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那个女巫》 第一章 从今天开始做王子 程岩感觉有人在叫他。 “殿下,醒醒……” 他别过脑袋,但声音依然没有消失,反倒越来越大了。他感到有人把手伸了过来,轻轻拉扯自己的衣袖。 “殿下,王子殿下!” 程岩猛得睁开眼,熟悉的屏幕不见了,办公桌不见了,贴满纸条的墙壁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怪异的景色——低矮的砖石房屋,人头涌动的圆形广场,以及广场中央架设起来的门型绞架reads;养“宠”为患。他坐在广场对面的高台上,屁股下不是柔软的旋转椅,而是冰冷坚硬的铁椅子。周围还端坐着一圈人,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其中几个打扮得像鬼佬中世纪贵妇模样的女人正掩嘴偷笑。 这是什么鬼地方?我不应该在赶图纸进度吗?程岩脑子里一片茫然,连续三天加班让他精神和身体都到了极限,只记得最后实在撑不住了,心跳都变得忽快忽慢,想趴在办公桌上休息片刻…… “殿下,请宣布裁决吧。” 说话人正是那个偷偷扯自己袖子的家伙,他面相苍老,约莫五六十岁,穿着一身白袍,乍看起来有点像魔戒里的甘道夫。 我这是在做梦?程岩舔了舔发干的嘴唇,裁决,什么裁决? 不过他很快就知道了,广场中的人们都望着绞架方向,挥舞拳头嚷嚷着,偶尔还会有一两块石头朝绞架飞去。 程岩只在电影里见过这么古老的刑具——两边立柱大约四米高,柱顶架着一根木头横梁,梁中间镶嵌着锈迹斑斑的铁环,发黄的粗麻绳穿过铁环,一端固定在绞架下,另一端套在犯人的脖子上。 在这诡异的梦里,他发现自己视力变得惊人的好用,平时不戴眼镜就看不清显示屏上的字,但现在五十米开外的绞刑台上每一个细节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犯人带着头套,双手被反绑在身后,粗糙的灰色单衣脏得跟抹布一样。身材消瘦,露出来的脚踝似乎用手就能捏断。前胸微微鼓起,看来是名女性。她在风中瑟瑟发抖,但仍努力将身体站得笔直。 好罢,这家伙到底犯了啥罪,以至于这么多人义愤填膺的等着她被绞死? 念头刚想至此,程岩脑中的记忆仿佛被突然接通了一般,答案几乎在同一时间浮现在眼前。 她是一名女巫。 被魔鬼诱惑而堕落,不洁者的化身。 “殿下?”甘道夫小心翼翼的催促道。 他瞟了对方一眼,唔,原来不叫甘道夫,巴罗夫才是他的本名,财务大臣的助手,被派遣来给自己处理政务的。 而自己,则是灰堡王国的四王子,罗兰,来此地牧守一方。边陲镇的居民抓到了女巫,立刻扭送至派出所——不对,是扭送至审判所。处死女巫的手令一般由地方领主或主教签发,既然自己在此地执政,签发手令也成了分内之事。 记忆将他最需要解答的疑问一一呈现,不需要筛选,也不需要阅读,仿佛这本来就是他亲身体验一样。程岩一时迷糊了,绝对没有梦能做到如此细节,那么,这不是一个梦?他穿越到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年代,成为了罗兰?从一个连夜赶工的绘图狗变成了堂堂四王子? 尽管这块王国属地看起来如此贫瘠落后,灰堡王国这名字也从未在历史书中见过。 那么,接下来要怎么做才好? 穿越这种不科学的事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可以以后再去研究,但眼前这场闹剧必须终止——把灾难啊不幸啊归结到某些可怜鬼身上是未开化文明的常态,但因此就要把人家绞死来满足围观群众的阴暗心理,这种愚行程岩实在无法接受。 他一把抓起巴罗夫捧着的手令扔到地上,伸了个懒腰,“困了,改天再判,今天都散了吧!” 程岩这么做并非鲁莽行事,而是仔细回味记忆中王子的行事风格,将那种我行我素的纨绔劲重现出来reads;[快穿]活在女主作死之后。没错,四王子本身就这么操蛋,性格恶劣,想到一出是一出。话说回来,能指望一个二十岁出头、无人可制的王子有多好的修养。 同坐在高台上的贵族一脸见怪不怪的神情,倒是一名身穿铠甲的高大男子站了出来,“殿下,这不是开玩笑!女巫身份一旦确认应该立刻处死,不然招来其它女巫将她劫走怎么办?教会知道了是不会坐视不理的。” 卡特.兰尼斯,这个一脸正派的男子居然是自己的首席骑士。程岩皱眉道,“怎么,你怕?”他言语中*裸的嘲讽已不完全是演戏,一个胳膊比人家身体还粗的壮汉居然担心被对方劫狱,还真把女巫当魔鬼代言人了?“多来几个一网打尽不更好?” 见他不再出声,程岩挥挥手,招呼侍卫带自己离开。卡特犹豫了下,还是跟上队伍,走在四王子身侧。其它贵族则起身弯腰致意,但程岩的余光能看到这群人眼中不加掩饰的轻视。 回到行宫——也就是位于边陲镇南边的城堡里,命侍卫将一脸焦急的大臣助理拦在大厅门外,他才稍微松了口气。 作为一个百分之九十时间都和电脑打交道的人来说,能在众人面前演上这么一出已是超水平发挥了。程岩按照记忆里的位置找到自己卧室,坐在床上休息了好一会儿,才将剧烈的心跳压制下去。目前最要紧的事是将情况弄清楚,身为王子,不好好待在王城,来这个荒辟之地做什么? 不想还好,念头刚冒出来,他便被答案惊得目瞪口呆。 罗兰.温布顿竟是为争夺王位而来。 一切的起源来自于灰堡之王温布顿三世的奇葩旨意:想要继承这个王国,并不是最早出生的王子拥有最高顺位权,而是最有能力治理国家者方可执掌权柄。他把成年的五名子女打发到治下各个领地,五年后根据治理水平来决定立谁为储君。 有能者居之,外加男女平等,听起来是个十分先进的理念,问题是实际执行起来完全不一样。谁能保证五个人的开局条件都相同?这又不是玩即时战略游戏。据他所知,二王子得到的领地就比边陲镇好得多——呃,这么说来,五个人里似乎没有比边陲镇更差的地方了,简直开局就是大劣。 另外,如何评价治理水平,人口?军事?经济?温布顿三世没有提过任何标准,也没有对竞争做丝毫限制。万一有人私底下玩暗杀这一套,又该怎么算?王后难道眼睁睁看着自己儿子自相残杀么?等等……他仔细回想了下,好罢,又一个坏消息,王后已于五年前过世了。 程岩叹了口气,很明显这是一个野蛮黑暗的封建时代,从肆意猎杀女巫就能看出一二,穿成王子已经是个很高的起点。再说即便没有得到王位,他依然是灰堡之王的血脉,只要能活下去,封爵得地也算一方领主。 而且……做了国王又能怎样呢?没有互联网,没有现代文明的滋润,他也要跟这帮土著一样,没事烧个女巫玩,住在粪便随意倾倒的城市,最后死于黑死病的肆掠吗? 程岩压住心里纷乱的思绪,走到卧室的落地镜前,镜中人有着一头浅灰色卷发,这是灰堡王室最鲜明的特征。五官倒还端正,就是一脸没个正形,看上去气质全无。脸色略苍白,缺乏锻炼。至于有没有沉迷酒色,他回忆了下,似乎还好,在王城有几个情人,都属于自愿型,还没干过强迫人家的事情。 而自己穿越的原因,程岩也猜到了个大概——应该是甲方毫无人性地催促进度,老板安排连夜加班所导致的猝死惨案,这类案件的主角十有*跟码农,机械狗,工程狮有关。 罢了,不管怎么想,这至少相当于一次额外的生命,自己实在不该抱怨太多。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或许能慢慢扭转这种生活,但目前首要的任务是扮演好四王子,不要让别人发现马脚,当作魔鬼附体直接绑到火刑柱上面去。 “既然如此,先好好活下去,”他深吸了口气,对着镜子低声语道,“从现在起,我就是罗兰了。” 第二章 女巫安娜(上) 接下来的时间他把自己关在房里,好好回忆了遍这个世界,晚餐都是让仆人直接送进来的。 在想要活下去的强烈念头下,罗兰把穿越后对陌生环境的恐惧和不适应感硬生生地压制下去。他心里十分清楚,尽早掌握更多情报,就能降低暴露的风险。 不得不说,四王子脑袋里除了跟那群公子哥鬼混外就没别的东西了,罗兰翻来覆去也没有回想起什么有价值的信息——诸如贵族见闻、政治局势、邻国外交什么的。至于一些基础常识,像城市名字和大事件年份,他同样无法和自己所知的欧洲历史接合起来。 看来这位是绝对无缘王位了,或许灰堡之王也清楚这点,才把他丢到这么个鬼地方来吧——就算任着性子胡搞,也不会有太大的破坏。 而那些兄弟姐妹……罗兰稍微回想了下,便只剩下哭笑不得。 大哥武力高,二哥很阴险,三姐凶死人,五妹太聪明,这就是四王子之前留下的印象。他该说啥好?十几年的相处,最终印象却用短短几个词概括了。他们培养了哪些势力,得力手下是谁,擅长干什么之类的一概不知。 来到边陲镇才三个月,这里的贵族已经不再掩饰自己的轻蔑,可见四王子确实不是个当领导的料。好在离开王城时,温布顿三世还附送了一文一武两人协助自己,否则真是一抹黑了。 第二天一早,侍女提尔就三番五次地提醒罗兰,大臣助理想要见自己。看来是没法再拖了,他按记忆中的惯例摸了两把侍女屁股,叫她通知巴罗夫去会客厅等着。 看到提尔满脸通红地走出门去,罗兰忽然想起来,既然是种田,那会不会附带个系统什么的?他打了个哈欠,在心中默念系统数十遍,结果屁都没发生。 果然小说都是骗人的。 ******************* 在会客厅等待的巴罗夫早已坐立不安,他一见到罗兰出现便迎上前来,“殿下,昨天为什么不下令执行绞刑?” “早一天晚一天有什么关系,”罗兰拍拍手,吩咐侍从上早餐,“坐下来慢慢说。” 看来和记忆里的印象对得上,他想,首席骑士碰到问题总喜欢当面质疑,而大臣助理则会私下和自己单独说明。不管怎么说,两人对自己的忠诚度还是可靠的——虽然很有可能是看在国王的份上。 “晚一天可能会引来其他女巫啊,王子殿下!这和之前那些小事不一样,不能由着性子乱来!” “怎么连你也说这个?”罗兰皱眉问,“我以为你分得清流言和事实。” 巴罗夫看起来一脸迷茫,“什么流言?” “邪恶的女巫啊,魔鬼的使者啊,”罗兰不以为意道,“这不都是教会的宣传么?想要他们不插手这里,我觉得反着来更好。他们宣传女巫是邪恶的,我们就偏不狩猎女巫,还要向领地里的人民宣扬这都是教会散布的无耻流言。” 巴罗夫愣住了,“可……可女巫的确……” “的确邪恶?”罗兰反问,“比如?” 大臣助理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想王子是不是故意拿他寻开心,“殿下,这种问题可以以后再讨论,我知道您不喜欢教会,但这种抵触方式只会适得其反reads;[快穿]太子的职业素养。” 看来扭转固有观念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罗兰撇撇嘴,却也没在这点上继续计较。 这时早餐摆上了桌,一碟炸面包片,一盘煎鸡蛋,还有罐牛奶。他先给大臣助理倒满一杯,推到对方跟前。 “还没用餐吧?边吃边说。”按侍女的说法,巴罗夫天刚亮就赶到行宫外求见,现在应该还没吃过东西。虽然他决定先模仿四王子的行事方式,但改变也要一点点做起。大臣助理便是个不错的目标,他想,让手下觉得你重视他们,他们才更有动力为你效力。 主观能动性从来都是最有效率的,不是么? 巴罗夫接过杯子却没有喝,他焦急地说,“殿下,我们有麻烦了。三天前有卫兵报告说西边森林发现了疑似女巫露宿的营地。她们走得很匆忙,没有清理残留痕迹。卫兵在营地里搜出了这个。” 他从怀里掏出一枚硬币,放到罗兰面前。 那不是一枚常见的货币,至少在罗兰记忆里,他没见过这样的货币——它甚至不像金属制品。 捏在手里,他惊讶的发现这玩意正在发热,绝对不是大臣助理身上的余温,热度至少在四十度以上,这一瞬间让他想起了暖宝宝。 “这是什么?” “我本以为只是某个女巫制作出来的邪物,但事情比我想得还要严重,”巴罗夫擦了擦额头,“上面的图案……是圣山与魔眼之印,这是女巫共助会的徽记。” 罗兰摩挲着硬币凹凸不平的表面,猜测它大概是陶瓷烧制而成。硬币中心确实刻画着一个“山”型图案——并列的三个三角形,三角形中央是一只眼睛。图案轮廓线十分粗糙,应该是手工打磨的。 他回想了下圣山与魔眼与女巫共助会两个名词,没有找到任何相关信息。看来四王子在神秘学上的加点是零。 巴罗夫也没指望罗兰会知道,他继续说道,“殿下,您没有见过真正的女巫,才对她们不以为然。的确她们也会受伤,也会流血,并不比我们普通人难杀死,但那是不能反抗的女巫。收到魔鬼感召的女巫寿命会变得十分短暂,但也会获得可怕的力量,一般人根本无法匹敌。一旦女巫成年,就算是军队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她们的*几乎难以抑制,最终都堕落为魔鬼的爪牙。” “教会因此组建了审判军,若发现有女性可能变化成女巫,即可逮捕处死。国王也认同此事,事实上,这些措施卓有成效,女巫肆虐事件相比百年前已经少了很多。圣山,或者说地狱之门的传闻,就是来自那个时代的古书。” 罗兰一口口啃着面包,心中冷笑连连。虽然这个世界背景和自己所知道的大相径庭,但历史发展轨迹仍然惊人的相似。教会,又是教会,他就知道宗教才是魔鬼的爪牙,真正的罪恶之源。发现迹象即可处死?以神之名集制法、缉拿、审判、处刑于一身,这本身就是种堕落。王子记忆里对教会滥用职权的印象也同样验证了自己的看法。 “古书上记载,女巫只有前往圣山,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宁。那里没有魔力的反噬,也不会受困于暴涨的*。毫无疑问,书里所谓的圣山肯定是邪恶的发源地,人间通往地狱的入口。我想只有地狱才不会惩罚这些堕落者。” “那女巫共助会呢?跟圣山有什么关系?” 巴罗夫苦着脸说,“之前女巫逃离也好,隐居也好,都是单独行动。但近几年出现的共助会不同,它想要把所有女巫都聚集起来,一同寻找圣山。为了这个目的,共助会的人甚至会主动引诱他人变成女巫。碧水港前一年不是出现了女婴集体失踪事件么,有传言就是她们干的。” 第三章 女巫安娜(下) 罗兰吞下最后一片煎鸡蛋,拿餐巾擦了擦嘴,“说了这么多,原来你是在担心女巫共助会听到她没死的消息,会跑过来救她?” “正是如此啊殿下,”巴罗夫顿足道,“她们行动匆忙,应该是在赶路,如果那名女巫死了也就罢了,但现在她还活着!那群疯子连婴儿都偷,恐怕不会放过一个已经堕落的伙伴。” 罗兰有些迷惑,他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为什么大臣助理和首席骑士一谈起女巫都会觉得如临大敌? 那名要被绞死的女子便是女巫吧?消瘦得似乎风一刮便会倒下。若是她拥有可怕的力量,为什么还要站在那里任人宰割?不,她根本就不会被抓住,按教会的说法,她是魔鬼的化身,除了审判军外,凡人的军队在女巫面前也会付出惨重代价。然而这个魔鬼却被边陲镇的居民抓住了,被百般折磨,直到送上绞架,那可怕的力量也没见着踪影。 “她是怎么被抓住的?” “听说是北坡矿区塌方时,她为了逃命暴露了自己的身份,被愤怒的村民逮住了。” 罗兰想了下,嗯,这件事有印象,正是自己穿越前一天发生的。 “如何暴露的?” “这……我也不大清楚,”大臣助理摇摇头,“当时情况很混乱,应该是有人看到她使用了巫术。” 罗兰皱眉,“这种事情你们都不调查清楚?” “殿下,重新恢复矿区生产才是优先事务,”大臣助理抗议道,“边陲镇的财政收入一半都靠这铁矿石了,而且检察官也确认了现场有人死于巫术。” “什么样的巫术?”罗兰来了兴趣。 “像被融化了一样,头和大半截身体平摊在地上,让人想起燃尽的黑蜡烛,”对方一脸嫌恶,“殿下您不会想看到那样的场景的。” 罗兰把玩着手中的银餐叉,若有所思。历史上,女巫狩猎的大部分牺牲品都是无辜者,她们被教会和无知民众当成了泄愤工具,而一小部分则属于自己作死。这些人把自己打扮得怪模怪样,整天往锅子里扔五花八门的奇怪材料,宣称自己能预言未来,定论生死。 而她们也确实琢磨出了些门道,比如利用焰色反应来宣称自己获得了神明的力量。 在现代人看来,这都是些化学戏法,但在当时,很容易被误传为不可思议的现象。 至于把人融化,罗兰第一时间想到了铬酸洗液,但这玩意制备麻烦,用起来需要将人体完全浸泡,化尸效果也和蜡烛相差甚远,至于其他强酸就更不行了。 那么这名女巫是如何做到这点的? 如果她靠的是炼金术,那便是领地里罕有的化学家,如果不是的话…… 罗兰想到这儿,下定了决心。 “带我去见见她。” “等……等等,殿下,您要去见一名女巫?”巴罗夫慌张的站起身,打翻了那杯没喝的牛奶。 “没错,这是命令。”罗兰回头朝大臣助理一笑,他现在真有些感谢四王子不讲道理的作风了。 走到门边时他忽然顿了顿,“对了,我一直想问,为什么是绞刑?” “什么?” “为什么是绞刑?女巫不都应该绑在火刑柱上烧死吗?” 巴罗夫满脸的莫名其妙,“是吗?可她不畏惧火焰啊reads;管家他居心不良。” ******************* 边陲镇只有一座地牢,贫瘠的土地养不起太多犯人,大多数罪犯住进来没几天就要面临审判——或者释放,或者处死。 跟随王子进入地牢的除了巴罗夫外,还有首席骑士、典狱长、牢头和两名卫兵。 地牢一共四层,墙壁全是坚硬的花岗石砌成。罗兰还是头一回来到这种地方,他注意到越往下通道就越窄,牢房数量也在缩减。大概是挖出个倒锥体的大坑后,再用石头一层层垒上来的,他想。 这种粗糙工程自然也不会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地面潮湿不堪,浑浊的污水就这么流淌着,顺着楼梯一阶阶往下渗。 女巫被关在地牢最底层,每往下一层,空气里的腥臭味就更浓一分。 “殿下,您这样做太过危险,即使她被神罚之锁困住,也不能保证一定安全。” 说话的人正是卡特.兰尼斯,这名首席骑士知道王子要去探视女巫后第一时间赶了过来,劝阻一路上没停息过。而且王的命令这招对他无效——他拒不接受任何置王子性命于不顾的指令,想让他离开办不到。 明明长着一张高冷帅气的男神脸,为啥却是个话唠?罗兰真想叫人把他嘴缝起来。“不敢直面邪恶,又怎么会有战胜邪恶的勇气?我以为你明白这点的。” “与邪恶战斗也要量力而行,鲁莽不等于勇敢。” “也就是说遇到比自己弱的敌人可以伸张正义,遇到比自己强的就应该视而不见?” “不,殿下,我的意思是……” “之前害怕女巫劫狱,现在又害怕见一个小姑娘,我的首席骑士真是独一无二。” 骑士虽然话多,却并不善于强辩,遇上嘴炮强者罗兰自然毫无招架之力。趁着这功夫,一行人已经来到了地牢底部。 这里比上面几层面积要小上很多,总共只有两间牢房。 牢头点燃墙上的火炬,黑暗褪去,罗兰看到了那名缩卷在墙角的女巫。 如今已是深秋,地牢里的温度低得能让人看见自己呼出的白气,他穿着绒毛大衣,里面套着丝质内衬,自然不觉得冷。但对方只有一件单衣,还不能完全包裹住身体,露在外面的手臂和脚掌已冻得不见血色。 突然亮起的火光让她侧过头去,双眼微闭。但很快,她又睁开眼睛,直视过来。 那是一双淡蓝色的眼睛,平静得像暴雨来临前的湖泊。她的脸上看不到畏惧,同样也看不到愤怒和恨意。 罗兰有种错觉,仿佛自己看到的不是一个柔弱的小姑娘,而是正在吞噬火焰的阴影。有那么瞬间,他觉得墙上火把的光芒都黯淡了几分。 她努力倚着墙站起,动作慢得像随时都要跌倒。但最终她完全站了起来,从角落里蹒跚着走到光明能尽覆的地方。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却让一干人等倒吸口凉气,纷纷退后两步,只有骑士一人闪身挡在自己身前。 “你叫什么名字?”罗兰拍拍骑士的肩膀,示意他不用如此紧张。 “安娜,”她回答道。 第四章 火焰 “矿区塌方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再仔细说一遍。” 安娜点点头,开始叙述。 罗兰感到有些意外。 他原以为对方会沉默,会申诉,或者是会咒骂,但她只是配合自己的提问作答,问什么就说什么。 故事并没有多复杂,安娜的父亲是一名矿工,塌方时正在矿洞里工作。得到这个消息的安娜立刻和其他矿工家属一起进入矿洞营救。北坡矿区据传以前是地下怪物的巢穴,里面有许多岔路,四通八达。由于救援者没有统一指挥,进洞后便四散开来自行搜寻。当安娜找到父亲时,身边只有邻居家的苏珊大婶和昂克叔叔在场。 她发现父亲被辆装满矿石的推车压断了腿,动弹不得,而一旁却蹲着名矿工在搜刮他身上的钱币。见自己抢劫被撞破,矿工拿着锄头冲上来将昂克大叔打翻在地,正当他准备下杀手时,安娜抢先杀死了他。 邻家夫妇发誓不将她的事说出去,三人一同救出了安娜父亲。但第二天天还没亮,安娜的父亲就撑着拐杖出门,将女儿是女巫的事报告给了巡逻卫兵。 “为什么?”罗兰听到这里忍不住转头问。 巴罗夫叹了口气,“大概是为了赏金吧。发现并举报女巫者,能得到25枚金龙。对于一个摔断腿的人,这25枚金龙相当于下半辈子的保障了。” 罗兰沉默片刻,“对方是一个强壮有力的成年男子,你是如何杀死他的?” 就在这时,安娜笑了。就像湖面泛起了波澜,火把的焰尖摇晃起来。 “就是你们说的魔鬼之力啊。” “闭嘴!妖女!”典狱长大喝一声,但谁都能听出他嗓子里的颤音。 “是吗?我想看看。”四王子不为所动。 “殿下,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首席骑士转过头,皱眉说道。 罗兰从骑士身后走出,一步步迈向牢笼,“害怕的可以先离开啊,我并没有要求你们待在这里。” “不要慌,她脖子上还带着神罚之锁呢!”巴罗高声夫安慰大家,又像是安慰自己,“魔鬼再强大也不可能打破神的庇佑。” 站在监狱栏杆前的罗兰和安娜只有一臂的距离,他能清楚地看到对方布满灰尘和伤痕的脸颊。稚嫩的五官意味着她尚未成年,但她的神情上却捕捉不到一丝稚气。不止如此,就连生气都很难找到——这种不协调的感觉罗兰只在电视上看到过。那是遭受了贫困、饥饿、寒冷等苦难折磨的流浪孤儿接受采访时露出的模样。但又不完全一样,流浪孤儿面对镜头时总是佝偻着身体,低着头,但安娜没有。 直到现在,她仍然努力站直着身体,视线微微上扬,坦然直视王子的双眼。 她不害怕死亡,罗兰意识到,她在等待死亡。 “第一次见到女巫吗,大人?你的好奇心可能会害死自己喔。” “如果真是魔鬼的力量,看一眼都会遭遇不幸,”罗兰回答道,“那么死的不应该是我,而是你的父亲reads;我被吸进雷文里做庶民范本。” 牢笼的火光突然变黯了,这次绝对不是错觉,火焰仿佛被什么压制了般,很快便只剩下一小簇。他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呼吸和祷告声,还有人在慌张后退时不慎摔倒的闷响。 罗兰心跳逐渐加速,他觉得自己正处于一个奇妙的分界点,一边是常识中的世界,按照那规划好的常量与定律,一丝不苟的运作着。另一边则是不可思议的世界,其中充满了神秘和未知。他现在已经站在这座新世界的大门前。 她脖子上挂着的就是神罚之锁吗?多么简陋的锁链,一截涂红的铁链吊着块晶莹剔透的坠子,如果不是将女巫双手牢牢铐在背后,这种东西一拉就能破坏掉吧? 罗兰回头瞄了众人一眼,趁大家还在慌张祈祷,飞快把手伸进牢笼,抓住坠子用力一扯,坠子与锁链的卡扣应声而断——这个举动就连安娜也愣住了。 “来吧。”他低声道。你到底是骗子、化学家,还是真正的魔女? 如果你现在再掏出瓶瓶罐罐,开始配置强酸,我会失望的。他心里想。 然后罗兰听到了噼啪声,这是水汽受热膨胀的声音——地面腾起了白雾,周围气温急剧升高。 他看到火焰正从对方脚下升起,温柔地舔*舐着少女裸露的小腿,接着她站立的地面都燃烧起来。身后的火把同时炸开,犹如获得了纯氧一般,爆发出夺目的光芒。整个牢房一时间形如白昼,伴随而来的是众人惊恐的尖叫。 女巫向前迈步,火焰跟她的步伐游弋,当她来到监牢边时,数十条铁栏杆纷纷变成了火柱。 罗兰不得不向后退,灼热的空气撕咬着皮肤,令他疼痛难忍。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里,他就像从深秋回到了盛夏,不,和夏天那种酷热不同,这种单纯由火焰产生的高温并不能全方位包围他。面对火焰的一侧热浪滚滚袭来,而背对的一侧则寒意十足。他甚至觉得自己在冒冷汗。 ——她不畏惧火焰啊。 罗兰想起了大臣助理的话。直到此刻他才深深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 她本身就是火焰,又怎么可能会畏惧自己? 很快,铁栏杆由深红变成了亮黄色,开始熔化变型。这意味着它们已被加热到一千五百度以上,在没有任何保温隔热措施的条件下做到这一步,这大大超乎了罗兰的想象。他与其他人一样已经远离牢房,紧紧贴在距离最远处的石壁上。 如果不这样做,铁水产生的高热即使不直接接触,也能让衣服燃烧起来——比如安娜,她的囚服早已化成灰烬,身体被熊熊烈火包围。 不知道持续了多久,火焰才全部褪去。 墙上只剩下一小节的火把静静燃烧,像是一切都没发生过。但汗透的衣服,滚烫的空气,以及被烧得如同魔鬼爪牙般的监牢栏杆,无一不告诉所有人这并非是场梦境。 除了罗兰和骑士还站着,其他人都已瘫倒在地上,其中典狱官更是吓尿了裤子。 赤身*的安娜此刻站在牢笼外,困住她手臂的枷锁已不见踪影。她没有遮挡自己的躯体,双手自然而然地垂在身侧,湖蓝色的眼眸恢复了之前的宁静。 “我满足了你的好奇心,大人,”她说,“现在可以杀死我了吗?” “不,”罗兰走上前去,将自己的外套裹在她身上,用尽可能温和的语气说道,“安娜小姐,我想要聘用你。” 第五章 理由 热力学第二定律:不可能把热从低温物体传到高温物体而不产生其他影响,或不可能从单一热源取热使之完全转换为有用的功而不产生其他影响,或不可逆热力过程中熵的微增量总是大于零。 罗兰将这条定律工整地抄在纸上——用这个世界的文字。乍看一眼有点像蚯蚓文,他实在搞不懂当地人是如何学会这样繁琐的文字的。 若说众多物理定律中哪条最令人觉得无趣,罗兰肯定会选择热力学第二定律。它告诉大家,这个世界热量永远从高向低流逝,无序在替代有序,熵在不断增加。最终大家都会归于虚无,宇宙将变得一片死寂。 而这个世界摆脱了熵增的困扰,魔力可以无中生有,这简直比发明永动机还要伟大!魔鬼的力量?罗兰对此嗤之以鼻,他们根本没认识到这种力量的本质,往大了说,它甚至可以改变整个宇宙。 当然现在嘛,可以先从改变边陲镇做起。 罗兰哼着小调,将纸条撕下仍进壁炉,看到它在炉火中化为灰烬,有种湮灭囚笼的快感。 大臣助理望着四王子莫名其妙的动作一头雾水,好在对方一贯如此,做起事来毫不着调,而且他能看出王子心情不错。 “已经办妥了,女巫于午时被绞死,”巴罗夫汇报道。 “嗯,应该没有人看出什么吧?”罗兰轻点笔头,“反正都带着头套。” 为了不让教廷和女巫共助会找上门来,罗兰命监狱长从地牢里找了个身材差不多的死刑犯代替安娜,并且除了首席骑士和大臣助理之外的人,全部赏赐了20金龙作为封口费。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笔极为丰厚的收入。 巴罗夫也曾建议过要不要让目击者永远闭嘴,被罗兰一口否决了。他知道这些秘密不会守住太久,但没有关系,他反倒希望有人能把消息传出去——只要不是现在。和教会翻脸是迟早的事,谁也不能容忍那些白痴如此糟蹋资源吧!当其他女巫知道王国边境有一座小镇能放任她们自由生活,甚至给予她们优厚的待遇,女巫们会怎么想? 无论哪个时代,人才都是最重要的啊。 “那么就这样吧,”罗兰吩咐道,“接下来,边陲镇上一年的贸易、税收和必要支出你都汇个总给我看看,还有城里的那些作坊,铁器、纺织、陶器这类的,也统计下数量和规模reads;穿成男神电脑怎么破。” “这些记录整理出来需要三天的时间,但是……”巴罗夫先是点点头,然后一副欲言又止地模样。 “还有什么事?”罗兰知道考验嘴炮能力的时刻到了。昨日所做的一切对方总归会有疑问的,纨绔归纨绔,性格恶劣不等于脑子有坑。偷藏女巫这种事,在大臣助理眼里简直是与世界为敌。 “殿下,我不明白……”巴罗夫斟酌着用词,“过去您虽胡闹,但都是些无伤大雅之举,可……为什么要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救一名女巫?猎杀她们虽然是教会定下的律法,但您的父亲,温布顿陛下也是十分认同的。” 罗兰想了想,反问道,“你觉得边陲镇是个好地方吗?” “呃,这个……”虽然不太明白这句话跟自己的问题有何联系,巴罗夫仍照实回答,“并不算好。” “是非常糟糕,比起金穗城和碧水港,你觉得我胜过那几个亲兄妹的可能性有多少?” “……”大臣助理张了张嘴,没有回答。 “几乎为零。所以我只能换一种方式,”罗兰面无表情地看着对方一步步陷入自己设下的圈套,“一种能让父亲留下深刻印象的方式。” 他没有从女巫到底算不算邪恶者这个角度入手,因为那样做收效甚微——巴罗夫在财务大臣身边当了二十年助理,已算是个合格的政客。对于政客来说,利益比善恶更具有说服力。另外走感情路线同样也不适合自己,罗兰回忆了下之前四王子的所作所为,发现自己实在不能算善良守序阵营。 所以他选择了世俗王权与宗教神权这永恒的冲突作为切入点,教廷势力的日益膨胀已是温布顿三世心中的一根刺。教会宣称这个世界按照神的旨意运转,而教皇则是神的代言人。如果人民发现他说的也非真理,也会漏洞百出,宗教的统治力便会受到极大动摇。 直接用女巫不是邪恶者,所以我想救她们的说法难以令对方信服,换成女巫不是邪恶者,我可以借此来攻击教会却能轻易将巴罗夫引导向自己预设的结论。 “无论我的兄弟姐妹将领地治理得多么繁华,也不过是教会的囊中之物。他们已经在大肆宣扬君权神授,若只有教皇加冕的人才能被视作合法国王,那么这片土地的实际统治者还是我们吗?”罗兰顿了顿,“而父亲能在我身上看到这样一种希望:一个没有教廷钳制,皇室独享所有权利的王国。那么他的选择就很清楚了。” 将与整个世界为敌换成仅与教会为敌则让人容易接受很多——何况巴罗夫本身就是站在皇室这边的。 “同样,若他意识到这些拥有奇特能力的人会是撬动教会的基点,猎杀令不过是一纸笑话。一边是毫无可能性,一边可能性不为零,你觉得我值得冒这个险吗?”罗兰盯着大臣助理,一字一句说道,“不要怀疑我的决定,巴罗夫。你当了二十年大臣助理,对吧?假若我能成为温布顿四世,你的助理二字就可以去掉了。或者更进一步,比如……国王之手?” …… 望着巴罗夫告退离去的背影,罗兰轻轻松了口气。看得出他对自己的许诺并未太看重,这很正常,连罗兰自己也没相信过这个刚刚编出来的狂妄计划能实现。但那一点都不重要,关键是让巴罗夫相信自己的确是这么想的——一个纨绔子弟所能想到的简陋计划,不但切合了四王子讨厌教会的心态,同时为今后招揽更多女巫铺平了道路。 至于自己真正的想法?就算他们知道也无法理解啊。 罗兰唤来侍女,“叫安娜小姐来见我。” 接下来,该做正事了。他兴致勃勃地想。 第六章 训练(上) 城堡后花园里多了一处棚子,周围用木板遮挡起来,只留下两个洞做窗户。 棚子中央是一座青砖砌出来的方形池子,长宽约三米,里面填满了黄土。适量加水后,不仅难燃,还具有一定的可塑性,拿把小铲子就能挖出理想的形状。黄土上面还堆放着几根铁锭——这是卡特.兰尼斯从铁匠铺拖来的。 池子边是一口井,罗兰正是看中了这点,才叫人把棚子搭在此处。 不过作为实验室来说,这里仍然太简陋了。他摇摇头,用一个晚上拼凑出来的东西自然谈不上有多理想。而正式工坊要等巴罗夫收集完资料后才能选址动工。 “怎么样?昨天睡得还好吗?” 他转过身,望着一脸茫然的安娜,笑着问。 女巫现在的模样与在监牢时的样子判若两人——经过仔细清洗后,她的亚麻色披肩长发柔顺且蕴含光泽,皮肤虽然没经过保养,但胜在年轻,鼻梁处的淡色雀斑更增添了一份青春活力。她的身形依旧消瘦,纤细的身躯仿佛一推就倒,可脸颊已有了红润之色,颈脖处的淤青和勒痕也比昨日淡上许多。罗兰怀疑那股魔力除了赋予女巫神奇力量之外,同时也改善了她们的身体素质。至少就恢复能力而言,安娜要比常人快上许多。 “本来经历了这么多可怕的事,应该让你多休息几天的,但时间实在很紧迫,只好等以后再补偿你了。”罗兰围着少女转了一圈,“这件衣服还合身吗?” 安娜现在穿的衣服正是他从多种方案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为了满足他的恶趣味。冶铁工人的全身防护服太过厚重,并不适合她。而游戏里的法师袍虽然看起来高大上,行动却处处受制,全包围的袍角很容易沾上火星而化成灰烬。至于女仆装,嘿,还有比这个更适合的吗? 就算这个世界尚未出现真正的女仆装,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侍女工作服已经有了后世女仆装的雏形。于是罗兰直接让提尔将自己的一套衣服按照安娜的体形做了裁剪,缩短了裙摆,长袖改为短袖,圆领变成折领,再打上蝴蝶结,新式的女巫制服就这么出炉了。 搭配上尖顶魔女帽(订制),黑色长筒靴(现成),以及不过膝的短披风(订制),一个以往只能在电影里看到的角色就这么活脱脱地站在罗兰面前。 “殿下,你……需要我做什么?” 安娜实在无法跟上眼前这位大人物的想法,她觉得自己快失去思考的能力了reads;宫中种田系统。在地牢里被人装进袋子拖走时,她以为这被诅咒的一生很快就要迎来解脱。但脱下头套后,安娜发现自己看到的不是绞架或断头台,而是一间富丽堂皇的大房子。接着一堆人涌了进来,给她脱衣、洗浴。从腋下到脚趾缝,没有一处不擦得干干净净。 接着是更衣,她没料到穿衣都需要有人来服侍,更没想到衣服居然可以如此舒适——它们柔软的贴在身上,感受不到一丝摩擦。 最后进来的是位胡子发白的老者,他命所有人都退下后,将一份契约摆在她面前。此刻她才明白,原来在监牢里说聘用她的竟是王国四王子,而且聘用之词居然不是玩笑。契约上清楚的写着她若为王子效力,每月都会有一枚金龙的报酬。 安娜清楚一枚金龙意味着什么,他父亲终日在矿洞工作,按出矿量的多少来决定薪水,收成最好的时候也不过一枚银狼。而一百枚银狼才能兑换到一块金龙,这还要看银狼是否足色。 那么,她的工作是什么,陪王子睡觉?洗浴时安娜也的确听侍女们这么窃窃私语过,可她不认为自己值这个价。被魔鬼侵蚀的血脉,自甘堕落的不洁者……任何人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后只会避之不及,就算王子好奇心强盛到这个程度,连魔鬼都不畏惧,也无需付她任何报酬啊。 当天晚上没人来找她,她睡着了——那是安娜有生以来睡过的最柔软的床,以至于她刚躺上去就进入了梦乡。第二天睁开眼时已是中午,午餐有专人送到房间里来,面包、奶酪外加一块牛排。她明明已经打算死去——连生命都决定要放弃的人,还会对这个世界产生什么留念?她原本是怎么想的。但将牛排放进嘴里后,安娜眼泪忍不住冒了出来。 肉汁和胡椒粉混合着在口中化开,浓厚的辛香味参杂着一丝甘甜反复冲击她的味蕾,直至咽下去后依然充斥口腔……她忽然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有那么一点美好的东西的。 如果每天都能吃到这样的食物,即使是邪魔蚀体时,自己也会有更多勇气去抵抗吧? 此刻站在这个既不像寝宫,又不像牢笼的木棚子里,她暗暗下定了决心。既然对方需要,那么不管是穿如此奇怪的衣服也好,召唤那不可思议的力量也罢,她都愿意试一试。于是她又重复问了一次,只是这次没有再犹豫。 “殿下,你需要我做什么? “目前来说,你要控制自己的力量,反复练习它,直到能收发自如。” “你是说魔鬼的——” “不,不,安娜小姐,”罗兰打断道,“是你的力量。” 女巫眨了眨她那双漂亮的蓝眼睛。 “世间大多数人对你们有偏见,认为女巫的力量来自魔鬼,是极其邪恶的。其实他们错了,”罗兰蹲下身子,平视对方,“而你同样不这么认为,对吧?” 他想起了安娜在地牢里的那声轻笑,一个自认为邪恶的人又怎么可能发出那样饱含嘲讽的笑声? “我从没有用它伤害过别人,”她轻声说,“除了那个强盗。” “反抗侵害并不是种过错,你做得很对。人们恐惧你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你——他们知道不断训练可以造就一位强壮的战士,却不知道该如何变成一名女巫。未知的力量总是让人害怕。” “你一点都不害怕,”安娜说。 “因为我知道它属于你,”罗兰笑了起来,“如果那名强盗也拥有如此惊人的力量,我可不敢站在他面前。” “好了,让我们开始吧,”他说。 第七章 训练(下) 火光从她脚下升起,又很快褪去。 这是第二十三次练习。 又失败了。 安娜额头上已经冒出了汗珠,她用手背擦了擦,热气顿时翻腾而起,并发出滋滋的声音。 她没有丝毫停歇,紧接着开始下一次练习。那套女巫制服被整整齐齐地折叠好放在一边,如果不是她一开始坚持要这么做,恐怕衣服早就在火焰中化为灰烬了。 好在罗兰身为四王子,多弄几件备用的并不是难事。他让提尔送来了整整一桶长袍——都是从侍女们那里临时收集来的。 第二十四练习终于有了成效,火焰不再从脚下升起,而是凭空出现在她掌心。她小心翼翼地举起手臂,想让它移动到指尖,但火苗摇晃两下,忽得一声窜上她的手臂,点燃了袖子,又顺着袖子吞噬了长袍。 安娜收去火焰,面无表情地扯下半边焦黑的袍子,转头去桶子里翻找新的。 每当这个时候,罗兰便会偏开视线,让自己眼睛盯着别的地方——尽管对方根本不在乎这个。 事实上如果不是罗兰强烈要求,她大概会脱得光光的来练习。但这样罗兰就没法好好观看了,他实在无法淡定地面对一名赤身*的小姑娘——特别是这名小姑娘化作烈焰时的身影有股别样的魅力。 罗兰摇摇头,将杂念抛到脑后。就目前来看,要掌握这股力量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给安娜定下的阶段性目标是火焰从掌心或指间放出,不得殃及身上的衣物,并且保持足够高的温度,可以熔化池子里的生铁锭。 当第三十次练习失败后,罗兰叫停了她。 “休息会吧。” 安娜怔怔地看着他,没有反应。 罗兰只好走过去,拉起少女的手牵到椅子旁,强行按着她坐下。 “你已经累了,疲劳的时候就应该休息下,不用太过勉强,我们的时间还很长,”他帮她擦了下汗湿的额头,“先吃个下午茶吧。” ******************* 罗兰知道灰堡王国的贵族并没有享用下午茶的习惯,这个世界的生产力是如此贫乏,人们很难有闲暇来品尝精致的食物——三餐都未普及,更别提四餐了。至于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这时候一般都聚集在酒吧或者赌场里。 没这习惯就创造一个好了,点心有现成的,茶没有可以用麦酒代替——知道自己要去一个荒僻的边陲小镇后,四王子将自己的侍女、仆从和厨师一股脑带了过来。 于是在城堡后花园的简易木棚里,第一次下午茶会召开了。 安娜望着那一碟碟精美的点心,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为什么吃的东西也能够做得如此好看? 她虽然叫不出糕点的具体名字,但纯白色外观和鲜红色果实的搭配本身就让人觉得食欲大开,特别是糕点外围还点缀着数条细腻的花纹,这让她的世界观再次被刻下重重一笔。 罗兰得意地看着安娜不知所措的表情,不就是草莓奶油蛋糕么,看把你这土包子吓的reads;重生星际英雄母亲传。而且这草莓还是用糖腌制的,味道不新鲜了。 比吃东西更有趣的,是欣赏女巫的表情。罗兰看着对方小心翼翼将蛋糕放入嘴里,蓝色眼睛几乎在放光,头发晃来晃去,心里忽然涌起种正在看美食动画的错觉。 ——不会发光的料理都不是好料理! 好罢,这种角色养成的感觉也挺不错的。 于是观看安娜练习,陪她享受下午茶就成了罗兰生活的日常,政务他即便不去过问,巴罗夫也会帮他打理得井井有条。 三天后,巴罗夫将整理好的边陲镇各项资料送到罗兰办公室。这在之前绝对是不可思议的事件,四王子居然有耐心去看这么大一堆烦琐的报告。 事实上,他现在也没有。罗兰只看了两行便觉得头晕眼花,直接对巴罗夫说道,“你念给我听吧。” 花一个小时听完大臣助理的汇报,他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为什么边陲镇每年冬季的税收和贸易都是零?” 冬天气温低,各项收成下降可以理解,但直接归零是什么意思,当地人民有冬眠的习惯吗? 巴罗夫咳嗽两声,“殿下,您忘了?冬季可是邪魔之月,边陲镇没有守卫能力,所有居民都要迁移到长歌要塞。不过请放心,殿下的安危肯定是摆在首位的。” 邪魔之月?罗兰回忆了下,似乎是有这么个名词——在此之前,他根本没把鬼怪传说、邪恶女巫什么的放在心上,认为不过是未开化世界的无稽之谈。但现在看来,邪不邪恶另说,女巫的确存在。那么……其他流传甚广的鬼怪传说呢? 在宫廷授课的时候,历史导师便详细讲过邪魔之月。每年冬季第一场雪落下后,太阳黯淡无光,龙脊山脉中的地狱之门便会在此刻打开。 来自地狱的邪恶气息会侵蚀生灵,将它们变成魔鬼的奴仆。一部分动物会变异为强大的邪兽,向人类发起进攻。而女巫也大多诞生于这个季节,而且她们的力量远胜平时。 “你见过吗?地狱之门,”罗兰问。 “殿下,普通人怎么可能看得到!”巴罗夫连连摆头,“不说龙脊山脉根本无法翻越,就连靠近山脉都会受到邪恶气息影响,轻者头痛难忍,重者会丧失心智。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那人是一名女巫。只有女巫才能见到地狱之门,因为她们已经堕落为魔鬼的爪牙,自然不受邪气影响。”说到这儿,巴罗夫还转头向后花园望了一眼。 “那邪兽呢,邪兽你总见过吧?”罗兰不悦地敲了敲桌子。 “呃,我没见过。我和殿下一样,都是第一次来到边陲之地。在王国中心灰堡,几乎很少有人能遇到真正的邪恶。” 每年迁移一次,这地方还怎么发展?原本他以为边陲镇只是土地贫瘠,但尚有开发的潜力,现在看来简直个大坑。 “长歌要塞能抵挡邪兽,说明它们也能被杀死,并非不可战胜!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在边陲镇击溃它们?” “长歌要塞拥有巨大的城墙,还驻扎着莱恩公爵的精锐部队,不是边陲镇这种小地方能比拟的,”巴罗夫解释道,“从一开始,建立边陲镇的目的就是为了给要塞提供早期预警,所以它才会设立在北坡岭和赤水河之间。” 就像炮灰一样挡在敌人的必经之路上,罗兰冷笑。 第八章 邪月(上) 想要好好发展,就必须在此地扎根。土地不好可以开垦荒地,领地太小可以向外扩展,但人走了什么都是空谈。 如果一块领地随时可能被放弃,那么谁还愿意在此置业,谁还愿意安心生产? 待大臣助理告退后,罗兰叫来了卡特.兰尼斯,他的首席骑士。 “带着你的人,去给我找些本地的卫兵、猎人或农夫来,他们要在此地待过五年以上,并且经历过邪魔之月。如果有人和邪兽战斗过最好。” 骑士领命离开,罗兰揉了揉额头,继续翻看那些汇总的资料。 边陲镇的主要产出是矿产和动物皮毛,大宗进口项是粮食,所有运输都是通过赤水河直达长歌要塞或者柳叶镇。矿产中各类矿石都有,铁、铜、硫、水晶、红宝石、蓝宝石……这已经完全超过了伴生矿的概念。他又想起安娜曾说过,北坡矿区据传以前是地下不知名怪物的巢穴,直到现在都没有完全探明矿洞底层的岔道究竟有多少。 再翻到粮食一项,罗兰皱起了眉头,这些矿石大部分都出售给了长歌要塞,但对方不是用王国金龙支付,而是用粮食来抵价的。按理说宝石之类的怎么也能算得上奢侈品,可几年交易下来边陲镇既没有存下多少余粮,财政收入也不富余。 换句话说,边陲镇全年矿业的产出只换来了两千居民一年的口粮。考虑到王子空降之前此地领主本身就是长歌公爵一脉的人,自产自销还算能理解。反正在他们看来,此地存再多粮食也不过便宜了那些妖兽。 而毛皮交易则属于当地人民自己的进项,他们向西进入迷藏森林,捕猎一些飞禽走兽,或卖给长歌要塞的收购者,或卖给柳叶镇的居民。边陲镇没有对此项交易设置税收,因为根本无从监管。 罗兰想了想,既然他来了,那么矿石产出就不能再用粮食来抵价。赤水河的分支几乎贯穿整个王国,交通并不算闭塞。有了这条运输动脉,就算长歌要塞不再提供粮食,他也能从其它地方收购到。 前提是,他能在这里,在边陲镇,挡住那群该死的怪物。 卡特的动作很快,隔天便找来了两名卫兵和一位本地猎户,“这两人是边陲镇的巡逻队长,每年的烽火都是他们负责燃放的。这个猎人说他和邪****过手,还亲手斩断过一只邪兽的头颅。” 三人一齐鞠躬行礼。 罗兰点点头,让他们先退到一边,一个个上前来说。 “尊……尊敬的王子殿……殿下,”第一个被叫上来的卫兵紧张得连话都说不清,“我和布莱恩都……都是这里的人,呃……当下雪后,我们……们就会前往北坡矿区的烽……烽火台reads;我的极品同居男友。那里可以第……第一时间看到妖兽的动向,如果它们越过迷……迷藏森林,我们会点……点燃烽火,从小……小路撤回,搭乘之前准备好的快舟离……离开。” “既然是一起的,叫你搭档上来回答吧,”罗兰掩面摇头道,“邪兽都长什么样,它们能被杀死吗?” 另一名卫兵虽然也很紧张,但至少没有结巴,“王子殿下,应该是可以的。它们原本不过是森林里的普通动物,虽然被地狱气息感染变得狂躁凶恶,但仍是可以杀死的。每年邪魔之月过去后,长歌要塞都会派出骑兵队,清扫要塞到边陲镇陆路上残余的邪兽。” “邪魔之月会持续多久?” “一般是两到三个月不等……具体得看太阳,”布莱恩说。 “看太阳?”罗兰疑惑道。 “是的,”卫兵解释道,“殿下您刚来此地不久,所以并不知晓。边陲镇一旦下雪,便不会停歇,直到太阳重新恢复光辉,雪才会化去。” “要到雪化才算邪魔之月结束?”罗兰回想了下,至少灰堡的雪不是这样,基本上隔天就化了,也没见太阳有啥变化。 “正是如此,我经历过最长的一次邪魔之月是在两年前,那次持续了近四个月,许多人都能没撑过去。” “为何,长歌要塞连多一个月的粮食储备都没有吗?”罗兰问。 布莱恩的脸色变得有些差,“他们有的。但当时负责补给的市政官费雷诺说我们秋季产出的矿石只够购买三个月的粮食,第四个月的要等新一批矿石到了才可以发放。可邪魔之月还没过去,我们根本无法离开要塞。” “原来如此……我知道了。” 简直是自绝于人民的蠢货。如果长歌要塞对待这帮边民如春风般温暖,自己想要把他们留下恐怕不容易,但现在看来那群龟缩在城墙后面的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罗兰面无表情地招最后一个人上来答话,心中却将这个名字记下了。 第三个人长得孔武有力,站直时逼近六尺,这让罗兰感觉很有压力。还好他一走上前来便单膝跪下。 “你说你曾杀死过邪兽?” “是的殿下,”他的声音低沉且沙哑,“一只野猪种,一只狼种。” “种?”罗兰重复道,“什么意思?” “这是猎户对邪兽的称呼,殿下。在变异前越凶猛的动物,变异后就越难对付。而且它们会将身体原本的优势成倍放大。像野猪种,它的背部毛皮极为坚硬,五十米外连弩弓都很难穿透。狼种则更为狡猾,奔跑速度惊人,想要杀死它需要提前设置陷阱。” “强的更强,快的更快,”罗兰点头说,“但仍是动物。” “正是这样,它们都不是最可怕的敌人,”猎户说到这儿吞了口口水,“最可怕的是混合种。” “它们才是魔鬼的化身,只有地狱才能创造如此恐怖的妖兽。我曾见过一只混合种,它不仅有着猛兽般强壮的肢体,背后还长着一对硕大的翅膀,可以短距离飞行。而且它像知道我在哪里一般,不管我怎么躲藏,它都能把我撵出来。它不是在捕食,殿下,它只是在戏弄猎物。”猎户掀起自己的衣服,只见一条巨大的伤疤从腹部延伸到胸口,“我在昏迷前跳进了赤水河,才得以幸存。” “居然还有这样的怪物,”罗兰觉得这个世界越来越奇幻了,一道坚固的城墙就能挡住所有普通种邪兽,但会飞的怎么办?“混合种应该很稀少吧?” 第九章 邪月(下) “并不多,殿下,每次邪魔之月只会有两三只这样的妖兽,不然的话长歌要塞都要面临大麻烦。” “很好,你观察得很仔细,”罗兰命猎户站起身,“你叫什么名字?看起来不像是灰堡人。” “我有一半莫金族的血统,镇里人都叫我铁斧。” 莫金,王国西南边荒漠里的沙民,据说是沙地巨人的后代。罗兰在脑中搜寻着相关回忆,他没用氏族的名字,而是用的称号,显然不想再和沙民扯上关系。至于他为何要从西南方边境来到这荒僻之地,估计还有一连串辛酸故事。 但那些都不是重点,边陲镇不计较出身。 罗兰拍拍手,“今天就问到这里,卡特,赏赐他们每人十枚银狼,带他们下去吧。” “多谢殿下赏赐,”三人齐声说。 将人带走后,卡特.兰尼斯又折返回来,“殿下,您问这些,难道是想留在这里?” 罗兰不置可否,“你觉得呢?” “此事绝对不行,殿下!”骑士大声说,“按猎户的说法,光是野猪种的邪兽就很难应付了。五十步外弩弓射不穿,就得等到四十步、三十步再射,这只有要塞的精锐士兵能做到。加上它们数量众多,没有坚固的城墙做依托,光靠本地卫兵来阻挡的话,只怕死伤超过一成就会溃散。” “见女巫之前你也是这么说的,凡事不能往好的方面想吗?”罗兰叹了口气。 “这……女巫虽然邪恶,但安娜……安娜小姐看起来并非如此,作为您的骑士,我必须实事求是。” “是么,如果我给你一座城墙呢?” “什么?”卡特一时间怀疑自己听错了。 “我给你一座城墙,就在北坡山脚和赤水河之间,”罗兰一字一句说道,“虽然没有灰堡王城的围墙那么雄伟,但用来阻挡异兽应该还是可以的。” “殿下,您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骑士被气笑了,“胡闹也要有个限度,如果到时候您不走,那只能原谅我失礼了。” “还有三个月不是吗?我看了过去的记载,这里的第一场雪大多在入冬后的二月末到来。” “三年也不够!修建一座城墙需要大量工人,从基础用混合土夯起。每填一至两尺就要夯实一次,否则堆高了会有垮塌危险。这还是最简单的垒土城墙,”卡特连连摇头,“砖石墙就更慢了,需要数百名石匠事先将石块凿成方形,再一块块搭建上去。殿下,任何一座城墙都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从来没有例外。让城市在昼夜之间拔地而起,那是神话传说里才有的故事。” 罗兰示意他不用再说了,“我明白了。你也不必这么快下结论,如果到时候没有可靠的城墙,我会跟你撤离到长歌要塞的reads;我的极品同居男友。我可没打算把命丢在这个鬼地方。” 骑士单膝下跪道,“我会誓死保护您!” ******************* 城堡花园里,罗兰抿了口苦涩的麦酒,望着专心致志吃着奶油糕点的安娜,心情恢复了不少。 他已决定在边陲镇阻挡邪兽——连大本营都守不住,还谈什么种田。想要在三个月内建起一座连接北坡和赤水河的城墙,就必须采用合理的方案和跨时代的技术。 罗兰并不是突发奇想,边陲镇的周边他都实地查看过(尽管不是亲自去的),记忆里仍留有清晰的画面——北坡山脚和赤水河最近处只有六百余米,简直是天然的隘口。而北坡矿洞由于常年开采,周围堆满了从洞里开采出来的岩层碎石。 这些碎石断面呈灰白色,碳酸钙含量丰富,磨碎后可以作为石灰石使用。而有了石灰石,就等于有了水泥。 没错,这个改变了人类建造史的水硬性材料原料来源广泛,制备简单,实数种田利器之一。 罗兰在心中估算了下,搞出混凝土是没念想了,不是技术上做不了,而是需要消耗的水泥量实在太大,他没把握在三个月里煅烧出那么多水泥粉。加上混凝土韧性差,需要搭配钢筋使用才能变为完全体,因此做成混凝土城墙显然不太现实。 要最大限度节省水泥,又要利用现有材料,那么毛石自重墙是最恰当的选择了。 所谓毛石,就是未经打磨的石料,呈刚开采出来时的自然模样。这样的石料因为棱角形状都不规则,没办法直接搭建,需要石匠加工成砖块模样才能使用。而毛石墙则是用水泥作为粘合剂,不管形状多么奇特的石料都可以往上堆,石头与石头之间的缝隙由水泥来填充,既节省水泥又不挑材料。 大方向是这样定下来了,但实际实施起来,恐怕自己还得亲力亲为,罗兰想。无论煅烧水泥也好,毛石砌墙也好,都是全新的东西。除了自己之外,没人见过这些玩意,也没人知道该怎么做。恐怕接下来的三个月有得忙了。 “你看。” 身后传来安娜清脆的声音。 罗兰转过头,只见一小簇火苗在她掌中悄然乍现,周围明明没有风,焰尖却上下起伏,仿佛在对她点头致意。她摇了摇手指,火焰便像是蹒跚学步的婴儿,缓缓向指尖移动。最终,它停留在食指顶端,平静下来, “你做到了。” 不可思议的一幕,罗兰在心底赞叹道。这不是魔术的障眼法,也不是化学把戏,而是真真正正的超自然力量。但这并不是最吸引罗兰的地方——比火焰更耀眼的,是安娜的神情。 她聚精会神地凝视着指尖,湖水般清澈的眼眸里倒映着跃动的火焰,犹如蓝宝石中被封印的精灵。监牢折磨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已然淡去,虽然仍很少笑,但她的脸上已不再毫无生气。少女小巧的鼻尖渗出点点汗水,白里透红的脸颊上散发着活力,即使看着也会让人觉得心情愉悦。 “你怎么了?” “啊……没事,”罗兰这才注意到自己盯着她太久了,他移开视线,咳嗽两声,“那么接下来,就试着用它烧溶铁块吧。” 这几天时间里,除了吃饭和睡觉,她都会在棚子里反复练习,那股刻苦劲头令罗兰汗颜不已——即使面对高考他都没这么发奋过。 看来要不了多久,她就能熟练掌握这股力量,罗兰想。如此一来,自己构思已久的新项目也能跟着提上日程了。 第十章 石匠 这个星期天气一直不算好,头顶总是灰蒙蒙的,卡尔.梵伯特心情也跟天气一样,低沉到了极点。 走在湿漉漉的石板街上,时不时有人向他打招呼——在这座小镇里,卡尔经营着一间学院。和灰堡那些贵族子弟才能就读的学院不同,他同样面向普通民众的孩子们授课。因此在边陲镇,他有着相当高的声望。 “嘿,梵伯特先生,早上好。” “先生,我的儿子表现得还好吗?” “什么时候有空,卡尔,一起去钓鱼吧。” 平时卡尔总会微笑着的回应他们,但今天他只是点点头,一句话都没说。 自从目睹了安娜的绞刑后,他眼中的世界出现了裂纹——或者说从离开灰堡起这道裂纹就一直存在,可他故意视而不见reads;将军的小木匠。他用忙碌的工作麻痹自己,而学生天真单纯的笑容也从某种程度上遮掩了裂纹。 直到安娜死去,他才发现,这个世界并没有任何改变。那道裂痕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扩大了。 对于安娜,他的记忆停留在半年前。她在学院三十多名孩子中并不显眼,普通的模样,话也不多,但有一点让卡尔印象深刻。 那就是她对知识的热情。无论自己教什么,文字也好,历史也罢,她总能第一个记住。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枯燥的宗教演变史,对方也能捧着书看上一整天。他也曾见过小姑娘帮忙照料邻居家的羊——在阳光下,安娜细心地给羊羔刷着毛,动作轻柔的像照顾婴儿。那副画面他至今仍记得很清楚,女孩的笑容甜美怡然,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和邪恶挂得上钩。 后来街区发生过一场火灾,安娜的母亲不幸逝去,安娜也没再来学院。直到一星期前,她被证明是女巫,绞死在镇中心的广场上。 被魔鬼诱惑?不洁之人?邪恶者?全是放屁!他心中第一次对教廷产生了怀疑,第一次对自己传授的知识产生了怀疑。 安娜是不是女巫他不知道,但邪恶一词怎么也轮不到她!假如一个尚未成年,对世界懵懂而充满好奇的女孩也能被称为邪恶的话,那灰堡里的行政官员们都是来自地狱的魔鬼才对!为了几百枚金龙,故意偷换石料,导致新区剧院建设过半时发生垮塌,三十多位石匠会成员因此丧命。 但他们上绞刑架了么?一个都没有!法官最后宣判石匠会领袖建设不当,处以流放,石匠会勒令解散。而知道内情的卡尔为了躲避风头,不得不拖家带口逃离灰堡,一路向西,最终来到边陲镇。 他办起了学院,拥有许多学生,认识了新邻居,新朋友,但灰堡上演的罪行始终刻印在脑海中。现在,他再一次感受到了世界的嘲弄——到底什么是邪恶,天上的诸神真能看得清楚吗? 压倒卡尔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娜娜瓦。 娜娜瓦和安娜不同,甚至可以说完全相反。她是个极为活泼的女孩,在学院里也颇有名气。只要不上课,就很少见她有停歇的时候,不是骑在树上逗鸟,就是趴在草地里打滚。问她干什么呢,她先咯咯笑上好一阵,才回答说在听蚱蜢和蚂蚁吵架。 娜娜瓦的脸上总是充满笑意,这似乎是她的天性。这个悲惨困苦的世界与她无关,至少在学院里,她可以一直无忧无虑地笑下去。卡尔甚至有一丝好奇——她从出生起到现在有哭过吗? 直到两天前,娜娜瓦一脸哭丧地找到他,“老师,我会和安娜一样被绞死吗?” 他这才知道,自己的学生,娜娜瓦.派恩,也成为了一名女巫。 “啊,那不是梵伯特先生吗!请来这边,帮我们看看这上面写的什么。” 卡尔感到有人在拉扯他的袖子,他抬起头来,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走到了小镇广场旁。许多年人围绕公告板嚷嚷着什么,听到梵伯特的名字,大家都自觉让开了一条道。 “您来得太巧了先生,帮我们看看吧。” “是啊,本来一直是梅格那家伙读的,结果说肚子痛去上厕所,到现在都没回来。” 若是平时,他肯定会笑着点头,然后将公告板上的内容详细解释给众人听。但现在卡尔发现自己做不到——这些人的笑容和热情不似作伪,但对他来说,却比戴着假笑的面具更难以令人忍受。 绞死安娜的告示也是这样贴在上面,大家也是如此兴高采烈地讨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们都是凶手,他在心里说,你们的无知和愚昧杀死了她。 卡尔强压下情绪,吸了口气,走到公告榜面前reads;全息之被迫成受。 “王子征召人手建设边陲镇,有多种档次的工作可供选择,”他念道。 但我也是凶手之一,又有什么资格去责怪他们?告诉他们女巫是邪恶者的人不正是自己吗?卡尔只觉得嘴角泛苦,瞧瞧我都跟孩子们说了些什么,对着教会教义照本宣科,还自以为讲得不错,见鬼! “碎石人,要求男性,20岁至40岁,身强体壮。每天报酬25枚铜鹰。” “泥工匠,性别不限,18岁以上,有砌筑经验,每天报酬45枚铜鹰。” “杂工,要求男性,18岁以上,每天报酬12枚铜鹰。” “……” 不,他必须做点什么,如果安娜的死已无可挽回,那么至少不能让娜娜瓦重蹈覆辙。卡尔心中有个声音在呼喊,石匠会覆灭时他没有站出来,安娜被绞死时他也没有站出来,难道自己要这样一直沉默下去,眼睁睁地看着这些可爱的孩子被送上绞架? 可是他又能做什么?带着娜娜瓦逃离边陲镇么——他有自己的家庭,一家人从灰堡颠沛流离来到这里,情况刚有好转又要离开?更别提娜娜瓦自己就出身于富足家庭,居无定所的生活她受得了吗? “石工匠,性别不限,年龄不限,凡参与过市政建设、要塞、工事之人皆可,市政厅长期招募,每月报酬1枚金龙。” “补充条款:经验丰富,表现优异者,可授予官职。” 告示读完,众人已经喧闹起来,“每月1金龙的报酬,这都比得上长歌要塞的骑兵队了!” “可你会吗?垒个粪坑都不利索,还建要塞?” “你们别光盯着这个,就前面几项也很不错啊,每天报酬都给的话,算下来不比打猎少多少。” “确实,打猎还有可能把命丢了,迷藏森林可不是随随便便能去的地方。” 卡尔.梵伯特没有关注这些,他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告示最后的印章和签名上。那是四王子罗兰.温布顿的亲笔签名。 难道王子不知道没多久便是邪魔之月了吗?无论他想建什么,此刻开工都不是个好时机。看来温布顿殿下对建设一窍不通,倘若自己能用石匠会的名头引起他注意……卡尔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或许通过这份招募,他可以见到王子本人——边陲镇的最高执政者。 这个念头让卡尔吞了口口水,说服王子相信女巫并不邪恶?传言王子殿下想法独特,性格与常人不同,而且极为厌恶教会。说不定行得通!他想,尽管最后下令绞死安娜的是罗兰王子,可看得出他并不情愿。 王子本人不过二十岁出头,他应该更容易理解,那些尚处在豆蔻年华的少女们,又怎么会突然变成罪不可赦的邪恶之徒?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被当成女巫的同党,一起送上绞刑架。教会律法有明确规定,任何包庇女巫或为女巫求情者,都应视作自甘堕落的邪徒。 只能寄希望于厌恶教会的王子同样将教会的律法当做废纸了。 卡尔在心中祈祷。 尽管不知道该向哪位神明祷告,他仍闭上双眼,祈求祝福。 为了死去的安娜,为了还活着的娜娜瓦,为了他心中的裂纹不再扩大。 他决定冒这个险。 第十一章 三王女 “海风变冷了,”望着不见边际的洋面,嘉西亚.温布顿捋了捋被风吹乱的头发,略带遗憾地说。 “因为冬天快到了嘛,”她身后一名外貌英俊的男子回答道,“虽然这里属于南方,但终究不是极南之地。只有沙民才不理解什么是冬天。” “我们的船队在冬天不能出港,洋流会让他们寸步难行。所以这一次应该就是最后一次出航了。”女子回过头,“法瑞恩,黑帆出去多久了?” “两个月零四天,”男子毫不犹豫地说,“如果不出意外,他们会在三日后抵达碧水港。” 嘉西亚大笑起来,“希望他们能带给我足够的惊喜。” 法瑞恩.科班望着眼前张扬的女子,心里感概万分。她那头灰色长发在秋日阳光下折射出丝丝银光;眼珠呈浅绿色,眼角狭长,盯着人看时有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感。在海边待得久了,她的皮肤略显粗糙,并不如王室其他女子那般白皙,但法瑞恩丝毫不以为意。在他眼中,嘉西亚所拥有的气质足以令任何美貌都黯然失色。 和灰堡里那群近亲交配出来的蠢货不同,温布顿三王女是真正的天才。她有着贵族的智慧和骄傲,却又不像贵族那般恪守常规,这一点上她甚至有点像平民——对打破平淡充满期待,极富冒险精神。 当然,没有哪个平民会拥有像她这样的高度和视野,就连公爵、王侯在她面前也显得短视近利。能把碧水港所有贸易收入全部投到船队的建造上,自家金库里不留一块硬币,光这一点就是那帮守财奴远不能及的。 这些金龙藏在柜子里没有任何意义,不用时它就跟石头一样。只有当你花出去,它才能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关键在于,花掉它不等于失去它,只要使用的当,你获得的回报将远超它自身。——法瑞恩现在还深深记得她对自己说的这番话,几乎是醍醐灌顶般冲破了他脑中日久以来形成的固有观念。 比起那些整天数着自己积蓄又增长了多少的王室贵族们,法瑞恩觉得这才是统治者的风范。 于是他义无反顾地投入嘉西亚麾下,追随她来到碧水港。 而到达此地后,法瑞恩才发现自己三王女所做的远不止如此——她不仅有理念,更有行动。她围绕这个核心制定了黑帆计划,并且有条不絮地一步步执行下去。早在五年之前,嘉西亚培养的势力就已经渗入碧水港,筹备组建黑帆船队——而那时,温布顿三世还没提出过争王令。换句话说,她早已走在所有继承人的前面。 “回屋里吧,风越来越大了,”嘉西亚偏头说。她的行宫位于碧水港最南端,鲑鱼港湾之上。这座塔式的建筑犹如驻扎在海岸边的守望者,塔顶端是片圆形露台,视野开阔,可以鸟瞰整个港湾和来往于此的商船。 如今经过五年经营,碧水港的贸易已初具规模,船坞每六个月就会有一艘三桅帆船下水,而他也获得了对方的初步信任。趁着三王女心情看起来不错,法瑞恩犹豫着问出了这几个月以来心中最大的疑惑。 “殿下,我有一点不明白,”他关上门,将呼啸的海风隔绝在屋外。 “你说,”她微笑着点头。 “为何国王还没颁布争王令前,您就能提前预知到这一切?”他也曾猜想过是不是温布顿三世提前告诉了她,但仔细推敲下便知此事绝不可能。谁都知道二王子才是国王最看重的继承人,争王令正是为他而设,这点从二王子的封地金穗城就可以看出。 可光凭自己就猜到这一切,并在五年前开始布局?神灵在上,她那时才十八岁! “预知?”她露出一副好笑的样子,“你把我当女巫了吗?我可没有那种装神弄鬼的能力reads;亡灵炮灰变人系统。” “呃,但是……” “我并不知道父亲会想出争王令这种烂点子,来为他那宝贝二儿子铺路。事实上,有没有争王令和我做的这些又有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法瑞恩忽然像意识到了什么,惊讶得长大了嘴。 看到法瑞恩.科班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嘉西亚笑了,“难道非要等父亲说我可以争夺王位了,我才有这个资格去争吗?同样的道理,将城市治理得最好的那位就一定能坐上灰堡王座么?我原以为你看到黑帆计划时能懂的。” 原来如此,法瑞恩喃喃道,她的船队不单纯是为了财物组建的。这支属于三王女的船队在跑完贸易后会在远离港口的地方换上黑帆,抢劫其他城市或国家的商船。同样,三王女鼓励她的领民驾船出海,一同参与到黑帆计划中。她允诺,任何劫掠来的财物归船主拥有,碧水港对此份获利永不收税。 这一举措给她带来了巨额财富,因此这一次她干脆命令黑帆船队径直南下,去掠夺任何经过无尽海角的船只,以及南部的沙民。 而这些举措,并不仅仅是为了钱财。嘉西亚没有将这笔掠夺来的财富用来建设城市或拓展陆路贸易,她只是又把它们投入到造船场,继续建造更多的大船。 在这几年中,她获得了大批经验丰富的水手,凶悍的战士,和万众拥戴的民心——如果她不能继续执政,参与掠夺的恶徒们统统会被送上绞刑架。 将城市治理得最好的那位就一定能坐上灰堡宝座?不,法瑞恩现在知道了,能坐上宝座的,是拥有众多舰船和士兵,可顺着三湾河而上,直抵金穗城下的嘉西亚.温布顿。 “那您知道自己会被指派到碧水港来吗?” “这个倒是意外,一场交易的添头罢了,”嘉西亚耸耸肩,“原本还当是教会糊弄我来着……” 跟教会有关?见对方没有说下去,法瑞恩也不敢追问。但他清楚,即使嘉西亚没有来碧水港,这块地方也会遵从她的旨意,按她所希望的方向继续走下去。 “把这些先放一边,”她给自己倒了杯红茶,“之前的小把戏看来失败了。” “啊,是,”法瑞恩连忙收回思绪,回答道,“只有边陲镇有消息传来,汇报说药丸失效。其他地方连消息都没有。” “没有消息应该是被哥哥们干掉了吧,意料之中。本来就是随手布置的棋子,无关大局,只是用来消磨这等待的时间罢了。不过……”她话锋一转,“别的棋子失败很正常,但我没想到连四弟都能安然无恙。说实在的,我有一点点失望啊。” “翠鸟在密信里说,药丸的确吃下去了,只不过……” “失败就是失败,我不想听解释,”嘉西亚打断道,“过不了多久就是邪魔之月,我们可爱的王子殿下会去长歌要塞避难吧?到时候邪兽入侵,要塞恐怕会乱上好一阵子。你写信给她,让她好好把握机会。我想看看这次幸运女神是否还会站在四弟一边呢?” “是,殿下。” “你下去吧,”嘉西亚挥挥手,就在法瑞恩准备告退时,三王女又叫住了他,“啊,对了。我记得那颗药丸是在炼金大师恩比瑟那里买的吧?” 法瑞恩点点头。 “当时他怎么说来着?无色无味、如水即化、服入必死、无药可救,还是他最新的炼金成果?”嘉西亚打了个哈欠,“绞死他吧。” 第十二章 烧制 罗兰站在烧制间后院里等待第一批水泥出炉。 这座砖房是他专门为水泥生产设计的,长约十五米,宽四米。前后都有一个门,不同的是前门尽可能宽敞,以供人们搬运材料。而后门只有一人宽,能让安娜偷偷进入烧制间。 为此,他还在房子半腰处修建了一圈围墙,将烧制间后半截包围起来,进出口安排有骑士把守——他们都是卡特的部下,忠诚度毋庸置疑。 水泥的生产流程说起来很简单,将石灰石碎成粉末状后与黏土、铁粉混合,用干法或湿法煅烧成熟料,再同石膏一起磨细即可使用。原料都很普通,铁粉难以大量制得可以不放,关键在于熟料的煅烧温度。 烧制水泥时所需要的具体温度罗兰并不记得,就算记得他也没办法测量和控温——无论是红外测温仪还是热电偶测温枪都比水泥复杂了无数倍。他只知道这个温度几乎和铁的熔点相近,而煅烧工序也是生产水泥的一道难关。 就冶炼技术不发达的时代而言,维持高炉温一直是困扰所有人的问题。普通开口炉的热量损失极大,很难将炉温保持在1200度以上。而反射炉又需要耐高温内胆,他一时半会也想不出怎么造耐火砖。传统炼铁的高炉就更不行了,温度或许能达标,但单靠那狭长的炉腔来煅烧水泥,只怕等邪魔之月都过去了还烧不出足够的量。 因此罗兰设计的烧制间根本没有任何加热措施,他靠的是安娜。 被人工破碎的小颗粒石灰石与黏土混合后掺水搅拌成浆料,均匀的铺在烧制间内。接着骑士锁死大门,清走杂工。安娜从后门进入,让火焰烘烤地上的浆料,直至一同放入室内的铁棒熔化。 罗兰有些坐立不安,这是他驻守边陲镇的第一步。如果造不出水泥,三个月建起一道城墙的计划便只是空谈。没有城墙阻挡,只怕没人愿意死守在这鬼地方。无论是真实历史还是虚构文学,想要好好种田,一块稳定的根据地是必不可少的。 “殿下,您说的这种东西真能把石头都粘在一起?”守在四王子身边的卡特.兰尼斯问。虽然王子告诉他这是灰堡炼金工坊的最新研究成果,但他仍将信将疑。毕竟那帮子人就没做出过什么真正可靠的炼金产品。 “谁知道呢?反正他们是这样说的,”罗兰摊手道。 这个世界炼金术和占星术一起被并称为贤者之术,在大陆国家都十分流行。王室一般会培养自己的炼金术师和占星家,用于秘药炼制和预测命运。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些研究太过高大上,以至于产生了盲信的心理。考虑到这点,罗兰自然而然地把水泥配方的来源问题引到了炼金工坊头上。至于首席骑士信不信,那根本无关紧要。 窗子里冒出的火焰逐渐熄灭,看样子是烧制好了reads;重生香港娱乐圈之倾城之恋。 罗兰呼得一下站起来,将卡特赶出院子,独自守在砖房后门前等待。 铁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安娜****着身子走了出来。罗兰第一时间将袍子披在她身上,又给她端来杯水,“怎么样?” 女巫的脸上灰扑扑的,湿法制水泥虽然扬尘低,但在煅烧时灼热的空气仍会带起粉尘。对于不能戴口罩的她来说,在里面待上数十分钟显然不会太舒服。她咳嗽两声,点头道,“泥浆已经变成灰粉了。” 罗兰等不及烧制间温度降到足够低,他将打湿的毛巾缠在头上,抓起把铲子钻进了后门。 高热的空气瞬间包围了他,他一时间感到呼吸有些困难,手上的皮肤被烤得生疼。还好铲一把灰用不了太多时间,不然这种环境里待个几分钟只怕会引起高温休克。 “这就是你要的东西?”安娜将女巫套装穿好后,伸过头来问。 “看起来很像,”罗兰将粉末摊平,用手指感受它的余温,“具体行不行还得试下才知道。” “它有什么用?” “造房子、造桥、修路,可以用的地方太多了。如果它能成功,以后人民的居所将不畏风寒,暴雨和大雪也无法摧毁。”他用另一只手拍了拍小姑娘的头,“是靠你才做出来的喔。” 安娜低下头去。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少女的呼吸变快了一拍。 按理论来说,烧制好的熟料要与石膏研磨,以此来调节它的硬化时间。但此时无需考虑这么多,罗兰稍作休息后又铲出两把,接着叫来站在院外的卡特,让他按灰粉三份掺河沙一份的比例来配制水泥砂浆。 首席骑士也完全不介意干些粗活,对他来说,做这种事情比在灰堡时替殿下打架斗殴或者勾搭出游贵族小姐要好上太多了。 由于原料中没有加入铁粉,配出来的水泥浆色泽偏淡,呈现出灰白色。罗兰把它们一股脑地倒在一块石砖上,再将另一块扣上去。水泥凝固时间在四个时辰左右,考虑到试制品的不稳定性,他打算干脆等到明天再看结果。 第二天一早,罗兰就急匆匆地带着卡特和安娜赶往烧制间后院。推开门,他注意到水泥外表已是凝固状态,与两块石砖紧紧接合在一起。固结的表面看起来凹凸不平,部分位置泛起了白霜。 罗兰蹲下身,将碱化反应产生的白霜刮去,用手指按压硬化后的水泥,触感让他心头一喜——水泥表面坚固硌手,完全不同于泥土夯实后的触感,即使用指甲用力去扣,也无法在上面留下一丝痕迹。 卡特得到四王子示意后,先是试图将石砖搬起,但没能成功。他从侧面狠狠踢了数脚,直至水泥与地面的接合处断开,两块石砖依然牢牢粘结在一起。最后他挥起剑柄用力敲打它们,也只能敲下一小块边边角角。 “这就是水泥的效果吗,”卡特立刻意识到了它的作用,“简直不可思议。昨天还能像熔化的蜡烛一样流动,仅过一晚上便坚如岩石。有了这种东西,城墙想建多快就能建多快。只要石头足够多,我们甚至能在五年内建出一道围绕国界的城墙!” “那有什么用?”罗兰不以为然道,“再高大的围墙也挡不住来自内部的敌人。我倒宁愿把边陲镇的破旧木屋都变成坚固的水泥房,让我的领民再也不必担心落到一场天灾后无家可归的境地。” “……”首席骑士愣了愣,他实在没料到集各种贵族陋习于一身的四王子会说出这样的话。 “以后你会看到的,”罗兰再次肯定了自己要走的路——对众多穿越者而言,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在这里,女巫才是第一生产力。 第十三章 城墙 水泥的生产很快迈入正轨,为了让安娜得到充分休息,烧制间两到三天才开工一次。未煅烧时则尽可能准备更多的原料,为此罗兰再次发出招募令,将碎石工的人数增加了一倍。 不过他也清楚,自己不能一直依靠安娜去做这些事。长期工作于扬尘环境会使人得上矽肺病,加上以后生产规模扩大化,一个安娜远远不够使用需求。 女巫不应作为消耗品来使用,而应该作为推动文明发展的引擎。尽管罗兰心中对此再明白不过,目前仍只能把全部精力投到城墙建设上。挡不住邪兽,一切都无从谈起。 连接北坡山和赤水河的城墙基础已经动工开挖。按穿越前的惯例,他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在一堆神情惊愕的围观群众面前,亲手挖出了第一铲土。 原以为水泥问题解决后,搭建一座城墙那是轻轻松松,可实际做起来才发现,他根本对工程一窍不通。基础挖多深,要多宽?地段高低不平怎么解决?六百多米长怎么保证建好后在一条直线上?他倒是看过市政修路时一群小伙子在用仪器和标尺望来望去,似乎是叫经纬仪和水准仪吧?但在这里什么都没有啊! 作为一名机械绘图狗,罗兰虽然跟隔壁的土木搬砖狗并称理工双狗,但所学内容天差地远。而雇佣来的泥工匠没一个参与过大型工程的建设,可谓比自己都不如。因此城墙开工后进展极慢,一个礼拜才挖出半条浅浅的沟槽。 工程一旦失去管控,很难说最后的产物会是什么样子。比如说这条好不容易挖出来的浅槽,与其说是城墙基础,倒不如说是条排水沟来的贴切。尽管开挖时罗兰比划了个大致宽度,但挖着挖着这宽度就明显走形,越变越窄。站在远处遥望,简直像条弯弯扭扭的小蛇。 即使这样,罗兰也不愿意停工。本着能挖一点是一点的精神,只要烧制间不开工,他就会整天待在北坡山脚,用肉眼调整基坑的延伸方向,缓缓向前推进。同时他还将招募令上石工匠的报酬翻了一倍。 幸好这样的尴尬没有持续太久,罗兰在烧制间指挥准备煅烧第六批水泥时,大臣助理巴罗夫汇报说有石工匠响应招募,还称其在灰堡石匠会待过,人已经带到院外等候觐见reads;反派他总想逆袭。 他稍微回想了下便心花怒放,灰堡石匠会在记忆里可是大名鼎鼎的组织,就连四王子都听过他们的名号。虽说似乎是因为一起施工事故被勒令解散,但搞这行哪能不出事呢? “带他进来,”罗兰装出一副镇定自若的表情,点点头道。他原本想叫安娜避开,但随后一想便罢了。边陲镇有两千多人,见过女巫真面目的人并不多。而且安娜此时的模样已经和之前一心寻死的时候判若两人,加上一身奇装异服,估计即使见过也认不出来。 卡尔.梵伯特被骑士带进院子里时忐忑不安,他打算先告诉殿下这个季节并不适合展开大型工程,待取得殿下的信任后再慢慢改变他对女巫的看法。可传言殿下素来行事无忌,劝阻若得到反效果该怎么办? 他心乱如麻地鞠躬行礼,抬起头时却怔住了——殿下身边的女孩模样如此熟悉,让他产生了自己是在做梦的错觉。卡尔揉了揉眼睛,再次看去,情不自禁地喊出声来,“……安娜!” 卧槽,罗兰心里叫到要糟,这也太巧了吧,随便招个工匠也能招到女巫的邻居?看得出,对方对安娜绝对足够熟悉,否则不可能在一个照面的时间内就辨认出来。他转头望向卡特.兰尼斯,首席骑士心领神会,立马将门栓拉上,堵在唯一的出口上。 “老……师?” 安娜的反应让罗兰一时没回过神来,什么,老师? “真的是你,安娜,我……我……”卡尔只感到眼眶一热,接着有什么东西流淌下来。他无力地跪倒在地,不断重复道,“对不起,对不起……太好了,太……好了……” 过了好一阵子,卡尔.梵伯特才平复过心情,他缓缓站起身,再次向罗兰弯腰致意,“十分抱歉殿下,我失态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是石匠吗?” “我曾是,”卡尔放下心头包袱后,回答也流畅起来。殿下没有杀掉安娜,刑场上被绞死的是替代者——意识到这点后,他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虽然不清楚对方为什么要救下一名女巫,但不管怎样,哪怕是殿下想把她纳入寝宫,那也比送上绞架要好得多。这至少说明王子殿下并不惧怕女巫是魔鬼化身的传言。 他详细讲述了自己从灰堡流落到边陲镇的经历,包括在此地开办学院和发现学生娜娜瓦.派恩也成为女巫的事。最后他恳求殿下也将娜娜瓦藏入宫中,免得暴露后遭受迫害。 站在一旁的安娜听完后虽然满脸想要为娜娜瓦求情的模样,但始终未有说出一句话。 又一个新的女巫,这下还真是重大喜讯,不过派恩这姓氏似乎在哪听过。罗兰招来大臣助理悄声询问,才知道是边陲镇一户小贵族的姓氏。 “你可以带她来见我,如果她真是女巫的话,我保证她不受到任何伤害,”罗兰允诺道,“但我不能将她从派恩家带走,特别是在她未遭受到家人实质威胁前。另外,我救下安娜也不是你想的那样……”他考虑了下,决定还是说清楚比较好,“我需要她的帮助。比起魔鬼邪力这种无稽之谈,我更相信女巫的力量无关善恶,是可以控制的。所以安娜也好,娜娜瓦也好,任何女巫,只要没有做出违法之行,我不会认为她们有罪。” “接下来,我们谈谈正事吧,你参与过灰堡城墙的建设?”王子将话题转回到施工事宜上来。 “是!”卡尔点头道,虽然四王子殿下没像他所想的那样将娜娜瓦收下,需要女巫帮助一说也让人摸不着头脑,但总归他愿意保护娜娜瓦的安全,这就足够了。 “很好,我打算在赤水河和北坡山脚修建一道城墙,用来抵挡邪兽入侵。如今这项工程就由你来负责。” 第十四章 能力 “殿下,这道城墙您打算修多高,修多宽呢?” “至少高十五尺,宽六尺,可供四人并排行进,”罗兰暗自点头,专业的就是不一样,首先先问技术参数,再确定施工方案。 “那么它需要下挖一人深的沟槽来稳定上部墙体,而且顶部宽六尺,墙高十五尺的话,下部宽度则至少翻倍,”卡尔飞快回答道,“这样一来光是挖槽都要消耗大量人力。殿下,如果您能给我一百五十人,我应该能在邪魔之月到来前挖好这条沟槽。” “一道水沟可挡不住邪兽,”罗兰不置可否。 “正是如此,城墙上部用石头砌筑的话,则需要三年。若只为了阻挡邪兽,城墙可以不用砌那么高,大约十二尺即可,宽度也可以缩小三分之一,底部缩减到六尺。挖沟槽和砌墙体同时进行,人数增加两百……如此一来,我可以在明年邪魔之月到来前完成它。” 卡尔顿了顿,接着说道,“请恕我直言,殿下,现在不是开工的好时节。如果不及时砌筑墙体,沟槽即便挖好,经过一整个冬天的雨雪浸泡后,也会失去它原本的作用。那样您反而要花去更多的时间和人力去清理软化沟槽,将挖掘深度再次加深。” “如果按你说的,墙建十二尺高,宽四尺,沟槽需要多久能挖好?” “应该需要一个半月,”卡尔回答道。 “那么就按这个方案做吧,挖槽和砌筑同时进行,在邪魔之月到来前砌成。”罗兰挥手打断了卡尔想要说的话,“我知道你在顾虑什么,先看看这个,来自灰堡炼金工坊的最新作品。” 他自然没时间再粘一次石砖给石匠看,只是把之前那两块粘好的拖出来展示了一番。好在王子说话几乎没人敢质疑,当卡尔听到这种被称为水泥的炼金粘合剂能在昼夜之间由液体转化为固体,并产生极高的粘合力时,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震惊神色。 为石匠会奉献了上半生的他自然能意识到这项发明有多么伟大,除了粘合石头,更重要的是它还能随意塑造形体。这岂不是相当于不用二次切割和打磨,便直接拥有了任意形状的石料?能将费时费力的加工阶段抛弃,任何建筑的搭设速度都会提上一个新台阶。光这一点就足够令人兴奋了! 罗兰满意地看着对方神色,再次问道,“怎么样,你觉得三个月够吗?” 卡尔.梵伯特声音有些发颤,“如果您说的没错,不不,我是说……如果炼金工坊他们对此物的描述没错的话,我……我愿意试一试reads;反派他总想逆袭。” “很好,水泥的使用方法我会让人写一份详细资料给你,还有其他需要的话就跟我的大臣助理谈谈,”罗兰笑道,“卡尔先生,现在你就是行政厅的一员了。” 见到娜娜瓦本人是在隔天下午。小姑娘有些茫然地看着安娜,抓着衣角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我已经……死了吗?” 第一次看到她时,罗兰不得不承认,女巫的力量不仅赋予了她们神奇的能力,还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她们的外貌和气质。她和安娜是截然不同的类型,却都含有一种独特的韵味。这种感觉跟年龄无关,也和生活状态无关,即使安娜在监牢等待死亡时,所散发的光芒也依然不减。翻遍整个记忆,无论是灰堡的街头流莺还是教养甚佳的贵族小姐,他都未曾有过这样的感觉。非要形容的话,把她们和女巫放在一起,就像是黑白照片中出现了彩色人物。 带她来的卡尔.梵伯特很识趣地告退了,行宫花园里只剩下罗兰、安娜和娜娜瓦。 “你没死,安娜也活得好好的,”罗兰忍住笑意道,“我是四王子罗兰.温布顿,而你是——” “我是娜娜瓦.派恩,”小姑娘听到自己没死,表情又活过来了。她径直跑到安娜身边,叽叽喳喳和她说着什么,全然不顾罗兰这个灰堡王子的身份。罗兰自然也不会跟一个才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计较,他靠着圆桌坐下,给自己倒上麦酒,在一旁欣赏两个女巫的日常。 安娜显然有点不适应对方的自来熟,娜娜瓦说上十几句她才会应上一声,话说回来,安娜也不过十七岁,却已经有了大姐姐的感觉。罗兰不禁想,当她长大后,会变得有多出众? 直到娜娜瓦语速逐渐放缓,他才咳嗽两声,开口问道,“派恩小姐,听你的老师说,你觉醒为女巫了?” 相比绝大多数人所说的堕落为女巫,罗兰更偏好觉醒一词。他不会天真的认为所有女巫都是纯洁无暇的白纸,身怀恶意的人获得力量后只会造成更大的破坏。这就跟武器一样,可以制造暴力,也可以抵抗暴力,关键看武器握在谁手中。也许教会宣传的女巫屠杀事件都是有事实依据的,但把这个当成女巫群体的罪证就太不公平了。 娜娜瓦表情僵了僵,低声问,“您会绞死我吗?” “不,当然不会,上绞架的都是十恶不赦的罪犯。你不是,安娜小姐也不是,所以不用担心这点。” 她吸了口气,点点头,“我也不确定……老师说,女巫是被魔鬼引诱后才拥有的邪魔之力,可,可我并没有见过魔鬼啊?” “你是何时发现自己变得与众不同的?” “大概一个礼拜前吧,”娜娜瓦嘟囔道,“我看到一只小鸟摔断了腿,很想帮帮它。然后……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我手中跑了出来。” “有东西跑了出来?”罗兰追问,“接着呢?” “嗯……它忽然把小鸟包围住,像团黏糊的水,”娜娜瓦斜着头回想了下,“接着小鸟的腿就好了。” 难道她的力量是治疗类型的?罗兰心里扑通猛跳了一下,他十分清楚这种能力意味着什么——在没有抗生素,没有现代医学,遇到创伤和感染很可能直接死亡的年代,能快速愈合伤口简直相当于多了条命。这种能力对推动整个文明进展作用不大,但对个体生命来说却意义惊人。 他立刻走到门边,让守在外面的骑士找一只活鸡来。要是能证明她说的是真的,自己说不定就能借此改变边陲镇女巫受到无情迫害的局面。 第十五章 自以为 见骑士领命而去,罗兰重新回到桌边,“你能救治小动物,为什么还会觉得女巫是邪恶的?” “老师说过,女巫能做到普通人做不到的事,有时候看起来并不坏,但那是魔鬼为了引诱更多人而设下的陷阱……”女孩声音低了下去,“我,我真没有见过魔鬼,我发誓。” “你当然没见过,那不过是教会的谎言,你的老师也是被蒙骗者之一,”罗兰安抚道。 “教会骗人?”娜娜瓦张大了嘴巴,“为什么?” 罗兰摇摇头,没有解释。就算他说出来,她们也无法理解。当文明尚未发展到一定程度,这种奇葩的事情就总会发生。甚至不需要利益推动,人们会自动把天灾、*、或难以理解的现象归于幻想出来的幕后黑手——就历史而言,这个锅大多数都是由女人来背的。 而这个世界,女巫拥有了来历不明的切实力量后,则更容易成为教会的打击目标。想想看就知道,教会绝不可能放任这种异像不管。要不将所有女巫都封为圣女,称这是神的恩赐;要不猎杀女巫,称她们是魔鬼的代言人。然而,一旦选择了前者,一神教的威严就会受到极大打击——因为女巫的出现跟教会毫无关系。万一信奉其他神明的教会也将女巫封为圣女,大家都是神选之人,那么谁家的神才是唯一真神? 多神教能共存的前提就是诸神们真实存在,能够互相制约。既然神不存在,都是靠嘴炮虚构出来的标志物,凭什么让对方来分享这个世界?因此任何一神教都会宣称自己信奉的才是真神,对于异教徒,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消灭。同样他们也只能选择后者,不遗余力的打击女巫。 这无关喜好,仅仅是为了利益。 城堡厨房里就备着活鸡,骑士提着它翅膀来时,它还在扑腾乱踹。 接下来的事就让娜娜瓦目瞪口呆了,罗兰从腰间摸出把银色小刀,让骑士抓稳了就朝鸡身上捅去。捅完还让娜娜瓦上来治疗它,治好后再换个方式继续……如此反复。 当那只被折腾了半天的鸡终于一命呜呼时,罗兰对娜娜瓦的能力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她可以令破损的部位复原,包括割裂、骨折、瘀伤。如果部位完全缺失,例如将鸡爪切断后,她无法使其长出新的爪子。但把断爪接上再施展能力,则能让断口完好如初。最后,她没办法逆转生死,一旦鸡死亡,她的治疗就无效了。 整个治疗过程中罗兰没有看到她所描叙的黏糊的水,她只是简单地把手放在鸡的伤口处,伤口就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reads;这么高冷算什么。一连串试验下来,娜娜瓦的体能消耗并不大,至少没像安娜训练时那样满头大汗。 唯独不满的是娜娜瓦本人,她觉得这样对待鸡太过分了,以至于到试验结束都一直嘟着嘴瞪着罗兰。 “好啦,别瞪了,来吃点东西吧,”罗兰见状只好使出召唤下午茶一招来转移她的注意力。这招对付安娜屡试不爽,他认为该年龄段的女孩子很少有人可以抵御美味甜品的诱惑。而事实证明,娜娜瓦在精美糕点面前的表现不比前者好多少。 吃完糕点后,罗兰叫人送走了娜娜瓦。安娜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不把她留下?她和我一样,都是女巫吧?” “她还有家人,而她的家人目前并没有发现她是女巫。” 安娜低声说,“只是早晚问题。” “对,早晚而已,”罗兰叹了口气,“所以能晚一点是一点啊。你……想你的父亲么?” 她摇摇头,如湖面般平静的眼眸没有泛起一丝波澜。看来被自己父亲背叛这种事已经令她彻底失望。不过没有亲人,她还会有朋友。 “娜娜瓦会经常来的,事实上,我打算让她每两天来这练习下自己的能力。” 听到这话,她眨巴了下眼睛,快速点点头。 “你想和她一样,重回卡尔老师的学院,和其他孩子一起学习吗?” 安娜没有回答,但他觉得自己听到了对方的心声。 “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只要我在,你们终将可以像普通人一样生活,走到哪里都不会有人抓走你们,把你们送上绞刑架。这一天会到来的,”罗兰一字一句说道,“我保证。” ******************* 自从卡尔.梵伯特接管工程后,四王子罗兰顿时清闲下来。 他每天下午都待在城堡花园里,陪着安娜或娜娜瓦练习。如今安娜训练时已无需再准备额外衣物,即使每根手指上都跃起火苗,她也能熟练操作它们,而不会像之前那样失手点燃自己的魔女帽。 娜娜瓦也换上了一套同款女巫制服,练习时她虽然满不情愿,但看下午茶的份上,还是噘着嘴老老实实地做了。看着两个女巫在院子里晃来晃去,罗兰心中的恶趣味得到了极大满足。 偶尔他也会去北坡山脚看看工程进展,经过两个多星期的建设,城墙已经修出百米左右。在没有经纬仪测距的时代,卡尔指挥匠人们用一根木杆在每天同一时刻,根据太阳照射的影子来确定距离和平直度。每隔十杆设下一座望楼,起到稳定城墙的作用。 如此大规模的用人自然也引起了镇子里贵族的注意,不过他们除了找巴罗夫打听下情况外再无动静,仿佛这事跟他们无关似的。罗兰对此丝毫不以为意,这些人的家业都在长歌要塞,断然不会留在此地帮他守卫边陲镇。他甚至能想象出这帮人私底下聚在一起时嘲笑自己不自量力的画面。 不只是贵族,商人也一样。往年在边陲镇收购动物皮毛的行商见这次没什么东西可以购买后,已开始陆续启程返回要塞。对于空手而归的不满情绪,自然是发泄到执政者罗兰身上。关于灰堡四王子罗兰.温布顿在邪魔之月到来前还大兴建设,简直愚蠢又无知的说法,已经顺着赤水河传开出去。 此时恐怕没有人认为他能守住这座小镇,甚至大部分人根本没望这方面想。毕竟四王子留给大家的印象里,不包括勇于战斗这一条。无论他在折腾些什么,最后总要乖乖回要塞避难的。 就这样,在众人的议论纷纷中,罗兰迎来了穿越后的第一个冬天。 第十六章 前路 壁炉里的火烧得正旺,驱散着从门窗缝隙处渗入的寒意。壁炉顶端挂着长有硕大犄角的鹿头,在火光的映照下,犄角在背后墙面上的投影犹如巨大的爪牙。 对面是一张暗红色的长木桌,上面摆满了羊皮纸卷和书籍,大多是等待签署名字的行政令。平时,罗兰就在这里处理公务——自打把城堡三层的屋子改造成办公室后,他便渐渐喜欢上了这里。 透过背后的落地窗户,他能看到小镇在视野前方延伸,尽头处则是连绵不绝的群山。那是几乎纵穿大陆的绝境山脉,将灰堡王国和蛮荒之地隔在东西两边。而北坡山不过是绝境山脉的一处分支。 而脚下,则能看到木栅栏围起来的花园。给安娜训练用的木棚已经拆除,砖池变成了长条桌,以供下午茶时方便摆放餐具。天气好的话他也会到下面去晒晒太阳,或躺在专门定制的摇椅上打个盹。 虽然城堡不大,但好歹也算得上一座拥有独立花园的中型别墅了。放在上辈子,想要坐拥一座真正的石砌城堡,那几乎是天方夜谭,光是参观下都得先掏钱买门票。但现在,他不仅拥有这座城堡,更掌握着一个城镇。 “殿下,最近招募匠人和杂工的花费颇大,这笔钱都是从您的口袋里掏出来的,这样下去恐怕撑不到明年春天了。”巴罗夫捏着一叠羊皮纸,向罗兰汇报近期的财务情况。 边陲镇原本的收入支出十分简单,一条线是矿石、宝石贸易。这条线被长歌要塞垄断,将北坡矿山的产出换成小麦或面包,中间没有税收,由要塞方面派人主持资源交换。用通俗点的话来讲就是,北坡矿山是长歌要塞大贵族们的股份制项目。那些驻扎在边陲镇的贵族可以看做是股东派来的监管人,他们的封地大多在要塞以东,来此地只是暂住,且每年来的人都不尽相同。 事实上,边陲镇的历史还不到三十年,比起已有近两百年的长歌要塞,简直是个新生的婴儿。原本莱恩公爵只是打算在此地建立一个前哨站,对邪兽侵袭做一个早期预警。但没料开荒者们到在北坡山脉发现了丰富的矿产资源,于是干脆就在此地设下镇子,并命名为边陲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北坡矿洞造就了小镇。 为了防止偷采瞒报,公爵并没有采纳各贵族自己派出人手开采的建议,而是统一雇佣当地居民和附近的流民、甚至罪犯来充作矿工,产出的矿石按各家投入资源的比例分配。要塞这边只需提供雇佣者全年的粮食和些许佣金,这些报酬都是固定数额,不会因为矿区产出多少而变化。边陲镇的两千余名居民,有大半都是为矿区服务的。 另一条线,则是镇里的其他产业——比如铁匠铺、酒馆、纺织等等。边陲镇的微薄税收主要来自于这里,一年到头很难余下多少。上任领主也没把这贫瘠之地当回事,自罗兰被灰堡之王派来此地后,他干脆待在要塞不过来了。 因此,罗兰想要雇人修城墙就只能从自己口袋里掏钱。若是之前的四王子,那肯定说什么都不会愿意,但对罗兰来说,只要能在边陲镇站稳脚跟,把全部财产花光都是值得的reads;未来之全能时代。反正以后的矿石贸易不会再以粮食结算,用货币结算的话这点投入简直是毛毛雨。 唯一的问题是长歌要塞愿不愿意放弃垄断,和边陲镇进行正常贸易——这点颇有些像虎口夺食,但巴罗夫提供的清单数据表明,限于人力开采效率低下和运输不便,事实上矿区每年产出的矿石价值也不过千余枚金龙,对于要塞的整个营收而言不过九牛一毛。唯一利益受损的也就是那些合伙投资的贵族了。 为边陲镇的长远发展作考虑,这一条线必须收回。罗兰心里清楚,哪怕那帮人的投资早在十几年前就全数收回,他们也不会轻易放手。蚊子再小也是肉,何况是这种躺着就能捞钱的好事。他愿意给予先前投资人一定的优惠和补偿,比如半价购买之类。但拖一船矿石回去只换来半船粮食这样的事情,是不允许再发生了。 罗兰盯着清单思考的时候,巴罗夫也在注视着他。 这三个月以来,确切的说,是最近的一个月里,四王子身上发生了一些难以言喻的变化。外人或许尚不清楚,但他天天跟在王子身边,这种变化瞒不过他。 早在灰堡的时候,他就听说过四王子罗兰.温布顿的恶名。我行我素、肆意妄为、毫无贵族风范……诸如此类。总之,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比起他的两位兄弟都差得甚远。 当被陛下派到这儿来时,他曾满心失望,如果不是陛下承诺争王结束后,将委任他为正式的财务大臣,他真想甩手不干了。 初到边陲镇的前两个月,四王子一如既往地表现出了极端幼稚的行径,把能得罪的当地贵族全部得罪了个遍。好在这个镇子本身规模极小,就算行政职务全部空缺出来,他和带来的那十几位文职人员也能填补得上。 再往后,一些事就变得不同了。 变化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想,大概……就是从救下那名女巫起。 巴罗夫不是没有怀疑过魔鬼附身这一可能,或王子本人被另一名暗藏的女巫操控了。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假如魔鬼和女巫有这样的能力,找四王子干吗?直接控制陛下或教皇不更好吗?还有一点打消他怀疑的便是,他亲眼见到王子握住了神罚之锁。 这东西是教会对付女巫的杀手锏,任何邪魔之力都会在神罚之锁面前溃散,可罗兰直接握住了它。换句话说,如果他不是四王子,而是连神力都无需畏惧的魔王,那还有揭发的必要吗。保住自己的命才是第一位的。 王子的作风依然我行我素、肆意妄为,但两者给他的感受并不相同。不,巴罗夫想了想,应该是截然相反。 最大的差别应该是目的性。他察觉到罗兰在计划着什么,为了达成目的,必须采用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手段。就像对方尝试说服自己为何要救下一名女巫一样,或许计划并不成熟,漏洞百出,但王子的确在向计划前进,并且对结果深信不疑。 这才是最令人觉得迷惑的地方,王位可能在罗兰兄妹任何一个人中诞生,但绝对不会是四王子本人。这种事他自己应该也十分清楚,在边陲镇这种小地方谈发展?就算诸神也办不到吧!罗兰到底是构想了一个怎样疯狂的计划,疯狂到能让一个建立在边境防线之外的小镇发展得比金穗城还好,还得让自己彻底相信这计划一定会成功? 如果只是疯子的妄想也就罢了,但罗兰大力修建的城墙却表明似乎不是这么回事。他真的打算要在这里驻守下来,靠着水泥这种炼金产品,来修建一道常识里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城墙。 巴罗夫的家族中就有炼金师,可他从来没听说过炼金工坊做出了这么个玩意儿。把筑墙方案建立在谁也没见过的东西上,这到底是自信还是胡乱而为?扩展到罗兰谋划的整个计划,四王子到底还藏着多少自己不知道的事?他发现自己对未来的日子隐隐有了兴趣。 第十七章 使者(上) “这地方,还是这么破,”要塞大使培罗踏出船舱时,一股木头腐朽的味道扑面而来。四周的空气潮湿且沉闷,让人觉得浑身都不舒服。他吸了吸鼻子,抬起头,天空灰蒙蒙一片,似乎有一场大雨正在酝酿。 “您上次来这里,还是一年前吧,”助手殷勤地给大使披上羊毛外套,“这里什么都没有,除了石头。” “是一年半之前,”培罗纠正说,“公爵大人每季都会抽不同的人来,我上次到边陲镇时还是夏天。而且这里除了石头,还有各种上佳毛皮,以及……” “什么?”助手露出一脸茫然。 培罗摇摇头,没有回答。他越过船舷,踩上结满青苔的码头,脚下木板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大概还撑个几年,这座码头便会支离破碎,他想。边陲镇不仅有石头,有毛皮,甚至还有……土地。但这些说出来没有意义,助手不过是市政厅名不见经传的一名文书,根本看不到这点。 边陲镇与长歌要塞之间有大片尚未开垦的土地,一边是绝境山脉,一边是赤水河,就像条狭长的走廊。作为要塞的前哨,如果承担起防线的责任,中间大片土地都将会纳入要塞之手。它们未经耕种,不需休耕就能种上好多回,加上两侧的天然屏障,吃下来不需花费多少力气。这正好能缓解要塞人口日益增多导致的一系列问题,边陲镇也会成为要塞的一体,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分开为两个独立的领地。 唯一的缺点,就是需要三至五年的经营,以及大笔先期投入。 可惜,论起投资的预见性,大多数贵族还不如一名蹩脚的商人。 “咦,堆场里怎么是空的?”助手指着远处一块空地道,“他们不应该把矿石都准备好了吗?” 培罗轻轻叹了口气,“我们去城堡觐见殿下。” “等等……大使先生,您不等他们的接待队吗?” 还不知道有没有呢,他心里这么想却没有说出口,“走吧,马厩就在前面。” 现在,分成两个独立领地的麻烦显然来了,国王一纸争王令把四王子丢到这个荒僻之地,一名正常的贵族或皇室弟子会怎么做?当然是将此地的一切据为己有。让矿石和珠宝来换粮食和面包?王子的眼里恐怕只看得到金龙。 如果是他自己,也会这么做。眼睁睁见到自己领地里的产出被如此低价兑换,恐怕没人愿意接受。而且王子不一定要去要塞,家族里那群人大多忘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赤水河并非只经过长歌要塞。他可以把矿石按市场价格卖给柳叶镇、卖给坠龙岭、卖给赤水城,然后带着人民到这些地方避难——无非是路程更远一点。 然后长歌要塞能做什么?堵住河道,截下王子一行?那简直是在公然对抗灰堡王室!谁都知道四王子不受国王喜欢,但再不济他也是国王的血脉,这点毋庸置疑。 两人骑着租来的马,顺着河边石板路缓慢前行。马厩里的都是些老马,毛色混杂,瘦骨如柴,即使是慢行,走起路来也全身发颤。而为了这两匹蠢货,他不得不付了两枚金龙作为押金。 “您看,先生,那是柳叶镇的船?” 听到助手嚷嚷,他朝对方指点的方向看去,只见一艘挂着绿叶与弯刀旗帜的单杆帆船顺着河道缓缓驶来。船身吃水线很高,说明里面载满了货物。 培罗面无表情地点点头,心里却往下一沉,对方行动得比想象中还要快reads;房客是只狼[剑三]。如果王子已经开始联系赤水河下游的那些城镇,自己手里的筹码就又少了一份。他原本打算游说父亲同意以低于正常价格三成的金额来收购矿石,这样仍然有赚,更别提珠宝这种打磨后身价能翻上好几倍的奢侈品。可惜这门垄断生意不是他说了算,也不是金银花家族说了算。参合边陲镇矿业的有六家贵族,得不到多数同意的话,就无法形成决议。 但他们偏偏反应迟钝,以为局面还和之前一样……又或者,矿区那点产出不值得他们费太多心思关注。反正其余五家无动于衷,父亲也是自信满满地回绝了自己。其实他们大错特错,矿区产出少的主要原因是这种物物交换的模式,如果变为正常贸易,出得越多赚得越多,到明年矿石产量很可能会上一个台阶。 若按之前的垄断方案来谈,十有*,不对,是肯定不可能实现了。培罗心想,从空荡荡的码头堆场就能看出来,王子没打算再让这些石头去换劣质的小麦,他已经在联系其他买家了。 如果仍要把持住这条贸易线,三成折价是他最后的筹码。柳叶镇与边陲镇的距离使得矿石运输费用增高,而且柳叶镇还不止一个矿石来源点,他们开出的价格很可能比市场价低出一半。至于坠龙岭和赤水堡只会开得更低,这样四王子或许会同意仍由长歌要塞来垄断——特别是宝石贸易。 但问题是,自己若擅做主张签下合约,父亲会认同吗?其他五家呢,会觉得自己此举简直是向边陲镇投降,将家族利益拱手出让吗? 毕竟在他们眼中,边陲镇依旧是那个由要塞自己人掌控,予取予求的放牧场罢了。 两人慢慢渡到位于小镇东南角的城堡前,培罗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但这一次,此处已换了主人。 卫兵见到大使凭证,立刻进去通知领主。 四王子罗兰.温布顿很快召见了培罗,当两人被引进会客厅时,王子已经在主座上等候了。 “大使先生,请坐。” 罗兰拍拍手,让侍女端上丰盛的餐点。有烤全鸡、蘑菇炖野猪腿、黄油面包和一大盆蔬菜汤。显然在这边陲之地,皇室子弟的个人享受也没有丝毫折损。 培罗自然不会客气,从要塞走水路到边陲镇,即使顺风也需要两天;如果是多桅多浆的货船,则更慢,需要三至五天。船上没有厨房,一般是吃自带的干肉条或小麦饼。看到着热气翻腾的菜肴,他觉得自己口水在喉头涌动。 不过多年的贵族修养让他依旧保持了完美的用餐礼仪,相反殿下的吃相要差很多——特别是刀叉的使用上。培罗注意到,除了切肉时四王子会用到餐刀,其他动作都是用一双小木棍完成的。而且看上去……两根木棍竟比叉子要方便上许多。 “你觉得怎样?”用餐快结束的时候,罗兰忽然问。 “呃,什么?”大使一时没回过神来。 “这个,”对方摇了摇手中的木棍,没等培罗回答,又径直说道,“一把铁餐叉,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奢侈物,更别提银叉了。而用手直接抓着吃,则很容易把脏东西一起吃到肚子里去。病从口入,你知道吧?” 大使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他不太明白病从口入的意思,但根据前一句的理解,大概是指脏东西粘在食物上吃下去容易得病。不过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啊,也没见谁因此病死了。 “一对橡树棍,在迷藏森林里要多少有多少,既干净又易得。我打算在镇里推广这个,”王子抿了口酒,“当然,现在我的领民几乎没有什么肉可吃,可以后会慢慢好起来的。” 培罗松了口气,这句他还是明白该怎么接的。例行性地表示了赞同和祝福后,他心底却不以为然。让领民都有肉吃?简直异想天开,就连灰堡都远远做不到这点,更何况边陲镇这荒僻之地。 第十八章 使者(下) 腹诽归腹诽,宴席仍是要吃的。 正餐气氛还算融洽,四王子没有谈到矿石,他也不便多说什么。 当王子吩咐侍女换上饭后甜点时,培罗试探性地提道,“殿下,根据以往的惯例,今天应该是交割矿石的日子,可我并没有在码头堆场看到任何矿石。” 罗兰放下手中的小木棍,点点头,“很不幸,前阵子北坡矿洞发生了塌方,这一个月来我的人都在试图恢复生产。然而坍塌处的碎石仍未清理完毕,按这进度,矿区开工只怕要拖到明年了。” 塌方?培罗愣了片刻,这么巧?但他很快意识到,对方没必要骗自己。不然去北坡转一次就清楚了,撒这么明显的谎等于是在打自己的脸。 “那……之前两个月的?” “不太多,按惯例,那么点石头养不起我的领民。”罗兰在惯例一词上加重了语气,“大使先生,你应该还记得两年前的邪魔之月吧?” 培罗当然记得,持续了四个月之久的严寒让边陲镇近两成人民饿死,原因就在于市政官费雷诺贪得无厌。贵族内部也不是没有反对的声音,甚至有人要求事后处罚费雷诺。但最终这起事件不了了之,只因为他是公爵次女的丈夫。 现在被王子提起这事,培罗心中升起了不妙的感觉。 “这一次更糟,”罗兰叹了口气,“如果按之前的方式交割,恐怕只能换到两个月份额的小麦。我的人民撑不过冬天,先生,过去的贸易方式必须废止。” 培罗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他并不是专业的外交家,面对如充分的理由,他实在挑不出问题,只好先拖延道,“殿下,我对此事表示遗憾,这一次绝不会再重演之前的悲剧,我会让六家共同出借一个月的粮食,您的子民可以等来年恢复生产后慢慢偿还。” “我卖给柳叶镇的话,可不用什么慢慢偿还。” “但是……” “没有什么好但是的,”罗兰打断道,“他们愿意用金龙来购买石头,同时按市价出售小麦、奶酪、面包、蜂蜜……凡是能用金龙买到的,他们都卖。退一步说,大使先生,就算你愿意出借一个月的粮食,其他五家也会认同你的决定吗?据我所知,莱恩公爵可不是那么容易达成协议的人。” 培罗沉默,四王子说得一点没错,不光是其余五家,他甚至连自己的父亲都没把握说服。想要维持垄断权,就必须修改交易方案,可他偏偏没有一锤定音的权利。说是大使,其实不过是传声筒。也许公爵根本不希望有人私自与边陲镇达成任何协议吧?不管对象是之前的领主还是四王子reads;洛语的重生日常。所以他才每年每季都指派不同的人选,而且这些人从来都不会是家族里的掌权者。 不管结果如何,他总得试一试,想到这儿,培罗摊出了最后的底牌,“三成,”他伸出三根指头,“要塞用低于市价三成的价格收购矿石和宝石原石。我想这个价格应该比柳叶镇开得更高,殿下。” 罗兰摊手道,“的确更高,但还是老问题,你说的话能成为六家一致的决定吗?” “我明日便启程回长歌要塞,达成协议后,我会带着新的契约而来。” “但我的人民等不了那么久。你应该知道,贵族之间想要达成一致,通常是很费时间的。” “殿下,与要塞合作对您和您的子民来说都是更好的选择。柳叶镇太远了,虽然到那里也能躲避邪魔之月,”说到此处培罗觉得嗓子眼有点发干,“但路上容易……发生危险。” 天哪,神灵在上,我究竟在干什么,他心口砰砰直跳,我这是在威胁一位王子? “哈哈哈哈,”出乎意料的,罗兰没有暴跳如雷,而是大笑起来,“大使先生,你似乎弄错了一些事,我可没有想过要去柳叶镇。” “您的意思是……” “当然,我也没打算去长歌要塞,”罗兰一脸玩味地注视着大使,“我哪儿也不去。” 培罗一时怀疑自己的耳朵是否听错了。 好在王子没让这诡异的沉默持续下去,他接着解释道,“这个冬天,我会一直待在边陲镇,边陲镇将成为灰堡王国的新边境线。别那么惊讶,我的朋友,这不是在胡说八道,待会我可以带你去参观下新砌筑的城墙,就在北坡山脚边。” “城……墙?” “对,连接北坡和赤水河,高十二尺,宽四尺的石砌城墙。有了这个,我们就能在边陲镇击溃邪兽。” 培罗觉得脑子有些不够用了,上一季大使回去时可没提什么城墙,不对,那时候边陲镇领主还是要塞的人,怎么可能会把有限的人手派去建这个。也就是说,四王子一到这里就开始修城墙?即使这样,到现在也才三个月而已,这么点时间能修出什么东西来? 等等……殿下刚才说什么来着?高十二尺,宽四尺,还要连接北坡和赤水河?培罗心底估算了下,这样规模的城墙没个数年是不可能完成的,首先他就没那么多石匠去切磨石料!边陲镇可不是灰堡,居住于此的人大多只会卖苦力而已。 还未等他消化完这个消息,罗兰的下一句话同样让他震惊无比。 “至于矿石销售,从明年开始,我愿意将价格降低至五成,先生,但不是全部卖给长歌要塞。因为你们不一定会需要那么多矿石。我想比起利润低廉的原矿,你们会更青睐于一些金属成品,比如铁锹、铁铲之类。”说到这儿他停顿片刻,似乎在等培罗理解他话中的含义,“至于宝石原石,则会以拍卖的形式,由出价最高的商人购买。虽然我也很想等宝石切割好后再买个好价钱,但很遗憾目前边陲镇并没有这样的能力。” 那你就有几个月建出一座城墙的能力吗!培罗在心底大吼,而且不需要那么多矿石是什么意思,区区一年才一千枚金龙的产出,就算产量会提高,撑死也就翻一倍吧!两千枚金龙要塞就吃不下了?未免太狂妄了! 他强忍住心中的不忿,尽力维持自己最后的礼仪,“您说的这些我都记下了,殿下。我回去后会立刻和六家协商的。只是,您说的城墙……我想去看看。” “当然,”罗兰笑了笑,“不过不用太赶,享受完这些王都风味的糕点再出发也不迟,对吧?大使先生。” 第十九章 授课 进入冬天后的首场雨终于落下,而且一下就是两天。 罗兰靠在办公桌前,看着窗外朦胧的小镇。雨水被风卷起,一股接一股拍在玻璃上,激起阵阵波纹。在波纹的折射下,小镇轮廓变得扭曲起来。房子与街道的延伸弯曲变形,不复往日的规整。由于缺乏有效的排水措施,犬牙交错的石板路上积水横流,远远望去,像是许多条波纹粼粼的小溪。 远处的群山和森林都被水雾遮蔽,若隐若现,仿如人间迷境。 这样的风景若放到现代,那肯定是旅游胜地,而如今罗兰更想看到的是钢铁水泥丛林。下雨时城墙建设也不得不停止,这让他对前日成功劝退要塞使者的喜悦都淡了几分。 “你刚说到我们身边的空气是由好多种气体组成的,真的吗?” 清澈的声音打断了罗兰的思绪,安娜眨着她那双漂亮的蓝眼睛问道。 “咳咳,安娜小姐,你称呼殿下时应该用敬语,”一旁的首席骑士提醒说。 “不用那么讲究,”罗兰转过身,“她现在是我的学生。”趁着下雨无事,他把两位女巫和卡特叫来听自己上课——没错,他决定开一门自然科学普及课。石工匠卡尔办学院的事启发了他,连石匠都能开学校,何况自己堂堂工科机械狗。为什么会有歧视,不就因为无知么?普及教育在任何时代都是推动文明发展的最有效手段。 他原本还想叫上大臣助理的,奈何对方最近忙于处理政务,婉言谢绝了。不知为何,罗兰觉得入冬后巴罗夫特别有干劲,几乎一人挑起了边陲镇的日常管理。 听到有新知识可学,安娜立刻就变得神采奕奕,眼睛都仿佛泛起光来。娜娜瓦见不用她救治各种实验动物,也很是开心,卡特则抱着一副闲着也是闲着,就来陪你胡闹好了的神情过来旁听。 但上课开始没多久,骑士的眼神就涣散了。娜娜瓦也是一脸懵懂,盯着自然和科学两词发呆。安娜虽然看上去半懂不懂,仍努力地想把听到的一切都记下来。罗兰不得不暂停下来,让三人先消化片刻。 对于安娜的提问,他笑着点点头,“当然,尽管它们看起来一样。” “殿下,我不明白,既然看起来都一样,您怎么知道是不同的气体?”卡特对此表示质疑。 “我可以证明给你们看。” 罗兰知道如果光用言语来讲述,恐怕大部分人会被这些听起来玄而又玄的理论绕晕脑袋。他决定用一个简单的试验来激起大家的兴趣。 一支蜡烛,一个玻璃杯,一个木盆,一碗澄清的石灰水——这是他提前准备好的东西,尽管此时的玻璃杯呈淡棕色,远不如后世烧杯透明,勉强用用还是够了。毕竟这个简单试验不需要观察变化过程。 罗兰之前已经预先做过一次,试验结果证明这个世界虽然存在着魔力,但其余自然规则依然和地球一样。他让安娜点燃蜡烛,再把它立在木盆中。 “燃烧需要消耗一种气体,这种气体也跟所有生命息息相关,如果我们停止呼吸,就会像这蜡烛一样。注意看,”罗兰将玻璃杯扣在蜡烛上,火焰摇晃两下,很快便熄灭了。 “它耗尽了空气,殿下,这不奇怪,”首席骑士不以为然道,“没有空气我们当然会死,比如掉进水里。” 娜娜瓦连连点头。 “那么,你觉得杯子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罗兰边问边将石灰水倒入木盆,水线很快淹没了杯口,最后停在杯身二分之一处。 这个实验是如此经典,以至于大多数小学老师都喜欢用它来作为自然兴趣课的启蒙试验reads;重生逆袭之路。罗兰至今还记得当时老师在讲桌上的演示和说明给自己带来的震撼感,从此使自己走上了理工科这条不归路。 他轻轻将杯子提起一角,只见几个气泡瞬间从杯口钻出,冒出水面。 接着,澄清的石灰水出现了轻微浑浊,少许白色悬浮物从杯口慢慢扩散开来。 “如果杯子里什么都没有,我们就不会看到气泡和水面的变化。这说明空气中至少含有两种不同的气体。事实上,蜡烛燃烧消耗的只是空气中一部分,而另一部分,是无法参与燃烧的。虽然它和前者一样无色无味,性质却截然相反。” “似……似乎是这么回事,”卡特想了半天才弄明白两者的关系,“不过知道这些有什么用?” “如果我们能获取前一种气体,就可以让火焰烧得更久,同样,如果获取后一种气体,就能快速熄灭火焰!”安娜忽然开口说道。 简直是天才,罗兰在心底赞叹,尽管有一小处谬误,但能从气体各自属性不同立刻联想到分离提纯使用,这个思路绝对是天才级的。要知道她可没接受过任何系统的现代教育,能快速想到这点足以说明她的逻辑能力超乎常人——至少远胜自己的首席骑士。 “说得不错,自从人类学会使用火后,就和动物分别开来,而起源不过是一次偶然。或许是雷电点燃了树木,或许是石头撞击迸发的火星引起了火焰。但如果没人注意到这点,没人去尝试利用它,我们现在还和野兽一样,”他循循善诱道,“做这个实验是想告诉你们,好奇和思考是人类进步的动力。自然界还有许多这样潜在的力量,只等我们去发现利用。” 一番话说完,卡特仍是半信半疑的神情,娜娜瓦则属于那种不明觉厉的类型,眼睛直愣愣的望着罗兰。只有安娜低下头,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好吧,罗兰叹了口气,确实,太过超前的理念不会带来震撼,只会让人觉得摸不着头脑。思想的高度决定了他们不可能理解那种力量的强大,只有当实物真正摆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才会知道,自然界中潜藏的力量究竟有多么神奇。 这时,挂在壁炉架上的水壶哐哐响了起来,那是蒸汽冲击壶盖的声音。 “啊,水烧开了,”骑士走过去用叉子取出水壶,声响很快停息。他用一块抹布裹住把手,提壶将众人杯中的水满上。 比如这个,罗兰伸手握住杯子,感受杯壁传来的温度。从火被利用的第一天起,它的原理就已成熟。烧开水,无数人目睹过,实践过,却没想到这一缕缕轻柔扬起的水汽,也能蕴含惊人的能量。 这个要在数百年后才会被人类掌握的原动力,在极短的时间就就改变了人类历史。尽管原理简单,但限于工艺问题,并不是大多数人种田的首选。可自己不同,他想,这个世界还有女巫。用魔力去厮杀战斗,不过是野蛮人的想法……用魔力去创造,去取代一些遏制文明进程的关键工艺,才是正确的使用方式。 闲聊到太阳落山,和众人一同吃过晚餐后,罗兰回到自己的卧室。 这个年代毫无夜生活可言,不造人的话,大家都睡得较早。他也曾考虑过是不是利用王子的特权招个侍女来做做运动,但最终碍于脸皮太薄没能说出口。 刚点燃房间蜡烛,他就听到身后传来数下拍掌声,接着有人开口说话道,“真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授课,没料到,四王子殿下竟是博学之士。” 是个陌生女人的声音。罗兰的冷汗瞬间就冒了出来,能神不知鬼不觉出现在自己房里的陌生人,除了刺客还会是什么!?他拔腿就冲向门口,还没来得及将手放到门把上,一道冷风瞬间从耳边刮过。当他回过神来时,一把银柄匕首牢牢地插在门板上,匕身离自己的脸颊只有一个手指宽的距离。 第二十章 夜莺 “请别冲动,殿下,我无意伤害您,我来这儿只是想和您谈谈。” 见鬼,有这样留人谈话的么?罗兰吞了口口水,慢慢转过身。在匕首的威胁下,他只能先按对方说的办。 在昏暗烛光的映照下,罗兰看到了对方——她正坐在自己床边,全身埋在袍子下,头上罩着兜帽,看不清真实模样。烛光将她的身影投到背后的墙上,占据了大半个墙面。 “你是谁?” “我没有名字,我的姐妹都称呼我为夜莺,”她站起身,拉起袍角,屈膝半蹲,竟是一个标准的贵族礼,“首先,我在此向您表示感谢,罗兰.温布顿殿下。” 感谢?罗兰注意到对方袍子上的纹路在火光下发出独特的闪光,三个并列三角型,形似眼睛的图案……似乎在哪见过。 ——硬币上面的图案……是圣山与魔眼之印,这是女巫共助会的徽记。 他脑中忽然闪过巴罗夫的话,“你……是女巫!?” “呵呵呵,”她发出一连串轻笑声,“殿下果然学识广博。” 听到对方承认自己的身份,罗兰悄悄松了口气,不是那几个兄妹派来的刺客就好,“你到这偏僻小镇来是为了北坡矿区的女巫?虽然不知道你从哪里听到的消息,不过现在才来也太晚了。如果我真要绞死她,她早就死了。” “我知道的。而且您要真这么做了,我也不会只想和您谈谈……”夜莺重新坐回到床边,“共助会不大喜欢有人插手世俗事务,特别是跟王权有关的事。但我本就不大爱听他们的话,为了一名女巫杀死位王子可能太过分,不过给您留下个深刻的印象我还是能办到的。” *裸的威胁。罗兰反而放心下来,“她活得好好的。” “我知道,除了她,还有一名叫娜娜瓦的小姑娘,”她点点头,“我在一个星期前就到了此地,只是并未和您见面而已。您所做的我都看到了,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您对女巫没有常人惯有的恶意,不管如何,我代表女巫共助会向您表示感谢。” “一个星期之前就……”罗兰擦了擦额头,还所做的一切都看在眼里?难不成这家伙一直跟着自己,而自己完全没有觉察到?“好罢,你说想跟我谈谈,不会只打算道谢吧?” “您站着跟我说话不累吗?”她边说边褪下兜帽,“请到这边来说reads;将军王后。我长得并不可怕,不会吓到殿下您的。” 何止是不丑,简直可以说得上漂亮,兜帽落下的瞬间,夜莺一头金色卷发如瀑布般洒下,烛光下金色的光斑慢慢晕开;她的鼻梁高挺,双眼神采奕奕,与安娜和娜娜瓦略带稚气的面容不同,她的五官透露出一股成熟的风情。虽然在昏暗的光照下无法仔细端详,不过那错落有致的面部阴影已足以证明她的美貌。 罗兰慢慢渡步过去,并排坐在床边。他倒不是因为被对方的容颜吸引而将危险抛之脑后,只是单纯的觉得对方没有恶意。 “现在你可以说了。” “果然,你不害怕我,”女子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有些高兴,“你和我见过的那些人都不同……他们憎恨我们,是因为他们惧怕我们。我能从他们的眼中看到恐惧,而你……”她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抚过罗兰的脸颊,“只有好奇。” 罗兰尴尬地咳嗽两声,移开脑袋。喂喂,气氛不要变化这么快好不好,刚还是刺客信条,怎么突然就变成霸道总裁风了。 好在对方很快收敛了情绪,“我来这里是想告诉您,我要带走安娜和娜娜瓦。” “不行!”罗兰心中一惊,直接脱口而出道。随即他又担心拒绝得如此干脆会惹恼对方,只好补充说,“她们在这里过得很好,没人能伤害到她们。再说,你想带她们去哪儿?不会有地方比这里更安全了。” “带她们去共助会,那里才是她们的归宿,”夜莺并没有因为拒绝而翻脸,她依然用平和的语气说道,“共助会的成员都是她们的同伴,没有歧视,没有迫害……她们也无需再伪装自己。” “共助会在什么地方,你们根本没有固定的落脚点吧?一个月前我的卫兵在迷藏森林里发现过你们的营地,足迹显示你们在北进……北方有什么,只有无边无际的大山!” “您说的没错,现在共助会正在绝境山脉中的某处,对女巫来说那里绝对安全。” “像个野人一样在山里过冬,到底哪里安全了。有干净的饮水吗?有充足的食物吗?有温暖的住所吗?而且邪魔之月就要到了,整个西北方都将成为危险之地,你们到底在想些什——”说到这儿罗兰突然顿住,等等,巴洛夫曾说过什么来着?女巫只有前往圣山,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宁。共助会建立的目的是想把女巫聚集起来,一同寻找圣山。见鬼,难道……“你们打算在绝境山脉里寻找圣山?” “请恕我无可奉告,”夜莺苦笑了下,但她的神色分明告诉罗兰,自己猜中了。 “既然如此,我是绝不会答应的,”罗兰一口否决道,“两个月后整个域外都是邪兽的天下,群山中即使能避开人类,也躲不过邪兽。要不这样好了,圣山什么时候都能找,你们干脆都来边陲镇过冬吧,等冬天结束再去找也不迟。” 这回轮到夜莺目瞪口呆了,“共助会搬来这里?您……还真是个有趣的人,”她想了想,终究还是摇摇头,“殿下,就算您不害怕女巫,可您的人民害怕。而且我们一旦暴露在众人的目光下,教会的爪牙很快就会找上门来。” 只要能在女巫的帮助下顺利度过邪魔之月,我的人民便会意识到,她们并非邪恶之徒。只是还没等罗兰开口,对方就制止了他,“另外,我想要带走她们的原因还有一点,安娜快要成年了。” “成年?” “没错,”似乎看出了罗兰心中的疑惑,夜莺平静地解释道,“成年是所有女巫需要跨越的第一道难关,通常成为女巫越早,就越难熬过这道关卡。殿下,您知道我们为什么会被看作是魔鬼的化身吗?” 第二十一章 你所希望的 当夜莺讲完,房间重归寂静,只剩下蜡烛燃烧偶尔发出的噼啪声。 罗兰神色严肃,他终于对女巫这个群体有了大致的了解。 大多数女巫的觉醒都发生在邪魔之月,也就是相传地狱之门开启的日子。通常来说,成年是女巫的一道分界线,十八岁后仍未觉醒的女子基本不会再有可能成为女巫,而十八岁之前觉醒的,则每年都会在觉醒之日遭受邪魔噬体的痛苦。 这种痛苦常人难以想象,夜莺说到这个部分的时候声音都带着颤音,据她的亲身体验,就仿如有什么东西想要破体而出,每根血管和筋腱都涨痛难忍,到最后皮肤会渗出血液,眼珠会凸出眼眶…… 如果能熬过去,休息四五天身体会缓缓恢复,但坚持不下来的,都会在这番折磨中死去,而且死状惨不忍睹。 夜莺曾目睹过数次同伴的逝去,她们的身体失去支撑能力,变成一团鼓胀的肉球。血水夹杂着内脏从身体孔洞中喷出,遇到空气会化作阵阵黑雾。最终当所有能喷的都喷出后,地上便只剩下一层焦黑的表皮。 这便是女巫被视作魔鬼化身的证据。 普通人看到这一幕早吓得魂不附体,谁还会关心真正死因?加上教会的推波助澜,宣称信仰魔鬼便是这番下场,久而久之,女巫就成了邪恶的代言人。 不管外人怎么看,这种折磨是实实在在的,女巫普遍短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越到后面就越难熬,不少人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 十八岁成年的这次邪魔噬体堪称为最难渡过的一道关卡,事实上,女巫之前所获得的魔力并不完全,只有在成年后,这种力量才会稳固下来。稳固后的魔力相对之前来说有一个大幅提升,甚至会派生出新的分支能力。 可惜,稳固的过程极为痛苦,噬体魔力之强超过常人能承受的极限,许多女巫都会死在成年这一天。 罗兰听完后沉默许久,才低声问道,“古书上记载,女巫在圣山才能获得永恒的安宁,不必再遭受邪魔噬体的折磨,这是真的吗?” “谁都不知道,因为圣山只在传说中出现过。不过带她们去共助会营地,活下的几率要更大些。女巫若是不必隐藏自己,能自由生活的话,噬体之力会比以往减弱不少。” 罗兰一时心乱如麻,他的计划里少不了安娜和娜娜瓦的帮助,但因为自己的计划就要让她们承受巨大风险,他实在忍不下心来。最终他有气无力地说道,“安娜就在楼下,我去叫她过来,如果她愿意的话,你就带她离开吧。娜娜瓦的话,我得明天才能见到她。” “感谢您的理解,我果然没看错您,”夜莺起身致意。 这个时候的安娜仍未入睡,当罗兰去叫她时,她正伏在桌上抄写着什么。见到是罗兰,她看起来有些惊讶。当听到要去王子房间时,安娜也没多问一句话,乖乖地跟着上了楼。 进了房间发现里面还有一个人时,少女着实吓了一跳。罗兰拉着她的手简单介绍了下,三人围着一张圆桌坐了下来。夜莺又把之前所说的话重复了遍,“……在营地,还有许多和你一样的人,她们都是你的伙伴。” “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安娜小姐,虽然我和你签订了雇佣契约,但在有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我必须尊重你的意见reads;将军王后。如果你答应——” “我不走。” 罗兰愣了愣,“你说什——” “我说我不走,”安娜飞快地打断了罗兰的话,“我要留在这里。” “安娜,我没有骗你,”夜莺皱着眉道,“我能感受到你体内翻涌的魔力,它已经接近成熟了。两个月后的邪魔之月就是你的成年日,早一天到营地你就能多一份安全。” 她没有理睬对方,而是转过头,望向罗兰。 “殿下,你还记得你曾问过我,是否想和娜娜瓦一样,重新回到卡尔老师的学院,和其他孩子一起学习吗?” 罗兰点点头。 “我当时没有回答,你后面说的那些……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什么的,我也不在意,”安娜的声音平稳自然,“我只想待在殿下的身边,仅此而已。” 罗兰原以为自己读懂了安娜的心理,但现在他才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点都不明白。 在对方的眼睛中,他读不到任何情绪。不是依赖,也不是爱慕,什么都看不到……只有深不见底的宁静。 他想起了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也是这般坦然的眼神。 不同的是,此刻她的脸上充满生机,像含苞待放的花蕾。她依然不畏惧死亡,但她不再期待死亡。 “邪魔噬体杀不死我,”安娜一字一句道,“我会战胜它。” 夜莺闭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好罢,我知道了。” “那么,你会独自离开?”罗兰问。 “不,我也留在这里好了,”她拉上兜帽,站起身,“反正在邪魔之月结束前,营地也不会搬家。” “为什么?”罗兰大吃一惊,她难道还要监视自己整个冬天不成? “我想,没有亲历过成年的雏鸟是不会明白它的凶险的。我在死亡边缘挣扎过数回,也亲眼目睹了同伴的消逝,当那一天来临,我好歹能帮上她的忙。假如……”夜莺耸耸肩,“假如她没能挺过去,我也有处理后事的经验。” 她走到门边,拔下匕首,再次向罗兰屈膝行礼,“那么,告辞了。”说完,她的身形渐渐消逝在黑暗中,如同雾气般不留下丝毫痕迹。 这就是夜莺的能力么?罗兰若有所思,毫无声响的匿踪术,简直是天生的刺客。而且从那一手投掷匕首来看,她绝对接受过相关方面的训练。女巫共助会除了收纳同类外,也在发展其自身的力量么?还是说,她在被招入共助会之前,就已经掌握了这些技巧? 这个组织的相关情报实在太少,罗兰在记忆里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但他有预感,之后一定会再和这个组织碰面,只要他坚持走女巫种田这条道路的话。 “时间不早了,你快回去睡觉吧,”罗兰拍拍少女的头说。 令他有些意外的是,安娜拨开他的手,一语不发地走出房间。 关上门,灯光被隔绝在身后,阴影笼罩了她。她轻轻靠在门板上,之前如湖面般的眼眸中不再平静。 她扬起头,将手臂挡在脸前,最后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呢喃道。 “……傻瓜。” 第二十二章 宣言 雨停后的第二天,边陲镇又热闹起来,广场上聚集起许多村民,议论纷纷中等待着四王子的演讲。 为了这次演讲,罗兰前一天便在公告板上贴出了告示,任何赶来广场听讲之人,都能领到一份小麦粥和半块面包。对于镇民来说,这相当于白送的午餐,因此来者比观看绞刑时还多上许多。 将接近中午时,罗兰登上搭好的高台。 面对脚下黑压压的一片人群,他心里要说不紧张那是骗自己。以前他打交道最多的是电脑显示器,就算开会时他也只用在台下鼓鼓掌,这种需要亲自上阵的大场面还是第一次遇到。 但他不得不上,想要将大家留在边陲镇,就必须要有一次总动员。 罗兰挥挥手,让大家安静下来。 这一幕他已独自练习过许多次,但到登台时,嘴巴依然有些发干,“我的领民们,中午好。我是灰堡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在这个时刻将大家召集起来,是因为有一条重要消息要告诉你们!” “长歌要塞的使者于四日前抵达了此地,他们是为矿石交割而来。大家都清楚,一个月前,我们遭遇了场不幸的事故,北坡矿洞发生了塌方。直到今天,矿区仍未完全恢复生产。这次事故导致矿石上季度只有两个月的产出。” “我向使者说明了情况,并希望他能按足额的量拨给边陲镇食物,所缺的矿石待冬天结束后补上。但他拒绝了!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他拒绝拨出更多粮食——就如同两年前一样。” 人群中发出阵阵惊呼,显然大家对两年前的缺粮事件印象深刻。 “而这一次显然更糟。灰堡的占星家告诉我,今年的冬天将比以往更为漫长,邪魔之月很可能持续四个月以上。也就是说,这一次所有人很可能会面临两个月的食物缺口。两年前你们失去了两成的同伴,有人失去了兄弟,有人失去了孩子,这一次,你们还要准备失去多少?” “不!殿下,救救我们!”底下有人大声喊道,接着更多人的喊了起来,“殿下,求求您,帮帮我们吧!” 看来事先准备几个托是正确的选择,罗兰举起手,压下众人的呼声,“当然,我不会丢下我的领民,一个都不会!你们或许不知道,要塞每年运来的小麦和面包,与他们运走的矿石完全不等价。按正常的市场价格,只要两个月的矿石,就足以换来半年的食物reads;宫中种田系统!我已经将矿石卖给柳叶镇的商人,他们运送食物的货船很快就会抵达边陲镇。除了面包外,还有奶酪,蜜酒,肉干!足足一个冬天的量,所有人都能吃饱!” 广场上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 “但是,这样一来就等于和长歌要塞断绝了关系,他们不会再收容一个人,所以今年冬天,我们将在边陲镇度过。大多数人已经看到,边陲镇的西边,一座坚固的城墙正在建立。我知道有人在担心邪兽来袭时,我们是否能挡住。我要告诉你们,邪兽并不比森林里的猛兽强大多少,尽管它们皮糙肉厚,但爬不上城墙,咬不动石头,皮再厚也不过是一群可怜的靶子!” “告诉我,我的领民们,你们是愿意躲在要塞的窝棚里,窝囊地饿死,还是在我的率领下,保护你们的亲人和孩子,守卫边陲镇到最后一刻?我在此承诺,只要坚守至邪魔之月结束,所有在城墙上战斗过的镇民,都会获得二十五枚银狼的报酬。凡不幸牺牲的人,他的家人都将得到五枚金龙的补偿!” “愿为殿下而战!”在托的引导下,众人纷纷高呼誓死一战。见气氛高涨,罗兰适时吩咐发放午餐。他没有指望所有人都会留在边陲镇,只要有一半人愿意留下,他就有把握在此地挡住邪兽东进的脚步。 ******************* 培罗自然不知道四王子殿下是如何编排他的,当他把消息带回给要塞六家贵族时,得到的回应只是一阵哄笑。 “你说那个天真的王子居然想把我们甩开单独干?敢在冬季来临前抢修城墙,我该夸奖他勇敢好呢还是嘲笑他不自量力好?” “大王子殿下勇敢无匹是众所周知的事,什么时候四王子也有这个胆子了?无知罢了!” “没错,他连石匠都没有,就靠着未打磨的石头往上堆,中间糊些湿泥巴,只怕堆高了自己就会垮下来。” “不管怎么说,这是件好事。如果他逃回长歌要塞,自然任我们摆布。如果他死在边陲镇……我们也可以早点结束这场闹剧。” 一直在闭目沉思的公爵突然开口道,“培罗,你的看法呢?” 培罗怔了片刻,他没想到长歌公爵会询问自己的意见,“呃,我原本是想将垄断经营维持下来,只要低于市价三成,对我们来说仍然是笔值得做的生意。不过……”他脑中飞快整理着思路,“不过殿下并不打算让要塞专营矿石,他愿意降低五成售价卖出矿石,意味着他有计划让明年矿石产量大幅增产。只要增产能达到过去的一倍,我们赚的可能比以往还要多。他还打算自行生产铁器出售,铁器在哪里都是抢手货,转卖也很容易。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哦?重点是什么?” “如果他能守住边陲镇,对要塞同样是个绝好的消息。我们不必每年都把精力放在对付邪兽上,这能省下一笔巨额支出。第二个好处是,长歌要塞到边陲镇的这一段广阔土地将为我们所有,无论是开垦还是移居都是不错的选择,可以大大缓解目前要塞人口过于拥挤的现状。”培罗将心中的构想一一说出,“而且四王子不会永远待在边陲镇。争王令只有五年,五年后我们将得到一个更为繁荣的边陲镇,那时再将镇子纳入要塞,长歌要塞就会成为王国面积第三大的领地。所以我的建议是……”他瞄了眼公爵,小心翼翼道,“要塞派出人手帮助殿下修建城墙,并协同防守边陲镇。” “说得不错,”公爵笑笑,“但都是些商人的想法,只看得到利益得失。” 说到这里他直起身子,眼睛缓缓扫过其他与会者,语气渐渐变得森然,“然而我走到今天的地位,不是全凭利益来衡量一切的。我为什么要跟一个不受我掌控的人做生意?有些规矩必须要遵守,违反了就得接受惩罚。边陲镇是繁华还是破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是我的地盘,谁都别想把手插进去——即使他是王子也不例外。” 第二十三章 动力之源 “来,试试把这两块铁板合在一起,”罗兰说。 安娜伸出手指,按在铁板的接缝上。火焰从指间喷出,接口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熔化。 “减小火力,背面再来一次。” 她点点头,照做了遍。两块铁板呈90度拼接,被牢牢焊接在一起。 罗兰仔细检查了下接口,发现效果就如同他想象的那样——一道没有任何瑕疵的完美焊缝。如果稍加打磨,将熔铁时的流体痕迹磨去,两块铁板几乎跟一次成型的锻造体没什么区别。 “很好,安娜小姐,简直太棒了,”罗兰忍不住赞叹道,“接下来,我们把另外两块铁板也接上去。” “这是什么?一个铁做的……水桶?” “不,这是一个气缸,”他纠正说。 “气缸?”安娜迷惑地重复道。 “对,它可以用来填充空气,”罗兰指着另一块方形铁板道,“看见上面的小洞了吗?空气从这个小洞进入气缸,推动活塞——呃,活塞就是一个比气缸内径稍小一点的铁板,它能在气缸里自由移动。” 即使是安娜,在如此多生造词面前也绕晕了脑袋,“那这些……气缸,活塞什么的,是为了做什么?” “为了制造一台能自动动起来的机器reads;无良仙灵。” 蒸汽机,带来了人类第一次工业革命所需的原动力,将人力和畜力彻底解放出来。 它的原理图是每个机械狗都耳熟能详的,简单点说,就是一个放大版的开水壶。烧开的蒸汽被导入气缸,推动活塞和连杆,将热能转化为机械能。 原理异常简单,但不代表它容易制造。它的难点在于气缸与活塞的密闭性,以及输气管制造。金属加工未点够技能时,想要靠手工锻打出一个合格的气缸简直是天方夜谭。 然而安娜的能力完美弥补了工艺上的不足。 罗兰只要事先设计好四块同尺寸的铁板,让铁匠铺浇铸打磨好,接着利用直角板固定好造型,再由安娜进行焊接,就能得到刚度极高的方形气缸。有了女巫的帮助,他不必像传统制作过程那样,先得造台炮筒镗床,再加工出一个圆形气缸。其他大部件也是如此,可以先做成小块再拼接,如此一来,即使是铁匠铺这样的小作坊,也能合力制造出蒸汽机所需要的全部部件。 事实上,焊接被发明前,人们只能靠螺栓或铆接来连接小件,而气缸内部必须要求平滑,常规连接显然做不到这点。 唯一麻烦的是输气管。它的制作方法倒没什么特殊的,将一块长铁板烧至红热,再放进凹槽型模具里,用锤子一锤一锤敲至成型,这也是前装燧发枪枪管的制作方法。只不过枪管还需要事后校直,扩钻膛线等等,更复杂一些罢了。 它麻烦在于,罗兰不可能把铁匠叫到自己的后花园来,女巫暂时还不能曝光,而打铁实在不是自己的强项。无奈之下,他只好让首席骑士代劳,自己在一旁指挥。 就这样折腾了三天,罗兰终于在后院里拼出了首台蒸汽机。 “就这是你的说力大无穷的玩意儿?”卡特皱眉打量着这台奇怪的机器,他首先肯定这玩意儿跟邪教仪式无关。上面每一个铁疙瘩都是他亲手装上去的,看上去就像个密封的炉子。如果魔鬼能被它吸引那也太不合常理了。 不过一堆铁疙瘩要怎么动起来?它看起来就很笨拙,又没有脚,难不成还能飞? 但在罗兰眼里,这台看似简陋的机器却散发着工业之美。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他自然没再走纽科门蒸汽机——瓦特蒸汽机——改良蒸汽机的路线,他的第一台试制品就已是带双连杆和滑动阀门的高压蒸汽机。它的制作不比最原始的蒸汽机难上多少,关键在于一些思路上的创新。 “待会你就知道了。” 罗兰往蒸气室倒了桶水,让安娜点燃柴火。 十几分钟后,水被烧开,咕隆咕隆地翻滚起来。很快,气缸内传来噼啪声,罗兰知道那是缸体受热膨胀的声音。活塞的铁板较薄,膨胀变型要比缸体来得大,最终会牢牢的抵在缸壁上。 “这不是烧开水么?没想到还真是个炉子,”卡特嘀咕道。 当气缸内充满蒸汽时,令罗兰激动万分的一幕出现了。活塞开始推动连杆向外运动,当运动到顶点时,另一条连杆拉动滑动阀门,蒸汽又将活塞向内推动。两条连杆一来一回带着轮子飞快旋转,随着火力增大,很快速度达到了顶峰。 机器发出刺耳的轰鸣声,排气口呼哧呼哧的吐着白气,有种势不可挡的气势。 “这就是你说的……潜藏在自然中的力量?”安娜呆呆地问。 首席骑士满脸地难以置信,最后的大铁轮是他费了老大力气才安装好的,现在它却像羽毛般飞速旋转,站在旁边甚至能感受到轮子激起的气流扑面而来——这只能说明,眼前这台铁疙瘩的力气大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 他心底渐渐升起一丝不安reads;仙少,走着瞧。 殿下说它能取代人力和畜力,如果不是骗自己的话,当它取代马匹拉动战车时,光凭这股蛮力,只怕十个骑士都难以抵挡。 培养一名合格的骑士,需要十五年,制造一台这样的铁炉,却只需三天。算上铁匠打造零件的时间,也不过一个星期。 它不需要喂养,不怕寒冷和饥饿,也不怕箭矢和刀枪。只要前面装上撞角,它就能在战场上横冲直撞。 这样一来……传统的骑士还有必要存在吗? ******************* 晚上,罗兰回到卧室时,又一次见到了夜莺。 她这次没有戴兜帽,一脸笑意地坐在桌边,手中拨弄着几张羊皮纸,“看来外面的传闻果然不能相信。都说四王子不学无术,性格恶劣,实际上比起宫廷大师也不遑多让。这纸上画的,就是那台铁炉子的设计图?你称呼它为……蒸汽机,对吧?” 我去,还能不能给人留点*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以为这是你家啊!罗兰心里腹诽不已,面上仍若无其事地回道,“是设计图没错,不过没有安娜的帮助,它也仅仅是张图纸。” “它能做什么?” “很多,运矿、排水、冶铁、锻造,凡是需要出大力气的地方,它都能起到作用。” “那我收下了,”夜莺将羊皮纸卷好,放入衣袍内,“共助会里也有能操控火焰的人。” “喂——” 她摆摆手,制止罗兰的抗议,“当然,我不是白拿您的东西,您先看看这个。”她将一小团白色东西放在桌上。 罗兰走过去,用手指捏起,发现那居然是一卷纸条。 他轻轻展开,扫了两眼,“这是……” “信鸽传递用的密信,”夜莺用戏谑的语气说道,“收信人是您的侍女长提尔,啧啧,看来您的后宫并不安稳啊。” “我没有碰过她,”罗兰皱眉道。 提尔,记忆里这名女子似乎很早就跟着自己了,原本四王子对她颇感兴趣,无奈几次骚扰都没能得逞。这次来边陲镇干脆把她升为侍女长,贴身伺候自己,她的房间就安排在隔壁。没想到竟是王兄王姐安排的眼线? 尽管这封信没有署名,但根据内容判断,十有*是出自那几个亲兄妹的手笔。信上写着上次失败令主人十分不悦,下次趁长歌要塞骚乱时动手,绝不允许再失败。好吧,其实你们已经成功了,他想,不然自己也不会成为罗兰.温布顿。 这封信不大可能是夜莺伪造的,因为只有参与了这场阴谋的人,才会清楚地知道第一次暗杀计划。而夜莺想杀自己的话,没必要这么麻烦。 “你从她身上偷来的?” “您的侍女长才没那么蠢,她看完就打算烧了。只可惜她看的时候我恰好在她背后而已,”她做了个调包的动作,“那么,您打算怎么办?需要我帮忙处理吗?” 罗兰自然明白她口中的处理是什么意思,犹豫片刻,他最终还是点点头,“麻烦你了。”这种事情他实在没有信心自己来做,“如果可以的话……替我问问,她背后的人是谁。” “如您所愿,殿下,”夜莺笑着弯腰行礼,“那么,这卷图纸就是报酬了。” 第二十四章 发展计划 罗兰早上起来时,伺候他的不是提尔,而是一名年长的侍女。 走出卧室,首席骑士卡特正在门外等他。 “殿下,我得告诉您一个不幸的消息,”他沉声道,“您的侍女长于昨晚死了。” “什么?”罗兰眼皮跳了跳,尽管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但心里仍有些不太舒服。毕竟这个人是因为他而死。 “她从房间阳台上摔下去的,现场没有打斗痕迹,守卫也没有看到外人进出。所以……应该是她不慎跌落,这是一场意外。” 骑士汇报着调查结果,同时看向罗兰的眼神有些怪异。罗兰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在灰堡的时候,四王子多次想要强占提尔可是众所周知的事。在这个时代,王子和身边侍女发生关系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本来娱乐活动就少,夜生活几乎没有,吃饱饭没事做自然会想着去造人。不光自己造,王子和上层贵族之间还会交换女人,甚至聚在一起开造人派对,所以贵圈真乱并不是单纯的调侃。 四王子在这方便已经算比较收敛的了,换成罗兰后,更是连女人都没碰过——除了提尔外,其余侍女的水平可谓称得上寒碜。加上穿越后就要面对邪魔之月,他脑中几乎全被种田计划塞满,还来不及去享受风花雪月的贵族生活。 “还真是遗憾,”罗兰装出一副惋惜的模样,“提尔的后事交给今早伺候我的那位年长侍女去办吧。她就是新的侍女长了。” 卡特点点头,行礼离开。 罗兰刚踏入办公室,就看到了坐在红木桌上的夜莺。 “问出什么了吗?” “什么都没,她见到我时就自杀了,”她的语气有些沮丧,“太快了,连丝毫犹豫都没有。” “你居然没有制住她?”罗兰绕过对方,坐回到靠背椅上。 “我捆住她了啊,”夜莺斜撑着身子靠拢过来,“谁想到她牙齿里藏着毒药。我只好伪造成一场意外坠落。” “我以为你经验丰富,就这样还好意思收报酬?” “喂喂,别这么说嘛,虽然没从她口中问到什么,不代表我一无所获啊,”夜莺轻笑两声,将一张折好的纸放到罗兰面前,“从她房间里搜到的。” 罗兰摊开纸,那是一封家书,寄信人称提尔为姐姐,内容只是普通的闲聊。不过他注意到对方多次提到了大海,诸如海边景色好美,她最喜欢待在沙滩上观看日落之类的reads;穿成男神电脑怎么破。信的最后问姐姐何时能回来,她十分想念姐姐。联想到几个兄妹的领地,罗兰不确定地道,“碧水港的三王姐?” “大概就是这么回事,你的那两位哥哥可看不到海。据我推测,三王女嘉西亚.温布顿手上扣着她妹妹做人质,把她当做暗藏的棋子。从她自杀的果断作风来看,不大可能是随意安排的。也就是说,安插到你身边之前,她至少受过两到三年的相关训练。” 罗兰轻轻叹了口气,果然争王令不会那么容易就结束。就算他不争,也不等于置身事外。为了王位,他的兄弟姐妹根本没有顾虑,类似的事恐怕以后还会再发生。 “啊,有人来了。我先告辞了,殿下。” 夜莺挑逗似地朝罗兰吹出口气,接着转眼间凭空消失了。 尽管不是第一次见,但大白天的玩这么一出,还是让罗兰吓了一跳。他犹豫了下,朝空出来的桌边试探着伸出手指,伸到一半便被只触感柔软的手拦截下来,“殿下,您这么做可会让安娜伤心的。” 好吧,看来她的能力是隐身而不是消失,罗兰想,不然就太可怕了。 门外响起了叩门声,“殿下,我是巴罗夫。” 罗兰收回手指,重回面无表情的模样,“进来。” 大臣助理抱着一大捆卷宗走进办公室,屁股还没坐热便开始汇报近一个星期的政务情况。罗兰也收起心思,聚精会神地听他讲述。经过一个多月的耳濡目染,他发现自己已能跟上对方的节奏,而不是最开始时的晕头转向,完全摸不着头脑。 总的来说,边陲镇财务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主要是将矿石和宝石原石卖给柳叶镇后获得了近两百枚金龙。这笔钱用来购买食物和发放工钱后,仍有九十枚剩余。 巴罗夫也是心情高涨,手中有余钱,渡过这个冬天就不会太难。 不过罗兰注定不会让他闲下来,“我要从领民中挑选一批人来对抗邪兽,他们从现在开始就必须集中起来接受训练。教官就由我的首席骑士担当,具体情况我会和他说明。你要做一个购买计划出来,这批人都得有结实的皮甲和一杆长枪,还要有两套可以更换的冬衣。” “殿下,这……按惯例来说,不是临时征召领民去作战吗?” “不经训练就上战场的队伍不过是群乌合之众,仗着人多能吓退邪兽吗?溃散起来反而更麻烦。” “难道您真的打算死守边陲镇?”巴罗夫犹豫地问。 “实在守不住的话,当然会撤退,不过我不觉得我们连几头变异野兽都对付不了。” “按您的计划去办的话,又要多出一笔钱了。” 对方一副吝啬鬼的样子把罗兰逗笑了,“这些都是必要支出,快去办吧。” 他自己金库里还有三百多枚金龙,主要用来支付修建城墙的费用。向铁匠铺订购蒸汽机所需的材料和部件也是自己掏的腰包,首台差不多花掉二十枚金龙,而他至少还需要三台。 蒸汽机推动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这话不假,但不意味着蒸汽机就等于工业革命。历史上英国正是发展到急需一种新动力来取代人和牲畜,以满足矿区生产。瓦特改良蒸汽机后,立即收到了海量订单,这种新动力也在很短时间内普及到各个行业。 此时的边陲镇完全没有工业革命的基础,甚至可以说连工业都不存在。因此罗兰也没指望靠卖蒸汽机来赚第一桶金,他只想在北山矿区中投入这种机器,用于拉矿和碎石。等矿山产量提高后,再扩大蒸汽机使用的规模,相当于从上至下推广工业发展。 第二十五章 民兵队 “这就是你招来的人?”罗兰望着眼前这群衣衫褴褛的平民,心底浮起了掉头就走的冲动。 “殿下,这可是按您的要求筛选的,”卡特掰着手指道,“男性、非罪犯、十八岁以上,四十岁以下、身体无残缺……我可是仔仔细细检查过的。” 好罢,他就知道不能抱太多期待。毕竟这个世界生产力如此低下,吃饱饭都是件困难的事,穿得差点就更正常了。身为王子的待遇让他忽视了这点,只要走出城堡,到处都能看到衣不遮体、靠乞讨为生的流民。实际上就连王国之都灰堡,也会有收尸人这种职业存在——他们所做的,就是每天将倒毙街边的饿殍拖走火化。 那么这个世界的战斗模式到底是怎样的?罗兰闭上眼仔细回想了一遍,嗯……大概比流氓斗殴高级那么一点。一般来说,当领主决定发起战争时(或斗殴时——罗兰一点都不认为这种战斗能和战争二字挂上关系),便会召集他管辖领地里的分封贵族,分封贵族再召集各自领地里更低一阶的分封贵族,比如公爵召唤手下的伯爵,伯爵召唤子爵、男爵,依次类推。 这些贵族大多拥有一批骑士和佣兵作为自己的个人力量,他们是作战的主力,基本盔甲齐全,武器精良。同时,他们还会征召领地上的平民和农夫协同作战——其实就是给部队运送粮草,在需要炮灰填坑时冲在第一线。战斗中伤亡最惨重的都是这些炮灰,贵族间的战斗,只要没死在战场上,一般都会被抓回去好生对待以换取赎金。 罗兰自然不会指望边陲镇那几位贵族来帮他作战,事实上,他们跟边陲镇毫无关系,大多是由长歌要塞领主分封的男爵,领地也在要塞所辖区域。 一支全部由平民组成的部队,在这个时代是件极富有想象力的事情。他们愚笨无知、看不懂文书,理解不了命令、又未经过专业战斗训练,怎么比得上从十岁起就开始练剑的骑士? 卡特靠近罗兰,低声劝道,“殿下,此事本来就不可行。你看看他们,哪个能握得住刀剑?遇见邪兽时恐怕会一哄而散,到时候反而会影响防线稳定。我建议还是从柳叶镇或其它地方雇佣专业的佣兵来守卫城墙,这些人就留着做些杂务好了。” “不,我就用他们,”罗兰拒绝道。他对那群为钱做事的雇佣兵没有任何好感,再说,他组建军队不仅仅是为了对付邪兽——纵观历史,一支强大且富有生命力的队伍其成员必须来自于人民,无论是封建军队、近代军队还是现代军队,都无数次验证了这个规律。 “好吧,您说了算,”骑士耸耸肩,“那我明天开始训练他们如何握剑?尽管用处可能不大……” “用剑?不,你先带着他们列队和跑步——”罗兰忽然想到这些训练内容可能首席骑士自己都没体验过,只好改口道,“你把上次找的那个猎人叫来,你们先一起看我怎么做reads;仙少,走着瞧。” ******************* 凡纳今天经历的不可思议可能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还要多。 他居然近距离瞧见了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殿下。他从自己面前走过,还对自己微笑,天哪,王子这是喝醉了吗? 三天前,四王子在广场演讲时,他就知道今年冬天会和以往不同,他们不会前往长歌要塞,而是将在此地渡过漫长的寒冬。王子说的那些道理,他大多没听懂,但对于这个决定,他是打心底赞同的。凡纳的弟弟就是在两年前死在了要塞贫民窟里,整整一个月没有食物供给,他靠着为码头卸货挣来的几枚铜板买些黑面包和弟弟分享。但那年冬天太冷了,贫民窟的窝棚里到处都漏着风,这点吃点连维持身体温度都做不到,弟弟生病昏迷后就再也没醒来。 在边陲镇,他至少有一间土砖砌出来的屋子,无需害怕连降数天的大雪。他也看到码头堆满了从别处运来的麦子,正分批搬入城堡。因此凡纳听到四王子招募民兵的消息,第一时间便赶了过来。 当然,诱惑他放弃碎石工作,立刻赶来应征的理由,还有那一个月高达10枚银狼的薪金。这已经比得上一个熟手的泥工匠了!他已经不小了,等到明年春天,他打算娶酒馆侍女舍丽尔当老婆,现在不多攒点钱怎么行。 至于告示上说的这个民兵该做什么,他完全没有关注。反正不是替那些贵族老爷背东西,就是给巡逻兵打下手,总不会让他们爬上城墙,去对抗疯狂的邪兽罢。 筛选过程还挺严格,那名盔甲闪闪的骑士目光让凡纳有些害怕。幸运的是,他还算壮实的身板通过了审查,许多瘦骨如柴的家伙则被骑士大人拎出了队伍。到最后,前来应招者只剩下一百来人。 但凡纳万万没料到,训练他们的,竟然是王子殿下本人! 通过者都被带到边陲镇西边的草地上,他们身后是正在修建的城墙,眼前便是延绵不断的迷藏森林。 王子命令所有人列队站好,便到一旁休息去了。前几日刚下过雨,地面还是湿乎乎的泥巴,积水顺着鞋缝渗入脚底,令他浑身都觉得不舒服。更别提王子要求的站姿还不一般,手必须垂直贴在大腿两侧,背脊要求挺得笔直。 凡纳才站了一刻钟便觉得疲惫不堪,这简直比轮着大锤碎石头还辛苦。但他咬咬牙,仍努力坚持着。因为殿下之前说了,谁动了,午餐就少一个鸡蛋。天哪,他已经好久没有尝过鸡蛋的味道了。显然周围的人也是这么想的,尽管摇摇晃晃,大多数人都坚持了下来。 直到王子宣布就地休息,凡纳才发现自己已经出了一背的汗,而整个站立时间并不长,最多也就两刻钟。那些没坚持到最后的都懊恼不已,仿佛看到圆滚滚的鸡蛋正在离他们远去。 只是凡纳不太懂,他们练这个有什么用?光站着能多背几袋干粮吗? 如果不是尊敬的王子殿下在训练他们,他早就要嚷嚷起来了。 没想到休息片刻后,殿下宣布的第二个命令更加古怪。他要求所有人继续排成列队站好,这一次,如果大家都没人动弹,则午餐时统统加一个鸡蛋。只要有一个人放弃,所有人都会失去新增鸡蛋的机会。 凡纳听到了一阵吞口水的声音。 见鬼,这是王国贵族阶层流行的把戏么?用一根胡萝卜吊杆把大家耍得团团转,他可不是愚蠢的驴子! ……可是万一,万一大家都能做到的话,岂不是待会就有两个鸡蛋可吃了? 简直是魔鬼的诱惑,凡纳抹了抹嘴角溢出的口水,为了鸡蛋,他拼了! 第二十六章 历史的经验 “殿下,您这是在干什么?”卡特之前觉得四王子只是专断独行了点,现在已经上升为异想天开了。 若论如何训练一名战士,首席骑士觉得不会有人比自己更专业。他的家族有一套完整的训练方法,从十岁起到十五岁,仅仅五年就能培养出一名精通各类武器的战士。如果再多加五年,那就是名熟知上层礼仪的骑士——当然,前提是受训者不得为平民出身。 看看眼前这群蠢货,眼中就只有吃的!而且……鸡蛋很贵的好不好! 罗兰掏掏耳朵,“你看着就好,记住,今后几天的训练也要按此执行。当然会有些细节变化,我会一一罗列在纸上。” 在冷兵器时代,两三个月训练出一批合格的战士?罗兰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想法,而且他也不需要那种穿个裤衩就能手撕野兽的斯巴达勇士。军队个体战斗力可以不强,但一定要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团队的力量在大多时候都要超过个人,这是人的社会属性决定的。想要快速做到这点,把军训那套搬过来,再按当前环境加以改进大概是个不错的选择。以他的亲身经历来说,仅仅半个月就能把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熔成一个整体,不管过程如何,效果还是很明显的。 等这群人彻底知道纪律为何物后,罗兰才好实施下一步计划。 凡纳最终没能吃到第二颗鸡蛋。 这一次站立时长超过了前次的两倍之多,直到有人腿脚发软,忍耐不住地左右摇晃才结束。 四王子恰好在这个时间宣布全体休息,并吩咐侍从发放午餐。此举成功使众人对犯规者的愤怒转移到食物上,但也让凡纳怀疑王子殿下或许根本没打算让他们拿到第二个奖励。 午餐是装在四个大瓦缸里,由几辆马车拖到镇子外面来的。车上除了带着食物,还载有许多木盆和勺子。 凡纳舔舔嘴唇准备一哄而上时,首席骑士拦在了所有人面前。 王子殿下命令所有人排成四条纵队,一个一个上来领取餐具,任何扰乱秩序的,将被强制最后一个分配食物。 人群乱哄哄地挤出四条队伍,他运气很是不错,排在最外侧纵队的前列。当然也有人对此表示出强烈不满,队伍中传来一阵打闹声。很快骑士和几名卫兵冲进人群,将闹事者赶了出来。 傻瓜,凡纳瞟了眼闹事的头头,镇里最好斗的疯拳。平时靠着一身蛮力到处惹事,现在却被人用剑抵着乖乖蹲在一边。瞧他那可怜的模样! 他觉得自己大概已经摸清了王子殿下的喜好。 那就是整齐划一。 站队要站得笔直,队伍必须是一条线,吃饭也要排队,秩序不能打断……凡纳曾听见多识广的大城镇商人说过,一些贵族有种奇怪的嗜好,那就是所有东西都必须摆放得规规矩矩,凡事有一丝对不上,都会强迫自己去整理。 在凡纳意识里,这种人纯属闲得无聊,无事可做,以至故意找些麻烦来折腾自己reads;穿越之阵画师。 没想到王子殿下也是这样的人。 当瓦缸盖子被揭开时,凡纳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味。 四散开来的诱人味道让他几乎沉醉其中,人群中一阵躁动,前面同时传来骑士大人的吼声。大概又要排队了,他想。 果不其然,四王子要求所有人按之前拿木盆和勺子时的顺序,排队领取食物。 尽管所有人都咽着唾沫,肚子里咕咕直叫,但鉴于疯拳的榜样,大家仍老老实实排起了长队。 瓦缸里装的是热腾腾的小麦粥。凡纳惊讶的发现,粥里居然还有肉干!虽然挖到木盆里的只有薄薄一片,可那也是肉啊!盛完粥后,他还如愿以偿地获得了一个额外的鸡蛋。 凡纳几乎狼吞虎咽般吃光了午餐,连盆子底都舔了一遍。鸡蛋甚至都没来得及咬,直接一口便吞进了肚子里。因为吃得太快,他还不小心把舌头烫了个泡。 放下木盆,凡纳拍拍肚子,打了个嗝。他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如此美味的食物了。而且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感到了饱足感。肉粥的香甜跟黑面包比起来完全是天上地下,他甚至在想,如果每天都能吃到这样的食物,就算在前线对抗邪兽又如何? 吃完饭后是一段较长的休息时间,所有人被带回城墙内,一路步行到镇里巡逻兵居住的营地。一个身材魁梧的异族男子从队伍里走了出来,开始教众人如何搭设帐篷。 凡纳认识他——住在老街的人没几个不认识铁斧的。他那一手精湛的箭术让镇里经验最丰富的老猎人都叹为观止。等等,铁斧现在为四王子办事?似乎之前也看到他一直待在骑士身边。凡纳眉头皱了起来,殿下到底在想什么?他可是沙民。 “您真的打算任命一个沙民当队长吗?”卡特对此抱着同样的疑问,“他不属于灰堡,甚至不属于大陆王国。” “女巫也不属于灰堡,”罗兰不以为然道,“但他们都属于边陲镇。再说了,这里不是还有你看着吗?” “可是,殿下……” “别担心,”罗兰拍了拍骑士的肩膀,“边陲镇不计较出身。只要没有违反王国律法,他们就仍是我的领民。你要真不放心,可以再挑两个出色的做队长,反正今后这支队伍人数还会扩充,现在多培养几个有潜力的也不错。对了,训练条例我已经写好了,比起沙民,我觉得你多关心下这个比较好。” 卡特接过罗兰手中的羊皮纸卷,从头到尾扫了遍,顿时傻了眼。这些训练内容简直闻所未闻——比如下午带着所有人围绕边陲镇跑圈,从鹿时(午后2点)直至太阳落山。条例强调每个人都得完成此项,途中允许互相协助,若无人放弃,晚餐增加一个鸡蛋。又比如晚上等狼时一过立刻吹响集合哨,让所有人在最快时间内穿衣集合。这样折腾下来只怕没几天队伍都要散了吧。 如果说前面几条还稍微能理解,最后一条则让卡特彻底迷糊了。 每天晚餐后,全体前往卡尔先生的学院接受文化培训。 “殿下……文化培训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还要教他们读书识字?” “我倒希望如此,不过时间太短了,最多只够教一些简单的词语和数字,能读写命令即可。这部分内容我会亲自跟卡尔说明,你只需将他们带过去就好。” “可,为什么您要这么做?这些对同邪兽战斗毫无帮助啊!” “谁说的?”罗兰打了个哈欠,“一支善于战斗的队伍,必然是支有文化的队伍,这是历史总结的经验。” 第二十七章 过往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罗兰也起得一天比一天晚。 作为统治阶级,他当然有睡懒觉的权利。特别是那张垫了三层天鹅绒毛毯的大床,躺下时整个人都会陷入柔软的包围中,更加助长了他的赖床情绪。 当罗兰洗漱完毕走进办公室时,夜莺早就在那儿等他了。 “喏,您的早餐,我趁热吃了一半,现在都凉了,”她朝桌上那盘少了一半的面包努努嘴,俨然一副自己才是此地主人的模样。 “没有人教过你,在王子面前应保持谦卑么,”罗兰伸手拨开盘子,坐回到办公桌前,“记得最开始你还是挺守礼仪来着。” 他在心底叹了口气,真没看出来这家伙居然是个自来熟,不是陪在安娜身边,就跑来自己这儿闲逛。之前还会隐藏身形,现在只要没有外人在,她就大大方方的在办公室里晃来晃去,连兜帽都不戴了。 “像这样吗?”她跳下桌子,躬身行了一个无可挑剔的贵族礼,“您最近起得越来越晚,我看早餐放着也是放着,就帮您解决了一点。殿下,”她凑到罗兰身边,“反正您也不在意对吧?而且您并不喜欢那些繁琐的礼仪,我能看得出来。” 你这家伙是有天眼吗,罗兰腹诽道,这也能看得出来? 他叹了口气,“随你吧,不过以后你吃了早餐,就把它吃完。我想吃的话会再叫一份的。” “遵命,殿下!”她轻轻一笑,捏起餐盘跑到一边去了。 罗兰铺开一张空白的羊皮纸,准备将昨天画到一半的设计图补充完整。 想要守住边陲镇,冬季来临后的战斗就不能是惨胜。尽管一支没有见过血的军队不是合格的军队,但罗兰担心一旦出现较大损失,这群短期培训出来的人还有没有勇气站在城墙上。 他需要跨时代的武器来获得对邪兽的绝对优势。 毫无疑问,那就是火枪。 事实上,这个时代已经具备了火枪出现的所有条件。炼金师常配置一种被称为雪粉的东西,用于宫廷庆典中的鸣礼。这玩意就是配方错误的火药,燃烧速度慢,放进铜管里大多只能听个响。 大概再过一百年,火枪的雏形——火门枪就会出现。这种火器因为操作繁琐,需要两个人合作才能完成装填射击动作,一般情况下只能作为单发武器使用。而它的射速和威力,还比不上一个训练有素的弓箭手。 罗兰当然没兴趣去重演历史,和蒸汽机一样,他完全可以利用女巫的能力来造出具有实战价值的火枪reads;[快穿]活在女主作死之后。 “您没来时我看了下桌上的订单,”夜莺咽下最后一块面包,漫不经心地问,“您打算买那么多冰芒做什么?现在可是冬天,想喝冷藏的麦酒,直接在屋子外放一晚不就行了么?” 上层贵族很喜欢在夏天用冰芒——也就是硝石来制冰,再冷却牛奶、酒或果汁享用。托季节的福,现在收购硝石价格十分低廉。 “做冰镇奶酪吃,现在的气温还不够低,得结冰才行,”罗兰忽悠道。 眼前的女子尽管不是敌人,可也不像安娜一般知根知底。和蒸汽机不同,火枪这种东西没有太多技术壁垒,一旦传播出去,显然对自己的种田计划不利。在没有摸清她的底细前,有些东西还是先瞒着比较好。想到这儿,他试探性地问道,“女巫共助会除了寻找圣山之外,还负责训练杀手吗?” “不,她们只是群为了梦想聚在一起的可怜人,”夜莺摆摆手,“我加入共助不过是最近两年的事。” “也就是说,你之前在为别人效力?”她那一手漂亮的投掷技巧没有人指导外加数年苦练是扔不出来的,罗兰对此十分确认,“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人愿意收留女巫?” “收留?”夜莺的神色变得有些奇怪,“怎么可能……假若知道我会变成女巫,他连大门都不会让我进去。至于后来,若不是我对他还有用的话,只怕早就被秘密处决掉了。” “噢?能说说看吗?” 夜莺笑着摇了摇头,只不过这一次的笑容中多了些意味不明的情绪,“殿下,等到时机合适的时候,我会告诉您的。我知道您在担心什么,请放心,我在五年前就已经自由了,并不再需要为谁卖命。” 交涉检定失败,看来自己的魅力属性加点不高啊……不过她的回答也从侧面印证了自己的想法——至少在五年之前,她曾为某人做过一些见不得光的事。好在他利用夜莺似乎只是源于一次偶然,而非像自己这样,打算大规招募用女巫。 罗兰没再追问,继续低头画自己的图纸。 令他稍稍有些意外的是,平时老爱往跟前凑的夜莺此刻变得安静下来,房间里只剩下炉火燃烧的声音。等到罗兰抬起头活动酸麻的脖子时,办公室里已不见了她的踪影。 “走都不打个招呼,”他嘀咕了句,将手中的羊皮纸折好,装入贴身的衣袋中。 忙了几天,加上这张图纸,武器的设计——或者说是复刻,就全部完成了。 他打算制作的正是大名鼎鼎的燧发枪。这种武器久经历史考验,制作难度跟火绳枪相近,后装引火药,前装铅丸,射速能接近每分钟三发,用来对付没有智商可言的变异野兽是绰绰有余。 大多数动物不会爬墙,所以射击距离约等于城墙顶部到地面的高度,也就是十二尺。这个距离内就算用脚瞄准也不会打丢目标,而且子弹初速几乎不减,邪兽只要没进化出比钢铁还硬的外皮,基本都能做到一枪毙命。 燧发枪的缺点在于制作时间。它最开始时跟火绳枪一样,都是靠工匠一锤子一锤子敲出来的,从枪管到扳机,整枪制作大致要花去三个月左右。其中枪管是大头,得把铁片敲成圆管状,铁粉糊口,再钻膛刻上膛线。虽然用不到什么精密的仪器,但匠人必须是熟手才能做出合格的枪管。 这也是罗兰为什么要先造出一台蒸汽机的原因了。 有了蒸汽机,他就能利用钢钻头直接在实心铁棍上钻出枪膛,这样一来制作速度可大幅提高,也不需要手熟的工匠来操作,仅需要一个能固定铁棍的工作台即可。 第二十八章 凶疤 不过当罗兰亲自操作起来,才发现实际情况远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简单。 在后院里忙活了四五天,硬度较高的钻头倒是顺利做出来了,利用安娜的高温火焰,他可以很容易得到1500度以上的铁水。没有了温度的制约,常规炒钢法便能方便快捷地制得小批量钢铁——即用铁棒快速搅拌铁水,使生铁中过量的碳和其它杂质与空气充分接触氧化,反复几次后铁水冷却下来就能得到高品质的钢。 问题出在蒸汽初号机上。 这台原型机工作起来时噪音和震动都十分惊人,连带着钻头无法稳定的钻完整条铁管reads;宗女。在做粗活重活时,这种程度的震颤无关紧要,但加工枪管显然就行不通了。 想要改善这点,他就得先造出离心调速器来控制蒸汽机的输出功率,再用齿轮组合减少震颤,调整钻头的旋转速率。而加工齿轮又需要简易车床。这样算下来,罗兰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在邪魔之月来临前实现这一目标。 最终还是只能用老办法,靠铁匠的双手去一锤锤敲出来。大批量生产火枪的计划破产了,按边陲镇铁匠铺的数量,顶多一个月生产3-4根枪管,这还是在停造第二台蒸汽机的情况下。 唯一的好消息是不用担心枪管的合格率。铁匠只管敲出大致的圆管,再由安娜统一进行合缝,效果跟镗刀削出来的无缝管接近,基本上可以排除炸膛的风险。 罗兰无奈之下只得修改了自己之前的计划,他原本打算招募边陲镇的猎人,组建一支火枪队——他们大多精通射箭,无论是弓还是弩,都是他们得心应手的武器。外加枪械培训耗时短,可以使他们很快具备战斗力。 可现在到邪魔之月最多造出四把燧发枪,如此一来就只能挑选猎人中最杰出的人手来打造一支精英小组了。这事罗兰决定交给铁斧去办,他在边陲镇待了十五年,也是公认最好的猎人。 ******************* 布莱恩这半个月来过得并不开心。 特别是在街上遇见民兵队的时候,不开心的感觉就会加倍放大……甚至心底还有一丝不甘。 他觉得自己被王子殿下遗忘了。 一个月前被首席骑士叫过去时,他满心兴奋。与四王子近距离接触,接受殿下的亲口询问,这是何等幸运而荣耀的事。 他从小在边陲镇长大,虽然出身普通猎户家庭,但凭借自己的能力担任上了巡逻队长一职。他知道自己没法依靠家门成为一名骑士,只能等待机会立下功绩,接受上位者的册封。 殿下的询问让他觉得机会来了,显然四王子罗兰不愿放弃自己的领地,他在试图寻找对抗邪兽的方法。后来大肆兴建的城墙也证明了一点,毫无疑问,今年他们将在边陲镇渡过邪魔之月。 想要在此地阻挡邪兽的侵袭,就必须组建一支敢于正面作战的队伍。布莱恩原以为自己是当仁不让的人选,他精通侦查、剑术和骑术,每年留守至最后点燃烽火证明他不缺乏勇气,但他万万没料到,殿下竟然打算从平民中选出一支队伍与邪兽战斗! 没错,一支纯粹的平民队伍,不止是他,整个巡逻队十人没一个通过首席骑士的审核。这简直匪夷所思,难不成殿下认为这群从没握过刀剑的人,会比自己更擅长战斗?只怕见到邪兽的凶狠模样他们就会溃不成军! 但殿下似乎是认真的……他不仅在训练这群乌合之众,还给他们配发了统一的服装。每天下午布莱恩都能见到这伙人穿着棕灰相间的皮甲,排成两列纵队从街上跑过。最开始时队伍还稀稀拉拉,最近已经越来越整齐了。 而自己,仍每天执行着枯燥的任务,看不到晋升的希望。 晚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时,隔壁传来一阵响动,接着门被推开,有人悄悄走了进来。 “喂,都起来,”来人低声喊道。布莱恩听出了对方的声音,是巡逻队的一员,外号叫凶疤的家伙。 他房里睡着五个人,除了自己和灰狗外,其他三人很快翻身而起,就像早有准备的一样,连外衣都没有脱下。 “队长,快起来,我有件重要的事要跟你说。” 凶疤在长歌要塞有个贵族亲戚,听说还是了不得的大贵族,因此他在队里的地位很高,布莱恩不好无视他,只得爬起来问,“什么事?” 灰狗也被叫醒过来,“这……这么晚了,你……你们不睡……觉吗?” “我有桩好活介绍给你们,你们想不想被册封为骑士?” “什……什么?骑士?”灰狗惊讶道reads;仙少,走着瞧。 布莱恩心里也是一跳,连忙问道,“到底是什么活?” “你们都知道我叔叔希尔泰吧,他是公爵大人分封的伯爵,也是大人的亲信。这消息是他亲*代我的,”凶疤压低声音道,“四王子准备甩开长歌要塞单独干,让公爵大人十分不悦。他决定让王子知道,谁才是西境的主人。” “难、难、难道……你们打算……刺,刺杀……”灰狗一紧张就更结巴了,短短一句话半天都没说完整。 “怎么可能,”凶疤嗤笑道,“他再怎么样也是个王子,他若死了,就算公爵大人也庇护不了我们。我说了,这是桩好活。” 布莱特下意识觉得这笔交易肯定不像他宣称的那么简单,但册封骑士的诱惑实在太大,他忍不住开口道,“说来听听。” “粮食。没有粮食,他就只能乖乖滚回长歌要塞。这桩活是公爵大人允诺的,只要我们能成功烧掉四王子买来的粮食,他就为我们举办册封礼,并且在要塞东边划一块封地赐予我们。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队长,你觉得呢?” “你、你疯……啦,殿、殿下不是说了,今年……年邪魔之月很可能持……持续四个月以上,你把粮食烧、烧了,大家吃什么!”灰狗连连摇头道,“两……两年前的事,大、大家都忘了?” “关我们什么事?”另一人不屑说,“反正我也没打算留在这儿,把莱恩大人的事办了,我们就能在要塞过安逸生活了。” “没错,你们难道还想在这鬼地方吃一辈子的矿渣吗?”其他人也纷纷帮腔道。 见鬼,他们早就串通好了,布莱特心里一凉,除了自己和灰狗是在边陲镇长大以外,他们大都来自王国各地,对小镇根本没有任何留恋。见无力阻止,他只好转移话题道,“可是那些小麦都被转移到王子殿下的城堡里去了,门口有殿下的亲卫骑士把守,你们又怎么可能进得去?” “所以我才要叫上你啊,”凶疤得意地笑道,“从小就待在这破地方,没人比你更熟悉这儿的环境了。我记得你曾说过,后山沟里有一处废弃水井,和城堡下方的水道相连。通过它,便可以悄无声息地直达城堡花园。你小时候不是还爬进去过么。怎么样,跟我做上这一笔,你今后也能成为骑士了——还是公爵大人亲自册封的骑士。” 不……骑士应该勇于和不公做斗争,应该不畏强权,保护弱者!单单为了公爵大人的私人恩怨,就置小镇居民于饥饿和死亡的威胁中而不顾?这样的骑士除了一身空壳外,还有什么荣耀可言! 他刚要开口拒绝,灰狗已经叫了起来。 “一、一群疯子!你、你们、居然敢打粮食的主意,我绝、绝不会让你们离开这、这里的!我要报、报告给……咳,”灰狗说到一半,声音陡然凝固,他难以置信地回过头,一名昔日的队友正站在身后朝他冷笑。黑色的匕首从灰狗腰后插入,匕身完全没入了身体。他颤抖了两下,张开嘴想说什么,却只能发出嘶哑的吸气声。 对方将匕首搅动两下,再猛得抽回,灰狗顿时像失去了支撑的布娃娃般,软软地瘫倒在地。 “怎么样?”凶疤靠近布莱特,后者甚至能感觉到他口中呼出的腥臭气息,“我想你应该决定好了吧,队长大人?” 第二十九章 怒火 边陲镇的领主城堡并非一开始就建在它现今所在的位置上。 起初埋设石墙基础时遭遇地下溶洞,地面突然发生塌陷,才不得不移动了位置。 而那些已经挖好的水道,大多在塌陷中被破坏,即使完好的,也因为改址重建而废弃。 布莱恩年少时经常在这些地道里钻来钻去,某天他意外发现有条路线竟可以从一口废井绕到城堡花园的水井中。布莱恩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父亲,结果却被吊起来狠狠揍了一顿。父亲告诫他擅闯领主城堡是死罪,一旦被发现就只有上绞架的份。 被吓唬住的布莱恩自然没再走过这条水道,但众人聚在一起喝酒聊天时,他曾不止一次吹嘘过自己能有直达城堡的本事。现在他简直后悔极了。 一行人除了灰狗,共有九人。也就是说,整个巡逻队都被凶疤说服了——能为王国西境的主人莱恩公爵办事,还有如此丰厚的回报,想来没几个人可以经得住这样的诱惑。 那口废井就在最开始塌陷的地方,现在仍是一片荒地。布莱恩被凶疤用剑顶着,夹在队伍中间下了井。小时候还算宽敞的水道,现在已显得十分狭窄。由于常年没人通行,外加水流改道,洞里不少地方都长出了藤蔓。 刺死灰狗的那家伙举着火把躬身走在最前面,他握着把短柄斧头,用来清除障碍。 布莱恩装成回忆道路的样子,心底却在思考脱身之计。 显然在这种行动极为不便的地方,他没有任何逃脱的可能。只有等到了城堡,才可能获得一线机会。到时候该怎么做?大叫两声引来殿下亲卫?不不……那样刀疤只需一抬手就能了结自己,必须先拉距离,否则他的下场就会跟灰狗一样。 想到灰狗,布莱恩的眼神又黯淡了几分。 在边陲镇还没建立前,他和自己就生活在这里,两人几乎从小玩到大,一齐加入巡逻队也是出自布莱恩的主意。没想到的是,他和自己一样,被推选为了巡逻队队长。 布莱恩曾为他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说话结巴的缘故,灰狗一直受尽轻视。如今,他终于得到了被认同的机会——至少在当时,布莱恩是这么想的。 可当灰狗倒下后,布莱恩朝凶疤怒吼时,凶疤却满脸讽刺地告诉他,大家推荐自己和灰狗当选队长的原因。 傻子,巡逻队长可是要留守到邪魔之月,点燃烽火报警的。不让你们做,难道还要老子去冒这个危险吗? 这句话像利刃一般刺入了布莱恩的心脏。 原来那些谦让……那些祝贺都是虚伪的假象,真实理由竟是如此丑陋不堪reads;论如何摆脱教主的黑化。他露出一副震惊与绝望交杂的神情,来掩盖心中汹涌而出的愤怒。简直不可原谅,布莱恩暗自咬牙,必须有人为此付出代价! 在干涸的地下水道中穿行了约半个时辰,众人终于听到了水流声。 这意味着他们离目的地不远了。 转过一个弯,前方顿时开朗许多,可容纳两个人并排站立。走在队伍最前头的人说道,“前面没路了,是口竖井。” “怎么回事?”凶疤用剑顶了顶,问。 “叫他抬头看,”布莱恩沉声说,“我们已经到了。” 这条废弃的水道正好连通在城堡后院水井的中间处,当时修葺时可能由于疏漏,并未将这个接口封死。凶疤贴住井壁探头望去,脚下三尺是奔涌的流水,而头顶则能看到一小圈夜空。 他让人看住布莱恩,自己从背包里掏出捆绳子,系好挂钩,轻轻往上一抛。只听到当的一声,挂钩便牢牢地卡在井口边缘上。 凶疤顺着绳子,小心翼翼地爬了出去。很快地,他在上面扯了扯绳子,示意后面的人都跟上。 一行人费了老半天力气,才从井中爬出。原本只能远远遥望的城堡,现在已经矗立在他们面前。 凶疤抓过布莱恩,低喝道,“快点带我们去仓库。” 布莱恩也只来过这里一次,尽管记忆里城堡的模样已经模糊不清,他仍不动声色地带着众人,撬开离水井最近一扇木门的门锁,钻入城堡内。 此时城堡里大多数人已经入睡,过道墙壁上挂着的油灯也已悉数熄灭,在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队伍里有人点燃了火折。微弱的火光仅能照亮附近几尺的范围,布莱恩知道自己等待的机会来了。 当队伍走到一处通往地下室的岔道口时,他瞄准向下方延伸的阶梯,猛地扑过去。守在布莱恩身边的人尽管一直在注意他的动作,但这一跃实在太快,还来不及做出反应,那人便闷哼一声,被撞得一同滚了下去。 跌下阶梯,两人瞬间脱离了火折光照范围,消失在黑暗之中。 “妈的,该死!”凶疤立刻拔出短剑,纵身追了上去。他本以为布莱恩会利用黑暗跟他来一场捉迷藏,没料到对方并没有逃走,而是静静地站在楼梯下,就像是在等他一般。 凶疤注意到被撞下来的同伙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布莱恩手中握着的,正是那人的武器。 “蠢货,你以为自己会有胜算吗?”凶疤保持着警戒姿势,等其他人都下来后才厉声道,“我们还有七个人,而你只有一个。” 布莱恩没有回答,他已无需再压抑自己的怒火。举剑斜劈,快若闪电地一击狠狠砍在凶疤的剑锋上,火星迸射而出。不等对方摆出下一轮姿势,他的直刺已将剑尖送入了凶疤的肩头! 凶疤痛吼一声,往后跌去,另一人跨步上前,挡住了布莱恩的追击。 这是一个绝好的迎击之地,狭窄的过道让对手根本发挥不出人多的优势。他只要站在过道中间正面应敌,对方便无计可施——此处容纳不下两人并排挥动武器。 论剑术,布莱恩有信心不输给巡逻队任何一人。 当这群人渣偷懒、赌博、沉醉于酒吧时,自己仍在磨炼战斗技艺,无论风霜雨雪,数年来不曾中断——这也是他不选择立刻大喊呼救的原因。 他想要亲手为灰狗报仇。 第三十章 来自迷雾 替换上来的人仅接住布莱恩两剑,武器便被直接挑飞。 与其说他们也是巡逻队的一员,倒不如说是群混混罢了,布莱恩愤怒地想,除了勒索和敲诈外,这帮人做过什么?自己和灰狗一丝不苟执行着领主交代的任务,倒成了队伍中的异类。 但是……偏偏就是这群废物,这群为了投靠要塞,不惜祸害镇子的败类杀死了灰狗,用卑鄙至极的手段。 不可原谅! 他挥剑朝一脸惊恐的对手脖子砍去—— 就在这时,一道黑影从目标勒下刺出,眨眼之间就逼近了布莱恩的心脏位置。这一击太过隐蔽,当他察觉时已经来不及格挡。 情急之下,他猛蹬地面,身子向后弹出,胸口处同时传来一股刺痛。 翻滚两圈后顺势站起,布莱恩立刻摆出防御姿势。刚才那剑偷袭只刺破了他的外套和皮肤,还好没有大碍。关键是刺出这一剑的人!他印象中巡逻队里没哪个家伙拥有这样的剑术。 “咦?你居然躲开了,”那人推开失去武器的队友,一步步走上前来。 借着火光,布莱恩发现自己竟完全不认识对方——他的个子不高,手却长得过分,垂下来的话几乎可以和膝盖齐平。脸也是陌生模样,布莱恩发誓绝没有见过这副面孔。 “你不是巡逻队的人……你到底是谁?” 尽管和隔壁五人打交道不多,但人总是认得的。眼前这个家伙显然顶替了其中一个,跟着队伍混进了城堡。半夜赶路时自己没有发现并不奇怪,但凶疤他们不可能发现不了。既然他们对此毫不意外,那么只有一个解释,这家伙是凶疤特意安排进来的。 “你已经猜到答案了,又何必问我?”他无所谓地笑了笑,“反正你马上就要死了。” “妈的,他伤到我了!”凶疤恨恨道,“毒蛇,快剁下他的手脚,我要慢慢放光他的血!” “很遗憾,希尔斯先生,我必须优先完成伯爵大人交代的任务。” 话音未落,被称作毒蛇的家伙欺身而上,他出手的角度刁钻诡异,加上极长的臂展,布莱恩一时间陷入了苦战,被逼得连连后退,根本找不到反击的机会。 大意了!布莱恩心里有些焦急起来,在地下走道打了这么久,上面的人也该注意到了吧? 原本打算亲手为灰狗报仇,现在只希望能撑得再久一点,等待殿下的亲卫骑士赶来围剿这群恶棍。 “你似乎在期待什么,”毒蛇忽然暂缓攻击道,“我猜是想等王子的人来救你?遗憾的是,这种石砌城堡跟你平时常见的酒馆和旅店不同。那些木头架子搭出来的屋子,有人寻欢作乐时整个楼板都会嘎吱作响。这儿只要将门关上,你就算扯破喉咙大喊,上头也听不到任何动静。” 布莱恩被说中心中想法,不由得一怔,而毒蛇等待的就是这个机会。他保持着持剑向下的姿势以麻痹对手,另一只手微微抬起,触发了藏在袖子中手弩的扳机。 一枚仅食指长的弩箭从袖口射出,布莱恩只听到机弦轻轻的嗡鸣声,这支箭便已没入了他的肺部。 难以忍受的剧痛顿时在胸前炸开,布莱恩向扑上来的毒蛇扔出长剑,转身向后跑去。但从肺部渗出的血液很快涌入气管,让他难以呼吸。没跑出多远,布莱恩便被门槛绊倒,一个踉跄重重跌倒在地。 毒蛇快步赶上,想要结果对手,却被凶疤栏了下来reads;[快穿]活在女主作死之后。 “让我来,”他咬牙切齿道,“我要让这家伙知道刺伤我的下场!” 毒蛇面上闪过一丝冷色,但最终还是侧身让开了,“做得利索点,别忘了我们的正事。” 凶疤揪起布莱恩的头发,朝他低吼道,“相信我,你会死得很痛苦。” 布莱恩很想一口血喷在对方脸上,但全身力气如同流水般泄去,他知道自己没有多久可活了。往昔的遗憾纷纷涌上心头,比如尚未相识的妻子、比如无法实现的骑士梦。但最遗憾的是……没能为灰狗报仇。 等等,那是什么? 他眨了眨眼,前方箱子上坐着一个女人,虽然在昏黑的光线下,对方的模样看不太清楚,但那玲珑有致的身材说明她毫无疑问是个女人。 见鬼,这是幻觉么……他摔进这间屋子时,根本没见到里面有人啊。难道是天上的神明听到了他的抱怨,特意制造个幻想来安慰他? “喂,你们在别人的地盘打得这么热闹,还打算当着我的面杀人,只怕不太合适吧?” 布莱特只觉得凶疤手一抖,猛得松开了自己的头发。周围传来一阵兵器出鞘的声音,几声厉喝同时响起,“你是什么人!?” 他们的反应未免也太……等下,布莱恩意识朦胧地想,难道自己看到的不是幻觉? “我当然是这里的人,”女子从木桶上跳下,弯腰拍了拍袍子上的灰尘。昏暗的火光中,布莱恩看到她袍子上绣着奇特的图案——三个并列三角型,以及镶嵌在中央的硕大眼睛。眼睛轮廓在火光照射下映衬出点点金光。 “你们呢?从阴沟里溜进来的老鼠吗?”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却不带任何感情。这不合常理……任何一个人在看到凶杀场景时都不应该如此镇定。 毒蛇也意识到了这点,他神情凝重,缓缓绕到对方侧面,突然举剑直刺。 女子连头也没转,轻描淡写地将手一挥,毒蛇甚至没看到她的武器,只感到一阵寒风拂过他的身体。 一声惨叫,凶疤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他看到毒蛇冲上去又快速退了回来,原本执剑的部位却已空空如也。 他的胳膊连同剑一起,掉在了地上。 恐惧顿时扼住了凶疤的咽喉,别人或许不知道,但他很清楚毒蛇的底细。出手狠辣,狡诈凶险。这是伯爵大人对此人的评价。能被伯爵看中并招募的人,实力绝对不容小觑,就连布莱恩也难以在他的攻击下撑过半刻钟。可现在,他却被一个女人漫不经心地一击,斩断了整条手臂。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杀了她!”毒蛇抱着伤口喊道。 失血过多的布莱恩视线开始变得模糊,他听到周围到处都是杂乱的脚步声,武器碰撞声,以及……人体倒地时的闷响。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努力转动眼珠,朝前望去—— 然后巡逻队长看到了一副他难以理解的画面。 那名女子的身影如同幽灵,她漫步在众人的包围中,时隐时现。每一次出击,都会洞穿敌人的要害。与其说是厮杀,倒不如说在舞蹈,他从未见过有人能把杀人的武器挥舞得如此具有韵律感,剑影上下翻飞,划出一道道不可思议的轨迹。周围的人在相较之下,不过是群笨拙的小丑。他们徒劳地反击,再徒劳地倒下……最终,场中只剩下她一人傲然独立。 那也是布莱恩失去意识前所看到的最后景象。 第三十一章 「我们」的朋友 罗兰坐在办公桌前发呆,他没料到居然还真有人敢杀到城堡里来,如果不是夜莺及时发现,自己只怕已经惨遭毒手了。 这次又是谁?三王姐,还是其他兄妹?要不要这么急啊,五年的争王令,现在才过去几个月,罗兰烦躁地拍着桌子,简直岂有此理,还能不能让自己好好过冬了? 门外响起了脚步声,首席骑士卡特.兰尼斯推门而入,“殿下,死者身份都查明了,八具尸体中有七具是原巡逻队成员,一人身份不明。另外还活着的两人,一个被女巫……不,被派恩小姐治疗后,仍未醒来。一个已押入地牢,正严密看守着。” 巡逻队?就知道这支由前领主养出来的队伍靠不住,罗兰咬牙切齿地想,十个人里居然有八个叛变,不让这伙人加入民兵队果然是正确的选择。 “那个关起来的,你提醒手下盯紧点,别像上次那样,又让人家服毒自杀了!” “上次……那样?” “咳,没什么,”罗兰摇摇头,看来凌晨被夜莺叫起,连脑袋都迷糊了,“总之,我要从他口中知道一切,谁主使、谁联系、谁收买,这些都交给你去查。” “是,殿下,”卡特说完后并没有立刻离开,反而单膝跪下,“这次让刺客潜入城堡是我的失职,望殿下责罚。” “够了,你当时不在城堡里,这跟你无关。” “那么……”卡特犹豫了下,“能否告诉我,当时到底是谁阻止了这场刺杀?我从现场看到,他们……”骑士咽了口口水,“他们似乎都是被同一个人杀掉,而且毫无还手之力。” “这你都看得出来?”罗兰好奇道。 “如果势均力敌,现场不会这么干净,伤口也会各式各样,”卡特低声说,“所有人都倒在一间不大的仓库里,地上除了血和尸体外,几乎没有破坏一个摆放的物件,那些储存腌肉的大箱子,上面连点剑痕都没留下。也就是说,那人未借助任何掩护,就在一块不大的空地中游走。恕我直言,殿下,这简直不可思议。” “原来如此,”罗兰点点头,他明白了对方的意思。理论上再强的人被包围后,都会陷入极度不利的局面——实战中可不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看似是包围,人仍然一个接一个地上。处于视野盲区的攻击将尤为致命。所以以一对多,正确的对策是依靠地形和环境,让自己始终正面迎敌。 然而夜莺并不是普通人。 “不管如何,你先去做你该做的事吧。这个人暂时还不能露面,等时机成熟时,我会告诉你的reads;养“宠”为患。” 尽管首席骑士对自己忠心可靠,也知道安娜和娜娜瓦是女巫,但罗兰仍选择隐瞒下夜莺的存在。因为她和另两位女巫不同,她不属于自己这边,留在小镇的原因仅仅是为了安娜。她的背后是女巫共助会,迟早有一天会离开这里。 卡特一脸失落地告退了。 罗兰能理解他的想法,作为一名持剑之人,不断练习着数百年间总结和积累下来的剑术,并引以为真理。但当看到无法理解的景象时,势必会对自己产生怀疑——如果剑术能精妙到如此境界,那自己平日里引以为傲的又算是什么? “我以为您会叫我出来,”夜莺显出身形,她仍坐在办公桌一角,翘着腿说。 “我也这么想。要不你干脆在这里定居下来吧,担任我的暗卫,每个月两枚金龙的薪酬,比安娜多一倍,要不要考虑下?”罗兰又开始安利道,“房子带花园,一星期休两天,每年都有带薪假——呃,就是边休息边拿酬金的意思。” 令他意外的是,这次对方没有断然拒绝,而是笑了笑,不可置否道,“我可不能丢下我的伙伴不管。” “那就都叫过来,等冬天一过,边陲镇就要大兴建设了,到时候多少人都容得下。而且……女巫也可以不受歧视的行走在街头,没人会视你们为邪恶者。” “等您做到这点再说吧,”夜莺耸肩说。 好罢,安利还得看产品,这种事情只能慢慢来。罗兰转换了个话题,“娜娜瓦已经安全送回去了吧?” “嗯哼,她可吓得不轻。” 王子叹了口气,自己被夜莺叫醒时正是午夜,看到现场后差点没吐出来。她简单交代了下事情经过,罗兰便吩咐她去把娜娜瓦偷偷带出来。平时只给鸡疗伤过的小姑娘看到满身是血的活人,立马就晕了过去。总之一片鸡飞狗跳后,她才满脸眼泪地治好了巡逻队长。 为了不让他家人察觉,夜莺还要负责将她带回去。 当一切忙完时,天都快亮了。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能推测出是我的哪位好哥哥或好姐姐做的吗?” 夜莺摇了摇头,“他们都是巡逻队的人,唯一的例外者身上也没有携带任何跟身份有关的证物,如果说是收买,任何人都可以办到……但我觉得,这件事或许跟您的兄妹们没有关系。” “为什么?” “因为太不严谨了。一次多人行动,队伍里却起了内讧。失败后没有立刻自杀,至少留下了两名活口。而且当时,他们的表现毫不专业,简直跟街头混混一般。这不像您兄妹的作风,倒更像是一起外行人士的谋划。我想就算我不在,这场刺杀也没成功的可能性……别忘了安娜就睡在您楼下。” 夜莺端起罗兰的杯子,毫不在意地喝了口水,接着说道,“不管如何,您的骑士已经前往地牢询问口供了,我打赌他很快就会得到真相——比起您姐姐布下的棋子,那家伙可是逊色太多了,之前还跪着求我别杀他呢。” “那名重伤的巡逻队长……我似乎召见过。” “是吗?”夜莺偏过头,“我倒觉得您得好好感谢下他,如果不是他一个人缠住了其他家伙,我也不会那么快发现地下室溜进了老鼠。虽然不大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敌人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对吧?” 没错,罗兰想,不过重点不在于他是朋友还是敌人,而是在于夜莺说的那句话。 ——我们的朋友。 第三十二章 骑士 布莱恩醒来时,首先映入眼中的是灰白色的天花板。 窗外照入的阳光有些刺目,他稍稍闭眼,再睁开,眼前的场景依然没有变化。 不是场梦境,他想,我……还活着?他尝试着动了动身体,却发现只能摇晃下手指,全身力气仿佛被掏空了一般。 接着他听到有人喊了起来,“他醒了,快去通知殿下。” 殿下?布莱恩觉得脑中像塞了团浆糊,思路比平时慢上许多。对了,自己是怎么晕过去的?似乎是被毒蛇刺穿了胸口,很快就要死去,最后时刻一名如幽灵般的女子突然出现,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将敌人全部击溃…… 很快有侍女伸手将他扶起,靠坐在床头。另一人端来水盆,帮他清洗面部。布莱恩显然没经历过如此周全贴身的服侍,加上身边都是些年轻的侍女,这让他觉得有些手足无措。 好在这份局促没有持续太久,当四王子走进房间时,所有人都弯下腰去。 布莱恩更是感到心中一股火热正在涌动,他有太多的话想问,张开口却不知道该先说什么好。倒是罗兰点点头,说道,“你的事迹我已经知晓了,布莱恩,你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英雄一词一出口,布莱恩顿时觉得眼睛发酸,声音都哽咽了,“不……殿下,我的朋友才是真正的……” 罗兰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就如同夜莺预测的那样,凶疤被拖到刑房后,还没等典狱长动手便竹筒倒豆子般把所有知道的事情都交代出来了。 这支队伍的幕后主使不是他的王兄王姐,而是长歌要塞的麋鹿家族。麋鹿伯爵联系上了希尔斯.梅德这个远房亲戚,也就是凶疤后,通过利诱和分化控制了大部分巡逻队员。除此之外,他还派出一名好手替换进队中充作保险,以防行动过程中出现意外。这帮人的目的,不是来刺杀自己,而是打算烧毁纯粮,好让自己乖乖滚回要塞去。 此次阴谋造成了一名无辜者的死亡——灰狗。他试图阻止凶疤一行人的犯罪企图,被巡逻队员用匕首刺死。那名毒蛇替换下的队员则行踪不明,大概是早上发现城堡没有失火,凶疤也未按时回来后意识到计划败露,直接出逃了。 待到布莱恩情绪稳定下来,罗兰才说道,“你的朋友灰狗,他会得到一个合乎他身份的葬礼reads;养“宠”为患。他的家人也会被妥善安置,今后不用再为食物而担忧。” “谢谢您,殿下,”布莱恩深深吸了口气,“请问凶疤……他也死了吗?” “目前还活着。” 巡逻队长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他宁愿自己不获救,也要拖对方一起下地狱。可如此一来这个希望已经变得渺茫……毫无疑问凶疤是有罪的,但贵族所犯的罪能用钱财赎减,只要他那位叔叔愿意保他,凶疤就有很大可能不死。甚至,连监狱都不会进。 罗兰自然能猜到了他的想法,“希尔斯.梅德,也就是你们口中的凶疤,他是长歌要塞麋鹿家族的一员。执掌家族的叫洛克金.梅德,为莱恩公爵分封的伯爵,也是他的远房叔叔……”说到这里他稍稍顿了下,“但这些都不会影响到最终判决,凶疤已经被判处绞刑,就在三天后执行。如果你身体能恢复的话,不妨去看看。” 布莱恩猛地瞪大了眼睛,“但……但殿下,贵族是可以用金龙赎罪的,您这么做不会触怒——” 罗兰摆摆手,示意他稍安勿躁,“贵族?可能对你们来说,他出身于麋鹿世家,地位和你们有云泥之别。但事实上他既没有爵位,也没有封地,根本算不上贵族。第二,就算他是贵族,入侵王子行宫,妄图焚烧存粮,不顾边陲镇二千余人的死活,这三宗恶行加起来已是罪不可赦。” 如果说提尔的死罗兰心中还有些许犹豫外,凶疤则属于完全不可原谅那类。如果他成功的话,自己在边陲镇的根基将毁于一旦,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这比直接刺杀自己还可恶得多。 至于这一反应会不会惹怒长歌要塞,谁在乎?既然对方不愿意好好跟自己做生意,选择下狠手来坑害边陲镇,自己当然也不能退让。这次事件同时给了罗兰一个警告——这个世界的政治斗争不像自己过去所熟知的,大多集中在桌下较劲,而是更偏向于掀桌子的做法,原始得多也血腥得多。 “好好休息吧,你失血太多,就不要离开城堡了。巡逻队的工作我已经安排其他人去执行,等到邪魔之月结束,我会为你举行册封礼。” “殿下,”听到后一句话,布莱恩不敢置信地望向王子,“您的意思是……” “是的,你将成为我的骑士,布莱恩先生,”罗兰笑着回答道。 ******************* “预备——刺!” 凡纳咬牙刺出手中的长木杆,用和上回同样的力道,角度也大抵相同。 这次他刺出的第一百枪。 手臂传来酸麻的感觉,凡纳觉得自己撑不下去了,尽管第五十枪时他就这么想了,但一个星期训练下来的条件反射仍让他服从了命令。老实说,能撑到现在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 “全体——休息!” 铁斧喊出指令后,周围顿时传来一片吐气声,凡纳也松了口气,放下枪杆,径直一屁股坐在地上。 到现在,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所在的民兵队并不是负责为卫兵或骑士跑腿的鱼腩部队,折腾了一个星期的古怪训练后,他们的练习项目也逐渐变得像模像样起来。比如现在,站在城墙上按猎人的口令刺出和收回长枪——尽管这些长枪是用木头杆子代替的,但凡纳很快能联想到自己所承担的作用。 后勤队绝不会做这样的练习,这也意味着,他们会在城墙上与邪兽正面对抗。这种事光想一想就够可怕的了,凡纳原本打算偷偷溜走,但不知为何,看到身边一同训练的队友,想到每天丰富的三餐和可观的酬薪,他便迟迟下不定这个决心。 第三十三章 火药 “都站起来,四王子殿下来了,”还没休息到一刻钟,铁斧便拍手喊道。 凡纳很快回到自己的位置上,之前的特别训练让他对服从命令产生了条件反射,几乎是下意识地,他已经端起了木杆,摆出之前刺击的预备动作。 王子一行人走上城墙,从队伍背后走过,凡纳余光注意到殿下在经过自己这个位置时放慢了脚步。 罗兰心里叹着气,都说晚起毁上午,早起毁一天,这话果然是真理。刚处理完夜袭城堡的善后工作,又得赶来检阅民兵队最近训练的成果。可怜自己一晚上没睡,现在已是困意连连。但他不能不来,现在队伍已转入临战训练阶段,作为最高指挥官,长期不露面会导致自己存在感下降,人心也会变得不稳。 嗯……一般检阅时该说些什么?罗兰思考了下,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若下半截没人接的话,这句口号喊出来会很尴尬,还是随便拉个人聊聊家常,体现出自己礼贤下士,刷刷声望好了。 他这么打算着,拍了拍一名看上去还算壮实的小伙子。 “训练辛苦了,觉得累不累?三餐吃得好不好?” 根据以往看新闻得来的经验,对方反应应该是激动地大声回答不累,很好!结果他激动是激动,转过身直接单膝跪了下去,把罗兰吓了大跳。 凡纳觉得自己被上天眷顾了,王子殿下居然用亲切的口吻关怀他训练累不累!平时别说王室了,就连普通的贵族都不愿跟他们多说一句话。他下意识地模仿骑士向王子殿下行礼,也不管这套礼仪对他来说是否合适,心中只有一个声音:以后回到老街,他凡纳也能算得上一号人物了。 被要求站起来后,凡纳脑中仍是一片混乱,自己怎么回答得都记不清了。 最后当殿下问出对训练有什么意见或看法的,可以提出来时,凡纳忽然清醒了不少——这可是个好机会!如果能让殿下认为单靠民兵队无法承担守卫城墙的重任,自己是不是就不用整天担心到底是跑还是留了? 他在心中小心酝酿着措辞,“尊……尊敬的殿下,民兵队目前人数实在太少。按现在训练的列队方式,等邪兽来袭时,大伙最多只能防守住城墙三分之一不到的范围。您看……” 就算王子再多招募几批,训练时间只怕也来不及了,凡纳想。另外,这些人用的武器也是一大开支,边陲镇很难在两个月时间内凑出三百人用的长枪,甚至一百支都十分勉强——所以他们现在仍拿着木杆来训练。 如果王子殿下能意识到这点,说不定就会从别的城镇招募一批佣兵来作为防守主力。至少他们不需要训练就能直接上战场,同时自带武器和防具,就是价格比较高。 罗兰思考了片刻,点点头道,“你说的不错,光凭一支民兵队来看守整道城墙的确不大现实reads;这么高冷算什么。” 凡纳心中一喜,殿下的意思是……同意了自己的看法? 但四王子接下来没有说出他期待听到的那句话,而是把铁斧叫到身边,“邪兽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不过是野兽的变种,它们并没有思考的能力吧?” “是的殿下,普通种的邪兽仍和野兽无异,甚至连习性都基本相同……但是混合种,我见得不多,也不敢肯定。” “那就行了,虽然从赤水河到北坡山脚有近一千八百尺(六百米)长,我们可以诱使它们来进攻特定区域嘛。” “您是指设陷阱?”铁斧问。 “是一个陷阱,但并非像猎人常用的那种。普通的陷阱靠隐藏自身来捕获猎物,而我打算反过来做,在远离城墙的地方设置口袋型路障,比如围栏、土坡、水沟,迫使这些没脑子的邪兽自动绕行。连绵不断的障碍会引导猎物前往指定地点,最终集中在我们准备好的防守区域,”罗兰说到这儿望向铁斧,“至于如何引诱这些怪物,我想没人比你更擅长了。” 铁斧想了下,“引导它们倒是没问题,狼种不爱碰水,野猪种畏光,其他邪兽也各有各的习性。但殿下,如此一来会导致所有邪兽都集中在这六百尺范围内,是不是太危险了?” “如果只是依靠长枪弓箭,的确如此。”罗兰胸有成足地说,“不过,现在我们有了新武器。” 待到离开时,王子再次来到凡纳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观察力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凡……凡纳,殿下。” “我会向我的首席骑士提议让你担任长枪队队副,凡纳先生,好好干。” ******************* 罗兰在段烧房后院又新建了间平房,用于制作雪粉——也就是火药。 这间三百平米左右的屋子只有一个出入口,并执行着最严格的安保制度。门口守着两名骑士,任何进入者都需要登记并且搜身,以防带入引火物。室内禁止任何火源,因此只有在白天才会开工。为了防止夜莺偷偷潜入,门框处还挂上了纱帘。 “这就是您说的新武器?”被召唤过来的卡特用手指捏起一点黑色粉末,放到鼻子前嗅了嗅,“这不是雪粉吗?” 铁斧或许不清楚,但卡特经常参加王室典礼,自然知道鸣礼桶中装的就是这种东西。炼金工坊的得意之作,配方对外人来说是个机密,但王子想要的话,肯定能要得到。 “是雪粉,但又不完全是,”罗兰说,“炼金工坊最新改良产品,我把它称为火药。” 火药可谓是任何穿越者必备的种田神器了。材料来源广泛,只要知道硫磺、木炭和硝石1比1.5比7.5的最佳配比,就能制作出来,完全没有任何技术门槛。 这个时代的雪粉,是木炭含量占六成、硫磺和硝石占两成、其他稀奇古怪材料(如水银、黄油、蜂蜜等)占两成的劣质产品,燃烧速度慢,释放气体少,完全发挥不出火药应有的作用。但罗兰知道,炼金师们也在不断试验其他配比,最多三十年,较为接近标准黑火药配方配方配方配方配方的雪粉便会出现。 而在历史上,火药被发明出来后很长一段时间才彻底淘汰冷兵器,就是因为配方原因,以及相应的武器制造工艺跟不上。 不过很多人都忽略了,即使不依靠枪炮,火药本身也是极为可怕的武器。 第三十四章 试爆 早在水泥段烧间搭建之初,罗兰就订下了后续几个项目试验用房的计划,它们大多围绕北坡矿区而建,可以有效集中起来看守——这种土砖墙木顶棚的平房施工速度极快,也不影响城墙的建设进度。 从柳叶镇大额采购的硝石都被运至附近的仓库储藏起来,待要用时,才由佣工研磨称量,分批送入平房。木炭和硫磺也是如此,三种原材料的搬运和混合工作都由不同分组的人完成,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泄密的风险。 罗兰从制备好的黑火药中称出二十磅,缓缓倒在一张裁好的羊皮上。 这些火药都经过了浸泡、压实、晾晒、槌碎、筛分等处理,已呈均匀大小的颗粒状,燃烧性能极佳。为了防止碰撞火花导致意外发生,整个生产过程中没有用到一件金属器皿,大多都为陶瓷或原木制品。 倒完火药后,罗兰将羊皮层层叠上,包裹至三层,再用绳子绑紧。 “这样就行了?”卡特问。眼前这东西也能被称作武器?虽说是雪粉的改良品,可单凭声音又能唬住谁?对付从没上过战场的农夫可能会起到作用,任何经过训练的战士和佣兵都不会将其放在眼里。不过……首席骑士仔细考虑了下,殿下最近做的事情看似毫无道理可言,可大多效果惊人。如果说邪兽智商跟野兽差不多,或许这玩意会意外的有效?比如一声暴鸣使它们受到惊吓四散逃串,从而减少守城队伍的压力之类。 罗兰把包好的火药往卡特怀里一塞,再拿上袋用于引火的细磨火药粉末,“差不多了,我们去城墙外,铁斧应该已经准备好了。” 离城墙以西大约二里,位于迷藏森林与绝境山脉之间的一块空地便是他此次划出的试爆区域。 铁斧和其他几位猎户已在此地等候多时,除了铁斧本人外,大家都是当地人,也是箭术最好的那一批。听到王子殿下有任务交给他们,立刻迫不及待地跟着铁斧过来了。 现在谁都知道,边陲镇的新领主对于雇佣酬金从不吝啬。 按罗兰吩咐,他们在四周立起长木杆,系上绳子,围成近半里的警戒圈。靠近城墙的方向则安排了骑士巡逻,防止有人意外靠近。 罗兰绕着警戒圈检查了一遍,点点头,“猎物都带来了吗?” “殿下,都在这里,”铁斧拖着个笼子走上前来,卡特注意到里面装着几只野鸡和兔子。 “很好,把它们放在离中心点五步、十步、十五步、三十步的距离上,每根木桩绑上一只。” 卡特暗自摇摇头,上前提议道,“殿下,您选的这些动物恐怕测试不出效果,它们本身就胆小无比,稍有响动就四散而逃。就算能吓住它们,也不一定能吓走邪兽reads;未来之全能时代。” “吓走邪兽?”罗兰微微一怔,随后反应过来,“我可没打算吓跑它们,尽管这玩意爆炸时的声势的确惊人。” 他带着首席骑士走到圈中央,放下火药包,用匕首划出一道小口,让火药漏出部分。接着掏出装有火药粉的皮袋,从破口处撒起,边撒变向后退。 今天是个无风的天气,很适合这种原始的引爆方式。 一直退出近百米,罗兰才收起皮袋。 “行了,就在这儿点火吧,”他反复估算了下距离,确认无误后,才对卡特说,“去把猎户们都叫过来。” 此刻罗兰心里也有些激动,之前已经做过小分量的闪燃测试,他对试验结果并不担心。他在意的是,这将是一个伟大的时刻,从今天起,热武器就要正式登上舞台,而他将作为主导者被写进历史的里程碑。 所有人集中后,罗兰点燃了火药粉。 卡特趴在地上,望着迅速远去的火星,心里颇有些不以为然。 这么远的距离,又没放在青铜桶里,雪粉的炸响声能不能传到这儿还是个问题,王子殿下居然让所有人都趴在地上。不过既然四王子带头这么做了,他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冬天的地面寒意十足,隔着链甲也能感到蔓延上来的寒意。卡特挪了挪身子,准备将胸口侧过来时,一声惊天巨响突然响起—— 由于距离隔得太近,爆炸声和震波几乎同时达到,他感到自己的耳朵嗡地一下,世界陡然安静下来。大地的震颤转瞬即逝,他抬起头,只见一朵黑云缓缓腾起,接着碎石和泥巴像下雨般纷纷坠落。 罗兰受到的冲击要比首席骑士小得多,连放鞭炮都会堵住耳朵的他在点燃火药粉后立刻做好了防护准备。爆炸点并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会腾出团巨大的火球。火光一闪即逝,大量泥渣被气浪掀起,冲到约十米的空中。当尘埃落定,罗兰唯一的感受便是:这声音可比鞭炮响多了。 至于铁斧和另外几名猎户,已经吓得目瞪口呆。他们中只有铁斧知道此行是为了测试一种新武器,但没想到该武器的声势竟是如此惊人。 恐怕只有天罚的雷鸣才能与其相比! 罗兰站起身,带着众人回到爆炸点,地上是一个深半米的凹坑,离爆心最近的兔子早已不见踪影,只剩下地上短短一截木桩。 他逐一检查其他动物,放置在十步和十五步的野鸡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显然已经死了,尽管看不到明显外伤,但罗兰知道它们死于爆炸时的震波。 唯一的幸存者是三十步(约15米)外的灰兔,它薄薄的耳壁上渗出斑斑鲜血,见到有人靠近时也不再挣扎,仿佛刚刚那声巨响夺走了它的灵魂。 卡特咽了口唾沫,嗡鸣声不断的耳朵逐渐恢复正常,此时他才明白王子殿下所说的没打算吓跑它们是什么意思。这真是雪粉改良出来的吗?炼金术师光凭这个成果,只怕要远远凌驾于占星家之上了。 铁斧望向罗兰的眼神完全变了样,“殿下,如果民兵队能拥有这样的武器,边陲镇将再也不惧怕到邪兽的威胁。不知道它能否大量制造?” 罗兰摊手道,“大概不行,待到邪魔之月来临时,估计只够做出二三十个。”主要关键在于硝石,这个时代制硝手段还十分原始,靠在人畜粪尿圈中倒入石灰混合物来收集析出的硝酸钾结晶。除了炼金坊和上层贵族有需求外,几乎没有其他用途,因此这样的提炼场也不多,全用来做炸药的话很快便会消耗殆尽。 作为杀手锏,这种武器必须和火枪、弓弩搭配使用。 第三十五章 归宿 夜莺行走在迷雾中。 从这里看去,世界只剩下黑白二色reads;重生缠上穿越。 原本构成事物的线条不再明确,直线、折线、曲线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犹如孩童笔下的涂鸦。 这是种很难言喻的感觉,夜莺也花了很长时间才熟悉如何分辨界限,只要运用得当,她就能不受凡物拘束,在迷雾中自由穿行。看似连成一片的墙体,只要稍微换个角度,便能看到现实世界中绝对不存在的入口。 在迷雾里,上和下,前和后也不再是固定的概念,它们会相互变换,甚至重叠在一起。比如她现在所做的,从守卫眼皮底下迈入城堡,顺着那变幻莫测的线条,一步步凭空而上,穿过天花板,抵达安娜的房间。 对她而言,这是一个完全自由的世界。 只有身处迷雾之中,夜莺才会真正放松下来,尽管它寂静又孤独,可她喜欢这种不受威胁的感觉。 大多时候,这里都是黑白的,但她偶尔也能看到其它颜色。 例如眼前的安娜。 女巫和普通人不同,她们是魔力的聚合体。夜莺能看到这股力量的流动和消逝,它也是迷雾中唯一的色彩。 她从未见过像安娜这么饱满又强烈的颜色——碧绿色的光泽在她身上涌动,中心处接近白炽,让人几乎无法直视。这令夜莺十分迷惑,一般来说魔力的颜色和能力表现十分接近,她在共助会时见过不少拥有操作火焰能力的女巫,她们大多呈橙色或暗红色,像一团跳动的火球,无论大小和光亮度都无法与安娜相比。 如果这点还只是难以理解外,另一点便是不可思议了。 如此庞大的魔力在她身上汇聚,她为什么还活着? 整个女巫共助会里,夜莺都找不到拥有这等魔力之人,哪怕是成年的女巫,比起来也相形见拙。如果等安娜成年的话…… 不,她没有这个机会了,夜莺叹了口气,魔力越强,反噬越强。她甚至不敢想象当邪魔噬体降临时,安娜会面对多么可怕的折磨。那种从内部向外撕裂的剧痛不会让人失去意识,直到放弃抵抗,接受死亡的那一刻,都得反复承受毫不间断的痛苦。 她走出迷雾,将低落的思绪暂时收起,打起精神道:“早上好,安娜。” 安娜对对方这种不请自来,突然出现的行为已经习惯,她点点头,没有回答,而是继续练习着操控火焰。 夜莺摸摸鼻子,走到女孩的床边坐下。 这样的练习她已看过很多次,最开始安娜还会失手将自己的衣服点燃,在后花园的棚子里,准备着满满一桶给她替换的衣服。到后来,她已能熟练的让火焰在指尖跳动,连罗兰都不再督促她练习,园子里木棚拆掉改成了享受下午茶和晒太阳的地方。 即使如此,安娜依然按照王子之前的吩咐,每天都会进行一至两个时辰的练习——就在自己的房间里。 “我带了鱼饼来,吃吗?”夜莺从怀里摸出个布包,摊开递到对方面前。 安娜嗅了嗅,点点头。 “去洗个手吧,”夜莺笑道。还好,她并不是讨厌自己,只是不善于交谈罢了。说起来,她明明对娜娜瓦很在意,话同样说得不多。事实上除了在罗兰面前外,她几乎很少说话。 而对比之下,罗兰的话就忒多了。他总有说不完的道理,连吃个饭都有许多条条框框——比如饭前要洗手,吃东西不要太快,掉在地上的不要捡起来吃等等……每一条他都能讲出个长篇大论来。 开始她是极不耐烦的,不过对方好歹是此地的主人,灰堡的四王子,既然吃他的住他的,那么就勉为其难的听下好了reads;穿越到非洲。到现在,她竟也慢慢习惯了这些规矩。不知为何,当与安娜、娜娜瓦、罗兰、卡特等人一起争抢洗手排队顺序时,她莫名地感到了一丝乐趣。 安娜把手伸进盛满井水的桶子里搓了搓,再点起一团火烘干,捏个鱼饼坐回到桌前,小口小口啃了起来。 “你真的不跟我回去吗?”夜莺没话找话道,“那里有很多姐妹们,她们会好好照顾你的。” “在这里,你只能在城堡范围内活动,不觉得闷吗?” “绝境山脉虽然物资不多,可大家都是一家人,为了相同的目的聚集在一起。” “你的力量这么强大,她们会很欢迎你的。” “这年冬天,我怕你撑不过去……” 说到后面,夜莺的声音低了下去,或许已经来不及了,她想,就算回到营地,她现在这样庞大的魔力,几乎不可能熬过成年。自己所能做的,只剩下目视她的消亡。 “加入女巫共助会之前,你曾住在哪儿?” 夜莺怔了怔,她很少会向自己提问题,“我……以前住在东边的一座大城市,离王都不远。” “过得开心吗?” 开心?不,那简直是段不愿去回想的日子,寄人篱下,被人轻视、嘲弄。当发现自己变为女巫后,更是像猫狗一样看管起来,锁链栓在脖子上,强迫自己为他们办事。夜莺摇摇头,轻声问,“为什么要问这个?” “我之前住在旧区,”安娜简单地将自己的经历讲述了遍,“我的父亲为了25枚金龙就将我卖给了教会,是殿下将我带出牢笼。在这里,我过得很开心。” “但你出不了这个城堡,除了罗兰.温布顿外,其他人依旧憎恨着女巫。” “我并不在意,而且,他说他会改变这一切,不是么?” “那很困难,只要教会不倒,女巫就始终是邪恶者。” 安娜没有反驳,沉默的时间有些漫长,长到夜莺以为她再也不会开口时,她忽然问道:“你在共助会过得开心,还是在这里过得开心?” “你……你说什么啊,”夜莺被问得有些猝不及防,“当,当然是……” 是共助会?说实话她对寻找圣山兴趣不大,但那儿有她无法割舍的朋友。 是边陲镇?若不是听到有女巫陷入危险,她根本不会到这儿来! 答案应该很明显才对,但为何自己没能第一时间说出口? 这次安娜露出了笑容,夜莺很少见到她笑,那双眼睛像是倒映着晨曦的湖面,让人莫名觉得安心——即使自己没有身处迷雾中。“我听罗兰说,你们在北方群山中寻找圣山,如果圣山意味着安稳和归宿,我想我已经找到了它。” 这里就是她的圣山,夜莺意识到,尽管她的生命已所剩无几,但她的灵魂将比大多数女巫都更早抵达彼岸。 就这时候,门外传来了急促地奔跑声,夜莺仔细听了听,竟像是娜娜瓦的脚步。 门被推开,冲进来的果然是娜娜瓦.派恩。 她一脸哭相地扑进安娜怀里,“怎……怎么办?安娜姐姐,我父亲发现我是女巫了!” 第三十六章 谈判 罗兰是从床上被夜莺拖起来的。 得知娜娜瓦.派恩的父亲找上门后,他先是一惊,但很快意识到这是个难得的机会——想要让小姑娘留下协助对抗邪魔之月,就必须找个理由让派恩一家待在边陲镇过冬。 原本这是件极为棘手的事情,四王子的风评和声望在贵族中已跌至谷底,加之与要塞关系紧张,这些家业都在要塞东区的贵人们显然不大可能留在小镇。罗兰从一开始也没考虑过和贵族合作,他们或许擅长争权夺利,却不适合并肩作战。 他飞快穿好衣服,简单洗漱了下,来到会客厅。 被亲卫带到此处晾了许久的提古.派恩已是怒气冲冲,见到王子,他立马就站了起来,“殿下,我的女儿在哪里?” 这是罗兰第一次见到娜娜瓦的父亲。他身形粗壮,个子不高,脸上一圈络腮胡显得粗犷无比,而那身束腰棉衣上装,大口袋贴身皮裤的打扮更像是名猎户,而非贵族。 “她很好,派恩先生——” “为什么您的卫兵会直接放她进去,却把我拦在门外?”提古中气十足地打断道,“我需要一个解释,殿下!请带我的女儿出来见我!” 这是什么节奏?罗兰愣了愣,他设想中的场景应该是对方知道了自己的女儿不幸堕落为女巫,要么低声下气地求他隐瞒消息,要么干脆让他来解决这个难题。但如此咄咄逼人,完全不按贵族礼节行事的派恩,他还真没有料到。 至于卫兵为什么会放娜娜瓦进来,这完全是因为自己的交代。她三天两头就来找安娜玩,卫兵跟她都熟了。 考虑片刻,罗兰招来位侍女,让她去把娜娜瓦带过来。 不管对方有多么失礼,他仍是娜娜瓦的父亲,还是先让两人见了面再谈。如果他表现出一丝要将小姑娘交给教会或弃之不顾的意思,自己再采取措施也不迟。 娜娜瓦是跟着安娜一起出来的。 见到女儿的瞬间,提古.派恩眼中的不耐立刻消失了,他张开手,朝娜娜瓦喊道:“快到爸爸这里来。” 但小姑娘只是躲在安娜身后,露出半个脑袋,“您会把我卖给教会么?” “咳……你在说什么,傻孩子,教会又不收你这样的笨蛋,快跟我回家。” 这反应让罗兰有些摸不着头脑,按夜莺的说法,娜娜瓦是施展魔力时被她的父亲看到了,惊慌失措地逃到城堡里找安娜,她父亲则一路杀气腾腾地追赶至此。 但现在看来,提古望向女儿的眼神中只有关心和溺爱,完全不像是常人对女巫的憎恶之情。 是不是自己搞错了什么? 罗兰犹豫了下,决定把事情敞开来说,“派恩先生,你的女儿是名女巫,想必你也知道了。” “您说什么殿下,我听不懂,”提古跺跺脚,走上前想抓住娜娜瓦的手,却被安娜侧身挡了下来。 “父亲,我已经变成女巫了……对不起,”娜娜瓦低声说。 提古终于有些着急了,“别胡说!什么女巫,又是卡尔那家伙教的吧,早知道就不该让你去学院了,教会那一套说辞都是狗屁!” 听到这里,罗兰心中忽然明白了什么,大概对方替娜娜瓦百般掩饰的举动,是因为误会了自己? 所以在没有见到女儿之前,他才会如此焦躁不安reads;选夫记之侯门长媳。 “安娜,”他朝女巫眨了眨眼睛,后者点点头,面对绕过自己试图拉走娜娜瓦的提古,伸出右手。火焰从掌心喷涌而出,贴着他的头顶窜过。 提古瞪大了眼睛,慌张后退几步,娜娜瓦也惊慌地抱住了安娜的手臂,“安娜姐姐,不要!” “殿下,这是——!” “如你所见,她也是一名女巫,跟你的女儿一样,”罗兰摊开手道,“娜娜瓦能自由出入城堡的原因也并非像你想的那样,现在我们能好好谈谈了?” 提古这时才像从梦中惊醒般,“啊”了两声,“殿下,我……” “坐下来说,”罗兰指了指桌子,“先喝杯茶。” 果然如此,他心里叹了口气,我的名声就如此差劲,差到连小孩子都不放过么。对方一开始那番无礼表现罗兰现在已经完全明白了,一个关心女儿的父亲,看到女儿跑进领主的城堡,而守门的卫兵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这意味着啥? 如果当事人是自己,只怕空手拆城堡的心都有了。 至于后面一直否认女儿是女巫,意图就更明显不过了——提古担心王子用娜娜瓦已经堕落,需要被净化的说辞要挟他,而他本人,则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宝贝女儿是不是女巫。 提古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一屁股坐下,端起茶杯咕隆一口喝干,抹了抹嘴巴,神情有些尴尬,“抱歉,是我失礼了。请问您是何时知道我女儿成为了呃……女巫的?” “入冬之前。第一个发现她觉醒的并不是我,而是她的老师卡尔.梵伯特。由于和安娜是朋友的关系,他将娜娜瓦寄托给我,希望我能给予她保护,”罗兰细细解释道,“而这一个半月里,她有空就会来城堡练习她的能力。顺便一提,你女儿的能力是治愈。” “是这样吗……”提古挠挠脑袋,“我说那只猫怎么就突然能跑能跳了。” “猫?” “咳咳,其实也没什么。我回家时看到这孩子正抱着一只被马车撞到的猫坐在门口,我还打算从背后过去吓她一下,没想到她看到我就跑了,那只猫也一样,明明被撞断了腿来着,”他望了娜娜瓦和安娜一眼,“你们是朋友?” 安娜还没表态,娜娜瓦的头已经飞快点了起来。 提古的表情柔和了几分。 罗兰见状问道:“你看起来并不认为女巫是被魔鬼引诱的邪恶者。” “我的女儿当然不是什么邪恶者!”他斩钉截铁地道,“不管她变成了什么,这点毫无疑问!” 简直和安娜的父亲判若两人,罗兰不禁感慨,他现在有些理解为什么娜娜瓦总是无忧无虑,脸上常挂着笑容了。这样的家庭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如同温暖的摇篮。 “我也不这么认为,派恩先生,”王子直截了当地说,“你女儿的能力对于伤者来说意义非凡。我希望她能留在边陲镇,协助我一起对抗邪魔之月。” 提古犹豫了下,“殿下,请恕我拒绝,当邪魔之月降临,这里将变得十分危险,我不能把她留在小镇。” 提古.派恩的分封领地不属于边陲镇所辖区域,因此哪怕自己是王子,也无法直接命令他。不过只要愿意坐下来谈,罗兰想,就不怕说服不了他。 第三十七章 家族史 “危险是相对的,派恩先生,而且危险也意味着机遇,”四王子脑中翻阅着大臣助理搜集来的相关资料,“听说你的爵位继承自你的父亲?他曾是一名骑士,后来因为作战有功,被授予了男爵爵位和封地。” “正是如此,”提古点头说。 “那场战斗,是一场为无辜者挺身而出的荣誉之战,时间也是在邪魔之月。一小部分邪兽意外地通过赤水河穿越了要塞防线,进入西境腹地。当时你的父亲正在该地巡逻,遇到残余邪兽时,他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选择先行避让,通知援军后再进行围剿。因为他身后就是毫不设防的城镇——尽管那座城镇和他毫无关系,”罗兰一边陈述,一边注意对方的神情,“后来的事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的父亲召集起城镇的民兵,带着自己的侍从,正面与邪兽作战并获得了胜利。” “是的,”他语气有些激动起来,显然对这段家族史充满向往,“其中一只体形巨大,像鹿又像牛,或者说是两者揉捏在一起的怪物。它的腿比我父亲躯干都要粗,奔跑起来地面都在颤抖。如果是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击败这样的怪物。” “但他却做到了。我的父亲站在一条浅沟附近,将暴怒的巨兽引诱过来。趁它加速冲撞的瞬间,他卧倒在浅沟中,支起宽刃剑,剑柄斜撑在沟底一块石头上。那头看似无可匹敌的蠢货就这么径直撞在了剑尖上,整个肚子被划开了条口子,流出来的肠子和黑血都快把我父亲淹没了。我家壁炉上至今还挂着那次战斗的战利品,一根巨大的邪兽角。” 罗兰喝了口茶,不紧不慢地说:“值得钦佩的战斗。他遵循了骑士的信仰,怜悯和英勇。后来给予他爵位和封地的是乔伊.科尔,当时还是长歌要塞的一名伯爵,二十五年前被我父亲温布顿三世晋升为公爵,兼任南疆守护,所辖领地遍及整个南境。遗憾的是,靠山独立出去后,仍留在要塞以东的老佩恩便成了要塞公爵眼中的刺。” “殿下您倒是知道得很清楚,”提古有些无奈地吐了口气,“要塞公爵和乔伊大人一直就不合,乔伊.科尔也不是要塞公爵分封的伯爵,他的血脉可追溯至王室分支,无论是家族还是血统,都不比莱恩大人差。” 这就是政治,罗兰心道,温布顿三世所玩弄的制衡把戏reads;婚不过三。 为了弄明白这段错综复杂的关系,他可是把大臣助理叫来给自己讲解了一整天。 贵族间的分封和管辖是极为混乱的,理论上来说,上级贵族有权对领地内下级贵族发布命令,实际操作起来却复杂得多,乔伊.科尔和莱恩公爵就是例子。作为国王直接分封的伯爵,领地虽然在西境,却有着不下于莱恩公爵的威望和声势。 当乔伊成为南境公爵后,自然也会有新的钉子被安排进他的领地,这是灰堡王室维持执政稳定的惯用手段。 “所以当你继承这块领地后,商贸和农产都日渐凋零,家业也一日不如一日,”罗兰缓缓说,“现在,有一个新的机会摆在你面前。” “新的……机会?” “想必你听说过两年前的饥荒,要塞以交易矿石不足为由,扣发了下一个月的食物。而今年,我们面临同样的困境。北坡矿洞的意外坍塌让边陲镇人民无路可退,我们必须在新建的城墙后挡住邪兽。这场战斗可能不会一帆风顺,不过正如我之前所说的,危险同时意味着机会。” “……”提古已经明白了王子的意思,他皱着眉头,没有立刻回答。 “说起来,你并不像一名通常意义上的贵族,”罗兰笑了笑,“没有人会穿成这样外出,而且你的手上,都是硬皮茧子。派恩先生,你并没有放下你父亲的传承吧?身为骑士所擅长的战斗技巧。” 他当然没有放下,罗兰想,否则就不会整天往迷藏森林里跑了。根据巴罗夫提供的情报,他在边陲镇的这段日子里,一周至少有三天花在迷藏森林里。而且每次前往都是装备齐全,由于养不起侍从,他就直接从镇里雇佣猎户做帮手。有的人天性喜好战斗,提古.派恩显然就是这样的人。 “如果你愿意留在边陲镇,我可以给你机会,让你重拾你父亲的荣光,像他那样,靠剑和勇气去攥取荣誉。功绩出色的话,我将在边陲镇东边划出一块土地用于赏赐你,一块适合子爵身份的土地。” 这种情况虽然不多见,但承诺是有效的。作为已经成年的王子,法理上他可以册封子爵、男爵及骑士,只不过很少会对别人家的手下封赏罢了。一来是挖墙脚有失贵族风度,二来是万一对方拒绝就比较尴尬了。可罗兰不在乎风度,他只想要娜娜瓦这个移动治疗站,至于拒绝他也不太担心,乔伊成为南境守护后没顺手把他父亲携过去,就证明前者已经放弃了派恩家。 提古终于松了口,“那……殿下,我能否将娜娜瓦送回长歌要塞?从未有人在这里抵挡过邪兽,万一失败的话,我不希望我的女儿葬身于此。” “我一开始就告诉过你,派恩先生,危险是相对的。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娜娜瓦在长歌要塞被人发现是女巫,会有什么后果?那里可不像边陲镇,教会已在城中扎根已久,到处都有他们的信徒和眼线。一旦暴露,就算我也救不了她。” 罗兰停顿片刻,补充道:“边陲镇不会失守,当邪魔之月来临,我会在城墙上与领民并肩战斗。我们的对手不过是一群变异了的野兽,不是刀枪不入的魔鬼。你的父亲曾在毫无遮掩的空地上击败了它们,更何况我们还有道难以逾越的城墙。如果……我是说,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我会让娜娜瓦先行离开,”他顿了顿,“还有安娜。我会在码头留下一艘小船,我承诺,她们将会安然无恙。” “既然如此……我相信您,殿下,”提古.佩恩站起身,单膝着地,挺胸收腹,向王子致以标准的骑士礼,“我愿意为您而战。” …… 当提古和娜娜瓦离开后,安娜给了罗兰一个白眼。 “你在做梦么?”她说,“我哪儿也不去。” 第三十八章 热兵器时代 铁斧知道自己被监管起来了。 那天参与试爆的猎户都被集中迁进了城堡附近的一栋两层小楼里。透过窗户向外望去,能看到一圈石砌围墙,出入口有卫兵把守。 他对此丝毫不以为意,甚至觉得殿下只派出两名亲卫充当看守,实在有失谨慎。 直到现在铁斧脑中仍留着那天试爆时的轰鸣——从来没有武器可以给他带来如此强烈的震撼。在极南之地,他见过地底喷发的橙火,可以持续燃烧数十年;也在无尽海角见过遮天蔽日的狂风和巨浪……然而天威不可测,那都是大地之母或海神的意志,是神明用于惩戒万物生灵的铁鞭。 可王子殿下却以个人之力,窃取了三神的权柄,获得了天罚般的力量——尽管与真正的天父雷霆相比还相差甚远,但那已不是人力所能达到的境界。 如果在铁砂城,参与者还有用处的话,一般会被割掉舌头。当然这不是最保险的做法,只有死人才会永守秘密。至于外族人?他们看一眼都是亵渎,永远不可能有外族人加入到莫金族的核心阶层来。 王子知道他有一半异族血统,依然允许他亲眼目睹天罚之火,还打算让他来负责组建猎户队。这种信任使得铁斧心中热血翻涌。 在铁砂城,他经历过无数次背叛和陷害,逃到灰堡南境,沙民和大陆之民各占一半的血统亦让他受尽歧视,最终他心灰意冷地来到边陲镇,打算依靠打猎渡过余生,没想到却在这里受到了王子殿下的青睐。 他毫不怀疑,凭借这种新武器,赢得争王令的必然是罗兰.温布顿殿下。 想到能有为未来国王效命的机会,铁斧心中便激动不已。 “所有人,楼下集合!” 铁斧听到声音,探头望去,发现来人是四王子的首席骑士,卡特.兰尼斯。 他第一时间整理好着装,快步下楼,走到卡特面前立正站好。民兵队的训练他也参加过,知道殿下喜好纪律严明,整齐划一的部队。其他猎户则慢了许多,六个人花了约半刻钟才排好队伍。 “老地方,跟我走吧,”卡特倒不怎么在意,带着一伙人出了门,直奔城墙外。 依然是上次试爆的地点,只是这回没再拉起警戒线。 现场除了罗兰外,还有四名骑士——他们都是卡特的手下。铁斧注意到,王子殿下边摆弄着手中一根造型奇特的金属长棍,边跟骑士讲解着什么。 见到铁斧一行人,罗兰迎上前来,“怎么样,新的地方住得还习惯吗?” “多谢殿下关心,”众人躬身行礼,纷纷表示新居所十分舒适。 事实上新搬的住所要比之前的老房子好上很多,铁斧想,至少不会漏风漏雨,屋顶也不是透光的稻草铺盖而成,而是整整齐齐的瓦片。 “这样就好,”罗兰点点头,“目前的安排是出于安全考虑,待到邪魔之月结束,你们就能搬回去住了reads;[重生]山水田园。另外,第一个月的薪金我已发放到你们家人手中,同时每周末你们也能和他们见上一次面。当然,是在卫兵的陪同下。” “感谢您的仁慈,殿下。”猎户们兴高采烈地说道。 这倒真让铁斧有些意外了,抛开沙民的铁律不说,就连灰堡军队的管理也不应如此松懈。难道说,这是因为殿下个人的宽容?他隐隐有些担心,想要争夺王位,就必须冷酷无情——这一点,他在铁砂城看得太多太多。 不过当四王子说接下来要测试一款基于火药开发的新武器时,铁斧立刻把这些担忧抛到了脑后。他眼睛眨都不眨地盯着王子将两根异形铁棍拿到众人面前。 “这玩意叫火枪,”罗兰说,“接下来,我告诉你们该如何使用它。” …… 铁斧只用了半个时辰便完全摸熟了新武器的用法。 将能引来天罚之火的黑色粉末——也就是火药倒入枪管,塞入一颗铅丸,用通条直捅到底,再于后部药池处倒入火药,瞄准目标,扣动扳机。 虽然他认为自己对杀戮一向有天分,无论剑、刀、锤、斧、矛都能熟练使用,但那也是经过了长年累月的训练和实战才掌握的技巧。半个时辰内掌握一件武器,这个速度恐怕只有手弩可以与之相比。 另一把火枪则交到了卡特手中。 首席骑士对这款新奇的武器同样充满兴趣,拿起来便不愿放下。 模拟操作几轮后,罗兰便让两人实弹试射看看效果。靶子早已准备好,一件用木棍撑起来的半身板甲,被另两名骑士立在三十尺(约10米)左右的距离上。 铁斧和卡特按王子口述的射击方法,举平瞄准,扣下扳机。 第一次开火时的巨响让在场所有人都吓了一跳,铁斧也不例外,但很快众人的脸上便只剩下惊讶。 作为靶子的半身板甲上,出现了一个小孔。铅丸干净利落地穿透了板甲前胸最厚的部位。 射击之前,铁斧曾仔细观察过这件铠甲,它显然不是什么手工作坊打造出来的低劣货,领口处锻锤和铁砧的标记证明这是一件来自灰堡铁匠会的制式盔甲,前缘最厚处约半指,足以在近距离抵御手弩的直射。想要对付这种铁罐头,重型弩弓、战锤或长戟才是明智的选择。 如此比较下来,同样易于操作的火枪至少在威力上,远远胜过手弩。而它的装填速度和手弩相当,精准度的话……三十尺的靶子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殿下,这东西的产量……”卡特开口问道。 “目前就这两支,等到邪魔之月时,最多再生产两支出来。” 铁斧看到卡特明显松了一口气。他大致能猜到对方的想法,如果这种武器易于制造的话,只需简单训练几天,就能培养出一大批握着火枪上阵的速成战士。他们不限年龄,不限职业,甚至不限性别——即使是弱不禁风的女人,也能对骑士造成巨大威胁。 尽管比不上天罚之火带给他的震撼,但它依然是件不错的武器,铁斧想,巨大的威力使得自己可以在城墙上轻松击杀一些皮实肉厚的大型邪兽。如果当年面对混合种时,自己拥有一把火枪的话,结局说不定就不会如此狼狈。 而现场只有罗兰清楚,这种武器真正的意义。 他亲手揭开了热兵器战争的序幕。 第三十九章 挽冬 罗兰站在城墙上,遥望北方。这一个月以来,他重复着城堡、矿区、城墙三点一线的循环,检查每个可能被遗忘的细节。 民兵队的刺击动作日渐娴熟,他们在卡特反复地操练下,已能稳住枪杆,直到负责观察的猎人喊出攻击口号时,才送出长枪。 站在他们身后的是猎户队,凡留在边陲镇,且善于用弓和弩的猎人都被编入了这支队伍。这些经验丰富的捕猎者是杀伤邪兽的主力,在十二尺高的城墙上向墙角射击,几乎没有射失的可能。 最后则是由铁斧、卡特及另外二名精锐猎人组成的补刀队。铁匠铺打造零件、安娜熔接组装的四支前装燧发枪已交付使用,只有在遇见弓弩都无法穿透外皮的棘手怪物或混合种邪兽时才由补刀队击杀。他们的位置十分自由,在这段长约两百米的距离上游走,哪儿有需要就出现在哪里。 至于炸药包,则存放在城墙下一间看守严密的仓库里。需要救场时,再单独运上城墙——毕竟这玩意一出事,对自己造成的破坏可能比邪兽还要大,邪兽的牙齿咬不坏水泥毛石,但炸药却能把整段城墙送上天reads;[综]东方教主与管家。 至今为止,罗兰已组织过两次实战演练,包括炸药包的使用。也多亏这两次演练,才避免了正式防守战时民兵们被炸药轰鸣巨响吓到扔掉武器的尴尬。而另一个好处便是,当大家发现王子手中还掌握着如此威力惊人的武器后,队伍的士气顿时高涨起来。 “殿下,”巴罗夫紧了紧衣领,“矿石交易的收入已花去大半,如果邪魔之月真像占星家说的那么漫长,我估计撑不到冬天结束。” “那就把我金库里的全填进去,”罗兰毫不犹豫地说,“另外与柳叶镇的交易也不要停下来。蒸汽初号机已运送至矿洞,坍塌碎石清理工作也基本完成,整个冬天我们还是能获得一点产量的。特别是宝石原石,不用再强调价格,能尽快出手就赶紧卖掉。多储存点粮食和肉干总是对的。” 巴罗夫点点头,“我会去办的,殿下。只是……” 看到大臣助理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罗兰当然明白他想说什么,“放心,我安排了一条小船,若真到局势全线溃败之时,我会离开小镇。” “那我就放心了,”巴罗夫松了口气。 罗兰朝他笑了笑,“你去忙你的吧,我一个人再看看。” 待巴罗夫离开,王子慢慢登上望楼。这是城墙中央的最高点,从此处可以俯瞰前方广阔的丛林和连绵起伏的群山。寒风呼啸着扑面而来,但他毫不在意。只有在这空旷的高台上,他面临大战时的紧张心情才会平静下来。 “你在骗他,”身边有人说道,“你根本就没打算离开。” “人生已是如此艰难,有些事还是不要拆穿的好。” “听不懂你在胡说些什么,如果王子的身份都算艰难,那我们又算什么?”夜莺现出身形,“即使当不成国王,只要活过争王令的这五年,你也是一方之主。比起担心这个,你还是多陪下安娜比较好,只怕……她没多少时间了。” 罗兰沉默了片刻,“我不觉得她活不过邪魔之月。” “为何?” “她说不会输给邪魔噬体,”他顿了顿,“我相信她。” “你居然会相信一名女巫,”夜莺摇摇头,“我们可是被魔鬼诅咒的人。” “是么?我也相信你啊。” “……” ******************* 布莱恩穿着便装,站在灰狗的墓碑前。 他轻轻抚摸过崭新的石碑,纯白色的碑面上刻着一行字:无名却长存人心。为边陲镇牺牲的英雄。 “灰狗。” “我实现了梦想,待到邪魔之月结束,四王子殿下便会为我举办册封礼。” “但我不想坐在病床上等待。” “我的伤口已经痊愈,城墙上才是我该待的地方。” “邪魔之月就快到了,邪兽或许很可怕,但它们会一头撞在大家齐心协力建立起来的防线上,无法再向前一步。” “我将连你的份一起,为守卫这个小镇,挥舞长剑。” “这一切并没有完结reads;放妻书。” “陷害你的人还活着……可他不会一直活下去,这是殿下对我的承诺。” “下一次再会时,我会带来好消息。” 布莱恩弯下腰,将一束捧花放在墓碑前。 “那么再见了,我的朋友。” ******************* “安娜姐姐,你不怕吗?”娜娜瓦趴在床上翘着小腿问。 “怕什么?” “邪魔噬体啊。夜莺说是冬天吧,我是秋天才成为女巫的,今年是第一次……” “第一次啊,”安娜想了想,“会很痛,有时候你甚至恨不得立刻死去。” “啊!”娜娜瓦惊呼一声,又立刻捂住自己的嘴巴。 “但你会活下来,就像我一样。” “我不知道……”娜娜瓦低声说,“我可不像你那样坚强。” “我并没有多么坚强,”安娜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第一次与罗兰见面时的场景。就在那昏暗阴冷的地牢中,他将衣服披在自己身上,轻声说要聘用自己——直到现在,她仍觉得不可思议,“你也会遇到一些让你想要活下去的事物,哪怕是挣扎着活下去。” “比如……?” “比如沾满酱汁的肉排,”她叹了口气,“我怎么知道你想要什么——嗯?” 望着目不转睛盯着自己的娜娜瓦,安娜用手擦了擦脸,“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不……,”后者摇头道,“我只是有些意外,你以前从来不会跟我说这么多话……安娜姐姐,刚才你闭上眼睛思考的模样,好漂亮。” 安娜翻了个白眼,跳下床,走到窗边。 娜娜瓦跟了上来,“你在看什么,迷藏森林吗?” “森林在西边,”安娜没好气道,“这儿只能看到赤水河。” “安娜姐姐,快看!”女孩指着天上。 安娜怔了怔,随后推开窗,一股寒风夹杂着点点雪花涌入室内。 她伸出手,捏住那朵晶莹剔透的雪花,一阵凉意从指间传来。 “下雪了。” ******************* “……” 漫长的沉默过后,夜莺才开口道:“你居然没有说谎。” “当然,”罗兰笑道,“我本来就很少说慌。” 夜莺没有再说话,她偏过头去,眼中多了些意味不明的神色。 忽然间,她感到颈脖处一凉,不由得缩了缩脖子。抬起头才发现,不知何时,城墙上空已飘起了雪花。灰蒙蒙的天空中仿佛多了无数只洁白的精灵,它们乘着北风起舞,伴随着民兵队训练的口号声,四处飞扬。 ……邪魔之月开始了。 第四十章 家书 ps.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柴火堆熊熊燃烧,但戈隆.温布顿感受不到多少热度。 虽然这已经是牛皮缝合而成的大帐篷,底部一圈也用土压得严严实实,理应没什么漏风的地方,可他仍觉得浑身冰凉,特别是脚趾,冻得都快失去知觉了。 “这该死的地方,撒个尿都能结冰,”他吐了口口水,站起身,双手扣住桌子两边,用力一抬,手背上顿时青筋暴起,一张六尺见方的实木方桌生生离开了地面。 把桌子往火坑边一放,戈隆才感觉舒服了不少。他脱下鞋子,将脚板撂到火堆上烘烤,手中摊开张纸卷,继续写未完的信。 致亲爱的莉芙亚。 我到赫尔梅斯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当然,教会那帮家伙更喜欢称这里为新圣城。如果不是邪月公约,我简直一刻都不想待在这里,只想回到你的小屋,和你共享温暖的床被。 托公约的福,监视教会一举一动的军队却成了支援他们的盟友,这真是一种讽刺,不是吗?说起教会,我不得不承认,他们所做的一切确实惊人。我记得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还是二十年前,赫尔梅斯除了山和石头外什么都没有。教会建立的城镇都在山脚下。但现在,他们不单开辟出了可供马车上山的路,还在山顶建立起了规模庞大的要塞城市。 如果是夏季的话,你真该和我一起来看看,他们口中的新圣城比灰堡还要雄伟。还记得灰堡王都的剧院吗?我和你曾去那儿观赏过王子复仇记,你感叹剧院的造型多么巧妙,内部竟能如此宽敞。 但你若是看到新圣城的演武场,就会发现,灰堡剧院根本算不了什么。说它是一栋建筑,我倒觉得它更像是件精妙绝伦的艺术品。足足五个剧院那么大的空间,却没有一根石柱支撑。外墙伸出八根像巨兽骨头一样的东西,弯曲的兽骨间连着许多分支和麻绳,将屋顶整个悬吊在空中,就像吊杆一样。他们是怎么想出来的? 还有那些骨头,如果从邪兽身上剥下来的话,我敢打赌,那家伙肯定超过了一百尺。大概也只有在赫尔梅斯才能遇上这样的怪物了。但是亲爱的,请不用担心,就算邪兽再庞大,也不过是地狱魔鬼的爪牙。在神罚之石面前,任何邪恶都逃脱不了神的制裁,无论是邪兽、女巫、还是魔鬼本身,下场都只有灰飞烟灭。 写到这儿,戈隆.温布顿放下笔,甩了甩有些酸麻的手。说来奇怪,握着十五磅的双手剑能挥上一整天,而抓着笔才写了这么点字就觉得累了,他自嘲地笑了笑,我果然还是适合干些粗人的活。 说起邪兽,我突然想起来,我的四弟被分到边陲镇那种穷地方,只怕已经夹着尾巴逃进长歌要塞了——尽管那儿的邪兽根本无法与赫尔梅斯防线的相比。这不能怪他,就算我到了那种地方,也只有避难的份。由此可以看到我的父亲是多么不公,只因为二弟从小就表现得格外聪明,就决定让他继承王位?父亲都忘了自己不是靠聪明赢下灰堡王座的。自从母亲去世后,我就越来越难摸清他的想法了。 接下来的内容让戈隆犹豫了,他不知道该不该把真实打算告诉莉芙亚,停顿片刻后,他还是决定写下去。如果计划顺利的话,这封信送到之时,他应该已经抵达灰堡王宫。 亲爱的,昂学士说得没错,如果我什么都不做,王位最终肯定不会属于我。他已从星象中观察到了这一点。“天启星正离炽日远去,最多还有四个月便会完全离开炽日的轨道。”学士这么告诉我,显然,剩下的时间已不多,我不能再这样空等下去了。 今天的大战过后,我将悄悄返回王都,带着我忠诚的战士。寒风岭论富饶程度远远比不上金穗城,但这里唯独不缺勇猛的武者。只要抛出一些钱币和允诺,他们就会像饿狼一样扑向我的目标reads;龙渊成神记。当然,我并不想那么做。我只是想亲自问一问父亲,为什么要发出争王令这样儿戏的旨意,到底是什么让他忘记了,我才是具有第一继承权的人。 昂学士已经为我安排好了一切,莉芙亚,我的爱人,再多等一段时间。等我成为国王之日,就是迎娶你为王后之时。如果我不幸失败……你就不要再回到王都,在寒风岭好好生活下去。 爱你的,戈隆。 他小心翼翼地将信折好放入信封,再用蜡油封口。检查数遍后,他敲了敲桌子,帐篷外很快走进一名亲兵。 “将这封信,送到寒风岭的玫瑰手里。你不必日夜兼程,也不用骑马,打扮成普通旅人,搭乘往返于两地的商贸车队过去吧。只有一点你要记住,这封信必须亲手送到。” “是,王子殿下!” “很好,你去吧。”戈隆挥走亲卫后,干脆坐到了桌上,两只脚一齐悬在火坑上。 这样一来,自己便没有退路了。 他闭上眼睛,回想起儿时的情景。那时候自己带着二弟三妹,在王城花园里玩捉迷藏,三妹摔倒了两人硬是要陪着她摔一次才作罢。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三人渐渐变得像现在这样陌生了? 戈隆摇摇头,将纷杂的思绪抛开,多愁善感不适合自己,他想,这些迷惘终究会有一个答案——在自己坐上王座之后。 就在这时,帐篷外传来了沉闷的号角声。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来了!他从桌上一跃而下,套上鞋子。走出帐篷,整个营地已经动了起来。奔跑的士兵和旗帜汇成一道道激流,向预设的战场汇集。远处的群山中传来浑浊的回音,延绵不断。 号角长鸣,邪兽来袭。 “跟我来!”他骑上亲卫牵来的战马,向城墙顶端小跑而去。 只有亲身站在圣城城墙之上,才能感受到它的宏伟——它像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天堑,横立在绝境山脉的断口处。顶部平整而宽阔,可供数十人并排通行。它的前方是冰川构成的峭壁,后方则是平坦的高原地势。 这便是教会拼命都要把新圣城建在山顶上的原因。 利用这段地势差,他们构筑了一道几乎不可能突破的防线。 而戈隆.温布顿要看得更长远。能把如此多的石料和木材从山脚运送至山顶,短短二十年内就在赫尔梅斯上建立一座城池,教会所展现出来的实力已经令人咋舌。 不过就算再怎么厌恶这帮神棍,有一点戈隆必须得承认,如果不支持他们守住赫尔梅斯,大陆上所有国家都会面临一场浩劫。这也是邪月公约签订的基础。 在邪魔之月降临时,接壤赫尔梅斯的四大王国必须派遣军队支援教会,与教会的审判军共同作战。 城头四杆旗帜迎风而立,蛇身权杖的晨曦、刀盾交叉的狼心、冰山蔷薇的永冬—— 以及高塔长枪的灰堡。 望着远处天空出现的黑点,戈隆.温布顿握紧了大剑。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这次起-点515粉丝节的作家荣耀堂和作品总选举,希望都能支持一把。另外粉丝节还有些红包礼包的,领一领,把订阅继续下去!】 第四十一章 邪兽初现 就如布莱恩所说的那样,边陲镇一旦下雪,便不会停歇。 一晚上时间,小镇已裹上了一层白纱。到清晨时,雪势减弱,天空中偶尔才会落下几片零碎的雪花,但天色仍是灰蒙蒙的。想到将有数月见不到太阳,罗兰便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简直不合常理,他想,虽然在女巫具有魔力的世界寻找常理本身就很怪异,但邪兽是怎么影响到天象的?只可惜他没有气象卫星来告诉自己,现在世界的云图具体分布情况。 走在前往西境城墙的路上,卡特不禁感叹道:“镇子里冷清了不少,还是有一帮家伙跟着贵族撤离了。” “这样也好,至少他们不会拖后腿,”罗兰哈出口白气,“我已经安排巴罗夫在这个冬天进行一次人口普查了。” “那是什么?” “就是挨家挨户上门做统计,留下来的有多少人,一户几口都叫什么名字,从事什么职业,然后登记下来,”罗兰解释道,“这样一来,无论是战时调配人力资源,还是战后发放抚恤,都能快速有效地实施。” “呃……人力资源?”卡特眨了眨眼睛,随后笑了,“殿下,您跟以前真的不太一样了。” “哦?” “以前的您,虽然也会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但,终究是些与王子身份不符的事。而现在……”卡特停顿片刻,似乎在考虑用词,“无论是您定的那些古怪训练条例,还是从炼金工坊搬来的新奇试验品,结果都出奇的有效。或许这就是我祖父所说的,超凡者之所以不凡,是因为总能看到普通人忽略的地方。我有种感觉,说不定您真的能成为下一任国王。” “……是么,”罗兰忽然心头涌起一股暖流,还有什么比奋斗后被手下认同更具有成就感的事吗?一时间他感到手脚都充满了力气,灰暗的天空也没那么令人厌烦了。 走上城墙,民兵队正在清理过道上的积雪,见到王子出现,众人纷纷躬身行礼。 应该教他们行军礼的,罗兰想,“昨晚情况怎么样?” “没有发现邪兽的踪迹,”回答他的是铁斧,“殿下,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在第一场雪后,我们还有一段较为平稳的时期。这段时期内邪兽数量不多,而异化的也大多是一些弱小的动物。” 罗兰点点头,“那就继续保持警戒吧。” 城墙后方的区域已经改造成了兵营,没有吹响警戒号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在营地休息,节约体力。警戒实施轮换制度,考虑到冬天气温较低,每组队伍仅进行两个时辰的巡逻警戒便更换一轮。 这些措施都是罗兰一条条定下来的reads;网游之另类女神。他曾询问过布莱恩,得知长歌要塞在抵御邪兽根本没有方案可言。最倒霉的新兵会被派去监视邪兽动向,在城墙上一待就是一整天。因此偷懒、逃跑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冬天下来,因为失职或违反军令被吊死的人都多达二三十个。 至于发现邪兽踪迹后,那更是一团糟,既没有划分防御区段,也不会指定责任到人。联想到这个时代的战争水平,罗兰也就了然了。极端讲究个人勇武,强调荣誉和劫获,连骑士都会发生热血上头就自个冲锋的年代,还是不要要求太高的好。 沿着城墙巡视一遍,目前看起来一切都很顺利,但罗兰却发现了自己忽略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引导路障。 这些障碍物目前仍很清晰的将邪兽引致城墙中端,但若是布莱恩所说无误的话,两到三个月的积雪总会把障碍全部填平。到那时,六百米的防线上任何一点都可能会成为邪兽的行进路线,他的人手根本无暇顾及如此大的范围。 派人下去清理积雪也不大可能,几只敏捷的狼种邪兽就足以让队伍损失惨重。 或许还是得依靠女巫的力量。 比如让夜莺带着安娜潜行出城,点起大火融化积雪,再潜行回来——就像她从派恩家偷带娜娜瓦那样。 就在这时,位于城墙左侧的观察哨叫了起来。 “快看前面!” 罗兰和卡特朝他所指的位置看去,一团小小的黑影从雪地中爬了出来,缓缓向城墙挪动。 “殿下,您说要不要……”负责该段防御的猎人转过头问。 “按之前的演练,你应该自行判断是否吹响号角,”罗兰说,“而且在这一点上,你比我更有经验。” 他犹豫了下,最终只是拉上弩弦,站在城墙边继续观察。 罗兰满意地点点头,就目前来看,城墙上的秩序还维持得不错。就是不知道当大量邪兽进攻边陲镇时,他们还能不能按演练的步骤迅速组织起防御。 黑影逐渐走进,大概离城墙还有五十米时,罗兰已能看清邪兽的外貌。 大概是只狐狸变种? 它的毛皮呈灰黑色,眼睛通红,喘着白气来到城墙边。 “这家伙看样子才被侵蚀没多久,威胁不大,”铁斧边说边开弓瞄准。 “你说它们都是被地狱的气息感染,并且向西驱逐至此?” “不单是向西,”卡特凑过来道,“地狱之门在蛮荒地打开时,没有绝境山脉阻挡的地方,都会受到邪兽的袭击,特别是北方的大豁口。延绵至此的绝境山脉就像被截断了一般,豁口长达十余里,也是邪兽进攻的主要方向。” 这只狂躁的怪物在城墙下徘徊了片刻,扬起头,咧嘴朝墙上的众人发出低吼,正待纵身一跃时,铁斧松开弓弦,一支利箭准确地穿透了它的颈脖,将它牢牢钉在地上。 罗兰注意到它流出来的血是黑色的。 为什么同样受邪魔之力侵蚀,女巫觉醒后能保存神志,而野兽却会变得狂乱,同时身体产生异变?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去绝境山脉背后看一看,他想。在王子的记忆里,那里属于人类无法踏足的禁地,是地狱之门开启的地方。不过由于谁都没有去过,这些大多从古老书籍里推测出来的传言也根本无从验证,可信度存疑。 第四十二章 工伤事故 “如果被邪兽咬到会怎么样?”罗兰问,“会变得跟它们一样吗?” 希望不要是异界版的生化危机才好,他想,现在的科技水平可没办法提取病毒抗原。 “当然不会,”铁斧一脸你怎么会问出这种问题的表情,“被咬到的话只会变成一具尸体。” “那它们的肉呢,能吃吗?” 卡特惊呼一声:“殿下!这种邪祟之物怎么可以吃,它们都是被地狱气息污染过的啊!” 罗兰望向铁斧,后者点头道,“您的骑士说得没错,我曾割下过邪兽的肉喂猎狗,结果猎狗吃下肉后很快就死了。” “是吗?真是太可惜了,”罗兰叹了口气,这个时代食物来源十分匮乏,如果邪兽能吃的话,冬天简直是个丰收之月。想想看,整个森林的动物都向发了疯一般往边陲镇跑,连猎捕工具都省了。 巡视完城墙,他决定去探望一下娜娜瓦。 如今,离城墙最近的一户贵族住宅已被罗兰征用为战地医院使用,当然,对外宣称的说法是医疗院。为了以防万一,这儿已是小镇除了城墙外守卫最严密的地方。 此处的屋主在返回长歌要塞时带走了所有能带走的财产,加上边陲镇本身就属于随时可以放弃的地方,因此这间住宅虽大,但壁画、地毯、瓷器之类的装饰物一个也没。若非打扫得还算干净,简直像间被空置已久的无主之所。 罗兰把首层的木质隔墙全部打穿,除了走道和门厅外,使其它所有房间连成一个整体,再摆上十张床,一个简易的医院便算成型了。没有护士,也没有医生,甚至连这十张床都不大可能会全部用到——娜娜瓦的治疗并不需要卧床调养,而是立马见效的。 白天她便在这间医院二楼待命,安娜没事时也会过来陪她。提古.派恩和布莱恩则负责驻守一楼,门外还安排了两名亲卫看守,可谓万无一失。 但罗兰没料到的是,战地医院接收的第一位伤者,不是来自保卫城墙的民兵队,而是北坡矿山的工人。 ******************* 钉子觉得自己手都在发抖。 听到背后铁头已变得嘶哑的惨叫声,他再次加快脚步,甚至恨不得自己能飞起来。 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疏忽,他想,真该死,当时怎么就忘了骑士大人的叮嘱。 早知道自己就不应该接下操作大家伙这活reads;嫡女毒妻! 自从矿洞门口装了这台黑漆漆的大家伙以后,矿工们的工作就轻松了许多。 原本最累的活儿是将挖出的矿石运出矿洞,当矿篮装满石头后,需要三到四人才能拖动。一般是两人在后面推,剩下的在前面拉。原本凹凸不平的坑道地面经过长年开采,已被矿篮磨得平平整整,矿篮底部的铁片垫也需要经常更换。 一星期前首席骑士大人指挥铁头和他的手下将大堆造型奇特的金属零件运上山来,折腾了几天组装成一台炉子。钉子万万没料到,这台炉子生火后竟然能自己动起来,不仅能动,而且力大无穷。 骑士大人说这是王子殿下的发明,似乎是叫蒸汽机来着。 只要将麻绳拴紧矿篮,再点燃炉火,这台大家伙就会呜呜地叫着,转动绞盘,将矿篮飞快地拽出矿洞。 简直不可思议! 骑士大人演示过几次后,便要铁头选一个人出来,负责蒸汽机地操作。钉子被选中时,心里还高兴了老半天。想想看,只要守在这台机器前,他就再也不用下矿去挖石头或者推篮子了。上次那场意外坍塌可把他吓得不轻。 于是骑士大人叮嘱的那些,钉子都牢牢记在心里。 说起来并不难,需要大家伙工作时,只要将这个漆成绿色的拉杆抬起,再压紧红色的拉杆即可。骑士大人说,绿拉杆联动进气阀门,红拉杆联动排气阀门,这样蒸汽就会通过管道进入气缸里。矿篮被拉上来后,想让机器停止则反过来操作,抬起红拉杆,压紧绿拉杆,蒸汽便会从锅炉侧边这根管子里排出。每循环一次,都要补充满炉子里的水——尽管不明白阀门、气缸是什么意思,但钉子都一一应承下来。 不过骑士大人强调两条务必要注意,一是顺序不能错,启动时必须先绿后红,关闭时必须先红后绿,弄错的话,可能导致机器毁坏。第二是排气时一定要先清散周围的矿工,并且不断大喊提醒,直到红拉杆完全被抬起。 第一个要点钉子背的滚瓜烂熟,闭着眼睛都不会弄错,可坏就坏在第二点上。 今天照例关闭机器时,周围已无旁人。他觉得一个人空喊警告看起来有点像傻子,便闷头去扳红色拉杆。拉杆卡得有点紧,他咬牙费了老半天力气,才将它拉动。 没想到拉起的瞬间,铁头竟出现在炉子前方——钉子发誓根本没看到矿头是从哪儿窜出来的,机器发出的巨大轰鸣也掩盖了他的脚步声。白色的蒸汽尖啸着从排气口喷出,径直冲在了铁头脸上! 当场钉子就吓愣了,只见铁头顿时仰倒在地,捂着脸滚来滚去,嘴里发出凄厉的惨叫——那声音让他觉得毛骨悚然。 很快就有其他矿工围了过来,按住翻滚的铁头,强行揭开他的手。只见对方脸上已是一片模糊,血水从熟透的烂肉中渗出,眼睛变成了白色的珠子。在场的人都意识到,铁头没救了。 回过神来的钉子眼泪脱眶而出,铁头一直都很照顾他,看他年纪小,分配给他的活总比其他人少一分,但工钱从未少给过。现在却是因为他的疏忽导致了这场意外。 悲痛焦急之间,钉子忽然想起了骑士大人说的,如果矿区有人不慎受伤,可以把伤者带到城墙附近,那里有间新开的医疗院。 尽管他心里知道,这样严重的伤势是治不好的,伤口面积太大,草药也起不到作用,只会不停地腐烂下去,接着全身高热,很快便会陷入昏迷。但他仍然背起铁头,不顾周围人的诧异,咬紧牙关向山脚跑去。 如果他什么都不做,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铁头死去,只怕一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 第四十三章 坚强 “安娜姐姐呢?” 娜娜瓦听到楼梯传来咚咚的脚步声,忙跑到门口探头望去,却失望地发现来的人是王子殿下。 “她还在工作呢,大概晚点会过来吧。” “工作?”娜娜瓦最近常从王子口中听到这个词,“您是指烧那些灰色的泥粉吗?” “目前来说,是这样。” 娜娜瓦噘着嘴回到桌子边,我也有工作,她想,守在这里,治疗那些为保卫小镇而受伤的人。 “怎么,安娜不在,觉得无聊了?”罗兰笑了笑,抽出把椅子坐到壁炉边。 “嗯,”娜娜瓦撑着自己的下巴,老老实实应道。她并非不想治疗那些受伤的人,只是……只是,太可怕了。 她还记得第一次治疗布莱恩时的情景,那人浑身像被血浸泡过一般,红褐色的血块凝固在胸口,嘴巴像脱水的鱼儿,一张一合向外吐出红白相间的血沫。然后……自己就晕倒了。 真是丢脸透顶。 娜娜瓦抬起头,偷偷望了罗兰一眼,发现他已经靠在椅子上打起了呼噜。看来王子也累了,她想,建造城墙,训练士兵,保护这个镇子不受邪兽侵袭,这些也是他的工作吧。 当他拜托自己来这儿时,她虽然犹豫了许久,但终究没有拒绝。 你也会遇到一些让你想要活下去的事物,哪怕是挣扎着活下去。——娜娜瓦不太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不过闭上眼睛时,她脑中便会浮现出安娜的模样——那双湛蓝色的眼睛宛如湖水,缓缓将她包围,这也是她答应罗兰的原因。 她想变得像安娜姐姐一样坚强。 楼下忽然再次响起脚步声,娜娜瓦从椅子上跳下,想要去看看这回是不是安娜回来了时,却被一只无形的手拦了下来。 “稍等,不止一个人。” 娜娜瓦拍了拍胸口,不满道,“你吓到我了,夜莺姐。” 门很快被推开,是负责驻守一层的布莱恩,“派恩小姐,请您下来一趟,有人被烫伤了。” 这是,要工作了吧? 娜娜瓦深吸一口气,“我知道了。” 她走下楼,两名守卫正忙着将一个不停惨呼的人抬上床,旁边还站着个小个子,脸上满是焦急。布莱恩走上前,利索地将伤患手脚绑在床边,守卫随后架起小个子走出房间,还顺手拉上了充作隔断用的布帘。 “发生了什么事?”罗兰揉着眼睛走下楼问道。 “殿下,北坡矿洞送来了名重伤者,看样子像被什么烫伤的。” 王子走过去瞄了眼,“是蒸汽烫伤,初号机不会出问题了吧?送他来的人呢?” “在门厅,”布莱恩指了指大门方向。 “我去问下情况,这里就交给你们了,”说罢罗兰向出口走去。 娜娜瓦慢慢蹭到那人旁边,用余光瞄去。只见他脸上的五官都糊成一团,原本应该是红色的皮肤变成脱水后的惨白色,一缕缕像破布般挂在脸上。脖子上全是碗大的泡,其中有些已经破了,渗出的粘液伴着血丝将枕头浸湿了一片。在摇曳不定的炉火映照下,他的模样简直比梦魇里的魔鬼还要可怕reads;仙极九天。 她倒退两步,闭上眼睛,再次睁开,父亲正在关心地看着自己。 “你还好吧?” 娜娜瓦点点头,想着罗兰告诉过她的话——就当是治疗小动物一样治疗伤员好了,重新走到床边,伸出双手。 不可思议的感觉从她体内涌现,一点点汇聚在她掌心。她看到一缕发出浅绿色荧光的液体从掌中流淌而出,滴落在伤者的脸上。尽管这道荧光是如此明显,但旁人都对它视而不见。接着伤口发生了变化,被烫坏的皮肤不断脱落,新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出。 伤者的痛苦呻吟逐渐停息,呼吸变得平稳,像是陷入了沉睡。 娜娜瓦吐了口气,自己这次的表现比起上次,应该进步了不少吧? “天哪,这就是殿下所说的治愈能力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提古.派恩惊叹道,“乖女儿,你真是太厉害了!” “简直是神明的力量,”布莱恩同样感慨不已,“我受伤时也是娜娜瓦小姐施以的援手吧,真是太感谢您了。” 啊,这笨蛋,娜娜瓦捂着脸,他就不知道那天是夜莺姐把自己偷带出来的吗?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提古奇怪道,“我怎么不知道?” “咳……她的力量跟神明毫无关系,它只属于女巫自己,”罗兰掀开帘子回到室内,咳嗽两声岔开话题,“送来的人伤势现在如何了?” “基本痊愈,”布莱恩兴奋地说,“就像完全没有受过伤一样!殿下,有了娜娜瓦小姐的帮助,在邪魔之月的战斗中,大家都有机会活下来!” “只要不当场死亡,保住性命问题不大,”王子点点头,示意布莱恩将那人叫醒,“你叫铁头对吧?” 被称为铁头的人坐起来后一脸迷茫,“我……这是在做梦吗?” “并不是,”罗兰说,“你还活着。” “您是……!我曾在广场上见过您!”那人像是突然醒悟过来一般,从床上翻下,跪倒在地,“四王子殿下,是您救了我吗?” “是这位派恩家的大小姐救了你,她是一名拥有治疗能力的女巫。” 娜娜瓦心中一紧,这么直接地说出自己是女巫好吗?果然,对方望向自己的眼神起了变化,“女……巫?殿下,她们不是魔鬼……” “你胡说些什么!”提古站了出来,不满地嚷嚷道,“我女儿跟魔鬼一点关系都没有,她可是救了你一命的人。难道你认为魔鬼会对你伸出援手吗?” “不,不!请原谅我的失礼,”铁头立刻将头深深低下去,“感谢您救了我一命,派恩小姐。” 娜娜瓦忽然觉得莫名难受,她很想立刻冲出这间屋子,但有个声音在心中反复提醒她,要坚强。 待铁头被送走后,提古担忧地问,“这样真的好么,殿下?如此一来,我的女儿恐怕没法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 “往好的方面想想,派恩先生,”王子安慰道,“只有趁这个时期打破僵局,娜娜瓦今后才可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否则,随着年龄增长,她终有一天会暴露,到那时恐怕就只能过与世隔绝的日子了。” 真正的……自由么?娜娜瓦不知道,她觉得现在也很自由,不过殿下所说的能实现的话,安娜姐姐也能像自己一样走出城堡,重返卡尔老师的学院了吧? 第四十四章 隐藏的答案 罗兰回到城堡时天色已晚,外面的雪又下大了。 他走进卧室,脱下外套,抖落领口处的积雪,将其挂在壁炉边的衣架上。 “殿下,您不觉得这件事做得太急了吗?” 夜莺在王子面前显出身形。 “娜娜瓦么?”罗兰给自己和对方倒了杯酒,尽管这麦酒比起后世的啤酒要苦涩得多,但他已渐渐习惯了这种味道。 夜莺接过杯子,捧在手中却没有喝——她在等待王子的回答。 “没有比现在更合适的时期了,”罗兰将酒一饮而尽,再次给自己满上,“想要在邪魔之月发挥出娜娜瓦的能力,就不可能再隐瞒女巫的身份。能瞬间医治足以致命的伤势,绝不是普通草药或放血疗法能做到的,这点所有人都能想得到。” “托这座落于西境边界之外,本身可有可无的小镇的福,教会对此地影响十分有限——我要是他们,也不会愿意把金龙挥霍在这个随时就能被放弃的地方,”罗兰继续说道,“镇里连个小教堂都没有,传教士随贵族一道早早返回了长歌要塞。此时的边陲镇你觉得像什么?一座和外界断绝了联系的孤岛。” “……这是您早就计划好的?”夜莺问。 罗兰点点头,“漫天大雪会掩埋通往长歌要塞的道路,而码头的船运掌控在我手中。我们至少有三个月时间,来扭转女巫是邪恶者的观点。如果只是宣传的话,效果极为有限,必须要依靠近距离的接触,才能快速消除这层误会。” 这就是他为什么无论如何都想留下娜娜瓦的原因。他想要打造一个异界版的南丁格尔。 这名传奇护士因为尽心尽力照看伤员,使得伤员死亡率从42%骤降至2%,从而被战士们封为提灯女神,连带着将整个护士职业的声望都提升到了崇拜。 而娜娜瓦的能力更加神奇,通过魔力来治愈创伤,只要不是当场死亡的,都能捡回一条性命。这对于民兵队的士气提升恐怕比任何武器都有效。 同时多亏她的父亲是名没落贵族,平日里就常跟猎户和农夫打交道,对待平民的态度十分平和,甚至还允许娜娜瓦去卡尔老师开办的学院学习。换做其他贵族,哪怕是爵位最低的男爵,都不会乐意自己的女儿和这群人扯上关系——在他们眼中,这些人都是所谓的贱民。 “这些……真的能做到吗?”即使是夜莺,在面对教会这样的庞然大物面前,也显得格外无力。 “不走出这一步,永远不知道答案。” 罗兰没指望整个镇里的人都能因此改变看法,但至少他组建的这支新生队伍要牢牢抓在手里,以后再依靠这些来自于人民内部的种子去将自己的思想推广开来reads;篡位帝王的重生。 三个月时间,足够改变很多事情。 夜莺沉默了片刻,才低声道:“为什么您要为女巫做到这一步?” 为了解放生产力,为了使自己获得更强大的力量,在未来的争王令中有着一席之地——当然,这些答案并不适合在此时说出。罗兰虽然身为机械狗,但各种也玩了不少,算得上是身经百战,见得多了。两世二十多年的经历都在提醒他,此时自己正面临一个关键问题的回答。 他斟酌了下用词,慢慢说道,“我不早就告诉过你了吗,边陲镇不计较出身。我希望有一天,即使是女巫,在我的领地上也能像自由人一样生活。” 这一回夜莺沉默的时间很长,房间里只剩下炭火燃烧的噼啪声。她的侧脸在明灭不定地火光映照下,犹如一副绝美的画面。 当她再次开口时,罗兰产生了时间重新恢复流动的错觉,“其实您大可不必如此,”她的声音遥远而轻柔,“请原谅我之前对您说谎了……共助会的姐妹们颠沛流离了太久,她们没有太多奢望,只求有块安身之地便能心满意足,哪怕是在这座城堡里。” “那跟牢笼又有什么区别,”罗兰摇摇头,随后突然像是明白过来,瞪大眼睛望向夜莺,“等等……你是说,你愿意带她们过来了?” 夜莺叹了口气,避开王子的视线,“这么一来,您将与教会为敌。” “他们的手已经伸得太长,”罗兰不以为意道,“君权神授的口号一出,教会与大陆各国发生冲突是迟早的事。至于边陲镇,只要平稳渡过这三个月,他们能做的也就不多了。这儿跟教会老窝相隔千里,主教带着大队审判军横穿整个灰堡来讨伐我么?我的父亲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这是对王室威严的严重挑衅。” “……” 当夜莺行礼离开后,罗兰躺倒在床上,长出了一口气。 有些话他并未说全,教会远在千里,按照这个世界的消息传播速度,反应过来恐怕也是春末之后。加上路途遥远和自己贵为王子的身份,对方最大可能性是派出使节团前来查明情况。 如此一来一回只怕要小半年。等到那时自己应该已有了和他们决裂的实力。 因此,最大的隐患不在于教会,而在于女巫本身。 这一点只有罗兰才能看到。 尽管现在女巫处于劣势,但这种情况不会永远持续下去。女巫并不依赖血脉传承,而是毫无规律可循的随机觉醒,这就意味着女巫不可能被赶尽杀绝,她们只会越来越多。 教会依靠神罚之石尚能保持对女巫的优势,可这种优势只能用于抵消魔力。就目前来看,女巫觉醒不仅赋予了她们多种多样的能力,就连身体素质、思维反应、甚至外貌都已有了超过普通人的趋势。 她们从本质上来说,已算得上是新人类。 越是残酷压迫,反抗就越激烈。当一场纯粹由女巫引导的暴动掀起时,会对灰堡造成多大的破坏?因教会而孕育的仇恨,一旦控制不住,便很有可能转变为对王国全体子民无差别的憎恨。 罗兰不希望看到那样的情况发生。 因此他需要从边陲镇开始,构架起一个能容纳两者的结构,并将其推广到整个灰堡,甚至大陆王国。 一个女巫和普通人能兼容并存的世界。 第四十五章 阴谋(上) 当月亮开始西沉时,戈隆.温布顿看到了王都城墙在夜色中若隐若现的轮廓。 时隔数月,如今终于又回来了,他想。长途跋涉的疲惫顿时消去了不少,但他依旧保持警惕,勒住胯下的坐骑,示意副手前去打探情况。 如果计划没变,昂学士应该已将守城的卫兵换成了自己的亲信,在副手打出信号后放下侧门吊桥。 他睁大眼睛注视着前方,生怕自己错过那微弱的火光。 这段等待时间不长,戈隆却感觉时间像是凝固了一般,当眼皮发酸快要坚持不住时,他终于看到了远方传来的闪烁——城墙下方两下,上面三下,跟计划中约定的一样。他长出一口气,挥手招呼他的人马前进。 这样一来,自己离王位只有一步之遥。 戈隆骑着马穿过城墙侧门,副手与他并肩前行。 他的身后还跟着二十余名骑兵,所有人一语不发,拉扯着缰绳,控制坐骑缓步前进。 灰堡王都的城墙材料取自坠龙岭,这种灰褐色的石料在火把下发出暗红色的光泽,就像被血液浸泡过一般。整个城墙足有二十尺宽,当时为了建造这道不世之墙,千余名苦工、奴隶、石匠死在工地上。 万人大军都无法攻克的铜墙铁壁,现在却由自己轻松越过,戈隆想,任何漏洞都是从内部开始的。不知为何,他想起了新圣城,看似更为宏伟且牢不可摧的城墙,是否也会从内部被攻破? “殿下,我在此恭候您多时了。”穿过城门,昂学士和小队人马正在门边等候。见到戈隆出现,学士连忙翻身下马,躬身行礼。 戈隆将杂念抛开,大概是自己过于激动,情不自禁胡思乱想罢了,“你做得很好,王宫的守卫也调换了吗?” “回殿下,计划出现了点意外,原本已经说好愿意为您效劳的银手骑士三天前被调去了南境,现在只来得及更换寝宫的守卫。” 戈隆皱起了眉头,这意味着自己不可能把这二十余人都带进王宫。守卫不会阻拦自己,但不会放任这么多全副武装的人进入王室要地。 “罢了,只要寝宫那队人分出两个跟着我,其余守好门口,别让外人进来打扰我就行,”他犹豫片刻便下定了决心,虽然计划有变,但局势依然在掌控中。父亲的亲卫一般会待在外室过夜,只要有人能拖住他们片刻,自己就有把握将其斩于剑下。 进入内城,仿佛一切又回到了他离开时的模样。尽管是在夜晚,他依然能辨认出每条街道。这里是他的地盘,毋庸置疑。所有人跳下马,快步向王宫前进,抵达门口处时,二十余人按新定的计划分散开来,潜伏在王宫外。就如昂学士所说的那样,门卫虽然诧异王子为何夜归王都,但当戈隆唬骗说有要事在身后,还是直接开门放他入内。 毕竟,他是灰堡之王的长子,法理上的第一继承人。 王子和昂学士穿过庭园和大殿,再往前的城堡就是温布顿三世居住之所reads;冷宫,美人醉。学士举起手中的火把左右摇晃,立刻有侍卫从暗处走出,向两人单膝跪下,“殿下,请随我来。” 戈隆吸了吸鼻子,他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不是说寝宫的卫兵全部被换掉了吗?他借着火光打量那名侍卫,确实是自己熟悉的人——一名支持自己登上王位的伯爵手下的骑士。这使他稍微安心了点。 “怎么,有人进了城堡?” “回殿下,陛下傍晚时召见了名侍女,她出来时看到了我们的调换,”对方回答道,“请放心,我们已经处理好了。” 侍女?父亲已经很久没碰过女人了——自从母亲去世后。戈隆觉得有些诧异,但现在不是纠结于这种小事的时候,他点点头,没再多说什么,跟着侍卫走进城堡,其他人尾随而上。 这座城堡对于戈隆来说,闭着眼睛都能从头走到尾。他在这里生活了二十余年,哪里有密道,哪里有暗门都一清二楚。不过他此行的目的是来说服父亲将王位传给自己,偷偷摸摸潜入寝宫毫无意义,他必须要解决掉驻守在外的亲卫,让父亲彻底明白自己的处境后,才可以坐下来认真谈论下继承权的归属。 如果说服不了他的话…… 戈隆.温布顿深深吸了一口气,伸手示意众人停下,拔出背后的双手大剑。 走廊尽头的青铜大门就是通向寝宫的唯一入口,门后便是外室,也是寝宫前最后一道防线,那里通常驻守着两到三名亲卫,遇到意外时可以第一时间冲入寝宫保护陛下。 戈隆先将大门推开条小缝,接着侧肩一撞,快速窜入室内,举剑做出迎击姿势——但外室里静悄悄的,竟然一个人都没有。同时,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他心里闪过一丝不详地预感,直接朝寝宫奔去。 紧接着戈隆看到了不敢置信的一幕。 温布顿三世穿着睡袍坐在床头,上身斜靠在枕垫上,袍子敞开,胸口处插着一把剑柄,血液顺着隆起的肚子淌下,浸湿了被子。 父亲身边站着的,竟是自己的弟弟,提费科.温布顿。 “怎……怎么会?”戈隆怔在原地。 “跟你一样,哥哥,”提费科叹了口气,“我本不想这样做的。” 他拍拍手,门后迅速涌进一批铁甲武士,将大王子团团包围,“这是一场棋局,我原想按照规矩走完。哥哥,你知道吗?三妹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下这盘棋,当然……你也是。不然怎么会听到昂学士的星象预言就千里迢迢地奔赴王城。说真的,如果你不来,我还真是束手无策。” “学士!” 他咬着牙向后望去,昂学士倒退一步,摊手道:“我可没有骗你,天启星正离炽日远去,喻意为寻路人偏离了正确的道路,但它同样也有陨落的意思。” 现在戈隆完全明白了,从一开始,自己就落入了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中。城堡门口的血腥味恐怕不是什么侍女留下的,银手骑士被调离的说辞也是。但最令他绝望的是,照顾了他十多年,从小就教他识文断字的昂学士,终究还是选择了二王子——跟他父亲一样。 “提费科.温布顿!同样是儿子,可他唯独对你倾注了那么多心血,将最好的领地划分给你,没想到你却最先反咬他一口!你简直是只来自地狱的魔鬼!” 提费科眼中闪过一丝愤怒,但很快消失不见,“你真的这么认为吗?亲爱的哥哥,假若此行未能说服他将王位继承给你,你真的会打算就此罢手?别骗自己了。” 第四十六章 阴谋(下) “……”戈隆知道自己已无路可退,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眼前的亲弟弟一同拖下地狱。到这个时候,他反而冷静下来,“你把我骗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除掉我吗?” “除掉你?不,那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帮助,亲爱的哥哥。我这么做是无奈之举,”提费科的语气仍然平静,像是在陈述一件事实,“如果我老老实实等到五年之后,恐怕面对的将是三妹的海盗大军。你知道她最近在做什么吗?” 戈隆摇摇头,心中估算着自己和二王子的距离。他记得弟弟从小就表现得十分聪明,可并不善于骑射和战斗。只要能抓到机会冲过去劈斩—— “她在组建自己的军队,哥哥。说真的,我很佩服她,竟然早在争王令之前就走出了这一步,这点即使是我,也没有预料到。我们小时候相处如此融洽,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非要杀掉彼此才行呢?”他说着向后又退出两步,“比如说现在的你,只怕想要一剑把我劈成两半吧?” “……” “我都知道,哥哥。你还跟从前一样,想要杀人时,眼神都会变得可怕起来,”提费科叹了口气,“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你吧,我想要终止争王令。不然的话,五年后等待我的将是嘉西亚的舰队。她早在几年前就控制了碧水港,而金穗城适合造就商人,却不适合养育战士。” “我需要一支军队,足以抵挡三妹舰队的军队,这不是靠一座贸易城市能实现的。戈隆.温布顿,你明天将会因为擅离领地、行刺国王而被审判。我今夜就得返回金穗城,在父亲遭遇噩耗传到东境之前做好准备。我会深表哀伤,并义不容辞地以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身份加冕为王。而你,则会因为弑王者的罪名被送上断头台。” “你……!”戈隆大叫着向弟弟扑去,但距离实在太远,他的大剑被两名铁甲卫士一同拦截下来,接着小腿一麻,一把短剑刺穿了他的腿肚,戈隆顿时失去平衡,歪倒在地。众人一拥而上,将他死死按在地上,捆绑至动弹不得。 “审判?你也有资格审判我?我会把这一切都说出来,让支持你的人知道你是什么样的怪物!” “你当然不会,哥哥,”提费科耐心地道,“炼金坊有一种药叫忘语,它由南境沙地的蜥蜴毒液和马奶混合调制而成,喝下后,你将发不出任何声音。放心,它不会使你感到任何疼痛,反而味道香醇,令人沉醉。如果你非要怪的话,就怪我们那天才般的妹妹吧,不是她的话,我也不会走出这一步。” 他朝侍卫头领挥挥手,后者点头行礼,将大王子拖出了寝宫,其他铁甲卫士也鱼贯而出,最后只剩下二王子和昂学士。 “殿下,王座已是您的囊中之物,我也该称呼您为陛下了,”昂学士躬身说道。 “你做得很好,当我坐上灰堡王座后,会完成我们的约定reads;穿越到非洲。不过……看到哥哥今天悲惨的模样,我觉得有些约定应该加上一道保证条款。” 学士的神色立刻变了,“殿下,您的意思——” “放心,我只是不想被人背叛,”提费科从怀里掏出一颗蜡丸,“这东西想必你也见得多了,蜡丸外壳完全溶解需要七天,差不多也是我折返于王城和金穗城之间的时间。我用王国首席占星家的价码将你拉拢过来,可不希望别人再开出更高的价格将你拉走。” “殿下……您说笑了,”学士面色变得青白,他咬咬牙,最终还是吃下了那颗蜡丸。 “聪明的选择,”提费科满意地点点头,“你走吧。” …… 当寝宫里空无一人时,二王子的脸色才阴沉下来。 他抓起床边矮桌上摆放的瓷器,狠狠砸在地上,瓷器乒地一声四分五裂。外面立刻有侍卫走了进来,“殿下?” “出去!”他怒吼道。 “是,”对方迅速低着头退出房间,带关上门。 该死,事情本不应该如此的! 他的计划里并没有杀死父亲这一步,凭借温布顿三世的的偏爱,他只需引导对方注意到嘉西亚的所作所为并加以制止就行了,而他手中的棋子就是大王子戈隆.温布顿。 提费科自认为自己的计划无懈可击。他用首席占星家之位引诱戈隆的启蒙导师——在占星家协会中地位并不高的昂学士,为自己写了封信给大王子。而大王子很快上了钩。这也符合提费科的判断,他的亲哥哥强于战斗而不善于思考,同时不甘心将王位拱手相让。 接下来几封信件一步步挑起了大王子的野心,而提费科也做好了接下来的准备。当最后一封带着星象预言的信发出时,他偷偷返回王都,将大王子可能逼宫的消息透露给父亲。毫无疑问,此事一旦证实,父亲会在勃然大怒之下将大王子投入牢中,要不监禁到死,要不处以流放。 然后,父亲会将目光转移到其他子女身上,大肆发展军队势力的嘉西亚必然成为父亲眼中的第二颗钉子。 但……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父亲在听到自己透露的消息后,竟然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拔出贴身的短剑,直接刺入了自己的胸口!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提费科完全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父亲丧命。 他无力地沿着床边缓缓坐下,头一次产生了自己也是冥冥中一枚棋子的错觉。父亲最后的笑容如同梦魇般,令他毛骨悚然。整件事翻来覆去的想了好多遍,包括检查尸体,仍找不到一丝头绪——父亲为何要那么做? 他也怀疑过此人是伪装的,可无论如何都找不出破绽,甚至连后背一处隐秘的伤口都和记忆中的模样相符。 眼看戈隆就要抵达王都,他只好强装镇定,把方案全部更换,将温布顿三世之死推到大王子身上,再利用自己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身份提前登上王位。只要能顺利加冕,他就无需再受到领地的限制,可以直接调集南境公爵的力量胁迫嘉西亚,迫使她放弃碧水港。 如此看来,结局也差不到哪里去,但提费科深深感到了不安……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插入灰堡的上层争斗,而他对此却一无所知。 此刻除了牢牢抓住王位外,他别无选择。提费科.温布顿在心中发誓,如果查清这是谁玩的把戏,一定要让其知道惹恼一位君王该是什么样的下场! 第四十七章 市场与循环 这一个星期来,边陲镇还算平静。 按铁斧和布莱恩的说法,邪兽的强度和数量会随着邪魔之月的持续而逐步提升。趁着目前防守压力不大,罗兰再次往柳叶镇派出了一艘装满矿石的单桅帆船。 北坡矿山随着蒸汽初号机投入使用,工人数量下降了一半,而产量却在稳步提升,如今已恢复至塌方前的水平。在机器代劳下,人力得到了极大节省。 同时,罗兰对矿区生产制度进行了初步改革,由原来的固定薪酬改为按量浮动薪酬。他让巴罗夫统计出前几年的每日平均产量,设为标准,每增产一定份额便能多获得一笔报酬,发现宝石矿脉的还有格外奖励。这一举措有效促进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整个矿区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手里有了余矿,罗兰自然想做点什么。 除了将蒸汽二号机纳入生产计划外,他还打算制造一批手工机床。 机床这东西可谓历史悠久,通俗来讲,它本质是个用来加工器具的工具台。所以铁砧可以看作最原始的机床——手工固定,手工打造。 手工打造还好说,但手工固定实在太不方便,于是人们在台子上加上卡扣或凹槽,用于固定被加工的部件。比如说早期火绳枪和燧发枪的枪管,都是在带凹槽的铁砧上手工敲出来的。 再后来,单凭人力敲击刨铣无法再满足加工的需要,机床便分化开来,根据不同的用途,采用不同的固定方式和加工工具,手工与机械联动,有效改善了纯手工出力每次力度大小不一的缺点。 罗兰考虑的便是手工铣床。 尽管铣床功能多种多样,但他主要是为了加工出渐开线齿轮,因此其构架也可以相应简化,只需一对用来固定齿盘的卡槽,和一块可以旋转的钢磨盘即可。专门用于切割齿轮的特定造型磨盘在安娜的帮助下可以轻松制造出来——磨具顶端打磨成梯型后加热到红炽状态,用铁条在上面拉出印痕,再浸入水中做淬火处理,就能得到刚度较高的定制磨盘。 关键问题解决后,罗兰立刻招来卡特,让他去雇两名木匠为自己打造铣床底座,安娜则继续在城堡后院制造其他金属部件。 不得不说,有了安娜,金属加工变得像捏泥巴一样容易,特别是在她熟练掌握火焰的收放后。现在小件的初加工,都是她用双手捏出大致的形状。看到对方将铁锭熔成粘稠的铁液,再揉来揉去的模样,罗兰就感叹不止reads;[童话]角色扮演。 如果没有女巫,他脑中这些方案可能要延后十几年才能实现。 两天后,第一台简易铣床就出现在后院里。 这段时间罗兰也没闲着,画齿轮可以算得上是他的老本行,他设计了一套齿轮组,以用于调速和稳定蒸汽机的输出。相应的齿盘已经出模,只待铣床拼装完毕就能开展铣齿工序。 齿轮并非新鲜玩意,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矿井都是靠牲畜拉动木质齿轮和绞盘机构来排水的,这次首席骑士终于感到心满意足——为王子殿下奔波了那么多回,好歹这回能看懂对方打算做什么了。 罗兰还让他带来了三名铁匠和各自的学徒,一同在院子里学习铣床的用法。他不可能每天亲自操作这些机床,因此必须要培养一批专业工人。 待众人毕恭毕敬地行完礼后,罗兰开始演示如何使用铣床来加工齿轮。 他倒不介意在所有人面前充当一回高级钳工。事实上这个年代什么类型的王子都有,爱好也是多种多样,加上之前自己就有行事不着调的风评,操作起机床来毫无压力。 首席骑士则在一旁负责帮他倾倒温热的猪油——在没有机油润滑的年代,用猪油替代虽然有些浪费,但总比什么都没要好。这些猪油淋过磨盘后落入下方的瓷盆里,可以反复使用。 罗兰先按设计好的角度在齿盘上刻出分齿痕迹,再将齿盘竖立,固定在工作台上。接着把磨盘拉至齿盘上方,对准刻线,踩下踏板。踏板带动起木轮,通过皮带将动力传至磨盘转轴。 随后他用手稳住磨盘把手,轻轻下拉,旋转的磨盘便以90度角的方向缓慢切入齿盘中。 由于齿盘的材料是生铁,而磨盘是淬火后的钢材,切出齿痕并不是很费力。现场弥漫起猪油的香味,让许久没有尝过肉味的铁匠和学徒们都齐齐吞了口口水。 演示完后,便是签订契约。边陲镇的商业还处于起步状态,工业更是无从谈起,无论是蒸汽机也好还是机床也罢,不会出现刚一被制造出来便立刻遭到各家店铺争先恐后抢购的现象。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都不会意识到这些东西所代表的巨大意义,以及潜在的商业价值。所以罗兰只能主动去推广机械的使用。 他在契约中规定,使用铣床的铁匠铺需要每周至少加工出一套齿轮,所需材料都由城堡提供,加工费为10枚银龙。同时,每周必须付出2枚银龙的机械使用费。因为这组机床并不是送给铁匠铺免费使用,而是更类似于租借。 进入邪魔之月后,铁匠铺的生意也下降了不少,此时能有个赚钱的机会,还是王子殿下亲自交代的订单,众人自然没有什么异议。同时罗兰告诉他们,这只是第一台铣床,以后还会陆陆续续生产数台,有兴趣的可以向市政厅提出申请。 “殿下,为何不直接在契约书上写加工费为8枚银龙?”待铁匠们离开后,卡特不解地问道。 “这两者数字虽然一样,所含意义却并不等同,”罗兰解释说,“这大概是边陲镇第一份商业租借合同,我需要立下一个行业规范。” 首席骑士抹了抹额头,四王子殿下似乎又开始胡言乱语了,不过对此他已经有了经验,只要装出一副认真倾听的样子,殿下便会继续讲解下去。 “有了好的开头,才能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目前只有我需要购买齿轮,因此我提供机床,他们付出人力,获得的报酬也是雇佣酬金。日后当其他人也出现这类需求时,他们便会意识到,买下机床自己进行生产,所赚取的会比雇佣酬金多得多,”罗兰顿了顿,“如此一来,在面对新事物时,他们可以先用代替生产的方式回避风险,我也能通过租借来获得回报,而新事物后续的发展,则借由市场需求来决定。这便是一种良性循环。” 第四十八章 集结号 就在罗兰兴致大发,准备就如何建立合理市场的问题长篇大论时,远方传来号角的嗡鸣! 只有在巡逻队员无法应付的情况下,才会吹响全体集结的警戒号。 罗兰和卡特对望一眼,立刻快步出城堡后院。亲卫已经备好了马匹,他翻身上马,带着卡特和手下的人向城墙方向驶去。 当一行人登上城墙时,民兵队已各就各位,墙头矗立起一排枪林,这令罗兰稍感欣慰——那么多鸡蛋总算没有白费。 他向西北方瞭望,视野尽头一群黑色身影正在向边陲镇靠近。王子估摸了下数量,大约有二十来只。 铁斧从自己的防守位置小跑过来,行礼后汇报道:“殿下,这群邪兽来得有些奇怪。” “奇怪?你是说它们一般不会集体行动吗?” “那倒不是,”铁斧解释道,“如果它们堕落前就属于集群动物,那么成为邪兽后依然会保持这个习性——例如狼种,可这堆邪兽并非同种,理应不会结团行动。之前还有猎户观察到它们在互相厮杀。” 邪兽本身就是异化了的野兽,行事方式也大多保持着野兽原本的风格,同时捕食*更为强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邪兽的智力反而比野兽更低,因为狂躁的性子让它们连趋利避害的原则都遗忘了。 罗兰仔细观察了片刻,发现兽群中个体确实有大有小,至少可以分辨出有狼种和野牛种存在。但这不能作为它们突然有了智慧,知道抱团重要性的证据。 因为它们仍被铁斧布置的障碍和陷阱引导着,逐渐集中到城墙正前方的位置。 凡纳感到手心湿漉漉的,握紧枪杆的位置有些滑溜。趁着没人注意,他偷偷在衣服上擦了把汗。 负责观察的猎人反复说着同样的话:“放松,深吸气。”凡纳照做了无数遍,仍然止不住加速的心跳。他在西境生活了十多年,听得最多的,便是邪兽凶猛残暴的事迹。自邪魔之月以来,一些零零散散的邪兽在城墙下被猎户队挨个射杀的景象缓解了他对邪兽的恐惧,他原以为自己已算得上是个久经战阵的勇敢者,但今天首次面对如此多的怪物,他仍然感到双腿发颤。 想到自己被殿下挑选为长枪队队副,凡纳努力装出镇定地模样,保持着持枪戒备的姿势。 那群怪物离自己越来越近,他已经能辨认出它们的外形,冲在最前面的是一只野牛种,头上两根黑黝黝的撞角足够自己手臂粗。背脊上长出的毛像斗篷一样将全身盖得严严实实。当它离城墙只有三十尺时,凡纳仿佛感到地面都在颤动,他舔舔发干的嘴唇,等待猎人发出刺击命令。 随后一声巨响。 邪兽速度竟丝毫不减,就那么直愣愣地撞在城墙上,脑袋顿时粉碎,黑血溅得满墙都是。 凡纳还未来得及松口气,后面紧跟着的两只狼种已经踩着野牛的背猛扑上来。 “刺!” 耳边传来猎人的大吼,凡纳下意识得递出长枪——尽管狼种扑出的方向并非朝着自己。这一次合击的效果显然不如训练之时,墙头一排长枪陆陆续续地刺出,有的人看到狼种跳起时就已经将枪刺了出去,而有的听到口号半天仍没有反应过来。 结果仅有一只狼种被逼退,而另一只则从枪林的间隙中跃出,落在墙头reads;[重生]小哥儿的幸福人生。 “保持队形!”猎人大吼道。 凡纳虽然很想扭头去看那只邪兽到底会向哪头攻击,但铁斧在训练时反复强调的警告起了作用:当注意力被身后的动静吸引走时,前方就成了最危险的区域。他眼睛直盯盯的注意着下一批即将到来的邪兽,紧握住手中的长枪。 猎户队的经验显然要比长枪队丰富许多。 当狼种还未落地时,猎人们的弯刀便已纷纷出鞘。铁斧更是身手敏捷,直接两步跨到邪兽跟前,将枪托向上撩起,狠狠砸在对方腰间,直接将它砸得在空中连滚几圈。 异化后的邪兽无论是体能还是防御都大幅提升,这样的攻击显然不会对它造成太大伤害。它落地后直接翻身爬起,露出尖锐的獠牙。 可惜铁斧的枪口已经抵在了它的脑门上。 一声枪响—— 邪兽的脑壳整个飞了起来,失去了大脑的躯体向后退出两步,抽搐着瘫倒在地。 “这只畜生已经死了,继续守好你们的位置!” “啊!我的肚子——”有人惨叫道。 凡纳用余光瞟去,只见一名队员靠坐在档墙边,紧紧捂着自己的肚子,双手已经沾满了献血。 “他肠子流出来了。” “是那只狼种扑上来时爪子划到的!” “救救我……” “该死的,拿条布来绑扎下!” 现场一片混乱,还好接下来几只冲到城墙下的邪兽都是野猪种,尽管皮糙肉厚,但在如此近的距离下,纷纷被猎人们的手弩射成了刺猬。 “所有人都不要慌!”刚才被夜莺拦着一直过不去,此刻才赶到的罗兰高声道,“都忘了训练时有人受伤是怎么做的吗?按条例执行!” 王子的话瞬间将凡纳拉醒过来,他想起了自己的职责,作为该段城墙防御队伍的队副,应该在有人负伤时组织救援。 他点了两名队友的名字,“你们抬着他去医疗院,快点!” 按照自己以往的经验判断,这个人基本没可能活下来,但殿下说过,做不做是一回事,成不成功是另外一回事,作为一名民兵队员,必须优先执行命令和条例。 当伤员被抬走后,城墙上终于恢复了秩序。这一波邪兽看似数量众多,能对城墙上方人员造成威胁的就那么几只。 猎户队将剩下的邪兽挨个射杀,凡纳也松了口气。整场战斗不过半个时辰,他已觉得耗空了全身的力气。 就在这时,城墙望楼上负责警戒的猎人再次高喊起来,“天哪,那是什么……” 凡纳也看到了目标。 虽然它离城墙还有好长一段距离,但光从轮廓上来看,这家伙必然是个庞然大物。凡纳发誓,即使是十头牛叠在一起,也比不上眼前这怪物。 只有经验丰富的铁斧立刻辨认出了来者。 他倒吸了口凉气。毫无疑问,这是一只混合种,他们有麻烦了。 第四十九章 混合种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reads;我欲寻仙! 罗兰揉了揉眼睛,这是个什么玩意?如果说邪兽的变异尚在生物学范畴之内,勉强还能理解的话,眼前这只怪物显然就如同恐怖电影里般荒诞不经了。 远远望去,它就像一只长着两个头的巨型乌龟,走得近了才发现,那居然是两个狼头。 这是科学怪人的试验品吗?罗兰想,巨型邪兽差不多和城墙等高,体长约六米,共有六只脚,形状像犀牛腿,又短又粗。不过光一只脚的尺寸就抵得上成年人的躯干了。而头部……那两只狼头也不像电影里常见的双头怪物,要不轮流扬起来吼叫,要不相互撕咬,表现出谁也不服谁的劲头。它们只是低低的垂着,眼睛木然无神,犹如行尸走肉般缓慢前进。 最引人注目的恐怕是邪兽背后的甲壳了,灰褐色的表面黯淡无光,沾满了藻类植物,光看上去就觉得硬度非凡。它和龟壳一样,从头覆盖到尾,如果这怪物也能像乌龟一样缩入壳中,那还真是挺难干掉的。 不过罗兰并不担心,一只行动如此缓慢的邪兽,注定是个靶子,就算枪支不能穿透甲壳,打爆露出来的狼头总是可以的。如果缩进壳里,那就直接上炸药炸它个底朝天。 “殿下,这是一只混合种,”铁斧神情紧张地靠过来,“我大概明白为什么会有不同种的邪兽集群行动了。它们应该是被这只混合种驱赶而来的。” 就像狮子驱赶羊群那样?罗兰点点头,“这和你上次遇到的那只相差很大啊。” “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类型的混合种,虽然看上去笨拙,可您千万不要大意,只要是混合种,恐怕都不好对付。” “它快进入射程了,”罗兰说道,“先用弓箭试试。” 此时天空飘有小雪,同时刮着变化不定的西北风,并不是适宜射箭的天气。但两名被铁斧挑选出来的猎人看上去信心十足。 他们登上望楼,辨别了下瞬时风向后,向半空中抛射出箭矢。 这两根利箭如同长了眼睛一般,升至最高点后,在风和重力的影响下,以几乎垂直的角度落在目标甲壳上。 就跟预想中的那样,箭矢被直接弹开,罗兰脑中甚至响起了跳弹的提示音。 两人不慌不忙,继续搭箭拉弦,很快又连着射出两波。 最后一轮齐射收到了效果,落点范围都在怪物前部,其中一支利箭精准地落在狼头上,另一支则插进了目标的脖子里。 然而对方并没有愤怒地吼叫或加速冲刺,它仅仅是停顿片刻,随后将头和脚缩进壳里,继续缓缓推进。 这一变化让众人目瞪口呆。 邪兽此刻的模样就像是辆降低了地盘的坦克,甲壳下沿几乎贴着地面前行,这样一来,即使是再好的射手,也没可能把箭射进它的躯体。 “上火枪,”罗兰命令道。 现在目标距离城墙只剩下五十尺,即使是没刻膛线的燧发枪,也不用担心射失。 卡特和铁斧等人立刻靠近挡墙,将枪管水平架在墙头,瞄准,射击。 一阵白烟飘过,罗兰能清楚地看到子弹打在甲壳上溅起的碎屑,其中一小块壳体崩裂开来。混合种丝毫不受影响,依然保持着原来的速度。 看来这层铠甲的强度仍属于碳基生物范畴,他想,可惜铅丸质地太软,自身容易变形,实在不适合用来穿透厚甲。单靠这四把枪想要打碎混合种的甲壳恐怕不现实,只有上炸药包了reads;(穿书)女强男配不好当。 铁斧的判断和王子一致,他立刻点出长枪队队副,命其去搬运炸药,而此时邪兽已经顶在了城墙上。感到再也无法前进一步后,它的甲壳居然快速抖动起来,像电锤般以极高地频率反复碰撞墙壁,顿时石屑飞溅,数道裂缝顺着水泥粘结处快速蔓延开来。 毛石墙抗压能力很强,但抗拉和抗剪性能极差,也就是说,对震动的抵御能力几乎为零。站在城墙上的人都感受到了强烈震动,很快,一阵刺耳的摩擦声传进众人耳朵,混合种的甲壳已经将墙面切出了豁口。 撞击仍没有停止,它再次开始移动,将整个身体前端都嵌入城墙中。 民兵们纷纷逃离已布满裂纹的墙段,罗兰则被隐身的夜莺拦腰抱起,直接从墙头跳下——如果此时有人盯着王子的话,便会发现他落地时双脚悬空,如同幽灵一般。 当凡纳小心翼翼拎着一包炸药赶到时,惊讶地发现城墙中段已被撞开了个近九尺宽的口子,越过城墙的邪兽停止了震动,仍保持着之前的速度缓缓前行。 “快点!”铁斧大喊道,“点燃它,放到这畜生脚下!” 凡纳虽然双手发抖,脑子里却意外清醒,训练中操作炸药包的每个细节都一一浮现在眼前。和试验品不同,正式产品减少了装药,由木板封装,药包和木板间填有废矿碎片。同时优化了点火设计,采用燧石与铜线的拉拔式点火。如果失败,药包尾端还留有正常点火的引线。他手忙脚乱地撕开包在最外面的浸油布料,扣住露出的铜线弯头,用尽全身力气,猛得一拉,木盒子里传来一阵急促的滋滋声,接着有烟雾腾出——那是成功点火的标志。 这种被盐浸泡过的引线燃烧缓慢,大约需要十息时间。凡纳看到盒内冒出阵阵白烟,周边的世界都仿佛安静下来。他见识过这东西的威力,如果在手中炸开,只怕自己连块尸体都不会剩下。 九息。 凡纳就这样听着自己碰碰的心跳声,默数着倒计时,一步步走到邪兽跟前,将炸药包放在它行径的路上。 五息。 然后它就这么压了上去,没有什么能阻止它前进。 三息。 凡纳转身就跑。 二息。 一息—— 只听到一声闷响,凡纳感到脚下猛得一震,世界再次变得喧嚣起来。 他扭过头,看到白色的气浪从甲壳下冲出——那是炸药爆炸时所带起的积雪,乍看之下像极了一团散开的雾花。邪兽终于停止了前行,仿佛再也无法承受它自身所背负的重量,巨大的铠甲轰然落地。接着黑色的血液从甲壳下沿汹涌而出,浸湿了四周的地面。 “喔喔喔——!” 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凡纳一屁股坐在地上,直到此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冷汗已浸透了衣服。 终于结束了。 当所有人都这么想的时候,号角高亢的嗡鸣再次响彻边境。 又一波邪兽从地平线上涌现,朝这座边陲小镇扑来。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五十章 焰墙 ps.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好些了吗?” 安娜拍了拍娜娜瓦的背,她胃里也像有股东西在翻涌,但终究是忍了下来reads;网游之另类女神。 当伤员被抬上来时,神志仍保持着清醒,他不断地重复道,“救救我,救救我……”眼中的绝望和乞求让人心酸。看到那悬挂在肚子外的一截肠子,娜娜瓦直接吐了出来。 即使如此,她也执意要完成治疗。在布莱恩帮忙把肠子放回伤者肚子里后,娜娜瓦伸出手,闭着眼睛治愈了对方的伤口。 “嗯……”小姑娘的模样显得有些萎靡,她靠在安娜身边,轻声道,“今天第一次听到吹响号角,殿下遇到麻烦了吗?” “不知道,”安娜摇摇头,她很想去城墙那边看一看,又怕自己给罗兰添乱。她现在有点羡慕夜莺了,那种无声无息的行动能力,实在很方便。 就在这时,城墙方向传来一声闷响,所有人都感受到了轻微的震动。 布莱恩站了起来,有些焦躁不安地在房里走来走去。 “放轻松,小伙子,”派恩男爵擦拭着自己的长剑,“还没上战场前就失去冷静,只会让糟糕的结果变得更糟。而且,现在还远没到糟糕的时候呢。” “抱歉,阁下,”布莱恩回道,“我只是想到有人在城墙上殊死战斗,自己却在这里浪费时间,便觉得难以安心。守卫这座小镇本应是我的职责。” “或许,”派恩耸耸肩,“但守卫小镇不是你一个人的职责。听闻殿下冬天过后会册封你为骑士,那你更应该明白,骑士第一原则是效忠。既然他需要你保护好安娜,你就应该尽到责任。” “您……说得是,”布莱恩犹豫片刻后,重新坐回到座位上。 但很快,他们听到了第二次号角长鸣——比第一次更急促,如同惊雷般滚过所有人的心头。 派恩皱起了眉头。 “安娜!”娜娜瓦惊呼道。 他扭过头,只见女巫直接朝门口走去,布莱恩立刻追上去拦在她面前。 “你不是说想去守卫城墙吗?现在是时候了,”安娜平静地道,“只要你跟着我一起去,就不算违背殿下的命令。” 布莱恩果然愣住了,他抬起头,朝派恩望来。 好厉害的女孩,男爵心想,至少这句话挑不出错来。因为王子殿下没有规定一定要让她待在医疗院里。而且听娜娜瓦说,她能召唤火焰。如果现在局势真的吃紧,一名女巫的加入说不定能起到逆转局势的作用。 想到这儿,他点点头,“保护好她。” “是!”布莱恩顿时精神一振,大声回答道。 见两人离开,娜娜瓦问:“父亲,您不去吗?” “我的战场就在这里,乖女儿,”男爵笑了笑,“不管是邪兽还是魔鬼,我都不会让它们伤害到你的。” 医疗院出来没多远便是城墙,安娜和布莱恩沿着墙边的石板路朝东边一路小跑,当两人行至中央望楼之时,才发现情况已变得十分不妙。 城墙被开出了一段巨大的缺口,罗兰的亲卫们正持盾顶上,但仍有数人被扑倒在地。特别是一只形如野猪的长牙邪兽,冲刺时简直无人可挡,站在前面的侍卫几乎连人带盾被撞飞。 “喂,这里危险,你快点离开reads;重生之林书!”有人看到一身奇怪装束的安娜,出声劝阻道。 安娜充耳不闻,她径直朝缺口处走去。邪兽冲出人群后,调转方向,直接朝安娜冲来。担当护卫的布莱恩快步上前抢占侧面,压低身体,挥剑平砍——发狂的邪兽根本无意躲闪,前腿撞在剑锋上,瞬间将长剑磕飞,同时身体的冲力也将砍出豁口的腿骨压断。 它尖叫着侧翻在地,像条脱水的鱼般死命挣扎,一时无人敢靠近。安娜走到邪兽旁边,将双手按在地面上,火焰顿时从邪兽身下窜出,很快将其烤成一团焦炭。 罗兰也注意到了这团突然升起的火焰,当他发现是安娜亲自上阵时,冷汗都吓出来了。 自己计划里可没这一出! 他原本打算让娜娜瓦来刷民兵队的好感,待大多数人都接受女巫后,再将安娜的存在公开。 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他当即扭头道:“别管我了,你去保护好她!” 安娜绝对不能有失,作为代替工业发展关键工艺的重要人物,她若受伤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我知道了,”夜莺说,“请您也注意安全。” 安娜走到城墙断口前,罗兰的亲卫大多见过这名衣着奇特的女孩,纷纷让开位置。她站在盾墙之中,向两侧平伸出手臂。火焰仿佛藤蔓一般,从手心中涌出,沿着城墙断面向上攀爬。 所有目睹到这一奇景的人们都长大了的嘴巴,他们不敢置信地看到一面火焰之墙缓缓升起,填补了城墙的缺口。这绝不是幻觉,火焰带来的高温让断口处的亲卫退避三舍,周边的积雪迅速融化,形成团团升起的白雾。 邪兽同样感受到了火墙的灼热,它们纷纷向两边逃窜,偶尔也有一两只闷头冲进火墙中,但没跑出两步便葬身火海。 “所有人,上城墙!”罗兰趁机高喊道,“长枪队重整队形!猎户队,自由射击!” 说完他一把抢过卡特的火枪,登上墙头,亲手朝无路可去的邪兽射击。 王子的这番举动顿时鼓舞了在场所有人,不得不说,在这个年代,贵族或王室身先士卒的事迹少之又少,身为王国四王子的罗兰愿意与从平民中挑选出来的民兵队共同作战时,带来的士气提升是巨大的。 众人高呼着守卫边陲镇!为王子殿下而战的口号,将防线阵型维持在城墙未破时的模样。 战斗一直持续到天色渐暗,城墙前终于不再剩下还活着的邪兽。 火焰光芒逐渐散去,安娜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走出断口。 然后,罗兰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侍卫们握拳抚胸,向她低头致意。随后民兵们如同被感染了一般,没有人喊出邪魔或妖女一词,而是默默地注视着她,大战后的边境上出现了短暂的宁静。 一种从未见识过的力量确实可怕,但当这股力量站在自己一边,同自己一道对抗邪恶的敌人时,恐惧会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信赖与感激之情。 罗兰强压着内心的激动,走到安娜面前,却发现她脸色苍白,步伐蹒跚,身子摇摇欲坠。 “你还好吧?”他担心地握住少女的双肩,后者朝王子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随后一头载倒在他怀里。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五十一章 女王陛下 透过露台的狭窄高窗,夕阳余晖遍洒地面,为墙壁映上暗红色的条纹。 整个王国还能看到落日的地方已所剩无几,而碧水港便是其中之一。相传中被大雪和寒风笼罩的邪魔之月对此地影响微乎其微,除了黑帆舰队无法出港外,整个城市仍和平时一样繁忙。 而这座港湾之都的主人,嘉西亚.温布顿,正坐在窗下的方桌前,认真地看着手中的信件。她的灰发在夕阳下被染上一抹金色,明暗交错的面部光影更衬托出她棱角分明的五官,独具韵味且富有英气。 法瑞恩站在她身边已经好一阵子了。 尽管这封信所花费的时间已超过她正常的读信用时,但法瑞恩仍选择静静等待——他不愿由自己来打断这份宁静。 最终,嘉西亚轻轻叹了口气,将信放下。 “父王死了。” 法瑞恩怔了怔,“什么?” “我的父亲,艾林.温布顿,灰堡之王,死了。” 她很少会将说过的话重复一遍,他想,若平时自己这么问,她只会对此熟视无睹。不过她确实没有在开玩笑?国王死了? “……”法瑞恩张了张嘴,想安慰她几句,说出口却变成了询问,“怎么死的?” 好在嘉西亚对此并不在意——她是王国三王女、碧水港领主、黑帆舰队的最高统帅,不需要任何人安慰,“信里说,是我哥哥戈隆杀了父亲,随后被亲卫擒住。他没有畏罪自杀,于是被国王之手及其他几位大臣提起公审,已判处斩首之刑。” “这不正常,”法瑞恩下意识道。 “当然不正常,”嘉西亚面无表情说,“我那哥哥虽然比较笨,但还没蠢到自寻死路。如果没人引导,他做不出这样的事。” “有人陷害他?” “让我猜猜……”三王女闭上眼睛,“大概有人布置好了详细计划,诱惑他说愿意助他上位——想要将人带进王城内院,就必须有人事先安排,包括根除、调换和收买。但那不是戈隆擅长的,或者说,他懒得做这些琐事。剩下的就简单了,布置计划的人深得他信任,却在最后背叛了他。” 法瑞恩不置可否,这些终归是猜测,过程如何并不重要,关键是结果。他相信三王女殿下也是这么认为的。 果然,嘉西亚睁眼继续说道,“这种人在大王子那里没有十个也有九个,空有一身蛮力,脑子里都长着肌肉,被人耍得团团转也正常。只不过……”说到这儿她语气里带上了些许怒意,“我二哥的手段也太粗暴了。” “您是说,是提费科.温布顿做的?” “除了他,还有谁对戈隆如此了解?此事过后,又对谁最有利?”嘉西亚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桌面,“简直瞎子都能看出来!然而单凭父王对他的偏爱,他根本不必做到这一步!” 殿下在生气,法瑞恩意识到,能让三王女露出这样的神态并不多见reads;末世重生之进化。看来尽管她一直抱怨温布顿三世过于偏心,但终究不希望父亲落得如此下场。 这种感受法瑞恩或多或少能够理解,在大家族之中,家主给后辈的感觉总是这样——一座想要逾越的大山,既敬畏又憎恶。如果她说得没错,此事真是二王子所为,那么他这番举动确实称得上残暴了。 “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他害怕我,”嘉西亚深吸了口气,似乎在控制自己的情绪,“他害怕黑帆。” 见到法瑞恩没有回答,她接着解释道,“提费科在碧水港有眼线,这不奇怪,就像我也在金穗城和王都布置了耳目一样。得知黑帆舰队的存在后,很容易能想到我下一步要做什么,金穗城没可能养出一支能对抗黑帆的军队。于是他用了最愚蠢的方法,将戈隆作为鱼饵来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你是说,他想要军队?” “他想要王位,”嘉西亚说,“戈隆死后,他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加上父亲已死,他此刻恐怕正在赶往王都的路上。只要能成为温布顿四世,他就能不受领地限制地调集封臣和军队。”说到这儿她摇摇头,“然而,就如我说的那样,身为父亲最宠爱的儿子,他本不必如此的。” “那岂不是糟了,”法瑞恩担忧地说,“如果二王子顺利加冕,宣布争王令结束,命令你回王城怎么办?” 嘉西亚不屑道,“这一步走得太过直白,父亲偏爱他不代表所有大臣都会支持他,特别是谋害国王的举动——虽然提费科把它推到戈隆身上,可也就能糊弄下王国的平民百姓,他想要完全掌握灰堡的权柄,估计还要花费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她望向法瑞恩,“我得稍稍改变一下计划了。” 法瑞恩立刻单膝跪下道:“愿为您差遣。” 嘉西亚站起身,走到窗边,背对着法瑞恩,“他登基后必然会第一时间来对付我,然而所能用到的手段恐怕只有命令乔伊.科尔,也就是南境公爵向我施压。而后者估计会拿国王新逝,举国哀悼期间不宜动兵作为借口来推脱——那老狐狸一向不愿意做亏本买卖。最多召集起封臣,围在碧水港边境上做做样子,”三王女稍稍顿了顿,“不过这些举动会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们明天就。” “?殿下,您难道想要……” “雄鹰城由于身处王国内地,几乎是座不设防的城市。通过三湾河支流能抵达清泉镇,由此前往雄鹰城只需要一天时间。将乔伊拿下后,整个南境都将至于我的掌控之下。这是一个有趣的时间差,当他坐上王座,想要指使乔伊公爵时,却发现整片南境都已成为我的地盘,不知会是什么表情。” “可是,您也说了,温布顿三世刚刚过世,如此一来——” “怎么,我还需要先掉眼泪吗?”嘉西亚转过身,落入海平线的夕阳将她周身披上了层紫红色的轻纱。她的面容隐入黑暗,只有双眼迸射出细微的光芒。那眼神坚如磐石,法瑞恩心想,即使里面有愤怒,有惋惜,也绝不会有哀伤。 哀伤不适合王者。 “不,您不需要,”他认真说道。 嘉西亚满意地点点头,“去吧,将各位舰长召集到我这儿来。既然提费科不愿意等到五年之后,我也不会让他失望。得到雄鹰城后,整个南境都将独立。” 这一切是不是提费科做的都无所谓,他想,她总是能从变幻莫测的局面中找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并且一旦决定,就勇往直前。这正是她的魅力所在,也是自己追随至此的原因。 “遵命,殿下……不,”法瑞恩沉声应道,“女王陛下。” 第五十二章 心之火(上) 罗兰敲了敲门,听到夜莺的应答后,才推门走入房内。 房间里挂着厚实的窗帘,只有清晨和傍晚时才会开窗透气,其他时候为了保暖和遮光,都是闭合上的。 唯一的光源来自床尾的两根烛台,蜡烛静静地燃烧着,将屋里的摆设投射出两道交错的阴影reads;异世生存记。 他走到床前,望着埋在柔软的天鹅绒枕头和被褥之中,仍闭目不醒的女子,轻轻叹了口气。 “边境防线的情况还好吗?”夜莺上前递给他一杯温水。 “一切都还算顺利,”罗兰随意喝了口,将杯子递还给她,“从那天起,就没遇上过大群邪兽了。受伤的民兵队员完好归队后,所有人的战斗热情都变得……有些高涨。” “城墙破损的地方呢?” “卡尔利用滚木将那只混合种邪兽的甲壳移动到断口处,还用绞盘和木架把它吊立起来,使它成为了城墙的一部分,”罗兰知道夜莺这么问是想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免得自己过度担忧。但他一踏进这间屋子,全部意识便会情不自禁地汇集到床上沉睡的女子身上。 如果说上次面对邪兽大规模侵袭仍能取得足以傲人的胜利,最大的功臣毫无疑问是安娜,若没有她用火焰封堵住城墙缺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然而,她晕倒在自己怀里后,就再也没有醒来。 “已经一个星期了,”罗兰低声道。 理论上来说,人若处于昏迷状态,一个星期不吃不喝,也没有外界直接供给养分(如注射),身体机能便会陷入衰竭,大脑会在休克中逐渐死去。但安娜没有任何虚弱病危的征兆——至少比她最初倒下时的模样要好上很多。她脸颊红润,呼吸平稳,把手放在额头上也能感受到常人的温度。一切现象都表明安娜在健康状态,只是……无法醒来。 “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站在一旁的夜莺摇了摇头,“她体内的魔力在那场战斗中被消耗一空,可如今已趋于饱和,甚至比以往更浓郁。如果我没推算错误的话,今天午夜就是她的成年日。” “你是说她将在昏迷中成年么?” “不,她会在昏迷中死去,”夜莺直言道,“成年之日所遭受的痛苦,必须要用意志去克服,一旦放弃抵抗,反噬的魔力便会不可逆转地破坏女巫的身体。” 罗兰搬了张椅子在床边坐下,“可我记得你说过,当邪魔噬体时,无论多么痛苦,意识会始终保持清醒,要么熬过这道关卡,要么选择结束生命。” “的确如此,共助会里也曾有人想借助昏迷来渡过邪魔噬体,那还不是成年日……只是一年一度所必须承受的折磨,”夜莺犹豫了下,继续说道,“她依靠炼金药物使自己昏睡过去,但那毫无意义……魔力反噬时她瞬间苏醒过来,并且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这种痛苦不是逐渐增加的吗?” “并不是,当那个时刻到来时,痛苦会如雷霆般降临,但持续多久却因人而异。我的姐妹并非不够坚强,只是……”她的声音低了下去。 罗兰明白她的意思,这种时限未知的判决本身就是一种折磨,不知道自己已经坚持了多久,不知道自己还要坚持多久——如同在浪涛汹涌的大海上漂泊的孤舟,很容易让人放弃求生的*。 在沉默中,他感到一只手按在了自己肩头。 “在颠沛流离地数年里,我见过太多死亡,女巫们像被牲畜一样对待,绞死、烧死、或被贵族当做取乐的道具一点点折磨而死。侥幸逃生的女巫也只能远离人群,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而不知位于何处的圣山,只是她们心中遥不可及的奢望,”夜莺的声音比以往都要柔和,“但安娜不同,除了共助会的姐妹们外,我第一次看到有人会对女巫如此关心。她被人需要,被人重视,被人当作正常人一样看待……殿下,即使安娜没能撑过成年,她也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圣山。” 但这不是他所希望的结局,罗兰闭上眼睛,回想起当初与她见面时的情景reads;网游之另类女神。 她赤*裸着双脚,衣服破烂不堪,身处囚笼,脸上却没有丝毫畏惧,双眼像是从未被污染过的湖面,清澈而平静。 她是火焰,却又不似火焰般跳脱。 画面一张张轮转,恍如走马灯。 我满足了你的好奇心,大人,现在可以杀死我了吗? 我从没有用它伤害过别人。 我只想待在殿下的身边,仅此而已。 邪魔噬体杀不死我,我会战胜它。 你在做梦么?我哪儿也不去。 …… 罗兰抑制住汹涌的思绪,低声说,“我会陪她到最后一刻。” “我也是,还有……谢谢你。” 吃过晚饭后,娜娜瓦也来了,听到安娜即将度过成年,她也坚持要留下来。罗兰不得不在二层多安排出一间屋子给陪同前来的提古.派恩过夜。 就这样,罗兰和两名女巫就这样围坐在床边,静静等待午夜降临。 对于夜莺和娜娜瓦而言,她们同样要在今年冬天承受邪魔噬体之苦,所幸每个人的觉醒之日并不相同,不然三名女巫都要在同一时刻遭受生死不明的考验,罗兰估计自己没法再强装镇定地待在房里。 小镇里没有钟楼,在烛火微明的房间中,时间的流逝变得模糊不清。寒风吹打着窗户,时不时能听到气流掠过窗缝时的尖啸声。就在罗兰感到一丝倦意袭上心头时,夜莺突然说到:“开始了。” 只有她才能看到安娜体内那团魔力开始变得不安起来,绿色的焰团变得越来越浓郁,中心部分由白炽转暗,狂躁的魔力向中心汇聚,像是被什么拉扯住一般,它挣扎着,翻滚着,却无济于事。 罗兰看不到这些变化,但他也察觉出了不对劲之处。 蜡烛顶端的火苗摇晃起来,而室内并没有风。火苗发出的光越来越暗,仿佛正被周围的阴影吞噬,接着焰尖的颜色发生了变化——橙红色的火光变成了幽碧的绿焰。 他望向床中的女子,安娜依然在沉睡,她的面容没有丝毫变化,仿佛这一切都和她无关。 此时的烛火几乎完全隐没——并非火焰熄灭了,而是绿焰正在一点一点吞噬橙红的部分,直至光芒完全消失,所有人都陷入黑暗之中。 但很快,火光重新亮了起来。只不过这回,烛台上的火焰变成了纯粹的碧绿。三人映照在一片绿光之下,互相大眼瞪小眼,有点难以理解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而此时,安娜的一声呻吟将三人的目光都拉回到她身上。 她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安娜……”罗兰愣住,她醒来了? 女子眨了眨眼,对他露出微笑,接着伸出右手,摊开手掌,递到王子面前。 一团绿火从掌心跃出,静静的燃烧。 不知为何,罗兰觉得自己读懂了对方的意思。他迟疑片刻,缓缓将手指插入火焰中,预料中的灼热感并未传来,有的,只是如同被温水包裹起来一般的柔和与暖意。 第五十三章 心之火(下) 安娜苏醒后的第二天,夜莺便向罗兰辞行了。 “虽然不清楚原因,但她恐怕是第一个安然无恙度过觉醒日的女巫,”临行前,夜莺兴奋地说道。跟着罗兰久了,她也开始习惯用觉醒一词来形容女巫的转化,“我会带来共助会的姐妹们,到时候希望您能接纳她们,就像您接纳安娜那样。” 罗兰对此求之不得,一个安娜就跨过了热锻工艺,使小镇看到了工业时代的曙光,一堆女巫意味着什么?当然,考虑到安全问题,他还是进行了挽留,希望对方在邪魔之月结束后再前往绝境山脉。 但夜莺显然已急不可耐,“今年冬天,还有许多人要面临这道难关,如果能早一点将消息告诉她们,说不定就能少几个人离我们而去。放心,一般的邪兽是无法发现我行踪的。” “那你的觉醒日呢,是什么时候?”罗兰最后问。 夜莺翻身上马,“冬末春初之际,”她摆了摆手,留给王子一个背影,“不用担心我,近些年那种痛苦已经越来越淡了。” 这个答案让罗兰若有所思。 他也一直在思索安娜能如此顺利度过觉醒日的原因,毕竟安娜事后说,一点痛苦都未曾感受到,这完全颠覆了夜莺的观念——女巫的力量来自魔鬼,是邪恶的不洁者之类说法正是因此而起,死时血水蒸发、表皮焦黑的惨状则成了堕落力量不可动摇的铁证。 然而罗兰一开始就没往这方面想过。 他翻遍了四王子的记忆,也没找到这个世界有真神或魔鬼存在的证明。既然力量并非神赐,就不应该视作辨别善恶的标准。事实上,就算是那些诸神频繁干涉凡间的世界,也是信徒先选择了自己的阵营,才会被赋予神力,而不是反过来。 根据夜莺的描述,女巫是魔力的汇聚体,会不会正是因为魔力无处释放导致容器本身损坏?罗兰觉得这种可能性很高,女巫受到大多数人的敌视和打压,必然会选择隐藏自身的能力,装作一名正常人,兢兢战战地活着。这导致她们在成年之前很少有机会施展魔力。 罗兰当然不会认为自己的城堡正好是块风水宝地,他询问过安娜,得知在此之前,她也历过难以忍受地痛苦。要说这一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自从她来到城堡后,几乎每天都在运用这股力量。 而夜莺最后的回答隐隐印证了他的猜想——隐身能力即使常用也不会引人注意,加上她曾被人强迫训练过这种能力,现在用起来更是肆无忌惮,所以觉醒日的反噬才会对她影响甚小。 罗兰回到城堡后立即对娜娜瓦加强了训练,如果防线上没有出现伤者,就必须治疗各种小动物。假如能通过娜娜瓦证实这个猜测,对于女巫的意义可谓是翻天覆地,魔鬼的诅咒将变成上天的恩赐。只要他能确保自己的领地对女巫持开放态度,女巫们便会源源不绝地汇集过来reads;[综漫]能拆一对是一对!。 不管如何,这起波澜过后,一切又回到了正轨上。 罗兰开始加紧蒸汽二号机的生产,同时也是让安娜熟悉新能力的过程。 城堡后院里又搭起了棚子,只不过这次是为了遮风挡雪。作为实验基地,他觉得目前还是建在自己地盘比较安全。 按夜莺的说法,女巫在成年后,能力会稳固下来,并有可能产生新的分支能力。他目前还没看到安娜体现出新能力,但在火焰的运用上,已经和之前完全不同了。 不,它能不能被称为火焰还是个问题……罗兰想,如果说之前的火焰尚在常识能理解的范围内,如今的碧绿幽焰已不是常识能解释的了。 他给它起名为心火。 因为它能离开安娜单独存在,同时受安娜意志影响改变形态。就如同她现在做的这样—— 一朵小小的火苗立在离她两米远的铁板上,前后微微摆动,像是在朝她致意。但罗兰知道,那是安娜在操控它。在平时,它可以保持在一个和体温相近的温度,只有安娜想要升温时,它才会瞬间将温度提升到较高点,颜色也会由碧绿色转变为墨绿色。同样,它也能由一团火苗变成大簇火焰,还可以以较慢的速度缓缓移动。 遗憾的是,它始终不能离开安娜太远,经过反复测试,只要离开五米以上,心火便会消失。 心火的另一个特点便是,安娜可以召唤复数朵火焰——只是她现在仅能勉强同时操作两朵。 最近的边境上可谓风平浪静。邪兽仍陆陆续续地出现在城墙外,但没有混合种存在,一般邪兽很难突破防线。就如罗兰所说,强的更强,快的更快,可仍不过是野兽而已。偌大一截围墙,却纷纷被引导至中间段,使得人手仅百余人的民兵队也能应付下来。 所以除了每天例行巡视外,罗兰有大把时间花在建设上。 他已经在城堡南边划出一块地盘,计划作为女巫到来后的居住地。作为该项目的投资人,他任命卡尔为负责人,在此地搭设一批双层砖房。同时要考虑布置美观合理、进出方便、排水快捷等问题,争取将其打造成模板小区。 他也曾考虑过是否将女巫分散到新旧城区,和镇民混合居住,后来想想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尽管那样做有助于加速领民对女巫的了解,但在误会完全解除前,一旦出问题,造成的后果很可能无法弥补。毕竟现在女巫仅仅只在民兵队中有一定影响力。 而且罗兰也不能保证,夜莺带来的女巫都是纯良的无害者——她们大多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和磨难,恐怕已不能再用单纯来概括。像安娜和娜娜瓦这样的女巫,只会是其中极少数的部分。 所以集中居住也方便集中管理,必须在她们到来前,拟定好相关的条例和规章。在这点上,罗兰毫无经验可以参考,毕竟他既不是国安局超能力办公室的相关人员,也不是复仇联盟缔造者,谁会知道如何管理一群异能人士!他只好先按一般企业的人事管理方法暂定个基本制度,以后再慢慢摸着石头过河了。 罗兰当然知道这个方案漏洞百出,但是作为先驱者,他不去做的话还有谁能做?夹着尾巴缩在这座边陲小镇里,或许花个数十年,能堪堪摸到工业化的门槛,可他并非修仙道士,又能有几个数十年? 想要引领时代前进,站在改革的最前线,就必须要有冒险精神。 就在他将这些思路一一记录到羊皮纸上时,巴罗夫推开门走了进来。 他抖了抖身上的雪花,向王子行礼后说道:“殿下,长歌要塞的使者来了。” 第五十四章 “噩耗” 培罗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就故地重游。 他原本不想在这么寒冷的冬天,特别是在邪兽肆虐的时候离开温暖的住宅,无奈莱恩公爵指名自己将这封烫手的文书交到四王子手里。 他当然知道文书的内容——事实上,整个灰堡的上层贵族都在讨论这个惊人消息:灰堡之王因为一场谋杀而陨落,谋杀他的正是戈隆.温布顿,国王的长子。随后次子赶赴王都,宣布国不可一日无君,他将以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身份登上王位。 然而这一行为并不被所有人接受,有人宣称戈隆的审判十分蹊跷,整场审问下来,他只露过几次面,而且口不能言,双手被紧绑。希望能等到事情彻底被查清后再决定王位归属。 还有人传言这不过是次子提费科.温布顿自演自导的一场戏,真正的凶手正是装出一副悲伤模样,却迫不及待等待登基的二王子。 不管这场争论到底谁对谁错,二王子在御前首相的鼎力支持下,仍以国王代行的身份暂时攥取了灰堡最高统治者的权利。同时他向所有竞争对手发出了召回令——争王已经结束,各王子王女在接到旨意后,应在冬末之前返回王都。新国王将根据这六个月的执政情况正式册封领地和爵位。 培罗当然能看出这道命令中的迫切心情。 提费科.温布顿能不能坐稳王位,全看其他王子王女的反应。如果都乖乖放弃争王,回到王城,那他自然将成为无可争议的温布顿四世。 发往边陲镇的文书会先转送到长歌要塞,而莱恩公爵本人对这道召回令嗤之以鼻。国王在世时对各地领主还有较高的掌控力,至于二王子,光是这段强行登基便做得生硬无比。加上戈隆被送上断头台的前例,只怕没人愿意只身返回王都。 不过在要塞六家眼里,这倒是一个恰逢其时的命令。 两个多月前,麋鹿伯爵擅自谋划的行动让公爵十分不悦,特别是还失败了。王子那边的反应也十分激烈,直接把希尔斯.梅德判处绞刑,如次一来,两边可算是公开撕破脸皮。 原本公爵便打算等到邪魔之月结束再腾出手解决这桩麻烦,现在有了这封公文,他就可以干得更加名正言顺。罗兰.温布顿回王都,边陲镇自然归莱恩公爵所有,不回王都的话,他则能以武力相逼——打着新任国王的旗帜。 至于最后王冠落于谁手,公爵并不太在意。 而作为大使的培罗,显然就不太舒坦了。上回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将带来新的贸易契约,结果来的却是麋鹿家的黑手。现在他倒是来了,带来的同样是噩耗——不管是温布顿三世逝世的消息,还是新国王的召回令,培罗相信,四王子两者都不想看到。 一路上的航行还算顺利,灰堡是大陆靠南边的国家,即使是冬天,河流也不会冻结。 培罗时不时透过窗户向河岸探望,一路上既没看到倒毙的饿殍,也没看到逃难的人民,这说明边陲镇至今仍未失守reads;舌尖上的心跳。 这点令他稍微有些惊讶,毕竟上次他参观城墙时亲眼目睹了对方是如何建设城墙的,对于这些靠泥巴糊起来的石头墙体,培罗实在没抱多少信心。 而后让他更惊讶的事出现了,一艘挂着柳叶镇旗帜的帆船缓缓从河道右侧驶过——这个场景似曾相识,但现在可是邪魔之月!他们竟然在同邪兽战斗时还有闲暇做生意?不把所有挖矿的工人调到防线上,怎么可能抵挡住那帮残暴的怪物! 三天后,船只抵达边陲镇码头。 依然是那个破旧不堪的木质码头,不过码头边多了间简易木棚。船只靠岸后,两名卫兵从木棚中走出,盯着船夫们的一举一动。 培罗立刻就明白了罗兰在此布置岗哨的用意。 四王子显然不希望有人通过水路偷偷离开小镇。 他跳下船舷,对卫兵说明身份后,便有一人牵来马匹,陪同他一齐前往城堡。 和上次的程序一样,王子罗兰.温布顿在会客厅接见了他。不仅如此,尽管此时不在用餐时间,王子仍然吩咐侍从摆上一套丰富的餐点。 碳烤猪腿、鱼干切片,一盆叫不上名字的凉拌野菜,以及任何宴席上都能看到的黄油面包和蔬菜汤。 看来这位王子很喜欢先用餐再谈正事。 培罗这么想着,手却没有片刻停歇,毕竟能饱餐一顿的机会不多。就算是金银花家族,没有宴请宾客时,吃得也基本是土豆面包配咸肉干一类。 吃完正餐,待甜点端上来之际,培罗毕恭毕敬地递上文书。 罗兰接过,用餐刀切开封蜡,抽出纸卷快速瞄了几眼,然后愣住了。 国王死了? 对于这个名义上的父亲,罗兰毫无感情可言,他穿越过来时已经身处边陲镇,连面都没有见过,更别提四王子记忆里只有对他父亲的埋怨和不满。正因为如此,他觉得自己陷入了一种莫名的尴尬之中——到底该不该表现出悲伤难过的样子? 而下面的内容更让他闻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温布顿三世死于长子的谋杀?二王子以新任国王的身份宣布结束争王,命令自己即日起返回灰堡王都? 罗兰咳嗽两声,抬起头,正好看到培罗充满歉意的眼神。 原来如此,他想,要塞公爵只怕乐见其成,无论遵不遵从新王的命令,对自己都是两难的境地。 没有带来约定的契约,却带来如同催命符般的坏消息,他只怕心里也过意不去。罗兰暗自笑了笑,将文书重新折好,“我知道了。” “呃,殿下,那么您打算……” “就算我想走,也得等到邪魔之月结束。现在冰天雪地的,我走了的话,边陲镇的人民怎么办?” 如果是别人,培罗肯定会说出别担心,要塞会帮你妥善处理这样敷衍的话语,或其他外交公事化应答。但在这位仅见过两次的四王子面前,他却无法轻易开口。第一次,培罗对自己大使的身份感到了厌恶,最终他只是点点头,“我明白了,需要我为您传递回函吗?” 罗兰叫侍从送上笔纸,很快写好回函,用自己的印章盖在封蜡上,交给培罗。后者扫了眼信封,封面上清楚地写着致灰堡二王子提费科.温布顿,而不是国王温布顿四世。 他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培罗想。 第五十五章 千载难逢的机会 罗兰推开办公室的门,巴罗夫已在房中等待多时。 他将文书抛给大臣助理,径直往靠椅上一躺,双脚架在办公桌上。 如果不是有外人在场,他真想哼上一支小曲。 “殿下,请节哀,”巴罗夫很快看完了文书,皱起眉头道,“国王不幸逝世,而凶手竟是大王子,这真是一场悲剧,不知殿下您接下来作何打算。” “戈隆的死太过蹊跷,我想看看三姐和五妹的决定再做打算,”罗兰说,“但无论如何,有些事情我们应该提早防范。” 巴罗夫望向王子,等待对方的下文。 “王都说不定会因为这场王权更替而变得动荡不安,首先要做的,是将你们的亲人、家属接走。”当然更重要的是为了避免二王子拿这些人来威胁自己的属臣,就目前而言,想要维持边陲镇行政和财务正常运转,大臣助理不可或缺。罗兰抿了口茶,继续说道,“你和卡特,以及你们的手下,都写上一封家书,我会托亲卫携带着前往王都,将他们安排到其他城镇暂避。” “不用来边陲镇?”巴罗夫并不是傻瓜,二十多年的政坛经验使他立刻明白了王子的深意。 “不用。”罗兰既不希望对方用家属威胁到他手下,也不希望手下认为自己在用家属威胁他们,所以他选择了折中的办法,先安置到其他较为安全的城镇,以后等边陲镇站稳了脚跟,再迁移过来。 “我知道了,多谢殿下关心,”大臣助理点头表示同意,这令罗兰松了口气。归根到底,自己手下能用的人才太少了。 “另外是关于矿石贸易的事,最近的铁矿暂停出口,只向柳叶镇出售宝石原石,”他吩咐道,“这些铁矿石我需要留下来自用。” “如此一来会使财政收入下降,殿下。” “但不会下降太多,矿工们发现了一处新的宝石矿床,可以弥补部分缺口,”罗兰说。而且冬天本来就没什么生意,大家都不愿意在邪兽随时可能出没的日子外出行商,漫长的四个月里很可能只有两三轮交易。对于轻巧的单桅帆船来说,显然运输宝石原石是更划算的选择。 “我明白了,”巴罗夫将这些记录下来。 大臣助理离开后,罗兰又叫来了卡特.兰尼斯,“我需要扩大民兵队规模,招募发出后,你来安排下吧,抽调几名反应快,能力强的队员放到新队伍里做队长。训练就按上次实施的方法来。” “殿下,如果还按上次的训练方法,新队伍恐怕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派上用场。” “那也比一群乌合之众强,”罗兰挥手让他照自己说的办reads;嫡女毒妻。尽管这样训练出来的队伍远远称不上一支军队,恐怕也就是大学生军训完的水平,但有时候衡量战斗力要跟对手比较。除了不长脑子的邪兽外,他最可能遇到的对手是一群由私家军、雇佣兵、农奴临时拼凑起来的混编军队,只要装备跨时代的武器,大学生水平也差不多能应付了。 待卡特也离开后,罗兰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没想到,居然会发生这么凑巧的事!简直是雪中送炭、瞌睡时递枕头。 这对于自己来说是噩耗?是两难的抉择?大错特错!他对嘉西亚.温布顿了解不多,但她绝不是那种任人宰割的人。大王子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被宣判死刑,就算没有内幕,她恐怕也不会轻易返回王都。 他只要跟着照做就好。只要守在边陲镇不动,就必然会有人跳出来——而要塞公爵很有可能是第一个坐不住的人。不然他也不会在这鬼天气万般火急地将召回文书送到自己手上。 公爵大人希望自己早一天看到,早一天寝食难安。 若自己选择留在边陲镇,就相当于违抗了新国王的旨意。等到邪魔之月一过,公爵大人十有*会打着提费科.温布顿的旗帜,给自己一个深刻的教训。而这正是罗兰所需要的。 如果问工业化最缺什么,答案毫无疑问是人。 它需要大批人员投入到这场规模庞大的生产中,将人变成一个个零件,带动起这台巨大无比的机器。毫不夸张地说,英国正是有了“羊吃人”的圈地运动,将大批农民赶离土地,使其成为自由劳动者,才为后来的工业革命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工业时代就是如此粗暴,只要往这座熔炉里不断投入受过普及教育的劳动者,就能换来丰厚的回报。工业分类越细,所需要的人口便会成倍扩大。 罗兰一直困扰的,正是人口问题。 边陲镇一共两千余名居民,就算有了新时代的机械,也不过是作坊式生产。没有大量的可用人口,许多项目都无法展开。但他从哪里去偷蒙拐骗那么多人来? 购买奴隶?先不提哪里能一次性买到上千名奴隶,成年的奴隶要价不菲,而且已经没有多大的培养意义。十岁以下的低龄奴隶培养周期太长,就算昧着良心录用童工,也要等到数年之后。 招募人才?这种边陲之地,又能吸引到多少人前往?而且花费只会比购买奴隶更大。 鼓励多生?强制婚配?算了吧…… 他也不是没把目光放在长歌要塞上,但王国处于稳定状态,他对周边领主下手,简直是在拿前途开玩笑。而莱恩公爵同样不敢明面上针对自己,只能暗地里下绊子。 可现在不同了,提费科登上王位后,迫切希望他的竞争对手全部消失,从这道召回令就可以看出他急切的心情。莱恩公爵显然也能看到这一点,一旦失去了老国王的约束,作为西境执掌者,他不做点什么才叫奇怪呢。 这便是罗兰等待已久的契机。 长歌要塞作为王国边境,经营百年的重镇,有着近万的常驻民。而要塞之后,更有大片土地和毫无防备能力的城镇。只要击败要塞公爵,拿下这座城市,他就能得到大批自由民,同时完成财富的原始积累。 还有什么比吞并更容易获得人口?还有什么比掠夺能更快积累财富? 这则消息犹如驱散迷雾的灯塔,照亮了罗兰前进的方向。 他绝对不会放过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 第五十六章 群山之间 夜莺沿着山间小道缓步前行。 她脚下的路不过肩宽,身侧是巨大的石壁,对面则是陡峭的山岩,两者相隔大约一丈宽的距离,中间的沟壑深不见底。她小心依着石壁,避免自己失足滑下。 抬起头,天空只剩下一条微微发光的细线,犹如悬挂在夜空中的一道银丝。但她知道,此刻正是午时刚过——即使是白天,她也需要举起火把,顺着岩壁透进来的光线不足以照亮前方的道路。走得久了,她甚至会生出自己正行走在大山内部的错觉。 这里唯一的好处便是,尽管群山中寒风呼啸,大雪纷飞,峡壁间始终不受影响。偶尔有几朵雪花从头顶飘落,落在山壁或小道上很快便化成水汽。这里有着和外界不相称的温度,偶尔她还能看到脚下的深渊中有热气升起。 若不是如此,她也不敢在邪魔之月孤身前往绝境山脉。迷雾能令她隐藏身形,却不能隔绝温度。若顶着寒风徒步前行,估计不用一个时辰就会冻死在雪地里。 可夜莺并不愿在此处多待一刻——因为她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黑暗中注视着自己,让她心里毛骨悚然。 如果可以,夜莺希望能在迷雾中走完全程,可惜她的体力不支持她那样做。长时间动用能力很快会让她精疲力竭。 夜莺举起火把,对面的山岩忽隐忽现,在微弱的火光中,她偶尔能看到对面石壁上大小不一的黑影。夜莺知道那些都是岩洞,因为很深,所以光线无法照入,看上去就像一团团黑影。而自己紧靠的石壁在同样的位置,也有一一对应的深洞。 这让她想起了北坡矿洞的传言,据说那儿以前是地下怪物的巢穴,里面有许多四通八达的岔路,都是怪物们开凿出来的。而北坡山不过是绝境山脉中的一角,会不会这些洞穴里,也有着和矿洞相连的通道? 这个想法让她打了个寒颤。 绝境山脉以西是无人踏足的蛮荒地,如果说能将延绵数百里的巍峨群山内部挖出无数个孔洞,恐怕也只有生存在蛮荒地的怪物才可能办到了。 她不敢再想下去,集中精神继续往前走reads;后福。 终于,前方的道路发生了变化,肩宽的路面分成了两条,一条微微向上,而一条直转而下,向更深的地方延伸,端头很快没入黑暗中,谁也不知道这条路最后通向哪里。站在分叉点上,那股被凝视的感觉已经变得很强烈,仿佛黑暗中有无数双的眼睛正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令她口干舌燥,头皮发麻。 夜莺咬咬牙,开启迷雾,快步向上走去。很快,那股异样的感觉便消失不见了。 随着高度上升,周围的气温逐渐降低,头顶的银线也越来越宽。半刻钟之后,一个巨大的岩洞出现在她右前方,洞口下沿比路面稍高。她抬腿跨入洞中,洞穴深处隐隐能看到火光。 这里就是共助会藏身的地方。 夜莺迈出迷雾,立刻被负责警戒的女巫发现,一堵黑色的气体墙挡在她面前,但很快消失于无形,黑暗中响起了同伴惊喜的呼声,“你回来了!” 终于回来了,她想,不过当注意到同伴手臂上缠着的两道白布时,夜莺刚刚跃起的心情又往下一沉,“又有两个姐妹……” 对方的声音停滞了片刻,“呃……啊,是艾宁和艾希,她们在五天前没能撑过成年。”她勉强笑道,“这是经常发生的事,不是吗?不说这个了,赶紧去营地吧,温蒂念叨你好久了。” 艾宁和艾希,一对从坠龙岭的富裕家庭中带出来的双胞胎,结果在这片深山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夜莺有时候也会怀疑自己这么做是否正确,如果不带俩人离开,至少她们能在死亡来临前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而不必跟随大家过着漂泊流离,居无定所的日子。 不过想到温蒂,夜莺心底涌起一股暖流,如果没有她对自己伸出援手,恐怕自己仍如同木偶一般,被人当作随时可以丢弃的工具使用着。对了,要早点把这消息告诉她,告诉所有姐妹们,她们不用再像老鼠一样东躲西藏,已经有人愿意接受她们,并且……还有可能安然无恙地过度过每年的觉醒日! 走进营地,夜莺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蹲在篝火边处理食物,人还没到,她已经忍不住喊出了声:“温蒂,我回来了。” 对方动作一顿,抬起头,随后露出了夜莺熟悉的笑容,“薇罗妮卡,欢迎回家。” 温蒂是名极其善良的女子,也是共助会最早的一批成员。如今已经迈入三十岁的她脸上看不到一条皱纹,红褐色的直发几乎齐腰长,五官成熟而富有魅力,对谁来说都像是位大姐姐。她关心着共助会每一位姐妹,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心理开导,她都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如果不是温蒂,共助会没可能如此快便聚集起这么多女巫。 夜莺正是因为遇见了她,才毅然从家族中脱身而出,和她一起踏上了寻找圣山的旅途。她也是为数不多知道自己原本名字的人。 “说过多少次了,我已不再是过去的那个懦弱的小姑娘,”夜莺笑着摇了摇头,“我现在是一名强大的女巫,薇罗妮卡已经不复存在。” “曾经的你也是你,摆脱昔日的噩梦不意味着要和过去割舍,”温蒂柔声道,“当然,你喜欢就好。夜莺,我一直在等你回来,一路辛苦了。” “嗯,”夜莺走上前,和她拥抱在一起,“谢谢。” 好一会儿,温蒂才开口问道:“那名女孩怎么样了,你……没能救下她么?” 说起这个,夜莺顿时来了精神,她一把抓住对方的胳膊,兴奋地说:“不,她不需要我去拯救,相反,她拯救了我们所有人!”接着她将边陲镇的经历详细讲述了遍,“那儿的领主叫罗兰.温布顿,是灰堡王国的四王子,他愿意收留我们。而且他还承诺,将来有一天,要让女巫在他的领地里,也能像自由民一样生活!” 第五十七章 蛇魔哈卡拉 但温蒂并未像她一样激动,而是带着怀疑的语气问:“他真的这样说了?” “是啊,在我到那里之前,他就已经救下了安娜和娜娜瓦,王子从来不认为女巫的力量来自魔鬼,他说这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力量——”夜莺忽然止住,她意识到对方并未相信自己所说的话。 好罢,她想,这不是温蒂的错。换做是自己,恐怕也不会单凭一位女巫的描述而心生向往。女巫们被欺压太久,一路从东境行至绝境山脉,太多活生生的例子摆在她们面前,被出卖,被抛弃已是常有的事,早已无法轻信他人。 想到这儿,她兴奋的心情逐渐平息下去,或许此行不会像她所想的那么顺利。 “温蒂,你知道我的分支能力,除了能看到魔力的流动外,还能辨别他人是否在说谎,”夜莺认真说道,“我曾问他,为什么要冒如此大的风险,为女巫做到这一步,他回答我说,边陲镇不计较出身。他希望所有的女巫都成为自由民。” “这样做的话,他将成为教会的眼中钉,”温蒂皱眉道,“就算王子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你还不知道吗?” 夜莺忍不住轻笑出声,“我最初的想法几乎和你一样,我问他说,这些真的能做到吗?结果你猜他怎么回答我的?”她顿了顿,一字一句说道,“不走出这一步,就永远不知道答案。” “没有说谎?” “没有说谎。”夜莺肯定道。 “听起来简直难以置信,”温蒂的口气稍稍松动了些,对于这位多年的朋友,她实在想不出对方欺骗自己的理由。 “是啊,”夜莺深有同感,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外加有能力的验证,她恐怕也不会如此快就下定决心。现在回想起来,正如同罗兰在城墙望楼上对自己所说的那样,他的确很少说谎。近两个月的相处中,除了在冰芒的用途上他没有老实交代外,其他都令夜莺十分满意。 当然,她心里并不在意那一次小小的蒙骗。如果对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陌生女巫就完全敞开秘密,那才令人奇怪。 “今天晚上,等大家都回来后,我要把这个重要的消息告诉姐妹们!”她望着温蒂沉声说道,“我希望你能帮我说服大家。” 当傍晚来临,在外忙碌的女巫们开始陆陆续续回到营地。见到夜莺安全归来,众人都很开心,围上来问东问西。看到她们手臂上缠着的白色布带,夜莺觉得心里沉甸甸的,随口回答了几个问题后,她举手让大家安静下来。 接下来是一段较长时间的讲述,她从潜入边陲镇开始讲起,到遇上罗兰、安娜和娜娜瓦,再到建设城墙、组装蒸汽机,最后到抵抗邪兽,以及安娜成年reads;帝皇修罗决。夜莺从怀中摸出那卷“强取豪夺”来的蒸汽机设计图纸,向大家证明自己并不是在说谎。 大多数女巫加入共助会后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很难想象外界的生活,一个个听得聚精会神。当夜莺说出安娜未遭受任何痛苦,安然无恙地度过成年日时,人群中顿时炸开了锅。这可是困扰女巫一辈子的大事,她们忍受着食不果腹、衣不御寒的生活,跑到绝境山脉里来,就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圣山。如果真如夜莺所说,有一块领地的领主愿意接纳她们,同时还有可能免受邪魔噬体之苦,岂不是比圣山居所还要完美吗? 就在这时,人群中分出一条道来,一名满头绿发、有着半张蛇形纹面的女巫走到夜莺面前。 “尊敬的导师,您好。”夜莺向她躬身行礼,来人正是共助会的缔造者,蛇魔哈卡拉。在会里,姐妹们都称呼她为导师。 “我听到你说的那些故事了,”她的声音沙哑而空洞,“你想告诉大家,我们现在所做的,都是错误的吗?” “不,导师,那些不是故事,我的意思是——” “够了,”她不耐烦地挥挥手,“我不知道你这次前往边陲镇遇到了什么,能让你说出这样的话来。一个王子,却同情女巫?简直跟同情青蛙一般可笑,”她冷笑着转过身,张开双臂大声问道,“姐妹们!难道你们都忘记了,那些凡人是如何对付你们的吗!” 没等夜莺解释,她继续控诉道:“没错,凡人,那群无能之辈冒充神的威名,将利刃和鞭子对准我们。没有神罚之石的话,他们凭什么将女巫踩在脚下?我们的能力不是来自恶魔,而是神明的恩赐,为神明代行职权的不应该是教会,而是我们!共助会的姐妹们!古书里记载的圣山,正是神明的居所!” 什么……夜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她从前就认为共助会的头领性格有些怪僻,对寻找圣山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但距离疯狂还远得很。哈卡拉虽然不如温蒂那样平易近人,但至少对待姐妹的关心是真切而诚恳的。但没想到,她竟如此敌视普通人。 这么说来,过去的数年里她一直在压抑自己的仇恨和愤怒?所谓的不插手世俗事务只是为了积蓄力量,以换取将来一日施以雷霆般的报复?夜莺暗想,那现在又是什么让她变得不想再掩饰自己?难道…… “我们已经发现了圣山开启的线索,正如古书中的记载一样!只要再过二十天,当夜空出现滴血的红月,穿过那道从地底升起的巨大石门,我们将抵达最终的彼岸!”她转回身子,直视夜莺,“你被凡人蒙骗了,我们从生下来起就活在一个巨大的骗局中。成年日的苦楚是神明对我们精神和*的考验,只有意志坚定、顽强不屈的人才配获得真正的力量。至于教会,”她冷笑两声,“一群凡人也敢妄图借神明的名义行事,他们迟早都得下地狱。” “而你……孩子,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哈卡拉顿了顿,“忘掉你说的那些故事,我可以原谅你的无知和过错,重新接纳你为共助会的一员,同我们一道,在圣山中寻得永恒。” 夜莺的心已经完全冷却下来,苦楚是考验?那些在觉醒日遭受噬体之苦,没能撑过去的姐妹,都是不值一提的淘汰者?这说法简直和教会如出一辙。而周围的女巫们居然露出一副认同的表情,温蒂也没有站出来……她忽然觉得兴味索然,眨眼之前,眼前这名共助会的缔造者,女巫们的引路人,已变成了陌生人。 她摇摇头,“既然如此,我会带走愿意跟我离去的姐妹,而决定留在这里的……祝你们好运。” 就在夜莺准备告退时,一阵轻微的刺痛从小腿处传来。她低下头,发现一只闪耀着蓝色条纹的黑蛇咬在她的腿肚上——这是魔力之蛇,无声无息,能使用多种毒素,蛇魔哈卡拉的惯用能力。 麻痹迅速蔓延到全身,夜莺张开口想说点什么,迎接她的却是一片黑暗。 第五十八章 脱逃 不知过了多久,当夜莺转醒时,发现自己双手被反绑在一根木桩上,腰部和双脚也被绳子一圈圈捆牢。试着挣扎了下,身子和木杆紧紧贴在一起,完全动弹不得。 她想要使用能力,然而熟悉的感觉并未出现——她与魔力的联系仿佛被切断了一般。夜莺低下头,发现自己脖子上挂着一颗透明的棱形石头。 “你醒了,”哈卡拉走到她面前,“石化毒液的感觉如何?说真的,我本对你寄予厚望,夜莺。然而,你却辜负了我的期待。” “……”夜莺深吸了口气,“你居然会藏有神罚之锁,哈卡拉,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原本教会用来镇压女巫的枷锁,现在却被她们的导师,拿来对付她的同类!更令她恼怒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群一脸木然,似乎并未觉得这有什么不妥。该死的,夜莺在心底呐喊,难道你们就没有发现,自己正在变为女巫曾经最憎恶的那种人吗?! “一个工具而已,偶尔也会有一些听不进教导的坏孩子需要被惩罚。”哈卡拉满不在乎道,“而你,夜莺,就是那个需要被惩罚的人。或者……我该叫你薇罗妮卡?一个出身贵族家庭,却沦落为女巫,至今仍想着爬上高位的女人?”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你太让我失望了,当温蒂把你从贵族的魔掌中解救出来时,我以为你会坚定地站在共助会一边。看看你现在都做了些什么,就在大家即将找到圣山之际,你却想让这大好局面功亏一篑!”哈卡拉摇头嗤笑道,“带着姐妹们去投奔一个王子?要不你被人圈养太久,奴性已经根深蒂固,非要给自己找一个主人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要不……你就是想把她们都出卖给贵族,好换取你曾经的地位!”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共助会的姐妹们,”夜莺强压下愤怒,此时破口大骂毫无意义,“我希望她们不用再受觉醒日的摧残,希望她们能过上不愁吃穿的日子。我也无意阻拦你的计划,姐妹们应该有自由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边陲镇正发生着翻天覆地地变化,我带来的蒸汽机图纸便是其中之一,它能自行运转,并且力大无穷。有了这种机器,就可以直接从山涧里吊上水来,不必让人每天为此奔波。” 哈卡拉冷笑两声,“你说的就是这个?”她转过身,从身后一名女巫手中抽出一叠羊皮纸卷,在夜莺面前扬了扬,“我虽然看不懂上面画的都是些什么,不过一堆冰冷铁块拼凑起来的死物能像生灵一样自主活动?你当我们都是三岁孩童吗!” 她走到火盆前,将纸卷扔进了燃烧的木炭中。 “不reads;魔仙传奇!”夜莺徒劳地喊道,眼睁睁地看着设计图在火盆中化为灰烬。 “我的耐心已经用尽,现在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哈卡拉从火盆中抽出一根铁椎,铁椎前端已经烧得通红,“如果你向共助会全体姐妹们认罪,承认你受到了贵族的蛊惑,我可以饶你一条命,但鞭刑不可免,这是你轻信敌人的教训。若你仍执迷不悟,我只好用这根铁椎刺穿你的心脏,把你的尸体钉在木桩上,好让大家引以为戒。”她一字一句说道,“不要错失我最后的仁慈,说出你的决定吧。” 夜莺望着一点点靠近自己的铁椎,甚至能感受到锥尖传来的灼人热气。如果是以前那个懦弱的自己,恐怕早就低头认错了吧?但她已告别了过去,不再是那个胆小的姑娘。她是夜莺,一名强大的女巫,死亡也无法让她屈服。 她闭上眼睛,等待最后时刻的到来。不知为何,夜莺脑中浮现出罗兰的身影。 “住手!”有人大喊道,她微微一怔,睁开双眼。只见温蒂从人群中走出,对哈卡拉说道:“导师,看看您手臂上缠着的白布,我们已经经历了如此多的离别,您还想再添上一条吗?” “怎么,连你也被她欺骗了么?醒醒,温蒂,那些都只是谎言!” “我不知道,”温蒂摇了摇头,“我也没打算同她前往边陲镇,但有一点我觉得她说得对,姐妹们应该有自由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她回过头,大声问道,“有谁想和她一起离开的吗?” 人群中无人应答,现场陷入一片沉默。 “所以让她一个人离开就行了,”温蒂说,“她并没有做出危害共助会的事,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杀死她。” 夜莺至此已完全明白了温蒂的意思。她心里不禁涌起一股哀伤,即使是温蒂,也没有完全相信自己。所以她才会在自己需要她帮忙说服众人时保持沉默。但她仍是那个心地善良、对谁都关爱有加的女巫,即使不同意自己的观点,她也会伸出援手。 温蒂说出这番话后,人群中传来交头接耳的声音,随后又有几人站了出来。 “对啊,既然她愿意回归俗世,就让她去吧。” “教会和病痛已经带走了我们太多姐妹,导师大人,请您三思。” “都给我闭嘴!”哈卡拉勃然大怒道,“就这样放任她离开,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夜莺怎么办?如果她把我们营地的位置卖给教会,我们就无处可逃了!”话音未落,她用力刺出手中的铁椎,而温蒂更快一步,抢先卷起一股强风,将哈拉卡吹飞出去。 接着她抛出一枚硬币,抬手一挥,急促的气流包裹着硬币,朝夜莺呼啸而去。气流在靠近夜莺时瞬间消失,但硬币仍保持着惯性飞行,精准地撞在她颈脖前的神罚之石上。 晶莹剔透的棱形石头应声而碎。 “叛徒!”哈卡拉从地上爬起来尖叫道,她分别朝温蒂和夜莺伸出左右手,两条蛇影凭空出现,一条张开大口,狠狠咬在温蒂的手背上,一条却扑了个空。 绳子滑落在地,仍保持着捆绑时的模样,但夜莺已不见踪影。 想到对方的能力,哈卡拉出了一身冷汗,她调动全部魔力,闪烁着各色光泽的魔蛇从她胸口蜂拥而出,形成一道蛇墙,同时自身向后急退—— 然而夜莺比她更快。 只一步……仅仅一步跨出,她就已经出现在哈卡拉身后。向前递出双手,那枚本应该刺入夜莺心脏的铁椎,就这么径直贯穿了哈卡拉的身体。 第五十九章 探险家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导师大人!”见到哈卡拉倒下,众女巫慌张地围上前来。 “蠢货!咳咳……”她捂着伤口,只觉得下半身完全失去了知觉,“快,快去给我杀掉那个叛徒!” 而此时夜莺早已携着温蒂一起,遁入迷雾之中。 回到岔路口,她看到陷入昏迷的温蒂前臂已经变黑,毒液正逐步扩散,不能再犹豫了。她咬咬牙,撩起对方袖子,用布带将胳膊上沿扎紧,再从鞋底抽出一把无柄匕首,用力向下扎去。 花了半刻钟,她才将温蒂的整只胳膊切下,脱下袍子小心翼翼包好,再抽出两根带子捆紧在背后。只要能活着回到边陲镇,娜娜瓦便可以让这条断臂完好如初。 但……真的还能活着回去吗? 自己一个人来这里花了三天时间,背着人行动只会更慢。如果走得快了,一不小心滑下小道的话,她没有把握还能爬上来。 温蒂的手臂仍在渗出鲜血,这样下去撑不了三四天,但夜莺别无选择,她绝不可能丢下温蒂不管——对方是为了自己才受伤的。 “需要帮忙吗?” 听到陡然出现的询问声,夜莺几乎同时展开了迷雾,摆出防御姿势。 但她的面前空无一人。 “不要紧张,我不想和你打。” 夜莺抬起头,发现对方竟浮在空中,“你是谁?” “我叫闪电,才加入共助会没多久,天天在外面跑,你不认识我也正常。”她故作轻松地笑了笑,“但我认识你,大名鼎鼎的夜莺,幽影中的杀手。” “哈卡拉派你来的?” “不,不,别误会,”闪电缓缓落下,单脚点地,“我想跟你走。” 夜莺一时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什么?” “你说的啊,我们应该有自由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她顿了顿,“我选择跟你,就这么简单。” “为……什么?”夜莺原本已经对共助会彻底失望,就连温蒂都无法完全相信自己,而眼前这名女孩——她确实还是个孩子,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和娜娜瓦相仿。一头清爽利落的金色短发,面容神采飞扬,言语里充满着和年龄不相符的自信。她没有穿着共助会发放的长袍,而是一套便于行动的贴身长衣长裤,外加一件满是口袋和补丁、陈旧得看不出年份的皮质短外套,最后配上腰间两条不知从何处捡来的粗皮带,乍看起来倒像是一副男子的打扮。 “因为你说的那些,呼哧呼哧喷着白气的黑色机器,沾水就能变成石头灰色粉末,还有能爆发出雷鸣般巨响的雪芒,我想去看看。”她昂首道,“我可是立志要成为探险家的人,当然要去有意思的地方reads;明教。” 这是什么理由……夜莺愣住了,听起来毫不着调,但那股意识偏偏在告诉自己,对方没有说谎。 “我不明白……既然想做一名冒险者,你为何要加入共助会?” “不是冒险者,是探险家!”闪电强调道,“我跟那些拿钱干事的人可不一样。说是冒险者,其实不过是什么脏活都干的豺狼。而探险家只为了兴趣行事!至于为何加入共助会……”她理直气壮地说道,“寻找圣山难道不是场伟大的探险吗?但哈卡拉根本不懂探险的精神,她完全沉迷在那本古书中,把路途上找到的任何东西都生搬硬套地跟古书上所记载的内容扯上关系。什么从地底升起的石门,不过是两根风化的石柱罢了。若这样找下去,她绝不可能找到真正的圣山。一个探险家,必须诚实记录自己看到的一切,按图索骥可不是位探险家该干的事,这是我爸爸反复强调的!” 虽然很想问清楚她的父亲到底是谁,才能培养出思路如此奇怪的女儿,但夜莺深知现在不是闲谈的时刻,温蒂的生命岌岌可危,既然对方没有恶意,能多一个帮手也是好的。 “你的能力是飞行?” “嗯哼,”闪电点点头,“就算是拖上你们两个,也能像风一般前进。” “那麻烦你了,”夜莺手脚利落地将温蒂绑在身后,随后攀上闪电的后背,双手搂在对方胸前。 “呃……还真沉,”闪电咬着牙缓缓升起,“我想,大概,或许,不能像风那般前进了。” …… 两人就这样交替行进,当闪电耗尽体力,就由夜莺夹着她在迷雾中穿行。等到她体力恢复,夜莺便挂在她背上,任她带着向前飞。 只有在两人都精疲力尽,不得不停下来休息时,夜莺才会试探着询问她一些基本问题——例如她的父亲,她的家庭。 而闪电称自己的父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探险家,他的足迹遍布整个大洋。他拥有一支远洋船队,船员们都亲切的称他为雷霆。她的母亲则在她年幼时早早逝去,因此没有留下太多回忆。在一场风暴与骤雨的航行中,船只触礁翻沉,她被洋流冲上一座小岛,和父亲失去了联系。在小岛上闪电利用父亲传授的知识和本领,渡过了近两个月的时光,并在冬天觉醒为女巫。 随后她一路向西,穿过海峡飞到了灰堡南境,几经辗转,最后加入了共助会。她觉得,只要自己坚持探险,总有一天,就能在某处奇景中和自己的父亲再会——假如他还活着的话。 夜莺没能从这些对话中得到多少有用的信息,她的能力只能用于分辨对方是否在说谎,而无法判断内容的真实性。换句话说,只要有人说出太阳是方的,并对此深信不疑,能力同样会判断为真。 不过有一些信息倒是可以推断出来,例如她必定出生于富裕之家——尚在温饱线挣扎的家庭不可能有闲心去探险,拥有一支远洋船队也和这个判断相符。所以,一名家财万贯的远洋富商或许是雷霆的真实身份。而闪电的这头金发,也不像是王国大陆的血统,更像是海对面的峡湾之民。 期间温蒂曾苏醒过几次,夜莺费了好些力气才给她灌下几口水,随后她又很快陷入昏迷。感受到对方越来越低的身体温度,夜莺也愈发焦急起来。 就在两人的交替赶路之下,原本需耗费三天的峡间小道仅用了一天半时间便跑完了全程。入口处,从王子那儿要来的马匹仍被栓在原地,堆在它面前的麦秸被吃掉了大半。 夜莺背着温蒂翻身上马,领着闪电,毫不停歇地朝边陲镇奔去。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 第六十章 布局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边陲镇第二次募兵要比第一次顺利得多,这得益于冬季食物配给后,民兵队能分到更多更好的食物。每个星期的探亲日,都会有许多队员将平日里省下的面包和肉干偷偷转交给他们的亲人。罗兰吩咐卡特和铁斧无需干涉此事,而那些亲人则兴高采烈地将食物带回到家中,并将消息扩散给左邻右舍。 一支由人民组成的部队,本身就是一个极好的宣传榜样。邻里之间交谈的要比市政厅刻意宣传有效得多。现在小镇旧区的人们大多都知道了这回事——殿下组建的民兵队不仅薪水丰厚,每天都能吃三餐,与邪兽的战斗看起来也没那么危险。因此第二次募兵时,旧区人数大大增加,甚至还有新区的居民前来报名。 符合要求的人数远高于罗兰的预期,于是第二民兵队扩招到两百人,平日里由卡特带队训练。当号角吹响,他们便前往城墙,作为辅助部队待命。 首席骑士和大臣助理都对此提出过异议,目前来看第一民兵队已能胜任抵御邪兽的战斗任务,此时招募第二支队伍,而且人数超过第一队的两倍,显得毫无必要。高于一般民众配给的食物和薪酬会导致财政开支负担增重,而这笔多花费出去的金龙又起不到明显作用。 不过罗兰坚持了自己的决定。 因为这些人不是为了对付邪兽而准备的。 他暂时还不敢将自己脑中酝酿的计划告知部下。在公爵未动手之前,自己就有了进攻要塞的打算——这种念头现在说出去的话,卡特和巴罗夫只怕完全无法接受。 长歌要塞和边陲镇不同,作为灰堡王国的正式边境线,它的城墙足有十米高,由砖石一块块累积而成。公爵和西境六大家都驻扎在内城区,可调动兵员估计在千余人左右。理论上来说,靠自己这三百人不到的民兵队,根本不可能在攻城战中拿下要塞——即使装备了跨时代的火枪也不行。 而由于神罚之石的存在,女巫亦无法当作斩首武器使用,这一点罗兰曾向夜莺反复确认过。如莱恩公爵、六大家这般显赫的贵族在购买神罚之石时肯定会不遗余力——当然,对外界的说法叫捐赠。这种捐赠数枚到数十枚金龙才能换取到的石头,能在一定范围内封禁女巫的能力,是教会宣称对抗魔鬼的最有力武器,也是他们每年最大进项所在。 罗兰唯一的机会在于野战。 拜这个时代所赐,领主间的战争大多都是征召模式。想要召集的手下不至于半途开溜,领主基本都会随队亲征,这就给了罗兰实施歼灭战的机会。但要如何把握这个机会,他目前仍是一筹莫展。毕竟,他对诱敌布阵的经验全部来自于影视作品或历史故事,从来没有实际操作过reads;[综]东方教主与管家。 既然想不明白,还是先做自己擅长的好了,他想。 罗兰伸了个懒腰,走出办公室,一个人来到后院木棚里。 拼装完毕的蒸汽二号机静静地立在场地中央。乍看之下,它的外表要比蒸汽初号机光洁得多,大部件焊缝的痕迹已不再像之前那样凹凸不平。这是安娜新能力的杰作,她的绿火能钻入细小的缝隙中进行熔接,拼合出来的大件整体性比以往更好。 本着后续型号比初始型号强,魔改型号比后续型号强的研发精神,蒸汽二号机已经装配上了离心调速器。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套自动控制系统及反馈系统,它的出现可以称得上是意义非凡。调速器的结构十分简单,主体由两根端头焊着铁球的铰接细杆和一根旋转主杆构成,乍看之下就像是小时候常玩的竹蜻蜓。只要快速搓动竹竿,两片旋转的扇叶就会因离心力作用自动升起来。 对于调速器来说,两颗铁球就相当于扇叶——蒸汽机工作时带动主杆旋转,出力过高时,小球转速加快,在离心力的影响下逐渐升高,带动拉杆关小阀门。当出力变低时,小球转速减缓,在重力影响下位置降低,从而加大阀门。保持蒸汽机始终在一个较为固定的功率下运行。 有了控速器,蒸汽二号机如今已能承担一些较为精细的加工任务。 而之前交付给各铁匠铺生产的齿轮也悉数完成,现在正整整齐齐摆在棚子一角。 若要以工业流水线生产的眼光去看,这批齿轮没有一个可以称为合格之作,统统都是被扔进瑕疵品箱,等待回炉的货色。但就这个时代而言,它们已是不可多得的艺术品——按渐开线设计的齿轮天生就有一股协调的美感,轮盘在猪油的浸润下,散发出金属独有的光泽。 除了齿轮组外,木匠们负责刨削的基座和承台,以及其他零部件都已准备妥当。他让门外的侍卫叫来安娜,一同开始组装首台蒸汽动力镗床。 在罗兰的计划里,这是量产火枪的最快捷途径。 依靠铁匠手工敲出一根枪管极为费时费力,而有了镗床,他只需浇出一根根铁棍,再用镗刀直接钻孔,一天便能生产出十几根枪管来。 同时,通过更换刀头,镗床还能用来切刻膛线,有了膛线的燧发枪射击精度将进一步提高。 如此一来,他有把握在冬天结束前,将两支民兵队、近三百人全部武装起来。 但罗兰依然不敢保证,他的领民在面对骑士冲锋时仍能冷静地装填瞄准射击,而不是扔下武器掉头就跑。毕竟这两支队伍建立时间太短,也没有任何与他人战斗的经验。 因此他必须将更强大的火力搬上舞台,在敌人还未形成冲锋前便将其彻底击溃。 那就是火炮。 作为人类战争史上的战争之神,火炮带来的杀伤力和震慑力不是枪械能够比拟的。一门六磅野战炮,其射程足以在对方集结时发起攻击。这个时代的混合军队没可能在炮火的打击下维持纪律,只要装备三到四门野战炮,对方就连冲锋的机会都没有。 他已经一步步做好了规划——有了手动铣床,就能加工出堪用的齿轮,有了齿轮和可控速的蒸汽二号机,他就能得到蒸汽动力的镗床。而有了蒸汽镗床,他就能加工出各种枪管和炮管。 离邪魔之月结束至少还有两个月时间,只要计划实施顺利,边陲镇的民兵队将拥有与公爵军全面抗衡的力量。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 第六十一章 归来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就在罗兰蹲在地上安装底座时,三个身影忽然从虚空中浮现,落地时脚下一个踉跄,一同扑倒在地。 安娜被吓了大跳,一簇绿焰眨眼间腾起为火墙,挡在两人面前。 罗兰抬头望去,发现其中一名女子正是久别多日的夜莺。她的模样看上去十分狼狈,脸颊上浮现出不正常的鲜红,明明室外刮着寒风,她的额头上却布满了密密麻麻地汗珠。 “殿下,请叫娜娜瓦来,快点!” 她抬起头喊道,焦急之情溢于言表。 罗兰已经注意到,她背上绑着的那名女子面色惨白,双眼紧闭。半只胳膊空空如也,断口处包着的布已被渗出的血液染成暗红。 “卡丹,去医疗院把娜娜瓦带过来!”他心里一紧,朝门口喊道。 “是,殿下!” 除开这两人外,还有一名被夜莺夹在腋下的小姑娘。她看上去倒没什么大碍,一双眼睛正好奇地四处打量着。 “你没有受伤吧?”罗兰上前解开夜莺背后的布带,将断臂女子卸下。 “我没事,殿下,咳咳……抱歉,我没能带回共助会的姐妹们,”夜莺喘息着,声音虚弱无力,显然她经历了长时间的跋涉,体力几近透支。 “你什么都不要说,先好好休息,”罗兰扛起那名昏迷不醒的重伤女子,再让安娜扶着夜莺,五人一道返回城堡。夜莺的房间就在安娜隔壁,他命侍女升起炉火,并在屋里准备好一大桶热水。待娜娜瓦赶到后,他简单交代了下治疗前清洁伤口等事宜,先行一步退出了房间。 只要没死,娜娜瓦就能将她的伤口恢复如初,保住性命问题不大。夜莺还特意将女子的断臂一起带了回来,不过手臂失血已久,他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接上。接下来的清洗和治疗需要脱掉衣服进行,作为红旗下长大的新一代,罗兰自觉选择了回避。 但事情怎么会弄这样子?他暗想,难不成是共助会营地遭到了邪兽袭击,以至于只有三人逃脱?如果真是这样,那简直是一场莫大的损失。 他不安地在门外徘徊,大概半个时辰后,门被推开了,先出来的却是那名跟随夜莺一同归来,看上去毫发无伤的小姑娘。她朝罗兰点点头,“您果然和夜莺说的一样。” “……”罗兰一时没回过神来,“她说我什么了?” “一位关心女巫的王子。”对方轻轻带关上门,“可惜这个消息实在太过惊悚,所以共助会大多数人都没有相信她。其实我也不大信的,不过就像我爸说的那样,世界这么大,什么人都会有。我叫闪电,殿下,很高兴见到您。”说罢她低下头,右手切掌搭在自己左肩上——那大概是一种行礼方式。 不过罗兰心思没放在这上面,他敏锐地捕捉到了大多数人都没有相信她这句话。“共助会营地没有遭到邪兽袭击吗?” “袭击?没有啊……您为什么会这么问?”她用食指点了点自己额头,随后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啊,我明白了reads;嫡女毒妻。那位胳膊断了的大姐姐叫温蒂,她是被共助会的导师哈卡拉所伤的。”接着,闪电将事情经过大概讲述了一遍。 罗兰听完后沉默下来,居然是这样……他想,自己实在小觑了这个世界对女巫的残酷压迫,长年累月积攒下来,女巫对教会和上层贵族的不信任已经达到顶点。而哈卡拉更是其中的激进分子。听闪电的描叙,这位共助会领头人恐怕在获得足够的力量后,想做的第一件事便是铲除像自己这样的人。 不过万幸的是,夜莺终究安全回来了。 不仅如此,还给边陲镇带回了两名女巫。至于样板小区工程,罗兰想了想,决定还是让卡尔接着建。就算现在用不上,以后女巫总会多起来的。 “你也是共助会的成员吗?” “已经不是了,”她摊手道,“跟温蒂和夜莺一样,既然出来了,就不可能再回去了。哈卡拉现在只怕生吞了我们的心都有。” “她被夜莺刺穿了身体还能活下来?”罗兰皱眉问。 “大概吧,营地里有一名叫叶子的女巫,能把草药的效能增加数倍,”闪电想了想,“多用些止血草和化血剂,救下哈卡拉的命应该问题不大,但比起您的这名女巫,效果要差太多了。” 那还真是个麻烦事,他想,不担心被教会盯上,到头来却被女巫们盯上就有点讽刺了。好在对方的主要目的是寻找圣山,现在应该没空找夜莺的麻烦。 “你之前说,你也没有完全相信夜莺的话,那为何要跟她一起逃出共助会?” “因为呼哧呼哧喷着白气的黑色机器,以及沾水就能变成石头灰色粉末,还有能爆发出雷鸣般巨响的雪芒!”闪电把对夜莺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善待女巫的王子可能没有,但这些她应该不会骗我,否则不可能编造得如此栩栩如生——这是一名探险家的直觉。对了,刚才在院子里看到的大块头就是能喷出白气的黑色机器?夜莺似乎说它叫……蒸汽机来着?” “探险家?”罗兰自动忽略了最后的问题。 “没错,探险家。”她一字一句着重道,“这就是我选择跟着夜莺来此地的原因。探险家对一切未知都充满好奇。” “……”罗兰暗地里叹了口气,这算中二病么。能在这个时代追寻生存之外的东西,必然出身富贵家庭。看看她这身假小子一般的打扮,还有那头金灿灿的短发,“你真的不叫伊泽瑞尔?” “那是谁?我就叫闪电,”小姑娘昂首道。 就在这时,安娜和娜娜瓦也推门走了出来。 “怎么样,”罗兰问,“治疗还算顺利吗?” 看到娜娜瓦点头,他终于松了口气。一般来说断肢要在六到八小时内进行接驳,超过这个时限,手术成功率就会大大降低。而闪电说她们从营地赶到这里花了近一天时间,这个时段肢体端口处已经处于逐渐萎缩状态,靠常规手术几乎没办法接合神经了。只能说,娜娜瓦的治疗能力确实神乎其技。 小姑娘也显得有些疲惫,似乎这次治疗花费了她极大的精力。罗兰鼓励了她两句,“辛苦了,今天吃过晚餐后,你就和安娜一起睡吧。” 当然,还要把提古.派恩也一起接过来,他想。 ps.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六十二章 誓约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今天这档事让罗兰没心思再去组装蒸汽镗床。晚餐他特意让厨师准备得格外丰富,黑胡椒肉排和煎蛋不限量,吃得安娜和闪电肚皮都撑起来了。娜娜瓦竭力保持了礼仪,最后小嘴仍嚼得油光发亮。除了餐厅这份,他还让侍女准备了保温的瓷器,装入炖得糯软的肉丝和小麦粥,送到夜莺房间。只要她们醒来,就能吃到温热的食物。 用过晚餐,接下来就是安排房间。好在边陲镇的上任领主十分讲究排场,一个为矿业和预警诞生的小镇,其城堡仍是按中等城镇标准建立的。用罗兰熟悉的话语来说就是居住面积九百平米,共三层、带跃层的独栋别墅,四角设有望楼和箭塔。附赠前庭和后花园。 罗兰将闪电的房间安排在安娜对门,隔壁这一间则打算留给康复后的温蒂。看到娜娜瓦跟牛皮糖似的贴着安娜走进房里,他不由得好笑地摇了摇头。 回到办公室后,罗兰给自己倒了杯麦酒。计划终究不如变化快,他原以为通过夜莺,自己能收获一大波女巫,把科技树上的化工农业生物等等分支全部点亮,结果没想到共助会的领导者对贵族阶层会抱有如此大的敌意。像夜莺、闪电这样的中立派反而是少数。而温蒂……听闪电的说法她并非主动想要离开共助会,只是为了救下夜莺,被蛇魔哈卡拉攻击后不得不携带至此的。 两个就两个吧,他一口将杯中的酒喝干,总比一个都没有好。 用餐时他向闪电大致询问了下她和温蒂的能力,得知小姑娘可以像鸟一般,在空中自由飞行,温蒂则能操作风的力量。这两个能力对于攀科技来说用处不大,不过善加利用的话,在即将到来的战争中仍大有可为。 他还顺带打探了下营地里其他女巫的能力,发现她们的能力多种多样,完全没有规律可循。有些效果还可以勉强用科学理论来解释,有的完全是匪夷所思。 例如共助会的缔造者,蛇魔哈卡拉,能使魔力凝聚为蛇形——这些毒蛇并非幻象,它们可被碰触,也可攻击敌人。不同的蛇纹代表着不同的毒素,就闪电目前看到的而言,至少有麻痹和致死两种效果。 不过罗兰发现,安娜也好,哈卡拉也罢,女巫们的魔力大多只在近距离产生效果,比如安娜的绿火,五米外就会骤然消失。哈卡拉的毒蛇也无法离开身体太远。夜莺和闪电的能力作用范围更短,想要影响外物时,必须通过接触才能生效reads;后福。 所以她们在面对装备有弓弩和神罚之石的教会大军时,只有四散奔逃的份。 在办公室忙到半夜,壁炉里的火光也渐渐暗了下去。罗兰打了个喷嚏,打算回房睡觉。 推开卧室门,他就发现了不对劲之处——眼前的场景似曾相识,一名女子坐在自己床头,她的身影一半笼罩在黑暗中,火光将她的背影映在墙上,犹如一幅壁画。但又有许多不同,她没有穿着那身一尘不变的长袍,而是换成了普通便服。她的模样不再是初见时陌生的样子,而是熟悉到一眼就能看出对方的身份。 夜莺。 罗兰顿时有些紧张起来,这阵势,莫非……自己的好运要来了? 夜莺也看到了王子,她起身缓缓走了过来。仅仅休息半天,她的脸色已比最开始看到时要好上许多,脸颊两侧红润取代了苍白,头发也不再是黯淡无光的模样。不得不说,女巫的自我恢复能力确实惊人。 “你辛苦了,”罗兰咳嗽一声,打破沉默道,“为何不多休息会儿,闪电已经把事情都告诉我了。” 夜莺摇了摇头。 罗兰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她的神情肃穆,眼中有股难以言喻的执着。她决定了什么,罗兰意识到,这份坚毅的神色即使在男子身上也很难看到,令他收敛了其他情绪,专心等待对方接下来的话语。 然而夜莺没有说话,她深吸了口气,随后单膝跪下,双手举起一把短剑,头略微底下——这是一个标准的骑士礼,贵族向上级宣誓效忠时也常会行此礼节。 “罗兰.温布顿殿下,我以夜莺和薇罗妮卡之名向您立誓,”她干脆利落地说道,“只要您能善待女巫,我愿任您差遣,无论是抵御邪魔的坚盾,还是划破黑夜的利刃,无惧无悔,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原来如此,罗兰想,共助会的举动让她大失所望,于是把引领女巫前进的希望放到自己身上。对于穿越者的自己来说,理应是该拒绝的,他更习惯于聘用或合作的方式一同共事,若再进一步的话,有共同理想和抱负的,便是同志。 但他知道,有时候一味强调平等、自由等毫无意义,没有合适生长的土壤,即使播下种子,也会化作腐朽。身为王子的他,在统一整个王国之前,不可能背离自己的阶级。 罗兰沉默片刻,按宫廷中的礼仪教导,接过短剑,用剑背在她肩头轻触三下,“我接受你的效忠。” 夜莺肩膀轻轻颤抖了一下,像是终于放松下来。 接着他伸出右手,递到对方面前。 夜莺接过手指,轻轻在手背上一吻。如此一来,整套礼仪就算结束了。 尽管由女巫来行使效忠礼显得极为不伦不类,但能把这套动作做全,至少说明夜莺不是平民出身。而且她刚才说的薇罗妮卡……“那是你的本名吗,没有姓氏?”罗兰把她拉起来问道。 “是的,殿下。我无意向您隐瞒,在五年前,我已脱离了葛兰家,那个姓氏再也和我无关。”夜莺坦然道,她对罗兰放下了最后的心防,简单将自己的过往诉说了一遍。 她出生于银光城,那座城市以盛产银矿而命名。她的父亲是一名子爵,母亲则是平民女子。这样的婚姻并不常见,但俩人相处得十分融洽。除此之外,夜莺还有一名弟弟,叫海德。她在银光城度过了自己的童年,那也是她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ps.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六十三章 往昔的故事 可惜好景不长,在她十四岁那年冬天,银光城发生了流民暴动,给流民发放食物的父母再也没有回来。夜莺和弟弟则被送到了葛兰家另一分支,她父亲的同胞兄弟家中。 也正是那年冬天,夜莺觉醒为了女巫。 她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的能力,但仍被老葛兰发现,从她身边抢走了弟弟,并用弟弟的性命来威胁夜莺为自己办事。 夜莺只能照办,她被老葛兰找来的盗贼行会成员进行特训,然后替他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例如潜入商贸对手家中偷取契约和文书,偷听市政厅的会议,到后来,甚至在一些潜在竞争者的水缸或酒杯里投放毒药。 葛兰家的生意越做越大,但他对夜莺的态度也愈渐变差,只要稍有不顺心的事,便会对她拳打脚踢。除了为自己办事以外,他都把夜莺关在房中,房门换上了铁栏杆。最令夜莺难过和不解的是,弟弟海德几乎不再来见她。她开始怀疑,老葛兰是不是已经杀害了自己的弟弟。 在她一再央求之下,对方面带厌恶地带来了弟弟。然而,海德却一脸嫌弃地告诉夜莺,真希望没有她这个姐姐,女巫就该下地狱去和魔鬼作伴。 夜莺顿时崩溃了,可噩梦还没结束,老葛兰给了她最后一击——她变为女巫的秘密,正是海德告诉自己的,为的就是离开女巫身边,越远越好。 送走海德后,老葛兰冷酷地警告她,弟弟成年后将继承父亲的爵位,但如果夜莺不继续服从自己的命令,他随时都可以让弟弟不声不响地死去。 就这样,夜莺在绝望和巨大的悲痛中,如木偶一般任凭葛兰家操控。在她即将成年的雪月里,完成任务的归途上,她遇到了温蒂。或者说,是温蒂找到了她。 在得知还有女巫共助会存在时,得知还有许多像她这样遭遇不幸,却没有放弃抵抗的姐妹们,夜莺破碎的心中忽然又燃起了点点火星。 从迷茫到下定决心,她没有花去太多时间。在一个星期后的成年日里,她咬牙撑过了折磨,力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迷雾不仅仅是隐藏身形,她发现那些铁栏杆已无法再阻拦自己。 等到成年日的症状恢复后,她在一天夜里,如幽灵般踏入了老葛兰的卧室,用匕首切开了他的脖子。看到喷出几尺高的鲜血和对方喝喝的吸气声,她意外的发现自己比想象中的平静。 随后夜莺离开葛兰家,至于弟弟海德,她已不想再去理会。 就这样,她和温蒂一起踏上了寻找共助会的旅程reads;大秦宝藏之龙杖。 夜莺讲述完后,等待片刻,见王子仍沉浸在往事中,便先行告退。而罗兰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不得不说,每个女巫都有一段漫长的辛酸史,能活到成年的,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而自己穿越过来,还能成为王子,实在是再幸运不过了。 隔天一早,罗兰便前往夜莺房间探望温蒂。 经过一整晚的休养,温蒂的气色看上去好了不少,接上的手臂也恢复了血色。尽管身体还有些虚弱,她仍撑起身体向王子低头致意。 “你的事我已经知道了,感谢你救了夜莺一命,”罗兰从怀里抽出一张羊皮纸,开门见山道,“毫无疑问哈卡拉已不可能再接受你回到共助会,不如就在边陲镇待下来,为我效力。如果你同意的话,就在这张契约上签字。薪酬和安娜一样,每个月一枚金龙。” “殿下……”夜莺眨了眨眼睛,欲言又止。 罗兰自然知道她想说什么,对于这个改变了她人生轨迹,又在绝境山脉救了她一命的朋友,夜莺不希望自己这么快就逼温蒂做出决定。在她看来,只要让温蒂待在边陲镇一段时间,定然会倒向自己一边。 “我也希望不这么急就来谈此事,但有些事情每拖延一天就多一分危险。”罗兰停顿了片刻,而温蒂也没有插话,静静地等待下文,“我想我或许知道了女巫不受伤害度过觉醒日的方法。” “什么?”这话一出口,两位女巫都变了神色,异口同声问道。 “只是猜测,并没有切实的证据,”罗兰摆手道,“女巫们在营地所受到的伤害会比流亡时要少,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流亡时你们隐藏身份,生怕被人知晓,而在营地时,却要不断使用能力来维持营地日常运转。” 温蒂点了点头,“您说得……倒没错。” “而安娜在城堡时,每天都要训练自己的能力,在成年日之前,她甚至耗空了自己的魔力而昏迷。当她苏醒时,已经安然度过了女巫最难熬的一道关卡,而且毫发无伤。” “所以我想这或许就是解决邪魔噬体的关键所在。女巫是魔力的容器,在成长中,魔力不断累积,当超过身体承受极限时,便会对自身造成伤害。而邪魔之月本身就是女巫力量最为强大的时刻。” “如果能不断释放自己的魔力,使它保持在一个安全值上,说不定,觉醒日的折磨便会大为降低,甚至完全消失。”罗兰顿了顿,接着说道,“作为边陲镇的领主,我可以提供女巫肆意释放自己力量的场所,没人会因此将你逮捕、审判,或直接被处死。假若我的猜测是正确的话,那么毫无疑问,边陲镇就是你们追寻已久的圣山。” 女巫们从出生起就被教育,这种危险的能力是魔鬼赋予的,稍微清醒点的人也只会觉得,不断反噬自身的力量本就是一种诅咒,这是一个死循环,越是不想动用它,反噬之力就会越强。而身为穿越者的罗兰,看待这股力量的态度截然相反。翻阅四王子记忆并排除掉真神存在后,他单纯地把魔力看成一种能量,一种可以自己意志掌控的异能。 温蒂沉默了许久,才问道,“如果我签下契约,答应为您效力的话,请问……我首先需要做什么呢?” 在这数百年间,一些女巫因为其拥有的独特能力,而被少数野心勃勃之人偷偷囚禁起来,当成消耗品来使用。尽管教会对此类行为严惩不贷,但仍然难以禁绝。而他们用起女巫来也是毫不手软,一旦失去利用价值,下场可谓惨不忍睹。 罗兰当然对此也有所耳闻,但他看中的是长远利益,一个能双赢的可持续发展体系。他笑了笑,回答道,“你首先要做的,是反复练习你的能力,直至完全掌握它——就跟安娜一样。” 第六十四章 好奇 三天后,城堡花园里。 “安娜姐姐……”娜娜瓦拉了拉安娜的袖口。 “嗯?”后者转过头。 “你有没有觉得,夜莺姐……她有些奇怪啊。” “奇怪?”安娜愣了愣,“你是说她的衣服吗?” 夜莺站在罗兰身旁,她没穿着那套从来不见洗换的怪异花纹长袍,而是像自己一样,穿着王子殿下发明的怪异服装。虽然安娜不想承认,但对方高挑的身材将这套衣服的优点体现得淋漓尽致——匀称的双腿、纤细的收腰、以及那头长卷发。搭配上披风和尖顶帽,任何人都会将目光第一个聚集到她身上。 “才不是衣服啦,”娜娜瓦嘟囔道,“你不觉得,她跟王子殿下说话的语气,和看着王子殿下的眼神,都变得跟之前不一样了吗?” “有吗?” “……”娜娜瓦撇了撇嘴,“好吧,安娜姐姐,到时候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莫名其妙,安娜摇摇头,不去理会她,而是把注意力放到另外两名新女巫身上。 那名叫闪电的,看上去和娜娜瓦一般大小,打扮却格外与众不同。安娜粗略数了下,她那件破布般的外套上至少缝了十二个口袋。 至于另一位女巫温蒂,她也没穿着初见时跟夜莺那件一模一样的花纹衣袍,而是普通的女子便装。但有点令安娜特别在意,那就是对方的胸口……实在太宏伟了。 “既然你们都同意签下契约,那我们就来进行第一次训练,”罗兰有了前两名女巫的培训经验,现在已是游刃有余,“闪电,你先来。” “噢!”闪电举起手,走出棚子。 外面正飘着小雪,无风,小姑娘轻松浮至半空,等待罗兰的下一个指令。 “先试试你的最快飞行速度!”罗兰仰起头高声道。 “嘿嘿,看我的,”她比划了个大拇指,做出起跑姿势,然后快速围绕城堡转了起来。 罗兰目测了下速度,大约在六十到八十公里时速左右,这是根据自己年年跑高速回老家的经验得出的结论。单就飞行而言,这个速度并不算快,跟普通鸽子相近。但听说她在归途时能带着夜莺和温蒂一起飞行,这就比较夸张了。 负重一百公斤起飞是什么概念?罗兰脑中浮现出一架挂着百公斤航弹的活塞机…… 但接下来的试验打破了他美好的幻想。 当负重超过五十公斤后(约110磅),闪电的飞行高度急剧下降,由之前的百余米陡然将至十米左右,而换上接近一百斤的负重后,她几乎只能贴地两米飞行了 也就是说,如果想让闪电化身轰炸机,哪怕是几公斤重的炸药包,她也会因为高度问题进入对方的强弩射程之内reads;雪狼谣(gl)。 不过罗兰很快想到了小姑娘新的用途——无论是侦查还是炮击校射,她都是绝佳的人选。之前一直困扰自己的围歼计划,如今似乎摸到了一丝曙光。 当王子测试闪电的能力时,温蒂却在一旁静静打量着他。 从修道院离开后,在长达十五年的漂泊中,她见识过许许多多的人,平民、农夫、工匠、士兵、贵族。他们总如一副模子印出来的一般,在不知晓自己是女巫时,流露出渴望和爱慕之情,可一旦知道自己的女巫身份后,他们的渴望和爱慕都会瞬间转化为恐惧和憎恶,同时还有种让温蒂几乎想要呕吐出来的邪恶*。 她原以为自己这一生只会和女巫作伴,再也不可能接近任何男人。这也是她打算拒绝夜莺的原因……并非出于不信任,而是来自内心的畏惧。 但罗兰.温布顿改变了她的看法。 他看自己的眼光实在太普通了——就像他曾目睹过无数次一样,在夜莺的房间第一次见到罗兰时,她还以为是对方隐藏得极好,加上夜莺在一旁的缘故。可接下来的几天,他的神色依然如常。 莫非是因为王子殿下的眼光要比一般贵族高出太多? 还有那卷契约,温蒂原以为只是种形式而已。但她展开阅读时,却发现里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条款,不仅规定了责任,还写明了自己拥有的权利。 这简直不可思议!将女巫纳入麾下,不剥夺自由就算宽厚无比了,居然还在契约上告之自己的权利? 例如第2.1条(温蒂头一次见到这样的书写方式),自己可以拥有带薪假,按下面的词义解释,意味着她可以光拿钱不干活。接下来一条,女巫应完成雇主布置的实验项目,但当部分项目女巫自觉难以完成或产生不适时,可以提出更改或拒绝申请。再下一条,雇主应提供并保障女巫的安全、住宿、食物和薪酬,当该部分条件未满足时,女巫可以单方面中止契约。 这些条款读起来有些绕口,但意思表达得很清楚,签订契约的女巫并非王子的个人所有物,她同样拥有和责任对等的权利。在这封契约中,她感受到了对方的诚意——如果只是为了形式,没必要将条约列得如此详细。 想到这儿,温蒂不由自主地望向夜莺,她十分清楚对方的经历,也明白她从心底里对贵族的厌恶。而此刻,夜莺在与罗兰交谈时,语气和神态中已多了份别样的情感——这点变化恐怕她自己都不清楚。 离开大部队独自前往边陲镇只有二个月,仅仅二个月时间的相处,夜莺便完全信任了这名男子。 从她宁愿和共助会断绝关系,也要回到边陲镇来看,在她心中,只怕罗兰.温布顿殿下要比共助会更有希望带给女巫真正的归宿。导师大人的做法也令人心酸,那位共助会缔造者似乎忘了,任何一名活下来的姐妹,都是多么不易。 温蒂知道,自己已经回不去了。既然被命运带到了这里,为何不再相信一次夜莺的选择?就像过去曾无数次相信她那样—— “温蒂?” “啊……”温蒂回过神来,发现闪电的能力已经测试完毕,所有人都在注视着自己。 她露出歉意的笑容,朝屋外走去。 下定了决定的话,自己也不能输给后辈,对吧? 就在此时,西边再次传来号角的嗡鸣,声音在群山中回荡,打破了小镇的宁静。 第六十五章 不详的征兆 之前也有过数次吹响号角,多是数十只邪兽陆陆续续地袭击边境,民兵队已能熟练应对。 所以罗兰并不慌张,他宣布中断训练,让温蒂和闪电回城堡休息,安娜保护娜娜瓦前往医疗远等待伤者,自己则和夜莺赶赴城墙。 不料闪电却提出了抗议,“身为探险家,来大陆西境这么久了,居然还没有亲眼见过大规模邪兽进攻,说出去简直愧对自己身份。我要求一同前往!” 罗兰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对方的抗议,并吩咐温蒂看好闪电,严禁她在邪兽肆虐时间到处乱跑。 随后他望向夜莺,后者点点头,上前抓住罗兰的手,踏入迷雾,向城墙方向直线前进——自从知道夜莺能将接触物体一并带入迷雾后,罗兰立刻就迷上了这种旅行方式。直穿障碍,无视地形,一步数米,颇有些方寸之地任我行的快感。 抵达城墙脚下,罗兰找了个没人的角落脱出迷雾,独自走上防线。远处的原野一片雪白,他并未看到邪兽大举进攻的情景。这是误报?不止他这么想,陆续就位的民兵队中也响起了议论声。 王子找到铁斧,却发现他正满脸严肃地望着远方,手中仍紧紧的握着号角。 “是你吹响的警报?” “是的,殿下,您看……”他的声音比平时要干涩得多,“那家伙来了。” 那家伙?罗兰极目远眺,只见视线尽头隐约有一处黑点,即使在纯白色的背景中,也很难被发现。按规定,只有在判定巡逻队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才会吹响集合号角。但铁斧作为一名经验老道的猎人,必然有他的道理。 “是混合种,”他咽了口唾沫,“六年前,我曾遇到过的那只。” 是么?罗兰皱起眉头,理论上邪兽都会在进攻长歌要塞时死去——它们没有智商,脑中不会存在撤退的概念。要塞从未被攻破过,但它居然没死,还活到了六年后?他心里隐隐升起不详的预感。 不过这么远的距离,自己只能隐约看到黑点,而铁斧却能清楚地分辨出邪兽的种类,这视力也太过惊人了。或许,是他看错了吧,王子想。 邪兽并没有令罗兰等待太久,它开始向城墙靠拢,很快众人都注意到了这个体形独特的目标。 它不像上一个混合种那样身躯庞大,乍看之下,如同放大版的猫科动物,但它的背部拥有一对肉翅,未展开时掩盖在躯干两侧。头部类似于狮子,却长着两对眼睛——如果多出来的那对眼睛不是装饰的话,它不转头也能捕捉到大半个后方范围内的动静。 卡特和几位猎人已经装好弹药,严阵以待reads;迪拜恋人。 可狮型混合种没有直冲上来,它在弓弩射程范围外停下脚步,四处张望。 这个距离在燧发枪的有效射程内,但首发命中几率几乎为零。 没等多久,它忽然朝左侧跃起,翅膀张开,使得那庞大的身躯整个腾飞起来。就如铁斧所说的那样,它能进行短距离飞行或滑翔。翻过障碍后,混合种邪兽快速朝城墙西端那段无人防守的区域跑去。 罗兰心里咯噔一下,不详感应验了。能通过观察判断对手的强弱,并选择薄弱之处出击,完全是拥有智力的证明——而这点恰恰是野兽所缺乏的。它们偶尔也会针对猎物的弱点攻击,但那是千万年本能的代代遗传,在面对未知对手时,它们根本无从判断,更别提多个目标的综合分析。 拥有智力意味着什么?人类凭借着出色的大脑和杰出的耐力,从茹毛饮血的大草原生生走到了生物链的最顶端。罗兰不敢再细想下去,他招了招手,让首席骑士跟着自己,其他猎户随铁斧去狙击这只邪兽。 它奔至无人段后,直跃而上,轻松翻上城墙,然后朝居民区跑去,完全视猎户队如无物。 “畜生!”罗兰破口大骂道,“民兵队二墙段的人,跟我来。替补队员顶上,暂时看守城墙!” 此时他已顾不上民兵队只接受过原地刺击训练,移动中很可能会导致队伍脱节,被邪兽分头袭击。卡特也率领侍卫紧跟王子,他们的个体战斗力最强,随时能填补可能出现的缺口,队伍最后面的,是铁斧带队的火枪组。 进入旧区后,视线被一栋栋平房阻挡,加上道路狭窄,积雪覆盖,众人行动受到了极大限制。罗兰不敢将队伍分散搜寻,只能在纵横交错的巷子中穿行,希望能发现邪兽的踪影。 他后悔没把闪电带过来了,如果有女巫在空中侦查,一群人也不会像无头苍蝇一般窜来窜去。 搜寻了约半刻钟,巷子深处忽然传来了镇民的惨叫。 队伍立刻调整方向,朝声源处急速前进。多亏民兵大多是旧区的居民,有了明确的目的后,他们熟练地穿越小道,甚至从别人家的后院趟过。赶到事发地点时,罗兰看到一人被咬成两截,内脏撒了一地,显然已经死了。 “天哪……是铁叉,我认识他!” “该死,它跑了吗?” “当心!看右边!”突然有人喊道。话音未落,一道黑影从右侧的木屋中掠出,伴随着四散横飞的木头碎片,它径直撞穿木屋墙壁,扑进猝不及防地队伍当中,前爪按倒一名民兵,张口就咬。 铁斧最先反应过来,他想要举枪射击,却发现四散开的民兵队将巷子堵死,自己根本没有合适的开火机会,只得挤开人群,一步步朝目标方向走去。其他猎户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他们纷纷将枪夹在腋下,跳起扣住屋檐,两三下攀上房顶。 混合种面对刺向自己的长枪毫不在意,它张开翅膀,格挡下众人慌乱的刺击,叼起那名满身是血的民兵准备跃走时,枪响了。 怪物身上顿时冒出几朵黑色的血花。 被铅丸击中的混合种愤怒的咆哮起来,它甩开嘴里的猎物,张开翅膀想要扑向楼顶的猎人,而铁斧正好挤出人群,他在邪兽面前快速举枪,扣下扳机。 几乎贴脸的射击没有射失的可能,火药的燃气甚至喷到了怪物鼻子上。子弹出膛速度不减,笔直穿过目标的眼睛,贯入颅内。 混合种邪兽全身一僵,翻倒在地。 第六十六章 赫尔梅斯之战(上) …… 冰雨飘飞,冲淡了圣城中的血腥气,艾蕾希亚驻着大剑,剧烈地喘息着。 她不是第一次参与赫尔梅斯防线战斗,但她从没想过,新圣城也可能会有失守的一天。 城墙彻底完了。 艾蕾希亚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怪物,巨大的虫型混合兽从地底窜出,身体贴着冰川峭壁,骨质利爪如倒钩一般嵌入墙面,一步步攀上城墙顶端,而它的身体还未完全露出地面。 若只是身躯庞大也就罢了,但所有人都没料到,怪物竟然张开血盆大口,从嘴里吐出了大堆混合种邪兽,城墙上顿时炸开了锅。 原本还算井然有序的队伍被邪兽冲击得七零八落,艾蕾希亚所在的审判军先遣营也被分割开来,她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战友被邪兽吞没,却无能为力。温热的人血和怪物们的黑血混合在一起,在石板地上沿着缝隙流淌。 伴随着撤退的号角声响起,圣城中安置的投石机也启动了,半人高的花岗石块从天而降,完全不顾城头仍有不少自己人和王*队。 艾蕾希亚只记得一颗巨石恰好砸中了守卫自己身侧的迪卡托队长,自己从地上爬起来后,看到他已连同盔甲一起,被嵌入裂开下凹的石板中,身躯如同一张满是褶皱的羊皮纸,肠子从腹部的裂缝中淌出,冒着腾腾热气的鲜血在他身下集成了一个小水洼。 如果自己不是在石头落地前纵身一跳,只怕下场也会和他一样,她想。 至于最后自己是如何杀出重围,退到城墙之下的,艾蕾希亚已经记不太清了。周围到处都是惨叫和咒骂声,所有人挥舞着武器疯狂砍杀,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在与邪兽作战,还是在和同伴厮杀。 一队百余人的审判军,活下来的,包括自己在内仅有十二人。 “接下来怎么办,队长!” “艾蕾希亚队长!” 艾蕾希亚猛得回过神来,没错,按审判军的条例,若队长在战斗中阵亡,副队长则应接过队长一职,率领队伍继续作战。 她咬紧嘴唇,直到一股铁腥味布满口腔,“我们去圣城北门,邪兽想要攻进新圣城,就必须通过那里。”这个命令意味着将城墙和内城之间的居民区全部拱手相让,但她别无选择,没有地方能比教会中枢——赫尔梅斯大教堂更重要。 而且还有一句话她没说出来,冰川峭壁都挡不住这群怪物,自己和这剩下的十一人,又能起到什么作用? 或许今天就是她献身天国的日子,愿您仁慈,她在心中祈祷,同时大喊道,“审判军永不放弃!我们出发!” “审判军永不放弃!”其他人齐声喊道。 十二人列成纵队向北门一路小跑,城墙区的厮杀声逐渐减弱,最终消失在风雨声中reads;篡位帝王的重生。 抵达北门后,艾蕾希亚看到吊桥前已经聚集起了不少审判军,看样子大家都想着同样的念头,这让她心里稍微好受了一点。 不过在这个危机时刻,吊桥却是放下的。艾蕾希亚皱起眉头,走到一位身穿审判长制式红袍的英俊武士面前,握拳行礼道:“审判长大人,我是先遣营第四小队队长,艾蕾希亚.奎恩!” “我是塔克.托尔,北门防御负责人。辛苦你了,”男子点头道,“我们已在北门后方设立了急救所,如果你的队伍中有伤员,可以送过去。” “大人,我不明白,这个时候为何不升起吊桥?城墙上的邪兽随时可能蜂拥而至,我们必须保证内城不失。” “冷静,队长,我知道你和你的队员不怕牺牲,但无谓的牺牲毫无意义,教会还远没到最后的时刻,”他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雨水,“到集合地待命吧,如果驱寒丸用完了,记得向军需官索要。” 审判长这么一说,艾蕾希亚才发现自己冻得厉害,从战场上脱离下来后,身上的汗水和冰冷的雨水混合在一起,几乎令她全身冻结在寒冰中一般。刺骨的寒风迎面吹拂,她不禁打起了哆嗦。 掏出内衣口袋里的羊皮袋,向掌心中抖了抖,却只流出些粘稠的液体。看样子在战斗时不小心压碎了药丸,她叹了口气,抬起头,却发现一颗褐红色的驱寒丸递到了自己跟前。 “先吃我的吧,”塔克.托尔冲她笑了笑,“到时候再还我就行了。” 艾蕾希亚没有客气,她接过丸子咬碎后一口吞下,“说不定我们都不会有再吃这东西的机会了。” “是啊,那样也挺不错的,”塔克竟然点头表示认同,“这东西实在太难吃了。” 话音刚落,一股强烈的腥气从艾蕾希亚胃里冲起,即使是伏尸遍地的战场,也不会散发出如此令人作呕的味道,她感到自己吃下的不是药丸,而是团腐烂已久的血肉混合物,难以忍受的酸麻不断从腹部涌向全身,寒意陡然褪去,接着是灼热的暖流顺着血管流动。身体温度逐渐恢复,已经冻结的汗水又开始滑落,她的头顶冒出阵阵白气,麻木的脚趾再次找回了知觉。 “但不是今天,”见她吃下驱寒丸,审判长摆摆手道,“神罚军正在从大教堂赶来,邪兽过不了北门。带着你的人,去集结地吧,记得检查下他们的药丸。可别像你一样,要到用时才发现没有了。” 神罚军,教会手中最精锐的部队!艾蕾希亚耳闻已久,却从未亲眼目睹过。但是……神罚军就算如传闻中那般强大,终究也是人类吧。光凭这副身体,再怎么训练,也不可能轻松战胜大群混合种邪兽啊。 但既然审判长这么说了,她也只好带着十一名队员离开北门,向西边的集合地靠拢。 这里已经聚集起数百名撤退下来的审判军,他们三三两两地站在雨里,任由雨水流过面颊,有的甚至直接坐在地上,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只有小部分人还排着整齐的列队,等待随时可能出现的敌人。 如果是数天前,艾蕾希亚定然会站出来呵斥他们,但现在,她也是一片茫然。为了建立这座新圣城,无数同胞葬身于此,可以说,这里每块砖瓦中,都凝聚着信徒和审判军的血液。主教常说,占据了赫尔梅斯,就等于拥有了地上神国。 然而今天,神国似乎就要落入魔鬼的爪牙之手了。 “邪兽来了!”有人大喊道,“准备迎敌!” 艾蕾希亚强打起精神,举起巨剑,凝视着天空急速靠近的黑影,高声呼喊:“为了赫尔梅斯!” “——为了新圣城!” 第六十七章 赫尔梅斯之战(下) 但预想中的最后决战并没有发生。 一人走到女武士身前,按下了她的剑柄。 “都退后。”他声音不高,却清晰有力,艾蕾希亚注意到对方正是那支仍保持井然有序列队中的一员,他的臂甲上佩戴着团长徽带,“神罚军来了。” 她偏过头,不远处一队身型高大的武士从北门鱼贯而出,他们穿着澄亮的全身甲,在雨水的浸润下反射出银色的光泽,背后披着赤红色的披风,手中的武器各不相同。有的持盾剑,有的握着镰戟或铁斧。他们跨过吊桥后,没有重新整队,而是分散开来,径直迎向扑来的邪兽。 这是什么战法,简直是胡来!面对力量和速度远超过人类的混合种邪兽,只有保持阵型,集众人之力迎击才能获胜,他们现在这架势,莫非是想单打独斗?而且,就让神罚军孤军作战,自己在一边旁观吗? “我们得去支援他们!” “不用,”那人摇了摇头,脸色有些阴沉,“我们看着就好,贸然上去的话,只会拖累他们。” 拖累?艾蕾希亚恼怒地瞪着对方,莫非自己看错了,这人只是个贪生怕死之辈?她握紧剑柄,准备绕过他加入战斗——虽然对新圣城的未来充满迷茫,但此刻面对敌人,她所能做的,唯有战死沙场而已。 还未迈出两步,女武士便看到了令人不敢置信的一幕。 一只飞行异种从天空俯冲而下,它的外形如同地狱使者般恐怖,有着铺满灰色羽毛的巨大翅膀,完全张开时可达十二尺。头部像鸟,却长着一对羊角,两只爪子上的倒钩足以切入武士的胸甲。 从高空中垂直坠落是它们惯用的攻击方式,隐蔽而且极难防御。哪怕是双手持以重盾,也会被其冲倒,巨大的撞击力量将使持盾者手臂骨头粉碎,胸腔被压扁,几乎是十死无生的局面。唯一的应对方法是在异种即将扑落地面时向外翻滚,才有可能躲过这凶险的一击。 但神罚军没有躲闪,一名银甲武士摆出正面对敌的姿势,在异种扑到他身前的瞬间伸出双手,以掌硬顶在了对方的爪垫上,其撞击力道之大,竟发出了犹如雪芒礼桶暴鸣般的声音。一团水雾从他和怪物身上扬起,盔甲发出咯吱的扭曲声。 他的右脚弯曲,左脚伸直,身体绷成一条指向天空的直线,异种居然一时无法将他压垮。而另一名武士瞄准这只僵持的飞行异种掷出短标枪,速度之快让艾蕾希亚只看到一道银光闪过,标枪精准地贯穿了怪物的头颅,将它打得粉碎。 银甲武士将仍在抽搐的异种尸体扔到地上,他的手臂不正常的弯曲着,显然刚才的迎击并非毫发无伤,胳膊的骨头已经折断。但他若无其事地抽出腰间的斧头,向其他邪兽杀去。 单凭人力对抗这群怪物,艾蕾希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数百名神罚军武士冲入蜂拥而来的邪兽群中,红色的披风像是一道鲜血汇成的洪流,硬生生阻挡了敌人前进的脚步。她现在明白团长所说的“拖累”是什么意思了,这些武士完全有着以一敌十的能力,他们每个人的力量、敏捷和反应速度都堪比混合种邪兽——不,甚至更强reads;(穿书)女强男配不好当。普通邪兽在他们面前几乎毫无还手之力。 “真是太厉害了!”艾蕾希亚感到了一股由衷的喜悦,有了这群英勇强大的武士,赫尔梅斯大教堂就不可能陷落。“啊,对了,还没请问您的名字,我叫艾蕾希亚.奎恩,审判军队长。您似乎早就知道神罚军的战斗能力?” 对方看了她一眼,眼神如同冰雨般毫无温度,他没有报上名号,仅沉声说道:“我兄长就是一名神罚军。” ******************* “看样子赢了,”大教堂最顶层,主教梅恩举着瞭望镜道。这里是新圣城的最高点,利用峡湾海商的望远工具,可以俯瞰大半个战场。“让投石机停下来吧,神罚军马上就要攻上城头了。” “胜利不是预料之中的事吗?”另一人开口道。他穿着和梅恩一样的金色主教服,只是声音要苍老得多,“关键是,四大王国的军队都完蛋了。” “没错,这样一来,他们的边境防线便形同虚设,”最后一人说道,她在三人中显得最为年轻,约莫三十岁出头,也是三大主教中唯一一名女性。“五千多名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常备军和近千名骑士,就算立刻补充,也需要花费四到五年时间。嗯……”她发出一声呻吟,咂嘴道,“真是条精彩的绝户计。” “但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我们也失去了很多审判军,他们都是教会的中坚,”梅恩叹了口气,“如果不是这个计划才能最快达到效果,我真不想把他们投进这场炼狱里。” 老者抚摸着胡子说:“我们没有别的选择,荒原兽已经出现,就如圣书中的记载一样,时间所剩无多。如果我们不能统一整个大陆,将力量集中起来,迎接我们的,只有毁灭。” “毁灭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女子轻佻地笑道,“人类贪婪、恶毒、唯利是图,打着大义的旗帜干着比邪兽还可怕的事,说不定地狱魔鬼都要比我们善良得多。” “希瑟!”老者气得胡子一抖一抖,“你这言论简直大逆不道,你想违背神的旨意么!” “不需要你操这个心,泰弗伦大人,”希瑟耸耸肩,满脸的不以为然,“掌管仲裁庭的人是我,不是你。再说了,神有要求我们活下来吗?你怎么知道他老人家不会更关爱魔鬼?” “你……!” “够了!泰弗伦,希瑟!”梅恩不悦道,“今天到此为止,待会我会将情况汇报给教皇,你们去完成各自的事吧。” …… 待两人离开后,梅恩站在落地窗前,眺望北方——绝境山脉的断口后面,是被冰雪覆盖的永冬之地,再往西,才是蛮荒境。那里是一切的开始。 他知道泰弗伦主教说得没错,神罚武士太过难得,需要对教廷忠贞不二,同时又具有强韧意志力的人方能进行转化,教会经过近百年的积累,才攒下这不到千人的队伍。想要对抗邪魔,人数还远远不够。 但整个北方只能提供这么多神罚军,想要更多的武士,除了统一大陆外别无选择。 当然,希瑟主教说的也同样正确,她担任教会仲裁官,审判的恶徒和女巫数以万计。那些恶徒也好,女巫也罢,最凶残的也没有今天这一场刻意上演的惨胜杀得多。 在教会中的地位越高,就越能清晰地感受到,神无善恶,亦无正邪。 你怎么知道他老人家不会更关爱魔鬼?想到希瑟的话,梅恩忍不住笑出声来,恐怕只有她才能气得泰弗伦大人无话可说。他想,不过神既不庇佑世人,也不关爱魔鬼。 它只钟情获胜的那一方。 第六十八章 葬礼 边陲镇西南边的一块荒地上正在举行葬礼。 说是荒地也不合适,不知什么时候,这块无人问津的土地已被毛石垒出了一圈矮小的围墙,墙头盖着厚厚的积雪,远看上去,仿佛镀上了一层银边。虽说一脚就能跨过去,但看到它,凡纳总是情不自禁地联想起边境城墙——它们都是同样的颜色,同样的造型。 他只在旅行商人口中听说过这种仪式,当某个大贵族或王室成员逝世时,逝者的家人便会集中到墓地,奏起悲乐,接受他人悼念,最后将棺材埋入地下。越是身份高贵,声势就越浩大。 连死人都要比活人风光,他当时羡慕地想,边陲镇的人死了怎么办?去迷藏森林边挖个坑填了。也不知道邪魔之月到来时,邪兽有没有把尸体给刨出来吃掉。 死亡对于边陲镇的居民来说,一点儿也不陌生。特别是每年冬天前往长歌要塞避难,大家缩卷在贫民窟的窝棚里,死于饥饿和严寒,死于疾病和伤痛,那都是常态。谁也没空去悲伤,有这功夫还不如等天亮去城中心多讨块面包。 但今天,殿下居然要为一名士兵举行葬礼! 听说他在追击混合种邪兽时不幸被扑倒在地,并被咬掉了半个脑袋。 凡纳认识这个倒霉的家伙,他也算旧区的老面孔,没有名字,大家都叫他阿吉。他有一个老婆和两个孩子,大的似乎六岁,小的才刚刚能走路。 若是平时,这个家肯定完了,女的可以再寻个男人过活,但谁会愿意带上两个拖油瓶呢?要不把这两个小家伙丢到路边,让他们自生自灭,要不就养着,自己去酒吧招揽皮肉生意,最后死于各种稀奇古怪的病症。 但王子殿下似乎真的打算兑现他在招募民兵时的承诺,战死者不仅能领到全部薪酬,还有一笔额外的补偿,叫什么来这?凡纳想了想,啊……对了,抚恤金。而且这笔钱居然有五枚金龙之多。 除此之外,每个月还会发放定量的食物和木炭,这意味着,阿吉老婆即使不出去干活,也能养着两个孩子活下去。好吧,这些看起来美好的说法很可能只是安慰之词,但金龙可是实实在在的。他亲眼看到王子殿下将抚恤金交到首席骑士大人手中,再由骑士大人转交给阿吉老婆。 见鬼,他怎么突然觉得有点羡慕起阿吉了?不,不,凡纳连连摇头,将这些愚蠢想法驱逐出去,他才不要自己死了却便宜了老婆……而且很可能还会是别人的老婆reads;仙极九天。 发完钱后便是殿下致辞,很短,但凡纳都听进去了。特别是那句为保护亲人和无辜者的牺牲,我们将永远铭记,让他觉得心中有股热流在涌动。原来是这样,他想,不难怪最近除了面包和银狼,自己总觉得多了些别的追求——至少在今年冬天,他们能活下来,依靠的是自己的双手,而不是长歌要塞的施舍。 最后的环节是下葬。阿吉的棺材被放入挖好的土坑中,首席骑士让大家排好队,每一位民兵队员,无论是正式的还是替补的,都轮流上前用铲子填上一撮土。对于排队,大家再熟悉不过,两百多号人立刻排成四条纵队。当轮到凡纳时,他忽然觉得铲子变得略微有些沉重,周围队员的注视令他每一个动作都放慢下来。 当他站到一旁时,目光又将这种感觉传给了下一位覆土者。 阿吉的墓碑是块纯白色的长方形石头,上面的字凡纳一个都不认识,而且他也不是第一个住进这片荒地的人。在阿吉旁边,还有块一模一样的石碑,顶端覆盖着积雪。在大家陆续离开时,凡纳看到第二民兵队的新任队长布莱恩,将一壶麦酒缓缓淋在那块墓碑上。 如果这里就是自己最后的归宿,看起来也不坏,他不禁想。 “殿下,”在返回城堡的路上,卡特忽然开口道,“您这么做……” “不妥?” “不,”他想了想,终是摇摇头,“我说不上来,只是觉得,从来没有人这样对待过征召的领民——他们既没有爵位,也没有家世,甚至连姓氏和名字都没有。” “但你仍感觉不错,对吗?” “呃……” 罗兰笑了笑,他当然知道这一套对同样是以战斗和保护为己任的卡特来说会有多么强烈的感染力。当人们开始思考为谁而战,为何而战时,队伍便会产生难以想象的变化。而对于卡特的意义是,当荣誉不再单单是贵族的特权,那些一无所有的平民百姓通过他的训练和教导,也能靠保卫家园获得荣誉时,这种翻倍的成就感简直难以言喻。 当然,公开葬礼仅仅只是一个开头,罗兰想,他还有许多手段可以用来提升集体荣誉感,如制定军旗、军歌,树立英雄榜样等等。 没有一种精神是无中生有的,只有将这套做法日复一日的坚持下去,时时刻刻灌输理念,才会逐渐起到成效。为了保证善后制度可靠运行,他甚至安排了一个由自己、市政厅、民兵队三方出人的善后小组,去完成后续粮食和木炭发放到位。 越往下走,罗兰便越觉得肩头沉重。边陲镇所欠缺的实在太多,看似矿业和民生都已走上正轨,粮食储备充足,到目前为止还未饿死或冻死的情况。这在别的城镇看来已是一个奇迹,就连灰堡王都,每年都会有许多流民或孤儿被冬天淘汰。 但他想要的远不止如此,市政厅的运转负荷已到了极限。靠着大臣助理巴罗夫和他带来的那十几名学徒,撑起了边陲镇的全部财务和行政管理。想要再进一步扩充部门,不招些管理人员来是不行了。他也曾询问过巴罗夫,有没有仍留在王都的得意门生或同事,得到的答复却是一瓢冷水:“就算有他们也不会愿意来。殿下您真的清楚自己在王都的名声多有么差吗?” 好吧,听起来确实很有道理。他郁闷地想。 回到城堡后院,夜莺从迷雾中脱出,给了站在木棚外等待的温蒂一个热情的拥抱。闪电则围着那台未完成的蒸汽镗床打转,见到罗兰,她立刻嚷嚷着要一起组装这台传闻能自行活动的机器。 看着这一切,他忽然觉得,自己所付出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第六十九章 制炮 四天后,北坡矿山烧制间后院。 院子里的地上挖好了两处深洞,每个洞都呈圆形,上窄下宽。前段内径约为二十公分,后端内径扩大到二十六公分。这些洞便是罗兰打算用来浇铸炮胚的模具,洞的内壁已被安娜烘烤过一番,表层泥土烧结成整体,如同附上了一层外壳。药室朝下是为了浇铸时获得更好的管壁质量,越往上所含浮渣和气泡越多。所有洞穴的尺寸都是通过炮弹推算出来的,他大致记得历史上所谓的六磅炮、八磅炮是以炮弹的重量来命名,于是先浇出几个十二磅的铁球,再根据铁球直径加炮管壁厚算出模具内径。 在缺乏测量工具的情况下,罗兰干脆自定义标准,他截取了一段跟自己无名指指甲差不多宽的铁条来设为基础单位,一公分,再以此制作其他尺寸的铁条,并刻上分段线。 十二磅的铁球直径在粗陋的铁杆直尺测量下,约为十二公分,他将管壁厚度最薄处定为四公分,后端药室为了防止炸膛,壁厚扩大到七公分,从而得出了模具内径。至于长度,他虽然知道火炮有倍径一说,但有印象的也只剩下战列舰和主站坦克的主炮倍径,至于古董般的前装炮,他还真不知道。 考虑到身管越短,重量越轻,也越省材料,罗兰大手一挥,取了一米五这个数值。如果试射效果不满意,以后再调整就行了。 火炮最初被发明出来时,是在木制芯材上环以铁条并加以铁粉合口,再用铁箍加固、最后烧去炮膛中的芯材,就像储物木桶一样。罗兰当然知道这种火炮有容易漏气炸膛的风险,因此直接采用了整体浇铸,镗床钻孔的工艺。对于蒸汽镗床来说,钻六磅炮也好,十二磅炮也罢,难度没有本质区别。 本着口径即是正义的理念,他自然选择炮口更大,炮管更粗的十二磅炮。再往上,就不易于作为野战炮使用了。至于炮弹的重量是以铅球计算还是以铁球计算并不重要,能打出去就行。毕竟他是在借鉴历史,而不是玩复制模型。 “开始吧,”罗兰深吸口气,朝安娜说道。后者点点头,抓起一块钢锭,悬垂到洞口上方。绿焰燃起,钢锭迅速变红,接着熔化,形成一道细小的钢水瀑布,流入洞中。钢水表面呈红橙色,内芯转为白炽,其亮度令人难以直视。为了保护女巫的视力,罗兰还特意在洞口边架起了支撑,她只需事先确定好位置,将手臂靠在支撑垫上,便可以不用盯着钢水观察是否流入洞中。 这些钢锭都是平时慢慢积攒下来的,单凭安娜一人之力并不能开启大炼钢时代,但小批量生产对她来说不在话下——最难实现的温度关卡解决后,用炒钢法即可得到较为优质的钢铁reads;仙极九天。 这也是罗兰敢于自定炮管尺寸的原因。比起生铁炮管和青铜炮管,钢铸炮管显然拥有更高的强度。即使尺寸不对,火炮也不会轻易炸膛。 钢水逐渐上涨,存下来的钢锭也在飞速减少,看得罗兰不禁有些心痛。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他才在可以在领地上建起一堆烟囱和高炉,炼出用不完的钢铁?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钢铁产量都是衡量列强实力的标准之一,他现在切身感受到了。 将两根模具灌满,安娜的脸颊变得红彤彤的。罗兰掏出手绢,轻轻擦拭她鼻尖上的汗水。最开始安娜还会表示出些许抗拒,现在已经乖乖的一动不动,闭着眼睛任由罗兰施为了。 垂落的刘海在钢水映照下染上一抹红边,柔软的颈脖让人不禁想去咬上一口。当自己居高临下时,对方透过衣领露出的半截细长锁骨便会进入自己的视野。隔得近了,还能嗅到她身上传来的阵阵幽香。 “咳咳,好了……”罗兰收起手绢,同时将蠢蠢欲动的情绪一齐收回,“今天就到这儿吧。干得不错,晚餐我会吩咐厨房额外奖励你一份黑胡椒肉排。” 还不是现在,他想,这样做难免有乘人之危的嫌疑。再等等,等到她真正获得自由后…… 安娜睁开眼睛,虽然汗水已被擦去,但脸色似乎比之前更红了。她朝罗兰点点头,轻轻应了声嗯。 ******************* 在接下来的数天里,罗兰往返于城堡和北坡矿区之间。 除了炮管外,他还需要制作足够量的镗刀。 这种用于钻孔的工具制作方法和炮管类似,其直径和炮弹完全相同,从模具中取出后,安娜再次将它加热,靠着铁锤加工成型。它和普通的螺旋刀外形上具有很大区别,乍看之下就像是跟钝头铁棍。唯一的区别是头顶敲出一段豁口,用于排出金属碎屑。最后是淬火,提高镗刀硬度。 和现代镗床的高精钻头不同,罗兰只需要一根能打洞的铁棍即可,考虑到较高的磨损率,他和安娜在一个星期内做出了五把简易镗刀。而这之前,蒸汽镗床已经充分验证了自己的能力——生铁枪管的产量由每月两根迅速增加到每天十根。 待一切准备就绪,炮胚被矿工从土坑里刨出,清理掉表面浮渣后,搬上马车运往铁匠铺。 这两根炮胚几乎将罗兰积攒下来的钢材消耗一空,说是无价之宝也不为过。运送途中,王子命令卡特和两名骑士负责全程看守,这让首席骑士觉得有些多此一举。谁会来偷这么死沉的东西? 铁匠们按王子的要求对炮胚外表进行了整平和抛光,磨石打磨过后,接着又马不停蹄地送到了城堡后院。此时两根圆乎乎的实心钢棍外表成深灰色,散发出一股厚重的金属光泽。 罗兰迫不及待地换上镗刀,和卡特一齐将炮胚固定到位,使刀头顶端恰好顶在钢棍中心位置。 面对这历史性的一刻,罗兰扳下蒸汽机的阀门。镗刀开始缓慢运转,没多久便上升到一个稳定速度。 “进刀!”王子喊道。 首席骑士推动滑动基座来控制炮胚和镗刀的接触深度,当刀头碰触到炮管时,发出的刺耳噪音顿时盖过了蒸汽机的轰鸣。充当润滑剂的猪油被挤进钻孔,冒出来的是黑色泡沫和曲卷的金属丝。围观的女巫们纷纷退出木棚,只有闪电一个人仍坚持留在原地。似乎对她来说,这些黑黝黝的机械要比任何景色都来得美丽动人。 第七十章 间谍(上) “土拨鼠”科尔有些焦急地望着窗外。 虽然这鬼地方一下起雪来就没完,天空跟盖着他奶奶几年不洗的床单一样,既邋遢又灰暗,他还是有别的办法判断时辰。 那就是民兵队的训练。只要天气允许,他们每天会在早晨雀时(8点)跑过镇中心的广场,邪魔之月来临前这帮蠢货就这么做了,现在竟仍在这么做。难道这帮人就不知道,冬天最重要的就是节约体力吗?待到真正要逃命时,你们恐怕就得央求神明多赐予自己两条腿了。不过多亏了这帮蠢货,他才好确定大致的离开时间。 没错,他要逃离这座着了魔的小镇!尽管二王子殿下的命令是让他一直潜伏在边陲镇,观察四王子罗兰.温布顿的动向,并将情报传回金穗城,但他一刻都不想再待下去了。 只怕再过半个月,自己就会连同此地的居民一起成为魔鬼的祭品。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自从入冬后,这里稀奇古怪的事就层出不穷,其他人或许还未察觉——这不奇怪,镇民们大多是些没见识的乡巴佬,除了吃的东西,他们什么都不关心,甚至连神明都不放在眼里。但他不同,他是“土拨鼠”科尔!探听消息,偷窃情报都是拿手绝活,所以提费科殿下才会找自己来干这种事。 一夜之间破土而出的城墙,发出怪响还能击倒邪兽的铁棍,当然这些都比不上他最惊人的发现。 堂堂王国四王子竟然在公开豢养女巫! 上天仁慈,还有比这更夸张的事吗?如果不是王子被魔鬼控制了,他根本想不出其他解释! 就算王子想拿女巫尝尝鲜,关在城堡里想怎么玩都可以,科尔也不是第一次听说贵族私藏女巫了——这些可以肆意玩弄,死了都没人理会的妖女很适合一些口味奇特的贵族,但公开出来就是另一码事了。 这可不是他的妄想,而是亲眼所见! 本着拿谁的钱就为谁办事的原则,每天雪不大的话,科尔都会到城墙附近溜达,在那里能经常看到四王子的身影。本来他就奇怪,是什么让这个无能的纨绔王子有胆量留在边陲镇,而不是屁滚尿流地跑回长歌要塞去,现在他完全明白了,罗兰.温布顿早已经被魔鬼替换了! 他亲眼看到城墙被巨大的邪兽顶破,魔鬼用雷鸣将其击杀,随后蜂拥而至的邪兽被一名女巫召唤出的地狱烈焰吞没,最终这名女巫还扑倒在王子怀里,整个民兵队竟没有人提出质疑! 之后他陆陆续续地听到街坊邻里的其他传言,说还有一名女巫拥有治疗能力reads;位面幸运商。什么自己的儿子受伤被治好啦,什么对面路滑摔断脚的老太太送过去也治好啦,简直是亵渎之言!接受一个女巫的治疗?那和接受魔鬼的腐蚀有什么区别? 让科尔下定决心的是两天前的事,他亲眼看到王子城堡里飞出一名女巫,围着城堡转了两圈又飞回去了。教堂的神父常说,女巫被魔鬼诱惑后只能获得一种力量,而他至少看到了火焰和飞行,加上治疗女巫的传言,意味着这座小小的镇子里,竟然聚集了三名女巫! 毫无疑问,魔鬼已经将领主城堡变成了邪魔聚会的巢穴,而此地的居民也逐渐被其控制,他必须尽快逃离这里。反正自己手里握着快速建造边境城墙的秘密,只要将这个从城墙上偷来的炼金粉末献给二王子,想必他不但不会惩罚自己,反而会加以重赏。 科尔越想越后悔,为何当初没和撤离的贵族一起返回长歌要塞。 现在想要离开此地,陆路肯定是行不通的,持续整个冬季的风雪会将道路全部掩盖。他唯一的机会,是通过柳叶镇的商船,走水路离开。 据科尔观察,每个月的第一天,柳叶镇的船只都会携带食物前来,经过两到三个时辰的卸货和装货后,它又会升帆离开码头。他必须趁这个时候混上船,不然就只能等下一月了。 而今天,正好是月初第一天。 “一、二、三、四,一二三四,”就在这时,科尔听到了熟悉的口号声。窗外,一队穿着褐色皮甲的小伙子们精神抖擞地跑过,要不是他早就看穿了魔鬼的阴谋,肯定会被这朝气蓬勃的一幕给骗倒。 该出发了,他想。 披上毛皮外套,系紧衣带,科尔走出木屋。邻居正在屋外收鱼干,看到他还打招呼道,“这么早就出门去? 不得不说,虽然边陲镇的领主被魔鬼控制了,但这些愚民的生活反倒变好了不少,还敢把鱼干挂在屋外——要知道人若饿极了,就算是冻得跟石头一样硬的鱼干,他们也能生吞下去。 但科尔没工夫回应对方,他探头看了看消失在西头的民兵队,径直朝码头方向走去。这里的居民都把他当成铁桨的弟弟,从坠龙岭前来探望亲人——当然,都是他胡诌的。在干掉铁桨前,他问清了对方的名字和住址,扮成他的弟弟在此潜伏下来。至于随口编造的身份,他才不在乎那些蠢货相不相信。 石板路上的雪几天前被人清扫过,现在差不多又没过鞋面。他保持着等距的步伐,尽可能节约体力——至于留下的脚印他并不担心,最多一天,积雪便会将其重新覆盖。说不定等自己到了金穗城,他们都还蒙在鼓里。 快到码头时,科尔看到了期待已久的柳叶镇帆船。 一袋袋麦子正从船舱里搬出,周围有侍卫看守。他摸了摸口袋,里面还有两枚金龙和十六枚银狼,那是他的全部家当。卫兵有六名,银狼估计看不上,金龙又不够分,他只好把目光盯在搬运工上。堆积起来的货物提供了视野死角,打晕一名搬运工取而代之正是他擅长做的活。若能蒙混上船,他相信在金龙诱惑下,船长十有*会将他窝藏起来,并带他离开。 就在科尔准备行动之际,身后响起了呼喝声。 他心里暗道不妙,回过头,只见数名民兵队成员朝自己的方向赶来,而身侧也有人在向自己靠拢,显然他已经被包围了。 眼见逃脱无望,科尔立刻高举双手,跪倒在地。干自己这一行,千万不要顽固抵抗,只要将雇主消息全部吐出,一般都能安然无恙,或者……他们还会以更高的价格反雇自己。 拿多少钱,办多少事同样是“土拨鼠”科尔的原则。 只是他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被发现的? 第七十一章 间谍(下) 除了壁炉的火光,巴罗夫桌边还摆着一盏红木灯座,座顶分成四岔枝桠,中间的枝桠最高,其他三支呈三角状环绕。每根枝桠上燃烧着一根蜡烛,安静绽放的光点犹如一座璀璨的山峰。 房间里弥漫着松油的香味,像甜腻而潮湿的朽木气息,让人昏昏欲睡。但在边陲镇,他没办法要求更多,考究和典雅与这个贫穷之地无关,有间能遮风挡雨的屋子就很不错了,更何况他现在拥有的是一大群屋子。 他办公的场所在离城堡不远的一间大院里,也是前任领主搭建的市政厅所在地,当然,离开时领主带走了所有人手,此处现在已完全成了大臣助理的地盘。 屋里不时响起的沙沙书写声和窗外呼啸的寒风构成了两个不同的世界。在一张堆满了书籍和陈旧卷轴的木桌前,巴罗夫正在奋笔疾书。他的两旁还各摆着条低矮的原木长桌,平时无人使用,只用来摆放书稿。当有需要时,他便会召来弟子,伏于矮桌边,替自己整理资料或撰写文书初稿。 灯座上的蜡烛已经换过三次,除了起身更换它们,巴罗夫一刻都没有停下过手中飞驰的笔。时间对来他来说是件极为宝贵的东西。手头还有一叠文书等待他处理,而殿下提出的财政支出也需要仔细审阅。 现在巴罗夫平均每天工作五个时辰,但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疲劳,相反在这里,他可以放手施展,身体里有用不完的劲。这就是权利的滋味,他想,不必再跟在导师屁股后面畏畏缩缩,所有的学徒都听命于自己,没有人敢拖后腿或下绊子。只要完成王子殿下的命令,具体施政过程可以由自己一手把握。 若是王子的命令能更正常一点就完美了,巴罗夫略微遗憾地咋了咂嘴。比如眼前这张盖有罗兰个人印章的文书,上面写着要求派出人手去柳叶镇招募管理人员,以及购买一艘双桅帆船。第二条后面还特意注写道:考虑到价格,可以不需要船长、舵手和水手。 他看完后哭笑不得,没有这些人,谁跟您把船开回来?买完后让他们自己走回去吗?而且,买船用来做什么?这才是最关键的一点,边陲镇和柳叶镇的贸易十分稳定,就算冬天结束后要扩大矿石贸易,只用通知那边增加船数就行了。自己买船根本不划算,更何况小镇码头仅仅只能用于停靠,没有船坞维护,也没有水手打理,过不了多久就会废弃。大概是殿下的奇思异想又发作了吧? 至于第一条,他倒是能理解。 目前市政厅从上到下都没有空闲,巴罗夫带来的那十多位负责监管商贸,做统计报表和收支结算。自己则包揽了行政和法律工作——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殿下想要将这些部门分开,就必须扩大市政厅的用人规模。很正常的理由,大臣助理却不想这么快就放手。将所有权利归于一人之手的满足感实在太过充实,他想就算是自己的老师,王国财务大臣,也只是负责灰堡的钱袋子,而他,却是国王之手。 咳咳,好吧,仅在边陲镇有效,他在心里补充道。虽然罗兰殿下曾这么承诺过,但想要登上王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ads;网游之另类女神。巴罗夫发现自己不知何时,竟又把四王子重新纳入了国王争夺者的行列。要在以前,他压根不会认为这个性格恶劣又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能加冕为王。 自从来到边陲镇后,自己的惊喜就没断过。到目前为止,边陲镇仍在民兵队的守卫下,屹立在西境不倒,而且看上去还能坚持很久,光这一点就值得大加称赞了。另外不提他捣鼓的那些稀奇玩意儿,就连对人心的把握上,也完全不像灰堡时的四王子,倒像是洞悉一切的魔鬼。 这时,门外响起咚咚的敲门声,巴罗夫不情愿地停下手头的动作,扬声道,“进来。” 推门入内的是他的一名得意弟子,“笔杆”亚罗。 “老师,又有一只老鼠被抓到了。” “噢?问出什么了吗?” “他说是二王子派来的,从他身上搜到了包好的水泥粉,还有一些钱币和一封信。”亚罗走上前,递给巴罗夫一个牛皮包裹的信封,“其他的信息还在讯问中。老师,对他的处理……” “跟之前一样,问完后,所有资料整理成册。然后宣判有罪,绞死吧。”巴罗夫轻描淡写道。 “是,”亚罗弯腰行礼道,“那么弟子告退了。” 门重新被关上,巴罗夫没有立刻继续工作,而是回到桌前,用拆信刀划开信件封口,取出信纸。 第四个了……他心想。 早在邪魔之月到来前,罗兰.温布顿便召他讨论过这个问题。 王子殿下认为,当水泥、新型雪粉和女巫一个个被披露,亲兄妹们埋下的眼线肯定也会按耐不住,从潜伏中露出踪影,这正是扫除老鼠的最好时机。而巴罗夫同意王子的前半句,却不认同后半句。在他看来,边陲镇二千多人,不可能每个人都盯梢到位。他们没这个人手,也没工夫来防范这些偷鸡摸狗之辈。 结果殿下不以为意地说,“怎么可能会没人?边陲镇每个领民,都是我们的眼睛。” 当时巴罗夫只觉得对方完全是异想天开,让这些无知又愚钝的平民来监视可能出现的老鼠?这根本不可能办到! 而事实是,自己错了。 入冬后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时,罗兰特意交代,要向所有在此地待过五年以上的原住民阐述清楚:长歌要塞焚烧粮食的阴谋虽然破产,但仍未死心,已派出敌人潜伏在大家身边。他们大多伪装成镇民的亲戚或来不及撤离的商人,随时寻找祸害大家的机会。如果有人看到任何可疑人物,立刻向市政厅报告。一经查实,都将获得二十五枚银狼的奖赏。 结果这一招竟出奇的有效。 虽然开始收到了一些误报,但没多久第一只老鼠便就此落网。 当时巴罗夫还记得罗兰得意的说了一句听起来十分别扭的话。 是什么来着?他想了想,没错……让敌人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真是古怪的构词与句法,大臣助理摇摇头,摊开手中的信纸。 这名被称为“土拨鼠”的家伙在信中反复强调,种种现象表明,四王子罗兰.温布顿已被魔鬼替换,巴罗夫甚至能透过字里行间读出他的恐惧。联想到王子殿下对人心的利用,大臣助理竟不由得产生了一丝认同之感。他深吸了口气,将信纸移到烛火上,很快纸卷被火焰吞没,化成了飞灰。 即使如此,那也是不畏惧神罚之石,且能赋予他权利的魔鬼,不是吗? 第七十二章 王都廷议 提费科.温布顿坐在王座上,手掌红宝石权杖,俯视殿堂中的各位大臣。 这才是我要的感觉,他想,而不是蹲在金穗城里,和那些商人为芝麻大点的利益纠缠不休。 他顿了顿权杖,纯金的杖柄与光洁的大理石地面发出清脆的碰撞声,见到众人视线集中到自己身上,他点点头,“开始吧。” “陛下,我有要事禀报。”最先开口的是魏马斯爵士,外号钢心骑士,负责王城的防卫事项。 “说。” “女巫搜捕行动能否暂时停止?陛下,最近这场搜捕已经越闹越大,昨天我听说一些平民家的女子被逮捕后,在地牢里受到了侮辱,并有一人死于牢中。而事后证明她们并非女巫。现在整个外城区已经人心惶惶,再这样下去,只怕会出现大批逃民。” 提费科皱起了眉头,女巫搜捕是他要求执行的。温布顿三世的死至今未能查明真相,但他始终不认为父亲会自杀,特别是死前那一抹诡异的笑容,让他觉得毛骨悚然。父亲手上戴着最高品质的神罚之石,教会方面也确认石头未被调换或失效,然而这些都不能说明女巫没有参与其中。 若要论诡异,没有谁能比那些妖女更善于此道了。 他把视线移向兰利,搜捕行动执行人,也是自己培养的爪牙。后者立刻站出来道,“尊敬的陛下,那只是一场意外,我已严惩了相关人员,”他掰着手指数道,“狱长、牢头、看守,都被判罚十记鞭刑,和二十五枚银狼。” “一人死了,三人遭受残酷折磨,恶棍们就抽几鞭子,罚钱了事?”魏马斯爵士冷声说,“而且,谁给你判决的权利?是御前首相威克大人还是法务大臣派劳阁下?” “陛下!非常时期,我不得不非常行事,”兰利单膝跪下喊冤道,“忽略一些微不足道的挫折,搜捕行动还是获得了很大的成功。我们至少抓到了十五名潜伏在王城中的女巫,目前正在严刑拷打,很快就能知道她们是否和您父亲——不,我是说,有没有在策划什么阴谋了。” 提费科瞪了他一眼,这蠢货,差点把自己的意图给说出来了。虽然站在殿堂中的大臣大多能猜到自己此番行动的真正目的,但对外界的说法必须是大王子戈隆杀死了国王,这点不允许被推翻。 “十五个女巫?”钢心骑士用轻蔑的语气嗤笑道,“很好,原来王都已成了女巫的大本营,前些年教会在王国东境森林的围猎中,才抓获六名共助会份子。看来你手下的狗腿子比教会的审判军还强啊。” “你……!” “够了!”兰利是个蠢货,兰利的手下同样是群蠢货,提费科恼火地想,如果不是登基之初无人可用,他根本不想提拔这种傻瓜。就算想邀功,也不是这样胡编数字的。只怕这十五个人里,大多数都和那几位倒霉的平民女子一样。他本不想让教会介入此事,但此刻已没有其他办法,“你去教堂请费礼祭司,让他确认这十五人的身份,刑讯什么的都停下来。之后你每抓到的一个人,都要通过祭司验证!要是再让我听到你的人管不住下面,我就把你丢到王都的护城河里喂鱼!” “呃,是,陛下。” “立刻去办!” 让兰利滚出殿堂后,提费科转向财务大臣,“如果这其中有人是被冤枉的,连同之前的三人,发放两枚金龙的补偿reads;舌尖上的心跳。死在牢里的那位,发给家人。”他顿了顿,“多发一枚。” “如您所愿。”财务大臣点点头。 “陛下仁慈。”魏马斯爵士也行礼道。 “下一个议题吧。”提费科吐出口浊气,见下面的大臣无人吭声,便自行说道,“既然没人有新的议题,那我来说。”他望向外交大臣,“雨伞”布林特爵士,“召回令已发出一个多月,现在却没有一人回到王都。说说看,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 布林特爵士来自于费林家族,在这个位置上已坐了三十年,头发斑白,面相苍老,已经半只脚踏入了棺材。他清了清嗓子,“回禀陛下,您的三妹,嘉西亚.温布顿尚无任何音讯。您的四弟罗兰.温布顿已经有了回信。信中称,等到邪魔之月结束,他的领民安然无恙后,他会考虑回到王都。不过……” “不过什么?” “他在信封面上称您为殿下,而非陛下或国王。” 提费科不禁冷笑出声。还是跟以前一样愚昧啊,我无可救药的弟弟。他想,若你打算回来,就好好奉我为王,我还能给你封个好去处,当个养尊处优的亲王。若不回来,就尽早做好垂死挣扎的准备。看看你干了什么,举棋落子摇摆不定,既想回来,又不愿意服软?赚点口舌之快有什么好处吗? “随他便吧,”提费科摆摆手,“五妹呢?” “陛下,她……不见了。” “什么?不见了是什么意思?” “她先是答应了我派去的使者,但一周后殿下就从行宫里失踪了,连同一起失踪的还有她的管家和两名侍女。我安排了人手寻找,至今未有她的下落。” 这是什么结果?一个两个的,都这么不愿意相信我吗!提费科觉得心里像被堵住了一般,他本来对自己这个妹妹抱有极大的期待,希望她能够辅佐自己。毕竟提莉从小就表现得格外聪明,甚至表现比自己还要耀眼,她唯一输给自己的地方是,她是个女孩。 提费科本来对她十分放心,从父亲的安排来看,他也没打算让提莉卷入这场风波中。给予她的地盘是银光城,就离王都不远。商贸普普通通,也没有养兵的土壤。没想到,五妹竟然跑了? 这就是一个聪明人做出的选择? “既然跑了,就让前任领主接着负责管理好银光城。寻找也要继续下去,我不能让一位王室血脉流落民间。”他咬咬牙,将懊恼的情绪压制下去,“那么,现在只剩下三妹拒不服从了吧?” “是的,陛下。” “既然她如此固执,那我也只好采取些强硬手段了,”提费科望向御前首相威克侯爵,发布战争令需要国王和首相的认同。他是自己的最大支持者,想必问题不大,“我打算让南境守护乔伊公爵出兵,逼迫嘉西亚放弃碧水港,并护送她返回王都。” 威克侯爵果然应道,“此事不宜拖延,请陛下早日发布战争令,由外交大臣负责转交。” 提费科满意地点点头,正打算叫书记官上来草拟文书,殿堂外突然响起了急促得马蹄声。接着一阵喧哗过后,一名身披蓝条披风的骑士推开大门,大步跨入殿堂。 提费科认得他,大名鼎鼎的凛风骑士奈门.摩尔。他径直走到殿堂中央,单膝跪下道:“陛下,我刚接到了南边传来的消息,”他喘了口气,声音焦急,“您的妹妹,嘉西亚.温布顿于五天前击溃南境公爵乔伊.科尔,占领了雄鹰城!而且……她宣布自己为碧水女王,众领主纷纷响应,整个南境已然独立!” 第七十三章 火炮试射 边陲镇西界,赤水河边。 积雪让马车寸步难行,一行人花了半天功夫才把第一门造好的野战炮拖运到镇子外。 “这次又是什么?”卡特对王子不断弄出的新玩意感到有些习以为常了,“一把放大的火枪?” “差不多。”罗兰指挥手下取下挂钩后,亲自调整炮架角度,使炮身放平,撑杆抵进雪地里。 火炮和火枪的原理完全相同,所以说它是放大版的火枪倒是十分贴切。这门火炮发射十二磅实心铁球,炮弹和火药都是前装进膛,引线点火。罗兰参照历史中那些成熟的设计,指使木匠为其打造了一套木质炮架。为了提高耐用性,与地面摩擦较多、发射时受力较大的部位都进行了铁皮包边。 为了制造炮架和轮子,罗兰几乎花去了和钻炮膛同样多的时间,三个木匠忙碌一个星期才大功告成,特别是那对直径半人多高的轮子,木匠先是刨出四段等长的方木条,浸润后用火烘烤至弯曲,端头削出凹槽榫接,轮毂外缘包覆铁皮敲打。这一套流程下来,就花掉了四天的时间。 因此在罗兰眼里,这尊全手工打造,限量发行的十二磅野战炮通体都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拖出来试射时,随行阵容安排得十分庞大——首席骑士卡特和民兵队指挥铁斧就不说了,亲卫和骑士学徒全员上阵,民兵队也抽调了二十人负责清空场地和警戒。除此之外,他还首次带上了夜莺和闪电。托娜娜瓦的福,民兵队对女巫群体的成见降到了最低,娜娜瓦本人更是成了队伍中声望仅次于王子的人。 “按流程来做吧,先是清理炮膛。”罗兰虽然对火炮的构造十分清楚,但具体操作就是一片空白了。他绞尽脑汁回忆着各种中世纪电影里的操炮镜头,试着整理出一套流程,至于实际效果怎么样,那真是天知道。 闪电兴致高昂地从炮架下方抽出一根拖把式样的清理杆,捅进炮口——和其他女巫的契约不同,闪电提出只要让她能亲手操作各类新奇发明,她就愿意为罗兰效力,并且无需给付薪酬reads;绝灭天道。面对这种省钱的条件,罗兰自然一口答应下来,反正轮到保密项目时,偷偷研究就好了。他脑中还有许多点子和发明等待实现,随便拿出几件来都够她折腾好一阵子了。 捣鼓了几下,拖把并没有带出什么杂物,但按照流程,她必须还得进行第二次清理。换上另一根拖把,再次抽送几下,炮膛清理就算完成了。 “都看明白了吗?”罗兰朝一旁围观的骑士和民兵们问道。这次试射同样也是一次演练,如今火枪产量大幅提高,民兵队势必会向正式步兵演变,木枪也会被火枪和火炮取代。这需要大量的射击训练,才能在战场上熟练操作这两款热兵器。 见所有人点头,他才让闪电进行下一步操作。 小姑娘取出一袋纸卷包裹起来的火药,塞入炮膛,用一根木杆直捅到底。接着放入炮弹,再次捅紧。取出钻杆从炮管后端的引线眼插入,捅破药包,随后插入引线,如此一来,发射准备便完成了。 为了防止意外,所有人退出三十步之外,藏身掩体后。闪电将火把靠近引线,只见端头火花闪耀,眨眼间便已钻入了炮管中。 随后一声轰隆巨响—— 炮口高速喷出的气流将积雪带起,地面上扬起了一层雪雾。十二磅炮的理论有效射程可达千米以上,即使没有膛线,前段炮弹行进轨迹仍如一条直线。放在约百米之外的盔甲标靶发出当的一声,被十二磅铁球正面命中,整个飞了起来。铁球去势不减,落在雪地上后连续弹跳,激起一股股柱状雪花。 当硝烟散尽,卡特和铁斧第一时间跑到标靶处。只见盔甲正面已经完全凹陷下去,前甲板贴在后甲板上,一个巴掌大的孔洞位于盔甲中心,显然,这枚炮弹在击穿目标后,又向前飞行了约百米。即使落在地上滚动时,它也蕴含着惊人的力量。 “好可怕的穿透力!”卡特感叹道,他已经能想象出当敌人聚集在一起,被数枚炮弹贯穿队伍时的惨状。 “三神在上,”铁斧开始有点相信,罗兰是大地之母的使者了,除了神使,谁还能将火焰的威力发挥到如此境地?那些火药颗粒,他曾反复研究过,只要碾成粉末摊开点燃,就是一种普通的易燃物。火焰是大地之母澎湃的怒意,也是她最为有力的武器——想到极南之地那从地洞中喷发,永不停歇的橙火,他心底产生了对王子顶礼膜拜的冲动。 罗兰对这样的结果倒不意外,十二磅野战炮可谓经典一代,特别是在美国内战中大放异彩的拿破仑炮,充分证明了口径大就是美的真理。 接下来他用不同装药量来测试炮管强度,尽管知道可能会导致火炮损毁,但这是必要做的测试。 一直添加到三包装药,火炮发射时已出现了炮口上扬,炮架移位的情况,炮管仍未出现明显变形。看来钢铸炮管在强度上表现得十分优异,罗兰最后将标准装药确定在1.2倍试验装药上,剩下的,就是选出炮手,反复练习了。 “殿下,这种武器的确强大,但它太重了。只要遇上一个泥坑,就能让它动弹不得。”卡特倒是立刻看出了新式武器的缺点,“而且每轮开火都需要清理炮管,装药装弹。加上火药和炮弹都比火枪用得重上许多,恐怕光是一门火炮,就需要五到六人操作。” “的确,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只要装备两到三门火炮,公爵……不,我是说邪兽,巨型乌龟的那种,就没可能再冲破城墙。”罗兰咳嗽两声,暗道好险。至于十二磅炮太重的缺点,他打算通过航运解决。蒸汽机想要转化为蒸汽船,哪怕是最原始的明轮船,也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机械系统。 与其自己去改造,还不如直接购买一艘两桅帆船,依靠温蒂的控风能力快速将民兵队和火炮运至公爵部队身后,与正面队伍形成夹击,以此围歼要塞公爵的有生力量。 第七十四章 造船大业 “什么,买不起?”罗兰坐在办公室内,那张要求扩招行政人员和购买帆船的文书就摆在他的书桌上。 巴罗夫清了清喉咙,“殿下,确实如此。一艘两桅帆船的价格在八十至一百二十枚金龙之间,但这只是造船的费用。算上船上的人就不止如此了,全部价格估计在二百枚金龙以上。” “我不是说了,不需要水手、舵手吗?船长也不用,我只要船。”罗兰敲着桌子问。有温蒂在,他完全用不到那么多人来操作帆船。内河船大多是直帆,操作起来就跟升降旗子一样,桨手和水手都属多余,舵手随便拉个人上去试试就行。反正有了矢量风力,还怕船不往前走? “殿下,并没有这样的买卖,至少在柳叶镇没有。”巴罗夫细心解释道,“您可能对这个行业不太了解,一般来说,船只的所有者就是船长。可能是商人,也可能是贵族,前者由自己招募人手后,随船往返于各大城镇码头之间,行商或者运送货物。后者的话,一般会再招募一名代理船长,来替自己跟船。雇员也不是按月计薪酬,而是一至三年给付一次。” “绝大多数时候,船和人都是绑在一起的。您打算向船长购买船只,而不要他雇来的手下,那么他就相当于亏损了雇佣薪酬。八十枚金龙的款项,即使对于大贵族来说,也不是个可以随意割舍的数字。月初算上和柳叶镇的宝石原石交易,现在市政厅共有三百一十五枚金龙余款,若花一大半用来买船,下一个月您的民兵队就发不出薪酬了。”大臣助理一口气说完,举起杯子喝了口麦酒。 “你说的绝大多数时候……” “没错,”他点点头,“有两种情况会有空船出售,一是商人急需现钱,变卖财产。这时候他会遣散所有船员,然后将船尽可能快地卖掉。二是更换新船,这个很好理解。但不得不说,两种情况都十分少见。” “等等,”罗兰皱眉道,“你说购入新船……那这些船又是哪儿来的?” “碧水港、海风郡、北望角。只有海港城市才设有船坞,也只有他们才能造船。” 原来在柳叶镇找不到这样的买卖是这个意思,罗兰沉默片刻,去海港城市买船又太远了,而且不雇佣船员,谁帮自己把船开回来?“既然这样,我再考虑下。” 等大臣助理告退后,王子陷入了沉思。 在他构思的战略方案里,船运是无法取代的一环。没有快速便利的船只运输,他就无法带着火炮完成包夹。要塞公爵的部队一般是征召农夫、骑士和雇佣兵,行军速度必然快不到哪里去,只是自己更慢而已reads;后福。正如卡特所说的那样,纯靠陆路的话,一个泥坑就能让火炮寸步难行——这个时代的陆路交通可不是柏油马路,甚至连石板路都没有。不过是走的人多了,生生压出一条道来。晴天时还好,一到下雨便会泥泞不堪。 到头来,还是得靠自己造么? 罗兰摊开张纸,将他所需的规格一条条记录下来。 首先,这是一艘能运送一至两门火炮,外加三十人左右的船只,该船可以不设动力,风帆推进。第二,该船在内河行驶,要求平稳可靠,不易翻沉,吃水浅。第三,要易于操作,民兵经过短期培训后可以快速上手。 把这几点综合起来看,答案只剩下一个……平底驳船。 在罗兰穿越前,这种吃水极浅,重心极低的船只随处可见,几乎遍布各条河流要道。往日里那些堆满了河沙或石子,船舷几乎和水面持平的船只便是平底驳船,只要有一艘拖船,就能像开火车一样,拉动数个驳船前进。 船型确定后,接下来的关键点是选择用何种材料建造。 罗兰在纸上写下三个选项:木头、铁、水泥。 用木头做船,是人类最早点亮的航海科技树,从木筏到风帆战列舰,从江河到海洋,木船可谓经久不衰。遗憾的是,罗兰并不懂如何用原木来拼出一艘平底船,手下也没有相关工匠。如果靠着几个木匠硬上的话,很可能就是个大型筏板,还是随时可能会散架的那种。 铁船的话,构造和建房子差不多,纵横交错的主次梁构成龙骨,再包覆上铁皮。由安娜做焊接的话,整体刚度有保证。但这种做法会把本就不多的铁矿储备消耗殆尽,不到万不得已,这些铁矿用来生产蒸汽机和枪管显然是更合适的选择。 那么水泥船就成了最后选项——城墙已经修建完毕,原材料还有剩余,安娜只要煅烧一至两次就能得到足够的水泥粉。建造过程也比铁船容易得多,只要用木模板拼出外形,排布好充作钢筋的铁条,再填入水泥即可。就连老家农村里,都能造出好几条水泥小舟用来打鱼。比起铁船需要定期除锈刷漆,它建好后甚至不需要维护,可谓造价低廉,又结实耐用。就算自己没学过如何造远洋大舰,造艘技术含量颇低的内河水泥驳船,应该问题不大吧? 抱着试试的心态,罗兰捏起支鹅毛笔,飞速绘制起驳船的草图来。 …… 赤水河边搭起了带围墙的棚子。 为了方便下水,罗兰将造船地点尽可能贴近河岸。 棚房可以遮风挡雪,同时房内燃着两盆炭火,以避免温度过低影响水泥硬化效果。 木匠刨出的木模板已拼出船体的基本轮廓——船头呈圆弧状,降低前进阻力,尾部呈方形,以增加荷载面积。船宽约二十四尺(8米),长宽比为3:1,比起常规船只8:1的修长体形来说,简直是个胖子。中间设双桅。桅杆插入船底,与贯穿船中线的铁梁相连。船尾还树立着一截木桩,作为方向舵预留口。其他地方则铺放着纵横交错的铁条。 没有绑扎用的铁丝也没关系,所有铁条交叉处由安娜亲手焊接牢固,形成了一张遍布船底的铁网。 当模板和钢筋准备就绪,罗兰命令工人开始进行浇捣作业。 拌合好的水泥被一盆盆倒入模板中,中间为平底,四周高出一米五左右,作为船仓侧壁。乍看之下,像极了个形状独特的大澡盆。 所有参与建设的人,包括安娜,都没有想到,这个和城墙使用同种材料做出来的古怪玩意,居然是艘船。 第七十五章 圣山(上) 哈卡拉感到身下的人呼吸急促起来。 “换人吧,”她沉声道,“叶子,你来背我。” 在绝境山脉的山坳中行走十分耗费体力,特别是大雪纷飞的寒冬。四十二名女巫一天到头走不了多远就必须寻找合适的露营地,并重新给徽章充能,以抵御夜晚骤降的气温。 “是,导师大人。”一名女巫在她身前蹲了下来,她召唤魔蛇缠在对方手臂上,将自己拽了过去。同时,她察觉到了对方情不自禁的轻微颤抖。 该死的夜莺,哈卡拉恨恨地想,如果不是她一再拒绝自己的仁慈,自己也不会狠下心来对姐妹下手。在即将寻找到圣山的关键时刻,哈卡拉绝不允许出现任何意外。 结果呢?这叛徒逃脱束缚后反倒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想要刺死自己……看看,这就是仁慈的下场!哈卡拉脑中翻腾着滔天怒火,那一刺扎伤了她的脊椎,虽然被叶子改良的草药快速治愈了伤口,但下半身已经瘫痪,双脚完全失去了知觉。 等到了圣山,召集起更多女巫,总有一天要把她抓回来碎尸万段! “导师大人,前方有邪兽靠近。” 负责侦查的赤瞳汇报道。她的眼睛能无视障碍和遮蔽,任何陷阱在她面前都无所遁形。同时对运动物体有极高的捕捉能力,曾在与教会的对抗中亲手打落审判军的弩箭。 “放我下来吧,叶子你去协助她们。” 背着她的女巫点点头,蹲下身子,将她放在一块石头上。撑住身体的双手没入积雪中,冰冷的感觉透过手掌传来,哈卡拉有些不悦地想,你不会先把雪抚掉再放我下来吗? 但她没有说出口。叶子是队伍中不可取代的人物。如果说共助会是靠温蒂那副老好人的脾气将女巫聚拢起来,叶子就是使大家有勇气跟着自己走下去的保证。没有她的能力,只怕会有大半女巫死在教会追捕的路上。 想到温蒂,哈卡拉忍不住心中一痛,她怎么也没料到,那个和自己一起创建了共助会的人,竟会因为夜莺背叛自己。 即使在温蒂出手吹飞她时,她也没想过要杀死对方。魔力之蛇苦痛分泌的毒液生效缓慢,剧痛难忍但不会立刻要人性命,被虚无咬过后则能迅速清除毒素……她只是想给温蒂一点苦头吃reads;神州飘渺行。可若放着不管,毒素侵入头部后依旧是无药可救的。夜莺带走她是个错误的决定,没有虚无的解毒液,温蒂根本撑不过一天。 难道说,曾经身为教会修女的她,注定不可能同姐妹们走到最后吗? 至于另一名逃叛者,闪电,哈卡拉并不太在意。加入共助会时间很短,能力似乎是飞行,在搜寻圣山线索中总是提出不同看法,甚至公开质疑圣书。若不是有违共助会的理念,她真想把这个多嘴的小姑娘石化后扔在雪地里。 邪兽从山坡后冒出了头,两只狼形生物。共助会的女巫们对付这种情况已得心应手。没有战斗能力的姐妹们向后方靠拢。叶子率先驱动魔力,让邪兽脚下的杂草疯长起来,绿色的叶片转眼间破雪而出,缠绕在敌人脚上。另一位女巫追风抽干了邪兽身边的空气,眼看着两只怪物很快陷入窒息状态,口吐白沫,抽搐地倒在地上。 这就是女巫的力量,哈卡拉想。仅凭刀剑的凡人在面对两只邪狼时,一不留神就会丢掉小命。只有拥有神奇魔力的女巫,才是神明的宠儿。如果不是神罚之石——呸,叫地狱之石才对,她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如果不是靠这可恶的石头,教会又怎敢骑在她们头上? “导师大人,请上来,”叶子走到哈卡拉身边,弯腰道。 “换一个吧,”哈卡拉叹了口气,“刚才你也累了。” 一行人继续上路,到中午时,雪势渐弱,负责营地布置的石女找到了一处背风之所。众人决定在此稍作休息,开餐补充消耗的体力。 石女迅速改造了这块土地,积雪被翻涌上来的土壤和碎石压盖下去,地面仿佛活过来一般,自行交织蠕动,不一会儿便变得平整而干硬。众人各司其职,将背着的锅具架起,生火煮粥。雪水被装进杯子里煮沸,掺入一些叶子改良过的草药,立刻散发出浓郁的香味。 “大家都把徽章交给丝诺吧,”一名小姑娘喊道,她有着一头罕见的红发,如同团跃动的火焰。能力也跟火焰有关,她能将温度注入一件物体,使其长时间发热。共助会的徽章——圣山硬币,正是她一手制作的。 看似微不足道的能力,却对共助会帮助良多,特别是在绝境山脉中行动,没有一件取暖物的话,很容易在寒风大雪中失温而昏迷。 吃完小麦粥,大家收拾好行装准备继续上路。据哈卡拉的推测,所谓的地狱之门,其实是通往圣山的关键。只是教会故意将其渲染为邪恶之地,希望阻止女巫抵达圣山。按古书上的记载,她们一共需要穿越三道石门,最后一道处于蛮荒境。平时深藏在地底,只有当天空出现滴血的红月,石门才会升至地面。 她们从营地出发,已在绝境山脉中行走了约半个月,很快就要脱离山脉范围,进入蛮荒之地。最近几天,邪兽出现得也越来越频繁。 “快,快,快看……那是什么!”突然有人惊恐地喊道。 哈卡拉抬起头,随后惊讶得目瞪口呆。 一座城市浮现在天边! 灰蒙蒙的天空中仍不断飘落着雪花,云层压得很低,城市的轮廓就在云雾中若隐若现。 那些建筑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式样,像一座座尖塔并排而立,如果说上面密密麻麻的黑点是窗洞的话,那么这些尖塔至少高达百丈!这绝对不是人类能做到的!即使是教会引以为傲的赫尔梅斯大教堂,堪称天之塔的最顶端,也不过十五丈! 既然非人力所为,那么便只剩下一个答案:那是神明建造的城市! 哈卡拉激动得难以自抑,心中不断有个声音在呼喊—— 她找到了圣山! 第七十六章 圣山(中) “姐妹们,那就是圣山!我们找到了!” 哈卡拉尖叫着将自己的喜悦宣泄而出。不少女巫呆立原地,被眼前的奇景所震慑,也有的反应过来,和周围的同伴相拥而泣。 赤瞳却皱起了眉毛,“那真的是圣山?”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叶子凑上前低声问道。她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问,天空中的城市看起来完全不像古书里描叙的那样,金光闪闪,富丽堂皇。尖塔虽然壮观,但通体都呈灰黑色,即使在白天也暗淡无光。更别提城市上空弥漫的红雾,浓郁得如同化不开的鲜血一般。 “有什么东西……挤在那些洞里,”赤瞳的声音有些干涩,“我看不太清楚,但那些东西,不太像神明……” 叶子感到浑身浮起一层鸡皮疙瘩,共助会里看得最远的就属赤瞳了,她的说法让叶子隐隐有些不安。可惜闪电已跟着夜莺离开,不然可以让她飞近点看看。 “姐妹们!圣山就在眼前,”导师举起双手高喊道,“再加把劲,我们马上将寻得永恒!” 说完她立刻催促石女背负她前进。叶子想上前劝阻,迈开脚却又收了回来。她想起了半个月前温蒂的下场,在这种时候,恐怕任何劝阻都没有意义,不亲自去看一番,导师大人是不会罢手的。 一行人开始加速前进。离开山脚后,积雪意外的减少了,周围的气温也有所回升。这是传说中的禁地,也是人类无法踏足的区域,叶子想,然而她们现在正将足迹印上这块无人之地。如果闪电在的话,她一定会很高兴吧? 回头望去,巍峨的群山在身后连绵起伏,如同一道不可攀越的屏障。这让叶子不禁猜想,是否正是因为绝境山脉,使得邪兽无法直接攻入大陆腹地,才需要绕道极北之地? 不管如何,假若真能找到圣山,自己无需再漂泊流浪,也就心满意足了吧……她轻轻叹了口气,说实话,当夜莺在营地里讲述边陲镇的所见所闻时,她是心动了的。在温蒂问出谁想和夜莺一起离开时,她甚至忍不住想往前走一步,大声报出自己的名字。但直到最后她仍未能跨过心中的那道槛,败给了自己过去所留下的阴影。 叶子甩甩头,让自己不要再去想这些已经过去的事,跟上队伍的步伐,在黄白相间的原野里疾行。 但怪异的事很快就发生了,不管她们如何加快速度,城市总像在和她们保持同样的速度般后退。一个时辰走下来,圣山之所仍悬浮在云层中,既没变大,也没缩小,就像是……她们根本没有移动过一般。 “导师大人,请休息下吧,姐妹们都累了,”石女说道。这期间已经换过几波人背负导师,她是坚持时间最久的一个。 “不,现在怎么可以停下reads;龙渊成神记!”哈卡拉不假思索地拒绝了她的建议,“这是神明对我们的考验,姐妹们,没有坚定的意志,是永远无法抵达圣山的!不能停,必须走下去,直到圣山之门出现在我们眼前!” 见劝说无效,一行人只好继续前进。 可情况并未发生变化,在赶路中女巫们还遇到了两波邪兽,第二波出现了两只畸形混合兽,叶子的杂草束缚未能坚持太久,一名姐妹措不及防下脖子被利爪切开,鲜血撒了一地。 好不容易解决这些怪物后,众人发现天色正逐渐变暗,显然已到了黄昏时刻。那座城市依然在她们前方,只是轮廓变得更加模糊,似乎快要消失了。 按照以往的经验,她们必须要寻找合适露营的地方构筑营地了,但这里和绝境山脉完全不同,放眼望去几乎是一片平坦,加上随时可能出没的邪兽,她们根本没法在这种地方过夜。 “导师大人,我们先撤回山脚吧!让赤瞳引路,红椒来照明,说不定能在午夜前赶回去。” “不行!”哈卡拉大叫道,“我们花了一下午才走到这里,路上几乎没停过。现在大家体力都消耗大半,不可能再保持原速返回。姐妹们,再多坚持一下,找到圣山我们才能真正安下心来歇息。” “那雪利呢?”有人指着地上已无生机的女巫问道。 “我们没有时间埋葬她,”导师摇摇头,“把她留在这儿吧,大地会收容她的。” 叶子难过地闭上眼睛,又一名姐妹离去了,如果自己力量再强大一点,她就不用死在这片荒凉之地,连个墓碑都无法留下。 就在众人为前进还是后退举棋不定之际,石女忽然惊呼道:“快看天上,城市不见了!” 叶子睁开眼,抬头望去,只见天空已变成了灰黑色,云层隐匿于夜幕中,城市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它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 所有人都呆立原地,一时间四周寂静得可怕。 永远无法靠近的城市,浮在空中的幻象,太阳落山时消逝于无形……叶子脑中突然想起闪电讲述的探险故事,那些在大海上所见的离奇幻境。她打了个哆嗦,低声道,“我们被骗了……”很快,她便高喊起来,“我们被骗了,那根本不是圣山!我们看到的是海市蜃楼!” “海市蜃楼?”哈卡拉猛得回过头,狰狞的神色有些骇人,“那是什么?” “闪电的故事里提到过,这种现象在远航时经常会碰到,但在陆地上则罕见得多。我们看到的不过是个幻象,真正的城市可能离我们很远,甚至,它可能根本不在前方!” “那至少说明它真的存在?而且没有消失?” “这……”叶子一窒,“我不知道。” 就在这时,赤瞳忽然发出警告道,“小心!有什么东西来了!”她紧紧盯着一行人左侧,脸色显得十分难看。 “又是邪兽?”追风作出迎敌姿势,“有多少只?” “不……”赤瞳向后退了两步,“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说话间,一道黑影由远及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射向赤瞳。她虽然看到了这道袭来的光影,却无法躲闪——和弩箭不同,它太快了。 几乎是眨眼之间,这道黑影就贯穿了赤瞳的胸膛,将她带飞出去,连人一起径直钉在了身后的树干上。 那竟是一根长矛。 第七十七章 圣山(下) 叶子觉得全身血液都凝固了。 左边的夜幕中缓缓现出两团阴影,体形庞大而奇特,并非常见的邪兽模样。再近一些,叶子才发现,那竟是两名类似于人形的生物骑在混合种背上。他们的身躯高大,足有正常人两倍大小,没有披甲,穿着看不出什么材料制成的衣服——不,说是衣服都很勉强,倒像是浮肿的动物外皮,从头到脚包裹得严严实实,不少地方鼓胀起来。 最醒目之处是两人佩戴的头具,那显然是邪兽的头颅改造而成,狰狞而可怖。头颅眼睛处被挖去,缝合上了一片红褐色的晶石。一根满是补丁的皮管从他们的头具下缘里伸出,延伸至背后巨大的甲壳囊里。一人坐骑上还插着数根长矛,一人则戴着造型奇特的铁手套——从外形来看,他们只有三根手指。 叶子心中只闪过一个词语:魔鬼。 “迎敌!” 哈卡拉第一个反应过来,她刺耳的尖叫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拉回到敌人身上。石女伸手按在地上,把身前大片雪地变成了柔软的沼泽。这算得上极为正确的应对:对方胯下的坐骑是狼头双翼混合种,行动速度快,还能短距离飞翔。但这两只显然不行,它们的翅膀都已被砍去,裸露出来的骨头被系上麻绳,握在魔鬼手中。飞不过这片沼泽,他们就必须绕行,这将给其他姐妹们赢得反应的时间。 然而敌人完全没按女巫们的想法来行动,他们驱赶坐骑向前,一头扑进沼泽中,随后借着冲力,从邪兽背上一跃而起,越过数丈的距离,落在石女身后。而那里,正是非战斗型姐妹们汇集的地方。 “快散开!”叶子话音未落,戴着三指铁手套的魔鬼已在人群中大肆杀戮起来。他的敏捷程度跟体形完全不搭配,一名离得较近的女巫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便被一拳打碎了脑袋。接着又有两名姐妹被粗壮的铁手捏断了脖子,其他人这才醒悟过来,惊慌失措地四处逃散。只有丝诺站在原地,尽管能力不适用于战斗,但她没有转身逃开,而是从背后取下弩弓,举平射向敌人。铁手魔鬼侧身躲过,抬脚把她踢飞出去。力道之大,如同一声闷雷。小姑娘飞出去老远才翻滚着落在地上,口中不住涌出血块。 提着长矛的魔鬼则回过身,朝早已吓得不知所措的石女走去。就在长矛即将刺入女巫胸口之际,一团火焰在他面前炸开。红椒从敌人的胯下滚过,拉起石女的手转身就跑。对方想要追上去,却被一堵黑色的气墙给拦了下来。 叶子将全部魔力注入大地,各种植物疯长而出,缠绕成一条带刺的藤蔓,爬向铁手魔鬼,哈卡拉召唤出来的苦痛魔蛇也死死咬在对方的手臂上reads;[重生]山水田园。就在他摆手甩落那些烦人的毒蛇时,从背后悄然靠近的藤蔓突然一扑,缠住了他的双脚,接着向后一拉,敌人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 “跑啊,姐妹们,快跑!”叶子大喊道,恐惧让她的声音瑟瑟发抖。快逃吧,快点远离这些可怕的怪物,他们正是古书中记载的邪恶之源,是从地狱之门里钻出来的魔鬼! 魔蛇的折磨毒液似乎对他们无效,倒地的铁手弓起身子,似乎想抓住拽着他到处乱窜的藤蔓,持矛魔鬼看到同伴有难,很快将注意力放到了正在操控藤蔓的叶子身上。他举起长矛,摆出投掷姿势,手臂迅速膨胀起来。原本鼓胀的外皮被撑至薄薄的一层,透过皮层甚至能看到暗红色的血管和骨骼。 “叶子,当心!”石女再次将地面化为泥潭,这一次直接施放在对方脚下。魔鬼猛得向下一沉,投掷出的长矛瞬间改变了方向,斜着插入叶子身前的地面中,近一人高的矛身几乎全部没入,将叶子吓出一身冷汗。 那只膨胀的手臂在投完矛后迅速萎缩下来,竟很快变得如同干柴一般。 持矛魔鬼不能连续投掷!她立刻意识到,现在正是逃跑的好时机。其他女巫也注意到了这一点,石女同红椒、追风越过仍在地上挣扎的铁手,跑向无人顾及的哈卡拉,想要带上导师一齐离开。只有叶子看到,被藤蔓拉扯着的魔鬼向三人伸出了双手。 他想要做什么?等等! “不——”她甚至来不及开口警告,刺目的蓝光就已从魔鬼铁手中迸出,如同一道划破苍穹的闪电,扭曲着击中了三名姐妹。蓝光在三人之间跳跃,发出噼啪的炸响声。她们浑身腾起白烟,抽搐着倒下,衣袍也随之燃烧起来。 这次攻击似乎消耗了敌人极大的力气,他发出沉重的呼吸声,不再动弹。而此时,叶子的魔力也到了极限,藤蔓瓦解分化,很快变成了一株株枯死的杂草。 一切都完了,她想。导师绝望地喊叫声仿佛变得很遥远,全身力气如潮水般褪去,她无力地跌坐在地。 仅仅歇息了片刻,铁手缓缓从雪地里爬起,走到一脸惊恐的哈卡拉跟前,此时已没人再能阻止他。魔鬼伸手扼住导师的咽喉,后者绝望地想要掰开对方的手指,但在悬殊的力气差距面前毫无意义。挣扎间,魔蛇纷涌而出,咬在敌人的手臂和颈脖间,而对方不为所动,继续缩紧铁手。 就在此时意外发生了,一条魔蛇胡乱攻击之下,咬断了魔鬼头具下方的皮管。红色的浓雾从断口处喷出,很快将哈卡拉和魔鬼笼罩其中。前者发出骇人的惨叫,皮肤在红雾下迅速溃烂,露出肌腱和白骨。而后者松开铁手,慌张地想要去堵住管子,随着雾气快速消散,他的身体开始抑制不住地颤抖,不多时便一头栽倒,再也不见动弹。 半个身子埋在沼泽里的持矛魔鬼见状大叫起来,叶子从没听过这样的声音,像尖锐的嘶鸣和低沉的咆哮混杂在一起,刺得她耳朵生痛不已。 但敌人的怒吼没有使叶子落荒而逃,反而让她看到了唯一的胜机。 咬破嘴唇,她挣扎着站起,捡回丝诺掉下的手弩,重新上弦装矢,走到持矛魔鬼跟前。魔鬼显然明白她想要做什么,两只手臂拼命挥舞,但在沼泽地里,越是挣扎,就下沉得越快。他试图遮挡住管子,但延伸至背后甲壳囊的部分暴露无遗。 为我失去的姐妹们,叶子这么想着,对准管子扣下扳机。 弩矢准确地穿透了皮管,红雾从破口处呲呲地喷出,当雾气喷尽,对手的头颅低垂下去。 她杀死了魔鬼。 丢下弩弓,回头望向十多名已无生机的姐妹,叶子跪倒在地,放声大哭起来。 第七十八章 陪伴 温蒂睁开眼睛,有些陌生的房顶映入眼中。挂着蜘蛛网的木梁,灰色的砖石天花,还有一盏从未点亮过的环形吊灯。景象从模糊到清晰,直到每一个细节都呈现出来。 不是冰冷的岩石顶板或狭窄的帐篷,她想,对了,自己已离开共助会半个多月了,不知道导师大人有没有带领姐妹们顺利找到圣山? 她深深吸了口气,虽然不如山洞里那般清新冷冽,但房间里沉闷温暖的气息让她同样觉得很舒服。身子被柔软的天鹅绒丝被包裹着,身下垫有数层棉毯,躺上去便会微微下陷。即使将身体完全绷直,脚趾也不会露出被窝。 想要赖在床上不起来的感觉令她感到些许愧疚,明明才来此地半个月,她却产生了久违的心安感。 在城堡里,无论起得多晚,都没人来打扰她。例如现在,温蒂偏过头望向窗外,灰白的天空甚至有些刺眼。这个时候大概已过狐时(10点),在过去的数年漂泊里,很少有能安心入睡的时候。一点点响动就会从梦中惊醒,天还未亮便要着手准备今天的食物。外出随时担心会被教会发现行踪,没人可以保证活过下一次邪魔噬体。 就算藏身于绝境山脉,她也早该投入忙碌的杂务中,或帮忙风干食物和草药、吹干姐妹们被雪打湿的衣服,或清扫营地等等…… 温蒂并非不乐意做这些,看到大家的笑容,她也会觉得快乐无比。可她发现,对于这样慵懒的生活,自己同样无法心生抗拒,反而有些沉浸其中。 不行,不能再这样懒惰下去了。她拍了拍脸颊,鼓足劲从床上爬起。毕竟在修道院时,修女长就经常告诫说,懒人是得不到神明的保佑的。 待会儿就去后花园练习下控风吧,顺便把积雪吹干净。想到王子殿下对练习的要求,温蒂总是忍不住想要笑出来。那都是些什么稀奇古怪的要求——比如他观看能力演示后,希望自己能把风吹到头顶上方十步以外的距离。然而从来没有女巫能将魔力扩展到这么远。被告之无法做到,他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想出了一个古怪的主意:让自己站在凳子上,令上下同时吹起强风。温蒂试了试,发现这倒是可行的办法。测试结果让王子殿下十分满意,除了让自己按此方法多加练习外,还询问自己是否有恐高症。 就如夜莺所说的一样,罗兰.温布顿殿下是个难以捉摸的人,但他同样也是个对女巫关爱有加的王子。 想到这儿温蒂轻轻叹了口气。 不憎恶女巫的王子真的存在,导师大人您错了。 穿上崭新的衣服,胸口感到略微挤胀——温蒂对这种事已经习以为常,就在她想要找根针线来改裁一下时,屋外响起了敲门声。 “进来吧。” 推门而入的是夜莺,温蒂稍微怔了怔,随后笑道,“殿下还未起床吗?你居然有空到我这里来reads;霸道女王求放过gl。” “你在说什么啊,我才没空天天跟着他呢。”夜莺举起手中的篮子,“我给你带早餐来了。” 早餐平时都是由侍女负责送到房间,除了王子殿下就寝后夜莺经常会来陪自己聊聊天,其他时间都很难见到她人。温蒂在心底笑了笑,刚醒来就跑过来送吃的,她肯定溜进来看过自己几次了。 “说吧,有什么事?”她接过篮子,从里面捏出一块夹有奶酪的面包,放入嘴中。 “嗯……”夜莺走到床边坐下,“娜娜瓦今天就要度过……那一天了。” 温蒂默然,虽然说是第一次魔力反噬,不会像成年日那样暴烈而持久,但仍不能说是绝对安全的。年纪越小,对痛苦的耐受程度就越低。她将篮子放在床头矮柜上,走到夜莺跟前,拍了拍对方肩膀,“殿下不是说了吗,只要天天保持魔力释放,就能将折磨降至最低。” “但那只是推测。” “至少听起来很有道理,”温蒂安慰道,“安娜不就是这样过来的吗?即使是最为难熬的成年日,她也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这可是你亲眼所见的。”她顿了顿,接着问,“娜娜瓦呢?” “现在正在医疗院呢,”说到这儿夜莺没忍住,嘴角翘了起来,“听说她父亲派恩男爵从猎户手中收购了大群野兔,现在都送到医疗院了。说是要一直练习到明天。” “有个这样的父亲真好,”温蒂感叹道,“我已经不记得我孩提时候的事了……很奇怪,就像记忆里有片空白一样,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从知晓事情起,就待在修道院。” “看来我比你幸运一点儿。” “嗯,幸运不少。”温蒂靠紧她坐下,“你在紧张吗?” “……”夜莺沉默了片刻,轻轻点头。 温蒂当然知道对方在紧张什么,今天不仅是娜娜瓦至关重要的一天,也同样是扭转女巫命运的关键折点。如果娜娜瓦能安然度过这次反噬,就意味着女巫可以彻摆脱魔鬼爪牙的阴影,边陲镇也将变为名副其实的圣山——总有一天,所有的女巫都会汇集于此,过着和常人毫无二致的生活,再也不用四处流浪,躲避教会的猎杀。 “再怎么担心也没用,我们干脆就偷一天懒,去陪娜娜瓦好了。” “偷……懒?”夜莺瞪大眼睛望向温蒂。 “是啊,谁让你这么早把消息告诉我,让我也紧张起来了,”温蒂干脆道,“既然没心情练习,就去看望娜娜瓦好了。契约上不是写了吗?这叫带薪假。” …… 吃过晚餐,娜娜瓦的房间里已挤满了人——安娜、闪电、夜莺、温蒂、提古,还有罗兰。看到这阵势,小姑娘脸上满是纠结,“呃……我会死吗?” “当然不会!”众人一起摇头道。 “只是第一次,反噬力量并不会很强,”温蒂握住娜娜瓦的右手道,“集中精神,能坚持过的。” “痛了就掐爸爸的手,”提古摇着女儿的左手道,“你在医疗院已经变得很坚强了,爸爸以你为傲。” 小姑娘点点头,视线越过众人,最后望向安娜。 安娜走上前,亲吻她的额头,“活下来,好吗?” “……嗯。” 第七十九章 答案 所有窗帘都被放下,壁炉火焰熊熊燃烧,将室内维持在舒适的温度。 和安娜度过成年日不同的是,娜娜瓦是清醒着的。为了保证她在痛苦到来之前能迅速聚集起精神,所有人都陪着她讲故事,或玩一些简单的游戏,让她不至于犯困睡过去。 罗兰还表演了几个硬币魔术,把众人看得一愣一愣的,特别是娜娜瓦,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罗兰双手,若是平时,估计已经嚷嚷着要学了。 这个时代的魔术仍停留在大开大合的杂耍阶段,就罗兰在王宫见过的,有吹笛舞蛇,口吐火焰,胸口碎石板之类,比起后世更专精于障眼法和手指技巧的小型魔术比,显然落了下乘。 最后是闪电讲述她的航海经历,和父亲雷霆在海岛和峡湾间穿行,越过漩涡和暗礁,狩猎深水巨鲨和八爪章鱼的大冒险。虽然明知道有一大半是杜撰,但所有人都听得津津有味,就连罗兰都深陷其中——在他构想的画面里,那些帆船都成了铁甲战列舰,在广阔无际的洋面上驰骋,抵达新大陆。 事实上,他对这个世界的历史进程十分不理解,有明确年限记载的,都截止于四百五十多年前。回忆王子在宫廷导师那儿所学的知识,并没有提及原因,或许是这家伙根本没有认真听课吧,他想。边陲镇也没有档案馆或图书馆一类的设施,等以后拿下了长歌要塞,再找几个博学之士问问。 当闪电讲完探险故事,罗兰忍不住打起了哈欠,他望向夜莺,而后者摇摇头,示意魔力仍未发生变化。没有准确计时工具就是如此不便,根本无法判断他们到底等了多久。罗兰给自己倒了杯温水,坐下来继续等待。 但渐渐的,所有人都察觉到了不对劲之处,这段时间实在太过漫长——娜娜瓦已经哈欠连连,眼看就要撑不住倦意睡过去了,夜莺也焦急起来,她一边摸着小姑娘的额头,一边凝视她体内的魔力运行情况。 罗兰端起杯子,才发现水已经喝干。他走到壁炉边取下水壶重新给自己倒满,经过窗户时忍不住挑起窗帘瞄了一眼,想看看雪势有没有变化。随着厚重的窗帘布掀开一条小缝,一抹光线透了进来。 他惊喜地发现,黑漆漆的天际已出现了一丝鱼肚白。 “看啊!”罗兰将整个窗帘拉开,所有人被他的喊声惊动,回过头来。望着远方微弱的光线,众人才意识到,新的一天到来了。 娜娜瓦平安地度过了魔力反噬之日。 ******************* 罗兰伸着懒腰回到卧室,发现房里多了两个人reads;超级科技文明。 夜莺和温蒂。 她们脸上完全看不到一丝困意,只有兴奋之情。 “你真的确认娜娜瓦的日期是今天——不对,是昨天晚上?”罗兰问。 “是的,只是当时的变化十分细微,我以为还没到反噬的关键时刻,”夜莺肯定地说,“殿下,您的说法是正确的!只要不断释放魔力,它的总量会不断变大,但身体承受的痛苦反而会减少。若能每天保持一定量的训练,所有女巫都有很大机会活过成年日!” “整个灰堡王国,只有您的领地可以让女巫不受拘束地施展能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儿就是女巫们的圣山,”温蒂接着说道,“我想乞求您,让尽可能多的女巫知道这个消息,让姐妹们早日来到圣所。我想她们一定会愿意为您效劳。” “我本来就是这么打算的,”罗兰点头道,“等到邪魔之月结束,领民们对女巫也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接触。到那时,我会安排人把消息扩散出去——以流言的方式。你应该知道我无法大张旗鼓的招募女巫,那样会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他稍稍停顿片刻,“除非教会消亡,或者我登上王座。” “那么我愿意助您登上王座,”温蒂似乎等的就是这句话,她毫不犹豫地单膝跪下,宣誓效忠。可以看得出,她的动作并不熟练,似乎是现学现卖。但罗兰没有计较这些细节,他依然像对待夜莺那样,接受了对方的效忠。 起来后,温蒂向夜莺笑了笑,“我做得怎样?” 后者撇撇嘴,“勉勉强强。” 罗兰无奈地摇摇头,“既然如此,就早些去睡吧,都一夜未闭眼了。” “殿下,我还有一个请求,”刚站起来的温蒂又跪了下去。 “你说,”罗兰收起笑意,认真问道。对方作出如此姿态摆明是个不太好答应的问题。 “我想要再回一次营地。” “温蒂!”夜莺惊讶地望着对方,后者眼神中满是坚定。 “我不知道她们是否找到了圣山,或许有,或许没有。我希望能在邪魔之月结束后前往绝境山脉,如果哈卡拉没有找到圣山,她们应该也返回山中了。” “这种情况才是最危险的,”罗兰皱眉道,“你们尊敬的导师不顾情谊攻击了你。” “如果她真想杀我,我当时就死了,”温蒂说,“她召唤的魔蛇是苦痛,而不是死刑。我或许不能带回多少,甚至一个人都带不回来,但我至少能把这条消息告诉姐妹们。只要她们每天都释放魔力,就不用遭受那可怕的痛苦。”说到这儿,她的声音变得轻柔无比,“殿下,只要您一如既往地善待女巫,我的性命便属于您,自然不会轻易放弃。我会保护好自己的。求您答应我。” 罗兰沉默下来,出于保险考虑,他应该拒绝温蒂。但他也知道,这种请求对于对方的意义——一旦有机会救下更多女巫,她便心甘情愿冒此风险。自己若是拒绝,她或许会遵从自己的命令,可因此失去的姐妹会在她心底留下永远的伤痕。 “我答应你,”罗兰最终点点头,“不过必须等到邪魔之月结束两个月之后,而且要和闪电一同前往。我会给你们自保用的火枪,以及……神罚之石。闪电在远处担任支援,而你佩戴神罚之石去和她们交涉。这样哈卡拉或其他女巫就不能用能力伤害到你。” “殿下,请让我陪她去!”夜莺说道。 “不,薇罗妮卡。殿下的安危比我重要得多,他是所有女巫的希望,”温蒂摇头笑道,“好好保护好他。” 第八十章 炮兵队 水泥船在养护室中放置一星期后,终于到了下水舾装的日子。 被召来的工人目瞪口呆,当王子下命要把这个好不容易做出来的澡盆推进水里时,所有人都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 然而罗兰的命令确实是如此。 他让人将棚子暂时拆卸移开,随后在水泥船的底部挖出一道斜坡,直通向河里。这一部分必须做得格外小心,因为水泥制品抗拉抗震能力极差,出几条裂缝还算小事,要是磕到地面四分五裂就等于白干了。 上滚木,捆绑绳子控制滑落速度,当一切准备就绪后,工人们将手腕粗的麻绳绕过新打下的木桩,拉成一条直线。随着一声声口令,慢慢松开绳子,船底在滚木上滑动,发成刺耳的摩擦声。 所幸一切顺利,罗兰看到水泥船逐渐落入河中,整船吃水约半米深,船壁仍有一米左右露出水面。工人们则惊讶地看到,这个比石头还沉的玩意儿居然没有咕隆一声沉进河底,而是像叶子一般,漂浮在水面上。 “快把绳子围着木桩多绕几圈,然后捆紧!”罗兰指挥道。绑在船体上的麻绳还不能解开,否则水泥船便会随着河水向南飘走。 夜莺虽然没有现出身形,但难以置信的语气已将她的震惊表露无疑:“为什么它能浮起来?” “呃……简单来说,它的平均密度比水低,就能浮在水面上,”罗兰思忖片刻后回答道,“至于跟它是铁块还是水泥关系不大。其实你看到帆船就应该明白,那么大一条船,可比一块石头重多了。” 声音没有再响起来,他猜测对方已经陷入苦思中。就算是安娜,也不一定能立刻反应过来。罗兰笑了笑,继续指挥工人进行下一步工作。 后续的舾装是段漫长的时间,当下起大雪时,工作就不得不停止,只有在雪势较小时,才能抢着时间做上一阵。舾装的主要内容是铺设甲板,一块块刨出企口的木板被安装上船,甲板和船底之间的间隙矗立着许多根短木桩作为支撑,虽然有点浪费空间,但考虑到水泥船的主要用途,也就不管这么多了。 接着是防腐处理reads;再嫁,首席的神秘逃妻。这点木匠倒十分清楚该怎么做,他们先给甲板刷上了一层具有刺鼻味道的油液,等固结后又用红色的涂料反复涂抹数层。等甲板层一切都完成后,舾装进入了上层建筑安装阶段。 而所谓的上层部分,不过是一个立在两根桅杆间的木棚子,用来存放火炮和弹药。遇上下雨时,船员也能有个避雨的地方。木棚顶部还专门加装了一处可供一人站立的平台,显然这是为温蒂准备的。只要她站在棚顶,能力施展范围就能将风帆上下全部覆盖。 船尾的舵由生铁熔成,安装时则略显麻烦,需要将舵柄从水下穿过预留孔,使其露出甲板,再从甲板上套入铁圈,焊接卡扣。卡扣为直角三角形的铁板,长边焊接在舵柄上,短边则可以在铁圈预留的槽中自由旋转。 焊接工作自然交给安娜完成,在同样对能浮在水上的石头澡盆表示震惊和不解后,她问出了和夜莺一模一样的问题。 罗兰将答案重复了遍,便看到安娜蹲在一旁沉思起来。 唔……普及教育任重而道远啊。 ******************* 另一边,凡纳为到底是加入炮兵队还是火枪队犹豫不决。 一切都要从三天前那道命令说起。 王子殿下决定将民兵一队和民兵二队中表现优异的人员调出来重新组建一支特别的队伍,而凡纳很高兴的听到自己的名字位列其中。但当铁斧询问他是加入炮兵队还是火枪队是却迷茫了。火枪他知道,城头对付邪兽干脆利落,穿透力比手弩强多了。目前只有铁斧、首席骑士大人和若干猎户能使用这等凶悍的武器。凡纳本该是毫不犹豫的加入火枪队的,但他偏偏多嘴问了一句,火炮是什么? 当得知是放大了十倍的火枪,威力更是强于火枪百倍后,他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显然,越能使用强大的武器,就越证明王子殿下对自己的看重,加入炮兵队似乎是比火枪队更优的选择,但背着那杆笔挺的火枪,从小镇街头走过,吸引众人的目光,这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场景啊。火炮虽然威力强大,但放大了十倍后,肯定不能扛着走了吧? 直到最后一天截止之日,他咬牙选择了炮兵。那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比火枪兵高出5枚银狼的每月薪酬。 接着严格的训练开始了。 一门炮需要五个人来操作,和凡纳分到一组的分别是柚皮、猫爪、纳尔逊和罗德尼。凡纳因为担任过长枪队队副的缘故,被任命为炮长。 比起火枪,这玩意伺候起来麻烦十倍不止!一个多月来,他暗中观察铁斧操作火枪的流程,自认为已经滚瓜烂熟。但火炮光是从行进状态转换为预备射击状态,就要经过一套繁琐的操作。 停马、拔出销子、拉起挂扣、移动炮架、推至射击点、落下支撑,这些程序需要五个人协同进行,比如拉起挂扣时,其他人要立刻推动火炮,使得挂扣和牵引车分离,四轮变两轮,才能落下支撑。转换期间必须配合娴熟,否则沉重的炮架很难从牵引车上取下来。 落位完毕后是装填弹药,预备射击。这部分倒是和火枪极为相似,只不过清理炮膛需要换用两根刷子轮流捅入一次,火药也是包装好的,直接装入炮管即可。点火方式采用药线引燃,看来下雨时很难发挥出它的威力,凡纳想。 好在炮长大多数时候都只需在一旁指挥其他人该怎么做,倒不用耗费太多力气。 一开始的三天,被选出来的四个炮兵组只有一门火炮可供训练。于是在铁斧的口令下,一群人将炮架装车,卸下,预备发射,再倒回去装车。这两个步骤反复进行,凡纳怀疑那根炮管在不间断地清理之下,兴许比自己的脸还要干净得多。 第八十一章 操炮训练 每天这样的训练都会持续两到三个时辰,完了后他还要回到城墙,继续干*他的老行当。同一间宿舍里的伙计报名了火枪队,现在已经提着崭新的火枪,站在自己身后炫耀个不停。如果不是纪律要求不准斗殴,凡纳恨不得把他的嘴给缝起来。 但他也看出了不对劲之处。 加入火枪队的乡亲们这才训练几天?就开始在与邪兽的战斗中磨炼射击技巧了,而炮兵队呢?连一发炮弹都没打出去过。而且,那么沉的火炮,根本不可能运上城墙吧。 看看这墙顶,两个人并肩站立差不多就把过道堵满了,平时大家都习惯在墙内侧的斜坡上跑,哪怕陡了点,也比妨碍队友做刺枪动作要好。至于火炮……光两个轮子就比墙顶宽了,加上还要朝下射击,怎么看都觉得不太实用。 莫非……这东西不是用来对付邪兽的? 接下来的练习印证了凡纳的猜想。 四个炮兵小组被铁斧带到了河边。他发现,不知何时,赤水河里竟多了一艘庞大的船!不……他也不确定这是否是艘船,外壳看上去跟搭建城墙的石头没什么两样,又宽又短,除了两根光秃秃的桅杆,哪里有船的样子?为此凡纳的小组还争执起来。 “这摆明就是个浮桥嘛,”率先下定论的是柚皮,他曾跟随运矿的帆船去过长歌要塞,常自夸见多识广,“几丈宽的甲板,显然是为了稳定!我闯南走北见得多了,如果是船的话,没风要怎么动起来?以前这条河发过大水,把要塞里十几年的木桥都冲垮了。城里的人们就是用浮桥取代的,搞一堆宽木板钉在扁舟上,再拉起铁索连成一排,怎么走怎么稳!” “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长歌要塞,还走南闯北咧,”罗德尼嗤笑道,“浮桥的话需要立两根桅杆,生怕自己不被风吹走?” “而且你看尾端,横放着的不是舵轮吗?浮桥可用不到这个。”纳尔逊帮腔道,他们两兄弟从来都是一个鼻孔出气,“另外中间木架的摆设怎么看都像是要搭出一个棚子来,只是还没完工罢了。这是一艘船,毫无疑问。” 凡纳对它到底是不是船兴趣不大,他只关心接下来的训练内容。答案很快揭晓,铁斧要求他们把拖着炮车的马匹赶上小镇号——没错,就是这艘船的名字,还是王子殿下亲自命名的reads;篡位帝王的重生。听完铁斧的介绍,柚皮顿时脸色僵硬,而两兄弟得意洋洋——再将火炮轮子系在预留的阻拦杆上。 这样的阻拦杆共有两组,每组四个,位于甲板的中心线上,呈一前一后布置。显然可以一次装载两门火炮。 好吧,凡纳想,这下可以确定,他们要对付的不是邪兽了——赤水河由北向南流淌,迷藏森林里也没有如此宽敞的河流。 第一次踏上甲板时,凡纳立刻感受到了它杰出的稳定性。河水伴着船身流过,而石船纹丝不动,如同站在地面一般。只有马匹被赶上来时,才会感受到些许摆动。 他还注意到,每当一组炮兵完成一轮上下船练习,铁斧都会在旁记录下时间。联系到甲板上的阻拦杆,看来四个小组只有两组能派上用场。凡纳偷偷把这个消息告诉给小组成员,大家立刻憋足了劲,每个步骤都用上了十成的力气。选不上被重新踢回长枪队的话,颜面上过不去还是小事,提高的薪酬没了可是大事! 待到第七天,凡纳终于迎来了期待已久的实弹射击训练。 而这一天,王子殿下也亲临现场,观看炮兵练习。四个小组的人无一不把胸口挺得高高的,走起路来浑身是劲。 由于填装弹药那一套大家都已练得颇为熟悉,所以很快第一炮就由凡纳小组率先打响。 这也是他首次目睹火炮的威力。在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两倍于拳头的铁球落在一里开外的雪地里,掀起大片积雪和泥巴,又弹跳着向前飞出老远。而他的肉眼根本捕捉不到铁球进行的轨迹。 这让凡纳在兴奋之余也隐隐有些害怕,王子殿下到底是如何制造出这等可怕的武器的?若是自己面对火炮攻击,就算有全身甲包裹,恐怕也无济于事。 每个小组射击一轮后,王子殿下都会命人将一杆旗帜插在炮弹的首个落点位置上,同时截取一条从旗帜到炮口位置的麻绳。四轮打完,再次轮到凡纳组时,他听到了更换炮口射角的指令。 炮管两端与炮架连接的部位有一个刻有尺度的转盘,上面标示着0、5、10、25、30五个刻度,虽然不太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但按着指令操作就好。铁斧大喊出:“射角五!”力气最大的柚皮立刻将炮刷杆抵入炮管药室下方,从尾端撬起火炮,凡纳扭转炮架上的螺杆,直至第一根白色刻线没入孔洞中,柚皮才松开炮刷。 炮管尾端回落后,比最开始的位置稍微矮了一些,炮口向上抬起,指示刻度正好落在5字上。 接着又是四轮射击、插旗杆、截取绳子、调整射角。 凡纳渐渐看明白了王子殿下所做之事。 他在收集每一次铁球射出的距离,而炮口上扬角度越大,铁球落地的距离也越远。 这点凡纳在用弓时深有体会,向上抛射时,箭才能射的远,平射的话,很快便落地了。没想到火炮也是这样,只是因为速度快,所以飞行距离要远得多。他不禁突发奇想,如果铁球速度快到一定程度,是不是就永远不会落地了? ******************* 赤水河边,小镇号的试航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中。 考虑到要使用温蒂作为动力,船上的人员必须绝对可靠。于是罗兰挑选了一批政治过硬的手下来作为小镇号的首批船员。船长兼任指挥是首席骑士卡特,舵手是布莱恩,升帆和降帆由卡特手下的侍从负责,传讯员是提古.派恩。这些人经常和女巫接触,加上自己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改造,对女巫已不持任何偏见,提古更是爱屋及乌,将自己对女儿的关爱之情扩散到了整个女巫群体上。 第八十二章 小镇号初航 闪电作为唯一有出海经验的专业人士,义不容辞地担任起了领航员。 事实上她也对这艘造型古怪、材料奇特的驳船充满兴趣。尽管看上去粗陋无比,不过作为一艘船来说该有的部件都具备了,至于能不能动起来,她也摸不准。毕竟,在海上时她大多时候都只是一名旁观者,父亲总是拒绝她想要亲自掌舵或者升帆的请求。 按照新船的传统,闪电将一罐麦酒砸碎在船头上,随后下令升帆。而卡特作为指挥,自然不愿意让小姑娘抢去位置,因此在她喊完后,骑士总会跟着补上一句相同的命令。 小镇号的帆是用动物皮缝制出来的,牛皮和羊皮占了大半,还混有些边陲镇特产,比如狼皮熊皮之类。因此看上去颜色深浅不一,棕白灰相间,像是打满了补丁的破布。风帆呈梯形,中间有四根作为横梁的木棍分隔,缆索穿过桅杆顶端的铁环,垂落在甲板上。只要拉扯缆索,就能将整面风帆升起。 为了使操作尽可能简单,小镇号前后两杆帆都是单帆,相互平行且垂直于中心线。若是一般的双桅帆船这么设置,会导致有一面帆吃风极少,几乎相当于失去作用。但有了温蒂的控风能力,这样的设计反而会使得动力均匀分布在中心线两侧,更方便舵手操作方向。 闪电见升帆完毕,指挥陆地上的工人解开麻绳。此时的天气还算不错,天空偶尔有雪花飘落,在轻风和水流的推动下,船缓缓离开岸边。 小姑娘降落到布莱恩身旁,喊道:“右满舵!” 卡特也跟着喊道:“右满舵!” “呃,右满舵是什么意思?”布莱恩挠了挠脑袋,“向右转几圈?” “不,向左转到底,”闪电以手扶额道,“算了,还是我来吧。” 她忘了这帮人都是第一次操纵帆船,连基本的指令含义都不明白。若是一艘标准的双桅帆船,只怕现在连帆都没有铺开。就是这么十个人不到,还能让石船顺利离岸,只能说小镇号的设计确实有独到之处。 她握住比自己还高的舵轮把手,双脚离地,向一侧旋转——巨大的横置舵轮对于普通的女性来说十分沉重,在没有机械助力的情况下相当于克服水的阻力做功,扳动船底下方整块铁质舵面reads;嫡女毒妻。但这一切对于能飞的闪电来说完全不是问题。她注意到舵柄下方设置了防止转过头的阻拦片,不禁有些好奇,听说这艘船是王子殿下一手设计的,他为什么会连这种细节都一清二楚?要知道即使是常年待在海上的水手,都不一定清楚船只各个部位的结构。 “温蒂姐姐,起风吧。” 温蒂站在棚顶哭笑不得,原来殿下问自己有没有恐高症是因为这个缘故。用自己来推动帆船?想起自己平时干的那些活,如风干肉块,吹干衣袍等等,忽然产生了一股微妙的反差感。她张开双手,进入平日里练习的状态,让风从自己的脚下和头顶均匀吹拂,尽可能使两面风帆所受风力相等。 说实在的,温蒂没想到这个看似简单的要求,操作起来会如此困难。 尽管在十五年前就已经觉醒为女巫,但她从未尝试过深入了解和掌控自己的力量。无论是召唤急速气流包裹石头攻击敌人,还是召唤一股狂风将敌人卷走,都是一次性释放出大量魔力。而在营地处理杂务时,风力也是时大时小,只要能达成目的就行。现在想起安娜练习时认真的模样,温蒂忽然觉得有些汗颜。 你首先要做的,是反复练习你的能力,直至完全掌握它——就跟安娜一样。 原来这不是一句套话。 那么就从现在做起吧……她深吸了口气,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到风的感应上来。 尽管风力并不完全均衡,但船帆依然鼓胀起来,源源不断的推力使桅杆发出咯吱咯吱地声响,船头开始向右摆动。 “竟然真的动了,”卡特感叹道。 “殿下把石头做成了船,还让它浮在水面上,”提古摸着胡渣笑道,“还有什么是他做不到的吗?” 小镇号离河岸越来越远,逐渐行驶在河道中间。 温蒂只能凭空产生风力,却不能让原本就存在的北风消失,在两股风力作用下,船身前进的方向并不是一条直线,必须依靠转舵来调整。这点闪电没办法讲述清楚,只能让布莱恩亲自体会。为了让他尽快掌握这种感觉,小姑娘先指挥他进行了几次大舵面变换,感受舵轮旋转角度和船头摆动幅度的关系后,再做进一步细微调整。 在赤水河上航行了半个多时辰后,温蒂首先撑不住了。 不是魔力耗尽,而是身体达到了极限。 即使将身子包成粽子状,也无法完全抵御寒风的侵袭。她的棉帽上积起了薄薄一层雪花,手脚冻得快要失去知觉,站在顶棚上摇摇欲坠。如果不是闪电在空中巡航时发现了异样,说不定她会一直坚持到昏迷过去。 闪电迅速飞到温蒂身边,抓紧她的身子,同时大喊让布莱恩靠岸。 后者将舵轮向右打死,船头慢慢往左偏转。闪电也带着温蒂飞了下来,在甲板上虽然只能吹拂到一面风帆,但至少能暂避风寒,以免体温流失过快。而且靠岸这种需要精细调控的活,闪电也不敢交给一个刚学会掌舵的新人来操作——尽管她同样里手不到哪里去。 一番折腾下来,小镇号终于靠岸,与河岸碰撞的瞬间所有人心都提了起来。撞击时船身发出沉闷的响声,好在看上去并没有大碍。一行人很快收拢风帆,搭起跳板上岸。 不幸中的万幸是,试航时众人并没有选择一条直线走到底,而是在河道宽敞处调头来回练习,因此小镇号并未离开出发地太远。 闪电背着温蒂直接朝城堡飞去,卡特望着石船叹了口气,没有女巫帮助,他们是别想把船开回码头了。 第八十三章 北地车夫 冬天对于大多数北地人来说都是没有收成的日子,特别是靠近赫尔梅斯高原的城镇。邪魔之月带来的不仅是连绵不断的雨雪,还有严寒、饥饿和死亡。但“假腿”怀特不一样,每年冬天,教会的使者大人都会找上门来,让他驾车去狼心王国边境跑上几趟,将受苦受难的孤儿们接上马车,载往旧圣城。 这可是桩好交易,一趟下来差不多能赚到二十枚银狼,还是积德行善的大好事。今年的邪魔之月差不多已接近尾声,这一车应该是最后一次了。 “大人,要不您去车厢里待着吧,外头这雪还要下上好一阵子,您不像我们天天吃风喝雪的,可别冻着了。” “这不算什么,”使者掏出酒壶灌了口,“新圣城可比这儿冷多了,在高原上,皮衣和盔甲都挡不住严寒,它们就像无孔不入的魔鬼,钻入你身体的各个部位。没有驱寒丸的话,那儿可真不是普通人能待的地方。” “您说的是,”怀特连连点头,他没有去过新圣城,也不想去。只有坚冰和邪兽的地方有什么好去的?不过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马车夫,他随时都能找到新话题,而这位使者大人要比上一任好讲话多了。“您这手套,是用来自灰堡西境的特产狼皮制成的吧?” “喔?你这都知道?” “嘿,大人,我干这活快三十年了,”怀特得意地说,“先是替男爵驾车,后来替伯爵夫人驾车,甚至还为狼心小公主驾过车。要不是出了场意外,把腿给摔断了,说不定现在还待在伯爵府呢。他们别的没有,金龙可多得是,什么灰堡的毛皮和银器,永冬的珠宝、峡湾的工艺品,一上车就说个没完,听得耳朵都起茧啦。” “原来如此,”大使点点头,“这就是你外号的来历?出什么样的意外?” “哎,是流民暴动。那群恶棍为了点吃的,什么都干得出来。”怀特吐了口唾沫,“当时他们包围了马车,我为了保护伯爵夫人,不得不催马狂奔,结果马受了惊,把我摔了下去,车也翻了。” “于是你摔断了腿?”大使好奇地问,“伯爵夫人呢?” “比我好,车厢里有软垫和厚棉被,只是摔得鼻青脸肿,”怀特忿忿不平道,“她爬出来跑了,把我丢在路上。我拖着断腿回家,花光了积蓄给自己换了条假腿,”他敲了敲那截露在裤子外面的铜棍,“但伯爵府却以我无法再驾车的借口将我赶了出来,那帮该死的贵族!” “真是令人遗憾,”大使顿了顿,“但神明没有抛弃你,你现在在为教会驾车。上天仁慈。” “是的,大人。上天仁慈。”不,老天若真是仁慈,就不该让我遇上那样的事,怀特想,在我最需要它的时候,它没有拯救我。 这时,车厢里传来了女孩子的哭声。 “稍停下reads;异世之霸爱。” 怀特拽紧缰绳,让两匹马逐渐停蹄,大使跳下车,绕到车厢后面。很快,车厢里响起了皮鞭挥舞的声音。 可怜的孩子,他叹了口气,忍忍吧,这可是你们的救星。没有使者大人,你们连这个冬天都撑不过,只会变为街头无人看管的尸体。 不一会儿,大使走了回来,爬上车辕,“走吧。” “您坐稳了。驾!”怀特抖了抖缰绳,马车重新动了起来。“她们都是从狼心王国各地来的?” “差不多,王国各个城镇的教堂都会收容一些孤儿,特别是冬天衣食紧缺的时候,我们收纳的人会多上好几倍。单靠教会的修士根本顾不过来,所以也会委托车行雇佣一些信誉优良的车夫,来帮我们运送下。你表现很不错,怀特,我的上任对你赞誉有加。” “能参与这样的善行是我的荣幸,”怀特嘴角咧开了花,“大人,她们都会被送进修道院吗?恕我多嘴,虽然她们都是孤儿,但品性可不一样。有的人虽然年纪不大,可是什么都干过了,这样的人会不会污染圣洁之地?” “神明会做出裁决,即使有罪,她们也能获得救赎的机会。” “是吗?那可真是件好事。”怀特抬起头,望了望天色,“不早了,大人,我们要不要在下一个镇里过夜?明天天气不错的话,午时应该就能抵达旧圣城。” 大使呵了口气,“找个旅店吧,带院子的,能停马车就行。你去给她们准备下食物。” “好咧!”怀特应道。 这个镇子是狼心王国前往旧圣城的必经之路,他不是第一次来了,熟门熟路很快找到了之前经常住宿的旅店。把马车赶进院子,他接过使者递来的钱币,去给孤儿们买吃的。和往常一样,红薯粥是最合适的选择,便宜且味道还不错。看着她们分完粥后,怀特一瘸一拐地走回旅店,要了份黄油面包,坐在吧台前啃了起来。至于使者大人,肯定有更好的去处。 若是十年前还未断腿的时候,他定会去酒馆点一杯葡萄酒,再找人丢上几把骰子——那个时候他手气一向不错。现在的话……怀特摸了摸自己怀里的钱袋,还是早点回房休息吧。 傍晚时,他听到院子里有些响动。起身掀起窗帘,怀特看到醉醺醺的使者大人打开车厢门的锁,钻了进去。不一会儿便从里面拖出两名孤儿。而他身后还站着两人,看穿着打扮都是贵族模样。 怀特放下窗帘,回到温暖的被窝里。 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目睹,上任大使也常这么干。活着就是最大的幸运,他想,比起一时的痛苦,还是忍忍吧。等到了圣城,你们就能迎来全新的生活。至少在修道院里,不用担心挨饿受冻。怀特打了个哈欠,沉沉睡去。 天一亮,他便搭着大使继续前进。一路上十分顺利,两人比预计时间提早半个时辰抵达旧圣城。那里已经有教会的马车在等待他们,似乎这群可怜鬼还有一段路程要走,但那已和自己无关。 “这是你的报酬。”大使抛过来一个布袋。 怀特接过后倒在掌心中数了两遍,的确是二十枚银狼不错。他点头弯腰道:“希望来年再见到您。” 大使没有答话,摆摆手示意他离开。 怀特注意到,除了他以外,还有其它几辆马车也在干同样的活。或许是从别的王国送来的?他想,不过有一点很奇怪,从车上下来的,似乎都是小姑娘。教会收养孤儿时,只收养女孩吗? 他摇摇头,将这些问题抛至脑后,驾车踏上归程。 第八十四章 赫尔梅斯机关 主教梅恩踏过一阶又一阶的环形楼梯,向地底深处走去。 这是一处自然形成的天坑,深度至少能没过四座天之塔,直径约有二十余丈,塞进一座领主城堡绰绰有余。洞井内起初并不昏暗,高高的穹顶上留有天窗,光线透过一扇扇窗户窜入地下,在寒冰铸就的石壁上留下蜿蜒曲折的光斑。 随着高度不断下降,光斑逐渐变暗,很快和石壁融为一体。但坑洞中心却反射出淡淡蓝光,越往下走就越明显,即使不持火把,也不会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困境中。 脚下的楼梯如同一条环绕坑洞的小蛇,紧紧贴在岩壁上。 楼梯板是花岗石削切而成,呈长方形,厚三指,够两人并肩而行。一端嵌入岩壁里,另一端悬空。为了防止意外跌落,悬空端头立有木栏杆,栏杆间用绳索相连。 他没有数过这里到底有多少阶楼梯,但他知道,每一块石板的铺设都艰巨无比。教会的石匠们依靠绳索悬吊而下,在坚硬的岩石上敲凿出足够深的凹槽,然后把一块块石板塞入其中。每个动作都必须小心翼翼,因为绳索滑脱或崩断坠入坑底的,足有三百人之多。 若建在头顶的赫尔梅斯大教堂是教会不屈精神的象征,那么深藏在洞井底层的赫尔梅斯机关才是教会真正的核心。 阶梯边的石壁上镶嵌着神罚之石,每隔一百步就会有一名审判军站岗守卫,机关内还有一队神罚军随时待命迎击入侵者。而穹顶和大教堂地板的夹层之间,埋藏着许许多多沙包和碎石。若是圣城防线失手,众人不得不撤离时,教皇就会启动陷阱,让砂砾和碎石将这里彻底掩埋。 尽管梅恩不是第一次前往赫尔梅斯机关,但行走在半空中的感觉仍让他觉得头晕目眩。特别是向张望的时候,总会产生自己正在坠落的错觉reads;重生缠上穿越。 当双脚踏在坚实的地面上时,他才稍稍松了口气。 天坑底部是一块巨大的圆盘形白色磨石,表面如同镜子般光滑,站在上面甚至能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倒影。经过工匠巧妙设计,从穹顶天窗射进来的光线,在坑壁内多次折射后,会恰好汇聚在洞底的这块磨石上。即使没有燃起火把,天坑底部也不是一片漆黑。 只有身处坑底才会发现,阳光并非是无色的。磨石被照耀后反射出淡淡的蓝光,抬头望去,整个天坑被这抹蓝光点亮,呈现出冷冽的色泽。仔细看的话,还能注意到光线较亮处有无数尘埃在飞扬,如同古书中记载的微小生灵。 利用洞底山壁上自然形成的孔洞,教会将其打通连接,进一步扩大,建造了赫尔梅斯机关。也多亏了这些四通八达的孔洞,使得此地空气流通畅快,完全没有置身地底深处那般腐朽沉闷的感觉。 梅恩迈入机关大门,防卫力量顿时严密了许多。这里的审判军五人为一组,守卫着每道关卡——他们都是教会最为忠诚的武士,一旦接受了这个职责,所有人将在机关中度过一生,永远不能再回到地面。 事实上只有他和教皇能出入机关,就连希瑟和泰弗伦两位大主教都无法涉足此地。 但梅恩也不清楚,机关中到底有多少条岔路。除了这条正南方的主道,两旁还有许多分支通道,顺着它们一路走下去,往往会发现更多的分支。有些被教会利用起来了,而有的则干脆封死。他曾听闻过,修建机关时,有几名工匠误入了那些没有标注的岔道,结果在里面迷失了方向,再也没能找到回来的路。 笔直的主道一直通往山体深处,每隔三十丈(约100米)左右,便设有一道关卡。梅恩知道每段关卡之间的机关所承担的任务不同。最靠外的一段是生活区,供值守在洞底的武士们居住。第二段是档案馆,用于存放文书、残卷和古籍。第三段是监牢区,关押着一些无法见光的犯人……和无辜者。 越过三道关卡后,梅恩停下了脚步。再往前走,便是机关枢秘区,教会所有研究和发明都来自于那里,不经教皇同意的话,自己也无法擅自前往。担任大主教三年多来,他只进去过一次。 梅恩转身向左,拐入了一条岔道。 岔道很短,没多久他便走到了头,见到主教出现,守门的审判军立刻握拳击胸,“大人!” 梅恩点点头,“把门打开。” 门内是一条走廊,墙上挂着燃烧的松脂火把,像是黑暗中无数跃动的光点,沿着走道向尽头不断延伸。两旁并列排布着许多张厚实的木门,每个门板中间挂有一块号码牌。 审判武士举起火把,走在前面引路。梅恩边走边注意着号码牌上数字的变化。当看到标记着三十五号字样的斑驳门牌时,他停下脚步,掏出钥匙插入锁孔,轻轻一扭。锁头开启的声音在这寂静的洞底显得格外刺耳,走廊尽头传来隐隐的回声。仿佛是发出一道信号般,不少门洞后响起了哭嚎声,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仔细聆听的话,大多是些“快放我出去!”“救救我!”“求求您,杀了我吧!”之类的哀求。 梅恩不为所动。他命武士守在门口后,走进房间,关上木门,将那些纷乱嘈杂的声音隔绝在外。 隔着铁栏杆,主教看到了一名靠坐在床头的老者——或许他年纪并不老,但此刻已是头发斑白,额头上布满了皱纹。胡子许久没有刮过,几乎快要垂到脖子处。由于太久没有见过阳光,他的皮肤呈现出骇人的苍白,手脚枯瘦得如同竹竿。 梅恩看了眼铁栏杆边的餐盒,里面的食物几乎没有动过,他叹了口气,“您应该对自己好点,教会不缺这么点吃的。您的三餐都是按国王标准制定的,除了没有酒之外。就连鱼肉,都是来自于碧水港的上好鳕鱼。您应该很熟悉它的味道吧,温布顿陛下?” 第八十五章 荆棘路 老者片刻后才有了反应,他缓缓掀开被子,挪到床边,直视大主教。 “如果你被关在这个鬼地方,还能吃得下东西吗?”他开口说道,声音浑浊不清,像是喉咙被什么堵住了般,“半年了,被困在这里半年,什么消息都没有……我的儿子怎么样了,我的女儿呢?” 梅恩注意到墙壁上到处都是刻痕,似乎是用指甲扣出来的。对方就是用这种方法来计算日子的? 他搬了张凳子,面对国王坐下,“您非得问这些会令你不愉快的事情吗?” “……”对方沉默了半响,“我已经没有用处了,你是来送我上路的吧?” “是。” “那么一个垂死之人,还用计较愉不愉快作什么!在死之前,我只想知道他们的情况!”到最后一句话时,温布顿的声音已近乎低吼。 他终究忍不住了,梅恩想,不管怎么说,作为一名国王,他的气概和风度都已足够到位。被虔诚者替换后送往赫尔梅斯的途中,他多次设法脱身。囚禁于此时,他也没有陷入疯狂,而是试图通过交涉来换取自由。没有谩骂,没有歇斯底里地吼叫,这在机关监牢中实属罕见。如果不是计划不可能更改,他真不愿意把这样的人浪费在对内的阴谋中。 或许自己亲自前来,也存着告知他近况的想法吧,主教想,不然只需要一个命令,就会有审判军替自己了结他的生命。 “您的大儿子,戈隆.温布顿死了,”梅恩缓缓开口道,“被您的二儿子提费科.温布顿判处斩首之刑,罪名是谋反弑王。您的三女儿嘉西亚.温布顿在南境独立,自封为碧水女王,和提费科的战争不可避免。至于四儿子和五女儿,我们没有获得太多消息。大概……他们还活着。” “你在说什么,谋反?独立?你们到底做了什么?” “争王令,”他一字一句说道,“将你的孩子们分派到各地,宣布谁能将领地治理得最好,谁就是下一任国王reads;舌尖上的心跳。” 温布顿痛苦地闭上了眼睛,过了好久,他才低声道,“为什么?你们趁着祷告日下手,把我带进隔间,扒光我的衣服……和神罚之石。你们用女巫将我置换成他人,你们明明可以慢慢占有这个国家,让教堂矗立在每一处城镇。为什么要发布争王令这种东西!我,我根本不可能……咳咳,”讲到激动处,温布顿佝偻着身子,剧烈咳嗽起来。 我根本不可能发布这种会引起孩子们自相残杀的命令,对吧?梅恩在心里替国王补完,“或许您不会,可您的孩子们不一定会如您所愿。他们长大了,也会有自己的想法。比如您的三女儿,嘉西亚,早在五年前就得到了碧水港,即使没有争王令,或者说,等到您自然死去,她会眼睁睁地看着戈隆登基而无动于衷吗?最重要的是,我们没有时间徐徐图之,您应该也注意到了,女巫的能力不是永久的。” “该死的,他们互相打起来对教会有什么好处吗?教堂会因此陷入火海,信徒也会在战争中丧命,王国将乱作一团……”说道这儿温布顿忽然一愣,不敢置信地抬起头,“难道,你们想要——”一阵更为剧烈的咳嗽打断了国王的话,好不容易恢复过来后,他的声音变得细若游丝,仿佛那阵咳嗽消耗了他全部精力,“你们……想要消灭王室。” “正是如此,不过更准确的说法,是王权。”梅恩忍不住在心底称赞道,多么敏锐的判断力。在这座暗无天日的地牢里待了快半年,不丧失神志就已经算得上意志坚定,还能思考的,历年来一只手都可以数得出来,“王权会阻碍教会的发展,无论它多么弱小,总是会如幼苗般慢慢长大。只有将它连根铲除,教会才能真正得到这个王国。” “……”温布顿的神色一下苍老了很多,或许此前只是外表上看起来年迈,现在就连精神也衰落下来,他眼中的光芒变得暗淡了。 “灰堡是大陆王国中面积最大的一块,兵源众多,正面战争对教会不利。我们为此策划了很久。您的王国在内战中必定会损失大量战士和佣兵,只要持续两至三年,我们的审判军就能轻易地拿下灰堡全境。您不必太过悲伤,亡国之君并非只有您一人,其他三国也一样。以后,大陆将不再有四大王国之分,晨曦、狼心、永冬,还有灰堡,都将消失。这片广沃的土地上,只会有一个政权,那就是教会。” 温布顿沉默了,这个靠武力从兄弟手中夺得王位的人此刻已像是失去了生机,即使是梅恩也感到了一丝不忍,但心中没有丝毫后悔。教会同样为此付出了很多——大批杰出的信徒甘当棋子,奋不顾身投身于这场布局中。 扮演温布顿三世的人正是审判军中一名虔诚的审判长,他信仰坚定,对教会绝对忠诚,原本将要接受神罚军的转化仪式。然而为了使命,他被女巫替换成国王的样子,毫无荣誉可言地死在了灰堡王都的寝宫里。他本可以把名字刻在赫尔梅斯教堂的纪念碑上,现在,教会却只能将他的姓名永远埋藏。 原以为温布顿不会再说话,梅恩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巧的瓷瓶,准备让他喝下去时,他突然开口道,“诅咒……” “嗯?” “我诅咒你……我会在地狱深处等着你。”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梅恩必须聚精会神才能听清楚他说的话。 “很遗憾,这个世界并没有地狱。就算有的话,那里也不属于我们。而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延续。只有统一四国,教会才能凝聚起最大的力量,去战胜真正的敌人,否则的话……”主教说到这儿打住了,他看到温布顿的手已经无力地滑落,头歪向一边,胸口的起伏完全停息下来。 这是一个王者的结局,却是我们全新的开始,他想。 梅恩将瓷瓶收进怀里,起身离开。推开木门,走廊里静悄悄的,仿佛那些哭嚎声从来没有响起过一般。他对守在门边的审判军武士交代了几句善后措施,头也不回地朝机关外走去。 第八十六章 女巫的抉择 叶子不知道自己这些日子是如何撑过来的, 从蛮荒境返回绝境山脉的营地花费了她近半个月的时间。为了躲避邪兽,她小心翼翼地隐藏在粗壮的树干中,确认附近没有邪兽活动后才前往下一处可以藏身的地方。尽管心急如焚,但她没有别的选择,一旦被混合种邪兽发现,她无法单凭自己的力量逃过追杀。 十余名姐妹倒在了魔鬼的杀戮之下,而其他姐妹们的能力根本不善于战斗,她们在铁手魔鬼跳入人群中肆意屠杀之际四散奔逃,但最终能有几个活着返回营地,叶子心里根本没底。她甚至不敢去想这个可怕的问题。 走一路躲一路的行动方式对魔力消耗颇大,一天只能走出十余里,特别是还要预备晚上过夜所需要的魔力。身上的干粮吃完后,她就将一些野果转化为可以充饥解渴的食物。共助会徽记早已失去了保暖功能,她只能用树皮将自己包裹得更紧一点。想到还未成年就丧命于此的丝诺,叶子的眼泪便止不住滑落下来。 更糟糕的是,到第四天晚上,她在树干中迎来的邪魔噬体——一连串的打击让她几乎忘却了这事。一股撕裂般的剧痛突然从胸口绽放,并迅速蔓延到全身,一瞬间差点令她失去意识,把舌头咬得满嘴是血才强聚起精神来对抗痛苦。在邪魔噬体的阵阵折磨下,叶子也曾想过放弃,但想到那二十多名可能活下来的姐妹,或在营地等待她归来,或身受重伤,需要她的治疗和救助,她硬是咬牙坚持了下来。 好在这次邪魔噬体时间并不算长,当她从苦难中挣脱出来时,浑身上下已遍布裂口,流出来的鲜血把树干内都沾湿了。为了避免血液的味道引来邪兽,她不得不忍着伤痛,脱下衣服,前往另一棵大树。同时让光秃秃的树枝长出绿叶,再把绿叶制成可以御寒的衣服。在魔力的引导下,枝桠成了她的针,叶脉是她的线。 一路上她未吃一口熟食,未喝一口热水。进入绝境山脉后,尽管给自己的绿叶衣服再添加了两层,手和脚都包裹的严严实实,但迅速降低的气温和没过脚踝的积雪依然冻伤了她的脚趾。就这样走走停停,拖着毫无知觉的双脚,她终于回到了营地。 看到姐妹们熟悉的身影,叶子一头栽倒在地。 转醒过来已是两天后,过长时间的失温导致脚部受创严重,草药也无法阻止不断扩大的坏疽,不得已之下,姐妹们切除了她左脚和右脚各两个损坏的趾头。 叶子并没有太在意,能活下来就已经很不错了,比起那些永远回不来的姐妹,她已经足够幸运reads;莳花记。不过看到还活着的人双臂上缠满的白色布带,莫大的悲痛便抑制不住地从心底涌起。 出发时四十二名姐妹,现在只剩下六人。 大家安抚了叶子一番后,年纪最大的书卷向她讲述了一行人的经历。 在自己和魔鬼缠斗时,非战斗能力的女巫趁机向营地方向逃跑。当天夜里她们便遇上了邪兽——一群野猪种。众人无力抵抗,只得四散而逃。被邪兽猎捕的那一批显然凶多吉少,但她们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到隔天早上,众人又被一只狼形混合种盯上,这次逃出来的仅剩下八人。好在进入绝境山脉后,邪兽没有再跟上来。 回到营地没几天,两名姐妹先后出现了魔力反噬的症状。也许是因为共助会这次受到的打击过大,前景一片灰暗,两人都没能挺过邪魔噬体。而战斗女巫们迟迟没有归来,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们死在了魔鬼手下时,没想到叶子竟然回来了。 “那么……其他人呢?红椒、追风、还有导师大人,她们怎么样了?” 叶子摇摇头,“只有我一个人活下来了。” “是吗……”书卷轻声应道,看得出她对这个答案早有预料,“那你好好休息吧。还有……”她犹豫了下,“叶子。” “什么?” “在你昏迷的时候,我们商量了下,如果哈卡拉没有回来,希望你能接过导师一职。” 叶子愣了愣,随后闭上眼睛。是啊,共助会在遭受如此惨痛的打击后,不选出新的领导者,只怕立马会土崩瓦解。但共助会的宗旨是为了寻找圣山,获得自由和安息之地。现在寻找圣山已化为泡影,不,圣山本身就是一个骗局,它不存在于绝境山脉,也不存在于蛮荒之地。如此一来,共助会还有必要存在吗? 她心乱如麻,即使不去看她们,也能感受到姐妹们期待的目光,她们需要一个人站出来,带领迷茫的众人继续前进。 “我们……去找夜莺吧,”沉默良久,叶子开口道。 “什么,找她?” “你是说去边陲镇吗?” “万一她是骗我们的,该怎么办?” “温蒂也在那里啊。” “说不定她早就死了。” 姐妹们七嘴八舌嚷嚷道。书卷拍拍手,让大家安静下来,问叶子道,“如果夜莺说的,也是一场骗局呢?” “你们可以在镇外安全的地方等待,”她睁开眼睛,“先让我去探明情况,如果她说的是谎言,我会接过导师一职,如果……我死在镇里,书卷,你来带领姐妹们继续走下去吧。” “可是我……” 叶子勉强笑了笑,“我知道你的能力不适合战斗,对营地日常运作也帮助不大。但我现在明白了,能力强弱与适不适合担任导师并没有联系。”导师是引路人,而不是能力最强者,可惜自己领悟得太晚了。若共助会的导师是耐心而又心细的温蒂,结局会不会变得完全不一样?“你和温蒂一样,都是最早加入共助会的人,也是姐妹中的长者。从王国东边伴随大家一起来到绝境山脉,经历丰富,行事谨慎,大家都看在眼里。没有人比你更适合担任姐妹们的导师了。” 书卷沉默片刻,“……若夜莺说的都是真的呢?” “那共助会就没有必要再存在了,”叶子缓缓道,“边陲镇就是我们的新圣山。” 第八十七章 冬暮(上) “预备——!刺!” 凡纳用力刺出手中的长枪,然后双手剧震,枪杆发出崩裂的嘎吱声。一头狼种顶在枪头,它的毛发蓬松,血红的眼睛瞪得如铜铃般,张开的嘴中露出两排尖牙,最大的那颗抵得上自己的拇指。他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接触邪兽,对方在空中挥舞双爪,雪花甚至溅到了他的脸上。 凡纳脑中一片空白,几乎是按训练中积累下来的本能,下意识握紧枪杆,持续向前发力。一息的时间仿佛变得无比漫长,他看到枪杆弯曲到了极限,枪尖深深没入邪兽的腹中,他甚至以为下一刻,那尖锐的利爪就会撕开自己的脸颊。 “啪”的一声,枪杆承受不住狼种的冲力,终于断成两截。也正是这一声脆响,让时间流动恢复了正常,对方往下坠落,正如来时一样——它的爪子落在护墙上,刮出一连串碎屑,带着那半截枪杆,沿着城墙重重砸落在地。 “火枪队,装填完毕!” “自由射击!” 凡纳身侧立刻伸出两根枪管,他赶紧后退半步,扬起头,避免火药碎屑和燃气冲到自己的眼睛。至于耳朵,他已经顾不上了。 火枪很快击发完毕,凡纳重新靠近护墙,发现墙底倒了一批各式各样的邪兽。身边有人捅了捅自己,他转过头,看到自己的舍友正得意地朝自己咧嘴。 才摸枪一个星期多点,有什么好得意的。凡纳回瞪一眼,把视线重新移回战场。等殿下的火炮队派上用场时,你就会意识到自己手中那铁管不过是根拐杖罢了。 “炮长,你的枪,接着。”猫爪递过一把新木枪,“这群邪兽发疯了?已经有二三个时辰了吧?” “它们本身就疯子,”凡纳把枪杆架好,等待敌人下一波进攻,“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快到午时了。”猫爪呵了口气,趁着猎户没注意,飞快向两边张望两眼,“柚皮呢?罗德尼兄弟呢?” “不要移开视线,你想被狼种开膛破腹吗?”凡纳没好气地说道,“他们被分到了其他城墙段,或许在三组,或许在四组,话说回来,你怎么会来第一组?” “我是替补队的嘛,”他嘿嘿一笑,“哪里有需要,我就来哪里呗reads;莳花记。刚有一位大叔负伤了,正好轮到我替——” “预备——!”猎户观察员的声音响起,打断了猫爪的话。凡纳看到十来只邪兽正在迅速靠近,现在他也能快速分辨各种邪兽的类型,这一波只有两只狼种,其他为野猪种、狐种和一只熊种,对城墙的威胁不大。 “刺!”尽管如此,他还是听从指令,和队友统一刺出长枪。果然这一次枪头空空如也,他收回枪杆,余光看到狼种已被一组的其他队员击落。待到其它跑得较慢的邪兽也汇聚到城下时,火枪队又挤进他的身侧,向下自由射击。 这样固定动作的重复,已经从拂晓持续到现在。当最初号角被吹响时,大部分人还在睡梦中。凡纳打了个哈欠,这一次邪兽的攻击比以往都要激烈,平时只会维持一到两波的侵袭如今仍在继续,城墙下的邪兽尸体都快堆起来了。中途已经被民兵二队替换过一次,胡乱吃了点东西,休息片刻后又重新上了城墙。 但意外的,凡纳发现自己比想象中的镇定,听到号令刺枪收枪,其他交给火枪队,就跟平日里练习时一模一样。起初看起来有些莫名奇妙的条例和动作要求,此刻都派上了用场,而且难以置信的有效。 其他人也跟自己差不多,虽然双手紧握枪杆,神情看起来颇为严肃,一些替补者还显得十分紧张,大家的身子却都站得笔直,没有人往后退却一步。 不过凡纳清楚,大家最大的信心不是来自于日复一日的练习,而是来自于殿下。凡纳只有在火枪队射击后,才偷偷向城墙中段的望楼瞟上一眼——那是王子殿下矗立的位置。 从号角响起,殿下第一时间就抵达城墙,和大家站在同一条防线上,到现在都没有休息过。就连自己被轮换下去吃东西时,王子殿下依然待在望楼顶端,早餐还是首席骑士大人亲自送上去的。 回想上一任领主,每年邪魔之月撤离时,都是早早乘船离开。接下来是贵族,最后才轮到平民。尚有余钱的可以付上几枚银狼,跟船离开,没钱的,只能靠自己的双脚,走到长歌要塞。光想到这一点,他就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没错,他们是属于灰堡王子的部队,和边陲镇之前的巡逻队完全不一样。那伙人仗着自己有盔甲有兵器,常常在新旧区横行霸道,外来商人也是他们敲诈勒索的对象。在凡纳看来,除了巡逻队两位队长,其他人根本和流氓没什么区别。而民兵队是一支强大的队伍,在王子殿下的率领下,他们甚至能把令人闻风丧胆的邪兽阻挡于小镇之外,始终不得前进一步。以往只有长歌要塞才能做到这一点。 看看鱼丸,旧区里出名的胆小鬼,经常被人嘲笑的对象,加入民兵二队后,现在拿起长枪也是有模有样。还有费米,个头巨大,却总是慢人一拍,旧区里的人以捉弄他为乐。现在,他那一套出枪动作,又快又狠,比大多数人都要娴熟。凡纳知道别人训练结束后,他都要多练上一百枪,只因为殿下亲口跟他说过一句,越是不灵活的鸟,就要越早日起飞,才能赶上别人的步伐,最终超过他们。 明明一开始只为了那两个鸡蛋,为什么现在反而有种庆幸自己加入了民兵队的感觉?每天都有细微变化,每天都比昨日更进一步。凡纳相信,不止是他,所有人都感受到了这一点。他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自己的心情,或许,概括起来就是殿下在训练时常挂在嘴边的话——他们是一支不同于时代的队伍。 “呜——呜——”两声短促的号角声让凡纳精神一振,这是混合种邪兽出现的预警。他眺目远望,又是狮头双翼混合种,跟上次闯入城内的那只极为相似。这是今天遇到的第二只了,他想,不过,这次不一样。除了火枪队,他们还有其他帮手。 凡纳微微侧头,余光中,殿下身旁一名金色短发的小姑娘已经浮空而立。 第八十八章 冬暮(下) “不要这么着急,它还没过来呢。”罗兰望着跃跃欲试的闪电,叹了口气。 天知道她竟会对挑战邪兽这么感兴趣,明明就不是适合战斗的类型,却没有一点儿常人面对邪兽该有的恐惧。“按照之前对付第一只的办法来,别逞强,你只是引诱邪兽,将它的注意力集中在你身上。注意保持高度!它虽然不能飞,但跳起来的时候也是颇具威胁的!” “知道啦知道啦,”闪电自信满满地道,“第一只过来的时候我就摸清了它的底细,放心,它连我的衣角都碰不到。” 说话间,混合种邪兽已经靠近城墙,越过一片障碍地带,朝无人防守的区段猛得跃起,翻上墙头。不过这一次,没有民兵队员加以理会,他们仍留在自己防守的区段,等待猎户观察员的下一次刺击命令。 “那么,对混合种邪兽特种作战,现在开始!”罗兰沉声道。 已经飞出去的闪电又停了下来,回头望向罗兰。 “怎么了?” “你这句话……”闪电想了想,随后摇摇头,“有些奇怪。算了,我出发了。” 望着小姑娘快速远去的身影,罗兰尴尬地笑笑,问身后的安娜和夜莺,“你们也觉得奇怪吗?” “嗯。”两人齐齐点头。 好吧……看样子中二的台词即使放到异界仍是中二,“那你们也去吧,注意安全。” “殿下您也是,”夜莺躬身道,随后拉起安娜的手,进入迷雾。 罗兰双手背在背后,迎风而立,尽力装出*oss应该有的模样。他知道不少人都会在战斗喘息之机偷偷回望自己,所以尽管双脚发麻,他仍站在城墙最高点,让所有人都看得到——无论何时,王子都与他们同在。既然不能亲自投入战斗,他至少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激励人心。 这次邪兽侵袭已经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进攻的强度。按铁斧的说法,往年整个邪魔之月中,只会有一到两只混合种出现,但算上现在只,今年边陲镇已遇上了四只混合种邪兽。持续时间也格外漫长,邪兽们不停从迷藏森林中出现,以数十只为一批的规模,不断奔向城墙。 还好最近一个月燧发枪产量大增,现在一百人的火枪队已经武装完毕,不然真不能保证如此高效的击杀速度。若是弓弩的话,只怕现在上弦都吃力了。在持久战中,火枪对体力消耗颇小的优点会愈发明显。当然,火药的消耗猛增也够令罗兰头痛的了,他已经在考虑把仓库里那二十多包炸药统统拆掉,取回火药配给火枪队使用了。 另一边,闪电已经飞临混合种邪兽的头顶。她从口袋里摸出块石头,朝邪兽掷去reads;世家贵胄。石头准确地落在了对方的脑袋上,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令它猛得向后一退,才发现攻击竟是来自空中。 闪电挑衅似的压低高度,从它面前穿过,并贴地向小镇中心飞行。混合种邪兽虽然有着一定的思考能力,但眼前的小姑娘显然被判定为不具威胁。它立刻猛扑上去,双翼张开,几个起跃间便滑翔出去近百米。闪电立刻将自己拉起,在空中一个转身,绕过几栋平房,向另一条街道拐了进去。 就这样七拐八绕之间,她将敌人引诱到了小镇中央广场上,这也是她和夜莺约定的攻击地点。由于狮头双翼混合种的嗅觉十分灵敏,即使身处迷雾中的夜莺也会被发现,所以在夜莺和安娜发起攻击前,自己必须尽可能牵扯住邪兽的注意力。 而闪电做得十分完美,混合种现在显然已暴跳如雷,愈发狂躁的兽性掩盖了那本就不多的理智,它张大着嘴,向空中数次跳起,但身上没有任何负重的闪电远比邪兽灵活,她上上下下地戏弄对方,让其每一次跳起都无功而返。 夜莺也已从另一个方向抵达广场——和闪电不同,进入迷雾后的她,完全忽视了路上的房屋和栅栏,以一条笔直的路线前进。安娜的火焰距离只有十步(5米),必须从尾巴后方靠近才能降低被邪兽发现的可能性。 对付第一只混合种时还出了不少岔子,但此刻夜莺已经完全熟悉了安娜的攻击方式,在离邪兽还有三十步的时候,她将速度提至极限,地面在瞬间像是缩短了一般,几乎一步就跨过了剩下的距离,安娜回过神来时,怪物的尾巴都快贴到脸上了。 “就是现在!”夜莺喊道。 安娜身边的黑白世界如潮水般褪去,眨眼间,她又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小镇广场。绿火在指尖悄然乍现,随后扩大成巨大的火焰牢笼,将邪兽一头罩入其中。 夜莺飞速后退,扑面而来的滚滚热浪已经让她感受到了灼痛。 在可以融化钢铁的高温中,邪兽甚至还来不及挣扎,便已化成一团火球,轰然倒地。 “看来她们已经解决了,”代替夜莺充当临时守卫的温蒂看到远处腾起的碧绿火焰,撇撇嘴道,“似乎就我没起什么作用啊……”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们都不用上战场,”罗兰仍保持着背手站立的姿势,故作轻松道。话虽如此,但他心里清楚,今天若没有女巫加入防线协助作战,面对能飞跃城墙的混合种邪兽,民兵队必然会阵脚大乱。 就连娜娜瓦都已来到了城墙下,在提古男爵的保护下,快速治疗那些不慎受伤的战士。这是罗兰第一次在所有民兵队员面前公开女巫的力量,结果令他十分欣慰。在队伍里有着治愈天使之称的娜娜瓦显然将女巫群体声望刷到了一个新高度,安娜和夜莺在城墙上联手杀死第一只混合种后,人群中还一度响起了欢呼声。 当然,他清楚不可能所有人都对此毫不介意,这样的局面已是十分难得。民兵队中有了初步的共识后,他接下来的计划才会方便实施许多。 忽然间,城墙上的枪声稀疏下来,罗兰注意到,邪兽开始纷纷撤离城墙。它们竟然撤退了?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在这时,天空中一道光芒穿过厚厚的云层,洒落地面,接着是第二道,第三道……很快,灰蒙蒙的天空被千万道光芒穿透得千疮百孔,所有光线彼此融为一体,变得耀眼而不可方物。大地陡然明亮起来。 太阳再次升起之日,便是邪月完结之时。 城墙上出现了短暂的平静,接着,欢呼的浪潮席卷了边界防线。渐渐的,镇民们也陆续走出屋子,跟着高喊起来。为这久违的阳光,为自己平安度过冬天,为了他们的王子,欢呼雀跃。所有声音最终汇聚成一股洪流,响彻整个边陲小镇! - 邪月之歌卷完 第八十九章 庆典(上) 今年的边陲镇与往年都格外不同。 往年邪魔之月结束后,要在长歌要塞的贫民窟再等上一个月,待积雪完全化净后,才能踏上返家的归途。而回到小镇后,看到的大多是一片狼藉。数个月无人打理的房屋破败不堪,一些不甚结实的木屋早已被大雪压垮,有些镇民家中甚至还躲着邪兽,把柜子桌子咬得七零八落不说,还拖来草料破布填在角落,显然是把这个能避风躲雪的地方当成了自己的巢穴。他们往往要花一周来修葺房屋,更换泡水发霉的家具,至于久久不散的腐坏味道,此地的居民们都习惯了。 不过今年,边陲镇可谓焕然一新,积雪很快被扫去,家门口挂起了王子殿下发放的彩色纸旗。远远望去,单调而破败的小镇变得五彩缤纷起来,各色旗子混合在一起,如同花的海洋。所有人奔走相告,邪魔之月结束后的首日,殿下将在广场举行盛大的欢庆舞会!任何人都可以前往,不仅不需要缴纳钱币,听说还有免费的食物发放! 舞会是什么,那可是上层贵族才能参加的社交场合,大家从来都只在见多识广的大城市行商口中听说过,但即便是他们,也无法参与其中。听商人们说,那不是光有钱就能得到邀请的活动。王子殿下居然让所有人参加? “殿下,您这样做,不太好吧?”首席骑士劝阻道,“这里既没有乐队,又没有领舞者,舞会的节奏谁来控制?再说了,这种偏僻之地,就连贵族都不一定会跳舞,您的领民只会把一切都搞砸的。” 卡特在王都时只去过一次舞会,那是一位侯爵为庆祝女儿生日举办的。优雅的弦乐和激昂的鼓点交错响起,女士们在悠扬的音乐下翩翩起舞,男士则在鼓声响起后展现自己快速而有力的舞步,或旋转,或踢踏,将动作与鼓点接合起来。休息期间,侍从端着酒水和点心在人群众穿梭,男士们纷纷物色自己心仪的女子,待到最后一首乐曲奏响时,便鼓起勇气上前邀约,成功者在舞会散去后,还有一番风花雪月。 卡特叹了口气,虽然当时年少的自己没能约到心仪的姑娘,但那种优雅而浪漫的气氛至今仍让他回味不已。把风度出众的贵族换成这帮天天和石头、野兽打交道的村夫?天哪,他简直不敢想象这样的场景。 “领舞人?有啊,”罗兰吩咐民兵队将广场中的石头雕塑和绞刑架统统拆除,“铁斧和民兵队就是reads;网游之另类女神。” “那个沙民?”卡特愣住了。作为火枪队队长,铁斧在邪魔之月的表现总算是赢得了首席骑士的认可,异族称号也不再提及,不过对方终究是莫金族人啊,怎么可能知晓大陆王国的礼仪! 罗兰神秘地笑了笑:“因为我要举办的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舞会,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要做的准备工作并不算多,主要是拆除广场中的障碍物,再在中心位置搭起一座木柴堆。柴堆边用砖头垒起了桌台,用于烧烤食物。没错,这就是罗兰一拍脑袋想出来的庆祝舞会——篝火聚会和野外烧烤的混合体。 用什么来增加人民对于居住地的认同感,一直是王子认真考虑的问题。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对于这些一辈子为领主打工,大字不识一个的乡野村民来说实在太过深奥,也只有他们的家财和亲人才值得关心。越是落后,就越是短视,这是文明发展的规律,文明最后总会变得和它的思想一样大,罗兰对此深以为然。 不过这并不代表精神建设可以忽略,胜利庆典就是他琢磨出来的改造方法之一。事实上他对这个世界度过邪魔之月后没有任何庆祝表示感到难以理解。每年一次的邪兽侵袭简直就跟天灾一样,战胜了这般邪祟,自然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 于是他决定,将每年邪月结束后的第一天命名为胜利日。凡归属于他的领地,这一天不仅公休,还要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只要持续三四年,它将会变为一种传统,在领地上流传下去。而领民们逐渐也会感受到,自己与其他领主治理下的人民确有不同。 还未到中午时,广场中就挤满了人,民兵队员排成圈,将大家挡在木柴堆之外。 看来免费发放食物还是颇具吸引力的,整个小镇至少来了一半人,罗兰想。美中不足的是广场终究小了点,除了柴堆外的一圈空地,千余人几乎肩贴着肩,很难有活动的空间。他还看到一些孩子已经爬上了最近的屋顶,向广场中间探望。 第一次庆典嘛,难免有缺憾。罗兰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登台致辞。 这已是他第二次在广场进行公开演讲,心态要比上回镇定得多。 “我的领民们,中午好。我是灰堡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他依然选用了和上次一样的开头,但这次效果截然不同,话音还未落下,人群中已经爆发出热烈的呼声,“王子殿下万岁!”“殿下万岁!” 罗兰顿时感到胸口一热,这次他可没安排什么托,看到民兵队和群众自发的欢呼声,成就感和满足感充盈于他的心头。 待到呼声稍退,他向下压压手,“邪魔之月结束了,在民兵队英勇奋战之下,邪兽始终未能越过城墙一步。边陲镇以极小的代价战胜了可怕的敌人,这证明,只要大家团结起来,即使不依靠长歌要塞的施舍,我们也能在此地站稳脚跟!他们想用粮食威胁小镇,想用饥饿和严寒逼迫我们屈服,而今天的胜利告诉他们,这一切都是徒劳之举!” “说得没错,我再也不想回到那个地方了!” “跟着王子殿下,冬天没有一日饿着肚子的!” “终于可以不用受他们勒索了,殿下仁慈!” 罗兰趁着众人不断高涨的情绪,继续大声说道:“让我们为这辉煌而荣耀的胜利庆祝吧,这是值得被铭记的一天!我宣布,从今以后,邪魔之月结束后的首日将称为胜利日!庆祝舞会正是为此而设!我的领民们,尽情享受这一天吧!现在,舞会开始!” 火把被丢进涂抹过油脂的木柴堆中,火焰碰的一声腾起,瞬间点燃了整个广场的气氛。 第九十章 庆典(下) 六头腌制好的全牛被推车运至篝火旁——如果不是民兵队护送,罗兰怀疑推车越过人群时,全牛就会被热情的群众瓜分干净。 这也是他城堡地下室里的全部存货了,想到下一艘商船到来之前自己都没有肉排可吃,罗兰便觉得心里在流泪。为了办好这次庆典,他算是把家底都掏出来了。 从王都带来的御用厨师只负责抹料和监督火候,烧烤任务交给了民兵队里力气大的六人来完成。一条铁杆从牛嘴巴处插入体内,摆在火堆边的砖台上。火焰熊熊燃烧,隔着两三米远都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热浪。很快全牛的表皮上发出滋滋的声音,油脂从毛孔中冒出,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当然,烤肉时不能让大家干等,在罗兰的示意下,铁斧带着一队民兵队员登场了。 那些华丽而复杂的宫廷舞蹈并不适用于这样的场合,没有长时间的训练,连动作要领都不一定能记住,更别提展现优美的舞姿了。若要保证简单易懂的同时尽情展现自我,沙民的舞蹈显然更符合平民百姓的口味。 只见铁斧和队员们双手叉腰,其中一只手穿过右侧同伴的手臂,形成一环扣一环的模样,围绕火堆排成两圈。随着伴奏——也就是数支高低音号角吹响起,他们开始按顺时针方向移动,每踏出一步,另一只脚就向前踢出,同时高喊“哈嘿!” “这就是您说的领舞?”卡特瞪大了眼睛,“这也算舞蹈吗?” “当然算,而且简单好记,昨天晚上民兵队只练了一刻钟就掌握了步伐,”罗兰笑道,“你想不想上去试一试?” 卡特摇头拒绝了。他只觉得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哐当一声碎裂开来——别了,那令人心动的美丽姑娘,别了,那略带伤感的青春回忆。 其他民兵队员拍起掌来,跟随舞者的脚步,每一轮出脚便带来一次掌声。极富韵律的节奏感带动了群众,他们纷纷伸手照做。随着掌声越来越快,铁斧和队员旋转速度也越来越高,人环开始出现脱节的迹象,没多久,一名队员不慎摔倒,接着连带着一群人倒下,旋转戛然而止。群众们愣住了,但民兵队的掌声丝毫没有停息,反而变得如暴风骤雨一般。 铁斧扶起跌倒的队员,向人群中大喊:“大家看明白了吗?有谁想来试试?跌倒的话就算一轮结束!加入舞蹈的人,都能分到一块香甜美味的蜂蜜烤肉,坚持得越久,肉的份量就越多reads;孤胆战群魔!” 若是贵族和大户人家的邀请,镇民们不一定会踊跃参与——潜意识里,他们总是高高在上,视平民百姓为草芥,答应的事再反悔也是常见之举。但看到民兵队员,也就是平日里熟悉的乡亲邻居们在向自己招手鼓动时,一个个顿时按捺不住了。 有了第一个,很快就有第二个、第三个。新一轮舞蹈再次开始,只不过这一回,大部分舞者换成了群众。尽管动作简单,但大家都乐在其中,外加蜂蜜烤肉作为奖励,参与者皆拿出了最好的表现。 这正是罗兰希望看到的场面。 除了烤肉,还有面包、鱼饼、麦酒,这些都会在牛肉分发完之后陆续发放,庆典将持续到晚上,但罗兰不会一直待在这里。他安排卡特负责现场安全,助理大臣来为闭幕致辞,随后离开了。 他还有一场私人庆功宴要参加,地点就在城堡后花园里。 当傍晚降临,后院仍然灯火通明。 和广场中央一样,这里也燃起了一堆篝火。所不同的是,用于烧烤的鸡肉全部切成了块状。调料和油也是自己配置,完全模仿野外烧烤的吃法。这种新奇的自助方式让女巫们爱不释手,当然在罗兰眼里,同样是一副难得地奇景——比如安娜把鸡块抹好佐料后直接用绿火包裹起来,瞬间就能烧出一块香喷喷的鸡肉。夜莺则展现了她不可思议的刀技,餐刀在手中时隐时现,围着鸡肉上下翻飞,剥开后,骨头便完整地掉落下来。 当然还有葡萄酒,这些从柳叶镇捎来的瓶装葡萄酒显然比麦酒更适合女性的口味。闪电一个人就喝掉了半瓶,罗兰虽然想说未成年人禁止饮酒,但她抱着酒瓶浮在半空中,劝阻难以实现,他想了想也就罢了。 烧烤进行到一半时,罗兰微微感到了醉意。他靠在椅子上,看着眼前这群欢颜笑语的姑娘,顿时觉得欣慰无比。这才是王子该有的生活,他想,对于女巫们也是。拥有过人能力和外貌的她们不应该被作为猎杀的对象,若放在自己穿越前的年代,恐怕她们走到哪里都是耀眼夺目的焦点人物。而自己现在所能做的,仅仅是在这块方寸之地,让她们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就在这时,闪电飘落下来,直接坐在罗兰腿上,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冷不丁贴上脸颊亲了一口。 尽管这个动作做得十分迅捷,但仍被一干女巫捕捉到了。 她笑嘻嘻地飞开,见安娜、夜莺和温蒂一脸吃惊地望着自己,摆摆手解释道:“按峡湾的规矩,庆祝胜利的宴会上,女子是可以主动向首领献吻的。爸爸每次都会让我亲他来着。灰堡没有这种习惯吗?” “当然没有,”罗兰的醉意瞬间醒了大半,“呃……咳咳,闪电你喝醉了,赶紧给我回去睡觉!” “怎么可能,”闪电抗议道,“我在航海时,经常跟大家拼酒,从来就没有输过。” 罗兰只好求助于女巫,他望向温蒂,后者点点头,卷起一股向下的气流,将闪电吹落下来。在快要落地之际,温蒂上前两步抱住女孩,不顾她在怀里嚷嚷个不停,径直朝城堡走去。 “不用理那家伙,她喝多了而已。你们继续吃,待会还有甜点。”罗兰顿时感到气氛有些尴尬,特别是安娜看自己的眼神,令他觉得有股寒意从脚底升起。完全不受影响的只有娜娜瓦,她仍专心烤着手中的鸡翅膀,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当篝火逐渐熄灭后,罗兰让夜莺护送娜娜瓦回家,自己去井边用冷水洗了把脸,同样准备回房睡觉。这场小小的插曲罗兰并未放在心上,在他看来,闪电还只是个未成年的孩子。 不过走到三楼的卧室门口时,王子的心猛得跳了一下。 他看到了靠在门边的安娜。 第九十一章 心牢 月光从楼道间的窗口洒下,将女子的半边脸庞照亮,她的眼睛反射出幽幽蓝光,犹如黑暗中的星辰。安娜的身子斜靠在门扉上,大部分没入阴影中,但轮廓线依然隐隐可见——良好的营养补给使得她完全不似最初那般干瘦模样,作为一名刚刚成年的女性,她的身形恰到好处,蕴含着这个年纪独有的青春魅力。 罗兰装出一副镇定的模样,慢慢走上前,对方也看到了他,站直身体,与他四目相对。 “那只是一场意外,我不知道她会——”他开口道。 “我明白。” “对方还小,我根本没放在心——” “我也明白。” 和罗兰预想中的不同,安娜并不像在闹别扭,她的脸上看不到一丝不悦,而是一副一本正经的神情。她的湖蓝色双眸中没有泛起丁点波澜,罗兰意识到,对方仍是那个直来直往的女子,她不喜欢伪装,也不需要伪装。果然,她主动说道:“我无法像闪电那样,在众人面前敢做出如此……大胆的行为,所以我只好在这里等你。” 说完这句话后,她的双颊明显看到了一丝红晕,但即使如此,她也没有退缩,眼睛仍与罗兰直视,神情可谓无比认真。 罗兰心跳慢了两拍,他想说点什么,但此刻一切言语都显得多余。她或许介意闪电的举动,但委屈或抱怨不是她行事的方式,她只会将自己的要求直截了当地表达出来。 耿直而努力的孩子不应该被拒绝,他想。弯下腰,罗兰将脸颊贴近安娜,对方的鼻息微微吹拂,像是拨弄心弦的春风。略带紧张的呼吸声在寂静的走道里清晰可闻,随后,一张柔软的唇轻轻印在了罗兰的脸颊上。 “晚安,殿下。”安娜轻声道。 ******************* 温蒂靠坐在床头,翻看着手中的书籍。 这对她来说,是难得的闲暇时间,也是在共助会时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来小镇没多久,她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在睡觉前清洗干净身子,穿上丝制的睡袍,不系腰也不扣扣子,盘腿坐在被窝中,将软绵绵的枕头垫在腰后,阅读从殿下那儿借来的书籍。 今天安置闪电花了不少时间,所以她没打算再回到后花园,而且洗漱后直接上了床。 这是一本关于教会起源的史书。 尽管她从小在修道院长大,但对这方面了解并不多。修女长反复告诫她们要听从神的训导,可从未提起过神的名讳——这令儿时的她感到迷惑不解,大家都有名字,为何最高贵的神明反而没有? 书中记载的和她后来听到的传闻基本相同,大陆上起初共有三大教会,相互认为对方是异端,信奉的是邪神reads;[快穿]炮灰任务。这场信仰之战持续了将近一百多年,最终现在的教会大获全胜,并宣称邪神已被消灭,今后神只有唯一的名讳,就是神明这个词本身。 后面的篇幅都是描述教会的荣光和不朽,包括旧圣城和新圣城的建立,以及对邪恶女巫作乱所取得的胜利。这让温蒂觉得十分奇怪,她曾在罗兰殿下那儿借阅过《灰堡历史》和《大陆简史》,第一本几乎事无巨细地记载了王国的建立、发展和重大事件。譬如每一位国王的名字、婚姻情况以及儿女的去向。人物篇内所记载的家族分支简直像一部详细的族谱。 《大陆简史》则着重于四大王国的演变,权利交替和政治斗争,但各个王国的统治者生平依然是重要的记载内容。 可教会的史书上,没有提及任何一位教皇的名字,或者说,和神明一样,直接用教皇一词取代了历任领导者的名字。通篇看下来,仿佛他一人就贯穿了数百年的历史。这根本不符合常理,与其说记录,倒不如说在刻意淡化。 就在这时,夜莺突然出现在房中。温蒂放下书本,饶有兴致地望着对方:“这么晚了,居然有空到我这里来?” 后者揉了揉脖子,走到床边坐下,“刚送完娜娜瓦回家,闪电呢?” “一倒床上就睡着了,嘴里还爸爸、爸爸的念个不停,”温蒂耸耸肩,“平时看她胆大包天的模样,仍然是个孩子啊。” “在你眼里,谁都是孩子,”夜莺夺过她手中的书,“殿下说过了,晚上尽量不要看书,特别是坐在床上看书,光线不充足的话有害视力。” “是是,殿下说的。” 两人闲聊了好一会儿,从银光城说到绝境山脉,从听说小镇有女巫遇害到和王子携手对抗邪魔之月,夜莺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而温蒂也时不时搭上两句。这是过去五年里两人形影不离所形成的默契。时间就这样缓缓流淌,直到蜡烛快要熄灭时,温蒂才掩嘴笑道,“怎么,看到闪电的那番举动,睡不着了?” “你在说什么啊……” “还能是什么,”温蒂笑着摇了摇头,“薇罗妮卡,我们是女巫,你应该知道的。” “……”夜莺沉默下来,过了好久才轻声应道,“嗯。” 这就是命运,所有女巫无法逃避的命运。温蒂收起笑容,轻叹了口气,“罗兰.温布顿是王国四王子,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助他登上王位,成为灰堡国王。他会治理好国家,并给姐妹们一个容身之所。” “但是,他终究是一位国王。待到时机成熟,他会迎娶一位公爵的女儿,或其他王国的公主,然后诞下子嗣。或是一人,或是许多;或是男孩,或是女孩。男孩将继承这个国家,女孩则会嫁给其他家世显赫的贵族。” 说到这儿温蒂停顿片刻,说出了夜莺,或者说所有女巫都不希望听到的那句话,“薇罗妮卡,我们是女巫,女巫无法生育后代。” “就算尽最乐观的想,殿下执政百年之后,姐妹们终于能和常人无异,可以自由自在地行走在王国每片土地上。偶尔也会有杰出的女巫进入上层阶级,被册封为贵族,但女巫无法生育的事实仍不可改变。她们不会有后代来延续家族的辉煌,同样,那些世家也不会考虑迎娶一名女巫。上天赋予了我们一些东西,同时也夺走了我们一些东西。这就是命运。”她轻声道,“愿您仁慈。” “我明白的,”她低声说。 …… 送夜莺离开后,温蒂心里也不太好受,但她相信对方能走出来,毕竟她们曾跨过那么多道难关,不会轻易倒在这道坎上。 她是这么坚信着。 第九十二章 队伍改编 “这样一来,我们的任务就结束了吧?”广场上,猫爪清理着篝火燃尽的残渣碎屑,遗憾地说,“真不想回到矿洞里去工作啊。说真的,我现在都有点怀念邪魔之月了。” “是啊,我也不想跟那些石头打交道,”柚皮应声道,“最重要的是,薪酬差太多了。哪里还有像炮兵队这样的工作,每天都有肉吃,还有每月15枚银狼的薪酬。” “说什么傻话呢,”在一旁举着火把照明的凡纳没好气道,“这次是王子殿下粮食发放得多,邪魔之月才没有饿死一个人。想想前两年,旧区的人有一半没有撑过冬天!你还怀念?再说了,队伍不会解散的,殿下把我们招进炮兵队,烧掉了那么多火药,就是为了听个响?” “但邪兽已经没有了啊,殿下还要炮兵队做什么?”罗德尼拄着扫把问。 炮兵队也不是为邪兽准备的,凡纳想了想,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总之,明天我们就知道答案了,”他打了个哈欠,不耐烦地摆摆手,“快把这里清理干净吧,我还想早点回去睡觉呢。” 第二天一早,响彻营区的集合号证实了凡纳的说法。 待所有人集齐后,铁斧站到列队前大声说道:“你们已经完成了第一个阶段性任务——保卫边陲镇不受邪兽侵害。经过三个月零六天的战斗,你们获得了殿下的认可!接下来的民兵队将改编为殿下的正规军,如果有不愿意继续战斗的,现在可以站出来。殿下说了,此刻离开民兵队的,发放全部薪酬,并额外补发25枚银狼作为……”他想了想殿下的话,“嗯,退役费。” 三百人中无一人动弹,只有猫爪举手道:“报告。” 这也是训练时王子殿下制定的古怪规矩之一,队员不得私下交头接耳,有事询问时必须先喊报告。 铁斧点点头,“说。” “正规军是什么意思,指册封我们为骑士吗?” 凡纳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但他很快回复到正经严肃的面孔。 骑士?那可是算得上贵族了,不仅拥有产业和扈从,还要分封土地。能问出这种问题,真是丢炮兵队的脸。 “不是,”铁斧耐心解释道,显然他也就此询问过殿下,“正规军就是专职从事战斗的军队,只为保护殿下、保护殿下的领地而战斗。换句话说,工人在矿山挖矿时,你们在训练,农夫收获麦子时,你们在训练,商人售卖货物时,你们仍在训练。所有的训练都是为了在将来的战斗中取得胜利,就如邪魔之月时你们所做的那样。” “那和民兵队有什么不同?”猫爪又问道。 “更频繁的训练、更严格的制度,以及更加丰厚的回报。” “报告!”这次是罗德尼,待铁斧点头后,他迫不及待地问,“更加丰厚的回报是什么?” 凡纳叹了口气,为什么自己组里的小伙子一个个都如此浮躁?虽然他也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reads;锦娘心计。 “正规军将执行军官制度。在战斗中按指定计划完成作战任务,或有卓越表现的,可以晋升军官。”铁斧大声说,“比如说,站到我这个位置。” 这是殿下说的话吗……凡纳暗想,若真实施起来,不是在鼓励大家犯上吗?他悄悄看了看四周,众人却像是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一般,仍听得津津有味。 “军官能得到更高的薪酬,以及……自己的土地。” 最后一句话让队伍中响起了一阵呼声,凡纳也不例外,他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能得到土地的话,那和骑士有什么区别? “但是记住,你们一旦选择成为正规军,所要遵守的制度将与民兵队完全不同。例如未能完成任务、临阵逃脱、叛变和其它违反纪律的行为,都会受到严惩。这不是少吃一个鸡蛋的问题,惩罚包括劳役、监禁,甚至绞刑。而获得的职位和奖励也将会被收回。”铁斧顿了顿,“现在退出还来得及。” 人群中一片沉默,铁斧默数十息后,依然无人动弹。他不由得咧嘴笑道:“很好,那么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一支直属于罗兰.温布顿殿下的正规军了!” 凡纳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若是三个月前听到那些可怕的惩罚,他早就开溜了。晋升有什么用,土地有什么用,都不如保住自己的命实在。但如今,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原地不动,比起回到北坡矿山碎石头,或待在旧区无所事事地闲逛,凡纳觉得自己更适合这里。 观察力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凡纳先生,好好干。 想到殿下的鼓励,他再次确认了自己的想法——他属于民兵队,今后,也将同样作为正规军的一员,继续为殿下而战。 …… 铁斧很快宣布了今天的第一项训练:野外拉练。 一开始凡纳还觉得不以为然,跑步这种训练,即使在邪魔之月时也很少中断。吃过早餐后,看天气状况怎么都要在镇里跑上两圈,除非下起鹅毛大雪才会中止。按殿下的说法,这样有益于活动筋骨,在防守城墙时不至于手脚僵硬,刺不出枪。 不过当队伍跑出边陲镇后,他立刻感受到了两者的差别。 此时野外的积雪还远没到融化的时候,三个月时断时续的雪下到现在已能没过膝盖,与其说跑步,还不如说在雪地里爬。队伍顿时变得稀稀拉拉,一脚下去要费好大的力气才能拔出来。 毫无疑问,这种专门折腾人的训练肯定是王子殿下想出来的。凡纳已经摸透了殿下的想法。此时抗议基本无效,唯一能做的只有坚持到底。 这一去一回便花掉了整个上午。当队伍返回小镇时,凡纳只觉得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靴子里灌入的雪都化成了水,即使站在太阳下,大部分人仍冻得浑身发抖,巨大的体力消耗更是加剧了这股寒意,就连铁斧都感到有些吃不消。他宣布队伍解散,午餐开餐时间推迟半个时辰,让大家先把湿透的鞋子和裤子换掉。 令众人稍感欣慰的是,下午的训练也取消了。 当然,他们都不知道,闪电一路跟踪了他们的拉练情况——这也是小姑娘的日常训练内容:精确控制魔力的匀速飞行。当她把观察到的信息汇报给罗兰时,后者几乎哭笑不得。 整个上午队伍行进总里程数:四公里。 第九十三章 军队框架 胜利庆典之后的几日,罗兰又投入到了种田大业当中。 坐在办公室里,窗外的滴答声响个不停,犹如在下雨一般。那是积雪融化的声音,他在乡下过年时,最喜欢趴在窗边,看着屋檐下长长的冰棱柱化成透明的水滴,一点点滴落。此刻虽然没有了这样的闲暇,但一边撰写计划,一边聆听大地复苏的声音也挺不错的。 按往年的经验,化雪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不过小镇与要塞之间的陆路想要通行至少得等上一个月。没有硬化路面和排水措施的泥巴路在冰雪融化后会是什么情况,罗兰可以想象得出来。若能顺利拿下长歌要塞,他首先要做的事,便是在两地之间修出一条可供马车通行的硬化道路。 不过现在需要优先要解决的,仍是军队建设问题。没有一支可靠而强大的军队,就不可能在人数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击败要塞军。把民兵队转化为正规军只是第一步,具体的编制、规章纪律和奖惩才是他头痛的问题。 虽然小时候虽然玩过军棋,但此刻早已忘得一干二净。罗兰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干脆决定自己来编造。反正他是新式军队的创造者,设定不合理也没人发现得了。 于是边陲镇第一军编制很快出炉:以军、师、营、队、组作为整体框架,五人为一组(考虑到一门火炮至少需要五人来操作),十组为一队,十队为一营。至于师和军的人数,他决定以后再去考虑。鉴于这个时代的整体作战水平,只要有两三支营级部队,就足以在野战中击溃绝大多数对手。 最基本的框架定下来后,罗兰长吁了一口气。 接下来的规章纪律则要简单得多,除了任何时候都必须服从军令、服从长官、不得临阵脱逃、不得背叛等等这些老生常谈的规矩之类,罗兰首先订下的纪律,便是禁止劫掠和扰民。 放纵手下劫掠的坏处举不胜数,对当地民众造成的恶劣影响花上好几年时间也难以弥补。这也是他坚持要用平民作为军队人员构成的原因reads;天剑除魔。 当贵族响应领主号召出征时,想要在击败敌人后不参与劫掠简直是天方夜谭,或者说,他们愿意跟随领主出征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可以肆意掠夺对手的财富和领地——当然,也包括领地上那些无辜的平民。 至于佣兵和土匪,就更不用说了。看起来彪悍凶狠,实际上只能打顺风战,同时抢劫也是他们收入的一大来源,军纪对这帮人来说毫无意义。 只有平民组成的军队,才不会将其他平民视作待宰的羔羊。当然,光靠纪律和严刑约束还不够,日子长了,心底的贪欲总会随着一场又一场的胜利而不断放大。因此奖励手段必须同时跟上,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劫掠和其它违纪行为。 为了使奖励足够激励人心,罗兰决定放出终极杀器——军功授田。只要在战斗中立下大功者,即可授予田地。土地来源罗兰都想好了,正是边陲镇和要塞之间的待开垦之地。 这在百分之九十土地属于贵族阶层的时代绝对算得上是丰厚大奖了。一旦有了恒产,这些人便会紧紧依附在自己身边,任何想要推翻他的人,都将遭到得利者最激烈的抵抗。 驱使人民并不是依靠言语和鞭子,而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换句话说,只要能始终代表治下人民的根本利益,自己的统治地位就无人可动摇。 和传统的封地不同,罗兰将授田面积控制在几亩到十几亩之间,可以用于自建住宅,购买农奴或雇佣农夫打理田地,但无法建立产业。对比之下,一个骑士领地接近两千亩,面积相当于一个小村庄。上面运营的产业收入能提供骑士和侍从的作战所需,例如购买武器、盔甲和马匹。 这样小面积的土地奖赏,既不会引起贵族利益集团的强烈抵触,又削弱了受田人的独立性,在罗兰看来,就当于一份退休养老金,可以保证士兵退役后也有份稳定收入。 同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避免仆从的仆从不是我的仆从这样的情况发生,授予田地的人只拥有其所有权,而没有自治权。也就是说,这片土地仍执行领主辖区内的律法、条例和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更像是后世的农场主。 将这些初步构想的制度一条条誊写下来后,罗兰伸了个懒腰。接下来,他终于可以投入到自己擅长的领域——研发兵器上。 随着火枪制造速度加快,继续配备长枪兵来保护火枪手会形成人力上的浪费,后者必须具备在近身肉搏战中独立作战的能力。 解决方法很简单,就是在枪上加装刺刀。罗兰不指望自己的部队能主动向敌人发动白刃冲锋,只需在对方狗急跳墙,而火炮又未能完全摧毁敌人勇气时,拥有一战之力即可。 刺刀这种东西并不难制造,追求简单的话就是一个尖锐的圆锥,想再进一步扩大杀伤效能可以在上面开凿血槽。关键是刺刀与枪的连接方式:最初的刺刀是刀柄处包裹细木杆,木杆可以直接插入枪管中。好处是制造简单,坏处也十分明显,白刃战时不能开枪,捅完人后很容易陷入拔不出来的困境。 罗兰打算生产的便是改进后的第二代刺刀——套管式刺刀。刀柄末端有处折角,与一截铁套管相连。套管内径比枪管稍大,带企口,枪管上只需焊接一截铁条,以供企口嵌入就可以固定刀身。刀刃则是三角铁,三面全部开刃,刺入体内后不影响拔出,同时会留下难以愈合的伤口。 套管式刺刀安装完毕后会比枪管略高,对弹药装填有一定影响,但比起折叠式刺刀,它胜在足够简单,方便批量生产。只要做出一把样品,即可交由铁匠铺自行打造。 要让刺刀在实战中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训练士兵如何使用它。 对此罗兰便一窍不通了。好在他还记得首席骑士曾夸下海口,说任意军用武器都能用个有模有样,干脆就找他来教导火枪队如何拼刺刀好了。 第九十四章 强拆不需要理由 火炮的生产也正在稳步推进,第二根炮胚已进入扩膛阶段,而第三门火炮仍在囤积材料中。 运气好的话,在一个月之后,他将拥有四门十二磅炮的华丽阵容。火力的优势毋庸置疑,但如何把优势转化为胜势,这是罗兰一直在考虑的问题。 他在穿越前只是一名机械狗,和大多数人一样,对战争的理解来自于历史、电影和游戏。如果是一场彻底的冷兵器战争,他会放手交给卡特和铁斧去指挥。但这场战斗并不一样,没人能比自己更了解热兵器的作战方式。 既然如此,他只能将自己所了解的知识全部糅合起来,用高于这个时代的目光去制定每一步计划。 为了确保胜利,罗兰让闪电每天都往返于要塞和边陲镇之间,一是观察路面状况,二是准确计算距离。罗兰相信,战争的胜利是建立在大量侦查和计算之上的。无论是战术制定,还是推演战局,都离不开这两点。 他用上次铸炮时定下的尺寸,做出了数根一米的铁杆和一百米的麻绳,接着在边陲镇西边的火炮试射场,依据麻绳和木杆投影划出了一条长一千米左右的飞行跑道。闪电则练习控制魔力消耗,以固定速度反复穿越这一千米的距离。 当她熟练记住了这档魔力输出后,罗兰便开始着手测量要塞至小镇的距离。利用日晷得到的往返花费时间,他计算出两地距离大约为五十四公里。 当然,这只是直线距离,事实上陆路还要拐两个大弯,以避开绝境山脉延伸下来的山脚。不管怎么说,公爵若选择从陆地进军的话,至少需要三天时间才能抵达边陲镇。 有闪电作为侦察员的话,罗兰便可以很清楚地了解敌人所在位置,以及该采取的行动。 在小镇西头两公里的范围内,他已经插满了用于标记距离的信号物,只要敌人进入这个范围,炮兵队可以无需射表,快速调整相应的炮口角度。 现在他倒开始有些担心,万一对方不过来了怎么办。 就在这时,门被敲响了。 原本一直躺在沙发椅上嚼着鱼干片的夜莺瞬间消失,罗兰咳嗽两声,说道:“进来。” 推开门的是大臣助理巴罗夫,“殿下,有位长歌要塞的贵族想要见您。” “谁?”罗兰一时没反应过来,“他们又派大使来了?” “不,不是大使,”巴罗夫摇摇头,“是在邪魔之月前离开,现在又回来了的寇里斯男爵。” 罗兰想了片刻才记起,边陲镇之前确实是有要塞贵族居住的。不过他们还敢回来?而且刚开春就跑过来,是没有见识过王族****的铁拳么?“他想见我做什么?” “因为妨碍城墙防守,他的房子被拆了,”大臣助理摊手道,“如果您不愿接见,我可以帮您回绝掉。” 罗兰本想同意,不过转念间又改变了主意,“让男爵到会客厅等我。” 说不定能通过他,给长歌要塞方面一点儿压力,王子想。 磨蹭了一刻钟,罗兰才慢悠悠来到会客厅,长条桌一边,一名肚子挺得圆滚滚的男子早已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他来回走动着,脸上的肉随着步伐颤抖。见到殿下露面,男爵才停下脚步,勉强弯腰行了个礼reads;缘罪2。 “坐吧,”罗兰回到主座坐下。若按平时的习惯,就算不是正餐时间,他也会让厨房上一份甜点,但今天他连茶水都没让准备。 “尊敬的王子殿下,”寇里斯男爵屁股还没坐稳便急匆匆地开口说道,“您怎么能让那些愚蠢的石匠把我的房子给拆了!那可是上好的宅子,下面是石砖垒起的护墙,梁柱屋面用的也都是质量最好的原木,当时建它时,可是花了我一百……不对,一百五十枚金龙!”他伸出手指比划了下。 一百五十枚,罗兰在心底嗤笑两声,若是刚穿到边陲镇的时候,单凭王子的记忆,说不定还真信了。但现在嘛……“你是说小镇最西头那栋房子吗?” 寇里斯连连点头,“对对对,正是那座。它可是镇里仅次于西蒙男爵住宅的大房子。” “那还真是遗憾,它离城墙太近,阻碍了我部下的通行。”罗兰稍顿片刻,“不过市政厅已经做出了补偿。” “多……多少?” 罗兰伸出两根指头,“二十枚金龙。” “这太少了!殿下……”寇里斯张了张嘴,像是想要争辩什么,最终还是忍了下来。他掏出手绢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好吧,二十枚就二十枚,我该去哪里领这笔钱?” “领取?”罗兰装出一副不解的样子,“这笔款项已经发放给宅子的主人了啊。” “什么?等,等等……我才是宅子的主人啊!” “不是你,是布莱尔,我的民兵二队队长。” “那是谁?”男爵高声嚷嚷起来,“殿下,您弄错了!我才是那栋住宅的主人!” “是吗?可我冬天并没有看见你,”罗兰挑了挑眉头,“那间房子怎么能说是你的呢?” “我当然是回长歌要塞了。谁要待在这鬼地方啊,一不小心就得喂邪兽了!” 蠢货,罗兰心里评价道,言语间仍保持着平淡的语气,“所以你想说自己因为畏惧邪兽,抛弃自己的领主逃走了,是吗?” “呃,我……”男爵顿时愣住了。 “卫兵,”罗兰拍拍手,会客厅门外立刻走进两名亲卫,将寇里斯夹在中间。 “殿殿殿殿下,您这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现在你有两个选择,”罗兰从座位上站起,轻蔑地看着对方,“一是你承认自己错了,那栋屋子根本不属于你,我可以当成一场闹剧,现在放你离开。二是你在邪魔之月期间,背叛了自己的领主,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离领地,可耻地逃往长歌要塞。我将把你投入监狱,然后按叛逃罪绞死。你选择哪一个?” 寇里斯的额头上汗水止不住地冒出,他吞了口唾沫,犹豫了好一阵子才颤声道:“殿下,我……我弄错了,那不是我的屋子。” “所以说这是一场误会,”罗兰耸耸肩,朝卫兵说道,“送男爵先生离开这儿。” 当寇里斯走到门口时,王子叫住了他:“对了,你乘船回到要塞时帮我捎个信,告诉那些……嗯,也会跟你产生同样误会的贵族们。如果不是打算选择第二项的,就不用浪费时间专门跑来小镇一趟了。” “如……您所愿,殿下。”寇里斯出门强笑着说道,但转身的那一瞬间,罗兰看到了对方咬牙切齿的神情。 如此一来,要塞那边想必会引起轩然大波吧?他想。 第九十五章 遇见 该死,该死!什么狗屁王子,不就是个被丢到荒山野岭里的可怜虫吗!寇里斯恶狠狠地想,但看在两名亲卫手扶剑柄跟在身后的份上,他只好把这口恶气暂时吞进肚子里。 走出城堡大门,见亲卫转身离开,男爵才松了口气。 他掏出湿哒哒的手绢擦了擦额头,狠狠吐出一口唾沫,同时想象唾沫砸到王子脸上的情景。光这样还不够解气,他又朝唾沫用力跺上两脚,心里才舒服了点。 挡住了邪兽又怎样,你以为你能在西境站稳脚跟吗?继续得意下去吧,看你还能得意多久!寇里斯暗想,如果不是收到了可靠情报,他才不愿早早地赶来边陲镇。一般来说,贵族会比平民更晚返回小镇,毕竟挖矿和打猎这些苦活累活轮不到他们来干,只需隔一阵子去矿洞监督下生产情况,等待矿石交割的日子即可。闲暇之余还可以去猎户家中看看有没有合适购入的优质毛皮。 但今年情况变了,寇里斯从财务总管费雷诺大人那里听说,莱恩公爵准备将四王子赶出西境——这可不是背叛灰堡王国,而是秉承了新王提费科.温布顿的旨意:「罗兰.温布顿已不再是边陲镇领主,新的领地需要他在返回王都述职后重新册封。」 费雷诺大人是谁,那可是公爵面前的红人,只用了短短五年时间,就从市政官爬到了财务总管的位置上。若不是借着远房亲戚的关系,每年都给他送上两匹上好的毛皮,自己又怎么能知道西境执掌者的心思。 「返回王都述职后重新册封领地」只是个好听的说法,就连寇里斯都知道,大王子可是二话不说被送上断头台了的。四王子这一回去,还不任新王摆布? 毫无疑问,西境是公爵大人的西境,若仅是提费科陛下单方面的命令,那还有待商榷。不过当公爵大人准备亲自下场时,罗兰.温布顿已和丧家之犬没什么区别。 这也是寇里斯急匆匆赶来边陲镇的原因,一是想趁早收点毛皮,二是打算把房子给脱手了。第一点他算盘打得很精明,往年此地的平民都会逃到长歌要塞避难,自然没有什么存货,可是今年他们一直待在这里,怎么都能收到几匹不错的货吧?不光能小赚一笔,还可以给费雷诺大人孝敬一份。 第二点则是寇里斯拜托费雷诺大人给自己在市政厅安排了个位子,虽然是个闲职,但也比这该死的穷地方要好。房子用不上了,当然要尽早脱手的好。谁知道公爵什么时候动手,万一这帮贱民顽抗时不慎把自己的房子给烧了,那可就亏大了。 不过他万万没想到,房子没给贱民烧掉,倒给四王子直接拆了。想到这里男爵就气得牙痒痒,上好的宅子啊!虽然一百五十枚金龙有些夸大其词,但三十枚金龙怎么都是值的。 为了早点拿到钱,自己一退再退,二十枚也勉强接受,可殿下竟然这样对待自己!一枚硬币都不拿出来,还用叛逃罪威胁自己,他不知道每年邪魔之月,所有贵族都会撤离此地的吗? 等等……寇里斯放慢脚步,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虽然以前就听说四王子性格恶劣,办事没头没脑,刚到边陲镇时还恶意调戏西蒙男爵的夫人,被私底下当成笑料谈论许久,但今天见面时的感觉却完全不像那么回事。王子并没有恼羞成怒或者耍赖不认,表现出来的神态跟性格恶劣、没头没脑完全挂不上钩。对方一直用平常的语气跟自己说话,为什么当时会吓成那样,乖乖放弃了房子的所有权?难道咬死房子是自己的,王子殿下还真能把他杀了不成? 对了……寇里斯不禁打了个寒颤,额头上的汗都缩了回去。现在回想起来,当时面对王子时,他竟有种在跟公爵大人谈话的错觉。 男爵使劲摇摇头,将这段不愉快的记忆甩到脑后。反正四王子得意不了几天了,等到莱恩大人把边陲镇重归治下,押着罗兰.温布顿前往王都的时候,自己非得好好嘲笑他一番不可。说不定这二十枚金龙,还能求公爵大人替自己讨个公道。 思及此处,他又轻松起来,既然皮毛收到几张不错的货色,房子也不用卖了,干脆就回要塞好了。说什么“告之那些会产生同样误会的贵族们”,简直太装模作样了,等自己回到长歌要塞,非得模仿给大家听听,让大家见识下什么叫做虚张声势之徒。 离开城堡区,顺着长坡走下,寇里斯与一名头戴兜帽的女子擦肩而过。 本来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来来往往的镇民里,妇人都是这个打扮。想要看到美貌的小姐或贵妇,那得去王都才有。但当一阵风吹起那名女子兜帽的一角时,寇里斯觉得心猛得一跳,周围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天哪,那是怎样一名女子,有着一头罕见的碧绿色长发,仅仅露出瞬间的容颜已堪称绝色,哪怕放在灰堡王都里,也会令那些所谓的公主名媛黯然失色,这样的人竟会出现在边陲镇? 他回过头,想要追上去看个究竟,却发现对方正朝城堡区走去。 这是王子殿下的女人?男爵犹豫了下,最终选择了放弃。他实在不想再跟四王子打交道了,这等恶人还是交给公爵大人去收拾吧,自己还是早点回要塞的好。 从码头登上自家的单桅快船,船夫拉起风帆,小船很快驶离码头,向长歌要塞方向前进。 在回程的路上,坐在船头晒太阳的寇里斯还看到了一副奇景。 离边陲镇大约五里路的雪地里,一大群人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们穿着同样的深褐色皮甲,身后背着长长的木枪,排成长串列队,缓缓在雪地里穿行。虽然隔着一层树林,看不到队伍全貌,但至少有百人以上。 这是……四王子用来对抗邪兽的农夫? 在未化雪的月初,陆路上可谓人迹罕至,在雪中徒步前行有多么困难,寇里斯没有尝试过也能想象得出来。而这帮人全部低着头赶路,似乎视脚下近一尺深的积雪如无物…… 他想嘲笑两句,却发现自己笑不出声来。一个疑问不知不觉从心底浮起,莱恩大人手下的骑士能做到这点吗? 第九十六章 叶子 看到周围忙碌的人们,叶子没想到自己还会有接近俗世城镇的一天。 进入边陲镇的地界后,那一栋栋低矮的砖土平房如同尘封已久的记忆,陆续出现在她面前。明明逃进绝境山脉还不到半年,她却觉得眼前的景象陌生得像是另一个世界般。 邪魔之月刚过,镇民度过缺衣少食的冬季后,理应气色和身体都十分糟糕,叶子记得共助会曾在冬天路过银光城的贫民窟——到处都是饿毙冻僵的尸体,还活着的人也如行尸走肉一般,神色麻木,动作迟缓。 但在这里,她见到的人们大都充满活力,有的在屋门口晾晒鱼干;有的攀上房顶修葺破损的瓦片;更多的是背着锄头和锤子的壮年男子,他们互相谈笑着往小镇北方走去。遇到这种情况,叶子都会拉低帽檐,尽可能避开。 城堡的位置很醒目,就在镇里西南角一处高高的山坡上。周围并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植物,想要无声无息潜入进去十分困难。藏进树干中躲避敌人还行,要让树爬起来送自己进去动静就太大了。 她并非善于隐匿身形的女巫,再三考虑后,叶子觉得与其躲躲藏藏,还不如光明正大地走进城堡。 如果夜莺没有骗她的话,即使从正门走进去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若是夜莺欺骗了她,欺骗了共助会的姐妹们,她也有把握从门前两名守卫的追捕中逃脱。 当然,最坏的情况是夜莺彻底背叛了大家,依靠捕猎女巫来为王子效力,那么自己十有**会死在这里。作为最顶尖的战斗型女巫,很少有人能逃过夜莺的追杀,即使强如哈卡拉,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叶子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她没能活着回去,书卷将接任导师一职,带领姐妹们继续走下去——至于目的地在哪里,她们的归宿到底在何方,谁也不知道答案。 她缓缓走上山坡,靠近城堡大门。卫兵很快注意到了她,手放在剑柄上,大声呵斥道:“这里是王子行宫,不是你该来的地方,退后!”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如果是有要紧事情申告,沿着这条路往左直走,去市政厅。那里会有专人接待你。” 叶子深吸了口气,脱下兜帽。不出意料的,她看到两人同时露出惊讶的表情,不等对方回过神来,她直截了当地说道:“我是一名女巫。” 这句话说出的瞬间,她几乎做好了卫兵拔剑相向的准备。可两名卫兵只是互相对望一眼,完全没有一般人听到女巫时无法掩饰地憎恶之情。其中一人甚至还饶有兴致地问道:“女巫,你有什么事吗?” 这样的反应让叶子心跳陡然加剧,她强压下几乎快要喷薄而出的激动之情,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说道:“我想见夜莺一面。或者安娜和娜娜瓦也可以。” 在夜莺的故事里,女巫是城堡里的常客,王子殿下并没有禁锢她们的自由,而守护城堡的亲卫在四王子的示意下,对她们进出此地熟视无睹……如果夜莺说的是真的,卫兵们就不可能没听说过她们的名字。 出声询问的那名卫兵拍了拍搭档的肩膀,“你在这里看着她,我去通知殿下。” 叶子眼看着他走进大门,很快消失在庭园中。 等待自己的到底会是什么,是姐妹间的迎接,还是卫兵们的围捕,亦或是来自暗影的利刃? 她发现自己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矛盾之中,明明想要相信夜莺,但越是临近答案,就越害怕失望。会不会夜莺在此地改头换面,根本不叫这个名字?安娜和娜娜瓦会不会是她编造出来的?或者…… 时间从没有像此刻这么慢过!每一次心跳都仿佛跨越了百年,漫长的时光中,她静静等待自己的命运。 不知过了多久,或者只是短短一瞬,她听到了夜莺的声音——恍惚间,她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门后出现,向她猛扑过来,几乎和声音同时抵达。接着,她被一具温暖的身躯拥入怀中。 “叶子,欢迎回家!” ******************* “这是我备用的衣服,你先穿着吧,”夜莺在柜子里翻找着,“还有外套,鞋子……嗯,睡袍和浴巾也要拿上一套。” “你急什么啊,”温蒂笑着摇摇头,“待会等殿下起来了,自然会安置好她的。” 望着忙上忙下的夜莺,叶子的眼睛又变得热乎乎起来,她吸了吸鼻子,咬紧嘴唇,将打转的眼泪抹掉。她怕自己一开口,眼泪便会抑制不住地夺眶而出。 原来夜莺真的没有骗自己,愿意善待女巫的王子竟真的存在。 “你要不先洗个热水澡?从营地赶来累坏了吧,”夜莺将浴巾和衣服放到叶子身边,“殿下正在午睡,等他醒来了,一定会很高兴见你的。对了,你们找到圣山了吗?其他姐妹们过得怎样?” 这句话一问出来,叶子的视线顿时变得模糊不清,她再也忍耐不住,抱着夜莺,将这些天压抑在心底的伤痛一齐释放出来。 一直哭到夜莺的胸口全部湿透,叶子才逐渐平复下心情。 接着她将三人离开共助会后,姐妹们所遭遇的事情从头到尾讲述了一遍。当讲到众多姐妹葬身于蛮荒地时,她感到夜莺握住自己的手也不由自主捏紧起来。 当叶子讲完后,温蒂的神情变得异常沉重,“没想到哈卡拉会将共助会带入绝路。四十二位姐妹只剩下七人……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当时我能坚定地站在夜莺一边……” “这不是你的错,”夜莺难过地说道,“没人可以预料未来,关键是接下来该怎么做。”她望向叶子,“你说还有六名姐妹活下来了,她们在哪里?” “她们都在峡谷入口处等我的消息,我们约好了,如果我没能回去,书卷将带领她们离开此地,或者去极南之角,或许去海峡对面……” “那我们得赶紧把她们接回来,”夜莺立刻说道,“我这就出发,温蒂,叶子就交给你照顾了。” “等等,万一她们不相信你怎么办?叶子也得去一趟,再叫上闪电,她此刻应该在镇子西头练习飞行。你们多带几匹马去,可以让姐妹们少走点路。”温蒂细心叮嘱道。 “可王子殿下……不是还在睡觉吗?”叶子愣住了,“你们不用问他一下么?” “放心,”夜莺轻声安慰道,“要是殿下知道了这事,恐怕高兴还来不及呢。” 第九十七章 新女巫,新能力(上) 罗兰走进办公室时,意外地发现屋里待着的不是夜莺,而是温蒂。 “出什么事了吗?”他给自己倒了杯温水,“夜莺呢?” “她去迎接姐妹们了。” “是吗,”罗兰端起杯子,正准备喝上一口,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等等,什么姐妹?” “共助会的姐妹们,她们来边陲镇了。”温蒂回答道。 “她们不是去寻找圣山了吗?”他猛得站起身,“来了多少人?那个想伤害夜莺的人呢……似乎叫蛇魔哈卡拉的,她也来了吗?” “不,殿下……她们没能找到圣山。在荒原中,她们遭遇了可怕的怪物,最终只有七人活了下来。”温蒂将叶子的叙述重复了一遍,随后躬身致歉道,“当时您还在午睡,请原谅我擅作主张,让夜莺和闪电去接她们回来。” “无妨,”罗兰摆摆手,“你知道我不会因为这种事责怪你。她们都有些什么能力?” “我也不清楚,但听叶子说,她们都不是战斗类型的女巫,可能……”温蒂犹豫了下,“对您来说没有太多作用。” “非战斗类型的?”罗兰心里顿时充满了期待,在神罚之石和作用距离的约束下,女巫的战斗能力实际很有限,生产才是她们最擅长的领域。如果有个专精塑性的女巫,他就能解决加工工艺粗糙的问题,直接跨入机械大生产时代;如果来个可以发电的女巫,边陲镇夜晚也将形如白昼。接下来出任国王,迎娶女巫,走向人生巅峰,带领大家实现四个现代化,想想就令人激动啊。 “殿下,您不需要她们吗……”或许是太久的沉默让温蒂担忧起来,她低声问道。 “不,怎么会,”罗兰回过神来,一字一句说道,“这样的女巫来多少我收多少。” 就在太阳落山之际,夜莺带着余下的共助会姐妹顺利返回城堡,而罗兰在城堡大厅中备好了丰盛的晚餐作为洗尘宴。 女巫们显然都饿坏了,不过第一次在这样的环境下用餐,大家都显得十分拘谨。大多数人还是首次见到领主,更不用说领主是一名王子了。 好在除了罗兰本人外,还有安娜和娜娜瓦两名本地女巫做示范,加上不知尴尬为何物的闪电活跃气氛,大家最后总算放开了点,宴席上也有了交谈声。 罗兰一边嚼着油炸面包片,一边兴致盎然的打量眼前这群风格截然不同,却都算得上美貌的女子。这就是魔力的伟大之处——就算以后科技发展到不需要女巫介入,她们的外貌也是一道永不落幕的风景线。 卡尔承建的样板小区还未完工,女巫们暂时只能居住在城堡内。二层的空房还剩下四间,罗兰考虑了下,决定把单人住房改成双人共用一间。毕竟那些大床都是为来访贵族预备的,完全可以容得下两个人。 待到晚餐结束,王子终于迎来了期待已久的环节——能力询问。 女巫们在夜莺的陪伴下轮流进入办公室,罗兰则像面试官一般,记录下她们的每个特点,同时首次用上了神罚之石来测试能力效果,整个流程如同一场招聘会。当最后一名女巫的询问完成后,他吐出一口气,伸了个长懒腰。如果不是怕夜莺可能蹲在一旁偷听,他真想哼首Super-star出来。 尽管没有发现专精塑形和能发电的女巫,建设现代化的进度要再缓上一缓,但这批女巫仍带给罗兰带来了十足的惊喜。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这名叫叶子的女巫。 他将记录的羊皮纸一张张摊在桌上,从中抽出关于她的记录。 在成年前,叶子的能力还仅限于增幅植物的果实,成年后,该能力得到了极大提升,并且衍生出了分支能力:操控植物。 第一种能力可以用于改良果实和种子,增加产量,增幅草药效果。分支能力则使她拥有了改变植物性状和特征的可能。按她的说法,将魔力注入植物内,可以让枯枝长出绿叶,可以指挥杂草缠绕敌人,还可以把自己和大树融为一体。 不过体积越是庞大的植物,操控起来耗费魔力就越多。所以在作战时她优先选择杂草,生效快,而且耗费较低。 能力施展方式为接触施放,可通过实体媒介传递(如地面),作用范围约五米。 毫无疑问,这名有着一头碧绿色长发的女巫绝对是发展农业的好帮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工业化需要大量的人口,而大量人口又依赖足够的粮食来供养。这些粮食要么自己生产,要么靠贸易进口。前者若没有高效率的产能,只会将大部分人力资源绑定在土地上。后者在交通运输极不发达的年代更是难以实现。 如今收获一位德鲁伊,罗兰就有希望用少量的农民养活大批工业民,加快领地的工业化进程。 因此在未来的练习方向上,他决定让叶子往改良种子这条路上走,小麦也好,大麦也好,只要有一样能实现增产,就能大幅提高自己领地可收纳人口的上限。另外,听说峡湾那边出产一些风味独特的食物,按闪电的描叙,倒很像是土豆和玉米。如果传言属实,那么引进这两种作物的计划也得尽早提上日程。毕竟麦子本身就不是什么高产作物。 罗兰写下练习规划后,将她的资料放到一旁,从桌上抽出第二张纸。 第二名接受询问的女巫叫书卷,也是七个人中年纪最大者,今年已接近四十岁。 这在女巫群体中实在是个罕见的年龄。年纪越大,就越难抵抗魔力反噬。不过看到她的能力说明,罗兰也能理解书卷能活到现在的原因。 她的主要能力是远超常人的记忆力,成年后能力得到稳固,几乎可以称得上过目不忘,同时获得了一个十分有趣的分支能力:书卷能将她看过的书短时间内化为实体,罗兰将其取名为「幻化之书」。 主要能力几乎无时无刻都在生效,因此每逢觉醒日书卷都能安然度过,这也是她出身贫寒,却自学成才的原因……这个能力对于学习来说提升莫大,特别是需要反复记忆练习的文字学习。分支能力每次施放都会耗尽她全身的魔力,幻化之书存在时间根据剩余魔力而定,一般在半刻钟到一个时辰之间。 显然,书卷是一位天然的老师,如果将来要展开教育普及的话,她完全可以做到全领域制霸。嗯……至于现在的话,罗兰想了想,她的能力无需练习,干脆就先放在身边好了。待自己得空时,可以写一些数学和物理方面的初级教材传授给她。等到时机成熟,她就能在教育界发光发热。(未完待续。) 第九十八章 新女巫,新能力(下) 第三名女巫叫蜂鸟,是名个头矮小的女巫,正如她的外号一般。询问能力时表现得比其他女巫都拘谨得多。她今年冬天刚好成年,对称的酒窝、精致的五官搭配上糯软的声音,显得分外可爱。 她的能力是「变轻物体」,把魔力附着于物体之上后,可以使其重量大大降低,按她的说法,接近于零。罗兰让蜂鸟用自己的茶杯现场演示了一遍后,发现杯子几乎可以浮在空中——也就是说,其重量约等于空气。当然,在这个时代的人们眼里,空气是没有重量的。 看来这也是共助会无需补给便能横穿灰堡西境的原因了。有了小姑娘的帮助,成袋的麦子和鱼干可以轻松背负上路,只用几个人就可以携带大量物资,可以大幅减少后勤压力。 蜂鸟虽然成年,但并未衍生出分支能力。其主要能力必须接触目标施放,对生命体无效,越是大件的物体,转化时间就越长,耗费魔力也越多。一旦转化完成,可以持续数个时辰之久。 这个能力看起来十分适合运输行业,在即将到来的战争面前也大有可为,不过未知要素太多,必须做进一步试验才能确定。 罗兰在羊皮纸的最下面写到:以不同重量的石块作为对象进行练习,控制魔力输出,使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精确可控。 处理完三人的训练方案后,他让侍从新添一座烛台,使得房间更亮了些。不过即使如此,在摇摆不定的橙黄色烛火下,阅读和书写都是件费眼的活。 罗兰打了个哈欠,将记载有第四名女巫信息的羊皮纸摊开。 第四名女巫少见的有了姓氏,全名叫索罗娅.左恩,来自灰堡王都的商人之家,有着一头褐色的短卷发和一对细长的眼睛。鼻梁处点缀的些许雀斑不仅没有破坏整体美感,反而使她散发出独特的青春活力。 索罗娅刚满十九岁,能力也十分特别,成年后,她可以将自己看到或想象出来的人物景色如实地画下来,搭配上分支能力「魔力之笔」,她绘画时无需借助颜料,也不依赖纸张,便可以画出如同照片般的图像。 这种堪比相机的能力用途简直举不胜数,至于训练的话,就让她每天都画上几幅画好了。 他接着抽出下一张纸。 第五位女巫叫回音,是一名来自极南境的女子,身材高挑,皮肤呈咖啡色,眼睛和鼻梁有着典型的沙民特征,充满了异族风情。按她的讲述,觉醒后最初可以模拟动物的鸣叫声,成年后变得任何声音都能模仿得唯妙唯俏,没有分支能力。 罗兰将她的能力命名为「幻声术」,用途暂时没想到,练习要求……随便吼上两嗓子吧。 第六位接受询问的女巫是莉莉,她今年才十六岁,梳着两条马尾辫,面孔精致得像个洋娃娃,见到自己时表情也有些生硬。能力是防止食物腐坏,觉醒为女巫才短短一年时间,她已是共助会里最受欢迎的角色——没有保鲜能力,许多食物都会在流亡途中变质发霉。莉莉同蜂鸟一起,撑起了共助会的后勤保障。 至于这种保鲜能力是不是通过魔力灭杀细菌来实现还有待考证,罗兰决定让她用各类肉食和水果来练习,并测试魔力耗尽下的最长保鲜时间。 他揉了揉酸麻的脖子,将这六名女巫的资料摞成一叠,桌上只剩下最后一张羊皮纸。 这也是据叶子之后,罗兰发现的另一个惊喜所在。 第七名女巫:谜月。 当时她走进办公室的模样显得十分紧张,夜莺安慰了她好一阵子,还专门在自己耳边简单解释了下缘由。 原来谜月的能力在营地里也算得上最差的一个,几乎可以说是毫无用处,担任的也都是些单纯靠人力完成的杂活。加上平时常被哈卡拉责怪,使得她行事畏畏缩缩,生怕罗兰嫌弃她没有用处而将她赶出边陲镇。 她的主要能力是将物体磁化,未成年之前还只限金属物品,成年后任何物体在她手中都能获得磁性。没有分支能力,磁化时需要接触目标施展,过程极其缓慢。按她的说法,将一块一尺见方的石头赋予磁性需要半天时间。 这对于共助会来说确实没多大用处,磁石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航行于峡湾和大陆之间的船只都装配有指向功能的航海针。陆地上参照物繁多,不需要这类东西也能迅速找准方向。相反磁化的物体还会给大家造成麻烦,比如被蜂鸟轻质化后的铁锅铁器稍不留神就会飞向谜月,以至于哈卡拉禁止她在营地内使用力量。 但对罗兰而言,这个沉默寡言的姑娘简直是送上门来的无价之宝。 这也是他想要哼唱Super-star的原因——还有比“你是电,你是光”更贴切的歌词吗? 磁生电,电生磁,这是任何一个理工狗都滚瓜烂熟的知识。他在心里将法拉第、高斯、安培和麦克斯韦统统感谢了一遍。有了电,就有了光,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在领地里展现另一种奇迹。 一个被禁止使用能力的女巫,仍然撑过了邪魔噬体,可见她虽然自卑内向,但意志并不脆弱,至少对于活下去的渴望,她比大多数人都要强烈。罗兰暗自庆幸她加入共助会还不到一年时间,否则积年累月下来,她很可能会被哈卡拉活生生葬送。 他大笔一挥,将谜月接下来几天的训练定为磁化各类物品,并确定魔力消耗与磁性大小的关系。 加上这七名女巫,罗兰的女巫阵容猛得增加到十二人。参看如此多样本后,他对魔力的表现形式也有了大致了解。传统的战斗型和非战斗型分类并不合理,他更倾向于按能力自身的特点去划分。综合来看,女巫们的主要能力基本上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自身强化型。这种类型的能力十分罕见,至今只有书卷一人属于这个类别。相当于被动生效的能力不受神罚之石影响,即使佩戴神罚之石,她依然可以做到过目不忘。 第二类是召唤型。安娜、夜莺、娜娜瓦、闪电、温蒂、叶子、索罗娅、回音和莉莉都属于这个大类。特点是魔力能离开自身生效——尽管这个距离被限制在五米以内。召唤型女巫的能力最为多变,受神罚之石影响也最大,一旦进入禁魔区域,任何由魔力产生的效果都会消失。不过能力未被阻止前,造成的结果是永久且不可逆的。 第三类是附魔型。例如蜂鸟和谜月。魔力施展方式通过接触目标实现,转化过程缓慢,消耗魔力颇大,同时会被神罚之石打断。然而转化一旦完成,便成了物体的固有属性,禁魔区域内依然有效,附魔具有时效性,持续时间跟物体体积和自身魔力状况有关。 这大概便是神罚之石无法消除魔力反噬的原因,他想,神罚之石不影响魔力汇聚和流动,它影响的是魔力转化为能力的过程。通俗地来讲,它针对的是客户前端,而非后台数据。 罗兰放下鹅毛笔,揉了揉眼睛。不管怎么样,以后又有得忙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九章 夜谈 女巫们此时也没有睡去,经历了一连串苦难后,她们仍不敢相信自己被王子收容的事实。没有枷锁,没有看守,就这么让大家住进城堡里,还是如此宽敞舒适的房间? 温蒂大概猜出了姐妹们的不安,她和夜莺一起,将众人都喊来自己的房间,围着床坐成一圈,用聊天来安抚大家的情绪。 这就是领袖的风范,叶子暗想,如果是哈卡拉,绝对不会心细到这个地步,或者说她即便注意到了,也没有闲心来抚慰姐妹们。 “温蒂姐姐,王子殿下……会让我们做些什么?”蜂鸟怯生生地问道,“我们的能力比起你和夜莺姐来说,都差得太远了。” 这话引起了其他姐妹的共鸣,她们纷纷点头。 温蒂扑哧一声笑了,“让我想想,嗯……首先你们要做的事,就是练习你们的能力。” “练习能力?”索罗娅迟疑道,“难道殿下会让我不停的画画么?” “很有可能,”温蒂拍了拍在一旁低着头的谜月,“你也是,虽然哈卡拉禁止你在营地使用能力,但殿下不会,相反,他只会鼓励大家通过练习,尽可能掌握自己的能力。” “我的能力会给姐妹带来麻烦的,”谜月小声道。 “那也必须练习,”温蒂斩钉截铁地说,“这关系到我们的生死。” “生死?”叶子忍不住问。 “没错,罗兰殿下发现了女巫能平安度过觉醒日的方法,”夜莺接替温蒂说道,“从此以后,我们可以告别魔力反噬的痛苦,所有姐妹都可以顺利活到成年。” 所有女巫们都睁大眼睛望向夜莺,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书卷惊讶地问,“是你上次提到的安娜小姐吗?可你当时说并不清楚具体原因。” “是的,当时还只是殿下的猜测,但后来娜娜瓦的觉醒日验证了这一点——她同样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那么这个方法是……”书卷不禁屏住了呼吸。 “只要每天都消耗魔力即可,”夜莺一字一句说道,“我在迷雾中能看到魔力的变化,经常性地使用它会使得身体容纳的总量不断增大,同时噬体之苦也随之减轻。接近觉醒日的时候,只要将魔力全部消耗一空,它就几乎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我想大家隐隐也能感觉得到,”温蒂补充道,“被教会追赶猎杀的日子里,我们小心翼翼的潜藏在城镇角落,根本不敢使用能力,因此每年冬天都有许多姐妹离我们而去。但今年在绝境山脉的营地中,除了艾宁和艾希,大家都活着撑过了邪魔之月。” 原来如此,叶子深深地吸了口气,这就是自己在蛮荒地遭遇邪魔噬体,持续时间格外短暂的原因。“也就是说,圣山并不在那片无人之地……” “没错,圣山不是特定之所,”温蒂点头道,“但凡可以接受我们,不视女巫为魔鬼,不限制姐妹们施展能力的地方,都是圣山。” “温蒂还曾向罗兰殿下提出过要求,想要在邪魔之月结束后再去一趟营地,将这个消息告诉大家。”夜莺望着温蒂,柔声说道,“就算没有找到圣山,你们也可以在深山中好好活下去。” “既然大家都回来了,就不用提这个了,”温蒂笑着摇了摇头,“所以,无论殿下需不需要你们的能力,为了自己的安全,你们也要每天练习它。” “如果这就是化解魔力反噬的钥匙,会不会有其他女巫已经察觉到了这一点?”书卷思考了片刻开口说道,“我们并非第一个聚集起来的女巫组织。在晨曦和狼心王国,还有其它女巫联合会存在,我曾向她们发送过信件,想邀请她们一同寻找圣山,但始终没有收到回信。” 叶子轻轻叹了口气,她知道书卷还有些话没有说出口。哈卡拉自从在东境森林的一座地下遗迹中发现古书后,就坚定地带领大家踏上了寻找圣山之路。至此,共助会开始了漫长的流亡之旅,几乎穿越整个灰堡。这一路上,大家新认识了许多姐妹,也失去了很多姐妹。如果从一开始,她们选择藏身于那座遗迹中,会不会提前发现这把钥匙? “我们可以试着联络其他城市中隐藏的女巫,”夜莺说,“罗兰殿下也有这个打算。他想通过释放流言的方式,让女巫们注意到这个偏僻小镇。如果中间由我们穿针引线的话,毫无疑问会大大降低她们的戒心。” “可我还是没明白,王子殿下收容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回音一脸茫然,这名来自极南境的异族女子遭遇比大多数女巫更糟,她先是被沙民卖给了碧水港的商人,再后来一路转卖到王都。她被强迫学习舞蹈和宫廷礼仪,甚至讨好男人的技巧。如果不是恰巧被共助会救下,她恐怕已经被高价转手给某位公爵或大臣。直到现在,她说话时仍带着明显的异族口音。 “说不定就跟那些想要买你的人一样,”莉莉撇撇嘴,“男人嘛……” “不要胡说,莉莉,”夜莺不悦道,“罗兰殿下和那些人都不一样,只要大家在这里住上一阵子,自然会明白。” “正是这样,我对此深有体会,”温蒂依然是那副温柔的笑容,“今天也不早了,大家先回房睡觉吧。就算能力起不到作用,也不用担心。殿下说过,他想让领地里的女巫,都能过上跟正常人一般的生活。如果你们非想知道,殿下明天会让你们做什么,”她故意顿了顿,“我想,大概会先从填写一张契约开始吧。” 叶子和书卷回到自己的房间,后者随手将门关上,“我们也睡吧。” “嗯。”之前询问能力时,殿下将她和书卷安排到一间屋子,同时表示这只是暂时的安排,以后小镇会有全新的单间提供。但在她看来,这么宽敞的床上睡三个人都没有问题。 她脱下外衣,钻进被子里,难以形容的柔软和舒适顿时包裹全身,叶子忍不住轻哼一声,将头埋进枕头。过了许久,她才轻声问:“你怪哈卡拉吗?” “……”书卷轻叹了口气,“没人能预知未来,不管她后来做了什么,至少一开始她是真心想要找到一个能供女巫安心居住的家园。现在提这些已经没有意义,睡吧,孩子。” 她闭上眼睛,“晚安。”(未完待续。) 第一百章 古书与遗迹(上) 正如温蒂所说,第二天一早,女巫们被侍女叫到一楼用过早餐后,王子递给她们每人一张精美的羊皮纸。考虑到部分女巫看不懂文字,书卷给大家复述了一遍内容。接着是签名,按手印。 罗兰知道她们很难真正理解契约上每行文字的意义,但没有关系,时间长了总会明白。他也清楚,哪怕是卖身契,她们此刻也会签下名字。罗兰并不觉得提供一份相对宽厚的条约是让自己吃亏的行为,既然选择走上这条路,就必须看得更远一点。他现在所做的这些,都是为了将来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一个可长久执行下去的双赢构架。 收好契约后,罗兰按照昨日晚上制定好的计划,将每个人的训练任务一一安排下去,接着叫上叶子、书卷和索罗娅跟自己回办公室。 关上门,夜莺显出身形,朝姐妹们眨了眨眼。 “我一直在想昨天温蒂告诉我的话,”罗兰拉开窗帘,让明媚的阳光照入室内,“她说你们遭遇了可怕的怪物,最终只有七人活下来。就连共助会的导师哈卡拉都死在蛮荒之地。我想知道,你们到底遇上了什么,混合种邪兽吗?” 叶子首先开口道:“不是邪兽,他们是来自地狱之门的魔鬼,有着高大的身躯,能驱使邪兽,同时拥有魔力,就跟……”她犹豫了下,“就跟我们一样。” “魔鬼?”罗兰皱起眉头,望向索罗娅,“你当时在场吗?” 后者点点头。 “你能把当时的场景画出来,对吧?”罗兰递上一张纸。 索罗娅闭上眼睛,显得有些痛苦,但她仍接过纸,走到桌前。 随着能力施展,一直若影若现的鹅毛笔出现在她手中,笔头流转着七彩光芒,接着从她手中飞出,在纸上飞快划动起来。一幅栩栩如生的画面逐渐在纸上浮现,而索罗娅始终未睁开过眼睛。 罗兰靠近桌子,只见纸上的图案真实无比——不,他告诉自己,这不是一幅画,而是当时场景的实时拍摄。她的能力如同一部摄像机,以第一视角将发生在蛮荒地的屠杀真实重现。 当绘画完毕,索罗娅的额头上已布满汗珠,显然这场回忆对她来说犹如噩梦。 夜莺这时也将头凑了过来,“这就是魔鬼吗?” “就是它们,”叶子指着离视角最近的一个,“这个戴着金属手套的魔鬼,能召唤闪电攻击,同时力大无穷,十多个姐妹有大半死在他手上。远处那只魔鬼则能投出比弩箭快出数倍的长矛。不过他们的特殊攻击都无法连续使用,我就是趁这个机会杀掉了他们。” “你一个人?”罗兰问。 “邪兽头盔下面的那根皮管是魔鬼的弱点,”叶子指着铁手魔鬼颈脖处,“哈卡拉的魔力之蛇咬断了他的管子,最终和他同归于尽。我用同样的方法,靠手弩杀掉了另一只。管子里似乎储藏着一些红色的气体,气体漏光后,他们才会死去。” 好吧,这东西怎么看都像是氧气罐一样的设备,荒原里怎么会有这种生物?罗兰百思不得其解。但若要说他们是外星人,显然又达不到那个层次。瞧瞧那根满是补丁的皮管子,还有兽皮制成的衣服,文明水平只能说跟自己这边不相上下。 不管是用科技还是用魔法,能主动前往其他星球,本身就说明了其实力——地球人连登个月都步履蹒跚呢。 当然,也不能排除某些天赋点歪了的奇葩文明。罗兰想,总而言之,「魔鬼」并非无法战胜的敌人,他们也能被杀死。 “除了魔鬼外,我们还见到了一座浮在空中的城市,”叶子又说道,“无论我们向它走出多远,它依然在我们前方,闪电曾在她的冒险故事里提到过,这似乎是海市蜃楼。” “能画下来吗?”罗兰问索罗娅。 她点点头,再次召唤出魔力之笔,将叶子所说的浮空之城绘于纸上。 罗兰仔细查看图片,模糊的景象里看不出太多信息,如果说城市真是海市蜃楼,那么至少说明其真身就在蛮荒地的某个位置。而城市上空漫天的血雾,正是魔鬼所呼吸的气体。这个解释比外星人说要靠谱得多,毕竟绝境山脉以西的广阔大陆都是无人涉足的神秘地带,存在其他种族也不足为奇。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我听夜莺和温蒂都提到过,哈卡拉是因为一本古书而决定寻找圣山的,”罗兰问,“书卷,你看过那本书吗?” 书卷犹豫了片刻,“哈卡拉不准任何人看那本书,但……我曾偷看过一点。里面记载的文字混乱不堪,而且……不可思议。” “你能把它复制出来吧?让我看看。” “那些都不是真的,殿下,圣山不存在已经证明了这点,”她叹了口气,举起右手,“希望您不要被书上的内容所迷惑。” 一本镶嵌有金边的书籍浮现于半空,封面向两边摊开,书页飞速翻动,随后碰的一声闭合,落在她手中。“殿下,我希望只有您一人观看。我不想看到其他姐妹也变得像哈卡拉那样。” 罗兰接过书本,“我知道了。” 待女巫们离开办公室后,夜莺又悄然出现在沙发椅边。和往常一样,她撩起长袍,将双脚架在矮桌上,嚼起了鱼干片。 “你不想来看看吗?”罗兰笑着问道。 夜莺嗤之以鼻,“我对疯子爱看的东西才没兴趣。” 他摇摇头,坐回桌前,小心翼翼地翻开书页,仿佛这本书真的具有魔力一般。 就如书卷所说的那样,大部分内容都生涩难懂,似乎行文和语法也不是现在通用的方式。文中提到了滴血的红月,巨大的石门,但唯独没看到圣山二字。事实上,除了偶尔有几处能明白意思的词汇,其他的内容根本无法阅读——总结起来便是:每个字我都认识,连起来完全看不懂。也不知道是因为书卷慌张偷看导致内容缺失的缘故,还是书本身就是这样记载的。 罗兰跳过那些冗长的段落,直接向后翻。颇为厚重的一本书只有前几页有内容,后面全部都是空白。从最后一页看起,字迹忽然不同了,之前工整的书写变得潦草不堪,像是匆忙之间记下来的随笔,但内容却清晰明了起来。 字迹开头第一句便是「我们失败了。凡人无法战胜魔鬼。」(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一章 古书与遗迹(下) 这是什么意思?罗兰摩挲着那排字迹,古书的主人曾和蛮荒地的那些怪物战斗过?他把目光向下移动—— 「魔鬼越来越多,而我们越来越少。」 「神罚之石也无力阻挡他们的攻势。单凭那无可匹敌的怪力,即使不依靠魔力,他们也是凶残可怕的敌人。」 「塔其拉圣城已经沦陷,我们四散奔逃。」 「翻过大山,跨过河流,能离地狱之门多远就逃多远。」 「但下一次,我们还能逃去哪里?」 「不过这已不是我需要考虑的事情,我快要死了,娜塔亚。」 「魔鬼的力量正在腐蚀我,任何药物都不起作用。」 「我写下这些,只是因为有件事想要拜托你。」 「阿卡丽斯的神罚军试验已经接近尾声,试验很成功,超凡的武士即使面对魔鬼也不落下风。但她忘了,最后就算神罚军胜利,这胜利也不属于我们。」 「没错,神罚军只会给我们带来毁灭。」 「去阻止她。只有你才能办得到。」 这段文字并不长,罗兰从头到尾扫完后,闭目沉思,试着将自己代入哈卡拉的视角。 假设她不知道魔鬼存在,把魔鬼换成女巫的话,这段描述很容易会被她想象成教会军在女巫的攻击下节节败退。那么结合广为流传的谣言——女巫是魔鬼的爪牙,魔力来自地狱之门,哈卡拉便极有可能认为教会其实想要隐瞒事实的真相:所谓的地狱之门正是圣山的入口,几百年来,女巫们陆续前往圣山,并在那里获得获得永生。所以女巫们越来越多,而教会的战士越来越少。 当然,这个猜测也有不少漏洞,例如笔记提到对方拥有远超常人的怪力,显然不是女巫所具备的特点。又例如女巫在神罚之石影响下仍能让教会军队一败涂地,这似乎太过离奇。所以到底是什么使哈卡拉下定决心前往蛮荒地,他还不得而知。是她过于急迫的心情影响了判断,还是有一部分书卷没有偷看到的内容,才是真正的诱因? 罗兰更倾向于后者。 他现在至少知道了,最后一页潦草笔记里面描叙的魔鬼,并非女巫,而是真正存在的异类种族。 但这丝毫不能减少他的疑惑,反而使未知的问题变得更多了。 教会到底什么时候和魔鬼作战过? 罗兰把四王子那可怜的神秘学知识翻了个遍,也没找到相关内容。教会自从结束信仰之战后,把大本营建立在北方,抵挡从大豁口侵入内地的邪兽。后来,他们干脆在赫尔梅斯高原上修建出了雄伟的要塞城市,并称之为新圣城。这两座连在一起,一高一低的城市,都是用于对抗邪兽,而不是魔鬼。再说了,塔其拉这个地名也从未听闻过。 如果这些事属实,教会没理由将其隐瞒。记载教会历史的书籍中,每一次成功抵挡邪兽,和同女巫战斗取得的重大胜利,都会在上面详细描述出来,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的功绩一般。但对抗魔鬼这种事怎么看都比邪兽与女巫更值得大书特书。 最后的疑问便是神罚军。 显然这名教会成员不希望看到神罚军出现,并委托他人去阻止试验相关负责人。看来似乎是成功了?罗兰只知道教会有审判军,而未听说过有神罚军——当然也不排除四王子孤陋寡闻的原因。 但是,如果他们真能培养出正面对抗魔鬼的强大武士,只会令教会实力大增,为何笔记主人却认为神罚军会带来毁灭? 书卷认为的不可思议之处,应该就是指后面这两点。 “将哈卡拉引入歧路的古书,你知道是从哪里得到的吗?”罗兰抬起头望向夜莺。 “我加入共助会时,姐妹们已经踏上寻山之路了。”夜莺嚼着鱼干,声音含糊不清地道,“不过温蒂曾提到过,共助会最初时还不叫共助会,只是海风郡偶然聚在一起的几位女巫,其中就有哈卡拉、温蒂和书卷。后来她们在离海风郡不远的东境森林中,找了一处隐蔽之地作为秘密会面的场所。结果没料到那里居然是一座地下遗迹的入口。”她咽下口中的零食,舔了舔嘴唇,“不过除了哈卡拉,谁都没有下去探索过。” “古书就是遗迹里发现的?” “反正哈卡拉是这么宣称的,”夜莺撇撇嘴,“再后来,聚会的女巫越来越多,可能是某次会面时有人不小心泄露了行踪,教会派出大群审判军包围了森林,二十多个女巫逃出了不到一半。哈卡拉就是从那时起决定前往绝境山脉寻找圣山的。于是她们自称为共助会,并将寻找圣山作为会内成员的最高目标。” 罗兰听完后陷入了沉思,神秘学加点太少就是这么麻烦,任何牵扯到历史和传说的东西,脑中基本是一片空白。古书中没有涉及具体年限,他也不清楚其他史书中有没有对这场战争进行记录。第一当事人已经死亡,如果自己能去遗迹探查一番就好了,他想。 不过罗兰也清楚,这基本是不可能实现的事。东境森林离自己太远了,比起来一场说走就走、横穿整个灰堡的旅行,发展领地才是他的首要任务。 走到窗边,罗兰透过落地窗户望向脚下的花园。女巫们正在按自己的吩咐,进行能力训练。现在他手下的女巫已达十二只,是时候成立一个组织了。 在他的构想里,这个组织并不需要什么纲领或指导方针。它是为了方便管理女巫和合理发挥其能力而设置的,功能类似于后世的行业公会。 组织的规章也尽可能简单,只有两条:不可利用能力违反领地律法。不可利用能力逃避律法的追责。 罗兰最初也想模仿机器人三定律的做法,限制女巫不许使用能力伤害、攻击普通人之类,后来一想觉得实在多余。能力对于她们来说,就如同普通人手中的枪。当遇到危害时,用枪反击和用能力反击,并没有本质区别。而且刻意强调女巫和普通人的区别,只会使两个群体的隔阂越来越大。 因此不违法,不避责也是一个理工狗所能想到的最简洁表达方式了。 至于组织名称,罗兰早就考虑好了。 这个崭新的集体,就叫「女巫联盟」。(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二章 金银花与麋鹿(上) 入夜后,麋鹿伯爵府上灯火通明,持有邀请函的培罗被侍从迎入大厅时,为伯爵家三小姐奥瑞利安举办的庆生宴席正好刚刚开始。 能参加宴席的,都是在长歌要塞颇有家世和名望的贵族,伯爵大人对此次庆生宴也十分看重,从大厅中铺满的羊毛地毯和侍从统一定制的黑底金边衣服就能看出来。毕竟奥瑞利安正好满十六岁,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 弦乐响起,侍从们端着葡萄酒和酒杯穿行于人群之间,大厅中摆放的几张圆桌上盛放着热气腾腾的熟食,而主角奥瑞利安打扮得像只金丝雀,正被一群姐妹围在大厅一角,看上去聊得十分欢快。 这是王都时下最为流行的宴席方式。之前西境宴席可不是这个样子,培罗想,大家通常围坐在一张长条形木桌边,等着厨师上菜。端上来的都是大碗猪肉和整鸡,抹上黄油的面包,双面煎得焦黄的鸡蛋,和大盆生菜叶。 不过对于同样在王都待过几年的培罗来说,这场庆生宴仅仅只模仿了个形似而已。 例如侍从手中的酒杯,都是颜色各异的琉璃杯,而非透明洁净的玻璃杯。倒入葡萄酒后,根本无法衬托出酒自身的醇香色泽。圆桌上应该覆盖白布,而不是将油腻腻的桌面露出来。至于那些熟食,仍保持着西境的传统风格——又大又粗。培罗摇摇头,好歹也得先让厨师切成小片再端上来啊。 按照惯例,他来赴宴前已经在家中填饱了肚子,此时更不会操刀去切这些大块的熟肉。出席宴会的受邀者都代表着各自家族的脸面,在此地吃的满嘴油光发亮,实在有损形象。培罗可不想自己被当作各家小姐嘴里的笑料。 “好久不见啊伙计,”忽然有人从身后勾住了他的脖子,“听说你又被领主大人任命为使者了?边陲镇的矿石收获如何,你从里面抠了不少吧。” 这熟悉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雷恩.梅德,麋鹿家族的次子,一心想成为名骑士,连领地都顾不上的傻瓜。当然,也是自己的朋友,“还好,”培罗不太想谈在边陲镇的遭遇,“你这次跑去寒风岭有派上用场吗,还是说,一直待在赫尔梅斯里的酒馆里瑟瑟发抖?” “该死的,”雷恩推了培罗一把,“从没听你嘴里说过好话。这次我连新圣城都没去,边境卫队启程的前一天,我刚好感染了风寒,整整在床上躺了一周。” “不错,比上次又进步了一点,至少给卫队省了不少麻烦。” “这次你错了,”雷恩忽然神秘地笑道,“如果我没有在寒风岭躺上一周,恐怕就永远躺在圣城冰冷的城墙上了。” “什么意思?”培罗挑起眉毛。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麋鹿次子凑近耳朵,低声说,“新圣城差点沦陷,邪兽都冲到了内城里。如果不是教会派出了他们最强的武士,只怕连圣城大教堂都保不住。不过四大王国的军队都损失惨重,寒风岭就没回来几个人。短短一个月里,满城都是寡妇,平时家里没有积蓄的……”他眨了眨眼睛,伸出两根指头比划了下,“两枚银狼就可以。喂,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可什么都没干。” “你确定这消息是真的?那边境卫队怎么办?” “当然,我可是亲眼所见,领主收到消息的当天就病倒了。”雷恩耸耸肩,“至于卫队……还能怎么办,慢慢再招募呗。现在北境急缺经验丰富的战士,如果不是家里非把我叫回来,我至少也能统领上一支骑兵队了。” 这根本不是重点,培罗心里暗想,寒风岭的边境卫队主要防御的对象就是教会审判军,现在四大王国的将领和战士们一齐葬送在赫尔梅斯,怎么看都有点阴谋的味道。如果他们有所图谋,灰堡北方现在简直像个被扒光衣服的女人,“审判军呢,他们损失如何?” “不会比四**队好多少,想想就知道,他们总是冲在最前面的狂热分子。话说回来,如果审判军不顶上去,其他国家的人马肯定不会动弹,”他不屑道,“那帮骑士都是这样,把荣誉挂在嘴边,到对抗邪兽时,都喜欢缩在后面。” “比如说我眼前的这位,”培罗笑了笑,或许是自己想多了。不过就算教会想对北方下手,也跟长歌要塞无关。让新国王去头痛这事吧。 “遗憾的是,还没有人接受我的效忠,或者说,我还没发现谁有这个资格,”雷恩顿了顿,朝门口望去,“奔狼家的人来了,我先去招呼下他们,待会儿再来找你。” “去吧,不用回来了。” “对了,”刚走出两步他又回过头,“你有没有注意到邀请函里的手绢?” “你放的?” “呵,我只会给你塞条穿过两天的袜子,”他摇摇手指,“那可是我妹妹亲手裁的,虽然你们年纪差距大了点,不过只要你有那个意思,我肯定是举双手支持你们俩。不要再拖了,朋友,你已经二十二岁了。” 培罗给了他一个白眼,后者吹声口哨,笑着走开了。 从侍者的盘子中端下一杯酒,培罗一个人踱到角落,静静打量着热闹的大厅。他注意到,奥瑞利安和姐妹们相谈甚欢的同时,还会偷偷向自己这边望上两眼。刚才四目相对的瞬间,他能看到对方迅速移走的视线和双颊间浮现出的一抹羞赧。 培罗回以礼貌的微笑。不过在他看来,对方还只是个小姑娘。 忽然间,大厅一侧响起了一阵激烈的讨论声,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 “什么!他真敢这么说?” “是啊,寇里斯那胆小鬼,居然屁都不敢放一个,就这么灰溜溜地回来了。”声音最大的那人说道,“简直让长歌要塞蒙羞!” 培罗认识他,似乎是叫西蒙.埃里来着,奔狼家的分支,娶了个颇有些姿色的女人。那女人他也见过,确实独具魅力。 “说得好像你有办法解决一样。”有人嗤笑道。 “我一个人或许办不到,但若能让公爵大人注意到这件荒谬的事情,我不相信罗兰.温布顿还敢如此肆意妄为!” 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培罗怔了怔,顿时升起了兴趣。(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三章 金银花与麋鹿(下) 培罗朝人群靠过去,“发生了什么事?”他问。 “赫尔蒙大人,”有人看到了他胸前的金银花家徽,“我们在谈论边陲镇的领主。他没收了要塞贵族们在小镇里的财产。” “叫我培罗就好,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我来为培罗先生解释下吧,”西蒙挤上前来,露出讨好的笑容,“是这样的,我们奉公爵大人之命,平时居住在边陲镇,替主家管理北坡矿山。每年冬天我们都会携带镇民一同返回长歌要塞,保护他们免遭邪兽伤害。今年邪魔之月结束,我的一名同僚,弗莱彻家族的寇里斯居然被边陲镇领主告之,他的房子已被镇民拆掉,并且没有任何补偿!” “要么承认房子不属于你,要么把你送进牢房,按叛逃罪绞死,”他模仿了遍四王子罗兰的话,“先生您听听,什么叫做叛逃罪,这可是百年来每一任矿山管理者都会做的事。” 培罗脑中不禁回想出那名年轻灰发男子的模样,尽管外界将王子传得极为不堪,但就他亲身体会的两次接触而言,罗兰.温布顿绝不是泛泛之辈。而这个处理方法中的叛逃罪,不过是对方随口找的一个理由——王子他根本没想过用道理说服这帮人。 他已经和长歌要塞彻底决裂了,培罗想,或者往深一点想,王子会不知道每年镇民和贵族都要前往要塞避难吗?显然不是。他明明知道,却要强加一个罪名,迫使对方做出选择,还让对方将如此野蛮的处理结果传回给长歌要塞,王子到底想要干什么? “可他是边陲镇的领主,”之前嗤笑西蒙的人说道,“领主有权裁定领地内的律法。” “边陲镇也是西境执掌所管辖的范围!”西蒙不悦地冷声说,“难道你质疑莱恩大人的权威吗?为监督矿山工作而驻守小镇,是大人的意思。现在罗兰把所有贵族的房子都占为己有,这是在公然对抗六大家,莱恩大人绝不会坐视不管。” “你们谈的,就是那个把希尔斯.梅德绞死后连封文书都不给的刽子手?”不知何时雷恩也凑了过来,“我父亲可是为此大发雷霆过。” “梅德大人,”西蒙行礼道,“正是此人。现在他行事更为猖狂,恐怕只有公爵大人才能阻止他,希望您能为我们转达。” “不要担心,不管有没有这回事,莱恩大人都准备对他动手了。”雷恩满不在乎道,“我回来就是为了此事,哥哥正在王城洽淡一笔贸易,麋鹿家只有我能带队了。”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西蒙欣喜地说。 培罗皱起了眉头,他虽然知道自冬天那封文书发出起,王子殿下选择留在边陲镇时,就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但他没想到自己的朋友也要披甲上阵。不顾众人奇怪的眼神,他把雷恩直接拉到一边,劝阻道:“你不要去,那可是王子。” “我知道他是王子,山疙瘩里的王子嘛,”雷恩.梅德拍拍培罗的肩膀,“放心,莱恩大人也不会伤害一名王子的,说不定我们一过去他就直接投降了。就算想要抵抗,只要我们上马冲一冲,那些农民矿工不就都跑光了吗?四王子又不会舞刀弄枪,我估计他一根汗毛都伤不到。” 不,我是担心你被他伤害……培罗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口,他知道对方不会相信自己,因为就连他自己都很难相信,王子能靠着那批矿工,击败公爵大人的联军。可不知为何,他心里总有些不安。 “培罗少爷,您的父亲让您回去,他有要事找您。”一名满头白发的管家忽然匆匆走到培罗身边,附耳说道。 “我知道了,”培罗点点头,和雷恩提前告别后,同管家一齐坐上马车返回金银花伯爵府。 “父亲。”他走进书房,夏拉非.赫尔蒙正在桌台上写着什么。 听到培罗的声音,伯爵没有停下笔,“你去把领地的产出、人数和收入分别汇总起来交给我。我好安排春季的出征。莱恩公爵的征召令已经下来了,等雪化后,我们五大家都要提供骑士和佣兵为他出征边陲镇。” “要出多少?” 伯爵手微微一顿,抬起头,“怎么了,你以前从来不关心这种问题。”他打开桌边一封文涵,“骑士至少二十五人,以及相应的扈从和马匹。佣兵四十人,必须武备齐全。自由民或农奴一百人以上,应配备简易武器。” 培罗在心底估算了下,这样五大家加起来约有一千人,加上公爵自己的人马,已经算得上披靡西境的力量。即使长歌要塞没有倾巢而出,这支队伍也不是边陲镇所能抵挡的。那里总共才两千多人。 “父亲,您能不上战场吗?”他犹豫了下,还是开口道。 “怎么了孩子,”伯爵奇怪地问。 “我担心您的安全。” 夏拉非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知道自己说什么吗?一头大象踩死只蚂蚁,会有什么危险?王子殿下只有几名骑士和不到五十人的亲卫队,而我们的人数足有他的十倍!” 理论上的确是这样,在没有见过殿下前,培罗也会这么认为。可是……“父亲,大家都说,泥巴糊起来的城墙一下雨就会垮塌,可王子殿下主持建设的城墙没有。他们又说,光靠边陲镇的矿工,不可能阻挡住邪兽,然而王子殿下不仅做到了这点,甚至到邪魔之月结束,也没有一个人逃回要塞。”他越说心里越不安,“现在,所有人都认为,公爵战胜罗兰.温布顿,不过是大象碾过一只蚂蚁,父亲,结果真的会是这样吗?” “够了!”夏拉非猛拍了下桌子。他摇着头站起身,走到一面墙边——那里挂着历代祖宗的肖像画。“比起上马作战,你更喜欢做买卖、谈生意,这很正常。但商人并不等于胆怯!那些跨洋远航的行商者,天天都要面临死亡的威胁。”他敲着墙面大声说道,“看看这上面,你的祖父,你的祖父的祖父,他们都是靠着刀剑长弓,才在这片充满野兽、流民和山贼的地方站住脚跟。你如此畏惧争斗,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不,父亲。培罗低下头,不再争辩,心中却嘟囔道,您也知道那是祖父和祖父的祖父。看看那些孔武有力的面容,再看看您宽松的腰带和溢出来的双下巴。父亲,您现在还能上马拉弓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四章 规划和娱乐 罗兰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完成了自己许下的诺言。 他册封提古.派恩为子爵,领地划分在赤水河以南,和小镇隔河相望。如今那里仍是一片密林,属于待开发区域。为了使他放弃领地内的自治权,罗兰答应以后优先开发提古的领地,并在该地上建立的产业,可以分出一定的股份给子爵和他的后代。当然,罗兰运用嘴炮技能将其描述为既不用管理产业,又可以躺着分钱的好事。 提古对此欣然同意——他本来就不爱好这些,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骑马战斗更有意思的事了。不过现在有女儿,他就把精力放在了打猎上。加上提古原本领地里的产业早已衰败不堪,他干脆请王子派人帮他卖掉在要塞以东的土地,把全家都搬来边陲镇居住。罗兰自然答应下来。 另一人便是布莱恩,罗兰授予他骑士身份,并问他是选择土地还是在军队里服役。 如果选择土地的话,便不能再加入边陲镇第一军。若加入军队,就必须向其他人那样,靠战功晋升,获取奖励的土地。布莱恩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如此一来,罗兰对土地使用规划也有了一个大致的版图。 以赤水河为界,与绝境山脉所夹的土地为居民区,窄处约三公里,宽的地方则有七八公里。以后既可以建设小区,也可以当做奖励土地,赏赐给晋升军官。 赤水河对岸,则是未来的工业区和农业区,土地一直可以延伸到南境,只不过目前仍是成片的树林,远处还有起伏的小山头。待到人口满足需求时,罗兰必然要着手开垦这片林地。 边陲镇以西的迷藏森林也是一个重要的开发点。森林里有各式各样的宝物,如木材、食用菌、野生动物、药材。木材除了用于建筑和工业外,还可以当作燃料实用。这片森林面积大得惊人,罗兰让闪电探查过,飞出三十公里还看不到尽头,就是全部拿来当柴火烧,都能烧上好久。 最后便是迷藏森林和绝境山脉之间的空地——也是无人涉足的禁区,蛮荒地。按山脉和森林的边界线走向推测来看,中间包夹的地域极为广阔,几乎比灰堡王国还要大得多。面对这样一块无主之地,罗兰心里直痒痒。但他也知道,自己暂时顾不上这块地方了。目前,边陲镇最需要的,便是人口。 回到城堡办公室,他招来画师索罗娅。 “最近协助市政厅的工作完成得怎么样?” “我还从没有一天画过那么多画,”她看起来精神比最初见到时好上不少,“到今天基本已经画完了。不过绘画时只留一个脑袋大小的窗口,感觉上有些奇怪。” “免得你的魔力之笔吓到镇民,”王子笑了笑,“他们虽然知道有女巫存在,但这样近距离的接触还是容易引起意外,所以干脆采取些隐藏手段,让他们不知道你就是女巫。以后会慢慢变好的。” 索罗娅的照相能力给罗兰的公民登记计划带来了全新的提升。市政厅为该计划空出了一间屋子作为档案馆,用来存放镇民的信息。和户口薄类似,每张纸上都写有他们的名字、年龄、住所、血缘关系等等信息。这些信息巴罗夫曾在冬季简单统计过一次,而这次记录顺带扩充了不少内容。最大的变化是,所有人物户口上,都附带上了「彩色照片」。 按罗兰的要求,市政厅在大厅内搭设了一间可供单人进出的小屋子,外面包裹上麻布,只在正前方留下一处方形窗口,以供索罗娅看到对方的模样。这样女巫在屋内绘画肖像时,对方也不会看到那支神奇的魔笔。 至于如何让领地的居民踊跃前来申报信息,罗兰给出的方法很简单,来者都能获得十枚铜鹰的补助——这笔钱由市政厅拨付。 “今天叫你过来,是想让你画些别的。”罗兰将裁剪好的纸张摊在索罗娅面前。 后者注意到那些纸片大小完全一样,都只有半个巴掌大小,成长方形。 “您想让我画什么?” “一些娱乐的道具。”罗兰说。 这个想法早就存在于他脑海中,女巫们每天除了练习,基本无事可做,这样的生活似乎有些枯燥。对王子来说同样如此,特别是等待雪化前,他的活动范围就基本只在城堡内。因此,想出一些娱乐活动,找几个女巫陪自己放松心情势在必行。 最简单的自然是扑克牌了。不过柔软的普通纸张并不适合立在手中使用,洗牌也是个麻烦事。现在有了索罗娅,他自然可以考虑制作一些更高级的玩意儿。 “娱乐?”她歪着脑袋想了想,似乎不明白在方纸片上绘画是哪种娱乐,“好吧,您说了算。” “首先,你在这张纸上,画出一名持有重弩的士兵。” “想象?” “没错,他的盔甲、身材、年龄,包括身处的环境,全部任你想象。只要是手持重弩就好。” “呃……我试试,”索罗娅闭上眼睛,沉思了一会,手中浮现出七彩流光的魔笔。 很快,一名中年男子模样的弩兵跃于纸上。 “很好,”罗兰称赞道,“让我想想接下来该画什么,嗯……在纸片左上角和中间位置,各画一个小圈,”他在脑中回忆那些卡牌的模样,“第一个圈是白底金边,第二个圈橙底金边。” 待到这些画完后,罗兰再让她给第一个圈中添上数字,第二个圈中添上弓箭的标志。 索罗娅能力的神奇之处在于可以无视材质进行绘画,所以空白纸和有图案的纸对她来说并没有区别,后画的图案能完美覆盖前者,如同图层遮盖一般。 于是,一张精致「弩手卡」就出现在罗兰面前。 “这样就好了?”她问。 “这只是一张单位卡,还有许多相似的卡片要画,最后能凑成一副牌组,我再教你们怎么玩。” 看着索罗娅闭目作画的模样,罗兰心底升起一种预感,也许这样的对话很快就会充斥于他的城堡—— 「你要去做什么?先来一盘昆特牌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五章 军乐 回音坐在城堡的最顶端——瞭望塔楼的斜屋顶面上,在这里,可以瞭望到整个小镇。 她是托闪电把自己捎带上来的,等到太阳落山时,小姑娘会再过来送她下去。现在,闪电应该已经在前往长歌要塞的路上。 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将大地照得明晃晃的,远处的河流就像一条发光的绸缎,缓缓向西流淌,将绿叶和白雪夹杂的土地分成两瓣。躺在阳光下,她觉得浑身上下被柔软的暖意包围,不像极南境的烈日,灼热的光线很容易刺痛皮肤。 风也大不一样,她想,大陆王国的风多种多样,有碧水港略带咸味的海风,有王都忽冷忽热的潮湿季风,有绝境山脉冰冷刺骨的北风,以及现在小镇带有泥土芳香的微风。不管怎么说,这里的风都是纯粹而单一的。而在铁砂城,要么酷热无风,要么便是铺天盖地的风暴。风是能看得见的,呼啸的气流中夹杂着石子和砂砾,如同一头黑色的巨兽席卷而来。这个时候必须要躲入屋内,或任何可以避开风头的地方。迎风而立只有死路一条。 回音轻轻吐出口气,现在想起来,自己离开铁砂城已经有近四年的时间。傲沙氏族在权利争斗中不幸失败,父亲投降后仍被敌人杀死,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她想要冲上去和敌人同归于尽,却遭到了来自背后的一击。 不知道四年过去了,族里还有多少人能活下来。 被当成奴隶卖到碧水港之前,她隐隐听说,傲沙氏族违背了神圣决斗的约定,受到三神唾弃的族人,将被放逐至无尽海角,永远不能再回到铁砂城。但是回音知道,这一切都是铁鞭氏族的阴谋,他们在鞭子上涂抹了流淌于地底的黑油,只要引燃,连水也无法扑灭。正是这一招,让自己的哥哥,氏族里最强壮的勇士在决斗时被活活烧死,导致队伍阵型大乱。 无尽海角除了滚烫的黄沙,只剩下永不熄灭的火柱和比大地之母更为狂躁的海洋。前往那里的沙民很快便会化作白骨,下场比成为奴隶的自己还要凄惨。 回音觉醒为神使——也就是大陆王国通称的女巫后,也曾想过要复仇,可她的能力却是毫无用处的模拟声音。不管如何乞求三神,神明也没有给她降下旨意。在碧水港生活半年后,她更是明白,神使受三神宠爱的说法,不过是莫金人自欺欺人的骗局。四大王国所辖范围内,神使都是被教会猎杀的对象。从那天起,回音彻底断绝了复仇的希望。 此时,远处忽然升起了滚滚浓烟。她向赤水河东岸望去,只见闪烁着幽幽绿光的火焰在小树林中穿行,树木燃烧的黑烟和积雪蒸发的白雾混合在一起,在天边形成了一道灰色的烟柱。 那是安娜的绿焰。 初到此地时,温蒂向姐妹们简单介绍了下安娜和娜娜瓦。当时回音就十分羡慕安娜的能力。自由操纵的火焰,能熔化刀剑的高温……如果自己在铁砂城时能有如此强大的力量,铁鞭氏族一个人都活不下来。 回音摇摇头,如今再想这些已没有意义,比起那些很可能已经葬身黄沙的族人,她还活着已是种幸运。既然王子殿下愿意收容自己,那么自己所能做的,就是努力完成殿下吩咐的命令。 她清了清嗓子,开始按对方的要求哼唱歌曲。 那是一首欢快的小曲,王子殿下只哼了一遍,她就完全记住了整段曲调。 乐曲对于回音来说并不陌生,被当作上等奴隶教导时,充满诱惑的舞蹈和挑逗似的低吟浅唱都是她需要掌握的技能。但殿下这首曲子完全不同……它极富节奏感,充满一种迸发向上的活力,特别是当他要求自己模拟笛子声来演奏这段乐曲时,每个音符都仿佛跳动起来,让人忍不住想要随之起舞。 难点在于曲子进行的同时,加入鼓点和弦乐。同时模拟三种声音,并相互重叠,这对回音来说还是第一次。她从未想过,乐曲还可以这样来演奏! 一开始,她还很难保证鼓点不打乱笛声的节奏,试着照殿下提议的方法,用手或脚来打节拍,才逐渐将两种声音融合在一起。 经过几天的练习,回音逐渐掌握了这种拟声方式。 试唱了几遍后,她站起身,决定将最后的弦乐也加入其中。 随着乐曲奏响,回音发现这首小调再次发生了变化——如果说欢畅的笛声构成了它的躯干,激昂的鼓点赋予了它骨骼,那么最后看似点缀的弦乐,则让曲子有了灵魂。她踩着节拍,一遍又一遍,让三种乐器完全融为一体,声音越来越高,最后忍不住放声歌唱—— ******************* “我的攻击力比你高,所以我赢了。” 罗兰将最后一张纸牌放到桌上,而对面的索罗娅捂住脸,发出恍然大悟的低呼声。 “再来一盘,”她思考了片刻后,将纸牌重新收拢,“这次让我来选你的十张牌。” “咳咳,”王子咳嗽道,“时间不早了,我还有事要忙,你去找其他人玩吧。” 做出大致够用的卡组后,接下来便是复制。有了模板摆在面前,索罗娅的绘图速度堪比打印机。很快,罗兰就得到了几份相同的昆特牌。 于是索罗娅成了他的第一个对手。 将游戏规则说清楚后,一场卡牌战随之展开。在对战中,他发现女巫的接受能力确实高于常人。索罗娅很快摸清了出牌技巧,接下来几回合,罗兰虽然还能胜利,但已经用到了特殊牌组。如今见到对方要求替自己抽牌,他可耻的拒绝了。 “好吧,”索罗娅将卡牌往怀里一兜,朝门外跑去。就在这时,窗外传来了欢快悦耳的乐曲声。她顿住脚步,又跑了回来,趴在窗边探头张望,“是回音?” “嗯,看来她已经完全熟练了。”罗兰靠坐在椅子上,欣赏起那熟悉的音乐。 边陲镇第一军很快就要进入综合演习阶段,和站在城墙上射击不同,综合演戏将在野外展开,要求队伍行进的同时保持队伍整齐有序——这也是排队枪毙的基础环节。为了使士兵脚步一致,需要靠鼓点或口号来指挥所有人的迈步速度。现在有了能模拟混合音的女巫,他干脆学英国人,直接上步兵行军曲。 比起单纯的鼓点,行军曲不仅能控制队伍进行速度,还能有效地起到鼓舞士气,振奋军心的作用。当然,排队枪毙时期最有名的行军曲《掷弹兵进行曲》,罗兰只知其名,却不记得完整的曲调。 不过这难不倒他,有一首曲子就是在《掷弹兵进行曲》基础上加以改编,在抗战时期响遍全国大江南北。而它的旋律几乎所有人都耳熟能详,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游击队歌》。 索罗娅转过头,她听到王子跟随曲子,轻轻哼唱起来。那是她从未听过的语言,干净利落,和曲子节拍完全契合起来。 “我们都是神枪手,” “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 “我们都是飞行军,” “哪怕那山高水又深!” “在密密的树林里,” “到处都安排同志们的宿营地;” “在高高的山岗上,” “有我们无数的好兄弟。” “……”(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六章 不一样的理由 书卷敲了敲门,里面很快传来了应门声,“请进。” 她推门入内,安娜正坐在窗边的桌子前,翻阅着厚厚的书籍。阳光从窗口洒入,将女子身影拉得老长。她柔软的脸颊和颈脖在光线照射下白得有些刺眼,覆盖肩头的亚麻色长发几乎被染成了淡金色。 经过快一周的相处,书卷已经基本摸清了对方的脾性,比如有话直言,从不拐弯抹角,沉稳安静,特别好学……总之,很难有平民家出生的孩子能像安娜这样,心灵纯粹而平和。 “你不去玩那个……卡牌游戏?”书卷抽了张凳子坐到安娜身旁。最近两天姐妹们一练习完便会飞速赶回到城堡,挤在索罗娅的房间内玩所谓的昆特牌,相互争夺对方收集的纸片,似乎乐此不疲。就连每天来找安娜玩的娜娜瓦.派恩,学会对战方法后也罕见地减少了出现次数。不像前几天,她总是能在房间里见到那名拥有神奇治疗能力的小姑娘。 “我想再多看点书,”安娜翻到下一页,“我没有您那样的能力,只有多花些时间在这上面了。” 她几乎什么都书都看,从历史传记到长篇诗歌,包括自己从街头巷尾听说的各种民间故事,只要汇集成书籍,她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书卷爱怜地摸了摸她的头,“不用急,我记得的,都会一本本告诉给你。” 这就是改变共助会幸存者命运的孩子,书卷想。如果没有她,夜莺就不会中途前往边陲镇,也不会认识灰堡四王子,更不会有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从某个意义上来说,她是所有女巫的救星。 这也是自己一开始便对安娜充满好感的原因,而后者在见识到魔力之书后迅速接受了自己,并表示出极大的羡慕之情,这让书卷觉得有些啼笑皆非。在共助会中,从来没有姐妹羡慕过自己的能力。反观安娜,她的魔力容量是夜莺所见过的女巫中最为庞大的一个,收发自如的绿焰也极具攻击力。 “你的头发有点长了,”书卷撩起安娜快要遮住眼睛的刘海,“没有人帮你剪过头发吗?” 她摇摇头,“都是我自己绞断的。” 书卷顿时来了兴致,“绞出来的头发多不好看,我来帮你修剪下吧。” “您还会做这个?” “在共助会时,大多数姐妹的头发都是由我来剪的,”书卷轻笑道,“稍等会儿,我去拿工具。” 她很快揣着一个布包走了回来。摊开层层包裹的白布,里面放着一把青铜剪。剪子呈V形,两端握柄处布满了细微划痕,散发出浸润的光泽,显然经常被人使用。书卷未加入共助会之前,就是靠这把剪刀,在海风郡的酒馆替人理发为生。攒下的铜鹰除了买面包,剩下的都交给了一名断腿老船长,船长则教她读书认字,直到年迈过世。 书卷熟练的展开白布,系在安娜脖子上,开始帮她修剪过长的头发。 “我……有些问题想问您。” “什么?”书卷手指飞舞,剪子在她掌心中不断分开合拢,发出清脆的咔擦声。亚麻色的头发一簇一簇滑过指尖,飘落在地。 “您昨天给我看的那本书,上面记载的许多故事,几乎都有着一样的结局。王子一定会娶公主为妻子吗?” 她的手稍微顿了顿,那本故事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籍,而是她在海风郡十几年里,听水手们传唱的民间故事合集。只不过书卷特意对内容进行了筛选,没有圆满结局的故事不要,王子不是和公主在一起的不要,最后凑成了一本书,幻化出来给安娜阅读。 明知道对方看了完后一定会提出这样的疑问,但当她真要回答时,又有一丝不忍。 “大多如此,当然也有些王子会娶大公或公爵的女儿,比如说灰堡国王温布顿三世,他的妻子就是银光公爵的女儿。” 说完后书卷在心底叹了口气。温蒂跟她提到过夜莺的心事,相比成熟而冷静的幽影杀手,她更担心和王子殿下走得愈发贴近的安娜。这名女子对殿下有多么重要,任谁都能看出来。当有安娜在场时,罗兰的目光总是更多的落在她身上。她一天忙碌的活是其他姐妹们的数倍,夜莺和温蒂的房间改成双人共住后,殿下唯独没有调整安娜的房间,还解释为若娜娜瓦在城堡过夜时可以和安娜睡一张床——他都没意识到自己作为此地主人,根本无须解释。 安娜也同样如此,和其他女巫在一起时话并不多,多数时候是一位安静的倾听者。只有在罗兰身旁时,才会变得主动起来。如果说有什么能让她的视线离开书本,书卷打赌一定是王子殿下。 遗憾的是,罗兰是灰堡王国的四王子,将来女巫们鼎力支持的国王,而安娜却是一名女巫。 书卷不可能去提醒王子殿下,只好想出这个法子对安娜旁敲侧击。她不希望两人产生隔阂,更不希望看到一场没有结果的悲剧。 “为什么?”安娜甩甩头,似乎想将脖子里的碎发弄出去,“若是王子不喜欢公主或贵族小姐呢?” “呃……”书卷没想到她会这么问,“那他也不得不娶。因为王子很可能会成为国王,国王的婚姻之事并非他一人之事,”她努力回忆着书中记载的有关知识,“为了稳定远在王国边境的大贵族,为了安抚蠢蠢欲动的邻国,甚至为了达成一笔好交易。不过最重要的是,国王必须要有子嗣。” 安娜没有再追问下去,这让书卷稍稍松了口气。这种事情只能慢慢来劝导,她相信,总有一天对方会明白。修剪完头发,书卷笑着挠了挠安娜的发梢,“不错,精神了很多。” “谢谢您,”安娜低头道。 “那么,今天的书……”书卷想了想,决定召唤一本狼心国王族演变史,来强化今天灌输的印象,“就选一本家族传记吧。” 当她准备告辞时,安娜抱着幻化之书忽然说道,“我觉得罗兰不是故事里那些的王子。”她的声音十分肯定,并不像在勉强说服自己,“他只会做他想做的事,跟其他一切都无关。” “……”书卷怔了怔,“为什么?” “如果他是那样的王子,就不会救下我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 问心 吃过晚饭,罗兰回到办公室,继续将他脑中的那些基本数学知识抄到纸上。 他并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不仅如此,记忆力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衰退。由于专业关系,数学和物理还算经常用到的学科,其他诸如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等知识,估计已经退化到入门水平。因此,不管用不用得到,早一点将尚未忘记的内容写出来,就能多保留一些知识。 他每写满一张纸,便让在旁的书卷扫视一遍。只要被她看过的内容,就相当于永久保存下来。可惜书卷的能力只跟记忆有关,并不能使她无师自通那些初高中数学知识。因此得空时,罗兰还要跟她讲解一遍。 当然,对于好为人师的他来说,传道授业是件十分有意思的事情。特别是看到书卷一惊一乍,或者冥思苦想后恍然大悟的表情,他心里也格外有成就感。不过罗兰清楚,这跟授课对象亦有关系。书卷虽然年龄已近四十岁,但魔力使她容颜衰老速度大为减缓。脸颊的皮肤仍然紧绷红润,黑色长发简单扎在脑后,显得成熟而干练。眼角处的细微鱼尾纹并不会破坏整体的美感,反而更衬托出那股稳重的气质。放在电影里,绝对是优雅全能型老师的角色。现在,他反而能让“老师”听得目瞪口呆,这反差感还是挺让人受用的。 罗兰在默写的同时也在思考,这个世界的魔力到底是什么? 它无处不在,无论是北坡矿洞深处还是绝境群山中,西至蛮荒之地,东至海风郡,女巫都能运用它施放出各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如果把魔力看做电能的话,女巫则是功能各异的电器。但显然它比电要不可思议得多,更像是一种接近「本源」的能量。 例如共助会的哈卡拉,温蒂说她能召唤出四种魔力之蛇,分别名为死刑、苦痛、石化、虚无,毒液效果各不相同。又例如夜莺,展开的迷雾几乎扭曲了空间。这些能力的表现形式千变万化,除了本源一词外,罗兰实在想不出其他更贴切的词语了。 若要给本源一个定义,大概便是具有普适性和通用性的规则。爱因斯坦后半生立志于将宇宙四大基本力纳入一个理论框架下,也就是所谓的大一统理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所做的,就是在寻找本源。那么会不会有一种万用规则,在任何宇宙中都能适用呢? 这一点让罗兰忍不住脑洞大开,会不会他穿越前的世界,也存在这样的力量,只是没有女巫作为释放窗口,让它一直被人们所忽视? 不管如何,罗兰也只能是想想了,毕竟以现在的技术水平,他根本无法去解析这种力量。 所以推进工业发展,促使文明进步,才是自己的主要任务。 或许有一天,人们能不借助女巫直接运用这股力量——一种万用的、可以同时转化为多种效果的超级能源,光是想一想就令人兴奋。 “殿下?”书卷看到王子一副陶醉的模样,忍不住出声问道。 “咳咳,”罗兰从妄想中回过神来,咳嗽两声,看了眼快要烧到底的蜡烛,说道,“今天就到这里吧。” “是,”她低头行礼,准备离开时,不知不觉又放缓了脚步。 罗兰半天没有听到关门声,有些奇怪地抬起头,发现对方仍停留在门口。“有什么事吗?” “殿下……”书卷犹豫了片刻,“我想问您一个问题。” “问吧。”罗兰点点头,放下手中的鹅毛笔,举起杯子喝了口水。这些女巫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太过不自信了。像是从洞穴口探出头的兔子,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便吓得缩回洞里,再也不敢出来。估计她的问题又是诸如您为什么愿意收容我们,您不怕教会的威胁吗之类。夜莺和温蒂已经问过他好多遍了。不过既然对方摆出如此姿态,自己自然也要认真回答,好让她们深切感受到,对待同志要如春风般温暖。 “您……有可能娶一名女巫吗?” “噗,”罗兰差点没把口中的水喷出去,“呃,为什么你要问这个问题?” “我……”书卷张了张嘴,却没能答上来。 娶一名女巫吗?罗兰脑中第一个浮现出安娜的身影,从在牢笼里遇见她起,那双湖蓝色的眼睛便在自己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女巫是觉醒于普通人类的女子,她们能力出众,并且从外貌到身体,无一不优于常人。若放在现代社会,必然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所以,自己有什么好犹豫的?既然如此的话—— 他望向书卷,笑着回答道:“为什么不呢?” ******************* 温蒂揉了揉酸痛的肩膀,回到自己房间。 太过沉甸的胸*部总给她带来众多烦恼,特别是站在小镇号的木棚顶端招风时,举起的双手必须微微向后才能保持身体的平衡。 根据第一次的试航情况,小镇号已作出了多项改进。例如她站立的地方搭上了一个简易棚子,既可以遮挡风雨,又能避免太阳暴晒。船体四周挂上了一圈树皮,用来减少靠岸时的冲撞。船舷两侧都加装了两根水泥短桩,方便麻绳固定船只。 而她的控风能力经过近一个月的训练,也有了大幅长进。现在船只行驶越发稳定,而且速度在风力影响下可快可慢,她还学会了利用现有风力调整魔力消耗,使自己可以坚持更长的时间。 夜莺比温蒂先洗浴完,已经穿着睡衣靠坐在床头等她。 不过令她奇怪的是,对方脸上挂着抑制不住的笑容。 “发生了什么好事吗?”温蒂忍不住问道,而后者摇摇头,什么都没说,只是笑意更深了一些。 温蒂撇撇嘴,上次跟她夜谈过一番后,她的情绪就一直不怎么高,最近城堡里流行起昆特牌后才有了好转。今天怎么就忽然笑开了花?那个在银光城初遇时面无表情,沉默寡言的幽影杀手去哪里了? 罢了,温蒂脱下衣服,跨进盛满热水的木桶里,大概,她赢到了一张好牌吧。(未完待续。) PS:  有月票的请支持下,谢谢! 第一百零八章 回音(上) 邪魔之月过去已有两周,积雪化作溪流汇入赤水河中。 洁白的薄纱褪去后,两岸的树林再次发出新芽,如今已变得绿意盎然。 镇子东头外的土地被安娜烘烤过一遍后,被殿下暂时划作为边陲镇第一军的练习场。 场中,卡特.兰尼斯握住刀尾套管,扭动两下,检查刺刀是否安装牢固。 这又是殿下发明出来的新玩意儿,不过比起可以自动运转的黑疙瘩机器和点火就能炸响的改良雪粉,这玩意可简陋太多了。一握在手上,卡特就知道它不是件合格的武器。 本质上,它不过是一块尖锐的三角形铁片,以中线为基准,稍微对折了下。虽然开了刃,但根本不可能用它去挥砍目标——折弯后的两侧刃身极短,前端几乎没有,后端仅拇指指甲宽,就算是没有批甲的敌人,横砍过去说不定连衣服都割不破。 这把武器只有一个用途,那就是刺击,而且必须连接上火枪后才可使用,单独拿在手上,它甚至不如一把匕首。 浪费大堆生铁,造出仅有单一攻击方式的武器,在首席骑士眼里,自然是不合格的作品。如果他的领地里有铁匠胆敢这么做,他一定会把这人捆起来狠狠抽一顿。 但哪怕是这样劣质的武器,他也能看到殿下在细节上的独到之处,比如套管的卡槽设计,一条企口有两处直角,只要对准枪管上的小铁条套入,再转半圈,就能将刺刀固定在枪管上。这种异型企口使得套管和枪管并不需要十分贴合,过于宽松的套管可以塞入一些纸片后再旋转,没有的话,树叶也能将就。 “上刺刀!” 听到口令,分到刺刀的火枪队成员纷纷从跨在腰间的刺刀袋中抽出刀刃,套上枪管——新武器和配套的刀袋目前只生产出四十余把,未领到的只好暂时用跟火枪等长的短木杆代替。 这套动作差不多练了一个上午,如今大部分人只需两到三息时间就能固定好刺刀。按殿下的说法,这是最后关头的拼搏,不到万不得已,他不希望看到部下进入白刃战。卡特对此说法不以为然,没有亲手把刀剑捅入敌人体内,仍只算个雏儿。只有见了血,他们才能从矿工和猎人蜕变成战士。 铁斧也在队伍中,虽然他自称是一名猎人,但卡特能从对方身手看出来,此人绝对受过专门的战斗训练,身手不会比骑士差到哪里去。 当初殿下要求卡特教导士兵练习刺杀时,他原本是有点心虚的,刺刀这种东西从未听说过,万一自己根本不会用该怎么办。不过看到原型后,他立刻变得信心满满,这不就相当于一根短一号的长枪嘛,而且由于刀刃的特殊性,它用起来比长枪还要容易得多。 刺刀攻击方式单一唯一的好处就是训练起来方便,没有劈、撩、挡、扫,只有一个动作,刺击。首席骑士让所有队员排成数行,教授他们最适合发力的刺击动作——双腿前后站立,弯腰屈膝,双臂尽最大的力气向前递出。 这种反复的训练极为枯燥,而令卡特啧啧称奇的是,每个人都在一丝不苟地完成刺击动作,换做冬天之前这他们还是一帮软弱懒散的平民,现在却表现得像模像样。喊出口令便会立即执行,操练他们甚至比培养扈从还要省心。当然,给他们换上刀剑,也就是殿下口中的「冷兵器」,这些人依然在自己手下走不过三招。但从意志方面来说,他们的进步已值得让自己高看一眼。 练习半个时辰后,卡特让火枪队原地坐下,稍作休息。此时王子殿下也恰好出现在练习场,他身边还跟着一名戴着兜帽的女子。对此骑士毫不意外,殿下已经提前跟他打过招呼,今天的练习将会有女巫配合进行。 不过,那名女巫个头还真高,一眼望去几乎和殿下持平。女孩子还是小巧点的好,卡特想。随后他让所有人站起,向四王子殿下行礼。 “殿下好!”士兵们举手齐额,大声喊道。 “辛苦了,”罗兰点点头,走到骑士身边刚要说话,一名大汉突然间冲出了队伍。卡特.兰尼斯皱起眉头,跨出一步将王子挡在身后,手已经放在了剑柄上。而夜莺也第一时间现出身形,抓住了罗兰的手臂。只要情况稍有不对,她就能把王子拉入迷雾之中。 冲出来的大汉正是铁斧。 他没有跑向王子,而是对着那名女子径直跪了下去,用的也不是大陆王国的单膝跪礼,而是整个人趴在了地上,头深深埋入双臂之间,“族长大人!” 火枪队训练被迫中止。 ******************* “说说看,这是怎么回事?” 城堡大厅内,卡特、回音、铁斧站成一排,罗兰坐在主位上,略有不满地问道。 纪律,纪律!强调了多少遍,部队应该有铁一样的纪律!不说看到族长,就算看到国王也应该不为所动才对。实在有要求的,可以打报告嘛。亏自己还十分看好铁斧,想到这儿他忍不住叹了口气。归根到底,还是文化素质跟不上,不能透彻理解纪律的含义。 “殿下,”铁斧一开口就忍不住想跪下去,膝盖弯到一半便被罗兰喝止了。 “站着说!” “……是,”后者吞了口口水,说道,“银月大人是我在铁砂城时效忠氏族的族长。” “不,卡巴戈,我不是族长……”回音急忙摆手说。 “不,您是,”铁斧反驳道,“您的父亲和兄长去世后,按照莫金习俗,从那一刻起您就是傲沙氏族的族长。我听说您被他们卖到了碧水港,可我并没有在那里找到您,我还以为您已经……死了。” “可是我——” 罗兰打断了回音的话,“一个个来,铁斧你先说。” “遵命,殿下。” …… 这个故事并不算复杂,罗兰很快便明白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回音原本是铁砂城中傲沙氏族的一员,本名叫卓尔.银月,她的父亲是傲沙氏族的族长。 沙民并不是一个整体,而铁砂城所能容纳的人口有限,所以每隔三年,各个氏族就要在灼火之地进行神圣决斗,六个获胜氏族才可获得城内居住权,而其他氏族要么住在城外,要么扎堆于绿海。这些居住地虽然也有水源,但野兽和沙尘暴都会给沙民造成极大的威胁,因此每次神圣决斗,各个氏族的勇士都不遗余力。(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回音(下) 然而傲沙氏族在决斗中败给了背地里使出阴险手段的铁鞭氏族,不仅如此,还落得了族长被杀,氏族被流放无尽海角的下场。作为族长的女儿卓尔.银月,也就是回音,因为外貌出众,被当做上等奴隶卖给了碧水港的奴隶商人。 铁斧由于混血的身份,尽管被傲沙氏族收养,但是并不会有沙民视他为真正的莫金人,因此没有被判处流放。反而因为他武技高强,被其他氏族看中,想要伸手招揽。铁斧感恩于族长对他多年的关照,加上一心想要救回回音,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其他氏族。经历一连艰辛旅程,他好不容易抵达碧水港,却不知此时回音已被卖往灰堡王都。 再后来,一人被女巫救下,成为共助会一员;一人则心灰意冷地前往灰堡西境。直至今天,两个人竟意外地在边陲镇再次重逢。 “那你打算怎么办,”罗兰沉吟片刻,“跟回音返回极南境,重振傲沙氏族吗?” “不,殿下!”铁斧单膝下跪道,“我已经向三神宣誓过,今后余生将永远为您效力。我只是当时……当时见到银月大人太过激动,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请您惩罚!” “那你呢?”王子望向回音,“想要为族人报仇吗?” 回音也跪下道,“我曾在觉醒为女巫时想过复仇,但现在早已没有了这样的想法。”她咬了咬嘴唇,“请您让我留在这里……我已无处可去了。” “我明白了,都站起来吧,”罗兰不动声色道,“你们大可不必这样子,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他稍稍停顿片刻,话风一转,“其实,帮你们报仇也并非不可以。” “什么?”铁斧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回音倒是没多大反应,看得出来,她对重返铁砂城确实不报什么希望了。 “当然不是现在。”罗兰摆摆手。这并不是他心血来潮,在铁斧对极南境的描述中,他听到了一些极为有意思的东西——那块土地酷热干燥,环境怪异多端。特别是从地底喷发的橙火,可以烧上几十年而不熄灭。橙火附近经常能看到落差巨大的地面断层。断层底部,黑色的冥河流淌不息。 橙火也好,冥河也罢,罗兰怎么听都觉得,这不就是石油吗?而且还是露天流淌的石油!这种黑色的液体对于工业有多么重要简直无需累述,现代战争有一半是因它而起,油价的涨跌能影响一批国家的兴衰,甚至可以改变世界的格局。如果能借由傲沙氏族之事插手极南境,说不定他就能得到一个稳定的石油来源。 不过罗兰现在无暇顾及偏远之地的争端,只好先留个引子,以后再去上演一套“自古以来”的戏码。 “等我登上王位后,我会考虑为你们讨回公道的。”罗兰止住又想下跪的铁斧,“但今天你的行为违反了第一军纪律,关你两天禁闭,自己好好反省下吧。” “是,殿下,”铁斧兴奋地回道。 “那么训练继续,”罗兰对首席骑士说道,“接下来的列队行进也由你来负责。” 卡特点头应下。 ******************* 布莱恩原以为今天的训练会就此结束,但所有人仍坐在练习场内,并没有一人独自散去。 因为卡特随王子离开前,下达的命令是就地休息,而不是解散。 若是他以前所待的巡逻队,这样的情景简直不敢想象。 “骑士大人,您说铁斧大人还会不会来啊?”同一小组的钉子凑上来问,“刚才他的举动真吓了我一大跳。” “说过多少次了,不要称我为大人,”布莱恩纠正道,“在第一军里,你应该叫我为组长。殿下说过要以军衔相称。”被四王子册封为骑士后,他在队伍里的地位陡然高了不少,其他人都不大敢跟他搭话,只有钉子——这个从矿山转到军队里的小个子,才经常凑上来找他聊天。按钉子的说法,别说骑士,就连罗兰殿下本人,他都近距离交谈过。 “这种事……殿下应该不会太过怪罪于他吧?”虽然是这么说着,但布莱恩心里也没底。他曾见过一名平民不慎冲撞了上任领主的座驾,被卫兵当场刺死的悲剧。铁斧是异族人,而且当着王子的面跪拜一名女子,还称其为“族长”,怎么都算得上失仪了。 “我猜也是,”钉子连连点头,“我还亲自跟王子殿下说过话呢,他跟那些贵族,嗯……”他挠挠脑袋,似乎在想该怎么表达好,“看起来差不多,可感觉完全不一样。” 布莱恩也不希望铁斧出什么事,经过一个多月的集体训练,他已对这名异族人敬佩有加。特别是野外拉练时教导大家如何搭建帐篷,他精湛的技艺和不厌其烦的教导让所有人都受益匪浅。在骑士眼里,铁斧甚至比卡特.兰尼斯更适合担任第一军指挥。 “他们来了!”钉子推了推布莱恩的胳膊,“咦,似乎没看到铁斧大人。” 还不等他胡思乱想,卡特便已命令所有人整队,按之前分好的组次站整齐。接着罗兰殿下走上前训话:“我身边这位女子是一名女巫,名叫回音,也是铁斧失散多年的……亲人。铁斧因为扰乱队形,违反了军队纪律,已被我按条例判罚两天禁闭。我再次重申,你们是正规军,军人最重要的就是服从命令和遵守纪律!明白了吗?” “是!殿下!”布莱恩跟着其他人一起大声道。听到铁斧的处理结果,他心里也随之松了口气。身旁的钉子还偷偷朝他做了个鬼脸。 “接下来的训练,将由回音协助你们进行。她的能力是模拟各种声音,包括乐器、号角和鼓。她接下来演奏的行军曲,就是指挥你们行动的命令!所有人将按照鼓点迈步,尽可能保持队伍在同一条线上。”说到这里,殿下顿了顿,“在战场上,回音会站在你们身后,她是第一军的旗帜,是火枪队的灵魂!你们要尽一切可能保护好她!那么……所有人先熟悉下曲调。” 行军曲是什么?布莱恩听得一脸迷茫,是酒馆里偶尔会有人弹唱的乐曲吗?那种软绵绵的曲子用来指挥大家前进合适吗? 不过当从未听过的旋律从回音口中响起时,他几乎瞬间明白了殿下的意思——富有节奏的鼓点让他忍不住想要迈开双脚,轻快的旋律挑起了他对战斗的渴望。 ——所谓的行军曲,就是在战场上鼓舞人心,激励所有人不断前进的「战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S推荐一本书:《奥术年代》,学院种田流,广泛推广魔法,确立奥术体系,更新快,喜欢的朋友可以看下。(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章 雄鹰城之战(上) 隔着迷蒙的晨雾,提费科.温布顿能隐约看到城头上飘扬的旗帜。 他举起瞭望镜,试图辨认旌旗上的家徽。绿色底子上的帆船和皇冠图案毫无疑问属于他的妹妹,嘉西亚.温布顿。这也是城头最多的旗帜。 第二多的是白色旌旗,白底布上的高塔和缠绕于塔上的毒蛇,那是巴尔亚家族的徽记。呵,他在心底冷笑,投靠了碧水女王,却仍挂着高塔图案的旗帜,简直是厚颜无耻。等我抓住你这个叛徒,非得把旗子喂你吞下去不可,巴尔亚伯爵大人。他心里想。 最后便是红底的高塔雄狮,同样无耻的席塔家族。提费科面无表情,心中却已经将艾林.席塔判了死刑,和托曼.巴尔亚一样。当然,同样也要吃旗子。 “奈门爵士,将灰堡王国的旗帜举起来!”提费科下令道。 “遵命,陛下。”凛风骑士应道,随后策马向身后的军队跑去,“国王有命,立旗!” 新国王回过头,看到一根根旗杆被举起,灰色的旗帜随风展开,黑色的图案显得庄严肃穆,巨大高塔和两侧倾倒、相互交叉的长枪,这才是灰堡之王的徽记。任何叛徒都将在这面旗帜下授首认罪。 收到嘉西亚独立的消息,他立刻采取了应对措施——调动东境和王都的人马,进攻雄鹰城。尽管当时他心底如同掀起了惊天巨浪,但表面上仍保持了镇定,这给支持他的大臣增强了不少信心。 召集封臣和部队花去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前往东境花了一周,赶到这里又花了半个月,提费科终于在昨天太阳落山时抵达雄鹰城。幸好王都受邪魔之月影响不大,到南境的道路不会因为积雪而无法通行,反而地面因为低温冻得十分结实,运粮的马车队伍进行速度比那些自由民还快上一截。 他的队伍十分庞大,主要有自己的亲卫队、王城骑士团和东境公爵弗兰.彻里特的部队。三批人马加起来有六千人之多,其中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骑士,就多达一千名。据可靠情报,嘉西亚的部队只有不到三千人,而且大多是碧水港的自由民,平时劫掠手无寸铁的农民和商户还行,正面战斗不可能是骑士的对手。 财务大臣高德爵士曾提出过异议,他认为邪魔之月结束后,各地都要进行耕种,此时征召大军会对收成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提费科没有要求封臣抽调农奴出战,而是召集领地上的自由民,由他们负责后勤运送。这样一来,即使他们在南境作战,也不会落下春耕。 不管如何,提费科.温布顿绝不能允许嘉西亚再在南境待下去。雄鹰城并不是座坚城,它的前身是个集市,刚好位于周边城镇的中间。后来随着商贸的发展逐渐演变为城市,时间不到百年。加上历届领主为了宣传它的亲商形象,没有修建难以逾越的高墙。三千人的平民部队和两个伯爵的手下加起来也不算什么大军,越早一天做出反制措施,胜算就越大。若给她喘息之机,让她将整个南境彻底整合后,自己再想击败她就十分困难了。 经过一晚上的休整,他的人马已经吃饱喝足,蓄势待发。太阳逐渐由橘红色转变为亮眼的金色,雾气开始消散,土褐色的城墙也现出了真身——在新王眼里,那根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城墙,充其量不过是一道土坡罢了。从坡底到坡顶都是条斜面,不用任何攻城梯,直接靠双手双脚就能爬上去。坡顶斜插着一圈一人多高的圆木围栏,能挡住流民和强盗,却挡不住全副武装的战士。 城头的人站得稀稀拉拉,显然不像是为守城做好了准备。 “陛下,负责盯梢南门的骑兵回报说,观察到了大队人马的行动。”凛风骑士跑回新国王身边,勒马汇报道。 提费科将瞭望镜交给弗兰公爵,语气轻松地道:“看起来她想要逃跑。” 后者仔细观望了会儿,点点头,“能这么快下定决心,也算是果断的选择。雄鹰城并不适合死守,她把人马放在城里,只会被我们一网打尽。”公爵说到这儿笑了起来,“正如您昨晚在作战会议中预料的那样,她没想到我们会来得这么快。” “我们抵达的时机也恰到好处,”提费科说,“她即使想逃,也没办法在夜间行动。” “您说得没错,夜间行军是大忌。她真那样做的话,不用我们主动出击,队伍就不战自溃了。而人马一旦在夜晚走散,几乎再也没聚拢的可能。如此一来,就算她逃回碧水港,也只有死路一条。” “因此我亲爱的妹妹必须等到天亮后才能指挥军队撤退。”提费科满意地看着唾手可得的雄鹰城,心想她所做的一切并没有超过自己的预料。嘉西亚过于贪图雄鹰城的象征地位,而把部队驻扎在这里——占领历代南境守护的府邸的确更容易征服南方贵族的人心,可好处同样伴随着危机。他特意派出一支佯军慢吞吞地上路,自己先率领骑兵先行赶赴东境,不带步卒,所耗干粮一律由马车运输。抵达东境后再由公爵补足剩下的部队,从王国另一侧绕行赶往雄鹰城,骑兵先行封锁道路,减少探子传递消息的可能。 大军行动不可能说走就走,嘉西亚应该是在两三天前才得到模凌两可的消息,今天拂晓就开始撤退,已算得上仓促之举。从雄鹰城撤退到清泉镇需要步行一天时间,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跑不过四条腿,自己只要集中起一千骑士追上她的队伍,衔尾追杀,她那可笑的联军自然便会崩溃。 遗憾的是,嘉西亚仍有可能从自己手中逃脱,如果她丢下三千人不管,一人双骑离开,活着回到碧水港并不算难事。 终究要到她的老巢去,才能最终结束这场闹剧,他想。 “陛下,那么按之前定好的计划分头行动吧。”弗兰公爵说道,“您是等我攻进城内,穿过城市走南门追击,还是绕行?绕行的话,要多走一截路。” “我还是从西南边绕过去比较好,”提费科想了想,“骑士在狭窄的街道中不方便动作,而且嘉西亚也有可能将街道堵满杂物,阻碍部队通行。绕行就算晚上一个时辰,也不妨碍后续的追杀。” “那么我出发了,陛下。” “当心点,”提费科提醒道,“嘉西亚想必不会在城里留下什么部队,陷阱估计不少。另外提防街道狭窄,民房众多的地方。只要埋伏一批死士,就能威胁到你的安全。” “哈哈哈,”弗兰公爵爽朗地笑道,“请陛下放心,我跟随您父亲出征作战时,亲手斩下的头颅也有数百,还从来没有受过伤呢。”他向身边的亲卫摆摆手,“鸣号,出击!” 身后的军队涌动起来,数股人流从阵中走出,在数名骑士的带领下,向雄鹰城迈步前进——那是作为先驱部队的自由民,跟在他们身后的是披着盔甲的雇佣兵,也是这场攻城战的主力。而公爵带来的骑士已悉数集中到自己麾下。 待到大部队开始冲击城墙时,提费科率领剩下的骑士和扈从向西南方进发。(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一章 雄鹰城之战(中) 第一批充当炮灰的自由民没有受到什么阻击,已经顺利爬上土坡。 与坡面形成夹角,斜着指向天空的木围栏阻挡了他们的脚步。围栏并不是堵得严严实实,而是留下了可供长矛穿过的缝隙。在进攻者破坏圆木时,守军只需站在围栏后面,便可用长矛杀伤对手。 不过令弗兰公爵有些意外的是,城墙上原本还站着的那些人也不见了踪影,整个外围目前处于无人防守的状态。先头部队很快用小斧砍开了数个缺口,放倒几根圆木后,众人涌上城头。不一会儿,木头城门也被放了下来。 “我们走,”公爵抖了抖缰绳,带领剩下的部队向城门前进。从开始攻城到城门被放下,还不到两刻钟的时间,嘉西亚.温布顿在搞什么鬼?弗兰皱起了眉头,稍有作战经验的人都知道,弃城而走时必须留下一批亲卫,或重金雇佣不怕死的胆大之徒,去城头阻挡敌人的攻势,尽可能给撤退的大部队争取时间。 三王女并不是愚蠢之人,否则就不可能如此迅速的令整个南境向她倒戈。为什么她没有安排一批手下防守城墙?再坚固的防御、再灵巧的陷阱,没有了人来操作,也只会沦为死物。弗兰公爵想了想,决定还是让亲卫队先行入城,探查情况。 卫队长回报的结果依然如此,城内也没有遇见抵抗者,倒是一些街道确实被木头和砖石封堵,他的部下已经在召集当地人民清除障碍。 弗兰不再犹豫,率余下的部队进入雄鹰城。自己也算跟随温布顿三世征战多年的老将,总不能被一个小姑娘唬住了。倒是提费科这步棋略有些失误,如果他能等到自己攻下城门,直接穿城而过的话,可以节约不少时间。 经过城门时,公爵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并非是战场上经常出现的腐尸味,而是类似于松子油、橘子皮和熏香的混合物。若深吸一口的话,甚至还觉得有些芬芳。 这是什么味道?他左右张望了下,并未发现异常之处。倒是用于土墙排水的沟渠被堵塞了,污水漫出了渠道,沿着地面缓缓流淌。那些肮脏的积累物也不知道多久没人管过了,黑糊糊的,在太阳照射下反射出五彩斑斓的光纹。 大概就是这堆污水的味道吧,弗兰摇摇头,率队向城堡区走去。 既然拿下了雄鹰城,自然要去领主城堡和市政厅转上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拿走的东西。当然,这座城市很可能已被嘉西亚搜刮过一遍,金龙或许不会留下,但一些较大的工艺品和装饰物也是十分适合当做战利品的。自己带来的运粮马车稍微清理下,用来装载缴获再好不过。至于那些佣兵,估计此时已朝着商铺和农场去了。 管他们呢,反正乔伊公爵已经死了,下一位继任者轮到谁还是个问题。此时把城市抢个底朝天才是正紧事。 逛完领主城堡后,弗兰.彻里特发现了一些不对劲之处。 城堡里太空了,他想,不只是钱币,整个地下室连布匹和储粮都没剩下一点。几处挂着壁画的地方,只留下空白的墙面,书柜中一本书都没有,甚至领主卧室的大床都不翼而飞,整个城堡如同被扒光了一般。 这是仓促撤退间能办到的事吗?弗兰心里隐隐觉得不妙,如果不是从一开始就慢慢搬运这些东西,城堡不可能被搜刮得这么彻底。 正当他想去市政厅看一看时,北门忽然冒起了一股浓浓的黑烟。 “怎么回事,失火了?” “我不知道,大人,我已经叫摩莉尔去看了,”卫队长说道,“或许是敌人故意在纵火。” 没错,公爵首先想到的也是陷阱,但他很快意识到,这种用火封门的方法毫无意义。首先不说可以绕过城门,直接从土坡爬出去,就是光点火,没人趁乱攻击的话,有组织的队伍很快就能扑灭火源。 正确的用法应该是在城内设兵,待到四处火起时,趁敌人军队心慌意乱发起突袭,此举可以有效打乱敌军的阵型,甚至逼退对手。正如他所说,没有人操作的陷阱,不过是死物罢了。 就在这时,其他三个门也冒起了黑烟,而北门已经能看到火光,并且火光在迅速扩大,仿佛那里堆满了稻草一般。城中传来平民的惨呼声,似乎有人的屋子被点着了。 这不对……公爵想,自己就是从北门进来的,那里哪有什么引火物,只有一片空地而已!但若没有引火物,火势怎么可能蔓延得这么快?等等……他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年头,莫非嘉西亚.温布顿暗中招募了女巫? 弗兰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神罚之石,心里稍微安定了点。如果是女巫之火,他只要直接趟过去即可,邪魔的火焰根本伤不了他分毫。而且亲兵队每个成员都佩戴了这东西,造成不了多少威胁。至于那些没钱捐赠给教会的自由民,公爵此时已顾不上他们了。 这座城市有些邪门,他决定还是先出去再说。大军可以在南门扎营,既可以监视雄鹰城,又能接应新王回归的骑兵队。想到这里,他朝卫队长下令到:“我们从南边出城,你路上吹响召集号,把队伍聚拢过来。” “遵命!” 众人立刻开拔,但当一行人来到南门附近时,发现火焰已烧至城区,成片的住宅被点燃,扑面而来的热浪迫使他们不断后退。原本躲在屋子里闭门不出的城民,此刻也都跑了出来,街上到处都是人,就连亲卫的刀剑也无法阻止他们惊慌失措地逃往尚未烧着的空地。一时间所有人仿佛陷入火海,四周都是浓烟和烈焰。 “冷静!你们去找口井,打水灭火,”弗兰公爵快速发出一连串命令,“房子不用管,只用把街道上燃烧的障碍物浇灭,清出一条路就可以了。召集号也不要停,让其他人知道我们的位置!” “公爵大人!”一名骑士从城中心方向跑来,还不等勒停马匹,人已经从马背上翻身跃下,正是之前被卫队长派去北门的摩莉尔。“大人,北门的火根本无法扑灭!” “你说什么?”弗拉惊讶地问,“无法扑灭?” “火焰燃烧在那些黑水上,”她飞快地说道,“不仅不会被水浇灭,还能顺着水流淌!大人,现在整个北城区都烧起来了!” “扑不灭的火焰……”他喃喃道,“没错,看来是邪魔之火。”随后公爵大声喊了起来,“所有人不要慌张,这是嘉西亚利用邪恶的女巫,施放的邪魔之火!只要你们戴着神罚之石,这火焰看似可怕,却根本无法烧到你们!” “原来如此,愿您仁慈,”摩莉尔下意识地抚摸胸口,“那大人,我们该怎么办?” “有神罚之石怕什么!所有人上马,我们冲过去,”公爵挥手道,“这些邪火只要遇上神石,自然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他顿了顿,“摩莉尔,你先带一批人出去,我留在这里收拢后面跟上来的人。” “是!”女骑士点点头,“大人您保重。其他人,注意跟上!” 随后她翻身上马,毫不犹豫地朝灼热的街道尽头冲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二章 雄鹰城之战(下) 王都骑士团像是一把银色的利刃,切入了嘉西亚队伍的后方。 人群中顿时乱成一团,不少人仓皇逃窜时摔倒在地,然后被马匹活生生踩死。 偶尔有人拔出武器抵抗,却被技艺精湛的骑士提枪刺穿。引领这股无人可挡的洪流,冲在利刃最前端的便是凛风骑士奈门.摩尔,他背后飞舞的蓝条披风显得格外打眼,所到之处,敌人纷纷避让。一轮冲杀下来,他的枪尖和长剑都沾满了鲜血。 提费科.温布顿站在较远处一个小山坡上,观察战场的局势。此时,三千人队伍的尾巴已不复之前整齐的模样,人群越散越开,队伍行进的速度几乎停滞下来。 他们撑不了多久了,提费科心想,再来两轮三妹的队伍就会崩溃,这些人根本没办法抵挡灰堡精锐骑士的冲击,大多数人连盔甲都没有,只要挨上一剑,便会彻底失去战斗力。 和他预想的差不多,多花费一个时辰从雄鹰城边绕行,翻过一道山坳,再穿过一片稀疏的树林后,骑士团再次回到了大道上。随后他命令全队提速,终于在中午时分追赶上了嘉西亚的大部队。 提费科按公爵教导他的那些,将骑士团分为三组,每组约三百人,轮流掩杀敌人的侧后方。这样既可以保存马力,遇到紧急情况时手头也有能调动的援军。为了避免被包围,骑士们不用杀入大队人群中,只需从侧面靠近队伍,提速猛冲,将一小段尾巴截断吃掉,每次都能造成对方数十人的损失。 这样的战术显然起到了成效,几个回合下来,敌人死伤一百多人,却毫无还手之力。他们也想组织骑兵反击,但装备和训练差距实在太大,比起王都骑士团,临时拼凑出来的骑兵不过是一群骑在马上的步卒。一个照面间,那些硬着头皮上阵的“骑兵”便被杀得四散奔逃。 这种单方面的屠杀对士气打击极大,提费科注意到了嘉西亚的队伍中已有人开始脱离列队,朝其他方向逃窜。 是时候发动总攻了,他想。等到凛风骑士带队返回时,他没有命令展开下一轮冲击,而是从小山坡上回到了骑士团中。 “陛下,他们快被冲散了,”奈门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掌心中的血渍在脸上留下几道印记——那都是敌人的鲜血,他战斗到现在依然毫发无伤。 提费科掏出自己的手绢递给他,“做得很好,休息片刻,我们就给敌人最后一击。” 见下一轮断尾冲击没有到来,嘉西亚的人马也意识到,决战的时刻就要到来了。庞大的队伍完全停止前进,缓缓收拢,直至抱成一团。最外层的人们纷纷举起了木枪。 提费科嗤之以鼻,这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没有拒马,没有盔甲,单靠血肉之躯想要阻挡王都骑士团的冲击,只能是惨败收场。不管此时三妹还有没有在队伍中,都改变不了结局。或许她早已换装离开,留下这帮人为自己拖延时间。 但他很快发现自己想错了。 人群中再次竖起了碧水女王的旗帜,绿色的锦旗迎风飘扬,帆船和皇冠的图案让提费科皱起了眉头。他举起瞭望镜,向敌人阵中观望。只见一名女子模糊的身影站在几名武士搭起的“人台”上,高举着手,似乎正大喊着什么。他看不清对方的相貌,可那头飘扬的灰发揭示了她的身份。 嘉西亚.温布顿,她居然没跑。 提费科深吸了口气,很好,这样一来,闹剧将在此地提前结束。他也不用再去一趟碧水港了。 待马匹休息充分,新王下达了全军进攻的命令。 由骑士和扈从组成的八百余名骑兵,在王都骑士团的带领下,向敌人发起了冲锋。而骑士团的刀尖,依然是凛风骑士——奈门.摩尔。 正当骑士们即将杀入敌阵之际,东西两侧的地平线上忽然出现了大批人马。他们发出阵阵怪叫声,一路狂奔着向战场中心逼近。 提费科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这帮人又是谁? 没有旗帜,没有家徽,突然出现的部队跟王国任何一方势力都不相同。在瞭望镜下,他们大部分人连护甲都没有,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不过那高壮的身材和怪异的面孔,在提费科的认知中,只有一种人才具有。 极南境的沙民! 他已经无需再猜测对方是敌是友了,毫无疑问,必定是嘉西亚和沙民达成了某种交易,让这群该死的异族介入到灰堡王权之中。想到此处的提费科怒火中烧,他回头大声喝道:“鸣号,召集骑士们回来!” 但此时已经晚了,高速冲锋中的大军根本无法轻易调转锋头,骑士团一头扎入了嘉西亚的阵中,并向热刀切黄油一般,直刺碧水女王所在的位置。 提费科热切地望向那杆迎风而立的旗帜,希望它就此折断——两边夹击过来的沙民都在千人左右,如此一来,嘉西亚的大军膨胀至五千人,这个人数已不是自己能吃得下了。而且沙民个人武力彪悍,陷入贴身战后对骑士团威胁极大。若能在此时击杀敌人的首领,斩断旗杆,冲垮嘉西亚的民兵团,他还是有一丝胜算的。 然而旗杆晃了晃,依然矗立阵中。 沙民们完成了合围,尾随骑士团开辟的通道加入战局。 若没有这批援军,嘉西亚的那三千亡命之徒应该早已溃散,而此刻,他们仍在坚持,像沼泽一般,一点点将骑士们拖入其中。 撤退的号角响彻战场,陆陆续续有冲出来的骑士向提费科靠拢,但仍有许多人被困在敌方阵地中,其中就包括凛风骑士。 他被一个身高足有九尺的异族战士缠上,已是气喘吁吁。对方挥舞的巨型木棍让两人周围出现了小片空白之地,奈门的坐骑早已被砸死,他靠着过人的反应和敏捷身手左躲右闪,然而厚实的铠甲快速消耗着他所剩无几的体力。终于,他在一次侧身躲闪时,脚下失稳,被横扫而来的木棒正中胸口。力道之大让盔甲陷入体内,木棒也因此断成两节。 蓝色的披风缓缓坠下,消失在人群中。 半个时辰后,还在战斗的骑士越来越少,当沙民们将目光对准提费科所站立的位置时,他咬牙下达了撤离命令。一行人开始向北撤退,比起来时的庞大队伍,现在新王身边只剩下三百人。(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三章 预警 自从邪魔之月结束后,西境只下过两场雨,其他时间都是阳光明媚,似乎在补偿整个冬天所欠下的份额。办公室里也一扫之前的霉味,空气变得清新自然,打开窗子,还能时不时闻到花园中飘来的一抹轻香。 到如今,小镇前往长歌要塞之间的陆路基本已恢复原貌,罗兰对要塞方面的动向也变得格外关注起来。 按上一年的情况,陆路交通恢复后,很快会有商人前往边陲镇出售日常货物,但现在他还没有见到一个来自长歌要塞的商人。闪电每天都要进行两次侦查,确保敌人到来前小镇能做好充足的准备。 近一周来,第一军已经进入综合演练阶段,包括防线迎敌和野战追击两个部分。前者主要依靠闪电在空中报出敌人距离,炮兵和火枪队按指令射击——这一部分较为容易,无论是指令还是对应动作都清晰明了。例如进入八百米和五百米时的实心弹炮击,迫近到三百米后的霰弹炮击,进入五十米后的火枪射击等等。只要看到闪电举起的旗帜,各组组长就通告队员使用何种方式攻击。 关键在于野战追击阶段。按罗兰的计划,对方被击溃后,撤退返回要塞和来时一样,同样需要三天时间。就算丢下民兵和雇佣兵单骑返回,时间也不会少于两天,因此对方必定要在野外露营。就这给了第一军追击的机会。由闪电保持全程监控,第一军跟在不被斥候发现的安全区域步行追赶,火炮和弹药则由小镇号运输。在对方建立营地过夜时,部队完成合围,再于清晨发起夹击,歼灭对手。 计划看上去也不复杂,但在没有无线电通讯的情况下,把部队分开两头再进行合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罗兰只能在这个环节投入女巫,来弥补通讯上的不足。最终效果如何,他心里也没底。 另外一点就是火药储量所剩无几,因此综合演习阶段反而没进行实弹射击,主要训练的是火枪队与炮兵队的协作,以及第一军同女巫之间的配合。他已经派人前往更远的坠龙岭和赤水城,希望能在那儿找到更多的硝石来源。如果不能及时补充火药,恐怕两次战斗后,第一军手中的火枪就只能当长矛用了。 罗兰将一些新的采购计划写在纸上,包括硝石、粮食、种子等物资,打算让巴罗夫再派遣一名学徒前往灰堡王都碰碰运气。那里的商品十分充足,特别是硝石——随着夏季临近,王都的制硝场肯定已经全力开工。作为拥有大量贵族和富商的城市,天气一旦炎热起来,硝石的消耗量便会大得惊人。他希望能找到一个稳定的供应商,为边陲镇源源不断提供火药原料。 在此之前,他已经派出了两名亲卫去实施「召集女巫」和「寻找果实」计划。前者一般假扮成旅者或商人,在街头巷尾、酒馆黑市等地方传播边陲镇收容女巫的流言。当然收容者不是四王子罗兰,而是终于寻得圣山,希望女巫们前往定居的共助会。后者则直接前往碧水港,购买来自峡湾对岸的奇特作物种子。当然,途经的城市若有什么稀罕农作物,同样将其种子一并带回。 写完采购单递给书卷,让她前往市政厅转交给巴罗夫。书卷应声离开后,罗兰伸了个懒腰,想要喝口水,却发现杯子里已经空了。 他正准备起身拿水壶时,夜莺已经将壶子提到他桌前。不止如此,她还微笑着将杯子倒满,又把水壶提了回去。 罗兰缓缓抿了一口,心里百思不得其解。最近夜莺的态度实在有些不对劲,对他总是一副笑脸,还主动帮忙端茶倒水,这是想要提工资吗?以前她可是直接往沙发椅上一坐,抱着盆鱼干片啃上一下午的。 虽然罗兰也曾询问过原因,但对方笑而不答,他干脆只好听之任之了。 莫非昆特牌真可以让人充满愉悦?以后再把扑克和麻将都弄出来,开个娱乐城,简直是坐等收钱啊……打住,罗兰摇摇头,将杂念抛到脑后。现在还不是贪图享乐的时候,他必须要考虑好拿下要塞之后的事情。 把办公中心搬迁到长歌要塞去?罗兰为此考虑了许久,迁都到更繁华之地看起来颇有诱惑力,实际上并不是个好选择。要塞和边陲镇不同,建成至今已逾百年,势力盘根错杂,贵族也是一抓大把。领地按照分封制度管理,即使是要塞领主,也很难把手插到其他领地里去。想要彻底将其转化为自己的领地,不掀起一场变革几乎无法实现。更别提在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自己的安全系数都无法保障。他可不想散步在街头时被某位激进贵族一箭带走。 而边陲镇则不同,领地里完全是自己说了算,周围土地宽阔,并不急需扩张地盘。人民大多由矿工和猎户组成,成分单一,在成功抵御邪魔之月后,自己在此地的声望也水涨船高。更重要的一点是,经过完全由人民构成的第一军思想宣传,大多数领民都接受了女巫的存在。比起教会影响深远的长歌要塞或其他城区民众,小镇很容易发展成女巫的安居之所。因此,罗兰仍决定将小镇作为自己的核心区域。 至于要塞方面,可以扶持他人代为管理,只要能源源不断为自己提供劳动人口和税收即可。他现在最缺的便是人和钱。 罗兰初步的设想是以长歌要塞的钱,雇佣长歌要塞的人,来为边陲镇添砖加瓦。这些从战败贵族手里搜刮来的金龙将返回到人民手中,再通过税收集中到要塞,要塞上缴给他后他再花出去。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一些优惠政策,将部分具有特殊手艺的人长期留下来。 不过这些仍然只是一个大概的框架。例如扶持何人代管、具体的税收政策,都要等战斗结束后再考虑。 就在这时,窗外飞进一个黄色的身影,随后稳稳停在王子桌前——正是闪电。 “辛苦了,喝口水吧,”罗兰端起杯子递给她,她接过却顾不上喝,大声嚷嚷道,“殿下,他们来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四章 雷鸣 浩大的要塞联军缓缓行走在前往边陲镇的路上。 队伍最前方的是要塞六大家组成的骑士团。从各家骑士的盔甲和打扮上,就能看出其所属家族实力的差异。毫无疑问,最为醒目的当属莱恩公爵麾下的骑士们,胯下的坐骑都是来自王都的短尾马,善于长跑,体形比其他马匹大上一圈。坐在马背上的骑士更显得威武不凡,他们的盔甲由要塞“锤子与龙牙”铁匠铺统一打造,银光发亮的厚实护胸上雕着硕大的狮头,肩甲处则是两只狼头,仿佛在张嘴咆哮。背后披风上绣有精致的花纹,腰间还系着红色的绸带。 这些骑士可不是样子货。每年邪魔之月结束后,他们都要负责出城清剿残余邪兽,保证陆路畅通。每个人都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战斗经验,论起单打独斗,他们并不比王都骑士团差多少,只是数量上略显不足——当然,以公爵之力攒出一支一百五十人的精锐骑士部队,已是笔十分惊人的花费了。 莱恩公爵满意地看着这支锋锐之师,毫无疑问,有了他们的力量,西境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得了他。 走在队伍中间的是佣兵部队,他们的装备相比之下就逊色了不少,大部分人穿着有些老旧的锁甲或片甲,要么缺了护手,要么没有头盔。还有一部分人只装备了廉价的皮甲,武器也是各式各样。他们沿道路散的很开,三三两两地搭在一起,边走边大声谈笑,似乎此行不是为了去战斗,而仅仅是一场踏春观光罢了。 排队伍尾端的是被各领主强征来的自由民,他们拖着一辆辆运载着食物和帐篷的独轮,慢吞吞地跟在佣兵身后。行进速度的差异使得这支一千五百人左右的队伍拉得非常长,最前面的骑士部队需要时不时停下来,等待后面的人马跟上。 “大人,”麋鹿伯爵希尔泰.梅德拉扯缰绳,让自己和公爵齐头并进,“我们离边陲镇还有小半天路程,顺利的话,应该能在犬时(下午4点)到达。到时候部队是休整一夜,等隔天早晨再行动,还是立刻向领主城堡发起攻击?” “难道你还想在野地里睡上一觉吗?”公爵笑道,“晚上我觉得我们应该躺在城堡的大床上,而不是湿漉漉的泥巴里。当然,王室的脸面还是要顾及的。抵达边陲镇后,我会先派出使者,劝他投降。” 金银花伯爵走在稍微靠前的位置,他回过头,“骑士们走了一天,人和马都疲惫了,直接进攻的话会不会不太妥当?毕竟,罗兰.温布顿靠他那点矿工安然度过了整个邪魔之月,我觉得我们还是谨慎点好。” “哈哈,别人不清楚也就罢了,连你也不知道邪兽的底细吗?我的老朋友。它们在野外时的确可怕,行动迅捷,力气又大得惊人,但有堵城墙的话,大多数邪兽都只是靶子。它们终归不过是群野兽。”麋鹿伯爵耸肩道,“我倒是惊讶他能这么快建出一座城墙,可是光凭这个,总不可能抵挡住我的骑士们吧?他们可不是没有脑子的蠢货。” “正是如此。而且我还收到了一条来自北方的消息,”莱恩公爵漫不经心地说,“今年的赫尔梅斯遭到了大量混合种邪兽的攻击,新圣城险些沦陷。目前还不清楚原因,不过看来今年的邪兽都是冲着圣城去的,西境这边不过是几条漏网之鱼。” 作为西境的主人,他的目光不只集中于这块偏僻之地,各大城镇都有安置多年的眼线,为他源源不断传递回各地最新的情报。北地的惨烈之战还不是重点,前几日,他收到了一封从断崖城寄来的密报,新王提费科和碧水女王嘉西亚在南境的雄鹰城爆发了激烈战斗——而根据之前的消息,提费科的队伍应该在一个月后才能抵达雄鹰城。 信里没有提到战斗经过,只记述了提费科从断崖城返回时,数千人的部队所剩无几,他甚至无力再像来时一般封锁道路。还有人看到雄鹰城燃起了冲天大火,腾起的黑色烟柱几乎和云彩齐平,周围城镇的居民都目睹了这一奇景。 毫无疑问,不管碧水女王有没有死于提费科之手,如此惨痛的损失对新王来说都是严重的打击。这封密信让莱恩公爵蠢蠢欲动,连夜派出多批亲信前往王都和东境,希望能摸清提费科现在的处境。假如这场双王之战有机会摧毁新国王尚未稳固的政权,他绝对不介意在火堆上再填上一根火把。 若想要独立称王,现在几乎是最好的机会。北方的士兵都埋在了圣城脚下,南边刚经历了场大战,显然需要躺下来好好舔*舐伤口,东境和王都就不提了,恐怕几年内都回不过气来。只要自己拉上一批人吃掉北方,就能把灰堡撕成两半。到那时,他所拥有的领土和人口堪比大陆最北方的永冬王国,实力完全可以和灰堡东南两地抗衡。 而他,奥斯蒙.莱恩,将是这片土地的首位国王。 想到这里,公爵露出了得意地笑容,他希望今天结束这场闹剧后,明天立刻押着王子踏上归途。幸运的话,三天后他就能在城堡里迎来亲信传回的好消息。 当太阳逐渐西斜,快要接近群山之巅时,莱恩看到了边陲镇城堡若隐若现的轮廓……以及,小镇外一批排列得密密麻麻的人影。 “父亲、公爵大人,”负责在队伍前方引路的雷恩.梅德赶回来汇报,“前方那些人应该是四王子的卫兵,他们都持有武器,看样子并不欢迎我们。” “这样也好,至少我们不必费心去城堡请他了,”麋鹿伯爵笑道,“去通知骑士们,把速度降下来,现在离冲锋距离还远着呢。” “是,父亲,”雷恩领命而去。 莱恩公爵举起瞭望镜,观望对方阵型。镜中的队伍显得十分奇怪,他们握着一把奇怪的武器,人挨着人站成密集的两排。要说那武器是长枪吧,根本看不到枪尖,而且握柄也太短。而且对方摆出的阵列,也太不符合常理了……如此单薄的防线,岂不是一冲就穿? 这让公爵有些迷惑起来,王子就算再没有军阵常识,但他手下还有骑士和亲卫,不可能都陪着他胡来吧?思考片刻后,公爵决定先让佣兵打头阵,骑士部队暂时停在冲锋加速区域待命,看看王子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当然,劝降的使者还是要派的。莱恩公爵招来一名亲卫,“你去告诉王子,我无意伤害他,只是国王提费科.温布顿的旨意已到,我不得不遵从。现在放下武器投降的话,他不会受到任何伤害,我会按照一名王子的待遇护送他返回王都。” 大军集结是个很缓慢的过程,骑士们陆陆续续就位,而佣兵们仍在慢吞吞向阵前集合。就在这时,莱恩公爵看到对方阵地上出现了四团火光——火光一闪即逝,转而升起一股青烟。他皱起眉头,以为自己看错了,正想用瞭望镜仔细观察一番,一连串如雷鸣般的巨响突然间在他耳边炸开!(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五章 边陲镇防御战(上) 当敌人远远出现在视野里时,凡纳看到了那些全副武装的骑士,他们骑着高头大马,身穿亮闪闪的盔甲,缓缓向小镇靠近。平时镇里一名骑士老爷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现在一下出来近百人,这景象让他倒吸了一口冷气。 凡纳感到自己手心又出汗了,如同站在城墙上初次面对邪兽时一样,不过这一次,他面对的是同类——长歌要塞的贵族联军。 不对,他吐了口唾沫,将自己的想法甩到一边,同类?那些贵族什么时候把你当过同类?他自嘲地想。他们此行是为了抢夺边陲镇,把北坡矿区重新纳入要塞的掌控。更重要的是,他们竟然打算把王子殿下赶出西境,这是第一军全体成员根本无法接受的事情。 昨天殿下在战前训话时说得很清楚了,提费科.温布顿,也就是殿下的哥哥,使用阴谋诡计谋取了王位,害死了老国王温布顿三世。本来这些王室和贵族之间的事情,凡纳并没有什么看法——国王换谁当不是当?可莱恩公爵想借着这个机会,把殿下的领地夺走,这就太过分了。 想想看,殿下没有来这里之前,边陲镇是个什么样子?前任领主似乎是个伯爵,平时很少见到,收购毛皮时都带着亲卫,常常用低价强买猎户手中的好货。邪魔之月到来时第一个逃走,镇民们在要塞贫民窟受苦时,从来没有过问过。 如今,边陲镇在王子殿下的治理下越变越好,这些变化都是大家看得到的。凡纳想,矿工们产出越多,得到的薪酬也越多。殿下把那台黑色机器投入北坡矿洞后,额外的产出依然算在矿工头上。无论是修建城墙,还是矿山碎石,乡亲们的报酬都是按时发放。今年冬天甚至没有饿死冻死一个人。 当然最大的变化还是民兵队——不,现在的第一军。有了他们守卫小镇,所有人都不必在冬天蜷缩于要塞冰冷的木棚里,乞求那些大人物赏赐一口食物了。如果王子殿下不在了,公爵还会允许第一军存在吗? 凡纳深呼吸两下,将手汗擦在衣服上。他们当然不会允许,要塞贵族并不在乎镇民的死活,这正是殿下说的那句话:唯有一支由人民组成的军队,才会愿意为人民而战。 他抬起头,望向天空左侧,远处隐隐有个黑点在盘旋,不经意看的话,还以为是只个头硕大的鸟。那是火炮组的射击指挥——闪电,她借着道路两旁的树林作掩护,居高临下观察敌人的动向。当她飞回来时,凡纳也注意过,只要她不主动前往空旷地带,底下的人仰头只会看到两侧的树枝,很难发现上空侦查的女巫。 闪电曾在一刻钟之间,飞到阵前较近的位置,亮出过绿色缎带。 那代表着敌人已经进入一千米的预备射击范围。凡纳尚不清楚殿下口中的“一千米”到底有多远,但看到绿色信号,他就下意识地按综合演习时的规定,喊出了装填和调整射角口令。 四个炮组很快完成了这一套动作,炮口射角被调到第三挡,火药和实心炮弹都已填入炮膛。 原以为站在城墙上与邪兽对抗过,就已经算得上经验丰富,但凡纳今天才发现,自己比起铁斧和布莱恩,仍是差得远了。下午列阵集结时,他的心跳就一直很难稳定下来。而这两人率领着各自的小组进入射击位,不仅神色如常,他甚至能从布莱恩的喊话声音里听到一丝跃跃欲试。可直到现在,自己仍没有恢复镇定,就连罗德尼兄弟看起来都比自己表现得要好。这让凡纳心底有些沮丧。 他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再次寻找闪电的位置。 就这时候,敌人前进速度忽然放缓了许多。 “他们在干什么?”罗德尼问。 “不清楚,”猫爪瞪大了眼睛张望,“似乎是在调整队形?他们的人看起来有些乱。” “他们在等后面的部队,”柚皮声音带着些颤音,“骑士老爷不可能单独作战的,他们后面肯定还跟着大批人马。” “你这都知道?”纳尔逊撇撇嘴。 “我见过的!一位骑士老爷至少会带两名扈从,还有十来个农奴为他们搬运粮草,”他掰着手指算到,“你看看,一个要塞公爵,手下至少有百余名骑士吧?光能骑马作战的,至少就有三百人。加上领地里的伯爵、子爵……就更多了!还有雇佣兵,他们干的都是刀头舔血的货,杀起人来各个不眨眼!我们总共才三百人啊。” 三百人不到,凡纳在心里纠正道。火枪队只有二百七十多人装备了武器,按殿下的说法,这叫产能不足。现在那些没有火枪的人都被派到了火炮组,为四门火炮搬运弹药。不过看到还有比自己表现得更差的,他心里好受了点。 “那就是雇佣兵,他们来了!”柚皮低呼道。 凡纳挑首望去,只见一群穿得五花八门的家伙逐渐占据了战场正面,他们没有骑马,也没有列队,而是三三两两地向场中间聚拢。骑士们则向两旁散开,似乎在给佣兵让出位置。比起半刻钟之前,公爵联军又离自己近了许多。 此时,一名骑士从联军中飞驰而出,向边陲镇快速奔来。凡纳心里一紧,差点把开火口令喊了出来。 这是要干什么?他抬起头,仍没有看到闪电,而对方越来越近,同时摇起了一杆白色的旗子。 “他是公爵派出的使者,”柚皮嘟囔道,“应该是来劝降的。” “那不关我们的事,”罗德尼在火炮后面蹲下身子,将视线对齐炮管中线,“组长,火炮需要调整下方向,大部分骑士已经离开场中了。” 在之前的实弹练习时,他们被反复教导过,火炮的攻击范围就在炮口前方的这条直线上,因此想要打中目标,必须使目标与炮管中线重叠。五人一齐将炮车稍稍转动,直到重新将联军最前方的骑士部队纳入炮口指向的方向。 单独前来的使者随即被卡特大人押入防线后方,不过凡纳知道,公爵的这一举措只是在浪费时间,王子殿下绝对不会答应投降。 忽然,闪电突然加速向小镇防线飞来,她的手臂挥舞着,手中黄色的缎带迎风飘扬。 ——黄色信号代表对方已经进入八百米范围,这个距离内,火炮的实心弹已有几率命中目标。只要炮队队长没有示意禁止开炮,各炮组可以自由射击。 组员们也注意到了这个信号,大家纷纷将目光投向凡纳,后者点点头,深吸了口气,“开火!”(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六章 边陲镇防御战(下) 骑士冲锋并不是一开始就能把速度提到最高,马匹体力有限,仅能在短时间内保持高速。常规来说,他们会在一千到八百米让马匹小跑,到五百米逐渐加速,最后进入两百米才开始冲刺。 而十二磅拿破仑炮发射实心弹丸时,理论有效射程可达一千三百米。或许是倍径过短的缘故,罗兰打造的火炮在千米之外已经偏得没办法看了,因此他只好在训练中规定八百米内再开火。此时火炮的准头已有保障,加上炮弹在落地后依然会向前弹跳,造成线杀伤,对复数目标射击时命中的可能性还是较高的。 莱恩公爵为了让佣兵先上,命令骑士在加速区域内待命——这在往常来说,是一个绝对安全的区域,弓和弩都无法威胁到骑士,而后者留有充分的距离来提高马速。佣兵低下的集合效率让已经就位的骑士纷纷拉停坐骑,静立在原地等待。对于火炮组来说,他们几乎成了固定的靶子。 公爵不知道,当他的部队踏入这片土地时,就已经陷入了罗兰预设好的战场。中间的道路平坦宽敞,而两侧被叶子催化的植物填满,看上去像是普通草地,及膝深的杂草下却掩盖着粗壮的藤蔓,犹如一道道绊马索。骑兵若想包抄防线侧面,只能以极低的速度前进。千米范围内都被索罗娅标记好了距离,地面上或许看不明朗,但在空中俯视全局的闪电眼里,战场被精确分割成数段,不同颜色的标记代表不同的距离——敌人就像在一根直尺上前进,炮兵队无需再计算炮口射角,只用按演习中预定好的步骤实施便是。 凡纳组的十二磅炮第一个发出怒吼。 火药爆燃生成的大量气体将弹丸向外推挤出去,飞出膛口时已加速到每秒四百米以上,几乎是两轮呼吸之间,炮弹带着啸音砸在地上,从两名骑士中间穿过,落入道路旁的草地中。飞溅起的泥土和碎石让马匹受惊奔走起来,其中一人来不及反应,不慎从马背上跌落。 另两发紧跟而至的炮弹同样射失,带起了一连串尘土。 四门火炮的首轮射击只有最后一组成为了幸运儿——这颗铁球前方本空无人一人,一名骑士在控制受惊坐骑时恰巧经过它的前方,盔甲在巨大的动能面前形同虚设,铁球将薄薄的铁皮连同血肉一齐洞穿后,在地上经过一次小幅度弹跳,又撞断了一名骑士的小腿。他胯下的马匹也连带被开了膛,内脏流了一地。 若是骑士团处于正常加速阶段,下一轮炮击就应该先调整射角,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显然震慑了公爵联军,他们甚至不知道打击从何而来,用的什么方式——炮弹的飞行速度超过了肉眼辨识能力。骑士没有接到攻击命令,仍然在原地徘徊,试图将躁动的坐骑安抚下来。 凡纳组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再装填程序,第二轮炮击开始。 血肉之躯在热兵器下暴露了它的脆弱和柔软,一旦被铁球擦身而过,就是无法挽回的重伤。被直接命中的骑士除了断成数截的肢体,还有一团团飞溅开来的血雾。只有炮弹落地后形成的二次弹射,人们才能隐隐看到一个模糊的黑色幽灵,在人群中肆意掠夺同伴的生命。 两轮炮击下来,公爵终于将敌人阵营中的火光、轰鸣和莫名打击联系在一起。对方似乎拥有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武器,它的射程远远超过弓弩,几乎和要塞的投石机相当。想到这一点,公爵命令手下吹响了进攻的号角——只要拉近距离,这种远距离打击武器基本就会丧失作用。 然而骑士们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一部分人在听到号声后开始向小镇方向加速,一部分人仍在和坐骑较劲,而还有小部分人已朝后方撤退,加上一拥而上的佣兵,整个场面混乱不堪。 进攻的骑士纷纷回到主道上,炮组顿时忙碌起来,除了清理炮膛和装填弹药,他们还需要重新移动炮架。这时,闪电再次回到防线上空,手中的缎带换成了红色。 红色信号意味着对方已逼近至五百米,而这个距离内,火炮平射命中率足可达到八成以上。 凡纳大喊道:“射角调平!快,点火,点火!” 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一过,他甚至顾不上去观察战果,直接转身朝弹药配送人员吼道:“霰弹,送霰弹上来!” 在操炮训练里,王子殿下曾多次强调过,若见到红色信号,炮膛里已装上实心炮弹的,应立刻击发并装填霰弹。若还未装填的,应改换为霰弹,并等待对方进入三百米范围后射击。 霰弹外表看上去像是一个圆桶状的铁皮罐头,里面塞满了指头大小的铁丸和锯末,罐头直径比炮膛小上一圈,因此在装填完药包后,还要额外多塞入一块薄木板,再将霰弹填入。 等待闪电打出紫色信号时,四门火炮几乎同时开火。 这也是凡纳首次使用霰弹进行实弹射击——按殿下的说法,霰弹打出去后不易回收,因此只练程序不点火。今天他第一次目睹了这种特殊炮弹所能造成的惊人杀伤。 铁皮桶在飞出炮口后因为巨大的压力差而破裂,内部的铁丸像雨点一般撒向敌人,三百米内的骑士顿时被一阵金属暴雨覆盖。人和马身上暴起点点血花,像割麦子般瞬间倒下去一片。一些铁丸在穿透人体后仍然具有不低的动能,重叠在一起的目标同样无法逃过此劫。 侥幸未被弹幕覆盖到的骑士好不容易逼近到了冲刺距离,他们脑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冲破这道单薄的防线,屠杀那些只会龟缩在防线后操作邪恶武器的懦夫。越过最后一百五十米距离只需要短短的二十息时间,剩下的骑士纷纷伏低身子,将马速提至最高。 然而这一百五十米看似近在眼前,却是段遥不可及的距离,最后一轮霰弹抵近射击彻底摧垮的骑士们的战斗意志。在百米范围内,不易变形的铁丸已能穿透两到三人,炮口前方的锥形区域成为了死神的领域,冲在最前的二十余名骑士几乎无一幸免,区别只在于中几颗弹丸而已。 队伍崩溃了。 因为恐惧而溃散的队伍没有再挽回的可能,后面的骑士纷纷勒转马头,想要逃离战场。 见到骑士团四散而逃,佣兵自然不会愿意再向前一步,他们向来是为钱干活,拼命这种亏本买卖从来轮不到他们。现在到了撤退的时候,佣兵跑得比来时快多了。 溃败的浪潮卷了莱恩公爵的联军,局面很快变得无法控制,众人拥挤着向后逃窜,挤倒的人被活活踩死,谁都无暇顾及他人,只恨自己为何不多长出两条腿。 游击队歌的曲调此时响彻全场,排成战列线的步兵迈出整齐的步伐,开始清扫战场。(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七章 追击(上) 卡特.兰尼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战斗。 三百多位骑士组成的庞大阵容,竟然连防线的边都没有摸到,就已溃不成军。 直至最后,他们也没能进入五十米范围——那是殿下划下的火枪队射击线,只有越过五十米线时,所有人才允许开火。 四门火炮就把对手硬生生地遏制在百米线附近。一百五十到一百米区间内,横七竖八地躺着二十来具尸体,而这些人和自己一样,都是技艺精湛的骑士,否则的话,他们不可能在炮火轰鸣声中仍控制着马匹高速前进。 卡特庆幸自己不是其中一员。他隐隐预感到,以后的战争将变得大不相同,而掌握这样强大力量的罗兰.温布顿,问鼎王位也是迟早的事。 第一军少数人看到惨烈的战场后,出现了头晕、呕吐等不良反应,但由于不是贴身肉搏,火炮杀伤敌人带来的震慑感要小于亲手用刀刃杀死敌人,反应症状并不算严重。卡特从队里挑出一批见惯了残肢和鲜血的猎人,给战死者收尸,同时搜寻还活着的人。 太阳逐渐落入群山之中,卡特望着血红的天际,以及远方树林中响起的鸦鸣,他忽然感到了一丝萧瑟。 骑士的时代结束了。 …… 莱恩公爵到现在都没能回过神来。 他不明白怎么就败了,明明那道防线薄如蝉翼,只要轻轻一捅便能贯穿,骑士们却像看到了魔鬼一般四散而逃。他甚至不能去责怪别人,因为冲在最前面的,就是他麾下的精锐骑士。 亲卫连着砍倒数人,才让蜂拥而至的佣兵避开公爵的位置,但也仅此而已罢了,无论他怎么咆哮,都无法收束溃败的部下。无奈之下,奥斯蒙.莱恩公爵只好随着人流向后撤退,这一退就是近十里。 直到夜晚降临,公爵选择了一处靠近河岸的地方安营扎寨,失散的骑士和佣兵才顺着火把靠拢过来,不过仍有大部分人下落不明。更糟糕的是,撤退时自由民毫不犹豫地丢下了推车和粮食,因此今晚他们只得宰杀掉几匹马来充当军粮。 营地最大的帐篷里,五大家贵族聚成一团,面色苍白地望向莱恩公爵,而后者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谁能说说看,他们到底使用了什么新武器?距离比弓弩远,又不像投石机那样能看到抛出的石块,”他瞅了雷恩.梅德一眼,“你当时也冲在前列,有看到什么吗?” “大人,我……不太清楚,”雷恩扶着脑袋,“只听到轰鸣声不停响起,他们就成批的倒下,特别是最后那一响,冲在第一位的骑士好像突然间撞在一堵无形的墙上,我看到他身子一震,头和手臂四分五裂,就如同……”他想了想,“从城堡顶上丢下去的鸡蛋。” “难道是女巫?”麋鹿伯爵呢喃道。 “不可能,”公爵皱眉说道,“我手下的骑士都佩戴着神罚之石,女巫根本不可能伤到他们。你又不是没玩过女巫,她们在神石面前跟普通女子有什么区别?” “对了,大人,”雷恩忽然像记起什么来一般,“在听到巨响之前,我看到他们列队中有几辆像推车一样的玩意,车上架着巨大的铁管,里面能冒出红光和烟雾。” “铁管?红光和烟雾?那不就是个礼桶吗?”麋鹿伯爵疑惑道。 公爵当然知道礼桶是什么,以前还只有王都贵族们在重大庆典时拿出来用用,现在各地领主基本都会备上一两个。他的城堡里就有一对青铜礼桶,放入雪粉后就能炸响。可那响声比起今天摄人心魄的雷鸣,根本相差太远了。 “礼桶可不会让骑士四分五裂,”金银花伯爵开口说,“不管王子用的是什么武器,我们都已经败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莱恩公爵不悦地扫了他一眼,失败一词在他听来显得尤为刺耳,“我们还没有失败,”他强调道,“一场战斗的不利无法改变最终结果。只要回到要塞,我可以再征召起一支队伍,同时掐断赤水河上的贸易。没有粮食补充,边陲镇撑不了一个月。只要他敢把那些村夫带出来,我的骑士就能从侧面和背后击溃他。” 胜利终会属于自己,他想,但因此遭受的损失根本不是一个小镇能弥补的……想要再拿下北境几乎已成泡影。该死!如果能抓到罗兰.温布顿,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才好。 “可是大人,赤水河上的船队不只来自长歌要塞,还有柳叶镇、坠龙岭和赤水城的船只,若是全部截下来,会不会……”金银花伯爵犹豫道。 “我全买下来就是,只要付钱,他们卖给谁都一样。”公爵冰冷冷地说,“大家先回帐篷睡觉吧,明天清晨就出发。有马的骑士和我们一同行动,没有马的,就留下来负责带领佣兵。” 夜晚无法行军,即使四王子打算追击,从拂晓时分出发,首先遇到的便是留在身后的佣兵。他想,哪怕这群废物一触即溃,也能给自己争取到不少时间。 第二天公爵并没有收到王子追上来的消息,为了确认这一消息,他派出自己的亲信扩大了侦查范围,得到的回报同样如此。这让他稍稍松了口气,大概是那种新式武器跟投石机一般难以移动,只能在防御战时使用。单靠一帮拿着木棍的矿工,王子也不敢轻举妄动。 到下午三时,公爵命令骑士停止前进,等待后面步行的人跟上。接近黄昏时,佣兵和自由民才陆陆续续追上骑兵。众人又是一番忙碌,圈出一块地草草搭设帐篷了事。 只要过了今天这一晚,明天他就能赶到长歌要塞——高达三丈的青石城墙对几百人的部队来说如同天堑,就算对方拥有射程极远的新型武器,他也能用墙后的投石机进行反击。这笔账,他一定会跟王子好好算算。 不过令莱恩公爵感到有些不舒服的是,今天一路走来,他总觉得被人盯着看一般。 大概是错觉,他想,自己太过紧张了。 第二天清晨,公爵是被炮声惊醒的。 当他冲出帐篷,发现所有人都在抱头鼠窜,时不时有泥土和鲜血飞溅而起,向西边望去,穿着制式皮甲的“民兵”排成一条直线,静静站在营地外。震耳的轰鸣声中,公爵脑袋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他们是怎么追上来的? 昨天负责侦查的骑士没为什么发现追兵!? “公爵大人,快走!”亲卫牵来一匹马,大声喊道。 奥斯蒙.莱恩这才从茫然中醒悟,他翻身上马,跟着亲卫向东狂奔。然而刚出营地没多久,他们就看到了另一支一模一样的部队。 同样制式的皮甲,手中握着奇怪的短棍,排列成整齐的一排,就连表情看上去都仿佛一样。 紧接着,公爵听到对面响起了极富节奏感的乐声,王子殿下的部队迈着整齐的步伐,向他迎面走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章 追击(下) 罗兰虽然让第一军每周都拉练两次,但从未试过夜间行军。 晚上出动部队是件危险的事,看不清路面,容易被野兽和毒蛇袭击,容易迷失方向,举起火把简直是天然的靶子。因此他也只好等到第二天天亮时让才队伍出发,尾随公爵联军。 为了保证这次行动顺利,王子决定跟随第一军亲征。当然,比起颠簸又磨屁股的骑马,他选择乘坐小镇号随行。 蜂鸟经过半个月的训练,已能将十二磅炮轻质化时间控制在固定范围内,考虑到较长的附魔过程,罗兰安排她在拂晓时对火炮进行转化,令第一门持续时间最长,剩下几门依次递减,保证四门轻质化失效时间尽可能相同。 得益于蜂鸟的能力,现在小镇号能一次性运载四门火炮以及炮组成员。偌大的水泥船上站满了人——除了火炮队和罗兰外,搭乘小镇号的还有安娜、夜莺、娜娜瓦、叶子、回音、蜂鸟和提古.派恩,温蒂负责提供动力,操舵人为布莱恩。 可以说,除了不善于战斗的书卷、索罗娅、莉莉和谜月外,边陲镇的女巫几乎倾巢而出。本来安娜是没有必要上战场的,可她坚定的眼神让罗兰最终没能狠下心来。 陆上部队为第一军的火枪军,由首席骑士卡特和铁斧带队,闪电承担了全程定位跟踪任务。一群人安静地跟在敌人身后,所隔距离恰好在侦骑巡逻范围之外。一旦闪电发现有侦骑活动,军队便会停止前进。一路上他们还抓获了不少走散的佣兵和自由民,不过此刻也没办法处理这些投降的敌人,只好解除武装后,由没有分到火枪的队员看管起来,一同带着上路。 这也是罗兰第一次统领“大军”征讨敌人,他站在小镇号船头,感受迎面吹来的晨风,心底颇有些踌躇满志。 “你在笑什么?”安娜忽然出现在他身边,抬头问。 “呃……”罗兰瞬间收起笑容,“没什么。” “是吗?”她递上一张手帕,“擦擦口水。” “……”罗兰忽然觉得有种想跳进水里的冲动,“谢谢。” 当闪电汇报对方扎营时,已是太阳落山之际。比起来时的不间断侦查,显然经历一场大败后,联军士气值已降到冰点,刚到黄昏,侦查的骑士就迫不及待地赶回营地,生怕错过晚上的马肉。 罗兰的部队就驻扎在离公爵军两公里之外的岸边。 一路上没有被发现,歼灭计划便已经成功了一半。 接下来只要等到天微亮,趁敌人还未出发时完成包围即可。 这也是罗兰第一次在野外过夜,比起各种爬虫横行的营地,他更倾向于在船上睡觉。停放炮车的木棚被清空出来,炮组成员卸下十二磅炮住进营地,小镇号成了王子的临时行宫。除了罗兰之外,其他女巫也待在船上过夜。大家将垫被铺满棚子,和衣肩并肩躺下。 罗兰本想矜持一下,结果发现女巫们比他更不在意,除了安娜外,她们都是吃过不少苦头的人,颠沛流离的日子里,野外露宿是家常便饭。不一会儿,众人便纷纷进入梦乡,只有罗兰和安娜难以入睡。前者习惯了柔软的床铺,对于坚硬的甲板床一时难以适应,而后者则不知道在想什么,一直侧着头注视着罗兰。当王子转过头时,安娜总会飞快闭上眼睛,假装已经睡着,但在月光的映照下,仍能看到她的睫毛微微抖动。如果不是怕吵到其他人,罗兰真想捏住对方小巧的鼻尖,逼迫她睁开眼后再拥她入怀。 就这样,两人几乎一夜未眠。 天还未亮起时,罗兰便展开了他的分兵包围大计:二百七十名持有火枪的步兵要分成两组,其中一组搭配上两门火炮由小镇号分送到公爵军后方,在一公里外完成布防。闪电负责监控公爵的动向,当绕背组架立好火炮后,小姑娘会给出指示信号,此刻卡特率领的留守部队将开始正面强攻。 水泥船统一运输避免了行军走散的可能,夜莺进入迷雾后的黑白视界完全能当作夜视仪来用,由她承担领航员可以让小镇号具备昼间航行的能力。 这一套流程已反复练习过,所有人闭着眼睛都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温蒂将风力输出扩大,小镇号几乎是乘风破浪般,将人马分批运至后方,约一个时辰后,铁斧率领的拦截部就位完毕,闪电飞临卡特营地上方,亮出了橙色旗帜。 此时天色才刚刚破晓。 围歼计划正式开始。 由于回音被分配到后方作战,负责正面强攻的火枪手并不用移动作战,他们只需排成一条战列线,保护好两门火炮即可。十二磅炮很快被推上阵地,对准敌方营区开火——这个时候公爵军大部分人仍在睡梦中。 随着隆隆的炮火声,实心炮弹呼啸着飞向营地。大梦初醒般的骑士和佣兵冲出帐篷,却发现第一军已经列好横队,静静待在原地等候。有了前日惨败的经验,谁都不敢去挑战这条看似单薄的防线,只能蜂拥着向东边逃窜。 铁斧已在背后等待多时。 当敌人出现在视野中时,这场围歼计划终于到了收拢绞索的时刻。 随着回音奏响行军乐,第一军一百五十人踏着鼓点,排成整齐的两排,向敌人迈步前进——为了给公爵军造成压力,负责截击的铁斧必须主动出击。若固守原地的话,回过神来的敌人很可能会放弃坐骑,绕道从树林里逃离。 莱恩公爵已经陷入了绝望,他根本想不明白,对方是如何出现在他们身后的。 承认失败,就此投降?他不知道罗兰.温布顿会怎么对待一名胆敢向王室亮出刀刃的公爵,也许是监禁,也许是流放,更可能是被直接送上断头台。无论是哪种,长歌要塞今后肯定与他无关了。 看到步步逼近部队,以及对方身后时不时发出轰鸣和火光的恐怖武器,他知道此刻若是不冲,就再也没有冲过去的可能。身边只剩下三十多人,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他们这点人根本挡不住我们,”公爵大吼道,“只要越过这道横阵,他们单凭两条腿休想追上来。我们离长歌要塞只有半天路程!骑士们,随我冲锋!” 接着公爵开始催促坐骑加速,可惜不是每个人都抱着拼死一搏的精神,跟着他冲锋的包括亲卫在内只有十人,然而他现在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了。 乐曲声戛然而止。 对方整齐划一地停下步伐,如同一堵墙一般立在他面前。 接着他看到那些人举起了手中的短木棍。 当莱恩公爵距离人墙只剩下百步时,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接连响起,他感到胸口和腹部猛得一震,像被大锤击中一般。随后而来的是麻痹和无力感,他的身子向后仰倒,从马背上摔落在地。 公爵张开口想说些什么,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他咳嗽两声,只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甜腥味,粘稠的液体堵住了嗓子。很快,黑暗笼罩了他。(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九章 赎金(上) 培罗.赫尔蒙坐在书桌前,下意识地摆弄着手中一张精美的羊皮纸——那是长歌剧院每周末下午送来的节目单,若在平时,他一定会挑选好中意的戏剧,让管家付下订金,再将请帖送给雪莉尔。 可他现在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 今天已是出征的第七天,顺利的话,父亲昨天就应该随公爵大人返回。或许是路上耽搁了,或许是人疲马倦,在边陲镇多休息了一天?他安慰自己,心底的不安却在慢慢扩大。 四王子罗兰.温布顿给他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培罗甚至感到不可思议,为什么这样一位杰出的王子,却在王都有着糟糕至极的风评。性格恶劣、纨绔、无能、不学无术……任何一个评价都和他所认识的王子不一样。 正是如此,他的不安才会如此强烈。 他害怕公爵会输给他。 “培罗少爷,”管家在门外喊道,“有封从要塞来的信。” 要塞来的?培罗愣了愣,“快拿进来。” 揭开封皮,信纸上第一句话就让培罗目瞪口呆。 这是四王子写来的信! 「奥斯蒙.莱恩公爵以武力袭击本王领地,妄图谋反,未遂。公爵本人已于战场上伏法,现在长歌要塞已归于本王之手。」 公爵败了?他心猛得一沉,接着往下看去。 「莱恩公爵的同党除了少数顽固分子,大多数已投降认罪。反叛王族本当处死,但本王心怀仁慈,只诛恶首和罪不可赦之人,其余参与者可按以往交战习俗,用金钱赎买被俘者。交换地点在长歌要塞领主城堡,以下为名单。」 这段公文遣词造句显得极为别扭,并不是外交通用语言,但想表达的意思却再明白不过——公爵谋反失败,想要俘虏,拿钱来换。 培罗视线稍稍下移,自己父亲的名字赫然出现在第一排。 “赫迪斯!”他高喊着管家的名字,“备车,我要去要塞城堡!” …… 金银花伯爵领地在要塞以东,当培罗赶到城堡区时,已是半个时辰之后了。领主城堡前站满了他从未见过的“民兵”——他们没有锃亮的铁甲,也没有披风和缎带,手中握着一把造型奇特的短棍,顶端插着尖锐的刺枪。只是整整齐齐、昂首挺胸站成两排,就令他感到了迫人的气势。 通报完身份,培罗被人接入庭园,随后由一名卫兵带往城堡大厅。 这个地方他来过很多次,可今天,他却犹如踏入一块完全陌生的领域,过道上站岗的侍卫都是从未见过的面孔,没人对他点头微笑,而是面无表情地打量着他。大厅门口,一位骑士迎了上来。 “你的名字?” “培罗.赫尔蒙,”培罗略微不快地答道,他不喜欢这样审问式的对话,因此又强调了遍,“赫尔蒙爵士。” “喔,”对方看上去不以为然,翻看了下手中的名单,“夏拉非.赫尔蒙伯爵是你的……” “父亲。” “失敬了,”骑士嘴上这么说着,表情却没有一丝歉意,“我是卡特.兰尼斯,四王子的首席骑士。请先来侧室,我们需要检查你有没有携带武器。” 一番搜身后,培罗的神罚之石也被卫兵取了下来。 “那不是武器,”培罗提醒道。 “当然不是,”骑士点点头,“会见结束后我们会还给你的,放心。” 他张了张嘴,最后忍了下来。归还?那颗神罚之石算得上上品,至少值五十枚金龙,到了对方手里不换成次品简直是不可能的事。罢了,他想,就当成是赎金的一部分吧。 走入大厅,四王子正坐在主位上写着什么。抬起头看到培罗时怔了怔,随后笑道,“我们又见面了,大使先生。” 还是熟悉的面孔和语调,培罗也稍稍放松了点,躬身行礼道,“向您问好,殿下。” “坐吧,”罗兰抬抬手,示意他入座,“发生了什么事想必你已经知道了。你的父亲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他是最早投降的一批。” “感谢殿下的仁慈,”培罗赶紧说道,“不知殿下要多少赎金,只要金银花能拿得出来,我立刻让人把钱送到。” “我不需要钱,”罗兰摇摇手指,“我要牲畜和人。” 要牲畜很正常,甚至在五十年前,领主间爆发的冲突最后都以失败者赔偿牛和羊收尾,关于这点培罗在书中不止一次看到过。可……要人是什么意思?“殿下,牛、羊、马匹,金银花领地上都有不少,至于您说的人……” “很简单,泥瓦匠、石匠、木匠、农夫、农奴我都要,”王子递过来一张纸卷,“你可以按上面的数值换算,只要总数满三千即可。”他笑了笑,“顺便一提,由于伯爵大人算得上俘获里爵位最大的一个,所以数值也是最高的。” 培罗将纸卷摊在桌前。 只见上面写满了职业类别和牲畜种类,后面还跟了一个数字,例如:牛3,羊2,石匠10之类,他立刻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三千数值意味着一千头牛,或三百名石匠方可赎回父亲。当然,他的领地并没有这么多的牛和石匠,而且光是把纸上的项目排列组合下就会产生许多种选择,作为一名天天和贸易打交道的贵族,培罗瞬间意识到,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只要给他几天时间,他就能算出最优解,以最小的花费满足三千点数值的要求。 “殿下,我能否……” “一天,我只能给你一天时间,”罗兰伸出一根指头,“这仅指你做出选择的时间,毕竟想要集齐如此多物资和人,没有三四天是办不到的。而且我也不会一直待在这里,最多一周后,我就会离开此地。” “可一天时间实在是……”培罗忽然愣住,睁大眼睛望着王子,“等等,您刚才说……您要离开?”这是什么意思?若信上没写错的话,公爵已经死在了战场上,长歌要塞都属于殿下之手,他居然说要离开,难道这里还比不上那个又小又破的边陲小镇吗?不,这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若殿下走了,谁来管理这座宏伟的城市?他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由公爵子女来继承?想想都知道这绝不可能,等着他们重新召集军队为父亲报仇吗?除了莱恩家族之外的五大家,还是其他贵族世家? “没错,”罗兰点头道,“我会带上赎金,返回边陲镇。” 他心里忽然涌起一个念头,而这个念头一旦出现,便再也无法压制下去。 “殿下,”培罗咽了口唾沫,低声问道,“请问……「赎回」长歌要塞也有一个数值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章 赎金(下) 罗兰饶有兴致地望着培罗,忽然笑了起来,“你是第一个向我这么问的人,”他端起杯子喝了口水,用轻松地语气说道,“长歌要塞毫无疑问是我的,即使我不在此处。不过,我的确需要一个人或一个家族为我代管要塞。所以,你应该问的不是赎金,而是「代理费用」。” 代理……培罗对这个词并不陌生,一些目光敏锐的商人总会盯上领地里有大笔产出,却没时间或不屑于行商的贵族,替他们卖出商品。为了获得这个权利,他们要预先上缴一笔款项,作为保证金。 “您要多少枚金龙?”他深吸一口气,让自己镇定下来。 “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不用一次缴清,”罗兰顿了顿,“每个月要塞税收的三成,以及一千数值的物资,剩下的归你。” 并不算离谱,培罗想,只要自己能彻底占据长歌要塞,这样的价格甚至可以说得上公道。对方不是在开玩笑,他确认了这点,王子殿下是真打算这么做。 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培罗在心里告诉自己。他和王子并不是敌人,公爵已经彻底失败,子女也会被剥夺继承权,若六大家的联军都无法击败王子,还有谁能阻止他实际拥有西境?投靠强大势力是贵族延续的基本法则,若能抢在其他四家之前获得王子殿下的首肯,金银花将成为西境领地最为庞大的贵族世家。 “殿下,您为什么不待在这里?这座城堡可比边陲镇的大多了。” “你其实是想问,我为什么不亲自来管理要塞吧?”罗兰望着略显尴尬的培罗笑道,“理由有很多,例如这里的势力过于复杂,理顺彼此间的关系都要花掉我很长时间,更别提从中获利了。扶持一个当地贵族的话,想必他比我更懂得治理此地,这是一笔双赢的买卖。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理由,你可以慢慢回去想。”王子把玩着银杯子,“对了,如果选你为代理的话,你总不可能为了公爵向我复仇吧?” “当然不会,殿下!”虽然最后这句话问得有些突兀,培罗仍立刻回答道。 公爵不在了,五大家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如何瓜分他的领地,复仇这种事,谁在乎? 不过培罗也知道,殿下说的这些理由并不是真正的原因。势力过于复杂,难以理顺?在压倒性力量面前,他完全可以将带头的反对势力斩草除根,最多只要一到两年时间,所有贵族都会忘记失败者莱恩,就像莱恩过去所做的那样。但两年年时间绝对不够把边陲镇建设成像长歌要塞这样的大城市。 罗兰殿下必然有更深层的打算。 “如此就好,那么这座城市……” “我愿意为您代理,殿下!”培罗脱口而出,不过很快他的神情又变得迟疑起来,“可是,国王——不,我是说您的哥哥,并不一定会认同这个结果。如果他给西境指派给新的公爵,我无力与王都对抗。” “你也不需要对抗,”罗兰将两封信丢到他面前。“看看这个,还有我在莱恩公爵书房里找到的文书。” 培罗飞快扫完信件内容,不由得吸了口冷气。 第一封看上去像是密信,新王提费科在雄鹰城与碧水女王发生战斗,而且遭受了重大失败?第二封内容就更惊悚了,文书只写到一半,但莱恩公爵想要吞并北境,独立为王的念头已经表露于纸上。由于没有结尾,这纸文书想要寄送给谁也不得而知。 他立即明白了王子殿下的意思——不需要抵抗,是因为新王已经自顾不暇了。否则的话,公爵绝对不会想要举旗独立,他的精锐骑士足以披靡西境,可对上王都骑士团还是差上许多。 密信可能伪造,但这封文书的确是奥斯蒙.莱恩的笔迹,除非王子找到了可以模拟他人字迹的女巫……他想了想,随即否定了这个猜测。 对方根本没有必要大费周章地来欺骗自己,代理长歌要塞并不是一笔单方交易,如果自己不能在要塞站稳脚跟,王子殿下同样无法获利。而且,提费科指定的公爵,必然会是四王子的敌人。 金银花想要凌驾于四大家之上,就得依靠王子的扶持,反之,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条约不被废除,王子也要让赫尔蒙家族在这个位置上坐得更稳才行。 想到这儿,培罗缓缓站起身,朝罗兰鞠躬致意,“赫尔蒙家族愿意为您效劳。” “很好,”后者点点头,“不过现在还不能决定由你来代理。我先问你几个问题。” “殿下请问。” “你打算如何对付那些反对你的势力?” “你对每月税收的估计是多少?一千数值的物资要怎样保证?” “如果我要求你大力发展商贸,你有哪些措施?” “……” 培罗原以为殿下只是想借此机会了解下西境各个贵族的情报,没料到对方居然会问这么些古怪的问题,简直像在考核他的施政手段和商贸常识一般。 一连串问题问下来,培罗绞尽脑汁一一作答,而殿下的神色也显得越来越满意。最终他拍了拍手,说道,“不错,今天就到这里。等你确定好三千数值的赎金,便可以来赎回伯爵大人了。放心,这几天我会好好招待他的。” “殿下,那代理权……” “也会在那天揭晓。”罗兰示意骑士送客。 培罗心情复杂地走出大厅,然后看到卡特将之前收走的神罚之石又塞回到他手中——依然是碧蓝透亮,价值五十枚金龙的那颗。 ******************* “怎么样?”罗兰望着一旁显出身形的夜莺。 “唔,说的基本都是真话,”她耸耸肩,“比前面那几位诚恳得多。话说回来,您对每个人都重复一样的话真的好吗?还有那些信件,记载的都是机密内容吧。” “并不是每个人,”王子翻看手中的名单,“他们都来自五大家族,适合代我管理要塞的,也只有这些大贵族了。能力不够强大的,即使坐上这个位置,也无法使要塞运转起来,只会使各方势力陷入无穷无尽的内斗之中。至于提费科.温布顿战败于雄鹰城的消息,算不上什么机密,这件事迟早会传遍整个灰堡,我要做的,就是让它传播得更快一点。” 而且这两则消息来得真是恰到好处,他想,如果不是二王子遭此惨败,想要招到代理人自己恐怕还得花费一番功夫——如果用上强迫手段,结果或许就没这么美了。 “那么……您选择他了?” “如果不出意外地话。”罗兰笑着说,“他可是第一个主动向我询问此事的人,主观能动性向来是员工最重要的素质。而且我没料到,五大家里居然也会有如此精通行政和贸易的人,我原以为他们只会骑在马上杀来杀去呢。” 他在名单上找到培罗.赫尔蒙的名字,用鹅毛笔轻轻勾画了个圈。(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一章 掠夺 …… 当五大家全部询问过一遍后,罗兰轻轻松了口气。 他靠在椅子上,夜莺主动走到背后,伸出双手按揉他的肩膀。 从击败公爵到入城占据领主城堡只花了一天时间。 事情比他想象得还要顺利,当公爵战死后,绝大部分人选择了投降。佣兵更是倒戈过来,纷纷跪在地上,表示愿为王子殿下效力。 于是佣兵看守投降骑士和贵族,第一军看守佣兵,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向东方前进,并在当天下午三时抵达长歌要塞。而看守城门的卫兵在见到莱恩公爵的头颅和大帮被俘贵族后,立刻大开城门,迎接四王子入城。 罗兰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召集城中所有贵族,向他们宣告这座城市的归属,而是第一时间前往领主城堡。 城堡在要塞中央地势最高处,宛如一座城中城。进入城堡区时爆发了小规模战斗,夜莺用炸药包炸开庭园大门后,二十多名没有跟随公爵出征的侍卫试图阻止罗兰入内,被第一军击毙,对方在顽抗时使用了手弩,造成五名队员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好在随军行动的娜娜瓦立刻治好了他们。 还有十名亲卫欲偷偷带着公爵家人从城堡后门逃走,被空中监视的闪电发现,随即遭到围捕。公爵的夫人和两个儿子束手就擒——直到这个时候,他们仍蒙在鼓里,对公爵战败的消息一无所知。 控制领主城堡后,边陲镇第一军兵立刻接管了城堡区防务。不得不说,莱恩公爵的城堡比边陲镇的要大上三四倍,造型也宏伟得多。六座望楼构成了它正六边形的轮廓,中间的主塔差不多有五层楼高——在这个时代已是难得的高层建筑。庭园内住宅仓库马厩一应俱全,城堡地下室里甚至还设有私牢。 他把有价值的俘虏和公爵家属一起塞入牢房,平民全部解散,佣兵则没收武器,分批安置进庭园的闲置房内。同时挑出几个头目给予高薪酬,让他们自己看管自己——在罗兰眼里,北坡矿山才是这帮投机分子的最好归宿,只是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那就是一场战役后最重要的Loot环节——俗称摸尸体。 罗兰带着一干女巫把城堡上下翻了个遍,就连放置在金库和密室里的神罚之石他也没放过,一通搜刮下来,成果简直感人。光是地下室仓库里找到的两大箱金龙,保守估计就有万枚之多。夜莺在卧室的暗格里发现了数十颗眼珠大小的宝石,回音则在壁炉背后发现了一处暗室。进入密室后,里面不仅堆满了各种黄金工艺品,如权杖、冠冕等,还有许多件令人眼花缭乱的珠宝首饰,整整齐齐挂在墙壁的木架上。 这就是一名公爵的财力! 罗兰望着这笔巨大的财富,再想想边陲镇秋冬两季总共不到五百枚金龙的矿石营收,心里感慨万千。掠夺的诱人之处就在于此,如果不是来自于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他恐怕也会沉迷其中。 不过感慨归感慨,这些东西还是要收下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边陲镇的劳动人口将大幅增加,领地农业未发展起来之前,他需要大笔金钱从外地进口粮食。 于是蜂鸟把一箱箱财宝轻质化后,由铁斧和王子亲卫负责押运,通过小镇号将战利品带回自家城堡存放起来。考虑到对大件物品附魔所花费的时间,全部运送完毕大约需要三天。 这也是第二天罗兰决定不再索取金龙作为赎金的原因。吃光一名公爵已让他获益匪浅,现在他更需要活生生的人和牲畜。 “殿下,您真的只在这里待一周吗?”夜莺问。 “怎么了?”罗兰闭上眼睛,享受肩头传来的阵阵酸麻。 “这是西境最大的城市吧?”她轻声道,“比起边陲镇,你不想待在这个更繁华的地方吗?” “长歌要塞势力错综复杂,并不适合做我想做的事。一切维持现状还好,若要做出改变,遇到的阻力只会越来越大,而我现在又不能粗暴的将他们一并铲除。”罗兰笑了笑,“当然最重要的是,此地人民受教会影响较深,很难在短期内接受你们。我曾说过,希望女巫能自由地行走在街道上,边陲镇现在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嗯,”夜莺柔声道,“您兑现了承诺。” ******************* 第三天一早,培罗就急匆匆带来了他的清单,罗兰按惯例在大厅接待了他。 “殿下,我选择好了。” “我看看。”罗兰接过清单。和之前预想的差不多,清单上面填写的大头是分值2的农奴,约八百人,一百头牛和三百头羊共占掉900分值,剩下的是各类匠人。 “殿下,这样可以吗?” “当然,只要凑够三千分值即可。”罗兰将清单抵还给培罗,“你能什么时候集齐这些人和物资?” “今天就可以,这是我根据金银花领地上的财产和领民做出的安排。不过殿下,如果您想把他们带回边陲镇,可能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这个得由你自己去完成了,”罗兰敲打着桌面道,“你应该有组织商队运输的经验吧?” “是的,殿下。”培罗犹豫了下,“那我的父亲……” “今天你就可以把他带回去,”王子笑道,同时交给他一张羊皮纸卷,“如果觉得没有问题,在上面签字和按手印吧。” “这是……代理契约?”培罗扫了眼开头,声音变得激动起来,“您答应将代理权授予金银花家族了吗?请稍等片刻。”他摊平纸卷,开始仔仔细细地阅读契约。 对方表现出来的慎重让罗兰满意地点了点头——作为一名合作者,重视契约是最基本的要求。 片刻之后,培罗才抬起头,“上面的内容和您昨天告诉我的基本一致,只是有一点……”他指向契约末尾,“殿下,这里不应该写我父亲的名字吗?他才是金银花伯爵,也是家族的代表。” 罗兰笑了,“当然不,和我讨论代理人事宜的是你,而不是你的父亲。所以,这封契约末尾自然也是写你的名字。” 培罗怔住片刻,有些不敢相信地问:“殿下,难道您的意思是让我来——” “没错,你将取代公爵的位置,替我代管长歌要塞。”罗兰点点头,“如果契约执行顺利的话,在我成为国王后,你也可以继续拥有这座城市。”他顿了顿,收起笑容,“不过若你违背契约,下场便会和公爵大人一样——我能攻入长歌要塞一次,就同样能做到第二次。好好干,大使先生。”(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二章 父与子 城堡的地牢并不像边陲镇监狱那样潮湿阴暗,大概公爵也不想让自己的地下室变成鬼屋,或者一走下楼梯就能闻到恶心的臭味。总得来说,地牢还是较为洁净的。不同牢房装饰档次也不同,有的空空如也,有的不但带床,连衣柜、书桌和吊灯都一应俱全。大概公爵原本是把这里当成关押某些贵族的地方,基本礼节还是要保证的。 罗兰还在角落里发现了一间特别的牢房,一张大床占了房间面积一半,天花板上有锁链悬挂下来,不过链头栓着的铁拷上还裹着一层羊皮,墙上挂着各式各样的鞭子。看来莱恩公爵在某些方面亦有研究,他想,可惜自己没几天便要离开这里,不能好好揣摩一番了。 夏拉非.赫尔蒙作为最有价值的俘虏,自然关在最好的牢房里。如果不看外围的铁栏杆,还以为是间豪华卧室。和他同住一间的,还有枫叶家和奔狼家的子爵、野蔷薇家的长子和麋鹿家的次子,这些家族和雄狮莱恩一起,构成了长歌要塞六大家——当然,莱恩一派已经被罗兰瓦解,妻子儿子都被关在隔壁。 见到王子殿下出现在地牢,贵族们纷纷站了起来,不等他们问话,罗兰先开口道,“赫尔蒙伯爵,你可以出来了。至于其他人,等赎金送到,我自然会放你们出去。” “父亲,”培罗见到伯爵脸色红润也放心下来,他瞅了眼自己的朋友,随后望向罗兰,“殿下,我没有在名单上看到麋鹿伯爵的名字,如果他死在了战场上,他们家的长子目前应该还在王都,家中并没有可以主事之人。是不是可以先将雷恩.梅德放出来,让他回去自筹赎金?我愿意为他作担保。” “麋鹿家的长子,你是说雅克.梅德吗?”罗兰摇摇头,“他回来了。不仅回来了,昨天还来过城堡。不过……我想他没有打算支付这笔赎金。” 听到这句话,雷恩不敢置信地贴到牢笼边,“为什么?” “他说你没能在战场上保护好父亲,你是杀死梅德伯爵的刽子手。” “他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杀死父亲的明明是——”雷恩忽然闭住了嘴。 罗兰不以为意道,“你想说,杀死伯爵的明明是我,对吗?”他走到牢笼前,“你父亲在邪魔之月前派人潜入我的城堡,想要焚烧粮草。如今又跟随公爵,带着大队骑士攻击我的领地,我不过是作出反击,击退侵略者罢了。那么我是凶手吗?比起始作俑者莱恩公爵和帮凶梅德伯爵,谁更应该被谴责?另外,如果不是希尔斯的口供表明你对焚粮事件一无所知,现在你早就是个死人了。” “……”雷恩说不出话来。 “殿下,”培罗担忧地问,“如果没人愿意出赎金的话,您会处死他吗?” “那倒不会,我一向仁慈,”罗兰咧了咧嘴,“大概就是带回边陲镇,在北坡矿洞挖二十年的矿来赎罪吧。” “赎金……是多少?” “身为次子,也没有机会继承爵位,价格自然比不上金银花伯爵,只要一千数值的物资即可。”罗兰饶有兴趣地望了他一眼,“怎么,你想替他付赎金?” “什么数值,一千枚金龙吗?”被侍卫放出来的伯爵插话道。 “你的儿子会告诉你的,”王子做了个请的动作,“走吧,这里没什么好待的。至于梅德家次子的事,你们也不用急于一时,可以慢慢回去再考虑。 一行人离开地牢,走到城堡大门时,伯爵忽然停下脚步,“尊敬的殿下,我知道莱恩公爵此番行为罪无可恕,不过……他的妻子和儿子是无辜的。” “或许,”罗兰不可置否道,“我也没打算判处他们流放、绞刑什么的,只会把他们带回边陲镇监禁起来。”直到我登上王位的那一天,他想。现在不是妇人之仁的时候,要是无罪释放他们,除了把长歌要塞的水搅得更混之外没有任何好处——长子是具有法理继承权的。 ******************* “你说什么!?”夏拉非.赫尔蒙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望着培罗,“殿下不打算住在长歌要塞,而且还要把这座城市交给你来管理?” 回到金银花伯爵府,培罗立刻把这三天发生的事仔仔细细跟父亲讲述了一遍,当听到代理契约时,伯爵再也忍不住了,得到儿子肯定的答复后,他站起来在书房里绕着圈,显然心情复杂。 “父亲,您还好吧?”培罗担忧地问。 “这么看来,我们的对手主要是麋鹿家外,除了他们外,其他三家不管是底蕴还是实力,都要差上我们一截。” “什么?”他一时没回神过来。 “对手啊对手!”伯爵嚷嚷道,“你太让我失望了,殿下给了你这么好一个机会,你到现在还没分析出你的对手有哪些吗?” “呃,您不感到奇怪?” “奇怪王子殿下为什么执意要回边陲镇?当然奇怪,”伯爵摸了摸胡子,“不过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只要这张契约是真的就行。” 这倒是,培罗想,殿下如此大费周章不可能只是想逗自己玩,至于他钟爱边陲镇的理由可以慢慢再想。不过他没料到父亲的接受能力居然这么强。 “听说梅德家那小子是你的朋友?”夏拉非忽然站定道,“明天你去把他捞出来。” “您同意我花费一千数值去赎他?”培罗怔了怔。 “想想看,麋鹿伯爵死了,长子又不愿意赎回次子,在这场战斗中除了几个骑士外,几乎没有任何损失。一旦雅克.梅德继承爵位,今后必然会妨碍你执掌……不,代管长歌要塞。”伯爵解释道,“为什么雅克不愿意赎回雷恩?因为他害怕对方威胁到自己。” 好吧,原来是出于这个理由,培罗在心里苦笑。不过他知道父亲说得没错,雷恩从小就喜欢长剑和长枪,和领地里的骑士都十分亲近,不像长子雅克,认为动手肉搏有失贵族风范,更偏好王都的风花雪月。尽管雷恩一再表现出自己更想成为一名骑士,但那是在没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现在没了伯爵的约束,谁知道他会不会召集起手下的骑士,一刀把长子给干掉呢?花钱赎回一个让自己坐立不安的人,雅克的决定十分干脆且无情。 “我的朋友不会这么做,”他笃定道。 “也许,不过由你来赎回他后,不管他有没有打算这么做,雅克都会很头疼的。”夏拉非接着说道,“至于一千数值的物资,我们可以选择分值较高的匠人。” “为您准备赎金时,我已经抽调了部分匠人,再填入更多的话,领地里的工匠就不够用了。” “不用担心,你知道北地现在乱成一团了吗?”伯爵胸有成竹地道,“四大王国联军全部覆灭在赫尔梅斯,领主们纷纷强征领民入伍,那里已经出现了大批逃民。我们可以趁此机会多吃下一点,以后连每月上缴的物资都省了。” 培罗这才发现,原来他的父亲,也是一名经商高手——至少比他上战场的本事强得多。(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章 教会的邀请 罗兰在第四天将要塞和要塞附近的大小贵族都招到了城堡大厅里。 尽管大多数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他觉得自己仍有必要当面强调一遍——西境已经换了一个新主人。 当他申明自己将返回边陲镇,同时把要塞交给金银花家族的长子代管时,众人顿时议论纷纷。当然没有什么人愿意在这个时候带头站出来表示异议,公爵的头颅仍高悬在城门口,而提费科大败的消息让投机分子想借助外力都办不到。 除了金银花家族的骑士被赎回后,其他被俘骑士一概不接受赎金,和那些佣兵一起,都将被押送回边陲镇。在罗兰的计划里,佣兵统统送去挖矿,进行劳动改造,而骑士则在考察其悔改态度后酌情录用——毕竟大部分骑士都识字,可以用来担任普及教育的启蒙老师。当然,这一辈子他们都不允许再使用武器了。 如此一来,金银花家族的势力将稳压四大家一头,手中的武力用来防卫长歌要塞和自家伯爵领也基本够用,罗兰想,至于水底下涌动的暗流,那是培罗该去操心的事。 这几天里,他还抽空派出亲卫抓回了一批造成两年前边陲镇居民饿死冻死的官员,其中就包括财务大臣费雷诺,他们会在边陲镇接受人民的审判。唯一遗憾的是,妄图焚烧粮草,害死灰狗的罪魁祸首希尔泰.梅德伯爵,没有经过审判,便直接死在了战场上。 如今,长歌要塞和边陲镇之间的交通已完全恢复,未来一周内,每天都会有十多艘帆船,将物资源源不断的运往边陲镇。罗兰猜测巴罗夫接下来肯定要忙坏了,又是接收从公爵那里掠夺来的钱币,又是安置大批移民,也不知道嘱托卡尔搭建的临时木棚弄好了没。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想要尽快返回边陲镇,主持即将启动的种田大业。 招待大小贵族们用过午餐,罗兰打算去睡个午觉时,城堡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长歌要塞教堂的泰罗大祭司。 罗兰顿时睡意全无。 和边陲镇不同,教会在此地扎根已久,不但建设了教堂,还派遣了一名大祭司驻扎于此。这也是王子决定回边陲镇安心发展的主要原因——在教会长久以来的灌输和影响下,任何一位平民都可能成为他们的眼线,自己想要大众参与的计划将处处受制,而且女巫们被发现的风险也成倍增加。除非把教堂连根拔起,否则他的改革只会寸步难行。 对于要塞领主更换这种事,教会密切关注是十分正常的表现,罗兰反倒奇怪,他们能忍到今天才派出代表和自己打交道。不过来者的身份也不简单,担任大祭司的信徒已是教会的高层人物,负责监管一方,所辖领地类似于世俗的公爵。 他照例在大厅接见了对方。 泰罗大祭司是一名中年男子,穿着教会制式的白底蓝边长袍,年约四十岁上下,衣着和容貌都十分整洁,言谈举止如同一位彬彬有礼的贵族。如果不是屁股坐在女巫和王室这一边,恐怕任谁和这样的人交谈都会心生愉悦。 大祭司身上肯定带着高品质的神罚之石,为了避免意外,罗兰在会见前特意叮嘱夜莺远离对方所在的位置。 泰罗行礼后,罗兰邀请他入座,并吩咐侍从送上茶水。 不管心里怎样想,表面功夫还是要做到位。 “尊敬的王子殿下,我代表圣城送来祝福,”泰罗面带微笑说道,“您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西境之主,愿神明保佑您。” “谢谢,”罗兰用轻松的语气回道,“看来你们一点儿也不在乎我干掉莱恩公爵,夺取长歌要塞。” “我们很少干涉世俗争端,只要能让人民过得更好,便是一位贤明的君王。至于他出生哪个家族,亦或来自王室,并不是教会关注的重点。事实上,教会晋升从来不看身份,我以前只是一位农夫的儿子,现在也能在教中担任大祭司一职,”他笑了笑,“请恕我直言,殿下,恐怕没有哪位农夫的儿子能成为公爵吧?” 如果他发动起义推翻王室,自己还能当上国王呢。罗兰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不作反驳,径直换了个话题,“那么你今天前来,只是为了送上祝福吗?” “祝福只是一部分,我带来的还有合作。” “合作?合作什么?” “在扩大领地和势力上,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等等……”罗兰皱眉道,“你刚才还说教会很少干涉世俗争端。” “很少干涉不等于不干涉,”大祭司仍心平气和道,“如今您哥哥提费科和三王女嘉西亚的争斗已令南境民不聊生。我说过,只要让世人过上平稳安宁的生活,教会便承认他是一名值得尊敬的君王。而您,正是这样的人。” 罗兰愣了愣,对方这是在表示想要帮自己争夺王位?他下意识地问道,“为什么?” “你带领边陲镇的人民抗击邪兽,安然度过了邪魔之月,这证明了您的勇气和能力。从柳叶镇买入的大量粮食可以看出,您不想让子民挨饿受冻,这是仁慈的表现。兼具三种高贵品质,同时身为王室血脉,就是我们选择您的理由。” 罗兰压根不信对方说的理由,不过这番话至少证明,即使边陲镇处于大雪封山的孤岛状态时,教会也依然在注视着这块偏僻之地。 “怎么帮,派遣审判军为我作战吗?” “我们也想尽快平息战乱,但这样做的话会激起大部分贵族的反感,因此我们只能从物资上提供帮助,”大祭司从怀里掏出两枚丸子,一红一黑,“这是圣城神祈室——也就是相当于你们炼金坊制作的药物,红色药丸可以让您的部下暂时拥有强大的力量,而黑色药丸可以使他们对伤痛、严寒、灼热的忍受力提高数倍。有了这种药物,您的军队将无人可挡。而教会只收取最基本的制作费用,”他顿了顿,“一枚五金龙。至于这两枚丸子,可以当做赠送给您的试验品,以证明我所言非虚。” “你们要求的回报是什么?扩大教众范围,在每个领地上都建立起教堂?” “如此当然好,不过平息战乱才是我们的本意。只要人民安稳下来,自然会投入神的怀抱。” 罗兰收下药丸,“听起来很神奇,但我暂时并没有争夺灰堡王冠的打算,无论是提费科还是嘉西亚,都是我的至亲血脉,我不愿伤害他们。” “我能理解,”大祭司笑了笑,“可有时候亲情也阻挡不了权利的诱惑,特别是当你成为他们夺取权利路上的绊脚石时。药丸只是起步,我们能提供的帮助还有许多,如果您决定踏出那一步,随时可以来教堂找我。”说到这儿,他站起身,弯腰行礼,“教会的决议我已带到,愿神明与您同在,殿下。”(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四章 返回小镇 “这大概是我见过你撒谎最多的一天了,”泰罗离开后,夜莺从迷雾中现身说道。 “谁让来者是教会的大祭司呢,”罗兰摊手,“怎么样,能分辨对方的谎言吗?” “不能,他周边的景象被神罚之石吞没了,我只能看到一团黑暗。” 可惜不能把大祭司像贵族那样对待,罗兰遗憾地想。他将那两颗丸子放在桌上,“你说,这东西真有他们讲的那样神奇?” 减缓伤痛的话,吗啡可以做到,至于让士兵变得力大无穷,听起来像是肾上腺激素的效果,问题是提取这两种物质做成药丸?教会有这技术水平早就应该征服世界了。 等等……罗兰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会不会是跟魔力有关? “你能看到魔力的流动吧?”他望向夜莺,“这两颗丸子上有魔力存在吗?” 夜莺仔细观察了会,“看不到魔力,不过,它有点像神罚之石。” “神罚之石?”罗兰怔住。 “嗯,”她点点头,“你也看过迷雾下的世界,只有黑与白两色,但那种黑和神罚之石形成的黑暗不同,后者更像是一个空洞,把周围的世界吞入其中。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那种感觉……”夜莺犹豫了下,“与其说洞里漆黑一片,倒不如说里面什么都没有。” “虚无?” “没错,就是虚无,”她点头道,“这两个丸子上同样有着虚无的痕迹,只是极为细微,而且……也非圆形的空洞,倒像是一节节流淌的黑色细丝。” “这些虚无能影响你的能力吗?” 夜莺抓起丸子,展开迷雾,很快又退了出来,“似乎没什么影响。” “看来有必要找个死刑犯来试吃下这两颗药丸试试效果,”罗兰用纸将丸子小心翼翼包起,揣入怀中。 “没想到教会也这么看好你,”夜莺坐回到王子身边,有些郁郁道。 “如果大祭司没有戴神罚之石,我敢打赌十句有九句是谎话。”罗兰撇撇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所做的和他们所求的,根本对不上号。” “为什么?” “看看他们想要的:更多的教堂、更多的信徒、一个由自己扶持起来的王子或国王,从此坐实君权神授的宣传。一个稳定的国家,更利于他们开拓信徒,发展势力。不然年年战乱之下,教堂和修道院也会沦为难民和贵族的抢劫目标。” “可他们不正是看中你能为人民带来安稳生活吗?” “并非如此,”罗兰摇摇头,“稳定源于统一或均衡,哪怕君王天天吃喝玩乐,统一国度的人民也比处于战火中的难民过得更好。所以他们扶持二王子不奇怪,扶持三王女不奇怪,跑来扶持我就太奇怪了——特别是在嘉西亚大获全胜的时候。” 这个时候若教会全力支持嘉西亚,恐怕王都及东线一带撑不到半年就会被她一口吞下。届时灰堡王国百分之七十的土地都将归于碧水女王之手,罗兰想,自己面临的压力也将大大增加。不去帮助强的,反而选择目前看起来最为弱小的自己,看起来教会这个决定对自己有利。可假设自己接受他们支持的话,灰堡两王之争的局面会变得更加混乱,上演异界版三国的直接后果就是使得人口大幅锐减,财富快速流失,战火蔓延至全国,统一日期一拖再拖。 这对教会有什么好处?别说扩充信徒了,只怕建在各地的教堂都会被拆个精光。 “不懂你们贵族的想法,总是弯弯绕绕,”夜莺叹了口气。 “嗯,”罗兰笑着应道,“除了我之外。” “……”女巫眯起眼睛,偏头瞪了王子好久,“奇怪,为什么这句话也是真的?” 三天之后,罗兰终于搬空了城堡和要塞图书馆,心满意足地乘坐小镇号踏上归途。 顺着赤水河靠近边陲镇时,河两岸的景象已变了模样,镇子对面被安娜烧出来的空地上,许多人正在忙碌——看打扮,他们应该就是先行运到小镇的农奴。而靠近绝境山脉的这一边,已搭起了许多个简易木棚,木棚里隐隐有人活动,罗兰猜测那些人正是农奴的家属。 这些人世代被绑在土地上,生下来的孩子也是农奴,由于看不到希望,大部分人都过着麻木的生活,趋势他们劳作的不是发自内心的渴求,而是奴隶主手中的皮鞭和索套。低下的生产效率简直是对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毫无疑问,奴隶制是工业化生产的敌人,属于必须废除的制度。但罗兰也不打算手一挥就让他们全部变成自由民,而是提供一个渠道,让他们能看到晋升为自由民的希望——因为主人大发善心让奴隶脱离奴籍是有先例可循的,这种折中做法即使传出去了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最多让其他贵族觉得自己不过是个滥好人而已。 等到未来时机成熟时,他再全面推行废奴法令,阻力也会小上很多。 码头附近挤满了帆船,显然这个小小的码头已无法负担如此沉重的运输压力。好在小镇号吃水较浅,可以无需码头直接靠岸。看来扩建码头也需要列上日程安排了,罗兰想。 一行人回到城堡后,他顾不上休息,回到办公室便立刻叫来了巴罗夫,让他汇报接受物资的情况。 而大臣助理也早有准备,从兜里抽出一卷羊皮纸,摊开在大木桌上。 “殿下,这些天您运回城堡的东西可真是吓坏我了,”话虽这么说,他脸上溢出的褶子却出卖了他的心情,“十二位学徒折腾了一晚上,才把各式钱币统计出来,总计一万四千余枚金龙!殿下,这可相当于普通城镇一年的收入啊!” 公爵积攒这些金龙恐怕花了不止二十年,罗兰想,来自于对西境人民的搜刮、掠夺和剥削。自己则要尽快把它们变成粮食、钢铁和机器。“那些宝石、首饰和工艺品呢?” “还没来得及折算,不过保守估计也在一万金龙左右,如果送到王都去拍卖,价格会更高一些。现在它们都存放在您的城堡地下室里,”巴罗夫顿了顿,“不过如此一来,原本用于储存粮食的房间便不够用了,我建议您扩建城堡区,加盖仓库来储存其他物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五章 市政建设 “那送来的人呢?有分类统计吗?”罗兰问。 “是的,请看下面,”大臣助理指向卷底,“目前被送来边陲镇的共计一千一百人。大部分是农奴,已按您的要求安置在小镇外。匠人三十五人,已经拨给卡尔指挥了,他们的居所集中在「文明新区」,”巴罗夫说出那个拗口的名词,“不过殿下,这样好吗?我记得您原本是为女巫准备的。” “我派出去散播小道消息的亲卫还未归来,这事进展比我想象得要慢,房子先给工匠和他们的家属用吧,以后再建就行了,”在罗兰的规划里,边陲镇是要全部翻新一次的,木质房和泥巴垒起来的平房都要改建为砖房,同时留下宽敞的街道,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大部分巷子只够两个人并排通行。 “是,”巴罗夫点点头,“殿下,听说那边还会运来牛和羊?” “嗯,不过不是现在,我特意让他们晚几天送来,和放牧人一起。城墙以西,绝境森林和绝境山脉之间不是夹着一片草原吗,改成牧场应该不错。城墙先炸出两处缺口来供人通行,毕竟它只在邪魔之月时才有用。” 现在人也有了,钱也有了,遏制边陲镇发展的瓶颈暂时消失,罗兰终于可以放手施展一番了。 他叫进门外的侍卫,吩咐道:“去把行政厅的卡尔找来,我猜他不在矿山的话,就一定在镇子外的木棚区。” 半个时辰后,卡尔走进办公室,弯腰行礼道:“殿下。” 从第一次见到这名石匠会成员起到现在已近半年,招入边陲镇市政厅后,他可以算得上这半年里最忙碌的官员,主持修建了城墙、样板房小区和木棚暂住区。三十五岁的他如今两鬓透出几缕银白,皮肤也变黑了些,但精神面貌却比第一次见时强上许多,说话声音中气十足。 环境能迅速改变一个人果然是句真理,半年前他还是一名小心翼翼隐藏自己,改头换面的石匠会逃难者,如今经历过项目指挥和亲手掌管工程后,举手投足间已有了些上位者的风范。不过最令罗兰欣赏的,是他那份愿意为他人付出的精神。 罗兰微笑着点点头,“坐到桌边来。”他将自己刚刚画出的几张草图递到对面面前,“你看看。我需要你修建些新东西。” “这是仓库,嗯,底部架空可以有效防潮,”卡尔很快扫过第一张草图,翻到第二张时端详了好一阵子,“这个……是炉子?” “没错,你需要在北坡山边修建五个以上的炉窑,用来煅烧水泥和烧制黏土砖,选址找空旷点的地方,考虑运料通道和堆场的位置,以后规模大了还需要扩建更多的炉窑。” “是。”他翻到最后一张草图,皱起了眉头,“这……似乎是水沟?不对,上面还有顶板和挡墙……后面像是个池子。殿下,我不太明白。” 罗兰笑道,“这个是厕所,也是你最优先施工的项目。” “厕所?”卡尔思索了会,“殿下,你打算把它建在哪儿?您的城堡里有便桶,侍从会定期负责处理这些桶子。而村民们大多不需要这种东西,他们直接在屋外就能解决。农奴也同样如此,排进赤水河即可,河水会带走这些污秽。” 所以今天在靠岸时才会闻到浓烈的臭味,罗兰摇摇头,把不愉快的记忆驱散掉,“正是如此,我们才需要改变这种陋习。” “呃……陋习?”卡尔看上去有些不大明白。 对于习惯了随地大小便的平民来说,自然不会理解,一个随便闲逛也不会踩到地雷的世界会有多么美好,罗兰在心里腹诽道。“总之,你按着草图做吧,大致尺寸我已经标好了,用的正是之前确定下来的长度。位置就选在木棚区附近,至少建四个,两个两个挨在一起。除了中间这条水沟用砖砌外,外面的棚子、顶板、隔断都用木板搭设,这样可以节约不少水泥。” “殿下,您是想把他们集中起来……那个,”卡尔卡顿了一下,显然他觉得在殿下面前谈论这等污秽之事实在有辱王室尊严,“可他们不进去怎么办?” “我会发布命令让他们遵守的。你可以去组织人手实施了。” “既然如此,谨遵您的旨意,”他点头道,“罗兰殿下,我还有一件事想向您禀报。” “你说。” “石匠会被迫解散后,很多人都和我一样,选择离开王都。我想写几封信,把那些我知道去向的石匠会成员招到边陲镇来。他们各有所长,比如您提到的炉窑,洛斯亚就非常擅长。殿下,不知……” “完全没问题,”罗兰立刻拍板道,“把他们全部招来重组石匠会都行,酬薪就按石匠会时算,经验丰富的,纳入市政厅也无妨。” “多谢您的宽厚,”卡尔躬身致意道。 等石匠走后,他开始撰写农奴的管理和脱籍制度。 边陲镇人口很快要迎来一个增长的高峰期,如果一直依赖粮食进口,一旦出现天灾,或被人截断商道的话,小镇处境就岌岌可危。因此除了工业外,农业也必须快速发展起来,尽早实现粮食自产自足。 王子相信,只要设置一条晋升之路,这些农奴很快便会转化为积极的农夫,加上叶子改良过的种子,赤水河旁的农田到夏天将会变成一片金色的麦穗海洋。 关于厕所优先建设的要求,也是为了配合农业发展而准备的——有了人、土地和种子后,最后需要补上的一环便是肥料。 罗兰当然知道人畜肥用起来十分麻烦,需要定期清理储存池,还要靠人力堆肥,远没有化肥方便。但化工业现在连个头绪都没有,他只好先用这种纯天然有机肥料来代替——至少人畜肥久经时间考验,直到二十世纪,一些农村仍能见到这种传统的施肥方式。 而异世界的人们对于肥料的认知少得可怜,绝大多数人认为粪便是一种污秽之物,除了用来恶心他人外,从来没想过它其实大有用处。因此在每年的耕种上,农夫们仍采用三轮耕种制度,将一片耕地分为三部分,轮流用于春播、秋播和休耕,以避免连续耕种耗尽土壤肥力。(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六章 小麦改造 轮耕制度对于人口密度不大的村庄或小镇还无所谓,但大城市周边土地紧张,还用这种方式就等于在浪费土地了。像银光城、坠龙岭和王都这样的地方,每月都要从其他城镇进口大量粮食。 利用人畜肥的第一步,就是先将它们收集起来。这就是罗兰决定尽早建立公共厕所的原因,同时还可以减少疾病传播,美化生活环境,简直是一举多得之计。等到剩下几批人员运来后,厕所也差不多建设完毕了。至于如何堆肥,如何耕地播种,他决定过几天再挑选一批经验丰富的老农出来单独传授。毕竟现在土地仍处于整平清理阶段,到开耕至少还需要一周时间。 处理完手头的活,他决定去后花园里看看叶子的试验田。 自从让叶子研究各类种子改良后,花园里所有能种花的地方都种上了农作物。她还按罗兰的建议,将花池分成许多区块并编上号,可以对比两组试验作物的发育成果。 罗兰刚踏进院子,便被一蓬蓬金灿灿的小麦晃花了眼。 “殿下。”见到王子,蹲在花池边的叶子起身拢了拢耳边的发丝,躬身行礼道。 “这都是你改良的成果?”他摆摆手,示意对方不必多礼,走过去兴奋地捧起一株沉甸甸的麦穗,用手指感受它饱满的颖果。 他对小麦能长成什么模样毫无概念,不过对比小时候在王都麦田里的记忆,那些麦穗不仅比他手中的要小,而且颗粒也瘪上许多。 叶子点头道,“我先让麦穗变大,催熟收获种子后,再将新种子种入花池中,就能得到这样的麦穗。不过……重复这一过程,反复播种两三轮后,就很难长出又大又长的麦穗了。我也不清楚为什么。” 很遗憾,在这方面我帮不上忙,罗兰想。根据自己那贫乏可怜的初中生物知识,大概是因为自交缺陷?南方种的都是水稻,和小麦天差地远,为了提高产量,种子也都是靠买的。不过能维持两代就已经具备实用价值了,一株小麦能产出一百三十粒以上的种子,第一批种子由叶子来改造,接下来让农夫做自留种,可以至少可以用上两年。 “这一片呢,为什么是空的?”罗兰注意到一处只有几根干枯麦秆的花坛。 “开始我就是在那里种的,或许是因为种上太多次了吧,”叶子不确定道,“我施放魔力的话小麦还能快速生长,但是撤去魔力后,它们会很快枯萎。” 看来魔力改造过的植物继续生长下去仍然需要土地供给营养,一些微量元素仍必不可少。罗兰走到最后一座花坛处,这里种植的麦子造型十分奇怪,一根手臂粗细的麦秆上挂着好几簇青色麦穗,秆中央还伸长出几根分支,分支上挂满了绿叶。因此每株麦子的体积也较为庞大,花坛里只种了两株。 这就是罗兰让叶子试做的魔改版——小麦树。 他设想的方向是将小麦变得像香蕉树那样,从枝桠上结出果实,每年定期收割,从而省去耕田播种的麻烦,同时长出更大更多的绿叶,提高光合作用,减少对土地的要求。目前来看,粗壮的麦秆和分支略有些占地方了,而且只有枝头长出麦穗也不符合最初的设想。要不,让叶子试着往葡萄藤方向改进?罗兰想,毕竟她没有见过真正的香蕉树,而葡萄在灰堡不算稀罕产物,有个对比的话应该更容易模仿。 “这三株麦子的种子不能用于播种,”叶子说道,“我试过了,麦粒种下去后也无法发芽。但它确实能反复结果,您看到的麦穗已经是第二批了。” 不能发芽意味着每株小麦树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需要叶子亲手改造,目前种植价值不大。“你做得很不错,大麦穗的品种就叫黄金一号吧。我会在赤水河南岸留一块试验田给你,周围用围栏和隔板遮蔽起来,你尽快在那里催熟出一批黄金一号,用于今年的春耕播种。”罗兰吩咐道,“至于花园里,就继续用于改良新品种,我刚又想出了不少点子。不光小麦作物,葡萄也值得试一试。” 可惜叶子只能从宏观层面去理解一种作物的特性:比如果实多、味道甜、枝桠密集等等……如果她能理解到微观层次,是不是就能直接操控基因,进行细微而精确的调整?例如让植物可以吸收可见光以外的光照——如紫外线、X光、甚至电离辐射来进行光合作用,直接产出淀粉、葡萄糖、蔗糖等储能物质,那样人们就可以直接在培养槽中种植作物了。 待到傍晚,四王子在赤水河边燃起了篝火,令卡特和亲卫们将所有农奴聚集起来。一盆盆大锅被领民搬运到此地,架在新搭起简易的泥灶上,生火熬粥。 农奴们望着在背对篝火,身影被火光拖出狭长阴影的新主人,惶恐地低下了头。也有一些胆大的,仍时不时偷偷望向王子。 罗兰站在篝火前,向这一千多人宣布自己订下的规章。 “我是罗兰.温布顿,灰堡四王子、边陲镇领主,以及西境的主人!” “把你们召集到这里,是想告诉大家,能来到这片领地,是你们的幸运!只要努力劳作,你们就能摆脱现在的身份和地位!” “没错,我将给你们一个摆脱奴籍,成为自由人的机会!” 农奴中顿时响起一阵哗然。自由民意味着什么,这些农奴心里十分清楚——他们可以不用再受主人的残忍虐待,不必再被强迫进行无休止的耕作,田里产出的作物不用再全数上缴主人,他们的儿子和女儿,也能脱离农奴的身份。 罗兰等待片刻后,继续往下说道:“从明天开始,你们每个人都将分到一块固定的土地,同时会有人指导你们如何耕种才能收获更多的麦子。第一年,田里的收获你们可以自留三成,七成上缴给边陲镇。收获最好的那一批,将晋升为自由民!” “成为自由民后,你们的家人可以一并免除奴籍,至于接下来是继续耕种还是在镇里寻找其他营生,都由你们自己决定。选择耕种的,收获粮食的两成作为佃租上缴,剩下的八成由你们自己支配。另谋营生的,田地收归领主,当然,也无需上缴任何粮食!” 此话一出,现场只剩下一片呼吸声,此刻忽然不知谁喊了一句,“殿下,您说的都是真的吗?” “当然,”罗兰一字一句道,“身为领主,我从不欺骗自己的子民。” “殿下仁慈,”有人不禁低呼出声,随后声音很快变得高亢起来,“王子殿下万岁!” 前排一位农奴随着呼喊声跪了下去,接着是第二人、第三人…… 直至场中跪下去黑压压一片,呼声此起彼伏,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人们的声音最终汇成同一个节奏,“殿下仁慈!”“王子殿下万岁!” 自从有了回音,就再也不需要托了,王子想。 他拍拍手,向身后的侍卫吩咐道,“开饭!”(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章 温蒂 等到罗兰睡去后,夜莺从迷雾中现出身形,轻手轻脚地帮他理了理被子,盖住露在外面的手臂,又站在床边默默注视了片刻,才悄无声息地穿过楼板,回到自己房间。 “你还没睡?”看到仍坐在床头看书的温蒂,夜莺略微有些意外。 “怕你做错事!”温蒂瞪了她一眼,“殿下又不是幼儿,有必要看护到睡着为止吗?” “殿下已经派人去其它城镇散播此地有女巫组织的消息,万一闻讯而来的女巫对殿下有意加害怎么办,我也是以防万一嘛。”夜莺拿起湿毛巾,随意擦了擦脸,随后依次解开身上的红色腰带、手腕皮甲、披挂扣带,最后褪下一身白衣——这套装束是王子殿下的新作,纯白色兜帽外套的搭配看上去明明无比打眼,他却认为这十分适合刺客。 夜莺细心地将衣服挂起,抚平每一处褶皱。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包裹在一件轻纱之内,紧实的腹部和大腿上看不到一丝赘肉。 “能有什么意外的,”温蒂放下手中的书本,“城堡里住着姐妹们,外面有侍卫巡逻。再说了,你不是早把石头塞在他枕头下了吗?以前你可是从来不碰那种东西的。” “好啦,我也是为了保证他的安全嘛,”她往床边一坐,脱下长筒靴,修长的双腿并拢往上一扬,带动身子翻到温蒂身边。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上次说的话听进去啊,”温蒂叹了口气,“薇罗妮卡,我们是女巫。” “我知道的,温蒂,”夜莺点点头,“我们是「女巫」。” 而王子殿下会迎娶一名女巫——这是他亲口说的,而且……没有说谎。 当然,这条情报不到万不得已时,夜莺是不会宣传出去的。在心底跟温蒂说了声抱歉,她转换了个话题:“你对教会还有什么印象吗?”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温蒂怔了怔。 “罗兰殿下在要塞城堡时,教堂的大祭司前来拜访过他,并表示愿意支持他夺取王位。” “他怎么回答的?”她的声音紧张起来,“还是谈话前他让你出去了?” 夜莺笑着摇摇头,柔声说道:“他只是嘱咐我注意避开对方邪魔之石的范围。而且殿下自己也没有临时佩戴那东西。温蒂,殿下没有答应教会的邀请,他拒绝了对方。” 后者松了口气,随后又显得有些惆怅,“可惜我们对殿下的帮助实在有限,不像教会那样,势力覆盖整个大陆。如果罗兰殿下答应他们,只怕很快就能登上王位吧……” “谁知道呢,殿下说大祭司满嘴胡言,根本不能相信,”夜莺顿了顿,“只是有件事情我很在意。”她把红黑药丸的事说了一遍,“在迷雾中,丸子跟神罚之石具有同样的色泽,这简直不可思议。姐妹们都见过吞下神罚之石的下场,跟自杀没什么区别。大祭司说是圣城神祈室研究出来的药物,你以前在修道院时听说过这个机构吗?” 共助会离开银光城时,哈卡拉曾带领夜莺、追风、石女设陷阱抓捕过那些为了赏金尾随而至的恶棍,并对其实施了报复——其中一种方法就是将他们佩戴的神罚之石塞进嘴里,逼迫他们咽下去。吞下神罚之石的恶棍会很快死去,全身像脱水般缩卷起来,犹如暴晒过的鱼干。 “我不知道。”温蒂闭上眼睛,缓缓说道,“自我记事起,就生活在旧圣城的修道院。那里四面都是高墙,除了天空外看不到其他景色。整天活动范围都在院内,认字和识图都是修女长教的。我到现在还记得她的名字,法丽安。她给我们读的书中,有一本是专门介绍旧圣城的,城里有教堂、修道院、藏书馆、纪念堂和英雄墙,但从未有听过神祈室这个地方。我在修道院里生活了十多年,直到那场意外发生……” 夜莺之前听温蒂提到过,修道院曾经被女巫攻击,许多人死于那场意外。而她也是趁着混乱侥幸逃出了修道院,“虽然不知道哪位女巫有如此勇气,敢向教会单独发起挑战,不过她至少拯救了你。” “不,薇罗妮卡,女巫来自于教会。”温蒂摇摇头,“她和我一样,也是修道院的一员。” “什么……意思?” “生活在修道院里的女孩子基本可以分为三类,一种像我这样,从小就待在这里,不清楚自己来历的;一种是流浪儿或孤儿,被各地教堂收养后送到此地的;还有一种则是被父母卖给教会的。管理者根据年龄把大家分开,安置在不同的宿舍内,学习内容也不一样。最低龄的学认字,十到十四岁的学颂歌,十四以上的学礼仪。所以修女长也称我们为识字班,年纪大的称为唱诗班和教礼班。教礼班的女子一旦成年后,便会被送离修道院。” 这些事她还是首次听对方谈及——以前温蒂从未细说过自己在修道院的经历。 “最开始几年,晚上经常能听到女孩子们发出的惨叫——都是从唱诗班和教礼班那边传来的,我还不大明白是怎么回事。直到升至唱诗班后,才发现原来晚上会有教会的大人光顾宿舍,从床上拖走几个,直到白天才送回来。有时候……也不一定会全部送回来。” 夜莺咬紧了嘴唇,她当然知道温蒂所说的意味着什么。 “这种事情每个月都会有一两次,频繁的时候,几乎两天就有一次。后来我被选中了,法丽安将我拖出房间,在我耳边低声说忍一忍就好。我被她拽到庭园角落一座半掩于地下的屋子里,屋内灯火通明,墙上拷着一名教礼班的女子,有四到五人在……”她的声音有些轻微的抖动,“当他们向我靠拢过来时,那名女子忽然挣脱了镣铐,掐住了离她最近一人的脖子,像拧断鸡脖子一样杀死了他。” “她……觉醒了?” “我不清楚,”温蒂摇了摇头,“那些人虽然脱掉了衣服,但仍戴着神罚之石。她一个接一个地杀死了他们,其中一人被她活生生地拉断了四肢,死之前似乎在说……超凡者。大人的惨叫声惊动了守在屋外的卫兵和法丽安。他们打开铁门冲进来后,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而女子直接朝他们扑了过去。” “超凡者……是指女巫吗?”夜莺问,“卫兵也不是她的对手?” “差距太大了。我后来才知道,那些卫兵就是审判军。其中一人吹响哨子,另一人持剑迎上,当第一声哨音结束,拦在前面的审判军就已经被她用手洞穿了胸膛。教会的制式盔甲在她面前如同纸片。”(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八章 药丸试验 “接着她捡起审判军的长剑,刺死了法丽安,又将另一名审判军劈成两半,剑刃都断成数截。但哨音惊动了整个修道院,不少人提着油灯朝这边赶来,她扒下法丽安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拾起另一人的武器,孤身朝蜂拥而来的守卫走去。” “我坐在血流满地的屋子里发呆了好一阵子才回过神来。那些死者中有一人掌管着修道院各个出入口的钥匙,我从散落在一旁的衣服里翻出了钥匙,同时把他们身上的神罚之石也一起剥下——那时候并不知道石头的作用,只是觉得晶莹剔透的模样或许能卖上点价钱。修道院的神官、看守和审判军都被她吸引走了,我几乎毫无阻拦地走到后院一侧不为人知的小门,将钥匙试了个遍,最终打开小门离开了修道院。” “再后来,石头只买掉了一颗,其余都被人抢走,我就靠着那十来枚银狼,一路流浪到海风郡才停下。两年后的冬天,我也觉醒成了女巫。”温蒂顿了顿,“这就是我全部的故事。” 夜莺握住对方的手,沉默了好久才开口道:“那名教礼班的女子呢?” “或许死了,或许逃走了。我后来打听过,教会称修道院当时发生了火灾,随后关闭了它。没人知道,也没人在乎里面的女孩子们去了哪里。她们都是被遗弃之人。” 夜莺长长叹了口气,将温蒂拥入怀中,“现在你有了我们。睡吧,温蒂。” 过了许久她才轻轻应道,“嗯……” ******************* 第二天,罗兰打了个哈欠跨进办公室门时,便看见夜莺一脸严肃地坐在桌边等他。 “唔,发生了什么事?” “你听说过超凡者吗?”她沉声问。 见王子摇头,夜莺把昨晚温蒂说的故事复述了一遍,“如果不是觉醒,我很难想象一名未成年的女子能轻易斩杀全副武装的审判军。” “不受神罚之石制约的女巫……”罗兰听完后思索片刻,想起自己给女巫能力划分的类别,“难道她是自身强化型女巫?” “自……什么型?” 罗兰从屉子中抽出一张纸递给她,“我根据你们使用魔力的方式,做了一个基本分类。强化自身型女巫无时无刻不在消耗魔力,改造自身,这种变化不受神罚之石影响。虽然一般女巫的身体素质也会因为容纳魔力而得到改善,但强化型女巫更为突出。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书卷在教会眼里应该也属于超凡者。 “书卷?”夜莺怔了怔,“可是她……” “可是她并不擅长战斗,对吧。”罗兰笑着说道,“这个分类并不以强弱作为判断标准,也不一定完全正确,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和推测。一位力量强化型女巫,确实能给教会造成很大的麻烦。没了神罚之石的制约,她可以选择性地截杀审判军小队,或者单枪匹马挑掉小城镇的教堂。不过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而且觉醒为自身强化型的女巫必然少于其他两种类型,不然就是女巫反过来追杀教会了。”他虽然说得轻松,不过联想到那一红一黑两粒丸子,心里便有种隐隐不安的预感。 超凡者再少,这一百年来总该出上那么十几个吧?其中只要有两三名力量强化型,就能搅得教会心神不宁。例如趁着每年邪魔之月,教会将全部精力集中在赫尔梅斯防线时,大肆清其他城市的教会设施,把教堂、祭司、神官一并干掉,这样数年下来,教会的信徒恐怕会大幅减少。 然而除了温蒂恰巧遇到的这位超凡者外,罗兰再也没听说过一起女巫反攻教会的事件,而且就连温蒂小时候所居住的修道院,都被一场大火掩盖,教礼班女子的下落亦无人知晓。 教会绝对不愿意坐以待毙,他想,或许他们已经拥有了对抗超凡者的手段,而这两枚药丸便是其中之一。 不管如何,先测试下药丸的效果吧。 想到这儿,罗兰叫来门外的亲卫,让他去监牢提取一名犯人,并把卡特一并招过来。 测试场地被安排在城墙之外。 为了以防万一,罗兰调来了四组第一军士兵,围着测试场地环绕成一个圈,持枪戒备。 城墙上除了他和夜莺外,还站着安娜和娜娜瓦。只要没有神罚之石,安娜的碧绿火墙足以保护自己的安全。娜娜瓦则可以提供最快捷的治疗。 “没有问题吧?”罗兰俯下身子,对着下方活动筋骨的卡特.兰尼斯问道,“不要轻视对手。” “放心,殿下,”卡特戴上头盔,“您的首席骑士可不是浪得虚名。而且,对方使用的是木剑,根本没有伤到我的可能。” 测试对象是一名抢劫杀人的死刑犯,罗兰也不喜欢玩戴罪立功即可免死这一套,他直截了当地告诉犯人,为测试献身的话,家人可以获得五枚金龙的酬金。对方犹豫片刻后同意了这个条件。 卡特原本还希望对方穿上盔甲,拿起铁剑和他来上一场公平的较量,罗兰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如果死刑犯用上锋利武器,危险度会成倍提升,万一把骑士脑袋砍下来,娜娜瓦也没有办法救活。至于不穿盔甲,本身就是为了测试黑色药丸的疼痛忍耐性。 犯人服下两颗药丸后,脸上的表情很快发生了变化,额头和手臂上一条条青筋暴起,皮肤透出深红,呼吸也急促起来。他抓起木剑,向静静等待的骑士猛冲过去,速度堪比奔狼,脚下的泥土被踏出了一个个小坑。 卡特看上去也有些讶异,但仍不慌不忙地侧晃一步,提剑横斩。这一招能迫使对方改变朝向,不然便会被剑身切入肋骨。 对手不过是个杀人犯,除了一身狠劲外,并没有经过任何格斗训练。他毫不意外地扑了个空,侧胸被划开了道深深的口子,血液流淌而出。这样的伤势足以影响他半边身子的活动,可他看上去满不在乎,转身又朝骑士扑来。卡特故技重施,不过这次有了些许变化,当两人擦身而过的瞬间,犯人扭身单手朝骑士的位置挥出木剑,这种别扭的发力姿势理应不惧威胁,但木剑扫出的瞬间骑士只看到一抹幻影,他下意识举剑格挡,强大的撞击力震得他倒退两步。木剑也应声而断。 “有点力气嘛,”卡特甩了甩手,“给他把剑,再来。” 犯人没有接过士兵丢来的木剑,而是突然转身,向迷藏森林方向冲去,眨眼间他的速度就提到了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境界——如同一匹飞驰的野马,他双手横在身前,径直撞在一名正准备举枪开火的士兵身上。后者发出一身惨呼,人被撞得腾空飞起,此时其他士兵已经扣下扳机,犯人背后冒出几点血花,但速度仍然不减,很快冲出包围圈,几个呼吸间已跑出去十余米。 “别让他跑了,”卡特大喊道,“牵我的马来!” 还没等骑士翻身上马,犯人忽然一震,难以置信地望向自己腹部,一道斜向横贯腹腔的口子哗啦敞开,热腾腾的肠子一股脑地滚了出来。 缓缓回过头,一名白衣女子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手中持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匕首。(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九章 课程再开 受伤士兵很快得到了娜娜瓦的治愈,接合骨折对她来说已是得心应手。罗兰让第一军返回营地后,现场只剩下首席骑士、女巫和几名亲卫。 他阴沉着脸,走到尸体边,指挥卡特切开对方背后的中弹处。 血孔约为一指半深,切开后发现铅丸已破裂,所受创伤基本和常人无异。 “你怎么看?”他问卡特。 卡特也显得有些懊恼,大概是没想到让个从未接受过剑法训练的人给晃了一招,“空有力量和速度罢了,若不是想看看他能做到何种地步,第一击我就能砍下他的脑袋。” “如果对方是一名骑士呢?” “这……”卡特想了想,“如果是公爵手下的那种骑士,我大概还能勉强应付,但换成王都骑士团的凛风骑士或钢心骑士,我就无力招架了。” 罗兰不置可否,大家都凭技巧和剑术决斗,卡特说的或许没错,不过加上装备的话,形势便会急转直下。假设测试时犯人穿着重甲,带着铁盔,用一把双手巨剑,他绝对无法轻松取胜。 强大力量带来的提升是多方面的——可以背负更厚重的盔甲和武器,可以爆发出更快的速度,可以进行更持久的作战。罗兰觉得自己得更正之前在长歌要塞时的想法,肾上腺素?不,这玩意比肾上腺素要可怕得多,激素最多激发人体的潜能,而红色药丸显然已经使犯人突破了自己的极限。尤其他奔跑时所展现出来的速度和冲力,几乎可以媲美重装骑兵。 黑色药丸同样效果惊人,几乎切断肋骨的横斩和近距离枪击都无法令他停止行动。若是普通人,早就因为疼痛而失去战斗力了。 一个无惧痛苦的怪力平民就已经如此强悍,若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士兵呢?想到大祭司说的话,罗兰不禁皱起了眉头。 “殿下,”夜莺开口道,“您看他的皮肤。” 犯人手部表皮褪去最初的红色后,已变成一片灰白,同时出现了大量褶皱,像是正在蜕皮的蛇。罗兰用刀柄戳了戳,发现皮下不再是坚实的肌肉,而是空荡荡的触感。切开后,发现皮下脂肪全化作了粘液,而肌肉也跟着萎缩了。 “这种现象跟吞下神罚之石后一样,”她望向王子,“药丸中确实含有石头的成分。” “可光吞下石头不会产生增幅力量的效果,”罗兰思忖道,“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出如此不科学的玩意儿的?” 药丸似乎具有强烈的副作用,目前尚不清楚是永久性的还是可以恢复的,罗兰更倾向于前者。如果是后者的话,这种类似吗啡与肾上腺素混合加强版的药品完全称得上战争神药,只要根据恢复时间分批服用,教会利用它一统天下都不足为奇。 即使它持续时间短暂,有副作用,也足够值得自己警惕了,罗兰想。如果教会转而支持提费科或嘉西亚,自己将有可能要面对一支嗑药军队。 更令他不安的是,教会愿意把这种东西拿出来出售,就没考虑过灰堡统一后,新国王利用药丸反咬他们一口吗?灰堡能征召上战场的炮灰可比新旧圣城要多得多,拼消耗的话,审判军只会被一点一点消耗殆尽。 除非……他们手中掌握着更强的牌,根本不在乎这样的事发生。 罗兰想到这里叹了口气,他原本打算通过攻打长歌要塞解决小镇人口和资金不足的问题,再主抓教育、生产和农业,争取短时间内将边陲镇扩建为城市,至于兵器研究暂时先放一边。不过现在看来,军队的建设同样不能放下,第一军要扩充人数,燧发枪仍要继续生产,新武器研究也得尽早列上日程——例如后膛枪和定装子弹这两样神器。 后膛枪的机械原理倒是不难,定装子弹可以用纸做,也可以多次冲压铜片而成。 唯独用于定装子弹的底火,罗兰仍没有一丝头绪。他只知道那玩意叫雷酸汞,按字面意思,原料必然有硝酸和水银。至于还需不需要掺别的东西,他一时也记不起来。而且印象里这东西制作时对湿度和温度都有要求,危险性较高,一不小心就会把自己的手指炸上天。想了想,他还是决定花重金招一批炼金师回来,在小镇角落建个实验室让他们自己去琢磨。 ******************* 吃过晚饭,罗兰把安娜和书卷喊进了办公室。 如今边陲镇的财政荷包已经鼓胀起来,他很快就要把一半资产投入到义务教育这个耗钱多,收效慢的大坑当中。 工业社会需求的是拥有基本文化素质的优质工人,而不是空有一身蛮力的文盲。若普及教育做不到位,人口红利只会变为人口负担。 鉴于此,他打算从今天起,每晚都抽一些时间出来开堂授课。等到书卷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掌握后,差不多镇里也能完成第一批识字扫盲的任务。 书卷作为今后的教育先驱者以及全能老师,罗兰自然要将毕生所学都传授给她。而叫上安娜一起则是出于他的偏爱。 安娜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但对知识的渴望和主动学习的意志却是所有女巫中最强烈的。他经常能看到对方在自己书柜中翻找书籍,半年下来,只怕那为数不多的几本书都已被她翻遍了。除此之外,她对新事物的接受速度和逻辑思维方式也是这个时代难得一见的。 接过书卷幻化出来的数学、物理初级教科书,他开始讲述今天的教学内容。 从最开始的加减乘除,到稍微复杂一点的方程计算,安娜的理解能力明显胜过书卷不少。换到物理时,书卷差不多是先将罗兰讲的话原封不动记忆下来,再慢慢理解。而安娜还能时不时提出几个问题。 例如基本粒子长什么模样,为什么基本粒子构成的万物形状各不相同等等…… 有些罗兰还能回答,有些他自己也答不上来。 例如魔力到底是什么。 他只好把之前思考的猜测拿出来讲了一遍,称魔力也许是一种能量,和电能、热能相似,目前只有女巫能使用它。不排除以后其他普通人也能通过某种方式储存和使用魔力。 安娜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教导女性,尤其是风采出众的女性时,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不知不觉,蜡烛已经换过两次,新的一支又要到底了。 忽然间,罗兰听到了细微的呼声,夜莺躺在沙发椅上不知不觉已经睡着——或许这样的课程对她来说宛如催眠曲,迷雾解除了遮蔽,她完全称不上优雅的睡姿暴露在三人眼前。 王子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决定今天的课先上到这里。他脱下外套轻轻盖在她身上,吹熄蜡烛,同忍着笑意的安娜和书卷一道关门而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章 进化的能力 安娜回到房间后,将一簇绿焰扔进盛满水的大木桶中,不一会儿水面便腾起了热气。 她脱光衣服,跨入桶里。 女巫们想要清洗身体时,都会来找安娜帮忙烧水——毕竟从厨房提热水上来是件很麻烦的事。殿下知道这件事后显得颇为惊讶,似乎难以接受洗澡水留着反复用的做法。 想到这里安娜就觉得有些好笑,平民家的人,一个月都很难清洗一次身体,打来的水多次使用实在是再常见不过了。 他甚至没有察觉,这些被他接纳收容的女巫生活面貌发生了多么大的改善。安娜摇摇头,罗兰.温布顿殿下看似博学多才,在某些地方却称得上……笨拙。她从书本里读到的故事,王子不都应该从小就参与各种宴席和交谊会,游走于花丛之中吗?可以不学无术,可以胆小怯战,但至少善于交际。 不过,这种感觉却意外的让她安心。 殿下脑袋里装着许多让她惊叹不已的知识,例如利用蒸汽运转的铁机器、例如通过计算让石头浮在水面上。还有今天的课程——这个世界竟是由无数细微的小球构成,它们是如此微小,需要放大千万倍,才能被肉眼看到。也正因为如此,它们无处不在,无论是固体、气体还是液体,无论是人、花草还是石头,分解到最后,基本都是一个模样。 不可思议,安娜想,殿下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擦拭完身体,她一把火烘干了身上的水滴。披上衣服,坐回到书桌前。 桌子中央正摆着那本罗兰撰写的教科书。 趁着幻化之书还有一段持续时间,安娜从书卷那里借来了这本教材,想睡觉前再多看一会儿。 书从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入手,像剥洋葱一般循序渐进,有些地方还配上了生动有趣的图片。闻所未闻的新奇知识让她沉迷其中,安娜发现自己翻开第一页后就很难再停下来。 不过前面的内容还较为浅显,后面的则越来越难理解,例如温度一节写道,冷和热都是小球活跃程度的表现,得到的能量越高,小球越活跃,宏观看来也就越热。如果殿下说得没错的话,那自己的绿焰放大后也是一个个跃动的小球? 蜡烛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烧到了底,火苗晃动两下,熄灭了。此刻幻化之书也正好到了时限,书页和字迹渐渐变得透明,随后消失得无影无踪。黑暗顿时吞没了房间,直到一朵绿焰从安娜指尖绽放,驱散了涌入室内的夜色。 望着空荡荡的桌面,她心中有些怅然若失。 举起右手,幽碧的魔力之火宛如一簇萤光,一动不动地静立在指尖。 她忽然想试一试,如果万物都是由小球构成的,那么它也能变得像小球那般细小吗?安娜闭上眼,构想它由无数粒子堆积而成的模样。 火焰开始发生了变化。 它由一团水滴般的外形向细线变化,越来越细,也越来越长,最后犹如头发丝一般。 安娜感受到了这番变化,还远远不够,她想,头发丝对于小球来说,仍然庞大得多。它还可以变得更细。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但绿焰似乎很难再变化下去了,焰体的光芒变得暗淡,细长的绿光颤抖起来。 或许不能用堆积,而是串联……殿下说,小球之间有着相互固定的锁链,或许自己该重新塑造它的形态。 安娜脑海中的粒子火焰晃动两下,碰的一声被打散了,它们不再紧密相连,而是像繁星般飞散开来。细长的绿焰也消失了,但在她的意识中,火焰依然存在,不过已不再具备最初的模样——在深邃无边的黑暗中,大部分繁星陨落后,剩下的一小部分正在缓缓重聚,它们一个接一个排成长列,最终形成了一道由星芒构成的细丝。 温度是活跃程度,她想。 念头刚至,这线条便摆动起来,像是有人捏住它的一角,轻轻一抖。在这一抖之后,细丝的摇摆起伏便再也无法停止,一道道波纹顺着它荡漾开来。 她的世界中如同泛起了涟漪,事物之间不再有明显的轮廓线,它们随着这道波纹雀跃不已。魔力同样如此,她甚至觉得,伸出手指,弹拨出第一道涟漪的,就是魔力自身。 她睁开双眼,一切又归于平静。绿焰已不见踪影,等到眼睛适应房间的黑暗后,书桌、衣柜、烛台……屋内的摆设一样一样从阴影中现出身形。浅蓝色的月光透过窗子洒在地板上,映出小块灰白。一切看起来和往常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但在她眼中,世界已变得截然不同。一道黑色的细丝浮现在空中——安娜知道它并不是真正被“看到”,而是来自于自己的感知。 她从桌子底下摸出一块练习用的铁锭,摆放在面前。 黑丝遵照她的意志缠绕住铁锭,随后快速收拢。像热刀切黄油一般,细丝游刃有余地嵌入铁锭之中。在安娜的意念下,这根细丝所产生的高温要比绿焰强上数倍,却被限制在极窄的范围内。铁锭很快断成两截,她拿起半块,只见断面处光洁平滑,摸上去时还能感受到微热的余温。 接着她把铁锭立起来,让黑丝立于顶端,再分裂出一条平躺的细丝,与之相互垂直。 这是殿下在授课时讲述的数学知识,以一点为中心,用一条绷紧的线绕着中心环绕一圈,便能画出精准的圆。圆面积就等于线的长度乘以自身再乘以一个固定常数。 安娜控制横向的细丝端头向下弯折出一个直角,贯穿铁锭直至桌面。接着让它围绕中心黑线轻轻转动——比起之前只能调整绿焰形态或温度的整体变化,这些由粒子组成的黑色火焰不仅可以变成任何形状,各个部位的温度也能分别操控。 旋转一圈后,一段标准的圆柱体便被切割成型。 由于接合处太过紧密,安娜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它从铁块中敲打出来,如同之前看到的断面一样,整个铁圆柱外壁光滑无比,在月光映照下,她甚至能在上面隐隐瞧见自己被拉长的脸。(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一章 魔力的表现形式 天刚亮时,罗兰便被夜莺从被窝里拉了出来——记得上一次发生这种事时,还是娜娜瓦被提古.派恩发现女巫身份的时候。 “怎么回事?镇里又发现新女巫了吗?”他揉着眼睛问道。 “不,殿下!”夜莺一脸激动地嚷嚷道,“安娜……安娜她的能力又发生了变化!” “又?”罗兰还没完全从瞌睡中清醒过来,“她不是已经成年了吗?” “是成年之后的再次变化,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惊人的魔力形态,简直就跟实体一样。”夜莺端来了洗脸盆,“书卷和温蒂也都未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您快去看看,大家都在办公室等您!” 罗兰随便洗了把脸,披好衣服跟着夜莺来到二楼,走进办公室,十一位女巫顿时将目光集中到他身上。其中安娜的眼睛有些浮肿,像是一夜没睡好似的。 “谁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最先开口的还是夜莺,“早上我穿过安娜的房间时,看到她正趴在桌前睡觉,桌上摆着一堆铁疙瘩。我准备过去叫醒她,走近了才发现,她体内的魔力变成了……”她停顿片刻,似乎在想该如何形容才好,“变成了一个固定的形状,像是一个不断转动的方块。” “方块?”罗兰走到安娜身前,仔细打量了她一番——对方除了精神略显疲惫外,其他地方看不出有什么不同。接着他注意到了桌上摆放的一截圆柱体,材质似乎是生铁,灰白色的平滑表面和顶端平整的切口让他以为自己眼花了,“这是……” “安娜弄出来的,”夜莺说道,“用她的新能力。女巫觉醒后,体内便会聚集魔力,起初像雾气一样淡薄,几年后会慢慢变成一团颜色各异的气状漩涡,例如温蒂的是白色的,叶子的是绿色的……而安娜以前的魔力就十分庞大,成年后凝聚了不少,呈墨绿色,但现在,她体内的魔力只有拳头大小,跟固体一般,完全不透明了。”她拿起办公桌上的鹅毛笔,大致描绘了下,“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虽然夜莺的画技十分糟糕,但罗兰仍然分辨出那是一个立方体。 他望向安娜,“昨晚发生了什么?” 安娜将自己的经历讲述了一遍。当她说完时,其他女巫依然是一副茫然的模样,完全不明白她口中的小圆球、振动、连接和能力变化有什么关系。 只有罗兰心里微微一动。 魔力在他的设想中是一种能量,女巫则是释放它的终端。魔力可以转化的效果无穷无尽,但最终会形成哪种效果,取决于操控它的女巫,或者更进一步说,取决于女巫的想法。 如果他的猜测没错,思想能对能力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简单来说,一个从未见过飞机的人,很难想到巨大的铁鸟能在空中飞翔;一个从未见识过宇宙的人,自然不知道这世界有多么宽阔。思想的高度和知识的广度限制了自身对魔力的使用——对世界本质的每进一步了解,都会带来科技的长足进步,那么女巫的能力会不会也是如此,对世界了解更深,魔力的效果也更接近本源? “让我看看你的新能力。”罗兰好奇道。 安娜伸出手指,一团黑色火焰便凭空出现在她的指尖,看上去外形跟普通火焰没什么区别,除了它不发光之外。 “你的黑火能随意变换形状吗?” 安娜点点头,控制它漂落到桌面上。很快,呈自然火苗状的黑火突然变成了一块立方体。还未等所有人反应过来,块体又扩散为一张黑布,几乎覆盖整个桌面,接着它向中心收拢,逐渐变为一条立起来的直线。罗兰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发现这根如头发丝般纤细的黑线纹丝不动——这简直不可思议,要知道即使坚硬如钢铁,拉成细丝后也能用手指轻易拨弯。这是物体的柔度所决定的,绝对刚体并不存在。 “还能再细一点吗?” “可以,不过那样一来您就不能再触摸它了。”安娜说道,“否则它会割伤您的。” “温度呢,也能随意控制吗?” “嗯,而且比起绿火,我能让它在不同部位产生不同的温度。” 罗兰有些明白夜莺说的犹如实质是什么意思了,比起如水般温暖的绿火,她此刻的能力已经凝聚成型,用火焰来形容并不恰当——当安娜接受了世间万物由微观粒子构成的观点后,火焰产生温度的认知也随之突破到了粒子运动产生温度的新阶段。可以肯定的是,对方并不是在操控粒子,就像对方之前操控的也不是火焰一样……无论是最初看似普通的火焰,还是成年后的绿火和黑焰,都是魔力的表现形式。 尽管两者都是将魔力转化为热,效果却是截然不同的。 真正的天才,罗兰不禁感叹,除了天才外,他想不出更合适的形容词。当天晚上学习到新知识后,立刻就能领悟并运用到能力中,这种思维方式和吸收能力也只有极具天赋的人才能拥有了。 安娜的变化也让他对探究这个世界的真谛更感兴趣起来。 可惜自己无法拥有魔力,罗兰想,这或许是穿越后最大的遗憾。毕竟大多数人心中都怀着一个超级英雄的梦,偶然间获得不可思议的力量,从此走上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是多么畅快的事。 “我大概知道安娜能力变化的原因了。”他收起心中的遗憾,对女巫们说道。 “是什么?”众人纷纷问。 “学习。” “学……习?”书卷喃喃道,“您是说昨天的教学课吗?” “正是如此,”罗兰将自己的猜测简明扼要地说了一遍,“见识有助于你们提高能力,甚至产生飞跃式地变化。” “我也……可以吗?”谜月怯生生地问道。 “当然,”罗兰拍了拍她的肩膀。如果不是蒸汽机数量有限,而且找不到橡胶,没法制作电线的话,她附魔出来的那堆强磁铁估计早就派上用场了。 原本罗兰开课的目的只是为了将所学知识传授给书卷,避免自己越忘越多,现在意外发现学习知识还能起到增幅能力的效果,给所有女巫一同上课就成了件十分有必要的事了。 当然他也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拥有安娜那般杰出的天赋。像听课都能睡着的夜莺,他就没抱任何指望。从记住到理解,再从理解到运用,这之间隔了不知多少道横沟。最终有多少人能把领悟的知识运用到能力中,他也不得而知。 “你昨晚没睡好吧,”罗兰对安娜说道,“待会先去补个觉。过两天我再好好测试你的新能力。” “嗯。”安娜认真地点了点头。 “至于你们,”他望向其他女巫,“从今天开始,每周一到周五吃过晚餐后都去会客厅集合,从最基本的读写认字学习起。书卷,你就是她们的启蒙老师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二章 麋鹿骑士(上) 普瑞斯被关在这里已经有五天了。 虽然不是牢房,经过改造的住宅和牢房也相差无几——原先的木门都换成了木栏杆,屋子里的家具全部被搬走,只留下几张毛毯。唯一的优点在于房间还算得上干净,既不透风也不漏雨。 牢里除了他之外,还有四人。其中三个来自于莱恩家,一个属于奔狼家,而自己,则是麋鹿伯爵分封的骑士。 “真见鬼,他到底想把我们关到什么时候!”莱恩家看上去年纪最大的一名骑士嚷嚷道,“领地里的麦田还没播种呢!我那婆娘可不知道弄这些玩意。” “你的领地?”奔狼家的年轻骑士嗤笑道,“你觉得王子殿下还会留着骑士领,让你回去凑齐马匹、武器和盔甲,再伺机报仇?说真的,他没把你们这些人都送上绞刑架,已经算得上仁慈了。” “你说什么!?”老骑士瞪眼看着他。 “实话实说而已,”年轻骑士满不在乎道,“公爵可是策划和实施谋反的头号犯人,不把他的精锐骑士团清理干净,等着留给他儿子?至于我们嘛,自然是迫于公爵的恐吓,不得不上战场的。” “我看你是自寻死路!”他走过去一把提起年轻人,右手握紧拳头,眼看就要揍下去之际,一只手从背后伸出,牢牢地抓住了他。 “住手,哈隆。你想引来守卫吗?”一名外貌英俊的骑士将他的拳头压下,“他说的没错,我们是公爵麾下的骑士,在定罪时必然会从重判处。既然到了这一步,静静等待结果就好。看看麋鹿家的人,再看看你现在的模样。你身为贵族的风度呢?” 普瑞斯认得他,长歌要塞的明星骑士菲林.西尔特,外号拂晓晨光,曾迷倒了不知多少贵族家的小姐。他倒好,最后竟娶了一名平民女子为妻,这事在当时也算闹得沸沸扬扬。见对方提到自己,普瑞斯也不好再保持沉默,朝争执的三人开口道:“领地能不能留下我不清楚,但王子殿下至少不会要你们的命。” “哦?为何?” “在要塞杀至少还能起到震慑作用,费劲力气把你们弄到这儿来,杀给谁看?他的领民?”普瑞斯摇摇头,“骑士团还没踏进边陲镇一步呢。” 没有冲进来烧杀抢掠,镇民自然就不会产生极端的仇视。因此对王子来说,杀给镇民看不如杀给要塞贵族看,没有在要塞杀,他们的命就算保下来了。 菲林想了想,点头道,“说的也有道理。请问你的名字是……” “普瑞斯.迪萨。” “谢谢你的宽慰,迪萨爵士。”菲林投以谢意的眼神,拉着哈隆坐回到角落。 那名年轻人也一屁股坐下,靠着墙哼起歌来。 他倒是真不怕,普瑞斯想,而自己的「镇定」,不过是强装出来的假象罢了。 普瑞斯心里清楚,自己实在不是个做骑士的料。他没有继承父亲的勇猛,也没有继承母亲的睿智,比起舞刀弄剑,他更喜欢打理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养养鸡鸭,在池塘边钓钓鱼什么的。披甲持剑为麋鹿伯爵而战实属无奈,别说杀人了,他连狩猎都不大爱参加。所以冲锋时普瑞斯尽可能冲在后面,没想到却捡回一条命。 等等……想到这儿他忽然觉得有些奇怪,作为公爵手下的明星骑士,为什么菲林.西尔特也活了下来?他不应该冲在第一位吗? “王子殿下要见你们,”卫兵忽然在门口喊道,“塞尼.达利,你先出来。” 年轻骑士一蹦而起,向众人做了个挥手姿势,走出了牢房。 “喂,我们呢!” 哈隆追到门口,却被卫兵手中的短棍刺枪逼退。锁好牢门后对方才冷声说,“别急,会轮到你们的。” 得知审判即将来临,普瑞斯愈发紧张起来。该死,没有结果时总是盼着这一天,现在结果要来了,自己却又害怕了。他恼火地想。可身体仍然情不自禁地抖动,每隔几息便想抬头往门口张望,就如同第一次面对孩子快要出生时,希冀和恐慌并存的心情。 好在等待时间并不长,大概只过了两刻钟,那名负责押送的卫兵又来了,“普瑞斯.迪萨,到你了。 他慌张站起,脚却不慎被地上卷起的毛毯绊到,好在菲林眼疾手快,上前一步扶住了他。 “谢……谢。”他觉得喉咙干得厉害。 “举手之劳。”对方的声音平缓有力,让普瑞斯紧张的心情缓解了不少。 他朝菲林点点头,跟着卫兵走出牢房。 带路的是一名年轻小伙子,大约十七岁上下,穿着深褐色皮甲和皮靴,双手握着刺枪短棍。 “不用把我的双手绑起来吗?”普瑞斯问。 “你被关进去前就已经搜过了,没有武器,你能做什么。” “你要带我去哪里?” “殿下的城堡。” “之前的那个人呢?叫塞尼的骑士,他怎么样了?” 对方耸耸肩,没有回答。 好吧,或许他不知道,也有可能是他不想告诉自己。普瑞斯闭上了嘴。 这位押送人给自己的感觉十分奇怪,打扮和模样都像是一个普通平民,可他对骑士们说话时没有一点畏惧之情,连最基本的敬语也没用。他仿佛不知道,若是在平时,这些人轻易就能决定他的生死。 还有对方的眼神——普瑞斯见多了那些为生存而奔波的平民,他们木讷且冷漠,如同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但在这个小个子眼中,他看到了骄傲和自豪,明明是个平民,却有着和满怀荣誉的骑士相仿的神态。这种极度的不协调感让普瑞斯十分困惑。 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才能造就出这样的人? 他环顾四周,虽然此前没有来过边陲镇,但他对这块贫瘠而荒僻的地方还是有所耳闻。不过现在镇子里所展现出来的生机勃勃,跟他想象中的边境前哨大相径庭。街道上人来人往,步伐飞快,似乎都有忙不完的事。时不时还会有人跟押送自己的小个子打声招呼。大家脸上都充满红润,精神气饱满,一点儿也不像刚经历过邪魔之月的磨难。 接近城堡区时,他看到了一块百余人聚集的空地——这伙人似乎在修建住宅,而且按规模来说还不止一栋。房子的材料就堆积在一旁,都是烧制出来的砖块。一般来说,只有贵族才会选择这种较为昂贵的材料,可若要说这是给贵族建的,房屋面积又太小了。空地前那些已经搭建好的屋子,差不多只比自家的会客厅大上一点。另外,那些屋子也太过相似了,几乎称得上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般,哪个贵族会喜欢这样的屋子? 带着种种疑问,普瑞斯踏入了领主城堡。(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三章 麋鹿骑士(下) 在进入会客厅前,普瑞斯又被搜了一次身。这一次搜身要细致得多,从上到下每个能隐藏小刀或匕首的地方都被摸了一遍,连鞋底也没放过。 随后他在大厅中见到了击败公爵联军的人——灰堡四王子、边陲镇领主,以及新的西境执掌,罗兰.温布顿。 这名王子有着一头象征王室血脉的灰色长发,面孔看起来十分年轻,顶多二十来岁。他没有束发,也没有佩戴任何冠冕。握着鹅毛笔的手指修长,同样的,在他手上看不到一枚珠宝戒指或指环,就连手链也没有——这在贵族中十分罕见。 “普瑞斯.迪萨,麋鹿伯爵的骑士?”罗兰靠在椅子上,翻看着手中的名单。 “是的,殿下。”普瑞斯单膝跪下道。 他到现在都很难相信,就是这样一个脸上连根胡子都看不到的人,能率领一帮矿工和猎户,击败盘踞西境已久的莱恩公爵。 “你识字吗?读和写呢?站起来回答。” “我都会,殿下,这是一名骑士最基本的要求,”普瑞斯晃悠悠站起身,忽然想到有些老骑士被册封时灰堡还没流行起文武双全这一套,又补充道,“我是说,新一批骑士。” 近三十年来,以武力和战功被册封的骑士越来越少,其他方面的考量也随之增多。如果不会提笔写字、阅读公文,很难被领主看中。而像王都的凛风骑士,西境的拂晓晨光这类杰出年轻人的崛起,更是将骑士的要求拨到一个新高度。 所以现在成为见习骑士后,首先要学习的便是读书认字,层次再高一点,各种礼仪也需要精通。 不过普瑞斯不明白,殿下为何要问自己这个问题? “很好,”王子点点头,“那么我现在做出宣判。” 这句话让他瞬间屏住了呼吸。 “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去北坡矿山挖矿二十年,以赎清你的罪孽,二是成为一名教师,教导我的领民学会读写文字。矿工并非奴隶,也有薪酬发放,每个月能休息三天。教师不单拥有薪酬,还有免费的住房,每周可以休息两天。不过你选择了后者的话,必须工作到五十岁,才能放下这门职务。放心,到那时候你即使不干了,薪酬也会照常发放。” 听完后普瑞斯稍稍松了口气,果然如他之前预料的一样,没有处死或流放。不过这两个选项让他感到迷惑不解,矿工听起来像是苦力,可殿下说还有薪酬和……假期?教师的话,不是只有学识渊博之人才能担任吗?他仅仅只会识字写字而已啊。而且教导领民是什么意思,殿下难不成想把这些平民当作贵族培养? 最关键的是,两者都没有提到自己的领地该如何处理。 普瑞斯抬头望了眼王子,小心翼翼地问道:“尊敬的殿下,不知我选择了两者之一后,我的领地会……” “从你向我举起刀剑的那一刻起,你的领地就已经不属于你了,”罗兰毫不客气地说道,“这一点上,我和麋鹿家族的继承人达成了协议,他会把你领地里的产业折算为金龙补偿给你,而你做出选择后,新伯爵会将补偿连同你的家人一齐送到边陲镇,这样他才可以空出新的地方招募骑士。” 普瑞斯的心沉了下去,他领地上不过一栋房子,一群鸡鸭和池子里的鱼,这些东西能值多少补偿?新伯爵肯定会在上面再砍一刀……到时候有没有三十枚金龙都难说。伯爵刚死,他的继承人就这样将自己抛弃,这份无情让普瑞斯失望透顶。 “作为反叛者帮凶的帮凶,这已是十分轻微的判决了。”罗兰顿了顿,“再说了,一块光秃秃的领地有什么好惋惜的?无论你选择下矿洞还是当教师,都能攒到在边陲镇购买土地的酬金。” 听到这句话,普瑞斯又恢复了些许精神,下矿洞挖矿他肯定是不会考虑的,至于另一个选择……“殿下,不知道教师的薪酬是多少?” “初级教师的话,每个月20枚银狼,每一年增加5枚,一直到五十岁。五十岁之后的薪酬则按增长的最大值计算。顺带一提,该权利不能继承,也不可转让。” 普瑞斯稍稍心算了下,发现一年就有近3枚金龙的收入,而且还能逐年递增,只要过个四五年,差不多就能追上自己领地的营收。“殿下,初级教师是什么意思……还有其他类别的教师吗?” “当然有。初级教师只教读写文字,中级和高级的则教授各个学科的知识,无所不包。只要拥有一门对边陲镇发展有益的绝活,都可以担任。”罗兰坐直身子,“怎么,你有什么擅长的技能吗?骑马和剑术我可不需要。” 然而这些我并不擅长,普瑞斯心想。他犹豫了下,才开口道:“殿下,养鸡养鸭算吗?钓鱼我也很拿手。”话一说出来他便后悔了,这哪算什么技能,把它们丢在野外自己就能活,贵族里养猫养鸟的不少,还从来没人专门养过这玩意的。至于钓鱼……这跟狩猎一样,只能算个人爱好吧。 没想到殿下却对前半句话来了兴趣,“喔?怎么养的,说来听听。” 普瑞斯只好硬着头皮往下说道:“呃,根据我在领地里饲养的经验,比起完全的放养,每天再补喂一些谷物,它们能长得更快,如果谷物里掺点沙子,效果一样还能节省粮食。最好在通风的地方搭设一个棚子,可以遮阳、挡雨和避寒。特别是夏天炎热时,如果没有棚子,母鸡很可能会停止下蛋。冬天里面放入稻草,可以避免鸡群冻死。另外,每个月都喂些小鱼的话,鸡群就会很少生病,当然,鸡粪的清理也很重要……” 说到最后,他发现王子殿下竟然笑了起来。“不错,看来西境的贵族也不是一无是处。” “殿下?”普瑞斯一时拿不准对方话里的含义。 好在罗兰.温布顿很快解除了他的担忧,“我会派人从长歌要塞购买一批鸡鸭回来,同时在边境以西划一块地给你,你把这些家禽都养起来。做得好的话,再把饲养方法传授下去。薪酬按中级教师计算,头年每月50枚银狼起步,每年增加10枚。当然,若是失败了,北坡矿洞就是你唯一的选择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章 拂晓晨光 罗兰在纸上记录下普瑞斯的处理方法后,放下鹅毛笔,揉了揉酸痛的脖子。 耳边响起了夜莺的声音,“殿下,需要我来帮您放松一下吗?” “还有三十多个人需要处理,待会儿吧。”罗兰笑着摇摇头,提起桌边的铃铛摇晃了几下。早一天把这些琐事做完,他就能早一天展开边陲镇的普及教育工作。而且安娜新能力的探索也让他充满期待。 被亲卫带进会客厅的是一名高大的骑士,第一眼感觉便是英俊非凡,比起拥有男神脸的卡特也不逞多让。当然,这种帅气在罗兰眼里是扣分项。他扫了眼名单,“菲林.西尔特?”与其他人不同,对方名字后面还有一段注释,他也一并念了出来,“雄狮骑士团团长,拂晓晨光,西境第一骑士……你头衔还真多啊。” “是,殿下。”菲林单膝跪下。 “我以为像团长、第一骑士之类的人在战场上都会带头冲锋来着,”罗兰挑挑眉头,“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我躲在了后面。”他坦然道,“只要控制好马匹的步幅,看上去像在全力冲刺,实际上马速并不会提高很多。” 这样直截了当的回答让罗兰有些意外,他原以为对方会找一些借口来掩饰自己畏惧战斗,临阵逃脱的事实。看来这事情不像他以为的那样简单。 果然菲林很快接着说道:“您进行追击的第三天早晨,也就是公爵败亡的那天,我一直跟在他身边,想要找机会结果他。可惜他的亲卫人数众多,又贴得很紧,我没能找到合适的下手机会。还好您的部队干掉了他,”说到这儿骑士将头深深低了下去,“尊敬的殿下,我对此表示感谢,任何需要我的地方,请您随意差遣。” 最后一句话可以看做是效忠时的宣誓词,罗兰愣了片刻才开口道:“你先站起来。说说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是,”他起身说道,“我的妻子艾琳,原本是一名在长歌要塞剧院工作的平民女子。我们相识于一场偶遇,随后坠入爱河。我想要迎娶她过门,可我父亲和母亲并不支持这场婚礼,我只好搬出领地,在靠近要塞的农场里租下一间屋子,婚礼也是在那儿举行。结婚后不久,艾琳终于获得了首次正式演出的机会。”骑士声音有些低沉,“没想到公爵观看了那场戏剧,并看上了她。没过多久,他便趁我外出执行任务时,闯入屋内强暴了艾琳。” “过了好久我才从她口中知道这件事,我想要找公爵问个明白,但艾琳跪下来求我不要鲁莽。我也知道,如果当面动手的话,不说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少,即使我杀掉了他,也无法从亲卫手中逃脱,而艾琳……很可能会被莱恩公爵的继承人当作复仇对象。所以我忍了下来,直到他前往边陲镇。” “虽然没能亲手报仇,不过艾琳终于可以安心睡个好觉,不必再担心晚上有人闯入她的房间,我也从这沉重的包袱中解脱出来。所以请允许我再次向您表示感谢。” “原来如此。”罗兰用鹅毛笔敲了敲桌子,这是他和夜莺事先约定好的信号,需要审核对方是否在撒谎时,就敲一敲桌子。很快他左侧肩胛骨感受到了夜莺的指掐,这代表对方说述为真……只是这一掐略微有些用力,让罗兰咧起了嘴角。“你识字吗?读和写呢?” “呃……”菲林怔了怔,似乎没跟上王子的思路,“我都会。” “那么我现在做出宣判,”罗兰把重复过多次的话又宣告了一遍,“……你的选择是?” “殿下,您不需要我为您而战吗?无论是单骑决斗还是结团阵战,我都——” “不,我不需要,”罗兰打断道,“我的军队里没有贵族,以后也不会招募贵族。他们是一支完全有人民组成的军队。而你也不可能再有拿起武器的机会。” “是……这样吗?”菲林沉默了许久才点点头,“我明白了,既然如此,我选择成为一名教师。” “明智的选择。教师能获得住房,也有相当不错的薪酬。我会派人接回你的妻子,好好在这儿生活下去吧。”罗兰做了个让骑士离开的手势。 “请等等,殿下,恕我冒昧地问一句,”他犹豫了下,“您对其他骑士也是这么说的吗?若是无法成为教师,他们便得去矿洞工作二十年?” “没错。” “……殿下,我有一名叫哈隆的部下,他是位经验丰富的老骑士,可他并不识字。我能用金龙换取他不被发配至矿山的判罚吗?” “当然不行,”罗兰摊手道,“如果用钱可以赎回你们的罪行,我在要塞就放你们走了。” “可他快五十岁了,那种不见天日的劳作会将他身体摧垮的。” “没体力挖矿却有力气攻击边陲镇?”而且我的矿洞也不是黑煤窑,不但有蒸汽机帮着运矿抽水,员工还有固定假期的好不好?罗兰拿起铃铛,准备叫下一位进来。 “殿下!”菲林咬紧牙齿,重新跪下道,“我有一张家族里传下来的藏宝图,它至少拥有四百年以上的历史,我愿意用他换取哈隆的自由。” “四百年的藏宝图……”王子皱眉道,“你确定不是你的祖先拿炭笔随便画出来哄后辈开心的?” “不,那不是炭笔或墨汁的痕迹,”他微微摇头,像是在回忆那张图纸,“我说不上来它到底是用什么画出来的,纹路十分细腻,摸上去平滑柔顺,放在地下室好几十年了,图形和文字也没有任何褪色的地方。父亲说这是先祖一代代流传下来的。它描述的宝藏位置,就在西北方的迷藏森林深处,可那里已经是蛮荒之地,一般人根本无法涉足。” 罗兰又用鹅毛笔点了点桌子,夜莺掐的依然是左边。 “好吧,就算你说的是真的,这张藏宝图应该也藏在西尔特家的地下室里吧。你都放弃领地继承权了,只怕他们不大乐意再见到你。” “的确如此,”菲林点头道,“不过图纸的内容,我已经完全记在脑中了,上面的图案和文字我都能大致描绘出来。” “那么画出来看看,”罗兰将笔和纸推到桌边,“如果是真的,我可以破例允许你的请求。” “殿下仁慈。”他走到桌边,开始描绘藏宝图。 事实上,拂晓晨光菲林.西尔特不仅善于战斗,绘画和书法也同样具有天赋。很快,一张大致的地形图就出现在罗兰面前。 图形所示范围在绝境山脉背后,连绵的群山从小到大占据了整张纸的右下角,一个等边三角形画在图纸中央,三个锐角连接了三处位置,其中一点落在北坡山脚末端,另一点在迷藏森林中,以六角星标记,大概就是所谓的藏宝地点。 但罗兰的注意力完全被三角形的顶点吸引了,它位于蛮荒境之中,以锯齿形山头表示,上面写着词语:「塔其拉」。(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从基础做起 ——「魔鬼越来越多,而我们越来越少。塔其拉圣城已经沦陷,我们四散奔逃。翻过大山,跨过河流,能离地狱之门多远就逃多远。但下一次,我们还能逃去哪里?」 “你怎么看?”办公室里,罗兰合上幻化之书,向书卷问道。 “如果那位骑士没有记错的话,这可真是不得了的巧合。”书卷沉吟片刻,“藏宝图里的内容与古籍中记载的随笔相吻合,可以说从侧面证明了教会曾经在蛮荒之地深处修建过用于抵挡魔鬼的城市。而图纸标示的地点,或许是他们修建的防卫塔、哨所、仓库或别的什么设施。” “你的意思……它并不是真正的藏宝图?” “当然,教会可不是山贼或者海盗,他们没有必要把财宝藏起来,还留下一张图纸方便后人。” 罗兰点点头,“说得也是。那么……这其实是一张地图?” “十有**。虽然不清楚为什么教会没有将这一段时期的历史记载下来,但我想埋在东境森林里的遗迹肯定不止一处。”书卷分析道,“倘若这个地点标注的设施仅仅是座地上建筑,几百年过去后很难再剩下什么。可如果它附带有地下室一类的储藏仓库,很可能就是另一个地下遗迹。通过它,我们或许可以找到一些线索。” “什么线索?” “为什么教会要将魔鬼的存在隐瞒下来?为什么他们曾抵抗魔鬼,却讳莫如深?”她顿了顿,声音低沉了几分,“还有……为什么他们要把女巫当作魔鬼来猎杀?” 罗兰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好,只好沉默片刻,才缓缓开口道,“可惜也不知道他画得准不准确,听他的说法,原图工整得不像是手画出来的一般。” “要不让夜莺去骑士的住宅转一趟?” “不太妥当,”罗兰否决道,“能把一张藏宝图传上几百年的家族,储藏室里可能布满了神罚之石和陷阱。这件事以后再说吧,”他用手指比了比三角形边长,“反正这地方咱们现在也够不着。若把北坡山脚的这点看作是矿区的话,六角星所在的位置至少离我们有五十公里,差不多是边陲镇到长歌要塞的距离了。除了闪电能一天之内抵达外,其他人都要步行两到三天,途中遇上魔鬼怎么办……我不希望你们有任何闪失。” “您可以先让闪电从空中探查这块林地,说不定能发现什么。”书卷提议道。 “这倒是个可行的方案。”罗兰站起身,“等她回来了,我会跟她说的。现在我要去一趟北坡矿山,你先准备下授课要用的教材吧,需要复制多份的话就找索罗娅,今天晚上还得继续给她们上课呢。” 罗兰把自己读小学时接受的启蒙教学和四王子的宫廷教育方式相接合,一并灌输给了书卷,包括分类记忆、音标读写和背诵词组。有了这些,他相信对方会成为一个好老师。 “是,殿下。”书卷行礼道。 北坡矿区的烧制间后院如今比之前扩大了两倍有余,地上还留有两个挖出来未填上的孔洞,十二磅炮的炮胚就是在这里浇铸完成。当罗兰抵达后院时,安娜正在练习自己的新能力,桌上还摆着两根看起来像是钢管的制成品。 他随手拿起一根打量了下,钢管通体浑圆,表面没有气孔的部位平整光滑,中间的圆洞和外壁一样,对准阳光能看到呈直线状的高光区。罗兰用指甲卡了卡两端的壁厚,发现基本一致。 罗兰赞叹不已,“你是怎么做出这个的?” “您看,”安娜拿起一根刚削切出来的钢棒,平放在手中,一道黑色的细线从端头插入,直到完全贯穿棒身,接着围绕中心旋转一圈,开孔就完成了。 惊人的能力,他想,用高热的魔力线切割物体,同时精度可控,安娜足以凭一人之力,将小镇的工业产品推至一个新高度。他按捺住兴奋的心情,说道:“我们先来做一些基础测试。” 基础测试包括能力范围、能力强度和持续时间。 夜莺也从迷雾中现身,她负责对安娜体内的魔力变化情况进行观察。 结果表明,除了能力强度和持续时间有大幅提高外,黑焰作用范围依然在五米之间,而且只有在三米内才能进行精确操控。 同时,它依然属于召唤型能力,神罚之石可以解除黑焰效果,或者当安娜命令黑焰进入神罚之石作用范围内时,它也会骤然消失。 看来除非进化到能直接使用魔力,不然是绕不过这道坎了。罗兰想。 不过安娜的新能力仍具有翻天覆地的意义,用黑焰来制作工业母机,再生产出各式机床,机械加工水平算是有了快速攀升的捷径。 然而工业化大生产始终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事。例如让卡尔在北坡山边修建的炉窑,目前已完成一座。投入使用后发现烧制黏土砖还行,烧水泥的话温度始终不达标,以至于现在边陲镇所需的水泥仍然要靠安娜来生产——好在成年后,她即使不待在粉尘漫天的室内也能完成煅烧。 罗兰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炉温上不去的难题,例如可以搭配蒸汽机进行鼓风来提高炉温,再设置废气循环通道来提高对散失热能的利用。可蒸汽机的生产同样离不开安娜,从关键部件熔铸到焊接,都得由她一手完成的。 可以说目前边陲镇的工业产品都是建立在安娜的能力上,一旦她不在了,所谓的工业发展不过是镜花水月。 在邪魔之月时,罗兰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应急,现在邪兽的威胁已不复存在,长歌要塞又提供了大量人口和资金,他自然要着手改变这样的局面。 ——「先从最基础的做起。」 他让安娜切出一根两指宽、厚度约一毫米的钢片,再挑出之前制定的标准厘米长铁尺,取一小段距离作为黑线的固定长度,反复排列,直至十段黑线大致和标准厘米长相等。接着让黑线爬上钢片,烧蚀出一道一道的竖痕。在黑线的把控下,每道竖痕之间的距离几乎完全相等。 罗兰打算先从直尺开始,把各种测量工具都做出一批原始样品来,同时统一度量衡。而这些标准单位也会被写成规范和手册,加入到即将展开的普及教育当中。(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章 困境 这半个月来碧水港就跟过节一样,即使站在领主高塔顶端的露台上,法瑞恩也能感受到城中高涨的气氛。 从雄鹰城搬来的物资和人口大大扩充了这座海港城市的实力,劫掠者各个收获颇丰,奴隶市场也跟着热闹起来。黑帆舰队经历这一连串战斗后,不仅没有多少损失,反而补进了大量奴隶充作水手,目前正在港边火热朝天的训练中。几天后,他们将前往峡湾航线,开始今年的第一次劫掠。 女王陛下也适时颁布了奴隶开拓法令,只要这些从雄鹰城掳来的奴隶能在掠夺中抓获新的人丁作为替代,他们就能从奴隶一举跃升为碧水港领民。想必有了这样激励人心的法令,那些沦为奴隶的雄鹰城居民亦会竭尽全力而战。 如今提费科大败而归,灰堡王国中再无可以阻挡碧水女王之人。只要假以时日,嘉西亚.温布顿必然会成为灰堡的主人。法瑞恩这样想着,可为什么女王脸上并没有多少高兴的神色,反倒眉宇间有一丝久久不散的阴霾? “陛下,砂岩氏族和黑骨氏族的族长求见。”门外传来侍卫的声音。 法瑞恩望了陛下一眼,见后者没有任何表示,便喊道:“带他们进来。” 陛下无论是休息、召开会议还是接见拜会她的人,都喜欢在这座高塔顶端进行。只要天气合适,露台是嘉西亚待得时间最长的地方。大多数人不适应站在半空中,迎着略带腥味的海风论事。沙民也不例外。 砂岩氏族的族长是一名身材娇小的女性,也是族里的神女。法瑞恩初次听到这个介绍时在心底嗤之以鼻,什么神女,不过就是位堕落的女巫罢了。黑骨氏族的族长则长得高头大马,脸上布满伤疤,手臂足有一般人大腿粗。每次会见时,都会有三到四名侍卫围在他身边,以防他对女王陛下图谋不轨。 踏上露台的那一刻,两位族长不约而同地皱起了眉毛,但他们很快收敛神情,毕恭毕敬地向碧水女王下跪道,“愿您的前方遍布绿洲,愿天上的群星照耀您的道路。” “起来吧,”嘉西亚背对护栏坐下,“怎么样,新的住所还满意吗?” “一切都好,”神女卡芭菈抢先说道,“领地里有树林有水源,比风沙遍地的铁砂城要舒适多了。” “那样就好。你们来这儿是为了何事?” “陛下,您上次给——” 黑骨族长刚开口便被卡芭菈打断了,“是这样的,陛下。上次战斗之后,很多勇士都出现了衰弱和萎靡的现象,只有定期服下新的药丸才能获得好转,可我们手中的药丸已经不多了。我来此是请您发放更多的药丸给我们。” “我也是这个意思,”黑骨瞪了神女一眼,闷声道。 “这东西制作材料十分复杂,我现在也没多少存余。放心,等到新一批药丸制作出来后,我会尽快发给你们的。不过别忘了准备好金龙,如果不够的话,用冥河水抵账也行。” “陛下,恕我冒昧地问一句,”卡芭菈犹豫片刻,“不知下一批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制作出来呢?” “这一点我可不能告诉你,”嘉西亚捋了捋被海风吹乱的头发,“有关药丸的一切消息都是秘密,回去耐心等待吧。那些战士也只不过是萎靡而已,多休息的话并无大碍。” 亲卫得到法瑞恩的暗示,走上前来围住沙民,将还想多问两句的卡芭菈和黑骨“带”了下去。 露台房门关上后,嘉西亚轻轻叹了口气。 法瑞恩很少听到女王陛下会发出这样的声音,他主动问道:“陛下,您是觉得将南境边线一带的土地让给沙民定居不妥吗?假如他们有一日强大了……” “不,法瑞恩,”嘉西亚摇摇头,“我从来没有担心过沙民,他们对碧水港造不成任何威胁。那块土地中的湖泊正好在两个氏族地盘的中央,而且上游从碧水港经过。只要我堵住一半河道,缩减的湖水便会让他们先自相争斗起来。我之所以挑选砂岩和黑骨的原因就在这里——他们的关系一向不怎么和睦。” “那您是在担心药丸问题?” 嘉西亚没有回答,就在这时,侍卫又敲门道:“陛下,教堂祭司迪卡尔求见。” “带他进来,”女王立刻站了起来,脸色变得更为阴沉。 “嘉西亚.温布顿陛下,我代表圣城向您问安,”祭司登上露台躬身道。 “药丸呢?为什么前面几批都能正常送达,这几批却迟迟不到?”嘉西亚冷声问道。 “陛下息怒,我正是为此事而来,”迪卡尔抹了抹额头的汗,“您要求购买五千颗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即使是赫尔梅斯全力制作也没办法在短时间内满足您的需求,这次我新带回来一批——” “多少?”嘉西亚打断道。 “一千颗。”迪卡抚胸道,“后面的也会陆陆续续送来。” “而之前你们是如何承诺的?”她脸色稍微好看了点,“想要多少就有多少。药丸在哪,我派人去取。” “就在教堂内,不知金龙……” “金龙我不会少你一枚,”嘉西亚走到迪卡面前,在他耳边说道,“但若是后面的药丸迟迟不到的话,你的头颅将被挂在黑帆旗舰的撞角上,我想大主教不会为你掉一滴眼泪的。” 祭司面色苍白地告退后,她回到栏杆边,瞭望远方的海天线。海风托起她的灰色长发,如同舰队桅杆上迎风飘扬的旗帜。 “你说的没错,我是在担心药丸的问题。”嘉西亚的声音仿佛很遥远,“如果提费科再晚上两个月,我的准备将更充分,届时不依靠药丸也能击败他的王都骑士团。可惜他来得太快了些。” “您已经做得非常不错了。”法瑞恩心想,还能有谁做得更好?从占据雄鹰城起她制定好了应对方案,命人带走物资和居民,同时在城市里开挖沟渠,倒灌黑水。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用南境的荒僻之地换取沙民的支援,并让服下药丸的氏族武士从两侧夹击骑士团,她的忠实拥护者为了抵挡最后那一波排山倒海地冲锋,也毫不犹豫地吞下了秘药。 “教会提供的秘药并不像我说的那样,对生命无碍。如果迟迟得不到补充,服药者会变得狂躁不安,接着在虚弱,痛苦和肢体萎缩中死去。沙民的死活我根本不在乎,但为我效力的领民应得到最好的回报。”她顿了顿,“法瑞恩,你带人去取回药丸,然后分发给那些英勇的战士们。让他们分开两半吃,这样可以维持得更久一点。” “谨遵您的意愿,陛下。” 就在法瑞恩准备告退时,门外第三次响起了侍卫的喊声,“殿下,有一封来自王都的密信。” “读完再走吧。”她说。 “是,”法瑞恩拿回密信,熟练地切开封印,取出信纸。这类密信大多都是潜伏于各地的眼线所发回的情报,没有署名,也不会有收信人,内容通常尽可能简洁明了。但当他看到第一句话时,整个人顿时呆立原地。 ——「春二十二日,教会以永冬女王捷琳娜是暗藏多年的女巫为由,攻占了王国之都,并宣判接管永冬全境。」(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章 密谈 推开密谈室厚重的木门,一股安息草的淡香味迎面扑来,梅恩大主教很喜欢这种参杂了草药和香料的蜡烛,特别是在没有窗户的密闭空间中,它散发出来的味道能让他感到心神宁静。 密室不大,只能摆放下一张圆桌和四把椅子,其他两位大主教已经坐在了自己的位子上,而正对着木门的首座依然空无一人。教皇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差不多快半年没有出现在众人面前了。自己只有在遇上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时,才会前往赫尔梅斯机关的枢秘区,亲自向教皇寻求答案。 “都到齐了的话,我们就开始吧。”梅恩插上门栓,坐在两人中间,“泰弗伦大人,永冬王国的秩序维持得如何?” “除了王都的贵族外,其他地方反抗者甚微,平民甚至欢迎我们接管王国。”泰弗伦摸着胡子道,“当然,那些抱着过去辉煌不放,执迷不悟到底的贵族,都会被一一铲除。” “真好,”希瑟舔了舔嘴唇,“如果交给我来审判的话,人民会更深刻地认识到他们丑陋肮脏的一面,可惜我在这里还有许多事要忙,去不了永冬王城了。” 梅恩直接忽略她的话,对泰弗伦说道:“那些空出来的位置,我们的人要尽快填上。教会为此培养了大批人才,现在正是使用的时刻。永冬本是受教会影响力最大的王国,引起的波澜越小,我们就能越早空出手来对付狼心和晨曦。” “这个是自然。” “那些投靠教会的墙头草——我是说贵族,该怎么办?”希瑟问,“教会之所以能吸引到如此多优秀的信徒,在于我们不问血统,只看能力。贸然接受那帮蠢货的话,可是会动摇教会根基的。我的建议是……”她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先放着不管,等王国局势稳定后,再跟他们挑明,这样可以减少变革的阻力。”关于这一点,梅恩特意请教过教皇,“教会可以提供与他们爵位相等的职权,但不得继承给后代。别忘了我们终究是要消灭王权的,不必急于一时,希瑟大人。” 希瑟出生贫寒,在被教会收留前,饱受饥饿和流浪之苦。但凭着天生的敏锐心思和过人的判断力,她硬是一步步走到了今天的位置。梅恩很能理解她对贵族的厌恶,不过这种时候还是要以大局为重。 “灰堡那边的情况如何?”他问。 “情报上说,新王提费科在遭受失败后没有返回王都,而是直接去了东境。”泰弗伦回答道。 “聪明的选择,”希瑟打了个响指,“拉着弗兰公爵去挑战碧水女王,公爵死掉后立刻去东境瓜分他的领地来稳定军心,顺便拉拢其他贵族,啧啧……王室里也不全都是傻瓜嘛。” “如此一来我们也能省不少心,让灰堡王都教堂的大祭司联系他吧,想必在这种困境之下,他不会拒绝教会抛出的鱼饵,碧水港的药物供给量再减少三成,平衡下两者之间的实力。这点交给你了,泰弗伦大人。”梅恩安排道,“只要再过两年,整个灰堡将无可用之兵。” “放心吧,”泰弗伦点点头,“不过……灰堡西边的长歌要塞出了点问题。” “什么问题?” “四王子罗兰在击败莱恩公爵后,又返回了边陲镇。泰罗亲自发出的邀请也没有得到回应,难道他真无意于争夺王位?” “嗯……你怎么看?”梅恩望向希瑟。 后者耸肩道:“还能怎么看……起初有关他的传言是什么来着?不学无术、性格恶劣、无能、贪婪。我想这样的人怎么都不可能攻下长歌要塞吧?所以答案很简单,他欺骗了所有人,无论是贵族,还是我们。” “你的意思是……”梅恩皱起了眉头。 “我们的争王令选错了角色,梅恩大人,”她冷笑一声,“他才是应该站上舞台的那位,而不是三王女嘉西亚。” “击败一位公爵确实证明他能力卓绝,可是一个人的天赋就算再高,没有足够的资源供他施展也是毫无意义。”泰弗伦摇头道,“既然他选择回到那块荒僻之地,就意味着放弃了插手灰堡局势的可能,自然也不会对我们的计划造成任何威胁。” “没错,理论上是如此。不过结合这一条情报看就很有意思了,”希瑟丢出一张小纸条,“我私人的情报。” 梅恩摊开纸条,快速扫过内容,“女巫?” “嗯哼,一个称自己为共助会的女巫组织,宣称在边陲镇站稳了脚跟,并号召其他姐妹们前往。虽然都是些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本不应该放在这里来谈,但我们都知道,共助会这个名字并非虚构,自从在东境森林遭到审判军围猎后,她们便一路向西逃串,最终消失于长歌要塞以西。而边陲镇恰好在灰堡西境之外,绝境群山脚下。两位大人,这会不会有点太过巧合了?” 共助会……梅恩对这个名字还有点印象,一路被审判军围追堵截,损失了不少人员后仍坚持朝绝境山脉方向移动。拷问被抓获的女巫得知,她们似乎想要在蛮荒地中寻找圣山。这是自寻死路之举,因此他并没有在此事上投入更多精力。类似的女巫组织在狼心和晨曦王国里还有几个,潜伏于城市之中远比赶去蛮荒地送死更具威胁。 “你是说,这位王子和女巫组织勾搭上了?”看完消息的泰弗伦脸色阴沉下来。 “或许有,又或许没有。”希瑟翘起嘴角,“我只是做一个简单的推测罢了。女巫最害怕什么?「暴露自己」。显然,用共助会这个名号更容易引起教会的关注,但她们仍然在地下消息中使用了这个名号,为什么?” “因为对于我们而言,这是个熟悉的名字,”梅恩平静地说道,“对于其他女巫来说,同样如此。” “满分!”希瑟拍了两下手掌,“这样做可以有效降低野女巫的戒心,说不定真会有人被这条消息吸引,动身前往边陲镇一探虚实。很难想象,没有领主的庇护,她们敢玩这么一手。我们常说,两害相权取其轻。显然对方已经认为,招不到女巫的后果比被暴露的后果更严重……”说到这儿她语气变得阴森起来,“我怎么觉得,我们被小看了啊。” “这根本不是小不小看的问题,”泰弗伦恼火道,“女巫一旦有了定居之所,可以毫无顾虑地施展能力,很可能就会发现所谓的邪魔噬体是可以避免的。我们必须对任何定居的女巫进行围剿也是这个原因,只有逼迫她们不停地躲藏、奔波和流亡,这个秘密才能维持下去。” 梅恩知道对方说得没错,女巫本身对教会构不成什么威胁,可作为一个群体,一旦摆脱自己是「邪恶者」的身份,便会对教会的宣传口径造成极大影响,甚至动摇教会统治的根基。 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两难的境地,遇到这种事情理应出动大批审判军进行围剿,可边陲镇离赫尔梅斯实在太远,教会大军又即将发动对狼心王国的攻击,很难抽出人手去剿灭这个偏僻小镇。加上这个关键节点,派出大批人马进入灰堡,势必会引起灰堡和其它两国的警惕,可能会对后续的吞并计划造成影响。 再三思考后,他做出了决定。 “我会派出一支由十名审判军和一名神官组成的使者团前往边陲镇,在泰罗大祭司的协助下调查此事。若共助会的行为和领主无关,这支使者团便能自行消灭女巫。” “若有关呢?”希瑟问。 神罚军不能由除自己和少数几位亲信以外的人带领,这是教皇亲口定下的规矩。想到这里,梅恩一字一句说道:“将消息传回圣城,我会亲自带领神罚军前往。”(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 组建农业部 随着赤水河南岸的林地逐渐被清理出来,开耕的日子也越来越近。 为了方便人们往返于赤水河两岸,罗兰命人在近百米的河面上搭起了一座浮桥。下部是木匠打造出来的几十条木筏,用粗麻绳相连。他还特意交代木匠,筏子两端要围成尖角,这样受水冲击的阻力会较小一些。麻绳两端层层缠绕在岸边打入的四根圆木桩上,使木筏位置尽可能固定。每条木筏中间铺设四块长木板充作桥面,并拢后约两米,可供四人并排通行。 木筏浮桥搭设起来很简单,使用寿命也不低,只要河水不出现暴涨或暴跌现象导致麻绳被拉断,两三年还是能保证的——迷藏森林的树木质地极佳,例如小镇码头的栈桥立柱和铺面,就是用森林中的巨木加工而成,寿命几乎和小镇相当。尽管走在上面嘎吱作响,但仍未有坍塌的迹象。 跨过浮桥往西,第一块开垦出来的土地就是叶子的试验田。如今四周已被木板围得严严实实,入口处还有第一军的士兵看守。叶子这些天除了吃饭、上课和睡觉,其余时间都泡在试验田里。罗兰从三楼办公室的窗口可以隐约眺望到木板围挡中的场景——那里的小麦正疯狂生长着,上午看还是绿色的麦穗,到下午时便已变成了金灿灿的海洋。 依靠魔力生长的黄金一号几乎在以一天一熟的速度积累种子,如果被外来者看到,指不定要跪下来高呼神迹了。 眼看土地、人口和种子都已准备齐全,罗兰决定补上最后一环:监管人。 他招来了最近忙得不可开交的大臣助理巴罗夫。 “你的学徒应该能独当一面了吧,”罗兰问,“我需要在市政厅组建两个新部门。” “殿下,这……人手不够啊。”巴罗夫为难道。 以前你都是先一口答应下来,再慢慢商量细节,现在倒是学会先诉苦了。罗兰心里腹诽道,表面却无动于衷,“怎么可能不够,我不是刚拨给你一批骑士吗?” 罗兰初轮审查筛选出了五十多位合乎要求、能读会写的骑士。教师要不了那么多人,于是优中选优,最后挑出九名骑士担任初级教师,其余都分到了市政厅,从学徒做起。 “殿下,那些人既拖拉又懒散,反应还迟钝,抄份资料都能抄错几处,作为学徒来说根本不合格。” “如何管教他们是你的事,”罗兰敲了敲桌子,“不服从安排的,直接发配北坡矿洞就行了。但这两个部门我是一定要建的。” “好吧,殿下,您说了算。”巴罗夫无奈道。 罗兰说道:“第一个是农业部,负责监管领地里的农作物种植和生产。” 巴罗夫愣了愣,显然是第一次听说市政厅连种地都要管起来,“殿下,这种事情不是由农奴自己去折腾么,他们怎么种怎么收和我们无关,我们只要收到足额的税就行了。” “所以你们……不,我是说以往的农作物收成才会这么低。”罗兰端起杯子喝了口水,以掩盖自己的口误,“一个负责任的市政厅应该连人民的吃喝拉撒都管到。” “吃喝拉撒……您不是在开玩笑吗?” “当然不是,吃喝的重要性就不说了,饭都不能让领民吃饱是市政厅的失职,也是我的失职。至于后半部分,公共厕所项目不就是为此目的而建的吗?”他收起轻松的语调,认真对巴罗夫说道,“我不知道王都的市政厅是如何运行的,或许平民的死活对他们来说根本无关紧要,但在边陲镇,我要建立的是一个全能型政治机构,它必须对领地和人民的各项情况都了如指掌,这样才能获得领民全心全意的支持,所发出的政令也能被高效执行。我现在说下这个部门的组成和需要承担的任务,你记好了。” “是,殿下。”巴罗夫抹了把额头上的汗。 “你去档案馆,找出三到四个曾经做过农活的人,纳入农业部。再调两名学徒,负责记录和统计工作,六个人差不多就够了。” “等等……您要让平民担任市政厅官员?”巴罗夫一脸震惊。 “他们不但听话,做事积极性也高,为什么不能担任官员?官员不等于贵族,而且农业部也需要一些专业人士来指导今后的耕种。” “可他们大多连字都不认识……” “所以才需要你先派两名学徒来帮忙处理文书方面的工作,”罗兰打断道,“而且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我很快要在领地里推行教育普及计划,目的是让所有人都能读会写,到时候你再也不用愁人手不够用了。” 显然这条消息比让平民进入市政厅更令巴罗夫吃惊,他微微张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罗兰也不管他能不能接受,继续往下说道:“回到农业部的事上来,农奴在耕种自己的土地时,必然会出现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比如有的人翻土较深,有的人播种更密。这是一次极好的观察机会,农业部这六人需要给分割好的田地编号,并将农奴耕种时的每一个步骤都记录下来,翻土多深、播种间隔都要有详细的数据。我会发放测量工具给他们,并教授他们使用方法。” “您是说……对比?”巴罗夫在某些方面或许比较古板,但脑筋还是转得比较快的。 “没错,初次耕种无需太过在意收成。继续保持粮食进口和……使用一些新品种小麦种子,足以保证所有人都不饿肚子。我需要在这些方法中寻得最合适的一种,编写成手册记录下来。以后小麦种植皆按此种方法实施,农业部负责推广、指导和监督。” 罗兰对农耕了解不多,但这并不妨碍他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去总结一套最优方案。有了这套方案,以后无论是扩大耕种面积,还是填加新的务农人口,都可以使得土地平均产出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 巴罗夫点点头,接着犹豫了下才说道:“殿下,我有一事不明白,农奴晋升为自由民后,您为何只收取两成的农作物作为土地税?就算要求上缴五成,能留下五成给他们,也显得您无比仁厚了。” “因为钱币堆在地下室里没有任何意义,”罗兰解释道,“上缴两成后,我会用固定的价格收购他们手中剩余的粮食——在边陲镇,粮食贸易属于领主的专营项目。如此一来,城堡获得了粮食,他们获得了报酬。有了一定积蓄后,他们就会想购买一些东西……例如耕牛、铁质农具、牛肉、棉布衣服,以及上好的砖房,而这些只有我能提供。镇里的居民想要购买粮食,同样也只能从城堡购得。因此最终钱币仍会流回我的口袋,但在循环中,它能让大家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巴罗夫皱起眉头,迟迟没有回答,显然是陷入了百思不得其解状态。 罗兰笑着摇了摇头,“想不明白可以回去慢慢再想,先按我说的执行吧。” 大臣助理一脸恍惚地站起身,走到门口时忽然回过头,“对了殿下,您刚才说要建立两个部门,还有一个是什么?” “教育部,”罗兰答道,“这个将由我亲自来负责。”(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 魔鬼的权力 巴罗夫回到市政厅办公室,立刻紧紧关上了房门。 我的天哪,他摸了摸胸前的神罚之石,殿下真的被魔鬼附体了。对于这一点,之前还是隐隐有些猜测,现在他几乎可以肯定,刚跟他谈话的人绝不会是四王子。 性格大变或者行事古怪都能理解,但突然领悟从没有接触过的事,掌握过从未听闻过的知识?只有在神话传记里才会出现这样的事,不过传说里都是神明附身凡人,带领人类走出困境,什么时候魔鬼也爱这么干了? 如果罗兰.温布顿按照王都的样子经营他的领地(尽管那很困难),巴罗夫并不会感到意外,都说四王子不学无术,但性格是可以伪装的,说不定还有人偷偷教导他如何治理一座城市,甚至一个国家。 可是王子口中说出来的设想和方案,大臣助理根本闻所未闻。他在王都市政厅混迹了二十年,作为财务大臣的下手,他对市政厅的构架和运作方式十分在行。大臣们分管各项职能,除开私底下达成协议,平时谁也不卖谁的账。 国王发布一项政令后,接到命令的大臣便交代给手底下的人去做,每位大臣都有自己的势力,行事风格也各不相同。例如负责灰堡王都防务的钢心骑士,他手下就控制着数百人的巡逻队和雇佣兵,对城里那些见不得光的地下组织也颇具影响力。办事时都是带着人马横冲直撞,被他盯上的罪犯,哪怕是贵族,都很难在城里继续待下去,要么离开王都,要么就等着被关进牢房。 不止是王都,其他城市亦是如此。 所以想成为领主或国王的部下,首先必须得是个家大业大的贵族。 若没有足够的钱粮招募手下,难道什么事情都靠自己去做吗?而拥有的人手越多,也越会被上位者看重——因为人多好办事,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 但王子的做法完全是颠覆了巴罗夫的观念。大臣也好,大臣的的手下也好,所有人都由市政厅招募并发放报酬,也就是说,某一位大臣即使不在了,换一个新的便是,甚至可以直接从下面提拔一人上来。 这是一种全新的体制,巴罗夫敢肯定,王子想要打造的是一种与灰堡上层截然不同的政治体系。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不过是罗兰的异想天开,或是一位外行人的自以为是?但大臣助理不这么认为,他抄起一支鹅毛笔,将王子殿下的要求一条条记录在纸上。 看看这些计划,简直环环相扣,考虑到了每一个细节。 首先是管理到吃喝拉撒。 巴罗夫自然知道,对人民的控制越强,领主发布的各项指令执行起来也更快,可这样一来,也大大提升了管理人数,一是去哪里找这么多能读会写的人?二是多出来的薪酬对领主手下是笔沉重的负担,没几个人愿意这么干。 再看看殿下的其他两条,招募平民进入市政厅、对全体平民展开教育。 他用手指扫过这两行文字时,心里甚至忍不住打个了寒颤。 如果这两条都让殿下实现了的话,边陲镇会变成什么样子? 任何一个平民都能读会写,市政厅只要想扩充规模,随时都能找到大批合适的人员。而这一点也会反过来推动教育普及——接受教育就有机会进入市政厅,得到一个报酬颇丰的职位,同时带来社会地位的提升,只怕用不了一两年,人人都会主动要求接受教育,即使自己做不到,也会想着把孩子送入学院。 加上之前提到的所有雇佣者薪酬都由市政厅——也就是领主罗兰来支付,平民无需再花费一枚铜鹰来打造自己的班底,这等于彻底打破了贵族才有资本担任行政官员的限制。 毫无疑问,只有魔鬼才能想出这么惊世骇俗的制度。 巴罗夫深深吸了口气,将胸前的神罚之石捏在手中,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魔鬼也有善良的吗? 要说罗兰是名邪恶之徒,他第一个站出来不同意。 四王子的所作所为,在他眼里,甚至可以称得上是贤王之举了。即使是史书里那些传奇国王的记载,也没有做到像他那样在意每一个子民的生死。和领民共同留守边陲镇,花大笔钱财购买粮食,让所有人都平安度过邪魔之月;带来魔鬼的技术和器械,用于小镇的发展;就连魔鬼的爪牙女巫,也在为改善人民的生活而施展自己的能力。 巴罗夫忽然觉得,即使罗兰成为了灰堡之王,似乎也不是件太坏的事。 想起父亲对自己的教诲:不该说的不要说,不该问的不要问,他决定先将自己的发现隐藏在心里。既然是魔鬼,以后总会和教会嗑上的,若是形式不对,自己还能做一回埋伏在魔鬼阵营中的揭露者及见证人。 他摇了摇铃铛,招来新加入市政厅的塞尼.达利。 比起那些蠢笨又傲慢的骑士,这名奔狼家的小伙子已经算得上出类拔萃的一个,尽管他仍有着些许身为骑士的骄傲,但至少愿意听自己的指示。 “老师,您有什么事?”他进门行礼道。 “殿下要组建一个新部门,主管农作物耕种和监管,需要两名学徒协助记录,”巴罗夫将罗兰的要求复述了一遍,“另外,你去市政厅档案馆挑十个符合要求的人出来,再做下筛选。虽然对方是平民,但殿下已执意要将他们纳入市政厅,如果其中有人表现优异,说不定还会成为农业部的主管者,哎……”他叹了口气,“你先跟着他们记录结果吧,等春耕完了,我会再把你调回来的。” “老师,只用筛选出两人即可,”他挺胸道,“我对这方面也很熟悉。” “你?”巴罗夫愣了愣。 “是!在成为骑士之前,我曾帮父亲打理过农场,对小麦种植十分了解。”塞尼顿了顿,“不过殿下在询问我有没有其他专长时,我没有说出来……因为当时担心他把我发配到农田里跟那些农奴一起干活。” 巴罗夫心里一喜,既受过教育,又了解农活,这样即使让平民加入农业部,他也是当仁不让的主管者人选。就目前来看,塞尼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他成为主管的话,自己也相当于拥有了对农业部的影响力。 “很好,”他将这番考量化成利益允诺唠叨一番,“好好干,说不定你还能爬到比之前更高的位置上。” 待塞尼离开后,巴罗夫靠在椅子上轻轻吐出口气。 既然知道了殿下是魔鬼,他就更要抓紧权利不放开。魔鬼总是对野心勃勃之人充满欣赏,这是神话传记中常见的记载。而对于他来说,不管是国王授予的权利,还是魔鬼授予的权利,都同样甘甜。(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种子 大臣助理离开后不久,王子迎来了一个久违的好消息。 前往碧水港购买作物种子的亲卫肖恩回来了。 罗兰跟随报信的卫兵走到庭园里时,见到肖恩正在和另外几名亲卫把一袋袋包裹从坐骑背上卸下。 从出发那天起到今天差不多已有一个月时间,他看上去皮肤晒黑了不少,身体也变瘦了些。 看到王子出现,肖恩立刻站直举手行礼。罗兰快步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干得不错。都带了些什么种子回来了?” 肖恩蹲下身子,解开地上的包裹,“珍珠米、地蛋、糖棒……您描述的那些植物,我都在碧水港买到了。确实它们大多产自峡湾之国,不过碧水港已经有不少农田在种植这些作物了。” “有没有向商人询问种植之法?” “问了,但他们也说不出具体的方法,还说这些植物离开南境的话,在其他地方很难种活。”肖恩从包裹里抓出一把黄橙橙的颗粒,摊在罗兰面前,“殿下,这个就是珍珠米。商人说如果我连同珍珠棒一起买下来,可以算得更便宜点。不过珍珠棒太过沉重,不方便携带,我只买了一根完整的回来,其余都是剥好的种子。” 毫无疑问,珍珠米就是他熟悉的玉米。他激动地捏起一颗玉米粒,放在阳光下打量。果实有些干瘪,看来是存放了一个冬天的库存货。玉米的产量天生比小麦高出不少,而且对土壤要求低,加上叶子的改造,说不定能很快取代小麦,成为边陲镇的主要口粮。 肖恩又解开另一个包裹,拿出一团圆乎乎的褐皮作物,“这个是地蛋,我在碧水港的旅馆里吃过,切成条泡在水盆里,嚼起来很脆,有股淡淡的香甜味。” 看到这熟悉的外形,罗兰心里感慨万分。这分明就是土豆啊!他用手指抠开沾满泥土的外皮,露出里面深黄色的薯肉——和后世的比起来,此时土豆个头不大,块茎颜色偏深,而且不是每块都长得跟鸡蛋一样。他注意到袋子里还有像胡萝卜一般呈长条形的土豆。 “这东西碾碎了蒸成糊状更好吃。” “呃……殿下您吃过?” “嗯,王宫宴席里吃过,”罗兰决定撒一个谎,因为地蛋这名字是在太难听了,“御厨们也不叫它地蛋,而是称之为土豆。蒸出来的美味小吃叫土豆泥。” “原来如此,不愧是殿下,真是见多识广。”肖恩感叹道,他将最后一个撑得笔直的包裹打开,抽出一根黑皮棍子,“殿下,我觉得这个作物才是最重要的。碧水港的蜂蜜十分便宜,很大程度就是因为它。我在酒馆里听到的消息,他们有越来越多的农田开始转种糖棒,这种神奇植物的秆子竟然是甜的,削掉外皮后可以榨取糖水,价格是蜂蜜的十分之一,喝起来却有着不逊于蜜*水的甘甜。” “……”罗兰很想说这种作物自己也见过,顺便把名字改成甘蔗,但想想还是算了,以后让领民们种植时再纠正也不迟。甘蔗制造蔗糖的原料,种多了还可以用来提炼乙醇,算得上是可以大幅提高居民幸福感的农作物。想想看,面粉做出来的烙饼寡淡无味,可若撒上一些白糖包裹其中,便能令味觉顿时提升几个层次感,即使罗兰这样的咸党也会为之倾倒。 “还有别的作物种子吗?” “碧水港的就这些,”他从贴身口袋里摸出五六袋小皮囊,交给殿下,“您交代我把灰堡有而小镇没有的植物种子也一并带回来,这几包都是我在路过柳叶镇和坠龙岭时挑选的,有葡萄、大豆、棉花、亚麻和橄榄树种子。只不过农夫说葡萄大多都是将枝桠插入地里来种植,种子虽然也能种,但发芽期十分缓慢,结出来的葡萄也不太好吃。” 有叶子在,这些都不是问题,罗兰想。现在有了葡萄种子,或许该试一试葡萄藤版小麦了。至于大豆、棉花、亚麻、橄榄都是大有用处的作物,先让叶子改良出适合在西境气候和土壤的种子,再交给农奴小规模种植,最后由农业部负责总结改进,编写种植手册。 “殿下,我还有一些消息需要向您汇报,”肖恩低声说道,“关于碧水港的情况。” “跟三王女有关么?” 肖恩点点头,“我在碧水港待了近两个星期,除了购买种子,其余时间大多待在酒馆。有传言说,您的姐姐嘉西亚.温布顿和沙民达成了协议。她把南境边缘之地提供给沙民居住,而沙民则奉她为王,听从她的征召和调遣。而我在海港的这段时间,也的确在街上看到了不少莫金族人的身影。” 极南境的莫金人……虽然边陲镇不问出身,但把大批异族引到王国领土上来定居又是另一码事。看来为了争夺王位,嘉西亚还真是不择手段,罗兰想。“沙民也分很多派别,不可能全部听从她的指使,你知道她拉拢的是哪几个氏族吗?” 肖恩摇摇头,“沙民对灰堡人戒心很高,我用金龙也买不到更详细的消息。不过……有一件事十分奇怪。我原本打算离开碧水港的前一天,嘉西亚从雄鹰城胜利回归,城里到处都在庆祝他们的女王击败了伪王提费科,结果第二天城里发生了四五起凶杀案,有一名遇害者还是在街上被人撕成了几块。” “碧水港随后实行了禁严,我不得不在那儿多待了三天。酒馆都关门了,大家就聚在旅店大厅里谈论这件事情,有人说是伪王的报复,也有人说是沙民干的。其中一名峡湾商人说他亲眼目睹了其中一起凶杀,施虐者身材不算高大,显然不是沙民,但力量和速度都不像是正常人能拥有的。闻讯而来的治安队被他杀得片甲不留,而他即使身中数刀,血流满地也无动于衷。直到更多的治安队员陆续赶到,盾牌长矛齐上才将他杀死。后来禁严解除,我也不敢再多做停留,立刻搭乘商船赶回来了。” “你做得很好,”罗兰思忖了片刻,“购买种子所剩下的金龙不必交还给市政厅了,就当作是你的奖赏吧。” “谢殿下赏赐!” “力量和速度远超常人,无视刀伤带来的痛楚,听起来像是……教会的药丸。”待到亲卫离开后,夜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也这么认为。不过如此一来就更说不通了,”罗兰皱眉道,“根据肖恩的说法,嘉西亚得到药丸的时间只会比我更早,同时支持两方争夺王位……他们到底在想些什么?”他心里隐隐有了一丝不好的想法,难道教会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看到一个稳定的灰堡?(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吻 晚上,罗兰坐在办公室里开始构思新的装备。 碧水港出现的药丸给了他强烈危机感,先不论教会为何要同时支持他和嘉西亚争夺王位,光是想到嘉西亚那手中数千人马的兵力,他便觉得头皮发麻。 想想几千名钢铁战士徒步奔跑出骑兵的速度,以势不可挡的气势向他冲来,单薄的排枪线只怕难以阻挡。只要有一人冲进队伍里,都会给第一军造成惨重损失。 好在这种药丸并不能提供免疫伤害的效果,服药者仍是血肉之躯。 他必须需要更高射速和精度的武器,可以在更远的距离上连续开火射击。 没有雷酸汞作为底火,罗兰必须想办法绕过这道坎,先生产一批替代装备,用来应付可能爆发的危机。 而安娜的新能力给了他莫大的信心,现在只要他能画出设计图,安娜就能精确加工出来,而且效率高得惊人——比起之前靠铁匠一锤锤锻打的燧发枪部件,她现在可以将数块板件叠在一起,同时切割成型。 普及教育和统一度量衡是为工业化大生产做准备,但不代表放着捷径不走。安娜的新能力简直是一座宝库,拥有无穷无尽的可挖掘潜力。罗兰如今每天下午都会去北坡山,和她一起研究黑火的运用。若是实在没空,便会让她练习控制能力,雕刻一些小玩意儿——比如女巫的手办。 虽然目前她在雕人方面的功力还显得十分稚嫩,不过罗兰相信,总有一天,他的书柜展览格里将摆满各色女巫的手办模型……大概吧? 他挑出一根钢直尺压在羊皮纸上,才画了两笔,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如果侍卫没有通报,那么十有**来的是女巫。而此刻大多数女巫都在一楼会客厅跟书卷学习认字和四则运算,所以,不用参加基础教学,有时间过来找他的女巫,就那么一个。 “进来吧。” 果然,推门而入的是安娜。 她轻轻关上门,走到罗兰桌前,怀中抱着一本镶有金边的书籍。 能在书卷上课前借走她一天仅能具现一次的幻化之书,不得不说,尽管安娜不太爱说话,人缘在女巫群体中却意外的好。想到以前跟小尾巴一样贴在她身后的娜娜瓦,或许她天生就有吸引女巫的魅力? “怎么了?遇到难懂的问题了?” “嗯,”她点点头,将书本摊开在罗兰面前,“这里……您说世界万物是由小球构成,这些小球各不一样,可您后面又提到,它们可以化作……波?”安娜问道,“波是什么?” “你把石头丢进水里,引起的震荡就是波,”王子咳嗽两声,“这是一个概念,你看看就好,不必深究。” “为什么?” 因为我自己也不懂啊,罗兰心里哭笑不得,微观量子领域本就是玄而又玄的东西,早知道就不把这段内容写上去了。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不能这么说,“因为小球具有波的特性,也具有物质的特性。由小球构成的我们同样如此,只不过我们质量太大,很难观察到波动性。至于更深一层的原因,还需要无数代的人去探寻。”他想了想,又补充道,“由于这种现象和常识具有相当大的冲突性,所以理解起来非常困难,就像身处三维世界的我们很难想象四维空间一样。你不必放在心上。” 安娜撇撇嘴,似乎不大满意罗兰的解释,不过她很快又问道,“四维空间是什么?” “……” 等到她不再追问时,王子已经讲得口干舌燥。他实在低估了安娜的求知**,再这样下去,自己就没什么东西能教导她了。 特别是当罗兰询问对方数学方面的进展时,她一脸轻松地回答道:“那个可简单多了,现在正看到方程和矩阵,还挺有意思的。” 简单多了,挺有意思的……罗兰忽然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这才多久啊?一个星期时间就从简单的初等函数学到了矩阵方程,再下来就该到微积分了。放在学校里,安娜绝对是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学霸。 而且……还是位十分漂亮的学霸。 罗兰望着低头翻看书籍的女子,一时有些出神。她细细的刘海搭在额前,脸颊边有零星的发梢自然垂落,他忍不住伸出食指,挽起发梢,轻轻搭在她耳后。 她侧过头,望着罗兰,眼中带着笑意。湖蓝色的瞳孔中不再是静如止水,而是漾起了波纹。就这样近距离对视着,直到安娜张开口说了一句话——没有声音,仅仅只有口型。罗兰仍然解读出了她的唇语。 「夜莺现在不在这里。」 这句话的意思再直白不过,罗兰觉得自己要是装不懂就太蠢了。房间里寂静无声,他几乎能听到对方的呼吸和心跳。 随着他的靠近,安娜闭上了眼睛,脸颊浮现出一抹红晕。罗兰闻着她身上传来淡淡的香味,轻轻吻住了她的嘴唇。 柔软的感觉通过碰触传来,时间仿佛凝固在这一刻,不知过了多久才分开。 还未等他说些什么,安娜踮起脚,再次让两人的唇挨在一起。 …… “咦——哈——嘿!”谜月双腿盘坐在床上,闭目沉思,双手高举,口中念念有词。 “你发什么疯?”莉莉将毛巾包在自己湿漉漉的头发上,皱眉问道。 “我在把自己想象成粒子构成,”她睁眼道,“我是粒子,”接着伸手指向莉莉,“你也是粒子!” “毛病。”后者翻了个白眼,钻进柔软的被窝。 “唉,不行。”谜月叹了口气,“我明明都把周围的东西都想成粒子组成的了,为什么不会像安娜那样进化出新的能力呢?” “因为你根本就不信。”莉莉说道。 “我信啊!” “你不信,”她摇摇头,“人唯一无法欺骗的就是自己……虽然不大清楚缘由,但安娜大概从一开始,就对王子说的话无条件相信吧。当然,她本来就比你聪明太多,这也是她能获得新能力的关键原因。” “……” “总之,就别瞎想了,安心睡觉吧。”莉莉摊手道。 “你就不希望拥有这样的能力吗?”谜月撅起嘴,“我也想为王子多做点事啊。” “进化成让食物保鲜持续得更久?”她打了个哈欠,“没兴趣。再说,干吗要为他多做事,男人都是无情善变之人,回音就是摆在你眼前的例子。” “说着没兴趣,上课时明明那么聚精会神来着。”谜月小声嘟囔道,“除了叶子外,就属你最认真了。” 莉莉抓起枕头拍在对方脸上,“你给我睡觉!”(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轨道矿车 从攻克长歌要塞到现在已过去大半个月,要塞和西境五大家输送来的人口和物资也全部到位。 农业部组建完成后,新一年的春耕终于开始,这也是罗兰摸索种田技术的第一步。农奴们看到了晋升为自由民的曙光,一个个都干得热火朝天。需要监工甩着皮鞭督促农奴干活的景象在赤水河南岸基本绝迹,个别农奴发现即使自己偷懒,也没人来管束自己——按那些拿着奇怪工具在田里量来量去的市政厅官员说法,领主并不在乎一两块田地的收成,农奴今后都是在为自己耕种,多耕者多得。 不是农业部官员的素质如此优秀,已经完全领悟了按劳分配的原则,而是罗兰要求他们不断向农奴重复这些内容。为了强化灌输效果,以及满足王子自己的情怀,赤水河岸还插满了红旗,拉起了条幅,上面写着「劳动是致富的唯一途径」、「劳动光荣」、「劳动走向自由,劳动改变命运」等等标语。 当然,这些措施也不是没有人提出过异议,例如巴罗夫就曾第一个站出来反对过。 “殿下,您这样做根本毫无意义,农奴绝大多数都不识字,他们才不关心条幅上写着什么。这些人既愚昧又无知,有时候鞭子都不管用,更何况一些看上去莫名其妙的文字。” 而罗兰的回答也很简单,“那些条幅本来就不是给他们看的。” “那您为什么还要做这些事?”大臣助理当时的表情看起来似乎相当迷惑。 “为了塑造活生生的榜样。” 他从不认为农奴是愚蠢且不可改造之人,他们没有受过教育,不代表他们没有思想。再愚钝的人,也会被**和利益驱使,这是人类的本性——农业部专员的反复灌输看似收效甚微,但会在他们心中留下引子,就像涓涓细流,最终将要汇成一块。当第一批农奴晋升为自由民,当他们用丰收作物换取金钱,购买到上等的衣物、精美的食物,甚至坚固保暖的砖房时,一遍遍重复的口号就会轰然化为现实,深深烙在他们心中。 至于岸边的条幅,则是给接受普及教育后的镇民看的。 依靠自己双手来摆脱贫困,成为边陲镇正式的一员,甚至还可能超过身为原住民的自己,这就是辛勤劳动的力量。 只有比较,才能感受到差距,只有主动追求,个体的效率才会发挥到最高。 …… 铁头站在矿洞口,等待新一轮出矿。 自从邪魔之月时被高温蒸汽烫烂了半变脸,他就再也不敢站在这台黑色的机器附近了。 好在边陲镇还有个善良如天使般的娜娜瓦小姐,铁头摸了摸自己完好如初的脸颊,心里感慨万分。亏自己当时还怀疑对方是魔鬼的爪牙,简直是对她的亵渎。冬天结束后,他特意提了两条咸鱼和一条野猪腿,前往派恩家道歉。 令他更意外的是,提古.派恩虽是子爵,却没有贵族喜欢拿鼻子看人的习惯,大大方方接受了自己的歉意。铁头第一次感受到,原来贵族也不都是冷酷无情的家伙。 “铁老,”洞里跑出来一名满身灰渣的矿工,“绳子已经系好了。” “嗯,”他转头朝蒸汽机方向喊道,“所有人远离!弗拉克,抬起起绿色拉杆,再压紧红色拉杆!做错的话,我把你的头给拧下来!” “放心,铁老,包在我身上!”弗拉克大声应道。 把钉子送去参加小镇第一军后,铁头便换了个人来操作蒸汽机。最开始几天弗拉克经常弄错拉杆顺序,导致送气管道炸裂,没少挨他的胖揍。幸运的是王子殿下并没有计较这件事,不仅派人更换了损坏部件,还没有罚他们的钱——原本铁头已经做好了大家被罚没一个月薪酬的打算。 随着进气闸的打开,蒸汽机喷出磅礴的白气,主轮缓缓运转,带动绞盘,将麻绳绷得笔直。 “都给我打起精神来!盯着麻绳,看仔细点!”铁头吆喝道。 如今除了蒸汽机外,矿洞的出矿方式也变了。 王子殿下命令工匠将一节节木头削成长条形,首尾连接铺在矿区里,再在两根木条下塞入木方,乍看起来就像是许多木头组成的格子。 殿下称它为木轨运输系统,一个十分绕口的名字,看上去也没什么复杂的,但搭配上专门的矿车,嘿!那可真叫一个麻利。平时需要搬运上三四天的矿石,把几辆矿车连在一起,蒸汽机一口气就能全部拖出来。 铁头专门观察过这种跑在木轨上的四轮拖车,它全身上下都是铁做的,光这么一辆就价值不菲。能在狭窄的木条上移动而不掉下来,关键就在它的轮子——每个小铁轮内侧都有一圈放大的轮缘,将矿车牢牢限制在木轨上。轮子上头安放着一个四四方方的铁盆子,前后带有弯沟,可以用麻绳串成一列。 他都忍不住要佩服王子殿下的聪明才智了,就这么一个简单的设计,居然能让运矿变得如此简单。而在此之前,把这些死沉的矿石拖出矿洞,才是最耗时耗力的活。 不过这套系统也不是完美无缺,例如刚用到第五天,就有两段木轨被压坏,随后又陆陆续续坏了几根。后来殿下将所有木轨顶端包裹上一层铁皮后才有所好转。 除此之外,矿洞还出过一次麻绳断裂事故,铁斧现在想起来仍心有余悸。原本按规定,运矿出洞时一次只拖拉四台矿车,出事那天矿工贪快,把六台矿车全部连在了一起,结果拉到一半时手臂粗的麻绳突然发生崩裂,回弹的一截扫中了站在铁头身边的一位伙计,把他手臂打成两截,肋骨断了好几根。矿车顺着轨道往下滑动,撞倒两人,并碾断了一个倒霉蛋的双腿。 还好铁头清楚遇到这样的事该怎么做,他立刻组织人手将伤者运往提古子爵的住宅,只要没有命丧当场,娜娜瓦小姐都能让他们恢复如初。 “铁老,车子出来了!”盯着洞口的人喊道。 “弗拉克,十息后关停蒸汽机,注意顺序!”铁头高声命令道。 “好咧!” 四辆矿车缓缓停在木轨尽头,他走过去记录下出货量和品种。头两车的石头呈红褐色,这也是矿洞出产最多的玩意——铁矿石。第三车石头灰里透黄,应该是铜矿,看到第四车时他愣了愣,之前的记录里似乎没有出现过这样的石头:它们通体呈黑褐色,在阳光下折射出暗淡的金属光泽。 又是未知矿种,铁头摇摇头,北坡矿洞里通道纵横交错,经常能挖出莫名其妙的东西。他在纸上画了个叉,让人将矿石统统送到堆场去。至于这堆黑石头会不会被送进熔炉,就跟他无关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迁移者 来自长歌要塞的帆船缓缓停靠在边陲镇的码头边。 跳板放下后,船上的人们背着各式各样的行囊,纷纷走下栈桥。他们大多是首次踏足这片陌生的土地,表情显得有些茫然,而身后水手的催促更是加剧了他们的不安感。 在人群的推挤下,一位中年女子脚下不慎一滑,身体失去平衡,眼看着就要摔落栈桥。另一名女子抢先一步,抓住对方的手腕,帮她稳住了身形。 “谢……谢谢,”被救者心有余悸地捂住胸口,连声道谢。 而女子只是笑着摆摆手,示意小事一桩。 站在码头边等候的菲林.西尔特一眼就从人群中认出了这名身手矫健的年轻女子——要塞剧院的明日之花,艾琳,他挚爱的妻子。她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长发盘在头顶,看上去仍是那么美丽脱俗。 第一骑士忍着激动的心情,等到她安然从码头踏上陆地时,快步上前,用力从身侧抱住了她,全然不顾周围人的目光和议论。对方吓了一跳,认出来人是菲林后亦温柔地回应了他的拥抱。 “听到公爵军大败的消息,真把我吓坏了。在长歌要塞时,我想见上你一面,可惜没有机会。”她在骑士耳边道,“还好你平安无事。” “我当时被关在领主城堡的地牢里,守卫是不可能放你进去的,”菲林放开妻子,“你这半个多月还过得好吗?” “……”她沉默片刻,“我离开剧院了。” 菲林立刻明白了妻子话里的意思,自己还是西境第一骑士的时候,只有公爵敢对她动手动脚,如今他成了王子殿下的阶下囚,觊觎艾琳的那群家伙们便无需再隐藏自己的恶意,一个个准备伺机下手了。这时候再去剧院工作,无疑是送羊入虎口。 “没关系,我在这儿有份工作,薪酬还不算低。”他安慰道,“先回家再聊吧。” “家?”艾琳显得有些诧异,“我们不用分开住吗?” 一般来说,未处死又不接受赎回的俘虏大多是充作苦力使用,住的地方基本是帐篷和营房,许多人挤在一堆,往铺满麦秆的地上一躺就是床。俘虏家属的待遇同样好不到哪里去,女子有专门的营地,同样要席地而睡,待到男子干活时,她们就得负责收拾男方居所,以及烧水做饭洗衣。 想到这里,菲林有些感动,在要塞农场,她至少有一间宽敞的屋子,有舒适的床铺和柔软的被窝。可为了自己,她依然选择孤身一人来到边陲镇,哪怕要与其他女人挤在一间小房子或帐篷里,每天接受强迫劳作,她也没有退缩。 “我现在是一名教师,”他接过艾琳的行囊,牵起她的手,朝文明新区走去,“而教师可以得到一套免费的住房。” 说实话,他最初听殿下宣告教师待遇时,并没有奢望太多——作为俘虏,有间屋子就算不错了。哪怕是透风漏雨的木屋,自己修修补补应该也能住人。结果却令他出乎意料,分配给教师的住房竟会是如此……正规。 走进小区,街道陡然变得宽敞起来,地上铺满了灰白色的碎石,被滚石压得平平整整,走上去一点儿也不会觉得硌脚。菲林一开始还不理解这种做法,觉得石匠们是在浪费人力和时间。直到一场大雨后,雨水顺着石头缝隙流入地下,再汇至两边的排水深沟中,他才明白其中的缘由。比起长歌要塞里一下雨便泥泞不堪、满是积水的小巷子,这样的街道显然要好上太多。 艾琳打量四周,有些疑惑地问:“这里的房子看起来都是新建的啊,你是不是走错路了?” “没有,亲爱的,我们就快到了。” 顺着小区街道拐过两个弯,菲林.西尔特带着艾琳在一栋二层砖房前停下脚步,“就是这儿。” “哪儿?”她左右张望两下,才把目光投向骑士面前的崭新楼房,不敢置信地捂住了嘴,“难道……这一整栋房子都是我们的家?” “当然不是,”他笑道,“这是教师楼,我们的家在二层中间,走,我们上去。” 掏出钥匙打开房门,菲林拉着妻子的手走进新居——这套居所包含一间主厅、两间卧房和两间辅房,里面家具一应俱全。虽然不大,却意外的令人感到舒适。无论是主厅装饰还是卧房布置,都让人觉得耳目一新。现在有了艾琳,这个家就更完美了。 “天哪,你真的是被当作俘虏抓过来的吗?”艾琳迫不及待地跑入一个个房间仔细查看,兴奋地像个孩子,“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了?” “嗯,当然。”菲林笑着从柜子里拿出面包干和奶酪,摆在桌子上,“你在船上还没吃东西吧?先填饱肚子再说,待会我还得出去工作。” “对了,你现在是教师了,”艾琳跑回到丈夫身边,“要教导哪家贵族的子弟?” “不是贵族,而是教导王子殿下的领民。” “领民?”她怔了怔,“教什么?” 菲林拿起桌边的一本书递给妻子,“教他们读书写字,这个是殿下发给我的……「教材」。” 他选择成为一名教师时,还担心过自己无法胜任——毕竟这个职务一般都是由博学多才的白发老者担任。倒是殿下满不在乎地说按教材来讲授即可。看到这本所谓的教材时,他才明白,原来教人读书写字也可以细化到如此程度。 从授课方式到课程内容,上面应有尽有。第一页还列出了十来个新手教师常见疑问解答,例如如何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如何引诱学生学习的兴趣?如何检验教学效果?回答通俗而浅显,颇有些让人恍然大悟之感。还没开始上课,他就已经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了。 艾琳显然也是如此,从小在剧院长大的她读过的书籍和剧本比菲林还要多,骑士曾感叹过,以妻子的容貌和才智,如果出生于贵族家庭,肯定会成为一位让整个西境都家喻户晓的杰出女子。 翻过几页后,艾琳忽然抬起头问道,“你之前说……教师的薪酬还算不错?” “一个月20枚银狼,每年都会增加5枚。” “这儿没有剧院,对吧?” “没……有,”菲林迟疑了下,他已经猜到了妻子的想法。 果然,对方合上书本笑道,“那我也要成为一名教师,亲爱的,和你一样。”(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真正的心情 北坡矿山,烧制间后院。 夜莺拿起桌上摆放着的玻璃酒杯,举过头顶。晶莹剔透的杯身在光线下闪闪发亮,一点儿杂色都看不到。 她知道这种杯子被称为水晶杯,烧制过程和配方一直是王室炼金工坊的绝密信息。光手中的这个高脚杯,价值就在一枚金龙左右。水晶玻璃器皿搭配精致的银餐具,一直是大贵族和富商用来炫耀财力的最爱。 而如今,这些从王宫里带来的水晶容器,很快就要化为熔炼的原料。 “殿下,您烧的不是杯子,是金龙。”夜莺感叹道。 “我没时间去研究如何把沙子烧成无色玻璃,只好先用这种方式凑合了。”罗兰将一个造型精美的水晶壶丢进安娜的黑火构成的炉鼎中——夜莺还记得王子曾用它盛过麦酒,在城堡花园的下午茶和邪魔之月庆功宴上为姐妹们盛满杯盏,心里不禁感到一阵可惜。 在稳定的高温下,壶子很快软化,接着化为一滩粘稠的糊状物。 “用沙子……烧玻璃?”安娜问,“它们是同一种物质吗?” “嗯,主要成分都差不多,不过沙子含有很多杂质,烧出来的玻璃大多偏棕色和绿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 “所以说,玻璃是纯净的沙子?” 罗兰笑了,“可以这么认为。等我把这部分的知识写成书,你看一遍就会明白,那些小球是如何构成物质的。” 反正我不会明白……夜莺撇撇嘴,再说了,颜色不同的玻璃并不影响它的容器功能啊,反正您又不是拿它来当水杯用,为何非要用透明的水晶杯烧制。她走到安娜身边,打量着那些已经过重新熔铸的玻璃器皿。 尽管它们看起来仍然无色透明,但外表和之前的水晶杯相差甚远。 有的看起来像管子,底部呈圆形,又细又长。而有的像瓶子,下面大如水壶,上面只有一截拇指粗细的瓶口。 最奇怪的是一种被折弯成马蹄铁形状的管子,两边都没有封口,简直连容器都做不成。 “您打算用这些水晶玻璃器皿来做什么?”夜莺忍不住问道。 “不是我用,是给以后边陲镇的炼金师用的,”罗兰用玻璃棒搅拌着黑火中的粘液,“他们可以用这些器皿来提取一些酸和碱,为我生产新武器所需的化工品。” 酸?碱?化工品?夜莺眨了眨眼睛,发现自己完全听不懂殿下在说什么,这种感觉让她有些憋闷。可若要逐一询问,又显得太过无知了点,她不想在安娜面前暴露出这一面,只好把注意力放在了唯一能听懂的名词上。 “小镇里哪来的炼金术师?就算是长歌要塞,也没有炼金工坊。您只有到赤水城才能找到炼金师,而且听说他们的薪酬比领主大臣还高,单靠金龙是很难招募到他们的。” “你知道得还真不少啊,”罗兰笑着回应道,“的确是这样没错。我派出的人已经在前往赤水城的路上,大概两周后就能得到消息。不过我也不是用金龙招募他们,而是一些炼金学上的秘密。至于能不能招募到我也没把握,总得去试试。” 王子殿下的前半句赞扬顿时驱散了夜莺的憋闷,她心满意足地回到院子中央,捏起圆桌上摆放的一团糕点塞进嘴里。 自从罗兰将主要实验地点从城堡后院改到北坡山烧制间以后,下午茶也跟着移了过来。 圆桌上摆放的都是王子殿下让厨师特制的宫廷小吃。 例如这个叫包子的点心,外皮是由小麦粉磨制而成,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处理过,糯软无比。里面还包裹着一团肉馅,剁成碎沫,包含汁水……不像咸肉那般,又硬又难下咽。只要一口咬下去,碎肉就会和肉汁融为一体。 夜莺将手指放进嘴里挨个吮了遍,靠坐在躺椅上,心头涌上一丝困意。 似乎自己最近越来越懒了? 午后的阳光撒在身上,如水般的暖意将她缓缓包围。春风吹拂树叶发出的沙沙声让她心头无比宁静。她脱掉鞋子,将双腿缩卷起来,侧身躺下。 这个视角可以看到后院通往火药制作室的侧门,门口还挂着纱帘,大概是当时殿下用来防备自己偷偷闯入的手段。想到这儿,夜莺便觉得有些好笑,院子的隔墙也好,制作室的外墙也罢,对她来说都是可以自由穿行的平地。她也曾进入过间神秘的屋子,在殿下讲述制作方法时静静待在一边旁听,只不过没有拿走火药成品而已。 而对方却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全然不知道他才是被蒙在鼓里的那位。 夜莺挪了挪脑袋,望向安娜。 她正握着一个刚烧制出来的平底杯子,和殿下交谈着什么,神情看起来认真而专注。 对于这位出自平民家庭,却天才横溢的女子,夜莺心里充满了敬佩。 共助会的姐妹们能摆脱颠沛流离的命运,从魔力反噬的折磨中解脱出来,很大程度是因为安娜——如果不是她改变了王子对女巫的看法,后面的一切转折都不可能发生。 如果殿下真会娶一名女巫作为妻子,那么安娜几乎是她能想到的唯一人选。 尽管自己心中有那么一丝期待,但夜莺选择把它深深埋藏在心底。大多数时候,光是待在殿下身边就令她心满意足。 她闭上眼睛,脑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幅画面。 罗兰在王宫大殿登基为王,他戴着金色的王冠,手持宝石权杖,走向城堡露台,接受民众的敬仰和欢呼。 在他身边,身披白色绸缎长裙挽手而行的女子,正是安娜。她头上同样戴着一顶金光闪闪的后冠,盖着面纱,微笑着向人民挥手致意。 闪电在空中盘旋,洒下鲜红的玫瑰花瓣,远处,王都钟楼传来悠扬的钟鸣。 自己则和其他姐妹们站在一旁,鼓掌送上祝福。 愈发强烈的睡意游遍全身,意识逐渐朦胧起来。 罗兰转过身子,揭开女子的面纱,低下头吻在她的唇上。 最后的场景变得十分模糊,随着面纱落地,夜莺恍惚看到,那名闭着眼睛的女子……正是她自己。 她翘起嘴角,陷入了梦乡。(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寻踪觅影(上) 塔萨走进一间酒馆,闷热而潮湿的气味夹杂着酒香扑鼻而来。 昏暗的灯光下,男人们脱光了上衣,露出大汗淋漓的背脊,坐在中央的酒桌旁,将一杯杯劣质啤酒灌入嘴里,大声和身边的同伴谈笑。穿着暴露的侍女穿插与酒桌之间,给客人满上酒杯。 他稍微环顾了下情况,便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一名小个子坐在角落不起眼的地方,他的桌前摆着一朵枯萎的野蔷薇。 塔萨走到吧台前,先要了一杯啤酒。慢慢品尝这苦涩的味道,同时打量着四周的情况,看看有没有人在暗中盯梢这名小个子。结果令他十分满意,虽然偶尔会有人将视线看向角落,但大多都是无意之举,只有坐在中央大桌边的一人,会借着酒杯的掩护观察角落里的动向。 一人接头,一人照应,黑街老鼠们的惯例行径,这和塔萨的认知相吻合。 “再来一杯,”他朝酒侍喊道,“冰的。” “先生,冰啤酒价格翻倍,”酒侍提醒道。 塔萨丢出一枚银狼,“越冰越好。” 端着升起阵阵白雾的酒杯,他走到小个子对面,将啤酒倒在桌边的野蔷薇上。冰冷的酒水顺着缩卷的花瓣流淌而过,对方抬起头,一脸不耐烦,“好好的酒不喝,倒在桌上,你发什么疯?” “敬蔷薇,”塔萨笑了笑,在他对面坐下,“我找你们好久了。” “那只能证明你没找对方向,”他没好气道,“既然是顾客……说吧,找我有什么事?问线索、偷东西、赎买失物,还是销赃?” “都不是,我希望你们能帮我扩散一条流言。” “这可不在蔷薇的业务范围内。”他摇摇头。 “不不不,只要金龙能支付的,你们都会感兴趣,”塔萨摇着手指道,“我可不是外行人,小伙子。有时候,为了让猎物上钩,需要人为制造一些诱饵,而流言就是最好的饵料,没有证据,也无从抓捕。这比偷东西可要安全多了。”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对方坐正身体,露出一丝笑容,“你以前也委托过蔷薇?” “委托过你们的同行,小地方的。名字没你们这么文雅,能干的事也不多。“ “业务范围太小的话,很难找到合适的生意,银光城嘛,竞争实在激烈。”他拿起野蔷薇甩了甩,随后放入自己的衣兜内,“说说看,你需要传播什么样的流言?” “有关女巫的消息,”塔萨笑了笑,“一个名为共助会的组织在西境寻得了圣山,已摆脱邪魔噬体之苦,获得了永恒的安宁。” “老兄,这消息可真够……”小个子咂咂嘴,“真够老土的。虽然我很少教唆顾客怎么骗人,但你这流言至少也得编得稍微让人觉得可信点吧。让我猜猜,你如果不是为了诱拐女巫,那么就是想坑杀教会。后者你只会等到一堆审判军把你送上绞刑架,所以我想应该是前者……”他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容,“可惜据我所知,想要抓捕女巫卖钱的,大多都死了。尽管他们都带着神罚之石,但那些女人也不是白痴。” “为什么不可信?”塔萨好奇道。 “一个由女巫组建的组织,简直就是夜空中的月亮。如果它是真的,教会肯定会蜂拥而至,如果我是女巫,自然不会往那种地方凑,如果它是假的,那我就更没有必要去了。至于摆脱邪魔噬体,老兄,你是认真的吗?女巫是魔鬼的化身耶,这种弥天大谎只怕她们自己都会嗤之以鼻。” “那就按这个说法传出去吧,”塔萨不以为意道。 “顾客说了算嘛,”小个子耸耸肩,“反正我提醒过你了。费用二十枚金龙。” “一次给清?” “没错,蔷薇不取订金,也不收尾款。”他摊手道,“买卖全凭自愿。” 塔萨叹了口气,从衣兜里掏出一个皮囊,将十九枚金龙倒在桌上,又从腰包里抓住一把指甲大小的银狼,点出一百枚,推到小个子跟前。后者只辨别了下金龙的真伪,就统统扫进了布袋里。 拿到钱,小个子的表情也轻松了许多,“蔷薇答应的事,很少有做不到的。之前不是告诉过你了吗,银光城竞争实在激烈,如果发生欺骗顾客的事,我们声誉也会下降的。如果你不急着赶回西境等待上钩之鱼,可以再在这里待个几天,要不了多久,你就能听到这则消息传得到处都是了。” “也会传到女巫们耳朵里吗?” “那是当然,不过她们愿不愿意去就另当别论了。总之,祝你成功,抓到一个卖给教会就能回本,卖给贵族的话赚得更多。当然,如果你找不到脱手的途径,又怕被教会发现,到时候可以来找我们,我们只收一成的介绍费。” 小个子打了个响指,提着布袋离开了。不一会儿,那名负责照应的大汉也跟着起身离开。等了约一刻钟,塔萨才将杯中剩下的酒一口喝完,打了个嗝儿,走出酒馆。 如此一来,罗兰殿下交代的任务就算完成了,他想。坠龙岭、赤水城、银光城他都跑了个遍,找到当地的黑街老鼠们,将消息散播出去——每一个城市都有混迹在阴暗角落里的群体,甚至在领主的默许下,他们会形成一个有序而隐蔽的组织,就连灰堡王都也不例外。他们所能做的事远比敞开说的那些要多,至于具体做到何种程度主要取决于顾客金龙的多寡。 这事唯一的难点就在于和老鼠搭上线,不得不说,自己一个外地人,想要获得对方的信任还是颇为困难的,光是那句搭头隐语就花了他不下五枚金龙。塔萨在心里感慨道,如果不是在王都时就有类似经验,只怕自己现在还没走出坠龙岭。 走在回旅馆的路上,他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的气氛。 自己被跟踪了。 尽管对方做得很隐蔽,但身为专业侍卫,塔萨还是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他摸出腰间的匕首,拐进边上的一条小巷。 是蔷薇?他在付钱时特意将钱袋子翻了个底,才倒出十九枚金龙,就是避免引起他人觊觎。一般来说,数百枚银狼是不会让他们干出劫掠顾客这种事的。 他背靠着墙,数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当对方即将经过巷口时,他猛得冲了出去,匕首瞬间抵在了对方的脖子上。 “别动!”塔萨低喝道。 没想到对方忽然化为一团雾气,消失不见。 是女巫!他意识到,刚想喊出声来,脖子后面就遭到了重重一击。他顿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无力地扑倒在地。(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章 寻踪觅影(下) 塔萨恢复意识时,后颈处传来阵阵刺痛。 该死,这帮女人下手还真狠。他睁开眼睛,试着动了动,发现双手被牢牢绑在身后,双脚分开绑在了两条椅子腿上。 “他醒了,”耳边传来女子的声音。 “你的名字?”一人走到他面前,挑起他的下巴,“建议你不要说谎,不然明天你就会成为护城河里的一具浮尸。” 塔萨眨了眨眼睛,眼前这名女子头上戴着面纱,全身被长袍笼罩,显然不想被自己看到外貌。 “塔萨。”他如实回答道,同时悄悄打量四周。 这是一间狭窄的屋子,周围摆满了布满灰尘的石膏雕像,有完成的,也有明显只雕刻了一半的。堆积的灰尘把石膏染成了灰褐色,仿佛这里已经被人遗弃很久了。房间里没有窗子,看不到天色,也无法推测时间,唯一的光源来自于墙上的一盏油灯。 “从坠龙岭到银光城,如此孜孜不倦,”女子冷声道,“你找我们有什么事吗?” “不是我找你们,是共助会在找你们。” “共助会是什么?” “一个和你们一样的女巫组织,我是受她们的委托来散布消息的。” “一派胡言,”她厉声道,“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听来的这个名字,但共助会远在东境的海风郡,你以为随便套用一个名字,我们就会信以为真吗?”女子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塔萨发现那正是自己的之前用的,“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不要挑战我的耐性!” “我说的都是真的!”他用一种想喊又不敢大声喊出来的压抑声音一口气说道,“她们原本打算去绝境山脉寻找圣山,如今不仅找到了圣山还在边陲镇定居下来,邪魔噬体症状也消失了,所以她们想要解救更多女巫,我发誓我没有骗人!” “那她们为何找上了你?” “因为我帮助过她们,共助会一名成员被教会审判军围追堵截的时候,我帮她引开了追兵。她们的导师叫哈卡拉,还有温蒂和书卷,是她们拜托我来的!” 蒙面女子听完后沉默片刻,将匕首插入腰间,走向他身后。很快,塔萨听到后面传来了两人的嘀咕声。 雏鸟,他在心里评价道,这两人下黑手颇准,但审讯完全是彻头彻尾的新手。 审讯最忌讳只给一次选择机会,若没有问出答案,很容易把审问者逼上绝路——是杀还是不杀?如果杀掉,就失去了获得情报的可能,若不杀,则相当于没能实现自己亲口说出的威胁。这会严重损害审问者的威严,下一次威胁的效力也将大幅下降。 如果换做他来审讯,肯定会先从手指拷问起——每说谎一次,便切下一根手指,这样即使出现判断错误,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言出必行的威胁会让敌人心里迅速崩溃,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很难扛过这样的审讯。 自己装出一副吓坏了的模样倾倒一番,就让对方将信将疑,同时暴露了她们根本没有能力辨别自己是否在说谎的事实。 而哈卡拉、圣山和共助会的信息都是真实可靠的,这将进一步加强自己情报的说服力。 没过多久,那名蒙面女子又出现在他前,“她们是什么时候到西境的?” “邪魔之月前的两三个月,冬天结束后,她们就回到了小镇,并且宣称已经找到了圣山。” “她们……有多少人?” “四十来个?这个我也不太清楚,除了哈卡拉之外,其他女巫几乎不怎么出现,”塔萨决定再添一点筹码,“蛇魔哈卡拉,你们听说过吗?她的能力是召唤魔力之蛇,有一种叫「虚无」,能迅速解除任何毒素,我亲眼见过,十分神奇。” “你居然不害怕女巫?”女子的语气显得有些疑惑。 “为什么要害怕,共助会的女巫都很……漂亮,又不是张牙舞爪的邪兽,她们也没有伤害过普通人啊。如果我害怕的话,就不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帮助她们散播消息了。” “如果有人去了边陲镇,该怎么联系她们?” “她们中有人能感知魔力,女巫到了那里自然会被她们找上。” “幽影,你怎么看?”蒙面女子抬头望向他身后。 “我不知道,”被称为幽影的女巫犹豫道,“要不等姐姐回来再做决定吧,她一定知道该怎么办。” “……也好。”她点点头,找了张还算干净的椅子,坐在塔萨面前。 “姐姐是谁?” “引路人,”蒙面女子的态度比起之前已经软化了很多,大概是那句不害怕女巫让她感触良多,“她将带我们离开这里。” “离开,去哪里?” 对方摇摇头,没有回答。 “你不是银光城的女巫吧?”塔萨继续问道,“你的口音不像王都人。银光城跟王都离得很近,因此这里的居民都以模仿王都口音为荣。” 她踌躇片刻,“我……来自南境。” 来自王国各地的女巫聚集于此,很快又要被引路人带离此地……塔萨心里暗想,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个女巫组织,她们正在招揽同伴,就像共助会之前所做的一样。可是,她们到底打算去哪儿? 就在这时,屋子外响起了脚步声。 “姐姐回来了!”幽影欢呼道,随着木门吱呀一声被开启,塔萨心里也屏住了呼吸。 “他就是那位一直在利用地下渠道散播消息的人?”新来者的声音成熟而稳重,“你们问出什么了吗?” “他说的似乎都是真的。”蒙面女子把询问内容和自己的看法都说了一遍,“如果不是和共助会有过深刻接触,他不可能知道得那么清楚。” “嗯,说得也是,”她从塔萨身边掠过,站在他面前。和蒙面女子不同,她脸上没有任何遮掩,长长的黑发差不多及腰,外貌似乎在二十五六岁上下,最令人在意的是她的眼珠——塔萨发现她的瞳孔外圈竟然呈金色,即使站在背光处,也能很清晰看到她如星辰般的双眼。 塔萨自认为在殿下身边也算是见识过众多女巫,但这名女子的外貌仍然算得上最顶尖的那一类。她的左眼处有一道贯穿眉骨的伤痕,一直向下延伸到脸颊。这道伤痕不仅没有破坏她的美感,反而给她增添了一份肃杀之意。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塔萨就感觉到,这名女子是位十足的战士。 “如果共助会真的找到了圣山,就不应该派人传播这样的消息。”她摇摇头,“这只会让教会闻风而至,如果她们不趁早离开边陲镇,恐怕要大难临头了。” “那……怎么办?”幽影问道。 “船今天午夜时就会抵达,上面还有其他女巫,所以你们必须得离开。”她毫不犹豫地说道,“我会护送你们上船。至于共助会……”黑发女子看了眼被绑在椅子上的塔萨,“麻烦帮我向提莉打声招呼,告诉她我会晚一些日子到,说不定还能给她带去更多同伴。” “你要跟他去边陲镇?”幽影惊讶地说,“可是,万一这是场骗局的话……” “那样他只会害死自己,”她微微一笑,言语中充满了自信。(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 使者团 艾蕾希亚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使者团的一员。 毕竟教会派出使者团时,队伍成员历来都是精英武士,不仅文武双全,同时外貌也要能够代表教会的脸面。她对自己的战斗技巧和教廷礼仪都十分自信,可论到模样……一个常年奔波在防线,整天举着大剑挥来挥去的女人能好看到哪里去?想到这点,她就浑身有些不自在。 听神官弥拉说,他们要前往灰堡王国的西境小镇,去交涉一起王权包庇女巫的渎神事件。除了带队的神官外,使节团由十名审判军组成,其中一人还是在赫尔梅斯防线有过一面之缘的冷面队长。 不过现在看来,即使没有在战斗中,他也仍是板着一张冷脸,光是站在他身边,艾蕾希亚都会觉得温度降低不少。 而神官弥拉则完全相反,她年纪在四十岁以上,有着一双睿智的眼睛。总是笑着谈论起教会的趣闻,见多识广,为人热情又不失风度,即使在大主教面前,她的风采也依然不减。艾蕾希亚不止一次听说,她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任主教的候选人。 而且令女武士意外的是,身为文官,弥拉的骑术不比其他审判军差多少,这两天来,她一直领着队伍走在最前头,从林间山地到城镇小道,她都能让马匹保持速度的同时减少体力消耗。这种技巧只有长期经过骑术训练的审判军才能掌握。 “我们不是在向南走?”离开赫尔梅斯地界,进入灰堡王国后,队伍里有人问道。 “不是,边陲镇离我们太远,走陆路的话,我可不想屁股被磨开花。”弥拉摆手道,“我们先往东走,去幽谷镇,那里有条河流通往赤水城。赤水城再到长歌要塞就很快了。” “您是什么时候加入教会的?”艾蕾希亚好奇地问,“不仅知晓圣城的各种趣闻,连世俗世界都如此了解。” “十二年前,那时候我正好三十岁。”弥拉答道。 “这么晚,”她惊讶道,“据我所知,年纪越大越难领悟神明的教义,您竟然只花了十年时间就从教徒晋升为了神官,简直不可思议。” “是啊,”弥拉笑了笑,“这正是教会的迷人之处。我啊,原本是商人之女,跟着父亲在四大王国行商,把一些地方的普通商品带到另一个地方,价格便会差上数倍。例如海风郡的翠绿珊瑚,从当地渔民手中收购,一株只有二三十枚银狼。装进水箱,带到永冬王国的皇宫,就能换到一枚金龙。成色好,枝桠形状均匀的,甚至能卖到五枚以上。我常常想,明明是同一件物品,为什么会有两种不同的身价?” “因为……物以稀为贵?”艾蕾希亚开口道。 “我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神官点点头,“不过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王都一名贵族偷偷窝藏了位可以改变温度的女巫,他想出各种办法,终于能在寒冷的永冬王都饲养来自海风郡的珊瑚。他把院子里的地下室改造成一个巨大的水池,顶部开天窗透光,大概一年能收割一次,每次产出比我们往返十趟的量还多。而这条漫长的商路,我父亲一年只会跑上一次。于是市场上的翠绿珊瑚多了起来,他不仅卖给皇宫,还卖给那些大贵族。如果是物以稀为贵的话,翠绿珊瑚的价格应该会不断下降才是。” “可是才过了两年,皇宫便拒绝接受那些价低的翠绿珊瑚,认为它们都是仿冒品。我父亲贩卖的珊瑚不仅没有降价,反而翻了一倍。至于偷藏女巫的贵族,则被教会揪了出来,按包庇罪和女巫绑在一个火刑架上烧死。可我知道,他饲养的珊瑚并不是仿冒品,跟我父亲运送的翠绿珊瑚没什么两样。” “物以稀为贵,并非错误的想法,可决定商品价格的原因还有很多,这只是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因为永冬王宫把翠绿珊瑚作为奢侈品的象征,人为规定了它的价值。当更多翠绿珊瑚出现时,对王室的规定造成了冲击,因此在行刑当天,女王还大肆庆祝了一番。你觉得,这些商品像不像世俗的我们?” “像……什么?”艾蕾希亚没有回过神来。 “像王权下的人民,孩子。”弥拉一字一句说道,“我们出生起就被赋予了价格,而这价格并不是我们真正价值的体现。我们就如同这翠绿珊瑚,明明都一样,有的价格低廉,而有的却高不可攀。” “高不可攀……您是说贵族。” “贵族便是永冬王宫的珊瑚,”神官笑道,“他们出生时和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一双手、一双脚、一对眼睛一张嘴。可是,他们却被人为规定在最高的价值,这种不平等不是取决于他们自身的能力,而是来自王权的规定。所以我加入了教会,至少在新圣城赫尔梅斯,出身不会限制你的价值。如果我们能把整片大陆变成教会的最终圣城,所谓的神明国度,也不过是如此了。” “您说得真是太好了!”艾蕾希亚连连点头,心中激动起来。如同真能建立像弥拉所描述的那种地上神国,人民出生不分血统,也没有贱民和奴隶,该是多么美好的景象。 “神国?哼……他们还想要多少人变成冷血怪物?”那名冷脸审判军队长抖动缰绳,上前一步,“神官大人,你对神罚军知道多少?” “喂,你——”艾蕾希亚刚想要让他注意礼貌,还未说出口便被弥拉拦了下来。 “神罚军是教会最强大的战士,他们由信仰坚定、甘愿献身、勇敢无畏的审判军转化而成。” “最强大不错,需要审判军转化也不错,但他们转化出来的并不是战士,而是一群没有感情的怪物!”他冷冰冰地丢下这一句话后,策马跑到队伍前头去了。 “简直是无礼之徒!”艾蕾希亚恨恨地说道,在赫尔梅斯见到他时,还觉得他临危不乱,兼具将领的沉稳和战士的勇敢,现在怎么会变成这样的人? “没关系,他只是心绪不宁罢了。”弥拉摇摇头道,“为了建设地上神国,难免会有挫折和牺牲……不过,至少我们是自愿的。” 一行人抵达下一座城镇时天色已晚,神官带着使者团前往教堂休息。众人吃过饭后纷纷回房睡觉,艾蕾希亚却尾随那名审判军队长,在走道里将他拦了下来。 “弥拉大人是我们的领队,你那样做是什么意思?教会的规章和条例你全忘了吗?” “你叫艾蕾希亚对吧?”他沉默片刻才开口道。 “没错,如今我和你一样,是名审判军队长。早在邪魔之月我就询问过你的名字,可你什么都没说,现在能告诉我名字了吗?” “艾布拉姆斯,”他面无表情说道,“至于我为什么要那样做……你有兄弟或姐妹吗?” “没有。”艾蕾希亚忽然记起来,他曾说过自己的兄长是一名神罚军。 “我有。他和我一起在教会长大,我们对彼此的了解就如同是一个人般。后来,他主动接受了神罚军转化,我便再也没有见过他——审判长告诉我,他的转化十分成功,现在已外出执行教会的特殊任务,我还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他顿了顿,“直到有一天,我在大教堂里再次看到了他,我呼喊他的名字,上前想要和他拥抱,结果你猜我看到了什么?”艾布拉姆斯脸上流露出一丝痛苦,“一个陌生人。他像是根本没有看到我一般,径直从我身边走过,眼神毫无神采,直勾勾地瞪着前方,行动根本不似人类。” “……”艾蕾希亚背后升起一股寒意,她想要高声喊出对方在撒谎,张开口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神罚军被剥夺了人的感情,不过是一团会动的死物罢了。”他推开愣在原地的艾蕾希亚,头也不回地朝自己房间走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 王都商人(上) 边陲镇迎来了久违的雨天,天空中乌云密布,雨水哗哗地从天而降,打在窗台和玻璃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按理说,春天应该是个多雨的季节,温暖而潮湿。但在边陲镇,自从邪魔之月结束后,下雨的次数便屈指可数。还好农田就在河水边,浇灌起来十分方便。如今,一场大雨驱散了空气中的沉闷,夜莺打开窗子,让充满泥土芬芳的气息涌入室内。 远远望去,可以看到赤水河对岸的庄稼地已经抽出新芽,绿油油的麦苗连绵不绝,一直向视野尽头延伸。在雨水的洗刷下,这些作物显得极为鲜艳,与灰蒙蒙的河水形成了鲜明对比。 罗兰伸了个懒腰,将手中的鹅毛笔扔入笔筒。 “画好了?”夜莺问。 “嗯,全新的武器,可以让火枪射速提高好几倍,”罗兰将十几张设计图叠在一起摞平,“我把它命名为转轮步枪。想看看吗?” “不看,”她撇撇嘴,“反正也看不懂。” “这只是基本型,如果缩短枪管,则是转轮手枪,可以随身携带。不过想要让它派上用场,还需要解决另一项关键技术。到时候给你们一人发一把,就再也不用惧怕教会的审判军了。” “你是说,它能让一位普通女子,击倒一名全副武装的大汉?” “不是一名,是好几名。”罗兰得意地笑道,“运气好的话,五个大汉也不是问题。” 夜莺露出不信的神情,刚想说些什么,办公室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殿下,巴罗夫的学徒从王都回来了,他还带来了硝石商人,现在正在城堡外等候您的接见。” 大臣助理的学徒?罗兰想了想,才记起来这回事。攻打长歌要塞时,小镇火药存量所剩无几,他先后派出亲卫前往坠龙岭和赤水城,希望能获得新的硝石来源。而巴罗夫的学徒则是最晚派出的一位,目的地是王都。毕竟那里什么商品都有,加上夏季将至,硝石的产量肯定会大大增加。 没料到,最晚派出去的人反倒第一个带回了好消息。 “带他们到会客厅,我马上就到。”罗兰看了眼天色,“再让厨房上一份甜点。” 再回过头来时,夜莺已不见踪影。 不过他知道,她就在自己身边。 …… 当罗兰走入会客厅时,硝石商人也刚好被侍卫领进厅内。她脱下身上湿漉漉的斗篷和草帽,躬身向王子行礼,“我是来自王都的玛格丽.法曼,向您致意,尊敬的温布顿殿下。 看到来人竟是名女子,罗兰微微一怔。这个年代的行商环境远不如后世那般安全,东奔西跑时不仅可能遭遇山贼和流民,城镇还有地头蛇和地下势力,所以女性商人并不多见。 她和闪电一样,有着一头灿烂的金发,只是头发更密更长。年纪大概三十来岁,或许是因为普通人的缘故,她的眼角和额头都出现了皱纹。皮肤颜色较深,乍看上去有些粗糙。不过从面孔来看并非是莫金人,倒像是峡湾之民。 “坐吧,”王子做了个请的动作,随后在主位坐下,“你不是灰堡人,对吧?” “为何这么说?”玛格丽微笑道。 “你的头发颜色,大陆王国都十分罕见。据我所知,海峡对岸的人民大多拥有一头漂亮的金发,我也认识一位来自海那边的……探险家。” “您真是见多识广,我的家乡的确在峡湾,不过我从那边过来已有十多年了,如今居住在王都,也算半个灰堡人。”她顿了顿,“您刚离开王都不久,说不定我们曾在哪里相遇过。能和殿下住在同一座城市,我感到十分荣幸。” 果然,一名成功的商人都很会说话,明知道对方是在拍马屁、套近乎,罗兰心里仍觉得十分受用。就在这时,他感到右边被用力掐了一下……呃,这种时候不需要判定真伪啊,热心尽责的夜莺同志。 “不过提到探险家,这在峡湾可是了不得的名号。”玛格丽又接着说道,“您或许不了解,峡湾人民可以生存居住的土地十分稀少,那里海水时涨时落,一些岛屿在涨潮时会被吞入大海,而另一些则终日喷发着烈焰和浓烟,石头在高温下都会融化,汇聚成暗红色的河流。只有那些开辟新航道、或是发现新的合适居住岛屿的人,才有资格获得这个称谓。一般人是不会自称探险家的。” “哈哈,她不但称自己为探险家,还把她父亲称为最伟大的探险家,”罗兰笑着摇了摇头,“小孩子嘛,就喜欢把自己想象成了不起的大人物。” “在峡湾,即使是孩子,也不会轻易说出这个名号,”玛格丽眉头皱了起来,“她有提到她父亲的名字吗?” 看到对方的神情,罗兰也意识到不对了,莫非探险家一词是海民的精神信仰,不能胡乱叫的?“她父亲的名字是雷霆。” 没想到这个名字刚说出口,对方的眼睛立刻瞪得浑圆,“您认识雷霆大人?” “不,我认识的是他女儿,怎么,你听说过这个名字?” “峡湾民谁没听过这个名字!雷霆大人发现了双峰岛和海龙湾,将大家居住的地盘几乎扩大了一半。他还绘制了东海岸和无尽海角的详细地图,如今前往大陆的航线中,有八成是他开辟出来的。每个孩子对雷霆大人的事迹都耳熟能详,他是峡湾最伟大的探险家之一!” “可是我听说雷霆似乎因为一场暴风而葬身海底……” “不,殿下,一名真正的探险家不会因为暴风而陨落。他曾遇上过无数次危险,最终都成功生还。此刻雷霆大人一定正在某处召集新的探险队,就像他之前所做的那些事一样。”玛格丽身子微微前倾,“殿下,您知道他女儿现在的下落吗?” 罗兰也略感意外,他没想到闪电的老爹竟然如此有名,那些听起来像天方夜谭的探险故事,难道也都是真的?“她就住在我的城堡里。遭遇海难后,她一路向西流落到边陲镇,我恰巧收留了她。” “在您的城堡里?”她期待的神情溢于言表,“能……让我见见他的女儿吗?” “唔,现在可能不行,”此刻闪电应该在迷藏森林一带巡航,寻找「藏宝图」上标明的遗迹地点,“她目前正在练习……丛林探险技巧,如果你打算在此地留宿一晚,应该能等到她回来。” “那我就叨扰了,”玛格丽毫不犹豫地点头道。 “接下来我们可以讨论正事了吧?” “当然,殿下,”她笑道,“请您尽管开口。”(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九章 王都商人(下) “你在王都主营硝石吗?”罗兰切入正题道。 “不,殿下,”玛格丽此刻不再是公式化的笑容,言语中多了一分亲切,“我经营的东西很多,从宝石到布匹,从旅店到酒馆。事实上,我在一个月前还不做硝石买卖。只是制硝场原主人在我的赌场里把裤兜输了个底朝天,只好把场子统统抵押给我。” 不但贩卖各类商品,还做服务业……这位商人到底什么来头?要知道在王都开赌场,不单是有钱就能办到的。他敲了敲桌面,夜莺掐的却是中间——这意味着对方携带有神罚之石,无法判断是否在说谎。 等等……既然是无法观测,为啥她之前却很用力地掐了自己右边? 罗兰咳嗽两声,忍住了回头询问的冲动。 他曾听闻过,一些来自峡湾的商人在四大王国定居后,把生意越做越大,最后积累下来的财富难以想象。毕竟海民都是天生的商人,极富冒险精神的同时兼具敏锐的嗅觉,善于捕捉商机。不少人发家后被当作羊毛剪了,还一部分则成功地站稳了脚跟,买通当地的关系,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利益联盟。莫非玛格丽也是其中一名狗大户? 既然如此,罗兰决定直截了当的开出要求,“我需要大量硝石,越多越好。” “可王国西境并不算是一个炎热的地方,特别是靠近绝境群山的小镇。殿下,您真的需要那么多硝石吗?”她好奇道,“在王都郊外,我拥有三座制硝场,足以供应一座中等城市的贵族用冰了。” 三座制硝场!罗兰顿时喜出望外,脸上的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化,“我打算在城堡地下室里建一间冷库,用来存放一些易坏的食品。如果你给的价格合适,这些硝石我都要了。” “既然您都这么说了,”她点点头,“我可以将硝石全部运往边陲镇,并且只收您市价的九成。不过……” “不过什么?” “我不太想要金龙,它们都快把我的仓库给填满了。听说您这儿有些十分奇特的产品,如果可以的话,能用这些代替金龙吗?我会很乐意与您达成交易协定的。” “奇特的产品?”罗兰怔了怔,他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不想要金龙的。 “是啊,比如可以自行运转的黑铁造物,”玛格丽身子微微前倾,“您的仆从说,这东西只需点火烧水,便拥有惊人的力量。事实上,我正是听闻此事才决定亲自来一趟边陲镇的,不然的话,直接将硝石卖给王都贵族更符合我的利益——运送距离越远,我承受的损耗也越大。”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罗兰心想。虽然不知道巴罗夫的学徒是怎么搭上这条线,又是如何谈到蒸汽机的,不过显然这位王都商人对它充满了兴趣。 工业化产品的利润有多么惊人他心里十分清楚,特别是这种只有自己能制造的机械产品。他原本还担心边陲镇不再出售矿石后,从公爵府搬来的钱币总有用光的一天,没想到现在一个极好的契机摆在他的面前。 “原来如此,”王子微微一笑,“你说的东西叫蒸汽机,它能把水烧开后产生的蒸汽转化为动力,原理很简单,但只有边陲镇能生产。” “这种东西真的存在?” “当然,”罗兰摊手道,“不过它制造起来十分复杂,价格颇为昂贵。如果你有兴趣,可以随我去看一看实物。” “乐意至极,”她兴奋地起身说道。 …… 北坡矿山,玛格丽看到发出刺耳轰鸣的钢铁怪兽将堆满石头的矿车一点点拉出矿洞时,眼睛瞪得都快掉下来了。 “殿下,这、这……简直不可思议。”她颤声道,“我之前还以为您的使者是在夸大其词,没想到他说的反而远远不及……只怕几十个人合在一起也比不上这台……蒸汽机。” 女商人想要再近一步观看,却被罗兰拦了下来,“工作中的蒸汽机十分危险,不要靠它太近。看到那些喷出来的白气了吗?只要沾上一点,会把你的皮肤都烫坏的。” “您只用它来运矿吗?”由于噪音太大,她不得不仰起头大声问道。 “矿山总共有两台,初号机负责牵引矿车,二号机负责矿洞抽水。”罗兰回答说,“事实上,从研制成功到今天,边陲镇也只生产了三台蒸汽机,我必须把它们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但它的用途其实非常广泛,除了你看到的,它还可以取代风车和水车研磨麦子,并且不受河流和风力的影响。任何需要大量人力或畜力的地方,它都能派上用场,甚至可以装上帆船,驱动划桨,没有风帆船只也能快速航行!” 他知道,无视风力和风向的海船对峡湾之民来说具有多大的意义。果然,玛格丽望着罗兰,眼睛都快放出光来,“您开个价吧,我想把它买下来!” “这台可不行,矿洞还要靠它维持生产。你可以先订购几台新型蒸汽机,等到硝石运到了,再进行结算。” “它的价格是……?” 罗兰带着她走到离矿洞口较远的位置,机器工作的噪声总算没那么刺耳了。“五百枚金龙,”他说道。这个价格定得有些夸张,几乎相当于一名骑士领地全年的收入了。蒸汽机的矿石成本大约在二十枚金龙左右,加上熔炼费、人工费、安装费,也不过五十枚金龙。不过买卖嘛,本来就是需要讨价还价的。 “那么说定了!我要购买十台蒸汽机!” “……”罗兰怔了怔,十台就是五千枚金币!差不多相当于莱恩公爵五六年的积蓄了。连讨价还价都没有,狗大户就是这样做生意的吗?他清了清喉咙,“你确定?这可不是一笔小费用。而且,机器不是买来就能一直用下去的,你还要不断投入钱币去维护它。” “我知道,就像海船也是每年都要上船坞清理龙骨寄生物和藻类、更换风帆和缆绳之类,”玛格丽毫不在意道,“需要换什么加什么,我出钱从您这儿购买就行。实在不行,您再出个价,把维护和操作机器的工匠也一并卖给我吧。” 罗兰闭上了嘴,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有钱真好。(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章 石塔 闪电飞翔在迷藏森林上空。 在她眼里,世界仿佛变小了一般。目力所及之处,细节纷纷隐去,只剩下一块一块的颜色。褐色的是大地,灰色的是山峦,绿色的是森林,蓝色的是河流。 而绿色占据了视野的绝大部分。 和边陲镇田地里明亮鲜艳的草绿色不同,这里的绿参杂了灰色和黑色,又深又浓。无论是往西还是往北,都看不到这片墨绿色的尽头。若看得久了,会有种正在坠落的感觉,闪电不得不隔一段时间便抬头仰望天空,驱散不断增长的拘束感。 而身后,灰蒙蒙的乌云压得很低,遮蔽了绝境群山的山峰,将边陲镇笼罩在雨雾之下。 她此刻正在迷藏森林中寻找四百五十年前的遗迹,这毫无疑问是一场伟大的探险。半个月前,听到罗兰交代给她的任务时,闪电立刻拍着胸脯答应下来。和抱着古籍不放的蛇魔导师哈卡拉不同,罗兰殿下反复交代这张图纸只能用于参考,并且叮嘱一定要注意安全,找不到也没有关系。这让小姑娘感到十分开心。 她知道殿下说得一点没错,即使是一座城堡,过去四百多年后,也会被到处生长的植物吞噬,逐渐化为一堆尘土。可她仍想找到这个地方——确定了六角星的位置,也就等于确定了塔其拉圣城的方位。听过事情来龙去脉的闪电自然明白,塔其拉意味着什么。 在那里,她很可能帮助王子殿下发现教会隐瞒下与魔鬼爆发战争的真正原因。 这可比父亲带着自己探索航路来要来得刺激多了! 闪电按制作海图的方法,将一张正方形的羊皮纸上画满等距离的格子,然后根据自己在一段时间内飞行的距离,简单推算出格子内填充的内容。等到格子填满,差不多这片区域也搜索完毕了。 如今她已经填到了一半。 身后雨云的逼近速度比闪电想象得要快,小姑娘甚至能隐隐听到云层中翻滚的雷鸣,她压低高度,朝下方的森林掠去。 就在这时,眼角处一抹灰白色的影子一闪而过。 她怔了怔,拉停身子,悬浮在空中,回头扫视刚才路过的范围。 什么也没有发现。 是错觉吗?闪电想了想,决定再重新飞一遍这个区域。 这一次,她把高度压得更低,森林不再是一整块绿色,斑驳的树干、分叉的枝桠、形状各异的叶子……细节纷纷从色块中脱离出来,再次回到闪电眼中。 数十息后,她忽然在层层树枝下,看到了小半截白色石塔。石塔顶端被整个削去,导致塔身被树林遮盖,在天空中时很难发现。如果不是为了躲避雨云,她很可能就错过了。 闪电的心剧烈跳动起来,难道这就是地图上表示的遗迹地点? 她围绕石塔环绕一周,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决定再靠近点看个究竟。 落地后,小姑娘才发现,说它是白色石塔并不恰当。 它的表面布满了藤蔓和青苔,近距离打量时已变成了灰绿色。塔身微微倾斜,向是被什么巨大的力量撞击过一般,四周有散落的石块,材质和颜色与石塔相近,应该来自于碎裂的塔顶,个头较大的还能看到踪迹,较小的估计已被埋入杂草和泥土之中。整个石塔相当庞大,塔底面积已和罗兰殿下的城堡相当。像这样的人造物,一般都会留有地下室。 按理来说,此刻她应该记录下遗迹的位置,然后返回边陲镇。 大脑中的各种冒险故事也在提醒她,孤身闯入一座沉睡了数百年的遗迹之中实在不是个好选择,光是封闭在地下的**气体都能要了她的小命。 可闪电发现自己根本迈不动脚,好奇心在不断在她耳边唠叨:进去看一眼,看一眼就好。她抬头望了望天,原本还算明朗的天空此刻已变得阴沉晦暗,显然,一场大雨即将来临。 这样吧,她告诉自己,下雨时飞起来会很不舒服,去塔里躲个雨,顺便看一眼。如果发现地下室,绝对不一个人进去。 思考完毕后,闪电顺从了已经按捺不住的好奇心,走到藤蔓密布的入口,从腰间拔出小刀,清理出一个可供自己穿行的小洞,爬了进去。木头制成的门板早已腐蚀殆尽,她顺利的进入了塔内。 由于顶部被掀掉,里面不需要火把也能看得很清楚。闪电在塔底兜了一圈,没有任何发现。显然暴露在外的物品和痕迹都被时光抹去了,除了残破不堪的隔墙,地上部分什么都剩下。她在墙壁上还找到了逐步而上的孔洞,应该是用来安置楼梯的,而楼梯本身已经消失不见。 前往地下室的通道很显眼,就在一层的西南方向,正对着石塔入口。闪电怀疑,沿着这个方向朝蛮荒地前进,就能找到古籍中记载的塔其拉圣城。 就在这时,细小的雨水从天空飘落,滴在闪电的鼻子上。她缓缓走进那条向地下延伸的通道,拐过一个弯,一道木门出现在面前。虽然没有完全被腐蚀,但看上去已残破不堪,只要稍微一碰便会四分五裂。 很快,外面的小雨变成了倾盆大雨,雨水砸在地面上的噼里啪啦声逐渐连成一片,由纷乱变得密不可分。在这个地方虽然淋不到雨,不过积水很快顺着石阶流淌下来。闪电为了避免弄湿鞋子,让自己双脚离地,缓缓漂浮起来。 忽然间,她隐约听到了一声呼喊,夹杂在雨声里,几乎难以分辨。 这声音顿时让她寒毛倒竖,小姑娘惊慌失措得打量四周,狭窄的过道里除了几根零散的枯藤外什么都没有。借着外面透进来的微弱光线,她翻开腰包,从里面取出便携火把和燧石,想要点起火来仔细查看。 而此时,呼喊声再次响起,这一回竟像是从她背后的木门里传出来的。闪电不由得浑身一抖,飞快转过身。火把失手掉落在地上,溅起一团水花。 这一次声音似乎清晰了很多,她依稀分辨出那是一名女子的声音。 地下室里有人?这个念头让她背后冒出一层冷汗,这怎么可能!石塔应该是四百多年前留下来的遗迹,又坐落在迷藏森林深处,除了自己,还有谁能抵达这里? “救救我……” 当第三声响起时,已经十分清晰,声音确实来自于木门之后,听起来竟像是在求救。闪电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地将手搭在门上,轻轻一推。湿漉而滑腻的木门向后倾倒,砸在地上发出轰的一声闷响。 一个高大的人影陡然出现在她面前! 闪电感到全身血液都凝固了,人影的模样正是索罗娅画中的魔鬼!在暗淡的光线下,魔鬼仿佛也在注视着她,庞大的身躯微微前倾,只有三根指头的大手中握着一把斧头,斧身上折射出暗红色的斑斑血迹。一瞬间,关于这些残暴之徒杀害共助会姐妹们的血腥画面全部涌上脑海。 “啊——!”她爆发出惊声尖叫,朝对方丢出手中的燧石,以最快的速度转身冲出通道,直接飞入雨中,朝边陲镇的方向逃去。 闪电没有注意到,那块燧石砸在魔鬼胸前,发出清脆的撞击声。被砸中的位置出现了一圈细微的裂纹,接着很快蔓延开来,直到遍布全身。魔鬼的身躯就在这些越来越多的裂纹中崩塌碎裂,化为一阵阵白色尘埃,随风消逝。(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一章 谈判(上) 现场参观完蒸汽机后,罗兰和玛格丽又回到了城堡办公室,继续洽谈商贸契约的细节。这种谈判如果涉及讨价还价的话,双方争上一两天都是常有的事,所以一般会由财务大臣负责代劳,领主只用交代数量和底线即可。不过对方已经一口敲定了价格,罗兰相应也省下很多功夫。 “我预计下一次到来时会在一个月之后,届时将有三船满载硝石的单桅帆船随我一同抵达。”女商人在羊皮纸上飞快地写道,“按市价的九成计算,大约值三百一十五枚金龙。” “到那时小镇差不多能生产两台蒸汽机,”罗兰故意压低数量,“也就是一千枚金龙,你可以用金龙补足差价,也可以用其他商品来替代。” “您需要什么样的货物?” “铁、铜、铅、绿矾,”他说道,“都是些常见的矿物。不过前三样我需要的不是矿石,而是熔炼好的金属锭。另外,我还需要十套水晶玻璃器皿,至于有没有雕花、是水壶还是酒杯都无所谓,但必须是王都炼金工坊出产的最优质产品。如果价格超出差价的话,我可以补齐或从下一个月的两台蒸汽机费用里扣除。” “您这是把我当成了您的专用行商了啊,”玛格丽轻笑道,“我虽然没有经营矿山,却认识几个专门从事矿石贸易的同行。只是我万万没料到,一块荒僻的边陲之地也能蕴藏这么大的商机。没有几个贵族住在这里,却要消耗大量的硝石;本身就是为北坡矿山建立的小镇,反而还得向外购买矿物。这简直不符合我的行商常识,殿下,您的领地太不可思议了。” 工业化生产的一大特征就是大量吞入原料,向外输出成品。罗兰摊开手,“以后小镇还会要得更多,我想我们可以达成长期——” 就在这时,玛格丽忽然瞪大了眼睛,一脸讶异地望着罗兰身后,后者愣了愣,下意识转过头,只见浑身湿透的闪电正贴在落地窗户前,双手扒住玻璃,满脸惊慌——她的脸色苍白,头发一缕缕贴在额头上,水珠顺着发丝不停向下滴落,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罗兰赶紧起身打开窗子,闪电飞入房间后,扑进罗兰怀里,慌张的神情顿时放松下来,身子一软晕了过去。 “夜莺,赶紧叫娜娜瓦来。”他焦急地说道。 “是。”空荡荡的身侧传来一声应答。 这是怎么回事,她在空中理应不会遇到邪兽或魔鬼,难道对方也拥有可以飞行的能力?罗兰大致检查了下闪电的身体,发现没有明显外伤,才稍稍松了口气。 “殿下,她……就是您说的闪电吗?”玛格丽捂着嘴,慢慢靠近王子,仔细打量他怀里的小姑娘。 罗兰心里咯噔一下,该死,怎么把她给忘记了。他朝门外高喊道:“肖恩!” 亲卫应声走入办公室。 “不好意思,玛格丽女士,只能先请你在这儿待上一阵子了,”王子抱着闪电站起身,“把这位王都商人带到一楼的客房里看管起来,没有我的命令,不得放她出来。” “遵命!” “什么?不,殿下……请等等,”她忽然意识过来,“我对女巫并没有恶意,更何况她是雷霆的女儿,我不会向教会——” “我只是以防万一,”罗兰打断道,“晚些时候,我会来找你验证的。” …… “殿下,她醒来了,”夜莺打开房门说道。 罗兰点点头,跟着夜莺走进卧室。大床边的水桶还在冒着热气,湿透的衣服随意挂在桶边。床边围着一群女巫,温蒂坐在床头,轻轻梳理着小姑娘还未完全干透的头发。之前脸上不见血色的闪电如今已有了些许红润,她斜靠在两叠枕头上,被子拉得很高,只露出半个脑袋,眼睛直盯盯地望着罗兰。 “情况怎样?” “没有受伤,是魔力耗尽后导致的昏迷,”夜莺回道,“温蒂帮她清洗完身体,抱进被窝后没多久便醒了。” 他走到床边,朝闪电笑笑,“发生什么事了?让你慌慌张张地冒雨飞回来。” “我找到遗迹了,”她低声嘟囔道,“但里面有魔鬼。” 这句话让所有人都脸色一变。 “你进去了?”书卷问。 “没有,”闪电摇摇头,将事情经过讲述了一遍,“魔鬼就守在地下室的门口,里面还有人在呼救。不过我实在太害怕,只顾着逃走,没有想办法去救她。”她把头往被子里缩了缩,“我这样是不是没资格做探险家了?” “不,你做得很好,”罗兰安慰道,“优秀的探险家懂得判断形势,不会故意以身犯险,你一个人救不了她,逃跑是最正确的选择。” “石塔里的是女巫?”温蒂思忖道,“除了女巫,没有人能抵达迷藏森林深处。” “女巫也不会去那里,”书卷摇摇头,“那可是四百五十年前的遗迹。如果不是有地图指示方向,在茫茫树海中找到石塔的位置难于登天。除非……” “除非什么?”罗兰问。 “除非有人一直生活在那里。”书卷缓缓说道。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不是从王国出发,而是从四百五十年之前,就一直在那里延续后代,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王子在心里否决了这个猜测,居住在原始森林,这是什么概念!神出鬼没的野兽,各种可怕的昆虫和毒物,没有稳定的食物来源……就算是贝爷,也不可能长期生活在森林中。更何况这个世界还有长达数月漫天大雪的冬天,加上邪兽和魔鬼横行,在迷藏森林里定居根本是自寻死路。他望向闪电,“遗迹附近有人烟存在的痕迹吗?” “没有。”小姑娘摇了摇脑袋。 “或许地图不止一份,”索罗娅说,“说不定还有人和我们一样,也在寻找塔其拉的下落。” “不管如何,我们帮不到她们,”叶子叹了口气,“除了闪电,没人可以快速前往石塔。” “真实情况恐怕要我们去了才知道,”罗兰摸摸下巴,“总之,能安然无恙地回来就好。今天晚上的课程先停一天,大家都好好休息吧。等时机到了,谜题自然会解开。” 离开闪电的卧室,他朝夜莺说道,“接下来,我们还有一个麻烦要解决。” “只要让她取下神罚之石,”她笑道,“一切都交给我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二章 谈判(下) 窗外雨声已基本停息,云层被即将落山的太阳染成红色。 罗兰推开一楼客房的房门,玛格丽正在壁炉前走来走去,神情颇有些不安。守在一旁的亲卫肖恩见到王子后,举手行礼离开,而她快步迎上前来,急切问道:“殿下,闪电怎么样了?” 罗兰怔了怔,他设想了对方的种种反应,从平静到愤怒再到冷漠,却没料到她第一句话竟是这个。 “她没事……只是累了。” “是吗?那就好。”她看上去像松了口气。 “你似乎很关心她。” “她跟她父亲长得像极了,特别是她那双狭长的眼睛和尖尖的鼻子……我能看得出来,她就是雷霆的女儿。” 说完后她叹了口气,解开领口的扣子,低下头,摘下脖子上挂着的一串金色饰物,“您之前说的验证……是指借由女巫的能力来判断吧?如果这样做能证明我的诚意的话,能否让她也加入到这场对话之中?我不喜欢被人暗中窥视的感觉。” 挂饰由一串金链条和硕大的浅蓝色宝石构成——那颗被切割成六面体的珠宝,应该就是高品质的神罚之石。 罗兰正在思考怎么开口才能减少对方的反感和疑虑,没想到她竟主动这么做了。说实话,他都有些佩服这名峡湾女子了,尽管落入极为不利的局面,她依然在试图掌握对话的主动权。无论是交涉技巧还是行事风度,她都符合一名成功商人的身份。 他接过对方递来的神罚之石,挂在壁炉边衣架上——这种品质的神罚之石估计有一米左右的禁魔范围,在夜莺眼里堪比一个巨大的黑洞。说不定为了避开石头的效果,她已经躲得远远的了。 “我们去会客厅谈谈吧,”罗兰开口道。既然对方展现了诚意,自己也不应该太过小气。两人走进会客厅时,夜莺早已经现出身形坐在主位边,双手撑住下巴,故意摆出一副等了好久的模样——看来她的想法跟自己一样,王子想。 落座后,他率先介绍道:“这位女子叫夜莺,她可以判断你说话的真伪。” “你好,夜莺小姐。”玛格丽向她点了点头,后者也予以回礼。 “你之前说,你对女巫没有恶意,为什么?”罗兰提出第一个问题,也是他最想知道的问题,“据我所知,峡湾同样有教会势力存在。” “但它的影响力远不及三神,或者说,大多数峡湾人的信仰跟沙民相似,崇拜天空、海洋和大地。至于我……”她顿了顿,“我曾有一名非常要好的伙伴。在一次结伴出海捕鱼的途中,我们遭遇了暴风,帆船被巨浪拦腰打断。她在这场灾难中变为了女巫,可以像鱼儿一样呼吸。她找到失去意识的我,并把我拖上了岸。” “后来呢?”夜莺好奇道。 “我醒来后,她便离开了……或许比起跟我在一起,她更渴望置身大*海之中,”玛格丽遗憾地说道,“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村子里的人常说,她会在海面扬起大雾时出现,用歌声引导渔船避开礁石。不管如何,我的伙伴都不可能是邪恶之徒,更不会是魔鬼的爪牙。” 罗兰点点头,女巫都是由普通人觉醒而来,如果在觉醒之前就和她们有了深刻的接触或了解,所形成的印象很难被教会单方面的说辞改变。 “你似乎对女巫的能力颇为了解?单凭一句话就猜到我这里或许藏有不只一位女巫。” “老实说,因为儿时伙伴的关系,我对女巫充满兴趣,也曾想过收留这群奇特的女子。”玛格丽笑了笑,“可惜王都不比边陲镇,最终因为风险太大而放弃了。闪电的举动看上去对您十分亲近,加上她是女巫的身份……所以我想您或许同我一样,并不厌恶女巫。作为一位领主,藏匿数名女巫并不是件难事,特别是在这边陲之地。不过您还是要万分小心,如果被教会发现了,您很难保住她们。” 说到这里,夜莺仍未发现对方有撒谎的迹象,基本就否决了她向教会告密的可能。罗兰终于把心放了下来,略带歉意地说道:“看来确实是我多心了,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 “不,殿下这番举动也是为了闪电和……这位女子的安全,”玛格丽摆手道,“若是您无动于衷的话,才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你跟雷霆很熟?”罗兰问,“你对闪电的关爱实在超过了普通人对于英雄子女的那种关心。” 面对这个问题,玛格丽犹豫了片刻。罗兰表示如果不想回答可以当自己没问过,但她最终还是缓缓开口道:“不瞒您说,我离开渔村后,曾加入过雷霆大人的探险队,和他共同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探索之旅。作为队伍新手,雷霆大人和他的妻子都对我格外照顾,而闪电出生的那天,我也在场。” “她是在船上出生的?” “是的,在一场狂风暴雨中。船舱外雷鸣和闪电就没有停息过,她出生后不久,雷霆大人的妻子就因为感染败血症而去世了,我……充当了她的半个母亲。没有母乳,我就用嚼烂的小麦粥和鱼子粉调在一起,一点一点地喂她。”玛格丽的声音变得十分温柔,“雷霆大人虽然悲伤无比,但他仍要指挥船队前进——若没有了主心骨,长达数个月的航行很容易使船员崩溃。而我就待在船舱中,看着闪电慢慢长大。直到雷霆大人发现了幽影群岛,顺利回到海龙湾,这场探险才结束。再后来,我……离开了峡湾,在灰堡王都定居下来。” “原来如此。”罗兰在心里感叹道,不难怪在听到雷霆的名字时,她的反应会那么强烈。至于对方为何没有继续跟随雷霆探险,他也能大致猜出一二。有了爱情故事的开头,未必就能收获爱情故事的结局。 这还真是个峰回路转的巧合……既然有了这层关系,是不是做起买卖来就能获得更大的折扣了?他咳嗽两声,“玛格丽女士,这样一来我们也能算是熟人了,那交易——” “殿下,那可不行,”玛格丽笑道,“交易归交易,这可是商人永恒不变的原则。”(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炼金(上) 凯莫.斯垂尔走进炼金工坊。 “首席导师大人,”学徒们见到凯莫纷纷低头行礼。 他摆摆手,“你们继续。” 学徒们重新蹲下身子,忙着自己手中的活。 工坊最外围的是洗拣室,来自灰堡各地的材料在这里被清洗、分类、筛选、磨碎。洗拣室的设计也十分巧妙,石板地面铺设在一条小溪之上,中间用来通行,两旁是潺潺的溪水,与石板道平行流淌,跨过一臂宽的溪流,最外侧便是清洗区域。 一眼望去,狭长的洗拣室如同被两条溪水从纵向分割成三截。光线从墙壁两侧的窗户孔洞中射入,映照在石板地面和溪水上,连成一道道横跨房间的长条形光斑。光与暗相互交叠,恍如蛇的斑纹。 近百名学徒靠着墙,处理着分配给他们的材料。剔除出来的杂物若是比水轻,可以直接抛入溪水中,若是比水重,则要装进篮子里,带出洗拣室再丢弃。清洗用活水的话,效果也比木桶盛的死水要好上不少。 他们将在这儿学习三到五年,直到对各类材料的分拣和清洗都了如指掌,才有机会被导师挑选为弟子,前往下一个房间。 凯莫踏着明暗相间的光斑,走进炼金工坊的核心区域——提炼室。 推开门,视线变得豁然开朗,十二根从迷藏森林运来的巨木充作柱子,撑起了这个极为宽敞的房间。四面石墙都开有窗户,甚至连屋顶也设置了天井和遮挡,使得房间内光线极为充足。提炼室中央摆放着六条宽木桌,桌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炼金器具:有圆底瓶、玻璃杯、天平、药臼、炉子、坩埚……每位导师负责管理和使用一条桌子,而他身为赤水城的首席炼金师,用的自然是最长,也是摆放器具最多的桌子。 这儿永远充满着杂乱和无序,就像炼金一般,把各种原料参杂在一起,加热、干馏、过水,焚烧。它的结果总是千变万化,令人着迷。 如果能从这些无序的变化中找到一条明确的方向,撰写成文字,便是极为难得的炼金公式。能独创炼金公式的,都可以被称作炼金师。迄今为止,他已经总结出十多条炼金公式,每一条都仿佛是来自神明的低语——凯莫相信,炼金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不仅能分离本源,甚至还可以组合万物。 “查美斯,你的雪粉仿制得如何了?”他问。 一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走过了过来,摇摇头道,“这帮该死的王都炼金师肯定往里面加了其他原料,粉末磨得很细,实在分离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他是炼金工坊最年轻的炼金师——一般来说,想要创造一条炼金公式,没有长时间的积累和尝试是不可能做到的,有时候甚至还需要一点点运气。工坊里不少人当了一辈子弟子,至死都难以精进一步。而查美斯对于炼金具有非凡的天分,两年前,他总结出干馏绿矾获得酸液的做法,赢得了五位炼金师的一致认可,从此提炼室里多了一条长桌。 “别急,慢慢来。”他笑着拍了拍对方肩膀,以示安慰。做了八年的首席,凯莫自然明白从无序和混乱中寻找真理的困难,“不过我昨天晚上倒是弄出了一样好东西,可以给那些高傲的家伙们一点颜色看看。跟我来。” 他走到自己桌边,让两名弟子搬来储物箱——箱子约半人高,通体由熟铁打造而成,不易被偷走,也很难遭到破坏。他掏出钥匙打开第一层的格子,格子中央躺着一小块透明的晶体。 “切割好的水晶?”站在一旁的查美斯小心翼翼将它捏在手里,对准窗外的阳光望去,“不对,这是……水晶玻璃!天哪!您做到了!” “没错,”凯莫得意地笑道,“我很想看看,当那帮家伙见到自己最引以为豪的炼金产品被我成功仿制时,脸上该是一副怎样精彩的表情。” 查美斯抑制不住地赞叹声惊动了其他炼金师,他们纷纷放下手中的工作,围上前来。 “这就是您昨天晚上待到半夜的成果?真是太棒了。” “它真是太美了,简直跟水晶一般。” “恭喜您,这样一来,我们炼金坊在公爵心中的地位又会大大上升了。” “您是怎么做出来的?能说来听听吗?” 凯莫点点头道,“我们都知道,玻璃跟河沙的成分极为接近,各地河沙烧出来的玻璃颜色不尽相同,是因为它们含有杂质。要么想办法去除杂质,要么想办法得到更为纯净的沙子。大家都在朝这个方向尝试,我也同样如此。这次炼金能获得成功,很大程度是出于一次偶然。我选取了来自柳叶镇的细白沙和坠龙岭的砂岩……” 众人围在他身边静静倾听,直到他全部讲述完毕,炼金师们才齐齐呼出口气,“原来如此,您想得真是太周到了。” 水晶是稀少而昂贵的宝石,而无色透明的水晶更是罕有。只有最洁净透亮的玻璃,才能被称为水晶玻璃,王都炼金协会就靠着这件产品,稳稳的凌驾于赤水城炼金坊之上,每年赚取的金龙更是让赤水城公爵羡慕不已。 如今,这一状况很快就要改变。若是查美斯能摸清雪粉的成分,加上双石制酸之法,他们将彻底超越王都炼金协会,到那时,那些只会用下巴看人的家伙,恐怕也不得不低下自己公鸡般的头颅吧。想到这儿,凯莫.斯垂尔的心情更加愉悦了。 就在他准备筛选第二批水晶玻璃的原料之际,一名弟子步伐匆匆地走到他身边,“首席导师大人,有一位来自西境边陲镇的使者想要见您,他带来了四王子罗兰.温布顿的信件。” “四王子?”凯莫皱眉想了想,似乎灰堡王室里确实有这么个人。贵族间的事他知之甚少,在印象中,这帮人既愚昧又无知,只会为了权力和财富斗得头破血流。“他找我有什么事?” “我不知道,使者说只要您读完信件,就自然会明白殿下的意思。” “……”首席炼金师露出极为不耐烦的神色,信件内容想必不是重金招募自己,就是斥责炼金术是妖魔把戏。不过既然对方是个王子,基本的礼仪还是要维持的,“带我去见他,等我拿到信就让他滚吧!” “是,首席导师大人。”(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章 炼金(下) …… 凯莫.斯垂尔回到家中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在家人的陪伴下吃完晚餐,他回到自己的书房,将水晶玻璃的原料配方和选材心得写入自己的著作——《炼金之门》,上面记载了他从学徒走到首席炼金师的历程,同时还包括了赤水城炼金工坊的这些年来所总结的全部炼金公式。 凯莫相信,凭借这一本书,他将留名于历史,即使在千百年之后,那些炼金师们也会将他的名字深深铭记。 直到蜡烛火苗接近底座,凯莫才放下鹅毛笔,准备脱衣睡觉。 忽然间,他想起还有一封来自王子的信件没拆阅,瞟了眼只剩下手指甲长短的蜡烛,他决定用最后这点时间看完这封信,明天再口头回复使者——小半截蜡烛尾巴仅够他写出几十个字,却足以读完一封毫无价值的信。 拆开信封,里面一共有三张薄纸,第一页是常见的客套话,介绍自己的头衔及领地,凯莫甚至懒得看,直接跳到第二页。 第二页的内容让他略感意外,那既不是招募也不是斥责,而是五行奇怪的式子,仔细看的话,每行式子都由三句话构成。 呵,有点意思,他笑了笑,先不论王子的目的到底为何,至少挺会故弄玄虚的。 他扫过第一行式子。 「硝石干馏生成硝酸。」 硝石……干馏……酸,都是些炼金术语。等等,凯莫心里突然一怔,这不正是炼金坊里双石制酸法中的一种吗? 硝石干馏出来的酸液必须通过特殊容器收集,看上去和普通的水汽无异,很难引起注意。但它的腐蚀性却十分强悍,不仅能烧蚀皮肤,甚至可以溶解一些金属。 这……居然是一个炼金公式?难不成边陲镇也有了炼金师? 他飞快地将视线移向下一行—— 如果说第一句话让他惊讶万分,第二句话便是匪夷所思了。 它由一堆莫名奇妙的符号组成,符号并列在一起,排出了两个等式。凯莫皱起了眉头,他从未见过这么古怪的符号。 再往下,第三句似乎是对第二句的解释,包括那些符号的名字和意义——说实话,他看完后依然没能弄明白,那些拗口的词语似乎都是些生造词,他需要反复阅读多次,才能把词语同符号联系起来,尽管如此,整句话的含义仍让他摸不着头绪。 就在这时,蜡烛的火苗摇晃了两下,熄灭了。 见鬼!凯莫心里暗骂一声,毫不犹豫地从抽屉里取出一根蜡烛,重新点上。 …… 当第二根蜡烛燃烧到一半时,首席炼金师握着信纸的手正微微发抖。 看似没什么内容的信纸,却花费了比以往正常阅读多上好几倍的时间。 第二页信纸上的五行式子,竟然全是炼金公式!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一个杰出的炼金大师,凭借个人之力总结出五条公式并非无法想象之事,然而这五个式子,除了第一个制酸法之外,全都是相互呼应的。某些生造词反复出现,构成了一个看似平衡的循环。 「硝酸和银反应生成硝酸银、水和一氧化氮。」 「硝酸银与铁反应生成硝酸亚铁和银。」 「硝酸银与铜反应生成硝酸铜和银。」 「硝酸铜与铁反应生成硝酸亚铁和铜。」 将银棒置于酸中的炼金反应他也做过,部分银棒明明被酸溶解,消失于无形——这正是酸的特性,腐蚀万物。可信上却信誓旦旦说道,因为硝酸银溶于水,所以表面看上去是消失了,实际上银只是以另一种形态存在,而不是湮灭。 这怎么可能? 不……凯莫摇摇头,显然对方也料到了自己的想法,这些公式相互呼应并不是偶然,他意识到,对方在给自己验证的机会——无论是银、铁还是铜,都是常见的矿物。若按后面的公式来进行炼金,那些银子还能再次被置换出来,以证明它不是被湮灭,而是仍然存在于酸液中。 看到纸上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公式,他感到自己呼吸都变得困难了——如果这些炼金公式都能成立的话,自己多年积累下来的经验,同行们的努力,撰写中的《炼金之门》统统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你跟孩子先睡,我去一趟炼金工坊!” 顾不上妻子惊讶的目光,凯莫披上*外套,径直冲入夜色中。 赶到炼金坊,他立刻叫来三名职守的弟子,告之自己要进行一场炼金试验,让他们点起火把和蜡烛,越多越好。命令很快被执行,属于他的长桌被火光照得通明,弟子们穿梭在材料室仓库和提炼室之间,为首席炼金师准备试验材料。 硝石干馏出来地酸还存有不少,验证可以直接从第二行公式开始。 他取出一些酸液倒进玻璃杯中,接着放入银棒。随着反应开始,棒身逐渐被腐蚀,同时伴有气泡冒出。 在焦急的等待过程中,凯莫顺手展开了第三页信纸。 上面只有短短的一句话:「我只是做了一点微小的工作,想要知道更多答案,来边陲镇吧。」 该死的,这句话写了等于没写!如果真能验证信纸上所说的,他是如论如何都要去见一下这位名不见经传的炼金大师。不然的话,今后的日子自己将寝食难安。 直到气泡不再冒出,他才取出残缺的银棒,把一小块铜片放入杯子里。 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铜片表面很快浮现出点点白班,像是瓢虫的甲壳,白斑越扩越大,慢慢覆盖整个铜片,而杯子里的酸液也由无色变成了蓝色。 跟信中描述的一模一样! 「白色的析出物为银,而新生成的物质硝酸铜和硝酸银一样易溶于水,但它的溶液却呈蓝色。」 凯莫.斯垂尔望着杯中的结果,呆立在原地。 …… 第二天一早,查美斯来到炼金工坊时,被挂着双黑眼圈、满脸憔悴的首席炼金师吓了一大跳。 “您昨天难道一晚上没有睡觉?”他大感惊讶,“为了第二批水晶玻璃?” 凯莫摇摇头,将查美斯拉到长桌边,疲惫地问道:“你曾是我最得意的弟子,我想问下,你对炼金有什么看法?” “呃……就如您教导我的那些,”他注意到桌上摆放着一些玻璃杯,其中几个杯子里还装着颜色各异的溶液,其中有一杯呈天蓝色,十分引人注目。这莫非就是首席大人昨晚一夜未睡的原因?查美斯虽满是迷惑,仍老实回答道,“我也感同身受,炼金的本质是在无序和混乱中寻找世界的真理……” “不不不,查美斯,我错了,”凯莫打断道,“所有人都错了,炼金并非如此。” 并非如此……?查美斯觉得对方实在有些奇怪,先是通宵达旦地炼金,如今又问些莫名奇妙的问题,可没等他进一步询问,首席大人已自顾自说道:“炼金比你我想象得都要有序,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刻板——如同一加一等于二一般,无论怎么变化,物质都不会增加或消失。” “不会增加或消失?您在说什么啊?把一些常见原料筛分组合,使之生成不可思议的新东西,这不是炼金师们常做的事吗!”他不解道。 “是啊,我也曾这么认为,直到边陲镇的领主给我写了一封信……”凯莫.斯垂尔拍了拍他的肩膀,口中说出的话却让查美斯心神俱震,“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去边陲镇寻找答案了。你……愿意我和一同前往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五章 新访客 罗兰获得了制造蒸汽机以来第一笔采购订单,交易额度也是迄今为止最大的。 一台「裸机」的价格为五百枚金龙,第一个月交付两台,接下来每个月递增一台,总计十台。蒸汽机日后的技术支持、零件更换、设备改进都需要支付额外金龙,至于优质的售后服务和三包承诺,罗兰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 巴罗夫对这笔交易最为激动,在他看来,能为市政厅增加收入的行为——不管是贸易还是掠夺,都值得大加称赞。反对者也不是没有,卡特、书卷、夜莺皆对此事提出过质疑,认为把这些力大无穷的机器出售给外人尚为时过早,如今边陲镇自己还不够用呢。 罗兰对此并未解释太多,因为他不是单从一个领主的角度出发,而是站在工业化推动者这个位置上去做出这一决定的。 想要凭一己之力去推动社会工业化进程,几乎是无法实现的任务,哪怕他拥有高于时代的知识也一样。小镇的消化能力极其有限,制造出来的工业产品无人购买的话,和废铁没什么区别。必须让更多的人加入到这场变革中,才能掀起新动力应用的浪潮。 通过出售蒸汽机,他能获得什么? 充足的货币、大量的工作岗位,以及一批熟练工人——而后者历来是最重要的。 这也是罗兰压低产量的原因。 安娜能力进化后,生产效率已不可同日而语,只要原料足够,她现在一天就能削切出一打蒸汽机来。 可出售这样的产品,只是在单纯的「卖」机器而已。 想要带动这个产业,就必须组建一支专门的队伍来负责生产、组装和维修。在罗兰的计划里,他只需开设一家工厂,预备好生产工具,如镗床、刨床、铣床等等,将蒸汽机的生产全部交由工人进行。可以预想的是,工厂前期生产效率必定低下,产品合格率惨不忍睹,但慢慢的,一切就会步入正轨,有安娜亲手打造的母床加持,只要熟悉操作后,产量必然会节节攀升。 接下来,便是利用售卖机器的利润来扩大生产规模、培养更多技工。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则使得小镇具备生产更高等产品的能力,例如蒸汽火车、蒸汽轮船等等。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良性循环。而那些卖出去的蒸汽机,也能间接为自己创造效益——对方用于矿业,可以降低矿石价格;用于航运,可以促进贸易;用于纺织,可以弥补自己的短板。 罗兰巴不得全国上下能迅速普及蒸汽动力——只要这些机器都是从边陲镇生产的就好。一旦他统一灰堡,则能省下很多工夫。 他也考虑过买家仿制蒸汽机的可能,不过新式蒸汽机将采用镗床钻孔的圆形气缸,加上一些刻意设计的复杂部件,依靠现在的工艺水平,恐怕他们很难在短时间内造出合格的机器,即使拥有高温类型的女巫也不行。 能谈下这么大一笔订单,同时找到了销售工业品的渠道,本应该是心花怒放的,可罗兰发现自己一点愉悦的心情都没有。 “外面都已经放晴了,您干嘛还苦着一张脸?”夜莺撩起长腿坐在办公桌上,手中捧着一碟鱼干片,“还在为教会的消息烦恼吗?” 书卷不在的时候,夜莺的行为举止会变得特别随意,办公桌一角和墙边躺椅都是她常待的地方。对于其他领主而言,这种举动显然是种冒犯,可罗兰知道自己并不在意,而她同样清楚这一点。 “我之前一直疑惑,为什么教会要同时支持我和嘉西亚争夺王位,现在大概想明白了。如果我猜测没错的话,只怕提费科也收到了教会的邀请。”他皱眉道。 除了订单外,玛格丽还为他带来了不少王都的情报,其中有一件事令罗兰大为惊讶,那就是教会攻击并接管了永冬王国,而且听女商人的说法,他们似乎打算更近一步,对狼心王国发起攻击。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将一直徘徊在他心头的不祥之兆全部联系在了一起。 “同时支持你们三人争王?” “不是支持,是消耗。”罗兰摇摇头,“教会并不在乎战火蔓延至全国,或者说,他们乐于见到陷入内斗的灰堡。至于教堂和信徒被卷入战火,根本就不在他们关心的范围内。灰堡不像永冬那般弱小,国土广阔,人员众多,如果强攻的话审判军也要损失大半。只有等我们自相残杀完了,他才能以最小的代价占据灰堡。到那之后信徒要多少有多少,教堂想怎么建都行。那些药丸……不过是他们精心准备好的陷阱。” 温布顿三世颁布的争王令相当于送给了教会操作局势的机会,若灰堡、狼心和永冬相继覆灭,唯一的晨曦王国也没可能独存。教会的真正目的恐怕是统一四大王国,考虑到消息传递的迟缓程度,以及民众对政局的漠不关心,很可能对方杀到门口了,大家才会幡然醒悟。 这也是罗兰感到焦虑的原因。 这个时代没有建立统一战线的基础,指望灰堡各贵族跨国驰援更是痴人说梦,当教会大军兵临城下,他最后能依靠的,很可能就是西境这么点人马。 “可您也有了新武器,审判军并不比普通骑士强大多少,我觉得他们赢不了您。” 记得以前夜莺提起教会这个庞然大物时只有畏惧之感,现在能对自己产生如此大的信心,也略微出乎罗兰的意料。 他勉强笑笑,心底却叹了口气,转轮步枪交由安娜生产没什么难度,试制出来的一把转轮步枪和两把转轮手枪,无论是扳机复位还是自动转轮,表现都十分优异。可子弹击发问题不解决的话,新武器就没有实战价值。在没有研制出雷酸汞的情况下,他必须采用一些替代材料来充作底火。 希望前往赤水城的亲卫能带来好消息,罗兰想。 就在这时,恢复了往日劲头,正在进行日常训练的闪电飞进办公室内,她带来了一个意外消息,边陲镇东侧树林里一处土坡上的旗帜被换成了蓝色。 按照罗兰暗中散播的流言里所约定的接头方式,蓝色旗帜意味着有新的女巫来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六章 拼图 塔萨翻上一座小山坡,从这里已经可以隐约看到边陲镇领主城堡的轮廓。 终于回来,他想,出发时花去了近一个半月,回来时只用了七天,其中主要的时间花在银光城前往赤水城的路上。虽然灰烬本人并不在意,但他仍然选择了人迹稀少的小路,减少被教会盯上的可能性。 灰烬便是那位被称作引路人的女巫,塔萨也拿不准这个这个名字是真是假。她赶路时总是穿着一身黑袍,背后背着一把用布缠绕起来的大剑。黑色的长发简单扎成马尾,垂在腰间晃来晃去。无论是骑行还是乘船,她很少将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而是独自走在前面,四处打量风景,大概对她来说,这次边陲镇之行不过是一趟轻松惬意的观光之旅。 有时候塔萨亦会怀疑自己的判断,她真的是一名战士?衣袍不贴身容易绊手绊脚,留长头发等于多了处破绽,而且灰烬似乎完全不惧怕自己从背后向她下手,这阵子他看得最多的,便是对方的背影。他不认为女巫天生容易相信他人,只能猜测,她有着足以自保的能力,即使是神罚之石也无法对她造成威胁。 塔萨在山坡四周绕了一圈,很快找到了目标——一截挂着红色布条的旗杆。他从旗杆边的泥地里刨出一个包袱,将其中叠好的蓝色布条替换之前的红旗,随后拍拍手,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样就好了?”灰烬问。 “她们是这么说的,”塔萨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前往小镇东北方的山脚,顺着一条石阶小道而上,在山顶找到旗杆,更换蓝色旗帜,我们的人便会注意到。」共助会只有晚上才会行动,我们就在这里等吧。” 灰烬点点头,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方坐下,伸出手,“吃的。” “呃……等等,”他解开背包,从里面摸出一块肉干,先撕下半条塞进自己嘴里,再将剩下的丢给对方。 看到女巫小口小口嚼着肉干的模样,塔萨叹了口气。身上除了一把大剑,居然连一枚铜鹰都没有,身无分文也敢大摇大摆地同自己赶赴边陲镇,一路上的住宿钱和饭钱都由自己支付。房间要上等的单人卧房,吃的必须是肉食,而且干粮之类的便携食物,还得由他先试吃一半。 大概在能力无暇顾及的领域,她还是挺谨慎的。不过,最谨慎的做法不是应该自己准备食物才对吗? “我们要去的地方,在海峡对面。”灰烬咽下肉干,突然开口道,“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峡湾的传闻,那里有数不清的岛屿,有些环境十分恶劣,人烟罕至。我们要在那里建立属于女巫的家园。” “……”塔萨愣了愣,之前无论他怎么打探,对方都闭口不答,现在怎么突然主动提起这事了? “你是不是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之前任何消息都不透露给你?”她认真解释道,“因为你若是骗子,晚上趁我熟睡,跑去给教会通风报信的话,那些姑娘很可能会被半途截下,惨遭毒手。但现在,她们应该已身处前往峡湾的商船上,即使是教会也无力阻止了。另外,我来此是为了带走共助会的女巫,这些消息她们迟早要知道,继续隐瞒下去意义不大。” “可就算把你带到了这儿,也不能排除我是骗子的可能吧。” “没错,的确如此。”灰烬一字一句说道,“如果最终来的不是女巫,那么你会死在这里,和那些妄图对女巫下手的人一起。” “好吧,”塔萨松了口气,“我还能问其他问题吗?” 她想了想,“如果我能回答的话。” “你是灰堡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眼睛。”塔萨决定先从对方的来历问起,这样的信息既不敏感,又能降低对方心中的抵触。 “我出生于永冬王国,但这跟眼睛颜色无关,自从我成为女巫后,双眼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永冬?那里离灰堡远得很,中间横隔两大王国,你是怎么到银光城来的?” “我曾被卖进教会,后来……”她顿了顿,“我从旧圣城修道院一路流浪到灰堡王都,直到遇上她,才结束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她?”塔萨好奇道。 “提莉.温布顿,”灰烬眼中露出温暖的神色,“她收留了我。” 亲卫心中猛得一震,最初他听到这个名字时,还以为只是重名,但加上温布顿的姓氏,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带领女巫们前往峡湾的人,难道是罗兰.温布顿的妹妹,王国的五王女?他声音都有些结巴了,“她、她是你们的首领?” “首领?可以这么认为,”她点点头,“但对我而言,她是最重要的人……谁都无法取代的那种。” 夜幕降临,两人在山坡上燃起了篝火。 灰烬取下巨剑,一点点揭开布条——这把可怖的武器光是刃身就接近腰宽,上面布满了碰撞所留下的痕迹。灰黑色的剑锋并没有开刃,显然它只靠挥砍时的重量,也足以夺人性命。一般人光是举起这把武器都十分费力,但在她手中,却如单手剑般轻巧。 得打劫多少个铁匠铺,才能凑出锻造一把这种巨剑所需要的材料啊,塔萨想,如果王子殿下的女巫迟迟不到,说不定自己就要成为剑下的牺牲品了。 “听说边陲镇的领主也是……温布顿,”他决定找些话来说,不然等待的时间显得格外难熬。 “罗兰.温布顿,灰堡四王子。”她平静地说道,“我曾见过他。” “什么?”塔萨张大了嘴。 “我被提莉收留后,在王宫担任她的护卫,自然有机会遇见她的几位兄妹。”灰烬似乎对四王子十分了解,“无能、傲慢、不学无术之辈。很难相信,他居然会是提莉的亲哥哥。而且……在某些方面胆子还不小。” 说到最后,她的语调已渐渐变冷。 塔萨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在王宫任职时听过不少关于殿下的传闻,比如口无遮拦,花花肠子,喜欢调戏别人的侍女。虽然没有到用强权或暴力威胁对方的地步,但手上占点便宜是难免的。该不会…… 就在这时,灰烬忽然站起身,盯着小路的方向,“有人来了,不止一个。” 塔萨顺着她的视线望去,一行人的身影逐渐出现在夜色中,带头的女巫正是王子殿下的贴身护卫,夜莺。(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章 灰烬(上) 来的这些人都是女巫,塔萨没有说谎,灰烬能感受到她们体内中孕育的魔力,还能大致分辨出强弱——眼前这位带头者尤为如此,她的魔力像是一把锋锐的尖刀,光是专注去感受都会觉得隐隐刺痛。 “我叫灰烬,很高兴见到你们,共助会的姐妹们。”她将巨剑放在一边,上前和四名女巫一一拥抱……不对,她想,应该是五名。灰烬抬起头,注视着天上盘旋的黑点,“她不下来吗?” “她为我们指路,”带头者笑道,“我是夜莺,”接着她指向其他三位女巫,“书卷、叶子和回音。”最后朝天上努努嘴,“那位小姑娘是闪电。” 灰烬望向书卷时怔了怔,对方体内的魔力感触十分薄弱,像是云雾一般遍布全身,这种感觉让她大为惊讶,“超凡者?” 夜莺的表情也显得有些意外,“你能看到魔力?” “不是看到,是感受到,”灰烬解释说,“超凡者能察觉魔力的形态和流动,这是因为身体各个部分被它改造过,我想这位姐妹一定和我有同样的感受。” 书卷微笑着点头道:“的确,它让我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不少同伴。” “超凡者很稀少吗?”夜莺问。 对方首先关注的是数量,而不是「超凡者是什么」……灰烬暗想,难道共助会也听说过超凡女巫的存在?这是教会严厉封禁的机密,因为超凡女巫的能力直接作用于自身,不受神罚之石制约,任何一名暴露的超凡者,都是教会的头等敌人。 “大概数千名女巫中,才会出现一位超凡者,”心里这么想着,她脸上的神色依然如常,“迄今为止,我见过的同胞里,加上书卷,也只有三人。”灰烬停顿片刻,“对了,我记得共助会的领袖似乎是叫哈卡拉,她还好吗?” “她死了,”夜莺摇摇头,“死在寻找圣山的路上。” “……真是个遗憾的消息,”灰烬压低声音道,不过令她有些在意的是,对方谈论这个问题时,并没有露出太多伤感之情,“那如今你们的新领袖是谁?” “我们先回边陲镇再慢慢聊,”她笑了笑,“你很快就能见到他。” …… 一行人进入小镇后,灰烬发现了不对劲之处。这几位共助会女巫竟然举着火把,光明正大的走在街道上。而且即使入夜后,小镇也不是一片死寂,不少住户的纸窗透露出微弱的火光,仔细听去,还有孩子的阵阵朗读之声。 蜡烛这种东西虽然说不上有多昂贵,但平民的积蓄有限,不到必要时绝不会轻易使用。小镇晚上居然会有这么多住户点起蜡烛,已是不可思议的景象,加上一个字一个字的阅读声,难道他们是在教孩子学习认字? 不过对方不提,她也懒得开口询问。反正这儿不是久居之地,她所要做的,就是尽快带大家离开。 穿过纵横交错的街道,一行人越来越靠近城堡区域,灰烬已能看到夜幕中漆黑的围墙和站岗的守卫。“我们要去哪里?”她忍不住出声道。 “边陲镇城堡,就快到了。”回答她的是夜莺。 “等等,”她不由得放慢脚步,“那是领主居住的地方吧。” “嗯,也是女巫们的家。” “难道你们跟领主达成了协议?”灰烬皱起了眉头。就算共助会在当地势力再强大,也难以跟拥有神罚之石的领主和教会正面抗衡,因此唯一的可能只有协作——这也是部分女巫摸索的生存出路之一。可惜面对处于弱势的女巫群体,大多数领主都不愿公平地坐下来谈条件,而是无止境的压榨与索取,所以这条路很快被堵死了。 “算是吧,”夜莺的语气中倒没有多少受压迫的不甘,反而显得乐在其中,“至少我们都和殿下签过契约。” 灰烬却无法为她们感到高兴,契约这种用纸笔写出来的东西毫无约束性可言,当领主厌倦了付出或者想要中止平等关系时,只需把它揉成一团扔进壁炉就行。没有人会为女巫打抱不平,她们的地位就如同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好在自己来了,她想,带着她们离开这里,前往大海的另一边。那里有女巫自己建立的家园,可以远离教会和俗世的威胁。 穿过城堡大门,果然守卫们对女巫的出现习以为常,还相互打了个招呼。 比起王都的宫殿,此地的领主城堡无疑要狭小和昏暗得多。过道的墙上只挂着几支孤零零的火把,摇曳的光芒无法覆盖整个石板地面,行走在其中令人觉得有些压抑。直到进入会客厅,火光才陡然明亮起来。 大厅里,灰烬看到了更多的女巫,她们似乎在此等待已久,见到自己出现,纷纷鼓掌以示欢迎。夜莺上前两步,正准备做简单介绍的时候,一名女巫忽然冲了过来。 “温蒂!”有人喊道。 灰烬注意到了对方的行动,但没有采取任何反制措施——她能感受到对方的惊讶和欣喜,唯独没有敌意。很快,一具温暖的身躯拥抱了她。 “你居然活下来了,”对方的声音充满激动,“谢谢你当时救了我。” 灰烬怔了怔,“你是……” “我叫温蒂,”她松开双手,直视灰烬的双眼,“那个唱诗班的小姑娘。你还记得我吗?” …… 二层的卧室内,只剩下灰烬和温蒂两个人。 她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修道院的伙伴。 说是伙伴也有些勉强,若不是那个夜晚,她根本不会与温蒂产生交集,事实上,她当时并未注意那个掩埋在地下的房间内,还有一名和她一样,被强行扭送进来的不幸者。更不会想到,对方最后也成为了女巫。 “我逃离修道院后,在海风郡定居下来。”温蒂沉默许久才开口道,“后来打听到的消息,修道院当天似乎发生大火,里面的孩子们也都下落不明。” “大火?”灰烬摇摇头,“那是教会自己做的,为了掩盖这桩丑闻。我杀掉了部分管理者和试图阻止我的审判军,直到……教会的神罚军赶到。我眼睛上的伤疤就是他们留下的,如果不是当机立断选择逃跑,等到后续的神罚军赶到,我只怕就要死在那里了。” “神罚军……”温蒂瞪大了眼睛重复道,“那是什么?”(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章 灰烬(下) “教会最精锐的武士,也是用来对抗超凡女巫的绝密武器,”灰烬说,“他们有着不亚于我的力量和速度,而且……”她犹豫了下,“他们似乎没有神志可言。交手时,我削掉了一名神罚军的右手,他却毫不犹豫地用左手朝我眼睛抠下,即使我转身逃跑,他的行动也没受多大影响——这跟意志无关,再坚强的人即使断臂后能仍保持斗志,可损失一臂的平衡是无法在短期内适应的。” “我只听过教会的审判军,”温蒂喃喃道,“既然他们拥有这么强大的武士,为什么历次围捕女巫时都没有出现过?” “我不知道,”灰烬缓缓说,“就连神罚军这个名字,也是我后来返回旧圣城才从一些人口中打听到的。” “你……还回去过?”温蒂惊讶道。 “嗯,怎么可能轻易放过那些渣滓,”她站起身,走到窗边,“我后来袭击了几座小教堂和一处审判军驻地。驻地里恰好有一位审判长,我还以为他们真的一点都不怕死呢。”在死亡和痛苦的折磨面前,对方表现得不比平民好上多少,也会露出恐惧的神色,也会开口求饶。“从他口中,我得知了神罚军这个名字。他们都是通过仪式转化而来的审判军,只有最优秀的武士才能获得这个荣誉,接受转化必须是出于自愿,似乎成功率和意志是否坚定有极大的关系。换句话说,神罚军和女巫不同,他们不是自然形成或因为天赋异禀,而是被人为改造的。” “……”温蒂被这条消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我猜他们无法像运用审判军那样在作战中投入神罚军,或许是因为转化的副作用。丧失神志的武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怪物没有什么区别。”灰烬叹了口气,“那段时间我白天隐藏在水道或深井之下,晚上出来袭击教会信徒,直到教会展开全城搜查,才被迫从旧圣城撤离。走的那天,我身上沾到的血把衣服和皮肤紧紧黏在一起,模样狰狞,大概在外人眼里,也是一只丧失了神志的野兽。” 她感到一只手搭上了自己肩头,“现在没关系了,你在这里可以像普通人一样好好生活下去,王子殿下对姐妹们都很好。共同经历过邪魔之月和要塞公爵袭击后,大部分镇民也接受了女巫的存在。这座小镇就是我们之前所追寻的圣山。” 灰烬望着和自己一同靠在窗台前的女子,印象中,在修道院生活的孩子们一个个单薄瘦弱,双目灰蒙蒙一片,看不到神采。而温蒂现在的模样很难想象出她童年时的样子,无论是身材和容貌,都和那个时期的孩子大相径庭,而且语气中自然流露的温柔也让她感到了平和与宁静。 不过,有些话她必须说出来,“我不会留在这里,也不是为此而来。”她顿了顿,“我想要把你们都带走,带去一个真正安全的地方。边陲镇不是久留之地。” “你不待在这儿……”温蒂愣了片刻,“为什么?” “只要居住在这片大陆上,就永远会受到教会威胁,提莉已经聚集起灰堡王国大多数女巫,前往峡湾,打算在那里建设属于女巫的国度。” “可峡湾不也有教会存在吗?” “因为群岛的特殊地貌,岛屿之间分割开来,他们的影响力只能维持在方寸之间。而且……”灰烬翘起嘴角,“岛上可没有神罚军。” 也该让他们见识下女巫的雷霆怒火了。一个岛接一个岛,把教会势力连根拔起,就如同他们清除女巫那样。 “你和你的姐妹们必须离开,温蒂,”她继续劝说道,“散发流言招揽同伴是一个错误,我能听到这些消息,教会也能听到。他们绝不会放任一个女巫组织肆意扩大规模,我想要不了多久,教会的军队就会纵跨灰堡来剿灭你们了。面对不可战胜的神罚军,你觉得四王子还会保护你们吗?没有任何一个世俗领主会愿意与女巫共存亡,现在他对你们或许不错,但到了危难时刻,他只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你们。” 温蒂沉默了会,才开口道:“我不知道其他姐妹会怎么想,但我不会离开边陲镇。” “这里已是悬崖边缘,”灰烬皱眉,“多待一天就多一分危险。” “如果为了躲避即将来临的危险,就丢下王子殿下离开小镇,这样的做法和他抛弃我们有什么区别?我不想成为这样的人,而且……”她深深吸了口气,“我不觉得殿下会像你说的那样,在教会的压力面前屈服。夜莺曾经问过他同样的问题,而殿下的回答是:要让他领地里的每位女巫都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即使与教会为敌也在所不惜。” “……”灰烬没有回答。她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出尔反尔的承诺她见过太多,而且就算对方愿意庇护女巫到底,又能有什么意义?在压倒性的力量面前,不过是徒增牺牲罢了。 不过她至此也算摸清了共助会的情况,蛇魔哈卡拉死后,共助会余下的成员已经基本被边陲镇领主收纳,前往银光城散播消息的塔萨恐怕根本不是什么恰巧解救了女巫的平民,而是领主的亲卫。虽然不知道他用了什么狡猾手段,让女巫们对他信赖有加,但在自己大剑的威胁下,想必他精心构建的伪装很快会土崩瓦解。 “我想和你们的领主罗兰.温布顿谈谈,”最后灰烬沉声道。 …… 见到四王子殿下是在隔天早晨。 灰烬被夜莺带进办公室,她再一次见到了那名令人厌恶的男子。 虽然不想承认,但他确实和提莉拥有同样的血脉。灰色的长发用发带简单束于脑后,在晨曦中散发出点点银光,那是灰堡王室的象征。他的眉宇和鼻梁也和提莉有几分相似,可越是相似,就越让她不喜。跟之前在宫廷中常见到的模样不同,他的打扮穿着异常干净,除了一身合体的衣服外,几乎看不到一件饰物——没有耳环、项链、戒指、手镯。他简简单单地靠坐在椅子上,却有了一股俯视自己的感觉。 上位者的气质。 她脑中忍不住冒出这个念头。 好吧,光从卖相来看,确实有所精进,灰烬在心中冷声道,不知道你还能将这副姿态维持多久。 “欢迎,听说你名字叫灰烬?”对方主动开口道,“你是我妹妹派来的使者,对吗?” “我是自己决定前来边陲镇的。” “但那也是使者,没错吧。” “……”灰烬皱了皱眉,强调使者一词有何意义?她不想在无关紧要的地方纠缠下去,“算是吧。” “很好,灰烬使者,”他露出了意味不明的笑容,“听说你想带走我的女巫?”(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九章 最有力的说服 罗兰在接见新女巫之前,就已经听塔萨汇报过详细情况。 他没想到,失踪已久的提莉.温布顿竟成为了另一个女巫组织的头领,而且还抢在自己前头,把灰堡王国内的女巫召集走了大半。更不能容忍的是,现在她居然还想把爪子伸到自己领地来。 听夜莺说,眼前这名女巫是一位超凡者,而且能力很可能是偏战斗型的。 任何超凡者都值得慎重对待,因此在办公室接见灰烬时,罗兰身边除了隐形的夜莺外,还站着安娜。在办公桌前,有几道极细的黑火构成了肉眼无法察觉的墙,只要她敢冲上来,就会被这些细线分割成数段。 强化型女巫没有佩戴神罚之石时,在女巫内战中并不占优,可一旦佩戴上石头,她们就拥有了不受限制的破坏力。好在神石被绝大多数女巫所憎恨,灰烬大概也是考虑到了这点,来边陲镇拉拢女巫时没有携带教会的标志性物品。 “你的女巫?别自大了,她们都是活生生的人,才不是你的私人物品!”灰烬冷声道。 罗兰顿时被噎着了,他穿越后第一次感受到了嘴炮失利的窘境。平时说惯了我的领民、我的子民之类,现在却被出乎意料的民主言论批判了一番,令他尴尬万分。虽然按照这个时代的惯例,领主对领地上的人或物这么称呼没有任何问题,但如今当着夜莺和安娜的面强调这点就纯属情商不高,被对方带入坑中了。 于是他咳嗽两声,从善如流道:“我从来没这么想过。她们留在小镇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而我相信,这里也是她们最好的归宿。至于你说的峡湾之地,先不说跨海之行本身就十分危险,峡湾气候变幻莫测,常年遭受暴风和海啸侵袭,根本不是个适宜居住的地方。” “但至少在那里,教会的力量微乎其微。女巫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改造家园,对抗天灾,却没有办法对抗拥有神罚之石的教会,更别提神罚军了。”灰烬毫不留情地说,“你知道自己做了件多么愚蠢的事吗?散播出去的消息只会引诱教会找上门来,恕我直言,你根本没办法对抗神罚军,让女巫离开你的领地才是避免悲剧的正确做法。” 罗兰在此之前已听温蒂讲述过神罚军的情报,他知道用力量说服对方比任何言语都来得有效。当然他可以对灰烬置之不理,不过这样一来,就等于完全放弃争取提莉.温布顿手下的女巫了。尽管希望渺茫,他还是想要试试。 “你能同时对抗几位神罚军?”他问。 灰烬表情看上去有些疑惑,不过最后她还是伸出三根手指头,“三人的话,我还能应付得来。” “那么来较量一场吧,”罗兰坐直身体,认真说道,“就让比试的结果来告诉你,我到底有没有可能赢过神罚军。” “你说……什么?”灰烬愣了片刻,冰冷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不一样的表情。 “一场公平的比试,一对一。”他一字一句说道,“如果能正面击败你的话,就证明我拥有抵抗教会的能力了吧?” 灰烬露出一副「你疯了」的表情,“你和我?还是说……你想让女巫们上场?” “当然不是我,更不是女巫,神罚军肯定都有神罚之石吧,”罗兰笑了笑,“你的对手是一名普通骑士。” 虽然不能亲自上场有些遗憾,但对方毕竟是战力爆表的超凡女巫,从温蒂的描述中就可见一二——孤身一人在修道院里杀了个天昏地暗,还能在多名神罚军的追击下逃生。就算是空手或木剑,也能发挥出不凡的杀伤力。而转轮手枪的实战效果如何,还有待考究。为了安全起见,他决定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卡特。如果他手中的是一把AK47,那怎么样都要自己上了。 “普通骑士……”灰烬的神情恢复了最初的冷漠,“如果我赢了,你就让女巫跟我走?” “当然不行,就像你输了,我也不可能让提莉把她召集的女巫都带来边陲镇吧?” “那这场决斗有什么意义?” “不是决斗,是比试,”罗兰纠正道,“意义就在于让你知道,面对教会我并非毫无反抗之力。而且若是你输了,回去以后自然也会记得,峡湾待不下去的话,西境还有块边陲之地可以提供女巫生活的居所。当然,你如果赢了,劝说温蒂她们时至少也多点说服力不是吗。” “我不可能会输,”灰烬说,“现在就把你的骑士叫来吧。” “不是现在,”罗兰摆摆手,“一周之后,我才能做好比试所需的准备。这一周时间里,你可以住在城堡内,和女巫一起感受下小镇生活,说不定你会收回之前的看法。” “……”她看了王子好一会,才点头道,“或许不用等到七天,她们就会改变自己的看法,跟我离开边陲镇。” 罗兰耸耸肩。 就在她转身走到门口时,他忽然叫住了对方,“等等……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虽然确定自己没有见过这张脸,但从背后的身形来看,却有种莫名熟悉的感觉。罗兰稍微回忆了下,这种熟悉感似乎来自于……王都宫廷之中。 “你的亲卫没告诉您吗?”她没有回头,“如果不是提莉阻止我,恐怕你在王宫时就只剩下一只手了。” 办公室的门关上后,夜莺现出身形,吹了声口哨,“您也摸过她的屁股?” “啥?”罗兰怔了怔,“我根本不记得王宫里有这么个人。而且什么叫「也」摸过?” 夜莺做了个口型,他分辨出那是「提尔」——见鬼,虽然自己确实摸过侍女长的屁股,但那是怕被人看出破绽,按照惯例摸的好吗!偷窥的事我还没跟你计较呢! “咳咳,”安娜打断了两人的对话,“您真有把握让骑士击败超凡女巫吗?如果失败的话,可能会影响其他女巫对您的信心。” 还好,安娜的神色看上去依然平静,罗兰松了口气,“自身强化型女巫虽然不受神罚之石影响,但她仍然是以自己的身体机能去战斗,比起可以快速射击的连发热兵器,身体的局限性始终是太大了。我想胜算至少在七成以上。” 不过前提是能在一周内完成弹药的研制工作,他想。(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章 交锋 罗兰对转轮火器的子弹构思已久,圆形铅弹和散装火药实在过于落后,考虑到安娜的加工能力,直接制造铜壳定装弹药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关键在于,没有可靠底火的情况下,如何点燃弹壳内装填的黑火药。 早期金属外壳定装弹的底火一般是对撞击极为敏感的雷酸汞,扣下扳机引动撞针,激发子弹底部的雷酸汞发火,从而点燃发*射药,将弹头射出枪膛。 可惜他想破头也没能想起制取雷酸汞所需的原料究竟是哪几种,从字面意思上来看必然有硝酸和水银,不过手写反应式可以看出,这两种物质反应只会生成硝酸*汞。 而且光知道原料不等于能顺利制出成品,反应过程中溶液是否有浓度和温度要求、需不需要加催化剂也是影响成品制得的关键因素。何况雷酸汞由于其敏感的特性,制造时很容易触发爆炸,一不留神就会赔上两根手指,因此他迟迟不敢亲自尝试。 所以,罗兰只好退而求其次,在使用金属弹壳的情况下依然采用燧发点火方式,这就要求火星能进入弹壳内部,点燃火药。所以首先弹壳底部必须留孔,同时要防止火药泄漏出来。 显然这两点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开孔越大,火药漏得越快。而开孔过小的话,燧石迸射出的火星就很难点燃里面的火药。 他需要一种东西,能顺利被火星引燃,同时堵住开孔,防止火药泄漏。 罗兰第一个想到的是硝化棉,也就是俗称的火棉。 这也是他记得的为数不多能用于武器的化学制品——因为它的制备材料十分简单:棉花浸泡在两种强酸的混合酸液中即可。酸是最常用的硫酸和硝酸,制取时也没什么危险。他本想等招募到炼金师后再进行火棉的试制,不过现在既然定下了七天之约,他决定捋起袖子亲自下场。 提起鹅毛笔,他将酝酿已久的构思写在草稿纸上。 首先是棉花,最好是经过纺织且未染色的薄棉纱——这东西从公爵府搬回来不少,如今正堆积在城堡仓库中。棉纱需要脱脂,不然附着在表面的油脂会阻碍硝化的进行。去除油脂的东西大部分穿越者都耳熟能详,就是氢氧化钠,也就俗称的烧碱。同时它还是制造去污剂的原料:往油脂中加入氢氧化钠溶液,搅拌均匀后入模凝固,就能获得洗涤用肥皂。只是罗兰一直忙于发展工农业和对抗外敌,暂时没有功夫去研制这种日用品。 至于如何制取氢氧化钠,最简单的恐怕就是电解食盐水了。于是王子发现,为了打造一颗新式子弹,首先他得先从直流发电机做起。 ******************* 灰烬走在赤水河边,心情隐隐有些低落。 自从那些女巫知道她来此的目的是为了劝告共助会姐妹离开边陲镇后,对她的态度也冷却下来,不复昨晚初见时的热情。 而且,她注意到大部分女巫都会在城堡后院练习自己的能力,这说明罗兰也发现了避免遭受魔力噬体的方法。原本想用这条至关重要的情报换取女巫好感的打算已然破灭,除了单独向她们阐述利弊,劝其离开外,自己几乎无计可施。 最令灰烬感到意外的是罗兰.温布顿——他模样变化不大,举手投足间却有了股难以形容的气质,跟以前纨绔子弟的形象格格不入。 为什么会这样?他以前明明是一个无能之辈,遇见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逃避,别说为他人挺身而出了,就连自己做下的事,他都惧怕担负责任。想起那次骚扰,不过一个憎恶的眼神,便让他惊慌失措地跌倒在地。提莉闻声而来,他却谎称自己是不小心摔倒了,还责怪五王女,为什么要找一个如此丑陋的女人做侍卫。 从那时起,灰烬对四王子的感观便降至了最低点。 原以为这样的人再好解决不过,可今天的交涉她完全没能占据上风,特别是在对方说出进行场一对一的比试后,她发现自己连用武力威逼都行不通了——因为对方没有逃避责问,而是打算用比试的方式正面回答自己的质疑。这时候再威胁他个人,除了降低女巫的好感外,别无他用。 灰烬叹了口气,如果自己能像提莉那样聪明就好了,任何难题在她面前都会迎刃而解,若是遇到这种情况,她也一定能想出解决的办法吧?来时的轻松和期待已不翼而飞,如果不是想要尽可能帮到提莉,灰烬真想立刻乘上前往碧水港的船只,早日离开灰堡。 不知不觉中,她发现自己已走出了小镇的范围,河对岸不再是郁郁葱葱的麦田,而是尚未开垦的林地。 就在灰烬准备回头时,身后突然传来了魔力的波动,她下意识地偏过头,一把匕首从脸颊边刺出,接着顺势横划。涌动的魔力已变成滔天巨浪,灰烬感到自己半边脸颊都被刺得生痛,对方连贯的招式显然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她不再犹豫,放任身子完全倾倒,避开从眼前扫过的匕首,单脚发力将自己弹射出去。 然而对方凭空消失,眨眼间再次出现在自己背后,灰烬甚至没看清对方是如何移动的。 她抽出巨剑,身体旋转一圈,带动剑刃发出沉闷的呼啸,速度之快,使得地面扬起了大片尘土。无死角的攻击方式可以解除剑身攻击范围内的任何威胁,可这一招在对方诡异的身法面前失效了,巨剑扫过黑影位置,就像什么也没有碰到。 糟糕,她心里暗想,全身肌肉紧绷,准备硬吃对方下一轮攻击时,黑影从她面前消失了。尘埃缓缓落地,那人正站立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把玩着手中的匕首。 正是夜莺。 “这是警告吗?”灰烬皱眉道。 “当然不是,”她将匕首收入腰间,“我只是想看看超凡者的实力。” “是吗?我以为你想说——” “——让你赶紧离开边陲镇,否则就对你不客气了?”夜莺打断道,“那样的话,我跟哈卡拉又有什么区别。” 哈卡拉?她为什么要提到共助会的前首领?灰烬不解地想。 “你可以放心的劝说每位姐妹,如果有人愿意跟你离开,我想殿下不会阻止你们,我当然也不会。不过……”夜莺顿了顿,“不要试图伤害或威胁罗兰殿下,否则下一次我就不会故意刺偏了。”说到这儿她咧嘴一笑,消失在空气中,“好好享受在边陲镇的生活吧。” 果然,还是来警告自己的啊,灰烬摇了摇头。(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一章 炼金与化学 直流发电机的原理和结构都十分简单,罗兰小时候拆过十多个四驱车的马达,从普通的白板马达拆到传说中的金超霸,还自己动手缠绕过转子铜线。这些马达都是典型的直流电机。 直流发电机和直流电机在结构上没有差别,从本质上来说,它们就是同一个玩意,功能可以互换。只要让其他机器带动电机转子旋转,让导线连续切割磁感线,就能源源不断的产生感应电流。 在谜月和安娜的帮助下,罗兰只花了半天时间便拼装出一台简易直流电机,定子部分全部用木头打造,再交由谜月赋予磁性。转子末端的换向片嵌在一截圆木上,圆木中心留有孔洞,可以和蒸汽机转轴相连。如此构造既方便制作,又保证了换向片之间相互绝缘。 至于新式蒸汽机,则变成了他和谜月在一旁观看安娜表演神乎其技的加工技巧。需要制作大型零件时,她便令黑火张开,像布一样将一堆铁锭包裹其中,烧熔后再收缩黑火,压制成满足尺寸要求的板材,最后切割成型。 就在次日,罗兰准备前往煅烧间后院测试发电机效果时,侍卫带来了一个令他欣喜万分的好消息,来自赤水城炼金工坊的首席炼金术师已经抵达边陲镇,而且随同而来的还不止一人。 ******************* 凯莫.斯垂尔走得十分果断,当天下午他就带着家人和十多名弟子搭上了前往边陲镇的商船。遗憾的是,查美斯犹豫再三后拒绝了他的邀请。 他没有把这封信的内容透露给其他炼金师,知道的人越多,启程时间也会越晚。凯莫担心水晶玻璃烧制成功的消息很快会传到公爵耳中,到时候再想走,就没那么容易了——对于这种利润高昂的奢侈制品,公爵肯定想牢牢抓在自己手中。 他已经将玻璃配方和烧制方法写在羊皮纸上,存放在提炼室的公式柜里,也算是对公爵投入大量资金建造炼金工坊的回报。只不过在炼金的真理面前,无论是水晶玻璃还是炼金工坊,都不值一提。 五天后,凯莫终于见到了写下这封信的主人——边陲镇领主,罗兰.温布顿。 城堡会客厅内,他刚行完礼,屁股还未坐稳,便迫不及待的开口道:“殿下,我想和您的炼金师好好谈一谈。” “我的炼金师?”对方笑了笑,“在你来之前,边陲镇没有一个炼金师。不过现在,你就是我的炼金师了。” “您是说……那些炼金公式,都是您自己写的?”凯莫直接忽略了他的后半句,脸色变得有些苍白。他突然想到了另一种可能,对方是王子,所接受的知识全部来自于宫廷导师的传授,如果他都能知道这些,岂不是王都炼金协会早就掌握了炼金变化的本质?而自己还妄想凌驾于他们之上,说出去简直太可笑了。 “不完全是,”罗兰说道,“这些公式来自于四百多年前的古籍,我也是偶然才发现它们的。似乎在数百年前,他们称炼金为「化学」。” “化……学?”凯莫听到公式并非来自王都炼金协会,心里顿时好受了不少,不过王子给出的答案仍让他吃了一惊。四百多年前的炼金书籍?要知道王都炼金协会也才两百年不到的历史,难道后人还不如前人? “没错,在书里,那些学者提到了一种假设,就是物质不灭论。组成世间万物的物质都不会消失或增多,它们只是从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只形态,比如说这块糕点,”罗兰指了指长桌上的蛋糕,“你吃下肚子后,有一部分被你吸收,有一部分排出体外,若把吸收的部分和排出体外的部分相加,它们的质量应该是相等的。” “等等……殿下,”凯莫思忖道,“我如果将一截木头烧成粉末,无论怎么称量,烧成粉末后的重量都比木头要轻。如果物质不灭,那它缺失的那部分物质到哪里去了呢?” “这些在书里也有解释,”罗兰笑道,“它们变成了气体和水。而水被火焰烘烤蒸发,所以最后你只能看到留下来的残渣。” “气体?”凯莫感到心里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难道空气也有重量?” “当然,物质皆有质量。”王子点点头,“要验证这点也很简单,往瓶子里装入一堆木屑,盖住瓶口放在天平上,等到平衡后点燃木屑。最终你会发现,瓶子的重量不会发生改变。因为燃烧释放气体无法跑出去,依然留在瓶子里。” “这……也是古籍上写的?”凯莫急切地问道,“能让我看看那本书吗?” “如果你能答应我几个条件的话,”罗兰摊手道。 “您请说。” “首先第一点,你要为我工作,薪酬按你在赤水城炼金坊时的酬金计算。第二,一旦你接受这份工作,就必须遵守保密条例。也就是说,不得将工作内容透露给其他炼金师。第三,如果你同意的话,我们便签下契约。这份契约为期五年,五年后,你可以自由选择去留,炼金成果也不再受到保密条例限制,可以向其他炼金师或炼金行会展示。相应的,如果你接受这三个条件,边陲镇将提供住房和化学实验室。同时我也会把《初等化学》这本书借给你阅读,如果有不明白之处,可以来问我。” 听起来并不是什么苛刻的条件,凯莫心想,虽然像什么保密条例、化学实验室等词汇着实拗口,但大致意思他还是能明白。为期五年的契约也不算太久,他原本以为领主会提出让自己永远待在边陲镇的要求。 而且……即使是再苛刻的条件,他都想要亲眼目睹一下,那本记载了炼金本质的书籍。 想到这儿,凯莫起身稍稍弯了下腰:“愿意为您效劳,王子殿下。” “很好,那就这么说定了,”王子看上去也并不怎么在意礼节,“你的工作地点就在赤水河边,签完契约后我会带你去熟悉一下实验室,顺便介绍下那些玻璃器皿的用途和操作章程。” 令首席炼金师感到有些不对劲的是,为何王子殿下谈起炼金会如此熟练,甚至让人觉得胸有成竹之感?他只不过是个偶然接触了炼金古籍的普通贵族啊?不过这些都是细枝末节,他压下疑惑,问道,“不知道殿下需要我炼制些什么?” “高浓度的酸,越多越好。”王子回答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二章 枪械练习 “谎话连篇,”待罗兰处理完炼金师的事,再次回到办公室时,夜莺出声道,“什么四百五十年前的古籍,《初等化学》不是您写出来给书卷记忆的课本吗?那东西迟早都要教给领民的吧?” “善意的谎言而已,”罗兰捧起杯子喝了口茶——自从王都商人玛格丽赠送了一包红茶后,他终于可以告别天天喝白开水或麦酒的日子了,“一个身处王宫的王子,怎么可能对炼金知之甚详,如果有,那也是来自王都炼金师的教导。给他一本教材让他自己去钻研,比我传授炼金术更容易接受,人毕竟最相信的永远是自己。” “噢?”夜莺突然俯下身子,凑到罗兰面前,“那您的知识,到底是谁传授的呢?” “呃……”罗兰刚张开口,便被夜莺用手指按住了,“您如果不想说的话,就不要说出来。我不希望听到您撒谎。” 他眨了眨眼睛,对方才收回手。 “趁着离比试还有五天,”罗兰趁机换了个话题,“得让卡特提前熟悉下新武器的操作了。” “可是您不是说,弹药问题还未解决吗?” “火棉只影响它的实战使用。如果仅为了应付比试,每把枪射击一轮还是能够办到的。毕竟比试时无需考虑运输子弹和反复装填,十发子弹已经足够得出结果,”罗兰说道。当然,因为缺乏火棉导致的击发率下降问题,就属于概率事件了,这一点只能交由老天和卡特的脸去决定。 ******************* 小镇城墙以西。 卡特来到之前的炸药试爆场,接受罗兰布置给他的新任务。 “与一名女巫战斗?”首席骑士怔了怔,“我能佩戴神罚之石吗?” “当然可以,”罗兰微笑道,“不过你面对的是一位特殊女巫,神罚之石对她无效,而她的作战方式和武士类似,用大剑进行攻击。” “您的意思是,她是名精通近身战的女巫?”卡特瞄了眼罗兰身边的夜莺。 “差不多,不过由于她的能力是强化自身,所以无论是力气还是速度都远超常人。”罗兰说道,“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大概对手的身体素质比之前用于测试药丸的死刑犯还高出数倍。” “高出数倍……殿下,您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卡特瞪大了眼睛,“很可能我即使观察到了她的动作,身体也无法跟上反应。如果她真像您说的那样强大,我恐怕没办法战胜她。” “理论上来说,你的胜率确实为零,”王子递过来一把模样奇特的火器,“但有了这个,你获胜的机会将大幅提升。” “这是……新火枪?”卡特双手接过——因为它的扳机和枪管部分和燧发枪极为相似,骑士判断它们应该属于同一种武器。它块头不大,握在手中却沉甸甸的,比燧发步枪还要重上几分。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除了握把处是木头外,整个枪身都由金属制成,那流畅的线条和转角,以及灰白色的金属光泽,有种说不出来的美感。 卡特几乎是一瞬间就喜欢上了这把武器。 “它的名字叫转轮手枪,”罗兰掏出另一把同样造型的武器,向左弹出犹如蜂巢一般的轮子,“现在我教你怎么使用它。” 卡特很快发现,它的操作方法比燧发枪更简单,弹丸和火药已经连成一体,只要装入中间的转轮即可开火。转轮上共有五个孔洞,可以一次性装填五发弹药,这大概就是它被称为转轮手枪的原因。手枪尾部对应转轮的地方有一处小孔,只要扣动扳机,就会有火星从孔洞里迸射出来,并发出呲呲的摩擦声。或许里面藏了块燧石,他想。不过这子弹设计也太精妙了,浅黄色的外壳大概是由薄铜板制成,整体呈现出完美的圆形,通体光滑,看不到结合缝隙的痕迹。子弹前细后粗,尾部约食指粗细,可以极为精确地与弹巢孔洞相契合,这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这是未完成品,所以你要时刻注意子弹底部的开口,”罗兰做了个射击动作,“像我这样,枪口稍微向下,不要让火药从开口出泄漏出来。每次射击完毕,都要清理转轮的子弹巢,避免散落的火药积累在孔洞里。” “未完成品?” “是啊,”王子耸耸肩,“还有一项关键技术正待解决,一切顺利的话,你或许能在比试前赶上。到时候子弹底部的开口会被封住,你也无需再担心漏药问题了。先来试试打靶吧。” 底部被封住的话,那怎么点燃子弹内部的火药?卡特想了想,决定放弃思考这个看似不可能的难题,毕竟,他没有殿下那么见多识广、博学多才。 没错,就是博学多才。卡特现在已经对四王子殿下佩服得五体投地,无论是宫廷学士、炼金大师还是占星家,没人能像殿下一般发明出如此多稀奇古怪的玩意,而且这些玩意都有着极高的使用价值,不像雪粉、载人风筝之类的发明,只能沦为贵族的玩具。而殿下发明的蒸汽器已经用于矿山的运矿和抽水作业,火枪和火炮更是击退了邪兽和公爵联军。如今卡特坚信,只要假以时日,登上灰堡王座的必然是罗兰.温布顿殿下。 靶子立在十米外,这个距离的人形靶只有巴掌大小。他按照殿下教导的双手持枪方式,微微侧过身体,让枪管准心对准靶子,扣下扳机。 火花和燃气从转轮两侧喷出,巨大的声响震得耳朵生痛,他仿佛感到有人猛推了自己一把,手腕不自觉地向上抬起。当硝烟散尽,靶子看上去完好无损。 “继续。”罗兰说。 卡特深吸口气,将剩下四颗子弹发射出去,结果仍没有一发上靶。 “这……”卡特望向王子殿下,而后者看上去并不在意。 “手枪由于枪管短,射程和精度都不如步枪,脱靶十分正常。加上子弹口径接近十二毫米,后坐力也比燧发枪大很多。”他又开始说起了卡特难以理解的话,“总之,你按照我说的方法好好练习吧,在比试之前,必须做到五发都能击中靶子,你才有机会获胜。对了……弹壳别忘记收集起来,它们重新装填后,还能够用上好多回呢。”(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三章 女巫麦茜 灰烬坐在城堡顶端,等待决斗日的到来。 这几天,她的劝说毫无进展,共助会女巫的固执大大超出了她的预期,无论是年长的书卷也好,还是未成年的莉莉也罢,都拒绝了她的邀请,唯一的区别是,拒绝方式各不相同罢了。 有的因为罗兰而选择留下,有的则不想离开共助会的姐妹们,导致十名女巫如同一块铁板。至于原本就属于边陲镇的安娜和娜娜瓦,她更是连尝试的心情都没有。特别是前者,灰烬站在她面前时,感受到的魔力和以往的女巫截然不同——安娜体内的魔力如同坚硬的钢铁,光滑而致密,仿佛一堵横跨在两人之间的铁墙。 在提莉召集的众多女巫中,从来没有人给她过这样的感受。向其他女巫打听的结果,安娜的能力是再寻常不过的操控火焰。为什么无形的火焰在魔力上却让她感受到了犹如实质的屏障,灰烬百思不得其解。 至于这座小镇,也和以往见过的城镇或村庄大不一样。非要形容的话,便是这里充满了活力,人们似乎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 她可以从城堡顶部瞭望小镇全景,镇中心人流最密集的地方正在建设新的房屋,他们把规划得方方整整的地盘成为小区,每个小区的房屋都大同小异。从北边运送砖头的马车没有一刻停歇,石匠们先一次性挖出十来个同等模样的土坑,然后开始垒砖搭建,这种建造速度快得令人诧异,几乎是一天时间,就能垒出半人高的围子。 而向东北方遥望,那里冒出的滚滚浓烟直冲天际——不是山林失火,而是砖窑在工作。还有几座特别粗壮的砖塔正在搭设中,乍眼望去,像极了一桩桩被砍伐过的红色巨木。 河岸码头边,每天都有数艘帆船抵达边陲镇,从桅杆上挂着的旗帜来看,大多数帆船来自长歌要塞。从船上卸下的货物几乎将堆场放满,堆场周围,则有一队持着木枪的守卫巡逻。和大多数城市的守备队员不同,他们没有懒散地走一阵停一阵,或者干脆找个地方躲起来偷闲打盹,而是至始至终地排成一条直线,穿行在码头和堆场之间,有时还会主动上前帮忙卸货,这在灰烬的记忆里,全然是一副不曾见过的景象。 罗兰.温布顿到底有什么魔力,能让这些领民对建设一座荒僻又贫瘠的小镇报以如此大的热情? 就在这时,头顶传来一阵咕咕哒的鸟叫,灰烬抬起头,只见一只巨大的肥鸽子从天而降,落在她的肩头。 “终于找到你了咕。”鸽子蹭着她的脸颊道。 “提莉派你来的?”灰烬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麦子,扔在屋顶上。 鸽子扑棱扑棱飞扑过去,忽然像意识到了什么,“我不是鸟咕!” “那就变成人再跟我说话。” “好吧咕,”话音刚落,鸽子的羽毛陡然膨胀开来,洁白的光芒从羽毛缝隙中透出,接着一个脑袋钻了出来,而膨胀的羽毛快速收缩,化为了一束长长的白发。 无论看多少次,灰烬都会啧啧称奇。麦茜,一个能变化成各种鸟儿的女巫,除了体形会大上一圈之外,其他细节都唯妙唯俏。有时候她甚至会羡慕对方的能力,比起不畏惧神罚之石的超凡魔力,她更渴望能够快速穿行于两地,那样的话,只要想见提莉时,随时随地都可以出发。 “就算是带着追踪符印,想要定位你的方向也不是那么容易啊,”麦茜抖了抖身上黏着的绒毛,“距离隔远了,我的魔石塑像几乎感受不到符印波动。还好幽影知道你的大概去向,我一直飞过坠龙岭,这尊塑像才算有了些反应。” 她除了那束标志性的白发外,最大的特点就是个头矮小,明明已经成年,却直到自己的腰间,外貌也是小姑娘模样。只要把白发解开,几乎能把她的整个身体包裹入内。 “提莉安全抵达峡湾了吗?”灰烬坐下,拍了拍身边的瓦片。对方便像鸟儿一般,乖乖凑了过来。 “她乘坐的皇后号顺利到了,不过第二艘北风尖角号在靠岸时触到了暗礁,倒是没有女巫遇难,第三艘和第四艘仍在海上,我来找你时还从她们头顶飞过呢。” “那就好。”灰烬放下心来,王子殿下虽然面目可憎,但有一点没有说错,那就是灰堡到峡湾这段航程充满危险。大海的气候变化远比陆地上来得迅猛和暴烈,晴空万里的好天气眨眼间便能掀起风暴,在铺天盖地的巨浪下,超凡之力也显得微不足道。 “你们的说辞都一样,”麦茜摊手道,“幽影说你没能一同回去是因为想去边陲镇拉拢更多的女巫,而不是出了状况,提莉大人第一句话也是「那就好」。”她顿了顿,脑袋四处张望,“同伴们呢?她们在哪儿?” “她们不愿意离开,”灰烬叹了口气,将事情经过简单讲述了一遍,“比起我,她们更相信此地的领主,也就是提莉的哥哥。” “提莉大人愿意接纳我们,她的哥哥也愿意接纳我们……嗯,这似乎没什么不好的咕,”她偏头道,“既然如此,你就应该早点启程前往峡湾了。没有你的帮助,提莉大人无法展开清扫计划。” 灰烬摇摇头,“我要等到比试之后才离开。” “可你刚说,即使你赢了,对方也不会主动赶女巫离开吧。”麦茜嘟囔道,“这样你也要完成比试吗?” “如果有一点机会的话,我都想试试,”灰烬平静地说道,“清扫计划晚上几天并无影响,但我若能多带一名女巫回去,提莉的力量都会扩大不少。” “好吧,”麦茜点点头,“那我也在这儿等你一同回去好了。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经过坠龙岭时,我看到了一支举着教会旗帜的人马,大概十人左右。” “人数不多……举旗,应该是使节团,”灰烬冷哼一声,“除了边陲镇,我想附近也没有其他地方需要教会派出使节团了。他们的鼻子就跟狗一样灵敏。也好,等到我干净利落地击败他的骑士,再告诉他教会将至的消息。到那时,罗兰.温布顿就知道自己错得有多厉害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四章 制酸 凯莫.斯垂尔这些天来几乎没怎么睡过,他发现来边陲镇是自己这一生中做过的最正确的选择。 花了两天一夜将《初等化学》全部翻过一遍,睡了两三个时辰,便又是精神抖擞。现在他已经返回到第一页,重头细细研读这本古籍。 物质是由极小的微粒构成!物质的变化是微粒的分解和重组!反应过程中,物质总量不变! 天哪,这本书的撰写者究竟是何等人物,竟然能将人们无法看到的世界描叙得如此清晰。他曾不止一次怀疑书本上的内容都是胡编乱造来的,但按着上面的范例进行炼金试验,结果都完全符合!而且,现实中所常见的一些例子,也能证明书的正确。 例如第一章中描述的「氧」。 这种气体是空气的主要成分,人们呼吸的不是空气,而是氧气。火焰燃烧需要氧气,是因为燃烧本质上是一种氧化反应。氧气越多,燃烧越旺盛。 这些话让他想起了赤水城的玻璃窑,需要两个人不停摇动鼓风囊,才能让炉内温度升至砂石的熔点。既然是物质,显然也能通过炼金……不对,通过化学反应提取出纯净的氧。如果可以直接往炉内通氧气,是不是可以省下鼓风设备了? 而且最令人惊奇的是,书上说水竟然是由两个氢微粒和一个氧微粒组成,这大概就是万物生灵都要喝水的原因。不过氢在似乎也是一种气体,两种气体合在一起变成了液体,这是怎么办到的? 凯莫发现自己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琢磨。不过有一点毋庸置疑,他已经走在了所有炼金师的前面,当他们还在混沌和迷雾中摸索公式时,自己眼前却出现了一条笔直而平坦的大道。 不过,正事还是要办的。他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本。此时天边已渐白,又到了工作的时间。 凯莫吹灭蜡烛,走近卧室看了眼还在熟睡的妻子和女儿,静悄悄地出了门。 殿下分配给他的住宅位于城堡以西,比自己在赤水城的家要大上不少,墙体都是用砖石砌筑,比起容易发霉的木头,这种屋子显然舒适许多,而且家具和厨具一应俱全。他虽然嘴上没说,心里却觉得较为满意。弟子们则住在离他两条街之外的另一个小区,房子要小上一圈,而且也不是单独住房,倒有点像是旅馆的布置,一间卧室可以供四人居住。 走到赤水河边的化学实验室,弟子们已经忙碌起来。他们是凯莫精心挑选的人,几乎从孩童时就在炼金工坊学习清洗材料,如今都在二十到三十岁之间。见到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实验室和亮晶晶的玻璃容器,凯莫满意地点点头。 “早安,首席导师大人,”众弟子一起低头行礼道。 “开始吧。”他从柜子里取出一副手套戴上——这种手套极为轻薄,富有弹性,大概是用动物肠子缝合而成的。之前炼金工坊从没有这种规定,但王子殿下反复强调化学实验的危险性,在操作规章中,凡是涉及到有腐蚀性原料反应的,都必须佩带手套,同时开启所有窗户。 和工坊不同,如今他们的工作内容十分明确,就是为殿下制取酸液。双石制酸的方法,他们已经操作过许多次,因此凯莫只需要在一旁巡视指点,不必亲自下场动手。 这两种酸在《初等化学》中都有详细记载,一种叫硫酸,一种叫硝酸。而他之前习惯用制造物来命名,比如前者称为绿矾酸,后者称为硝石酸。名称不同,制取方法基本一致,通过干馏绿矾石和硝石得到酸的蒸汽,再经冷凝收集得到酸液。绿矾通常与硫矿伴生,硝石则在大城市有专门的制硝池生产,都是常见的原料。 不过殿下强调,他要的两种酸浓度必须要高,还特意交代了提纯方法。 例如硫酸收集后,可以通过加热,使水分蒸发出去,最后得到浓度高达九成八的浓硫酸。不过硝酸就要麻烦很多,听王子殿下说,这种酸液本身就不太稳定,容易挥发,浓度高到一定程度后,甚至见光都会分解。因此干馏出来的稀硝酸必须与浓硫酸混合后加热,让浓硫酸吸收水分,将硝酸蒸发出来,存放在棕色的玻璃瓶中。为此,殿下还特意准备了一支温度计。 凯莫看到它的第一眼便觉得这东西真是巧夺天工,一支空心的玻璃管中盛放着水银,而且两头都被封死,不用担心水银漏出。上面画有几圈漆线,加热时水银会逐渐上升,最终停留的位置就代表着当前温度。 如今,实验室已经制造出三瓶浓硫酸和一瓶浓硝酸。在这个浓度下,他才发现,硫酸并不像水那样易于流动,倒更像是有些粘稠的油。硝酸在高浓度下也不再是无色透明,而是变成了淡黄色,只要打开玻璃瓶盖,便会散发出阵阵白烟。 “导师大人,我们每天都要制取这两种酸液吗?”一名叫阿蒙的弟子问道。 “直到殿下交代新的任务下来。”凯莫顿了顿,“怎么了,担心没有时间摸索炼金公式?” 阿蒙点点头。 凯莫摸着下巴的胡渣子笑了,“忘记跟你们说了,炼金师这个头衔以后都不需要了,所以你们也不必靠摸索公式来成为炼金师。” “不……”阿蒙愣住,“不需要了?”其他弟子也放缓了手头的工作,侧耳倾听导师接下来要的话。 “没错,炼金公式不需要再靠摸索,而是记忆和推导,”凯莫拍拍手,干脆把众人都聚拢到身边,“殿下交给了我一本《初等化学》——这也是我带着你们来此地的原因,如果钻研透彻的话,世间大部分公式,都能根据书中的内容推测出来。” “推测出来?”弟子们发出一阵低呼。 “没错。等我详细读过后,便会开课传授给你们。”他说道,“至于晋升途径,殿下也有向我提及。今后你们必须通过他亲自安排的测验,才能获得化学家称号。相信我,要不了多久,这个荣誉称号就会彻底凌驾于炼金师之上。而你们所掌握的知识,即使连王都炼金协会也望尘莫及。”(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 追逐 闪电穿梭在边陲镇以南的丘陵地带,将手中画满格子的羊皮纸一一填满。 这是她最近新接受的任务,配合索罗娅一起,绘制西境地图。 带着索罗娅一起飞行的话,高度会大大下降,很难穿越成片的树林。因此由她先画下一张张大致的轮廓,再由索罗娅拼凑在一起,绘出整块地图。在魔力之笔下,地图看上去就和从空中俯视一样,每个细节都栩栩如生。 当羊皮纸填满,闪电掉头返回边陲镇。今天这几个月的练习,她的飞行速度越来越快,全速飞行的话,按罗兰殿下的计算方式,时速差不多已接近一百二十公里。在这个速度下,铺面而来的强风让几乎她睁不开眼睛。 她原以为这已是自己所能达到的极限,但就在前天,殿下送给了她一件礼物——那是一件牛皮缝制的头带,中间包裹着两块铜圈,铜圈一面嵌有纯净透明的玻璃,只要戴上它,就可以远离风的困扰。 殿下说这叫防风眼镜,是烧制玻璃器皿时顺手制作的,还说有了这个自己就更像小伊泽瑞尔了。闪电不知道伊泽瑞尔是谁,但她明白光是将牛皮、铜圈和镜片接合在一起就是件颇费功夫的事。每块皮料都有双层缝线,铜圈向内的一侧被包得严严实实,不用担心划伤皮肤,后面也有类似皮带的卡扣,可以随意调节松紧,怎么看都不像是随随便便做出来的东西。 她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件礼物,几乎睡觉时都将它戴在头顶。如今,只要拉下防风眼镜,她便可以想飞多快飞多快,再也无需顾及耳边呼啸的狂风。 不一会儿,闪电便抵达了小镇上空,正打算返回城堡将格子地图交给索罗娅之际,一道白色的身影忽然从眼角掠过。她侧头望去,只见一只鸽子正展开双翼,往长歌要塞的方向滑翔。鸽子并不是什么稀罕的鸟儿,但这只不同,它实在太过肥硕了,光是那对翅膀,就足够自己啃上一天。 闪电咽了口口水,她想起自己流落荒岛时亲手抓鱼捕鸟,架起篝火烤来吃的情景。王子殿下提供的伙食虽然也很丰盛,但连续一个月的黄油面包和蘑菇汤已经有些腻味了,若是能抓只鸽子来烤烤……她摸了摸腰间装着盐粒和胡椒的小包,下定了决心。 一个转向,闪电径直朝鸽子冲去,而后者很快注意到了这位不速之客。它收拢翅膀,向下俯冲,似乎是想钻入树林中,摆脱来势汹汹的追猎者。 闪电稍稍一愣,没想到这只鸽子还挺聪明的。随即她咧嘴一笑,急转直下,尾随它而去。自从在邪月引诱过混合种邪兽后,小姑娘自信没有任何东西能在她的眼皮底下逃脱。 鸽子一会儿从树梢上掠过,一会将高度压得极低,贴着地面飞行,然而两者的距离越来越短,无论它怎么扑腾翅膀,都无法甩开闪电。 树林飞快向后退却,阳光透过密布的树枝洒下,光斑和树荫交替出现,直至穿过一段开阔地段,周围顿时变得空旷而明亮。她抓住机会,将速度提至极限,瞬间从背后抱住了鸽子,将它按倒在地。 鸽子使劲挣扎也无法挣脱她的束缚,闪电从腰间拔出小刀,准备了结这只猎物时,对方突然开口了,“不要咕!救命咕!” 小姑娘打了个哆嗦,吓得差点把刀都扔掉了。不过她很快回过神来,“你是女巫?” 鸽子连连点头。 “我还以为能换换口味,”闪电遗憾地叹了口气,收回小刀。“我叫闪电,你叫什么名字?” 对方膨胀成一团,接着化为人形,“麦茜,你居然想吃一只鸟!”她控诉道。 “以前吃过不少。”闪电耸耸肩,伸手将她拉起。忽然间,一颗珠子从她怀中滚落,在地上弹跳两下,落入一处小土坑中。闪电走过去拾起珠子,想要递还给麦茜之际,却发现这颗如同玻璃般透明的红色珠子上刻着一串奇特的符纹,看起来十分眼熟。 她皱眉思索了会儿,随后勾起脖子上的细绳,从胸口掏出一枚深红色的坠子。两者放在手中一对比,她才发现上面的符纹竟然一模一样。 “咦?”麦茜从背后探出头来,“你也有追踪符印?” “追踪符印……是什么?” “你不知道?这东西能被魔石感应,可以定位持有者的位置。”她顿了顿,“不对,我干嘛要告诉你,你刚才还想吃我来着。” “你有魔石吗?” “有——没有。”麦茜摇摇脑袋。 “所以你可以定位我的位置?”闪电好奇地问。 “不行啊,必须是匹配的魔石才能定位相应的符印。”她这次倒回答得挺利索,“而且只有女巫才能使用它。你什么都不知道,又是怎么得到它的?” “小时候我爸送给我的,”闪电将珠子还给对方,“你的呢?” “不告诉你,”麦茜做了个鬼脸,随后好奇地打量着前者,“你就是共助会会的女巫?听灰烬说,你们不愿意离开边陲镇。” “你是她那边的人?”闪电撇撇嘴,“我还以为你是被传言吸引来的新人。大家在这里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开。” “因为危险啊,教会随时都有可能率军前来。” “探险家才不会因为危险而胆怯,”闪电说到这儿脸微微一红,唔……前往石塔的那次不算。等到下一次前往遗迹时,自己一定要第一个迈入地下室,“而且罗兰殿下手中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发明,只要你见识过,就一定会被它们吸引。其中一种能发出拳头大小铁球的武器,碰到的人都会被撕得粉碎。” “真的?能带我去看看吗?”麦茜惊叹道。 “那可不行,除非你加入女巫联盟,成为我们中的一员。” “可我得带灰烬回去……”她犹豫了下。 “那你可以送完再过来啊,”闪电劝诱道,“这里好玩的东西可多了,有烧水就会自己动的机器,有千米之外就能向敌人发起攻击的武器,呃……千米有多远?总之很远,人看上去都只有树枝桠大小。”她手脚并用比划着,“而且迷藏森林里可以玩的地方就更多了,捅蜂窝、采蘑菇不算什么,猎鸟和猎野猪才有意思。剥了毛皮架在篝火烤得油光发亮,再撒上盐末和胡椒,吃起来满嘴都是肉香。” “真的?”麦茜不禁舔了舔嘴唇。 “骗你干嘛,”闪电勾住对方肩膀,“要不我们现在就去打只鸟来烤着吃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六章 决战前夜 到约定的第五天时,罗兰终于准备好了制作火棉的全部原料。 在电解食盐水时,他还出现了一次严重纰漏,利用安娜切割子弹剩下的铜条作为电极,结果导致电极被溶解,浪费了一盆子盐水——由于电解时为了避免氯气溶于水,电解液一般为饱和食盐水,而盐在这个时代并不算是白菜价的东西。因此倒掉融入铜离子而产生杂物沉淀的废弃盐水时,罗兰觉得自己白白扔掉了好几枚金龙,最后将电极换成碳棒后才解决问题。 用烧碱加水煮沸去除油脂,得到脱脂棉纱布后,他将剩下的烧碱一起带到了化学实验室。 火棉的酯化是制作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原理他不清楚,只知道要把纱布泡至混合酸液中,待硝化完全后即可取出。溶液配比、反应时间一概不知。罗兰让凯莫分成几组来试验,采用沙漏控制时间,浸泡过后的小块纱布用水反复清洗,再泡入氢氧化钠溶液中反应掉多余的酸液,湿漉漉的成品被运回城堡,交给温蒂风干。 由于酯化时采用了浓度较高的发烟硝酸,大部分试制品均能被迅速点燃,其中一份硝酸两份硫酸浸泡出来的火棉效果最佳。得到大致配方后,实验室启动了批量生产——完成浸泡和洗涤的火棉会立刻被第一军的士兵运走,就连首席炼金师也不知道他们制作的东西到底有何用途。 风干的纱布被侍女们裁剪成指甲大小的方块,装箱送至北坡山,最终在烧制间后院完成装填。在没有机器定装的情况下,这套工序只能由人力来完成。一干亲卫分散坐开,将沾上胶的火棉纱布用木棍轻轻捅入弹壳底部,封住点火洞口,再把颗粒状的黑火药用漏斗倒入弹壳中,分层压实,每颗装填量尽可能保持一致。 最后一步是压上弹头,安娜加工出来的弹头和弹壳贴合度极高,徒手顶入后用锤子轻轻敲打几下即可。 效率是低了点,可一天也能生产出百来发子弹。到第六天时,卡特终于用上了完全体的新武器。而作为身体各项素质都颇为优秀的首席骑士,他的命中率在经过几天反复练习后已有了大幅提升,比起罗兰军训时的打靶表现,完全是云泥之别。 换装燧发定装子弹后,卡特终于不必采用手腕下垂的奇怪射姿握住火枪,只要封口火棉不发生破裂,弹巢中就能保持干净,同时它对火星的敏感程度是黑火药的好几倍,击发率也有了保障。 趁着最后一天时间,罗兰让卡特.兰尼斯练习了快速拔枪和双枪射击——12mm口径的手枪即使使用黑火药,后坐力也十分可观,单手持枪很难保证第二发的命中率,但在罗兰的计划里,这是不慎被灰烬贴身后的背水反击。 卡特会携带双枪登场,拉锯战的话,十枚子弹足够分出胜负,若是开场不久便被近身,他也能快速拔出另一只枪反击。而且考虑到对方的武器具有一定的防御能力,这十发子弹罗兰特意选用了不易变形的钢制弹头,增加穿透力的同时减小了空腔杀伤力。加上这个时代的冶炼技术所限,灰烬的大剑十有**是生铁熔成的——夸张的造型并不会带来品质的提升,相反体积庞大的铁质武器得不到充分锻打,内部应力分布更加不均匀,称不上一块好盾牌。按罗兰的观点,大剑顶多算把白板武器,运气不是特别差的话,跳弹的可能性很低。 灰烬想要击败卡特,就必须先靠近骑士,这是冷兵器对热兵器的天生劣势。只要没有夸张到能目视弹道轨迹、瞬身躲子弹的地步,这段距离便是难以逾越的鸿沟。 ******************* 直到天色渐晚,灰烬才等到麦茜飞回房间。 “这几天回来得怎么一天比一天晚?”她关上窗户问道。 “闪电带我去抓鸟儿了,”麦茜变回人形,从腰包里掏出一根烤好的鸟腿,四溢的香味顿时充满房间,“我特意给你留的。” “我吃过了,”灰烬摇摇头,“闪电是共助会的女巫吗?” “嗯,”她用力点点头,“能力跟我一样,也是飞翔,不过用起来方便很多。”停顿片刻后,她接着问道,“灰烬姐,你非要打这一场吗?我觉得……她们不会跟你走的,而且,她们在这儿生活也挺好。” 灰烬怔了怔,没有回答。 “因为连我都想待在这里了啊,”麦茜一屁股坐到床上,自顾自说道,“床又软,吃得又丰盛。我看到午餐时,领主专门把餐桌摆在后院里,跟练习完的女巫们一同进餐。大家有说有笑的,他偶尔也会插上两句,和其他贵族讨厌的模样完全不同。下午我还被闪电拉去玩昆特牌,就是两人抽取十张牌互相比试,最后点数大的胜利,有意思极了。她们还送了我两套牌组,灰烬姐,你要来玩一把吗?我教你。” “不了……”灰烬摇摇头,深深吸了口气。这些天麦茜的变化她也有所察觉,不过直到此刻,她才忽然意识到,自己的想法似乎陷入了一个误区。 大多数女巫都是在惶恐不安的日子中偷生,一个安定舒适的居住之所便是她们追求的全部。比如麦茜,在未被提莉接纳之前,一直躲在王都贫民窟的茅草屋中,就像真正的鸟儿那样,在屋顶横梁的狭缝中缩卷身体度过每个夜晚。即使提莉决定向东越过大海,麦茜也在各地奔波,联络那些暗藏民间的女巫,半年来不曾停歇。像这样安逸平静的生活,她恐怕还是第一次经历。 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直到遇上提莉后,她才过上了以前想都不敢的生活。习惯了王宫相对平静生活的她,忽略了小镇对这群女巫们的意义——归宿的吸引力,在女巫眼里从来都是无与伦比的。她们想要留在这里,想要守护这片领地的心情,大概就跟自己想要守护提莉一样…… 如果罗兰.温布顿真能像他所说的那样,抵挡住疯狂的神罚军,这里毫无疑问是比峡湾更好的选择——去一块完全陌生的土地建立女巫的国度,听起来令人心生向往,但实际上要遭受多少磨难,没人能够预计。 可若是他无法抵挡,女巫们就应该离开吗? 灰烬的心情忽然平静下来。 换个角度去思考,如果提莉无法在峡湾立足,自己恐怕也会选择站在她身边,守护她到最后一刻。作为给予自己归宿的人,她没有先行离开的道理。 “这里时时刻刻都处在教会的威胁之下,挡不住神罚军,边陲镇覆灭是迟早的事。” 这场比试的确已没有必要……不过她依然决定完成它,为了警醒,亦或是证明。 “如果她们能挡住呢?”麦茜嘟囔了一句。 “我也希望如此,所以我会帮她们验证这一点。”灰烬沉声道。 她闭上眼睛,做好了全力以赴的准备。(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七章 胜负 比试地点就在小镇西境城墙脚下。 观战者除了罗兰外,还有铁斧、提古、布莱恩以及女巫联盟全部成员。 外加一只蹲在望楼上的肥鸽子。 为了避免子弹误伤,所有人都必须登上城墙旁观,进行比试的两人——首席骑士卡特.兰尼斯和超凡女巫灰烬将在离城墙较近的范围内,展开一对一的较量。 卡特的装束不是以往的骑士甲,而是换成了便于行动的贴身皮衣,腰间是特别订制的枪套带,左右两边各插着一把转轮手枪。后腰位置还横置着一把短刀,可以临时用来应急。但罗兰知道,如果落到要用到短刀和超凡者战斗时,还不如直接认输得好。 灰烬仍是平常时候的打扮,一席黑袍掩盖了她的身体,黑色长发扎成马尾,自然垂落背后,似乎全然不顾这会给自己制造多余的弱点。唯一的区别是那柄大剑,缠绕的布条已经揭开,黑褐色的剑身几乎没有光芒。正如罗兰所料,这把剑表面凹凸不平,并不像是精心打造的武器,而且由于缺乏保养,砍出缺口的部位已经出现了锈斑。 两人走入场地,卡特不断调整自己的位置,直到距离对方十五米以上。这个距离的固定靶他有八成以上的把握,取出两把手枪,他最后检查了一遍子弹和燧发出火口。 罗兰让回音模仿并放大自己的声音,“比试的规则很简单:点到为止,不准打头,可以认输!只要不是当场死亡,娜娜瓦的治疗能力可以很快让你们恢复原样。还有没有问题?”他稍等片刻,见两人没有异议便接着说道,“听到钟响后,比试开始!” 灰烬默默打量着对手,身为一名超凡者,她大多数时候都是听从自己的本能而战,跟随提莉后也向宫廷中的剑术大师学过战斗技巧,但她始终觉得,这些技巧对自己帮助甚微。对方是王子身边的首席骑士,却没有背负常见的剑盾或长矛,甚至盔甲都没有穿戴。手中的武器极为怪异,但根据造型,明显不能算是匕首一类的近身武器,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它应该和手弩类似,是一种远距离打击武器。 弓弩对超凡者没有威胁,这一点是灰烬在多次战斗中总结下来的经验,如果是轻弩,她甚至能空手抓住飞来的弩矢。不过看王子信誓旦旦的模样,对方手中的武器绝不会像弓弩那般简单。 她的本能在告诉她,必须尽快贴近骑士,而不是在外围等待对方先行攻击。因此在比试开始前,灰烬就将长剑前段插入地里,这样的姿态看似毫无威胁,却是最有效对付弓弩手的手段。 就在这时,城墙传来一声清脆的钟鸣。 灰烬几乎在同时动手了,她双手握住剑柄,猛得向前掀出,泥土、草根和碎石随着宽大的剑身腾空而起,朝骑士所在的方向飞溅,形成了一道泥沙烟幕。 首席骑士的反应也十分迅捷,他手中的武器爆出一团火焰,并发出巨大的轰鸣,但灰烬什么也没有看到——要么是对方没装箭矢,要么就是箭矢已快到自己无法察觉。比起第一个近乎愚蠢的错误,她更倾向于后者。 在泥沙烟幕的掩护下,灰烬从侧面发起冲刺,两人的距离几乎是眨眼间便被拉近至一半,而此时泥沙烟幕还未完全落地。一般人会下意识地躲避铺天盖地的泥渣,只要能中断对方继续射击,她就赢了大半。 但卡特没有移动自己的位置,全然不顾砸在自己脸上的沙土,眯着眼睛将武器对准逼近的超凡者,再次扣下扳机——轰鸣伴随着火光乍现,灰烬条件反射般向外侧跨出一步,仍未见到抛射而出的箭矢,同时骑士也没拉弦上箭之类的准备动作。 这种新式武器大概可以连续发射,不过连续射失两发的情况下,胜负已分! 最后的十步距离同样是眨眼时间,她将长剑竖举挡在身前,双脚猛蹬地面,如公牛一般朝骑士撞去——这样的撞击不会瞬间致死,但足以令他昏厥。即使靠强韧的意志撑下来,胸口粉碎的骨头也会让他彻底丧失战斗能力。就在这最后呼吸间,对方的第三发攻击在灰烬眼前爆响,她只感到自己剑上猛得一震,发出清脆的嗡鸣,接着右腹部一麻,如同被什么狠狠抓了一把。 几乎是同时,她整个人撞在卡特的胸口,将他直接撞飞出去,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滚落在地。 直到这时,她才有功夫查看自己腰间的伤势。但刚刚低头,强烈的晕眩感便涌上大脑,她蹒跚了两下,差点跌倒在地——超凡魔力带来的力量仿佛如流水般逝去,她的四肢变得无比沉重。 灰烬用长剑撑住自己的身体,伤口的麻木已变成火烧般的剧痛,腰间像缺失了一部分,她甚至能看到自己鲜红的内脏。只有咬紧牙关,才不至于让自己倒下。 …… 在罗兰眼里,整个比试过程不过四五秒,他看到超凡女巫朝卡特挑起泥土碎屑的同时从另一侧发起冲锋,中间改变过一次方向,接着狠狠撞在骑士身上。而卡特被撞飞前总共射出三发子弹——光这一点就出乎罗兰意料之外。 面对异常迅捷的灰烬,只怕自己连盯住对方的身影都很困难,他还能做到瞄准开枪,已经充分证明了首席骑士的称号并非浪得虚名。前两发的射失再正常不过,事实上如果灰烬以这样的速度再变换几次方向,只怕卡特一枪都无法击中对手。关键就在于第三发,在最后五六米距离内,灰烬将大剑挡在胸口的一次直线撞击。 如果是弩弓——哪怕是重弩,此时也最多钉入长剑,对超凡者没有任何影响。但12mm口径的弹药外加钢制弹头在这个距离内爆发出了无与伦比的威力,当时罗兰只看到黑色的碎屑飞溅,灰烬的身侧蓬起一团血雾。当她站定后,王子才发现,对方的腰部有一半被掀飞,像是被邪兽啃过一口般,肠子滑落出来,挂在身侧。大剑下半部分有一个碗状的豁口,大概是子弹击中铁剑后穿过了它,失稳的弹头和崩飞的铁屑一起,旋转着惯入她的侧腹,掀开了一个巨大的创口。 即使身受重伤,她依然没有昏厥,而是坚持站在场上——超凡女巫的身体素质的确高得可怕,如果是之前的铅弹或是小口径弹头,恐怕她能靠身体硬吃下来。麦茜第一时间赶到灰烬身边,想要扶住对方,可惜身材过于矮小的缘故,只能抱住她的双腿,一脸焦急。 娜娜瓦已经赶去治疗卡特,罗兰也快步走到强撑着的灰烬面前。 她似乎在等待的就是这个时刻。 “我赢了……”说完后,还不等罗兰有什么反应,灰烬便径直栽倒在他肩头。(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八章 追忆 “走开!肮脏的乞丐!” 有人用力推了她一把,她却纹丝不动,反而看着对方踉跄着倒退两步。 嚣张的神色顿时从他脸上消失,狠狠瞪了她一眼后,对方灰溜溜地离开了。 她不为所动,继续向人群中移动。见到这名破烂衣着的女子,大多数人都皱眉避让开来。就这样,她慢慢移动到了灰堡王都的内城门口。 这里已是人山人海。虽然内城区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城墙和城门,人们还是在此地竖立起了一座由木条和花环构成的象征性的大门。门两侧则整齐地站着一列穿着全身铠的武士,精致的盔甲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泽。肩头展翅欲飞的鹰形空心甲和胸口悬挂的鸢尾花装饰,搭配上武士们英俊的面容,看得一群富家女子大呼小叫。 武士们身后清一色的红色绒毛披风一直拖到地面,远远看去就像一道红色的隔墙。正是这些英俊威武的武士将人群分割开来,在大门后空出了一条数丈宽的道路。 道路旁旗帜招展,许多长条状的金色彩旗从旗杆顶端垂下,很有些庄严肃穆的感觉。旗帜上绣着许多不同的图案,其中最多的便是高塔长枪。她知道这图案代表了灰堡王室,也是今天典礼的主办方。 今天是五王女提莉.温布顿的成年礼。 早在一周之前,这件事便已经宣传得沸沸扬扬,满城皆知。除了灰堡本地的贵族,其他王国的使节团也来了不少。他们携带着礼品和婚约,希望能得到五王女的青睐。 教会亦会派出一名主教为她主持这场大典,典礼将在城中心的曙光广场上举行。届时,王室将发放肉粥和浓汤,这也是吸引了如此多群众的原因。 但她不是为了食物而来。 她的目标是大主教。 想必在王都众目睽睽之下干掉一位大主教,必然会令教会面上无光,威严大损吧。这甜美的复仇滋味,总是让她兴奋不已。她摸了摸胸口,那里藏着一把抢来的短刀,虽然品质低劣,但杀死一名凡人已经足够。 这时人群中忽然响起一阵排山倒海的欢呼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她向内城区望去,王国骑士团排着整齐的列队缓缓行来。走在最前面的骑士们打扮得闪闪发亮,身后扬起红底金边的披风,犹如一簇簇跃动的火焰。 骑士身后的是四匹骏马并行拖动的马车,车壁上雕刻出灰堡王室的徽记,轮子和车架都镀成了金色。车顶飘着鲜红的三角旗,绣着金丝的绸缎则悬挂于车厢四角,一眼望去,整个队伍仿佛是移动的金色海洋。 人流伴随着车队向曙光广场进发,她也混杂在人群中,进入了广场外围——内圈已被卫兵隔离出来,只有贵族才能近距离观看典礼。她估算了下,自己冲过去仅需数息时间,只要大主教登上广场,就没可能从自己手中逃掉。 王室子弟们纷纷跳下马车。缓缓走上中央礼台的,大概就是温布顿三世的五位子女。 在这些人中,她看到了五王女提莉.温布顿。 毫无疑问,五王女是今天的主角——她的双眼中流露出灵动的光芒,犹如宝石一般透明;简洁的偏分刘海配以清爽的灰色长发,不带任何缀饰;容貌在她那一群兄弟姐妹之中尤为出众;身上的衣裙花纹并不繁杂,搭配上她的气质完全恰到好处。而且最不可思议的是,她居然将目光越过层层人群,直接投到了自己身上。接着,她像是打招呼般微微点了点头,嘴角露出笑意。 这绝对不是错觉,在瞬息之间,她产生了同样的感受——这种感觉亲切无比,就像是彼此已相识多年的朋友,温软而甘甜。它并非来自于血缘、身份或地位的认同,而是来自于……魔力的共鸣。 不知不觉中,她放开了紧握的刀柄,静静注视着台上的女子。 典礼结束后,有两名侍卫找到了她,想将她带入王宫。 只要有拒绝之意,侍卫没可能阻拦住她。但她什么话也没问,跟着两人走入内城,最后从一侧小道进入富丽堂皇的宫殿。 在宫殿一间密室里,她站在了五王女面前。 「……原来如此。」 「真是个不幸的故事,原来你是这样流落到灰堡来的啊。」 「别担心,以后不用再流浪了,你就陪着我吧。」 「我会给你好好化个妆,保证他们再也认不出你的样子。」 「我打听过了,修道院被大火烧毁,所有孩子下落不明。整个建筑正剩下一片废墟和余灰。」 「你之前有名字吗?」 「既然如此,就叫你灰烬吧。」 …… 灰烬睁开眼睛,首先映入眼中的,是麦茜的脸。 对方先是眨了眨眼,然后一把抱了上来,“你终于醒来了咕!” 她试着移动了下手指,并没有出现预想中的无力或麻木感,腰间也没有剧痛传来。 “我昏迷了多久?” “一下午,”麦茜说道,“娜娜瓦说只要医治好了,随时可以叫醒你。不过这时候身体会很疲惫,顺其自然休息一阵,睡醒来的话对精力恢复要好很多。” 灰烬拍了拍麦茜的头,缓缓从床上坐起,掀开衣服,发现腹部完好无损。巨大的创口犹如一场噩梦,醒来后便消散于无形。 “她是……怎么治疗我的?” “我猜你不会想知道,”麦茜撇撇嘴,看到灰烬坚持的眼神才说道,“她们把你散落的……呃,部分收集回来,填进你的肚子,然后娜娜瓦用魔力将它们恢复原样——听闪电说,收集到的部分越多,她治疗起来也越快。如果肢体完全缺失,她是没办法让其重新长出来的。” 灰烬感到鸡皮疙瘩冒了出来,“那沾上的泥土和草屑也……” “伤口愈合后脏东西便被排到外面来了,她的能力似乎能分辨什么是有用的部分,什么是无用的。” 她松了口气,翻身下床,试着感受了下身体的力量。结果就像娜娜瓦说的那样,一觉醒来后,她不仅没有虚弱之感,反而觉得力量更胜往昔。 灰烬穿上黑袍,看了看窗外的天色,朝门口走去。 “你要去哪儿?”麦茜问。 “见王子殿下。”她头也不回地说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九章 告别 办公室里,她再次见到了罗兰.温布顿,他正埋头书写着什么,大概是在处理政务。此时太阳已经西斜,天空染上了一抹金黄。余晖透过落地玻璃窗,在桌前留下长长的阴影。 直到王子放下鹅毛笔,灰烬才开口道:“是我赢了。” “的确,是你赢了。”对方干脆地点点头。 如此爽快的态度让她稍感意外,本以为罗兰还要狡辩一般,没想到他竟也认可这个结果。 “但我承认你有对抗神罚军的能力。”她说道,“神罚军并非刀枪不入,他们的力量和身体和我相近,却缺乏神志和思考能力——这也是我能同时应付三个的原因。如果按之前的比试,骑士的对手是神罚军的话,我想他们只会从正面冲上来。所以神罚军无法像审判军那样单独派遣,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教会需要派出专人率领他们战斗。” “谢谢,”罗兰笑了笑。“这个情报很重要。” “骑士手中的新式武器是什么?” “连发火枪,”他说道,“今后我的士兵都会使用这种武器,即使是手无寸铁的农夫,也能凭借火枪击败一位训练有素的审判军。” 灰烬犹豫了下,“能给我一把火枪吗?” “除非你加入女巫联盟,”罗兰摊手道,“毕竟这种东西目前来说还十分稀少。” 对方的拒绝在意料之中,她呼出口气,“我必须尽快与提莉会和,明天一早,我就会离开边陲镇。如果你撑不下去了,可以迁往峡湾避难。” 他点头道,“你也一样,别忘了把这个消息告诉我亲爱的妹妹,灰堡西境还有一处可供女巫容身的地方。” “……”灰烬沉默片刻,“我会考虑的。” 正当她准备离开办公室时,王子叫住了她,“等等,我有一件礼物要送给你,就在门后面。” 礼物? 她怔了怔,回过身子,只见一把巨大的长剑摆放在门边——由于被门扇遮挡,自己进来时并未注意到它。 “你的长剑已经不能用了,我让安娜削切了一把给你,这可不是劣质的生铁剑,而是纯钢打造的。” 的确,它通体光整均匀,在即将落山的夕阳下折射出橙红的金属光泽。她走上前,轻轻抚摸大剑,可以看到剑身厚度十分均匀,剑刃一侧还留有经过淬火处理的痕迹,毫无疑问这是把品质极佳的武器。唯一令灰烬感到不解的是它的造型,比起双面开刃的制式剑,它只有单面带刃,另一侧约则有小拇指宽,没有剑尖,头部呈梯形。最为奇特的是剑身前段,除了刻着一段古怪的符纹,未开刃的一侧还有块圆型凸起,并被漆成了金色,十分引人注目。 尽管不想承认自己的喜爱,但她还是按捺不住冲动,伸手将它提了起来。 “为什么它的模样这么……奇怪?” “因为这不是把普通的武器,”罗兰笑道,“它的名字叫做灰烬使者。比起你之前的白板大剑,它已经算得上是一件传奇物品。” “……”灰烬决定不去深究对方口中莫名其妙的词汇,“既然如此,我收下了。作为回礼,我也会送给你一份礼物。” “喔?是什么?”王子好奇道。 她没有回答,径直离开了房间。 ******************* 第二天一早,罗兰推开门,便看到夜莺叼着一片鱼干坐在办公桌前。 “她们走了。” “两个人都走了?” “是啊,”她懒洋洋地回答道,“天刚刚亮时就上路了,温蒂还去送了她一程。” 罗兰不禁有些感慨,温蒂对任何一名姐妹都充满关心,更何况是这位曾使她免遭侵害,并间接帮助她逃离修道院的女巫。他原以为温蒂会跟随灰烬离开,却没想到她最先拒绝了对方的邀请。 最终,女巫联盟仍是十二人,这让罗兰浑身上下充满了干劲。 “您认为她们真会把这里的消息讲述给海对岸的女巫听吗?” “或许会,或许不会,”他靠在椅子上,长长出了口气,“不过当她们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时,总会想起边陲镇的。” 闭上眼睛,罗兰在脑海中翻看那些属于四王子的记忆。 提莉和他走得并不近,或者说她和所有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就连温布顿三世也不例外。除了她姣好的容颜和从小就表现出来的过人才智,自己脑子里并没留下太多有关她的信息。 五王女是从何时开始偷偷包庇女巫,又是何时计划前往峡湾发展,罗兰一概不知。不过不管如何,她都算得上一位可以争取的天然盟友——毕竟对抗教会是两人现阶段共同的目标。 至于派遣塔萨传播小道消息同样不是徒劳无功,女巫觉醒本就是随机事件,提莉不可能带走所有女巫,特别是在组织撤离后,新觉醒的女巫会更加迫切的寻找安身之地。 既然知道了神罚军的情报,接下来他要做的事无疑是扩大双酸的生产规模。 更高效的火药和炸药离不开硝酸和硫酸,第一军换装转轮步枪后,带有膛线的枪管搭配上定装子弹,射击精确度将大幅提升,因此训练的意义变得尤为重要——在没有弹幕压制的年代,射术精湛的老兵顶得上十个胡乱开枪的新兵蛋子。到时候想必消耗的子弹会是个惊人的数字。 而且黑火药会残留在枪管中,堵塞膛线,降低枪管使用寿命,只有使用无烟火药才能解决这一问题。早期的无烟火药实际上就是硝化纤维,后期则是********和硝化纤维的混合物。现在光是用来浸泡封口火棉的硝酸都颇显不足,更别提把******全部换成火棉了。 实验室制法终究只能小规模生产,想要满足一支军队需求的话,工业化生产方式是必须的。可惜面对完全陌生的化工业,罗兰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的解决方法。 除此之外,教育同样不能放下。不只是普及初等文化知识,思想改造也需要尽快实施。原住民经受过邪魔之月的考验,加上第一军的宣传,对女巫群体有了较高的认可度,可外来者接受的依然是教会灌输的观念。如今边陲镇外来人口激增,特别是农奴——他们目前还住在赤水河边的木棚里,算得上是小镇的「外城区」,可一旦晋升为自由民,必然会逐步迁入城内,到那时候再想纠正观念就晚了。 必须得想出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改造方法,同时又能使广大民众易于接受。 …… 就这样胡思乱想了好一阵子,他睁开眼睛,忽然发现夜莺正在一旁注视着自己,四目相对的瞬间,她下意识地偏开了头。 “啊……对了,我忘了告诉您一件事,”女巫望向窗外,装出若无其事的模样,“温蒂让我转告您一句话。” “什么?”罗兰问。 “她说,谢谢您。”(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章 复仇的礼物(上) 太阳缓缓坠入群山之中,夜幕降临西境。 使者团在道路旁不远处寻得一片开阔地,搭起帐篷。 帐篷中间很快升起了篝火,武士们脱下盔甲,舒展着疲惫的身躯,围绕篝火坐成一团,烧水煮粥。 艾蕾希亚端着一盆热水钻进帐篷,“神官大人,请洗把脸吧。” “谢谢。”弥拉笑着点点头,将毛巾浸入水中。“我们明天就能抵达边陲镇,一路辛苦了。” “比起对付邪兽,这根本不算什么,”她回道,“倒是您的骑术让我刮目相看,我以为神官都是不善远行的。” “哈哈,我可不是天生的神官,以前行商时,骑马赶路是再常见不过的事。”弥拉用毛巾擦去脸上的灰尘和汗水,将盆子递给女武士,“你也洗下吧。怎么样,现在心情好些了吗?” “什么?”艾蕾希亚怔了怔。 “神罚军的事啊,”神官笑着摇摇头,“你的心情都表现在脸上了,是因为艾布拉姆斯的话吧。” “……”她接过盆子,没有回答。 “我们啊,会遇到很多困境和挑战,如果不能越过这些槛,不止教会,整个世界都会遭殃。为了挡住那些可怕的敌人,有时候牺牲是必须的。”弥拉说道,“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但别忘了教会的箴言。” “两害相权取其轻。”艾蕾希亚低声道。 “没错,衡量代价是否值得,得看目的是什么。最重要的是,神罚军的转化仪式是完全自愿的。当艾布拉姆斯的兄长决定成为神罚军时,就已经做好了为教会献身的准备。这是一种高尚的理想,他的名字也会被刻在荣耀碑上,随着教会的荣光流传下去。” “谢谢您的指导,”艾蕾希亚右手抚胸,“我觉得好受多了。” 神官大人说的没错,他们都是为了追随神的荣光而献身,不管结果如何,神罚军至少遵循了自己的信念。想到这里,她觉得胸头的郁气散了不少。 “能帮助到你就好,”弥拉轻笑道,“我们出去享用晚餐吧,他们应该已经准备好了。说真的,最近老是喝粥,舌头都快分不出味道了。” “好在今天是最后一天,”艾蕾希亚也笑道,“明天我们应该就能享受到领主的亲自招待和丰盛晚宴了。” 吃完寡淡无味的晚餐后,审判长选出今晚的守夜人,没有指派到任务的审判武士纷纷钻入帐篷,早早睡下。艾蕾希亚也不例外,她和神官回到帐篷内,熄灭油灯,盖上铺盖。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她睡得迷迷糊糊之间,耳边忽然传来一声轻微的闷响——像是什么物体扑倒在地上一般。很快,又是第二声。 这一次,她还听到了盔甲触地时的响动,不明显,却绝不是错觉。 她的眼睛猛得睁开了。 翻身爬起,艾蕾希亚快速抓起身边的双手剑,缓缓靠到帐篷边,正准备掀起一角观望情况时,另一边已传来了审判长的怒吼,“敌袭!武士们,迎击!”吼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营地里瞬间沸腾起来。 接着是一声巨响! 审判长的声音戛然而止。 她不再犹豫,一个翻滚冲出帐篷,只见审判长的大剑被劈成两半,不……不只是他的剑,连审判长本人都被劈开,鲜血冲天而起,在篝火的映照下,他无力地跪下,身躯朝两侧分开,缓缓倒在一名女子脚下。 这名手持奇特巨剑的女人便是袭击者,她全身笼罩在黑袍里,兜帽遮住了面容。在帽檐阴影下,艾蕾希亚只看到一双金色的瞳孔在闪闪发光。 又有两名审判军冲了上去,但是那把恐怖的武器面前,两人的抵抗徒劳无功。敌人一次斩击便带走一名武士,而且又是连人带剑一起劈开。巨响来自于武器相交的瞬间,火星和碎屑四溢,接下来是剑刃与**、骨骼摩擦的声音。这如噩梦般的声响让女武士的血液几乎凝固。 “是女巫!”有人惊呼道。 敌人只有她一个……仅凭一己之力就敢向审判军发起攻击的人,除了获得魔鬼力量的堕落者,别无其他可能! “带神官走!”艾蕾希亚耳边突然传来一个沉稳的声音。 她扭头看去,竟是艾布拉姆斯。 “你居然要我丢下同伴先行离开?”艾蕾希亚瞪大了眼睛。 “不然只会毫无意义的死在这里,你还没明白吗!”他皱眉低吼道,“对方不惧神罚之石,只有超凡者才拥有这样的能力。我会尽力阻挡她,你带上神官向长歌要塞方向走!记住一定要走大路,遇上扎营的商队立刻呼救!”说完他便持剑向敌人冲去。 超凡者,她吸了口凉气,相传中只有神罚军才能对抗她们,遇到超凡女巫,应该立即向当地的教堂求援。艾蕾希亚知道对方说得没错,留在这里只会令他们白白牺牲。 场地上已经倒下了五名队友,剩下的审判武士改变策略,利用帐篷和地形展开游斗,这样可以多争取到一点时间。但她清楚,在力量和速度都远胜他们的超凡者面前,覆灭只是早晚的事。 她咬咬牙,冲进帐篷,将已经穿好鞋子静待消息的弥拉一把拉起,往拴着马匹的地方奔去。 “发生了什么事?”神官沉声问道。 “超凡者袭击了营地!我必须带您离开!”她翻身上马,“请快点!” 然而晚上赶路根本看不清路面状况,如果在坑坑洼洼的大道上狂奔,很容易绊断马腿。慢跑的话,跑不了多远便会被敌人追上。 艾蕾希亚决定让马匹沿着大道跑下去,自己则和神官潜入道边的树林中。没有火光的情况下,想找到她们并不容易。 兵器碰撞声渐渐远去,她拉着弥拉的手,靠着暗淡的月光辨别周边的环境,朝远离大道的方向不断深入,或许会遇上野兽或毒蛇,但总比遇上女巫要好。 直到两人磕磕绊绊地走到靠近绝境山脉的位置,艾蕾希亚稍稍松了口气,对方似乎没有追击上来,除了头顶令人厌烦的鸟叫声,周围一片寂静。 “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弥拉问道。 在这种时候,她依然没有显得太慌张,这份镇定让艾蕾希亚心生敬佩,“大人,我们可以在这儿找处背风的场所,先暂过一夜,等到天亮才返回长歌要塞寻求支援。” “不去边陲镇避险吗?从这里回去至少要一天一夜。” “不必了,”艾蕾希亚摇头道,“超凡者来得太过巧合,我怀疑领主早已经和女巫勾结在一起,现在去小镇太危险了。” “你说的也有道理——”她忽然怔住,眼睛直望向女武士身后。 艾蕾希亚心里猛得一沉,她回过头,只见黑袍女子从幽暗的树影中缓缓走出,眼睛如同闪耀的星辰。一只猫头鹰盘旋而下,落在她的肩头。(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章 复仇的礼物(下) “邪魔!”艾蕾希亚取下双手剑,挡在弥拉身前。 “……邪魔?”她的语调冰冷,几乎不带感情,“那把孤儿和弃婴运往修道院饲养,从中挑选女巫的你们,又算是什么呢?” “你在胡说些什么!”女武士呵斥道,“教会收留她们是出于神明的仁慈,如果没有修道院,她们有多少人能活过成年?然而无孔不入的魔鬼总会腐蚀她们之中意志薄弱者,将极少数人引入歧途,一旦发现有人堕落为女巫,教会都会立刻处理掉。你完全是颠倒了因果!” 听到「处理」一词时,女巫金色的双瞳瞬间黯淡了不少,她单手举起巨剑,“我对说服一个死人没有太多兴趣,就这样吧。” 话音未落,猫头鹰展翅飞起,她的身影已冲到面前,艾蕾希亚深深记得那名连人带剑被劈开的队友惨状,不退反进,朝着超凡者的右下方扑去——在剑术训练课上,导师曾不止一次提及过,善用右手的人,其右下方是最难顾及到的位置,因为持剑姿势所限,想要调转剑刃方向,需要额外花费半息时间。 艾蕾希亚如同豹子一般的扑击避开了女巫的直斩,在掠过对方身侧时,她将双手剑横直,试图作出反击。但超凡者的反应快得惊人——轻轻一跳,便轻松避开了这记横扫,同时转身上挑巨剑。 直到这时,艾蕾希亚甚至还没完全落地。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半截小腿随着鲜血飞上了天。撕裂般的剧痛从身下传来,差点让她失去意识。凭借本能紧咬住牙关,女武士才没有当场叫出来。 差距太大了。 她现在才明白,能和超凡者对上十来剑,给自己争取逃跑时机的艾布拉姆斯有多么厉害。 艾蕾希亚挣扎着翻过身子,恰好看到弥拉从背裹中取出一把手弩,抬手对准将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的超凡女巫。 这是最后的机会,她意识到,或许自己能吸引她的注意! 女武士刚想说点什么,巨剑已如旋风般扫过,她只觉得喉头一紧,然后世界颠倒过来……不,或许是自己飞起来了,她看见自己的身体正无力的向下跪倒,同时还看到一只猫头鹰猛扑向弥拉,在半空中却变成了一位女孩,狠狠砸在神官身上……视线很快模糊起来,最终坠落地面,陷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 “这该死的石头咕!”麦茜摸着头上鼓起的包,埋怨道,“你也太不小心了,如果没有我的话,那枚弩矢就要射中你了!” “放心,我有注意到,只是打算速战速决而已,”灰烬用大剑飞快掘出个浅坑,将两人拖入坑中,再覆上泥土掩埋。神罚之石和金龙全部被她收入囊中,如此一来,前往碧水港的路费就有了。她还从穿着神官袍的女人身上搜到了一封信,大致浏览了下,内容大意竟是如果西境领主罗兰.温布顿未勾结女巫的话,则向他提出购买女婴和孤儿的要求——在此之前,这笔交易的另一方是莱恩公爵。只要是未成年女性都在购买范围内,可以按「市价」付款,也可以用药丸抵价。 看完后灰烬冷笑一声,将信纸放到火把上点燃,直接烧个了一干二净。 “走吧,我们还有一堆尸体要埋呢。” “咕。”麦茜变回猫头鹰,带着灰烬赶往最先的袭击地点。 挖坑、搬运、埋人……这些体力活麦茜帮不上太多忙,而且残肢断臂和弥漫的血腥气也让她有点头晕目眩,只好落在枝头,看着灰烬忙来忙去。 “你为什么要做这些,若被教会发现的话不就糟糕了吗?” “当他们发现使者团销声匿迹时,也是两三个月之后了,”灰烬边铲土边说道,“一般教会派出使者团调查女巫事件,如果领主配合的话,会持续一个多月,加上他们返程的时间,差不多就是两三个月。” “但王子殿下肯定不会配合他们的!咕!” “你还是变成人形再和我说话吧,”灰烬叹了口气,“如果领主放任使者团进入小镇,共助会的女巫必然会暴露——使者团并不需要询问王子本人,他们只用抓领民来拷问一番就能知道答案。罗兰要么出卖女巫,谎称这一切和自己无关,要么就只能将他们统统抓起来。如果对方提前有所准备的话,只要逃脱一人,赫尔梅斯很快就能收到消息——你也看到了,他们还随身携带着信鸽。” “鸽子晚上看不见路,我已经把它们都抓起来了,”麦茜拍了拍鼓鼓的腰包,“等到明天烤熟了,我们一人一只。” 灰烬暗自摇摇头,以前从未见过她抓鸟吃,才来边陲镇几天,居然就对烤鸟肉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若是教会决定出动军队,留给他的时间就只剩下一个月左右。可现在只要运气不是太糟糕的话,他至少还能多上三个月的时间……所以,这是我送给他的礼物,也是我对教会的复仇。” “原来如此,不愧是灰烬姐。”麦茜称赞道。 还有一点灰烬没有说出来,如此一来,她就相当于替王子做了决定,当教会发现使者团失去联络后,肯定会把责任归咎于罗兰.温布顿头上,他到时候就算想出卖女巫,也不会有机会了。 当一切收拾妥当,天边已经渐渐泛白。 “那么,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灰烬说。 “……”麦茜愣了愣,“什么?” 她摸了摸对方小巧的脑袋,蹲下身子,“你很喜欢边陲镇不是吗?有闪电和温蒂,你在这里肯定会过得很开心。” “可是……”对方低下头,一脸犹豫的模样,“我也喜欢你和提莉大人。” “并不是让你一直待在这里,”灰烬笑了笑,“罗兰.温布顿和提莉不同,他终究是名普通贵族,很难保证一直站在女巫这边。这也是我想交给你的任务,每个月飞回来一次,将边陲镇发生的事情告诉我们,同时把我们的消息带回给共助会的女巫。这样一来,两边也能建立起联系。如果小镇遭遇危难,你还可以帮助她们逃离灰堡,前往峡湾。” “是这样吗?”麦茜眨了眨眼睛。 “就是这样,”她点头道,“我相信你能做到。” 看到化为鸽子,渐渐消失在晨曦中的麦茜,灰烬翻身上马,向碧水港前进。(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二章 新戏剧 “今天就上到这里,下课。” “老师再见。”小姑娘们齐声道。 艾琳合上课本,看着孩子们走出教室——这里原本属于一户贵族的住宅,不过在邪魔之月后就被领主征收,现在已改建成了学院。楼下楼上都将小房间的隔墙打通,连成数个较大的房间,可同时容纳四至六批学徒,按教材上的分法,称之为「班」。白天班里多为小孩子,晚上则是大人。 她原以为自己想要当一名老师的申请要很久才能传到市政厅,结果没想到菲林将事情报上去后,第二天就得到了允许的消息。接着便是前往市政厅登记身份,领取教材,以及得到一份分班表。 她负责教导的对象基本是镇民家的子女。为了让这群捣蛋鬼好好听课,她可是花了不少功夫,教材上还有一章专门讲述如何维持课堂纪律,里面的招数令她大开眼界,除了传统的口头批评和藤条体罚,还有评优评先,划分小组,设立组长与班长,让他们自己管束自己等等。 编写这本教材的人,一定是钻研教学多年的长者,才能考虑得如此面面俱到吧? 走出学院,艾琳一眼就看到了正在门口等她的骑士,菲林.西尔特。 他不再穿着闪耀的盔甲,拿着绣有雄狮徽记的盾牌和长剑,但依然英俊无比。一身简简单单的皮衣就衬托出了他挺拔的身材,配上线条分明的五官,即使是空着双手,也是她记忆中的那位拂晓晨光。 给他一个拥抱后,艾琳才注意到菲林的神色有些不对。 “怎么了?”她问。 “……”他犹豫了下,“王子殿下邀请我们下午前往王宫享用茶点。” 艾琳怔了怔,“我们?”她立刻就猜到了对方在担心什么,拍了拍他的后背,摇头道,“王子殿下都没见过我,怎么可能会像公爵那样……再说了,不是还有你吗?” “嗯,”菲林点点头,“这一次,我会保护你的。” 下午,艾琳简单打扮了下,选了一套得体的长裙,和丈夫一起前往领主城堡。 被侍卫引进会客厅,没等多久,一名灰发男子便出现在门口。毫无疑问,他就是西境领主,罗兰.温布顿殿下。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位女士,年纪约莫三十岁以上,姿态显得沉稳而干练,从充满韵味的五官可以看出她年轻时必然是位出众的美人。两人连忙起身,弯腰行礼。 “欢迎,西尔特夫妇,”罗兰在主位坐下,“桌上这些都是宫廷美食,尽管享用即可,不必拘束。” “多谢您的邀请,能来此享用茶点,是我的荣幸。”菲林按贵族礼仪答道。 “这位女士叫书卷,也是市政厅教育部的负责人,我想你应该已经见过了。” “的确,”他朝书卷点点头,以示敬意,“我还没有感谢您,没有您的允许,艾琳不会这么快就成为一名教师。” 原来是她帮了自己,艾琳想着,向她投出感激的笑容。 就这样闲聊了一会儿,菲林试探地问道,“不知殿下把我们叫到这儿来,是为了什么事?” “跟教育有关,”罗兰他顿了顿,望向艾琳,“听说你以前曾在要塞剧院工作,是戏剧演员吗?” “呃……”艾琳没想到王子殿下竟会问自己这个问题,“我只正式演出过一场。” “是这样,我打算每周末在小镇广场上演一场戏剧,”王子直接说道,“至于剧本、编剧、指挥都有,只缺表演人员。你的课并不多,又有戏剧方面的经验,我想让你来主演这场戏。当然,会有额外的薪酬。不知你是否愿意?” “……”艾琳不敢置信地望着殿下,确认对方不是在开玩笑后,她激动地点头道,“尊敬的殿下,我愿意!” 站在舞台上表演一直是她的心愿,离开长歌剧院后,她知道自己可能永远不会再有机会演出戏剧,面对菲林时,她也没表现出一点后悔,只是将愿望藏在自己心底。没想到,她居然还有重返舞台的一天。 “这些戏剧都是表演给群众看的,所以要求并不高,能将故事讲述清楚就行。你在长歌要塞有没有这样的朋友——对戏剧有一定了解,想要上台却没有机会?如果有的话,可以写封信给他们,就说在边陲镇,每周末都有演出,薪酬和要塞剧院一样。” “连她们也可以吗?我认识不少!”艾琳喜出望外道,“回去我就写信给她们。能获得演出机会的话,我想她们会很乐意来一趟小镇的!” “很好,”罗兰递过来三册本子,“这是剧本,上面有编号。你们的演出先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内容都是由书卷改编的,非常贴近普通人的生活。你可以先带回去仔细阅读,有不懂的地方,就向书卷询问吧。” “是,殿下!谢谢您!”艾琳躬身道。 …… “这样好吗?”书卷问道,“那些故事明明都是您想出来的。” “有什么关系,在他们眼里,王子才写不出这么低俗的东西。”罗兰伸了个懒腰,“而且没有你最后修改润色的话,剧本没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 “我觉得故事一点都不低俗,”她摇头道,“虽然不知道您为什么会那么清楚,但那些都是发生在人民身边的事,感人且令人深思,演出肯定会大受欢迎的。” 当然会大受欢迎,罗兰心想,前两个剧本改变自《灰姑娘》和《半夜鸡叫》,久经人民群众考验,前者描叙了平民阶层与王室感人至深的爱情,后者则是底层人民反抗无良地主的斗争。当然,它们都经过了本地化改编,比如灰姑娘中的魔女变成了女巫,而半夜鸡叫中的地主则变成了凶狠的小贵族。罗兰打算在前两部戏剧产生深远影响后,再放出第三部作品《女巫日记》,也是他真正目的所在。 这是一个完全由他构思的剧本,讲述了三个成为女巫的孩子,却各自走上完全不同道路的故事。他没有直接提及教会,而是将视线集中在这三人的命运旅程上:一名孩子被父母抛弃,一名被当作工具利用,而最后一位幸运儿的父母依然深爱着她,并且为了保护她而付出生命。最终三人机缘巧合地走到了一起,战胜了那些想要置她们于死地的敌人,并像普通人那样,获得了自己的幸福。 罗兰打算把《女巫日记》制作成一个系列,用来重塑外来民众的三观,在曲折感人的戏剧里,植入每个人的亲人都有可能成为女巫,而她们并非邪恶者的观念。(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三章 艾琳的心愿 两人回到家中,菲林无奈地摇摇头,“你就不能多考虑几天再回答殿下吗?” 他看到妻子回来时几乎都快跳着走路了,上一次见到她如此开心的模样,恐怕还是在婚礼上。 “不行,”艾琳吐了吐舌头,“晚一天都会让我睡不着的。” 也是,她是如此喜爱戏剧,在要塞剧院时常常一个人练得半夜,还经常和自己对台词。如果不是公爵,她应该已经从剧院之花变为名副其实的剧院之星了。想到这里,他从背后轻轻抱住妻子,“对不起。” “……”艾琳拍拍他的脑袋,“不是你的错,当时你被调去其它城市,根本没办法阻止他。”她轻轻笑道,“如果想要表示歉意,就去做饭吧,我想先看看剧本。” “好好好,我来做。”菲林亲了亲她的耳垂,“肉粥和煎鸡蛋,再加一份烤肠当做庆祝。” 新居所有许多布置都和他以往熟知的住宅不同,比如烹饪用的炉灶,在长歌要塞,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会在主客厅中心位置修葺一个开放式炉膛,而不是像新居所这般,单独隔出一间房间用来放置炉灶。炉灶三面包围,背后直通烟囱。通道口设有可以横向活动的挡板,不用时往里一推便可封闭,以防止楼下住户的烟尘从炉灶里冒出来。 菲林很容易便能想到这样设计的好处,关上门后,客厅可以不受烹饪油烟、气味的影响,夏天还能有效降低室内温度。 将炉内填上柴火和木屑,升起火苗,他开始专心制作今晚的菜肴。 吃过晚餐后,艾琳继续投入到了剧本中,差不多到蜡烛见底时,她才放下第三本书册,长长出了口气。 “怎么样?”菲林不禁有些好奇,究竟是怎样的剧本才让她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去阅读,要知道以前在剧院时,她半天时间就能翻阅完十几本这么厚的册子。 “真是……难以形容,”艾琳赞叹道,“每一本都充满新意,我从未看过这样的故事!《灰姑娘》里,王子喜欢上的不是公主,而是一位美貌的平民姑娘……这并不奇怪,但他竟执意要取一位平民为妻。我甚至在想,王子殿下看到这个故事时,难道不会对里面荒诞离奇的内容心生不满吗?抛开这点,整个故事扣人心弦,特别是当王子再次找到灰姑娘,为她穿上那只水晶鞋时,我都忍不住想要为他们鼓掌。” “《午夜鸡鸣》也很有意思,比起《灰姑娘》来说简单很多,我想大概两三个场景就能将故事交代清楚。而且农奴鼓起勇气对抗贵族这段描述得非常精彩,经过长长的铺垫,把农奴从极力忍受到忍无可忍的心情变化完全呈现出来……最后决定反抗时的那种爆发感,给人以酣畅淋漓的感觉!” “农奴对抗贵族?”菲林皱起眉头,这可是贵族决不能容忍的事情。如果西尔特庄园里的农奴胆敢用锄头和铁锹对抗家主,只怕父亲第二天就会把他们的头颅都竖在庄园门口。“难道殿下真的要让你表演这种戏剧吗?” “那是你没有读剧本,”艾琳白了他一眼,“读过之后你便会跟我产生同样的感觉,站起来反抗是迫不得己,小贵族简直欺人太甚——面对要人命的逼迫,他们仍只是把贵族用布袋套起来狠揍了一顿,我觉得已经十分克制了。后来贵族想要将农奴全部处死,一名路过的女巫救了他们。她变成当地知名大贵族的形象阻止了坏人,又前往领主城堡为农奴求情。领主在一番辩论下做出了英明且仁慈的决定——他买下了那些农奴,然后将他们晋升为了自由民!我敢打赌,演到这里时全场观众一定会欢呼起来的。” 可是贵族肯定会提出抗议,菲林不以为然地想,然后剧院就会受到来自贵族们的压力,最后解散这支剧组……等下,他忽然意识到,边陲镇除了提古子爵和王子殿下外,根本没有其他贵族居住,而后者还是剧组的组建人。也就是说,殿下要求演出的这几场戏剧真的只打算给普通群众观看?可从他们手中根本赚不到几枚铜鹰啊。按要塞剧院的水平给付薪酬的话,这压根是桩亏本买卖。难道殿下只是为了自娱自乐? “不过亲爱的,”艾琳根本没注意到他变化的神色,“虽然前面两个剧本足够精彩,但比起第三本《女巫日记》,又不算什么了!我敢打赌,即使拿到赤水城、王都这样的大城市,它也是能让剧院立刻挑出一支剧组,专门排练并且提前大肆宣传的故事!我得说,书卷真是个编剧的天才,这本女巫日记无论是故事内容,还是叙事手法来说,都远超如今任何一部戏剧。” “你确定?”菲林被她一本正经地模样逗笑了,“就算我在长歌要塞,也能经常听到卡金.菲斯先生的大名,他的《致蔷薇》和《王子寻情记》都是大家交口称赞的作品,不止在王都,听说其他王国也有剧团来观摩和学习,你觉得它比这些经典戏剧还要棒?” “当然,你在怀疑我的眼光,亲爱的!”她将剧本内容大致讲述了一遍,“先不说情节,光是这样新颖的叙事手法还是头一回见。比起以往戏剧如同在听第三者讲述故事,它全程都将视角牢牢集中在三位女巫身上,她们三人的举动都对彼此造成了深远的影响,自己却毫不知情。但在将近故事中段时,看似毫不相关的线索全部聚集到了一起,三名女巫也因此形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我得说,这种多线并行推动故事发展的新构架肯定会引起轰动的——当然,不是在边陲镇,我甚至怀疑有多少人能看到这个层次上来。”她激动地找来纸笔,埋头写信,“不行,我得赶紧把剧院的伙伴都叫过来,真想早点看到他们惊讶的样子!” 菲林却上前按住了她的手,“等等,艾琳,你不觉得……这故事内容太违背常识了吗?” 听妻子讲述后,他也觉得整个故事扣人心弦,表现出来的人性无论是正与邪,善与恶都入木三分,但是关于女巫的描写,和教会的说法截然相反,而且也太过细致了——比如第三位幸运儿由于家庭的关爱,可以无节制的释放能力,最终发现邪魔噬体不过是骗人的谎言,女巫除了能操控魔力外,和普通人并没有区别,也会笑,也会哭,遇到亲人逝去亦会悲痛欲绝。罗兰殿下就不怕消息传出去后,教会找上门来吗? “违背常识?不……菲林,成为女巫前,她们都是普通人,对吧?” “呃,是这样没错。” “那我呢?”艾琳瞪圆眼睛道,“如果我变成女巫了,你会觉得我是邪恶之徒吗?” “不,当然不会,”菲林连忙说道,“你永远是我认识的那个善良姑娘。” “那我们如果生了一个女儿,她变成女巫了呢?” “那当然更不可能了——”他忽然闭上嘴,心里已经明白了妻子的意思。置身事外去评价女巫,和把自己朝夕相处的亲人划为邪恶者,是完全不同的。 “没错,”艾琳满意地点点头,“假若我们真的生了一位女巫……” “我会像故事里第三位女巫的父亲一样,好好爱护着她。”骑士单膝跪下,摆出宣誓效忠的模样。 “这才是合格的回答,”她放下鹅毛笔,轻笑道,“我想……我们现在就可以试一试。” “遵命,亲爱的,”他低声在她耳边说道,接着一把将她抱起,朝卧室走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章 工业园 灰烬离开后两天,麦茜出乎所有人预料地返回了边陲镇,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 问明白缘由后,她的回归受到了热烈欢迎,女巫联盟又多了一名新成员。 令她大为感动的是,欢迎宴席在城堡后花园举办,长长的铁架子上,挂满了各类肉食,可随意取下来烧烤。调料也十分丰富,有盐、油、辣椒末、胡椒,还有罗兰亲自调配的烤肉酱——用迷藏森林出产的蘑菇和整鸡一起炖汤,再加入盐、糖和小麦粉搅拌而成,可以弥补没有味精的遗憾。麦茜几乎把肚子吃撑了才停下。 下午罗兰便对她的能力进行了测试。 根据夜莺判断,她的魔力总量在女巫里属于中等水平,能力表现为可以变化成各种鸟儿——前提是她见过。变化时魔力消耗较大颇大,一天能连续变上4-5次,维持变形状态时耗费魔力极少,属于召唤型能力,受到神罚之石影响。最喜欢的鸟类是鸽子,但罗兰注意到,她无论变成哪种鸟,体形都会大上不少。比如说麻雀,在他看来,个头已和普通鸽子相当。至于真变成鸽子,差不多就有海雕大小了。 麦茜也无法变成幻想中的飞行兽类,比如罗兰画出来的凤凰、狮鹫和鲲鹏,这点让他感到颇为遗憾。 另外,灰烬的打算里还有一点值得他关注,那就是提莉召集到的众多女巫们都拥有哪些能力?如果有能大幅提升种田效率的辅助女巫,他不介意用技术交换她们。 为此,罗兰决定写一封给提莉的长信,先阐述两边的天然盟友关系,再警告她教会想要一统大陆的意图,最后递出橄榄枝,表示想要互助合作,共同进步的意愿。等到麦茜下个月前往峡湾时,让她顺便捎带过去。 隔日,王子迎来了另一个好消息。 用于生产蒸汽机的厂房终于建设完毕。厂房坐落在赤水河对岸,靠西头的位置,紧挨着叶子的试验田。整块用地已经用木栅栏围住,还平整出了一条通往浮桥边的简易道路。在罗兰的规划里,此地将是小镇以后的工业园区。 由于要尽可能扩大建筑空间,厂房由自重较轻的木头搭建,占地约一千平米,安娜制造的机床已经运送进来,分别是两台蒸汽镗床、两台手动铣床、一台手动磨床以及一台手动车床。这些机床虽然原理简单,做工却是一流的——除了基座或踏板之类的部位是木头外,其他部件都是由熟铁或钢材削切而成,可以说在现有材料的水平下,做到了最高精密度的加工。 目前厂房的工人只有可怜巴巴的十来位,他们原本是小镇铁匠铺的铁匠和学徒,如今被罗兰以每月五十银狼的高薪招募到了这里,学习如何操作高端机床。而他们的打铁工具和铁匠铺也都搬到了厂房外的一座砖房里,除了打造一些不重要的零部件外,蒸汽机的制作将全部由机床完成。 罗兰在厂房门口举行了剪彩仪式,为了壮大声势,他招来了市政厅一干官员,并发表了简短的演说。在回音模拟的礼炮声中,灰堡工业公司正式宣布成立。 接下来的几天里,身为公司执掌人的罗兰一有空就跑到厂房里,亲身示范机床的操作方法,以及蒸汽机的制造流程。要让目不识丁的铁匠掌握如何加工和组装一台蒸汽机,他所能想到的最好方法是将流程图解,类似于模型的拼装说明书一般,将部件名称、编号、尺寸一一标明,再把它们的安装次序和连接方式用图的形式描绘出来。这一点上,索罗娅帮了他很大的忙。 最初几天的生产就如同他预计的那样,几乎没有一个零件符合要求,更别说拼出一台完整的蒸汽机了。不过罗兰并不在乎废品率,在安娜手中,这些残次品眨眼之间就能重铸为新的板材。他相信经过反复操练,这些铁匠掌握新时代的制作方法是迟早的事。 除了工业厂房外,王子把北坡矿区的烧制间连同后院一起改造成了军工厂,主要用于生产转轮步枪和子弹——在卡尔推荐的「炉窑专家」洛斯亚抵达边陲镇后,新一批加装鼓风气囊的温度有了较大提升,可以独立烧制水泥粉,烧制间已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不过受限于工艺,转轮枪支与子弹的生产目前仍由安娜完成,罗兰正在设计一台用于冲压子弹的蒸汽冲床,虽然效率还比不上安娜的切割成型,但至少可以减轻她的负担。 为了感谢安娜近半个月的忙碌,他决定送她一件礼物。 ******************* “礼物?”安娜放下手中削切好的零件,捋了捋滑至额前的发丝,露出灿烂的笑容,“好啊。” “你就不问问什么礼物吗?”罗兰逗她道。 “嗯……”她认真思考了片刻,“您送的礼物我都喜欢。” 经过大半年的调养,安娜身上已找不到一丝在地牢里初见时的影子,消瘦虚弱的她现在变得亭亭玉立,蓝色的眼睛充满神采,一身素色的连衣裙显得清爽利落,全身上下都洋溢着青春的活力。 这才是十八岁的女孩该有的模样。 看到对方情不自禁翘起的嘴角,罗兰的心情也变得愉悦了许多。 「礼物」就放置在城堡庭院里,为了给安娜一个惊喜,上面还覆盖了层麻布——在制做灰烬使者时,他脑中就有了这个想法。既然是王子,礼物当然也得特殊点,像珠宝首饰之类的成品显得太没诚意,他思索了好久,才想到这个点子。 罗兰揭开麻布,一个藤条编制的篮子出现在两人面前,篮子顶端连接着许多麻绳,而麻绳另一头则是块巨大的帆布。 “这是……什么?”安娜走上前绕着它转了一圈,好奇道。 “热气球。”他笑着回答道,“可以带你升上天空,像鸟儿般俯瞰大地。” “飞上天?”她回过头,双眼闪烁着兴奋,“真的可以吗?” 翱翔天空是人类自古以来的梦想,从滑翔翼到热气球,从飞艇到飞机,人们在摸索与挑战中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也从未放弃过这方面的追求。这个世界虽有女巫存在,但飞翔仍是少数人的权利。通过高空视角所看到的景色,必然会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当然,只要让热空气充满这个气囊就行。” 罗兰让夜莺找来闪电和麦茜充当救急人员,万一发生意外,闪电和变成大号海雕的麦茜至少能保护他们两人安全落地。至于其他女巫,他决定还是暂时不叫的好,特别是温蒂和书卷,肯定会反对他的任何冒险行为——在她们两人眼里,自己是绝对不能有丝毫差错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 热气球之旅 热气球的原理很简单,制作起来只有两个难点,一是燃烧装置,二是气囊。 第一点在没有压力容器提供气体燃料的情况下,单靠柴火或木炭来加热空气,效率低不说,受燃料限制也飞不了多远。这也是历史上很早就发现了热气球原理,但在实战中率先投入运用的却是氢气球的原因。所以罗兰干脆放弃燃烧装置,让安娜来点火加热。 气囊的难点在于密闭性,不过对于借鉴了前人经验的罗兰来说,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采用夹层布料即可。气囊最外层为耐磨的帆布,中间衬有牛肠皮膜,内层为轻便的纱布,这样缝合起来即可防止漏气,同时不惧怕鸟类的啄击。 罗兰撑开气囊底部,让安娜往里面喷出温度和普通火焰接近的黑火,气囊慢慢鼓胀起来,看上去就像一只满是褶皱的冬瓜。考虑到热气球需要搭载两人升空,气囊最宽处直径足有五米,用掉了十二头牛的肠皮膜,缝制工作接近一周。如果不是管辖一地的领主,还真不一定造得起这样的大玩具。 “它是借助热气提供的浮力飞起来吗?”安娜问道,“我记得书里曾提到过,热空气总是向上升的。” “没错,热空气上升,冷空气下沉是常见的自然现象。用粒子理论来解释,便是较热的空气小球运动加剧,向四周扩散的能力强,体积膨胀后密度会变小。对于周边没有变化的空气来说,它相当于变轻了,因此会上升。” 罗兰讲完原理后,发现除了安娜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外,其他三人都是一脸茫然,让他不禁暗自感叹天赋的重要性。 当气囊完全膨胀并向上浮起时,牵引绳索被缓缓拉直,罗兰率先翻入吊篮内,随后接过翻爬中的安娜。 “我还是有些担心,”夜莺不安道,“要不您让我先上去试一试吧。” “相信我,不会出什么事的,”罗兰轻松地笑了笑,“而且就算发生意外,还有闪电在。” “我会接住他们的,放心吧。”闪电拍了拍胸脯。 “还有我咕!”麦茜学着闪电的模样拍胸脯道。 随着一阵摇晃,热气球牵着吊篮离开地面,逐渐向上爬升。没多久,两人便越过了城堡顶端,小镇的全貌一一呈现在他们面前。 对罗兰而言,这样的景象不算陌生,毕竟他也是见过摩天大厦的人,但在安娜眼里,便是种与以往视角截然不同的全新体验了。她趴在吊篮边探头向外张望,一只手牢牢抓住罗兰的胳膊,显得即兴奋又紧张。 这还是罗兰第一次看到她露出这样的神情,大概双脚从未远离过地面的人,首次飞向天空时,都会产生轻微的恐高感吧。 不一会儿,吊篮下方用于拴住热气球的麻绳被拉到了极限,上升停止了。麻绳约五十米长,也就是后世十五六层楼的高度。罗兰让安娜减小火力,热气球最终悬停在空中。 闪电一开始时还寸步不离地守在吊篮边,见到篮子稳定后也放心下来,跟麦茜绕着热气球玩起了追逐游戏。 从这里向下望去,可以清晰地看到城堡屋顶、到处都在施工的小镇、由西往东流淌的赤水河,以及河边翠绿的农田。 “感觉如何?” 直到安娜缩回脑袋,罗兰才笑着问道。 “谢谢您的礼物,”她兴奋得说,“原来我也能飞这么高。” “还可以更高,”罗兰贴着藤条吊篮侧壁坐下,“如果下面的麻绳再长点,飞个十倍于此的距离都没问题,不过越往上气流越复杂,安全性就难以保障了。而且这只是初级的飞行器,等以后造出了活塞机,普通人也能飞得比鸟更快,比鸟更高,再往后……”他抬头望了眼蔚蓝的天空,“人们甚至可以飞出这个世界,前往无边无际的太空。” “……”安娜屏住了呼吸,她的眼眸里闪闪发亮,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 “飞出世界我不敢保证,”罗兰被她的模样逗笑了,“但造出活塞机,让普通人能够像鸟儿一般飞翔,有生之年应该还是能做到的。”事实上有安娜在,加工能力已不存在瓶颈,目前的短板存在于材料性能上。劣质生铁可以凑合着造蒸汽机,熟铁可以造炮,用黑火冶炼出的钢造转轮枪械也问题不大,但内燃机的话,恐怕得需要高品质的铸铁、铸钢或铝了。“边陲镇能有现在的样子,这一切都是你的功劳,「安娜小姐」。” 听到这句话后,安娜怔住了。过了好一会,她才靠坐过来,轻声开口道,“我的母亲死于一场火灾,可我不仅没有葬身于浓烟和烈火中,反而成为了女巫。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曾以为是我的觉醒导致了这场大火,也极度厌恶身为女巫的自己。被关在监牢里时,本想着这样或许能迎来解脱,您却把我从牢中救了出来,教导我如何使用能力……我没有想到,火焰除了带来焚毁和痛苦外,还可以有如此多的用处。”安娜顿了顿,“能遇上您,我应该感到万分满足的,可现在我发现自己的想法已经变了,有时候会觉得心里憋闷得难受,希望得到更多。” 她攀上罗兰的肩膀,“即使这样的话,您还想要聘用我吗?” 她的湖蓝色眼睛里波光粼粼,呼吸吹在脸上,有些痒痒的感觉。隔着单薄的衣物,他能感受到对方柔软的身躯和砰砰的心跳。尽管这样,她也没有避开目光的直视——在没有夜莺的时候,她总是充满热情和主动。 “外面有……” 罗兰还未说完,安娜已经封住了他的嘴唇。 分开后,他轻轻喘了口气,“我想要聘用你,一直。安娜小姐。” “嗯。” 这一次,他主动低下头,和她贴拢在一起。 …… “咦,等等,”麦茜追了闪电一会儿,忽然在空中一个急停,望向空荡荡的吊篮,“他们不见了咕!” “啊?”闪电偏头望了一眼,“他们只是坐下来了啦。” “那样不就看不到外面的风景了吗?” “风景随时都能看,但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机会?”麦茜抖抖翅膀,落在闪电肩头,“不是很明白咕,要不要去看看他们咕?” “那可不行,”闪电一把搂住鸽子,“这是一场神圣的仪式,是不能被打断的。” “咕?” “总之,以后你会明白的,这种时候,只要当没看到就好,这可是我爸爸——最伟大的探险家告诉我的。”闪电抛出麦茜,叉腰道,“现在快跑吧,换我来追你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 心底的答案 热气球在空中停留了半个时辰后,缓缓降落在城堡庭院内。 吊篮一落地,被热气球吸引目光的女巫们纷纷围了上去——比起最开始时只有夜莺在场,现在女巫联盟的成员基本已全部到齐,刚从市政厅返回的书卷甚至是一路小跑过来的。她问明情况后就一直担忧地望着天空,生怕这个巨大的球体坠落下来。 王子殿下刚爬出吊篮,书卷和温蒂立刻上去一阵说教,劝告对方不要以身犯险。王子辩解两句后,明智地用这个新奇的玩意引开了话题。夜莺觉得有些好笑,也准备迎上去时,忽然心中一僵,停在了原地。 她看到被罗兰殿下抱出吊篮的安娜眼睛里溢满了笑意,脸颊处染着一抹红晕。亚麻色的刘海被齐齐分到一边,头发上挂着个小巧的夹子,发出银闪闪的光芒。 夜莺想起了几天前他在厂房指导铁匠操作那些大块头机器时,顺手磨削的一块银锭。 那是殿下亲手制作的发夹? 其他女巫也嚷嚷着要乘坐热气球,很快,气囊再次鼓胀起来,这一次升空的是安娜和娜娜瓦。 夜莺站在人群外,怔怔地望着热气球越来越小。 她脑中全是安娜充满柔情的笑意。 平时脸上总是很平静淡然的安娜很少会露出这样的表情——夜莺随共助会流浪的旅途中,曾在大城市的街头巷尾见过不少类似的神情,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显然殿下和安娜不是单纯地在上面看风景。尽管有闪电和麦茜在,他们不可能做到那一步,可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便很难压制下去,她忽然觉得心里像空了一块似的。 虽然早就做好了决定,但真要面对这一刻时,夜莺发现自己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无所谓。 她走到一处角落,靠着围墙坐下,看着大家闹腾的模样,脑袋里一片空白。 热气球再次降下,娜娜瓦爬出吊篮后,抢到先机的叶子立刻坐了进去。 当夜莺回过神来时,罗兰已经不在庭院之中——大概被书卷说教一番后,他返回城堡忙自己的工作去了。她理应跟着前往办公室,守在王子身边,就像过去所做的那样。但夜莺站起身,却发现自己迈不开脚步——她实在不知道现在该用什么表情面对罗兰,就算进入迷雾后他根本看不到自己,可夜莺仍然清楚,对方开心的模样会让她更加难受。 就这样热气球上上下下,大概所有人都坐过一遍后,温蒂走了过来,“干嘛待在这里,不上去试一试吗?从天空俯瞰小镇的感觉真是棒极了。” 如果说有什么比罗兰殿下更难面对的,就是安娜了。夜莺慌慌张张地站起身,“不行,我得回办公室了。”说完她进入迷雾,走出两步才发现,为什么要在庭院里使用能力?回头望了一眼正在四处张望、一脸莫名其妙的温蒂,她咬咬牙,快步离开。 …… 吃过晚餐,她回到卧室,四仰八叉地仰倒在床上。 今天直到最后,她都没有在办公室现出身形。当殿下试探性地喊出她的名字,她也只是用手在他背后点了两下,表示自己在这儿。甚至连对方从红木桌里翻出平常令她垂涎三尺的盐焗烤鱼干都没有让她妥协。 “怎么了,今天发生什么事了吗?”温蒂走进卧室,带关上门,“我看到大家都在搭乘热气球时,你却独自坐在一旁。” “没什么。”夜莺翻了个身。 “明明就有什么,”温蒂坐到床边,将她身子扳正,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我还以为你什么都愿意跟我倾诉呢。” “……”后者闭上眼睛,好半天才喃喃出一句,“因为安娜。” “安娜?” 夜莺并不想将这些烦心事情都说出来,因为这只会让她觉得自己心胸狭窄,毕竟殿下认识的第一个女巫是安娜,而不是她。可若是不说,心里便觉得像被什么堵住了一般,更加难受。在共助会时,温蒂曾给了她很多帮助,每当她迷茫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总是温蒂,而对方从未令自己失望过。想到这里,她轻轻握住温蒂的手,将事情大致讲了一遍。 温蒂听完后叹了口气,“安娜不明白这事的重要性,你也不明白吗?上次就提醒过你,他不可能和女巫在一起。罗兰.温布顿是国王,需要子嗣来继承这个王国,从这一点上来说,他绝不会选择一名女巫为妻。” “他会。” “什么?”温蒂怔了怔。 “罗兰殿下会娶一名女巫为妻,”夜莺忽然睁开眼睛,一字一句说道,“他亲口说的!” 她本想把这个消息一直藏在心底,可现在她已无力承受这种不被理解的感觉。 温蒂似乎被吓住了,过了好半天才皱眉问道,“你确定?” “是真的,”夜莺将那天书卷的问话重复了一遍,“当被提及「您有可能娶一名女巫吗」这个问题时,他的回答是「为什么不呢」。你知道我的能力,我能判断出一个人是否在撒谎话——当时他说这句话时,是认真的。” 温蒂忽然抓住夜莺的胳膊,“你记住了,这句话千万不要告诉其他人,即使是女巫联盟的姐妹们也不行。” “为……什么?” “因为他注定是要成为灰堡国王的人,一个没有后代的国王意味着什么?就算没有教会,地方贵族也很难支持这样的人成为他们的王!所以这件事必须严守秘密,绝对不能说出去。你现在所要做的,就是保护好他的安全,别忘了,他能否成为灰堡的统治者,关系着所有姐妹的命运。” 夜莺点了点头。 “至于困扰你的这件事,”温蒂思忖了片刻,“你是想登上王后的位子,还是仅想一直陪在殿下身边?” “当然是待在他的身边,”夜莺毫不犹豫地说道。 “那你现在不已经在他身边了吗?”温蒂笑了笑,“王后的确只有一位,可即使他登上王位,也依然需要你的保护。你懂我的意思吗?” 夜莺眨了眨眼睛,没有回答。 “所以在一起不难做到,难的是去接受自己做出的选择。”温蒂摊手道,“如果你做不到,就只有退让,或者更进一步……至于这个问题,只有你自己才知道答案。” …… 次日清晨,罗兰打着哈欠走进办公室,打开抽屉,却发现鱼干已不翼而飞。(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章 教会的意志 赫尔梅斯大教堂密室。 教皇之位依旧空缺。 三位主教并排而坐,依然是梅恩先开口,“听说永冬王国出了一些动乱?” “驻守在那儿的审判军已经在处理这件事了,带队的是科本大祭司。”泰弗伦回答道。 “到底是因为何事?” “还不是那些被拉拢进教会的渣滓吗,”希瑟吹了个口哨,“女王被斩首后,那些贵族纷纷加入教会,摇身一变成为了教会高层——都是因为你的妥协计划,梅恩大人。他们打着抓捕女巫的幌子在城内大肆搜刮,城内卫队也视而不见,闹得民众无法接受,自然会引起反弹。” “不是我的计划,希瑟大人,”梅恩不悦道,“这是教皇冕下的旨意。这样一来我们才能用最短的时间获取王国的一切,而不是继续和贵族较劲——他们之中也不乏有杰出人才,拉拢过来的话对我们大有助益。至于那些蛀虫,没有血统继承的特权,只需一代人便会淘汰。” “好吧,既然你连教皇冕下都抬出来了,我就不多说什么了。”希瑟耸耸肩,“不过那些败坏教会名声的违纪者一定要交给我。” 梅恩望向泰弗伦主教,后者沉吟道,“我建议暂不处理他们,镇压完动乱后可以将违纪贵族软禁起来,毕竟才加入教会不久,现在就朝他们动刀子,可能会引起贵族阶层的普遍不安。” “不行!”希瑟一拍桌子道,“会内规章决不允许违背,任何以教会名义实施的抢掠都是重罪,而且掌管律法和仲裁的是我!” “这种时候要以大局为重……” “我说的就是大局。”希瑟直接打断了泰弗伦的话,“别忘了我们是靠什么才在永冬各地树立起公正和正义形象的,如果这种时候不给予那些败类严厉打击,永冬的人民会对我们失去信心!这才是教会的根基——而不是那群该死的贵族。如果你们不认同,我将直接请示教皇冕下!” 教皇没空为这种事操心,教会的根基也不在民众身上,而在于拥有了多么强大的力量。梅恩叹了口气,伸手示意泰弗伦不要过于激动,“那让科本大祭司把他们押送回新圣城接受审判?” “不必了,我亲自去一趟就好,”希瑟说道,“最近这边的事也忙完了,预计两三个月左右就能回来。审判这种事,自然是越多人看到越好,永冬王都的冰雪台似乎是个不错的地方。” “你确定?”梅恩皱眉道,“现在可没有多余的指挥者保护你去永冬,遇到超凡女巫的话,你就危险了。” “哪来那么多的超凡女巫,”希瑟不以为然道,“给我一队审判军就够了。” “如果你坚持的话。”梅恩不想再纠缠这个话题,“我这儿有个坏消息。教会军队在进攻狼心王国的断牙堡时出了意外,损失了二十多位神罚军和一百余名审判军。到现在断牙堡仍未被攻克。” “二十多位神罚军?”泰弗伦瞪眼道,“谁是指挥者?” “铃铛,她已经死了。” “指挥者战死?看来他们还真遇到了不得了的挑战。”希瑟饶有兴趣道。“一下损失掉这么多神罚军,奥雷恩大人看来得头痛了。” “不能怪他,断牙堡地形特殊,城门开在山中间,离地足有三丈(约10米)高。他们又摧毁了进门的木桥,还借助了炼金师的一些玩意。”梅恩解释道,“据信汇报,他们搭起木梯后,神罚军刚爬上去就遭受到了诡异火焰的攻击——先是城门上的管子里喷出一大堆白色固体,随后发烟起火,火焰黏着在身上,甩不掉也扑不灭,直到将人烧焦为止。现在他们正在联系城内的教会信徒,看看能不能内外夹击。” “我敢说城里的教堂肯定已被血洗啦,”希瑟撇撇嘴,“想要攻进去,多派些人填才是正理。炼金师的那些玩意从来就没有过能大量制备的吧,填一填就耗光了。” “那是神罚军!”泰弗伦气得胡子一抖一抖的,“你知道转化一个神罚军有多难吗?现在千人都不到,如果为了统一大陆让神罚军折损过半的话,我们用什么抵挡邪魔之月?更别提之后的魔鬼了。” “不要争了,”梅恩出声道,“我将这个消息告诉你们,不是让你们争论进攻手段的。教会目前需要更多的神罚军,如今永冬已经被教会掌控,有些事情也可以做得更名正言顺一点。以往都是每年运送两次「种子」,但现在,我要求增加一次,春天收到邪月影响,长短不一致,所以从夏天起,每个季度都要有一批种子送往圣城,转化仪式也会相应多举行一次。这件事就交给你负责,泰弗伦大人。” “可是,并没有那么多孤儿和婴儿可以收容啊,”老主教摸了摸胡子,“不是所有人都会把舍弃的孩子送往教堂的。” “所以你想要办法去争取。永冬已经是教会经营最久、教徒最多的王国了,如果连这片土地都没办法提供足够的人力,其他三个王国消化起来只会更慢。别忘了,在统一大陆过程中出现的动乱,都要靠审判军和神罚军去平息。” “人并不是没有,”希瑟翘起嘴角,“街上流浪的孩子就跟野猫野狗一样多。我听说还有黑街老鼠们专门招募这些孩子加入,用来培养成扒手、接头人、走私贩子或者替罪羊。贵族未除时还能提老鼠遮风挡雨,现在拜梅恩大人所赐,他们都成了教会的一份子。阴沟没了盖,老鼠还能躲去哪里?如果派出审判军将地下势力一网打尽,我想你能收获不少孩子,同时肃清渣滓可以给人民一个良好的印象,外带震慑下那些蠢蠢欲动的贵族,一举三得的事,不是吗?” 确实是不错的手段,梅恩想,不管她性子有多么偏激,面对问题时总能最快想出对策——除了有些话要刻意忽略外。“就按这个方法实施吧。总之,在秋天之前,我们要占据狼心王国全境,除了驻守维持秩序的审判军,其他部队都必须调回赫尔梅斯,防御今年的邪魔之月——这一次,敌人只会更加强大。” 泰弗伦虽然不大情愿,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到时候利益受损的贵族跳出来抗议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们。另外,蔷薇王国目前已经注意到了邻国的动向,不少城市里的贵族把矛头对准了教会,个别地方还发生了抢劫焚烧教堂的事件。我建议组织信徒暂时撤离,没必要把他们浪费在这种冲突中。” “不,他们必须抵抗到底,”梅恩否决道,“教徒牺牲得越多,我们之后展开报复的理由才越充分。这不是浪费,而是引火之苗,对于教会信众不多,根基不深的王国,撤退只会显得教会更加虚弱。” “好吧,我也只是提一提而已,”泰弗伦摊手道,“最后是灰堡……嗯,你们自己看吧,”他从袖子里取出一卷信纸丢到梅恩面前。 梅恩展开扫了两眼,这封信居然来自于碧水女王嘉西亚.温布顿的亲笔。很快,他眉毛皱了起来。 “她竟然绞死了迪卡祭司?” “还把一干教徒都喂了鱼,”泰弗伦补充道,“教堂也被拆成了平地。她应该是发现了药丸的副作用。” 希瑟咂咂嘴,“我早就说了嘛,那种玩意就算不断补充,效果也会越来越低,最后直到衰弱而亡。拿这种东西用来摧垮对方的军队倒是不错,可效果一浮现出来,对方也知道教会打的什么主意了。而且麻烦的是,我记得之前有情报提到,她的手下并没有多少服用药丸的吧?倒是有不少给那群南境的野蛮人吃了。” “不超过一千,她说这笔账记在我们头上了。”梅恩放下信纸,“简直可笑,没有教会支持,她能成为碧水港女王?提费科.温布顿在哪里?收到了我们的药丸,为什么迟迟不进攻南境?” “他目前正在掠夺北地,给出的理由是北境守护试图叛变,必须先制止叛乱,以免后防不稳。大概他是想要把几位公爵的地盘都收入囊中,再跟嘉西亚决一死战吧。”泰弗伦回答道,“就是不知道这位新王拿下北地后,会不会直奔西境而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章 枢秘圣殿 “哈哈哈……”希瑟笑出声来,“指望棋子会完全听命行事本就不太可能,和我们最终目的保持一致就行了。不管他在打哪里,只要不断消耗战士即可。反正灰堡是计划里最后进攻的一个王国,还有时间让他们厮杀。上次罗兰.温布顿不是拒绝了我们的药丸吗?可以让提费科给西境多点压力,说不定他就接受了。” 话虽这么说,可碧水女王的公然翻脸仍让梅恩有些不快,毕竟这颗棋子是他亲自选定的。提费科如果占据灰堡其它地盘后仍不与嘉西亚决战,而是屯兵保持对峙的话,争王令就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看来有必须采取一些其他手段了。 “西境那边还是等使节团的消息传回来再做决定,”他拍板道,“今天就到这里,两位大人请按计划行事,我还要去一趟赫尔梅斯机关。” “啊,对了,”希瑟像是恍然大悟一般,“今天是转化日吧?又有多少人申请参与转化仪式?” “这是机关秘密。”梅恩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出密室。 …… 经过漫长的悬空阶梯下到洞底,大主教跨过如同镜子般光滑的白色磨石,朝机关深处走去。 与平时的幽静不同,今天的机关显得颇为热闹,一群通过审核的审判军正站在机关外等待,他们大多是第一次进入这个地方,都在好奇地四处张望。见到梅恩,所有人挺直胸膛,握拳行礼,“主教大人!” 他微笑着点头回礼。这些审判军都是教会的精锐武士,对神明虔诚且甘愿牺牲——神罚军转化并不是一定能成功的仪式,他们在递交申请前便已明白这点,即使如此,他们依然愿意为这莫大的荣誉而献出生命。 在武士们崇敬的目光下,他穿过第三道关卡,来到枢秘区前。教皇的侍卫已在此等候。他们躬身行礼,接着推开了身后的金属大门。 梅恩跟着侍卫进入门内。从这里开始,便是赫尔梅斯机关的心脏部位,教会的一切研究和发明都是在此地进行的。 枢秘区内没有火把,他的视野陡然变黑,等到稍稍适应后,一条狭长的通道出现在他眼前。通道的墙壁和顶板由铁铸成,两侧都镶嵌有荧光石——这种奇特的石头是神罚之石的一种,在沾染了邪兽血液后,能发出碧绿的荧光。 通道的尽头放置着一座吊笼。走入笼中,侍卫扳下机关,头顶的锁链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在寂静的通道内显得格外刺耳。伴随着这阵声音,吊笼缓缓沉入地下的空洞,接着梅恩眼前豁然开朗。 一处极为空旷的地下空间呈现在他眼前。 这样震撼的景象无论看多少次,都会令他心生渺小之感。 按照常理,埋藏在地底的洞穴应该是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可在这里,整个地洞都被神罚之石发出的光芒照亮——巨大的神罚之石如同无数根从地底升起的棱柱,形成一簇簇水晶之花。最小的棱柱也有身体粗细,大的几乎要十余人才能环抱,高度参差不平,最高的那根几乎直冲洞顶,比赫尔梅斯大教堂的天之塔还要高。 它们的颜色也各不相同,最茂密的一簇神罚之石呈淡紫色,边上几簇从深蓝色到浅绿色变化,较小的则是白色,还有些刚从地底冒出头的棱柱体,差不多接近于透明。紫色神罚之石发出的光泽最为显眼,特别是超越天之塔的那根,亮度接近满月,让洞底不借助火把,也能隐隐看到地面。 在如此密集庞大的神罚之石影响下,山腹内部都处于魔力无法生效区域。而教会出售的的神罚之石,也全是从此处开采。 洞穴空间足以容纳五六座赫尔梅斯大教堂,他们也的确在这里建造了一座跟大教堂一模一样的建筑,并命名为枢秘圣殿。不过比起山顶上的教堂,这座看起来显得陈旧多了。梅恩从半空中可以看到,圣殿背后的山壁上还有一扇黑色的铁门,那是通往赫尔梅斯山脚的出入口,连接着旧圣城。所以这座古老建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才是机关的本体,早在新圣城建立之前,它就存在于此了。 吊笼足足花了半刻钟才抵达地面,梅恩走出笼子,整了整自己的衣袍,跟着接应的使者前往圣殿。 转化仪式就在一层大厅中举行。 进入大厅后,主教感到四周又恢复了光明——不再是幽冷的蓝紫色光芒,而是千百根蜡烛燃烧发出的橙光。头顶上是三层塔式的蜡烛吊灯,大厅四周也摆放着许多烛台,眨眼望去像是无数繁星在摇晃。拜明火所赐,洞里的寒意被驱散不少。 站在两座转化台中间的男子,便是教会的最高领袖,奥伯莱恩教皇。他穿着醒目的红底金边长袍,头顶戴着金光闪闪的宝石冠冕,正在仔细检查转化器具,为仪式做最后的准备。 “教皇冕下,”他上前跪拜在奥伯莱恩身前,亲吻他的手指。 “起来吧,孩子,”教皇的声音沙哑而迟缓,“这里除了侍卫外没有别人,不必讲究繁琐的礼节。” “是,”梅恩站起身,不由得一怔,冕下的模样比上次见时又苍老了许多,他的脸上遍布深深的皱纹,皮肤呈现不健康的白色,松弛且无光泽,密密麻麻的褐色斑点显得极为醒目。主教眼睛一热,“您……辛苦了。” “这是时间的痕迹,”奥伯莱恩平静地说,“没有人可以对抗时间。我的寿命所剩无几,恐怕看不到人类战胜魔鬼的那一天,所以也不必承受那未知的痛苦。可你们还得继续战斗下去,直到最终击败敌人,或被他们击败。” 而再失败一次,我们将彻底灭亡,梅恩点点头,“我会尽责到最后一刻。” “很好,”老人笑了笑,“你最近做得很不错,又为教会增加了千余名审判军,这次申请转化的也有六十二位,已经算得上历年来最多的一次。” “冕下,您能否告诉我,想要战胜魔鬼,我们究竟需要多少神罚军?”梅恩犹豫了片刻问道,“关于魔鬼,我所知道的信息全部来自于圣书。可圣书上的记载并不完全,没有他们的来历,没有数量和作战方式的记载。我知道这些秘闻必须等成为教皇后才有资格知道,可是……” 奥伯莱恩伸手制止了他的话,“你太着急了孩子,要有耐心。用不了多久,你就能接过这顶冠冕,成为下一任教皇,到时候所有的疑问都能在枢秘圣殿顶端的藏馆里找到答案。现在我只能告诉你,越多越好。”他喘了口气,“另外,尽管我找你来不是为了转化仪式,不过既然碰上了,这一届的转化就由你来试着主持吧,有我看着,也算是为以后积累些……咳咳……经验。” 梅恩连忙拍了拍教皇的背,待他呼吸稍畅,才低头道:“遵命,冕下。”(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 转化仪式 神罚军转化仪式是教皇必须掌握的知识,一年前当梅恩从奥伯莱恩冕下手中接过神罚典籍时,就相当于获得了下一任教皇的继承资格。 书中的内容梅恩早已背得滚瓜烂熟,一名神罚军需要献祭一位女巫的生命,将她的血与神罚之石融合,再注入审判军体内。这一套仪式在数百年的运用中改进过数次,但本质仍没有变化——女巫是决定神罚军数量的上限,审判军的意志是决定转化成功率的关键。 读完这本典籍后,他才明白,为什么教会每年都要收容那么多未成年的女子。女巫的出现毫无征兆,在魔力聚集之前,她们与正常人没有任何区别。而魔力一旦开始汇聚,她们的身体、脏器、血液都会被改变。所以除了扩大饲养规模外,别无他法。 这也是他认同希瑟说法的原因——他们所做的一切,已经算得上邪恶至极,每一位高层手中都沾满鲜血,他们屠杀的女巫比任何一名刽子手都要多。但为了战胜魔鬼,为了避免人类的覆灭,他们必须得这么做下去。 胜利者才有资格获得神的垂青。 …… 两位审判军躺在转化台上,梅恩认识他们,分别是先遣营的戴利恩和圣城卫队的塔克.托尔,后者还是一位审判长。 两人虽然都面带笑容,但主教仍能从他们绷紧的肌肉和紧握着的拳头中看出紧张之情。他拍了拍两人的肩膀,“放松点,我相信你们能做到。” “大人,到时候只要忍受疼痛就好了吗?”戴利恩忍不住问道。 “没错,撑过去就好了,”梅恩笑道,“你叫戴利恩,对吧。” “您居然还记得我的名字。”他激动地说道。 “当然,你是先遣营的成员,参与了上一年的赫尔梅斯防卫战,队长是……艾蕾希亚,我没说错吧?” “对对,”戴利恩连连点头道,“我们队伍在一场战斗中伤亡惨重,半数队员都死于混合种邪兽之手,我当时就想,如果我有能力杀光那群畸形杂种就好了。所以,大人,我想要成为神罚军!” “为守护战友而变得强大,这样的信念很好,”梅恩鼓励道,随后他望向审判长,“那么你呢?塔克.托尔,又是为了什么决定转化为神罚军?” “为了保卫新圣城,大人,”他坚定地说道,“神官们说,今后每一年邪兽会越来越强,上一次它们已经摸到了圣城的墙边,如果不是神罚军的话,大教堂或许已经毁于一旦。我也想成为抵挡邪兽的坚盾、洞穿敌人的长枪。” “非常好,你们都是教会的骄傲,”梅恩按照典籍交代的步骤,用交谈化解他们的紧张和畏惧,见到两人的情绪逐渐变得高昂,他挥挥手,示意仪式继续进行。 侍卫上前蒙住两人的眼睛,并用手环和脚环将四肢牢牢固定在转化台上。接着女巫被抱了进来,平放在两人之间。 作为教会饲养的女巫,她大半生都是在旧圣城修道院里度过,觉醒后则会被送入枢秘区,作为材料等待转化。献祭前一天,她已被灌入了大量梦境水——一种由安眠蕨和冬花熬成的草药,确保仪式中任何响动都不会惊醒她。 “编号,年龄?” “一号,十八岁。”侍卫回答道。 这是例行询问,只有成年女巫的血液才够满足同时转化两名神罚军所需,梅恩再次对照女巫名册确认无误后,宣布仪式开始。 一根精致的银针管插入女巫的手臂中,红褐色的血液顺着银针后包裹的皮管流出,汇聚到她身下的水晶盆中。盆底铺着一层浅蓝色的神罚之石,血液渐渐浸没过石头,最后填满整个盆子。 很快,神罚之石发生了变化。透过盆子一侧可以看到,蓝色的石头正在吸收血液,大概半刻钟之后,石头逐渐融化消失,浑浊的血液变得清澈见底,颜色也由红褐色转化成了天蓝色。 这些操作看似简单,却经过了数万次试验,才得到了一套完整可靠的步骤。例如女巫不同年龄、体形的血量估算,银针和皮管的制作,插入身体哪个部位排血、又插入哪个部位输血,以及选用神罚之石的品质和份量等等……典籍上详细记载了历次失败的试验和改进,也阐述了转化的大致原理。 女巫的身体被魔力改造后,其血液附带了强化器官和肌腱的能力,若是直接使用的话,只会瞬间杀死受血者。必须将神罚之石浸泡在女巫之血中,化解掉其中「尚不明了的力量」,才可注入转化者体内——即使如此,这种血液也会损伤人的神志,使其渐渐失去情感和智力,最终只剩下本能以及部分强烈的意志。活下来的神罚军强化程度相当于超凡者,而且自身不佩戴神罚之石时,也能拥有禁魔效果。 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奇妙的组合,女巫之血可以杀死人类,吞下神罚之石亦会置人于死地,可两者结合在一起,反而能将这种不良效应降至最低。 当蓝色液体顺着皮管缓缓流入两位审判军体内时,他们手臂和颈脖处的青筋顿时暴起,表情狰狞,像是在忍耐极大的痛苦。戴利恩率先喊出声来,他在台上挣扎着,五指握紧又张开,手脚却无法动弹,不一会儿全身便冒出了一层细汗。 塔克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发出阵阵低吼,嘴角流出一丝丝血沫,全身都抽搐起来。 水晶盆里的液面缓缓下降,快见底时,戴利恩的声音已变成了哭腔,他胡乱喊出意义不明的话语,皮肤绽开溶解,浑身冒起白烟。根据典籍上的描述判断,他的转化基本处于失败边缘,梅恩犹豫着是否还要再观察一下时,教皇从背后按住了他的肩膀,“够了,让他解脱吧。” 一名侍卫走上前来,抽出短剑,干净利落地刺入戴利恩的脖子,猛得扭转剑柄,终结了他的痛苦。 经过难熬的等待,塔克.托尔的抽搐平息下来,他的呼吸逐渐平稳,皮肤由红润向浅蓝过度。梅恩知道,他已经撑过了转化仪式。 一人成功,一人失败,这样的结果令主他叹口气,短短的两刻钟内,教会便损失了一名虔诚的审判军,同时浪费了一半女巫之血。 不过接下来还有六十位审判军在等待转化,他必须得让仪式继续进行下去。 …… 当仪式全部完成,梅恩几乎快要站不住了,他踉跄着走下台子,近乎失仪般的靠坐在大厅墙边。 教皇慢慢渡了过去,站在他的面前,“说实话,你的表现让我惊讶,孩子。我第一次主持仪式的时候,比你要糟糕多了。那一年我正好四十五岁,浓烈的血腥味让我直接在仪式台上吐了出来,差点浪费了整整一盆血液。前任教皇甚至狠狠抽了我一顿,可抽完后,他又接着命令我回到台上,继续主持仪式。” “……”梅恩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所以,什么都不要想,好好回去休息一天。” “是,冕下。”主教深吸口气,跪下行礼后准备告辞时,忽然想起了来时的目的,“对了,您叫我来枢秘区是为了……” “呵,瞧我这记性,”奥伯莱恩自嘲地摇了摇头,“我找你来是想交给你一种机关研制的新毒药。” “毒药?”机关枢秘区里有专门对神罚之石进行研究的机构,比如驱寒丸、荧光石、狂化药等,有了成果后便会派发给主教使用。但从未听说过他们对毒药还有所涉及,在梅恩印象里,这应该是炼金师所擅长的。 “听他们说,得到这个成果完全源于一次偶然。”教皇缓缓说道。“它只要撒在腐烂的尸体上便可长期对周边人群生效,不必像普通毒药那样必须灌入口中。没有特殊解药的话,基本无法治愈。具体情况你可以询问鸦眼大师,我想在与四大王国的战斗中,它或许能派上用场。” 梅恩立刻想到了久攻不下的断牙堡,以及灰堡那令人不悦的僵持局势。他压住喜悦,再次行礼道:“如果这种毒药真像鸦眼大师说的那么有效,那么它的确能帮上我的大忙。”(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章 人口统计 罗兰最近沉浸在愉快的心情中。 即使独自坐在办公室时,他也会时不时哼上两首小曲,顺便回忆下在热气球吊篮里的美好时光。 安娜闭上眼睛索吻的模样实在太过可爱,光是想想都能让他忍不住翘起嘴角。而且最重要的是她那番话的含义,已将炙热的情感表露无疑。 他当时唯一能做的,就是更热情的回应她。 以至于降落时罗兰觉得嘴唇隐隐有些阵痛。 大概是太过长久的吻让她呼吸不畅,慌乱时用到了牙齿? 不管怎样,这种感受他已经很久都没有体验过了。 当人生接近四分之一时,那些从电视电影、小说漫画里看来的技巧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而且对象还是如此美貌动人的安娜小姐,罗兰感到自己终于迈出了人生赢家的第一步。 心满意足地吸了口气,他把手伸进抽屉,想要嚼点零食来平复喜悦,结果却摸了个空——这些牛肉干明明是昨天才放进去的啊。 罗兰回头望了一眼趴在窗边的夜莺,后者吹了声口哨,装出漫不经心看风景的模样。自己特意将鱼干换成了牛肉干,就是为了防止夜莺偷拿,没想到她对牛肉干也来者不拒?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了脚步声。 “殿下,巴罗夫爵士求见。” “让他进来。” 夜莺并没有像以往那样隐去身形,而是拉下兜帽,回到墙边的躺椅位置坐下。 大臣助理推门而入,见到办公室还有其他人,稍稍愣了会,不过很快便恢复了正常神色。 “殿下,这个月的人口统计已经做出来了。”他递上一卷羊皮纸。 “这么快?” “有了领民登记档案,现在统计这个方便多了,”大臣助理笑道,“您之前的决定真是英明之举。” 唔,如今都开始拍马屁了……罗兰摊开纸卷,只见上面根据边陲镇人民从事职业不同,将具数目分门别类排布出来,看上去一目了然。对比刚穿越来时连段落都不分的报表,巴罗夫的能力也着实有了大幅进步。 第一行也是人数最多的群体,农奴,目前共计三千六百二十八人(含家属)。底下还有一行备注:从事农耕的农奴为一千五百人。 “殿下,务农的人口是否太少了点?”巴罗夫指着第一条说,“根据农业部的塞尼.埃里估计,想要让小镇不再进口粮食,恐怕还得新增一倍于此的农田和人手,才能满足边陲镇粮食所需。” 罗兰对塞尼这个名字有些印象,应该是位奔狼家的骑士。从事农耕的一千五百人是最初被送来的那批农奴,后续的几批都被罗兰调去了矿山或卡尔的施工队——他们也得到过同样的保证,只要干活干够一段时间,便可晋升为自由民。 “我没打算今年就做到粮食自给,如今城堡仓库里还储存着许多小麦,足够两三个月的消耗了。而且,今年新种下去的那些麦子也不大一样。” “不大一样?”巴罗夫怔了怔。 “嗯,到时候你就知道了,”罗兰笑了笑。那可是叶子改良的黄金一号,单株产量至少比普通小麦高出三倍,待到丰收时绝对会让所有人大吃一惊。这也是他不想把太多人口投入到农业上的原因。有了叶子的魔改作物,今后只需少数务农者即可养活大多数领民,从而把宝贵的人力资源节约下来,投到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上去。 他继续向下看。 羊皮纸第二行是建设人员,下面的备注项十分繁杂,有石匠、瓦匠、泥工匠、木匠、杂工等等。总数是一千一百余人,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农奴充当的杂工。也正是因为这批生力军的加入,边陲镇才能快速建造出一批批住宅区和厂房——将建筑模板化、批量化、程序化,是加快建设进度的重要手段。尽管在罗兰眼里,这样的速度仍显不够,但对于本地人来说,已算得上惊世骇俗。 第三行是矿业人员。 跟上面的建设行业十分相似,边陲镇本地居民已降至二十五人,主要担任蒸汽机操作、下矿登记和管理工作。其余一千六百人都是外来者,包括长歌要塞之战中俘获的雇佣兵以及后面陆续送来的农奴。 “矿区最近发生了几起斗殴事件,”巴罗夫说道,“主要是佣兵和农奴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隐患,殿下。他们人数太多,一旦闹起来,单靠二十五位管理人员根本无法控制。我建议让第一军负负责协助看守。” “嗯……,”罗兰考虑了片刻,“就这么办吧,现在人手不足,也没办法组建警察队伍。我会跟铁斧说的,一支五十人左右的火枪队应该足够了。” “警察……是什么?” “你可以理解为巡逻队,但所辖范围要大得多,基本对内治安都由他们来完成。”这个时代还不分对内暴力和对外暴力,所以让军队来代管治安并不会成自己的黑历史。在解决教会这个庞大敌人前,他不打算再分散人力去组建第二套暴力机器。 排在第四位的则是边陲镇第一军。 在结束要塞之战后,第一军的威名响彻整个西境——三百人以极小的代价战胜一千五百人的公爵联军,让要塞贵族们失去了反抗的勇气。论功行赏之后,罗兰将第一军规模扩大了一倍,增加至六百人。而这次的招募榜刚发出去,踊跃报名的镇名就挤满了整个广场。罗兰仍按照人民军队由人民组成的理念,挑选出了三百各项素质尚佳且没有犯罪记录的原住民,加入第一军。 剩下的便是各类技术人员。 例如冶炼、烧制业,近一个月来人数大幅增长,从最初的二十余人增加到四百人左右。拜「炉窑专家」洛斯亚所赐,北坡炉窑群不仅能生产红砖,还能烧制水泥和玻璃。同时三座竖炉正在搭设中,不久之后,堆场里放置的矿石可以先通过竖炉进行初次熔炼,成锭后再运往需要的地方。 至于教育、化学、工业、畜牧这些加起来还不到五十人,因此单从人口统计来看,边陲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原本以猎户和矿工为主要人口构成的小镇能在半年间变成这个模样,已称得上是翻天覆地。 如今猎人已基本消失,打猎由生存所迫变为了兴趣爱好,刨去那些加入第一军或冶炼行业的人,目前小镇仍有近千人处于无业状态。待到普及教育中的识字部分完成,罗兰就决定把这些领民统统拉入工厂,开启工业生产的序幕。(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一章 索罗娅的「画」 巴罗夫离开后,罗兰将统计表收入抽屉内,望向夜莺,想问下她到底怎么了,但犹豫了片刻后,最终没能问出口。 他心里隐隐有个答案,但这种事情说出来总显得尴尬,如果猜错了的话就更难堪了,罗兰只好将这些言语吞下肚子,“接下来去趟北坡矿山吧。” “想看看索罗娅的新能力都有哪些变化?”夜莺虽然行为变得有些奇怪,但态度仍和以前一样,她揭下兜帽,笑道,“走吧。” 或许是自己想多了,望着快步走到他身边的女巫,罗兰想。 那天乘坐热气球升空带来的影响远不止一两人。 他万万没想到,索罗娅居然会成为第二个能力发生质变的女巫。 事实上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这种变化。 罗兰也是昨天才碰巧发现这一点。 自从把热气球作为礼物送给安娜后,它就一直放置在城堡庭院里。有谁想上天看风景的,叫上安娜和闪电就好。直到前一天下雨时,罗兰忽然想起藤条编织的吊篮浸水后会变软脱皮,即使晒干后使用也会降低韧性,便想着把它收回城堡。 他本打算叫侍从去做这件事,可转念一想,热气球好歹是自己送给安娜的礼物,而且绳索和气囊这些部位容易损坏,干脆决定亲自把它搬回城堡。叫上蜂鸟一起来到前庭,结果却令他大吃一惊。 只见吊篮里被画满了图案——都是从空中鸟瞰边陲镇的景色,但与之前的照片式画法不同,这次她的画竟像立起来了一般。罗兰顾不上飘落的雨点,凑近细看才发现,她的画第一次有了「厚度」。 画有厚度并不奇怪,理论上来说,真正的画都应该是有厚度的——因为颜料本身具有厚度。在油画里,这种厚度甚至可以利用起来:用笔触、刷子或是刮刀制造出高低不平的肌理,通过层次变化来加强质感,提升画面的表现力。 可索罗娅不同,她的画并不是用笔和颜料画出来的,而是魔力的具现。 所以这些魔力塑造出来的厚度就显得格外奇怪。 他还记得,当自己用手轻轻触摸那些凸起的树林时,仿佛真的在刮过枝桠和绿叶,它们并不是坚硬的固体,而是略微柔软的胶状物。而抚摸地面时,触感则硬朗很多,仿佛他真的在碰触一块石头。 简直不可思议。 而那些雨水顺着风景画流下,无法浸入藤条分毫。 回到城堡,他立刻叫来了索罗娅,而夜莺也证实了这一点。在迷雾观测之下,索罗娅体内的魔力不再像之前那样,呈金色的气状漩涡,而是凝聚成了一条不断旋转的……缎带。 …… 走进军工厂大院,安娜笑着迎上来,给了罗兰一个大大的拥抱。 自从挑明关系后,她在自己面前的亲热举动明显变多起来。罗兰心情大好地揉了揉她的脑袋,头发上的银色发夹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不过他的余光看到,原本同样准备走过来行礼的索罗娅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最后红着脸撇开了视线,装出什么都没有看到的模样。 “咳咳,”夜莺拉着索罗娅回到桌边,故意大声问道,“这都是你画的吗?” 罗兰笑着摇摇头,松开安娜,和她一起走了过去。 只见桌上铺满了索罗娅的画作,画的正是院子里所能看到的景色,唯一的区别在于画的厚度,有的仅比纸张高出一毫米左右,而有的接近三公分——这也是罗兰今早安排她的训练内容,尽可能测试魔力生成的「颜料」最多能铺多厚。 “这就是最厚的那张?”罗兰用手指触摸厚达三公分的画卷,在附魔蓝色的天空时,那部分颜料软的仿佛没有质感一般,而向下滑动到院子围墙,则立即感受到了砂砾般的摩擦感。 看来真的如他猜想的那样,魔力之笔进化后画出来的东西不单在外形和颜色上与实物保持一致,就连触感都接近实物了。 “还可以更厚,但是超过这个厚度后,魔力消耗会变得非常大,”索罗娅指了指桌上一片褐色的突起物,“我本想画一棵墙外的树,但刚画了根树干,就耗费了一半魔力。” “原来这是你画的?”罗兰伸手比了比,发现颜料足有十公分之厚,“我还以为真是块立起来的树皮呢。” 话虽这么说,它与桌面的粘结却异常牢固,王子用手抓住树皮向上提起,直到两根桌脚离开地面,树皮也没能和桌子分开。 夜莺抽出匕首,削了半天才在底部切开一个小小的口子,“这东西好像嵌进桌子里了。” 最后还是由安娜切开了它,黑火化成丝线扫过桌面,颜料冒出一股白烟,应声而落。断口平整但不光滑,有黑色的烧焦痕迹。罗兰捡起那段掉落的颜料,握在手中才发现它的重量远比自己想象的要轻。 “你怎么突然想到要改变画风……不,我是说,你是怎么决定要将绘画填充厚度的?”他问。 “我想,大概是因为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风景吧,”索罗娅边回忆边说道,“我在空中俯瞰大地时才发觉,之前所作的那些画——也就是您说的几乎可以媲美真实景象的「照片之作」,其实并不真实,特别是我在吊篮里将风景描绘下来后就更觉得如此了。”她稍稍停顿,放缓语速,“树顶是尖的,会随风拂动,山峦有高有低,像起伏的胸膛,河流嵌在大地里,船只在上面穿行。这才是我看到的景象,而不是一张薄薄的平面。所以我想让画面变得更加真实,想让它跟这些壮丽景色一样立起来。可我重画了好几次都没能成功……就在有些沮丧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您说的小球。” “小球?”罗兰挑了挑眉毛。 “嗯,”她有些不好意思的地点点头,“就是您教导我们的那些知识。我想万物都是由小球构成的话,那么画出来的图案是否也是如此?我又做了几次尝试,把魔力之笔下的图案想象为一个个五颜六色的球体,它们相互堆叠,最后形成整块整块的颜色。然后……画面忽然蠕动起来,翠绿的树林向上隆起,墨绿色的河流向下沉陷,最后变成了您看到的样子。当时这番变化还把我和安娜吓了一跳。如果不是您后来向我提起,我压根没想到是能力产生了进化。” “原来如此。” “不过比起安娜的黑火,我的进化能力除了让画便得更生动外,似乎也没有别的用处了。”索罗娅吐了吐舌头。 “不……怎么会呢?”罗兰摇摇头,“在我眼里,它可不是单纯的画。” 如果只把这种能力用来作画就太浪费了,他想起雨水滑过吊篮表面,却丝毫无法浸入其中的场景——与其说它是颜料,不如说它是一种由魔力构成的「涂层」。(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二章 竖炉 只要能覆盖物体表面,形成固态连续膜的,都可以被称为涂层。涂料本身可以为气态、液态、固态,用途也各不相同。从最初的美观装饰,到后来的保护物体耐用性,都算是涂层的一种。 罗兰接下来展开了一连串测试。 测试结果令他异常欣喜,大概是受“画能保存越久越好”的理念影响,她之前的照片画如果不破坏载体,已经很难做到彻底清除,而进化后的能力更是将这一特点提升到了新高度。 首先,这种黏着力高,质量轻的「颜料」在物理性能上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特性——它可以根据绘画对象的不同改变自身材质的柔韧度,例如在绘画天空或云彩时,它软得就像棉花糖一般,对拉伸和剪切都有极高的抵抗力。换成铁锭、玻璃一类时,则变得硬而脆,可以用锤子直接敲碎。换句话说,由于质量所限,它在柔性方面的表现要远远优于刚性,这也符合索罗娅对颜料的理解。 其次,无论表现出哪种特性,它的化学性质都十分稳定,不仅不会与稀硫酸、稀硝酸发生反应,还表现出对水和油的排斥性。当他把一个涂抹过颜料的纸盒盛满清水时,薄薄的盒底没有任何渗水的迹象。倒出水后,剔透的液珠在盒子里滚动,如同荷叶上的露水一般。此时用手指触碰底部,感觉仍然是干燥的。 在抗高温测试中,安娜往纸盒子里滴入铁水后,作为载体的纸张顿时起火燃烧,可涂层本身除了被铁水撑开一点之外,并没有太多变化。直到安娜的黑火持续升温灼烧涂层,它才开始融化变形,同时冒出白烟,最后化为一团黑色的胶状物。 最令罗兰感到兴奋的是,这种涂层还具有绝缘性,包覆铜线后可以看作后世的漆包线,他用院子里的那台简易直流发电机证明了这点。 至此,罗兰对索罗娅的新能力有了一个完整的了解。 跟安娜全方面超越绿焰的黑火不同,她进化后的能力更像是对之前绘画能力的一个扩展,现在她既可以画出拟真的「油画」,也可以画出之前那种薄薄的「照片画」,这只取决于她脑中的想法,两种能力完全可以并行使用。 另外在绘制有厚度的画卷时,若将厚度控制在一公分以下,索罗娅几乎能不停地画上好几个时辰。而一旦超过三公分,魔力消耗会迅速增加,十公分之后会达到一个阈值,几乎用尽全身魔力也只够画上一两笔。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面临魔力噬体时,最快速有效的宣泄方法。 它仍然属于召唤型能力,在神罚之石的生效范围内,魔力之笔会骤然消失,索罗娅亦无法再绘制新的图案。但是,已经画出来的涂层并不会受神罚之石影响,在夜莺的观察下,上面也没有魔力留存的痕迹——换句话说,魔力之笔生成的物质是真实存在的。 至于涂层的用途……那就太多了。索罗娅自己绝不会想到,她的新能力能给小镇带来多大的变化,这意味着罗兰可以快速得到一批涂有防锈材料的供水管,以及大捆漆包线,甚至是耐高温的防火砖。原本看似遥不可及的三通工程(通水、通电、通路),忽然间就看到了曙光。 同时,这也给了他一个提醒:亲身经历的认知远比书本上的公理要来得深刻。 如果能让女巫们更加直观地看到微观世界,会不会加速她们接受粒子理论的过程,从而引发新一轮进化?比如……能观察到细胞结构和微生物的显微镜。 罗兰觉得有必要尝试一番。 ******************* 北坡炉窑群。 “鼓风!让火烧得更旺一点!”洛斯亚大喊道。 虽然看不到竖炉里的景象,不过随着三车木炭倒入,里面的铁石应该已经烧得通红。 被卡尔.梵伯特一封信叫到边陲镇来时,他原以为这里是个荒僻贫瘠之地,如果不是信上写着石匠会或许能在这里重获新生,他根本不愿意跑到王国边境之外重操旧业。 暂别家人,收拾行李出发后,他已经做好了喝稀粥、住帐篷的准备,至于要人没人,要钱没钱,那更是建设时经常遇到的问题。 洛斯亚也没打算在边陲镇久留,看看卡尔这位相识多年的老友,看看石匠会那些被流放或隐居的同行,他就心满意足了。 但现实总是这么不可思议。 他乘船抵达小镇后,在码头见到了卡尔.梵伯特,灰堡王都杰出的石匠,也是行会下一任领袖的有力竞争者。比起记忆里的模样,他鬓角有了白发,脸上也多了几道皱纹,不过身体没有消瘦,反而壮实了不少,脸上甚至有了油光。 寒暄过一番后,卡尔没把他带到吵闹杂乱的工地,反而领着他来到了一栋明显是新建的住宅楼前,还递过来一片钥匙说道:“这间屋子就是你的了,先把行李放了,我们去酒馆好好喝一杯。” ……然后洛斯亚从对方口中听到了一连串不可思议的故事。 卡尔以平民的身份,被领主招进市政厅,成为了一位每月都有固定薪酬的官员,而且还是建设部门的主管人! 若是自己留下来,同样可以进入市政厅工作! 免费赠送一套住房! 干满十年后,可以得到退休津贴!什么是退休津贴?就是不干活也能拿钱! 洛斯亚当时还以为卡尔喝醉了,结果没想到……他说的都是真的。 “大人,矿石正在融化,我看到了有铁水流动!”炉子顶端的工人喊道。 “打开出渣口排渣!” 投入工作后,洛斯亚所设想的问题一个也没出现,上头不但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而且还给得特别迅速,经常是提出申请后,第二天就能得到答复。加上此地还出产一种叫水泥的炼金材料,可以快速粘合砖石,使得建造速度突飞猛进,他在这里竟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畅快。 短短一个月内,洛斯亚就搭建出了五座带鼓风囊的炉窑,以及三座用于炼铁的竖炉。 眼前这座竖炉正是他离开石匠会后冥思苦想多年,集以往经验之大成的作品,本以为只能以图纸的形式流传下去,没想到还有化为成品的一天。 这座改良型竖炉高度近两米,内径约七十五公分。炉身下部设有多个风嘴,可以用来鼓风和抽风,底部留有排渣口和铁水流出口。在竖炉旁边还有用砂石垒起来的土坡,方便工人加料和观察炉内情况。 今天是第一座竖炉正式投入使用的日子,在开炉前,要按惯例做一次熔炼检验。 在断断续续打开出渣口十余次,又往炉里添加过两车木炭后,检验就基本宣告合格——炉子里已经有铁水沉底,排渣口畅通无阻,温度此刻也能满足冶炼需要,没必要继续浪费木炭烧下去。毕竟为了减少损耗,初次升炉检验时,用的都是堆场角落里的废矿。 打开出铁口排出已经融化的铁水,洛斯亚宣布停炉。 …… 两天后,清理炉膛的镇民刨出了几块黝黑的石头。在高温烘烤下,其他废矿都缩小了好几圈,唯独这几块矿石跟刚扔进去时没什么变化,反而表面更为光亮,黑得就跟墨汁一般。 洛斯亚也无法判断这是什么矿石,说是没用的废矿吧,它的形状和模样都着实讨人喜欢,不像是毫无用处,可若说它有用,无法熔炼的话要如何打造成器物?想了想,他干脆挑出一块造型最方正的矿石,用布包好,让手下前往城堡一趟,交给边陲镇领主罗兰.温布顿。 或许见多识广的领主大人知道答案。(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三章 小镇建设计划 “这是什么?”夜莺望着桌上那块黑得发亮的石头问道。 “黑曜石。”罗兰头也不抬,专心于绘制手中的图纸。 “黑……什么石?” “不,我胡说的。”他叹了口气,光看个造型和颜色,鬼知道这是什么石头啊。他又不是学地质勘探的,纯金属拿到他面前都不一定分辨得出来,更何况是矿石。脑袋里仅有的那点知识在告诉他,矿石大多是成分复杂的化合物,杂质不同颜色也不同,就拿铁矿来说吧,赤铁矿、硫铁矿、菱铁矿光从长相来看完全称得上相差万里,特别是硫铁矿,有时候会呈现出浅黄色金属光泽,常被误认为是金矿,因此还有愚人金的外号。 至于耐高温……化合物本身没有固定熔点一说,同样跟杂质和成分有关,单凭温度无法区分其品种。而且金属元素以离子态存在,不知道提纯方法,烧化了也没有用。 “您也有不知道的事?”夜莺惊讶道。 “多着呢,”罗兰放下鹅毛笔,给自己泡了杯红茶,“你要喝吗?” “不用,”她摆摆手,“对了,牛肉干没有烤鱼片好吃,以后您的抽屉里还是放鱼片吧。” “……”罗兰沉默了片刻,决定当自己没有听到这句话。这块石头他也打算丢给首席炼金师凯莫.斯垂尔去处理,矿物或多或少都具有一定的放射性,摆在办公室里当装饰品实在不是个好选择。 最近索罗娅的能力进化后,他发现能制造的东西突然多了很多。 首先是自来水系统,这是能极大提升居民幸福感的东西。想想看,忙碌一天后汗流浃背地回到家中,想要清洗下黏糊糊的身子,却发现水缸已经空了,还要去附近的水井打水,这种感觉肯定糟糕透了。而且,罗兰也很厌烦从水缸里舀水洗脸洗手这一过程,他总觉得水在缸里放上几天都能长寄生虫了,更何况水缸一个月都很少清洁一次,仔细看到的话,还能瞧见缸底沉积的水垢像毛毛虫一样飘动。 如果采用水塔供水,并不存在什么技术难度——利用蒸汽机将赤水河里的水抽到水塔里,再靠着虹吸原理顺着管道流入每家每户,便形成了一套自动供水系统。罗兰一直没有付诸实施的原因在于……材料。 供水管要么用铁,要么用铜,铁管不做防锈处理的话,用上几年就得报废。铜管倒是完美的供水管,耐腐蚀、内壁不结垢、无毒、甚至铜离子还有杀菌作用,但是用铸造货币的金属去做水管?北坡矿山的产出还远没奢侈到这个地步,即使在后世,铜水管也是高档住宅才会考虑的东西。 目前边陲镇不仅无法出口矿产,甚至还要向外进口金属锭。因此无论是铁管还是铜管,罗兰都舍不得拿来打造一个无法获益,纯粹用于享受的供水系统。 可现在不同了,有了索罗娅的涂层,意味着他可以空手套白狼,单用魔力来生产水管——例如取一根铁管作为模具,外面包上纸张,再让索罗娅覆盖涂层,抽出模具后即成为管道。就算这样的水管不抗压,只要放置在带盖板的水管沟里即可。 其次便是供电系统……这个恐怕短时间内没办法普及全镇,但让城堡里充满光明一直是罗兰想要实现的事,用微弱的烛火看书实在太过痛苦,而且对眼睛伤害巨大,加上夏天即将到来,闷热的夜晚还要点满火把和蜡烛是种什么感受? 如今有了发电机和电线,让城堡提前进入电气时代似乎也不那么遥远了。至于灯泡的灯丝……他隐约记得,在钨丝运用前,人们普遍使用碳化的竹丝来制作白炽灯。竹子不是什么稀罕物,赤水河以南的林地里就有。 不过,边陲镇目前最需要的,还是冶铁设施。铁的产量直接关系到机械生产和兵器制造规模,也是小镇生存的根本。 “您画的这是……一座塔?”夜莺坐在桌边,好奇地问道。 “差不多,”罗兰点头道,“不过它的里面是空的,用来装填燃料和矿石,作用跟竖炉一样,能将铁矿熔炼成生铁。” 这便是高炉——古代竖炉的升级版。 洛斯亚设计制造的竖炉他曾去施工现场观看过,说实话,这种炉子除了容量偏小、炉温较低外,结构已经和高炉十分接近,如果不是索罗娅的进化使得小镇拥有了生产耐火砖的能力,他本打算再建上十来座这样的竖炉。 可有了耐火砖,自然就要考虑炉温更高,产量更大的高炉了。 新设计高炉高度近八米,足有竖炉的四倍之多;炉身呈塔状,内径最大处为三米,为防止垮塌,底部立有支撑架。炉壁上薄下厚,炉腹处厚达半米,最内层采用索罗娅牌涂层的防火砖,同时设有一圈送风口,由蒸汽机将空气抽入炉腹。 为了充分利用蒸汽机的动力,罗兰还为高炉设计了一套自动送料设备,包括一条爬升铁轨和底部带活动门的特制送料车。小车在蒸汽机的牵引下爬至炉顶后,车底部的卡扣会被挂钩套入,从而拉开倒料口,将燃料或矿石倾泄入炉中。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该套系统已算得上是顶尖技术。 和大开口,低热量的竖炉不同,高炉一旦投入生产,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停止运作,必须源源不断地投入燃料和矿石,产量也比竖炉要高得多。只要建设五六座这样的高炉,小镇的生铁产量将会成倍增加。 …… 画完全部图纸,罗兰揉了揉有些酸麻的手腕,从桌子底下搬出一个盒子,推到她的面前。 夜莺怔了怔,“这是……?” “嗯……本来打算早点给你的,不过雕刻花纹花了点时间,毕竟工厂里的那些机器我用起来也不是太熟练,”罗兰笑笑,“打开看看吧。” 她伸手打开盒子,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叹。 只见里面左右交错摆放着两把转轮手枪——和卡特比试那天使用的原型枪不同,这两把手枪银光闪闪,表面锃亮得可以映出人影,握柄和枪身都刻有精美的花纹,枪管上还印有夜莺的名字:「致薇罗妮卡」。 这个计划在罗兰脑袋里已经酝酿了很久。比起携带不便、使用麻烦的前装燧发枪,新研制的转轮手枪已经颇为完善,无论是安全性还是击发率,都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像夜莺这种行动力极高的女巫,枪械在她手中能发挥出怎样的威力,想想都令人期待。 “谢谢,”她笑着将拿起两把手枪,跳下桌子,比了个开枪的姿势,“您会教我怎么使用它们吗?” “当然,”罗兰点头道,对方一身洁白的刺客服外加绚烂到刺眼的笑容,让他瞬间明白了什么叫帅到没朋友,“这并不难,只要潜入到目标身边,扣动扳机,同时高喊午时已到即可。”(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四章 自我 书卷站在卧室门口犹豫了片刻,才推门而入。 温蒂正一脸愁眉苦脸地捧着书坐在桌前,不用细看也能猜到,那本书肯定是《自然科学理论基础》。 书卷忍不住轻笑出声来,她很少见到对方露出这样的表情,即使是在共助会困于绝境群山之中,物资紧缺的危难时刻,她仍微笑着为每一个姐妹打气,似乎从未担心过那些艰难困苦。 没想到一本书却让她陷入了苦恼。 “根本无法理解是吧?”书卷说道,“我第一次看书时也是这样。” “我还以为是夜莺,”听到声音的温蒂转过头,“……那么现在呢?” “现在依然无法理解。” “还好,你和我一样。”温蒂叹了口气,“安娜就不说了,没想到连索罗娅都领悟出了新能力,我觉得再不努力就要被年轻的一辈超过去了。真不明白殿下是如何知道这么多知识的,能把看不到的世界描述得跟真的一样。” “事实上,他知道得也不多,”书卷耸耸肩,“我是指某些方面。” “比如?” “比如夜莺的事。”她抽出凳子,坐在温蒂身边,“你发现了吗,她现在的行为和之前变得大相径庭了。保护殿下时很少隐匿身形,即使外出也只是戴上兜帽,而且……连晚上授课都在认真听讲。你和她同住一间卧室,应该比我更清楚。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吗?” “其实没什么,”温蒂摇摇头,“这是她自己的选择。” 她的态度让书卷有些意外,“选择?” “嗯,就跟你猜测的一样,”温蒂合上书本,直言道,“她喜欢上了罗兰.温布顿殿下——当然,这点不用猜也能看出来。对女巫提供庇佑的人久而久之获得女巫倾心,在共助会的旅途中,这样的传闻并不少见。” “那是别人编出来的故事,大多数姐妹都没能得到好结果。” “罗兰殿下和他们不一样。” 书卷怔了怔,她没想到不久之前还和自己持同一看法的温蒂会这么说,“你知道,女巫无法生育,王子不可能……” “王子会娶一名女巫为妻,”温蒂摊手道,“而且还是他亲口对你说的。” 她是怎么知道的……难道当时夜莺在场?书卷忽然间明白了什么,“你在怪我瞒着你?不,温蒂,我不说只是不想让这件事泄露出去,对王子殿下的登基之路造成不好的影响。” “……”温蒂沉默了好一阵子才开口道,“我知道,我并不是在怪你,因为对夜莺我也是这么说的。在知道这件事之前,我以为姐妹们不会有结果,但既然王子不介意的话,我们还要强迫改变她们的想法吗?比起夜莺压抑自己的感情、情绪低落时的模样,我更喜欢看到她现在的样子,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至少她遵循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原来如此,书卷心想。她虽认同不将消息散播出去的做法,却不愿再阻止姐妹们的感情,不想擅自代替她们做出选择——和哈卡拉不同,温蒂从来都是从姐妹们的角度出发,为她们所剩无几的勇气加油鼓劲。 “可是,殿下知道这点吗?”书卷忽然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他的意愿是建立在不了解女巫无法生育之上该怎么办?” “唔……”温蒂也沉下声来,“要不,你去问问?” ******************* 西境城墙之外。 临近夏日的阳光将草原照得明晃晃的,远处还能看到成群的牛羊在悠然吃着青草,很难想象三个月之前,这里还是冰雪覆盖之地,除了恐怖凶残的邪兽外什么也没有。 射击训练已持续了大半个下午,夜莺掌握射击技巧的速度远比罗兰预想的要快得多,大概每个人加的天赋各不相同,他想,而有些人天生就适合战斗。现在她换弹、瞄准、射击的姿势,已完全不像是一个新手。 “如果她生在一个骑士家庭的话,肯定会成为灰堡最顶尖的明星骑士,”卡特忍不住称赞道,“就像我一样。” “幸好没有,我可不想她的手臂变得跟你一样粗。”罗兰瞅了他一眼,“与超凡女巫战成平手的感觉如何?” “被撞飞的瞬间,我甚至以为自己是在和攻城锤作战,整个胸口都像粉碎了一般,”卡特老实说道,“说真的,糟糕透了。” “应该不会有下次了,”他笑道。 等到又一轮站立射击完成,王子朝夜莺鼓掌道,“到目前为止都非常不错,接下来我们做一个模拟训练。” 夜莺将手枪插入腰带,走到王子身边。在明媚的阳光下,她鼻尖上的汗水发出点点闪光。 “看到那些靶子了吗?”罗兰指了指不远处的五个半身靶,“它们上面都挂着神罚之石,你在迷雾状态下应该能看得很清楚。接下来要做的,便是将你的能力和枪术结合起来,在最短的暴露时间内击倒这些敌人。” 由于处于迷雾状态时,物体和空间随时都在变化,很难保证子弹是朝着目标飞行的。之前尝试过在迷雾里直接射击,结果十发子弹有九发冲出迷雾范围后,改变了行径轨迹,还有一发差点打中了站在她身后的罗兰。 因此在射击时,夜莺必须脱离迷雾,而暴露的时间越短,她就越难被敌人反击。 “了解,”她微微一笑,单手扬起披风,凭空消失在两人面前。 当第一发枪声响起时,罗兰只看到一道白色身影悄然浮现,随着火焰与燃气喷发而出,靶子应声而碎。飞溅的木屑尚未完全落地之际,她就已经抵达第二块靶子的背后,在三四米的范围内扣下扳机。 接着是第三块、第四块……每次射击时,她甚至还未完全脱离迷雾,除了银色的手枪和乍现的火光外,罗兰看不到更多细节,甚至很难用双眼捕捉到她的位置,在迷雾中跃进的夜莺就像是瞬间移动一般——这种场景以往只能在电影里才能看到。转眼前,五块靶子便已全部粉碎,他眨了眨眼睛,夜莺又回到了他身边。 “怎么样?”她笑着问。 “呃……”罗兰望了眼一旁目瞪口呆的卡特,问道,“你怎么看?” “只怕没有人能抓到夜莺小姐了,”首席骑士深吸了口气,“即使是戴上神罚之石的灰烬也不能。” “那么,我算是毕业了吗?”她抹了抹鼻子上的汗,擦在罗兰身上。 “当……然。”(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五章 剧院之星(上) 天鹅号顺着赤水河西行,梅伊站在船头,眼睛直视前方。她不是为了欣赏风景,只是想早一点看到边陲镇的码头。 “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到目的地?”她不耐烦地问。 “就快了,梅伊小姐。这里太阳晒,你还是回舱休息吧。”身后的盖特说道。不用看也知道,他此刻肯定是一脸讨好的笑容。 回过头,梅伊发现果然如此,“你之前告诉我的时候已经是就快了,现在还是就快了?你到底来没来过边陲镇?” “呃”他哑口半天,最后挠了挠头,“我上次来还是十年前。” “一年都能让长歌要塞换个主人,何况是十年?”梅伊恼火道,“不过也有例外,我看你就没什么变化,十年如一日,始终登不上剧台。” 看到对方僵着笑脸退开的样子,她心里总算舒服了点。如果不是艾琳的消息,她真不想和这群打杂演员同船前往边陲镇。 作为要塞剧院的明星女角,她在整个西境都颇有名气,这次更是受高塔大剧院邀请,前往灰堡王都演出王子寻情记。演出大获成功,连戏剧大师卡金.菲斯先生都赞扬她把殉情公主这个角色演活了,虽然扮演的不是女主角,给人留下的印象深刻程度却丝毫不在女主角之下。 但当她兴致冲冲回到长歌要塞时,却发现此地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莱恩公爵战败而亡,要塞落入四王子罗兰.温布顿之手,目前暂由金银花家的培罗.赫尔蒙代管自己离开一年不到,西境就变得陌生起来。 还好上层的政局动荡对剧院影响不大,如果只是这样,仅仅是为梅伊和姐妹们增加了一点餐后谈资,可西境第一骑士拂晓晨光被俘虏的消息,顿时把她的心给揪了起来。 梅伊立刻赶往剧院,想找艾琳询问情况,结果发现她也在半个月前也跟着去了边陲镇,大概是为了同丈夫团聚。这个消息让梅伊感到失望的同时,又夹杂了些许羡慕。 同样在剧院工作,她是当之无愧的头牌,艾琳则是尚未出头的新人,明日之花的称号不过来自那群杂牌演员的相互吹捧论外貌,她有绝不输给对方的自信论家世,她虽是平民出身,可艾琳不过是被剧院收养的孤儿,怎么看也比对方强上不少。 然而令梅伊难以释怀的是,拂晓晨光菲林.希尔特喜欢上的,偏偏是那个一脸天真模样的艾琳,之后为了娶她,甚至不惜放弃了家族的继承权。 “看,农田,”有人喊道,“我们离边陲镇不远了。” 梅伊向船舷左边望去,只见一排排没过膝盖的麦秆随风拂动,农夫们戴着草帽在田间忙碌,仿佛置身于碧绿的海洋之中。麦田伴着波光粼粼的河水向西边延伸,一眼望不到尽头。 “这片景色真是太美了,梅伊小姐,”萝夏走过来向她点头致意,“没想到在这偏僻之地,也能看到不逊于长歌要塞的广阔农田。” “比起王都,这根本不算什么,”梅伊不以为然道,“在那里,麦田甚至能将两个城市连接起来,一路上除了麦子还是麦子,看得让人腻烦。” “是吗,”她尴尬地笑了笑,“我还从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 唔,这才是普通人应该有的反应,梅伊想,如果是艾琳听到这番话,恐怕只会露出一脸羡慕的表情,并要求自己讲述更多。“放心,你以后有机会去的。” “希望如此,”萝夏拍了拍胸口,“多谢你的鼓励。” 我是说你只用花几枚银狼,就能搭乘商队的顺风车去王都,不是说你也能去王都表演戏剧,梅伊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不过对方毕竟是艾琳的好友,梅伊也懒得把这些话都说出来。 萝夏加入剧院的时间比她还早,年纪跟自己相当,不过由于外貌平平,记忆力又差的缘故,一直没有得到过正式登台演出的机会。除了艾琳外,剧院里也没几个人愿意搭理她。 “艾琳知道我们今天到吗?”梅伊问。 “我给她的回信中约定了日期,她应该会在码头迎接我们。” “那就好,”她点点头,“我可不想在一个陌生的城镇独自寻找落脚的旅馆。” “我能问你一句吗?梅伊小姐,”萝夏犹豫了下,“为什么你要跟我们一起前往小镇,而且还是偷偷瞒着剧院的情况下?艾琳的信里说这里可能有出演的机会,可你根本不缺机会啊。” “如果照实直说的话,你觉得剧院会放我来这个鬼地方吗?”梅伊撇撇嘴,“至于为什么要来这里我只是想看看剧院的同伴过得好不好罢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就做出了这个冲动的决定,长歌要塞剧院接下来两天都有重头戏剧要演出,她现在一走了之,恐怕剧院老板就要头痛了。虽说还有几位后备女角,但没有她的话,贵族兴许不会买账,严重的话还会向剧院提出抗议。 老实说,这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梅伊心里清楚这点,自己名声再大,也得依托剧院存在。如果惹恼了剧院老板,干脆将她冷藏并重新力捧一名新女角的话,她也毫无办法。要不妥协认错,要不就只能离开此地,去和其它剧院的顶梁柱展开竞争。 不然见完菲林后就立刻搭乘船只返回要塞吧?梅伊想。 “原来如此,”萝夏点头道,“艾琳见到你时一定会非常惊讶的。” 河岸边的景色逐渐变得丰富起来,靠近绝境山脉的这一侧多了许多帐篷和木板房。此时已接近中午,农妇们正在忙着熬粥炖汤,一道道炊烟从居住区中升起,梅伊还能偶尔闻到飘来的麦香。孩童则聚集在河边玩耍,水性好的会脱个精光,在同伴们的欢呼声中一头扎进河里,再得意洋洋地爬上岸来。 梅伊终于看到了期待已久的码头。 天鹅号靠岸后,盖特和山姆自告奋勇地包办了所有女士的行李。一行人刚走下栈桥,萝夏已经激动地喊出声来:“艾琳!” 梅伊顺着对方的喊声看去,只见一名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子正在码头边朝她们用力挥手,而她身边还站着一位高大的男子,即使隔着老远的距离,也能从他挺拔健硕的身姿看出其英武不凡。 拂晓晨光,菲林.希尔特。 梅伊记忆里的身影再次变得清晰起来。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n.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n.阅读。 第一百八十六章 剧院之星(下) 见到对方的第一眼,梅伊立刻就把马上返回的打算抛到脑后了。 “天哪,梅梅伊!”走近后,艾琳不敢置信地惊呼道,随后一把抓住她的手,拉到骑士面前,“亲爱的,你知道她是谁吗?她可是要塞剧院最有名的演员,梅伊小姐!想看她表演的人能从剧院大厅排到街上去!” 虽然那句亲爱的让梅伊心头一跳,不过常年演戏的习惯让她反射式地翘起嘴角,稍稍点头道,“你好。” “我当然认识啊,你都说了她是最有名的演员,西境贵族里谁不知道剧院之星的名字,”他叹了口气,向梅伊致歉道,“是我妻子失礼了。我是菲林,你好。” 他没有报名号,没有报身份,甚至连姓氏也隐去了。梅伊心中涌起一股哀伤,但表面上仍维持了最优雅的容姿,“我认识您。大家口中的西境第一骑士,拂晓晨光菲林.希尔特爵士。因为排剧紧张,当时没能参加您和艾琳的婚礼,真是很遗憾。”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骑士浅笑着摇摇头,“我现在是一名教师,也不再是希尔特家的人,你无需这么客气。”说完他向其他人摆手道,“先回去再聊吧,你们暂住的地方已经申请到了。” 教师?梅伊怔了怔,是指宫廷导师吗?这座小镇的领主的确是一位王子,但再落魄的王子也不至于找骑士来担当这个职务啊。而且申请暂住又是什么意思?不是应该由艾琳带着一行人去当地安全可靠的旅馆住宿吗? 还来不及思考这些问题,艾琳已经凑了过来,“天哪,我真没想到你会来这里。如果灰姑娘由你来演的话,一定会引起轰动的!” “是吗?”梅伊不可置否,一个从未听说过的戏剧名字,大概是哪位新人剧作家写的。而且她也没空排演戏剧,来这里只是想看看拂晓晨光过得怎样,或许自己有能帮到他的地方也说不定。 进入小镇后,梅伊发现了些不对劲的地方这里明明是一个坐落在边境之外,充当要塞前哨站的贫瘠小镇,为什么看起来却像一座新兴的城市?路上到处都铺着灰黑色的碎石,一点泥巴地面都看不到,而且街道也太宽了吧,几乎可以并排通过两辆马车了。 “这是什么路?”山姆把她心中的疑惑问出来了,“走起来怪平坦的。” “嘿嘿,”艾琳得意地一笑,“我刚来时这里还都是泥巴呢,现在才变成这样子的。而且这可不是路,听那些石匠们说,这只是路的基础。” “他们唬你的,”萝夏反驳道,“只有房子才需要基础,躺在地上的东西,怎么都不会垮,要什么基础啊。” “真的,他们用一种灰色的粉末和石头混在一起铺平,洒水后再用石滚子压来压去,直到地面平整。我开始以为这是种新的修路方式,但石匠说这是王子殿下交代的做法,似乎叫水什么层,总之是基础啦!”艾琳背着手在最前方带路,长长的辫子顺着摆动晃来晃去,“以后等走的人和车多了,这里还会铺上石板地面,那才是真正的路。” 石板地面,梅伊心里冷笑了下,除了王都内城,还有哪座城市能将一片区域全部铺上石板?有这种宽阔平整的路面就够不错了。长歌要塞里都还有许多泥巴地呢。 随着深入小镇,她看到路两旁许多房子正在被拆除,有泥瓦房也有木房,虽然不是什么新房子,可远没到无法居住的程度,“他们这是因为挡住街道了,被领主赶走了吗?” “不是,他们都搬去小区了。” “小区?”梅伊问道,“那是什么?” “新建的住宅区,在里面都是一模一样的砖石房子,”艾琳解释道,“所有原住民都能分到一套,到那时,小镇就没有透风漏雨的破房子了。” 所有人都能分到的砖石房?梅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比石板地面还要夸张,她到底对建造这种房子的花费有概念吗?介于在菲林面前不好声张,梅伊只好把话都咽进肚子里。 街上行人很多,他们偶尔会停下脚步,向艾琳和菲林打招呼。梅伊发现,艾琳似乎也是所谓的教师。 “你不是要在这里演出戏剧吗?”她问,“为什么镇民都叫你为艾琳老师?” “那是我的工作,戏剧不过是兼职而已,小镇可没有剧院,”艾琳将王子殿下的召见讲述了一遍,“虽然是露天演出,观众也是平民,但薪酬都按要塞的标准来算。我想,这也算是个不错的机会吧,至少能锻炼自己。” “是啊是啊,能上台我就很满足了。”盖特和山姆连连点头道。 露天给平民演出!梅伊简直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比起艾琳,她更搞不明白想出这个点子的王子殿下到底打算做什么,那些天天为了吃而活着的人能理解戏剧中的爱情和曲折么? 就这样,一行人来到了一栋两层楼房前。 “这是教师楼,不过边陲镇目前只有九位教师,所以还留有不少空房,菲林为你们申请到了两套房子的暂住权,在表演期间,你们就住在这里吧。”艾琳递出两根钥匙,“盖特和山姆一间,萝夏和缇娜一间,呃,梅伊小姐的话” “我跟你住吧。”梅伊开口道。 “可是” “我来这里就是想看看剧院的同伴过得怎么样,”她微笑着说,“毕竟一起在剧院共事那么久,而且你很可能再也不会回到要塞,我想和你多聊聊。你总不会嫌弃我吧?” “当然不会!”艾琳高兴地握住她的手,“我只是担心房间太你住不习惯。我也有好多表演上的事想要请教你呢!”说完她转过头,向其余四人说道,“大家先把行李先放了吧,然后去我家坐坐,一起细读下剧本。” 梅伊爬上二楼,跟着艾琳和菲林走进他们的新家。 她的最后一丝期望也破灭了。 虽然不想承认,但这间不大的屋子里确实透露出一种舒适干净的感觉,桌布和窗帘显然是新购置的,都是红白相间的薄棉布,地板扫得很干净,在客厅位置还铺着一块亚麻地毯。客厅矮桌上摆着几个奇特的杯子,一眼便吸引了梅伊的目光。她走上前拿起一个仔细查看,居然一时无法辨认出它的材质重量较轻,有点像木头,但表面却是光滑的,而且颜色饱满绚丽,完全不像是平民用得起的廉价品。杯子上还画着图案,似乎是两个人偶亲热的贴在一起。 “很漂亮的杯子,对吧?”艾琳凑上来说道,“就是太贵了,在便民市场里卖五枚银狼一个,四个算一套,图案里的人姿势各不相同。菲林说是为了庆祝发薪日,硬要买下来送给我,结果一下就把全部薪酬都用掉了。那个傻瓜。” “便民市场?”梅伊刻意忽略掉对方后半句。 “嗯!”她点头道,“领主大人在小镇广场开设的市场,售卖一些十分精美的日常用品,不过价格一点都不低,明天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梅伊心中五味杂陈,一切跟她预想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她原以为作为战败被俘,又没有赎金的骑士,即使被领主释放,日子肯定也过得十分艰苦。艾琳平日里就没有什么积蓄,所以除了陪他受苦外,帮不了他任何忙。 这时候自己给予的任何援助,对菲林.希尔特来说,都能起到雪中送炭的效果。如果能再进一步,凭借自己的影响力说服当地领主,让她赎回第一骑士,说不定就能将骑士的心扉彻底扭转。 可是她发现自己的设想全部落空,对方根本不需要她的帮助,也能在边陲镇好好生活。 那么要回去吗?选择离开此地,将菲林和边陲镇一同遗忘。 梅伊陷入了迷茫之中。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n.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n.阅读。 第一百八十七章 新商团 待到夏天来临时,玛格丽的内河船队抵达了边陲镇。 罗兰特意在码头接待了女商人,顺带查看她带来的货物。 最重要的便是整整三船的硝石,如今边陲镇的火药基本已耗尽,连第一军的射击练习都停止了。虽然转轮步枪已开始小规模装备部队,但也只停留在练习换弹退弹、枪支保养和复装弹药上。现在有了这批硝石,终于可以恢复实弹射击训练了。 除了硝石外,她还依照约定带来了两船矿锭,主要是铁和铜,以及部分绿矾矿石,这些货物光是卸载都要花上两三天。 罗兰也将两台蒸汽机摆放在堆场醒目位置,并按惯例披上红布缎,系上了大红花,供玛格丽验收。事实上,西境工业公司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磕磕绊绊只拼凑出了一台蒸汽机,这还是建立在上百块报废零件的基础上,所以罗兰不得不让安娜出马,对那些偏差不是太大的残次零件进行再加工,才使得第二台蒸汽机赶上了预定交付时间。 令罗兰感到意外的是,玛格丽这一次并不是独自前来,她还带来了王都的商人团。 交割完商品后,玛格丽一行人跟着罗兰回到城堡,在会客厅中享用丰盛的午餐。 “殿下,这位是霍格,我的老朋友,也是王都数一数二的矿业商人。”玛格丽一一介绍道,“这位是加摩尔,和玛尔兰同属于弦月湾商队,主营灰堡与峡湾的跨海贸易。他们对蒸汽机都十分感兴趣。我和他们相识多年,也不好意思再加价卖给他们,因此把他们带来介绍给您。” “向您问安,尊敬的殿下,”挺着大肚子,满脸油光发亮的霍格开口道,“听玛格丽说,这种机器能取代人力,快速从矿井里抽水和运矿,而且还力大无穷,整天都不用休息?能让我亲眼看看吗?” “当然可以,”罗兰抿了口葡萄酒,一开始他完全无法适应这酸涩的味道,现在也渐渐有些习惯了,“不过想要让它搬运矿石,还得配套安装轨道系统。吃过午餐后,我可以带你们去北坡矿山见识下。” “殿下,我对您描述的蒸汽机用途感到十分好奇,它真的能被安装到帆船上,代替风帆驱动船只前进吗?”玛尔兰开口道,“如果是像海船那种三桅到四桅的大船呢?它的力气恐怕不够吧。” “蒸汽机也和马匹一样,有的力气大,有的力气小,这取决于制造时的型号。当然,出力大的机器自然要更贵一些。而且一台不够,还可以上两台、上四台嘛。”罗兰笑着回答。 让蒸汽机上船,即使是最原始的明轮船,也是涉及动力、传动和操控的复杂系统,除了边陲镇以外,灰堡没有其它地方拥有改装的技术力量。而改造一艘这样的船只,花费必然会大大超过蒸汽机本身。 “既然如此,弦月湾商队也想向您订购这种机器。”加摩尔叉起一个刚出笼的包子塞进嘴里,被香浓的肉汁烫得眯起了眼睛。 果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狗大户的朋友还是狗大户,连实际效果都不看,就直接拍板下单,仿佛完全不把上千金龙放在眼里。 罗兰摇了摇头,“可惜边陲镇人手不足,加上蒸汽机制造起来十分复杂,在完成玛格丽的订单前,恐怕很难赶制出额外的机器。” “我可以提供给您人手,尊敬的殿下,”加摩尔拍了拍胸口,“无论是木匠还是铁匠,甚至是造船工人,我的港口里都有不少,而且还不用付工钱!” “然后让他们学到制造方法后为你所用?”霍格插嘴道。 “不!当然不是!”他瞪圆眼睛道,“我怎么敢在王子殿下面前耍这种把戏。十年,殿下,”他张开两只手掌,“我愿意让他们为您工作十年,薪酬由我来支出。只有一个要求,就是由他们制造的蒸汽机优先售卖给弦月湾商队。” 这倒是个有趣的提议,罗兰想,类似于后世的技术合伙,自己只提供技术,并且赚取大头当然,对方也可以尽快得到蒸汽机,而且十年后还能得到一批技术人员,这十年工人的薪酬就相当于技术购买费用了。 “先不用急着拍板,这些细节我们可以看过实物后再慢慢谈,”罗兰向下压压手,“而且我这里并不是只有蒸汽机值得购买,有些东西想必你们同样会感兴趣,例如这个。”他打了个响指,身边的侍卫从脚边木箱子里搬出一大堆东西,一件件摆在桌上。 “这些都是边陲镇的新商品,无论哪样都是质量上乘,价格公道,例如这个最简单的马克杯,”罗兰指着桌上颜色绚丽的杯子说道,“轻盈、美观,又不像水晶杯那样易碎。上面的图案可以定制,而且不沾水,极容易清洗。” “不沾水?”玛格丽拿起一个杯子仔细打量。 “你可以用葡萄酒试试,”王子打趣道,“喝完后还可以假装醉酒把它扔在地上,碎了算我的。” “这做工,啧啧,确实精细无比恐怕不能每个杯子都能保证这样的质量吧?”大肚子霍格已经给自己盛满了酒,一口饮下,“咦,里面居然是干的。” 当然是干的,它本质是个普通的木杯,不过覆盖了一层索罗娅的画,上面的图案都是自己设计的。“它与水晶杯并不冲突,比起正式的宫廷宴席,它更适合于出现在那些千金大小姐们的闺房中。”罗兰说道,“据我所知,她们对颜色亮丽,外形又美观的东西向来没有什么抵抗力。” “我也这么认为,”玛格丽饶有兴趣地点了点头,“您看来的确经验丰富。” “咳咳,”王子咳嗽两声,“再看看这个,厚度完全均匀的整体胸甲,一共前后两块,均由熟铁打造。比起骑士的板甲轻便不说,一个人即可穿戴,合拢后没有缝隙,适合没有扈从跟随的商队卫兵使用。最关键的是,它比板甲要便宜” 介绍完所有商品后,商人们忍不住地交头接耳起来。罗兰干脆留给他们一段自由讨论时间,起身离开大厅,前往庭园长廊边散散气。 “殿下,一个月不见,您这里又多了不少新奇东西。”玛格丽也跟着走了出来。 “你不用和他们交换下意见吗?” “不,我看中的东西不需要听取别人的想法,商品也好,人也罢,都是如此。”她笑着摇摇头,“商队大概会在这里停留三四天,您能让我再看看闪电吗?” “虽然她没有认出你,不过上次至少没表示出讨厌之情,所以,我想没什么问题。” “谢谢您!”玛格丽感激地说道。 “举手之劳,”罗兰笑了笑,“对了,既然你们停留这么久的话,不妨来看场戏剧吧?三天后边陲镇将举行它的首次戏剧演出。” “一个月时间,您把剧院都建出来了?”她惊讶道。 “当然没有。这是一场露天表演,就在小镇中心的广场上,我认为它肯定会与众不同。”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殿下。”玛格丽抚胸低头道。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第一百八十八章 “好戏开始了!” 经过北坡矿山实地考察和连续两天的商谈,罗兰同霍格以及弦月湾商队达成了新的贸易契约。 霍格在见到运转如飞的轨道运矿系统后,眼睛珠子瞪得都快掉出来了。他甚至提出了投钱在边陲镇建厂的申请,专门建造矿山轨道及配套设备,所得利润各享一半,但被罗兰拒绝了招商引资是人多的时候才能做的事,小镇现在缺的是人,不是钱。 霍格终究只是名矿业商人,虽然拥有数座矿山,还在银光城为坎巴拉伯爵打理一座露天银矿,但手下能拿得出来的只有矿工,比起弦月湾拥有一座海岛的实力差了不少。最终他签下的契约是订购半年后的蒸汽机,同样是十台,以及一套完整的矿山运输系统含轨道和矿车,邪魔之月前交付一半,剩下的来年补齐。 弦月湾商队口气则大上许多,加摩尔直接签下了一份十年之约。当商队下一次前来时,他将带来一支三百人的队伍,主要由铁匠和木匠组成。这些人的酬金由弦月湾支付,罗兰只需提供住宿和食物。他们在十年里生产出来的蒸汽机优先售卖给弦月湾,十年后自愿决定去留这一点是罗兰反复交涉才谈下来的。 毫无疑问,这批人里肯定会有商队的心腹,甚至在加上这一条后,对方必然会尽可能挑选忠于弦月湾的人,到时候决定留下来的有没有一半都不知道。但对罗兰来说,技术娴熟的工人总是不够的,留下一成都是赚到。他担心的从来不是技术优势,而是担心没人来将他的技术转化为实际产品。 除了蒸汽机外,第二笔大单来自于船只改造。 和三百工匠一起带来的还有两艘内河帆船,弦月湾商队希望边陲镇将其改装成蒸汽动力的明轮船,单艘改造费就高达一千八百枚金龙,两艘加起来直接超过了玛格丽的蒸汽机订单。与之相比,马克杯尽管获得了三份订单,但总金额还不到三百枚金龙这还是在罗兰提价十倍于便民商店的情况下。这让他不禁感慨工业品和民用品的利润差距,如果做不到大量生产的话,民用品还是单纯满足小镇居民需求好了。 令王子有些意外的是,铁制胸甲和铁农具都遭到了冷落。后来还是晚餐时玛格丽解答了他的疑惑,“虽然您的胸甲的确要便宜一些,可是产量太少了,转卖的话,每件刨去运输费用和税金,或许只有五六枚金龙的利润。而且,您的盔甲是由水力锻锤锻打出来的吧?要么就是用蒸汽机不管怎样,这种甲胄的价格都十分固定,贵就贵在质量好的铁料上,而不在于人工。”她顿了顿,“买来自己用就更没必要了,海商无论是侍卫还是水手都很少穿沉重的铁甲,这会让他们落水时迅速沉底。在大多数时候,盔甲对他们而言是镣铐,而非保护。” “农具同样如此,如果您不能获得大量廉价的铁,它就算便宜也不会便宜太多,对比当地的同类商品,很难形成什么优势。不像那些色彩绚丽的杯子,价格完全没有定数,碰上喜欢的贵族,说不定可以赚上好几倍。” “原来如此。”罗兰想了想,发现确实是这样对于盔甲和农具这种价格稳定的商品,材料费占大头的情况下很难把价格压下太多他便宜就便宜在蒸汽机锻压比水锤效率更高,可惜这点差价不足以引起大商人的兴趣。 而且白板盔甲搭配索罗娅的防刺涂装也是第一军换装的一部分,在产铁量未上去前,大量销售是不可能的了。 令人期待的戏剧首演日很快到来。 下午,镇民们将中心广场围了个水泄不通这还是在罗兰拆除了周边老旧建筑,翻倍扩大了广场面积的情况下。 为了起到宣传作用,罗兰提前一周便开始发布公告通知领民,还特令农业部派人去小镇外围居住区动员农奴来观看戏剧。 罗兰作为领主,显然拥有最好的观赏位置。在正对着表演舞台的方向,卡尔搭设起了一座临时木台,木台共三排,大约能容纳百人,罗兰就坐在第三层的最中间。他的一侧是女巫联盟,紧挨着他的是安娜,另一侧是商人团,最近的是玛格丽。 而第一层和第二层,则大多是市政厅的官员和学徒。 为了保证安全,木台周围的人都是第一军士兵,他们在观看戏剧的同时,将王子所在的位置与平民隔离开来。 此时大概是午后四时,太阳的火辣已经褪去,加上温蒂时不时卷起的凉风,令观演台上所有人都享受到了般的待遇。 在众人的掌声中,演员们逐一登上舞台。 说实话,罗兰心里对这场首演最终会取得什么效果完全没底,将剧本交给艾琳后,他就没再管过这事,招人也好,排练也好,都是由她和菲林在忙。现在回想起来,一个剧院的新人,只登台露面过一次,能有多少经验?而且她找来的朋友,估计也全是些在要塞剧院得不到演出机会,才前往小镇的龙套演员吧。 换句话说,这是一场全由新人班子导演、编排并实施的新戏剧。 好在罗兰并不介意失败,这场戏剧不是为了门票收入,也不是为了宣传剧本有多优秀。这是一场思想改造的启蒙,而且不止演出一次。这场没演好,下一次有进步就行。 “我知道您为什么对这场演出如此有信心了,”玛格丽忽然惊叹道,“您竟然请来了梅伊小姐!” 罗兰怔了怔,“谁?” “梅伊啊,不要告诉我您不知道这件事!天哪,我来这里之前还在王都看过她的演出呢,”玛格丽咂嘴道,“无论是对角色的把握还是感情的营造,她都是顶尖的。王子寻情记赚取了不知多少人的眼泪,连卡金.菲斯都对她赞不绝口!” “卡金.菲斯又是谁?”罗兰翻了翻记忆,发现脑中对这个名字完全没有印象。 “殿下,您真的是王都人吗?”玛格丽眨了眨眼,“我冒昧的问一句,在王都您最熟悉的人是谁?除了宫廷里的。” “魔手约寇,”罗兰脱口而出,立马发现不妙。 “噢,”女商人意味深长地望了他一眼,“最有名的花花公子,听说光凭一双手就能让女人对他无法忘怀我懂了。” “单凭手?”安娜偏过头,“为什么?” “不没什么。”罗兰扶额道,“我们还是认真看剧吧。”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n.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n.阅读。 第一百八十九章 星与花 没有幕布,没有致辞,只有一块木板将前台和准备间分隔开,一群人首次在如此简陋的舞台上演出戏剧,这也是他们人生中第一次正式表演。 “故事发生在一个王国的王都中,在外城区,有一名美丽而善良的女孩” 随着旁白响起,艾琳缓缓走到舞台中。她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灰袍,头发乱七八糟地盘在头顶,脸上也拍上了黑灰。 摆动着手中的扫把,她仔细清扫地面,时不时弯下腰,用袍角擦拭难以去除的污物。 经过好几天的排演,整个剧情流程艾琳已熟记于心。这个故事很简单,一位失去母亲的平民女子在家里饱受欺负,却因为出于善心救下了一名女巫,让女巫施展了魔力送她参加了王子举办的舞会,并与王子一见钟情。奈何魔力时间有限,她不得不匆匆离开舞会,慌乱中留下了一只水晶鞋。而王子为了寻找这位漂亮的姑娘不惜全城搜索,最终在外城区找到了她,之后两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故事简单好懂,剧情也一改往常描写公主与王子的爱情,而是平民女子凭借善良本性获得了女巫的帮助,才赢下王子的青睐。作为本剧主角灰姑娘,在欺压下从容忍到鼓起勇气反抗,也是需要演员着重表现的地方。 但艾琳万万没想到的是,梅伊居然把女主角位置让给了自己。 光是西境之星愿意和她同台演出,她就感到万分开心了,而且作为要塞剧院的台柱人物,梅伊有着足够的骄傲和底气在任何一场戏剧中扮演主角,可在灰姑娘中,她却主动要求扮演主角同父异母的姐妹。 这让艾琳有些难以置信,直到对方再三强调,这是属于新人的演出时,艾琳才接了下灰姑娘这个角色。 在接下来的排练中,她鼓足了劲,不仅反复练习每一个场景,还在熄灭蜡烛后缠着同床的梅伊传授演戏技巧,只为了不辜负对方这片心意。 好在艾琳并非毫无经验,望着台下无数人的眼睛,她放松身体,将那些反复练习过的内容一一重现出来,到目前为止,她都觉得自己状态不错,没有犯下任何错误。扮演女巫的萝夏紧张忘词时,她还用眼神鼓励的对方。 “我把麦粥分你一半吧,不要吃太快了,还很烫。” “谢谢你的善良,小姑娘,我会报答你的。” 萝夏佝偻着背走向后台时,群众们纷纷鼓起了掌这让艾琳松了口气。要知道如果是在要塞剧院正式表演时忘词,绝对是无法容忍的错误,贵族们只会用嘘声嘲笑这名演员,而不是报以善意的掌声。 就在这时,梅伊登场了。 这段剧情是刻薄姐姐和灰姑娘的首次冲突,在姐姐欺压和侮辱下,后者只能含泪以对,躲在地下室里对母亲的画像闷声哭泣。 可当对方站在自己面前时,艾琳忽然发现,场上气氛陡然转变了。 她不再是那个排演时寡言少语的剧院之星,而成了舞台上的统治者。她高扬的神态,恰到好处的肢体动作,眼中毫不掩藏的蔑视,都让艾琳感到了强烈的压迫感。 “哟,看看这是谁?大白天不干活,又在妄想什么?” “你这没人要的可怜虫,还不赶紧去将我的礼服清洗干净!” “不要再笨手笨脚的了,这可是正式宴会的礼服,弄坏一点你都赔不起。” 梅伊狠狠推了她一把,原本艾琳此刻应该假装摔倒,可在对方冰冷的眼神下,她情不自禁向后倒退几步,不慎绊倒了自己,几乎没有缓冲地跌倒在地,手肘撞在舞台地板上,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传来。 “真是没用的废物”梅伊的眼睛不再看她,而是走到舞台中央,面向鸦雀无声的广场和人群,开始她的独白。 “不愧是梅伊小姐,”玛格丽压低声音,赞叹不已,“简单几句话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这个角色已经被她完全演活了。” “唔,确实厉害,”罗兰点点头,但这人也厉害过头了吧。她所表现出来对艾琳的厌恶和轻蔑,简直像是真的一样,就连坐在这里,都能感到她的冷酷无情。情绪感染力从全场观众的神情就能看出可是,她不是主角啊。艾琳原本还算不错的表演在她面前顿时失色许多,这样下去,只怕配角要凌驾于主角之上了。 艾琳有些发愣。 她知道自己必须赶紧站起来,梅伊这段独白主要是表达对王子的渴求,以及引出宫廷舞会,不会持续太久,她得在场景转化前离开舞台。可是往日排练时的熟悉感觉都离开了她,艾琳第一次发现舞台是如此陌生。 你就这种程度? 直到梅伊完成表演,从她身边走过,飘扬的裙角拍在脸上时,她才回过神来。对方没有开口,艾琳却从西境之星冷冽的眼神中读出了这句话。艾琳知道梅伊绝不能拉自己起来,她们俩人的角色势同水火,一旦伸手,这场戏剧就完蛋了。她咬紧嘴唇,铁腥味从唇间溢出,望着梅伊消失在隔板后的背影,想要爬起来跟着离开,不过盖特和山姆已经扛着道具小跑上来,山姆还借着摆放木桶的机会在她面前低声道,“下一幕还是你的,接着演下去吧,加油!” 艾琳知道这不合规矩,可确实她已经错过了下场的机会。 于是观众看到了一幕奇妙的变幻,灰姑娘一动不动地坐在舞台中,而周围的场景却由客厅换成了地下室,漂亮的圆桌和木椅化为酒桶和藤条筐,搬运道具的人来回往返,女孩却保持着一个姿势,仿佛凝固在时间中。 接下来的剧情是灰姑娘被困地下室,而女巫现身搭救,不仅给了她漂亮的衣服,还召唤出一辆马车,可以直接将她载入宫殿。 “记住,时间只能持续到午夜,在龙时钟声敲响前,你必须离开宫殿。不然衣服和马车都会消失。” “啊是。我知道了,谢谢您。” 艾琳此时仍未从茫然中摆脱出来,以前躲在后台偷偷观看梅伊演出,她只觉得这位挥洒自如,当着千余名观看者绽放微笑的女子十分厉害,可当自己站在舞台上直面这颗璀璨明星时,她才彻底明白对方在演艺上的惊人实力。 这就是星与花的距离吗? 和萝夏干巴巴地对完台词,接下来便是戏剧的第一处**:宫廷舞会。为了达到盛大舞会的效果,这个场景也是全员登场除了她和梅伊,盖特、山姆、萝夏和缇娜都会带上面具,装扮成其他贵族舞者。而王子殿下的装扮者正是她的爱人,菲林.希尔特。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n.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n.阅读。 第一百九十章 胜与负 “王子演员倒是挺英俊的,不过他的表情太僵硬了吧。”玛格丽说道。 “啊,居然是他,”罗兰稍感意外道,“拂晓晨光,西境第一骑士,现在正在边陲镇担任一名教师,本就不算是演员。” “不是演员?”女商人诧异道,“那也能上台?” “人手有限嘛,”他笑了笑,“你看看另外两人,就是之前搬运场景道具的演员,假若由他们来演王子那还真是……根本就不像是能让灰姑娘一见钟情的人啊。” “……您说得也是。” 换好盛装的艾琳站在一旁,看着梅伊走到菲林.希尔特身边,将手搭在他的肩上,与他翩翩起舞——不对,菲林并不会跳舞,他只是被梅伊精湛的舞技所引导,跟着对方的步伐晃动。这一段在排演时并没有出现过,艾琳意识到,这是梅伊的即兴演出。 「姐姐百般勾引王子,但王子不为所动,只是保持礼貌与其交谈,直到灰姑娘出现在王子面前,才让他的目光全部转移至这名明眸皓齿、绰约多姿的女子身上。」 艾琳知道只要自己走过去,菲林便会按剧本将梅伊甩到一边,上演和自己一见钟情的爱情故事,可是,任何人都看得出来,自己现在浑浑噩噩的模样比起梅伊毫无吸引力可言,凭什么王子会抛下更为美丽动人的她,而选择平凡的自己? 就在这时,她看到了菲林向他投来的眼神。 有无奈、有安慰、有鼓励,还有……爱意。 艾琳感到舞台陡然安静下来,镇民的笑声、呼声和议论声都不见了,剧院的朋友们也不见了,台上只剩下梅伊,菲林和自己。 没错,她在演技上与西境之星相差甚远,那么就此放弃,承认失败吗? 不,艾琳心底有声音在轻声诉说,不,她想要演下去,这是她难得的机会,或者说……最后的机会,如果放弃了,她很可能不会再遇到这样的机会,可以与这样一位杰出的女角同台竞演。 她也想让自己成为梅伊那样的人,举手投足间都能带动观众的气氛,让所有人的焦点都聚集在自己身上。 对不起,梅伊。 她在心里说道。 如果王子是一位剧院男角,她连竞争的勇气都很难拿出来。现在的她想要凭借演技去战胜西境之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可他不是。他是拂晓晨光,我的爱人,艾琳想,请原谅我耍赖,我不想在他面前输给你。 舞台消失了,艾琳眼前是一片麦田,金黄色的麦穗已经成熟,沉甸甸的垂下,随着晚风轻轻摆动,等待人们采摘。远处可以看到落入地平线的夕阳,将缓缓流淌的赤水河镀上一层暖色。这是他们经常幽会的地方,在红橙色的晚霞之中,王子变回了骑士,在很早之前,便彼此相恋的人。 只要在他面前绽放出自己最美的一面,就能让他的目光不再移开……不是演技,而是真正的自己,艾琳提起碍事的长袍,扎了个结,向菲林走去。 自信重新回到了她心中,一切都如此自然,走到骑士身边,她朝梅伊露出微笑,而后者不自觉松开了搭在他肩上的手。 “我能和你跳支舞吗?”她问。 菲林眼角浮现出熟悉的笑意,“当然可以,小姐。” 虽然比不上梅伊那么熟练,可在她的引导下,骑士比之前跳得更加自然,两个人的默契感染了现场的观众,大家开始鼓掌,吹着口哨,接着是四起的欢呼声。 喧哗将艾琳又带回了舞台,她踮起脚,在王子脸颊边轻轻一吻,接着推开他,快步跑向后台。与此同时,浑厚的钟声滚过广场上空,远处的群山传来隐约的回声,不多不少,正是十二下。 很快,戏剧接近了尾声,也是全剧的最后。 王子在外城挨家挨户的搜寻,终于来到了灰姑娘家中,而此时的小姑娘已经换上了脏兮兮的灰袍,握在扫把,被姐姐排挤在一边。而姐姐依然美丽动人,并且也能穿上那支水晶鞋。 “尊敬的殿下,您还在犹豫什么,我就是您寻找的人。” “不,她不是。” “你……你给我闭嘴!” 虽然此刻梅伊的表现毫不逊于之前,甚至在压迫感上更强了几分,但艾琳已经不再畏缩,她从角落走出,一步步来到舞台中央,和对方直视,露出不屈和抗争的神色。 众人都为这精彩的一幕鼓起掌来。 就在这时,女巫突然出现了,她伸手一扬,让灰姑娘再次披上晚会的礼服—— “王子殿下,她才是您要找的人。” 萝夏用力扯下艾琳身上的灰袍,露出下面的晚礼服,几乎是同时,她盘着的头发砰然散开,捋顺之后,那个夺走王子之心的灰姑娘再次以不可方物的姿态出现在众人面前。 全场的气氛瞬间被点爆。 所有人在王子和灰姑娘的拥抱下沸腾起来,场外适时响起了礼炮声,将这一气氛推至最高峰。长久不息的掌声和欢呼声连成一片,直到结局旁白响起,演员鞠躬退场,大家也没有停下鼓掌。 “这真是太精彩了,”玛格丽拍手感慨道,“我原以为小姑娘会被梅伊彻底压倒,结果没想到最后她还能扳回来,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和王子的互动要比梅伊更自然,就好像……她确实该和王子在一起一样。” “的确令人意外,”罗兰点头道。后面艾琳后面简直换了个人一般,应该是本色演出了,所以她才能在梅伊的咄咄逼人下维持住自信。在短时间内将王子变回自己的丈夫,摆脱舞台的枷锁,这种能力也十分了得。假以时日,想必她也能成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另外,回音制造的钟声和礼炮声同样堪称完美,由于没有排练过,罗兰只是在戏剧开始前交代她自由发挥,没想到效果让他惊喜不已。 …… 输了,梅伊闭上眼睛。 她费尽力气,让扮演王子的男角由菲林.希尔特担任,就是想在自己最擅长的舞台上,给他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用演技彻底击败艾琳,以这种方式来向他展现,艾琳和自己的差距。 为此,她不惜在小镇停留了近一周,和一些平时她正眼都不会瞧上一眼的演员排练戏剧。耽误了这么长的时间,只怕现在回到长歌要塞,剧院老板也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热捧她了吧。而且最可笑的是,她即使在舞台上也没有彻底击溃艾琳。她输给的不是对方的演技,而是对方的爱情。 既然如此,是该放手了。 梅伊深吸了口气,换好衣服后板着脸率先离开准备间。 刚顺着木梯走下舞台,一名男子忽然迎了上来。 他同样身材挺拔,外貌英俊,身上披着银光闪闪的盔甲,应该是边陲镇的骑士——和拂晓晨光不同在于,菲林的笑容总带着暖意,而他上扬的眉角、狭长的双眼和薄唇显得高傲且冷漠。 “有什么事吗?”梅伊皱眉道。 “你好,梅伊小姐,”不料对方一开口便将自身冷冽逼人的气质驱散得一干二净,“我是王子殿下的首席骑士,卡特.兰尼斯。你的演出真是太精彩了,我能请你喝上一杯吗?” 第一百九十一章 新王之牙 培罗抿了口红茶,靠在柔软的领主椅子上,长长出了口气。 自接管长歌要塞到现在已过去了两个多月,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间大厅了。呈阶梯式逐级上升的结构可以让他从主座位置俯瞰下面站立的官员和侍从,这种大权在握的感觉让他心满意足。 最初的一个月里,还会有些小贵族跳出来公然质疑自己,或是暗中策划暴动之类——当然挑起他们出头的幕后人物十有来自麋鹿、奔狼几大家族。培罗听从了父亲的建议,将没有爵位的闹事平民或地下老鼠统统送上绞刑架,有爵位的小贵族则囚禁起来,待家族缴纳赎金后驱逐出西境。 这一套雷霆手段施行下来,局面很快平息。毕竟除了金银花家外,其他几大家的骑士都被抓去了边陲镇,不可能从明面上反抗培罗的政策。事后他又将要塞的利益分出一部分补偿大家族在抓捕时的损失,使所有贵族暂时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利益团体。 现在要塞的收入除了三成上缴给边陲镇外,剩下的七成里,三成用于维持城市运转,两成安抚其余大贵族,赫尔蒙领地得到剩下的两成。 如今,领主之座背后悬挂的画像由莱恩公爵换成了四王子罗兰.温布顿,他期待着有一天能挂上自己——培罗.赫尔蒙的肖像。 如果能彻底拥有长歌要塞,自家的伯爵领就能和要塞连成一块,成为名副其实的公爵领地,上缴与安抚的五成也都能省下来,投入到要塞的经营贸易上去,从而换取更丰厚的回报。 当然,前提是罗兰能顺利登上王座,成为灰堡全境之王。 “大人,”一名侍卫走进领主大厅,递上一封信件,“是来自边陲镇的消息。” 听到边陲镇这个词,培罗立刻坐直了身体。 他接过信封,将薄薄的莎草纸抖平,从劣质的用纸就可以看出来,信件来自于他在农奴队伍里安插的眼线。 两个多月前的那场战斗结果堪称匪夷所思,培罗虽没有亲自前往,却从父亲口中听到了一个离奇的故事。为了弄清楚公爵失败的原因,他在派往小镇的人手里安排了许多心腹,他们乔装成工匠、牧民或农奴,将自己所见的消息情报一一传回要塞。 他相信,其它家族肯定也会这么做。 可是至今为止,除了伪装成农奴的两人还在每月传来新情报外,那些匠人和牧民则毫无音讯,仿佛消失了一般。 到底是他们背叛了自己,还是被王子发现后,统统铲除了? 他摇摇头,将注意力放在密信上。 信的内容由炭笔写成,行文歪歪扭扭,一些地方还有被水浸过的痕迹,看来是在干活时偷偷摸摸写下来的。 第一段说,是赤水河岸边正在修建用途不明的铁塔。塔顶堆放着一个巨大的铁罐,目前已竖立起三座,每座的高度都接近要塞城墙。铁匠们似乎是在镇子里完成铁塔的制作,运到河边时已是一个整体。接着会有第一军战士在铁塔周围起立挡板,待到第二天,它就会神奇地竖立起来。 「修建」……又是这个词,培罗想,上一封密信也这样,光看情报的话,感觉王子正在不停的建造小镇,上次是修路修桥,这次是修铁塔。难道殿下要一口气把从要塞城堡里搜刮去的金龙全部花光才甘心?而且铁塔还用途不明……要知道暗藏农奴中的探子并不是真正的农奴,而是见多识广的亲卫,如果是哨塔或者箭楼,他一定能一眼看出来。 大概是铁塔尚未完全完工,不好判断吧,培罗摇摇头,或许等到下个月时会有更详细的情报。 他将目光移至下一段。 信上写到,一支规模庞大的商人船队在小镇码头停留一周后向东离去,归属不明。停留期间从船上卸下了大堆矿锭和硝石。 购买硝石容易理解,夏季到第二个月会变得十分炎热,城堡降温需要消耗大量硝石,还可以用来冷藏酒水和果汁,作为一名王室贵族,肯定不愿让自己整天大汗淋漓,跟田地里的农夫一样狼狈。 可是购入矿锭就让培罗感到有些意外了,边陲镇本就是矿石产地,记得邪魔之月前,自己作为使者前往小镇时,罗兰王子还夸大其词,说要将出售矿石的总量翻倍,结果现在不但不出口矿石,反而还要进口矿锭了? 联想到上一段中和要塞城墙等高的铁塔,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弄不明白王子殿下想要做什么了。 不过当培罗看至密信最后一段时,顿时愣住了。 边陲镇最近两周在广场举办了数场露天戏剧表演? 不收门票,戏剧名称闻所未闻,而且还鼓励农奴观看。最令他吃惊的是,表演者里居然有近日不知所踪的西境之星,梅伊小姐! 这是什么情况? 梅伊失踪是最近要塞的一个大新闻,接连数场本该由她主演的戏剧换了女角,贵族们半途离席表示抗议。剧院不得不发出通告,声称梅伊未跟任何人交代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剧院,目前下落不明。消息一出,让西境爱好戏剧的贵族们顿时哗然。 结果她却跑到边陲镇去了?那里又没有剧院!而且给平民和农奴演出……培罗脑中一时难以想象这样的场景,他印象中的梅伊小姐可不是位平易近人的演员。 考虑再三,他决定给罗兰殿下写封信,向他正式询问此事。作为一名戏剧爱好者,长时间没有见到西境之星的精彩演出不说,连邀请雪莉尔的机会都少了很多。既然戏剧是在小镇广场公开演出的,那么被行商看到也不足为奇,恰好这名行商来自长歌要塞,因此消息才传入自己耳中——如此想来,应该不会暴露潜藏在农奴里的亲卫。 就在培罗准备让侍从草拟文涵时,一名骑士快步走进大厅,急声道,“大人,东门望楼的卫兵发现,有支骑士队伍正在向要塞靠近!” “骑士?能分辨是从哪里来的吗?”他忽地站起身。 “对方举着高塔双枪旗帜,大人,”骑士回答道,“如果不是冒充的话,他们应该是新王的部队。” 第一百九十二章 夜幕之下 来者约五十人左右,全部身着铠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队伍中的四面旗帜,有三面是象征灰堡王室的高塔双枪旗,还有一面是高塔马头旗,他在脑中思索了会,认出这应该是北境霍斯家族的标志。 骑士队伍中走出一人,高喊道:“我是雷曼.霍斯,提费科国王的使者,我带来了王都的决议,请放下吊桥。” “凭证呢?”培罗探出头,大声问道。 对方从背后摘下弓箭,将一张纸卷绑在箭上,直接射上城头。 身边的侍卫立刻为他捡来箭矢,培罗展开羊皮纸,只见文书下方隐隐嵌着交错的金丝,右下角盖着温布顿王室印章,确实是新王的使者无误。 “落桥,开门。”培罗深吸口气,他已经大概猜到所谓王都决议的内容了十有和罗兰.温布顿有关。既然对方并非假冒,自己便没有将新王使者拒之门外的理由,否则等同于与灰堡王都为敌。一旦这个消息传出去,另外几大家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将矛头指向金银花领地,城内压制下去的暗流也会瞬间反弹。 不过提费科仅派出一支五十人的使者团前来问询情况倒也印证了四王子的说法新王或许现在没工夫管辖西境之地。 既然王子殿下连一千多人的公爵联军都能击退,这五十人恐怕也只能无功而返。 当然,这个消息还是需要尽快通知罗兰殿下。 想到这儿,他叫来之前的那名骑士,“维斯特洛,你带上三匹短尾马,一路换乘,尽快将这个消息告诉边陲镇领主。就说,提费科的人马来了。” “遵命。”维斯特洛点头道。 看到骑士转身离去,培罗叹了口气,“我们下去迎接新王使者吧。” …… 站在城门口时他才发现,除了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十来人显得精神抖擞外,其余骑士看上去有些萎靡,坐在马上佝偻着身子,仿佛随时要倒下来一般。 “你好,雷曼爵士,”培罗点头致意道,“我是要塞管理者,金银花家族的培罗.赫尔蒙。” 要塞管理者一词让他感到有些涩口。假若自己真的是西境执掌、要塞公爵,自不必向使者行礼,甚至不用在门口迎接对方,只用待在领主城堡,等待对方求见就好。 “我在寒风岭就听过你的名字,代公爵大人,”雷曼翻身下马,走到他面前笑了笑,“你们西境还真是个奇怪的地方,莱恩公爵集合大军竟没能打下一个小镇,反而赔上了自己的性命,这在灰堡可不多见。当然,对金银花来说这或许是个好消息。” 培罗自动忽略了他话里的讽刺,“你的部下还好吗?他们看上去有点……难受。” “不用管他们,”雷曼回头瞟了一眼,“大概是一路奔波加水土不服,休息阵子就好了。老实说,这地方也太热了。” “是北方太冷了,”既然对方不在乎,培罗也懒得再理会这事,“我很好奇为什么陛下的使者为什么会从寒风岭出发,而不是来自王都?” “因为提费科陛下此时正在北境,”他直言道,“艾斯公爵趁着边境卫队实力空虚之际在北方制造暴动,涉嫌叛乱,国王不得不发兵平叛。” 叛乱?培罗皱起眉头,这不符合常理,边境卫队虽然有来自灰堡各地的骑士和佣兵,但大部分成员仍是公爵本人的手下,哪有自己部下损失惨重的情况下发起叛乱的道理?想起莱恩公爵本打算趁着这个机会吞并北地的信件,他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莫非提费科.温布顿打的是同样的主意? “那么王都的决议是什么?” “召回令,”雷曼说道,“陛下派我来此的目的正是不想看到西境也陷入战乱之中。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早在邪魔之月时,国王陛下就向罗兰.温布顿寄来了召回令,可他现在依然没有返回王都。” “该文书送至要塞的时间应该是在五个月前,不过罗兰殿下并没有像往年那些领主一样,在邪月降临前返回要塞避难,”培罗顿了顿,“当时他正在边陲镇领导他的人民抵御邪兽的侵袭,没法立刻启程返回王都。” “如今邪魔之月已经结束快三个月了,”雷曼不可置否道,“国王派我来护送他回王都。”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前往边陲镇?” “明天一早便出发。” 正常赶路的话,抵达小镇需要三天时间,自己派出的骑士日夜兼程的话,一天一晚就能将消息送到,这样罗兰殿下也应该能做好应对的准备,培罗想,自己所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带着使者团一行人来到要塞营地,他停下脚步道,“这里原本是公爵骑士团的驻扎地,你们就在这里好好休息一晚吧,晚餐会有专人送到。至于使者先生,”他看向雷曼.霍斯,“城堡会为你举办一场丰盛的晚宴,请务必参加。” “多谢你的慷慨,培罗爵士。”后者笑道。 晚宴结束后,雷曼返回营地,走入中央大帐篷,几名手下立刻围了上来。 “情况怎么样?”他问。 “四周都有人在监视,出口处还驻有一支近百人的部队,不过大部分没有完备的盔甲,应该是城市巡逻队,”一人汇报道。“看来领主大人并不放心我们。” “至少情报是正确的,我从宴席上打听到的消息也证实了这点。”雷曼沉声道。“公爵战败后,大部分骑士都被抓去了边陲镇,要塞里能用于作战的精锐并不多。” 在抵达此地之前,他就已经详细了解过长歌要塞的情况。提费科陛下交代给他的任务也十分简单,那就是打探清楚公爵失败的缘由,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尽早夺取西境控制权。 “那些服药者……状态如何?” “已经快到极限了,”另一人说道,“现在只要给他们药丸,任何事他们都愿意去做。” 使者团不过是个幌子,一支五十人的队伍,真正的骑士仅有一十三位,其他都是假扮成骑士的雇佣兵,在教会药丸影响下,他们现在比猎犬还要听话,比邪兽还要凶残。这正是雷曼夺取城门的关键。按照计划,另一支一千五百人的民兵队伍正在缓缓向要塞靠近,只要打开城门,这座城市就会落入自己的手中。 “分发药丸,让十人留下来对付巡逻队,其他人向东门方向进发。”他下令道。 第一百九十三章 城堡浴室 戏剧演出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两周内演出三场《灰姑娘》,许多领民看了不止一次,如果说首演是在宣传和通知下才有这么多人观看,接下来的两场便完全是自发行为了。甚至还有领民前往市政厅,询问何时会演出第四场。 这样的反响让罗兰喜出望外,大家完全被故事所吸引,几乎没有人提出异议,为什么帮助灰姑娘的是一位女巫。等到下个月《午夜鸡啼》时,几乎是穷苦百姓专场了,也不知道农奴对待在剧里帮助他们的女巫会持什么看法。 另外值得高兴的是,剧组在小镇安定下来,并且接受了女巫的存在——在三场演出后,艾琳主动找到了罗兰,向他询问表演时为什么会有突然响起的「伴奏」,而罗兰将回音介绍给了她。 在夜莺的暗中观察下,艾琳虽然大吃一惊,却没有表现出任何反感和厌恶之情,回过神后来还显得十分好奇,围着回音问东问西,又让她演示了几遍幻声术。于是,回音也加入了剧组,成为隐藏幕后的配乐大师——为了避免意外,艾琳只有在需要搭配声效时才会和回音单独排练,剧组其他人对此毫不知情。毫无疑问,下一场戏剧将在声效丰富程度上达到一个新高点。 另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便是,城堡即将迎来自来水时代。 高耸的水塔矗立在城堡后院,塔身由铁架焊接而成,呈三角状,塔顶连着一个直径两米,高三米的铁桶,桶中带浮球阀,可以极为方便的控制水面高度。铁塔由安娜负责焊接,再经索罗娅覆盖防锈涂层,最后借助蜂鸟之手,消去大部分重量,以便竖立起来安装在预先浇好的水泥基座上。 由于城堡高度问题,后院的水塔比赤水河边的更高,已逼近十二米,几乎和城堡顶端持平。为了防止在倒塌,罗兰还在塔身上加设了连墙件,使水塔和城堡连成一个整体。 蒸汽机则设置在后院外,用于向水塔供水,水源则来自城堡后院里的那口井。细算下来,这已经是第三代蒸汽机,最大的改进便是极大的减少了噪音污染。 在蒸汽机的每个连接点上,都加装了垫片——这种浅蓝色的垫片正是索罗娅绘制天空时的色彩,十分柔软且富有韧性,使机器工作时的震动噪音大为下降。气缸内和活塞边缘则覆盖了草地色彩,降低漏气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能。容易产生震颤的部件,如排气管道,全部更换成了涂层软管。 为了不让蒸汽机日晒雨淋,以及进一步隔绝噪音,罗兰还在它周围专门搭建了一间小屋子,屋内墙壁由索罗娅绘上一层蜂巢涂装,充作多孔吸声材料。实际测试效果表明,即使在晚上运行,机器的噪音也不会惊醒城堡内沉睡的人们。 不过罗兰想让蒸汽机自动进料的尝试终告失败。他原本设想是由蒸汽机调速器的飞球来控制木箱活门,当蒸汽压力下降,飞球收拢时打开活门,让木箱里的木柴滚入炉内,但如此一来调速器就必须做得很大,不然飞球的自重无法带动活门。罗兰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作罢,木箱里最多装填一次木柴,用完后还得人工填满,不如每天定时安排人手为水箱充水。 最后一步便是水管入户——包括龙头、花洒、管道以及相应的排水管安装。 由于城堡不像小区新建的砖房,余留了这些孔洞,石头垒出的顶板和墙面导致改造起来十分麻烦,这一步足足花了近一周时间,为了美好幸福的生活,罗兰亲自指挥卡尔将二层和三层各一间房间改造成浴室。 索罗娅的新能力再次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铺好排水管道的地面刷上水泥后,再画上一层薄薄的草地,不仅能起到防水作用,走进浴室时还犹如漫步在草原之上。收到这一点启发,罗兰干脆让她将整个房间都涂了个遍。顶棚是空旷的碧空和云彩,四面墙壁能看到远处的山谷和绿茵,浴缸四壁则晶莹剔透,犹如宝石一般。 自来水系统运行的当天,王子把所有女巫都叫到了浴室里,体验这一伟大的成果。 后院水箱里已经装满了水,他拧开龙头,水便顺着管道涌了出来。 “从今天开始,就不必从井里提水上来了,”罗兰得意地宣布道,“洗澡水也不用三天一还,只要站在花洒下,扳下这个开关即可。” “咦?水从哪里冒出来的?”闪电伸出舌头舔了舔源源不绝的水珠,“挺甜的。” 麦茜从闪电身下伸出脑袋,照着做了遍,“挺甜的咕!” 罗兰按住了第三个想要把头凑过来的娜娜瓦,“凡是想要喝水的,必须烧开后才能喝,从这里流出来的水只能用于洗手和洗澡。” “这是……虹吸原理,对吗?”安娜望向罗兰,湖蓝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那是什么?”蜂鸟举手问。 在书卷老师的培训下,上课的女巫们如今都养成了举手发问的习惯。 “《初等物理》上说,当两个容器液面高低不同时,用管子将两者液体连通,不论管子是什么形状,在液体自身重力作用下,总有保持液面相平的运动趋势。”安娜一边回忆一边解释道,“我们所处的位置比水塔要低,因此水会不断向这里流动。” “完全正确,”罗兰称赞道。能将所学到的知识与实际联系起来,不亏是天才般的人物。 “那这个呢?”夜莺好奇地指着挂在高处的花洒,“为什么它底部要开这么多小孔?” 罗兰转开阀门,让细小的水珠喷洒而出,“为了方便洗澡啊。只要站在花洒下面,一个人也能很轻松地清洗身体了。” “所以说,你在城堡里折腾了一周,就是为了洗澡时更舒服?”莉莉撇撇嘴,低声道,“不愧是喜好骄奢享受的贵族。” “莉莉!”书卷皱眉说。 “没事,”罗兰摆摆手,表示自己不介意,“追求享受可是人类进步的源动力之一,我当然也不例外。” 第一百九十四章 莉莉 王子回到办公室后没多久,书卷也跟着走了进来。 “殿下,抱歉,莉莉那孩子……不是故意的。” “我并不在意,”他笑了笑,“她只是个小姑娘罢了。” “只有您才对我们如此宽容,”书卷叹了口气,“她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的,只是被人欺骗过后,她现在已很难相信普通人了。” “是加入共助会之前的事吗?”他问,“我记得她加入你们才一年的时间。” “的确是这样,我是在赤水城郊外发现她的,”书卷说道,“您知道,我能感受到魔力的存在,距离越近就越强烈,虽然不像夜莺那样可以直接看到魔力的形状和颜色,但它至少可以用来发现新的女巫。所以每经过一座城镇,我都会伪装成想要收养小孩的贵族夫人,去当地的收容所或孤儿院看看,寻找或许已经觉醒的姐妹。”她顿了顿,“当时莉莉就被关在一间偏僻的乡镇收容所里,可我指名要收养她时,却被拒绝了,经营这家收容所的主人告诉我,他们这里只卖成年的姑娘。” “为什么?”罗兰疑惑道。女巫最晚的觉醒时间便在成年之前,难道跟这个有关? “当时我们也觉得十分奇怪,于是便让夜莺潜入收容所,查找所里的账簿、记录和相关信息。幸好收容所离镇子较远,所以我们可以在此地停留较长时间。” “你们为何不直接带走莉莉?有夜莺的帮助,这应该不难吧?” “的确不难,”书卷点点头,“除了经营者身上佩戴有一块神罚之石外,收容所里再也没有安置其他石头或机关。但我们不能这样做,这种事情有过先例。” “什么先例?”王子为书卷泡了被茶。 “谢谢,”她接过茶杯,“一开始我们只要发现女巫,便会强行带走她,可在海风郡时发生的一场变故改变了我们的做法,当时一位刚觉醒不久的年轻女巫认为我们是邪恶的,被带回共助会后不听解释向我们发动了攻击,最终有两名姐妹伤重不治,她也被哈卡拉的「死刑」魔蛇杀死。所以从那以后,我们会小心翼翼地观察女巫一段时间,确定她的处境和想法后才采取行动。如果教会追得紧迫,我们……只能选择放弃。” “这么说来,夜莺和温蒂的相遇不是场偶然?” “当然不是,”书卷抿了口茶,笑着摇摇头,“从发现夜莺存在到温蒂与之接触,差不过间隔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期间我们还招到了其他姐妹,例如红椒和追风……”她说到这儿表情黯淡了不少,“可惜她们都葬身在蛮荒地。如果大家一开始就选择来边陲镇安身该多好。” 罗兰也感到颇为遗憾,要是共助会四十多位女巫齐聚小镇,恐怕这里已经进入现代化生活了。 “不说那些了,”书卷深吸口气,“还是说莉莉的事吧。在搜查过收容所以及跟踪主人行迹后,我们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这间规模不大的乡间小楼既不是真正的收容所,也不是为筛选女巫而建立的。” “那是为了什么?” “为了满足经营者的一己私欲。”即使是涵养好如书卷,在说这段话时神情也有些阴郁,“经营者每周都会前往赤水城贫民区,诱拐那些流孩子,并欺骗她们说,自己是一位好心贵族,在郊外开办了间收容所,那里经常会有大贵族乔装登门挑选养女,只要被选中的话,一辈子都不用担心吃穿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被骗到,不过……十几年下来,陆陆续续前往收容所的女孩也有数百名。” “这么多?”罗兰皱眉道,“可你说收容所规模并不大。” “数百名只是账本上的记录,大多数人都……死了,”她低声道,“十几年里他一共发现了三名女巫,全数卖给了教会,其他姑娘如果容貌较好的,他也会打扮一番卖给那些有需求的人,而无人问津的,都被他杀死在收容所的林子里。” “……”王子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忽然间,他感到一双手从背后轻轻搭在了自己肩头。 “女巫的觉醒几率并不高,所以除去收容花费,他这些年赚得的金龙大约在二十枚左右,这是根据账本记录得出的数据。可为了这二十枚金龙,死掉了近三百人,林子里的土坑里填满了尸体。哈卡拉审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时,他竟然说,赚取金龙并不是他的本意,仅仅是为了维持收容所运转而已,只出售成年女子也是因为这个理由——一个女巫能比普通女子卖出高得多的价钱。他的目的是为了享受生杀予夺之权的快感,随意处置这些流孩的性命让他有成为国王的感觉。哈卡拉在盛怒之下杀死了他,而当我们想要驱散这群姑娘时,大部分人对我们怒目而视,仿佛是我们夺走了她们被贵族收养的机会。” “莉莉一开始也是如此,直到哈卡拉带着她去了一趟小楼后的树林,在那里,她看到了自己的朋友——谎称被贵族选中,一个月前离开收容所的「幸运」女孩,以及数个已经发臭的土坑,随后莉莉吐得一塌糊涂,晕倒在哈卡拉怀里。醒来后也是神情木然,眼睛里看不到任何神采,直到后来在温蒂的照顾下才慢慢恢复过来。从此以后,她就对普通人充满警惕和不信任,尤其是贵族。”书卷说道,“不过我相信她会慢慢纠正这样的观点的,毕竟您也是贵族中的一员。” “原来如此,”罗兰心里暗自感慨,在经历了这种事后,还能振作精神已经算得上意志坚韧了。 书卷提起水壶,将两人杯子重新装满,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开口道,“殿下,我有一个问题想问您。” “什么问题?”他怔了怔,发现书卷的表情有些严肃。 “夜莺,你也在吧?” “唔,”夜莺浮现出身形,“需要我离开吗?” “不……这件事你反正也知道,”她摇摇头,“就当陪我一起见证好了。” 说完,书卷将目光望罗兰殿下,“您曾说过,你愿意娶一名女巫为妻,但我不清楚您是否知道,女巫无法生育。”她停顿片刻,一字一句问道,“殿下,即使这样,您仍不会改变自己的初衷吗?” 第一百九十五章 回答 罗兰一时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什么?” 书卷咬咬嘴唇,又重复了一遍。 这次他确信不是自己听觉出了问题,原来女巫会对自己的婚姻问题如此关心吗?“你确定女巫无法生育?是不是因为……某些原因,从而导致了错误的认识?比如说之前的圣山。” “我也希望是这样,”她叹了口气,“可惜许多例子都证实了这点,无论是和普通人正常相处,还是被人强迫,都没有女巫生育的例子——共助会没有,其他女巫组织也未听说过。” 「生殖隔离」……罗兰脑中浮现出这样一个词语。难道女巫真的已经完全超越普通人,成为了新人类,以至于无法和旧人类孕育后代?还是说,因为魔力汇聚在体内,从而导致的这一现象? 不过现在不是追根究底的时候,他想,关键在于它的影响。这会对自己想要迎娶女巫的想法形成妨碍吗? 罗兰首先想到的便是安娜。 虽然不能和安娜养育后代有点遗憾,但他会喜欢孩子的前提是建立在对安娜的喜爱上,没有孩子并不会减少这份喜爱。而且对于一个拥有现代灵魂的他来说,后代与他的关系远没有像古人强调的血脉传承那么重要。作为单独的生命个体,他并不把孩子视为自己的延续——后者既不能传承思想,也不能继承记忆,而是一个自主的人。 所以从情感上,他完全可以接受女巫无法生育这点。 那么只剩下现实中的障碍——继承人问题。不过,这对纵观历史长河的罗兰来说依然不算什么棘手的事,只用建立一个不需要继承人的帝国就好了,这点具体实施起来有很多选择,他可以之后再慢慢考虑。 综合来看,罗兰惊讶的发现,这竟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如何构建一个新人类女巫和普通人能和平相处,共同进步的社会框架,是他与夜莺夜谈后便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但他发现,即使有神罚之石遏制,只要时间足够长,女巫和她们的后代总会形成更强大的群体——哪怕科技发展到让普通人也能够使用魔力,仍无法弥补女巫在智力、记忆、思维速度上的全面领先优势。 而现在他却被告知,女巫无法生育。这极大程度上避免了家族集团的形成,削弱了女巫群体和普通人之间的隔阂,同时让他看到了两者携手共进的希望。 或许是自己思考的时间太久,夜莺忍不住抓住了他的胳膊。 罗兰从思绪中回过神来,他安慰似地拍拍对方的手背,清了清喉咙说道,“之前我是这么想的,现在我仍这么认为。” “……”书卷愣了片刻,“什么?” 胳膊上的手瞬间抓紧了。 罗兰忍不住笑出声来,之前他还自己怀疑是否听错了,现在轮到对方了吗?他咳嗽两声,重新说道:“现在我仍这么认为——我愿意娶女巫为妻。” …… 书卷离开时的表情很奇怪,像是心满意足,又略带些伤感,看得罗兰一头雾水。 他只好询问身边的夜莺,“她还好吧?” 后者没有回答,而是微笑地望着罗兰,窗外的阳光映照在她白皙的脸庞和柔顺的头发上,明媚得让人心动。 “好吧,”罗兰移开视线,“就当你们心情都很不错好了。”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殿下,长歌要塞来了位骑士,他说有情报要交给您。” “带他去会客厅,我稍后到。” 王子走进大厅时,骑士立刻跨步过来,单膝下跪道,“培罗大人让我告诉您,提费科.温布顿派来了使者团,已经抵达长歌要塞。” “使者团?”罗兰沉吟道,“他们来了多少人?” “一共五十人左右。” 那看来是劝退队了,他想,只是外交手段的话,对自己根本不痛不痒,“他们什么时候到的?” “昨天上午,”骑士沉声道,“培罗大人让我抓紧时间,尽快将消息通知给您。” 只用了一天时间,恐怕晚上都在举着火把赶路,“辛苦你了,好好休息一天再返回吧。”罗兰望向侍卫,交代道,“赏赐一枚金龙给他,带他去旅馆。” 骑士离开后,罗兰本想将这事放到一边不管,毕竟五十人的队伍对小镇毫无威胁,仅是为了谈判的话,单放领队进来即可。不过想到培罗既然如此慎重的对待,自己还是随时掌握住使者团的行踪比较好。 想到这里,他招来了闪电和麦茜,让她们一前一后顺路飞往要塞查看情况。 一个时辰后,两位女巫便完成侦查,回到了城堡。 “没有任何发现,”闪电报告道,“路上并未看见五十人规模的骑士队伍,就连落单的骑士都没看见一个。” “没看见一个咕!”麦茜确认道。 看来他们长途跋涉抵达大城市后,需要给自己找点乐子,缓解下疲惫的身躯。罗兰放下心来,“在使者团抵达前,你们就每天沿路侦查一次把。”他顿了顿,“对了,之前你画的地图完成得怎么样了?” “大概拼了几百张,差不多都能把索罗娅的房间堆满,”闪电说,“她现在已经把地图移到了后院里,要不要去看看?” “好啊,”罗兰笑道。 城堡后院已经变成了植物园,自从肖恩带回来碧水港的作物种子后,这里种的东西就更加千奇百怪了。而且为了节约土地和花坛,叶子在上空搭起了木架子,让许多植物像葡萄藤那样,缠绕架子生长,甚至爬上了城堡的半边墙壁。现在城堡背后的墙面上挂着葡萄、苹果、小麦和甘蔗,女巫们没事时便会聚在后院,从墙上掰些水果和甘蔗下来吃。可惜这些作物必须在叶子的魔力下才能生长,只能算不完全成功的试验品。 地图就放在院子中央,足有五六平米,由一张张羊皮纸拼接而成。 “我们就在这儿,”闪电单手搂住罗兰的腰,带着他缓缓浮起,悬空飘到地图上空,“您看到那块巴掌大的灰褐色方块了吗?从空中看,边陲镇就是这个样子。” “东边和南边蓝色的地方……难道是海?” “是,不过要翻越一段山岭才能到。” 罗兰心中微微一凛,如果说蛮荒地比灰堡广阔数十倍还算正常,但他没料到,当完整的大地图完全呈现在眼前时,西境居然显得如此狭小。前有绝境山脉,后有大海,简直就像一段夹在天险中的边缘地带。不……不只是西境,他在脑海中将未画出的部分补齐,如果将分割大陆的绝境山脉看成一堵墙的话,灰堡、甚至是整个「大陆」,都不过是墙后的一小截土地。 …… 第一百九十六章 教堂之灾 雷曼一行人骑着马穿行在长歌要塞街头。 战斗结束后,城里的居民都躲进了家中,闭门不出,街上半个人影都看不到,显得有些冷清。 “雷曼爵士,你的手没事吧。”「坚盾」骑士勒文问道。 “问题不大,”雷曼.霍斯耸耸肩,“至少还能动。”不过这个动作让他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昨晚的夺门战进行得很顺利,留守要塞东门的卫兵不过二十来人,而且万万没想到敌人会从城内攻来。 号角虽然被吹响,但援军抵达至少要一刻钟,十五位服下药丸的雇佣兵冲上城头,将值守卫兵一个个杀死,雷曼则带领骑士开启城门。昏暗之下,他没有注意到城墙边有道侧门,里面冷不防杀出两名卫兵,其中一人举着铁锤向他扑了过来。 为了方便转动绞盘,他的武器已收入腰间,仓促之下,雷曼只好用手臂抵挡,几乎是同时,另一侧的勒文递出长剑,直刺入卫兵腰间。被这致命的一击影响,挥落的铁锤少了大半力道,可还是在他臂甲上留下了一记凹痕。 当时雷曼并不觉得有多疼痛,夺下城门后,他才发觉右臂难以抬起,解开臂甲,只见前臂已经肿得跟擀面杖一样。 “希望教堂里有可以镇痛的草药,”勒文说,“他们常会准备些稀奇古怪的玩意。” “比方说,丸子。”另一名骑士多恩凑上来笑嘻嘻说道。 十三位骑士在夜袭中折损了两人,一人重伤,现在正躺在营地,估计熬不过今晚。总得来说,这样的损失可以接受,雷曼想。如今民兵部队已经进入城内,要塞算是彻底落入自己手中了。 不一会,一行人来到教堂门口,一队百余人的民兵已在此候命,见到雷曼,纷纷露出一脸渴望的模样。 “把药丸发给他们,”雷曼翻身下马,见所有人都接过丸子,才率队登上阶梯,向主堂走去。 “站住,”两名守门的信徒喝道,“神圣之地,不得佩戴武器入内!” 勒文拔出武器,双手递上,“知道啦,这就给你行了吧?”就在信徒伸手准备接过长剑时,他一手突然握住剑柄,猛得向上一挑,对方的两只手便应声而落。 “啊——”信徒的惨呼声还未从喉咙里冒出,骑士便已将剑尖刺入了他的喉咙。 勒文的外号虽为坚盾,但一手快剑却鲜逢敌手。 另一名信徒也被多恩割断了喉咙,雷曼踢开大门,面无表情地走进堂厅。 “你们是什么人?”一位穿着白底蓝边祭司袍的中年人迎上前来,面对血淋淋的剑刃丝毫不惧,“竟敢闯入教堂!孩子们,将他们抓起来!” 雷曼冷笑,现在大部分镇民都待在家中,常驻教堂的信徒不过二三十人,面对身经百战的骑士,反抗者只有死路一条。 不等他下令,多恩已经怪笑着拔剑砍翻了一个冲上来的信徒,其他人很快也加入战斗,教堂内顿时乱作一团。见到局势不妙,祭司高喊道,“孩子们,服下圣药,让神明赋予你们击败暴徒的伟力!” 提费科陛下猜得没错,雷曼心中一喜,这里果然也有药丸!只见信徒们眼睛陡然变得通红,脸上绽起了青筋。在药效作用时间内,一个普通人能够爆发出超越人体极限的力量和速度,越是狭窄的地形,就越难应付。可惜,不是只有你才拥有这种东西,他想,好好品尝下你们自己的力量吧。 “让开,”他大吼一声,“民兵队迎敌!” 后面的民兵听到这句话,迫不及待地吞下双色药丸,随后和狂化的信徒厮杀在一起。直到这时,祭司终于变了脸色,“为什么你们也会有……!” “圣药吗?”雷曼绕过打成一团两团人,单手持剑逼近对方,“这本就是教会的馈赠啊,如果不是你们从中作梗,陛下恐怕早就统一灰堡了。” “陛下?”祭司瞪大眼睛,“你是提费科的——” 声音戛然而止,骑士手中的剑已经刺入他的胸口,穿透了他的心肺。 这场实力悬殊的战斗很快结束,二十多位信徒被屠杀殆尽,尸体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药效消退后,民兵们发出沉重的呼吸声,心满意足地靠着尸体坐下,丝毫不介意肆意流淌的血水。 雷曼愈发觉得手臂沉重起来,刚才那一剑让他感受到了撕裂般的痛楚。有时候他也想要吞下那颗黑色的药丸,来使自己忽略身体上的疲惫和疼痛,不过每每看到服药者的丑态,这个念头便又收了回去。 对于教会出售的这两种药丸,雷曼已经有了深刻的了解。对于一个身体健康的人来说,药丸最多只能生效三次,第一次约一刻钟,之后持续时间会越来越短,同时形成强烈的依赖性。如果长期不服药,身体会逐渐衰退下去,直到死亡。 利用这一特性,他在出发前统一让民兵吃下药丸,迫使他们听从自己的命令,而对药物的渴求能让最软弱无能的农夫也变身成为嗜血的野兽。现在这一百来人已是第二次服用,他们的使用次数仅剩一次。 不过……哪怕三次过后仍不断补充药物,也只能减缓痛苦,而无法逆转这一过程。换句话说,只要吃下第一颗药丸,就相当于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棺材。当然,这一点雷曼是不会告诉这群人的。 毫无疑问,双色秘药是教会的阴谋,提费科陛下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禁止任何骑士使用它。不过它也是统一王国的利器,或者说……是必须品。没有它,陛下就无法战胜同样拥有药丸的嘉西亚.温布顿。 当第一次听陛下提及此事时,雷曼还难以置信,他实在无法理解,教会为何要支持两个王室血脉来争夺王位,不过随后发生的一系列变故让他愈发认同陛下的判断,如今在西境的教堂也看到了这种药丸,他对此不再有任何疑问——教会不打算帮助任何一位王子登上王位,他们想要的是整个灰堡。 “在地下室找到药丸了,四个大箱子,足有几千颗。”将教堂彻底搜刮过一遍后,勒文兴冲冲地回报道,“金龙、珠宝和绸缎也不少,应该是信徒捐献的。” “把能带走的都带走,带不走的统统烧了,”雷曼吩咐道,“反正这都是罗兰.温布顿干的,我们只是帮助教会镇压叛乱而已。” 由于秘药必须依靠教会提供,所以现在还不是彻底撕破脸皮的时候,推给四王子也算是死无对证。为了不让教会起疑心,陛下本人留在了北方,装作听从对方指示的假象,却派出自己携带少量骑士,征召大批民兵夺取西境。 如今教会的兵力全部集中在狼心王国,没空理睬这边的情况,因此必须要尽快统一灰堡,才能抽出力量来抵抗教会的进攻——提费科陛下认为,他们向灰堡发起攻击是迟早的事,在这之前,要尽可能存储和收集更多的药丸。同时他还命令王都炼金协会研究秘药成分,争取能够早日仿制它。 现在药丸已到手,此行任务只剩下最后一步——彻底消灭罗兰.温布顿。 第一百九十七章 迎敌准备 罗兰得知有大队人马接近是在第二天上午,闪电的例行巡逻发现了这支缓慢前行的队伍。 “什么,一千多人?”他怔了怔,不是说好的五十人使者团吗? “嗯咕,”麦茜补充道,“不过骑马的并不多,只有六个!” “那步行的人……他们穿着和武器呢?” “普普通通吧,大部分人盔甲都没有,就是普通的麻布衣服,”闪电说,“武器也是各种各样,不过有几百人身后背了把短矛。” 这么差劲的装备水平,难道都是强征的平民或农奴?罗兰疑惑地想,这个时代根本没有针对民兵的专门训练,说白了就是负责为骑士部队搬运粮草和辎重的后勤队,有时还能充作炮灰,消耗敌军的箭矢。 如果提费科想要用武力解决自己,不可能不去了解长歌要塞与边陲镇之间爆发的那场战斗。莱恩公爵联军两百余名骑士都没能摸到小镇的边,更别提这群靠双腿奔跑的民兵了。明知道战斗过程和结果还要向小镇进军,只能说他们有把握突破密集的排枪线。 罗兰不禁想到了教会的药丸。 之前他就猜测过教会在支持自己和嘉西亚的同时,是否连带提费科一并支持了。如果这些人都拥有药丸,情况则会变得完全不一样。 它能在短时间内让人类奔跑的速度接近马匹,同时不畏惧伤痛,也就是说,排枪线将会面对一千多个骑士的冲击,只要有一人冲进队伍里,都会给第一军带来伤亡。 好在现在第一军也不再是两个多月前的军队了。 转轮步枪虽然才换装了一百来把,但火力投送密度已经远远超过燧发枪部队,特别是给射手配备专门的装填手后,进入三百米范围内的敌人将会遭遇连绵不绝的攻击。炮兵队在要塞战后也得到了扩充,由原先的四组变为现在的二十组,每组各配备一门十二磅野战炮改型,增加了倍径,使有效射程提高到了千米以上。 不过罗兰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你们注意到那些步行的人有佩戴神罚之石吗?” “我不敢离得太近,”闪电指了指麦茜,“这家伙变成鹰后比我看得清楚多了。” 后者摇头道,“没有看到,或许是藏在衣服里了咕!” “这样的话……”罗兰思忖道,“你再带着夜莺飞一趟吧。只背一个人能有十米左右的飞行高度吧?你就沿着赤水河飞行,麦茜负责前方警戒,遇到过往船只的话由夜莺转入迷雾状态前进。”他望向夜莺,“接近敌人后,你在远距离观察大部队是否有人携带神罚之石,千万不要擅自攻击。” “是。”夜莺和闪电齐声道。 就在三人准备出发时,罗兰叫住了她们,“记住,安全第一重要,保护好自己。” “没问题,”夜莺眨了眨眼睛,笑道。 女巫们离开后,他隐隐有些不安,最后那句话是不是太像立旗了? 而且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工作中的重大失误,那就是对长歌要塞的情报掌控太弱了如果不是培罗派出信使,自己很可能会遇上敌人打到门口时才发现的情况。一旦陷入巷战,失去火力优势的第一军很难挽回局面。 自己还太年轻、太简单了,罗兰想,这一环必须在战后弥补上,而且不单是情报,培罗身边也应该安插自己的人手。 王子心绪不宁地坐在桌前,中餐也没有心情吃,直到闪电背着夜莺如精灵般飞入室内,他才松了口气。 麦茜拍着翅膀落在夜莺肩头,高声道:“没有咕,没有咕!” “没有神罚之石?” “大部分都没有,”夜莺摘下兜帽,一头金发洒落而出,“我从队伍前端一直观察到末尾,除了领队的十人,民兵队里只有三四处黑色空洞。” “很好,”罗兰心中立刻形成了一个初步的作战方案,“你们都饿了吧?先去餐厅,想吃什么跟厨师说。” “蜜汁烤肉咕!”麦茜展开翅膀昂首道。 小镇东头外。 凡纳瞟了眼大道两旁忙碌的石匠和工人,“他们到底在建什么东西?” 几百号人先是在地上挖出好几个大坑,接着又在坑边垒起了砖墙,他原以为这些墙两头会连接起来,用于阻隔道路,没想到竟是围着坑砌的。 “管他呢,我只知道又有敌人可以揍了,”柚皮一边将炮架固定到位,一边兴奋地说道。 的确如此,凡纳想。自从上次击败公爵联军后,王子殿下亲手给炮组每位成员都颁发了一枚铜制徽记……不对,是勋章。勋章正面有象征长歌要塞的高墙图案,背面刻着年号和战绩,制作得十分精美,把火枪队的那帮人羡慕坏了。 而且除了这份荣誉外,大家都向上升了一级,如今凡纳已是火炮队队长,掌管着十个火炮小组。而罗德尼兄弟、猫爪和柚皮,则晋升为组长,其中三人被调去了新成立的小组,教导那些入伍新人如何操作火炮。 最令人振奋的是,王子殿下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凡纳在小镇东侧,绝境山脉脚下分到了一块土地,虽然目前还只是一片树林,但地上已经立起了一块石碑,象征此地的使用权已属于他。 所以当得知有敌人想要入侵小镇时,第一军顿时沸腾起来,所有人都摩拳擦掌,希望能在这次战斗中立下功绩。 待到黄昏降临,结束了一天演练的凡纳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靠坐在炮架上稍作休息。整整一下午他都在各个炮组间检查新兵是否有按规章执行开炮步骤,嗓子喊得都快冒烟了。 “喝口水吧,”柚皮递过来一个皮囊。 “谢谢,”凡纳拧开盖子,一饮而尽。 “我想我知道他们要建的东西是什么了,”前者翘起嘴角,得意的说。 “是吗?”他将皮囊还给对方。这时砖墙已砌至半人高,将土坑大致围成一个六边形。不过每面墙在离地三四十公分的位置,都留了一道狭长的横缝,有点像窗口,不过显得略窄了点。“不会是房子吧。” “说是房子也没错,我刚去问了一位石匠,”柚皮点点头,“他告诉我这是王子殿下想出来的东西,只要火枪队躲在这个半埋于地下的房子里开火,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不过它有个独特的名字,殿下称它为地堡。”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第一百九十八章 突如其来的开场 三天时间很快过去,防线已基本构筑完毕。 罗兰站在阵地后方的高台上,像邪月对抗邪兽时那样,以亲临战场的姿态鼓舞第一军全体将士们。 夜莺由于肩负特殊任务,已带着回音潜入战场,他身边接替保护职责的女巫是安娜。 罗兰自己也穿上了涂层铠甲,腰间还揣着两把转轮手枪。如果不是防线全面崩溃,侥幸冲过来的漏网之鱼很难对他造成威胁。 “敌军离此地大约还有十公里的路程,咕!”巨大的鸽子从天而降,落在他肩头。 “干得不错,继续监视,”罗兰从口袋里掏出一片牛肉干递到麦茜嘴边,她两三下便将肉干啄开吞入肚中,接着展翅而起,向东边飞去。 有了闪电和麦茜的轮流侦查,他对敌军的动向一清二楚,因此可以从容布置战场。 对付嗑药的狂化战士,排成细长的战列线应敌并不稳妥,特别是在闪电的报告里,数百人背负的短矛让他格外在意,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很可能是对方用来先发制人的武器。 一般投掷类武器的射程不会超过五十米,但那是对普通人而言,服下药丸后的民兵能将短矛投出多远,罗兰不大清楚,不过一旦超过百米就会对火枪队造成威胁。所以他干脆选择放下一批地堡,贯彻城市化战术,用建筑堵口,火枪封路,炮火压阵的方式,构筑出一道难以逾越的防线。 水泥足量的情况下,快速修建地堡比垒城墙还要容易,虽然单层砖砌的碉堡在结构上显得有些脆弱,但对于没有携带重型攻城器械的民兵队来说,已是坚不可摧的工事了。 十个地堡呈菱形布置在道路两边,形成交叉火力。每个地堡中配备二十四名士兵,新兵老兵各半,技术娴熟的老兵负责射击,新兵负责装填弹药。索罗娅还为地堡绘制了「光学迷彩」,站在远处观看,地堡和周边环境几乎融为一体,很难分辨出两者有什么不同。 战线后方则是炮兵部队,二十门火炮一字排开,射击顺序依然和上一次相同,根据闪电的信号指示调整火炮射角以及装填相应弹药。 炮击阵地周围还站着一支应急部队,约百人左右,装备燧发枪,用于保护炮兵和后方的王子殿下。 看着防线中精神抖擞、士气高昂的士兵们,罗兰心里略有些感慨。最初瘦弱不堪,为了鸡蛋报名参军的领民们,经过邪魔之月和小镇防御战的洗礼,如今已能肩负起保卫家园的重任了。 “殿下,敌人离我们只有两公里了,”这次飞回来汇报的是小姑娘闪电。 “很好,监视任务就交给麦茜吧,你可以进入树林上空发布炮击信号了。”罗兰点点头,随后转过身,朝首席骑士说道,“传我命令,第一军所有成员,进入战备位置,准备迎敌!” “是!”卡特敬礼道。 雷曼觉得手越来越沉了。 前两天还是火辣辣的痛,现在几乎已失去知觉。护甲无法再套上肿胀发青的手臂,被铁锤击中的部位留下了一道红黑色印记,皮肤乍眼望去像泛起了一层油光,有些透明发亮。 应该是骨头断了,他想,再不进行治疗,这条手臂就要保不住了。从教堂里搜出来的镇痛药虽然能缓解痛苦,却不能使断骨重生。他决定等到这场战斗结束就立刻返回王都,那儿有灰堡最好的药剂师和炼金师,他们应该能治好这该死的内伤。 “雷曼爵士,你的手……不要紧吧?”勒文有些担忧地问道。 “看上去吓人而已,”他装出满不在乎的模样,“再说进攻边陲镇也不用我们动手,只要在一旁看着就好了。” “希望手臂上的疼痛没让你头脑发昏,爵士大人,”多恩嗤笑道,“你想好如何进攻小镇了吗?” 对方的语气让雷曼皱起了眉头,不过现在不是计较这种小事的时候,“根据从奔狼和麋鹿贵族那里打听到的消息,他们主要是依靠一种长距离进攻武器遏制住了骑士的冲锋。这种武器能在骑士提速前就发起攻击,伴有火光和巨响,类似于大型弩车,发射出的投掷物却比弩箭快得多。” “换句话说,尽管它威力巨大,但同样不能连续射击,对吗?”勒文很快抓住了关键点。 “没错,越快逼近对方的防线,我们受到的攻击就越少,”雷曼点点头,“另外人数也十分重要。据我了解,莱恩公爵的骑士团与征召贵族的骑士加起来不过两百人,最终离冲破防线只差一步,而我们足足有一千五百人。这些蠢货在服药后奔跑速度不比马匹慢多少,因此结果会和上次完全不同。” “或者这一切根本不会发生,”多恩不以为然道,“罗兰.温布顿说不定还在城堡等待使者团的拜访呢,我们只要大大方方的走进城堡,砍下他的脑袋即可。” “不,他肯定已经注意到我们了,”雷曼斩钉截铁地说,“你难道没发现,这三天里我们没有遇见任何一支商队吗?从长歌要塞出发的商人见到大部队尾巴后选择原地停留或返回还不算奇怪,可没有见到从小镇出发的商队就不同寻常了。这只能说明,王子封锁了边境线。” “现在你明白陛下为什么选雷曼爵士担任队长,而不选你了?”勒文嘲笑道。 “好吧,看来你的脑袋暂时没有问题,”多恩耸耸肩,“这样也好,比起只杀死王子一个人,干掉那些胆敢反抗提费科陛下的贱民显然更有意思。 “雷曼爵士,前方发现了边陲镇的兵马,”负责侦查的骑士回报道。 “走,我们去看看,”雷曼催动坐骑上前。此时小镇城堡的轮廓已隐隐可见,道路尽头似乎有人影走动,他掏出瞭望镜,仔细观察对方布置的防线,“那些带轮子的玩意,应该就是情报里所说的长距离攻击武器了,不过数量看起来要多得多。” “让所有人直接冲上去吗?”勒文问。 “这条道路有些狭窄,恐怕容不下全部民兵,”他望向右侧的树林,“可以分出一部分人,从林子里绕过去,速度慢些也不要紧。若能从侧面形成夹击,这道防线撑不了多久。” 就在雷曼准备下令调整队伍之际,眼角的余光忽然捕捉到了一抹白色的身影。 他怔了怔,这是……断臂产生的幻觉吗?偏过头,那竟是一名女子。她头戴兜帽,全身笼罩在白色衣袍之下,还没来得及开口,一道火光突然从她手中乍现。 雷曼只感到头部像被铁锤猛得敲中了一般,世界旋转着陷入了黑暗。 第一百九十九章 混乱之战 “全体冲锋!”几乎是同时,雷曼的声音大喊起来。 勒文怔怔地看着从马上跌落的雷曼.霍斯,他的脑袋后半部完全炸开,露出红白相间的黏糊物。残破的头盔落在一边,顶部绽开碗口大的破洞,似乎没有起到任何保护作用。 “冲啊,都给我上!”接着勒文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不对,自己根本没有说话!勒文捂住嘴巴,望向身后,民兵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吞下药丸,开始奔跑,仿佛一堵人墙正朝他涌来。 是女巫,他意识到,女巫模仿了他的声音。“不要冲,都停下!”他大喊道。 然而这声音在汹涌的人潮中如同细小的水花,有些人听到他的命令停了下来,但更多的人继续向前冲锋。 “快,快冲,往中间突破敌人的防线,小镇任由你们掠夺!”不只是他的声音,多恩和其他骑士的声音不约而同的响起,而且这声音盖过了所有喧哗,犹如直接在耳边嘶吼一般。 队伍里也爆发出阵阵呼声,像是在配合这道命令,众人此起彼伏地喊着“掠夺”的口号,不知道是谁开的头,但很快便响彻全队。局面已彻底失控,勒文再怎么喊叫,也全被淹没在众人亢奋的吼声中。他必须全力控制马匹,才能避免自己不被洪流带走,民兵们如同失去了理智,朝大道中央涌去。 不,不对,他们本来就没什么理智,特别是在有人引导的情况下,服完药后会进入极度兴奋的状态,任何杀戮都会刺激他们更进一步。开始还有人避开倒在地上的雷曼,到后来众人已是直接从他的尸体上踩过去。勒文想要寻找多恩等人,却发现他们已被人流冲散,不得已之下,他只好先顺着队伍前进方向,逐渐向树林一侧靠去——如果陡然将马匹打横,很可能会被力量提升了数倍的民兵撞倒,那时候想要再爬起来就难了。 从队伍中脱离后,勒文环顾四周,想要将这个制造混乱的女巫找出来碎尸万段。在他看来,这绝对是女巫的阴谋! 吃了药丸的一千五百人一窝蜂地朝冲向小镇防线,对王子来说同样是一波致命的突击,就算对方新式武器数量众多,也架不住如此多的人,最终结果肯定好不到哪里去。双方都吃亏的情况下,显然是女巫乐意见到的局面,所以才会从中作祟,诱使大军擅自前进。 “杀死雷曼和制造混乱的女巫应该不是同一人,”他望向身边为数不多的民兵——他们都是站在队伍最前面,目睹了雷曼倒下,以及听见自己喊停止命令的那批人,不过比起庞大的军队,逐渐靠拢过来的还不到三十个,“一人的能力应该是隐藏身形,一人则是模拟声音。一个女巫不可能拥有两种能力,去把后者找出来,我要亲手撕碎她的喉咙!” …… 布莱恩从射击窗口中可以看到敌人愈来愈近,排在前面的地堡已经响起了枪声。 他守备的位置位于菱形的中间,必须等敌人经过道路旁紫色的标志物时才能开火——这种等待让他心急如焚。 走到另一边窗口,布莱恩向后方遥望,炮兵阵地上不断腾起白烟,一声声巨响如雷鸣般滚过。他们是最先忙碌起来的一批,十二磅炮的射程几乎覆盖整个战场,仔细倾听的话,甚至还能听到炮弹划过空气的啸音。 “天哪,他们跑得真快!” “看那家伙,被炮弹削断了手还在向前跑。” “殿下说得没错,这还算人吗?简直跟邪兽一样。” 由于第一军在战前动员时就被告知,敌人都是服用过教会狂化药丸的疯子,所以对方迎着弹雨冲锋的阵势不仅没有吓倒众人,反而他们让充满斗志——毕竟第一军就是在对抗邪兽中成长起来的。 “队长,他们快到了!”有人提醒道。 布莱恩连忙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将步枪架出窗口——比起原先打一枪就需要装填一次的燧发枪,殿下发放的新武器简直有了质的提高,他可以一口气打完五发子弹,将弹巢丢给后面的新兵,再接着打完备用的五发,这时新兵应该也把子弹装填好了。 不过殿下曾在训练时强调过,只有当敌人逼近一百至五十米时,才能用这种方式进行火力压制。远距离射击时应尽可能提高准确度,因为转轮步枪的子弹制造十分麻烦,每个人配给都有限。 布莱恩深以为然,装填火药的铜壳前细后粗,而且几乎每一个都一样。铁匠绝对做不出这么精巧的东西,他知道这必然出自女巫之手。平时大家都会把子弹壳收集起来,上交给铁斧,而射击训练后,必然有复装练习。一群人围坐在营地中央,按操作规范将底火、火药和弹头依次塞入分发下来的弹壳中,组装成新的子弹。因此他也舍不得将弹药胡乱消耗在难以命中的目标上。 当敌人越过紫色标志物时,布莱恩深吸了一口气,“自由射击!” 士兵等待这个命令已久,他们迫不及待地向瞄准好的目标扣下扳机,一时间,地堡里被枪声充斥。最先越过火线的敌人被两侧交错的子弹击中,血花从腰间冒出,蹒跚两步后栽倒在地。显然他们能比常人承受更多痛苦,但面对大口径子弹射击时仍无济于事。 布莱恩注意到有数人跳上了前排地堡的顶端,想从背后偷袭里面作战的士兵,然而一道厚实的铁门将其阻拦在外。他毫不犹豫地调转枪口,将这些暴露身形的狂徒挨个击毙。地堡菱形布置的原因就是可以互相掩护,妄图绕背的敌人都会遭到后方地堡火力的绞杀。 “小心,投矛!”忽然有人喊道。 布莱恩看到一片密密麻麻的黑影从敌方大部队中央窜出,在空中越过最高点后,朝两旁的地堡群坠来。 这距离,恐怕有两三百米了!他下意识地将头缩近坑里,只听到头顶响起一连串噼里啪啦的声音。这波攻击后,他站直身子,发现没有一根短矛被掷入堡内。前方地堡的情况也差不多,只有几根短矛插在墙上,犹如孤零零的羽毛。 “看起来挺吓人,这根本没什么用嘛,”众人哄笑道。 就在这时,布莱恩看到一名敌人冒着一连串溅射飞扬的尘土中逼近自己所处的地堡,躬身弯腰,将手中的短矛平掷而出,武器脱手的瞬间,他也被密集的弹雨击倒。 “低头!”他警告声未落,这记投矛就恰巧穿过了射击窗口,至直刺入一名射击手的胸口,后者发出一身闷哼,仰倒在地。 第两百章 猎人与猎物 “雀斑!”有人喊道,“他受伤了!” “不要去动他!”布莱恩吼了一声,“我来检查他的伤势,你们继续射击。” 他将步枪交身后负责装填的新兵,弯着腰渡到对方身边。伤者神志还算清楚,哆哆嗦嗦地问道,“队长,我……我会死吗?” 短矛斜着刺入了他胸口偏下的位置,不清楚有没有造成贯穿,见他呼吸还算畅通的样子,应该没有伤到肺部。文化课时,王子殿下曾简单讲述过人体各个器官的作用,以及受伤时的应急措施,像这样的情况,他能想到的最好方法就是放着不动,等到战斗结束后让娜娜瓦小姐来治疗。 “痛吗?”布莱恩问道。 雀斑艰难地点了点头。 “能觉得痛就代表不会死,”骑士将手放在他的额头上,“你应该知道娜娜瓦小姐的能力吧?” “嗯,”雀斑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大家平时都……想看到她,这么说来……我,我也能见她一面了。” “没错,所以你要坚持住。” 布莱尔说完后重新回到射击窗口前,新兵担忧地向后望了一眼,“不用把短矛拔出来吗?” “拔出来反而容易造成大量出血,等你学到这些时自然会明白,”他顿了顿,“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尽快击溃敌人。” …… 罗兰站在高台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敌人像潮水一般向小镇涌来。 他们每越过一排地堡,速度便会减缓不少,当越过第三排地堡时,敌人的腹翼已完全暴露在射手交叉火力之下。 回音的作用十分明显,尽管队伍被拉成了长条状,可大部分人仍按照女巫不断发出的「集中冲锋」命令,在大道上奔行。 每一刻都有成批的人倒下,而他们对此束手无策。面对刀剑矛枪无法破坏的防御工事,提费科的民兵部队只能忍受伤亡,继续前进。 第三排地堡之后的三百米,便是炮兵阵地——在这个距离内,属于霰弹覆盖的死亡区域。 天空中的闪电已将旗帜换成了鲜艳的红色。 二十门火炮的射角被放平,向前方喷出火焰和浓烟,罗兰大致估算了下,动作最为娴熟炮组能在二十秒内射出一发霰弹,差一点的则在半分钟左右。乍看起来似乎和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优秀炮组射速接近,不过后者的每分钟三发成绩是在实心弹射击中的表现,许多时间被用在了火炮复位和反复瞄准上。发射霰弹时无需瞄准,不用擦拭炮膛,射速还可以提得更高。 可对于敌军来说,这已是个恐怖的射速,霰弹对于无甲目标的杀伤格外惊人,几乎每颗铁丸都能穿透两到三个人,药丸虽能抵御痛苦,却不能抑制恐惧。当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被打成筛子,即使满心兴奋和对杀戮的渴望也无法再压制生命体本能的恐惧,更何况他们原本就不算什么意志坚硬的钢铁部队,没有了药丸,这些人不过是一群未经训练,缺乏实际战斗经验的平民。当一半人躺在冲锋路上时,敌军开始出现了逃亡者。 恐惧就像瘟疫般迅速蔓延开来,有了第一个,很快就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前锋线完全停止了前进,开始调转方向,朝后方溃退。炮兵组再次更换实心弹,对准道路中心开火,而地堡中的火枪队一直没有停止射击。 大道上倒下了成堆的尸体。 …… 勒文满腔怒火逐渐冷却,他开始感到害怕起来。 二十多人起初发现了那名制造混乱的女巫,她穿着一身奇怪的衣服,在树林里潜伏下来时几乎和周边景色融为一体,如果不是对方在跟着大部队向前移动,一直引导众人向道路中央靠拢,自己的人几乎没可能发现她。 即使这样,她也给勒文造成了极大的麻烦——他发现,女巫模仿的声音飘忽不定,并不需要从口中发出,有时候在左边,有时候在右边,甚至还会从自己脑后响起。内容也是多种多样,诸如模仿自己的口音发布命令,或者某位民兵的惨痛呼救。 可就在他们想要围上去抓住对方时,那名白衣女子再次出现了。 勒文重温了雷曼.霍斯眨眼间被毙于身前的震撼情景。 她手中握着一把银白色的「轻弩」,只要迸发出火花和巨响,就会有一人倒下。 包围的口袋被瞬间撕碎,所有人一时间都成了惊弓之鸟。盔甲无法抵御,盾牌也不起作用,勒文手中握着的包铁圆盾被打碎半截,铁皮上的漏光小孔告诉他,对方的武器威力有多么惊人。能与之比拟的,恐怕只有双手重弩了。如果不是下意识地低头躲避,估计他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 但重弩不能接连发射啊! 白衣女巫时隐时现的能力,搭配上不用装填的恐怖武器,让勒文意识到自己毫无胜算。一旦这种意识占据上风,怒火便像遇到了寒风般迅速熄灭。 “吃下药丸,趁她现身时杀掉她!” 嘴上这么喊着,勒文自己却向后退却,待她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民兵身上时,猛得朝树林外跑去。 还是和大队人马待在一起比较安全,她绝不敢在人群中袭击自己! 这树林也生长得十分诡异,茂密的野草差不多没过膝盖,下面还布满藤蔓,一不留神便会被绊倒。一路跌跌撞撞地冲出林子,勒文眺望前方,想要与大部队汇合,眼前的情景却让他目瞪口呆。 药效还未结束的民兵们正在后撤……不对,应该说正在逃窜。跑得慢的,或者还未反应过来的人都被挤倒在地,遭到后来者无情的踩踏。冲锋的时候像奔马,逃跑时同样如此,汹涌的人潮激起了漫天尘土,他根本不敢上前阻拦。 到底发生了什么?勒文不敢置信地愣在原地,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一千五百人就全面溃败了?这还是在服用药丸的情况下!难道王子的部下都是怪物吗?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踩在杂草上的声音,他咬咬牙,猛得拔剑朝身后刺去——生死关头,这记快剑比以往还要快上几分,犹如一道闪电,迎接他的却是刺眼的火光。剑身被什么东西打得粉碎,火花四溅,接着握剑的右手传来一阵刺痛,指尖的触感瞬间消失。 当视线移到手臂上时,勒文才发现自己的半截胳膊不翼而飞,红白色的肌肉和骨头暴露在外,像是盛开的蛇草花。白衣女子面无表情地朝他走来,而他情不自禁倒退两步,随后被绊倒在地。 女巫一只脚踩在他肩头,冰冷的武器抵住了他的额头,从这个角度,勒文看到了对方隐藏在兜帽下的面容。 好……漂亮。 在枪响前,这是他最后的念头。 第二百零一章 重回要塞 罗兰考虑到药丸的作用,并没有第一时间命令第一军追击,而是派出闪电和麦茜监视对方的情况。 防线上的伤兵立刻得到了救治,整场战斗下来,只有五人负伤,并且都是被投矛击中,其中四人来自炮兵队。令他欣慰的是,敌军在逼近到一百五十米左右的那波投矛没有让炮兵们一哄而散,而是伏低身子,借助炮架躲避短矛,并在最短的时间内重新投入作战。 娜娜瓦一直留守在防线后待命,特别是当敌人掉头逃跑时,她不顾隆隆的炮火声,带着提古子爵跑向炮兵阵地,救治那些被短矛刺中的伤者。很难想象,半年前她还是个见血就会头晕目眩的小姑娘。 最终五个人都活了下来。在一片欢呼声中,许多士兵对她致以军礼,目送她离开战场。 事实上,这场战斗比对付公爵联军要轻松不少,没了药物,陷入成瘾状态的民兵表现得极为不堪,一些人甚至跑出两三公里后便往地上一躺,再也不愿意动弹。 追击部队很快将他们全部聚拢起来,一齐押往长歌要塞。在这期间,第一军还俘获了两名骑士,他们虽然没有吞服药丸,可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念头,面对不断逼近的追兵,他们干脆选择了投降,并要求写信给家族以获得赎回的机会。 抵达长歌要塞是在四天之后。 根据审问投降骑士得来的情报,夜莺轻松瓦解了留守要塞城堡的部队。队长被当场击毙,一百余民兵慌乱中作鸟兽散,随后落入了第一军在大门口设下的伏击圈。 罗兰的手下在城堡地牢中找到了被囚禁的培罗,他显得有些憔悴,大概是担忧和焦急所致,不过鉴于金银花伯爵的贵族身份,他并没有遭受什么非人对待。 时隔近三个月,王子再次见到了这位代理人。 “殿下,能见到您真是太好了,”培罗惴惴不安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他把这些天所经历的事情都细说了一遍,“不知道提费科的那几位使者……” “都死了,“罗兰靠在椅子上漫不经心道,“另外他们带来的一千五百人,有一大半死在小镇边境,剩下的目前正关在要塞监牢。” 听到使者团全部覆灭的消息时,培罗显得有些意外,“殿下,您这么做的话,恐怕新王……不,您的哥哥会视您为眼中钉了。” “所以我应该束手就擒,乖乖返回王都,任凭他摆布吗?”罗兰的双眼直视对方。 后者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不,殿下……” “从他派兵踏上西境的那一刻起,就已是我的敌人了,”王子平静地说道,“提费科.温布顿为了夺取权力,行事只会越来越迫切,他急需土地和爵位分给那些支持他的贵族。如果只为了享乐,你又何必代我管理这座要塞?你应该很清楚,只有当我成为灰堡之王,你在西境的地位才能稳固入山。”他顿了顿,接着说道,“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再发生,我需要组建一支军队来防卫要塞。” “军队?”培罗怔了怔。 “没错,不是骑士,而是由平民组成,专职作战的军队。”罗兰将自己的打算缓缓说出,“你从要塞挑出一支三百人的队伍,由我的部下训练他们如何作战。这三百人的要求是:必须是平民,未犯过罪,不是教会信徒,十六到三十岁之间,身体无残疾。在训练期间,他们会居住在边陲镇,武器也由我来提供。你的骑士和巡逻队今后只负责城市治安,更多的细节写在这上面了,”他递给对方一张羊皮纸,“你可以按上面的内容发布公告,进行招募和筛选。” 想要将城防控制在自己手中,显然驻扎一支属于自己的军队是最合适的做法。但第一军人数太少,防守边陲镇都嫌不够,更别提分兵驻守长歌要塞了。所以让对方提供人手,自己进行训练是一个折中的选择。 夜莺的测谎能力可以保证队伍的纯洁性,新式军队的训练方法和思想教育则能让这批人快速形成战斗力,配备武器为即将淘汰的前装燧发枪,即使被敌人缴获也问题不大。除此之外,这支军队还能够肩负起信息和情报传递的任务,只要有人试图进攻要塞,罗兰就能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我明白了。”培罗点头道。 “你筛选出来的人员,我会进行复核,不要试图往队伍里安插眼线,这种做法毫无意义。”罗兰警告道,“你之前派来的那些探子,现在都已经进了矿山。如果再出现类似的事……” “不,殿下,”对方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我保证不会了。” “接下来是教会,”王子满意地靠回椅子上,“你大概还不知道,要塞大教堂被提费科的部下纵火焚毁,泰罗大祭司也被他们杀死,现在那儿只剩下一片废墟。” “他们竟然烧毁了教堂?”培罗被这个消息惊呆了,“这……我得向赫尔梅斯汇报才行。” 教会律法规定,国王和领主有义务保护当地教会设施不受侵害,若无力阻止时,应当立刻将消息报告给圣城。对于精通律法的前任大使先生来说倒也算得上是正常反应,而且这种事情根本无法隐瞒,恐怕要塞里的虔诚信徒事发当天就已经将密信发往圣城了。 “的确应该汇报,但信的内容需要适当调整下,”罗兰翘起嘴角,“你只用在信里说明,袭击者是提费科.温布顿的部队,他们在劫掠、焚烧教堂后不久便离开长歌要塞,不知去向即可。另外,你把这个东西随信附上,”他从衣袋里掏出一枚药丸,递给培罗,“就说是从教堂附近捡到的东西,他们自然会明白。” “这是……什么?” “教会的秘药,也是提费科的目标。它能让普通人在短时间内爆发出超凡的力量,但药效消退后,服用者会慢慢衰竭而亡,”罗兰简单解释道,“提费科想靠这种药物强化军队,稳固他岌岌可危的王位。教会见到这枚药丸,自然会明白他的意图。” 至于会不会采取措施,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遵命,殿下。”培罗将丸子收入怀中应道。 第二百零二章 开拓之路 罗兰喝了口茶,接着说道:“另外,我打算在长歌要塞开展基础教育,这也是你能否继续代管长歌要塞的考核项目。” 听到考核一词,培罗耳朵立刻竖了起来,“基础教育?” “没错,”他笑着点了点头。如今教堂被摧毁,大祭司被杀,教会在此地的势力已经削弱大半,正是争夺思想阵地的好时机。他不指望能把所有信徒都改造成潜在的合格工人,只要进一步消除教会的影响就行。圣城若是想再次染指长歌要塞,罗兰有众多办法将他们拒之门外,修建新教堂更是想都别想。 “基础教育面向要塞四十岁以下的所有居民,不分男女,内容包括文字的读写、简单计算、自然知识普及和思想教育。”罗兰摆摆手,压下对方的疑问,“放心,这笔费用将从上缴给边陲镇的税金中扣除。从本月开始,你只需上缴两成税金即可,剩下的一成则作为教育专项费用使用——你可以从王都招募几名学者,或者聘用本地的骑士扈从和落魄贵族,但这些人花不了多少钱。一成的税金最少也有近千枚金龙,所以你要做的远不止如此。” 培罗想了想,开口道:“殿下,您的意思是,要用这笔钱激励居民接受教育?” 这家伙反应的确十分敏锐,罗兰笑道,“没错,除了孩子外,大多数人白天都有谋生的活要干,所以他们的教育应该在晚上展开。可忙碌了一整天,好不容易到了休息的时候,谁都不会想要来听别人唠叨吧,更何况学习识字还要动脑子。” “因此你可以用一些手段来引诱他们学习,比如提供带肉的晚餐,比如学习进度快的可以得到金钱上的奖励等等,当然明亮宽敞的教室也是必不可少的。”他顿了顿,“总之,你必须想尽一切方法将这项工作普及到要塞全体居民。正如我说的,这同样是对你的考核:一年后,我要求要塞识字人数超过五成。” “可是殿下……”培罗犹豫着说,“无论学者也好,贵族也罢,他们根本没有教人识字的经验,更别提自然知识普及和思想教育了,”他念出那几个拗口的名词,“事实上,连我自己也不大明白。用这些人的话,恐怕达不到您想要的效果。” “这一点我也考虑到了,”罗兰安抚道,“不用担心,我会派出一批市政厅的官员协助你执行此事,同时教育所需的书籍也全由边陲镇提供。他们经验丰富,可以先对你招募的人手进行授课培训,再向居民开展教育。到时候你和他们详谈就会明白,具体事宜可以由他们来处理。” 这样一来,只要他还想继续掌管要塞,就必然会启用这批人手,王子想,而通过教育部官员安插亲信,长歌要塞的消息也能第一时间传递回边陲镇。 见培罗没有表示出异议,罗兰开始交代最后一项命令:“第三件事,我计划在长歌要塞和边陲镇之间修建一条道路,缩短行人和商队来往于两地的时间。” “殿下,两地之间已经有一条路了啊?”培罗诧异道。 一条由人踩出来的泥巴小道也能算路?不到两米宽,一下雨便满是泥泞,而且路上到处都是坑洞,根本不适合马车高速行驶。罗兰摇头道,“我要修建的路至少能容纳两辆马车并排通行,路面平坦顺直,下雨也不会产生积水,就像边陲镇的街道一样。” “您是说碎石路吗?”代理城主看起来有些惊讶,“这种路的造价可不低,它需要由石匠开凿碎石,挑选出大小合适的石头搭配在一起后才能使用。从要塞修建一条前往边陲镇的碎石路,所需花费至少在五千枚金龙以上。殿下,恕我直言,长歌要塞若是不加税的话,恐怕拿不出这么多钱。” “要塞只用提供人力即可。”王子直言道,“你向西境各个领地发布招募公告,不只是长歌要塞,也包括各大家族领地,薪酬为每月六枚银狼,工期一年,我相信应该会有不少人应征。” “杂工的话,六枚银狼算是比较高的薪酬了,”培罗点点头,“不知道您要招多少人?” “至少两千人,”罗兰回答道。 这样光是雇佣杂工的费用每月都是一笔不小的数额,加上石匠和碎石工人,在别人眼里绝对算得上高昂花费了,很少有领主愿意把自己的钱拿来修建这种看似没有回报的东西,这一点从对方的表情就能看出来。不过如今边陲镇已能销售蒸汽机,收入和支出基本可以维持平衡,罗兰从来不打算把金龙都存在仓库里,所谓想要富先修路,将余钱投入到基础建设上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建造一条连接要塞和边陲镇的优质道路意义重大,不仅方便日后两地的商贸和联系,也是军队快速部署的前提。若是交通不便,即使收到要塞被攻击的消息,等到三天之后才赶过去,恐怕城头都飘扬起敌人的旗帜了。 “我明白了。”培罗领命道。 “暂时你要做的就这么多,我马上会返回边陲镇,好好干,「大使」先生,不要再让我失望。” 培罗告退时忽然想起了什么,停下脚步问道,“殿下,那些关押在监狱里的人该怎么处理?” 罗兰第一次回答得不是那么畅快,他沉默了片刻才开口说,“养着他们吧,他们活不了太久了。” …… 登上小镇号,王子踏上了归途。 “你心情似乎不太好?”夜莺现出身形,偏头问道,“是因为那些平民吗?” “他们都是被提费科强迫的,”罗兰叹了口气,“如果不是服下药丸,受人操控的话,他们根本不会充当对方的爪牙,死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 “这不是你的过错。”夜莺伸手握住他的手臂。 “当然不是,”罗兰毫不犹豫道,“如果我不能制止他们,小镇就会成为提费科权力的牺牲品。当然,制造药丸的教会也是罪魁祸首之一。” “所以你会摧毁教会,结束纷争,让人们再也不必为这种无谓的理由互相杀戮,对吗?”夜莺微笑着问,“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女巫,都能在你的治下快乐地生活下去。” “……”罗兰望着对方闪亮的眼睛轻轻点了点头,“嗯,我保证。” 第二百零三章 家园 海洋就像蔚蓝的大地,不过更平坦而已。 如果麦茜在的话,一定会叽叽喳喳地向自己汇报离岛屿还有多远,如今,她的耳边只有海浪拍打船舷的声音。虽然听久了有些乏味,但对船员们来说却是个幸运的节拍,这意味着今天是个适合航行的好天气。 唔,现在又多了一种,灰烬想。脚步压在陈旧的柚木板上,发出轻微的吱呀声——有人正向她走来。 “没想到你们真在沉睡岛居住下来了,”一名白发斑斑的老者走到她身边,双手搭在栏杆上,“那里虽然看起来很大,可是一旦涨潮,大部分土地都会被海水淹没,并不适合定居。为何不居住在弦月湾?那里是峡湾的第二大岛,目前还有许多无人居住的空地。” 杰克.独眼,俏美人号的船长,正如名字一般,他的脸上戴着一条眼罩,将左眼完全遮蔽起来。他也是为数不多愿意为女巫运送物资的船长——峡湾之民虽然不像王国大陆那般对女巫充满憎恶,但他们同样不大爱搭理外来者。 “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愿意和女巫打交道,”灰烬笑了笑,“沉睡岛的确会被海水淹没,可正是因为这点,明明面积在峡湾诸岛中排名第三,它至今仍是一座荒岛。” “面积第三,不等于居住面积第三,”杰克船长耸耸肩,“不能住人的话,再大也没意义,譬如说灼火群岛。” “女巫最擅长的,便是改变自然,”她认真说道,“更何况,这座岛将成为我们的家园。只要没有教会的压制,我们可以创造出完全不一样的世界,一个……崭新的世界。”她停顿片刻,“你有多久没有去过沉睡岛了?” 船长摘下帽子,摸了摸后脑勺,“差不多一个月了吧,上次送了一批女巫外加满仓珍珠米过去。说真的,那群小姑娘在船上嬉闹的模样,把我的船员都看傻了。你知道年轻小伙子在海上飘荡有多么不容易,就像一座随时要喷发的火山,幸好我喝止住了他们。不然我心爱的船可就要遭殃了。” 灰烬自动忽略了他后半段话,“一个月的时间足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船长先生。我敢打赌,这次你看到的沉睡岛,肯定会和你记忆中的模样大相径庭。” “是吗?”杰克吹了声口哨,“那我就期待……等等,那是什么?”他将身子探出船舷,侧头向前望去,“猴子!上桅杆,前面好像有什么东西!” 被称为猴子的水手手脚利索地爬到桅杆顶端,举起瞭望镜,“头儿,那应该是一座岛!” “岛?你在胡扯些什么,”船长掏出指北针望了一眼,“我们附近除了沉睡岛外怎么可能还有其他岛屿?” “可它真的是座岛,头儿,我敢发誓!” “你发誓顶个屁用,让我来。”杰克摘下帽子道。 “不不不,头儿,你还是别上来了,这儿风大,”猴子又观察了好一会儿,“三神在上!”他不敢置信地大叫道,“我知道了,那是沉睡岛!它变高了!” …… 当俏美人号缓缓靠近沉睡岛的码头,一船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高耸的海岛犹如一座小山般立于海平面之上,山壁笔直而陡峭,到顶端至少有数丈的距离。 灰烬还是第一次抵达这座岛屿,反应比大多数人平静得多,这在杰克船长眼中倒成了沉稳自信的象征。 “你赢啦,”他感慨道,“我没想到,你们居然能让一座海岛升起来,不难怪教会那帮疯子会对女巫深恶痛绝,这都快要可以媲美神明了。” “杰克大叔,并不是你说的那样让海岛升起来,”站在码头边迎接的小姑娘笑道,“我们只是在沉睡岛周围砌了一圈「城墙」罢了,待会你跟我们进去看看就知道啦。”说完她转向灰烬,低头行礼,“您终于回来了,提莉大人念叨您好久了。” 灰烬摸了摸她的脑袋,“不用多礼,莫丽尔。待会又要麻烦你搬运东西了。” “包在我身上吧,”小姑娘拍着胸口道。 当水手把船舱里的粮食搬到码头上后,莫丽尔召唤出她的魔力仆从——一个淡蓝色的球体,外加两条可以随意变化的手臂。它一把将十几袋粮食拢入怀中,随后手臂化成网状,将袋子稳稳抱住,浮至半空。“我们走吧,”她得意地说。 “噢,真是个方便的能力,”船长抚掌道,“看到没小伙子们,你们这么多人还比不过一个小丫头。” 码头修在岛的半腰间,一行人顺着阶梯盘旋而上,等登上岛顶时,灰烬瞬间明白了「围绕岛屿修建一圈城墙」的意思。 不是岛升高了,而是她们让岛的轮廓升高了——整个沉睡岛变成了一个盆地,被一圈厚实的边缘围在其中。而这圈边缘就是莫丽尔口中的城墙,城墙内侧有许多向下的楼梯,而底部才是沉睡岛的本体。 “这……真是不可思议,”杰克船长咂嘴道,“你们把海岛变成了一座城池。想象下,如果涨潮时这里会是什么样子?天哪,你们会生活在海平面之下!” “的确是这样,”莫丽尔掩嘴笑道,“所以我们有两个码头,一个修在海底,一个修在海面。当然,说成一个修在海面,一个修在半空中也是正确的喔。” 走到岛中央,这里已经建起了各种各样的房子,和常见的木头房或砖石房不同,这些建筑都如同从地底长出来的一般,房脚和地面完全连为一体。毫无疑问,它们连同城墙一道,都是莲的杰作。 “灰烬姐,那座最北端的房子就是提莉大人的宫殿,我带船长去交货,您就不用陪着我了,先去见大人吧,”小姑娘挥手道。 灰烬点点头,与两人道别后,快步向北方走去。一路上她看到了许多熟悉的面孔,她们纷纷向自己低头致意,或笑着招手。女巫的家园,这个词在灰烬心中越来越明亮,令她浑身充满了力气。 而这个家园的缔造者,就是提莉.温布顿,女巫之王。 和王室的宫殿不同,这间宽敞的屋子没有守卫,也没有上锁的大门,灰烬直接穿过前庭,走入大厅,只见一个熟悉的背影出现在她面前。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对方身后,伸手蒙住了灰发女子的眼睛。 “早在门口时,我就察觉到你了,”对方笑道,“别忘了我是怎么把你从人群中找出来的。” 超凡者拥有对魔力的感应能力,而超凡者彼此间的感应更为强烈,这种源于魔力的连系,就像一道无形的羁绊,将她与提莉牢牢的连接在了一起。 “我回来了。”灰烬轻声说。 “嗯,”提莉爽朗地回应道,“欢迎回家。” 第二百零四章 提莉.温布顿 两人温存了一会儿,灰烬注意到她身前摆放的一堆宝石般的小玩意,好奇道,“这些都是什么?” “来,”提莉拍了拍自己身侧,“我给你看些有意思的东西。” 灰烬盘腿挨着她坐下,见她将一只白色的丝质手套戴在手上,手背处嵌有一颗晶莹的红宝石。 “这是……追踪魔石?” 提莉没有回答,而是笑着将手伸向空地处,突然间,一道闪电从她指尖跃出,击打在地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随后一股青烟从地上冒起,被击中的位置留下了一块巴掌大小的焦黑。 灰烬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拥有了新能力?” 提莉.温布顿是超凡者,魔力作用于自身,表现在她身上的是卓绝智力,不可能像普通女巫那样将其释放出来。而刚才的电光意味着,她兼具了一种全新能力——而女巫不可能同时拥有两种主要能力,这是姐妹们都明白的常识。 提莉将手套脱下,递给灰烬,“不是我拥有了新能力,而是这颗石头。”她翘起嘴角,“是它改变了魔力的运作方式,让魔力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效果。” 灰烬摩挲着手套中央的宝石,心中大为震惊,她知道提莉不会骗她——这意味着非战斗型女巫也能具备战斗能力,女巫群体抵抗外敌的能力将大大增强。“这种石头有多少?” “只有一个,”提莉像是猜到了灰烬的想法,“而且用起来也没那么容易的。你可以试试,把魔力想象成实际存在的东西,让它充盈石头,再将它释放出去。” 灰烬沉思苦想了半天,也没有一丝电光出现。 “明白了吧?”她笑道,“我们还是超凡者,本身就能感应魔力,对于其他女巫来说就更难了,这需要穷尽想象和理解。事实上,我找过许多人来测试,大概一百人里只有两三位可以快速领悟并释放出闪电。” “你是在嘲笑我笨吗?”灰烬将手套脱下。 “差不多,”提莉挑了挑眉毛,“当时我只用了——唔——” 灰烬吻住了她,让她只能支支吾吾地发出一点低吟……分开后,后者长长吐了口气,“好吧,还不算太笨。” “那其它石头呢?”灰烬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只有在五王女面前,自己才会完全放松下来,“难道它们都具备不同的能力?” “是不同的表现效果,”提莉纠正道,脸颊处仍留有一抹红晕,“它并不会令普通人拥有女巫般的能力,仅有魔力才可激发它。”她顿了顿,“这让我产生了一个疑问。” “什么疑问?” “魔力到底是什么。”提莉缓缓情绪,一字一句解释道,“长久以来,女巫的能力多种多样,表现出极高的不确定性,在超凡者的感知下也各不相同。但这种奇怪的石头却将魔力完全统一起来,任何女巫通过它,都能释放出一模一样的能力,所以我之前很可能想错了方向,魔力本身或许是一种无所不能的力量,而女巫拥有的只是其中一种表现形式。” “那这些魔石呢?”灰烬问。 “只能释放,却无法聚集魔力。目前尚不清楚它们是人造的,还是天然形成的,”提莉遗憾地说道,“相传它们都是从遗迹中被发掘出来,目前大部分已流落民间,我能收集到只有这么些……听说海风郡的东境森林里就有一座古代遗迹,真想亲自去里面看一看,说不定能找到更多关于魔力和历史断层的消息。” 她又在说自己听不懂的话了,灰烬无奈地想,只要能活下去,谁在乎四百多年前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最好不要,海风郡现在恐怕是灰堡最危险的地方之一。” “为什么?” “我从碧水港乘船出发前,曾听水手们闲聊提起过,嘉西亚.温布顿的黑帆舰队已经全部出动,目的地似乎就是海风郡——那里是提费科的地盘,她大概是想利用海上灵活隐蔽的优势,直接打击他的后方营地。”灰烬劝说道,“等到戒严令解除后,我才有机会出港,如果他们消息准确的话,恐怕海风郡已陷入一片火海了。” “他们还在相互厮杀么,”提莉神情有些担忧,“这样下去只会让教会趁虚而入,如果不能团结起来,灰堡也会像永冬那样,被教会全部吞没。” 这句话让灰烬怔了怔,五王女很快发现了她的异样,“怎么了?” “没什么,”她眨了眨眼睛,“你刚才的模样和罗兰.温布顿有点相似,他也对我说过同样的话。” “喔?你居然还见到了他?”提莉来了兴趣,“对了,你都没跟我说这趟西境之旅有什么收获呢,快讲给我听听!” “我是听到共助会的消息前往边陲镇的,这点幽影应该告诉过你了,”灰烬将对方搂入怀中,“结果到那里才发现,所谓的寻找到圣山竟然是罗兰设下的一个骗局,他接管了共助会,并在暗中招募女巫……”她将之后一周的所见所闻简单讲述了一遍,“最后他对我说,我们必须团结起来,才能抵挡住教会的进攻,如果在峡湾待不下去了,他随时欢迎我们前往边陲镇。” “唔……”提莉沉思了片刻,突然开口道,“这人不是罗兰.温布顿,他被人替换了。” “啊?” “你说他身边聚集了大量女巫对吧?我猜是有女巫控制了他,或者干脆变化成他的模样。”提莉直截了当地说道,“我从小和罗兰一起长大,对此再清楚不过——比起另两位哥哥和三王姐,他最不擅长的就是隐瞒,撒谎时也是漏洞百出,根本不可能伪装成另外一个人。至于你说的那种能够对抗神罚军的武器,更是证明了这一点……一个人可以隐藏性格,却不能伪造学识,宫廷导师根本就没有教过这些东西,他又是如何知道的?”提莉直截了当地说道,“这世上没有能够生而知之的人,所以他必然不会是我那个又笨又惹人厌的哥哥。” “是……这样吗?”灰烬皱眉道。 “话虽如此,我还是有必要和她们联系上,”提莉叹了口气,“罗兰.温布顿终究是我哥哥,虽然不学无术,本质上却不算无可救药,比起其他几位,他算是最无害的那一个。希望共助会的女巫们还没有将他埋进土里。” “我觉得,她们不会那样做。”灰烬不禁想到了温蒂,“而且我将麦茜留在了那边,等到月末时,她会为我们带来更多小镇的消息。” “也只有这样了,毕竟我们现在的重点不在此处,”五王女从她怀中站起身,走到庭园处,张开双臂,“既然你回来了,清扫计划就可以开始实施了。我要让峡湾上再也没有教会存在的痕迹,最终峡湾诸岛都将变成女巫的安居之所。” 阳光从背后照在提莉身上,如同给她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边。灰色的长发抚上脸颊,像是一道道轻盈的金丝,她的表情充满自信,仿佛任何困难都无法将她击倒。 “愿为你效命,我的女王大人。”灰烬微笑道。 第二百零五章 显微镜 击退提费科的部队后,小镇又恢复了平静。 罗兰从市政厅教育部挑选出三人,再加两名教师组成团队,带着索罗娅复印的书籍前往长歌要塞。不管能取得多大效果,他总算在同化要塞上走出了第一步。 培罗虽然不善于指挥战斗,但在行政上确实表现优异,短短一周内,两千名应招的修路杂工就在骑士的护送下陆陆续续来到小镇。如果不是第二批十组炉窑投入生产,罗兰还不敢下定决心在两地之间建立起一条硬质道路,现在,他终于有机会挥霍一把了。 这条道路被罗兰命名为王国大道,由建设部长卡尔全权负责,其构造和小镇街道完全一样,都是水泥稳定碎石层,在没有重车的年代,这样的路面已足够承担运输任务。而且排水性能良好,以后还可以视情况增铺沥青或混凝土。 建设材料上,四座蒸汽机驱动的碾磨机取代了人力,进行石料的破碎工作,每天都能生产出几十吨碎石料。运输能力的薄弱限制了产量进一步升高,这么多石块需要百余人用马车搬上一天才能送到工地,若是后世的马路霸主渣土车,只需一车就能运完。 炉窑区除了四座维持黏土砖烧制外,其余鼓风炉都已投入了水泥粉的生产中,经过多次成分试验以及矿山供应的铁粉,如今小镇生产的水泥无论是质量还是安定性,都远超过最初的那批制品。 但是大队人马运送碎石和水泥粉也给小镇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最严重的便是扬尘问题。待到下午时,只有稍微刮起点风,就能看到密密麻麻的灰尘漫天飘扬,街道也变成了浅黄色。尽管大多数镇民都不介意这样的情况,可对罗兰来说,没有什么比在炎热的夏天还得紧闭门窗更糟糕的事了。 于是运载水泥和碎石的马车上很快加装了盖板,减少运送过程中的散落。同时在叶子的能力促进下,小镇短短几天内便被树荫覆盖,一颗颗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沿着街道对称排开,放眼望去显得绿意盎然。加上罗兰号召全体领民主动洒水降尘,这一问题很快得到了改善。 两地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到七十公里,不过考虑到修路时要避开绝境群山延伸出来的山脚,这条道路总长差不多在一百公里左右,预计工期一年。有了优质道路,一些交通工具也能派上用场了比如自行车和蒸汽车。 在他的构想里,发展教育也好,修路也罢,都是将两地连接在一起的措施,就像后世大力推行的城镇一体化一样。两地之间的土地开发完毕后,长歌要塞和边陲镇将合并成一个庞大的城市。如果他能把南端那片丘陵也变成城市的一部分,再打通边缘山脉,就连出海口都有了。 当然,开拓如此多的土地需要更多的人口,而且为了应对将来可能爆发的战争,这座城市必须在农业自给自足的同时,还能为工业化生产提供大批工人。初步计算下,他大约需要引进十万人,而灰堡最大的城市王都,也不过两三万人左右。 罗兰把目光瞄准了灰堡北方和南境,这两块地方都经历了战火,待到寒冬降临,很可能会出现大批缺衣少食的难民。只需提供充饥的食物和温暖的住所,就能将他们吸收进边陲镇。甚至永冬和狼心的难民,也在他的考虑之中。为此他还写了一封信寄给商人玛格丽,让她帮忙打听下这两个国家的情况。 …… 将近期的发展方案写下后,王子将纸张折好放入抽屉,伸了个懒腰,决定去安娜房间看看她的镜片切得怎样了。 自从了解索罗娅的进化原因后,他就打算制作出能观察到细胞结构的显微镜。 如果能亲眼观察到奇妙的微观世界,说不定会引发更多女巫进化出新能力,再不济也能激起她们对学习的兴趣。 对于制作显微镜而言,两块用于放大目标的凸透镜并不是难点,难点在于手工打磨的镜片每一块焦距各不相同,因此将目镜和物镜匹配起来是件精细活,需要反复调整两块镜片的距离。 他将凸透镜成像原理简单讲述了一遍后,便交给安娜几块质地极佳的水晶,让她试着切割镜片并测量出它们的焦距。现在已过去三天,安娜现在做到了什么程度,罗兰心中充满好奇。 走到安娜房间门口,夜莺冲他笑了笑,背靠墙壁站着,似乎是在表明自己不会跟进去自从她减少隐身时间后,罗兰也不用再去猜测对方的行踪,与安娜独处的时候,夜莺总是会选择站在较远的位置。 推开门,安娜正坐在桌前摆弄着一根金属管。 “怎么样?”他走上前问道。 话刚问出口,罗兰便愣住了,只见桌上摆着几架看起来像是显微镜的仪器,跟自己随手所画的示意图竟十分接近。 “按你给我的图纸做了几个试制品,的确能看到许多平时难以发现的细节,”她仰起头,细长的刘海向一侧滑下,“我用它观察了纸面、树叶和积水,发现它们和平日里的模样大不相同。”自从经历热气球之旅后,安娜在两人独处时已不再使用敬语,这也让他感到十分轻松。 “你是怎么做出来的,”罗兰惊讶道,“那张示意图只是一个大致轮廓而已。” “轮廓已经足够了,”安娜笑道,“你看,只要将目镜和物镜固定在合适的距离内,就能起到放大作用,再用铁管将它们固定住,显微镜的主体便完成了。我测试镜片放大效果的时候发现,物镜和观察目标必须保持在一个特定距离内才能看到清晰的图像,手一抖便会模糊不清。从你的示意图也能看出来,需要一个架子将镜筒固定住,下方承载目标的台子可以上下移动,来获得最佳物距。”她顿了顿,“示意图最底下的这块片状物比较难理解,你能告诉它是做什么用的吗?” 罗兰扫了图纸一眼,发现是自己失误了那是一块反光镜,用于增加透过目标的光线,而这个时代还水银镜还没有被发明,一般贵族仍用铜镜或铁镜整理仪容,皇宫里则是在玻璃背后贴上银片,来获得更好的反射效果。即使没有这块镜子,只要阳光充足,显微镜也能够使用。 他详细解释了一遍后,不禁感慨安娜惊人的领悟力,光是根据粗略的轮廓图,就制作出了接近完全体的成品,换作自己绝没可能做到这一点。 看着对方低头检测新镜筒时露出的白皙颈脖,罗兰忍不住凑上前,想要亲吻上去,却被她用手按在脸上,轻轻推开了,“待会,殿下,我正在忙呢。” “唔……好吧。” 第二百零六章 “虫群” 镜子问题最终还是被索罗娅解决了。 她参照从实验室里取来的水银,直接在玻璃后画上了一层明晃晃的涂层,类似于水银镜的效果,还免去了汞蒸气中毒的风险。 比起粘贴银片的镜子,整体涂抹成型的镜面反光性更好,罗兰干脆腾出一批水晶玻璃器皿,给每位女巫都制作了一块便于携带的小镜子。这种能清晰看到自己容貌的小礼物让众女巫都高兴万分,就连平时一脸平和的书卷都露出了笑容,让他不得不感慨,女巫虽然不能生育,本质仍然还是女人。 可惜这种方便的日用品暂时无法低价卖给民众,作为底材的水晶玻璃价格高昂,而且实验室还需要消耗大量玻璃来制取无色透明的容器。凯莫.斯垂尔倒是懂得如何制造无色玻璃,不过实验室任务繁重,实在空不出人手——大部分学徒都在忙着提纯两酸,浸泡火棉,而首席炼金师则带着两三位弟子潜心攻克雷酸汞大关。在工业制酸法被研究出来前,他们暂时是别想制造其他东西了。 除了反光镜外,物距的移动方式也由手指拨动载物台变成了旋钮控制筒身移动,这些改动罗兰仅需提点两句,安娜就能心领神会。在黑火加工下,新的固定支架很快加工完成,挑选出两组放大倍率最高的镜筒,便得到了首批完全体的光学显微镜。 趁着下午阳光充足,罗兰将女巫联盟所有成员都召集到了城堡后院,第一堂自然生物课正式开始。 …… 莉莉走进后院时,发现这里的植物又更繁茂了些。 木架上的葡萄已经变成了鲜艳的紫红色,她记得距上一次成熟还不到一周时间。闪电时不时飞起来,摘下一串熟透的葡萄抛给大家。而那只新加入边陲镇的大笨鸟,干脆直接立在架子上,一口口啄起葡萄,仰头吞入肚中。 在后院中央的绿荫下,王子殿下正和安娜聊着什么,看上去像是一对亲密的情侣,但莉莉知道他们绝对不是在说情话。如果走近细听的话,自己绝对会听到一堆莫名其妙的名词和摸不着头脑的辩论……比如小球长什么样子、又死又活的猫、物质变成波之类,大概夜莺离两人保持五米以上的距离也是这个原因——听久了绝对会让人昏昏欲睡啊! 温蒂则总是和书卷待在一起,无论何时都带着笑意,神情温柔。有时候她甚至觉得对方望向自己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名孩子。莉莉无奈地叹了口气,瞄了眼温蒂的胸口,再低头瞅瞅自己的,确实存在着天壤之别。 什么时候能变成那样,才不算孩子吧。 所有女巫到齐后,罗兰殿下将两台灰黑色的金属器具摆到桌子上,那应该就是他宣称可以看到细微世界的显微镜了。莉莉想,或许物体放大后确实会变得不太一样,但世间万物都是由小球构成?这一点她始终难以相信,圆滚滚的球体怎么可能组成一块坚固的岩石呢? 殿下让侍卫提来一桶水,取出几滴置入显微镜下方——和莉莉预想的不同,那桶水既不浑浊也不肮脏,在光线映照下清澈见底,似乎什么都没有。难道……在显微镜下真能看到流动的小球? “水里有东西在动!”出乎她意料,姐妹们的惊呼声一时间此起彼伏,“啊,它跑了!” “不止一个,似乎还有好多。” “天哪,这是虫子吗?它们长得都不大一样!” “这只看来像透明的螃蟹……” 莉莉的心顿时被吊了起来,不是小球是虫子?殿下果然在骗人!不过……有虫子也很奇怪啊,刚刚看水里分明什么都没有才对!轮到她时,小姑娘再也顾不上装出毫不在意的样子,迫不及待眯起眼睛,将头凑近显微镜。 然后她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只见狭小的光圈内,许多奇形怪状的物体正在肆意游动,有的呈方形,周身长着柔软的头发,有的像甲虫和螃蟹的混合种,还有一些类似于长着脚的麦粒。无论外形有多么奇特,它们大多都是透明的,仿佛没有外壳或皮肤一般,能清楚到看到身体内部——当然,这些虫子肚子里几乎空空如也。 “殿下,这些真的都是虫子吗?”书卷问。 “你们看到的应该是一些原生生物或单细胞藻类,说是虫子并不恰当,它们应该分到微生物一类。”王子解释道。 “微生物?” “是啊,它们也是一种的生命体,不过体形要小得多,除了你们看到的这两种,还有更小的细菌和病毒。按目前显微镜的放大倍数还不足以观察到这两种微生物,而它们也是造成食物、引起各种病症的原因。”罗兰殿下越讲解越有兴致,“这些微小生命无处不在,数量繁多,还好大多数不耐高温,所以为什么水要烧开后喝,鱼肉要煮熟了吃,洗澡水不要重复使用,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尽管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细小的生物,不过想到自己之前喝水时居然将一大堆虫子一起咽进肚子里,莉莉就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而且殿下说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就是造成食物的元凶? 如果面包和肉粥可以保鲜,那水……应该也可以吧。 想到这儿,她忍不住释放出魔力,覆盖显微镜下的水滴。 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发生了。 只见一部分“虫子”颤抖起来,接着迅速改变了模样,它们表皮不再透明,如同披上紫色的盔甲,周身长出一根根触须,开始吞噬周边没有变化的虫子。不对……不是吞噬,莉莉看到,它们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同化对方。触须如同锋利的细剑,刺入其他微生物体内后,就能将对方也变成自己的模样。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觉得这些变异虫群还在改变那些看不见的生命体,很快,水中出现了点点紫色光斑。数息之后,越来越多的光斑逐渐连成一片,犹如在视野内铺上了一层淡紫色的地毯。触须虫挨个排列于地摊之上,整齐得像一支军队。仿佛感应到自己的关注一般,它们触须全部向上举起,像是在行礼致敬。 她第一次看到了自己能力的真实面貌。 第二百零七章 母体与复制体 夜莺在迷雾中观望女巫们魔力的变化。 黑白的世界里,很少有机会能看到如此多绚丽斑斓的色彩,对比寻找圣山时的记忆,她们体内的魔力都增长了许多,每天不断的练习也让自身能力掌控水平日渐精益。不过最令夜莺感慨的,是她们脸上的神情。 在共助会时,虽然有温蒂的温柔鼓舞,也有哈卡拉的坚定行动,但大家在躲躲藏藏的日子从没有真正安稳睡上过一觉。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能把姐妹们从梦中惊醒,教会的追捕,以及群众怀疑的视线压得她们喘不过气来,即使深入绝境山脉,这种压迫感也没有得到多少释放。所有人都不清楚是否可以真的抵达圣山,寻得一片安身之所。那阵子,营地里的气氛时常会变得很低落,大多数姐妹的脸上都是茫然和麻木。 如今,她们无需再忍饥挨饿,也不用担心教会的捕猎,每个人的脸上都散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看到众人轻松而自然的笑意,夜莺内心也感同身受。圣山终究是有的,不过不在蛮荒之地,而是在这座边陲小镇之中。 就在这时,她感到了一丝魔力震荡。 一团紫色的气雾开始旋转,周围不断有魔力被引入其中,宛如一场微型风暴。但这番震荡只有夜莺能看到,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的她瞪大双眼,屏住呼吸,不想错过任何细节比起安娜和索罗娅的后知后觉,这是她一次亲眼目睹魔力凝聚。 风暴的中心正是莉莉。 她完全沉浸在显微镜下的微观世界中,根本没有注意到体内的魔力产生了质的变化。 气雾越来越浑厚,随着旋转速度不断加快,变得犹如实体,同时轮廓也产生了波动,不再呈现最初的旋涡状。最终魔力向内凝聚成一团,渐渐停止下来。 她的新生魔力既不像安娜的立方体那般坚硬光滑,也不似索罗娅的柔软绸缎。它只有拳头大小,主体成圆形,周身长有八对蠕动的触须,四对朝下,四对朝上,乍看上去就像只……虫子。 …… 罗兰没料到,第一堂自然生物课就收到了成效,而且首个进化的女巫居然是莉莉。 由于她之前的能力是保鲜食物,因此除了日常练习外,罗兰并未交代过她其它任务,对她的了解也不多。听完夜莺的汇报后,他不动声色地点点头。一直待到课程结束后,才让莉莉一个人留了下来。 “什么,您说我的能力进化了?”莉莉也是一脸诧异,“我可没有见到您说的小球。” “当然不会见到,”罗兰笑着摇头道,“小球比微生物还要小上好几千倍,就算将光学显微镜做到极限,也看不到构成物质的小球。” “是吗,我还以为必须理解小球理论才可以让能力进化,”她嘟囔道,“我可不相信世界上所有东西都是小球构成的,像岩石和钢铁这么坚固的东西,假若真是一大堆小球叠加起来,只会垮成一滩散沙。” 原来如此,他想,看来微观粒子论并不是促进能力进化的唯一途径,“那么你见到了什么?” “嗯……”莉莉想了想,“好几只紫色的虫子,我想应该是魔力召唤出来的,它能把你说的那些生物都变成同一个模样。” “虫子?”他微微一愣,“和微生物一样大吗?” “差不多吧,”她点点头,“反正之后再用眼睛去看那滴水,依然是透明无色的。” “那么……来实际测试下吧。” …… 由于莉莉的能力不像安娜和索罗娅那样能直接用肉眼观察到,因此测试起来要困难得多。 罗兰第一次在显微镜下看到排列得如此整齐的微生物时亦被吓了一跳,它们就像拥有集体意识般,表现出了惊人的协同性和一致性。 接下来便是分项试验,包括它的作用,生效时间以及魔力之石对其产生的影响。 测试持续了三天时间,小姑娘虽然平时很喜欢抬杠,但抱怨归抱怨,她依然一丝不苟地执行了罗兰的指令。 通过大量的样本比对,以及与安娜的讨论,他大致摸清了莉莉新能力的作用方式。 在这些紫色的变异群虫中,很明显分为母体和复制体两个大类。 在莉莉释放魔力时首先产生变异的微生物便是母体。 母体的特性类似于黑火,只要有魔力供给,即可一直存在下去。与创造者的距离不得超过五米,否则会自行消失。同时作为召唤物,它受到神罚之石影响,在石头作用范围内,母体会被瞬间驱散。 而当母体存在时,它周围的微生物会在短时间内被同化成复制体。令罗兰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复制体竟属于能力造成的结果,就像索罗娅的涂层一样,不再受神罚之石约束。简单来说,就是莉莉创造的魔力母虫将微生物转化成了一种全新的生命体,而这种生命体是真实存在的。 复制出来的微生物具备母体的同化特性,会主动侵蚀其他微生物,但测试结果让罗兰感到十分迷惑同化过程似乎不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在一些样本里,滴入的都是同等分量的复制体水溶液,有的微生物被全部转化,而有的还能看到复制体和未变异的微生物共存的情况。 由于缺乏更精密的观测仪器,这部分显然只能靠猜了。 和安娜讨论一番后,罗兰得到了一个初步设想复制体的同化次数和自身大小有关。 莉莉的能力显然不会分辨微生物的种类,因此母体制造的大量复制体中,有无法观测到的病毒和细菌,也有可以用显微镜看到的原生生物和单细胞藻类。这些复制体的本体决定了它的同化能力,本体越是庞大,转化为复制体后同化次数就越多。 另外复制体无法以分裂繁殖的形式延续生命,当同化次数耗尽,最后一批复制体只能存活一天左右的时间。将水煮沸也能杀死大部分复制体作为新兴生命,它们和其它微生物并没有太多区别。 不过有趣的一点是,当周围有母体存在时,这些复制体便会像虫群那样聚拢在母体周围,排列成整齐的队列,如同等候命令的士兵。 受限于观测手段,莉莉的新能力还有许多尚未明了之处,例如母体和复制体能否像细菌、病毒那样对生命产生多种多样的影响,又或者代替各类真菌应用于化工、粮食生产?遗憾的是,小姑娘目前对这些概念完全摸不着头脑,更别提指使它们去完成相应指令了。 即使如此,复制体在医疗方面已表现出了宽阔的发展潜力。哪怕什么都不做,只要将致命的细菌或病毒悉数同化,即可起到快速消炎杀菌的作用这种毫不讲道理的药物显然给领地的医学发展铺平了道路。 第二百零八章 “我真是个笨蛋” 莉莉用毛巾裹着湿漉漉的头发,回到房间。 虽然之前曾指责王子过于追求享乐,但不得不说,浴室这种东西真是……棒极了。在花洒下享受冰凉的井水冲在身上,将炎炎烈日带来的闷热和黏糊感一扫而空,身体在忙碌了一天后仿佛重获新生。 不过畅快地淋浴完后,她感到了一丝心虚。那天一时没忍住就逞了口舌之快,是不是该给殿下道个歉? “叛徒!” “啥?”莉莉撩起粘在额前的发丝。 “你明明说根本不相信小球理论,现在却率先进化出了新能力,”谜月跪坐在床上,上身直立,伸手指着她,“你是个大骗子!” 莉莉翻了个白眼,“我现在也没信啊,万物都是由小球构成……怎么可能嘛。” “可夜莺姐说你的魔力凝聚了。” “跟小球无关,”她耸耸肩,爬将谜月的手按下,“殿下说,进化并不是非得接受小球理论才行,只要能够深度了解自己的能力,一样可以让魔力发生质变。” “真的?”谜月噘嘴道。 “反正他是这么说的。” 谜月在共助会时就不受重视,导致她一向缺乏自信,莉莉想。和自己不同,食物保鲜对于粮食紧缺的共助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能力。而她也能理解对方的感觉,因为来到边陲镇后,自己的能力就成了鸡肋,完全派不上用场。她也曾害怕会不会被踢出小镇,然而结果却与她的担心截然相反,王子殿下虽然没有派给她额外的任务,对她的态度却和其他女巫并无多大区别。 可能这也是谜月一改之前拘谨自卑,变得越来越胆大的原因,她的畏畏缩缩大半是因为哈卡拉从未对她正眼相看过,甚至禁止她在营地里使用能力。 “那……”谜月皱眉道,“我要怎么才可以了解自己的能力啊?殿下说磁场看不见、摸不着,显微镜也没有用啊。” “别问我,我也不懂,”莉莉打了个哈欠,“事实上我只知道自己的能力长啥样,殿下说的那些细胞啦、细菌啦、真菌啦……我根本听不明白。他还说要写一本教材给我,”她无奈道,“饶了我吧,我连字都没识全呢。” “我也想要变得更厉害,”谜月在床上翻滚道,“我也想为殿下做更多的事啊!” 莉莉叹了口气,明明年纪比自己大,表现得却比自己还低龄,真是的……“你去问安娜姐吧。” “问她?”翻滚顿时停止。 “对啊,你不是怕耽误殿下的时间么,那就向安娜姐请教好了。”莉莉说道,“整个小镇除了罗兰殿下外,也只有她懂得最多了。” “可是安娜也很忙啊,听说现在小镇的机器全是她制造的,”谜月犹豫道。 “所以你可以找空闲的时间请教她,比如晚餐后,比如请她帮忙加热洗澡水,又或者干脆邀请她一起泡澡,不就有大把时间能问了吗?”小姑娘出谋划策道。 “你说的……好像挺有道理,”她眼睛亮了起来。 “那就睡觉,明天还得早起呢。”莉莉解开头上的毛巾,最后擦了两把,一头倒在枕头上。“你去吹蜡烛。” “唔,好吧。”她爬到床尾,吹灭烛火,“晚安。” …… 隔天莉莉没有像往常那样,前往厨房或小麦仓库练习能力,而是坐到桌前,开始学着使用显微镜。 这是殿下布置的新任务在教材到来之前,充分认识各种细胞、真菌的种类和形状,并记录下它们的不同之处。不会写字没关系,用画的就好。 而且听殿下说,安娜还在试制放大倍率更高的显微镜,如果能达到四百倍的放大效果,她就能看到更细小的微生物细菌。 今后的练习内容自然也不再是保鲜,而是尝试将母体和复制体用途多样化。对于这一点莉莉觉得有些难以理解,还好殿下提出了几个练习方向,比如命令它们模拟成单一菌体的模样,或者用意识指使它们破坏或改良细胞。当然这些必须建立在对各类细微生命体充分的认知上,莉莉虽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那一步,但总得去试试。 更何况,探索未知世界本身就是件很有趣的事情。 待到晚上时,谜月一脸沮丧的回来了。 “怎么?”她好奇地问,“安娜姐有说什么吗?” “她说了很多,”谜月扑倒在床上,“可我一句都听不懂。她说磁场无处不在,指北针能指明方向就是因为我们处在一个巨大的磁场中,这是不是说明我的能力根本没啥用处啊。更别提磁场的原理了,什么运动带电小球与磁力相互依存,磁场还能产生电流……果然不理解小球理论就无法进步吗?”她低声嘟囔道,“你说,我是不是太笨了?” “有点。”莉莉扶额道。 “叛徒!” …… 女巫联盟中又一名姐妹获得了新能力,这让温蒂感到十分开心。 而且莉莉的进化让其他女巫学习热情高涨,今天晚上的课程结束后,还有人不断缠着书卷提问,就连麦茜听到学习能增长自身能力后,都老老实实地蹲在吊灯上听讲了。 只有一个人除外。 她捧着《自然科学理论基础》回到房间时,夜莺正趴在桌前,专心整理着什么。 温蒂知道,那肯定跟学习无关。 “你在干吗?”她问。 “分鱼干片,要吃吗?”夜莺叼着一块鱼干,含糊不清地道,“刚从厨房里拿来的。” “这么多?”温蒂惊讶地看着桌上堆起来的金黄色烤鱼干,浓郁的蜜香味扑鼻而来。 “嗯,厨师见我天天都来,干脆把剩下的全部烤了,反正这东西能放很久。”她取出一个小布袋,将一把吃食装入其中。而桌边还摆着五六个同样的布袋,每个都塞得鼓鼓的。 温蒂顿时明白了她正在做的事这是在预备干粮。每当共助会准备离开城镇时,就必须将干粮按量分好,装入随身携带的布袋中。一路上无论多么饥饿,都只能吃下规定的分量,以免食物不够用。自从来到边陲镇后,有了稳定的三餐供应加上经常举办的下午茶,便再也没有姐妹们这么干过。 当然,对夜莺而言,与其说是预备干粮,倒不如说在预备零食要更为恰当一些。 “你不看书吗?” “反正看不明白,光是听到那些理论和定理就头昏脑涨了,”夜莺咽下鱼干,笑道,“而且我的能力也够用了,进不进化没什么关系。” 原来如此。 比起之前的她来说,此刻夜莺的眼睛闪闪发光,没有勉强和踌躇,只有无比的自然。迷茫的人不可能露出这样的神情,温蒂想,她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当夜莺一旦明白了自己要走的路,坚定的一面便会展现出来,脱离贵族家庭时是这样,直面哈卡拉时是这样,现在也同样如此。 但温蒂没有询问,因为她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亲眼看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