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奴小宠》 第一章 白霁!本公主饶不了你! “白霁!你给我等着!本公主一定饶不了你!”一声怒吼震的瑶池的水都起了波澜。 “哈哈哈——”众仙的笑声也差点把昆仑山顶的祥云都冲散。 能在天后娘娘的蟠桃会上制造出如此热烈的气氛的非阿狸公主莫属。 阿狸公主是天帝的外甥女,青丘狐王最小的女儿,全名九离妬,天资聪颖,自幼养在天庭,受尽万般宠爱。 阿狸公主已两万岁了,少女也该怀春了,天界众仙都知道她倾慕东华帝君已久,花了很长时间排练了这支飞天舞想在蟠桃会上引起帝君的注意。 可惜还是被她的死对头给搅黄了。 要说起阿狸公主的死对头,也是大大有来头的,他就是天后娘娘的侄子,羽族最小的王子白霁。 两个人从小斗到大,斗了上万年,从羽族与兽族谁更高贵,到姑父和舅舅哪个更亲,有他们俩的地方就有撕逼大战。 这次白霁偷偷在阿狸的酒里放了失仙散,害的阿狸跳着飞天舞,半空中突然变了原形,掉下来裹在衣服里半天出不来,在东华帝君面前丢尽了脸,众仙更是笑得不能自持。 “你!”已经从衣服里挣脱出来的白色狐狸突然浑身晶光大涨,身体胀大数十倍。巨大的狐狸咬着银牙低头俯视上席的白霁,好像要将他一口吞下。 众仙都紧张起来,白霁却镇定自若,笑看着阿狸硕大的鼻子。 “白霁!你敢不敢赌?”放大后的狐狸声音更大了。 “赌什么?” “赌谁先修成上仙!输了的永远不得再上天庭!你敢不敢!?”阿狸的银牙咬的咔咔响,若是这个时候白霁说不敢,她就敢把他的头咬下! “好!”白霁很干脆的答应了。 “天帝陛下,天后娘娘,各位仙翁,今日之赌各位都是见证人,他日兑现之时,休要让他赖账!”阿狸吼完这几句话,终于泄气了,身形缩成寻常大小,转瞬跑不见了。 一众仙家被这突如其来的赌注都镇住了,这赌注可是不小啊,修成上仙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看来接下来这几千年天庭不会寂寞了。 酒过半酣,众仙还在激烈讨论刚才的赌注,已经有人在组织下注了,毕竟阿狸跟白霁两人修为差不多,究竟谁胜谁败还是有很大悬念的。 “哎,你就那么淡定,觉得胜券在握?”凤凰族的青羽大仙走过来问道。 “胜她还是绰绰有余的”白霁轻描淡写道。 “我知道,你底子比她好,可是你想过没有,阿狸明知道不一定能赢你,还许下如此大的赌注,这不奇怪吗?” “她就是争一口气而已,有什么奇怪?”白霁浑不在意。 事实上,青羽大仙说的一点没错,阿狸这次可是有备而来。 从蟠桃会出来她没有回仙宫,而是到了三重天上的一所宫殿,玄玉的牌匾上刻着三个大字——月老宫。 今日蟠桃会,有名分的神仙都去瑶池了,留守的仙童仙侍无人管束也在喝酒戏耍,无人看见一个身影悄悄潜入了后殿。 月老宫的后殿到处都是迷宫一般的红线,阿狸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她径直走到了后殿最深处,这里有许多闪闪发光的星子,每个星子都代表一个神仙。 神仙与神仙之间并非不能婚配,只是若两人有情,就必须要下凡历劫,若情劫归来仍能心坚如初,才可以成婚。 阿狸在众多星子中寻到了自己需要的那两颗。 闪烁的星子中显现出神仙的名字,离玥,白霁。 阿狸从墟鼎中取出一节黑色的树藤,这是她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的情丝仙藤,本来想着用它把白霁和一个丑八怪蛤蟆精牵在一起的,没想到今日正排上用场。 她用仙藤将两颗星子系在一起。 “阿姐,对不住了,我也不想的,反正你也没有心上人,跟谁渡劫不是渡啊!”阿狸朝离玥大仙的星子拜了两拜,催动法力,只见银光过处漆黑的树藤变成了金色有形无实的丝线。 成功了!阿狸狂喜,赶紧将星子放回原处,悄悄的潜出了月老宫。 三天后,惊慌失措的月老跌跌撞撞的跑上了凌霄宝殿。 “陛下!大事不好了!” 一时间天界就传遍了,天界战神离玥大仙与白霁之间生出姻缘线,有夙世因缘。 离玥大仙素来一副冷酷无情乖僻异常,如果是阿狸公主是天庭的一个小魔头的话,那么离玥大仙真不愧为她的姐姐,是三界有名的大魔头,谁要是得罪了她,那真是生不如死啊,从没听说她与哪个神仙传出过绯闻,谁知她的一段姻缘倒应在白霁身上,真是天道无常啊。 据说天帝招白霁觐见,白霁亲口承认对离玥大仙动情,这下就连天后娘娘也保不了他了。 离玥大仙是阿狸公主的姐姐,身为天界战神,资格比阿狸高了不知道多少倍,可不知为何,迟迟没有升上仙,原来是还有一个情劫没过啊。 离玥大仙迟迟没能晋升上仙,她又身为战神,事关天界安危,天帝也甚是着急,既然是这段情劫挡路,那还是早点了结了好。 天帝当即下旨离玥与白霁下凡历劫,十世情劫不尽不返。 十世情劫,少说也得几百年的时间,就算能够顺利的历劫归来,白霁也白白浪费了几百年时间,他与阿狸公主的赌注,看来是赢不了了。 天界众仙纷纷加注赌阿狸赢,谁也没有注意到司命神君悄悄的加注了白霁大仙…… 三十三重天上的兜率宫是阿狸平素最讨厌的地方之一,太上老君迂腐絮叨,平日里除了炼丹就是开坛讲道,他喜欢讲也要有人听啊,天界的后起之秀们隔三差五就要被组织过来听道,阿狸深受其害,自从过完两万岁的生日,她就算是毕业了,从此再也不曾踏进兜率宫一步。 但今日这一趟她是不得不来,因为她最好的损友被关进了兜率宫,这么好玩的事情怎么能没人分享呢,所以她决定冒一次险。 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进兜率宫可比溜出来容易多了,可见太上老君平日孤单寂寞,来者不拒。阿狸在兜率宫里找了一大圈,最后在牛棚里找到了她的好友,东华帝君的弟子桑夏小仙。 “喂,醒醒,醒醒!”阿狸将睡梦中的桑夏唤醒,桑夏小仙蓬头垢面,一只手还抓着青牛的尾巴,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 “咦?阿狸?你也被抓进来了?” “抓个屁,谁敢抓我”阿狸把她拽起来,拨掉头上的草。 “是啊,是啊,你是青丘的公主,自然没人敢动,不像我们,无权无势,任人宰割”,桑夏揉着眼睛道。 阿狸翻个白眼道,“拜托,是你师父把你送进来的好吧,不是说你有大劫过来避劫的么?怎么罚你过来看牛了?” “得了吧,我是躲到牛兄这里来的,你说的没错,太上老君果然是有病,这些天每天都拉着我讲道,我实在是受不了了,才躲到牛兄这里图个清静。你呢?飞天舞有没有把我师父拿下?” “拿个屁!”阿狸把整件事从头讲了一遍,听的桑夏捶胸顿足。 “原来这就是我的大劫啊!这么大的热闹我都没看上,真是比天雷地火还煎心啊”。 “等着吧,到时候我赢了白霁,肯定会更热闹”,阿狸信誓旦旦。 “那可不一定,”桑夏打个哈欠道,“依我看他未必会输,你俩的法力虽然差不多,但我总觉着……” 阿狸正要辩解,突然—— “什么人在那里?”熟悉的声音和身影同时出现,太上老君笑容可掬的把她俩堵个正着。 “小桑夏,老夫四处找你,昨日的广德经还未讲完,怎么阿狸公主也在?” 还是桑夏反应快,“哦哦老君,阿狸听说我在您这里学了不少东西,所以过来找我探讨一下,我们怕吵到了您老人家,所以专门找了这个地方……” “噢~一心向学这是好事嘛,难得你们有这份心,正好过几日要开百日广大讲坛,届时诸天神佛都会来,不能让佛家看了我们笑话,我给你们留个前排的座位,一定要好好表现啊……” 天呐,阿狸胜利的喜悦被击的粉碎,百天啊,活生生的一百天都要困在兜率宫里,还活不活了,阿狸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憋死也不来找桑夏了。 此时南天门外,白霁正准备前往冥界,从冥界入轮回,听说阿狸吃了瘪他只是微微一笑。 “天上一天地下一年,百年的时间不算太久,你确定太上老君不能开个千日的讲坛么?” 青羽大仙无奈道,“太上老君倒是愿意,只怕三界神佛都要被烦死了。能让她安静百日已经算是不错了,你还想困她千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做神仙也不过就是各司其职,各安天命罢了。我就送你到这里了,希望你能早日归来。” 第二章 大仙来了 天上一日,地下一年,转眼间已过百年。 话说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无数个凡世之中,有一座灵鹫山,山里住着很多修行的妖精,狸奴就是其中一个。 午后,狸奴正在窝里睡觉,却被一阵喧闹声吵醒了。灵儿把尖尖的鸟喙从洞口的缝隙里伸进来啄它的屁股。 “哎呦!”狸奴大声叫,但发出的却是吱吱的叫声。 没错,狸奴是一只狐狸,一只正在修仙的狐狸。这可不是什么稀罕事,它所处的这座灵鹫山聚集天地精华,是名副其实的神仙洞府,但是好像没听说有神仙住在这里,充沛的灵气倒是吸引了众多修仙的生灵,大家都努力修炼,希望有一天能够位列仙班。 修仙的生灵里以狐狸最为常见,灵鹫山上就住着很多狐狸,但他们都不喜欢狸奴,一部分原因是它长得跟大家不太一样,狐狸大多皮毛灰黄,方便躲避天敌,狸奴却是纯白色的,一看就很扎眼。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生灵都是野生的,只有狸奴是家养的。 狸奴曾是人的宠物,也许是机缘巧合它开始通灵,不知道过了多久,它路过灵鹫山之时,山中的灵气让它一下子到了旋照境界,于是它毫不犹豫的抛弃了过往种种,逃进山中,投入到修仙大计中。 林中四条腿的动物们都不喜欢它,狸奴只好在山壁上掏了一个小窝藏身,它唯一的朋友就是黢黑的八哥鸟灵儿。 “这才什么时候啊,你就叫我起来,不知道人家一直修炼到清晨么”。狸奴愤愤道。 “有大新闻啊!大新闻!”灵儿上蹿下跳, “什么新闻啊?是不是有谁渡劫成仙了?”狸奴一下子清醒了,毕竟她来到这里也有几十年了,还没听说过有谁渡劫成功呢。 “没有” “切,那有什么大事啊?”狸奴失望的继续睡觉。 “当然有大事啦,我们这里来了神仙了,算不算大事?” “神仙?”狸奴的耳朵又支了起来。 “我听它们说,有位天上的大仙要在这里建洞府,以后这片山林就归他管了,所以大家伙都在商量要去拜见大仙呐”。 “人家是神仙哎,会见我们这些小妖精么?”狸奴觉得不太可能。 “那就等在他门口,他什么时候出来碰见了,看上了,招进府里做个使唤下人,能得到大仙一星半点的庇佑,肯定比自己修炼强百倍啊”。 灵儿说的兴高采烈,黑羽振动,狸奴却没那么高兴,毛茸茸的耳朵重新搭了下来,“可是我都不能化成人形,给大仙当下人也不能够吧”。 “说的也是,你可以给他当宠物啊,你以前不就是给凡人当宠物的么”,灵儿说的兴起,忘了狸奴最大的忌讳就是这个。 果然,狸奴立马转过身来颈毛竖起,耳朵竖着眼睛里冒火,咬牙切齿道,“我才不稀罕呢!什么大仙啊,我猜不过是草头仙,不然怎么会来这凡山找洞府,再说了,你不也变不了人形么,难道也要做宠物?” “我虽然变不了人,可是我会飞啊,我可以给大仙当信使啊,当坐骑也行啊”。灵儿盘旋了两圈,展示它的飞翔速度。 “得了吧,大仙又不是跳蚤变得,怎么会让你做坐骑”。 “那可说不定,我以后飞升了,就变成金翅大鹏鸟……”灵儿扑棱棱的飞远了,它还要准备进献大仙的礼物呢。 狸奴看见了那片仙气氤氲的光晕,悬在灵鹫山绝顶之上,那里就是大仙的洞府吧,不是她不想去找大仙,且不说它根本化不了形,它就连爬上绝顶的法力都没有呐! 不知道是不是做过宠物的原因,它的修行比别的狐狸都慢,跟它修行时间差不多的同类都能化形了,可它连人话都说不了,不知道何时才能脱去这副皮囊呢,大仙又怎么会看上它呢?况且它是这一片山林最穷的妖精,半根仙草都没有,拿什么觐见大仙啊,还是不要白费劲了。 妖精们都走了,山林里难得一片清净,狸奴郁闷了一会儿,决定去洗个澡。 山林里有一处清泉,从山上流下来形成一个小瀑布,下面有一个小湖泊,比池塘大点有限,但水很清澈,狸奴经常去那里洗澡,但都是晚上去,怕别的妖精笑话它。 难得有这个机会可以白天洗澡,它摊开皮毛浮在水面上。 “啊,舒服”它把长长的鼻子伸进水里吹泡泡,玩的不亦乐乎,突然,她发现湖底居然是黑色的。 原来湖底的石头是黑色的,以前都是晚上来,都没看见过呢,不过看这石头黑的这么均匀,会不会是传说中的玄武石呢,听说对修炼很有帮助呢,狸奴吞了吞口水,潜下去仔细看了看,发现石头上好像还有些花纹,那就了不得了,说不定是什么宝贝呢。狸奴一阵狂喜,终于让它找到些值钱的东西了,自己用不上还可以拿去送给大仙,说不定大仙一高兴就…… 不管了,先抠一块下来再说,狸奴奋力的向水底潜去,还好水不深,很快就触到了湖底的石头。 “哇”狸奴嘴里吐出几个无声的泡泡,这个石头摸上去好滑啊,还这么有纹理,就像鱼鳞一样,应该很好抠吧? 它伸出爪子,利爪从肉垫里刺出来,扒住了一片石头,用力一拉,石头向上翻了翻,又盖了回去。 怎么回事?难道这石头还是会动的?狸奴松开爪子正准备向前去探看一番,突然整个湖底动了起来,还没等它反应过来,只见黑色的巨大生物从湖底突然跃出水面,把整个湖里的水都搅翻了,可怜的狸奴当时就吓昏了过去。 一条巨大的黑龙从湖底盘旋而上,直到半空才打开身体,转瞬间便化成了人,正是新搬来的神仙,东海王子玄炽。 玄炽凝神注视着脚边一团毛茸茸的小家伙,早就知道她的真身是九尾狐,这大概就是真身的模样了,虽然陌生,但有她的气息错不了…… 狸奴迷瞪瞪的睁开眼,发现眼前出现了一双脚,一双人的脚。 自从来到山上,她已经很少能见到凡人了,但愿这个不是个猎人。它战战兢兢的抬起头,看到了那双脚的主人,他…不是凡人吧。 它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凡人,而且凡人总是散发着一股污浊之气,而这人,浑身散发的却是一种仙气,难道他是神仙? 还没等狸奴想明白,那人就已发现它醒了,用脚戳了戳它的肚子,狸奴被戳的很难受不由的吐出一些清水。 “原来是只小狐狸,”那人说道,声音清越动听,狸奴觉得这是它听过最好听的声音,比灵儿说的强多了。 那人接下来的话却让它凉了半截,他说,“看到我真身的都死了”。 真身……难道他也是妖怪化形的?狸奴顿时害怕了,能化形这么漂亮的,肯定是很厉害的妖怪,想弄死自己还不跟玩似得。 我不想死啊,狸奴哀嚎,我好不容易才修炼到今天,要是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还不如一直做宠物呢。 再说,它什么时候见到他的真身了?真是有毛病,不要错怪了好人啊,不对,是好妖怪啊,狸奴瞪着眼前看着那人,表达它的不平。 “嗤。”那人却笑了,“看你这只小狐狸还蛮有趣的,而且也很干净,就给我做个宠物吧”。 宠……物!狸奴觉得丝毫不能忍了,它再也不想做宠物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它转身准备往林子里跑,才刚动了两步,就被人提了起来。 那人戳了戳它的肚皮,评价道,“挺软的,我叫玄炽,就是你的主人了,要是不听话就把皮扒下来做个衣服也是不错”。 啊啊啊啊,我的皮太小做不了你的衣服啊! 什么世道啊,狸奴卧在锦褥上哀叹命途多舛,转来转去还是做了宠物,白修了几十年的仙了。“你这叫因祸得福懂不懂?”一只五彩斑斓的鸟站在笼子里叽叽喳喳,“山里那些狐狸都现了原形等着给大仙做宠物呢,谁想到大仙就挑中了你,你就烧高香吧,幸亏大仙喜欢白色的”。 “哈哈”狸奴头也没抬,有气无力的干笑道,“我看他也喜欢花的吧,要不然怎么给你换了这一身花里胡哨的扁毛,你知道你像什么吗灵儿?你就跟个花鸡毛掸子一样”。 “切,那是你不懂欣赏,我跟你说,那么多妖精在外面等着,大仙一眼就选中了我,果然我是出类拔萃的”灵儿在笼子里跳来跳去。 “那是因为只有你是扁毛会飞的,如果有只鹦鹉的话,我保证他不会看你一眼的”狸奴不屑道,什么神仙啊,就是个只看外表的肤浅人而已。 其实它的主人还算称职啦,给它准备了各种好吃的,鸡呀,肉啊,都是狐狸爱吃的,如果不是它已经戒荤多年,一定会很高兴的,然而它现在好痛苦,以前它自己捕不到猎物,所以戒荤比较成功,如今面对这么大的诱惑,它实在忍的好痛苦啊。 “小狸奴?睡醒了?”温润的男声从它的头顶传来。 听不见听不见听不见,狸奴把耳朵趴下来,装睡着,下一秒一只大手从它的腹下穿过把它抱了起来。冰凉的手触在无毛的肚皮上让它难受的很,狸奴拼命的挣扎。 “扭什么?身上生了跳蚤吗”玄炽另一只手拨开狸奴的毛,仔细的翻看。 走开走开,狸奴大叫,你才生了跳蚤呢,冷血的神仙生了冰冷的跳蚤!看着那些修长的手指头,哼要不是老娘不吃荤,早就给你咬掉了! “没看见,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先去给你洗个澡”玄炽检查了一遍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灵鹫山风水绝佳之处有一个温泉,大仙占领了灵鹫山,温泉也就成了他私人的浴室,他伸手一抛狸奴就化过一道白影倒栽进了水里。 啊噗,狸奴呛了一大口水,心里把大仙骂了无数遍,等它浮上来,却发现一股灵气直冲它的灵脉,怪不得大家为了抢地盘经常打来打去,原来一个风水宝地对修炼这么重要啊。 狸奴被充盈的灵气弄的晕晕乎乎,不自觉的开始吸纳起来,一时忘了还有人在它身边。 玄炽看着它雪白的肚皮翻在水面上,原来狐狸是这么吐纳的,倒是头一回看见。狸奴正在吐纳却被人一把抓起,玄炽玩心大起,抓起它的毛揉搓,要给它洗干净。 狸奴觉得自己的毛都快被拔光了,才被放到了岸边,看看水里的倒影,它就像一个炸了毛的狮子。 “好了。”主人终于满意了,“已经洗的干干净净了,出去晾干毛就到书房来”。 晾干毛!山顶的寒风吹的它都快冻僵了,你不是神仙吗?不能一下给我弄干吗。 狸奴已经做好了进火坑的准备,但日子并不是那么难过。大仙也是喜新厌旧,也许是有了什么新的目标,所以很快把狸奴和八哥灵儿抛在了脑后,经常好多天都见不着影。 这对狸奴来说绝对是件好事,现在它相信,凡人说的祸兮福之所依,果然是有道理的,主人不在它就是自由的,每天都可以去温泉那里修炼,风水宝地就是不一样,它最近感觉灵力大涨。 第三章 我不要暖床 一日它正在池中泡澡兼修炼,突然感觉浑身轻飘飘的好像要飞起来一样,紧接着体内的灵力剧烈震荡,仿佛要冲出来一样,它下意识的压制灵力的涌动,却使不上劲,体内好像点着了火,突然变得很热…… 受不了了,狸奴痛苦的在水面翻滚。 “狸奴你怎么了?”灵儿发现了不对,飞过去查看,却不能靠近狸奴,因为它在疯狂的翻滚。 “我去叫大仙来!”灵儿飞出了温泉,心里焦急万分,因为大仙已经好几日没有露面了,去哪找他啊。 十分幸运的是,灵儿刚飞到大殿正好碰到玄炽从外面回来,听闻狸奴出了事,面上竟闪过一丝慌乱,身形微动,人已在温泉边,只见狸奴已经耗尽了气力,被体内的内火折腾的半死不活了。 玄炽剑眉微皱,伸手将小狐狸提了起来,探了探它的气息,面上露出喜色,伸出右手按在它的大椎骨上,仙力绵绵注入狸奴体内。 被煎烤的狸奴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被提起来了,只感觉一股清凉的内力注入体内,迅速浇熄了它体内的火,终于不难受了,狸奴疲惫至极,竟沉沉睡了过去。 等它醒过来已经在自己的窝里了,灵儿正在它旁边打瞌睡,狸奴伸了个懒腰觉得神清气爽,意识清明,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啊,而且它能感觉到自己不一样了,试着运了一下气,内力的流动证明了它的猜测。 她居然已经达到了筑基结界,还结出了内丹!到了筑基阶段就是正经的修仙者了,可以超脱生死,只有活的够长才有机会修仙嘛,有了内丹之后,修炼也会事半功倍。听说是大仙救了自己,狸奴还是有些吃惊的,它还以为他早就把它忘干净了呢。 不过经此一事大仙又把狸奴想起来了,也许他觉得自己费了功力救了它,不用就浪费了,他开始每天把狸奴叫去做一些杂活。 比如铺纸,磨墨,用毛皮擦桌子一类的。对人类来说这都是很简单的事,可是对一只狐狸来说这就很有一些难度,就拿磨墨来说,它必须后腿站立,前肢抱住一块墨,用尽全身力气摇摆,弄的一身漆黑的浓墨,真搞不懂,神仙干嘛还要写写画画,那不是凡人干的事么? “快点磨”玄炽又往砚台里倒了点水,看着雪白的小狐狸抱着一团黑墨,长嘴巴鼓鼓的里面是在生气吗?他一时兴起拿起笔头点了点它的鼻头。 狸奴真的生气了,大声叫道,“拿开!”只是这一次它发出的不再是吱吱的声音,而是清脆的人声。 “你说什么?”玄炽眉毛一挑,“你会说话了?” “我我我”狸奴吓到了,不敢相信自己真的会说话了。 玄炽十分欣慰,鼓励道,“很好,看来此处对你的修炼大为有益,那你要好好修炼,快点变成人形,好给我暖床”。 “真的啊,你会说人话啦!”灵儿也十分激动,“过不了多久就能化成人身了,到时候你就可以跟我去人间逛逛啦” “哎,化成人形真的好么”狸奴有些困惑,它没觉得做人有什么好的,顶多是干活方便些,还不是要被人蹂躏,今天他说什么来着,还让自己暖床。 “灵儿,什么是暖床啊?” “暖床?暖什么床?” “就是大仙说等我化成人形要给他暖床”。 “噗,那你要化的漂亮点哦。丑了大仙可是不会要的哦”。灵儿稍稍给这只单纯的狐狸讲了一些男女之事。 “哼。不正经,我才不要暖床呢,我要化成个男的”狸奴气呼呼的说道。 “这个,恐怕是不能够”灵儿小心提醒道,“你只能化成女的”。 “为什么?” “因为你是母狐狸啊,笨蛋!” 狸奴担心化成人后会被抓去暖床,但它却没有放慢修炼的进度,毕竟那点恐惧对于修仙的大成来说算的了什么呢。 第四章 蟠桃 狸奴担心化成人后会被抓去暖床,但它却没有放慢修炼的进度,毕竟那点恐惧对于修仙的大成来说算的了什么呢。 大仙依然喜欢指使它做各种工作,并以此为乐,狸奴发现他好闲啊,好像每天都无所事事,原来做神仙这么好,也不用修炼,它也要努力成为神仙! 修仙之路漫漫,日子也越来越平淡,大仙这段时间不知道怎么了,越来越喜欢偷懒了,整天就在屋里睡觉,狸奴巴不得他不找自己麻烦呢,可以多点时间修炼,最近一直都见不到灵儿,狸奴担心它可能被喜新厌旧的大仙赶出去了。 一天晚上,狸奴阁楼上望月吐纳,突然空气中传来幽幽的奇香,十分好闻,但又说不清是什么味道,狸奴爬到窗口看个究竟,却见天边一片金色的火光,再看时,从火光中冲出一只金色的大鸟,是凤凰!一只金凤凰,狸奴看呆了,虽然它没见过凤凰,但这金光炫彩,翼展巨大的鸟除了凤凰它想不出别的。 凤凰向这边飞过来了!狸奴惊呆了,转眼间凤凰已经到了眼前,是一只七翎金凤,它破不了山顶的结界,在上面盘旋了两圈,就在狸奴的头顶。狸奴吓坏了,不知道要不要去通知大仙,正当此时,只觉空气一荡,山顶的结界从里面打开了。 凤凰进入结界即化为人身,是一个青衣少年,一脸的狼狈。 不知何时,一身玄色衣衫的玄炽出现在阁楼顶上,青衣少年从怀中取出一个盒子递给他,玄炽打开看了一眼,一股浓烈的奇香散发出来,狸奴在下面都被熏的晕晕乎乎的。 青衣少年叹道,“用两千年修为换一颗蟠桃,真的值吗?给她吃了也才只长五百年功力……” 玄炽摆手噤声,有一只小狐狸在下面偷听,他捏了个决让狸奴暂时失聪。接着说道:“我不能直接输给她修为,很容易被发现,有违天条”。 “切,那你这样就不算有违天条?” “不让上面的知道,就不算”。被抓住的作弊才叫作弊。 “你这么掏心掏肺的对她,人家不过当你是宠物而已,还连累我啊,蟠桃的味道太强了,引来了一帮妖魔鬼怪,要不是我跑得快……”。 玄炽似乎没有听见他的碎碎念,自语道,“宠物么?那也不错”一身黑衣显得面庞有些苍白,双眼却炯炯有神,流动着神彩。 狸奴突然什么都听不见了,但它听到了蟠桃!空气中突然变浓的好闻的味道,就是蟠桃!王母娘娘蟠桃园里的蟠桃啊,吃一口它就能成仙了吧? “出来吧”玄炽挥一挥衣袖,狸奴瞬间出现在他的脚下,此刻狸奴早就把什么金凤啊,火光啊忘干净了,心里眼里只有蟠桃,只见玄炽手中托着一个玉盒,蟠桃一定就在那里面! 狸奴眼睛不错珠的盯着玄炽手中的盒子,口水都快留下来了。 就像是故意诱惑她似得,玄炽打开了盒子,浓郁的香味更甚,只见那蟠桃与凡间桃子也无甚分别,青皮红顶,圆润可爱。 狸奴的口水滴下来了,赶紧吞回去,颤声问道,“大仙,这是蟠桃吗?” “明知故问” “那是大仙吃的吗?”到时候分一点皮给我也好啊。 “你说呢?”说话间,玄炽运功将蟠桃炼化成了一颗青绿的珠子,狸奴以为他就要把珠子一口吞下去了,自己连皮也捞不着了,玄炽却又把珠子放回了盒子。 “为了惩罚你私自偷听主人谈话,从现在起你就时刻看管着这颗蟠桃,若是丢了,我就把你的皮揭下来”。 “让我看守?大仙…你不怕我偷吃吗?”这分明是让猴子看桃园嘛。 “好啊,如果你将它吃下,我就把你炼成一颗仙丹”玄炽阴璨璨的说道。 第五章 前世今生 事实证明这果然是个残酷的惩罚,狸奴每日在阁楼中看着蟠桃,忍受着**的熬煎,真是度日如年啊。 好不容易偷闲可以出来逛逛,却发现灵鹫山多了许多小妖怪,看的出来它们很多都是家养的,一个狗妖还带着链子呢。 怎么回事?难道也都是来朝拜大仙的?细打听之下才知道,原来山下的梵离城要有大劫难了,这些通灵的小妖都是过来逃命的。 “那些凡人呢?他们逃不掉不就死了么?”狸奴忍不住问道。 “凡人嘛,总是会死得”一个猪妖满不在乎道。 那一定会死很多人吧,虽然上山之前的事情它不太记得了,但狸奴还是觉得心里很不舒服。 是夜,狸奴守着玉盒沉沉的睡着了,也许是玉盒的寒气所感,它做了一个梦。 它梦见自己躺在冰雪之中,已经快要冻死了,一个道士救了它,把它带回道观。山中的道观偏僻少人,一人一狐相依为命,它总爱趴在他的膝头听他说话,狸奴这个名字就是他起的,他擅长丹青,为它画了一张像,画像的名字就叫狸奴小影。 不知什么时候,狸奴渐渐的通了人性,开始吐纳修炼,道士无意间透露的道家修炼法门,让它的修行事半功倍。逆天而行,必遭天谴,天雷地火的攻击下,狸奴无处藏身,功力又不济,眼看就要毙命,这时那个人扑到了它的身上…… 他替狸奴挡了雷劫,血肉模糊,他抚着身下的小狐狸,“你要好好修炼,不要忘了我,我叫子清……”。 可狸奴把他给忘了,它不是故意的,而是被天雷击中,丧失了大部分修行,失了灵性,变得跟寻常狐狸没什么区别了。它逃进了山里,不知过了多少年,它被猎夹夹住了后腿,痛苦万分,有人路过救了它,如果它还有灵性,就能认出眼前的少年正是它恩人的转世,也许冥冥之中自有注定,他又一次救了它。 这一世他是一个书生,不知从何处得来一张旧画,上面画着一只狐狸,与他救得小狐狸甚是相似。 “狸奴小影,那你就叫狸奴好了”。他的笑容如春风拂过,温暖而和煦。 狸奴终究是修过仙的,久在人世渐渐通灵,书生看不出,不代表别人看不见。 一日一个道士找上门来,提出以一大笔钱换取狸奴,书生清贫,大比在即,他没有理由不换。可他却没有,因为他看到了狸奴眼中的哀求,他把它带到了灵鹫山,听说那里经常有妖怪出没,那么它也是要去这种地方的吧。 “你要努力修炼,我等着你来找我,记住,我叫子清”。 梦的片段很碎,而狸奴却什么都知道,因为这就是它的记忆,一滴清泪从它的眼中流出,它的心在绞痛,为什么,为什么它要忘记,忘记了它的恩人,忘记了那个给它取名字的人呢? 那一世,他为自己当了雷劫,血肉模糊,死状极惨,它做了什么?它头也不回的跑进山林,他的尸体都没有收敛,被虫蚁咬噬尽了。 记忆之门一打开,标志着它的修行已到开光境界,此时就是它偿还的时候了。 世间万事都是因果,一个人的善念不可能不留下痕迹,如果接受了别人的恩惠,这种恩惠就会形成一种无形的纽带,为什么很多妖怪修行到开光之后都会去报恩,不是因为它们心地善良,有恩必报,而是这种恩情早已化作一种执念,不消除执念,就不能修成正果。 第六章 渡劫归来 子清,等我来救你!狸奴的心中只有一件事,它能感觉到子清还在梵离城,它一定要去救他。可是自己法力太低微了,怎么办?有一个办法,触手可得。 狸奴慢慢的把玉盒打开,一颗青绿的仙丹在月光下散发着幽幽的光,狸奴在犹豫,毕竟这个决定关乎它的生死。你要好好修炼……不要忘了我……狸奴不再犹豫,一口将仙丹吞下。不是它不怕死亡,只是欠了别人一条命,就要用自己的补偿。 仙丹入口依旧是刺骨的冰冷,下到腹中却突然变得火热,蟠桃乃世间至灵之物,威力不可小觑,狸奴痛苦的翻滚了几下之后突然通身光芒暴涨…… 这真的是自己的手吗?狸奴不敢相信,月光下光洁的臂膀肤白胜雪,她真的变成人了,身上雪白的衣衫是她的皮毛所化,无风自飘。 她来不及欣赏自己的新身体,因为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她要去救人。 狸奴站起身来,发现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成仙了,但她确实是会飞了。狸奴悄悄的从洞府飞下,却没有发现黑暗中一双眼睛一直注视着她。 “她走了”身后有人说道,玄炽没有转身,一直注视着狸奴飞走的方向。 “她变笨了,都没发现结界不在了”。 “她本来就不聪明”。要不然也不会那么轻易的被自己的妹妹算计,平白添这一场劫数。 “你费尽心思让她此时渡劫,真的只是不想让天界之人看她的笑话?” “错过了这一次,就要等十世”。 “十世也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她的那个恩人就是白霁的转世吧?你是怕她真的跟白霁生了情愫,到时候嘿嘿”。 “笑什么?” “没什么,我是笑我自己啊,想我堂堂青羽大仙,却在凡间披了几十年的黑皮,要是被人知道我就不活了,话有说回来,我是该着,谁让我这几千年就这么一个损友呢。你,我就不明白了,好好一个东海王子,整天让她呼来喝去的,为什么愿意为她冒犯天条折损修行呢?”在他身后喋喋不休的八哥灵儿伸了个懒腰,化成了一个青衣少年。 玄炽没有回答,青羽也知道答案,眼看东方既白,他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说她渡劫成功之后,还能记得这些事吗?” 玄炽摇头,他也不知道,但他希望她能记得一点,有人为她做过这些事。 但青羽却说,“不记得最好,她要知道你那么折腾她,她一定会把你的皮扒了”。 狸奴突然间获得了五百年的功力,但她不可能一下子掌控这么多法力,所以飞了很久才到梵离城。 虽然她不记得梵离城是什么样子了,但应该就是这里没错,因为她能感受到城边的江里妖气冲天,这么强大的妖气,就是把灵鹫山所有的妖怪都绑到一起也不可能制造出来,江里的妖物大的不可想象。 此时江面上风高浪急,岸边的凡人也感觉到江水不平静,许多人在加固堤防。狸奴落到地面上,立刻感觉到地面的晃动,好像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将要破土而出。 狸奴决定进城去,也许能找到子清住的地方,她还没踏进城门,就感觉大地猛的颤动了一下,妖气瞬间变的更大了。凡人也感觉到了地动,虽然他们识不出妖气,但会被影响的心绪不安,大家都以为地震了,整个梵离城都乱了。 狸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了,这时城楼上传来一声呼喊,“大家不要惊慌!稍安勿躁!” 这个声音有点耳熟,狸奴心中一动,顺着一棵大树飘了上去,她看见了,那个呼喊的人穿着官袍,应该是此地的官吏,他是子清,他老了。 狸奴没有想到岁月会给一个凡人带来怎样的影响,几十年过去了,那个风度翩翩的少年书生,如今已是白发苍苍。 “子清,我回来了,我修成仙了,我回来找你了……”狸奴的眼眶湿了,突然大地又颤动了一下,江水猛起大浪,堤防眼看不保…… 没时间了,狸奴突然出现在城楼上,一把抓住子清,磕磕巴巴的说道,“没时间了……快…跟我走!” 府尹大人望着眼前突然出现的美貌姑娘,吓了一跳,周围的士兵都被地动吓的慌乱起来,倒没有注意到狸奴的出现。 “快快跟我走啊!”狸奴着急道,“你会没命的!” 府尹终于反应过来,这个姑娘可能是什么江湖侠士,想救自己,但他一口拒绝,“不行,我不能走,我走了这一城的百姓又该如何,身为父母官怎能至百姓于不顾!” 狸奴急的说不出话来,一直拉着子清的衣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正当两人拉扯之间,大地猛烈晃动,地面开裂,一股黑烟从地底喷出,江水浪起几十丈,堤防尽塌,滔天的洪水眨眼就涌到了城门。 府尹自分此番必死无疑了,却见一道光幕挡住了滔滔洪水,这真是老天爷开眼呐,他望天祷拜,却看到刚才在自己身边的姑娘,升在半空中,眼前的光幕就是从她的身上发出的。 “这是…神仙啊”府尹倒头便拜,真是天不绝梵离城,才有真神相救。 狸奴不是神仙,她的法力很有限,即便是吃了蟠桃也不足以挡住这滔天的洪水,只能拖一会是一会。明知道没有用,还是要尽力一试。 水中的妖物要脱身出来了,水面上起了巨大的漩涡,一个怪物从漩涡中现身,一个九头怪蛟,修炼数千年,终于到了显身的时候了。 那妖怪感觉到了狸奴的存在,刚吃下的蟠桃味道还没有散尽,吸引着妖怪注意到狸奴。 狸奴心知不妙,她此时所有的法力都用在对抗洪水上,根本没有办法自保,只能看着一只巨大丑陋的蛇头向自己靠近。 完了,看来这次是要葬身妖腹了,正当此时,电光划过,天空中雷声阵阵,一道闪电将蛇头劈断。 天雷劫!狸奴松了一口气,这只妖怪真不幸,刚出来就碰到雷劫。突然,一道闪电劈中了狸奴的身体! 刹那间,狸奴突然明白了,原来有天雷劫的是自己,不是九头怪蛟!她服侍仙桃法力大增,是该受雷劫了。 但此刻的狸奴又怎么能受得住雷劫,她全身的法力都用在抵挡洪水上,不能有丝毫松懈,否则身后的那个人就会死了,她怎么能再让他死在自己的面前! 有一道雷劈在背上,蚀骨的剧痛让狸奴哀叫出声,她依然没有撤回法力自保,但以她眼下的状况,再劈两下就会灰飞烟灭。 水中的九头怪蛟也被激怒了,它疯狂的舞动八只头颅,八股黑烟从它的嘴里喷出,直奔狸奴而来。 前后夹击,狸奴避无可避,又受了一记天雷,此时的她已经奄奄一息,即将灰飞烟灭,也许是回光返照她突然发力,将涌上来的洪水逼回河道中,她的大限也将到了…… 正当此时,一条巨大的黑龙从天而降,卷住了狸奴的身体,替她受了一记天雷,黑龙的尾巴死死的卷住了九头怪蛟,以身体为导体将雷火引到九头蛟的身上。 狸奴灰飞烟灭了,它本就是离玥大仙晋升上仙的一次情劫。 再清醒时,她已身在玄女宫中,意识一点点恢复清明。 “恭喜上仙历劫归来”,水晶阶下一众仙家齐齐拜贺。 上仙好似没看见这些人一样,一把将缩在众人后面的青羽揪了出来。 “他在哪?” “谁……?哦哦,他啊,回东海了,嘿嘿”。青羽瑟缩道,原来灰飞烟灭也不能消除历劫的记忆啊,万幸,他没有做过对不起她的事。 离玥上仙头也不回的向外走去,只在路过司命神君的时候,冷冷道,“我等你给我一个解释!” 只这一句话便把司命神君吓得几乎站不住,刚稳定了心神,身后再次传来阴璨璨的声音: “司命神君,本公主也想要一个解释”。司命神君双腿一软,瘫坐在地。 东海化生池,玄炽的元神被天雷击伤,要在此处调养百年。 他虽然已经恢复了人身,却苍白的好像白纸一样,离玥轻抚他的脸颊,她没想到这么一个倔强的家伙,会为自己做这么多…… 她抚摸这玄炽如墨的散发,想的太入神了,没察觉到他已经醒了。 黑漆漆的眼睛正望着她。 “额。我就是看看,你有没有长虱子”。 很久很久以后,她才想起那个问题。 “那时候你明知道狸奴本来就是要灰飞烟灭的,又何苦替我挡那一下呢?” “眼睁睁看着你灰飞烟灭,我做不到”。 第七章 司命神君 “司命神君,最近怎么样?忙不忙?”阿狸公主半躺神君府的水晶榻上,眯着眼睛吃葡萄。 “小仙还行,还行”司命神君站在阶下拼命的赔笑,这位姑奶奶可是惹不起的,一个不高兴就能把他的神君府给掀了。 “听说司命神君有一个簿子,可以掌握凡人的命数,不知道能不能借给本公主看一看?” 阿狸公主绽开一个巨大的微笑,看的司命神君脸上的肉抖了几抖。 “这个……不是小仙不尊,实在是事关机密,命理簿是不能示人的……” 阿狸也不恼,只是徒手捏碎了一颗冰葡萄,笑说道“前几天啊,我听天后娘娘身边的九天玄女说,娘娘存放在瑶池玉冰洞的蟠桃莫名其妙少了一颗,啧啧啧,这件事倒也没什么,可是居然有人说这蟠桃进了我阿姐的肚子啊,怪不得她能这么快历劫归来”。 司命神君脸上的肉抖得更厉害了,蟠桃虽然不是他偷的,他却是中间人,若是被天帝知道,他这个司命神君是干到头了。 司命神君忖度再三,哆哆嗦嗦的从墟鼎中取出一本册子,阿狸一把夺过去。 …… 阿狸已经吃完了三盘葡萄,都没吐一个皮,可见她看的多么入迷。司命神君离得那么远都能听到她一口咬碎冰葡萄的声音,嘎嘣脆。 “噗!”阿狸将最后一个冰葡萄啐到司命神君眼皮子底下。 “司命神君,本公主以前没怎么关注过神仙下凡历劫的事,所以有些事情不太懂,还想向你请教一下”。 “不敢当,不敢当,公主请讲” “司命神君倒是勤快,一早就把白霁这十世的命数都写出来了。我听说这些下凡渡情劫的神仙,天庭应该主动安排诸多情劫给他,希望他能够早日勘破红尘,历劫归来对不对?” “对!对!” “可是我怎么看着白霁这十世过的很平淡呐,有三世道士,三世和尚,两世早夭,一世皇子哦,最后也削发为僧,一世做官也终身未娶。呵呵,他倒是过的清净的很呐!” 阿狸猛拍桌子,“司命老儿!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擅自更改白霁历劫的命数!这可是有违天规的重罪!看我不去天帝那狠狠的告你一状!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其实阿狸不用那么咆哮司命神君也吓的魂都掉了,眼下更是吓得差点背过气去。 “冤枉啊,白霁大仙的命数属实不是小神写的,而是……是……”。 阿狸早就发现司命神君府多了很多珊瑚树,水晶榻什么的,这些华丽的摆设,只有龙宫才有,只是眼下玄炽那小子很可能会升级为她的姐夫,这个罪名可不能落到他的头上,否则阿姐一定会扒了她的皮。 “司命神君收受贿赂罪名也是不清啊,你真的想好了吗?” “小神不敢,小神不敢”司命神君如今是左右为难,其实他真的没有收受贿赂,只是在三界之间倒卖一点宝贝而已,赚点小钱,不想被玄炽给拿住了把柄,威逼利诱才改了白霁的命数。 阿狸一看效果差不多了,便起身软语安慰道,“其实也不是没有回旋的余地,阿姐提前晋升上仙也是好事,白霁在凡间的前两世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去了,本公主也不想再计较。但剩下的这八世嘛,删了重写!” “回禀公主,这恐怕是不行啊”司命神君哭丧着脸,要是能重写的话,他早就写了,还用在这里挨批吗? “这是《本命天经》每一页纸都代表了凡人的一世,每一个凡人降世都会自动生成一页。白霁大仙是下凡历劫十世,在天庭造册入典,所以天书自动生成十页空白,都已经写满了,不能重写啦!” 司命神君以为这样就能把这件事糊弄过去,那么他也太小看阿狸了。 “嗯,不能重写,那涂改总是可以的吧?”阿狸的眼中闪过邪恶的光芒,“没关系,以后这司命神君府就是本公主的家了,本公主要日日在此,陪着司命神君,一定不能让白霁大仙这十世情劫白白浪费!” 次日,凌霄宝殿之上,羽族凤王出列提议,“离玥上仙既然已经渡劫归来,那么白霁就没有在凡间逗留的必要了。” “不可”司命神君出列道,“虽然离玥上仙已历劫归来,但她与白霁之间的姻缘线未消,可见情丝为斩,上仙既已飞升,一定是心无旁骛,白霁却不一定能勘破情障。既然他已下界,就多度几劫,总没有什么坏处”。 “司命神君所言甚是,就让他把这十世渡完吧” 天帝发了话,羽族也不好说什么,青羽大仙暗暗叹气,看来司命是被人威胁了,倒霉的白霁,自求多福吧。 司命神君府,一群仙娥仙童聚在一起唉声叹气,最近不知道为什么阿狸公主突然喜欢上了司命神君府,隔三差五的便来待上一回,还得要吃好的喝好的,伺候的人也不能马虎,这群仙侍几百年来都没那么累过了,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正殿内阿狸半躺着翻看着册子,司命神君端着一盘鲜果弯着腰伺候着。 “子清,子清,子清,拜托你起名字能不能有点创意啊,每一世都叫这一个名字。啧啧啧,还有这剧情啊,每一世都是雷同的,毫无新意,你做了那么长时间的司命神君,整个三界都被你搞的毫无生机了”。 “是是是” “算时间,白霁这一世应该已经投胎了吧?” “对,已经投胎了”。 “你看看,还是在这个破灵鹫山做和尚,你就不能有点新意吗?来来来,我说你改”。 第八章 青青与墨白 青青一大早醒来就发现整个世界黑暗了,目之所及,一片焦土。 发生了什么事?这还是它身处的洞天福地,伟大的灵鹫山吗?满山谷的仙花仙草都哪里去了?难道是夜里突发山火都烧光了?为什么她没有事呢?等等,有什么东西压着它? “啊啊啊啊——” “你鬼叫什么?”沙哑的声音带着嘶嘶声就在它的头顶上。 “有蛇啊!啊啊啊啊——”青青扯着嗓子惨叫, “你是妖怪还怕蛇吗?” “可你是蛇妖啊啊啊啊!” 就这样,青青和墨白相识了。 青青之所以叫青青,是因为它是一棵仙草,通体翠绿,虽然叶子长得很慢,修行进度可不慢呢,已经通语,再过几年,就能化形了。 说起来,墨白才是名副其实,它是一条银环蛇,漆黑的外皮上面有一圈圈的白色鳞片,看起来蛮有趣的样子。 虽然青青早就被前辈告知,蛇是很可怕,但是墨白好像没有吃它的**,而且现在山谷中除了它们两个就没有别的妖怪了,青青又是个话唠,虽然这个朋友有点怪,但也算聊胜于无。 据墨白所说,山谷中聚集了太多的树妖腾怪引得天火击山,幸亏青青生在幽深山壁之上,又恰巧被它护着,才留下一条命来。 青青才不相信呢,“你肯定是山上的妖怪,跑到这里来躲命的,我这个地方就是好,风水宝地,哼,在我的地盘上混,你给我老实点哦”边说边拂动两片长长的叶子拍打墨白长长的尾巴。 墨白不置可否,甩了甩尾巴继续睡觉。 起初青青一直担心天雷会再次回来把它们也劈成齑粉,事实证明天神都很忙,根本没注意到他们这些漏网之鱼。 墨白在雷击中受了伤,过了一段时间伤好的差不多了,也就不整天睡觉了,成天去外面山里游荡。 “哎,我什么时候才能修成人身啊,那样就可以出去了”以前山谷里到处都是同类的仙花仙草,大家都不能走动,每天都在一起,青青也没觉得怎么样,现在整个山谷中就只有它一棵草了,每天只能看着墨白游来游去,好生心烦啊。 “很快的,这里只有你自己了,阳光雨露都没有别的妖怪跟你分享了,你应该很快就能修成人形了”墨白嘶嘶道。 每到夜幕降临,月华初上,都是小妖们修炼的好时机,墨白缠在青青茎上,仰着头对着月光吐纳。 “你说,我们这就算是双修了吧?”青青摆动着叶片道。 啪,墨白的头摔在地上,留下一地黑线。 山中不知日月,也许真的是双修的效果明显,也许是有了墨白这个朋友日子都过的快了许多,不知不觉间青青的修为已经大有长进。 在一次满月之际,它终于化成了人形。不,现在应该是她了。 纤细的身材,长长杂乱的头发,一身青色的衣衫,跟她的叶子颜色一模一样。 “怎么样怎么样?我好看吗?”青青激动不已,想知道自己变的怎么样。 “嗯,虽然特征不明显,但还是恭喜你,变了一个女的”墨白仰着头嘶嘶道。 “你!”还没等她离开旧土一步,就变了回去。 树精腾怪与兽类不同,大部分都是雌雄同体的,化成人形的话,就要随心而幻了,青青以前从未考虑过性别的问题,也不知道什么是男女。 “男女就是阴阳,男子为阳,女子为阴,阴阳交合方能产生子嗣,繁衍后代,所以,凡人都是男女配成夫妻的”。墨白艰难的给她解释什么是男女。 “哦,不明白”青青摇头道,“那你是男还是女?” “我当然是男” “为什么?” “我乐意!”墨白不耐烦的蜷起身来盘成一圈。 “你恭喜我变成女的,那就是说还是女的好,对不对”青青兴奋的停不下来。 “你想多了,我只是客气一下”,墨白将头彻底埋进身体里。 一回生二回熟,没过多久青青就能够化成人形并维持一段时间了,她第一次离开了自己的本体来到山谷外的一处水潭,从水里看到了自己的容貌。 “好像还不错嘛,你说在凡人眼中,我是不是算漂亮的?”青青顾影自怜。 “一般般吧”墨白淡淡道。 “那我什么时候能出去到人间去玩?” “等你能够把本体转移到墟鼎里,就可以了”。 青青是草木,草木是离体化形的,如果本体不能移动,那么她就不能离开太远。只有修炼出墟鼎,将本体转移至墟鼎之中,才能像兽妖那样自由移动。 在青青努力修炼转移本体的时候,墨白也化形了。 在一个雨夜,青青被雷声惊醒,一睁眼便看到一个人站在自己身边,黑衣黑发,形如鬼魅,纵然她是妖怪也被吓了一跳。 “啊————” “叫什么叫”他说话了,虽然不再是嘶嘶声,但那种语气却是熟悉的。 “你是墨白?你怎么变的那么难看?”在青青眼中,墨白化的人形粗糙狼狈,完全没有自己好看。 “我乐意!” “看来还是女的比较好,起码比你好看,啊哈哈哈”。 …… “墨白墨白,我还有个问题” “说” “你看我化成人形,衣服就跟叶子的颜色一样,你是黑白两色的,为什么衣服是黑色呢,为什么不是一圈白一圈黑呢?喂喂喂,大晚上你去哪里?” 与青青不同的是,墨白虽然化形比较晚,但是却很稳定,自从化形后就没有变回原形过,不像青青时常还要回到本体恢复体力。青青再一次怨念,果然还是兽类比较好。 青青暂时不能去人间,墨白却可以去,他时常去人间,带回许多人间的东西,漂亮的衣服,各种奇怪的吃食,虽然很美味,但是青青是不食烟火的,吃了会不舒服。 虽然墨白不喜欢讲人间的故事给她听,但青青对人间的向往是与日俱增。 终于,她成功的将本体转移到了墟鼎之中,并设了结界,除非身毁,否则谁也别想碰到她的元神本体。 是时候去人间玩一下了! 第九章 至清之目,不见晦暗 灵鹫山方圆几百里没有人烟的,青青又不愿意驾云,结果他们在山里走了将近一个月才碰到了一个凡人。 青青第一次见到了凡人,觉得这个凡人长得还挺好看的嘛,没有墨白说的那样丑。 “姑娘从哪里来?”凡人说话了,声音比墨白好听多了。 “我……”青青不知道怎么说。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我这荒山古刹许久没有人来了,在这里见到姑娘,有点好奇而已”。 “从来处来”墨白冷冰冰道。 那人笑道,“要到哪里去?” “我们要到有人的地方去”青青说道。 那人倒没有听出别扭来,依然笑道,“是要到热闹的地方去吧,顺着这条路出山,山下就是一座城镇,只是今日天色将晚,不妨在鄙处歇息一晚,明日再下山不迟”。 “好啊,好啊!”青青虽然听不太懂他说的话,但也听出是让自己留下的意思,好歹也见着一个凡人了,还是这么好看的一个凡人,应该要认识一下。 “还未知姑娘芳名?” “我叫青青” “真巧,我叫子清”。 “子清,你为什么没有头发啊?” “在下是一个僧人”子清笑道。 “僧人是什么?” “就是秃子”墨白不耐烦道。 子清也不恼,带他们两个进了山门,这是一所规模不小的禅院,已经十分破败,不知修建于何年何代。 青青没见过凡间的东西,十分好奇,子清也着有兴致的给她讲解。 墨白有些后悔,早知道应该早点打开她的灵识的。 子清一个人住在古刹内,据他所说,自有记忆起便在此处,由师父抚养长大,前几年师父外出云游一去不归。 “什么是云游?”青青咬着筷子问,她还夹不起菜来,只能沾点汤汁。 “就是跟着云彩走,云到哪里,人就到哪里”子清笑着给她碗里夹菜。 夜里,青青第一次睡在床上,只觉得硬邦邦的硌的腰酸背痛,真不明白凡人都是怎么睡着的。 翻来覆去之时,只觉一个冰凉滑腻的东西顺着她的腿往上爬,她猛然惊醒用力一脚踢了过去。 噗通一声,再一看,月光下墨白躺在地上。 “哼哼,这才见了一个凡人就看不惯妖怪了么?”墨白冷笑道。 “啊,你好端端的变回原形做什么?吓我一跳,不过我化形后还没摸过你的原形呢,赶快便回去,让我好好的摸一摸”。 墨白当然不肯变回原形,黑暗中青青吐了吐舌头,也许是许久不见墨白的原形,她刚刚是有点吓到了呢。 墨白无心与青青撕闹,他是来说正事的,“我们这次下山是来做什么的,你知道吗?” “当然是来玩的咯,我想看看这凡间究竟是什么样子,凡人又是什么样儿” “错了,我们是下山来历练的”墨白严肃道,“凡生灵修炼到一定境界,必须到凡世历练,渡劫才能成仙”。 “我们不是已经经过天雷劫了吗?” “修仙路漫漫,要渡的劫还很多”。 “那没关系,我们慢慢渡呗”。青青是很看的开的,早成仙晚成仙都没关系,做妖怪也没什么不好的。 “凡间不比山中,万般皆是色,情,欲,感都会削弱我们的法力,换句话说,在凡间历练,由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所以怎么样尽可能快的提升法力,才是我们最应该做的事情”。 “这样啊,那我们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快点提升法力?”没想到凡间历练这么难,青青着急问道。 “办法有很多,比如你要是吃掉对面房间里的那个和尚,就能成仙了”。墨白淡淡道。 “真的?吃人啊!这样会不会不太好?我听前辈们说过,吃人修炼的话,会遭天雷地火劫的”青青可不敢。 “嗤。开玩笑骗你的。快点睡吧,明日下山我先给你打开灵识,否则你很容易就会被人识破的”。 墨白的声音渐渐消失,人也消失在壁间。 次日清晨,青青与墨白准备下山,发现子清也收拾了一个包裹。 “我每隔一段时日便会下山化缘,这次就同你一起下山吧”。 “好啊好啊”青青很兴奋,墨白不置可否。 从古刹到山下的城镇有一天的路程,望见山下的炊烟之时,日已西斜。 小村旁有一条官道,青青和墨白要去城里寻找下处,而子清就在这附近的村子中化缘。 “青青姑娘,我们就此别过了”子清笑着施礼。 “你要走了?我们什么时候还能见面?”虽然只相处了一天,青青却体会到了离愁别绪。 “有缘自会相见” “那我们走了” 子清看着小姑娘青色的身影消失在远方,自语道,“明明是一个人,为什么要说我们呢?真是个奇怪的姑娘”。 第十章 梵歌城 青青与墨白到了一个叫做梵歌城的地方,城池不算大,但在青青看来就已经比她想象中的繁华多了。 墨白进城第一件事,就是拖着青青进了一个书肆,买来了各种书籍,找了一间客栈存身。 墨白将书籍铺在地上,命青青坐在中间,他要催动她的灵识让她在短时间内将这书中所载之事灌入脑中。 不到一刻钟,这些书籍都已经录入完毕,墨白收工站在一旁有些忐忑,虽然理论上是可行的,但他也是第一次做这种速成法,不知道效果如何。 须臾,青青慢慢睁开了眼睛,面带娇羞,睫毛微掀,“这位公子……” “嘶”墨白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位相公……” “嘶嘶” “这位官人……” “好好说话!”墨白猛敲青青的头。 “啊,男女授受不亲”青青娇羞道。 这都是什么书啊!墨白一头黑线。 废了不少劲才把青青从书籍中唤醒,总算可以好好说话了,虽然还时不时的冒出几句莫名其妙的话。 一日,青青在城中碰到了子清。 他还是穿着那身朴素的僧衣,带着淡淡的微笑。 “青青姑娘,我们又见面了”。 “子清,你也来梵歌城啦!” “是。我师父出外云游数年未归,我想去寻找他,有人说曾在梵歌城外的梵天寺见过他,所以我来此寻访”。 “你住在庙里吗?等我有空就去找你好不好?” “好!” 子清目送青青消失在人群中,只过了十几天的时间,他感觉这个姑娘好像有了不少变化,至少她的眼睛没有初见时那么明亮了。 青青对人间的种种留恋不已,好好的玩了些天,直到一天早上,她发现自己的衣角变成了叶子。 “啊啊啊。怎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你身上的法力越来越弱,已经维持不了你的化形了。再这样下去,过不了多久你就得现原形”。墨白皱眉道。 “那怎么办?”青青焦急万分。 “两个办法,一是你现在立马回到灵鹫山,就还可以做回以前的小妖”。 “我选第二个”,青青毫不犹豫的说,她是一个见过世面的妖精了,怎么可能再回到山旮旯里去?就好比是一个人一直吃粗茶淡饭也会过得不错,一旦吃惯了山珍海味,再回头去吃粗茶淡饭,就过不下去了。 “第二种办法就是提高法力” “好好,那你说,我该怎么提升法力?”城里人畜众多,根本没有什么灵气可寻,在这里是不能用原来的方式修炼的。 “你可以先试试我的方法”。墨白建议。 “好!” 虽然青青满口答应,但当她看到墨白的修炼方法之时,还是打了退堂鼓。 她知道墨白每天晚上都出去,却不知道他是依靠吸食凡人的精气修炼的。 墨白找了一个人气最足的地方,青青认得这个一座学堂的后园。 只见墨白催动咒语,黑雾迷障渐渐淹没整座学堂,须臾,一丝丝银色的东西从各个屋子里飘出来,汇集进墨白的口鼻之中。 “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君子曰,有所为有所不为,我……” “我看你还是回山里吧”墨白冷冷道。 “可是这样会遭天谴吧?”青青还是有些不敢。 “你以为神仙都那么闲,天天看着你吗?这些凡人的精气多也没什么用,我们少吸一点没有大碍的”墨白道。 为了能留在人间,青青鼓足了勇气,学会了咒语,即刻学着墨白的样子催动咒语,不一会丝丝缕缕的精气便涌至青青的身边。 青青专心吸收精气,一往她都是吸收天地精华,日月灵气的,吸收进体内都是感觉身体通泰,灵台清明,为什么这凡人的精气非但不能让她感到舒服,反而由丹田内生出一股烦躁之气,躁动不安呢? “噗!”青青猛地喷出一口鲜血,霎时间刚刚吸收的精气都散尽了。 墨白见情况不妙,连忙上前运功为青青疏通体内的法力。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我不能吸收凡人的精气?”青青十分不解。 “我想,大概是因为你是山中灵气滋养长大的,凡人的精气过于污浊,与你无利反而有害”墨白皱眉道。 “那该怎么办,我真的不想回山里!” “这样吧,你这些天先到城外的山中,找一个灵气多的地方养几天,我再想想办法”。 第十一章 仙女庙 梵歌城外有一大片山林,虽然没灵鹫山上灵气充足,努力修炼,勉强也能维持青青的法力。可是困在这里跟困在灵鹫山有什么区别。 过了一个多月,正当青青烦躁不安的时候,墨白突然来了。 只见他浑身湿透,面上有伤,暗色的血混着水顺着手臂流下来,样子虽然狼狈,神色却是兴奋的。 “青青,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墨白摊开手,一颗白色的珠子散发着幽幽的光芒。 “这是……”青青伸手接过珠子,就这样拿在手里,就能感觉到里面涌动着充沛的灵气。 “吃了它”墨白道。 “啊?这是什么?” “鲤鱼精的内丹,吃了它就能维持你的法力了” “哪里来的?你抢来的?你受伤了?” 妖精之间的竞争力还是很大的,在青青心中抢夺内丹跟山林中争抢阳光雨露是一个道理,所以毫无负罪感的吃下了,相比之下,她更在意墨白受伤重不重。 他们两个在一起很长时间了,但是今日青青还是觉得他们的距离近了很多。 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有了这个修炼的法门,他们便经常去一些小妖那里抢夺一些胜利果实,有时候是内丹,有时候是灵丹妙药总之是能增长法力的东西他们都不放过,很快梵歌城附近的生灵都被洗劫一空。 “啊,这里没什么好东西了,我们去别的地方吧,听说京城很不错的哦”青青服下了一颗灵丹,开始未雨绸缪。 “嗯,是该去别的地方了,不过在这里还有一个大宝贝,我们还没得到”。 “真的?是什么宝贝?”青青兴奋的眼睛都瞪大了。 墨白指着远处的一座高塔,“宝贝就在那塔顶上,是一棵千年的灵芝草,要是吃了它,你就不用担心法力不够了” “梵天寺,那里有佛光的啊,我们怎么能接近呢?”青青摇头道,“还是不要妄想了”。 墨白遥望着那塔顶,寂然无语。 青青在街上遇见了子清,这个眉目如画的和尚依旧像初见时一般,但青青却感觉他的眼神和笑容比初见时更清明了。 “子清,我正想找你呢,我要跟你告个别,我们要离开梵歌城了”。 “要去哪里?” “不知道,我想去京城呢,听说京城最热闹了,你呢,你还没找到你师父吗?” 子清摇头。 “没关系”青青安慰道,“总会找到的”。 “见与不见都是缘,何须执念”。 “我们还会有缘见面吗?” “有缘自然会见,你过来”子清取下项下挂的一个挂坠,亲手给青青挂在胸前。 “这是什么?” “这是一个护身符,我把它送给你,希望它能够保你平安” “它好像水一样清澈,就跟你一样”青青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子清真的像他的名字一样,清澈如一汪清泉。 听说子清要去仙女庙上香,青青便跟着一同去了。 仙女庙在城外,是本地香火最胜的庙宇,庙中没有泥塑的神像,却有一副活灵活现的仙女图。 “哇,这个仙女姐姐好漂亮啊,不过还是没有子清长得好看,本来我还以为,人都像你长得那么好看呢,原来我只是运气好,一下子就见到你这么好看的人”。 “相貌只是一副皮囊而已,美丑应在于心。这里的人们供奉这位仙女,也并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据说很久以前梵歌城原本是叫做梵离城,有一次洪水大灾,妖孽作祟,幸亏有一位仙女相助,处死了妖孽,护卫了城池,救了这一城的百姓。 所以不论是美是丑,是仙是妖,只要能一心向善,就配享用这人间的香火。” 这番话让触动了青青,她想说点什么,却听到城外的梵天寺响起了暮鼓。 “太阳快落山了,我要回去了,不然城门就关了”虽然她用不着走城门,但若不回去,岂不是让别人起疑。 “青青姑娘,那我们就有缘再见了”子清双手合十目送她的背影消融于夕阳中。 青青姑娘,希望下次我还能看见你。 第十二章 暗夜生变 暗夜无光,风雨大作。 睡梦中的青青被一阵喘息声惊醒,睁眼一看,一条巨大的银环蛇趴在她的床头。 “墨白,你怎么了?”青青看出它不对劲,伸手一摸,手上尽是鲜血,鳞片下的蛇皮已经皮开肉绽。 “怎么会这样?你怎么伤成这个样子?”青青急的快哭出来了,突然发现墨白口中衔着什么东西,正在努力吐出来。 伸手掏出来,一棵灵芝草隐隐泛着红光。 “你!你真的去偷了灵芝草?你不要命了么?”青青眼泪夺框而出。 ;“对,你把它吃下去,先治好你的伤!”青青拿起灵芝准备塞回墨白的口中。 墨白摇头,喘息了一阵化成了人形,面色苍白,浑身是伤。 “青青,吃下去”。 “我不!你吃!”青青哭的眼睛都红了。 “快点,时间来不及了!”墨白催促道。 就在此刻,屋外突然传来长宣佛号之声。有人来了,这声音很熟悉。 “子清……”青青失声叫道。 话未落音,房门突然大开,门口站着的人,一身僧衣,干燥的就像他不是从雨里来。 “子清!” 门前站的分明是子清,可又不像是他,他不在是那般温润如玉的小和尚,此时的他紧闭双眼,脸上的表情森严冰冷。 “孽畜,还不束手就擒!”狠厉的怒喝声中,子清袖中甩出一串佛珠,就是普通的佛珠,却好似长了眼睛一般,直向墨白飞来,墨白躲闪不及,身上被划出长长的伤口。 “子清!”青青大叫,“墨白他不是坏人!” “别叫了,他听不见,也看不见我们”墨白喘息道。 “怎么会?今天下午我们还见面了呢……”青青不相信,冲上去想碰到子清,却发现自己根本接近不了他,在他的身后,迸射出来的万道佛光扫除一切污秽,青青觉得自己变得虚弱了,眼睁睁看着身上的衣服尽化为绿叶,身体也变得透明了,轻飘飘如羽毛一般。 “子清~”她虚弱的叫了一声,这样轻轻的一声,没想到子清却听见了。 长睫微动,他看见了她,“青青?” 子清的声音空灵而悠远,仿佛不是从他的身体里发出的,青青没有注意到,她只是看着子清的脸,那张脸,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纯净,都要好看。 青青知道这世间有专门猎妖而生的道士,也要收服妖魔的和尚,但她总觉得子清不属于这两者之中任何一个。 “青青,你走吧,回到你来的地方,这人间不是你该来的” 那样纯净的声音仿佛有魔力般,青青下意识的点头,突然回神,马上又摇头。 “让我把墨白也带走吧,他不是坏人……” “青青,自始至终,我从未见过你旁边有别的人……” “不可能的,你忘了么?那时候我们路过你的寺庙,还在那里借宿了一宿呢”青青觉得不可思议,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 她回身从地上捡起那棵灵芝草,一把塞到子清的手中,“我把仙草还给你,你放我们走吧”。 子清摇头,想要说些什么却突然面色大变。 青青发现他身上的佛光突然消失了,脸色也变得极其痛苦。那棵灵芝草!它根本不是什么灵芝草,而是变成了一只通体乌黑,双瞳赤红的毒蛇,它一口咬在子清的手腕上,一丝丝的黑气从手腕开始向全身蔓延。 “啊——”青青惊慌大叫,就在她的面前,一个活生生的人,转眼间就化成了一滩黑水…… 就在他倒下去的时候,青青想要拉住他的手,却只在手心留下一汪清水。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突然间从地上,从天空中,从她的手里出现了点点星星的荧光…… 那些荧光仿佛有生命般,渐渐的聚集到青青的身上,确切的说,是聚集到她胸前的琉璃挂坠中…… 冥冥中,她仿佛听见子清的声音,他说,“青青,不要怕,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怕?她为什么要怕?子清又去了哪里? 这一切都没有答案,她也来不及想出答案了。就在那一刻,她突然感觉胸口剧痛,一只手,血淋淋的手从背后穿透她的身体,一把抓住了她胸前的挂坠。 如同鬼爪一般的手残忍的撕裂了她身体,青青甚至来不及发出惨叫,便痛的发不出声音了,什么叫撕心裂肺?凡人怎么能够体会,她是妖,就算是被撕成碎片,她也还活着。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唯一的朋友,变成了魔鬼。 眼前的人已经不是墨白,他双目赤红,面目狰狞,变成了一个噬血的魔鬼。 “啪”她最后听到的自己心碎的声音,那是她的心脏被捏碎,墟鼎已现,她的身体化作一片片碎片化入元神本体,彻底失去了神识…… “恭喜魔尊,筹谋多年,终于得到了这两件世间至灵之物,大功告成!” ——水灵乃天下至洁,常能幻化人形,其目不见污浊,有心七窍,为其灵根,炼之可修补元神—— ——青苓生山间绝壁,十日而枯,有不枯者,必为仙根,千年成型,食之可增万年之法力——《八荒经》 第十三章 魔尊出世 离玥上仙接到天庭诏令的时候,她已经在东海陪伴玄炽五十年了,可以说是只羡鸳鸯不羡仙,所以对天庭紧急召回很是不满。 回到天庭才知道,魔界与妖界又开战了,几百年前,妖魔大战,魔界战败,魔君赤炎被杀,魔众被杀了个七七八八,妖王还俘虏了赤炎之子墨瞳,将其百般摧残,关押在寒火岛。 月前这位魔界少君越狱逃走了,妖界之人并没有很在意,这个墨瞳早已被折磨的只剩一口气了,所以妖界只是象征性的搜查一下,并没有引起很大风浪。 不过这个墨瞳的确是个奇才,在法力尽失元神受损的情况下,在凡间呆了几十年,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居然魔力大增,打开了隐封多年的魔界大门,聚集了大量魔众与妖族对峙起来。 虽然妖魔大战暂时还波及不到天界,但也不能掉以轻心,所以天帝一封紧急公文将战神离玥上仙招了回来。 离玥上仙与东海王子玄炽的八卦已经传变了四海八荒,更是荣登天庭八卦榜第一位,离玥上仙这次回来原本想理一理众人的舌头,却发现天界早就转了风向。 话说早些年魔界与天界交好之时,少君墨瞳曾来过天界,那可真是翩翩美少年啊,端的是一表人才,迷得一众仙子神魂颠倒,母爱泛滥。后来听说他遭逢不幸,背地里替他惋惜的不少,奈何天界选择中立,不好插手妖魔之事。 这次听说他出得牢笼,一跃而成三界魔尊,法力无边,啧啧啧,恨不能见他此时情状,一定是英俊潇洒,神武异常,不知道他何时能来天界,要是被他看上,宁愿舍弃天神的身份也要去做魔后…… 一时间魔尊墨瞳成了舆论中心人物,离玥上仙那点情事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了。离玥在天庭转了两圈,发现到处都在议论墨瞳,根本没有注意到她这个新晋上仙回来,只好无奈的回到自己的宫里。 还未进门,就听见里面十分热闹,看门前拴着的穷奇兽就知道冥王又上天了。 本代的冥王十分健谈,可能在下界也没什么说话之处,每次上天来都要找人闲话,四处八卦,离玥一直觉得冥王应该是三界八卦传播的重要一环。 离玥进门之时,冥王正在大殿跟青羽大仙吹天侃地,根本没注意到谁进来了。 “我跟你说啊,魔界现在的实力已经不弱了,四大护法已经回来了三个,当然剩下的那个已经灰飞烟灭了。而且魔界大门已开,前去投靠的妖魔也有不少。所以妖魔大战谁输谁赢还真得值得赌上一赌”。 “你说的这些我也听说了” “那还有一个,你肯定没听说过,”冥王特地压低了声音“上来之前,我特地去地藏王菩萨那找了趟谛听,你猜我问出来什么?” “什么?难不成是墨瞳恢复法力的原因?” “算你猜对了!谛听说,这个墨瞳从寒火岛逃到了一个叫灵鹫山的地方,在那里找到了世间至灵的两样东西,水灵之精和青苓仙体……” “等等!”青羽和离玥同时出声叫停了冥王。 冥王吓了一跳,回身看到离玥上仙,忙起身行礼。 “你刚刚说灵鹫山?哪个灵鹫山?”青羽急问道。 “灵鹫山啊,我想想,哦哦,就是当初上仙您渡劫的那个灵鹫山呐!您说巧不巧?” “那是挺巧的,可是我为什么有种不好的预感?”离玥道。 “不好!”青羽猛拍头,“白霁!白霁就在灵鹫山附近!我看过司命神君的……哎呀,反正白霁这一世还是出生在灵鹫山附近。” “也许只是巧合,”离玥道,“冥王,你去查查生死簿,白霁现在怎么样?” “上仙有所不知,白霁大仙是下凡历劫的,虽然走冥界轮回道去凡间,但他的命数却不在生死簿上,不归冥界管,而是全都由司命星君管辖”。 “司命星君……糟了,事情可能真的有些不妙”细思恐极,离玥上仙立即赶往司命神君府,正好将阿狸和司命神君“捉奸在床”。 此时的阿狸与司命神君已经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当初阿狸觉得白霁的命数太过简单,就大胆的帮他涂改了一把,将他投胎的属性由人变成了精灵。 司命神君不以为然,以他的经验来看,就算是改了属性,白霁已投凡胎也不可能变成精灵了。但没想到的是,白霁这一世真的变成了一个精灵,而且还是最少见最难得的水之灵。 为了给白霁制造点桃花运,阿狸特地设定让他爱上他见到的第一个女人。 其实她改动的也不多嘛,就只有这两点。怎么就会把白霁弄得元神俱丧了呢? 说起来她已经许久没有关注白霁了,直到今天司命神君火急火燎的来找她。原来司命神君突然发现《本命天经》上关于白霁的一切都变成了空白。 “只有灰飞烟灭,元神俱丧的情况下,才会变成空白的啊!”司命神君都快哭出来了。 “怎么会这样?我…我没想让他死啊,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阿狸也吓得惊慌失措,这时看到来兴师问罪的离玥上仙,反倒是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阿姐,怎么办,白霁灰飞烟灭了,我不是故意的……” 看着哭的稀里哗啦的妹妹,离玥上仙也有些心软了,谁让她是自己唯一的妹妹呢。 “别哭了,他不会真的灰飞烟灭的,为了以防万一,神仙下凡历劫前,都会留一丝元神交由天庭保存,这样即使历劫之时魂飞魄散,也不至于没有挽回的余地”。 闻听此言,阿狸恍然大悟,“哦,我想起来了,阿姐当日历劫飞升也是灰飞烟灭来着,呼,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软的说完了,改来硬的了,离玥上仙坐在上首,啪的一拍桌子,厉声道,“到底怎么回事,你们两个给我从实招来!” 经此一吓,阿狸不敢有半分隐瞒,将更改命数之事一五一十的都招了。 离玥真是恨铁不成钢,怪只怪当年娘亲生阿狸之时难产,后来在西海将养了三千年,父君就在西海陪了她三千年,阿狸一直养在天庭,天帝爱惜不忍过束,才养成了如今这般飞扬跋扈,任性无比的公主性子,早晚要闯出大祸来。 想到此不禁训起她来,你不是自称博学多才吗?难道不知道精灵是有形无体的吗?形散则魂散你不懂吗?你还害他卷入这种危局中,简直是罪无可恕!” “姐姐,阿狸知道错了,你不要生气了好吧”。阿狸用她又黑又大亮晶晶的眼睛望着阿姐。 “你还不明白?现在不是生不生气的问题,如果白霁在凡间魂飞魄散的事情传出去,你以为你能脱的了干系吗?即便是白霁能够依靠保存的元神恢复仙身,仙体一定大损,到时候羽族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天帝也保不了你!就连司命神君也会被你连累最起码也是个削职降级!” “那那那怎么办啊上仙,你可一定要救救小神呐”司命神君匍匐在地,鼻涕一把泪一把。 这么看来司命神君确实是被胁迫的,所以离玥上仙也不准备追究他的责任。“剩下的事情我去办,你好自为之吧”。 “谢谢阿姐!”阿狸自动把自己也算在了赦免范围内,可惜离玥上仙还没有要原谅她的打算。 “你马上离开天庭,回青丘去闭门思过,没有我的允许,不许回来”。 “是”阿狸明白这次闯的祸确实不小,不敢跟姐姐争辩,回去收拾了一下,滚回了她的狐狸洞。 第十四章 结魂灯 青丘是九尾狐的天下,阿狸的父君是青丘的王,母亲是天帝的妹妹,云缪公主。夫妻二人十分恩爱,经常结伴云游,阿狸回来的时候,他们正出游未归。 其实青丘也没什么不好,比天庭清净多了,而且在青丘她就是名副其实的公主了,谁也管不了她,哪像在天庭还要受诸多约束。 青丘就只有一点不好,就是消息太闭塞了,父君治理严格,外界的消息传到青丘往往要过很长时间,就算传到了,不是面目全非就是所剩无几了。 比如间接由阿狸一手促成的妖魔大战传到她的耳朵里,就只剩下魔界大胜四个字了。 阿狸能猜到白霁出事八成与这个魔尊墨瞳有关,只是离玥上仙严禁她把这件事说出去,“妖界与魔界这一战在所难免,不能全算你的责任,但天界不能因为一个白霁与魔界开战,这个责任你背不起,你明白吗?” 这一日离玥上仙突然从天庭回来,从元虚洞中取出了青丘宝物结魂灯。 魂魄就算是魂飞魄散化为烟尘也终究是有踪迹可寻的,魂魄的碎片会进入蒙界从新组合修复,这个过程会持续几千年甚至更久。而结魂灯的存在就是一个小的蒙界,只需要一点点的遗存之气,就能聚齐魂魄,而且花不了太久的时间,至少比蒙界短的多。 “阿姐,要用结魂灯聚白霁的魂吗?那得需要很久吧?”阿狸蹙眉问道,其实她自己明白,这是下策,时间并不是最大的问题,问题是结魂灯只能聚魂魄,不能聚元神,就算聚回来,也只是一个凡人的生魂了,看来阿姐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想到此她不禁有些内疚。 “不是,你不用担心了,白霁的元神虽然离散,但还没有灰飞烟灭,而是束在一个人的身上” “是墨瞳吗?”虽然早就猜到了,得到确认后,阿狸还是一阵阵心寒,想当初墨瞳到天界之时,都是她和白霁接待的,好歹也算是朋友,果然魔界的魔都是没有心肝的。 “阿姐,那你拿结魂灯做什么?” “这是我跟墨瞳之间的约定,放心吧,过不了多久,一定还你一个活生生的白霁”离玥上仙拍拍妹妹的肩膀,转身消失了。 “为什么是还我,我又不是他什么人”阿狸咕哝道,青丘的夏天来了吗?为什么面上感觉有些热? 灵鹫山,自从魔尊出世以来,灵鹫山就划为了魔界的势力范围,魔尊在这里设了结界,那些小妖都被赶了出来,结界内的山中,十分的幽静。 没想到还能再次来这灵鹫山,离玥上仙轻而易举的进入了结界,并不是她的法力高深,而是有人打开了结界。 “魔尊大人,你要的东西我带来了” 黑暗中,一个身影慢慢的显露出来,正是魔尊墨瞳,他接过离玥上仙手中的结魂灯,从怀中取出一样东西,看上去像是植物干枯的根茎,将它小心翼翼的放进结魂灯中。紧接着一道银光闪过,他的手臂上出现一道伤口,他侧身让伤口中流出的血都流进结魂灯中。 “你这是做什么?”离玥上仙对他的行为也很是疑惑。 “根已经枯了,也许没有用了,我的身体里,有她的气息,应该会有用吧”,黑暗中,赤色的眼眸低垂,沙哑的声音听不出悲喜。 离玥感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我有我要背负的东西,从不后悔”墨瞳将结魂灯送还给离玥上仙。“我答应你的一定会做到,只是还需要一点时间,等我做完了我想做的,他的元神自可无恙。只是,这结魂灯,有劳上仙帮我守护了”说到此,威震三界的魔尊突然跪了下来。 纵然是活了几万年看淡世事的离玥上仙,也不能不动容。 “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守护好她,待她醒来,就度化她做个散仙,你,善自珍重吧。” 离玥上仙已经离去很久,有飞鸟闯入临时打开的结界中来,凄厉的鸣叫声唤回了他的心神,慢慢的站起身来,魔界的至尊敛下烈焰般的眼眸,隐入无尽的黑暗中。 妖王风邪天召集四方妖兽卷土重来,在弱水之滨与魔军决一死战。 这才是真正的妖魔大战,双方都拼劲了全力,妖王亲自上阵,由四方妖兽打头阵,想从气势上压倒对方。 魔界也不甘示弱,魔尊墨瞳不知用什么方法居然打开了魔界的须弥塔,放出了塔中十大凶兽。 双方一经交手便打的昏天暗地,连天界都受到了震动和冲击。 场面胶着,妖界毕竟人多势众,渐渐的魔界大军便有些不支,局势对魔界越来越不利,直到风邪天一举擒下了魔界的两大护法,魔界似乎败局已定。 就在此时,一直很淡定的魔尊墨瞳,突然仰天长笑,其声震天裂地,随着他诡异的笑声,他突然化为原形。 一条硕大无比的蛟龙瞬间遮蔽了整个天空,下面的妖魔还来不及惊讶,就见那蛟龙身上的鳞片开始一片片脱落。 它在燃烧!从内到外,焚天之火瞬间覆盖了整个战场,没有谁能逃脱这焚天之火,无论神魔,顷刻间,方才的战场便化为了焦土。 为了躲避焚天之火的威力而后退到离恨天外的天界众神将,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没想到他居然快化龙了,只要在过个千八百年,必成正果,可惜了一条好苗子”青羽大仙不禁感叹道。 离玥上仙点头,“该是什么样的力量,才能驾驭这焚天之力”。 谁也没有看见,就在墨瞳化形的一瞬间,一个元神从他的身上剥离出来,被离玥上仙笼入袖中。 千年之前,魔君赤炎带着儿子路过灵鹫山。 “父君,这些草怎么枯了?” “这种草叫做青苓,只能活十天,它们的时间到了,自然就会死,如果这种草能活过十天,那就是有望修成仙的”。 小世子似懂非懂,突然割破自己的手指,将血滴到一棵即将枯死的草根上。 “我把我的血给它喝,说不定它能活下来,等它修成了仙就可以和我做朋友啦”。 后来他再一次路过灵鹫山,惊喜的发现,山谷中真的还有一棵青苓活了下来。 以后的很多年,墨瞳经常会过来看他的神仙朋友,只是那棵青苓始终没有化出神识。 直到有一天,潜意识里一阵强烈的痛苦唤醒了迷茫中的仙草,然而灵鹫山不过是多了一个妖精而已,她却没有机会再见到那个给她生命的人。 千年之后,青丘的元虚洞中,一盏结魂灯幽幽的发着蓝光,灯盏中干枯的根洗饱了鲜血,不知何时,已有芽孢悄悄露出了头。 第十五章 东海公主 白霁的元神已经回归,魂魄也送回冥界,再入轮回。事情是解决掉了,但阿狸还是没有得到回天庭的允许,她在青丘都快发霉了。 好在狐君和夫人云游回来了,夫人很久没有见到小女儿了,对于这个从小不在身边长大的女儿,更是疼爱的不得了,阿狸也只好装出可爱的样子承欢膝下。 她是真想回天庭去啊,可是真有机会回去的时候,却把她恨得咬牙切齿。 阿狸收到一封请柬,东海公主汐颜今年要在天庭办生日宴会,邀请阿狸去参加。 “啪!”阿狸把请柬猛摔在地上。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她算什么东西?天庭是本公主的家,还轮得到她请我?本公主才离开天庭几天,她就想取而代之?呸!她也配!……” 阿狸把所有能想到的恶毒的语言都搜刮出来,把那个汐颜公主骂了个狗血喷头。 其实不是阿狸小心眼,她与汐颜早有过节。 东海的汐颜公主是玄炽同父异母的姐姐,算起来岁数比阿狸还要大一些,当年阿狸很小便养在天庭,这位汐颜公主随父母上天朝拜,见了这位集万千宠爱与一身的狐族公主便心生嫉妒,仗着年纪大便故意将阿狸推到仙池中,若不是东华帝君相救,阿狸估计就淹死了。 事后别人还没说什么,离玥公主第一个不答应,一定要东海给个说法,最后不知道为什么玄炽却承认是自己推得,在天帝的调解下,念及玄炽还是个孩子,离玥公主才同意私了,但前提是玄炽要在她的宫中供她使役一千年。 一千年,东海龙王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想想真让人寒心,玄炽也是寒了心吧,一千年的期限早就过去了,他却一直没离开天庭。 虽然罪责被玄炽背下,阿狸却一直没忘记这个真凶,以往每次汐颜上天,阿狸都想方设法把她轰走,以至于这位东海公主都不敢上天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她才回青丘几天,就有人敢蹬鼻子上脸了,不行,这次一定不能善罢甘休。 想到此阿狸当即捡起被她踩得乱七八糟的请柬,去求母亲大人。云缪公主也许久没有回娘家了,当下满口答应。有了母亲大人的允许,可以不用怕阿姐了,阿狸心满意足的回房去,策划她的复仇大计。 汐颜公主今年是三万岁的正寿,据说是玉帝特许在天庭举办寿宴,寿宴就开在九重天上的凌波殿。 阿狸与母亲赶在前一天上了天,果然有母亲大人保驾护航,离玥上仙也没说什么。她也没机会说话,云缪公主早就听说了大女儿与东海王子的事情,正想找她问个明白,好不容易见了面,离玥上仙一时半会的脱不了身了,正好给了阿狸足够的时间去筹划她的大计。 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阿狸想整汐颜公主很简单,只需要动一点点手脚,就能让这位公主丢脸丢到西海去。 这场寿宴比想象中还要上档次,不仅有天帝坐镇,青丘狐族的王后和羽族首领夫妇也来捧场,真是大大的给了东海龙王面子。 汐颜公主号称四海第一美人,向来都是东海龙王的心头肉,公主也已经成年,大家都知道东海龙王这次达肆操办寿宴是为了挑一位金龟婿,只是不知道哪位神仙能够雀屏中选。 汐颜公主虽然专程派人给阿狸送了请柬,却并不希望她来,故意让人把她安排到角落里去坐,阿狸毫不在意,她已经备了一份大礼准备送给汐颜呢。 席间汐颜公主如花蝴蝶般飞舞与席上,四处敬酒,礼仪周全。 装模作样,阿狸不屑的想。 席过一半,便到了献舞的环节,一说到献舞,阿狸便想起了当初让她丢脸的飞天舞,环视了一圈,发现东华帝君没有出席,奇怪,她最近甚少想起东华帝君了。 汐颜公主选的这段舞是她精心编排过的,光这身鲛纱的舞衣便叫人眼花缭乱了,更别说舞姿是何等优美了。 未开始起跳,先请道具,这次汐颜公主真可谓是别出心裁,专门挑选了五彩斑斓的各种彩禽,用法术精心驯化了来为自己伴舞,那一定是十分唯美的。 但那只是预期。待到汐颜公主拍响巴掌招唤自己的舞伴时,一阵拍打翅膀的声音迅速由远及近。 确实是飞禽,只是来的速度快了些,而且远看一片黑乎乎的,形态也不是很美好…… 汐颜公主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等她反应过来就已经被包围了,一群灰色的尖嘴蝙蝠围着她不停的飞,爪子和尖嘴划破了她的衣服,露出一片片雪白的皮肤。 “啊…走开!走开!”汐颜公主失控的大叫,竟然忘了用法术驱赶它们。而席中各位都以为是什么特殊表演,等到反应过来,汐颜公主身上的衣服已经所剩无几。 最后还是青羽大仙出手将那些蝙蝠驱走,面对近乎**的公主,席中气氛变得十分尴尬,东海龙王就空幻出一件衣服披在女儿身上,汐颜公主这时候跳舞的心思一点也没了,但她也没有掩面奔出,因为她此行的目的还没有达到。 “天帝陛下!”汐颜公主伏在地上,哽咽道,“汐颜准备不周,以至于出了这种差错,让陛下和众位天神见笑了,都是汐颜的错,请陛下责罚”。 再怎么说这件事最吃亏的是公主,天帝能说什么,“区区小事你也不必介怀,你也受了惊吓,来人赐几颗夜明珠给公主压惊”。 “陛下,汐颜不敢要什么赏赐,但汐颜还有一个请求还请陛下能够应允”。 “什么请求?说来听听” “汐颜与羽族的白霁王子情投意合,汐颜早就将他当做是终身的托付,希望陛下能够成全,汐颜愿意陪他一起历劫!”。 此言一出,凌波殿内一片哗然,阿狸惊呆了,原来她打的是这个注意! 天帝也惊了,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只好询问众人有何建言。 “陛下”月老离席道,“小老儿日前发现白霁与离玥上仙之间的姻缘线以断,想必是两人已无宿缘,既然汐颜公主对白霁有情,不管是否是两厢情愿,都该历劫经难。如今恰好白霁正在凡间历劫,何不就此让公主下界,与他度三世情劫,以观后效”。 月老说的有理,天帝便准了月老所奏,判东海公主汐颜下界与羽族王子白霁历情劫三世。 第十六章 想赢我?没门! 趁着母亲与天帝叙旧,未急着返回青丘,阿狸回了趟自己的青璃宫,虽然许久没有回来,宫中池苑依旧,那几个使役的仙童仙婢这些天闲散惯了,见她回来都吓了一跳。 对于阿狸来说,青丘虽然说是她的家,但她自幼在天庭长大,有记忆开始,就住在这青璃宫内,这里才更像是她的家。 殿后有一个花园,里面种着各种奇花异草,都是她费尽心机从各处搜刮来的,其中不乏从司命神君那儿买来的走私品。 若不是白霁经常来她的花园捣乱,这里花草会长得更好。一想到白霁,阿狸心中就涌上来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照理说白霁又要历劫对阿狸来说应该是件好事,但她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也许是太讨厌汐颜公主了,一想到她称心如意与白霁双宿双飞阿狸心里就极端不舒服,对,肯定是那个汐颜公主的原因,看她那副小人得意的样子! 对了,上次那根情丝仙藤她没舍得用完,还留下一小节,就种在花园的角落里,不知道活了没有,若是再生出一节,就用它把汐颜公主跟太上老君的青牛牵在一起。 阿狸正想去看一看,突然外面传来说话的声音。 离玥上仙和玄炽来了青璃宫。 “一猜你就回来了这里,怎么样,在青丘住的好吗?”玄炽笑问道。 “哼,明知故问,你呀你呀你,”阿狸用手指点着玄炽说道,“怎么。现在不肯叫我阿狸姐姐了?哼,别以为攀上了我姐姐这棵大树,就可以教训我!” 算起来玄炽的年纪比阿狸还要小一些,也许是自小多磨难的缘故,性格却比她成熟的多,一往在天庭也一直帮她收拾烂摊子。 “方才是你做的手脚吧?” 阿狸冷笑道,“是又怎么样,怎么,心疼你的亲姐姐了?” “我没有什么亲姐姐”玄炽的脸迅速拉长了。 看他有些不自在,阿狸转而去缠离玥,抱着她的胳膊央求道,“你没有亲姐姐,我却有,我的亲姐姐,阿狸知道错了,你就让我回来吧!” “你那么想回来?青丘住不惯吗?” “是有些不习惯,毕竟我在天上住了两万多年了!” 离玥上仙叹气道,“不习惯也得习惯,这天庭你是待不了多久喽”。 阿狸大惊,“为什么?” “上次白霁的元神从魔尊身上剥离出来,是我经手的,你猜我发现什么?白霁的元神隐隐泛出金色,据我看来,那应该是佛光,白霁也算是因祸得福,虽然上一世投胎为水灵差点灰飞烟灭,但是水灵的那颗七窍玲珑心使他修习佛法受益匪浅,有了这层佛光的庇佑,他晋升上仙指日可待,我的阿狸公主,你就要栽进自己挖的坑里,永远告别天庭了”。 这个消息有如晴天霹雳,把阿狸心中对白霁的那点内疚击的粉碎。好啊,她在青丘内疚的要死,他却因祸得福涨了修为,太不公平了! “阿姐,阿姐,那怎么办?我岂不是输定了?就没有别的办法可想了吗?不行我要去找司命神君想想办法……”说话间阿狸就往外冲,毕竟白霁还在凡间,大不了找司命神君再把他写成水灵,这次她亲自下界去把他咬死,让他魂飞魄散! “等等!”玄炽抓住她的衣领把她拽了回来。 “你现在去司命神君府,肯定会跟汐颜公主碰上的”。 “汐颜?她找司命干嘛?” “她的目的跟你差不多,总之都是算计白霁,我想她是贿赂司命去了,好让司命多安排一点情事给她和白霁,说不定白霁就真的对她心生情愫了呢”玄炽不屑道。 离玥上仙说道,“别看这只是三世情劫,其实变数很大,若三世过后,两人情比金坚,则需要再历劫七世方可结为夫妻,若白霁对汐颜公主无情,则两人一拍两散,汐颜公主能放下还好,若是放不下,就要独自历劫去了”。 “阿姐的意思是说,若白霁爱上了汐颜公主,那么他就得在凡间再历劫七世,这样就能多争取点时间啦!” “不止如此,佛家讲究万象皆空,无欲无求,白霁身为水灵之时,至真至净故能参透佛法,若他再世为人,心思不纯,动了**之念,元神中的佛光自然就会消失” ;阿狸如此聪明自然一点就透,“我明白了,为今之计,就是要好好撮合他们俩,最好让他们爱的死去活来对不对?这个太好办了,明日起我就搬进司命神君府去住,日日看着那个簿子,一定让他们爱的缠绵悱恻,死去活来!” 次日,还在睡梦中的司命神君就被揪了起来,看清了眼前的人,司命神君顿时双腿发软,眼前发黑…… “阿狸公主殿下,您什么时候回来的?”司命谄笑道。 “听说昨天东海的汐颜公主来过了,司命神君又得了什么稀世奇珍?” “不敢不敢,小神不敢,汐颜公主只让小神多给她和白霁大仙创造点机会……”司命神君小心翼翼的说道,生怕哪个字犯了阿狸公主的忌讳。 “本公主也是为了此事而来,不过你不用为难,我的目的跟汐颜公主完全一致,那就是要让他俩爱的死去活来!快把簿子拿来,让本公主给他俩写一段缠绵悱恻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 司命神君闻言,面露难色,“经过上次的事情,差点惹出大祸,离玥上仙严词训诫小神,若再敢胡乱写,就要上报天帝,到时候不光小神吃不了兜着走……” “嗯?”阿狸冷哼了一声,吓得司命神君一身冷汗。 “而且,而且,本命天经只能识别命数安排,不能完全左右情感,您上次那样写,多少是有些不合规矩的”司命神君赔笑道。 “是这样啊,怪不得……”怪不得上次她明明写了让白霁爱上他见到的第一个女人,结果他还是参悟了佛法,抛却了**。 “其实这件事情只怕是办不成……”司命神君吞吞吐吐道。 “为什么?”阿狸惊问。 “您有所不知,上次那件事,白霁上仙元神受损,投胎两世都是早夭,这一世虽然已经活了下来,但在情感方面,可能还是有点缺陷……” “什么缺陷?” “就是某些情感可能理解起来有障碍,爱上一个人会困难一些……”司命神君斟酌用词。 ;“什么?那我岂不是白忙活了?不对,我是说,汐颜公主岂不是白忙活了?” “其实解决的办法不是没有,如果有外力加以干涉,让他俩有个好姻缘还是有可能的……”司命神君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阿狸心中已经有了计较,也不想跟这个啰嗦的老头多废话,风一样的刮出了神君府。 数日后,冥王例行上天汇报工作,刚出凌霄宝殿就被人截住了去路。 奇怪的是,一向喜欢在天庭四处找人八卦的冥王,这次居然清清静静的离开了,只是腰里多了一件“行李”。 冥王出了南天门前往冥界,离玥上仙与玄炽方从隐身处出来。 “她真的跟冥王走了,你怎么知道她一定会下凡去找白霁?”离玥问道。 “她一定会去的,因为她心里想去,之所以没有行动,是因为没有一个理由可以说服自己,去关心白霁的事情。而司命神君给了她一个理由,所以她一定会迅速说服自己”。 离玥上仙不禁感叹,“唉,这个迟钝的丫头,什么时候才能看清自己的心呢?” 玄炽不禁失笑,“你也觉得阿狸迟钝?我还以为这是你们青丘狐族的遗传……”。 第十七章 智障少年 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座灵鹫山,虽然知道白霁转生之处还是在灵鹫山,但三界中有无数个凡世,若想在凡世找一个地方,对于‘一些神仙’来说可能不是难事,但天生路痴的阿狸,是绝不包含在内的。 知道白霁去处又可以利用的人不多,除了司命神君就只有冥王了,从天界下凡目标太大,司命神君并不合用,所以只有冥王可以选择了。 所幸阿狸与冥王向来关系不错,威逼利诱攀交情,总之是顺利把冥王拿下了。 冥王只知道从冥界去灵鹫山的路径,所以便把阿狸带到了冥界。 阿狸随冥王到了冥界,发现冥界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黑暗阴森,只是有些苍白虚空而已。 要从冥界去灵鹫山有两个办法,第一个是通过轮回隧道,转世投胎,这个当然是不行。第二个就是随阴差走幽冥路到凡间。 冥王为了防止万一东窗事发,会连累到自己,所以不打算亲自送阿狸去凡间,而是吩咐下去,让阿狸随灵鹫山的阴差一同前往。 幽冥道看似一条路,其实它有无数个分支通往不同的地方,各路阴差持有路牌在隧道中穿行。 长路漫漫,干走着也无趣,两个阴差对上面派下来的大神十分敬畏及仰慕,走路都半供着腰,不敢冒犯天姿。 “大仙,大仙,听说您是天神?” “嗯”阿狸点头。 “那……那您见过九天玄女娘娘吗?” “噗!”阿狸差点忍不住大笑,九天玄女只是天后身边的侍女,一共有十八位,不过是天庭微不足道的小仙而已,什么时候也能被称作娘娘了?其实阴差只是地府最低级的差役,负责拘送魂魄,很多还是由在世的活人充当的,说白了也只是凡人而已,对天界神仙知之甚少,若是他们知道狸奴身份的话,只怕会吓得魂飞魄散的。 阿狸也不愿意吓他们,吓跑了谁给她引路啊,当下笑道,“九天玄女么,我倒是常见”。 “哇,那您一定是大神。”两个阴差对她的敬仰顿时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不知大神这次下凡有何贵干?” “我来找……一位朋友,他下凡历劫,就在灵鹫山”。 “嘶,大仙,你要找的这位朋友,可是一个名叫子清的人?”其中一个阴差问道。 “你知道?” “不瞒大仙,小人在此处走阴阳已经几百年啦,二百年前,我在山上一个破庙里拘了一个名叫子清的道士的魂魄,过了几十年,又在据此不远的梵离城中拘了一个名叫子清的人,奇怪的是,这两个子清,不光是名字相同,长得也是一模一样。而且他的魂魄是由上峰单独安排,我就想他可能是有些来历的”。 阿狸忙问道,“那你可知道他现在何处?” 那阴差捻着胡子道:“这您算问对人了,这方圆几百里的事情没有我不知道的,据我所知灵鹫山附近只有一个叫子清的,原本是山上庙里的小和尚,后来说是山下桑梓镇的首富许老爷遗失的亲子,已经接回许家去了”。 如此峰回路转的剧情就是司命神君收受贿赂的结果,白霁这一世本应该是个和尚,为了让他与汐颜公主成双成对,司命神君大笔一挥,就给他改成了富家大少爷。 出了幽冥路结界,阿狸发现自己正站在凡间的大街上,现在正是黑夜,大街上空空荡荡,只闻鸡犬之声。以前在天庭她经常偷看观尘镜,也读过许多凡间的话本子,只觉得凡间也不过那么回事,现在身临其境,感觉还真是奇妙。 “大仙,前面不远处那个高门楼,就是许家”阴差直起腰来指给阿狸看,回身之间不小心窥见了阿狸的脸。 那阴差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天神娘娘天人之姿,小人无意冒犯,死罪死罪!” 阿狸的容貌在神仙中长得算是漂亮的,但也不至于漂亮到惨绝人寰的地步,至于吓成这个样子吗? 被人夸漂亮还是开心的,阿狸笑道,“起来,起来,本公……仙子恕你们无罪”。 两个阴差战战兢兢的站起来,依旧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本仙子有那么漂亮么?” “大仙的容貌确实非凡人能比,恕小的之言,大仙若是要在凡间行走,还需隐去真容为好,不然会惹麻烦的……”。 笑话,她堂堂阿狸公主的容貌怎么会被这些凡人看了去?少不得要变化一下。既然已经到了地方,阿狸将那两个阴差打发走,独自去那许府打探。 还未到许府的大门前,阿狸便感觉到一丝白霁的气息,虽然很久没见白霁了,但他的气息早已渗入阿狸的骨髓里,烧成灰她也闻得出来,谁让九尾狐的鼻子就是这么灵呢。 看来白霁是在这里没错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果然有我阿狸公主,就没有办不成的事,阿狸自我膨胀了一会儿,飘然进入许府。 许府里到处都是白霁的气息,靠鼻子是不能找出他在哪了,阿狸便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找,终于被她找到了。 看着纱帐里睡熟的小孩,阿狸发现她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她来的太早了。 居然忘记计算时间,算起来汐颜公主入轮回道转世投胎不过几年,白霁也应该是差不多的年纪,这个小孩看起来也就**岁,天呐,难道要她在凡间待上好几年? 不管了,这一趟总不能白来。阿狸伸手在小白霁脸上掐了一把,转身飘到屋外,化出了原形睡在了台阶上,它是一只可怜的小狐狸,肯定会有人收养的吧。 清晨,阿狸被一阵尖叫声吵醒…… “啊——有狗!哪里来的狗!快把它弄走!” 可怜的阿狸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便被一记绝情脚踢到了台阶下。 这一摔彻底把她摔清醒了,睁眼怒瞪着那个凶手,好你个小屁孩。不愧是白霁的转世,跟他一样的恶魔行径!你等着瞧,看姑奶奶怎么惩罚你! 阿狸正要发怒,一只手从她的身子底下穿过,把她抱了起来。 “兔兔,兔兔,”孩子言语不清的咕哝声从她的头顶传来,阿狸抬头一看,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正抱着她,小手不断的给她顺毛,嘴里叫着“兔兔!” 死开,哪里来的小屁孩,老娘是九尾狐!不是兔子!阿狸拼命的挣扎,那小孩用力的收紧胳膊,差点没把它勒断气。 “喂,那个狗是我先发现的,快把它给我!”对面的小恶魔发话了,呸,你才是狗呢。 “不给,兔兔怕,不给你!”孩子的手臂收的更紧了,阿狸就快受不了了,再不松手她可就咬了! “子清少爷,你抱的什么呀?快放下,别让它挠了!”一只大手过来拨拉狸奴的脑袋,下一瞬间又尖叫的收手,“狐狸,是狐狸,子清少爷快放手,狐狸会咬人的!” “兔兔…兔兔不咬人,子清不怕”,那个名叫子清的孩子努力的抱紧阿狸,把它的头掰向自己。 然而阿狸的心中是崩溃的,原来这个少年才是白霁的转世!这,这明明是智障啊,万恶的司命神君!什么情感理解障碍!你直接说傻子不就行了! 啊啊啊,我想去死!阿狸仰天哀嗷,少年好不容易腾出一只手,一把攥住狐狸张开的嘴巴。 “嘘!小声点,会把爹爹吵醒的!” 嗷~老娘咬到舌头了!白霁!活该你变成傻子! 啪嗒,一大颗口水落到了阿狸的脸上~ 第十八章 灵华上人 “兔兔,吃萝卜!”一根粗壮的胡萝卜在阿狸的眼前晃来晃去,阿狸选择无视。 “兔兔,你怎么不吃呀,快吃吧”热心肠的主人用萝卜撬开宠物兔子的嘴,硬塞进去。 呸呸呸,阿狸不小心尝了一点萝卜,又硬又难吃,姑奶奶是狐狸,姑奶奶要吃肉! 天呐,白霁果然不愧是她的死对头,变成傻子了还不肯放过她。 “清儿。你在做什么?”一个青年男子推门进来了,看他的打扮是个富商,应该就是白霁这一世的爹许老爷了。 “爹爹,兔兔!”小手将阿狸拎起来,展示给他爹看。阿狸恨不得一口咬断他的脖子。 “原来陈婆婆说的是真的,居然真的是只小狐狸”。许老爷倒是颇有胆识,走过来饶有兴致的摸了摸阿狸的爪子,又掰开嘴看了看牙齿。 “这小狐狸挺干净的,回头让人把它的牙敲了,爪子剪了,清儿就留着做宠物吧”男人宠溺的摸着儿子的头发。 你敢!阿狸顿时火冒三丈,要是敢拔老娘的爪子,第一个先挠死你! “爹,明明是我先发现的狐狸,应该给我玩!”早上见到的那个小恶魔也跟了进来,听见爹将宠物给了哥哥,马上不高兴了。 “林儿还小,应该先让给哥哥玩”。 看着幼子赌气而走,许老爷不禁摇头叹气,子清自有丧母,在外飘零多年,又心智不全,自己在不多疼他一点,又怎么对得起他死去的母亲。 “爹爹,不要!”子清抗议道。 “不要什么?” “不要拔牙和爪子,兔兔痛!”子清把阿狸紧紧抱在胸前,阿狸虽然被挤得快断气,却感受到来自这个智障少年的善良,看来这个小子清还是蛮可爱的。 “好好好,都依你”许老爷看阿狸还算老实,没有伤人的意图也就没有坚持。 许老爷做了一会便走了,午膳很快送了过来。 “哇!”阿狸发出无声的感叹,口水都流了下来,早就知道凡间的美食很棒,果然没让她失望啊。 好像凡人都以为神仙吃的东西都是美味佳肴,喝得都是琼浆玉露。好吧,仙界的酒还算不错,毕竟酒越陈越好,神仙有的是时间等美酒。 不过神仙吃的菜可真是一般般,寡淡无味。神仙都是可以辟谷的,吃的不是东西,而是寂寞。 大多数神仙即便偶尔吃点东西也是全素,只有像阿狸这样的肉食兽类又是天生仙体幼年时才没有顾忌,不过阿狸也很久没有开过荤了。 哇,有鱼哎,我最喜欢吃鱼了,阿狸挣脱子清的怀抱冲向桌子,蹲在桌子下面紧盯着仆人手中的食盒,深吸一口气,好香啊,早知道这样,我早就下凡来玩了! 下人摆上饭菜就下去了,阿狸蹭的一下跳上桌子,围着那条鱼不知如何下口,说实话,她很少变回原形,更没有这样吃过东西啊。 饭菜的香味刺激着狐狸敏锐的嗅觉,阿狸终于找回了作为一个动物的本能,把鱼拖出盘子,撕咬起来。 她现在的主人没有对此感到不满,而是小心翼翼的捧着碗坐在阿狸旁边吃起来。 “兔兔爱吃肉”子清终于明白了这一点,只顾着大快朵颐的阿狸没有注意到,少年把菜里的肉都挑了出来,放在她的旁边。 啊,好饱啊,原来吃饱的感觉这么爽,以前这么没发现呢?罢了罢了,看在食物的份上,她可以在凡间待到子清成年。 吃饱喝足的阿狸躺在子清的床上,凡间的被褥虽然有点硬,但勉强还算是舒服吧。凡间的夜晚真够黑的,那小屁孩去了哪里?阿狸四处张望了一下没有找到子清,算了,找他干什么,翻了个身准备睡觉了。 阿狸睡的迷迷糊糊,突然听到有人来了。 陈婆婆是子清亲娘的陪嫁,平时便是她照顾子清少爷。今日也是如此,子清晚间去见过了爹爹,陈婆婆便打了热水给他洗脚。 子清洗完了脚却不让陈婆婆走,从床上费力的抱起阿狸,作势要往水盆里扔,“兔兔,洗澡!” 什么!原本装睡的阿狸一下子跳起来了,挣开小屁孩的束缚跑到床的另一头,虎视眈眈的瞪着他们,牙齿咬得咔咔咔响。 我堂堂天庭阿狸公主,谁敢让我在洗脚水里面洗澡,我就咬死谁! 陈婆婆被狐狸阴璨璨的眼神瞪的有些害怕,赶忙道,“狐狸怕水,不能洗澡,少爷不要让它在床上睡啊,它身上都是虱子”。 “不,要睡!”子清拉了拉被褥,给阿狸做了个小小的窝,示意它可以睡在这里。 子清虽然心智不全却倔的很,陈婆婆拿他没有办法,只好吹灯关门休息去了。 子清欢欢喜喜的爬到床的另一头,把准备睡在那里的阿狸拖回被窝里,让它仰躺在那里,盖上了被子,轻轻拍两下,便搂着它睡着了。 夜深人静,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棂在地上投下斑驳,这是阿狸第一次在凡间看到月光,怪不得妖怪都要在月光下修行,月华之精,是天地间最纯净的灵气。 适应了凡间的夜晚的黑暗,狐狸的眼睛在黑夜中闪闪发光,阿狸在认真考虑怎么才能把子清变聪明。 记得司命神君说,他是因为魂魄不全,所以才笨,关于魂魄当然要找冥界了。 可是不知道道路,阿狸不敢擅闯冥界,一个不小心误入了轮回道就惨了。不过,她倒是有办法把从她来此的那两位阴差拘过来,让他们带信给冥王。 拘字诀就相当于召唤令,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把一些法力低微的小仙拘来,这是天庭大仙们使唤仙童仙婢的手段。 趁着黑夜阿狸潜到一片树林中,恢复人身,念动咒语,本以为能轻易把那两个小阴差拘过来,没想到等了许久,阴差没拘来,倒拘来了一个土地。 “小神乃是本方土地,得知大仙降临,还未曾拜见,有劳大仙召唤,在此赔罪了!” “咦,你是土地?土地爷不都是矮土墩吗。你怎么比我还高?”阿狸将信将疑。 “阿狸公主说笑了,那只是传说而已”。土地爷鞠躬行礼,身躯异常高大,尤其是上身,乍一看不像人形。 “你怎么知道我是谁?”阿狸惊问道。 “公主有所不知,俗话说,天不知地知,你不知我知,土地官职虽小,所辖之地蝼蚁之事皆知”大块头的土地爷摇头晃脑道。 “不对啊,我怎么看着你的身形那么眼熟呢,抬起头来!”土地爷诡异的体型与阿狸记忆中的某位神仙重合…… 土地爷磨磨蹭蹭的抬起头,果然是记忆中的虬须大脸。 “果然是你,灵华上人!你怎么会在这里?” 灵华上人是司命神君的助手,也称少司命,是个白日飞升的仙官,生的相貌丑陋,前后罗锅,虽然贪财好酒,但在天庭人缘还不错,尤其是他知道很多凡间轶事,从前阿狸总喜欢找他解闷。几百年前,以为喝酒误事闯祸,被天帝罚下界,不想却是在此处做了土地爷。 “哎,别提了,天帝原本是将小神贬为渭水河神,没想到东海龙王横竖看小神不顺眼,寻了个过错,报给天帝,又将小神贬到这灵鹫山来当土地了”。提起伤心事,灵华上人嗟叹不已。 阿狸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怪不得司命神君选了这个地方让白霁渡劫,阿狸先前还觉得他胆子不小,如此行事不怕被天帝察觉,没想到原来是有内应。 “哼,别来这套,说,你跟司命神君私下打的什么主意?” “小神敢打什么主意?还不是神君他收了羽族的贿赂,私下里给白霁大仙开个后门,小神一时被他蒙蔽,如有冒犯公主之处,还请公主都一并算在神君身上”灵华上人鼻涕一把泪一把,马上把司命神君推了出去。 “哦?那也是司命神君告诉你,本公主要来的吗?”好你个司命神君,等我回去扒了你的皮! “那倒不是,公主适才念咒把小神拘来的啊,小神一眼就认出公主来了”。 “奇怪,我并不是要拘你,而是要拘两个阴差,不知为何却没有拘来”。阿狸困惑道。 “那是因为拘字诀只对神仙有用,阴差是感应不到的”灵华上人解释道。 “原来如此”阿狸有些郁闷,原本还想联系冥王的……等等,“既然白霁转世历劫之事,是你跟司命神君两个搞的鬼,那么你肯定知道白霁这一世是个傻子吧?” “这个…小神确实知道,白霁大仙因为魂魄不全,所以这一世心智会有些缺陷”。 “能治好吗?”阿狸最关心的就是这个。 “很难,公主有所不知,凡人生魂有三魂七魄,白霁大仙在转世过程中遗失了一魄,导致心智不全,如果要治好,必须要将遗失的一魄找回,方有一线希望”。 “去哪找?好找吗?”有办法就有希望,阿狸兴奋问道。 “哎,不瞒公主,这灵鹫山上小神早就找遍了,没有啊,要是能找到,白霁大仙也不会是这个样子啊!”灵华上人无奈道。 第十九章 恶毒的后妈 “完了完了,白霁要当一辈子的傻子了”完了完了,本公主这次下来的目的看来是达不成了,阿狸摇头叹息。 “何止是这辈子啊,若是魂魄修复不好,下辈子,下下辈子,他还得做傻子!”想起这件事的后果灵华上仙就后怕,若是被上面知道这件事他恐怕连土地爷都没得做了,弄不好连凡人都没得做,直接贬到畜生道。 “嘶,这么严重?” “是啊是啊……”灵华上仙还没感叹够,突然一声鸡鸣声传来,“鸡叫了,小神该走了!” “唉~你又不是鬼,怕什么天亮?” “土地虽不是鬼仙,但常年在地下,三分不像神七分倒像鬼呀!”话音未落,灵华上人已经消失了。阿狸也潜回子清房中睡觉。 一转眼,阿狸已经来到凡间旬月有余,每天就是吃吃喝喝,外加睡觉。子清虽然心智不全,大部分时间还是比较安静的,而且也不像表面上看上去那么傻,只是口齿不清而已。 自从知道白霁很有可能要做好几百年的傻子,阿狸看着子清就觉得甚是可怜。其实他长得跟白霁还是有些像的,只是相由心生,白霁总是傲慢的像只公孔雀,脸上时时挂着坏笑,哪有像子清这样安静的时候? 在许家呆了那么久,对于这个家的事情,也了解的差不多了。 子清的生母是许老爷的原配夫人,早已去世,许老爷就把小妾扶了正,也就是现在的夫人了,夫人也生了一个儿子,就是比子清小几岁的子林。 就像阿狸以前看的话本子中说的一样,子清的后妈对他十分厌恶,弟弟也瞧不起他,只是碍于许老爷疼爱子清,才会有所收敛。 然而好景不长,许老爷毕竟是个商人,要出去做买卖,他一出门,子清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许夫人本来就看不惯子清,再加上儿子在一旁添油加醋,索性把陈婆婆派到下面农庄去,吩咐下人谁都不要管那个傻子,让他饿死算了。 这天,阿狸坐在饭桌旁等了很久,也不见有人送饭来,从中午一直等到晚上,一个人也没有,陈婆婆也不见了,也没有人照顾子清,屋子里连水都喝光了。 子清一直坐在屋门口,望着天,他也饿了,但是没有人送吃的来。 天黑了,子清站在院子里的一棵木槿树下,努力的去够花枝上绽放的木槿花,好容易摘下来两朵,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咬了一口鲜花,吞进肚子里。突然又想起什么来,忙跑进屋来,把那朵完整的花送到阿狸的嘴边。 “嚏!”阿狸一时不妨被花粉呛到了,子清却以为兔兔不喜欢这个,突然他将花扔在地上,转身跑了出去。 子清出去了好一阵子,月亮都升高了还没回来,阿狸正想出去找一找他,他却飞跑着回来了。 子清不知道去了哪里,头发都弄散了,显得有些狼狈,但神色很高兴。他把抱在胸前的手送开,里面是半个吃剩的冷鸡。 “兔兔,吃!”他开心的将鸡送到阿狸嘴边,阿狸却没有张口,她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堵住了喉咙,让她很不舒服。 这时,门突然被人从外面踹开了,许夫人带着两个仆妇走了进来。 “好啊,你个小杂种。还学会偷东西了!”许夫人尖声叫骂道,一脚把冷鸡踢到一边。 子清见状想去把冷鸡捡回来,却被一个仆妇绊倒,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许夫人伸脚把冷鸡踩进了泥里,冷笑道,“你这个傻子还配吃肉吗?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不过是山上捡来的小杂种,还真把自己当许家大少爷了,也就骗骗老爷,还想骗我?来来来,现在给你吃,过来吃!” 一个仆妇上前拽住子清的衣领,将他拖到许夫人脚下,把他的脸往地下摁。 谁也没有注意到,方才站在子清身后的白狐去了哪里。 许夫人用脚踩住子清的头,正逼着他吃地下烂泥中的烂肉。突然,她感觉到一阵阴冷,紧接着,有什么东西从背后勒住了她的脖子…… 寒冷刺骨的东西勒住了她的脖子,然而她去抓却什么也没抓到,巨大的力气拉的她向后倒在地上,然后她看见了……鬼!长舌头的吊死鬼,就悬在她的头顶!! 许夫人当时就吓得三魂没了七魄,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突然发现禁锢她的那股力量消失了,立即连滚带爬的跑了出去。那两个仆妇与她的遭遇一样,整个许家大院都能听的见她的惨叫声。 这当然是阿狸使的障眼法,不过她是真生气了,若不是来之前冥王嘱咐过不能对凡人做出太大影响会被上面发现,她刚才直接就把她们送上西天,看佛祖能不能超度她们。 子清一直被挡着没看见发生了什么,等他抬头的时候,只见眼前站着一位漂亮的姐姐。 漂亮姐姐伸手把他从地上扶起来,用手轻轻在他身上拂过,弄脏的衣服就焕然一新,若子清是个正常孩子,一定会惊呆的,然而他只是说,“仙女姐姐,漂亮!” “哇,这也不笨嘛,一下子就猜中我是仙女姐姐!”阿狸捏了一把子清的脸蛋,凭空抓出一个水瓢来,里面还有半瓢清水。 “喝吧”阿狸将水瓢递给子清,少年端起来却没有喝,四处张望了一下,都没有看到那一团白白。 “兔兔……”子清搜寻未果,有些慌乱。 阿狸蹲下来,笑抚他的脸颊,“兔兔已经回家去了,以后就由仙女姐姐陪着你好不好?” “好!”子清的心思很单纯,没有想过要怀疑,兔兔回家了,那它一定是开心的,有这么漂亮的姐姐陪他,他也很开心。 阿狸看着子清将水喝光,替他将散落的头发理好,拉着他回到屋里,让他坐在饭桌旁。 阿狸轻点一下手指,屋里的三盏灯都亮了,子清也觉得很好奇。 “肚子饿了吧,想不想吃饭呢?”阿狸笑问道。 子清点了点头,一天都没有吃饭了,肯定是饿坏了。 阿狸伸手在桌面上拂过,空空如也的桌面上顿时堆满了大鱼大肉,美味佳肴,还有一壶酒。 这下就连子清也惊呆了,呆呆的看着一桌的美味一动不动。 “傻小子,姐姐是神仙嘛,自然要什么有什么,想吃什么就能变出什么来!”阿狸拍拍他的头,凭空抓出一把筷子来,给他布菜。 子清想了一会,也觉得合情合理,神仙自然是什么都能做得到。 其实神仙也不能无中生有,这些只是小小用了一下搬运法而已,镇上最大的酒楼厨子正在纳闷,做好的酒席怎么就少了一桌? “仙女姐姐吃”子清把一盘烧鸡推给阿狸,又把一盘鱼端起来放到一旁。“给兔兔吃”。 阿狸突然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融化了,觉得暖暖的,她怎么忍心告诉他,兔兔再也不会回来了呢。 “吃吧,吃吧,我们一起吃,”阿狸也拿起筷子来,夹起自己最喜欢的鱼,吃到嘴里好像也没有那么好吃嘛,原来变成人身胃口也变差了。 看子清吃的那么香,阿狸觉得心里不舒服。 “子清,那个许夫人是不是经常把你饿起来?” 子清闻言便低下了头,过了一会才小声说,“爹爹在,不饿”。 “你爹爹在家的时候,她不敢对你怎么样,爹爹一走就把你饿起来对不对?” 子清没有回答,阿狸也不需要他回答,心中暗骂那个黑心妇人,竟下狠手欺负一个小孩子,就算他是白霁的转世,也只能被本公主欺负,你算什么鸟,看本公主怎么收拾你。 子清刚刚吃完饭,阿狸就为他打来了洗脚水,厨下正烧着的水,温度刚刚好,洗好了再放回去,给许夫人沏夜茶。 真想把那个恶毒的后娘给弄死,但是来之前冥王特地嘱咐过,不能过多的影响凡人,尤其是寿数。 阿狸盘算了许久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 次日上午,许府门前来了一个道士,只见他身形奇特,面目狰狞,门房的人看着害怕,正要把他轰走,府里却听见了动静。 许夫人昨日受了惊吓,夜里又闹肚子上吐下泻,早上便病的起不来床了。正躺在床上等大夫,突然听见外面传来吆喝声——“相宅保家,驱鬼镇邪——” “快去,把神仙请进来!”许夫人病急乱投医,挣扎着起来到前厅见着了她请进来的神仙。 “这位想必就是夫人吧”道士捋着虬髯乱须道,“老夫夜观天象,观得此处有鬼魅作祟,主家宅不安,如今一看此宅阴气沉沉,夫人神色有虑,想是已经有所察觉”。 “正是正是,您真是活神仙呐!一看您长得这么,仙风道骨,就知道是有真本事的”。许夫人以为有救了,马上把这位老神仙让到上首。 “不瞒您说啊老神仙,小妇人昨日还见到了鬼呢!”许夫人想起昨日之事仍吓得面色苍白。 “不妨不妨,慢慢说来。”老神仙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听许夫人哭诉昨晚的遭遇。 第二十章 神仙通地府 许夫人声泪俱下的描述了被鬼掐的经历,恳求老神仙为她做主。 道士提出要先看一看宅子,许夫人便带着他四处转了转,只见那道士端着一个罗盘在院子里转悠。 当他转到东北角一所小院落的时候,突然停下了。回头问道,“敢问夫人,是不是在此院中遇鬼?” “对对对,您真是活神仙啊”。 “嘶~这可不好办了。”道士盯着罗盘皱眉摇头。 “怎么了?老神仙?”许夫人惊问道。 “夫人有所不知,老夫测得此处有厉鬼作祟,而且这厉鬼还甚是厉害,我却奈她不得”道士皱眉道。 “这,这不是要我的命吗?”许夫人吓得几乎瘫倒在地。 道士摆手道,“夫人莫要心急,办法还是有滴”。 “还有什么办法?”许夫人赶紧问道。 “这个嘛”道士伸出两根手指轻轻一搓,许夫人顿时明了。 “先生放心,只要能除掉厉鬼,还我许府一个安宁,许家一定不会亏待先生的”说话间,许夫人从怀中摸出一锭银子,放在道士手中。 道士收手笑道,“夫人说哪里话来,除魔卫道乃是修道之人分内之事,夫人既然信得过贫道,贫道自当竭力回报”。 “不知老神仙用什么办法?” “老夫自幼在终南山修行,学的一身本事,能上通三十三重天、下通十八层地狱,上至司命神君下至地府冥王,都与老夫是至交好友,如今老夫虽然奈何不得这个厉鬼,待老夫去请地府冥王做主,派来黑白无常,将这厉鬼收了去也就是了,来人,高搭法台!”。老道士一口气说得许夫人一愣一愣的。 “快快快,去搭台子”许夫人忙吩咐下去。 许府下人在道士的指挥下一阵忙乱,最终,道士坐上了三个八仙桌子叠起来的法台。 三个八仙桌子叠起来离地两丈高,谁也没看清道士是怎么爬上去的,只见他闭目坐在桌子上口中念念有词,身体乱晃,许家的人都离得远远的,就怕他不小心掉下来砸到自己。 “嘿!”道士大喝一声,如平地起惊雷一般,震耳欲聋,其声非凡人所能发。许家人都吓呆了。 道士又说话了,声音阴沉低缓,根本不是刚才的声音。 “许朱氏何在?” “在,在…”许夫人娘家姓朱,所以称为许朱氏。 “我乃阴司冥王,许朱氏你可知罪?”道士厉声道,许夫人吓得双腿一软跪倒在地。 “阎王老爷,小妇人不知犯了何罪,还请阎王老爷宽恕小妇人!”许夫人哭着叩头不已。 “许朱氏,你可是桑梓镇许仕源的继室?” “正…正是”。 “那你为何虐待许仕源原配所生的嫡子?如今许仕源的原配夫人许陈氏已在阴司将你告下,说你狠心虐待她的儿子,你可知罪?” “小妇人……小妇人只是管教他而已,并不敢虐待啊阎王老爷!”许夫人已经吓得浑身筛糠一般。 “许陈氏因你虐待她亲生儿子,所以才现身教训与你,今已被阴司押走,但你身为后母,苛待前室所遗幼子,也是罪不容恕!”冥王的声音震耳欲聋,但始终只有许夫人一人听见,那些下人都呆呆的看着许夫人自己跪在地上一个劲的磕头,嘴里还不停说胡话。 “小妇人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求阎王老爷饶恕我这一次吧,饶了我吧!”许夫人以头抢地,鲜血直流,这时许子林从院外进来,看到这幅情景,顿时吓得抱住母亲就哭。 “许朱氏,念你有幼子在旁,又有悔过之意,许陈氏也愿意退一步,只要你日后善待其子,她可以不再追究,本王就再给你一次机会,如若再犯,定不饶恕!” “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许夫人仍旧扣头不起。 而这时八仙桌子上的道士突然剧烈的摇晃起来,在桌子上摇摇欲坠,地下的人都为他捏一把汗,突然道士猛地睁开的双眼,长舒一口气收工。 道士从高台上一跃而下,正落在许夫人的身前,许夫人缩在地上瑟瑟发抖,还没有从恐惧中走出来。 “方才冥王所说之事夫人可记下了?” 许夫人紧点两下头。 “那就好,也不枉老夫辛苦这一趟啊!” 许夫人起身抹干眼泪,从管家手中拿过两张银票来,“区区一点薄酬,给贵仙山填一点香油”。 “好说,好说,”道士把钱收好,打个揖作别,“事情已了,老夫这就告辞了,希望夫人能谨记冥王所言之事,今后自会无忧,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告辞告辞”。 说话间那道士也不用人送,径直出门去了。许夫人暗暗后怕,幸亏有这位老神仙,不然的话,自己什么时候死了都不知道。 且说那道士出的大门,一路向东,走到拐角处,突然从石墙内伸出一只手生生把他整个庞大身躯拉进墙里去了,而细看那墙却光滑如初不见一丝裂痕。 墙内正是子清住的小院子,他正在屋里睡觉,阿狸刚才一把将灵华上人拖了进来。 阿狸上上下下的打量灵华上人,“啧啧啧,没看出来啊,你还有这个本事,装的还真像,难道你以前就是干这个的?” “嘿嘿嘿,公主说笑了,没成仙之前确实没少干过,都是混口饭吃”灵华上人此时已经变回了土地爷的模样。 “这就是你想出来的办法啊?也就一般般吧,总感觉没有我的办法好,至少一劳永逸”阿狸评价道。 昨天晚上阿狸思索了很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赶紧找来灵华上人商量,让他传信给冥王,找到子清亲生母亲的魂魄,跟许朱氏的魂魄对调,来个借尸还魂。没想到灵华上人却没有同意,只说自己有好对策。 “哎呀公主殿下,借尸还魂哪有那么简单呢?且别说这件事情冥王要担很大责任,那个许陈氏已经死了那么久,说不定早就投胎了。所以为了保险起见,用我这个方法刚刚好”。灵华上人赔笑道,其实最主要的是,他现在根本够不上资格跟冥王说话。但这件事说起来有点难为情,毕竟他也是当过天神的,曾几何时确实跟冥王称兄道弟来着。 “现在就看那个许夫人长不长记性了,她要是胆敢再犯,就别怪本公主手下不留情了”。阿狸冷笑道。“还有事没?没事你可以滚了”。 “对了,小神还想起一事,关于找回白霁上仙遗失的魂魄,公主可以带他去前世常去的地方,魂魄之间会有吸引力的,若能跟随他的感觉,能找回也未可知”。灵华上人说完话,果断滚的无影无踪了。 灵华上人这一招还真挺有用,许夫人对子清变得十分畏惧,生活上再不敢苛待,还把陈婆婆召了回来继续照顾子清。 没有人注意到子清的白狐狸小宠物不见了,只有子清自己偶尔会想起,会问仙女姐姐,兔兔去了哪里? 为了避免麻烦,阿狸用了隐身法,确保只有子清一个人能看见她,虽然子清经常对着空气自言自语,但他是个傻孩子,别人看见也不以为奇。 凡间的时间就是过的快,一转眼就由夏入秋,秋风乍起,树叶变黄飘落,阿狸虽然不畏寒暑,也能感觉到天清气爽,天庭没有四季变幻,青丘也四时如春,难得见到这秋日景象,真该好好出去玩一玩。 阿狸有心带子清到灵鹫山上走一走,毕竟他的前几世都是在山中度过,说不定能找回遗失的那一魄。 只是子清是从不出门的,要把他带出门去,必定会让人怀疑。所幸子清所住的小院,平时没有人来,只有一个陈婆婆,阿狸稍微用一点障眼法,变一个假人在屋里,很容易就骗过了。 许府的后门就在灵鹫山脚下,灵鹫山虽然不高,但很深,而且据说里面多山精鬼怪,鲜有人去。 阿狸拖着子清在山中走了许久,林深枝密,山间的小路越走越窄,眼看就没有路了。山中元无雨,空翠湿人衣。阿狸的衣服也快湿透了,不过不是山间的露水,而是拖着个累赘累的。 子清很久没有出过许府了,看哪里都好奇,走的很慢,如今又停下来不走了,只望着山上,阿狸连拖带拽都弄不走他。 “怎么了?你脚下生了根了是不?”阿狸没好气道。 “师父……”子清指着山上小声说道。 “什么?”阿狸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远处的山顶,有一座塔身若隐若现。 “师父……找师父”子清翻来覆去就是这一句话。 “哎!你是不是想起了前世的事情?”阿狸顿时欣喜若狂,太好了,没想到会这么顺利。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再说眼前已经没路了,神仙有句话,背凡人如负大山,是极耗法力的,但此时也顾不得许多,阿狸抱起子清便飞了过去。 第二十一章 前世故居 远看那座塔似乎就在山顶之处,其实它是在对面另一座大山的半山腰,带着一个凡人飞那么远,把阿狸累的够呛,飞近了才发现,那座高塔是建在一座寺庙之中。 两人停在寺庙外,子清刚从飞行的恍惚中缓过神来,便急忙跑向庙门,口中仍大叫着师父。 此处确实残留着不少白霁的气息,但不知是前世还是今生留下的。阿狸想起那名阴差曾经说过,子清是从灵鹫山上的一个寺庙里领回去的,那么说他所说的师父就应该是今生的记忆,而不是什么魂魄的召唤了。 尽管阿狸有些失望,还是想进去看一看。阿狸走近山门,发现山门破败,杂草延阶,门上铜环生锈,已落了厚厚一层灰尘,看上去应该是很久都没有人住了。 “师父师父!咳咳~”子清不停的拍门,激起尘土把自己呛到了。 阿狸伸手推开了厚重的山门,门扇吱呀沉涩许久没有被开启了,门后的寺院破败不堪,果然是荒废了许久。 “师父。师父!”子清大声叫道,当然不会有人回应他,只是惊起了院中大树上的飞鸟。 子清不甘心,他绕过大殿往后院跑去,阿狸也跟了过去。 相比于前院,后院更显得荒凉,完全就是传说中鬼故事的集结地荒山古寺……但阿狸没听过鬼故事,她只是觉得这些残破的景象有些荒凉。 子清慌慌张张的跑向一间屋子,却在门口停了下来,放轻脚步,走过去轻叩两下门,小声道,“师父?”看他小心翼翼的样子,仿佛真的有位严师正在里面,等着要责罚他。 可惜一切都是子清的幻想,这里显然已经很久都没有人住了。 阿狸走过去轻轻推开了门,发现这是一间书房,里面还放着不少书籍,不过都积了厚厚一层尘土。 阿狸被墙上的一幅画吸引了,轻拂去画上的尘土,看清了那画上是一只白狐,正望向天空中皎洁的月亮。画师的技艺高超,将狐狸的神态画的惟妙惟肖,旁边还有题字——狸奴小宠。 虽然在人类的眼中狐狸只能靠毛色分辨,但在狐狸的眼中,却多得是可分辨的性状,就好比每个人都长得不一样,每个狐狸也生的不同。 所以阿狸一眼就认出来,画中的狐狸是自己。 可是她就想不通了,自己什么时候变回原形还被一个凡人画了下来?等等,狸奴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不是阿姐下凡历劫时的名字么? 阿姐下凡历劫肯定跟白霁脱不了关系,那么说这里真的是白霁前世今生待过的那个庙宇。可是为什么画上的狐狸却是自己呢,阿狸怎么也想不通这一点,正准备将画取下来,突然外面传来子清摔倒在地的声音。 阿狸还是第一次看见子清哭,从她见到这个孩子,子清的表情就很有限,当日被许夫人那样虐待都没有哭泣,此时却趴在地上哭的很伤心。 这一刻阿狸觉得他并不傻,而是一个内心很坚强的男孩子。她走过去将他扶起来,擦干眼泪。 “师父,丢了”子清哽咽着说。 “师父没有丢。师父只是外出去云游了”,阿狸摸着他的头安慰道。 “云…” “云游就是跟着云彩走,是一种修行,等师父得成正果,就会回来的”。 子清似懂非懂,但知道师父没有事也就不哭了。 阿狸在院中四处看了看,此处虽然有白霁的气息,但都很散,不像是有魂魄碎片遗失在这里,再说,灵华上人肯定来这里找过了,要有的话也早就找到了。 太阳快落山了,正当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阿狸突然嗅到一丝熟悉的气息,勾起了她久远的记忆……这是……墨瞳! 记忆中神采飞扬的少年,如今已经消散成云烟,但在青丘的元虚洞中,阿狸嗅到了他的气息,就在那盏结魂灯中,有感于那段铭心刻骨的爱情故事,阿狸对墨瞳的印象又加深了几分,曾经是三界中最耀眼的后起之秀,如今已变成了浩瀚苍穹中的一颗星子了吧。 阿狸仔细搜寻,在廊下的砖缝中找到了一片黑色鳞片,在这里见到墨瞳的鳞片也并不奇怪,上一世他和那位青苓花妖都曾到过这里,上一世的子清也是跟他们一起离开了这里,一走就再没有回来。 想起墨白与青青的往事不禁让人唏嘘,然天色已暗,阿狸抱起子清飞回了许家。 这一次进山没有找到遗失的魂魄,阿狸却累的不轻,恢复了两天才好。 子清自从山上下来,就有些郁郁,阿狸可以想象,子清当年下山怕不是自愿的,但他年幼没有办法,下山以来遭受了不少磨难,本来就心智不全的孩子,就完全变成了别人眼中的傻子。 山中的岁月,他的师父是他记忆中的温暖吧,虽然在这凡世中受尽磨难,他也不曾忘记,谁说他是个傻子?其实他是个很善良的孩子。 阿狸时常把玩在山上捡到的黑色鳞片,这上面的气息可以证明这片鳞属于魔尊墨瞳,如果阿狸没有记错的话,这应该是一片龙鳞。 曾听人说,墨瞳天资非常,没想到他竟已有化龙之象。如此修为,只需千年,定有大成。可就是这样的大好前程,却被一把焚天火烧的灰飞烟灭。 如此绝决的决定,是为了仇恨,为了三界大义,只怕也为了一个情字。 其实关于情字,阿狸了解的并不多,近来她看了许多话本子,记得里面有一句话,“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可到底什么是情呢?这是一个亘古不解的谜团,值得好好想想。 这天天气晴好,阿狸准备再带子清去山上转转,却发现少年踩着凳子趴在院墙上往外瞧。 “看什么呢?”阿狸翻身坐在了墙头上,发现吸引子清的是几个玩耍的小孩。 “想跟他们一起玩吗?” 子清摇头,仍旧盯着那边不说话,阿狸再仔细一看,原来他看的是对面街口的学堂。 现在正是休息时间,学生们都跑出来玩了,先生正在里面看书,阿狸突然明白了子清的意思。 “你想学读书?” 子清没有说话,但从他的眼神中看的出来,他就是想上学堂。天哪,这个世上怎么会有人喜欢读书上学堂?就算是有,也轮不到白霁啊,难道转世之后就真的连本性都变了吗? 想当初,天帝为了三界未来的发展着想,把三界内这些少年子弟,明日之星都聚集到一起,到上清宫去听三尊讲道。阿狸就是那里与白霁结下了仇怨。此后的两千年,他们两个就是在逃课和想办法逃课中度过。 “哎,傻子,看什么呢?”墙外的小孩们发现的子清,其中就有他的弟弟,许子林。许子林素来看不上这个哥哥,更是嫉妒他得父亲宠爱,这些天不知何故母亲不让他去找这个傻子的麻烦了,他早憋了一肚子火在肚子里,如今看到子清趴在墙头,一直瞧着学堂方向,立刻便恶语相向。 “傻子,你看什么呢?你也想读书?一个傻子也想上学堂,真是笑死人了!”几个小孩笑成一团,许子林从地上捡起石块砸向子清。 区区一个石块还想伤人?阿狸弹弹手指,石块便改变的方向,正中许子林的头,许子林被突然返回的石块砸懵了,阿狸出手又重了些,给他头上砸了个大包。 砸出去的东西怎么会返回呢,这种违反常理的事情,小孩子也不会相信,他只会以为是子清砸了他。 许子林哭着跑回家,许夫人爱子如命,看到儿子头上起了那么大一个包,心疼的不得了。听说是子清打的,更是恨的咬牙切齿,只是想到冥王的警告不敢去找子清算账,但心中的恨意又被勾了起来。 第二天,许子林带着一群小孩从墙外扔石头进来,虽然阿狸设了结界石子飞不进来,但子清也没办法去墙头上望学堂了。 阿狸使了个障眼法变了几条蛇把那几个小屁孩吓得屁滚尿流,着实可乐,等她戏耍完他们,回身看到子清的地下画着什么,凑过去一看,着实让她吃了一惊,子清在地上写了自己的名字。 虽然字也得不工整,但很明显他会写字,“你会写字?”阿狸惊的眼睛都快掉下来了。 “名字……” “谁教你写名字的?” “师父……”子清慢慢的在地上划着自己的名字,一笔一划都很认真。 看他这么用心的样子,阿狸真的很想成全他,但他不可能去外面的学堂上学啊,且不说先生肯不肯收他,那些小兔崽子肯定会欺负他的啊,要是能在家里上学就好了…… 第二十二章 开馆授徒 这日正是凡间的中秋佳节,虽然天气阴沉不见月光,但小镇还是处处张灯结彩热闹非凡,从外面看子清住的小院依旧黑暗沉寂,然这不过是因为隔了一层结界而已。 结界内阿狸施法幻出一个硕大的月亮如银盘般挂在树梢,照的小院如白昼一般,子清换了一身新衣正在品尝从各家各户搜集的月饼。 灵华上人也觉得寂寞,跑来跟他们一起过节,带来很多上供的水果,可惜凡人看不到也吃不着,阿狸顺手从酒楼摄了一桌酒菜过来。 “还是公主法术高深”灵华上人恭维道,“只是别太明显了吧,最近镇上不少人去我庙里烧香,说镇上有什么黄大仙,经常丢东西,我一猜就知道是公主,都给遮掩过去了”。 “黄大仙?那是什么东西?” “凡间有一种生灵叫做黄鼠狼,其性狡猾,能通人性,易修炼成妖,常为患人间,凡人都称呼它们黄大仙,但这种生灵虽易成妖,却难有大成,大都是一些小妖,成仙的更是很少听说,可见其心至邪”。 “切,这些凡人真是有眼无珠,将本公主当做凡间的小妖”阿狸不屑道。 “不过小神倒是听说,附近州郡真的来了个黄鼠狼精,据说道行还不浅。幸亏不在我的管辖范围内,不然又是麻烦”。灵华上人庆幸道。 这时,阿狸给灵华上人倒了一杯酒,若无其事的问道,“做土地爷也是挺清闲的吧?比以前在司命神君府清闲吧?” “清闲是清闲,最主要是自在,不像以前在天上到哪都拘束”灵华上人不觉有异,端起酒杯一口干了,自己再满上一杯。 “你既然做过少司命,想来学识也是不错的”。 “那是当然”灵华上人喝了几杯酒话匣子就打开了,“不要看我生的五大三粗,就以为我是个粗人,想当年我在凡间之时,那也是学问大家,要不然这么能一飞升就做少司命呢,不蛮你说,要不是资历尚浅,我就直接做神君了”。 “那就好,明天开始你就每天来这里,教子清读书吧。”阿狸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啊。好酒”。 这件事总算是有着落了。 只是这个着落还没反应过来。 “什…么?”灵华上人眼瞪的铜陵一般。 “子清呢想上学堂,但是你也知道,这不太容易,我怕他受人欺负,想给他请个私塾先生,恭喜你,入选了”阿狸笑道,几句话说完,看着灵华上人的脸越变越扭曲。 “不是,公主,其实小神不过是些须识的几个字而已,只怕是有心无力啊!”灵华上人吓的酒醒了一半,天天来这里报道,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他可不想惹这个麻烦。 “无妨,只是成全他一个心愿,总不过是认几个字罢了,他也学不了太多”。 “话可不能这么说,白霁上仙这一世是要中状元的啊,还是找个老师好好教吧”灵华上人还在垂死挣扎。 “噗!”阿狸刚喝进去一杯酒全都喷出来了,“你说什么?中状元?” “对啊,司命神君没跟公主说吗?白霁上仙这一世是文曲星的命数,定是中状元的”。 “天哪,司命神君疯了吗?就他现在的样子怎么中状元啊?”阿狸跺脚道,这个司命该是有多不靠谱啊。 “神君也没办法啊,命数是早就写好的,想改也改不了啊,估计他也正为这件事发愁呢!”。 阿狸也能想象司命神君头大的样子,不知道要有什么样的剧情才能让子清考上状元。 “不管怎么样,现在没有更好的选择了,就你了,明天就开始上课”阿狸一句话结束了灵华上人的垂死挣扎, 灵华上人认命了,想到自己今后的悲惨生活,那还有心思喝酒,一个劲的叹气。 阿狸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擎着酒杯,直视灵华上人。 “唉!我有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 灵华上人真是后悔今日来凑这个热闹,刚刚接了个麻烦事,现下又要被审问,他真是没事找事啊! “公主请讲,小神不敢欺瞒”。 “在山上寺庙抚养子清长大的人,是不是你?” “什么?”一句话把灵华上人问懵了。 “我一直在想,因为司命神君作弊,所以白霁这几世轮回很奇怪,每一世都出现在同一个寺庙,不知道父母是谁,由一个和尚或者道士养大,几乎不接触世事。每一世都是如此,那个抚养他的人,又早早的离开寺庙,不知去向。下一世白霁投胎后,他又准时出现在那里将他抚养长大,这不是很奇怪吗?所以我想这个人肯定也是司命安排的,说,是不是你”。 想通了这些后,阿狸几乎就可以认定这个人是灵华上人,因为有他在这里是现成的,司命神君犯不着再找别人,但灵华上人却否认了。 “回公主,那个人确实不是凡人,但不是小神”。 “哦?那是谁?” “这……恕小神不能说”灵华上人起身郑重道。 灵华上人反应这么大,这个人一定身份不一般,有什么人是她阿狸公主都镇不住的?除了天帝,天后……天后,她是白霁的亲姑母,难道是她不放心,所以……阿狸突然明白了,怪不得司命神君敢明目张胆的改白霁的命数,原来是…… “那就不用说了”阿狸摆手道,“喝酒喝酒”。 凡间的酒虽然不如天庭的琼浆玉液,却自有一种烟火滋味在里面,容易醉人。灵华上人借酒浇新愁,不知不觉就喝多了,次日起的晚了,到许家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了。 灵华上人一现身便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阿狸用法力将小院子改成了一座学堂,里面放了许多学桌,与凡间的学堂一模一样。 而整个上午街上都很热闹,因为学堂先生清早起来开门,发现进了贼,整个学堂被搬了个精光,先生的书柜也没了,从没听说过这么丧心病狂的贼啊,先生一气之下报了官,吵吵嚷嚷了一上午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 阿狸将桌椅布置完毕,还给子清弄了一件书生穿的衣服,当然是把学堂先生的衣服缩小了一些,正好给子清穿,还别说,这么一打扮还真像个小书生了。 灵华上人顿时感到压力很大啊,瞧这个架势,要是他教不好子清,阿狸公主一定不会饶了他的。 灵华上人能够飞升成仙,全看道行,一个道行极深的修仙者不可能完全是个粗人,而他在天庭也一直做文职,学识也算是渊博了,教子清当然是绰绰有余。 凡间的孩童读书要先发蒙,学句读,毛诗,练字。灵华上人虽然在凡间也曾上过学,但程序早就忘光光了,实在想不起来该从何教起,便先教了几个简单的字。他以为,子清只是一个智障儿,这几个字都够他学几天的,教了后面的忘了前面的,当时候就一遍一遍的教他写字糊弄过去就完了。 灵华上人写了三个字教给子清,‘一,人,天’。以为他得写上好一会,正想多懒眯一会。突然子清说道,“写…完了”。 灵华上人睁眼伸头一瞧,工工整整的三个字写在纸上。 “嘢,学的还挺快啊”灵华上人惊讶道,突然阿狸拽住他的衣领把他拔了起来。 “起来看,凡间的先生都是瘫在椅子上教学的吗?” “是是是”灵华上人连声应道,“没想到他学的那么快,还真是有做状元的天分啊”。 “嗤”阿狸笑道,“我看不是他有天分,这些简单的字,多半他早就学过了,不信你考考他”。 灵华上人随便找了本书翻开指着里面的字让子清辨认,发现他果然已经识字不少,书中的字他竟然能认个差不多,而有些字就连阿狸也觉得陌生。 “他认得字比我还多?”阿狸惊掉了下巴。 “可能跟这本书有关系”灵华上人道,“这本金刚经是凡间常见的佛经,里面这些文字都是梵文,梵文为佛家所创,其音为三界通用,凡人多半只知其音不知其意,而每个凡世的字体都是不同的,公主有些陌生也不足为怪。” “原来如此,他的师父就是个和尚,想必就是以佛经为教材教他学字的”。阿狸说道,“不过我真没想到他已经认识那么多字了”。 “小神也没料到,看来白霁大仙元神仍在,魂魄虽不全,也没有完全变成傻子”。 阿狸点头拍了拍灵华上人,“那打叠起精神来,好好当你的先生。等本公主回天庭肯定给你美言几句,调你去蟠桃园做土地”。 “不敢不敢,多谢公主”灵华上人心道,只要公主殿下不再折腾我,比什么都强。 灵华上人果然提起精神,专门去寻了许多凡间的教学书籍,认真的教起子清来。 子清的表现也确实不错,虽然还是说不清楚话,但比之前已经好了许多,字也写的漂亮多了。 第二十三章 家破人亡 秋尽冬来,寒霜满树,不知不觉,已经接近年尾,阿狸在凡间也待了大半年了,算起来天上也不过多半天而已。 这一年的冬天雪下的很晚,却是一场大雪。阿狸从未见过凡间的雪,也不曾见过银装素裹的风景,此情此景,让她从心底感叹天地造物之神奇。 偶然回头,发现子清也出来了,抬头望着飘雪的天空,伸出舌尖去尝落下来的雪粒。 “冷不冷?”阿狸现在已经了解凡人对寒暑的需求了,顺手变出一个透明的球,里面跳动着蓝色的火焰,摸上去暖暖的,把它塞进子清的怀里。 子清抱了圆球,低声说道,“等爹爹”。 “是你爹爹快回来了吧”阿狸笑道,“我听说凡间人都要过年,过年的时候人人都要回家,想必你爹爹也快回来了”。 “嗯”子清重重的点了下头。 人的愿望总是美好的,但现实却是残酷的。子清的父亲再也回不来了。 就在这一天晚上,灵华上人突然来了,他还带了一个人,或者说,是一个鬼魂。 阿狸见到许仕源的魂魄之时,着实吃了一惊,子清的爹爹居然死了? “这是怎么回事?” 灵华上人道,“我已经问过了阴差,许仕源从京城返回途中遇到土匪,已经死去七日了,今日是回魂之夜,所以送他返回家乡。因公主殿下是天神,元神中三道金光他不敢靠近,因此小神才带他来”。 阿狸转向许仕源,鬼魂不敢靠近她,远远的站在墙角,看着床上熟睡的子清。在鬼魂的眼中,睡梦中的子清与阿狸一样,身上散发出金色的火光,让他不能靠近。 “你是想来看他最后一眼么?” 鬼魂点点头,声音飘忽遥远,“我唯一放不下的人,只有我的清儿,他是个好孩子,别人都说他傻,我觉得他不傻,只是我不能再照顾他了。如今看来他是个有来历的,又有二位仙尊护佑,日后当不会受苦了。我余愿已了,再无牵挂了……”鬼魂的身影随着尾声一起消逝了…… 阿狸突然感觉到浓浓的悲哀,心中很难受,不是因为许仕源,而是因为子清,如果他知道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他真心盼他归来的父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该多伤心。 该来的总是要来,虽然阿狸和灵华上人不忍心将这个消息告诉子清,几天后,许仕源的死讯还是传到了家中。 一时间许家上下悲声一片,家主亡故,对整个许家都是一个沉重打击。 许家世代居于此地,但人丁凋敝,虽有几房亲眷俱是宗族远亲,说不上话的。所以许府的一切都由许夫人操持,子清身为嫡长子,许夫人居然连守灵的资格都没给他。 阿狸不懂凡间的丧仪,灵华上人也不敢告诉她,免得她一生气在惹出什么乱子来。 出殡那天,许子林捧着灵位,走在队伍的最前头,在外人看来,这也是合情合理的,许家的大儿子是个傻子,又怎么能捧灵呢。 没有人注意到子清默默地跟在队伍的最后,直到把灵柩送上山。因为他已经十四岁了,半年的时间已经长得像个大人了。 阿狸预感到许仕源的死可能会给子清的生活带来变化,但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 出殡后没几天,许家突然来了一帮人,将各房的仆役都召集到一起,说许夫人已经将这座宅子卖掉了,自己带着儿子回娘家去了,许府的仆役愿意留下的工钱照旧,不愿意的即刻离开。 “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最毒妇人心!上次还是下手太轻了!”阿狸气的七窍生烟。“你以为把房子卖掉就算了事了?看本公主把这里变成鬼宅,我看谁还敢住进来!” 阿狸正想念咒把土地拘来。却见陈婆婆已经收拾好了一个包裹,带着子清要出门了。 “婆婆,去哪里?” 陈婆婆抹了一把眼泪,叹息道,“我的少爷,你好苦的命啊,年纪还那么小就父母双亡,如今还有什么办法呢?只有去你的外祖家,去依附舅老爷过活了,想当年少爷跟舅老爷家的表小姐是指腹为婚,如今实指望舅老爷能赏口饭吃,结亲是不敢奢望了”。 什么?阿狸震惊了,子清竟然是定了亲的!不用说,对方肯定是汐颜公主的转世。下界以来发生了许多事情,她险些都忘了自己的初衷。现在想想司命神君收了东海的贿赂,肯定是要办点实事的,指腹为婚确实是个好办法。 想到此阿狸瞬间改变了态度,而此时子清望向他,那种眼神仿佛受惊的小兽一般,看的阿狸心里一颤。 “放心吧,不管到哪里,仙女姐姐都陪着你”阿狸凑到他耳边说道。 子清轻轻的点头,神色安定了不少,跟在陈婆婆身后,走出了许府的大门。 子清的外祖家住在百十里外的梵歌城,尽管有官道相通,但一老一少,步履缓慢,路上积雪融化,雪水混着泥水,走不了几步脚上的鞋袜便都湿透了,这样的走法不知何时才能到梵歌城。 幸而遇到了一个好心的车夫,赶着一辆马车正好要前往梵歌城,愿意带他们一程。 陈婆婆千恩万谢的带子清上了马车,感叹道,“您真是个好人呐”就是长得丑了点。 子清当然认得出赶车的是他的先生,他知道仙女姐姐和先生都是天上的神仙,仙女姐姐曾告诫过他,永远不准说出神仙的秘密,否则神仙就会消失不见。 阿狸坐在前辕上,手指轻轻一点,马车便以十倍的速度向前冲去。而车里的人却没感觉到任何异常。 陈婆婆再次感谢道,“赶车的师傅真是个好心人呐,要不是您捎我们这一程,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城里呢。不过看着师傅您眼生的紧,不是桑梓镇的人吧?” “婆婆好眼力”灵华上人笑道,“小人是梵歌人氏,送主人去乡下庄子里住,放空车回来的。不知您两位这冷天冻地的,因何事要进城啊?” “唉!”陈婆婆重重的叹了口气,“不瞒你说,我们是桑梓镇许家的人,这是我们许家的大少爷,前几日老爷没了,太太回了娘家,家产也都卖了,只因大少爷不是太太养的,所以现在孤苦伶仃一个人。没了办法,老太婆才要带他去城里投奔亲戚”。 “这事我也略有耳闻,您老节哀顺变,不知此去要投靠城中哪一家啊?” “就是城东甲字巷陈家,陈家老爷是我们先太太的兄弟,也就是大少爷的亲娘舅,如今也只能去投奔他了”陈婆婆说着又留下泪来。 “哎哟,陈家可是城里有名的大户,又是至亲,想必到了那一定会有所照应,您老就别难过啦”灵华上人宽慰道。 “唉,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家里纵有千般不好,也好过寄人篱下。人都说娘舅亲,可终归是外人,再亲也亲不过爹娘啊。到了那也不图他有什么照应,能赏口饭吃就算不错啦” 陈婆婆的这几句话就像一根刺,猛的扎进阿狸的心里,让她心里一阵说不出的难受,她不就是寄养在舅舅家么? 从前天帝没有孩子,视她如亲生,天庭上下都称她为公主,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后来天后有孕,有人开玩笑说,天庭要有真正的公主了,她这个假公主也要让位了,那时候她还小,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况且后来天后生了个小太子,也就没有人再说这样的话了。如今想想,若是天后真的生了女儿,她还能在天庭做她的阿狸公主么? “吁~~”车把势一声长啸,一勒马缰,马车变成正常行驶,前面不远已是梵歌城。 进得城门,绕过城中最繁华的大街,走不远便到了一个高门楼,漆黑的大门镶着铜钉,门口有两个小厮看门。 陈婆婆下得车来,又对车夫千恩万谢,目送马车走远,才凑近门口,向两个小厮道,“劳驾,去通禀一声,就说桑梓镇许家大公子来看舅老爷来了”。 “许家?”其中一个小厮斜眼看了看,不屑道,“前儿来信儿说,许家人都死绝了,哪来的什么大公子?” “哎哎,可不敢胡说,”陈婆婆脸上变了色,拉着子清道,“这位小公子是府上大姑奶奶的儿子,府上的表少爷,再敢胡说,见了老爷撕烂你的嘴呢!” 另一个门房小厮略长几岁,认得陈婆婆,知道她是当年姑奶奶的奶娘,一同陪嫁去的许家。只是大姑奶奶早已死了,就连她生的孩子也没了,怎么又冒出来一个表少爷?想来这事有蹊跷,赶紧让陈婆婆到门房暂坐,自己进去通禀。 第二十四章 文曲星下凡 如今陈家的老爷名叫陈昭,陈家世代行商,到他这一辈生意做得更大了,近几年更是捐了个孝廉在身上,如今也算是官宦人家了。 早些年,他的妹夫许仕源从山中找回了妹妹亲生的孩儿,曾带来陈家拜见舅父舅母,顺便重提当年指腹为婚之约。但陈昭一看子清形容痴呆,口齿不清,更兼许家这些年日渐衰落,已有悔婚之意。 许仕源看不惯这等势力眼,愤而携子离去,再不登门,正中陈昭下怀,他便四处对人说,妹妹已亡故,甥儿也已夭折,当年的婚约自然不作数,他要为女儿另攀高枝。 前几日许家讣告送到府中,陈老爷都未作理会,人都死了还理会什么?除了招惹晦气。他本以为许家找回来的那个傻儿子早就死了,没想到今日竟然找上门来。 不过人都找上门来也不好轰出去,让左邻右舍看见了不好,毕竟他也是城中有头有脸的人物,名声要紧。陈老爷思索了一阵,叫管家过来吩咐了几句话。 陈婆婆在门房等了半个时辰才见陈府的管家出来了,忙站起身来,以为是老爷让他们进去了。 管家拦住陈婆婆,皮笑肉不笑道,“这位就是表少爷吧?哟,眼错不见长这么大了,老爷也听说姑老爷遭逢不测,甚是伤心呐。可怜表少爷年纪轻轻父母双亡,如今既然来投奔亲娘舅,老爷说了,自该照拂。只是有一样,如今眼看快到年下,二位热孝在身,进了府中怕是有所冲撞。东边树林中有一座祠堂,二位若是不嫌弃,就先在祠堂安身吧”。 陈婆婆抓着子清的手不住的颤抖,她知道此来只怕是不得好脸色看,却没想到连门都进不去。如今没有办法,别说是祠堂,就是乞丐庙也得去住啊。 管家让一个小厮领着他们去往东边的树林,梵歌城三面环山,一面环水,走了二里便进了一片树林,在山根底下有三间破旧的祠堂。 这是陈家的旧祠堂,自陈家发迹以后,便另盖了新的,旧祠堂已经荒废多年,门窗皆坏,只剩四堵败墙和一个破屋顶。 那小厮把他们二人扔在这里扭头就走了,陈婆婆看着这败墙残堵不住的叹气,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十冬腊月,大雪封门,他们两个没吃没穿住在这里,不被冻死也被饿死啊。 但也不能不进去,天色阴沉只怕快要下雪了,在外面只会死得更快。 祠堂的正门歪歪斜斜的还长在门框上,轻轻一推便倒了,激起一层灰尘,灰尘散去后,陈婆婆惊喜的发先,祠堂破旧的供桌上居然还摆了供品,瓜果和点心装了几大盘。地下还有一堆未完全熄灭的柴火。 “真是天不绝人呐,有了这些吃的和柴火,咱也能熬过这一夜了”陈婆婆忙着把倒下的门立起来,如今也只有过一天算一天了,明日哪怕是去要饭也好,人总要活下去才有希望。 陈婆婆看不见,子清却看到,仙女姐姐站在火堆前,轻轻一点,快要熄灭的火苗便重新燃烧起来。 “只要有仙女姐姐在,你就不用怕,等着瞧,明天姐姐就让你离开这个鬼地方”。阿狸拍了拍子清的头,转瞬不见了。 下一瞬阿狸已经身在土地庙中,灵华上人早已在此等候。 “你动作挺快嘛,那供品是你庙里的吧?” “举手之劳而已”灵华上人笑道,“这里毕竟还是小神的地盘,做这点事算不了什么”。 “那你想好怎么对付那个势利眼了没?没想好的话不如就把他灭了吧。”方才在陈府,阿狸冷眼旁观,一想起那个陈昭就气的浑身不舒服。 “小神已有对策,已有对策”灵华上人赶紧说,他怕阿狸公主一个不高兴真捅出篓子来。 “什么对策?” “托梦”。 托梦是鬼神影响凡人的一个重要途径,法力低微的鬼魂可以影响凡人的梦境,法力高强的鬼神可以改变或者操纵凡人的梦境。 阿狸与灵华上人便侵入了陈昭的梦境。俗话说,梦是心头想,这一点都不假,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境反应的其实就是人最真实的一面。 陈昭的梦境堪称金碧辉煌,到处堆满了金银财宝,一眼望不到头,而陈昭本人则端坐在一把黄金椅上,身穿紫袍,腰系玉带,俨然是封疆大吏的模样。 “看来他不光贪财,还想着做大官”阿狸不屑道。示意灵华上人,“看你的了”。 灵华上人一挥手,整个梦境全改变了,金碧辉煌变成了修罗地狱,陈昭则身披枷锁,倒在地上,在他的面前有一尊金甲神人高大无比。 “陈昭!”金甲神声如雷震,整个幻境都震了一震,“大胆陈昭,冒犯星宿神君,罚你死后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冤枉啊!大神,我冤枉啊!”梦境中的陈昭伏地喊冤。 “大胆!昨日明明有文曲星过你的府第,你却闭门不纳,还不知罪?” “文曲星,文曲星…小人真的不知道什么文曲星啊,还请大神明示啊”陈昭叩头不止。 “文曲星下凡,降生桑梓镇许家……” 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陈昭也从梦中惊醒了,大功告成,阿狸准备去城里的夜市逛逛,却被灵华上人拉住了。 “小神还想趁机给另外一个人托梦。” “谁?” “公主殿下有所不知,凡间的年前年后,是土地爷上天述职的时候,小神恐怕没有多少时间能教子清读书了。所幸子清现在书已经读的不错了,就是到凡间的学堂去读书,也不会有什么太大问题,所以我想……” “你想怎么样?”阿狸翻白眼问。 灵华上人想让子清入凡间学堂读书,阿狸觉得未为不可,毕竟灵华上人半路出家,现学现卖,教的东西不一定就是考状元用得上的,还是学堂靠谱一点。 只是如何让子清顺利的入学呢? 那就要看灵华上人的本事了,他依样画葫芦,照样给梵歌城最好的一座书院的院首托梦,告诉他将有一位文曲星会入学,姓甚名谁,到时候千万不要错过。 事实证明,托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次日清晨,天刚亮,陈昭便亲自率人前往旧祠堂,把睡梦中的陈婆婆吓了一跳。 “陈婶,多年不见,您老的身体还好吗?”陈老爷满脸堆笑握住陈婆婆的手亲切的问道。 陈婆婆却还没从震惊中缓过来,过了一阵子才开口道,“托您的福,老婆子还活着。” “唷,这是子清吧?都长这么大了!”陈老爷指着在稻草上睡得正熟的孩子说道。“我昨日不在家中,不知道你们要来,都是这起奴才!一点都不懂事,怠慢了你们。管家,你是怎么看的家?怎么能让表少爷住这种地方?” “是是,都是小人的错!小人给表少爷赔不是了”陈府的管家点头哈腰,装模作样的给睡梦中的子清磕了个头。 “陈婶,你看这样好不好,子清呢也正是读书的年纪,我在南城有座别院,又清净离书院又近,你们就搬过去住吧。来人,把表少爷和陈婶好生送到别院去”。 陈昭不愧是做生意的好手,一副金牙齿能把死的说成活的,几句话说的陈婆婆云里雾里,迷迷糊糊就上了马车,到了陈府的别院。 陈昭亲自把子清抱上马车,又护送到别院,找最好的房间安置了,这才匆匆离去。 阿狸一路跟着心里很是奇怪,为什么陈昭不把子清接进府里去住呢?这样不是更显得亲近吗? 其实陈昭这个人心机颇深,对于梦里之事他有七分信,还有三分不信,为了这七分信他会对子清好,但是为了这三分不信,他却不能光明正大的对子清好。 陈昭的女儿陈媛惜是梵歌城有名的美人,他还指望着靠女儿攀上一门好亲戚呢。若让人知道许子清是他未来的女婿,许子清若真是文曲星还好,若不是,岂不是打碎了他的美梦? 所以他得偷偷的照应子清,把他安置在陈家一个隐蔽的别院,派两个下人伺候,平日里他绝不上门看望,只是按月给钱粮。 阿狸一度很郁闷,她去瞧了,可以肯定这个陈家小姐陈媛惜就是汐颜公主的转世,可惜这次没能促成他俩青梅竹马的情谊。 “无妨无妨”灵华上人安慰道,“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子清中了状元,陈小姐自然会嫁给他”。 “话虽然这么说,可他什么时候才能中状元呐”阿狸撇嘴道。 “最近鸿儒书院的那个院首派人在城中暗中打听子清的消息,看来他是信了,过两日就让子清去试一试吧”。 次日,子清在阿狸的带领下,穿过街衢来到鸿儒书院,把名帖递了上去,过了一刻钟,几个书生簇拥着一个学究模样的老先生迎了出来。 “你叫许子清?”老先生问道。 “是”子清长揖在地。 “今年多大了?” “十、四岁” “哪里人氏?” “桑梓镇” 短短的几个字老先生并没听出子清口齿不利索,只觉得这个孩子看上去眉清目秀,体态方正,举止得体,果然越看越像文曲星下凡。 这位老先生便是鸿儒书院的院首,当即表示,收子清入学,还免去束脩。 其实这一切都是阿狸在把控,就这几个问题在家已经教了子清许多遍,也时时在他耳边提点着。 不管怎么说,子清现在衣食无忧,还可以上学堂,这都是她阿狸公主的功劳,阿狸感到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第二十五章 失魄复回 时已近年节,学堂快要放年假了,不过老院首还是决定让子清尽早入学,先熟悉一下书院的环境。其实这老头心里不踏实,怕文曲星下凡之事被另外几家书院知晓,到时候把许子清抢了去,岂不是呜呼哀哉。 灵华上人之所以提议让子清到凡间的学堂去学习,一方面是想摆脱这个麻烦,另一方面还是对凡间学子的学习进度不了解。他以为子清认了很多字,也能默写几篇诗句,就能跟正常的少年一样了。 这一段时间子清的进步把他们两个都给蒙蔽了,以至于两人一时就忘记了他只是个心智不全的少年。即便是有时表现的与正常人没差,也不能说明他就是个正常的少年了。 学堂里像子清这么大的少年,都已经熟读四书五经,文章也能做几篇了。甚至有两个出类拔萃的,都已经通过了府试成了秀才,相比之下,子清就差的太多了。 更何况在老院首的眼中,他是文曲星下凡,老院首对他寄予厚望,亲自过问他的功课,问了他几个四书五经中常见的问题,子清讷讷不能言。 又让他做篇文章来瞧,子清低头不言。 老院首心里犯了嘀咕,难道是自己找错了人?这么个眉清目秀的少年,怎么看上去有些痴傻?文章不会做也罢了,难道四书五经也不会? 正当老院首心生怀疑之时,子清突然跪倒在地,向他磕了一个头,说道,“没学过,以后,向先生学”。说着又重重的磕了两个头。 老院首心释然了,原来是失于教养,不过看他语气诚恳,是个知道上进的好孩子,以后未必不能做状元。 老院首平日里最喜欢脚踏实地的学生,对子清越看越爱,年假期间,还要亲自辅导子清。 一直在旁边守着的阿狸松了一口气,方才看老头儿的样子,还以为子清立马就会被赶出学堂呢,没想到子清这么渴望学习,倒是不枉她尽其所能的帮他达成心愿。 学堂放了年假,子清每日上午去书院接受老院首的辅导,下午回来便坐在那里学习一直到深夜。 也许这就是灵华上人所说的,命运的安排,凡人的命都逃不过司命神君的簿子,子清今世是注定要做状元的,所以才有一颗一心向学的心。 阿狸也释然了,既然子清命中注定要做状元,到时候他就会顺理成章的娶他的表妹陈媛惜,那就到时候再说吧,现下城中正是热闹的时候,不去逛逛更待何时。 梵歌城颇为繁华,从城南的酒肆到城北的青楼楚馆,阿狸都逛了个遍,各种美食小吃都吃遍了,娶亲的出殡的生子的嫁女的各种热闹都凑过了,那些凡间的男女之事,该看的不该看的,也都瞧见过了。这趟凡间就算没白来。 一日阿狸正在城中游荡,发现一些人提着香烛供品向城外走去,应该是去城外山上的寺庙上香,阿狸一时兴起,便也出了城门。 那些善男信女却没有往山上走,而是拐进了城门外的一座庙宇。 阿狸走近一瞧,匾额上写着三个字,仙女庙。 庙宇不大,前来上香的人却很多,到底是哪位仙女在此处受人香火?该不会是九天玄女娘娘吧?阿狸想想就觉得可笑,便飘了进去,看看是谁供奉在里面。 奇怪的是仙女庙中没有供奉泥胎塑像,供桌之上,悬挂着一副画。 画中人,是阿狸极熟悉的。正是她的姐姐,天庭的战神离玥上仙。 这庙中供奉的人居然是阿姐,这是怎么回事?正当阿狸疑惑之时,忽然听到庙祝在向几位外地来的香客讲述仙女庙的来历。 “传说”白胡子的庙祝捋了捋长须,娓娓道来,“传说,大约在二百年前,城外的江底有一只妖龙,妖龙作祟,兴风作浪,一时间洪水滔天,梵歌城危在旦夕,满城的百姓都要去喂鱼虾。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有一位仙女从天而降,对抗妖龙,抵挡洪水,最后那仙女与妖龙同归于尽了,她的身体化为屏障,挡住了洪水,救了我们一城的百姓。 后来百姓感念其恩,为她建了这座仙女庙,却不知道仙女的名号,幸好当时的一位丹青高手在城楼上目睹了仙女的真容,便把她绘了下来,供奉于此”。 原来如此,阿狸只知道阿姐当年渡劫灰飞烟灭而后渡劫成功,却不知道当时的情景如何。如今想想,阿姐当时并不知道自己是天神,那时候她只是一个小狐狸精,那到底是什么促使她心甘情愿的灰飞烟灭? 阿狸想的入神,不知不觉天已经暗了,香客陆陆续续都走了,庙祝也关门离开了。整个正殿之内只有阿狸自己,这时,她突然感觉到一丝熟悉的气息。 是白霁的气息!不可能啊,阿狸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子清明明在家中,怎么会在这里?不对,这不是子清的气息,子清身上的气息虽然也属于白霁,但却沾染了凡间的烟火之气,没有此处的气息纯净,与白霁本身的仙气十分类似…… 阿狸仔细搜寻,终于发现,那股气息,是从正殿当中悬挂的仙女画之中传来的。 阿狸闭眼默念净障咒,抬手在空中划过,绵绵的仙力铺荡开来,净障咒驱走世间一切污秽和假象。 等阿狸再次睁开眼睛,眼前看到的景物便大不相同了,凡间之物不如法眼,整个空间,只有一副画静静的悬挂在半空。 这幅画果然不是凡物,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成,阿狸发现在画像上似乎有一层银色的物质,散发着微弱的光。 阿狸心中一动,伸手一吸,便将那银色的光芒吸入手心,银色的物质有形无质,是一片魂魄。确切的说是三魂七魄中的一魄,正是白霁转世轮回中丢失的那一魄。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阿狸激动不已,小心翼翼的将散魄收好,立即前往土地庙寻找灵华上人。 岂料灵华上人上天述职去了,不过这也没有影响阿狸的好心情,那么长时间都等了,不差这一会儿。 第二十六章 上元佳节 阿狸回到别苑子清还没有休息,阿狸悄悄的藏在他身后,将那一魄取出,看它能否自行回到身体里,然而它毫无反应。阿狸试着用法力将它送入子清的身体,它却只浮于表面。看来要修复魂魄,只能走一趟冥界了。 凡人都说冥界就在地下,只要一直往下走,就可以到达冥界,其实并非如此,冥界天界与凡间,三界都存在于天地之间,三界之间没有实际的距离,只是并不在同一个空间。三界之间有许多通道,通过这些通道可以在三界之间行走,听上去挺简单的,但事实上这些通道都是有形无实的缺口,时开时闭时而转移地点,阿狸便是记不住这些通道所以才叫做路痴。 现在没有办法,只能等灵华上人从天庭回来再说了。 凡间的新年那天降了一场大雪,阿狸被鞭炮声惊醒,一睁眼发现子清捧着一个雪球站在她身旁,一瞬间阿狸就想把他拍出去。 阿狸腾的一下坐起来,太像了!有一次他们这些天界明日之星们都去南极仙翁那里祝寿,她也是在睡觉,却被白霁叫醒了,睁开眼就看见他邪恶的笑脸,然后他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个雪球塞进她的衣服里!那可是他从万年冰川中凿出来的,差点把她吹弹可破的肌肤都冻破了。 真是太像了,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子清与白霁长得如此相似呢?阿狸呆呆的望着子清的脸,这张脸为什么与初见时相差甚远呢?难道这就是凡人的生长速度?未免太快了吧。 其实并不是子清长得太快,只因为他以前在许家时时受到虐待,身子骨太过单薄瘦弱,这半年以来,吃得饱穿的暖,男孩子又到了发育的时候,身量一张开,面貌自然有些变化,再加上少了几分痴傻的样子,已有了几分白霁的英俊之貌。 “仙女姐姐,给你”子清将一个小雪球递给阿狸,雪球上用木炭点着鼻子眼睛。阿狸把它变成了一个小精灵,顶着圆圆的脑袋在院子里跑,引得子清四处追逐。 阿狸在思索一个问题,如果魂魄修复好了,子清就会变聪明。可是变聪明的子清,还是现在的子清吗?至少,于她而言,就不同了。望着院中玩的兴起的少年,阿狸心中突然有些不舍。 “子清,”阿狸发现子清已经长高了许多,要摸他的头,都必须要高抬手了。 “子清,你想要变聪明吗?”看到子清有些迷惑,阿狸又解释道,“就像学堂里那些学生一样,不,应该比他们更聪明,比那个十三岁就考上秀才的学生还要聪明。你想不想?” 子清突然睁大了眼睛,愣了一下才慢慢点了点头,“想要,聪明”。他的语气很坚定。 “好!”阿狸深呼一口气,将心中的不舍都吹散,“等过些天,仙女姐姐就让你变聪明!”。 一转眼就到了上元节,阿狸又去找灵华上人,发现他还没回来,上天述个职需要那么久吗?肯定跑去哪个仙山喝酒耍乐去了,阿狸一气之下将庙里的供果全都拿走了。 阿狸把土地庙里的供果全都分给城里游荡的精灵和小妖们了,希望它们快点修炼,多多的给灵华上人制造麻烦。 阿狸回到别苑时,陈婆婆正准备带子清出门看灯,子清总赖在屋里不肯出来,直到看见仙女姐姐飘飘荡荡的出现在窗外的树梢上。 夜幕已下,梵歌城到处都挂满了各色彩灯,河中还漂着满载花灯的彩船,阿狸第一次知道原来火这种东西可以变得如此的神奇,如此的美。 阿狸站在河边将一艘彩船拉过来,把上面最漂亮的灯取下来,准备拿给子清玩,可怜那些岸边的人眼睁睁的看着一艘船慢慢的靠了过来,船头的灯诡异的飘了下来,悬在半空,此情此景焉能不让人胆战心寒? 随着一声惊恐的叫声,岸边的人开始四处奔逃,离得近的人以为见了鬼,离得远的人以为来了土匪,一转眼的功夫,岸上就空无一人了,真是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阿狸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只听子清在背后弱弱的喊了一声,“仙女姐姐”。 陈婆婆刚才已被人群冲散,此时河岸上只有他们两个了。 晃了晃手里的灯,阿狸才明白目前的状况大概是隐身咒惹的祸。不过人都跑了才好,刚才放河灯处挤的人山人海,现在可以尽情的去放个痛快了。 阿狸轻挥手,便把河里漂的河灯都清理了,从岸上选了两个最漂亮的,子清一个,自己一个。 “听说,放河灯可以向神仙许愿,你想许什么愿望啊,说出来仙女姐姐帮你实现”阿狸施法帮子清点燃河灯。 “我想,仙女姐姐,不离开。”子清捧着河灯小心翼翼的放到水面,一直看着它飘远。 阿狸却忘了手中的河灯,她活了两万年,从来没有谁这样依恋过自己,此时此刻,最初来凡间的目的,已经许久没有再想起,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天庭思凡之风屡禁不止,别的不说,凡间的情感,对于清心寡欲的神仙来讲,真是一剂毒药,会上瘾的。 平静无波的水面突然起了涟漪,一个黑影从水里缓缓的露了出来…… 阿狸下意识的长袖一甩,一股凌厉的风将已经上岸的灵华上人又打回了水里。 “哎哟,哎哟,我的公主殿下!”灵华上人挣扎着从水里浮上来,“小神刚回来,就听说灯市上闹鬼,小神一想多半与公主有关,所以马不停蹄的赶过来”。 阿狸眯起眼睛俯视他,“你该不会为了躲着本公主,去河伯的水府避难了吧?” “不敢不敢,小神只是在天庭耽搁了一盏茶的功夫而已啊”灵华上人终于又爬了上来。 阿狸也不想追究他,伸手从墟鼎中取出一物,在灵华上人眼前一晃。 “这是……”灵华上人吃惊不已,“这难道就是白霁大仙丢失的那一魄?公主你居然找到了?在何处找到的?” 阿狸将事情的始末跟他一讲,灵华上人也困惑不已,对于散失的一魄为什么会在仙女庙中他也不得而知,不过现在既然魂魄已经找到了,就应该去往冥界,找冥王将魂魄修复,至少阿狸是这样想的,只是灵华上人面有难色。 “怎么?别说你也不知道如何去往冥界。要真是如此的话,我就杀一个人,等阴差来了,就随他们从黄泉路进冥界,他们要是逼我喝孟婆汤,我就把孟婆打的魂飞魄散……” “公主殿下!”灵华上人被她说的一身冷汗,忙打断她的话,赔笑道,“小神方才只是在想,走哪条路近一点”。 第二十七章 你这个骗子 学堂开学的前一夜,梵歌城的许多店铺都失窃了,点心铺,成衣铺,书店,钱庄……丢的东西倒也不多,真是个与众不同的窃贼。 这个与众不同的窃贼将辛苦了一夜的战利品都藏在了子清的床榻底下,并设了一个小结界,确保这些东西只有子清拿得到。 做完这一切阿狸便坐在子清的床头等他醒来。待子清迷迷糊糊的从睡梦中醒来,便被仙女姐姐拉着蹲在床榻下看她为他准备的东西。 “这些点心,还有书,那是衣服,还有这个,我听说这是一张银票,能换不少钱,这些应该够了吧?说你还想要什么?” 子清尚未完全清醒,只是摇头。 “仙女姐姐呢,最近要离开一段时间,你一定要好好的,听到没有?”阿狸习惯性的摸他的头。 “不要!”子清已经清醒了,突然瞪大的眼睛里流出恐惧,“仙女姐姐,不离开!” 阿狸微笑着安抚他,“仙女姐姐是去找一个人,一个可以让子清变聪明的人,等找到了他,仙女姐姐就会回来陪着你的”。 “不离开!”子清的大眼睛里有液体在聚集。 “仙女姐姐很快就会回来的,子清不想变聪明吗?仙女姐姐就是去找能让你变聪明的人啊”。 子清的泪在眼眶里打了几个转,最终还是流了下来,“仙女姐姐,快回来”,子清扑倒阿狸的怀中,久久不肯离开。 …… 目送子清消失在街衢之中,阿狸终于回转身对灵华上人说道,“我让你找人好好的看着子清,你找到了没?” “找了找了,我庙中的两个小倌都会时常照应他的”。灵华上人连忙说道。 “那好吧,我们走吧”。临走时阿狸再次为这座院落设了一层结界,以确保子清安全无虞。 凡间到冥界比较容易,除了现成的通道比较多,阴差也可以持有手令打开临时的通道,就是幽冥路,不过人们习惯把进去的幽冥路叫做黄泉路,魂魄过黄泉路必喝孟婆汤,有进无出。 阿狸他们要到冥界自然不能选择黄泉路,而是要找一处现成的通道。 灵华上人做了几百年土地自然是知道几个通道可以到冥界,就近选了一个,过了通道口的结界,便进入冥界的范围,冥界还是那般虚空苍白,毫无生气。 刚进入冥界灵华上人便要告辞,“小神也只能送公主到这里了,小神毕竟是天神,擅入地府终归是不好……”。 “怕什么,有本公主给你撑腰呢!”阿狸不放他走,咳咳,其实即便到了冥界她也不知道该往何处去寻冥王呢。 事实证明阿狸多虑了,她刚进入冥界,冥王便得到了消息,下一瞬间便出现在了阿狸面前,倒把阿狸吓了一跳。 “公主殿下怎么又回来了?”冥王热心的问道。 冥界的时间与天界相同,一天便赶上凡间一年,所以在冥王看来阿狸只不过去凡间玩了半天。 “我回来找冥王大人帮忙啊”阿狸笑道,毕竟有求于人嘛。 “哦?不知公主有什么事用的上本君啊?” “特来找冥王大人帮忙修复一个魂魄”。 “修复魂魄这种小事,交给判官做就好了,不许本君亲自动手”。冥王暗暗松了一口气,还好只是件小事。 “咳”灵华上人轻咳一声凑过去,低声道,“是修复一个活人的魂魄啊,冥王大人”。 “修复活人的魂魄?”冥王的一口气又提到了嗓子眼。“难不成是白霁大仙丢失的魂魄找到了?” “正是!”阿狸不觉有异,喜滋滋的取出白霁遗失的一魄,“本公主出马,什么事办不成,快点把它拿去,把白霁的魂魄拼好,以后他就不用做傻子了”。 “这个,这个,”冥王为难道,“公主有所不知,生魂是没有办法修补的,只能等死了之后,才能修补”。 “你的意思是,即便是找到了这一魄,也只能让他下辈子不做傻子,改变不了他这一世?”冥王就是这个意思,阿狸一把拽住灵华上人,“你这个骗子!你不是说找到魂魄子清就不用做傻子了吗?” 事到如今灵华上人只能吐露实情,“那时,小神看公主整日无事生非,唯恐您在凡间惹出什么事来,所以才提议让您去寻找魂魄,只是没清楚而已,小神也没料到,公主真的能找到。到后来,我看公主兴致那么高,也就更不敢说了”。 阿狸平生最讨厌的就是欺骗,更何况这次是被灵华上人活活耍了大半年,更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手上用力,几乎没把灵华上人勒死。 冥王一看阿狸公主真生了气,要是真把灵华上人在冥界给弄死了,到时候他也说不清楚。 “公主,公主,息怒息怒”冥王忙上前把灵华上人解救下来。“虽然我冥界没有办法修补生魂,但三界之内却有人能做到这一点”。 “是谁?” “昆仑主”。 昆仑山是元始天尊的道场,但他却不是昆仑主。 昆仑山极深之处有一个仙湖,水脉极深不见底,其中有一个龙王,便是传说中的昆仑主。 据说仙湖极深之处,有通往蒙界的通道,生有一种仙草名曰魂精,是蒙界中溢出的魂魄碎片生成的,炼之可补魂。 有冥王的帮忙阿狸很快就到达了昆仑山,由于昆仑主所在的仙湖在昆仑山极深之处,要到达那里必须穿过元始天尊的道场。但这对阿狸来说并不是难事,她曾经被迫来昆仑山听元始天尊讲道,在这里一待便是五百年,此处的结界都熟悉的很。 果然她很顺利的通过了结界,没有任何人发觉。不过昆仑山大的很,她也颇费了一些功夫,才到达了仙湖所在。 现在问题来了,仙湖上空笼罩这巨大的结界,阿狸试了一下,结界的法力很强,可见昆仑主法力不简单呐。 完了,结界都进不去,又怎么能见到昆仑主呢,阿狸郁闷的趴在结界上,想办法怎么才能进去。突然身下的结界消失了,阿狸就这样毫无准备的掉进了冰冷的湖水里。 仙湖的水刺骨的寒冷,纵然阿狸是仙体也难以抵挡,在水里涮了一圈,冻的浑身僵硬的阿狸刚浮出水面的阿狸,猛然间又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拽了下去。 “下次遇到结界,记得先敲门,硬闯可不是好习惯”。 第二十八章 昆仑主 冰冷的湖水如利刃般划过,幸亏只有一刹那的功夫,阿狸便从水面被扯进了湖底深处的一个空间。 阿狸一阵猛咳将不小心灌进去的冰水咳出,才注意观察她所处的地方,此处应该是一个结界,做成一个透明气泡的样子,能清楚的看到外面深色的湖水。 “你是什么人?”背后突然想起的声音把阿狸吓了一跳,猛回头,不知何时眼前出现了一个男子。 “你是……昆仑主?”阿狸试探着问道,不是她眼拙,而是眼前这名男子的确与她心目中对昆仑主的想象有些差别。冥王说昆仑主虽是龙身,却是蛟所化,一般像这类妖怪成仙都脱不了本形,化形之后都长得歪瓜裂枣,但昆仑主绝对是个意外。 就他的长相而言,在整个三界也排的进前三,阿狸不禁有些看呆了,为什么这么好看的美男子,从来都没听人提起过呢。 昆仑主没有回答她,只是凝视了她一会儿,挑眉道,“你是阿狸?” “你认识我?”阿狸吃惊不小,难道她的名气已经这么大了么? “我当然认识你,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现在长大了,样子倒比我预料中差了一些”,昆仑主随手一挥,气泡状的结界瞬间扩展开去,一眨眼的功夫阿狸的眼前便出现了一座水晶宫。能够随手化物的神仙,三界不超过五位。 阿狸震惊于他的手段,但更关心的是他说的话。“你救过我?什么时候的事?”本事这么大的神仙不会随口胡说吧?但阿狸确实没有印象。 “没人告诉你吗?要不是我,你这个没有神识的小狐狸,这么可能活得下来呢?”昆仑主上下左右打量这阿狸,眼神有些怪异。 “没有神识……我不明白”。阿狸被他看的心里发毛。 “你当真一点记忆都没有?” 阿狸摇头,“一点印象也没有,要是我见过你这么美的人我一定会记得的”。 昆仑主显然也是个爱惜羽毛的人,听了赞美的话果然不再用诡异的眼神打量阿狸了。 “既如此,你来我这里做什么?” 这么一折腾阿狸差点忘了来此的目的,“我是听说您能够修补魂魄,可是如果有一个魂魄破碎了,但残魂已经投胎,那么在这个人还活着的时候,魂魄能不能修补呢?” “修补生魂?看来是与凡人扯上了关系”昆仑主见多识广,仅凭几句话就能猜到大致的剧情,只见他伸手虚划,阿狸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面水镜,昆仑主拉过阿狸的手,贴在水镜上。 瞬间阿狸近百年经历的种种均在镜中闪过,事情原委一目了然。 “你是要给那个傻小子修补魂魄?” “对,能修的好吗?” “当然可以,可是这么做,我有什么好处?”昆仑主将水镜收起,手中多了一杯茶,轻抿了一口笑道,“你该不会以为找我做事,是无偿的吧?”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阿狸早就想到了,虽然来的及身上没带什么东西,但她有的是好东西,大不了日后补上,只是她没想到昆仑主竟然是位大神,只怕自己的那些东西他根本看不上眼呢。 “你…想要什么?” “很简单,我要你的元神”。昆仑主喝着茶轻描淡写道,好像他向阿狸要的只是她的一根头发。 “这怎么可能,把元神给了你,我就灰飞烟灭了!”阿狸觉得昆仑主肯定是疯了,不想帮就不帮,她怎么可能把元神交出去呢? “傻丫头,元神离体你不会灰飞烟灭,只是法力会打一些折扣而已,我也不会将你的元神据为己有,只要你把元神留在这里一百年就可以了,怎么样,答不答应?” “我……可是……”阿狸犹豫了,不管怎么说元神离体对于一个神仙来说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虽然只要一百年,可是若她不答应,子清怎么办? “一百年,对你来说只是弹指一挥间,你要是再犹豫下去,那个凡人可就要老死了。”昆仑主好心的提醒她。 “那你怎么保证一百年后就把元神还我,要是你不还呢?”阿狸提出自己的质疑。 “想要保证吗?”昆仑主从墟鼎之中取出一个珠子,其色如漆。“这是辟光珠,比你的元神金贵的多,我把它放在你的身体里,可保你神识不散”。 辟光珠!阿狸再一次惊呆了,传说辟光珠乃是上古神祗元神所化,三界之内仅有两颗,其中一颗藏在天庭,阿狸偷偷去看过几次,没想到另一颗居然在这里! “怎么样?答不答应?” “好,我答应!”阿狸咬牙道,不就是一百年么,转眼就过去了,有辟光珠作保,也不怕他赖账。 昆仑主把手放在阿狸的背心,一下子就将元神抽走,从来没有过元神离体的阿狸突然感觉身体十分虚弱,但随后这种感觉又消失了,是辟光珠溶进了她的身体里,看来辟光珠不愧为三界至宝,果然有奇效。 昆仑主将阿狸的元神收起来,说道,“走吧”。 “去哪?” “当然是给你的小傻子修补生魂,他在凡间,我们自然要到凡间去,从此处可以直通冥界,再从冥界去凡间吧”。说话间,水晶宫逐渐消融,结界又回到最初的大水泡,而这个水泡正在不断下沉。 “你不需要带什么法器吗?我听冥王说,需要一种魂精……” “嗤,冥王知道什么,我修补魂魄不需要任何东西”昆仑主不屑道。 很快,水泡便沉到了一块大石上,此处便有通往冥界的通道,昆仑主打开了结界,两人便进入了冥界。 才刚踏入冥界,冥王便赶来了,而且他不是一个人来的,青羽大仙也来了。 冥王与青羽也并未见过昆仑主,只听说他是脾气乖戾的化外仙尊,只是没想到生的如此俊俏,与传言中化形不完全的妖魔形象大相径庭。 不过此时他们倒没有十分关注昆仑主,因为他们有重要的事情要跟阿狸说。 两个人推诿再三,最终还是冥王开口,缓缓说道,“公主,人已经死了”。 “谁死了?” “那个,白霁大仙的转世,他已经死了,魂魄都已经在黄泉路上了……” 第二十九章 永恒的等待 “你说什么?你把话给我说清楚!”阿狸一把将冥王拖到眼前。 “公主,须知天上一天,地下一年呐,公主已经离开快一年了。前不久,梵歌城发了大水,他就……唉!” “不可能!我看过司命神君的薄子,他这一世不会短命的!他怎么会被水淹死呢!”阿狸不相信冥王说的话,拖着冥王就走,“不行,我要回去看看,快带我去!” “别吵了!”青羽一把将阿狸拉过来,指着她厉声道。“他不是淹死的,他是饿死的,就是因为你!梵歌城遭了洪水,人人都来的及跑。只有他不肯走,结果洪水围城,他竟活活饿死了……” “不可能!他怎么会……灵华上人呢?我明明嘱咐灵华上人好好照顾他的,他不会不管他的!”阿狸不肯相信。 “灵华上人接到调令,去别处当值了,”冥王急道,“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啊,问题是白霁大仙这次转世早死,是因为阿狸公主介入,一旦有鬼神介入导致凡人死亡的,就是横死,不能转世轮回,只能进枉死城,白霁的魂魄进了枉死城一时半会就出不来了,上面早晚会知道的,到时候我们谁都跑不了啊!” “你说的对,”青羽皱眉道,“一旦魂魄进了枉死城就出不来了,想出来就必须让白霁元神归位,那事情就闹大了,从天上到地下牵扯进去的神仙就更多了。所以,不能让他进枉死城!” 冥王一阵旋风将几人带到了枉死城门口,抓过守门的鬼差问道,“白霁大仙的魂魄进去了吗?” “谁?”那鬼差并不知道谁是白霁大仙,只说到,“今日城门刚开,还未有鬼魂进去过”。 “那就好,那就好”冥王松了一口气,“那咱们就在这里等,把他拦下来。只是拦下来之后作何打算?” “既然他现在不能死,那就只能活”青羽大仙面色凝重。 “活?怎么活?他虽然是从冥界投胎,但并不归我管,更何况他死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尸身怕是都坏了吧?怎么可能复活呢?” “他死了有一段时间了?那魂魄为什么还没拘来?”青羽疑问道。 “哎,别提了,原本我也不知道他死了的,后来有阴差来报,发现有一魂魄久滞凡间,向过去拘来却被一层结界挡住,实在没有办法了才报上来,黑白无常去看过了说那结界法力甚强……”说到此冥王朝阿狸看了一眼,“我这才发现的,这不一边通报青羽大仙一边派陆判前去拘魂”。 说话间一个红衣鬼差突然显形,正是前去拘魂的陆判。 “报冥王陛下,下官前去查看过了,那一处结界法力很强,下官也无能为力”。 “行了行了,这事你不用管了,本王自会处理”冥王摆手让陆判退下。又向青羽问道,“不知该如何让他复活?借尸还魂?” “既然有昆仑主在此,别说是死人就是白骨,我相信神尊也能让他复活过来”青羽对昆仑主深施一礼,“还望神尊加以援手,日后我羽族必有重谢”。 昆仑主受了青羽如此大礼却毫无谦逊之态,淡淡道,“我此番出来就是要修补一个魂魄,至于活人还是死人,无所谓”。 “那好,事不宜迟,快去凡间吧”。冥王不愧是冥王,随手便打开了一条通道,通过通道,便已在梵歌城中。 此时的凡间正是黑夜,阿狸走的时候,才过新年,而此时,又是一年的冬天到了。 阿狸一直都没有说话,她的心在狠狠的抽痛,为什么会这样?她只是想要帮他啊,为什么反而会把他害死呢?夜雪无声的落下,刚遭过大灾的梵歌城格外的死寂,就在不远处,有一座院落隐隐罩在银光中。 阿狸挥手收了结界,院中幽幽的声音响起,“仙女姐姐,你回来了吗?” 阿狸的心漏跳了一拍,是子清的声音!她来不及推门便飞了进去。 她看到,院子中,子清就坐在那株花树下,确切的说,是他的魂魄。 他没有看到阿狸,只是一直在重复,“仙女姐姐,你回来了吗?你为什么还不回来?我不想要变聪明了,你快回来吧……” 阿狸想说话,却发现喉咙像是被堵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了,许久才发出声音,“子清……” 可是子清没有听到她的声音,阿狸走到他的面前,他也没反应,而是一直在重复那几句话。 “为什么他看不见我?”阿狸惊慌道。 “因为他的执念太深了,在他死之前,就一直在等待,这份等待深入他的灵魂,占据了他的五识,他现在听不见也看不见,就只有生前的执念,即便是不进枉死城,也不可能投胎”,冥王感叹道,许久没有见到执念如此之深的鬼了。 “我不会走的,仙女姐姐还没回来,我是不会离开的,我离开这里,她回来、就找不到我了,仙女姐姐,我不要变聪明了,我也不要上学堂了,你回来吧”。小小的魂魄一直在不停的说,重复着他生前的等待。 “我想让他看见我,有什么办法?”阿狸急切的问道。 冥王摇头,没有什么办法能消除如此强大的执念。 阿狸蹲下来抱住子清,然而除了虚空,什么也没感觉到。阿狸的眼泪终于忍不住了,大颗大颗晶莹的泪珠流过她的脸颊,穿过子清的魂魄,掉落在地上。 突然子清不说话了,他停了下来,他感觉到了,仙女姐姐回来了。 “仙女姐姐你终于回来了!”魂魄的精光大涨,“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子清望着仙女姐姐的脸,“仙女姐姐,我再也不要变聪明了,你不要离开了好不好?” “好,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阿狸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嗯!”子清开心的笑了,“仙女姐姐永远不走了……” 此时,冥王突然发现,子清的魂魄正在慢慢变淡,“不好,他就要魂飞魄散了!” “怎么会这样?”阿狸惊道。 “执念是魂魄的负担,他先前的执念太强,魂魄被消耗的差不多了,如今执念一旦消除,魂魄就散了!” “那该怎么办?”阿狸努力的想要留住子清的气息,可是却不能阻止他的魂魄越来越弱…… 一直站在一旁的昆仑主伸手一抓便把魂魄收在手中,“还能怎么办?当然是趁他还没魂飞魄散,马上让他复活不就行了”。 第三十章 身世之变 子清的身体在屋内,但阿狸没有跟进去,她不敢去看子清的身体在临死之时,是什么样子。 饥饿的滋味不好受,那活活饿死,该有多痛苦…… 不知道昆仑主用了什么方法修补魂魄,显然这对他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转眼的功夫便出来了。 “他的魂魄已经归位,天亮便会醒来,事情已了,有缘再会,小阿狸,不要忘了你我的约定”。昆仑主墨发飞扬临去一笑,邪气十足,让阿狸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冥王也紧随而去,只有青羽还在屋中,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阿狸坐在树梢上,一如从前一般,仿佛她飘下去,就能看到子清坐在窗前读书。 “在想什么?”青羽不知何时站在她的身旁。 “我在想,如果我没有来凡间,子清会怎么样”。阿狸望向远方,那里是桑梓镇的方向,回想起初见的时光。 “他会按照司命神君的安排,一步一步走下去”。 “可是如果没有我,他可能早就饿死了。” “阿狸,你还不明白吗?你错不在此”青羽轻叹道,“身为天神,私自下凡,才是你最大的错,因为法力很容易改变一个凡人的命运,一个人的命运被改变了,会连带更多的人的命运随之改变。事情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也许到最后就会造成灾难。你已经快成年了,犯了错而不自知,这可怎么得了呢。” 青羽的语气严肃却又有些无奈,阿狸却没有在意,因为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青羽,你说,人没有了魂魄就会死,那神仙没有神识,会怎么样?” “你…为什么这么问?”青羽突然紧张起来,想起方才昆仑主临去之时说的话…“他…我是说昆仑主,是不是跟你说什么了?” “他…也没说什么”。阿狸突然想到,她把元神交给昆仑主的事情不宜让别人知道,所以说话间便有一些躲闪。 而这种躲闪看在青羽的眼中,就错当成了阿狸已经知道了当年的事情,内心一定惶恐不安,想到此,青羽出言安慰道,“当初你出生之时,并非没有神识,只是神识很微弱。你的母亲用自己的元神为你养了三千年的神识,你可千万不要辜负她”。 青羽话说完,阿狸却没了动静,半晌放听见哽咽之声道,“你,说的可是真的?” 青羽突然意识道,他好像说错话了!既然话已经说出口,想收回来也晚了,索性都说完好了。 青羽咬牙道,“没错,你的母亲云缪公主,为了你,不惜将自己的元神取出,交于昆仑主,在昆仑山寒潭底,为你炼魂三千年。三千年后,你才有了自己的元神,但是元神很不稳定,公主不顾虚弱,又给你输了一万年的法力,才有了今日的你……”。 阿狸的大脑一片空白,怎么会是这样?为什么会是这样? “难道你就没怀疑过吗?云缪公主是天界上一代的战神,法力高强,威震三界,比如今的离玥公主更胜一筹。可如今呢?只是一个多病多伤的神仙,要把大量的时间花在闭关修炼上。”说道此处青羽颇有些感伤。 “当初你出生之时,神识微弱,公主十分自责。其实不少仙胎生下来神识都不足,最常见的方法就是到凡间去轮回,在轮回中神识会慢慢自行修复,当然也不是都能修复成功,有一些会堕入迷障,永堕轮回。公主便是不肯冒这个险,才做出了那样的决定。” 阿狸已经泣不成声,她颤声问道,“这件事情,都有谁知道?” “云缪公主是战神,突然隐退,总要跟天庭有个交代。” “所以说,你们都知道,所有人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告诉过我!”阿狸不明白,为什么不告诉她呢,她曾经暗暗的埋怨过母亲,怨她将自己抛弃在外,怨她很少来看她…… “公主曾有严令,谁敢将此事泄露,一定会割了他的舌头,可是我今日,就豁出这条舌头去了”青羽苦笑道,“你可知,你为了陷害白霁私动月老红线之事,离玥上仙一眼便看穿了?可她却宁愿去历劫都不肯揭穿你,为什么?因为你是她的妹妹,是她的母亲用生命保下来的妹妹,她也愿意用生命来保护你。她愿意为你做一切,只希望你做天地间最快活的神仙。 阿狸,你真的要好好想想,如何去做一个神仙了,不然的话,你早晚会闯出祸来,你的姐姐,你的母亲,整个青丘都会被你连累”。 阿狸已经有些麻木了,心刺痛的太多,原来真的会麻木的,她的眼泪流了又流,终于再也哭不出来了。 “那你说,我该怎么做,才算是一个合格的神仙呢?”阿狸红肿着眼睛问道。 此时天已经快亮了,东方升起了启明星,成了整个银河最亮的一颗星星。青羽大仙看着天上的星子说道,“每一颗星子,都是一个寂灭的元神,这浩瀚的苍穹,就是上古以来所有归尘的神仙点缀而成,每一个神仙都是为了天地的正义,三界的稳定而选择寂灭。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神仙要有神仙的威严,更要有神仙的责任,等你明白了什么叫做责任,你就懂得如何做一个神仙了”。 阿狸点头,她诚然不明白什么叫做责任,在她的生命中,也并没有一种东西叫做责任,看来这个问题是需要好好的去想一想。 东方既白,雄鸡唱晓。黑夜退去,光明就要来临,天要亮了。 两人不约而同的望向那扇窗户,青羽道,“我已经消除了他的记忆,等他醒来,将会开始一个新的人生了”。 “多谢”阿狸艰难的将目光移开,她很想去看看子清,却明白不见才是最好。 “我们也走吧,”青羽拉过阿狸的衣袖,准备带她回天界。 “送我回青丘吧,我有点想家了”。 “好!”青羽悄悄的松了一口气,不枉他废了半日口舌,只要她能听进去便好,说实话他还真有点后怕,舍不得自己的舌头呢。 第三十一章 桑夏小仙 青丘是虽说是狐族的地盘,但并不妨碍它成为众多神仙妖怪们的居住地,青丘狐君素来英明,将一方之地治理的井井有条,大家的日子也过的平淡而清闲。 不过最近青丘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狐君的小女儿阿狸公主,从天庭返回青丘住着了,这本不是什么稀罕事,阿狸公主虽在天庭长大,偶尔回来小住也是常事。只是这次有所不同,公主突然对青丘日常治理的事务感兴趣了,每日让一个叫小灯的仙官进进出出的将各种杂务报上去给她看。 难道青丘未来的继承人已经定了?这可真不是一件小事,一时间青丘上下传的纷纷扬扬。 阿狸回到青丘,父君和母亲都不在,万千思绪在心头却无人可诉,浑浑噩噩中每日只是睡觉,突然有一天,她被窗外的鸟鸣惊醒了,青丘是四海八荒的仙界中,与凡间最相似的,有山川河流,花木鸟兽。从前阿狸总觉得青丘杂乱不如天庭整肃威严,如今却觉得这里有了几分家的意味,不似天界那般冷清。 阿狸迷上了探索青丘的山川河流,一日路过一座小山,碰到两个小妖因琐事吵闹不休,便顺手帮他们评了评理,顺利摆平了这场纷争。这件事给阿狸提了个醒,既然父君不在,自己身为公主,应该担负起治理青丘的责任。 于是乎,阿狸便在自己的狐狸洞,设起办公地点,把附近山上长得顺眼的小仙官都叫过来听用。 青丘地方大得很,发生的事情也很多,虽然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阿狸也处理的不亦乐乎。 这一日她出巡回到狐狸洞,就有小仙官过来报说,天界有人来拜访公主了。 “天界?谁?是阿姐派来的吗?”乍一听天界来人,阿狸没来由的心里一阵不舒服。 “应该不是,是一个名叫桑夏的小仙官”。 “桑夏?快让她过来!”阿狸喜出望外,桑夏可是她在天界为数不多的好友啊。 要说这个桑夏小仙的来历,还颇有传奇色彩。大约在千年前,东华帝君下凡历劫,在凡间做了一个修仙之人,桑夏便是他在凡间收的弟子,也许是天资不凡,东华帝君历劫归来后,特意渡她成了一个散仙,依旧称是他的弟子。所以说,桑夏虽然是一个飞升不过千年的小仙,但有着东华帝君弟子的身份,在天庭也算过的逍遥自在。 阿狸迷上东华帝君之后,经常往他住的紫宸殿跑,虽然不常见到东华帝君,却跟他这个小弟子很对脾气,两个人很快便成了莫逆之交。 想当初,阿狸在蟠桃会上跳飞天舞的主意就是桑夏出的,可惜还没等到蟠桃会开始,东华帝君不知从何处得知桑夏有大劫将至,为了避劫把她送去上清宫太上老君处听道去了。 不多时,桑夏小仙如小旋风一般,刮进了阿狸的狐狸洞。 “你师父不是让你在太上老君那听道千年吗?这才刚过了三百年怎么就肯放你出来了?”阿狸打量着桑夏缁衣垂髫打扮的如同太上老君的童子一般,惊道,“怎么太上老君让你看丹炉去了?”这也太不给东华帝君面子了吧? “哎呀哎呀!”桑夏甩手喘着粗气道,“出事了,出事了,出大事了!我是趁老君出门,装作童子的样子,偷偷跑出来的”。 “出什么事了,值得你偷偷跑出来?这要是被你师父知道了,你才出大事了呢!” “出大事了!”桑夏端起桌子上的茶水猛喝一气。“天庭好大一场热闹啊,可惜你没看着!” “什么热闹?”一听说热闹阿狸的心开始蠢蠢欲动,她这个好热闹的心是死不了了。 “我师父,跟羽族打官司打到了凌霄宝殿,冥王、东海龙王和司命神君也牵扯在内,官司打了整整一天,整个天界都去围观了,你说这场热闹还小的了吗?” 羽族,冥王,东海龙王,司命神君,照这个名单看来,这件事多半与白霁脱不了干系,只是东华帝君是怎么牵扯进去的? “到底出了什么事?你快说说”阿狸强做镇定,其实心里已经激动起来。 桑夏好不容易喘匀了气,兴奋的说道,“白霁下凡历劫你知道吧?你肯定知道,那东海公主喜欢上白霁了你也应该听说了吧?”。 “知道知道,天帝让那个汐颜公主下界与白霁历情劫三世,这些我都知道,你接着往下说”阿狸催促道。 “那二十八星宿中的奎木狼是我师兄你知道吧?但有一件事你肯定不知道!原来我师兄一直暗恋着东海的汐颜公主!”桑夏抛出一个惊雷,静看阿狸的反应。 阿狸果然惊到了,大张的嘴都忘了闭上。 桑夏对阿狸的反应还算满意,接着说道,“要说我这个师兄啊,还真是个情种,我猜他是苦恋公主多年却没有机会,这次汐颜公主下凡历劫,他也悄悄跟了过去,在凡间占山为妖。 据说汐颜公主跟白霁这一世是有姻缘的,而师兄就在他们结婚的时候施法将新娘抢走了!这还没什么,关键是他顺手把白霁的转世也给弄死了,这下可就闯了大祸了!” “等等!”阿狸突然打断了桑夏的话,“你是说,白霁的转世被奎木狼打死了? ” “对啊,怎么了?”桑夏正说到兴头上突然被打断,却是因为这种没营养的问题,让她很是疑惑。 “没什么,你接着说”再一次听到子清的死讯,阿狸等待着心里的悸痛,然而却没有感觉,原来她心中的那个少年,早已死了,从来不曾复活。 “喂喂喂!拜托专心一点,这可是天庭千年难遇的大热闹,你不好好听,对不起我辛苦下来一趟啊!”桑夏拍怕桌子,阿狸赶紧收回神思,摆出认真的样子,她才满意,继续讲到,“师兄把白霁的转世给打死了,跟汐颜公主在山上过起了恩爱生活,却忘了鬼神打死的凡人,魂魄不能入轮回的,只能进枉死城!可怜的白霁大仙,在枉死城呆了许久,最终还是羽族发现了异常,上报了天帝,结果天帝震怒,涉及到的神仙一并都提上了天”。 看来白霁这一世注定是要进枉死城啊,阿狸突然理解了凡人所说的世事难料,谁能想的到居然发生了这种事呢? “白霁也上天了吗?他的魂魄不是在枉死城吗?” “让他的元神归位了啊,元神归位他在冥界的魂魄就不作数了,就等于让他提前历劫归来嘛。这是好事啊,谁知道那个白霁是不是历劫历的脑残了,他居然不答应,一定要跟我们紫宸殿死磕,天帝已经罚了我师兄三百年监禁还不算完,还说我师父管教不严,要付连带责任! 阿狸怪不得你那么讨厌他,他果然十分可厌!”接下来桑夏用所有能想的到的词汇将白霁骂了一遍。 等她骂够了,阿狸才有机会问道,“后来这件事是怎么解决的?” “哎,别提了,师父自愿与白霁一同下凡历劫,羽族才肯罢休,天帝也消了气,不再追究冥王与司命神君,倒让他们走了大运。” “什么?东华帝君也下凡历劫了?”阿狸大惊,这是怎么了,天庭的神仙要组团凡间一世游吗? “所以我才来找你啊!”桑夏一把抓住阿狸的手,眼中含泪道,“你带我去凡间吧”。 第三十二章 我要下凡 桑夏吃光了狐狸洞里所有的水果,喝光了阿狸收藏的灵芝仙酿,指使小灯和一群小仙官去厨下做饭,如果做出来的东西能吃的话,她肯定也都吃光了。她打着饱嗝半躺在仙人椅上,评价道“青丘什么都好,果子好吃酒也好,就是没有会做饭的人呐。” “青丘也是仙界,神仙自然要辟谷,做饭是项多余的性能”。阿狸陪着她一阵胡吃海塞,眼下也撑的不得了,只是有气无力的回应着。 “所以嘛,还是凡间好,有各种美食,鸡鸭鱼肉,山珍海味,各色时鲜,点心蜜饯……嘶,想想就流口水啊”。 “凡间的吃食是不错,味道也很足,不像仙界的饭菜那般寡淡”阿狸迷迷糊糊一时不防,话一出口才觉得有些不对。 果然以桑夏的精明一下就听出了破绽。 “你去过凡间了?”桑夏腾地坐起身来,直视阿狸的眼睛。 “没,没有,我只是听说而已”。阿狸有些心虚的坐直了身子。 “听说?听谁说的?”桑夏逼问的紧不依不饶。 “听……我听灵华上人说的,就是司命神君府的那个灵华上人,他不是被贬下界了嘛,在凡间做了个土地爷,前几天他来青丘办事,与我闲谈之间说起的”,阿狸紧张的端起茶来喝了几口,方才她顺口扯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灵华上人。 “灵华上人啊,好像有听说过……”桑夏上天的时候,灵华正好遭贬,她还因此差点被分到司命神君府上做事,幸亏东华帝君收她为徒,才摆脱被司命神君使役的命运,相当此桑夏这心里真不是滋味,忍不住又要为师父鸣不平。 “这件事情真的不能怪我师父啊!” 阿狸没想到绕了一大圈又绕回了这个问题,只好再次敷衍道,“是是是,都怪白霁,他就是个做炮灰的命,司命神君都救不了他”。 “那你陪我去凡间好不好?”桑夏再次祈求道。 “不去”阿狸再一次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凡间一日游对她的身心造成的伤害还没有平复,时时梦到子清在梦中一直叫着“仙女姐姐,你怎么还不回来?仙女姐姐,我好饿啊”。凡间对她来讲犹如洪水猛兽,再也不想去碰触了,她也不希望好友因此而受罚。 “桑夏,你就不要瞎操心了,东华帝君是什么人?他历过的劫比你走的路还多,这点小事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啦,你要去凡间干嘛?拖他的后腿吗?别忘了你是天神,私逃下界是违反天规的,罪名可是不小,到时候天帝发怒,把你贬到凡间去做蚯蚓,吃土拉土,看你还想不想什么凡间的美食”。阿狸危言恐吓桑夏。 桑夏诚然是吓大的,素来胆子最小,不过这次阿狸可没能将她吓退。 桑夏面色凝重起来,语气间也多了几分无奈,“我也是不得不去啊,我师父虽然在历劫方面经验丰富,但是奎木狼师兄说师父有大劫将至,如果过不了这个劫,恐怕会永堕轮回!” “原来是这样……”这是阿狸不曾料到的,“只是他若有劫难,你去了管什么用啊?” “我知道我法力有限,但我愿意尽力一试,就算是为师父去挡劫我也心甘情愿”桑夏语气间透露出的坚决,让阿狸有些心动,她曾经以为自己很喜欢东华帝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感觉慢慢的淡了,时至今日,听闻帝君有难,她才发现自己对东华帝君的关心,半点都不如桑夏。 “你不是喜欢我师父吗?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受尽磨难吧?”桑夏眼珠咕噜噜的转,凑到阿狸耳边冷笑道,“还是你已经移情别恋,早已瞧上了别人,是不是那个白霁?” “去去去,谁喜欢他,”阿狸忙否认,心跳加速,面上泛红,好似被人说中了心事般,为了掩饰心里的小慌乱,阿狸急忙道,“慌什么啊,东华帝君在凡间可能才刚出生,不会那么快有什么劫难,咱们再从长计议嘛” “还计什么议啊,他们都下界半个多月了,我一直没逃出来,这次是趁太上老君去南极仙翁那里祝寿才跑出来的,再不去就真的来不及了!” “额。你要去凡间,你认得路吗?”不是阿狸冷血无情,只是她牢记自身的教训,凡间之事自有章法,神仙不应该干涉,再者说,对未卜先知的大劫她本身便是持怀疑态度的。 “我是不认得路,这不是还有你嘛”,桑夏忙赔笑道。 “我?算了吧,我可是有名的路痴,一点也帮不了你”。阿狸耸肩道。 “你傻呀,你是青丘的公主吧?青丘那么多神仙住着,还找不出几个认路的来?”桑夏既然选择逃到这里来,就是认定阿狸能帮她,她果然没料错,一句话把阿狸堵得哑口无言。 “可是…不对!天地间有无数个凡世,你怎么知道他们在哪一处凡世历劫?总不能一个一个的找吧?恐怕你还没找到他,他都已经老死了”阿狸终于扳回一城,心想这次桑夏可没辙了吧。 想那桑夏小仙跟在东华帝君身边那么多年,也不是白学的,当下神秘的笑着从衣袖中掏出一页纸,上面写着一个地名。 “这是我从司命神君的簿子上抄来的,只要我们到冥界去就可以通过幽冥路直接到达这个地方”。 “你你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阿狸震惊了,这些都是她用过的方法啊! “你忘了我在司命神君府上做过二百年的学徒吗?搞到这些只是一点点小意思罢了”,桑夏洋洋自得,阿狸垂头丧气,这下是真没办法推脱了。 “不过先说好,我可以让人送你去冥界,我就不能跟你一起去凡间了,阿姐还说让我过两天返回天庭呢”,阿狸顺嘴扯了个谎,所幸桑夏也并没有强求她一起去。 青丘应该有不少人知道去冥界的路,但也不好一一去询问…… 阿狸把小灯叫了过来,问道,“青丘有土地爷吗?” 小灯回道,“并没有,不过青丘新上任了一名掌地理的司衍史,听闻一些老神仙们都称他土地爷”。 “哦?掌地理的司衍史,也行吧应该,叫他过来,本公主有些事情需要了解”。 片刻过后,小仙官领着一个身材怪异的人进了狐狸洞,能在此时此地见到灵华上人,这等巧合真可以叫做有缘千里来相会,以至于阿狸一时都忘了愤怒。 第三十三章 再访冥界 自从来到青丘,灵华上人每日坐卧不宁,寝食难安。 当日阿狸是让他看顾子清,可子清平常也没什么事需要他出手,因此他也就不再挂心了,天界有旨意下,他便遵旨上天了,谁成想就是这个时候子清出了意外。 他原想躲个千八百年不跟阿狸公主照面,等公主气消了再来赔罪。谁知道他竟然会被派到青丘来做官,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啊。 今日灵华上人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来到狐狸洞,听候公主发落,没想到阿狸公主没有迁怒于他,只是寒着脸坐着。 其实阿狸心中恨不得将灵华上人大卸八块,只是碍于桑夏在此,追究前事未免会被她察觉,于是阿狸咬了半天的牙,最后从牙缝里挤出一句,“看看你这幅鬼样子,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成仙的”。 这是阿狸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语言了,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嘛,灵华上人倒没有放在心上,眼下能逃命就不错了,挨两句骂算什么。 “话不能这么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嘛”隐身一旁的桑夏突然现身说话,成功的把灵华上人吓了一跳,桑夏问道,“不知这位兄台如何称呼啊?” “在下元渡卿……”灵华上人被桑夏一句兄台给带沟里去了,一时不防将凡间的名字说了出来。 “元兄,失敬失敬”。桑夏抱拳拱手,笑眯眯道,“元兄既然在青丘做官,就应该听从青丘狐君的命令对不对?” “对,对对”。灵华上人连声附和。 “狐君虽然不在家中。公主代理青丘事务,如同君上,公主的命令你可要遵从啊”。 “那是那是”再次附和。 “现在公主要去趟冥界,还不快头前带路?” “是是是”附和成为惯性,灵华顺口答应了以后才反应过来,“公主要去冥界?” 阿狸点头,冷笑道,“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路径”。 “知道知道”灵华上人冷汗直流,他这条老命早晚要折在这上面,前些天羽族跟东华帝君打官司,不就是因为白霁大仙渡劫之事么?幸亏东华帝君将责任全担下来,不然肯定会波及到他,说不定就有被贬下凡间了。 躲得过上次,躲不过这次,时哉命也,他恐怕是翻不了身了。 “我们何时出发?”阿狸问桑夏,这种事还是早了早散的好,小心夜长梦多。 “不急,过两日冥王会例行上天汇报工作,趁他不在我们才好入冥界。你是不知道,这次天帝差一点就把冥王治罪了,他胆子那么小肯定不肯放人去凡间,所以要等他离开我们再去”。桑夏霸占了阿狸的床,舒舒服服的躺在那里修身养性。 “那不可能,没有冥王的帮忙你肯定找不到去凡间的路啊”。 “这你就不用操心了,我自有办法……”说着话,桑夏已经迷迷糊糊去会周公了。 两日后,三人按照计划前往冥界,青丘通往冥界的通道有几处,最近的地方就在不远的一个山涧底下,只是通道口被结界封死,应该是狐君所设,法力很强,阿狸颇废了一些功夫才将结界打开,进入冥界。 阿狸不是第一次来冥界了,对冥界的景象也比较了解了,桑夏就不同了,她是第一次来,而且她还有一颗凡人的心,对冥界有着最原始的恐惧。 “哇,冥界为什么不是漆黑一片?为什么不见妖魔鬼怪走来走去?无间地狱呢?刀山呢?火海呢?油锅呢?”桑夏好奇的连连发问。 “那些都是什么东西?”阿狸没好气道,“好了冥界到了,冥王也没立马出现在这里,看来是真的不在家,你打算怎么办?” 桑夏神秘一笑,从怀中摸出一颗流光溢彩的珠子,仔细看去就会发现那所谓的珠子竟是个活物,还在微微颤抖。 “四方虫!”阿狸与灵华上人同时惊叫道,不周山有四方神木,生五彩虫如大珠,通天地,能识途。不周山早已被撞塌,四方虫也就成了绝版,整个三界也没剩几个了,不知她从何处得来。 “原来它叫四方虫啊,我刚到天界总是迷路,师父便把它送给了我,我就叫它妖妖,可爱吗?”桑夏揪起四方虫给他们看。 “你有四方虫,能找到青丘的入口,自然也能找到冥界的入口,为什么来找我?”阿狸终于反应过来,有种深深的背叛感。 桑夏赶紧靠过来安慰道,“不要这样嘛,我本来是想一个人到冥界来的,可是冥界的入口都有结界,我法力低微根本打不开嘛,再说,我原以为阴曹地府无间地狱,到处都是刀山火海,扒皮抽筋,嘶,想想就害怕,所以才想有人陪我来嘛”。 阿狸就是拿这个死党没有辙,催她还是赶紧办完正事要紧。 桑夏将四方虫放在手心,念动咒语,轻喝一声,阎罗殿,四方虫便冉冉起飞了,三人紧跟在后,不一时便到了冥界的中央领导机构,阎罗殿。 冥王手下有十殿阎罗,轮流上班分片管辖,平日里的工作正如桑夏想象中的那样,审判鬼魂,虽然也有剥皮下油锅的刑罚,却不在此处执行,整个阎罗殿十分平和安静,并不是传说中的修罗地狱,鲜血满地。 桑夏要找的地方就在阎罗殿内,好在阎罗殿的防守并不是很严密,三人很容易就潜了进去。 首先要找的是生死簿,冥界虽然无权干涉下凡历劫神仙的命数,生死簿上却有他们的记载,只要找到了生死薄,就能得知他们究竟投胎去了哪一处凡世。 三人都变作鬼差在阎罗殿内寻找了一会便找到了生死薄所在的十层金光塔。 据说天地间的凡世也不是无穷尽的,而是一共有十万处之多,十层塔的每一层都放着一万个凡世中所有凡人的生死薄。从外面看这座塔呈金色,所以便称为十层金光塔,它是其中无数本册子高速旋转形成的幻影。 数十名判官围坐在四周,只需报上信息金光塔自会将制定的生死薄抛出。 阿狸暗地里对坐在门口的判官施了**术,那名判官便依照她的指令,念出东华帝君的名字。 第三十四章 轮回隧道 十层金光塔飞速旋转,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须臾,从第二层塔上甩下一本册子,落在判官桌上,桑夏忙打开看,却发现里面的文字都不认得。 “这是冥界特有的文字,三界中除了这些判官,谁都不认得”灵华上人提醒道。 “别担心,也许四方虫会认得呢,给它瞧瞧?”阿狸窃笑道。 桑夏白了她一眼,指了指判官,阿狸会意,再次加**力,重新施法,刚刚有些清醒的判官再一次陷入混沌。 桑夏将册子摊开放在判官眼前,问道,“如何去这个地方?” 中了**术的判官机械的答道,“引路牌”。 “对对对,我想起来了,要打开幽冥路去往凡间就要有引路牌的,”阿狸道。 “那引路牌在哪里?带我们去!”桑夏命令判官道。 被法术控制的判官乖乖起身,带他们穿过几道结界来至一个漆黑空旷的地方,在这里可以看到排成队的鬼魂还有阴差,他们都在排队领牌子。 “领到方才生死薄上所写之地的牌子!”桑夏命令道,判官便毫无顾忌的去插队了。 有两个鬼差在队伍的尽头发放牌子,发一个牌子便说一声,“左”或者是“右”,领到牌子的便依言向左或者向右走两步就消失了,想来是有结界。 还没等阿狸看明白规程,判官已经跟发放牌子的鬼差交流完毕,鬼差给了一个牌子,说了一声“左”,阿狸拿在手里一看正是一个引路牌。 “没错了。就是这个!”阿狸兴奋道,“我记得用它才可以打开幽冥路……” 突然背后被人猛拍了一下,阿狸猛回头,正对上桑夏怒睁的眼睛,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桑夏冷笑道,“你个骗子,我现在赶时间,等我回来再说!” 桑夏把引路牌拿在手中,反复看了两眼有点不放心,“能不能行啊?这个会不会是男左女右,万一进不去怎么办?” 看她在这里磨磨唧唧,灵华上人提心吊胆道,“仙子快走吧,这个时辰冥王都快回来了,一旦被他发现,可就……”。 一看见他这幅胆小怕事的样子,阿狸就想起来在凡间的时候,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一把将牌子从桑夏手中夺过来,塞给灵华上人,一掌把他拍进了左边的虚空中,“那就有劳灵华上人给你探个路吧!” 灵华上人瞬间就不见了,她俩在一旁等了一会,也未见异常,想必没有什么意外,桑夏便放心了,对那判官道,“再给我拿个牌子”。 判官又对那鬼差说了些什么,鬼差递出一块牌子,“右”。 “还真是男左女右啊”桑夏将牌子拿在手中,向阿狸抱拳拱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仙友后悔有期”。说着便大踏步向右边走去。 插队又磨叽的人走了,队伍又恢复了畅通,几个领了牌子的依次去往不同的方向。怎么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糟糕,阿狸突然发现了,领牌往左的都是阴差,往右走的都是鬼魂! “桑夏等等!不要去!”阿狸大叫道,可惜已经晚了,她眼睁睁的看着桑夏小仙被卷入了轮回隧道之中。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阿狸不知所措,突然身后传来阴璨璨的笑声,回身一看,那中了法术的判官不知何时已经清醒,身体暴涨数倍,居高临下俯视阿狸,“何方妖孽,竟敢擅闯冥府!” 个子大有什么用,阿狸一掌劈过去,便将他打回了原形,正欲将他制伏,问问如何解救桑夏,冥王突然出现在判官身前。 “阿狸公主,来我冥界与判官斗殴,意欲何为?”冥王向来很会做人,明明是阿狸攻击判官,却硬说成斗殴。 事已至此哪里还顾得上隐瞒,阿狸正准备把事情说出来,让冥王想办法救桑夏,突然轮回隧道内一道红光闪过,冥王脸色大变。 “谁进了轮回隧道?为何会有这诛仙之光?”冥王大惊道。 “是桑夏,东华帝君的徒弟桑夏小仙啊,她刚进去,你快救救她吧”阿狸急道。 “来不及了!轮回隧道是有去无回的,看到刚才那道光了吗?那就是诛仙之光,是神仙的元神销解时发出的光芒,只有诛仙台下的神兵戾气和轮回隧道的正反旋风能有如此力量。” “那跳诛仙台也不一定会死啊对不对!”阿狸仍然不愿意相信好友就此堕入轮回。 “要是公主殿下跳就不一定会死,但是桑夏小仙就肯定灰飞烟灭”冥王吹胡子瞪眼,“公主你是仙胎,天生的神女,桑夏只是个飞升不过千年的小仙,仙元不稳,误入轮回隧道,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不行,不行,听说凡人修仙十分不易,桑夏好不容易才修成仙,这下子又打入轮回了,岂不是白白修炼一场,阿狸急着催冥王想办法。 “我也没有办法啊,我虽然是冥王,也不是无所不能的……”冥王表示也没辙。 “无所不能……三界有没有无所不能的人我不知道,但是冥界却有一个无所不知的谛听!”关键时候阿狸突然想起了地藏王菩萨有一个宠物叫做谛听,号称三界之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如今正好去问它。 “话虽如此,”冥王面露难色,“地藏王菩萨虽在冥界,却是佛界之神,道不同不相为谋嘛,地府与地藏王菩萨其实并无往来……” “少来!你不是经常说从谛听那里打听来什么八卦吗?” “其实…那只是为了提高可信度而已,我连谛听的面都没见过……”冥王不好意思的说道。 “我不管,你带我去地藏王菩萨那里,我去求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能让桑夏就这样堕入轮回”。阿狸暗暗咬牙,下定决心,毕竟桑夏是她最好的朋友,也是自己将她带到冥界的,说什么也不能坐视不理。 “这个……”冥王颇有些犹豫,毕竟他与地藏王菩萨并没什么交情。 “别这个那个了,你可知桑夏是东华帝君最心爱的小弟子,等东华帝君历劫回来,听说他的爱徒误入轮回隧道,再也回不来了,你说,他会不会迁怒与你呢?冥王大人?”阿狸眯起眼睛提醒冥王。 冥王是聪明人,一点即通,“不用说了,我这就带你去地藏王菩萨那里,先说好,谛听可不一定会见你”。 第三十五章 谛听 仙界与佛家同属天界,不同之处在于仙界诸神起于上古神祗的遗泽,而佛界诸天起于大千世界十万凡尘,修道方式虽不同,境界却相似,万万年来都能相安无事。 地藏王菩萨是佛界四大菩萨之一,阿狸对佛界之事了解甚少,但这位地藏王菩萨的名头还是挺过的,他曾经发下洪誓大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在三界中名响亮的很。 地藏王菩萨曾说过,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因此他的住所在冥界极深之处的阴山背后,比十八层地狱还要深。 有冥王带路,可以在冥界瞬间转移,浮光掠影之间,阿狸还是看到了一些地狱的景象,烈火地狱,寒冰地狱,剥皮地狱……果然是触目惊心。 绕过阴山便看到一处佛光漂浮在亘古的黑暗虚浮中,虽然微弱,光明却传的很远,佛光笼罩之下,便是地藏王菩萨的住所。 佛光既是结界,冥王与阿狸降落在佛光上,面前出现了一扇门,一只麒麟端坐在门口。 阿狸一眼便看出这麒麟只是一个门童而已,很多神仙都喜欢弄一些障眼法来充当门童,但做的这么逼真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冥王用下巴指了指麒麟,示意阿狸上前,明白着不想淌这个浑水。 阿狸上前施礼道,“青丘九璃妬有事想求见谛听,还望通禀一声”。 那麒麟站起身来喘着粗气在阿狸身上闻了闻,便回身进门消失在结界中。 片刻后,面前的那扇门突然打开了,阿狸试探着往前进一步,果然畅通无阻。冥王一时好奇也进了一步,却被佛光给打了回来,只好老老实实的在外面等着。 阿狸双脚跨入结界,眼前的一切瞬间就变了,面前不再是冥界深处亘古的黑暗,永恒的虚无,而是浩瀚星空下一座华美的宫殿,强大的视觉反差让阿狸一时心动情迷,惶惶然迈上金阶进入宫殿之中。 迈入宫殿的一刹那,眼前的景象又发生了变化,头顶星空不变,无垠的宇宙之间,有一尊顶天立地的金身菩萨,不用说,这就是地藏王菩萨了,阿狸躬身行礼,她是天神无需跪拜,抬头间看到了菩萨的法相,果然是宝相庄严,令人不敢直视。 “青丘九璃妬拜见地藏王菩萨”。 “你是天界重仙,无需多礼”。菩萨的声音听上去也是那么庄重,带着禅意。 “菩萨,阿狸本不欲打扰菩萨清修,只因有急事要询问一下谛听,所以冒昧前来打扰,还望菩萨见谅”。 “你的来意我俱以知晓,”地藏王菩萨微点头,“世间之事,有因才有果,因果轮回,报应不爽”。 “都是我的错,若不是我带她来冥界,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阿狸自责道,如此看来菩萨什么都知道,那也没什么奇怪,谛听毕竟是他的宠物嘛,宠物能做到的事情主人肯定也能做到。 “你无需自责,此事与你无关,此乃桑夏命中该有的一次大劫,只因她飞升仙界三劫未满,迟至今日,此劫已避无可避,平安度过从此仙途坦荡,否则便会灰飞烟灭,化为烟尘”。 原来她真的有大劫,东华帝君没有故弄玄虚,但此事也证明了一点,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然劫难早已注定,再怎么躲也躲不过的。 “虽然此事不是因我而起,却也并不是与我无关,桑夏乃是我的好友,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堕入轮回,难道说她误入轮回隧道便是她的劫难了吗?她就要因此灰飞烟灭?” “非也,她并没有堕入轮回,而是到世间历劫去了”。 “什么?我亲眼看到她被卷进轮回隧道的啊。难道还会有什么转机吗?” “不可说,不可说”地藏王菩萨摇头道,“天机不可泄露”。 “那她怎么样才算是渡劫成功呢?我有什么可以帮到她?” “我可以告诉你如何帮她渡过此劫,但需要你付出一些代价,不知你可愿意”。 听到此阿狸不禁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如今连佛心也不古了,连这些法力高深的神佛办事之前都要先谈报酬,怪不得天庭**日趋严重了。 “什么代价?”阿狸怯生生的问道,毕竟她什么都没有啊。 “我想借你的元神一用”地藏王菩萨说道。 “我的元神?”阿狸有些奇怪,如今都时兴玩别人的元神了么?她的元神有什么稀奇?昆仑主是因为曾经修补过所以有感情了拿去玩玩,地藏王菩萨又要来做什么? “我知道你的元神不在体内,这只是一个约定,日后我若向你借,请你勿要推辞”。 “…好,”阿狸想了想还是答应了,“那我能不能问一下菩萨为什么要借我的元神呢?” 不知地藏王菩萨是不是没有听见,他没有回答,只是说道,“世间一切苦楚皆因执念,若能放下,便是渡劫”。 “菩萨,您的意思是桑夏的劫难也是因为执念太深?” “是,若想帮她渡劫,便要去到凡间,你能助她三日之内回归本身,便可成功渡过此劫”。 “回归本身?如何回归?”这一句阿狸却是没听懂。 “佛曰,不可说,届时你自会知晓,你要记住,你只有三日之期,你体内的辟光珠能在仙界保你无恙,在凡间它的力量会逐渐减弱,超过三日不止桑夏在劫难逃,你也会有危险”。 天上一天,地下一年,三日就是三年,听上去时间已经不短了,阿狸顿时信心满满。 “多谢菩萨指点”事不宜迟,阿狸向地藏王菩萨再施一礼退出了他的宫殿。 阿狸前脚退出佛光结界,结界内的景象瞬间大改,哪有什么星空宫殿,也没有顶天立地的金身菩萨,只有一只虎头狮尾麒麟足长相怪异的神兽蹲坐在神台上伸了个懒腰。 既然冥王已经被成功拉下了水,要去凡间还不是他一句话的事,冥王传令下去,不一时便有鬼差直接将阿狸带进幽冥路隧道,那里有两个阴差持牌在等着她。阿狸想到上次去凡间也是这个流程,没有经过发牌子的环节。 幽冥道中,那两名阴差一见阿狸便伏地磕起头来,口称大仙不止。 阿狸好奇道,“你们怎么知道我是大仙?” “大仙想是忘了,百年前您曾从此道去过凡间,就是我二人护送的啊!” 第三十六章 登徒子 阿狸万没想到绕了如此大的一个圈,居然还是要去灵鹫山。 按理说元神归位就意味着历劫结束,就算是白霁不肯罢休,历劫上了瘾,再投胎也就翻篇了,要在天庭重新备案,司命神君的簿子也会换上新纸,随机择一处凡世让他历劫,为什么还是选在了这一处凡世,还是在这个可恶的灵鹫山,难道说司命神君记吃不记打,又在搞什么猫腻?那他可真是活的不耐烦了,敢算计到东华帝君头上,典型的找死。 幽冥道还是那条幽冥道,走在其中的还是相同的人,百年之后重走幽冥道,尽管人间百年只是仙界百日,阿狸还是有了些物是人非之感。 上次得益于阴差消息灵通,阿狸顺利的找到了白霁转生之所,这次还需向他打听打听。 “我问你,灵鹫山附近如今可有一个名叫子清的人?” 阴差想了想回道,“并没有,大仙要找的可是上次那位?那您可就找不着了,我还记着呢,当年是我亲自将他的魂魄送进枉死城的,没个几百年是出不来的”。 看来白霁这一世并没有叫子清,他的命数是全新的,也许投胎到此处只是个巧合……如此一来想要找到他可不太容易,咦,为什么要找白霁?她明明是来找桑夏的,可是去哪里找桑夏呢? 阿狸突然想起一些有关于东华帝君之事,那时候她疯狂的迷恋帝君,喜欢到处打听关于他的事情。也不知是从谁那里听说帝君多次下凡历劫,在凡间不是帝王就将相,绝非是一般的人物。如果是这样的话,目标范围就缩小了不少呢。 想到此阿狸问那阴差道,“灵鹫山一代包括梵歌城,可有什么大官么?帝王将相?” “大官什么倒也没听说,只是梵歌城中住着现住着一位王爷……”。 那就错不了了,东华帝君找到了,桑夏还会远吗。 出了幽冥道结界,阿狸发现身处一条街道,此情此景似曾相识…… “这是……” “大仙,这里是桑梓镇呐,您不记得了?百年前小人也是将大仙送至此处的”,那阴差记性甚好,只不过马屁拍在马脚上。 阿狸恍然,“这里是桑梓镇?为什么与我记忆中,大不一样了呢?” “距大仙上次驾临已经过去了百年,世事变幻,沧海桑田,凡世中的东西总是变化的很快”。阴差解释道。 阿狸将两个阴差遣走,独自一人走在桑梓镇的街道上,虽然街道两旁的建筑已看不出曾经的样子,但还是有一种熟悉感,阿狸再一次感受到凡间的时光流逝之快。 前面就是许府了,她曾经在那里住了半年多,不知道如今又是什么样子。 虽然已经有心理准备,但面对眼前的断壁残垣,阿狸还是觉得感伤,这一地的废墟,早已没有了往日的痕迹,阿狸行走在瓦砾上,看着方位,寻找当初与子清住过的小院。 找到了,院子的东南角,应该就是此处,空气中仿佛还残留着白霁的气息,只是屋宇早已坍塌,断壁残垣中杂草丛生,院中不知何时长了一棵大树,枝干粗壮,枝繁叶茂,粉白色的花朵在夜光下收缩成花苞,悬在枝头如满天繁星。 “这是…木槿花……”熟悉的花朵勾起了阿狸的回忆,毕竟对于她来说,那还是不久前发生的事情。 难道这棵树就是当年小院中所植的那株木槿么?百年的时光,足以让一棵小苗长成古树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件旧日之物,阿狸一阵激动,站在木槿树下,攀一根花枝,回忆当日子清就是摘这棵树上的花朵充饥,此树犹在,而那个人却再也回不来了…… 也许是阿狸想的太入迷了,完全没有发现有人在悄悄的靠近她……等阿狸终于察觉到周围有凡人存在时,两人已经离的很近了。 也许是阿狸太轻敌,也许是那人的身法太快,就在阿狸抬手的一瞬间那人一个猛扑将她死死的抱在怀里。 阿狸瞬间被那人身上散发出来的酒气熏的快晕过去,神仙都敢调戏,真真是岂有此理!阿狸大怒,暴涨的仙力瞬间将那人弹开两丈远,摔倒在地。 阿狸本想好好的教训教训这个登徒子,但实在受不了他身上的酒味,只好作罢。 “呸!今天算便宜你了!登徒子!”不过还是有些不甘心呐,给你留点记号让你长长记性!阿狸隔空画了个乌龟拍在那人脸上,这个小法术足以让他顶着乌龟过一阵子抬不起头的日子了。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没想到这次刚来就被人调戏,出师不利啊。有一个登徒子躺在院子里,阿狸实在待不下去了,还是赶紧去梵歌城吧。 桑梓镇距离梵歌城不过百十里,对阿狸来说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但她才展开身法便落了下来,丹田沉滞,法力亏虚,她明明没做什么,为什么会有力竭之感?难道是因为元神离体?是了,地藏王菩萨曾说过,辟光珠只能保她在仙界无虞,在凡间它的力量就会减弱,自己的法力自然也会大打折扣。 刚才震开登徒子那一招是在是太浪费法力了,看来以后那样浮夸的法术是不能用了,保存法力以备不时之需。 阿狸踩着云头慢慢的飞行,等到达梵歌城时天都快亮了。 以前阿狸在凡间都是用隐身术的,但是隐身术很耗法力。阿狸觉得没必要浪费法力,也能隐藏身份。如今的她好歹也是在凡间混过的了,多少也知道如何在凡间行事。为今之计,最好是将真实容貌隐藏起来,变成一个普通的凡间女子,既不会惹人注意,还能节省不少法力。 阿狸虽然见过不少凡间女子,但熟悉却不多,除了陈婆婆,好像就没有别人了吧……不过还有一个人,虽然不是凡人,却长着一张凡人的脸,而阿狸对她是极熟悉的…… 不管了,反正这趟下来是为了帮桑夏那个丫头,借用一下她的脸有什么大不了的。 事实证明桑夏的容貌在凡人之中也只能算是平常,阿狸很顺利便进到了城里,在街上稍微一打听便找到了王府所在。 王府守卫森严,但却挡不住阿狸,为了节省法力她化成原形,隐身潜入王府,王府中最大最漂亮的屋子肯定是王爷住的,阿狸便躲了进去,蹲在屋梁上。 话说东华帝君风华绝代,气度无双,是天庭第一美男子,阿狸对他垂涎已久,苦于没有机会接近帝君,这次真乃是天赐良机,说不定她能趁机跟东华帝君互生情愫…… 阿狸蹲在屋梁上幻想了半日也不见所谓的王爷回来,终于有人推门进来了,却是两个小厮模样的人,一边打扫卫生,一边窃窃私语。 “王爷去灵鹫山打猎,说好今日回来,为何到这般时分还不见人呢?” “你还不知道呢?王爷昨晚夜宿山下桑梓镇,桑梓镇你知道吧?镇中有一棵百年的古树,年深日久,这树就成了精了!昨夜王爷遇到了树妖,据说还是个女妖,结果王爷就被妖怪把魂都给勾去了!嘿嘿,还不知道什么能回来呢!” “嘭!”不知是什么东西从梁上掉了下来,发出一声闷响,两个小厮回身寻看,却什么也没看着。 第三十七章 怎么是你?! 这里的王爷居然是昨晚的登徒子!阿狸惊的从梁上翻滚下来了,幸亏隐身了。 难道昨晚那个男的就是东华帝君的转世?阿狸心砰砰直跳,不经意间居然跟帝君有了如此亲密的接触,真是后悔昨晚为什么没瞧清楚,说不定就能…… 不过这间屋子真的是东华帝君的转世居住的地方吗,为何她在此没有感觉到半点他的气息呢。 正当阿狸困惑不解之时,门外传来一阵喧哗,几名丫鬟推门进来摆放了点心茶水,茶水倒没什么,点心的味道太香了,挑逗着狐狸敏锐的嗅觉……等她们出去后,阿狸马上跳到桌子上,挑了一个金黄色的大糕饼,一口咬下去,还没等它咀嚼完门再一次打开了。 门前站着一个黑桶,不对,应该是个人吧? 一身黑衣配黑色的斗篷,走夜路会吓到小孩的,王府的下人也都摸不着头脑,王爷从早起便是这身打扮了,也不知是中了什么邪。 看到来人的这身打扮,阿狸突然想起了昨晚她在登徒子的脸上画了一个乌龟,噗,看来果然是他。 王爷将下人全部遣出才解下斗篷,阿狸转到正面想看看东华帝君这一世长什么样子,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昨晚她出手之时也没着意留心,乌龟画的太大了,墨迹盖住了他整张脸,黢黑一片根本看不清本来面目。 对不起对不起,昨晚我不知道是帝君你啊,冒犯圣颜还望勿怪。阿狸在心里暗暗念叨着,并施法消去了他面上的墨迹。 嗯,没有了墨迹损颜,这张脸果然是英俊帅气,不输……阿狸突然瞪大的眼睛,一口点心没咽下去差点噎死。 这这这,哪里是东华帝君,明明是白霁!虽然他的容貌发生了一些变化,阿狸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这张脸化成灰她都认得! 怎么回事,她明明是找东华帝君,怎么偏偏找到了白霁?不行不行太混乱了,阿狸觉得自己需要冷静一下,先喝口水顺一顺。 就在阿狸喝茶水的时候,正在照镜子的王爷突然朝她这边望过来,阿狸一惊之下仓皇逃窜,茶杯都打翻了。 阿狸逃到屋顶上喘着粗气,怎么回事,她还是隐身的,明明没有破功啊,刚刚为什么感觉他看到自己了呢? 屋内,王爷一边打量着自己光洁如初的面孔,一边查看无故打翻的茶杯,突然拈起一块缺了一角的点心,若有所思。 阿狸在梵歌城里游荡,发现城中的变化很大,比以前繁华兴盛了不少,已经找不到曾经的影子了,只有那条流经城中的河,还是原来的河,日落西山,天色渐暗,阿狸蹲坐在河边的石头,顾影自怜。 没找到桑夏,没找到东华帝君,却找到了白霁,真是出师不利,而且一想到昨晚调戏自己的居然是白霁,阿狸就恨的牙根痒痒,恨不得把他彻底毁了容。 阿狸还发现自己的鼻子好像失灵了,白霁离得那么近,自己竟闻不到一丝他的气息。完了完了,鼻子都废了,毛色再好,也愧对九尾狐的称号啊。想到此阿狸深吸一口气,想试试鼻孔是不是有点堵,没想到却从空气中捕捉到一丝熟悉的气息。 发生了那么大的变故,阿狸都把灵华上人给忘了,他是早一步来凡间的啊,而且现在就在附近! 阿狸褪去原形,念动咒语将灵华上人拘来,没想到却拘来了一个胖墩墩的土地爷,一时忘了,灵华上人已经不是本方的土地了,咒语是拘不来他的。幸好灵华上人正在土地府中作客,经土地爷的传达,还是很快赶了过来。 “公主殿下,您终于来了,小神还以为公主把小神扔在这里,再也不准小神踏足青丘了呢”。灵华上人涕泗横流,悲惨惨的哭诉道。 经过昨晚之事,阿狸成功找回了对白霁的厌恶,看灵华上人也没有那么不顺眼了。 “其实公主不用亲自跑这一趟,让人带个信来,小神就可返回青丘了”。灵华上人谄笑道。 “想得美,本公主早就把你忘了,也根本不是因为这个来的,你知不知道,你前脚刚走,后面就出了大事了!”阿狸把桑夏误入轮回隧道及后来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灵华上人。 “原来如此,小神见到桑夏仙子之时,便料到事情有变,却不知是发生了这样的事……”。 “什么?你见到桑夏了?她现在何处?”阿狸急问道。 “公主别急,听小神慢慢跟您汇报”灵华上人道,“小神知道公主让小神到凡间是为了协助桑夏仙子,所以小神到了此处以后,便一直在寻找桑夏仙子,以为她很快便会来到凡间,没想到等了许久也不见她来。 小神来到凡间也半年多了,就在我来到凡间一月之后,这梵歌城发生一件奇事,城中有一位叶将军,他有一个女儿名叫叶轻妶,缠绵病榻已久,已经朝不保夕,突然有一天,她的病全好了,只是性情大变……“ “借尸还魂?!”阿狸脱口而出,怪不得,地藏王菩萨让她立刻来凡间助桑夏渡劫,她本来还在疑虑桑夏才刚投胎,此时只是个婴儿,怎么能渡劫呢?现在看来,菩萨定是早就知道了这一切,才让她即刻前来的。 不过阿狸还是有些疑问,“那你怎么确定她就是桑夏,而不是其他的孤魂野鬼趁虚而入呢?你去问过她了吗?” “小神没有贸然在她面前显身,但此女与东华帝君和白霁上仙的转世都有纠缠,而且小神私下里看着她的性情与桑夏仙子是有些相像的……”。如此鲜明的性格,只看一眼灵华上人就可以肯定她的身份了。 “你是说她跟东华帝君还有白霁的转世都有关系?这是怎么回事,东华帝君在哪?”阿狸急问道。 “公主有所不知,叶将军是前朝太傅之子,他有一个姐妹当年与皇帝有些私情,因为一些原因却没能进宫为妃,却为皇帝生下了一对双生子,后来皇后无子,便将双生子中的老大接到宫中抚养,便是当今的太子殿下,老二便是城中的辰王爷。” “这么说,那太子殿下便是东华帝君的转世,辰王爷便是白霁的转世,原来他们都是出生在此处,生死簿上写的是他们的出生地。”阿狸心下明了,“桑夏借尸还魂成了他们的表妹,果然是好复杂的关系。” “还不止这些呢。那叶小姐跟辰王青梅竹马,原本两人都快定亲了。谁知她大病好了以后却要去参加太子选妃,前几日便已经启程赶往京城了!若不是小神有事耽搁了几天,如今也快到京城了,岂不错过了与公主相见?” 第三十八章 宿醉的代价 原本一团乱麻似的事情如今已经很清晰了,阿狸也松了口气,既然找到了桑夏,无论如何都要把她劝回去,绑也要绑回去。 阿狸本想马上去京城,但灵华上人以为还要再确定一下桑夏的身份。 “说的简单,她人都不在这里了要怎么确定?”。 “公主对桑夏仙子的气息应该是十分了解的,只要去往叶轻妶住过的地方就可辨明她的身份了”。 “这倒是个注意,但是我发现我的感觉好像失灵了,我明明见到了白霁的转世,却完全没有感觉到他的气息”。阿狸困惑道,“可是我却能感觉到你的气息,这是为什么?” “额……”灵华上人似有难言之隐,缓声道,“那是因为这次渡劫事关东华帝君,许多神仙在天上看着呢,所以要掩去所有的痕迹……” “哦!我明白了!”阿狸恍然大悟,“原来之前是你玩忽职守,没有将白霁身上的痕迹全都掩去,我才能感觉到他的气息!” “冤枉啊冤枉”灵华上人委屈道,“这是冥王的责任,小神顶多这是知情而已,这也只是留一分神识未闭,在凡间根本没有任何作用,区别就在于渡劫成功后会保留凡间的记忆而已,小神也是实在不明白冥王为何会如此行事”。 “谁知道白霁要搞什么鬼,冥王也神神叨叨的,多半是有病”阿狸懒得理这些事情,既然桑夏不是正经投胎的,应该保留着自身的气息,这就好办了。 是夜,阿狸依旧变了原形,毕竟变回原形再用隐身咒节省许多法力。灵华上人将她引到叶府就走了,因他明日就要离开此处,所以河伯设宴为他践行。 阿狸一进到叶府中,便隐隐感觉到桑夏的气息,看来灵华上人所料不错,借尸还魂者果然是她。 顺着气息寻过去,最后到了一处精致的小院落,想必就是叶轻妶的闺房了,此处气息已经很浓了,但阿狸却又不确定起来。 因为她跟桑夏交情甚好,对她的气息也是极熟悉的,刚才只有些微气息的时候,那种熟悉感不是桑夏又是谁?但随着气息越来越明显,又仿佛与桑夏的气息有一些不一样,但又说不清是哪里不同,难道是桑夏在轮回隧道里滚了一圈,发生了突变? 进了院子,桑夏的气息铺天盖地,那一点不同被淹没了,阿狸觉得多半是自己的错觉,这里住的人肯定是桑夏,她现在去了京城,就是找东华帝君去了,阿狸总感觉桑夏与东华帝君还是不要见面的好,希望能在她见到帝君之前就把她带回去。 叶轻妶已经离家,这个院落空无一人,阿狸在里面转了一圈,也没发现什么好玩的,桑夏来到凡间还转了性了?以前在天庭她那里总有许多莫名其妙的小玩意。 阿狸正准备离开,突然一股幽香飘来,是酒!原来凡间也有这么香的酒啊,不输青丘的灵芝仙酿。 阿狸不由得顺着酒香找过去,发现香味是从墙外面传过来的,穿过高墙便是一座花园,此时正值春暖花开之际,满园的花香混着酒香甚是好闻。 酒香从花园中的凉亭中传来,阿狸过去一看,凉亭中空有一把酒壶残酒半杯却无人,向来夜已深,人已走了。 酒的香味实在诱人,阿狸忍不住跳上桌子轻尝了一口,唇齿留香,没想到凡间还有这么好的酒啊,几口将杯中之酒喝完,晃了晃酒壶,居然还有大半壶,这下好了,可以喝个痛快了。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阿狸贪恋美酒,却忘了凡间的酒容易醉人,喝多了自然会醉,既然醉了便睡吧…… 从一个男人的怀里醒来,就是阿狸为宿醉付出的代价,幸好不是陌生的男人,而是她旧日死敌的转世刚结下的冤家,可恶的登徒子! 啊啊啊啊……阿狸尖叫,她只记得昨晚喝的尽兴便睡着了,谁知道醒来却看到白霁一张放大的脸,定睛一看原来是那个登徒子!这一惊吓把阿狸彻底吓醒了,发现自己被登徒子那个什么王爷抱在怀里,所处的小空间正在移动,原来是在马车中。 辰王爷看着怀中的小狐狸惊恐的四处挣扎,便促狭的抓住它的两只耳朵捏在一起,软软的耳朵翻了过来,露出粉红色的嫩皮。 “疼疼疼……”阿狸抗议道,当然发出的只是吱吱声,“白霁我要杀了你!” 怒上心头阿狸顾不得被上面发现的危险,便要使出法术教训教训这个登徒子,但她马上就发现一个可怕的问题,她周身的法力都被束缚住了,无法变身也不能使用法术了! 这是怎么回事,阿狸惊恐的瞪大眼睛,这才发现在她的左手,不对是左前肢上拴着一根银链子,样子很诡异,上面还刻满了梵文,只要她试图使用法力,便会发出灼热感。 什么东西?阿狸怒甩手,希望能将它甩脱,无果后又用牙齿咬,折腾了半天那银链就像生了根一样,动也没动一下。 辰王爷一直默默的看着它折腾,等它累了停下来才扯着链子将它拽进怀里,摸着它柔软的毛皮道,“会偷酒喝,果然是个有点道行的小狐狸,幸亏有这条链子,要不然还栓不住你”。说着手上使劲从阿狸的尾巴尖上拔了一根长毛,疼的阿狸呲牙咧嘴,狐狸长长的尖齿露出了出来甚是恐怖。 但辰王却不怕,伸手点了点阿狸的鼻尖,皮笑肉不笑,“不要咬人哦,否则把你扒了皮做披风哦”。 瞅着那张万恶的脸阿狸真想咬他一口,可是她忍住了,现在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她可不想被扒皮。 眼下只盼着灵华上人早点找到她,帮她解开这条该死的链子,到时候再收拾他。 接下来任辰王怎么拨弄它,阿狸都一动不动,趴在那里装死。 辰王突然想起什么似得,从一旁的箱子中翻出一个细长的盒子,里面有一卷画,只见他把画打开,放到阿狸的眼前,揪了揪它长长的睫毛,阿狸被迫睁眼,看到眼前的画也吃了一惊。 这幅画她以前见过,就在灵鹫山上子清曾经住过的寺院,里面就有这一副画,当时她还奇怪为什么画上的狐狸竟会是自己。当时她就猜测这幅画是白霁的第一世所画,没想到几百年过去了它居然又回到了白霁转世的手里,这难道只是巧合? “狸奴小影”辰王指着画中的字道,“原来你就叫狸奴,看来是个家养的小狐狸”。 我才不叫狸奴!狸奴分明是宠物的名字,本公主是青丘的大仙,才不是什么家养的狐狸! 第三十九章 为什么不对称? 马车辘辘而行,从他们的谈话中阿狸得知辰王正是要去京城,八成是去追回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妹。可惜啦,阿狸不免感叹道,白霁这一世又是做炮灰的命。 辰王对阿狸柔滑的毛皮很感兴趣,一直将它抱在怀中,摸搓它的皮毛,狐狸这种动物对顺毛感觉甚好,阿狸觉得这种抚弄也蛮舒服的,也罢,本公主就搭你这趟顺风车了,活该你给本公主捏肩捶腿。 仲春的天气已有些热,马车里通风不够怀里又抱了个毛茸茸的小狐狸,时至中午辰王不觉已出了一层薄汗。人马停下来歇息时,便吩咐近身的侍从打来清水拭面。 辰王府的管家姓吴,对主子忠心不二,出门在外王爷身边的事总是要亲力亲为。当下打来了清水,殷勤服侍辰王净面,因看见熟睡中的阿狸双爪紧抠着王爷的银团龙袍,若它一个不巧就抓伤了王爷咋办? “王爷,这就是您今早捉的小狐狸吧?倒是雪白可爱,只是它毕竟是畜生,若是野性难驯,不小心伤了王爷就不好了,再者说,这些小兽看着干净,身上都有虱虮甚是不洁,还是让它卧远一点吧。” “你说的也有道理,”辰王从善如流,“叫人打一盆温水来。” 可怜睡梦中的阿狸被扔进了水盆里,从未有原形洗过澡的小狐狸吓得一个激灵,正欲窜飞却被脚上的链子猛的拽回了水里,后挫力激起水花把它刚睁开的眼也给迷了。 一双大手捞起它挣扎的小身躯,又放在水里搓了搓,邪恶的声音从头顶传来,“要洗干净才好,不然本王可不能让你上床睡觉。” 阿狸现在根本没心思听他说了些什么,因为洗澡太可怕了,尤其是对于圆毛的动物,液体刺激毛发的感觉很不好万恶的水顺着毛发流下来总往它的口鼻耳朵里钻,阿狸不得已塌下毛茸茸的耳朵,紧闭双眼,银牙暗咬,好似受刑一般。 终于洗好了,辰王将阿狸从水盆里捞出,放在一块软布上,准备给它擦干,身上沾水又受到风的刺激,处于动物的本能,阿狸猛的一阵旋风甩,从尾尖甩到头,晶莹的水珠四处崩开,辰王首当其冲,被溅了满身。 总算是出了一口气,阿狸幸灾乐祸的歪头看着辰王,想看他狼狈不堪的样子,岂料辰王并未生气,仍旧笑着拿起软布包住阿狸的身体为它擦干。 动物是没有什么羞耻心的,变回了原形的阿狸也一样,所以它没有在意洗澡被人看光光,但是它仍旧不能容忍…… “一,二,三,四,五……”辰王的手划过狐狸腹下的一个个小凸起,一边轻声数道。 “一,二,三,四……”当他数到另一边时阿狸才突然意识到他在数什么! “咦,只有九个?为什么不对称?狐狸都是不对称的吗?”辰王好奇道。 阿狸现在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去!不对!先咬死他再钻地缝!恼羞成怒的阿狸张嘴就往那只作恶的手上咬去。 不过辰王动作更快,他伸手便抓住了狐狸的尖嘴巴,将张开的尖嘴攥合在了一起,阿狸很悲催的咬到了舌头…… “咬人可不是好习惯,罚你今日不许吃饭。”辰王说到做到,一盘盘的饭菜摆上来,阿狸却被栓在角落里流口水。 我就说白霁的转世能有什么好人!阿狸怨念的诅咒道,变成了凡人还那么可恶,等着吧,本公主一定让你好看! 辰王好似没看见小狐狸喷火的眼神,与它同吃同住,夜则同寝醒同榻,人人都道这小狐狸不知是前世修了什么缘法才能有如此的福气,殊不知阿狸心里的怨气似海深。 三日后的夜晚,阿狸殷殷期盼的灵华上人终于出现在眼前。 “公主殿下,你这是……?”灵华上人发现阿狸不见了,通过土地爷的地下情报网络一路追寻而来,谁承想几日不见,公主殿下竟弄的如此狼狈。 “别提了,快救我!”阿狸抖动前爪上的银链子。 灵华上人早已看到是有东西束缚了阿狸公主的法力,只是他也无能为力,“恕小神法力低微,此物上有佛家结界,应有佛道诸天加持,别说解开此链了,就连靠近公主殿下都不能够啊。” “什么?我好不容易把你盼来,盼你带我脱离火坑,你却无能为力?”阿狸气急败坏,用牙奋力去咬那链子,去差点被灼伤,慌乱之间打落了身边的一本书,那边床帐里的辰王似有惊醒之态,阿狸连忙吩咐灵华上人道,“快去找人,回青丘去找人来救我!不然找冥王也可以!不管是谁!” 灵华上人领命而去,阿狸悄悄的回到床帐中,努力的遏制一口咬断那人脖子的想法,带着愤懑与不甘睡去。 梵歌城距离京城并不远,十日之内的路程,转眼即到。 辰王虽不在京城长大,从未到过京城,皇帝也没怎么想起过还有他这么个儿子,但他的同胞兄长已身为太子,对他也甚是关爱,因此他虽然不是很识时务,时务还是很识他的。 得知他要入京,早早有官员在城门外迎接,遥见辰王车马来到,早有太子府的官员迎上去,辰王下车于诸位大人稍见礼便上车而去。 只这一照面,那些官员与围观人等皆咋舌,纷纷道,“原只道太子殿下姿容无双,气度万千,不曾想他这位兄弟也不遑恤让啊。” “正是,果然不愧是一母同胞,只从这两位皇子的面容便可想象当年天下第一美人叶潇潇是何等的美貌了……” 当然这些话尽是私下议论,毕竟谁人敢直呼太子生母的名讳呢。 太子与辰王姿容无双,一时双璧,与其他皇子犹如云泥之别,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当初后宫诸妃费尽心思也不让叶潇潇入宫了。 美人之貌,倾城倾国,后宫粉黛三千岂甘心无颜色,可怜红颜命薄,相隔未千里,却远如天涯。 第四十章 宠物的悲惨生活 郢国是这一处凡世中的一个不大不小的国家。定都渭城,已历十帝。 如今的郢国帝王郢怀帝年过五旬,膝下皇子公主数十名,可见年轻时身体甚好,精力都用在了繁衍后代上,未过半百身体便不行了。自从三年前册立太子,朝事多委东宫,皇帝陛下便整日沉迷于修仙访道,妄想着白日飞升。 辰王进京的第一件事便是进宫觐见,阿狸跟他的行李一起被送到了太子府。 太子府是当今的太子殿下还是皇子时所住的府邸,如今太子住在东宫,此处只是一座别苑。辰王从未进过京,在京城也没有府邸,太子殿下特地安排他住在这里。 人都说京城何等的繁华,天家何等的富贵,阿狸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她只感觉到愤怒,这些愚蠢的凡人,居然把本公主关进笼子里! 玉皇大帝的凌霄宝殿都困不住我,如今却要被困在这小小的笼子里,阿狸觉得无比屈辱,奇耻大辱!这条该死的链子不光禁锢她的身体和法力,还削弱了她的感官,只不过是小睡了一会,醒来就被关进了笼子,还挂在廊下显眼的地方与一只黑黢黢的凤头八哥为临,供那些凡人赏玩。 那只该死的八哥用尖喙不停的啄阿狸的屁股,可笼子太小她又转不了身,真真是生可忍孰不可忍!阿狸疯狂的撕咬脚上的银链子,来呀来呀,你有本事勒死我啊! “慕清哥哥,这只小狐狸怎么了?是不是得了什么疯病?”娇滴滴的声音传来。 “它是有些毛病,脑子坏掉了。”不知何时,辰王已回来了,身边还带了一名妙龄少女。 “真是可惜了,皮毛还是挺漂亮的,不如宰了它,取这皮子做个箭袖。”那少女笑道,阿狸立即怒目以视,发现眼前的女子明眸皓齿,却是个美人,还是个旧相识——东海的夕颜公主! 怎么把她给忘了,她与白霁的情劫有三世,这才是第二世啊。 好好好,真是冤家路窄,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算你狠,一上来就要害本公主,等本公主脱了困,看我怎么收拾你! “丝羽郡主若是喜欢,我这里有上好的白狐腋袖,改日便送些去府上。这只小狐狸是我从小养大的,虽然不甚聪明,还算乖巧,留它做个宠物,聊以解乏而已。”辰王隔着笼子伸手指进去抚平阿狸背上竖起的毛。 丝羽郡主被小狐狸恶狠狠的眼神瞪得有些不舒服,拉住辰王的臂膀道,“今晚太子哥哥要在东宫给你接风呢,慕清哥哥我们快过去吧。” 喂喂喂先别走,把我放出来再走啊,阿狸眼巴巴的看着辰王消失在视线中,心中把白霁和汐颜诅咒千百遍。 在笼子里分分秒秒都是煎熬,不知煎熬了多久,阿狸终于迷迷糊糊睡着了。等她再次醒来,已经睡在一张暖帐华被的大床上。 她是被酒气熏醒的,辰王跟初见那天一样,喝的烂醉,他把脸埋在阿狸的毛里,温热的气息喷在阿狸的脸上。 走开,你这个醉鬼,阿狸把酒气熏的受不了,挣扎着准备起身离开。 辰王并没有睡着,感觉到阿狸的抗拒,抬起头轻笑道,“怎么?你不是喜欢喝酒的么?” 本公主是喜欢喝酒,但不喜欢闻你身上的酒臭闻,滚远点,把我的毛都熏丑了。阿狸努力的挣扎企图脱身。 辰王眯起眼,盯着阿狸的眼睛,喃喃自语道,“这双眼睛还是看的出来……” 看什么看?愚蠢的凡人,翻了个白眼,放弃了挣扎,也不在理会他。 辰王不再折腾阿狸,翻身自己睡了,突然又回来把阿狸圈在怀里,放平身体,还给她盖了被子。 “乖,睡觉了。”轻轻的拍了两下,便转身睡着了。 阿狸却了无睡意。 此情此景,正如当时初见子清之时……人家虽已百年,对于阿狸来说,仿佛依旧在昨日……魂魄会有记忆吗?为什么前世今生会做出同样的事情呢?不对,就算魂魄有记忆,子清的魂魄也已永困枉死城了,辰王的魂魄是白霁的元神重新生成的。 难道真的只是巧合吗?不对,肯定是巧合,子清那么乖巧善良,与眼前的登徒子是不会有任何联系的。 阿狸正欲团身安睡,却被身下的一个硬东西硌到了,刨出来一看,原来是一片玉锁,玉锁小而精致,玉质温润通透,是块好玉。 仔细看玉锁上还刻着字,是个清字,今日听那个郡主叫他慕清哥哥,想必背面便刻着一个慕字,阿狸翻过来却发现背面刻的字并不是慕字,而是一个洛字。 洛?这是什么意思?阿狸百思不得其解,最后便睡着了。 次日开始阿狸便正式开始了它的宠物生涯。 全京城的人都知道了,辰王有一只心爱的宠物狐狸,无论是去赴宴,还是去游玩,总是随身带着他的宝贝狐狸,片刻不离身。 一时间无数的女子都盼望能够与阿狸易地而处,只要能让英俊潇洒的辰王殿下这么抱一下,死也甘心了。 阿狸能够感觉的到辰王并非是真心的喜欢她,他抱着狐狸到处走,肯定是有其他的目的。至于他的目的是什么,阿狸暂时不感兴趣,她只知道跟着辰王殿下四处去吃宴席着实是不错。这几天她尝遍了人间的珍馐美味,只凭这一点,就不虚此行。 一日阿狸正在辰王的袖子里睡觉,期待晚上要吃什么呢,一阵说话声将它吵醒了。 “你来京城这几日,可还住的习惯吗?” “多谢大哥细心安排,我每日都过得逍遥快活,再这样下去,我可就乐不思蜀啦。”辰王笑道。 阿狸突然意识到外面说话的是人,应该就是她朝思暮想了上千年的东华帝君! 阿狸拼命挣扎,终于辰王将它从袖子里取出,阿狸迫不及待的望向东华帝君。 果然不愧是东华帝君的转世,不但形容俊美,眉宇间自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质,想当初阿狸就是被他这种气质所吸引的。 “这就是你的宠物狐狸?听说你甚是喜欢它,”看着辰王袖中取出的毛茸茸的小狐狸,太子有些好奇,伸手欲摸,只见小狐狸立即将柔软的爪子伸出抱住了他的手。 “果然有些意思”太子笑道,欲收回手来,小狐狸却不肯撒手。 帝君帝君,你带我走吧,我再也不想被这个登徒子蹂躏了…… 第四十一章 凶星转世 阿狸殷切的期望太子殿下可以将它带离火坑,除了心中对东华帝君的钦慕不说,这个太子殿下一看就是个慈眉善目的好人,才不会像登徒子一样折磨它。 不过太子只是觉得它有些意思,没有真的对它有意思,对于阿狸投靠的意思,太子殿下也只是摸了摸她的小爪子意思意思。 倒是辰王先开口道,“看来它很喜欢大哥,若是大哥喜欢的话,就拿去玩吧,我记得大哥从前也是喜欢这些玩意儿的。” 太子笑道,“君子不夺人所爱,况且如今我也无闲暇照管这些。倒是你,我还记得你不喜欢这些走兽,最喜欢飞禽,如今怎么转了性子?” “梵歌城一别十年,母亲去世了,大哥做了太子,又有谁是不变的呢?”辰王淡淡的说道,语气之间略有沧桑之感。 同胞兄弟,少年离别,十年生死不相闻,怎能不让人叹息。 一阵唏嘘过后,太子安慰兄弟,“你且不用担心,虽然父皇还是不肯见你,只要有我在,这只是早晚的事?。” “大哥不必为我费心,我亦无所求,来这京城也只是游玩一番,了却我一桩心事罢了。见也好,不见也罢,于我而言,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辰王语气仍是淡淡的,听不出任何情绪的波动,只是抚摸阿狸的手劲略大了些。 “你能想得开,也算是一件好事,只是大哥总觉得……”太子顿了一下,没有继续说下去,改变话题道,“听说北郡王府的丝羽郡主与你走的很近?你觉得郡主如何?” 这个问题明摆着是说亲,辰王没有回答,反过来问道,“大哥以为如何?” “北郡王手握兵权,在军中势力极大,他只有这么一个女儿,郡主也是名动京城的大美人,琴棋书画无一不精?,温婉贤淑堪为……” “嗤~她这么好,何不娶了于我做皇嫂?”辰王笑道。 太子被堵了回去也掌不住笑了,半晌方住。“算了算了,你若不喜便少要招惹她,免得到时她执意嫁给你,我也帮不了你。” “多谢大哥教诲。”辰王漫不经心的应到,顺手拔了阿狸耳朵上的一根长毛,看它疼的龇牙咧嘴。 这一天辰王独自一人喝的大醉,深夜坐在屋顶上赏月,阿狸也被逼一起在夜风中凌乱。 “小狐狸,我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一只手粗暴的将昏昏欲睡的阿狸弄醒了。 讲你个大头鬼啊,你不睡本公主还要睡呢,每天消化食物也很消耗体力的好吧。阿狸不情愿的翻个身继续睡。 但宠物是无法违背主人的意愿的,辰王拔了它几根毛让它清醒了一下,给它讲了一个很狗血的故事,据阿狸推测那应该就是他悲催的身世。 二十多年前,如今的皇帝还是太子,那一年北国入侵,直逼京城,太子出京躲避到了梵歌城。在那里遇到了容色倾城的叶潇潇。 正如戏文里写的那样,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个人很快便如胶似漆了。太子许诺等打退了敌军,一回京便会派人来迎娶她。 很快叶潇潇怀了身孕,敌军也退了,这时,传来消息,先帝年事已高,受到惊扰,在蜀中病故了。太子即刻回京举行登基大典。 临行前,他再一次许诺一定会迎她入宫。叶潇潇信了,毕竟她腹中还有他们的皇儿呢。 天真的女子以为很快就能等来诏她入宫的圣旨,没想到等了许久,却等来了一群刺客。 刺客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治她于死地,幸好叶家防备森严,活捉刺客。刺客的身份被揭穿,全都是大内侍卫。 叶潇潇未婚先孕的事情也瞒不住了,她的父亲叶太傅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拼上三朝元老的身份和叶家世代的清名,亲上金殿质问新帝。 新帝无奈只得吐露真相,并非他有意负心,怎奈凶星降世,不得不防啊。 原来,怀帝登基后便想迎叶潇潇进宫,但此时司天监来报,发现有凶星即将降世,是为皇子,日后必将弑兄杀父,独霸皇权,天下怕是要大乱。 算算时间这凶星指的就应该是叶潇潇肚子里的孩子,为了天下安定,更为了自己不被儿子所杀,怀帝这才痛下狠心,杀人灭口,釜底抽薪,想要永绝后患。 彼时朝廷中分为两派,一派认为仅凭天象之说便杀妻灭子,简直是草菅人命。而另一派则认为事关社稷安危,必须斩草除根。两派相持不下,最终前者略胜,怀帝不在动杀妻灭子的念头,但他心中已有了阴影,从此不再提迎叶氏入宫的事,任由她自生自灭。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叶潇潇生下了一对双胞胎男婴。在叶太傅的坚持下,皇家还是给了他们一个名分,承认两个孩子是皇室血脉,按照皇子的排行起名君慕洛,君慕清。 这两个孩子虽然有皇子的身份,皇家却从来没有想起过他们。叶太傅去世之后,家道中落,孤儿寡母在梵歌城中过得十分艰难。 就在他们十二岁那年,事情突然有了转机,宫中皇后无子,又不甘心大权旁落,想要收养一名皇子,苦于没有合适的人选。 这时有人便向娘娘建议,这两位遗落在民间的皇子,不是正好的人选吗? 虽然有凶星转世的传言,但也不能两个人都是凶星吧?只需要由司天监出面甄别出哪个是凶星,皇后娘娘自可放心大胆的收养另一个。 皇后娘娘采纳了这个建议,领养了双胞胎中的大哥君慕洛。君慕清便是被司天监判定的凶星转世。 时光荏苒,十年已过,当年沸沸扬扬的凶星降世也早已被人淡忘。梵歌城出生了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已经贵为太子。 人都道辰王殿下玉树临风,神仙一样的人才,全不记得当日弑兄杀父的预言了。只有厉害相关的人才会记得,那个高高在上的迟暮帝王,依然在恐惧,不敢见他未曾谋面的儿子。 第四十二章 出游万方 夜已深,明月西垂,夜风微寒,讲故事的人已经坐着睡着了,阿狸却了无睡意。 怪不得天规说凡间是来不得的,很多事情,看和经历完全是两回事,凡间的情感对于神仙来说,真真是一剂毒药。 这么狗血的剧情如果出现在司命神君的簿子上,也算不得十分精彩,阿狸顶多会赞他一声脑洞大开。可它真实的发生在眼前这个人的身上。 他没有过多的描述幼年时的生活,只是说日子过得艰难,阿狸却没来由的心痛,她突然想起了子清,在她离开之后,他的生活是不是也很艰难? 辰王在梦中呓语,“母亲……母亲……为什么不是我……母亲,不要打我……仙女姐姐,你为什么还不来?……” 阿狸的心猛的一颤,他刚说了什么? “……仙女姐姐,你为什么还不来?” 子清……这明明是子清说过的话……难道他会有记忆?这不可能,子清的魂魄还在枉死城呢,眼前的人根本不可能会有那一世的记忆……可他却说出了同样的话,连声音语调也十分相似…… 清冷的月光下,沉静的睡颜与记忆中的眉眼重叠。阿狸紧紧的盯着那张脸,仿佛下一秒,他就会睁开眼,还是那个双眸清澈明亮的少年…… 阿狸永远也忘不了子清至死不渝的等候,耗尽魂魄精元的执念,支撑的那一声声呼唤,仙女姐姐,你为什么还不回来…… 虽然知道他不是子清,但是很像啊,像到阿狸宁愿蒙蔽自己,以解心中的内疚。 子清,你想要什么?仙女姐姐都会帮你拿到。因为我是神仙啊,万能的神仙没有什么做不到,跟着仙女姐姐,你什么都不用害怕……什么都不要害怕…… 辰王醉酒在屋顶睡了一宿,次日便得了风寒,日日延医调养,不能下床。其实他远没有病到不起的程度,只不过如今局势尚未明朗,不宜在外多走动,借病偷闲罢了。 午后喝完了药,辰王无事便玩起了阿狸毛茸茸的大尾巴。自从那夜之后,小狐狸倒是安静了许多,也肯主动跟他亲近了,他记得那日说了许多往事给它听,难不成你竟真的听懂了不成?辰王盯着阿狸如漆般亮晶晶的黑眼睛,取了一颗果脯送到它的嘴边。 “难道你真的是个小妖精不成?为什么不变个美人来给本王瞧瞧?” 切,有本事把这个银链子摘了,本公主给你变十个八个美人来,吓不死你。 阿狸欢快的磕着蜜饯干果,辰王披衣起身到窗前去看书。这些天相处下来,阿狸发现此人比预想中要深沉的多,喜爱读书文墨,这点与子清倒是相似的。她常常想,也许子清变聪明了以后,就会如他一般吧。 阿狸还留意到,他多读之书涉猎广泛,主要以时论,策论,兵法为主。 纵然阿狸很单纯,毕竟也活了两万多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在她看来,辰王君慕清心机深沉,必有所图,难道他是想做皇帝? “看什么?”辰王发觉被阿狸偷窥,把它抱起来,放置膝上,轻轻拍打着它的头,时而捏捏软滑的小耳朵,午后的时光倏忽而过。 辰王病愈之后,并没有在京城常住,而是打算出游万方,纵情山水。 此时已是初夏,正好往北走,顺便也能避开炎炎夏日。 辰王此次外出轻车简行,所带的行李不多,阿狸正好便是其中一件。 竹制的轻便马车通风透气正适合夏天使用,只用一匹马拉车也走的平稳不慢。只不过天气渐热,阿狸法力大减,竟也感觉到凡间冷暖,幸亏她刚换毛,皮毛算不上很厚实,不然真要热死了。 这天中午,金乌将军当的好差事,日头毒的很,阿狸在马车中热的受不了,顾不得形象,直吐舌头散热。 辰王给它喂了一点水,安慰道,“前面不远就是凉州城了,凉州凉州,一听就很凉爽对不对,听说凉州城泉水清冽,到时候让你喝个够。” 一想起清凉的山泉,阿狸立马来了精神,要是现在能在泉水里洗个澡,那才叫舒服呢。 转眼凉州城在望,遥望城池巍峨壮观,只是官道上为何空无一人,进出的只有他们这一辆马车? 阿狸已经察觉到了异样,狐狸敏锐的嗅觉让她在数里之外便闻到了腐臭的气息,难闻至极。 渐渐的辰王也觉得不太对劲,青天白日又无战事,凉州城何以城门四闭? 城门口有甲胄士兵守卫森严,究竟是出了什么事?辰王让属下前去打听,不一会儿便有了回音。 “启禀王爷,近日凉州城内突发瘟疫,得病者甚多,疫情已经蔓延开来,为了控制疫情,凉州太守下令封闭四门,不许进出。” “原来如此……”辰王略一沉吟,便从行李中取出一面金牌,“这是太子金令,上复太守,就说本王要进城。” “王爷,我听说这次瘟疫凶险的很,王爷实在不必以身犯险……” “我意已决,快去办吧。”辰王说话间没有半分犹豫,下属只好持令去见太守。 半个时辰之后,太守大人带着一帮凉州官吏迎了出来。 “下官陈元寿,不知辰王爷驾临有失远迎,还望恕罪。”圆胖身材的陈大人气息未平,衣衫略有不整,一看便知是匆忙赶来。 “陈大人不必多礼,本王只是路过此地,听闻城中起了瘟疫,所以想来查看一下,不知如今城中情况如何?” “眼下城中真是…惨不忍睹啊,下官已是尽力了,怎奈这次瘟疫着实难办,下官已经将疫情上报,可是迟迟不见回音呐。”陈大人哀叹道,若是疫情再得不到控制,这凉州城只怕就变成一座死城了。 辰王进城之后,发现陈大人所说的惨不忍睹真是一点没夸张。街道两旁到处都是新茬的棺材,还有许多暴毙路旁的死尸无人收敛,家家关门闭户,户户都有哭声,更有病痛者的哀嚎**之声,整个凉州城真是哀鸿遍野,直如人间地狱一般。 阿狸现在才知道,充斥鼻腔的难闻气味,原是死尸腐烂后的臭味,想想就令人作呕。 第四十三章 凉州瘟疫 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把凉州城变成了一座死城。城中尸臭充斥,阴风阵阵,实在不堪驻足,陈大人忙将贵客引至府衙后堂。 众人落座之后不及寒暄,便讨论起瘟疫之事,如此严重的瘟疫,若是再得不到控制,凉州恐有灭城之灾。 “哎,说来也是奇怪,这才瘟疫来的又凶又猛,下官为官多年,也从未听闻过啊。这场瘟疫是五日前突然爆发的,得病之人浑身腐烂,痛苦至极,不到三天就会死亡,传播的速度也是极快,转眼间全城便全面爆发。 可到目前为止,城中的郎中还没搞清楚究竟是什么瘟疫,该如何诊治,原本想将病患隔离,但发病的人越来越多,已经控制不住了,为了防止灾情蔓延,不得已才下令封闭四门呐”。说到此处陈大人突然起身,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给辰王磕头。 君慕清也吃了一惊,忙伸手搀扶,陈元寿却不肯起来,只是恳求道,“城里的情形辰王殿下都看到了,若是朝廷再不管的话,凉州城就完了。下官斗胆恳请殿下即刻回京,将此处之情状告知太子殿下,救救这一城的百姓吧”。 “陈大人请起,”辰王起身将陈元寿搀起,“陈大人为国为民,不愧为凉州百姓的父母官。本王身为皇室勋爵,保百姓家国安康无虞,亦责无旁贷。大人放心,我即刻修书一封,让人快马送往京城。我本人通晓一些医术,想先在此研究一下灾情”。 “多谢王爷”陈大人再叩首,“幸好府衙中并无人染病,还算安全,王爷先在此喝茶休息,我这就让人给王爷收拾几间干净屋子”。 “有劳陈大人”。辰王端起茶杯,轻抿了一口,只觉茶水清甜,入口回甘。 “好茶,好水,难得此时还能喝到如此好的茶水,用的是山上的泉水吗?”辰王漫问道。 “是是”,陈大人显然跟不上他的思路,前一刻还在讨论瘟疫,后一秒却又关心起茶水来了。只得答道,“这茶是好茶,水却不是泉水,凉州附近多泉水,民众也多以泉水为生,唯有府衙中有一口旧水井,水质甘甜,所以府衙用水皆取自井水”。 “原来如此……”辰王端起水杯一饮而尽。 黄昏,残阳如血,一人一狐走在凉州城的大街上,宽阔的街道两旁商铺林立,可见平日的繁华,如今死一般的寂静。 街上并非没有人,新死的人需要收敛,便有一些人无精打采的收敛家人的尸体,并将棺材抬到外面来。 每个人都活在瘟疫的阴影下,没有心思去管路过的行人,但行人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这些人。 有一个死尸躺在路边无人收敛,人才死去不多时,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如果没看错的话,身上的创口溃烂正是他死亡的原因。 死尸身上大面积溃烂,创口发黑,流出黑色脓血,奇臭无比,看了好几具尸体皆是如此,如果他的经验没错,这些人都是中尸毒而亡。 难得今日出门没有被人抱着,阿狸跟在辰王的身后,缓缓走过街道,只是越走心里越发慌。总觉得这个地方鬼气森森的,十分可怖。 呸,才来凡间几天就变得这么没出息了,阿狸暗自为自己感到羞愧,堂堂天界大神,冥界都闯过几次了,还怕什么鬼。 不过,凡人都怕鬼,在凡间见到鬼感觉与冥界还是不一样的,况且她所看到的东西并不是鬼,而是从未见过的景象。因为她看到那些凡人的脸上,都罩着一层黑气,有的浓郁有的略淡,有的整个头都被黑气所淹没,表情都便的僵硬如死人了。 鬼见的多了,还没见过这么恐怖的凡人,阿狸心里有些发憷,越走越小心,最后干脆贴着辰王的腿往前蹭。 察觉到小狐狸的异样,辰王俯身将它抱起,抚平它竖起的颈毛,轻声说道,“你是不是察觉到什么?我告诉你,他们都是中了尸毒,不过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全城的人都中了尸毒呢?”这个问题当然不是问阿狸,而是问自己。 尸毒,顾名思义是尸体产生的毒,并不是所有的尸体都能产生尸毒。世间最毒的毒药是人之将死的怨气,怀着怨恨死去的人,尸体内便会产生尸毒,怨气越大,尸毒便越厉害。人死了,这口怨气不出,便易形成僵尸。所以僵尸是最常见的尸毒传播者。 但凉州城中并未听说有僵尸活动,况且僵尸只能通过咬人来传播尸毒,不可能没有人察觉,而且这么短时间内,凉州城中的百姓均不同程度的感染尸毒,僵尸绝做不到这一点。 其实他已经有了怀疑对象,只是还需要验证。 是夜,月明星稀,凉州城中已无灯火,沉寂的如一座死城。 城中有一条锦鲤溪,由山上无数股泉水汇聚而成,穿城而过,是城中百姓的水源。听闻府衙的人说,此处还是凉州奇景之一,溪中有大量的鲤鱼生长,据说是先代居民为了防止有人在水源中下毒而养,城中百姓也从不捕食溪中之鱼。 月光下,依稀见波光频动,时而有拨水之声,隐见水面下大鱼划过,可见水中的鲤鱼都还活着,这就奇怪了,这么说之前的推测竟是错的,尸毒并非是通过水源传播的? 辰王在溪边观望许久,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正欲走时,却发现蹲坐在一旁石栏上的小狐狸不见了,四下寻找发现它不知何时已跑到桥下水边去了,站在那里直盯着水面,似有剑拔弩张之态。 “怎么了?你发现了什么?”辰王下到水边问道。 阿狸瞪了他一眼,心道,你把这个链子给我解开,本公主就告诉你。阿狸晃了晃脚上的链子示意他应该有所表示。 辰王却并不买账,况且他已经猜到阿狸在看什么了。不是在看水便是在看鱼。只见他足尖轻点,人已腾空而起,略过水面,未见有借力之处却已回到原点,手中多了一条半尺长的鲤鱼。 若是有人看到这一手轻功,定会惊为天人,就连阿狸也看呆了,以为又回到了天界,眼前的不是凡人而是白霁。 辰王没有注意到阿狸惊诧的眼神,他在观察手上的鱼,月光下看不真切,但这条鱼确实有些古怪…… 第四十四章 食尸化妖 辰王将鱼带回了府衙,在灯光下仔细研究,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根本不是一条鲤鱼,甚至说,这根本不是一条鱼。 只见这条怪鱼从背面看就是一条普通的金色鲤鱼,但它的下腹部已经异化了,变成了漆黑色,鳞片也坚硬无比,再看它的头,比寻常的鱼头大了许多,且有数条长须,鲤鱼是有须但很短,绝不会长到这么长。 这条怪鱼生命力很旺盛,离水许久还没死,就在辰王着意观察它时,突然发现这条鱼竟然闭上了眼。辰王心里咯噔一下,果然它已经不是鱼了。因为鱼没有眼皮,是无法合眼的。忙看它的口中,利齿排布。 阿狸一直大睁着眼瞪着他的一举一动,辰王跟它解释道,“是鱬,鱬是鱼的一种妖变,水中之鱼如果长期食用腐肉,就有可能变成鱬,鱬若是经过修炼,可能会变成蛟。你方才是不是看到它们在水中有什么异样?” 阿狸当然知道是鱬,狐狸的视力白天黑夜都一样,它刚在水边看见的时候,就认出了这种怪物。 阿狸素不是博学多才的神仙,之所以能认出这种怪鱼还是拜白霁所赐,想当初他们一同在昆仑山听元始天尊讲道,一日在河边戏耍,白霁故意使障眼法骗她去摘剑叶兰花,不小心割破了手指,滴了两滴血在河水中,水中的几条鱼闻腥而至,吞了含有血的水,转瞬间就变得跟眼前这条怪鱼一样。当时她还觉得好玩,谁知白霁一掌下去把它们都劈死了,还毁尸灭迹。 “它们吞食仙血,已化为妖,若日后真成了气候,闯出祸来,岂不是你的罪过?”白霁讲了一堆道理来震慑阿狸,然阿狸还是觉得他是在故弄玄虚,特地跑去问元始天尊,结果事情是弄明白了,见识短浅又被天尊一顿批。 想到这些就来气,脚边那条怪鱼还没死,一直冲她张嘴,看着就恶心,阿狸一爪子下去就把它拍的死死的。 “哟?你还挺厉害的,”辰王挑眉道,“正好明天带你出去,连护卫都省了”。 次日清晨阿狸还没醒就被抱着走了几里路,等她清醒了,发现已经身在山脚下。 凉州城西的这座山名叫小金山,是贺兰山脉的一支,山势虽然不高,也颇有气势。山中有许多山泉,泉水汇聚在一处,流下山来,就成了城里的锦鲤溪,所以辰王断定,溪中妖鱼的来源,就在这小金山中。 沿着河流走势,一路上山,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水流湍急也看不清有没有鱼。辰王的脚步很快,走了一个多时辰,已经到达小金山极深之处,经过了支流,最终到达了溪水的源头。 水流的尽头是一个山洞,溪水源源不断的从山洞中流出,里面应该有泉眼或者暗流。靠近山洞的地方有一方小小湖泊,四周翠竹环绕,倒是十分清幽,只是竹子翠绿的叶子间夹杂着一簇簇的白色,近看才发现,竟是竹子开出的一簇簇白花! 竹子开花世间罕见,此处竟有一大片竹子同时开花,也可以算是奇景了。辰王却没心思观赏竹花,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他就要进到山洞内一探究竟。 “狐狸是会游泳的吧?你游过去,到山洞里面探查一番可好?”辰王说着便作势要把阿狸往水里扔,看阿狸紧紧的耙住他的衣服不松手,促狭的笑了笑。 狐狸会不会游泳先另说,反正狐狸是顶讨厌水的,况且这湖水散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阿狸根本不想靠近。 辰王也没想要游泳过去,只见他在竹林中走动了两圈,挑了两棵粗大的竹子,徒手折断,去掉枝叶,一根放进水中,一根拿在手里,一艘极简易的独木竹筏便做好了。 辰王让阿狸趴在他的背上,提醒道,“抓紧了,掉下去我可不管”。 靠着一根竹子的浮力,一人一狐慢慢的飘进山洞中。 进去才知道这个山洞像一个大肚瓶子,口小腹大,入口处仅容一人直立,往内行不过一丈多远,便豁然开朗。 山洞内空间很大,也不是完全封闭的,上面有天光泻下来,就是借着这一点天光,才看清了眼前匪夷所思的一幕。 鱼,有很多鱼,密密麻麻数以万计的各种鱼聚集在山洞中的一处,它们疯狂的纠缠,挤压,争抢,拼命的挤上前,仿佛在争抢什么东西,阿狸活了两万年从来没有对鱼这么恶心过。 水下鱼群涌动,简易竹筏不能再向前,辰王足尖微点,腾身而起,在山穴岩壁上找了一个落脚之处,方位是他事先观察好的,从这里看下去,正好能看到鱼群聚集的中心,那些鱼都拼命的挤上前往下扎,看来那个吸引它们的东西在下面。 辰王有备而来,从怀中掏出硝黄粉,往水中一撒,水面瞬间冒出气泡,那些鱼受不了刺激,眨眼间跑了个精光。被遮挡住的地方,露出了真面目,原来那处石壁下有一处暗渠隧道,出口就在水面下,出口处有铁栅栏挡住,栅栏上赫然挂着几具尸体,已经被鱼啃的面目全非…… 被硝黄驱走的鱼又游回来了,依旧疯抢如故,不消一刻钟,鱼群便散去了,水中只留下几具白骨。能把一条河中的鱼都喂成妖怪,绝不只有这几具尸体,看此处的布置,应该是故意布局饲喂河鱼,意图凉州,究竟是谁在背后策划这种阴毒之事?还需要从长计议。 一人一狐从原路返回,才出洞口阿狸便察觉到不对,此处妖气大盛,阿狸本能的竖起颈毛,双爪收紧,利爪全出,刺痛了辰王。辰王却毫无反应,他也在屏气凝神。环围湖泊的竹林正有异动。所有的竹子都在朝着中心晃动,八面来风,绝非天风。 就在此时,竹林中一棵竹子突然拔地而起,箭一样射向辰王,来势之快只在电光火石之间,阿狸心想完了完了,这次栽定了,可怜我堂堂阿狸公主天界大仙居然死在妖怪手里,传出去要贻笑三界了。 阿狸担心的没错,凡人怎么能斗得过妖怪呢?可是她忘了,一般的凡人也不可能困住神仙呢,只见辰王君慕清足下一点,身形如燕般拔起而起,堪堪躲过了一根竹子,但第二根已经在路上,只见他猛地在山壁上借力,身形弹向湖中央,正踏在一棵飞起的竹子上,将它压落水面。 不知何时他手中多了一串佛珠,单手挥动下,佛珠化成一个圆圈,迸射出万道佛光,佛光所到之处,逐一切邪祟,被妖力控制的竹子轰然折断,转瞬间,一片竹林被夷为平地。 “怎么了?怕了吗?”回程的路上,看阿狸安静的样子,辰王笑问道,“吓死了吧?” 是,是吓死了,阿狸真的怕了,她突然想到上次下凡的原因,不就是因为白霁元神中出现了佛光么。如今看来白霁确实与佛门有缘,才屡屡习得佛法,再这样下去,她可真的要输了啊! 第四十五章 赤金之族 回到凉州城中已经是傍晚,陈大人正在焦急的等待。今晨按照王爷的吩咐,将府衙中的井水分送至城中各处,让百姓饮用。结果今日新增病例大减,看来辰王真的是一位神医啊,用凉水都能治病,凉州城的官员对这位王爷佩服的五体投地,翘首以盼他从山上找到什么神丹妙药,将瘟疫彻底祛除。 辰王并没有带回什么神丹妙药,他也不打算将今日所见告知众人,如此恐怖之事传扬出去,只怕会引起恐慌。 晚膳过后,陈大人在花厅向辰王汇报这一日疫情的发展。 “今日按照王爷吩咐,派人从府衙的井中打水,运往城中各处,让百姓饮用,果然今日上报的发病人数就降了五成,已发病的人喝了这水也有见轻之效。王爷您真乃神人也,怎么就知晓府衙中的井水能治病呢?” “我也只是猜测而已,全城疫情蔓延,府衙中却无一人得病,府衙的水源又区别于城区,所以很自然便会想到可能是水的问题,井水就算不能治病,起码也是一处干净的水源。 我让你们将水分发出去,就是为了验证这个问题,现在已经有证据表明,城中的泉水,河水,都已经被邪物污染,正是这些不洁之水,导致了这场瘟疫。所以陈大人应即刻出告示告知城中百姓不要再饮用泉水河水,府衙的井水有限,明日起可以派人用水车从城外村镇运水过来,以解燃眉之急”。 “下官已经着人去办了,请王爷放心,不知王爷今日出门,可有什么收获?” “有一些见闻,似与瘟疫有关,现在还不能确定,”说到此,辰王突然话锋一转,问道,“陈大人熟于政务,想必在凉州为官多年了吧?” 这个弯转的有点大,陈大人愣了一下才答道,“下官做凉州城的父母官也有二十年了……”。 说话间只见辰王从袖中取出一个黑乎乎的圆片,递给陈大人辨认,“不知大人可曾见过此物?” 陈大人将东西拿在手中,仔细擦拭辨认,才发现这是一枚金币,上面积了一层污垢,擦净之后金子光彩灿然,倒是一块成色上佳的金币,只是上面的花纹和古怪的铭文都很陌生。 “下官愚钝,实在不曾见过此等样式的金币,不知王爷从何处得来?” “我从山上捡来的,”辰王轻描淡写道,其实这枚金币是他在山洞中的石壁间捡到的,隐隐觉得与瘟疫之事有关,所以带回来让陈大人辨认,没想到在此处做了二十年父母官的陈大人都说没见过,难道它的出现只是一个巧合? “王爷,不知能否让小人也看一下?”说话的人是陈大人身边的师爷,年逾古稀,却甚为殷勤,时时跟随在陈大人身后。 这位姓吴的师爷,年纪老迈,将金币放在灯下看了许久,才点头道,“不错,不错,这正是赤金族之物”。 “赤金族?我怎么没听说过?”陈大人疑惑道。 “赤金族原是生活在凉州一代的一个部落,凉州背后的小金山中曾发现铁矿,赤金族便精于采矿炼金,因而得名。相传,赤金族人虽不多,但极富庶,全盛之时,天下三分之一的金子都出自赤金族。 大概在三十年前吧,赤金一族突然在夜之间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连带着数不尽的金子一起人间蒸发了,从那之后,便没有人再见过与赤金相关的东西了,这个部落仿佛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当时有传言说,赤金族因为敛财太过,有财无德,上天示警,将这一族人都罚入了无间地狱,所以人们便不敢再议论赤金族之事,久而久之,也就把它淡忘了……” 辰王和陈太守都被这段秘辛给镇住了,回过神来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个是赤金族的东西?” “回殿下,赤金族的金器由于特殊的炼制方式,纯度要比一般的金子要高,况且这上面的花纹和铭文都是赤金族特2有的……” 原来如此,辰王皱眉收回金币,好不容易有点线索却牵扯到几十年前一个部落的消失…… “赤金族一共有多少人?” “赤金族虽说人数不是很多,但怎么着也有数千人吧。” 数千人无声无息的消失了,人间蒸发是不可能的,即便是被带入地狱,终究也是死了。 只有死尸才能产生尸毒,能把全城的人都感染的尸毒,总要一大批尸体才够。虽然三十年是久了一些,但直觉告诉他这件事多半与赤金族脱不了干系。 现在事情有些棘手,今日在山中攻击他的不知是妖怪还是僵尸,不管是什么,它的法力都不容小觑。若不是他有法器傍身,只怕不能全身而退。 要彻底解决瘟疫,就要清除尸毒源头,但如果不解决山中法力高强的妖怪或者僵尸,贸然上山只会送死。 解铃还须系铃人,辰王继续问吴师爷,“关于赤金族的事情都说来听听。” 吴师爷想了半日摇头道,“赤金族素来神秘,与外人很少有交集,小人方才所说都是传言而已。赤金族消失已经三十多年了,当年他们的聚居地也早就荒废了。前些年一度有人前去寻宝,妄图寻找赤金族遗留的金子,结果只见去不见回啊,所以有传言说赤金族的人都变成了厉鬼,盘桓在那里不肯离开。” “赤金族的聚居地?在什么地方?”辰王问道连问道。 “就在小金山的一处山坳中……”吴师爷迟疑道,“其实赤金族有没有留下金子都是传说,实在不值得去冒险……” 吴师爷以为辰王要去寻宝,陈大人也面露疑色。 辰王也不愿解释,只是让人多去打听有关赤金族的事情,他统统都要知道。 夜深风露重,月色清冷,辰王回来的时候,阿狸早已在窗边的榻上睡熟,雪白的皮毛映着月色散出银光。 轻轻的捋直小狐狸蜷曲的大尾巴,阿狸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翻个身又睡着了。 大手又从头到脚给它顺了几遍毛,一张薄锦被将它包裹了起来。 第四十六章 我是神仙 小金山南面是悬崖北面是缓坡,凉州城在东面,于北坡之间隔了一道山梁。北坡下的一个山坳中,有一个不小的村镇,那就是传说鬼镇,其实是当年赤金族的居住地。 辰王君慕清依旧是清早出发,到达鬼镇之时也已经是中午时分。 此时虽已入夏,但这里地处山阴,地势又低,站在鬼镇的入口非但感觉不到正午烈日炎炎,反而有一丝阴凉感。 辰王观察了一下地形,发现此地并非是上风上水之地,不知道当年赤金族为何选择此处居住。提步要往里走,臂弯里挟着的小狐狸突然猛烈的挣扎起来,辰王迟疑了一下,难道此处有什么不对劲吗?再次观望四周并未发现有何不妥,就在此时,脚下的大地突然颤抖了一下。 辰王终于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然而此时已经来不及了。天空,树木,房屋眼前的一切开始变得模糊扭曲,那是因为他所看到的这一切,都不是真实存在的,而是幻境。不知何时,他已走入彀中而不自知。 现在悔悟为时已晚,如果他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黑瘴阵,幻境结界已启动,周围的一切都化为黑雾,渐渐的向他逼来,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化成一滩血水。阵法强烈,他拼劲全力也无济于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黑雾越逼越近…… 突然臂上一痛,原来是小狐狸一口咬在了他的手臂上。 “罢了罢了,是我连累你,事已至此,送你逃一条生路吧!”说话间辰王飞快的将困住阿狸的银链解下,将自己护身的佛珠挂在它的脖子里,此时他已吸进一些雾气,猛咳之下,嘴角已渗出血来。他用尽最后一丝气力将顺身的法器佛珠与阿狸一同掷出,已没有力气去查看它是否能够逃出生天了…… 君慕清只是个凡人而已,只是依靠手中有佛门的宝贝,才能斗一点小妖小鬼,稍微厉害一点的角色就栽了。 阿狸不同,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好歹也是天神大仙,虽说没有元神,但残存的法力也足够她抵御凡间的妖魔鬼怪了。 再说她这段时间且修身养性了,一点法力也没用,正憋的没处出火呢,一旦脱离桎梏,瞬间法力暴涨。天神的法力不容小觑,瞬间以摧枯拉朽之势荡尽了妖魔的阵法。 许久没有恢复人身了,这些天真是把她憋坏了,阿狸伸了个懒腰,活动活动腿脚,都不习惯两只脚走路了呢。 伸展了一下身体,阿狸走过去查看那人死了没有。 辰王受伤倒地,但仍有微弱气息。 “还没死啊,算你命大,看在你最后还有良知的份上,本公主就不跟你计较,把你救活,你可就欠我一个大人情哦。”阿狸摸着辰王的脸道,“君慕清,若不是看你跟子清有几分相似,我才不救你呢。” 辰王只是吸入了毒瘴昏迷,用法力祛除污秽只是举手之劳,片刻之后他便清醒了过来。 君慕清清醒过来,茫然想不起身在何处,正在发愣时,一张脸突然从他的头顶冒出来。 “你醒啦,可是我救了你哦,”阿狸着意提醒他这一点。 “你是……”辰王一时没反应过来,这时看到阿狸手中拿着他的佛珠,记忆突然回炉,昏迷前发生的一切在眼前过了一遍,他失口惊道,“你是狐狸精?” “呸呸呸,你才是狐狸精呢!”阿狸吐血,“你们全家都是狐狸精!我是神仙!神仙懂不懂?我是青丘的九尾狐大仙!” “神仙?”辰王坐起身来嗤笑道,“你长得的确不太像妖精,但也不像是神仙。” “为什么?你见过神仙吗?” 辰王摇头道,“我并没有见过神仙,倒是见过妖怪,恕我直言,大仙你的长相未免太普通了些,连妖怪都不如,更何况神仙?” “哼,你们这些凡人懂个毛,神仙就长这样!是你的审美有问题。”阿狸不愿意多解释,毕竟桑夏的长相确实普通了些。她倒是想以本来面目示人的,可转念一想,这个人是个登徒子,万一他见色起意怎么办?还是用桑夏的脸比较保险。 “你既然是神仙,为何当日那么轻易就被我给抓住了呢?” “那是你趁人之危!”提起这事阿狸就生气,“要不是本大仙受了伤,才不会被你捉到,再说,你用佛门的法器对付我仙界之人,小心挑起仙佛大战啊你。” “原来如此”辰王点头,也不知他是不是真的相信了,阿狸拿出方才在地下捡的银链子给他看。 “为了防止你犯下大错,这条链子暂时由我保管。珠子还你留着防身吧。” 辰王站起身来接过佛珠小心收好,环顾四周却是身在一处悬崖边上,距离悬崖不过十步。 “既然有机会逃脱,为何还要救我?” “不是跟你说了嘛,我是天神大仙,上天有好生之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阿狸才不说是因为她想回京城而不认得路…… “多谢仙女姐姐相救,”辰王回身深施一礼。 一声仙女姐姐叫的阿狸心里一颤,忙摆手道,“无妨无妨,举手之劳而已。” “不知仙女姐姐怎么称呼?” “叫我阿狸就好了,本大仙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天上地下都不变”。 “好,阿狸”辰王淡笑道,“在下君慕清,随便怎么称呼都好。” 看他这副笑语彦彦的样子,怎么会像刚经历了生死关的模样呢?阿狸由衷的赞叹,此人内心强大不可小觑。 辰王站在悬崖边,俯视崖下云层翻涌,看了看方位,朗声道,“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此处应该是小金山南坡,看来我们刚进山便进入了幻境。” 阿狸点头道,“若不是被你困住我早就发现不对劲了。” “那依阿狸所见,这个怪物是什么妖魔鬼怪?”辰王自觉的改了称呼,这一声阿狸叫的与白霁有八分相似,听的阿狸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抖落了鸡皮疙瘩,阿狸严肃说道,“这山中有一个很厉害的角色,恕我直言,你绝对不是它的对手,即便是我未受伤之时,最多也只能打个平手。所以惹不起赶紧躲吧,我能救得了你这一回,可不见得有下一回。” 第四十七章 蟠龙褪鳞 面对阿狸的恐吓辰王未有一丝退缩,坦然道,“遇难而退,非君子所为,况我生为王族,自该为百姓安危负责,纵然力量有限,也要搏上一搏。” 死心眼,凡人就是死心眼,阿狸心里暗骂道,“你方才不是已经搏过了么,输得那样惨,明知是飞蛾扑火还要去,岂不是傻子么?” 辰王不为所动,“纵然是飞蛾扑火,也好过眼睁睁看这一城百姓遭难。” 这份固执还真让阿狸有些动容,凡人尚且如此,让她这个神仙真是有些汗颜呐。“其实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止一个,要祛除城中的瘟疫,不一定要跟山里的东西硬碰硬,再说瘟疫之事也未必与它有关。城中之所以发生瘟疫是水被污染,现在只需要清除人们体内的尸毒,再寻找干净的水源就是了。” 阿狸虚长了两万岁也不是白活的,分析起事情来也算头头是道,听她分析完,辰王嘴角微扬,他等的就是这句话。 “不知阿狸有什么计策?” 阿狸不疑有它,爽快的说道,“本大仙早已有了对策,先下山再说。” 阿狸所说的对策就在府衙中。 辰王早就觉得奇怪,就算府衙中用的是井水,也是与地下水脉相通的啊,即便是干净一些不会致病,却又能治疗瘟疫,这确实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原因很简单,阿狸一早就察觉到,这个水井里有东西。 这口八卦井是凉州城唯一的水井,外面居民用的都是河水泉水。据说这口井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了,传说井下住着井龙王,井水四时不歇。 传说并不都假的,井下确实藏着一条龙,其实并没有井龙王这种职位,井下藏着的只是一条蟠龙而已。 龙的种类很多,并不都像江河大海的龙王一样有权有势,很多龙地位并不高,需要修炼才能成仙。 蟠龙就是龙族的平头百姓,地位不高往往修炼数千年才能成仙。很多蟠龙都选择蛰伏于地下渡过这漫长的岁月。 蟠龙生性好洁,龙鳞中有水精,能够自行净化周围的水体。水精顾名思义便是水之精华,至洁之物,能净化污秽。在净化水体的同时,龙鳞内的水精也会有一部分溶入水中,这就是府衙内井水可以治疗瘟疫的原因。 “这井中真的有龙?”辰王伸头往井中瞧去,古井无波,幽深黑暗看不出任何端倪。 此时夜幕已下,白天前来取水的人不断,所以只能夜晚行事。 “那当然,我说有就有”阿狸开始在周围布置结界,“你确定要在这里看吗?小心一会吓的魂都没了。” 辰王轻笑道,“阿狸放心,我胆子大的很”。 结界布置好,阿狸请出了她的道具,一簸箕白米。 真是术到用时方恨少啊,明明有学过龙族的召唤咒的,久不用早就忘记了。幸好她博览群书,学的许多旁门左道,偏偏记得很清楚,希望能有用吧。 只见阿狸托着装满白米的簸箕站在井沿上,抓起白米向井中洒去,映着月光可以看到,白色的米粒离开她的手即变成了活物,一条条白色的虫子扭动着落入井中,活像一条条蛆虫…… 《八荒经》所载“蟠龙畏蛆,恐入其甲,见则避之。” 过了大概一刻钟,井中突然传来异响,阿狸松了口气,看来这方法还是有用的,她还担心若是请不出这条蟠龙来,大仙的脸往哪里放啊。 又过了半刻钟,井中的动静越来越大,只听下面水流翻涌,有震耳欲聋之势。随着阿狸最后一把米撒进去,一条水柱冲天而起,打在结界上四散开来,紧接着一条青黑色的巨龙从井口蜿蜒而上。 还没等辰王从目睹真龙的震惊中缓过神来,巨龙身形已发生变化,就地化成了人形。 这条蟠龙的修炼进度出乎阿狸的意料,他已经能化形了,虽然还不完全成人形,但再有几百年就能成仙了。 蟠龙看都没看辰王一眼,直接便锁定了阿狸。施礼道,“未知仙子驾临,有失远迎,还望恕罪,不知仙山何处?” 这条蟠龙已经修炼了几千年,道行很深,几条蛆虫对他构不成威胁,他之所以显身,是因为察觉到了仙界的法力,所以显身一见。他虽然看得出阿狸是神仙,却不能分辨她是哪里的神仙,天神还是地仙,所以有此一问。 “青丘,我是青丘的神仙,”阿狸想也没想便给出了答案。 “原来是青丘的狐仙,失敬失敬”蟠龙有些意外,不是说青丘的神仙不管男女皆生的一副好皮囊么?看来传言确实不足为信。他此时只以为阿狸是青丘跑出来的小狐仙,若是知道了阿狸的真实身份,只怕要吓死了。 “不知仙子传唤有何见教?” “你在这口井下也呆了几百年了吧?可听闻近日城中瘟疫横行死人无数?” “这…确有听说,我亦不遗余力希望能净化一方水土,怎奈能力有限,尸毒从上游源源不绝的涌来,我也实在是无能为力了……” “看来你也是心怀善念,既然如此本大仙就不跟你客气了,你想必也知道,如今城中百姓或多或少都中了尸毒,纵然是我们掐断源头也不能解已中之毒,所以想向你借一样东西,救这一城人的性命。” “不知仙子要借什么?”蟠龙颤声道。 阿狸伸手抚过他身上尚未幻化的麟甲,缓缓开口道,“我要借你身上二十片脊背龙鳞。” 蟠龙大哥龙躯一震,脊背龙鳞是他身上最坚硬的铠甲,失去了它们,他的脊柱就如同裸露,如遇攻击则十分危险。 阿狸安慰道,“你放心,我下手很轻,不会很痛的……” 蟠龙犹豫道,“倒不是怕痛……只是……” “那你也不用担心,我听说龙族可以自由穿梭三界,我可以给你青丘的灵符一道,有它你可以进入青丘,只要提我的名号,整个青丘随便何处都能让你休养千年。”说话间阿狸右手伸出,在空中划了几道,闪着金光的符咒凭空生成,慢慢的隐入蟠龙的身体内。 这是阿狸的诚意,如今就看蟠龙的心性了。看他迟迟不回应,阿狸正想说几句狠话吓唬吓唬他,突然蟠龙身形突变,幻化成龙,浑身精光爆涨,随着一阵破裂之声,龙鳞片片坠地…… “吾以此为家,已历千年,赖水土滋养,烟火供奉,当此大灾,愿碎身以报。蒙上仙垂怜,不胜感激,吾去也!” 蟠龙褪下鳞片翻身消失在井口,而他震耳欲聋的声音仍绕梁不去。 褪下的龙鳞仍闪着银光,那些银光就是蟠龙的血,阿狸俯身将它们一片片拾起,足有四五十片盘子大小的鳞片,堆成了一堆。看来蟠龙将他背上的大鳞都褪尽了,那是活生生的褪了一层皮啊,阿狸想象不到会有多疼。 辰王对着龙鳞深施一礼,郑重道,“这里应该盖一座龙王祠了。” “无所谓了,反正他也看不到了,即便是再回来,也是千百年以后得事情了,沧海桑田,早已无处可寻。”阿狸心里有些堵,说不出的难受。 辰王却说,“不管他会不会回来,这份香火是他应该受的。” 第四十八章 河底遗金 府衙里的差役们被连夜叫起来,在院中支起几口大锅,添上水,煮起辰王爷从京城取来的海外仙药。 “先煎三个时辰,将药治分给城中的百姓,药渣要连煎三日,瘟疫自可祛除。”阿狸一边吩咐煮药的差役,一边将龙鳞一片片放入大锅内。 陈太守一直在旁边亲自张罗,虽然对形状古怪的海外仙药表示怀疑,但还是选择信任辰王爷。 “多谢王爷鼎力相助,又寻来海外仙药,若能祛除城中瘟疫,下官定要上表为王爷请功。” “陈大人不必如此,本王所做之事只求无愧天地,不为名利。” “王爷真乃是神仙一般的人品呐,”正当陈大人感激涕零之时,脆生生的女声在他的耳边响起。 “为什么你感谢他,不感谢我?”阿狸觉得这个胖大人蛮有趣的,忍不住出言逗弄他。 “这位姑娘是……?” “我是他的表妹,这次若不是我,他才拿不到这药呢。”阿狸瞪了辰王一眼,后者只是挑了挑眉毛,并没有要拆穿她的意思。 “原来是…小姐,恕下官眼拙,下官眼拙……想必是小姐送来了海外仙药,救了我一城百姓的性命,下官必定结草衔环,报答小姐大恩。”陈大人公公正正的给阿狸施了个大礼。 阿狸反倒不知所措起来,信口道,“陈大人你是个好官,再接再厉,死了一定会做神仙的。” “呈…小姐吉言,”陈大人被夸的后背有些发凉,不敢在此逗留,便去查看煮药的情况了。 “神仙就是这样骗凡人的吗?带着笑意的声音低沉悦耳,在微凉的夜风中,带着一丝不真实的虚幻。 阿狸回身,正好对上闪着晶光的眸子。 “切,你怎么知道我骗他?说不定是真的呢。” “我倒是没想到,你真的是神仙。”辰王笑道,伸手帮她拂去肩上的碎发。 “怎么样,怕了吧。”阿狸踮起脚,想从气场上将他压倒。 “我君慕清自认无愧天地,又怎么会怕神仙。凡间传言神仙不能随便下凡,是真的吗?” “那倒不假…不过本大仙这次下凡乃是奉了天帝之命,前来渡化一个凡人成仙的。”为了震慑住他,阿狸把天帝都搬了出来。 可惜对方并没有上当,辰王忍笑吃惊道,“你不是青丘的神仙吗?为何还归天帝管?” “你懂什么,青丘亦属仙界,自然该归天帝管,”阿狸不屑道。 “原来如此,不知要渡化什么人成仙?” “你猜,”阿狸眯起眼睛卖关子。 “难道是我?” “想得美,不过这个人你也认识,就是你的表妹,叶轻妶”阿狸边说边观察辰王的表情变化。 辰王的面上并无多少表情,只是有些惊讶,“轻妶?” “是啊是啊,舍不得了吧?告诉你趁早放手吧,她可不是一般人,此阿拉生注定是要成仙的。你呀想也没用,若是敢拖她后腿,我就把你的腿打断!” “怎么会?她能成仙是她的造化,我自然为她高兴,又怎么会拖她后腿呢。”辰王的表情很淡然,难道传言都是假的?不是说他爱表妹爱的死去活来么? “你有这份心那是最好了,这边的事情一了咱们便启程回京城吧。”阿狸拍拍他的肩膀道。 “好,”辰王答应的很干脆?。 事实证明阿狸所料没错,蟠龙鳞中的水精可以祛除污秽邪毒,对尸毒也甚是有效,一份份的药汁发下去,先重后轻,凉州城的瘟疫算是控制住了。 城中的河水暂时不能用了,为了截断尸毒的传播,辰王对陈大人说是河中的鲤鱼生了疫病,将病气通过河水传给了百姓。让陈大人带人去将河中的鱼捕捞尽。 陈大人是个很实诚的人,命令执行的很彻底,他认为只有竭泽而渔才能将河中之鱼一网打尽。所以命人在上游筑起堤坝,将河水引向南侧悬崖下。这样一来,流经城内的锦鲤溪几百年来第一次干涸了,漏出了淤泥满布的河床。 一群衙差奉命将河里的死鱼清理上岸集中烧掉,突然一名衙差被脚下坚硬的石头绊倒了,摸出来一看,居然是一把精美的纯金水壶。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向水下摸去,不一会便又捞上来几样精美金器。 河中捞出金子来了,这个消息不胫而走,很多人拖着病体出来捞金子发大财。 陈大人很快得到了消息,迅速赶到了现场,控制住了局面,命人将收捡来的金器都聚在一起,这些无主之物自然该归朝廷所有,私拿便是犯法。 陈大人以为这点小事不必要麻烦辰王殿下,毕竟殿下和表妹日夜看着熬药,辛苦了,不能轻易去打扰。所以第二天辰王和阿狸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已经出事了。 由于昨天在河道里抢拾金器的人很多,官兵虽有收缴,免不了有漏网之鱼,有几个乖滑之人便偷偷将金器留下,想发一笔横财。 更有甚者,趁着夜色越过官兵当然封锁,偷偷下到河里偷摸金器。 这原本不是什么大事,而真正的问题是,这些持有金器的人,今晨都暴毙在家中,手中都握着一件金器,就是昨天在河中起出的那种。 这个节骨眼上死人,难免会跟瘟疫联系在一起,刚刚安定下来的凉州城又变得人心惶惶。 这件事来的太过诡异,陈大人无奈再次去请示辰王殿下,希望他能再次施以援手。 府衙大堂内,一共十具死尸一字排开,手中依旧握着各自从河里弄来的金器,死相都极为痛苦,十分可怖。 不理会陈大人的阻拦,辰王径直拿过一具死尸手中的金盏,仔细看去,发现做工甚是精美,金子成色也不错。只是…… 突然,一同进来的吴师爷惊叫一声,颤声道,“这这,这是赤金族的金器!诅咒啊这是诅咒啊!赤金族的厉鬼来索命来了!” 吴师爷惊声尖叫,几乎昏厥,辰王也好不到哪里去,袖中的佛珠不停的震动,一股热气从肘部直冲指尖,抵挡金器中传来的恶寒。 阿狸也凑过去看了一眼,轻描淡写道,“不防事,只是怨毒而已。” 第四十九章 山中幻境 怨毒其实就是诅咒,临死之人的诅咒,带着强大的怨气,人心之毒方是天下之最。 这些金器上都被下了诅咒,可见那些赤金族人临死之时,怨气之大,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 看来不弄清楚赤金族的事情,凉州城消停不了。辰王询问吴师爷关于赤金族之事打听的怎么样了。 谁知吴师爷受到了惊吓,意识已经不大清醒了,问也问不出什么,陈大人提议召见城中有资历的乡老,或许他们会知晓一二。 辰王正欲一同前去,忽见阿狸朝他眨了两下眼。当下便吩咐陈大人负责将乡老们带到衙门。 辰王没有眼花,阿狸正是示意他,她有办法还原真相。 世间万物,不仅是人有记忆,有些物体,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也会充当记忆的载体。比如这些金器,它们既然承载了赤金族人临死时的怨气,必定见证了他们的死亡,赤金人的诅咒在金器上留下了痕迹,这些痕迹便是这些金器的记忆。通过这些痕迹,便可以用法术重现当时的场景。 上次在凡间经历了一些事,阿狸发现自己对凡间不够了解,空有法力却无处施展,所以回到青丘以后,她有意识的多学了一些实用的法术,包括这个闪回术。 凡间有一些法术高人也能施用闪回术,只不过此术在凡间属于极高深的法术,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比如咒语,符纸,天时地利等等。当阿狸随便一挥手就把他们带入幻境之时,辰王还是有些感叹的,神仙就是神仙啊。 才一进入幻境,阿狸便把刚挣来的脸给丢了。金器的幻境十分诡异,明明是黑夜,天空中却微微泛着红光,看地形应该是在山上,黑夜中的山体如鬼域一般,阿狸很没出息的往辰王的背后躲了躲,把神仙的脸都丢尽了。 两人所处的位置是在山腰某处,可以看到山下有火光点点正在往山上来。 幻境中的时空与现实还是有差异的,不一时那些火光就近在眼前,那是一群举着火把的人,走近来看,可以看出他们的服饰很特别,多有金饰,应该就是赤金族人。他们有的举着火把,有的捧着酒杯酒壶,有的端着猪首羊首,还有许多小孩子提着小灯笼。 “他们应该是去祭祀,”辰王道,“在夜里祭祀,这种风俗并不常见。” “祭祀神仙吗?” “有可能,也有可能是祭祀祖先,话说神仙会收到凡间的供品么?”辰王问道。 这个真把阿狸难住了,神仙会不会收到供品她是真不知道,因为根本没有人供奉她,不过应该不会吧?凡间那么多人供奉太上老君,也没见兜率宫里多什么东西啊。 “嗤~是不是没人供奉你,所以不知道呢?”辰王一下子猜中了阿狸的心事,肆无忌惮的戳穿她。 “切,本大仙才不稀罕呢!凡人的东西有什么好,比天界差远了!”阿狸不愿意搭理他,转头去看祭祀的队伍了。 若不是能够听到这些人的脚步声,阿狸都怀疑自己的法术不行,只有图像没声音的。因为这些人都很虔诚,不论是大人和孩子,都默默的低头爬山,如此庞大的一支队伍,竟不闻一点人声。 渐渐的队伍变短了,原来是前面的人进入了一个山洞中,看来他们的目的地到了,不一会儿,所有的人都进入了山洞,熙熙攘攘的山道恢复了寂静。 阿狸也想跟进去看看,但是他们所处的位置,所看到的东西,都是幻境本身决定的,不能随意志而转移。既然幻境依然停留在这里,就说明还有一些东西,会发生在这里。 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正当阿狸等的不耐烦的时候,又有一队火把朝山上来了。 “又来了一群祭祀的人”。 辰王摇头道,“这些人应该不是来祭祀的,你看他们来势过快,火把闪烁不稳,全不似刚才那队人那般平静虔诚。” 辰王的说法很快便得到了验证,举着火把的人群来势汹汹转眼便到了眼前,阿狸发现他们的打扮与上一批人完全不同,这些人都是普通人的装扮。 只见他们举着火把,步履飞快,怀中有的还抱着东西,还有人拿着兵器,仔细观察可以看出人人脸上皆有着狠厉之色。 “他们要做什么?”阿狸不明白。 “看看就知道了,”辰王双眉紧蹙,心中隐隐有了答案。 “快快,按计划行事”来人中有一首领模样的人低声吩咐下去,一群人四散跑开,纷纷将怀中之物倾倒于赤金人祭祀的山洞口。 “是硝黄!”虽然幻境中无法闻到硝黄的气味,辰王还是猜出了大概。 果然那些人将怀中的东西堆在洞口,四散站开,那名首领远远的将火把扔了过去。轰然一声,天地震动,巨大的火光照亮了黑夜。 在幻境的结尾,阿狸终于看到了山洞内的情景。 彼时山洞外的大火已经烧了许久,山洞内已成人间地狱。靠近洞口的人被一刹那间的爆炸炸死,再往里的人被炙热的烈火烧死。更多的人,是在这失去了空气的山洞内活活闷死…… 幻境结束了,他们仍旧站立在房间里的地板上,阿狸大口的喘着气久久不能平静,辰王面色煞白,目赤耳鸣。 “那些人是谁?那么残忍……将一族的人都杀了,可是…为什么?” “你们神仙是不是不懂凡人为什么自相残杀?”辰王面上浮现出一丝自嘲的笑,“其实我也不懂,凡人就是这样,为了名利,征伐杀戮。” “这个我懂”阿狸说道,“神仙还不是一样,天界跟妖界还不是成天打来打去。正所谓成王败寇,谁赢了谁是神仙。我的意思是,那些人残忍的杀害了赤金族的人,具体是为了得到什么?” “我想我已经知道了,”辰王面沉如水声如寒冰,“现在是该去问一个人的时候了。我想,从他那里我们就能得到所有的答案。” 正当此时,陈大人在门外求见,说是已经请到了一些乡老,正在前厅等候。 “把他们带到大堂,把吴师爷也叫过来,本王有些事情还要向他请教。” 第五十章 灭族真相 衙门大堂是凡间最庄严肃穆的地方之一,因为这个地方可以决断生死,有几分类似于阎王殿了,上面也刻着镇魂符,鬼魂莫扰。 上公堂意味着打官司,一般人都很忌讳,几个乡老被请到了大堂上,尽管是坐着,也觉得浑身不舒服。不知道太守大人意欲何为。 “太守大人,将我等带到这公堂之上,是要看大人审案么?”一名老者忍不住问道。 “正是,本王正是要在此审案”辰王大步走上公堂,面色沉郁,几位乡老立即跪地磕头,陈大人都觉得双腿一软。 “不知王爷今日要审何人?”陈大人小心翼翼的问道。 “吴师爷呢?” “下官已经派人去请了,只是师爷身体不适,只怕也帮不上什么忙,这几位乡老也是熟知凉州城中事的,有人问题王爷问他们就是……” 辰王一个凌厉的眼神扫过来,把陈大人的话吓了回去。 正巧此时去请吴师爷的人回来了,本以为吴师爷会被抬过来,没想到他还支撑的住,颤颤巍巍的走上了公堂。 衙役们本已移了个座位过来,但辰王摆手又让移了回去。难道是要审吴师爷?陈大人心中一惊,看吴师爷的脸色却很平静。 阿狸与那些乡老们坐在一起,正目光灼灼的盯着这边,虽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审问吴师爷,但一定跟赤金族灭族之事有关,最喜欢这种悬疑剧情了。 “吴师爷”辰王开口道,“未知你的全名?” “小人吴金勇。” “嗬”辰王冷笑一声,“吴金勇,你无金用便要杀鸡取卵,将赤金族灭族取金吗!” 此言一出,大堂里的人都震惊了,无论是赤金族被灭族,还是吴师爷做下这滔天大案,都够他们消化一阵的。 阿狸也很震惊,怎么可能是吴师爷呢?趁大堂中诸人议论纷纷,她凑到辰王耳边轻声问道,“为什么说是吴师爷啊?” 辰王扫了她一眼,惊讶道,“你没看出来昨日那个带头火烧山洞的人正是眼前这位吴师爷么?” 是嘛?这个阿狸倒没注意。 “是他,三十年过去了,虽然面容已变老,还是能看的出来的。神仙都像你这么眼神不济么?” “我…我那是根本没细看!”阿狸辩解道。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吴师爷终于有了反应,倒是异常的平静。 “原来王爷是为了三十年前的旧事,王爷还查到什么,不妨一并说出来。” “本王没什么好说的,倒是想听你说。”辰王不急不缓的说道,声音冷似冰霜。 “那好,我说,我全说,”吴师爷长吁一口气,面色平静如常倒让人摸不透了,他接下来的一句话更是让人迷惑,“希望辰王殿下听后,不要后悔。” “本王从不后悔,”辰王虽有遗惑,气势却没有半分减弱。 “说起来事情已经过去三十年了。其实赤金族原先不过是生活在山里的小部落,平日里靠淘金砂度日,勉强存活,可就在百十年前,他们在山里发现了大金脉,从此便兴盛起来了,一直到三十年前,那时候的赤金族已经是富可敌国,不知有多少人暗地里觊觎这块肥肉。 终于有人按捺不住了,趁赤金族合族祭祀山神的时机,用大火将他们烧死在洞中,将他们的财宝据为己有,占领了他们的金矿……”如此惨绝人寰的事情说的如此轻松,可见这个吴师爷也是个狠角色。 “那个人不是你,”辰王断定道。 “当然不是我,如果是我得到了那么一大笔财宝,还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么?我不过是个跑腿的。” “可你不是一般的跑腿的,作为主要的执行者,你必定是他的亲信,你的主子发财为什么没有带上你?”年过古稀还在外当值操劳,可不像是有钱人的做派。 吴师爷眸色一黯,话语间多了几分残然,“那时我正当壮年,只知一心效主,犯下如此大的杀孽而不自知。那件事过后不久,我的妻子生产了,我年过四旬才得这一个孩儿,希望都在他身上,谁知孩子生下来,却是个天封啊!”时隔多年,吴师爷似乎依旧不能从当时的惨痛中缓过来,双腿一软,跪坐在地。 看着众人议论纷纷,阿狸问旁边的一个老头,“什么是天封啊?” “传说天封就是小孩生下来面上没有五官呐!”那老头表情夸张,五官狰狞,“那是天罚啊!是天上的神仙封住了他的五官,天封的小孩活不了的,跟鬼胎一样!” 瞎说,阿狸心里暗骂,神仙才没那么无聊,有责任也是冥王的,不过想想没有五官的小孩,也是够吓人的。 “我遭了天谴,儿子没有了,妻子也疯了,真是家破人亡啊!我手下那帮兄弟,也没有好下场。他们占领了赤金族的金矿,私下里疯狂的采挖,可是他们惹怒了山神,那是赤金族供奉的山神,屠杀了赤金族玷污了山神洞府,山神一怒之下将金矿震塌了,所有人都被活埋了,全都死了…都死了!”吴师爷吐出了心底隐藏多年的秘密,精神已经接近崩溃,目光散乱已入魔障。 辰王对于山神之事并不以为意,虽然他身边现有一个神仙或者妖怪,并不代表他就迷信这个,多半是大量盗采却没有对矿洞进行维护,导致的山体垮塌,这些人也算是罪有应得。 “哈哈哈哈——”坐在地上的吴师爷突然仰天大笑,“知道了这些事又能如何?别看你是个王爷,可是我不怕你,你杀不了我!反而是你,是你们”吴师爷目光突然变得狠厉,用手把大堂中的人点了一遍,“你们都得死!” 辰王突然心头一震,转向陈太守急问道,“三十年前的凉州太守是谁?” 陈大人被问的愣了一下,“容下官推算一下……算起来三十年前担任凉州太守的,正是如今的左丞相吴铭显大人。” 吴铭显是什么人辰王又怎会不知道,这个人是郢朝经历最传奇的官员。 三十年前此人由一跃而升三品侍郎,三年内又升为尚书,如今在丞相位上也坐了十余年了。 更重要的是,他的女儿嫁给了当时的东宫太子,也就是如今的吴皇后。 第五十一章 杀人灭口 时已入夜,幽深森严的大堂中人早已走光。 距离辰王下令将吴师爷暂时软禁,并严令今日在场之人封口,已经过去了两个时辰。 辰王依旧端坐在大堂上,一动不动,陪着他的还有阿狸,阿狸一直坐在阶下,晶亮的眸子在黑夜中似乎也能发光。 “阿狸,是不是觉得我这么做是不对的?”沉默了许久的辰王终于开口说话了。 “你们凡人不是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么。他杀了那么多人,为什么不让他死?”阿狸对凡间的官司本不感兴趣,只是幻境中赤金族灭族惨像触目惊心,那种惨像辰王也看在眼里,他明明是愤怒的,为什么却不杀了凶手? “杀了他赤金族的人也活不过来,他现在风烛残年再也不能害人了,相反如果杀了他就会给更多人带来杀身之祸,得不偿失,你明白吗?” 阿狸摇头道,“凡间真是复杂……” “说穿了也就是追名逐利,没什么复杂的,神仙之间就没有这些纷争吗?也对,都做了神仙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神仙之间也有勾心斗角的,不过比较少,大家都忙着跟自己较劲,一次次的渡劫往上爬,从小仙做到大仙再到上仙,上神,爬的高了自然名利双收。” “那神仙若是犯了错,又该如何处罚?” “那就得视情况而定了,一般就是罚俸,关禁闭,贬官降级,下凡历劫,贬为凡人等等等等,你知不知道如果一个神仙私自下凡连杀几千个凡人都够他跳一次诛仙台了。”阿狸依然不肯放过方才的话题。 “他只是杀手,真正策划这件惨案的是他的主子,只有将幕后主使正法才能真正洗脱他们的冤屈,如今放过吴师爷就是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明白了吗?”辰王静下心来耐心的与她解说了一遍,阿狸正要说什么,突然一阵跌跌撞撞的声音快速接近,紧接着大堂的门被人猛的推开了。 狐狸灼灼的目光看黑夜如同白昼,但她还是没能一眼认出冲进门来的人是谁,肥胖五短身材,头发散乱一脸狼狈不是陈大人是谁? 陈太守跌进门来,四处寻找辰王的所在,他知道王爷一直在大堂中,但是没有光线他看不见辰王究竟在何处。 “王爷!王爷救我!”陈大人的声音惊恐至极,像没头苍蝇似得向大堂内摸了过来,口中不住的喊,“王爷救命啊,王爷救——”一句话没说完,口中喷血如注,人向后仰了过去,重重的倒在了地上。 辰王身形骤起,也没能在陈大人倒地前接住他。 “王爷……下官无怨……只是求王爷抚恤妻儿……老母……”陈大人说完这句话,便咽气了,七窍流血,死于中毒。 “怎么会这样?”阿狸惊问道。 辰王无暇回应她,立即起身向后衙奔去,阿狸紧随其后,来到后衙之中,发现整个府衙竟是漆黑一片,一点灯火也没有…… “出了什么事?”阿狸跟在辰王身后挨着屋子搜寻,“找什么?” 突然,阿狸闻到一丝血腥味,虽然没有化原形嗅觉打了折扣,但搜寻这点东西还难不倒她。 “这边!”阿狸径直向一处房屋扑过去,房门大开着,虽然她已经有了心里准备,里面的景象还是让她感到难以接受。 小小的一间屋子里,填满了死人,少说也有几十个,他们的死法都跟陈大人一模一样。 用不着辰王点上火折子,阿狸也看的清清楚楚,这些人,大部分都是衙差,还有下午请来的几个乡老,吴师爷死在了最显眼的地方,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几名仆妇打扮的尸身上面躺着一个十几岁的孩童,旁边还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如此惨烈的景象比幻境中更真实百倍,因为它根本就发生在这里!阿狸再一次被凡人之间残忍的杀戮震惊了。没有察觉到一个黑影从屋顶飘落下来。 “辰王殿下,属下奉太子之命给殿下捎来一句话,太子殿下说,斩草不除根,必留后患,王爷好自珍重。” 黑衣人如影般消失了,只留下他们和满屋的尸体。 “嗬嗬…嗬嗬哈哈哈”辰王突然大笑起来,笑的喘不过气来,被风呛咳出了眼泪,仍不住的笑道,“大哥说的对,斩草要除根,宁杀错,不放过,你,还不快走,再不走,不管你是神仙还是妖怪,都把你丢进炼丹炉里去炼长生不老药,你信不信?”辰王指着阿狸的鼻子道。 他这副癫狂的样子是挺吓人的,这里除了死人就是疯子,左右让人觉得不舒服,阿狸闪身出来想独自一个人静一静。 辰王心里也是不好过吧,阿狸也有点可怜他了,那个太子殿下……东华帝君果然不愧是东华帝君,杀伐决断就是孟婆汤也改变不了的气质。 阿狸刚想赞美东华帝君几句,突然又想起了方才七窍流血的陈大人。他算是一个好官吧?听说做一个好官比做好人难多了,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连妻儿老母都保不住,就因为无意中查到了一件机密之事,就要被灭满门,真是天理何在啊,不是说好人有好报的吗?司命神君是不是打瞌睡了?回去一定要好好的修理他。 凉州城刚刚驱走了瘟疫,人心还是有些不安稳,一到晚间家家都关门闭户,街上冷清的很,连个人毛也没有。 阿狸在街上闲逛,发现这条街道上的棺材都运走了,倒显的宽了不少,路边有个池塘,正中间有一个小亭子,旁边栽了几棵芙渠,夏夜风细,正是芙渠花开的时候,阿狸本想去摘一朵芙渠花,走到池塘边无意中一低头,差点没一头栽水里。 她看到了什么?如镜般的水面上倒影着一个圆圆的,红月亮! 月乃太阴,三界之中灵气最胜的便是太阴星,阿狸虽没什么见识,也知道月色变红,乃是大凶之兆,主妖邪出世,遮天蔽日。 阿狸经常听说,若在天界见到天阴星变红,则三界将有大难。 第五十二章 起死回生 虽然阿狸不知道在凡间看到红月亮与天界有什么不一样,但肯定没什么好事就对了。 果然,天空中一团赤红色的妖云升腾起来,将月亮遮盖住了,看方位正是小金山。 完了,阿狸心里一沉,不会是山里的那个东西跑出来了了吧? 小金山里藏着一个厉害角色,阿狸不肯告诉辰王是怕吓着他,再说告诉他也没有用,别说是凡人,就是天神又有几个能降住它的? 犼是上古神兽,乃是天生地养,并非传说中的僵尸所化,它从地气中吸取阴郁之气用来修炼,其中以尸气为最佳,所以它经常出没于积尸地。 犼的修炼分为几个阶段,黑毛,白毛到金毛,修炼过程十分漫长,渡劫无数,若是修炼得道的金毛犼,上仙也不一定是它的对手。 阿狸只见过一只金毛犼,万年前在东海之滨出了一只金毛犼,天界派出重兵前去捉拿,阿姐都受了伤,最后却被佛界捉了去。后来在蟠桃会上佛祖特地派人送过来展览,弄得天帝脸都丢尽了。 据阿狸观察,小金山中所藏的应该是一只犼,是不是金毛就不清楚,从它的法力来看绝不是个省油的灯。它应该是被山中的尸气吸引而来,犼这种兽脾气十分暴躁,极易妖化,一旦妖化便会给三界带来重创。 如今妖气大盛,难道说它已经妖化?阿狸不敢想,她很有自知之明,凭她现在的法力,要想降服一只金毛犼,真是异想天开。 她可以逃走,逃的越远越安全,但她没有这么做,而是向高处飞去,她心底残存着一丝希望,也许这只是一个小角色,她完全可以收拾的了。如果真的是个狠角色,也要想办法通知天界,不能等它祸害人间。 站在云端,可以看到脚下妖气涌动,不停的上下翻滚,仿佛里面有一条巨龙在翻江倒海……不用幻想了,这一定是个狠角色。 阿狸抬头望天,她没有一刻比现在更恨自己是个路痴,她认真的考虑如果一直向上飞能不能到达天界,她真的想试试…… 阿狸毕竟是娇生惯养的神仙,没有实际战斗的经验,太麻痹大意了,她低估了自己身处的危险。 阿狸只顾着在云头跺脚暗骂,却没发觉自己已经被包围了,等她察觉到已经晚了…… 不知何时她已经被翻滚的妖雾包围了,等她察觉到却发现早已没了出处,黑色的妖雾比她想象中还要厉害,不但能吸走她的法力,她的眼神也模糊了,还出现了幻觉,阿狸强撑着护体结界,但她元神离体,法力本就所剩无几,根本抵挡不了多久,终于,护体结界发出的银光渐渐熄灭了,浓重的黑雾一下子涌进来将她包围了…… 阿狸在失去意识前最后一个念头就是感谢昆仑主,只要有元神在,她还有活过来的一天…… 失去仙法护持的阿狸掉进无尽的黑暗中,不知道是不是吞噬了仙体妖兽十分兴奋,遮天蔽日的妖雾更加剧烈的翻涌,大有撼天动地之态。 而就在短暂的躁动之后,妖雾却突然平静下来了,漫天的妖雾片刻间竟消散的干干净净,仿佛从未出现过…… 夜空如洗,明月当空,小金山之巅,硕大的金色怪兽口中叼着一只雪白的狐狸,它并非要吃掉狐狸,而是小心翼翼的将它放下,用鼻子仔细的嗅闻,突然匍匐在地发出呜呜的叫声,赤色的双眸慢慢的变成绿色。 “你还记得她,就不该失掉本性,若是有一日她回来了,你却不在了,她也会伤心的。”一只手轻轻的抚摸着金毛犼头顶的长毛,宛如抚摸着心爱的宠物…… 阿狸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中的她不再是混吃等死的阿狸公主了,她是天界的战神了,咦,那不是变成了阿姐吗?那为什么身边的小屁孩不是玄炽?果然潜意识她还是不喜欢玄炽那个冷冰冰的样子,为什么这些神仙一个眼熟的都没有?嘶,连天帝都换人做啦!我的亲舅舅哪里去了?! 新换的天帝一点都不给她面子,把她倒吊起来挂在南天门上,过往的神仙都来看她的笑话,不管谁从这里过,都要晃她一下,不小心撞到亢金龙的尖角上,阿狸猛然惊醒。 阿狸清醒自己还活着的同时,惊恐的发现自己果然是被倒吊着!而且已经现了原形本体,尾巴系在一个人的身上,随着他的走动,路旁的灌木不停的抽打阿狸瘦小的身体。 啊啊啊啊,阿狸奋力的挣扎,想要脱离这种痛苦的状态,可它浑身没有半点法力,不能化形也不能脱困,完蛋了,难道她没有死在妖怪手里,却要死在凡人的手里么?那还不如被妖怪吃了呢,也好过被人剥皮抽筋! 阿狸疯狂的挣扎终于引起了那人的注意,一只手将她托了起来。 “这么快就醒了?看来精力还不错。” 咦?这声音听着有点耳熟哦,阿狸昂起头来看见了一张英俊的脸。“有点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哦……”阿狸自语道。 “这么快就不记得了,青丘的狐狸都像你记性那么差吗?”那人嘴角为扬,美的有点邪气…… “啊啊!你你你…是昆仑主上神!”突然认出了眼前的人,阿狸激动的热泪盈眶。此人正是取走她元神的昆仑主,她回去之后仔细打听过,原来昆仑主竟是一位隐居的上神,资历不比东华帝君差。 “上神上神,是您救了我吗?我是死了吗?您用元神救了我吗?”阿狸激动道。 “你的体内有元神吗?”昆仑主将她放下依旧垂在衣带上。 “……好像没有,那我就是没有死对不对!肯定是上神从金毛犼手里把我救出来的”。此刻阿狸对昆仑主的感激如天河之水,连绵不绝。 “是又如何。” “多谢上神救命之恩!”阿狸连声感谢。 “那你要如何感谢我?” “额……”她怎么忘了,昆仑主这个人非常的现实,帮人是要有报酬的,“上神,您也看到了,我目前身无长物,连元神都在您手里,要不等我回青丘,您想要什么,尽管开口。” “用不着那么麻烦,你就给我做个宠物聊以酬谢吧。”昆仑主一个潇洒的转身,阿狸直接挂在了带刺的玫瑰枝上。 第五十三章 凡人修仙 “上神上神,你怎么跑到这凡间来了?”是不是察觉到我有危险特地赶来救我的呀,阿狸已经熟悉了这种倒挂的状态,可以反立起半身,拉扯路边的花瓣玩耍。 “我是察觉到你有危险特地赶过来就你的,”昆仑主仿佛有读心术般,将阿狸没说出的半句话说了出来,阿狸可没自恋到那种地步。 “你一定也是因为东华帝君的事情来的!”阿狸恍然大悟,听说昆仑主与东华帝君私交甚好呢,这次东华帝君有大劫,前来帮个忙还是应该的。 “什么叫也?原来你是为东华来的,难道不是为你的小情人来的?” “我的…小情人?谁?你不会说白霁吧?就他?切,本公主一根脚趾头都瞧不上他。”阿狸连说带滚,拧巴的像条麻花一样,“我也算是间接为了东华帝君来的……你知道东华帝君收了个小弟子吧?” “桑夏?”昆仑主随口的回答到让阿狸吃了一惊,难道桑夏小仙已经这么有名了?不过才飞升千年,连隐居万年的昆仑主都知道她了? “呃,对,就是桑夏,”阿狸将事情原原本本的跟他讲了一遍,“上神跟东华帝君乃是莫逆之交,这次听说他有劫难,特地赶来相助,桑夏是他心爱的小弟子,如今凶多吉少,您也顺便给救了吧。” “谁告诉你我与东华帝君交情很好?”昆仑主淡淡道。 “众仙都这么说啊。” “那众仙没有告诉你,谣言不要轻信么?” 额…… “我跟他原没什么交情,只不过那一茬的神仙都化为了星辰,只剩下我跟他而已。”昆仑主终于放弃了步行,踏上闲云慢慢的向前飘去。 阿狸有些困乏了,扯了一团云气平躺在上面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接下来的几天一直是这样度过,阿狸与其说是宠物,不如说是一件配饰,有时候是腰佩,有时候是腰带,有时候是围领,昆仑主上神随心所欲的将她变成各种配饰,丝毫没考虑过她的感受,和一只狐狸的尊严。 阿狸不知道他们身在何处,但肯定是在凡世,昆仑主看上去只是在漫无目的的闲逛,时而行走时而驾云,但都走的极慢,阿狸悲哀的想,他不会是想这样走完十万凡世吧?那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 这一日他们终于走到了一个有人的地方,而且还是个城镇,甚是繁华热闹。 此时阿狸是一条细长的狐皮围领,细小的狐狸头隐藏在昆仑主的耳朵边。 “哇,好热闹,一定有很多好吃的!我一定要大吃一顿!”阿狸兴奋道。 “敢把口水喷在我身上就把你卖给街边的饭店里,炖狐狸肉吃。”昆仑主警告道。阿狸根本没注意他说了什么,她的心思早就跑到了路边的刚出笼的热包子上。 指望昆仑主给她买包子吃是不可能了,阿狸伸长了身体想去偷一个,身体却又缩了回去,一动不能动了。 显然她的主人并不想让她在自己身上吃东西,阿狸僵硬着身体,看着各种美食从自己的身边划过,心里将昆仑主诅咒了无数遍。 昆仑主也打算在这座城镇停留,他径直走进了镇中最大的酒楼,望仙楼。 阿狸满怀欣喜的以为终于有吃的了,不成想昆仑主对凡间的美食无感,只点了一杯清茶坐在窗边慢品起来。 虽然这位客官没有大的消费,但看他的长相打扮就不是一般人,店里的伙计添茶送水甚是殷勤。 “看客官您的打扮,也是来参加夺宝大会的高人吧?” “何以见得?”昆仑主挑眉问道。 “看您相貌堂堂,仪表不凡,一看就是位高人,自从这紫云山上出现了宝贝,各路人马纷纷都来打它的主意,紫阳派护不住了,只好开了个夺宝大会,以输赢论归属,这些天像您这样的高手我也见了几位,错不了。不过他们可都没您这份气度。”此刻并非膳时,酒楼里客人甚少,小伙计闲着无事,便来跟客人多说几句话,说不定能捞几个赏钱。 “那你可知紫阳派得到的是什么宝贝?” “客官,这您可问不住我,我们这望仙镇就在紫云山下,山上的紫阳派发生屁大点的事情,我也闻的见。我早就听说了,紫阳派的弟子在山中发现一个仙果,听说吃了就能长生不老啊!” “长生不老?”昆仑主故作惊讶道。 “可不是吗?要不然也不会引来那么多人争抢了。要说紫阳派的仙长们法力也算不错,但跟上清派比起来就差了点,但是九玄派有伏琰真人法力无边呐……” 小伙计还在手舞足蹈的卖弄自己的见识,一错身的功夫再回头,坐在身边的客人却没了踪影,若不是桌上那碗凉了的茶水和一锭银子,他还以为方才是遇见鬼了呢。 “果然是世外高人,出手都那么大方。”小伙计喜滋滋的将银子收起来,收拾茶碗下楼去了。 其实坐在桌边的客人并没有离开,只是使了个隐身法而已。 “原来你也嫌他聒噪啊,我早就受不了了,”阿狸终于可以动了,伸了个懒腰。 “你也会觉得别人聒噪?” 阿狸选择无视他的挖苦,“你听见他说的没,这里居然有修仙的哎,我都没见过凡人修仙是什么样的呢,他们法力高吗?修炼多少年才能飞升啊。” “白日飞升”昆仑主冷笑道,“他们这些凡人不可能有飞升的机会,所谓凡人修仙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其实只是凡人的妖变罢了。永远不可能飞升成仙。” “可是,天界那些飞升的神仙是哪里来的?”阿狸不解道。 昆仑主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漫然道,“神仙分为三种,天仙,地仙和鬼仙,其中天仙乃是神裔,上古的神祗于天地同生,只有神的血脉才能成为天界的神仙,于天地同寿。凡人即便再得机缘也只能成为地仙,就是天庭法度允许的妖变,寿数总有定数,逃不过天道轮回。” “可是……我认识两个凡人飞升的神仙,也没听说他们有什么神之血脉啊?”飞升的神仙是有不少,可她了解的只有灵华上人跟桑夏两个,话说从他们两个的长相来看,跟上古的神祗半点边都不沾。 “浩瀚苍穹中每一颗星子都代表一个灰飞烟灭的神仙,他们并非真的消失了,散落的神魂遍布在三界的每一个角落,如果有机缘还会化为生魂,成为新的神仙,你懂了吗?” 阿狸点头,似懂非懂。 第五十四章 意外重逢 看着阿狸迷茫的小眼神,昆仑主上神突然意识到,自己方才好像不小心将天界机密的随口讲了出来。 幸好这只狐狸脑子不太好,但他还是有意将话题引了回来。 “所以就算桑夏再入轮回,只要不魂飞魄散,早晚有一天她还能做回神仙。” “那不一样”阿狸漆黑的眼眸直视着昆仑主,郑重其事道,“如果她堕入轮回,就会失去今生的记忆,那她就不是桑夏了。” “那有什么区别?只要本质上还是她,记忆有什么要紧?” “就是不一样,如果没有了记忆,那么活过的人生就不复存在了,好比桑夏,如果她再次投胎,即便经历过几世之后还能飞升,可是她却没有了师父,也没有了朋友,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没有了,因为她已经不是桑夏了啊。”阿狸认真的说道。 也许是突然发现这个小狐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痴傻呆萌,还是有一些灵性的,昆仑主盯着她的一双水眸看了一回,把她的大尾巴从脖子上摘下来。 阿狸这几日第一次获得了自由,心里欢呼雀跃,表面上却要更加的乖巧恭谨,以免惹恼了上神,再回到痛苦的深渊。 果然上神没有打算放过她,昆仑主轻舒广袖,阿狸便到了他的袖子里。 不过上神的袖子里自有乾坤,阿狸落定之后,发现一座壮观的水晶宫正在形成,须臾她就身在华丽的水晶宫内,阿狸再一次被昆仑主的法力所折服。 正在感叹期间,面前的水晶桌上突然出现了一盘葡萄,接着一只烧鸡和几笼包子也凭空显现。 水晶宫只是幻影,食物却是货真价实的,不知道是偷来的,还是顺来的,还是拿来的,阿狸才不管这些呢,扑过去大快朵颐。 吃饱了容易困倦,水晶宫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云被仙帐,只好凑和在地上先睡一会了。 阿狸是被一阵冷风吹醒的,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又变成了腰佩,算了,习惯成自然,也不是不能忍受。 昆仑主正立于云端,俯视脚下是一座恢宏的山峰,高插入云,有几点人影在山腰处穿梭。 “哦哦!这些凡人挺厉害的嘛,居然能飞哎,”阿狸大惊小怪道。 “凡人修仙能达到的境界,于所处凡世中灵气的大小有关,这一处凡世,灵气大盛,是以他们的境界颇高,这并不是什么好兆头。”昆仑主冷冷道。 “为什么?境界高反而不好吗?”阿狸就听不懂了。 “……”好像又不小心将天界的机密泄露了一些,昆仑主不再多说,开始从云端向下飞降。 阿狸以为,凭昆仑主的道行,想要避开凡人在这山中游玩一番简直易如反掌。所以她没想到他会降落到人群里。 显然他并不想避开这些凡人,而那些凡人对他的出现只是表现出惊讶,而不是见鬼了,这让阿狸安心不少,看来这些人都是见多识广啊。 昆仑主降落在一个空旷的广场前,周围注目的凡人都是一些少男少女,应该是年轻的修仙者吧。 这一处凡世中修仙者虽然境界颇高,但不借助任何法器便能御风而行的绝对是高手,更兼昆仑主姿容无双,气度不凡,一看就不是一般人。 那些小弟子们愣了一下,便有人起身施礼道,“在下紫阳派关尘,未知仙长尊称?” 昆仑主淡淡的吐出四个字,“九玄,冉夜”。 简单的四个字把安静的人群引炸了,紫阳派的弟子关尘激动的语无伦次,“您是九玄派的……弟子不知伏琰真人驾到,多有怠慢,真人稍后,弟子这就去禀报师尊。” 伏琰真人……阿狸在心里狂笑不止,酒馆的伙计说起来的时候,她就在想,是哪个缺心眼的给自己取名叫敷衍真人,没想到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呐。 然对于这些修仙者来说,九玄派的伏琰真人就如同太上老君一般崇高无上,传说他法力无边,百年前一手创立了九玄派,威名远播,却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这么算起来伏琰真人怎么也得一百多岁了,很多人都猜测其实他早就死了,没成想今日却突然出现,还长得如此摄人心魄……难道他已经成仙,长生不老了么? 众位弟子也不知道是谁先反应过来的,都齐齐的跪下参拜。 只有一人依然站立在人群中,大有鹤立鸡群之态。 不知道这位姑娘是反应慢半拍还是有意要引起伏琰真人的注意,等所有人都跪下后,她才屈膝盈盈下拜,清脆的声音道,“小女子叶轻妶拜见伏琰真人。” “谁谁谁?”阿狸听到了一个很熟悉的名字,一下子就激灵了。 “叶、轻、妶?”昆仑主缓缓的重复了一遍,很给面子的说,“好,我记住你了。” 叶轻妶!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桑夏!我找你找的好苦啊!阿狸无声的控诉道,抓着身下的衣服擦了擦鼻涕眼泪。 不错,她感觉到了桑夏的气息,都怪她刚才只顾得去笑敷衍真人,若不是桑夏自报家门,这次险些错过。 “我找到桑夏了!她就是桑夏借尸还魂的!”阿狸激动道,昆仑主却没有反应,阿狸急得小爪子四处乱挠,一只大手捏过来挤了挤她的肚子以示警告,她便不敢再乱动了。 这时山上有几个人御剑而下,落在近前,是几位中年修仙者,也都纷纷上前来与伏琰真人见礼。 伏琰真人只是敷衍的点头示意,幸而他辈分极高,那些人也都不以为过。 一个白胡子的老头不知是何品级,上前施礼道,“伏琰真人屈尊亲临紫阳派,敝派真是蓬荜生辉啊,掌门真人已在初云宫设下酒宴,为伏琰真人接风洗尘。” 见伏琰真人点头应允,紫阳派的人都松了一口气,白胡子老头又转向站在后面少女道,“这位想必是前朝叶太傅的孙女叶小姐,奉掌门之命也请叶小姐移步初云宫赴宴。” 也许是为了照顾叶轻妶不能御剑飞行,毕竟她是先来的,伏琰真人只是个意外。接风宴所在的初云宫就离山门不远,宏伟宽阔,四通八达倒是个好所在。 这场接风宴并非仓促布置,因为紫阳派今日迎接的贵宾已经在里面了。 “在下君慕清,久仰伏琰真人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第五十五章 伏琰真人 昆仑主只是睨了君慕清一眼,头都没点一下。 紫阳派的掌门是个十分圆滑的中年人,见状忙上前打圆场,“真人,这位是郢国的辰王殿下”。 “原来是辰王殿下,失礼了。”伏琰真人慢条斯理道,语气之间并未有半分热络之意,但总归是化解了尴尬。 其实这场接风宴是为辰王准备的,王爷自然坐在上首,只是以伏琰真人的身份和态度,若让他坐在辰王的下首……只怕不好吧? 看到紫阳派的掌门左右为难,辰王淡笑道,“伏琰真人乃是仙家尊长,理应上座”。 如此便各自归座,侍者上来重新摆宴开席。 阿狸自从进了屋就一直在装死,没想到在这里见到君慕清,她说实话她这些天刻意的不去想他,心里隐隐担心他已经死在凉州城了。 骤然相逢心中五味杂陈,俗话说一仆不侍二主,呸,谁是仆,明明是宠物……反正就是那个意思,阿狸有一种被捉奸在床的感觉…… 听说凡间的修行者都吃素,她怎么闻到了肉的味道?还有酒香……阿狸的口水都快留下来了,可惜不光吃不到,还要吊在这里装死,真是可悲至极。 伏琰真人态度冷淡,渐渐的也就没人再去贴他的冷屁股了,一时无人说话,席间的气氛一阵尴尬的安静。 突然一阵吱哇乱叫的声音打破了席间的安静。众人望去,只见伏琰真人腰间悬挂着一团白色的东西正在疯狂抖动。 阿狸绝不是故意的!她明明只是在幻想吃光桌子上的菜,突然感到尾巴上一阵灼热,抬头一看,尾巴居然烧着了! 阿狸一阵手舞足蹈才把火扑灭,急忙查看自己完美的大尾巴烧的还剩多少,却发现尾巴完好如初。 此时众人才看清,原来是一只咬着尾巴的小狐狸挂在伏琰真人的腰间。 有人称赞道,“真人不愧是九玄仙尊,就连挂饰都如此的与众不同,看这只狐狸通体雪白,颇具灵性,难得如此驯服啊”。 阿狸此刻已经意识到被耍了,可恶,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堂堂阿狸公主,却被凡人戏弄了,说出去脸都没了?,让它逮到是谁,一定要他好看! 阿狸愤怒的眼睛滴溜溜的乱转,突然发现也有人在看她,是他,辰王君慕清。手里握着那串佛珠。 “一定是你戏弄我!”阿狸暗暗咬牙,却发现君慕清朝她微笑了一下。 难道已经认出她来了嘛?不会吧?她的身体明明变小了许多…… “敢问伏琰真人,”辰王站起道,“不知这只小狐狸犯了什么错,要受这倒悬之苦呢?” 伏琰真人难得有了一丝表情,挑眉道,“我救了它的命,让它挂几天以示补偿,难道还有错吗?” “您救了它的性命,要些补偿是应该的,只是如此悬挂,它想必十分辛苦,于真人也并无益处,感念上天有好生之德,还是放了它吧。”辰王此言一出,厅中众人皆听出其中禅意,也明白辰王想必是佛家弟子。 “嗤~”伏琰真人似乎对佛家没有好感,不屑道,“原来辰王殿下一心向佛,这也难怪。只是我若听从你言将它放了,别人只会说你慈悲为怀,于我又有何好处呢?” “真人此来想必也是为了紫阳派所获之仙果,若是真人肯放它自由,在下愿夺得仙果,奉于真人。”此言至真至诚,满座无不动容,怪不得佛门兴盛,只看这份心德,便是道家所不及的。 君慕清突然出手相救,阿狸着实吃了一惊,再看昆仑主虽然脸色难看,但还是答应了他的请求。可是,虽然待在昆仑主身边很憋屈,但她还不想走,她还指望上神出手帮她救桑夏呢! 真是吃饱了撑得!阿狸狠狠的瞪了辰王两眼。 “清哥哥真是大方啊,这么轻易就把仙果拱手送于别人了。”清脆的女声泠泠如玉。 只顾的陪着伏琰真人,都忘了与他一同进门的那位妙龄少女了。 见辰王端杯不语,紫阳派的掌门忙道,“不知叶小姐光临敝派,所为何事?” “我自然也是为了夺宝大会而来。怎么我不像参赛者么?”叶轻妶说道。 “但不知叶小姐师承何门何派?” “我师父乃是一位世外高人,不方便透露师尊名号,还望见谅。这次听说紫阳派获得仙果一枚,特来参观参观,不知今日可有机会一观?”叶轻妶乃绝代之姝,一颦一笑风华万千,谁又忍心拒绝如此美人呢。 掌门一声令下,几个弟子奔了出去,过了一刻钟,几个人抬着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宝盒进来了。 掌门亲自上前,打开宝盒,里面是青玉打造的一个玉盒,打开玉盒,露出淡蓝色冰石打造的一方小盒,丝丝寒气从盒子的缝隙中往外散。 小心翼翼的揭开盒盖,白雾散尽之后,只见一枚拳头大小的火红果子躺在盒底。 所有人都凝视着盒子里的仙果,阿狸也伸长了脖子去看,它看到了什么?还以为什么样的仙果值得这样挣抢,怎么着也得是蟠桃级别的吧。这是什么?明明就是昆仑山上到处都是的野果子嘛! “这就是传说中的朱果,食之法力大增,强身健体,百病全消啊”,紫阳派的掌门恨不得一口就吞下去,都怪自己不好,没及时封锁消息,引来天下人争抢,这仙果他是吃不成了。 “吃这玩意儿真能长生不老?”阿狸自言自语道,“凡人也太容易满足了吧。” 当夜紫阳派盛情挽留,腾出了最好的客房紫霖阁给伏琰真人居住。 凡间的仙山也是仙山呐,灵气十足,昆仑主不知道去哪里了,阿狸乐得清闲,躺在软榻上睡觉。 正睡的朦胧间,突然一个被子盖过来,把它蒙住抱起来就拖走了。 “来人呐!抢劫啊!”阿狸惊慌失措,偏偏昆仑主封住了她的法力,完全不能自保。 来人将她拖到了不远处即打开了被子,阿狸刚要冲出去,就被人抓住了尾巴。 “嘘!是我!”来人压低声音道,“我的阿狸公主,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你你你,认得我?”阿狸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 “废话,你不是阿狸吗?是我啊,我是桑夏啊!” 第五十六章 损友无敌 “你你你不是进了轮回隧道么?为什么还会有记忆?” “轮回隧道能奈我何,”桑夏不屑道。 “可是冥王说轮回隧道中的正反旋风会……” “冥王这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就知道危言耸听,胆小怕事,我这不是好端端的站在这里么?话说你干嘛来了?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这个一言难尽?我是来救你的!你快跟我回去吧”阿狸终于想起了此来的目的,“如果三日之内你不能回归本位就会失去仙身永堕轮回的!” “这又是谁说的?也就吓唬吓唬你罢了,我现在感觉良好,暂时不想回去。等我拿到了朱果,就可以恢复一点法力,到时候在这凡间逍遥自在,岂不强似天庭。”桑夏斗志昂扬,仿佛已经赢得了夺宝大会,将仙果握在手中。 “你脑子没坏吧?那不就是昆仑山上到处都有的野果子么,糊弄那些凡人也就是了,你激动什么啊。” 桑夏叹气道,“你不知道,仙界灵气充沛,朱果只是普通果子,但在凡间它所饱含的灵气足以让它成为仙果。哎,曾经有那么一大堆朱果在我的零食筐里面腐烂,我却嫌它太酸不够甜,直到今日才追悔莫及……” 阿狸反个白眼,轮回隧道真是没用,不仅没有销去她的记忆,连这种**的气质也没有减去半分。 “对了,你怎么会跟昆仑主在一起?”桑夏问道,“他来凡间干什么?” “你居然连昆仑主都认得?”阿狸吃了一惊,“我先前都不认得!” “哦,以前他来找过我师父啊,所以见过。” “对哦,”阿狸想想也是这个道理,“所以你还是快点跟我回去吧,昆仑主跟东华帝君是朋友,一定会救他的,你还是先救你自己吧!” “朋友?你听谁说的?他们不是仇人就不错了。你还没说为什么跟他在一起?我告诉你哦,冉夜这个人城府很深,心机叵测,你这么单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狐狸,很容易被骗的。” “冉夜?” “你看看”桑夏点着阿狸的鼻尖道“你连他的真名都不知道,啧啧啧,一看就是被他的皮囊色相迷的神魂颠倒。不过他在凡间也敢用真名,也是艺高人胆大啊,最主要是他早该灰飞烟灭了,已经没有几个神仙记得他了。” “冉夜……”阿狸重复这个名字,总觉得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呢…… “好了好了,上天安排我们重逢,就是为了让我救你于水火之中,快跟我走吧。”桑夏抓住阿狸的细腰,把她拎起来,狐狸皮毛滑的很,她用力的抓住,阿狸都快断了气。 “放……放我下来!”阿狸挣扎道,“我不能走!昆仑主封住了我的法力!要是就这么走了,就只能是这幅样子了!” “这个样子有什么不好?放心吧,我不会把你吊起来的,到时候我就把你关在笼子里,喂你吃胡萝卜。”桑夏抓住阿狸不放手,阿狸急了转过身向她的手咬去,差一点就咬中了,桑夏赶紧放手,阿狸重重的摔成了一张饼。 “呃……你放心吧,等我恢复了法力再来救你。”话音刚落,桑夏已经不见了踪影。 阿狸好一会儿才从地上爬起来,遭受了一番蹂躏的小身体深深受伤,她宁愿跟昆仑主在一起…… 看来果然是她的眼光有问题,满天的神佛她不找,偏偏找了这个脑子搭错线的死党。 现在问题很严重,桑夏的状况与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她原想桑夏肯定是失忆了,只要能唤醒她的记忆,她们就能回去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在心里早就设计好了方案,打算用托梦的方式让她觉醒。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桑夏根本就没失忆,而是脑袋进了水,不肯回去,那该怎么办?愁死了愁死了,不管了,目前最重要是先脱身。 但脱身的前提是昆仑主将她身上的封印解开,这个当然要他自愿啦,桑夏就算吃光昆仑山上的朱果,也抵不过他的一根手指头。 既然有求于人,就要拿出点诚意来,阿狸一直大睁着眼等着昆仑主回来。 仿佛过了几百年的时间,阿狸的眼皮都快下垂了,昆仑主上神终于回来了。 “上神上神,您回来啦。”阿狸非常狗腿的迎上去。 昆仑主原本面色凝重,但阿狸笑脸相迎,他也得假以辞色,“今日怎么没在睡觉?”往日阿狸一沾床就像中了咒一样,昏睡不醒。 “上神,你的救命之恩,我十分的感激,只是……你能不能先把我的法力解开,再报答你不迟啊……”阿狸吞吞吐吐道。 “我什么时候封了你的法力?”昆仑主道,“你没有法力是因为不自量力,浑身法力被妖兽的妖力侵蚀殆尽,元神又不在身上,无法及时补充法力所致。” “原来是这样……”阿狸郁闷的耳朵都塌了,突然又竖起来,她突然想起一件事,“上神上神,我的元神呢?你说过借一百年的,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 “是吗?”昆仑主眉头微挑。 “对呀对呀,当时你只说借一百年,并没有说是天界的一百年还是凡间的一百年啊,你不知道,我这个人平时就是按凡间的日子过的,现在一百年过去了,还我元神。”阿狸为自己的智商感到骄傲。 “有趣,”昆仑主眸色微深,注视着阿狸亮晶晶的大眼睛。 阿狸被他看的心里有些发慌,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下一秒钟,她的身体腾空而起,倒挂在了房梁上。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次日阿狸醒来发现自己正睡在桌子上,昆仑主不知道哪里去了。 伸了个懒腰后,阿狸惊喜的发现自己居然恢复了一点法力! 看来昆仑主说的没错,先前她只是耗尽了法力没有恢复而已。紫云山是座仙山,虽然比不上天界,但在这凡世中是灵气上佳之地了,所以她在这里能恢复一点法力,如此说来,若她吃了那朱果,法力也会恢复的快一些。 阿狸打定了注意也要去抢一抢仙果,不过目前她还是要积攒一些法力,先化成人形才好。 山下的广场上夺宝大会已经开始了,不过有本事的人都要压轴出场,所以目前上场的人水平都很一般。围观的人也不是很多,但有一双眼睛,却在暗处时时关注场上的动态。 第五十七章 洞中少年 这几天山下擂台赛打的甚是热闹,紫云山上却很冷清,紫阳派的弟子都到山下维持秩序去了,只留了个把小童在山上候命,抽空也跑下山看热闹去了。 没想到昆仑主倒是个爱看热闹的,这几日早出晚归,阿狸乐的自在。桑夏也没再来骚扰她,正好趁这个机会,在紫云山中寻一个风水宝地,好好的修养一番。 紫云山顶隐于云霞之中,那里是灵气最充沛之处,可惜有结界进不去。 可恶,我堂堂大仙连个凡人的结界都过不去,说出去还不让人笑掉大牙。阿狸不死心,第二日仍旧去试,直试到第三天,终于让她闯进去了。 欸?这是谁在洞边设的结界?这不是纯坑人吗?阿狸没头没脑的冲进结界,然后掉进了洞里…… 幸亏洞并不深,阿狸抱成团上前滚了几圈,就碰到了东西停了下来。 阿狸摔的晕头转向,只觉得有一双手把她捧起来,一抬头就看见一张俊秀的脸。 阿狸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凡人,还是个男人,就算是天上的神仙,这种级别的帅哥也没有几个…… “哪里来的小狐狸?”那人开口道。 哇,声音也这么好听,真的是凡人吗?还是隐居于此的神仙?阿狸吞了吞口水,虽然她可以开口跟凡人说话,但贸然开口被误认为妖怪就不好了。 “能闯过洞口的结界,肯定不是一般的狐狸,一看就是个小狐狸精,还是扔进炼妖炉去练仙丹去好了。”那人眯起眼睛冷冷道。 “不要不要!”阿狸吓得失声叫道,“你你你不要杀我,我不是妖怪!” 那人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不再恐吓这只小狐狸,“哈哈,果然会说话的。喂,你这个小妖精叫什么名字?” 方才他端坐着,看着有几分道行,如今看来不过是个半大的小屁孩而已。 “谁是妖精?我是神仙!神仙见过吗?” “没有,原来神仙都是四条腿的啊哈哈。”他伸手将阿狸的四条腿都捏在一起,凭阿狸怎么挣扎都跑不掉。 “你是妖怪也不要紧,我不歧视你,妖怪也有可能修炼成仙,只要有上进心就好了。我叫郑元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阿狸……” “啧啧啧,名字好没有创意啊,”郑元齐把阿狸的腿放开,还帮她顺了顺毛,“我在这里修行那么多年,从来没有人进来过,如今我要离开了,你就来了,你说,这是不是缘分?” “是…吧?” “肯定是啊,你看看你,才这么大一点,就能说话了,说不定哪天就能变成人了,再修炼个千八百年,就能飞升成仙了,前途无量啊。当然,我也是不世出的奇才,成仙的好苗子,我们两个都算是个中翘楚了,说不定以后会在天上遇到呢。” “呃……说不定。”阿狸从来就没见过夸自己夸的那么肆无忌惮的人,也算是一个奇葩了,看来凡人性状就是多,什么样的人都有。 郑元齐对阿狸的回答很满意,把阿狸放在石凳上,一边畅谈他的各种优秀,一边跟阿狸分享他洞里的各种果子。 三个时辰过后…… “话说我十岁的时候,就上山了,师父一看见我,就说我是个绝世奇才,将来一定能飞升成仙,位列仙班,维护三界的和平,噗!”郑元齐吐出了最后一个葡萄皮,暂时结束了今日的宣讲。 阿狸彻底无语了,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比桑夏更聒噪的人,更没想到凡人的脸皮可以这么厚。 “明日我就要离开这里了,估计短时间内不会回来了,这个地方就让给你了,好好修炼,看好洞府,我会回来看你的。” 看他如此热情的嘱托,阿狸怎么忍心告诉他自己只是路过呢?只能扯开话题道,“你要去哪里?” “夺宝大会已经接近尾声,是我出场的时候了,等我吃了仙果,就下山去游历,然后等着渡劫飞升成仙。” 又来了,阿狸觉得不能再待下去了,否则就走不了了。 “外面天快黑了,我要回去了……” “好啊,”郑元齐爽快道,“别忘了明日去看我打擂,仙果到手分你一口。” 终于脱身了,阿狸飞快的滚出结界,就地化成人形。 不知道是不是洞里灵气实在充沛,还是她吃多了洞里的山果,一出来就感觉法力恢复了许多,也不枉她的耳朵受了这一天的折磨。 想想里面的郑元齐,阿狸不禁感叹,可惜了一副好皮囊,就是嘴太碎了。 法力刚刚恢复不能浪费,阿狸再次变回原形,一路下山去了。 此时已近黄昏,一天的比赛将近结束,今日擂台上甚是热闹,出手的都是各门派的高手,该淘汰都淘汰了,那些没来得及出手的人也都不敢出手了。场上决出了七位顶尖的高手。 其中上清派的莫止,莫太两位真人,九玄派的韩成,杜宇两位长老,清微派的掌门陆青寒,这都是广为人知的高手,而七强之中还有两位生面孔。 一名绝色美女精通五行之术,阴阳法门,一名风度翩翩的公子佛法无边,技压群雄。 为表公允,紫阳派并未对外公布他们的身份,导致场外流言四起,众说纷纭。 散场回山的路上,走在前面的叶轻妶突然停了下来,拦在了君慕清面前。 自从叶轻妶大病之后,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与自幼青梅竹马的表哥也没有了往日的热络。辰王似乎默然接受了这一变故,很少主动去与她亲近。时间久了,这一对曾经的兄妹,已如陌路。 如今只剩下相对无言的尴尬。 还是叶轻妶先开口道,“接下来,你我就要交锋了,你说,我能不能赢你?” 辰王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淡笑道,“你我自幼相识,我竟不知道表妹何时学会了如此高深的法术。” 叶轻妶也笑道,“彼此彼此,我也不曾知表哥竟然精通佛法,而且法力还不弱呢。” “我不问,你也无需问,彼此心照不宣,岂不更好。” 桑夏拍手道,“好,算你爽快,不过我们毕竟是青梅竹马的兄妹,血浓于水,打打杀杀的未免伤了和气,这样吧,你输给我,我帮你救小狐狸怎么样?” 第五十八章 夺宝大会 昆仑主直到很晚才回来,阿狸已经睡醒一觉了。 这几天看他来去匆匆,脸色一天比一天难看了,阿狸很不解,他可是上神哎,别说是区区一个凡世了,就是整个三界,又有什么事情能困扰到他呢? “上神这几日都在忙什么啊,可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阿狸试探着问道。 许久不见回应,转头一看,上神大人已经躺下睡了。果断贴了冷屁股,阿狸觉得没劲的很,翻个身换个姿势接着睡。 黑暗中,一丝金光将阿狸罩住,光罩之中,可以看到极细的银丝从狐狸身上剥离出来。 根本没有入睡的昆仑主伸手将剥离出的银丝合在一起,形成一条银白色的线,在指尖缠绕了几圈,又重新弹回阿狸身上。 难道这就是命中注定?自己搜寻了这些天都没有找到的人,居然被她先遇到了…… 次日阿狸睁开眼睛发现,整个世界又颠倒了,不好,都怪她昨天晚上多嘴,大魔头又把她想起来了,这下好了,变了挂坠,活该吊一天。 今天昆仑主似乎心情甚好,一大早就在山下擂台前等着了。 话说虽然他天天在附近守着,但往日都是偷窥,今天乍一出现在台前,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伏琰真人本就是传奇人物,何况长得那么帅,幸亏有前来参加夺宝大会的九玄派弟子在周围保护,才没有淹没在崇拜者的人群中。 阿狸不明白昆仑主究竟想做什么,难道是在昆仑山湖底呆了几万年,感觉空虚寂寞冷,跑来凡间找存在感来了?莫名其妙。 不过今日这场热闹还是值得一看的,阿狸耙在昆仑主的衣服上,站直身体,准备看好戏了。 前几日取胜的几人陆续到场,阿狸只认得君慕清和叶轻妶。 他们两个也一眼就瞧见了受苦受难的阿狸,都露出了悲悯之色。叶轻妶故意坐到伏琰真人旁边,逗弄阿狸,顺便把两个蜜饯送到她的嘴里。 阿狸哪有什么心思吃蜜饯啊,她正看的入迷呢。 这个什么什么真人跟那个什么什么掌门,两人打的还挺热闹的,阿狸着实没想到凡人的法术还真挺有看头的,坐在这里都能感觉到罡气与煞气,这是阴阳两种不同的修炼法门。 两人缠斗多时,最终清微派掌门陆清寒,险胜上清派的莫止真人。 不多时,君慕清与叶轻妶分别击败了九玄派的两位长老,晋级四强。 阿狸偷偷看了看昆仑主的脸色,毕竟是他的手下吃了败仗,他这个师尊脸上也无光吧?果然,脸拉的比驴还长。 夺宝大会进行到今日,比出了四强,应该进入决赛了。紫阳派弟子关尘出来宣布,若无人再敢挑战,则台上这四位高手晋级明日的决赛。 就在此刻,一个清朗的声音由远及近——“等一等,我还不曾比过——” 话音未落,众人只觉眼前一花,再看之时,台上已多了一个丰神俊秀的少侠。 “我还不曾比过,怎么能算结束呢?”少侠回眸环视,墨发飞扬,端的是一副倾国倾城的好皮囊,阿狸分明听见了身旁坐的叶轻妶小姐咽口水的声音。就连昆仑主都身形微晃,啧啧啧,早就知道这个郑元齐不简单,男女通吃啊。 关尘看清了来人,忙施礼道“元齐师叔,您不是在闭关吗?” 此言一出,一片哗然,关尘是如今紫阳派的掌门大弟子,他口中的师叔就应当是前任掌门的弟子,可紫阳派的前任掌门死了数十年了,怎会有这么一个小弟子呢? “我已经闭关许久,如今正是出关的时候,朱果是上天赐给我们紫阳派的宝贝,岂能落入他人之手,放心吧,有我在,朱果休想出这紫云山。”郑元齐话一出口,台下一片嘘声,看他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敢说这样大话,不怕大风闪了舌头? 上清派的莫太真人看到兄弟被打败,心里正不爽呢,又来了一个吹牛皮说大话的小屁孩,如何能忍。当下凝气于掌,伸手去拍郑元齐的肩膀,想将他拍在地上,给他一个下马威。 台下众人看的分明,只有郑元齐毫无察觉,众人都等着看笑话,可惜这么帅一个后生,马上就要丢人现眼了。 就在莫太真人的掌心碰到郑元齐的一刹那,他整个人就飞了出去,狠狠的砸落在场外地上,摔的口鼻流血。 那一瞬间那些凡夫俗子谁也没看清发生了什么事,阿狸却看见了,郑元齐的身上早已设下了结界,还不是一般的护体结界,竟有反弹攻击力道的作用。阿狸震惊了,就算对于神仙来讲,这都不算是普通的法术,他区区一个凡人,竟能有如此法力,简直是不可思议! “他…真的是凡人么?”阿狸悄悄问昆仑主道。 昆仑主并没有回答她,阿狸也没有再问,她总觉得这个郑元齐不是个普通的凡人。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四强选手就换了一个人,人数已定,今日到此结束,待等明日决赛。 这个郑元齐究竟是个什么人物呢?左看右看都是凡人嘛,就是嘴碎了点,长得比一般人好看了点,资质比一般人都高一些罢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阿狸在心里自己说服自己,再说了,他是不是凡人跟我有什么关系。 不过为了避免出去遇到他,还是老老实实的待在屋子里好了,昆仑主不知道去了哪里,正好可以补个觉。 “阿狸,阿狸。”一只手从窗户伸进来捏住了她的耳朵。 “谁?”阿狸猛然惊醒了,叶轻妶正在窗外守着呢。 阿狸打个哈欠道,“虽然知道你是桑夏,可看着这张脸总觉得别扭。” “别扭什么啊,现在哪有功夫管我的脸啊,我是来救你的,快跟我走啊!!” “救我?” “对呀,快跟我走,别磨叽了,我估计我明天肯定打不赢那个小白脸,我们赶紧逃吧!” “可是……”虽然昆仑主没有封住她的法力,阿狸总想再讨好他一段时间,说不定能把元神要回来呢。 “别可是了,快点走吧!”桑夏伸长胳膊把阿狸抱了出来,转身就跑,却发现早已被人堵住了出路。 “你们这么急急忙忙的,是要去哪里?”昆仑主的声音并无异常,她们两个却像听到了催命符一般,吓得直哆嗦。 “今天天气不错,我们出来……晒月亮呵呵。”桑夏傻笑道。 “是吗?”昆仑主抬头看了看阴云密布的天空,“真不是个好借口。” 第五十九章 迷雾初显 “看够了吗?”昆仑主温和的声音从头顶响起。 阿狸忙举头望了望天,“其实今晚的月色……有一种朦胧的美……啊~” 话未说完,只见昆仑主手指微动,阿狸的身体突然飞起缠到了百十米开外的树梢上。 阿狸的惨叫余音尚在,让人不寒而栗。她的同伙显然没打算营救她,而是准备溜墙角。 “这就走了?你没什么话想说么?”昆仑主淡淡道。 叶小姐觉得现在撇清自己或许还来得及,腆着脸道,“额,真人是吧?伏琰真人,在下叶轻妶,我们见过的啊,我只是见你这个小宠物很可爱,所以抱来把玩一番……” “我知道你是谁,”昆仑主凉凉的打断了她的话,“我也知道你想要做什么。” 叶轻妶面色一寒,沉声道,“你知道多少?” “比你想象的要多一些。” “你想怎么样?”沉郁的声音全然没有了平时的惫赖疏懒,如果阿狸听到,一定会吓一跳的,此时的叶轻妶全然不似平日的桑夏。“我决心已定,谁也休想阻止我。” “你以为我是来阻止你的?”昆仑主失笑道,“这未免太可笑,我不但不会阻止你,说不定还会助你一臂之力。” “哦?” “明日的比试你一定会是最终的赢家,你会如愿以偿的得到你想要的东西。”昆仑主目视前方,阿狸已经从树梢解脱,正顺着树干往下滑。 “你知道我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当然,在我面前,没有什么是秘密。”这话听起来狂妄自大,但从他口中说出却无半分不妥。 “也许吧,但我要提醒你,不是所有的错误都能被原谅,有些背叛,哪怕是灰飞烟灭,也终究有一天会想起,到那时……”眼角瞟见阿狸已经悄悄的逼近墙角,叶轻妶截住了话头,飘然出门去了。 可恶,阿狸真想一走了之,但想想元神,还是滚回来了,毕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阿狸悄悄的潜回屋内,已经做好了再一次被丢出去的准备,不过昆仑主似乎已经发泄够了,并没有理会她,阿狸松了一口气,蜷缩在床角睡着了。 决战这一日是个难得的好天气,算上紫阳派的弟子,前来观战的观战的足有上千人,毕竟是一场难得的高手对决,据说里头有个美人长得甚是漂亮呢。 叶轻妶一出场就引起了轰动,果真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呐,不知道对面的佛门新秀是不是受了美色的蛊惑,功力打了折扣,显得有些局促,很快便败下阵来。 众人不知这是两人提前的约定,还以为君慕清是中了美人计,纷纷感叹英雄难过美人关呐。 下一场清微派的掌门陆清寒在郑元齐的手下没走过十招便落败了。 郑元齐的法力深不可测,以叶轻妶已经展现出的功力,不可能是他的对手,到此时胜负似乎很明确了。 叶轻妶面上却不见一点紧张之色,不能不让人感叹,巾帼不让须眉,不愧是三朝元老的孙女。 两人正式对阵,都拿出了看家本事,叶轻妶撒符成兵,摆出阴阳八卦阵,正反八卦交错旋转,阴阳交错产生的旋风如利刃一般将吸进阵中的一切事物销解殆尽。 郑元齐直立不动,叶轻妶是他出关以来遇见的最强劲的对手,他也不敢掉以轻心。护身的罡气化为无数把仙剑,直逼对方的阵眼而去。 叶轻妶皱眉,原来这个小子不止法力高深,竟也精通阴阳之术,这下不好办了,看来今日要赢他希望很小。 郑元齐的剑逼得越来越近,叶轻妶已无招架之力,转眼就要落败…… 就在此时,处于劣势的叶轻妶突然双手交错,阴阳八卦阵突然改变了方向,同时一道金光从阵眼击出直中郑元齐的胸口,逼得他紧退几步,掉下了擂台。 擂台比试掉下去就算输,这场变故来的突然,台下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台上的胜者已定。 虽然大家对叶轻妶取胜很是意外,但比试就在眼皮子底下进行,只能说叶小姐善于隐藏自己的实力,等到紧要关头给敌人致命一击。 紫阳派抬出了承诺的奖品,当众交与了叶轻妶,叶小姐名正言顺的将仙果收入囊中,正在得意之时,突然一道灼灼的目光盯了过来。 啊,差点把辰王交代的事情给忘记了,答应把阿狸救出来的,如今还是要想个好办法才好。思至此漫然回身,却发现看台的正中央只余一把椅子,早已不见了伏琰真人和那只小狐狸…… 早在郑元齐跌下台的那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台上突如其来的变故,没有人注意到,昆仑主已悄然消失,此时早已在云层之上。 站在云端,俯视脚下的紫云山,群山依旧,与来时并无半分区别,只是人的心境,已大不相同了。 “这分明是作弊!”阿狸愤愤不平,“你暗中渡给桑夏法力,我都看见了!” “是又如何?” “你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是上神,为什么要管凡人的事情?” “怎么,那个叶轻妶不是你的朋友么?她赢了有何不好?”昆仑主疑问道。 “可是这不公平!”她是希望桑夏可以赢,但是这对郑元齐太不公平了啊。 “公平,嗤”昆仑主突然冷笑道,“这世间哪有什么公平可言,公不公平都在别人的口中,得失自在本心,你懂么?” “我不懂,”阿狸摇头,“但我知道他一定会很难过的。”那么高傲的一个少年,今日一败,不知日后会如何。 “但愿他会因此放弃修仙……”昆仑主低语道。 “什么?”阿狸没听清。 “没什么,阿狸,我想……问你个问题。” “啊?”阿狸呆住了,这是他第一次叫自己的名字哎。 “如果有一个人因为不得已的原因伤害了你,他很愧疚,愿意拿一切来弥补,你会原谅他吗?” “那就得看是什么样的背叛了,”阿狸想了想说道,“还是不要背叛的好,否则就算是原谅了,心中也有了嫌隙,不能完好如初了啊,所以说做事要慎重,做出的事就如同泼出的水,覆水强收还能收的跟原来一样多吗?” 第六十章 重回自由 云端,昆仑主沉默了良久,久到阿狸几度以为他已经元神出窍了。 “你走吧”。昆仑主突然说道,将阿狸从睡梦中惊醒。 “啊?”阿狸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走吧。”昆仑主伸手拂过狐狸柔滑的皮毛,控制它吊起的法力瞬间消失了,阿狸倒栽在云层里。 “上神……”重获自由是她多少天来梦寐以求的,为何心里反而有点别扭呢?“我的元神……” “嗯?”昆仑主低头看了她一眼。 “啊您先留着慢慢玩吧,我走了,再会~”阿狸拉着长长的尾音纵身跳下云层,想什么想,还是眼前自由最重要,等回到青丘,再要元神不迟。 自由感觉真不错,啦啦啦,我就是天上地下最快活的阿狸公主~咦,这是什么地方? 从云端跃下,失之毫厘虽说不至于谬以千里,几十里还是有的。阿狸环望四周,确定她落在了另一座山头上,只是这里山峦起伏,不知道哪一座山峰才是紫云山呢? “小狐狸?”一双翻云靴突然出现在眼前,听这声音十分耳熟,“你怎么在这里?” 阿狸举目望去,只见郑元齐一身黑色劲装,身后背着简单的行装,头发也紧紧的束起来,与先前山洞中白衣宽袍,墨发披散的形象大不相同了。原本俊秀的有些阴柔的脸也多了几分阳刚之气,比先前更帅了呢。 “我……住在这里……”阿狸吞吐道。“你这是去干嘛?” “外出游历,我不是跟你说过么?”他蹲下身捏捏阿狸的软耳朵。 “可是……你不是要赢了仙果才下山吗?” 郑元齐淡淡的笑了一下,明亮的眸光微黯,不过失落的神情转瞬即逝,“输了仙果只是我飞升途中的一点挫折而已,如果这就能将我击垮,以后无数的劫难,又该怎么渡呢?” “你能这样想就再好不过了,”阿狸安慰道,“你输给了那个叶轻妶,只是运气不好而已,要论真本事你肯定比她强。” “那当然,天下还没有比我强的呢,等我历练回来,会再去找她挑战的,下次她的运气就不会这么好了,怎么样,跟我一起走吧!”郑元齐说着便把阿狸抱了起来。 “呃呃呃,我还是算了吧。”阿狸挣扎道。她还要去找桑夏呢,谁知道他要去历练多久? 还好郑元齐只是跟她开个玩笑,轻轻把她放在地上,抚摸她光滑的皮毛,“你还是在山中好好修炼吧,早日化成人形,到时候我回来看你。” 以郑元齐的修为,已经可以御风而行,阿狸目送他乘风远去,飘然若仙,这样的凡人,比神仙又差在哪呢?但愿他有神魂仙魄,若是没有,永世不能飞升成仙,岂不是天地间大大的不公? 阿狸感慨了一番,寻着郑元齐的气息,找回了紫云山,没想到只看到了一地杯盘狼藉。 发生了什么事?这里不是夺宝大会的现场么?她只是离开了一下下,怎么变成了这幅模样? 几个紫阳派的弟子无精打采的收拾碗碟。 掌门大弟子关尘站在擂台之上感叹道,“真没想到~” 身边的小弟子有气无力道,“是啊,真没想到我们紫阳派这次不仅没保住仙果,还被这些人狠敲了一笔竹杠,师兄你看昨晚这场酒宴,把我们地窖里藏了几百年的好酒一扫而空,山下酒楼里还欠着三千两银子的饭钱呢”。 “谁说不是,本以为夺魁的赢家至少会出钱摆桌酒宴吧,谁知道那个叶小姐本事不小,却甚是小气,拿了仙果拍拍屁股就走了,那个王爷也走了,不是说他们皇亲国戚财大气粗么?亏得咱们好吃好喝的招待他们这些日……” 无心再听他们抱怨,阿狸懵住了,昨天?难道已经过了一整天了?昆仑主果然不愧是上神,定力不一般,在云端一动不动的居然站了一个昼夜。 紫云山下的岔路口,阿狸真是欲哭无泪,桑夏这个傻缺,这些天肯定经常四处游荡,到处都是她遗留的气息,根本不知道往哪里追。 阿狸仰天悲泣,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张放大的脸。 “就知道能等到你,”辰王附身将白狐抱起,从腕上褪下一个银色链子挂在它的颈上。 “你你你不是走了么?”阿狸失声道。 “我特地在此处等你”辰王将链子打了个结,以免脱落。阿狸并没有惊慌,因为她已经感觉到这链子上附着的法术已经没有了,如今它只是一条普通的链子。 在凉州时她一直把链子带在身上,后来在小金山上遭遇妖雾,醒来后就跟昆仑主在一起了,早就把链子的事情忘记了。这链子怎么回到了他手中? “这条链子是师父留下来的,那****在小金山上寻到它,上面的佛光法力已经销蚀殆尽,如今只是一条普通的链子了,就把它送给你了。” 阿狸已经准备好接受他的盘问了,比如,你为什么突然失踪啦?为什么链子失效啦?为什么你突然来紫阳派啦?为什么会跟伏琰真人在一起啦?为什么现在又突然出现啦?阿狸准备用神仙办事凡人不懂这句话来回答所有的问题。 但是,辰王却什么都没有问,为什么要问一些得不到答案的问题呢? 阿狸一直强调自己是神仙,担心辰王会认为她是妖怪,其实君慕清心中早就知道它不是妖怪,因为像她这样蠢的妖怪,根本就活不到现在…… 每个人都有秘密,朋友之间相处,不需要把对方弄得很清楚,全部都弄清楚了,很可能会发现彼此根本做不了朋友。 舒适的马车里,阿狸吃饱喝足了仰躺在靠枕上,打着饱嗝才想起来问道,“我们要去哪里?” 辰王悠闲的翻着书页,“你想去哪里呢。” “桑…我是说你的表妹叶轻妶,她去哪了?” “京城。” “那我也要去京城。”阿狸干脆道,俨然成了发号施令的人。 “好,”辰王随口应道。阿狸心满意足的睡觉去了。 马车不紧不慢的走着,睡梦中的阿狸不知道自己离京城越来越远了…… 第六十一章 四方树灵 深夜,紫云山一处隐秘的山穴中,隐隐传来痛苦的呻吟声。 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山穴,如此深夜是什么人在此行事? 山穴早年间有人居住过,残破不堪的石桌石凳已被碎石半埋,可见已经荒废了很久。此时,废弃的山洞中却有光亮,光芒清冷明亮绝非灯火之光,而是缘自石桌上的几颗夜明珠。 这几颗夜明珠镶嵌在一个精美的盒子上,没错,正是紫阳派盛放仙果的盒子。 此时盒盖已经打开,其中的玉盒也打开了,仙果已经不在了。 那个赢得仙果的人,已经将它吞入腹中,此刻正躺在地上痛苦万分,仿佛吃的不是仙果而是剧毒一般,喉中发出嗬嗬声,极力的忍受着蚀骨之痛。不,**的痛如何能比得上魂魄的痛,她此时所承受的,就是魂魄被腐蚀的痛苦。 朱果在天界也算是一种补品了,以阿狸的身份地位肯定看不上这种普通货色,那些小仙们还是蛮喜欢的。 桑夏从来没有吃过这种果子,因为她的师父东华帝君说,朱者,火也,朱果乃是上古时期焚天烈火的遗迹所化,与她体质相冲,食之无益。 天界的神仙们都说,桑夏小仙十分幸运,不知道是怎么修来的缘法,能拜东华帝君为师,有帝君罩着,少奋斗十万年啊。 诚然,师父是她最感激最尊敬的人,收她为徒,渡她成仙,给她身份地位,她一直以为,能遇上师父,是她永生永世最大的福气…… 阿狸曾问,为什么她从轮回隧道里出来魂魄会完好如初? 不周山有神树名曰四方,生五彩虫,名曰四方虫,通天地,能识途,三界之内无不能往,寄生虫尚且如此,何况本体呢?四方神树,枝叶皆有灵,持之可化结界,三界之内自由穿梭。 她便是四方树妖,生命的起源便是一棵树,生长在一个地方很久很久,也许过了万万年那么久,她以为这就是一个树的生命。突然有一天,她发现自己自由了,无拘无束的那种自由,可以飞可以跑,可以随风飘,可以上天入地,但是没有人能看得到她,她就如一抹游魂一般,游离在三界之内。 一开始她是很兴奋的,对一切未知的事物保持高度的好奇心,虽然不能跟别人交流,但观察他们的生活也很有趣。三界之内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挡她,但是她有些惧怕天界的神光,凡间才是她的最爱。 她在凡间游荡了很多年,久到她终于有些厌倦了,如果她不是透明的妖怪就好了,她也见过很多妖怪,它们也都是有实体的啊,有一段时间她怀疑自己是游魂野鬼,跑到冥界去学他们投胎,他们通过那个旋转的很厉害的隧道都去投胎了,为什么她却没有成功? 直到有一天,有人找到了她,他是一个神仙,她这才知道,原来神仙是能看见她的,而且神仙长得比凡人好看多了。 好看的神仙见到她也很吃惊,“四方树灵?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妖妖,”她激动的说出了有生以来的第一句话,第一句不是自言自语的话,妖妖这个名字是她琢磨了很久才想出来的呢。 “妖妖?这个名字不好听。”神仙微笑道,“我给你起个名字吧,就叫灵儿吧。” “好!那你叫什么名字?” “东华。” 人生若只如初见,又怎会有仇恨和背叛? 她曾经以为能遇到东华,是万万年来最幸运的事。 东华亲自去不周山底找到一块残存的四方木,为她做了一个身体,带她到天界,认识了许多神仙。 她拥有了身体,拥有了朋友,拥有了爱人,拥有了所有想要的东西。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拥有了东华。 天真如她,当背叛来临时,才知道她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泡影…… 朱果至阳至烈,腐蚀至阴灵体所产生的巨大痛苦,才能激发出她的潜能。 痛苦在减弱,也许是痛到麻木了,她缓缓的站起身来,狰狞扭曲的面孔映着清冷的光,如鬼魅一般,哪里还有半分桑夏的影子? ?山穴壁上突然出现了一个诡异的黑影,一个人形逐渐从山壁中脱离出来…… “主人。”黑影屈膝道,“太子已经离开京城。” “哦?去何处了?” “南坪州。” 第六十二章 饿殍遍野 时已盛暑,骄阳似火,马车就像蒸笼一样,在里面很快就会蒸熟了。 无有元神护体,法力大减的阿狸终于感受到了凡间的寒暑。 “热死了……热死了……”阿狸有气无力的趴在马车里,“还有多久能到京城啊。” “就快了,”辰王眼睛盯着书本随口答道。 “今天能到吗?” “不能。” “明天呢?” “不能” “再明天呢?” …… 好不容易到了黄昏,天气凉爽了些,阿狸准备顺着窗子爬到车顶上去透透气,一出来就发现前面路上有不少人。 阿狸把头伸回车里道,“天都要黑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在路上走?” 辰王设了一个小结界,确保前面赶车的人听不到车厢里的声音,一只会说话的狐狸,多半会被当做妖怪。 此时前面赶车的人也发现了前面的情况,回禀道,“王爷,前面已近南坪州地界,官道两旁有很多难民。” 辰王命人打起车帘,向外观瞧,只见官道两旁尽是三三两两的难民,个个面黄肌瘦,行走困难,更有倒毙在路旁的死尸。 “出了什么事?”阿狸攀着车窗往外瞧。 辰王眉头深皱,命人放下帘子,长坐不语,许久方言道,“近几年,南坪州年年大旱,连续几年遭灾,今年更是数月不曾下雨,颗粒无收,百姓无以为生,只好出来逃难。” “啊,原来风雨对凡间的影响也那么大。”凡人的生命真是脆弱的很呐。 外面赶车的是辰王的亲随名叫小刀子,是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小子,看到此情此景不禁感叹道,“不是说,天上有雨神,还有龙王,是专管司雨的,他们难道都眼瞎了吗?没看见这里已经几年没下过一场正经雨了?” 呃,阿狸有些无语,其实天上根本就没有雨神,只有水德星君,但是他的工作貌似跟凡间下雨也没什么关系。至于龙王也根本不管凡间之事,只是因为龙潜与海,身有海气,行于空中时,海气感于太阳,化为云气,从而会降下几滴雨而已。 马车越往前走,难民就越多,几乎阻塞了道路,只是如此多的人,却很安静,因为他们已经饿的发不出声音了。 倒毙在路旁的尸体开始腐烂发出阵阵恶臭,阿狸都受不了了,扑进辰王的衣服里。 小刀子在前面赶车,更是熏的受不了,“不是说朝廷每年都拨大笔的银子来赈灾么?怎么还会死那么多人,我看,那银子都被贪官污吏给克扣了。” 辰王没有答话,只是吩咐道,“趁夜赶路,尽快赶到南坪州。” 马车一夜不停,次日上午就赶到了南坪州城。 阿狸这几天在马车里吃点心吃的腻歪,进了城自然要去找好吃的了。 不过这州城看着挺大的,却是冷清的很,在城里转了半天一个卖东西的小摊都没有,街上得铺子也大都关了门,大街上看不见行人,偶尔过去一个也是面有菜色。 走了半日,才找到了一家开门营业的酒楼。 酒楼名叫客来香,看规模也是城里数一数二的酒楼了,不过进去一看,里面一个客人也没有,一个店小二正无精打采的在柜台后面打瞌睡。 见有客到,店小二慢腾腾的从柜台后面转出来,“几位打尖还是住店啊?” 小刀子吩咐道,“先别忙,我们爷赶了几天的路,饿着呢,有什么好吃好喝的快端上来。” 那店小二低声应了一声,转到后面去了,过了一刻钟端了一个托盘上面放了两碗面,还是黑黢黢的粗粮面。 “啪!”还没等辰王说话,小刀子先把筷子拍在了桌子上。 “这是什么啊?是人吃的吗?你瞧我们爷这身份打扮,进你们这样店是吃这种东西的吗?!” 一顿呵斥把店小二吓得哆嗦,“哎呦,这位客官,小店可没有怠慢的意思,实在是南坪遭灾,城中无粮啊。能有口吃的就不错啦,城中可就我们这一家店还能有吃的东西卖了,您要是嫌弃,那就只有饿肚子了。” “那……要不爷咱就将就吃点?”小刀子先捧了一碗给辰王,然后自己端过碗来尝了一口,嚼了半天也没咽下去。 此时,阿狸突然吸了吸鼻子,好香啊,是烧鸡的味道。 “我闻到了肉的味道,”阿狸悄悄在辰王耳边说,“是鸡肉,不是人肉。” 小刀子的鼻子也很灵,“什么味儿?” 正说着,从后面出来几个人,都捧着大食盒,食盒中飘出阵阵香味。 食盒从身边过,小刀子伸手就掀开了一个,只见里面满满的都是鱼肉。 “好啊,居然敢骗我,”小刀子抽出腰刀,啪,插在桌面上,指着店小二道,“不是说店里没什么吃的,只有这粗粮面吗?那这是什么?是你的肉吗?” 店小二急道,“几位客官,这些酒肉可不是小店里的,小店只是代做,这些都是太守大人府上要的酒菜,小店可半点都不敢私用啊!” “太守?” “是啊,今日太守大人在府上宴请宾客,后厨人手不够,才委托小店代办的,请几位高抬贵手,耽误了太守大人的事,小店可担待不起啊。”店小二都快急哭了。 辰王摆手让小刀子放那些送食盒的人离开。 “现在南坪州的百姓都饿死了,太守居然还大摆宴席,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小刀子愤愤不平。 “太守大人平日里是爱捞点油水,但这次摆宴确实是为了全州的百姓啊。” “哦?怎么讲?”辰王问道。 “客官您是外地来的吧,那您可知南坪州三年大旱颗粒无收,真是数百年不遇的大灾荒啊。这几年为了求雨,能做到我们都做了,修龙王庙,雨神庙,各处的神灵都拜到,可就是没有成效啊。 日前,太守大人得到消息,原来是旱魃作祟,所以贴出告示,广招能人异士,只要能擒住旱魃,必有重赏。今日之宴,正是为揭榜之人所设。” “原来如此,这么说来倒也不算荒唐。”小刀子说道,认命的夹了一口面条,却被辰王拦了下来。 辰王抱起阿狸起身道,“别吃了,既然有好酒好菜,我们也去凑凑这个热闹。” 第六十三章 天师驾到 据店小二所说,摆宴会的地方是本方太守胡致远的私第,但地方并不难找,站在一条街区外都能听见推杯换盏,一片喧闹之声。 太守官职虽不高,却是一方父母官,像南坪这种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太守俨然就是土皇帝了。一座府邸建的甚是气派,比京城的王府还要威风。 此刻胡府大门敞开,门口有两个看门的小厮无精打采的站着。 小刀子上前说道,“我们是来……” 那小厮蔫蔫的摆手道,“不用说了,进门左拐。” 进了大门,隐隐听见方才那个小厮说话,“……又来了一个骗吃骗喝的,还装模作样的抱了条狗……” 辰王失笑,轻拍了两下安抚炸毛的狐狸。 ??向左走不过数十步,转过一道屏风,面前出现了一座花园,也许曾经是一座花园,而此刻,园中摆满了桌子,少说也有几十桌,每个桌前都坐满了各色江湖人士,所谓的术士高手…… 辰王一出现,整个喧闹的宴会突然安静了下来,接下来出现的场面是阿狸死也想不到的。 数十人突然离桌而起,纷纷朝辰王扑了过来,若不是小刀子见势不妙,拔刀护卫在辰王面前,辰王挤也会被挤死的。 这是什么情况?阿狸利爪全出,紧紧的耙住辰王的衣服,这些人想干嘛?再过来我就不客气咯! “没事没事,”辰王轻声安抚道,因为他已经看出这些人并没有恶意,只是太过热情而已。 “慕少侠,你可来迟了,兄弟特地给你留了座儿……” “慕兄弟,快到我这边坐,都等你好一会儿了”。 …… “咦,他们叫谁呢?”阿狸奇怪道,“是叫你吗?” 辰王低声道,“你没看出他们有些面熟么?” 小刀子已经看出这些人中有不少熟脸,“你们不是在紫云山参加夺宝大会的么?” “正是正是,我说什么来着,咱们也算是老相识了吧。” “你起开,人家说的是认识我!” …… 阿狸只是看了夺宝大会的后两场,且心不在焉,根本不认识这些人。但是回想紫云山最后落得一地杯盘狼藉,此情此景,与今日倒是有几分相似。 这都是一些不学无术在江湖上混日子的人,或者是用一些雕虫小技骗吃骗喝,一听说哪里有集会,便如蝇集腐,轰然而至。他们哪里有本事对付什么旱魃,多半是吃完一顿赚一顿。 夺宝大会上,辰王化名慕清,知晓他身份的人只有紫阳派的高层。这些宵小们都知道他是个厉害角色,虽然没能赢得仙果,但也算是顶尖高手了,若能与他攀上交情,别的不说,至少能在此处长久的吃些日子。 一群人僵持不下,都想拉辰王坐到自己桌上,终于引起了胡太守的注意。 一见这位胡太守阿狸吓了一跳,这圆胖的小身材,满脸褶子,与凉州城的陈大人颇有几分相似,只是一对小眼睛透着精明。 问清楚缘由后,胡太守甚是欣喜,他怎会不知招来的这些人多半都是酒囊饭袋,只盼百个虚的能有一个实的也行啊。 看来今日这些酒菜没白废啊,终于来了一个实在的,看这气度,这做派,一看就是高手。胡太守满怀欣喜的将辰王请到花厅里坐,此时厅中已有一个黑面僧在座。 黑面僧生的人高马大,面目可怖,整个人如掉入墨缸里染过一样。他是邻境太守推荐来的,据说是法力高强的活佛,待遇自然不同,由胡太守亲自陪酒???????????????? 方才听人回报,说外面来了高人,太守亲自出迎,黑面僧心中不忿,待看到太守殷勤引着一个小白脸进来了,更是气愤难耐。 “太守大人还是要多加思忖,不要被某些不学无术的人蒙骗了。”黑脸僧冷笑道。 胡太守装没听见,向辰王问道,“方才看天师颇的众望,想必是法力高强,不知如何称呼?” “在下姓慕。” “原来是慕天师,不知仙山何处?” 还未等辰王回答,黑面僧已压制不住怒气,“什么天师不天师,我看都是一样的酒囊饭袋!”说话间猛的一拍,一双酒杯离桌而起,直取辰王的面门。 酒杯来势汹汹,辰王避无可避。 胡太守只觉眼前一花,耳边就听到了一声哀嚎“啊——”。 定睛一瞧,辰王好端端的站在面前,仍是气定神闲不见半点狼狈之态。 转头一看,黑面僧正从椅子上滚落下来,捂着脸大声嘶吼,痛苦不堪。仔细一瞧发现那两只酒杯都盖在了黑面僧的眼睛上,任他如何拨弄,杯子就像长在肉里一样,怎么也弄不下来。 “天师真乃是活神仙呐,”胡太守长揖触地,再拜不迭。 辰王淡笑道,“雕虫小技,何足挂齿”。阿狸翻了个白眼,明明是我出力,你显摆个屁。 胡太守替黑面僧求情道,“大家都是同道中人,天师手下留情吧”。 辰王道,“若非大师突然出手,在下也不会有意为难劝大师日后莫要如此猖狂。”轻轻摆手,两枚酒杯随手而落。 黑面僧经此一遭知道不是敌手,转头要走,却被胡太守留住,毕竟是朋友推荐而来,就这样负气而走,岂不是伤了和气。 “胡某已然知晓,两位都是不可多得的高人,能有你们两位相助,我胡家算是有救了……”胡太守一边一个拉住二人,硬挤出两滴眼泪来,“望两位多多出力,早日救出我的女儿啊。” “救您的女儿?不是说此处有旱魃作祟所以大人请人除妖吗?”辰王问道。 “就是旱魃抓了我的女儿啊!”胡太守说到动情处就哭天抢地,“你说这好端端,怎么就出了旱魃了呢?谁知道旱魃它究竟是个什么鬼啊,这几年把州里祸害的民不聊生不说,这次竟然将我的女儿抢了去!我二八年华貌美如花沉鱼落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宝贝女儿啊!那可是要做王妃的人呐!她要是没了,我胡家还有什么指望啊!” 辰王努力的找出他哭嚎的这段话里面的重点,“您的女儿要做王妃?不知是哪位王爷?”为什么没听说过? “我女儿要嫁的就是当今太子殿下的胞弟,辰王殿下啊。” 呃!阿狸被自己的口水噎到了!回过神来一口咬在辰王的手腕上。 好你个君慕清,怪不得不去京城停在这里,原来是救你媳妇来了! 第六十四章 旱魃作祟 辰王不动声色的将狐狸嘴巴从腕间移开,淡淡道,“没想到胡大人还是皇亲国戚。” “哎呀,现在还不是呢,要是我那如花似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宝贝女儿找不回来,还谈什么皇亲国戚啊!”胡大人一提起伤心事,开始抹眼泪。 “不知令嫒是如何丢的?” “就在前几日,夫人带着小女去城外法华寺上香,路过乌龙眼,突然一阵狂风袭来,飞沙走石,遮天蔽日。风一停,夫人才发现小女不见了。想那乌龙眼据说就是旱魃的老巢,小女一定是被那妖怪给捉去了!哎呦呦,这可要了我的老命喽,两位一定要帮我把女儿找回来,否则我死也不瞑目啊!” 黑面僧当即表示,“大人放心,有贫僧在,小姐一定会完完整整的回到您身边。” 辰王亦要有所表示,“慕某人自当尽力为大人分忧。” 有这两句话胡大人总算放心了,当下命人重新开宴,宾主尽欢。 是夜,月明星稀,夜风终于驱散了暑热,极度干燥的空气却没有一丝凉爽的感觉。 慕天师是太守府的贵客,被安排在一座独立的小别苑里,环境还算雅致,一丛丛的花木枝肥叶茂,与外面赤地千里反差甚大。 “你居然有媳妇!”阿狸仍然接受不了这件事,不是说他迷恋自己的表妹,求之不得么?怎么这么快就又有了媳妇?男人果然都是不可信的。 “我没有,”辰王第一次正面回答了这个问题。 “可是那个胡大人不是说……” “他说的话就是对的么?难道神仙不会说假话么?” “那倒也是……”阿狸歪头想了一下,“我看着那个胡大人有些不太正常,多半是有妄想症。说不定他根本就没有女儿,或者他女儿根本就是个丑八怪!咦,那你为什么答应帮他找什么女儿?” “他有没有女儿我不知道,但此处有旱魃作祟却是真的,你知道什么是旱魃么?” 阿狸点头却又摇头,“上古的神祗中有一个名叫女魃的妖神,据说可以驱风逐雨,跟你们说的旱魃有点相似,可是她早就灰飞烟灭了啊。再说要是她出手,轻轻松松就能捏垮两个凡世,又岂会只带来这么点干旱。所以我想你们所说的旱魃应该是另一种东西。” “凡间所说的旱魃乃是僵尸所化。有些尸体埋入养尸地,就会僵而不化,经过长时间的修炼,就会变成旱魃。旱魃能引起旱灾,还会导致瘟疫,最终正如途中所见,饿殍遍地,街上空无一人。此等祸害苍生的妖魔,不除之何以安社稷。” 辰王说的慷慨激昂,阿狸却有些困了打了个哈欠道,“你打算去何处找旱魃啊。” “胡太守不是已经指明了地点了么?我们明日就先去乌眼滩看看。” 次日,辰王未睁眼就感觉到异样,身边好像多了一个人。 果然,一个少女合衣睡在他的枕边,四肢拧巴的姿势跟某只狐狸一模一样。 阿狸昨晚就悄悄变了人形,想着早上吓他一跳,结果不小心睡着了。睁眼发现辰王正盯着她看。 “看什么看?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阿狸抓过被子盖住身体,只见辰王径直从她身上跨了过去…… “再不去吃饭,可就没得吃了。”辰王出门前补充了一句。 果然这一招比什么都灵验,阿狸蹭的一下窜出了门。 早膳已经摆好,胡太守亲自陪着用了饭,又恭敬的送出府来。 胡大人回去了,整条街空荡荡的只剩他们二人。 “马车呢?”阿狸回望了几圈,为什么不见他们的马车,昨天不是让人赶到胡府了么? 辰王微笑道,“今日我们不坐车,走着去。” “什么?”她用了很多法力,维持人形就是因为坐马车的时候皮毛太热了!如今又不坐马车了,走路岂不是更热更累! 看她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辰王好心道,“你要是嫌累那还是变回狐狸,我驮着你好了。” 阿狸真想变回去,可是法力已经使出去了,轻易的变回去岂不是白费力气,算了,走就走两步吧。 “怎么不见小刀子?”这个傻小子愣头愣脑的,阿狸想作弄他很久了,“到时候记得跟他说我是你的师妹,不,是师姐。” “他不会来了,我派他去做别的事。” “啧啧啧,真是可惜了。”此时天色尚早,还不甚热,阿狸背着手迈着轻快的步伐向前进发。 辰王跟在后面暗暗送了口气,看来她是没有听到那句话。 方才在胡府中,胡太守委婉的问起他身边何事多了一名妙龄少女。 辰王当时怎么说的?“怎么,大人没发现昨日我的随从是女扮男装么?” 他们今日要去的地方,就是传说旱魃的老巢,城外的乌龙眼。 按照胡太守指视的方位,两人向南走了两个时辰,也未发现有什么异常。 出城之后,人烟更少,路过的几个村子都已成了荒村。 “这些村子为什么都没有人?都……饿死了吗?”阿狸对饿死比较敏感。 辰王眉头深皱,沉声道,“不全是,有饿死的,还有外出逃荒的,有钱的人家举家迁往外地,没钱的人只能讨饭去外面寻条活路。那些走不动的老弱妇孺,就只有饿死了。” 阿狸再一次感叹凡人生命之脆弱,时已正午,骄阳似火,炙烤大地,树木都已干枯死亡,没有半点阴凉,就是神仙也要被热死了。 水囊中带的水已经喝了大半,辰王便不肯再拿出来了。 想我堂堂天界大仙,居然要被。渴死了,想想都觉得丢人。缺水的阿狸正烦躁不安,突然前面视野里出现了一个棚子,里面竟然有人在走动。 “快看快看,有个活人哎,那里挂着一个字,是个茶字哎。” “那是卖茶的铺子。” “卖茶?那就是有水喝了哎!”阿狸兴奋的拖着辰王快步走了过去。 一个简陋的路边茶铺,里面只有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婆婆在张罗。 “行路的客人,天气炎热,进来喝杯茶吧。”老婆婆热情的招呼道。 “正是要来喝茶的,”阿狸快步走进去,别看这小棚子破败,倒是能遮阳,一进来就感觉到阴凉了不少。 第六十五章 无限循环 “茶来咯~”老婆婆岁数大了干活却十分利落,两人方才坐下,已备好了两碗茶端了上来。 “这是……什么茶啊?”看上去颜色怪怪的,闻着问道也有些古怪。 “这是我祖传的凉茶,加了许多草药,清热消暑,喝这个最好”。老婆婆殷勤道。 “凉茶?”这个时候还有什么能比凉和茶这两个字更吸引人的呢?更何况两个还是组合在一起的,阿狸立马端起来尝了一口…… 就在阿狸将茶水咽下去的瞬间,分明看见慈眉善目的老婆婆突然变了脸,哪里是什么老婆婆,分明是一个骷髅,还保持着送茶的姿势,一面发出诡异的笑声。 “噗!”阿狸根本就没有将茶水咽下,此刻尽数喷在骷髅头上。 “呸,就你这样的孤魂野鬼,也敢来算计我?我堂堂一个天界大仙要是被你这等小把戏给蒙了,说出去不得让人笑掉大牙?”阿狸一巴掌拍过去,直接将骷髅拍散了。 辰王端起桌上的茶水仔细看,浓黑如墨汁,发出阵阵腥臭味,泼在地上,底下的茶叶翠绿如草。 辰王将那根茶叶拿起来细看,“这应该是水莽草,传说渴死的人到了地府会忍不住去吃一种名叫水莽的鬼草来解渴,而吃了水莽草的鬼魂便不能再投胎。若要再入轮回,就必须找一个替死鬼。” “嘶,好狠毒的规定啊。”阿狸一把将杯子摔碎,下次见到冥王一定要好好说他一顿,这样的规矩也未免太恶毒了吧?!“不过,不是说鬼不能在白天出现吗?如果是厉鬼,为何我感觉不到它身上的阴气?若不是看到这碗茶中黑气聚而不散,乃是幽冥之物,我还察觉不出来呢。话说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很简单,此处旱情如此严重,以致人畜无存,又怎么会有人在路边开茶铺呢?纵然她有处找水,也根本不会有生意。此处不宜久留,还是快走吧。” 两人向前走了一刻钟,突然发现前面又出现了一个茶铺,与方才那个并无半分区别,就连里面的老婆婆,也一模一样,正招手唤他们过去呢。 “行路的客人,过来喝杯茶吧。”老婆婆热情招呼道。 “什么情况?”阿狸惊道,“就算是这里有许多水莽鬼,都用这个法子来找替死鬼,也不至于都长得一模一样吧?” “不是,”辰王伸手一指,阿狸顺势看过去,茶铺的地上,俨然有一个摔碎的茶碗,正是刚才被阿狸砸碎的那个。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我们又回到了方才的地方。”辰王皱眉道。 “这这这,那它呢?”阿狸指着那老婆婆道,“我刚才可是把它拍的碎碎的,粘也粘不成原样的!” 辰王思索片刻有了决断,“不用理她,接着向前走。” 此时阿狸觉得四周的空气都透着诡异,不知不觉就拽住辰王的衣袖一步一步的紧跟着他。 又走了一刻钟,眼前又出现了那个茶铺,依然是那个热情的老婆婆。 “行路的客人,过来喝杯茶吧。” “难道是鬼打墙?”辰王皱眉道。 “什么是鬼打墙?要我说,我们多半是入了幻境,”阿狸说道,“只要你的法力足够高,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制造幻境,它也是一种攻击的武器,可以将对手困死在幻境里面。但要制作逼真又有攻击性的幻境,所需的法力不是一般的神仙能拥有的。即便是我阿姐,也不会随随便便的制造幻境,毕竟是很耗法力的。” “幻境?就如同那时在凉州,我们同进入的揭露赤金族灭族真相的幻境?” “那个不是幻境”阿狸纠正道,“那只是金器中保存的一段真实的记忆。在这之前,引你到悬崖边,差点把你弄死的那个才是幻境。”笨笨笨,这都不懂。 “我明白了,也就是说,幻境只是一种手段,是通过它要达到某种目的,对不对?如果我们顺着这个施术人的意思,一直走下去,他的目的就会达到。我想,他的与我们肯定是不同的。”辰王推理道,“若我们想要突破这个幻境,就要推测他的目的,然后反其道而行之。” 阿狸点头道,“好像有那么点意思,其实不论多逼真完美的幻境都有与现实世界联通的地方,只要找到它,就可以出去啦。” “如何找?可有什么特征么?” “这个……我也并没有什么经验,不过,像这种死循环型的幻境,重复出现一个地方,那么突破点应该是相反的,也就是说,它一直在变!”阿狸突然想到了这一点,走过去一掌把老婆婆拍碎,进去茶铺里仔细观察了一遍,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同。 “方才没有想到这一点,所以没看仔细,现在也看不出哪里不同,干脆我们再走下去看看吧。” 又回到了大路上,辰王突然想到,“我们不一定要沿着路向前走,可以往两边或者往回走啊。” 阿狸耸肩道,“你可以试试。” 辰王跨步偏离道路,向两边的树丛走去,但只走了两步,就发现自己仍在路上,只是向前走了两步而已。 阿狸在身后道,“现在可以断定这就是一个幻境,而且幻境的范围就是这条路和这个茶铺,既然我们身在幻境中,就只能服从这里的安排,不管你怎么走,都是在向前走”。 “原来如此,”辰王终于弄清了规则,“那幻境会不会有时间限制?” “只要是攻击性的幻境都会!”阿狸严肃道,“有的幻境一时三刻出不来就会化成脓水!所以还是快走吧。” 两人脚下加快了速度,只用了半刻钟就见到了下一个茶铺。 过去先把老婆婆拍碎,再进去仔细观察比对,并无半分不同,气的阿狸把另一个茶碗也摔了。 一个不行还有下一个,然而下一个只是多了一个摔碎的茶碗,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那就再下一个,两人拼命向前赶,赶过了一个又一个茶铺,却仍旧没走出这死循环。 “这……这是第几个了?”阿狸已经累的不行了,她根本就不习惯走路嘛! 辰王额间也渗出薄汗,“第八个。” “难道是我推测有误吗?这些茶铺真的没有半分区别?难道我们真的出不去了么?”阿狸都有些绝望了。 “对不住,”辰王突然道,“是我连累你。” 每每到这种时候,他就总会做这种事,与平常的他,区别未免太大了吧?每当这种时候,她就会把他当作子清……她还有元神在昆仑主那里,就算有不测,也有一线生机。若是他死在这里,就要再入枉死城了……“放心吧,我不会让你死在这里的。”你要是去了枉死城,欺负我的子清怎么办? 阿狸突然觉得眼角有些湿润,忙转移视线,盯着茶铺看。 咦,好像有点不一样!该死!阿狸猛拍头,“我知道了!看这里!” 阿狸指着茶铺的招牌兴奋道,他们只顾着找茶铺里面有什么不同,却忽略了最明显的地方。 茶铺的招牌是一个斜角四方形的幌子,上面绣着一个茶字。 这么一说辰王也注意到了,“它变小了?” “对,这里就是突破口!” 辰王还未及开口商议如何打开突破口,却见阿狸凝聚法力一指过去,只感觉天旋地转,面前景物飞速变换,顷刻即止。 终于离开了那条路,抬头看日影西斜,两人身在一片树林中,此处可以望见南坪州城的城门。 “我们又回来了?”。 “我想设这个幻境的人并不想将我们困死在里面,只是想将我们送回来而已。”辰王若有所思。 “可能不一定,若是我们出不来还不知道要怎么样呢。” “大不了也就是跟他一样。”辰王指了指前面。 不远处有一坨黑色的东西,正在不断的呻吟,正是昨晚连夜出发的黑面僧。 第六十六章 是人是鬼 ?日影西斜,不知何处传来几声凄厉的鸦鸣,荒无人烟的野郊更添悲凉之感。 阿狸主张回去休整次日再出发,但辰王显然不同意,“怕天黑?” “切,我堂堂大仙怕什么天黑,去就去,谁怕谁?” 辰王从黑面僧身上搜出一张地图,且喜这位黑面兄人长的粗做事还挺细,图上清楚的标注了乌龙眼的位置,以及周边的道路。 原路不能再走,辰王另选择了一条路,这条路去到乌龙眼距离并不曲折,只是它在图中的标注是一条河。数年大旱,只怕这河里早已没有水了。 向西走不远便找到了图中所示的河流,河床很宽,这是条大河,只是河水早已枯竭,河床底寸寸干裂。然毕竟是河流所在,多年水汽氤氲,河道两旁的杂草灌木呈现出难得的绿色。 草丛中有许多小虫,阿狸向来不喜欢虫子的,更何况这些凡间丑陋的虫子,免不了一惊一乍的四处躲避,不小心差点被枯树根绊倒。 一只手从背后牵住她的手,牢牢的稳住她的身体。 “神仙都是这样笨手笨脚的么?” “我哪里有笨?这是这里的虫子未免太多了!小心惹恼了我,弄死它们。”阿狸放了几句狠话,乖乖跟在辰王身后,任由他拖着慢慢走。 日落西山,红霞满天,阿狸从未见过彩霞,一时看呆了。 “怪不得月老说凡间是红尘万丈,果然是红尘呐。” “天上真的有月老么?”辰王好奇道,“他真如传说中的那般,为天下有情人牵红线?天下那么多人他怎么会知道谁是谁的有情人呢?” “难道天下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吗?多半还是分道扬镳了吧,所以月老就是随便牵一牵而已。”阿狸毫不客气的评判道,“要我说他的那根红线也没有那么有用嘛,说不定根本就没用,他只是变出来蒙人的,毕竟他也那么大年纪了,若没有点本事怎么在天界混?” “哦?你在天界是什么职务?”辰王回头把她打量了一眼,眼中隐含笑意。 “我……”阿狸一时语塞,她好像真的没有什么职务哎,她是公主啊,凡间的王孙公子,皇亲国戚还不都是吃干饭的,哼,我的身份说出来吓死你!“我是司命神君的助手,怎么样,怕了蛮?”情急之下把灵华上人曾经的职位想起来了。 “司命神君?”辰王漠然冷笑道,“凡人的命数真的都是由天定么?” “那倒没有,司命神君忙得很,根本顾不了那么多凡人,所以绝大多数凡人的命数都是自动生成的。”你碰巧是极少数。 看辰王面沉如水,阿狸忙道,“都说红尘万丈不知道有多少风流韵事,可惜了你却要做和尚,啧啧啧,真是白在凡间走一遭啊。” “谁说我要做和尚?” “你手中有佛门的法器,施的法术也是禅门一道,就差剃光头了”阿狸伸手抚摸他如漆黑发,“可惜了这头好头发。” 辰王凝眸道,“我师父是佛门中人,法器法术都传习于他,我虽然精研佛法,却不信奉它。 佛家说,万法皆空,教导人此生忍受苦难,以修来世之福。这本是消极之法,我不敢苟同。人生一世,就是要经历悲喜,挣扎向上,努力生活。因为每个人的生命只有这一世,什么来世,没有了今生的记忆,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 “你……”阿狸没想到两人的想法竟不谋而合,心中有点异样的感觉,却说不出来。 “你什么?”辰王失笑道,“快走吧,一会儿天黑了就不好走了。” 前行不过数里,夜幕已下,满天星斗不如一弯月,照不清眼前的路。 阿狸施法做了一个小灯笼,飘在半空中,散发着蓝幽幽的光。 黑暗中起伏的灌木如一群群怪兽,隐在暗处,随时准备出击…… 突然,视野之内出现了簇簇绿光,成群连片跳跃闪烁,十分诡异…… “那是什么……”阿狸颤声道。 “不要怕,只是鬼火而已……”辰王安慰道。 也许是在凡间待久了,阿狸一听到鬼字便十分紧张,当下不假思索一股仙力朝那片鬼火冲了过去。 鬼火果然十分不禁打,一下便被冲散了,伴随的还有一阵呻吟之声。 “是人?”辰王诧异道,两人紧走向前,还未看清究竟是人是鬼,就听黑暗中有人颤抖的声音道,“是人…是鬼?” “你们是人是鬼?”阿狸反问道。 “我们…是人……” “太好了,正好我们也是人!”阿狸欢快的答道。 “我…不信……那是什么?” 一个幽蓝的小灯笼在上下飘荡确实有些诡异,阿狸忙收了起来。辰王从怀中取出火折子,凑近照亮了脚下的树丛。 树丛中伏着几个人,蓬头垢面,身形瘦削,伏在地上,惊魂未定。 “你们是什么人?为何在此装神弄鬼?” “冤枉啊这位大侠,我们只是从此处路过,并不曾装神弄鬼啊。” 辰王踢了踢散落一地的人骨,“带着这么些白骨三更半夜的出来散步?” “唉~这不是赶夜路没有灯火照明,借着这点火光好走路……” 借鬼火照明?真是活久见,不过既然是火,用来照明也不是不可以啊。辰王也无话可说,憋了半日方道,“你们是何方人氏,黑夜来此,意欲何为?” “大侠不知,我们是这附近牛心村人氏,这么晚出来是去找水喝。” 一路走来路过的几个村子都已成荒村,没想到居然还有人活了下来。 牛心村出来的这几位村民有两个方才扭伤了脚,余者也吓破了胆,水是找不成了,准备打道回村。辰王自称是游方的法师,来此驱魔捉怪的。村民便邀请他们一同往牛家村而来。 牛心村就在河边不远,不过三四里路,一盏茶的时间也就到了。 村子的规模不大,虽然安静却不是死寂的荒村。偶有鸡犬之声,空气中有烟火气。 他们跟随村民走进村中一座破旧的祠堂中,只见幽暗的灯光下,小小的祠堂里坐了不少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个个瘦骨嶙峋,半人半鬼。 第六十七章 荒村祠堂 阿狸来到凡间去到的地方都是繁华富足之地,即便是瘟疫横行的凉州城也没有给她这样的震撼。 以往她常说,凡人真是脆弱,动不动就死了,真不知道如此脆弱的凡人是怎么在三界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如今在这间破旧的祠堂内,她第一次感觉到了凡人生命之坚。 这些人都很瘦,真正是皮包骨,无论老幼都面无表情,直直的看着外来的人,仿佛已经没有力气发出一点声音。 阿狸在想人究竟瘦到什么地步才会被饿死? “怎么回来了?出了…什么事?”终于有一位老人颤巍巍的站起来问道。 方才与他们答话的那位村民简单的将事情经过讲了一遍。“族长,我们遇到了这位天师,是来帮咱们祛除旱魃的……” “呜……”屋中突然响起一阵呜咽声,干哑的哭声道,“作孽啊,你们快走吧,你们斗不过它的,若是惹恼了它,我们这些人就都没了活路了……” “老妈妈,您别这样说,”带他们回来的村民道,“我们早就没了活路了,它不是人,不是锦瑟,是妖怪旱魃,它虽然没吃我们,但这方圆几百里几年没有下过一滴雨,咱们要吃没吃要喝没喝,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这里的人都会渴死饿死!” “不…她是锦瑟,她是我看着长大的,怎么会不认得呢?你们都见过的,她记得我们这些老乡亲才放过我们,无论到什么时候她都是锦瑟啊……”枯瘦干瘪的老妪吼出这些话已拼劲全身力气,人突然脱力,背过气去。身旁的妇人扶住她只是无声的哭泣。 辰王上前看了一下,掏出水囊给老妪灌了两口水,片刻过后便醒了过来。 “外来的客人,你们二位真的能降妖除魔?”牛心村的族长问道。 辰王将水囊给了他,“里面还有一些水,先分给村民喝吧。” 族长接过水囊让人拿过去分给众人饮用,每人只得一口水,却像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能跟我讲一下锦瑟的事么?”辰王已从他们的话语中听出了端倪。 “唉~”老族长叹息道,“就是天师不问,我也要对你讲的,锦瑟就是你们说的旱魃!” 从族长的口中,他们知道了关于旱魃的一些往事。 “事情要从二十年前说起……二十多年前,我们牛心村出了一个远近闻名的漂亮姑娘,名字就叫锦瑟。 锦瑟的爹是个郎中,父女两个住在附近的牛心山上,锦瑟平时里经常到村子里来给大家看病都不收钱,是个难得的好姑娘…… 那一年,大雪封村,锦瑟在山下救了一个书生。那书生从外地来,衣衫单薄,已经冻僵在雪地里。是锦瑟将他带回家中,一直照顾他,最后那书生病好了,便留在了村里,开了个私塾教孩子们识字。 书生年轻俊朗,女儿青春美貌,他们自然而然的便走到了一起。两人成了亲,就住在村子里,人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神仙眷侣。 人总是不知足,他们成亲的第二年,书生去府城参加乡试,从此一去就没有回来…… 过了半年,听人说他已考中了解元,娶了大官的女儿为妻。锦瑟不顾自己已身怀六甲,执意要去府城找他,从此一去便也没了音讯……” “呸,负心汉。”阿狸愤愤道,原来那些话本子上写的竟是真的,凡间真的有这样的负心汉。 辰王的注意力显然不在这上面,皱眉问道,“既然锦瑟二十年前就失踪了,你们怎么知道她变成了旱魃?” “我们亲眼所见呐!”老族长颤声道,十分不情愿回想起那一幕…… “三年前,州里闹起了旱魃,起先只当是讹传,毕竟谁也没见过。后来附近的村子里的人渐渐的都消失了……整个村子的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人都说是旱魃把他们都吃了……终于有一天,轮到了我们村,村里的有钱人早就跑了,就剩下我们这些穷苦百姓,无处可去只能等死。 ……旱魃来了,它身高数十丈,遮天蔽日,可那张脸,我们这些老人都记得,那是锦瑟啊。她还跟当年一样,模样没有任何变化,还是那么年轻,肚子还是那么大,就跟她走的时候一模一样…… 我们叫着锦瑟的名字苦求她,她听到了……她站在牛心山下许久,却没有吃村里的人,她一定是记得我们呐! 虽说锦瑟放过了村里的人,但这里几年不下雨,村里人只能到数十里外的溶洞里取水,还得偷偷去,白天有官府的人把守着,只能趁夜里去。没有粮食,大家只能吃草根树皮,村里人已经饿死了大半,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这里的人就都要做鬼了。” 说到此处年迈的族长扑通跪倒在地,给辰王磕头。 “我看天师相貌英伟,气质不凡,定是个有本事的,求求你,收了旱魃吧!” “老人家请起,”辰王讲族长搀起,“降妖除魔,乃是吾辈本分,惩恶扬善,方是人间正道。承蒙您看得起,在下自当尽力。只是关于旱魃,您还有什么要说的么?” “……有,”老族长犹豫道,“当年锦瑟的夫君本姓胡……几年前我曾在州城见过他,就是南坪的太守……” “居然是他?”辰王也吃惊不小,胡太守说他的女儿被旱魃掠走,而这旱魃又是他的原配妻子所化,看来他跟此事脱不开干系。 从族长这里也得不到更多有用的信息了,辰王最后问道,“据说旱魃的老巢是在乌龙眼,不知路径如何还请老丈指教。” “不错,正是乌龙眼,翻过村后的牛心山,就能看见了。天师不妨在这里歇息,明日一早,我让人带你们上山。” “不用了,修道之人妖魔尚且不惧,何惧天黑?”辰王向族长告辞,出了祠堂,径直往后山而来。 “喂喂喂,干嘛走那么急?”阿狸又变出了蓝色灯笼在前面引路,“我们可以待到天亮再走嘛,不急在这一时吧。” “急,很急。”辰王道,“不是急着去捉旱魃,而是急着离开那间屋子,离开这里。” “为什么?”那些人看上去是怪怪的,让人不舒服,但也不至于待不下去吧。 辰王皱眉道,“还是不要说了,我怕吓到你。” “切,我堂堂大仙什么场面没见过,还会被吓到?”阿狸不屑道。 “那好吧,”辰王看了看四周,他们已经上了山,离村子很远了。 辰王停下脚步道,“你有没有觉得那些人看你的眼神有些怪?” “好像是,”阿狸回想道,“大约是觉得我身上还带着水吧,他们看我的眼神都带着一种饥渴。” “你身上有没有带水不重要”辰王缓声道“……你本身,对他们来说既是水,也是粮食……” “你……什么意思?”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哇~”阿狸一阵干呕,“你是说他们……吃人?” “每逢大灾,总会有人吃人的惨剧发生,此处旱灾如此严重,出现这种事,并不稀奇。”辰王的声音沉缓而苍凉,虽然早有听闻,但亲眼见到这种悲剧,给他的冲击还是很大的。 阿狸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脆弱的凡人能够在三界占有一席之地了,就凭他们对生的渴望,不顾一切也要活下去的凡人,也许并没有想象中那般脆弱。 想想方才在那间小屋子里,那些人围着自己心里都在盘算,该怎么吃自己当然肉,真是毛骨悚然…… “那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是不是有人咬你的脚趾头了?”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有怀疑。凡人不会怕神仙,却一定会怕鬼,所以正常人对尸骨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感。用尸骨上的鬼火来照明的人,如此的亵渎尸骨却不害怕,为什么?因为他已经习惯了。 是什么样的事情让他们习惯了拿尸骨摆弄?待看到祠堂里的那些人我就明白了。祠堂里有几十个人,太多了,此处可以说是一片焦土,这么多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第六十八章 旱魃厉鬼 不知什么时候,乌云已遮蔽了夜空,满天星子尽掩,回望四周暗夜沉沉,让人不寒而栗。 “我以为只有妖魔才会吃人……” 辰王轻轻拂过她的肩头,“你不要怕,他们不是妖魔。我想他们并没有丧心病狂到为了生存食尽亲人**,否则不会有那么多人如此瘦弱却依然活着。不过像你这样细皮嫩肉又自动送上门的小妞就很难说了。” “切,谁敢吃我,直接让他魂飞魄散!” “快走吧,翻过这座山就到了。”辰王拖着阿狸快步登山。 今天走了很多路,阿狸早就累了,想不到走路比驾云累多了。 “喂喂喂,我看那些修仙的都能御剑而行,个别有出息的都能御风,你怎法力也不弱啊,为什么没见你飞过?”阿狸贴在辰王背后喋喋不休。 “道不同而已,修仙者为的是自己成仙了道长生不老,飞天遁地来去自如,所修都在自身。佛家修行为的是普救众生,众生都在地上,飞天有何用。” “说的也是,”阿狸心里默默道,“说不定是你笨,根本学不会哈哈。” 又走了一个时辰,山路似没有尽头,阿狸实在是走不动了。 “累死了累死了,要不我飞过去,你自己慢慢在这里爬吧。” “你认识路吗?”辰王一句话便把她堵了回来。“不如你变回狐狸,我抱着你。” “才不要。”她好不容易变成人形的。 “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辰王长吁一口气道。 阿狸瞪眼道,“你不会要把我扔在这里一个人走吧?” 辰王摇头,松开她的手,慢慢转过身去,突然撩袍蹲了下来。 “啊?做什么?”阿狸瞪着突然矮了半截的辰王。 “过来,我背你。”辰王无奈道。 “啊啊啊真的吗?”阿狸兴奋至极,从来都没有人背过她哎,小心翼翼的上前趴在辰王的背上。 辰王平稳的起身,阿狸伏在他的背上依然喋喋不休。 “没想到你看上去瘦的跟鸡似得,背还是挺宽的嘛。” 辰王一脸黑线,什么叫瘦的跟鸡似得?鸡很瘦吗? 其实阿狸是形容羽族那些神仙都瘦的很,昴日星官啦,青羽大仙啦,还有白霁,都瘦的跟竹竿似得,生怕多长了肉就飞不起来一样。 说到白霁,她好像很久没有想到他了,难道是因为辰王与他相差太大的原因,明明以前觉得他们挺像的,一个是讨厌鬼,一个是登徒子。 “男人啊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阿狸的嘴巴一刻也闲不住,“比如那个胡太守,看上去人摸狗样的,谁知道竟是个负心汉,逼得结发妻子含冤而死,竟变成了旱魃。” “你怎么知道他妻子是含冤而死?” “那还用说嘛,方才那个老头不是说了么,他们见到的旱魃与锦瑟当年离家之时一模一样,身怀六甲,说明她离开家不久就死了。 所以我敢肯定,她一定是去找负心汉理论,却没有结果,反而被负心汉给害了。冤死的鬼魂怨气难消,不能入轮回,就在这里修炼成了旱魃。所以她才抓了胡太守的女儿来泄愤!”阿狸说到动情处忍不住在辰王身上拍打,“怎么样?我推理的厉害吧?” “厉害厉害,狐狸的脑袋那么小,想来智商有限,能说出这些已经是很不容易了,”辰王毫不客气的泼她冷水。 “在你们神仙看来旱魃不过是小妖,但在凡间一个僵尸要修炼成旱魃,少说也要千年时间。所以旱魃不可能是牛心村的锦瑟所变。” “这怎么可能?牛心村的人不是说了吗?他们亲眼看见的啊。” “这里也有一个疑点,”辰王问道,“你可知旱魃长什么样子?” 阿狸摇头,辰王虽然看不见,但料定她肯定不知道。 “书中有载,旱魃遍体生毛,形如猴,如猿,如骷髅。就是不像人。想来从尸体到旱魃要历经千年,尸身纵然不腐也要发生变化,怎么会跟活人一样?再者说,锦瑟死了二十年,就算尸身不腐,衣服也要烂完了,怎么可能与生时一模一样。” “有道理哎,”阿狸恍然大悟,“你是说那些村民说谎?” “并不是,”辰王摇头道,“他们是真心想让我们除掉旱魃,所言应该不虚。” “可是,你不是说……” “我是说锦瑟不可能是旱魃,村民们见到的也不是旱魃,而是鬼。”辰王断定道,“只有鬼才能保留住临死时的样子,永不会变。” “鬼……”阿狸很没出息的抽搐了一下,“你是说锦瑟变成了鬼……她只是凑巧出现在牛心村?那旱魃就跟她没关系了。” “世间没有什么巧合,一切都是有原因的。我有预感,旱魃与锦瑟肯定有某种联系,等我们找到了这种联系,或许就离胜利不远了。” “到时候连同那个胡太守一块办了吧,像他这样的负心汉,就该受到惩罚。”阿狸又将胡太守一顿讨伐,眼皮却开始打架,辰王的背宽阔又舒服,他走起路来又稳,阿狸渐渐的放弃了和眼皮作斗争…… 不知过了多久,阿狸突然惊醒了,恍惚间不知身在何处,反应了一会才回过神来。 她依旧趴伏在辰王的背上,只是辰王不知何时已停下了脚步。 此时还是黑夜,但明月当空,照的大地雪白,可以看到他们已经到了山脚下。 呼,可算是到了……等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是月亮!阿狸清楚的记得今日是新月,为何此时头顶的月亮却是圆月? 阿狸猛的一个激灵,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对劲不对劲,这个地方阴气太重,简直不像是凡间…… 阿狸紧张的勒住辰王的脖子,低声道,“怎么回事?这是什么鬼地方啊?” 辰王默然摇头,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不清楚,走着走着就变成了这样。” 阿狸从辰王的背上滑下来,仔细观察周围的情景。 这里是一处山坳,就着月光看,不远处有一些房屋村落。 “这是什么地方?”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里是牛心村。”辰王缓缓道。 第六十九章 再入幻境 “我们又走回来了?……不对,这里是幻境。”阿狸抬头看了看头顶的月亮,惨白清冷,月华大盛,却感觉不到一丝灵气,同样也没有一丝生气。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正身在鬼域幻境。 “我们没有走回头路,相反已经接近了它,落入了它的控制范围。”辰王冷静道。 “锦瑟吗?鬼也会有这么强的法力,能制造出如此逼真的幻境么?”上次在凉州,她用法力打开了金器中隐藏的一段回忆,她可是神仙哎,尚且耗费了不少法力,鬼魂也能有那么大的法力么? “只有厉鬼才会有法力,怨气是它们法力的来源,理论上来说,怨气越**力就越强,但是魂魄是脆弱的,又有致命的弱点,很难承载很多法力而不被冥界发现。”辰王解释道。 “冥界?也对,这些鬼都应该去冥界的,冥王也太不称职了,任由这些鬼在凡间兴风作浪也不管,等我回去一定要……” 辰王突然摆手止住了阿狸的话,指了指不远处的村子。 阿狸望过去发现从村口出来了一队人,耳边听到细细的歌吹。 “这是迎亲的曲子……”辰王说道。 幻境的进度与真实的世界不同,刚才还离得甚远的队伍,转眼就到了眼前。一群人簇拥着一乘花轿,果然是迎亲的队伍。 “夜里迎亲……我知道了!是不是阴婚?”阿狸瞪大眼睛道,花轿已来至眼前,血红的轿帘无风自摆,碰到了阿狸的身体。 “不是,本朝风俗成亲都是在夜间,我猜这定是……”一句话未说完,情景突变。 方才还是往山里走的队伍瞬间变幻,再看时已是众人簇拥着花轿往村里走了。 “这是什么……”情况,阿狸的话还没说完,魂却被吓掉了…… 怎么回事?这是什么地方?阿狸惊慌失措,真正见识到了这个幻境的厉害,原来踏入这个幻境,不光是出不去,整个人就会受它的摆布,如果所料不错,她现在应该是在花轿中! 虽然黑暗中看不清周围的情景,但她是端坐在一个颤颤悠悠前行的小空间里,迎亲的歌吹近在耳旁……原来那突然回头的迎亲队伍是来接她的…… 完了完了,阿狸突然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她不止是没有法力,根本连动都动不了,也不能发出声音……君慕清!快来救我啊! 花轿停下了,有人打起轿帘,搀扶着新娘下轿。 阿狸彻底绝望了,她只能有躯体的感觉,而躯体根本不受她控制。头上盖着红盖头,她根本看不清周围是什么情况,只听到唱礼官喊一拜天地什么的,天哪,她居然在幻境中跟人成了亲,说出去脸都没了。 再回神,身已在洞房内,糟了糟了,清白不保,堂堂大仙要是被人非礼了,才是声名尽毁呢! 有人靠近,阿狸拼命挣扎也不能撼动这躯体半分。 眼前一亮,红盖头滑落在地,待阿狸看清了眼前人,不由得松了口气。 辰王身着喜袍侧身坐在榻上,面带薄醺。 “救我啊救我啊!”阿狸大声呼喊,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对面坐的辰王却开口了,“终于娶到你了,锦瑟。” 锦瑟?糟了,看来辰王的境况跟自己一样。看来这个幻境就是锦瑟与胡太守成亲时的场景。 锦瑟没有说话,而是起身去卸妆,屋里的陈设朴实无华,只有一面小铜镜放在墙边。待看清镜中面容,阿狸又吓了一跳。 怎么会这样?镜中人姿容绝伦,世间难觅,赫然是她的本来面目。 阿狸不禁再次感叹,好厉害的幻境!居然能够戳破她的伪装!完了,君慕清也看见了…… 身后靠近的脚步声提醒阿狸,暴露本来面目不是当下最要紧的事,最要紧的是她马上就要被人非礼了!虽然是被君慕清……呸,谁也不行! 幸好场景及时切换,转眼已是白天,天青草绿,春日溶溶,锦瑟站在一辆简陋的马车前,正在与夫君送别。 “放心吧,我此去定能蟾宫折桂,等我。”她的夫君深情款款的握手言别。 别说,这种多情善感的表情出现在辰王的脸上还是挺有迷惑感的,看的阿狸都有点心痒痒……不过,那个胡太守五短身材丑成那副样子,锦瑟也能被感动哭,可见是真爱。 “哭吧哭吧,哭完赶紧找个人嫁了吧,这个负心汉是不会回来了。”阿狸叹息道,为锦瑟感到不值。 接下来的事情阿狸都听说了,锦瑟身怀六甲到府城去找夫君。但是牛心村的人没说,当时正下着大雪,天寒地冻,阿狸第一次真切感受到了凡间的冷暖,寒冷真是一种痛苦。不过更痛苦的是肚子,原来怀孕是这种感受,锦瑟的肚子那么大,像是吊了一个人在腰间,沉重无比。 一个身怀六甲的弱女子,一步一步走在齐膝深的大雪中,单薄的身子都快冻僵了,路却仿佛没有尽头…… 阿狸被冻得意识都有点模糊了,正在想什么时候是个头,突然她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锦瑟所经历的一切她都能真实感觉到,那如果锦瑟死了呢?毕竟她很快就要死了! 施术者耗费法力制造幻境都有目的,多半都不是什么好事,将人困死在里面是常有的,很多幻境会将被困者引向死亡…… 明白了,让她随锦瑟的身体一同死去,这就是施术者的目的! 虽然看透了施术者的目的,阿狸却不能阻止自己一步步的走向死亡,这个时候就是要拜托昆仑主的时候了,上神,我的元神就拜托你了,一定要救我啊! 不知道走了多久,锦瑟终于走到了一座宅第门口。朱漆的大门外有几个趾高气昂的家丁把守。 “哪里来的大肚婆,滚一边去,别在这找晦气。”一只穿黑靴的脚踢过来,锦瑟僵硬的身体躲闪不过,歪倒在地。 “我是…胡致远的妻子……我来找我的夫君……”嘶哑的声音带着冰雪的寒冷。 不知道她是如何通过那些家丁将消息通报进去的,情景再变,朱漆的大门便打开了。 华服的少妇与俊郎的男子站在一起,俨然是天作之合。 “致远,这个女人是谁?” “不认识。” 第七十章 逃出生天 不认识……如此冰冷的三个字,比这数九寒冬的大雪天更让人心寒…… 锦瑟也经不起这样的心寒如冰,当年的救命之恩,三年的相守相依,结发的夫妻之情,难道都化为乌有了吗?不,她不相信,伸手想拉住他,却只碰到滑腻冰凉的绸缎……“致远~” 一只脚轻易的挑开了她僵硬无力的手,华服的少妇叫骂道,“哪里来的疯妇,胡乱攀咬,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是你这种下贱的人来的么?来人,把她轰出去!” 两个人高马大的家丁走上前架起起两只瘦弱的胳膊往外拖走,她已经无力抵抗,只余低哑的声音……“致远,致远,你不认我了么?还有我们的孩子呢?我们还有孩子啊……” 胡致远恍若未闻,缓步迈入门中,步子走的四平八稳。如此凄惨的声音,若是有人听了无动于衷,未免显得有些刻意了。 对于府台小姐来说,胡致远以前是不是有妻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态度,只要他当做没有,那就不会再有了。 锦瑟被扔在路边,雪窝中整个人都冻僵了,意识开始模糊…… 腹中传来阵阵疼痛,提醒她还有一个未出世的孩子。 “我不能死……我不能死……”她拼劲全力,挣扎着爬进一座破庙里,“我不能死……我还有孩子……” 锦瑟一直重复着这句话,让自己坚持下去,破庙中有一堆柴草,窝在里面暂时躲避了风雪严寒的侵袭。 阿狸早已被巨大的愤怒淹没了,甚至没有感觉到锦瑟身体承受的痛苦,相信锦瑟也是如此,心寒早胜天寒。阿狸此刻恨不得立刻冲出去将那一对狗男女打个魂飞魄散! 然而她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锦瑟要冻死在这里了,若是锦瑟冻死了,自己会不会跟着一起死? 锦瑟锦瑟,你振作点,你还有孩子呢!你要把孩子生下来,然后再去找那个负心汉报仇啊! 也许真的是阿狸的呼唤起了作用,这具身体的呼吸渐渐平稳了下来…… “砰!”正当阿狸松了一口气时,破庙的门被人一脚踢开了。 锦瑟被惊醒,艰难的睁眼看见两个凶神恶煞的壮婆子走了进来,其中一个手中握着一个杯子。 两个婆子一见锦瑟便目露精光,锦瑟也察觉来者不善,欲躲避可又能躲到哪里去呢? “对不住了小娘子,”婆子冷笑道,“谁让你惹上不该惹的人呢?我家小姐和姑爷赏你一杯酒,乖乖喝了它,下辈子投生富贵人家吧。” 说着便上来按住来不及起身的锦瑟,拿过杯子就往嘴里灌。 “不要、不要,”锦瑟已知晓这必是毒药,挣扎着不喝,“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找他了……我再也不来了……求求你饶了我还有个孩子啊……”锦瑟哭求道。 “晚了,就是因为你肚子里的野种,你今日才非死不可!你这种女人怎么配生下解元公的孩子!” 毒药离嘴越来越近,锦瑟仍在垂死挣扎……“求求你,求求你,放过我吧……否则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的……!” 那婆子掐住锦瑟的脖子,将毒药灌了下去,见她吞了下去,两个婆子又将杯子放在她的旁边,制造一个服毒身亡的假象,人心至毒超过世间任何毒药… 毒是砒霜,见效没有那么快,死前的痛苦才是巨大的。 阿狸眼睁睁的看着锦瑟与自己走上了死路却无计可施,此刻正被毒药折磨的半死了,完了完了,这回真的是要死了……父君,娘亲,阿姐,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你们啊! 桑夏,白霁,我恨你们! 锦瑟终究是毒发身亡了,阿狸的意识也将淹没在黑暗中…… 正在此时,一个人闯进了破庙中,眼前这个气息不匀,神色惊慌的人正是辰王,不对,是胡致远。 呸,负心汉,你不得好死!阿狸发出最后的诅咒。 就在下一刻,胡致远做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毫不犹豫的端起残留毒药的杯子,将杯中毒药一饮而尽…… 阿狸来不及震惊,只觉一阵天旋地转,再睁眼,只见微明的苍穹。 太好了!她竟然出来了!阿狸兴奋的活动手脚,脚边躺着的辰王也睁开了眼,微微一愣,才回过神来。 此时东方既白,想不到他们在幻境中耽搁了许久。虽然受了许多折磨,但最终能够死里逃生,也算是幸运了。 “啊,我明白了,”阿狸道,“是不是你喝下毒药我们就能出来?” “嗯。”辰王点头。 “那你怎么做到的?你难道可以驾驭胡致远的身体吗?”真正的胡致远不可能喝下毒药啊。 “我一直不能驾驭胡致远的身体,直到最后一刻。”辰王推测道,“这个幻境是锦瑟做出来的,其中所有的场景都是她的回忆,所以我们进入其中只能看见却无法更改,直到最后,她给了我们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一个证明我是不是负心汉的机会……看我是否肯与心爱的女子一同赴死……”辰王说话突然吞吐起来 “你……心爱的女子?”阿狸说话也不利索了,“你在里面都看见了什么?” 辰王犹豫片刻,方道,“我想这个幻境就是要考验男子是否真心,在幻境中,所见应是心底最真实的人吧。” “那……你见到了谁?” “她……那是一个很久远的回忆。”辰王眼神飘忽,避而不谈。 迎着清晨第一缕阳光,辰王面上隐起的绯红却瞒不过狐狸敏锐的视力。 想不到他也会脸红,既然他看到的是自己的梦中情人,那就不用担心自己的身份会暴露了,阿狸此时才真正松了一口气。 环视四周,发现他们身在一片沼泽地的边缘,清晨雾气蒙蒙,沼泽里散发出一股阴腐的气味。 “这里想必就是乌龙眼了。”辰王断定道。 “嗯,此处阴气甚重,而且外面旱的一滴水都没有,这里却有不少水。” “此处就是聚阴之地,这些水都是死水,阴气不散,水永远都干不了。”辰王道,“我们已经到了它的地盘,还要多加小心才是。” “那是,要是再进了幻境,就不晓得还能不能出来了,万一这次你见到的不是你的梦中情人,那可怎么办?。”阿狸正想打趣辰王几句,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不对啊,如果幻境中真的能看到自己的梦中情人,为毛她看到的却是辰王呢?细思恐极! 第七十一章 丧尸来袭 日出东方,驱散一切邪祟,在凡世间没有任何一种能量能与日光相比。 但在这片沼泽中,新出的日色惨白无光,似乎无力驱散层层雾气。 “这个地方……有点恐怖啊…”阿狸悄悄向辰王背后缩了缩,“阴气甚重,不然我们还是躲一躲吧。”不是她胆子小,实在是被幻境折磨的够呛。 “是我低估了它,”辰王皱眉道,“不过既然进来了,再出去只怕也不易,那就硬碰硬的拼一下吧,无论是厉鬼还是旱魃对阳光总是有些畏惧,为今之计就是尽快找到它的藏身之处,在白天将它除去。”不去做怎么知道做不到,既然要除魔卫道,又何惧艰险。 凡人尚且不怕,神仙又怎么会害怕?额,谁害怕了?阿狸深吸一口气,默默的跟在辰王身边,等他看明了方向,两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在沼泽中行进。 走了快两个时辰,眼前的景物几乎没有变化,只是雾气渐浓,已看不到日光了,天地间一片灰蒙蒙的。 “这是什么鬼地方?”阿狸有感于越来越强的阴气,忍不住瑟缩道,“我们走了那么久什么都没找到啊。” 辰王也意识到不对劲,照理说此时已近正午,是凡间阳气正胜的时候,此处为何妖雾弥漫不见天日? 说话间四周的妖雾越来越浓了,几乎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 这些涌动的妖雾让阿狸甚是烦躁,忍不住运起仙法驱散眼前的妖雾。别说,这招还真有用。 阿狸一鼓作气,一下子将百米之内的妖雾驱了个干干净净。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魂都吓掉。就在他们周围不足五十米处,密密麻麻的站了许多人,不,应该是僵尸,不知何时,他们已被数以百计的僵尸包围了。 “什么鬼?”阿狸着实吓了一跳。 “不是鬼,是僵尸。尸体死而不化,得气而成妖,就是僵尸。” “这个我知道,那…这些僵尸咬人吗?”看这些僵尸恐怖的样子,阿狸心里有些发怵。 “僵尸炼气修行,正常情况下不会主动攻击活人。”辰王解释道,“不过僵尸的形成是很偶然的,不可能有这么大一批僵尸聚在一起,所以它们绝不是自然形成的僵尸。应该是中了怨毒而死的丧尸,丧尸没有任何人性,也不懂什么修炼,只会见人就扑。” “那…被咬了会怎么样?” “如果被丧尸咬到,就会死,然后变成丧尸。”辰王一边说话,一边观察四处的地形。 “那要是神仙被咬了呢?” “那谁晓得?也许会变成妖怪。” 丧尸离他们已经很近了,说话间已有丧尸张开血盆大口从它们的口中喷出黑雾,于空气中弥漫的妖雾不同,黑雾浓如墨汁,一看就不是善茬,多半是尸毒。 辰王已看好了方位,那些丧尸身后,隐隐透出枝梢的影子,应是一片树林。 危机时刻辰王已有决断,一片金光从袖中急射而出,佛光瞬间在丧尸包围圈上打出一个缺口。 “走!”辰王一把抄起阿狸的小蛮腰,身形疾动,足尖深点腾空而起,从方才打出的缺口处向不远处的树林驰来。 那里确实有一处树林,但情况却出乎他的意料。原本想着借助树林的地形,就能脱身了。然而事实证明,这恐怕很难实现了。 面前的这片树林,已无半棵活树,一根根的树木站立玩好,却一个个变成了焦炭。 “啊这里遭了火灾了!”阿狸四望道。“肯定是妖怪逆天遭了天雷地火劫。” “不是火,”辰王眉头深蹙道,“火灾烧死树木不会这么完整,我看这些树都是被尸毒毒死的。” “树也会中毒吗?” “会,丧尸的毒不光有尸毒,还有怨毒。世间至毒之一,能腐金银,烂骨肉,草木遇之而焦。”辰王一向淡定的声音也有些急促了,“你看此处树木全都枯死,可见阻不住那些丧尸,我们要另想办法才好。” 丧尸来的极快,那些黑雾已快到眼前。 事到此时,阿狸倒沉下心来,布了一道结界将两人护住,往树林深处退去。 正如辰王所料,这处树林并不是生路,而是死路。 树林的面积有限,而且显然离丧尸的大本营不远,两人左躲右闪却还是落进了丧尸的包围圈。 辰王一直出手击退上前的丧尸,佛光四射,已近力竭。而丧尸似乎无穷无尽,倒了一批还有一批,辰王只得暂时收手,不再虚耗法力。 幸亏阿狸所设的结界还算牢固,丧尸均不敢靠近,只在远处吞吐黑雾。 “哈哈,你看见了吗?这就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神仙就是神仙怕了吧。”阿狸趁机攻击辰王几句,却发现他法力虚耗以致面色煞白,又有些不忍心。 “你好好歇着吧,有这道结界暂时不会有事了。” 辰王微微一笑,盘腿开始将息。 丧尸一直在结界外守着不肯离开,他们又没有办法将它们驱除,这一僵就是几个时辰。 辰王终于收功,法力恢复了几成,面色已经正常。 “完了完了,我们出不去了,就要饿死在这里了。”阿狸哀叹道。 “神仙也会饿死么?” “也对,等你饿死了我就把你吃掉解馋!”阿狸阴惨惨道。 “那也好,被你吃掉总比做丧尸要好。”辰王摸出一块点心递给阿狸吃。 阿狸接过点心却回手塞进了辰王嘴里,“又没有水,我才不吃呢。” 辰王细细的咀嚼将点心咽下,看的阿狸直吞口水,忙转移视线去看那些面目狰狞的丧尸。 “你说,那么多的丧尸都是哪里来的?” “牛心村的人不是说了么,他们说旱魃吃人,将周围很多村镇的人都吃尽了。” “你的意思是说,旱魃将这些人都变成了丧尸?那可真够残忍的。” “不管是旱魃还是厉鬼,如此草菅人命,有违天道,不诛之何以安天下。”辰王义愤填膺,目露雄光。 “还有那个胡致远!如果不是他,锦瑟怎么会死,他就是始作俑者!像他这种负心汉,也绝不能放过!”想起幻境中锦瑟死的那样惨,阿狸就忍不了。 第七十二章 绝处逢生 夜幕降临,丧尸密布的枯树林中,透明的结界散出银白色的光。 阿狸已经有些困倦,但她不能睡,因为这个结界全靠她仅剩的法力勉力支撑,如果她睡着了,不能集中精力,结界的力量就会削弱。 “它们不会一直在这里耗下去吧。”阿狸担心道,一边盘算自己还能支撑多久。 “难说,”辰王眉头深锁,“这些丧尸行动如此一致,应该是被操纵的,若它们的目的就是置我们于死地,就不会轻易放过我们。” “操纵它们的是锦瑟吗?” 辰王摇头,“鬼与尸是两回事,厉鬼也无法制造和操纵丧尸,我现在担心的是……” “桀桀……”一阵尖锐诡异的声音突然传来,响彻云霄,刺的人耳膜发疼。 “什么东西?”阿狸捂住耳朵大声叫道。 “不好!”辰王猛然站起,刺耳的声音似是信号一般,那些丧尸闻讯皆目露赤光,再也不怕结界散射的仙力,纷纷涌上前,朝结界发起攻击。 阿狸突觉气息一窒,身形几乎不稳,正是法力虚耗的表现,丧尸的攻击瞬间加强,她必须要增强结界的力量。 辰王也注意到了,阿狸能撑这么久已经出乎他的意料了,再拖下去,两个人都要死在这里。 “阿狸,神仙可是会飞的?”辰王突然问道。 “废话,当然了!”奋力维持结界的阿狸没注意到,辰王破天荒的叫了自己的名字。下一瞬间,她就被辰王抱在了怀里。 辰王低促的声音就在耳边,“此处凶险,我送你走。” 金色的佛光冲天而上,结界不复存在,辰王身形爆起,直接云天,就在到达最高处的时候,他用尽全力送怀中的人儿最后一程,自己却跌入了无尽的黑暗中。 借着辰王的托举之力,阿狸在风中站稳,她伸手欲拉住辰王的手,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跌入黑暗…… 拉住了又能怎么样呢?背凡人如负大山,她做不到的,那样两个人都会死在这里的,死一个总比两个都死的好。 阿狸不停的说服自己,但辰王下跌时的样子却一直在她眼前,她仿佛又看到了子清……他说,仙女姐姐,你为什么丢下我? 心中绞痛,憋的阿狸喘不过气来,低头再寻找,哪里还有辰王的影子? 突然,桀桀的怪叫声再次传来,阿狸只觉一阵阴风从地面直袭云端,搅动的云气不稳,阿狸站立不稳,立时就要跌下来。 就在此时,一阵清风拂过,一只手不知从何处而来,揽住了阿狸的小蛮腰,将她带离了阴风漩涡。 来人的气息似曾相识,在这处凡世能御风而行的人也不多吧?阿狸定睛一看,果然是他。 “郑元齐?怎么是你?你怎么在这里?”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他,也许辰王命不该绝。 “咦?你认识我?想来也是,像我这样天资非凡,法力无边的少侠,只怕江湖中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不过我现在有了名号了,下次记得称呼我为镇元子大仙……” “哎呀没工夫跟你啰嗦,快去救我的朋友!”阿狸跳脚道。 “你的朋友?在哪里?” “就在下面,被一群丧尸包围了,不知是死是活呢!”阿狸指着脚下毒雾弥漫处急道。 “好说。”郑元齐翻身而下,悬身于毒雾之上,念动真言,三十六支天罡剑随手而出,组成银光剑阵,瞬间诛尽毒雾,将那些丧尸都困在剑阵之中。 黑雾驱散,一处树下散发出微弱的金光,阿狸忙过去看,万幸,辰王还有一丝气息。 阿狸将辰王负在背上,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把他带出这个鬼地方。 “这种事情怎么能让姑娘做呢,我来背他。”郑元齐一边背过辰王,另一只手拉住阿狸,“出发!” 随他一声令,银光剑阵顿收,三十六柄天罡剑和而为一,一柄巨大的银光剑出现在他们脚下,疾飞而起,将那些还没反应过来的丧尸远远的甩开。 纵然凡间的修仙术与真正的神仙不同,御剑也比御风要省力不少,但带着一个昏迷不醒的人御剑而行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所以他们并没有飞出很远,就停在了一处庙宇前。 阿狸顾不得看身处何地,急忙与郑元齐一同将辰王送进屋里。 郑元齐掏出火折子点燃了庙里的蜡台,端过来仔细看辰王的状况。 “原来是熟人,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只可惜我俩还没说上一句话你却成了这个样子。”上次夺宝大会,郑元齐对辰王也是颇有印象,只是两人没有正面交过手而已。 “他怎么样?”阿狸担心道。 “不太好,他中了怨毒,活不了多久了。”郑元齐摇头道。 “那他会变成丧尸?!” “他首先会变成死人,为了避免他变成丧尸,我们最好一把火把他的尸体烧掉。” “不行!他不能死!”阿狸激动道,“他不能死!要是这么轻易就死掉,算什么历劫?……有什么办法能救他?” “怨毒是世间至毒,解药也不是凡俗之物,据我所知,九玄派的云顶圣水或许能解。” “太好了,我跟他们那个伏琰真人很有交情,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吧。”阿狸虽然不想见到昆仑主,但也不得不跑一趟。希望上神能看在白霁下凡历劫的份上,救他一救。 “不行,暂时我们还走不了。”郑元齐摆手道,“你可知这是什么地方?” 阿狸摇头。 “那你可知在此处作祟的是什么妖魔鬼怪?” “听说是旱魃。”阿狸老老实实答道。 “不错,就是旱魃,不过这个旱魃不是普通的旱魃,我竟找不到它的来历,只知它怨气甚重,很难对付。控制了方圆百里之地,生灵涂炭,妖气冲天。而此处,还在它的势力范围之内,此时出去并不安全,还是等天亮再说吧。” “你也是为旱魃来的?也是那个胡太守请你来的么?” “这么大的妖魔自然要我这样法力通天的高手才能降服,降妖除魔,本就是修仙之人的职责所在。”郑元齐吹了吹头顶的散发,“你呢?看你修行已有大成,不知是何门何派?” “我我……我就是九玄派的啊,不是跟你说了么,我跟伏琰真人交情好的很。” 第七十三章 天神之庙 郑元齐虽说法力超群,但从拜师之日起,就没下过紫云山,本门弟子尚认不全,更别说其他门派了。是以他并未怀疑阿狸的身份,毕竟九玄门是各大修仙门派中历史最久远的门派,有个把高手也很正常。 面前的这个姑娘虽然长相不是十分出众,但一双晶亮的眼眸却透着灵性,性子也单纯可爱,一向博爱的郑元齐难免起了怜爱之心。 “看你的样子也不常下山,怎么会到此危险之地呢?而且我听说九玄门弟子无故是不能下山的,你这次是下山历练?” “我……是啊,我跟……师兄,一起下山,是因为这里出了旱魃,所以师父派我们下山,来铲除妖邪!”阿狸赶紧顺杆爬,为了避免被追问师父是谁,赶紧过去抱起辰王的身子,“谁知道却弄成这个样子,我师兄……”。 原本只是想演一下泫然欲涕,谁知眼泪却真的冒了出来,滴在辰王的脸上。 阿狸这一哭郑元齐也手足无措,原本还想问,为什么她的师兄会是佛门中人,这下什么都问不出口了。 “……姐姐”昏迷中的辰王发出模糊不清的呓语。 “什么?”阿狸把耳朵凑过去,清楚的听见他说的什么,“仙女姐姐……”。 “啪!”阿狸心头大震,双手一松辰王就摔在了地上。 怎么可能呢?她一再提醒自己,他绝对不可能有子清的记忆,可是方才那句仙女姐姐,真的太像了……若他真的有子清的记忆……阿狸不敢想象。 郑元齐愣了,这是什么情况,正感伤的流泪,一眨眼的功夫就给扔地上了?讷讷的问道,“他死了?” “……没有,手麻了,呵呵,”阿狸为了掩饰情绪,不再去看辰王,假装被身处的这间庙宇吸引。 庙宇的面积并不大,只有三间屋子,年久失修,庙里几乎没有什么完好的东西了,只有一座神像立在正中。黑暗中只看见是黑乎乎的一团,郑元齐好心把灯移了过来,眼前一亮,阿狸却吓的汗毛直竖。 这是个什么玩意? 两万年前阿狸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听说三界最丑的是海底的夜叉鬼,阿姐一直拿这个来吓唬她,在她漫长的童年时常会想象夜叉鬼究竟丑成什么样子。眼前的这个鬼,正是她想象中夜叉鬼的样子!黑漆漆的一根诡异的柱子,上面按了一张青面獠牙的脸,还有张牙舞爪数目不明的肢体…… “这是……什么鬼?”阿狸的声音都打颤了。 “你没见过天神?”郑元齐惊诧道。 “天神?我当然见过……你什么意思?”难道说这个东西居然是天神? 郑元齐将她上下打量了两眼,转过身去对神像叩拜已毕,方才转身说道,“我曾听闻九玄门虽属道门,道法却与玄门正宗有所不同,难道你们竟真的不尊天神?” “额,没办法,师门道法我辈只得遵从。”阿狸发现自己好像不小心亵渎了人家的神灵,她可不是有意的,谁让这天神长得太诡异了,明明就是个妖怪嘛。自己在天上混了那么长时间,根本没见过这么丑的神仙,连地仙都没有这么丑的!不过看郑元齐施礼甚是虔诚,难得他那么自负,也有低头的时候。 郑元齐觉得这个事情很严重,天神乃是修仙者的偶像,精神支柱,怎么能容忍有人连天神都不认识呢。 “你不要看他形容怪异,他可是货真价实的神仙,是有史实记载的唯一一位白日飞升的天神。”郑元齐话语间带着敬佩与向往。 “有史实记载的?” “对,虽然已经过了几千年,但紫阳派的史籍中有明确的记载,天神是不世出的得道高人,突遇天崩地裂山河逆流,他以身相殉保得天下平安,就此飞升上天。他褪下躯壳,羽化登仙,足踩祥云,头顶金光,当时有人亲眼所见。所以才给他塑金身,建庙宇,供奉数千年而不衰”。 数千年……嘶,没有啊,她可从未见过这种奇形怪状的神仙上天庭,“那你可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这个修仙之人谁不知晓,天神本名元渡卿,说起来他还是你们九玄门的开山祖师,却不知为何,九玄门却并不像其他的门派一样礼敬他,我原以为是讹传,今日见你这般表现,才知道是真的”。 “元渡卿……”这个名字好像有些耳熟…… “据说他曾有道号灵华子,却不知为何,还要用俗家的名字。比如说我,我现在有了道号镇元子,以后你可就不能叫我的本名了,不然我可就要不高兴滴”。 阿狸没心思听他喋喋不休,她终于想起来了!灵华子,灵华上人!他曾经跟桑夏提起过,他的名字就是叫做元渡卿! 怎么会?灵华上人居然是在这一处凡世飞升的,这也未免太巧了吧?阿狸彻底震惊了,怎么也没听他提起过?他生前还是什么九玄门的开山祖师,怪不得九玄门不礼敬他,毕竟他的级别比昆仑主还是差太远了。 嘶,这个灵华上人还藏着许多小秘密啊,阿狸隐约觉得不太对劲,但又想不出来哪里有问题。不过这个神像真的是太丑了,灵华上人再丑,好歹有个人样,哪里就丑成这个鬼样子?分明是丢了天神的脸啊,把整个天界的颜值都拉低了。 郑元齐发现阿狸陷入了沉思,还以为她被天神的事迹折服了。 “天神以身殉道,精神可嘉,乃是我辈楷模,待到他日我飞升上天,一定要与他为友。” 阿狸真想告诉他灵华上人在天庭喝酒误事被罚下界的事,还是不要打击他的积极****,也许他根本没有仙魂,再怎么努力还是上不了天的。 现在看这个丑神像,再对比灵华上人的样子,真是莫名的喜感,阿狸想笑却只能忍着,装作对神像身上的多出来的肢体感兴趣。 “咳咳,这是什么?”阿狸摸着神像的第三条胳膊问道。 郑元齐还未来得及回答,只听啪嗒一声,那条胳膊居然掉了下来。 “额,我什么都没做,只是摸了一下而已……”阿狸赶紧把那条胳膊捡了起来,准备给它装回去。 第七十四章 峰回路转 很久以后阿狸时常回想当时的一幕,气场之大,局面变化之巨,真真是匪夷所思。 她只是无意间碰掉了所谓神像的一支胳膊,谁知道天上竟真的掉下一个天神来。 阿狸正在摆弄那个东西看怎么插回去,只觉得手心突然炽热无比,白光从手心激射而出,四散开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突然一个黑影从屋顶滚落下来,正砸在她身边。 阿狸很没出息的吓晕了过去。 “公主殿下……公主殿下”,朦胧中听见有人在叫自己,恍惚间以为还是在天庭,所以睁开眼看到灵华上人那副尊荣,阿狸就猛的清醒了,左右一瞧才想起自己身在何处。 “公主殿下你终于醒了”灵华上人暗暗松了一口气,要是真把公主吓出个好歹,他可担当不起。 “你你你怎么在这里?” “公主殿下有所不知啊。这座小庙是小神的香火道场,有金身在此,与我也是有所感应的,所以公主一进庙门小神就知晓了”。灵华上人解释道。 “原来如此……想不到庙宇还有这等用处。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英雄嘛,就是这神像太丑了!既然你知道为什么不让他们把你弄的漂亮一点?本公主都吓了一跳”。阿狸把灵华上人跟神像对比了一下,依然找不出任何相似之处。 “额只求神似不求形似……” “好吧好吧,你方才吓我我可以不计较,对了我让你去青丘给我找的东西呢?” “在这里在这里,”灵华上人从怀中掏出一个玉盒,小心翼翼的打开,只见一颗流光溢彩的珠子躺在里面。 “水灵子?”阿狸欢快的接过盒子,“你本事不小嘛,整个青丘只有一棵水晶藤,长在玄晶洞里,三十年才结一次果呢,算日子也该成熟了”。 “公主有命,小神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好了好了,算你大功一件。”阿狸正欲将果子吞入腹中,突然一阵呻吟声传来,倚在门口的辰王一阵抽搐。 怎么把他给忘了,咦,这里方才好像还有一个人哎…… “啊,刚才那个谁呢?就是在这里的那个……”。阿狸突然想起郑元齐来,从醒来就没见到他,他该不会是跟灵华上人动了手,被打扁了吧? “你是说他啊……”顺着灵华上人的目光看过去,郑元齐躺在供桌底下,不知死活。 “他他他……” “他只是被砸晕了而已,没有大碍,只是方才小神下来的突然,没有提防还有人……”。 “没死就好,”阿狸心道幸亏被砸晕了,不然看到自己的偶像长成这个鬼样子,不知道会不会失去人生的目标。“你快看看那个家伙还有没有救”。 灵华上人走上前只看了辰王几眼,便失声道,“完了完了,这下完了啊”。 “怎么了?他没救了么?”阿狸惊道。 “不仅他完了,咱们也完了啊,”灵华上人捶胸顿足,“白霁大仙的转世这次又是死于非命,上面一定会严查的,到时候我们偷偷来凡间之事就包不住了啊”。 “他死于非命是他自找啊,又不是我让他死的!”阿狸气急败坏道,“呸呸呸,他才不会死呢,我们两个神仙难道连个凡人的命都救不下来么?” “也不是不能救,要公主肯……也不用全给他,半颗足矣。”灵华上人拿眼一瞄阿狸的手,阿狸顿时明白了。 水灵子是仙界圣果,比朱果可金贵多了,神仙吃了尚且能增百年法力,更何况是凡人。灵华上人个老滑头,他肯定早就看过辰王的情况了,故意引她上钩。 阿狸走过去,看到辰王面色紫黑,更有一层黑气笼罩其上,眼看着进气少出气多了,也明白就算九玄门有救命的奇药,只怕他也挨不到那个时候了。 阿狸咬了咬牙,用手掰开了水灵子,一半化为仙丹,另一半化为清露,捏开辰王的嘴,给他喂了进去。 “看在你两次都让我先走的份上,我就救你这一次,从此咱俩就扯平了,你再也不许欺负我!”阿狸不停的嘟囔,忽视心中异样的情绪。 水灵子果然不愧是仙界的圣果,转瞬间辰王面上的黑气就消退了。不到一刻钟,即呕出一滩黑水,面色恢复正常,呼吸也平顺了。 阿狸松了口气,正欲享用自己的半颗水灵子,余光瞥见灵华上人腰间别着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正在微微的闪着红光。 “这不是你的神像的胳膊么?……”阿狸想起来了,方才就是她拿着这个东西,然后一束白光就冲了出去,然她显然没有吸取到教训。 “不能碰!”灵华上人大吼一声,但是已经晚了。阿狸的手一碰到那只“胳膊”,霎时间天旋地转,整个人如同置身湖底,被水包围。慌乱中,似有人抓住了她的手,将她一直往上拖…… 数年不曾降雨的南坪州突然降雨,虽然雨势不大,却压下了飞扬的尘土,降下了酷暑的热潮。 唯草木最识风雨,数年来赤地千里的南坪州,就因这一场雨,一夜之间泛起了一丝绿意。 快马如风蹄声如急雨,一队人马已接近州城。 “殿下,那边像是有人”。 自进南坪州地界,路上就不曾见过人烟,此时却见到两个人倒在路旁,只怕也是凶多吉少。 “过去看看。” 一名随从飞身而起,竟是身手不凡,才一看地上之人便惊回道,“是辰王殿下!” “他……如何?”冷冽的声音却有一丝颤意。 “王爷还活着!” 急赶了几千里的路程,终于还是赶上了,君慕洛除下斗篷抬头看日色灼灼,压下心头的悸动。 辰王并非一个人躺在路旁,在他的身边还有一名女子。君慕洛的目光从两人紧握的手,转移到女子的脸庞,并不出色的容颜却有一种异常的熟悉感,让他移不开目光…… 第七十五章 浮黎上神 阿狸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亘古宁静的虚空,头顶星子可摘,仙气氤氲至纯至净,面前一座宏伟的宫殿,上书三个大字,苍黎宫。 怎么转到这里来了?阿狸十分困惑。 她在天庭呆了两万年,每个角落都跑遍,唯独三十三重天上的苍黎宫是她从未踏足过的。 苍黎宫没有主人,里面供奉的是上古以来灰飞烟灭神祗的遗迹。 天庭时常会组织各种缅怀活动,阿狸却从未参加过,小时候阿姐经常吓唬她,说里面有上古凶兽的浮影留魂,十分可怖。阿狸果然被吓到了,不肯接近苍黎宫一步。 虽然后来知晓阿姐只是骗她,但活着的神仙面对灰飞烟灭的前辈,也就如同凡人面对鬼一样,心里总是有些不舒服,还是眼不见为净。 她怎么会来苍黎宫?阿狸很是困惑,眼前的这座宫殿与印象中庄严肃穆的苍黎宫有些不同,五色祥光环绕宫殿光彩焕然。 仿佛有一种力量牵引着她,一步步的踏入苍黎宫。 宫门便是一个结界,结界中仙山琼阁,灵兽飞禽,奇花异草,清曲流觞。仙娥仙侍往来其中,笑语彦彦。 阿狸置身其中,一种强烈的熟悉感涌上心头,这是什么地方?她明明没有来过啊!那些仙侍都纷纷给她行礼,却都称她为上神。 上神?别开玩笑了,她现在连上仙都不是呢!上古至今,羽化的神仙无数,有几个能撑到上神?她根本就不敢想啊! 难道她注定是要成为上神的?阿狸心里暗暗兴奋,莫非眼前所见乃是未来之事? “姐姐,你回来了!”脆生生的叫声传来,一个粉嫩嫩的少年站在她的面前。 “姐姐?”不会吧,莫不是父君跟娘亲又生了个小的?看这小模样还长得不赖嘛。“你叫什么来着?” “姐姐我是陆吾啊,你前几天刚起的名字不会又忘了吧?” 陆吾?为什么不姓九呢?难道不是她的弟弟? “那我叫什么来着?” “您是三界最漂亮最伟大的浮黎上神啊。”少年反了个白眼道。 “浮黎上神……”好像在哪里听说过这个名字,阿狸再一次困惑了,不经意间一低头,脚下的潭水中,一只巨大的金毛犼正从水中浮起…… “啊……”阿狸猛然惊醒了,才一睁眼又差点吓晕过去。 灵华上人的尊容乍一见还是挺吓人的。 “公主殿下,你醒了。”灵华上人暗暗松了口气。 “这是什么地方?”阿狸环顾四周,她身在一间布置精巧的房间里。 “这里是南坪州城的府衙。” “府衙?我怎么会到这里来了?我记得不是跟你在一起嘛,正说着话,突然不知道怎么,就被水淹了……” “此事说来话长啊,此处不是久留之地,公主还是先离开为好。” “那白霁呢?他怎么样?”恍惚中她记得他好像醒了过来,拖着她一直游…… “公主说的是辰王君慕清吧,他也并没有事,已经醒了。” “呼,没死就好,也不枉我浪费半颗水灵子来救他……啊!我那半颗水灵子呢?”阿狸突然想起自己还有半颗水灵子没吃呢,赶紧摸身上却什么都没有。 “啊……”阿狸哀嗷不已,好不容易得到这个恢复法力的机会,就这么白白失去了? “公主莫急,想必是慌乱中遗失在庙里了,再回去找找兴许能找回来。”灵华上人安慰道。 “开玩笑,那么大的水,还不知道流到哪里去呢,哪里还寻的到。” “公主,那并不是什么水,只是水汽而已,您想想此处干旱数年,赤地千里何来洪水?即便是有也不能只淹我的庙吧。”灵华上人拖着阿狸来到门外,此时正是凡间正午,天色却晦暗不明,明明一丝风也没有,头顶的乌云却在不停的翻涌。 阿狸只看了一眼便明白了,头顶之上黑气笼罩之中,皆是水汽。 “这些水汽就是南坪州这几年的雨水,和这方圆几百里的河流湖泊蒸腾而上,被这冲天的怨气束缚住,不能下降为雨,聚集至今,已成大患。”灵华上人解释道。 “若是这些水汽全部放出,会怎么样?” 灵华上人皱眉道,“轻则洪水爆发,重则地陷为湖。公主殿下这次只是稍放出了一点点便陷身急流逆水之中,不得脱身。可见水汽下降之势神力难抗啊……” 话未说完,只见阿狸过来在他腰间一阵摸索,灵华上人赶紧扭身躲避。 “本公主想起来了,当时我就是摸了你身上的一件东西,突然间它就冒出了一束白光,然后就被水淹了!什么厉害的法器拿出来我瞧瞧。” 灵华上人被她撕缠不过,很不情愿取出那件法器。只是一根树叉似的东西,倒是晶莹剔透,灵华上人在上面布了隔离结界才交给阿狸,嘱咐道,“这个……法器灵验的很,想必公主跟它甚是有缘,只是它威力不凡,能够驱散头顶的邪祟之气,但邪祟之气一除,水汽下泻,就会发生那晚瞬间被水汽所淹之事。” “知道啦,啰嗦。”阿狸十分好奇,细看之下,发现那树叉的拐角处竟有一个字,黎。阿狸不禁心中一动。 “我问你,你可知道天界有一位浮黎上神么?” “谁?哦,浮黎…上神,倒是听说过。她是上古神祗的遗脉,算起来比东华帝君的资历还要老些,只不过她已羽化十数万年,那时候小神还未飞升,是以并不是很清楚。公主怎么想起来问她?” “没什么,我只是做了一个梦,梦见她了而已。”阿狸并没说梦见自己变成了浮黎上神,那也太诡异了吧。 灵华上人思索了片刻,点头道,“公主殿下的确跟浮黎上神有缘,这件法器便是浮黎上神留存在凡间的遗物,小神早年间将它找到命人塑在金身中,只是期盼上神庇佑而已,这法器与小神无缘,在我手中无甚用处,公主若是喜欢,便送于您吧。” “那浮黎上神所居之处可是三十三重天上的苍黎宫么?”阿狸追问道。 “正是。” “这就是了”阿狸点头道,怪不得莫名其妙就梦见了那些东西,原来都是你这个树叉捣鬼。 “事不宜迟,快去你的破庙把我的水灵子找回来!” 第七十六章 手足相残 南坪州府后衙一条僻静的回廊中,君慕清背风而立,虽然从昏迷中醒来不久,面上却不见疲态。 身后数步竹林,竹叶稀疏泛黄,在风中唦唦作响。 “起风了,要变天了。”君慕洛一语打破了沉默。 “这南坪州的天早该变一变了。”君慕清抬头望天,双眉微蹙。 阶下一株楝树感于湿气雨水,本以半干的枝条上抽出了一丝嫩芽,竟引得一只黄鸟在枝头啁啾。 “南坪州数年未曾下过雨,草木枯萎赤地千里,不见半点生机。如今只下了片雨滴零,万物竟呈复苏之态,可见生灵之坚。”君慕洛沉吟道。 兄长少有的感慨之言,听入君慕清的耳中,却满是嘲讽,忍不住冷笑道,“大哥只说生灵之坚,却不知人之可怜。性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为了上位者的一己私利,竟至一州百姓的生死于不顾,这难道就是为君之道吗?” 辰王言辞犀利,直切要害,太子殿下听出他言下之意却心中一震,急问道,“难道你不是为了旱魃的金丹而来?” “旱魃乃是妖物,从未听说能炼出什么金丹,倒是白费了你的一番心思。”辰王冷笑道,眸色暗沉如水。 “我有何心思!”太子此时不知道是该松口气还是打叠起十二分的精神。“旱魃有没有金丹与我何干,我月前收到线报,称此处旱灾严重,皆是因为你在此私养旱魃,妄图得其金丹。我匆忙至此就是为了阻止你一错再错!如今看来,你我怕是被人利用了……” 话音未落,太子贴身暗探飞身而至。 “启禀殿下,不知何处来了众多高手,将州衙团团围住。” 突如其来的变故,证实了太子的推测,辰王猛然醒悟。 好精明的计策! 他也是收到消息,南坪州大旱是有人以邪术控制旱魃,意图得其金丹,据说吃了就能返老还童,成仙了道。 如今皇帝不理政事一心求仙访道,若能得到此宝献于陛下,定是大功一件。太子虽为东宫储君,但并不为君上所喜,地位总是不稳,若能积此大功,储君的位子定能坐的更稳。 有了这一层动机,当得到密报称胡太守频频有言其女已备选东宫之时,辰王也不得不怀疑,此事多半与兄长有关。 且不说此事伤天害理,旱魃乃是妖物,就算它真的能用来炼什么金丹,也肯定是致命的毒药,吃了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他相信兄长断不会弑君弑父,多半是受人蒙蔽,他悄来此处探查,正是要将大患消弭于无形,谁料却轻敌失算。 如今看来,这个对手当真是不简单,他们兄弟二人轻易落入彀中而不自知。 “二位皇兄别来无恙啊,”人未到声先至,相比起太子与辰王,年方弱冠的景王君慕凌看起来倒是少年老成,一张纨绔的脸今日也带了几分阴鸷。 “能在如此偏远之地见到皇弟,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太子冷笑道,景王出现在此处,也在情理之中,若说朝中谁是他的对头,第一个数得着的也该是景王了。 “我若是皇兄就没有这份心情吟诗了,怎么样,今日为人鱼肉的感觉如何?”君慕凌的生母是云贵妃,乃是后宫中仅次于皇后的宠妃,当年皇后无所出,皇帝有意立景王为太子。谁知皇后不死心,却从宫外接了一个野孩子进宫,仗着年龄大几岁,处处压他一头,最后连储君之位也抢了去,试问他怎能甘心?不过皇后在前朝后宫势力极大,轻易撼动不得,这才苦心经营多年,成此一条毒计,势必要手到擒来。 “此计迁延数年,心思之深,恐怕不是皇弟所能及的,而贵妃娘娘的手笔吧。”云贵妃近年来安稳了不少,还以为是她终于死心了,谁知道却在背后谋划这些。 景王不屑道,“别以为我听不出来你在讽刺我,尽管说好了,本王不在乎,反正你们也说不了多久了,说不完的都留着跟阎王爷说去吧。” “怎么,你是打算将我兄弟二人就地诛杀么?”太子沉声道,辰王一直未说话,目光扫过景王带来的铁甲卫士,以他的功力,自保无虞,若要保兄长,只有五成把握。 “杀了你们?那我可不敢,诛杀太子那就是谋反呐,我一无兵二无权,拿什么谋反?”景王奸笑道,“我也根本不需要谋反,看到那个铜壶滴漏没有?已过午时,我与母妃约定,午时三刻,一颗金丹就会送进父皇的寝宫,而且是你太子府的人亲自送进去。此刻父皇可能正在享用那颗金丹呢,那么不出一刻钟,他老人家就会********,不,是七窍流血,魂归地府了~” 原来如此,君慕洛深吸一口气,“到时候大家就会认定太子谋反,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逮捕我了,对不对?” “聪明,”景王打了个响指,“可惜聪明的晚了,救不了你了。” “呵!”君慕洛冷笑一声。 “你笑什么?”景王皱眉道,明明局势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为何他还是那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样子? “我笑你这般弑君弑父,草菅人命的人,天道不容,岂能为君。” “哈哈哈,”景王突然仰天笑道,“你也太天真了吧,世上哪有什么天道,世人也不会知道这些是我做的,他们只会知道弑君弑父,草菅人命的人是你!我,我会名正言顺的登上至尊之位,谁能乃我何?” 景王正要命人将太子和辰王押起来,两个铁甲军押着一个身材肥硕的人过来了。 “太子殿下饶命啊!殿下饶命,下官可是一切按照您的吩咐半点也没有违背过啊!”胡太守匍匐在地,痛哭流涕。 “真是个糊涂虫,”景王一脚将胡致远踢倒在地,命人将他拖了下去,“可怜他还蒙在鼓里,还以为自己一直在帮太子做事呢,这样也好,省的还要教他口供。来人,将这二人押下去,严密看管不得有失。” 此事不走更待何时?若是被关起来再想逃就没那么容易了,但辰王却没有出手,因为他已经看到了这件事情的转机…… 第七十七章 城中异变 天光渐暗,封闭狭小的屋子里,已有些看不清了。昏暗中,只有灼灼的目色闪过光芒。 君慕洛能所以能坐上太子之位,除了有皇后娘娘的扶持,最重要的是他有一颗坚韧而强大的心,无论身处何地,从来都不会屈服。 如今他看似已入绝境,其实不然。 这几年朝政看似平顺,他却没有一刻放松过,如今在各地已经拥有一批不小的势力。景王无非是在等京城的消息,然后名正言顺的将他押解京城,当然也有可能将他就地诛杀。 他有自信,自己的人马能赶在京城的消息传来之前赶到此地,所以他并不担心何时能够脱身,而是在思虑脱身之后,如何处理天下大乱的局面。 君慕清正在闭目养神,他之所以静的下来,并非是知晓兄长的实力,而是他发现了转机。 这个转机就是南坪太守胡致远。虽然早就知道胡致远有问题,却不知道他究竟想要做什么,在这件事情中又扮演什么角色。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今夜一定会有所行动,因为他撑不过这个夜晚。 他已经不是人了,今日在院中,胡太守胡乱答话惹得景王嘲笑,谁也没有太在意这个唯唯诺诺的小官员,但辰王的目光始终没离开他。 是他走路的姿势引起了辰王的注意,行走时他的腿竟然没有丝毫的弯曲,而是如两根棍子般直直的向前迈,这与他弯曲成虾米状的脊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看他的面部表情,面目狰狞口角流涎,最重要的是他的一双眼睛,如两个黑洞一般,全然看不到眼白…… 这根本不是活人的眼睛,而是厉鬼……他究竟是人是鬼?厉鬼是没有思维的,他现在起码还留有一丝清明,没有完全丧失理智,无论他为何将自己变成这幅样子,都要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才能达到目的。子夜阴阳交汇,过了子时,阴阳再次离合分明,介时他就会完全变成厉鬼,再无翻身之时。 所以,今日胡致远必有行动,辰王可以断定,胡致远不惜搭上性命所谋之事,必定会改变整个局面。 此时脱身不易,不如静观其变。 兄弟二人心中都明了,之所以有此一难,纵然是对手心思狠辣,防不胜防,又何尝不是因为他们心中对彼此都没有了最初的那份信任了呢? 此时此刻,二人心中多少都会有些欣慰,虽然有不同的际遇和抱负,也各自经历过许多的磨难,但曾经所坚持的东西,并没有被时间和名利销蚀殆尽。 夜幕已下,寂静的府衙突然传来一阵响动,还未等他们作出反应,鼻端便闻到一股异香,旋即便丧失了意识…… 此时阿狸正在神庙里捶胸顿足。 “你你你,这里不是你的庙么?照理说这里方圆几十里都应该是你的地盘才对,现在本公主的东西丢了,快点给我找来!” 灵华上人哭丧着脸道,“公主殿下,咱都找了一下午了,这附近里里外外都翻遍了,没有啊!虽说这里是我的金身庙,但是那都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这个地方早就不归我管了。” “我不管,我的东西在你的地盘上丢了,你就得赔我!”阿狸公主脾气一上来,就是蛮不讲理,那可是她好不容易盼来的水灵子啊,现在好了,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额,小神以为,”灵华上人小心翼翼道,“会不会是那个凡人给拿走了?” “谁?” “就是那个当时就躺在这里的——” “啊!郑元齐!我怎么把他给忘了!”阿狸直拍脑袋,“他人呢?” “小神将他救了下来,就放在庙中,看他一直没醒,便起身去寻找公主,回来他就不见了~” “你怎么不早说啊!现在找也找不到他了啊!” “恕小神直言,若真是那凡人得了水灵子,情况就有些不妙了,毕竟水灵子是仙界圣果,凡人误食,骤得灵力,只怕要生祸端。” 阿狸细想一下倒觉得无妨,毕竟郑元齐是修仙之人,不是寻常凡人,水灵子能增长他的法力,助他一臂之力,希望他能早登仙班,谁让他还救过自己的命呢。 “不会那么巧吧,再说他也不知道水灵子是能吃的啊。况且水灵子离开仙法护佑用不了多久灵气就全跑光,化成一摊水了。”阿狸伸了个懒腰,没想到好不容易弄到的果子却便宜了他们俩。 “公主可是想回青丘了?”灵华上人陪笑殷勤问道。 “谁说我要回去?我事儿还没办呢!可恶的桑夏居然不肯跟我回去!”阿狸扭动着小蛮腰走出庙门,“你有什么好办法没?” “暂时没有,不如咱先回青丘,然后再从长计议……”灵华上人建议道,听说帝君和夫人就快回来了,若是知晓公主到凡间来,他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切,天上一天地下一年,地藏王菩萨说我只有三天时间,可是耽误不得的。上次就是因为……”上次就是因为她没有意识到时间差距,才致使子清……每每想起此事她心中便似有一把火在烧,五脏六腑都受煎熬。灵华上人也算罪魁祸首之一,每当此时就要把他骂一顿。不过念及灵华上人最近表现不错,她也不想过分苛责。 灵华上人已经做好挨骂的准备,阿狸公主却突然转了话题。 “我听说桑夏在京城,你知道京城怎么走么?” “呃京城,京城应该往这边走……糟糕!”灵华上人猛拍大腿。“完了完了完了……” 顺着他目光看过去,正是南坪州城的方向,虽然夜幕已降,但九尾狐的眼睛视夜如昼。一团巨大的黑气笼罩在州城上空,其中蓝光点点,诡异无比。 “那是什么?” 灵华上人沉浸在震惊中恍若未闻,自语道,“他竟走了这条道路……他竟真敢……” “他?谁?”阿狸不明所以,黑气聚而不散,不是妖气,难道是鬼? “我知道了!是锦瑟!锦瑟变成了厉鬼去找那个负心汉报仇了!”阿狸愤愤道,“他活该!没良心的东西!” “不是锦瑟……”灵华上人摇头道,“我看它不是要进城,而是要出来。” 第七十八章 玉衡星君 灵华上人所料没错,点点星星的蓝光如长蛇般游出了南坪州城,来势极快,非人力所能及。 “缩地成寸!快,公主快进庙里。”灵华上人不由分说便把阿狸拉了回来,回身又把门抵上。 “怎么回事?”阿狸看灵华上人吓的筛糠似得抖,鄙视道,“你好歹是神仙哎,不要这么没出息好吧,不就是鬼么?冥王我都不怕,还怕它么。” 灵华上人摇头叹息道,“哎,凡间有句话,阎王好斗,小鬼难缠。更何况,三界之所以能稳定,就是因为人神鬼力量相当,彼此压制,任何一方都不小觑。 天地万物,阴阳相对,凡事都有光明和阴暗两面。三界诸天,人神鬼蜮亦是如此。公主是天界神尊,所见皆是光明的一面,便以为三界之中,上有神佛,下有地府,俱都在王化之下,规矩之中。其实不然,在光明照不到的黑暗中,亦有一股黑暗的力量,包括但不限于魔界。 掌控这股力量的有妖,有人,有魔,有鬼,也有神仙。他们掌握着许多邪术禁术,可以通过邪恶的手段得到力量,从而达到各自的目的。” 阿狸心中发寒,她从未想到三界居然还有一股黑暗的势力,“那天帝为什么不管管呢?还有阿姐,她是天界的战神,怎么能允许这些邪恶之徒存在呢?” “天帝忙的很,哪里顾得上这些?只要他们没搞出很大的动静,天界也就听之任之了,若是要除尽三界的渣滓,非得璃玥上仙累死不可。”灵华上人倚在门上,像是怕人突然闯进来一样。 “照你这么说,锦瑟便是加入了这股黑暗势力了?” “不是锦瑟,我方才不是说过了么,怎么可能是锦瑟呢,”灵华上人头摇的拨浪鼓似得,“是她那个男人,胡致远!公主殿下可知他是谁?” “不就是那个负心汉么,一个糟老头,脑满肠肥。” “不不,”灵华上人深吸一口气道,“他是天界北斗七星君中的玉衡星君!” “什么?不可能!”阿狸的下巴都把地面砸了个坑,杀了她也不可能相信,那个脑满肠肥的死胖子会是玉衡星君,那可是玉衡星君啊,曾经的天界四大美男之一啊。 北斗七星君与南斗六星君分别主生死,都是司命神君手下干活的,别看司命神君长得不咋地,手底下也不尽是灵华上人这样的歪瓜裂枣,也有几个能拿的出手的,比如玉衡星君,生的白白嫩嫩,略有些文弱,颇有一些仙娥在背地里暗恋他。 谁知道人不可貌相,神仙也不能貌相,像他这样一个文质彬彬的妙人儿,居然也会跟灵华上人同流合污,喝酒误事被贬职降级,听说到南极仙翁那里做文书去了,怎么会下凡了呢? “南极仙翁闷得很,跟他有什么好耍,当时我已经贬到灵鹫山去做土地爷了,就想着让他也过来,就近与我做个邻居,做土地多爽,没人管没人骂,天天都有供奉,强似跟寿星老儿那儿死磕。我是一番好意啊,谁知道却害了他!”提及往事灵华上人不禁一阵唏嘘。 “他…怎么了?”阿狸小心翼翼的问道。 “他与一个凡间女子相爱了,神仙与凡人相恋,是大忌。更何况那名女子还有了身孕,神仙与凡人所生下的必是妖孽。上面很快知道了这件事,三道天雷劈死了那个女人,和她腹中的孩子。 玉衡星君执迷不悟,几欲成魔。本该将他贬为凡人,幸亏诸仙求情,天帝便罚他度情劫十世,若是安然度过,便可再登天界,胡致远,便是他的第十世。” “原来如此,他还真是个情种呢。”问世间情为何物啊,眼睁睁的看着心爱之人死于面前,却不能救她,心中不知何等的痛伤,阿狸都替他感到心痛。 “造化弄人呐,当年与他相恋的女子名叫锦娘,其实十世情劫,都应是与这个锦娘同度,受尽诸多磨难,最终才能看破情网。 大家毕竟都曾在司命神君手底下做事,为了让他安然度过此劫,神君就做了点手脚,你懂的,刻意让他避开锦娘的转世,前九世都顺利的度过了,谁知这次因为白霁大仙之事,天帝下令严查,下凡历劫的神仙一应诸事都要盘查。神君也没敢动手脚,也是想着,毕竟已经过了几百年,那点露水情缘只怕早就没有痕迹了。谁曾想,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啊。” “你是说,锦瑟就是锦娘的转世?不对吧,若玉衡星君真的对锦娘有情,又怎么会背叛锦瑟呢?他当年可是生生将锦瑟逼死的!” 灵华上人摇头道,“此事必定另有隐情,若他真是负心汉,又怎会布下这欺天还魂大阵。” “什么阵?” “来不及解释了,公主殿下,此处是我的金身神庙,护佑此地已有数千年,公主只要待在庙中,可保一时无虞。记住,无论外面发生什么,都千万不能出去!”灵华上人交代完这几句话,酝酿了一下,似好不容易下定了决心,身形微动,瞬间消失了。 不知道灵华上人去了何处,阿狸也不敢乱动,外面却突然起了风,烈烈风声夹杂着鬼哭,甚是恐怖,而且听声音是越来越近了。 庙门前的风幡被风吹的啪啪打在门上,好像有无数只手在挠门…… 阿狸起先是觉得有些恐惧,但后来就变成了愤怒,老子堂堂的青丘公主,居然会被鬼吓成这样,丢死人了!干脆冲出去灭掉它们好了。 阿狸正在酝酿勇气,准备冲出去,此时门突然被顶开了。 “啊啊啊~”阿狸一掌就扇过去,待看清来人,又急急收势。 灵华上人并不是空手回来的,他还扛了一大块冰。确切的说,是一个冰棺,里面躺着一位美人,眉目如生,看上去好似睡着了一般。 “这是……锦瑟?” 灵华上人点头。 “难得她死了那么久尸体还栩栩如生……”阿狸伸手拂过透明的冰棺,刺骨的冰寒让她心内一惊,这是仙法啊……凡间的冰是不会有这样的寒度的…… “不错,是我帮他把尸身保存住的,”灵华上人幽幽一叹,怆然道,“毕竟是我欠他的,当年若不是我告发了他,锦娘也不会死的那样惨……” 第七十九章 燃魂提灯 夜黑风高,旷野无人,不知何处传来的诡异风声,如鬼泣般呜咽不绝。 漆黑如浓墨的夜,模糊了天地的界限,直到荒野的尽头出现了幽幽的灯火。 蓝色的火光绝非凡物,更像是来自鬼蜮。挑灯而行的也不是人,行尸走肉而已。一对对面无表情的提灯者组成了一支庞大的队伍,整个队伍如同一条蓝色的长蛇,逶迤向前。 长蛇的尾端,无数的提灯者簇拥着庞大的祭台,蓝色的火焰聚少成多,整个祭台像是被火焰灼烧一般。 祭台的边缘站着一个人,他没有提灯,身上还存留着人的气息。 “在想什么?可是在想锦瑟?”身后突然传来的声音打破了寂静,也把他吓了一跳,原来是他的祭品提前醒来了。 他转过身,面上欲挤出嘲讽的笑,但僵硬的肌肉已不听使唤。 “我想你做这一切都是为了锦瑟吧,你并不像传说中的,是个负心汉。至少不完全是。” “嗬嗬嗬,”胡致远的喉中发出一串诡异的笑声,低哑的嗓音嘶声道,“看来你比我想象的要强,不过醒的早了,也不见得是好事,反正你是要死的,糊里糊涂的死了岂不少受许多罪。” 辰王看上去并没有为自己的处境感到恐慌,虽然他目前以祭品的状态被牢牢控制在祭台上,头脑虽然清醒,四肢却全无气力。“你既然已经背了这负心的骂名,也确实做下了负心之事,逼她致死,即便能让她复活,也抹不去你所犯下的错。” “你住口!”胡致远厉声道,面目更加狰狞可怖。 辰王心头一震,并非被他逼近的非人面孔吓到,他之所以说这句话也不是为了要刺激胡致远,而是为了确定一件事——他竟真的要让死人复活! 人死不能复生,这是世人都明白的道理,生与死的通道有去无回,无法逆转。但凡事没有绝对不可能,只是生死的逆转极难,逆天地之法则,所要付出的代价也是极大的。 “你懂什么……你懂什么……”胡致远恼羞成怒,近前来一把扼住辰王的咽喉。“你们这些皇亲贵胄,如何能明白世道艰辛……我不得已的,我也是不得已……” “咳咳,”辰王咽喉被制,幸而胡致远此时手已不听使唤,使不上力气。“就为了你的不得已,你的愧疚,就要搭上这无数人的性命么?不,你要的不只是他们的性命,还要让他们魂飞魄散……世间最狠毒莫过于此,你可知逆天而行,必遭天谴?” “天谴?天是什么?天界的神仙么?”胡致远冷笑道,“我杀这些人算的了什么,那些所谓神仙动一动念,便可覆灭几个凡世,何曾见他们受什么天谴?你不要白费力气了,别说是现在的你,就算你如今尚在其位,也阻不了我,我不过是提前替你解脱罢了。” 辰王不明白他所说何意,见他已如魔道,想劝他回头是不可能了。本想趁着一场变故寻出生机,不想却是绝路。 “燃魂提灯行,神佛莫相争。没想到这世上真的有这种邪术。”轻声的喟叹从身边传来,不知何时,太子君慕洛也已醒来。 “大哥也知道燃魂结魄之术?”无数提灯人手中提着点点蓝光,那不是别的东西,正是他们的魂魄。辰王也是偶然在佛经中读到,有一种邪术是将生人魂魄剥取,放于密器中以天火炼制,谓之焚生火,取万魄之火,可以焚开冥界大门,打通凡间与地府的通道。 “曾听人说起过。”君慕洛道,“说是能让人死而复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怎么忘了如今的那位圣上,痴迷神仙之术,朝中肯定有不少术士,知己知彼方是明智之举,太子殿下又怎会不懂陛下所好呢。辰王心中一窒,冷冷道,“世上岂有死而复生之事,生老病死乃是天地正道,断不可逆。即便是真能打开冥界的大门,只怕放出的只是恶鬼,而不是故人了。”此话是说给胡致远听的,他一直不遗余力的掐住辰王的脖子,恨不能立时将他掐死。 “你住口!”胡致远见掐他不死,一把将他甩开,“锦瑟是世间最善良的女子,即便是死了,也不会变成恶鬼……” “若她真的如你说的那般善良,看到你犯下弥天大罪,只为换她魂兮归来,只怕她也背不起这千万条人命的债!” “不用她背!我来背……所有的一切都由我来背……”胡致远神智已陷入崩溃边缘,辰王正在想方设法的脱身,只见长长的蓝色长蛇的前端已经停了下来,汇聚成一个大水滴形,源源不绝的细流将水滴渐渐撑大。太子与辰王对视一眼,心中俱是一沉,已经到了,难道今日他们兄弟二人注定要命丧此处了么? 祭台缓缓向前,终于汇聚到了水滴中,周围一片蓝色海洋,提灯燃魂者何止万千。触目所及,除了黑暗便是幽幽蓝色火焰,不知身在何处。 “哎~”一声巨大的叹息声震动了死寂一般的夜空,辰王只觉眼前一亮,终于在视线中出现了一个久违的光源,只是…稍微有点诡异~ 在前方不远处,出现了一个…妖怪?好像是一个巨大的脑袋悬浮在黑暗之中,生了三只眼,中间的一只眼正在发着光。 “胡致远!还不收手!再向前一步就是万劫不复!”妖怪厉声道,嘶,听他的意思,难道不是妖怪是神仙? “嗬嗬,”胡致远干笑道,“收手?若我收手了,你们可会放过她?别说什么万劫不复,我不怕!我知道我是谁,也知道你是谁,你这等背信弃义的人,又有何面目出现在我面前?” 灵华上人沉默了良久,缓声道,“素隐,当年之事是我对你不住,所以我今日万不能任你铸成大错!” “嗬嗬事到如今,你能耐我何?这焚生火可以灼神魂仙魄,我不介意先赏你一点!不过看在你帮我保存锦瑟的身体,我可以不跟你计较,若是你执意阻挠,就别怪我不念情分了!” “你疯了……”灵华上人咬牙道,“锦瑟的尸身已被我毁掉,纵然你焚开地府的大门,她也不过是孤魂野鬼而已!你若是想报仇,尽管冲我来就是!” “哈哈哈你以为当我得知你曾经做下的事,还会信任你么?你看看这是谁?有了他们两个,我便可以为锦瑟重铸血肉之躯!” 灵华上人这才注意到他身后祭台之上还有两个人,待看清了他们的面目,灵华上人差点没吓得魂飞魄散。 第八十章 冰棺鬼子 神仙只有元神没有魂魄,若要转世为凡人,就要另生成三魂七魄,而新生成的魂魄无法跟凡人血肉完美融合,就需要附生咒。 附生咒原本是冥界常用法术,主要用来帮助鬼差错勾的枉死鬼还阳,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有人贿赂鬼差行借尸还魂之术,一度造成凡界动荡。所以这一任冥王上台之后,便将附生咒列为禁术,等闲不得擅用,渐渐的附生咒就成了神仙下凡历劫专用法术。 胡致远的目的很明确,只要有了附生咒,锦瑟的魂魄可以附在任何一具**上,根本不需要那个冰冻了几十年的原身。 灵华上人顾不上惊讶身为凡人的胡致远为何会知晓附生咒这种隐蔽之事,他所担心的是获取附生咒的手段。附生咒已经溶在太子与辰王的血肉魂魄之中,想要获取它,就要生炼血肉,熬油取髓,直至魂销魄散…… 魂飞魄散元神必定有损,那可是东华帝君和天后的外甥羽族的王子殿下啊,够他跳十回诛仙台了。 叮~叮咚咚的仙乐之声仿佛来自天际,在死寂的夜空中,突然响起。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死了,事情就简单多了。”清泠的女声如它的主人一般,来的悄无声息。 一团红色的火焰迅速包围了胡致远摇摇欲坠的身体,将他困在其中。 “二位表哥殿下,别来无恙?”叶轻妶巧笑倩兮,泠泠轻笑空灵幽幻,只是她的两位表哥却没有心思与她叙旧。 ???随着胡致远被制,原本被提在手中平静燃烧的蓝色焚生火突然暴烈起来,尤其是被胡致远身上的红色火焰波及到的几盏魂灯,蝇豆之火突然上窜一尺多高,焚生之焰的灼热之气直逼太子与辰王。 “……桑夏小仙?”灵华上人犹疑着轻声唤道,他早就知道桑夏借尸还魂到叶轻妶身上,也曾亲自去验证过,只是此时看来,却又不太像…… 叶轻妶恍若未闻,口中念念有词,“金生水,水生土,土生金不对不对,金克木,木克土,土克火……算了算了不管它!”只见她烦躁的狂挥衣袖,“凡世万物,天生地长,何物邪祟,不侵百尺黄龙!” 衣袖间疾风瞬起,平地卷起飞沙瞬间将嚣张的焚生烈焰压了下去,几盏魂灯转眼熄灭了,那些没有熄灭的也在摇摇晃晃,不复平静之态。 灵华上人暗自惭愧,亏他做了那么多年神仙,思维已成定式,忘了凡世之中阴阳法则于天界不同,凡间万物以地为尊,焚生火可以烧尽任何东西,却烧不了凡世间的尘土。 与此同时,神庙之内,阿狸正缩在角落里,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不知道是不是在凡间待久了,堂堂一个天神竟有些怕起鬼来。鬼有什么可怕的?阿狸安抚自己狂跳的心,不能怪她啊,毕竟眼前的景象是有些诡异啊。 她本来一个人守着一具棺材心中已有一些不舒服,不禁鄙视自己,为了神仙的威严,拿出青丘公主的气势,她轻轻凑上前,若无其事的打量冰棺中的女尸。 不得不说这具尸体保存的极好,栩栩如生,阿狸甚至有些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死了,还是中了什么法术,睡着了。 一念至此,她不由的俯身过去,想要看的更仔细一点,正当此时,一声幽幽的叹息从背后传来……阿狸猛回头,深吸一口凉气,浑身的毛发有些森森然…… 尸体活过来了!再回头,冰棺密封如旧,尸体依然在。那眼前的是……鬼? 淡定淡定……呼,鬼有什么可怕,又不是没见过!不过这么实体质的鬼倒是第一次见呢,半点没有鬼魂的样子。 “你……是锦瑟?”为了打破诡异的局面,阿狸主动开口问道。 女鬼并没有回答,阿狸怀疑它根本没有听觉,它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注视着自己曾经的身体。 阿狸不想横冰棺前面,正欲悄无声息的转开,突然从那女鬼的腰后长出一个头来。阿狸猛吸了一口凉气,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个孩子,他一直藏在女鬼的身后。 一个五六岁大小的男孩,长相又几分像锦瑟,此刻他慢慢的走过来抬头冲着阿狸笑。 “姐姐,你真漂亮,比我娘亲还漂亮。”男孩伸手去摸阿狸腰间的璎珞。 “玉儿。”冰冷冷的声音止住了男孩,他乖乖的退回去拉住娘亲的衣角。 锦瑟的鬼魂牵着儿子缓步靠近冰棺。 “娘亲在里面呢。”男孩笑道。 “玉儿,娘亲很冷,娘亲很想你,你来陪陪娘亲好不好?”如此柔情的话从鬼魂的口中说出来,也有了些许温情。 “好!”玉儿好像有些怕冷,靠近冰棺的手瑟缩了一下,还是勇敢的摸了上去,抬头对着他的娘亲笑。 锦瑟的鬼魂将手放在冰棺上,封闭完好的冰棺伴着轻微的摩擦声划开了一条缝隙。缝隙越来越宽,直到一尺来宽,足以让一个孩子钻进去,棺盖停止划动。 阿狸站在那里都能感觉到棺中传来的冰寒之气,那个叫玉儿的孩子还是在娘亲的鼓励下钻进了棺中,躺在锦瑟的尸身上。 锦瑟的鬼魂也开始俯身,就在阿狸以为它也要进入冰棺的时候,砰的一声,冰棺突然合实了。 锦瑟的鬼魂霎时间退到门边,远远的望着棺材,表情极度狰狞痛苦。 “啊啊啊啊~”凄厉的惨叫声从棺中传出,冰棺中的孩子和尸体都看不见了,翻涌的黑气充斥其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拼命的挣扎。 阿狸目睹了这一切,突然明白过来,这个孩子的确是锦瑟的儿子,但他在娘胎中就已经死去,又怎么会是活人呢,难道他就是传说中的旱魃?至阳之物被封进上古的寒冰之中,顷刻就会销蚀殆尽…… 眨眼间,棺中翻涌的黑气也消失了,空空的棺中只剩一层黑水,锦瑟的尸身也没了。她的鬼魂还站在那里,突然仰头大笑。 ?明明是笑声,听上去却比方才的惨叫声更加凄厉,亲手毁灭了自己的孩子,不管是处于什么原因?她心中该是万分痛伤。阿狸于心不忍,目光所及,看到点点幽光从冰棺中透出,是那孩子的魂魄。 阿狸伸手将散开的魂魄聚拢到一处,最后发现有一魄似乎无力散出冰棺,在棺中游荡越来越微弱,随时都会幻灭。 阿狸不由得将棺盖推开一条缝,准备把即将幻灭的魂魄收入手中。 “不要!”身后是谁在阻止她?已经分辨不清了,冰棺打开的瞬间一股猛烈的浊风疾射而出,霎时间耳中轰响不断,脚下地动山摇。 阿狸被浊风冲到,顿时体内如烈火焚烧,痛苦万分,想要挣扎远离,却现了原形动弹不得。就在此时,突然感觉有人在拽她的尾巴,一股清凉由尾端而至全身。 阿狸彻底清醒了才发觉自己被倒吊着,眼前的这双脚好像很眼熟的样子。 “这么巧啊,上神大人。”阿狸很狗腿的抱住了他的大腿,完全忘了当初怎么处心积虑的想逃离这个魔头,“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是不是?” 第八十一章 尘埃落定 千余年前的一次蟠桃盛会,久居蓬莱仙岛的凌波仙子难得上天。 凌波仙子是三界水神,身份尊贵,更兼美貌无伦,在瑶池初显身便引得诸神心绪摇摇。 凌波微步,芳华无双,只一眼便入了心。 她是天界上仙,他只是司命神君属下的小小星君而已。一见倾心的情终究是埋下了,在他心中生根发芽,在漫长的岁月中渐渐的生出枝叶。天长日久这段暗恋的情丝竟真的长成了月老宫中的姻缘线。 …… “恭喜上仙归位。”司命神君恭拜阶下。 “他如何了?”神识回归的凌波仙子也想不出该说什么,似乎只有这个问题了。 “妄动情丝,不思悔改,自然有他该去的地方。”说到底玉衡星君还是自己手下的人,虽说事到如今全都是他咎由自取,但无端带累凌波仙子下凡历劫,司命神君自觉有些管教不严之过。 凡间的锦瑟已成万魑鬼母,却能悬崖勒马自毁其身以平息滔天怨气,凌波仙子就此渡过情劫,得以元神归位。 而玉衡星君身陷情障,已入魔道,杀生无数,逆天而行,虽心有悔意,但为时已晚,若不是昆仑主出手相助,只怕已酿成凡间大祸。 司命神君亲送凌波仙子元神复位,不只是替玉衡星君赔个不是,顺便他还想探探凌波仙子的口风……只见他取出一物, “仙子,这是云梦散,乃是神仙渡劫后常用的,能够忘却凡世种种,如梦初醒都如过眼云烟,于修行有利的……” “无需。”凌波仙子冰眸低垂,是万古不动的仙尊,“凡间种种即是历练,忘却了又怎么能够修行,是要超脱才是修行。” “是是是,”司命神君不禁汗颜,看看人家的境界,再想想自己每日间忙的焦头烂额,只怕早已忘了何为修行了。 “神君此来之意,我俱已知晓?,凡间所见所闻,与我无关之事,全都忘却,更不会对人言及,神君好自为之吧。” 那他就放心了,司命神君终于松了口气,万幸万幸东华帝君的转世安然无恙,只要凌波仙子不说,他还可以将阿狸公主在凡间祸祸的事情给压下来,谁让他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呢?咦,蚂蚱是什么鬼,为什么要拴在绳上呢。 南极仙翁所居之处,为上古冰川所在,思无冰窟,是一处仙牢,专门关押私动凡心历劫不悟的神仙。 “没想到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这里,元兄,你信不信,那时我就知道总有一天我会被关在这里。”青俊纤瘦的少年微微一笑,还是那个迷倒天界众仙娥的玉衡星君。 “唉~”灵华上人摇头不语。 “当初我私自去蓬莱,误了差事,是你替我背了黑锅,被我连累了,还一直照顾我,想要拉我回头。兄长,请受小弟一拜。”玉衡星君深深拜服在地。 事已至此,灵华上人亦只剩感伤,他一直视之如弟的素隐,怎么就走到今日的地步了呢?他被判冰窟思过千年,以他的修为还出的来吗? “你去吧,千年后,我来还来接你。” 思无窟的大门降下,隔绝了冰寒死寂的牢狱。 还有一千年呐,时间太久了,他已经等不到那个时候了…太冷了,就像那一处凡世中的雪,寒冷入骨…… ? 在那一处凡世,也曾经有这样俊秀儒雅的少年,他是一个书生,背着仅有的书箱行李走过山川河流,直到遇上一个让他停留下来的女子,锦瑟。 上天注定,他们相爱了,就在那个平凡的山村,他可以选择终老于此。 但上天又怎会让他终老于此,他身负血海深仇,一路追寻仇人的脚步,才来至南坪州。 强抢民女是凡间常见的恩怨情仇,并不像话本子里描述的那般,最后都变成才子佳人的故事。 他的妹妹被一个恶霸公子看中,被逼致死,爹娘也先后过世,等他从书院返回家中,已是家破人亡。 仇人已经离开,他千里追踪,就要找到的时候,却偏偏先遇见了她。 她如一汪春水融化他冰冻的心,为了她,他甚至已经要放弃报仇了。 造化弄人,一日,车马辘辘而来,贵府的马车在上香途中路过牛心村。 “哎你看那边打水的女人长得倒是颇有几分姿色呢,二哥如今吃素了么?怎么都不动心呢?” “这还不简单,不过给她丈夫几个钱弄进府里就是了。”慵懒的男声从帘幕后面传出。 “二少爷呀总是没个够,有咱们这些人服侍您还不够么,整天还去外面逛,瞧见了好的就抢来,前年在江州为了那个小丫头子,几乎吃了人命官司呢,也不知道收敛一点儿。” …… 原来这世间从来都是这样,黑暗龌蹉,弱肉强食,他努力维持的平静生活,那些人动一动念,就会让它灰飞烟灭。 唯有强大,才能保护想要保护的东西。 人一旦有了执念,就什么都不在乎了,为了报仇,他开始接近仇人,虚与委蛇,内心仇恨的烈火灼痛着他的心,他的双眼已被仇恨蒙蔽,无暇顾及锦瑟。 他一直想,等大仇得报,他一定会补偿锦瑟,给她世间最好的生活,暂时的分离算不了什么。他以为矢口否认锦瑟的身份,就会换来她的安全,再等一等他会解释清楚的。 终究是太低估新娶的官家小姐了,宁杀错不放过,一杯毒酒就葬送了他全部的寄托。 他抱着锦瑟的尸身在雪地里走了很久,直到双腿冻僵,五识皆废。 一个人出现在他的面前,地上没有脚印,那人仿佛从天而降。 “神仙?你一定是神仙!神仙快救救她,救救我的妻子,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啊!求求你求求你……” “我不能救她,只能将她的尸身保存在这具冰棺中,想她的时候,你就来看看她。你是有仙缘的,只要平顺渡过这一生,自有你的正果。” “大仙大仙,我求你,我不要什么正果,我只要她,只要她活过来,我求求你了,让我死换她活好不好?” “人死不能复生,神仙也不能逆天而行,你又何必强求呢?” 逆天而行……逆天而行,如果只有这样才能救锦瑟,他宁愿逆天而行…… 第八十二章 南坪事已 一场暴雨彻底唤醒了南坪州死寂的土地,几日几夜的大雨过后,田野返绿,枯树生花,流民如野草一般,忽如一夜东风来,就扎根在了新生的土地。 南坪州城依旧萧条,却增了许多生气,那些在灾荒中苦苦挣扎,存活下来的人纷纷走出家门,开始新的营生,他们当然不会知道那日夜间所发生的事,只知道官府贴出告示胡太守暴毙身亡,不日自有新官上任。 府衙内一片寂静,胡致远生前已将府内人遣散,幸而还能找到几名衙役前来府衙应差,可以暂供使役,否则劫后余生的太子和辰王就要自力更生了。 太子护卫和景王带来的人都与景王一起被关在府衙地牢内,都以死伤大半,活着的也丧失了心智。 “我看这些人魂魄已经不全,恐怕一生也只能这样了。”辰王摇头道,不知道胡致远对他们做了什么,究竟是什么邪术能够夺人生魂?如今他已灰飞烟灭,人间只怕再难有人能救这些人了,如果有…… “大哥,轻妶……她醒了吗?” 太子凝眉,“还没有,不能知道还能不能醒来。你说过,她是轻妶也不是轻妶,究竟是什么意思?” “大哥可曾听说过借尸还魂?” “借尸还魂…不瞒你说,这几****确实想过,起初她来到京城,性情与儿时颇有不同,经常说一些奇怪的话,又刻意接近我,我曾怀疑她易容术假扮,派人调查过,结果是她根本没有易容。 从前我虽然对玄学之事有所研究,从心里还是有几分不信鬼神,所以未曾往这方面想过。经历的这番事件,可见世间果然有鬼,既然人死魂留,借尸还魂也不是不可能。” “当初轻妶病重,已无回天之力,我亲眼见她咽气,半日后却突然醒转,疾病若矢,只是自此性情大改,言语之间判若两人。当日我心中便已经疑心了。我曾经遇到过借尸还魂之事,都是一些孤魂野鬼,山精树怪,借新死之尸作祟,最多不过几天,尸败立显。从来没听说借尸还魂能如生人一般。 不过鬼神之事,高深莫测,我所知也不过是皮毛,也许有什么方法不为我们所知,也许她的道行远远超过一般的精怪,足以让她长久的留在这具身体里。她所施的道术都是道家所有,看不到妖术的痕迹,也猜不到她的来历。” 太子颔首,“以你看她借尸还魂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很难说,神鬼莫测,一般精怪借尸还魂都是为了有助修炼,也许她是想吸你的阳气,好成仙。”辰王故作严肃道,“所以还是把她烧了吧,趁她还没醒。” “吸阳气?那她为什么不干脆跟你成亲,守身如玉的元阳之气岂不是更有效?”太子反击道。 “她是看中大哥身上的龙气吧?我又怎么能比?”辰王戏谑道,太子一个眼刀甩过来,才收起笑容,正经道,“我看不透她的来历,也参不透她的动机。不过既然她肯来救我们,至少目前不是敌人。” 目前不是敌人,不代表永远不是敌人,不过通往至尊之路的途中,到处都是敌人,人人都可能是对手,既然目前不是敌人,就暂且做朋友吧。 他与轻妶是青梅竹马,儿时总想他们兄弟二人谁要娶她才公平?后来他到了宫中,儿时的念想都化作烟尘。 多年来她也曾来过京城探亲,偶然见到谦恭有理,一派世家闺风,纤秀美貌,气质娴静。相见之时谦恭有理,疏离循礼。全不似如今,气质全无,言不达意废话连篇,唯有一双大眼灵动无比,咕噜噜乱转。 怀疑她的身份,所以分了几分心神去研究她,目光却不知不觉被她吸引…… 那夜他被灼灼魂火逼的神智昏昏,只见她从天而降,宛若仙子…… 恍惚之间,听见她在耳边轻语,“你可知,我等了你千百年……” 你可知,我等了你千百年……他不确信是不是真的听到了这句话,还是自己的幻觉。前世今生,难道她真的是前世的故人?他没有跟辰王提起,也许都是他的幻觉。 不管怎样,她已经引起了太子殿下的注意,而且以她的法术,日后必定大有助益。 “此处事已了,多留无益,不管她是否能醒来,明日我便会带她回京。南坪州的事牵扯甚广,不必声张,景王我会派人偷偷的送回宫去,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你确定他再也不能恢复了么?” “确定,他三魂七魄已丢了大半,这辈子只能是个人事不知的傻子了。大哥不杀他,那就好好利用他的剩余价值吧。” 果然是亲兄弟,心有灵犀一点通。太子心中已有计策,誓将贵妃势力连根拔起。 ????“大哥好走,路上小心,我就不回京了,离家日久,也是时候回去了。”在这里等了这些天,时间够久了,你,再不会回来了吧。 …… 一列队伍从南坪州出发,因为加了一辆马车,拖慢了马队的行进速度。 素手挽车帘,清丽的少女注目车前骏马之上的锦衣人,久久不移。 “你说,她该不会是真的动了情吧?”阿狸趴在云头担忧道。 “依小神之见,确实是……” “那惨了……”师徒禁忌啊!私自下凡啊!桑夏真是胆大包天,这要是被上面知道,她就完了。 唉,她好倒霉啊,堂堂的青丘公主,如今却在凡间受尽磨难,被人要挟欺负,还要担惊受怕,身心俱疲啊! 本以为这次栽在昆仑主手里,又不知道要被蹂躏多久了。不曾想一睁眼却倒挂在灵华上人神庙门前的树叉上,上神大人已经玩腻了毛狐狸?不过醒来之后感觉法力回来了一些,她能感觉到元神……难道她的元神曾回过身? 困惑……万恶的昆仑主会那么好心吗?切,不管他,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日有法力今日作。 不过灵华上人受了伤,并收到了司命神君的指示:再不消停大家都玩完! ??????????想想这次南坪州之事确实悬,若不是昆仑主出手相助,后果不堪设想。阿狸也不得不收敛起来,不敢贸然行事。 “问世间情为何物啊,啧啧啧。”听完灵华上人叙说这件事的始末,阿狸有感于玉衡星君的痴情叹道,“万一桑夏也像玉衡星君一样痴情,那怎么办?” “那,可就不好办了。”灵华上人摇头道。 “嘶,你刚说天庭有云梦散,可以让人失忆,忘情……” “咳咳,云梦散只能神仙使用,桑夏小仙如今是凡人的身体,只怕是不能用。”况且他也根本搞不到云梦散。 “神仙都能用,更何况凡人?”阿狸犹未放弃。 “啊啊小神突然想起凡间有一种草药名叫忘忧,有忘情之效!”灵华上人忙说道,“真的真的,就在灵鹫山上。” 第八十三章 月圆之夜 秋风乍起,吹散了暑意,山林中潮气散尽,却还没有显露出秋日的萧条来,风光正好。 灵鹫山不愧为人间仙境,真正的神仙见了,也乐不思蜀。 清溪小潭,有二人垂钓,一美一蚩,皆是世间少有。 日影移晷,树影倾斜,鱼儿却没有半条。 “快快快,捉住那条鱼!” “好嘞……诶!”灵华上人伸手去捞却两手空空。 “笨死了!”阿狸弃竿跃入水中,伸手一抛便有两条鱼儿上岸。白影飘然出水,半点水迹也无。 “把这两条鱼烤了,多放点盐。”在凡间待的时间久了,口味都变重了呢。 烤鱼香味四溢,肥美的鱼肉滋滋冒油。 “凡间真不错啊。”吃饱喝足躺在水面上,身下是一片蒲叶,头枕着芙蕖花苞,凉风习习,花香徐徐,来一颗水蜜桃子,这样的生活岂不胜似天宫。 “是是,不过跟青丘仙境还是不能比的。”灵华上人担心阿狸公主贪玩,不想回去了怎么办?所以时时不忘提醒一下。 “你懂什么,青丘好是好,就是这食物没有凡间的有味道。”不光是肉食,就连果子也没有这里的好吃,阿狸把一颗桃子啃的干干净净。 “那公主可以吧桃核留着,回到青丘种下,就有吃不尽的果子了。”灵华上人积极献策,可惜公主殿下并不领情,随手将桃核抛入水中。 阿狸怎么会不知灵华上人的心思呢,他的担心真是多余了,她怎么会为了口腹之欲留恋凡尘呢?大不了以后常常出来玩就是了。 “公主,今天是凡间的中元节,也是一个月圆之夜,忘忧花一定开的甚好。” “那就多釆一点。”阿狸眯着眼睛昏昏欲睡。 忘忧草,虽生于凡世,却不是平凡草植。它生于高山绝顶,云雾笼罩之处。枝叶细小,几不可见,每逢月圆之夜,便开出蓝色的花朵,名为忘忧。 相传,忘忧草是山中死去的草木之灵所化,草木无情,食之可以忘情。 “灵鹫山灵气充裕,自来便有许多草木精怪,这些小妖在山中修炼,又能有几个成气候的,活着不安分,死后念念不忘生前之志。忘忧所生之处,必是白昼云气缭绕,夜晚云开月明。那些妖物的残念便聚绕在此,妄想如生时一般对月吐纳。忘忧便是凝聚了执念开出的花朵,凡间的所谓男女之情也是一种执念,忘忧的执念极大,以毒攻毒,那些男女之情便被压制住了。”灵华上人站在云端,一边低头俯视掠过的山峰,一边解释道。 “中元节地府打开生死门,阴气大胜,所以今日的忘忧花是一年中开的最好的。” 此时月已东升,光华初现,昏暗的月光下,点点幽蓝从一座山顶出现。 “在那里!”阿狸兴奋道,转眼间周围的几座山峰也有星星点点的蓝色出现,阿狸斟酌了一下,选择了最高的那座山峰。 山顶是一片平整的山石,山石上只生长着一层苔藓,而此时却开满了蓝色的小花,如萤火虫般闪着微光。 “仙……仙女?”突然出现的人声把阿狸吓了一跳,猛回身发现自己身后不远站着一个人,手里提着一只大陶罐,显然已经被从天而降的仙女给惊着了。 显形在那人身后的灵华上人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咳咳,我们不是神仙……” “鬼呀!”那人直接吓晕过去。 ????“……只是修道之人而已。”-_-|| “什么鬼?我看你才是胆小鬼呢。”阿狸伸手想把那人怀中的陶罐拽出来据为己有,不经意间看见了他的脸。 “这张脸好像在哪里见过呢?”阿狸自语道,如果是挣开的眼睛……嘶~她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不是辰王身边的小刀儿么? “仙女姐姐……” 已经来不及了……阿狸身体僵硬,根本不想转身面对身后的人。 都怪她这几日在绝无人迹的山中失了防备,没有用隐身咒,凡间真的那么小?走到哪里都能遇到? “你真的是仙女姐姐……”辰王君慕清的双眼已经迷离,他从未想过,能在清醒的时候见到她…… “我……不是什么仙女,只是附近山里修仙的人……” “真的?”君慕清逼上前追问道,“什么门派?” “呃……” “九玄派!”灵华上人替她答道。 “对对,我们是九玄派的,这是我师父,灵华……真人。”阿狸忙道。 “九玄派……仙女姐姐是投胎转世了么……我一直在等你……”君慕清痴痴的看着阿狸的脸,恨不得将她融化在眸中…… ?????我一直在等你……看着他的眼神,阿狸不由的想到了子清…… “是啊是啊,公子,天不早了,门规森严,我们师徒要回去了,后会有期啊!”灵华上人拖着阿狸以最快的速度奔下山去。 空阔的绝顶之巅,月光下幽蓝的忘忧越开越盛,蓝色的花海中,颀长的身影久久不动。 东方既白,山顶云雾重聚,山石上青苔斑斑,绝无半朵花痕。 清冷的晨风吹过,令人心旷神怡。 “啊啊啊啊~有鬼啊王爷!”乍一醒来的小刀儿一把抱住主子的腿,“王爷,有鬼啊!”他就知道在鬼节出来准没好事! “哪里有鬼?” “鬼就在这里!刚刚就在我背后!一个妖怪!一个鬼!从天而降的我看见了!”小刀儿吓得语无伦次。 “你睡了一整夜,”主子好心提醒他,“误了本王采药的时辰,天亮了,下山吧。” ?桑梓镇最近有件新鲜事,那个每年都来住上一段时间的公子,要在这里安家了,召集工匠刻期修建一座宅院,工期很紧,整个镇上的人都被招去帮忙了。 要说这位公子也是奇怪,只知道他是梵歌城富贵人家的少爷,却不知道是哪一家,经常出没于灵鹫山附近,有人说他是山中的古树成了精,若不是妖精,人有长那样的吗? 不管他是不是妖精,他一定很有钱,建宅院出手阔绰不计成本,务必要在一个月内完工。 为什么那么急?哦,听说公子着急娶亲呐。 第八十四章 亲事已定 话说灵鹫山方圆数百里,有上出重霄的巍峨险峰,也不乏山林葱郁,流觞曲直的幽谷深潭,正是修道之人向往的仙山福地。 山中有大大小小的修仙门派数个,其中最大的门派要数九玄派,创派伏琰真人法力无边,门下弟子万千,在道门中占有一席之地。 九玄派主殿云霄宫,就建在灵鹫山主峰之上。 今日殿中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公子,你是想向灵华真人提亲?”掌座真人不动声色的将面前这个气质不俗的青年打量了一番,能上的了孤立云端的云霄宫可见也是修道之人,而且道行匪浅。 “不错。” 掌座真人不急着问他的门派出身,而是又确认了一遍。 “公子要提亲的是本派的灵华真人?” “在下正是向灵华真人提亲,听闻真人座下有一名女弟子……” “芸仙?”掌座真人失声道,“咳咳,你是说芸仙?九玄派只有一名女弟子。” “芸仙……”君慕清默念一遍,“那就不会错了,正是芸仙姑娘。” “芸仙啊……”提到这位芸仙姑娘,九玄派的掌座真人似乎有些不自在。“芸仙自幼在山中长大,从未出去过,不知公子何处得知?” “有缘自会相见。可否请出灵华真人,容在下正式拜见?” “不必!”掌座真人忙摆手,突然热情高涨,语速加快:“芸仙的婚事本座就能做主!公子若是有心,这门亲事就算是定下了,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看公子乃是正人君子,正所谓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什么三媒六聘都是俗礼,公子打算什么时候迎娶芸仙过门?” “……”纵然是辰王经多见广,也不免愕然,这位掌座真人倒是性格迥异,颇为……豁达。 掌座真人掐指一算,“中秋佳节正是良辰吉日,本座就替你做主了。” “但凭真人做主,晚辈感激不尽。这就下山命人将聘礼送上。”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这次一定不会错过…… “好说好说,噢,对了,贤侄尊姓大名仙乡何处啊?” “晚辈君慕清,就住在东山脚下桑梓镇。” “好好好,君贤侄一表人才啊,而且眼光独到,必有后福啊!老夫就等着喝你的喜酒啦,哈哈,还愣着干嘛,快下山准备喜事去吧。” 在掌座真人的催促下,君慕清起身下山,从千仞高峰翩翩而下,飘然若仙。 掌座真人捻须摇首,“真是无奇不有……” 这一年的八月,灵鹫山内外都很热闹。 灵鹫山某个小门派,一群弟子茶余饭后正在树下进行一项喜闻乐见的活动。 “赌芸仙姑娘这次能嫁出去的,一赔五。嫁不出去的,一赔二。来来来开始压了啊~” “一赔二就一赔二,这件事根本没有悬念嘛。” “一赔十我就搏一搏,说不定碰上个瞎眼的呢。” “你们别不信,我听说这次是真有人亲自上九玄派提亲的,这门亲事已经定了下来,灵华真人已经下山置办嫁妆去了。” “少蒙我,她要是能嫁的出去早就嫁了,还能拖到今日?就她那长相看了都吃不下饭,再多的嫁妆谁肯娶她?” …… 更深露重,弟子们都散了,头顶树上白影晃动。 阿狸伸了个懒腰,褪去了原形。灵华上人被河伯请去喝酒,她心烦意乱,便在山中乱逛,听说了一点消息。 首先,她万没想到九玄派真的有个灵华真人,更巧的是灵华真人有一个女儿待字闺中,据说容貌甚丑,一直嫁不出去,最近突然有人上山提亲…… 该不会是他……阿狸心中明白,辰王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不会真的是他吧?”阿狸自语道,“想想看他娶了个母夜叉……噗!”想想就很兴奋呢,不行她要去看看那个芸仙姑娘究竟长成什么丑样子。 月黑风高,正是偷鸡摸狗的好时机。阿狸毫不费力的找到了芸仙姑娘的住处。因为以她的住处为中心,到处挂满了红灯,喜气十足。 夜已深,人未眠,透过大红的罗帷,新嫁娘还在试喜服。 嘶~也不是十分丑嘛,就是胖了些,黑了点,五官俱全,就是不太端正,嗯,前后都有罗锅…… “噗!”阿狸忍不住笑出声,可以想见辰王揭开盖头的瞬间~ “好笑吗?”熟悉的声音突然在背后响起,阿狸瞬间石化了。 “怎么不笑了?” 阿狸艰难的转身,挤出灿烂的笑容,“上神大人,也来看热闹哈。” “热闹?现在来看热闹似乎略早了些。”昆仑主面无表情道。 “是啊是啊,俗话说得好,赶早不赶晚嘛。” “你笑的很开心,是觉得我门下的女弟子长得很好笑么?” 嘶怎么忘了,他是伏琰真人,九玄派是他的地盘啊。 “美丑妍媸不过是皮囊而已,本质才是最重要的,身为天神又怎能以貌取人?” “是是是,上神教训的是。”阿狸从善如流,只求早点脱身。 “你真的懂了么?” “懂了懂了。” “当真懂了?”昆仑主双眼微眯,似笑非笑的样子看的阿狸心里直发毛。 “懂了……啊!”一句话未完,阿狸只觉天旋地转,在回神,眼前依旧是昆仑主不怀好意的脸,而自己却是躺在地上。 “我……”声音不对!动动手脚,**沉重!不要! “求求你不要啊!不要……” 凄厉的哀求声响彻山谷,惊飞了林中栖鸟。 “呜呜呜我不要……”阿狸痛苦万分,该死的昆仑主!竟然把她困在芸仙的身体里!她现在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凡人,还是个丑的嫁不出去的女人。 “谁能来救救我啊!阿姐!我不要变丑女……我是天庭第一美人……我是三界第一美人……”阿狸哭的好不凄惨。 “这样多好,你不是喜欢看热闹么,这样岂不是看的最清楚了?” 昆仑主还没走!阿狸怒目以向,要是眼神能喷火,保证已经把他烧的渣都不剩! “三日后你就嫁人了,到时候别忘了留杯喜酒给我。我可是你的师祖呢。” 第八十五章 丑女芸仙 ?这是什么鬼?蒸青菜?煮豆腐?拌野菜?不知道是什么烧成的汤上面一点油腥都没有…… 天哪,她是到了什么地方?人间地狱啊…… 是她这两个月押着灵华上人吃尽凡间的美味佳肴所以胃口养刁了?尝一口……嗯,别说,这些菜看着挺不如眼,吃着也挺难吃的…… 好饿~一天了,就有人给她送了一顿饭,还难以下咽,这明明就是虐待啊,这种情况下,这个芸仙是怎么。吃出一身肥肉的? 阿狸撑着饿的虚脱的身体走出房间,九玄派那么大,哪里才是厨房? 原来做凡人是这么难受啊,这个芸仙好歹是九玄派弟子,怎么没有半点法术?说不定她有,只是凡间的法术阿狸半点不会驾驭罢了。 一小撮人聚在一处藤萝边窃窃私语,不用上前去听,阿狸也晓得他们在说些什么,这是今天遇到的第三波了,哎,要说芸仙也真是可怜,本门的师兄弟都在拿她的终身大事下赌注,想必平日里过得也不好。 等着吧,等她摆脱这肉身,一定将正主请回来。君慕清虽然坏了点,皮相还是不错的,算得上才貌双全,芸仙也该知足了吧。 “师姐?你怎么出来了?”一个弟子发现了她,惊问道,芸仙师姐终年不出居仙阁的啊。 “哦,我有点饿,出来看看有没有地方有什么可以吃的……”那是什么眼神,跟见到鬼一样? “师姐不是要节食塑身么?山下送来最大号的喜服依旧穿不下……” “……咳咳,我已经想通了不过是一副皮囊而已,你我修仙之人,何必计较这许多。弄点吃的送到我房间……顺便也把我送回去吧。” 不得不说,九玄派的伙食还是不错,虽然都是素蔬,也别有一番滋味。 吃饱喝足了往床上一躺,瞬间感觉脂肪摊了一地…… “女儿啊,老爹回来看你喽。” 是哪个不长眼的吵她睡觉?眯眯眼翘过去,是个白胡子老头啊……等等,他自称老爹,莫不是芸仙的父亲灵华真人? “灵华真人?”阿狸不觉脱口问出。 “怎地?叫为父名讳做什么?” 真的是啊,阿狸没想到灵华真人与她想象中长相完全不同,本以为能生出芸仙这种相貌奇异的女儿,这个灵华真人的长相应与灵华上人有一拼才对,没想到却是个正常人,就是老了点,白须飘然颇有几分仙风道骨。 “听说你的婚事已定,为父真是高兴啊,偷偷告诉你,你的夫婿真是翩翩公子,人中之龙啊,这有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我的女儿……” 敢问你哪来的自信……阿狸撇撇嘴。 “你放心好了,为父跟你掌门师叔已经为你准备了丰厚的嫁妆,保证你一辈子吃喝不愁啊。” 看来这个灵华真人倒是真心疼爱女儿,那就勉为其难叫他一声爹吧。 “多谢爹。” “呜呜~”灵华真人突然老泪纵横,“咱们父女俩相依为命那么多年,突然要分开,我真是舍不得啊,我的乖女儿……” 阿狸眼睛一亮,“那女儿就不嫁了,留在爹身边好不好?” 灵华真人抹了一把老泪,瞪眼道,“那怎么能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女儿大了不能留,留来留去留成仇,你好不容易有个好归宿,怎么能为了爹爹就轻易放弃呢?” 就知道,阿狸泄了气,看来她是嫁定了。 灵华真人突然凑近了,神秘兮兮道,“乖女儿,看看爹给你准备了什么好东西。” 灵华上人怀中掏出来的是一个圆圆的球,晶莹剔透,其中宝气缭绕,不像是凡间之物。 阿狸忍不住接了过来,触手冰凉,看不出是什么材质。 “这是我们九玄派的至宝,你要时刻带在身边,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打开它,可以保你一命。” “打开它?这个东西好像是个实心的吧?要怎么打开?” “这个……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记住,一定是生死关头,万不得已的时候,你一打开,爹就马上来救你!明白吗?” “……明白了。”是怕她嫁过去会受欺负吧?又拼命强调生死关头才能用,是说小罪小虐就受着的意思吧?唉,总归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她就勉为其难收着了。 灵华真人又感伤了半日父女情深方才放过精疲力竭的阿狸。 …… ????从出生开始,她就不曾离开过这座山,爹爹说,山外很危险,不能跑那么远。 九玄派只有她一个女子,她原以为,女子原本就是生的如自己一般,粗粗短短,没有师兄弟们看起来顺眼。 直到后来她偷偷瞧见,别派前来拜访的女弟子,她们长得都与自己不同。 “好丑啊……”她们悄悄议论。 “没见过这么丑的人,听说还是个女的呢。” “这么丑,不会是妖怪吧?” …… 原来是丑……她丑的像妖怪…… 从此她再不出现在人前…… 她一定活了很久了,从第一个来提亲的人被吓跑以后,又过了很久。 她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人要向自己提亲?明明都是害怕她的丑的,也许是看重九玄派的地位,也许是爹爹许诺的嫁妆很丰厚……但最终还是抵不过她的丑…… 她以为这一生便如一潭死水,再也掀不起波澜了,直到某一天,她在山中竹林见到了一个少年。 从未见过那样明媚,俊秀的少年…… 自那日起,她每日在竹林徘徊,期望能再次见到他。 他真的又来了,不知道从何处来,从竹林中穿过,向山的那边走去。 她隐在暗处,悄悄的看着他,只是看看就够了,这样神仙般的人儿,能被她看一眼,都觉得是一种亵渎。 少年每隔几个月就要经过竹林,走向山的那一边,不知道他是怎么来的呢?也许是另外的道路吧,她无事就来竹林中闲坐,一晃就是好几年。 她眼睁睁的看着少年一点点长大,变成了英俊潇洒的男子,比她任何一个师兄弟都要好看,原来他不是神仙…… 他很久没来了,是成亲了吧,师兄弟们若是成亲,就要下山另过,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也不会再来了吗? 再来一次好不好,就一次,她一定鼓起勇气,在他面前显身,问一问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