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败家子》 第一章 尴尬的败家子 水流很湍急,谢逸很狼狈。 第N次呛水之后,谢逸再也顾不上形象,完美的自由泳改成了狗刨。 粉红色的背包就在不远处,眼看着就要抓到时,一个浪头猛地拍过来,河水再次灌入口鼻,让人喘不过气来。 算了,小命比泡妞重要。 无奈之下,谢逸只得知难而退,挣扎着想要游回岸边。来时容易回去难,关键时刻,腿却莫名其妙地抽筋了,眼看着又一个浪头猛地打过来,根本来不及反应,整个人便有些蒙圈了。 不会就这么悲剧了吧?随波沉浮中,谢逸心里泛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念头一闪而过,谢逸只觉得晕晕乎乎,眼前似有亮光闪烁,意识渐渐变得有些模糊了。 恍惚之中,水流似乎平缓了很多,有艘木船正匆匆而来;远处的岸上则是人头攒动,似有一个女子大声呼喊。 有救了,谢逸张嘴一笑,河水再次涌入口鼻,呛得人喘不过气来…… 模模糊糊,谢逸好像看到很多人指指点点,唉声叹气,耳边还有个女子的哭声。 …… 谢逸醒了,映入眼帘的是木椽青瓦的屋顶,斑驳的土墙上有个小木窗,透过些许微弱的光线。低矮的床榻前,一个眼睛红肿的年轻女子正默默垂泪,怀中还抱着个幼小女童。 什么情况? 谢逸只觉莫名其妙,尤其是无意间瞧见锈迹斑驳的铜镜里的倒映后,整个人完全不好了。 倒映中的脸庞年轻俊朗,却异常陌生,陌生到自己完全不认识。 到底发生了什么?自己身在何处?眼前这两个女子又是何人?一连串的问号浮上心头,谢逸彻底懵了。 他清楚地记得,河里水流湍急,一个浪头打过来,自己险些溺水,好在有船只赶来营救。可是……再被人救上岸,怎地就换了张脸,换了副皮囊? 穿越了! 当许多本不属于自己的记忆钻进脑海时,谢逸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个荒诞却又真实的事实。 不知道是怎样的机缘,怎样玄奥的科学原理,自己溺水身亡,灵魂竟莫名其妙地穿越时空,然后借尸还魂在一个古代少年身上。 唉!这回是显摆过头了,泡妹子的代价有点大啊! 曾经的他是一名年轻医生,参加医院西部山区义诊志愿者活动,与同行的一位美女医生聊得不错,大有更进一步的可能。 某日巡诊返回时,途中经过一条河,过小木桥时,美女医生的背包不慎落水,谢逸仗着水性不错,当仁不让下水捞取。 结果悲剧了,背包没捞到,美女未上手,却成功加入穿越者大军。 唉,悔之晚矣啊! 穿越这种事好像都是有来无回,印象里很少有人再穿回去,心存侥幸没有多大意义。 说好听点,既来之,则安之;说不好听的,哪怕心中有再多不情愿,也得认命。福兮祸所依嘛,不见得一定是坏事。 作为穿越者,最为关心的无疑是年代和时间,谢逸脑海中很快有了答案——大唐贞观十年。 怎么说呢? 穿越很悲催,但穿到大唐,没有穿到烽火战乱,民不聊生的乱世,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大唐,可谓华夏历史上最鼎盛的王朝,汉唐盛世可不是吹的;“贞观”这个年号也很熟悉,唐太宗李世民嘛! 众所周知,贞观之治是历史上少有的治世,唐(太)宗之名如雷贯耳。生活在这个年代,太平安定,丰衣足食应该不成问题吧? 至于贞观十年意味着什么,谢逸并无深刻印象。大抵是国丧隆重,天下皆知,脑中原本的记忆很快反馈出一个信号——长孙皇后崩逝,举国哀悼。 五个月前,也就是贞观十年六月,与李世民伉俪情深的一代贤后长孙氏崩于立政殿。半个月前,刚刚葬入昭陵。 这与自己有关系吗?至少现在没有。 谢逸更为关心自己的处境,很巧合自己如今也叫谢逸,今年十七岁,家住陈州淮阳城,家中排行第三,人称谢三郎。 谢家原本殷实富足,家业兴旺,奈何这些年却厄运连连。先是长子谢进早逝,次子谢迁又染病不起,两年后撒手人寰;老三谢逸成了独苗,成为谢家全部的指望,自然备受重视和疼爱。 疼爱与溺爱只有一字之差,一旦过界便一发不可收拾,后果严重。 由于过分宠溺,谢逸小小年纪便骄奢淫逸,成为败家的纨绔子弟。老谢夫妇见状痛心疾首,奈何管教无果,为了谢家香火与家业传承计,亲力亲为努力一番,又生了一胎。 原本希望老来得子的,可惜偏生是个女儿,谢母因是高龄产妇,难产而亡。家人多亡,子嗣不成器,老谢深受打击,继而病倒,数月之后便抱憾而终。 偌大的家业便落到了十几岁的谢逸手中,失去了管束,谢逸越发的不知天高地厚,成了不折不扣的败家子。 牵鹰走马,吃喝玩乐样样不少,若非年纪尚小,热孝在身,想必青楼楚馆也少不了他的身影。 避过嫖,却逃不过赌,在某些人刻意诱导下,谢逸渐渐嗜赌。有弈棋、赛马之类的文斗,也曾出入赌坊用赌具作扑。 老话说十赌九输,一点不假,一两年多下来,谢家原本丰厚的家资被谢逸输个精光,数十亩地也拱手他人,只剩下一座老宅。 按理说到了这份上,谢逸要是及时改过自新,也能勉强度日,甚至重振家业。奈何败家子属性已经深入骨髓,加之赌徒心理作祟,仍旧心痒难耐。 前日晨起,谢逸自觉夜里梦境乃是吉兆,拿上家中仅存的余钱,便又进了赌坊。很凑巧,恰好遇到一群淮阳本地纨绔,也都是素日的老对手,几番言语相激,谢逸受不得刺激,加之为快速回本,便玩起了大手笔。 犯了心浮气躁的赌场大忌,想赢本就很难,加之对方一群人大有合伙算计他的意思,背地里还有些见不得光的手段。 不消一会,谢逸便输得精光,在旁人的忽悠和激将下,冲动的败家子为求翻盘,仅剩下一座老宅便被押了出去。等到了晌午时分,便彻底易主了。 出了赌坊,身无分文的败家子失落异常。也不知道是觉得愧对父母先祖,还是忧心往后生活无以为继,一时想不开,竟然投湖了。幸好有船夫及时发现,加之有个穿越客借尸还魂,这才“幸而未死”。 面对这个状况,谢逸哭笑不得。莫名其妙来到大唐,偏偏还成了个败家子,而且还是刚刚输光家业,极度落魄的情况下。 好尴尬的窘境啊,唉! …… 感慨一声,谢逸才发现这个家里不止自己一个人。 目光落到身旁一大一小两个女子身上,一时没搞清楚的谢逸有些发憷,难道是自己的老婆孩子? 谢逸转头瞧着榻边抽噎的年轻女子,也就十**岁的年纪,容貌出挑,眉清目秀,皮肤白皙,一头青丝如云。 虽不施脂粉,只着荆钗布裙,却难掩其温婉清丽,以及那玲珑曼妙的身姿,俨然是个姿容上佳的女子。 大抵太过操劳之故,身体略纤瘦,看起来有些疲惫憔悴。若得休息温补,再薄施脂粉,绝对是个娇柔明媚,楚楚动人的美人儿。 至于她怀中的小女孩,三四岁的样子,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小脸蛋通红,看起来很是可爱。只是看着有些瘦弱,还有几分营养不良的感觉。 两人看着像是一对母女,虽说这一世的自己才十七岁,但古人这个年纪成婚当爹算不上奇怪。 定了定心神,在记忆里好好搜寻一番,谢逸才松了口气,差点忘记谢家还有个年幼的妹妹小蛮,尚不足四岁。至于年轻女子,却不是媳妇,而是自家嫂子。 此女姓杜,几年前随母亲逃荒来了陈州淮阳,其母病重身亡后,上演了一出卖身葬母的苦情剧。 谢母见杜氏容貌清丽,知书达理,便花钱厚葬其母,将杜氏带回家。初时为侍女,后来听信一道士之言,让其嫁与病重的谢二郎冲喜。 那几日败家子谢三郎与狐朋狗友外出,并不在家,具体情况不大清楚。待回家时,二哥谢迁已经病故,见到灵前披麻戴孝的杜氏,谢逸问也不问,便顺口称作“嫂子”,直到现在。 不得不说,谢二郎没福气啊,如花似玉的媳妇守不住,早早一命呜呼了。 谢家父母也有点不人道,让一个娇滴滴的姑娘嫁个病秧子,美其名曰冲喜,结果呢?不是害人嘛! 貌美如花的杜氏就这么守寡了,着实可惜,可怜! 爹娘也真是的,既然看中了这个儿媳妇,明知老二身体不好,似乎该考虑下身体康健的谢三郎嘛,真是的! 而今,貌美如花的寡嫂,年轻俊朗的小叔共同抚育幼妹。 至于两人之间…… 过去应该没什么,败家子纵然有贼心,但没贼胆。不得不说,在守孝方面,败家子谢三郎还是很守规矩的,青楼楚馆都不敢进的人,家里面自也不敢胡来。 模糊的印象里,败家子对这个嫂子有起码的尊敬,却算不上厚待。每日在外吃喝玩乐,根本不管家中境况。 好在杜氏勤俭持家,不离不弃,除了照顾败家子谢逸,还默默养育年幼的小姑子。日子过得辛苦,也没少受委屈,乡邻看在眼里,多有好评称赞。 然而此时此刻,这个如花似玉,贤良淑惠的嫂子看着发呆的谢逸,正哭的梨花带雨…… * PS;新书上传,求收藏,求推荐票! 第二章 百宝袋里的图画 “三郎,纵然赌钱输了,也莫要想不开啊,你要有个三长两短,我与小蛮怎么活呢?又如何向父母在天之灵交代呢?” 如花似玉的杜氏坐在榻边,哭得梨花带雨,伤心至极。看得出来,自打谢逸出事,她是打心眼里忧心。 “嫂子,你哭是因为担心我?”谢逸沉默许久,终于说出在大唐的第一句话。 杜氏一脸真诚,抽噎道:“是啊,你投湖昏迷不醒,我好生害怕;你醒了却又呆呆不说话,我担心……” 真挚关心,发自肺腑,让人心中一暖! 谢逸柔声道:“我没事了,你莫要再担心了。” “那就好!三郎,以后莫要再做傻事…也莫要再去赌了……”说话间,杜氏小心翼翼,仿佛是冒着极大的风险温言规劝。 看来以前的谢三郎刚愎暴躁,肯定听不得劝,甚至还发过火,否则杜氏何至如此小心紧张呢? 不肖的败家子啊! 谢逸心中再次感慨,轻轻点头道:“好!” 杜氏有些诧异,谢逸的表现与往昔迥异,片刻的错愕后,轻声道:“来,这是特意为你熬的鱼汤,喝了补补身子。” “嗯!”谢逸伸手接过时,一旁不满四岁的妹妹小蛮眼巴巴地看着粗瓷碗,眼中满是羡慕和期盼,小嘴似乎很馋。 谢逸笑道:“盛一碗给小蛮,嫂子,你也喝一碗。” “啊,好。”杜氏慌忙点头,说道:“你先喝,我与小蛮待会再喝……” “嫂子骗人,锅里没有了……”童言无忌,小蛮无情地戳穿了杜氏的谎言。 看着杜氏慌忙尴尬的神情,谢逸顿时明白过来,败家子挥霍一空,输光了家产,家里生活拮据。这条鱼还不知是杜氏如何省吃俭用才买来的,委屈了她自己和妹妹,却专门留给自己。 这份心意,殊为难得啊!有嫂如此,夫复何求?败家子身在福中不知福,怎地不知道珍惜呢? 谢逸道:“这样吧,我们是一家人,自当有难同当,有福同享,鱼汤大家一起喝。” 杜氏还想说什么,但见到谢逸坚决的眼神,只要咽回肚里,然后“一家三口”分食鱼汤,其乐融融。 …… 饭后,杜氏在洗碗刷锅,小蛮在门口玩耍,谢逸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在发愁。 刚才已经查看过家境了,老宅输掉了,新主人没有多少怜悯之情,即便谢逸重病昏迷,一家人依旧被赶了出来。理由是如果人死在那,宅邸会有晦气。 好在谢家有一处旧日的仓房,年久失修,虽残破不堪,却也勉强能够住人,至少能暂时遮风挡雨。于是乎,“一家三口”先搬过来将就着,昏迷的谢逸全不知情,都是杜氏一手操持的。 瞧见厅堂织机上那半匹尚未织完的绢布,谢逸不禁再度感慨,杜氏不仅漂亮贤惠,还是个勤劳的女人。这两天不仅要担心受怕,照顾自己和妹妹,竟还抽时间纺线织布,为生计忙碌。 想想先前的败家子行径,虽说不是自己所为,但谢逸仍旧羞愧难当,有暴打自己一顿的冲动。不过想想会比较疼,更要紧的是嫂子舍不得,肯定又会伤心流泪,所以果断放弃了。 不过以后,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养活如花似玉的嫂子和年幼的妹妹,是当然不让的责任。再让杜氏辛苦操劳,可就与败家子没什么两样了。 只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似乎不那么简单。按理说穿越者在古代不难混,抄几首诗装装逼,随便搞点小发明应该都能赚钱。 只是装逼得有对象,否则是对牛弹琴;发明得要市场,否则压根无人识货,也卖不上价钱。都城长安兴许还有机会,淮阳这种偏僻的小地方恐怕…… 陈州淮阳是后世的哪里,谢逸不是很确定,但根据南山水北为阳的古代地理常识判断,大概是在淮北一代。 淮北到长安有多远?在交通基本走的年代,得猴年马月才能到。况且家徒四壁,没有半文钱盘缠,还不得饿死在路上。 算了,还是另想办法吧! 谢逸正在头脑风暴之时,杜氏过来了,手中还提着一个……没错,就是那个该死的粉红背包。 杜氏轻声道:“三郎啊,此为何物?张渔夫说前日你落水,手中一直牵着此物,我便带了回来。” 谢逸呆住了,就是这玩意害自己莫名来到大唐的,它也穿越过来了? 不对啊,自己是魂穿大唐,粉红背包却是实物……究竟该用怎样的科学原理解释,谢逸闹不明白,心情也很复杂。 虽然闹心,但身在大唐已是不争的事实,后悔和愤怒已经全无意义,还是瞧瞧里面装了些什么吧? 说不定会有安身立命,发家致富的好东西,只是在水里泡了许久,也不知是否有损毁。 拉开拉链,谢逸惊讶地发现,这个背包的防水效果好的惊人,在水里泡了那么久,里面竟然没进水。 只是……掏出来的竟然是两个玉米棒,还有几个土豆、番茄和辣椒,为什么会有这些东东呢? 想了半天,谢逸才记起来,义诊结束时好像有老乡赠送蔬菜,号称绿色无公害,请大家尝鲜。谢逸坚持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原则,没想到这小妞倒是不客气,正好今晚有的吃了。 等等! 谢逸正打算将番茄塞进小蛮嘴里的时候,猛然一愣,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 没记错的话,这几样蔬菜好像都原产自美洲,明朝后期才传入中土,那么大唐是没有的…… 所以不能吃啊,这TM是比金子还要珍贵的种子啊,简直就是无价之宝。等来年春天种下去,便是一家独有的粮食和蔬菜。 等过上三五年,种子足够多时大规模种植,往外贩卖,得换回来多少开元通宝啊?一瞬间,谢逸便找到了一条发财致富的道路,只是需要的时间有点长。 不管怎样,这些东西需要好好保存,玉米晾起来,土豆放置好,辣椒和番茄籽都剥出来晾干,然后妥善收藏,尤其得防着耗子。 这要被老鼠啃了,估计上吊的心都有了。 还得感谢朴实的渔夫帮忙捞回背包,感谢好嫂子帮忙保管,谢逸的心情如沐春风,愉快无比。 随后又在背包里发现了手机,还有个可利用太阳能的移动电源,很高端,然而在大唐似乎并没有什么卵用。 不过谢逸还是很八卦地打开手机,搜罗一遍,只有一堆嘟嘴卖萌的自拍照,并没有让人激动的私密照,小视频什么的。眼下唯一的功能,似乎是当镜子来用,审视一下自己每天有没有更帅一点。 为什么还有一根电警/棍呢?用来防身的? 谢逸很庆幸,好在当初自己没有用强,否则真有被小妞电晕的可能。这玩意暂时可以用作防身,只是电量有限,估计也用不了几次。 再往下翻,则是个义诊用的医药包,里面有几支抗生素,几样常用药,注射器和酒精、棉签等物。好东西啊,在这个医疗极度落后的年代,这玩意能救命,得好好留着,以备关键时刻使用。 杜氏和小蛮都围了过来,瞧着从未见过的东西,瞪大了眼睛,好半天才问道:“三郎,这些是什么东西?从哪来的?” “呃……这些是位白胡子道长,兴许是位仙翁送给我的宝贝,可得收好了。”谢逸无奈,只好先这么搪塞过去。 简直就是个百宝袋啊,老天爷还算仁义,穿越大唐,多少有些附赠品。 杜氏将信将疑之时,谢逸打开了背包的夹层,掉出来一个压扁的纸盒。纯外文,好像是个防晒霜,小妞果真是白富美,化妆品都用的是进口货。 只是里面空空如也,只剩下个空盒子,没用,谢逸随手往旁边一丢。 杜氏却好奇地捡起来,问道:“三郎,这是何物?” “这个啊……” 不等谢逸解释,杜氏却惊叫一声,飞速将纸盒子扔在地上,像扔掉一块烫手山芋似得。 怎么了?谢逸风中凌乱,顺着杜氏的目光瞧过去,瞧见盒子另一面的图案时,瞬间便明白了。为了展示防晒效果,配图是海边沙滩上,一个泳装女孩…… 大唐算是封建王朝中比较开放的,但开放程度终究有限度,这样**的图画视觉冲击确实有点大。 这不,到现在为止,杜氏仍旧满脸通红,羞涩的说不出半句话来。 作为一个梳着妇人发式的女子,反应是不是有点过度了?嘿嘿,女人矜持一点也好。 谢逸瞧了瞧盒子上的图画,心中不由在想,大唐的女子……这样的衣物…… 咳咳,别想歪了,严肃点,这分明是个不小的商机嘛! 第三章 暖炕安眠 百宝袋终究还是空了,没能变出更多宝贝来。 谢逸感叹一声,开始整理东西,妹妹小蛮却突然喷嚏连连。 杜氏是个好嫂子,看到鼻涕挂唇的小姑子,急忙掏出手绢去擦拭。 出于医生和兄长的双重身份,谢逸关切道:“小蛮,感冒……着凉了?” “嗯,天气冷,兴许染了风寒。”杜氏急忙道:“待会我熬些姜汤,给小蛮祛祛寒。” “冷,夜里…睡觉冷。”小蛮冷不丁地冒出一句,杜氏听到后脸色一变,想要阻止却不由咳嗽连连。 情况不对! 谢逸蹲下,拉着妹妹的红彤彤的小手,柔声问道;“小蛮,告诉三哥,夜里很冷吗?怎么回事啊?” “三哥落水了,衣服湿了,冰冷然后滚烫,被子都给三哥了……嫂子和小蛮没了暖暖的厚被子。”小蛮很聪明,虽然说话断断续续,偶尔奶声奶气,却基本将事情说明白了。 谢家如今的居所残破不堪,墙上多有透风的裂缝,本就不保暖。昨日谢逸落水,成为病号,杜氏把为数不多的被子尽量匀给谢逸,结果就有了姑嫂俩一同着凉的情况。 谢逸心中又是一酸,杜氏果然是个善良的好女人,宁肯自己吃苦受冷,也不愿意亏待自己。 这份恩情怎么也得报答,必须得以身相许啊,嘿嘿! 善解人意的杜氏轻声道:“三郎莫要多心,昨日你病得厉害……没事,这匹绢布快织完了,卖掉便能换钱买被褥毯子……” 这样的回答让谢逸更加难受了,一匹绢布,杜氏不知道要怎样辛苦,唧唧复唧唧很久才能织完。 自己败光了家业,却让女人吃苦受累养家,压根不是人事。养家糊口,让嫂子和妹妹吃饱穿暖,是自己当然不让的责任和义务。 眼下取暖的事情亟待解决,谢逸在室内外瞧了一会,计上心来。不就是取暖嘛,未必需要很多被褥毯子,比如…… 东屋的床榻很快被挪开了,西屋残垣断壁下的土坯和旧砖成了很好的材料,再从院子里挖点土,加上一点粉碎的秸秆和泥,便是极好的粘合剂,再找块重木板充当瓦刀…… 在杜氏和小蛮好奇的眼神中,谢逸进进出出,不过几个时辰,一座简单实用的土炕便垒成了。 灶台就在东屋的房檐下,在墙上挖个洞,再在另一边墙外修个烟囱,总算在天黑前大功告成。 杜氏不解地问道:“三郎,你这是做什么?” “嫂子,此物叫火炕,有了这东西,冬天就不冷了。”谢逸含笑回答,从湖边砍回些许枯黄的芦苇,灶台里便燃起了火焰。 烟火带着热量从炕道里经过,很快那些湿泥巴便开始“冒烟”,渐渐开始干燥。小蛮上前拿小手一摸,兴奋道:“三哥,热的!” “当然是热的喽!”谢逸笑道:“睡在这上面,小蛮还冷吗?” “不冷!” 杜氏上前试了试,也微笑着赞许道:“三郎,这法子真好,你从哪里学来的?” 谢逸讪笑道:“那个白胡子仙翁教我的。” “白胡子仙翁?”第二次听到了这个传奇人物,杜氏瞪大了眼睛。 谢逸笑道:“你真以为我投湖自尽?其实是仙翁点化我,给我了那个背包…包裹,不慎落入水中,我下水捞取出了意外。” “哦,是这样啊……”杜氏将信将疑点点头,三郎并无自尽之心比什么都重要,如果还遇上了仙翁点化,那可是极好的。还别说,从眼下的情形看,三郎似乎真是浪子回头了。 “嫂子别管那么多了,有热炕睡,我们一家三人便可安然过冬。”谢逸少不得打个岔,糊弄过去。 杜氏顿时神情一滞,恢复没多久的俏脸又是一片绯红,支支吾吾问道:“你是说……我们……我们三人都睡在这炕上?” 问出这句话,杜氏的脸越发的滚烫发红,“叔嫂”同室而居,同炕而眠,这如何能行? 虽说这叔嫂名分……当年之事多有误会,可已经将错就错这么些年了,如何说的明白呢?纵然能说明白,又让自己如何开口呢? 纵然没有这一层,男女有别,无名无分,共居一处也不大合适。 可是…… 不用谢逸开口说什么,杜氏便不再多言,迫不得已,权宜之计嘛!谢家只有巴掌大的地方,热炕只能造一处,难道把谢逸赶到外面,或者自己带着小蛮挨冻受冷? 这座热炕就是全家人过冬的屏障,谁都离不开,否则就会有人受冷生病。所以就寝之事似乎只能将就着,谨守分寸便是了。 唉!轻叹一声,想到谢逸而今伶俐调皮的模样和口齿,杜氏红彤彤的脸蛋又有些发热,平静多年的心不经意间泛起些许涟漪,渐成波澜。 …… 谢逸也有过犹豫,要不自己别处另居? 可是没地方啊,除此之外只有一间更加破烂不堪的厅堂,没有热炕,寒夜漫漫好不凄凉,根本熬不过去,再生回病,小命可就搭上了。 屋子里有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视而不见肯定不可能,毕竟不能自欺欺人嘛! 美人儿楚楚动人,只消多看上两眼便会心绪不宁,何况是在同一张炕上…… 不过“叔嫂”身份有别,父母孝期未过,自然不能胡来的。 这事真是个不小的考验,柳下惠可不是谁都能做的。不过在这一点上,谢逸自问,定力总不会不如以前的败家子吧? …… 火炕上的泥巴尚未全干,所以前两个夜晚只是同室而居。两张榻被铺在屋子两边,中间悬着一道竹帘,各自就寝。 土炕散发出的热量增加了些许暖意,黑暗之中杜氏总觉得脸上热热的,尤其是将小蛮哄睡着之后。室内只留下他们“叔嫂”略微粗重的呼气声,仿佛都难以入眠,都有心事。 杜氏少有的失眠了,心情很复杂,有羞涩,有难为情。至于担心,她也说不上来,万一谢逸摸了过来,自己该怎么办呢? 担心和难为情,少不得夜难眠,可杜氏又不敢辗转反侧,深恐惊动了谢逸,或者让他心生误会。 谢逸同样难以入眠,屋子里有个清丽佳人,有点思绪飘飘,有点尴尬毫不奇怪。可是……他莫名想起了一个典故,禽兽和禽兽不如的典故…… 唉,尴尬啊! 总而言之,这两个夜晚,谢逸和杜氏都睡得不是很好,房间里的氛围有点古怪,也很微妙。 第三天,火炕上的泥土干了,先铺上一层淮阳特产的芦席,再铺上被褥。纵然外面北风呼啸,冰天雪地,火炕之上也温暖无比。 同炕比同屋更进一步,好歹之前还是分开在屋子两边的两张榻上,如今却是连在一起,在同一个平面上。 翻个身往前滚点,两人便可能挨在一起,着实太危险。杜氏很难为情,所以有意让小蛮睡在中间,隔开自己和谢逸。 谁曾想小丫头一上炕,便选中了左边靠墙的位置,那地方离烧火的灶口近,最为暖和。果然是个聪明的小丫头,不过却让大人难受了。 如此一来,如花似玉的女子,年轻英俊的少年郎同炕就寝,相隔咫尺,中间毫无屏障,**,稍微有点火花便可能熊熊燃烧。 不过眼下,双方刻意控制,在中间加上一张炕桌,一道竹帘隔开将就着。暂时安然无恙,并无“火灾”之虞。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 第四章 乌衣巷里人家 热炕很温暖,杜氏和小蛮的风寒几乎不药而愈,谢逸的身体也完全恢复了。 清晨醒来的时候,口干舌燥。 谢逸心中感慨,上辈子就听说过,睡热炕容易上火,果不其然啊! 谢逸一偏头,发现身旁的杜氏已经不见,只剩下折叠整齐的被褥,以及犹在熟睡的妹妹小蛮。 小丫头的睡眠出奇的好,除了三更天定点把尿之外,不哭不闹不尿床,一觉到早晨,还没有起床气。 乖巧,体贴,懂事,惹人爱,有妹如斯,夫复何求啊! 至于嫂子杜氏,已经不见踪影,不知道去何处忙碌了。谢逸从炕上爬起来,决定动手煮点早饭,等嫂子回来后给她个惊喜。 可是…… 打开米缸盖子,里面空空如也,谢逸顿时傻眼了,断粮了? 前世生在在和平富裕的年代,衣食无忧,对断粮缺食压根没有概念,但初来大唐,竟然遭遇了粮食危机。 很可怕,很糟心,不好玩…… 可是日子还得过,总不能让家里两个女人饿肚子吧,作为当家的男人,有责任也有义务买米养家。 不过谢逸尚未出门,杜氏便回来了,手中提着个小布袋,沉甸甸的,仿佛是粮食。 见到谢逸,杜氏笑道:“赶早卖掉了织好的绢布,买了一斗米……只是,好像关中今年大旱欠收,官府大肆从江淮往长安运粮,所以米价也涨了少许,买的少了些……” 呃…… 江淮乃是鱼米之乡,却因为关中旱灾而粮价上涨,真是……说什么好呢?顷刻之间,对大唐帝国都城的第一印象打个折扣。 米价涨了,日子也就更艰难了,赚钱养家越发必要,光靠着嫂子纺线织布怎么能行? “嫂子,待会我出门去淮阳城里转转,看能不能找个活计,或者赚钱的门路……” 谢逸话音落地,杜氏没有欣慰的赞誉和支持,而是义正言辞道:“三郎,莫要做这些低贱之事……” “低贱之事?”谢逸顿时满头黑线,很意外,杜氏怎地如此态度呢?仔细思量,古代讲究士农工商和三教九流,做工匠或是经商似乎确实上不得台面。 只是今非昔比,谢家已经如此地步,还不放下身段岂非要饿死?杜氏之言或有道理,可是也忒惯着谢逸了,以前败家子无法无天多半与她的纵容有关系。 谢逸哭笑不得,轻声道:“嫂子,家中境况不同以往,虽说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但眼下确得先寻些赚钱糊口的门路。” 杜氏眼睛一亮,诧问道:“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是诗句吗?” “呃,是……” “是呢,以前你与二哥…郎一道读书,确能作些诗文。”不等谢逸多说,杜氏便自言自语道:“三郎,我观你与往日不同,似是变了心性,父母大人在天之灵定然欣慰,既然如此,你便在家中好好读书吧,生计之事有我。” “读书,考进士吗?”很熟悉的桥段,谢逸却有些傻眼,疑惑道“大唐的进士录取很少,而且考中的几乎全是高门显贵子弟,我这样籍籍无名,没有门路的寒门小子哪里有机会?” “三郎,今早我在集市听人说,新任的陈州刺史是当朝国公,地位显赫……你好好读书,若得写出好诗文,可去刺史府行卷投诗。” 杜氏悠悠道:“至于门第,你怕什么?谢家出身陈郡谢氏,当年也是乌衣巷里人家,何来寒门之说?” 陈郡谢氏! 好牛逼的感觉,好像听说过,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来。直到杜氏取来谢家族谱,谢逸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忘了祖宗,实在不应该啊!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谢逸第一反应便是这首诗,其中的王、谢便是东晋时最厉害高门显贵,世家门阀。 王家是王导、王敦家族,书法超一流的王羲之父子便属于这一家族;谢则是谢安、谢玄家族。 至于渊源,要从三百多年前说起,东晋太元年间,前秦皇帝苻坚率大军南下。偏安江岸的东晋王朝大为震动,谢安、谢玄叔侄临危受命,迎战敌军。 公元382年,谢玄率八万军队与前秦皇帝苻坚的百万大军激战于淝水,以少击多却大获全胜,以至于苻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溃败而走,便是历史上有名的淝水之战。 此战保住了江南的汉家江山,谢安、谢玄叔侄功不可没,谢家也因此快速崛起,成为是王氏并列的顶级世家门阀。此后谢家人才辈出,例如那位才高一斗的谢灵运,正是谢逸家的直系老祖宗。 东晋灭亡之后,南朝历宋齐梁陈,刘宋以后谢家在朝堂势力越发淡薄,及至隋唐,陈郡谢氏早已不复当年鼎盛,在朝堂上鲜有高官显爵。 谢氏子孙流散定居各地,谢灵运有一支后人回到了祖籍陈郡,便是唐时的陈州淮阳等地,其中有一脉便是谢逸家。 谢逸笑了,原以为只是乡野小门小户,却不想竟是陈郡谢氏后人,祖上曾是乌衣巷里人家。 虽说今非昔比,但陈郡谢氏终究是名门望族,在非常讲究门第出身的大唐,这个身份还是很有用处的。 杜氏轻声道:“虽说家里换了住处,但你当年的书卷都还留着,你好好读书,争取写出好诗文,去刺史府行卷。只要你莫要再任性胡为,品行端正些,以陈郡谢氏子弟身份,大有机会奔个好前程。” 谢逸大概知道,行卷是读书人向权贵自荐的一种方式。大唐讲究门第,寻常百姓,尤其是门第不高者,向权贵府上行卷,以期才华得欣赏和举荐,或得以扬名,从而平步上青云。 当然了,行卷在某种程度上有投名状的意味,若得某权贵赏识举荐,投卷者等若成为其门客下属,至少也要追随骥尾,马首是瞻。 行卷最主要的方式便是诗文,唐诗兴旺,上到帝王将相,下到百姓黎庶皆喜读诗。所以若能做出好诗,才名远扬,被赏识得举荐的机会能提高几十个百分点。 作诗是技术活,但对谢逸而言并不难,唐诗三百首多少记得一些,随便“借鉴”两首名篇,便可一鸣惊人。 只是行卷…… 这种类似于卖身契,还不一定靠谱的形式,谢逸持怀疑态度,甚至有些抵触心理。 杜氏却道:“父亲生前很希望谢家子弟能够读书入仕,重现祖上荣耀,三兄弟中你的天资不错,父亲对你报以厚望,可你却……父亲抱憾,抑郁而终主要大抵为此。如今你浪子回头,若能发奋苦读,行卷入仕,父亲在天之灵也能瞑目……” 呃…… 牵涉到去世的老爹能不能瞑目的问题,一下子就严肃了很多,加之败家子以前行径太过不肖,若是罔顾先父遗愿,恐有不孝嫌疑,压力很大啊! 而且古代社会士农工商等级分明,若不出仕为官,压根没什么地位,如何能活得逍遥呢?何况还有出身陈郡谢氏,名门望族的优势在。 所以啊,入仕为官好像是必须的。 只是入仕的途径着实不多,不是官爵二代,没有世袭的机会,白手起家就更难了。除非当年跟着高祖李渊一道起兵,或者跟着李世民一起玄武门兵变。 可惜两次富贵险中求的机会都错过了,眼下想要入仕……说来说去,终究还是绕不开行卷。 罢了,那就牛刀小试吧! * PS:感谢书友平行的空间、风之舞者5638的打赏,继续求收藏,求推荐票,谢谢! 第五章 行卷难 行卷的对象多是达官显贵,如果是在长安城,选择的对象有很多。在朱雀大街上徘徊一阵,瞅着哪位国公,哪家侯府的大门比较顺眼,然后举着诗稿过去就行。 但在山高皇帝远的淮阳,压根没得选择。 淮阳属于陈州,新任的刺史据说是当朝国公,姓甚名谁暂时还不知道。 国公的身份可了不得,王爵以下第一等爵位,不出意外,要么是帮李渊打过天下,要么就是玄武门之变立功的秦王府旧将。总之在朝廷能有一席之地,能在皇帝面前说上几句话,举荐个人才。 只是,堂堂国公屈尊为一州刺史,好像怪怪的,不会是触怒龙颜,被贬外放吧? 揣测不见得靠谱,打听一下很必要。 …… 穿一身破烂的麻布衣衫去淮阳城太寒酸,靠近刺史府,说不定会被当乞丐赶走。 杜氏很重视此行,尤其是听说谢逸已有诗文腹稿,纵然心里将信将疑,还是当即翻箱倒柜,弄出一身旧日质地上佳的好袍服来。 谢逸换好衣服,到铜镜前一瞧,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话确实有些道理,全然一个英俊潇洒,仪表堂堂的少年郎啊!走在街上,不知道要吸引多少大姑娘,小媳妇驻足侧目。 瞧,第一个便是嫂子杜氏。 看见谢逸一袭新衣,挺胸而立,杜氏眼眶不由泛红,呆呆地有些出神。也不知是感慨他浪子回头,还是满怀望夫…叔成龙的期待。 杜氏走上前来,又仔细为谢逸整理了衣襟袖口,谆谆叮嘱道:“路上小心些,千万记得进退有据,言行有礼……” 谢逸笑道:“放心吧,你就等着当诰命夫人吧!” “去吧!”杜氏尴尬一笑,挥手致意。 这个桥段……如果再来个拥抱,甚至吻别,是不是更感人呢? 算了,又不是远行或生离死别,太感人了不好,嫂子眼眶还红着呢,哭花了脸就不好看了…… …… 陈州属河南道,治所在淮阳,大概在后世的豫省周口一带。 地处淮水以北,靠近中原,基本算得上富庶。自古以来,此地封国诸多,封在此地的陈王、淮阳王有很多位,比如汉高祖刘邦之子刘友,曹操之子曹植等。 淮阳城不依山,但傍水,城外便是水波浩浩的龙湖,湖畔有伏羲陵,以及他始画八卦的画卦台。 走在淮阳街头,谢逸分得清楚方向,却不记不起刺史府的位置,于是只好求助于路人。 “刺史府?”卖汤饼的大叔上下打量了一遍,悠悠道:“少年郎是去刺史府行卷?” “呃……”谢逸略微错愕,随即笑道:“大叔好眼力,这您都看得出来?” “嗨,怎么看不出来?自打陈国公履新陈州,前来行卷的书生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汤饼大叔笑道:“瞧你小子斯斯文文,像是个读书人,岂能例外?” “不是吧,这么多人?”谢逸干笑两声,看来大唐投名状,签“卖身契”是一大风尚啊,竞争激烈的有点吓人。 “怎么不会?”汤饼大叔顿时一副你小子孤陋寡闻的表情,不屑道:“不相信就去刺史府外的望湖楼瞧瞧,行卷的才俊都聚集于那处。” “好吧!”将信将疑的谢逸点点头,轻声道:“大叔,望湖楼怎么走?” “望湖楼啊……少年郎莫急,吃碗汤饼了再去,好有气力作诗。”热心的汤饼大叔顿时本性暴露无遗。 …… 望湖楼大概因城外的龙湖而得名,可惜有些名不副实,有城墙阻挡,压根就看不见湖上烟波,完全是生硬地附庸风雅而已。 谢逸问明地点,姗姗来迟时,望湖楼外可以说是人山人海,最后不得已排起长队,一度影响车马行人通过。 这些人都是来行卷的?火爆到了这个程度? 谢逸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眼前这架势都快赶上考研占座和春运时的车站了。 “兄台,这些人都是来刺史府行卷的?”谢逸坠在后面,向站在路旁的书生打听。 “是!” 谢逸问道:“兄台也是?何故站在此地不上前呢?” 书生无奈叹息道:“上前又能如何?没有好诗文,还是进不了望湖楼……” “哦,这样啊!”看来是铩羽而归,却心有不甘啊!谢逸顾不上体谅书生的心情,继续打听道:“为何这么多人行卷呢?” “能上楼都前程似锦啊!”书生黯然道:“陈国公乃当朝重臣,深得陛下器重,何况……随同而来的还有国公爷的女婿,乃是东宫侍卫,太子殿下亲信……” 言至此处,谢逸已然明白,陈州这等“偏远之地”,行卷的机会本来就少,何况这回来的还是重量级人物。不仅能投到陈国公府上,说不定还能搭上东宫太子,虽说皇帝陛下春秋正盛,但做人眼光得长远一些嘛! 陈国公是谁? 谢逸努力地回想自己所知的史料,以及影视剧,压根想不起贞观年间的陈国公是哪位。肯定是个有名的牛人,可惜无法对号入座。 至于他那位在东宫作侍卫的女婿,谢逸认真想了想,感觉顿时不好了。如今的太子是李承乾,没记错的话几年之后会因为造反被废黜,此时跟他搭上关系算不算自寻死路? 储君废黜在封建社会往往意味着腥风血雨,谢逸想了想,还是避而远之的好,行卷之事还是作罢吧! 谢逸心生退却之意,不想却被书生拉住,不解道:“你不是来投行卷的?怎么这就走了呢,待会刺史大人会亲临望湖楼,设宴款待陈州才俊。” “这个……我粗识几个字而已,不会作诗,只是来看热闹的。”谢逸笑的很尴尬,回答也很勉强。 “哦!”书生白了谢逸一眼,往前挪动几步,大有羞于白丁为伍的意思,末了还悻悻嘲弄道:“既如此,就莫要在此现眼,不过你看着体格还算健壮,不若去刺史府试试入伍投军……” “入伍,投军?”谢逸不禁有些莫名其妙。 书生不屑道:“是啊,陈国公乃是我朝名将,素喜勇武之士……” “呃……”一想到刀剑无眼几个字,谢逸果断摇头,危急生命安全的事情绝对不干。不过谢逸对这位陈国公倒是很好奇,想必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吧? 知名武将,会是谁呢? “兄台,敢问刺史大人名讳如何称呼?”虽说书生假清高,但谢逸并不生气,多打听点有用信息比什么都强。 书生看谢逸的眼神又多了几分鄙视,更加不屑道:“你连陈国公名讳都不知晓?侯君集啊,去岁刚刚击败吐谷浑……” 侯君集?! 谢逸迅速开启搜索模式,在脑海里搜罗一切关于侯君集的信息,片刻之后得到的答案里最显眼的两个字,还是——谋反! 贞观年间某月某日,侯君集参与太子李承乾谋反一案,事败被杀。 没错,他的女婿是东宫侍卫,很容易和太子有牵连。记得有影视剧里他女儿好像是太子妃,也不知是真是假,但谋反之事确信无疑。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行卷……无论如何也不能投啊,历朝历代,谋反都是惊天大案,株连者不知凡几,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来到大唐,谢逸想要逍遥享福,可不想几年之后被拉上断头台,或者流放千里之外…… 三十六计,走为上! “哼哼!”书生瞧着谢逸避退的身影,嘲笑两声,转身继续盯着望湖楼,眼神无比艳羡。 谢逸淡淡一笑,楼上很热闹,却不敢轻易凑啊。罢了,怀中的两份诗稿,无论是擦屁股,还是回家引火烧饭,都毫不可惜。 “呦呵,这不是谢三郎嘛,也来行卷?”谢逸转身欲走,不想突然有人拦在身前,挡住了去路。 * PS:感谢书友140331071946335、千年为寻宝的打赏! 第六章 有辱斯文的买卖 好狗不挡道,这是谁啊? 谢逸抬头一瞧,顿时分外眼红,仇人啊! 面前拦路的是个年轻男子,衣饰华丽,趾高气扬,身边还跟着一群狗腿子。 谢逸认得他,此人名叫郑斌,也是淮阳城里的纨绔子弟,是谢三郎往日的赌友。 更为重要的是,谢家大部分的田产与老宅,全都输给了此人。可以说败家子落到如今的落魄境地,全是拜此人所赐。 以前败家子兴许没脑子,前两日谢逸仔细思量,事情有些巧啊。纵然败家子不成器,运气背,但总是赌输,而且还是输给他一人,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呢? 小说戏曲,影视剧中,设赌局骗财的桥段着实不少,兴许败家子是着了郑斌的道了。 不过木已成舟,当时也没抓住证据,如今也没什么好说的,谢逸没打算计较。 但今日很不凑巧,竟在这望湖楼下碰面了。 “谢家败家子也来行卷啊?”郑斌与一群纨绔拥趸放声大笑,神态间极尽奚落,仿佛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一般。 “看热闹而已!”谢逸淡淡一笑,并未愤怒,那是不成熟的表现。 “就说嘛,败家子除了会败家还会什么?作诗……太难为他了!”立即有纨绔口出讽刺之语。 “唉,这望湖楼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来的,可为何总有人不自量力呢?”郑斌冷笑道:“先有商贾家的憨儿子,后有败家子,真是丢人现眼。” 说罢,一众纨绔留下些许不屑眼神和嘲讽之语,簇拥着郑斌往望湖楼走去。 谢逸的表情一直很淡定,不曾与他们计较,被疯狗咬一口,总不能直接咬回去吧?何况还是一群自寻死路的疯狗,有什么计较的必要呢? 与侯君集牵扯在一起,能有什么好下场? 只是就这么走,回家不好向嫂子杜氏交代啊,而且也有那么点不甘心,怎么办呢? 谢逸在路口停下脚步,左右徘徊,思索办法时,瞧见一个胖少年神情黯然,边走边埋怨道:“我不会作诗,却非要我来……” 诗?对了,先前在望湖楼下,郑斌提到商贾家的憨儿子,眼神似乎就是瞟向此人。 嘿嘿,谢逸灵机一动,上前笑问道:“骚年,何事伤心啊?” “我作不出好诗,父亲却非要我去望湖楼,没好诗文根本上不去……结果还被人嘲讽商贾之子,沐猴…而冠。”胖少年忧郁不已,很是伤心。 果不其然,郑斌提到的就是他,如果是这样的话……谢逸上下打量一遍胖少年的衣着装扮,顿时计上心来,笑道:“胖兄台,我可以帮你。” “我姓陆,不姓胖!” “哦,陆兄,失敬失敬。” “不客气,你说能帮我?”胖少年止住了抽噎,满脸期待地询问。 谢逸笑道:“实不相瞒,我这里有两首好诗,可以作价卖于陆兄,你就可以上望湖楼了啊!” “卖?兄台自己为何不去行卷呢?”胖少年的反应比想象的要快,而且对这种奇怪行为有些不解。 “呃……行卷终不及生计重要啊,不瞒你说,家里已经没米下锅了。”谢逸道:“我观兄台衣冠楚楚,必是出身富裕之家,就个买卖呗。” “诗文也能如货物那般买卖?”胖少年一脸诧异,好似闻所未闻。 “怎么不行?各取所取嘛,兄台似乎很想上望湖楼,而我需要钱养家糊口,君子有成人之美,相互成全嘛!”谢逸满脸含笑,尽力开导这个憨厚的少年。 “诗文高雅,买卖是否有辱斯文?”没想到,胖少年突然有些迟疑。 斯文?商家之子,不谈铜臭谈斯文,算不算奇葩?谢逸顿时满头黑线。真是少见多怪,后世文章不仅买卖,剽窃也大有人在,有什么稀奇的?不对,这厮会不会扮猪吃虎,想要白拿我的诗稿吧? 谢逸顿生警惕,笑道:“怎么会呢?不偷不抢,公平交易,圣人见了也不会怪罪的。” 胖少年摸摸脑袋,迟疑道:“有几分道理,只是你的诗文上得了台面吗?” 呦呵,不傻啊,颇通经商之道嘛!谢逸信誓旦旦道:“绝对物超所值,童叟无欺,保你在望湖楼大放异彩。” “好,先让我看看货……”胖少年憨笑道:“这是我爹教的,做生意要先验货后交钱……” “呃…令尊说得对!”谢逸无奈摇摇头,确信憨厚的胖少年没有过耳不忘本领时,才轻声在他耳边念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说完之后,谢逸心中先向孟浩然致歉,问道:“此诗名曰《春晓》,兄台以为如何?” 胖少年微微点头:“听着好像还行,只是眼下是冬日,何来春晓落花?” “你说是春日旧作不就成了?”谢逸白了胖少年一眼,死脑筋,孺子似不可教啊!无奈继续道:“好,再来一首……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此乃《从军行》,刺史大人是武将出身,必定喜欢。” 胖少年点点头,满意道:“哦哦,好似确实不错,可我没记住,兄台可否写下来与我背诵……” 谢逸笑道:“当然可以,不过先议好价钱啊……一首诗三贯,两首诗我给你打个折,一口价,五贯!” “五贯啊?”胖少年略微犹豫了。 “对兄台而言,五贯钱不多,换得上望湖楼的机会,多难得啊!回家之后,令尊得偿所愿,定会多有褒奖,孰轻孰重陆兄好生思量哈!”谢逸不忘继续蛊惑。 “有道理,只是你会不会是骗子?一诗多卖?或者这是旁人的诗作,是你偷来的。”胖少年先点点头,突然话锋一转,警惕性陡然而出。 “当然不会,天地良心,绝无欺骗,只卖与兄台一人。”谢逸信誓旦旦,只差指天发誓,毕竟这事真的没骗人。 “那好!”胖少年悠悠道:“我只能先付你一半的钱,待我去过望湖楼之后,再付你余下一半。” 谢逸皱眉道:“你要骗我怎么办?” 胖少年亦信誓旦旦道:“我是陆氏商行的少东主,你去商行找我就好,我们陆家信誉第一,诚实信用,淮阳人皆知晓。” 淮阳城里好似确实有家大商贾姓陆,何况只要能起到恶心郑斌的效果,纵然免费……不行,免费这种先例可不能乱开,谢逸沉吟片刻,痛下决心道:“可以,不过为了公平起见,你得先付我三贯钱!” …… 谢逸走了,笔走龙蛇给胖少年写下两首诗后,拿着三个银饼走了。一边走一边感慨,真是个好生意啊! 两首诗就换了三贯钱,如果把脑海里的唐诗全部搜刮出来,能换多少钱啊?三贯钱就是三千文,今年米价略微贵点,五文钱一斗,一斗十二斤半…… 这样算的话,两首诗就是几千斤大米,至少温饱问题解决了。再多卖上几首诗,便能在大唐彻底脱贫致富。 不错,不错! 谢逸对于这条意外发现的致富发财之道很满意,尽管说出去好像有辱斯文…… 咳咳,管那么多作甚,赶紧去钱庄,把这等交纳租调的银饼换成开元通宝。 买米,买肉,买蜜饯点心,再扯上几尺布给嫂子和妹妹做身新衣裳,心情棒棒哒! * PS:有读者可能会奇怪,贞观年间怎么会有开元通宝,说明一下:开元通宝为唐代货币,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为整治混乱的币制,规范货币,铸造“开元通宝”,取代社会上遗存的五铢钱。 开元通宝并非年号钱,与后世的“康熙通宝”一类性质不同,与唐玄宗没什么关系。李隆基将年号定为开元,纯属巧合而已。 第七章 何人笔下出佳作 谢逸带着三斗米、二斤肉、一包蜜饯,几尺花布回家了。 杜氏果然在门口翘首以盼,很有望叔(夫)归来的意味,看着让人感动。远远瞧见谢逸,焦急神色一扫而空,兴奋之情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来。 “三郎,你回来了……”杜氏本要询问行卷情况,但话到嘴边突然停住,看着谢逸身背手提的东西,疑惑道:“三郎,这些是?” 谢逸笑道:“嫂子,买了点吃的。还有啊,年终岁尾了,还买了点布料,给你和小蛮做身新衣裳。” “这……你哪来的钱?莫不是又去赌了?”杜氏显然是误会了,焦急道:“偶尔虽有小嬴,但十赌九输啊……你不是说不会再去赌了么,怎地……” 说话间,杜氏急的几乎泪流,显得非常失望,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溢于言表。 “嫂子,我不曾去赌,钱是我赚的。”谢逸急忙解释,将手中余下的两个银饼,以及些许铜钱递到杜氏手中,笑道:“这是余下的钱,你收好。” “两贯…三贯?你哪来的这么多钱?”杜氏更加惊讶了,三贯钱对曾经的谢家而言不算什么,但如今却称得上是一笔巨款。半日功夫,除了赌坊,何处能赚到这么多钱? 谢逸笑道:“两首诗卖了三贯钱,够咱家一段日子的花费了,不过还不够……等我再赚了钱,咱家重新买房置地。” 两首诗卖了三贯钱! 杜氏一双丹凤眼瞪起,显然是难以置信。诗文乃是文雅之物,也能够买卖吗?再者,怎样的诗文能值三贯钱呢? 杜氏忧心忡忡道:“三郎,此事当真?你没有做那些坑们拐骗,或是不义之事吧?” “嫂子想哪去了,怎么会呢?我可是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的好少年。”说完这话,谢逸顿时有些脸红,以前的败家子太不肖,名声还臭着呢,被误会没什么好说的。 杜氏轻轻点头,思索片刻后不解道:“能值三贯钱的诗想来不差,能说与我听听吗?” “好啊!”谢逸当即将《春晓》和《从军行》吟诵出来。 杜氏听得很仔细,旋又细细品味一番,赞许道:“难得的好诗,比之你前些年的诗作好太多,只是……这样好的诗为何要卖掉呢?行卷投诗刺史府不是更好吗?此等佳作必会被青睐的,大好前程你何故不珍惜呢?” “这个……”谢逸顿时语塞,侯君集将来会谋反这种“未卜先知“的话,如何向嫂子解释呢? “莫不是因为家里艰难,所以你……”好在杜氏立即自动脑补,埋怨道:“三郎,你糊涂……家里虽然艰难,总能熬过去的,你的前程才重要啊!” 呃…… 谢逸不由心生歉意,嫂子这般想法,甚至归罪于自身,越发让人内疚怜惜。 “唉,嫂子莫要多想,我这么做自有道理,更是为前程负责。”谢逸悠悠道:“你不知道,刺史的女婿是东宫太子的侍卫,很多人行卷实际是巴结太子……你想想,皇帝陛下正当盛年,却着急巴结太子,如此无君无父的做法恐怕不妥,甚至会有祸事的。” “果真吗?”提到皇家权谋,杜氏心中一惊,像是想到了什么,脸上顿时多了几分紧张神色。 很庆幸嫂子能够理解,谢逸当即笑道:“自然是真的,史书上这样的例子不少,相信我,只要有本事,总能出人头地的。” 杜氏默默点头道:“是,能写出这样的诗文,三郎确有才学,将来总能……” “对了,嫂子似乎也颇通诗文?”为了彻底转移话题,谢逸生出一丝小小的好奇。 杜氏神情一滞,急忙解释道:“幼年跟随家母学过些,其实也不过识的几个字罢了,诗文之道并不懂。” “是吗?如果嫂子有兴趣,我们以后一同探讨。比如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里面有个典故啊……” “三哥,我饿了。” 谢逸正要引经据典,妹妹小蛮一声呼喊,陡然破坏了好不容易营造的氛围。谢逸无奈摇摇头,笑道:“肚子饿是吧?这就做饭,今天有肉吃哦!” …… 谢逸“一家三口”围坐吃饭时,淮阳城望湖楼的宴会正如火如荼。 大唐陈国公,陈州刺史侯君集端坐于主位,一边举杯畅饮“三勒浆”,一边看着桌上的诗卷。 楼上楼下,则是数十位两淮才俊,他们交过诗稿,有幸通过初选进入望湖楼,得见陈国公。 此刻他们无心眼前的美食,目光全都集中在侯君集身上,如果诗稿得陈国公看中,绝对前程似锦。 只是侯君集看了许久,却一直不动声色,是以很多人心中不免嘀咕,到底是国公眼光高?还是一介武夫,压根不通文墨? 有的聪明人则知道,侯君集虽是武将,但出身关中三水侯氏,虽不是关陇门阀,却也是名门望族。自幼肯定家教优良,不以文道见长,但决不至不通文墨。他不发话,多半是无甚佳作,难入法眼。 “好!”低头看了许久,侯君集突然高声赞道:“郑斌是哪位?” “学生郑斌,见过陈国公。”平素趾高气扬的郑斌此刻十分规矩,态度诚恳,彬彬有礼,起身向侯君集施礼。 侯君集眼睛微眯,问道:“哪里人士?” “回国公,学生祖籍荥阳,不过自幼随家父居于陈州!” “原来是荥阳郑氏才俊,难过能有如此才学。平沙落日大荒西,陇上明星高复低。孤山几处看烽火,壮士连营候鼓鼙。好诗,好诗啊!” 侯君集一声赞叹,众人心中了然,诗是好诗,人也是牛人! 此人出身竟然是荥阳郑氏,天下五姓七望之一的门阀世家,不得了啊。但郑斌似乎不是嫡系子孙,否则肯定在荥阳家学读书,不过观此人衣着气度,家境似乎不差。 “学生才疏学浅,国公谬赞了。”郑斌躬身施礼,一举一动很是儒雅,与平日全然不同,倒确有几分门阀子弟的风度。 众人心中黯然,不消说今日最出挑的才俊肯定是郑斌无疑了,才学出众不说,家世还这般显赫,谁人能比? 不想侯君集又翻了几卷,突然眉头一动,抬头问道:“陆安是哪位?” “学生陆安见过陈国公。”众人一番骚动,左右观望之时,一个长相憨厚的胖少年匆匆上楼,向侯君集施礼。 莫非这个胖子也有佳作?只是他的风采与那郑斌差太多,不过……老话说得好,人不可貌,也许人家是大智若憨呢? 众人猜疑之时,郑斌却脸色一变,眉头皱起。此人怎地上楼了?陈国公叫他,难不成…… “你是哪里人士?可是吴郡陆氏子弟?” 听到侯君集这般问话,众人心中又是一动,不约而同想到了东汉三国的陆逊。昔年也是江东名门望族,如今虽说衰微没落,但想来多少有些传承,出一两个优秀的后辈子弟倒也不奇怪。 不曾想,胖少年陆安却支支吾吾摇头道:“不是……” 看来是个寒门子弟,在这个讲究门第的年代,瞬间便被看低了几分。有眼尖之人也认了出来,这不是城中陆氏商行的少东主吗?人很老实,据说还有点憨,关键是个商人,怎会出现在望湖楼,还被刺史大人点名,难道他也有文采飞扬的诗作? 不想侯君集却饶有兴趣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这两首诗是你作的?” * PS:周一,求收藏,求推荐票! 第八章 边角料的利用 刺史府书房,看着案几上的两份诗稿,侯君集沉声道:“可查清那个陆安的身份?诗文到底是何人所作?” 想起先前望湖楼的情景,侯君集的表情有些不大好,诗是好诗,但人却……压根配不上诗么。 “岳父大人,诚如楼上学子有言,陆安乃城中大商贾陆通之子,为人憨厚,虽自小延请名师教导,识的几个字,但文采一般。”说话的是个高挑威武的男子,正是侯君集的女婿贺兰楚石,现任东宫侍卫。 “哦,那他为何出现在望湖楼?那两首诗……” 贺兰楚石道:“陆通不知天高地厚,一介商贾却一心想让儿子入仕,故而让陆安前来行卷。像他这般低贱的庸才本该被扫地出门的,却陆安不知从何处弄来两首好诗,混上了望湖楼。” “这就对了,能写出这两首诗的,肯定不是庸才,那个憨小子,不像……否则,岂能不知玉门、楼兰在何处?” 侯君集叹道:“也不知那两首诗出自何人手笔,甚合我意,想来是位才俊,我还真想见见。” “岳父大人…”贺兰楚石迟疑道:“适才小婿已经单独问过,那陆安也老实交代了,是他声称是花三贯钱从一个年轻人手中买来的。” “买诗?”侯君集眉头皱起了,似是头一回听说这样的买卖。 贺兰楚石道:“确实如此。” “怪哉!”侯君集顿时眉头一皱,疑惑道:“你不是觉得此事很古怪吗?既有好诗文,望湖楼近在咫尺,何不来行卷,反而要做那有辱斯文之事?” “据陆安所言,那年轻人声称家中贫寒,已无米下锅,急需钱财……” 侯君集摇摇头,不解道:“话虽如此,但还是有些蹊跷,能作出此等诗文的人必不是庸才,他应该明白,若拿着这两首诗上望湖楼,得到的岂止是三贯钱?” 贺兰楚石猜测道:“会不会是此人出身贫家小户,为人愚钝,目光短浅呢?” “出身贫寒或许不假,但看看这句不破楼兰终不还,可见此人志向不小,颇有雄心,能是目光短浅的愚钝之人吗?” 侯君集摆手道:“他不来行卷,却要做那有辱斯文之事,究竟为何呢?到底是无心仕途,还是看不起我侯家呢?” 之前在长安确有这样的先例,很多学子看不起侯君集一介武夫,行卷多选择长孙无忌、房玄龄、萧禹等文臣门下,侯君集为此多少有些失落。本想趁着此番出任陈州刺史的机会招揽些许两淮才俊,却不想又出了此类状况,是以侯君集下意识有些敏感。 贺兰楚石深知内情,急忙劝慰道:“岳父大人莫要多想,多半是此子有眼无珠。” 侯君集沉吟道:“尽快找到此人,我想见见!” “是!”贺兰楚石道:“据说两首诗本来作价五贯,约定余下两贯去陆氏商行取的,也不知那年轻人会否前往。” “别指望了,多半不会去的。”侯君集摇摇头,吩咐道:“另寻途径,尽快找吧!” “是!”贺兰楚石欣然答允,旋又问道:“对了,其他的才俊怎么办?那个郑斌的文采也很不错。” “诗是好诗,但此人你有详细了解过吗?”侯君集看着女婿,目光如炬道:“跟我说实话,这几日你随我接待地方士绅才俊,可与这郑斌有来往?” 贺兰楚石心中一惊,迟疑道:“是的,前两日曾与郑斌见过,因他出身荥阳郑氏,故而高看他些。交往之中,他声称刺史府年久失修,可能住处不够,可提供南街宅院一所暂居…” “暂居?白送的吧?”侯君集道:“你最好检点些,荥阳郑氏子弟还是得慎重……” 一语双关,贺兰楚石听得明白,当即道:“是,小婿谨遵教诲。” 侯君集沉吟片刻,悠悠道:“此来陈州,本不必你来护送的,太子殿下却特意恩旨……楚石啊,你记住了,行卷招揽的人才要举荐,但是举荐给朝廷,给陛下,而非他人;另外,你是我女婿,也是太子殿下的侍卫,一言一行当需谨慎啊!” “是!”贺兰楚石心中一震,额上汗珠陡出,低头应允,眼珠子却不听转动,却不知在想什么。 …… 憨厚的陆安哭了,哭的很伤心,他觉得自己被骗了。 花了五贯……三贯钱买了两首诗,如愿以偿上了望湖楼,还在刺史大人面前扬了一回名,他很高兴。 玉门关好像听说过,楼兰压根闻所未闻,反正都没去过,谁知道在什么地方?刺史大人一问,立即傻眼穿帮,出了大洋相,成为众人眼中的笑柄。 那厮也真是的,卖给自己诗文,也不详细解释下意思,结果让自己好生丢人。离开前还被刺史大人的女婿抓住,好一通逼问,几乎吓死憨宝宝。 无奈之下,他只得竹筒倒豆子般把知道的全说了,毕竟性命重要,老爹给自己取名“安”字,为的不就为了平安么。 好在平安离开了,接下来最头疼的便是回家如何向父亲解释,明天陆家肯定会是淮阳第一大笑柄。 都怪那个卖诗的年轻人,余下的两贯钱别想要了……不,等他明日去了店里,那三贯钱也得要回来,还得要他赔礼道歉,哼! …… 看着陆安离去的背影,站在街边角落里的郑斌皱起了眉头,沉声问道:“查清楚否?陆胖子的诗文从何处而来?” “郑公子,兴许是陆家往日请人所作。” “不对!”郑斌摇头道:“若非早有准备,第一遭陆安便会拿出来,我们来的时候,他何至于垂头丧气,失望而归呢?再者,若是真是早有准备,陆胖子焉能不解诗中意境?” “这……难道是他第一遭离开后得到的诗文?” 郑斌眉头一动,问道:“可知他当时都见过什么人?” “哦,我好像看到陆胖子与谢家那个败家子在一起嘀嘀咕咕,难不成……” “谢逸那个败家子?”郑斌眉头一皱,眼神阴冷,疑惑道:“会是他坏了我的好事?” …… 谢逸猛然打个喷嚏,他还不知道,自己卖掉的两首诗在淮阳城里起了风波,到手的三贯钱也被人惦记上了。 此时他正坐在炕上,哄妹妹小蛮入睡,小丫头嘴馋,吃了不少蜜饯点心,肚子有些不大舒服。 嫂子杜氏则忙着在裁剪布料,给她自己和小蛮做新衣。仔细想想,似乎已经许久没有裁过新衣了,哪个女人不爱美呢?杜氏心里忍不住还有些小兴奋,脸上自然也就多了一丝笑意。 俗话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动人,一点不假啊!谢逸看着姿容俏丽,嘴角含笑的嫂子,那楚楚动人的样子让人忍不住心神荡漾。 也许是沉浸于快乐,也许是专心致志,杜氏并未发现谢逸异样的眼神,一直专心裁剪,不一会便妥当了。 谢逸夸奖道:“嫂子真是心灵手巧,这就好了?” “好了,接下来就是缝制了。”杜氏放下剪刀,将裁好的布料收好,看着裁下的边角料,有些迟疑了。 “嫂子是为难这些边角料如何处置?” “是啊!”杜氏点头道:“扔掉太可惜,可做旁的衣物尺寸又不够,还是放着以后缝补用吧。” “这个……”谢逸瞅着边角料的形状与大小,沉吟道:“做大一些的衣服肯定不行,不过小一些倒是可以……” “你是说给小蛮做?” “不,给你自己做。”谢逸道:“还记得那日纸盒上的画册吗?那上面的衣服……” 杜氏猛然想起防晒霜盒子的上的图画,顿时羞的两颊绯红滚烫…… 谢逸笑道:“那个更符合人体曲线,穿着舒服,要是不信,按照自己的尺寸做一套试试……” “不和你说了,夜了,歇着吧!”满脸绯红的杜氏急忙收起布料,为已经睡着的小蛮盖好被子,便匆匆吹了油灯,和衣睡下。 谢逸暗叹一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古人的作息真是健康,只是冬夜漫漫,会失眠啊! 杜氏好像也是如此,辗转反侧的,也睡不着?因为这点小事就这般害羞了? 第九章 纵马小纨绔 每天从炕上爬起来,杜氏都已经不见踪影,真是个勤劳的好女人啊。 或许也有害羞的缘故,不想让自己看到她衣衫不整,蓬头垢面的样子。谢逸不由想起一句话——女为悦己者容,虽然情形不同,但她们的初衷也许相同。 谢逸瞧了瞧炕边的竹篮,那些碎布已经不见了,难道真被嫂子充分利用了?也不知做成了什么样? 可是一番搜罗后,却不见踪迹,看来嫂子藏的很好,是害羞呢?还是要给人一个惊喜呢? 嘿嘿,谢逸嬉笑两声,出门洗漱,嫂子和妹妹都不见人影,想必是一同出门去了。掀开锅盖,两块饼,一碗肉粥温在锅里,显然是给自己准备的早饭。 谢逸会心一笑,往院子的小木凳上一坐,啃上一块饼,喝上一口粥,也是一种享受。 杜氏的厨艺算不错,但碍于材料和烹饪手法总体落后的现状,饭菜的滋味终究有限。不过比前些日子清汤寡水的稀粥强多了,米粒多了,里面还见到了荤腥。 两首诗便让生活有了这般改善,如果把唐诗三百首全部卖出去,绝对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有了这笔钱,不仅能衣食无忧,家里的破房子也该换了。是另建一处,还是从郑斌手中弄回谢家老宅呢? 推到重建,想想还真有点舍不得呢,尤其是那座火炕,同炕而眠是多么美好的回忆啊,哪怕暂时没有什么香艳的情节,同样让人怀念。而且近水楼台先得月,天赐良机若轻易扔掉,与往日败家子的行径有何不同? 至于以后,要是能弄回老宅,正经成就一段浪子回头的佳话,从而彻底摆脱败家子的不良名声。 然后再买上几十亩地,或者经营点生意,在大唐做个快乐的小地主,好像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前提是卖诗,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嘛,必须要抓住机会。也不知道昨天那胖子买走的诗文反响如何?好的话,今天可以趁机提点价码,量大优惠也行…… 至少,陆氏商行那个胖少年还欠着两贯钱呢,得去要回来。虽然此事可能有点风险,但是吧……两贯钱真是不小的数目,就这么放弃着实有点可惜。 于是乎,谢三郎又进城了,地点还是望湖楼下,没想到一来,路边社便有重要消息直播。 “听说昨日商贾之子陆安作了两首好诗,《春晓》显浅易懂,却意境优美,《从军行》气势磅礴,雄心壮志。” “听说刺史大人很喜欢,赞誉有加。” “原以为陆安那小子要发达了,谁曾想他竟对诗文全然不懂,连楼兰在何处都不知晓,肯定不是他所作。” “没错,听说是他花钱买的诗文,刺史府已经在寻找原作者了。” “诗文也能买卖?真不知是什么人这般有辱斯文?” 哼,斯文能当饭吃吗? 谢逸冷哼一声,悄然远去。他有点后悔,昨天应该好好给胖子解释下诗文内容的,作为一个诚信的卖诗商人,售后服务有点脱节了。 也怪那个胖子忒不济,竟然脓包至斯,结果露了馅,扬名不成还闹了笑话,会不会来找自己麻烦呢?去陆家商行要钱的事……罢了,两贯钱就这么没了,好肉痛。 还有刺史府,在找原作者?肯定是胖子和盘托出了,真是没原则,商业机密和合作伙伴**岂能随便泄露? 不就是两首诗嘛,刺史府何必认真呢?买卖诗文应该并未违反《大唐律》…难不成是侯君集起了惜才之意? 赶紧走,陈国公的美意领受不起啊! 一想到谋反二字,谢逸便立即心生去意,三十六计走为上。卖诗的事情已经有风险,必须得避避风头。 唉!谢逸仰天长叹,难不成刚想到的发财大计就这么夭折了?呜呼哀哉! …… 高兴而来,失望而归,谢逸略微有些郁闷。 计划总赶不上变化啊,有了陆胖子的先例,恐怕眼下陈州不会再有人买诗文了。纵然有买家,谢逸也不敢卖了,以免惹祸上身。 也罢,有之前那三贯钱,暂时饿不死,另外想办法便了,且先回家吧! 谢家如今的居所在城南,刺史府在城北,几乎要横穿整个淮阳城,一路下来也需要不少时间。谢逸倒也不急,闲庭信步慢慢走,一路上正好熟悉大唐的风土人情。 结果风土人情没领略多少,倒是先目睹了一场发生在大唐的交通事故。 经过一处路口时,突然有一群衣着华丽之人策马横冲直撞过来,速度很快,十分张扬。谢逸瞧在眼里,觉得很像后世富二代开豪车街头追逐的场景。 不过在大唐,可没有交警和违章这么一说,街头纵马飞奔,不出事当真得谢天谢地。 可惜今天不是黄道吉日,这群人运气也不大好,冲过街口时终究还是出事了。 大部分人瞧见飞奔的快马,都立即闪避到一旁,可偏偏有个妇人带着个孩童过路,被纷乱的人群冲散了。 妇人闪到了路旁,孩童却呆呆站在路中央,哭着喊娘,全然不知身后快马近在咫尺,危险正在飞速接近。 伴随着妇人一声惊呼,包括谢逸在内的所有路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悲剧就要发生了吗? 谢逸不禁在想,按照剧本,这时候应该有个轻功卓绝的高手,在千钧一发之际,从马蹄下救出孩童才对。 可惜剧本出错了,除了围观群众,并无高手相救。悲剧似乎不可避免,正笑吟吟看着娘亲的孩童似乎难逃伤亡。 不过,剧情在此刻却有了意想不到的变化。马背上的骑士发现了孩童,并且想要极力闪避,死命勒马,拼命转向,电光火石间,一系列的动作一气呵成。 谢逸瞧得分明,就好像后世追尾事故中,司机狠踩刹车,猛打方向盘一样,避开了撞击,却往往难逃车毁人亡的下场。 换到大唐,结果就是孩童得救了,但马匹受惊,高高扬蹄,勒马的骑士被甩下马背,狠狠摔在地上。 这高度,这角度,这速度,受伤是必然的。 只听到一声闷哼,紧接着便瞧见地上的血迹,也直到此时,谢逸才瞧见摔下马背的竟然是十一二岁的少年,是个小纨绔,而且心眼不坏。 “公子,公子你怎么样?”紧随其后的骑士纷纷勒马,飞奔上来查看,一个个神情紧张。 “不打紧!”小纨绔咬着牙坐起来时,一条臂膀和肩背之处衣衫尽破,已然血肉模糊,显然是适才摔下时与地面摩擦所致。 估计小纨绔懂些马术武技,身手亦颇敏捷,摔下时调整了姿势,卸掉了大部分力量,筋骨没有严重伤患,只是擦伤,而且还没有伤到脸。 小纨绔虽然这么说,但随从却不这么认为,毕竟血肉模糊的情景太吓人,他们岂能不紧张? 那孩童也许是后知后觉到危险,也许见血受到惊吓,扑在妇人怀中哇哇大哭。 这一哭正好提醒了一众随从,少主人受伤必有大罪责,总得有人承担吧?大抵是想要罪责轻一些,自然就要找个替罪羔羊了。 立即有人喊道:“把累及公子坠马的刁民抓起来,立即回府禀报,速请医者。” “莫要胡来,是我自己坠马的,与他们母子何干?”一旁民众正要指指点点时,那小纨绔却突然发话,声音有些稚嫩,言辞却让人惊讶,是非分明,很有担当。 “公子……” “没听清楚吗?放了他们,我们回府……”小纨绔一声呵斥,惊恐的妇人两腿一颤,立即抱起儿子,消失在街巷之中。 包括谢逸在内的围观者不由感慨,虽说当街纵马不对,但小纨绔为救孩童而受伤,事后更不为难迁怒,殊为难得,颇有善心啊! 在一众人的围观下,小纨绔在随从的搀扶下强撑着想要站起身来。不想刚刚一动,臂上便血流如注,压根止不住,而且一只胳膊耸拉着,似有骨折迹象。 “快些回府,请医者……”一众随从大惊,紧张到面无人色。 谢逸看得分明,兴许是地上有尖石锐物,小纨绔定然伤到了血管,才会血流如注。也不知他家府邸在何处,若不及时处理,耽搁久了,很可能失血过多。作为一个医生,他太清楚会有怎样的后果。 医者父母心,加之小纨绔心存善念救了小孩,且为人和善。如今伤势严重,若视而不见,见伤不救有些不大合适。 谢逸决定帮帮他。 * PS:侯君集出任陈州刺史是贞观十一年初,剧情需要,时间略微提前。后面还会有少量类似情况,望理解。 第十章 打结的布带 “小公子且慢!” 谢逸一声呼喊,一众随从顿时齐刷刷转过身来,大概是以为有人要找茬,眼神恶狠狠的,极不友好。 果然是豪门出刁奴,小纨绔尚且心存善念,态度和善,随从却很没礼貌,真是的。 “小公子血流如注,若府邸尚远,医者未至,不及时止血,恐后果不堪设想。”谢逸直言不讳,至于是否被人当作危言耸听就管不着了。 事实证明,还是颇有效果的,一众豪奴顿时有些紧张,自然开始有些迟疑。他们想不理会,但瞧见滴滴答答的血迹,哪里敢不当回事? “那你以为该如何是好?” 真是没礼貌,就不知道加上尊称敬语吗?谢逸心中嘀咕一声,说道:“在下略通医术,或能帮助小公子止血。” 随从质问道:“果真?莫要是三脚猫的把势,反而耽误了公子病情。” 呃…… 突然想起后世见义勇为反被讹诈的情况,谢逸不由在想,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有些太草率了? “在下自当尽力而为,如果诸位觉得小公子伤势无碍,可以耽误,那就当我没说。”将选择权交给对方,如果人家不领情,咱也算仁至义尽了。 “这……” 随从尚在迟疑,小纨绔果断道:“有劳尊驾相助了。” 谢逸轻轻一笑,上前检视小纨绔的伤口,从随从身上撕下相对干净的衣襟作为止血带,迅速为小纨绔捆住臂膀,包扎伤口。 不过片刻,血流果然小了许多,有停止的迹象。加之谢逸手法娴熟,一众随从的脸色顿时好了很多。 谢逸道:“每过三刻钟得松开布带,手臂不能失了血气,回府再好生上药包扎。最要紧的是清洗伤口,擦伤之处多有污物,若不清洗干净,万一感染……化脓可就麻烦了。” “好,多谢公子,不若请……” 不等对方多说,谢逸起身道:“血已经止住了,快些送小公子回府,延请医者吧!在下只会止血,不会用药,且还有事情,就此别过。” 除了这一点外科手法,谢逸确实不会再做什么。至于感谢就更不用了,做好事不留名是华夏传统美德。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嘛! …… 回到家中,小院门口却无人翘首等待,有点反常。 “我回来了!”谢逸特意喊了一声,没有人飞奔而出,甚至连个响应也没有。 难道嫂子和妹妹不在家?可柴扉轻启,按道理家中应该有人啊,难不成出了什么事?谢逸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想到这里,三步并作两步,匆匆入内查看。不想刚走到门口,门呼啦一下开了,妹妹小蛮探出脑袋,稚嫩的声音有些焦急道:“三哥,帮帮嫂子……” “怎么了?” 见小蛮这般表情,谢逸急忙推门而入,瞧见嫂子杜氏趴在炕上,裹着被子一动不动。 病了? “三郎,莫要进来。”听到脚步声,杜氏急忙呼喊阻止。 谢逸眉头一皱,问道;“嫂子,发生何事,可是病了?” “没有,没有……” 杜氏支支吾吾,越发让人生疑,谢逸站在门口,隐约能看到杜氏俏脸通红,隐有汗渍,似乎正在发热。 “嫂子,你在发烧?是染了风寒还是……” “我没事……你先出去吧!” “何故非要我出去呢?风寒而已,又不会传染,让我瞧瞧……” “不,别过来……你出去!” 杜氏的反应很奇怪,谢逸心里不禁咯噔一下,到底发生何事?难不成是什么传染病?肺炎,天花…… 谢逸道:“嫂子莫怕,有我在,什么病都不怕,纵然是天花也非不治,可以痊愈的。脸上留点麻子不要紧,我不嫌弃的……” 这说的哪跟哪啊……而且这话也忒直白了,炕上的杜氏脸更红,心中暗自埋怨,哪个女子愿意脸上长麻子,净胡说! “三郎,我好好的,莫要胡说……”好半天,杜氏才憋出这么一句话来。 “对对对,不吉利,不乱说了。”谢逸笑道:“那你告诉我到底怎么了?别让我着急啊!” 杜氏支支吾吾道:“我没病……你且先出去一会。” 谢逸不由奇怪,径直走上前,瞧见杜氏通红的脸,下意识伸手一碰,真的很烫! “这么烫还说没事,不过别怕,不打紧,我有办法!” 第一次接触,顷刻间,杜氏有种心如撞鹿的感觉,脸上也越发红润滚烫,很是难为情,摇头道:“三郎,我不是发烧,你把剪刀给我,然后先出去一会……” “要剪刀做什么?”谢逸不由一头雾水,到底怎么回事? 还是妹妹贴心,小蛮奶声奶气道:“三哥,嫂子的新衣服打结了,我解不开,嫂子难受……” 呼呼!谢逸彻底松了口气,虚惊一场。 什么剧情啊?衣带打结有必要这么紧张吗?解开就是啊! 谢逸笑道:“嫂子,我来帮你解!” “不,不用,把剪刀给我就行……” “这……” “三哥来解!”谁也没注意,小蛮竟然爬上炕,险些掀开了杜氏身上的被褥。 细问之下,谢逸才得知详情。 趁自己不在家,嫂子充分利用了那些边角料,制作了小衣,这年月没有挂钩和松紧,所以只好用布带系着。 先前大概是试穿,衣带不小心打了结。杜氏大概想让小蛮帮忙解开,谁知小家伙越帮越忙,竟然成了死结,偏生在这个关头,谢逸回家了。 于是乎,杜氏赶忙裹入被中,继而有了一番奇怪的对话,以及让人误会满脸绯红滚烫。 嫂子也真是的,一件衣服而已,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至于这么难为情吗?还不如我家小妹洒脱! 炕上的杜氏脸更红了,大概有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的冲动,弄出这等糗事实在是…… “嫂子,事已至此,我帮你解开吧,看你难受的……别闹,时间长了会着凉的。”谢逸一本正经,一副全为你好的表情。 大概是太过难为情,杜氏仿佛不敢开头,也不知如何开口。也就是这迟疑的瞬间,谢逸已经准备要上手了。 “三郎,算了,还是我自己……” “我闭上眼睛总行吧?”谢逸当即紧闭双眼。 衣带打成了死结,而且很紧,不好解啊!加之又是闭眼的情况下,难免不大方便。 不过谢逸解地很努力,小蛮看的也很认真,杜氏则将头埋在枕上,羞到了极点。尤其偶尔谢逸无意间指尖触碰到,下意识会一颤,她的脸更红了。 很艰难的任务,谢逸仿佛经受到了很大的考验,还好有妹妹小蛮在身边“鼓励”,否则自己可能早就放弃,甚至冲动“闹脾气”,继而一发不可收拾。 饶是如此,面对巨大的挑战,仍旧有冲动的可能,冲动是魔鬼啊! 还好,在最紧要的关头,最后一个结总算解开了。 小蛮顿时拍手叫好,谢逸则长出一口气,在杜氏声若细蚊的恳求下,闭着眼睛地抱着妹妹先出门去了。 一刻钟后,杜氏出来,脸上的绯红尚在。一见到谢逸的目光便低下头,压根不敢对视,仍旧满脸羞涩,说不出话来…… 第十一章 讨厌的不速之客 谢家是虚惊一场,美丽旖旎的误会,但陈州刺史府却是一团慌乱。 无他,陈州刺史,陈国公侯君集的小儿子受伤了。 谢逸一心想要避开侯君集,可有时候事情偏生就那么寸,他不会想到,在街头相助止血的小纨绔竟然是侯家小公子。 看着被抬回家的小纨绔满身血肉模糊,侯夫人泪水夺眶而出,哭天抢地上前查看。 侯君集与贺兰楚石也匆匆赶来,瞧了瞧伤势,又问过随从,确定儿子伤的并不重,才略微松了口气。 只是血肉模糊的样子着实可怕,侯君集急忙道:“医者呢,快些给我儿诊治!” 早有人报讯请医,所以医者来的很快,正是刺史官署在职的医官。 查看过小纨绔的伤势后,起身道:“刺史大人莫要担心,公子只是擦伤和轻微骨折而已。最要紧的是血流不止,幸得有人为公子止过血,而且手法特别,但很有效用……若是拖延至此时,恐怕会有大/麻烦。” 侯君集是带兵的武将,见惯了外伤,失血过多会要人命这个常识还是有的。即便不死,今后也会气血不济,身体虚弱不堪,卧病在榻的翼国公秦叔宝,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嘛! 侯君集不由有些后怕,自家儿子才十一岁,幸好及时止血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侯毅,是何人为公子止血的?”很显然,贺兰楚石并不觉得小舅子的几个随从有此等能耐。 “回姑爷,是一个年轻人,他看到公子血流不止,主动帮忙救治。”名为侯毅的随从很庆幸,幸好当初听信了谢逸的建议,否则后果当真不堪设想。 “除此之外,都是皮肉伤,且不曾伤及面孔,老夫这就为公子包扎,刺史大人和夫人莫要担心。” 听到医官信誓旦旦的保证,侯君集夫妇放心多了,贺兰楚石却言称要详查小舅子坠马的真相,并且追究责任。 不想侯君集立即责备道:“你也听扈从说了,是他自己去城外游玩,尽兴而归,街头纵马疾驰才出事的,能怪谁?至于避让孩童之事,他做得对,是非分明,有担当,心存善念,对错赏罚自当分明。” “是!”贺兰楚石悻悻点头,但实际上有些不大理解,寻常百姓家的孩童如何能与国公家公子相提并论?莫不是岳父牧守地方,意图展现仁义之名吗? 侯君集似乎隐约猜到了女婿的些许想法,叮嘱道:“天佑还小,得教他学好,之所以带他来陈州,怕的就是在长安与勋贵子弟一起花天酒地,越发的不成器。你做姐夫的,要督促他,切莫溺爱,让他不知天高地厚。” “好了,莫要多说了,楚石也是关心天佑。”侯夫人埋怨道:“不管什么赏罚,等天佑伤好了再说。” 小纨绔只是擦伤,所有侯君集夫妇并未十分在意,医官似乎也这般认为,但事实上他犯了个大错。 不知道是医疗条件落后,还是习惯问题,医官没有好好清理大面积的创口。或许他压根没将擦伤当回事,只是简单擦拭,然后撒上了所谓的金疮药。 导致的结果便是,两天以后,创面没有开始愈合,反而有化脓迹象。最要命的是,小纨绔开始发热了。 医者顿时傻眼了,冬季天气寒冷,怎么可能化脓呢?目光落到侯夫人特意添加的几个炭盆上,好像有一些答案了。 可是又能怎样呢?面对质问,难道说是刺史夫人害了儿子不成?何况更大程度是自己的失误。 摸着儿子滚烫的额头,侯君集夫妇的脸色变了,眼中多了无尽的担忧。贺兰楚石毫不客气地将医官踢翻在地,这一次,侯君集没有阻拦和责备。 “我不想和你计较,我只问你,可有办法让天佑退烧?”侯君集的语气很沉重,久经沙场,这样的情形见得多了。 他有经验,当前最要命的是发热,高热是会死人的。哪怕侥幸扛过去,脑子也会烧坏,这是他最疼爱的幼子,聪明伶俐,年仅十一岁…… “是是……”医官唯唯诺诺答应,连忙去开方煎药。从此刻开始,他丝毫不敢马虎大意,因为他从侯君集的眼里看到了杀意。稍有差池,丢官免职不说,甚至可能有性命之忧。 医官很想保住自己的性命,但结果似乎并不如意。一夜折腾,灌了好几次药,小纨绔滚烫的额头没有凉下去,甚至开始迷迷糊糊说胡话! “如何?为何我儿还不退烧?”侯夫人看在眼里,忧心忡忡,泪流满面。 “庸医无能!”贺兰楚石愤怒不已,狠狠踢出一脚,从力度上来看,医官肋骨折断是必然的。 侯君集强迫自己冷静,温言安慰夫人道:“莫要担心,你忘了武德九年吗?你在家中难产危急,我在玄武门前命悬一线。结果呢,你们母子平安,而我跟随秦王…陛下大获全胜,才有今日。 这个儿子好啊,自出生便有老天护佑,护佑他自己,也护佑爹娘,所以我给他取名天佑。当年那样危急的时刻都过去了,今次也不会有事的。” “岳父大人说的是,天佑落马受伤,血流不止,恰好有人出手帮忙止血……可见吉人天相,上天庇佑,必定没事的。”贺兰楚石先安慰两句岳母,说道:“小婿这就去另请名医,为天佑诊治。” “去,快去……”侯夫人摆摆手,似乎突然想起什么,喊道:“还有那个帮天佑止血的年轻人,想必也是位雌黄圣手……” “是呢,那人临走前交代过,少公子伤口沾染秽物,若不清洗干净,恐会化脓……” 侯夫人病急乱投医,带着哭腔道:“看看,有先见之明,必然医术高明,快去找到此人,来为我儿诊治。” “去,先另请医者过来,然后找到此人……”侯君集当即吩咐。 侯毅唯唯诺诺道:“可是……此人并未留下姓名,想要找到只怕不易……” 侯君集怒道:“哼,不管你用什么法子,哪怕把淮阳城给我翻过来,也要尽快找到此人。” 于是乎,刺史府乱作一团,淮阳城里紧接着鸡飞狗跳! …… 又是一个清晨,谢逸从被窝里爬起来,首先端起放在炕沿上的一碗凉水,一饮而尽。 没办法,火太旺了,不来点凉水浇浇压根不行。 如花似玉的嫂子又不见了,听声响好似在外面灶台上忙碌。自打前日解衣带后,杜氏似乎有意避开他,话也少了很多。 唉!一想起当时情形,谢逸心里便思绪纷飞…… 不曾想,粗布衣裙下掩着如此珍藏,一面之缘,便让人久久不能忘怀。还有那件边角料特制的小衣,也不知还穿在身上没? 一想到这里,谢逸越发觉得火大了。明明娇艳,秀色可餐,却只能看不能吃,真是熬人啊! 作为一个正人君子,绝不能用强,更不能用下三滥的手段,只能用正大光明方式去感化,追求。 让美人儿心悦诚服,人约黄昏后;最好是有一天,能有投怀送抱的福气…… 想到就要立即行动,谢逸当即穿衣起身,嫂子应该在忙着做早饭,赶紧去帮忙。 你做饭来我烧火,一起来把美食烹,多浪漫啊! 趁着杜氏不注意,谢逸站到了灶台后,想着要不要来个佯攻突袭,然后美人儿吓一跳,跌倒怀中的戏码。 天朗气清,朝霞灿烂,背景唯美无比,衬托出的气氛也很不错,正缺这么一丝旖旎…… 谢逸刚要行动,偏生就在此时,一群不速之客出现了,气氛陡然间被破坏。 * PS:有事回来晚了,不凑巧作者后台又进不去,现在才能登陆更新,很抱歉!以后尽量每天两章,都白天更。 第十二章 绕不开的侯君集 不速之客登门,实在讨厌! 破坏气氛,打搅了谢逸动之以情,拥美入怀的伟大计划,实在可恶。尤其是看到不请自来之人是郑斌后,谢逸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许久不见,谢三郎已经沦落到烧火添柴的地步了?”郑斌阴阳怪气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这年代讲究君子远庖厨,所以争辩完全是对牛弹琴,谢逸不打算浪费唇舌。 “有何贵干?黄鼠狼给鸡拜年?” 郑斌眉梢微微一动,感觉败家子似与往日有些不同,没有了那种外强中干,表面上狂妄,实际唯唯诺诺的感觉。如今则是英气勃勃,自信满满,好像完全换了个人似的。 大抵是没明白歇后语的意思,郑斌略微迟疑道:“什么拜不拜年,此来是为了和三郎做比买卖。” “生意,我与你有什么买卖可做?”谢逸的表情有些冷峻,懒得嘲讽某人没文化,但来者不善,不安好心应该确信无疑。 “怎么没有?”郑斌笑道:“就是你和陆安做的买卖啊!” “陆安?” 郑斌诧异道:“难不成你连他的名字都不知晓?就是那个憨憨的胖子。” 谢逸恍然,那个买诗的胖少年好像就是姓陆。怎么?郑斌竟然找到了自己家,难不成“商业机密”和卖主身份全部泄露了? “前几日陆安在望湖楼献诗两首,《春晓》和《从军行》,相当不错的佳作,可惜不是他自己所作,竟然是花钱买来的。” 郑斌笑道:“那日曾有见到你与他有过接触,想来诗文是你卖于他的吧?” “接触而已,能说明什么?恰巧碰到聊两句而已。” “三郎,何必呢?你我之间还用得着绕弯子。”郑斌笑道:“我啊,对那些诗文的来源很感兴趣,可是三郎你的手笔?” “你相信是我作的?” “原本不相信,不过今日见到三郎…与往日气质截然不同,想着兴许有这个可能。其实这不重要……” 郑斌笑道:“听说陆胖子只花了几贯钱便买了两首诗,那等佳作价钱未免也太低贱,如果三郎手中还有佳作,十贯钱一首卖与我如何?” “你要买多少?” “当然是多多益善了,只要你能写出同水准的诗文,有多少我要多少。”郑斌笑道:“我可以为三郎提供居所,珍馐美食,仆从女婢侍候,只要你能写出好诗。” “意思是我以后专门给你作诗喽?” “大抵如此……不过也不能这么说,你作诗,我付钱,公平交易嘛!” 大概是觉得有戏,郑斌的笑容很灿烂,言辞也客气亲近,仿佛与谢逸是多年至交好友,过去种种恩怨全然不存在一般。 “哎呀,竟有如此好事!”谢逸叹道:“可惜啊,那两首诗是家兄仅存的遗作,早知道就卖与郑兄了,那可就是二十贯,真是亏大发了。” 嘴上这么说,谢逸心中却一阵阵冷笑,想要让自己做他的御用枪手,然后拿着自己写的诗出去招摇撞骗,博得才子之名,甚至成为一代大家。 然后呢,自己能得到什么?几百乃至几千贯钱?听起来似乎也公平,可到那时,自己等若是他最致命的秘密,还有机会离开吗?轻则被拘押起来榨取剩余价值,重则有被杀人灭口的可能。 当枪手没前途,尤其是被买断的枪手,这个道理显而易见,谢逸怎会不明白?郑斌如此,全然是把人当傻瓜忽悠啊,岂能答应? “果真是令兄之作?”郑斌不由有些失望。 “当然!”谢逸淡淡笑道:“好了,郑兄慢走,不送!” 郑斌眉头又动,疑惑道:“三郎,你可莫要蒙我……在陈州,换了旁人根本出不到如此高价;至于刺史府行卷,想想你自己过去什么德行?刺史大人会举荐了一个败家子为官吗?” “不劳你费心!”谢逸仍旧淡淡微笑,不喜不怒。 也不知是郑斌果真看出了端倪,还是不死心,这厮续道:“三郎何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如今你这般落魄,我兴许可以帮你。” “帮我?算了,就不麻烦郑大公子了。”谢逸心中冷笑,他会好心相助?除非太阳从北边升起。 “谢三郎,别敬酒不吃吃罚酒。”郑斌冷冷道:“我郑家在陈州的地位和手段想必你也知道,如果你不识时务,我不介意让你更加落魄。 家业已经被你败完了,到时候该怎么安身立命呢?不对,记得你还有个妹妹和如花似玉的嫂子,如果要发卖的话,尽早通知我哦,保准给你出个好价钱。” 一瞬间,谢逸心中的怒火陡然升起。 如果只是几句嘲讽之语,甚至“拐走”全部家业,谢逸都可以不计较。但是嫂子和妹妹,那是自己至亲之人,岂容旁人觊觎? 更为重要的是一家人的安全问题,大唐贞观虽算得上太平年间,但终究是权贵横行的封建社会。荥阳郑氏子孙,家业庞大,手眼通天,加之郑斌心术不正,若真有心对付一介平民,并非难事。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突然之间,谢逸心中生出一种强烈的危机感。 “怎么,很生气,很想打我是吗?来啊!”那厢郑斌瞧见谢逸的表情,很是张狂。 谢逸拳头紧握,很想冲上去给他一拳,但看到郑斌身后五大三粗的扈从,理智告诉他小不忍则乱大谋。与此同时,嫂子杜氏也匆匆上前,死死拉住了谢逸的胳膊。 “怎样,不敢是吧?那就乖乖与我合作,无论是你自己所作,还是你那死鬼二哥的遗作,拿出来便是,我不会亏待你的。” 郑斌大概觉得自己这叫软硬兼施,并且自以为效果不错,目光从杜氏俏丽的脸上拂过,笑吟吟地等着谢逸的答复。 不想正在此时,嘈杂的脚步声在巷口响起,自鸣得意的郑斌转身瞧见刺史府的差役,脸色微变。 “公子,可算找到你了!” 是来找自己的?听到差役饱含热情的呼喊,郑斌脸色再次浮起了笑意,很得意。 可是,满脸堆笑的差役却华丽丽地从眼前闪过,朝着谢逸恭敬一揖。诡异情景突现,隐约能听到清脆的打脸声。 “公子,刺史大人有请!” 差役一开口,又有点惊人的感觉,郑斌一头雾水,怎么回事?难道自己来晚了,侯君集已经得到消息了? 其实谢逸本人也有些云山雾罩,同样没搞清楚状况,侯君集派人来请自己,因为那两首诗吗? 唉,保密工作没做好啊! 一心想要避开,可终究还是没能绕开侯君集。谢逸心中不由嘀咕,难道是命中注定有此一劫? 第十三章 不想做诗人的医生 既然绕不开,那就索性直接面对。 尤其是郑斌今日不请自来,口出狂言,谢逸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感,急于寻求自我保护手段和力量。 在陈州,借助侯君集的力量无疑是个很好的选择。至于将来,谢逸觉得自己之前也许走入了一个误区,有些过于紧张。 纵然侯君集将来会与李承乾一道谋反,也是几年以后的事情,今日与他有些瓜葛又能怎样?来日尽量与他脱离关系便是。 只要不参与到侯君集一党,直接或者间接参与谋反,不见得会有危险。大唐也是有律法的,李世民也并非不讲道理嘛! 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为了远虑而困于近忧,似乎有些南辕北辙了。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谢逸心情轻松了很多,和嫂子杜氏打过招呼之后,便跟随差役前往刺史府。 临走之前,还留给郑斌一个灿烂的微笑,刺史大人召见,没搞清楚状况之前,郑斌绝对不敢对谢家任何一个人无礼。 否则就是打侯君集的脸,纵然是荥阳郑氏子弟,郑斌也绝对不敢开罪当朝国公,尤其一位武将出身的国公。 所以嫂子和妹妹的安全无忧,无须担心。 一路上,谢逸心中便开始思量说辞,卖诗而不行卷这种反常行为必定会被提及,总得有个解释吧? 可踏入刺史府,谢逸才惊讶地发现,自己全然想错了。 “敢问公子如何称呼?多谢你那日为我家少郎君止血。” 侯毅在身边站了许久,谢逸竟没认出来,这不是那日坠马小纨绔身旁的随从么?今日客气恭敬,与那日的嚣张判若两人。 听他话中意味,那日的小纨绔是刺史府少郎君,侯君集的小儿子?谢逸突然笑了,果然是绕不开侯君集啊! 街头出手相助,止血所救之人,偏巧就是侯家少郎君,如此看来,果然是命中注定的相遇。 罢了,不认命不行啊! 那么今日找自己前来又是所为何事呢?道谢吗?这样正好,有侯家这份感恩在,则全然不惧郑斌。 “在下谢逸,不知刺史大人召见所为何事?” 侯毅客气道:“原来是谢公子,请您前来……” 正说着,便瞧见一对中年夫妇快步而出。男的约莫五十岁上下,身体强壮,表情凝重坚毅,一双眸子英气逼人,隐约间还有一股子杀意,不用说肯定是大唐名将,陈国公侯君集无疑。 至于他身旁那位端庄的中年妇人,肯定是侯夫人了,只见她眼睛红肿,一边抹泪一边匆匆而来。 侯毅很识趣,立即上前介绍道:“国公,夫人,这位便是那日为少郎君止血的谢逸,谢公子!” “谢逸见过陈国公,夫人!”谢逸微微欠身见礼。 “多谢你相救我儿……” 谢逸谦虚道:“陈国公不必客气,救危扶伤,助人行善,皆是为人本分。” “少年郎心善助人,殊为难得。”侯君集的感叹非常平静,随后便问道:“观你为我儿止血手法,你似颇通医术?” “是啊,公子如果通医术,可否救救我儿……”侯夫人是个急性子,说话间便失声痛哭,泪流满面。 谢逸心中一动,轻声问道:“呃,敢问国公,夫人,发生何事?” “我儿伤口化脓,高热不退,危在旦夕……”侯夫人眼睛红肿,言辞中极为担心,事态严重程度可见一斑。 侯毅轻声补充道:“记得那日谢公子说过,若伤口清洗不净,可能化脓,如今……想着公子颇通医术,不知可有法子医治?” 原来如此! 谢逸眉头一动,顷刻间心中拂过许多念头,轻声道:“在下确实略通医术,至于救治少郎君,可否让我看过伤情后再说?” 听到这话,纵是侯君集这等千军万马中岿然不动的将军,也微微动容。到底是父子连心,幼子病重,他如何能不悬心? 侯夫人更是如获至宝,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拉着谢逸便往病房而去。 进门之后,谢逸一眼便瞧见,趴在榻上歪头昏迷者正是当日的小纨绔。掀开薄被,和裹身的麻布,可见血肉模糊之处多有化脓,毫无疑问伤口感染了,再一摸额头,更是滚烫吓人。 “发热多久了?” “快一天半了,用了很多法子,体热始终降不下去。”侯夫人啜泣道:“医者们都说,再不退烧,恐有性命之忧。” 就连侯君集也焦急问道:“如何,可有救治之法?” 看着门外一群唯唯诺诺的中老年人,各个手提药箱,沉默不语,想来是束手无策的医者,难怪侯君集夫妇着急。 谢逸略微沉吟,点头道:“或可一试!” “你有几成把握?”门口闪出一个高挑的年轻男子,出口便是质问。 “这位是……” “此乃小婿贺兰楚石。” 谢逸恍然,原来这位便是侯君集的女婿,传说中的东宫侍卫,太子殿下的亲信。贺兰,听姓氏似有胡人血统,不过出身应该不错,兴许还是关陇贵族。 “几成把握我不敢说,自当尽力。”永远不要把话说满,尤其是在一群杀气腾腾,可能还不讲道理的权贵面前。 贺兰楚石质问道:“尽力?要是治不好,耽误了怎么办?” 简直是无理取闹,人都这样了还能怎么耽搁?死马当活马医是事实,但不能说出口,否则真有可能被拉去陪葬。 谢逸指侯毅,平静道:“前日在街口,我欲给少郎君止血时,他们也这么问……” 好在侯君集不算糊涂,沉声问道:“你可有办法?” 谢逸道:“当务之急有二,一个是清洗伤口,彻底消毒;再者,便是退烧。” “清洗伤口?需要准备热水吗?” “不能用水,得准备些烈酒来。”谢逸很无语,先前的医官大概就是用水洗伤口的,细菌扔在,处理不当,加上室内高温,大冬天也没能逃脱化脓的悲剧。 “好!”侯君集一挥手,不消片刻,侯毅便端来个酒罐,轻声道:“此乃自西域天竺而来的三勒浆,乃烈酒。” 谢逸倒出一杯,轻轻一嗅,不由连连摇头。竟然把此事忘了,唐朝的酒水并非后世的烈性白酒,大多是以粮食果品为原料,酿制的米酒和果酒,酒精含量很低,用来消毒压根不行。 瞧着谢逸的举动,贺兰楚石的眼神很不友好,估计很想质问谢逸到底是来救人的,还是品酒的? 谢逸如实道:“陈国公,欲救少郎君,离不开烈酒,但此酒烈性不够。” 侯毅小声嘀咕道:“可这已经是最烈的酒了……” “这……”谢逸沉吟片刻,说道:“取纸笔来,我画个图样,请国公立即找工匠制作,提纯烈酒……” 看着纸上奇怪的图形,有灶台、铁锅、锅盖、漏斗、竹管,还特意备注某处需撒凉水冷却等等,众人都面露狐疑之色。 谢逸道:“做好之后,将酒水倒入锅中,不必煮沸,加热至七成左右,升起的蒸汽冷凝后经竹管流出,如此反复几次,酒水会越发醇烈,便是少郎君救命之物。” “酒水也能治病?可靠吗?”贺兰楚石似乎不大相信,就连侯夫人也有些将信将疑。 侯君集看了看谢逸认真的眼神,低头道:“尽快照做!” “好!”谢逸道:“尽量快些,还有多准备些薄麻布,用沸水煮过,尽快晾干……在下回家一趟,取点药。” 侯夫人道:“谢公子不忙,需要什么药材,此间尽有,我儿病情不容耽搁。” “夫人莫及,此药乃我独家所有,也是少郎君的救命药。”谢逸心中感慨一声,粉红背包里的抗生素,终于要派上用场了。 回家的路上,谢逸心里泛起一种奇怪的感觉,该怎么说呢? 几天前自己是个卖诗文的商贾,今日出入刺史府,本以为要做诗人的,结果却变成了救死扶伤的医生。 这般际遇,用后世调侃之语来说,似乎可以表达为:不想做商贾的诗人不是好医生! 第十四章 神医圣药 相比于做商贾和诗人,医生这个身份很好,甚至可以说完美,至少目前是这样。 以医者身份进入刺史府,救活了小纨绔,侯家少不得要感恩,自然也能得些实惠,甚至是举荐提携。 但是,这与行卷那等投名状行为的性质完全不同,不是自己主动拜于侯家门下,而是侯家的报恩行为,不存从属关系。 将来避开疏远侯君集,也不会被人说成忘恩负义,能有充分的自主性。等到李承乾和侯君集谋反时,又与自己何干呢? 当然了,或许这个想法有些一厢情愿,却也不打紧。谢逸并未打算让侯君集举荐,目前所需要的只是借助刺史府的名头,自我保护罢了。 等手上多点钱财,还是尽早离开陈州这“穷乡僻壤”,虽说先前对长安的第一印象不咋样,但好歹是大唐帝国的都城,还是去瞧瞧吧! 最后一点顾虑也打消了,谢逸心情轻松许多,眼下在陈州,侯君集这颗大树自然要好好利用了。毕竟,机会来之不易。 在差役的护送下回到家中,嫂子杜氏正翘首以盼,焦急不已。 “三郎,刺史大人召见所为何事啊?”事出突然,虽然想着可能是好事,可杜氏……福祸难料,着实让她放心不下。 “嫂子莫要担心,刺史大人的公子病了,请我前去医治。” 太出乎意料的回答,杜氏瞪大了眼睛,惊讶道:“三郎,你何时会医术的?事关人命,莫要胡来啊。” “那个白胡子仙翁教我的!”谢逸轻轻一笑,柔声道:“嫂子放心好了,没把握的事,我不会乱来的。” 说着从粉红背包里取出抗生素,并注射器等药物器材,匆匆又往刺史府去了。 目送谢逸出门,杜氏依然面有忧色,显然是不大放心。 …… 再回到刺史府,相应的器物已经准备妥当。国公家少郎君的救命之物,侯君集亲自督促,工匠们可谓是拼死飞速赶工。 看到炉火燃起,酒气越来越浓烈,谢逸轻轻点头,转身走向床边,取出了注射器和抗生素。 众人瞪大了眼睛,显然都没见过此等神奇物品,贺兰楚石问道:“这是何物?” “药!”谢逸的回答很简洁。 贺兰楚石瞪大眼睛,先看看瓶中的白色粉末,旋即看到瓶上似有文字……或者说图符?只是……那些曲曲拐弯的图符,看起来就像天书一样,全然不懂。 谢逸心中一笑,这是一批国际NGO组织援助的药物,全都是外文,贺兰楚石认识才怪。 随后,谢逸取出注射用水,熟练地溶解抗生素,然后吸取了少量药液先做皮试。虽然说明书上保证生产工艺好,抗生素纯度高,不会引起过敏,但谢逸还是觉得,小心驶得万年船。 小纨绔的外伤治不好死掉,和过敏死掉区别大了,不想侯君集和自己拼命,只能谨慎些。 “谢公子,你这是作甚?”瞧见谢逸拿针尖在儿子手臂上挑了两下,连侯夫人也有些不解了。 谢逸道:“夫人,人的体质各有不同,同样的药物有人用了可以救命,有的人用了反而会有害处。令郎千金之躯,在下不得不谨慎,故而在少郎君皮肤上试验,再作判断。放心好了,皮试不会影响少郎君健康。” 众目睽睽之下,等候了一刻钟后,皮试反应良好。谢逸再无顾忌,准备给小纨绔打针,却被贺兰楚石拦住了。 “你这是作甚?” “用药!” “用药当口服,你欲何为?” 人啊!总是会质疑,甚至否定自身认知范围以外的事情,到底该夸赞他们谨慎,还是嘲讽他们无知呢? 反正对于这个不懂又老是爱无理取闹的东宫侍卫,谢逸气不打一处来,直接采取无视的态度,转身直接对侯君集道:“陈国公,可知扁鹊见蔡桓公的故事?” “略有所闻!” 这就好,不至于鸡同鸭讲。谢逸续道:“昔日扁鹊先后数次见蔡桓公,依次称其病在腠理、皮肤、肠胃、骨髓。 病如是,用药亦如是,或外用于肌肤,或服药入肠胃;有甚者,如关羽刮骨疗毒,是直接深入骨肉;还有一种便是用药于肌理,然后经血脉运转周身。此法比肠胃用药起效快,少郎君病情危重,已经耽误不得。” 众人听得一愣一愣,不过有扁鹊这个相关度并不很高的典故在,似乎很有说服力,还有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贺兰楚石不再说话,侯君集也轻轻点头,谢逸自然也就没什么顾及,小纨绔幸运地成为大唐第一个打针的病人。 抗生素起效需要时间,谢逸不敢耽搁,见提纯的酒水已然醇烈,便开始为小纨绔清洗伤口。 竹板做成的镊子夹起沸水煮过的麻布,蘸上烈酒,轻轻擦拭小纨绔的患处。脓液腐肉与血水一道擦下,血肉模糊,昏迷中的小纨绔发出一声声痛楚的低哼。 侯夫人慈母情怀,不禁潸然泪下,侯君集紧锁的眉头却微微舒展,这应该是个好迹象。贺兰楚石表情悻悻,但没有因错怪谢逸有丝毫愧疚。 全面清洗伤口后,这才撒上侯君集所谓的宫廷秘制创伤药,再用煮沸晾干的麻布包扎伤口。之后又用烈酒不断擦拭小纨绔的脖颈、手脚掌、腋窝、肚皮和大腿等多处。 随着酒精不断蒸发,小纨绔滚烫发红的皮肤渐渐褪色,降温,不过滚烫的额头依旧没有凉下去。 接下来便是漫长的等待,对于侯君集夫妇而言有些煎熬,对于谢逸也不是那么轻松。 不知道侯家小纨绔的体质底子如何,抗生素能够起到的效果难说,要不能及时退烧,很难向侯君集交代。 几个小时仿佛像几年那样漫长,谢逸有些后悔,也许该把那个手机带上,打游戏可以消磨时光。除此之外,他更担心家里的嫂子,自家不回去,嫂子肯定悬心不已,甚至度日如年。 从清晨熬到中午,管家前来请示是否用餐,心忧儿子的侯君集夫妇显然没食欲,直接摆手拒绝了。以至于谢逸这个看病的医生也跟着饿肚子,可怜天下父母心,眼下的情势倒也不好说什么。 直到未时,守在病榻边的侯夫人突然一声惊喜的呼喊,众人冲到榻边,瞧见昏迷多时的小纨绔终于睁开了眼睛。 谢逸上前探查体温,虽然还在发烧状态,但比之先前已经好多了。榻上的小纨绔侧头迷糊地看着谢逸,用极轻的声音问道:“你怎么在此处?” 敢情小纨绔还记得自己啊,缘分? 不用谢逸说话,侯夫人便欣然解释道:“多亏了谢公子救了你,为你疗伤。” “多谢!” “不客气,莫要再说话,好好休息!” 小纨绔很听话,微微颔首,旋即闭上眼睛,显然他依旧很虚弱,疲惫。 谢逸笑道:“少郎君的病情已经开始好转,不过还得再扎一针,保证不再反复。” “好的,有劳谢公子了。”侯夫人已然将谢逸看成神医,儿子的救命恩人,态度无比客气。 于是乎,第二针抗生素进了小纨绔的身体。再加上酒精擦拭,不断蒸发降温,小纨绔的体热开始明显下降。 “陈国公,请医者为少郎君开些清热的汤药吧!” 侯夫人忙道:“药方还是由谢公子来开吧!” 被信任的感觉真好,谢逸轻声道:“夫人见谅,在下所通医术乃是偏门,可为少郎君治伤退烧,但并不擅草药配给之道。” “原来如此!”侯君集摆摆手,安排人开药。目光则落到了注射器和那瓶抗生素上,旋即又落到谢逸身上,若有所思。 内服汤药,外以酒精降温,再加上抗生素,效果自然非同一般。到傍晚时分,小纨绔的体温便彻底降了下来。 历经两日惊魂的侯君集夫妇总算彻底放心,门外一群唯唯诺诺的医者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汗颜无比。 一群号称经验丰富,医术高明之人束手无策的疾病,不想被一个毛头小子轻松摆平,这事……尤其是谢逸被冠上“神医“之名后,更衬托的他们无能。 他们很好奇,这位年轻的神医到底什么来路?还有那个闻所未闻,让国公府少郎君退烧的圣药,究竟是何药材所制? 第十五章 神秘色彩 相比之下,侯君集对谢逸这个人更感兴趣。 小瓶里确是“圣药”,很神奇,但更神奇的应该是拿出药品的人。 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医治手段,着实让人大开眼界,起死回生的手段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清晨儿子病情危重,按照诸多陈州医者的话说,整个大唐恐怕只有药王孙思邈能有回天之力。 很可惜,孙思邈还在千里之外的关中,鞭长莫及。侯君集虽然心碎不已,但其实心里已经在做最坏的打算了。 找谢逸前来,其实也没报多大希望,某种程度上,只是为了给伤心欲绝的侯夫人一点安慰罢了。他没指望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做什么,却不想歪打正着,救了幼子的命。 及至此时,侯君集依然有些后怕,不过更多则是庆幸。 同时也对少年谢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神奇的医术是一方面,侯君集更看重的是其从容不迫,沉着冷静,却又有些不羁的性情。 直觉告诉他,这个少年不简单。尤其是想起谢逸临走前的最后一句话,侯君集似笑非笑,表情深沉。 “陈国公、夫人,今日先告辞了,诊金的事情不着急,待少郎君痊愈之后再说。” 诊金?! 谁也没想到,谢逸竟然特意强调了诊金。 虽说治病付诊金乃是天经地义,但此时这般说出来,却又那么不合情理。以至于一众陈州庸医目瞪口呆,纷纷感慨某“神医”到底年轻,不谙世事。 治好了陈国公府的少郎君,好处能少吗?主动伸手要钱,未免有些唐突,不知礼数,简直傻乎乎的。 谢逸全不理会,特意向侯君集叮嘱道:“陈国公,今日为令郎治病乃是偶然,在下终究并非医者,全耐手中珍稀良药……” 言下之意,我靠的就是抗生素这个所谓的圣药,但极为珍稀,轻易不会出手,所以不要将我神医之名传开。 一众庸医瞧见侯君集点头后,都清楚地意识到该紧闭嘴巴,守口如瓶,最好是忘掉今日的一切。如此也好,便不会将自己的无能之名传遍淮阳,庸医们很是庆幸,心里还对谢逸生出些许感激之情。 这一切,侯君集都看在眼里,事后他询问道:“楚石,可查清楚这少年的底细?既然姓谢,可是陈郡谢氏子弟?” “应该是,陈州姓谢的大都是昔年陈郡谢氏子孙,只是并非嫡系,且如今大多已经落魄。”贺兰楚石道:“这个谢逸多半也不例外,据小婿了解,数年之前,他家应算是淮阳殷实富足之家,有宅邸和不少良田。 不过大概几年前,谢家好似中邪一般,厄运连连,家人多亡故。到如今只剩下谢逸,并一寡嫂一幼妹,而这个谢逸则是个败家子……” “败家子?”侯君集不由有些惊讶。 “没错!”贺兰楚石道:“据差役们打探到的消息,谢逸嗜赌成性,几年下来输光了家中的宅邸田产,如今可谓是一贫如洗。” “果真吗?”侯君集捋着胡须,仿佛有些难以置信。 贺兰楚石道:“此事知情人不少,众口一词,想必不会有错。听说前不久,他输光了家业曾投湖自尽,但被人救了……而今生活困窘,据侯毅所言,前去接他之时,见到谢家如今的居所残破不堪……也难怪他会直接开口要诊金,也许这算是个侧面的佐证。” “是吗?”侯君集低声喃喃道:“难不成是大难不死,幡然醒悟了?” “对了,岳父大人,侯毅声称今日在谢家门口遇到了郑斌,他当时也在场。” “哦?他们有何关联?” “暂不清楚,小婿会尽快调查清楚。” 侯君集点头道:“好,待天佑痊愈后,请谢逸来刺史府赴宴,以示感谢,同时奉上诊金,不可亏待他。” …… 谢逸现在身上有很多谜,颇具神秘色彩,侯君集好奇,郑斌同样好奇。 自打那日在望湖楼被人抢了风头,他心里边一直不是滋味。更没想到仔细调查,打在自己脸上的一巴掌,竟然是败家子谢三郎挥出的。 郑斌少不得大跌眼镜,没有暴跳如雷殊为难得,原因就在于——利用价值。 可惜很不巧,今日找上门,验证了先前的猜想,却没达到预期的目的。谢逸不买账,没能为我所用不说,还被刺史府请走了。 郑斌首先怀疑的便是诗文,刺史大人惜才,大肆寻找《春晓》和《从军行》的原作者是公开的秘密,莫非他已经找到了? 如果是这样,谢逸于自己而言,便没有分毫利用价值了,还会是竞争对手和巨大威胁。有了侯君集的庇护,想要对付谢逸就很难下手了。 所以郑斌很着急,想要搞清楚谢逸入刺史府的原因。 到了傍晚时分,有眉目了,只是好像有些偏差。陈国公家的少郎君生病了,好像很严重,淮阳城里有名望的医者都被请进了淮阳城。 谢逸在此时被请入刺史府,进去又回家,继而再进入,一直到天黑被礼送出府。 他到底是去做什么? 儿子病重,侯君集应该没心思和精力招揽人才吧?那败家子去做什么?难道去看病? 开什么玩笑,败家子懂医术?郑斌连连摇头,几乎被自己逗笑。在他的印象里,谢三郎就是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而已,哪懂得那么多? 不过……他既有可能写出好诗,懂些医术似乎也不奇怪,不会的,不会的…… 诸多繁杂的念头浮上心头,郑斌的思绪陡然间有些混乱了,想不通,实在想不出个合理解释…… 他实在有些搞不明白,谢逸究竟去刺史府做什么?败家子过去是深藏不露,还是发生了什么重大变化? 不太可能啊…… 搞不清楚状况,便丝毫不敢轻举妄动,还得时刻提防着谢逸这个潜在的威胁,郑斌不由有些头大。 …… 走在回家的路上,谢逸在盘算着下一步的打算。 今日救了小纨绔,侯家等于欠自己一个人情,谢逸没有提的别要求,而是直接要钱。 如此便是公平交易,不管是眼下还是将来,很多事情都好说,免得剪不断理还乱,同时也算是未雨绸缪。 两支抗生素金贵无比,诊金自然不能少,作为生活必须和接下来的启动资金。 但这事不会就这么完了,刺史府恩人这个角色是一个很好的保护,保证在短期内安全无忧。还能借着侯君集的名头,获得一些其他方面的便利,这些都是隐性福利。 借此良机,赶紧让事业起步,然后……如果能够借机敲打,对付郑斌,也算是报仇了。 至于方案,谢逸心中已有腹稿,差的只是契机和具体实施罢了。 如今天色已晚,暂时不想这么多了,当务之急是回家吃饭。侯君集夫妇也真是的,一心扑在儿子身上,全然忘了旁人还在饿肚子。 想必家中嫂子肯定做好了饭菜在等自己,说不定还会一直站在门口翘首等待,不见到自己她肯定不放心。 对于这种特别的依恋和守候,谢逸很满足,也很享受。 这个时间,妹妹小蛮说不定已经困倦入睡了,那么只剩下嫂子和自己,正好来个烛光晚餐,应该会很浪漫吧! 想到这里,谢逸匆匆加快了脚步。 * PS:感谢书友荔子华清、海天枭龙的打赏! 第十六章 无巧不成书 果不其然,回到家中时,嫂子杜氏面带忧色,正在门口踱步。 “三郎,你回来了,吃过饭否?”瞧见谢逸的身影,杜氏不由自主流露出些许兴奋,尽管她刻意控制,却依旧有迹可循。 嘿嘿,谢逸看在眼里,轻轻一笑:“没呢,刺史府没管饭,肚子饿的咕咕叫。” “家里备有饭食,快些吃吧!”贤惠的杜氏当即从锅里端出温着的饭菜,摆在炕桌之上。 谢逸仔细一瞧,妹妹小蛮果然已经入睡,炕桌上的灯烛恰好映照出杜氏窈窕的身影,亭亭玉立,玲珑有致。 烛光、晚餐、美人、倩影,不错不错! 清晨的好氛围被郑斌破坏了,这会算是弥补吧,谢逸心满意不足。 “嫂子,坐在对面,一起吃!” “嗯!”杜氏倒没推辞,之前担心谢逸,食不下咽,腹中确实空空如也。 “三郎,你今天去刺史府,果真是医病?” 谢逸笑道:“对啊,那天我在街上救了个小纨绔,没想到是刺史府的少郎君,不听我的劝告,结果重病垂危,找我去救命。” “那结果呢?” “神医出手,自然药到病除,已经没大碍了,不过要痊愈还需将养几日。” “哦,那就好!”杜氏点点头,旋即好奇道:“三郎,你何时学的医术?” “白胡子仙翁教的啊,还记得那个粉色包裹吗?全靠里面的灵丹妙药。”谢逸搬出了一如既往的说辞,信誓旦旦。 “那个包裹里的物事,都是仙翁送你的?” “对啊,怎么了?” “没,没什么……”杜氏支支吾吾,不由自主有些脸红,因为她想起了那张羞人的图画,以及自己身上的小衣……难道也是仙翁给的?如果是这样……这位仙翁未免也有点…… “为老不尊”几个字在心里打了几个转,杜氏终究没敢说出来,一来怕对仙翁不敬,二来怕说起那事,又会引起尴尬。同炕而眠的两人好比是一堆干柴,见不得一丝火星。 “对了嫂子,以后你不必起早贪黑织布了,这次赚了一笔诊金,过两天就付账,够我们花一段时间。”谢逸看着纤柔操劳的嫂子,着实有些心疼。 “哦……” “我呢,还准备做点生意,以后啊……”谢逸看着楚楚动人的嫂子,悠悠道:“以后我来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就是了。” 刹那间,杜氏嘴角浮起一丝含羞的笑意,脸上不由自主红霞漫天,灯烛之下,越发的娇艳欲滴。 谢逸不由在想,如果烛光晚餐再多上两杯红酒该多好。灯下美人微醉,气氛旖旎动人,接下来是不是可以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呢? 可惜,红酒没有啊…… 酒?! 想到这里,谢逸突然心中一动,差点把这茬忘记了…… …… 清晨醒来,貌美如花的嫂子又先一步起身了。 唉!谢逸轻叹一声,暗下决心,寻个合适的时机,以后得让她和自己同寝同起才是,嘿嘿! 吃过早饭,和嫂子柔声道别,谢逸便上街了。昨天还想着寻找商机,盘算谋划,但昨晚烛光晚餐独缺红酒这么一提醒,计划陡然清晰明确了很多。 大唐的酒水绵软的有些过分,实在与煌煌盛世,赫赫国威不匹配,好男儿当饮烈酒佳酿才是。 昨日在刺史府,那些所谓的三勒浆、葡萄酒都是什么玩意,没滋没味的。倒是提纯出来的酒水便很不错,谢逸偷偷尝了点,已然相当醇烈。 提纯程度只要把握好,再加上适当勾兑调配,供应市场,想必会有很多人喜欢。何况自己多少懂些后世蒸馏白酒的方法,试验一番,弄出个章程来,便是巨大商机,绝对财源滚滚啊! 不过这事完全由自己来做不行,不得不承认一个窘迫的事实——没本钱。纵然刺史府支付了那笔高昂的诊金,启动资金也不够,何况谢逸有打算少要一点,落个人情。 时不我待,谢逸考虑寻找个合伙人。这也有自恃身份的长远考虑,毕竟商人在这个年代地位低,容易被人看不起。 其实权贵之家也有经营诸多生意,钱财谁人不需,谁人不爱呢?不过他们都做的隐蔽,皆是让旁人代为打理。 谢逸也打算采用这种模式,寻找个合伙人,将来等自己发达了,作为谢家的代理人。 做生意首先要了解市场,一番打听之后,谢逸发现了件很有趣的事情,可谓是无巧不成书。 陈州,乃至整个两淮,最大的酒水商家竟然属于郑家。没错,就是郑斌他们家。 同时也对郑斌家庭背景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此人确实出自荥阳郑氏,但并非嫡系子孙。其父在郑家的地位算不上高,却也颇受重用。 世家门阀之所以能量大,除了传承日久,在朝堂、教化、人脉等方面根基深厚外,其财力,甚至是国计民生方面的影响力都不容忽视。 无论是五姓七望,还是关陇贵族,在大唐各地都经营着不少商行铺面,遍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荥阳郑氏自然也不例外,尤其是老家附近的两淮地区,自然要格外重视。 这不是什么秘密,只要详加打听,再加上些许推敲,不难得出结论。当然了,除了明面上的,郑家肯定还有许多隐秘的产业,这便是旁人很难知晓的辛密了。 郑斌父子在两淮替郑家经营如粮食、酒水、船运等行业生意,陈州更是其重要据点。据说酒水生意正是郑斌自己一手打理,正是因此,他才会有嚣张的底气。 当然了,郑斌自也有难处,作为门阀子弟,他自然不甘心做个打理生意“商贾”,他也有“上进心”有抱负。 侯君集赴任陈州,对他而言是个绝好的机会,尤其是可能攀上东宫,郑斌自然格外重视。故而去望湖楼行卷,并赠厚礼给贺兰楚石,为的都是前程。 至于行卷的那首诗,多半也是他花大力气弄来的,偏生还被从谢逸手中买诗的陆安掩盖了光芒。 事后刺史府的态度颇为冷淡,郑斌少不得有些失落,满腹怨气。 得知诗文出自谢逸之手后,郑斌心中有恨有喜。如果能够买到更多好诗,才名远扬,不仅权贵会欣赏,郑氏家族也会重视并扶持自己,比肩嫡房子孙。 可惜这个美梦被谢逸无情拒绝了,郑斌更不会想到,他恼羞成诺的威胁,也彻底惹恼了谢逸。 打听清楚情况,并推敲出大概的脉络之后,一个初衷是自卫的报复计划便在谢逸心中成形了。 对于郑斌这种嚣张的纨绔子弟,最好的报复方式,便是先敲碎他的美梦,再剥夺他引以为傲的凭恃,最好是让他跌入噩梦之中。 谢逸很期待,如果郑家在陈州,乃是两淮的酒水生意一落千丈,郑斌该如何向荥阳老家交代呢? 当然了,在此之前,自己需要找个帮手。详细了解后,谢逸惊喜地发现,陈州还有一家酒水商贩,赫然是陆氏商行,就是那个买诗文的胖子陆安家。 果然是无巧不成书啊! 谢逸心中一笑,看来该去见见陆胖子,和他再谈一笔生意。不过在此之前,也许该先向他道个歉,而且保证这次售前售后服务绝对不会再脱节…… 第十七章 故乡自有贵人助 胖少年的老爹陆通原本只是个小粮商,但十多年前抓住了一次机会发迹,从而成为陈州有名有号的大商贾。 武德六年,辅公祏反唐,河间郡王李孝恭奉命率部平叛,军粮运输不济。粮商陆通抓住机会,动用船队将自家仓中粮食运往前线,解大军燃眉之急。 平叛之后,立下功劳,得到李孝恭的旌表和关照。从此立足陈州,几年下来便成腰缠万贯的富商巨贾。 但陆通并不满意现状,大唐是个贵族社会,讲究门第,讲究士农工商,商人没有地位,哪怕有钱也处处被人轻视。纵然是昔年资助武德皇帝起兵的武士彟,爵封应国公,依然被人看不起。 想要改变低贱地位,途径有二,一个是联姻,迎娶高门显贵家的女子为妻,应国公武士彟迎娶杨夫人便是如此。 其次便是入仕,虽改变不了门第,但不至再是在被人轻贱的商贾。然后再重修一下家族谱牒,与某个名门望族沾亲带故,几代人之后,陆家便能非同往昔。 为此,陆通想了很多办法,比如前往长安拜访昔日“恩主”李孝恭。可河间郡王岂是一介商贾能够见到的?尚未递上名刺,便被王府侍卫扫地出门了。 也是,自己并非王府门客,时隔多年的一点旧交情,郡王贵人多忘事,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碰了一鼻子灰的陆通黯然离开长安,临走时在会昌寺算了一卦,得到的说辞是——故乡自有贵人助。 本来陆通不相信,却不想恰好陈国公履新陈州,两淮才俊竞相行卷。也许这就是会昌寺高僧所称的贵人吧,纵然儿子资质不佳,学问不深,陆通依旧让儿子陆安前去,至少要试一试。 结果儿子“不负所望”,力压众才俊,扬名望湖楼,却随即成为全城笑柄。好在事情过去了,风头正慢慢平息。 陆通少不得郁闷,却没有生气,也没有责怪儿子,更多的则是失望,难道当年会昌寺法师所言有误? 陈州这等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如果国公都不算上贵人,还能有谁呢? 一想到儿子资质平庸,陆通便怅然若失,也许陆家真没有这个富贵命,还是不要白日做梦的好。好好教儿子做生意,纵然商贾地位低些,却也富足自在。 只是…… 眼下这生意也不大好做,当年借着帮过河间郡王,陈州地面上官员商贾都卖几分面子,才得以做大。但时隔多年,李孝恭遗留的影响早已烟消云散,陆家不过是个普通的商贾而已。 当以荥阳郑氏为后台的商家介入时,陆家的生意便不好做了,淮水船运被郑家控制后,陆氏商行的粮食运输便处处受到掣肘。 郑家运来了西域的葡萄酒之后,陆氏商行原本红火的酒水生意也暗淡的。郑家少东主的郑斌更是咄咄逼人,处处打压嘲讽陆家。 以至于陆通时常感叹,到底是得罪了哪路神灵?流年不利,还是陆家命数不佳,注定难富贵?自己眼下还能支撑一时,儿子生的憨厚耿直,将来恐怕难以独当一面。 陆家未来堪忧啊! 陆通忧心忡忡看着儿子,长吁短叹之际,一个少年人登门了。 …… “请问少年郎有何贵干?”立即有伙计上前询问。 来者正是谢逸,他先四处打量几眼,笑道:“我是你们少东家的朋友,来找贵行东家……” 呃…… 伙计可能不习惯这个逻辑,一时有些愕然,不过没等他反应过来,一个胖少年便冲了过来。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啊! “少东家,这位少年郎自称是您的朋友……” “朋友?我与你是朋友吗?”胖少年一把推开伙计,冲上前几乎抓住谢逸的衣领质问。 “当然了,难道不是吗?”谢逸笑着反问。 “还说呢,若非你是,我何至于……”往事不堪回首,胖少年想起来便火大,欲哭无泪。 谢逸轻声道:“那日见你很想上望湖楼,我才将诗文卖与你的,至于后来的事情,谁也不希望嘛,所以怪不得我啊! 就像有人从你家买了个瓷瓶,回去之后用瓷瓶打死人了,难道要你抵罪吗?” “呃,好像……有些道理。” 谢逸笑道:“没错吧,与我无关对吧?” “哼,你今日前来作甚,要拿两贯钱吗?没门!我不要你赔钱就不错了。”胖少年果断拒绝。 “嘿嘿,胖……陆兄多虑了,在下今日前来是想和你谈笔生意。”说完之后,谢逸满脸含笑。 “生意?”吃过一次亏的胖少年陆安顿时心生警惕。 “陆兄,我当真是来谈生意的。”谢逸一脸真诚,很疑惑为什么没人相信呢? “少年郎如何称呼?来谈什么生意?”在幕后冷眼旁观许久的陆通走了出来。 “在下谢逸,敢问可是陆东主当面?”其实谢逸本身就是来找他的,胖少年憨憨的,确实老实,但肯定决断不了这样的大事。 “敝人陆通,原来是谢公子,当日就是尊驾卖诗与我儿?”陆通满脸含笑,看不出是喜是怒。 出于谨慎,谢逸歉然道:“正是,当日是在下唐突了,以至于累及少东主。” 陆通和颜悦色道:“罢了,到底是我儿学问不精,不过谢公子大才,何故不去望湖楼行卷呢?” “这个……人各有志,处境不同,选择自然不同……”谢逸道:“兴许陆东主也听过在下的名头,只是不怎么好听……那日家中窘迫,不得已才从令郎手中换得度日家资,说起来还要感谢少东主呢!” “谢公子言重了。”足够的寒暄之后,陆通正色道:“言归正传吧,尊驾今日的来意是?” “谈生意,谈合作。” “不知是什么生意?” “陆东主先尝尝这个。”谢逸递上一个小瓷瓶,这是昨日从刺史府顺出的提纯酒,本来打算做日常消毒用的,结果重新调配下另作重要用途。 陆通接过,在鼻头轻轻一嗅,脸色已然起了变化。待入口之后,先是表情微微有些痛苦,随后眉梢尽是喜色。 “谢公子,此酒何以如此醇烈?” 谢逸道:“如果贵府商行出售的皆是此等烈酒,不知销路如何?” “此酒虽与葡萄酒原味相似,但更为醇烈,想必更得客商喜爱!”陆通是精明的商人,一眼便看出其价值。 “我有此酒酿制配方,陆东主有作坊,不知可有合作可能?” “当然,如果谢公子有此意,求之不得啊!”陆通满脸欣喜,随即却又神色凝重地问道:“不知谢公子缘何专门与我合作?” “因为我们有相同的敌手……” 一转念,陆通便想到了很多。作为一个消息灵通的商贾,城中很多传言都有所耳闻,败家子谢逸的名头也听到过。 “确实如此。”陆通笑问道:“只是……谢公子既有超凡文采和宝贵秘方,当初若是……想必今日也会是陈州首屈一指……” 陆通说的很委婉,就差直接说:你这么有本事的,当初为何非要做个败家子呢?否则今日何至于如此落魄? 着实是个尴尬,也很难回答的问题。 谢逸无奈,只要硬着头皮道:“陆东主,当初在下年少无知,多有轻狂之举,实在惭愧。不过在下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陆通心中默念两边,眼中顿时异彩连连,这气度,这雄心,这志向,非同一般啊! “谢公子果然大才,失敬!”陆通道:“合作自然是好,只是我等皆是无权无势的平民,竞争起来恐怕……” 郑家乃是庞然大物,实力强大,手段算不上高明,但足够强势,寻常人根本不敢与之正面交手。陆通过去多是采用避让策略,以至于局面越发不堪,才落到如此地步。 醇烈的酒激起了他重振旗鼓的信心,却依旧对郑家的威胁多有顾虑。 谢逸看穿了他的心思,笑道:“不必担心,如今可不是武德年间了,那家的女婿倒台日久,如今虽然张扬,却不敢过分狂妄。 毕竟……要不了几日,在下便会是刺史府的座上客,如此陆东主可否放心呢?” 荥阳郑氏这几年确实不如以前,盖因为他家的女儿郑观音原是隐太子李建成之妻,本来注定母仪天下的太子妃。 可惜玄武门之变后,成了被幽居深宫的罪妇。荥阳郑氏原本是鼎立支持女婿李建成的,在李世民眼里多少有点眼中钉的感觉。不过千年世家门阀,轻易拔除不得,更不能轻动,不过是稍微冷淡些罢了。 荥阳郑氏也有自知之明,这几年一直相对低调。在寻常百姓商贾面前作威作福可以,但在昔日的秦王府旧将,当朝国公面前绝对不敢嚣张。 如果谢逸是刺史侯君集的座上客,那么郑家何惧之有?想起让儿子丢脸的两首诗,陆通相信这完全有可能。 不由自主间,他还想起了会昌寺法师的那句话——故乡自有贵人助。陆通不由意动,难道……莫非这少年郎便是我陆家的贵人? * PS:感谢书友依风弄月的打赏,周一求收藏,求推荐票,谢谢! 第十八章 何陋之有 谢逸并不知道自己被当作了“贵人”,只觉得陆通为人爽快,两人可谓是一拍即合。 尤其是数日后,小纨绔侯天佑病愈,谢逸前往刺史府赴宴,得陈国公侯君集款待。消息一出,陆通再无疑虑,欣喜不已。 一份大唐版股权分配协议书出炉了,陆通负责出钱出设备,谢逸则以技术入股,合作开酿醇香烈酒。 所得收益,五五分账。 双方合作意向强烈,效率自然很快,盖因为寒冬凛冽,新年将至,乃是一年中烈酒生意最好的时候,岂能错过? 谢逸更担心的则是专利时效的问题,当日在刺史府救小纨绔,事急从权,泄露过烈酒提纯方法。虽说已经叮嘱侯君集保密,但这年头的人多半没什么商业机密意识,人多嘴杂,冷不丁就露出风去了。刺史府的人先不说,单单那群庸医,能指望他们绝对守口如瓶? 谨慎起见,必须尽快投产,即便将来出问题,也能先一步打造出品牌优势,最好是垄断。 当然了,如果有人打算用见不得光的手段竞争,也是不怕的。提纯酒精算个屁,直接用粮食酿制蒸馏白酒才是本事,这是一家独有的绝密配方。 不过使用和推广得一步一步来,不可着急。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防着庸医、防着郑斌,也得考察一下陆家父子,稳妥之人才能长期合作。 自己脑中的配方图纸一大堆,只要陆通是妥帖人,便会在适当的时候拿出来,大家一起赚得盆满钵溢。 有生意做,自然就格外忙碌,谢逸这几日可谓是早出晚归。甚至连与嫂子杜氏调笑打趣,增进感情的时间都没有。 也不知道嫂子会不会觉得被冷落?会否有失落感?谢逸不免有些内疚。 这日早早收工之后,谢逸决定回家与嫂子一道共进晚餐。红烛已经备好,还带些许质量上乘的葡萄酒,今日可谓是准备万全。 红烛、美酒、佳人…… 想想便觉得怦然心动,只待烘托出旖旎气氛,于动人之处动情…… 可惜啊,人生就是这样无奈,总有些人在不合时宜的时间突然出现,坏人好事。 谢逸刚刚走到巷口,尚未进家门,便被人叫住了。 来者是侯毅,刺史府头号家奴,恭敬对谢逸一礼,客气道:“谢公子,我家姑爷有请。” “贺兰侍卫?” “是的,我家姑爷在城中偎红楼设宴,邀谢公子前去赴宴。” 一百贯诊金已经付过了,感谢宴也赴过了,侯君集夫妇虽然客客气气,但这桩“恩情”似乎也该止步于此,暂时告一段落。 却不想贺兰楚石突然邀请自己,这是为哪般?是他自己的意思,还是侯君集的意思? 鉴于他身份特别,谢逸有些摸不准其来意,不过既然是侯毅前来下帖子,想来侯君集应该知情。 天知道他们翁婿在弄什么名堂,不管是谁的意思,打扰了自己烛光晚餐……的美事,谢逸心中多少有些不快。 只是国公府东床快婿,东宫太子心腹侍卫,这样的人得罪不起啊!谢逸无奈道:“好,稍候片刻,我回家打个招呼即便前往。” “是,小人在此等候谢公子。” 待遇还真是周到,谢逸无可奈何,只得匆匆回家交代一声。放下心心念的红烛美酒,和嫂子道别,跟着侯毅一道前往偎红楼。 倚红偎翠,想想便不是什么好地方。果不其然,到了之后才发现,偎红楼正是淮阳城里数一数二的青楼。 败家子以前虽然不肖,却很少出入这等地方,故而并不熟悉。 没想到贺兰楚石竟在此设宴,谢逸不由在想,在老丈人眼皮子底下出入青楼楚馆宴饮取乐,这样真的好吗? 难道侯君集不在乎,或者很放心女婿的人品?罢了,既然贺兰楚石敢正大光明来,自己何必杞人忧天呢? 倒是自己,出入青楼,回家之后,嫂子会不会生气呢?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谢逸走上了偎红楼。 贺兰楚石宴请的客人很多,并非自己一人。谢逸举目四望,见在座之人或是陈州才俊,或是豪贵子弟,郑斌竟然也在,当真是冤家路窄啊! 郑斌也第一眼便瞧见了谢逸,目光里当然没有友好和善,却没有惊讶。单独前去刺史府赴宴这等殊荣,可不是寻常人能有的,偏生败家子谢逸……着实让人嫉妒啊! “谢公子来了,快些入座。”纵然给小纨绔治病那日,两人有些不愉快的口舌之争,但贺兰楚石仿佛什么都忘了,态度相当和善客气。 谢逸也便顺坡下驴,笑道:“贺兰侍卫客气了,呼在下三郎便是。” “好,三郎啊,你可来晚了…” “抱歉,在下住的远些,确实来得迟了,见谅。” 谢逸客套致歉,本来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可谁知有人偏生不和谐道:“是啊,听说三郎现居城南旧巷破屋之中,道路确是远了些。” 只看了一眼,谢逸便清楚地察觉到,这人是郑斌的狗腿子,出言不逊是谁的授意显而易见。 “可惜啊,要是住在东街的大宅里,过来肯定很快很方便,城南这么远,三郎肯定走累了吧?” “关键是那边陋室破屋,这大冬天的,冷不冷啊?”有人貌似关切,笑问道:“三郎,莫不如在这偎红楼给你寻一居室,长居此间如何?” 有人开头,紧接着便是一连串的嘲讽。 一切尽收眼底,贺兰楚石只是笑吟吟地喝酒,仿佛恍然未闻,他很好奇谢逸的反应。或者说,岳父侯君集很好奇,若非如此,也许今日宴请的名单上不会有谢逸。 “不劳各位费心。”谢逸笑道:“在下的居所虽然简陋些,但温暖舒适,甚合我心。” 绝对实话,房子是简陋,但有一张火炕在,可谓温暖如春。更重要的是,有个貌美如花的美人儿同炕而眠,此等近水楼台的艳福可不是哪里都有的。 纵然有广厦豪宅,谢逸现在也不想换住处,那张旖旎暧昧,可能无限的火炕,当真舍不得啊! 不过在旁人眼里,便是死要面子的说辞,换来的自然是更多的嘲讽。 “谢三郎,一间残垣断壁的破屋子而已,舒适在何处啊?你竟然很满意?” “也不见得,谢三郎今非昔日,兴许他更喜欢如今的穷苦日子呢?” 言辞越发的直接不堪,谢逸依旧表情如常,不怒不躁,这让贺兰楚石越发好奇。难怪岳父大人对此人颇为关注,不是没有道理啊,单是这份定力和心性…… 还有,前几日他刚从刺史府收了一百贯的天价诊金,虽不够置办豪宅大院,但换个好些的住处该可以,何以非得住在那个破屋里呢? 贺兰楚石对此也很不解,但片刻之后便得到了答案。 只听谢逸悠悠道:“在下所居确是陋室破屋,只是常言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第十九章 再赌一把 装逼,很高雅的装逼。 至少谢逸自己是这么认为的,本不想这样,奈何对方欺人太甚。 效果很显著,因为很高雅。 虽然一帮纨绔子弟心中依旧不屑,不就是一间破屋嘛。但不争的事实摆在眼前,用这样华丽的骈体文描绘一番,陡然间格调高了不知几许。感觉纵是广厦华庭,在它面前也不值一提。 能与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相提并论的破房子,还能嘲讽其简陋吗?这种时候,简陋完全就是高雅的代名词。 以至于有人想要嘲讽反驳,却哑口无言,压根不知如何措辞。稍微不注意,就会显得自己很低俗,土包子一个。 顷刻之间,偎红楼这等烟花之地,竟然变得清新脱俗,气氛高雅无比,却也十分别扭。 但谁也没有轻易打破这种别扭,或许是无能,也许是不敢。 众人的目光不由自主从谢逸身上移开,落到贺兰楚石的主位上,偶尔又偷瞥一眼郑斌,等着他们发话。 贺兰楚石有些惊讶,然后似乎还有点惊喜。谢逸是在装逼没错,但装的高,装的妙啊! 这等文辞优美,立意高雅的文章堪称名篇,隐约透着魏晋名士风范。传扬出去,必定广受传送,谢逸也会被冠以才子名士的头衔。 完全不可预料的话题契机下,信手拈来,出口成章,要说是事先有准备,恐怕谁也不会相信。由此可见,肯定是本人所作无疑,可见这个谢三郎腹有诗书,才思敏捷,才华横溢。 人才啊! 想想自己来陈州的目的,贺兰楚石心中不由自主有点小激动,今晚当真是歪打正着,邀请谢逸前来实在是明智之举,意外收获。 出口成章的骈文,相比之下可比郑斌那首不知何人代笔,锤炼多久的诗文强多了。更重要的是,谢逸的背景不像郑斌那样复杂。 厚待没有顾虑和麻烦,而且容易为我所用,好像还是出自陈郡谢氏,也算名门望族,确为可造之材。 “三郎才思敏捷,高尚雅致,此文真是令我等惊叹……”贺兰楚石一开口,便奠定了基调。 一众纨绔黯然不语,郑斌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他现在已经能肯定,《春晓》和《从军行》两首诗也是谢逸的手笔,今日出口成章便是最好的佐证。 这是个很糟糕的情况,如果真是死鬼谢二郎的遗作倒罢了,终究还是坐吃山空的败家子而已。不想败家子谢逸竟突然变得如此有才华,这就全然不同了。 俨然是个强劲对手,并且盖过了自己的风头,并遥遥领先。顷刻之间,谢逸三番两次出入刺史府便有了顺理成章的解释,自家不被重视似乎也有答案了。 刺史府对自己不闻不问,对谢逸却重视有佳,迥异的待遇,顿时让郑斌敏感的内心一阵阵的不快。 “三郎这是深藏不露啊,这篇文章如是,《春晓》与《从军行》更是难得佳作,当真是才思敏捷,文采飞扬,让人叹为观止。” 贺兰楚石猛然一惊,愕然道:“那两首诗也是三郎所作?” 这下轮到郑斌不解了,难道贺兰楚石不知晓此事?那谢逸出入刺史府……难道自己想错了?郑斌突然觉得自己说错了一句话,很蠢很蠢。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谢逸也没打算刻意掩饰,低声道:“是昔年与家兄一道写下的旧作。” 谦虚,诗可以是兄弟合写的旧作,刚才出口成章该不是吧?才华横溢之人,总是格外谦虚。 贺兰楚石便如此认定,原来岳父侯君集一直要寻访之人竟然是他?连日就在眼皮子底下打转,竟然没看出来,真是……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医术高超,才华横溢,沉着冷静的十七岁少年,绝对是难得的人才啊! 这样的人,如果能得举荐…… 想起自己特殊的身份,贺兰楚石不禁有些为难,同时也好奇,既然有如此佳作,那日何故不去行卷呢?卖诗换钱,怎么听着都觉得有辱斯文,傻里吧唧。 想起适才众人的嘲讽,东宫侍卫大哥很快自动脑补了很多理由。比如谢家当时确是一贫如洗,急着用钱买米下锅。 再比如,作为一个输光家产的败家子,名声很臭,冒然前去望湖楼,可能也会被扫地出门。要是没有这些天的了解,纵然谢逸很有才华,但名声不堪,即便是岳父侯君集恐怕也不敢轻易招揽。 不过人是会变的,眼前的谢逸哪里有一点败家子的不堪模样?虽然众人言之凿凿,但贺兰楚石不由心生怀疑,难道以前是误传?或者真如岳父说的那样,败家子大难不死,大彻大悟,脱胎换骨了? 不管怎么说,谢逸绝对是个难得的人才,也不枉自己来陈州走一遭。至于此人将来为谁所用……先不着急,结交笼络下再说。 贺兰楚石笑道:“三郎高尚雅致,才华横溢,着实难得,祖上可是当年乌衣巷谢家?” “是,先祖灵运公为晋时康乐县公。”这等显摆祖先,往脸上贴金的好事,谢逸自然不会客气。 “原来如此,难怪三郎才华横溢,乃是家学渊源之故,大有魏晋名士之风啊!”贺兰楚石作恍然状,少不得连声赞叹。 郑斌等一群纨绔脸色变的很难看,心里更是多有不满,不免暗中嘀咕:陈郡谢氏已经没落多年,哪里谈得上家学渊源?一个败家子而已,道出几句华丽文辞便是名士之风? “贺兰侍卫谬赞了。”谢逸谦虚回应,同时不忘用傲然目光扫过一众纨绔,毫不客气地反嘲讽。 “三郎不必过谦。”贺兰楚石笑道:“虽说三郎高尚雅致,但居所还是宽敞明亮些好,不知贵府旧居何处?” 既然动了笼络的心思,就要下大力气,这是贺兰楚石的一贯看法。对于一个败家子而言,拿回昔日输掉的旧居,应该是一件很兴奋的事情吧! “旧宅在东街,门口有三棵大柳树。” 谢逸话一出口,郑斌的脸色有些不好了。那栋宅子败家子输给他之后,转手便作为礼物送给贺兰楚石,说是暂借的居所,但实际是白送。 贺兰楚石也很意外,没想到竟然如此巧合,郑斌献给自己的暂居之所竟然是谢家老宅,这事…… 按照贺兰楚石的想法,他很想直接把宅子送还给谢逸,如此正好落个人情。但如今所有权在郑斌手中,纵然有“暂借”之说,自己若太过随意,面子上过不去。 何况郑斌出身荥阳郑氏,也是自己需要笼络的对象,太过厚此薄彼显然不好。难办啊,贺兰楚石目光沉沉,先后从谢逸和郑斌身上掠过,不由有些犯难了。 郑斌很郁闷,却不得不面对,瞧见贺兰楚石含蓄的眼神,只得硬着头皮笑道:“三郎啊,当初这宅子是赌局输了,抵给我的……不若我们今天再赌一把,你把宅子赢回去如何?” 这个办法…… 贺兰楚石不知该说什么好,郑斌已经算给面子了,让他白白还给谢逸肯定不可能。作赌算是个公平的方式,只是谢逸有这个运气赢回去吗?他又拿什么做赌注呢? 不等谢逸与贺兰楚石开口,郑斌便朗声道:“作赌方式你来决定,我奉陪到底,你要是赢了,宅邸还你;不过,若你输了,就到我家做两年西席,如何?” 第二十章 令人惆怅的胜局 再赌一把! 赢了拿回老宅,输了去郑家做两年西席。 说的好听,但这西席绝对不好做,可不是教书先生那么简单,等若是两年卖身契。 要么乖乖为郑斌做事,比如做他的枪手;要么被他羞辱折磨,指不定不堪成什么模样。两年时间要是顺利挺过去还好,要是熬不过去,纵然没有性命之忧,也会前程尽毁。 不得不说,郑斌有点狠! 贺兰楚石略微不悦,谢逸是自己替太……看中的人,去你郑家做西席? 不懂事!千牛备身贺兰楚石觉得郑斌有些过分了,却又不好强行插手,过分的偏袒一方亦非明智之举。 毕竟这是一个看似公平的赌约,就连作赌的方式都让谢逸自己选择。还是看看谢逸如何决定吧,此中利害想必他心知肚明。 说实话,谢逸不想赌。 从使用价值来看,一座宅邸可有可无,待酒水生意赚钱后,再置办一座更好的很轻松。何况眼下他压根不想搬家,那个温馨的破屋子,那张暖和的热炕,最重要是近水楼台的大好机会…… 骤然换回大宅,一家人便理所应当分房居住,哪里还有这等与美人近在咫尺,旖旎暧/昧,随时有可能更进一步的良机呢? 偏偏贺兰楚石就要好心办坏事,郑斌又心眼忒坏,弄出这等迫人的局面。 不答应不行啊,如果自己退却,一定会被说成胆小如鼠,然后大肆渲染。至于赌注,两年西席,郑斌安的什么心显而易见。 换个赌注他肯定不答应,自己也没什么可以用来赌的,所以只能将就着。好在作赌的方式由自己来决定,郑斌……未免也忒自信,忒嚣张了。 不过想想也是,毕竟宅邸原是谢家的,是他用不大光彩的手段得到的,输了也不见得心疼。既然如此,哼哼…… 谢逸从容道:“可以,方式我决定是吗?” “是的,无论文雅的,还是传统赌具皆可。”郑斌表现的很自信。 你以为你是赌神?谢逸冷冷看了郑斌一眼,笑道:“那好,今日就玩了文雅的,也新奇的赌法。” 看到谢逸自信的笑容,贺兰楚石隐约有种感觉,也许他已经胸有成竹,只是到底怎么个赌法呢? 谢逸让侍婢取来笔墨纸砚,让侍婢执笔,依次写下数字一到九,然后一字排开,随后拿来黑白棋子各五枚。 谢逸平静道:“此乃九字棋局,依次在对应的数字下落子,其中任意三子相加和数先得十五者获胜,郑兄可以选择先手,亦可选择后手,请!” 这…… 众人都瞪大了眼睛,这是什么赌法?闻所未闻啊! 反倒是贺兰楚石并不十分惊讶,谢逸的神奇之处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识到。 郑斌突然有些后悔,也许自己先前的决定有些轻率。原以为赌术一道无论雅俗自己都很在行,无论谢逸选什么,自己都有较大把握。 可是现在谢逸来了这么一手,听起来很简单,但郑斌总觉得有陷阱,一不小心便会着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郑斌瞅着数字沉吟片刻,一粒白子落在“七”下。他大概觉得先下会有优势,九个数字先下者可得其五,获胜的概率总要大些。 谢逸表情平静,顺手落子于“八”下。 郑斌略微沉吟,白子落在“二”下,显然是想要走“二六七相加得十五”的路线。谢逸当然不会让他得逞,所以黑子落在“六”下。 六加八为十四,只需再加一便是十五,郑斌急于防守,自然落白子于“一”下。 嘿嘿,谢逸淡淡一笑,无奈地摇摇头,棋子落在了“四”下。 郑斌原本不慌不慌,拿起一粒白子正欲落在“五”下,可再仔细一瞧数字下的黑白子,脸色顿时煞白。 谢逸眼下有三颗黑子,分别对应的数字是四六八,四加六等于十,还差个五便是十五;四加八等于十二,还差个三也是十五。 而郑斌只有一次机会,堵五必定留下三;而他自己一二七三个数字,唯一加六可得十五,可惜已经被谢逸的黑子堵住了。 毫无疑问,无论他如何落子都已经输了,不经意间,不着痕迹地输了。 一众人也是看的目瞪口呆,还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便分数了胜负。其实仔细想想,这个赌法实在简单的有点过分,总共五步棋,分配下来一个五步,一个人四步。 后手的谢逸只能走四步,却能后发制人,当真是……不明就里的一众人,纷纷想到了神奇二字。 虽然赢了,但谢逸却没有特别的兴奋。不过是九宫格的小把戏而已,后世的学生谁人不知? 其实这玩意本身就是产生于华夏古代,具体出处谢逸加不清楚,但唐朝贞观年间应该是有了。 只是这年代读书人重视的主要是经史子集,除了研究天文历法,营造水文的工匠,普通读书人谁会专研算术呢?所以不明就里的郑斌想要赢,很难。 谢逸此举算是有点欺负人,但其实这个赌局只要走好了,平局的可能性更大,这正是谢逸希望看到的局面。 如此便不必让贺兰楚石为难,自己也不至胆小如鼠,或者赌场失意。更重要的是,可以名正言顺留在陋室之中,和嫂子继续同炕而眠…… 可惜郑斌也忒不济,让他先走,却走输了,谢家老宅重新回到自己手中。回去之后,嫂子肯定高兴,可是这并非谢逸想要的结果啊。 唉,明明赢了赌局,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真是让人惆怅啊! 那边郑斌心中却泛起了极强的挫败感,暂时他还没有看透九宫格的玄奥之处,只觉得是极为简单的数字游戏。 自视甚高的赌坛高手,却在这样简单的游戏中输掉,输给了谢逸这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输掉了原本就不属于自己的宅邸不算什么,郑斌更多是觉得是被谢逸狠狠的羞辱了…… “愿赌服输,明日宅邸契约便送到你手上……”郑斌紧握拳头,恨恨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谢逸笑道:“那就不客气了,不过郑兄既然暂借给贺兰侍卫居住,那就先这样吧,我不着急……” 此举倒不是说要讨好贺兰楚石,谢逸只是想拖延搬家的时间而已。 但贺兰楚石显然不这么认为,笑道:“三郎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总是鸠占鹊巢,让三郎一家居于陋室,于心何安?刺史府尚有居处,不必担心。” 唉!谢逸只得无奈点头,想想近水楼台的旖旎良机就要远去了,心里不由自主空空落落的。 怎么样才能不搬家呢?谢逸低头沉吟,有些犯难了。 郑斌看在眼里,却不这么认为,他认定谢逸是想讨好贺兰楚石,可惜失败了,此刻肯定是在酝酿新的讨好巴结方式。 哼哼! 郑斌冷冷一笑,遗憾地发现自己似乎也得想想办法,原本送了套宅院给贺兰楚石,结果现在转落谢逸手中。 那么自己少不得要重新送上一件厚礼,这么仔细一想,刚才那个赌局,自己似乎输大发了…… 第二十一章 一掷千贯 谢逸嬴的很惆怅,郑斌败的很郁闷。 唯一高兴之人似乎只有贺兰楚石,宅邸和赌局之事顺利解决,勉强算得上圆满。 纵然有那么一丝不和谐,也怪不到自己头上来。与此同时,还欣赏到一场极为有趣的赌局,又一次见识到谢逸的“神奇”之处。 一个才华横溢的少年,还聪明的紧,正经难得的人才啊! 经此一事,贺兰楚石越发坚定了笼络谢逸的决心。 不过眼下,当务之急是缓和气氛,毕竟这是一场自己邀约的宴会,目的是宴饮取乐。死气沉沉,宾客尽显失落可不大好。 于是乎,丝竹声响起,歌舞伎出场了,妖娆的广袖舞在偎红楼宴厅中上演。 见多识广的谢逸对这样的舞蹈没有太大兴趣,只是图个热闹,捧捧场罢了,倒是一众纨绔看的津津有味。 当些许缭绕的广袖轻纱依次撩过之后,一个腰肢纤细,姿容俏丽的舞妓出现在中间。一袭粉衣飘飘,说不出的动人心弦,正微微含笑,看着一众宾客。 舞妓算得上是美女,尤其是一双脉脉含情的眼睛,顾盼生欢,楚楚动人。加之身姿轻柔灵动,随乐起舞,衣袖飘飘,灵活的腰肢和玲珑的身段展现于人前,宛如画中仙女,更添魅力。 广袖飘逸,舞姿妖娆动人,谢逸还算淡定。毕竟家里有个如花似玉的嫂子,容貌丝毫不逊,而且清纯贤淑。舞妓纵然再怎么漂亮,身处欢场,身上难免有风尘气息,少不得失色几分。 不过一众纨绔已然目瞪口呆,就连贺兰楚石也有些看呆了,显然有些痴迷,有些意动。 这不奇怪,男人嘛! 在刺史府,谢逸并未见到侯君集的女儿,大概还在长安老家吧!不过观侯君集夫妇的面相,生出的女儿也漂亮不到哪去,也许这桩婚事更多的是门当户对,甚至政治意味。 贺兰楚石未必对妻子十分满意,如今只身在外,见到美人,焉能不动心?可能权贵之家,这样的事情稀松平常,侯君集这个老丈人并不十分介意。 一曲舞毕,余音绕梁,包括贺兰楚石在内,一众纨绔似乎仍陶醉其中,目光依然停留在粉衣舞妓身上。 鸨妇不失时机出场了,满脸堆笑道:“诸位贵客,此乃小女莲儿,年方十五,自越州来;今日头一遭见客,尚是完璧之身。” 呃…… 原来还是个雏,模样还这般娇美,一众纨绔顿时蠢蠢欲动,兴趣自然是越发浓厚了。 鸨妇这时候推出此女,显然是有意而为之,不出意外,接下来便是所谓的“梳笼”,自然也要价不菲。 姿容不俗,楚楚动人的美姬,一众有钱的公子哥哪个不想首先一亲芳泽,成为夺其贞洁的第一位恩客呢? 有女不愁卖的鸨妇笑道:“诸位贵客,莲儿近来苦练一项香唇侍酒的绝技……若是哪位贵客有兴致,不妨出个价。” 鸨妇话没说完,众人心里已然明白,不就是让众人竞价,价高者得嘛!一众纨绔当即熙熙攘攘,有人开始喊价,皆想一亲芳泽。 “常言道越女姿容冠天下,今见莲儿小姐,方知此言不虚。”混乱之际,贺兰楚石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众纨绔顿时心领神会,贺兰侍卫看上此女了。 如果是这样,纵然他们有再多想法,再多不舍,也只能退避三舍。和东宫侍卫,国公女婿抢女人,他们没这个胆量。 不过贺兰楚石虽然这么说,却没有报价,只是独坐饮酒。也是,毕竟他身份特殊,偶尔来青楼寻欢作乐,老丈人可以睁只眼闭只眼,可如果弄的太高调,大家面子上就都不好看了。 是以,气氛陡然间有些尴尬,鸨妇和名为莲儿的舞妓也有几分无所适从。 郑斌瞧在眼里,突然灵机一动,刚才还在发愁再送一份什么礼物给贺兰楚石,眼前不就是现成的嘛! 既然他对此女有意,那自己帮他支付渡夜资,甚至另行置办宅院,让其养为别宅妇…… “既如此,在下出价五十贯如何?” 五十贯便是五万文钱,五文钱可以买一斗米,以一万斗米的价钱买下舞妓的第一夜,算是出手阔绰了。 鸨妇欣然点头,价钱虽然不错,却还不甚满足。如果众多纨绔公子争相叫价,必定还能哄抬不少。 原以为今日来的都是贵客,会有争相竞价的局面,却不想适才竟险些冷场,如今也只有一人出价。鸨妇有些不死心,笑道:“郑公子出价五十贯,可还有哪位贵客出价吗?” 众纨绔以郑斌马首是瞻,贺兰楚石心知肚明,自然不会有人坏事,但是…… “六十贯!” 众人皆是一惊,郑斌回过头来,赫然发现喊价者是谢逸。此刻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旋即向贺兰楚石颔首致意。 郑斌瞬间便认定,谢逸也打算通过此举讨好巴结贺兰楚石,是要明着与自己相争。 “八十贯!” “一百贯!” 谢逸喊出第二声时,莲儿的梳笼价便直接翻了一倍,鸨妇满面笑意,很是满足,也很是期待。 郑斌有些气愤,喊道:“一百五十贯!” “两百贯!” “二百五十贯!” 果然是个二百五!谢逸心中暗骂一句,笑道:“三百贯!” 郑斌愤然冷笑道:“三郎,三百贯你可付得起?可别闹笑话,让莲儿姑娘空欢喜。” “哈哈,郑兄多虑了,前日在下得了一百贯。加上刚刚赢回来的老宅,怎么也值几百贯吧?”谢逸笑道:“常言道:春/宵一刻值千金,这才几百贯而已。” 鸨妇听到之后,别提有多开心了,舞妓莲儿也是满面微笑。身处风尘,她早就认命了,如果这头一晚能够竞得天价,那以后自己的名声与身价自会非同一般。 贺兰楚石也好奇地盯着谢逸,直觉告诉他,谢三郎此举并不单纯,并非为了一个女人,也不像是为了讨好自己…… 郑斌有些愤怒,先前赌局输了,如果连这个舞妓连输给谢逸,不仅在贺兰楚石面前会矮上几分,也会大丢面子,引为耻辱…… 为了利益和面子,绝对不能输给谢逸的败家行径,下定决心的郑斌毫不犹豫喊出了——五百贯! “六百贯!” “七百贯!” “八百贯!” “一千贯!”叫价的速度很快,郑斌想都没想,天价脱口而出。提高到一个让谢逸很吃力的价位,纵然是把宅院卖掉,也不够的数目,你还怎么与我争? 谢逸心里算了笔账,如果单以大米价格来等值衡量,此时的一千贯相当于后世的六百万元。 一个青楼舞妓的第一夜,竞出了天价。 鸨妇和莲儿都紧张不已,眼放亮光,略微颤抖地等着谢逸下一波报价。其实她们无所谓了,就眼前这个价格,他们已经很满足,很满足了 “算了,君子不夺人所爱,既然郑兄志在必得,在下自当成人之美。”谢逸笑了笑,放弃了继续竞价。 郑斌轻轻一笑,败家子终究还是斗不过我吧?可是……看到谢逸那毫不沮丧,近乎得意的表情时,郑斌心里猛然咯噔一下,一个糟糕的念头慢慢浮上心头。 谢逸只是冷笑,什么香唇侍酒,拿嘴巴渡过来吗?这样喝酒,香艳与否先不说,至少不卫生啊!说到一亲芳泽,谢逸家有如花似玉的嫂子杜氏,对青楼女子无甚兴趣。 至于郑斌认定的讨好贺兰楚石,谢逸压根没有这意思,东宫和侯家的人,避都避不及,何来讨好之说? 先前叫价,纯粹只是为了捣乱,报一箭之仇。 郑斌隐约回过味来,自己上当了,又被谢逸坑了一把。本来五十贯能搞定的事情,生生变成了一千贯。 自己傻里吧唧被人当猴耍,还做了冤大头,到头来真正得益的是鸨妇和舞妓莲儿。当然了,贺兰楚石与此女共**时,大概会更觉得意吧! 毕竟一掷千贯,在长安都不多见,堪称绝无仅有。心中怎么能不得意呢?来日还可以作为吹嘘的资本,毕竟虚荣心谁都有。 只是到那时,他真正该感谢付钱的郑斌呢,还是抬价的谢逸呢? * PS:梳笼:古代青楼妓子首次待客伴宿。此处虽提及,但唐朝时未必有这个说法。 第二十二章 制胜有道 灯火阑珊,曲终人散。 贺兰楚石和动人心魄,未经人事的舞妓莲儿留宿了,今夜少不得倚红偎翠,逍遥快乐。 郑斌一脸阴沉,无比肉痛地给鸨妇数钱,一千贯可不是个小数目。谢逸则一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态度,潇洒下楼回家去了。 明天一早,今夜的盛况便会传遍整个淮阳城。偎红楼的莲儿一定会成为火遍江淮的头牌,只因为郑公子一掷千贯的豪爽。 至于真正经手人是贺兰楚石这事,外人自然不会知道。郑斌少不得人财两空,说不定还会与谢逸一道,被冠上败家子的名头,而且要加上前缀——“风/流”二字。 毕竟成百上千贯的度夜资,不是每一个纨绔都拿得出来,不是每个公子哥都敢这么任性。 谢逸全无所谓,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淡定从容,反正败家子的称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何况这回自己没出钱,没有任何损失,还报了一箭之仇,酣畅淋漓。 至于名声,明眼人应该看得出来龙去脉,机智总多过败家吧? 这就可以了,人活世间,不需要所有人理解,有那么几个必要的人“懂你”就足够了。 最重要的人自然是嫂子杜氏,夜里回家时,谢逸本想与她分说,奈何她与小蛮已经入睡。尽管自己进门时,她是微眯着眼睛装睡的,谢逸看在眼里,但没有打搅她。 谢逸随即也愉快地躺下,只是想到贺兰楚石正倚红偎翠,而自己身边明明有个美人儿,却可望而不可即,谢逸好生嫉妒…… 将就着稀里糊涂睡了一晚,第二天一醒来,便瞧见嫂子杜氏的脸色不大好,看自己的眼神也怪怪的。看来早起的嫂子去过集市,还听到了些许风言风语,这会心里正不高兴呢! 谢逸感兴趣的是,嫂子缘何生气?是女子天性的嫉妒吗?如果是这样,自然最好不过。 “嫂子,何故板着脸呢,谁惹你生气了?”谢逸故意笑着询问。 “你……” “我?我怎么了?” 杜氏转身,嗔怒道:“你昨晚是不是去了那种地方……” “去了,偎红楼。” “爹娘孝期未过……你怎么…以前你虽然胡闹,但那种地方从来不去的。”杜氏红着眼睛,伤心道:“去便去了,还又去赌,还与人争风……闹得满城风雨。” 果然如此!谢逸轻声道:“嫂子,你能告诉我因何生气吗?是怪我赌钱,还是我为别的女子胡闹?” “你……”杜氏嗔怒的脸上陡然多了一丝羞涩,到底哪个细节惹人不快,也许她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 谢逸看在眼中,得意笑道:“嫂子坐下,听我给你说说昨晚的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 仔细听过来龙去脉之后,杜氏恍然道:“你把老宅赢回来了?这样的好消息,昨夜怎么不告诉我?” “谁让你昨晚装睡不理我的?也不怕进来的是坏人……” “我……”被撞破了实情,还被谢逸玩笑,杜氏不免羞羞哒。 谢逸笑道:“老宅是赢回来了,不过呢,我们先不着急搬回去。” “为何?” “一来呢,我想找人将老宅修缮整理一下;二来嘛,昨晚回来的时候,遇到个算命先生,告诉我近来不宜乔迁……” 杜氏狐疑道:“那么晚街上还有算命先生?” “有的,有的!”谢逸轻轻一笑,没办法,为了继续这等近水楼台的好日子,只能撒个善意的谎言。 “好吧!”杜氏轻轻点头,并未反对。 谢逸笑道:“至于那个青楼女子,我那是故意捣乱,没把她放在眼里。为个烟花女子花费千贯,这等荒唐事我做不出来。” “是吗?外面都在传,说那个女子美丽动人……” “有几分姿色,但和嫂子你比差远了……放着家里如花似玉的美人,去找风尘女子,这不是胡闹嘛,老天爷会怪罪的。”说话间,谢逸紧紧盯着杜氏,希望在她脸上捕捉到一丝“嫉妒”。 “又胡说!”杜氏俏脸顿时泛起红晕,转身走到一边,羞答答地不敢抬头。 “没胡说,绝对是大实话!” 谢逸笑道:“姓郑的家伙会错了意,以为我要以烟花女子巴结刺史大人的女婿,所以才死命竞价,与我相争。所以我帮了他一把,故意和他喊价,价钱从五十贯变成了一千贯。” 杜氏悠悠道:“原来是你故意使坏!” “没错,他以前可没少算计我,让他付出点代价嘛!”谢逸叹道:“不过这么一闹,我这个败家子名头是彻底坐实了,恐怕现在还有人说我风/流吧?” “嗯!”杜氏红着脸点点头。 “没事,只要嫂子你懂我就好。” 杜氏微微点头,轻声道:“嗯,我懂!” 谢逸急忙笑问道:“真的,我的心思你都懂?” “你……坏,我不理你了。”杜氏涨红了脸,微嗔一声,急忙躲出门去。 一旁玩耍的小蛮一脸惘然,兄长嫂子到底在说什么?为什么三哥笑得很开心,嫂子却脸红红的,羞羞哒呢? …… 淮阳城里流言还在继续,作为事件主角之一的谢逸全没当回事,吃过早饭,便匆匆赶去陆家作坊。 “谢三郎,昨晚你真和郑斌抢女人啊?”胖子陆安对此饶有兴趣。 “是啊!” “看来传言不须啊!”陆安笑道:“只是你何故输给他呢?不就是两百贯嘛,大不了我借给你就是了。” 呃……真人不露相啊,这才是正经的败家子潜质嘛!谢逸觉得自己看走了眼,被陆安憨厚老实的外表蒙骗了。 谢逸低声道:“陆兄,这事要被令尊知晓……” 陆安连连摆手道:“当我没说,当我没说……对了,那位莲儿姑娘当真很漂亮?” “还不错,不如找个机会去亲眼看看如何?一亲芳泽也不是没机会。”谢逸仿佛发现新大陆一般,原来胖少年还有这一面。 识人不明,交友不慎啊,不过倒也蛮可爱的。 陆安悠悠道:“可是…听人说自昨晚千贯一夜之后,莲儿姑娘身价暴涨……” “你刚不是说有两百贯嘛,等酒水生意赚钱了,我再给你添点,或者直接问令尊要……我和莲儿姑娘多少有点交情,指不定能给你争取点折扣呢。” 听到谢逸所言,陆安憨憨一笑,旋即看到老爹陆通走过来,当即脸色一变,笑道:“改日再聊,改日再聊……” “谢公子,昨夜偎红楼真是精彩啊!”听到陆通这么说,胖子陆安瞪大了眼睛,原来老爹也好这口?要不要去老娘那告状呢?好生为难啊! “陆东主谬赞了。” 陆通摆手道:“哪里,谢公子莫要谦虚,随口喊了几声,便让郑斌多出了好几百贯,此等手段不简单啊!” “凑巧,他若非恼羞成怒,也不至于入彀。” “非也,这说明谢公子将对手的心思、喜怒准确把握,而且善加利用。”陆通赞道:“可惜世人愚钝,传成了争风吃醋,不过在明白人眼里,郑斌已然闹了个大笑话。” 胖子陆安恍然道:“搞了半天,你不是为了莲儿姑娘……” “唉,吾儿天真啊,谢公子岂是那等无聊庸俗之人?”陆通看着儿子,无奈摇头。 “好吧!”陆安瞧着谢逸的眼神不免有几分变化,大抵在怀疑先前所言是否还算数。 那边陆通没有理会儿子,赞叹道:“说实话,原本我还有几分疑虑,但昨夜之事……老夫才知谢公子才智手段,除了奇思妙想,文采斐然,克敌制胜之道亦是高手啊! 若是用心经营,想来用不了几载,便可成为富商巨贾,甚至富甲天下。不过谢公子才华横溢,胸怀抱负,想必志不在此。” 还别说,陆通是个难得的明白人,难怪生意能做这么大。聪明人沟通起来方便,和这样的人可以考虑长期合作。 “陆东主言重了,来日方长,将来的事谁知道,到时候再说,还是眼下的生意重要。”谢逸笑道:“醇香烈酒该出锅了吧?” 第二十三章 琼花酿 贞观十年腊月十八,距离新年不过十多日,陈州街市上突然多了一种新品酒水——琼花酿。 至于因何而得名,有人说是因为江淮驰名的琼花,也有人认为得名自天宫瑶台的琼浆玉液。 名字倒是其次,酒水本身才是关键。推出此酒水的陆氏商行在街头摆起了案几,请路人免费品尝。有猎奇之心,或者想占便宜的过路客不在少数,纷纷上前尝试。 一个大汉端起一碗,张口豪饮,却不想突然便呛的脸色通红,咳嗽连连。 “此酒怎地如此之烈,入喉火辣辣的……” 大汉埋怨之时,酒香味已然散开,路人只觉得此酒气味醇香异常。隐约之间,似乎真有一股琼花的幽香。 众人好奇之时,试饮的大汉抿着嘴角残留的酒水,连连点头道:“还别说,醇烈幽香,回味无穷啊!” 有了第一个,便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一日下来,试饮的客人不在少数,或惊或喜,亦有出丑者连声埋怨,但还是赞叹欢呼者居多,好评也如潮水般涌来。 琼花酿香醇浓烈是最大特点,很多人尝过之后赞不绝口。多位客人皆称,饮过琼花酿后,再喝葡萄酒、三勒浆、李子果酒一类,简直是淡而无味,难以下咽。 还有人笑称,饮过烈酒之后,浑身暖暖的,竟然驱走了冬日的严寒。当然,也有人不胜酒力,喝了少许便醉醺醺,仍不忘称赞此酒醇烈。 这样的试饮场所,陈州城里共有十多处,在这个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很快便酒香四溢漫全城。 试饮之后,再想喝酒,自然就要花钱购买了。尽管比寻常酒水价格略高些,但醇烈显然更胜一筹,喝起来也更有滋味,这点钱酒客们还是愿意花的。 实际上,如果用三勒浆和葡萄酒来提纯,成本绝对是这个价位的数倍。所以有人要是自以为是地“依样画葫芦”,必然会赔本,这算是谢逸挖下的一个坑。 谢逸联手陆家的粮食蒸馏白酒则不同,毕竟粮食价格低廉,通过恰当蒸馏酿制手段,成本并不高。以这个价卖出,酒客能够承受,利润也相当可观。 名头打响之后,四溢的酒香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客人,陆家酒铺门口更是排起了长队,争相购买新出的“琼花酿”。 “陆东主,销量还可以吧!” “好,太好了,多亏了谢公子神奇酿造技艺。”陆通笑的嘴都合不拢,这两三年何曾见过生意如此火爆过? 谢逸笑道:“生意好,却也有的忙,只怕还需建造更多的作坊……存货只能满足到上元节。到时候,售卖的范围恐怕也不仅仅是陈州了……” 陆通连连点头道:“是是,我这就着手准备,争取早日让琼花酿卖入洛阳、长安。” “另外,趁早联系磁窑,烧制一批定制的瓷瓶酒罐……图样我稍后给你。” “要瓷瓶何用?” “酒瓶子也是可以卖钱的。”谢逸笑道:“你该注意过,达官贵人、文人雅士用餐多是去清新雅致的酒楼,绝不会与市井小民一起坐在路边小摊上。” “呃,谢公子的意思是瓷瓶盛酒卖于贵客?” 谢逸点头道:“没错,同样的货物,除了大众消费,也得照顾一下高端客户嘛。毕竟这世间有些人啊,就是喜欢买椟还珠,我们应该投其所好。” 词汇有点新鲜,陆通听得一愣一愣,不过能大概明白谢逸的意思。开始没觉得什么,略微仔细思量,方觉甚有道理。 陆通点头笑道:“谢公子心思果真奇妙,放心好了,老夫在越州磁窑有熟人,此事会尽快办妥。” “有劳陆东主。” “谢公子客气,这些事都是应该的,你不必费心,老夫会一一打点妥当的。” 陆通是明白人,知道以谢逸的身份,来日前途不可限量,自然不会让他沾染商贾之事,以免有**份。 他已经认定谢逸是陆家的贵人,自然要尽心相待,要是没有谢逸的奇思妙想,自己又如何赚得大笔的钱财呢? 生意上的事自然该自己跑腿,谢逸只需要待在家里数钱便是了。 …… 相比于陆氏商行门庭若市的情景,郑家商铺却是门可罗雀。 专程从西域运来的三勒浆和葡萄酒滞销了,在这个寒冬凛冽,年节将至的销售旺季,竟然无人问津,实在太不正常了。 因为偎红楼两次惨败而失落不已的郑斌,直到两日之后才发现这一状况,后知后觉的风/流败家子顿时傻眼了。 恼羞成怒的郑斌大声质问:“陆家的那个琼花酿到底有何特别之处?” “这个……”一众掌柜仆从唯唯诺诺,好半天才有人小心翼翼地递上一碗酒水,支支吾吾道:“公子,您尝尝就知晓了。” 郑斌没好气地瞪了一眼掌柜,伸手接管酒碗,气冲冲地灌入口中,喝得很着急。所以理所当然地猛烈咳嗽,喉咙陡然间火辣辣的,滋味很不好受。 “你……”郑斌想要责骂,可是细细回味,又觉得其中滋味……更醇,更烈酒,相较之下,自家的葡萄酒简直就是淡而无味的糖水。 难怪自家生意无人问津,陆氏商行却熙熙攘攘,火爆异常,郑斌瞬间便明白了。 “郑家这酒水从何而来?” “听说是自扬州得了秘方,新近酿制的……” “确定?家里在扬州耳目众多,何以未听说过类似秘方?这等醇烈的酒可曾有人见过?”郑斌有些不大相信,质问道:“陆家那边什么时候开始有变化的?可发现什么端倪?” 掌柜小心翼翼道:“公子所言极是,确实有些蹊跷,一个月前陆通老儿还无计可施,长吁短叹。时隔不久,却突然酿出这等醇香烈酒来…… 对了,听说近日陆通与那个败家子谢逸走得很近,多有往来,变故是否出在此处呢?” 虽然是猜疑的语气,但这位掌柜是郑家心腹,素来办事稳妥,他能这么说,多半是**不离十。言辞委婉,不过是为了照顾郑斌失落的心情。 “谢逸?”郑斌心中猛然一惊,是那个败家子? “公子,前几日小人听到些许传言,说刺史大人的公子坠马受伤,化脓高热,陈州诸多医者束手无策,好像就是那个谢逸帮忙治好的,好像就用到了此种酒水。” “他?”尽管郑斌不愿意相信,但些许细节组合在一起,似乎严丝合缝,顺理成章。 难怪谢逸多次出入刺史府,难怪侯君集对他那般厚待,甚至邀他入府赴宴。原以为的是因为诗文才华,可那晚在偎红楼,贺兰楚石的惊讶推翻了这个可能。 那么,相救侯君集之子这个说法似乎合情合理。 郑斌瞪大了眼睛,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不学无术的败家子何以突然这么厉害,才华横溢,心思机巧,连医术都这么高超? 实在是……不科学啊! 郑斌连连摇头,实在不能理解,加之连续在谢逸手中吃亏,他心中泛起了强烈的挫败感。 “陆家那边能不能想点办法?”好半天,郑斌憋出了这么一句话。 掌柜心领神会,知道自家公子所谓的办法意有所指,只是……今次不同往日啊! “公子,如果谢逸介入其中,这事就复杂了……毕竟贺兰楚石很看中他,这便意味着的陈国公府,甚至东宫的重视。” 深明事理的亲信掌柜沉声道:“无论是东主(郑斌之父)还是荥阳老家都有叮嘱,但凡涉及朝中勋贵,地方官府,皆须审慎处置。” 郑斌紧握着拳头,无奈叹息一声。作为隐太子李建成的岳家,荥阳郑氏无奈夹着尾巴做人很久了。面对一个小小国公,也不得不低声下气,生怕触怒皇帝李世民敏感的神经。 尽管他很不服气,有很多见不得光的强势手段可以扭转局面,但在家族利益大前提的约束下,他不敢轻举妄动。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谢逸得意,不断羞辱自己,却束手无策。 第二十四章 东巡计划 郑斌如无头的苍蝇一般,乱撞了好几天之后,总算想到点办法。 几番周折,总算从当日刺史府内某一位庸医处,得悉了烈酒的些许消息。 郑家人如获至宝,立即依样画葫芦,捣鼓了好几天,总算弄出个似是而非的酒水提纯设备来。 随后又试验火候温度,调整各处设置,前前后后又是好几天,总算提纯出烈酒来。 郑斌尝了一口,大为得意,原来方法如此简单,并无多少神奇之处嘛!谢逸和陆家能弄出琼花酿,自家整个梅花酿有何不可? 可是精明的掌柜算了笔账,随后便摇头道:“公子,此法制烈酒稍许可行,倘若大肆酿制,成本很高。会是陆家目前售卖酒水的数倍,毫无利润可言。” “怎么会?”郑斌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谢逸和陆通在赔本卖酒?显然不可能。 这几日陆家商行卖出的酒水数量惊人,如果真按这个成本价计算,陆氏商行早就关门大吉了。 那是怎么回事? 谢逸手中还有别的酿酒之法?这似乎是唯一的合理解释。 郑斌将手中的酒杯狠狠地摔在地上,恨恨地叹息一声,不得不承认,在这件事上,他又输给了谢逸。 恼羞成怒的同时,他还不得考虑,就近期自己一系列糊涂与过失,必须向父亲,甚至荥阳老家做个交代。 潇洒惬意的世家子弟,突然觉得人生如此艰难! …… “琼花酿?!” 侯君集手中握着个杯子,轻轻饮了一口,一边咋舌一边叹道:“这不就是谢逸为天佑治病那日提纯的酒水嘛,换了个名字便能风靡全城?” 贺兰楚石回答道:“是,不过酿造之法应该有调整,否则价钱不会这般低廉。此酒眼下热销,酒客争相购买,听说已经有外地客商慕名而来了。” “如此说来,明着是陆氏商行,暗地里谢逸也有参与?” “确实如此!” “小小年纪,多才多艺,不简单!”侯君集叹道:“听说那日在偎红楼,他出口成章一篇好文?” 贺兰楚石心中一动,情知有些事情瞒不过去了,只好如实道:“没错,小婿后来问过他,那篇文章名为《陋室铭》,文辞优美,立意高远。除此之外,《春晓》和《从军行》两首诗,应该也是他的手笔。” “果然如此,此子果真非同一般。”侯君集点点头,旋即又问道:“那你可曾了解,当日他为何不来投稿?” 大概是在长安受过刺激,陈国公侯君集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很想知道答案。 “小婿没有直接问,旁敲侧击了解了一些;一来,谢逸此人机敏聪慧,却也有不少非同寻常之处,某些地方与魏晋逸士相似,异人多怪癖,可能他志不在仕途; 也许有心,只是……他虽才华横溢,但过去的名声着实不好,朝廷向来是才德并重的;还有便是,当时他确实急需钱财度日。”贺兰楚石将自己脑补的理由全部道来,基本合情合理。 侯君集听完,沉吟许久,悠悠道:“楚石啊,你该早些告诉我的……” “岳父大人,我……”贺兰楚石情知被看破了心思,不免尴尬,一时不知该如何辩解。 “罢了,人各有志,还得看看谢逸怎么想,你寻机会代我问问吧!”侯君集看着女婿的眼神,意味深长。 贺兰楚石心如明镜,无奈只得点头答允。 “对了,那晚谢逸是不是还狠狠坑了郑家小子一笔?” “是!”贺兰楚石悻悻点头,身为女婿,寻花问柳被老丈人知悉,脸色能好到哪里去?纵然权贵之家,这等事稀松平常,也不免有些尴尬。 侯君集面无表情,不愠不火叮嘱道:“逢场作戏,适可而止,回长安以后,好好待我(女)儿。” “谨遵岳父大人教诲,小婿决不让妻儿受委屈……”贺兰楚石松了口气,温言道:“要不,我派人把他们母子接来陈州,全家人共享天伦?” “不必了!”侯君集摆手道:“寒冬腊月,年节将至,何必让他们千里奔波。待过了上元,你便回长安去吧!” “岳父大人,两位舅兄不在身边,天佑尚且年幼,小婿若走了,谁侍奉您呢?”贺兰楚石心里咯噔一下,有些摸不准岳父的脉搏。 “我还没那么老吧?”侯君集笑道:“让你回去,自然是有原因的……开春以后,说不定我也会离开陈州。” “呃……岳父大人是说?” 侯君集摆手道:“莫要多问,等你回长安,自然就明白了。” “是,小婿知道了。”贺兰楚石点点头,可心里却冒出个大大的问号,长安怎么了? …… 长安,大唐帝国的都城,当时最大的城市,矗立在关中平原,渭水之滨。 太极宫位于长安城北,靠近龙首原的方向,巍峨壮观,乃李唐皇家宫殿,也是帝国中枢所在。 冬季的长安,天空阴沉的厉害,尽管才中午时分,承庆殿已然是明灯高照,灯火通明。没办法,皇帝李世民日常批阅奏疏,单独接见大臣皆是在此处。 此时此刻,器宇轩昂,威势赫赫的大唐皇帝陛下李世民正在发火:“这个权万纪,吴王府长史是怎么当的?” 呃……一众侍候在侧的大臣不由表情悻悻,无言以对。 今日有御史上书弹劾安州大都督,吴王李恪外出行猎时踩踏农田,毁坏了不少庄稼。在这个以农为本,劝课农桑的封建社会,算是较为严重的问题。 皇帝陛下果然龙颜大怒,只是发怒的对象有点奇怪,丝毫没有责怪踩踏农田的吴王李恪,而是矛头直指王府长史权万纪。 片刻之后,更是冷不丁冒出一句:“权万纪不能辅佐吴王李恪,罪当死!” 这下侍候的大臣们有点慌了,不就是踩踏了点庄稼嘛,多大点事,何必搞出人命呢? 本着维护同僚,劝谏皇帝陛下作明君的初衷,侍御史柳范有点看不下去了,出面道:“陛下三思,房玄龄事陛下,犹不能谏止畋猎,岂可独罪万纪?” 不得不说,贞观年间的谏臣都很有骨气,魏征算一个,柳范也很有种。 其言下之意:你自己号称明君,还不是老狩猎搞坏人家的东西,连房玄龄都管不了你。吴王效仿老爹犯了错,怎能怪人家权万纪一人呢? 也许李世民只是说了句气话,并未真心想要杀权万纪,奈何君无戏言,臣子们当真了,一句劝谏便顶的他难受。 “柳范,你什么意思,忤逆君王吗?”李世民顿时有些火大。 敢直言的谏臣都不是孬种,柳范不卑不亢道:“臣闻主圣臣直,陛下仁明,臣敢不尽愚直。” 我做直臣,是因为陛下是仁明圣主啊!不对啊,怎么听起来有点像拍马屁呢? 李世民果然受用,欣然接受了高帽,沉吟片刻,清咳两声道:“罢了,削去吴王一百封户,权万纪罚俸一年,作为给农户的赔偿,你去办吧!” “陛下圣明!” 目送柳范离开,李世民将奏疏扔在御案上,叹道:“恪儿英武善骑射,行猎时犯了点小过错而已嘛,真是小题大做。” 一旁侍候的中书侍郎岑文本、侍御史马周恍然未闻,司空长孙无忌的眉头却不着痕迹地微微一动。 “此事不提也罢!”李世民悠悠道:“河源郡王慕容诺曷钵已经回吐谷浑去了,今年也就没什么大事了。前日洛阳大都督府长史张亮上书,让朕开春以后巡幸洛阳,去赏牡丹,你们以为如何?” 岑文本当即道:“北疆安定,去岁有平定了吐谷浑,今岁的旱灾也平稳度过,朝中难得清净空闲,陛下巡幸洛阳正是好时机。” “是,陛下登基以来还不曾东巡,此番正好向山东百姓展现天子威仪,皇恩浩荡。”马周亦表示赞成。 长孙无忌自然不会反对,他甚至更加明白李世民的内心。长孙皇后崩逝半年多了,没见皇帝有多少笑颜,巡幸是一回事,离开长安这个伤心地,散散心也好。 “陛下,那臣早些让殿中省派人修缮洛阳宫室,让洛阳那边相关官员早做准备。” 李世民点头道:“好,准备着吧,不过先不要张扬,免得有人又说长道短。” “陛下,此番东巡,随行和留守的人员如何安排呢?”长孙无忌问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李世民沉吟片刻,悠悠道:“太子留守长安,辅机你和文本留下辅佐太子,由房玄龄陪同朕去洛阳。” “是!”长孙无忌点头应允,旋又问道:“陛下可还安排什么人随行?比如宫中嫔妃,皇子公主,臣好让殿中省早些安排。” “嫔妃就不必了。”李世民摆手道:“带上稚奴(晋王李治)和兕子(晋阳公主)吧,衡山(公主)要是身体好些了,也跟着一并前往。观音婢……皇后去世,这几个孩子伤心了许久,朕带他们出去散散心。” “是。”听到这个回答,长孙无忌心中暗松一口气,眉眼之间闪过一丝庆幸和淡淡的得意。 岑文本听得仔细,却始终不露声色。这样挺好的,皇帝东巡可是巨大的搬家工程,去的人少也好,省得劳民伤财,又被言官们说三道四。 “陛下,那洛阳的防务和您的安全……” 李世民摆手道:“这个你们不用管,朕自有安排。” 第二十五章 时机未到 长安城里,虽说皇帝东巡还有两个多月时间,殿中省却已然忙着准备相关事宜,唯恐到时仓促,出什么纰漏。 岁末之时,太子李承乾奉命前去献陵和昭陵祭祀,祭奠亡故的祖父李渊,以及去岁亡故的母亲长孙文德皇后。 父皇要东巡的事情他已经知晓,天子离京,太子留守监国是惯例,没什么意外的。舅舅长孙无忌和岑文本留下辅政,也在情理之中。 相比之下,李承乾和长孙无忌一样,更为关心都有些什么人伴驾随侍。 承庆殿传出消息,父皇只打算带着晋王李治、晋阳与衡山公主,并无其他嫔妃与皇子随行。 这无疑是个好消息,说明父皇心中最爱,最在意的女人依旧是母亲长孙皇后。其他嫔妃根本入不了父皇的眼,自然也就没机会吹枕头风。 至于皇子,跟随前往的是自己一母同胞的弟妹,年纪都还小。两位公主就不说了,李治是幼弟,不过九岁,李承乾从来没觉得他有威胁,相反作为长兄,一直对弟妹疼爱有加。 至于真正潜在的对手,老四魏王李泰乖乖留在长安王府读书,老三吴王恪则在安州当他的大都督。 前日听说有御史弹劾他行猎踩踏农田,父皇首先怪罪吴王府长史权万纪教导失责。压根没有责备李恪,若非侍御史劝谏,恐怕连削封户的象征性处罚都没有。 关键是事后还说什么小题大做,赞扬吴王英武,甚至与他自己行猎之事相提并论。 这让李承乾心里泛起一丝不快,“某子类父”这种话放在皇家,意义非同寻常。 对于储君而言,则是个危险的讯号。何况还有那个文采飞扬,才名远扬的四弟亦是嫡出,也让人很是不安啊! 李承乾轻叹一声,沉思许久后,轻声问道:“纥干,楚石近日可有消息送来?” 东宫侍卫首领纥干承基禀报道:“回殿下,前几日曾有信函,称在陈州发现几个少年人才,其中一人是荥阳郑氏子弟,贺兰很是慎重,未敢轻率结交。另一人出身陈郡谢氏,不过……” “不过什么?” “或许确是个人才,侯君集也颇为看中,但此人年少,行事风格古怪,多有魏晋逸士之风,故而尚未能……” 李承乾叹道:“侯君集竟然这般态度……” “殿下,有些事情着急不来。”纥干承基小声劝慰。 “嗯,那个少年逸士……罢了,让他看着办吧!”李承乾摆手叹道:“相比之下,孤更希望贺兰楚石能搞定他的老岳父,至少为孤亲自出马铺平路。” 纥干承基领命道:“是,臣立即知会贺兰。” …… 陈州城里,谢逸猛然打个喷嚏,心中嘀咕道:谁在念叨我? 皇帝要搬家,太子在祭祖,年终岁尾,谢逸也少不得这两桩“要事”。 说实话,他实在不想搬家,为此特意找理由拖延。以不宜乔迁的借口拖了大半个月,并且通过陆家找来一批工匠,修缮老宅。 谢逸的要求很细致,目的就是为了拖延时间,尽量晚点交工。奈何工匠们太实在,或者陆家打过招呼,因而日夜赶工,特意赶在新年之前完工了。 “谢公子,各处已经收拾妥当,我等紧赶慢赶,总算没耽误您新年迁回府宅。”工匠满脸堆笑,还有几分邀功讨赏钱的意思。 谢逸气不打一处来,坏了我的好事,还想要赏钱?没门! “我的热炕修好没有?” “好了,遵照您的吩咐,只在东屋修建了一处。还有,您家的祠堂也修缮妥当了,方便您祭祖……” “嗯!”谢逸淡淡应了一声,说什么好呢?何必这么着急,为什么总要“好心办坏事”呢? 祠堂修缮好了,那么新年祭祖自然要在此间,宅院也重整一新,实在找不到不搬回来的理由。 看着偌大的院落,众多的房间,谢逸好生郁闷。共居一室,同炕而眠的好日子就要一去不复返了吗? 不过……幸好,宅院里只修了一座火炕,眼下天气还很冷,尤其是夜里,嘿嘿! 就冲这一点,还是给工匠点打赏吧,过年不发红包的老板不是好老板! …… 除夕当日,谢逸一家总算搬回阔别两月的老宅。 时间或许不久,但有种恍然如隔世的感觉,对谢逸而言尤其如此。过去是败家子,如今浪子回头,收回败掉的祖产,重振家业,意义非凡啊! 可惜大唐没有鞭炮礼花,否则真应该在门口点上几千响,好好庆祝一番。 胖子陆安很热情地跑过来帮忙,还扬言道:“三郎啊,要不要我帮你找点仆从侍女吧,你家这么大,人少了冷冷清清的,也没人服侍……晚上还没人给你暖榻。” “多谢陆兄美意,暂时不必了,等过完年再说吧,眼下要紧的是一家人团聚,好好过个年。我家的热坑很暖和,暖榻就算了……”谢逸干笑两声,没看出来陆胖子还有让人羡慕的一面,竟然有人暖榻…… 虽然自己炕上也有个美人,可惜从来没有帮自己暖过被窝,这么和陆胖子一比,人比人气死人啊! 而且…也许今夜,同炕而眠的好日子就到头了,以后就要自己一人孤枕难眠了。 唉! 不行不行,绝对不能让这样的惨剧发生,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玉树临风的少年才子,人生怎能如此凄呢? …… 送走了胖子陆安,祭拜过先祖和亡故的父母兄长,谢逸一家开始准备年夜饭。 杜氏理所当然要全包,但谢逸却声称自己也要下厨,团圆饭大家一起做。 “三郎,君子远庖厨,你莫要胡闹了。”杜氏立即搬出大道理,阻止谢逸伸手。 谢逸悠悠道:“别听那些老学究胡说,我和你一起做……反正在家里,旁人不会知道的。” “好吧!”纠缠不过,杜氏只好无奈点头。原以为谢逸只是找理由黏着自己,不想进了厨房,却惊讶地发现谢逸迅速上手,切菜烹煮样样在行,而自己完全成了看客。 杜氏惊讶道:“三郎,你何时懂得烹煮?” “嘿嘿,惊喜吧?等着吃就好了。”谢逸轻轻一笑,糊弄过去,将盘中菜肴倒入锅中。 大唐的冬天,新鲜食材不多,调味品也有限,谢逸使尽解数,也只弄出不多几道菜肴。等到明年,粉红背包里的种子发芽生长,有所产出时,餐桌上便能多上几道菜肴。 饶是如此,杜氏仍旧惊喜不已,小蛮更是馋的流出了口水。 “怎么样?好吃吗!” “好吃!”小蛮拿起木勺,将一块红烧肉塞进口中,一脸满足。 “嫂子,觉得怎么样?” 杜氏点头道:“嗯,菘菜烹的也别有滋味,好吃!” “嗯,那就好!”谢逸悠悠道:“有人说,要拴住一个女人的心,首先要拴住她的胃,看来我已经成功了一半。” “又胡说!”杜氏顿时脸红耳赤,娇羞不已。 “一家三口”吃过了年夜饭,然后围坐在炕上守岁,馋嘴的小蛮又往嘴里塞了几颗蜜饯。过了不多久,便昏昏欲睡进入梦乡,年纪太小根本熬不了夜。 于是乎,这样一个特殊的美好夜晚,只剩下谢逸和杜氏两人共坐守岁。 杜氏难得没有早早装睡,坐在炕沿边不断绕手指,尤其是看到谢逸点燃了两支红烛后,越发有点“不安”了。 “三郎,你这是做什么?” “辞旧迎新,红烛高照显得喜庆些……” 新年应该喜庆,但是红烛高照……似乎更多是那种时候,三郎如此这般……杜氏想到了最大的可能,不由心头一颤,两颊泛起一层绯红。在高照的红烛下,是那样娇美,楚楚动人…… “三郎,你……” 谢逸壮着胆子道:“嫂子,你不是说…我的心思你都懂吗?” “三郎,我懂…但不能……” “为何不可?难道看不上我?” “没…没有,可我是你……”杜氏话到嘴边生生咽了回去,想起当年那些稀里糊涂的误会,这个理由完全不成立,也没有说服力。她之所以畏惧接受他,更多的原因是……杜氏张着嘴巴,却始终难以启齿。 “既然没有,那……” 杜氏呼气不由有些急促,她想拒绝,却挣脱不开,或者心底里并无拒绝之心。 她早已接受了他,以前或为生计,或为报恩,而今却是芳心自许,心甘情愿。只是……心结未解,仓促之间…… “三郎,莫要胡闹,小蛮……小蛮还在呢?” “没事,小蛮向来睡得熟,不打紧的……” 杜氏仓促间的借口有些蹩脚,反而容易让人误会……仓皇红着脸支支吾吾道:“三郎,现在不能谈及此事。” “为何?” 杜氏红着脸,急促道:“爹娘的孝期还未过呢,再过两月……” 谢逸恍然,二月里便是老爹去世三年的忌日,守孝之期便彻底结束了,到那时…… “两个月以后,便不再推辞?”谢逸有些霸道地逼问。 杜氏几乎羞的说不出话来,内心更是乱如麻,好半天才声若细蚊道:“两个月后…再说吧!” 再说是什么意思?至少算是重大突破。 谢逸嘿嘿一笑,悠悠道:“可以,不过呢?” “不过什么?” 谢逸悠悠道:“天气还冷,老宅里就这一处火炕,你还是住这里,像以前那样……” 第二十六章 暗布荆棘的橄榄枝 残垣破屋换成了大宅华厦,但谢氏“一家三口”仍旧同居一室,同炕而眠。 虽说一亲芳泽的计划未能达成,但至少取得了阶段性重大突破,嫂子的态度总算有了变化。 两个月时间虽然有那么点难熬,但总算有个盼头,不至于遥遥无期。 对杜氏的这点要求,以及守孝之道,还是要尊重的。谢逸只好压住心中想入非非的火苗,只待熬过艰难的两个月,明媚的春天便来了。 为了避免赖账,在谢逸的“威逼利诱”下,杜氏没能搬走,依旧同炕而眠,相隔咫尺。 干柴常备,才能保证烈酒熊熊燃起,旖旎的气氛越发浓重,到时候自然水到渠成。以免出现意外状况,或是被放鸽子。 如此这般,万一提前擦枪走火,也是蛮好的。 奈何杜氏态度坚决,谢逸只好乖乖遵守约定。不过自打有了两月之约以后,开些稍稍过分玩笑,行为略微亲密些的机会多了许多。 杜氏虽然恼怒,嗔骂几句,但大多数时候,都是羞答答地红着脸,结果只能是让谢逸变本加厉。 房屋之内,热炕之上,气氛越发旖旎,只差最后一层“窗户纸”不曾被捅破。 不过心情愉快的谢逸并未注意到,无人之时,杜氏总是坐在窗前,呆呆地看着天空。时而甜蜜微笑,时而羞涩脸红,时而惆怅忧伤…… …… 琼花酿卖的很好,已然可以称得上火爆。 陈州城里,原来淡雅的米酒和果酒,问津的人已经不多了。琼花酿成为新年待客首选,酒楼品酒必备。 随着客商往来,互通有无,已经逐渐扩散到附近各地。北到洛阳、南到扬州、丹阳都已经有所耳闻,慕名者亦不在少数。 到上元节前,前后不到一个月时间,陆氏商行便赚得盆满钵溢,其中一半的钱财也流入了谢逸的口袋。 盈月时间,那个家徒四壁,身无文分的时代便一去不复返,谢逸已然成为一位家资不菲的富翁。 嘴巴笑得合不拢嘴的陆通并不满足于此,正在大规模扩建作坊,保证上元节以后的售卖,以及开辟新市场。 纵然是新年之际,也没有停工,作为仁厚的老板,虽然大唐没有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说法,谢逸和陆通依旧给出了丰厚酬劳和赏钱。 越州那边已经接下了瓷瓶烧制的生意,开始加班加点制胚烧制,二三月间便可有青瓷盛装的美酒上市。 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陆通却未雨绸缪道:“谢公子,虽然经过了扩建,但作坊恐怕还是不够……” “怎么?陆东主打算继续扩建?” “以当前的规模,产出的酒水只能勉强供应江淮各地,其他地方恐怕……不知谢公子有何打算?”陆通觉得谢逸话中有话,故而谨慎地咨询意见,在酒水生意上,他始终以谢逸马首是瞻。 “这个啊,扩建是必须的,但是…”谢逸道:“不过呢,新的作坊不见得非要建在陈州嘛,你想想看,从陈州运货往全国各地,花费可不菲……同样是一升酒,长安的售价可能是陈州的两三倍,这样好吗?” “是哦……”陆通点头道:“价钱太高,不利售卖。” 谢逸叹道:“不止如此,粮食乃国之根本,当一升酒的价钱是一升粮的数倍,只怕官府也会介入。” “是是,那谢公子可有解决之道?” “这样,将全国各地划分成区域,分区建作坊,比如陈州作坊供应两淮。丹阳作坊供应江南这样。” 谢逸道:“长安、洛阳、晋阳等北方都邑亦是重中之重,可选择水源优质,水旱道路便捷之地建作坊,就地酿造,就地售卖。” “对对,是该如何,谢公子所言极是,如此便能减少运送成本,售价低了,薄利多销。”陆通是精明的商人,顿时便明白其中道理。 谢逸笑道:“嗯,一处处来吧!” “好,谢公子放心,老夫会尽快办理。”想想生意前景广阔,利润丰厚,陆通便老当益壮,干劲十足。 …… 生意安排妥当了,上元节也临近了。 此时的淮阳虽然没有长安那么热闹的灯火,却也有些游玩之处,毕竟是节庆之日,好歹庆祝一下。 谢逸本来的打算是带着嫂子和妹妹一道出门玩耍,增进一下的感情。可惜,不等自己出门,一张请柬送进了谢家老宅,署名正是贺兰楚石。 又搞这事,每次都不挑好时候,打扰人好事。 谢逸少不得暗自咒骂几句,只是刺史府的东床,东宫心腹的邀约公然拒绝不合适。 眼下酒水生意越来越好,和郑家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也就越发严重,这时候是需要借助一些力量的。 所以少不得要与侯君集和贺兰楚石等人虚以委蛇,维持良好关系,这约会还是要赴。至于地点,还是在偎红楼。 近来月余,偎红楼生意火爆异常,有一夜千贯的莲儿坐镇,慕名而来的P客不计其数。只是前半个多月,压根没人见到莲儿的面。 详加打听,据说是被一位豪客包了半个月。旁人不知道,但谢逸心里清楚,肯定是贺兰楚石无疑,只是付钱之人却是郑斌。 贺兰楚石过了半个月**日子,直到老岳父侯君集提点,这才恋恋不舍地离开红粉香闺。 刚刚得了空闲的莲儿根本没有休息时间,无它,这后面排队的富贵P客已经上百了,一个个全都举着真金白银,但求一睹芳容,共度长夜。 不得不说,大唐纨绔、富豪们的口味,真是……啧啧! 老/鸨见钱眼开,也不懂什么品牌维护,饥饿营销之类的道理,几乎是来者不拒,周旋其间的莲儿好不辛苦。直到天葵落红,这才得空休息了几日,直到上元这日才彻底消停。 老/鸨本意是趁着花好月圆,良辰美景,好好赚上一笔。偏不巧,贺兰楚石和谢逸来了。莲儿二话不说,推掉了其他客人,前去服侍两位恩客,而且分文不取。 老/鸨少不得一番肉痛,不过转念一想两人身份也便认了。莲儿更是殷勤,毕竟一个是头一个占她身子的男人;另外一个,则是成就她今日身价地位的恩人,自当好生侍奉。 贺兰楚石见到昔日的妙人儿,心中泛起别样滋味,只是想起岳父的叮嘱,只好压下蠢蠢欲动的心思。 “此女可是个尤物,榻上……咳咳,三郎可有一亲芳泽之心?”贺兰楚石立即化身皮/条客,向谢逸推销。 一旁的莲儿泛起一丝逢场作戏式的娇羞,瞧着谢逸俊朗的面孔,倒很是情愿以身致谢。 呃…… 谢逸心中干笑两声,莲儿虽说有几分姿色,但这几日已经不知道在多少男人身下婉转承欢。这样的女人,实在无心消受啊! 还有贺兰楚石,什么意思,羞辱人吗?谁TM要跟你做这种连襟啊? 谢逸心里有些冒火,面上波澜不惊道:“好意我心领了,不过家父忌辰未过,在下还在守孝之中,所以……” “哦,原来如此,三郎果然至诚至孝。”贺兰楚石干笑两声。 莲儿似不死心,悠悠道:“那奴家等着公子,待尊翁忌辰之后,自当尽心侍奉枕席。” 咳咳!要不要这样直接啊?谢逸心中冷笑,老爹忌辰之后,家中自然有人侍候枕席,哪是你这等庸脂俗粉能比的? “好了,莲儿先去吧,我与三郎喝酒谈天。”贺兰楚石一摆手,莲儿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临走时不忘抛两个媚眼。 …… “三郎,近来琼花酿卖的可好?” 谢逸神情略微一滞,笑道:“还好。” “三郎不仅才华横溢,这奇思妙想,经营之道亦是佼佼啊!”贺兰楚石连声赞扬。 “贺兰侍卫谬赞了。” “往后三郎有何打算,可有心前往长安?明岁朝廷开科取士,以三郎的出身和才学,必定高中。” 谢逸讪笑道:“呃……这个,暂时还未有离乡远去的念头。” “你打算长居陈州?”贺兰楚石笑道:“那也不能专心商贾之事吧?刺史府尚有空缺,三郎可有心先历练历练?” 这便是他的来意吗? 毫无疑问,贺兰楚石先后代表太子和侯君集伸出了橄榄枝。谢逸有些疑惑,难道如今的李承乾和侯君集还没有走到一起? 这个并不重要,关键是将来,一想到他俩的事迹和下场,谢逸便一阵阵的后背生寒。 贺兰楚石递过来的是一根橄榄枝没错,但是上面暗布荆棘,作为一个拥有“透视眼”的人,伸手握住岂非傻逼? * PS:感谢书友一袋叼丝的打赏! 第二十七章 天子洛阳行 谢逸不想做傻逼,却也不能得罪人,所以只能婉拒再婉拒。 “贺兰侍卫,在下少年不知事,深恐有负贵人期望。”谢逸微笑道:“家父为在下取名为逸,正是因为在下自小任性,只求逍遥……” 年轻任性,隐逸逍遥! 谢逸给自己贴上了两个不太积极的标签,只为婉拒贺兰楚石伸出的这根荆棘暗生的橄榄枝。 贺兰楚石沉默片刻,微微有些尴尬地笑道:“罢了,三郎这么说也有道理,不过呢,时移世易,人是会变的。 日后三郎若改了主意,另有想法,可直接入府拜会刺史大;若是有前往长安的打算,定要来寻本官,为你接风洗尘,引荐贵人。” 贵人是谁不言而喻,只是……呵呵! “多谢贺兰侍卫,一定!”谢逸心念一动,探问道:“你……你要回长安?” 贺兰楚石点头道:“是,此番前来陈州,乃为护送岳父赴任,尽些孝心。不过身为东宫千牛,不能擅离职守太久,该回长安了。” 侯君集乃赫赫有名的武将,年岁也不大,有必要千里迢迢专程护送吗?尽孝这个理由好生牵强。谢逸不由猜想,也许贺兰楚石此来陈州,还真不是擅离职守。 国公府的女婿,东宫侍卫,如此微妙的身份,想不成为太子和侯君集之间的纽带都难。 “眼看春日将近,本还想邀请贺兰侍卫共赏龙湖春色的,可惜……”谢逸轻叹一声,端起酒杯道:“既如此,请满饮此杯,为贺兰侍卫饯行。” …… 上元节过了,饯行酒也喝了,贺兰楚石怀着复杂的心情踏上归途,返回长安。 岳父早有提点,让自己回长安去,当时还满心疑惑。没想到时隔不久,太子殿下召自己回去的密令就来了。 想起岳父侯君集曾有言,也许他自己不会在陈州待很久,贺兰楚石清楚地意识到,长安有事发生。 果不其然,走到半道上,他便接到消息,皇帝陛下东巡洛阳,临幸东都。 …… 正月过后,皇帝李世民东巡洛阳一事正式摆上台面。 朝堂上除了零星的劝谏外,并无多少反对声音。突厥已平,吐谷浑臣服,难得海晏河清,国库财力也颇为充足。是个不错的时机,可以满足天子东巡。 毕竟皇帝只是巡幸洛阳,大唐王朝的东都,又不是隋炀帝当初乘龙舟游江都,有什么好反对的? 何况皇帝从武德九年登基以来,还不曾出巡过。老臣们都知道,洛阳乃是李世民为秦王时,击败王世充的地方,一个让他很有成就感,为之自豪的故地。去一趟是应该的,应当满足陛下这点微妙的虚荣心。 加之长孙皇后崩逝后,陛下哀伤日久,暂时离开长安这个伤心地,也有利于舒缓郁结的心情。 当然了,天家无小事,皇帝的任何一个行为都免不了政治意味。李世民东巡洛阳,自然也不是游玩那么简单,这一点,朝臣们和目光高远之人都心里有数。 随后关于天子离京期间的相关事宜,也做出了安排。 太子李承乾留守长安监国,司空长孙无忌、中书侍郎岑文本辅政,处理朝中日常事务。 当然了,每日都有快马来往于长安和洛阳之间,向皇帝报备消息。重要军国大事,同样要快马呈送洛阳,由李世民亲自决断。 身为皇帝,要想保住身家性命,任何时候都需要将权力紧握手中,不会轻易相信他人,哪怕这个人是他的亲生儿子。 谯国公,平阳长公主驸马柴绍,鄂国公尉迟敬德分别担任左右卫大将军,掌控余下的十六卫军,再加上太子李承乾的东宫六率,共同负责长安防务。 皇帝出巡,安全尤为重要,毕竟大唐立国不到二十年,魑魅魍魉,心怀叵测之徒甚多。长安到洛阳这几百里的官道上,不知道有多少人蠢蠢欲动,意图不轨,岂能没有大军护驾? 十六卫军被抽调了少半,由河间郡王李孝恭、卢国公程知节率领,左右护卫。 洛阳大都督府长史,郧国公张亮亲赴渑池迎驾。至于皇帝李世民身边随行的重臣,只有左仆射房玄龄一个。 聪明人们看得明白,无论是长安还是洛阳,皇帝的安排都很到位,保证了效用,也不失平衡。心中不由暗赞:皇帝陛下高明啊! 不过他们并不知道,这个东巡计划,李世民已经酝酿很久了,最早的安排应该要从侯君集担任陈州刺史算起。同样也没几个人知道,銮驾尚未从长安出发,一道秘密敕令已经送去陈州,召侯君集洛阳觐见。 …… 贞观十一年二月初十,甲子日,宜出行。 皇帝李世民东巡的銮驾在这一天离开长安,在众多人马侍候和护送下,往东都洛阳而去。 后宫嫔妃眼巴巴目送皇帝出宫,一个个唉声叹气,别提有多郁闷了。自打长孙皇后崩逝,皇帝少有临幸后宫,很多嫔妃指望这次出巡能随行,得君王恩幸。 结果陛下一个嫔妃都不携,真是……接下来的大半年的时间,少不得又要独守空房,寂寞度日了…… 皇子和公主们也是这般心情,离开长安,去个新鲜的地方游玩,是件非常令人向往的事情。可是父皇很偏心,只带了长孙皇后嫡出的几个幼子女前往。 很遗憾,临出发前衡山公主生病了,不能长途颠簸,只能留在长安将养。 如此,便只有晋王李治和晋阳公主兕子伴驾随行。事实上,这一子一女,一个九岁,一个四岁,自打长孙皇后崩逝后,一直由皇帝亲自鞠养,深得宠爱,史上绝无仅有。 旁的皇子和公主眼巴巴地看着父皇的车驾离去,好生羡慕,随后只能是一声无奈的叹息。 不过其中并不包括魏王李泰,他随同太子与众臣一同前来灞桥为父送行。目送銮驾远去,他的眼神比较复杂。 就在几日前,朝廷有改封宗室的诏书颁布,李泰被加封为“雍州牧,左武侯大将军”。不过目前,左屯卫大军由姑父柴绍掌控,李泰空有虚衔。 纵然如此,也意义非凡,尤其是这个“雍州牧”的头衔。 雍州在哪里?广义上不就是在关中嘛!如此自己就不必像老三吴王李恪那样赴任安州,可以久居长安,常伴君父。 对一个皇子,尤其是一个嫡出,且有才能的皇子而言,这意味着什么?熟读史书的李泰当然清楚。再加上老爹昔年在玄武门开创了一个先例,潜移默化之下,心中难免会滋生出些许念头来。 没能伴驾去洛阳无疑是个遗憾,就这一点而言,他还是很羡慕稚奴(李治)和兕子的。常伴父皇身边,共享天伦,撒娇博宠,多好啊! 只是一想到自己已经十八岁,是个五岁孩子的爹,是不是已经过了撒娇的年纪了?自己不行,但是儿子行啊! 没错,十八岁的李泰有个五岁的儿子,名叫李欣,是皇帝李世民当前唯一的孙子,颇得宠爱。 不过常伴君前总是有好处的,尤其是太子监国,不能离开长安的情况下,多得一份宠爱与青睐,意义非凡。 看着消失在天边的銮驾,李泰心中暗道:也许,得找个合适的理由和契机去洛阳…… 身宽体胖的魏王李泰微微一笑,转身道:“皇兄,父皇走远了,我们回去吧!” “好,回去。”李承乾的心情有些复杂,笑着和四弟打个招呼,联袂离去。只是明明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脚步却始终没有默契…… 一旁的长孙无忌看着两个外甥的背影,神情也有些复杂,沉吟片刻后,不露声色地登上了返回长安的牛车。 没错,是牛车。这是关陇贵族的传统和特色,某种程度上也是身份的象征。 皮鞭轻响,黄牛打个喷嚏,缓缓前行,车轮转动的一刹那,长孙无忌隐约看到霸桥烟柳吐出了新芽。 贞观十一年的春天,来了! * PS:感谢书友hz湖州傲霸的打赏。 第二十八章 莫负春景灿 春风又绿淮阳岸,龙湖碧水绿如蓝。 春天依约而来,万物复苏的季节到了。龙湖之畔垂柳依依,青草嫩芽,春意盎然,自然也少不得春心萌动。 近两个月可望而不可即,心痒难耐的日子总算就要熬过去了,二月二十三便是谢父去世三周年忌辰。 至此,谢逸和杜氏守孝期满,便可以开展各类娱乐活动,嫁娶之事亦百无禁忌。 些许甜蜜之事便不会有不孝之过,这是嫂子杜氏最为在意的事情,而今已如她所愿。 那么先前的约定,想来也就没有什么借口了。 上元节后,在陆通的建议下,谢家总算添了几个仆从,比如看门的老大爷,几个护院和侍婢。除此之外,还特意寻了一位带孩子很有经验的中年妇人,作为小蛮的保姆,照顾起居。 小丫头以前和兄嫂同住没什么,但以后……多少有些不方便。虽说小丫头夜里睡觉踏实,可万一被什么动静吵醒,看到些许不宜的画面,那可就尴尬了。 随着约定之日临近,尤其小蛮被保姆抱走之后,和谢逸独处的时间增多,杜氏越发难为情,脸上时常有羞涩之意。 也许她还有什么忧虑,却始终开不了口,也许是杞人忧天,也许…… 总之,有些事情也许是注定的,根本躲过去,事到临头,或许会顺其自然吧! …… 二月十七,谢家准备了隆重的扫墓祭祀活动。 祭奠父母,以及亡故的两位兄长,虽然感情上没有什么联系,但毕竟这副身体与亡故家人有血缘关系。 是以谢逸少不得有几分悲伤,嫂子杜氏最为伤心,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看得出来,当初老谢夫妇待这个“儿媳妇”还是相当不错的。 小蛮也抽泣的厉害,没爹娘的孤儿确实可怜,但她自小有兄嫂照顾关心,生活和心灵创伤很小。加之年纪尚小,并不懂血缘感情,是以本身并不是很伤心。抽泣也更多时受到兄嫂影响,为悲伤情绪所感染。 谢逸心里和不忘默默与爹娘,尤其是二哥打个招呼,承诺会好好照顾嫂子和妹妹云云。当然了,这个“照顾”的含义很宽泛,还有特指的意味,相信他们地下有知完全能够理解。 毕竟这等情况古来有之,后世的文明社会也合理合法,肥水不流外人田嘛,也是为老谢家香火传承计。 忌辰之日,少不得有亲朋好友前来祭拜。只是谢家老爹以上几辈人可能都是单传,血缘亲密的近亲并不多,只有同为谢氏宗族的几家远亲前来。还有便是街巷的左邻右舍,或是谢父故友之类。 这还是看在谢逸拿回老宅,不再败家的面子上,否则恐怕没有一人露面,毕竟没有多少人愿意与嗜赌成性的败家子沾亲带故。 如此也好,幸好他们不知道风靡江淮的“琼花酿”有谢逸一半的股份,否则不知会有多少人上门认亲。 一人升天,七大姑八大姨上门攀亲也是古来一大人情特色。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这话绝对不假。 作为孝子,谢逸少不得招待亲朋,这些都由陆通暗中帮忙安排,妥帖周到,谢逸根本没操多少心。 傍晚送走了亲朋之后,陆通才现身出面,笑道:“谢公子,尊翁忌辰已然妥当了,以后四时祭奠扫墓即是。” “有劳陆东主帮忙打点。” “谢公子莫要客气。”陆通客气两句,话锋一转道:“越州的瓷瓶已经运来,已经按照你的提议灌装,第一批会运往洛阳销售。” “洛阳?”首选不应该是长安吗?谢逸不禁有些意外。 陆通笑道:“谢公子,今年洛阳会比长安更热闹。” “怎么讲?” 陆通得意道:“老夫得到消息,今岁皇帝陛下巡幸东都,已经启程多日,说不定这会已然到洛阳了。” “你的消息很灵通嘛!”谢逸赞道:“如果是这样,那洛阳确实会热闹一阵,那就先洛阳,后长安……东西两都皆不能轻视。” 陆通道:“好嘞,寻常酒水数日前便往洛阳运送一批,青瓷酒这就运过去。另外洛阳和长安的作坊,也会尽快着手。” “嗯!”谢逸点头道:“春夏两季卖酒的收益就不必给我了,作为本钱,先扩充酒坊和销路。” 陆通心中一喜,和谢逸这等明白人合作果然没错,当即笑道:“是,不过老夫会记好账目,到时一并交付谢公子过目。” “好,陆东主放手去做吧,在下信得过。” “老夫定不负谢公子信任。”陆通道:“对了,有件事公子要当心。” “何事?” 陆通压低了声音,小声道:“刺史府有消息传出,前日刺史大人悄然出城去了,到今日都不曾归来。” 侯君集悄然出城,离开了陈州?他去了哪里?谢逸不由一惊。 转念一想,陈州属于河南道,距离洛阳并不远。恰逢皇帝巡幸东都,侯君集不见了踪影,这两者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关联呢? 陆通担忧道:“这几个月,郑家生意惨淡,一直心存怨怼,以前他们不得不安分。但如今,贺兰侍卫走了,刺史大人也不在,这空当…郑家会不会……郑斌可是个心狠手辣的阴险小人。” 确实是个问题,郑家实力雄厚,财大气粗,虽然号称诗礼传家的名门,但实际上什么龌龊事干不出来? 如果侯君集只是暂时离开,并不打紧,郑家不敢轻举妄动。但如果就此调离陈州,那就真得小心提防了。 记得历史上侯君集曾远征高昌,具体时间谢逸不大确定,但一个武将不会长时间出任地方文官,此番已经算是特殊情况。而今离去,若真是赴洛阳觐见皇帝,职位变动兴许也就不远了。 须得未雨绸缪啊! 谢逸轻声道:“暂时不打紧,不过陆东主消息灵动,还请密切打听洛阳和刺史府的消息。” “是!” “莫要担心,必要的时候,我们离开陈州,换个居所亦可。”作为一个现代人,谢逸并无故土难离的情绪。陆通亦并非祖籍陈州,而且还是个四处奔走的商人,背井离乡早已习惯,问题也不大。 话是这么说,但谢逸还是有种危机感。在大唐这个权贵社会,无权无势没有靠山着实不行,先前拒绝贺兰楚石的橄榄枝是不得已。 接下来,是否该另辟蹊径,另作谋划呢?人无近忧,必有远虑啊! 老爹给自己取名为“逸”,可很难做到人如其名,无论在后世还是大唐,想要活得逍遥自在,都不容易啊! 算了,暂时不想那么多了。 忌辰已过,守孝期满,那个约定也到了兑现之期。春天已经来了,岂能辜负了灿烂春/光…… 第二十九章 天伦与权谋 南方春/光明媚,北方却春寒料峭。 虽说长安到洛阳之间可以行船,但关中漕渠浅窄,行不得大船。出了潼关,黄河又多急流险滩,并不安全。 龙舟出动,沿途船只少不得回避,会影响正常漕运。故而此番东巡,李世民走的是旱路,銮驾经官道出潼关,一路东去。 既然是出巡,自然有游玩的性质,所以一路上走的并不快。比如在弘农、潼关、陕州等地都有过停留。 华山险峻、潼关雄伟、黄河湍急,一路可见山河壮丽,风景如画。加之晋王李治和晋阳公主兕子陪伴在侧,李世民心情大为舒畅。 只是终究还是有些遗憾,看着两个孩子稚嫩的脸庞,李世民总是想起他们的母亲——长孙皇后,他挚爱的观音婢。 以前曾答应过她,有空带她外出走走,去一趟洛阳,去邙山行猎,伊阙踏青,洛水泛舟。可惜总因为朝政战事,各种忙碌,一直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或者财力,始终被耽搁。 如今万事俱备,终于成行,她却已经不在了。 他清楚地记得,那日的立政殿里,她在自己怀里永远闭上了眼睛,把臂共游,携手赏景的愿望成为永远的遗憾。 因此这一遭东巡,他不带一个嫔妃,只带着对她的承诺,带着与她的孩子一道。希望她在天之灵能够看到,能够入梦相见,一家团圆。 可惜已经好多天了,她始终不曾走进梦里,这让李世民有些遗憾和失落。不过看到两个因丧母而伤心许久的孩子,脸上终于有了笑意,李世民便老怀大慰。 九岁的稚奴带着四岁的兕子,在草地上玩耍嬉闹,欢声笑语不断,兄妹友爱,大慰慈父心怀。 玄武门之变,“弑兄杀弟”算是李世民心中的一个痛。为了皇位,他可以狠下心来对亲兄弟下手,但作为一个父亲,他满心希望儿女们和睦友爱,避免悲剧重演。 如果诸子女都像稚奴和兕子这样就好了,英明神武的皇帝沉迷于眼前和睦景象,心中泛起了偏执的奢望。他全然忘记了,长安城里还有一群眼红嫉妒的子女,不少人心怀鬼胎。 李世民想要多陪陪两个孩子,偏生内侍来报,郧国公,洛阳大都督府长史张亮前来迎驾,求见陛下。 銮驾进入东都之前,不与这位长期留守洛阳的重臣详谈一番怎么行呢?李世民无奈道:“稚奴,兕子,你们在此间好生玩耍,父皇去处理些政务,晚些回来与你们一道用膳。” 晋阳公主小脸上满是笑意,奶声奶气道:“父皇去忙吧,兕子乖乖听话,和九哥一起玩。” 李世民满足地笑道:“好,稚奴,照顾好兕子。” “稚嫩领旨,父皇放心。” …… “阿嚏!”目送李世民离去,晋王李治猛然打个喷嚏。 粉嘟嘟的晋阳公主立即瞪着大眼睛,关切道:“九哥,你怎么了?” “没事……兕子,我们继续玩。”**岁的晋王李治摆摆手,尽管料峭的春风吹过,汗津津的后背有些凉意森森,玩兴正浓的他却毫不在意。 一旁的内侍宫女见晋王与公主玩的开心,也没有上前打扰,直到李治的喷嚏越来越频繁…… …… 渑池,这个战国时秦王与赵王会盟的地方,大唐皇帝李世民正在接见郧国公张亮。 张亮早年随徐世绩投唐,武德年间进入李世民的天策上将府,为车骑将军,属于根基深厚的秦王府旧将,自然被李世民视为心腹。 张亮本人与洛阳之间更是渊源甚深,武德九年,李世民与太子李建成的矛盾激化,一触即发。 在这样敏感特殊的时期,张亮奉命前往洛阳,秘密联结山东豪杰,以备局势变化,说白就是为李世民拉拢支持者。 但此事被齐王李元吉得知,便在李渊面前告发张亮图谋不轨。李渊命有司拷问,张亮始终守口如瓶,没有吐露秘密连累李世民。 审问无果,罪名难定,张亮最终被释放,遣回洛阳。不久之后,便是震惊大唐的玄武门之变,太子建成和齐王李元吉被诛,李渊被迫退位,李世民登基为帝。 张亮作为心腹和功臣,被封为右卫将军、怀州总管、长平郡公。后迁为洛州大都督府长史,郧国公,长期驻守大唐东都,中原重镇洛阳。 “参见陛下!” 李世民瞧见心腹之臣,笑道:“张亮,这几年在洛阳辛苦了。” 张亮谦虚道:“臣为陛下驻守洛阳,乃是臣的本分,不辛苦。” “洛阳可都还好?”李世民微微一笑,若有所指地询问。 “都好。”张亮道:“这些年洛阳百业兴旺,百姓安居乐业,同沐天恩。” 马屁拍的很到位,也很自信,若非如此,又岂会请天子驾幸洛阳?请皇帝前来,不就是为了展示一下他们治理洛阳的成效和功绩嘛! 大唐在许多地方都设有都督府,但真正有大都督的并不多,吴王李恪赴任安州大都督算是少有。其他的大多是亲王或重臣遥领,空任其职,但并不赴任。比如晋王李治,还是个五岁的娃娃时,便已经是并州大都督长史了。 实际上,大都督府真正掌权或管理之人是长史,比如并州大都督府长史乃是英国公李勣。洛州都督府早已设立,但大都督一直空悬,实际主事人便是长史张亮。 “嗯,很好!”李世民了然于心,笑道:“洛阳乃大唐东都,又是运河要枢,有卿驻守,朕很放心。” “陛下…”张亮感动不已,顿时有点涕泪并流的迹象,也不知是因知遇之恩而感动,还是演技太到位。 李世民仍是一副朕看好你,你的苦劳和功劳朕都知道,不会亏待你的表情,直到张亮情绪稳定,这才问道:“山东可还好?” 张亮顿时一脸肃容,这才是重中之重,是他驻守洛阳最重要的使命,或许也是李世民此番东巡的真实目的。 李渊当年从太原起兵,长安称帝,是因为得到了关陇贵族的支持,根基在关中陇右。但山东(崤山以东)之地,乃是昔年北齐故地,山东士族的根基所在,虽然归顺大唐,但隔阂甚深。 五姓七望之中,博陵崔、清河崔、赵君李、荥阳郑、范阳卢,太原王在此根深蒂固。这些门阀本身与关陇贵族有隔阂,对李世民也不大满意,不见得真心臣服。 昔年北周统一没能将之收为己用,隋朝杨坚和杨广父子也没能摆平他们,某种程度上,隋朝亡国与其大有关联。 李世民不想重蹈覆辙,所以必须小心提防山东世家,洛阳这个要冲之地就显得至关重要。派张亮这样一员勇猛大将牧守,并派驻大军,震慑山东,稳定中原,从而巩固社稷。 毫无疑问,张亮除了驻守、震慑,还有监视的任务。李世民这么问,等若是问山东士族有无蠢蠢欲动? “这几年陛下平突厥,击吐谷浑,功勋赫赫,山东世家与豪杰为陛下天威所震慑折服,倒还安宁。”张亮沉声道:“不过……臣总觉得有些人与朝廷貌合神离,一旦有异变,就会蠢蠢欲动,如前隋大业年间那样……” “哼哼!”意料之中的答案,李世民冷笑道:“朕此来洛阳,正想和他们谈谈心。对了,侯君集到洛阳了吗?” 张亮神情微动,说道:“臣临走前还没到,不过有接到消息,想必现在已经在洛阳恭候陛下了。” “好,渑池距离洛阳已经不远,尽早启程吧!”李世民话音落地,御帐之外响起一阵嘈杂。 “发生何事?”屏退左右与重臣密谈之时有人打扰,李世民很是不快。 不想侍卫匆匆进来,小心翼翼道:“陛下,晋王病倒了……” * PS:张亮此时应该是相州大都督府长史,几年后改任洛州都督,剧情需要,移花接木,望理解。 第三十章 晋王病重 李世民此番东巡,既为权谋,亦享天伦。 可惜就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一样,他不过才走开一会,不满九岁的晋王李治便病倒了。 午间,与晋阳公主玩耍的晋王李治突然开始打喷嚏,初时只道寻常,无人在意。可是渐渐地,喷嚏愈发频发,此后不久开始有清水般的鼻涕流出,继而李治只觉昏昏沉沉。 内侍和宫女顿时惊慌失措,谁都知道陛下将晋王养在身边,视若珍宝。要有个闪失,便是天大的罪过。 随驾侍候的御医立即来了,看过症状之后,断定晋王殿下被凉风扑了热汗,染了风寒。 风寒,想来不打紧。 内侍们松了口气,却也不敢疏忽,一边尽心侍奉,请御医开方煎药,一边立即遣人禀报陛下。 纵然皇帝正与郧国公秘议军国大事,内侍也敢壮着胆子打扰。因为他们心里清楚,长孙皇后嫡出的几位皇子公主,在陛下心中分量极重,超乎其他。 果不其然,得知李治生病的消息,李世民脸色一变,当即撇下张亮前去看视。 九岁的李治躺在病榻上,有些迷迷糊糊,脸色煞白,鼻涕不断。四岁的晋阳公主与李治感情极深,依偎在病榻之前,关切地看着九哥,通红的小眼睛里满是关切和担忧,似乎还有几分委屈的自责…… “父皇,九哥病了。”看到李世民进来,晋阳公主立即扑上去,抽噎道:“都是兕子不好,不该缠着九哥玩耍的……” “没事,不怪兕子,有父皇和御医在,稚奴哥哥没事。”李世民一边安慰女儿,一边上前探问儿子的情况。 “稚奴怎么样?是何病症?” 御医赶忙上前道:“回陛下,晋王是冷风扑了热汗,感染风寒……并不要紧,臣已经开好方子,正在煎药。” 风寒?! 李世民稍稍放心,偶感风寒是正常事,应该不打紧,随即温言吩咐道:“尽快让稚奴服药,小心侍候着。” “是!” 李世民沉吟片刻,吩咐道:“去告诉张亮,李孝恭他们,晋王病了,今日先驻跸渑池休息,待明日晋王身体好些以后再行启程。” 护驾的河间郡王李孝恭、卢国公程知节,左仆射房玄龄,以及刚刚赶来的郧国公张亮欣然领命。晋王有疾,陛下钟爱幼子,停留一日是应该的,不打紧。 …… 只是风寒而已,所有人都没把晋王李治的病放在心上。皆认为两剂药下去,次日便又会生龙活虎,并无大碍。 但事实并非如此,谁也没有想到,当天夜里,李治的病情不仅没有好转,而且还发起烧来。 惊慌失措的御医有些愕然,一边想办法为晋王殿下退烧,一边奏报皇帝知晓。李世民被惊醒了,闻听幼子发烧,顿时神情凝重,自然也少不得龙颜大怒。 风寒不要紧,发烧问题就严重了,想到这是亡妻留下的幼子,李世民便很是揪心。当夜一直守在李治身边,亲自喂儿子喝药。 可是汤药下肚,毫无起色,天亮的时候,李治依旧没有退烧,反而有加重的情形。 李世民的脸色越发难看,也越发担心,怒不可遏地逼问原因。当值的御医这才唯唯诺诺,意识到可能疏忽了病因,也耽误了晋王的病情,等待他的自然是兴师问罪。 其他几名伴驾的御医谨慎了许多,会诊之后,给出了一个很严谨的说辞:“陛下,晋王殿下自幼身体相对柔弱,去岁文德皇后崩逝,殿下多有悲伤,伤损身体。 此番出巡,车马劳顿,兴许还有水土不服之故,是以冷风扑汗,风邪入体,病势凶猛。” 确实够严谨的,从娘胎里说起,面面俱到,唯恐遗漏。也不知确实如此,还是以防万一,为日后推卸责任做铺垫。 话音落地,李世民的脸色更加阴沉了,显然他至少相信了几分。自小柔弱,丧母悲伤这些说辞本就容易触及他的伤心处,提及车马劳顿、水土不服,李世民不免有几分自责,本意是让儿子出来散心的,结果却…似乎害了他…… 尤其是听御医言下之意,稚奴似乎病的不轻,李世民担忧道:“如何诊治?可否让稚奴尽快退烧?” 众御医唯唯诺诺道:“臣等尽快配祛邪清热的汤药,让晋王殿下服用。不过巡幸途中所携药材有限,旅途亦不利于殿下养病……” 这…… 李世民沉吟片刻,问过御医的意见,再与文武大臣商议一番。张亮提议,銮驾应尽快赶赴洛阳,毕竟渑池距离洛阳不远,城中有宫室,各种名贵药材常备,有利于晋王殿下治疗安养。 还有一点也至关重要,皇帝巡幸东都,却滞留渑池不前,很容易产生误会,出现风言风语和不稳定因素。为了王朝的安定,儿子的病情,李世民当即决定尽快赶赴洛阳。 一路上,为了让儿子能安稳舒服些,李治直接被抬上了宽大的御辇,李世民亲自陪伴看护。晋阳公主兕子也守在身边,小眼睛泪汪汪的,心中很是担心。 一双年幼的儿女如此,李世民看在眼里,难受极了! …… 銮驾进了洛阳城,本来洛州当地官员和士族名士准备了欢迎仪式,眼下全都被取消了。 得知晋王生病的消息,没有人敢阻止耽误片刻。是以御辇直接进了紫薇宫,这座昔日隋炀帝建造的皇宫。 只是晋王李治病情仍旧严重,服过药后,中间曾一度退烧,但不久之后又有反复,而且愈发严重。及至午间,李治浑身滚烫,已然昏迷。 御医们使尽浑身解数,始终无法让李治退烧,亦无法让晋王苏醒。一个个跪在寝宫之前,战战兢兢,等待着命运的抉择。 晋阳公主兕子的抽泣声越来越大,她虽年纪幼小,却知兄长重病。隐约记得,母后也是这般躺在榻上,然后永远睡着了。 伸出稚嫩的小手摇晃哥哥,只觉滚烫,素日陪她玩耍的哥哥却一动不动,小公主顿时吓嚎啕大哭。 李世民在寝宫里来回踱着步子,脸色阴沉到了极点。房玄龄、李孝恭、程知节和张亮几位重臣站在殿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尤其是左仆射房玄龄,作为心腹重臣,他很了解李世民。他很清楚,此刻的陛下已经到了爆发的边缘。 如果晋王有什么闪失,天知道陛下会是什么反应?足智多谋的他瞬间便想到了很多可能,陛下的龙体……东巡的目的和结果……朝堂和天下的反应…… 所有的局面,都会因为晋王病重这个突发意外而变得很糟糕。 他与杜如晦有“房谋杜断”的美称,如果是旁的军国大事,他会迅速谋划出几条计策来。但晋王的病情,他束手无策。 所能做的只是以防万一,如何劝慰皇帝,如何善后,如何将事情的影响降到最低。作为大唐的宰相,这是他的职责。 但愿晋王能够熬过去吧! 去岁太上皇与皇后先后崩逝,如果而今晋王再有个三长两短,对皇帝,对大唐而言都是巨大的打击…… 房玄龄和李孝恭等人都在心中默默祈祷,可是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低沉的厉害,显然并不乐观。 正在此时,有内侍出现在殿口,瞧着殿内压抑非常的气氛,先是一惊,随后鼓起莫大的勇气,奏报道:“陛下,陈国公侯君集求见。” 张亮听闻,心中冷笑,侯君集着什么急啊?这会子来觐见,不是添乱,触怒龙颜嘛! 不过李世民的反应却没想象的那样糟糕,只是沉声道:“告诉侯君集,先让他等着,朕现在没空见他。” 房玄龄松了一口气,由此可见,陛下的心智比想象的要坚强。纵然出现最坏的结果,也不会很糟糕。 再一偏头,发现殿门口的内侍没有走,而是迟疑着,吞吞吐吐道:“陛下,陈国公说…他兴许有法子…医治晋王殿下……” * PS:周一,求收藏,求推荐票,谢谢! 第三十一章 约定之期 侯君集有医治之法,没听错吧? 如果换作药王孙思邈说这话,绝对无人质疑。但侯君集,众人不免将信将疑,甚至觉得有些滑稽。 然而李世民信了,也许是他信任侯君集不会无的放矢;亦或许是爱子心切,不放过任何一根救命稻草。 先前御医们束手无策时,李世民已经想到了孙思邈,也许天下只有此人能妙手回春。 他甚至立即动心,想要将孙思邈从长安接来洛阳,为李治诊治。可详细询问才知,老神仙进终南山(秦岭)采药去了,云深不知处,仙踪难觅啊! 难道我们的稚奴没救了吗?李世民暗问亡妻在天之灵,心情无比难过。如果不是顾及皇帝威严,说不定已经像寻常父亲那样痛哭流涕了。 恰在此时,侯君集来了,声称有医治晋王之法,李世民焉能放过? 侯君集来的很快,尚不及行礼,便被李世民拦下,焦急问道:“君集,你懂医术?有医治稚奴之法?” “臣不懂医术,但知晓一法,或能让晋王殿下退烧。”侯君集的回答让李世民心中一亮,御医们也翘首以盼,眼下最棘手的便是高热,只要能退烧,晋王的病便有医治的可能。 李世民忙问道:“君集,快快道来。” 侯君集从身旁拿起一个青瓷瓶,递上道:“陛下,快些命人除去晋王的衣物,用此物擦拭周身肌肤。” “此乃何物?” “琼花酿,陈州新出的一种烈酒。” 张亮狐疑道:“酒能治病?陈国公,晋王千金贵体,你可莫要玩笑。” 李世民的目光也生出些许疑惑,此法古怪,闻所未闻,靠谱吗? “陛下,犬子天佑数月前在陈州驰马摔伤,伤口化脓,高热不止。当时陈州众多医者束手无策,幸遇一少年谢逸,便是用此法为犬子诊治。” 侯君集道:“犬子是外伤,与晋王殿下的风寒病因不同,但高热不退却相似,故而臣以为此法或有效用。” 一位御医大着胆子问道:“陈国公,敢问此法是何效用?” 侯君集道:“谢逸称之为物理降温,烈酒清凉易干,可带走肌肤体热……与湿巾覆额之法相似,只是此烈酒效用更好,用于全身,确能降低些许体温。” 李世民看了看侯君集,沉吟片刻,吩咐道:“尽快照办,为稚奴擦身。” “陛下,此法能降低晋王殿下的体温,但未必能够完全退烧……” 呃…… 侯君集话音落地,李世民稍稍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众大臣的表情也有些不自然,陈国公是不是有些鲁莽了,没把握的事情怎么能乱说呢? “陈国公,令郎当时到底怎生情况?你刚才不是说,用此法……”河间郡王李孝恭出声询问。 侯君集道:“此乃外用之法,当日少年谢逸有一神奇圣药,呈粉状,以他特制的药水勾兑,再用特制针具直接用于肌理,退热有奇效。” 圣药?粉状,特制……肌理…… 众人一愣一愣的,到底什么玩意?御医也瞪大了眼睛,这是怎生医术,没听说过啊?针灸之法是用于穴位才对,怎能用药于肌理?不对啊! 侯君集深感无奈,悠悠道:“此等用药之法确实神奇,臣与陈州医者皆闻所未闻,只是确有奇效,这不假。” 房玄龄问道:“陈国公,你说的这位少年……名叫谢逸是吧?如今人在何处?” “淮阳!” 这不是白瞎嘛!陈州淮阳城到洛阳有四五百里之遥,纵真有灵丹妙药,也来不及啊! 侯君集却道:“陛下,可让御医外用烈酒,内服药剂,若能让晋王殿下退烧最好不过;若不能,至少稳住殿下的病情。 臣已经用飞禽和快马先后传讯陈州刺史府,如果够快,今日入夜淮阳便能接到消息,护送谢逸携圣药前来洛阳。沿途驿站若是配合积极,马不停蹄,最多一日半,便能赶到洛阳。圣药至,晋王殿下的病情便能医治。” 有点匪夷所思的手段,有点疯狂的想法,不过侯君集信誓旦旦,全然不像是开玩笑。 那边御医已经开始为李治擦拭身体,高纯度烈酒的蒸发速度显而易见,似乎确有效用。昏迷的李治发出轻微的哼唧,似乎颇为舒服,至少有了反应。 见到此情此景,李世民当即厉声道:“急诏陈州至洛阳沿途驿站,备好良马,优先神医之行;令沿途官府保证官/道畅通无阻,确保神医圣药早至洛阳,如有迁延耽误者,格杀勿论。 君集啊,再麻烦你辛苦走一趟,前去途中迎接……若此人真能医好稚奴,朕有重赏,亦重谢于你。” 皇帝的语气严厉异常……陛下对晋王很宠爱……侯君集这是富贵险中求……所谓的神医圣药到底什么样……晋王能否平安无恙? 一众大臣心里不免一阵嘀咕,冒出各种念头来,自然也是各怀心思。 …… 淮阳城里,谢逸策马归府,跳下马背刚刚踏入宅邸。 谢逸会骑马,是原本败家子的技能,前不久才重新被发觉出来。据嫂子杜氏所言,以前败家子各种赌局均有涉猎,其中就有比赛驰马。 仔细一想,在这个年代,骑马是一种快捷且很重要的交通方式,熟悉是很有必要的。 托陆通购得一匹温顺好马,谢逸便开始温习马术,一段时间下来,骑术已经相当精湛。 今日策马出城,是为了去看几块良田。这年头,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有多少贯钱不算什么,有多少亩地才值得炫耀。 谢家原本有几十上百亩良田,可惜被败家子挥霍一空。如今赚了钱,为了彻底扭转败家子的不良形象,便打算重新置办些许田产。 更重要的是,春天已经来了,是播种的季节,粉红背包里的那些种子是时候种下了,需要苗圃和农田。 当然了,第一批的种子太金贵,种在外面万一被糟蹋了,哭都来不及。所以谢逸已经想好,在自家后院开辟一块空地,作为育苗基地,来年再考虑扩大种植面积。 不过不着急,时令还早,慢慢来,眼下另有要事。老爹的忌辰已经过去,春光灿/烂不可负,嘿嘿! 坐骑交给门房,谢逸径直进门,瞧见杜氏正在廊下教小蛮识字,也不知教的是不是“良/辰美/景”几个字? 黄昏日落,月上柳梢,约定之期已至,可不正是良辰美景嘛! 远远瞧上一眼廊下的美人,谢逸淡淡一笑,先行进屋布置,今夜花好月亦圆…… * PS:感谢书友风之舞者5638、列兵蓝颜的打赏。新的一周,急求推荐票,赶紧砸过来吧! 第三十二章 烛照马蹄急 杜氏安顿好小蛮,回到东屋之时,不由眼前一亮。 但见红烛高照,炕桌上摆着几样小菜,两杯酒水。谢逸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似乎已经等候许久。 此情此景,意欲何为,杜氏刹那间便反应过来,俏脸红到耳根只是一瞬间的事。 她甚至想要立即转身躲开,却又始终没挪动步子,也许是不好意思,不愿失信于谢逸,也许…其实心底里并不排斥。 “嫂子,过来坐!” “嗯!”杜氏细弱蚊声,迟疑片刻才缓缓挪动步子,很难为情地走到炕边,然后落座。 “饿吗?”谢逸笑道:“我亲自准备了几样小菜,想要拴住你的胃,然后……” 谢逸和杜氏心如明镜,心照不宣,她的胃和心早已经被拴住了,今日是要拴住她的人。 杜氏低着头,红着脸,羞答答地不说话,或者说不出话。不过谢逸夹起一块小菜送到唇边时,她不由自主张口,轻嚼慢咽,回味无穷。 也许这是最好的回答,此时无声胜有声! 谢逸轻轻一笑,端起酒壶,一杯佳酿落入杜氏面前的瓷杯之中。 “这是咱家的琼花酿?”杜氏轻声询问,她知道此酒甚烈,饮后易醉。她平素滴酒不沾,但今日却有些想醉酒,醉了也许挺好,便可以忘却所有,无所顾忌…… 不过谢逸并不这么认为,摇头微笑道:“不是,这是我另行调配的葡萄酒,酒性不烈,喝起来更有情调,嫂子尝尝。” “嗯!”杜氏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只觉此酒味道极好。只是到底是酒水上佳,还因他亲手调配之故,却说不清楚。 “好喝吗?” “挺好的。” 谢逸坏笑道:“想不想更好喝?换个喝法滋味更好。” “怎样?” “来,这样……你照着做。”谢逸靠到杜氏身前,端起酒杯,绕过杜氏的手臂,酒杯又回到了自己唇边。 杜氏依样照做,不禁疑惑,酒水的滋味与喝酒的姿势有关系吗?虽然怀疑,但她还是照做了,与谢逸交臂饮酒。 好像没什么变化?可谢逸脸上的表情很快乐,似乎很享受,杜氏不由心中一动,莫非他又在使坏,让自己上当? 谢逸笑道:“嫂子,这叫交杯酒,意为永结同心,所以酒水入口更为甜蜜,甚至酒不醉人,人自醉。” 果不其然,杜氏眉目微嗔,但更多的还是羞涩。他总能弄出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却总能让人有些尴尬,却又心生感动。 这么一说,口中残留的酒味似乎真的甜如蜜。杜氏有些惊慌,她一心想要固守的防线,似乎正在一点点崩塌。 只是……脑中的些许理智告诉她,要尽量撑下去,这是为了他好。至于约定,也许眼下并非恰当时机。 只是何时才能时机成熟?她不知道,也许遥遥无期,永远等不到那天。难道就任由岁月这般蹉跎,一切就此错过? 杜氏很矛盾,心中不禁有些难过,偏生还难以开口解释。 微妙的神情落入谢逸眼中,不禁有些奇怪,柔声问道:“嫂子,怎么了,害怕吗?” “没,不是……”杜氏慌忙回答,期期艾艾。也许是在说谎,她心中是有些许畏惧,但两人所指或有差异。 也对嘛!嫂子是曾为人妇的女子,又不是没经历过,不会如同懵然无知的小姑娘那般害怕。 难道…… 谢逸不禁想起,昔年谢二郎卧病在床,身染沉疴,新婚冲喜不久后便……如果真是如此,那自己就捡大便宜了,嫂子这般神情,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虽说并不在意“那些”,但如果完璧,那自然最好不过,是以谢逸心中不由多了几分窃喜。不过这种事不方便问,也不用问,需得亲自验证,而且要很温柔。 谢逸绕过炕桌,坐到杜氏身旁,牵起细嫩的手指,柔声道:“交杯酒都喝了,可不许赖账哦?放心好了,没什么好怕的。” “我我……”面对谢逸加快的心理攻势,杜氏难免有些惊慌,有些手足无措。 她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无论客观还是主观。守孝之期已经过了,那些劳什子的名分本来就……说了也没用,他不会在乎的。关键是打心底里,她也并无抗拒之心,如果不是……她绝对心甘情愿。 只是那一丝无法启齿的顾虑萦绕在心头,让她很是不安,本能地有些畏惧,怕有朝一日伤害到他。 谢逸看在眼里,只道是女子天性的扭捏与羞涩,尤其是……也许心中那个窃喜的猜想正在被验证。 如此甚好,甚好。 谢逸的手越发的不听话,先是在两人中间晃动,随后慢慢有些越界,再次拉住杜氏的芊芊玉手。 杜氏不由娇躯一颤,想要拒绝似乎已经不能了。从今晚踏入这个房间,或者除夕夜答允两月之约开始,便已经不能了。 错了吗?要不要将错就错? 杜氏的心里依旧在纠结,在挣扎。到底自己是在杞人忧天,还是长远考虑,究竟是对还是错?脑海里似乎有两个拳手正在比拼,结果却平分秋色,难分胜负。 然而此时此刻,主动权已经不在杜氏手中,她的纠结落在谢逸眼中,全都变成了含羞和旖旎。 是以谢逸的越发坚定信心,拉着杜氏的芊芊玉手,柔声道:“红烛燃起,先拜堂,然后……” 听到“拜堂”二字,杜氏的俏脸唰一下便红了,也许有骤然的喜悦,更多则是羞涩的难为情和无奈…… 她想要将谢逸推开,甚至推出房间,可惜力量完全不对等,两拳勉强敌一手,免不了顾此失彼,难以奏效。 如此情势下,杜氏的心理防线几尽崩溃,全面沦陷只是时间问题。 杜氏耳根滚烫,呼吸也不由自主地有些急促,眼神微微有些迷离慌乱,心理与情绪遭遇巨大冲击。面对巨大考验,她灵台最后一丝“理智”正在被淹没,甚至已经开始自找顺从的借口。 也许是命中注定,既然避无可避,那么……但求一日之缘也好,至于来日……杜氏来不及多想来日如何,也不愿多想。 杜氏身体微颤,心理防线几乎全部崩塌,身心全面沦陷也在旦夕之间。 至于心中的那一丝顾虑,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她脑子里一片空白,身心只停留在这一刻…… 窗外明月当空,廊下花香四溢,当真是花好月圆,情真意切,一切都水到渠成,苦熬许久的谢逸终于要守得云开见月明。 红烛高照,灯芯噼啪作响,此情此景,此时此刻,恰到好处。 谢逸拉着杜氏的玉手,往厅堂而去准备三叩九拜,他的心情很迫切,但并不着急,也很温柔,只消片刻之后便能如愿以偿…… 可偏偏就在此时,嘈杂的马蹄声在谢家老宅外响起。紧接着,便是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梦中人,坏了红烛灯影下的良辰美景…… 第三十三章 一日飞驰洛阳城 花好月圆,红烛高照,精心布置的美妙夜晚,只为打动佳人。 苦候数月,总算守得云开见月明,即将如愿以偿。 一切都很顺利,气氛旖旎,恰到好处,水到渠成。 杜氏终于放下矜持,不再推辞,羞涩畏惧之心难得抛到一边。谢逸费了老大劲,终于可望而可即…… 谢逸很兴奋,却不忘温柔,很绅士地循序渐进……只为得尝夙愿。 然而很可惜,这个美好的夜晚注定止步于此,匆匆的马蹄声和拍门声破坏了一切。 没有幸福得意,只有功败垂成后的愤怒。 谁TM这么不长眼? 在最要紧的时候被搁浅,这等感觉……谢逸火冒三丈,杀人的心都有了。 新添的侍女迈着碎步小跑而来,在门前带着哭腔惊慌道:“公子,外面来了许多官兵……说是求见公子。” “官兵?等下我出去看看!” 谢逸也是一惊,不管是何缘故,今夜的旖旎都被破坏了。纵然待会能重新来过,气氛肯定是大不如前。 人生为何如此操蛋? 谢逸暗骂一声,起身出门,查看究竟是哪位不速之客坏我好事? 杜氏已经从适才的意乱情迷中清醒过来,脸上绯红犹在,依旧含羞。听见外面来了大队的官兵,仿佛受了惊吓,有些惊慌失措。 “嫂子莫怕,乖乖待着,等我回来……”谢逸留下一个笑脸,转身出门去了。 他有这个自信,几乎可以断定,来的应该不是祸事。如果官兵有恶意,哪里会敲门求见,早就冲杀进来了。 只是,到底是什么人半夜造访,带兵又为哪般? 谢逸整理好衣衫,来到大门口,瞧见家中仆从都战战兢兢,显然是被这突如其来的阵势给吓到了。 “谢公子!”没想到领队之人是侯毅,侯君集的亲兵家仆,见到谢逸,立即过来恭敬见礼。 家仆见此情景,不由松了口气,官兵能对自家公子这般客气,至少没有恶意,不会有危险。 “侯毅?你这是……”谢逸也稍稍放心,但心里还是老大不痛快,大晚上搞这么大动静,关键还坏了自己的好事。 “谢公子,我家国公从洛阳飞禽传讯,晋王殿下因风寒高热不退,御医无策,请您连夜赶赴东都,为晋王殿下医治。” 侯毅的回答让谢逸吃了一惊,让自己去洛阳?为晋王……李治吗?高热不退…… 顷刻之间,谢逸心中便勾画出个大概的脉络。肯定是上次给侯家小纨绔治病退烧,侯君集记在心上,见到尊贵的皇子是相同病例,这便想到了自己。 生病的是晋王李治,如今应该还是个小屁孩,不过未来却是……唐高宗啊! 谢逸心中一动,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近来一直筹谋在大唐找棵倚靠的大树,未来的皇帝无疑最合适啊!只要抓住了李治这根橄榄枝,完全前程无忧啊! 最重要的是,李治自己先送上门来了。 这病得去治,侯君集之所以有此提议,肯定是惦记自己手中的抗生素。有那玩意,退烧应该不难吧?不过…… 谢逸问道“可知晋王殿下是何病症?” “据说是风寒引起,如今高热不退……” 重感冒?会不会已经转为肺炎?等等,李治人在洛阳,而自己在淮阳,相隔甚远,能来得及吗?别赶去黄花菜都凉了,参加追悼会就算了。 “从淮阳到洛阳得多久?” 侯毅回答道:“陛下已经下旨,陈州到洛阳的所有州府,驿站准备良马,官道畅通无阻,多有便利,天气亦晴好。我等护送公子携圣药赶赴洛阳……四五百里的路程,快马疾驰,想来一日半便能赶到。” 我晕! 谢逸只觉有些崩溃,四五百里路程,没有飞机火车高速公路的年代,骑马前去,开什玩笑? 这可不是朝廷递送紧急公文,每一站都换马换人。自己这一路上可以不断换马,但是人得连轴转……连续骑马二十四……三十六小时,骨头能不散架,屁股和大腿能受得了? 侯毅见状道:“您尽快准备下,带上圣药这就出发吧。晋王殿下千金贵体,病情严峻,陛下着急万分,已下了严旨,沿途官府提供一切便利。若有迁延耽误,我等可格杀勿论。对了,谢公子,你骑术如何?” 格杀勿论,也包括我吗?软硬兼施啊!这会假惺惺问我骑术如何,肯定是看见过自己骑马外出,然后明知故问。 真是的,谢逸很想回答不会骑马,给我准备辆马车……唉,算了! 如果事不关己倒还罢了,既然侯君集提议,显然已经上达天听。自己要敢说个“不”字,那还得了? 尤其是李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天子一怒,恐怕马车就得改灵车了。皇帝不会和平民讲道理,尤其是李世民这种霸道之人。 去,必须得去! 只是……去晚了没赶上倒也罢了。怕的是李治病情恶化,抗生素也回天无力,该如何是好,责任算谁的? 不过转念一想,李治是后来的唐高宗,应该不会这么早亡,否则《唐史》早就改写了。虽有自己这个穿越客,但是蝴蝶翅膀刚动,哪能影响到李治? 罢了,皇帝惹不起,也因为医者父母心和自家前程,拼了老命走一遭洛阳吧! “在下骑术尚可。”谢逸道:“诸位稍候片刻,在下去准备一下,一刻钟后出发。” “那就好,我等恭候谢公子。” …… 谢逸匆忙回到室内,先换了一套适合远行的衣服,然后取出粉红背包,将金贵的药品装好。 “三郎,发生何事?你这是……”杜氏果然没听话,重新穿好了衣服,眼中满是担忧。 谢逸大概解释道:“晋王殿下在洛阳病倒,高热不退,与陈国公之子症状相似,所以……他推荐我前去医治。皇帝下旨,召我急赴东都,护送的官兵已经侯在门外,这就走。” “呃……那你一切小心。”顷刻间,杜氏心中泛起太多念头,似有千言万语,却说不出口,也来不及说。 “放心,你和小蛮待在家里好好的。”谢逸走到近前,柔声道:“嫂子,今晚…很遗憾。不过你记住,喝过了交杯酒,你便算是我的人,抵赖不得……等我回来,我们……” 谢逸淡淡一笑,转身便走。侯毅带着人马已经准备妥当,恭请谢逸上马。 “侯毅,能否留下几个兵士……我不在家,有些不放心家眷安全。”临走前,谢逸提出一个要求。自己不在,万一郑斌使坏,嫂子和妹妹的安全至关重要。 “当然可以,您放心好了,夫人和少郎君还在淮阳,会关照贵府的。”侯毅很豪爽,当即命几个士兵留下,换了便装在谢家府宅照应,并派人知会刺史府。 谢逸再无牵挂,随即与侯毅等人打马启程,赶赴洛阳。春夜马蹄急,却不曾春风得意,还得一日飞奔洛阳城。 人生好生无奈,好生辛苦! …… 杜氏站在门口,目送谢逸出门,耳听马蹄疾去,美眸中不由流下两行热泪。 她有些后悔,也许以前不该那么矜持,不该拒绝他;如果红烛昨晚便亮起,或是今晚自己能早些进屋;再或者,他一直留在陈州……多好! 然而人生没有如果,亦无或者。 自他落水醒来的那日,杜氏便知道,三郎不同了。芳心被他俘获的同时,却也觉得和他越来越远。 前些天他便说过,卖掉陈州的产业,去洛阳,去长安……也许从那日开始,她心里的那个顾虑便越发浓重。 他此去洛阳,入宫阙,见天子,闻达于朝堂,必定前程似锦。而自己或被动,或主动,注定与他相隔甚远。 杜氏很难过,亦很后悔,早些遂了他的愿多好,至少可永为怀念。 可惜,错过了! 以后不会再有,也不能再有,兴许便是永远的遗憾…… * PS:感谢书友滴滴夕兮、cc_CC的打赏,继续求推荐票! 第三十四章 城门宫阙次第开 自淮阳到洛阳,直线距离近五百里,道路曲折,里程必然更多。 骑马飞驰的时速快了能有七八十里,理论上十个小时便能到洛阳,但这只是理论时间。 从淮阳出发时是半夜,一片漆黑,此时没有后世那么明亮的路灯,纵马疾驰还是有相当大的危险性。 尽管说的是沿途官府保障官道畅通,但效率和实际效果谁敢保证?万一路上有个坑,或者石头之类,很可能马前失蹄,坠马受伤,甚至要命。 谢逸少不得担惊受怕,简直是用绳命在骑马。侯毅算比较仗义,派了几名骑兵当前而行,算是探路,平坦之处,月光下隐约可见道路,遇到密林山野便点燃火把。 饶是如此,速度仍快不到哪去。 …… 不得不说,大唐的邮驿系统还是很发达的,平均每三四十里就会有一座驿站。到达之时,驿卒早已备好马匹,从而保证时刻都有体力充足的坐骑全速奔跑。 马是生力军,但骑手并未更换,在第二个驿站换马时,谢逸便觉得大腿和屁股开始有些酸楚难受。侯毅和一群士兵却像没事的人一样,表情轻松,看来是久经战阵,早就习惯了策马奔腾。 小休片刻,众人立即策马启程。 驿卒目送众人离去,心中不免奇怪,南边发生了什么大事吗?大晚上的,一群人十万火急狂奔,甚至连县令都亲自关照,很少有的奇怪情况。 …… 就这样,一夜狂奔,途中偶尔休息,坐下来吃点东西。谢逸已然觉得大腿和屁股不属于自己,大半个身子的骨头像散架了一样,那滋味当真不好受。 好在淮北一带多淮水支流,有些地方不能涉水过河,便需要走渡口乘船。这个空当,便是难得的休息时间。 也正是因此,会耽误不少时间,减缓行程,这也是一天半才能到洛阳的缘故。单以数字论,一天半似乎是很保守的估计,但实际上已经非常之快。 天亮的时候,侯毅说已经过了许昌地界,距离洛阳大概还有三百多里。 腰酸腿痛的谢逸连连苦笑,一直这么跑下去,真有要命的可能。他打定了主意,此番出诊,一定要狮子大开口,向李世民多要些诊金。 上午时分,众人在一家驿站停下用饭。驿卒宣称饭食丰盛,但谢逸还是觉得难以下咽,和自家嫂子的手艺差远了,为了补充体力,无奈勉强下咽罢了! 这不是关键,重要的是骨头和肌肉,不适感很强烈。 两股间的皮肤已经有磨破,谢逸更担心胯部和马鞍的摩擦,会不会损要害部位的健康?这关乎终身幸福和老谢家传宗接代,可不敢马虎。 侯毅看出了谢逸的窘境,没有嘲讽或轻视,完全表示理解。自己是个当惯了大头兵的粗人,皮躁肉厚,习惯了马背奔驰。 谢公子可是才华横溢,医术高手的贵人,哪里吃过这等苦?能够策马奔腾一夜,已经算是难得了。 所以他很人性化地找来一辆马车,毕竟谢公子去洛阳是给晋王治病的,虽说赶时间,可医者累坏了也不成。 谢逸大为惊喜,连声称谢。 只是马车也不是那么舒坦,这年头车轮都是木质的,没有充气的橡胶轮胎减震,颠簸程度可想而知。不过总算比骑马舒坦一些,加之一夜疲惫,谢逸竟还在马车上睡了一觉。 等再次停歇休息时,侯君集奉旨而来。 “陈国公!”谢逸暂时不敢托大,客气见礼。 “不必多礼。”侯君集道:“让你连夜赶来,实因情势紧急。” 谢逸开门见山问道:“晋王殿下眼下情况如何?” 侯君集道:“用琼花酿擦过身,你说的物理降温……加之御医煎的汤药,暂时还算稳定,但高热还是未退。” 琼花酿卖到洛阳没几天,头一桩生意便用在李治身上了?挺好的!还有侯君集,虽然年纪大了,但学习和适应新事物的能力还是蛮不错的。 “谢逸,你以为晋王殿下的病情如何?”侯君集多问了一句,大抵是觉得举荐谢逸的行为有些冒失,甚至有些后悔,担心出现糟糕的后果。 “不好说,如果殿下的肺部没有严重感染,没有大问题……晋王殿下吉人自有天相,想来问题不大,陈国公莫要担心。” 谢逸只说了半句话,侯君集听得明白,喜忧参半,还是有相当大风险。只是事已至此,箭已离弦,没得选择。 “那好,尽快走吧,陛下很着急。”侯君集转身吩咐道:“给谢公子的马车换双马!” 驿丞讶然道;“这……百姓用双马是逾制的……” “不知变通的混账!”侯君集一个巴掌甩过去,喝骂道:“让谢公子乘本国公的车驾不可以吗?” “是是……”驿丞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陈国公亲自来迎接的客人,身份能低吗? …… 双马驾车,还有一位当朝国公亲自护为,谢逸难得享受一回贵族待遇。 两匹马的速度明显快了很多,与先前策马疾驰不相上下,待到黄昏时分,他们已经到了距离洛阳不过百里的地方。 停下,用饭,休息,换马! 谢逸歇了大半天,虽然腿胯部还是有些不适,但比之先前已经好了很多,所以他提出继续骑马进城。毕竟骑马速度更快些,早到一刻,李治的病情便少一分危险。 “如此也好,今夜能够进城自然是最好不过。”侯君集自然不会反对。 于是乎,一群人又开始策马狂奔,沿途的行人百姓见到,都很是好奇。这群官兵是做什么的,这般火急火燎,发生何事? 骑在马背上,谢逸不由想起了杜牧的那句诗——一骑红尘妃子笑。 那是唐玄宗宠爱杨玉环,奢侈无度,今天李世民的行为虽然相似,但这一骑红尘关乎皇子性命。李隆基送的是荔枝,今天送得却是救命药。 性命有关,慈父情怀,倒也说得过去。只是这等待遇,也只能是皇家才有,李治应该庆幸生在帝王之家。 百里之遥,最后的冲刺,咬着牙也要尽快跑完。中途换过一次马匹,两个多时辰后,众人来到了洛阳城下。 从淮阳到洛阳,数百里的路程,十三四个时辰便到了,超乎先前的预料。 大唐的城池日暮时分会关闭城门,通常日出前是不会打开的。但今天情况不同,皇帝诏命,洛阳大都督府长史张亮亲自坐镇,只要陈国公一行到达,便可开城门放行。 宵禁的洛阳城已经沉睡,急促的马蹄奔过洛水岸边的街道,惊扰了不少人的清梦。 没有片刻的停留,众人打马直奔洛水北岸,靠近西北的洛阳宫。同样该紧闭的宫门也破例开启了,此时此刻,对李世民而言,儿子的性命比什么都重要。 等候在宫门口的人是河间郡王李孝恭,他是护驾重臣,李唐宗室,负责宿卫皇宫。 一众护卫的骑兵全被留下了,只有侯君集和谢逸获准入宫,而且还是在羽林卫的严密监控之下。 宫墙之下,谢逸抬头看着巍峨的皇宫,不由心生感慨。 重生大唐的第四个月,他踏入了东都皇宫,马上就要见到赫赫有名的唐太宗李世民,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 第三十五章 药到待病除 洛阳宫原名紫薇宫,始建于隋朝。 隋朝大业年间,名义上的都城是长安,但隋炀帝杨广大部分时候都在东都洛阳,或外出巡幸。 杨广是个爱面子的人,东都紫薇宫奢华程度更甚于长安太极宫,可惜他最终丢了江山。 后来洛阳一度被王世充据有,紫薇宫里指点江山,笙歌乐舞的主人也换成了这位郑国皇帝。可惜好景不长,很快就被当时的唐朝秦王李世民击败。 谢逸进了洛阳宫,没走多远便看到一片废墟,此景象出现在富丽堂皇的皇宫中,违和感很强烈。 这片废墟位于宫苑中心区域,前隋时此处矗立着乾阳殿,是紫薇宫主殿。类似于后世紫禁城的太和殿,但规模却比太和殿更大。 击败王世充之后,秦王李世民进宫,不知出于何种心态,称乾乾阳殿过于奢侈,然后一把火怒而焚之。 登基称帝后,李世民很后悔当初的冲动行为,贞观四年,曾下诏发兵修洛阳宫乾阳殿,以备巡奉。当然了,火焚宫室的罪责也推到了王世充身上。 朝臣对此议论纷纷,给事中张玄素闻讯上书劝谏称:“大唐承隋末百王之末,屈凋弊之余,必欲节之以礼制,陛下宜以身为先……阿房成,秦人散;章华就,楚众离;及乾阳毕功,隋人解体。 若此殿卒兴,所谓同归于乱……今若遵旧制,即是隋役复兴,五六年间,趋舍顿异,何以昭示子孙,光敷四海。” 意思是国朝初年,百废待兴,陛下你应当遵循礼制,带头节俭。还举出秦、隋两朝大兴土木而亡故的例子,陛下你不能步后尘,应当给子孙们做个好榜样。 张玄素还列举了隋朝修建乾阳殿时,从豫章郡伐巨木之艰难,运输耗费巨大,不惜民力等种种过错。 李世民当时很不愉快,质问张玄素:你说我不如隋炀帝,那和桀、纣相比如何? 张玄素也是有骨气的谏臣,怡然不惧,直言不讳。李世民无可奈何,一心想要做个明君,怎能降罪直谏的臣子呢? 没办法,在其他大臣的劝谏下找个台阶下,放弃重建乾阳殿,还装模作样地赏了张玄素彩帛两百匹,并任命其为东宫少詹事兼右庶子。 在谢逸看来,这事李世民就是活该,谁让他当初装逼装过头的。好好一座宫殿招你惹你了?也不知他如今看到这片废墟时,是何心情? 反正终李世民一生,乾阳殿始终未能重建,直到唐高宗李治登基,才在此基础上重建了一座乾元殿。 而今的李世民心有不甘,只好把乾阳殿后的大业殿改名为贞观殿,聊以自/慰。当然了,在这个过程中,他收获俭朴纳谏的贤君名声,也许李二陛下更在乎这个吧! 后边的贞观殿有点类似于后世紫禁城的坤宁宫,本该是皇后的居所。不过长孙皇后去世,李世民带其两子女入住似也说得过去,兴许还有纪念亡妻的意味吧! 谢逸跟在李孝恭和侯君集身后,两条腿微微有些打颤,偏生皇宫开阔,走了许久才到贞观殿,好不辛苦。 “快去奏报陛下,陈国公请的少年…神医到了。”河间郡王李孝恭目光矍铄,有些狐疑地打量着谢逸。年轻的面孔很难引起他的重视,若非侯君集信誓旦旦,他绝不相信此人医术高明。 “陛下宣召,诸位请进。”片刻后,内侍出来传旨。李孝恭和侯君集身上的兵器都被留在了殿外,侍卫毫不客气地拦住了谢逸,指着粉红背包要求检查。 侍卫的表情有些不自然,这个包裹好生奇怪,他们甚至不知道怎么打开。 这种把人当贼或刺客的看法,谢逸很不爽,没好气道:“我自己来……慢点,里面装的可就是给晋王殿下医治的药物,天下仅有几支,万一打碎了……” 果然,侍卫立即温柔了许多。谢逸打开拉链,亮明其中并无利器,至于那些医疗器材和药品,侍卫想要检查,但被谢逸拒绝了。 谢逸注意到,侍卫和一旁的李孝恭有个眼神交流,显然是得到了河间郡王的首肯,谢逸这才获准进殿。 正殿的御座上坐着个中年男人,看起来有些疲惫,见众人进来,立即坐正了身姿。 他便是唐太宗李世民? 看着并不十分高大威猛,略胖些,或许应该称之为“壮”;长相中规中矩,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是气度确实非同寻常。 举手投足,表情和眼神的微妙变化,流露出来的那种气度很不一样。这就是所谓的天子威严,王霸之气? “参见陛下!”李孝恭和侯君集躬身一礼。 自己该怎么做?谢逸并不懂宫廷礼仪,只记得唐宋时好像不行跪拜,所以依样画葫芦,躬身道:“草民谢逸参见皇帝陛下。” 至于礼节正确与否,是否失仪,管不了那么多。自己可是他李世民请来给儿子治病的高人,自然该有高人的风范,比如布衣傲王侯的自尊,波澜不惊的沉稳。 谢逸微微低头,并不知李世民是何反应,片刻之后,只听到一个洪亮的声音道:“平身!” “陈国公称你医术高明,可退高热?”谢逸抬头,见李世民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眼神有些迫人。 谢逸道:“回陛下,谈不上高明,只是略通些医术罢了。草民的背囊中有些灵药,或可助晋王殿下退烧。” 李世民朗声道:“好,东偏殿,你立即去为稚奴诊治,治好了,朕重重有赏。” 谢逸心头一震,这个潜台词,治好了有赏,治不好呢?算了,和皇帝没办法讲道理。 在内侍的引导下,谢逸的进了东偏殿,身后还有一位侍卫形影不离,目的显然是监视。如果自己有什么不轨举动,大抵会立即拔剑相向。 唉,在皇宫里看诊,连生命安全都不能保障,真是无力吐槽。 李世民随后也跟了进来,李孝恭和侯君集则站在外间等候,他们的心情都有些紧张。 …… 一张华丽的床榻上,躺着个**岁的男孩,身上盖着一层薄锦被,脸上红扑扑的,应该还在发烧。也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昏迷之中,男孩的表情显然很不舒服。 他便是重病的晋王李治?小鲜肉一枚啊,长相可比李世民好看多了,多半是长孙皇后漂亮的缘故。 谢逸问道:“晋王殿下高热多久了,是何病因?” 侍候在侧的一众御医面面相觑,这便是陈国公说的神医?也忒年轻了吧,他能妙手回春?这也未免……太打击人了。虽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可一下子被拍在沙滩上,感觉实在不怎么好受。 尽管心里很郁闷,但陛下相信他,有什么办法?御医只得如实道:“殿下高热已有两日多,之前曾一度退烧,后又反复……是凉风扑热汗引起的风寒所致。” “好!”谢逸点点头,转身道:“陛下,臣要为晋王殿下看诊。” “嗯!”李世民点头同意。 谢逸本想要水洗手,瞧见殿中摆着数十瓶琼花酿之后,改为酒水浣手消毒。同时还会心一笑,陆通运到洛阳来的青瓷酒水本就不多,恐怕大半都进了皇宫,李二真乃豪客也! 众目睽睽之下,谢逸先摸了一下李治的额头,并未切脉,而是从背囊里拿出一个明晃晃,闪着银光,白玉簪般的东西放在了晋王腋下。 这是做什么? 谢逸没有理会,大唐仅有的一支体温计,上次在陈州刺史府,都没舍得用。又看了看瞳孔,摸了心跳,然后掰开嘴巴查看咽喉,可惜没有听诊器检查听肺部。 半刻钟后,谢逸从李治腋下取出体温计——39度! 果然是高烧,这还是物理降温和服用汤药后的结果,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李治可能已经夭折了。 从目前的情形看,主要是呼吸道感染,或许有些许肺炎征兆,好在前期措施和护理好,并不很严重。 李世民问道:“怎样?” “呼吸道感染,伴轻度肺炎。” 呃…… 大唐皇帝陛下瞪大了眼睛,什么病症,怎么完全没听懂?一众御医也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谢逸忙解释道:“晋王殿下是咽喉气道并肺部有疾……此疾我称之为炎症,其症状为红肿,或轻或重的疼痛,发红发热……和外伤化脓是一个道理,其实人得很多疾病都与之相关。” “哦!”一众御医脸上多了几分恍然,好像明白了,但还需时间消化。 李世民直截了当问道:“可有医治之法?” “有!”谢逸当即从背囊中取出注射器和抗生素,侍卫看到明晃晃的针尖,顿时紧张地护在李世民身前,剑刃已然出鞘。 谢逸无奈道:“不必紧张,此物乃用药器皿,是救人的,不是杀人的。” 大抵是听到殿中异变,李孝恭和侯君集都冲了进来。前者很紧张,后者慌忙道:“陛下,那日给小儿医治便是用的此器物。” 谢逸没有理会异样的目光,从容准备兑药,注射之前少不得又费了一番唇舌,将那套改编自《扁鹊见蔡桓公》的理论道来。 众御医将信将疑道:“此法闻所未闻,晋王殿下千金贵体,不可乱来,当需谨慎。” 这些傻逼,压根没搞清楚状况,这会死要面子有何用?李治要是挂了,首先陪葬的应该是你们吧,我要救你们还不领情? 谢逸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反问道:“那你有什么好办法?” 众御医顿时为之无语,谢逸将目光转向李世民,悠悠道:“陛下,陈国公府的少郎君亦用过此法,而今如何,您可以问他。” “犬子身体痊愈,如今身体康健,生龙活虎。”侯君集的证言显然很有说服力。他还补充道:“陛下,用此药前,会在患者前臂肌肤试药,谢逸称之为派‘皮试’,以确定是否适合殿下的体质,很是慎重。” 儿子的病情已经不能再耽误,这是不争的事实,哪怕铤而走险也要一试。理智的李世民沉吟片刻,轻轻点头,但龙袍大袖之下,拳头却紧紧握起,做这个决定似乎用了很大的勇气。 谢逸当即做皮试,天幸李治对抗生素并不过敏。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晋王李治的屁股上挨了一针,随即又用烈酒给李治擦身降温。 药已用到,接下来只需静待病除…… 第三十六章 泪汪汪的小姑娘 这一夜,贞观殿灯火通明。 药已经用了,晋王李治能不能退烧至关重要,否则可能会有性命之忧。 上到李二陛下,下到御医内侍都无比紧张。反倒是治病施救的谢逸最为轻松,他对抗生素有信心,也对未来的唐高宗有信心。 药到定能病除,吉人自有天相。 从陈州急赴洛阳,一路上着实辛苦,几乎没怎么休息,此刻他十分疲惫。趁着众人都不在意的时候,谢逸靠在殿中的柱子上睡着了。 此情此景,堪称奇观,让人哭笑不得。御医和内侍们心中不由冷笑,君前酣睡,真是不要命的主。 内侍要上前叫醒谢逸,却被李世民阻止了。 李二陛下悠悠叹道:“他能泰然酣睡,说明心无忧虑,信心充足,如此……稚奴的病该有转机了。” 众人仔细一想,好像是这个道理,要是没把握治好晋王,此刻必定战战兢兢,满心担忧,哪能泰然酣睡? 侯君集小心道:“陛下,谢逸从淮阳赶来,一天一夜策马疾奔,几乎没有休息,想必是累及了,以至于君前失仪。” “无妨,为救朕的儿子疲惫至此,睡一觉不应该吗?”李世民笑了笑,显得很大度,悠悠道:“你们也倦了,去休息吧!” “陛下,既然晋王殿下病情会好转,那您也安歇吧,保重龙体!” 李世民摆手道:“不,朕在这里看着稚奴,他醒来朕才能放心,否则如何向皇后在天之灵交代?” 闻听此言,李孝恭和侯君集纷纷默然,黯然告退。 李世民转身看着病榻上昏睡的儿子,眼中满是怜爱和担忧。虽然放松不少,但李治一刻不醒,他便不能彻底放心。 旋即他的目光又落到殿角的谢逸身上,敢在皇帝的寝宫里,当着皇帝的面如此酣睡,心无旁骛。这少年绝对是第一个,可能也是仅有的一个。 再瞧见他那个别样的背囊,那些神奇的灵药,以及奇特的诊治方式,李世民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孤陋寡闻。 面前这个少年,很是特别,很有意思。 尊贵的李二陛下,对淮阳少年谢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比如他的出身,来历,过往经历的人和事…… 李世民沉吟片刻,招了招手,一个侍卫附耳过来,听过皇帝陛下的吩咐之后,匆匆离去,消失在黑夜之中。 …… 天亮了,谢逸是被惊喜的呼喊声吵醒的。 “陛下,晋王殿下的高热退了……”御医的声音有些激动,吵醒了打盹的李世民,也吵醒了熟睡的谢逸。 李世民几乎是飞到病榻前,摸了下儿子的额头,虽然还有点热,但已经不是先前那般滚烫滚烫。 三天以来,皇帝陛下第一次露出了笑容,喊道:“谢逸,快来瞧瞧稚奴……” 谢逸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才搞清楚地方和状况,自己昨晚在这里睡着了?这个奇葩的事实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 君前失仪,据说是要治罪的。 不过看李二陛下面带笑容,应该是没事。哦对,李治退烧了,难怪! 谢逸走上前,先摸了摸的额头,体温肯定下降了,只是似乎还有点低烧……然后取来体温计,再次放到李治腋下。 “敢问谢…神医,此为何物?”一位御医好奇询问。 谢逸道:“这个叫体温计,就像尺子一样,有刻度,可以测量人体热度。” 御医愕然道:“还有此等神物?没听说过啊!” 呵呵,你没听说过的东西多了。谢逸淡淡一笑,也不解释,取过体温计一瞧——37.9度。 果不其然,还是有些低烧。 谢逸道:“陛下,已经比昨夜好了很多,此刻再给晋王殿下用一次药,估计中午时分,体热便可恢复正常。共用三次药,再辅以御医开的汤药,基本就能痊愈。” “好!”李世民轻轻松了口气,此时此刻,他不是那个君临天下,杀伐决断的帝王,只是个关心儿子的父亲。 又一针扎在屁股上,李治似乎吃痛,轻轻哼了一声,似有从昏迷中醒来的迹象,可是他终究还是没醒。 “稚奴缘何未醒?”李世民对此还是有些担心,高热是有好转,但万一儿子的神智受到影响…… “这个……”谢逸解释道:“高热时,人体极其虚弱,沉睡便不耗费力气,还能保护脏腑……此刻安睡对殿下是有好处的。不过……得让人喂殿下饮些清水。” 李治可是将来的唐高宗,生命安全和智力当然不会出问题了,谢逸对此信心满满。 “好!”李世民的表情明显轻松了一些,御医当即上前给李治准备喂水。 谢逸开始收拾医疗器材和药品,金贵的抗生素又给李治用了三支,剩下的三支必须的得保存好,必要的时候能救命。 可是……谢逸一抬头,御医们已经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手里的药,目光中满是贪婪。 “谢…神医,此灵药有神效,不知如何配置,可否与我太医署一些常备?” 先前不是质疑反对嘛,这会怎地转了性子?不先感谢救命之恩,反而惦记上了灵药,什么玩意? “此药乃一位高人所赠,并无配方,当世也只有这么几支,所以……不能与阁下。”谢逸毫不留情地拒绝了。 御医叹道:“可惜了……不过既然是仅有的灵药,那就更该存放于太医署,以备宫中急用。” 你/妹啊! 强盗逻辑,什么好东西都先给皇家,简直是……谢逸很想破口大骂,不过余光看到身旁的李二,生生忍住了。 差点忘了,这是万恶的封建社会,皇权至上。 “此言差矣!”但谢逸还是拒绝了,至少要争取一番,当即道:“治病需要对症下药,只有对症才是灵丹,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有个道理想必诸位都知道,由俭入奢易,入奢入俭难。用药亦是如此,此药效用甚强,但若情非得已,我绝不主张给轻用。试想一下,吃惯了山珍海味的疾患,下次你再给他吃粗茶淡饭,他能咽得下吗?” 给一群古代人解释赖药性真是头疼,抗生素这玩意,虽能救命,但绝不是好东西。 “那晋王殿下用过后……” 抢在御医说出诛心之语前,谢逸急忙打断道:“殿下的病症十分严重,刻不容缓,必须及时用药。且殿下年纪尚小,逐渐长大,身体会日渐强健。 当然了,往后殿下亦需勤加锻炼体魄,强身健体,便不会有影响。在这方面,在下有些心得,想必能帮得上殿下。” “哦!”御医点头的同时,李二陛下似乎也赞同,也许他也认为,李治的身体过于孱弱,需要好生锻炼。 谢逸续道:“最重要的还是谨慎使用,不可盲目,此药的保存和使用只有我懂,所以就不劳烦诸位了。而且此药是有存储期限的,过了今岁年底便会失效。” 御医们面带狐疑神色,似乎有些不相信,好在李二陛下还算理智,默许了谢逸的做法。 谢逸心中一笑,要不要夸赞一句“陛下英明”呢?想想还是算了,作为一个自尊倨傲高人,怎么能低三下四拍马屁。 自尊自信的“高人”正收拾背囊时,别致的脚步声响起,一个娇小的声影飞奔进殿,一下子扑进李二怀中,带着哭腔问道:“父皇,九哥好了吗?” 谢逸抬头,瞧见一个与妹妹小蛮年纪相当的小萝莉,粉嘟嘟的煞是可爱。只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泪汪汪的,红肿的厉害。 * PS:萝莉公主伸着小手向大家要推荐票! 第三十七章 紫袍文武 小萝莉喊李治九哥,扑在李世民怀里撒娇,想来是位公主。 只是李二陛下子女众多,却不知究竟是哪一个? 不过能够随同出巡,毫无顾忌地撒娇,想来这位小公主是比较受宠的,而且和李治的关系很好,否则何至于哭得眼睛都肿了? 李世民心疼地帮女儿擦拭眼泪,柔声道:“兕子莫哭了,你稚奴哥哥就快好了。” 兕子?! 谢逸前世看过一些书籍,故而有印象,知道这位是长孙皇后嫡出的幼女晋阳公主李明达,乳名兕子。 “兕”是一种上古瑞兽,相传每逢盛世便会出现,李世民给女儿取这个名字,显然寓意深刻。他也是希望女儿能如兕一般顽强健康,远离病患疾苦,拳拳爱女之心,可见一斑。 后世影视剧里总突出李世民如何宠爱高阳公主,但实际上,高阳的受宠程度与晋阳公主相比,差的太远。 长孙皇后崩逝后,晋王李治和晋阳公主由李世民亲自抚养,并未由其他嫔妃插手。纵观历史,皇帝亲自鞠养的公主仅此一人。 可惜后来晋阳公主早夭,没有影视剧中必要的情爱元素,所以被忽略了。而高阳公主先嫁了房遗爱,又与辩机和尚不清不楚,可以渲染的地方着实不少。 相比于高阳的跋扈,晋阳公主兕子可就温柔多了,还是个十足的哥哥控。泪汪汪的,还哭肿了眼睛,想来这几日担心急了。 谢逸并不知道,数日以来,晋阳公主原本一直守在李治病榻前,哭着担心哥哥。李世民看着实在心疼,骗她说只要睡一觉起来哥哥就好了,这才将小公主哄睡着。 结果早上一睁眼,萝莉公主小兕子便惦记着生病哥哥,匆匆忙忙跑过来探望。 “可是……九哥为什么没醒呢?”晋阳公主看着病榻上昏睡的李治,隐约还有抽噎声,还是很担心。 李世民柔声道:“去摸摸你稚奴哥哥的额头,已经不烫了,这会他是贪睡,过一会就醒了。” 谢逸不由感慨,想不到霸气君王还有如此温柔的一面,这要放在后世,都可以参加亲子类真人秀了,还能赚得不少好评。 晋阳公主当即匆匆跑过去,小手在李治额上一摸,小脸蛋上顿时泛起了天真的笑容:“真的不烫了。” “父皇没骗你吧?”李世民的表情相当慈爱。 “嗯!”晋阳公主趴在病榻边,拉起李治的手,轻声道:“九哥,你快点好起来,和兕子一起玩。” 单纯真诚的兄妹情深,谢逸看着都有些感动,只是……尊贵的小公主看起来…似乎有点孤单,好奇怪! “是你们让九哥的头不滚烫滚烫的?”晋阳公主起身看着一众御医,煞有介事道:“本公主有赏。” 啧啧,是个人小鬼大的主啊!只是萝莉公主,赏赐是好事,可不能搞错了对象…… 一众御医不由脸红,唯唯诺诺道:“公主殿下,晋王的病不是我们医治的……是他……谢…神医……” 顺着御医手指的方向,晋王公主第一次看到谢逸,说出了第一句话:“你好奇怪!” 奇怪? “没有长长的胡子。”小公主语出“惊人”。 谢逸不由满头黑线,这话说的……人家才是十八岁的少年郎,正是玉树临风的年纪,蓄须不合适吧? “治病的御医不都有黑黑白白的长胡子吗?你没有…但挺好看的。” 童言无忌,晋阳公主的第二句话,顿时让众御医汗颜,一把花白的胡子,却不如一个少年郎,实在惭愧啊! 谢逸则是心花怒放,小公主真是慧眼独具,这么小便懂得欣赏帅哥,而且嘴巴很甜。他很想想说一句“谢公主夸奖”,但想到李世民在场,还是正经些好。 萌萌哒小公主问道:“是你让九哥额头不滚烫滚烫的?” “是!” 晋阳公主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不断闪烁,一本正经道:“本公主要赏赐你,你想要什么?” 这意思是我想要什么,你就给什么?经过你皇帝老爹批准了吗? 此情此景,不适合狮子大开口,谢逸笑道:“不用了,给人医病,救死扶伤都是应该的,不用谢,也不用赏。” “不,要得!”不曾想小公主十分坚持。 “好,那先谢谢公主殿下。不过等晋王殿下…公主的九哥完全康复了再说,好吗?”谢逸笑了笑,与小公主有了一个愉快的约定。 …… 当天下午,第三针抗生素打过后,昏迷许久的晋王李治醒了,张口便喊饿。 李世民问了几句话,彻底放下心来,退烧苏醒,神智无异常,可喜可贺。心中更是默默道:观音婢,放心吧,我们的儿子好好的,没事! 晋阳公主很是高兴,趴在榻边紧紧盯着最亲密的九哥,泪痕未干的小脸蛋笑开了花。 早有仆从送来清粥,大病初醒,食物必须清淡些。李世民更是大显慈父情怀,亲自给儿子喂饭。 一幅父慈子孝,兄妹情深,一家子其乐融融的画面,好不温馨。谢逸看在眼中,不由想起远在淮阳的嫂子和妹妹,也不知她们好吗? 还有今后的路该怎么走,是回陈州,还是待在洛阳,需要做出一个选择。 陈州故里是好,但终究有些偏僻,作为一个有钱有房,但无权无势的商贾富户,终究还是没有安全和前程可言。 如果没有机会倒也罢了,凑巧这次来洛阳,简直就是老天爷送上门的机会。见到了当朝天子李世民,还救了晋王李治,大唐王朝未来的继承人。 只要成功把握好这两个人……现在和将来,地位和前程那还用说吗? 不用再担心家里断粮,也不用担心小人觊觎,也能过上高高在上的权贵生活,多好! 人往高处走,既然来到大唐,总不能一辈子默默无闻,总要活出点的精彩吧? 打定了主意,谢逸便动了心思,派人将嫂子和妹妹护送来洛阳,或者自己亲自回去接。 然后…… 便是考虑如何利用好这次治病的机会,进入大唐朝堂,权贵圈子,而且要时刻靠近李治这颗未来的参天大树。 治病只是契机,想要踏入这个圈子,得到重要人物足够的重视,还需要敲门砖,一块足够分量的敲门砖。 “这个我有!”谢逸淡淡一笑,心中已然有了主意。 …… 李治的病情趋于稳定,李世民很人道地命人安排谢逸去用餐,休息。 在内侍的引导下出了贞观殿,一眼便瞧见几位官员站在殿前,似在恭候皇帝召见,一水紫色袍服尤其抢眼。 唐制三品以上官员着紫袍,可见眼前这五位皆是当朝重臣。在大唐,这身紫袍便是无数才俊英杰奋斗的目标。 侯君集是认识的,李孝恭和张亮昨日打过照面,余下一位沉着温厚,有种深谋远虑的感觉,像是位干练文臣;另一位则是个高大威武,相貌果毅的武将。多半都是凌烟阁有名有位的功臣。 虽不认识,但谢逸还是客客气气地欠身见礼,算是和大唐的权贵重臣面前混个眼缘。 众人的反应很微妙,李孝恭表情淡然,侯君集微现笑容,张亮似乎有些不大高兴。 不认识的温厚文臣则轻声问道:“阁下便是为晋王殿下诊治的谢…神医?” “在下谢逸,神医之名愧不敢当。” “阁下过谦……” 文臣刚客气了半句,身旁的威猛武将便问道:“少年人听说,那个醇烈的琼花酿也是你酿的?” “呃……是!” “你这个小娃娃……少年郎有些意思,不简单,那酒很不错,可惜洛阳断货了,你手头还有吗?” 这位紫袍大员怎么有点没正行的感觉?谢逸再次满头黑线,讪笑道:“正在往洛阳运,到时派人送到您府上……只是,请恕晚辈眼拙,不知长者名讳,府邸何处?” 内侍很有眼力界,当即上前介绍道:“这位是左仆射,梁国公房相;这位是卢国公程大将军!” 文臣是房玄龄,武将是卢国公,程大将军……混世魔王程咬金吗? 第三十八章 重臣外放有名堂 从脍炙人口的评书到影视剧轮番播出,《隋唐演义》的故事后世人耳熟能详。 其中最具特色的人物大概就是程咬金了,混世魔王的三板斧让人印象深刻。 不过演义多少有戏说成分,历史上真实的程咬金或许豪爽不羁,但绝不是个憨子。 隋大业六年,盗贼风起,他组织百多人的武装,护卫乡里,小有名气。后归附瓦岗李密,得到重用。 李密落败后,程咬金被王世充俘获,因看中他的才能勇武,待之甚厚。不过程咬金认为王世充猜忌心重,听信谗言,并非明主,故而策马降唐,投奔率部围攻洛阳的唐秦王李世民。 此后跟随李世民鞍前马后,平定宋金刚、窦建德等,屡立战功。武德年间,在李世民和李建成的明争暗斗中,程咬金忠心耿耿,乃是秦王府亲信战将。 武德九年,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程咬金亦有参与,成为从龙之臣。在此过程中,程咬金改名为“知节”。节字有很多种解释,比如气节、礼度、操守、节制等等。 显而易见,这名字改的大有深意,也很有水平。由此可知程咬金看似个粗人,实际上却是粗中有细,聪明之至。 自贞观起,程知节深得重用,爵封卢国公,官居右武侯大将军。贞观七年,其次子程处亮迎娶清河公主,成为驸马。只是当时的清河公主年仅十岁,如此早婚,多少让人有点想要吐槽的冲动。 程家圣宠优渥是不争的事实,程知节本人也深得皇帝信任,此番天子东巡,他与河间郡王李孝恭左右护驾。 当然了,皇帝不可能完全信任某臣,更不会将生死交到某一人手中,此举算是李世民玩得平衡术。 李孝恭是宗室,程知节出身瓦岗,互不统属,不会相互勾结,却能相互制约。守卫长安的柴绍和尉迟敬德也与此相似,以制衡保证稳定。 只是护卫皇帝安全的时候,大肆饮酒真的好吗?而且还这么没整形地在皇宫殿前向自己要酒。 谢逸少不得满头黑线,不得不说,程知节多少还是有点奇葩。 不过纵横朝堂多年的他敢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何必杞人忧天呢?送上几瓶酒,和一位国公武将交好,这笔账很是划算。 更为重要的是,程知节没有侯君集那种黑历史,好像到高宗永徽年间,他还是深得厚待,经久不衰。 至于这位温文尔雅的文臣,竟是“房谋杜断”的房玄龄,当朝宰相,李世民最为倚重智囊。此番东巡,更是唯一侍候天子身边的文臣,其地位和能耐可见一斑。 在这两人面前,“有眼无珠”的谢逸不敢托大,忙见礼道:“小子谢逸见过房相,程大将军。” “少年郎不必多礼。”房玄龄客气回应,脸上挂着一丝和煦的微笑,显得平易近人;程知节则是笑着点点头,估计心里还惦记着那几瓶琼花酿。 …… 简单打个照面,谢逸跟着内侍离开,皇宫殿前,寒暄几句可以,其他话多说无益。 目送谢逸离去,几位重臣,尤其是房玄龄的脸色轻松不少。今日他们是来探病的,谢逸虽然什么都没说,但从神情,尤其是内侍全程含笑的轻松表情来看,他们已经心知肚明。 晋王殿下定然已经没什么大碍了,那么之前担心的糟糕后果便不会出现,如此便不必枕戈待旦了,甚好! 这个淮阳少年出现的很及时,有恩于皇家,亦算有功于国,侯君集荐人亦算有功。 片刻之后,李世民出现在正殿接见诸臣,如释重负的写意笑容验证了先前的猜想。 李世民笑道:“诸卿前来探视晋王,有心了,稚奴已无大碍,不日就会痊愈。” “恭喜陛下,此乃天佑晋王,天佑大唐。”哪怕已经身着紫袍,还是免不了拍马屁的习惯。 “上苍庇佑,想必皇后在天之灵亦在保佑稚奴。”李世民轻叹一声,说道:“还得感谢君集荐来的神医灵药,稚奴才得以安然脱险。” 侯君集忙道:“此非臣之功,多亏了陛下派臣出知陈州,否则也见不到谢逸,可见此乃天意,乃天佑。” 李世民欣然接受了这个说辞,又与诸臣商讨了近几日略荒废的政务,并询问了太子在长安监国的情形。 诸臣一一对答,一切安如往常,李世民这才放心。旋即又安排了几件事情,几位紫袍大员告退,侯君集被单独留了下来。 “君集啊,此番之事,朕要谢你。” 李世民语重心长之语顿时让侯军虎躯一震,顿首道:“陛下言重了,为君分忧,乃是臣的本分。” “嗯,你对谢逸此人了解多少?”李世民点点头,话锋随即一转。 侯君集道:“谢逸此人年岁不大,但颇为神奇,臣在淮阳听说他先前是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嗜赌成性,败光了祖上产业,还因此投湖自尽。 但也许是大难不死,幡然醒悟,而今则是个优秀的少年郎。更为神奇的是,数月以来显露出许多才能,写出了极好的诗文,琼花酿也是他一手酿制,还有医术……” 随后侯君集将《春晓》、《从军行》和《陋室铭》诵出,李世民听闻后连声称赞,惊讶道:“没想到此子才华横溢至斯。” 侯君集道:“他对外人称《春晓》和《从军行》是其亡兄遗作,《陋室铭》却是偶然契机下出口成章,可见多半是他谦虚。” 李世民目光锐利,沉声问道:“如此人才,你可曾注意?” “遵照陛下旨意,臣至陈州后曾公开纳行卷,为陛下招揽两淮、甚至江南才俊。”侯君集如实道:“据闻谢逸当日怀揣佳作,却并未行卷,反倒将诗文卖于商贾之子…… 臣得闻后颇为不解,曾派人垂青招揽,但他不为所动,以年少轻狂,心性逍遥,过往品行不佳为由婉拒了。” “他不愿意为朝廷效力?”一心要天下英雄入我彀中的李世民不免有些敏感。 侯君集摇头道:“谢逸出身陈郡谢氏,乃晋时谢灵运之后,性情行事多有魏晋逸士之风,不羁甚至怪诞,故而臣无法断定。” 李世民叹道:“此子确实怪诞,敢在朕的殿中泰然酣睡;太医署想要留下他手上的灵药,也被拒绝了,与常人行事作风确有不同。 算了,先不提他。朕问你,在陈州数月,朕交代的事情办得如何?” 侯君集欠身道:“陛下,臣一直小心留意,江淮士族,高门大户相对都安分守己,并无异动。草莽之间隐有宵小,但一直不曾抓到尾巴,未能有进展。” “一群魑魅魍魉,宵小之辈藏在深处,抓不到尾巴也不奇怪,只要江南士族能安分守己,便是大唐和南方百姓的福气。” 李世民一声叹息,颇为无奈。东晋十六国和南北朝对峙的恶果,到今时今日尚不能消弭,依然影响大唐的统一和安定。 说到底,李唐王朝真正完全掌控的地方似乎只有关陇,以五姓七望为首的山东士族貌合神离,南北隔阂仍然存在。 隋炀帝之所以花大力气修运河,并不只是为了游玩,除了钱粮运输之外,更是为了沟通南北。可惜时日终究尚短,且隋末割据南方的反王不少,如杜伏威、李子通、萧铣等人都名噪一时。 后来虽都平定,但江南与北方仍有隔阂,而且还有宵小暗中蠢蠢欲动。这让李世民很是不安,如今江南俨然已经是大唐的粮仓和财税重地,断然不能有失。 为此,一方面他安抚南方,重用如萧禹、虞世南、岑文本等南方臣子,意在拉拢江南士族。 同时还暗中做了些许布置,比如让英武的吴王李恪出任安州大都督,携大败吐谷浑余威而归的猛将侯君集出任陈州刺史。 安(陆)州在荆襄,陈州属两淮,其意都在于震慑南方,至少是朝廷的一种姿态和发出的讯号。 寻常人看来很普通的外放,实际却很微妙,大有名堂,明眼人自会明白。从目前来看,效果还不错,南方士族心领神会,相安无事。 对于这个结果,李世民勉强还算满意,但从长远来看,似乎还远远不够…… * PS:看在七夕还在码字更新的份上,收藏,推荐票不能少啊,如果有打赏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