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症侦探医》 第一章 突然造访 2007年,盛夏,德国海德堡市中心,皇冠酒店。 “叩、叩、叩!”不失礼貌而又不容忽视的三声叩门声,最后一下最是铿锵有力。 刚刚结束了一天的课程回到宾馆,衣衫半解想要进入浴室洗去一身的汗水,不得不重新套上衬衫,谨慎地扣好除领口的一排纽扣。 门外的人像是确定门内有人,也很有耐心地没有再叩第二次门。打开门的时候,他们就坚定地站在门口。并不是宾馆的客服人员。身前的一人穿着普通的暗绿色布制夹克、牛仔裤,身材健壮,四十左右。另一人则西装笔挺,身形更加颀长,面容青涩,二十出头的样子,基于是娃娃脸,也可能年纪更高。 不待他开口询问,二人已经齐齐地出示了证件,开口道:“秦先生,请配合我们接受一下调查。” 他一愣,敏锐地察觉到二人不但仔细地打量了自己一番,还越过自己审视了一番屋内的情景。刑警?他们的证件上表明了身份。接受调查?发生了什么案件?为什么找上他? “秦先生,请配合我们接受一下调查。”德语换成了英文又说了一遍。 “哦,好。”他也才猛地反应过来,有点呆地脱口用英文答应道。没有理由,也不容拒绝不是吗。 二人看着他,却没有了下文。 “请进来。”他侧了侧身子,让开了门口。 二人似乎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进来了。 他本要领他们到沙发入座,应该是要问他一些问题,坐着谈话比较方便。但二人进入门内后明显更仔细地打量了室内一番,还透过套房的隔断也打量了一下卧室。 “不好意思,我刚回来,正要洗澡。”皮质的书包和一本精装硬质书籍就被他随手丢到床上,遮阳的外套也散落在地上,并不很凌乱,但他却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不知怎的,他本想把隔断的门拉上,但觉得还是不这样做的好,已经搭上了拉门的手就这样又收了回来。 二人点了点头,之前眼里的一丝疑惑解除了。他的解释解答了为何他刚刚花费了一些时间才来应门。但二人又看了一眼他一丝不乱纽扣全部扣上的衬衫,较年轻的那位眼里多了一丝暧昧的色彩,似乎往他的领口多看了两眼,想要透过薄衬衫看到什么。 “请坐。”他看不懂那暧昧究竟代表什么,也无意深究,出声示意应该已经打量完他室内情景的二人。 二人这次直接入座。他们都坐到了长上发上,在年长那位的眼神示意下,他便坐在了那人左侧的单独沙发上。 “你说你刚回到宾馆,那么今日在此之前你都在学校吗?”年长的警官开门见山地询问道。 那语气就像是在询问嫌犯的不在场证明。他心里疑惑更深,但立即答道:“对的,我今天早上八点离开宾馆,直到大概五分钟前返回宾馆,期间一直都呆在学校。” 沙发正对面的墙上挂着一个壁钟,上面显示现在是三点二十五分。 毫无疑问他们对他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他的姓名、年龄,正就读于鲁普莱希特-卡尔大学为期半年的医学系交流课程(英文授课)与(德语)语言课程等一系列背景。 他今天最后一节课的结束时间按理来说是2点50分。而学校距离宾馆的路程大概在二十分钟左右。这表明了他是在离开学校后就直接回到了宾馆。 “午饭的两个半小时你也是在学校进餐,没有回到宾馆吗?”年长的警官继续问道。 他心下有些恍然。今天上午的最后一节课在11点半结束,下午只有一节课,2点开始到2点50结束。午休的时间正好是两个半小时。他们知道得一清二楚。 不待他回答,那警官竟又凌厉地继续道:“但你们今天下午的那节课临时取消掉了不是吗?” 是的,那节课临时取消掉了。他们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我午饭是在学校的餐厅刷信用卡就餐的,大概十二点半就餐结束,之后我便到图书馆用图书馆的电脑自修。下午的课程是在1点的时候接到邮件取消掉了,我之后便一直留在图书馆看书。我看得很投入,直到附近有人交谈,说到三点了,我看了下手表,便决定把这本书借走,回到宾馆继续看。”他很详细地解释着11点半之后自己的行踪。 因为使用信用卡消费,刑警可以轻易查到他是在12点左右在餐厅消费的记录。之后他到学校的图书馆,用图书馆的电脑自修,登录需要输入学生ID和密码,他们也可以查到他的登录记录。1点他接到了下午课程的取消邮件,在1点三十分左右他将作业全部做完,也自修完毕,便登出了电脑。其后他开始看书,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依然留在图书馆。但最后,三点他离开图书馆的时候,借走了没看完的书,这需要到前台登记,便有记录可查。况且,那本书就在床上,他们已经看到了。 基于这似乎是在解释自己的不在场证明,他不知道,那三个,哦不,是四个记录点,餐厅刷卡的时间点、图书馆电脑登录和登出的两个时间点,还有3点在前台登记借书的时间点,四个时间点中间的时间足不足以让他来回于学校和案发现场,能不能当做他的不在场证明。如果他真的被当做了嫌犯,那未知的案件又是发生在今天下午的话。 他怀疑,那案件的案发现场是在这宾馆,并且是在他房间附近的房间。他会被询问,并不是针对的怀疑,只是例行调查。案发现场附近的所有人都被列为了怀疑对象。这发生得太突然,而他并不是真正的犯人,他想不到自己会被怀疑的其他可能。 他很聪明,但毕竟涉世未深,他更想不到,被这样询问代表着他已经被列为了重点嫌犯。 一个宾馆,还是一个客流量很大,在当地属知名度最高,位于市中心的高档宾馆。只是某个房间内发生了案件,在不会威胁到其他房客的前提下,再重大的案件,例如凶杀,刑警在第一时间只会问询宾馆的工作人员,并不会轻易去打扰其他房客。确实,凶案现场需要封锁,隔壁的房客也会被简单做一下笔录,然后在宾馆的配合下重新安置房间,主要是搜集目击证据,但绝不会在毫无根据的前提下被当成嫌疑对象如此凌厉地问询。 他房间所在的楼层,在他回来的时候还毫无异常。走廊内没有警戒封锁,没有人声嘈杂。直到被这两个刑警突然造访,他都还不知道宾馆内发生了凶案。这证明了,凶案现场并不在这个楼层。 他猛地想到了这一点,不对,他真的只是被例行问询吗? “你的课程将在两个星期后结束,之后你打算立即返回美国,还是会在这里继续逗留到暑假结束?”年长的刑警已经换了一个话题,继续问道。 他愣了一下,很快答道:“我计划在暑假结束后返回美国。” 两位刑警听到这个答案快速地互相看了一眼。 其实他们知道的,他已经订好了位于暑假结束时间返回美国的单程机票。汉莎航空的头等舱。加上他在此学习的半年时间都住在宾馆的套房。这位中国籍,年仅18岁,就读于美国哈佛医学院,参加美德两校大三半年期交流课程的高智商精英学生,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 据悉,他有意申请鲁普莱希特-卡尔大学的心、脑外科双研究生。这次交流课程,也算是他的提前考察。 “你决定申请鲁普莱希特-卡尔大学的研究生了吗?”刑警又问道。 他有些敏感,这两个问题已经涉及到他的**了吧,但他还是回答道:“是的,我很喜欢这所学校。它很杰出,这里也是一座非常迷人的城市,正是我所向往的研究生学院。” 听到自己的城市和大学受到极高的赞誉,两位刑警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但他总觉得那笑容背后还隐藏着什么深意。 问询到此结束,两位刑警作势离开。 他拦下了二人,问道:“可否也让我问一些问题。” 不等二人回答,他已经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案件?是在这宾馆吗?哪一层?”他顿了一下,将“我是不是被怀疑了?”这个敏感的问题咽了下去。 “对不起,我们不……”年轻的刑警立即开口想要拒绝回答,但被年长的刑警拦下了。 年长的刑警接口答道:“今天下午1点一刻,605室一男一女两位美籍旅客被发现死在房间内。没有明显外伤,但不排除他杀的可能。” 不仅回答了他的问题,年长的刑警透露了更多讯息。他那三个问题问得很妙,就算他们不回答,他只要去酒店前台一问就能知道了。 这年长的刑警突然又道:“女死者的名字叫做莎拉·克林顿·莱特,男死者的名字叫做肖恩·卢·布鲁斯。你认识二人吗?” 听到美籍二字的时候,他心里已经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听到二人的名字,他顿时一僵,脱口道:“莎拉?!她……她是我女朋友。” 这时,那年轻刑警的脸上又露出了一种暧昧莫名的表情,也似乎隐含某种嘲讽。他却更没有心思深究,有些慌乱地追问道:“莎拉什么时候来的?她……她死了?怎么可能。” “肖恩·卢·布鲁斯,你认识吗?”年长的刑警追问道。 他摇了摇头,诚实且有些疑惑地答并问道:“不认识。他,跟莎拉一起来的?” 两位刑警对看了一眼,然后仔细看了看他的表情。年长的警官眉头稍皱地问道:“莎拉是你的女朋友?为什么你听到她的死讯,看起来除了惊讶,却并不很伤心?” 他一愣,有些局促地解释着,似乎也在向自己解释,“莎拉,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我……我……” “是她主动追求你,你答应了,但,你并不爱她。”年轻的刑警一针见血地道。 年轻的刑警又问了一个问题,“你和她有过亲密的接触吗?” 他一愣,傻傻地问道:“什么?” “我是说,你们……”年长的刑警斜了那年轻的一眼,年轻的似乎改了个口,但还是问道,“你们单独在一起过夜过吗?” 这么问已经非常含蓄,但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他天生白皙,不容易晒黑的脸上立即红了红,更显局促地答道:“没……没有。” 为什么要问他这个问题? 他初二的时候就跳级到美国读高中,因为8岁时曾经生过一场大病,耽误了两年,当时他已经14岁。但他只读了一年高中,就考入了哈佛医学院预科。一年后顺利预科毕业,顺利就读为期4-5年的基础医学本科。他年纪轻轻,家里的教育又比较严格,美国青春期孩子的开放并没能影响到他,他是个很传统守礼的孩子。而且他享有书呆子的美誉。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与比他高一年级的莎拉结识,与以往知道他是个书呆子就对他丧失了兴趣的女孩们不同,莎拉对他展开了热烈追求。各种明示暗示,众所周知,然而他呆得没有察觉。最后莎拉干脆直白地告白道:“我(第一人称宾格,女王口气),做你女朋友好吗?” 不等他反应过来,她便一锤定音道:“你不拒绝就是答应了。那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女朋友,你是我的男朋友。就这样,么!明天见。”突然的接近,这是他第一次被她亲吻脸颊,并不反感。 在一起后,仅有的几次亲密接触,也是莎拉主动的拥抱和脸颊吻而已。此外,除了在学校,或者是跟共同的好友集体外出,他私下里甚至很少跟莎拉单独见面,更没有在对方的家里过夜过。 莎拉住在家里,学校舞会时,他接送她,见过她的父母。此外,没有莎拉的邀请,他不会贸贸然造访。 而他因为年龄低,身为孤身越洋而来的留学生,学校有监护的义务,他必须住在学校的宿舍。双人宿舍,有一位室友。莎拉周末的时候来过几次,虽然有几次那室友不在,但莎拉也没有留宿过。本来莎拉也是来邀请他一同去酒吧,但他都在看书,拒绝了莎拉的邀请,莎拉便自己和友人去玩了,并没有在他的宿舍逗留太久。 他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比他年长,22岁的萨拉就像一个大姐姐那样照顾他、包容他。他专心于学业很少陪伴她,她也不觉得他有什么过错,从来没有抱怨过。虽然相较于他,莎拉的课余生活很丰富,但她还有许多好友可以代替他陪她出去玩耍。相对的,莎拉有许多他不认识的朋友,不管男女,他也不会计较,给予信任和尊重。 虽然他多少听到过一些闲言。 此时被这刑警这么一问,他猛地想到了什么,控制不住地瞪了那年轻的警官一眼,语气不善道:“你为什么要这么问?” 年轻的警官被他突然凌厉的眼神吓得一愣。 年长的警官拦了他一下,代替他答道:“两位死者被发现的时候,是赤身**死在床上,下肢紧密交缠在一起,正进行……到一半。” 第二章 唯一嫌犯 太过露骨的词语已经被这警官隐去,但他说得再清楚不过了。 他顿时傻在了原地。 看到他这反应,两位刑警再次对看一眼。这表情做不得假,他似乎真的刚知道他的女友-莎拉,和那位他声称不认识的男性死者-肖恩,背着他是这种关系。 突然,他转身冲了出去。猝不及防,两位刑警愣了一下才立即追了出去。 也是巧,正好电梯停在了这一层。他进去了,电梯的门立即关上。两位刑警被挡在了门外。二人立即去按电梯的按钮,在另一架电梯升上来之前,他们看到他乘坐的那架电梯下降到了6楼。 刚到6楼,电梯门一打开,他们就听到了争吵声。 他被拦在605门口的警戒线外,激烈反抗着想要冲进去。拦着他的警员没有办法,只好把他反手按到了墙上,他依然不住激烈地挣扎。他的情绪不见刚刚他们问询时超乎年龄阅历的沉着冷静,变得非常激动。 “你冷静一些。她们的遗体已经搬走了。”年长的警官不停拍抚着他的肩膀,直到他放弃挣扎。 “放开他。” “杰……” “放开吧。”在年长警官的坚持下,擒着他手臂的警员松开了手。 看他确实没有再冲进去的意图,那警员退开了几步,重新站到门口负责把守。 将他送回了房间,不多时两位刑警又来到了案发现场。 “是他吗?”年轻的刑警问年长的刑警道。 “你怎么想?”年长的刑警不答反问。 “他有动机。”年轻的刑警答道,但脸上也有不确定的神采。 他的杀人动机就是发现死者二人的奸情一时控制不住情绪怒下杀手。但疑点之一就是死者二人没有明显外伤,现场更是连打斗的痕迹都没有。临时起意的暴怒杀人一般是随手抓起身旁任何可以当做凶器的物件做出狂暴的物理攻击。这显然不是。 还有个前提。在被宾馆的客服人员发现死者二人有异,报警之前,这房间的门是从里面上锁的,不只是电子门锁,还从内挂上了拉锁。而在警方不得不破门而入时,这房间的窗帘都是拉着的,对外的窗户也都是从内上了锁的。何况这房间位于宾馆6楼,窗外是笔直的墙面,无处可以攀爬。这形成了一间密室,凶手不可能在现场杀人后逃出去。 此外,警方已经调出了这层走廊的监控录像。死者二人于今晨7点05分登记入住,值得注意的是二人当时开了两个房间。女死者住到了这个房间,而男死者是入住了位于五楼的504室。女死者于7点12分进入房间,之后就没有出来过。在11点半左右,她叫了客房服务,酒店的客服人员在12点06分将她定的双人分午餐送达之时,正好男死者也来到了她的房间。之后客服人员离开,男死者则留在了她的房间。直到1点一刻,餐厅发现送错了红酒,客服人员前来致歉。在此期间二人是没有离开过房间的,也没有其他人接近过他们的房间。 可以肯定的是,二人是在12点零6分到1点一刻之间遇害。这段时间的话,他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虽然基于二人的死状,和现场状况,这乍看之下只是一场意外,但他们刑警的工作就是首先怀疑一切可以怀疑的,然后排除他杀的可能,或正式展开调查将凶手缉拿归案。他们也没有想过,经过现场的初步调查居然就能锁定一名嫌犯。 时间回溯到1点45分。 二位刑警在死者房间内的床头柜上发现了女死者的手机。从散落在地上的衣物中,他们也发现了男死者的手机。从二人的通话记录来看,最近的一则通讯是在11点58分,女死者打给男死者。可以想到是女死者邀请男死者来房间共进午餐。 值得注意的是,在打给男死者之前,女死者在11点36分至55分期间每隔几分钟就给同一个号码拨打过一次,总计5次电话,对方都没有接听。名头显示:MeBF。排除是语法错误,女死者是故意用第一人称宾格取代第一人称所有格,意思依然应该是Myboyfriend,我的男朋友。曼哈顿女王类年轻女孩常见如此用语,女死者生前性格可以略知一二。 女死者的男朋友另有其人?二位刑警不由得又回头看了一眼其他警员正从各个角度拍照取证,依然处在原位的死者二人遗体一眼。年长警官皱起了眉头,年轻刑警则不安好意地牵了牵嘴角,表情显得有些轻佻。不管二人表情如何,这位“男朋友”已经引起了二人的注意。 通话记录继续往前倒翻,11点三十分左右并没有与酒店的通话记录。女死者是通过房间的电话打内线叫的客房服务。与酒店查证确实如此。更之前,当天就没有其他的通话记录了。但7点13分,就在女死者刚刚到达房间的时候给她那位男朋友发过一则短讯。短讯的内容是:“惊喜!猜猜我在哪里。”过了两分钟,于7点15分,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复,女死者又发了一条,“你在哪个房间?”很快,女死者又追发了一条,“算了。我在605,你快来找我!” 这是一条重大的线索。 他们已经查实了死者二人的背景和入境记录。他们的飞机是于今早5点18分到达的,于5点43分登记过关。 男死者的背景记录可查,他是第一次来到德国。 女死者在两年前曾经来过德国,但她是从丹麦乘机到达柏林,待了不到一周就从柏林搭机转去了法国。没有她曾经到过海德堡市的记录可查。 综合考量,二人在海德堡市,除了那位女死者于7点一刻主动透露过行踪的“男朋友”,此人很可能也是美国到来的旅客,此外在本地没有其他认识的人,且知道他们的行踪。好巧不巧,从目前已知三人的关系来看,这位“男朋友”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如果这真的是一起凶杀案的话。 二人是猝死,有毒杀的可能,但现场经法医鉴定没有KCN的痕迹。具体二人的死因还需要经过法医的进一步解剖鉴定。假如真的是毒杀,并且是这位“男朋友”因发现了二人奸情所为,这应该是一场蓄谋已久的谋杀,不可能是临时起意。 这里又有一处疑点。从女死者今晨发给这位“男朋友”的几则短讯来看,她的到来是个“惊喜”。那么“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谋杀”又不成立了。但如果二人相处已久,这女人又平日就喜欢营造类似的惊喜,那么对他来说这就是一场可以预知的惊喜。 还是不成立。 第一,即使他可以预知她会营造这样一场“惊喜”,在他即将结束来此的行程返回美国之前,她突然到来,然后一同返回。但她具体的到达时间却无法准确预估。 第二,他可以猜到她会直接先与他下榻同一酒店,但也无法在此之前得知她会具体住进酒店的哪个房间。 第三,既然是为了给他营造一场“惊喜”,她居然会带着男死者一同前来就更是无法预估。不过这第三条也有一种可能是,男死者与这位“男朋友”也是友人的关系。这样就上演了一出兄弟之间夹着女友更加危险的三角关系戏码,这位“男朋友”在情感上更加拥有杀人动机。 第四,不是现场犯案,他更要提前布置好。是针对设计谋杀女死者?还是早已计划一箭双雕?或者更精密地计划设计好,来一人杀一人,来一双杀一双? 第五,案发现场是在这人来人往的酒店。他只是一位登记入住的旅客。究竟是使用了什么手法,可以提前布置好这一切? 综合五点,这有太多的不可控变量和场地限制,他怎么可能做到? 不管怎么说,在法医没有证实排除他杀的可能之前,他是目前唯一的嫌疑人。 稍后,他们查到了男死者用信用卡在机场计程车的消费记录。 很快二位刑警联系上了那位计程车司机。据那计程车司机回忆,二人于6点左右乘坐计程车直接从法兰克福机场来到宾馆。一路绿灯通行无阻。男的帅气、女的靓丽,二人俨然一副情投意合但依然处于暧昧期间小情侣的样子。女子落落大方,但男子对女子有些拘谨,完全一副情场新手的样子,似乎正小心翼翼地策划着什么。 “我打赌,这场旅行,是那青涩小帅哥精心策划的一场异国告白。”出租车司机大笑着如是说。显然对二人印象深刻。 “对了,他俩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要向我调查他们?不是走私贩毒吧?相信我,他们是接受过良好教育为人善心上流社会的先生、小姐,不可能去做这种事情。他们可是大方地给了我不少小费呢,哈哈!” “二人于今日下午1点一刻发现死于皇冠酒店房间内,目前不排除他杀的可能。” 司机一听,顿时一愣,然后双手在胸前画着十字念念祷告起来。二位刑警离开。 他们已经从这位司机口中获得了又一条重要线索。有的时候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观察更加犀利。这位四十好几身为过来人的出租车司机既然看出死者二人当时还处在小心谨慎的阶段,那么二人很可能真的还没有捅破那一层窗户纸。说白了,二人在宾馆猝死时很可能是第一次发生实际亲密关系。 这样一来,“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谋杀”几乎可以彻底推翻,因为,除非是这位司机看走了眼,不然就没有了作案动机。两位刑警面面相觑。 第二章 唯一嫌犯(2) 然而,只要还没有排除他杀的可能,他依然是目前唯一的嫌疑人。 两位刑警很快对这位“男朋友”展开了初步的背景调查。 通过他的手机号,是德国本地运营商O2所属号码,有O2运营商配合调查,他们得到了他的基本资料。 秦楚河,中国籍,18岁。用鲁普莱希特-卡尔大学的学生证和护照申请号码。 有了他的姓名和护照号,他们轻易在前台的配合下查到了他就住在酒店的803室套房。但当时他不在酒店内。 两位刑警很快和校方取得了联系,一方面也用酒店的电脑登入了警方的内部系统,调出了他的登记档案。 出入境管理局有他的入境记录。他是于今年年初2月28号于凌晨12点整在法兰克福机场登记入境的。随后便乘坐机场大巴到达学校,先行被校方安排住入临时宿舍。 三日后,他与同批先后到达的交流生办理了入学手续,办理了学生卡。部分学生提前已经申请了学校的宿舍,在开学时搬进了学校正式分配的宿舍。因他已经年满18周岁,可以选择住在校外,便没有申请宿舍,而是住进了位于市中心的皇冠酒店。 细看过他的背景资料后,两位刑警不由得在心底里吹了一声口哨。能参加鲁普莱希特-卡尔大学这次医学系半年期交流课程的学生自然不是来自庸俗大学,但他是美国常春藤哈佛医学系的顶尖高材生。看看他的年纪,才18岁,就已经是三年级,并且GPA是完美的4.0。据校方所说,他在校的这半年时间表现也是极为优秀。不出意外的话,两周后他也会以完美的成绩结束这半年的所有课程。这不得不让二人对他刮目相看。 他曾经向校方咨询过研究生申请事宜,据悉他有意申请鲁普莱希特-卡尔大学的心、脑外科双研究生。这几乎是史无前例的,但本校相关学科已经有两位教授对他青睐有加。他还没有正式递交申请,但通过的可能性很高。 校方也提供了他本日的课程表。当时是3点整,他还没有回到宾馆,但原本他2点到2点50分的课程临时取消掉了。二位刑警还没有来得及询问,校方已经很快主动补充,说他在12点40分登录了学校图书馆的电脑,这段时间是在学校的图书馆,正好刚刚在前台登记借走了一本书离开。 二位刑警在与校方联系的时候已经道明是在就今天下午一起发生在皇冠酒店某房间的疑是谋杀案做调查。虽然他们没有直接道明秦楚河有嫌疑,只说他与死者二人相关,但他们通过校方对秦楚河的调查太过仔细,校方似乎敏感地察觉到了什么,并对秦楚河明显呈维护姿态。显然,校方对秦楚河的评价极高,即使死者与秦楚河相识,并且案发地点正是他居住的酒店,但他们不相信秦楚河会涉及到这样一起案件中。 校方居然还主动表示,他们会帮助提供秦楚河3点之前没有离开学校的确实证据。例如学校图书馆的大门有监控录像,他们可以通过录像找到秦楚河具体于什么时间进入图书馆,又在什么时候离开。甚至图书馆内各个楼层各处也有的监控录像,针对秦楚河的部分也可以提供调查。 12点40分到3点吗,案发已经确定是在12点06分到1点一刻之间,这已经提供了他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但二位刑警还是接受了校方的好意,等校方准备好了这些录像,他们与校方约定好了一个时间去提取。 与校方结束通话,正好这个时候酒店的前台来了提醒,说秦楚河已经回到了房间。二位刑警看了看手表,时间显示是3点21分。学校距离宾馆的路程大概在二十分钟左右。看起来他于3点离开学校的图书馆,便直接回到了宾馆。 二位刑警立即来到了他的房间门口。敲门后,门内没有立即传出回答。耽误了片刻,门内才传出了一句英文的答复,“来了,请问是谁?”他没有立即开门,从门下缝隙处的阴影可以看出他先通过防盗镜看了看。年长的刑警稍稍抬了抬手腕,看到时间是3点24分。他来应门花费了2分钟。 即使看到门外是两个陌生的成年男子,并没有穿着酒店人员的制服,但他没有多加迟疑,直接打开了房门。 二人直接出示了证件,开门见山道:“秦先生,请配合我们接受一下调查。” 已经从警方的系统看过他的证件照,此时二人还是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 与稍嫌稚气呆板的证件照不同。他本人的脸孔虽然还是没能超越年龄退尽青涩,但穿着西装裤和白衬衫显得成熟了许多。他的皮肤比起寻常华人几乎达到欧洲人水准的白皙,一头乌黑的短发倒是华人十足,不过有些许凌乱。一双明亮的黑瞳正直而又坚毅,对于二人的突然造访不出意料地眼中出现了惊讶,但也不见丝毫慌张。 资料上说他有5英尺9寸,但年长警官的身高是6英尺1寸,跟他面对面站在近处,更高一些的年轻警官看出他比资料上高了些,应该已经有6英尺(约合1米82)。资料是半年前的,他才18岁,半年间又高了些很正常。在华人里面他的身高也是很优秀了的。 资料上说他体重只有120磅(约合54公斤)。虽然高了些,但看起来确实如此。比起明显健壮的年长警官,已经是精壮颀长体型的年轻警官本身对自己的体型很有自信。与他们比起来,他太瘦了,简直单薄得好像一张纸片。 因为他开门花费了2分钟之久,两位刑警越过他打量了一下室内的情况。早已知道这是一间套房,里面的装潢设置十分考究,并且不见一丝杂乱。二人并无法直接看到卧室的情况。是什么耽误了他这么久才来开门? 因为他应门时使用的是英文,他们知道他在学校参加的是德语的初级课程,所以年长的警官体贴地用英文又说了一遍,“秦先生,请配合我们接受一下调查。” “哦,好。”他这才顺势用英文答道,顿了一下,侧身道,“请进。” 二人对看一眼,他们并没有搜查令,但既然他大方地请他们进去又何乐而不为呢。 很快,二人在他卧室内的床上看到了那本应该是他3点从校图书馆借出的书。有些距离,但两位警官都是2.0的视力,那是一本德文版的《嚎叫》。诗歌?这与他的专业毫无相关,顶多可以看做是他对德语的研习。但这本书对德语初学者来说难度过高了吧? “不好意思,我刚回来,正要洗澡。”他解释道。 他的解释解答了为何他刚刚花费了一些时间才来应门。 他的短发有些凌乱,是匆忙间把已经脱下的衣服又穿了回去吗。但他衬衫上的纽扣除了领口的那一颗都整齐地扣着,这确实需要花费一些时间。拘谨,保守。过于保守了,年轻警官产生了一个想法。 结束了对室内近于明目张胆的打量,三人到沙发落座。 问询进行得很顺利,过于顺利了。他们问得直接,但并没有主动直接涉及案件。目前这只能是一场简单的问询,还不能把他当成一个嫌犯来对待。但他很敏锐,似乎已经察觉到自己被当成了一个嫌犯,三言两语就完美地给出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就好像早有准备一样。不,或者是他真的那么聪明,冷静?并且正气凛然,丝毫不畏惧被调查自己的行踪。中国有句老话,叫“行的正,坐得端”。 后半句话是“浊者自浊,清者自清”。 校方早已替他做好了不在场证明。其实他们已经更倾向于这只是一场意外,并不是谋杀。但不知道为何,与他交谈越多,他的嫌疑明明应该越小,他们却对他更加在意。 一旦法医证实这是一场他杀,那么这将是一场高智商犯罪。他的聪明、沉着、冷静,反而使他的嫌疑更大。 “你的课程将在两个星期后结束,之后你打算立即返回美国,还是会在这里继续逗留到暑假结束?”年长的刑警最后问道。 其实他们已经提前查到了他预定好的机票。不知怎的,在得到他肯定的答案后,年长的刑警又多问了一句,“你决定申请鲁普莱希特-卡尔大学的研究生了吗?” 他的答案让他们很满意。主要的是,在获得更多的线索之前,他短时间内不会离开德国。这对他们有好处,实际上对他自己也有好处。“畏罪潜逃”的罪名可是更大! 至于年长警官最后多问的那句。他不知道,他的答案从潜意识里赢得了两位刑警很大的好感。他们相信他,他这次离开后,在不久的一年后还会回到这里正式进入鲁普莱希特-卡尔大学读研究生。他有这样的计划,这样光明的未来,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犯下这样重大的案件? 他没有察觉到,此时二位刑警看着他的眼神里都多了一丝惋惜。如果他真的是清白的,那两位死者生前的所作所为,等他知道真相后,不知道会不会在他尚为青涩的心灵里留下一道不可磨灭的创伤。是因为二人的背叛而迟来地产生恨意,仰或只是单纯地因为曾经亲密交往过的爱人死于非命而心伤。这里都将成为一处伤心地。只希望这不会对他的研究生就读意向有影响。 没想到,他们本已经要离开,他居然会叫住二人,反过来发起提问。 他那三个问题问得很妙,既问出了重点,又与不可透露的机密擦边。就算他们不回答,他只要去酒店前台一问就能知道了。同时,既显露出了他的敏锐,已经猜到了案件的梗概,又不得不让他们怀疑他是经过这短短的十几分钟谈话自己推理得出的,还是他根本就早有准备?他在试探他们? 他们不觉停下了离开的脚步。年长的刑警回答了他的问题,并透露了更多。接下来,他们又交谈了很久。他们透露了越来越多,也是故意要试探他。渐渐地,年长的刑警也是激动了。结果就引起了一场骚乱。 好在他很瘦弱,并没能成功闯进被封锁的案发现场。将失魂落魄的他送回房间后,他可能都没有留意到他们何时离开,年长的刑警有些后悔。如果真让他闯进去了,势必要将他以扰乱治安、破坏罪案现场的罪名直接逮捕。这将是他的错,年长的警官如此自责。 不过,通过这一场骚乱和他们最后的谈话内容,他们从中也得到了更多讯息。 究竟这是不是一场谋杀?他是不是那个凶手,应不应该怀疑他? 两位刑警互相询问着,但心底里都没有一个答案。他的表现,真的是情绪失控,还是一场演技高超的故意演戏?这件案子,针对他的部分越发扑朔迷离。 “走吧,我们该去学校拿录像了。”年长的刑警看了看手表道。 他依然是这一场疑是谋杀案的唯一嫌犯。 第三章 死亡轮廓 他记不太清自己是怎么回到自己房间的了。他只记得,在那名为杰的年长警官,与那位依然不知道名字的年轻警官的搀扶下,他最后往那打开的门内望了一眼。 门内许多人来来往往。标准间一进门左侧是浴室,隔绝了床位的视角,但右侧的衣橱上有一面大的落地镜,正好折射了床位的画面进入他的眼底。洁白的床单有些凌乱,在床沿处为了便于识别改用黑色的痕迹勾画出了死者的位置。像是一个人坐在床沿,有些粗胖和畸形的上半身躺倒在床上,脚则踩在地上。从床单边沿与暗红色的地毯衔接处开始又改为了用白色的痕迹在地毯上勾画。两只脚在外的轮廓,中间空了一段,然后在两只脚中间前伸两拳宽的位置又勾画了一个似圆形又似梯形的轮廓。 恍惚又仓促中他只看到了那一眼,并没有看出是两个人的形状。 杰和年轻的警官已经离开,大门自动上锁。他仰躺在床上,空旷的房间内死一般沉寂。时间恍若过了好久,“嘀嘀嘀嘀”床头电子表的整点报时在寂静的房间内越发响亮,他才一下子听清自己的呼吸声和心跳,都随着那报时声渐渐平稳归于平静。 不想动,但感觉很压抑,太压抑了。他猛地抬了抬脚,交互着踢开两只脚上的鞋和袜。脚再落回地面上,脚趾动了动,感受到了地毯有些粗糙的触感。 三秒后,他猛地立起了上半身。 他正坐在床沿,两只脚还踩在地面上,八字形的坐姿,两只脚分开。回头看了看床单上自己刚刚躺过的痕迹。这画面,跟镜中的那一眼何其相似。 不远处,他的书包还在床上。伸手拉了过来,掏出亮蓝色的记号笔。他仰面又躺回了原处,然后用那笔在洁白的床单上勾画出了自己的轮廓。再坐起来,用那笔一路向下,勾画出了退部,脚…… 记号笔接触到地毯的一瞬,他愣了一下。但很快,他冲向了茶几。标准的英式茶具,糖罐里满是细腻的糖块。从浴室里取来薄毛巾,将糖块一股脑地倒进去,然后将毛巾包裹起来,再拿起那糖罐去砸。一下、两下……直到所有的糖块化为粉末。 准确地坐回到原位,两只脚分开的距离也丝毫不差。这次,他用洁白的糖粉勾画出了双脚在地毯上的轮廓。 起身去看,他将自己勾画出的整个轮廓与脑海中的对比。再掏出一支亮粉色的记号笔,他将记忆中那轮廓多出的奇怪部分也沿着自己的轮廓勾画了出来。因为他用了双色的笔,不只是最外围的轮廓,中间也多了他身体本来的轮廓。这次他看出,不是镜中那个躺倒的上半身粗胖和畸形,只是在他的身体两侧还夹着一双,手?或是腿? “两位死者被发现的时候,是赤身**死在床上,下肢紧密交缠在一起……”杰警官的话语又出现在脑海中,他皱了皱眉。 他紧皱着眉头,在他两脚轮廓中间前伸两拳处,用糖粉又勾画出了那似圆形又似梯形的轮廓。镜中画面的轮廓已经全部重现。站开一点再去看,如果床上那上半身两侧的是腿,那么地上这轮廓就是…… 为了印证,他又回到了床边。这次他正面对着床坐了上去。小心翼翼地用两只脚对准那身体两侧的轮廓,然后慢慢地向后栽倒。不对! 如果他两只脚在这个位置,那么床沿就卡在他小腿和大腿的交接处往上一点。膝盖无法弯折,他只能勉强继续向后倒去。手中依然抓着包裹糖粉的毛巾,艰难地勾画出自己躺倒在地的轮廓。不用起身,他已经知道这位置对不上。他低头去看,自己的头部已经距离床边太远,远远超过了两拳的距离。 起身后,果然看到原本的轮廓被自己蹭得十分模糊,而新画的在更远的地方。虽然距离远了些,但那轮廓却真的是那似圆似梯形的痕迹。圆形在上,是头顶的轮廓,下面是梯形的,是脖子因为身体的角度扭曲挤压进了肩膀,头部的轮廓紧接着肩膀和一小部分伸向上并稍稍向外的手臂形成的。 如果要把位置也对上的话。这一次,他先没有去管双脚的位置,倒立着,辛苦地先将头部和肩膀与那应有的模糊轮廓位置重叠,然后才将双腿放到……太难了,他的柔韧性没有那么好。他没有办法将两腿和腰身几乎成倒直角放到床上,但臀部的位置确实可以和床沿贴合。 除非是柔韧性极佳的人,最可能是体操专业或拉拉队的女孩,莎拉热爱户外运动柔韧性却差远了,不然,就只有死人能做到这个动作。原本是坐在床沿,猝死后上半身猛然栽倒下去。 放弃头部倒立着贴在地毯上。他坐在床沿,将腿稍稍分开伸出去。却又不太对,超出轮廓应有的范围了。 不管怎么说,轮廓已经大致吻合。脑海中不受控制地想象出了莎拉和那不知长相男子用这个姿势死时的画面,还有他们死前莎拉坐在床沿、坐在这男子腿间的画面…… 不知不觉紧紧握住双拳,直握到双拳阵阵发抖,他却感觉不到太过用力的疼痛和酸涩。发现自己的女朋友背着自己做出这种事情,他却已经没有办法去质问她。为什么? 你来这里不是为了找我吗?你为何还带着别的男人一起来?你们,背着我在一起多久了?除了他,之前你背着我还有别的男人吗?为什么?为什么背着我做出这种事情? 一年了,他们在一起整整一年了。今天,正好是他们正式交往一周年的日子。哦!怪不得她会突然到来,是为了给他一个惊喜吧,莎拉喜欢营造各种惊喜。然而……有惊无喜。 也是因为他的木讷,他们不曾有过太亲密的接触。但他们的交往不是没有问题吗? 他以为的被包容,互相信任和尊重,换来的只是偷摸更刺激快感激素分泌的任性放纵。 “****!”他没有怒喊出声,实际上他并不愤怒,脑海中只是回荡起偶尔听到别人对她的诋毁评价。那,不是诋毁。 曾经充耳不闻的闲言,此刻都清晰地再次回荡在耳边。 “那个呆子,莎拉玩他的吧……” “不像,他们确实在交往。呵呵,怪只怪他太呆,而莎拉是个****……” “这次是哪个学院的帅哥?医学院、文学院、商学院……学院收集女王,剩下的,该轮到法院的了吧?” “恩,前天晚上在酒吧,她不是勾搭上了安德烈,两人中途就一起离开了嘛……” 两个打扮时髦的女孩,在他不远处以为压低了声响,实际上尖锐的语调,还是一字不漏地传进了他的耳里。他看了那两个女孩一眼,并不认识。她们口中的莎拉也许是同名的人。 “安德烈……威廉……艾伦……”各式各样的名字在各式各样的场合从各式各样的陌生人嘴里有意无意地传进他的耳朵里。 除了他的女朋友莎拉之外,这校园里还有一位莎拉,一个生性放荡,不断收集着各个学院帅哥的出名女孩。学校里四处都有人在讨论他,所以他经常听到并不奇怪。她和他的女朋友只是同名,是两个莎拉。那个莎拉的风流事迹,他不关心,听多了便越来越可以做到充耳不闻。 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自欺欺人?或者根本是他不关心。 “是她主动追求你,你答应了,但,你并不爱她。”那年轻警官的一针见血,道出了他自己再清楚不过的真相。 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山无棱天地合”…… “你若爱她,让你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她,并且给她自由。”他给了她足够的自有。 “毫无经验的初恋是迷人的,但经得起考验的爱情是无价的。”所谓初恋,他并没有感到任何激动人心的迷人之处,也许时间能够验证一切。是渐渐习惯然后接受,“爱情对男人而言,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但对女人而言,却是一生的全部。”他不懂,但觉得自有个中道理。她的身家良好,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平淡但顺理成章。 抑或她的耐心耗尽,对他这个毫无情趣可言的书呆子彻底丧失兴趣。但他知道,她是个女王,她要的,必须臣服于她,得到后是珍惜还是抛弃都是她说了算。但没真正得到之前,越不容易得到越是一项挑战,她不会轻言放弃,她不会放弃。 “成熟的爱情,敬意、衷心并不轻易表现出来,它的声音是低的,它是谦逊的、退让的、潜伏的,等待了又等待。”虽然传统,但他也是个男人,一个18岁正是血气方刚的男人。加上这是在美国,固有的文化冲突他可以理解、包容。但他对自己克制,绝不会随便突破底线。他在等待,等待他真正爱上她的那一天。他在等待,等待时间证明她也是真的爱他,而并不只是把征服他当成一项挑战。 “选择你所喜欢的,爱你所选择的。”他是被选择的。 “爱情不过是一种疯。”他疯不起来,所以更认同“不太热情的爱情才会维持久远。” …… 几乎每一位诗人笔下都有关于爱情的诗篇,各抒己见,但也有着相同点,爱情是美好的,爱情也是痛苦的,看爱的程度而定,爱得越深带来的是越多的嫉妒和难以自持,是为疯。阅读诗集是他仅有的业余爱好。古今中外,所有的诗人都在探索,但,爱情真正是什么,始终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不像数学,不论多难的题,只要用耐心一步一步去算,总会得到一个精确的答案。 他喜欢诗集,但那只是业余爱好。他从来不觉得书呆子是一个蔑称,他真的是,并且不曾间断地努力着。对于爱情这道谜题,他不曾深究。 直到自己被遇上,诗集里的一切都恍若跟他毫不相干。说到底,他并不是主动爱她,不曾追逐过,也还没有意识到被追逐,就在一起,然后又跟没在一起没两样地过着1+1依然=1的生活。诗集里所描述的,再平淡的爱情,再细水流长,也不会平淡得好似白开水。 “单方面的爱情,好似飞蛾扑火。”莎拉不是飞蛾,而他更没有火的热度。所以,哪怕是瞬间绚烂的火花都激不起来。 她死了,他还没有等到一个结果,她就死了,和别的男人死在床上。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冷静下来之后,被背叛,却引不起丝毫妒恨。因为不爱,所以无关痛痒。 他感觉不到,自己依然紧紧抓着手中包裹着糖粉的毛巾,紧抓得毛巾和糖粉摩擦吱吱作响。 他在心里,不断反复撇清的,爱或不爱,不爱,但,一个男人,终究无法容忍被背叛! 第四章 尸检报告 三日后。 “杰……” “尸检报告出来了?” 年轻的刑警手里拿着一个档案袋,他正是刚从法医办公室回来,手里拿的应该就是尸检报告。但在年长刑警的询问下,年轻刑警一脸恍惚地出神了。 “费恩?”年长的刑警大声地呼唤了年轻的刑警一声。 “哦!是,是的。”年轻的刑警视线这才对焦,但看向年长刑警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视线渐渐又要变得恍惚,很快,他甩了甩头,直接把档案袋递了过去,道,“你还是自己看看吧。” 杰挑了挑眉毛,从费恩的手中接过了档案袋,直接打开开始粗略地翻看。最重要的,他要知道法医鉴定的结果是不是他杀。结果是…… 结果是不确定?什么鬼! 杰抓着尸检报告一屁股坐回了座位上,开始认真地一字不漏地查看整份法医报告。 初步法医怀疑是马上风,但死者二人生前身体状况都很健康,而且也没有过女性死于马上风的案例。光看男性死者,基于二人当时的姿势,男性并不完全采取主动,马上风猝死的可能性也极低。因为现场没有挣扎过的痕迹,所以也不是突发性心脏病。只有死者二人双双瞬间休克失去意识,来不及挣扎、呼救,等到宾馆的客服人员发现二人有异,到警方已经在极短的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破门而入,二人已经无力回天。 但不是。二人死时的表情确实非常愉悦,显示二人当时非常兴奋,但二人的肌肉没有达到巅峰时的紧张,相反,反而是最松弛的状态。也不是休克。而是,他们的心脏毫无病状,却毫无原因地突然骤停。不可能没有原因。然而这并不是二人死亡的真正原因。 法医在开颅后也是大吃一惊。二人的脑子整个熟透了! 二人表面无任何明显伤痕,现场也没有高温环境。更主要的是,二人的脑子是在瞬间从里到外整个熟透了。是在瞬间,整个熟透! 以普通的烧烤一寸厚牛排为例,不,还是用整只的烤乳猪为例。无论使用微波电烤,还是用明火直熏,乳猪会先从表皮开始变熟,颜色变深。有经验的厨师可以将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在最里层熟透后就立即熄火,做到外焦里嫩。重点是“外焦里嫩”这四个字。 一定体积的生物物体受到外部高温,最先变质的肯定是最先接触到高温的表层。然后等温度逐渐传导到内部,越深层达到变质温度越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在里层熟透之前,表层还在持续受到最直接的高温影响,在熟透后会变焦,甚至最后会直接变成碳状。即使这个个体整个被烤成碳状,碳层的颜色都可以分辨。只是外焦里嫩的程度更好辨认。但没有“外焦里嫩”。 法医对死者二人的脑部做了切片,更通过仪器做了精密的验证。二人的脑子从里到外的熟成度一致。是火候恰到好处的全熟。如果真把这看做是一个厨师的精心烹饪杰作,不,即使是米其林三星大厨也不可能做到。 如果真有哪个厨师能将烤肉做到这个神乎其技的水准,他还真想尝尝。 对于法医这条额外附加的私人评价,杰忍不住翻了翻眼睛。真亏了一个整天面对各种尸体,并对其动手动刀进行“直观深度”观察的人能有这么好的胃口。他反正是看着这些图片已经觉得自己三天,不,恐怕半个月都无法直视烤肉了,反胃。 死者二人的脑子是在一瞬间就熟透了。普通的烧烤温度还达不到那么高,那么快。就算是用喷枪进行烧烤,温度足够,但温度的传导也没有那么快,至少也要持续反复喷射火焰5秒,火候不可能这么均匀。没有明火,也不可能是明火。可以看做二人的脑子是在瞬间自己熟透了。没有外力干预。 杰对这位法医用烹饪器材做比喻已经控制不住地开始感到反感。他跳过了几行,不可能没有外力干预。 就算是曾经有过的自燃案例,一定也是死者身上不小心沾染到了什么易燃物质,在常温下就达到燃点,正好也穿着易燃材质的衣物,火势几乎瞬间蔓延全身。那也是几乎,只是不管是“自燃”者本人,还是附近的人都很难反应过来赶在火势彻底蔓延开来前实施救助。确实,这些“自燃”的人终于被灭火后呈现出“外焦里嫩”的状态。全身重度烧伤,当场死亡的人表皮都被烧成了碳状,但最里层的肉还不会熟透。但经过法医解剖后,也发现有人的内脏熟透了,尤其是口腔、咽喉到胃肠。这些人正好刚喝过烈酒,在被燃烧时自然大张着口痛苦地嘶嚎呼救,火势顺着死者的口腔蔓延进了其胃部、肠道,有了酒精的助燃甚至比表皮的烧伤程度更重。 这个世界上没有“自燃”,有的只是巧合的意外。 这位法医更是一个崇尚科学的人。他没有轻易下结论。他对死者全身的脏器重新做了更精密的查验,着重检查了胃肠道,企图找到其它熟透的部分。本来在开颅前就先开膛了的,但用肉眼来看,二位死者的内脏都很新鲜。结果这位法医成功发现二位死者的各个内脏器官,有部分熟透的部位。 所谓部分,几乎是一个点的面积。就像是一个火星子溅到了皮肤表面,敏感的人会疼一下,不敏感的人几乎感觉不到疼痛。火星很快熄灭,去看也几乎看不出有任何伤痕,一两天后这个位置会蜕下一层死皮,就是被那火星烤熟的表皮部分,谁会留意到自己被一个火星子烤熟了几百万个细胞? 引起了这位法医注意的是,这些部分都是神经的最密集处。他敏锐地对死者全身的神经做了查验。结果显示,死者二人死亡的瞬间,他们全身的神经通过了高伏电流。这是死者的自体生物电流,但那个强度绝对远远超过了人体的极限。 这不是假设,这位法医可以肯定,二位死者内脏器官部分火星溅射面积的烧痕,不是明火而是电烤。为了进一步验证,他还查验了二位死者全身其余神经密集的区域,果然都发现了先前凭肉眼不可能发现的烧伤痕迹。那么,二人的脑子,是不是也是被自体生物电烤熟的呢?法医持正面意见。 毫无疑问,人体的脑部是神经分部最密集的区域。人体脑部通过神经向全身发送命令,通过神经收到全身的反馈。身体其它部分的神经再密集,也远远比不过脑部神经的密集程度。而且,法医这次目前无法验证,但有一个假设,如果这些电流本就是从脑部发出来的呢? 脑部的神经是最密集的,然而,其它部位的神经密集区域只是烧熟了那么微小的点状面积,脑部神经再密集,那个密集程度却也达不到使整个脑部里里外外毫无差异地瞬间全熟。除非,脑部本就是使全身受到波及的高伏电流来源处。 这非常诡异。 不是说脑部被来自神经的自体生物电流烤熟,而是那电流本就产生自脑部,再通过神经发射出去。电流的传导是非常快的。这恐怕都不是脑部主动向全身发射包含命令信息的电流,而是在大脑自身不知原因产生了强大的电流烤熟了整个脑子的同时,那些电流就不受大脑控制地传播了出去。是大脑先熟也就是死亡,还是电流先传出去,这可以看做是同时。 死者二人死时全身的肌肉有片刻紧张的状态,原本这可以看做是二人死前正在做的事情产生的影响,越兴奋、越用力,肌肉会越紧张。因为还没有达到巅峰,那个紧张的程度更倾向于是死者主动用力,过程的持续时间也只是用力动作的持续时间。例如,握一下拳,紧握,马上松开,就是这样一个过程。 男死者的双手手臂肌肉状态是死前最紧张的,因为他当时用手臂支撑着女死者。而女死者的双臂、双腿和腰部都有较轻程度的紧张。这是他们死前在用力的结果。但死后,二人全身的肌肉都呈现松弛的状态。法医是通过验证死者二人这些部位的肌肉血液含量和乳酸含量证实的。作用肌用力形成血流中断,缺血。二人当时可以算作在剧烈运动,无氧呼吸的比重较大,产生了大量乳酸。 现在看来,他们全身每一寸肌肉的片刻紧张状态却不是用力的结果,而是在那一个瞬间全身通过了高伏电流,神经越不密集的地方电流越弱,导致的肌肉应激性紧张。那电流不是外界电流,是他们的自体生物电流,他们宣告死亡的瞬间那些电流也就消失了。那个瞬间,高伏电流麻痹了他们全身的神经,导致死亡后,电流散去,无论他们之前在做什么,他们全身的肌肉已经不受控制,放弃了主动用力,呈现出最松弛的状态。 法医推测,二人死前这种肌肉的应激紧张应该是循序渐进地发生了多次。直到最后一次之前,电流的强度都还在自体生物电的发生和承受强度之内。基于二人当时在做的事情,这很可能给二人一种错觉,这就是传说中相恋的人在进行亲密的接触时感受到的触电感。酥酥麻麻,不但不会痛苦,反而更让二人兴奋。因为前几次“触电”后二人还有自主意识,继续用力的信号又恢复了,所以二人的肌肉不会松弛。 第四章 尸检报告(2) 三日后。 “杰……” “尸检报告出来了?” 年轻的刑警手里拿着一个档案袋,他正是刚从法医办公室回来,手里拿的应该就是尸检报告。但在年长刑警的询问下,年轻刑警一脸恍惚地出神了。 “费恩?”年长的刑警大声地呼唤了年轻的刑警一声。 “哦!是,是的。”年轻的刑警视线这才对焦,但看向年长刑警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视线渐渐又要变得恍惚,很快,他甩了甩头,直接把档案袋递了过去,道,“你还是自己看看吧。” 杰挑了挑眉毛,从费恩的手中接过了档案袋,直接打开开始粗略地翻看。最重要的,他要知道法医鉴定的结果是不是他杀。结果是…… 结果是不确定?什么鬼! 杰抓着尸检报告一屁股坐回了座位上,开始认真地一字不漏地查看整份法医报告。 初步法医怀疑是马上风,但死者二人生前身体状况都很健康,而且也没有过女性死于马上风的案例。光看男性死者,基于二人当时的姿势,男性并不完全采取主动,马上风猝死的可能性也极低。因为现场没有挣扎过的痕迹,所以也不是突发性心脏病。只有死者二人双双瞬间休克失去意识,来不及挣扎、呼救,等到宾馆的客服人员发现二人有异,到警方已经在极短的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破门而入,二人已经无力回天。 但不是。二人死时的表情确实非常愉悦,显示二人当时非常兴奋,但二人的肌肉没有达到巅峰时的紧张,相反,反而是最松弛的状态。也不是休克。而是,他们的心脏毫无病状,却毫无原因地突然骤停。不可能没有原因。然而这并不是二人死亡的真正原因。 法医在开颅后也是大吃一惊。二人的脑子整个熟透了! 二人表面无任何明显伤痕,现场也没有高温环境。更主要的是,二人的脑子是在瞬间从里到外整个熟透了。是在瞬间,整个熟透! 以普通的烧烤一寸厚牛排为例,不,还是用整只的烤乳猪为例。无论使用微波电烤,还是用明火直熏,乳猪会先从表皮开始变熟,颜色变深。有经验的厨师可以将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在最里层熟透后就立即熄火,做到外焦里嫩。重点是“外焦里嫩”这四个字。 一定体积的生物物体受到外部高温,最先变质的肯定是最先接触到高温的表层。然后等温度逐渐传导到内部,越深层达到变质温度越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在里层熟透之前,表层还在持续受到最直接的高温影响,在熟透后会变焦,甚至最后会直接变成碳状。即使这个个体整个被烤成碳状,碳层的颜色都可以分辨。只是外焦里嫩的程度更好辨认。但没有“外焦里嫩”。 法医对死者二人的脑部做了切片,更通过仪器做了精密的验证。二人的脑子从里到外的熟成度一致。是火候恰到好处的全熟。如果真把这看做是一个厨师的精心烹饪杰作,不,即使是米其林三星大厨也不可能做到。 如果真有哪个厨师能将烤肉做到这个神乎其技的水准,他还真想尝尝。 对于法医这条额外附加的私人评价,杰忍不住翻了翻眼睛。真亏了一个整天面对各种尸体,并对其动手动刀进行“直观深度”观察的人能有这么好的胃口。他反正是看着这些图片已经觉得自己三天,不,恐怕半个月都无法直视烤肉了,反胃。 死者二人的脑子是在一瞬间就熟透了。普通的烧烤温度还达不到那么高,那么快。就算是用喷枪进行烧烤,温度足够,但温度的传导也没有那么快,至少也要持续反复喷射火焰5秒,火候不可能这么均匀。没有明火,也不可能是明火。可以看做二人的脑子是在瞬间自己熟透了。没有外力干预。 杰对这位法医用烹饪器材做比喻已经控制不住地开始感到反感。他跳过了几行,不可能没有外力干预。 就算是曾经有过的自燃案例,一定也是死者身上不小心沾染到了什么易燃物质,在常温下就达到燃点,正好也穿着易燃材质的衣物,火势几乎瞬间蔓延全身。那也是几乎,只是不管是“自燃”者本人,还是附近的人都很难反应过来赶在火势彻底蔓延开来前实施救助。确实,这些“自燃”的人终于被灭火后呈现出“外焦里嫩”的状态。全身重度烧伤,当场死亡的人表皮都被烧成了碳状,但最里层的肉还不会熟透。但经过法医解剖后,也发现有人的内脏熟透了,尤其是口腔、咽喉到胃肠。这些人正好刚喝过烈酒,在被燃烧时自然大张着口痛苦地嘶嚎呼救,火势顺着死者的口腔蔓延进了其胃部、肠道,有了酒精的助燃甚至比表皮的烧伤程度更重。 这个世界上没有“自燃”,有的只是巧合的意外。 这位法医更是一个崇尚科学的人。他没有轻易下结论。他对死者全身的脏器重新做了更精密的查验,着重检查了胃肠道,企图找到其它熟透的部分。本来在开颅前就先开膛了的,但用肉眼来看,二位死者的内脏都很新鲜。结果这位法医成功发现二位死者的各个内脏器官,有部分熟透的部位。 所谓部分,几乎是一个点的面积。就像是一个火星子溅到了皮肤表面,敏感的人会疼一下,不敏感的人几乎感觉不到疼痛。火星很快熄灭,去看也几乎看不出有任何伤痕,一两天后这个位置会蜕下一层死皮,就是被那火星烤熟的表皮部分,谁会留意到自己被一个火星子烤熟了几百万个细胞? 引起了这位法医注意的是,这些部分都是神经的最密集处。他敏锐地对死者全身的神经做了查验。结果显示,死者二人死亡的瞬间,他们全身的神经通过了高伏电流。这是死者的自体生物电流,但那个强度绝对远远超过了人体的极限。 这不是假设,这位法医可以肯定,二位死者内脏器官部分火星溅射面积的烧痕,不是明火而是电烤。为了进一步验证,他还查验了二位死者全身其余神经密集的区域,果然都发现了先前凭肉眼不可能发现的烧伤痕迹。那么,二人的脑子,是不是也是被自体生物电烤熟的呢?法医持正面意见。 毫无疑问,人体的脑部是神经分部最密集的区域。人体脑部通过神经向全身发送命令,通过神经收到全身的反馈。身体其它部分的神经再密集,也远远比不过脑部神经的密集程度。而且,法医这次目前无法验证,但有一个假设,如果这些电流本就是从脑部发出来的呢? 脑部的神经是最密集的,然而,其它部位的神经密集区域只是烧熟了那么微小的点状面积,脑部神经再密集,那个密集程度却也达不到使整个脑部里里外外毫无差异地瞬间全熟。除非,脑部本就是使全身受到波及的高伏电流来源处。 这非常诡异。 不是说脑部被来自神经的自体生物电流烤熟,而是那电流本就产生自脑部,再通过神经发射出去。电流的传导是非常快的。这恐怕都不是脑部主动向全身发射包含命令信息的电流,而是在大脑自身不知原因产生了强大的电流烤熟了整个脑子的同时,那些电流就不受大脑控制地传播了出去。是大脑先熟也就是死亡,还是电流先传出去,这可以看做是同时。 死者二人死时全身的肌肉有片刻紧张的状态,原本这可以看做是二人死前正在做的事情产生的影响,越兴奋、越用力,肌肉会越紧张。因为还没有达到巅峰,那个紧张的程度更倾向于是死者主动用力,过程的持续时间也只是用力动作的持续时间。例如,握一下拳,紧握,马上松开,就是这样一个过程。 男死者的双手手臂肌肉状态是死前最紧张的,因为他当时用手臂支撑着女死者。而女死者的双臂、双腿和腰部都有较轻程度的紧张。这是他们死前在用力的结果。但死后,二人全身的肌肉都呈现松弛的状态。法医是通过验证死者二人这些部位的肌肉血液含量和乳酸含量证实的。作用肌用力形成血流中断,缺血。二人当时可以算作在剧烈运动,无氧呼吸的比重较大,产生了大量乳酸。 现在看来,他们全身每一寸肌肉的片刻紧张状态却不是用力的结果,而是在那一个瞬间全身通过了高伏电流,神经越不密集的地方电流越弱,导致的肌肉应激性紧张。那电流不是外界电流,是他们的自体生物电流,他们宣告死亡的瞬间那些电流也就消失了。那个瞬间,高伏电流麻痹了他们全身的神经,导致死亡后,电流散去,无论他们之前在做什么,他们全身的肌肉已经不受控制,放弃了主动用力,呈现出最松弛的状态。 法医推测,二人死前这种肌肉的应激紧张应该是循序渐进地发生了多次。直到最后一次之前,电流的强度都还在自体生物电的发生和承受强度之内。基于二人当时在做的事情,这很可能给二人一种错觉,这就是传说中相恋的人在进行亲密的接触时感受到的触电感。酥酥麻麻,不但不会痛苦,反而更让二人兴奋。因为前几次“触电”后二人还有自主意识,继续用力的信号又恢复了,所以二人的肌肉不会松弛。 自体生物电流?说白了还是死者二人死于脑部“自燃”?这科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