《女皇娇妻(gl)》 第1章 楔子 下课了,大三的叶梅收拾了书包,一路小跑去了男友卢子涵的宿舍。 今天是卢子涵的生日,叶梅一早就在学校旁边的蛋糕房里预定了生日蛋糕,她准备给卢子涵一个惊喜。 宿管阿姨见了叶梅,意味深长的笑着:“叶梅啊,咱们学校的宿舍管理松懈,今早我们刚被学校领导叫去开了会,说是以后男女生再也不能随意互窜宿舍了。你回去吧。” 叶梅经常托宿管阿姨给卢子涵捎东西,跟宿管阿姨很熟悉,便拉了她的手撅着小嘴儿撒娇道:“阿姨,今天是卢子涵的生日,我就是想给他一个惊喜。我保证,这是我第一次去男生宿舍,也是最后一次。往后一定会听从管理,再也不会难为你了。求求你嘛,阿姨,让我上去嘛!” 叶梅是中文系的系花,即便不撒娇卖萌,也是萌蠢萌蠢的可爱妹子一枚。宿管阿姨被她这么一撒娇,也只能点头让她上去了。 叶梅记得卢子涵说过,他的宿舍是714,便一口气爬到了七楼。一路盯着门牌号寻了过去,却发现714的门虚掩着。叶梅稍微整理一下柔顺的披肩发,正要抬手敲门,却听见房内传出女性娇媚的“嗯,啊,哦”的呻/吟声。 难道自己走错了,叶梅脸红心跳,抬眼看看门牌号,没错啊,就是714。怨不得学校要给宿管阿姨下命令,要是再不整顿一番,只怕宿舍都快变成男女生欢/爱的小窝了。还是去楼下等卢子涵吧,听房内情景,卢子涵怎么可能在里面呢。叶梅这般想着,边给卢子涵打电话边抬腿离开。 “宝贝儿,说你爱我,快说!”叶梅当即愣在那里,这不是卢子涵的声音吗? “子涵,我爱你,我爱你!”接着传来柳婷娇滴滴的声音。 叶梅的心脏仿佛受了重击一般,手机从她手里慢慢滑落,掉落在地上,碎片四飞。交往了四年却只接过吻的男友卢子涵,认识了两年却相见恨晚的闺蜜柳婷,他们居然一起背叛了她? 714宿舍隐约传来卢子涵惊慌的声音:“完了完了,是梅儿,怎么办?柳婷你快走,拿着你的衣服快走!”说完,便不由分说的将衣衫不整的柳婷推出了宿舍。 开门的那一刹那,三人都僵住了。叶梅两颊带泪,眼睛里是满满的不解和恨意。柳婷双腮绯红,满脸*之后的快乐和欢愉。卢子涵嘴巴大张,一脸做错事后被发现的诧异和羞愧。 青梅鄙夷的看一眼衣衫不整的二人,捂着快吐的嘴巴一路狂奔而去了。 “梅儿,你听我解释,是她,是她勾引我的。”卢子涵只穿了红色的短裤,抬腿就追了过去。柳婷看着二人的背影冷笑着。 一路奔回宿舍,叶梅捧着镜子,冷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落泪。 白净的瓜子脸,黝黑的眸子,挺拔的鼻子,还有那玲珑的嘴唇,自己哪一点比不上柳婷了?叶梅随手拿了舍友的啤酒,一口气喝了大半罐。一醉解千愁,喝吧,喝醉就会将这些不开心的事情都忘记。 也不知喝了多久,叶梅身边摆了十几个空罐子。没酒了,去外面的超市买吧。叶梅跌跌撞撞的下了楼,买了啤酒又一步三跌的向学校的凉亭走去。学校和宿舍之间隔了一条大马路,平日里车辆稀少。叶梅平日里匆匆来去惯了,此刻又醉眼朦胧,也不看马路上是否有车,便抬着僵硬的腿向前走去。 一辆白色的小汽车疾驰而来,青梅被撞得飞了起来。待她落地之后,碎了一地的不仅仅是她手里的啤酒瓶,还有那颗尝尽爱情冷暖的心。 在最后合上眼睛的那一刻,叶梅眼角挂泪:若是重来一世,再也不会相信男人!若是重来一世,一定要防火防盗防闺蜜! 第一章 叶梅头快要炸裂一般的痛,她嘴唇蠕动着,轻声呼唤道:“子涵,子涵……”听得身边人声鼎沸,叶梅长长的睫毛上下翻动了几下,气息微弱的睁开了眼睛。 妈呀,这是什么情况?身边站了好多人。有相貌堂堂的文雅书生,有浓妆艳抹的俏丽佳人,还有一位穿红着绿的大妈。只见他们张着嘴巴,好奇的盯着地上的叶梅。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比划着议论着,就是没人愿意伸手扶起躺在地上的叶梅。 眼前都是穿古装衣衫的男女,难道我穿越了?叶梅上学的时候,最喜欢在看穿越百合小说了,因此对穿越也是略有了解。若是别人,必然要为这次穿越大伤脑筋,时刻思索着如何穿越回去了。叶梅却是个最看得开的,再者刚刚被负心汉和闺蜜劈腿,哪里还有心情再回去面对他们。既来之则安之,刚刚遭遇了此生最坏的事情,还有什么可怕的。 叶梅心里安慰自己一番,贝齿轻咬红唇,一边抬手轻揉疼痛不止的后脑勺,一边浅笑道:“怎么,你们就打算这样一直看着我,难道就没有一个热心人伸手扶我起来?” 话音未落,旁边的男子,无论老幼俊丑贫富,都惺惺笑着朝叶梅伸出手,想拉她起来。叶梅正犹豫该如何是好呢,那位衣着鲜艳的大妈也伸了手,道:“女儿,你没事吧?刚才你在楼上跳舞,不小心一脚踩空,便掉了下来。妈妈和众姐妹甚是为你担忧呢。” 叶梅扶着这位大妈的手,挣扎着站了起来,面上佯装镇定,心内却不由得巨浪翻滚:我的妈妈呀,看这架势,好像是穿到了青楼女子的身上啊。虽说不想穿回去面对那两个不要脸的,但是也不能让我在这里天天出卖身体度日啊!叶梅心里渐渐有了怯意,便怀着侥幸心理,试探着问道:“妈妈,我是这里的烧火丫头吧?” 那妈妈眼睛一瞪,嗔怪道:“我的儿呀,你虽然不是妈妈亲生的,但好歹也是妈妈看着长大的,岂能如此轻贱自己个儿呢。往后可别再说这样的话了,众所周知,我的女儿叶梅可是咱们这百花楼的花魁呢!” 叶梅忽然想死的心都有了:花魁?那是不是意味着每天要接客无数呢?虽然跟卢子涵谈了好久的恋爱,但也仅仅只限于拉拉小手啥的,至于接客这么伟大的使命,叶梅哪里有那个本事去胜任。 “妈妈,我不是叶梅,你们肯定是认错人了,我不是……”叶梅忽然心生一计,松了妈妈的手,佯装成路人,准备拨开人群偷偷溜走。并暗自窃喜,好歹咱也是个足智多谋的,如何能被一个青楼的妈妈就这样降服了呢。 那妈妈一脸悲怆,抬手扯住叶梅的袖子,扬了手里粉红色的帕子,扯着脖子哭喊道:“我的个天神爷爷啊,你咋这么狠心呢?我一个漂漂亮亮聪明伶俐的女儿,一失脚成千古恨,居然给摔傻了,连自己的妈妈都不认识了。我的个天神爷爷哪,你还我的花魁女儿……” 叶梅驻足暗自思忖:这位妈妈唱的真好听,若是生在自己那个时代,一定是歌手里的大神。旁边一个穿了浅绿色衣衫的女子,忽然抬手拉住叶梅,递了眼神示意叶梅不要说话,然后又蹲下边擦妈妈脸上的泪水,边安慰道:“妈妈,别哭了。梅儿向来最是个淘气的,她跟您闹着玩呢,哪里就摔傻了。” 妈妈本就没有哭,只是扯了嗓子干嚎,见有人帮腔,便顺势抬了大屁股起来,一把攥住叶梅的手,生怕她逃走了一般:“春兰,快扶梅儿去屋里歇息吧。” 叶梅这才抬眼自己端详眼前这位叫做春兰的女子:俊俏鹅蛋脸,红唇小嘴,柳叶细眉,眸子黝黑有神,羊脂般柔嫩的左右手腕上各戴了一个碧绿通透的玉镯子。顾盼神飞,柔弱无骨,自有一番说不出的风流韵味。 “姐姐,我真的不是你们所说的梅儿。”叶梅心里惶恐不安,一定要逃出百花楼这个害人的魔窟,千万不能做青楼女子。若是哪一天穿回去了,还要嫁人生子,如何能将大好前程葬送在这里。 春兰娇笑着:“梅儿听话,跟我回闺房歇息吧!” 闺房?古代女子未嫁便称作待字闺中,如此说来,自己穿的这份皮囊倒还是个未沾染男子恶俗之气的黄花大闺女呢。叶梅这般想着,便也渐渐释怀了。既然还是黄花大闺女,那老鸨自然是当做神灵一样供奉着,哪里有天天接客的道理。且罢,暂时就安住在这百花楼里吧。 “嗯,梅儿听春兰姐姐的。”叶梅撅着小嘴儿,作出一副小可爱的模样,盘着春兰的胳膊,一步步上了楼。 妈妈见叶梅去楼上闺房歇息了,绷紧的神经这才放松了下来,扭动着肥胖的身体招呼客人道:“各位公子爷们,请坐请坐。让各位受惊了,今儿个的酒钱统统都免了,就当做是老身给诸位压惊了。” 那些被唤作公子爷们的人扭头都坐了,继续左拥右抱了姑娘们喝花酒玩色子。他们中有的锦衣玉带,是这长安城里非富即贵的世家公子;有的则衣衫寒酸,一副落魄多日的寒门书生模样。众生百态,百花楼老于世故的妈妈才不管来者身份呢,只要肯在百花楼砸钱,那就是财神爷。妈妈满脸堆了笑,一一嘱咐姑娘们好好侍奉这些财神爷,然后踮着脚尖小心翼翼上了楼,立在叶梅的闺房门口竖着耳朵偷听。 且说叶梅跟着春兰进了闺房,便吃惊的张大了嘴巴。眼前的这哪里是闺房,简直就是一个小宫殿。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赵合德用过的木画屏风,上面横卧了一个体态纤小的女子,旁边是一弯清泉,女子半伏在石头上,一手拿了轻罗小扇。其风姿卓绰,眼波流离,仿佛活人一般摄人魂魄。再往里走,便是淡蓝色的琉璃珠子做的帘子。叶梅抬手撩起帘子,扑面而来的是女子闺房中散发出的清香味儿。叶梅暗自吸一口气,那香味儿深入心脾,很是舒畅。 叶梅忽然感觉这味道好熟悉,仿佛自己的体香一般。头又开始炸裂一般的痛起来,只见她咬牙轻叹:“春兰姐姐,我头好痛……” 春兰闻言大惊,抬手摸摸叶梅的额头,道:“额头并不烫,不像是着凉啊。难道是刚才坠楼伤了筋骨?”说着便扶叶梅上床躺了,嘱咐了几句,正欲匆匆出门找丫头去请大夫,却不料刚一开门,便撞在了偷听的妈妈身上。春兰险些跌倒,妈妈倒是稳如泰山。春兰已是百花楼里的老人,岂能不知妈妈的心思,无非就是怕叶梅跑了,鸡飞蛋打什么好处都没有捞着。 “妈妈,梅儿病了,还是赶紧请大夫来给她瞧瞧吧。”春兰顺势拉了妈妈下楼,好让叶梅安安静静的歇息一会儿。妈妈听说百花楼最值钱的花魁病了,也着急的什么似得,匆匆派人去请大夫了。 叶梅闭了眼躺在床上,穿越前所经历的一幕幕如同电影一般浮现在眼前:大学校园里,卢子涵牵了她的手,信誓旦旦说此生非她不娶;寝室里,柳婷嘴角带笑,眼神里都透着真诚——一定要做她最好的朋友;714宿舍门口,卢子涵和柳婷恩爱缠绵,当着她的面丑态百出…… 哥哥,哥哥,良辰哥哥……另一个记忆忽然冒出来。她是穆志云和绿萝的女儿,为了躲避坏人追杀,爹爹带领全家隐姓埋名,将昔日爱人的名字叶青梅去中间一个字,给她取名叶梅。她还记得自己有一个哥哥,叫叶良辰。那一年,她刚好八岁,爹娘和哥哥被坏人追杀失去踪影,她躲在米缸里才侥幸逃脱。后来,她流离失所,饥肠辘辘,看见街上冒着热气的包子,便伸手去抓。当下也算是太平盛世,在这天子脚下做生意,包子铺的主人却是个极为吝啬的,拿了木板便要打她。幸好百花楼的妈妈路过,她见叶梅长得眉清目秀的,便动了些心思,拿了几两银子丢给那人,领着叶梅回了百花楼。 “我不是叶梅,我不是……我是叶梅,我是……”叶梅好累,渐渐进入了梦乡。可是梦里两个一模一样的叶梅围着她,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个叶梅,她更不想做任何一个叶梅。用现代人的话来说,两个叶梅都很苦逼。叶梅仿佛坠入了深渊一般乌发自拔,痛苦的呻/吟着. 春兰听见呼唤声,推门进来,轻挪莲步,轻声道:“梅儿醒醒,妈妈找人算了日子,说你明日破瓜最是吉祥不过的。若是你再这般装疯卖傻,只怕到时候妈妈恼了,随意挑了那出钱最多的,也不管他长相如何,你岂不是要吃大亏了?” 本还昏昏沉沉挣扎在噩梦里的叶梅听了这话,一下子翻了起来,捧住春兰的肩膀道:“姐姐,你可不要吓唬我,瞧我这身板才不过十三四岁,还不到那个年纪呢。” 春兰只垂了头叹气。 叶梅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峻性,便埋头暗自寻思起来,还是穿回去的好啊,穿回去大不了再也不接触男人罢了,要是呆在百花楼只怕要被成群结队的臭男人那肮脏的气味儿给熏死了。 第二章 叶梅听了春兰的话,吓得小心脏都快蹦出来了,正埋头寻思如何是好呢,妈妈亲自端了一盘樱桃上来。叶梅自从穿过来就没有吃过一口东西,这会子饥肠辘辘的,看见那白玉盘里水汪汪的大红樱桃,不由得吞了口口水。 “梅儿,妈妈张罗这些都是为了你。咱们长安城这么多富贵子弟,个个对你垂涎三尺。你听妈妈的话,从里面挑选一个,一来也不负你的美貌才情,二来妈妈赚些梯己,也好养老。妈妈养你这么大了,你该不会眼瞅着妈妈做那路上的冻死骨吧?”妈妈是风月场里走出来的,老于世故,知道叶梅是个口慈心软的,便作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乞求着。 只是此叶梅非彼叶梅,虽是同一个名字同一个身体。可眼前的这位却是个男孩子心性,再多的软语相求都无济于事。妈妈刚才在门外做了很多预备工作,只求能用言语眼泪打动叶梅。说完了事先准备好的一大段话,妈妈抬眼偷偷瞄了一眼叶梅,却见她盯着眼前的大樱桃流口水,好似完全没有听到这番的话一般。 “妈妈疏忽了,梅儿该是饿了。来来来,赶快吃点樱桃。”妈妈说着,将那一盘子诱人的樱桃递了过来。 叶梅自小就是个吃货,见了好吃的,再大的事都得往后靠。民以食为天,先犒劳犒劳嘴巴再说吧。叶梅捧了玉盘,随手拿了樱桃就吃,完全不顾及花魁形象。 妈妈递了一个眼色给春兰,示意春兰劝劝叶梅。春兰一副作难模样,踟蹰片刻,才拿了帕子一边帮叶梅擦嘴角,一边道:“梅儿,姐妹们都是这般过来的。虽说你是我们百花楼的花魁,但身为女子,迟早都得迈过这个坎儿的。你看开些罢。” 这句话叶梅算是听进去了。对啊,紧张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走着瞧就是了,何必自讨苦吃提前预支烦恼呢。叶梅这样想着便坦然了,只见她悠闲的吐着樱桃子,淡淡道:“妈妈何须哭哭啼啼,既然是躲不过的,那妈妈做主好了。” 春兰因为诧异,眼睛睁得好大。叶梅平日里柔柔弱弱,最是看重女儿家的清白,就她以往的个性,别说是同意破瓜,就是提一提选夫的话,她都会生着闷气一个人偷偷落泪。难道这丫头想通了? 妈妈本打算着强迫叶梅呢,却不料三言两语下来,她居然同意了,心花怒放道:“梅儿,那妈妈先去准备去了,明日选夫大赛就开始了。”说完,拿帕子掩了乐得合不拢的大嘴唇子,乐滋滋的盘算着出去了。 “梅儿,你既然答应了妈妈,再反悔可是不易的。别说咱百花楼是妈妈说了算,就是整个长安城,妈妈也是有些脸面的。”春兰说着,想起几年前自己选夫时的情景,不由得红了眼眶。说是选夫,不过是看谁愿意拿更多的银子罢了,青楼的女子向来福薄命短,谁又能自己个儿做主为自己选夫呢。 叶梅塞了满满一嘴樱桃,鼓着腮帮子含糊不清道:“既然妈妈能够只手遮天,我再怎么折腾,也终究是逃不出她的手掌心,倒不如学了你们,安分守己,乖乖听妈妈的话,也省去了很多麻烦不是。”说完,还用两只手拉了拉嘴角,笑道,“春兰姐姐别难过,万一我明日挑了一个好人呢?所以呢,要开心一点,要像我这样笑。” 瞧着叶梅那个小仓鼠一般可爱的模样,春兰憋住眼眶里的泪水,使劲扬了扬嘴角,挤了些笑容道:“姐姐也知道,你讨厌卢公子,只是像他那样风流倜傥又钟情一人的男子已经很少了。他对你的心思姐妹们都知道。依姐姐看,倒不如你明日选了他吧。只要他欢喜了,拿点钱过来替你赎了身,往后做他的一房小妾,也好过在这里受罪。” 叶梅大惊,莫非这卢子涵也跟着穿越了过来?随即放下盘子道:“哪个卢公子?难道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卢子涵?” “人家堂堂卢府的公子爷,怎么就不要脸了?姐姐可得说你两句了,人家卢公子对你那是情真意切,可别错过了这次机会。若是选了别人,往后再想进卢府,只怕就难了。” 确定这个卢公子叫卢子涵,叶梅的气就不打一处来,起身将春兰推搡到门口,佯装了一副可怜样儿,道:“姐姐快去歇息吧,我心里有数的。明日就是选夫大赛了,作为主角,妹妹得睡个饱饱的美容觉。” 待春兰走了,叶梅的大脑才高速飞转起来,无论如何也得躲开这个卢公子。就算他不是卢子涵,至少也是个姓卢的,指定也好不到哪里去。叶梅爬在床上,皱了眉头喃喃思索如何躲开卢公子,想着想着竟睡着了。 第二日,天还未亮,妈妈便带了装扮一新的众姐妹过来了。今日虽说是叶梅选夫的日子,但是众姐妹也毫不示弱,拿了看家本事描画了一番。万一被哪个恩客看上了,往后也算是有个归宿了。 睡惯了懒觉的叶梅却没有起床。妈妈急了,扯了叶梅的贴身丫头,一个大嘴巴子就呼上去了:“梅儿是咱百花楼的花魁,今儿个是她选夫的大日子。老娘千叮咛万嘱咐,须得早早起了穿衣打扮。你就是这样伺候主子的?” 那小丫头名唤嫣儿,也是个苦命的孩子,自小便被父母卖到了青楼。因脸上有一大片红色胎记,妈妈怕砸了百花楼的招牌,便遣了她做叶梅的贴身丫头。昨日叶梅摔了,她熬了几个时辰的膏药,因太过于疲乏,竟在灶头前睡着了。今日一睁眼就赶了过来,却还是未赶到妈妈前头。 叶梅听到喧哗声,伸伸懒腰爬出了被窝。嫣儿见了赶紧跑过来伺候她更衣梳妆:“姑娘,嫣儿睡过头了,没能早点过来伺候姑娘梳洗,还请姑娘责罚。” 叶梅见眼前这个丫头只比自己大一两岁,也是个可怜人,便笑眯眯的拉了她的手,道:“无妨,不就是选夫大赛嘛。”说完便嬉笑着左抱抱这个姐姐,右搂搂那个妹妹。一时之间,整个百花楼的气氛活跃了不少。妈妈也很是满意,每个姑娘选夫之前都是哭哭啼啼的,只当天下大乱了似得,唯有叶梅是个心大的,一副欣然自得的模样,不愧是花魁,心里担当自然要比别人强好多。 众姐妹帮叶梅收拾妥帖之后,将镂空的锦缎红盖头盖在叶梅头上,紧紧随着叶梅出了闺房。楼下一片喝彩之声。叶梅透过盖头的镂空,仔细端详着楼下的王孙公子们,不过都是些纨绔子弟罢了,并没有几个出挑的。 妈妈示意旁边的龟公敲锣,然后大声喊道:“众公子听我言,今日是我百花楼的花魁叶梅选夫之日,诸位能来捧场,我这里先谢过了。接下来就是竞选的时间了,起价纹银五百两!” “我出八百两!”一个小个子率先喊出了价格。后面紧跟着就有人加价了……叶梅不耐烦的摇摇头,若是这样等着,无疑是坐以待毙,倒不如仔细看看现场,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溜走。如此想着,她抬手便将红盖头撂了。熏了檀香的盖头徐徐飘下,楼下的王孙公子都腆了脸抢着。 “都闪开,我家公子来了!”叶梅闻声抬眼望去,见迎面走来一位白衣公子,风度翩翩。 “我出白银三千两!”卢公子不愧是大家公子,出手就是阔绰,这一声喊掷地有声,将周围其他人的声音都压了下去。妈妈等的就是这些挥金如土的主儿,见卢公子来了,心里乐的都开了花儿,有了这一笔,往后就衣食无忧了。 “梅儿,卢公子来了。”春兰用胳膊肘轻轻碰了下叶梅的身子道。 听了这话,叶梅心内越发着急了,千万不能落入这富家豪门的卢公子手里。 眼看着那卢公子就要抓到盖头了,忽然一个黑衣少年凌空一跃,扑过来抓住盖头,道:“我出白银一万两!” 卢公子不开心了,撩起袍子就要过来夺黑衣少年手中的盖头,却被身边的随从死死抱住了。只听那随从小声道:“公子,长安城内天子脚下,能如此张狂的人只怕也是有些来头的。”卢公子这才斯文了些,却也不能专心做吃瓜群众,一脸怒意的瞪着黑衣少年。 叶梅心里是既开心又害怕。开心的是终于甩掉了卢家这个不要脸的狗皮膏药,害怕的是出了大价钱的这位爷到底是何须人也,关键时刻不知道能不能逃得掉。 妈妈乐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儿,自她记事以来,什么时候见过如此有钱的主儿,心里怕他是一时兴起浑说的,等清醒些又不认账了,便匆匆喊道:“那我们百花楼花魁的初夜就给这位公子了!*一刻值千金,这位公子给了老身银票,便可以去梅儿的闺房了。” 背对着叶梅的黑衣少年这才如梦初醒一般,回头道:“妈妈,我只是恰巧路过此地,好奇心驱使进来瞧瞧,我是闹着玩儿的!” 黑衣少年身边的随从轻声道:“爷,您可是一言九鼎的人,不就是一万两银子嘛,可别因此丢了爷的脸面。” 妈妈怒了,让嫣儿扶着叶梅回闺房去了。自己撸了袖子道:“哪里来的狂徒出尔反尔,大周的律法岂能容你如此亵渎,来人哪,将此人送往衙门就审!” 黑衣少年平生最怕的就是去衙门,死一般沉寂,有什么意思,便笑道:“今儿个爷我开心,就做了这个新郎官儿吧!” 妈妈见黑衣少年身后的随从拿了一沓银票,便匆忙收了刚才的嘴脸,堆了笑容,殷切的下了楼接过银票,嘱咐丫头们将黑衣少年送进了叶梅的闺房。 第三章 直到黑衣少年强作镇定,昂着头慢慢踱了进来,叶梅才真正意识到自己闯了祸了,心内万般焦灼,紧紧蜷缩了身体躲在床帏后边偷看少年的一举一动。 黑衣少年也有些拘谨,迟疑着在房间中央的檀木桌边坐了,抬着一双好奇的眼睛,仔细端详着房间各处,一边点头一边小声感叹:“不错,不错,这房间布置的如此雅致,真是一个好去处呢。” 叶梅偷偷瞄了一眼侧对着她的黑衣少年,也不敢看清了他的长相模样,只隐约瞧得见那一团黑色,如同浸了墨汁的云朵一般,看着就让人倍感压抑。好在还有嫣儿,要不然叶梅真的就窒息而亡了。 “爷,您和我家姑娘早些歇息,嫣儿先下去了。”说完,嫣儿抬脚准备离开,叶梅却从床帏后边跑了出来,一把扯住嫣儿道:“嫣儿,那个……那个什么,我还要喝水,你帮我倒一杯。” 嫣儿按照吩咐倒了一杯茶水,想抬脚离开,却发现身体被人死死的扯住了,便小声道:“姑娘,您这是何意啊?今日是您的洞房花烛夜,嫣儿得出去啊。” 叶梅如同挂件一般用胳膊死死缠住嫣儿,一副苦瓜脸央求道:“你留下嘛,平日里都是你陪着我睡觉,没有你我睡不着。” 看着眼前这主仆的举动,黑衣少年心内的惶恐不安渐渐平息了。本以为百花楼的人都是做惯了这些营生的,生怕自己一着不慎吃了亏,却不料这位被称作花魁的姑娘倒是比自己都紧张。黑衣少年平日里正经惯了,顿时心血来潮,想要戏谑花魁一番。只见他起身笑道:“花魁姑娘不必忧心,今夜本公子会陪伴姑娘床前榻后,无须劳烦旁人。” 此时此刻的嫣儿真正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她左看看黑衣少年,右瞅瞅自家姑娘,不知究竟是该走还是该留。犹豫之间,门外响起妈妈的声音:“嫣儿,我说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儿,倒了茶水就赶紧出来,别扰了爷的清雅。”嫣儿听了这话,如遇大赦,匆匆施礼溜走了。 叶梅见嫣儿走了,扭头就要回床边去。黑衣少年一步上前挡住她的去路,一边悠闲的摇着手里的折扇,一边道:“也是本公子与姑娘有缘,今日才脱身出来瞧瞧这外面的世界,就遇上了姑娘。依我看,如此良辰美景,我们还是在床上消受吧?”说完修长白嫩的手指缓缓合了折扇,拿了折扇的一头挑起叶梅的下巴,黝黑有神的眼眸愣是挤出了几丝色相,定定看着眼前的女子。 只见她生的形容俏丽,体态纤侬合度,面若桃花带露,指如春葱凝脂,两弯黛石眉中间画着一朵红梅,映的本就绯红的小脸儿越发的粉嫩了。三千青丝松松挽了,云鬓雾绕,发髻两侧各插一只水蓝色琉璃衩,底下的流苏直至肩膀,来回晃动着,平添了几分活泼可爱。一身粉蓝色衣衫裁剪的极为合体,衬得女子的身材越发的出挑。黑衣少年看着看着,本带了戏虐味道的眼神忽然变得庄重了起来,眼前的女子仿佛在哪里见过。是梦里吗?是的,想想自己身边的那些庸脂俗粉,少年嘴角勾勒出一丝难得真心的笑容,如此美好的人儿只能在梦里见过。 叶梅七分羞涩里夹带着三分怒气,杏目圆睁,柳眉倒竖,看也不看黑衣少年一眼,一把推开下巴上顶着的折扇,道:“不就是万两白银嘛,我还你还不行吗?” 黑衣少年笑了:“难道是本公子长得不够俊朗,不入姑娘的法眼?” 叶梅满腹的心事,哪有心思去细观少年的长相。只见她抽身跑到窗前,扭头威胁道:“我不是百花楼的花魁,若是公子再相逼,我只好从这窗口跳下去了。” 黑衣少年紧紧跟了过来,对着叶梅立了,将两只手杵在墙壁上,浅笑着将她堵在胸前。 妈呀,这是要壁咚吗?真没想到,初来古代乍到,就被一个陌生男子给壁咚了。叶梅紧张的闭了眼睛,却觉得脸颊渐渐温热了起来,那含着淡淡龙涎香的气息越来越近。如此美好的情景,叶梅忘记了抵抗,只闭了眼撅了嘴唇等着对方的嘴唇迎上来。 “怎么,是被本公子的气质迷倒了吗?”黑衣少年最是惯于逗弄耍笑人的,见叶梅这般模样,不由得笑了起来,笑声打破了一室的暧昧温情。 叶梅糊涂了,刚才不是还嚷嚷着要反抗嘛,为何闻到他身上温热的气息倒无了戒备?看来是花痴病犯了。叶梅摸摸脑袋,睁着一对无辜的大眼睛细细思索——难道自己喜欢他? “你滚开,不然我真的跳下去了。”叶梅决定还是保身子清白要紧,可不能因为一时心动就犯了错误。随之收了花痴相,推开窗棂,举身就向外面扑了出去。 黑衣少年是自小练过功夫的,飞身一跃将叶梅勾在怀里,一个攀岩,抱着她稳稳当当的站在了屋内。若说先前只是壁咚,那此刻便是深拥了,叶梅臊得慌,抬手在黑衣少年胸上推了一把,道:“快放了老子!再吃老子豆腐,看不打死你才怪!”这一推不要紧,叶梅竟发现少年胸部柔软且富有弹性,比自己这个女人都要有手感呢。 黑衣少年被揩了油,撒手放下叶梅,红了脸捂着胸口道:“你这无赖,为何摸我胸部?” 叶梅倒觉得好笑了,自己身为女子,胸部只比飞机场好那么一丁点儿,眼前的这个男子胸肌却十分发达。难道他是人妖?青梅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大跳,看来人妖并不是泰国专有,我们中国自古就有了人妖,历史更是源远流长呢。她眯了一双大眼睛,故意调拨道:“哟,看不出嘛,公子胸部挺大的。” “你……你……”黑衣少年臊的脸都红了。叶梅趁此当口仔细端详着。黑衣少年(叶梅心里却已经叫他人妖)眼如珠玉一般清澈剔透,齿如细贝一样整齐白净,肤若凝脂吹弹可破。一副绝美的五官有序镶嵌在白嫩的瓜子脸上,乍一看去,还以为他是哪个名门的大家闺秀呢。 这长相,若是生在自己那个年代,只怕是男女通吃呢。叶梅心头忽然生出一个主意来:“嘿,我说哥们儿,你是怎么保养皮肤的?若是你不介意,可以将你的保养之法告诉我,待我研制出各类保养产品,不几日,也就可以还你那万两白银了。” 黑衣少年埋了头,低声道:“长相乃爹生父母养的,有些人即便再保养也是无济于事的……”少年婉转的声音里透着丝丝怯意,偷偷瞟了叶梅一眼。 叶梅可是个在现代社会混过二十年的老油条,岂能容许古人随意亵渎自己的容颜。只见她拿出一副凶巴巴的模样,威胁道:“若是不告诉我保养之法,我便出去将你的事情昭告天下!我就说你胸部比我都大,还富有弹性……”叶梅故意将尾音拖得长长的,然后斜吊着眼睛端详少年的举动。 这一招仿佛真的戳到了少年的痛楚,只见他收了刚才的戾气陪着笑道:“堂堂花魁,姑娘何必与我这个路人过不去呢。” “哟呵,这会知道自己不过是个路人罢了?刚才那个张狂样子哪里去了?你不是要占本姑娘的便宜吗?来啊,现在就来啊。哼!一个人妖,谅你也没有那么大本事!”叶梅这会子真是翻身农奴把歌唱,心情好的不要不要的。 黑人少年懵懂道:“人妖是什么东西,难道是国之禄蠹?” 叶梅摇摇头,端坐在桌前抿了口茶水,道:“罢了罢了,或许你们这里不是这种称呼。人妖呢,就是男人装扮成女人的样子涂脂抹粉!呐,就像你这个样子,男不男女不女的,让人看着恶心。” “那女人装扮成男人的样子叫什么?”少年睁着一对清澈无比的大眼睛,萌萌的盯着叶梅,仿佛叶梅是启蒙老师一般。 叶梅收起翘着的二郎腿,狠狠瞪一眼少年道:“我哪里知道,我又不是神仙!” 这时门外响起妈妈洪亮的声音:“梅儿啊,妈妈不放心,特地过来瞧瞧你,你们可安睡了?” 叶梅从凳子上跳起来,半抱着少年,匆匆往床上一躺,道:“妈妈,我们歇下了!” 妈妈双手一拍,暗喜:这一万两银子总算是赚到手了,随之又竖了耳朵细细听房内的动静,片刻才道:“那你们尽兴,妈妈也歇着去了。” 待妈妈走了,叶梅才意识到自己竟强压在少年的身躯上,便起身不好意思的挠挠后脑勺,道:“我有事与你商量,若是你不想让旁人知道你是人妖,那便要帮我挡住百花楼门口的那些恶俗男子。” 少年笑了:“长安城那么多女子都被我挡在宫外……门外了,区区几个垂涎美色的男子怕什么,包在我身上吧。” “如此说来,今夜你可要陪我在这床上躺一夜了。”叶梅说着便伸手将少年推到在床上,皱了眉头道,“妈妈也是吝啬,被子也不多给一条。好在天也不是很凉,我们将就着睡吧。” 二人就这般各怀心思的在床上躺了…… 第四章 黑衣少年还是第一次跟别人同榻而卧呢,多少有些不自在,将绯红的脸颊紧贴着冰凉的玉枕,背对了叶梅侧躺着。 时值人间四月天,太阳还没有落山,透过窗棂将那晚夏余晖撒了一地。窗外是一弯清澈见底的小河,河岸两旁的柳枝倒垂在水里,映的一潭碧水越发的透绿了。河里的小金鱼儿欢快的来回穿梭着。河岸两旁的水草里时有蛙声一片,混杂着百花楼的猜拳声打情骂俏声,将这个静谧的傍晚烘托的热闹非凡。 叶梅头枕了胳膊,左腿翘在右腿上,皱着眉头道:“百花楼的夜晚原来是这样的,人声鼎沸,还让不让人休息了?” 少年面露惊讶,道:“姑娘住在这里,难道还不习惯?我倒觉得除了这打情骂俏声,窗外的世界也还是很不错的。如此这般躺了,细听潺潺流水和声声蛙鸣,也是偷来的幸福呢。”少年说完,抿了薄薄的嘴唇,浅浅笑着。 叶梅精神头儿来了,虽说自己是个姑娘家家的,但是眼前的这位可是个货真价实的人妖,那还有什么可怕的。“我说公子,如此良辰美景,本姑娘虽不是沉鱼落雁的绝色容颜,至少也是你们长安城的花魁呢,背对着我做什么。”叶梅爬起身来,扳住少年的肩膀戏谑道。 少年转过身来对着叶梅,一本正经道:“姑娘,要不是刚才答应了要帮你挡一挡那些个色眯眯的男子,本公子早就起身离开了,犯得着在你这小床上受罪?长安城不知有多少大家闺秀想要爬上本公子的床呢,本公子给她们机会了吗?真是捡了便宜还不知好歹。” 要不是看在少年长得眉清目秀的份儿上,叶梅真想给他一个嘴巴子。 “爷,府里叫我们回去呢。”门口传来谦卑的声音。 黑衣少年猛地起身,朝着门口不耐烦道:“又是长顺公……子,他咋这么烦人呢。我好不容易出来逛逛这花花世界,他又来搅局。你回去告诉他,爷我今日不回去了!”少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生了留在百花楼过夜的心思,只暗自安慰——或许是瞧着这里新鲜,一时不想离开罢了。 门口的随从左右为难一番,又软语劝慰:“爷,虽说眼下是太平盛世,但百花楼人多眼杂,不甚安全。爷还是回去吧,不然小的性命不保啊!” 叶梅哈哈大笑:“我都知道你是人妖了,何苦还摆出一副正经男儿的样子来呢,想必这长顺公子是你那相好的吧。我劝公子还是早些回去,不然漫漫长夜,长顺公子只怕孤枕难眠呢!” 少年瞪着眼睛怒视叶梅,叶梅赶紧用手捂住了嘴巴,将到口的戏虐话给生生堵了回去。能随随便便拿出一万两白银泡妞儿的,估计也不是什么小人物,还是不要得罪为好。 门口的随从不依不饶,压低了声音道:“爷,若是不回去,我怕长顺公……子会自己派了人找了来,那时候要是满朝文武……阖府上下知道爷在百花楼吃花酒,小的万死也难辞其咎啊!” 少年很是生气,暗骂道——选夫大赛上你不是一个劲儿的怂恿我吃花酒嘛,还说什么脸面要紧,这会子倒知道脑袋要紧了? 叶梅细细听着二人的对话,心里断定眼前的人是个金主儿,为了往后不被迫接客,还得暂时仰仗他,便赔了笑脸贴过来:“公子,要不回去吧,来日方长,本姑娘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只要你心里念着我,隔三差五来这里给妈妈送些银两。待有一日我逃出去了,一定数倍奉还。” 少年一脸嫌弃,用折扇挡住靠过来的叶梅,道:“本公子一言九鼎,答应了你的事情肯定做到,你也不必这么恬不知耻曲意逢迎。”叶梅撅了嘴唇,暗骂一声——不识好歹的家伙,穿越之前自己可是系里的系花呢,多少男生巴不得她这一靠呢。再者,除了胸稍微小点之外,自己哪里还有缺点(好吧,我们先容许咱家的叶梅这么狂傲一次吧)? “长喜,你先进来!”少年唤了一声,门外的随从推门进来。这随从虽是二十来岁的精装青年,走路却弯着腰吊着膀子,毫无壮年男子的威猛气势。 少年从金丝线绣了边儿的腰带间抽出一把小金刀,信手捏了随从的手指,一刀下去,那手指已被划开了一个小口子,鲜血慢慢的流了出来。叶梅不知道少年这是要干什么,睁大眼睛瞧着。那随从看着甚是文弱,却也没有因为疼痛而皱一下眉头。只见少年挤捏着随从的手指,将一滴黑红的血滴在了床上。少年做这些事儿的时候干净利落一气呵成,全然没有半点拖泥带水的姿态。 好一个心思缜密的人妖!青梅抬头盯着少年,眼里有惋惜更有佩服。惋惜的是如此行动利落之人居然是个人妖,佩服的是自己跟少年初次谋面,他便如此仗义相助。 “那我便走了。”少年的眼里忽然多了些依依不舍。一刹那间,叶梅觉得自己眼花了,眼前的人玉带黑袍,唇红齿白,仿佛梦里见过的爱人一般。 “你还会来吗?”叶梅仰首问完,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子,眼前的人分明是人妖,他喜欢的只能是男人。自己明明知道他的性取向,还腆了脸问这话,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少年神色有些黯淡,低头沉思片刻,强笑道:“那姑娘希望我来还是不来?”说完,将手里的折扇放在桌上,准备离开。那叫做长喜的随从紧紧跟在后面,小声嘀咕:“爷,您将随身之物留在百花楼,恐怕会招的流言四起……”少年回首狠狠瞪一眼长喜,又抬头递给叶梅一个甜甜的微笑,然后才大步流星的离开了。 叶梅还来不及问他姓甚名谁,只能可怜巴巴的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抬手拿起桌上的玉骨折扇,徐徐打开了,上面题着一句古诗——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看来这位公子虽是个人妖,倒也是个情种呢,叶梅感叹着。在她看来,感情不分贵贱不分家世更不分性别,只要是真爱,这一切都不是阻碍。 “梅儿,梅儿,你我相交甚好,为何唆使妈妈选了那黑衣少年,你可知我的一片痴心……”叶梅抬首,瞧见卢子涵提了壶酒,半醒半醉的撞开门,摇摇晃晃的走了进来。 叶梅不由得大惊,难道这卢公子还要强人所难不成,随之大声呵斥道:“叶梅虽是身份低微的青楼女子,但卢公子这般公然撞门而入,是不是有失公子的身份呢?” 卢子涵跌跌撞撞的扑了上来,叶梅闪身一躲,卢子涵扑了个空险些跌倒,只见他一把撕扯住床帏,道:“还未入夜,想你与那黑衣少年应该也未同房……”说着醉意朦胧的扑在了床上,昏昏沉沉回头,却瞧见黑衣少年临走之前滴的鲜血。那血宛如剧毒无比的鹤顶红,顷刻之间便让卢子涵心如刀割一般疼痛。 叶梅见卢子涵这般模样,双臂交叉在胸口,端了一副看戏的架子,心内暗骂:男人都自以为是个什么东西。如果真正爱一个人,又何须估计其他!可见这所谓感天地泣鬼神的爱,不过是男人哄骗女人的把戏罢了。 卢子涵甚是不甘心,起身趁叶梅不备,一把捏住她的脖子,面露凶光,咬牙切齿道:“世人常说□□无情戏子无义,本公子今日算是见识了。也罢,只要你不进卢府,我也不必在乎你是否是清白之身。此刻,就给爷泻泻这心头之火吧。” 卢子涵说完,便低头想要亲吻叶梅的脖颈。叶梅使了全身的劲儿推搡捶打,到底是个姑娘家,又岂是高大威猛的卢子涵的对手。二人推搡之间,撞到了桌子,桌上的玉骨折扇“啪”一声掉在了地上。叶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怕跌坏了扇子,一时忘了推搡,眼看着卢子涵抱了她轻薄起来,春兰出现了。 “卢公子,百花楼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但凡选了夫的姑娘,一旬不再接待客人。您瞧瞧我们这里这么多如花似玉的姑娘,卢公子何必只恋叶梅这一枝花呢。”卢子涵见有外人,也不好再强拉硬拽,只好惺惺松开了叶梅。 春兰伸出凝脂一般白嫩的手臂,娇笑一声,紧紧环住卢子涵的胳膊,道:“卢公子,我那里刚刚备了上好的竹叶青,听闻卢公子最是喜欢喝酒的,倒不如去我房里畅饮几杯?” 卢子涵虽有些醉意,但脑子还是清醒的,想着自己好歹也是个世家公子,若是强迫青楼女子的名声传出去了,只怕也是有毁清誉的。便见了台阶就下,斜了整个身子压在春兰肩上任凭春兰扶着。 春兰一边给叶梅递眼色,一边扶着卢子涵出去了。叶梅恨得牙痒痒,真想扑上去摁住那卢子涵一顿暴打。见他们走了,叶梅顾不上喘口气,便弯腰捡起地上的折扇,宝贝一样捧在手里,鼓了腮帮子轻轻吹着上面的尘土,暗自庆幸没有跌坏。 第五章 该走的走了,不该走的也走了。叶梅有些伤怀,在窗边坐了,垂头望着下面街上的繁华景象发呆。时值大周盛世,天下太平之日也是歌舞升平之时,街上来来回回穿梭着衣着鲜艳的男女。 “姑娘没事吧?”嫣儿忽然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垂着头继续道,“嫣儿刚才在后面给姑娘洗衣服,听得春兰姑娘的贴身丫头翠儿说那卢公子借酒闹事,便匆匆赶了过来……” 叶梅淡淡笑了笑:“没事。你……你可知今日那黑衣少年的来历?”说着便红了脸。 嫣儿挠了挠后脑勺,摇头道:“长安城的世家公子我大都见过的,唯独这位黑衣少年还是第一次得见。嫣儿并不晓得他家住哪里,姓甚名谁。姑娘若是想知道,我去问问妈妈,说不定她知道这位公子的来历呢。” 叶梅垂首沉思,忽然想起张爱玲的一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难道自己这次穿越,注定是来寻前世姻缘的?他来的不早不晚,刚巧伸手接过她掉落的盖头,刚巧陪着她在众人面前进洞房,刚好在她阵脚大乱之时护她周全。 “罢了,罢了,若是有缘自会相见。”叶梅苦笑着抿抿嘴,自己已然是青楼女子,是这个世界里身份最为卑微低贱的玩物。世间阻挡情爱的东西那么多,他会为了自己义无反顾吗?如果他真是大门大户的公子,只怕也不会放下流言蜚语,陪她一起笑看潮起潮落。更何况,他胸部丰满,喜欢的人只怕不是女子,自己何苦再去自讨没趣呢。倒不如识相一点,做一个简简单单无牵无挂的人。 “床……,额,蹭了一些东西,你拿去洗洗吧。”青梅瞥一眼床上刺眼的红色,吞吞吐吐道。 嫣儿见了床上的一抹红色,并未大惊小怪,仿佛看惯了一般,默默取了床布出去洗了。折腾了一天,叶梅也乏了,便上床睡了。 第二日晌午时分,叶梅听得楼下似有吵闹声,便随意穿了件淡粉色的衣衫匆匆下楼,却瞧见一个 身量高挑的女子,怒气冲冲的数落着身边的姐妹。只见那女子面上画着微浓的妆容,眉毛用黛石勾画的细长,暗红色的嘴唇娇艳欲滴,乌发高高挽起,发髻上插了好些镶金镀银的宝钗。一身淡紫色衣衫衬得她越发的盛气凌人。 叶梅自小就是个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主儿,今日瞧见众姐妹都垂了头被眼前的女子训斥,心内很是生气,便道:“这位姐姐,百花楼的女子吃喝不仰仗别人,更用不着看人脸色生活。姐姐若是有什么指教请直接说出来,不必再此折腾我们姐妹。” “我只问一句,你们中哪一位是花魁叶梅?”女子鄙夷的瞟了一眼叶梅,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 原来又是个寻自己霉头来的,叶梅当即站出来道:“我是,敢问姑娘有何事赐教?” 女子还未说话,便抬手一个嘴巴子呼了过来,叶梅也是练过几日跆拳道的,岂能怕一个柔弱不堪的古代女子。只见她捏住女子的胳膊,一个反手,便反擒住了女子。旁边的丫头见自家小姐被擒住了,很是着急,却一副张狂惯了的模样,威胁叶梅道:“大胆,我家小姐可是刑部柳尚书的掌上明珠,若是伤了她一丝一毫,我家尚书大人必然不会轻饶于你,还不快快松手放了我家小姐!” 春兰秋菊和夏荷她们听了这话,知道柳尚书乃当朝一品大元,岂是她们这些卑微女子可以抗衡的,便都过来劝叶梅放手。叶梅虽心有不甘,可人家到底是豪门千金,便极不情愿的松了手。没成想,那柳家千金刚摆脱了钳制,反手又要打叶梅。 眼看着叶梅就要吃亏了,一只强有力的胳膊挡住了柳家千金的手掌:“柳婷,不要闹了!” 原来是卢子涵,那个昨夜借了一点酒劲儿便来寻叶梅晦气的小子。 柳婷见卢子涵衣衫不整的出现在百花楼,越发的生气了,指着叶梅的鼻子道:“本小姐知道昨日是你的选夫大赛,便存了心要来闹一闹,偏巧爹爹关了我禁闭,也算是你的造化。今日得了空,我倒是要瞧瞧长安城的花魁有多美,迷得某些公子流连忘返!”说完,拿了一对细长的凤眼刀子般剜了一眼身边的卢子涵。 这干醋吃的,叶梅不由得冷笑了一声。柳婷必是怕自己抢了她中意的卢子涵,只可惜卢子涵这样的纨绔子弟,叶梅从来都不放在眼里的。春兰夏荷几个也觉得好笑,别说是柳婷和卢子涵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即便是有婚约在先,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竟然因为与自己毫不相干的男子大闹百花楼。这事若是被长安城酒馆里说书唱曲儿的知晓了,肯定又会编出很多版本流传于集市上。等到那时候,柳尚书只怕不会只是关女儿禁闭那么简单了。一个刑部尚书的脸面就这样被女儿给丢尽了! “哦,原来是柳小姐久仰本姑娘大名,特地前来一看究竟的。呐,我就在你眼前,不知小姐觉得你我谁更美些?”叶梅说着双手捋了捋肩膀两侧的秀发,一脸挑衅的盯着柳婷。 卢子涵左看看柳婷,右看看叶梅。柳婷体态稍显丰盈,有玉环之美,且从小娇生惯养,锋芒毕露,甚是飞扬跋扈;叶梅俏肩细腰,承飞燕之姿,加之自幼颠沛流离,眼波婉转,颇具贤良之才。在卢子涵眼里,柳婷便是那瓜田的成熟瓜果,若是他愿意,可随时采摘;而叶梅却是那高树上的李子,必须得费一番功夫才能吃到嘴里。二人相较,并无特别的不同之处,不过是男子茶余饭后的小点心罢了。 柳婷被叶梅的话给噎住了,瞪着眼睛道:“你,你……” 叶梅未曾吃到嘴里,还得好言好语哄着,柳婷又是朝廷大元的千金,也不能轻易得罪,卢子涵深思熟虑一番,出来打圆场了:“你一个千金小姐,这种地方是你该来的吗?”这话说得很是高明,明面上好像是在训斥柳婷忘了女子的矜持,不该来百花楼,暗地里却是在说百花楼乃污秽之地,柳婷身份尊贵不该贵脚踏贱地,这是摆明了在打众姐妹的脸啊。 叶梅当即就拉了脸,正要发作,却被柳婷抢了先:“卢子涵,枉我爹爹对你百般信任,今日你来逛百花楼我也就不说什么了,你倒开始指责我的不是来……”说着便扭头跑了出去,身后的丫头见主子生气了,忙不迭地的追了过去。 “真是一场好戏哪!”叶梅鼓掌冷眼盯着卢子涵道,“卢公子明摆着是要讨好柳小姐的,偏巧咱们这位小姐脑子不会拐弯儿,只当是训斥她呢。这下倒好,公子一句话得罪了两家人,柳小姐怒气冲冲的走掉了,百花楼的众姐妹也得罪了。” 卢子涵摇摇头,不说话。 春兰拉了叶梅的手,娇笑道:“这几日是怎么了,我家向来逆来顺受惯了的花魁怎么变得如此厉害了起来?” 众姐妹都簇拥了过来,嗲声嗲气的跟叶梅开玩笑。这个说:“梅儿也算是有夫之妇了,该是泼辣些才是呢!”那个又道:“若是不泼辣些,往后像柳小姐这样跑上门来泼酸醋的不少,可怎生抵挡呢!” 春兰趁乱给旁边的卢子涵丢了个眼色,卢子涵整理了下衣服,悄悄离开,去追柳婷说好话儿去了。 叶梅跟众姐妹无事可干,便一起调笑了会儿。傍晚时分,众姐妹更衣化妆去忙活了。叶梅独自一人爬在窗口观赏楼下的垂柳,嫣儿领了昨日见过的长喜来了。 “姑娘,昨日一别,我家爷甚是想念姑娘,特遣小的过来报信儿。明日晌午时分邀姑娘前去莫愁湖一聚,不知姑娘这里可方便?”长喜举手投足很是恭敬。 叶梅开心的跳了起来:“当然方便,只是妈妈那里……”整日关在这百花楼,也没有什么项目可娱乐,闷都闷死了,叶梅自是很愿意去的,只是怕妈妈不同意。 “妈妈那里小的已经打点过了。” “烦请转告你家公子,就说叶梅一定赴约。只是,我多带一个人,不知你家公子会不会介意?”叶梅抬眼看看边上的嫣儿,一个十多岁的小丫头,整天却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若是再不带出去散散心,只怕一辈子就是这样郁郁寡欢了。 “带几个人姑娘自便,只要姑娘按时赴约便是了。” 长喜前脚刚走,叶梅便拿出自己的衣衫,拉着嫣儿一一比划着。嫣儿不解道:“姑娘,人家是叫你去游湖,你拿这些衣衫在我身上比划作什么。” 叶梅笑了,道:“我呢,是长安城最美的花魁,你呢,是我的贴身丫头。若是带你出去,自然也得打扮的美美哒,这样才不会丢我的面儿。” 嫣儿听了这话,惊喜若狂,双手握成拳头,眨巴着一对大眼睛道:“这么说,嫣儿明天可以随姑娘去游湖,不干这些苦差事了?” 主仆二人嬉笑着,仔细甄选明日游湖要穿的衣服,只盼着明日晌午能早些来。 第六章 第二日,叶梅和嫣儿一早随意吃了些点心,便迫不及待的出门去莫愁湖了。 天色尚早,长安城的大街小巷却已经是人山人海。大街两边摆满了各色小吃,蔬菜瓜果和饰品之类的。青年男女三三两两,边走边说笑着,甚是热闹。叶梅还是第一次走出百花楼,见这外面的世界居然比自己那个时代还热闹,心里不由得暗生佩服——好厉害的君王,这么大一个古国,居然治理的百业兴旺,国泰民安。 见街边有卖冰糖葫芦的,叶梅拿了几文钱买了两个。嫣儿开心的吃着冰糖葫芦,道:“姑娘,我听说莫愁湖旁边有一个凌云寺,每年阳春三月,便有好多年轻女子去那寺里求姻缘问吉祥。眼下还早,要不我们去凌云寺瞧瞧吧。” 两人一拍即合,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般直奔凌云寺。 这凌云寺修建年代并不久远,据说是在先帝卓子轩晚年时期,有一位妃嫔看破了红尘,执意要出家修行。皇帝妃嫔代表着皇家颜面,不比常人,自然不能去长安城外的偏远之地修行。先帝卓子轩体恤自己的妃嫔,便下令叫人在长安城内的莫愁湖旁修建了这座凌云寺。 随着眼前比肩接踵的年轻女子,叶梅和嫣儿也拾阶而上。攀爬了许多台阶,这才来到了凌云寺门口。叶梅擦擦汗水,气喘吁吁道:“想不到要来凌云寺还得走这么多台阶,眼前的这些女子可真是情种,为了前路情缘,居然愿意走这么远的路,爬这么多的台阶。都是人,那些男子为什么不来求一求呢?” 嫣儿道:“姑娘有所不知,要上凌云寺就得经过这九百九十九个台阶。爬了这些台阶才显得诚心诚意嘛。” 叶梅抬头看一眼气势恢宏的凌云寺,初升的太阳给凌云寺披了一件柔和的金色衣衫,本就金碧辉煌的凌云寺显得越发高大起来。寺门口是两棵逶迤迎客松,上面立着一些颜色俏丽的鸟儿,叽叽喳喳,仿佛在迎接前来敬香的宾客。 叶梅在门口的石阶上坐了,道:“嫣儿,赶紧去求你的姻缘,我在这里等你!” 嫣儿绯红着脸颊,娇嗔道:“姑娘好无趣,自己巴巴来了凌云寺,却叫嫣儿去求姻缘,嫣儿只求一生追随姑娘,别无他求!” 在叶梅心里,说不定哪一天就穿越回自己的时代了,求那姻缘又有何用。再者,既然凌云寺是建给看破红尘之妃嫔的,想那妃嫔必然是放下了情爱,自己又何苦跟那些庸庸众生一般,去当着一个看破红尘之人的面求姻缘呢。 “那好,在这边坐坐便去莫愁湖吧!”叶梅见嫣儿不去,也不好强求,只好这般说。 嫣儿好不容易才出来一趟,情窦初开的女子,哪个不愿未卜先知,提前知晓自己的姻缘,便噘着嘴怂恿道:“姑娘,好不容易出来一趟,都到凌云寺门口了,若不进去敬一炷香,倒显得姑娘亵渎神灵了。” 叶梅起身笑道:“促狭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的算盘,拿了这些亵渎神灵的话来压我。不就是想进去瞧瞧嘛,那就去呗,有什么可顾虑的!”说着,拉了嫣儿一起进了凌云寺。 寺内宽敞明亮,地上跪满了虔诚的年轻女子,有的嘴里默默念叨着——求神灵保佑,早日赐下麟儿,有的小声祈祷——求神灵保佑,保小女子觅得佳婿。叶梅抬了头四处张望,嫣儿一把拉了她跪下,小声道:“姑娘,有什么心事,赶紧求求神灵,求求娘娘。”说完,自己双手合十,闭了眼睛念念有词。 叶梅也学着嫣儿的模样,双手合十,却忘了压低声音:“弟子叶梅,求神灵保佑……”求什么呢,叶梅扪心自问,除了希望穿越回去之外,自己真的没有什么要相求的。可穿回去就得面对劈腿的那两位,叶梅摇摇头,还是算了吧,呆在这个朝代也挺好的。 今日的凌云寺不比往昔,当今皇上仁爱,特地嘱咐了,万不可委屈了凌云寺,为了显示皇恩晃荡,甚至提笔亲自写了“凌云寺”这三个大字。有了皇上的亲笔御书,长安城的善男信女都慕名而来,凌云寺的香火便旺了起来。 凌云寺的主持一向深居简出,很少来寺前走动。今日天高云淡,便想着出来走动走动,看看善男信女们,感染一点人世的风尘,也好少些闲愁苦闷。或是真的有缘,主持听到了叶梅的话,而且字字真切,尤其是那“叶梅”二字更是听得分明。 主持缓缓起身,意味深长的看一眼叶梅,这才回了后院。片刻功夫,便有一个小弟子过来请叶梅去后院一叙。 “我不认得贵寺主持,也无甚可求的,只是陪着自己的好姐妹过来,不知主持找我何事?”叶梅好生诧异,难道这位主持道行高深,竟识破了自己是穿越过来的?万一被识破了,若是人家找个笼子,将她关押起来,供游人观赏,那岂不是坏了?这般想着,叶梅更加不情愿去了,躲在嫣儿身后不知如何是好。 小弟子心里很是鄙夷——想你是什么身份,不过是民间女子一个罢了,我家主持可是先帝的妃嫔呢。主持都这般相邀了,这女子忒不识好歹,竟然直言不讳的拒绝。小弟子心里虽然很是不爽,面上还是恭恭敬敬道:“或是姑娘与我家主持有缘,注定在此一见。俗话说得好,有缘千里来相会,姑娘既然来了就去见见我家主持吧。” “有缘千里来相会”,叶梅被这句话生生打动了,心内直呼——这何止是千里来相会,简直就是隔了千年万代千山万水来相会啊。既然这么有缘,倒不如进去拜访拜访这位主持。便随了小弟子一路逶迤去了后院。 凌云寺虽说是个修行的地方,其布局规格却宛如宫殿一般大气磅礴。进了后院,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刻了风景花草的影壁,绕过影壁,穿过后面的拱形二进门,再往里面才是一个开阔的大院子。院子里种满了花花草草,香味儿吸引了好些蝴蝶蜜蜂翩翩起舞。回廊边上一水溜儿的立了好些赤红色鎏金的大圆柱子,叶梅拿胳膊丈量了一下,柱子粗壮滚圆,得两人合抱。 嫣儿见叶梅又淘气了,用胳膊肘撞撞,小声道:“姑娘,这里虽是凌云寺,主持却是先帝的嫔妃呢。” 叶梅抬头细细端详着回廊上的雕梁画栋,心不在焉的答应着:“知道,知道。” 走完了回廊,进的正门,一股香气扑面而来。叶梅闭了眼睛细细嗅着,心道——这是什么香,竟比香水味道还好闻。 “你来了?”叶梅睁眼,瞧见一个四十岁多点的女子正盘腿在蒲团上坐了,手里拿着念珠,这么含糊不清的问了一句。想必这位就是凌云寺的主持了,叶梅细细打量着,眼前的女子虽上了年纪,因保养的好,少经风霜,唇红齿白,慈眉善目,倒是徐娘半老。 “见过主持,不知主持相邀有何事吩咐?”叶梅上学时本就喜欢研读古文,穿来大周朝不几日也学会了跟古人一样文绉绉说话。 小弟子端了两杯清茶,主持摆摆手,小弟子瞧瞧退出去了,临走还不忘关上门。 “凌云寺地势高陡,想必两位姑娘上来费了不少功夫,还请先用茶,润润嗓子吧。”主持一副淡定自若,云游不惊的模样。 一路攀爬,叶梅早就干渴难耐了,也不推辞,顺手拿了杯子饮了一口。 主持这才淡淡道:“姑娘芳名叶梅,不知祖上可是长安城叶家?” 叶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稀里糊涂道:“因自幼与爹娘走散,并不知祖上在何处。”说完继续低头吃茶。 “姑娘可否抬头让本主持瞧一瞧。” 嫣儿看看叶梅,又瞅瞅主持,不由得大惊,用手捂了嘴发呆。 叶梅也没空理嫣儿,浅笑着抬头道:“今日本是应人相邀去那莫愁湖一游,路过凌云寺,嫣儿便央求了要来看看,却不想与主持有缘。主持若是有什么事情还请明言。” 主持端详了片刻,神情落寞的摇摇头道:“姑娘与我那故人名号极为相似,听得姑娘芳名,便想起故人,故此一问,还请姑娘不要多心。”主持顿了顿,才又继续说道,“既然本主持与姑娘有缘,还请姑娘抽一支签,我为姑娘解一解,就当做是送给姑娘的见面礼吧!” 叶梅虽是个现代人,但生在古代,便想试试这卜卦之说灵不灵,随抬手从主持身边的签桶里随意抽了一支。嫣儿挤上来道:“主持,可否也赠一支签给嫣儿?” 主持浅笑着点头,嫣儿将手伸入签桶里,抽了一支,又觉不妥,便惺惺放回去,又拿了一支,这才放心的递给主持。 主持接了二人所抽之签,本来安详和睦的脸上忽然起了些褶皱,仿佛微风拂过的湖面一般。 第七章 嫣儿眨巴着眼睛,急急的追问道:“主持,快看看我的签,我的签可好?” 主持收了脸上的波澜,慢条斯理的浅笑着:“姑娘不急,本主持先看看签文。”说着,将嫣儿的那支签举到眼前,定睛细细端详片刻,继续道,“天开地阔好良缘,时日倒是万物全;向后生男并育女,百世夫妻前世缘。恭喜姑娘,贺喜姑娘,是上上签!从签文上来看,姑娘眼下的日子或许不一定是甜的,但往后一定会有一桩好姻缘!” 这签文说的简单明白,即便是嫣儿这个只略识得几个字的人,听了签文内容,也大体知晓含义,再经主持这般细细解说一番,越发的透彻了。 叶梅也很是替嫣儿开心,拉了她的手笑着:“我就说嘛,嫣儿善良勤勉,将来肯定会有个好归宿的!” 嫣儿娇笑着红了脸,小声遮掩道:“还是看看我家姑娘的签文吧,嫣儿并不是为了求姻缘来的。” “对对对,主持快看看我的签文。我也想知道将来的路是不是一帆风顺。” 主持慢慢解读道:“青丝情愿配红罗,无奈玉人磨难多;若要凤鸾成宿偶,除非再请贵人和。这个签么,也并非就是表面上说的那么不好。若是有贵人和,必然也是佳偶天成。只是一点,本主持甚是不明了,青丝情愿配红罗,青丝自古就指代女儿家,这红罗嘛,也该是女儿家才对……”主持放下竹签,淡淡笑道,“罢了罢了,也是本主持看姑娘面善,极为有缘,便想着卜卦替姑娘问问前程。求签卜卦之事,若信则有,不信则无,姑娘不必上心。” 作为一个穿越到古代的现代人,叶梅看得很开,至于这签文上的意思,她虽明了,却也不甚在乎,毕竟问神卜卦对一个现代人来说有些匪夷所思。 “青丝配红罗,若是一个青丝及腰的女子着了红罗,肯定会很美呢。”叶梅避重就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故意岔开话题笑道,“既然我们有缘,敢问主持上下?” “上妙下真。”风韵犹存的主持半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微微颔首道。 听得“妙真”二字,叶梅眼睛睁的圆圆的,略显吃惊。她还记得曾经有一个演员,因为近乎本色出演了一个角色而名声乍起。后来,或许是因为入戏太深,那个演员居然跟剧中的角色一般,渐渐看透了俗世红尘,最后竟在三月八日那天出家了。叶梅还清楚的记得,自己深深喜欢的那位演员出家之后的法号就是妙真。穿越前无缘得见妙真法师,穿越之后竟然遇上妙真主持,真可谓是缘分。 叶梅不由得又打量了一番,眼前的女子虽然年纪不过四十岁,但是脸上的神色平淡安详,看得出,也该是个有故事的人。或许是因为她也叫做妙真吧,叶梅心里忽然多出一些敬意来。 嫣儿见叶梅愣在那里发呆,便抬手推推她,催道:“姑娘,长喜他们家公子还在莫愁湖畔等我们过去呢。” 妙真主持打开身边的鎏金小盒子,从里面拿出一支簪子,缓缓起身道:“今日得见,也是你我的缘分。我这里有一支幼时佩戴的簪子,放在匣子里落灰多年,不如就送给姑娘做个纪念吧!” 那是一支金玉所制的凤形簪子,玉通体透白,金光亮闪闪。凤的两只翅膀是用金绕制的,左右各缀了一只淡紫色东珠,凤口里吐出一缕金色流苏,造型优美典雅,色彩明快协调,仿佛很是贵重。这才见面不到半盏茶的功夫,萍水相逢,叶梅那里肯接这么贵重的礼物,举手谦让道:“这么贵重的礼物,叶梅真的受之有愧,还请主持收回吧!” 嫣儿见状,拉了叶梅避开主持,小声道:“姑娘拿了吧。咱们这些人最要紧的是攒些体己,若是哪一日想离开了,也好做赎身之用。” 叶梅抬手瞧瞧嫣儿的额头,道:“人家送咱们的东西又哪里好意思再拿出去变卖抵挡,至于赎身钱嘛,我早有准备,你不必忧心!”嫣儿不服气,撅了嘴唇幽怨的看着叶梅。 主持慈眉善目的看着她们两,款款向前几步,抬手将那簪子别在叶梅的发髻上,捋顺了银流苏,笑道:“再贵重的东西也得物有所用,我已经是出家之人了,每日里看着它,不过是平添几分伤悲罢了。再者,姑娘带了这支钗子,越发显得俏丽了。还请姑娘不嫌弃收下吧。” 恭敬不如从命,叶梅只好双手合十道谢。 待道了别,出了凌云寺,已经是晌午时分了。叶梅和嫣儿匆匆赶去了莫愁湖。 眼下正是阳春三月时节,莫愁湖畔都是游人,哪里能分辨出哪一位是相约游湖的公子。叶梅其实很想见见那位人妖公子,但茫茫人海无法找寻,只得领着嫣儿去湖畔看风景。 湖畔的柳树绿枝倒垂,粉红的花骨朵儿迎风招展,空气里都是淡淡的甜香味儿。叶梅这精神头儿怎么都打不起来,整个人没精打采的,仿佛丢了心爱之物一般,有些失落。“罢了罢了,若是有缘自会相见!”叶梅拍拍嫣儿的肩膀,喃喃自语道。 嫣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姑娘,你怎么拿了安慰自己的话来安慰嫣儿?嫣儿与那公子素不相识,见与不见都无关紧要。可是对姑娘来说,他可是千辛万苦选的夫婿哎。” 叶梅心里空落落的,随手取下发髻上的簪子抚摸着,一副不稀罕的模样道:“什么夫婿,不过就是有过一面之缘罢了。”正说着,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叶梅回首,眼前立着的正是那人妖公子,他一袭白衣,御风而立,眉不画而青,唇不点而红。 “怎么,姑娘不想见我?我这就离开!”他忍住嘴角的笑,转身作了大步离开的模样。 叶梅急了,一把扯住他的衣袖,道:“你这人忒无趣,你哪只耳朵听见我们不想见你了?” “这般说来,姑娘必是很想见我了?”他回头,眉眼里尽是戏谑,言语里全是挑逗。 叶梅才不着他的道儿呢,浅笑着戴了簪子,道:“我知道公子的秘密,难道公子就不打算给点封口费啥的?还有公子不打算告诉我名姓了吗?”说完,伸了两只魔抓过来,在那公子胸前比划着。 那簪子通体金黄,被太阳一照越发的光芒四射了。他的眼睛被晃的生疼,原来心心念念要来看望的女子并没有将自己放在心里。生于风月场,愿意买她莞尔一笑的不只是那些世家公子,还有皇室尊亲,倒是自己多情了。 “你……你,这金步摇是哪里来的?”叶梅抬眼,才发现人妖公子一脸的诧异,眼神里全是怒意和防备。那防备如同冷冷的屏障一般,将她和他生生隔离开来。 金步摇?原来这就是皇帝们赏给宠爱嫔妃的金步摇。叶梅不解何意,只天真的笑着:“是有缘人送我的。” 公子冷了脸,道:“我卓凌倒不知姑娘一个青楼女子,居然有缘结识了这么厉害的角色!”语气让人不寒而栗。长喜在身后急的抓脸挠腮的,生怕卓凌言多必失,说漏了嘴。 哟,这算是吃醋了?叶梅心里暗喜,看来自己这副皮囊真心很美,连人妖公子都降伏了。叶梅沉浸在自我欣赏的世界里偷偷乐呵着不能自拔,哪里还顾得上解释。 “卓公子,送我家姑娘簪子的是个尼姑!”嫣儿见公子生气了,陪了笑解释着。 公子稍作迟疑,仿佛知道是谁送的簪子一般,换上笑脸道:“我是为你家姑娘得意呢,我以为她攀附上什么皇室尊亲了呢!你们是不是去凌云寺了,怪不得等这么久还不见人影儿。” 叶梅哭笑不得,道:“原来你叫卓凌啊。只是据我所知,卓乃大周朝的国姓,卓凌正是当今皇上的名讳。公子该不会是皇上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即便你是皇上,只怕也无权交涉本姑娘的个人私事。还有,冲犯皇上名讳是大罪,不怕死你就继续叫这个名儿吧!”一个逛青楼吃花酒的纨绔少年会是当今皇上?叶梅摇摇头,怎么可能,眼前的这个人妖不过是跟当今皇上重名重姓之人罢了。 说话间,便有一老翁划着船过来了。叶梅和嫣儿嚷嚷着要去游湖,卓凌一行上了小船,一路逶迤去了湖中央。放眼望去映入眼帘的尽是绿油油的荷叶,蜻蜓打着圈儿飞着。湖里的游人大多是青年男女,两人一只小船,面对面坐了或吟诗作对,或浅语交流。佳人颔首红了脸颊,才子昂头做了赢家。真是一副美不胜收的春游图! 叶梅咬了手指,盯着卓凌的胸部发笑,脑子高速旋转着——若是船翻了,道貌岸然的公子爷湿了身,倒要看看他拿什么遮挡那对胸器。这般想着,叶梅便脚下发力,左右使劲踩着船底。船只使劲的晃动了起来,卓凌嫣儿等都没有防备,统统掉入了湖里。 第八章 摇船的老翁见有人落入了湖里,边喊“救命”边举身跳进了湖里救人。 叶梅歪了头,痴痴的笑着,她本是识得水性的,却偏偏要作壁上观。长喜急了,一把拽住叶梅的衣袖,央求道:“姑娘,快救救我家爷,快救救我家爷!”见叶梅无动于衷,长喜回头又对岸上的人喊道,“若是谁能救了我家爷,必有重谢!” 虽是阳春三月,冬天到底才刚刚过去,湖水凌冽寒骨,仿佛银针一般刺痛着身体。卓凌是个旱鸭子,在水里喘着粗气挣扎。岸上一些喜欢见义勇为的汉子便撸了袖子,跃跃欲试。 “我来!”洪亮的男子声音在岸上响起,待叶梅回首看时,只见空中飞过一抹深蓝色的影子,那人足尖轻点湖水,缓缓落入水里。 叶梅的笑容僵在了脸上,本是想让卓凌出丑的,却不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虽然不知道这男子是俊朗是丑陋,但是千万不能让他碰湖里的卓凌。即便他是个人妖,也是我叶梅的人妖。叶梅想到这里,一把拔下发髻上的金步摇,丢给长喜,自己纵身一跃,跳入了湖里。 叶梅腿脚并用,几下子就游到了卓凌的身边。只见她一手搂住卓凌的腰,一手抱了他的腿,将他的身体紧紧贴着自己的胸膛,慢慢游到了湖边。岸上立马就有一些好心人过来帮忙。蓝衣男子惺惺救了嫣儿上岸。 卓凌全身湿透,乌发紧紧沾在汉白玉一般白嫩的脸颊上,本来飘逸绝尘的白衣此刻浸了水,紧紧裹在身上。那胸前的凸起宛如发面白馒头一般,将胸前的衣物勾勒出一个绝美的弧度。 周边的围观者见此情形,渐渐开始议论了起来。路人甲说:“这少年的胸部好比女子一般!”路人乙接了话:“哪里是少年,分明就是个女子嘛。不过看这情形,好似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倒像是百花楼的姑娘!” 这时,长喜气喘吁吁上的岸来,见卓凌闭着眼睛躺在草丛里,便拍了一把大腿,跪倒在地,扯着嗓子嚎了起来:“我的爷啊,你快快醒过来,我的爷啊……”长喜嗓音本就细尖细尖的,这会子因为恸哭,声音拉的越发长了,引得好奇路人又来围观。 叶梅心里有些懊悔,本是和卓凌开个玩笑的,却不想玩笑开过头了。眼下,卓凌昏迷不醒,任凭那些围观的路人指指点点,若是碰上认识的人,只怕往后他的声名必将狼藉。叶梅想到这里,毫不犹豫的褪下身上淡绿色的衣衫,轻轻盖在卓凌身上,双手合十祈祷着:“都是叶梅的错,还求过往神仙救救他!” 那蓝衣男子安置了嫣儿,半跪在卓凌身边,道:“眼前这位公子喝了好多湖水,呼吸一时不畅,让我来救他!”说着,便双手捧了卓凌嫩白的脸颊,撅了嘴唇准备给卓凌做人工呼吸。 叶梅也是一时着急,忘了施救。作为一个现代人,她岂能不知人工呼吸救人的。只是,让眼前这位男子嘴对嘴给卓凌人工呼吸,叶梅却有点接受不了。卓凌汉白玉一般干净的人儿,岂能容得旁人玷污。叶梅不由得蹙了眉头,一把推开蓝衣男子,嘴里喃喃道:“还是我来吧,我想他更喜欢我一点。” 蓝衣男子有些不好意思,随手扶起旁边的嫣儿,抬手在她背上拍打着。须臾,嫣儿吐了几口水,渐渐苏醒了过来。 围观的路人见此情形,议论声越发大了起来。这个说:“现在的姑娘越发的出格了,竟嘴对嘴给男子呼气。”那个又道:“谁说不是呢。” 叶梅一心想着赶紧将卓凌弄醒,哪里顾得上路人的冷嘲热讽。只见她抿抿嘴唇,捧了卓凌娇小的脸庞,缓缓俯身将自己的嘴紧贴在卓凌冰冷的唇上。卓凌的嘴唇柔软且富有弹性,如同叶梅吃过最好吃的果冻一般,滑滑嫩嫩,带着些水果的甜香味儿。叶梅吸了口新鲜空气,用舌头挑开卓凌的嘴唇,将丝丝带着自己体温的空气缓缓传给了卓凌。 如此往复几次,卓凌手脚终于动了一下,慢慢睁开了眼睛。看见眼前含着自己嘴唇的叶梅,卓凌惊得瞪大了眼睛,抬手想要推开伏在自己身上的叶梅,却因为刚刚苏醒,身体还很是疲乏,终究没有力气推开,只能红了脸颊任凭叶梅蹂~躏。 叶梅依依不舍的松开卓凌,一脸不开心道:“这就醒了?可是我还没有……”自知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叶梅自动闭了嘴巴,将最后的三个字“亲够呢”封在了嘴巴里,将自己的身体从卓凌身上挪了下来。 跪在一旁的长喜见卓凌醒了,赶紧扶起来,轻轻拍打着卓凌后背的青草屑儿,感天谢地道:“爷,你终于醒了,可吓死小的了。若是长顺公……子知道了,只怕会生生打死小的。” 叶梅平生最烦的就是被人围观,她挥手撵散路人,道:“都散了吧,都散了吧,有什么可看的呢。”路人本就喜好看热闹,这会子见落水的人一一苏醒了过来,并未发生什么大事,怀着失落的心情,摇着头数落着当今女子已经忘了纲常,悻悻然离开了。 长喜将手里的金步摇递给叶梅,怒气冲冲道:“姑娘,拿好你的金步摇,赶紧从我家爷眼前消失!”卓凌抬手示意长喜不要多嘴,可长喜硬是梗着脖子将肚子里的话都说了出来。 叶梅接过金步摇,嘴角挂了戏虐的笑:“凭什么我离开,你家爷占了本姑娘便宜,本姑娘还未生气呢,你倒先不高兴了!”说着,抬手将金步摇别在发髻上,并捋了捋鬓角的发丝。 那蓝衣男子扶了嫣儿起来,看见叶梅头上的金步摇,如同看到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一般,伸出铁钳一般的大手,扯住叶梅,语气冷冷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此刻我便可手刃了这皇家贵胄!”蓝衣男子精壮魁梧,出手不凡,伸了手就来捏叶梅的脖子。 叶梅大惊,刚刚见面的时候,蓝衣男子也并不是如此的厌恶自己,此刻怎么就冷了脸要弄死自己呢。不管是什么原因,对方已经下了死手,若再不反抗,只怕永远没有弄明白的那一日了。叶梅这般想着,使出了穿越前练过的跆拳道,一个抬腿向蓝衣男子扫了过去。蓝衣男子一看就是练家子,岂是轻易就能降服得了的,他匆匆后退,避开了叶梅的袭击。 嫣儿见这好端端的两个人忽然就动手打起架来,也不知自家姑娘是什么时候学的这绝顶的武功,只在一旁着急道:“公子,别打了,我家姑娘是好人!” 叶梅怕嫣儿担心,回头喊了句:“嫣儿别替我担心,我的武学,收拾眼前这小子还是绰绰有余的。”说话间,分了神,蓝衣男子一个下扫腿,叶梅应声倒在地上。 “住手!光天化日之下,你要杀人不成?”卓凌眼见叶梅吃了亏,在蓝衣男子使出一掌之前大声喊了句。蓝衣男子被镇住了,手下的动作稍微迟缓了片刻。 卓凌趁此机会,赶紧扶起叶梅。将手里叶梅的绿色衣衫披在她肩上,宠溺道:“女孩子家的,穿了中衣就动起武来,也不怕行动间露出身体。” 叶梅听了这关心体贴的话,心内不由得热了起来。可她性子最是个好强的,吃了亏岂肯就这般认输,只见她迅速穿好衣服,飞身一跃,一脚踢在蓝衣男子的胸口。蓝衣男子没有防备,重重的跌在了草丛里。 叶梅心里一直不明白,萍水相逢,这蓝衣男子为何要招招狠毒,置自己于死地。只见她用穿了白色锦缎的绣鞋踩住蓝衣男子的肩膀,厉声道:“你是何人,为何要置我于死地?” 蓝衣男子也是个清高的,扭过头去哼了一声:“今日落在你们这些国之禄蠹手里,也是怪我平日里所学不精,要杀要剐随你便,老子保证不会哼哼一声!” 叶梅脚下越发用力了,怒气冲冲的威胁道:“说不说,不说杀了你!” 卓凌听到“国之禄蠹”这四个字,脸上隐隐有了不悦之色,款款几步行至蓝衣男子跟前,道:“公子何故说我等是国之禄蠹?” 蓝衣男子被踩的重了,呼吸不畅,脸色渐渐变成了紫红色,却还是咬着牙不肯说出要杀叶梅的原因。嫣儿见自家姑娘踩着刚刚救了自己性命的年轻公子,多少有些不忍心,摇晃着叶梅的胳膊道:“姑娘,大概是有些误会罢。我和卓公子落水,这位公子舍身相救。能舍命救路人的人,只怕也不是什么坏人。还请姑娘抬抬脚,放他起来,有话好好说。” 嫣儿这般晃着,叶梅贴身佩戴的玉佩忽然掉落在了地上。那是一枚通身碧绿的玉佩,上面雕刻了一对头对头戏水的鸳鸯,做工精湛,甚是可爱。 蓝衣男子伸手拿了落在身边的玉佩,脸色却变了,看着叶梅的眼睛里不再是仇恨,而是满满的温情:“梅儿?” 叶梅不由得松了脚,暗自寻思——素来并未曾与眼前的这位公子谋面,为何他竟叫得出自己的名字?该不会是百花楼的客人吧?叶梅心里暗暗寻思着,自己的随身之物可不能被这些人玷污了。她一把夺过蓝衣男子手中的玉佩,道:“快滚!你认错人了,我不是百花楼的叶梅!” 第九章 叶梅最讨厌的就是自己的身份。她不喜欢那些吃惯了花酒的男子见了她,迎到眼前热情的打招呼。出来游玩,她更不希望围观的路人都知晓她的身份,带了有色眼镜看她。此刻地上躺的这位,也不知是看过她的歌舞,还是买过她的字画,反正就是认识她。 “你是百花楼的常客吧?我虽不是叶梅,倒也很好奇,刚才初见,你不是怒气冲冲,非要杀了我嘛,此刻怎么又识得我了?难道你这眼珠子被湖水泡的模糊不清了?”叶梅渐渐平息了胸内的郁结,这才理智的问起话来,却又怕被人抖出身份,便一口咬定自己不是百花楼的叶梅。 嫣儿见自家姑娘松开了脚,赶紧扶起地上的蓝衣公子。 叶梅瞥了一眼,心内不甚受用,皱着眉头道:“嫣儿,你到底是哪一方的?”嫣儿听了这话,松开扶着蓝衣男子的手,颔首挪了几步,躲在了叶梅身后。 蓝衣男子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弹掉身上的灰尘,笑道:“梅儿,难道你不记得我了?”这一笑,是蓝衣男子此刻内心最真实的写照,可在叶梅看来,这笑容里多了三分戏虐和三分不尊重。只见她紧缩了眉头,厌恶的瞪了一眼蓝衣男子,身子不由自主的往后挪了挪。 卓凌许是不舍叶梅这般被人戏耍,背着手挡在叶梅身前,道:“无耻狂徒,难道你看不出她对你的厌恶和反感吗?还这般恬不知耻的凑了上来要做什么?” 蓝衣男子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便收了脸上的笑容,抬手解了领口的几个扣子,从衣服里面掏出一个全身碧透的玉佩,递给叶梅道:“梅儿,这玉佩你还识得吗?” 叶梅接了玉佩,略微扫了一眼——这只玉佩跟自己平素随身佩戴的那枚一模一样,都是一对鸳鸯头对头戏水的模样。她还记得,这枚玉佩是爹爹当年给她的,而哥哥叶良辰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当年一家四口被贼人追杀,年幼的自己最终和爹娘哥哥走散了,几经转折便进了百花楼的大门。难道这就是记忆里那个唤作叶良辰的哥哥? 想到叶良辰,叶梅有点想笑,在穿越之前,叶良辰可是红遍网络的大咖呢。她本来想笑来着,可面对阔别几载的亲人,却不由得鼻头一酸,眼含热泪哭了起来:“你是哥哥叶良辰?” 叶良辰上前几步,一把攥住叶梅的双手,欣喜若狂:“梅儿都长这么大了。” 叶梅想想失散之后所受的罪和这么多年以来对家人的思念,眼泪便止不住吧嗒吧嗒的落了下来。叶良辰抬手擦了她脸上的泪,将她拥入怀里,轻轻拍打着她的肩膀,温言软语道:“不哭不哭,哥哥终于找到你了。你可知道,为了找你,哥哥走遍了大周朝的每一个角落,却不想初来长安城便遇到了你。苍天有眼,让你我兄妹相遇。” 叶梅半闭着眼,安心的靠在哥哥肩膀上。那肩膀孔武有力,靠着很是踏实。有了哥哥的肩膀,她便不怕往后生活的艰辛了,至少有人愿意分担她的苦痛了。 “爹爹和娘亲呢?”原来有亲人在身边是这么温暖,叶梅不由得想起爹娘,便首问道。 说到爹娘,叶良辰的眼神暗淡了下来。和叶梅一样,自从那日被贼人冲散,他也再没有爹娘音讯。 “爹娘一定没事的,有哥哥在,你放心,哥哥一定会找到他们的。”叶良辰轻声安慰着怀里的妹妹。 被弄糊涂了的众人这才听出原委,这二人初次谋面,先是水火不容的打了起来,后来又哭哭啼啼的深情对望着,原来他们是阔别重逢的兄妹。 卓凌拍拍叶梅的肩膀,安慰道:“快别哭了,亲人相见该是高兴才对。” 叶梅这才离了叶良辰的怀抱,抬手将一枚玉佩带在叶良辰脖子上,一脸不解道:“哥哥,刚才为何要出手打我?” 叶良辰看看卓凌,又瞅瞅长喜,打马虎眼道:“将你错当了仇人,所以出手,好在你也有些功夫,不然只怕酿成大错,都是我莽撞了。” 卓凌昂首道:“放心有我在,谁都伤害不了梅儿的。” 叶梅和叶良辰互相对视一眼,不由得捧腹大笑了起来:“就你?” 卓凌不服气,攥着两个拳头道:“我怎么了?我可是铁骨铮铮的汉子,看到了没,这沙包大的拳头落下,我就不信恶人不低头。” 叶良辰意味深长的看一眼卓凌,将叶梅拉到边上耳语:“这位是谁家的闺秀?” 叶梅只捂了嘴回头盯着卓凌傻笑,心里暗自道——叫你做人妖,这下可好,被人认作女儿家了吧,看你往后怎么在长安城里混。 卓凌被盯得心里发毛,紧张道:“这是怎么了,何故盯着人家这般阴森森发笑?” “他是个男子,只是稍微有那么点不够名副其实罢了。”叶梅说着抬手指着卓凌的胸部,笑的死去活来的。 叶良辰到底是虚长几岁,他早就识破了卓凌女儿家的身份,但见妹妹还蒙在鼓里,而那女扮男装之人仿佛并不是很情愿被挑破身份,便也佯装了一副很是明了的模样点头微笑着。 卓凌也不理会叶梅的取笑,提议道:“你们兄妹今日重遇,该是去庆祝一番的。要不我们去百花楼喝酒吧?” 百花楼和莫愁湖相隔不是很远,一行人说说笑笑回了百花楼。 妈妈见叶梅游玩回来的这么早,身边除了选夫的少年之外,还多了个俊朗男子,不由得咧开嘴笑了,叶梅不愧是自己从小带到大的,出去游湖都不忘记带客人回来。 “姑娘们,有客人来了,快打扮了出来招呼客人。”妈妈朝楼上喊了一声。片刻功夫,便有三五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姑娘迈着小步子,扭着细腰肢,款款下的楼来。 这么多年,叶良辰惯于在江湖上走动,却一直都是个洁身自好的,从来没有来过百花楼这种场合。眼见着姑娘们一个个的衣衫单薄,浓妆艳抹的,眼瞅着就有些不舒服,便低头小声嘱咐旁边的叶梅:“梅儿,你一个女孩子家,怎么能随便来这种场合呢,要不咱们换个地方吧?” 叶梅心里猫抓一般难受,将头垂的低低的不说话。 妈妈难得这么高兴,过来轻拍叶梅的肩膀道:“女儿啊,今日游湖你也累了,上楼歇息去吧!” 叶良辰听了这话,伸出大手拍在桌子上,怒气冲冲道:“你这妈妈怎么说话呢,我妹妹什么时候变成你的女儿了?” 妈妈和几位姑娘被吓得花容失色,将双手护在胸前,生怕眼前的这位魁梧公子出手伤了她们。 “哥哥,我不想瞒你的。”叶梅立起来,依旧垂着头,吞吞吐吐道,“可是跟你们走散之后,我无依无靠,是妈妈捡了我,教我识字作画,教我跳舞谱曲。这事怨不得妈妈,若是没有妈妈,只怕这世上早就没有我叶梅这么个人了……” 妈妈这才反应过来眼前男子与叶梅的关系,佯装镇定笑道:“原来是梅儿的哥哥。还请叶公子不要生气,梅儿前几日刚刚选了夫婿,呐,就是你对面的这位公子。” 叶良辰听了这话,脸上渐渐有了笑容,一把拉过卓凌的手攥住道:“这么说来,公子是我妹夫了。往后梅儿的幸福可就全仰仗你了。” 卓凌还是头一次被别人这么死死攥住双手,他贝齿轻咬红唇,使了吃奶的劲儿才把手从叶良辰的铁钳里夺了出来,绯红着脸颊慌乱道:“应该的,应该的。” 妈妈一来惧怕叶良辰的拳头,二来怕惹恼了叶梅,失去这棵摇钱树,便腆了脸巴巴凑上来,讨好道:“既然大家都是一家人,我这就去吩咐厨房做些好酒好菜,让大家吃好喝好,不醉不归。”说完便点头哈腰的去了后院儿的小厨房。 叶梅只想跟哥哥叙叙旧,说说小时候的过往,便遣散了众姐妹,领着叶良辰和卓凌他们去了自己房间。 叶良辰细细端详着叶梅的房间,道:“梅儿,以前你身在青楼是身不由己,往后有哥哥在,你还是早些抽身,再做打算吧。这百花楼毕竟不是正经行当,别耽误了你的青春年华才是。” 叶梅点头道:“嗯,等我筹够了银子,肯定会离开百花楼的。” 卓凌平日里也是个沉着稳重的,一旦有叶梅在场便毛手毛脚起来。只见他挺了胸膛道:“有我在,你随时都可以离开百花楼。” 叶良辰回头细细打量着卓凌,脸上多了些戏谑的神色,立着眉毛道:“这么说来,公子倒是愿意照顾梅儿一辈子了?” “愿意啊,佳人在侧,有什么不愿意的。”卓凌明白叶良辰是设了个圈套让他往里面跳,却还是飞蛾扑火一般跳了进去。 “哥,你别闹了,卓凌他是个人妖,根本不会喜欢女子的。”叶梅低了头,来回挫着双手,待察觉众人都好奇的盯着自己时,才发觉又说错话了,便强笑着解释道,“人妖就是喜欢男人的男人。” 叶良辰却笑了:“梅儿,你别再骗哥哥了。你眼前的卓凌公子根本不是什么男子,她是个如假包换的女子。哥哥也知道你为了躲避妈妈的威逼利诱,便找了这么一个人女扮男装。她举手投足确实近乎男子,可惜她终究没有男子的身量体格,你瞧瞧她都没有喉结。” 卓凌见旁人将一探究竟的目光投了过来,淡定自若道:“我自小疾病缠身,大夫说了,我阴阳失调,终身将没有喉结。” 叶梅很是纳闷儿,才和这卓凌相识几天,便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咬着食指思索片刻,笑道:“怪不得……但是你那阴阳失调的病也需治一治的,胸比女孩子都大。” 这时门口忽然传来一阵衣衫摩擦的细碎声音,卓凌警觉道:“谁?” 嫣儿打开门,瞧见春兰端了一盘水果,一脸不自在,强挤了笑容道:“我给你们拿了点水果过来。” 叶梅接了水果,跟春兰客气几句。卓凌和长喜对视一眼,起身匆匆告别。 第十章 且说卓凌见百花楼的春兰鬼鬼祟祟的立在门口,怕她偷听了自己的秘密,给大周朝招来天大的祸端,因此匆匆离开百花楼赶回宫找长顺商量去了。 太阳渐渐偏西,卓凌生着闷气,双手背在身后一声不响的进了寝殿。卓凌这里刚刚在朱榻上坐稳,殿门口便跑进来一个人,施礼道:“皇上金安。今日不是说约了人去游湖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来人身形挺拔魁梧,方正的国字脸上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完全不像个太监,却穿着一身黑色绣有花纹的太监总管的衣服。 卓凌抬抬眼皮子,爱答不理道:“还说呢,闹了一肚子的不痛快。” “谁这么大的胆子,敢给我们大周朝的皇上不痛快,不要命了?”黑衣太监淡淡说着,嘴角是温婉如玉的微笑。在他眼里,眼前的卓凌再位高权重,却终究是个孩子,是个时刻需要人照顾安慰的孩子。 卓凌自小就是个宫墙关不住的性子,经常背着已故先皇和皇后,换了太监宫女的衣服,偷偷跑出宫去看热闹。每每惹了事儿,便腆着小脸儿来央求他:“长顺叔叔,长顺叔叔,你去央求父皇和母后,就饶了我这遭吧!父皇和母后最听你的话了。” 看着那仿佛曾经见过的粉嫩小脸,他总会勾起食指刮她的鼻子,眼睛里全是宠溺:“往后要出宫可以跟老奴说,老奴带你去。”可惜,岁月催人老,这才几年小卓凌便登上了皇位,他再也不能如同十年前那样陪着她玩耍开心了。 “哼,还说呢!父皇和母后爱这江山胜过了爱朕!”卓凌拿起桌上的甘草茶,抿了一口,“若是他们真的爱朕,就应该知道朕是个女子,如何担得起治理大周江山社稷的重担?” 原来又是为了这男扮女装的事情生气呢。长顺将思路从卓凌小时候的事情上拉了回来,匆匆关了殿门,长长叹口气,语重心长道:“皇上小声点,提防隔墙有耳,虽说眼下是太平盛世,但人心隔肚皮,当年有多少人觊觎这皇位来着,若不是那些忠臣良将,只怕……”想起云烟一般的过完,长顺淡淡吐了口气,过去的就过去吧。 卓凌到底还是个孩子,哪里能体会到长顺的一番苦心。只见她摇头道:“你不知,朕这两次外出游玩,偶遇一绝色女子。或许是缘分使然,第一次朕解了她的燃眉之急,第二次她嘴对嘴吹气救了朕。朕跟她都有了肌肤之亲了,可朕是个女子,这该如何是好?” 长顺大惊:“皇上,您可千万不敢泄露女儿家的身份,大周的江山社稷和后宫诸人的性命都在您手里啊!若是那有心之人得了您是女儿家的消息,那些皇亲贵胄们必然要打了名正言顺的旗号来逼您放弃皇位。” 卓凌垂了头默不作声,父皇和母后为什么就偏偏只生一个孩子呢,要是他们多生几个,眼下被皇位困住的也就不是是自己了。 “朕看史书上不是写着嘛,皇上都可以三妻四妾,可以娶好多好多老婆,可以生好多好多孩子,父皇为什么偏偏生朕一个呢。要是父皇的子嗣能多点就好了。”卓凌嘟着小嘴抱怨,她一直都渴望有个哥哥,再有个姐姐,然后凡事都让着她宠着她。 长顺微微皱着眉头,凝聚了眼睛里的光,面带微笑看着远方,仿佛远方的某一处正在演绎过往的故事:“先皇一生致力于整治江山社稷,让大周的百姓过上丰衣足食的好日子,哪里有时间去纳嫔妃,虽说有几位嫔妃,却都是为了巩固皇家地位不得已才纳的。再者,先皇平生只爱青梅……只爱皇后娘娘一人,又岂肯多瞧一眼别的女子。偏巧皇后娘娘身子弱,只生了一次,可……可就是那一次,先皇却开心的跟个孩子一样,当时举国欢庆,因为皇后娘娘生了龙凤双胞胎……”长顺凝望着远方,继续讲着过往的故事。 “什么,龙凤胎?”卓凌听了这话,开心的跳了起来,“这么说,朕还有个哥哥……或者弟弟了?”在卓凌看来,若是能忽然冒出一个失散多年的哥哥或者弟弟该是多么幸运的事情,这样一来她便可以将皇位推给他,然后放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长顺怔了怔,半响才从曾经的过往中醒了过来,垂着头叹气道:“是啊,老奴还记的皇后娘娘临产那一日风云骤变,本是万里无云的天气却忽然下起了大雨,偏巧先皇南下赈灾。经过八个多时辰的挣扎,随着小孩的一声啼哭,您和大皇子出生了……” 长顺忽然湿了眼眶,他还记得那天电闪雷鸣,皇后娘娘九死一生才诞下龙凤胎,产后大出血不止。接生的嬷嬷和御医合计一番,说皇后娘娘产后虚弱,需拿了那上好的人参煮汤喝。偏巧贤妃娘娘也在皇后娘娘的仙居殿,便说她那里正好得了上好的高丽参,差他去取。长顺哪里敢掉以轻心,说自己得了皇上的令,要守在仙居殿。贤妃娘娘恼羞成怒,一巴掌呼在他脸上,骂道:“不要脸的狗奴才,难道本宫会吃了皇后不成?”他只好亲自匆匆去了贤妃娘娘的甘露殿一趟。 仙居殿地处僻静,距甘露殿及各个正殿甚远。这一来一去便耗费了半盏茶的功夫,待长顺匆匆赶回仙居殿时,御医和接生的嬷嬷们都散了,只留了一个贴身侍奉的宫女。贤妃娘娘竟半躺在朱榻上睡着了。那宫女见长顺来了,红肿着眼眶哭道:“长顺公公,大皇子不见了。刚才贤妃娘娘说要吃燕窝,奴婢便去御膳房要了,可是回来的时候发现贤妃娘娘睡着了,怎么都摇不醒……”那宫女吓得腿一直抖着,不像是在撒谎。 手里的高丽参“吧唧”一声掉在了地上,长顺双膝一软跪倒在地——皇后娘娘是他幼时的至交,他发了誓要用自己一生护她周全,却不料一个不小心便着了坏人的道儿。若是皇上赈灾归来,他只能提着脑袋去面圣了。 长顺也不知道自己跪了多久,贤妃娘娘手指动了动渐渐醒了过来:“你们这是怎么了,大喜的日子,却哭哭啼啼的,也不怕忌讳!”贤妃娘娘处之泰然的理理鬓角并不乱的头发,瞪了一眼长顺和那宫女。 “皇后娘娘刚刚诞下的皇子不见了!”宫女哭得越发厉害了。 贤妃娘娘也慌了神,抬了手一巴掌打在宫女脸上:“该死的贱婢,丢了皇子可是要掉脑袋的!” 长顺冷冷看着眼前处心积虑演戏的贤妃娘娘,冷笑道:“娘娘明白人,何故作出一副什么都不知晓的模样!”她先是支走了长顺,接着遣散了众御医和接生嬷嬷,然后又打发了皇后娘娘的贴身宫女。这一切肯定都是贤妃所为,长顺心里这般想着,越发鄙夷眼前的贤妃娘娘。 贤妃到底是聪明人,直到先皇回宫,打死都一口咬定——皇子失踪和自己没有半点关系。先皇本要治贤妃的罪,却因贤妃娘家穆氏一族是朝中顶梁支柱,当时朝中局势复杂,又没有证据证明此事是贤妃所为,只能将这仇恨记在心里。饶是如此,先皇再也没有去过贤妃的甘露殿一次。 皇后娘娘因为产后大出血,众御医把脉之后说是此后再不能得孕。先皇便命长顺了结了知晓内情的那位宫女,将小公主取名卓凌,派了几位心腹伺候衣食起居,自小便扮作男子模样。 往昔历历再回首一遍,却也如同亲临当日般痛彻心扉,长顺半闭了眼睛,泪水在那经历了世事的老脸上横流。 卓凌见长顺这般难过,心里也很不是滋味。这后宫的太监宫女有好几千呢,她最亲的却一直都是这位对别人严厉对她慈祥的长顺。父皇薨了,在她心里长顺便是威严的父兄,母后殁了,长顺便是慈祥的母后。自她记事以来,深宫的每一个日夜都是这个半老太监陪着她,哄她入睡,盯她用膳,陪她看奏折。她开心了,长顺会陪着她开心,她不开心了,长顺会哄着她开心。这个人如兄似父,给了她人世间最平凡却也最温暖的感情。这般想着,卓凌抬手拿自己的衣袖擦了长顺脸上的泪水,安慰道:“切莫伤怀,或许朕的哥哥还在世呢。” 长顺摇摇头,世事难料人心莫测,那偷盗皇子之人又岂能心慈手软,只怕大皇子早就命丧九泉了吧。 看长顺还是愁眉不展,卓凌挤了一丝笑容,强笑道:“长顺,朕答应你,朕一定会替哥哥做好这个皇帝,治理好我大周的江山还不成吗?” 长顺脸上这才有了笑容,道:“皇上可是一言九鼎,说的话可得算数!” 卓凌见他终于笑了,攥了小粉拳头道:“一定一定!” 夜幕慢慢降临了,夜色给整座皇宫披上一件黑色的神秘衣衫。冷冰冰的琉璃瓦下,一座座雄伟的宫殿端坐在地上,俯瞰着人世间的悲欢疾苦。透过绿纱窗,隐隐可以看到某一个殿内,一个瘦小的身影端坐在案几前,手捧了奏折细细查阅着。身边一位半老太监一会剪烛花,一会添茶水,来来回回忙碌着…… 第十一章 四更时分,长顺便带了人来寝殿伺候卓凌穿衣上朝,却见卓凌半趴在床上,两只小脚露在锦被外面,仿佛细心雕琢的美玉一般泛着光泽。 长顺微微一笑:“又懒床了!”然后立在龙床边上,俯首温言软语道,“皇上,该起床准备上朝了。” 卓凌迷迷糊糊,胸前抱了被子在宽大的龙床上来回滚动着,闭着眼睛道:“朕觉得才刚刚睡下,就又要起床了,今日可不可以不早朝啊?” 毕竟是个如花似玉般娇嫩的女孩子,多多少少会嘟嘴撒娇。长顺宠溺的看着床上的人儿,佯装生气道:“昨日才说的要做一个勤政爱民的好皇上,这会子又想懒床了?”话虽这般说,心里到底很是不忍心,不忍心狠心的将她从温软的龙床上拉下来,去面对或道貌岸然或既臭又硬的众臣。可是,先皇和皇后生前最信任的人就是他了,他们将大周的江山和卓凌的安康一起交予他,这个担子重若千斤,又得如履薄冰,当真是这个世上最苦的差事了。 卓凌也慢慢清醒了过来,虽说每日里都要和长顺撒撒娇,但毕竟是一国之君,即便多么不想离开床榻,却还是得咬牙坚持下去。只见卓凌一个鲤鱼翻身,站了起来。她只穿了淡黄色的薄薄中衣,高举了两只胳膊伸懒腰,身体的曲线若隐若现。 寝殿等着伺候卓凌的几位太监宫女都是长顺千挑万选出来的,或是死了全家或是孤儿,此生再无牵挂,也不会因为家人的缘由被人威胁。他们有的被人追杀让长顺救了,有的在快饿死的时候长顺给了他们馒头。反正这几个人虽然知道卓凌是个女子,却因顾念长顺当年的救命之恩或一饭之情,嘴巴都跟死人一般牢实,断不会将此事给说了出去的。 长顺拉了身边的一个宫女,道:“巧儿,待会跟慧儿帮皇上把裹胸稍微扎紧一点,别被旁人看出了端倪。”巧儿施礼答应。长顺又喃喃自语,“该是替皇上做件宽大的龙袍了,整天这么裹着缠着,老奴真怕把皇上的身体裹出个好歹来。” 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卓凌便穿好了衣服,吃了点早膳上朝了。 众臣早已在宣政殿静候着,见皇上来了,都匍匐在地,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卓凌抬手示意道:“众爱卿平身!”待众臣起身在朝堂两侧立了,卓凌才又淡淡道,“众位爱卿,今日可有要事要奏?” 张远道手捧玉笏,道:“禀皇上,昨日老臣听得江南一带匪患异常,仿佛有人以先帝大皇子的名义揭竿而起。那群贼人还说……还说……” 张远道是三代老臣,其人以敢直言谏圣闻名于朝堂。想当年,先帝在位时,因以重病在身瞒了众臣偷偷去桃花潭寻当时还是个女儿家的皇后娘娘,当时朝廷局势复杂,张远道便褪了朝服,穿了中衣在玄武门前跪拜至头破血流,直言要面圣。那时候卓凌还未出世,这些都是后来长顺告诉她的。 卓凌见张远道略有迟疑,便笑道:“张爱卿向来以直言闻名于朝堂,此刻怎么吞吞吐吐起来。凡事都直言罢,没有什么可忌讳的!” 张远道两只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想必是昨夜一夜未眠的原因吧,见皇上允了,这才道:“皇上,那群贼子说当朝圣上是女儿身,不配做皇帝!”张远道话说完了,额头上却全是汗水。宣政殿上质疑皇上的性别,若是皇上怒了,即便不是祸及九族,只怕自家脑袋也保不了了。 站在卓凌身后的长顺不由得紧张起来,这下可如何是好?若是大臣们一致认为皇上是女儿身,要验明了真身岂不是坏了。 卓凌愣了愣,一掌拍在眼前的案几上,大怒道:“何人敢如此亵渎我皇家威严?”虽然心里也很是紧张,但此刻若不发怒震住宣政殿的众臣,往后又如何能取信于民。卓凌使了浑身的劲儿拍在案几上,手掌疼的发麻,却也好咬牙忍了。 张远道一直都是个既臭又硬的石头,虽然迂腐顽固喜欢钻牛角前,对皇家却一直都是忠心耿耿。只见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匍匐道:“皇上息怒,那些贼子不过是借了这个由头起兵造反,臣等誓死追随皇上!” 众臣也赶紧跪倒在地,大声呼道:“臣等誓死追随皇上!” 卓凌这才将一颗悬着的心放在肚子里:“江南那些贼子居然打了大皇子的名头来造反。母后当年生了双胞胎,大皇子虽是嫡出长子,可他出生半个时辰便殁了。朕作为大周的二皇子,难道不该是名正言顺的皇位继承人吗?!” 卓凌咬了牙,一鼓作气势如虎,一定要强调自己并非女儿家。只要不是女儿家身份,即便再冒出十个大皇子来都不怕。反正当年母后生下龙凤胎的事情只有宫内几个人知道,后来为了掩人耳目,长顺将他们全都了结了。为了坐稳江山,长顺还特意找了几个说书的,将母后生了一对皇子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 众臣吓得垂了头,不敢再说话。张远道犹豫片刻,道:“皇上,谣言止于智者,龙体要紧,还请您息怒。眼下的当务之急是派了人去江南一带走访,摸清楚这些贼人的底细。” 刑部柳尚书也道:“臣附议!”后面的众臣也都赶紧俯首道:“臣等附议!” 卓凌尽量将双膝打开,作出一副男子模样,用手指摸了摸还未长胡子(哈哈,根本也长不出啊)的下巴,道:“嗯,众爱卿所言极是。只是派谁去呢?” 卢侍郎匆匆出列,拱手禀道:“回禀皇上,此次下江南,若是朝廷派了当朝官员明面调查,只怕多有不便。倒不如差了一位无官无职的闲人去,暗中调查才是上上策。” 虽说因先帝在位时的连年大旱,江南一带人心不稳,到底是太平盛世,说是下江南探访民情,查探贼人底细,不过是拿了国库的银两吃喝罢了。这位卢侍郎便是那卢子涵的爹爹。自己的儿子好吃懒做,又是个色中饿鬼,作为父亲,本该严厉教诲的。却不料这位卢侍郎偏偏是个妻管炎,又极为宠爱儿子。哪里肯舍得教诲儿子,只一味地闭了眼睛,任凭卢子涵胡作非为。此刻,他说这番话,不过是为了让自己那无官无职的儿子能有机会去山清水秀的江南潇洒一回,回家也好跟老婆大人讨好。 柳尚书也出列道:“皇上,卢侍郎所言极是。” “那众爱卿觉得派谁去合适呢?”卓凌道。 卢侍郎笑的眼睛都眯在一起了:“皇上,微臣犬子尚无官无职,整日里就盼着为皇上效力,还请皇上给犬子一次建功立业的机会。” 听了这话,张远道冷了脸子,双眼盯着卢侍郎道:“贵府的公子做惯了闹青楼吃花酒的勾当,岂能担得起如此重任?” 卓凌心里暗自叹道——张远道啊,朕知道你忠心,可是再忠心也不能当着众臣的面直言卢侍郎家的公子纨绔,三朝元老了,朝堂上的这些生存之道愣是没学会,一句话有得罪了卢侍郎。 张远道言罢,再无人说话,整个宣政殿忽然窒息般安静。 柳尚书淡淡笑了笑,道:“皇上,卢公子虽然顽劣,却也不至于像张大人说的那样不堪。花样年华情窦初开,做些糊涂事也是在所难免的。再者,正因卢公子顽劣,一般人哪里知晓纨绔子弟竟是请了圣命去一探究竟的。因此,他才是此次下江南的最佳人选。还请皇上圣裁!” 卓凌有些不耐烦了,这朝堂上拉帮结派的事她看了太多了。大皇子自幼失踪,自己又是个女儿身,查探江南匪患一事至关重要,如何能将大周的百年基业和自己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一个纨绔少年?再者,若江南那个打了大皇子名号的匪首真的是一奶同胞的哥哥,也是时候将他该有的一切还给他了。此去江南,事关重大,若不是亲近的人,谁去她都不放心。 卓凌抬手摸摸眉毛,道:“此事不甚要紧,以后再议!”众臣无奈,有了皇上这句话,即便他们再热心,也不敢贸然说话了,只能垂首听着。卢侍郎心内很是不开心,却也只能拱手说声:“是!” “各位爱卿谁还有本要奏?”卓凌道,“若是无事便退朝吧!” 众臣都俯首等着,卓凌起身大步流星而去,长顺紧紧跟在身后。 卓凌下朝之后,信步来到了仙居殿前。母后仙逝好久了,可仙居殿园子里的花草依旧疯长着。仙居殿本是卓凌皇爷爷宠妃柳氏的寝殿,后来父皇娶了母后,因母后喜欢僻静,便在这里住了。卓凌也甚是喜欢仙居殿的幽静清雅,每每遇到烦心的事情,她总会来这里坐上一阵子。这里是母后当年诞下自己和哥哥的地方,卓凌在亭子里坐了,抬眼看着仙居殿。儿时的记忆又回来了,母后陪着她荡秋千摘花朵……,好不快哉。 第十二章 卓凌在仙居殿对面的凉亭里坐了半柱香的时间。 “皇上,时间不早了,回去用膳吧!”长顺知道她心烦,也不敢过多的打扰,一直在身后静悄悄立着。可是眼见太阳就偏了西,都过了用午膳的时辰了,若不再回去吃些东西,只怕卓凌瘦弱的身子扛不住。 卓凌眼含泪珠,仿佛刚才从美梦中醒过来的孩子,怔了怔道:“是哦,太阳都快落山了,还有一大堆奏折等着批阅呢,朕倒在这里发起呆来。起驾吧。” 用过午膳便去了御书房。御书房内是堆了一桌子的奏章,卓凌皱皱眉头,坐在案几前开始批阅奏折。 也不知批阅了多久,华灯初上,整个皇宫到处都是淡淡的烛光。卓凌忽然抬头道:“长顺,此次江南之行,谁去朕都不放心。据朕所知,父皇在世时有一位皇伯曾经争过皇位,后来父皇虽然抓了他很多把柄,鉴于手足情深,便将他贬为庶人,打发到江南去了。朕琢磨着,此次江南匪患,或多或少都与这位皇伯有些关系的。虽说眼下太平盛世,但是朝中局势复杂,朕若不亲自暗访一番,只怕会失了主动权。” 卓凌说的这位皇伯便是卓子腾。先皇兄弟三人,卓子墨是老大,平日里也就是看看诗文,下下棋罢了,明面上并无争夺皇位之心。卓子腾是老二,一向雄心壮志,却又城府极深,差点害的先皇丢了性命。先皇卓子轩是老三,因是老皇帝(卓凌的爷爷)一时醉酒宠幸了侍奉茶水的宫女,一朝有孕便诞下了他,刚开始老皇帝并不是很喜欢他。直到卓子墨的母妃柳氏发动宫廷政变失败,连累了卓子墨,卓子腾因为背后使了手脚,被老皇帝知道了。这二人也算是自作孽不可活型,老皇帝渐渐开始注意三子卓子轩,最后临危受命,将大周江山托付给了卓子轩。 长顺沉思片刻,道:“如果皇上出巡,老奴必须得跟着。” 卓凌放下手里的奏折,起身来到长顺身边:“你的心朕知道,可是若你跟朕都去了江南,宫里的事儿谁管?” 长顺道:“皇上放心,宫里大小事务有长喜呢。老奴最放不下的是,皇上出巡找什么理由呢?若是贼子知道皇上离开了皇宫要行刺可如何是好呢?” 卓凌转回案几前坐了,笑道:“这有何难。卢侍郎不是说要派了他的公子去嘛,那就让他前脚走,咱们后脚跟着。再过几日便是母后仙逝的日子,朕就跟众臣说幽居悼念母后,半个月之后再恢复上朝制。朕不在的这段时间大小事宜都由柳尚书全权负责。” 二人这般商定之后,便早早歇了。 第二日上朝卓凌便允了卢侍郎的请求,要他的公子下江南去明察暗访一番,又说了自己要闭门不出半个月有余悼念母后,此间朝中事务暂时由柳尚书代理,张远道协助。众臣各有所得,一个个都很开心,却哪里知道才不过十六岁的小皇帝居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当日下朝,卓凌便换了衣服,和长顺一起匆匆出了皇宫。一路逶迤,卓凌领着长顺去了百花楼。 “爷,这个地方不是您和老奴该来的。爷九五之尊,切不可被这些淤泥污了身心。老奴是个无根之人,来了也是被取笑罢了。”长顺抱住卓凌的胳膊,不让他进去。 卓凌哭笑不得,低声道:“我是九五之尊也是个女儿家,如何就污了身心呢?只因百花楼的花魁跟我有缘,此次特来辞行,顺便给妈妈些银两,免得我不在的这几日,妈妈逼着她去接客。” 长顺这才松了手,跟在卓凌身后走了进去。坐在里面嗑瓜子的妈妈见卓凌这个挥金如土的爷来了,立马堆了笑,满脸的横肉将眼睛都挤没了:“哟,公子来了啊,我们家梅儿才刚刚念叨公子这几日没有音讯呢,您就来了,快里边请。” 卓凌也不跟她废话,只微微点头便上了二楼,门也不敲直接推开进了叶梅的房间。 叶梅正背对着门口,手握卓凌故意落下的玉骨折扇发呆。听得开门声,也不回头,只淡淡道:“妈妈,你休要在逼我。卢公子身世再如何显赫,我都不嫁!别说他只是皇亲国戚,即便是皇上,我也不嫁!” 卓凌这才意识到前两日忙于朝政,竟忘了给妈妈定时送银子,想必她为了谢绝客人吃了不少苦头吧。卓凌从来都没有如此牵挂过任何人,她抬头幽幽道:“是我。” 叶梅听的声音,忽的回头,跳起来用双臂紧紧环住卓凌的脖子,因为个子比卓凌高些还得俯下身来抱着,仿佛不甚过瘾一般,又抬起修长的双腿夹住卓凌的腰部,整个人仿佛一个身体挂件一般悬在卓凌身上:“你终于来了!”佳人拥佳人,佳人吐气如兰,佳人脖颈奇痒,恨不能将怀里的人儿放倒狠狠撕咬一番。 卓凌被这样紧紧搂着,丝毫动弹不得,喘着气笑道:“不是说皇上也不嫁嘛,为何对我这般投怀送抱?” 长顺在卓凌身后,幽幽道:“姑娘,我家爷身子弱,经不住您这般投怀送抱的!” 叶梅松了卓凌,双脚着地,哈哈大笑道:“你家爷几日不来百花楼了,他是我选的夫,此番他来了,不得做做样子亲热一番?”说着整理一下凌乱的衣衫,继续道,“既然你家爷身子弱,那换我抱他好了!”话音未落便抬手一个公主抱,将卓凌捧在怀里,低了头眉目含情的看着她。 长顺一心惦念卓凌女儿家的身份被人识破,又开始碎碎念:“爷,老奴说了,这百花楼藏污纳垢,不是爷这样的人该来的。您瞧瞧这姑娘,一个女孩子家的,主动投怀送抱,像个什么样儿啊。” 卓凌哪里顾得上长顺的念叨,只眼波流转,双眸含羞,抬头仰视抱着自己的叶梅,心内感叹——若她是男子,携子之手与子同老,该有多好。 叶梅听了长顺的话却不高兴了,松手放下卓凌,道:“这位老人家何故出口伤人,我虽是百花楼的人,却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非常的洁身自好。你这老头若是再这般伤害我幼小的心灵,我必拔了你的胡子。” 长顺探了头笑道:“姑娘好本事,若真能揪下老奴的一撮胡子,老奴将唯姑娘命是从!”长顺本是站在卓凌身后的,叶梅只是从声音上辨出他是个上了年纪的人。 待长顺探出头来,叶梅这才发现长顺那国字脸甚是威严,下巴却是丛草不生,没有一根胡子。 “哟,你家都是奇葩啊,公子爷胸比女子的都大,还富有……”,叶梅说着忽然咽了咽口水,继续道,“胸比女子都大,还富有弹性。你一个老男人,却不长胡子,哈哈哈哈,你们这些奇葩!”说着笑的弯了腰,扭身伏在床上笑了起来。 长顺气得竖了手指指着叶梅道:“你,你……若是再敢这样浑说,看我一掌不打死你!” 卓凌也不理会叶梅的取笑,道:“此次前来是因为家中有些生意,需要去江南走一遭,因此来跟姑娘道别。” 叶梅收了笑,起身道:“不行!你走了,我怎么办?” 长顺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笑道:“你又不是我家爷明媒正娶的妻子,我家爷走了,你继续接你的客咯!” 叶梅一个踢腿上去,本想给眼前的老男人狠狠一脚,却不料那老男人好像也是练家子,只退身一闪,叶梅便落了空,待叶梅腿上的劲儿散了,再伸手抓了她的脚踝。叶梅的脚被长顺铁钳一般的大手擒住,只消长顺一个反手,她就得滚倒在地,吃一个大趴摔。 卓凌无奈的摇摇头,示意长顺松了手,拉着叶梅坐下,指着长顺介绍道:“这位是府里的长顺。”又回头要介绍叶梅,“这位便是前几日出来游玩,有缘相识的花魁叶梅姑娘。” 叶梅揉罢脚踝,刚刚抿了一口茶,听了卓凌的这话,愣是“噗嗤”一声将满口茶水喷在了卓凌脸上:“他就是你天天顾念的长顺……公子?我瞧着没有一点公子的福相,倒是一脸的管家做派!也不知公子喜欢他什么。”叶梅摇摇头,故意作出一副看不上长顺的模样,想气死这个刚认识的对头。 长顺赶紧过来拿随身的帕子替卓凌擦了脸上的茶水,低头施礼,一副不跟叶梅计较的模样,道:“姑娘说的是,老奴本不是什么公子,老奴只是爷府上的管家而已。但有一点,姑娘既然取了这个梅字做名,举手投足就该有些梅花的淡雅清高,要不然便是生生辱没了这个字!” 叶梅哪里知道,自己名字里的这个“梅”在卓凌和长顺心里有那么多感情,不正经道:“我说长顺管家,不就一个字嘛,若是你喜欢,便随便取好了。”叶梅右手抚摸着下巴沉思一会,笑道,“对了,你可以取名长梅啊,顺梅啊,反正有梅字就好了。” 卓凌沉了脸,起身道:“姑娘好生呆着,待我给了妈妈银两,这便启程去江南了。” 叶梅也不知什么缘由,使得卓凌忽然就沉了脸子,起身捏住卓凌的衣襟撅着嘴撒娇,不肯让她走。 第十三章 且说卓凌冷了脸子要即刻启程离去,叶梅一副小媳妇儿模样,缠着人家不肯放手。卓凌正无奈呢,叶良辰踱着步子进来了:“你们这是闹哪一出呢,拉拉拉扯扯的?” 叶梅凄凄切切道:“哥哥,我要去江南!” 卓凌朝着卓凌努努嘴,意思是让他安慰安慰叶梅,又故意抬高了声音道:“我此去江南,不过半月有余,很快就回来了。” 不料这个叶良辰听说卓凌要去江南,丝毫不理卓凌的眼色,也来凑热闹。只见他腆着脸道:“梅儿去了,那我也得去!” 卓凌看着眼前的兄妹俩,哭笑不得。长顺见叶良辰魁梧健壮,便自作主张道:“爷,带上这位公子吧,一路相伴也有个照应。”却是提也不提叶梅一句。叶梅厚着脸皮,作出一副无辜可怜的模样,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卓凌。 卓凌叹口气:“真是前世的冤家,逃也逃不掉的!”这一句“前世的冤家”让叶梅兄妹二人都误会了,自作多情的将自己当做卓凌口中的“冤家”了。二人迅速收拾了行装,跟着卓凌下了楼。 妈妈手里捏着一把瓜子,见叶梅一行背着行装下来,立马觉得事情不妙,扭了肥胖的身体堵在门口,道:“梅儿这是去往哪里?” 叶良辰作势要打,卓凌伸手挡住,道:“妈妈,眼下正是花开的好时节,我想带着叶梅姑娘出去看看江河湖水。呐,这是一万两银票。半个月之后我自当将叶梅姑娘完好无损的还给妈妈。”长顺赶紧递了一沓银票。 妈妈接了银票立马换了另一副模样,挪开水桶一般粗的腰身,眉开眼笑道:“那公子一路吃好喝好……那个……玩好。”妈妈说玩好的时候,还故意眨了一下左眼睛,撅了红红的肥嘴唇子,给卓凌放电抛媚眼儿。 卓凌被吓得不轻,赶紧拿手半遮住眼睛,一副马上就要呕吐的样子,点头匆匆跑了出去。叶梅跟在身后取笑道:“妈妈给你抛媚眼儿呢,何故作出一副生死不如的样子?”长顺和叶良辰闭了嘴闷笑。 且说四人一路南下向洛州奔去。在当时的大周朝,有两个特别繁荣的地方,其一是大周国都长安城,其二便是这洛州城了。因着一路探访民情的缘由,四人一路走走停停,第三日太阳落山时分才赶到洛州城门口。偏巧当日城门关的早,卓凌叶梅一行便被挡在了外面。 大周律令,为了方便百姓生活,一般都是一更时间才关上城门。卓凌见太阳刚刚落山这洛阳城就关了城门,很是生气,仰着脖子问城楼上的卫兵:“今日非年非节,为什么这么早就关了城门?还不快快开了城门让爷我进去!” 那卫兵一口浓痰吐出,骂道:“不长眼的东西,今日洛州刺史大人的爱妾跟人跑了,刺史大人下了令,早早关上城门,将他们困在城里。若是开了城门,放走了刺史大人的心肝宝贝,你小子只怕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卓凌在皇宫里养尊处优惯了,只道天下一片太平,各州郡的官员也是廉洁爱民,却不料距长安城不过三日路程的洛州城俨然已是洛州刺史的天下,由着他为非作歹一手遮天。顿时十分生气,恨不能立马换了这洛州刺史。 长顺看得出卓凌要爆发了,生怕他一时生气暴露了身份,小声道:“爷,咱们此次出来,万不可张扬。不就是在城外过夜嘛,爷忍忍,明日再进城吧!” 当下,四人便在城外的一个小山坡下生了一堆火过夜。因刚刚入了四月,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了,除了蚊虫叮咬之外,倒也比屋内潇洒自在。 卓凌和叶梅并躺在草坪上面,望着点点繁星发呆。长顺仔细查看着四周的地形,叶良辰信手拨拉着身前的火堆。 叶梅长叹一口气,幽幽道:“多么美好的夜空啊,繁星点点,若是我们能一直这样躺下去就好了。” 卓凌嘴角挂着浅浅的笑:“这么说来,我们倒得感谢那个昏庸不堪的洛州刺史了?”长安城皇宫内的夜空黑魆魆的,偶有几颗星星,也仿佛是那垂死挣扎的灯火一般不够明亮。野外的星空广阔无垠,夜空如同蓝色的绸缎一般顺滑,星星便是那绸缎上点缀之物,锦上添花,将一望无垠的夜空装扮的更加迷人。 叶梅侧过身来,面对着卓凌,抬手抚摸着她脸颊的轮廓,道:“若是我想和你生生世世在一起看星星,你可愿意?”叶梅的语气里有三分戏虐,七分真诚。既然上天给了她一次穿越的机会,而且主人公有着跟自己一模一样的相貌,倒不如将这次穿越当做一次浴火重生的机会,跟自己喜欢的人好好把握青春年华。 卓凌当即就愣住了,任凭叶梅温热的手指在她脸上游走。半响才叹口气:“可惜人生在世有太多不得已的苦衷!” 叶梅收了手指,笑道:“有什么苦衷,你不就是喜欢那个长顺公子嘛。你瞧瞧,我可比那长顺长得好看多了,肤白貌美,还是大长腿呢!”说着便翻身爬在卓凌怀里,狠狠压住她的一对大胸。 叶良辰见妹妹这般占人卓凌的便宜,丢了手里的柴禾,拍拍手道:“梅儿,走了这么久的路,难得好好休息一下,你就别折腾卓凌了。” 叶梅听见哥哥的声音,内心闪过一丝羞怯,松了手从卓凌身上滚了下来。 长顺忽然气喘吁吁跑了过来:“爷,不好了,前面好像有贼人过来抢劫了。快熄了火堆。”说着几脚踩灭了地上的火堆。 说话间一水流的火把上上下下晃动着走了过来。看这阵势,对面至少也得有个十来人。 卓凌慢慢悠悠起身,一副完全不当回事儿的样子,冷笑着:“我倒要看看是谁这么大的胆子,光天化日之下,便来抢劫!” 来人也不敢轻易上前,只在二十米开外大喊道:“本人和属下只劫财,不劫色更不杀人。还请对面的路人留下手里的金银细软速速离去吧!” 卓凌不顾长顺的阻拦,直直走了过去,道:“你是何人,为何要做这伤天害理的勾当?”其语气不怒自威,带着几分逼人的寒气。走的近了,卓凌才发现,对面站着的并非是什么满脸胡茬的彪形大汉,而是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年,他身后也并无什么属下伙计,而是几只马匹,马身上绑了木架子,架子上别了好些火把。远远看去,宛如好多人掌着火把。 那少年见卓凌全无惧怕之色,安然走了过来,瘪了嘴委屈道:“你这路人,好生不要脸,旁的人见了我这阵势,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你怎么不按常理来呢?” 旁的人都被少年这几句话给噎住了,不知如何是好。叶梅拍手笑道:“好无厘头的搞笑风格,难道你就是靠这伎俩‘抢劫’别人的?”叶梅摇摇头,不用看少年的脸,她便能猜出个大概情形来——必然是一脸憨厚模样,吃了五谷杂粮只长身体不长智商的主儿。 少年委屈道:“既然你们不怕我,那此次‘抢劫’也算是失败了,各位保重,小人告辞!”说完,便牵了马缰绳回头就走。 卓凌一个眼神过去,长顺飞起一脚踢在少年后背上,少年应声倒地,爬在杂草里骂道:“你们这些人真是,虽然你们人多势众,但好歹我也是个抢劫的,难不成要被你们抢了?这天下还有没有公理王法了?” 叶良辰和长顺不由得笑出声来,这孩子真是个没有经历过世事的。卓凌眼神凌厉,真想不到天下居然还有这么黑白不分的无耻之徒。叶梅心里乐开了花儿,眼前的这位是个逗比无疑,若是下江南能带了此人一同前往,一路说说笑笑,也可以解闷儿呢。 长顺擒了那少年,拉了他到卓凌身边。 卓凌借着皎洁的月光,细细打量着少年:头上随意包了布巾,汗水打湿了发丝,紧紧贴在额头上,一身的粗布麻衣将那剑眉星目下的通身气派遮掩的荡然无存。 “你是何人,为何要在此打劫?”卓凌容不得大周朝的子民干任何伤天害理的勾当,眉目里有些怒意。 少年抬头,一双懵懂无辜的大眼睛有些红肿:“小的住在桃花潭,姓廖。眼下青黄不接,桃花潭外边住着好些百姓,他们食不果腹,我便想着在洛州城外打劫几个路人,接济他们一下。” 卓凌越发生气了,心想好一个狡猾的劫匪,拿了这理由来搪塞自己,便怒道:“大胆,百姓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自有我们大周的皇上和百官赈灾,哪里轮得到你这小子劫富济贫?”说着便抬脚踢了过去。 长顺一把抱住卓凌的腿,欣喜若狂:“爷,这位许是爷的故人!” 叶梅和叶良辰面面相觑,卓凌什么时候有这么可爱的故人了?卓凌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能淡淡收了脚,不知长顺所说故人是谁。 第十四章 长顺或是有所避讳,怕叶梅兄妹二人知晓了卓凌的身份,迟疑着问眼前的布衣少年道:“公子既然姓廖,该是知道廖晨杰将军吧?” 布衣少年抬手抹去额头的汗水,道:“正是家父。” 长顺叹道:“能在这里遇上你真是缘分哪。只是不知你父母二人可好?你又为何要做这半路抢劫的营生呢?” 布衣少年垂头难过了好一阵,才幽幽道:“家父家母都已不在世。这些天青黄不接,桃花潭外有一个村子,全村的粮食都吃光了,村民们去洛州城求施舍,可洛州刺史却说这些村民不在户部编制的册子里,没有资格吃朝廷的赈灾粮食。我不忍心让村民挨饿,便想了这么个注意出来打劫。你们还是第一次识破我的人呢。”布衣少年耿直可爱,说着说着竟乐了,仿佛他的策略很是高明的样子。 卓凌本就因为洛州刺史以权谋私,早早便关了城门而生气,此刻又听了洛州刺史这些事迹,气得鼻子都歪了,抬脚踢在身边的石头上,骂道:“不想我大周朝居然有这样的官吏,真是该死!” 布衣少年见卓凌生气,好言劝慰道:“这位公子别恼了,这些也不是那个洛州刺史一人的错,你想啊,若是当今皇上不给他这顶乌纱帽,他有这个机会坑害百姓吗?”长顺赶紧朝布衣少年使眼色,就怕他再说下去惹恼了卓凌,布衣少年正说的欢畅呢,继续道,“世人都说皇上英明,我却不这么认为。听家父家母说,先皇是九死一生才换来这安定繁荣的秀丽山河,皇上却用人不淑。你说是不是?”少年说着便抬手拍了拍卓凌的肩膀,盯着卓凌的眼睛等她回答。 卓凌脸上表情很是复杂,咬了嘴唇不知该说是还是该说不是,避重就轻道:“你父母认识先皇吗?” 布衣少年摇摇头:“这个我也不知,只是我爹娘都是无所谓功名利禄的人,自打我记事,他们就在桃花潭住着,哪里有机会去结识皇家的人呢。”少年见长顺一直盯着他,凑近长顺道,“这位老伯,你刚才一直在朝我眨眼睛,是眼睛里进了沙子吗?” 长顺回头看一眼卓凌,哭笑不得,边点头边擦拭着眼睛。 叶梅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过去拍拍卓凌的肩膀:“好歹明日我们就进城了,进城之后让我哥痛扁那刺史一顿,也算是为百姓们解恨了。” 少年见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卓凌身上,想着此刻是最好的溜走时机,后退几步,翻身上马准备扬鞭而去。长顺凌空腾起,像拎小鸡一般将少年从马背上拎了下来,道:“我与你爹娘是旧相识,却也不知道那么老实憨厚的夫妻俩,居然生出你这么个狡猾的儿子。” “既然是我爹娘的故人,那求您放我一马吧,若是真送我去见了官,那刺史大人的下属肯定不会轻饶我的。”少年见溜走不成,立马堆了笑脸,抬头央求着卓凌和长顺。 长顺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生了戒备之心,哪里肯随意报出自己的身份,垂了头不说话。 “你爹是曾经的大将军廖晨杰,你娘是桃花潭陶氏后人陶青青,是也不是?”长顺不由得笑了笑,心想这孩子,一会憨厚耿直,说话毫无遮拦;一会又精明无比,报个家门竟也生了戒备之心。 少年七分诧异三分惊喜,道:“我叫廖明哲。” 卓凌自小就听母后说起过廖晨杰和陶青青,也便知道他们曾经是助父皇打天下的忠肝义胆之士,顿时对眼前的陶明哲生了几分好感,听了他的名字又有些不解,道:“廖明哲,是令尊令堂希望你远离朝堂,明哲保身的意思吗?” 廖明哲刚才还怕被送去官府呢,这会子也放开了,笑道:“爹娘大概只是希望我能远离世俗,做一个懂的诗文,知晓岐黄之术的人,可是独居桃花潭多年,我也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卓凌一心惦记桃花潭附近生活的百姓,他们的名字虽不在户部编制的名册里,但终归是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的百姓,眼下他们食不果腹时,朝廷岂能坐视不理?随俯首在长顺耳边窃窃私语片刻,又抬头道:“廖明哲,你带我们去瞧瞧那些饿着肚子的百姓吧。” 叶梅腹内狐疑,卓凌不是说了要去江南打理自家生意嘛,怎么又对百姓的生活状况这么上心?虽说有些不解,叶梅到底也还是善良的孩子,路见不平岂能不拔刀相助,随拉了叶良辰的衣袖,跟在卓凌和廖明哲身后向夜色中更黑暗的地方走去。 走了大约十余里地,一行人逶迤前行缓缓进了山。天上的月亮和星星渐渐隐了下去,前面的山路崎岖,十分难走,借着微弱的火把光,几座破破烂烂的房舍出现在眼前,想必是到廖明哲所说的村舍了。 卓凌他们进了村舍,却并无烈犬吠叫。想是村民们没有粮食,早就将看护门院的狗给吃掉了。眼下已是四更天了,房舍里却传出断断续续的呻/吟身。廖明哲看得出卓凌叶梅为何诧异,解释道:“大家饿的睡不着,只能这么干坐着等天亮。有一些小孩或者老人实在饿得受不了便呻/吟几声。” 听到外面的脚步声,几个房舍里不约而同出来三五个人,惊喜道:“明哲,你这么快就回来了?”看到卓凌一行,那些人立马收了脸上的喜色,道,“不是说好了只劫财的嘛,你怎么连人也带回来了?咱们再不济,也不能吃人啊!”借着火把微弱的光线,可以看得出这些人双眼深凹,嘴唇苍白,瘦的皮包骨头。 卓凌很是感动,这些人饿的上气不接下气,却有着士大夫才有的某些品格情怀。随示意长顺和叶梅几个赶紧打开包袱,将仅有的一些干粮一一分发给这些瘦骨嶙峋的人。他们拿了干粮却并不着急吃,而是各自匆匆进了房舍,分给老弱妇孺吃。 卓凌看着眼前的情景,不由得湿了眼眶,愧疚和挫败感如同凶猛的浪头一般朝她拍打了过来。本以为天下一片太平,却不料还有在温饱线上挣扎的百姓。卓凌在心里骂了自己几百回——真正的昏庸无能,只看得到长安城的歌舞升平,却不知道百姓的水深火热。 叶梅只道卓凌是个感性的人,拿了帕子沾沾她眼角的泪水,安慰道:“都会好的,都会好的。明日咱们就去找那洛州刺史说理去!” 卓凌一行在廖明哲的安排下,在一所没有屋顶的茅草房里休息了几个时辰。还不待太阳升起,卓凌已经波不急待的起身去四周查看地形。村舍在一个大山脚下,大山到处都是被挖的痕迹,周围树上的叶子全被村民摘下来熬粥吃掉了。放眼望去,光秃秃的山丘,干巴巴的树枝,满目萧索。 廖明哲抬手指着前面不远处的洞口,道:“入了那个洞口便是桃花潭了,我就住在那里。那个……我劝你们还是不要去寻刺史的晦气,他可是洛州的土皇帝,没人敢轻易得罪的。我昨日傍晚从一个老翁那里租了两匹瘦马,这便回去还给人家,你们还是赶你们的路吧。” 卓凌满腔怒火,一把扯下树干上的马缰绳,翻身上马而去。叶梅眼疾手快,上了第二匹马绝尘而去,留下长顺和叶良辰面面相觑。 片刻功夫,卓凌和叶梅便一同进了洛州城。洛州城内也是一片繁荣景象,街边是各种店铺门面,街上人来人往比肩接踵。叶梅和卓凌双双下了马,因昨夜滴米未进,叶梅便在街边买了两个热气腾腾的大包子,二人刚缓了口气,准备吃包子。当街忽然冲出一队人马,横冲直撞,不仅将街边的摊点一一撞翻,就连来不及躲避的路人也被撂倒在地。那些被撞翻摊点的主人和撂倒在地的路人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匆匆躲避了开来。 卓凌眉毛都拧成疙瘩了,随意扶起一个路人打探消息:“老伯,您好,这些人是什么来头,光天化日之下,竟这般张狂?” 老伯摇摇头,无奈道:“孩子,这些人可是刺史大人的家丁。听说刺史大人的爱妾跟人跑了,这些家丁便到处抓人。唉,没有王法啊!” “那你们就任凭他这般混闹?” 老伯面无表情:“我们平头百姓,还能怎么着?听说刺史大人是朝廷柳尚书的内侄,而柳尚书又颇得当今皇上信任。人家有朝廷大元撑腰,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百姓只能忍着。你们也躲躲吧。”老伯摇着头匆匆离去了。 卓凌忽然想起几年前柳尚书举荐自家内侄孟金龙做洛州刺史的一幕。当时孟金龙只是朝中七品官职,在一个偏僻的小地方做县令。因洛州刺史一职空着,便有很多人举荐孟金龙。卓凌还记得自己当时朱笔一挥便允了柳尚书,并在朝堂之上夸赞他——举贤不避亲,才是真正的高风亮节!却不料几年之后,自己扇了自己狠狠一个耳光。 街上的行人渐渐少了,微风徐徐吹过,卓凌后背发寒,总觉得百姓都竖了手指戳她的脊梁骨。看来还是得去会会这位刺史大人。 第十五章 卓凌拉了叶梅的手,直奔刺史府。叶梅被卓凌拉着,一时娇羞难语,忽然就忘了自己是女汉子,垂着头红着脸,默默享受着这忽然而至的幸福,心里暗自思忖,若是这条街无尽的长,自己就可以和身边的人妖一起走下去了。 卓凌一心想着去会会这个刺史大人,哪里有心思顾忌叶梅的娇羞。 洛州刺史府气势宏伟,建筑规模不比王爷府邸差半分。卓凌面对两个守门的也不报名讳,抬脚就要进去。那两位守门的一把扯住卓凌的衣领,骂道:“哪里来的兔崽子,不知道这是咱们刺史大人的府上吗?”说着,抡了拳头就打。 卓凌本就是个女子,岂是这两位彪形大汉的对手,眼见着就要吃亏。叶梅一个左右连环劈腿,将两位守门的踢倒在地,指着卓凌道:“小子,可知道眼前的这位爷是谁吗,他是本姑娘看上的人,你们打他就是打我!”说完拉了卓凌的手就要进去。 守门的躺在地上,央求道:“姑奶奶,容我们去禀报一声吧!” 叶梅双手抱在胸前,一副目空一切的模样道:“那还不快去!叫你们家刺史出来跪迎我们!” 那守门的起身,顾不得拍掉屁股上的灰尘便匆匆跑去里面了。 片刻功夫,出来了十来个虎背熊腰的汉子,手里都提了胳膊粗三尺来长的木棍。那为首的看也不看卓凌和叶梅,道:“哪里来的野崽子,难道不知我家刺史大人这几日不开心吗?”说着抬手示意众汉子上。那些汉子如同虎狼一般涌了上来。 好手不敌双拳,双拳不如四手。人家那里是十来个猛汉子,叶梅和卓凌一对姑娘家,不过三五下的功夫,便败下阵来。那为首的见叶梅长的如花似玉的,便淫/笑着:“大人那里刚刚失了爱妾,这边便有如花美眷自己送上门来。看来我家大人艳福不浅哪!”说着便抬手来摸叶梅的脸,叶梅一口咬住他的手指,直到鲜血入注才松了口。 那人疼的捧了手杀猪一般嚎叫着,道:“将他们俩给我关到柴房,等候发落。” 卓凌这时才有些后悔自己莽撞,不仅害自己身陷囹圄,还送叶梅羊入狼口。但事已至此,也只能低头受了,再想办法如何安全脱身。二人被五花大绑了,随意丢在柴房里。卓凌吞吞口水,道:“对不起,都是我莽撞了。” 叶梅却笑了:“反正都是跟你在一起嘛,在柴房和在外面有什么区别。现在四下无人,正是你对我表白的大好机会。”说着,拿了那摄人心魄的媚眼来勾卓凌。 卓凌瞧了一眼,心神荡漾,不由得红了脸,垂了头,再不敢看叶梅。 叶梅用脚踢踢卓凌,佯装生气道:“怎么,你不愿意跟我表白?那……那我来跟你表白好了……”正说着呢,柴房的门被推开了,来人锦袍玉带,却个头矮小形容猥琐。 那人来回搓着双手,阴笑着:“刚才管家说捉了一个美貌仙子,本官还不信呢。恰巧路过柴房,听这娇滴滴的声音,便想进来一睹芳容。这一看不要紧,却是惊了本官一大跳,竟比那跟野汉子私奔的贱人强百倍。小美人儿,你是知道本官寂寞,特意上门侍候本官的吗?” 叶梅咗了满嘴的口水使劲朝那人脸上吐去,心里暗自骂道——不要脸的狗官,淫/贼,本姑娘一向以女汉子自称,声音哪里娇滴滴了? 卓凌看这打扮,便知来人定是洛州刺史孟金龙无疑了,便瞪着眼睛骂道:“狗官,洛州城外大青山下有几百口人,虽不在户部名册里,也是我大周的百姓,你为何见死不救?” 孟金龙见了叶梅的相貌,口水都流出来了,哪里顾得上卓凌这个糙汉子(我家凌衣装打扮还是个汉子,但确实不糙)。只见他用食指沾了脸上的口水,送到嘴边眯缝着两只小眼睛细嗅一番,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手上的口水,道:“好香哪。美人口水堪比琼浆玉液,甘甜爽口!” 卓凌不由得蹙了眉头,心内打了个哆嗦,这人该是有多恶心哪,口水也能吃出佳酿的味道。这等猥琐恶心之人,岂能让他做一州的刺史,执掌一方百姓的生死,看来终究是自己识人有误。卓凌恶狠狠的盯着眼前的孟金龙,仿佛他就是自己身上的毒瘤一般,恨不能早早切去。 孟金龙无视卓凌的目光,腆着脸笑着靠近叶梅的身体,想继续揩油…… “大人,门外来了几个人,为首的自称是卢侍郎的公子,说是奉了柳尚书和卢侍郎的命,来革您洛州刺史一职的。”被叶梅咬了手指的管家立在门口,气喘吁吁道。 孟金龙不可一世道:“放你娘的狗臭屁,姨丈怎么可能派人来革我的职?走,去看看这个卢公子是多大的来头,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说着便撩起衣袍匆匆出去了。 叶梅和卓凌这才松了一口气。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卢子涵一身锦衣出现在柴房,见了叶梅仿佛见了祖宗一般:“梅儿,你怎么也在这里?”说着便殷勤的亲手替叶梅松了绑,然后回头道,“怎么小白脸也在这里?”自打上次百花楼选夫之后,卢子涵就将卓凌的这张脸深深刻在了脑海里,并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踩扁卓凌的脸。 叶梅不理卢子涵的殷切,赶紧替卓凌松了绑,揉搓着她的手腕子,低声关怀道:“勒疼了吧?”卓凌浅笑着摇头。 卢子涵看这两人在自己眼前如此恩爱,气的两眼冒金光,却还是要拿了一副谦卑的姿态:“梅儿,好歹也是我救了你,就不道一声谢?” 上次百花楼选夫,卓凌和卢子涵有过一面之缘,但卓凌之前并不知道卢子涵就是卢侍郎的公子。此刻知道了,见眼前人风流倜傥也算是一表人才,便含笑道:“多谢卢公子相救。我想问一下,柳尚书为何派你来捉拿他的内侄孟金龙?” 卢子涵心内很是看不起卓凌,一个小白脸偏偏抢了他喜欢之人的心,但因叶梅也在场,不好表现的太明显,撇撇嘴大义凛然道:“孟金龙执掌一方百姓生死,却不顾百姓死活,假公济私,早就该革职去京城述职的。柳尚书为了这个内侄,已是头痛不已,前些天刚好接到暗报,说洛州城外饿死了人,是可忍孰不可忍?刚巧皇上在闭关悼念已故文淑皇后,柳尚书便痛下决心大义灭亲!” 卓凌知道母后封号文淑皇后,嘴角泛起一丝得意的微笑,看来此次微服出巡的消息没有外泄,而柳尚书确也不算是个大奸大恶之人,之前推荐孟金龙做洛州刺史或许只是被内侄蒙蔽了。朝中要事托付给这般刚正不阿的大臣,也算是自己慧眼识珠了。 “城外的百姓还饿着肚子,柳尚书没有说赈灾的事情吗?”卓凌眼下最记挂的就是这些为了躲避战乱,迁至大青山下的百姓。 卢子涵大笑:“你一个文弱书生,何必操心这么多?” 叶梅抬手推搡卢子涵,步步紧逼道:“怎么,你不是书生吗?你有官职吗?” 卢子涵后退几步,嬉皮笑脸道:“梅儿,我就是开个玩笑嘛。赈灾是一定的,但那都是人家下一任刺史该关心的,咱们凑个什么热闹啊!” 洛州城被这孟金龙独管几年,民怨沸腾,再不敢来一个贪官了,卓凌追问道:“下一任洛州刺史是何人?” 卢子涵瞪一眼卓凌,心想这人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淡淡道:“听说是张远道的门生。” 卓凌这才放心了,张远道虽然倔了些,到底还是个一心为民为朝廷的忠臣,他的得意门生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看来可以放心洛州的包袱安心南下了。心里这般想着,便拱手告辞。 长顺和叶良辰气喘吁吁的赶了进来,长顺见了卓凌“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道:“爷,您没事儿吧?”说着,左右上下仔细打量着卓凌,看哪里有没有受伤。 叶良辰喘了几口气,道:“我和长顺管家,还有那个廖明哲一路跑了过来,这便迟了……好在你们没事。” 众人抬头,这才看见廖明哲大喘着气,微胖的身体斜靠在墙壁上休息。 卢子涵见叶梅一心惦记卓凌,只好委曲求全道:“公子这是去往哪里,若是我们同路就一起同行吧。” 卓凌不想自己的行踪被众臣知晓,婉言拒绝,一路大步流星出了刺史府。卢子涵眼巴巴望着叶梅渐行渐远的背影,狠狠地骂了句娘。 一行人在街边的包子铺吃了点东西,准备南下而去。长顺小声道:“爷,我们这一路凶险无比,多个人多个帮手,带上廖明哲吧!” 卓凌和叶梅他们抬头看看对面的廖明哲,不由得捂嘴笑了起来。只见廖明哲两手各拿了一只大包子,腮帮子鼓得滚圆,还一个劲儿的往嘴里塞包子。 “慢点吃,别噎着!”叶梅看见廖明哲就开心,不说他的吃相,就是随便说几句话也是笑点颇多。 卓凌点点头,算是允了。几人吃喝完毕,为了赶脚程,买了几匹马,驾马南去。 第十六章 卓凌一行人昼夜不分的赶了几天,才渐渐到了苏州的地界。首先来到的是姑苏城的枫桥镇,据说这里有一座百年古刹——寒山寺,长顺便建议大家去古寺里拜拜佛,顺便歇一歇脚。 院门两旁各长了一棵百年古樟,葱葱郁郁仿佛两座小山一般岿然不动,微风拂过,浓郁的樟脑香味儿迎面扑来。进了寺门绕过照壁,黄墙内古典楼阁飞檐翘角,右为枫江楼,左为霜钟楼,雕梁画栋,甚是典雅。这寒山寺原来叫做妙利普明塔院,因有两位得道高僧——寒山和拾得在这里修行过,后人便将寺庙的名字改为寒山寺,意在纪念用经书唤醒世人,悬壶济世的二位得道高僧。现如今,二位高僧已经仙逝,寒山寺由其弟子管理继承。 卓凌几人匆忙赶路,甚是疲乏,但也丝毫不敢怠慢佛祖,待在前院用金盆里的净水洗了手,这才进了正殿,虔诚叩拜。叶梅偷偷瞟了一眼佛堂,和尚法师众多,佛像金身下坐了一排排一列列,他们中大多数都年纪轻轻,正是壮年之际,也不知是什么缘由才出家做了和尚。 长顺敬了香火钱,说明来意——连日赶路人困马乏,要在这里休整几日,便有小和尚领着他们去了后院香客歇脚的寮房。待大家用过斋饭,叶梅便偷偷溜了出来。因自己是穿越之身,而寒山寺是中国十大古刹之一,有缘来此地,一心想去找方丈解悟解悟。 几经转折,终于找到了方丈的禅房,叶梅抬起手来,正犹豫着该不该敲门,里面传来一个洪亮空灵的声音:“既然穿越了时空而来,何不进来?” 叶梅推门而入,还来不及看上方丈一眼,便垂了头,愧疚道:“实在不好意思打扰大师修行了。弟子愚钝,有些思绪缠缠绕绕解不开,恰好路过贵刹,特来请教。” 方丈一身素净白衣,慈眉善目,花白的眉毛斜飞入鬓,混在鬓角的银丝里,分不出哪些是头发哪些是眉毛。只见他微闭着眼睛,盘着腿端坐在禅床上,面前的小几上是下了一半的棋局。 “弟子有三个问题,只求大师答疑解惑。” “小施主年纪轻轻,经历的世事却不少。这一世穿越而来何尝不是一个重生的机会呢?小施主便是你,你便是小施主自己。”方丈捋着胡子浅浅笑道。 叶梅大惊,刚才她本想问——自己已然是穿越之身,到底该如何应付眼下的遭遇,因害怕方丈不信便未出口,哪里料到方丈竟一语道出了她心中所想。“我还有第二个疑团,求大师点破。前些日子在长安城的凌云寺求得一封签文——青丝情愿配红罗,无奈玉人磨难多;若要凤鸾成宿偶,除非再请贵人和。凌云寺的师父参解签文时说的并不明了,故特来请教大师。” 方丈笑了,看着眼前小几上的棋局不语,左右手各自拿了黑白棋子对弈起来。叶梅这才知道,原来眼前的一半棋局是方丈左右手相互对弈的,对方丈的佩服不由又多了几分。 半响方丈才住了手,道:“小施主可瞧出其中的奥妙?” 叶梅摇摇头,不解道:“我只知道大师左右手对弈,只怕海枯石烂也论不出个胜负。” 方丈放下手里的棋子,缓缓起身:“人是世间灵物,为了生活等俗务男女结合,是为秦晋之好,俨然左右手对弈,不是为了论个胜负高低。无论他人如何看待,取和舍只在两人心间。若是小施主喜欢,觉得青丝配红罗再好看不过再舒适不过,又何必苦苦挣扎。”说着,意味深长的看一眼叶梅,继续道,“小施主,这便是最后两个问题的答案,你可还满意?” 叶梅听的云里雾里的,并不知晓青丝配红罗的真正意思,但她明白方丈说这些不过是让她随心而往,不必在乎他人的眼光。她的第三个问题便是,自己仿佛喜欢上了人妖卓凌,想问问方丈该怎么办,不料方丈几句话便解了她心中所有的疑惑。 “多谢大师答疑解惑。”叶梅正要起身告辞,方丈抬手示意:“请留步,小施主一行能来我寒山寺敬香礼佛,便是有缘。老衲特意嘱咐了小弟子去寮房请与小施主随行的几位过来一叙,请稍待片刻,他们即可就到。” 说话间一个小和尚领着卓凌叶良辰他们进了方丈的禅房。廖明哲见叶梅已在这里,打趣道:“梅姑娘好早,难道是在问姻缘?”叶梅瞪一眼他,不再作声。 待大家坐定之后,卓凌率先道:“弟子众人打扰大师清修,实在羞愧。”随后一一介绍了众人。 方丈开门见山道:“哪里哪里,相逢即是缘分。老衲绝尘观得小施主前庭饱满地阁方圆,实乃掌握大周乾坤之人,只可惜因为祖上仁慈,便留了很多纷争给小施主。若是小施主能真心向佛,一心为民,必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卓凌这一路南下,到处都是和尚道士,且多为年轻力壮者,心内便有了些郁结——大好河山,正是耕种织布的好时节,若是僧侣队伍再这么壮大下去,只怕种植养蚕经商倒卖者会越来越少,到那时候,若是外敌来犯,又哪里来的粮食衣衫几兵器?眼下刚好得遇高僧,便求解道:“弟子一路过来,僧侣众多,有些地方竟是百姓的一倍不止。但一个人的心中是否有佛祖,与出家做和尚无关;一个朝代是否敬奉佛祖,与僧侣人数无关。为了大周生计,该是减一减僧侣的人数了。只是又怕招来怨言和祸端。不知如何是好,还请大师点化。” 绝尘方丈走过来,轻轻拍了拍卓凌的肩膀,道:“世间有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该如何处之乎?” 卓凌笑了,寒山和拾得的故事她自小就听太傅讲过了,自然记得拾得当年回寒山的话,随淡淡道:“只需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对百姓对众生可如此,对劲敌却要狠下心来痛打落水狗!”绝尘方丈缓缓说出这后半句,语气决绝,完全不同于他的修为。卓凌心内明白方丈的意思,点头应了。 绝尘方丈静观叶良辰片刻,轻叹:“有福之人!”又回头跟廖明哲道,“将相之材!”二人听得出方丈的溢美之词,笑着点头。 大家一起叙了半个时辰,太阳渐渐落了山,夕阳将斜着射/入禅房,映的整个禅房通红透亮。卓凌见时辰不早了,便起身告辞。方丈起身相送,到禅房门口,幽幽叹了一句:“长顺管家脸生反骨,日后若与小施主因上辈原因而起纠葛,还请念在他护主有功的情分上放他一马。” 长顺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自己忠肝义胆,年轻的时候守护先皇和文淑皇后,中年之后又忠心为幼主奔波,这高僧竟然说自己跟皇上将来会有纠葛,天理何在忠心何表?卓凌看得出长顺的情绪变化,知道长顺忠心,并未将绝尘方丈的这句话听进去,轻轻拍拍长顺的肩膀,道:“叨扰大师良久,大师歇息吧。”说着大步流星回了寮房。 这一夜,卓凌和长顺双双未能入眠。卓凌想的是如何找法子,让众多僧侣还俗。长顺却一心琢磨方丈的最后几句话。 夜已经很深了,万籁俱静。月光透过窗棂,普照着寮房内无法入眠的主仆二人。 “唉……”长顺郁结在胸,吐却吐不出,咽又咽不下,只能幽幽叹口气。 床上躺着的卓凌闻声坐了起来,道:“何故如此唉声叹气?” 打了地铺的长顺匆匆起来,愧疚道:“爷,老奴上了年纪,没有多少睡意,随意叹气不想却扰了爷就寝,老奴该死,老奴该死!”说着赶紧过来拉了被子披在卓凌身上,“虽是四月天气,夜晚到底有些寒凉,快披了被子,免得受风寒。”长顺眼睛里泛着暖意,这暖意不是因为亲情,不是因为友情,更不是因为爱情,却比亲情友情和爱情来的更加无畏更加无私。 卓凌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也知道长顺为何事叹气。只见她眼眶含了泪,盯着长顺道:“他人闲谈岂能当真。别人不知你的忠心,难道我还不知道吗?你既是凌儿的爹爹,又是凌儿的娘亲。这十年来,若不是你苦心督促栽培,只怕我卓凌早已是人人唾骂的昏君了。反正无论旁人怎么说,在我心里,你就是我这个世上最亲的人。” 长顺听的老泪横流,颤抖着满是疤痕的双手,呜咽着:“这个世上,谁人都有可能背叛爷,唯有老奴不可能……爷知道老奴的忠心便好,爷知道老奴的忠心便好!” 月光下,一对主仆相视而立,仿佛寒山寺门口的一对古樟一般,临风而立岿然不动。 第十七章 虽说绝尘大师是好心提点,却弄得长顺心内惶惶,一夜无眠。 第二日,卓凌一大早便起了床,坐在寮房前细数眼前经过的僧侣。他们中大部分举手投足充斥着戾气,没有一点得道高僧的模样。叶梅有了昨日绝尘方丈的鼓励,也不再顾忌卓凌的性别取向,胆子越发的大了起来,见卓凌在寮房前发呆,便趴在她膝盖上撒娇:“你怎么了,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 卓凌叹口气:“你瞧瞧,这寒山寺虽然不是很大,刚刚经过的僧侣却不下百人,寺里人数之多可见一斑。劳苦百姓如何能养得起这么多僧侣?” 叶梅眨眨眼睛,笑道:“你想知道这寺里究竟养了多少闲人是吧?放心吧,我这就去打探。”到底是在外地,人生地不熟的,卓凌怕叶梅闯了祸,想要阻止她,叶梅一转身已经消失在回廊尽头。 寒山寺地处山头,平日里吃的水都是人从下面河里挑上来的。叶梅和廖明哲一起站在桥头边,几个年轻力壮的和尚提了水桶在河边打水,满脸怨愤的相互抱怨着:“我最怕的就是当值挑水,那么多人,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是啊,等挑完水,肩膀上都是伤疤,好不容易长好了吧,又轮到自己当值了!” 叶梅拉着廖明哲跑过去,笑道:“你们信不信,我身边的这位少年有拔山之力,一次可以挑四桶水?” 几个和尚都摇着头,表示不信。叶梅一个眼色丢过去,示意廖明哲展示一下自己的力气给他们瞧瞧。廖明哲左右手各提了两桶水,走了好几个来回。旁边的和尚都惊呆了,他们平日里挑了两桶都觉费劲,眼前的少年却能轻轻松松拎起四桶。 叶梅挑了一块儿干净的石头,在上面坐了,道:“我也知道你们辛苦,特地找了自己兄弟来帮诸位的忙。若是你们能答上我的问题,今日挑水的活儿,我这兄弟一人承担了!” 众和尚听了跃跃欲试,都催着叶梅快点问。 “你们寺里绝尘大师有几位徒弟,他的徒弟又各自收了几名弟子,目前你们寺里刚入寺的一代是绝尘大师的第几代弟子?”叶梅好歹也是个学过几天数学的,便想了这个法子来大概估算寒山寺的僧侣数。 一个年纪稍微大些的和尚道:“这有何难。寒山寺之所以取名寒山寺,是为了纪念寒山大师。众所周知拾得大师也是位得道高僧,为了纪念他老人家,寒山寺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寺内修行人等,要么不收弟子,要收就得收够十人。人心同理,谁人不愿意广收门徒光耀门楣呢。因此寒山寺但凡够格者都有徒弟,收到我们这一辈足有七代了。” 叶梅惊呆了,这是活脱脱的等比数列啊,按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只怕到第八代,寒山寺附近的百姓全部剃发为僧都不够,看来卓凌的担忧是对的。叶梅匆匆打发了众和尚:“各位大师回去休息吧,今日挑水的工作都给我们这位兄弟了。”众和尚听了这话,无不欢喜,道着谢离去了。 待众和尚都散了,叶梅腆着脸笑道:“廖公子,寒山寺十万余人的用水就交由你负责了,我呢,就先去找卓凌哥哥了。” 情窦初开的少年,在妙龄女子面前总想表现一番,苦于一路奔波忙碌没有机会,好不容易有了这次表现的机会,廖明哲岂能轻易错过。只见他拍拍胸脯,胸有成竹道:“梅儿放心吧,你只管在太阳落山之前查验我的劳动成果就是了。” 有了这话,叶梅放心的去了。 寮房内,叶梅词不达意的跟卓凌叶良辰他们解说着:“我打听到了,绝尘大师收了十个弟子,他的每个弟子又各自收了十个弟子,依次往下,寺里辈分最小的是第七代弟子。” 长顺不屑道:“打听这个做什么,爷要的是寺里的僧侣人数!” “这是一个等比数列,难道你们不觉得吗?”叶梅忘了自己身在古代,扳着手指讲的欢畅起来。旁边的三人却都是一头雾水,睁大眼睛道:“什么是等比数列?”叶梅仿佛被当头痛击了一下,一脸委屈。 “绝尘大师是第一个人,他收了十个弟子,十个弟子又各自收了十个弟子,光第三代已经有百人了,第四代是千人,第五代是万人,第六代是十万人,第七代才刚入寺不久,没多少人。这样的话,粗略估算目前寺里最少也得有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人。”叶梅换了种说法,扳着手指头一一讲解着。 卓凌他们听的仔细,终于懂了,不由得甚是佩服叶梅。 叶良辰过来拍拍叶梅的脑袋,对卓凌道:“梅儿说的有理,这寺里最少也得有十一万人。” 卓凌若有所思,点头道:“眼下出家为僧很是新潮,咱们若不做些什么,只怕僧侣的队伍会一直壮大下去!”于是几人围坐了讨论破解之法。 直到太阳落山时分,还没有想到好的办法。叶梅忽然想起什么似得,跳了起来道:“哥哥,咱们快去瞧瞧廖明哲吧,我答应了帮众和尚挑水,人家才告诉我这些的。眼下,廖明哲正在河边挑水呢!” 四人匆匆赶到了小河边,却见廖明哲瘫软无力的爬在石头上呻/吟:“累死我了,谁来帮帮我啊!” 叶梅走过去,撅着嘴笑道:“不是说都包在你身上吗,这会子怎么喊起累了呢?” 廖明哲大汗淋漓,四肢疲软到麻木了,听得叶梅的声音,挣扎着从石头上爬起来,佯装了一脸轻松,道:“我只是歇歇脚,哪里喊累了,这些对我廖明哲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梅儿,你就安心的在石头上坐着看看风景,一个时辰之内,我保证挑满每一个水缸。” 叶良辰向前几步,故意道:“我们还想着帮帮廖公子呢,看来公子力大如牛,不需要我们帮忙。”说着作势扭头就走。 廖明哲已经筋疲力尽,一丝多余的力气都没有了,但是因为少年的好强心趋势,又不好意思在叶梅面前承认。循着叶良辰的声音抬头这才发觉大家都来了,心内明白若是再逞强,只怕真会被累死。只见廖明哲来回搓着手指,急忙喊道:“别,别啊。你们……帮帮我吧!” 长顺虽然已过中年,毕竟是个练家子,提几桶水上山对他来说不过小事儿一桩。叶良辰游走江湖多年,什么样的苦头没有吃过,自然也不将几桶水放在眼里。唯有卓凌一个人皱起了眉头,她是个女儿家,又自幼在皇宫养尊处优惯了,哪里有力气挑水? “我家爷养尊处优惯了,咱们几个来就好了。”长顺看得出卓凌的为难,出言化解道。 一路相随,叶良辰和廖明哲多少也了解了,卓凌必是大户人家的公子,也不是很在意他是否挑水。 看着三人气喘吁吁的挑着水,卓凌和叶梅心里多少有些过意不去,见得眼前的小河清澈见底,小鱼儿成群结队的游过,便起了烤鱼慰劳三人的心思。 叶梅随意攀折了几根稍微粗点的树枝,将树枝两头在石头上磨的尖尖的,也不脱鞋挽裤腿,直接就蹚进了河里,目不转睛的盯着过往的游鱼。片刻功夫便叉了好几条鱼。卓凌看得眼红,也学着叶梅的样子站在小河里叉鱼,可忙活了半天半条鱼尾巴都没有见着。 “你怎么捉的,这么会功夫就逮了这么多?”卓凌很是不好意思,至少明面上自己可是个男的呢,却连叶梅这样的女儿家都不及。 叶梅捉的正起劲儿呢,住了手,摆出一副好为人师的模样,道:“呐,因为光会折射,所以我们眼里鱼的位置其实不是鱼真实的位置……”叶梅见卓凌一头雾水的样子,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嘴巴子,看来自己又高估古人的物理知识了,随又换了一种通俗易懂的说法,“鱼儿在清澈的水里游动,我们看的很清楚,但是沿着看见鱼的方向去叉它,却叉不到。只有瞄准鱼的下方才能把鱼叉到。要不你照我说的再试一试?” 卓凌这才听懂了,点点头仔细观察着水里的游鱼,半响,一枪下去便叉得一条一斤多的大鱼,开心的喊道:“梅儿,你快过来看,我逮到了!” 二人低头忙活了一炷香的时间,已经逮到了半桶鱼。见桶里的鱼足够今晚的伙食了,她们才丢了手里的树枝,架起火堆准备烤鱼。 太阳已经落山了,远处的山头渐渐暗了下去,归巢的鸟儿叽叽喳喳鸣叫着回来了,微风拂过山林,树枝上的叶子沙沙作响,烤鱼的香味在小河上空来回飘荡。 叶良辰他们终于将水缸挑满了,揉着酸痛的肩膀凑了过来,看见叶梅和卓凌手里泛着油光,热气腾腾散发着香味儿的烤鱼,不由得咽了咽口水,刚才的劳累和疲乏一扫而光。只见他们接过叶梅和卓凌递上的烤鱼,大快朵颐起来。 第十八章 几人吃喝完毕已是二更时间,叶梅见廖明哲很是劳累,心内有些不安,打了一盆热水想让他泡泡脚缓解一下身体的疲劳。廖明哲疲乏至极,哪里还顾得上泡脚,身体一挨到床便鼾声如雷酣然大睡起来。叶梅歪头一想,卓凌也累了一天了,便将那一盆子热水端去了卓凌房间。 卓凌只着了月白色暗纹缎子的中衣,身体曲线若隐若现,手捧一本书看的入神,见叶梅进来,赶紧起身披了衣袍,诧异道:“这么晚了,还有什么事情吗?” 叶梅不说话,一把将卓凌按倒在椅子上,动作极为麻利的脱了卓凌的鞋袜,将那玉足放入水中,抬头对一脸惊愕的卓凌笑道:“纤纤玉足,倒是比我的都小巧呢。”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卓凌还来不及害羞,旁边缝补衣物的长顺放下手里的针线,将叶梅推搡出门口,虽然脸上带着笑,话却说得很是生分:“这么晚了,姑娘早点回去歇着吧。我家爷有痒痒肉的,别人伺候不了。” 叶梅“哼”了一声,扭头就走。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讨好别人却被冷脸拒绝,心里还真不是滋味儿。叶梅小声骂了句:“不能因为爷宠你,你就随意伤害爷吧!”骂完便悻悻回去歇息了。 在卓凌心里,叶梅自然是个独一无二的存在,她也知道叶梅对自己的好,只是因为时机尚未成熟,还不到告诉叶梅真相的时候,便狠了心看叶梅黯然而去。 天明时分,大家还在和周公幽会,绝尘方丈便派了小和尚来请卓凌过去。长顺担心卓凌,嘀咕着要跟了过去。卓凌匆匆洗漱了,安慰一番长顺,便随小和尚去了方丈的禅房。 绝尘方丈见卓凌来了,挥手示意小和尚下去,然后很是谨慎的关上了房门。卓凌心内格外纳闷儿,绝尘方丈既是是管的一寺上下的人物,该是光明磊落的,又为何这般小心谨慎。卓凌仔细打量着绝尘方丈,只觉得一天不见,他苍老了许多,两鬓的白发又多了些,眼角的皱纹也深了些。卓凌很是不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昨日还侃侃而谈的高僧一夜之间仿佛换了个人一般? 绝尘方丈抬手倒了茶,递给卓凌,然后“扑通”跪倒在地道:“贵人,您先喝口茶,容老衲将寒山寺的情况一一说与您听。” 卓凌心内诧异,担心自己的身份泄露了,急忙伸手要扶绝尘方丈起来,可绝尘方丈自知罪孽深重,又如何肯起身。只见他跪倒在地,声声泣血:“贵人,老衲年轻时犯过错,这错被有心人拿捏了十几年。若是老衲再不知悔改,只怕天地不容啊!” “大师快快休要这样,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谁人一生能无过错。”卓凌拉起绝尘方丈,扶他在自己手边的禅椅上坐了,“大师有什么话不妨直说。” 绝尘方丈一脸的疲惫,揉揉红肿的眼睛,想必是一夜未眠:“寒山寺的僧侣人数早已是前几年的数十倍,寺内香火虽然旺盛,但肯定是养活不了这么多人的。刚开始老衲想抵抗来着,只可惜授人以柄,终究是短了志气的。” 绝尘方丈说的很明白,即寒山寺的僧侣人数众多,但并非他心甘情愿要广收门徒的。难道是有人胁迫他这样做的?卓凌忽然灵光一现——莫非是有人存心要与朝廷作对,故意张罗了这些人增加百姓负担? “既然寺内香火不足以养活这些人,那银两粮食又是从何而来的?”卓凌深深叹口气,看来寒山寺的事情绝不比自己想的简单。 绝尘方丈一脸的愧疚,道:“银两粮食有人会定期送来。” “是什么人这么财大气粗,能养活数十万人口?”幕/后送银两粮食之人必然不会是良善之辈,卓凌暗暗攥紧了拳头,发誓一定要将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 绝尘方丈长叹一口气讲起了年轻时候的过往。 绝尘方丈俗名曰裴锦泽,本是姑苏城魏国公裴寂之孙。当时的裴锦泽是公子御风而立,器宇轩昂,是姑苏城最俊美最有才华的少年郎,有多少名门望族低声下气,想把女儿嫁给他。 先帝在位时,因魏国公一家勾结朝中势力谋反,阖府上下被剥夺了爵位贬为庶人,并发配到岭南流放。裴锦泽当时不过弱冠之年,并未参与谋反,加之魏国公再三恳求,先帝才准许裴锦泽在姑苏城继续生活下去。昨日还是钟鸣鼎食之家,今宵就已家破人亡两不知。 裴锦泽想请魏国公之前的幕僚好友在先帝面前说好话,便变卖了随身的玉佩衣物,换了礼物去找以前的亲戚朋友。只可惜,人性生来就凉薄之极,魏国公上下在世人眼里已是独蛇猛兽,谁还敢跟他们有交集。那些昔日朋友见都不见裴锦泽,任凭他衣衫单薄,风里来雨里去的。 那一年冬天,姑苏城下了一场大雪。裴锦泽衣衫褴褛,只能在破庙里避风雪,他已经三天没有吃过一口饭了,寒风凛冽,饥肠辘辘,他只能将腰里的草绳扎的更紧一点。雪越下越大,裴锦泽绝望的摇摇头,看来自己要死在这庙里了。 裴锦泽不知道自己是饿晕了还是冻坏了,总之他睡着了。梦中,巫山神女用那温热的臂膀抱着他,嘴对嘴喂他琼浆玉露。二人半躺在云朵之上,一边嬉戏一边品酒,摆脱了人世的所有烦恼,逍遥自在。 裴锦泽吞了口口水,感觉到嘴唇上传来一丝温热,难道自己真的化身飞仙了?他挣扎着睁开眼睛,发现身边坐着一位女乞丐,手里捏了半个馒头,腮帮子鼓鼓的,正将那绯红的嘴唇对了过来,想将嘴里的东西喂给自己。女乞丐无视裴锦泽嫌弃的眼神儿,对了嘴,将一口暖化的雪水送到他嘴里,道:“你终于醒了?我叫杏儿,刚刚喂你馒头,怕你饿得久了噎住,便用嘴暖化了雪水……” 世事真是难料,谁能想到国公的孙子居然会落魄至此。裴锦泽双眼含泪,很是感激眼前的女乞丐杏儿,若不是她,只怕今夜他会冻死饿死在这庙里。后来,二人搭伴儿乞讨过日子,却也是发乎情止乎礼,并没有越雷池一步。 姑苏城不大,裴锦泽又是国公爷的孙子,天下谁人不识君,一些富贵公子酒饱饭足之后便来逗弄羞辱裴锦泽。时间久了,杏儿不舍裴锦泽受旁人欺辱,便用讨来的银两买了笔墨纸砚,裴锦泽在破庙里写字画画,杏儿将这些字画拿到集市上叫卖。日子渐渐有了盼头。 那一日,杏儿外出,庙里来了一位得道高僧——法空。裴锦泽和法空大师一见如故,经大师点化,竟生了剃发为僧遁入空门的心思,未等杏儿回来,便随着这位法空大师去了寒山寺为僧。 没了裴锦泽的字画,杏儿只能又做回老本行——沿街乞讨。而没了杏儿的裴锦泽,因为天资聪慧,已经是寒山寺法空方丈最为得意的弟子。 十年之后的一个早晨,扫地僧打开寺门,见门口躺着一位二十多岁的女乞丐,秉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心思,扫地僧去后院厨房端了半碗稀粥,耐着性子喂给女乞丐吃。当时的裴锦泽,也就是现在的绝尘方丈,路过刚好看见这一幕,他也是善心之举,嘱咐扫地僧将女乞丐扶到后面的寮房稍作休息。 第二日,女乞丐清醒了些,特地找裴锦泽道谢。却不料,见面的那一刻,二人都僵住了。一别十载,杏儿还是那个杏儿,裴锦泽却不是以前的裴锦泽了。二人对视而立,一起扶持的那段过往历历在目。 后来,杏儿借故不肯离去,法空方丈动了恻隐之心,在寒山寺后山搭了个茅草屋,杏儿便在那里过起了日子。那时候的裴锦泽血气方刚,杏儿更是情窦大开,两人一来二去便多了些情愫。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裴锦泽郁结难平,破戒偷喝了几杯酒,杏儿对这位才子早已心生爱慕,两人一时忘情,享了鱼水之欢。一月之后,杏儿发现自己珠胎暗结,便匆匆跑来找裴锦泽商量。不巧此事被法空方丈知晓,他为了保护寒山寺和裴锦泽名誉,便派人将杏儿送走了。 裴锦泽很是后悔自己酒后乱性,却也惦记杏儿和孩子。可惜,天人各一方,作为寒山寺的和尚,他不敢跟任何人打听他们的下落。后来法空方丈为了安慰他,告诉他杏儿生的是个女儿,裴锦泽一个初为人父的和尚,悲喜交加,双手合十默念,只求上天垂怜,愿杏儿她们母女健康快乐…… 绝尘方丈讲完了他的故事,抬头泪眼朦胧的看着卓凌,道:“老衲做的糊涂事儿,唯有师父法空方丈和挚友知道。老衲的这位挚友当时是朝廷的人,后来因志不同道不合断了往来。几年前,鲁郡那边过来人拿这事威胁老衲,万般无奈,也只能从了他们。从此之后,寒山寺便广收弟子,并有专人传授他们武学……” 姑苏公子裴锦泽的故事讲完了,卓凌却陷入其中久久不能自拔,到底是谁来回摇摆在罪恶的深渊,将那么多无辜之人拖下水? 第十九章 卓凌有些坐立不安,若是魏国公并未贬为庶人,绝尘方丈还是姑苏城的翩翩公子裴锦泽,后面的这许多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请不要怪先帝……”作为执掌大周天下的人,岂能心慈手软,先帝流放魏国公一族并无过错,卓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儿女情长起来,喃喃表着歉意。 绝尘方丈叹了口气,压低声音道:“过去的已然过去,出家人慈悲为怀,光耀门楣记挂亲人乃小慈悲,保家卫国忠心护主才是大慈大悲。老衲犯得错已经够多了,这一次一定不能选错。皇上……” 卓凌听到绝尘方丈称自己“皇上”,惊得从禅椅上跳了起来,竖起食指抵在嘴唇上,示意他小声些,然后蹑手蹑脚过去打开房门,却发现一个身影迅速消失在了回廊尽头,也不知是路过的僧侣还是偷听墙根的小人。 绝尘方丈走过来小声安慰:“贵人不必多心,刚才那身影想是老衲身边伺候茶水的弟子慧根,他六根清净,是众弟子中最有悟性的,即便知晓贵人身份,也不会到处宣扬。” 话虽如此说,卓凌心里还是有些担心,绝尘方丈那边又来安慰,卓凌只好佯装出一副不甚在乎的样子,试探着道:“寒山寺的武学僧侣可是为鲁郡的某人准备?” 绝尘方丈黯然道:“这也正是老衲所担心的,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僧一侣离开寒山寺。老衲为贵人养了一帮狼豺虎豹,还请贵人降罪!”绝尘方丈双膝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这么一大批武学僧侣若是被哪个阴谋组织给利用了,只怕大周距离国破山河碎的那一日不远了。绝尘方丈心里一直都跟明镜一样,只是在江南,那幕/后之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若他有半点质疑的意思,只怕不仅仅是自己,杏儿和女儿早已死无葬身之地了。眼下,大周唯一一个可以帮他赢了这棋局的人就在眼前,他才敢大着胆子将一切说了出来。 卓凌又何尝不知道其中的利害,要不然他也不可能千方百计打听寒山寺的僧侣人数。于国来说,绝尘方丈是有错,可是于家来讲,他并无过错,人心都是肉长的,谁不希望护自己爱的人一世安康。卓凌伸手扶起绝尘方丈,道:“只要大师愿意与弟子联手调查幕后之人,防微杜渐,功大于过,以前的种种都是过往。” 因为绝尘方丈并不认识鲁郡来要挟自己的那位,只知道他是鲁郡山大王龙傲天的属下,便将山大王龙傲天的势力一一陈述给卓凌听。这龙傲天才崛起不过五载,虽是个山中称大王的小角色,手下却养着好些人。而且,龙傲天说自己是先帝的大皇子,从来都不做打家劫舍的勾当,偶尔还会接济苍生,因此龙傲天在鲁郡很受百姓拥戴。 卓凌最怕的就是别人提起“大皇子”三字,因为大皇子是她的软肋——若真的遇上自己的哥哥,她拼了命也得护他周全;大皇子更是她的疮疤——倘有人揭开自己女儿身的面纱,还有何脸面与威严号召天下。卓凌这一路探寻而来,终于找到了这个“大皇子”龙傲天,她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龙傲天真面目,起身嘱咐绝尘方丈几句,匆匆告辞。 当日晌午时分,卓凌经过深思熟虑,将五个人分成了两队,卓凌和叶梅扮作夫妻,廖明哲是他们的小跟班。长顺粘了胡子,扮作叶良辰的爹爹,两队人马匆匆赶往鲁郡。快马加鞭,夜里三更时分才前后脚到达鲁郡地界。当时,人困马乏,只能随便找一家客栈歇歇脚,等天明时分再去打探龙傲天的所在。 两队人马分先后进入同一家小客栈,相继在小客栈歇了,因实在劳累,个个酣然大睡,并无防备。四更时分,客栈的后门开了一个小缝儿,几个精壮黑衣人鱼贯而入。店家领着他们直接来到了卓凌叶梅几个的房间,捅破窗户纸,用细管子向几个房间里依次吹了些迷药,然后进屋将迷晕过去的几人一一绑了。 卓凌和叶梅他们醒来的时候,发现被绑在了客栈的柱子上,眼前站着几个黑衣人,他们手里捏了鞭子,狠狠抽在廖明哲身上,道:“你们是从哪里来的?要去往哪里?” 廖明哲咬着下嘴唇,骂道:“原来这是家黑店!要杀要剐随你们便,为何要拷问这些!” 那拿鞭子的黑衣人见廖明哲这般嘴硬,使了劲儿又抽了过来。 廖明哲虽然吃痛,却也丝毫不示弱,瞪着黑衣人道:“我家爷有一桩生意,要来鲁郡谈谈。”廖明哲时而憨厚可爱时而又十分精明,长顺虽然拿卓凌下江南是为了家族生意来做幌子,廖明哲却一直是半信半疑,眼下,倒不如用这理由搪塞黑衣人。 黑衣人见廖明哲态度傲慢,举手作势又要打,卓凌张嘴阻止道:“我们一行是来鲁郡做绸缎生意的,不信,你们可以打开包袱悄悄,里面尽是绸缎样品。” 其中一个黑衣人匆匆上楼取下卓凌的包袱,递给拿鞭子的那位。果不其然,包袱里尽是零零碎碎的绸缎布片儿。这些绸缎都是长顺准备的,以防不测,不料这就用到了。卓凌心内越发觉得长顺妥帖可靠了。 执鞭的黑衣人仔细打量着长顺和叶良辰,盘问了一会儿,听说他们是来投奔亲戚的,便回头喊了几句,店家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只听黑衣人低声训斥道:“大皇子让你们提防外面来的人,你们倒好,草木皆兵。看到了没,这三位是来鲁郡做生意的,那两位是来投奔亲戚的,这点风吹草动都劳烦我们过来一趟,要是往后再这般,只怕我们早就累死了!” 店家唯唯诺诺的点着头。 黑衣人道一声:“对不住,抓错人了!”便一个个出门消失在夜色里。 店家颤颤巍巍替卓凌他们松了绑,“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乞求道:“各位客官,老朽老眼昏花,看走了眼,还请诸位担待!” 廖明哲和叶良辰被扰了瞌睡,心内很是不满,作势就要打店家,被卓凌阻止了。只见卓凌笑着扶起店家,试探道:“不知老伯为何要找那些黑衣人来盘问我们?” 店家因为害怕,衣襟都抖了起来,抱拳道:“鲁郡向来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但凡是遇到深夜住店的客官,我们都得去大皇子那里报备一番。” 卓凌暗自开心,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看来此次鲁郡一行没有白跑,那位云里雾里的“大皇子”终于要现身了。而突破口就是眼前的店家。这般想着,卓凌赶紧扶着店家坐了,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递给他,道:“老伯,不知你口中的大皇子指的是哪位?据我所知,大周朝的大皇子刚生下半个时辰便殁了。” 店家笑了,将银子放入袖口里道:“客官有所不知,据说文淑皇后生产之后,大皇子被人偷走了,眼下长安城的那位主子是个公主,我们鲁郡的大皇子才是名真言顺的皇位继承人。鲁郡百姓有难,大皇子施舍粮食银两,当真是一位仁慈的主儿呢。” 卓凌打发了店家,上楼躺在床上发呆,难道鲁郡的大皇子真的是自己的亲哥哥?由今夜一事来看,龙傲天已然是鲁郡百姓最为爱戴的主子,朝廷派来的节度使形同虚设。鲁郡地处东南沿海,历来就有扶桑倭寇进犯,若朝廷的主流大军在此地失了威信,只怕往后有战事,没有百姓的支持,不能痛击倭寇。倭寇势力蔓延,势必影响到时局。看来龙傲天这颗钉子不得不拔。 叶梅在卓凌身边和衣而卧,见她神色凝重,也不敢言语撩拨,只能安慰道:“早些歇息吧,再这么劳累,身子该垮了!” 卓凌鼻子酸酸的,叶梅的声音如同落在玉盘上的珍珠,不仅好听还可安神。说是带她来江南观景,这一路匆忙,为了早日揭开“大皇子”的身世之谜,大家都忘了她是个女子。卓凌心生感激,抬了眸子,盯着叶梅发呆。 叶梅还记得上一次跟卓凌同榻而卧还是在百花楼,那时候她只道卓凌是个简单的纨绔公子,这一路跟了来,才发现她并不是自己想的那么简单。谁家的公子愿意不辞劳苦,千里迢迢来这偏远的鲁郡做生意。无论如何,她必是有苦衷的,叶梅想着,伸了胳膊,将近在咫尺的卓凌搂进怀里,一双纤纤玉手在卓凌的脸颊上游走着:“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别担心,有我呢!” 此刻的卓凌没有皇权在身,有的只是奔波忙碌之后的疲乏和心里不能言表的苦衷。她再坚强,也是一个女儿家,也需要一个怀抱来依靠。眼前的这个怀抱虽然娇小柔弱,却在她最需要的时刻给了她温暖。卓凌闭了眼,将头深深埋在叶梅的胸口,渐渐睡着了。 叶梅的胳膊被压的吃痛发麻,看着怀中人儿熟睡的脸庞,最终没有舍得抽走胳膊,拥着怀里的人儿心满意足的浅浅睡去。 第二十章 有了叶梅温暖的怀抱,卓凌一觉到天明。二人睁眼之后,都有些不好意思,各自红着脸起床整理了衣衫,叫廖明哲一起下了楼,与叶良辰和长顺隔着桌子坐了,跟店家要了些包子稀粥之类的。 店家一边吩咐小二去端吃食,一边训斥身边记账的女婿:“我说秀才啊,你瞧瞧人家那对夫妻,何等的恩爱,你再瞧瞧你跟我家女儿,那简直就是见面三分气啊!我还等着抱孙子呢,你们可别再置气了!”那秀才不理店家,只埋头记账。 叶梅和卓凌当即对视一笑。叶梅为了将戏做的更足,拿了小二刚刚端上来的包子,蘸了点作料,喂给卓凌吃。卓凌愣了愣有些不好意思,却又不便拒绝,张口吃了。 桌子对面的廖明哲见叶梅对卓凌这般好,心里泛起了醋意,酸溜溜道:“夫人,爷樱桃小口,您那么喂她,容易噎着!”卓凌见廖明哲一脸醋意,不由得笑了起来,不料却被廖明哲这乌鸦嘴给说中了——噎着了,一口包子卡在嗓子眼儿里,上不来也下不去,憋得卓凌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叶梅狠狠瞪了一眼廖明哲,赶紧拿了碗茶水,就手喂了些给卓凌,这才将那包子冲了下去,卓凌呼气渐渐顺畅了起来。廖明哲知道自己闯了祸,低着头啃包子,再不说话。 这时,门外进来一位女子,只见她将手里的剑拍在叶良辰身后的桌上,吆喝一声:“要两斤酱牛肉,二两竹叶青!” 叶梅抬眼仔细打量那女子——一身青色长衫,峨眉淡扫含威风,丹凤双眼如霹雳,鹅蛋脸上眉不画而青,樱桃小口不点却红,娇艳里带着几丝跋扈,动人中多了些许淘气,两鬓的刘海甚是飘逸,随风舞动。女子生的很美,发髻上横插着一只檀木做的钗子,很是朴素。而这一身朴素行装,却将女子的容貌衬得越发出挑。 女子见叶梅一直盯着她,瞪了一双丹凤眼,没好气道:“有爹娘生无爹娘管教的东西,这样盯着小女子,是小女子欠你钱了吗?还是觉得小女子容貌天成,比你漂亮?” 叶梅张了张嘴,还不待说话,那女子拔了剑扭头指着叶梅,道:“再看,小心挖了你的眼睛!” 女子不过十三四岁的模样,却这般飞扬跋扈,叶梅不想扰了卓凌的正事,却也不甘心女子的羞辱,道:“好跋扈的女孩儿家,既然你爹娘未能管教好你,那本姑娘就代他们管管你。”说着,起身迎了上去。 卓凌他们还来不及阻止,二人已斗得欢畅,旁边的店家见他们打起来了,想上前阻止又怕伤着自己,只远远站着干着急。只见那女子左一下右一下的胡乱挥着剑,根本近不了叶梅的身。叶梅来回躲闪着,瞅中时机一个横扫退,那女子不防备,狠狠朝后倒下去,眼看就要跌倒,叶良辰伸出右手揽住女子的腰,化解了跌倒之势。那一刹那间,俊男靓女,四目相对,女子盯着叶良辰的双眸里忽然就多了些柔情和娇羞。 叶良辰并未发觉女子的温情,神情冷冷道:“姑娘快站起来吧,叶某的胳膊快断了!” 女子缓缓起身,仿佛换了一个人般,娇羞万状的捋着搭在肩膀上的青丝,道:“小女子龙念雪谢公子施以援手,敢问公子尊姓大名,家住哪里,念雪他日一定登门道谢。” 叶良辰淡淡道:“在下叶良辰,是来鲁郡投奔亲人过来的。” 龙念雪看见叶良辰这样的大帅哥,早就把跟刚才的战事忘了。只见她的一对大眼睛忽然迸放出光芒,在叶良辰对面坐了,笑道:“若是叶公子不嫌弃,就去我家里住几天吧。”龙念雪怕叶良辰不肯去,又匆匆补充道,“我让哥哥大摆筵席招待,以表感谢,怎么样?” 卓凌之前听绝尘方丈讲过“大皇子”龙傲天,眼前的这位姑娘也姓龙,说不定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呢。卓凌看叶良辰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敷衍着龙念雪,就怕他拒绝了人家的请求,赶紧咳嗽几声。 叶良辰行走江湖多年,察言观色的本事也不是盖的,他笑道:“好啊。只是,对面那桌的客人是我今早才结拜的兄弟,他们是来鲁郡做丝绸生意的。看龙姑娘这一身非凡的气质,想必也是大家闺秀,倒不如带我那几个兄弟一起去吧,说不定府上正好需要上好的丝绸呢!” 龙念雪不假思索道:“只要叶公子去,带几个人都无妨。” 龙念雪这才知道刚刚和自己大打出手的叶梅是跟叶良辰一起的,忙不迭地的过去道歉:“姐姐,不好意思,念雪刚才莽撞了。”眼下是在鲁郡,叶梅也是见好就收,微笑着客气了几句。 店家和小二惊得张大了嘴巴——在鲁郡飞扬跋扈目空一切惯了的龙姑娘什么时候学会给人赔礼道歉了呢?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他们错过了什么吗?看来真的是女的十八变,但并不一定是越变越好看,而是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龙念雪领着卓凌一行去了龙家山寨。门口的几个大字“龙家山寨”戳中了叶梅的笑点——在自己那个世界里,山寨不就是盗版的意思吗,那龙家山寨到底是在强调“龙”呢还是在突出“山寨”呢?卓凌发觉身边的叶梅盯着人家门口的牌匾发呆,神经又不对了,生怕她又惹出什么事来,拿胳膊轻轻触碰了叶梅一下,这才将我们的叶梅拉回了正常人。 长兄如父,龙念雪想让哥哥见见叶良辰,领着他们一路去了招贤馆。招贤馆门口左右各立了三个壮汉,见龙念雪领着一群陌生人过来,上前阻拦:“大皇子有令,非他传召,外人不得随意踏入招贤馆一步。二小姐还是请回吧,大皇子这回有正经事儿呢!” 卓凌听了这话,心内是又欢喜又担心,欢喜的是终于寻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大皇子”,担心的是自己与哥哥素未谋面,又如何分辨他是真正的大皇子,若是一着不慎将大周的江山拱手让给旁人,百年之后又有何颜面去见父皇和母后。卓凌这般思索着,却见龙念雪眼珠子一瞪,立马不开心了,道:“我是外人吗?我是外人吗?再不让我进去,我就喊了,哥哥,哥哥……”说着便大声吵嚷了起来。 招贤馆内传出一个特有磁性的男音:“念雪,不要嚷嚷了,进来吧!” 龙念雪狠狠瞪了门口的壮汉一眼,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卓凌他们紧紧跟在后面。 招贤馆的布局家具也算大气,看的出来布置的人煞费心思,想极力营造出皇家内廷的气质,只可惜,到底是边陲小郡,终究是少了些大家韵味的。正对门是一个高高在上的金黄色宝座,宝座两侧的扶手雕龙画凤很是讲究。房间内左右两侧各摆了十来个楠木几案,后面是长条凳子。地面上铺了大红色的地毯,人走在上面软软的很舒服。卓凌仔细打量着招贤馆,想从房间的布局和摆设上找到自己跟“大皇子”的共同点。看来龙傲天想做皇帝不是一天两天了,那个金光闪闪的龙椅便是明证。 龙傲天一身皇袍从宝座上缓缓下来,走到龙念雪身边,竖起食指轻轻刮着她的鼻子,宠溺道:“念雪啊,你将来是要做公主的,要顾及形象,再不能这般大大咧咧了。”龙念雪回头跟大家介绍道:“这位便是我的哥哥龙傲天。”眼神里尽是骄傲。 叶梅心道——我哥哥是叶良辰,你哥哥是龙傲天,要是在我们那个世界,这还差一位赵日天呢!想到这里不由得捂嘴轻笑。 长顺眼睛不太好,刚才逆光进来,没有看清馆内的一切,龙傲天走近了,他才发现这人一身皇袍,不由得大喝道:“何人如此大胆,身着龙袍可是要诛灭九族的!”说着,便抬腿过去要挟制住龙傲天。 卓凌急忙伸手挡住长顺,俯首跟龙傲天道歉:“大皇子恕罪,穷乡僻壤里的小民,没见过什么世面,难免大惊小怪,还请大皇子勿怪。”长顺虽然不知道卓凌要干什么,但听他叫那人“大皇子”便知此行的最终目标总算是找到了,丝毫轻率不得,加之多少年来的绝对服从感使他立马住了手,低头认错。 龙傲天笑了,走近卓凌道:“不知者不罪,世上之人只知道长安城的那位是大周的皇上,却不知她是个女儿家,我才是大周应该继承皇位的人。你们初来乍到,并不知这些,无罪无罪。” 卓凌和长顺仔细打量着眼前的龙傲天,此人生的燕颔虎目,豹头环眼,很是威风,是千古难觅的领军之才,却并无半点父皇母后的姿容。至于龙傲天是不是真正的大皇子,二人心中都没有定论,只能一一探究下去。 龙念雪强拉了叶良辰的手,跟龙傲天撒娇道:“今日这位公子救了我,哥哥是不是要设宴好好谢谢人家啊?” 龙傲天看得出龙念雪眼神里的柔情,大笑:“既然公子救了我妹妹,那自然是要好好宴请一番的。”说着唤来左右,嘱咐他们下去准备酒菜。 第二十一章 龙傲天极为热情,张罗了一桌子的酒菜招待卓凌他们。 卓凌和长顺此行的目的是找到“大皇子”,并暗中调查其真实身份,对眼前的龙傲天自然就多了几分忌惮,席上的酒菜也只是略微意思吃了几口。叶良辰行走江湖多年,凡事都会多留个心眼儿。唯有叶梅和廖明哲这两个吃货,见了好吃的,两眼放金光,几杯酒下肚之后都爬在桌上昏迷了过去。 果然不出所料,龙傲天设的是鸿门宴。卓凌给长顺和叶良辰一个眼色,三人相继假装迷糊爬在了桌上。 只听得龙傲天笑道:“寒山寺那边早就给我通过气儿了,一女四男。你们以为扮作商人我就不知道了?” 龙念雪这才知道哥哥在酒菜里做了手脚,生气道:“哥哥,他们都是我的客人,你何故这般相待?” 龙傲天上下打量着妹妹,剑走偏锋:“念雪,待哥哥事成之后,你便是大周的长公主了,衣着打扮不该这么素净的,快回房间打扮打扮去。”说着唤了两个彪形大汉进来,吩咐他们架着龙念雪回房。 “哥哥,我不要你伤害他们,我不要……”龙念雪被两位精壮汉子架了出去,心有不甘的喊着。她不明白,哥哥一直都是鲁郡百姓的济世活佛,仁慈博爱,广结善缘,她不知道哥哥拿了他们要做什么。 龙傲天下令将卓凌他们五花大绑了,然后再用凉水泼醒,亲自审问道:“我知道你们中间有一个是小皇帝,不想死的快自己报上名来!” 长顺有些后怕,自己胆子也是太大了,无论鲁郡的“大皇子”是真是假,也不该这么鲁莽,任凭卓凌闯进虎穴。万一,卓凌受了伤怎么办。长顺心里很是惶恐,此时此刻,只要能换来卓凌全身而退,牺牲任何人都在所不惜。只见他强作镇定,道:“皇上,休怪奴才背叛!” 卓凌本是背对着长顺的,这一声“皇上”惊得他一身冷汗,难道被绝尘方丈说中了——长顺脸生反骨,终有一日会背叛自己背叛朝廷?卓凌不敢回头看长顺,更不敢看龙傲天,这两人一个是她最信任的人,一个可能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可是稍有不慎,这二人便有可能将她挫骨扬灰。想到这里,卓凌摇摇头,她不信,不信长顺会背叛,或许他只是暂时指认自己,然后再想办法逃出去? 廖明哲和叶梅忽然明白了,原来一直强调和皇上同名同姓的卓凌真的是皇上!二人怕被龙傲天瞧见了,极力遮掩脸上的诧异(这里多强调一句,大周朝并不是一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国家,在这里,皇室并不忌讳平头百姓取跟他们一样的名字,所以叶梅他们先前虽然知道卓凌跟皇上同名同姓,但他们并不认为卓凌就是皇上。)。 卓凌回头,准备说:“是,朕是大周的皇上!”可话还没有出口,叶良辰却已经抬头,狠狠瞪着龙傲天,桀骜不驯道:“朕……就是大周的皇上卓凌!你一介草民,却冒充皇室贵胄,论罪当诛!” 原来,长顺当时指认的是叶良辰。卓凌心内既愧疚又诧异,愧疚的是自己不该怀疑长顺的忠心,诧异的是叶良辰为何要冒名顶替,难道他已经知道自己是皇上了? 龙傲天虽然在鲁郡盘踞多年,对长安城皇宫内的一切也很是了解,只见他仰天大笑道:“可不要欺瞒于我!” 叶良辰挪到长顺身边,用嘴撕下长顺嘴唇上的假胡子,道:“朕是堂堂天子,为何要欺瞒于你。你瞧瞧,这位便是朕的贴身内侍长顺!”叶良辰见龙傲天还是不太相信,便换了一手温情牌打了出来。只见他双眸含泪,深情道,“哥哥,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朕一直都在找你,这个皇位本就是你的。母后在仙居殿生下我们的那个清晨,电闪雷鸣……父皇又不在长安城,你被歹人偷走……外界谣传纷纷,更有甚者还说朕是女子……哥哥,朕找你找的好苦啊,只要你愿意,一切都是你的!”叶良辰说着说着竟呜咽了起来。 龙傲天本想着绑了他们,严刑拷打一番,不料他们倒自己开口说了。再者,“皇上”已经表明了心思要将皇位让给他,龙傲天怕传出去坏了自己名声,也不好再一味地冷脸相对。只见他拿帕子沾沾眼睛,亲手解开捆着叶良辰的绳子,扶起他道:“哥哥也寻你寻的好苦啊!”然后,二人各怀心思的抱在一起,若是不知内情的人,还真的会以为他们是久别重逢的情深手足。 卓凌和长顺心内纳闷儿,叶良辰一个游走江湖的人,为何这么清楚十几年前的皇宫秘闻。叶梅心内直夸哥哥演技好!廖明哲已经迷糊了,表示完全看不懂这些人在做什么。 接下来的时间自然是久别重逢的兄弟相互叙旧了,龙傲天有意无意的会提到当年宫中秘史,不想叶良辰却能一一对答如流。龙傲天这才确定了——眼前这位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翩翩少年真的是皇上!煮熟的鸭子不能让飞了,龙傲天准备这么多年,也是费尽周折,眼看就要大功告成了,自然不敢有丝毫懈怠。他明面上给叶良辰他们各自准备了宽敞明亮的大房间,好吃好喝的伺候着,暗地里却派人严密监控他们的行踪,不让他们踏出龙家山寨一步。 对卓凌他们来说,这就相当于是软禁了,他们在龙家山寨的消息根本就传不出去。几人闷闷不乐的歇了一晚上。 第二日,龙念雪蹦蹦跳跳的跑了进来,一见叶良辰便拉着他的衣袖,仰着小脸儿道:“我听哥哥说你是他失散多年的弟弟,也是咱们大周的皇上?” 叶良辰哭笑不得,只能点头:“这么说来,念雪也是朕妹妹了?” 龙念雪赶紧摇头,紧张道:“不是,不是,我是个孤儿,哥哥他捡了我,待我比亲妹妹还好一万倍呢!” 叶梅看着龙念雪,忽然计上心头,打开包袱从里面取出那支金步摇,道:“龙姑娘,这支金步摇是皇上赏给心爱妃子之物,此次皇上下江南就是为了遇到此生真爱。奈何皇上腼腆,便吩咐了奴婢将这支金步摇送给龙姑娘。”说着将金步摇递给龙念雪。 龙念雪接了金步摇,喜出望外的瞥了一眼叶良辰,绯红着脸颊来回晃动着身体,小声道:“人家还小呢!” 廖明哲憨笑着过来,一把夺过龙念雪手里的金步摇,道:“既然龙姑娘说自己还小,那就是不想嫁给我们……皇上了,倒不如我先替龙姑娘保管着,等她长大了再说吧!” 龙念雪不知廖明哲是在逗她,追着廖明哲夺金步摇,喊道:“谁说我不想了,快还给我!” 叶梅过去夺回金步摇,复又交到龙念雪手里,淡淡道:“龙姑娘,这么说来,奴婢倒是您和皇上的媒人了,可不知龙姑娘要怎么谢我?” 龙念雪天性率直,仔细端详着手里的金步摇,头也不抬道:“你想我怎么谢便怎么谢!” 叶梅笑了:“前几日为了陪皇上一起下江南,奴婢将自己一岁大的孩子留在洛州了。皇上刚刚跟大皇子相认,只怕一时半会离不开鲁郡,奴婢想跟夫君一起回一趟洛州,将我们的孩子接到鲁郡来。这事对大皇子来说是小事一桩,可是奴婢看大皇子日理万机,很是忙碌,便不想让他知晓此事为我们夫妻操劳。龙姑娘这里可否行个方便?” 龙念雪自幼便没有爹娘在身边,自然很是同情孤独无依的孩子,听了叶梅的话,当即点头答应:“可怜天下父母心,若是你真的想尽早见到孩子,今夜我便可以送你们走,哥哥不会知道的!” 卓凌等众人很是佩服叶梅的计谋,只觉得迷雾重重的前方忽然有些微弱的光明透了过来。 傍晚时分,叶良辰主动去陪龙傲天下棋,长顺跟在身后。之前龙傲天特意嘱咐值守,务必看好叶良辰,此刻叶良辰就在龙傲天眼前,值守的卫兵渐渐放松了警惕。 龙念雪带着乔装打扮的卓凌叶梅和廖明哲悄悄溜出了龙家山寨。借着夜色的掩护,三人上马向洛州的方向疾驰而去。龙念雪望着消失在尘雾里的背影,喊道:“记得快去快回,我还要跟你切磋武艺呢!” 月亮渐渐升了起来,白马已经跑的口溢血沫,张着嘴大喘气,卓凌三人却不敢有丝毫懈怠,快马加鞭奔向洛州城。 龙念雪送走了卓凌他们,一路哼着小曲回了龙门山寨,却见龙傲天怒气冲冲的在门口等她:“去了哪里?那三个人呢,为什么只有你一个回来了?” “哦,哥哥,他们的孩子在洛州呢,此次是专程去接孩子了,不几日就来鲁郡了。”龙念雪很困,吊着膀子绕过龙傲天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龙傲天压制住胸内的怒火,暗自安慰自己——好在大周的皇上还攥在自己手里,跑掉两三个随从,只能说明小皇帝的气数已尽,连他的随从都抛弃他了!即便那几个随从从洛州搬来救兵,有皇上做人质,他也不怕! 第二十二章 且说卓凌叶梅和廖明哲一路打马狂奔,晌午时分终于赶到了洛州城。洛州城的大街小巷都是来来往往的百姓,他们脸上洋溢着安详平和与知足常乐,哪里知道有人刚刚死里逃生。 卓凌不敢有丝毫懈怠,一路奔去了洛州刺史府。 洛州刺史是前几日才上任的张远道门生,这几日因赈灾一事忙昏了头。年纪不过二十五六的样子,因为连日忙于公务,眼袋下垂,一脸的倦容。 卓凌一见这位刺史,便着急道:“洛州城外的百姓可否安顿妥当?” 本以为卓凌他们是有事来报官的,却不料开口就问起了城外的百姓——原来是来滋事的。刺史大人顿时拉下脸来,道:“安顿百姓是本官和朝廷的事情,跟阁下无关。好了,本官要务在身,不能相陪,阁下请回!” 叶梅大喊一声:“大胆,在你眼前的可是当今皇上!” 廖明哲大惊,不出所料,自己这一路跟随之人真的是大周皇上。爹娘弥留之际曾经说过,大周皇上是他的异性兄弟,皇上有难他要鼎力相助,但功成名就之后一定要明哲保身。前几日在洛州相遇也是缘分使然,看来老天是专门派了他来保护皇上的。廖明哲想到这里,大喊一声:“见了皇上还不跪下!” 刺史大人回头仔细打量着卓凌,这才发现其人容貌清秀,虽然看上去很是疲乏,全身上下却散发着贵气。对于皇上微服私访这件事,地方上的官员自然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若是一不小心得罪了皇上,丢了乌纱帽是小丧了性命是大。 刺史大人迟疑片刻,跪倒在地:“臣洛州刺史韩济民叩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卓凌亲手扶起韩济民,道:“前几日朕南下路过洛州,当时洛州城外有好些不在册的难民,可安置好了?”卓凌之前并没有见过韩济民,因着张远道的关系,便亲手扶他起来。 韩济民惶恐,复又跪倒在地,颤颤巍巍道:“皇上,臣接手洛州刺史一职之后,当日便亲自去洛州义仓1查看,谁知……谁知义仓大都是空的,仓库底部只有不多的存粮,因没有及时晾晒,还发了霉……” 卓凌大惊,怎么可能,大周朝廷每年春分和秋收时节都会派专人去地方查看义仓是否殷实。一来是为了查看哪些地方丰收,哪些地方有年馑,也方便朝廷及时调派粮草;二来是为了监督地方父母官,防止他们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洛州地处平原,土质肥沃,向来盛产小麦,加之这几年一直风调雨顺,人尽皆知,洛州义仓存粮从未低于过红线2。 “快带朕看看!”洛州不仅仅有整个大周最大的义仓,因为漕运不便,朝廷的官仓3也设在这里。卓凌顾不上休息,风风火火又去了义仓。叶梅一路跟着,看卓凌这般着急,心疼的什么似的,却不好当着众人的面说。 韩济民令手下拆了义仓围栏,揭了义仓顶子。卓凌登时便傻了眼,仓库底层只铺着薄薄一层粮食,上面搭了木架子,其上又堆了一些粮食,因此若是只打开仓门或者只揭了仓顶,任何人都会觉得粮仓储粮很足。卓凌心有不甘,下令打开所有义仓,可是映入眼帘的都是一样的情形。 “皇上,义仓存粮实际不到储量的三分之一……”韩济民禀道。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刚刚得知鲁郡节度使形同虚设,长期隐瞒不报龙傲天独霸一方,此刻又查明洛州义仓空虚,前刺史孟金龙罪不可恕。卓凌只觉得全身酸软无力,两眼冒金星,后退几步倒在地上昏迷了过去。 韩济民半点都不敢马虎,立马请了洛州城最有名的大夫给卓凌把脉治病,叶梅和廖明哲一步不离侍奉卓凌左右。午膳时分,卓凌缓缓睁开了眼睛:“快传洛州刺史韩济民,朕有要事跟他说!” 叶梅端了一碗银耳莲子羹,道:“你身子虚弱,先用点粥吧。”廖明哲也在旁边连连点头。 卓凌怒了,声嘶力竭道:“你们可知道,洛州是天下人的粮仓,没了粮食,百姓怎么办,大周怎么办?祖上的江山社稷就这样败在朕手里了!”卓凌好痛,撕心裂肺的痛感从内心蔓延到四肢,可是她再痛,世人谁会理解。 “再着急的事情,也得先喝了这碗粥再说!”叶梅也冷了脸。对卓凌来说,大周朝的兴亡才是最重要的,可对叶梅来说,卓凌的安康才是最重要的。卓凌的痛苦和负担,她感同身受,并且心甘情愿替她担当,只愿卓凌不要这般废寝忘食。 “大周朝正当存亡之际,朕还哪里有心思喝粥!”卓凌瞪了一眼叶梅,生气道。 叶梅抬手一巴掌重重扇在卓凌脸上:“你身体垮了,谁替你担大周社稷的担子?……你身体垮了,我……我怎么办?” 廖明哲吓得不敢吱声,只远远看着。 卓凌从小到大都高高在上,谁敢打她?叶梅的这一巴掌生生打醒了她,是啊,若是自己倒下了大周怎么办?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卓凌接过叶梅手里的碗,仰起脖子将碗里的粥喝干了,然后盯着叶梅,脸上有了笑意:“朕还是要对自己好一些,要不然你怎么办?” 这话听起来很是暧昧,叶梅红着脸颊暗自点头,廖明哲无奈的将一肚子酸水压了下去。 大夫说卓凌是操劳过度,以致身体虚弱,需要静静安养几日。韩济民一直在门外守着,听到卓凌和叶梅的对话,正犹豫着是否进去。叶梅打开房门,将韩济民拉了进去:“别偷听墙根了,皇上有事传召。” 卓凌收了笑容,对韩济民道:“朕决定了,开官仓放粮,你下去安排吧!” 韩济民一惊:“皇上,官仓存放的是我朝官员的俸禄,若是少了,只怕朝廷人心动摇啊!” 卓凌摆摆手,长长叹口气。本以外身在太平盛世,却不料满目疮痍。眼下鲁郡有龙傲天独居一方,寒山寺又养着数万武学之人,若是洛州城外的难民再闹出个什么动静来,那还了得? “朝廷大元是人,平头百姓也是人,都需要衣食住行,还是先解燃眉之急吧!”卓凌挣扎着起身下床,匆匆写了一封信,递给韩济民道,“找一个可靠之人,将这封信火速送往寒山寺,亲手交到绝尘方丈手上。” 韩济民拿了信出去了,卓凌才对一脸懵懂的叶梅和廖明哲道:“洛州城,鲁郡和凤桥镇相距并不远,,洛州城那么多粮食不知踪影,寒山寺的数万僧侣有吃有穿,鲁郡那么小的地方,却养的下龙傲天这只大鳖……说不定,寒山寺和鲁郡的粮食银两都来自洛州城!” 叶梅点点头,觉得卓凌说的有道理,随攥着拳头道:“一定要捉拿了孟金龙拷问,他到底是跟谁勾结在一起,布了这么大的局。” 廖明哲若有所思,道:“皇上,刚才我还听洛州的官员谈起孟金龙,说他被柳尚书贬到偏远之地做县令去了。” 听了这话,卓凌心里越发着急了,微服私访已经十来天了,还是早些赶回长安城去,以便早日找到解救长顺和叶良辰之法。 傍晚时分,韩济民按照卓凌吩咐,从官仓运出几十车粮食,堆码在城门口一侧,等待城外的百姓来领取。城门口另一侧架了口大铁锅,随着火势越来越旺,里面飘出白粥的香味儿。成群结队的百姓双手捧了瓷碗,排着队静静等候刺史大人施粥。 韩济民站在高台之上大声喊道:“诸位乡亲,锅里的米是刺史府的一点心意,还请各位笑纳。城门口的这些粮食都是皇上吃穿用度节省下来的,我们要铭记皇上隆恩!” 上千百姓举着手里的碗高呼:“铭记皇上隆恩,铭记皇上隆恩!”一时之间,人声鼎沸,喊声一浪高过一浪。 三位素衣年轻人打马出城而去,锅里的粥香味儿渐渐飘散了开来,天空飘来细细雨丝,打湿了卓凌的脸颊。城门口的百姓谁也不会料到,那个一身朴素青衣,满脸倦容的少年便是他们正在欢呼的皇上。 荒无人烟的小道上,卓凌抬鞭狠狠抽打着白马,白马吃痛,跑的越发急了。卓凌脸颊上的水逶迤而下,慢慢流进了嘴角,咸咸苦苦的,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雨势渐渐急了起来,卓凌疯了一般疾驰而去,完全没有要避雨的意思,叶梅和廖明哲只能打马跟上。 经过一夜奔跑,雨幕里的长安城渐渐清晰了起来。长安城还是离开时的模样,只是千年古都,经过春雨的洗刷,青砖绿瓦被洗的越发透亮了。 雨过天晴,花草上缀满了珠玉一般的露珠,微风拂过,来回滚动着摇摇欲坠。长安城的百姓见雨停了,又出来在大街小巷做起了买卖。叶梅见卓凌精神恍惚,有些不大放心,便绕过百花楼,和廖明哲一起跟在卓凌身后匆匆入了皇宫。 第二十三章 卓凌回宫随意用了膳,便匆匆去了母后曾经居住的仙居殿。仙居殿的百花开的荼蘼,火一般的斗雪红,素白静雅的百合花,小巧玲珑的金盏菊……它们中有些开的明艳火辣,有些却是婉转低调。但无论如何,正值花期,它们一个个都用自己最美的一面去迎接卓凌,仿佛主人从未离开过。 “这些花儿开的真好……”卓凌脸上有了笑容,修长的眉毛渐渐舒展了开来,信手拈了手边的斗雪红,低头细细嗅着,“朕离开这段时间,朝中可有什么事情发生?” 长喜道:“禀皇上,并无大事发生,奴才隐约打听得,张大人跟柳尚书因为洛州刺史人选一事争得面红耳赤。” 卓凌松开手里的花儿,转身在凉亭里坐了,抿了一口甘草茶,道:“继续说。” 长喜道:“柳尚书提议让张大人的门生韩济民接任洛州刺史,张大人却力主让孟金龙继续做洛州刺史,等皇上上朝之后再做决断。前些天,张大人来过宫里,直言要面圣,奴才怕他跟十几年前一样大闹玄武门,好言劝解了一番,张大人才回去了。” 卓凌冷笑一声,心内明白——柳尚书之所以力荐韩济民,不过是为了让他做孟金龙的替死鬼罢了。至于洛州义仓空虚一事,他孟金龙再大的胆子,也不敢犯下这株连九族的大罪,其中缘由自然是要彻查一番了。卓凌想着想着,便伏在亭内的石桌打起盹来。 “皇上,奴才伺候您歇着吧!”长喜俯下身来,轻声道。 卓凌挣扎着睁开眼睛,却一眼瞧见斜对面的廖明哲在站着打瞌睡,其姿态甚是搞笑。卓凌浅笑着对廖明哲和叶梅道:“连续奔波多日,你们都累了,下去歇息吧!” 廖明哲施礼告退,走之前还用眼睛示意叶梅也去歇息。叶梅噘着嘴不理,廖明哲只能悻悻离开。 卓凌起身舒展一下身体,问叶梅:“你为什么不去歇息?” 叶梅道:“我看你……我看皇上连日辛苦,又被淋了雨,皇上还是去泡个热水澡吧,我去给你熬碗姜汤来,洗完澡热热的喝了,将体内的寒湿之毒排出来。” 卓凌笑了,心想看来叶梅是真的关心自己呢,便存心调笑试探叶梅一番:“若是梅儿愿意,现在就可以和朕一起去华清池沐浴片刻,你我恩爱,游龙戏凤,自然是别有一番滋味的。”说着,斜了眼睛,颇为挑逗的看着叶梅,等她的反应。 叶梅白嫩的小脸儿一红,犹豫片刻,终于下定了决心,抬起头毫不畏惧的盯着卓凌:“去就去呗,谁怕谁啊,一张床上睡过觉,还有什么可顾虑的。”叶梅嘴上这么说,心里还是很紧张的,毕竟卓凌是皇上,自己个儿却是百花楼的人,门不当户不对,即便两心相悦,眼前也有万难要排解,身后更有宫娥三千的危机。可是,那一刻卓凌的眉眼里洋溢了太多的温热和挑拨,叶梅如何能受得了喜欢的人这样看自己,便咬着牙答应了。 旁边伺候的宫女太监听叶梅这般大大咧咧的说她和皇上一个床上睡过觉,只道她跟皇上已有肌肤之亲,不由得多看了她几眼。只见她衣着简单,肤白如凝脂,眉青似罗黛,是难得一见的美人胚子。眉目间隐隐透着一股子刚毅之气,好在头发松松挽在脑后,才将这一身的刚毅遮掩了些,衬托的她玲珑俏皮些。 中宫女簇拥着卓凌和叶梅去了华清池。 华清池波光粼粼,池子里散着淡淡的热气,两只金色大龙高昂着头,嘴里的温泉水缓缓喷了出来,落至池内,投射出一圈圈的波澜。叶梅置身其中,仿佛身在蓬莱仙岛一般云里雾里,不由得发自内心感叹道:“华清池果然名不虚传!” “怎么样,要不要跟朕一起下去来个鸳鸯戏水?”卓凌好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又逗起叶梅来。旁边的宫女太监都抿了嘴浅笑。见龙颜大悦,早有懂事的太监下去准备寝殿去了,*一刻值千金,可不敢耽误皇上芙蓉帐里的温存。 待宫女将御用的一切都准备妥帖了,卓凌挥手屏退左右,开始缓缓剥落身上的衣衫。 叶梅慌了神儿,急匆匆道:“自古最是无情帝王家,你别脱了,我怕你始乱终弃!” 卓凌笑了,其中有无奈更有苦涩。斜阳余辉透过窗棂撒了一室的温情,卓凌脱光了衣服,背对着叶梅,道:“朕怕的是别人始乱终弃,朕没有你想的那样好……我……我欺骗了整个大周十几载,我也骗了自己十几载……” 叶梅抬头,鼓足勇气看一眼卓凌,却见她手臂一张一合间,背部那对漂亮的蝴蝶骨清晰可见,那对蝴蝶骨漂亮极了,宛如正在展翅飞翔的蝴蝶一般迷人,叶梅抬手想去摸摸,手却放佛冰冻住了一般僵在那里。 衣衫散尽,蝴蝶骨下方的细腰也摆脱了束缚,luo露在空气里。楚王好细腰,宫女皆饿死,若是楚王看了眼前嫩白细滑的腰,可不知还会有多少女子要饿死了。再往下那丰满的两瓣儿,丰满且富有弹性。 叶梅不由得咽了口口水,诧异道:“难道你真的如传说一般,是个女子?” 卓凌眼角含泪,缓缓向前几步,抓着池边雕龙画凤的扶手,抬脚进了华清池。池水漫过她的身体,完美的曲线若隐若现。 “还想跟朕一起沐浴吗?”卓凌渐渐平复了些,抬眼盯着池边呆若木鸡的叶梅。 叶梅脑子轰隆一声炸开了,原来自己一直喜欢的卓凌是个女儿家。她半蹲在华清池边上,不知如何是好。卓凌的声音仿佛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就知道你们都接受不了朕是个女儿身,哈哈哈哈……” 那笑声在华清池内回荡,伴着炽热的温泉,却透着丝丝寒意。叶梅不由得打了个冷战,随之渐渐清醒了过来——错了性别不错爱。扪心自问,先前即便怀疑卓凌是人妖,自己却还是时刻记挂着她。自己爱的是卓凌这个人,与尊卑年纪无关,更与性别无关。 叶梅起身褪了身上的衣物,举身赴清池,池内溅起一阵水花,欢笑着跳跃着最终落回池水母亲的怀抱。 这回轮到卓凌发呆了,她盯着眼前寸缕不穿的叶梅,眼睛睁得好大——叶梅虽说胸比自己小了些,到底也是长安城才色俱佳的花魁,若是她点头了,世家公子哪一个不愿意娶她? “朕虽然贵为一国之君,终究是个女儿家,你想要的幸福朕……朕给不了……”卓凌泪眼朦胧,当朝中局势动荡不安时,她多么期盼有一个人可以跟她一起去分担;当身临美景时,她又多么渴望有一个人可以分享快乐。可是,怎么能够呢,她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国君,找一个真正的知己又岂是那么简单的。这一路走来,所有的快乐和悲痛,她注定了是要一个人咬牙去承担的。 卓凌探口气,回头背对着叶梅,双手撩起水花,轻轻抚摸着嫩藕一般的胳膊。华清池的水渐渐温热了起来,卓凌只觉得背后的池水仿佛滚烫的沸水一般,险些烫伤了她的玉背,只灼的胸腔内的一颗小心脏活蹦乱跳。 叶梅从后面紧紧抱住卓凌,坚定道:“既然你不能给我幸福,那我给你好了!”说完,那修长的胳膊将卓凌拥的更紧了。池水温情荡漾,绕着二人的身体来回欢笑着。 那一刻卓凌僵住了,她不敢回头,怕回头看到叶梅眼睛里的戏谑,只能僵硬着身体,紧紧贴着叶梅,判断她一颗跳跃着的心是否是真诚的。身为一国之君,卓凌不敢有半点马虎,若是真心错付,贻笑大方之家的不仅仅是她自己,还有巍峨的江山社稷。 “梅儿别闹了,你也看到了朕真的是女儿身。”卓凌打破一室的温情和沉默,装作淡然的模样道。 “我不在乎你是女儿身还是男子汉,只要爱就可以在一起!”叶梅庄重道。 卓凌有些哽咽,转身投入叶梅的怀抱,伸出胳膊抱着叶梅的柳腰道:“我以为你会嫌弃我是女儿身……” 叶梅抬手捋着卓凌后脑勺的头发,浅笑道:“我以为你是嫌我胸小呢,你可别嫌弃我胸小,在我那个世界,我这胸也是c罩杯呢。”叶梅说着偷偷瞟了一眼卓凌的胸部,继续道,“嘻嘻,当然是比你的小了些。” 卓凌不说话,微闭了眼睛,一脸幸福的模样靠在叶梅胸前细听她的心跳声。隔着池内的春水,两人将一对炽热的心紧紧连在了一起。 华清池外的宫女太监都抿着嘴浅笑着,只道那位叫做叶梅的姑娘凭借傲人的容颜,终于降服了从来不近女色的皇上。此刻,未来的娘娘和当今的皇上正在华清池的温泉内共度良宵呢。即便时间有些久,他们也不敢贸然去打扰,只能垂首立在门口,等着皇上自己从芙蓉帐里出来。 第二十四章 卓凌和叶梅相互搀扶着从华清池走了出来,穿了衣服在旁边的卧榻上浅浅私语,一起描绘着美好的未来。渐渐地,夜深了,皎月撒了一地的清辉,卓凌靠着叶梅的肩膀,嘴角挂着甜甜的笑进入了梦乡,梦里母后张开臂膀紧紧拥着她…… 叶梅动也不敢动一下,卓凌日理万机,叶梅哪里舍得打扰她休息。月亮渐渐沉了下去,外面的天空越发的暗了下去。直到三四更时分,叶梅才恍恍惚惚睡着了,却听得卓凌起身悉悉索索的更衣声。半响,叶梅觉得脸颊有些热,许是卓凌凝望着她呢,叶梅迷迷糊糊的浅笑着沉浸在幸福之中继续酣睡。 “将梅姑娘挪至朕的寝殿歇息,记住,不要扰了她的美梦。”卓凌一一小声叮嘱着,回头看一眼叶梅,然后才一脸幸福的上朝去了。留下来伺候的宫女太监抬头望着卓凌远去的背影,觉得皇上越发的伟岸挺拔了。 今日上朝的第一要务便是查清楚洛州义仓空虚这桩案子,卓凌端坐在龙椅上,静静看着宣政殿下叩拜的众臣,心内暗自思量。 “皇上终于上朝了,臣有本要奏。”不过十来日不见,柳尚书却好似老了很多,鬓角竟添了几根银丝,额头的皱纹也更加深了些。 卓凌点头,柳尚书这才继续道:“洛州刺史孟金龙本是臣的内侄,他背负着朝廷和皇上的信任,却公私不分。臣谏言罢免孟金龙现有官职,流放岭南永不录用。臣也犯有失察之罪,还请皇上降罪!” 张远道手捧玉笏,急匆匆阻止道:“皇上,孟金龙的官职迟早都得罢免,只是洛州之事还不明了,若是流放了孟金龙只怕幕后主子难以浮出水面,还请皇上三思!” 柳尚书甚是气愤,强作镇定捋了捋胡子,道:“皇上,臣还有本要奏。外界谣传皇上乃是女流,臣等自然知晓皇上是堂堂男子汉,但是百姓不信。为了安定民心,臣提议皇上近日选秀纳妃。”柳尚书是何等聪明的人,关键时刻便剑走偏锋,岔开了话题。 “选妃”对卓凌来说无疑是最为头痛的事情,只见他眉头微微一皱,强作淡然道:“鲁郡的龙傲天雄踞一方,朕哪里有心思选秀纳妃。”卓凌本想是拿了这些理由暂时搪塞,不想却被柳尚书逮个正着。只见柳尚书笑道:“皇上,龙傲天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还不都是因为坊间传闻皇上是个女儿身。皇上贤明,纳妃之后,龙傲天之流也再无攻击朝廷的把柄了。” 张远道向来都喜欢独树一帜,卓凌本想着他会反驳几句,却不料这位三朝元老也附和道:“皇上,柳尚书所言正是。” 是啊,当朝皇上已经到了婚育的年纪,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作为一国之君更应该早日替皇家开枝散叶才对。卓凌也明白这个道理,奈何自己没有那个功能啊! 众臣见高高在上的皇上一时之间如坐针毡,有些不自在,心里都暗暗怀疑——皇上是不是心里有人了?其他人都只是在心里猜测一下罢了,唯有执拗的张远道拱手直言道:“臣等知道皇上是为了百花楼的那位花魁,只是皇上贵为一国之君,须得洁身自好才是!” 卓凌抬手拍在眼前的案子上,怒气冲冲道:“大胆张远道,你以为你是三朝元老朕就治不了你了吗?!”卓凌很少生这么大的气,吓得旁边的长喜赶紧缩了缩脖子。 张远道“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声声泣血:“皇上,臣这般直谏,是为了百年之后能有脸见先帝,也不枉了老臣一腔忠诚。” 柳尚书一个眼色,卢侍郎几个赶紧跪倒在地,后面的众臣见状也匆匆跪了下去,一起道:“请皇上选秀大婚,请皇上选秀大婚!” 卓凌狠狠瞪一眼跪倒在地的众臣,抬脚匆匆出了宣政殿,徒留众臣僵持在那里。 长喜跟在卓凌身后小碎步跑着:“皇上,您消消气儿,奴才去请梅姑娘过来陪您散散心……” 长喜话还没说完,卓凌便回头打断道:“休要多事!”说完便心不在焉的去了仙居殿。 叶梅早起无事可做,想着卓凌最是喜爱仙居殿的花草,便过来打理打理,却不料远远瞧见卓凌低头走了过来。叶梅本就是个爱闹的人,便躲在了花丛后面,想忽然蹦出来吓卓凌一跳。谁知刚躲好,便听得卓凌怒气冲冲道:“朕去百花楼,知情者甚少,张远道是如何知道的?” 长喜膝盖一软跪倒在地,道:“皇上,都是奴才的错。前几日张大人来宫里要面见皇上,奴才无奈,只能说您带着百花楼的花魁游山玩水去了……,张大人本就执拗,奴才怕他知晓内情……”长喜说着便嘤嘤哭了起来。 卓凌抬脚踢在长喜胸口,皱着眉道:“多事的奴才,朕的事情要你多嘴!”说完撩起袍子负气而去。 长喜在青石板上跪了好久,腿脚都麻木了,却也不敢擅自起身。叶梅在花丛后沉思了片刻,也不知卓凌为何盛怒至此,打算出来问个明白,却瞧见前面过来几个宫女,挤在一起窃窃私语。 长脸萝卜鼻子的那一个道:“昨儿个你们都说这位梅姑娘会受宠,我倒觉得未必。”旁边那个厚嘴唇双下巴的赶紧道:“谁说不是呢。皇上刚才勃然大怒,说不定就是因为那位花魁呢,你们想想啊,咱们皇上是天下最最贵的男子,她一个花魁如何配得上呢……” 几个宫女七嘴八舌的议论着离开了,叶梅下意识将手里的一朵艳丽的斗雪红揉碎了,支离破碎的花瓣儿掉落了一地,宛如泣血的美人泪一般突兀。穿越之前,闺蜜和男友一起背叛的那一幕又浮现在眼前,叶梅心内难过,脚下慌张,绕过花丛匆匆去了卓凌的寝宫。 卓凌一脸愁容,晚膳也没有胃口吃,便和衣而卧了。忽听得殿外传来一阵声音,不是哪个多事的臣子又来谏言便是长喜来负荆请罪,卓凌心内暗自思忖着,大喊道:“今日朕谁都不见!” 殿门口的太监听了这话,死死拦住叶梅,冷冷拒绝道:“皇上已经就寝了,还请回吧!” 本是暖和的五月天,叶梅吃了闭门羹,忽然觉得整个心都凉透了。大风吹乱了她一大清早便精心梳好的飞仙髻,脸颊两侧的碎发无力的耷拉在眼前,仿佛垂死的女子一般挣扎着。叶梅忽然发现偌大的周朝偌大的皇宫,自己居然无处可去。 天上的云彩来回变幻,不一会儿,便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模样,顷刻间豆大的雨珠子连连向地面砸来,叶梅抱紧*的肩膀来到了仙居殿门口。白天那娇艳无比的斗雪红被狂风暴雨蹂/躏的失了风采,一个个垂死挣扎着。这几株斗雪红可是卓凌平日里的最爱。 叶梅长叹一口气,虽然身份地位相差悬殊,不能在一起,但想对卓凌好的心一直都未变。既然不能守护在她身边看她快乐的生活,也便舍不得她喜爱的花草被暴风雨这般摧残。叶梅不假思索,匆匆褪了身上的衣衫,半蹲着高举在几株斗雪红上面…… 卓凌躺在卧榻上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眠。窗外电闪雷鸣,即便她是皇上,是整个大周最至高无上的人,也没有能力改变一些事情,就如同她没有办法改变天气状况一样。卓凌闭上眼,叶梅的笑脸渐渐浮现出来,整齐划一的贝齿,盛满笑容的小酒窝,还有那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 江南一行,本是答应了她要去游山玩水的,无意间却让她落入了龙潭虎穴,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关键时刻,她计上心头,借故带着自己逃离匪窝。卓凌长叹一口气,在自己最落寞无助的时候,叶梅宛如指路神灯一般,一路带来好些欢乐和惊喜。眼下,群臣都知晓了自己和她的关系,可是自己终究是给不了她幸福的,若有一日世人都知道自己是女儿身了,她的幸福和名节怎么办? “若是母后在就好了……”卓凌喃喃自语道,话毕,她忽然想起仙居殿母后亲手栽的那几株斗雪红,“不好,快来人哪,朕要去看看仙居殿的花草!”卓凌一个鲤鱼翻身,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衫便匆匆去了仙居殿。 长喜还跪在凉亭旁边,已经被淋成了落汤鸡。卓凌厉声道:“长喜,你是要气死朕吗!你不赶紧起来扎个棚子替那些花草挡挡风雨,是等着朕降你重罪吗!”长喜这才想起今日大雨,忘了那一园子的花草,便赶紧起身,扶着卓凌走了过去。 园子里面,残花一地满是飘红,唯有那几株斗雪红依然完好无损。卓凌抬首,一个女子半跪在花丛中,手里高举着衣衫替那些花儿遮风挡雨。 “梅儿!是你吗?”卓凌向前几步,终于看清了女子的容貌,不由失声,“这么大的雨,受了寒怎么办?” 叶梅贝齿轻咬红唇,憋着两眼眶的泪,道:“既然不能陪在你身边,那护得你心爱的花草周全也不错!”叶梅说完别过脸去,看也不看卓凌一眼。 第二十五章 卓凌心里甚是感激,感激叶梅在狂风暴雨之际护得母后亲手栽种的斗雪红无恙,却也实在不解叶梅为何这般气呼呼的模样,便道:“梅儿,你怎么了?” 叶梅不说话,只拿两只饱含泪水的眼睛盯着卓凌,嘴唇不停的发抖着,仿佛有很多话要说的样子。 长喜小心翼翼提醒道:“皇上,奴才扶梅姑娘回宫吧,外面风大。” 卓凌赶紧伸手扶起叶梅,唤了人过来,让叶梅坐了自己的龙辇去了寝宫。之前一起窃窃私语的宫女见皇上把龙辇让给了叶梅,都惊得睁大了眼睛,原来皇上也是个多情种,才不在乎什么地位身份呢。 御医把过脉之后,说并无大碍,开了几贴发汗的药。叶梅迷迷糊糊就着卓凌的手喝了点姜汤,一觉酣睡到天亮,醒来的时候旁边照顾的宫女将一枚金色令牌递了过来:“梅姑娘,皇上早朝去了,走之前嘱咐要您好生歇着。哦,对了,皇上为了让您出入宫方便,特意让奴婢将这枚令牌交给您。” 叶梅接过令牌,细细打量着,心内不由冷哼一声——不就是怕我赖在宫里不走坏你名声嘛,至于做的这么明显,将出宫的令牌都准备好吗?!叶梅从小就是个自尊心极为强烈的人,现在卓凌有意赶她走,哪里还有脸面继续在宫里呆着。 “你去御膳房拿点薏米粥过来。”叶梅随便找了个理由支开宫女,自己拿了令牌想离开皇宫。可是皇宫那么大,叶梅本就是个路痴,置身这么大的皇宫,一时着急东西南北都辨不清了。东跑跑西窜窜,一直到晌午时分才来到偏僻幽静的西南角。趁着守卫换岗,叶梅蹑手蹑脚从门口溜了进去。眼前的偏殿,因为其布局甚是独立,也可算作是一个别院。院内杂草丛生,很是冷清。 “又走错了!”本以为会是个出口,却不料只是个荒芜的别院,叶梅不由得拍拍自己的脑袋,很是懊恼。早知道会穿越到大周朝一遭,就该好好学学历史的,偏巧自己不喜欢历史,连周朝十几个皇帝的名字都没记住,更别说皇宫的地图了。 “既然来了,就进来坐坐吧。我就知道你迟早是要来问我的,哈哈哈哈……”杂草丛中忽然探出半个脑袋。 叶梅被吓了一大跳,连连后退,想找个机会溜走,那人却飞奔了过来,一把拽住叶梅的胳膊,仰天大笑:“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的。关于你父皇和母后的过往,还有你哥哥的下落……哈哈哈哈,十几年前,他们将我囚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现在他们的孩子却来求我了……还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苍天有眼哪,你们终于有求于我了!” 眼前的女子四十多岁的模样,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尽是皱纹,满头的银丝毛毛躁躁的随意披散在肩上,看起来有些疯癫。女子的手宛如铁钳一般有力,将叶梅拉到跟前,细细打量着:“我最恨的就是没能让卓子轩断子绝孙!” 叶梅虽然听得云里雾里,见她这般诅咒卓凌的爹娘,心里生了些戒备,小声试探着劝解道:“婆婆,我虽然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卓子轩是先帝的名讳,平头百姓可不敢这么称呼的。” “你好大的胆子,我可是吐蕃的丽娜公主,你居然叫我婆婆,我有那么老吗?”女子理理头发,站直了身体一副孤芳自赏的模样。 叶梅心里既好笑又难过,好笑的是这位婆婆蓬头垢面却自以为貌美如花,难过的是冰冷的皇宫如同牢狱一般将女子的青春囚禁了起来。看来皇宫一时半会儿是出不去了,倒不如帮这位婆婆正确认识一下自己。想到这里,叶梅去墙角端了一盆子水过来,道:“丽娜公主,借这盆水你仔细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 丽娜探着身子慢慢挪到水盆子前面,盆里浮现出一张衰老憔悴的脸,眼袋下垂皮肤松弛,额头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皱纹。 “不,不,这不是我,这不是我!”丽娜仿佛被盆子里的影子吓着了,额头上青筋暴起,忽然声嘶力竭的大叫着连连后退,眼眶里满含泪水。 叶梅上前扶住,忽然有些同情她。看样子她在这偏殿里一个人生活了十几年,已经忘记了今夕何夕,更不知岁月更替,而她已经满头银发。或许,正如她所说——她身份高贵,是吐蕃的公主,可是那又能怎样?时间是最公平的裁判,无论皇亲贵胄抑或平民百姓,都会变老,毫无例外。 丽娜身子瘫软,靠在叶梅肩膀上老泪纵横。叶梅待她镇定些了,扶她坐了,拿自己的帕子替她擦了脸上的泪水,想出言安慰,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叶梅正犹豫着,却见丽娜“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哀求道:“我知道你是大周的皇上。求你了,求你放我回去吧,以前都是我的错……” “我……我不是……”叶梅连连摇头,伸手想拉她起来。丽娜只当是叶梅不愿意放走自己,拽着叶梅的手嚎啕大哭:“当年是我不对,偷偷抱走了大皇子,可是……可是若不是我抱走他,你也做不了皇上啊!” 叶梅胸内忽然窜出一股无明业火。只见她一把推开丽娜,冷冷道:“你以为天下所有人都喜欢那把龙椅,都渴望让权力禁锢自由?卓凌是花朵一般娇嫩的女儿家,是你,是你害她没了至亲兄长,还要咬牙为苍生计!” 丽娜缓缓起身,一改先前的痛哭模样,从容镇定道:“若是你们放了我,我便告诉你们大皇子的下落!” 叶梅一脸诧异,眼前的丽娜可真是一位奇人,看似神经混乱,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却是一个颇有心计的女人,若是真能从她嘴里套出点什么来,也算是帮了卓凌一个大忙。叶梅暗自思忖着,想到卓凌,心不由得狠狠疼了一下——卓凌都嫌弃自己青楼女子的身份了,自己却还这般一味地帮助她,难道真是上辈子欠了她的,这辈子穿越过来偿还了? 且说卓凌这边下了朝,匆匆赶回寝殿,却不见了叶梅的身影,便吩咐了太监宫女四处找寻。直到太阳偏西都没有找到,卓凌着急的热锅上蚂蚁一般坐立不安。 这时,长喜匆匆进的殿内,道:“禀皇上,奴才查过了,梅姑娘并没有出宫。” 卓凌焦躁不安,拿起小几上的茶碗一饮而尽:“还有什么地方没有找过?” 长喜支支吾吾道:“皇上,宫内西南那边的偏殿还没有找寻。只是……长顺公公吩咐过远离那个偏殿,奴才不敢擅自过去,故来请皇上旨意。” “那还愣着做什么,现在就跟朕一起过去瞧瞧!”卓凌担心的是叶梅昨夜受了风寒未经治愈,若是再侵了寒气,只怕要大病一场了。故要找到叶梅,亲自盯着她乖乖喝药。 西南偏殿的一对守卫互相打趣着。守卫甲对守卫乙道:“你整天迷迷糊糊的,老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我可警告你啊,你若是再这般浑浑噩噩,小心偏殿的这位主子给咱捅了大篓子!” 守卫乙喝的半醉,撇撇嘴不以为然道:“十几年了,这里的守卫都换了好几茬儿了。她再有手段,还不是一样乖乖待在里面。依我说啊,你可别再杞人忧天了,还是跟我一样今朝有酒今朝醉……” 守卫甲抬头看见皇上一身龙袍匆匆赶了过来,便知有大事发生了,慌忙用胳膊肘碰碰守卫乙,示意他赶紧接驾。守卫乙说的正带劲儿,哪里刹得住车,只见他满嘴酒气,继续道:“我说兄弟,大周朝不缺你我的忠心……” 说话间,卓凌便来到了偏殿门口,撩起袍子进去了。 丽娜误以为叶梅是当今皇上,故此花费了好些时间与她周旋,想要离开皇宫。直到看见一身龙袍的卓凌,这才明白叶梅确实不是皇上。 “梅儿,你昨夜刚刚着了凉,这会子又来这阴冷潮湿的地方。来,快跟朕回寝殿吧!”卓凌伸了右手,温润如玉的浅笑着看向叶梅,眼睛里尽是宠溺。 这抹微笑如同一缕火焰般灼伤了丽娜的心,十几年前,卓子轩也是这般看他的皇后的。虽然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往事却历历在目。丽娜还记得,无论自己如何努力,卓子轩就是不喜欢她。她名义上的良人不喜欢她,她喜欢的人也不喜欢她。人生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偌大的天下却无一人交心。 也罢,丽娜痛苦的摇摇头,不如借这个机会逃出去。只见她趁大家不注意,左手拔下发髻上的金钗,右手拉了叶梅过来,将金钗抵在叶梅白皙的脖子上,咬牙切齿道:“小皇帝,若是你不放了我,我就弄死你的小相好!” “你是谁?这是皇宫,是朕的地盘,你这般胡闹,是不想要性命了吗!”西南偏殿关的这个人,宫内一直都是讳莫如深,除了长顺,谁都不知道她的来历,卓凌自然也不会知道她的身份。 卓凌攥紧了拳头,生怕叶梅受伤。说话间,长喜已经唤来了好些守卫,黑压压的挡住了丽娜的去路。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皇上的小相好在我手里。”丽娜将金钗浅浅刺入叶梅的脖颈,暗红色的血缓缓流了出来,宛如一条深红色的蚯蚓一般向下爬去。 “皇上,求您高抬贵手,放丽娜公主走吧。奴婢承蒙皇上垂怜,只可惜奴婢无意于皇上,还请皇上不要逼奴婢!”叶梅跟丽娜一来二去,渐渐对十几年前的恩怨有所了解,知道丽娜恨皇室。眼下跟卓凌撇清关系,一是为了活命,二是为了从丽娜口中打探大皇子的下落。 卓凌见叶梅一个劲儿的朝自己眨眼睛,只好吩咐众守卫给丽娜让出了一条道儿。丽娜劫持着叶梅缓缓退了出去,警惕道:“快备千里驹!” 直到皇宫门口,丽娜翻身拽了叶梅翻身上马,大声道:“小皇帝,我警告你,若是你们敢追上来,就等着给你的小美人收尸吧!” 卓凌眼看着叶梅被劫持走了,招手示意身边的守卫冲上去,却见叶梅暗暗摇头,便只能咬牙看着夜色中的背影越来越远…… 第二十六章 丽娜看上去满头白发,身板子却并不羸弱,打马奔跑了一个多时辰,直到半夜时分才到了咸阳城。按照大周朝律例,咸阳城门早就关闭了。丽娜拉着叶梅下了马,抬眼四处打探着:“我此行能安然出宫,还得谢谢你。但你被那好色的小皇帝羁押,失去了自由,是我带你脱离了苦海。自此之后,你我互不相欠,就此告别吧!” 在叶梅看来眼前的丽娜无疑是解开大皇子谜团的最佳人选。上苍有眼,让她迷迷糊糊撞见了这位宫中老人。为了减轻卓凌肩上的担子,叶梅岂能轻易放过这次机会。 “丽娜公主,对您的解救之恩,梅儿甚是感激。咸阳距离长安城不远,若是狗皇帝派人打马追击,只怕您是逃不了的,倒不如让梅儿陪您一程吧!”欲先取之必先予之,这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漆黑的夜里,叶梅一心惦记卓凌,黑曜石一般的眼眸里闪烁着希望之光。若是能从丽娜嘴里套问出大皇子的生死和下落,余下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丽娜心里有了些许感动,一入皇宫深似海,这十几年来,还没有人这么关心过她呢,但是听到“梅儿”这个名字她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一脸嫌弃道:“叫什么名儿不好,非要取这个字。” 叶梅只道丽娜不喜欢“梅”字而已,无心深究其中缘由,堆着笑脸完全无视丽娜的嫌弃,讨好道:“丽娜公主,夜色凉薄,我去林子里找些柴禾生火给您取暖。” 丽娜很是受用叶梅这般恭敬的称呼她丽娜公主。夜色静谧,初夏的微风吹佛着发丝。她微闭眼睛,仿佛又回到了十几年前那广阔的草原上,随骏马奔腾驰骋千里。 “丽娜公主……”叶梅见丽娜闭着眼睛,轻声唤了句。 丽娜睁开眼睛,淡淡道:“往后你就叫我婆婆吧,曾经的那个丽娜公主已经死了……”借着忽明忽暗的月光,叶梅看见丽娜的脸颊有一滴泪水滑了下来,滚落在热气腾腾的尘土里。 “婆婆,你哭了?”叶梅从怀里取出自己的帕子,抬头递给丽娜。 丽娜一把打飞帕子,冷着脸道:“谁哭了?不过是风沙迷了眼睛!”丽娜对着夜色愣了半响,才又徐徐道,“不用生火了,若是小皇帝的人看到了会追过来的。” 二人在咸阳城外呆了一夜,第二日便匆匆向西北方向奔去了。 接连几日的风餐露宿,终于到了瓜州。眼看着天就要黑了,丽娜归心似箭,力主快马加鞭赶回故乡去。叶梅心里隐隐有些不安,越过瓜州可就是吐蕃人的天下了。若是一着不慎得罪了吐蕃人,落入他们手里,往后卓凌即便有心搭救,只怕也是鞭长莫及了。 “婆婆,眼看着就要到您的家乡了,我们这般风尘仆仆的赶过去甚是不妥。倒不如先在瓜州留宿一夜,我为婆婆悉心打扮一番,如何?”这一路赶来,瓜州是卓凌权杖下的最后一方土地,今日贸然离开了,不知他日还能不能全身而归。 是人都盼望着衣锦还乡的那一日,丽娜贵为吐蕃公主,更是渴望荣耀而归。可是,眼下她不过是大周先帝打入冷宫的一介嫔妃罢了,有什么可/荣耀的。丽娜眸子里欢喜的光芒渐渐淡了下去,近乡情更怯,与家乡一别十几载,这样蓬头垢面的回去,只能给父王和家族脸上抹黑。 “好吧,在瓜州歇几日吧!”丽娜长长叹着气。 听丽娜说要在瓜州呆几日而不是一日,叶梅有种喜从天降的感觉,可是看着丽娜伤心落魄的模样,却怎么都开心不起来。 二人进了瓜州的一家小客栈。当夜,安顿好一切之后,叶梅端了一盆热水道:“婆婆,连日奔波,洗洗脚吧!” 丽娜迟疑片刻,忽又一脸戒备道:“为什么诸般讨好我?” 刚开始叶梅的确是存心讨好丽娜的,期盼着从她那里套取一些信息,帮助卓凌解决眼下的困局。但一路相随,叶梅渐渐开始同情丽娜。一个异国的女子,因种种原因嫁给千里之外的陌生人,最终还是没有得到幸福。岁月蹉跎,当年的美丽少女已是眼前的白发老妪。 “我……自幼和爹娘走散,便将你当成了自己的娘亲……” 丽娜听了这话有些感动,抬眼仔细端详着叶梅,这才发觉眼前的女子生的眉清目秀,很是可人。只见她白嫩的瓜子脸上镶嵌着傲人的五官,一片朱红小嘴唇,两弯不画自青眉,风姿甚是绰约。这眉眼仿佛在哪里见过,丽娜心里大惊,曾经那个谈笑风生的翩翩少年郎浮现在眼前。丽娜迟疑道:“你爹娘姓甚名谁?” 叶梅将她的脚放入热水里,轻轻揉搓着脚背,强笑道:“我爹名唤穆志云……”丽娜听到这个名字忽然站了起来,盆子被打翻了,溅落了一地的水花。叶梅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一脸懵懂的看着丽娜。 “你居然是穆志云的女儿?”丽娜光着脚向叶梅走过来,眼睛里不知是他乡遇故人后代的喜悦,还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寻得仇人的释然。 叶梅点点头,有些怕,难道爹娘年轻的时候曾经得罪过这位异邦公主? 丽娜瘫坐在地上,幽幽道:“他给你取名梅儿,是因为她,我知道,我知道,他的心里一直都只有她一个……” 叶梅终于明白了,原来当初年少时,丽娜喜欢过自己的爹爹。身为女子,总是格外同情那些被情所伤的人。叶梅半蹲在丽娜身边,轻轻抚摸着她的肩膀。 丽娜忽然如同一个孩子般扑在叶梅怀里,嚎啕大哭起来。或许这是套问大皇子下落的最好机会,可是叶梅却不想问了。一个人,如果回忆过去会让她生不如死,即便有百八十个回忆过去的理由,叶梅也不想去触碰那些已经结了疤的伤痕。 丽娜渐渐镇定了些,抬首狠狠瞪着叶梅道:“你想知道大皇子的下落,我偏不告诉你!谁要穆志云当年那么冷的心肠,这都是报应,都是报应!哈哈哈哈……”丽娜的笑声里悲凉多过开心,听的人毛骨悚然。 当夜,二人各怀心思,一宿无话。 第二日,叶梅购置了些得体的衣衫,在丽娜身上着力装扮了一番。下午时分,丽娜要去瓜州驿站二十里之外的葫芦口散心,叶梅只能跟着。 瓜州地界比较干旱,加之正逢夏季,道路两侧喧嚣的尘土里都带着温度。丽娜顾不上天热,两只眸子来回找寻着过去的一切。可惜,时过境迁,为了防止吐蕃入侵,作为边疆要塞的葫芦口驻扎了好些士兵。 “知道吗,葫芦口以前有几棵树的。你瞧,就是那里。”丽娜忽然来了兴致,抬手指着远方,“当年穆志云英雄出少年,几个回合便大败吐蕃,还活捉了吐蕃大将禄东赞……”丽娜脸颊上带着暖暖的笑意,仿佛在说至亲之人的过往一般,而那些无辜死伤的吐蕃士兵,还有吐蕃王族的胜负脸面,都与她无关。 “我们还是回去吧,这里到处都是大周的士兵。”谁都会有一段美好的过往,无法忘记更无法释怀,有生之年想起过往种种也是一种美好。叶梅也想念爹爹,想从别人那里听到更多关于爹爹当年的故事,她也不忍心打断丽娜的美好回忆,但丽娜毕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酷暑难当,还是早些回去的好。 傍晚时分,二人回了小客栈,吃完东西刚刚回房歇下,店家便敲门说是有人找。叶梅不知来者何人,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时刻准备着跟不知来历的敌人搏斗。丽娜从容打开房门,将外面的几个威猛汉子迎了进来,笑道:“你们终于来了。” 汉子中为首的那位恭敬道:“公主,大王特意嘱咐要尽快将您接回去,不如咱们连夜启程吧!” 面对吐蕃来的这几位,丽娜少了些戒备,不假思索道;“好好好。” 叶梅收了匕首,这才明白怎么回事。丽娜趁着外出之际,将讯息传给了吐蕃线人,今日这几位汉子是来迎接她回家的。 “公主,既然他们来接您了,梅儿就不远送了。”虽然还未打听到当年大皇子的下落,但吐蕃到底是外邦,还是不要以身涉险的好,叶梅抱拳道别。 不料,那为首的汉子道:“贵人千里护送公主,实在是有大恩于我吐蕃。我们大王特意嘱咐,千万要请了贵人回去聊表谢意。”话语虽然极尽温婉,但那人杏目圆睁,一眨不眨的盯着叶梅,有些许胁迫的意思。 “罢了,罢了,还是让她回去吧。”丽娜念及叶梅一路的照顾,也不忍心看她流落客乡。 为首的汉子一个眼神儿,旁边的几个手下便呲牙咧嘴的亮出刀具。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若是叶梅不愿意去,他们只好来硬的了。 “别别别,我去,我去还不行嘛。”叶梅腆着脸强笑着。 当夜,叶梅和丽娜随着彪形大汉来到了瓜州的一间小药铺。本想着可以见到阔别多年的亲人,却不料二人双双被绑住了手脚,丢进了柴房。 “他们一定是周朝小皇帝的狗腿子。”丽娜喊叫的累了,才低头喃喃自语着,仿佛是解释给叶梅听的,又似是说给自己听的。 片刻功夫,一个四十多岁的威猛汉子推开柴门,犹豫了片刻才缓缓走了进来。 逆着光,叶梅抬眼打量那汉子,只见他□□着肌肉发达的胸膛,生硬的国字脸上一圈儿棕色的络腮胡,肥厚的嘴唇上面是大却矮的鼻子,圆圆的眼眶内一对浅棕色的眼珠子。看的出来,此人威猛有余智谋不足。 丽娜喜出望外,若不是有绳子捆着,只怕早就开心的跳起来了:“禄东赞,是你吗?我就知道,你会来救我的。我父王和母妃还好吗?”一别十几载,丽娜有太多的话要跟禄东赞这位儿时的最好玩伴说。 禄东赞并没有动手解开绳子。只见他既愧疚又心虚,眼神飘忽不定,根本不敢看丽娜。 第二十七章 见禄东赞迟疑的模样,丽娜甚是不解,催促道:“禄东赞,快帮我解开绳索啊。” 禄东赞一脸愧疚,忽然蹲在地上小声呜咽起来。 丽娜的脸色变了,这才意识到自己高兴的太早,十几年了,一切都变了。当年那个顶天立地,发誓此生非她不娶的汉子也认怂了。 禄东赞的情绪渐渐平复了些,这才起身道:“大王和王妃仙逝多年,眼下吐蕃的大王是公主殿下的哥哥达布聂赛。我……我就是奉了大王的旨意,来这里押送公主回长安城的。” 丽娜咬咬牙,忍住撕心裂肺的丧父丧母之痛,厉声呵斥道:“好一个背信弃义的禄东赞,小的时候你是怎么向神灵许愿的?你说,你一辈子会对我好。可是眼下你却要送我回那不见天日的魔窟里去……” 丽娜从来都没有说过这么多话,叶梅仔细听着,就怕漏了跟大皇子有关的事情。 原来眼前的禄东赞是丽娜青梅竹马的玩伴,一直很是喜欢丽娜。后来大周打的吐蕃士兵丢盔弃甲,吐蕃百姓更是人人自危。吐蕃王为了延续政权休养生息,便将丽娜送入皇宫,以女儿的婚姻换取片刻的安宁。大周和吐蕃交战时,丽娜作为吐蕃内应,曾借着照顾卓凌的母后叶青梅之便,在大周军营内逗留多日。 当时,叶梅的爹爹穆志云是正六品校尉,廖明哲的爹爹廖晨杰是正三品忠武大将军,都领了先帝的圣旨来反击骚扰边疆多年的吐蕃。丽娜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儿家,情窦初开,对翩翩少年穆志云一见钟情,可惜穆志云心里早有他人。无奈之际,为了家族政权,为了吐蕃百姓,丽娜被迫上了周朝皇帝的花轿。而青梅竹马的禄东赞在送别丽娜时,信誓旦旦,他要协助吐蕃王强兵强民,有朝一日一定要将丽娜抢回来,若非这样,他宁愿终生不娶。 丽娜将这么多年积压在胸内的话都说了出来,然后盯着禄东赞,眼神里有了哀求之色:“我好不容易才逃出长安城,哥哥好狠的心,居然要送我回去!但是,这仅仅是哥哥的意思,对吗?你一定不会希望我再回去受苦的,是不是?” 在这个故事里,丽娜才是主角,叶梅只能以旁观者的身份静静听着。 半响,禄东赞才小声道:“丽娜,我的妻儿老小都被大王派人看押了起来,若是大王知道我放了你,我的妻子孩子都得死!” 丽娜又被当头一棒,昔日那个发誓非她不娶的男子汉,最终还是娶妻生子了。她仿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般一遍遍重复道:“你的妻子孩子,你的妻子孩子……” 人或许就是这样,年轻的时候只知道一心追求自己喜欢的人,很是反感身后苦苦追求自己的人。可是,若哪一日,追求自己的人娶了(嫁了)别人,自己心里却很是愤懑,仿佛丢失了什么似的。其实,爱情无论贵贱不分性别,既然不喜欢又何必在乎追求者的归宿。 丽娜和禄东赞都沉默了。 叶梅打破沉默,对丽娜道:“婆婆,我带你回长安城吧。” 瓜州是周朝和吐蕃的边境,再向西北方向行几十里便可以看到儿时生活过的故乡了。丽娜一路风尘仆仆赶来不就是为了能投入故乡和爹娘的怀抱吗?眼下爹娘仙逝,故乡却在。她又如何忍心弃咫尺的故乡于千里之外。 “不,我哪里都不去!”丽娜坚定的摇摇头。 “皇上仁慈,先辈们的事情都已是过眼云烟,我用项上人头担保,皇上一定会宽宥婆婆的。到了长安城,我求皇上赏给婆婆一个宅子,一来了了吐蕃王的心愿,二来婆婆也可以安度晚年了……”叶梅并不敢说出自己跟卓凌的关系,只郑重承诺一定会力保丽娜无恙。 丽娜垂着头,暗自思忖——想不到哥哥一旦掌了大权,居然可以为了巩固势力,不惜以自己亲妹妹的后半生来向周朝皇帝谄媚。丽娜心里一片寒凉,没有了父王母妃,她已是无家可归的小鸟儿。绕树三匝,还是无枝可依,禄东赞已娶妻生子,哥哥也是吐蕃之王了。在他们心里,她再也不是宝贝一般的胸口朱砂痣了。 “回吧,回吧。”长安城从来都不是丽娜的故乡,可是此时此刻,在丽娜看来,那挤满了屈辱回忆的长安城才是她终身的归宿。天下很大,除了长安城,她还能去哪里? 禄东赞这才解开了叶梅和丽娜身上的绳索。 初恋相见,虽然已经恍若隔年,但多少还是有些话要说的。叶梅有意给丽娜和禄东赞一个话别的机会,便出了柴门在外面等。却不料,丽娜和禄东赞对视无言,相继神情落寞的跟在她后面走了出来。 “既然决定了,这便启程吧!”丽娜长叹一口气,径直回了客栈。 禄东赞将叶梅拉到一边,小声嘱咐了好些话,希望叶梅能够好好照顾丽娜。人走未必茶凉,禄东赞虽然已是人夫人父,面对青梅竹马的丽娜愧疚到无地自容,可是暗地里他还是关心她的。这位铁骨铮铮的汉子征战沙场多年,从未落过一滴泪,可是此刻他却早已是泪眼迷离。愧疚自责仿佛凶猛的浪头一般向他打来。 “这把小金刀是丽娜随身之物,它是我此生最珍贵的东西了,姑娘收下它吧,就当是劳烦你照顾丽娜的一点心意!”禄东赞抖抖索索从怀里掏出一把精致的小金刀,双手递给叶梅。昔日,丽娜出嫁时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 那一日,丽娜的一身红妆映红了所有人的眼眶。出嫁临行时,丽娜翻身上马,回头看一眼父王和母妃,还有那个憨厚可人的少年禄东赞。哥哥达布聂赛玩物丧志,照顾父王和母妃的重担只能托付给少年老成的禄东赞了。叶梅取出怀中的小金刀,卯足了劲儿向禄东赞丢去。眼看刀子就要插/入身体,禄东赞动也不动的站在那里。 小金刀不偏不斜的插在禄东赞左肩上。只听丽娜撕心裂肺的喊了一声:“禄东赞,丽娜此去无归期,还请替我照顾好父王和母妃!”说完,含泪扬鞭而去…… 叶梅接过小金刀,点头答应负情薄情又多情的禄东赞,出了小药铺的门,却发现廖明哲一身黑衣立在门口的柱子背后。 “嘘……,是皇上派我来接应你的。”廖明哲低声道。 刚才的阴郁一扫而光,叶梅心内很是欢喜,看来卓凌还是挺关心自己的。 叶梅三人又向东南方向原路返回。路上,丽娜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叶梅和廖明哲作为小辈,自然是极力安抚讨好。丽娜脸上的愁云渐渐少了些。 那一日,长安城外,芳草萋萋。卓凌一身月白长袍温文尔雅,腰间的深蓝色汗巾上缀着一色宝石,左右各挂一枚质量上乘的玉佩饰,衬的他越发的身材修长羽扇纶巾了。人群中,只需一眼,叶梅便看到了卓凌。只见她昂着头四处张望,俊美的眉毛拧成了疙瘩,一向沉稳内敛的眼眸里满是急切和盼望。 叶梅早早下马,混在比肩接踵的人群中挤了过去,绕在卓凌身后捂住她的眼睛,故意压低声音道:“可晓得我是谁?” 卓凌扒开叶梅的手,转身眉开眼笑道:“梅儿,再不许这么淘气了。我才打听到丽娜身手不凡,你跟着她走了,我……很是担心……,我的意思是说可怎么向百花楼的妈妈交待啊!” 旁边的长喜见主子难得这么开心,也喜上眉梢道:“梅姑娘不知,你这一去,我家主子整日里茶不思饭不想的,可吓坏了奴才。” “那有没有想我呢?”叶梅还不满足,歪着头追问着。 卓凌左右环顾一周,看无人注意,便将嘴凑到叶梅耳朵根子旁边,绯红着脸颊道:“若我说有呢?” 叶梅邪魅一笑,拿食指来回摩挲着红唇,两只乌黑的眼珠子在眼眶内来回打转,颇具挑逗性的盯着卓凌,霸气侧漏道:“那今晚就临幸了你?” “梅儿坏,梅儿好坏……”卓凌难得流露出女儿家的娇羞,一身男子装扮的人却发出女儿家才该有的娇羞声,长喜和路人都惊住了。 二人深情对望着,身边熙熙攘攘的路人仿佛都不存在了,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 片刻之后,丽娜和廖明哲才缓缓行了过来。 “主子,她来了……”长喜见卓凌一脸娇羞的跟叶梅对望着,赶紧小声提醒着。 卓凌这才回过神儿来,向前几步伸手扶住丽娜,道:“一路奔波劳碌,快回去歇着吧!” 丽娜狠狠瞪了卓凌一眼,一把推开卓凌的手,冷冰冰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要杀要刮随便,何故作出这副假惺惺的模样来!” 俗话说的好,抬手不打笑脸人,却不想性格刚烈的丽娜一点面子都不给,卓凌摊着手站在那里,一时气氛很是尴尬。 叶梅好言劝说一番,丽娜脸上的神色才缓和了些,一行人匆匆进了宫。 第二十八章 在皇宫里,西南偏殿一直都是个神秘的所在。值守的士兵换了一茬又一茬,却没有任何人知道偏殿里关着谁。平日送菜送饭的宫女也得了命令,只能把饭送到偏殿门口,不得擅自入内。皇家深院,埋葬了太多见得人或者见不得人的秘密,宫女太监和宫中守卫都已经见怪不怪了,各自相安度日,谁也不关心,也没有胆色去关心打听西南偏殿关着的这位主子的故事。 卓凌自小就从未踏入西南偏殿一步,每每行至那里,长顺总会找一些理由——西南处常年晒不到太阳过于阴冷等等,阻止卓凌去哪里。久而久之,卓凌渐渐长大,终日政事繁忙,闲暇时最多也就是去仙居殿坐坐,西南偏殿早已被忘在了脑后。 因为皇宫内严密封锁了有关丽妃的过往,卓凌从来不知道西南偏殿关着的是丽妃。直到丽娜出逃,卓凌觉得有必要解开过去的种种谜团,于是她打开了记录先帝日常的起居注。 永安八年,也就是先帝在位的第八个年头,吐蕃公主以和亲的名义嫁入大周,成为先帝的第三个女人丽妃。丽妃武艺高强,精通骑射,为人却甚是毒辣阴冷。先帝不喜其性格,故此从未临幸。在卓凌出生不久,丽娜因善妒获罪,被先帝打入西南偏殿的冷宫,自此,丽娜其人和她的名号仿佛忽然凭空消失了。 卓凌终于知道了丽娜的过往——其实她也不过是男权社会的附属品和牺牲品罢了,就算为人不善,却终归是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子。或许是同为女子的缘故,卓凌总是格外同情那些女子的遭遇,即便她是父皇的弃妃。 卓凌将丽娜安置在了甘露殿。甘露殿虽不比仙居殿幽静,却是整个宫里最为富丽堂皇的宫殿,没有之一。多年以前,丽娜翘首以盼,希望有朝一日能在甘露殿住上几日,却不料人至晚年,倒实现了这个愿望。 即便如此,丽娜还是紧绷着神经,十分敌对卓凌以及周边的宫女太监,唯独对叶梅有些许愧疚(丽娜以为叶梅是卓凌强抢而来,此番入宫是为了替她求情,妥善安置她的后半生)。 用了晚膳,叶梅伺候丽娜香汤沐浴。浴盆里撒满了红艳艳的玫瑰花,丽娜缓缓踏入热气腾腾的浴盆之中,微闭了眼睛,安享此刻的静谧,紧绷的神经渐渐放松了下来。 “你知道吗,甘露殿富丽堂皇,宫里的女人都期盼着有朝一日能住上几日,我也不例外。现在身处甘露殿,却没了往日澎湃的情怀,或许我真是老了……”丽娜浅笑着对旁边替她揉肩搓背的叶梅说道。 “甘露殿太大了,住在里面倒有些孤单。”叶梅低头忙碌着,随口道。 丽娜点点头,叹口气:“谁说不是呢。先前这里住着的是贤妃,她一生钟爱先帝不渝,奈何造化弄人,先帝喜欢的人并不是她。每每路过甘露殿,便能看见贤妃衣衫单薄的立在殿门口,等着先帝来……” “这么说来,贤妃娘娘也是个可怜的女子呢。”叶梅顺口道。 窗外的太阳渐渐落了山,浓稠的夜色如同丝缎一般缓缓包围了各个宫殿。华灯初上,丽娜更衣端坐在床边毫无睡意。 “我这一生虽然行事毒辣,扪心自问,却只对不起一个人,便是这位贤妃。”丽娜抿了一口茶水,舔舔嘴唇,好似在回味茶香,又似在回想当年。美好的夜晚,一杯淡淡的龙井茶,香气袅袅,勾起些许年轻时候的回忆。 叶梅不敢随意插话,只静静听着。 丽娜心情大好,渐渐打开了话匣子。 贤妃本是执掌朝廷大权多年的穆相独女,其哥哥穆志云讨伐吐蕃有功。先帝初登大宝时,因着穆家权势,对贤妃的蛮横任性很是宽宥。几年之后,先帝有了实权,下定决心要拔掉穆家这根毒刺。 多年来,穆相只手遮天,卖官鬻爵,干了不少败坏超纲之事。先帝随随便便一调查,便掌握了好些罪状。这些罪状中随便一两个,都可以株连穆家九族。先帝念及穆志云的军功,只查抄了穆府,斩了穆相及其党羽,穆志云及其家小都被流放岭南。 穆志云带着大腹便便临盆在即的妻子一路南下,不料,却遭遇了黑衣人袭击,因着卓子腾派来的人营救,才保得全家性命无忧。黑衣人逃跑之际,掉落一封先帝密函,其内详细嘱咐必须杀死穆家大小。穆志云一直认为先帝是正人君子,却不料他暗中出黑手。 抄家,穆志云可以忍,因为那是卖官鬻爵得来的不义之财;杀父,他也可以忍,因为爹爹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唯有将穆氏一家流放岭南之后,再派杀手截杀,让穆志云如鲠在喉。儿时一起长大的人,做了皇帝,心忽然变得硬了起来。走投无路的穆志云最后跟随卓子腾,做了他的幕僚左右。 贤妃的贴身宫女玉儿一直倾慕卓子腾,一心帮助他篡位做皇帝。丽娜未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又不得恩宠,对先帝的恨延绵无绝期。于是,便跟卓子腾玉儿暗中预谋,要在皇后生育之后,将先帝子嗣偷出宫外。 当年皇后诞下龙凤胎,贤妃既羡慕又嫉妒,使小性子支开了仙居殿伺候的一干人等。玉儿趁机给贤妃喝了有迷药的茶水,贤妃便昏昏睡去了。丽娜抱走了大皇子,将这所有的罪责都推给了贤妃。可怜贤妃睁眼发现大皇子不见了,终生背负了谋害皇家子嗣的罪名,整日郁郁,最后带发去了凌云寺修行。 丽娜的故事讲完了,她抬头发现叶梅泪眼朦胧,诧异道:“难道你也为贤妃的遭遇难过?” 叶梅摇摇头又点点头,心里暗自思忖,难道后来追杀他们一家四口的黑衣人也是先帝派来的?她不由得追问道:“那大皇子呢?” “我将襁褓中的大皇子亲手交给了你爹爹穆志云。是卓子腾派他来接应的,所以大皇子可能落入了卓子腾手中……” 叶梅大惊,难道说鲁郡的那位龙傲天真的是大皇子?叶梅一直都记得自己姓穆,是穆志云的女儿,叶梅不过是爹爹为了躲避别人追杀,拿来当做幌子的假名罢了。听丽娜这么说,先帝先是流放了穆氏一族,又出尔反尔,派人追杀,实在全无天子一言九鼎的威严。 丽娜将多年埋藏在心中的郁结吐了出来,安详地睡着了。 叶梅垂了脑袋,细细思索着。若真如丽娜所言,那自己是该站在爹爹这边,还是该站在卓凌那边呢? 夜很深了,叶梅却久久不能入眠。与其这样躺着憋屈,不如去外面看看夜空,叶梅翻身起床,披了件衣衫,坐在甘露殿门口的石阶上发呆。 时值后半夜,宫灯明亮映的一地余辉,旁边的飞蛾展开翅膀,直扑光明,哪怕被灼伤了也在所不惜。叶梅盯着那些飞蛾道喃喃自语:“明知是飞蛾扑火,还那么义无反顾。” 虽说是盛夏,夜深了还是有些凉薄的,叶梅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一件散发着龙涎香的衣衫轻轻搭在叶梅肩上,身后传来卓凌的声音:“夜深露重,怎么如此不当心自己个儿的身子?” 叶梅扭头强笑着:“还说我呢,你不是也没有歇息嘛。” 卓凌跟叶梅肩比肩坐了,眼眸里尽是温柔,轻声道:“刚刚批阅完奏章,路过甘露殿看见你坐在这里便来了。” 不远处的灯光下,长喜咬着嘴唇憋了片刻终于憋不住了,道:“梅姑娘,皇上是特意来甘露殿的,皇上惦记您……” “就你多嘴!”卓凌打断长喜的话,眼波流转甚是娇羞,半响才伸出胳膊搂住叶梅的肩膀。 叶梅泪眼迷离,靠在卓凌肩膀上,幽幽道:“卓凌,我是百花楼的人,身份低贱;而你是皇上,天下最尊贵的人。我们门不当户不对。” 前些日子,众臣质疑卓凌是女儿家,逼迫她选妃。卓凌完全可以拿叶梅做挡箭牌,可是她舍不得,她宁愿跟那些臣子周旋,也不想毁了叶梅一世幸福。现在,卓凌想通了,既然彼此有好感,又何必在乎性别身份。 “若你愿意,我明日就昭告天下,娶你做我的中宫皇后。”卓凌邪魅一笑,拿食指挑起叶梅的下巴,颇有挑逗性的盯着叶梅的眼睛,“做我的女人,你怕了吗?” 叶梅浅笑着与卓凌对视片刻,心情渐渐好了起来,整个人又满血复活了。只见她一把推开卓凌,眨着眼睛坏笑:“做你的女人?不,不,我要做你的男人,帮你打天下,与你同甘共苦。” 长喜虽然一直在御前伺候,却并未近身服侍过卓凌,不知道万人仰慕的皇上是女儿身,见二人如此合得来,也打心眼里替卓凌开心。 第二十九章 那一夜,二人聊得欢畅。叶梅思来想去,觉得两人之间不该藏着掖着,便将自己的身世及大皇子被劫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卓凌。 卓凌自然知道,叶梅不顾艰险一路跟着丽娜去瓜州,是为了帮助自己早日走出迷局,心内甚是感动,只能默默记着叶梅的好。 “往后可不许你再这么冒险了,我以当朝皇上的名义下旨,不许再轻易涉险了!” 叶梅勾着食指示意卓凌靠近些,卓凌将耳朵凑了过去。叶梅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眼前小巧白嫩的耳朵,吐气如兰,娇笑着用蚊蝇一般的声音道:“我的女人,自然要我来守护!”声音虽小,却很坚定。 叶梅呼出的气息宛如电流一般,轻轻柔柔的飘拂在卓凌耳侧,电的她进入了人生从未经历过的美好瞬间。卓凌不由得呼吸急促,心跳加速,脸颊绯红。皇上就是皇上,岂是轻易就能推倒的。卓凌拿出平日里淡定从容,用手指慢慢触摸着性感饱满的嘴唇,一边享受着带有叶梅体香的温热鼻息,一边极力淡定道:“谁是谁的女人,还不一定呢!” “额,这个问题暂且搁置吧,待眼前的这些麻烦都解决了,我们秉烛夜谈再做讨论。”卓凌自幼就当男儿养大,气势上一点都不输给少年才俊,叶梅剑走偏锋,笑着避开话题。 “当务之急是营救你哥哥和长顺,他们为了救我身陷囹圄,若是朝廷再不加紧时间想办法,只怕龙傲天那边会对他们不利。”卓凌并不想去追究当年的事情,孰是孰非都已经不重要,眼下最要紧的是弄清楚龙傲天的身份。 叶梅点点头,若是能找到爹爹穆志云,便能弄清楚当年的大皇子去了哪里,现在是生是死。可是几年前,因为黑衣人追杀,叶梅和全家人走散,后来虽然偶遇哥哥,但哥哥也不知爹娘下落。 “现在唯一知道大皇子下落的是皇叔卓子腾。”叶梅并不是很了解卓子腾其人,对他的所有认知仅仅来源于丽娜的描述。卓子腾心机颇深,又有着废太子的身份,其心昭然若揭,又怎肯泄露大皇子的下落。 卓凌自小耳濡目染,对这位皇叔的作为也有所了解,勉强笑道:“罢了,先安置好丽娜再说吧!”说体面些,丽娜是先帝太妃吐蕃公主;说实在些,丽娜跟那些年老色衰被放出去的宫女没有差别。经历了人生浮沉,她也厌倦了冷如冰窖的宫内生活。卓凌心内很替父皇愧疚,心里想着尽量妥善安置丽娜。 “我知道凌云寺幽雅僻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去处。”叶梅虽然只去过凌云寺一次,却对凌云寺赞不绝口。 卓凌也正有此意,二人一拍即合。 宫灯摇曳着昏暗了下去,二人欢闹一阵便各自回去歇着了。 第二日天刚亮,叶梅伺候丽娜起床时,因怕丽娜不愿去往凌云寺,便试探着说了卓凌要送她去凌云寺的事情。丽娜本想着又要苦守冷宫了,却不料还有苦尽甘来的时候,开心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见她轻咬着嘴唇背过身去,极力掩饰眼眶内的泪水:“只要不在宫里便是好的。” 晌午时分,一身素白色布衣的卓凌和叶梅陪着丽娜来到了凌云寺。一别数月,凌云寺两侧的迎客松长出了不少嫩绿的枝叶,树上照例落了好些颜色俏丽的雀儿。因卓凌一大早就派人来传了话儿,早有两位眉清目秀的小弟子立在门口等着迎接。 一行人绕过精雕细琢的影壁,穿过后面的拱形二进门,到了凌云寺后面的宅院里。妙真主持一身素白衣衫,纤尘不染,立在门口施礼浅笑着。 丽娜向前几步,仔细打量着眼前的人。只见她保养的极好,唇红齿白,眉青眸黑。少经风霜的脸上不过几丝鱼尾纹,却衬的她越发的慈眉善目。一身裁剪合身的素白衣衫,显得她更加的绝尘出彩。一别数十年,岁月却并未在她的身上留下痕迹,还是出宫时的身段容貌。 再低头看看自己,衣衫虽然光鲜体面,一张鹅蛋脸却早已是沟沟壑壑,布满皱纹,一双明眸也因为常年啼哭而失了光彩,三千青丝大半都变白了。初入宫时,她是不受宠的贤妃,自己是不受宠的丽妃。贤妃位份虽高了些,却都是不被先帝喜爱的。 丽娜心里自惭形秽,不由得老泪纵横。多年以前,贤妃飞扬跋扈,很是刁蛮。而今,她眼里的戾气一扫而光,有的只是慈祥和宽宥。看来这凌云寺真的可以让人重生,做回最初的那个自己。 “诸位专程而来,有失远迎,还请屋内用些茶吧!”妙真主持屏退左右,很自然的拉了丽娜的手,邀了卓凌叶梅进屋。没了旁人,妙真主持才跪倒在地叩拜卓凌,卓凌和叶梅二人伸手扶起她,相互寒暄了几句。 待大家坐定,妙真主持拿出几只通身透绿的玉斗,亲手斟了半斗茶,抬手请大家品品。 丽娜腹中心事重重,哪里还有心思品茶,只低着头暗自寻思,偷偷抱走大皇子一事当年是诬陷了贤妃的,若她还揪着当年的恩怨不放,自己只怕是无处容身了。 凌云寺本就在山上,叶梅和卓凌一路行来刚巧有些渴了,便捧了手里的绿玉斗喝了几口。在叶梅看来,这茶不过是有些与众不同,夹杂着些许甘甜罢了。可对常年生活在皇宫的卓凌来说,这茶她最是熟悉不过了。 此茶名为甘草茶,做工极为讲究。在冲泡时,须将烧开的沸水搁置片刻,向水里加入三五根洗净的上好甘草。待水温稍低些了再用来浸泡明前龙井茶,免得沸水激烈烫坏了茶叶,失了明前茶的清淡爽口。因为搁了甘草,此茶喝起来少了几分茶叶本有的苦涩,多了几分甘草的清冽和芳香。 卓凌知道,父皇因年轻时候中过毒,而廖明哲的娘穆青青谙熟歧黄之术,便特意烹了这甘草茶来解毒祛湿,明目养神。因沿袭父皇的习惯,卓凌也渐渐喜欢上了这苦涩中带一点微甜的甘草茶。 “这茶跟我平日里喝的甘草茶味道不同。”卓凌放下手里的绿玉斗,浅笑着称赞,“主持手艺精湛,茶烹的极好!” 妙真主持嘴角含笑:“先帝曾经最是喜欢这甘草茶,只有花草上面的露珠才能将此茶的精髓给浸泡了出来……”妙真主持捧起手边的绿玉斗,颔首红着眼眶抿了一口茶水,继续道,“水是春天采集的露珠,因此才会入口甘醇回味绵长。” “先帝”几个字,不仅仅勾起了妙真主持对往事的追忆,也让丽娜动了情。只见丽娜放下手里的绿玉斗,“扑通”一声跪倒在妙真主持眼前,泪涕并流:“贤妃,当年的过往,是我做了错事,又诬陷了你。时隔多年,我是来求你原谅的……” 叶梅听到“贤妃”二字,不由得惊了。只见叶梅一手杵在桌上,屁股离了椅子半寸,张着嘴巴呆呆看着眼前的妙真主持。听闻先帝的贤妃便是穆氏倩云,若真是这样,这位曾经的贤妃娘娘今日的妙真主持,便是她叶梅的亲姑母。 却见妙真主持微笑着扶起丽娜,道:“当年你我年少无知,犯的错都已是过往。同是天涯沦落人,我自然不会介怀当年往事。”当年的种种已云淡风轻,妙真脸上安详恬静,好似早就忘怀了曾经,“往后,你就在凌云寺修行吧。” 一句“同是天涯沦落人”,宛如红绳一般,将昔日的贤妃丽妃紧紧拉在一起。二人笑脸相迎,多了些惺惺相惜之情。 “姑母大人在上,请受梅儿一拜……”叶梅犹豫再三,终于喊出了这声“姑母”。 妙真主持云里雾里,甚是不解叶梅何意。丽娜见状,将事情的原委一一讲了出来。妙真主持这才知道叶梅是哥哥穆志云的女儿,一时泪眼朦胧,抱了叶梅在怀里,轻轻抚摸着她的背部,上气不接下气呜咽道:“我以为哥哥流放岭南地带,早已客死他乡了,却不料有生之年还能见着我穆家的血肉。” 因着见了故人丽娜,又喜逢亲人叶梅,妙真主持的心情比往日格外好些,渐渐地话也多了起来。于是,卓凌和叶梅也有幸多听了些先辈的过往。至于当年大皇子一事,大家都不再提起。一时之间,聊得欢畅起来。 妙真主持携了叶梅的手,语重心长道:“女儿家,倒未必一定要嫁个如意郎君。在我看来,只要两人真心喜欢彼此,旁的都不是问题。” 叶梅忽然忆起前几个月在凌云寺求的签,瞥一眼卓凌,白嫩的脸上隐约多了些绯红的彩霞:“姑母大人,可还记得前些天我求的签?青丝情愿配红罗,无奈玉人磨难多;若要凤鸾成宿偶,除非再请贵人和。” 妙真主持左看看卓凌,右看看叶梅,只笑不语。 二人被打量的不好意思了,双双起身告别,妙真主持和丽娜依依相送,临别之际还特意嘱咐:“皇上到底不比男儿郎,凡事多体恤自己一些罢。” 叶梅和卓凌一一答应着下山去了。 第三十章 大周的江山传承沿袭上百年,到了卓凌这里,表面上看似歌舞升平一片祥和,背后却是暗流涌动,那些不安分的势力蠢蠢欲动。 因为选妃一事,卓凌和柳尚书,张远道等老臣已经对峙多日,若是再不拿出个决断来,只怕耽搁了查明龙傲天身份,营救叶良辰和长顺的时机。 这一日上朝,卓凌咬碎了贝齿往肚里咽,松口答应了众臣,下令择日选妃。众臣一个个自然很是开心,一来全了君臣之仪,二来也给自己一个攀附皇权的机会。退朝之后,有适龄女儿的臣子,开始请了教养婆婆,准备短时间内将女儿调/教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没有女儿的臣子,也千方百计的接了亲戚的女儿来府里住着,以备候选。 一时之间,长安城的美女如云,就等着皇上垂怜和疼爱。 叶梅知道卓凌必不会迎娶旁的女子,心里是一百二十个放心。她离开百花楼时日久了,老鸨妈妈虽然是个见钱眼开的主儿,到底也是养育了她多年的恩人,这么些时日不见,也有些想念了,便匆匆收拾了行李出得宫去。 且说百花楼的妈妈也是个厉害的角色,自打卓凌带着叶梅离开长安城之后,她心里便隐隐有些不安,于是派了人去打听。派出去的人回来禀道,长安城有府邸的人家,除了皇上,并无其他名唤卓凌的人。 妈妈当时心里又惊又喜,惊的是,领走叶梅的那个卓凌只怕是商贾之人,此番带着叶梅私奔去了,自己手里的这棵摇钱树眼睁睁就没了;喜的是,若那个卓凌真的是皇上,自此之后自家女儿也算是傍上了皇上的大胯,往后荣华富贵自然是享用不尽的。 妈妈又忧又喜了好些日子,整个人都消瘦了,腰里的大肥膘少了许多。 这一日晌午时分,客人们吃喝玩乐之后渐渐散了。妈妈伸着懒腰,将一把瓜子随手丢在琉璃果盘里,心不在焉的念叨着:“梅儿这一去就没了踪影,我这心里很是惦念呢。” 叶梅推开门,蹦蹦跳跳的出现在众人眼前:“妈妈,我回来了!” 研习歌舞的姐妹放下了手里的乐器和扇子,凑在一起打麻将的姐妹散了牌局,扫地的嫣儿丢了手里的扫把,都一一围拢了过来。眼前的叶梅,身体比前些日子纤瘦了些,眉眼里却闪烁着让人羡慕的光芒。 妈妈一拍大腿,抿了一下猩红的嘴唇,身前的两只巨大的*颤动着抱住叶梅:“你可回来了,妈妈还以为你攀附上了什么高枝儿,将我们百花楼的人都给忘了呢。” 叶梅的脸颊被妈妈那两只巨大的*包围着,一时呼吸不畅,难以说话。 妈妈娇嗔道:“这孩子,见了妈妈,亲热的话都不会说了!” 春兰捂着鼻子浅笑道:“妈妈误会了,并不是叶梅不会说话了,而是您的那两只大波阻挡了她的呼吸。您瞧,梅儿的脸都憋得青紫了。” 妈妈哪里舍得憋死自己的摇钱树,赶紧松了手。 没有妈妈的两只大波压迫,叶梅又可以自由呼吸了。这些日子不见,百花楼的众姐妹生的越发娇美了。叶梅抬眼一一打量着众人。 春兰身披紫衫,腰间束着一条深紫色织锦攒珠缎带,头发松松的挽在脑后,用一支淡紫色的玉钗别了;肤白如新剥的鲜菱,狭长的双眉下那对精明灵秀且洞察一切的大眼睛波光粼粼。 夏荷一身绿色云衫,青丝是精心梳理过的,发髻上左右各别了两只淡绿色玉钗,玉钗的簪花露在乌发外面,分外清丽秀雅;双眉是才修过的远山堆黛,脸颊两侧各点了红艳艳的美人痣,甚是可爱。 秋菊着了一身淡黄色衣衫,俏丽的小脸上尽是倦容,想是昨夜伺候客人太晚,今日还没有来得及梳妆。因着弄妆梳洗迟,偏偏有了一股慵懒迷人的姿态。 越过人群,在众位俏佳人背后,一身粗布麻衣的嫣儿丑小鸭一般乖乖立在大家身后,只拿了眼睛不停的打量着叶梅,嘴里喃喃自语道:“我不在身边照顾,我家姑娘消瘦了不少呢……” 叶梅和众姐妹一一寒暄几句,迫不及待的抱住嫣儿:“嫣儿,你知道吗,这些日子我好想你。” 嫣儿听了这话,眼泪吧嗒吧嗒的掉落了下来,轻轻拍打着叶梅后背,呜咽道:“姑娘记着嫣儿就好,姑娘记着嫣儿就好。”二人说了几句,上楼回了叶梅的闺房。 没有了外人,嫣儿才仰起清秀的小脸儿追问起来:“姑娘,你们去了哪里?姑娘,那个卓公子待你好吗,有没有欺负你啊……” 叶梅笑着用食指轻刮嫣儿的鼻子,道:“我这不是在你眼前嘛,我很好,你呢?” 嫣儿的眼神躲闪,匆忙将手腕上撩起的袖子往下拉。叶梅一把扯住嫣儿的膀子,道:“这丫头,怎么变得躲躲闪闪起来,我是你主子,有什么话尽管对我说便是!” 嫣儿吃痛,不由得吸着凉气,遮掩道:“姑娘我没事,只是干活久了,手臂有些疼,你松开罢。” 叶梅不信,抬手一把撕扯掉嫣儿的袖子,展现在眼前的情形让叶梅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嫣儿的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有些地方甚至搓破了皮,慢慢往出渗着血水,有些地方才刚刚结了痂。 “是谁这么狠的心?”叶梅自幼就在百花楼长大,知道这个魔窟一般的地方盛产精神失常者。女孩子们夜里受了客人的虐待,心里不爽,又无处发泄,只能将一肚子的怒火都撒在下人身上。 嫣儿躲闪着不肯说,只抱着胳膊落泪,半响才小声道:“姑娘,好歹你回来了,有你庇佑着,没人敢怎么样的。过去的就过去了吧!” 叶梅一脚踢倒身边的檀木桌,大声道:“过不去!大家都是身份卑贱的人,何苦相互看不起。嫣儿,你记住,你是靠自己体力吃饭的,没有什么比别人低贱的。你告诉我,是谁忍心将你弄成这样的?” 半盏茶的功夫,叶梅回来的消息传遍了整个百花楼。妈妈心里有了数,知道先前带着叶梅离开的必是当今皇上无疑了,便吆喝了众姐妹一起来跟叶梅说话儿套近乎,刚行至叶梅的闺房门口,却听得叶梅盛怒踢翻了屋内的檀木桌。 妈妈回头瞪一眼春兰,推门进去,堆了笑脸道:“我的儿呀,嫣儿身上的伤是不小心烫伤的。前些日子,我病了,便让嫣儿去煮药,这孩子天生就是个犯困的小猪仔,竟在后院睡着了。药罐子没有放稳,掉下来烫伤了嫣儿的胳膊。我素来是个急性子,又打了她几下,便是这样了……”妈妈一边小心翼翼说着,一边抬头仔细观察着叶梅。 春兰用胳膊肘撞了嫣儿一下,嫣儿这才慌张道:“是的,姑娘,是这样的。” 妈妈见叶梅还是一脸的怒气,又哭哭啼啼道:“我的儿呀,妈妈把你拉扯这么大,你的丫头做错了事儿,妈妈教训几下都使不得了?看来我的儿翅膀硬了,不需要妈妈了……”说着就装腔作势的拿帕子沾眼睛,做出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 叶梅这才消了气,却还是有些将信将疑。春兰夏荷秋菊几个赶紧帮忙扶起檀木桌子,几人围坐着闲聊。直到傍晚时分,卓凌差了长喜过来请叶梅回去,说是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想跟叶梅秉烛夜谈。众人一脸的羡慕嫉妒,这才惺惺散了。妈妈更是喜上眉梢,傍上了皇上的大胯,往后烈火烹油的富贵日子正等着自己呢。 叶梅打量着受伤的小动物一般蜷缩在角落里的嫣儿,张口回绝了长喜,道:“承蒙皇上一番美意,只是梅儿离开百花楼好些时日了,想跟众姐妹亲近一番,还请长喜公公回去禀明皇上。” 长喜前脚走了,嫣儿后脚眨巴着眼睛,可怜兮兮道:“姑娘,去时是跟叶公子一起的,回来怎么不见了叶公子?” 叶梅知道嫣儿喜欢哥哥,不想说了原委让她担心,只打马虎眼儿道:“他去别处游玩了。我只问你,你身上的伤真的如妈妈所说那样?” 嫣儿赶紧点头,强笑着:“姑娘,妈妈说的是真的。想我一人无依无靠,吃住都在百花楼,偶尔做错事了,妈妈教训教训也是应该的。”说着,用一只手拍打着另一只胳膊,忍住疼痛道,“你瞧,快长好了呢,都不疼了。” 叶梅这才信了,只觉得自己亏欠嫣儿甚多。 当夜,叶梅躺在床上,对着窗外的一轮明月,久久不能入睡。哥哥叶良辰被羁押在鲁郡,爹娘下落不明,卓凌又面对着不臣之人的暗算。若要逆转这一切,除非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叶梅想了很多,二更时分才渐渐睡着,却被梦魇惊得一身冷汗。梦里,当今皇上是女儿家的事情天下人皆知,龙傲天恼羞成怒,杀了哥哥和长顺,爹爹和娘亲也被卓子腾关押在地牢里。而她自己则被长安城的百姓锁在笼子里游街,街上的百姓将手里的菜叶子和臭鸡蛋狠狠砸在她头上,嘴里骂道:叫你勾引我们皇上…… 第三十一章 且说叶梅回到百花楼之后,开我东阁楼坐我西阁床,因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竟做了噩梦。梦魇如同一块巨石一般死死压在她胸口,她挣扎着努力着,却终究是逃不开那乌云密布的场景。 “不,不,哥哥,爹娘,卓凌……你们不要走,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噩梦里的亲人都被人所害,叶梅伸着胳膊呼唤,想要挽留住他们,额头上的汗珠如同小豆粒一般扑簌簌滚落了下来,渐渐打湿了绣花枕头…… 嫣儿端了一个小铜盆推开门进来,却见锦被早已掉落在床下,而床榻上的叶梅半裸着身子,呼吸困难,面部扭曲,嘴里小声哀求着。 “姑娘,这是怎么了,做噩梦了吗?”嫣儿是个知恩图报的人,知道叶梅对她的好,百花楼什么样儿的人都有,若是不是这位小主子前后周旋,只怕她早就被破了瓜肆意践踏了。而嫣儿对这位小主子也一直很上心,赶紧摇晃着叶梅的身子试图唤醒她。 香汗淋漓的叶梅这才清醒了过来,泪痕斑斑的睁开那对大眼睛,依偎在嫣儿肩上大口喘气。想到梦里的情景,心不由得又哆嗦了起来。 且说卓凌这边,因答应了众臣要选妃,便特意嘱咐了长喜在退朝之后留下张远道,自己则在仙居殿的小凉亭里来回琢磨着语气措词,准备要与张远道这个老顽固做个交易。 张远道作为大周的三朝元老,曾是废太子卓子腾的太傅。太子被废之后,本是该撤了张远道太傅一职的,但因老皇帝(卓凌的爷爷)顾念张远道为人耿直为官清廉,故此破例保留了太傅一职。后来先帝登基,也便遵从老皇帝的意愿,张远道依旧是没有太子教导的太傅。如今张远道已是白发皑皑,一脸的沧桑,却依旧改不了他执拗的性子,凡事都喜欢寻根问底。 卓凌抬头,一身深蓝色官服的张远道已行至眼前。 “叩见皇上,吾皇万岁!”卓凌有意施恩,不待张远道跪下便伸手扶住他,道:“快快请起。太傅为我大周操劳一生,往后没有外人的时候,就不必行叩拜之礼了!” 张远道心里很是感激皇上的一片体恤之心,但他平日里最是个遵守纲常法纪的,岂可自己乱了君臣之道:“皇上,君臣之礼什么时候都不可废,老臣虽然年事已高,自认为一辈子都是皇上的臣子,所以这叩拜之礼不可免。” 卓凌吃了个不软不硬的闭门羹,苦笑着无奈的摇摇头。这才刚刚要施恩,却不料这个老顽固竟如此执拗,看来老顽固这个名号真的名不虚传。 “嗯,张大人所言甚是。”卓凌沉吟片刻,有意试探张远道,“我听闻太傅有一庶出千金,生的是唇红齿白,颇是俊秀,又懂得诗词歌赋,是个极为难得的奇女子。若是太傅愿意,朕想……”卓凌故意将后半句话吞在肚里,抬眼仔细打量着张远道的表情变化。 张远道年轻时候出巡江南,途中偶遇一美貌水乡女子。中年才俊偶遇俊俏佳人,自然是有说不完的情话,二人相见恨晚,各种缠绵恩爱。有情人信誓旦旦,却架不住河东狮一般的正室闹腾。后来,这位江南女子有孕在身,河东狮这才同意收了她给张远道做小妾。半年之后,小妾诞下千金,自己却因为产后血崩辞世。故此,张远道对小妾生的这位千金最是疼爱,凡事都尽力满足她。 张远道做官虽然喜欢大胆直谏,为人却是个最低调不过的。为了打听张府的闺阁密事,卓凌差了奶娘张婆婆装作卖胭脂水粉的货郎,在张府门口晃荡吆喝了好些天,才引起张府几个婆婆出来。张婆婆以明显低于官价很多的价格将水粉卖给这些婆婆,抓住机会跟她们先唠着。 上了年纪的女人话总是格外多些,这一来二去的,没几天,张婆婆便将张远道府内的事情打听得一清二楚。卓凌也终于知道了张远道的软肋,常言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卓凌笑而不语,淡淡盯着张远道。 张远道不由得大汗淋漓,腹内疑惑道:皇上选妃在即,难道是选了我的柔儿去做妃子?柔儿年纪才不过十三,早就有好些媒婆来为达官贵人的公子哥儿说媒,偏偏张远道爱女心切,又洞察纨绔子弟的作风,自是舍不得将幼女许给那些人,只一味冷脸回绝了。冷不丁皇上说起柔儿,张远道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怕稍有不慎,毁了爱女一生幸福。 “皇上谬赞了,小女生的极丑,又没有见过什么世面,哪里有皇上说的那般好。”张远道一生无所顾忌,唯有这个女儿是他的软肋。 “选妃在即,朕想着选一个陌生人陪着,倒不如选太傅的千金……”卓凌又藏了后半句话,悠闲地斜靠在凉亭的栏杆上,拿了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着自己的眉骨,一脸的闲谈模样。 张远道惶恐,“扑通”匍匐在地,哀求道:“承蒙皇上厚爱,柔儿实在年幼,还不到婚嫁的年纪。还请皇上看在老臣的面子上,让她在老臣膝下多待几年吧。”皇宫深院,虽然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也有防不胜防的明枪暗箭。张远道不是那视钱财仕途为命根子的人,自然不会稀罕皇家的荣华。 卓凌装作迟疑的模样,道:“可是,选妃是大事,朕着实不知选谁家的闺秀为好。” 张远道跪在地上,脑子里尽力搜刮着各位同僚的千金。可是因为一向都不是很关注闺阁之事,他自然不知道谁家的千金到了婚嫁的年纪。忽然,脑子灵光一现,前些日子,大家不是都在议论皇上与长安城花魁的风流秘闻嘛,张远道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道:“皇上,在老臣看来,前几日盛传的花魁倒是可以陪在皇上左右,只是身份地位相差悬殊,自然是做不得后宫之妃的。” 说完这些话,张远道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张远道一直自恃是个守卫皇权的卫士,此刻为了保住幼女却背离了自己的立场。皇上选妃,于家来说是小事,于国来说却是最最要紧的大事。百花楼的女子虽然容貌极佳,到底是做着最下流交易的,怎么可以做皇上的妃子呢,即便无名无分的陪着皇上也是他们的荣耀。 卓凌哑然失笑,继续淡淡道:“朕是要选妃的,是要给所选之人名分的。太傅既然觉得花魁身份低微,那朕只好再选了。额,朕觉着太傅的千金出生名门,身份地位比那花魁尊贵好多。” 张远道抬头紧盯着那对红唇,等着她继续说下去,可那张嘴巴仿佛一扇紧闭的大门般不再说话。 长喜在边上小声提点道:“张大人,皇上说的是您的千金,您有几个千金啊?” 张远道此生只有一个女儿,还能有几个千金。难道皇上要逼着自己做李代桃僵的事情?张远道一时之间拿捏不准皇上的主意,心内乱哄哄的猜测着:“皇上若真看重老臣的家世,皇上喜欢谁家的女子,老臣收他做义女便是!” 卓凌心内偷笑着,极力保持脸上不动声色,道:“太傅向来都是个说一不二的人,说出来的话不会再吞回去吧?”张远道匆忙摇头,卓凌这才又继续道,“太傅不是刚才提起那位花魁嘛,那就收了她做义女呗!”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出的话岂有收回的道理。张远道这才算是明白了,原来皇上是挖了个坑,等自己往下跳呢。事已至此,也只好这样了,心内虽然痛苦万分觉得对不住先帝,却也只能点头答应了。 卓凌这才伸手扶起张远道,拍拍他的肩膀:“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就是个好日子。朕差人去请了花魁过来行叩拜父亲的大礼,太傅快回府准备去吧。哈哈哈哈,恭喜太傅,贺喜太傅,又多了一个千金!” 张远道明知被小皇帝算计了,也只能强笑着回府准备去了。 待张远道走远了,卓凌紧绷的神经这才放松了下来。只见她跟个孩子一样蹦蹦跳跳,心情大好,嘴里欢呼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朕终于扳回了一局。往后,有梅儿在朕身边,夫妻同心其利断金,还怕有什么事情办不成嘛!” 这个计策真是上上策,若是选了旁的女子,一来话不投机没有共同语言,还得整日里好生陪着;二来若是走得近了,对方发现自己是女儿身可就惨了。 卓凌平复了心里的喜悦,回头嘱咐长喜亲自去百花楼请叶梅入宫,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长喜被卓凌的喜悦感染了,一路哼着小曲儿去了百花楼,见到叶梅,便将卓凌的策略都说了。这对旁人来说,或许是千载难逢的洗白机会,可是对自尊心极强的叶梅而言,仿佛是在啪啪打脸。叶梅闻言大发雷霆,一脸的怒气。待众人劝解了好半天,这才同意入宫,脸上却还是怒气冲冲的模样。 第三十二章 且说叶梅这边不情不愿的入了宫,见了卓凌也没有个好脸色。 卓凌屏退左右,喜气洋洋道:“梅儿,我为你寻下了大周朝门楣最好的义父,他就是……” 叶梅无心知道谁要做她的义父,匆匆打断卓凌的话,道:“即便那些体面的人愿意收我做义女,我还是百花楼的人,我的出身明摆在那里,皇上再如何洗白也无济于事!”叶梅心里很是别扭,身份地位是阻碍吗?若你卓凌不愿意收留于我就直说好了,何须假惺惺的做这些。 “不,梅儿,你是已故穆相的孙女,先帝贤妃的亲侄女,虽然他们或多或少犯了一些错,但到底是功臣世家,你的出身不比任何人低!”一直都高高在上的卓凌岂能明白青楼女子那敏感又脆弱的自尊心。 叶梅斜着眼睛爱答不理道:“说到最后,皇上还是嫌弃我的出身低微!” 卓凌如鲠在喉,不知如何解释,楞在那里发呆。 二人的关系忽然就变得微妙起来,心与心之间有了隔阂。卓凌心里不解,自己明明在努力示好,想尽一切办法让她们在一起,可是为什么越努力,二人的关系却越疏远了呢? “若是你不愿意,就罢了吧!”卓凌如同泄了气的皮球,她本是挖空心思,才套住张远道这个老顽固。原想着让叶梅开心一下的,却不料反倒招来了猜忌。 叶梅这才察觉卓凌垂头丧气的,也不好让她白忙活一番,只好道:“何故作罢,既然你们都筹备好了,那就随你好了。” 傍晚时分,卓凌,叶梅,廖明哲和长喜一行去了张府。 皇上大驾光临,张府自然是精心准备,百般欢喜。凭空多了一个女儿,张远道的夫人很是开心,行了叩拜礼之后,拉着叶梅,娘儿们一起拉家常。 “我家柔儿比你小些,往后你们要常来常往。”张夫人只生了一个儿子,因此将这小妾生的千金当做珍宝一样。 叶梅抬眼细细打量着柔儿。只见那张粉白的小脸蛋子嫩的快要掐出水来了,浓密纤长的睫毛下,那对眸子清澈的一如碧透的江潭。细碎的斜刘海遮住半边光洁的额头,发梢绕过眉毛别在左耳后面。一身淡粉色衣衫,衬的她越发的知书达理灵气逼人。 “妹妹好样貌,真是比那画上的人都好看呢!”叶梅的溢美之词脱口而出。屏风外面跟张远道一起喝酒的卓凌已过三巡,微微有了些醉意,听了这句话,心里泛着酸意,起身绕过屏风进了内室。 “皇上,您可是男子,这么硬闯女儿家的闺阁,真的好吗?”叶梅还在生卓凌的气,嘟囔着红唇很是介怀卓凌的不请自来。其他人看见卓凌早就匍匐在地叩拜了,叶梅却梗了脖子,等卓凌回答。 卓凌淡淡道:“听说太傅家的千金格外美貌,又知书达理。眼下选妃在即,朕先物色着。” 叶梅听了这话,起身跟张家诸人告辞,丢下卓凌几人匆匆离去。长喜见状,知道她们又闹上了,凑过来小心翼翼道:“皇上,奴才去追梅姑娘吧。” 卓凌强压胸内的怒火,转身感谢张远道一家的热情款待,然后默不作声的出了张府。廖明哲也惦记着叶梅,小声道:“皇上,梅儿……” “谁是你的梅儿?她叫叶梅!”卓凌仿佛吃了炸药一般,吓得廖明哲和长喜大气也不敢出,一路跟着卓凌匆匆回了皇宫。 且说,张远道送走卓凌一行之后,紧绷的神经这才放松了下来。皇上交待的事情已经办妥,女儿也可以躲过皇家选妃这场浩劫了。 张夫人只略识得几个字,并不知晓其中原委,憨笑着:“我瞧着你的义女叶梅长得如花似玉的,比咱家柔儿还要好看些。往后无论是叶梅还是柔儿做了皇上的妃子,我们张家都是皇亲国戚。” 张远道屏退了左右和女儿,这才将叶梅的身份一一讲给夫人听。 这柔儿一直是养在深闺的女儿家,刚才听叶梅讲所到之处的见闻,心里暗生佩服,不由得对叶梅多了几分好感。张夫人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自知女儿从小到大缺一个掏心挖肺的好姐妹,见她跟叶梅这么合得来,便有意让叶梅搬来张府陪伴柔儿。张远道的一番话却吓了她一大跳,百花楼的女子?那不都是水性杨花,坏他人家庭的无耻之流吗?虽说叶梅生的端庄,张夫人还是存了些戒备之心,不想让女儿跟着叶梅学坏了。 卓凌回了宫,匆匆下了一道圣旨给张远道,要求选妃之日要把两个闺女都送进宫来候选。张远道又惴惴不安起来,上朝也都是低眉顺眼的,再不敢肆意挑衅卓凌。 叶梅和卓凌双双赌了气,暗中较劲儿,谁也不肯先退让一步。 因为此次选秀比较匆忙,卓凌下了令,只召集长安城的大家闺秀备选。这可忙坏了户部的几位大臣,为了尽量选一些俏丽佳人,讨皇上欢心,他们废寝忘食的连着挑了三日,这才选了六十六位待字闺中的美人儿。 因为卓凌的皇祖母和母后都已经仙逝,选谁做妃子都是卓凌说了算,除了那几个跃跃欲试想做国丈的老臣,并无人干预卓凌的选择。 这一日,天高云淡,绿柳低垂,是一个难得的好日子。御花园里的各色花朵开的荼蘼,微风阵阵,花香沁人心脾。因众臣多次请求,卓凌便允了——朝臣中上了年纪且官职在正三品以上者,可以在屏风后面观看大选。因此,张远道和柳尚书几人便坐在屏风后面安静的等着。 卓凌慵懒的半躺在太师椅里,身边的小桌上摆了好些水果,深紫的葡萄,暗红的樱桃,翠绿的苹果,鹅黄的菠萝,还有那剥了皮白嫩的荔枝。卓凌一只手随意搭在小桌上,手里捏了几个樱桃来回把玩着,淡淡看着眼前一波一波飘过的人影。要么就是穿红着绿,要么就是浓妆艳抹,一个个打扮的比百花楼的女子还艳丽。 候选的秀女来来去去,大半已经过去。卓凌放下樱桃,拿起桌子上的玉如意细细把玩着,头都不抬一下。长喜小声提醒道:“皇上,中间立着穿了鹅黄色蜀锦的那位是柳尚书的千金,您要不要上前去仔细瞧瞧?” 卓凌抬眼淡淡打量一下柳婷——体态丰盈也算是有些姿色的,只可惜眼含戾气锋芒毕露,姿态风流面带桃花,却哪里有叶梅的灵巧可爱。卓凌不动声色,只使劲拍了一下面前的几案,吓得长喜缩了脖子,再不敢多言。 待柔儿和叶梅几个人冉冉而来,卓凌这才抬起了头,盯着叶梅发呆。别人都是精心打扮的,唯有柔儿和叶梅两个只着了家常的衣服,脸上也是薄薄施了一层水粉。卓凌起身,款款行至叶梅跟前,拿食指挑着她的下巴,凑近她的脸颊道:“你以为这是玩过家家呢,穿的这么随便就来了?” 二人相互对峙着,谁也不肯低头认错。叶梅鼻腔里尽是卓凌身上好闻的龙涎香,脸颊上尽是她呼出的温热气息。旁观的秀女一个个幸灾乐祸,叶梅被踩下去了,自己就有机会上去了。 一身鹅黄色衣衫的柔儿看不过去了,轻启两片薄唇道:“禀皇上,选妃乃国之大事,选的是人品,不是色相。姐姐深知这个道理,故此才没有精心装扮。” 卓凌丢开叶梅的下巴,转身来到柔儿跟前,厉声道:“朕选的是妃嫔,不是护国大臣,若无色相,还要后宫做什么?!” 这柔儿面相上看着柔弱,却丝毫不惧卓凌的淫/威:“以色事他人色衰而爱弛!民女相信皇上选妃是为了爱,而不单纯为了色相!” 卓凌憋住笑,满意的点点头道:“姑娘这么能说,既有色相又有智谋,倒不如做了朕的女人吧。”说着便举了玉如意,做出一副要将玉如意递给柔儿的样子,然后抬眼偷偷瞟了叶梅一眼。 叶梅只道卓凌是真的喜欢上了柔儿,心里酸酸的,大庭广众之下当着众人却也不敢发作,只能皱着眉头在心里偷偷骂几句卓凌始乱终弃。 张远道听自己的女儿这么张扬,心里暗叫不好,整个人也如坐针毡一般不安起来。柳尚书那里也好不到哪儿去,柳婷落选之后,早就有那喜欢逢迎的小太监给柳尚书传了话儿。此刻,他心里速速谋划着,恨不能当即叫停秀女大选。 且说,卓凌看见叶梅拈酸吃醋的模样,这几日窝的火一扫而光,整个人忽然就清爽起来。她朗朗笑道:“罢了罢了,这玉如意还是给梅儿你罢!”叶梅呆若木鸡,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只僵着手臂接了玉如意,红着脸埋头娇笑着。柔儿隔着两个秀女朝叶梅眨眼睛,一脸的喜悦。 卓凌当即就吩咐了身边的太监,领了其他秀女下去休息。 眼看着一桩你侬我侬的美好姻缘就这样定了,柳尚书从屏风后面匆匆走了出来,道:“皇上且慢!”众人不知柳尚书何意,睁大了眼睛来回打量着卓凌和柳尚书。 第三十三章 柳尚书的一句“且慢”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包括刚刚松了一口气的张远道。 卓凌长身而立,淡淡看着柳尚书,不知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皇上,臣听闻眼前捧着玉如意的女子正是百花楼的头牌叶梅,此女身份低微。选妃不是儿戏,还请皇上收回成命!”此次选秀,柳尚书是拿了十足的把握,等着女儿柳婷入宫为妃呢,却不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手策划的选妃大计眼看就要落空,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柳尚书自然是不会就这么轻易放弃大好机会的。 卓凌不惧众人目光,双手捧起叶梅的纤纤十指,抬首盯着她的眼睛,一双明亮的黑眸里尽是温柔和宠溺:“她爷爷穆相辅佐了大周两代皇帝,功不可没。当年吐蕃来犯,她爹爹穆志云率领大军,打的吐蕃俯首称臣。若论出身地位,谁能有她尊贵!”卓凌回头冷冷看着柳尚书,任凭他匍匐在地,“她虽然出身百花楼,却洁身自好,出淤泥而不染,不像某些为人臣子的,明里拿着大周的俸禄,暗中却勾结江南反贼,实在是罪不容诛!” 柳尚书肩膀不由得抖动了一下,依然坚持道:“皇上,穆氏一族犯下滔天大罪,死的死,流放的流放,身份比蝼蚁还不如。” 众臣也赶紧匍匐在地,拿那些先贤的话来劝谏卓凌。 卓凌大怒,回头一甩长袖,打翻了小桌上的各色果盘,盘子里珠玉一般的果子噼里啪啦的滚落下来。那些熟透的水果经不起这样的磕碰,稀里哗啦的碎了一地。一时之间,选秀的台子上红的红紫的紫,很是夺目。 叶梅见卓凌盛怒,心里很是不舍,当着众臣的面却也不敢造次,只能眼巴巴望着卓凌。 “那你们觉得朕该选谁做妃?”卓凌压制住胸腔内的怒火道。 众臣又爬在地上小心翼翼道:“微臣不敢!” 朝中众臣大多年事已高,都是些迂腐的老学究,若是跟他们较真儿论理,只怕天黑之前都论不出个是非黑白来。卓凌转念一想,既然不可直中取,那就只能曲中求了。只见卓凌一改刚才的恼怒,伸手扶起为首的柳尚书,微笑着:“柳尚书快请起。朕瞧着张太傅的千金很是不错,要不,朕就选她了?” 柳尚书很是不甘心,眼看着女儿一人得道,柳氏全族就可以升天做神仙。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皇上虽然年幼,却不是傀儡,忙活了好多天,到头来不过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他只能撇撇嘴,打碎了牙网肚子里吞。自己为官几十载,也算是阅人无数,刚才隔着屏风亲耳听见张远道的女儿跟皇上争论。若是真的选了她,后宫往后还不知乱成什么样子呢。说不定,到时候女儿柳婷就可以趁乱入宫,后来者居上。想到这里柳尚书低眉顺眼道:“皇上圣明!张太傅家教甚严,想他的千金自然也是人中麒麟。” 众臣也赶紧附和着。 张远道跪在那里,知道卓凌所指的是谁,默不作声垂手听着。 卓凌不禁哑然失笑,再狡猾的狐狸终究是逃不过猎人的弓箭,任你柳尚书再谋划,终究敌不过我未雨绸缪。春风得意的少年郎长身而立,一身熠熠发光的龙袍衬的她越发的巍峨挺拔。 “此话当真?”卓凌憋着笑,一本正经的问道。 柳尚书连连点头:“皇上圣明。” 卓凌探身拉过叶梅的手,抬眼扫视一圈,清了清嗓子郑重道:“诸位爱卿甚得朕心,朕很是欣慰!叶梅前几日刚刚认张太傅作了义父,也算是张太傅的千金了……”卓凌的话还没有说完,故意停顿在那里,等着看众臣的反应。 柳尚书这才知道自己上当了,有些恼羞成怒:“皇上若是选了青楼女子做妃嫔,老臣今日必然撞死在这里!”柳尚书说着,便作势要扑过去撞在旁边的石柱上。长喜和几个太监死死拉着。 卓凌年纪尚轻,本想着用些计谋光明正大的娶叶梅入宫,却不料事出有变,这柳尚书拿了老命来阻止。宫里一时之间乱哄哄的,场面失控,卓凌脸上甚是无光,瞪着眼睛跟柳尚书等众臣对峙着。 一国之君,却被下臣这般威胁,若是传扬出去了,有损卓凌和皇家的威风颜面。叶梅黑曜石一般的眸子里尽是泪水,这才明白,先前卓凌让她认张远道做义父,并不是嫌弃她出身低微,而是为迎娶自己入宫铺垫。 此时此刻,心爱之人被高高架在火堆之上,柳尚书手里拿着火把,想将卓凌的威严燃烧殆尽。恩爱的事情来日方长,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卓凌身边的一切不受威胁,她们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这般危机时刻,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叶梅一咬牙,“扑通”跪倒在地:“皇上,自古女人如衣服,民女不愿做离间皇上和各位大人感情的小人,还请皇上三思!” 柳尚书听了这话,楞在那里,不再挣扎。 功败垂成,卓凌垂头丧气道:“梅儿,朕是真心喜欢你……”言语之外尽是落寞和无奈。 叶梅贝齿轻咬红唇,只怕一松开就张口哭了出来。是啊,人活在世上,注定就有好多事情不能圆满。即便她是坐拥天下的皇上又能如何。这些臣子虽然很是迂腐,到底是她的左右手,如果真正寒了他们的心。天下纷争如斯,谁会真心为她治理江山呢?叶梅虽然很愿意陪卓凌勇闯天涯,奈何没有真本事。 “诸位大人忠肝义胆,是婢子勾引的皇上,都是婢子的错。”此时此刻,若是能还卓凌清白,多少个黑锅叶梅都愿意背。 柳尚书推开长喜和其他太监的手,对着叶梅冷笑道:“早知如今,当初何必又去勾引皇上?张太傅认谁做义女,我们这些同僚无权过问。但是你作为青楼下贱女子,却来勾引我们皇上,真是罪大恶极!”柳尚书义愤填膺,说完还不忘狠狠地挖一眼张远道。 张远道垂着头,一言不发。 事态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要名正言顺的带叶梅入宫已经不可能了。卓凌皱着眉向前几步,伸手扶起地上的叶梅,眼睛里尽是心疼和不忍。叶梅搭着卓凌的手缓缓站了起来,伏在卓凌耳边小声道:“凌儿,你的无奈我知道,你不必为此揪心。等有朝一日,我强大了起来,会护你周全的。到那时候,咱们再也不要受这些老学究的气!” 看着卓凌拧成了疙瘩的眉毛,叶梅好想伸出手去抚平。可是众目睽睽之下,叶梅岂敢再造次,她只能咬着牙暗暗发誓,一定要让自己强大起来。这一生,她再也不愿看到卓凌眼睛里的无奈和揪心。余生,她要让她在万花丛中开怀的笑,毫无顾忌的笑。 “既然诸位爱卿如此为国操劳,朕决意选妃一事暂且搁置,若谁敢再提此事,朕决不轻饶!”卓凌冷冷扫视在场所有的朝臣,寒气逼人。 柳尚书的嘴唇微张,想要说什么,看见卓凌冰刀一般的眼神,只能见好就收,赶紧闭上了嘴巴。其他人也不敢再多嘴。张远道远远跪在众人身后,脸上并无委屈之色。 自此之后,本就独来独往的张远道越发的受同僚排挤,每日上朝,除了一些迫不得已的应酬,鲜有人再跟他搭话。张远道不以为悲,反而喜上眉头——少了同僚的应酬,倒是清闲了不少,空闲的时间可以去看看书种种花草,悠哉悠哉! 此次选妃,本就准备时间很短,甚是仓促,却不料结局更是闹了个大笑话。长安城茶楼雅座的诸位文人墨客更是毫不留情的泼墨讽刺,说当今皇上不顾鲁郡反贼蚕食大周江山,却垂涎青楼美色,实在是有辱皇家列祖列宗的贤明。 叶梅也因此而名噪一时。无论世家名流公子,还是家徒四壁的寒门书生,都涌到百花楼,出大价钱只为一睹叶梅芳容。妈妈开始还担心皇上降罪,并不敢拿那些人的钱财。后来经春兰几个劝解一番,说是皇上既然没有选叶梅做妃子,自然就是抛弃了她的意思。妈妈细细思索几日,觉得几位姑娘说的很对,这才开始来者不拒。因此,妈妈整日里乐的嘴都合不拢了,因为心情好,胃口也渐渐好了起来,整个人越发的肥胖了。 妈妈在楼下数钱数到手抽筋,春兰几位都帮着妈妈维护百花楼的秩序。叶梅微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右腿高高的翘起,完全不将楼下的客人放在眼里。 嫣儿鼠头鼠脑的推开门进来,小声道:“姑娘,楼下那一帮子人可是来毁你清誉的。赶快想想办法,看怎么逃出去吧。” 叶梅起身,指指窗外道:“你瞧,绳子我都已经准备好了,就差等你来,我们一起溜走。” 嫣儿迟疑着:“姑娘,嫣儿就是一个粗使的丫头,她们不会将我怎么样的,你先逃吧……”话还没有说完,就有人推门。嫣儿死命堵住门口,道:“姑娘若是想跟皇上终成眷属,就得保住清誉啊,快走啊……” 事出突然,叶梅也没有料到客人们来的这么快。她无奈的点点头,光着脚丫子翻身跳出窗口,手里拽了事先准备好的绳子一口气溜到底下的小河里去了…… 第三十四章 时值夏末夕阳西下之际,斜阳的余晖撒在清澈见底的小河里,灿烂的河面波光粼粼。叶梅刚才的傲气一扫而空。她半蹲在河水里,任凭来去的小鱼儿亲吻她没有穿鞋的脚面。 叶梅抬首,刚才跳下的那个窗户里隐隐约约传来妈妈的叫骂声和众人的惊呼声。妈妈扯了扯窗户边上的绳子,骂道:“这丫头真是个挨千刀的,老娘辛辛苦苦张罗了这么久,她居然跑了……哎呦,我那白花花的银子啊……”接着便听得“啪”的一声,嫣儿低声呜咽着。 妈妈发了失心疯,大声喊叫着。龟公见状,找了几个能干些的小伙子去小河边寻寻,看有没有叶梅的身影。 客人们也发起飙来,有些粗陋一点的甚至破口大骂。春兰几个少不得在旁边劝说几句。 天色晚了,整个长安城渐渐空旷了起来。夜市还没有开始,不远处的街道上人影稀疏。 叶梅盯着水里自己的影子发呆,百花楼是回不去了,该去哪里呢?她抬手摸摸怀里卓凌给的令牌,硬硬的还在。有这令牌在,皇宫守卫哪一个敢不让她进去?可是,真的要去找卓凌吗?卓凌刚刚经历了选秀事件,最该躲避的人就是她。 叶梅叹口气,无奈的摇摇头,喃喃自语道:“罢了,不去给她添麻烦了。”长安城除了卓凌,还有谁可以收留她呢? 那个胡子白花花的张远道忽然就出现在叶梅脑海里,至少他还是自己的义父呢。张远道虽是个老学究,但看着心肠还不至于太坏,面对无家可归的女儿家,他多少该生出一点怜悯之心的吧? 叶梅蹲下思考了这么片刻,脚面上密密麻麻的铺了一层各色游鱼。挥手赶走那些凑热闹的游鱼之后,这才发现好多条水蛭紧紧吸附在脚上。叶梅顿时吓得出了一身冷汗,情急之下用手去巴拉那些怪物。水蛭本就有吸盘,加之身体滑溜,一时半刻岂能轻易巴拉下来。 叶梅心情糟透了,她随手撕扯着脚面上的水蛭,眼眶里尽是泪。 “梅儿,你怎么了?”碧色的柳条下忽然出现一个人影。 叶梅抬头,见是廖明哲,喜出望外道:“我的脚上吸附了好些水蛭……”说着竟呜咽起来。 廖明哲二话不说,撩起深紫色的袍子,翻身一跃从小河的护栏上跳落了下来,向前几步抬手扶住叶梅的胳膊道:“哪里不好玩,非要跑到小河里来?你不知道,夏天河水里会有好多有毒的东西,它们最是喜欢喝新鲜的血了……”廖明哲张嘴碎碎念起来。 叶梅一脸无辜道:“我哪里是在玩,我是在逃命!”正说着话儿呢,小河边上出现几个汉子,手里挥舞着棍棒朝叶梅跑了过来。为首的那个叶梅认识,正是百花楼的龟公。只见他指着叶梅道:“小妮子,我看你能逃到哪里去!” 廖明哲这才反应过来,打横抱起叶梅就跑。 跑了半盏茶的工夫,终于远远甩开了百花楼的那几个人。叶梅虽然不重,但是扛着一个人跑十几里地也是蛮累的。 “放我下来吧……”叶梅见廖明哲气喘吁吁,便示意要下来自己走。 廖明哲驻足低头盯着叶梅发呆,眼眸温柔的仿佛一潭波澜不惊的秋水。夜色暗沉了下去,繁华的夜市让这个都城热闹了起来,大街小巷车水马龙,比白昼还要热闹些。多情的男女相互依偎着看花灯看河景。或许是被眼前你侬我侬的情形传染了,廖明哲垂下头来俯视着怀中的人儿,眼神渐渐迷离起来。 廖明哲的头越垂越低,闭了眼睛撅着嘴向叶梅唇上印了过来。 “我的令牌,我的令牌丢了!”廖明哲眼神迷离,一脸陶醉的模样。叶梅却很是清醒,一把推开廖明哲,蹦到地上大喊起来。 廖明哲这才回过神来,盯着叶梅脚面上的几只水蛭道:“什么令牌这么重要?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周边的农户家里要些盐水去。”叶梅点点头,廖明哲才放心的大步离开。 一会儿工夫,便见廖明哲捧了一只蓝边儿的陶瓷大粗碗过来,一声不吱的将碗里的水向叶梅脚面泼去。叶梅正要问个究竟,却见牢牢吸附在脚面上的水蛭渐渐松软了,滚落在地。 “看我厉害吧?水蛭是最怕咸盐的。”廖明哲一脸的神气自夸道,盼着叶梅也夸他两句呢。 叶梅一心惦记着卓凌给她的令牌,哪里顾得上廖明哲:“我们去寻令牌吧!”说完打着赤脚板子回头向小河边走去。 廖明哲道:“你刚才强行巴拉水蛭,水蛭的吸盘留在了肉里,若是不赶紧用药处理一下,只怕会感染的。” 叶梅不理廖明哲的碎碎念,从怀里拿出一点碎银子,在街边的摊点上买了一双鹅黄色的绣花缎子鞋,低头穿了向前跑去。廖明哲只好远远地跟了过来。 夜色渐浓,大街上的人影越发模糊了起来,要想寻个小小的令牌只怕很难。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眼下是百花楼生意最好的时候。莺歌燕舞,不绝于耳。叶梅抬头呆呆的望着自己闺房的绿纱窗,因为没有点灯一片昏暗。嫣儿哪里去了?妈妈和几位姐姐是不是又欺负她了?叶梅很是担心嫣儿。 岸上一个身形瘦弱的老伯背靠着河岸拉二胡,面前摆着一只有个豁口的大海碗。叶梅不知老伯拉的是什么曲子,只觉得二胡声音凄凉悲壮,听的人心内甚是恓惶。路人纷纷取了几文钱放在老伯的海碗里,老伯半闭着眼睛,拉的极为认真,并不去理睬碗中的钱财。 这时,廖明哲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道:“这么暗,别说找令牌了,就是找个人也很难哪!” 叶梅不顾廖明哲的劝阻,俯下身子细细找起来。 老伯微微睁开眼睛,道:“你又来这里等心上人了?” 廖明哲不好意思的挠着后脑勺,打着手语小声阻止道:“老伯,别说了,别说了。” 叶梅回头笑道:“廖明哲,看不出来,你都有心上人了?” 廖明哲强笑着遮掩道:“是……是啊,你……你居然不知道?” 还不待叶梅开口,拉二胡的老伯捋了一把胡子道:“姑娘不知,这位公子每日傍晚必在河岸边站上半个时辰,有时候还会抬头张望着那里。”老伯抬手指指叶梅闺房的窗口,继续道,“对,就是那里。而我呢,就一直在这里拉二胡,跟这位公子一来二去的便熟络起来。后来问询才知道,公子的心上人就是百花楼的姑娘,所以他每日必来这里探望。” 廖明哲见老伯将他的心事都说出来了,索性不再遮掩,款款几步行至叶梅身前,红着脸笑道:“你应该知道我的喜欢的人是谁,对不对?” 叶梅听了这话,不由得大惊,难道廖明哲喜欢的是自己?叶梅一时脸红心跳,不知如何直面眼前的廖明哲,便佯装着并不知晓谁是他心上人的样子,一脸懵懂道:“难道是我家嫣儿?” “谁是嫣儿?”廖明哲有时会迷糊些,在情爱这件事上却是格外的精明,只见他又凑近叶梅,准备将这一切都解说清楚,“我喜欢的人是……” 叶梅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抬手捂住廖明哲的嘴,催促道:“快别说了,帮我找找令牌好吗?喜欢一个人放在心里便好了,何必时常挂在嘴上。” 老伯毕竟是过来人,看出了二人的微妙关系,拿起身边的灯笼道:“这位公子,念在你施舍我多日的份儿上,作为回报,这个大红的灯笼就送给你了。打着灯笼,这才好找东西,也方便公子送这位姑娘回去不是。” 廖明哲接过老伯手里的灯笼,道了几声谢,陪着叶梅一路寻了过去。真正是金钏儿掉到井里头,该是谁的还是谁的。不出半盏茶的功夫,二人便在一个小角落里找到了那枚令牌。叶梅很是欣喜,执意要回去感谢老伯一番。待二人原路返回之后,才发现老伯早已收摊回家去了。 廖明哲手里拿着灯笼,道:“梅儿,今日我是专程来开导你的,大臣不让皇上娶你,我娶你好了。” 叶梅汉子一般一手叉着腰,一手使劲拍在廖明哲肩上,道:“就知道你是来劝解我的,不过你看看,洒家这么看得开的人,还需要人开导吗?” 廖明哲默不作声,二人黑夜相对,气氛很是尴尬。 半响,廖明哲才长叹口气道:“那我送你回百花楼去吧!” “百花楼早就回不去了。皇上不要我,长安城的男子便蜂拥着来践踏我,妈妈当我是棵摇钱树……我是从那窗口逃出来的。”夜色里含着几分凉薄,叶梅心里更是寒凉,不由得动了感情。为了不让眼泪流出来,她故意将头昂的高高的,仿佛在赌气一般,“没有谁我都活的下去!” 第三十五章 且说廖明哲见叶梅无家可归,便出主意道:“要不然,今夜我们住客栈吧!明日天亮了,咱们买一处漂亮的大宅子,往后你住在自己家,再不用受别人的气。”这廖明哲看似呆笨,实则有很多花花肠子。 叶梅断然拒绝道:“难道你忘了我还有个义父的?张府那么大,还容不下一个小小的我?” 廖明哲挠着后脑勺迟疑着:“夜深了,只怕人家不开门呢。” “怕什么,有这令牌在手,又何须忧愁。”叶梅说完便上街向张府走去。 此时月明星稀,夜色美极了。 同一片皎月之下,卓凌在仙居殿的小凉亭里枯坐无语。柔和的月色熏染出一个平静祥和的夜晚,叶梅的一笑一颦渐渐浮上卓凌的心头。淡淡的月光下,思念却如此沉重,重的卓凌无法呼吸。 “皇上,晚风寒凉,奴才伺候您早些回寝宫歇着吧!”长喜立在卓凌身侧,小心翼翼的提醒道。 卓凌脑子里一片混乱,徐徐道:“派去洛州城查义仓空虚案的钦差到现在什么都没有查到,长顺和叶良辰还被羁押在鲁郡,寒山寺的众多僧侣没有妥善的归身之处……经过选妃这么一闹,梅儿对我只怕也是面寒心冷了……朕好难哪!” 长喜不知如何宽慰,只能小声道:“不出几日,押解孟金龙的一行人也该入长安城了,到那时候,皇上恩泽威严在上,百姓谴责之声在下,不怕他孟金龙不招的。皇上的龙体要紧,还是早些回去歇着吧!” 卓凌一心惦记叶梅,又叹道:“朕怕梅儿在百花楼吃亏,明日里派人过去嘱咐妈妈几句。免得那些人狗眼看人低,肆意的□□践踏梅儿。”卓凌多想亲自去百花楼看看叶梅,就像第一次初遇一样,她一身红衣待嫁,而自己好奇心使然,伸手接住她的红盖头。这美好的一切来的这么突然,又这么安静。可是众臣直谏在前,若是再明目张胆的去寻叶梅,只怕犯了众怒。眼下时局有些不稳,还是妥当些好,让叶梅先受几日委屈吧,往后苦尽甘来,一定给她都弥补回来。 长喜赶紧点头答应了,卓凌这才有了睡意,起身扶着长喜的胳膊会寝殿歇息去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且说叶梅和廖明哲这里,夜半无奈只能敲开了张府的大门。 张远道夫妻虽然迂腐,不喜欢叶梅的身份,到底还是同情叶梅一个十几岁的女儿家孤身一人,心里多少存了些呵护之心。夫妻二人听说来的姑娘自称叶梅,匆匆披着衣衫出了卧房,却见叶梅脚面肿的跟馒头一般,便赶紧打发了人去请大夫。 子夜时分,除了皇宫,那个府邸能有这么便利的大夫可请。更何况张远道为官几十载,却是两袖清风,府里没有备用的大夫。 半夜打扰别人清梦,已经很是愧疚了,叶梅岂能再厚着脸皮劳烦人家去请大夫。只见她强笑着安慰道:“义父义母,不碍事的,不过是被水蛭吸了些血罢了,没有什么打紧的。再说,我们这位廖明哲廖公子可是现成的扁鹊呢。”叶梅说完,抬手指指廖明哲。 廖明哲听见叶梅这样夸自己,脸上都乐开了花儿,来回互搓着双手不好意思道:“我哪里是什么扁鹊,不过是稍懂得一些歧黄之术罢了……”说完这才意识到叶梅朝自己使眼色,便又信心十足的陪着笑脸道,“张大人张夫人歇着去吧,这点小伤对我来说不是问题啦!” 在叶梅和廖明哲的再三催促下,张远道夫妇只好回屋歇息去了。 廖明哲嘱咐人找了些棉布和烈酒,用棉布沾了烈酒,扯过叶梅的双脚道:“来来来,我要给猪蹄膀上药了!” 叶梅瞪一眼,不满道:“这么娇小可人的脚丫子,怎么被你叫的那么难听?” 二人苦中作乐,嬉笑着处理了伤口,然后各自安睡,一夜无话。 廖明哲也算是个常伴君驾的人,第二日天未亮便和张远道一起上朝去了。 张夫人知晓了叶梅眼前的困窘,心生怜惜,“心肝儿肉”的叫着,搂了叶梅在怀里垂泪。柔儿在旁边道:“姐姐眼下无处可去,娘既然疼惜姐姐,就该让她留在家里,和我同吃同住,也是个伴儿。” 张夫人便差人收拾了西厢房,留叶梅在张府住了下来。 张夫人性格耿直,有啥说啥,心肠倒一点也不坏。叶梅自幼漂泊无依,在张夫人的呵护下,忽然有了找到家的感觉,每日里跟柔儿一起看书泼墨,好不乐哉!二人虽然有各自的卧房,小姑娘家家的,最是喜欢挤在一处热闹了。在一起还不到两日,叶梅和柔儿已经相互说了很多掏心窝子的话,俨然是一对小知己了。张远道夫妇自然希望叶梅从此洗心革面,再不与百花楼来往,见两位千金一起玩的很好,心里也很开心。 柔儿过惯了大家闺秀的日子,很是羡慕叶梅能自由游走在花花世界。 那一日,风和日丽,阳光明媚。柔儿一身淡紫色衣衫,坐在秋千上道:“姐姐,爹娘只知道让我学那些三纲五常,很是无趣。我想随姐姐去外面的世界走一遭去……”柔儿岁数也不小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张府再高的墙院,即便关的住满园的春/色,夹带着春/色的暗香终究还是会飘出去的。 叶梅着了月白色的衣衫,长身而立,浅笑着站在柔儿身后帮她推秋千。她眼睛瞄了一下柔儿鼓鼓的胸部,善意的取笑着:“也是哦,姑娘长大了,就该嫁人了,若是一味地关在闺阁之内,只怕会闷出病来的。” 柔儿从秋千上下来,小步跑着追打叶梅,嘴里道:“做姐姐的为老不尊,该打该打!” 叶梅在前面边跑边回头取笑柔儿,却不料,脚下一滑栽倒在园子里。柔儿追赶得紧,也没有刹住脚,跌在了叶梅背上。柔儿的胸紧紧贴在叶梅身后,红着小脸儿不起来。 叶梅被压的喘不过气来,只好道:“柔儿,柔儿,快起来,姐姐都快被你压死了。” 柔儿绯红着脸颊道:“我闪了腰,姐姐容我再靠一会子吧。” 叶梅想起身推开柔儿,却看见不远处的花下站着一个人。因为角度原因,看不到那人什么模样。但那一双明黄色的长靴,叶梅一辈子都不会忘。那长靴的主人正是卓凌。 小情侣之间闹不痛快,最是喜欢跟不相干的人亲热,气气对方。叶梅自然也是这个心思。只见她抬手将柔儿推到在地,翻身压住她,装作一副色眯眯的模样道:“柔儿既然喜欢姐姐,直说就是了。不过有一点,妹妹娇弱,自然是姐姐来疼爱妹妹了!”叶梅虽然脸对着柔儿,眼睛却时不时的偷偷瞟一眼那双明黄色的靴子。 柔儿第一次被人搂搂抱抱,不由得心神荡漾,面带桃花两颊绯红,只闭了眼躺在叶梅怀里娇羞着。叶梅鼓起腮帮子,作出要亲柔儿的模样。两对朱唇,眼看着越靠越近。 “你们这是做什么呢?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在做这种勾当!”卓凌眼看着自己的心上人要亲别人了,大声呵斥制止。 叶梅抬头,一对黑曜石一般的眸子里尽是无辜,幽幽道:“我们自家姐妹玩耍,能是什么勾当!”话虽说的柔顺,却是夹枪带棒,有意指责卓凌多管闲事。 柔儿被这一声呵斥唤醒了羞耻之心,匆匆推开叶梅,见面前的人是皇上,绯红着小脸儿赶紧躬身施礼。叶梅一脸淡定,缓缓站了起来,揶揄道:“皇上来了,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哪!只是不知皇上驾临张府有何贵干?” 卓凌气的牙痒痒,却也只能佯装淡定道:“罢了,罢了,不过是来跟太傅商量国事。刚才歇息便想着来园子里逛逛,不想却坏了梅姑娘的雅兴!”卓凌本是问了下人,听说叶梅在园子里荡秋千,便巴巴的赶了过来。却不料这小蹄子正在撩拨其他的姑娘,心里仿佛打翻了大醋缸一般十分的酸。 叶梅噘着嘴道:“既然皇上是来跟义父商讨国事的,那我和柔儿便退下了。”说完,扯了柔儿的袖子,没有一丝不舍得回了闺房。 卓凌伸了手(不是尔康手,不是尔康是,不是尔康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本想叫住叶梅的。奈何面皮太薄,加之终究是在臣子家里,礼仪还是得顾全一些,便惺惺的收了手,淡淡摸着下巴看叶梅的身影消失在眼前。 且说经过此次前胸贴后背,柔儿对叶梅更是另眼相看,只当她与比人不同,分外的热情贴心,凡是掏心窝子的话也必是要找了叶梅才说的。这不,两人枯坐无聊,柔儿又耍起小性子来,嘟囔着要出府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叶梅经不住柔儿百般乞求,只能辛苦一番,将两人都扮作男儿郎,一路遮遮掩掩出了张府。 第三十六章 且说叶梅和柔儿一路遮遮掩掩出了张府。 朝代更替,长安城一直都是都城。大街小巷的繁华自然是不能一一细说的。柔儿长年生长在深闺,何时见过这人山人海的阵势,竟如同脱缰的小野马一般对着世界充满了好奇,一会瞧瞧这边儿的吃食,一会看看那边儿的杂耍。 好不容易出了府,叶梅最最惦记的自然是替她受难的嫣儿,却也不敢贸然硬闯百花楼,怕妈妈和众姐妹认出是她,倒是偷鸡不成反要蚀把米了。 柔儿一路欢喜,偶尔安定下来,见叶梅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便问道:“姐姐,好不容易带我出来逛逛,为何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叶梅无奈的长叹道:“你知道我是逃出百花楼的,当日有一个小姐妹助我逃跑。只怕,这几日已被妈妈和姐妹们折腾的不是人形了……” 初生牛犊不怕虎,柔儿自告奋勇道:“姐姐,既然那位小姐妹是你的恩人,倒不如我们去救她吧!” 叶梅苦笑道:“百花楼岂是你一个大家闺秀说闯就闯的。” 柔儿见叶梅这般说她,一改往日柔弱模样,撸了撸袖子,道:“怕什么呢,百花楼难道会吃人不成?” 叶梅摇头不语,柔儿纯洁甜美,她不忍心用这个世道上的黑和脏来污柔儿的视听,只淡淡道:“前几日我在廖明哲跟前提过嫣儿,若他是个有心的,自然会去搭救嫣儿。而你呢,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就好好玩自己个儿的吧。” 柔儿这才打消了去百花楼的念头,跟着叶梅逛了好几条大街。 再富贵的人家,也有几位穷亲戚;再繁华的国都,也有些落魄之人的。长安城自古就有一条街,唤作乞丐街。那里整条街都是乞丐们的天下。在叶梅的潜意识里,她还没有穿越到这具身体之前,原来的叶梅乐善好施,最是喜欢来这里施舍的。 叶梅和柔儿一路蹦蹦跳跳的行了过来,瞧见太阳下有好些衣不蔽体之人。天子脚下的乞丐自然与别个不同,他们有自己的规矩和操守。他们的规矩便是,饭点之后不再行乞。眼下时光已过了午膳时间。他们有的抱着膝盖发呆,有的靠着墙闭眼假寐,还有些年纪小一点的团团围在一起抓石子。虽然是些乞丐,却也是其乐融融的一个大家庭。 而乞丐街,倒也没有死缠烂打要钱的。叶梅和柔儿一路施舍了些钱财,乞丐们都一一点头谢了。 眼见着阳光更加刺眼了起来,叶梅怕柔儿身子娇弱,耐不得酷暑,便扯了柔儿的袖子要回去。这时,人群里忽然爬出一个女乞丐,抱住柔儿的小腿不放手,嘴里哀求道:“公子,家里可需要下人?我洗衣做饭是一把好手,可否带我回去伺候您?” 柔儿哪里见过这个阵势,吓得哭了起来,嘴里只会说三个字:“松开我,松开我……” 叶梅回头,这才瞧见匍匐在地的女人面容憔悴,脸色蜡黄。枯草一般杂乱的头发用一块破布随便包了,松松垂在脑后。女人的衣服破烂不堪,身上更是散发着阵阵恶臭。可她布满血丝的大眼睛里却迸射着对生的渴望。 “你先松开手,我家公子娇弱,别吓着她!”叶梅俯下身,拨开女人的手,扶她起来。待要仔细询问,却见女人一边使劲摇头,一边朝叶梅使眼色。而柔儿因为受了惊吓,靠在叶梅肩头哭的梨花带雨的。 叶梅并不认识眼前的女人,但又觉得女人的神色有些奇怪,便拉了她的手道:“我们府里正好缺一个能干的厨娘呢,若是姐姐不嫌弃,就随我来吧。” 女人千恩万谢了,跟着叶梅和柔儿回了张府。 待女人梳洗一番,换了身深蓝色衣衫再出来的时候,换了一身女装的叶梅和柔儿都惊得张大了嘴巴——眼前的女子纤纤细腰不盈一握,双目流转魅惑无比,举手投足之间尽现风流,哪里还有半点刚才沦落街头的狼狈模样?女人见叶梅和柔儿一身女儿家打扮,倒也不吃惊。 张夫人平生最是讨厌这等妩媚惑主的婢子,见女人这般妖娆,当即就皱了眉头,不悦道:“张府的厨子下人向来都是最稳妥的忠厚之人,而你天生丽质难自弃,还是去别处寻生计吧。张府庙小供不起你这样的大菩萨!”言语里深深的规避之意。 柔儿知道眼前的女人又勾起了张夫人心里的往事,便捧了茶过来安抚道:“娘喝些茶水,她不过是街上的乞丐罢了,哪里能是什么大菩萨。咱们收留了她,也算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不想这女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垂泪道:“求夫人收留了我吧,外头到处都是寻我的杀手。我好不容易一路乔装打扮混进了长安城,本想着找一个好人家,在府上做些粗活讨口饭吃,却因因人家嫌弃我衣衫褴褛一一作罢。最后只能混在乞丐堆里逃生,还请夫人念在你我都是女人的份儿上,救我一命吧!” 张夫人和叶梅等惊得站了起来,道:“为何会有杀手追你?” 女人垂了片刻泪,才幽幽道:“我本是大户人家的小妾,奈何夫婿有特殊嗜好。我禁不住他百般折磨,又顾念幼时的青梅竹马之情,便跟昔日的情郎约了一起私奔。却不料,昔日情郎也是个面热心冷的,偷偷拿了我的私房钱和金银首饰,自己一人偷生去了。眼看着主家派人追杀了好久,若我再出去,只怕没有生路了。” 一听“小妾”二字,张夫人越发不耐烦了,摆手道:“我们府上都是些本分人,你还是另寻它处吧!” 叶梅宽慰张夫人一番,这才回头问道:“敢问姐姐是哪里人氏?” 女人低眉顺眼道:“洛州人氏。” 看来真的是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叶梅不由得暗自欣喜,追问道:“你主家可是洛州城前刺史孟金龙?” 女人见叶梅是个知根知底的,生了些戒备,迟疑道:“姑娘知道我?” 叶梅笑道:“何止是知道,简直是天天盼着见你一面呢。” 听了这话,女人不由得神情紧张了起来,嗫嚅道:“姑娘该不会跟天杀的孟金龙沾亲带故吧?”抹一会子眼泪,有小声喃喃自语,“我终归是逃不出孟金龙的手掌心的!” 张夫人和柔儿都不解叶梅何意,静静看着。 叶梅扶起跪在地上的女人,屏退左右。见屋内只有张夫人和柔儿,这才小声道:“姐姐不知,我们寻你寻得好苦呢!洛州城的义仓本是我大周接济百姓的天下粮仓,可经过孟金龙的几年折腾,眼下义仓存粮不到红线的三分之一。这么大的案子,他孟金龙即便长了九个脑袋也没有这么大的胆子啊。所以呢,皇上想查出幕/后黑/手,永绝后患。你在孟金龙身边待了多年,应该知道一些事情的,对吧?” 女人越发的警惕了起来,往后退了几步,远远的看着叶梅,摇头道:“我是孟金龙的小妾不错,可是他做事向来都不会让内宅知道的。所以,他的事情我一无所知!” 叶梅早有耳闻,前些年孟金龙对这位小妾可是百依百顺,而且出入随行。叶梅不相信,孟金龙在义仓上做的手脚,这位当宠的枕边人不知道。女人不愿意说出实情,还是有所顾虑。 “娘,你看她漂泊无依,怪可怜的,要不就留下她吧!”叶梅转身抱住张夫人的胳膊,哀求道。 张夫人看不上这样形容风流的女人,见叶梅求情,这才勉强答应了:“那就留下吧。只是我要强调一点,往后你就在厨房里忙活着,其他地方就不劳烦了。”张夫人撇撇嘴,她本想说,往后不要往老爷身上蹭,更不要和姑娘们打成一片。只是当着孩子们的面儿,又不好说的太直白,只能这样嘱咐她了。 女人很是欣喜,一对大眼睛里闪烁着对生命的希望之光,连连拜谢:“夫人放心,婢子蓝衣谨遵夫人命令!”大家这才知道女人名唤蓝衣。 待张远道散朝回到家里,叶梅早早迎上去,将孟金龙小妾的事情说了。 张远道欣喜道:“今日早朝,皇上还为洛州义仓一案大发雷霆呢。孟金龙知道难逃一死,只一口咬定义仓是他中饱私囊挥霍掉的。义仓那么多存粮,上千口人挥霍也需要好几年时间呢。大家都知道孟金龙说的是假话,可是苦于没有人证物证。这下好了,这下好了!” 张远道一心为公,顾不上避嫌了,嘱咐叶梅将蓝衣带到正堂一一询问了起来。 有朝廷大元拍着胸脯保证她的生命安全,蓝衣终于放下心里的顾虑,说起了孟金龙的过往。 去年丰收之后,义仓存粮全都高过红线。孟金龙接到密函,将义仓粮食连夜送往鲁郡。为了遮人耳目,孟金龙便雇了当地的商人,连续半个月才将粮食全部送出洛州城。 蓝衣一一叙说,张远道和叶梅细细静听,因为事关朝廷,三人走的近些小声说着,就怕旁人听了去。却不想,张夫人手里拿了几尺白绫,哭喊着进来了。 第4章 .26 且说张夫人双手捧了几尺白绫,连哭带喊跌跌撞撞的小跑了进来。张远道和叶梅等不解的望着她。 “我的天哪(不要想起小岳岳,不要想起小岳岳,不要想起小岳岳,重要的事情还是要说三遍!),张远道你这个臭不要脸的老东西。送走柔儿娘亲这才几年,你又春心萌动了?”张夫人说完拉扯着张远道的衣袖,哭的满脸都是泪痕,要讨个说法。 张远道心里很是生气,大声呵斥道:“我是在处理朝廷要是,你这般气冲冲的跑来兴师问罪是为哪般?再者,当着孩子们的面儿,为何还要提起已故亡人!”张远道说后半句话的时候,明显的底气不足声音很小。在他心里,当年纳妾一事,他虽有愧疚在心,可是柔儿娘亲已然亡故,若是再横加指责,就有些太过分了。 张夫人哪里顾得上形象,哭的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拿了白绫往自己脖子上一套,道:“张远道,你个老色鬼,还不如现在了结了我!”说完左右手各捏了白绫的一头儿使劲拉扯起来。 叶梅赶紧扶住张夫人,诧异道:“娘,您怎么了?” 蓝衣已经是过来人,自然知道张夫人心中所想,好心宽慰道:“夫人,婢子并没有……” 张夫人松开白绫,用手捂着耳朵使劲摇头道:“不要跟我解释,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张远道和蓝衣二人各自拿了白绫的两端,想将白绫从张夫人脖颈里抽出来。二人一时情急,只顾使劲拉扯自己手里的这端,张夫人的脖颈被白绫死死勒住,脸都憋紫了。 “快,快,梅儿……救救娘……”张夫人拿了白绫赶过来,不过是想吓唬张远道一下,警告他可别再犯年轻时候的春心,却不料此刻被这“心怀不轨”的二人勒的上气不接下气。只能挣扎着跟旁边的叶梅求助。 张远道这才意识到自己差点勒死夫人,吓得慌忙丢了手里的白绫,抱住张夫人的肩膀低头认错:“夫人,我……只是一时情急,匆忙之间捏住了这白绫……” 张夫人翻着白眼珠子,咳嗽半响。叶梅捧了一碗茶,张夫人抿了几口,呼吸这才渐渐均匀起来。只见她一把推开张远道,眼里全是恨意:“好你个张远道,当初爹娘将我托付给你,想不到今日你却这样对我!你是不是巴不得我早点去死?” 经张夫人这么一闹,人在屋檐下的蓝衣受了些惊吓,说话抖抖索索的不甚利索,张远道便找了几个稳妥的婆子送蓝衣回去歇息了,想着过几日再问义仓一案。 张夫人这里却是打翻了大醋坛子一般闹了起来,张远道是有前科的人,自然是在卧房里捧着夫人的手说了好些蜜里调油的话儿。张夫人的脸上这才平和了些,信了张远道的话。 下人们平时偶有讨论,说张夫人是老醋坛子,叶梅今日这才算是见识了。自此之后,便再也不敢拉了义父张远道去见那位漂亮妩媚的蓝衣。没有老谋深算的义父协助,要撬开蓝衣的嘴,从中获取更多的有利信息,这一切都只能靠叶梅自己了。因此,闲暇之余,叶梅总是会拿些时令水果去跟蓝衣聊天。 这一日上朝,张远道将蓝衣的事情说了,卓凌大喜,一再嘱咐将蓝衣交给大理寺监管,明日一早大理寺与刑部柳尚书一起会审。大理寺卿梁俊知道此事关系朝中大员,为避嫌系,推脱一番,见卓凌铁了心要大理寺监管,这才勉强接了。 大周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大案要案,必是要大理寺卿和刑部尚书一起会审的。柳尚书在朝为官多年,不知已经审过多少桩大案了,自然是一副当仁不让的模样。 当日散朝,梁俊亲自带了人去张府将蓝衣接到了大理寺。 傍晚时分,叶梅的右眼皮一直不停的跳,便想着去大理寺看看蓝衣。刚准备妥帖出门走了几步,就听见背后传来张远道的声音:“梅儿这是去哪里?” 叶梅抬首,见张远道双手捧着一个酒壶,看样子好像也是要出去。 “义父这是去哪里?”张远道并不嗜酒,他拿酒出去,可能是要送给好友或者同僚的。叶梅也只是随口一问,并不想知道张远道要去哪里。 张远道走近小声道:“梅儿,我这一天都是提心吊胆的,想着去大理寺看看那个证人……” 叶梅见张远道欲言又止,直率道:“我也是此意呢,那义父去吧,梅儿就不去了。” “梅儿,还是你去吧,你去我放心。”张远道战战兢兢道,“你知道的,你娘那个性子,我怕她又拈酸吃醋。呐,这壶酒是皇上赏她的,你一定要把皇上的心意传达给她,但不能让旁人知晓。到时候会审,让她把知道的都说出来,有皇上为她做主呢。” 叶梅看张远道这么怕夫人,半掩朱唇笑着着接了酒壶大步去了大理寺。 大理寺本是朝廷重地,平头老百姓自然进不去的。但叶梅有卓凌给的令牌,所到之处畅通无阻。见了蓝衣,叶梅仔细查验一番,见她身上并无伤痕,这才放心的将张远道的话转述了一遍,宽言安慰了几句,留了酒便出门去了。 蓝衣见皇上赏了御酒,抿了几口。心里着实感恩戴德了一番,暗暗发誓一定要帮助皇上挖出孟金龙背后的老大。 夜幕渐渐降临了,月明星稀,微风拂面,花香扑鼻。卓凌的心情好极了,她吩咐御膳房做了些上好的酒菜,差长喜去张府请了叶梅过来,准备趁着良辰美景,跟叶梅好好叙叙沟通一下感情。 叶梅虽然明面上跟卓凌置气,却也打心眼里替卓凌开心。义仓空虚一案的最大主谋眼看就要浮出水面了,心里惦记的那个人终于可以无忧了。见长喜出宫来接,便欢欢喜喜打扮了一番,匆匆入宫去了。 夜色微浓。卓凌守着一桌酒菜静静等着,黝黑的眸子紧紧盯着仙居殿门口的小石阶,眼睛里尽是迫不及待。 但见一具纤秾合度的身体出现在眼前的夜幕里,卓凌不由自主的起身,对着黑影急切的喊了句:“梅儿,你来了?”说话间便奔了过去,一把握住叶梅的手唏嘘道,“几日不见,你瘦了……” 有情人见面真是羡煞旁人。卓凌挥手示意,宫女太监们一一都退了下去,长喜也远远隐在了黑夜里。 叶梅准备了一肚子的话要跟卓凌说,见了面,倒成个木头人了,只定定站在忽明忽暗的宫灯下面瞪着卓凌掉眼泪。 佳人涕泪,梨花带雨,越发的惹人爱了。卓凌拿帕子轻轻拭了叶梅两颊的泪水,眉目含笑的细细打量着。与初次见面相比,曾经秀丽绝俗的小脸儿上多了些经历过风霜之后的刚毅,修长的黛眉里有了些云雾一般轻轻淡淡的烟火味儿。腰间束着一根深蓝色的织锦攒珠缎带,将那着了一身浅蓝色衣衫的身段衬托的更加长身玉立了。三千青丝用蓝色丝带松松挽了,披在身后,发髻上没有带任何发饰。 卓凌一双温柔的似乎要滴出水来的黝黑眸子镶嵌在完美俊逸的脸上,光洁的额头前几缕青丝随风来回飘动着。一身月白色的家常衣衫衬得她肤若凝脂,高贵淡然的气质使她宛如池塘里的莲花一般,可远观不可亵渎。 四目相对,二人不由得双颊绯红,冰释前嫌眉目含羞。世间的情爱大抵都是如此,不得相见之时,睡里梦里念着,此时此刻见了面,倒显得蹑手蹑脚不知所措了。 叶梅一咬牙,扑进卓凌怀里,梨花带雨的捶打着卓凌的后背,娇嗔道:“叫你不理我,叫你不理我。我今日就是来惩罚你的!” 卓凌伸手紧紧环住叶梅,眉开眼笑:“瞧瞧你又来了,这小孩脾性得改改了……” 二人深深相拥了半响,才依依不舍的分开,各自落座吃了几口酒菜。 卓凌忽然想起什么似得,撅嘴吃酸捻醋道:“梅儿,你也是有主儿的人了,可不能再跟柔儿混闹了。” 叶梅见卓凌这副模样,像极了张夫人,打趣道:“我干娘昨日吃义父和孟金龙小妾的醋来着,你这模样像极了撒泼的她。只不过……你比我干娘更可爱些……”说完,捂着红唇浅浅笑了起来。 卓凌见被取笑了,霸王气质上身,起身半爬在桌上,用食指缓缓挑起叶梅的下巴,直视着她,很是严肃的一字一顿道:“听见了没?有主儿的人,再不许去调戏那些小姑娘家了。” 叶梅浅笑着反握住卓凌的手腕子,脸上挂着邪魅的笑,一步步直逼卓凌:“那谁是我的主儿呢?我又是谁的主儿呢?”直逼的卓凌紧贴在身后的朱红色柱子上,叶梅才一手杵在柱子上止了脚步。却又拿一对魅惑人心的眼睛勾住卓凌的目光,全身上上下下无一处不散发着摄人心魄的暧昧。 “你要做什么……想做什么……就放马过来吧!”卓凌微闭眼睛,上下睫毛相互交织在一起,静静等候着叶梅的吻。 叶梅正要低首含住卓凌的娇唇,却听得一声喊:“皇上,大事不好了,孟金龙的小妾蓝衣死了!” 本来还是一脸娇羞的卓凌听了这话,那张可爱的小脸儿顿时没了生机。只见她扑上去一把撕住长喜的衣服,不可置信道:“你说什么?” 叶梅这才回过神来,心里自然是虫噬一般难过。一来,蓝衣虽是私奔的外逃女子,终究还是孟金龙在闺阁之内有特殊癖好在先的。不想形容如此俏丽之人,竟就这般匆匆忙忙的香消玉殒了。二来,蓝衣死了,义仓一案就没了证人,刚刚才有了头绪的案子又无从着手了。 事已至此,谁都无力回天。叶梅转身扶住卓凌,安慰道:“你的身体要紧,义仓一案即便没有蓝衣,也会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的。” 卓凌却是僵住了一般,张着嘴巴半响才道:“快去传朕的旨意,命大理寺卿梁俊彻查此事!人是在他眼皮子底下死掉的,他必须给朕一个交代!”长喜匆匆接了令,连夜出宫传旨去了。 宁静的夜晚忽然起了风,仙居殿周边的花草因为狂风暴虐,娇弱的身子来回在风中挣扎着。叶梅不由得打了个冷战,这天气就如同朝野的势力,变幻莫测且毫无征兆。 “我扶你回寝殿歇息吧,起风了。”叶梅伸手扶住卓凌,眼睛里写满了心疼和不忍,搀扶着卓凌缓缓去了寝殿。 寝殿内,叶梅点上安神养元的香,转身坐在龙榻边上,用手撩开卓凌额头的乱发,俯身轻声安慰道:“不要难过,我这就跟义父一起去瞧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说着,准备起身离开。 卓凌伸手拽住叶梅的手,星星一般明亮的眼睛里有了些许泪水:“梅儿,不要走,不要走……我……我好累……做皇上好难,我不知道谁才是我的人,朝廷势力一直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卓凌仿佛一个孩子一般无助,躲在宽大的锦被里却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温暖和踏实。偌大的皇宫,平日里除了长顺之外,再没有人真心关心她守护她。她再强大,终究不过是最纤秀娇弱的女儿家。人前人后白天黑衣两副面孔让她自己都忘了,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她,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卓凌。只有夜深人静之后,一个人偷偷躲在锦被里的时候,她才敢小声哭出来。第二日上朝,又得作出一副稳重决绝的模样去面对这个世界。 叶梅回头,强笑着又在龙榻上坐了,红酥手十指如葱根,轻轻抚上卓凌的脸颊,眼眸里多了些宠溺:“至少,你知道我是你的人。即便某天繁华褪尽,我依旧愿意执子之手共度天涯。” 无论这是饭后茶余的笑谈还是情到深处的誓言,卓凌都坚信,叶梅没有骗她,更不会骗她。在没有遇到叶梅之前,父皇留下的江山社稷是她坚强走下去的唯一理由;现在,她有了第二个坚持下去的理由。 人世间最最珍贵的便是相爱之人相互扶持着一路走去。卓凌起身,半靠在榻上,郑重道:“梅儿,有朝一日,我愿以江山社稷为聘,我的一颗真心为礼,十里红妆铺路,你嫁我可好?” 这一刻,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了不再流动,唯有二人胸膛内的那一颗红心在跳跃。 “不,不,我不要,我不要做你的女人……”叶梅梦呓一般低语着,嘴角挂着邪魅的笑。 卓凌大惊,到头来所有人对她的忠心和守护都是假的,就连芳心暗许的叶梅对她也是假情假意的。她冷冷推开叶梅,额头的汗珠渐渐冒了出来,心里更是涂了薄荷油一样拔凉拔凉的。 “梅儿,你,你……”卓凌心里的不仅仅是寒凉的失落,更是彻骨的心痛,原来一直都是自己自作多情。 叶梅无视卓凌眼睛里的寒凉,娇笑着勾住卓凌的下巴,眸子里尽是温情:“凌儿,我不要做你的女人,我要做你的男人,我要做你一生一世的依靠。若你喜欢这如画江山,我便上马替你开疆扩土征服天下;若你厌倦了朝堂的尔虞我诈,我愿意挽了青丝陪你浪迹天涯。从此,天涯海角携手与共;从此,福祸共享生死不弃;从此,一生一世成双入对!” 卓凌这才明白叶梅的意思,起身扑在叶梅怀里,道:“从此,天涯海角携手与共;从此,福祸共享生死不弃;从此,一生一世成双入对。若是梅儿喜欢,再美的江山社稷也羁绊不住我追随你而去的脚步;若是梅儿愿意,这如画的江山可以是你的,而我,只想做一个安静幸福的女子。” 相爱之人的誓言美的仿佛天边最绚丽的烟花,即便美好时刻稍纵即逝,曾经耳边温热的誓言却句句记在心头。 叶梅将卓凌拥在怀里,用自己滚烫的胸膛温热着她的心房。两具炽热的身体越抱越紧,彼此可以听见对方小鹿乱撞一般的心跳。 叶梅垂下头来,伏在卓凌耳边,迟疑着:“凌儿,你真的愿意跟我这个身份低微的青楼女子在一起吗?” 卓凌抬首,用黑宝石一般熠熠生光的眸子盯着叶梅,将粉红色的樱桃小口对准叶梅的脸颊,小心翼翼亲了上去:“你要记住,我已经给你打上了爱的烙印,这一生,你只能为我哭为我笑。”若说卓凌是一株玫瑰花,深宫的高墙便是挡住阳光的罪魁祸首。卓凌这株玫瑰花太久没有沐浴在爱的阳光下了,一旦见到一丝光辉,她便会伸手去紧紧拥抱这得之不易的爱,不会放过任何幸福的机会。 叶梅微笑着点头,心生暖意,只觉得怀里的美人儿越发的令人心动。只见她勾下脖子,用灵巧的小舌头来回湿润着卓凌的耳朵,嘴里缓缓吐着丝丝暖意:“那我也要为你打上爱的烙印,自此之后,你便是我叶梅的,我要倾尽所有护你安康和幸福。” 卓凌第一次被人如此捧在怀里疼爱,两条大长腿麻麻酥酥的没有一点力气,整个身子软绵绵的靠在叶梅怀里。随着叶梅吐气如兰的呼吸一深一浅,她不由自主的一手推搡着叶梅的身体,防止叶梅亲的太投入,将她的两只薄如蝉翼的耳朵撕咬着吃了;一手又紧紧扯住叶梅的衣服,生怕她温热的气息会越来越远。 叶梅亲的忘乎所以,左手绕过卓凌的后背,紧紧捧住她的后脑勺,抬起右手轻轻抚摸着卓凌的脸颊轮廓,半响才腾出舌头,喃喃自语道:“我穿越而来,原来是为了护你周全的。” 卓凌不解叶梅何意,只安心的享受此刻两人之间的身体交流际会。 叶梅的右手一抬,将卓凌绯红的脸颊对准自己,慢慢把自己的嘴唇贴在了卓凌的嘴唇上。卓凌自小读的便是孔孟之道,并不知晓如何接吻,见自己的嘴巴被叶梅入侵了,不由得紧咬牙关,作出一副颇有抵抗性的模样。叶梅上下嘴唇来回轻拢慢捻卓凌的樱桃小口,舌头时不时的轻舔她那整齐的贝齿。 卓凌因为紧张,紧紧攥着的双手渐渐舒展了开来,松开牙关,用灵巧的小舌去迎接叶梅的入侵。叶梅见卓凌终于放松了下来,便热情的用自己湿热的舌头温柔的抚摸卓凌的贝齿和红舌,不厌其烦的一遍遍安慰着卓凌。一对娇艳的蓓蕾水□□融,相互交织在一起…… 二人拥吻在一起,所有的心结都打开了,各自也有了继续坚强下去的理由。 当夜,二人和衣而卧,面对着面心贴着心相拥而眠,渐渐进入了一样的梦境:叶梅一身盔甲战袍,威风凛凛驾马而立。身边的红色八抬大轿里坐着卓凌,凤冠霞帔映的她越发的贵气秀丽。旁边的宫女轻轻挑起轿帘,隔着大红色的镂空盖头,叶梅和卓凌相对而笑。叶梅伸手,眸子里的温柔仿佛春日的潭水一般:凌儿,我来娶你了…… 梦境里是一样的开头,却不是相同的结尾。卓凌一双大眼睛紧闭着,呼吸均匀舒畅,在她的梦境里——叶梅牵了她的手,缓缓走上了红地毯,旁边都是大周的子民,他们高呼着祝福自己的女皇幸福…… 同样的梦境,不同的结尾,让叶梅的呼吸急促且粗重了起来,仿佛梦魇住了一般。梦里,她刚要伸手牵住卓凌的一双红酥手,一股诡异的狂风呼啸而来,风中一个声音高呼着:大红的幔布扯开了一出折子戏,你演的不是自己却太投入情绪1……而叶梅自己却被狂风卷了起来,距离卓凌愈来愈远,直到此次再也看不见…… 叶梅从梦中惊醒了过来,夜凉如水,身边的卓凌睡得安详踏实,仿佛有母亲在身边陪伴的孩子一般。是的,自己不过是一个穿越而来的过客罢了,一直披着别人的皮囊演着别人的戏码。如果哪一天,这出折子戏该结束了,她该何去何从,卓凌该何去何从?没有人守护的卓凌还会快乐吗? 叶梅轻轻起身,帮卓凌掖好被角,怀里揣着那枚令牌匆匆出宫而去。即便自己只是卓凌此生的一个片段,昙花一现,她也要用自己的双脚为卓凌踏平五湖四海,让周边的小国都臣服在她的石榴裙下,为她高呼万岁。若是有一日注定要离开,或许,这便是自己唯一能留给她的。 已经三更时分了,天上的乌云缓缓散了,外面的狂风也渐渐平息了下去。这世间最美最娇艳的花朵,哪一个在凋谢之前没有经历过一次甚至更多次的狂风肆虐。熬过一次狂风的摧残,便能开的更加的荼蘼。风轻云淡之后,那些美丽的花儿笑的越发的欢畅了。狂风之后,明日将迎来更加明媚的太阳。 叶梅拿着卓凌的令牌,畅通无阻的进了大理寺,见柳尚书,张远道和梁俊,还有卢侍郎几位眉头紧锁,低首长叹气。 叶梅款款施了礼,道:“义父,众位大人,可否查清是谁人下的毒?” 在朝廷大元的眼里,叶梅不过是一介女流,他们根本不将她放在眼里,都低头装作没听到的样子。唯有张远道摇着头叹气:“还没有查到。不过,我们发现蓝衣的衣领上封存着一小包砒/霜……” 叶梅到底还是年轻气盛,听了这话,她匆匆打断张远道的话:“义父,是谁给蓝衣送的衣服?只要咱们顺着这蛛丝马迹继续查下去,不怕查不到这个始作俑者!” 张远道缓缓起身,剑走偏锋道:“梅儿,如此深夜到处漆黑一片,你怎么就一个人来了呢?”语气里有埋怨,也有担心。 柳尚书并不将叶梅放在眼里,抬头冷笑着:“梅姑娘说的是,这件藏着砒/霜的衣服是哪里织造的?” 卢侍郎衣服卑躬屈膝的模样,赶紧答话儿:“回尚书大人,刚才张太傅已经承认,那件衣衫是张府的夫人差人送给蓝衣的换洗衣衫……”卢侍郎故意沉吟片刻,那对明亮的小眼睛滴溜溜转动着。 张远道有些慌了神儿,夫人讨厌蓝衣娇柔媚惑,难道是夫人下的手?可是,当年柔儿的娘嫁入府里,夫人虽然大大咧咧,动不动就大声叫骂,却未曾伤害柔儿娘亲的一根毫毛。她再吃酸拈醋,心底还是善良的,绝不会出此手段去暗害无辜的人。 “娘不是那样的人!”叶梅对着各位大人大声喊着,恨不能挨个在他们耳边重复这句话。 张远道随手捻着胡须,思考半响才缓缓道:“贱内的为人老朽知道,断不会是她!” 柳尚书一拍桌子,冷眼相对:“如此说来,下毒之人是另有其人了?昨日接触过蓝衣的人只有梁大人和张府上下。”柳尚书瞟了一眼淡定自如的梁俊,淡淡道,“难不成你们怀疑是梁大人所为?” 这大理寺卿梁俊是个极为怪癖的人,平日里很少跟同僚来往,断案又很是铁面无私的,因此便得了一个“青天大人”的名号。别说朝廷上下,即便是长安城的百姓也都知道这位大人虽然偶尔会明哲保身,但绝对不会做出有损朝廷利益的事情来。 柳尚书有意离间张远道和梁俊关系,言外之意很明确——毒杀蓝衣的凶手,不是梁俊便是张府的人。 梁俊神色冷冷,镇定道:“柳尚书言重了,凡事都是讲究依据的。眼下虽然知道蓝衣是被砒/霜毒杀的,但她身边酒壶里也有砒/霜的成分,所以蓝衣的死并不是那么简单。” 叶梅双眉紧蹙,沉思片刻,拉着张远道的胳膊小声道:“义父,那壶酒真是皇上差人送过来的?” 张远道拉了脸子,瞪着叶梅道:“怎么,你怀疑义父?这可是掉脑袋的大事,可不敢瞎猜!若不是皇上派人送过来,我与那蓝衣非亲非故,为何要送她酒?” 见张远道父女这般小声私语,柳尚书脸上隐隐有了些不悦之色。卢侍郎向来唯柳尚书马首是瞻,赶紧大声道:“张太傅,这里是大理寺,不是张府!什么事情不可以放到台面上来,却要这般窃窃私语!” 经柳尚书和卢侍郎添油加醋的说了这些话,张远道和叶梅渐渐有些底气不足,毕竟酒和衣衫都出自张府。梁俊摸着下巴出神,半响才道:“我已经查验过了,她的衣衫有拆缝的痕迹,这里的药或许只是一个障眼法。”说完行至门口,招手示意,门口负责看守蓝衣的守卫进得门来。 “蓝衣死前,可有旁人来看过她?”梁俊虽然才刚到而立之年,做事却很是沉着稳重。 那守卫思索片刻,指着叶梅道:“禀大人,蓝衣死前这位姑娘来看过她,还带了一壶酒过来。本来属下是……”守卫战战兢兢的,话也说不真切了,“可是她有皇上的令牌,所以,所以属下就放她进去了。” 叶梅毫不避讳,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梗着脖子道:“所有的罪责跟这位守卫大人无关,但是我带过去的那壶酒是……”叶梅刚要说出“皇上”二字,张远道匆匆打断她的话:“这酒是我让梅儿拿过去的!” …… 会审直到天亮才结束。最终的结果是张远道亲口承认,他喜欢蓝衣,多次用强不得手,便心生歹意,生出了杀人报复之心。 无论如何,熬了一夜这案子也算是水落石出了。柳尚书和卢侍郎自然很是开心,一夜的功夫没有白费,凶手最终还是被关进牢狱了。梁俊脸上并没有轻松的神色,一再嘱咐狱管照顾好张远道。 叶梅早就哭得跟个泪人一般,跪在大理寺门口声声泣血:“梁大人,我义父他是冤枉的,冤枉啊……” 梁俊被吵闹的心烦,差了人架着叶梅回张府去了。 张府上下知道张远道身陷囹圄的消息,立刻鸡飞狗跳的。张夫人哭天抢地的说是自己害了张远道。柔儿已是肝肠寸断,靠在叶梅肩头只吧嗒吧嗒落泪。 经过这么些日子的相处,叶梅了解张远道的为人,若不是情投意合,再美的女子在他看来不过是一副皮囊罢了,怎么可能强求不成而夺人性命。张远道之所以这么做,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保护他爱的人。而张夫人不喜欢蓝衣府里上下皆知,瞧她那冲动易怒的性子,也不是没有可能下毒害蓝衣。 “姐,府里上上下下这么多人口,哥哥又远在边关,若是爹爹真的出了什么事,我跟娘都活不了了……”柔儿眼睛红肿,哭得梨花带雨。 叶梅将柔儿搂在怀里,用衣袖拭去她脸上的泪珠,安慰道:“不会的,义父不会出事的,你和娘都要好好的!”在叶梅走投无路的时候,是张府收留了她,并给了她亲生爹娘一般的疼爱。眼下张府遇难了,倾巢之下无完卵,若是张远道真的出事了,只怕会罪及妇孺。到时候,张夫人和柔儿也会被送往大户人家做下人。 想到这里,叶梅咬咬牙道:“柔儿,我去看看事情还有没有回旋的余地,你放心义父不会出事儿的。”说完便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出府而去。 当天傍晚,张远道就被放了出来,却再也不见叶梅的身影。张夫人和柔儿再三追问张远道,张远道却也只是摇头叹气,什么话都不说。 卓凌刚刚用了晚膳,梁俊便来求见。外臣没有传召,一般不得轻易擅闯皇上寝宫。梁俊深夜来访,必是有大事发生,卓凌不由得有些担忧。 待梁俊匆匆说了来龙去脉,卓凌大惊,连连后退几步,脚下不稳重重跌倒在龙榻上,喃喃自语道:“不会是梅儿的,我知道她的为人,绝对不会是她!” 梁俊道:“皇上,梅姑娘对所犯罪状供认不讳,臣知道她是皇上的人,故此深夜前来禀报。求皇上圣裁,如何处置她。” 卓凌摇摇头,在这世间所有人都有可能背叛自己,唯有叶梅不可能。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于是,卓凌连夜赶往大理寺,她要替叶梅洗刷冤屈。 昨夜还是芙蓉帐下窝鸳鸯,今日已然花谢人落难。好在梁俊并不是一个执拗之人,因为卓凌的关系,叶梅并没有被落锁下狱。二人四目相对,竟无语哽咽。 “是我做的。”叶梅知道,卓凌连夜赶来不是为了兴师问罪,但她舍不得看她在自己和朝臣面前周旋,横竖都是一死,不如痛快些。 “不是你!”卓凌一字一顿,掷地有声。 “我有动机的!”叶梅将张夫人如何吃醋,自己如何讨厌蓝衣妖颜魅惑一一讲给卓凌听。 在卓凌看来,叶梅一定是有苦衷的,桃代李僵之法古已有之。义仓一案没了蓝衣,还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可是,若她一着不慎失去了叶梅,将是一生的遗憾。 “放她走吧,蓝衣是朕下令毒死的。” 梁俊和叶梅都惊呆了,两人不约而同一脸疑问的盯着卓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