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争雄》
第一章 重生在隋
大隋开皇十九年三月,刚过早春,大地解冻,万物复苏,中原大地早已春意盎然,但是在北方幽州一带,乍暖还寒。
河川湖泊里的冰层,已经消融了,河面上常有晶莹剔透的冰凌,顺着河水漂流入海。
凄迷的烟雨,淅淅沥沥,浇洒在苍茫壮阔的北方原野,起伏的山峦,蜿蜒的河岸,坦荡广袤的塬坡上,都铺上一层似有似无的青毡,草色遥看近却无,不过,即便这样浅淡的生机,却也掩盖了寒冬里那光秃秃的寒酸和萧瑟。
如今大隋王朝已经立国十九年,经历了隋文帝励精图治,勤政节俭,颁布开皇律,推行大索貌阅,轻徭薄赋,开创了辉煌的“开皇之治”,中外仓库,无不盈积,如今已经到了一个繁花似锦、四海升平的盛世。
蓟县城,又称北平城,时下乃幽州的治所。
罗府就坐落在北平城内的东南方位,占地数十亩,地势开阔,坐北向南,门墙高丈,在大门口一对足足两米高的汉白玉大理石狮子,不怒自威,朱红大门,闪亮的铜钉、铜环,门口耸立着八名甲士手持长枪,器宇轩昂地站岗执勤,更衬托出罗府的威风。
这个罗府,就是幽州府兵治所内的车骑将军罗艺的府邸。
在开皇十七年时,辽东之战爆发,隋文帝任命右武卫大将军李景担任马军总管,迎击高句丽侵犯边疆,经过月余战斗,成功击退外敌,战功不俗。此后,李景便驻扎幽州一带,被封为幽州总管。
李景麾下的将领中,罗艺算得一位智勇双全的猛将,也正因为那次战功,擢升为车骑将军,随军驻扎在了北平城。
不过,此时气派不凡的罗府内,却蒙上一层愁云,因为罗艺唯一的亲生儿子,在上午坠湖溺水而亡,虽是庶子,但罗艺膝下只此一个男孩,罗家他这一脉的香火,就这么断了,让四十不惑之年的罗艺,痛心疾首。
“呜呜……阿郎,你怎么就这么走了,小婢该何去何从啊,在世上,再也没有关心奴婢的人了……”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穿着一身淡青色的麻布襦裙,剪裁得体,脸颊清秀,眼睛哭得红肿,趴在一个十岁大小的男孩身上哭个不停。
少女婢子叫沐荷,是罗府小公子罗昭云的婢女,罗家主母娘子已经发下话了,等小郎君下葬之后,就要把她给卖掉了,再也回不了罗府。
故此,小婢女沐荷哭得很伤心,照顾数年的小公子死了,自己的命运也好不到哪去,一时间,悲呼哭嚎着。
在门外,已经站了不少奴婢和家丁,听候内院管家丁雁的安排,准备忙活着操办后事了。
就在这时,谁也没有想到,那个已经死透气了几个时辰的罗昭云,心口处竟然轻微地咚咚缓慢跳动起来。
………
宁泽宇醒来时候,感觉浑身麻木,头疼得厉害,而且心里发沉,胸口憋闷,好像肺腔里有不少水压着,有一种窒息感。
“难道我没有被淹死吗,被救上岸了?”他的意识在运转,脑海里还浮现一副跳海救人的画面。
宁泽宇今年二十六岁,沈阳人,是北方高校辽大历史系在职研究生,本科是机械专业,虽然他小时候就喜欢读文史读物,但家里人觉得文科不好找工作,在读高中的时候,父母让他选的理科,好在宁泽宇文理都行,高考填志愿时,就报考了南方一所理工大学。
可是读大学期间,他对机械原理、金属材料等枯燥门课都不感兴趣,反而读了更多的文学历史类书籍和小说,毕业后,在电解铝厂工作两年,更加厌烦了做机械技术员的工作,所以辞职报考了辽大历史系,结果研究生考试顺利过线,重新回到校园。
孰知,读完研一的暑假,宁泽宇跟几个同学去大连海边游玩度假,看到有一孩童被海水卷走,他奋不顾身冲过去救孩子,结果孩子得救,他却被海水冲走了,溺亡于茫茫渤海中。
“咳咳……哇……
宁泽宇忽然感觉胃里翻腾,满肚子都是冷水,侧头哇的一口喷了出来,吓得木榻边那个哭泣的婢女尖叫一声,跌坐在地上,目瞪口呆,满脸惊骇的表情,以为是诈尸了。
门口的家丁和婢女听到屋内的惊叫声,纷纷冲了进来,看到榻上的少爷竟然在狂吐腹水,也都吓得面容失色。
不过,他们这群奴婢和家丁,都是从外面进来,所以这种诈尸冲击感,远没有近在咫尺的沐荷那么强烈。
“阿郎醒了。”有奴婢惊呼,然后逃了出去,有的向管家报信,有的向府主罗公禀报,也有向主母罗孟氏去报信了。
很快,小公子罗昭云活过来的消息,迅速在罗府传开,犹如涟漪般扩散。
沐荷回过神来,眼睛睁得大大,目不转睛地盯着十岁的罗昭云,忽然破涕为笑,从地上站起来,抹了抹鹅蛋脸儿上的泪痕,眼睫毛湿漉漉的,扶住了摇晃不定的小公子,伸手轻轻拍着他的后背,让他吐得更顺畅一些。
“阿郎,你……你终于醒来了。”
隋代时“公子”这个称呼一般是指出身高贵的年轻男子,不太口语化,在双方面对面的称呼中不多见,往往指嫡系的贵公子,像罗昭云虽然是唯一的罗家男婴,但庶子出身,所以还当不起公子的称呼,罗府下人都称呼他“阿郎”,这也是主母孟氏的意思。
宁泽宇完全听不懂她说什么,也不知道她是谁,很像一个初中女生,穿的衣服款式很古老,此刻,他的脑海一阵刺痛,忽然一些杂乱的念头纷至沓来,满满塞进他的脑袋里,像是一种回忆:这里是大隋国的幽州治所蓟县城,自己是车骑将军罗艺的庶子罗昭云,乳名成儿,今年只有十岁……
这些繁杂的信息,差一点让宁泽宇头脑炸开,意识相冲,这些信息跟他原来记忆在碰撞、融合,匪夷所思,他仰起头,四周扫上一眼,房梁椽木,门栏窗棂,古色古香的房间,陌生而又熟悉。
“这算是大难不死吗?”宁泽宇嘴角露出一丝无奈的苦笑,竟然神奇穿越了,从二十一世纪,回到了大隋王朝,附身在一个十岁的孩童身上,罗艺……罗昭云……成儿,喔靠,我不会是‘寒面银枪俏罗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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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章牵扯两个历史问题,一是罗艺的出身,完全按照正史写出,不是什么演义里的北平王、幽州总管等。二是称呼,隋唐用的是中古汉语,跟后代汉语发音不同,主角是听不大懂的。此外,这时候,没有什么少爷、小姐、老爷之类的称呼,主母通常称娘子,小姐称“小娘子”,少爷称小郎君、阿郎,
至于“夫人”一词,只有国公、郡公妻子才可称“夫人”;这里为了大家读起来顺口,会有修幅度修改,比如主母娘子太咬口,仍会用大夫人,否则太别扭。)
【本书在社会生活、历史常识方面,完全趋近历史原貌来写,想给大家呈现一个有历史感的小说!】
写前的一点心声
开新书喽!
在这个国内最大的网络小说平台连载,心情还是有些激动不平的。
在这里,聚集着国内最优秀的一些大神名家,还有高阅历、长阅龄的读众。
能在这里写书被认可,是一种殊荣,也是一种实力的体现。
本人重新从零做起,站在新的起点,难免心有感慨,希望新书能有好成绩!
隋唐时代,是一个灿烂的大时代。
不但因为隋朝的文化比以往兴盛,许多习俗、文学方面都趋近成熟,或成为后世的奠基,很有认真求证的价值。
另外,隋末时代,乱世争雄,非常的精彩,传统小说隋唐演义、隋史遗文等等,古人传奇或演义,也把这个时代描写得很精彩。
虽然写隋末小说的很多,大家可能看烦躁了,但是我想说,每个作者来写,立足点和视角、笔法、知识储备、人物塑造都不一样,故事都也是新的,会有不同的精彩。
本人所写历史小说,基本会考察历史原型,以史书为线,对许多历史知识点,会进行考证,在此借助了许多期刊网上的学术论文,可能跟百度百科的观点不同,希望能把许多新颖观点在这里写出来,给大家耳目一新的感觉。
官斗、战场、游侠、诗文、女主等,这些是本书重点描写的地方,提前写出来,免得许多人看一部分后才觉得口味不合。
这里没有种-马,虽然女主会描写不少,各个栩栩如生,但有的不一定与主角在一起。
这里没有演义,不存在秦琼卖马,杨林囚龙棒,程咬金三板斧等等,只会借鉴一点小人物。
这里没有高武,可以飞来飞去,万剑齐发,追求武功天道之类,那是大唐双龙传,不是本书,但游侠江湖,也会有所描写,也有一些江湖宗门,毕竟历史上,练武的门派还是真实存在的,就好像现在大学林立一样,是时代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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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先感谢了。
第二章 一入侯门深似海
宁泽宇对文史有些功底,特别是他读研方向就在唐宋断代史,很清楚历史上,不存在罗成这个人,是演义虚构的,正史书上,没有罗艺儿子的任何记载,故此,许多后人都认定罗艺没有儿子,
其实,这并不准确,因为古代修史书的人,特别注重嫡庶之分,史官往往纪录一些历史大人物的嫡子史料,但庶子几乎直接屏蔽掉,并不写入史书。
除非哪家的庶子非常牛叉,做出了一些轰轰烈烈的大事件,在当时有相当大的盛名和影响,否则都会拒载,以维护嫡子继承制的正统。
所以,罗艺后来因为得罪当权者李世民而死,究竟有没有儿子,历史原型是不是罗士信,这都不好说,缺乏史料支撑,后人只能胡乱臆测。
就在宁泽宇胡思乱想的时候,房外脚步声骤急响起,来了不少人。
“我儿当下如何,可曾清醒过来?”一个声音洪亮,如铜铝洪钟一般,浑厚有力,人在屋外,但声音却清晰传到身边。
紧接着,一个身材魁梧中年男子快步跨入门内,脚步沉稳,穿着一身青布圆领窄袖长袍衫,头戴湖丝幞头,浓眉如剑,胡须如钩,举目睥睨之间,便有一种行伍将领的威武气度,来者正是罗艺。
宁泽宇身子发虚,头脑迷糊,目光盯着进屋的中年男子,举止雍容,气度不凡,已经知道他就是自己原身这个孩子的父亲,车骑将军罗艺来了。
不知为何,多少有一点感觉,那就是血浓于水的微妙感应,至于感情,暂时几乎没有,因为宁泽宇灵魂寄托在十岁的罗昭云身上,以他为主,所以他跟罗艺之间,还没有真正接触,更别说父子之情了。
“昭云,昭云,你终于醒过来了。”罗艺看到儿子活过来,目光在瞅他,心中激动,快步上前坐在木榻边,一把就抓住了孩子的手。
罗艺今年四十岁,有正妻孟氏,育有一女,还有两个小妾,罗昭云的母亲柳氏,就是其中之一。
巧的是,自从孟氏生下的男孩夭折之后,罗府但凡有男婴生下,总是抚养不起来,活到几岁,都相继死去,让罗艺很是苦恼。
虽然罗昭云是庶子,但对于罗艺而言,也当成了嫡子一样重视。
此刻,罗艺虎目含泪,抓住儿子的手臂,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如今孩子活过来,让罗艺激动万分,同时暗暗发誓,一定要派人寸步不离,保护罗家香火不断。
这时候,外面又进来几人,罗艺的正妻孟氏也到了,是个中年妇人,上身穿着一件翻领式对襟小袖纱罗衫,齐胸处束着一袭曳地的丝绸石榴裙,外披帔风,雍容华贵。
这是典型“上衣下裳”衣制,上衣叫做“襦”,长度较短,一般长不过膝,下身则叫“裙”,襦裙出现在战国时期,兴起于魏晋南北朝,隋唐最为流行。
孟氏的发式上平而较阔,如戴帽子,盘成三饼平云重叠,承北周以来“开额”旧制,上边一枝金步摇犹自闪动。
她的眸光看着榻边激动的父子,眼神中闪过一丝寒光,罗艺情绪不稳,根本没有察觉到,但是宁泽宇正抬头打量着进来的妇人,却感受到那眼神中的凶戾和寒意。
那是一种懊丧、冰冷,还有浓浓的厌恶神色。
就在这时,宁泽宇浑身有一种紧张感,那是十岁罗昭云的意识,似乎很害怕这个孟氏。
一瞬间,宁泽宇忽然发觉,罗昭云的死,似乎并非那么简单了,难道还有什么未知蹊跷和阴谋?
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
宁泽宇通过后世的影视剧和小说,都见识过大宅院里,勾心斗角,妻妾争宠,兄弟争财,往往下手都很毒辣,往死里整,所以,他不敢掉以轻心,毕竟现在只有十岁,羽翼未丰,生活在罗府大院内,首先要提防的就是这个孟氏。
“恭喜郎君,昭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下你不必再懊恼难过了。”孟氏强颜欢笑,口中说着违心的话。
罗艺武将出身,刚愎固执,一身带军本领,以枪法见长,威名远播,但是并不是细心的男人,性子耿直,所以听到孟氏的祝赞之策,捋着胡须,也笑了起来,说道:“有此一子,总算保住我这一支血脉,也算对得起死去的父亲大人了。”
罗家祖籍京兆府云阳县,罗艺的父亲罗荣,曾任隋朝监门将军,可谓将门之后,罗艺还有一个弟弟罗寿,膝下也无男丁,所以身为长兄嫡子,罗艺对于香火传承看得很重,甚至曾在家里发话,谁若生下男婴,抚养长大,日后他便传下一身本领和罗家枪法给孩子,并继承罗家的一切财产和爵位,不分嫡庶。
他却没有想到,愈是这样重视,反而引发妻妾们的争比和嫉妒之心,正妻孟茹诞下的男婴夭折之后,担心自己和女儿在罗家的地位不保,如何肯退位让贤,于是,她开始用毒计,把其它妾室剩下的男孩,也都给偷偷用计害死了,甚至还设毒计弄死过两个小妾。
罗昭云的母亲柳蕙,出身河东柳氏,虽然不是门阀中的柳家,却也沾一点地方势力,所以孟茹在长安城的时候,对她有所忌惮,柳蕙的兄长柳岳,在京城十二卫府的右武侯府当差,官职虽然不高,却有一些武侯参军朋友,她未敢下狠手。
开皇十八年,也就是去年初秋,因罗艺被封车骑将军,要驻守幽州一带,所以派人接了妻妾子女来北平城,途中,柳氏就意外得风寒病死去了,罗昭云因为小婢沐荷保护,紧跟在三娘曹氏的身边,才躲过一劫。
宁泽宇两世为人,见识多出一千多年,受到许多影视剧的影响,加上大夫人罗孟氏对他一个十岁孩子,没有掩饰表情,所以让他捕捉到了那股恨意。
他脑海快速盘算,知道这个主母对自己心存歹意,迟早是个祸害,但是现在这个身体只有十岁,言轻力薄,要在罗府生存下去,只有暂时削减主母孟氏对他的戒备和顾忌,看来,只能装疯卖傻了。
如果自己疯疯癫癫,没有作为罗家继承者的资格和能力,或许,能让孟氏放松警惕,暂时不对他下手。
罗艺见孩子发愣,皱起眉头,说道:“昭云,你可认出为父来?”
宁泽宇茫然摇头,眼睛发直,然后忽然抱住脑袋,大喊大叫,头用力撞击榻边的床幔木架。
“嘭嘭嘭!”
这一幕,着实让罗艺、孟氏,还有一些丫鬟婢女们目瞪口呆,吃惊万分。
罗昭云活过来,却又疯癫了,这个消息在罗府大院内迅速传开,甚至很快,连北平城一些门庭大户家族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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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罗艺揣着希望而来,到头失望而归,唯一的儿子,虽然活了下来,却有些精神失常了,难掩颓废、懊恼之色,刚才的龙虎精神,仿佛一下子就衰老几分。
宁泽宇看在眼里,知道这个‘父亲’,是真心关心他的,但是,现在他还不能表露出来。
因为这个身体的年纪幼小,只有十岁,还没有自保实力,即便说出来孟氏要害他,没有证据,罗艺未必会相信,何况,他这个儿子,跟罗艺之间的感情,肯定不如他的枕边人,孟氏只要经常吹吹枕边风,也不是他能扳倒的。
何况,在这样的一个深门宅院内,有许多家丁仆役,下人丫鬟等等,估计都看着孟氏的脸色行事,自己要活下去,只能暂时装疯卖傻,减少孟氏的嫉恨和杀机。
罗府请来了医大夫,给孩子搭脉诊断,隋唐时期,做医生的被称为大夫、医师,到了五代末,北方仍沿用旧称,南方则始称为郎中,到了宋代就被称为医生、郎中混称了。
由于宁泽宇刚穿越不久,身体又长期憋水,心律和脉搏都不正常,加上脑子灵魂融合,所以大夫看过之后,也觉得脉相奇特,无法诊断,见他时而抑郁,时而疯癫,也无办法。
这一下,罗艺算是彻底心灰意冷,离开罗昭云的小院,情绪低落,悲伤不已。
孟茹却松了一口气,暗暗得意,这个结局也不错,虽然没有死,却也威胁不到她和女儿的地位,回头招揽义子为赘婿,当时候,整个罗家,依旧是她掌权,谁也不能翻身,骑到她的头上去。
女人善妒,心眼很小,一旦她久坐主妇之位,执掌家院的日常事务,无人敢得罪她,要让她交权失宠,那是不可能的,肯定会拼死暗斗。
罗府的宅院是去年购置,又在原来基础上开拓扩建,六进六出,还有左右的厢院别院,越往内越豪华,门口侍卫、车马仆役、长工、短工、家丁下人、外院执役、内院执役,三六九流,分得清楚,等级分明。
除此之外,罗府的罗艺继承了罗荣的爵位,又因为战功,在幽州北平城,除了上司李景已经离任,上国柱燕荣接任幽州总管之后,他这车骑将军,算是前几号人物,得到不少庄院、官职田封赏,有不少部曲、佃农依附,所以掌管罗家,对于孟茹而言,每月银子钱贯、布匹开销等等,都由她来主内安排,威风凛凛,如何肯愿意松开这种权力。
夜幕降临,月光如银,洒落在大地上,仿佛是一层轻纱,又仿佛是一层浓霜。
罗府已经掌灯,大小庭院,规规矩矩,都有很多点烛挂灯讲究。
罗昭云的小院变得清净下来,就剩下他和婢女沐荷了。
沐荷年纪也不大,娉娉袅袅十三余,豆寇梢头二月初,穿着一身淡青色高腰襦裙,裙系到胸部以上,脸蛋儿秀丽,身段儿颀长苗条,细细的腰杆儿挺拔柔韧,来回走动的时候,犹如一管柔韧的青竹迎风摇曳。
不得不说,这小婢沐荷,脸蛋儿还显稚嫩,但容貌俊俏,算得上一个清丽少女,颇有姿色,此时那双明亮的双眸,哭得红肿,虽然阿郎醒过来,却有些不正常,让她感到难过,觉得对不起死去的柳氏,没有照顾好小公子。
宁泽宇躺在榻上,正在消化这个孩童的记忆,只是年纪太小,所记有限,更多的时候,是他自己在胡思乱想,难道真的是穿越了?
接下来,我该如何度日生活呢?
虽然他看过一些小说,一些穿越的主角,一回到过去,往往仰天长啸,王八之气纵横,敢与天争,能霸气地说出,这个时代我为王的豪言壮语,好像穿越之后,自己就是超人,无所不能一样,都是龙傲天!
当宁泽宇穿越回来,他才知道,那都是臆想而已,什么王侯霸业,什么革鼎乾坤,那都是虚无缥缈的,如何活下去,才是第一要务。
婢女沐荷在榻边不断跟他说着一些话,但是宁泽宇听不明白在说什么,因为隋唐时期用的是中古汉语,发音与后世完全不同,就好像在听粤语和日语一般。
通过历史常识,他大致知道,上古汉语是从先秦至汉代,中古汉语是从三国时期到宋代,近代汉语是元朝以后的汉语,逐渐才形成了后来的北京普通话。
像日本、朝鲜、越南等地,隋唐时期,没少出使来学习隋唐的文化,对周围国家影响甚大,许多礼仪制度、文字、经典、建筑等地,都模仿、照抄隋唐当时所推行的东西,以至于,这几个国家直到二十一世纪,发音方面仍接近中古汉语。
宁泽宇并不着急,语言这项本领,往往接触时间久了,潜移默化,自然能学会了,他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孟氏的毒害,如果对方暂时放松了警惕,任他成长,自己迟早会翻身,完美一击。
到了晚膳时分,沐荷去伙食院打了饭菜,端回房间,按照以往惯例,她先自己吃了几口,以身试毒,没有任何不适,然后再给公子加温后,喂他服食。
宁泽宇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自己还有一个婢女,对自己很好,心中有些感触,这女孩的淳朴清纯和善解人意,对他处处围护,都看在眼里,让他心中涌起了一种怜悯和疼惜的感情。
沐荷收拾完碗筷之后,又打来温水,用布巾蘸水后,拧了拧水,然后为他擦拭脸颊和脖子,悉心照料。
“阿郎,你一定要好起来,出人头地,好为二夫人报仇。”她轻轻地说着,毕竟还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女,藏不住那么多事儿,对外人不敢透露半句,但单独跟罗昭云在一起,总是不忘记提醒他这些恩怨。
宁泽宇听完之后,神色茫然,完全听不懂,但是双眼盯着沐荷,还是认真注意她的口型,跟脑海里罗昭云的记忆相对比,要迅速学会当下的语言。
“阿郎,你能听懂我说的话吗?”沐荷停下来,见他一句都不说,有些难过地问。
宁泽宇不知如何回答,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刚才的神经兮兮。
沐荷见他没有疯癫,楞了一下,忽地扑在他的身上,心酸地哭了起来。
“我要活下去,不但要保护好自己不受迫害,还有让这个小妹妹,过上好日子。”宁泽宇心中一叹,从此以后,自己就是罗昭云了。
第四章 既来之则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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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泽宇已经默认自己是罗昭云的事实,既来之则安之,他必须要快速适应这个新角色,开启新的生活,否则痛苦和迷茫的只有他自己。
经过一晚上的思考和休息,他的身体恢复了一些气力,脑子也不那么迷糊了,许多记忆碎片都融合在现在的脑海。
从此,这个世上没有了宁泽宇,只有罗昭云。
大隋开皇十九年,只是一个多事之秋,朝堂之上,门阀旧势力与文帝提拔的新贵之间正在争权,晋王杨广派系与太子的派系也在暗斗,整个隋朝长安大兴城,政坛都是一个大漩涡,面临新一轮的洗牌。
这些事情,跟此时年幼的罗昭云,关系并不大,他暂时也没有什么特别想法,发什么雄心壮志对历史有多大改变之类,他只想着如何活下去。
由于罗昭云年纪还小,对于外面的世界,历史背景等等,所知甚少,他暂时无法判断,自己所处的大隋,跟历史上的隋朝,是否完全相同?
而且,即便是史书记载的隋朝,但是历史只是片面的记载,许多事情和人物记载,都经过修订、篡改,跟历史上的原貌,有很大出入,可信度有限,如果自以为知道许多历史人物和事件,就能未卜先知,逢凶化吉,能人所不能,那就太想当然了。
清晨光线透过窗棂,照射进屋里,虽然经过窗纸的过滤,但是光线仍然明亮。
罗昭云被沐荷唤醒,开始了他在隋朝生活的崭新一天。
两人走出房屋,这是一个精致的小院,除了主房外,还有几间侧房,供给侍奉的仆人来住,沐荷为了照顾小公子,所以她一直都住在罗昭云的房间外室,搭了木榻,方便夜里照应。
罗昭云看着青砖灰瓦,天井院落,长廊相连,房檐勾栏,翘起的屋檐滴水瓦上,雕刻着精美花鸟图案,都是古代建筑的风格,一种古朴沧桑的感觉,让罗昭云一下子有了历史的厚重感。
他终于确信,自己真的穿越了。
这时沐荷端来一碗盐水和柳枝,让他洗漱,这是古人的刷牙办法,把事先泡在水里的杨柳枝,用牙齿轻轻咬开,里面的杨柳纤维支出来,就成了一把细小的木梳齿,至于牙刷,在隋代已经问世,用牛骨和猪鬃搭配,但没有普及,只在一些贵族豪门内流传,普通人家不会在这方面做花销。
罗昭云刷牙漱口之后,换上一身新衣服,上身蓝底竹花纹的棉夹袍子,下面穿着大胯裆的长裤,吃过米粥和咸菜后,坐在庭院发呆,思考着自己接下来该如何办。
小半个时辰后,罗昭云让沐荷领着他四处走走,他顺便装出一副失忆疯癫的样子,好让暗自视他为眼中刺的人可以更安心一些。
沐荷拉着罗昭云,走在罗府大院,为他讲解各个地方,罗昭云听不太懂,只顾四处观察,有时还装作精神失常一下,周围的丫鬟、下人看到之后,指指点点,似乎都认定了罗家公子已经不正常了。
这些,罗昭云并不在意,也是他故意展现的,只有暗中人放松对他的警惕和杀机,他才能顺利成长,然后找机会,跟罗艺摊牌,自己有了实力,要搬出罗府去,闯荡外面的世界。
罗府的规模不小,罗昭云前后宅院、东厢西厢四处走动,许多只存在于记忆中的人和物逐渐熟络起来,管家、丫鬟、侍卫等等,多少有了印象。
最后,二人来到后花园,这里秀气雅致,花圃成片,中间有一个大水池,池水上凌驾着一道连桥,直通一处六角亭子,池中假山藤萝,水中的碧荷已经露出尖角了。
“阿郎,那日你就是从这里掉落水里的,被湖水淹到。”沐荷开口说道。
罗昭云看着一倾湖水,记忆倒播,似乎有了一些印象,他依稀记得,是大夫人孟氏在这里传唤他,背后有人推了他一把,就掉进了湖里,窒息溺亡了。
“三夫人在那里,还有晴儿!”
这时候,一位二十七八岁的少妇人,穿着月白色对襟长衫襦裙,外边又罩一件碎花布的比甲,天生丽质难遮掩,腰间系着一条细细梅花结带子,显得袅袅娜娜,乌鸦鸦的青丝长发盘成‘惊鹄髻’,插着一支玉簪,风姿绰约。
三夫人曹氏走过来,她手里还拉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偏襟绢花小袖衫,淡黄色的夹领衬着一张俊俏小脸,头上梳一个梢皮的双鬟髻,是个一个粉妆玉琢的可爱女孩。
“阿郎,听说你活过来,大难不死,三娘替你高兴,你现下感觉如何?”
罗昭云听得半懂非懂,然后摇着头,并不答话,而且表情僵硬、茫然,真的像个精神有问题的孩子,惟妙惟肖。
曹氏轻轻一叹,眼眶转泪,看到阿郎这个样子,她心中发寒,似乎也想到自己当初剩下的男孩不明不白就死掉了,还有柳氏的意外病故,她的手紧紧握住自己的女儿,如今只剩下这一个亲骨肉了。
她的眼中闪过不甘和愤怒,但是敢怒不敢言,曹氏知道,她也需要隐忍、退让,远离是非,跟阿郎也要保持距离,不争宠,不好权,麻痹大夫人,总有一天,自己会扳倒她的。
“昭云哥哥!”罗晴儿一双点漆的双眸正盯着罗昭云,有些胆怯地唤了一声。
罗昭云苦涩一笑,没有说话,只是手舞足蹈比划几下,吓得小晴儿把头藏在母亲身后去。
“苦命的孩子,唉——”曹氏拉着女儿离开了。
“阿郎,整个府邸里,也就三夫人,对咱们好一些,其它人,都听大夫人的,苛待咱们!”
罗昭云点点头,眸光闪烁,现在已经把罗府上下都逛遍了,地形熟悉,接下来,就是隐忍,暗中锻炼身体,熟悉护院家丁的作息规律,找机会,潜行到大夫人的住处,观察她的动向,有什么毒计针对自己,好知己知彼,及时做出对策,保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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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庙堂之争
龙首山原下,长安大兴城。
这是当今隋朝的王城,始建于开皇二年,由外郭城、宫城和皇城组成,东西对称,布局整齐,打破自秦汉一直到南北朝时期,都城之中,没有章法,皇宫、官署、民居,交错相处,十分杂乱的布局,统一规划,井然有序。
在外郭城范围内,以二十五条纵横交错的大街,将全城划分为一百零九坊和东、西两市,此种规划,使整个城的平面如同棋盘。
大兴宫是大隋皇帝居所和朝会之地,四周有廊庑围成的巨大宫院,东西两侧建有官署,前面为大兴殿,那是上朝之地,后寝的主殿是中华殿,周边有万春殿、千秋殿、甘露殿、神龙殿、安仁殿等殿堂。
苑囿位于宫殿最后部,有亭台池沼,人工湖泊,花卉罗植,竹木森翠,景色宜人。
隋文帝今日与群臣议事过后,有些心事,来到神龙殿继续批阅奏章,由于他厉行节俭,衣着简朴,没有穿戴华贵正式的冕服,头上戴着一顶无翅的乌纱帽,穿着一身绛紫色圆领长袍,翻看着奏折。
虽然他接近六十花甲之年,但整个人气度如渊,身上承载江山社稷之气运,举手投足,都流露着一种执掌社稷神器的恢弘气度,不怒自威。
手中这道奏折,是前线传来的战报,目前,突厥铁骑与隋朝大军正在边疆开战。
突厥是隋代的边患,由来已久,是匈奴的一个分支,曾归附于柔然,为其炼铁奴,阿史那氏,后来整顿铁勒部落,发展壮大,击败柔然,称霸草原,不断南下侵犯,连西魏、北周时期,都是和亲、纳贡的政策,获取突厥的支持,免遭攻击。
隋朝建立之初,突厥强大,有多位可汗并立草原,各有强兵铁骑,隋初难以力敌,采取修筑长城,驻兵固守的战略,后来因采纳了长孙晟“远交近攻、离强合弱”的提议,施展了离间计,分化了东西突厥,实力大损。此后,先后数战,隋军终于收服东部突厥,击退了西突厥,把突厥的威胁化解到最小。
开皇十七年,文帝与长孙晟再次用计,本来都蓝可汗又向隋朝上表请婚,隋朝却将安义公主许配给了突利可汗,如此一来,激化了都蓝可汗与突利可汗西东两股草原势力的矛盾,导致兵戎相见。
突利可汗率东部突厥的子民,已经住在大同城,受隋朝保护,因此都蓝可汗进攻未果,回去筹备两年,兵力更增,并且暗自抓来不少汉人工匠制造攻城器械,于今年二月,再次挥军南下,进犯大隋边境,攻打大同城。
隋文帝便任命汉王杨谅为元帅,以尚书左仆射高颎出朔州,尚书右仆射杨素出灵州,上柱国燕荣出幽州,三路进击突厥,如今,一个月过去,隋军和突厥已经大战起来。
其实,这条军事奏折还不是他最头痛的,让他忧虑的是,朝中派系的争斗,朝堂之上唇枪利剑相互攻击,朝堂下结成朋党,相互揭发、诋毁,尤其是太子杨勇与晋王杨广两大派系,斗得水深火热,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
而且从杨素派人搜索的一些证据来看,杨勇竟然看出文帝他要废立太子,打算提前动手夺权,正在秘密加强东宫武力,收揽不少游侠剑客,企图对陛下不利,这可让猜忌心极重的隋文帝大为恼火,气得身体直打哆嗦!
“逆子!”杨坚啪的一下,重重拍了一下桌案,整个人火冒三丈。
身为九五之尊,最忌讳的就是晚年被子嗣杀戮夺权,哪怕那是亲儿子,也绝不能姑息、放纵。
杨坚打算废杨勇太子之位,另立杨广的想法,已经有了几个年头,所以这两年,他剪除了杨勇身边的一些辅助大臣,但是,最大的障碍就是高颎,他不是一个人,代表着是一个集团势力,有关陇集团的门阀,也有各地州郡的名门望族,没有确凿的证据和足够借口,无法直接免掉高颖这位股肱重臣。
………
罗昭云这几日沉默寡言,时而疯癫撞头,时而手舞足蹈,已经让罗府的人都习惯了,罗艺对他失望透顶,先后来过两次后,就再也没有过来看他。
大夫人孟茹倒是时常派丫鬟、家丁到他的院子观看,定期汇报,更加确信了罗昭云溺水之后,整个人有些不正常了。
“这个小崽子,人越贱,命越硬,溺水死透了,还能活过来,好在已经发疯了。”大夫人孟氏坐在榻上,身边有丫鬟伺候,外面虽然还有些寒冷,屋里温暖如春。
房内有青铜尊兽的大香炉,里面有无烟的炭火发出阵阵暖流,孟茹三十四五岁的年纪,身材丰腴,身上穿着一件葱白色绣银色丝线花纹小袖短襦,下面是月青色丝织襦裙,裙腰上提,肩披帔帛,雍容大方,头梳双髻,顶上插了一支碧玉簪子。
如果细瞧房间,可以看到屋子里布置典雅考究,梳妆台、胡凳、香炉、立镜、帷帐、卧榻,鸳鸯戏水的绣枕锦被,非常豪绰,比罗昭云居住的房间华丽太多了。
屋里除了一名贴身心腹丫鬟外,还有一男一女,男的在二十五六岁,长得剑眉星目,英俊不凡,身材高大,名为屈超,是罗艺收的五个义子,按年龄排在之首,精善弓马骑射,有些本领在身。
另一个少女只有十四五岁,穿着翠色窄袖春衫,藕色长裤,剪裁得体,足蹬一双鹿皮小靴,肌肤润玉,芙蓉嫩脸,姿色不俗,这是孟氏的亲生女儿,罗芷薇。
“娘亲,既然阿郎已经得了失心疯,精神失常,就不要再对付他了吧。”罗芷薇毕竟年幼一些,还是一个少女,心肠没有孟氏那样狠毒。
“哼,谁知道哪天他又好了呢,还不是要夺走咱们母女的一切。”孟氏脸色不愉,眼中闪过一丝寒意。
“大夫人,不如我哪天偷偷过去,将之闷死?”屈超眼神闪过一丝狠色。
孟氏犹豫着,摇头道:“如果频繁出事,唯恐相公会怀疑到妾身上,那就不妙了,别忘记了,还有一个曹氏小贱人在盯着咱们的举动,被抓住把柄,把这些年的事牵扯出来,我们吃不了兜着走了。”
“那如何是好?”
孟氏嘴角溢出笑意:“不急,既然那小崽子已经疯了,暂时不会危险到咱们,薇儿已经长大,再过两年,到了十六七岁,就可以出嫁了,到时候,我会促成你们的婚事,让你入赘,你们再争口气,生下男婴,过继给罗家,到时候,罗家几代的爵位和财产就由你们孩子继承了,这罗府永远是咱们母女三人说得算,谁也抢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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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蛰伏隐忍
罗昭云这几天在独院里跟沐荷相依为命,生活简单,倒是没有什么麻烦找上门,毕竟罗府上下的人,都知道小公子已经精神失常,但只要罗公在府,谁敢明目张胆来欺负小公子?
至于大夫人孟氏,现在避嫌还来不及,肯定不会再派婢女、婆子过来苛待这对苦命的少年,相反,为显大度,孟氏还特意让厨房管事张金贵给小公子做些佳肴,滋补身子,如此一来,做足表面功夫。
罗昭云知道装疯之计还算成功,暂时缓解了大夫人的杀机,不过,他丝毫不放松,因为不知道,除了孟氏之外,还有谁对他恨之入骨,比如说罗艺的仇家或政敌,不愿意看到罗艺有香火传承?
所以说,他对外沉默寡言,一副发呆的表情,有时候还会手舞足蹈地癫疯几下,反正只是十岁孩子的身躯,因此也不觉得多别扭了。
夜色如水,月朗星稀,一轮月盘高挂苍穹。
罗昭云独自坐在小院内藤架下的石凳上,月光穿过树荫,漏下了一地闪闪烁烁的碎玉。
他仰望夜空,月光里总是夹杂着思念和乡愁的味道,对于那些漂泊在外的游子,可以辗转于江湖之中,可以承受颠沛流离的劳苦,可以借酒消愁,却难以割舍月光带给他们的情怀。
更何况他还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其实,任何男人穿越回来,也都想有所作为,轰轰烈烈,至少对得起自己多出一千多年的知识,可是,当他生活几日后,就发现这种想法有些天真。
古代社会非常复杂,更注重人脉关系,没有社会关系,没有高超武功,没有门阀身份,不熟悉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将会一事无成,甚至走出去,没有户籍身份证明,很容易被官府当成流民、盗寇,抓去当苦工,累死也没有人知道。
他是学过隋唐历史的人,特别是东晋门阀制度方面,看过不少书籍,知道门阀势力在隋代仍很强盛,关陇贵族、山东望族、江南华族等等,几乎各个地方都有当地的门阀势力、名望大族,有的家族专攻儒术,经几代甚至十几代的传承,出现累世公卿,不但代表着当地最有名望的家族,同时在做官、经商、人脉方面,都有巨大优势。
如果自己逃走了,只有十岁,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个问题,何况草根一个,寒士之路,不是那么容易走通。
逃走不是办法,更何况自己有了罗艺庶子这个身份,为何不利用?
罗昭云这几天对罗府布局有所熟悉,知道这个府邸竟然住了数百人,前三进院子为外院,设外院管事一人,后三进宅院为内院,有内院管事一人,此外还有厨房管事,护院教头等,一到了夜晚,有护院家丁巡逻,外围有亲卫站岗保护,防守森严。
他住在第四进的西厢小院,而罗艺和大夫人居住在第五进院子,那里有守卫执勤,想要潜伏过去,对付大夫人,投毒、刺杀等等,都不现实,他也没那个本事。
何况,罗昭云并没有十足的证据,证明大夫人要害他,即便有,按照《开皇律》,自己杀长辈,是为不孝,也是‘十恶不赦’的大罪,要报仇的话,必须借势,而非亲自下杀手。
如今有大夫人孟氏作梗,自己想要顺利继承罗家的爵位,那是休想了,其实,他并不在乎那些,因为他若想要爵位和功绩,可以自己去争取,不稀罕祖上庇荫传下的爵位,但是,有一样他不能不在乎,那就是罗家枪法!
按照历史发展,天下过不了十几年就要大乱了,到时候隋失王鼎,群雄逐鹿,各地烽烟,金戈铁马,战火狂噬,生灵涂炭,如果没有高明武艺在身,自己如何安身立命?
做个谋士、客卿?不行,乱世之中,文人的命如草芥,手无缚鸡之力,任人宰割,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就像杨炯在《从军行》写的那样:“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最主要是他的灵魂,来自二十一世纪,那种提倡平等的年代,奴性可不像古人这么强烈,整天跟在主子身边,出谋划策,低头哈腰,他不习惯。
如果那样,都不如经商,借助罗家在东北一带的优势,发展商行,有钱有势,任它改朝换代,管什么李渊、窦建德、王世充、杜伏威、李密、刘武周等军阀混战,待到天下太平,再冒出来,仍富甲一方,也是不错的路。
罗昭云在这胡思乱想着,半晌,摇头苦笑,这些都不实际,唯有走一步看一步,随机应变,以后的选择如何,都跟周围环境和形势所决定,现在瞎想没有用处,当务之急,还是尽快学会大隋语言,可以相互交流,自己找机会可以暗中接近自己的‘父亲’罗艺,再见机行事。
………
时光匆匆,转眼两个月过去了,时节已经进入五月中旬,接近仲夏了。
由于突厥骑兵和隋军鏖战在大同城一带,打得如火如荼,其中一路人马就是燕荣自幽州出,幽州乃东北边陲重镇之地,军事位置相对重要,所以自北魏、北齐、大隋都对这里进行重点布防。
在东北一带的府兵屯兵地就有七个,分散在不同的州治所内,被幽州总管所管辖。
如今燕荣大战未归,带走一批武将,所以暂时幽州军务就由罗艺代管,这段时间,非常忙碌,时常来往于罗府和城外的军营之间。
随着军权愈大,罗艺的想法也就多了,不甘心只停留在一个车骑将军正五品上,在他的头顶,还有地方兵府的直阁将军、骠骑将军等,京城的十二卫府将军、大将军更是在三品上,还差很多等级。
如果以武功而论,他的绝技枪术绝对能横扫众多虎将,在大隋猛将中,占得一席之地,可惜,大将军并非完全比武功,还需要谋略、统兵能力、家族势力等,以及时机要好,有立功的机会,现在大隋正值鼎盛,渐渐偃武修文,武将想要参加大规模战役,立大功的机会太少了。
都说虎门将子,罗艺再想到他自己连个亲生儿子都没有,一阵唏嘘,这两个月期间,他虽然没有去看过罗昭云,但是夜里曾暗中观察,也不断派名医来治疗,都毫无效果,让他颓然失望,他万万不会想到,只有十岁的孩子,能有那样的心机,一直蛰伏隐忍,待机勃发。
这一日,罗艺戎装回到府邸后,听到孟氏有意让义子屈超做赘婿的事,还明确保证,等以后成婚,生下第一个男婴,改为罗姓,过继给罗府,这样可以化去罗艺心中一件憾事。
罗艺点了点头,有些意动了,心血来潮,打算将罗家的五虎断魂枪术,传授一些给嫡长女儿罗芷薇,也算有个传人了,他身为武将,镇守边疆,随时会与靺鞨、室韦、契丹、奚、高句丽小规模作战,万一有个闪失阵亡,也好将他这一身枪法传下去。
这个消息,不偏不巧,被小婢女沐荷偶然间听到,回来后无意中说给了阿郎,罗昭云眼神一闪,皱起眉头,觉得这是一个机会,暂时偷学罗家枪法,回来苦练,有了几分本领,不是柔弱之身,再翻身就容易多了。
第七章 识破
夜深人静,月色如水,天穹的星辰和云色,如同一幅水墨画卷,铺展在夜空。
罗府里的杂役、仆人都相继睡去,毕竟晚睡需要消耗蜡烛和油灯,所以宅院很早就熄灯了,静寂一片,府中各处地方只在一些廊苑转折处挂着灯笼,灯笼在夜风中轻轻地摇动着,发出黯淡的昏光。
罗艺的书房在第五进的东厢院子,平时他在家翻看兵法,阅览古籍,阅军中章文等,或与一些长史、参军等谋士私下交流,都在那个幽静的书房里进行。
书房外是个宽敞的院子,整齐摆放着一排武器架子,长矛、铁枪、马槊、大刀等十八般兵器,看书闷得慌时,就会在庭院耍起枪棒,练武不辍,保持武艺身手不衰退。
习武就好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旦荒废,上手生疏了,往往差之毫厘,就可能丧命沙场。
罗艺刚四十岁,体力正从高点开始走下坡路的时候,所以注重每天很练武的时间,配合饮食、作息等,调节身体,延缓体力的衰竭速度。
拳怕少壮,英雄不许见白头,许多武将战死沙场,名将喋血,往往在体力衰竭之后,精力不复,体力不支,疆场之上,难免不阵前亡。
今夜,罗艺要传说嫡长女罗芷薇五虎断魂枪技,这是罗艺少年时,走访名山,拜师学艺,跟一位隐世高手习得。
枪法自成一路,精妙无比,罗艺逐渐去繁就简,结合沙场上追求简单有效的杀伤力,所以略加改动,马背上交锋,招数由复杂变简单一些,但威力却更强,罗家枪可谓大隋武将中一项绝技。
庭院内,一老一少站立,罗艺穿着一身圆领的武士服,手腕处箍有牛皮护腕,手中提着一杆长八尺的亮银枪,在他身前,十四岁的罗芷薇亭亭玉立,穿着紧身的短袖夹领小衫,和一条喇叭长裤,剪裁得体,裹住窈窕身形,适合施展拳脚。
“薇儿,你自幼习过一些功夫,但并不入流,原本为父想让你多接触诗词歌赋,女红绣织方面,但现在罗家子孙单薄,人丁不旺,为了不让这套枪法失传,暂时将一部分传授给你,只有枪招,暂时并不授运劲之法,实战会减弱,并不需要你驰骋疆场,只要记住套路就行了,以后传给罗家后人。”
罗芷薇认真听着父亲的讲解,她很清楚,母亲孟氏也非常在乎这套枪术武艺,这种杀敌本领,向来传男不传女,传嫡不传庶,她今日能学,就是父亲在为日后做打算,将来授给自己的孩子,想到这,明净如玉的脸蛋上飘起两抹潮红。
“认真看好了,今晚先交这套枪法的第一招,包含三十六式,变化多端,可以应对不同方位和兵器的敌人……”
罗艺讲述一番,然后提起手中的亮银枪,开始演练起来,那一柄厚重铁枪,在他的手里轻若无物一般,枪路大开大合,威猛无比,枪花寒光成团,密不透风,似乎泼水都不能进一般。
就在院墙的一个角落里,蹲着一个瘦小身影,被灌丛挡住了身子,而且树荫遮住月光,那里形成一个视线死角,罗昭云早就过来守候了,终于见到了驰名隋代的罗家枪术。
由于夜里要传授秘技,所以院子内外都禁制有仆人接近,岗哨也撤去一些,只在外围巡视,罗昭云身子还小,利用这两个月对环境的熟悉,成功避过巡哨和猎犬,早早潜伏过来静候。
此时,他看着罗艺舞动亮银枪,感觉身似游龙,勇不可当,枪随身走,展转腾挪,枪锋寒光烁烁,耳边还时时传来“咻咻”的撕破空气响声。
虽然是一个人在舞动,但是给人一种感觉,他正在驰骋沙场,面对金戈铁马的冲杀一般。
枪乃百兵之王,果然有它的威猛独到之处!
罗昭云看着怦然心动,如果自己能练会这身本领,从戎入军,挥斥方遒,冲杀铁甲之中,何其快哉!
每个人心中都有英雄梦,堂堂阳刚健儿,沙场立功,人之所崇,心之所向。
罗昭云也如此,不论是他前世的思想,还是今生的记忆,看到这霸气的一幕,热血澎湃,说不动心那是骗人的。
须臾,罗艺把第一招的三十六式变化演练一遍,算是第一枪,都是以‘刺’为主,各种刺法!
罗艺收了亮银枪后,在他周围还有枪锋银光未完全消散,整个人持枪站定,渊停岳峙,气势凌然。
“看清了吗?”
罗芷薇刚才看到父亲练枪,几乎大气不敢喘,因为枪术实在太高明了,而且透发着一股肃杀之气,毕竟罗艺戎马生涯十多年,斩敌无数,枪法中已经带着他的意志、精神、气血等等,不是表演的花架子。
她俏脸一红,根本没有记住什么,支支吾吾,低着头道:“对不起,父亲,我只看到了枪影,没瞧清您的招式。”
“无妨,这只是为父打得快了,现在一式式地刺出来,让你看到它的变化和角度……”
罗艺细心讲解,招数是死的,再如何变化,也容易传授和记住,但要把功夫练上身,那就难如登山了,一步比一步困难,可不是记住死招式就能管用的。
因为练法、打法、杀敌,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半个时辰过后,罗艺开口道:“好了,今晚就练到这,你记住了招式,回去反复练熟就行了,三日之后,再教下一枪。”
“父亲,女儿告退!”罗芷薇已经香汗淋漓了,微微一福身,向罗艺行礼之后,就急着回去沐浴身子了。
罗艺却站在庭院,没有动弹,眉头拧紧,眼中闪过一丝杀机,他已经下令府邸内的家奴,不论什么身份,全都早休息,不得靠近第五进的宅院,竟然还有人胆敢潜伏过来,偷师学艺。
他刚才不声张,就是不想打草惊蛇,更不想把事情闹大,因为传出去,下人在府内偷师,对他来说并不光彩,而且主子要直接杀掉奴仆,并不符合大隋律法,只有不动声色地抓到,才能神不知鬼不觉让他人间蒸发,不留诟病。
“是谁,滚出来!”罗艺低声大喝一句,身子转过来,目光死死盯着西南角的黑暗角落。
罗昭云身子一僵,仿佛被电击中一般,浑身毛孔不自禁地乍起,感受到一股如同野兽般的目光锁定了他,强者目击,融合了气势和权威、精神等等,也能让人不寒而栗,甚至心神受到干扰。
“是我!”罗昭云知道自己被发现了,果断走出来,也许这是一次机会。
罗艺看清他的身影之后,愕然一惊,竟然是他患有失心疯的儿子。
他完全没有想到,躲在那里的人,会是庶子罗昭云,所以脑子一时短路,目光盯着十岁大的孩子,自己的亲生骨肉,顿时心中五味杂粮,什么滋味都有。
“怎么是你?你又发疯乱走了?”罗艺虽然这样说,但是脸上露出狐疑,因为看到罗昭云的表情,非常淡定和平静,不像是癫疯之状。
“孩儿暂时没疯,有几句话想要对父亲当面讲起,不知可否移居书轩内,单独说给父亲大人。”罗昭云语气沉稳,没有惊慌失措,言语也符合了大隋官方腔调,没有什么破绽了,心中有了新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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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父子间的秘密
罗昭云跟着罗艺进入了东厢书房,里面古朴典雅,载重着几盆兰花和富贵竹,临墙一架有两排书架,书架上放着一些古玩器具,还有一些文史典籍宗卷,有些书香气。
当然,罗艺武将出身,最引人瞩目的是一张大隋疆域图挂在书案后的屏风上,上面标注着时下隋朝的州县区域,山川河流。
屏风东侧面墙壁,还有一幅燕山至辽东一带的地形图,角落的衣架上,挂着一身厚重盔甲和软甲,绊甲丝绦,西侧面墙上则挂着几口宝剑,顿时使书房增添了几分戈甲之气。
在屏风正前,有一张曲足卷耳几案,案上摆着一盏罩纱灯,还有纸墨笔砚和一摞卷宗。
罗艺似乎察觉到阿郎有些反常,哪有平时的癫疯之态?心中有些疑问,脸色沉着,坐在了几案后面的长椅上。
大隋一朝,胡椅胡凳早已流入中原,甚至在西魏的时候,胡风盛行,饮食、服饰、文化各个方面,中原都大量吸收了胡人文化,但有些方面,还是保持着汉人的习俗。
比如胡椅胡凳,在中原河东、山东一带,那里经年治儒,汉俗非常浓烈,排斥胡人的许多起居习俗和用具,仍然曲裾深衣,席地跪坐等等,但是在边疆一带还有陇西关内,许多贵族家里,已经开始置办座椅了,垂足而坐。
毕竟像秦汉时期的跪坐蒲团或席子之上,时间一长,双腿发麻,并不轻松,而且以前古人讲究的《周礼》中的礼仪,早就被五胡乱华的动荡冲击,弄得儒术半残,旧礼崩坏,所以一些门阀贵族,已经不考虑跪坐以前的意义和象征是什么了,采用桌案和胡椅,比较实用方便一些。
幽州乃边陲之地,受戎狄胡风影响更强烈,而且边关战地,武将们很少遵守儒家士人那一套讲究,所以率先采用了椅凳和高桌了。
罗艺垂足而坐后,定睛瞧着十岁的罗昭云,不知他要跟自己谈什么,但是心中隐隐感觉到,肯定有什么事情,自己被蒙在鼓里,并不知晓。
“说吧,你为何不疯了?”
罗昭云拱手道:“回父亲,孩儿溺水过后,的确有些受刺激,精神不宁,但是逐渐已经好转了,只是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为何要隐瞒,连为父都要欺骗吗?”罗艺心中惊讶,虽然有些高兴他病好转了,但是被孩子欺骗了,也有些不快。
“因为孩儿醒后,回想一下,觉得自己出事,颇有蹊跷,根本不是失足坠落湖中,也不是好奇去玩水,而是有人暗中使坏,要谋害我的成份居多。”
“你说什么!”罗艺脾气刚烈,一听有人要害他的儿子,顿时眉峰怒对,满脸的戾气,放很狠话道:“你可知是谁下的黑手,如果有证据,为父一定为你讨回公道,诛杀此恶人!”
这一刻的罗艺,从一位武夫,瞬间变成了将军气势,满脸铁青,目光如电,杀机方刚,一双青筋毕露的大手,已经攥紧了拳头,显然动了真怒。
罗昭云此时真想一口咬定,就是大夫人孟氏指使人害他,甚至连他母亲柳氏的死都跟她有关,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深呼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因为他不敢肯定,自己说出孟氏之后,罗艺是相信他这个庶子,还是相信陪伴他多年的正室妻子,何况他没有证据,只凭着猜测,状告不成,下一刻就容易遭到反噬。
打蛇打七寸,否则必遭反咬一口,如果孟氏反说自己污蔑,或是精神不正常,在胡言乱语,那就糟了,不但提前暴露了自己,还会招致对方更狠辣的报复。
他有宁泽宇的二十六年读书和工作的经历与智慧,看过许多的影视和小说,又读了不少史书,虽然没有用计策害过人,也没有施展的机会,但并不代表他不懂,现在步步为营,如履薄冰的时候,每走一步,都要小心谨慎,否则稍有不慎,万劫不复。
何况,罗家在关陇集团小有名气,能嫁给罗艺做正室的孟家,估计也不俗,这还会牵扯门阀贵族之间的利益关系,弄不好,罗家会舍掉他这个庶子,维护正妻的颜面这也说不定。
罗昭云镇定回道:“回父亲,孩儿也是在猜测,当时走在后花园的湖边,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并不知道谁是主谋,帮凶有哪些,会不会是父亲仇家或敌对政客,采取的这种手段,要断我罗家香火,否则,为何女孩子都能抚养起来,唯独男婴,罗府已经夭折四五人了。”
他说的含糊其辞,没有直接把矛头指向大夫人孟氏,而是扩大化,这样一来,使罗艺更加重视这件事,让他自己去分析、寻找答案,自己只能点到为止,如果他追查不到,那就说明,罗艺胆识和本领有余,却刚正耿直,心细不足,终究难成一流枭雄人物。
罗艺皱起眉头,脸色阴晴变化不定,迅速想到了孟氏、曹氏,还有府内几个可疑人物,或是其它家族安插的眼线,也可能是朝廷派来的暗卫等等,都有可能,毕竟隋文帝得江山的路数不正,故而越老猜忌越重,已经斩杀不少功臣和追随者,派一些暗卫潜入边疆大吏和将军府内盯梢、监视,也说得过去。
他寻思了半刻,也没有想到谁最有可能,面色铁青,说道:“从明日起,为父立即调动一些心腹侍卫,日夜守护在你的庭院,保护你的安危,绝不让这种事再出现了。”
罗昭云心想那样我会死的更快,外贼好挡,家贼难防,只怕我一暴露,随时都有可能被暗害了。
因为他太小了,只有十岁,整个罗府,除了罗艺之外,几乎所有的管事、奴婢、家丁等人,绝大多数都听从大夫人孟氏的,罗艺还经常去军营,或者巡视马场、粮仓、边界之地,动辄十数日才归,根本庇护不了他。
罗昭云连忙劝阻道:“父亲,不可,这样一来,我反而更加危险,正所谓明枪易挡,暗箭难防,现在的我,失去了威胁,被传为了失心疯的孩子,反而安全许多,父亲一旦加强守卫,说出我无恙的事,只怕对孩儿不利,毕竟有千日做贼,却无千日防贼之理。”
罗艺听到了儿子的话,沉吟半晌,觉得十分有道理,他的脸色渐渐沉了下来,想不到在自己的府邸,还发生这样的祸事,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保护不了,也太憋屈了。
同时,他也觉得,这个十岁的孩子,心思缜密,竟然能想得比他周全多了,而且言语流畅,又不拘于古,还夹杂一点新鲜的词,让他颇感意外。
罗艺狐疑地问:“我儿如此年纪,为何想得如此周全,背后可有人给你支招?”
罗昭云早就想好了托辞,摇头道:“孩儿以前常出入父亲的书房,看到过一些史书典籍,如陈寿《三国志》,里面写到很多智谋和用兵诡变之法,还有儒典中《易经》里也常讲要懂得‘易变’之理,以前孩儿只是囫囵吞枣地背下,并无领会,孰知这次溺水过后,头疼的厉害,等痛感消失后,反而领悟出了许多道理,加上自己性命面临危险,所以脑子就灵活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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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潜龙在渊
罗艺听得啧啧称奇,却也没有什么怀疑,毕竟自古多这样的例子,差一点死去的人,或着经历过生死大磨难,往往会顿悟一些道理,等若置死地而后生,生命被胁迫,能激发出更多的潜能,文人如此,习武亦如此。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看来就是指我儿这样的人,那好,为父保守这个秘密,但你打算要隐瞒到何时?总不能装疯卖傻一辈子吧?”
罗昭云无语,心想装疯卖傻一辈子,那样只怕不是真傻,也变傻子了。
“当然不用,孩儿觉得,父亲只要以‘庶子发疯,丢罗家颜面’的措辞,把孩儿送走到一个偏远、安全之地,再有父亲的亲信卫士保护,我在那成长起来,瞒天过海,当孩儿几年后,有了自保能力,还担心有人来加害吗?”
罗艺眼神一亮,捋着下颌短须,微微思忖一下,点头道:“这个计策不错,两头兼顾,还能自个儿磨练,我儿打算何时离家在外?”
“回父亲,自然是越早越好。”
罗昭云实在待不下去了,困在一个小院里,什么都不能干,而且还提心吊胆,随时担心饭菜有慢性毒药之类的,大宅院内的暗斗,丝毫不亚于宫斗戏啊!
“这样吧,你在府内再待三个月,这个期间,每隔三天,你就偷偷过来学枪,看为父如何把五虎断魂枪演练完,你记住招式,回头我私下传你练枪的秘法和口诀,如何养劲,等你离开罗府之后,每天勤加苦练,三年后即可小有威力了。”
“父亲,如何能将枪法练至大成呢?”罗昭云下意识问了一句,当然不希望自己只能小成,自然是越厉害越好。
罗艺哑然失笑道:“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它是兵器里最博大精深的、最难学的,苦功不到,松散练几年也是白扯,不长工夫上身,远不如刀剑上手快,不过要是学精了,到了战场上,你就知道枪术的厉害了,百兵称王!”
罗昭云仔细记住,他没有练过武,不知道如何上手,但是心中还是非常向往。
“父亲,可有孩儿具体安身之地?”
罗艺回道:“长安大兴城是去不了啦,没有兵部下公文,将领家属一旦出来,不可以随处乱走的,要固定某个位置,十五岁以上的孩子和父母,都不能随军携带身旁,如今边陲一带,有我罗家几处庄院,上次立功时获得的小封地,也有人赠送,你可以去那里,随便挑选一处!”
罗昭云询问:“不知哪一处距离马场最近,平时孩儿可以去骑马,练习弓射和马技!”
罗艺道:“那就去燕山脚下的庄院吧,那里挨着燕山马场很近,持我的手令,可以随便进出,只要不私自贩卖就成,可以随意骑马习练,如果相中哪一匹坐骑,让牧场主上报回来,到时候我这批一张字据就可以领走了。”
罗昭云心中暗喜,凭借这个‘父亲’罗艺车骑将军的职位,又镇守一方,天高皇帝远,执掌的权力会大一些,方便自己行事,边关之地虽然是苦寒之地,却能磨练一个人的性格和意志。
父子二人秉烛夜谈,预定好之后,罗昭云又原路遣返回去,这一来一回,心境完全不同,简直天壤之别。
来的时候忐忑不安,紧张又忧虑;返回小宅的时候,却无比的兴奋,生命终于有了保障,不用每天担心会被加害,对未来也多了憧憬。
夜风有些凉爽,罗昭云回到自己的小院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满树桂花,甜香四溢,嗅起来颇为提神。
自己的命运,就在今晚发生了一次改变,对他影响极远,事在人为,罗昭云已经开始筹划,接下来的人生如何去走了,如果能精彩一些,他当然不愿意平庸地度过,枉费自己穿越一回。
接下来的三个月,罗昭云过得很充实,白天依旧装疯卖傻,每隔三四天,按着上一次的约定,就会夜里悄悄潜伏到第五进的东厢院子,罗艺为了方便他的行动,撤去了第五院的暗哨和巡卫,这让罗昭云出入更加自如、保险。
至于嫡长女罗芷薇,罗艺为了掩人耳目,仍继续传授枪法,不过只教了六枪的变化,就停止了,让她自己熟练,其余枪法,以后再说了。
没有练枪的口诀,运力的法门,还有养劲的途径,光记住招式用处不大,只是套路而已,变化再多,也不长真功夫。
就好像后世那些武术班的人,参加各种表演比赛,比得是流畅性、动作优美、架势到位,不是真打实战,一些武术冠军后来投身电影,拍一些动作武打片,其实是否有真正功力,微乎其微。
练几年套路武术,也够呛打得过练一年散打、擒拿的,原因就是前者表演为主,不适合实战,而且武术在数百年传承中,已经丢失了最重要的运劲、练气、杀敌的法门,打不出内劲来,光剩空架子了,否则一指一掌就能杀人了,还斗不过散打那种简单拳脚的外功者?
这几个月期间,罗艺将一身本领都演练了一遍,除了五虎断魂枪之外,还有几套拳法、步法、射箭要领等,罗昭云就安安静静地躲在暗处,观察着罗艺的‘自言自语’,用心铭记,好在他前世已经二十六岁,融合这个十岁的少年记忆,灵魂之力强大,记忆能力和领悟力都变得更好了。
罗艺觉得自身已经没什么可以传授的了,这天夜里,他把罗昭云叫入了书房,开口道:“为父一身本领,只有这些能教了,最精深的当属这一套罗家枪法,至于其它拳脚和剑术,只能算平庸,你学后傍身自卫可以,如果要再精进,必须再向其它名师学习。不过,学武只是建功立业的一个方面,并不是唯一,当今朝廷里身居高位的宰相杨素、高颖等人,出将入相,不是个人勇武有多厉害,而是统军的本领,以及谋略、城府、治世安邦的能力,你离开罗府之后,要另外聘请大儒,学习经典,熟读兵书,武功方面,只要专精于这套枪法,就能成为一员猛将了。”
“孩儿谨记!”罗昭云拱手一礼,非常恭敬,对这个父亲,感官印象也好转起来,对罗家一脉,有了归属感。
罗艺点点头,叹息道:“一个人武功再高,也抵挡不过千军万马的冲杀,万箭齐发,任你武功盖世,也要被射成刺猬,世上最厉害的人,是掌权者,一句话,就能让天下生灵涂炭,无数人为之丧命,你祖父,父亲,都只做到了将,却还没有资格为帅,将帅之间,有大学问,你的年纪还小,正是夯实根基的时候,不要错过了时机,沦落平庸。”
这些日子,罗艺通过对罗昭云的观察,发现这孩子非常聪颖,举一反三,目光独到,许多见解都相当高明,心中对他的期望也就越高了起来,当父亲的,那种望子成龙的心情,是非常重的,如山岳一般压在心中。
第十章 天高任鸟飞
北方的九月,秋风已至,树上的叶子被风一卷,跳跃着、旋转着、轻舞飞扬着,翩然落下。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洒在幽州北平城上时,罗府门口已经停了几辆马车,十多匹战马,数十名徒步甲士林立。
今天是罗昭云离开罗府的日子,不论对于罗府还是北平城的人而言,都感到奇怪,但是并没有起一丝波澜,就好像一个小石头,扔进了大海里,可以忽略不计了。
就在前几日,罗艺忽然发火,觉得自己儿子患有癫疯顽疾,实在有辱罗家门风,忍无可忍,决定把他移出府外,随便送往一处幽州边界,燕山脚下的庄园去,让他在那自生自灭,除非精神疾病能彻底好转,否则便不允许罗昭云再回北平罗府。
这一表态,让大夫人孟氏、义子屈超等人喜上眉梢,现在觉得离目标更近一些,对她们潜在的威胁,已经扫之门外了。
罗艺并没有相送,表示毫不在乎,让许多亲近大夫人的家仆们,感到幸灾乐祸,冷笑看着罗昭云和他的小婢女二人,觉得这两个孩子太可怜了,被送往燕山一带,那里处于突厥和大隋的边界地区,虽然大规模战争没有,但是时常发生流寇盗贼屠村劫杀事件,并不安定,都认定这主仆二人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到时辰了,走吧!”
罗昭云对罗府没有什么值得留恋之处,坐在车厢内,淡淡说了一句,婢女沐荷撩开前车幕帘,对着掌鞭车把式说了一声。
顿时马鞭甩响,马车启动,车轱辘压在青砖路上,辚辚远去。
十余匹骏马上,正襟危坐的都是罗艺的亲卫,各个都是精挑细选,这次不但负责护送小公子离开,还要到庄院那里担负保护职责,三年之后,每人提升一级,如果需要调离,再更换人选。
这些人都是罗艺的心腹亲卫,原本对将军的命令不敢不听,可是他们都听说小公子是个精神不正常的孩子,所以内心多少有些抵触情绪,毕竟在军营中,跟随将军南征北战,热血澎湃,立功机会多,现在保护一个疯公子,都觉得此行会很无聊,浪费三年的时间,看在三年后加官进爵和军令的份上,不得不从,对所谓的少主,肯定没有什么尊敬之心。
隋代建立于北周基础上,当年西晋被灭,五胡乱华,东晋在江左一带重建,北方被游牧民族占据,使许多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加速了胡汉的民族融合,后来北魏建立,统一北方,又分化成东魏和西魏,东魏被北齐取代,西魏被北周取代,最后隋文帝杨坚从北周孤儿寡母手中得到大权,篡立为隋。
这两三百年的混战历史,门阀政治和地方割据,导致玄学大兴,儒学隐没,礼制崩坏,不论臣子还是百姓,对忠君的思想,并不浓烈,只为利益,谁给的利益多,就尊谁为大,许多世家门阀都是历经三代亡国,在四个朝代为官等等。
故此,这些卫士也都桀骜不驯,只有主人或将军,能给足够的利益,有足够的本事,才会让他们臣服听命,否则,依旧瞧不起,倒戈和叛逆之心随时出现。
车马走出了百米,就要拐弯的时候,罗昭云忍不住撩开车窗上竹制的窗帘儿,瞥了一眼后方的罗府大门,眼神中透发一股冷意。
这几个月的隐忍受辱,让他时刻提心吊胆,对他性格的磨练也有帮助,没有压迫感,他不会改掉许多上大学期间的懒散毛病,知道了人心险恶,对以后步入古代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世界,对他有不小帮助。
这时候,罗昭云不禁想到了在他那个时代,播放的影视剧《甄嬛传》《芈月传》等等,后宫撕逼大战,女人的狠辣,要比男人更绝情、心黑。
如果那两部还是指皇宫,那么《爱情悠悠药草香》《妻妾成群》,都是讲封建贵族豪门中,三妻四妾为争宠而相互仇杀的故事,本来好端端的女子,但夫妻多了,宠幸不均,会造成她们压抑和扭曲,令她们丧心病狂,不惜一切代价去迫害她人,酿出一桩桩悲剧,最后,死的死,散的散,都没有好下场。
女人们争风吃醋的缘由,多是出于嫉妒,要在年轻时候力争在豪宅中获得一席之地,握住家权,否则等到年老色衰,晚景凄凉可想而知;更深的缘原因,还是时代制度的关系。
最毒妇人心,古人说的不是没有道理!
一片树叶,被风卷入车厢,落在他的肩上,风中已经有了些萧瑟的寒意,他伸手掸去肩头的落叶,撩下了车辆,脸色平静,再不去理会罗府的人和事了。
这些车马有罗府的标志,不用经过审查,直接顺利出了城门,一路向北。
秋风瑟瑟,草木枯黄,城外的原野上一片荒凉。
天穹云高气爽,一尘不染,晶莹透明。
离开北平城,在荒郊路上,落叶无人清理,像铺上了一层黄地毯,惟有一些山花不忍谢去,颇有独立寒秋的味道。
当他们的队伍远走越远,远处高岗上,罗艺一人一骑,望着罗昭云的车队渐渐消失视线,始终没有现身,他的脸上带着几分希冀之色,真想看到,多年之后的孩子,会成长如何地步?雏鹰应该飞上高空了。
………
“阿郎,我们终于脱离苦海了,呵呵——”沐荷说着说着,眼珠转泪,委屈地哭了起来,再也不用提心吊胆过日子,每天吃饭,都要先尝试一番,以身来测试有没有毒了。
“沐荷,那段日子,多亏了你的保护。”十岁的罗昭云,此刻非常的镇定沉稳,说话的时候,眼神充满一种智慧和沧桑。
沐荷今年十三岁,虽然比罗昭云大三岁,但跟宁泽宇的灵魂年龄比起来,就小许多岁数了。
所以在此刻罗昭云眼中,沐荷就是一个小丫头,让她照顾自己,不论是药汤还是菜肴,都宁愿先吃一点,等待一阵子,没有问题,才会让他服用,这等护主之情,实在难得,。
幸亏,苦尽甘来,从此以后,命运都发生变化了。
这一路途,要行走三四天,才能抵达燕山脚下一带的庄园。
途中罗昭云让侍卫长赵灿,把随行骑马的十二侍卫和一个未穿甲胄的魁梧汉子的名字报给他,提前记住。
很快,他接过名单,细心扫过一眼后,发现一个最让罗昭云意外的名字:史大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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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遇袭
史大奈在历史确有其人,本是突厥阿史那氏,据史书记载,他原为西突厥特勤,随处罗可汗入隋,变成了隋朝的官员,后来在辽东战场多有建功,被封了大官,驻守楼烦一带,天下大乱后投奔李唐,随李世民平定天下之中,战功赫赫。
在隋史遗文等野史中,却多记载此人最早出现在幽州,是罗艺麾下的旗牌官将领,是幽州戍军中的猛将。
不论正史还是野史,均有此人的粗略记载,都可以看出这个人的历史足迹。
尽信书,不如无书,这些资料只供参考,不可以全信,否则就会被其束缚,被史家所误。
罗昭云把这些十二卫和史大奈的名字全都记下了,并且时常通过车窗,观察这些人的举动和细节,观察入微,试图从他们的举止行为中,摸索这些侍卫的性格。
这十二卫,是罗艺从他的铁卫营内挑选出来的精锐,说是要保护他三年,然后回幽州复职,到时候每个人都记下一功,报备京城卫府,可每人升迁一级,罗艺还会自掏腰包,每人赏赐他们不少钱贯。
可以说是美差一件,只不过这些人觉得三年来保护一个傻公子,有点屈才,不如在边关杀敌痛快。
一路上,罗昭云并没有主动跟这些人套近乎,深入简出,十分谨慎。
大部分的时间,罗昭云都是在看罗艺交给他的一部习武心得,这是后者两个月来整理的练武窍门和枪法口诀等。
练武讲究循环渐进和辛勤苦功,一般都是先从拳脚功夫练起,把筋骨拉开,注意脚法、身形的配合,锻炼一个人的敏捷力、步法、筋骨舒展和拳力等等,不过这些,只是普通的武士。
要练万人敌的猛将本领,就更难十倍百倍,要有名师指点,在懂得拳法基础上,专攻于某种兵器,不断苦修钻研,还要懂得养劲,改变体质等等,非常复杂,绝非一夕之功。
罗昭云大致翻看了一遍,倒吸一口凉气,想不到要成为一个武将,功夫这样难练啊!
册子上还这样写道,务必让他入门练枪的时候,前期每天握住长枪,戳出五百击来刺木桩,然后每隔十天,加出一百击,直到每天刺出一千下,持之以恒,不可松懈。
罗昭云心中感慨:寒面银枪俏罗成,不是这么好冒充的!
“对了,沐荷,我娘为什么给我起了个‘成儿’的乳名?”
沐荷坐在他的侧面车厢木凳上,闻言之后,露出几分忧伤道:“柳夫人的意思,是让阿郎你平安成长起来,就起了乳名‘成儿’,对外很少叫,只有在咱们的小院里,偶尔会唤几声。”
罗昭云点了点头,看来罗成根本就不存在,若不是自己穿越回来,乳名成儿的罗家郎,也早死透了。
蔚蓝色的天空,在深秋时节,一尘不染,晶莹透明,朵朵霞云有时飘过,白云蓝天更显得真切。
这个时代,山林面积非常大,植被茂盛,地广人稀,秋意正浓,路过的山林落叶纷纷,大多都已稀松光秃,老树阴郁地站着,让褐色的苔掩住它身上的纹络。
一路北上,荒野渐多,地广开阔,人烟稀少,天地一片萧瑟肃冽。
这一日,队伍已走了过半行程,忽然听到一股急促的马蹄声,从西北方位轰隆传来。
侍卫长赵灿忽然一挥手臂,让队伍止步,然后翻身跳下马背,猛地跑出十几步,俯下身,耳朵贴近地面仔细听着,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西北约两里外,有数十马匹疾奔而来,马蹄声不齐,杂乱无章,不是军中队伍,像是响马山贼之流。”赵灿站起身来,跃上马背之后,下令十二卫和后面押送财物的数十名官兵甲士严以待阵,随时准备迎敌。
车厢内罗昭云和沐荷见车队停下来,都感到奇怪,撩开车帘子,好奇地看向外边。
“发生了什么事?”沐荷大着胆子问了一句。
“有一股响马山贼朝这边奔来,目的不明,你们就躲在里面,不许出来!”赵灿语气不卑不亢,没有把罗家小公子当成上司来敬畏,能保护其安全,就算尽职尽责了。
沐荷吐了一下舌头,撂下了前车帘子,对着罗昭云道:“阿郎,我们要遇到山贼了。”
罗昭云点点头,神色平静,没有多少畏惧,毕竟这里有许多精兵甲士,他并不担心安危。
须臾,远处山坳处尘土飞扬,有一股散骑人马映入眼帘,大约七八十人,身穿胡衣皮甲,服饰并不整齐,什么颜色都有,人人手中提着横刀、长矛、铁叉等武器,寒光闪烁,气势彪悍。
赵灿等人都是镇守一方的骠骑府正规军人出身,身经百战,目光毒辣,一眼就看出这些人的阵势。
“听令,聚集车辆,圆阵防御!”
“喏!”侍卫和府兵甲士全都轰然应诺。
他们本来懒洋洋的身子立即拔直,手按刀柄,有的紧握长枪,神色肃然,军人冷冽的气质登时表露出来。
数十名甲士把几辆拉着物资的敞篷马车围聚在一起,把罗昭云的厢车围于中间,有些甲士已经摘下了弓,随时准备战斗了。
侍卫长副手梁铮说道:“像是燕山一带的响马,有突厥人、契丹人、鲜卑人,也有中原人,混合在一起,组成的一股强盗山贼!”
赵灿啐了一口:“他们的消息倒是灵通,连我们官军的车辆也敢拦截抢夺,活得不耐烦了。”
不远处,皮鞭高扬,蹄声轰然,数十匹健马迅如疾电急驰而去。
“留下财物和车马,想活命的快滚——”山贼中有一个大胡子的领队贼首,高声大喝,手中提着一口大铡刀,面目狰狞,催马疾冲。
“是大刀王滕缺!”
“小心一些,听闻这人武艺不俗,在东北边戍和草原一带,都有凶名,燕山三大盗寇之一。”
这些侍卫虽然都是精锐中的硬手,有些功夫,但毕竟都是外家武夫,本领有限,应对普通的流寇山贼还行,遇到武艺高强的贼首,都感到了棘手。
好在他们都是军人,知道配合的重要性,因此率先让弓箭手出击。
“嗖嗖嗖!”
箭矢离弦,疾射而出,那响马山贼的武器低劣,不可能人手有弓弩,也没有那么多盾牌,只有简单粗质的兵器,遇到远距离的弓箭,就有些受阻,被射中十几人,纷纷落马,滚作一团,但并没有影响山贼整体冲击的势头。
第十二章 厮杀
“杀——”滕缺燕颌虎头,身穿胡服皂袍,手中一口大铡刀,体格魁梧,胯下青骢马,疾奔如飞,挥舞着刀锋,射来的几支箭矢都被他或挡或避,从容躲过。
两轮箭矢射完,数十名响马山贼已经逼近跟前,二十步内,弓箭来不及拉弦再射了。
“矛!”滕缺大吼一声,如虎啸山林一般。
这支山贼队伍中,有些人奋力摔出长矛,上面镶有锋利铁矛尖,扎刺过来。
咄!咄!咄!
矛锋狠狠扎在厢车上,发出沉闷的撞击声,把车内的罗昭云和沐荷都吓了一跳。
有几名甲士躲闪不及,被长矛洞穿钉死了。
“杀敌!”赵灿等人表情冷漠平静,双手紧紧握着横刀,盯着奔袭而来的马贼,忽然一齐拔出。
“锵锵——”
刀擦着鞘,发出一阵磨擦声,十二侍卫成偃月阵型提马向前,四蹄翻飞,呼啸而出。
“杀!”
十二侍卫此时主动出击,借助战马奔速,联手要挡住山贼的冲势,否则这一方的数十步兵就要被铁骑冲散,被屠戮的份了。
赵灿、梁铮等十二卫挥舞着手中的横刀,以整齐划一地刀声,迎上了山贼的先锋。
“噗噗——”
短兵交锋,近身搏杀,血光乍现,顿时有人被砍杀,栽落马下,血肉模糊。
双方闷哼狂吼声中,不时有人被斩落,矛尖刺入胸腹,刀锋割开喉咙,鲜血从这些壮汉们身上喷洒而出,染红了地上的枯草地。
滕缺挥起厚实的大铡刀,臂力过人,刀法刁钻,犹如切西瓜般,数招过后,一刀把一名铁卫横腰劈开,尸分两段。
“哈哈哈!”滕缺杀敌之后,大笑一声,并不恋战,带着一群马贼盘绕过去,只留下一部分人缠斗这十余名铁卫。
恰在此时,沐荷撩开车帘,看到了这劈尸血腥一幕,脸色发白,哇哇吐了起来。
罗昭云撩开车窗竹帘,也看到外面的激烈拼杀,他热血沸腾,攥紧拳头,心情紧张到极点,这样冷兵器杀人,第一次见到,对于二十一世纪的人来说,这种真实场面太罕见了。
最起码,他的法律意识、道德底线等等,都从心底抵触这种杀人如麻的行径,此刻,对他的冲击感是强烈的,毕生难忘,要不是他的灵魂已经二十六岁,阅历匪浅,恐怕也要忍不住吐出来。
他的余光看到了史大奈的身影,穿着一袭圆领皂衣,年约三十,颌下一部粗髯,根根粗如钢针,生得是浓眉阔口,颇具英武之气。
史大奈已经从马钩上取下自己的长兵器马槊,神情冷淡,眸子如鹰,既没有嗔目发狠,也没有咆哮如雷,就只是静静地横槊立马,挡在马车前,一股杀气便从他身上静静地散发出来。
“滚开!”滕缺挥起大铡刀,目光盯住了罗昭云所在的厢车,疾冲过来,看架势要一刀劈开马车,却嫌史大奈在车前碍眼了。
“吼!”史大奈忽然大吼一声,抡起了沉重的马槊,横扫而出,破空呼啸,威猛绝伦。
滕缺闻风使劲,脸色微变,光听这马槊的来势风声,就知道这一击蕴含的力量,只怕有上百斤的气力,断石裂碑不在话下,急忙迎挡。
“当!”
滕缺的大铡刀与史大奈的马槊硬磕在一起,反震得他手臂酸麻,虎口欲裂,大吃一惊,想不到这个没有穿戎装甲胄的武夫,本领这么大,似乎天生神力。
他的大铡刀有四五十斤重,加上臂力过人,一般人在马背上根本挡不住他的大刀劈砍,像眼下这样,反被对方马槊差点给弹开脱手,实在太少见了。
史大奈临行前,被罗艺特别赠送了一杆上等马槊,此时派上了用场,坚韧沉重,槊锋寒芒,配合他的天生神力和武艺,相得益彰,唰唰唰连戳横扫,压制滕缺在马背上已经左右见拙了。
马槊是古代冷兵器中重型的骑兵武器,在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时期,最为盛行,因为这个时代,游牧政权先后决战于中原地区,骑兵是争霸天下的决定性力量,造成了这段时期,甲骑具装和马槊等骑兵重器的发展。
马槊分槊锋与槊杆两部分,槊锋刃长达半米多,远远长于普通的枪、矛类武器,槊杆也非常有讲究,通常使用柘木,浸泡油晾干后,用鱼泡胶黏合而成,横向缠绕麻绳,勒入槊杆,使横身受力,再涂生漆,裹以葛布,成为一个整体槊杆,然后前装精钢槊首,后安红铜槊纂,工艺颇为复杂。
一根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所以汉唐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贵族出身的将领标志,文人佩剑,武将用槊,都是身份的象征,也是这个时代的特征。
史大奈学过武艺,加上力气过人,又有上等马槊在手,威武霸气,二十回合过去,已经逼得滕缺落于绝对下风,一边被动防守,一边策马不断后退,想要退走。
但是史大奈根本不跟对方机会了,大喝一声:“哪里走!”手中马槊忽然架开了对付的大刀,奋力一刺。
滕缺惊慌失色,拼命抵挡,却为时已晚,那槊刃直接刺入他的胸腔。
“噗”的一声,洞穿入体,连人带刀都给挑离马背,手臂一振,滕缺的尸身摔出几米远外,气绝身亡。
这一幕,震慑了周围不少山贼,惊骇失色,没想到彪悍勇猛的大头领,就这样被击毙挑杀了。
这群山贼都是乌合之众,斗狠还行,一旦失去主心骨,顿时树倒猢狲散,纷纷落荒而逃。
罗昭云通过车窗口看到了史大奈战响马贼首,并没有费多大力气,就伏诛击杀,这等本领,让人敬畏,心中对习武更加渴望了。
史大奈算是牛刀小试,这一年来没有怎么活动筋骨了,感觉功夫有些倒退,但可以通过苦练,把生疏感再磨合掉,并不放在心上。
他心有所感,转身向车厢窗口望去,蓦然与罗昭云的目光相对,看到少年阿郎,对自己有一种崇敬之心,正点头示意,不禁微微一笑,直到罗昭云放下竹帘子之后,史大奈才醒悟:这孩子的眼神和表情,一点都不像傻狍子啊,难道另有隐情?
第十三章 少当家
滕缺被斩落马下,其余马贼纷纷逃散,赵灿、梁铮等人掩杀追出数百米,又斩杀十几名马贼,这才折返回来。
这些铁卫目光看向史大奈的时候,都有些敬畏表情,想不到这个魁梧大汉深藏不露,功夫这样强悍。
当下众卫清点了一下人数,铁卫死了两人,从十二卫变成了十卫,带伤者过半,短期内战斗力折损不少。
步军甲士死伤了七八人,剩下的人在包扎伤口,满露悲愤之色,没想到这一趟简单的护行,竟然遇到山贼,都觉得够晦气的。
不过,他们合起来,杀了四十多名山贼,俘获健马数十匹,也算一项功劳。
赵灿开口道:“放心吧,这一役,我们斩杀山贼数十人,功劳不低,我会纪录在文案上,等你们回去之后,禀告罗将军,都会有功赏,死者也能有抚恤金。”
边戍府兵队头、押官、甲士们纷纷点头,觉得这还说得过去,怨气削减许多,开始整理车马,清除尸体,把战友的尸体就地埋葬了,立下墓牌,尽了袍泽之情。毕竟从军后,生死离别见得多了,马革裹尸,喋血沙场时常遇到,不可能把尸体来回运转,容易产生尸疫,所以都是就地找块位置埋葬。
在此过程中,罗昭云强忍着,没有出去,此时他不能暴露自己,所以干脆不闻不问,反而让这些士官们,直接无视掉,压根没有想起他这个癫疯少年了。
侍卫队逗留两个时辰后,继续赶路,没有再遇到了危险,经过怀戎县区,一路向西北,愈发荒凉,除了没有几户人家的小村寨,几乎没有了人烟,如此又赶路一天半后,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这里是幽州管辖内的西北部,燕山支脉的山岭地区。
夕阳渐落,一片余晖洒在山岭和荒原上,遍地枯草和凋零的山林,北方入秋之后的荒芜和萧索,一览无余。
侍卫队按照手中粗略勾画的地图,找到了那所庄园宅院。
这里由于处在草原与东北一带边戍过度区,山脉的北边,就是茫茫草原了,被一条旧长城和燕山阻挡,隔绝了突厥与幽州的直接通连。
边疆人烟稀少,田地没有被开垦利用多少,山坡和原野多都被荒芜的杂草覆盖,一望无际,偶尔能遥望到有马群经过,这里临近隋朝设置的燕山马场,而这座庄园,就是当任马场主贿赂监管将军罗艺的一处房产。
方圆数里内的有两个村落,都是这个庄园主的部曲和佃户身份,毕竟这里荒地虽然很多,但不允许百姓随便开垦,已有的耕田都是朝廷大检貌阅,核查田地后,登记在册的正规田,他们担负的课税等,一部分要交给这里担任官职的官员,算是地方官俸的一种来源。
罗昭云在门口下车,抬头看到一倾占地甚广的大宅院,气派比幽州蓟县城里许多殷实富贵人家还要壮观,朱漆铜环的大门,门左有拴马石,门右有悬灯杆,并没有看门石狮之类的石雕,因为在这隋唐时期,非常有讲究,官位六品之上,爵位凌于侯伯,才有资格在门口放玉石狮子。
他看着面前宽阔的府邸,青砖灰瓦,高墙深院,翘檐翅角,富丽堂皇,对罗昭云而言,有一种期待感,从此这里就是他的家了,也是他崛起的地方,改变命运,就要从这里奋斗数载了。
侍卫们当晚都住进庄院府邸中,负责看管这里的管家冯尧,带着几名仆从来到正堂,要拜见新主人。
罗昭云只叫着沐荷和史大奈跟随,在正堂内与仆人们正式见个面,拿出罗艺的信函和令牌,接管了钱帛物资账本和一些库房钥匙等。
“少东家,所有的账目都在这了,几个仓储里存货都有记载,地下石窖还有一些钱贯银子,也都在账本里纪录。”
大管家冯尧约五旬的年纪,脸上依旧有不少风霜皱纹,但身子骨却很硬朗,他并不知晓蓟县城里罗府发生的事,也不知这少东家名声在外已经是个小疯子了,所以对他仍很恭敬。
罗昭云接过账目之后,递给了沐荷,开口说道:“家父有公务在身,镇守一方,没有时间打理这些琐事,从今日起,几年内我都会长住于此,学习骑马射术,经商之道等等,以后这个家大小事宜,都要禀告给我,有问题吗?”
“那是当然,少当家如此年纪,就出来磨练,可知罗公的器重和栽培之心,老奴定当尽全力为少东家鞍前马后,打理好一切俗事,到时再禀给少东家做主。”大管家冯尧说的很实在,毕竟他的身份只是奴仆,权力都是东家给的,谁来当家,他就效力于谁,并不复杂。
罗昭云很满意他的态度,如果大管家敢阴奉阳违,当场给他难堪,他就打算让史大奈出手,把这些人给轰出去,绝不留一些不忠的奴仆在身边。
当然,即便冯尧等旧仆如此表态,罗昭云也是将信将疑,并不全信,还要看日后这几个人的表现,同时,随着他年纪增长,他会不断招揽新仆人,扶植一批绝对忠心于他的亲信,这是后话了。
“你们先下去吧,置办些好酒好菜,犒劳一下护行的侍卫军士,顺便把主院的房间都打扫干净,今晚我们就要下榻住进去了。”
“那成,少东家,我这就去安排了。”冯尧带几个仆人下去备饭菜,整理房间去了。
这些人走之后,正堂客厅内,就剩下沐荷、史大奈了,二人都在好奇地打量着罗昭云。
“阿郎,你变厉害了,刚才大管家都被你管的服服帖帖。先前我还在担心,他们欺我们年少,会不听咱们的吩咐呢。”沐荷眼眸很亮,说起话来,神采奕奕,吐了吐舌头,脸上带着微笑。
“这里不是罗府,用不着畏畏缩缩,我们就是这里的主人了。”罗昭云外表只有十岁,但表现沉稳,举止得当,让人感觉根本不像个孩子。
史大奈眉峰挑动,眸光闪烁,入屋之后,他就在观察罗昭云,发现这个少年,根本不像罗府传闻的那样不堪,相反,还格外出众,再联想到罗公临行前的那晚,反复叮嘱他,要保护好这个孩子,指点小公子练功。
罗艺为此还许下诺言,让史大奈在罗昭云身边保护几年后,会推荐他入伍担任一份差使,给他建功立业的机会。
此刻,史大奈逐渐想通,这对父子似乎有着不外宣的秘密,心忖罗公这是让罗昭云不在豪门大院内骄纵成长,掩人耳目,这种虎门养子的办法,还真是少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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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新的生活
掌灯时分,侍卫队们酒足饭饱,有人拿盆子在院子里泡了脚,舒缓一下,毕竟连着赶路三四日,然后都回房早睡了。
宅院很大,家丁缺少,由于燕山马场主把院子送给罗艺只有一年,罗艺一直没有腾出时间过来真正接管、派人打理,所以府里下人仍是不多。
府邸灯火稀疏,十分寂寥冷清,不过,对于罗昭云和沐荷二人来说,无疑等若了净土!
沐荷吩咐仆人准备了木桶和热水,又让人送来了洗浴用的肥皂,这东西虽然与后世肥皂同名,却不是同物,这是由皂角、肥珠子混合,通过凝固调制成膏状,用来洗涤身子的物品,属于一些富裕家庭日用品。
当然,皇室和权贵门阀世家,会用豌豆、藻豆等,结合一些香草,混合制成的液体,不但去污效果好,还带着香味,那才是奢侈的清洁用品。
普通百姓人家,有用山羊油、植物油混合一些草木灰,用于洗头、洁身,更贫困的家庭,直接用淘米水之类的,或是干脆什么也不用。
罗昭云消瘦的身子,浸泡在一个大木桶内,热气蒸腾,浑身皮肤被热水泡着,暖洋洋的热力直透肺腑,令人浑身舒坦,一路车马劳顿的疲惫顿时一扫而空,特别是不必时刻担心生命安危,精神放松,内心通畅,感觉有些飘飘然。
好几个月没有这样舒坦洗过了,在罗府内,他过得并不舒心,连洗澡沐浴都很简单地冲洗,哪像这样自在?
这时候,门声响起,沐荷端着木盆进来,隔着一道屏风,脱掉自己身上的外袍和襦裙,只剩下一条小短裤和一只肚兜,然后端着盆子和毛巾,来到罗昭云洗浴的木桶外围。
“沐荷,我自己洗就行了。”
沐荷摇着头,嫣然一笑道:“那怎么行,现在你是少东家了,需要仆人来帮你洗弄,我不放心别人,还是我自己过来帮你洗吧。”
罗昭云有些尴尬,毕竟男女有别,虽然自己的身子才十岁,而她只有十三岁,豆蔻年华,但该长的地方也都长了,生理特征不一样了。
沐荷以前照顾他习惯了,所以并不觉异常,先拿起皂角,给他的头发进行梳洗,别看只有十岁,但是头发已经很长了,古代的男人发丝,丝毫不比女子的短,洗梳起来比较麻烦。
少女心细,为罗昭云耐心地梳弄,清洗了好几遍,这才完成第一处部位,接下来,她用布巾在木桶温水内蘸湿,拧了两下,然后给他搓着后背和前胸,搓掉不少汗泥下来。
罗昭云盛情难却,只有享受着小丫头的服侍,心中有些罪孽感,年纪相当于初一女生,在给自己搓澡,真的过意不去了。
不过,据有些专家考证过这方面习俗,据说古代大户人家的侍女,要陪男主人沐浴的。
果不其然,罗昭云还在猜测中,沐荷已踩着木凳,抬腿也挎入木桶里,要为他擦拭下面了。
“停停!下面,我自己来就行了。”罗昭云赶紧阻止她下一步行动,否则自己小老弟就曝光了。
沐荷愣一下,看着他腼腆的样儿,嗤地笑道:“羞什么,前两年,每次洗澡都是我给阿郎搓洗的呀。”
“这个,现在长大了嘛,再说,我也要独立了,不能事事依仗别人,这样如何能长大成男子汉?”
“哟,阿郎要做男子汉了,那成,每次我就只为你洗到这些吧,等一下,我为你换上新衣。”沐荷含笑从木桶里跳出来,水已经润湿了她的贴身衣衫,露出纤细的身子,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青涩,却生机勃勃。
半柱香后,罗昭云沐浴更衣完毕,在沐荷的服侍下,换上一件干净的淡青色窄袖袍子,圆领处锈着黑色松纹,头发高梳在后,束以幞头绸结,照着铜镜,发现自己的气质似乎有了一些变化,双目硕硕发光,额头晶莹,神态沉练,不像一个十岁孩子的稳重,与前些日子疯癫痴样,更是天壤之别。
“人靠衣装马靠鞍,还真是不假!”罗昭云淡淡一笑,并不满足于此安逸生活,而是决定今晚,就开始用罗艺教给他的拳法来锻炼身体,早一步初窥门径。
罗昭云住的房间很大,有外室和内轩,中间有墙和屏风相隔,过门处悬挂着垂珠幔帘子。
光外室就有一百多平方,布局整齐,陈设古朴典雅,有落地高脚青铜灯柱、吐着檀香的兽炉,圆桌胡凳,一排精致紫檀木架上,摆放着不少瓷器和玉器,白瓷俑、盘口壶、高足盘、青釉花瓶、白釉莲纹罐等等,使房内古色古香。
这些贵重家具,比罗昭云在罗府内居住的简陋房间,要高贵太多了。
沐荷取下灯罩纱,在青铜灯柱的托盘上,用火折子点燃三根蜡烛,然后把灯罩盖回,顿时房间的灯光亮起,水一般泻满整个房间。
“哇,好漂亮啊,快赶上蓟县城罗公和大夫人的房间了。”沐荷非常开心,自此脱离魔掌,欢乐得像一只甫获自由的小云雀。
罗昭云看着那些瓷瓶,一阵感慨,都是隋代真品啊,放到后世,价值连城,在这里却只是家常摆设而已。
隋朝经济大繁荣,促使了瓷器的发展,已经出现了“窑”称呼的制瓷集中地,隋瓷在此时按特点有“南青北白”之称,南方盛产青釉瓷,主要集中江浙之地,工艺精良,釉色清淡宜人,明彻如冰,代表是越窑。
北方以制造白釉瓷著称,胎质硬坚,胎与釉洁白,釉层薄而均匀,器表犹如羊脂白玉一般晶莹温润,主要集中于关陇、川陕、河东一带,代表是邢窑。
罗昭云在辽大读书时,上过考古工艺鉴赏选修课,平时有翻过不少书,对古玩鉴别方面,算是入门了,所以扫了一眼,就能看出这些基本特点来。
不过,这些生活中古器,对他而言,没什么意义,穿越回来,这些东西已经过了新鲜期,见怪不怪了。
“沐荷,一会我要在屋里练功了,你帮我在外面把风,有人到咱们小院来,你就咳嗽示警,告知于我。”
沐荷听他要练功,有些似懂非懂,点头道:“成,我出去把风。”小丫头说完,转身提着裙角就要出去。
“等下。”罗昭云喊了一声。
“哦,还有什么事?”沐荷转身狐疑地问。
罗昭云看着她只穿了窄袖子黛绿色罗衫,下面是同色的单薄褶裙,柔声道:“披上我的袍子吧,夜风转凉了,当心风寒。”
沐荷愣了一下,听着罗昭云细心关照,不知为何,鼻子有些发酸,泪珠打转,笑着点点头,从桌案上提起一件长袍子,披在身上,走出屋外面去了。
第十五章 初窥门径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罗昭云如今脱离了罗府囚笼,暂时能独自安身立命了,所以迫不及待要加紧苦练,他在途中已经背下了那些习武和枪术口诀,脑海还浮现许多罗艺练拳脚的影子,都要尽快熟悉,否则时间一长,就生疏忘记了。
“嗨!”
罗昭云握拳站马步,按照教导之法,马步一起一伏,有骑马的感觉,几个月下来,每天夜里在房间偷偷站桩一个时辰,已经有所效果,太阳穴鼓起,全身精力饱满,不再是手无缚鸡之力了。
此时站了半个时辰马步,感到有一股气劲在体内蹿动,通过脊椎,连接上身和腿脚,身体像是皮球一样在鼓荡撑起,这是一种错觉,觉得差不多了,双手向上一提,从眉心向下虚按,把体内的那股气按入小腹内,然后猛地吐气,发出尖锐的声音。
热身完毕,罗昭云开始把记忆中的拳法逐一演练,以前在自己房内,都是摸黑记住套路,不曾真的打拳、踢腿,用上体内积攒的那股气劲,现在没有了顾忌,开始认真打拳、踢腿,步法配合,一进一退,招数相随。
呼!呼!呼!
拳脚展开,衣袖不断传出破风之声,这是拳术中已经有了气力,不完全是空架势了。
练拳半个时辰,每出一拳,用劲到位,全身逐渐发热,热血奔腾,收拳的时候,脊椎一落,全身寒毛炸开,热量随着一发一收,一快一慢,来回鼓荡。
这时,他感觉自己体内再不断积攒着热量,身体越来越热,他按照父亲的教导,封闭毛孔,不让这股热气散出去,一直坚持着,但是时间一久,热气越来愈多,马上就要冲开了毛孔泄出去。
罗昭云立即停下来,慢慢走动,体内的那股热气沉淀进了小腹,还有一部分,上升入头脑,感觉到精力充沛,身体力量也增了一点。
“原来是这样,以前总是沉不下来,功亏一篑,想不到今日始到这里,心情通畅,没有紧张情绪,一心求武,反而事半功倍,把这股练拳时的热劲全都积攒到体内了,又进步了。”
罗昭云轻轻一叹,脸色露出兴奋,按照父亲罗艺的说法,能把这股劲养住,才能长体力、增功夫,一点点改变体质,这是内家习武的要领,绝非依靠蛮力的外家硬功。
只有把这股气劲积攒多了,练枪的时候,融入其中,每一次刺枪,都牵扯体内的气劲,久而久之,枪术才能不断精进,脱离套路的空架子。
罗昭云有了感悟,对罗艺所说的一番话,终于有所体会,习武算是初窥门径了。
练功当从小开始夯实基础,拉开筋骨,不断滋补身体,养劲练功,这样把力量、敏捷力、韧度等等练得异于常人,最大程度地激发人的潜能,即便不是天生神力,但是通过自身练功蜕变,臂力不断加倍,气劲通达,力量也会越来越霸道。
在通俗演义小说中,李元霸、宇文成都、裴元庆等人的兵器动辄数百斤,小时后的他,听得如此如醉,但是长大读书后,才知道,那些都是小说的夸张描写。
但渐渐地,他接触史书,常看到一些武将,动辄“万人敌”“力过万钧”“扛万斤鼎”等描写,甚至考古出土的不少宝剑和兵器,都是数十斤重,他才重新思考古人武艺的问题,绝对不是花架子那么简单。
历史上吕布、项羽等战神般人物,真实存在过,天生神力,武艺高强,绝不是单纯的史家吹嘘。
罗昭云曾触摸过罗艺的亮银枪,枪身并非木材,而是纯铁打造,长枪重四五十斤,挥舞起来,没有一定的力气,没说迎敌,抡几下都费劲,但是在罗艺手中却得心应手,打破了他的传统三观,对习武更加重视起来。
这时,夜已深,罗昭云已经收功敛气,然后推开房门,去召唤沐荷进屋休息。
沐荷裹着夹袄和长袍,正在一处避风的长廊下,仰头望着星空。
今夜是下弦月,还没有显露出来,满空都是星辰,密密麻麻地排列着,璀璨绚丽。
小丫头呼着哈气,脸色却相当的兴奋和知足,似乎对新的生活,格外的满意。
那纤细的身体,像一根修竹轻摆,秀丽可爱的少女脸蛋,眉弯嘴小,唇薄颌尖,宜喜宜嗔,一双大眼睛水汪汪地,灵动有神,带着一抹浅浅的俏皮笑意。
罗昭云看在眼里,心中对沐荷有一种疼惜感,这几年要不是她照顾自己,恐怕活不到现在吧?
“沐荷,冷不冷?”
小丫头站起身,摇头笑道:“不冷,阿郎,你练完功了?”
罗昭云点头道:“嗯,刚练完,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新家了,不用总这么偷偷摸摸,到时候,你也跟着我习武,不求多厉害,能防身就行,世道难料,说不定以后天下会乱,有本领在身,更安全一些。”
沐荷有些发愣,不解道:“可我听二夫人提过,当今大隋朝,陛下定国安邦,轻徭薄赋,使四海升平,已经到了一个盛世,怎么会天下大乱呢?”
“盛极必衰,自古已然,就好像月圆月缺,总是周而复始的,你不要多问,更不能对外提及,只要听我的就是了。”罗昭云不想过多解释,因为对于历史趋势走向,会越描越黑,没必要跟她说太多。
“哦,那好吧,反正阿郎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准没错了。”沐荷应承下来。
罗昭云微笑挽了挽她头上的青丝,站起身说:“睡觉吧,这只是第一天,接下来,我们还有许多事要忙活了。”
“还有什么事,婢子能帮上忙吗?”
“当然了,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你了。”罗昭云转身就往房间走去。
沐荷刚才有一点心事,那就是罗昭云似乎不疯了,以前是韬光养晦,现在不论言语和气质都大不相同,又成了少东家,管理这么多的大宅院,她有些不自信,以后还能跟阿郎这样关系密切吗?
眼下听到罗昭云的话,心中甜甜蜜蜜,站在后面的倩影,差点跳起来,咯咯轻笑,身子一旋,锯裙转出了一个折摆,然后兴高采烈,一蹦一跳,像剪水的燕子般翩然地跟进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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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拉拢人心
翌日,罗昭云早早就起床了,在院子锻炼身体,俯卧撑、仰卧起坐、深蛙跳,把身体活动开,然后打了一套拳,然后把运动产生的热量,及时下压入腹,转化为一丝气劲,积少成多。
用过早膳后,罗昭云认真翻阅账本,看到庄内储存的钱贯、白银,还有粮仓内的谷物储存。
“黄金三十两,白银五百两,五铢钱贯三万吊,大小珍珠四十颗,粟米七千石……”
罗昭云扫过账册,对目前庄院储备做到心中有数,加上这次父亲罗艺私下送给他的二十两黄金,几百吊钱,还有一些横刀、弓箭、甲胄等,也算一笔财富了。
隋朝使用五铢钱,又叫开皇五铢,是圆形方孔的铜币子,象征着天地乾坤,自西汉时候推行五铢钱,到隋朝统一天下,更是统一全国货币,一吊百钱,一千钱就重四斤二两,制作规整,质量很好,由于隋朝盛世已临,钱币在市面通用不足,所以币值坚挺,寻常人家几吊钱就能过一个月。
罗昭云让管家冯尧准备了一些五铢钱和银豆子,要犒赏一些护行的甲士,早早打发他们回北平城,这样他也能安心在这里开启新的生活了。
这些随行的徒步甲士,都是幽州骠骑府的士卒,此次被罗艺挑选出来一个大队的人手来执行护送任务,按照隋朝军制,三名关系好士兵组成一个“小队”,三个关系好的小队组成一个“中队”,五个中队在组成一个大队,这个大队一共四十五名士兵。
再额外加入五人就是队伍的头领,分别是指挥者队头,执旗副队头,执法文职“押官”,还有两名护旗兵叫“左右傔旗”,组成五十人队,这是隋军基本活动单位。
通常五十人要配备五“幕”,也就是睡五个帐篷,十人睡一帐,这十人也叫“一火(伙)”,互称伙伴。在《木兰诗》里所说的“伙伴皆惊忙”就是指这种关系。
一路上,罗昭云曾细心观察,对隋朝这种行军规制有了初步了解,队头、押官等虽有军职,但官品极低,开皇年间队头又称都督,只有正九品下,其它没有官品。
辰时二刻,院子里聚集了三十多人,懒懒散散,完全没有了战斗时候的彪悍和英武,甚至甲胄穿的都不齐,要不是听说有犒赏拿,他们都不会鸟这个罗家傻公子。
史大奈、赵灿、梁铮等人也来到院子内,要看罗昭云如何打发这些兵痞子。
“诸位军士兄台,承蒙各位齐心协力,护送昭云一路北上,风尘仆仆,长途跋涉,还与马贼交战,添了伤亡,昭云感激不尽,又很过意不去。为此,私下做主,从庄院的仓禀钱库内提取一些钱币,赠予大伙,算是辛苦酬劳,这不与家父军中赏赐冲突,完全是在下额外感激之情,请诸位军士承纳!”
“给多少啊?”有兵痞子囔囔道。
“肃静!”执旗副队头转身喝斥,但没有多严厉,只是做做样子。
罗昭云丝毫不以为杵,脸色平静道:“每名军士二十吊钱,队头追加十颗银豆子,其余四位军官,加五颗银豆子。”
院子内的不少甲士顿时眼神一亮,脸色都露出惊喜,一吊百钱,二十吊五铢钱,足够一家人三个月的开销了,他们虽是府兵,但是自开皇十年起,隋文帝认为天下已太平,可以让府兵们安心从事农业生产,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不再强调世代军籍,代代为兵,而是推行兵农合一,如此一来,府兵渐渐沦为了民兵性质,战斗力下滑,军士们对战争已经不感兴趣,相反对耕地、赚钱更上心了。
此时府兵甲士们看到钱贯,心中的怨气和不服一扫而空,转而代之的兴奋和贪婪之色。
罗昭云一招手,管家冯尧带着几位奴仆,端着几个铜盘过来,上面放着不少钱袋子,已经划分好了,二十吊一个小布袋,一袋重八斤四两的样子。
队头、执旗副队头、押官等人也都露出满意之色,毕竟他们也获得不少,除了二十吊钱,还有银豆子,额外所得,不要白不要。
在隋朝开皇年间,黄金、白银并不流通,都属于财宝,一两黄金值百吊钱,一两白银值二十吊钱,很多商贾和贵族,嫌钱太重,便找人将白银铸成银豆子,一颗重一钱,值两吊钱,非常方便,再大面值还有纹银饼、纹银条。
虽然朝廷明文不准这种私铸的银豆流通于市,可实际上它已经成为一种变相的货币,市场的潜在规则,尤其在边疆地区,牵扯到与北方胡人部落做生意,金银珠宝反而用得很广泛。
这些甲士轮着上前拿到奖赏后,目光再看往罗家公子的时候,态度明显和善不少,这年头,有奶便是娘,有钱便是爷,拿到了实惠,每个人心中顺畅不少,觉得这小子挺会来事的,不枉这一趟护行了。
“张队头,这里还有一些钱币,是送给那些阵亡的军士家属,算是昭云的一点心意,每家三十吊钱,请代为转交其家属!”
张队头等人听完,神色肃然,虽然都是一些桀骜军痞子,但是对战死的袍泽,都有一种敬怀之情。
“在下代大伙谢过罗家少东家了,既然护送任务已经完成,我等就不在这叨扰了,打算明日就往返,回北平城向罗将军复命交差!”
“可以,如何出发,由你们自个儿决定吧。”罗昭云点头回答。
当这些府兵军士离开主院落后,赵灿、梁铮几名铁卫都有些好奇地盯着罗昭云,通过刚才的一番话,他们都怀疑,这是罗府傻公子吗?十岁的年纪,说话如此得当,安抚人心,一些弱冠年纪的青年,也不能如此从容吧?
史大奈和沐荷,却习以为常了,二人都隐隐知道,罗昭云已经不疯了。
罗昭云转过身来,微微一笑,露出虎牙,人畜无害的样子,含笑道:“赵兄、梁兄,不要这副表情吧,放心,你们保护我一路,而且还要陪我在这生活几年,昭云自然不会亏待诸位,每月十吊钱酬劳,只要保护好庄园和在下的安全即可,如何?”
“十吊钱?每个月?”赵灿、梁铮等人都大吃一惊,这笔钱,可比他们的俸禄高多了。
他们多是府兵出身,只是身体素质好,作战勇武,拳头硬,敢打敢拼,大都做过队头、执旗副头等低级军职,才能被挑选中,当了亲卫。
当将军的亲卫,不论俸禄、待遇、权力等,都要比那些行伍低级军官、普通大头兵等好多了。
即便如此,他们在车骑将军罗艺身边,拿到军资酬劳,也不过每个月两吊钱,当然吃穿全包,会免除他们家里的一切赋税、劳役等,现在从两吊钱变成十吊钱,等若翻了五倍,顿时都兴奋起来。
罗昭云看在眼里,脸色挂着笑容,心中暗忖:糖衣炮弹谁能抵挡得了?只要收买人心,许给的利益足够,不愁他们不尽心办事,竭力效命,不论古今,人都是这样的现实!
若要真正驾驭这些军士,让他们归心,除非哪一天,你高高在上,武功高,有权势,对他们有知遇之恩,能够以仁义感化等等,也是以后的事了,至少现在,年仅十岁的罗昭云,还没有这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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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刺抢之术
两日后,一路护送的府兵甲士离开了这座庄院,开始南下,要回去向车骑将军罗艺复命了。
整个庄园又清净下来,五进五出的大院落,第五进的后院与山坡相连,还有一小片枫叶林。
罗昭云和沐荷完全自由了,开始巡视前后的院落,把正院和厢房都走一遍,长廊曲径,滴水墙瓦,花圃丛立,假山水榭,应有尽有。
二人在管家冯尧的带领下,来到了后花园,这里鹅卵石铺砌成的小路,在一片花圃中拐来拐去,一直通到一座五角小亭,石亭内设有是石桌木凳,亭旁种植着几丛修竹。
前面还有一个水塘,里面种着不少荷花,如今已经凋谢,只剩下一些稀松的粗梗,但整体画面,依然很有意境。
沐荷叽叽喳喳,蹦来跳去,欢喜不得了,又看到后院与山坡相连,红叶层层叠叠,枫树紧紧相挨,如霞如锦,红枫在阳光照射下,交汇出一种更耀眼的光芒,如同一片火焰在燃烧般。
罗昭云和沐荷对这座庄院的景色和位置都很满意,依山傍水,占地很大,天高皇帝远,不愁吃不愁喝,逍遥自在。
“冯管事,离这里最近的城镇是哪里,能否聘请到教书先生?”
“据此二十里,西南方位,有一个怀安镇,那里有集市,也有一些教书的儒生可以聘请,这里都属于怀戎县,县城就在东南方位,少东家来的时候,应该从那个地段经过。”
罗昭云点头,通过这里的地图,结合后世的地理位置,知道此处应该就是后世的张家口附近,只不过在隋唐时期,人烟稀少,还没有从中原迁居过来许多人口,一直到了明清时期,这里才有所发展。
“这样,明日你亲自去一趟,最好请一位地方有名气的大儒过来,花销不成问题,只要有真才实学,能教授我诗书和经典即可,我不能荒废了读书。”
“成,少当家放心,老冯定会办妥。”冯尧回答。
罗昭云点头,虽然他读书时候知识学了不少,但对古代诸子和儒家典籍,毕竟没有认真读多少,要在这个时代生活,就必须把自己当成这个时代的人,趁着年纪小,可以从头学起,他打算认真学习一下古典文化,比如诗经、论语、诸子著作、汉大赋等。
这个时代许多文人,都是从千字文、诗经汉赋学起,经史子集都会接触,文言文功底扎实,哪怕酒宴上,说个酒令,就需要融入诸多古籍知识,比后世的大学生文化知识积累还要精深得多,真的要下苦功去背。
罗昭云虽然不想考状元,但多学一些,掩饰自己,日后肯定有用到的时候,免得半吊子,不伦不类,跟士大夫在一起,张口说话会沦为笑柄。
逛了一个时辰,全部熟悉了,罗昭云回到自己的院子,拿出了一根长枪来,打算开始练习枪术了。
这长枪是以白蜡杆为体,积竹为柲,再密密缠以多层丝麻,层层裹住后耗漆以胶合紧固,最终通体漆成黑色,枪杆刚柔相济,坚韧无比,一般刀斧难伤,可受大力而不折,坚韧比之用钢铁打造的枪杆毫不逊色,而且比较轻便。
罗昭云拿在手中,整支抢加上锋利钢铁枪锋,足有十斤的样子,有些沉甸甸的,但是比起马槊、横刀而言,已经算是轻的了。
他要练习第一步,就是刺枪之术,在地面固定一些木桩子,双手端枪,屏息凝神,一枪刺出,力只使七分,木桩“噗”的一声轻响,枪头刺入几分,立即拔出,然后再刺出。
几十枪后,他的手上已经磨起了小血泡,双臂酸麻。等刺出二百抢后,两手都要缠上布条,否则手掌受不住了,他的臂膀也火辣辣的痛。
但是罗昭云仍然咬牙在忍,这些只是练枪的基本功,如果这点苦都吃不下,日后如何成为人上人?
噗!噗!噗!
罗昭云现在已经没有一步登天,在古代凭现代知识平步青云的想法,而是脚踏实地地练功,苦学,厚积薄发,等几年之后,他才有资本去游历天下,闯荡天涯。
离五百抢,还差一半呢!
罗昭云抬臂有些艰难,但咬牙坚持,汗水已经湿透了衣衫,被秋风一吹,透心地凉。
沐荷在一旁看着他痛苦又坚毅的神色,于心不忍,已经哭了起来,但是怕影响他练功,捂着嘴偷偷哭泣,抹着眼泪。
她劝不动阿郎,就去找来史大奈,希望他能劝说一下,让阿郎能慢慢练,不要这样折磨自己。
但史大奈看到罗昭云的坚持后,反而微微点头,看着少年的目光又发生了变化,由质疑到肯定,觉得这个少年大不简单,能这样狠下心习武,必能有所建树。
刺出五百抢,说出来似乎只是一个数字,但真的一枪一枪去刺,罗昭云才知道有多艰难。
每一枪,都要凝聚气力精神,调动站桩练拳时储存于丹田内的一丝气劲,全身的腰、臂、脊椎等拧成一股力量,以罗家枪特殊的运力法门刺出,消耗的不只是体力,还有精神、气劲等等。
要诀是扎枪要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枪尖,做到枪扎一线,出枪似潜龙出水,收枪如猛虎入洞。
第一天练完之后,双臂都已经红肿不堪,手掌更是血肉模糊了。
史大奈终于看不下去,回房调制了一些药草,给他手臂和掌心涂抹,用于消肿和愈合伤口的效用。
“你的意志坚定,很适合练武,但是穷文富武,光苦练,耗身体也不行,会使体质透支,落下一身疾病。必须用药草每晚浸泡身子,同时服食一些壮骨补身的食物,比如人参、鹿茸、虎骨、牛腱肉等,这样体质才能撑得住,一边消耗,一边进补,把身体锤炼得结结实实,体能才不断突破!”
罗昭云听完史大奈的解释,这才恍然大悟,否则以他这么单薄的身子,坚持几天下去,身体估计直接报废了。
“史大哥,那就麻烦你为昭云调制这些药剂了,需要什么,直接让沐荷吩咐冯管事去买,不惜一切,我要练得一身本领!”
史大奈点点头,说道:“俺所知也不多,好在罗公临行前,交给了俺几个方子,可以为你熬练,锻其躯体。”
罗昭云想不到父亲早有安排,心中多了几分感激,许多事,罗艺已经有了安排,他只要刻苦来练就行了,一心钻研枪术,其它事不用他操心。
接下来的日子,罗昭云坚持不懈,风雨不误,用罗家枪法中最正确的运力法门,身体的部位都跟着活动、锻炼起来,结合每天的站桩、拳脚功夫,气力正在一天比一天凝实,臂力已经翻了两倍了。
同时,他夜间开始了演练罗家枪的第一枪,三十六变化,反复研习,从不懂枪,到一点点入门,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功夫讲究水滴石穿的苦功,这一点,罗昭云铭记在心,每一日都在提升中。
第十八章 猜忌日重
隋军在关外大同城下,与都蓝可汗的鏖战已经结束,隋军大胜,都蓝率军十万众,最后丢盔卸甲,损失惨重,只率领数千骑,逃回了草原,最后被其部将所杀,境内大乱,部众纷纷投归启民可汗。
长安大兴城皇宫内,隋文帝手握情报卷折,边疆战突厥大胜,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隋文帝的脸色严肃,却没有多少欢喜。
因为他收到暗卫探子搜来的情报,矛头都指向了高颎,还有朝中几位忠臣虞世基、薛道衡等人,也纷纷上报高颖有谋反之心,在外拥兵自重,打算与朝中太子里应外合,进行逼宫夺位。
早就对太子杨勇有了戒备、废黜之心的隋文帝,竟然信以为真,没有完全弄清楚,这些人都被已经杨广、杨素等人收买,完全站在晋王一派,煽风点火,恶意中伤,只要拿下权臣高颎,太子一方无疑少去一位支柱大臣,对夺嫡将大有帮助。
隋文帝阴晴不定,脸色铁青,杀气凝重。随着年纪增长,如今他对国事和朝廷党羽、宫廷政治的判断,已经不如年轻时那么正直、明断了,猜忌之心日重,以致沉猜,捕风捉影,对所有大臣,都不放心了。
究其原因,与杨坚得江山大统不正关系最密切,他在北周王室长期受巨大压力,动辄要覆灭家门,后来干脆趁机政变,取而代之,不过篡易之际,时势环境与朝廷复杂的险恶,令他具有不安全感,经常失眠惊醒,对他猜忌性格形成影响极深。
虽然杨坚出身关陇集团,但被北周王室所疑,所以压制性格多疑而犹豫,当时素不悦学,也无嫡系军队的支持,一旦意外执政,能信任之心腹,实在太少,即便推他登基的旧友,他更深知他们的险诈,所以开国之后,对辅佐之功的元谐、刘昉、梁士彦、宇文忻、王谊等文臣武将造文帝猜忌而赐死,可知其翻脸心性。
如今,隋文帝杨坚已近花甲之年,长居宫廷,已经少了登基时的睿智和锐意,整日猜忌门阀贵族和大臣武将们,正在企图颠覆他的杨氏江山。
这时候,杨坚又拿起一份密奏,是一位发配桂州的武将皇甫孝谐,托人递交上来的告发信!
“凉州总管王世积暗开私市,拥兵自重,与突厥、铁勒、高昌等国交往甚密,阴谋欲反,克扣军饷,私匿战马,独立为王,请陛下明鉴,早作核查……”
杨坚脸色更阴沉了,别说谋反乃‘十恶不赦’中的头等大罪,仅仅‘私自交市’一罪按大隋规定就是死罪,绝没有商量的余地,这牵扯国之根本,在开皇律中早有律法规定,如有人从触犯,定斩不饶。
这王世积算是北周旧臣,当初北周末年,杨坚总揽朝政,企图改国号,地方讨伐声不断,其中就有尉迟迥的叛乱,当时王世积跟随大将军韦孝宽,平定尉迟迥有功,拜上大将军。
隋朝建立后,被委任蕲州总管,参加灭陈之役,平定豫章、庐陵、浔阳等郡,积功进柱国,拜荆州总管,还京后累进升为上柱国。后来王世积见文帝猜忌日重,功臣多获罪,于是醉酒自污,欲以消极逃避的态度免祸,倒是始终没倒。
但开皇十八年,他的旧部亲信武将皇甫孝谐犯罪,逃到王世积处,渴求庇护,但王世积拒绝收留他,致使皇甫孝谐被发配桂州,被桂州总管令狐熙管辖,郁郁不得志,穷困潦倒,对王世积怀恨在心,恰在此时,杨素派其弟杨约找到他,要密告王世积,牵扯出高颎等派系的人下水。
皇甫孝谐走投无路,决定孤抛一掷,写密奏拖杨约传书,诬告王世积谋反,这些,隋文帝当然不甚清楚了。
“好大的狗胆!”
杨坚最忌讳的就是谋反和私市等,触动国之根本,杨家的江山利益,所以拍桌暴怒,当即下诏,废除王世积官职和爵位,由大理寺、都官(刑部),负责彻查此事,并搜寻同党,一场朝廷漩涡争斗,骤然发动。
………
夜空中的一弯银钩,洒下无限清辉。
月华如水,清冷柔和,仿佛柔和的轻纱披在庭院一片卷曲着的落叶上。
“嗨!嗨——”
罗昭云手中紧握长枪,展开五虎断魂枪,如箭直刺,枪头划破空气,闪烁着一丝晶亮的银电光芒。
他现在步法、腰力、精气神,都和枪术配合,以独特的运劲法门,抖动长枪,把前三枪近百种招式变化,一气呵成再演练,有虚实,有奇正,变化多端,其进锐,其退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震。
这一个月内,罗昭云每日坚持刺击枪术,从五百击,每隔十天加一百,到现在已经是八百击了。
扎枪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为要法,故有“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的说法。所以扎枪刺击,是枪术之根基,变化之根本,要不断苦练,领悟其中枪术的精义和奥妙。
他白天上午扎枪、练拳脚等基本功,下午跟着一位大儒读书,晚上夜深人静,才练习罗家枪术,免得外泄出去。
睡觉之前,在木桶中浸泡草药液半个时辰,清除疲劳,活血化瘀,愈合伤口,整个身体在一个月内,已经蜕下一层老皮了。
罗昭云这些日子进食也都有了讲究,喝人参汤,吃鹿茸鹿肉,偶然还能喝到虎骨汤、虎血等,都是大补身子,满足他每日高强度的体能消耗,这样一来,就如同大浪淘沙一样,不断锤炼、净化血肉之躯。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
罗昭云的身子,就好像在磨练真金,越来越结实,臂膀、腰盘、后背、大腿都壮实了,胸膛甚至鼓起了一点点肌肉,比以前弱公子的瘦弱身板,强大太多,如同一头小豹子,迅捷有力。
不过,罗昭云如今只是起步,距离罗家枪小成还差得远,更别说炉火纯青了,没有几年的苦功,根本无法圆熟通透,把枪术与自身完全融合在一起,精髓还无法触摸到。
但是他这样风雨不误,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会从雏鹰状态中蜕变,展翅高飞,腾上云霄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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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政斗漩涡
王世积因为部将亲信的告发谋反罪,被隋文帝高度重视,动用了大理寺、都官(刑部)联合纠察审判,由越国公杨素主审,大理正皇甫孝绪、大理丞杨远等参与。
很快,王世积被打入京城大理寺的牢狱,宿卫士抄了王世积在长安城内的府邸,所有族人全部抓起来,女眷也都收押了。
过不数日,案件扩大,有王世积府内的一名司马上奏:“左卫大将军元旻、右卫大将军元胄、左仆射高颎,并与世积交通,受其名马之赠……”
杨素拿着奏章,露出冷笑,早已布下许多虚假证据,使王世积百口难辩,当即入宫求见隋文帝,把案情最新调查上陛下。
杨坚翻过奏折宗卷,脸上透着一股威严,浑身散着杀机,当即下旨:赐罪臣王世积一死,抄家没爵,直系三族皆斩,女眷一律打入教坊乐营,沦为宫妓和官妓,从此皆为奴隶身份。
高颎、元胄、元旻等人牵扯案中,由于许多门阀贵族和大臣站出来担保、劝谏,没有被斩,却被撤掉一切职务,而皇甫孝谐却因检举告发有功,提升为右卫府直阁将军,留守京城。
故此,在开皇十九年深秋,高颎被罢免上柱国、尚书左仆射等官职,以齐国公归家闲居。
可没过多久,齐国公府的国令被宇文述派人收买,上言告发高颖“阴事”,称高颎之子高表仁以司马懿的故事劝父忍耐,文帝闻言后大怒,下令将高颎除名为民,不再录用。
………
长安城内,太子居住的东宫,在紫微城东侧,东城和外郭屏障,守卫的极为严密。
东宫承晖殿,玉阶金壁,黄瓦朱檐,殿内富丽堂皇,殿角的白铜仙鹤袅袅地吐着兽香,满室暧流涌动,温暖如春。
殿室内,太子杨勇,和一些辅佐之臣,正跪坐软蒲上,坐而论道,商议当前政局形势。
虽然边疆一带和武将家里多用了胡凳胡椅,但是朝廷大员和贵族家里,依旧沿续汉人风格,讲究周礼旧制,这是一种心理,比如他们认为胡服适用,但是格调上,依旧不是能与汉服相提并论的,重要场合,穿汉服才算是正装一样。
杨勇今日已经三十四岁,比杨广年长三载,一身蟒袍玉带,相貌英俊,气质雍容,性格宽仁和厚,率意任情,不善矫饰,也正因此,才会在与晋王争权中,逐渐失利,从绝对优势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殿内聚集了十几人,都是他的心腹,有太子左庶子唐令则,右庶子刘行本,太子家令邹文腾,太子左卫率司马夏侯福,太子洗马李纲,长安豪侠刘居士,高颖之子高表仁,名将韦孝宽之孙韦圆照,前吏部侍郎萧子宝,前玉玺下士何竦等东宫属官,以及姚察、魏澹、刘臻等一些文人谋士。
“表仁,说说令尊近况如何?”
高表仁是高颎嫡长子,参与政事很多,他娶了杨勇的女儿,大宁公主,按辈分是杨勇的女婿,同时,杨勇还娶了高颎之女高良娣,按这个辈分,他又是杨勇的小舅子,亲上加亲,所以利益拧在一起。
“回太子殿下,家父已经被剥夺爵位,贬为平民,亲信将领王景将军被赐死,只要当今陛下在位,估计很难重新启用了,不过父亲大人毕竟当政二十载,提携门生无数,恩荫不少地方望族子弟,人脉仍在,只是无法站出来当领头人了,请殿下及时调整部署,向陛下、皇后澄清冤名,重获信任,否则,晋王那边要占据大势了。”
太子杨勇皱起眉头,脸色发沉,他性格耿直,忠厚温和,不喜伪装矫作,爱就是爱,恨就是恨,爱恨分明,不像晋王杨广那样,喜欢作秀,顺着当今陛下、独孤皇后的心思,伪装作态,他心有抵触,看着恶心。
其实,他也明白,隋文帝和独孤皇后对他猜忌很大,已经很反感他,对他有了歧见,而杨勇性子直一些,脾气倔强,我行我素,由于他在开皇元年就被册封为太子,二十年过来,早就养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习惯,以为自己就是日后的九五之尊,性格更加执拗清傲一些,现在再让他低下身子向父皇母后委曲求全,杨勇觉得自己做不出来,因为骨子的性格,二十年已经养成了,很难改变。
此外,独孤皇后生下杨勇的时候,只有二十岁出头,非常年轻,对孩子没有那么深母性关怀。他属于嫡长子,接着又先后生下杨广、杨俊、杨秀、杨凉等儿子,在一个家庭内,往往最不得意的就是大儿子,最宠爱的就是小儿子,更何况帝王之家,骨肉亲情最薄弱的地方。
许多皇子、皇女一出生,周围就被宫娥、奶娘、内侍们伺候、抚养,跟亲生父母接触的时间太短,也得不到像民间百姓家庭那样父母呵护,亲手哺育养大,所以彼此之间的感觉,难做到兄友弟恭。
这些年,因太子的利益集团跟皇帝、皇后的利益时常冲突,彼此误会越来越多,已经不是解释几句就能化解的。
杨勇摇头一叹,神色恢复不少,说道:“父皇和母后,被晋王蛊惑,受其表现所欺瞒,已经对我提防似贼,如临大敌,解释已经没用了。”
唐令则一身儒衫,脸庞方正,浓眉如墨,焦虑说道:“目前晋王那边,有杨素代表的部分杨阀,宇文述代表的部分宇文阀,以及独孤阀、裴阀的支持,关中八大门阀,已占了一半!我们这边,只剩下元阀还在支持太子,其余李阀、长孙阀、窦阀都中立在外,躲避太子和晋王的招揽,有意避嫌。”
李纲心直口快,直接插话道:“是啊,眼下因凉州总管王世积一案,陛下趁机小题大做,捕风捉影,把高丞相,元胄、元旻两位大将军撤职,目前掌握官掖禁御的左右卫府兵权已失,我们缺少了军方有力支持,在长安城,形势已经大为不妙。”
“除八大门阀之外,还有哪些势力坚定不移支持本王?”杨勇询问。
邹文腾答道:“回太子殿下,其余关陇门阀,还有地方望郡的豪族,以韦世康为代表京兆韦氏、以于翼为代表的于氏,以苏威为代表的苏氏,以柳敏为代表的河东柳氏,他们门阀的影响力,在朝堂上不如那八大老牌门阀。”
杨勇叹息一声,他心中也明白,八大门阀,势力极大,以李阀最壮,杨阀次之,其余六阀差不多,都是在西魏、北周时期,就有祖上担任八国柱、宰相等忠臣,一连数代,开枝散叶,家族直系、旁系在隋朝内担任官职者,达数十上百人,影响力非常大。
即便高颎在隋朝担任二十年仆射宰相,权力很大,但高家都无法挤进八大门阀行列,那已经不是一个人的成就和努力,而是祖祖辈辈数代的积累。
“太子殿下,如今形势不利我等,既然无路可退,不若铤而走险,我们东宫十率宿卫,忠心者至少有三千侍卫,加上刘某暗中培养的武士、豪侠、部曲、食客等,也有上千人,不论逼宫,还是刺杀,袭击晋王府,杀入宫廷,都够用了,强过这样坐以待毙。”刘居士武功出众,相貌威猛,极有煞气,一双鹰眼凌厉如刀,显示出他杀伐果断,是个厉害至极的角色。
他的话一出,殿内十多位辅臣、门客全都脸色大变,这可是大逆不道之语,已经不是争权,更像是谋反,一旦走露风声,他们这群人可都要被斩杀,祸及家族满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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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矛盾激化
太子杨勇目光盯着刘居士,露出犹豫难决的样子,最后摇头道:“还不到鱼死网破的时候,那样做,会提前暴露我们的实力,成功率不大,反而把我们自己都搭陷进去,宫变,必须等到最后忍不可忍的时候,才能冒险一搏,过早发动,难收成效。”
众人听到杨勇的话后,都不禁松了一口气,手心和额角都是冷汗,皆在官场打混十载之上,不敢表现出来这种紧张表情来,强做着镇定。
谋反的罪可就太大了,尤其是在当今陛下杨坚统治下,只要有风儿传入宫里,不论真假,天子一怒,肯定要被查处,轻则罢官,重则满门抄斩。
这些人都是太子杨勇的心腹,始终坚定地站在杨勇这边,因为利益和前途早就捆绑在一起,退出去,也难逃杨广派系的打压,出卖太子,只怕会更快遭殃,他们想要从龙之功,就必须辅助太子顺利过渡,登基为皇。
但是,辅助太子与晋王争斗,这不是什么秘密,即便隋文帝得知,也只是调离、削弱东宫力量而已,不会动杀手,可一旦传出逼宫、谋乱的罪名,绝对杀无赦。
所以这些人刚才听到刘居士的狠话,都有些紧张,那样的危险太大了,等若把自身性命、家族兴衰都押进去。
远的不说,身为隋初四贵之一的虞庆则,立国之初担任内史兼礼部尚书,后来任右仆射,屡历十二卫大将军,伐突厥、平陈都有大功,出将入相,很有才能,不过在开皇十七年,因为被进谗被文帝疏远,逼他去岭南平叛。
平乱得胜后,虞庆则视察岭南山川,只随口说了一句:“此城险固,加以足粮,若守得其人,功不可拔”之语,被与他爱妾通奸的妇弟诬告谋反,竟然被文帝赐死了,可知文帝的猜忌之心,不论是谁,触之必死。
“如果太子殿下亲自负荆请罪,入宫向陛下解释一切,难道一点挽回的希望都没有吗?毕竟废立太子之事,有违古代礼制,于周礼不和,不是顺天之道,即便是陛下,也不能如此随意更改国之根基!”李纲苦口婆心地劝慰。
太子右庶子刘行本忿忿不平道:“就是啊,晋王就是一个奸诈小人,擅于掩饰自己,穿衣故作俭朴,装着不喜歌舞和乐器,只知治国、领兵与读书的样子,还不好女色,纳妾不过二人,只与萧妃恩爱等等假象,只不过狼子野心,企图染指社稷之位!”
刘居士也说道:“刘某曾派出武功高手潜伏在晋王府后院,曾发现晋王杨广在后花园的一处假山处,修有机关暗道,里面地宫藏有不少江南美人,供其淫乐,甚至发现有刚出生的婴儿被拿出来溺死,这晋王杨广,不是什么好东西,虚假狡诈。”
夏侯福提议道:“太子殿下,不如我们向陛下和独孤后密奏,把杨广背后享乐的一面抖出来,这样把他伪装的君子形象诋毁掉,对我们会很利。”
太子杨勇低头沉思片刻,缓缓摇头道:“没这么简单,小王那二弟,绝非善类,有枭雄之姿,吞山河之志,下手心黑狠辣,即便我们密奏告发,让陛下和母后知晓,晋王的眼线就会立即回报,到时候,晋王必然迅速下手,不是将人挪移,就是杀掉,根本留不下证据,这样一来,状告不成,更容易被人抓住机会反击,何况,母后对我成见极大,对晋王偏爱,未必听得进去。”
刘居士冷幽幽地道:“不如,我让一些长安城内的小帮派,暗中把这个消息散播出去,这样也能诋毁一下晋王的形象,街头百姓对这种豪门大院的私密事最热衷了,私下议论开,也能损他一下。”
“也好,这件事,就由刘千备去办了。”杨勇首肯了。
刘居士今年三十多岁,一身英武豪侠气,父亲乃上柱国彭公刘昶,自幼他被父送往深山寻高人习武,练就一身高强武艺,拳脚、剑术、轻功都很精通,负气仗义,浑身是胆。
成年后回到长安城,为人豪爽,散金聚友,交下不少绿林好汉和游侠剑客,数年前,担任太子千牛备身,这是一个掌管皇太子宿卫的七品官,暗中得到太子钱财资助,更是控制了长安城一些地头帮派,还招募了不少亡命之徒,组成一批死士。
刘居士不遵守朝廷法度,曾数次犯罪,文帝由于刘昶的缘故,每次都宽宥了他。于是刘居士有恃无恐,加上太子幕后撑腰,越加骄横放纵,猎取公卿大臣子弟中魁梧健壮者,掳到自己家里,把车轮套到他脖子上,然后用棍棒一通乱打,差不多快被打死还能不屈服求饶的人,就称为壮士,与他相交为友,算是长安城一霸!
“太子殿下,难道我们就没有扳倒晋王的办法吗?是否跟独孤后厚此薄彼有关,影响了陛下的决断?是否能争取一下皇后的支持,扭转她的态度呢?”萧子宝不解地询问。
太子杨勇面露苦涩笑容,世人皆相传,因为陛下和独孤后不喜太子爱奢华、喜声色、铺张浪费、美妾众多等秉性,才会逐渐疏远,甚至要把江山社稷的继承权,转交给嫡次子,这只是肤浅的看法,更多是以讹传讹。
其实杨勇心知肚明,他跟父皇杨坚之间的矛盾,早就种下了,而且不容调和。
在隋立之初,杨坚有意强化太子的地位,到开皇五年,太子杨勇不但能参与军国大政,而且朝廷重臣又多在东宫兼职,太子东宫俨然成为第二权力中心,那年冬至太子集朝臣齐贺东宫,引起杨坚不满,显示了父子的矛盾。
实际上正是因为杨勇的做法对杨坚权威构成了一定挑战,皇权**时代,维护皇权的前提是只能有一个领导核心,一旦出现两个核心,就会出现权斗,即使是父子、兄弟关系也难免。
虽然杨勇当时未必有取代父亲的意思,但却容易被朝中不满势力利用,当时许多北周的旧阀贵族,对杨坚当权不满,还有一些人虽然拥护杨坚改朝换代,却没有得到相应的爵位,都怀恨在心。
故此,王谊、元谐、梁士彦、刘昉、宇文忻、卢贲,以及诸多北周皇室后裔暗中组成了‘反坚’联盟,企图架空隋文帝,有意无意地将太子拉入了反对杨坚的阵营,以致营造了试图政变的氛围。开皇六年三月,洛阳人高德居然上书请文帝退位,传位给太子。
这一下可惹火了杨坚,他坐上九五之尊的宝座只有五六年,刚平定尉迟迥、司马消难、王谦等叛乱,没有把皇位坐稳,也未尝到当皇帝的真正滋味,如何肯让权?于是先除掉王谊,想杀一儆百,但没有达到效果,反而促使反对阵营试图联结。
当时的杨勇已经被动卷入到反对派谋划的政变之中,杨坚为了稳住大局,使杨勇与其他反对力量切割,派杨勇出镇洛阳,调杨广则迅速返京,不久荣任雍州牧,步入中枢,从此杨勇和杨广,一降一升,出现两位皇子朝中对峙的局面,这背后,有着重大的政治原因。
第二十一章 夺嫡谋事
长安大兴城,恢弘开阔,磅礴雄伟,如果能站在高空上往下俯视,就能看到如棋盘般严整、气势恢宏壮观的宫城、皇城和里坊,皇城外郭一百零八坊,整齐排列,规规矩矩,这是大隋王城的时代特点。
晋王府,坐落于开化坊东隅,整座府邸坐北朝南,与府内主体建筑的朝向一致,高大的门楣、粗大的门柱,叠置的斗拱、巍峨的玉狮子,都显示着晋王府的豪华和气派,代表着府主人的身份和地位。
晋王杨广开府建牙,平时要在府邸与一些晋王府属官办公,所以前面几进的房子,都有办公的殿宇,自第四进起,往后的宅院,才是杨广府邸家眷和奴仆居所。
当初建府的时候,隋文帝亲自钦点,还动用了大隋建筑大师宇文恺之手,设计了府邸的布局,前半部富丽堂皇的府院,后半部为幽深秀丽的园林景致,整座府邸就占了开化坊一半面积,剩下一半,是一座大荐福寺。
晋王府邸大院,庄重肃穆,尚朴去华,明廊通脊,气宇轩昂,楼阁林立,府后的萃锦园则衔水环山,古树参天,曲廊亭榭,柳阴四合,富丽天然。
杨广这几年为了掩饰自己朴实的一面,让仆从们把一些金碧灿烂的砖瓦和镶嵌玉珠都去掉,换成质朴的青砖灰瓦,花圃也都拔掉,任其杂草横生,尽显府主低调朴素的一面。
此时,杨广的西书房外守卫森严,等闲之人不可靠近,平日里,能被请入这里议事者,都是杨广的心腹和亲信旧部。
这间西书房,俨然成为晋王府最机密的地方之一,是正式决定全面发起夺嫡之争后的密议之所。
书房古朴典雅,没有过多的奢侈装饰,雪白的四周墙壁上挂着笔墨恣肆的写意山水、书法字幅和山河地图,两侧书架上放着一些古玩器具,还有一些文史典籍。
房间主位置处,杨广正襟盘膝而坐,身前一张曲足卷耳低几案,上面摆放着一些密奏和书信等,都是机密文件。
他整个人面如冠玉,唇红齿白,非常的俊秀英伟,身穿玄黑色的丝质圆领深衣,没有佩戴琳琅金银玉器,暗而沉的衣料颜色和朴素的妆饰,却透着一种肃穆与庄重,大方得体,心如潭水,古井不波。
这杨广只有三十一岁,正是壮年,精力旺盛,文武全才,十三岁的时候被封为武卫大将军,十八岁任淮南道行台尚书令,二十岁的杨广出任行军元帅,统领五十万大军攻打南陈,灭陈后,镇守江南,查封府库,秋毫无犯,当地百姓都赞他鲜明。这些年,屡次带兵平乱、打突厥,能力突出,所以才会不断野心膨胀,企图掌控社稷神器,一跃化龙,夺嫡成为九五之尊。
他背后有一扇巨大的字屏,上面龙飞凤舞,书写着一行行墨迹淋漓的大字: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这是汉末三国时期曹魏政权的奠基人曹操所作一首《短歌行》,当时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征讨四方,对内消灭二袁、吕布、刘表、马超、韩遂等割据势力,对外降服南匈奴、乌桓、鲜卑等,统一了中国北方
曹操精兵法,善诗歌,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黎民之苦,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散文亦清峻整洁,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杨广对曹操很是钦佩,不论其治国、统军、作诗方面,都有大建树。
书房内,除杨广外,聚集了他最信得过的几个心腹,一起谋事。
越国公杨素、晋王府掾张衡,参军段达,督军事于仲文,内史侍郎薛道衡、大理丞杨远,右卫大将军杨雄,右武卫将军独孤楷,吏部侍郎裴炬、光禄寺少卿虞世基等人,此外,还有两位刚刚回京叙职的寿州刺史宇文述和洪州总管郭衍,毕竟要进入严冬,地方总管会轮番回京向陛下汇报工作,趁机来晋王府议事。
“诸位,目前我们扳倒了高颖,拉下了元旻、元胄两位将军,都若去掉了太子一方的文武顶梁柱,我方优势大增,下一步,诸位觉得当如何图之?”杨广询问。
众人全都看向杨素,毕竟这里面,以他的身份地位最高,他不发话,这些人都不好自作聪明,率先提出来,地位尊卑有序,毋相僭越。
杨素已年过五旬,身材挺拔硬朗,浓眉如剑,胡须如钩,举止雍容,贵不可言,眼神偶尔睥睨之间,隐约有一种高高在上的威严气度攸然闪现,在目前的大隋朝堂,杨公权势,绝对算得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尤其是高颖一倒台,能跟他较劲的重量级权臣,已经不复存在了,他在朝堂之上的影响力,更增强了。
当杨素目光一扫众人,带着一种高深莫测的气质,但转向杨广时,却立刻满面春风,笑意盎然,毕竟他的权势再大,始终是臣,而晋王杨广,则有可能为君,所以威严和高傲,也是分人、分场合的。
杨素从容说道:“晋王殿下,某以为,皇太子失爱已久,其德不闻于天下。而殿下仁孝著称,才能盖世,数经将领,深有大功。主上之与内宫,咸所钟爱,四海之望,实归于晋王。从关中门阀的站队可以观之,李阀、长孙阀、窦阀都不看好太子,甚至许多关陇贵族都在慎言避祸,这说明,晋王大势已成,只差最后的迎头一击,把太子一方打入深渊,废立之事,便十拿九稳了。”
杨广点了点头,现在的他,还是能够听进属下的谋策和建议的,毕竟夺嫡处在关键时期,他暂无必胜把握,还有依仗这些心腹,所以虚若怀谷,听完杨素之言后,转而又看向宇文述。
若说那位朝臣在杨广心中最可信之人,那宇文述必然是首选。
这宇文述本姓破野头,鲜卑人氏,祖先因在宇文贵族中为奴,赐宇文姓,并非真正宇文皇室一脉,也正因如此,杨坚登基立隋后,对宇文阀大开杀戒,才没有殃及到宇文述一家,北周皇室势力大损,才凸显出宇文述来,否则,单论尊贵,他无法代表关陇宇文阀。
不过,宇文述也是文武全才的能臣,北周末年,他以军功拜上柱国,封为褒国公,隋朝开皇初年,拜右卫大将军,平陈之役,任行军总管,与杨广深交,被其拉拢附己,奏为寿州刺史,驻守地方,以暗地里结交江南豪族,朝中贵臣,并秘密训练兵马死士,为杨广夺嫡储存力量。
杨广第二个就询问他,可见对宇文述的器重,后者神色一凛,认真说道:“杨公所言,切中要害,太子失德,无功,遭猜忌,气数将尽,而殿下不论德才,均堪为社稷大才,当实至名归!”
“然废立者,国家之大事,处人父子骨肉之间,诚非易谋也!如今,我方当务之急,还是要趁热打铁,继续剪除东宫的羽翼,眼下朝中重臣高颖、元胄等人已经革职,我们可趁机推荐一些人手,抢占中枢,把三省六部的主控权更多地掌握在手,人事任免占据主动,此外,东宫的宿卫军事,也要尽量削弱,重金收买一些宿卫将军,一旦有冲突,可以抽身事外,或者倒戈,相助我等,如此一来,太子变成了无爪老虎,也就伤不得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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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隋朝的里坊制,称里不称坊,到了唐朝才称坊,但毕竟隋朝太短,大家都适应了坊,这里为了阅读方便,也写成了‘某某坊’,也不是‘某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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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野心勃勃
杨素、宇文述都是老奸巨猾之辈,发言时均是先贬斥太子,夸赞晋王一番,然后出谋划策,果然,杨广听完,神色有些兴奋,虽然他城府很深,懂得喜怒不变,仍在憋住表情,但嘴角、眼神中,难免会流露出一些,给人红光润脸,意气奋发的感觉。
室内的张衡、段达、于仲文、薛道衡等人眉毛跳了跳,心中暗自赞叹:看人家这马屁拍的,跟谏策合二为一,相得益彰,顺其自然,不着痕迹,太过高明了,难怪深得晋王心思,在朝中又稳坐高位。
张衡这时道:“杨公、宇文公所言,句句珠玑,让我等精神一振,有了更多想法,太子失势,如果能继续扩散一些毁之形象言论,让里坊街头巷尾都在议论太子的是非和过失,大臣和贵族门阀很快就能传入,太子失了人心,对晋王夺嫡大有帮助。”
“此法可行,就交给张府掾去办了。”杨广点头同意了。
在隋朝称呼官员,或者官员之间,往往都直接称‘姓加官职’,有些身份的高官,或者年长官员,会称为‘某某公’,如果普通官员之间不知道对方的官职或姓氏,年轻一点的都称呼为“阿郎”或“郎君”,年长也称公。
“某知晓了,定当办妥。”张衡拱手接下这项任务。
晋王府督军事于仲文开口道:“晋王殿下,东宫有十率宫卫,当尽快劝陛下调离兵权,以防太子拼死一搏,进行宫变。”
杨广点着头,嘴角溢出一丝笑容道:“我那皇兄,敦厚耿直,性子倔拗,胆识和魄力还做不到。除非到了山穷水尽,全家性命之危时候,才敢置死地而后生,所以此时断不肯冒险,只会白白错失了良机!”
“太子麾下有刘居士,此人武功极高,胆识过人,在长安大兴城内,私下经营不少酒楼,吸取不少豪侠、剑客,还有亡命之徒,不得不防。”大理丞杨远说道。
杨广对着刘居士,也有些头疼,侠以武犯禁,此人武功高绝,背后有太子和一些关陇门阀支撑,控制了大兴城不少地下帮会,龙蛇混杂,消息灵通,藏匿不少厉害剑手,哪怕他身为晋王,没有十足借口,也无法直接对刘居士下手。
“独孤将军,就麻烦你通知舍弟,出动一些武侯府的卫士盯紧这批人,别让他们兴风作浪,坏本王好事!”
“某明白了。”
右武卫将军独孤楷点头,他的胞弟独孤锋是左武侯府的将军,十二卫府的武侯府,负责警卫任务,昼夜巡察以执捕犯法者,相当于后世的特警和武警,平日里要巡逻京城,逮捕罪犯,武侯卫都有些武艺在身,不是普通宿卫能比。
诸人又议论一番,最后杨素微笑道:“晋王殿下莫心急,夺嫡大势已成,扳倒太子,只差致命一击了,当今陛下最忌谋反,乱之国本,只要在这方面做文章,找机会,就能一击功成。”
众人听闻,眼神一亮,都觉得大有道理,心忖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杨广心领神会,含笑不语,其实杨广是一个十分高傲的人,他自幼刻苦学文习武,少年时,隋文帝安排到晋王府有一文一武辅佐他,文的是项城郡公王韶,武的是齐安郡公李彻,二人对他影响颇大,尤其是王韶,博学多才,使杨广自幼文采出众,逐渐成为人中龙凤。
他就是这样一个允文允武的人杰,站的平台高了,视野开阔,自然不甘心永远居于人下,何况杨广夺嫡,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因为他少年得志,从二十岁开府建牙,被父皇有意扶持起来,与太子势力搞平衡,借此调和关陇门阀,实行的是古之君王的‘二柄’平衡之术。
杨广也很争气,南伐陈、北征突厥,平定地方叛乱,治理地方都可圈可点,这样人脉和威望已经积攒起来,已经对太子构成了威胁。即便他不夺嫡,韬光养晦,等太子顺利登基之后,也绝不会饶了他,同样死路一条。
所以,早已看透局势的杨广,为了安身立命,必须要站出来夺嫡,他已经被幕后的一些门阀和自己的势力团体绑在战车上,退不了步,否则就是死路一条,就好像一旦他登基,同样不会放过太子杨勇,甚至其它皇弟,他也要诛杀或囚禁,才会感觉到安全一样。
这样的思想,主要是时代的特征,南北朝时期开始,国家动荡,朝廷更迭太快,东魏西魏,北周北齐,或南面宋齐梁陈,兄弟之间骨头相残,宫变夺权太多,所以皇子之间,都没有安全感,杨广既然已经冒头,就无法再缩回去,唯有硬着头皮去夺九五之尊位,一旦成功,不但性命保住,还能把持江山,做一些大业,名垂千古!
杨广是个很有主见的人,随着经历丰富起来,阅历和才能提升,心中已经瞧不起太子杨勇了,觉得他不是干大事的人,没有什么头脑和手段,否则也不会沦落到被废的边缘,快被挤出朝堂的权力中心了。
当然,晋王杨广也很清楚,自己受父皇器重,绝不是因为自己俭朴、不近女色这些原因,这些只是作秀给世人百姓和朝官看的,堵住世人悠悠之口,从一些生活中显而易见的方面,积累好名声,压倒过杨勇,让隋文帝多出一些借口来扶植他,疏远太子。
也许独孤后没有察觉,也许心照不宣,这些杨广并不清楚。但是他很确定一点,父皇要废太子,对他如此提携,最重要原因是太子杨勇没有能力和魄力,摆脱旧阀的控制,甚至连压制旧阀心思和见解都没有,被一些反对势力当成枪使,却没有及时察觉,至今都无法摆脱那种依赖关系,让隋文帝大失所望。
隋文帝担心杨勇一旦登基,由于性格敦厚,耿直倔强,无法驾驭那些关陇旧阀,会被八大门阀以及高颖等外戚重臣、北周遗老们夺权,因为这种篡国之事,百年之中,发生太多了,猜忌日重的文帝更是不得不防。
而杨广在隋文帝面前对答这种问题时,提出来日后迁都洛阳,脱离关陇旧阀势力范围,迁走这里豪门,让他们如无根之水没有了地利优势,同时对河东、山东中原之地进行有效监督。其次开运河,疏通南北,加快南北融合,让北方士族与南方侨族能够合一,实现真正隋朝大兴。然后推广科举,选拔寒士,动摇门阀控制升官等弊端……
隋文帝这几年反复比较太子和晋王,最后觉得,把皇位传给杨广,更能保住大隋的江山,开创更强的伟业,让杨氏皇统,能够一直延续下去,就像周、汉一般,可以传承几百年。
任谁也想不到,后来的历史跟杨坚父子开了大玩笑,二世就亡了,没有实现长治久安,数百年的皇图,此乃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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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日就一更了,存稿中因为资料有偏差正在修改,担心出错,所以今天只更一章了,下周继续双更,请大家多支持!
【本书历史人物,会尽可能按照史料的性格来写,虽然情节是全新的,但历史人物的原貌会严谨去对待,不会为了突出主角的能力,就过度削弱古人的智商!其实古人很聪明,要不然,也不会出了那么多经典著作,而科学发达的今天,我们在文学、诗词、哲学、史学等方面又有多少名作呢?除物理化学科技这些在发展外,文化和精神层面,也就是人本位都是在啃旧而已,甚至在倒退,一旦脱离了网络和手机,现代人提笔都忘字了,更别说精深有哲理的思想了。】
第二十三章 年关
寒冬腊月,北风呼啸,鹅毛大雪纷纷扬扬,漫天飞舞,从天而降。
庄外的世界,白雪皑皑,银装素裹,罗昭云府邸内的家丁在开始清扫积雪,防止越来越厚,压塌房舍。
主庭院内,罗昭云穿着单薄的胡服衣衫,在坚持练枪,三个月过去了,他每天已经刺出了一千枪,以均匀的气力和劲道来刺木桩,角度、速度、力道掌控等都自如许多。
罗家的十三枪招,上百式的变化,他也能从头演练到尾,一气呵成下来,但是,还不能信手捏来,一旦中断,就不连贯了,无法达到变化自如,这是火候还远远不够的表现。
而且罗昭云发现,即便自己罗家枪已经全部能施展了,但也没有什么威力,跟父亲罗艺打出的罗家枪,在神韵上,有着巨大差异。
罗昭云询问了史大奈,后者笑着告诉他,那是因为他的力量不够,基本功太薄弱了,现在他积累的那一丝丝热量气劲,只不过是最基本的内息,当把劲道融入攻击拳法和兵器之上,才是攻击之劲,那是外力和内劲的结合。
如果把那股劲练透,扭来扭去,身体上各个部位的关节,肌肉的劲都似乎拧成了一股,全身上下有一种通透的感觉,甚至会发出一串脆响,也被成为响劲、明劲,这才算习武之人登堂入室而已,真正入门。
罗昭云点点头,认真受教,白天都会抽出整个上午的时间来练武、练枪、练劲,婢女沐荷向史大奈学习了一套适合女子的拳脚功夫,作息很快与罗昭云一样了,每天早起练功,下午一起读书。
到了夜晚,罗昭云秘密练洛家枪术,沐荷则练一套防身的剑术,每当她想要松懈的时候,看到比她还小三岁的阿郎那样拼命,她也咬牙坚持。
一晃到了年关,冯大管家带着一群家仆开始扫尘,打扫院子,清洗各种器具,由于府邸多了少东家,还有几位军爷,不论是做饭、伺候杂工等方面都多了,仆人不足,所以又买签了两名年轻婢子,还有五个家丁,人手充实不少。
这些奴仆、家丁,扫屋子,清暗沟,备年货,鸡鸭鱼肉、油酱作料、葛布丝绸等,各院落的门上,都开始粘贴红纸黄字的春联和门神、福字。
当然,隋朝时期,春联还是叫做桃符,起源于周代,悬挂在大门两旁的长方形桃木板,后来经过魏晋南北朝的发展,造纸术的应用,桃木符已经换成了纸贴,写着对子。
门神当然也不是秦琼、尉迟恭,这两人当下也只比罗昭云大个几岁而已,自汉代起,门神一个叫神荼,一个叫郁垒,传说中掌管鬼神出入的,当然,也有的地方粘贴重瞳大公鸡来驱邪镇宅,直到宋代,才是两个真人样貌的威武猛士,但是没有名字,到了元代,门神才被确定为左秦琼,右尉迟恭。
罗昭云看着贴纸上的门神,想到了秦琼,他现在确信,自己跟秦琼绝没有表亲关系,不是什么表兄弟,罗府也没有秦夫人,那都是演义杜撰的,根据后世1995年济南古墓出土了秦琼父亲的墓志铭,让后世学者终于弄清楚了他的家谱和身世。
那秦琼的父亲不是什么北齐大将秦彝,而是叫做秦爱,在北齐广宁卫府任过录事参军,隋末时候,秦爱带家人归隐故里齐州历城县,直到大业十年才去世,所以秦琼也不是什么演义上‘父亲早丧,孝母赛专诸’之类民间杂说。
很快,到了除夕一天,冯尧管事带家丁出门,去宴请方圆十里内几个村落的佃户、长工,因为庄院外围的一些田产,需要这些佃农来耕种,然后按时交租,尽心尽力去耕田,有了好收成,庄院才能获得更多利润。
自汉朝以后,以世族地主为主的庄院经济发展起来,东汉末年,经常会出现一些豪族,建立坞堡,率领部曲、私兵数百人,投奔某个诸侯的描写。到东晋时期,门阀政治达到顶峰,地方富豪强族林立,自成堡垒,不交赋税,不服劳役租调。
到了北魏时候,地方形成了宗主、坞主,拥有众多的宗族、部曲,修有坞壁,缮制甲兵,成为大大小小封建地主武装首领,其依附的农民往往有数百家、上千家,甚至万户,为其私家人口,北魏朝廷为了加强对地方控制,所以推行变革,但效果甚微,最后州、郡、县长官,不得不依靠这些坞主辅助治理地方,形成了“宗主督护”的制度。
直到了大隋立国,隋文帝统一中原,使南北合一,政令出于朝廷,对地方控制力加强,再加上地方豪族已经衰落,所以朝廷推行大貌检索等措施,颁布一系列措施,废除了地方宗主、豪强,拆坞堡,核实了人口,全国达到四千多万人口归于朝廷户籍,赋税增加,国力迅速强大,终于实现了开皇之治。
在大隋律令中对官员和世族占田有规定,比如九品官或下级世族,只能拥有良田十倾,不可以再多,官位越高,爵位越大,所占田亩才能增加。
如此一来,隋朝的佃户与庄院户主的关系就发生了巨大改变,以前佃客的户籍都附注在庄园主户籍的下面,官府不再向佃农征派赋税,另一方面,佃客受庄园主的‘荫庇’,不得不被迫给庄园主耕田、纳租和服务各种劳役,形成了给客制度中的“客皆注家籍”的规定,世世代代无法摆脱低贱身份,许多还沦为了庄园主的奴隶。
而当下隋朝颁布《开皇律》,其中就规定了佃客都属于隋朝平民,脱离了与庄园主、豪族的依附关系,除非自己主动签下卖身契约,甘愿到贵族府内充当奴婢,否则,不得强求改变农民的身份,此时的佃农与庄园主,成了一种田地租赁关系,自由多了许多。
庄园主为了保证收成,逢年过节会宴请佃户、长工吃酒,向他们赠些年货,这渐渐成为隋朝豪绅地主的惯例了。
毕竟佃田种地,东家和庄园主不可能自己亲自去监督,这些长工头儿、佃户头儿带着手下,把一些干活的民户管理井井有序,踏实种地,旱涝保收,因此,很受庄园主的青睐,自然有些额外赏赐。
像许多电影里上演的恶霸地主很少,多是小说艺术加工,因为臭名在外的乡绅地主,没过几年就会衰败了。
因此许多乡绅在地方都有些名望,比如出钱修路、修堤坝、盖城隍庙、山神庙等等,遇到灾荒之年,施粥救济的也不在少数。
除夕这天,庄园内大摆筵席,至少有五六桌,罗昭云、史大奈、沐荷、内院冯管事、掌管厨房薛管事、新提拔的外院牟管事等聚在一桌,赵灿、梁铮等十卫一桌,请来的佃户头儿、长工头们两桌,家丁、仆人三桌,算是热闹一回。
按当时中原规矩,家奴们不能跟东家同时吃饭的,但一来这里是边疆之地,胡汉混杂,中原习俗传播的少;二来今天是除夕节日,一年只此一天,罗昭云还是个少年,灵魂又是穿越而来,所以不忍那样苛待家奴,就算优待家丁们一天,一齐开宴席了。
第二十四章 守岁
除夕晚,繁星浩瀚,朦胧的星光洒在地上的白雪,折射出一面水银般的光芒。
庄院内的侍卫和家丁奴仆都没有睡,在守岁,度过除夕夜,辞旧岁迎接春节。
罗昭云和沐荷都很兴奋地离开屋子,到院子里弄了一个火堆,一边烤火看星,一边等着最后的跨年岁的时刻。
下午喝了一些米酒,二人脸颊还有些红润,被火堆的火一烤,更显得脸色红彤彤的光泽闪烁。
沐荷穿的上襦下裙都是碧水绿色,一件狭窄短小的棉袄夹衣,裙绣石榴花,足蹬一双小靴,皆剪裁精巧合体,显得纤腰细细,娇小美丽的胸脯也显得凸鼓了些,这使得少女原本秀丽清纯的容貌中凭添了些许柔媚。
经过这数个月的习武识字,读书学礼,小沐荷整个人的气质完全不同了,不再是当初婢女时候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诗经汉赋读多了,女子多愁善感的柔情被激发,增添了几分大家闺秀气韵。
“马上又要长一岁了。”罗昭云轻轻一叹,来到隋朝已经十个月了,从开始几个月的如履薄冰,到眼下暂时无忧,只要再给自己几年的时间,十四五岁就能自保了。
古代少年立事早,十四五岁的少女成家做人妇的很常见,不论是贵族的大家闺秀、千金小姐,还是黎民百姓家的姑娘女子,屡见不鲜。
在正史中,也可以看到许多十四五岁的少年男儿记载,已经参军上了战场,纵横铁血,杀人如麻,建功立业,成为健将了。
罗昭云有时候在想,自己如果有机会,也要去疆场走一番,看一看冷兵器时代,战争的场面究竟是如何残酷无情,让人血脉喷张。
沐荷的表情充满的欣喜,嘴角不时撅起,露出一个美丽的弧度,十分可爱。
“在想什么呢,似笑非笑的?”罗昭云转首,随意问了一句。
沐荷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婢子从没有想过,还能过上这样惬意的生活,阿郎没有把我当奴仆看待,还让我读书识字,习武练剑,平时还跟着冯管事学着打理府邸的事宜,如何算账,使用盘珠子,这几个月,婢子感觉好充实,就好像不再是以前的自己了。”
罗昭云点点头,能理解她此时的小心思,当一个人有了知识,思维就会潜移默化地改变,从旧的自己基础上蜕变,变成新的自己了,虽然这个人表面看上去似乎没有变,其实内秀、视野、思维、气质、言谈举止、精神状态等等都已经变化了,甚至能影响一个人的心灵。
读书学知识的重要性,从古自今,都是头等大事,一个民族若没有爱读书的习惯,没有向上的思维、礼法和凝聚力,离着衰落和消亡也不远了。
罗昭云微微一笑道:“知识改变命运,一点都不假,现在你的变化,还只是开始,以后沐荷会更加优秀和出色,一点不比那些贵族门阀的千金娇女逊色。”
沐荷闻言,不自禁地笑了,对着罗昭云真诚道:“阿郎,谢谢你,这一切,都是你给我的,婢子会用今后的一辈子,来报答,只要阿郎你不嫌弃我没用就行。”
罗昭云听着她说的郑重其事,有些感触,其实他之所以这样重点栽培沐荷,把她一点也不当仆人婢女来看待,一方面是因为沐荷曾经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不顾危险每次为他试毒尝饭等等,让他感激不尽,想要回报一些当初的恩情。
另一方面,他没有什么亲信,沐荷算是自己信得过的人,所以想把她培养起来,以后替他打点更多的产业,因为罗昭云不会甘于困在这个边疆偏僻的庄院,也不会一直甘做一位小财主,他有着男儿梦想,但是不论今后去投军,还是投奔诸侯,参与历史中,他都要为自己留好退路。
故此,罗昭云最近一直考虑,自己是否利用大隋最后的一段太平日子,十几年的时间,可以弄些小发明创造来牟利,打造自己的财团和庞大的产业呢?
比如酿高度酒,开设一些酒楼来赚钱,或是开制作工坊,造机械钟表、牙刷、玻璃等,发展商行,积累财富。
在隋代,文帝采取劝课农桑、轻徭薄赋的政策,所以盐池酒坊都是开放经营,山林菏泽方面的封禁也不严,门阀势力、地方郡县望族等等,都趁机派人经商,为家族积累财产,物资丰富,市场流动加快,推动了大隋经济的迅速发展。
当然,整个社会的百姓,大致分为士农工商四类,自秦汉以来,不免对工、商有歧视,他们通常不得入仕,隋文帝统一后,在开皇十六年六月,更颁制诏予以明文规定:“制工商不得仕进”,但是许多豪门经营生意,都不是明着打着家族旗号,自坠‘贤名’和身份,而是挑选家族一些不喜读书学武的庶子、旁宗子弟,让他们这群人暗中经商,发展财力。
“阿郎,你在想什么呢?”沐荷见罗昭云怔怔发呆,忍不住开口询问。
罗昭云回过神来,淡淡一笑,刚才所想那些,只是一时的灵机,真要付出行动,可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
首先他要有可信的心腹和人手,懂得经商,能暗中辅助他,而罗昭云则隐居幕后;其次,需要有商机,由于现在势单力薄,财产有限,经不起折腾,周围的良田和果园等所产的利润,除去当下军士和仆人酬劳的开销等等,积累也不是很多,需要另走僻径,能打开市场的暴利商品,这些方面都要解决。
“没什么,沐荷,你的名字是谁起的,知道自己姓氏吗?”
沐荷神色有些暗淡,摇头说:“婢子的名,是柳夫人起的,小时后在家里,只是被阿爹阿娘叫桑妞,因为阿娘是种桑的能手,乡下许多女孩子都没有名字,也不知家里的姓,我刚刚懂事不久,只知道那时关中地区大旱,赤地千里,又起蝗虫,庄稼本来就枯死了,又被蝗虫啃个精光。
“很快,存粮吃完了,根本无法撑到来年开春,甚至冬天都要被饿死,于是,关中小县的人口向东流亡,一路上,哀鸿处处,人多相食,死者枕籍于路,后来,阿爹得病死在途中,我两个弟弟也都风寒死了,阿娘实在无法,就丢下了我在荒山岭下,去找地方改嫁了,我饿了几天,晕倒在一个山林前,被柳夫人的车辆经过才救下了,取了沐荷的名字……”
沐荷说完这些,眼眶有泪珠打转,被火光一照,闪烁着晶莹的光。
罗昭云的心轻轻一颤,凝视着她的目光,嘴唇翕动了几下,安慰说道:“都过去了,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我就是你的亲人了。”
沐荷身子轻颤,长长地吁了口气,幽幽地:“谢谢你,阿郎,完全没有把我当成仆人,甚至当成了亲人,只要你以后不赶我走,婢子一直就跟着你了。”
“呵呵,那你以后不嫁人了?”罗昭云笑着问。
沐荷被问这样女儿家的心事,顿时脸颊晕红,羞答答地摇头道:“婢子身份低微,不想着嫁人了,只要能在你府上当个执事,能替你打理庄院,出一份力就满足了。”
罗昭云心中没有把她当婢女看待,甚至有一些亲情因素,当成了小妹妹,沉思一下,开口道:“不如,你就姓宁吧,取天下安宁的意思,守岁之后,就是新一年,你就叫宁沐荷了,,不再是什么桑妞,日后我有许多事,需要你出力。”
“宁沐荷?”小妮子眼神一亮,微微点头,笑靥如花道:“成,从此我就姓宁了,总算有了姓氏。”
罗昭云经过思忖,觉得以后用‘宁泽宇’这个名字,从边塞之地悄然崛起,铺开商行,积攒财富,伪造一个身份出来,而他真身却隐藏幕后,也算暗中积攒一份力量,他对着沐荷道:“过几年,我会托人为你更换一份户籍,就是怀戎县人士吧,我们从这里成长起来,开启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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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卖粮车队
早春二月,燕山一带仍有点寒意袭人,春风吹拂,草长莺飞,原野上,枯草丛中已经浮现出一片青色,万物复苏,生机盎然。
罗昭云过年之后,又多出了一项训练,那就是骑术!
庄园里养着几十匹健马,有了训练的条件,所以一开春,罗昭云就提出,让史大奈教他骑马之术。
如今,他跟史大奈的关系熟稔了,也知道了他的一些事。
史大奈原本西突厥特勒人,曾被应招加入突厥军,与隋军交战中兵败逃亡,与大队伍走失,流落到东部草原一带,他厌倦了过去游牧生活,还有不断的厮杀,没有再回西突厥,而是留在燕山外的东部突厥生活,以贩马为生。
但是前年在幽州地带因交易中起了冲突,失手打死几人,被看押入狱,罗艺惜才,就保住了他的性命,这次派他过来保护罗昭云的安全。
史大奈性格耿直,惇固义气,觉得自己欠下罗公一命,所以答应保护好罗昭云,作为回报救命之人情。
突厥人游牧为主,不论男女老少都是精善骑马,能拉弓射箭,骑术非常高明,罗昭云被史大奈亲手指导,认真学习骑马的要领,每天都进行严格的姿势、扶助和步法等基本动作的训练。
半个月下来,罗昭云掌握了操纵马匹的方法,以及驯马心得,骑乘姿势准确,培养了他勇敢果断、反应敏捷的心理素质。
随着每日都骑马训练一段时间,他的骑术也越来越娴熟了,纵马飞奔,加上身子练武,变得敏捷灵活,臂力翻倍,甚至能提着长枪,一边骑马,一边刺抢了。
时光匆匆,转眼到了四月份。
天气转热了,和煦温暖,堤旁河岸的柳树长长的枝条,轻轻地拂着地面,水波荡漾,烟雾迷蒙。
这一日,晴空如洗,阳光明媚,罗昭云的庄园外,聚集了不少车辆,车上装满了一袋袋粮食,用油毡布捆好。
今天要去怀戎县去卖粮,每年收租上来的粮食,不在当年的秋季卖,因为百姓手头都有存粮,皆在抛售换钱,所以价格低一些,开春之后再去卖,正是赶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卖的的价格会贵两三成。
富家大户往往都是这种心理,囤货待价,要比那些庶民散户应季卖粮每车就多赚出几吊钱,积少成多,数目就庞大了。
但是,一些马贼和突厥人猫冬结束,也会在开春活动,四处劫杀车队和商旅,所以此行还是有点危险的。
罗昭云自然不会放过这次外出的机会,他想要去怀戎县城里逛一逛,回到大隋一年了,他还没有逛过集市和城街,蓟县城虽然比怀戎小城大,但是他当时一直装傻了,没有机会出去逛街。
这次要卖的粮食有稻谷和粟米,一袋装有一石米,每个历史时期,一石的斤数都不一样。在隋唐时期,一石十斗,大约五十三公斤,加上隋唐一斤是六百六十多克,换算过后,这一石相当于一百二十斤左右。
一辆骡马拉的车,装有十五石粟米,一共四十辆车,前后排成了一字蛇形,每辆车都有掌鞭和车把式,除了府邸家丁外,还雇了一些长工、佃户过来帮忙,足足六七十人,赶车上路。
每年去卖粮,燕山马场的场主会派来近百士兵帮忙押送,今年毕竟已经易主,人家就不会再派人来了。
不过罗昭云身边有史大奈和十名铁卫护行,也不惧遇上山贼、响马,一大早,就兴奋地穿起了戎装,虽然不是正式的铠甲,但是里面穿着一袭玉色交领武士长袍,手腕箍有甲胄,心口还放了一个护心镜,准备妥当。
罗昭云骑在马上,头戴幞头巾子,腰束七星带,系悬有一把佩剑,手中提着一杆长枪,颇有几分少年健儿郎的风采。
赵灿、梁铮等人还是一副懒洋洋兵痞形象,毕竟在这里好吃好住,猫了一冬儿,寒冬腊月没有站岗,大雪天在屋里喝小酒,每月拿着十吊钱,非常自在清闲,现在他们感觉到差事的滋润,怨气早就一扫而空,甚至觉得长久跟在罗小郎君身边当差也不错啊!
家丁们每人也发了一把横刀,佃户的壮汉自发带了铁叉、猎弓,以防途中遇到危险,手里好有武器自保。
大隋朝廷对兵器管制也是非常严格的,比如长矛、大刀、长枪、弓、弩等等长兵器、远攻武器,民间是不允许私藏和佩带出行的,除非你有官爵在身,但是由于大隋仍推行府兵制,百姓要自行准备衣甲、横刀等,所以短兵器,基本家家都有。
“阿郎,我也去!”
宁沐荷奔跑出来,身上穿着男子的服饰,盘起长发,也用幞头巾系着,短衣长裤,腰下一双浅腰乌丝履,身材非常纤细,肩后背着一口剑,杏黄剑穗儿迎风抖动,倒像是一个英俊的少儿郎!
罗昭云犹豫了一下,看着宁沐荷满脸的期待,心想带她出去见见世面也好,可以去参观一下镇里的酒楼,以及其它商铺,总憋在家里,视野会短浅。
“能自己骑马吗?”
“可以,婢子已经练熟了。”宁沐荷笑着回答。
罗昭云点头,让家丁给她牵过一匹健马,宁沐荷身材又长高了,伸手一扳马鞍,腾身一跃,便矫健地上了马背,动作倒是似模似样。
“嘿嘿,阿郎,动作还过得去吗?”宁沐荷开心地问。
“马马虎虎吧!”罗昭云撇了撇嘴,微笑着转过头,吩咐车队出发。
在古代运输中,讲究南船北马,南方水系多,以舟船运输,而北方的运输自然以车马为主,驴子、牛等是乡野小民短距离使用,长距离一般都是用骡子,长劲足,而且驼力大,马匹多用于战事,民间百姓很少养马。
“叮当叮当——”
车马骡子上系着的铃铛响个不停,车队浩浩荡荡上路了,先是在乡间泥路行走,走出数十里后,已经上官道硬沙路,差点那么崎岖摇晃了。
罗昭云和宁沐荷都是第一次骑马外出,脸上都洋溢着兴奋之色,春风吹来,长发轻轻飞起,神清气爽,一路观山趟水,感到非常惬意。
晌午的时候,车队简单停下来歇息,众人吃了一些干粮和咸菜、肉干,然后继续赶路,争取黄昏的时候,能抵达怀戎县城,然后能到城内找大宅院租赁住宿,要比在城外搭帐篷安全得多。
孰知,晌午歇息后,刚启程走出几里,就看到远处一个村落浓烟滚滚,哭喊声连天,一群身穿胡服的骑兵,正在血洗村落,争抢钱财、粮食、牛羊和年轻女子。
村落里的百姓,哪里抵挡住这样勇猛狠辣的骑兵冲杀,很快,惨叫声、疼哭声、尖叫声混杂在一起,笼罩方圆两里地。
“不好,好像是一股草原上的突厥马贼,闯入关内来打草谷,洗劫村落,咱们赶紧走!”赵灿见状不好,大声喝道。
他的话刚落下,远处似乎有突厥马贼分散在外的几个游哨,发现了这支商旅车队,立即吹响了号角。
第二十六章 拼杀
赵灿等人脸色大变,吆喝着大伙赶紧驾车奔逃,突厥马贼骁勇狠辣,马背上的功夫了得,杀人不眨眼,他们不知道具体马贼数量,担心被围堵劫杀。
但是,在村子内,一些突厥马贼,听到号角声,在纷纷向外迅速聚集。
须臾的工夫,马蹄声大作,在集结号下,数十名突厥骑士,斜兜着兽皮外夹子,里面穿着草原葛麻胡服,背着弓箭,手持圆刀、长矛,急冲追来,尘土飞扬,势若波涛。
刚逃出了几百米,后方的马蹄声越来越响亮,似乎就要追上来了。
史大奈大声喝道:“全部停下,围聚在一起,布成圆车阵,准备御敌!”
他曾在突厥长大,深知这批草原马贼的狠辣,越逃队形越散,很容易被分割歼之。
“快点,都听史先生的!”
“把车停下,围靠在一起,家丁守护在外,佃户们在里面盖住粮食!”
梁铮、邵刚、江咏、阮十三郎等人,全都勒马,胯下战马忽地前蹄高起,希聿聿一声长嘶,都在喝斥队伍,聚集在一起,否则阵型一散,慌不择路地逃亡,被马贼掩杀,多少人都要被砍死。
遇到这种情况,冷静下来,聚在一起来冒死搏杀,困兽死斗,也许还有一些生机。
毕竟马贼出来化整为零,到处杀人放火,都是求财,掠夺的年轻女子和钱贯珠宝,不是来杀敌建功的,所以,一旦遇到强劲对手,伤亡太大,反而不会死拼到底。
家丁和佃户壮汉们,被这些军士喝斥,危急关头,似乎找到了主心骨,一下子反而安宁不少,开始驾车向一起靠拢,层层聚集,十七八名家丁手持横刀,还有十多个胆子大的壮汉、猎户手,手持铁叉和猎弓也挡在了外面,要进行杀敌。
罗昭云脸色担忧起来,对着宁沐荷道:“你退到后面去,进入车阵内。”
“婢子要跟阿郎一起对抗马贼。”
“你那花拳绣腿,暂时还杀不了人,听话,到后面去,刀剑无眼,不要出事!”罗昭云虽然知道她也在练剑和拳脚武艺,但是养劲的苦功不足,身上还没储存多少气劲,这样一来,即便剑术精妙,也是套路剑招,好看却无威力。
史大奈转身对着罗昭云道:“你也退后吧,这群马贼都是惯犯,杀人如麻,你挡不住!”
罗昭云摇了摇头,他不是小孩子,心理素质绝对过硬,苦练了接近一年的罗家枪术,是到了检验功力的时候了。
“不必了,这次正是我检验枪术的时候,不经历真正拼杀,永远体会不到实战的残酷,只有面临着生死威胁,才能不断激发潜能,随机应变,成为真正的铁血健儿、武士!”
史大奈听过之后,神色诧异,想不到十一岁的少年,能说出这番有见地儿的话来,远比自己想象中的要坚强、勇敢,思维早熟。
“那好,待会在俺身边十步之内,这样遇到危险,俺能及时替你化解,切不可托大、冒进,任何高手,一旦轻敌,下场都是死!”
罗昭云点头,明白他的意思,此时双手握住自己的长枪兵器,眉峰凝在一起,目光盯紧前面呼啸卷来的突厥马贼队伍,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意志坚定,不受那马蹄声的影响,否则,一旦胆怯,勇气减弱,就发挥不出多少实力,到时候,依然是死路一条。
“我能行的!我一定能行!”罗昭云心中给自己打气,这是他回到大隋,第一次与亡命之徒正面交锋,冷兵器厮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容不得半点仁慈和手软,刺抢时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杀人!
“杀——”
数十名突厥马贼挥舞长矛和大刀,一窝蜂冲近来,骑着战马,气势雄浑,借助坐骑的冲劲,卷起尘土,势不可挡。
不得不说,这种骑马冲击的气势,要比徒步冲杀,强大许多倍,难怪都要培养精锐的骑兵,尤其是铁甲重骑,用于冲锋陷阵,势如破竹。
“看俺如何破了这股气势!”
史大奈从马鞍挂钩上,取了一张硬弓,快速搭箭上弦,都没这么瞄准,直接凭着眼力和手法,拉满便射。
嗖!嗖!嗖——
几个呼吸之间,连射了三箭,远处的马贼中,顿时有三人坐骑被射中,健马向前一栽,骑马的人也滚落在地,后面的人正在策马前冲,结果被绊倒在地,人仰马翻,滚作一团,冲势一下子就减弱了。
赵灿、梁铮等人也纷纷摘弓射箭,而对面的马贼人群中,也有人佩带了弓箭,一边冲刺,一边还击,流矢来回飞窜,非常的危险,稍不留神,有可能就被击中射杀了。
“来几个人,跟俺杀出去,切开他们的马队阵型!”
史大奈脸色深沉,杀机涌现,蓦然大吼了一声,策动缰绳,一马当先冲出去,随后梁铮、邵刚、阮十三郎都跟随冲出,四下马蹄翻飞。
双方越来越近,三十米、二十米、十米……
“嗨!”“咄!”“啊!”
各种呼声此起彼伏,史大奈只率着五名铁卫杀过去,却威势极猛,就好像一把尖刀,撕碎一块麻布,直接剪出一道豁口。
史大奈毫不心慈手软,沉重的马槊在手,大开大合,所向披靡,锋芒所过之处,鲜血不断迸溅。
“噗!”
一槊直接刺破一颗狰狞的头颅,一大串血花迸溅在地。
“砰砰——”
史大奈马槊一扫,犹如横扫千军的威势,又把三人横打落马,
梁铮、邵刚、阮十三郎等人跟在史大奈左右,横刀劈出,借助马势,锋利无比。
“噗!噗!噗——”
数个马贼的头颅飞起,翻滚出去,血如喷柱,大杀四方。
血腥之气一下子就弥漫开来,让后面车队的罗昭云、宁沐荷、家丁们都看得紧张起来,脸色微变,手心都渗出了冷汗。
不过,这里毕竟是边陲之地,民风尚武,地方又是府兵合一,所以这些壮汉和家丁,多少也受过一些简单的技击训练,穿上甲胄就可以当成正规兵,所以面对杀敌,并没有直接吓跑,还能坚持住不退缩,委实难得。
数十马贼被史大奈等人从正中切开队形,冲势就减弱了,不过,仍有奔在侧翼的马贼,不受影响,已经从侧面奔袭过来。
“来了!”罗昭云全神贯注,双手紧握枪身,眼中盯着即将杀到他跟前的一名魁梧马贼,谁死谁活,全在瞬息之间的搏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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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退敌
“去死吧——”一位突厥马贼面目狰狞,口中吼着突厥语,仿佛浑身都带着一股狠劲,杀气腾腾,一刀从头顶向下劈去,似乎要把面前的少年郎一刀劈成两半般。
“刺击!”罗昭云强压制心中慌张,让自己保证冷静,灵台澄明,越是面临生死危险,越要让自己超脱事外,这样才能准确判断,然后抓住破绽,迅速反击。
此时,他已经看到了马贼壮汉挥刀的破绽,没有章法,后继无力,只凭着一股胆气和狠劲,借助战马的冲势,才会劈出如此霸道的一刀。
如果是普通兵士,只能硬碰硬对击,凭着力量、速度、刀重来分出高下。
但是罗昭云经过近一年的苦练,身子敏捷灵活,眼力极尖,发现破绽的一霎那,下意识地就想到了还击之法。
“噗!”
罗昭云身子微侧,一枪刺出,如猛蛇出洞,速度极快,在对方的刀锋还没有劈下来的时候,直接一枪刺中马贼的胸膛,臂力猛地一送,枪上的力道,直接把那名马贼给戳穿,并且推下了马背。
马贼胯下的战马,却飞奔而过,冲出十多米,由于没有了主人骑乘,速度停了下来,前蹄刨地不知所措。
“阿郎!”宁沐荷刚才看到那个凶狠耳朵马贼挥刀劈向罗昭云,脸色吓得纸白,大气都不敢出,生怕影响到阿郎,让他分心,现在见到他平安无事,还刺杀了一名马贼,才松了一口气。
罗昭云血脉喷张,手臂有些轻微发抖,这一枪,似乎运用了自身所有气力,毕竟死亡面前,还是忍不住有些慌张。
而且,这是他两世为人,第一次杀人,心理怪怪的,跟平时刺入木桩时候的感觉,截然不同。
“我杀人了,一个生命,被我终结!”罗昭云怔怔发呆,不过,很快又反应过来:“生活在这个时代,不杀对手,自己如何活下去?”
就在他愣神的时候,又有两名马贼冲过来,要联手围攻他。
罗昭云迅速摆脱了心理阴影,眉峰一挑,再次恢复了勇敢和胆气,谁若想杀我,必反杀之!
“当当!”
这两名马贼一个使刀,一个持矛,左右夹攻,顿时让罗昭云陷入被动局面,险象环生。
因为他是第一次这样生死实战,火候尚浅,又担心自己被杀,难免有所顾忌,左支右拙,罗家枪法也就不连贯了,完全被打乱了。
“阿郎小心!”宁沐荷拔出宝剑,策马冲过来,挡在罗昭云的身侧,挺剑拦挡一名马贼的劈砍。
“啊——”
宁沐荷尖叫一声,她的力量太小,骑术也不够娴熟,又在惊慌失措的时候,被马贼一刀就劈落马下。
“沐荷!”罗昭云刹时间脸色大变,不知她是否受伤身死,当下怒气一冲,双目喷火,心中那股紧张感已经被消除,转而变得热血翻滚,满脸杀机,枪法忽然变得灵活起来,施展自如,没有了间断和停滞。
当当——噗!
罗昭云拦挡几枪之后,手臂被震得有些轻微酸麻,余光一扫,趁着那个持矛的马贼要偷袭落马的宁沐荷的空隙,一枪刺过去,直接洞穿腹部,挑落马下。
“死吧!”剩下那名持刀突厥马贼,趁此机会要从侧面袭击。
罗昭云耳听六路,反应迅捷,长枪一抖,挽出一个枪花,架开了刀锋,枪尖如潜龙出水,灵动有威,嗤的一声,划破了他的喉咙,血光乍现,马贼身子一颤,一手握住下颌咽喉处,摔落马背。
这股血水不偏不歪,正溅在了宁沐荷的脸上,弄得小妮子再次尖叫。
罗昭云正担忧她的安危,定神一瞧,宁沐荷身上并没有伤口,刚才只是被马贼劈在她的宝剑上,由于力量过大,刀重力沉,直接把她震得身子摇晃,一时没有坐稳,载落了马下摔了一跤,擦伤了手臂,没有其它伤势。
“沐荷,没事吧?”
“没……没事!”宁沐荷惊魂未定,伸手在脸上一抹,鲜血淋淋,都是马贼脖颈喷溅出来的,血腥之气很浓,看得她差一点又要吐了。
“坚持住,学会适应它!”罗昭云脸色严肃,说的很有力,此刻,他已经找到了感觉,适应了这种厮杀场面。
宁沐荷点了点头,泪珠打转,强忍着不吐,神色变得坚毅起来,然后翻身上马,准备再战。
罗昭云转首看向一旁,车队外围家丁和佃户壮汉们,跟十几名马贼正在恶斗,而赵灿等五人挡住了正面冲杀的一些马贼。
十多米之外,史大奈率着五人已经在突厥马贼人群中,杀得两进两出,完全冲散了突厥的六七十人的马队阵型,此时单单他们六个人,已经斩杀二十名马贼了。
这些突厥马贼流寇虽然身体魁梧强悍,气势凶狠,但武功却是平平,甚至根本没有入门,有些是逃兵,有些是破产的牧民,还有一些在中原犯事的汉人、鲜卑人,逃到草原边境,加入了马贼队伍,都有一股狠辣的劲,但跟史大奈、梁铮等正规军士中的精锐比起来,还是显得不堪一击了。
锵锵锵——
兵器交击声越来越小,马贼有带队的头儿吹起了哨子,开始撤退了。
罗昭云策马冲出去,罗家枪使得更加精熟,又刺杀了一人,这时候,剩下的马贼已经掉头逃走了。
“穷寇莫追!”史大奈见赵灿等人要追杀上去,立即喝止,谁也不知道,他们附近还有没有同伙在打草谷,冒然追击上去,容易节外生枝。
罗昭云点头同意史大奈的话,开口道:“清点一下人数,把咱们伤员和尸体先拉走,暂时脱离了这里,到一个安全的位置,再做定计。”
“少东家说的有理,我们先撤走,以防马贼去而复返。”赵灿点头同意。
梁铮、江咏等军士铁卫,纷纷赞同,他们看向罗昭云的目光时,都有些诧异,想不到年仅十一岁的少年郎,一直被他们轻视的罗家庶子,刚才竟这般勇猛,连挑了四个马贼,有死有伤,身上的武艺是杀敌真本领,而且冷静睿智,关键时候,还能吩咐施令,根本不像一个毛小子了。
从这一刻起,他们对罗昭云的印象大大改观,甚至真正把他当成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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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杀一是罪,屠万为雄!
罗昭云、史大奈等人策马带领运粮车队,远离了这片区域,急着赶路,到三十里外,一个官署驿站地才停下来。
官道设的驿站有地方差役和州兵看护,虽然只有十几人执勤,但是这里有烽火台,一旦出现危险,迅速点燃烽火,远处县镇的县尉、镇里长都会发现,到时候,会组织援兵过来,马贼不敢正面对抗州兵和府兵,担心被围剿。
车队停下来,伤员已经在车上简单包扎,死伤了几个家丁和佃户壮汉,就近找地方掩埋了,回去之后,还是要补偿一定的抚恤金。
那名佃户头儿有些懊恼,这是他村里的人,平日子相处不错,本意为这次是趟好差事,才找到这些人,想不到遇到马贼,丢了性命。
“大伙节哀顺变吧,回去罗某一定补偿给大家,死去的人,家属抚恤金,分文不会少。”
“少东家,有你这句话就成!”佃户头儿是个四旬中年,曾经在村里当过党正,在村中有些威望。
隋初颁布新令,依仿北魏三长制,在畿内设立保、闾、族,在畿外建立里、党、族等基层组织,即五家为保,每保置有保长;五保为闾,置有闾正,四闾为族,置有族正。
到了平陈之后,隋文帝又下制:五百家为乡,置乡正一人,百家为里,置里长一人。”即乡里制,地方往往是混合编制。
短暂休息一下后,运粮车队继续赶路,直到黄昏前,已经抵达了怀戎县城。
这里是幽州管辖境内,最西北的一座小城,地处盆地区域,举目远眺,可以看到目光尽头有崇山峻岭围绕在外。
不过,虽然怀戎城只是小城,但它却是幽州蓟城与西北边戍往来的咽喉,商业发达,交通还算便利,草原匈奴、铁勒,东北契丹、室韦、靺鞨、高句丽、鲜卑族人,都会来交市经商,所以这里的当铺、商号、酒铺、酒肆、客栈、餐馆应有尽有。
罗昭云等人护送粮食车队来到一处城边的客栈,没有进入繁华区,直接包下了客栈所有房间,并且租了整片后院,把三四十辆车都停入院子里,骡子和马匹也解下鞍子,栓到马棚喂草料了。
赶路一天,又经过厮杀和逃亡,大伙都身心疲惫了,罗昭云吩咐家丁,找到店家掌柜,准备好酒好菜,犒赏一下随行众人。
天黑下来,侍卫、家丁、佃户们吃饱喝足后,都早早歇息了,客栈后院中住的人虽多,却十分的寂寥。
罗昭云今天一番实战厮杀,锤炼了自己的胆量和意志,磨练了枪术,渐渐明白了实战与平时练枪的巨大差别,如何从固定招式中拆散,见机行事,随心所欲地使用,这才是真正掌握枪之精髓,武之真谛。
他推开二楼面相街道的窗户,夜风夹带着一股春意,给人一种暖煦感,身心舒畅,远处的街道都已经人影稀少,毕竟隋唐年代讲究禁宵,虽然边疆小城执行不严,但是夜晚没有路灯,光线太暗,没有娱乐设施,百姓也不出来闲逛,徒增麻烦。
客栈前门口,只有一支高高的旗杆上挑着一串灯笼,上面写着‘悦来客栈’的字样,在风里轻轻摇摆。
“咚咚咚!”
这时,房门响起了敲门声,罗昭云转过身,通过走廊的烛光,可以看到门前一个俏丽的倩影。
“沐荷么?”
“是我,阿郎!”
“进来吧,门没有上栓。”
“吱呀——”宁沐荷推门进来,由于白天的衣衫都沾了血迹,所以一进入客栈后,她立即去房间洗漱一番,又换回了女儿妆,上襦下裳,身段儿颀长苗条,亭亭玉立,若初荷出水,一双明亮的眼睛温柔地望向了他。
“还没睡吗?”罗昭云问道。
“有些睡不着,一躺下,就是白天的场景。”宁沐荷捻着衣带,幽幽地说了一句。
罗昭云知道她被下午厮杀的场景吓住了,惊魂未平复,到了晚上难免有些害怕,轻叹一声,走了过去,平静地问:“你是不是看到了许多人被杀,有一些害怕?”
宁沐荷脸颊一红,咬着下唇,微微点头,下意识地问:“阿郎,你杀了好几个人,难道不怕吗?我一闭眼,就感觉头顶上有一些死去的面孔在盘旋,或是在黑暗中,站着一些阴影,在盯着我……”
罗昭云哑然失笑,原来女孩子都怕鬼的,虽然虚无缥缈,但往往无法摆脱那个想法,自己吓自己。
“死人并不可怕,活人才可怕!世上的恩怨和仇杀,血雨腥风,人如草芥,都是活着的人造成的,所以,你与其害怕那些不存在的鬼魂作祟,不如鼓起勇气,学会如此在以后的厮杀中,能够自保!”
宁沐荷一字一句地听着,不知为何,紧张情绪渐渐平复下来,不那么害怕了,目光看着罗昭云,有些诧异地说道:“阿郎,你有没有发现,自从你溺水之后,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以前你也怕黑,到了晚上,常常让我抱着你睡,想不到才一年的世间,你都可以斩杀那些凶恶的马贼了。”
罗昭云淡淡一笑,其实他也有些后怕,只是他有前世的灵魂,受了唯物主义观的影响,不是惧怕邪灵报复,而是摆正自己道德认知,毕竟杀人犯法是前世的法律准则和道德底线,现在换了一个时代,在说服自己,扭转思维,接受新的朝代及历史观念。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雄中雄,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罗昭云想通了这些,顿时感觉心神通透,整个人多出一股锋芒和铮铮锐气来。
“我不想再被人欺负,也不想让你那么辛苦,来保护我,人善被人欺,所以我要坚强起来,成为真正男子汉,日后还要建功立业,杀出英雄本色来!”
宁沐荷目瞪口呆,看着比自己还矮一点的少年,忽然间,似乎发觉,自己有些看不透他了,阿郎不再说过去呆呆木木的孩子,真的要成为男子汉了,一时间,她有些受鼓舞,也就感觉自己不那么害怕了。
“我也要坚强,跟住阿郎的脚步,否则,就会离他越来越远,不能再守候他的身边了……”宁沐荷眸光如水,从温柔变得坚韧,脸色也不再是迷茫,反而多出几分笃定和希冀!
——————
PS:还有几章,本卷就要结束了。主角会脱离十一岁,长大了,要参军上阵,百炼成钢,纵横沙场!第三卷,也会踏入大隋王朝,参与历史的大事件中,精彩在后面,而这一卷算是少年成长的一些铺垫吧。
第二十九章 权谋之术
翌日,罗昭云、史大奈、赵灿等人,护送车队去了粮市交易区,把稻谷和粟米都卖掉了,价格果然比秋季高了近三成,每石粟米大约一吊零两串钱,眼下出售,能卖到了一吊零五串左右,稻谷的价格要比粟米还要高近倍。
在隋朝,百姓为使用五铢钱方便,往往把铜钱用细麻绳串起来,十文一串,十串一吊钱,不必一个个系数了。
一辆骡子车装有十五石粮食,二十五车粟米,十五车稻谷,出售后能得到一千多吊钱,数目不小,兑换了二十两纹银,其余收五铢钱。
上午卖完了粮食,罗昭云带着宁沐荷、史大奈,四处游逛怀戎古城,青石街道,店铺很多,勾栏瓦肆,市街繁盛,许多玉店、衣庄、酒楼、客栈、钱庄林立,城内有两个交市,胡人商旅很多,来这座边陲小镇做生意。
当然,这些酒肆店铺都需要在官府备案,不允许随便开设,更禁制庶民百姓私自去草原去贩卖获利。
隋朝对私货贩卖管理的极为严格,贩卖个一石私盐,都要被处以死刑,走私几斤茶砖去草原卖给突厥,要是被官府抓到,也要斩首,风险极大。
除非你是大商贾,得到朝廷经营许可,交纳许多课税,并保证不向突厥等族私卖违禁品,如弩、箭、铁、弦等能用于武器和战事的军用物资。
罗昭云仔细观察了玉器店、布庄、笔墨店铺等,把目前市场上出售的物品和款式了解一番,随后又去了茶驿、酒楼。
隋初茶品并不成熟,不是茶水,而是茶汤,因为这茶里面加了盐、姜、花椒、大枣等调味品,大杂烩地一锅炖出来的汤,那味道怪怪的,罗昭云很不适应,觉得不怎么样,但是隋唐时期茶道就是如此。
这个时期,茶还没有完全流行起来,庶民很少喝茶,上流社会的豪门贵族倒是逐渐接受了,变成一种接客款待的附加品,平时看书也能提神,再有寺与观的出家人也多爱饮茶,不过,在巴蜀、江浙一带,倒是自汉末魏晋逐渐普遍了。
最后,罗昭云、宁沐荷三人在酒楼大吃一顿,点了许多酒楼特色菜,尝试隋朝酒馆的烹饪、做菜的水平在什么档次,临行前,他又吩咐家丁去购买了酒楼各个档次的白酒,要拿回去品尝,为他以后开设酒楼做前期调查。
整个车队在此逗留三天,就开始回返了,没有了粮食驼负,车队速度加快,两名铁卫在前面探路,并没有再发现马贼踪影,毕竟这里属于边陲军事重镇区,有多个府兵营镇守不同方位,马贼也不敢长久逗留,化整为零,抢完一个地方,立即就远撤,免得被围剿。
经过那片被马贼洗劫的几个村落时候,罗昭云心中怜悯,派侍卫和家丁去找村落里长,要花钱买走一些幼童,六七岁到十五六不等,男女都行,对外称买回去签卖身契,培养为家奴。
里长、族长们也都在为一些父母双亡,家庭破灭的孤儿去处犯愁,现在有人花大价钱买契,很痛快地卖掉了,一些孤儿的亲戚分到一些,里长们也得到一些,就把剩余的孤儿打发掉了。
罗昭云看着几大板车上拉着的孩子们,心中一动,如果能带回去培养,不断洗脑,十年之后,也许都能成为自己得力下属,忠心也没有问题,比临时招募,纯粹利益结合的人,要可靠多了。
这一趟外出,让罗昭云受益匪浅,得到了实战的锤炼,生死的考验,克服了胆惧,也知道了自己的力量和枪术不足,回去要更加苦练。
宁沐荷也憋着一股劲,打算回到山庄,也要像阿郎那样刻苦,风雨不误地练功,早日能成为他的助手,而不是累赘。
………
这开皇二十年,不论边疆还是朝堂,皆为多事之秋。
太子杨勇与晋王杨广双方利益集团在不断暗斗,攻击陷害,由于夺嫡到了关键期,加入政治漩涡的大臣也在扩散。
大将如贺若弼、史万岁、云定兴、阎毗、苏孝慈等人,文官如苏威、元衡、元晖、田仁恭等人,都在为杨勇的太子地位做最后力保坚守。
但是杨广一方的势力阵容更加强大,四大门阀的杨阀、独孤阀、长孙阀、窦阀,多是西魏、北周时期,就在关中一带盘根错杂贵胄大族,朝堂影响力巨大,这些家族嫡系、旁系任官者众多,一起发力,劝谏的、诬陷的、弹劾的,纷纷针对了杨勇一方的支持者。
三月份,太子杨勇阵营终于抵挡不住,先是贺若弼获罪而被捕入狱,隋文帝列举他的罪状:“竖子有三个太过份:嫉妒心太过份;自以为是、贬抑别人太过份;目无尊上太过份。”当然,这些只是文帝的借口,并没有真的对贺若弼动刑抄家,只不过暂时囚禁他,削弱太子杨勇的支持力量。
不久,苏威与元衡被革职,史万岁被调离出京,被分配给汉王杨凉麾下管辖,云定兴、阎毗、苏孝慈等人也被降职,调到了偏远之地,使这些人远离了朝堂争斗漩涡。
获罪最重的是太子杨勇最坚定的支持者刘居士,杨广早就派亲信段达收买了东宫太子幸臣姬威,令他收集杨勇的消息,此时告密称刘居士有谋反之心,要弑帝夺位,这一下,触动了隋文帝的逆鳞,下旨追缉刘居士,动用武侯府卫士,全城围堵,擒住刘居士后,不再问罪,直接斩杀泄愤。
如此一来,太子杨勇势单力薄,羽翼被剪,已经无力反抗了。
东宫园林内,郁郁葱葱,但是偌大的宫殿群内,冷冷清清,宫女和奴仆都已经被内侍省来侍官带走许多。
到了掌灯时分,东宫灯光稀疏,静寂一片,府中各处地方只在一些廊苑转折处挂着灯笼,灯笼在晚风中轻轻地摇动着,发出黯淡的光,与过去灯火辉煌的场景,判若两地。
春雨淅淅沥沥下着,使天穹更加阴沉了,云层四合,长廊两侧则雨帘如幕。
在长廊一侧,有一倾小湖,湖水上凌驾着一道九曲连桥,小桥直通池边一座精致典雅的三层小楼。
小楼窗前,太子杨勇圆领玄衣一袭,丰神隽秀,一束乌莹莹的长发,未带发冠,只松松地用一条丹青色的丝带系着,非常的随意,从小楼向下望去,半池初夏小荷,雨水打在荷叶上,落在池水里,浅得一朵朵雨花忽生忽灭。
“想不到,本王会沦落如此境地!”杨勇叹息,有不甘,也有不解,为何会斗不过杨广,那么多朝中大臣为何违背上古周制,与他为敌。
这时,一个亲信内侍脚步很轻地走上前,递上了一张纸条,恭敬道:“太子殿下,有密信传到!”
太子杨勇接过之后,摊开一看,神色皱起,轻叹一声,也只能行此计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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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废立太子
大隋开皇二十年,四月份刚过,草原上的突厥开始蠢蠢欲动了。
达头可汗自立为步迦大可汗后,整顿东西突厥,实力大增,得知隋朝内部党争不断,庙堂高层在内讧,于是率军二十万骑兵,侵犯大隋西北边境。
隋文帝大怒,分布诏书,命令晋王杨广、越国公杨素率兵十万出灵武道,汉王杨凉、大将军史万岁率兵十万出马邑道,联合阻击突厥大军的入侵。
边疆府兵镇全部待命,随时准备支援前线的大军。没过多久,隋文帝又调动了左勋卫骠骑将军长孙晟,从大利城出发,统帅着归降一部分突厥军队,被任命为秦州行军总管,受晋王杨广节制,赶赴前线,与杨素大军汇合。
这长孙晟可是处理突厥问题的专家,当年北周朝廷派长孙晟作为汝南公宇文庆的副使,护送千金公主到沙钵略可汗的牙旗之下,长住竟达一年之久,乘游猎之机,考察突厥风土人情、山川形势、部众强弱等。
大隋立国之后,突厥侵扰边境,大为头疼,长孙晟分析突厥内部的情况,并针对此情况提出“远交近攻、离强合弱”的提议,引隋文帝重重,长孙晟用奇谋分裂突厥为东西,内斗不绝,削弱了大隋强敌。
后来不断用计,促使都蓝可汗诛杀祸害大义公主,又引得启民可汗投隋称臣,护送安义公主出嫁等等,每一步都改变了突厥的形势,朝着大隋有利的方面发展。
这长孙晟本身,也是能文能武的俊杰人物,如今已接近五旬年纪,脸庞方正,颌下一缕长髯,风度翩翩,仪度不凡,穿着一身甲胄,率突厥归附各部异族人为前锋,与西突厥的骑兵交锋两场,占了上风。
杨广虽然是三军统帅,但真正施军令的却是杨素,他只是名义上的总管,坐镇后方,掌握大军作战的进展和胜负即可。
之所以在这个夺嫡的节骨眼儿还要带军远征,晋王杨广就是想要握住军权,这样再班师回去,内外都在他的掌控中,不愁文帝不废太子,实在不行,强行宫变夺权也不是没有胜算了。
在这片茫茫原野上,先锋军营连绵数里,旌旗飘飘,战马成群,长矛如林,寒光烁动。
“长孙将军,先锋两战大捷,本王听闻甚喜,亲自动身过来,犒赏长孙将军!”
长孙晟拱手一礼,客气道:“晋王殿下,怎劳你亲自前来前线犒赏呢?再说,两个小战,算不得事。”
杨广现在正是笼络长孙阀的时候,故而对长孙晟非常器重,微笑道:“长孙将军莫谦了,能让强大突厥,在十年期间,七零八落,实力大不如前,都是将军之功。”
长孙晟含笑又谦逊几句,跟杨广相谈至少表面很融洽。
“长孙将军觉得我方胜算如何?能否彻底击垮达头可汗?”杨广很关心战局,如果能大胜,他的光环势必更增大了,凯旋之日,就是携威势让群臣认可,使父皇废太子之时。
长孙晟神色有些古怪,摇头道:“这次突厥来犯,有些蹊跷,非常仓促,兵力也不足,根本不是号称的二十万,而且达头可汗根本没有跟我们大战的意思,可汗行辕设在了百里之外,这跟以往心计督战的情形大不相同,依我多年对突厥几位可汗的了解,这次他们并非真正侵隋,而是一种威吓,战略布局,还没有与隋军彻底大战的准备。”
“难道达头可汗还没有完全收服草原的大小王族部落?”
长孙晟说道:“达头可汗自封步迦大可汗,要统一整个草原,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肯定办不到,那铁勒、思结、伏和具、浑、斛萨、阿拔、仆骨等十余部,不是那么容易整合的,也许达头可汗是想借助这次出兵的机会,试探那些部落真心归附,会按盟约出兵,不服令者,他自然掉过头,就要去收拾了。”
杨广一身黄金锁甲,威风凛凛,此时压低声音道:“那如何试探出来呢?本王且不管他是否真心侵隋,只想速战速决,取得大胜,让突厥退军!”
他离开王城久了,也担心京师形势有变,所以放心不下,想早一点破敌,然后凯旋回京师。
长孙晟思忖片刻,说道:“这却不难,突厥有一万先锋军,驻扎十里外,与我军对峙!按照突厥民俗风情,突厥人马均需饮用泉水,只要在附近泉水上游撒放毒药,先锋出师不利,达头可汗本就无心大战,见先锋士气不振,死伤无数,必然会退军了。”
“此计甚好!”杨广眼神一闪,嘴角露出笑容。
长孙晟于是派出斥候去泉水上游下毒,果然,突厥人、畜饮水后很多被毒死,人心惶惶,以为是天雨恶水,战斗士气更弱了,达头可汗得知后,下令撤军,不再进犯大隋边境,反而引军西进,降服了高昌、龟兹、焉耆等西域小国,又逼近西铁勒部,镇压了反抗他的势力,扩充的实力。
杨广大喜,去了杨素的大营,合谋如何回京师胁迫文帝废太子一事。
老谋深算的杨素,想到毒辣一计,伪造太子一方给达头可汗的书信,诬告太子担心被废掉太子之位,企图勾结突厥,借助外部力量,里外夹击,攻灭隋朝,杨勇仍能为中原之主,依附突厥之下,变成儿皇帝。
当大军凯旋之后,隋文帝得到了杨素、杨广、长孙晟等人的禀告,也起了疑心,更促使杨坚下决心废黜太子,不再犹豫了。
开皇二十年十一月,杨勇被隋文帝派来使者带去了武德殿。
大殿内,早已站满了文武大臣,隋文帝身穿戎服,禁卫军刀枪林立,如临大敌。
这样的阵势只能是皇帝御驾亲征时才有的,殿东站满了文武百官,皇室亲属也在殿西屏声静气,所有人都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了。
太子杨勇站在下面,也已经汗水湿透衣襟,不过极力保持冷静,心忖自己罪不至死,只要活着,还有一次反戈的机会。
此时,隋文帝让内史郎薛道衡宣读了废太子诏,这份诏书里既有必须要废他为庶人的堂皇理由,许多官员心知肚明,太子的这些罪,没有什么不可饶恕,到不了被废太子,贬为庶人的程度,可没有人会反驳什么,除了中立派,朝堂内大多是杨广派系的人了。
不过,也有不长眼的腐儒文官,看不清形势,如文林郎杨孝政站出来上书隋文帝,劝谏:“皇太子为小人所误,宜加教诲,不宜废黜。”
这一幕颇具戏剧性,此人明明知道皇上已经废黜了太子,居然还以教训的口吻跟隋文帝讲“不宜废黜”,结果可想而知,挨了隋文帝一顿皮鞭后,革职为民。
随后,文帝又下诏,将东宫太子左庶子唐令则、太子家令邹文腾处斩,与杨勇的亲信左卫率司马夏侯福、前吏部侍郎萧子宝、前主玺下士何竦、副将作大匠高龙义、率更令晋文建,典膳监元淹和左卫大将军元旻、判司农少卿事元衡均赐死。
还处罚了车骑将军阎毗、东郡公崔君绰、游骑尉沈福宝、瀛州民章仇太翼等四人,各杖一百。至此,宣告了杨勇的派系集团基本退出了朝堂枢纽,几乎势力殆尽了。
而晋王杨广,也在这一日,被提升为太子,执掌东宫,成为大隋王朝名义上的继承者!
(本卷终)
PS:铺垫结束,第二卷真正进入故事主线,精彩纷呈,热血迭起!
第三十一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纵马斜阳道,风驰任逍遥,英雄不为权贵折腰,豪情比天高。
一身冷傲骨,挽弓射长雕,江山如画待驰骋,男儿正侠少!
一碧万顷的草色原野,犹如铺开绿绸般的绒毯,青波连绵逶迤,与遥远的地平线挽手相连。
在四野茫茫,无边无际的草原上,隐约看到一只单骑,纵马挥鞭,夭矫如飞。
马背上的这道身影挺拔修长,身穿一袭圆领青襟窄袖儒袍,前胸罩有明光甲和束甲绊,手臂带有牛皮护腕,腰间扎着一条蟒带,眉清目秀,眸如点漆,好一个英俊的少年郎!
此少年正是罗昭云!
时光似箭,岁月如梭,转眼之间,到了大隋仁寿三年,他已经穿越到隋朝四年半了,从当年的十岁孩童,变成现在接近十五岁的健儿郎!
由于常年练功不辍,肉食进补,药草滋体,所以罗昭云的体格挺拔,从当初的一米四,已经长到了现在的一米七多,面容也逐渐蜕去孩童时的稚嫩,变得越来越像男子汉了。
整个人秀气儒雅中,还带着一种锋芒英气,成为允文允武的俊杰人物。
“驾、驾——”
罗昭云的这匹新坐骑,浑身毛若黄绸,油光发亮,双眼有神,四蹄如盆,最奇特的是额头有一块白色斑点,正是大宛国的良驹——的卢马。
在历史上,蜀汉之主刘备曾以此马为坐骑,最出名的一段,便是刘备避樊城之难,过檀溪时候,一跃三丈,摆脱了后面的追兵,救了刘备一命,这一跳奠定了其三国名马的地位,虽不及赤兔马那么声名显赫,但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到了南宋时期,更因辛弃疾一首词中的“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而大为提高了名马的地位。
不过,在隋朝时候,《三国演义》的小说还没有出现,辛弃疾更是五六百年后才出生,所以的卢马只是大宛国的宝马,还没有那么大名气。
去年燕山马场的场主薛布衣所得,本来是一匹送给幽州新任总管窦抗,另一匹送给刚提升为骠骑将军的罗艺,但罗艺有了踏雪宝马,于是把此马转送了罗昭云。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有了如此宝马,武艺也精深了,所以罗昭云开春之后,离开了自己的枫云山庄,要游历江湖,雏鹰总要离开巢穴,到更广阔的天空去翱翔。
罗昭云不想当温室的花朵,所以带着一些盘缠和干粮,骑马外出,先是在幽州一带考察民风,随后北上,通过古长城关隘,到了长城外的茫茫草原上驰骋。
途中也遇到了几次马贼、流寇,如果只是几十人,罗昭云就单枪匹马,杀进杀出,所向披靡,如果马贼上百人,则仗着快马速度,风驰电掣一般逃走了。
这种快意恩仇,烈马狂歌的感觉,让罗昭云心中舒畅,培养了他侠肝义胆,英雄本色。
罗昭云进入了茫茫草原,去了几个突厥部落观察、游玩,由于这一片属于东部突厥,而且接壤隋界,多归顺启民可汗,胡汉杂糅,见到中原人,也没有什么敌视,尤其是普通牧民,倒是挺热情的。
这一日,他从草原归返途中,远远望见了数里外,尘土飞扬,蹄声震动,喊杀不断。
罗昭云艺高人胆大,心中好奇,就策马冲过去,观望一下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杀啊——”
一群凶悍的突厥马贼,足有百十余人,似乎正在追杀一个商队,而商队有数辆马车,有敞篷车上捆着物资,也有高辕厢车里,应该是商队中的毕较重要的人,保护商队的卫士,还有三四十人,骑马护住车子逃亡,双方差距悬殊。
但是突厥马贼没有负担,所以速度很快,眼看就要追上来那只商队,一旦截住,估计要屠宰一番了。
有几名忠心耿耿的卫士,掉转头来断后,明知他们几人,螳臂当车,但也要为车队争取时间。
“哗啦啦——”
刀光剑影,鲜血喷溅,只是几个呼吸的工夫,这几名护卫武士就被马贼人群淹没了。
他们杀了几个马贼,但转眼那个断后的卫士就被斩杀光了,首级飞滚,开膛破肚,惨不忍睹。
“逃不掉了,停下反击!”有一位三十多岁的壮汉,冷峻异常,也知道这种危急关头,逃已经逃不掉了,如果一直这样跑下去,很快就会被突厥马匪,盗寇们一点点蚕食掉有生力量,最后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更难以反抗了。
而且茫茫草原,没有关隘峡口等,最适合策马追击,他们有车队负担,根本就逃不过马贼们。
所有人听到壮汉的吼声,全都勒住马匹缰绳,突兀地停了下来。
“希聿聿——”
坐骑骏马一阵长嘶,前蹄高高抬起,然后沉沉落下,卫士们调转身子,手持兵器,准备迎战了。
几辆马车也靠拢在一起,从车上内跳出几名掌鞭和剑手武士,守着车子,要保护车内的主人。
“杀——”
“死吧!”
百余名突厥马匪挥舞着大刀,骑着战马,气势雄浑,卷起尘土,威势彪悍,就好像一股洪水要冲垮前面的堤坝一般。
罗昭云看到这一幕,忽然想到了三年前,自己的运粮车队买马贼追击的情景,心中大怒,也不管那只商队的身份,猛夹马腹,如电掣般蹿出,从侧面斜插过去。
马贼和商队都专注于对方,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单骑从一旁杀过来。
罗昭云摘下二石硬弓,搭箭上弦,朝着突厥马贼的前首位置,快速射箭击去,要破了突厥贼匪们的冲势。
“崩!”
弓弦震动,长箭被硬弓射击,速度快,射程远,相隔百步之外,却快如流星般,破空而去。
嗖!嗖——
罗昭云一口气连射了五支箭,每一次拉弓,都把二石硬弓拉得近满,极短时间,在马背上策骑又连拉五次弓,这对箭手的臂力和眼力、骑术绝对是一个考验。
瞬息之间,箭矢先后射出,从百十步到数十步之间,突厥马贼先后扑倒了几匹健马,相互影响,后面又有骑士躲避不及,被绊倒了,人仰马翻,攻势就减弱了。
这是罗昭云跟史大奈学的箭术,射人先射马,他也深知其中的奥理。
锵锵当——
此时,突厥马贼与商队武士交锋在一起了,罗昭云也把弓挂在马鞍上,取下长枪,大吼一声,非常骁勇地冲入马贼群中,犹如虎狼钻入了羊圈,长枪舞动,寒光烁烁,勇不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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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救人
双方的人马激烈地冲撞在一起,哗啦一声,刀声成片,接连响彻起来,伴随着战马的嘶叫,马贼和商队武士全都疯狂搏命,挥刀砍杀,顿时蓬蓬血雾,像是瞬间绽开的花朵,染红了脚下青草。
噗噗噗——
不断有人被刀锋砍中,被长矛刺透,兵器刺入骨肉之中,发出闷响声,代表着有人重伤或者死去。
此刻,罗昭云像是一头猛虎出笼,虽然年纪不大,接近十五岁,但是身体内似乎拥有无穷的力量,这四年来反复刻苦练功,风雨不误,以罗家枪口诀不断养劲、练枪,加上对武学感悟很强,已经脱离了外劲、响劲的层次,练出了暗劲。
如此一来,身体机能全面提升,臂力、敏捷力、反应力、身法等等,都大大提升,打斗中也不再单单使用身体简单的体力了。
一旦运气,全身炸毛,肌肤硬坚如铁,不但非常能够扛住击打,而且全身的水分热量被锁住,毫不外泄,所以在打斗中体力十分的充沛,劲力连绵悠长。
罗昭云此刻全力运劲厮杀,枪术精妙,如毒蛇吐芯,刁钻狠辣,“噗哧哧哧”一连七八人被他挑落马下。
鲜血喷洒,非常的血腥,罗昭云仗着战马的速度和悍勇,根本不停留,一冲一杀,从左翼杀入,右翼杀出,不让马贼围住,否则双拳难敌四手,武艺不是神话,四面八方一起攻击,他也挡不住。
商队的护卫们看到有一位猛士相助,所向披靡,顿时来了斗志和信心,全力抵抗,战斗力也飙升了几分。
“杀杀——”
刀枪交鸣,血雾蓬蓬,方圆十丈内的青草不见了,被血水覆盖成了红色。
马贼们全部围聚上来,已经打乱了,交错拼杀,三五成群地格斗着,连马车这里也有马贼冲杀过去,与几名剑手武士相斗。
片刻工夫,罗昭云杀得三进三出,凭着一己之力,已经击毙二十多人了,体力还没有衰减,这是内部储存的气劲在发挥着作用,使全身血肉中都蕴含了惊人能量。
“啊——”忽然间,一个女子的惨叫声响起。
“保护小郡主!”
“雨霏——”
护卫和那名手持马槊的壮汉都大叫起来,显然担心后方车厢内的女眷。
“小郡主,难道是朝廷贵族王侯的子女?”罗昭云相对自由,没有人能拦得住他,于是策马冲过去,几枪又挑杀了三个车厢附近的马贼。
这时一辆车马的辕子被马贼砍断了,车厢倾斜,从里面摔出两个少女来,一个女孩子似乎中矛受伤,奄奄一息,还有一个少女,大约十二三岁,穿着一袭素白色的儒衫,系一条及胸的鹅黄色百褶裙,用一条白色织锦的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细腰儿系住了,墨玉般的青丝梳着三丫髻,脸颊白皙,如同镶着的一方美玉,尤其是她的肌肤,似新生婴儿一般雪白幼嫩。
虽然只有十二三岁,但是那脸颊上的五官却十分精巧,眉目如画,水灵灵的大眼睛,很有灵性,又直又挺的鼻梁,红嘟嘟的小嘴儿,完全是一个极为出色的小美人胚子。
少女踉跄摔在地上,咬着牙坚强地撑起身子,眼珠挂着泪痕,伸手拉扯着躺地不动的贴身丫鬟,泣声道:“小桐,你醒醒啊!”
“她没有救了。”罗昭云坐在马背上,看到这一幕,轻轻叹息。
少女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这个贴身丫鬟是替她挡住了马贼刺入车厢的矛锋,以身相救,却丢了性命,感到非常难过。
罗昭云回大隋四年多了,已看淡了生死离别,尤其加上前世的灵魂记忆,他早就不是一个少年了。
他脸色冷静,握住长枪,精神集中,周边一有风吹草动就能随时反应。
“当!”
有人施放冷箭偷袭过来,被罗昭云转身一枪拨开,横枪立马,镇定沉着。
“杀了他!”
有四五个马贼,早已恨透了罗昭云,从四周围聚过来,见他要保护那个少女,更坚定他们围杀的念头,这样一来,罗昭云就不能像刚才那样策马来回冲杀躲避了。
罗昭云非常冷静,眼眸电光闪烁,剑眉冷蹙,在一身青色锦绣长袍和甲片衬托下,英姿勃发。
“吼!”罗昭云大喝,率先对右侧的马贼出手,平枪一刺,角度中正却不好抵挡,勇猛之力,刺劲破空!
“嗤——”
那名马贼挥刀去挡,但是他肉眼的判断不及枪速,超出了他的判断力,所以一刀劈空,枪锋已经刺中了他的胸膛。
他每天要刺一千枪,极为熟悉,这一枪包含了太多的道理!
普通马贼,正面相迎,根本就反应不过来,没有能力判断准确。
罗昭云双臂一挑,被刺中的马贼尸身飞起,砸向他侧面的同伴,同时,他挽起枪花,唰唰唰连刺三枪,分别取其余三名马贼的不同身体要害。
“当当当!”
兵器交击,罗昭云掌握了主动,快速出击,逐一击破,抓住每一个小破绽,然后一击必杀,几个回合过去,这几名马贼都被他刺下马背。
那名少女半坐在地上,看到了罗昭云如此勇猛,出手如电,冷静杀人,有些目瞪口呆,当看到他的面容时候,发现他十分的年轻,似乎只有十五六,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少年郎。
“谢……谢谢!”
少女明亮的眸子一闪,开口感激道谢,没有他,也许刚才自己就要被马贼乱刀砍死了。
其实,适才她撩开车窗帘子观望外面局势的时候,不经意发现了一人一骑,正冲侧翼杀入马贼群内,当时就让她心神一震,暗中佩服此人的勇武,不过,她以为那位豪侠怎么也得三十来岁的叔叔,想不到竟是一个未及弱冠的少年。
“上来!”罗昭云一弯身子,向她伸出了手臂。
绝美小女孩愣了一下,看到四周到处是马贼与侍卫恶斗,被缠住了,来不及过来保护她,这里太过危险,微微点头,伸手抓住了罗昭云的手臂。
罗昭云一用力,轻飘飘地把她纤细身子拽起来,另一只手顺势一拖,把她放在了自己的身前怀内,顿时鼻子闻到一股如兰如麝的淡淡幽香。
“雨霏!”这时那名身穿护甲的壮年大汉杀了几名马贼,持马槊仓皇策马赶过来,见到罗昭云已经救了少女,松了一口气,对着他抱拳一礼:“感激这位小郎君仗义出手,救了在下侄女。”
“先不必谢,我们先联手击退这群马贼吧,还有一半人数呢!”
“好,高某先杀过去,请小郎君保护好雨霏!”壮汉挺槊又杀了过去。
罗昭云虽怀内有少女,却不影响多少,策骑奔驰,利用的卢马的速度,专门偷袭一些正在与护卫家丁鏖战的马匪,一击得手,迅速离开,寻找下一个目标。
很快又被他刺死几人,给一些处境危急的护卫解了围,此消彼长,优势在向商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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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萍水相逢
高青澜和罗昭云带头反击,十多名还有战力的剑手、护卫一拥而上,迎头压制了数十马贼盗匪的气焰,最后,对方终于丧失了斗志,呼啦啦溃散了,留下一地横尸,残肢首级,到处可见。
商队活下来的人,见到马贼如潮水般退去,都松了一口气,筋疲力尽,噗通声响,不少人直接栽落了马,或是坐倒在地了,大口喘气。
他们逃亡了数十里,早已身心疲惫,被马贼追杀,先后死去了不少护卫,直到此刻,才甩开那贴身后的狗皮膏药。
“雨霏,你没伤到吧?”高青澜策骑返回到罗昭云的马前,询问着他怀内的少女。
那个叫高雨霏的少女,摇了摇头,神色恢复不少,从悲伤和惧怕的情绪中解脱出来,脸色淡定,轻声道:“澜叔,我没事,只是小桐她……”
“大难临头,伤亡在所难免,她为了救你而死,是个称职的婢子,也算还了高家对她的抚养之恩。”
高雨霏犹豫一下,对着罗昭云道:“请这位阿兄放我下马吧。”
她觉得浑身有些不自在,脸颊莫名地红润起来,不知身子为何有点燥动不宁,有点羞涩挨近这个少年。
罗昭云点头,一手揽住她的纤细腰肢,把她给放下了马,自己也翻身落马站立。
这样亲昵的动作,发生在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二岁的少男少女身上,并没有多少矫情做作,反而显得很融洽。
不过,对于这个年代,自幼熟读《女训》《列女传》的豪门大家闺秀高雨霏而言,也是有些难为情。
虽然隋代礼教之防,远比宋明要淡化许多,毕竟经过了魏晋玄学和南北朝胡汉杂糅,儒学式微,理教还没有兴起,男女授受不亲方面,还没有后世朝代那么多过分、不可理喻的讲究和防范。
“不知小郎君高姓大名?”高青澜再次抱拳问。
“在下罗成!”罗昭云不知这些人底细,见他们根本不像商队,萍水相逢,并没有完全托出底细。
“罗小兄弟,真乃英雄出少年啊!”高青澜赞叹一句,然后又自报了姓名。
“高兄!”罗昭云拱手一礼。
高雨霏翻了翻白眼,嘟起了小嘴,心想你比我只大两三岁,却跟我叔叔平辈相交,这不是占我便宜吗?
果然,罗昭云这时转过头,看着高雨霏在那撇嘴的神态,忽然一笑,说道:“大侄女!”
“讨厌!”高雨霏朝他做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表示不屑一顾。
高青澜见这对少年嬉闹着,也笑了起来,不过眼下这里颇不安全,他们还在逃亡,也不方便跟少年深交,当即抱拳道:“今日承蒙罗小兄弟相助,大恩不言谢,日后必有重报,眼下我们要继续赶路,即此告辞了。”
罗昭云哦了一声,点头道:“既然如此,那你们赶紧上路吧,草原并不太平,马贼横行,一路多加小心。”
“一定,后会后期!”高青澜说完,转身对着侍卫发话,让他们重新清理车辆和战马,然后准备上路了。
临行前,高雨霏咬着下唇,站在罗昭云身躯,对着他轻声道:“谢谢你救了雨霏,此恩莫敢忘!”
“呵呵,不必客气了,大侄女!”
“去你的!”高雨霏被他占了便宜,气得伸手拧了他胳膊一下,然后跺脚跑走了。
“哈哈——”罗昭云大笑一声,然后用手扩在嘴边,朝着小妮子的背影喊道:“雨霏,好好活着,不要有负担,每天开开心心地长大……”
高雨霏跑出了六七丈外,听到他的喊声,还有那种独特的关心,不知为何,心中暖洋洋的,鼻子有点发酸,转过身,看着剑眉星目,俊朗挺拔的少年郎,心中怦怦乱跳起来,脸颊微红,蓦然笑靥如花,向他挥了挥手,然后转身踏上车了。
罗昭云站在原地,莞尔一笑,其实适才他是有意逗那个小姑娘开心,让她忘记刚才的难过和害怕,这样的血腥惊变,希望不要对那少女造成阴影。
车队继续开路,一路奔向西南,似乎要走雁门关的方向。
“澜叔,你似乎有些提防那个罗成?”高雨霏掀开车帘,对着高青澜询问。
“穷文富武,罗成如此年纪练就一身不俗武艺,可见他必出自豪门,不是贵族子弟,就是郡望高门的族子,咱们现下逃亡之中,应躲避与官家有背景的人,免得被举报、出卖,落个悲凉下场。”
“我瞧罗成不是那种人!”高雨霏眼眸一闪一闪,非常的纯真迷人。
高青澜一边策马,一边望着远方,叹息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形势危急,先躲过这次朝廷追捕再说吧!”
………
罗昭云不清楚对方的身上,那高青澜也没有如实细说,所以他隐隐猜到,这群人身份大不简单,如果是正常的郡公王侯,不可能会刻意避讳,除非那个小郡主,不是当世封的,而是亡国遗族贵胄子弟!
高姓正是北齐的皇族姓氏,幽州一带,当年是北齐的重地,整个东北地区,目前有不少当年北齐皇室、贵族、将相的后裔子孙驻留,隐姓埋名,更换姓氏,潜伏下来,伺机勃发。
北齐是在东魏的基础上夺权取代而成,东魏权臣高欢死后,长子高澄继专魏政,将篡未篡之时,被家奴刺杀,其弟高洋袭位,废掉东魏的傀儡皇帝孝静帝,于公元550年立国,史称北齐,建都邺城。
历经文宣帝高洋、废帝高殷、孝昭帝高演、武成帝高湛、后主高纬、幼主高恒六帝,后来被宿敌北周攻灭,享国只有二十八年。
北齐自高洋立国之初,曾比较谨慎,以法驭下,政治清明,曾一度强大,成为西魏、南陈三国鼎立中最富裕的国家,几年以后,他就**起来,整日不理朝政,沉湎于酒色之中,国力衰退,等他驾崩之后,北齐皇族子弟夺取甚嚣,宫斗不断,权力更迭,变幻无常,使朝廷动荡。
按史书记载,北齐的几位皇帝大多昏庸,荒淫无耻,朝廷佞臣之多,在历史上也是很突出的现象,害死诸多功臣、名将,自毁长城,北齐的灭亡,主要的原因都是它咎由自取,自作孽,不可活。
罗昭云也只是一时的猜测,并不确认,如果真的是北齐高氏的后裔,他身为隋朝将门虎子,也不好过深结交,给自己徒增麻烦,所以调转马头,直接向长城隘口奔去,要转返大隋幽州境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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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积累财富
罗昭云离开山庄两个月,回到了庄园后,先去后山巡视了众多孩童的训练的情况,在这三年中,他明着暗里派人收养了不少孤儿,都在六七岁到十三四岁间,男孩女孩都有,根骨好适合练武的,挑选出来,由史大奈负责教武,培养武士剑客。
根骨不适合练武的孩子,罗昭云找人训练他们经商、算术、工匠手艺、医术、探子等技能,各有所长,分出不同的小组来学习,女孩子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经商、刺探情报等等,也都有猎涉。
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光靠附庸的良田和果园收成,已经不够用了。
不过罗昭云于两年前,在怀戎县邑内置办了酒楼和商铺,而且还根据后世的一些记忆方法,反复试验了半年,终于酿制出了蒸馏白酒,不论口感和色泽,都比当下的酒要纯正,浓烈。
隋朝时候的白酒,经过烧制,酿成的多是黄酒、浊酒、水酒等,烧酒的步骤与后世相比,肯定还不成熟,虽然也有一些烈酒,对黄酒多次密法加工,将酒里的水除掉大半,才能让酒浓到令人三碗吐然诺的地步。
但是这种烈酒,工艺繁琐,而且也没有后世逐渐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的蒸馏酒够味。蒸馏烧制的酒质无色透明,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酒精浓度较高。
据史书记载,在唐代,烧酒之名已广泛流传了,后世人一般认为,这里的烧酒并非指蒸馏烧制的酒。
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所写:“烧酒非古法也,自元时始创,其法用浓酒和糟入甑,蒸令气上,用器承取滴露,凡酸败之酒皆可蒸烧。”这里的烧酒的工艺,便是较为成熟的蒸馏了。
新制的白酒虽然也不成熟,但是要比当下的黄酒品质要高许多,所以使罗昭云的‘安宁酒楼’知名度迅速提升,在整个怀戎县都首屈一指了。
当然,除了酒好之外,这里的饭菜也要比其它店里的味道香,不定期地搞促销活动,捆绑消费,四处粘贴一些宣传单,这两年来,酒楼生意兴旺红火,已经一连收购两个分店酒楼了,财源滚滚。
罗昭云已经吩咐宁沐荷,购置了几处大房产,幽静宅院,都是以‘宁氏’的名义,产业越铺开越大。
现在赵灿等十卫依然待在山庄驻守,负责训练新招收的家丁和护卫、部曲等,酬劳从每月十吊涨到了十五吊,还可以免费喝酒;此刻他们对罗昭云几乎死心塌地了。几个月前,罗艺曾派人过来询问他们是否调走更换职务,全都异口同声地拒绝了,甚至申请从府兵中调走户籍,以后甘心就跟随罗昭云为护卫了。
罗昭云现在已经培养了自己的势力,财富越聚越多,已经不惧怕罗家主母的权势了,心想自己暂时不去找她麻烦,已经算是看在父亲罗艺的面上,不让他难做,如果大夫人孟氏还有加害之心,自己也绝不手软。
他现在要把怀戎县当成自己的大后方,渐渐蚕食,一点点涉及到相关产业,影响到这里的百姓生活、地主乡绅,让更多的人依靠宁氏的招牌而生活,比如用宁氏的产品,喝宁氏的酒,租宁氏的地,久而久之,盘根错杂,这里就营造出自己的大本营了。
倘若历史车轮发展不会更改,隋炀帝上任之后,在大业七年,要讨伐高丽,介时会以幽州地带为储粮和存放兵甲的基地,自己若能提前囤积,销售出去,便能大赚一笔了。
至于日后江山,究竟被谁所得,自己并不关心,因为社稷大事暂时离他太遥远了,要说罗昭云能去争霸天下,眼下连他自己都不信。
时势造英雄,许多历史大人物,往往都是因势利导,迫于形势,突然的醒悟和决定,使历史有诸多偶然性。
罗昭云来到安宁酒楼的后院阁楼,林木环绕,十分幽雅,宁沐荷见到他回来,兴奋地跑过来,上下打量着他:“阿郎,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晌午到的枫云山庄,稍作休息,就赶过来了。”罗昭云微微一笑,原本一天的路程,但是的卢马的速度,半日就够了。
宁沐荷已经十七岁了,芙蓉嫩脸,眸子含水,神采湛湛,几绺秀发轻轻垂在颊上,秀丽多姿,穿着一件月白色对襟长衫,小蛮腰低束着曳地长裙,颀长苗条,胸脯也鼓鼓的,颇具规模了。
小妮子出落成大姑娘了,掌管几个酒楼的财物核算,还有经营方面的管理,游刃有余,俨然成了小老板娘,对外的时候,她都是女扮男装,这样出入谈生意会方便一些。
两年下来,得到了锻炼,整个人成熟不少,散发着有智慧、知性美的气质。
但是,当她看到罗昭云的时候,管理者的气息全无,似乎又变成了他昔日贴身丫鬟的身份,迫不及待地寒暄问暖。
“我很好,出去游历,受益匪浅,对了,酒楼生意如何?”
“非常红火,不但酒馆里客人很多,连走南闯北过来做生意的胡人、契丹人、高句丽、中原地区的商贾,都会到咱们的酒楼预定几十坛、上百坛的‘易水寒’烈酒,等明年‘燕山月’酒一出,我们的利润就更大了。”
‘易水寒’是第一系列,走的是平民路线,雅俗共赏。‘燕山月’是第二系酒,走的是较高端档次,除蒸馏烧酿之外,酒中还配有檀香、公丁香,又以少许蜂蜜调味,酒味清香,口感少了一些辛辣,多出几分爽口,回味无穷。
“普通黄酒一坛一吊钱,上些档次的黄酒三吊钱,眼下咱们的‘易水寒’烧酒,卖到了五吊钱一坛,还卖到欠缺,许多人早就提前订购,数日后来取。”宁沐荷笑靥如花,像个小财迷,每天看着白花花的纹银,还有五铢钱、布帛、珠宝入账,让她兴奋不已。
罗昭云微微点头,他只是抢了一步先机,提前让这种高纯度酒早一点出现而已,趁机赚些财富,为以后铺路。乱世中,没有资本,只充当其它枭雄的马前卒,那不是罗昭云的志向。
宁沐荷想起一事,又高兴道“阿郎,你上次写的那首‘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作为易水寒酒的诗牌名,得到不少文人士子的好评,现在已经在怀戎县广为流传了。”
罗昭云淡淡一笑,那只是随口背诵出来的,当做酒水的广告词,想不到效果还不错。
“范阳卢氏那边,可有回音?”
“嗯,范阳卢氏是北方一流高门,影响力极大,不论治儒、做官、经商、学问等方面,都有很高成就,这两个月,妾身不断派人跟卢氏在怀戎邑的管事人联系,十天前,从涿州来了一位卢氏宗族的嫡系人物卢小康过来,商谈了合作事宜,不过打算要我们的烧酒方子。”
罗昭云摇头道:“暂时还不能给,但是可以在利润上,让出去一些,毕竟要借用卢氏的影响力,把生意铺开整个幽州,范阳五家,卢、祖、邹、邵、董都以卢家为首,幽州一带其它豪绅商贾又以范阳五家为标榜,所以打好跟卢家的关系,对我们全面立足幽州,大有帮助!”
“妾身明白了,会继续跟卢氏一脉的人沟通的。”
罗昭云漫不经心地问:“对了,我走的这两个月内,怀戎邑来回商旅众多,有没有带来朝廷的最新动向和政策?”
宁沐荷想了想,回道:“有一件事,就发生了前些日子,似乎是突厥的步迦大可汗,率领东西突厥兵,并裹挟了西域、铁勒、斛萨、阿拔、仆骨等大小部落的精兵,号称三十万大军,进犯大隋边境,由于这次突厥可汗准备了三年之久,兵力雄厚,威势浩荡,大隋边疆驻军不足,现在文帝下诏,除一些要塞府兵外,还接受地方府兵前去投军,杀敌建功,眼下城内就有些人看到檄文,准备去西北投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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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西北烽烟起
罗昭云闻言一愣,突厥又进犯大隋边境,似乎这一次,规模空前,看来步迦大可汗准备充分,这一次要跟大隋彻底交恶,决一雌雄,争当天下霸主的气势了。
整片大陆,除了东靠大海,南有丛林,北有极地,西有沙漠外,目前东方世界,两大势力,就只有草原突厥和中原大隋了,至于西南的吐蕃、东北的高句丽等国,都是这片大陆的角落之地,无法与突厥、大隋争锋。
此次双方都发动了目前规模空前的兵力,突厥骑兵三十万,此外,还有一些其它部落的控弦之士,西域小国步甲兵等等,人数接近四十万,声势浩大,正在草原上集结,逼压隋境边界。
隋文帝已经下诏,除边关守军之外,额外调动敦煌、张掖、陇西、五原、榆林等地二十多个兵府镇的府兵,开始到武原、灵武一带集结,准备反击突厥。
这一战关乎中原与草原的大势,谁若胜,就可以决定江山社稷,黎民苍生的安定与衰亡。
步迦大可汗这次有备而来,重点从西域之路向大隋蚕食,烧杀掠夺,聚集大量财富,推进玉门关外,正在猛攻,同时沿着祁连山、贺兰山、古长城、五原一带,都有突厥兵出没,寻找南下机会。
为了牵制大隋一部分兵力,步迦可汗派了麾下身为大将的侄子俟利伐,率一部分军队穿过草原,从沙漠东面进攻启民可汗,吸引榆林、马邑、定襄、雁门、楼烦一带的隋军兵力。
如此一来,突厥主力在西面战线,以逸待劳,等待隋军远程支援,如果能大胜,消灭大隋有生力量,就可以长驱直入,沿西平、金城、陇西、天水路线,直接杀到长安城的大后方。
这一条是隋代的丝绸之路,突厥大军可以一边推进,一边以战养战,获取战略物资和金银珠宝犒赏三军,比以往直接攻打贺兰山、五原、灵武等防线,要高明许多。
隋文帝派了杨素为行军元帅,由太子杨广做后方总管,支援一切军用物资和战备等。另一路以杨谅为行军元帅,辅以诸多大将军,如柱国张定和、大将军李药王、杨义臣,连贺若弼也被隋文帝赦免,提拔录用,到了杨谅账下,辅佐汉王,支援启民可汗。
罗昭云得到的消息没有那么详细,但是对于突厥进犯大隋,还是心中有数,知道这一战,步迦大可汗无论如何都胜不了,而且会一败涂地,连他自己都投奔了吐谷浑。
不过,历史的痕迹,已经跟他熟知的事件时间、细节,并不完全重合,毕竟史书错误太多,记载能有四成可信,就非常难得了。
“这是一次从军的好机会,不但能在沙场磨练自己,还能有机会见识到诸多历史名臣和大将,学到一些行军经验,我已经熟读了兵法,可惜都是纸上谈兵,没有与实际结合过,如果错过这次机会,等伐高丽,要七八年之后了,要白白耗去许多光阴。”
罗昭云心中思忖着,最后眉峰一动,脸色坚毅,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即是去西北从军,哪怕从一个兵卒做起,也能迅速学到很多经验。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罗昭云去找史大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史大奈道:“行伍之中,是最锻炼男儿的地方,铁血果敢,百炼成钢,你在这样的太平盛世,要自己博得功名,唯有抓住眼前的机会了,毕竟像这种大战事,实在太少了。”
“我也是这样想的,事不宜迟,隋军与突厥军马上就要开战了,此去玉门关,相隔数千里,我一人一骑,全力赶路,也要十余日!”罗昭云说道。
史大奈点头道:“隋军也在调拨中,没有聚集足够的兵力,隋军主帅是不会全面开战的,双方只会派先锋军厮杀,抢占有利地形,筑起防御工事等等,你有的卢马,赶到那里,肯定来得及,不过,你这样直接去前线军中投军还不行,要找到前线的后方接纳新军的招募地点,亮出路引或府兵证件,才能顺利入伍,否则担心你是没有户籍的探子。”
“我明白了,临行前,我会让当地的怀安镇上里长开具路引,有了官府身份认可的介绍信,那就行了。”罗昭云记了下来。
“你不打算跟罗公商量一下吗?”
“不了,我担心他不让我去,毕竟战场上,刀剑无情,又是从小兵坐起,父亲不会同意。”
史大奈叹道:“的确,你本来可以从幽州府兵做起,直接担任一个都督队头,提拔迅速,不必那么危险了。”
罗昭云摇头一笑:“呵呵,依靠庇荫,这样提拔上来,也无法服众,而且随时都被保护,事事被安排妥当,根本无法真正学到什么,只有在生死之间,感悟才深,不只是武功,还有真正行伍的磨练。”
“打算什么时候走?”
“明日吧,有些事,我要安排一下。”
罗昭云回到房间之后,宁沐荷正在守候,见他进房,站起身毫不避讳地服侍他更衣,就像一个小妻子般,脸色温柔如水。
“沐荷,明天一早,替我收拾一下包裹和盘缠,带足干粮,我要远行。”
宁沐荷哦了一声,好奇地问:“才刚回来,怎么又要出去?”
“这次我要去从军!”
“什么?”宁沐荷手指一抖,身子都轻颤起来。
从军,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古来征战几人回,十里八村的男丁去服兵役,十之七八传回来的都是噩耗。
“不成,阿郎,太危险了!”宁沐荷焦急,忍不住劝慰道。
罗昭云转过身微微一笑,神采流露着强大自信,说道:“放心吧,我只是去磨练一番,不经历一番血战,如何能成为真正男儿,躲在后方,做个富贵太平郎,非我所愿!”
“可是……”宁沐荷神色惶恐,仍放心不下。
“沐荷,不必劝我了,我希望你能支持我的决定,替我打理好家里的生意,不论是跟范阳卢氏的合作,酒楼和商铺的扩营,还是训练那些孩童方面,都要上心,以后,我会有大用处!”
宁沐荷感受到他灼热的目光,还有殷切的希望,包含一种浓浓的信任感,她觉得自己都要被融化了,含着泪点点头,说道:“阿郎,我一定会尽心尽力为你办好,但你要答应奴家,一定要平安归来,好不好?”
罗昭云呵呵一笑,重重点头道:“当然,将来我还要建功立业,出人头地呢,肯定要保护好自己,在身后积累那么多财富,还没有享福,我舍得一去不返吗?”
他笑着拍着宁沐荷的肩膀,让她宽心,其实,对于战场的危险,罗昭云也没有绝对把握能安全,但是不去经历,破不了心中的胆怯和心障,那就永远成不了强者,日后天下大乱,自己还如何有所大作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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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从军行
罗昭云快马奔腾,一骑绝尘,晌午出发,一路向西,为了避开草原突厥兵马,所以没有走关外草原,而是沿着边关重镇防线,先经过雁门、马邑一带。
在这里,他已经远远望见了兵甲锵锵,旌旗飘扬,到处都是运粮车队和各地府兵,向雁门关外的大军营地聚集,然后一齐北上。
大战前紧锣密鼓、调兵遣将的气氛,压得人紧张兮兮,喘息都有些压抑。
罗昭云没有停留在这,因为榆林外、古磴口,隋军只是辅助启民可汗对抗突厥大将军俟利伐的进攻,为次要战场,是否会交战,能打到什么程度,都不好说,毕竟这是牵引主力的掩护之战,对方未必真的猛攻,只是不断滋扰居多,不好建功。
他继续赶路,的卢马飞奔如梭,经过朔州、夏州、灵州、凉州、甘州、肃州,一路上见到不少府兵队伍在向西北集结,骑兵轰然踏地而过,运粮车队更是随处可见。
要知道古代战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前线打仗需要的粮草动辄天文数字,虽然府兵会自带粮食,但那只是月余的口粮,基本会在途中就消耗一半了,到了前线,已经剩不下多少。
一旦战争持久,鏖战半年,那粮草的消耗可是一笔庞大的开销。
如果按照一个士兵每日一斤米,那么三十万大军,每日消耗就是三十万斤,约两千五百石,一个月下来,就是七万五千石米,半年呢,就是四十五万石。
这个数字太大,光从边戍的粮仓运来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像隋文帝这种君王,是不放心把众多粮食储存在边关的,一旦某个大将心怀不轨,割地为王,粮草充足,等若养虎为患,往往都是把朝廷粮仓设立在京师附近。
大隋就是如此,几大粮仓都在中原地区的腹地,长安城附近有太仓、广通仓、常平仓,洛阳附近有回洛仓、洛口仓、河阳仓等,沿着黄河和运河排布,运输方便。
边疆之地,讲究府兵自力更生,闲时候务农,利用军田和官职田耕种,够驻军的口粮开销了,可是这次要调动三十万大军,除边戍聚集十万众外,其余二十万都是从各地赶过来,粮食需要朝廷集中调运到前线。
这时候,压力就来了,光这额外二十多万军人的消耗,这个时代没有火车,马匹都用作战马,拉车很少,只能用牛车和民夫,耕牛也有限,所以大部分都是用民力推车。
而这个时代的车轱辘都是木质的,车轴质量也差,所以行走起来,非常不便,长途跋涉,从中原地区粮仓聚集,然后送往边关,这就需要动用各地无数的民夫,再从边关运往数百里外的前线,动用的壮丁更是成倍叠加,途中消耗巨大。
二十万隋军出征,后方辎重苦力和民夫征调,就会动用近百万人,平均一名士兵就要有五名民夫来进行后勤援助。
而且民夫们也要消耗粮食,运转上千里,消耗近半,所以运转的粮食要比实际使用的,还有多一倍。
战争,国之大事,一点也不假。
最根本还是拼国力,眼下正是隋朝鼎盛之时,各大官仓物资蓄积之丰,是历朝历代所难望其背顶,甚至隋朝灭亡二十多年后,隋王朝积累的物资还没有用完,当然记载是否属实,后世学者说法不一。
这一日,罗昭云终于抵达了沙州地带,可以看到招兵处,在接收各地赶过来的地方府兵队伍,有的是接到军令成队成军赶来,这样比较容易安排,像罗昭云这样单兵,就要排长队了,一个一个检查路引和地方出具官府介绍函,验明身份。
这里的功曹长官看到罗昭云气宇轩昂,自带甲胄,手中的长枪、硬弓、佩刀都不是凡品,又知他自备了战马,料到他出身门望大族,家庭殷实,所以没有把他当成普通的地方府兵直接分配到泥腿子的步兵营,而是选拔入散骑营,由骑兵营的录事,再根据他的擅长,进行队营分配。
这个时代讲究门第出身,如果是普通兵农出身,那是没有什么照顾的,直接成为前线大头兵,沦为冲锋陷阵的炮灰;但贵族子弟,却可以在一些稍微轻松、建功方面的部门做起,比如亲兵营、骑兵阵等,危险少又体面。
罗昭云拿到自己名字的军士腰牌,是个小木牌,正面写着“左军骑营”四个字,背面写上了“幽州、罗成”,一面代表着归属营盘,背面代表的户籍州县还有名字,牌不离身,一旦阵亡,可以根据腰佩来确定死者身份。
他骑上马,离开沙洲的募兵处,与被分到相同骑兵的军士,一起赶赴聚集的阵营。
原来,三十万前线大军被分成了两路,一路是玉门关军,一路是阳关军,这两座城关,一南一北,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扼守着要塞,突厥军正在全力攻打,隋军驻军充当先锋军,已经跟突厥军激烈交战中。
罗昭云报名的地方,是玉门关设在这里的隋军接收点,很快,他们一群临时组成的骑兵和步兵队伍就被带往了前线,整编入六军。
所谓六军,指的是先锋军、左军、右军、后军、中军、辎重军,这是粗略地划分,每一路军马又会细分为自己麾下的七军营,相当繁琐。
经过层层分流,最后罗昭云终于来到了自己归属的左军,军中的司马和偏将带着百夫长、队头们,正在巡视今日到位新军,顺便挑选适合自己军中的人马,有一位百夫长看到罗昭云的战马不错,于是把他要到了左军第三斥候团。
罗昭云松了一口气,终于尘埃落定,明确了去处,这一层层集合、挑选,相当麻烦,只能耐心等待,现下可以去自己的队伍营地,见到自己袍泽伙伴了,有些激动。
大漠苍莽,风沙漫漫,当罗昭云和一群骑士,随着百夫长来到营帐时候,一抹鲜红的夕阳垂洒在天际,快到黄昏了。
但是数里的玉门关处,仍传来厮杀声和擂鼓声,那股金戈铁马混合在一起的声音,让人紧张又振奋!
他放眼四顾,漫山遍野都是无数白色的帐篷,像是一朵朵盛开的小花,散落在一片绿洲原野上,战马的嘶鸣、将士的训练声与风沙的狂舞交杂在一起,汇成首凄凉的塞外小调。
无数的旌旗迎风招展,不时有骑兵队轰然而出,兵甲锵锵,马蹄震天动地,这股真正的军旅风范,雄浑的气势深深震撼了他!
第三十七章 斥候营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玉门关与阳关均是古代陆路对外交通咽喉之地,是丝绸之路必经的关隘,自西汉时期设置,与周围的山体、沟壑相连,筑城墙与防御工事,地域匈奴和西域人入侵,是古代兵家必争的战略要地。
由于阳关古塞建在荒漠之中,占有“一夫当关,万人莫开”之险要地势,所以这次两路分兵的时候,阳关那路军由长孙晟统领,率兵十万,而玉门关这边的地势不如阳关那边陡峭、难攻,所以杨素亲自坐镇,佣兵二十万,是隋军绝对精锐主力兵马。
夜色如水,苍穹繁星似锦,罗昭云住进了自己所在斥候营的小队营帐。
隋朝军队平时实行府兵制,驻扎在地方,按编制分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大都督、帅都督、都督、队头等逐级下降。
但是战时需要重编军队,以军为作战单位,一军大约两万人,这两万兵一般又分七‘军’营,每军营的长官又可称为‘总管’。自设中军有四千人,其中挑选战斗兵两千八百人,也就是五十六个“队”,每队五十人,具体还细分弩手四百人、弓手四百人、骑兵一千人,突击兵五百人,奇兵(机动兵)五百人。
除中军之外,还有左、右虞侯各一军,每军两千八百人;左右厢军各二军共四军,每军两千六百人,以上七军合计一万四千人,二百二十队,还剩下六千人,一般都是老弱疲病居多,用来守辎重,主要搞后勤警戒。
全军驻营的时候,中军四千人在中心扎营,其余六军成六面形围绕着中军扎营,为了便于管理,约一千人扎成一个营区,设一位‘营主’,便于协调管理,追职问责。
罗昭云对于这些军旅的知识,在当下一些兵法书籍中看到过,特别是大隋行军准则,他提前铭记于心,知道行军中的军职从火长、队头、百人长、校尉、偏将、亚将、将军,等级分明。
他们这个斥候营,其实就是左军麾下的七小军中的奇兵营,也就是机动兵,作为打探情报的斥候,这样在中军称为一团,左右虞侯军有两个,为二、三团,左右厢军各二军中有四个机动兵团,则为四、五、六、七团,如此下来,一个左军就有七个机动兵团。
但是机动兵团里的士兵,不完全都是斥候,有的是营外游哨、巡哨,还有内部巡哨,通常会抽出百人十火,作为真正的斥候,深入交锋地带或敌区搜索情报,观察敌军和己方的战况,随时汇报,这样可以让营主、本军的将军及时知道最新战局。
左军的指挥将军是屈突通,一位隋朝猛将,其父曾是北周的刺史,屈突通自幼性格刚直坚毅,擅长骑射,且颇武艺高强,做事秉公处理。在开皇十七年,曾奉杨坚之命到陇西一带巡查马场,查出了两万多匹隐马,上报朝廷,隋文帝闻讯后大为震怒,欲将罪臣太仆卿慕容悉达及一千五百多名管事的官员全部处斩,屈突通于心不忍,为这些人求情,给隋文帝留下很深印象,日渐重用,升右武侯车骑将军。
屈突通严于治军,绝不庇护任何人,除自己的中军外,其余六军设六个总管,总管下有多个营主,全都由麾下将领、偏将担任,夜晚巡视军营,对营盘布局、壕沟、木桩、士兵武器进行抽查,十分严格。
罗昭云等百名斥候接到了军令,被召集在一块空地上,负责管理机动兵营的校尉出现了,他的名字叫周浩,三十多岁年纪,一身明光铠,头戴兜鏖,披挂着护项、护肩、披膊,内穿褥袍,前胸外嵌两片明光甲,铮光发亮,很有一股英气。
周浩说道:“尔等百人,为我右虞侯军的斥候三团,一共十火,设一百夫长,十个火长,百夫长已有了人选,他叫娄岱飞,至于火长,由你们这些人中的老斥候担任火长,经验丰富,带你们一把,传授斥候的禁忌和防范等。”
这时娄岱飞走出来,他的年纪稍微大一点,快接近四十了,身材短粗,相当魁梧,胡须浓密,有点黑脸张飞的样子,按着刀柄,扯开嗓门道:“从今日起,你们都归我管了,不论新兵蛋子,还是老兵油子,都给我服从军令,别给我整什么幺蛾子。出去执行任务,你们就是生死兄弟,遇到危险,同心协力,谁若丢弃袍泽不顾,贪生怕死地逃跑,回来之后,军法处置,定斩不饶!”
“喏!”百人高呼,气势雄壮。
接下来,由百夫长从中挑选十人,担任火长,每火中,其余九人自发组成三个小组,各设一名小组长,由三人自己选取,罗昭云由于看上去太过年轻,所以只担任普通一员,连个小组长也不是。
“好,接下来分配任务,先出去三火小队,每火一张草图,你们要勘察的地方,是玉门关内西南方位,也是我们整个左军的左下方,去勘察一下水源,还有查探是否存在敌军的探子,这次任务算是一次磨练,后面会有出关刺探敌军动向的任务。”
罗昭云等人都心知肚明,这就是一次实习演练,让十人出去执行任务磨练一番,火长顺便把斥候经验传达一下,做一次实地讲解。
顷刻,罗昭云这一组出动了,全都策马奔出营地,冲向了一片山岭地区。
他这一火的火长叫季冲,三十岁左右,是个鲜卑人,上一代父辈就入关内了,所以他也算胡汉杂糅之后的混血人,居住灵州一带,一边策马,一边说道:“你们听着,干斥候是有危险地,老子从军七年,战友死上百人了,大多遭遇了伏击,或是追杀突厥游哨时候格斗而死,老子为何能活着,因为老子命硬,机灵,经验老道!”
“你们跟着老子,都要乖乖听话,尊重我、孝敬我,否则给你们一个苦差事,直接就丢掉性命了,知道吗?”这季冲看他们有一半人是新入伍的府兵,没有在边疆战斗过,所以以过来老兵的身份,训斥一番,调教新兵。
“那是,季大兄,不,火长,您说什么,我们做什么,绝对听您吩咐!”一个瘦小的士兵笑嘻嘻地拍马屁。
季冲明知道这个人在溜须拍马,但是很受用,微笑着说:“现在你们自个儿介绍一下,都哪里人,叫什么名儿。”
“火长,我叫马不川,庆州人!”那个瘦小的汉子仍是一副讨好的笑容。
“马不川,名字挺有意思,马屁不穿吧!”季冲被逗乐了。
“火长,在下赵廷,汾州人。”
“在下梁永宽,陇州人。”
“火长、我叫赫连树,羌族,扶州人。”
“罗成,幽州人。”
当九个人都自报了姓名,做了简单介绍,分别是六名汉人,一个鲜卑人,一个羌人,一个铁勒人,自西晋之后,南北朝时期,五胡乱华,自从北方地区胡汉混杂百余年,无论是汉民还是胡人,观念融合,普通百姓基本上已经不太在意什么民族成份了,都是大隋百姓。
第三十八章 传授经验
夜已深,一轮弯月渐渐出现,远处的树林,顶上载着银色的光华,林里烘出浓厚的黑影,寂静严肃的压在那里。
罗昭云这一火斥候,来到一处山脚下,下马休息,这次就是一次实习演练,没有什么敌情,所以大家都很松散。
火长季冲倒是没有藏私,把作为斥候的一些注意事项说出来,让大家暗记,并且演示几种手势,比如发现敌人、伏击敌人、躲避敌人,要如此给同伴打暗示。
“你们几个,都记住了,当斥候,最重要的是机灵,耳听六路,眼观八方……”
“遇到山林之地,就要观察一下是否有惊鸟等异状,一旦有异于常,就要考虑是否有伏兵……”
“看到敌人,不要打草惊蛇,注重大伙合作,一旦出手,不能让敌军的斥候逃走,否则我等就要暴露了,很难刺探到可靠情报,甚至还会遭遇他们附近的帮手反袭……”
“出去刺探敌情,注意敌军游哨,进入偏僻之地,注意观察地面上的马粪、马尿,可以判断是否有战马路过的时间……”
“夜晚就寝要轮流执勤,三人小组轮岗,一明哨,两暗哨,其余人聚在一起,但注意方位,一旦出现敌袭,能迅速把守各个方位,不给敌人全屠的机会……”
季冲坐在一处草堆上,提着一个酒壶,品几口酒,说上一段,给这些人细心讲解,事关团队性命,倒是不敢马虎。
毕竟这些都是基本斥候常识,随着时间推移,很快就能慢慢体会到,能不能活下去,除了运气外,还要看自身实力,没有几把刷子,在格斗中最容易被杀了。
“好了,今夜就说到这,你们且记下了,等过几日我们出关执行任务,遇到危险,几次磨练就够了。”
季冲收了酒壶,裹了裹身上的襦袍,看到远处的战马,忽然对罗昭云开口道:“你的战马不错,是上等宝马,应该产自西域大宛吧?”
罗昭云点了点头,没有否认,这九人中,有出自大族的子弟,还有军中老兵,自然能辨认出是否宝马良驹!
有人眼中露出几分贪婪,心中在打一些小九九,如果执行任务中,这个青年死了,那么马匹就有可能被袍泽战友顺手牵羊,占为己有了。
罗昭云淡淡一笑,说道:“我的长枪更不错!”
众人一愣,不约而同看向他身边的那杆大枪,略微吃惊,那枪长约一丈,枪身为桑柘木,经过像马槊一样的步骤,根本不惧怕任何大刀劈砍,枪锋很长,锋利无比,整体重二十多斤,是罗艺特意为他打造。
罗昭云现在臂力过人,二十多斤已经嫌轻了,但是为了有所保留实力,不让更多人看到他过人之处,所以并没有使用纯铁银枪,而是暂时使用这种木身长枪,当做一种磨练了。
古代大将在马背上冲锋陷阵,武器的重量趁手非常重要,来回几下猛攻,能发挥出巨大作用,但并非武器越重就越好,因为武器沉了,会影响你各方面的身体协调,浪费力气,体能消耗过快。
而且武器过重,固然一击威力大,但是往往使劲过猛,无法及时调整身体状态,正所谓‘亢龙有悔,盈不可久’,因此攻击有发必须有收,打出去的力道有十分,留在自身的力道却还有二十分,才是武学真谛。
就比如罗昭云每天的刺抢,一枪刺出,并非用上所有力量,而是含住一部分的劲和力,不但出击如毒蛇出洞,收抢更是如青龙入海,收比攻击还有重要,因为收得慢,防御不及时,门户大开,死的也就快。
“行了,开睡吧,养养神,明天上午溜达一圈,下午回营,先适应一下,过几日才是真正的任务。”
七人开始睡去,张松溪、荆尉、罗昭云是第一组执勤。
“我要到一边练练枪,当暗哨吧。”罗昭云起身,持枪到了一处幽静地,开始对着树木刺抢。
噗噗噗!
每一次的力量竟然都能保持均匀,出手如电,收枪如梭,手法越来越娴熟了,似乎枪跟自己的手臂一样,配合越来越好。
罗艺一年前曾暗中来看望他,说过练枪第一步是基础,第二步是入微,第三步是人枪合一,再往后,就要自己领悟出自己的枪之精义了。
罗昭云苦练四年,风雨不辍,渐渐接触入微,但要真正掌握入微,实在太难了。
手中的枪,是身体的延伸,如果身体不能随心自如,枪术也就不能收发自如,一切随心。
这就要求练枪者,自身拳脚功夫、身法等等,要同时苦修,练出暗劲,心与意合,握抢的时候,也能让气劲、身体、心境合一,捕捉细微。
真正入微,比如一枪点出能在墙上打钉,枪锋能刺灭蜡烛光火,甚至能刺到空中飞行的苍蝇。
此时的罗昭云,离着真正枪术入微,还要差一些,不但需要水滴石穿,还要有悟性,并把身体的暗劲练得全身通透,到化劲的地步。
张松溪和荆尉站在远处,看到了罗昭云就这样简单地刺抢,面面相觑,刚才听到他要练枪,还以为是什么精妙的枪术,所以也暗中跟随过来,躲在一旁观看,虽不说能偷师几招,就是能一睹高超枪诀也能过过瘾。
但是眼下却有些失望,因为这样简单的刺法,实在太枯燥无聊了,跟新兵入伍对着稻草人刺矛差不多。
“绣花枕头,白搭了那杆好枪了。”
“谁家的贵公子,跑这来捡功封爵了吧?”
两人嘟囔了几句,索然无味,转身离开了,回去执勤。
到了子时,赵廷、梁永宽、鱼威廉三人组开始替换轮岗,后半夜五更是刘匡、赫连树、马不川三人,火长是不用执勤的。
翌日,万籁俱寂,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亮光,晨曦徐徐拉开了帷幕。
朝阳初照,这股阳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
罗昭云等十人,已经策马上路了,发现了山川河谷内流出的河水,在草图上做了标记,然后沿着山脚一路回返,季冲为了给他们新兵一个冲击,特意带着小队从玉门关接壤地带经过。
在山坳上,他们可以望见突厥军正与大隋军在关外厮杀,千里长风,雄关漫道,到处是战马奔腾,杀阵交锋。
“咚…咚……”沉闷而又巨大的鼓声,划破长空,四方云动。
“杀杀杀!”
战场上突厥和隋军双方的将士正在激烈冲杀,不时有人被斩杀、挑落、刺死,血肉战场,每一个人都在拼命地挥灭这生命,大道无情,战场更是如此,对方的性命就是自己杀敌的荣耀。
鲜血飞溅,残肢乱飞,首级滚动,无头的尸体喷着血柱,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屠杀着别人的,可能现在已是马蹄下的一堆肉泥。
战争是男人的主旋律,历朝历代都是如此!
罗昭云望见之后,热血激昂,心中激动不已,既紧张又兴奋,这就是古代战场,无数的勇士抛头颅,洒热血,马革裹尸,这是最凸显男儿本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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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聚将会
玉门关后方十里,中军主帅大营。
一杆大隋赤色军旗,上面绣着着“杨”字,在风中飘扬,被吹得猎猎作响。
这座营盘连绵数里,总体上呈圆形,依照地形的特点,一圆套一圆的连接,每一个圈都是一个大营,周长一千多步,直径约四百五十步,中军营帐以车布在外围,然后步甲一千八百人在外围,骑兵一千人,辎重兵也在内,侍卫军营等,层层环绕主帅大营。
外围是左前军、右前军、左虞侯军、后虞侯军、左后军、右后军各二营,这样成梯度扇形向外扩,每营一千四百人,一共一百四十幕帐,营街宽十五步,荆条有序,人道马道清晰区分,各营有偏将、校尉率军巡逻,两班轮换,每个细节都一丝不苟。
营地最外层是行辕木栅,挖浅沟、埋鹿角,并每隔五十步竖立起一座高高的哨塔,不但观察敌情,也监视着营内的异常动向。
杨素算是大隋朝一个枭臣,有枭雄气质,文武双全,虽然没有看过多少兵法,也非武将出身,但是带兵却极有个人特色,往往百战百胜,如果概括起来,无非治军严格,赏罚分明、屡出奇兵。
这些年中,每次出军,杨素务求驭众严整,每到行军打仗之时,先寻找一些犯错的士兵斩之,多的时候有百多人,少的时候也有十数人,以血祭旗,威慑三军,对于军令,立竿见影,没有敢稍微怠慢或不服从的。
在古代,十万、数十万大军,人马太多,胜负皆在团体作战,发挥整体力量,只有军令使之如臂,无所不能及,才能最快的速度执行,最有力度地服从,往往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此时,杨素正在大帐内召开亚将级别以上的将领会议,周罗睺、屈突通、鱼俱罗、杨惠、麦铁杖、赵才、李善衡这些大隋军方的猛将聚集一堂,浑身甲胄,神色冷峻,面对杨公都有些拘谨,在听候杨素的调遣。
“步迦可汗,这次出兵有些反常,竟然不是过阴山,攻古磴口和五原一带,而是从西而入,据长孙晟将军那边传来的消息,攻伐阳关的队伍,多是西域诸国的兵马,被突厥裹挟,充当了马前卒,突厥兵在后,发现西域、仆骨等,哪一国,哪一部落士卒敷衍、或后撤,都会果断砍杀,逼着攻城,不过阳关地形险要,易守难攻,十万大军驻守,问题不大了,这一战关键在我军这一方,诸位将军都有何高见?”
杨素平静地说完,喜怒不显,端起一杯茶汤,慢悠悠喝着,眼神扫过堂内的将军和谋士,想听一听这些人的想法。
这些武将都在大隋立下不少汗马功劳,一个个性格刚毅,火气暴躁,寻常人是无法驾驭了,当今朝廷,能同时收罗账下,还有心考较的人,也只有杨素了。
毕竟这些将军,二十年来,基本都曾在杨素麾下任过职,甚至有些将领是被他提拔而起,算是老将军的旧部了。
所以不论周罗睺、屈突通等人,都对杨素敬畏有加,加上杨素权倾朝野,势力极大,杨阀又鼎盛,心中都服气,故而杨素一问,在场没有人露出不满,反而都认真起来。
担任先锋军主将的周罗睺拱手道:“大帅,末将在前线与突厥交锋多日,发现突厥军攻城的意向不足,主力大军至今仍未到来,在西北方位百里外北山一带集结,并不断派散兵游骑去滋扰沙洲、肃州靠北部一带的小镇、村落,烧杀抢夺,由于他们都是骑兵,呼啸而来,奔腾而去,我大隋在当地的驻军根本无法拦截和阻击,突厥明显在躲避我们锋芒,却给我制造麻烦。”
一名中年谋士侯莫乾道:“大帅,如此谋略,不像是突厥人能想出来的,看来步迦可汗背后,请到了西域、吐谷浑或是漠北的能人,在出谋划策。”
杨素点了点头,思忖道:“步迦可汗这次统一漠北草原,整合东西突厥的势力,的确强大许多,经过三年的筹备,才发动这次侵隋战争,看来不但军力提升了,连智谋也用多了,不像以往一根筋地冲杀,猛虎不可怕,但兼具了狐狸的狡猾,就难对付了。”
一位年过五旬的将军开口道:“大帅,不若我们固守玉门关,坚垒不出,无论突厥有什么阴谋,破不开城关要塞,终归无计可施。”
这位老将军叫赵才,字孝才,出身关陇门阀之一的赵家,其祖父赵隗曾为北魏银青光禄大夫,其父赵寿,北周时任顺政郡太守,而赵才年青时骁勇好斗、擅长骑马射箭,一生戎马,如今过了五旬年纪,用兵谨慎老成。
杨素微微摇头道:“大隋军三十万调集而来,士气正旺,如果长久在玉门关内耽搁下去,龟缩不出,大军的锋芒就要磨没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盈我竭,败亡不远!虽然突厥也要消耗粮草,但是突厥这次有备而来,肯定准备充足,加上从西域等国,铁勒等部,强征了不少粮草、兵力、战马等等,眼下又不断派骑兵沿着沙洲、肃州长城沿线打草谷,耗下去,对我军不利!”
一位身穿青衣长袍的谋士刘权道:“大帅,刘某觉得,突厥军打草谷只是掩饰,频频派出敌军深入我军背后,企图拦截、烧毁我军粮草运输道为实,一旦途中的粮草被毁,我军在前线只能支持几个月,周围村镇都被突厥捣毁,最后我们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才是真正的危险!”
杨素闻言蹙眉,暗暗心惊,不是没有这种可能,看来后方护送运粮辎重的人马,也要增强兵力了,配备一些骑兵跟随护行。
此时,一位四十多岁的将领站起身,身材魁梧,两臂如猿,浑身充满了气力,仿佛能抗起上千斤的重鼎般,更让人惊讶是他的眼瞳,一个眼睛里有俩个瞳孔,竟然是双瞳,目光凌冽,此人正是隋军名将鱼俱罗,杨素最器重的得力部将之一。
鱼俱罗拱手道:“大帅,我军新至,士气如虹,正是与突厥开战的时候,拖延下去,只会让突厥找到我们的软肋,毕竟我军千里跋涉,府兵的将士思乡,一旦久了,无心恋战。此外,突厥大军虽多,但有许多部落组成,不乏乌合之众,临时组建,不如我等隋军帅令通达,如臂挥使。故此,我们要趁着对方诸部还没有磨合好,予以重击,这样才能让那些西域、仆骨等小邦,胆战心惊,畏惧大隋,一哄而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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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虽远必诛
鱼俱罗绝对是一员虎将,在大隋军中算得上一号猛人,身高八尺,膂力过人,自幼习武,刀法出众,声气雄壮,如果一开口大声说话,其声音可传到几百步之外,在大帅账内,压制了自己的声音,否则就太吵人了。
在隋唐演义、隋史遗文中此人是宇文成都的师父,武功极高,不过出场次数少,没有留下太多笔墨,让观众记住。
而在兴唐传中,鱼俱罗戏份增多,甚至还有拖刀斩元霸的段子,武功比李元霸还厉害,不过后来鱼俱罗却被李世民偷袭射死。
不同的演义、评书版本,描写是不一样的,当不得真。
真实历史上,鱼俱罗既不是宇文成都师父,也没有斩过李元霸,更没有被李世民射死,而是在大业末年,因遭炀帝猜忌,被斩首于东都洛阳,跟隋朝许多名将的命运相同,不是战死沙场,而是死于帝王猜忌。隋文帝父子,斩杀的名将,加起来有数十人不止了。
杨素微微点头,对他得力干将的说法表示赞同,或者说,由于二人在一起上下共事年岁多了,鱼俱罗深知杨素的脾气和秉性,察言观色,分析局势,也能推测到杨素的意向,于是主动提出来,这样可以抛砖引玉,替主帅分忧。
“末将也赞同鱼将军之言,突厥来势汹汹,必须要遏制其嚣张气焰,既然他们不主动叩关,那就由我们主动迎战了。”左军主将屈突通跟着附和说道。
紧接着,麦铁杖、杨惠、李善衡等将领都是中军和骑兵营,也纷纷赞同。
杨素谈笑风生,平静说道:“诸位将军的所言,正和本帅之意,然则这次与突厥交锋,与以往不同,因为出京之前,本帅向太子和陛下都请示过了,特意从各地征集、调动了八万骑兵,加上边戍守军营的战马,还有府兵人来,初步统计一下,我军两座雄关现下的骑兵加起来就有了十三万之多,所以,本帅才得以组建了一支可以与突厥正面交锋的骑兵军团!”
“以前与突厥交战,都是以步兵防御围住,依靠长枪阵、刀斧阵、战车阵来对敌,以壕沟、天堑、长城等地势持久抵抗,固然最后以我隋军得胜而结束,那只不过是一种自夸心理,其实不是我们把突厥打败了,是给耗走的,由于突厥不善攻城,也不善守城,即便攻克一些小城镇,烧杀抢夺,然后不留守兵,就撤退了。”
“长此以往,被我隋军顺利夺回城池,一步步扼守反夺。突厥军士得到了足够的财物,就无心恋战了,要塞和长城隘口他们又攻不下,打上一阵子就退军了。十万大军袭击而来,虽然最后都失败而退,甚至被宫廷笔官记载‘只带数百骑逃亡’,但你我心知肚明,其余突厥兵众根本没有被我们斩杀多少,而是他们在撤退中化整为零,各自逃散,纷纷回自己部族去了。”
“所以,这突厥之患始终难以解决,而本帅有生之年,就想着彻底击败突厥联军一次,不是击退打散,而是围歼,打残,让这数十万突厥军,有来无回,数十年,甚至百年内,再也不敢南下放牧,无法再对我中原构成边患!”
杨素说完之后,整个人变得肃穆起来,脸色充满一种希冀,浑身还流露着一股淡淡的杀气,这种杀气和他的雄心结合起来,让所有人闻言激动,振奋不已。
数百年来,边疆作乱,狼烟不断,多少男儿马革裹尸,多少忠魂埋骨它乡!
匈奴、柔然、突厥,每当中原式微,草原崛起,都要南下蹂躏边疆百姓,远的不说,光五胡乱华,就差一点把中原文明掐断,要不是一些少数部落贵族仰慕汉文化,推行汉化改制,中原民族就要毁灭了。
中原是一块风水宝地,财富密集,人口众多,气候宜人,对于草原人而言,那就是遍地黄金白银的沃土,数不清的美女佳人,不论是草原天灾,需要南下抢粮食度过危机,还是草原兴盛,要南下掠夺财富,他们的野心和凶狠,一日也没有断绝过。
非吾族类,其心必异,匈奴、突厥无法真正改变,就只能消灭,或让他们滚蛋,离着中原远远地!
杨素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并没有多渲染,说的语气平和,也不激昂,但是却让在场所有武将热血澎湃,心中激动,差一点夺泪而出。
好男儿驰骋沙场,建功立业,除了谋这一世的功名和富贵外,哪一个不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有一种气血和坚韧,除自身名利外,他们更希望击溃敌人,彻底斩杀,消除心中那股从数百年前就憋在边疆武将心中的闷气!
犯我中原者,虽远必诛!这是一种宣言,也是一种傲骨!
杨素说出来后,屈突通、鱼俱罗、周罗睺、赵才等所有武将全都肃然起立,眼圈泛红,眼眸闪烁精光,眼底可见那一股倔强和坚定!
“大帅,下命令吧,你说咋干,我们就跟着干!”
“对,跟突厥来一次硬仗,杀溃他们,歼灭有生力量。”
“是啊大帅,末将不才,已近花甲,戎马一生,如果生前能把突厥之患斩断,大杀一批,把他们打残打痛,末将死而无憾!”
“………”
这些武将全都热血澎湃,摩拳擦掌,一副要跟突厥决一死战的架势。
“呵哈哈,诸位将军,既然众志成城,那么围歼突厥的计划,便更多了几分把握!”杨素捋着胡须笑了起来,显得有些高深莫测。
“难道大帅已经胸有成竹,定计在心了?”中军中的一名亚将麦铁杖,兴奋地询问。
这麦铁杖是南朝人,天生勇武,臂力过人,特别是曾跟一位游侠江湖的高人学过上乘轻功,步行如风,跑及奔马,能日行五百里,素有“神行太保”之称。
此人未及弱冠之年时,曾在陈国太建年间与人合伙做贼,被俘获后,麦铁杖从此沦为朝廷的奴仆,专给陈后主撑伞,据说这麦铁杖常常在陈后主退朝之后,步行一百多里,夜间到南徐州,翻越城墙而入,打劫偷盗。次日早晨返回时,仍旧替陈后主撑伞。像这样十多次,最后被失主认出他,南徐州官府用状子告到陈后主那里。朝中官员见麦铁杖每天早晨都在,都不相信他做贼这件事。
隋灭陈后,麦铁杖转入大将军杨素军中,因一身本领,武艺高强,冲锋陷阵,屡立战功,也是杨素器重的得力部将。
杨素淡淡一笑,见众将的胆气和热血被激发起来,上下一心,较为满意,开口道:“计策嘛,无非引蛇出洞,声东击西,请君入瓮,围而歼之,其实计策都是教条,如何应运,见机行事才是关键!这次本帅决定,把各军营的骑兵,都抽调出来组合在一起,只留少数散骑在各营。这样,与突厥对阵时候,先以步兵阵,对抗突厥铁骑,争取时间,然后以我方潜伏的十万骑兵进行合围,让他们逃无可逃,追杀千里,以斩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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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出关
罗昭云等人在左军下的右虞侯营斥候团待了几日,学习军规、号令、旗语等常识,暂时没有任务执行,他白天就在营内小范围走动,去校场观看一下军士训练。
上千号人一个方阵,迈着同样的步子喊着沉厚的号子,有如一座正在移动的山,以无坚不催的气势向前走迈进。
一股浓烈的阳刚血气蒸腾散发,让罗昭云感受到了军人的体魄和军魂气势。
“喝!喝!喝!”
长矛手举着沉重的长矛不停的转变方向,一会当胸举平,一会成角度斜指半空,以坚定的步子前进。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方阵是重兵方阵,所有甲士都是厚重的盔甲,在阳光下闪烁着银光,长矛更是长约达五六米,相信所有的敌人碰到这样的重型方阵都会束手无策,五六米的距离是一些轻骑兵无法逾越的距离,注定付出惨痛代价。
大隋军士训练的项目已经比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多了一些,每名士卒选择训练一柄长兵外,如枪、矛,还要选修一项技能,如弓箭、横刀、弩等,都是基础的粗浅武艺。
旗帜、号角、击鼓、鸣兵,这些都是训练和战斗时最重要的指挥信息,每人都必须要知晓,除此之外,让士兵熟悉兵器、防具、阵型、指挥令语,还有磨练胆气、组织性、执行力等等。
好在大隋推行府兵,这些体魄强健的士卒,兵农合一,平时就有些技击基础和基本的从军知识,稍加训练就能做战。
数日过后,全军忽然接到了通知,整个大军要出关了,去与突厥决战!
左军主将屈突通,亲率亚将、偏将、虞侯总管等等,巡察军营,剔除了一些老弱病残之后,下令拔营出关。
罗昭云等人面面相觑,都不理解在关内好端端的,为何要出关北上,进入突厥的势力范围去决战,这不是舍末逐本吗?
不过,所有人都不敢多嘴,因为杨公治军非常严格,简直用残酷灭绝人性来形容,动辄就是斩之,他的治军之法还有秉性,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麾下将领。
据军营里的老兵说,杨素有一次大胜,再跟麾下将领饮宴的时候,曾自诩说:“会当将军者,十个士兵里斩掉三个,这次才能威震敌国,再不济也得十人中杀掉一人,明纪严令,这样三军才会战栗严肃地听从你的号令。”
罗昭云等人曾听火长季冲私下提过,他能背下的砍头律条就有二三十条,比如:“泄露军情”、“背弃本营逃跑”、“私通敌营”、“无缘无故惊动军队,谎报军情”、“奸污女子”“祈祷鬼神,扰乱军心”等等。
最离谱当属“队伍不齐、旗帜不正的”也要处死人,更狠的有“战斗中丧失主将的,全队处死!”
当时季冲说完之后,马不川、张松溪、荆尉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变得畏手畏脚起来,生怕不小心违反了军规,莫名其妙就被军法处置了。
十万大军出了玉门关,浩浩荡荡,无数的旌旗迎风招展,磨的铮亮的刀锋枪头闪着灼灼寒光,气势雄浑,场面壮观。
玉门关往北,有一条河水,名为疏勒河,河流流淌之地,连通了一片片绿洲和山岭。
巍巍祁连雪,滚滚疏勒河!
在河水的北面,一路向北,就是茫茫的草原了,可以说,正是有祁连山脉,才隔绝了西南面的风沙,使荒漠与草原被切开。
西出阳关和玉门,正西是通往天山、波斯西域,往西南去,就是沙漠地带了,往西北却是大草原。
十万大军都是清一色的步兵,骑兵很少,都是一些斥候散骑和武将、勋官在骑马,士卒一律徒步,让细心的罗昭云感到略微奇怪。
数路大军队伍整齐,仍保持着先锋军、左军、右军的阵型,缓缓推进,即便有突厥军正面来袭,随时可以投入战斗。
很快,罗昭云等人就接到了斥候任务,向西北三十里外,去探查突厥大军的动向。
季冲脸色微白,这可是一项玩命差事了,他领了这一火斥候,迅速脱离大部队,开始执行出关后第一次任务了,这回可是真正实践,不再是演练,充满着危险,所有人都提起精神,冲向了草原深处。
远处有一些低缓的山峦起伏,林木茂密,偶然还能看到一片湖泊,点缀在大草原上,晶莹剔透的湖水,犹如绝世美人的眼眸,一尘不染。
季冲、罗昭云等人已经离开队伍二十里外,在广阔无垠的草原上奔驰一个时辰,仍没有发现匈奴游哨和骑兵影子,不过,那股危险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了。
“突厥骑兵随时能出现,大家都机灵点,注意戒备!”季冲轻喝了一声,不敢太大声。
“火头儿,还差十里,我们就能回去交差了。”马不川凑到身边,有些焦虑地说。
“别阴沟翻船,以我跟突厥游哨打过的交道,突厥主力大军派出的斥候和游哨,向四面八方辐射派出,最远能达百里,不得大意。”
“火头儿,那边有马蹄印,像是刚经过不久!”荆尉喊了一声。
“这边也有发现!”赵廷在另一边也喊出来。
十人分三个小组,相隔了数十米远,成品字形前进,故而几乎同时发现了马蹄印。
季冲经验老练,跳下马蹲在草地上,亲自用手去丈量,又按了按地面的土质,马蹄印的深度等等,脸色凝重,说道:“马蹄印如此多,相邻的又都是一重一轻,说明一匹马上有人,一匹马上是空马,按照突厥斥候的规矩,配备双马,也是十个人一小队,既然出现在这里,那说明百里之内,必然有突厥大军存在!”
“火头儿,要不要继续深入?”
“再前进五里,然后不论结果如何,都掉转回头。”季冲脸色严峻起来,由于探查的里数不足,他可不敢谎报上去,毕竟这九个人中,不知道有没有人会告密,一旦传出风儿去,他作为火头,畏惧危险,刚发现敌军斥候影子就撤退,估计要被军法处置了。
十个人全都紧张起来,策马前进,速度都慢了一些,东张西望注意戒备,不过,由于地形靠近了一处低矮的山岭区,要继续前行,必须要饶过山岭,或者找最低的山地翻越过去。
“山岭东西走向很长,我们不知要绕多远,而且那边是东北方,不是我们左军西北的侦查范围,只能上山了,冲到山岭一处低矮的脊口,望一望山岭的另一面就行了,然后回去交差。”季冲冷静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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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伏击
季冲让大伙选择了一处角度平缓一点的山岭,没有陡坡,也没有茂密的山林遮挡,相对而言,安全感会足一些。
山麓砂石道,大伙没有下马,警戒地看着四周环境,虽说这一片没有密林,但是草丛半人高,还有许多荆棘遮挡,与数十步外的山林连接在一起。
罗昭云坐在马背上,也谨慎起来,他心中危险的感觉越来越浓烈,这是纯武者的感应,就好像被一头野兽在窥视,他浑身都不自在,反映到神经上,格外敏感。
“小心!”
罗昭云忽然大喊一声,因为他已经察觉到杀机的骤然迸发,有人开始放冷箭了。
“嗖嗖嗖!”
由于他的一喊,惊动了同火的袍泽们,提前做了一丝反应,来躲避冷箭。
“噗——”
有人还是被射中了,载落马下,不过避过了要害,没有立即死亡!
但是冷箭不断,有的射人,有的射马,使得中伏的十人都狼狈不堪,好几人挂彩了。
战马中箭,失惊嘶叫,开始蹦跳蹄子甩着马背上的骑士。
赵廷、梁永宽、荆尉、罗昭云等人,都趁机翻身跳下马,顺势滚入草丛内躲避。
战马没有了主人,立即狂奔下山,尤其是罗昭云的的卢马,如旋风一般,扬长而去。
罗昭云摘了硬弓,通过冷箭射击的方位,判断处那里的埋伏的人手,嗖了一下射出一箭,顿时穿出箭矢穿骨的声音,有敌人中箭了。
“嗖!”
罗昭云又发出一箭,同样射中了一个突厥的斥候。
这一下,突厥一方没有人敢乱射了,因为一旦开弓,就暴露了自己的位置,遭到对方神箭手的反击。
现场死一般的安静,甚至有一些压抑,面对死亡的威胁,都在憋着气息,蛰伏着身子,不敢乱动弹。
季冲、张松溪等人都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少年郎,射术如此超群,就凭着对方射箭的方位,就能连射中了两人,心中都佩服起来。
此时已经接近黄昏了,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可是双方都没有乱动,不想暴露自己,在寻找机会。
季冲躲在草丛内,向着附近的袍泽打出手势,询问伤势情况,还有敌人的方位。
十人中,刘匡、赫连树、赵廷都中箭了,伤势轻重不一,鱼威廉则一动不动,箭矢射入胸口,当场气绝了。
天色阴沉下来,夜幕来临了,草原的夜风吹动着野草和荆棘在摇晃着。
唰唰唰——
这时已经分不清是风吹着草动,还是有敌人在匍匐前进,一点点围过来,把他们圈在伏击点内,要歼灭掉。
“来了!”罗昭云感觉到了危险临近,自从练出暗劲之后,心与意和,神经敏锐,一旦有危险的时候,心绪就会不宁,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这就是武者感应。
通常人说的第六感也是指这个,只不过,普通人的第六感不经常出现,时准时不准,但武者通过反复锤炼自身,精气神都发生改变,高度集中,一旦风吹草动,就有所察觉。
“咻!”
有黑影忽然扑出来,手中提着砍刀,杀向了伏击圈内的隋军斥候。
“吼——”
季冲、马不川、张松溪、荆尉、罗昭云、梁永宽六人第一时间,大喝一声,全都奋力反击,迎挡扑杀过来的黑影。
当当当——
兵器交击,近身搏杀,刀光寒冷,血气蔓延,几个呼吸之间,就有人被劈中,身上溅起了血水。
罗昭云手中的长枪如毒蛇出洞,非常的毒辣,几枪刺过去,扑向他的突厥斥候已经挡不住,被一枪洞穿了身体,惨叫一声,仰倒在地。
大伙都在各自为战,也不知道谁死谁生,不过大隋骑兵都穿着‘裲裆甲’,所以在朦胧的夜光下,闪着一丝微弱银光,突厥斥候穿的是皮甲,近距离能分辨出敌友来。
所谓‘裲裆甲’就是比较低端一些的铠甲,虽然‘明光铠’在汉末三国时代就出现了,但因为制作技术要求高,比较昂贵,只有大将才穿,直到南北朝后期,明光铠才开始大量生产,但它毕竟是一个逐渐发展完善的过程,直到唐朝中后期才普遍使用。
在隋朝的时候,明光铠只是将领、贵族子弟,以及宫城近卫、将领亲卫、重甲兵、精锐甲骑才穿,因为太烧钱了,普通骑士和徒步甲士,都是穿这种相对简单又价廉的‘裲裆甲’,前胸挂一片,后背覆一片,肩部用带子串起来,腰部再一束,看上去像家背心马夹一样,穿着也灵活敏捷,它是隋军护具的主力。
“杀——”
战斗还没有结束,罗昭云发现有两个高大魁梧的突厥兵杀过来,相当凶悍,有一点粗浅武艺在身,却不是他的对手。
他的长枪舞动,身子敏捷如猴,没有了战马的束缚,平时苦练的下盘步法也得以展开,快速移动着身子,月光下就犹如一道残影,长枪骤然一刺,噗的一声,又刺杀了一人。
“啊——”忽然传出马不川的声音,畏缩的时候,被突厥大刀劈中,一命呜呼了。
“快走!”火长季冲大喊一声,发现对面林子又冲出十来个影子,原来这不是一个突厥斥候小队,而是两个斥候队,有人提前发现他们,早就伏击在这了,设计引他们来。
此时,罗昭云提枪站立,在刚才的搏杀中,他一个人就杀了四人,他也看到对面来了不少人影,转身对着其它受伤的袍泽喊道:“受伤的先撤,我断后!”
有三人嗯了一声,相互搀扶,向山下逃走,这时候突厥斥候又冲上十来人,罗昭云和季冲果断杀上去拦挡,否则,给伤者争取逃下山的时间,否则都要丧命在此了。
锵锵锵——
罗昭云和季冲与突厥斥候又恶战在一起,刀声响亮,拼命厮杀,血光喷洒,不断有人倒下去。
“噗!”火长季冲终于挡不住,劈死了一名突厥兵,却被另外两名斥候砍倒在地,浑身是血,嘴也吐着血沫子,眼珠瞪得很大,在盯着罗昭云,艰难地说着:“快…走…活…下…去……”
罗昭云被围攻,且战且退,也杀红了眼,幸亏几个月前,他四处游历,杀过马贼,所以整个人透着一股锋芒,不是温室的花朵,豪门的贵公子,而是真正的一名铁血战士。
须臾,他枪锋一扫,最后两名斥候被他枪芒隔断了喉咙,倒在血泊中。
罗昭云扫了一眼地面上的尸体,几乎都没有了呼吸,轻叹一声,脸色坚毅,迅速转身,飞奔下山去了。
第四十三章 任斥候火长
暮野四合,夜色很浓,草原的风无拘束地刮着,带着仲夏的泥土芬芳,空气新鲜。
罗昭云大口喘息,快步流星地奔到了山脚,看到了那三个袍泽战友正在搀扶着逃亡,身上衣甲襦袍都染红了一片,全都有伤。
三人原本听到后面没有的打斗声,知道有一方都战死了,他们却都以为季冲和罗昭云被砍杀了,眼眶泪珠打转,毕竟那两人是为了断后,拖延时间,给他创造逃走的机会才战死的,所以有些难过。
这时候,再听到后面有脚步声,神色大惊,以为突厥兵又追上来,立即转过身,手持兵器,要准备最后的反击。
“是我……”罗昭云看到三人停下,正严以待势,于是喊了一声。
“罗…罗成,你没死?”
“我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火头儿?”
“阵亡了。”罗昭云提着枪,已经跑至三人跟前,叹息一声说道。
“那突厥兵呢?没有追上你吗?”
“都被我杀了,危险暂时解除,我们快点回营交任务吧,如实禀告。”罗昭云催促道。
剩下的三人,分别是荆尉、赵廷、梁永宽,其中赵廷右肩胛骨处还有一根箭矢没有拔下,担心一旦拔掉,导致流血过多,很快就能休克昏迷了。
这三人此刻看着罗昭云,月光下这个年轻人从容淡定,英锐无匹,身上也有不少血迹,不过多是敌人的血,像是一个历经浴血的小战神。
他们才发觉,原来十个人中,这个‘罗成’的武功是最高了。
“我们没有了坐骑,要赶回大营,数十里的距离,只怕很难。”赵廷叹了一口气,他们三人有伤在身,骑马能坚持回去,都非常困难,更何况靠步行走回去?
罗昭云不答,用手指抠入嘴里,吹起了口哨,加上体内的气劲,口哨声远远传出去,至少方圆里许内都能听到。
“希聿聿——”
的卢马一声长嘶,在远处草原上奔驰而来,月光洒在马上,犹如一道旋风残影,速度极快。
刚才形势太危险,本来罗昭云可以借助的卢马的速度,掉马就逃,可是他没有那么做,背弃队友先逃亡,不但违背军令,回去会军法处置;最主要,他不是那种贪生怕死,不讲道义的人。
所以罗昭云翻身落马的刹那,拍了拍马股,让的卢马先逃下山了。
如今到了山下,那的卢马果然通人性,恋旧主,一直就在山下的草原地带等候,眼下一听到哨子声,立即狂奔而回。
“好马呀!”
“嗯,他的枪术更好!”
梁永宽和荆尉一人一句,说完之后,都露出苦笑之色。
“我先四处寻找一下你们走散的坐骑,去去就来。”罗昭云策骑奔出,方圆几里跑了一圈,果然看到了逃散的战马,由于没有了主人,它们遇到危险逃走了,一旦脱离了险地,反而停下来,在啃着草,或是茫然徘徊。
罗昭云找到了三匹坐骑后,立即就赶了回来,荆尉、赵廷、梁永宽三人见他去而复返,都松了一口气。
“回营吧!”
四人策骑往数十里外的大营赶回,这次遇伏,死了六个战友,都有些伤感,情绪低落,不过,在前线交锋之地,战场阵亡随处可见,他们都是军人,也都能想得开,难过了一会儿,都平静了许多。
特别是那三人劫后余生,都感到庆幸,目光不时地偷瞧着‘罗成’的背影,多少有些感激的神色。
四人走到一半,已是四更天,人困马乏,实在坚持不住,就找地方歇息了两个时辰,简单包扎了一下,连罗昭云的左肩膀处有一处刀口,混战中受了轻伤。
天亮之后,四人吃了一点干粮,然后继续赶路,回到大营时候,已经是清晨了。
红日从草原的尽头喷勃而出,射出了第一缕阳光,给整个草原覆盖上一层淡金色。
左军大营内。
“什么,你们遇袭了,只剩下四人逃回了?”百夫长娄岱飞惊疑地问。
梁永宽硬着头皮回道:“是的,我们遭遇了两个突厥斥候队的联合伏击,其它六人都战死了,只有我们存活下来。”
“你们被围困,如何能逃生?难道是丢弃了战友,自己逃生的?”娄岱飞脸色笼罩一层寒霜,眼色带着几分憎恶和杀机。
荆尉忙道:“不,百夫长,我们战斗到底,斩杀了那些突厥兵,两个突厥斥候队全都杀死了,才返回大营。”
“你们十人,斩杀了相当于自己一倍的敌人?哼,是你们伏击突厥兵,还是被突厥兵伏击?”娄岱飞嘴角露出几分讥讽,并不相信这些人能斩杀二十个突厥兵,以为他们在撒谎,心中更怒了。
荆尉摇头摆手道:“也不是,罗成他一个人就斩了十多人,全靠了他,否则我们也都要战死了。”
“他一个人?”娄岱飞吃了一惊,目光紧紧盯向了罗昭云。
“不错!”罗昭云点头,大方承认。
“你有这个实力?”娄岱飞狐疑地问。
罗昭云被质疑,淡淡一笑:“百夫长如果不信,大可以找一些人来试手,检验在下是否有些本领,就能判断出真假!”
娄岱飞微微点头,上下打量这个年轻人,发觉他英伟挺拔,脊梁笔直,有一股少年争锋的锐气,神色却淡定,不似绣花枕头,倒像个有勇有谋的少年郎,这些日子似乎小觑了他。
“那就试试!”娄岱飞从军多年,习过一些武艺,力气很大,话音一落,挥拳就猛地砸出去,一般士卒根本当架不住。
“嘭!”
罗昭云也挥拳捣出,双方的拳骨撞击,顿时发出骨肉撞击的声音。
娄岱飞蹬蹬瞪倒退了五六步,浑身力道竟然被对方一拳给震散了,一时半刻都提不起力量来,手臂一阵酸麻,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少年。
他这些年在军中厮杀,能活下来,绝对磨练己身,拳骨非常的硬朗,没想到会被一个少年的拳头给震疼了。
“你懂内劲!”娄岱飞知道自己是外家功夫,按道理少年的拳骨不可能比他硬,除非对方精通内劲,拳力与气劲结合,才能这样厉害。
罗昭云点点头,抱拳道:“在下的确学过几年武艺,凝练出内劲,让百夫长见笑了。”
娄岱飞摆摆手道:“行了,我知道不是你对手,现在看来,你们说的倒是可信,不过虽然你杀敌很多,却不能记大功、获赏赐;因为你们团队出现了失误被伏击,火长也战死了,只有你们几个士卒逃回来,不符合立功条件,功过相抵了。”
“但是,你的勇武,我会如实禀告校尉,日后有机会,定然会推荐上去,将军识才,自然会提拔你!眼下嘛,我只能提你为新火长,由于这三人受伤,你要额外带一火队,继续执行刺探突厥大军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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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大军北进
荆尉、赵廷等人目光复杂地看了罗昭云一眼,然后彼此搀扶,要到后勤营找军医包扎、养伤去了。
短期内,他们无法在前线作战了,也算是因祸得福吧!至少都没有死,也没有残废,等三人痊愈能动手了,估计这场仗都打完了。
罗昭云被委任了火长职务,被百夫长娄岱飞带往右虞侯军机动兵团的分营区,挑选新的斥候,补充进来,组成一个新的斥候火队。
“都站好,挑人了!”娄岱飞站在营帐前,叫来了三十人,供罗昭云挑选。
罗昭云英俊非凡,气质沉稳,往那一站,一看就知道出身富贵家庭,这些军士们收起傲慢之心,不想得罪他。
“你出列!还有你……”罗昭云眼力不俗,挑选了四个练家子,三个老兵,两个胡族,各个都勇武有力。
娄岱飞点头道:“人既然齐全了,你们这火队就算正式成立,休息一日,明日起,开始执行任务。”
“喏!”十人一齐回答。
“其余人,散了。”娄岱飞摆了一下手,让其它二十人散开,各忙各的去了。
他走到罗昭云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下次执行任务,要当心一些,多加警惕,争取把这些人,都带回来。”
罗昭云愕然一愣,想不到看上去粗犷又严肃的百夫长,会说出这一番关切地话来。
“我尽力做到!”罗昭云点头,话没有说满,毕竟出塞执行探查任务,太过危险了,经常会遇到敌军的斥候,交锋难免。
娄岱飞转身离开,要把这次三十里处斥候遇袭的事情上报给校尉,然后逐级报上去,虽然事情不大,但至少让将军知晓,突厥的斥候,就在数十里外,按照突厥的规矩,他们的大军,估计也接近了。
须臾,大营内传来了继续北上的军令,三军拔营,收拾帐篷和行辕、包裹,再往草原北部推进。
左军两万人,虽然抽走了上千骑兵,但是补给了相应数目的盾牌手、陌刀手,这是布兵对付骑兵最适合的兵种。
隋朝的盾牌,在当时还叫“彭排”,大体是长方形的,整体窄而高,有的两头做成尖角形,最高的上沿儿能到步兵的颈部,有的盾牌把守附近还有支架,可以让步兵把盾牌支撑在地,自己躲在盾后遮蔽箭矢。
这个时期,真正的铁盾很少,都装给重甲兵了,其余士卒则用特质木盾,因此被隋军称为:漆排、皮排、联木排、团排等,其中团排是圆形的,骑兵在马背上使用。
不过,盾牌的使用率很低,一个大军,不到百分之二十的士卒才有盾牌。
至于陌刀,是那种长柄大刀,重达三十斤以上,一般都是身高力壮的魁梧大汉才能使用,还要有些粗浅武艺功底,才能发挥出威力,这样的陌刀手,军中编制也很少,都是用于先锋阵上厮杀。
隋军若要以步兵阵对抗骑兵,必然要使用长矛、大刀、高盾牌来构筑一道人形血肉长城!
一路上,罗昭云已经熟悉了这九个人的名字,三个老兵分别是王进、潘林、史东玮,四名练过一些粗浅拳脚武艺的士卒是夏州人李长翼,银州人魏充,许州阳翟郭孝恪,凉州纪平伍,还有两个胡族,一个叫薛三昌,是薛延陀人,另一个叫慕容齐,吐谷浑人。
“许州……郭孝恪?”罗昭云觉得这个名字有几分熟悉,他在读隋唐史的时候,似乎见到过这个名字。
难道是……大隋末年,天下大乱,先投靠了瓦岗,与徐世绩一起同守黎阳,后随其降唐,成为唐初大将,还入了凌烟阁的郭孝恪?
罗昭云暗中关注这个郭孝恪,见他身材高大,手持一柄马槊,腰悬佩刀,背着一张桑木长弓,器宇不凡,一看就出身殷实家庭,乡里的大户人家,否则根本买不起马槊和弓箭,战马也是良驹。
通过接触,罗昭云了解了一些郭孝恪的来历,原来郭家是黎阳县城小有地位的殷实大户,置办田产不少,不过他既不喜读书学文,也不事生产,却整日喜欢舞枪弄棒,游手好闲,被父兄视为无赖子弟,这一次,负气离家出走,前来从军,就是想立下功名,长口志气,好衣锦还乡。
罗昭云虽有意结交,却也不急于一时,先把斥候注意事项,原原本本给这些队友讲了一遍,把几日前季冲说给他的,全盘说出来,更像是一种军旅传承。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番号还在,人却已换了一茬又一茬,物是人非。
大军浩浩荡荡,连绵数里,如同一条长龙盘旋在草原上匍行。
终于在黄昏的时候,行军四十里,穿过了一处低矮的山岭地区,大军才停下来,背靠山坡,安营扎寨,并且有军令下达,挖壕沟,立倒刺,建立行辕与箭塔,随时准备突厥骑兵的来袭。
先锋军、左军、右军、中军、后军、辎重军全部深入了草原,而且营盘相连,看来主帅杨素打算在这里,迎击突厥大军了。
所有的将士都心存疑惑,不明白为何有雄关不固守,偏偏深入草原,要跟突厥骑兵硬碰硬,这样毫无优势可言,甚至无法利用雄关地形,死伤势必会很大。并且与突厥交战,一旦胜了,无法追击,一旦输了,被骑兵咬住,更是无法脱身,死伤枕藉。
夜幕降临,军营熄火,十万大军都在一团漆黑下,井条有序,按部就班地运行。
“所有斥候火长出列,抽生死签!”
夜间派出去,一般都是危险任务,而且急迫,尤其是探察敌军主力的斥候是最危险,死亡率极高,所以又叫死签,他们右虞侯营斥候三团百人队,要派出去一半人马远行探查,留下部分斥候在营地附近巡视,以防敌军来偷袭,及时回报。
“大伙儿抽吧!”
娄岱飞取出十根签捏在手中,其中五根是半红签,抽中它便可以留下,在营盘附近十里徘徊巡卫,其余五队要派出去,至少奔出五十里。要知道,现下离突厥军非常近了,极有可能刚出去十里,就能遇到突厥的斥候,狭路相逢,自然要玩命拼杀一番,危险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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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狭路相逢
罗昭云抽到了一个死签,嘴角露出了苦笑,娄岱飞摇摇头,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生死有命,不要怨天尤人,这是规矩,出去执行任务,一定要多加小心,尽量保护同火士卒的性命!”
“嗯,我明白,一切尽全力,不会轻易死去的!”罗昭云莞尔一笑,人品率真,性格潇洒,虽然看到了诸多血腥一幕,但也磨练了意志,使他渐渐接受了这种‘人如草芥’的时代观念。
不同时代,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都是不一样的!在这个时代,等级森严,一夫多妻,权贵豪门逍遥法外,皇帝一言可定无数人生死,没有什么平等和公正!
普通百姓的生死,根本不放在掌权者的眼中,死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人,上层统治者也不会心疼什么,或有什么感伤。
罗昭云的心有些动摇,这样的时代,如此多的将士舍生取义,保卫边疆,究竟图的什么?建功立业只是极少数,更多的兵卒,来到前线,都是被迫和无奈。
因为摊丁服役,自古就是这样,到了年纪,就需要壮丁来入伍,反抗不得,二来,可以入伍能免税,即便自己战死了,家里人可以免除几年的徭役赋税,还能获得一些抚恤金,这既是入伍的初衷。
罗昭云回到自己这火队的营帐前,那九人都站好了,正神色焦虑,翘首以盼。
“火头儿,抽签如何,是生是死?”老兵油子王进,笑呵呵地问。
“远行!”
“啊,死签呐!”王进脸角有点发抽。
罗昭云平静地说:“虽是死签,但我们都会活下来!”
“就是,越怕死的人,往往会先死,所以,我们要无所畏惧,反而会命硬!”史东玮站出来安慰大家。
“等了这么久,终于有机会杀敌了。”魏充练过武艺,也是新兵,这些日子入伍后,白天战站列训练,晚上轮岗在营内巡逻,太过无聊了,渴望早一点见到敌人踪影,杀个痛快。
郭孝恪、纪平伍、李长翼、薛三昌等人也都露出兴奋之色,都觉得杀敌的机会到了。
“所有人听令,准备一刻时,带好护具、武器、干粮等,然后帐前集合,一齐出发!”
“喏!”九人回应一声,开始回账内收拾东西了。
漆黑的苍穹之下,整个大营就如同披上了黑衣,寂静无声。
所有士卒都早早入寝,只有巡察的卫士在营内走动,巡视的方式分行走和坐守两种,行走的巡查人先敲弓一下,坐守的人敲打长矛三下,然后交换口令,不准高声喊叫,口令有误立即处罚。
本军的正副长官还要查铺,虞侯和中军长官负责巡视全部营区,管理非常严格。
罗昭云带着九名斥候,策马出了营帐,再次进入茫茫的草原深处。
“火头儿,见你年纪不大,怎么都是老兵了?”李长翼套近乎地询问。
罗昭云淡然说道:“其实我加入队伍也不久,只不过,完成了一次任务,侥幸活下来。”
“哦,与突厥斥候相遇了?”
“被他们伏击了!”罗昭云想到死去的面孔,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诸人脸色微变,遭遇突厥伏击,能活下来,的确不容易,想必经历一番厮杀。
“火头儿,你也练过武?”纪平伍策马问着。
“练过几年!”
“有时间,大伙在一起相互切磋一下如何?”纪平伍嘿嘿笑着,虽然是新兵,但在地方也都不是遵纪守法的良民,平时仗着有些武艺,打架斗殴难免,在村镇里也算一位好汉,见到罗昭云这么年轻当他们的顶头上司,难免有试探的心理。
“会有机会的,不过,眼下任务要紧,真要比试,不如就看谁杀的突厥多,回去之后,大家相互比比杀敌人数。”
郭孝恪拍手道:“这个主意不错!切磋功夫,明知道不能伤着对方,处处留手,没啥意义。杀敌才是真本领,如果正面迎敌,一出手,就掂量出彼此几斤几两了。”
罗昭云等十人在夜幕下狂奔,很快出了十五里。
“快看,前面有几道骑马的身影!”潘林发出了一声
“试一试隋军的暗号,其余人准备挽弓射击!”罗昭云当机立断,发出命令。
“刀出塞,饮匈血——”魏充刚喊出了上句口号。
“嗖!”回复的却是冷箭袭来,破空急响。
“突厥斥候!”
罗昭云、郭孝恪、纪平伍几人也纷纷挽弓,登时射了回去。
在夜色中射箭和躲避,都是极其困难的,这不但需要骑术和眼力,还有敏捷力和感应能力。
“噗!”薛三昌没有躲开,被射中了肩膀,啊的痛呼一声,差点栽落马下。
但是对面三名突厥斥候,却有两人被射穿了,摔下了马,不死也得重伤,剩下一人,快马奔逃。
“追上去!”罗昭云下令。
在这里发现突厥斥候,就不能放掉了,否则会送回消息,不论是他们几个安危,还是刺探任务都难完成。
“驾驾驾——”
马蹄翻飞,尘土扬起,前面一名突厥斥候逃亡,身子贴着马背,骑术很好,坐骑也很快。
罗昭云和郭孝恪的战马都是良驹,一前一后,紧追上去,其余八人则在后面跟随,追出了三四里的时候。
罗昭云一箭射中了突厥斥候的坐骑,前面顿时人仰马翻,阻击成功了。
那名突厥斥候站起身,拔出腰刀,满眼凶光,怒视着来者。
郭孝恪挽弓射出,噗的一声,正中那名斥候的脑门,箭头洞穿过去,直接击毙了。
“郭兄好箭术!”
“火头儿的箭术似乎还在我之上,先前倒是郭某小觑了,失敬!”郭孝恪也是习武之人,一见罗昭云出手,那敏捷的动作,呼吸的频率,冷静的神态,就知道是个高手。
顷刻,其余八人才追上来,喘着粗气,看着二人平静地等候,都暗暗心惊,看来十人中,罗昭云和郭孝恪绝对技高一筹,那个纪平伍不免有些尴尬。
“老薛,你的伤势如何?”
“还挺得住,不过可能影响身手了。”
“无妨,等会你躲在后,照顾好自己就行!咱们继续向前探查,但是要小心一些,突厥斥候随时会出没,甚至伏击咱们!”罗昭云一摆手,锐气不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锋芒无匹!
————
PS:周末有事外出,这两天只能更一章了。
第四十六章 发现敌情
罗昭云带着这一火队继续潜行,走出数里,发现了一处湖泊地带,月光照耀,整个湖面如一潭镜面,折射着银光。
湖面并不算大,方圆十几倾,湖泊一端连着茂林的丛林。
草原夜里风大,有树林或靠山岭的地方,是斥候夜里最适合休息的地方,如果在草原开拓之处入睡,被吹一晚上凉风,估计次日就要染风寒了。
“火头儿,咱们入林子吗?”
罗昭云坐在马背上,望着前面那片树林,竟然有一丝的不宁,这种心理感应,完全是对危险的预兆,他两世为人,灵魂力强大,所以要比常人更敏感一些,加上常年练武,更相信直觉。
“留下四个人,其余人上路,在五里外等候!”罗昭云轻声说了一句,点了郭孝恪、纪平伍、王进留下,让生于六人继续策马离开。
潘林、史东玮等人虽然不知道火长要干什么,但是都看出他的脸色有异,当下也不违背,策马远行。
“火头儿,是否有什么发现?”
“山林里有人躲藏,咱们人多,他们不敢过来,在等着偷袭!我支开老潘等人,就咱们四人,一会儿解决掉那些人。”
郭孝恪、纪平伍闻言略感吃惊,不过听说有敌兵要杀,顿时来了兴头,对罗昭云的判断和察觉力,都刮目相看了。
“备好弓箭,下马装水!”罗昭云翻身下马手中提着弓箭和长枪,其它三人有的背着弓,有的手中提着盾牌,都下了马背,在湖水畔装作解下水壶,在装湖水,或是牵马到一旁饮水。
时间一点点过去,果然,树林处有身影浮动,准备向他们这一边靠近。
“来了!”罗昭云、郭孝恪武功相对精深一些,顿时察觉到了异动。
“嗖嗖——”
林子边缘射出了冷箭,罗昭云等人早有准备,或扑倒闪避,或用圆盾遮挡,趴在了地上。
那一边突厥斥候,一下子出现六七人,有三人持弓在后吸引对方,四人手持握着砍刀,弯腰迅速奔跑而出,要去扑杀那几个大隋斥候。
“先干掉那几个突厥弓箭手!”
“成!”
罗昭云、郭孝恪、王进三人一齐挽弓还击,各拉了两弓之后,已经有两名突厥射手被洞穿。
这时那四名突厥斥候已经杀上来,纪平伍兴奋得大叫一声,拔出腰刀,就杀了上去了。
“杀——”
郭孝恪、王进也丢下弓,握着兵器左右协助,迎上了突厥斥候,顿时响起了兵器交击的声音。
而罗昭云仍跟远处那名突厥射手在暗斗,你一箭,我一箭,竟然难分上下。
“一名突厥的箭术能手!”
嗖!嗖——
这边冷箭飞射,破空急促,另一边“当当当”兵器撞击声,此起彼伏,拼杀正烈。
当罗昭云射出了第十二箭后,终于射中了那名劲敌对手,转身看向短兵交接那边,郭孝恪三人也已经杀敌结束,王进挂了轻伤,杀了一人,而郭孝恪杀了两人,纪平伍斩了一人。
“没杀过瘾啊,人太少了。”纪平伍提着横刀,在突厥斥候尸体上抹了抹刀锋上的血迹,似乎没有过足瘾。
“这次与突厥大军草原决战,会有杀敌的机会!”郭孝恪笑着拍了纪平伍的肩膀,觉得彼此很对脾气。
罗昭云开口道:“走,我们去林子查看一下,晚上就在这休息一阵子,五更后,继续向北进发!”
三人点头,在突厥斥候身上翻了翻值钱的东西,然后翻身上马,跟随罗昭云来到了林地区域,四人谨慎进入,没有意外发生,还发现了十多匹战马。
“看来咱们先前射杀了那三名斥候,跟他们是一个队的,这里正好七人。”
“纪平伍,你策骑去把老潘他们召回来吧,这里麻烦都解决了。”
“成,我这就去!”纪平伍现在收起了傲视之心,已经发觉这个青年大不简单,不论射术还是武艺,都隐隐在他之上,下手果断,号令不乱,如此一来,倒是对他有些几分钦佩。
很快,潘林、史东玮、魏充等人回返,十人就在林子内歇息,三人一组轮流执勤,没有生火,只有朦胧的月光,洒在林地内,衬出斑驳影子。
这一夜过去了,五更天后,天空翻出了鱼肚白,还没有完全亮,十人吃了干粮填了肚儿,然后迅速北进,继续探寻突厥军队的影子。
一路上,又先后遇到了两拨斥候队伍,有六人组,也有十人队,经过拼杀,全部斩掉,不过李长翼、潘林也都受伤了,只是都没有丢性命。
这九人终于见到了罗昭云出枪,威猛刁钻,几个照面,就刺死三人,让郭孝恪、纪平伍等练家子都甘拜下风。
直到辰时,十人已经奔出了二十余里,隔着一道低矮的山岭,就听到轰隆隆的马蹄声。
罗昭云等人脸色微白,知道发现了突厥大军。
“孝恪、平伍,跟我上到山顶观望,其余人原地待守!”
“喏!”诸人点头听令。
罗昭云三人策马冲到半山腰,然后下马拔腿狂奔而上,攀上了山顶,举目一望,倒吸一口凉气。
山岭的背面草原上,无数突厥骑兵在奔腾推进,队形整齐,犹如长龙一般,骏马嘶腾,仰天长鸣,无数大旗迎风招展,刀锋矛头闪着灼灼寒光,马蹄震天动地,雄浑彪悍的气势,深深震撼了三人。
如果他们冲上去,直接会被大军踩踏成肉泥!
这个时候,都有一种真实的体会,那就是个人的勇武,无论如何,也难与大军抗衡!
如此迅速的骑兵,一眼望去,竟然前后连接不断,好像无穷尽一般,大军至少也有十万众。
十万铁骑,兵甲锵锵,大地震动,气势如虹,盔甲分明,寒光朔动,突厥大军正在奔袭而来,看来已经得知隋军深入草原,都是步兵,这是要对隋军展开大战了。
“快走,把情报速度传回去,让将军、大帅提前知晓,好做迎敌的防备!”
“两军终于要大战了!”
三人跑下了山,把情况一说,史东玮取下坐骑上的鸟笼子,里面有信鸽,是紧急传令的,每火都带着一只,这东西在塞外草原上不如鹰好用,但是驯鹰太难了,大军里还没有完全普及到,各营火队都配备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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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男儿胆气
放飞了信鸽之后,罗昭云等人快马加鞭,扬尘而去,要尽快赶回大营,如实详细禀告敌情,并且参与战斗。
虽然情报已经放出去,但是信鸽都是关内训练,在塞北草原上,气候、环境变化了,准确率有所下降,有走失的几率,所以他们人也要迅速折返,很快突厥大军推进上来,就会有先锋军出没,一旦发现他们这些人,万箭齐发,直接乱箭射死。
“驾驾驾——”
所有人都意识到了形势的紧迫,不敢怠慢,催马狂奔,十人中,有六七人都负伤了,只不过两人重伤,其它轻伤,还能自己策马赶路。
现下这些人,对罗昭云非常钦佩了,因为要不是他的勇武和敏锐,每次料敌先机,率先发觉突厥斥候,几次拼杀下来,他们这群人,至少死的差不多了,而不是现在的零阵亡!
为了能加快速度,减少冤枉路,赶在突厥先锋军之前,脱离虎口,所以罗昭云等人在方位上,挑选直线的路线,而不是原来侦查时候的绕弯路了。
不足一个时辰,就奔出了二十多里,这还是照顾那几位伤员,否则,罗昭云的的卢马,早就冲到四十里外的军营了。
“咦,前方有战斗!”
有几个人都注意到了,在他们的左侧前面里许,一群人正在厮杀,人数在百人左右,突厥人占了人数优势,在围攻里面的隋军。
“像是突厥的百人队,每次突厥大军推进奔袭时候,会派出一些百人队提前开拨,就是为了扫清前面的敌军斥候、游哨,不让对方把消息传回去,还有探伏的作用。”王进是在边疆当了四年兵了,所以知道很多。
“看来这次他们又发现了我隋军的游哨,正在清除!”史东玮说道。
“火头儿,要不要上去帮忙,都是袍泽!”纪平伍有些激进地问。
“不可,这不是咱们的任务,这有违斥候的规矩!何况突厥人数多,咱们自身难保,冲上去也是死路一条!”王进并不赞同。
纪平伍气愤道:“那也不能眼睁睁看着那些大隋军士,就这样被消灭啊,你还是不是男人?”
王进反驳道:“这跟是不是男人没有关系,我等的任务是刺探军情,忘记斥候的纪律吗?把任务完成,探回情报才是第一要务,其它遇到不平,不可以伸张正义,节外生枝,否则,因小失大,那才是要被军规处置!”
“火头儿,你拿主意吧!”郭孝恪握紧了马槊,放缓了马速,询问罗昭云。
一时间,所有人都望向他,等待他的军令,不知他如何选择。
其实这些沙场男儿,都有一番血勇之气,杀过敌人,沐浴胡血,可是,毕竟人数相差悬殊,突厥足有七八十人,被围攻的隋军看不清人数,大概也就二三十人;而罗昭云这火小队,能战斗之人,不出四个人了,冲上去,其余六人只有挨宰的份。
他们不畏死,但也不想这样白白牺牲,毫无意义,最主要,跟任务不搭边,即便出手,还会违反军规,所以有些人自然不想出手了。
火队第一次出现了这么大的意见分歧,都等着罗昭云来选择!
是生是死,也许就在他一念之间,一句话而已。
忽然间,罗昭云觉得当个军中长官,真的不是那么容易,一个昏庸的军令,也许就让无数将士丢掉性命。
罗昭云眉峰挑起,神色严肃,只犹豫了几个呼吸的时间,立即做出抉择,坚定道:“孝恪、平伍、魏充随我留下,其余六人继续赶路,返回大营向百夫长禀告军情!”
“火头儿!”王进、潘林、魏充、纪平伍都异口同声地喊了一声,不过有惋惜,有兴奋。
“就这么定了!”罗昭云外表看上去年纪不大,但毕竟有前世的灵魂记忆,历经一番沙场锤炼,变得雷厉风行,不再是前世那个大学生,懵懂不谙世事了。
“喏!”王进等六人,意外深长地注视了他们四人一眼,像是一种诀别,毕竟那么多突厥士卒,很难想象,这四人冲上去,是否还能存活!
“走吧!”罗昭云勒马停下,魏充,郭孝恪,纪平伍三人也纷纷勒马止步,与火长同进退。
明知危难,刀山火海,也要拼命冲过去,飞蛾扑火,也要那股大义!
人生自古谁无死,到了沙场上,人如草芥,但热血男儿,岂能畏惧退缩,对袍泽的危难视而不见?
罗昭云自问还做不到那种明哲保身,他还年轻,还有热血,心中有义,浑身有胆,哪怕舍身战死,也无愧于心!
当然,现在的他,还不是枭雄,最多算是一个英雄!
因为英雄舍生取义,大多不长命;而枭雄,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更多的是野心,是权谋,是损人利己!
“杀——”
四人相视而笑,豪情顿起,然后一起怒吼,声势叠加,冲天动地,策马朝突厥百人队斜冲过去。
此刻,那些突厥骑兵看到有四名隋军骑士冲过来,并没有放在心上,当成了普通斥候,由一名什长,带着外围五六名彪悍骑兵,转过头,去拦挡四人,要斩杀麻烦。
“吼——”
双方都在怒喝着,手持长矛、大刀、马槊、漆枪,登时冲撞交锋在一起。
“锵锵锵!”
十余人兵器交击,战马盘旋,殊死搏斗。
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
罗昭云展开自己的武艺枪术,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枪尖,做到枪扎一线,出枪似潜龙出水,入枪如猛虎入洞。
一个照面,他就挑飞了一名突厥勇士。
“呼!”
横枪一扫,如力贯千斤般,破空呼啸,啪的一声,直接把侧面一名突厥骑士给扫中,震得吐血倒飞。
“靠,这么猛!”郭孝恪、纪平伍三人眼角余光看到罗昭云勇猛无比,都受到了鼓舞,热血翻腾,拼杀得更猛烈了。
罗昭云解决了两名突厥骑兵,并不逗留,策夹马腹,一马当先,朝着那数十名突厥勇士的围圈,悍然生猛地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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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神武飞扬
罗昭云威猛无比,手持锋刃长枪,借助的卢马的速度和惯性,犹如一道旋风一般,席卷而至,双手握抢,紧紧端住枪杆,骤然一刺。
外围的突厥骑兵转过身,挥刀劈来,但是刀锋还没有落下,就被罗昭云的快马长枪挑中,直接刺穿,身体离着坐骑向后倒飞,又砸中了身旁几人,顿时外围突厥的马阵一乱。
罗昭云舞动长枪,如蛇刁钻,如龙盘旋,龙蛇起陆,杀机无限,由于突厥骑兵勇士多,所以他一杀入阵中,大开大合,扫飞了几名突厥勇士,使得这一片混战区,人仰马翻!
“截住他!”突厥的百夫长大吼,在一旁指挥着,见有隋军勇猛之士杀进来,顿时下令围杀。
“嘭嘭……”
罗昭云厮杀中,刺中了两名突厥坐骑,战马嘶声哀鸣,已经咕咚摔倒在地,几个突厥骑兵躲闪不及,相互冲撞,已经绊倒在地,围杀的阵型更加混乱不堪了。
里面被围困的隋军小队,接近三十人,地上横七竖八已经战死了六七人,看来这些将士不是普通的斥候,而是一小股外出的军士。
尤其是那三十名隋军士卒,全身都是明光铠,熠熠闪光,手中的横刀和马槊都比普通士卒的要好,而且各个生龙活虎,有些武艺在身,哪怕被围攻,仍阵型不乱,刚健稳重,有意识地把一名中年军士护在其中。
此刻,他们看到外围有援军到来,顿时战意更浓,开始向罗昭云的方位突围冲杀,要联合在一起,集中力量,击溃突厥的百人骑兵队。
不过,当他们看到杀入阵中的猛士,只有一个人,而且是一位年轻小君郎后,都有些意外,深深无语,既佩服他的勇气和身手,又觉得他少年轻狂,有些托大了。
“好一个英雄年少!”三十名隋军勇士中所保护的那位中年,横刀立马,沉如大石,看到这个年轻身影,神武飞扬,一阵晃神,不由想起自己当年,十五岁善骑射,任侠放荡,收聚亡命,习得兵书,加入陈军,戎马数十年,一度成为南陈的常胜将军!
如今,年逾花甲,自己竟然被铁卫们守护其中,担心有失,难道自己真的老了不成?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隋军的先锋主将周罗睺!
周罗睺本是九江浔阳人,在南陈时候,与大将萧摩诃并称于世,都是坐镇一方的大将军!
后来南陈灭亡,周罗睺被杨广招揽,成为支持晋王夺嫡的军方将领之一。在开皇二十年,他曾跟随杨素破突厥中立下大功,提升大将军。仁寿元年,杨广被封为太子之后,周罗睺提为东宫右虞侯率,赐爵义宁郡公,食邑一千五百户,地位很高。
此次北击突厥,周罗睺再次跟随杨素出征,担任先锋军主将,统领三万人马,已经跟突厥先锋军大战过几次,互有伤亡,原本这次他向杨素献策,虑其突厥骑兵奔突,要以戎车步骑相参,设鹿角结为方阵,骑在其内,更提出名将卫青、刘裕皆是持此法以胜胡人。
不过杨素回他说:“此乃自固之道,未足以取胜也。”于是悉除旧法,令诸军抽出骑兵,单独成军,要以大隋骑兵合围突厥骑兵,才有了这次的作战策略。
原本大军驻营之后,周罗睺觉得即将与突厥开战,想要亲身观察一下四周的作战环境,好随即制定反攻策略等,所以今日一早,带着三十六名亲卫,出了先锋大营,向前二十里内,观察地形,却想不到被突厥先锋军派出的百人队盯住,要趁机剿灭。
周罗睺出营并没有身穿将军的铠甲,而是也穿着亲卫统一的明光铠,掩盖身份,所以突厥骑兵还没有认出他的身份有何高贵、异同,否则,第一时间就要集中弓箭,来袭击这个主将了。
“跟随我杀过去!”周罗睺已经待闷够了,看到罗昭云血气方刚,孤身一人敢杀入阵来,热血涌动,似乎又回到了当年自己年轻的岁月,战意昂扬。
“将军不可!”
“杀过去——”周罗睺冷喝,出行并未携带自己的长兵器,手持一把名贵的横刀,不理侍卫劝阻,纵马冲杀出来。
这些亲卫担心周将军有闪失,所以队形一变,簇拥着大将军,向罗昭云一处靠拢,越杀越激烈。
“锵当当!”
周罗睺自幼习武,多年从军,戎马一生,武艺超群,虽然年逾花甲,气力有所衰竭,但也是练出过化劲之人,拳脚功夫虽然不如力壮之时,但是刀法却更加精神,火候老练,朴实无华,全身发劲。
“噗噗噗——”
几个照面,周罗睺挥刀快如飞梭,就有两三名突厥骑士被他割断喉咙,或是劈斩在胸口,鲜血飞溅,神色冷峻,见惯了死亡,心中古井不波,就好像在切木瓜一样。
“小英雄挺住,老夫前来助你!”周罗睺对前面那个孤身杀入敌阵的少年郎有些惜才之心,担忧他支撑不住阵亡,所以策马带人杀过来接应。
罗昭云听到吼声,差点喷笑出来:大爷,我是来救你们滴好不好!怎地变成相助我了?
他手中长枪仿佛活了起来,挥洒自如,越来越娴熟,横扫**,短时间内,已经被他挑杀十多敌兵了。
此时,魏充,郭孝恪,纪平伍三人也杀过来,在外围冲击突厥的包围圈。
双方的人数差距在不断缩小,优势在向隋军一方倾斜,毕竟周罗睺、罗昭云、郭孝恪、三十余铁卫等人,都是有武艺在身,非普通府兵小卒能比,以一对二不成问题了。
很快,突厥百夫长见形势不妙,面目狰狞,虽不甘心,却无奈吹哨撤退,突厥骑兵们呼啸而散,奔腾撤退了。
“穷寇莫追!”周罗睺阻止了亲卫们的追击,策马来到罗昭云的身前,打量着少年,问道:“你是哪个军的,叫什么名字?”
“左军右虞侯营斥候团火长,罗成!”罗昭云如实回答。
周罗睺微笑点头,对他很是满意,开口道:“以你的本领,待在斥候营大材小用了,突厥大军即将来到,我大隋三军将士就要与突厥铁骑决一雌雄了,正缺少像你这样的勇武之士,担当方阵头领,振作士气,不知你是否愿意加入我先锋军中效命?”
罗昭云有些发愣,听着对方口气不俗,雍容尊贵,一身英挺的军人气势,应该另有身份,询问道:“不知您是先锋军哪位长官?”
“呵哈哈,老夫就是周罗睺,先锋军的主将!”周罗睺微微一笑,捋着颌下胡须,有些得意地看着罗昭云,以期盼地眼光等待他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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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袍泽兄弟情
罗昭云听到对方的名讳和身份之后,略感意外和吃惊,停顿了一下,顿时翻身下马,单膝触底来行高规格军礼。
毕竟他无爵无官在身,还是大头兵,所以见到将军的军礼要高,如果是百夫长之上,只需弯身抱拳即可。
“拜见周将军!”
郭孝恪、纪平伍、魏充三人也几乎同时下马叩拜,彼此身份差距太大了。
周罗睺微微一笑道:“都起来吧!罗成,本将军问你的话,可有答复?”
罗昭云心中一动,也觉得在斥候营没什么发展,如果能去先锋军内担任一个小职务,上阵杀敌,凭自己本领,立功也快,拱手答道:“小的从军,就是为了阵场杀敌,驱除鞑虏,保家卫国,如果蒙周将军赏识,调任前线与突厥交锋,自然心感快意!”
“哈哈,痛快,是个小男子汉!”周罗睺有些欣慰,打量着罗昭云,似乎看到自己当年的风范一般,被勾起了年轻回忆。平时一丝不苟,治军严谨的他,此时笑容变多了不少。
“这样吧,回营我就让录事去左军走一趟,把你调任过来。到了我先锋军营,本将军可以破格提拔你为校尉,带领一个小步军方阵,与突厥骑兵正面厮杀,你可敢接下此重任?”
罗昭云闻言暗喜,如果能直接越过队头、百夫长,成为校尉,那可是官爵中仪同品级了。
“小的愿领命杀敌!”
“呵呵,很好,不过校尉一职,只是临时委任,并不是朝廷真正册封,没有爵和俸,毕竟百夫长之上,不是主将可以所以册封的了,但是毕竟大战在即,一切从权,可让你临时在军中担任此衔,带兵杀敌,事后根据你的功劳,本将军在让功曹参军为你记录在薄,日后报军功上去,是否能真正册封,就看你的功劳和运气了。”
“小的明白!”罗昭云心中有数,说白了,就是临时委任一个实职,却不是真正的官爵。
这时候,旁边的纪平伍着急了,低声嘟囔:“火头儿,带上我,带上我啊……”
郭孝恪和魏充虽然摄于大将军的威势,没有说出来,但是也有这个心思,欲言又止。
罗昭云淡淡一笑,抱拳道:“周将军,这三位斥候皆为我火队中悍勇之士,如果能一齐去先锋军杀敌,那就更痛快了,还望将军成全!”
“好,争先恐后要上阵者,都是好健儿,正好本将军派人过去,一并要人过来,并不难办,这三人调过来暂时继续跟你麾下,日后论功提拔!”
“谢周将军!”四人同时感激道谢。
“你们几个先回左营收拾东西吧,我一到大营,就会派人过去,如果诸般顺利,大战之前,就能来我军营上任了。”
“领命!”罗昭云、郭孝恪等人翻身上马,再次拜过周将军后,策骑返回左军右虞侯营的斥候团,回去准备收拾行囊了。
一个时辰后,回到了军营,发现军营兵马正在调动,似乎得知了确切消息,知道突厥大军就要到来了,因此要集结在一起,准备迎敌。
四人先是见过百夫长,娄岱飞见了罗昭云等人,略感惊讶,听过王进等人的解说后,他也以为这四人凶多吉少了,想不到都活着回来,虽然挂彩了,但只是皮外伤,一个个仍生龙活虎,气血旺盛。
“罗成,你好大的胆子,竟违背了军规,你们这是违反斥候的条规知道吗?”
罗昭云拱手道:“事出从权,小的见我隋军将士被突厥围困,实在按耐不住,请百夫长责罚。”
娄岱飞挥了挥手道:“责罚就算了,你们及时送回消息,而且小队无伤亡,又让伤员都安全归营,带回了消息,杀敌数十,算是立下功劳了,我虽然碍于军规,不得不重责你几句,但是你的胆气和义勇,还是让娄某敬佩了,罗成,好好干,用不多久,也许你就能做到我这个百夫长位置。”
郭孝恪、纪平伍、魏充三人站在后面,闻言表情有些滑稽,都绷着脸,差点喷笑出来,心想用不了一会儿,罗成的官职就比你百夫长高了。
“你们暂时去休息吧,前线对阵杀敌,没有咱们斥候营的事了。”百夫长摆手让四人退下。
“喏!”四人出了百夫长的营帐,回自己帐篷去收拾东西了。
他们那一帐篷里面暂时空无一人,王进等人回来后,都暂时去伤兵营疗伤了,轻伤能战斗者,才会放回来;重伤士卒,都会在伤兵营治疗,或是运转去后方。
“收拾一下吧,很快先锋军那边就会来人调走咱们几个了。”
纪平伍笑着道:“真爽啊,马上就要上阵与突厥正面厮杀了,比这斥候过瘾多了。”
“就是,当斥候,就像夜猫子,鬼鬼祟祟,好不痛快!”魏充附和着说。
“不过杀敌有危险,我也不知道,带你们过去,是对是错!”罗昭云轻叹一口气,前线厮杀太过惨烈,刀剑无眼,流矢无情,阵亡的几率太大了。
“无妨,反正我早就申请去左军的步兵营当个小卒了,这次正好调任先锋军去,更是与突厥厮杀的正门主力,率先要激烈碰撞,其它左军、右军、中军都要看着咱们的英姿背影,呵呵,让他们佩服去吧!”纪平伍哈哈大笑着,把包裹和护具都装完了。
“如果这一仗,我们都能活下去,日后就是生死兄弟了!”郭孝恪站起身,有些感触地说道。
罗昭云微微一笑道:“现在我们就是了,诸兄弟,齐杀敌,不抛弃,不放弃!”
郭孝恪、纪平伍、魏充三人都备受鼓舞,浑身起了鸡皮疙瘩,热血涌动,齐声喝道:“不抛弃,不放弃!”
罗昭云豪情地说道:“我有一种预感,这一战,将是我们杀敌成名之战,呵呵,拿出以前学武的本领,展露出来,即便没有祖辈的庇荫,我们照样能建功立业!”
“甚好!”三人坚定了信念,双眼中都露出几虎目精光,锐气无匹!
——————
PS:史书记载,在仁寿三年,隋朝以杨素为帅,北击突厥,九月份,步迦大可汗部下大乱,铁勒、仆骨十多个部落皆背叛。但是具体在哪打的,出兵多少人,有哪些将领,史书记载不详,在这里,因情节需要作者杜撰居多,切莫当真!尤其是后面,因为主角的穿越,引发蝴蝶效应,历史走向将会不同了,跟史书的线就了差别,不过历史人物的性格,还有出场等,都会按照正史来写。
第五十章 铁甲锵锵雄威壮
“呜呜呜——”沉重的号角响彻起来,吹角连营,不论先锋军、左军、右军、中军,都行动起来。
“咚…咚……”沉闷而又巨大的牛皮鼓声,划破长空,四方云动,大营嘈杂响成一片,这是集合整兵,准备作战的鼓号。
自前向后,从南往北,一层层传下去,唱响的声音络绎不绝。
“锵锵锵!”
马蹄声、脚步声、兵甲摩擦声、刀枪撞击声,仿佛颗颗重木,撞击着大地,声势浩大无比。
各军营十万军士都在迅速行动,在大营前列阵了。
罗昭云、郭孝恪、纪平伍、魏充四人策马,跟着先锋军录事梁长津,飞奔而骑,来到了左军前西北方两里的先锋军营。
刚才录事梁长津手持前军主将周罗睺的亲笔信和调令,顺利地从左军麾下,调走了四人,由于他们的级别太低,所以非常顺利,没有人因惜才而阻拦,甚至从屈突通、亚将、副将们,都没怎么听说过这几个新兵名字。
梁长津带着四人直接来到辕门前,正看到了周罗睺一身将军的铠甲,厚重华丽的明光铠,前胸挂着两片护身甲胄,铮光发亮,质量上等,可不是普通侍卫那种铁皮,估摸着不是精钢片,就是寒铁片,防御力极强,在阳光下,闪烁着晃眼光芒,威风凛凛。
周罗睺刚下发完军令,从帅帐内走出,来到了辕门口,手中抱着兜鏖头盔,全身密密实实都是甲叶子,保护齐全,腰间悬着佩刀,长兵马槊和伊犁宝马,都被身后的侍卫拿着、照料,随时递给主将使用。
“周将军,下官幸不辱命,已经将人带回!”
“好,梁录事,你回应忙去吧,好生打理后营,按计行事。”
“喏!”录事梁长津一拱手,牵马进入了大营内,他是文官,所以战场杀敌,用不到他了。
“拜见将军!”四人行军礼。
周罗睺一摆手道:“大敌当前,没有那么多讲究和絮叨了,你们把战马托寄营内,然后直接去先锋左虞侯军那里找偏将钱士雄报道,负责一个方阵!”
“领命!”罗昭云不再多说,牵马入营,很快找到骑曹参军下属管理战马的士卒,登记了马匹归属,接了领马牌子,然后一起冲向了前方正在集结的军阵。
由于这次要步兵对铁骑,所有将士一律徒步,除非一些偏将、亚将、将军才有资格骑马。
此刻,营前辕门外的大军,早已蓄势待发,方才三道鼓声传过,先锋军早已集结完毕,放眼望去,铠甲生辉,长戈锋利,杀气涌动。
接近三万的精兵,个个盔甲铮亮,面色肃穆,刀枪剑戟,寒光烁烁。
前排乃是弓弩手方阵、陌刀重甲方阵、长矛手方阵,以及枪林阵、轻兵阵等等,以军为单位,各军、各团、各队、各火一一列队,井然有序。
罗昭云四人找到了先锋左虞侯军的几个方阵,这钱士雄偏将似乎得到过周罗睺的通知,所以仔细打量了一下四人,说道:“你就是罗成?年纪不大,听说武艺不俗,现在你是我偏军账下的校尉了,就暂时率领一个长枪方阵吧,任副校尉职,里面有一千人,算是一个团!”
“属下领命!”
钱士雄微微点头,没有多说什么,就听到传令旗手在方阵中策马飞奔,一边挥旗,一边高呼着:“将军有令,正前速行五里,保持阵型!”
“传令!疾步前行,注意阵型!”钱士雄得到军令之后,当即下达了本部命令。
左虞侯军、右虞侯军、左厢军、右厢军等同时开拨了,这些都是先锋军的细致划分,毕竟人数太多,每一个军团,还有自己的层层细分,明确将领责任,方便管理,一直控制到每个火队,这样组织严密,战斗力才强大。
大军徒步小跑,离开军营,拉来了一定距离,这是为了保住大军失利情况,可以逐步后退,使阵型不乱,否则就在军营前打仗,一旦失利,后撤遇到堵塞,就会大乱阵脚了,全线崩溃了。
一炷香的功夫,周罗睺的先锋军到位;不一会,屈突通带领的左军到位;须臾,鱼俱罗统帅的右军也到位。
随后,杨素亲自坐镇的中军也来到了,四军加在一起,足有九万多人,都清一色的徒步大军!
只有杨素军中,有三千铁骑,这是关键时候使用的杀手锏。
这次出兵,一辆兵车辎重不带,连各营骑兵也不见了,只使用步兵来对付突厥人,这是自两汉魏晋以来,对草原游牧民族作战的第一次。
因为自古以来,胡人骑兵太强,移动速度快,来去如风,如果让数万铁骑冲锋步兵阵,一旦撕破口子,那简直就是屠杀了,无法拦挡阻截。
所以中原的一些名将、军事大家、边疆将军,都采用战车、骑兵和步兵相互交叉配合的阵法,在阵外四周遍设鹿角、蒺藜等障碍物,反把骑兵留在最里面以防万一,这一直是中原军队的传统战法。
这次杨素放弃了战车阵型,可谓一次大胆的尝试了,难怪许多将领都接受不了,都是思想固化,受历代战法的影响。
而杨素却剑走偏锋,中原军队总是重于防守而轻于进攻,就把进攻主动权交给了胡骑,加上胡骑马上机动速度,来无影,去无踪,中原大军很难彻底击败对方,都是不疼不痒地还击,而这次,杨素打算以步兵阵吸引突厥的骑兵,让他们源源不断地来围攻,然后却以精锐的大隋骑兵反包抄,彻底把突厥军打痛打残。
高高的大旗矗立,上面飘舞着“杨”字,大旗之下附近,可见一群铁骑安静列阵。
杨素穿着一身金盔金甲,金光闪闪,红色长袍披风,目光如电开阖,稳如泰山,不怒自威。
在他的周围是一些武将和几个心腹谋士,身后面则是数千甲骑具装,也就是重骑兵,背负箭袋,斜挎战弓,手捉横刀,这是十万骑兵中最精锐的部队,负责保护大帅安危,关键时候,还能用于破阵杀敌!
接近十万的大军静悄悄的,等候着突厥铁骑的到来。据斥候探子回报,突厥先锋大军,已经不足十里了,以草原铁骑冲锋的速度,半柱香不到,就能冲到眼前了。
这时候,有一种山雨欲来的压迫感,所有人的神经都在绷紧,因为隋突大战,就要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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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唯有战
隋军接近十万众,先锋军三万,其余三军各两万,其中在中军额外多了三千铁骑,一共九万三千人左右。
旌旗遮天蔽日,被大风吹得猎猎作响,尤其是主帅杨字的赤红色隋军大旗,足足三丈六尺高,更是格外醒目。
这是军队核心支柱,只要帅旗不倒,整个军队都有了军魂,坚如磐石,屹立不退!
所有将士兵卒全都肃立无声,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谁若高声喧哗,扰乱军心,直接被拖出去斩杀了。
而且大战来临前的压抑感,使每一位将士,内心都在复杂地挣扎,马上要杀敌了,热血涌动,同时也在思考,自己是否能活下来?草原是否自己埋骨之处?
人心是复杂的,每个人都有一种复杂的心绪在蔓延,包括罗昭云。
这是他第一次正式列阵,与正校尉段修志并肩而立千人团前,除此之外,百夫长们全都入阵,负责管理自己的队头、火长们。
一旦大战,团队的作用非常大,如果各自为战,一盘散沙,很容易被铁骑冲散,遭到屠戮。
罗昭云穿上了从幽州带来的锁子甲,由于现在是校尉身份,不是普通小卒,所以脱去了相对低劣的‘裲裆甲’,穿上自己的宝甲了,毕竟马上要生死大战,多一层防护,也许就能多一条命。
他站立在长枪方阵前,自己手中攥的长枪矗立在地,比他还有高半个头,身姿挺拔,颇有英锐之气。
忽然间,远处的高空,传来鹰的叫声,那是七八只鹞鹰,在高空盘旋长鸣,声音传出近两里。
将军杨惠拱手道:“大帅,鹰在传出信号,突厥骑兵已经到了两里外。”
“好,全军布方圆阵!”
“得令!”
很快,帅令传出去,**万的隋军,按照平时练习的阵法,收缩两翼,大将位于阵形中央,外围兵力层层布防,长枪、弓箭在外,机动兵力在内,与优势敌军交战时使用,战术思想就是密集防御,方圆阵的队形密集,防御力强,但也因队形密集限制了机动,缺少变化。
三军移动,锵锵的兵甲摩擦和脚步声,低沉而凝重!
就在这时候,大地竟然在颤动,耳边传来轰隆隆的马蹄声,声音越来越响亮,地面颤动幅度也越来越大。
突厥的骑兵来了。
所有将士都凝神望去,远远的天边尘土飞扬,直冲云霄,遮天蔽日,形成了一片黑压压的乌云从远处席卷而来,使天地间也为变色。
随即,肉眼可见一条黑线在草原尽头出现了,速度如风雷电掣,铺天盖地,压顶而来,那无数匹突厥骏马像是疾奔的飞矢,马蹄踢打着大地,地动山摇,这近十万的骑兵制造出的声势,震撼人心,所向披靡。
他们的速度,比想像中的还要快上数倍,那万匹战马奋力嘶鸣,驰骋在大漠上的壮观场景,让人心惊胆颤。
“轰隆隆——轰隆隆——”
这如闷雷震天的声响,似乎要将罗昭云心脏都振出来,望着远方乌云、沙尘、战马与人混杂成天地一色,那种金戈铁马的雄浑气势,苍凉中带着无比的震撼,不管你是多么英勇的战神,在这无与伦比的大势之前,都会显得渺小。
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抗衡千军万马的,武功不是神话,战场比拼的就是集团作战的整体实力!
杨素望着如洪水一般冲击而来的铁骑大军,嘴角溢出一丝冷酷的笑容,一切皆在算计之中,只要这九万多将士能挺住,拖得铁骑不断冒进,带入伏击圈,任务就算完成了。
当然,这需要他亲自坐镇,否则换成其它将军在此,根本镇不住场面。
以布兵如此对抗铁骑,简直就是自找死路了!
“击鼓,备战——”
“咚咚咚——”三十六面牛皮大鼓敲响,仿佛擂动九天一般,声音雄浑壮烈。
所有隋军将士听到之后,那浑身的气血都被调动起来,热血激昂,刚才被铁骑压住的心神和士气顿时被战鼓唤醒,战血复苏,耳边似乎已经听不到马蹄声,而只有己方的鼓声了。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就是这个道理,只有在交战之前最关键的时候,才能使出最猛烈的鼓点,来唤醒军魂!
“定位箭!”
杨素大喝一声,令旗官挥动令旗喊出军令,前军的周罗睺部看到令旗后,立即下令放出定位箭。
“铮铮铮”弓弦响起,无数枝羽箭猛然射出,划过半空落在了一百二十步处,齐刷刷地扎满了一排,箭羽上绑有五颜六色的布带条,这就是定位箭,顾名思义就是确定一箭之地,双方大军冲杀,进入这个范围,就是弓箭手射击的时候。
隋朝五尺为一步,比后世的一步要多,这一百二十步,距离绝对够远了,这是长弓的距离。
所谓长弓就是指强弓,一石的弓,古代计算一把弓的弓力,通常把一把弓固定在墙上,然后往弓弦上挂重物,等弓完全被拉开时,弓弦所悬挂的重物的重量,就是这把弓的弓力,一石大约一百多斤,这不是一般人能拉开的,都是军中身材魁梧,臂力过人的勇士,才能成为长弓手。
而普通弓箭手,大多使用的五斗弓,射出的距离,最多只有八十步左右,穿透力也远远不如。
当然,隋军还配备了三千的大弩,它的射击距离比长弓还要厉害,能达到一百五十步!
突厥的铁骑越来越近了,犹如铁甲洪流一般,那马背上的骑士们,身着祟皮胡服,头戴祟毛毡帽,眼眶深陷,有的骑士眼神带着狂放的蓝色,尖挺的鼻子显得桀骜不驯。
那突厥骑士们看到隋军的步兵阵,脸上都露出兴奋与贪婪,就好像得到了草原之神腾格里在保佑一般,无数雪亮的弯刀、大斧,高举在他们粗壮的手臂中,在正午日光照耀下,闪烁着幽冷寒光。
“杀!杀杀——”突厥骑兵眼看就要进入了一箭之地,都喊杀了起来,增强士气,杀气腾腾。
双方都没有任何的多余交流,阵前喊话等,直接一上来,就是要斩杀对方,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唯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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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热血疆场
突厥骑兵速度太快了,风卷残云一般猛袭过来,眼看就要接近两百步的距离。
“弓弩手准备!”周罗睺下达了命令。
哗啦!
三千弩兵在前,第一排半蹲下,三千支擘张弩刷地平端而起,冷冷地对准了排山倒海奔袭而来突厥大军。
第二排则是长弓手,足有四千人,第三排则是普通的弓箭手,用于近射,大约三千人!
这一万人就是弓弩手的人数了,用于阵前射击,一旦完成任务,迅速后撤,进入阵中,然后根据战场形势再发动袭射。
轰隆隆——
突厥的骑兵越来越近,那马蹄声震耳欲聋,尘土飞扬,滔天的杀气,仿佛绞碎天地间的一切阻隔。
周罗睺看到了突厥骑兵进入弩箭的射程,挥手一斩,冷冷喝令:“射击!”
“咻咻咻——”
无数大弩,猛烈地倾泻了出来,铺天盖地全部都是密集的箭雨,破空而去,弥漫了天际。
这一片乌黑的箭云,向突厥骑兵呼啸射去,顿时,惨叫声起,突厥的骑兵仿佛下饺子一般,噗通噗通,人仰马翻,四五百人被射倒了。
紧接着,第二轮的弩箭又呼啸而出,密密麻麻,如疾风骤雨,洞穿了突厥勇士的皮甲,射死了坐骑,一片一片的突厥骑士从马上栽落在地,被后面随之而来的密集的战马蹄,踏成肉泥,血肉模糊。
血气在弥漫,死亡在蔓延,战场的残酷已经初露端倪了。
弩箭手们射完两轮,立即后撤,通过方阵的间距,速度向方阵的后方退去,把位置让与了长弓手。
“射!”
长弓兵使用硬弓长箭,箭头钢簇锐利,并不是直射骑士,而是对着高空,以仰角四十五度射出,四千支箭密如急雨,力道强劲,可连人带马射穿,冲入一箭之地边缘的附近的突厥骑兵,再次纷纷中箭落马,死伤惨重。
嗖嗖嗖!
数千箭矢劲道急速地射下来,穿衣破甲,很多突厥骑兵被射成刺猬,鲜血飞溅,有的射中了心窝,有的射中脖颈、腹部、手臂,血威滔天,战友地尸体被一块破布般被无情地践踏着,不断有人倒下,成为被踩踏着的一具死尸,到处是浓重的血腥之气升腾起来。
不过,突厥勇士们不但没有胆怯,反而都红了眼,动了真怒,愈挫愈勇,杀气更凛冽了。
长弓手射了两轮,普通弓箭手继续射,如此六轮箭雨过去,突厥的骑兵,已经损失了四五千人了。
这使得敌军的冲锋速度短时间内减弱几分,阵型不稳,但并没有影响突厥骑兵的士气,因为中原士卒善守城和原地射击,这是他们固定的策略,打交道多了,这些突厥人心如明镜,只要闯过着一百步的距离,铁骑所向无敌,就可以大开杀戒了。
而且到了百步之内,有的突厥骑兵也开始挽弓射击,由于马上拉弓所需臂力要远远大于地上拉弓,难度也增加,因此突厥骑兵固然善骑射,人高马大,身材魁梧,但也只使用五斗弓,这是他们马背上作战的条件束缚所致。
咄咄咄!
突厥射来的箭矢,大多被阵列前窄长的盾牌挡住,发出沉闷的颤动声,不过也有流矢射中一些方阵中的大隋军卒。
这个时候,隋军阵前,弓箭手全都撤走了,露出了长兵锋芒,长矛阵、长枪阵、陌刀阵都显露狰狞。
“踏步前行——”杨素很有经验,并不是让方阵原地等待,那样以静制动,气势会此消彼长,必须让士卒动起来,凝聚杀机!
“踏步——杀!”
“杀!杀!杀——”
前排数万人高举长枪长戈,横刀盾牌,齐声喊杀,声势直达云霄,这些大隋悍卒,再次展现出他们精锐的气息,血性勃涌,扯起嗓门大吼!
“杨!杨!杨!”
许多将士用横刀敲打着滕盾,低声喊着号子,很快把士气凝成了一股,有节奏地前进,向一座大山前移,抗衡骑兵的气势。
在古代战场,先秦时期士卒会喊着‘大风!大风!’,到了南北朝时期,将士们会喊着主将的姓来提升军威和凝聚力!
临上战场之前,就是要士气如虹,否则一入战场直接溃败如山倒。
战场上,不需要懦夫!战争打得就是气势,需要热血,需要勇往直前,视死如归!
隋军由静迈步,微微一动,如泰山之倾,举兵重重一踏,铿声入耳,声威浩荡。
在千军万马的大集团作战中,这种阅兵式的结阵前移,实际上就是马上开战的节奏,要以动制动,以武止戈。
锵锵锵!
随着周罗睺大喝一声“枪阵”,所有前面排列的兵卒单膝跪地,长枪前指,森然如林,排成了一个立体防御的枪阵。
三十步、二十步、十步……
突厥骑士们怒吼着,手中挥舞着链锤、狼牙棒、大戟、火叉、弯刀等兵器,千奇百怪,像狼嚎一般,虽然看到了密集的枪林,但骑虎难下,明知凶多吉少,还是不顾一切地冲撞上去。
“哗啦啦——”
一阵兵器交击声,两军交锋在一起,就像两股巨浪汇合的刹那,击撞崩碎,四处飞溅。
骤一交锋,根本用不着厮杀,就靠着人与战马的冲势,排山倒海一般压了上去,跟枪林长矛,刀林盾牌,来了一次大对撞。
“杀——”
双方将士刚一交手,几乎不是用技击本领,而是握紧了长兵拼命地顶刺,一个照面,双方非死即伤,完全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打法,要的就是舍生忘死的军威,来镇住敌军,吓破敌人的胆!
很快,前排人仰马翻,血肉横飞,不时有人被挑落、砍落、刺落,血肉战场,每一个人都在拼命地挥灭这生命,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射杀着对方的,可能现在已是马蹄下的一堆肉泥。
罗昭云就站在前排后三四十步的距离,亲眼看到了这样惨烈的一幕,血腥之气扑鼻,人命如草芥,随处都是死亡之气,他甚至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阳刚血气风云,从战场上升腾起来,让天地都失色了。
“第二军顶上!”周罗睺大喊施令,因为前方第一股军阵已经抵挡不住了,立即让第二股军阵推上去。
罗昭云精神一紧,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因为他就是第三股军阵,很快,就要轮到他上阵厮杀了。(PS:求收藏、推荐、打赏了哦!)
第五十三章 血腥鏖战
“杀杀杀——”人潮交织,矢镞雨飞,短兵相接,杀声震天。
此时此刻,突厥与大隋双方的将士彻底交锋,每一息内,都有多人被斩杀、挑落、刺死,血肉战场,每名士卒都在拼命地挥洒这生命最后的时光,大道无情,战场更是如此,敌方性命就是自己杀敌的荣耀。
噗噗噗!
鲜血飞溅,残肢乱飞,首级滚动,无头的尸体喷着血柱,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屠杀着别人的,可能现在已是刀下亡魂,马蹄下的一滩肉泥。
这是一场硬仗,最终胜负只取决于双方兵力的强弱、士气地高低,还有兵法运用得当!
罗昭云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亲身经历这么大场面的厮杀,完全是冷兵器的交战、火拼,一条条活生生的人命,好像最不值钱的韭菜一般,被一茬一茬地收割了。
千军万马喊杀之声,顿时撕裂虚空,掀起了惊天动地的风浪!
数十万人的气血,战意凝成一股,让天地失色,血威滔天,给浓浓的战场之上更增添了一份沉重,整个世界蒙上了一层浓浓的血腥气。
“第三军顶上!”周罗睺再次下令,正面前线第一、第二股的军士死伤大半了,防线岌岌可危,必须让后面的将士继续往前顶,用血肉之躯,铸就钢铁长城,挡住突厥铁骑的前冲,哪怕尸积如山,也要挡住马蹄的前进。
偏将赵焕吼了一声,手持锥枪一指,他麾下统帅的五个方阵,几乎同时向前猛冲。
每个方阵一千人,五方阵就是五千人,而段修志、罗昭云所在的方阵,就是左手边第二方阵,呼啦啦地一拥而上,举枪刺上去。
先锋军的每一股军阵大约五千人,正好挡在了大帅中军正前方,两翼则是屈突通的左军和鱼俱罗的右军,战场形势瞬息万变,一旦开战,具体如何派兵补位,如何厮杀,那就是各军主将自己发挥了。
三军的大帅,不可能全部指挥到每一处,他只是居中协调,用于整体的战略布局而已。
“杀啊!”
罗昭云手持长刃缨枪,与方阵内的长枪手一起杀了上去,迎战突厥铁骑。
当当当——
兵器交击声尖锐刺耳,身临其境,罗昭云才体会到这种热血澎湃的感觉,整个人毛孔紧闭,汗毛全部炸起了,憋住了暗劲,体力悠长,见了突厥的骑士和战马就刺。
当然,也有一些突厥骑士跌落马,在地面跟大隋将士缠斗,混战起来。
不过大隋将士都是军阵配合,不像突厥骑兵到了阵前反而各自为战,没有一定章法,整个战局,就好像一个猛虎去咬刺猬,无从下口的感觉。
其实突厥骑兵在冲锋的时候,的确很强,使用的是车悬阵,这是昔年汉骠骑大将军霍去病研究出来的一种骑兵袭击战术,骑兵锥形阵前后、左右、不同兵器的使用,各骑之间的间隔便也不同,坐骑间留出了足够的空隙,使他们发起冲锋时,使敌军步卒有闪避空间,进入他们的收割圈内。
数万骑兵队伍冲锋,分几十排甚至上百排的,而且每一排骑兵都是错列开,一旦让他们发挥出突出威力,他们可以像除草机一样,扫平眼前的一切,但是当他们阵型受阻,冲到跟前无法前进的时候,前面的骑兵挡住了后面的骑兵,使得后排的骑士在外围等待,士气就衰减了,阵法反而失去了作用。
一些外围的骑兵无法近前,急的勒马原地盘旋,战马抬蹄嘶叫,一些骑士纷纷摘下弓,朝着大隋军阵的士卒射击,而躲在军阵后方的弩箭手和弓箭手,也在朝着外围的骑士射击,所以战场在各处都在上演,流矢无情,就是这个道理。
杨素的战马跟前,就有几排窄高的盾牌手,为了提防外围的冷箭。
“大帅,末将愿带骑兵杀出去,破开他们的围阵!”麦铁杖按耐不住了,抱拳请缨出战。
杨素冷淡一笑道:“我们是来吸引敌军的,而不是破敌的,大战还在后面,现下只是开始而已,耐心等待吧,半柱香后,三军缓退一里,阵型不变!”
“喏!”其余将领闻言,全都拱手听命。
“咚咚咚!”
战鼓擂动,就像是催化剂,大隋将士们前仆后继,蜂拥上扑,死了一片又一片,血流成河。
罗昭云展开罗家枪法,出手如电,不过,由于四周的人太多了,根本无法全面把精妙招数展开,而且,根本就用不着精妙的招数,因为给你发挥的空间微乎其微,只有刺抢!
现在他才真正体会到,父亲罗艺让他不断苦练刺术的含义!
在沙场上激战,不是江湖游侠比剑,腾挪闪避,利用身法、步法、轻功等等,比拼谁的剑术精妙和多变。
在战场上对敌,横竖只有几招,就见了生死,务比去繁就简,一击命中,否则自己就要被旁边的人刺中了。
出枪,收抢,再出枪,哧!
如此反复——
罗昭云端稳了长缨枪,一出一收,就刺死了一名突厥骑士,速度快,力道狠,角度刁,身边有袍泽配合,他只负责一击必中,很快,就已经刺死了**人,让身旁不少军卒士气大振,向他靠拢,寸步推进!
同时陌刀手、长戈、盾牌上也在前面配合,混杂在一起,各自发挥作用,攻守兼备。
这才是真正的战阵,没有那许多花哨,也没有繁琐,说到底,阵法其实就是诸兵种的合理分配,担负不同的杀敌作用。
士卒攻守保持队型,只是一种必要手段而已,否则数万人、数十万人一旦同时投入战斗,马上就会变成一场毫无秩序的混战,根本无从调度指挥,那就发挥不了威力了,所以,作为一军大将,都不会身前士卒,而是坐镇后面,时刻在下令调度军力补位,这才是关键。
比如,杨素大帅坐镇三军后方,周罗睺、屈突通、鱼俱罗等人坐镇在本部军马的后面,指挥战斗;亚将在每一虞侯军、厢军之后指挥,偏将则在单个方阵军后面指挥,校尉则在方阵里跟随杀敌,百夫长、队头是亲自带兵杀敌的。
不同职务,有不同的职责,像许多电影、电视剧里,堂堂主将亲自带兵,一马当先,冲锋陷阵的,都是胡乱臆想而已。且不说三军主将,不在后面调度大军,会使全军整体崩散;就是亲自冲锋,也会被乱箭第一时间射出刺猬,然后大军瞬间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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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且战且退
罗昭云彻底融入了这种古代角色中,厮杀正烈,身边聚集了不少甲士,刚开始不知道他的深浅,此时见他杀敌本领很强,又是副校尉,顿时不少士卒向他靠拢,有了主心骨,力量拧成一股,战斗力飙升。
“刺马腹、砍马腿!”罗昭云想到水浒传里有钩镰枪破连环马的戏,虽然不知道真假,但此刻大战时候,发现突厥骑士坐于马背,兵器短很难刺道突厥兵,相反对方居高临下真有优势。
他刺术专门针对那些坐骑,一枪刺中一头战马的脖子、腹部,使战马受惊,左右摇晃或抬蹄倒退,突厥的骑士顺势就掉落下来,被他们乱刀砍死。
当然,乱军之中,也有一些突厥骑士骑马冲入了阵内,但很快就被消灭了,整个前线,三股军阵投入其中,就是一万五千人,这是先锋军的兵力,左军、右军也投入不少,如此算起来,至少有三万多人再战斗了。
突厥外围的兵马迟迟突围不进来,大为恼火,摘弓就射,或是策马跳跃过去,向人群中踩去,却成为枪林上的活靶子。
不过,大隋将士付出的代价也非常大,这种硬抗,优势还是在骑兵一方。
“咚!咚咚!”
隋军战鼓的节奏在变,令旗挥舞,大军缓步后撤,没有参战的军阵,开始倒退。
前线的士卒也接到军令,左右布数阵,正前布偃月阵,一步步边战边退,不敢骤然掉身就跑,否则直接被铁骑掩杀一冲,死伤无数。
突厥铁骑已经投入了四五万人马,反复冲击,压着大隋军在后撤,要活活磨灭这十万隋军。
罗昭云身边有郭孝恪、纪平伍、魏充等人,他们都没少杀敌,身上也挂彩了,都洋溢着痛快的神色,面对排山倒海追杀过来的突厥骑兵,毫无惧色。
“注意步法和间距,不要撞到自己人!”罗昭云站在阵中,对着左右大吼,经过一番厮杀,他的威望上来了,周围几百人都在相互传话,听他的命令。
因为地上有不少的尸体,还有血泥,如果不注意,有人会摔倒,人群容易发生踩踏事件,自己乱成一团,所以这种边打边撤非常又讲究!
突厥大军在外围也开始变阵了,吹动号角,前面咬住隋军的突厥兵听到号角后,不甘心地掉马向两边让开,把空地留出来,后面的骑兵则开始猛冲上来,借助一段距离的助跑,重新掌握攻击的主动权。
“哐当!”
一些铁骑撞开盾牌和枪阵,冲入了大隋军阵中厮杀,不过几十人数百人,很快就被淹没了,无法改变大局。
只有撕破大的口子,冲入数千上万人,才能把隋军彻底打垮,但突厥骑兵显然还没有做到这一步。
“再冲!”有突厥的叶户、大将亲自到场指挥,喝令铁勒部、仆骨部等骑兵猛冲,不计伤亡。
“呼啦啦!”
这次的冲击力过猛,隋军又在后撤,果然把密集的阵形冲乱几分,后边洪流般不断的大军开始直接突入敌营,舞动钢刀居高临下进行斩杀。
“噗噗噗!”
杀声一片,数不清的大隋将士倒在血泊之中,但身边袍泽都没有来得及去搭手援救,因为敌人的戈锋长刀还没有停止,在悍勇地挥舞砍杀。
“唰!唰!”隋军的大旗一变,前军和两翼的士卒见状立即跑位,由密阵变为疏阵,密集的队伍立即撤向中间空地,整个密集的大阵疏散成五十人左右的一个队头小阵,盾牌手、陌刀手、长枪手相互配合,围歼突厥骑士。
在这样的阵形下,已突入敌军的骑军已失去速度优势,左右难冲,停滞下来,反会变成任由步卒宰杀的对象。
这就是大阵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瞬间的变幻,运用得宜,就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
突厥叶户和大将见状不妙,又让人吹起了号角,刚刚陷入隋军方阵尚未深入的上千骑兵突然拨马后退,撞开拦截。
而后面铁甲洪流继续冲锋,绵绵不断杀至,紧紧咬住隋军阵势,开始用大斧长刀像削皮剔骨一般,一层层地削去隋军的外层保护伞,留下一层层鲜红尸体。
就这样,双方各有伤亡,从主战场一路向后走走停停,厮杀不断,从正午杀到了下午,几个时辰过后,都死伤无数。
慈不掌兵,伐谋者无情,后方的杨素等人,看到这种血腥的场面,早已习以为常。
中间虽然有猛将请缨助战,但都被拒绝了,不过,现在形势对隋军不利,退出了两里多后,发现全军已经阵亡两万多人了。
杨素沉声道:“时候差不多了,麦铁杖、杨惠、陈稜听令!”
“末将在!”
“带领重铁骑三千,从左翼杀出,扫开外阵的突厥骑兵,截断追击,听到号声后,从右翼撤回!”
“得令!”
这三千骑兵,连战马都带有护具,骑士都是明光铠,重马槊和陌刀,绝对的勇猛,此时从左翼杀出,人如虎,马如龙,蹄声如雷,直接给突厥的骑兵一个重击。
而隋军步兵方阵则开始迅速后撤,脱离了突厥的骑兵咬合,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
罗昭云已经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人,到了最后完全靠着本能反应,由于随时处在危险之中,精神高度集中,体力消耗很大,身上也有一些轻伤,不过,百炼成钢,就是需要这种磨练,他才能更快地成长。
这些大隋士卒们,根本不知道大帅使用什么谋略,只知道听从军令指挥,让冲就前仆后继,让撤就迅速退回,也不知接下来这杖要如何打法,眼见得远处突厥人马如潮,他们并不畏惧,反而怒火满腔,因为死了太多袍泽战友。
“隋军不敌,要退走了!”突厥的叶户、将领们,看到这一幕,都惊喜连连,以为隋军终于抵挡不住,这是要溃败的节奏了。
“赶快派人去通知可汗和东赞国师,请求派更多的骑兵上来,团团包抄隋军,全力围歼这十万大军!”
“是!”突厥传信官迅速策骑,向数里外的可汗营阵奔去,要转达回禀这里的情报,请求主力援军了。
第五十五章 突厥上钩
隋突大战主场的往北五里处,聚集着大量的突厥骑兵,足足十五六万人马,声威壮大,铁甲锵锵,旌旗飘展,杀伐凝重。
突厥人是个混合民族,并非单一种族,起源于西海之东(今咸海),属于白种人和黄白混血种人,是匈奴、鲜卑、柔然以来又一个重要的游牧民族,普遍身材魁梧,高大力壮,善于骑射,桀骜不驯,不断向东迁徙,先后破铁勒,败柔然,逐渐征服大兴安岭到里海之间的广阔土地,成为草原上最强大的主人。
不过,在隋朝开皇初年,被隋文帝和长孙晟施了反间计,突厥分裂为东西两部,以阿尔泰山为界分立,这大步迦可汗,原名为达头可汗,是西突厥之主,但是东部的突厥主启民可汗投靠大隋之后,都蓝可汗又身死,他便以武力统一东西两部,再次整合为一。
如今,步迦可汗重新征服草原所有部落归顺,又裹挟西域诸邦小国,为其提供战马和兵力,浩浩荡荡,组成三十多万的骑兵大军,来攻打大隋西北边疆。
不过,西域一些小邦的兵力,多用于牵制阳关的隋军,真正的突厥主力,却在玉门关北部一带盘旋,虎视眈眈,时刻准备南下撕破玉门关,一路南下,攻入中原腹地,兵临关中。
步迦可汗全名阿史那玷厥,乃西突厥开创者室点密之子,今年约四十出头,高鼻阔脸,身材魁梧,眼如鹰牟犀利深沉,坐在九尺高的汗血宝马上,一身虎裘绒锦袍,胸前穿金叶的护甲,浑身甲胄金光闪闪,他目光注视着前方,不知前面大军激战如何了。
在他的身后,有不少随行的突厥部落酋长、王公大臣、军事首领等,名字音译过来有阿塔格(部落头领)、塔伯克(总兵)、奥尔达巴什(大臣)、塔尔罕、俟利发等等。行军编制,参考了匈奴的一些旧制,比如有左右谷蠡王,叶户、大将,大都尉,大当户,骨都侯,以及千夫长、百夫长、什长等。
但是,突厥军队也有自己的特殊,比如大军分鹰师、豹师、虎师三种,鹰师就是一般的军队由诸多部落首领的心腹将领统领,是临期凑齐的常规军,其中包括铁勒、仆骨、柔然、胡人等,人数众多。
豹师则是精锐之师,由西突厥最核心的一些王族部落挑选,没有外族人,是西突厥南征北战的主要力量,人数由十多万至二十万之间,不过不能完全带出草原,需要一部分镇守王庭,所以只能携带七八万人出来,却都是精锐之士。
至于虎师,则是可汗的亲卫军,只有两万多人,战斗力最强,精锐中的精锐,相当于中原皇室的禁军,一般并不冲锋陷阵,多是跟随可汗身边保护安全,除非可汗征战,他们才会跟随冲杀,但人人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
“国师,你说大隋步军阵能挡住十万鹰师铁骑的冲击吗?”步迦可汗询问身边的一位二十左右的青年,这个青年一身华贵锦袍,温文尔雅,脸庞削瘦,眉目中精光闪烁,名为噶尔·东赞,是藏地的一位青年天才。
他博闻强记,精通藏语、突厥语、西域语、中原语、吐谷浑语等,十六岁游历高原,去年在吐谷浑王公府邸做客时,被推荐入了王室参加酒宴,恰好步迦可汗亲巡吐谷浑,认识了这位天才青年,所以封为国师,带回了草原,出谋划策,有了这次伐隋的新战略。
噶尔·东赞给自己起了一个汉名,就是禄东赞,此时微笑答道:“还不好说,隋军这次迫于无奈,只得出关与我军草原交战,已失去了地利和先机,正是我们围歼这支隋军的大好机会,只要歼灭这十多万人马,对隋军造成重大伤亡,威慑大隋,日后南下,将会所向披靡!”
步迦可汗感叹道:“有国师出谋划策,对付隋军,本王倒是得心应手了许多!以往每次都那五原一带的长城防线束手无策,攻打雄关要塞吃亏不少。”
禄东赞笑道:“这次我们不断派兵滋扰边境,以逸待劳,就是要让隋军不断来边疆作战,光粮草、兵源就能拖垮大隋!”
步迦可汗点头道:“此计甚好,大隋厉兵秣马二十年,兵精粮足,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确不是一朝一夕能击败的,如果能不断蚕食,一点点吞掉隋军的主力,就可以消耗大隋国的国力”
禄东赞温文尔雅,俊秀的容颜,挺拔的身躯,傲人的天资,虽然装的自然随和,但是眼角之间,还是可以看到那一抹眼高于顶的傲气。
禄东赞顺承着说:“可汗所言极是,大隋立国二十多年,袭承北周之制,这些年国力鼎沸,光几大粮仓的储备,据说已经足够数十年使用,然则据我派族人入隋考察,发现百姓却依然贫苦,一旦某地出现蝗灾、旱灾,顿时饿死数十万人口。”
“这大隋看似国力极强,其实是加剧了对百姓的搜刮,不给百姓充足的余粮,百姓的积蓄单薄,这样弊端甚多,只要我等番外势力,不断滋扰大隋,让他疲于兵事,用不了几年,百姓不堪徭役,再出现灾害之年,内忧外患,大隋自己就要顷刻崩塌了,民间根基太薄,绝对传不过三世!”
“那岂不是与西魏、北周、北齐那些中原王朝一样,只有几十年的寿命?”步迦可汗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论断,觉得有些匪夷所思,毕竟大隋统一中原,南北融合,国力比北周、西魏、南陈时期都要强势得多,怎么会传不过三世?
禄东赞目光坚定,似乎看准了这一点,点头道:“当然,这是指文帝继续推行这样的国策,如果继承者,看不到民间百姓的疾苦,还有制度的弊端,继续加大搜刮,以为国库充盈,就好大喜功,发动对外的战争,那么大隋离着衰亡就不远了,这是上苍赐予草原还有我青藏之地的机会,只有中原大乱,我们这些苦寒之地的游牧部落才有发展壮大的机会。”
步迦可汗的心思活了起来,他看不透这些社会根本矛盾的东西,只是觉得大隋国力强大,不好对付。
但是无论北狄还是西戎少数民族,都生活在草原和沙漠之间苦寒之地,早对中原肥沃土地垂涎已久,听说中原人文弱好欺,就是人多势众而已,一直都有了进兵攻打中原之意,如果大隋真的有此弊端,那么草原部落还真有机会攻入中原去。
就在这时,有传信的骑兵疾奔而归,大声禀报:“可汗,大隋军已经不敌,正在退却,谷蠡王和叶户请求可汗增兵,一举围歼隋军!”
步迦可汗闻言狂喜,哈哈大笑,他竟然跳下马,半跪在地,双臂向苍天张开,激动得大喊:“这是苍天腾格里在助我啊!传令,豹师出击!”
第五十六章 苦战坚守
八万豹师开拨,一时间踏地而动,弯刀生辉,豹旗飘展,尘土飞扬,整个大地都颤抖起来,随着铁蹄加飞奔,轰隆隆的蹄声如晴天霹雳在空旷的草原上响起,声势惊天动地,极是骇人。
卷起的尘土冲天而起,似天际突降的乌云,滚滚压过去,更增威势。
夕阳下,草原上,厮杀正烈的大隋将士们,看到远处无边无际的突厥骑兵,脸色都变得苍白起来。
他们九万大军,死伤过三万了,正在防护大阵外围的将士也有两三万人,剩余三万人在短暂歇息,一大半都是刚退下来的,体能消耗巨大,多人身上带伤。
到目前为止,只有中军还没有冲上去,但是按这个架势,似乎不够铁骑冲杀的!
“突厥的豹师,终于出动了,这才是西突厥的骑兵主力,步迦可汗的真正力量,那些鹰师都是各部落的勇士组合而成,杀得再多,也不会让步迦可汗心疼,反而会削弱草原各部的力量,让西突厥更加好驾驭、统治各部落。”
杨素坐镇后方,时刻注视着前方的战斗,此时更是冷笑连连,终于引出了豹师,只要把这支精锐歼灭,西突厥主力军就等若损失过半了。
突厥牧民虽然可以人人皆战,上马为兵,但毕竟人口有限,能抽调出来的精锐,更是有局限性,短期内不可复得,需要休养一段时间,才能重新选拔出来。
这才是杨素制定计策的关键所在,歼豹师,打痛西突厥,只有西突厥没有了强大的豹师,对草原各部和西域构不成致命威胁,那么铁勒、靺鞨、仆骨、回纥、吐谷浑、薛延陀等大部,还会甘心为他驱使吗?
历次突厥来犯,都是把豹师放在后面,监督着鹰师,让各部落的勇士前冲杀敌,即便大败,西突厥可汗带着自己的精锐之师逃回到草原,根本没有损耗多少元气,反而削弱其它各部,这样此消彼长之下,使突厥越来越强大,保存了实力,而铁勒等部却越来越弱,更难以抗衡西突厥。
杨素认为,只要歼灭豹师,那么西突厥等若掉了牙齿的猛虎,元气大伤,至少十年内,再也无法对隋构成威胁了,同时,配合外交得当,瓦解草原联盟,就可以使铁勒等部落依附大隋。
这是一种长远战略,已经不局限于单个战役了。
杨素出将入相,能成为大隋的名将能臣,千古留名,还是有其过人之处的。
“传令下去,缓退一里,保持阵型,全力奋战!胆敢临阵脱逃、扰乱军心者,当场斩杀,绝不姑息!”杨素浑身杀机凝聚,满脸肃穆,成败就在此一举了。
“喏!”赵才拱手接令,转身吩咐下去。
方阵中,罗昭云等人刚被替换下来,得到一丝喘息之机,不过,看到几百米外,突厥精锐铁骑又杀过来,都感到一种无力感。
现在,他们都不知道大帅要如何反击,从眼看的局势来瞧,他们似乎就像那待宰的羔羊,即便反抗,也只是壮烈一番而已,注定无法全身而退了。
因为这里距离玉门关,还有一天的行程,被突厥骑兵咬住阵列,大军行动缓慢,根本走不出多远。
除非玉门关有大军来援,否则他们必死无疑了。
罗昭云毕竟来自二十一世纪,虽然对隋朝的熟悉,不如这些人,但是对总体局势的把握和历史大势的了解方面,要强于这些人。他心中明白,杨素这人不可能会愚蠢到这种地步,他的归宿也没有死在这里,历史上记载,这一场仗,大隋肯定是胜了,所以他的心思活一些,并没有感到多悲戚。
“罗校尉,我们还能活命吗?”纪平伍、魏充等人全都心里没底,面色煞白,觉得这次绝对要完蛋了。
正校尉段修志已经阵亡了,现在由罗昭云负责指挥这个只剩三四百人的方阵。
“将士们,不要气馁,大帅和将军们还在背后观望着咱们,他们也在身临险境,我军必有反击后招,大伙不要乱了阵脚,认真杀敌,我们的任务,就是拖住突厥铁骑!”罗昭云喊了一声,顿时让他的这个方阵士卒听完后,都镇定不少。
偏将赵焕见替换下来的这些士卒方阵,大多损失惨重,但是唯有罗昭云这一股人马,人数存活下来较多,而且没有躁动和畏惧之色,不由得刮目相看。
此刻,周罗睺身穿一身厚重铠甲,手持浑铁枪,巡走方阵,给队伍鼓振士气。
他也观察到了罗昭云身边的这些人马,不论是数量上,还是精气神,都要比其它残缺方阵好很多,像是虎狼之师,不禁微微点头。
“突厥的精锐马上就要到了,我军铁骑就要撤下,接下来,继续由我步兵方阵抵挡,只要拖到天黑,后方的援军即到,那时候,就是彻底反击突厥之时!”
这些方阵内的士卒,听完周主将的训话后,顿时安稳不少,军心不在浮动,虽然仍将信将疑,但比刚才满脸死灰之色,要强出不少了。
“轰隆隆——”
突厥豹师铁骑奔袭,那八万匹战马奋力嘶鸣,驰骋在大漠上的壮观场景,让人心惊胆颤。
骑兵的优势在冲锋中,发挥的淋漓尽致,人嘶马鸣,爆发出狼一般的怒嚎,手中弯刀闪着寒光,七八万人一起冲锋,那气势惊天动地,似乎能将步兵阵压成一块薄饼。
“射击!”
方阵后的弩阵、长弓阵,朝着斜上空,射出了箭矢,骤然倾泻出去。
“哧哧噗噗——”
豹师骑兵进入了一箭之地内,被突如其来的箭雨,射杀伤亡不少人,但是这不但没有阻断他们的气势,反而血气一冒,更让这些精锐之师的突厥兵,露出悍勇、疯狂的神色,就好像野狼猛兽闻到了血腥,更刺激了它的兽血。
与此同时,麦铁杖等人率领的三千铁骑,斩杀了不少外围鹰师的骑兵,成功阻断了一刻,这时见突厥援军袭来,顿时向右翼撤回,把主战场再次交给了步兵方阵!
“咚!咚咚!咚咚咚——”
战鼓再次轰天震响,所有的步军将士,硬着头皮,准备迎敌。
“杀!杀杀——”
数万甲士喊着杀声,再次凝聚军魂和士气,而豹师骑兵此刻狂奔,混着滚滚泥沙,汹涌呼啸而来,如同凶猛地狼群,朝着觊觎已久的猎物冲去。
“三军顶上,誓死不退!”周罗睺已经看出这批突厥大军的凶猛,比之前攻击的先锋军要强大,一旦松懈,阵法被撕破,就万劫不复了。
“杀!”罗昭云等人再次扑上去,死死抵挡。
片刻之间,一股洪流,激烈地撞击在枪阵之上,刹那的凝止,然后就是血肉横飞。
“哗——”刺耳地刀戈声响成一片,伴随着战马地嘶鸣、将士地凄嚎,人仰马翻,蓬蓬血雾,像是瞬间绽开的花朵,刹时染红了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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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反击
豹师的冲击力果然比先前的鹰师铁骑厉害一些,加上隋军已经疲劳,这一冲击,差一点把隋军的方阵撕破,险而又险地堵住豁口,边战边后退,缩小阵型,不给骑军冲击撕破的机会。
罗昭云英勇杀敌,越战越勇,他身边的一些士卒全都围绕在他的附近,拧成一股力量,不容冲散。
刀光纵横,血光喷洒,倒下的尸体一片又一片,不过战场迅速被后方将士填补冲刷,根本没有任何空地。
一将功成万骨枯,直到此时此刻,罗昭云似乎体会到它的深意。
战争到底意味着什么?只为某些政治上目的,牺牲太多人的生命,最后得到的利益,又有多少人能分享得到呢?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罗昭云大吼着,身先士卒,带兵围杀冲进来的铁骑兵,长枪连刺,凌厉异常,招数精妙又狠辣,这些寻常的突厥骑士根本无法抵挡。
这些突厥勇士虽然都是硬汉,臂力和体力超过普通士卒,但罗昭云常年习武攒出了内劲,算是懂内家功夫了,身子敏捷,出手如电,仗着枪术犀利,杀气腾腾,如杀神附体。
“噗噗噗!”
瞬间,一个人就斩杀了多名豹师骑兵,其它隋军士卒见到罗校尉如此勇猛,全部热血沸腾,个个凶狠起来,挥枪、围攻、出拳、侧踢无所不用其极,每个士卒的战斗力似乎提升了不少。
“找死!”一名突厥武将,手持长戟,坐在马背上,看到罗昭云的英勇,策骑冲过来,挥臂一抡,大戟威猛地斩向了罗昭云,气势雄浑,不愧为突厥军的一员猛将。
罗昭云挑枪一拨,全力格挡,接下来只听“锵”的一声颤响,那猛将的臂力过人,罗昭云则有内劲在身,但是都震得彼此手臂发麻,暗自忌惮起来。
这名武将是突厥的一名大都尉,名叫那沽利,身材威猛,天生神力,这一戟却是他武技精华所在,本以为一戟就能砍伤那名青年,没想到两人都没占到便宜。
“再来——”那沽利手中长戟攻势再起,比刚才只强不弱,长臂一翻,戟锋回挑,借助高度优势向下猛刺向罗昭云。
这杆战戟腾跃如飞,戟尖锋利,作为兵器,戟的杆都是采用上等硬木制作,与后世大枪的白蜡杆不同,缺了韧性,抖不出枪花,但招式直来直去,大开大阖,另有一种古朴声色,特别是在战场之上,有横扫千军如卷席之势。
罗昭云眉头一皱,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适才交手一个回合,他就试探出了对手乃外家硬手,武艺不俗,四肢腰腿骨骼,背脊肩膀,手肘腕掌的力量连成一气,气血方刚,练出了明劲,如果硬拼硬比拼,自己力量略有不如。
“杀!”
罗昭云抖起了枪花,避重就轻,枪术一展,杀势雄浑洒脱,凌厉无匹,边战边退,虽然闪避但并不仓惶,引着那沽利策骑一步步紧逼,如泰山压顶地逼近、压制。
忽然间,罗昭云一个骤然旋身,使出了罗家枪的杀手锏——回马枪!
噗嗤!
这一枪,恰到好处,如神来之笔,一枪出其不意,突破了那沽利的门户破绽,又快又狠地把突厥骑军大都尉给刺落了马背。
“好!”附近许多隋军将士见到了,都大声呼喊,士气大振。
与此同时,大军整体已经撤到了营盘附近,不过隋军并没有回营,而是从侧面退走,大营直接舍弃了。
一名突厥叶户官,率领数千骑兵,直接杀向了突厥的大营,要彻底摧毁他们的基地,打击隋军的士气。
不过,当数千骑兵陆续杀入军营地的时候,却没有发现营地内的隋军,冲撞一番,正在发愣的时候,大营忽然起火,把这数千骑兵都困烧在其中了。
原来,营地辎重军马,早就在大军一出动的时候,正午过后就撤走了,在营地还留下了许多柴草、燃油脂等,以及一些斥候等待,见突厥骑军冲进来,点燃了火,然后逃走了。
大火熊熊燃烧,吞噬了数千的突厥骑兵,此刻到了黄昏,夜幕一点点拉开,数里连营都是火舌,火光冲天!
这是破敌之策,同时也是一种信号,在营地后面的山岭外,各处聚集的大隋骑兵,远远看到了浓烟和火光,开始行动了。
王仁恭、元文都、杨子崇、崔仲方、段文振等将领,各自率领两万骑兵,从不同的方位,向大战区域进行合围。
大隋这骑军十万,马摘铃、蹄裹布,披上黑色的斗篷,犹如黑色幽灵一般,奔在草原上,神出鬼没,充满了杀机和诡异。
当夜色彻底黑下来的时候,隋军步兵方阵已经体力透支,出现要崩溃的征兆,杨素把中军万人也派了上去抵挡,做最后的鏖战了。
很快,从突厥骑军的两翼,传来大声的喧哗声、厮杀声、惨叫声,有两股大隋铁骑,已经从战场的两侧奔袭而来,直接插到了突厥的骑兵阵中,哗啦啦,大隋骑兵如洪流撞击突厥骑阵,犹如天兵骤降,彻底把突厥军马给打蒙圈了。
“步兵布偃月阵,向突厥反击!”
“跟随本将军杀回去!”
周罗睺、屈突通、鱼俱罗等一军主将,此时得知援军已到,顿时松了一口气,立即组织麾下步兵人马,开始反击,并且亲自上阵了,都是戎马一生的大将,勇猛过人,鼓舞士气,全线出击。
“咚!咚咚!”
“呜呜呜呜——”
战鼓与号角同时响起,划破夜空,隋军步兵将士本来有些要绝望了,此时得知援军已经杀到,又重新兴奋起来,跟随主将、亚将、校尉等,往回冲杀。
突厥军在抹黑之下,感觉自己深陷包围之中,心惊之下,就要往回撤,并且要突围出去,但是隋军的骑兵人数也非常庞大,以有心算无心,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切开了豹师、鹰师的队伍,四处都是厮杀声和火把,让突厥大军心惊,开始后撤。
大隋骑军已经一层层围住突厥骑兵,让其难以脱身,双方的铁骑冲击厮杀,如两股洪流,在草地狂涌,大地震颤。
“杀杀!”
双方残肢断臂,血浪滔天,但是因为天色已黑,突厥骑兵不知道大隋军士究竟来了多少,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大隋骑兵,源源不断,冲到那里都有拦截的人马,让人心惊,使豹师精锐之士,也都人心惶惶,无心恋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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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掩杀
大隋骑兵十万,分成五路军马,围堵、冲击突厥的鹰师、豹师,每一路军马又分开若干小队,在夜幕之下,四面八方在拦截追杀,把十多万的突厥骑兵,彻底给打散了。
突厥的骑兵虽然悍勇无比,各个身材魁梧,臂力过人,许多精锐之士更是能以一敌三,如果正面一对一地冲击,大隋骑兵,根本厮杀不过突厥豹师。
而是突厥骑士的心理素质、文化层次、思想方面等,大大不如中原士卒,毕竟两个民族的文化存在差异,受熏陶的程度,风俗影响都大不相同。
所以,突厥骑士能打狠仗,敢打硬仗,可一旦遭遇围猎,天黑夜幕之下,感觉大隋骑军如天兵天将一般突兀出现,四面都是大隋军士,让他们脆弱的心理防线,顿时就有些撑不住了,下意识地要逃。
突厥精锐,指的是骑士的勇武和身体素质,弓马武艺等等,可是心理素质不行,团队意识差,大军的指挥也不尽人意,所以当占上风时,勇猛无比,可一旦受挫,往往就无心恋战了,这是草原骑兵的一个弱点,历朝历代大同小异。
“杀——”
处处都是大隋军士在掩杀,斜冲、切割、围堵,一方无心恋战,四处突围,一方早有设伏,冷箭、蒺藜、绊马索等,层层猎杀。
不论是突厥的豹师,还是先前的鹰师,全都损失惨重。
隋军以有心算无心,夜幕之下,一路掩杀,血染遍地,四处喷溅。
“咚咚咚!”
步兵方阵再次响起前进的战鼓,原来杨素见突厥骑兵虽然四处逃散,但还有一些没有原地盘旋,因为到处都是厮杀,一时不知从何处突围。
此时,战鼓敲响,两万步兵聚集,以整齐的步伐,手持长兵,向前横推过去,犹如一座小山碾压向前。
“锵锵!”步兵推上去,逼得一些突厥铁骑不退也得退,衔尾咬住,势如破竹,彻底让突厥骑兵四处逃亡。
与此同时,麦铁杖带着不足三千铁骑再次行动,以迅雷之势,一窝蜂冲杀出来,犹如利剑一把刺入敌群中。
“噗噗噗!”长戈如虹,斩飞一颗颗狰狞的头颅,带出一大串血花迸溅,死尸翻倒在地。
“咔嚓!”
铁骑无情,踩踏马下的卫卒身体,白森森的骨茬,与猩红的血水,格外的刺目,让人胆寒。
“嗤哧!”
染血的长矛、长枪,刺入敌军将士的血肉之躯,鲜艳的血水随之喷洒,说不出的血腥与惨烈。
不得不说,大隋中军这支三千重装铁骑很凶猛,也不管前方有多少敌军,只顾着勇往直前,士气凝聚成一把无坚不摧的长剑尖刀,带起一片片血花,突厥骑兵不断惨叫着,如午夜惊魂一般。
这一次,杨素违背了‘围师必阙’的兵法格言,没有留下豁口给突厥兵逃生,而是反复围堵,逼迫突厥骑兵做最后的困兽之斗,他就是要彻底歼灭这支卫国的有生力量,使得他们不能继续返回到草原。
目前形势有利,各处都在围斗突厥骑兵,几百人,几千人队伍,就地围歼缩小,随着一圈圈的突厥豹师骑兵倒在血泊中,损失越来越惨重。
大隋后方的步兵甲士,看到这一幕,无数的骑兵在血腥砍杀,战马嘶叫,长刀劈斩,尽情屠戮,俨然一个修罗地狱的场景,都有些麻木了。
这就是战场,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动人传说,只有性命如草芥的血腥屠杀!
一柱香之后,步兵方阵终于停下,因为突厥骑兵已经远去了,厮杀声也越来越远,似乎已经追出十里之外了。
罗昭云等人全都坐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浑身筋疲力尽了,身上的汗水、血水混杂在一切,已经把衣衫浸透了。
激战了大半天,惊心动魄,绝望中看到希望,恍如隔世一般,每个人都在庆幸着自己活下来。
罗昭云躺在草地上,仰望着星空,露出苦笑,这就是自己回到古代,第一次参与这样残酷的大战,心有余悸。
这次经历,相信自己毕生难忘,太过热血;当然,也太壮烈、残酷了一些。
“罗校尉,我们赢了,我们……活下来了。”有一名士卒大笑,哽咽地说道。
在罗昭云周围,还有不足三百人,千人队的阵列,阵亡了七成,其余袍泽都死掉了,无法再看到星空的璀璨,还有明日的朝阳。
活下来的人,虽然不少人在笑,但是眼角却泪光闪烁,这一鏖战,太艰辛了。
“我们的命硬,所以要好好活下去,今后任何时候,身处绝境,都不要绝望!”罗昭云转过头,对着身边的一些麾下战友,坚定地说道。
郭孝恪、纪平伍、魏充三人都没有战死,不过都有伤在身,魏充的重一些,一条手臂被刺中,暂时已经无自觉了,其余二人是皮外伤。
三人一直跟在罗昭云身边不远,所以见到了今天他的勇武和指挥才能,都深深地佩服起来,虽然罗昭云的年纪轻轻,却似乎有一种天生的领导才能,不论是每一次发号施令,还是关心下属,都能瞬间把大伙拧成一股劲儿。
半个时辰后,草原上吹起了集合号角,罗昭云等人站起身,开始聚集,重新列阵。
不一会,马蹄声响起,三军主帅杨素,亲自带着将领和谋士团,来到这批经历浴血厮杀的阵列前,检阅兵马。
火把通亮,甲胄鲜明,一身金甲的杨素,坐于宝驹之上,目光扫过军阵中那些浑身狼狈,汗流浃背,血迹斑斑的将士,神色肃穆,微微点头,一拱手道:“诸位将士,今日一战,全靠你们英勇杀敌,不畏生死,拖住突厥的骑军,从而为我大隋骑军的成功围击起了重大作用!”
“我杨素一生戎马,统兵无数,战过百次,都没有像今日这样激动过。因为,我们打破了常规,歼灭了突厥骑兵主力,让他们元气大伤,草原分崩离析,再无胆南下侵犯我大隋边疆,给中原至少带来十年,甚至二十年以上的和平时期,这一切功劳,你们居功甚伟,回去之后,我帅自会禀名圣上,论功行赏,抚恤烈士!你们都是我大隋的好健儿!”
步兵方阵的将士听完,都有些自豪和安慰,他们的付出,总算有意义,那些死去的袍泽,也没有白白牺牲。
第五十九章 夜下倾谈
夜已深,一弯新月像一把银打的镰刀,高高挂在墨蓝色的天空,清澈如水的光辉,普照着黑黝黝的山坡和广袤的大草原上。
这里草原天空并非纯黑色,倒是黑中透出一片无垠的深蓝,一直伸向远处。
隋军大营临时设在了山坡,背靠山安营扎寨,由于时间仓促,所以没有立营栅,而是以辎重空车布于外围,车前挖浅沟、埋鹿角,车围后插上密集的马矛,防止有走散的敌军骑兵,杀一个回马枪来突营。
大战使所有步兵将士筋疲力尽,所以分了营区后,简单包扎完,全都沉沉睡去,呼噜声此起彼伏。
罗昭云作为临时校尉,对这些军士营帐等安置一番后,又巡视了自己管辖内的营区,清点完幸存下来的人数名单,这才算把职责任务做完。
虽然他也感到疲劳困倦,可是四年来的练枪习武苦功,对于身体的锤炼还是起了作用,血肉之躯含有气劲,气与力合,心与意合,把功夫练透后提上了身,体能超过普通武士、勇士。
他巡完营区,坐在了营外的一个篝火旁,由于大战将要结束了,各营区允许生明火,照亮、烧水等等。
火光明暗不定,将罗昭云的脸庞也映照的闪动起来,他默默的盘膝坐在那里,沉默不语。
已经四年了,自从穿越到大隋来,四年多了,当初他只是一个十岁的孩童,手无缚鸡之力,性命朝不保夕,现在却已经十四岁多,身强力壮,勇冠三军,杀人无数。
顷刻,罗昭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那手有些粗糙,因为常年练枪,手心长满了茧子,这一双手,他明白,已经沾满了血腥。
这几年里,他不止杀死一个人了,从刚开始被迫应战,坎坷不安,到现在习以为常,逐渐接受了这个时代的理念和习俗,适应了古人的生活大背景。
“我变了,已经融入历史中,不知道,未来的路如何,最终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自己会不会在历史上销声匿迹,不显于史书?”
罗昭云叹息一声,抬起头望着天上的星空,没有答案。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突厥终不还……”
也许是心情复杂,也许是应景,罗昭云想到此行经历,忍不住吟出了王昌龄最出名的一首边塞从军诗。
“啪啪!”有人突兀地鼓起了掌,并大声喝彩道:“好诗啊!”
罗昭云颇感意外,转身瞧去,见到他身子侧后方的一条营帐过道处,走出一个魁梧身影,虎目精光,面带神采,正是前军主将周罗睺过来巡营了,他的身后几米外,跟着十几名亲卫,并没有很大阵势。
这周罗睺入睡之前,要亲自挑选几处去巡营,这是多年从军的规矩,这次似有意还无意地,就选中了罗昭云方阵所在这一片营区,刚才走近篝火这边,看到罗昭云一个人在发呆,还未等打招呼,就听到了古诗妙句。
罗昭云见本军主将到来,心中一惊,连忙起身,抱拳弯身道:“参见周将军,卑职不知将军前来巡营,有失远迎,请将军恕罪!”
“呵哈哈,不妨事,本将军这次就是简装从轻,四处走走,随便瞧瞧,大伙厮杀大半日,都辛苦了,本将军哪能兴师动众,再搞那些形式?见将士们都安顿妥当,没有事端,那就成了。”
周罗睺走上前,仔细打量着罗昭云,目光闪烁,露出几分欣喜之色。
他虽然是戎马将军,但出自南方乔迁大族周氏,祖代几辈在南陈做官,自幼不但娴熟弓马武艺,熟读兵法,还精通文墨,诗赋也做的好。
当时南陈朝的皇帝惊呀周罗睺的文辞,就问都官都官尚书孔范:“周左率武将,诗每前成,文士何为后也?”,孔范答曰:“周罗睺执笔制诗,还如上马入阵,不在人后!”其文采可见一斑。
不过,南陈的诗风,继承了南朝宋齐梁的特点,并且更加绮艳流丽,沿用了永明体、宫体诗,注重辞藻、对偶、声律,浮靡轻艳,文采绚烂远胜北方诗坛,但雕琢过甚,缺少男子风骨,却不如北方诗文的刚健有力。
周罗睺自南陈灭国后,举家北迁,融入了北方生活,也感染了那种苍凉有力,浑厚劲健之风,不过重在乎辞藻的华丽和渲染,诗风改了几分,此时听到罗昭云这一首古诗,那种雄浑悲壮,金戈铁马,荒凉萧瑟的文风和意境,让他钦佩不已,顿时起了爱才之心。
“想不到罗成你年纪轻轻,武功不俗,还颇通文墨,擅写诗词,这一首,应情应景,做得太妙了!”
罗昭云略微尴尬,刚才一时失神,没有听到诸人脚步声,有些大意了,又挪用他古人的诗文,被人如此夸赞,多少有些心虚,谦逊道:“周将军不必夸卑职了,罗成受之有愧!”
周罗睺见他谦逊有礼,根本不似普通家的少年,询问道:“罗成,你今天多大了?”
“卑职十四岁了。”
“才十四岁?”周罗睺颇感意外,虽然他见罗昭云年轻,以为他只有十六七岁,但想不到他未足十五岁。
“不错,比本将军当年入行伍,还有早上一年,有此突出表现和功劳,真是英雄出少年啊,你姓罗,不知出自我大隋哪一位勋望罗氏?”
魏晋南北朝以来,门阀鼎盛,贵族把持朝政,几乎封堵了寒门入仕之路,凡事都要考究出身门第,周罗睺虽然惜才,对罗昭云刮目相看,但还是不能免俗,询问一下他的门第如何,这决定了接下来,如何提拔这个少年。
不过,穷文富武,周罗睺见他枪术超群,武艺精湛,不论是坐骑还是铠甲,都不是寒门那些泥腿子能配备的,所以心中早有一种预料,必定出身勋望大族,不是关陇门阀,也得是地方望郡豪族。
“卑职……祖籍襄阳,世居京兆云阳县,家父罗艺,现为幽州一带镇关府兵的骠骑将军!”
罗昭云思忖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毕竟要靠自己晋升,也需要明言出身,否则胡乱撒谎,日后若被查明,反而不美,有欺骗之嫌,如何再面对这位周将军?
“罗艺之子!”周罗睺略感意外,不过,对罗艺之名也有所听闻,只可惜一直无缘相见,也没有在自己账下任职过,淡淡一笑道:“原来是将门虎子,如此甚好,知根知底,也好带回京师了。”
第六十章 犒赏三军
罗昭云闻言楞了一下,听出对方似乎有意提拔自己,要带入京师,好奇地问:“周将军要返回京师?”
周罗睺微笑道:“罗成,你可知本将军目前在朝的官职?”
罗昭云露出几分尴尬之色,他虽然知道周罗睺在历史上有些名气,是南陈的旧臣,与萧摩诃并称南陈的双雄,两位常胜将军,投隋之后,似乎周罗睺支持杨广,萧摩诃却跟杨凉走的很近,这些都是历史的记载。
不过,他不可能把这个时代的古人生平都记得很详细,对于周罗睺目前的官职,有些模糊印象,但说不清楚。
周罗睺丝毫不以为忤,笑容不减,说道:“本将军现为东宫右卫率,享爵义宁郡公,按照大隋朝例,除震守边戍和地方府兵的将军外,其余将军、大将军等在无战时,都必回到京师复命、当职,任其它官爵职务,到了战时,会临时委派各路军的指挥将军。”
“其实不光是我们这些领兵的将军,就是你们各路集合来的府兵,大战结束后,都要遣散回到各地府兵所,听候调遣。而边戍留下的兵马,仍是本地的府兵,一边戍守边疆,一边开荒种粮,因为他们的户籍都在边戍,管理方便!其它人,自然是回到原籍之地的军旅效命!”
罗昭云点着头,大隋实现兵农合一的府兵制,还不是募兵制,在一些重要边塞和关隘地区,重要地带,都设置了许多府兵,与郡守的兵马互不相统,却算是常规军的一种储备力量,如果大战结束,他要回幽州的话,此行目的,却只实现了一半而已。
“东宫右卫率?”罗昭云默默念了一句,脑海中想着历史上东宫十率的定义。
太子东宫有十率卫,分别是左右卫率、左右司御率、左右清道率、监门率府、左右内率府,前三率可以领军府三至五个不等,但后两个率卫府却不领府兵,为太子直属的亲兵,由其直接掌握。
罗昭云短暂之间,考虑着是否应该答应,一旦应允,便是跟随周罗睺,站到了杨广一边,好在这是仁寿三年夏,明年隋文帝就要驾崩,杨广登基,早已是历史的定数。
如果现在投靠太子杨广一方,倒是没有危险,朝堂之上,估计大部分势力都被他控制了。
“卑职去哪,都是为国效力!今蒙周将军赏识,提携晚辈,若再托辞,就是罗成太不知好歹了。”
“爽快!那就这样说定了,凭借你这次杀敌功劳,回到京师,在东宫率卫内,也能封个好差事,依然归我统领!”
罗昭云抱拳道:“晚辈谢周将军知遇之恩,感激不尽!”
“不必客气了,看到了你,就好像看到了老夫当年的血勇和气概,这一晃,四十多年过去了,不服老都不成了。周罗睺感慨了一番,继续说道:“记住,这次你是靠自己的本领才收到重视,而非我徇私,所以,你受之应当!是金子早晚都会发光,老夫只不过是那个擦掉金子上掩盖尘沙之人而已!”
罗昭云再次道谢,二人谈论一番,笑谈风声,彼此印象都越来越好了。
当周罗睺走后,罗昭云驻足轻叹,也许这是一次机会,走入长安城,接触到大隋朝廷以及高层官员的生活,亲身来见证大隋的兴衰。
杨广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在历史上,干了那么多丰功伟绩,为何会二世而亡,丢了江山,成为千古暴君的代表人物?
隋炀帝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人物,却为何最后把一个繁荣强盛的大隋王朝,给弄得千疮百孔,手握重兵,为何众叛亲离,连各地的叛军都无法剿灭?
罗昭云非常的好奇,因为在历史上,隋炀帝杨广是一个很有争议的人物,功过是非,学术界始终难以定论,不少学者在为他翻案。
尽管隋书正史也把隋炀帝贬斥一番,但毕竟隋书的主编者魏征,是个忠谏之臣,为了给唐太宗以及后代的大唐君王做反面教材,在管理编书的时候,特意去掉了一些有利隋炀帝的言论,主张把隋炀帝的形象彻底黑化,有其政治目的,也是为了不让李世民重蹈覆辙。
毕竟在当时,隋炀帝杀兄逼父夺权,霸占文帝宠妃,登基为帝,李世民当时夺权登基的过程,跟他太像了,魏征也是担忧李世民会像杨广那样,一旦为帝,就极力要证明自己,折腾社稷,所以编纂史书,有失客观,也可以理解了。
………
次日,大隋骑兵继续追击,一路掩杀,使突厥骑兵死伤惨重,天明之后,整个鹰师、豹师全面崩溃,四处逃散,已经不见踪影了。
十万大隋骑兵,开始重新集结,结成阵法,扑向了后方的突厥残军。
步迦可汗得知前线豹师中伏,已经被大隋骑军围歼溃散之后,当场脸色大变,不但没有了斗志,连安全感都没有了。
按照他以往祖上的战术,把自己的精锐放在后面,监督依附西突厥的各部落兵马,哪一部落稍有异动,不听指挥,或是违令后撤,都会以雷霆、狠辣手段,进行镇杀,以这种武力来威慑各部落。
如今豹师溃散不堪,主力殆尽,没有对诸部落的震慑力量,步迦可汗本身也就陷入多疑之中,担心铁勒、仆骨、薛延陀等部落,会趁机对他不利。
如此一来,步迦可汗自然不敢再迎战了,哪怕下令让诸部还击,都没了底气,各部落与西突厥处于一种微妙的状态,只要有人挑头,就有可能兵变,掉过头围歼步迦可汗的骑兵。
所以,步迦可汗第一时间选择撤军退走,及早返回西突厥的势力范围,打算重振旗鼓。
可是草原诸部,这次见识到了大隋骑兵的彪悍,还有步兵的勇猛,开始畏惧大隋,对西突厥产生离心。当步迦可汗舍弃各部逃走后,铁勒、仆骨、回纥、党项、拨也古等部落首领暗中接头,决定要同时背叛步迦可汗,依附大隋,名义上归顺东部突厥的启民可汗。
杨素接到诸部联盟送来的信函之后,微微一笑,此行出兵达到了预期目的,这一战,大隋胜了,而且胜得漂亮!
三军开始折返,浩浩荡荡,凯旋回到了玉门关,虽然步兵损失惨重,但是整体战局上还是取得重大胜利,杨素下令犒赏三军,在玉门关内,杨素为众将举行庆功宴,各营盘也都开怀畅饮,酒肉管足,热闹喧天。
这一场战役,胜利来之不易,有战略的运用如神,有骑军的锋利无匹,当然,更多还是**万步兵英勇善战,激烈抗敌,吸引了突厥大军的猛攻,一点点引入了伏击圈。
数万英魂,从此长眠边塞!
他们的名字,不显于史,默默无闻,死的壮烈,却如昙花一现。
这就是古之疆场的残酷,男儿驰骋之地,豪迈又激烈,代价巨大,生死勿论。
(本卷完)
第六十一章 别离酒
大隋骑军深入草原,追杀突厥逃散的豹师人马,整整七天,杀出千里,重创西突厥的部落和精锐主力,这才回返玉门关。
这次大胜的捷报,迅速快马禀告长安城,文帝得知后,龙颜大悦,下旨对前线立功的将士们,封赏升爵。
罗昭云因为战功,加上前军主将的特殊提携,顺利晋升为军中校尉一职,同时他也拿到了兵部的调令,从府兵转为东宫右卫府,成为内府兵,官职为武骑常侍,至于这官是做什么的,他并不知晓。
同时接到东宫调令的不止他一人,还有一些悍勇武士,被周罗睺选中,要调回京师补充到东宫率卫之中,保持东宫府兵的战斗力。
按照大隋府兵制,府兵本身,有内府、外府之分,相沿称外军、内军,外军即驻扎地方的兵府,而内军则是在京畿之地内,属于禁军中的一小部分。
内府的兵,多属势官子孙,如二品、三品官子充当皇帝宫内的亲卫,二品官曾孙、三品官孙、四品官子等可充当东宫亲卫,所以能成为皇帝、太子的贴身亲卫,那都是高官子弟。当然,其中庶子居多,嫡子要袭爵,还有去国子学读书,或替父打理家族之事,往往不会去当亲卫。
这种习惯沿袭已久,一来皇帝可以恩泽高官子孙,不时提拔一些亲卫,派出去做事,很容易得到提升,二是培养这些高官子弟对皇室的忠心和归属感,三来也是一种约束大臣的质子方法,总之,原因很复杂。
不过出内府兵外,禁军还需要大量的外府兵调到京师来协防,这些才是京师禁军真正的战斗力。
郭孝恪、纪平伍二人,也被罗昭云推荐,要一起去往东宫右卫府了。
二十万大军在玉门关内又逗留了一个月,威慑西域和塞北,使草原诸部纷纷脱离西突厥管辖,归附大隋称臣,上表尊隋文帝为圣可汗。
突厥大乱,西突厥许多王族强烈不满,步迦可汗众叛亲离之下,无奈带着一些亲信和侍卫,退走吐谷浑。
仁寿三年的这一场边疆之役,最后以大隋的胜出,西突厥的大败而告终。
………
玉门关内,隋军大营内,到处是一堆堆猎猎篝火,朝廷从后方调运来的犒赏前线将士的物资已经送至,上万头牛羊,还有不少酒坛,让前线的大军,在凯旋班师,撤散之前,能够尽情享受一次胜利的狂欢。
整个军营内,每个方阵营区聚在一起,分成一个个五十人队,都在热闹呼喊声,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化拳猜拳,放得很开。
有不少士兵在庆幸自己活了下来,而且得到了钱贯封赏,又免去了家里三年的各种赋税徭役,非常激动。
有的则见惯了沙场的残酷,此时发泄自己内心的苦闷和害怕情绪,喝得大醉来麻醉自己。
箜篌、羌笛、古筝、羯鼓混杂,有中原乐器,也有塞外的胡乐,交织在一起,形成独特的边塞曲调。
一些士卒喝得进行,围绕着篝火,跳起胡人的舞来。
罗昭云也投入了这种边塞军营的狂欢之中,感受着那种大难不死之后,全军庆功的热闹气氛。
另外,明日前线大军就要班师回朝了,一些府兵要按照原籍返回地方兵府去报道,当然,也有些人愿意留在边疆驻守,可以递交申请,由各军主将审批,决定去留。
许多袍泽战友要分开了,一时有些难舍,所以大家相互敬酒,喝得有些别离的滋味。
“二狗子,这一杯酒,我敬你,黄泉路上走好!”有的士兵喝到一半,忽然大叫了起来,满眼泪花,因为他的同乡,从小的玩伴,一起从军,结果前些日子,战死在沙场。
“梁冬,走好!”
“赵奇卤,来世我们还做兄弟!”
许多人大叫,泪光盈盈,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他们不是懦弱地哭,而是怀念战友。
有些人在安慰,但是也忍不住哭泣出声,大军要散了,死去的人长埋边塞,许多战死的勇士,在家里他们就是顶梁柱,是丈夫,是孝儿,可现在都成了一堆尸骨。
战争过后,生死离别,在所难免,这种滋味,的确让人唏嘘不已。
罗昭云站起身,眼角有些湿润,走出了篝火地,来到一处安静的营盘边缘,望着明月,心中被那些古代汉子的袍泽之情,有所触动。
当然,明日就去启程,跟随周将军去长安城(隋大兴城),未来的如会如何发展,自己的穿越,是否会影响历史的发展,让他充满了期待和兴奋,当然,也有一丝对未来的茫然。
隋文帝,杨广,李渊,高颎,苏威……以及诸多门阀大人物,都要见到他们的庐山真面目了!
“罗校尉,你在这里啊!”
罗昭云转过身,看到了郭孝恪和纪平伍走了过来,似乎在寻他。
“郭兄,纪兄!”罗昭云并不摆校尉架子,而是平易近人地跟二人打招呼。
郭孝恪、纪平伍并肩走过来,脸上都有些红润,显然酒没少喝,尤其是纪平伍脚步都有些发飘了,脸色洋溢着兴奋之情。
二人听到罗昭云的称呼,都有些小感动,因为他是校尉,而二人刚提拔成队头和副队头,论军中官职相差不少,不论军中还是朝中,都是直接称呼‘姓加官职’,比如郭队头,纪副队头,熟悉的会喊他的字号,像罗昭云这样直接唤‘兄’,明显没有把二人当外人,也没有看清他们,所以都心中感激。
“罗校尉,以后我们继续跟在你的麾下,去了长安,跟你同进退!”郭孝恪在这表态了,意思是以后定会站在他这一边,坚定地支持他。
毕竟像郭孝恪、纪平伍二人都不是豪门弟子,所以去了京城,人生地不熟,想要再提升,没有门第背景,非常难了,可是他们得知‘罗成’是将门之后,所以都铁心跟着他混了。
罗昭云对这二人性格和本领也很欣赏,可以提前结交,日后好有个照应,微微一笑道:“我们是出生入死过的兄弟,不抛弃,不放弃,只要有我在,必然不会让二位兄长吃亏、受屈!”
“那就成!罗校尉,纪某一穷二白,只有一身粗浅武艺,以后就跟着你闯荡了,不论是疆场,还是长安城,都能出人头地!”纪平伍借着酒劲说道。
罗昭云已知二人心迹,含笑点头,顿生豪气地道:“兄弟齐心,其利断金,长安城,我们一起去闯!”
第六十二章 长安行
翌日清晨,行辕大门前,有六万铁骑、四万步甲军列好了方阵,长孙晟昨日也带着兵马从阳关赶来,两军汇合,要一同回返京师。
“呜呜呜——”沉重的号角吹响,号令一出,三军开拨,锵锵之声不绝于耳,铁蹄震动,气势雄浑。
十万兵马浩浩荡荡,沿着河西走廊、古丝绸之路,一路向东,经沙州、肃州、甘州、凉州、原州、陇州、岐州,回归隋朝的京师,长安大兴城。
从玉门关到京师,有一千多里,步兵与骑兵混杂,速度减缓,这一走就要一个月的行军时间。
途中罗昭云主动请缨跟随周罗睺开始学习领兵的知识,周罗睺听闻之后,也非常高兴,觉得他‘少年可畏,其志可嘉’,有心提携,自然倾囊传授。
罗昭云虚心学习如何料理军务,安营扎寨,盘查巡营,指挥调度,发号施令,以及如何跟将士们打交道,如何严军纪、立军威,赏罚分明等等。
等他回到自己管辖的千人营区,亲自实践一番,号令百夫长、队头等,渐渐娴熟了,铭记于心,不再是纸上谈兵。
罗昭云畅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统率十万大军,挥斥方遒,攻城略地,成为一代名将,建立不世功勋!
………
行军近一个月,终于抵达了长安城的外郭。
太子杨广受隋文帝所派,亲自带领上百文武大臣,在城外迎接凯旋而归的精锐之师。
这一次大隋重挫西突厥铁骑,几乎成了经典之战,消息已经在长安城内广为流传,成为近些日子贵胄子弟们饮酒高宴上的谈资,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甚至连大街小巷的平民百姓,也知道杨素这一战,打得漂亮,消灭了西突厥的精锐,扬我大隋雄威,面对长安城内那些番邦异域的商旅和游客,都昂首挺胸,觉得大涨威风。
一时间,杨素的名声更响了,可谓当朝第一重臣了。
长安正门十里长亭外,锣鼓喧天,古乐齐鸣,编钟叮叮,按照周礼中的‘吉凶军宾嘉’中的军礼,演奏凯旋之乐。
上百文武官员迎接,杨广亲自带队,站在群臣方列的正前面,一身太子朝服,头戴冠玉,气度雍容,风姿不凡,一双眼眸开阖间闪烁精光,显得睿智又沉练。
外围区域人头涌涌,聚集了无数的围观群众,不下十万国人。
“拜见太子殿下!”
杨素带着一群武将,纷纷下马,走上前向太子先行礼,毕竟按照身份尊贵和权力,太子的确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国公一路辛苦了,这次大破突厥,歼灭豹师数万,鹰师多不胜数,使草原部落纷纷归附大隋称臣,前所未有之盛况,威震四方蛮夷,功不可没呀!”
杨素一身黄金甲,美须髯,身材修长,虽然已经年迈,但是骨子里还是能透发着一股锋芒,这一次大胜突厥,无比把他的威望推向了最高峰了。
“劳烦太子及诸位大臣亲自出迎,实在受宠若惊,心中惶恐!”
“越国公辛劳,大败突厥,扬我大隋威风,我等在后方闻之振奋,亲自出城迎接,理所应当!”
“这也是陛下的意思,为国公及三军将士接风洗尘!”
杨雄、牛弘、裴蕴等一些大臣纷纷出言,恭敬客气,毕竟杨素的权力太大了,可以说,权震朝野。
别说是他本身尊贵无比,就是他弟弟杨约、叔父杨文思、杨文纪以及族父杨异,都是尚书,位列公卿,门下几个嫡子虽无汗马之劳,也都官至柱国、刺史。他的内外亲戚和过去属下的官吏,都位列清静显要之职。
可以说杨素的显贵,自南北朝以来,没有那个大臣可与他相比!
朝臣之中如果有违背冒犯他的,即使其非常忠诚地为国事着想,像贺若弼、史万岁、李纲、柳述等人,杨素也在暗地里中伤他们。
如果归附奉迎他或者是他亲戚、亲信之人,即使无才可用,他也一定加以推荐提拔,故此,朝廷内外没有几人不怕他、不归附他的。
不过,在历史上,杨素的评价不高,许多野史和评书演义中,都是乱国奸臣,主要因为杨素辅佐了杨广,而杨广又被摸黑成千古暴君、昏聩之人,把大隋王朝折腾毁灭,所以,后世人自然也不会放过推着杨广走上皇位的重臣杨素了。
“国公,请与诸将士饮下此酒,然后入城,朝见陛下!”杨广似笑非笑地看着杨素,二人相熟,而且彼此借力,可以说目前最佳拍档!
“好,那杨某人就却之不恭了。”
“上酒——”杨广挥手高喝。
一些禁军侍卫举起酒坛开始倒酒,在侧面的长桌上,斟满了一杯杯青铜爵,然后端过来。
杨素、长孙晟、屈突通、鱼俱罗等人接过三脚酒爵,一饮而下,然后重新归队,大军要驻扎城外,然后被京城卫府的长官过来领队,回各自军营区了。
杨广等大臣纷纷骑马或登车辇,一起入城,人潮浩荡地进入明德门,走上了宽一百五十米的笔直朱雀大街,直奔皇城而去。
罗昭云等低层将领暂时不得入城,他坐在马背上,远远望着这座豪华古朴的隋代长安城。
这不是汉时的旧长安城,而是开皇三年,在长安旧址东南龙首塬南面选了一块宝地,建造新都,新都定名为“大兴城”。
大兴城的面积近百平方公里,由宇文恺主持规划建设,布局严谨,结构对称,并在城西侧开挖龙首渠、永安渠和清明渠,引浐水、交水、潞水,直通宫城。开皇四年由大兴城东凿三百余里至潼关,名为广通渠,引渭水注入渠中使漕运直通黄河,因此当世民间也有‘八水饶长安’的说法。
群山秀水环拱出一座壮阔厚朴的大城,巍峨的城墙,恢宏的气势,让罗昭云这种见过大世面之人也是赞叹,那种厚重沉凝远非他在当代可以见到,太壮阔了。
“长安,我来了!”罗昭云心中起伏,情绪有些激动不已,梦回千年,终于看到了大隋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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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东宫率卫
罗昭云等人在城外并没有等多久,就有京城十二卫府的长官前来收编队伍,要领回各自的驻扎所。
这十二府分别是左右卫府、左右武卫府、左右武侯府、左右屯田卫府、左右领左右府、左右监门府,十万回京的禁军中,大部分都归属左右卫和左右武卫,一个负责皇城防御、一个是管城外宿卫。
像罗昭云、郭孝恪等归属东宫率卫的人马,人数并不多,只有一千多人;当然,名义上东宫有十率卫府,其实只有六率有领军权力,一共也就两三万人而已,而且还有一半不在京师之内。
就在此时,一位年轻的将领带着一些亲卫走过来,朝着数千东宫率卫喊道:“本人东宫左司御率的副率官司马德戡,你们当中,有一些是新面孔,或许认不得本将,无妨,日后就是我东宫率卫营的将士们,熟悉的时间很多,现在就跟随本将去往驻所……”
罗昭云站在队伍之中,闻言心中一动,司马德戡,竟然是他!看上去对方只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子,已经是右卫率的副率官了,似乎深得杨广的信任。
谁又能料想到,就是这个人,在十五年后,于江都率先谋反,鼓动禁军,拥戴了宇文化及,弑杀了隋炀帝?
这司马德戡出身武将世家,父亲曾是北周的都督,不过父亲早逝,少年时家中衰败下来,日渐贫困,那时他幼年孤弱,只能靠给屠夫做学徒杀猪糊口,后来他家附近的和尚释粲与他母亲苟合后,把他接过去抚养教育,还教他读书识字。
当他稍长大后,得以子承父业,成为府兵。后来因表现出众,进入宫城做了侍官,机缘巧合被调到晋王府,成为大都督,经过几年相处,被杨广器重有加,提升为副率官,跟个人的气运和能力都有关系。
大隋京师的宿卫,又有南衙、北衙之分,十二卫属南衙为卫府之兵,另有禁兵属北衙。南衙相沿为宰相所掌,即仆射、兵部尚书等,以文臣主兵事,屯于皇宫南面,在长安城大兴宫前朱雀门内。
当然,这朱雀门内只是各卫府的门衙和少许兵马,其余大军则在城外驻扎,一旦朝廷有调动,可直接出征。
北衙相沿为皇帝亲信的中官所掌,属于皇帝直辖的禁兵,不经兵部虎符调动,屯于禁苑内者,多是在宫内之北,多在玄武门和重玄门外的林苑内,又称北门屯兵。
东宫兵马分屯于左右长林门,号称长林兵,也属于禁兵之列,脱离了兵部的调动范围,只归属太子。
罗昭云等人早已经从大军中脱离出来,组成东宫了率卫方阵,跟随司马德戡,绕了长安城大半圈,没有走朱雀大街,而是从城东的通化门入,这座城门是距离东宫最近的地方。
罗昭云接近城门时,抬头注目,巍峨的城墙,足有数丈高,在正墙上还有侧墙,侧墙上再砌砖垛,砖垛间的垛口是守御将士的了望孔和射击口,城墙上还建有雄伟的城楼、角楼、望楼,间隔而立;楼顶是重檐九脊歇山式,外有廊柱围绕,下临马道。
他策骑跟在队伍之中,经过吊桥,进入城门,他回首望向高大雄威的长安城墙,如铜墙铁壁一般,特殊的齿轮状凹凸相间的城墙外边,还建有四座孤零零的望军台,下边没有通道和楼梯,只在台顶用木板与城墙相搭才能往来。
“千年古城,历史沧桑!我何德何能,跨越时空一千五百年,来到隋唐时代,感受着古人的生活,太奇妙了。”罗昭云内心激动万分,不断张望四周,尽可能多地观赏这座活生生的古城原貌。
进入古城,都是只见青砖灰瓦,花楼画阁,街道整齐,方砖青石路,过往行人华服珠履,罗绮飘香,宽阔的街道,车水马龙,一副繁华景象。
不过街道两边没有看到商铺和酒肆,因为大隋朝开始,都城修建了坊区,把居民住宅区划分成了整整齐齐的一百零八坊,其形状近似一个围棋盘。
每个坊长宽都在一里多,里面有十字大道,还有若干小街道。每坊人口或多或少,有坊人少,大约千人之多,多是按着城墙一带,偏僻的坊,有坊人多,能过万人,都在繁华之地,靠近皇宫和二市旁边众坊,
大约一炷香的功夫,千人队从通化门,浩浩荡荡来到东宫区域,他们这些武兵,只是住在东宫校武场外围和两侧院落群内,离着太子居住之地,还隔着好几重关卡,如果把东宫的面积比如一个坊,那么这些东宫率卫与杨广居所,根本不是一个院,甚至能隔着两道小街。
“这长安城,好大啊!”纪平伍观摩了一路,目瞪口呆,算是长了见识,庆幸自己认识了罗昭云,跟随他转了鸿运,有机会来京城当差。
东宫众将士来到驻所之后,有六率卫府的司马、参军、主薄等核实人数,对于新加入的兵卒,重新登录名字、户籍、年龄等等,非常详细,毕竟东宫乃是太子直辖,如果来路不明,万一要行刺太子,岂不是闹大笑话了。
一旦身份和户籍等属实之后,等若与家族的命运挂钩,谁若有大逆行为,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肯定会连累家族的直系。
罗昭云等新人领了新衣甲、腰牌等,去了自己的住宿营舍,这里是一片兵营区,没有行军那种帐篷,而是一排排整齐的瓦木结合的房屋。
一个小天井院,正好住一个五十人队,一排此般房舍下去整五百人。而罗昭云被封了武骑常侍,可单独住一间房,不过因为是刚提拔上来,有官位,却无实权,还不能立即统兵。
安顿妥当之后,郭孝恪、纪平伍来到罗昭云的房舍,打算约他赶在黄昏宵禁之前,出去闲逛一下,却不料有杨广的亲卫过来,寻找罗昭云,来传达太子口谕,让罗昭云准备一下,黄昏之后到东宫正府内参加接风宴。
罗昭云当场就愣住了,表情苦笑,暗忖自己这个从七品的小官,在王侯贵族一抓一大把的京城里,够资格参加太子设下的晚宴吗?
第六十四章 意外露才
罗昭云接到杨广亲卫传达的太子口谕之后,陷入了疑虑之中,当下没有闲心再去逛长安城了,而是逗留房内,反复猜想,不知太子杨广为何要召见自己去赴宴,难道与周将军的荐举有关?
半个时辰过去,周罗睺已从朝堂回来,见过了当今圣山,再次得到食邑、彩缎、钱贯等封赏,在回返自己的府邸之前,特意绕路过来见他,交待了几句。
“罗成啊,想必你有接到太子的口谕,吩咐你今晚赴宴了吧?”
罗昭云点头道:“嗯,不瞒周将军,正有此事!下官此时也没有想明白,凭我的身份和爵位,应该不够资历参加太子府的晚宴啊!”
周罗睺淡笑道:“呵呵,你倒是有自知之明,凯旋将领的接风宴,本由陛下亲自在宫内宴请,不过定在三日后,能出席者,最低也是副将以上,毕竟还有诸多文武大臣同庆,虽说给凯旋将领庆功,其实我们这些打仗回来的人,永远不如在朝内静候者得势,所以成不了宴会主角!不过,今晚东宫设宴,却是太子只对自己信得过的一些熟悉将领,接风洗尘!”
罗昭云心中一动,明白了周罗睺的话中深意,其实今晚出现东宫的将领们,有出征的,也有未出征,但都是太子的心腹,或者军方的支持者,都是站在杨广一方的派系,一个利益集团。
按理说,这种场合,更不该让他这个外人参与才对。
“那不知为何,会有下官的份?”罗昭云还是有些不解,虚心求教。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在入王宫的途中,越国公与太子谈笑时,说起他在边塞写了几首诗文,可能你有所不知,越国公杨素,太子等人,都是满腹诗华之人,胸中笔墨极多,平时也好聚在一起谈文赋诗。不过,这次我听到越国公说出他自认所做最得意一首,却远不如你那首有意境,我就顺口说出来,不料把太子、国公等人都惊住,同我当时一样,认为堪比传世之作,所以都想当场见识一下你的本人。”
罗昭云脸色有点发僵,心中暗自苦笑,原来是因为自己盗用了王昌龄的一首诗,才会机缘巧合,被太子杨广注意到了。
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罗昭云通过史书,大致了解到,杨广也是很有才华之人,做了不少诗文,在隋代文学上,影响不小。这个短暂而又繁荣的隋代,要说在文学诗文方面,能稍微喧宾夺主的一位,可能就是薛道衡了。
杨广对自己才学很自信,甚至登基之后,曾经对着文武大臣说,他能成为帝王,不仅仅是因为父亲的恩泽,家族的传承,即便是以文学才能公开比拼,他也是当之无愧的王者,可见其自满情绪和信心。
罗昭云不知杨广对他具体态度如何,心中多少有些担忧,毕竟杨广被后世学者研究,是一个有严重的双重性格的人,甚至大业末年有点精神分裂症,跟他相处,
可要多加小心谨慎了。
好在现在还未登基,尤其是当了太子这几年,韬光养晦,礼贤下士,倒是没事做功夫,嫉妒心、孤傲、猜忌等还没有那么强,否则,薛道衡、柳顾言、虞世南等一些文学大家,跟在他身边多年,也不会至今安然无恙了。
“你准备一下吧,见太子第一印象很重要,不能太随意,高调不得,也别太谦逊,该露风头也要露,否则,藏着掖着,哪会有好差事!老夫先回府更衣,黄昏时候路过这里,你跟随我一起入东宫!”周罗睺叮嘱一番,拍了拍他的肩膀,离开了率卫驻所。
罗昭云点头受教,心中也想着,这次在杨广面前,得谨慎一些,见机行事,不能张扬,也别刻意退却,否则被当成无能之辈,估计等他一登基,未来十多年,自己都要郁郁不得志了。
不过十五年后,群雄割据时,自己会在哪,什么立场,无法预料!但毕竟现在自己是大隋的士官,祖父、父亲都为大隋效命,我也要先博取一些地位和名声,真正融入历史之中,才有资格决定自己的命运。
否则,毫无势力和名望,以后门阀大族,关陇勋戚,地方豪门,天下的枭雄,谁会鸟你一个无名之辈?
而且,罗昭云还有很多事情,必须依靠财力和人脉来推动,需要他继续拼搏前进。只有站得位置高了,见识的国事政局多了,才能通过自己的真实接触,来判断这些历史人物,跟那些史书上记载的人物和事迹,是否属实,有几分的可信度?
他打开包裹,找出一件缎绫衫,配合着挺拔的身材,虽然脸颊还没有完全成熟,但也有几分俊秀的外表,华贵衣服和装饰一衬,更显得丰姿如玉,神采奕奕。
当黄昏来临,驻所掌灯的时候,周罗睺已经坐车经此,带上了罗昭云,再度前行几百米,经过了这片东宫长林兵驻防区,又穿过一块葱郁的园林地,才来到了东宫的主建筑群前,这里才是太子及妃嫔家眷的住所。
东宫位于宫城的东边而得名,历来都是太子的居所,简直就是小型、简版的王宫。
如果从正南过来,要经过重光门、长林门,如果从东面过来,则经延义门,这道东宫门与长乐坊、大宁坊之间夹的大街正对。
东宫的行宫门外,两台石狮盘踞在大门左右,门口站立着数十位长矛手,陪着腰刀,一个个身体笔直,魁梧威猛,寻常百姓一看就得心惊胆颤,府邸墙外十步一岗,环绕一周宫墙,甚至在府邸几个大墙角落都设有瞭望塔,上面站在岗哨俯视府邸,防守严密。
周罗睺离着正门口还有十米的时候,就提前下车了,不敢坐车或策骑大摇大摆过太子门口,这是大不敬了。
周府的驾车掌鞭和侍卫们,轻车熟路,在周将军和罗昭云下车之后,直接去空地的一排栓马石前停留等候。
“走吧,我们进去!”周罗睺手持请柬,昂头挺胸地走向宫门府邸。
罗昭云深吸一口气,脸色坚毅,也跟了上去,既来之则安之,不管杨广是否一个残暴之人,自己都要应付下去。
第六十五章 夜宴
夜幕降临,东宫太子府上灯火通明,府内府外,都有不少精锐侍卫站岗执勤,巡视院落。
罗昭云跟着周罗睺走入太子府内,首先是古朴厚重东宫府门,里面映入眼帘的是宽阔的大院子,地面由汉白玉石铺砌而成,行出三十步,就是三座石桥,桥下有流水潺潺,桥面平整宽阔,桥栏上端一只只小的雕刻狮像栩栩如生。
过了石桥,是三十六条石阶,正前面则是一座宏伟的东宫正殿,文华殿!
三层重檐相叠,庄严肃穆,气势恢宠,不论是厚重感,还是高度,都要压过东宫其它的建筑群。
这座大殿就是太子平时处理东宫事物,辅助陛下处理奏折的地方,东宫的官员每三日会来此开小朝会,向太子禀告事情,叙职开会的地方。
此时,桥面和石阶上都有人步行,蟒袍锦衣,头戴高冠,一身琳琅玉佩,华贵逼人,都是今晚要宴请的人,非富即贵,而且都是杨广派系的亲信。
这次宴会地点,并非设在大殿这种过于招摇的位置,而是选在了正殿后的主院的一座偏堂。
此处极为幽静,入月形拱门可见曲折游廊,直通偏堂,长廊上挂着一排红灯笼,非常喜庆,院内设有水榭,荷花满池,堂外还有一带粉垣,千百竿翠竹掩映其中,郁郁葱葱,风景极为秀丽清雅。
风吹过修竹,发出轻微的沙沙声,曲廊内的红烛灯笼也在轻晃着,光晕摇曳。
罗昭云不得不佩服,古人的园林设计,极有讲究,藏风聚水,布景巧妙,令人心旷神怡,如诗如画。
由于离着宴会的正点还有半柱香的时间,所以太子未出现,这些宾客们也都随意一些,在三三两两地交谈着。
周罗睺走过去,有人抱拳,彼此打招呼,显然在一起共事,私下同属一个阵营,关系都非常熟络了。
罗昭云跟在周将军的身后几步处,余光四处打量这群人,几乎没有一个认识的。
他心中好奇,这都是哪些历史人物呢,能被杨广请入府邸赴宴了,除了他这个穿越者,其它人估计在史书上都有些名气。
这座偏堂名为风雅堂,是太子杨勇当初与东宫一批学士舞文弄墨,赋诗宴饮的地方,四面都有木质的落地门窗,全部打开,四面来风,门楣处挂着素白绸缎罗帐,帐上遍绣洒珠银线花纹,风起绡动,香炉吐烟,彼此相配,很有意境。
风雅堂头顶悬着层叠托灯,至少有二三十根蜡烛齐燃,四周还有落地的青铜灯柱,镂刻各种精美花纹,每个灯柱上也燃烧着十几根蜡烛,光线明透。
宽敞明亮而又华贵高雅堂内,摆放了三十多张低矮桌案,围成环状,分成了内外两层,落有致的错落着,非但不显拥挤,反而使每张玉案都显得井然有序,桌上放满了酒瓮、瓷杯等,大厅内两侧都有加长的屏风,屏风后面一侧是编钟和琴筝等各类乐器,供给乐师奏乐,另一侧是府内歌姬换衣出场歌舞的地方。
罗昭云第一次参加这等场合的夜宴,深呼吸着,让自己冷静,心想什么时候自己能住上这么气派、优雅的宅子啊!
这时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他,因为是生面孔,所以暗自蹙眉打量着他,不过因为不知道底细,所以也不好随便发问,谁知是哪个王公贵族的公子,或是太子新招揽的亲信,不好轻易得罪。
离着宴会的时间越来越近,有府内执事带着侍女们,带着这些宾客入座,因为根据官职大小和身份尊卑,座位是很有讲究的,完全按照大隋礼制,可不是随便乱作僭越的。
罗昭云不偏不倚,正坐在周罗睺的侧后方,比较靠边的位置,周罗睺也如此,在第一排里比较靠边了,毕竟他的官职只是东宫右卫率长官,比起朝廷十二卫府的大将军,还有那些仆射、尚书等,差了一个大档次。
与此同时,一些侍女们以及开始给每一桌上丰富的酒菜了。
“叮叮叮——”
宴会要拉开序幕了,太子杨广在悠扬鼎钟声中走入了风雅堂,一身袍裾上还有暗金色地云纹,头戴一顶丹青冠,面容平和,眉峰如剑,眼目炯炯有神,国字脸庞,英俊挺拔,大约三十四五岁的年纪,仿佛肩负着山河社稷之重,无形中浑身透发着一种大气运。
在他的左右身侧各有一道身影,左侧是一位年过花甲的老者,但是大刀阔步,走的极其稳健厚重,浑身透发着一股老当益壮,气冲河山的精瞿,此人正是越国公、宰相杨素!
杨广的右侧是一位年轻美貌的女子,穿着一袭‘天水碧’的霓裳裙,那上襦衣衫是大袖对襟开胸的绮罗衫子,淡金色的披帛绕肩曳地,头发盘成“惊鹄髻”状,云寰雾鬓,长带飘飘,雍容圣洁,腰若约束,雍容中自有一股柔美。
此倾城之姿的女子,正是太子正妃萧美娘,已有三十出头的年纪,不过驻颜有术,看上去还似二十四五许,身姿曼妙,珠圆玉润,娴婉柔媚,丝丝入骨,腰束一只下缀桃叶形小金饰的蹀纹带,显得纤腰袅娜,仪姿优雅,走起步履,就像一朵冉冉浮于水面的净莲。
三人入了大堂内,所有人都起身行礼,不论桀骜不驯的武将,还是自持清高的文臣,都不敢任何怠慢。
杨广正位入座之后,颔首微笑道:“哈哈,此乃本王家宴,诸位不必多礼,就坐吧。”
“谢殿下!”所有人这才收了礼状,跪坐在软垫上。
“今晚家宴,乃是为杨公,以及在座中,一些从边塞凯旋归来的将领们,接风洗尘,他们出征边塞,抗击突厥,大败骑兵主力,扬我大隋威风,实为痛快,我们坐镇后方,理应为诸位凯旋而归的将士们喝彩恭贺,尤其是杨公,此战经典,必当记于史书,流传后世!”杨广笑着说出来,对凯旋归来的将领不吝言语赞许一番,笼络人心。
果然,屈突通、鱼俱罗、周罗睺、陈稜、杨惠、麦铁杖等人,都觉得脸色有光,神色一亮。
这些都是武将,性子耿直,虽然都有些脾气,但比起文官那种老谋深算,满腹诡计而言,他们算是比较容易被捧赞。
“来,诸位,让我们为杨公及诸将军的凯旋,先干此一杯!”太子杨广忽然举起了玉杯,向着在场的宾客邀杯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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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美人帐下犹歌舞
太子杨广提出敬酒,在场的人纷纷附和,应声举杯,一齐共饮了一杯,唯独太子妃萧美娘浅尝辄止,毕竟那是女性,没有人攀比。
宴上的酒是兰陵美酒,酒中配有丁香、檀香、广木香等,又以蜂蜜调味,其色呈金黄色,酒味清香。
这兰陵之名,并非南梁兰陵萧氏那个地方,而是山东兰陵,其酒历史极其悠远,据说其地之水如果称重,会比其它地的水重,蕴含很多矿物质,以此水酿酒,醇美口爽,却因水质使然。
罗昭云饮下之后,也觉得味道不错,虽然不如他最新酿出的蒸馏酒‘燕山月’那么纯烈,浓度高,但是这兰陵酒却因酿酒过程复杂,而且酿酒师为了提高它的品级,特意加了诸多工序,只为卖给贵族上等之酒,所以要比酒楼饮的下等兰陵酒还要纯很多,味道自然也胜出。
不过,这样的酒,多是皇室、贵族、豪门才饮得起,普通殷实的富家子弟都难以品到,因为它的数量少,被官府预定成贡酒之一,在外面流通自然很少了。
罗昭云又仔细看一下酒桌了菜肴,有羊皮花丝、筯头春、清蒸鲤鱼、酱牛肉等六盘,颜色和味道都不俗,忍不住动筷尝一口。
杨广放下酒杯后,吃了一口菜,顿了顿,脸上挂着微笑道:“如此美酒佳肴又怎可缺少歌舞助兴,岂不有失风雅,来人,请歌姬出来霓裳一舞。”
宴会上的一些武将、重臣、谋士,都是男人,所以听到歌姬表演,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
男人嘛,哪有不好色的,尤其是在古代等级社会,有权威的男人更是拥美无数,妻妾成群,哪怕在隋唐这种相对开放的男女时代,女子看似地位有所提升,其实,仍然不过是男人的附庸和随便可抛弃、赠送的物玩而已。
他们都是杨广的亲信,自然知道杨广虽然表面不近女色,名声极好,但那不过是有心放出去的烟雾弹,他府上,照样有宠妾,有歌姬等等,只是不像杨勇那样不加修饰。
杨广还是晋王的时候,就曾收揽一些绝色的歌女在府上起舞演奏,相中哪个,自然可以宠幸一番,不过消息隐秘,平时住在机关密室内,现在顺利夺嫡成功,在歌舞声色方面,也就差一点那么掩盖了。
须臾,一侧屏风后编钟奏响,管弦丝竹之音响起,曲韵悠扬,婉转动听。
随即由另一侧屏风处踏着舞步盈盈走出十六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垂着燕尾形发髻,轻盈如蝴蝶般,飘然踏入了席中央的空地,翩翩起舞,演起各种曼妙无伦懂得舞姿。
罗昭云定眼一瞧,心怦怦乱跳,因为这些女子穿着的霓裳裙,如薄如蝉翼纱衣,甚至能看清里面裹着身子的抹胸和小胯件,手中甩着丝绸长袖,腰如蛇动,妙相纷呈。
这些女子玲珑优美、婀娜多姿,皆在十七八岁,青春洋溢,薄施脂粉,肌白如雪,一件轻纱霓裳朦朦胧胧地隐现的曲线,罗裙一掀一扬,时而露出纤白的长腿,轻舞翩飞,袅袅婷婷,辉映间更觉得妩媚多姿,明艳照人,而容貌或清丽、或妖媚、或艳美、或典雅,不同的风情,一样的撩人。
罗昭云看了片刻,想到自己刚经历战场的厮杀和残酷,顿时收起了邪念。
歌舞声中,杨广向杨素敬酒,二人心知肚明,关系密切,相互依存,相处非常融洽。
不过,现在是因为杨广未登基,有求于杨素,一旦他成为了帝王,就容不下这样的权臣了,历朝历代都如此。
随后,宴会上的宾客开始向太子敬酒,说一些赞美之词,杨广寒暄客套一番,言谈举止非常得当。
罗昭云通过酒席上他们的言谈和话语、称呼等,关注这些人的名字,渐渐已经知道宴会上都有哪些人了。
除杨素外,他知道了那位重瞳的中年男子,叫做鱼俱罗,因这次对突厥作战有功,已经升任柱国,拜授丰州总管,不久就要去上任了。
他也见到了屈突通,这个左军主将,自己在他军中担任斥候,竟然一直没有亲眼见到过主将。
同时,他还注意到了东宫左卫率宇文述,方面阔口,浓眉重目,年过六旬,鬓角有着几缕霜白,但其它处的长发仍很黑浓,尤其是颌下一部乌黑的浓须,显得极具威仪。
此人与杨广关系极深,可以说,杨广起了夺嫡心思之后,首先找了此人商量对策,由宇文述带着大量财富入京拉拢人脉,结识杨约,然后攀上了杨素这位朝中举足轻重的宰相大臣,才一步步促成夺嫡之事。
这些年来,宇文述通过宇文阀经营的商团、财阀,为杨广夺权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财富支撑,来贿赂朝中大臣,笼络人心,收买东宫杨勇身边的心腹,以及皇宫中的内侍和妃子、宫娥等,为他眼线,这些都是门阀的底蕴和财富。
虽说士农工商,在古代商人地位很低,限制了科举、穿衣、入仕等,但这只是针对个人而言,一般门阀大家族,几乎都有自己的财团,暗中经商,来维持家族所需和其它目的。
门阀政治源于从汉末开始后,几百年来形成的独特风景,尤其是东晋衰落,王与马共天下,皇权不振,所以地方的贵族势力获得极大的发展,也就形成这段历史上独特的门阀士族政治。
到了南北朝及大隋,虽然门阀势头已经减弱,但是门阀却对国家命脉兴衰仍有着举足轻重的重用,商队有他们幕后支持,才能行走无忌,门阀有了商队的源源供给财富,才会长盛不衰。
除了这些人外,罗昭云还认识了一些面孔,如东宫左庶子张衡,是个四十来岁的谋士,也是杨广的智囊之一;左司御率于仲文,右司御率独孤翎,左虞候率(清道率)鱼赞,右虞候率吐万绪,左监门郭衍,右监门率赵行枢等人,这些都是杨广十率长官。
此外,长孙晟、牛弘、薛道衡、杨雄、杨约、卫文升等朝中大员也都在,三十多人,几乎都在历史书上留有名字,不是凡庸之辈。
几曲舞毕,音韵犹存,杨广一挥手,屏风后的乐师和舞姬都退了出去。
太子杨广喝得有些尽兴,微笑道:“歌舞欣赏完了,酒了饮了不少,本王兴起,想起了一人,谁是写出‘青海长云暗雪山’一诗的罗成,本王要当面见一见这等才俊了。”
(PS:提前给大家拜年了,新春愉快,万事如意!这两天如果无法及时更新,回头会补回几章的,请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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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骑虎难下
太子杨广的话一落下,顿时宴会席间,所有人都停顿了下来,目光也都好奇看向了场内几个陌生的年轻面孔。
这里面不光有罗昭云一个人是首次出现在这个宴席上,除他之外,还有几个年轻人,被特意请过来的俊杰,举荐给太子。
他们的身份,多是门阀贵族后裔,或是亲信人推荐过来的能士,为杨广效命,故此才被太子特别邀请,来到今晚的宴会上。
毕竟这个酒席上,并非密谋什么,也不是当初夺嫡时候的形势,所以举行并不太隐秘,反而显得杨广心中坦荡,无意遮掩。
因为在朝中,几乎都知道会场的这些人,与太子杨广亲近,故而宴请过来轻功,无可非议,如果太隐秘,反而会招君王猜忌。
杨广自从当了太子之后,倒是低调很多,韬光养晦,不敢过多展露锋芒,表面也不过度在乎权势,就是为了让其父杨坚释疑,要知道,当太子最怕招风,引起了君王猜忌,甚至对君王的权势构成阻碍和威胁,那就相当危险了。
哪怕是亲生的父子,在皇权面前,也有利益冲突,不能让他感觉,你是要迫不急待,想着登基上去。
当初杨素就是在这方面,跟杨广密谋策划,使杨勇跟隋文帝杨坚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裂缝和猜疑,矛盾重重,才会被夺了储君之位。
所以,杨广这次请宴,并不在防守严密的后院,也不是只有那几个心腹重臣,还带上了几名东宫学士,几个新面孔,显得自己不怕人知,坦荡无忌的感觉。
罗昭云闻言之后,心中暗叹,知道无可避免,于是站起身来,拱手道:“卑职罗成,拜见太子殿下!”
他神色平静,哪怕面对杨广这等历史大人物,也没有紊乱,刚毅稳健,一举一动倒是无可挑剔。
宴会上,众人的目光都望向了罗昭云,有人不解,露出狐疑之色,不知他凭何被太子殿下如此刮目相看,难道只凭了一首诗?
一时间有人赞许、有人好奇、有人不以为然、有人冷笑不语,表情各不一样。
就是连资历最深的杨素,也都微微抬头,扫了一眼罗昭云,轻微点首,见对方年纪轻轻在这么多权势重臣前,没有丝毫的怯场,这十分难得了。
杨广上下打量着罗昭云,见他年纪轻轻,身材挺拔,面如冠玉,仪表不凡,微微点头,至少外形给人第一印象还是不错的。
不论古今,大多都喜欢以貌取人,这不是肤浅,而是第一印象,可以让人产生喜恶感,对后面的相处很重要。才华、能力等,需要一点点去挖掘、展现。
不过能在历书留名者,似乎都有不俗的外型,在古代入仕、提拔、引荐、科举的时候,对体貌也是有严格筛选的。
至少在宴会之内,没有一个俗人,男子大多都相貌堂堂,虎目精光,即便有些不是俊美,却也充满阳刚气感。
而杨广本身也是一个英俊男子,才华不俗,又夺嫡成功,近来隋文帝体衰,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登基,成为九五之尊,心中的傲气难免越来愈多,打量的目光中自然带着挑剔。
“听周将军说,你在前锋线上,英勇杀敌,一个人就斩落近百突厥勇士,果然英雄年少,又擅长诗文,可谓文武皆通,不错!”
众人心中一凛,能得到杨广一句‘不错’,已经很难得了。
罗昭云知道在此将军,没有一个庸者,他这些功劳,在那些人眼中,并不算什多大功劳,年轻时候都经历过,甚至比他还辉煌,如鱼俱罗、宇文述、于仲文、屈突通等人,年轻之时也都赫赫有战名!
“殿下过赞了,卑职只是一介武士,幸亏得周将军提携,才有机会派上阵杀敌,立此微功,在疆场之上,相信杀敌立功,能超过卑职者,大有人在,实不敢居功自傲!”
杨广淡淡一笑道:“呵呵,你倒是谦逊!不过相对于战功,本王倒是更对你的诗文感兴趣,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突厥终不还,嗯,很有气势,还有那股苍凉悲壮,雄浑自信,这是本王听过最佳的一首边塞诗,从五言过度为七字,对工精妙,实为传诵之作!”
他说完之后,有一些赞赏,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可惜,似乎在懊恼不是自己做出这等诗句,对比以往杨广作的那些古行体的诗文,不论是韵律和气势,自觉都要逊色多了。
连薛道衡、虞世基、张衡、长孙晟、牛弘、杨雄、柳顾言等精通文学之人,闻言也都神色一动,露出几分惊喜和钦佩,看向少年的目光有些不同了。
罗昭云挺直身子,感受众人的注目眼神,暗自镇定,这么备受瞩目,还真有些不习惯,特别周围这群人,可都是隋朝的一些名人,要说不紧张,那绝对是自欺欺人。
不过,他不敢露出傲慢之色,仍表情平静,甚至暗自惭愧,这可不是自己写的,而是盗用了唐朝诗人王昌龄的作品,此时因它受到推崇和赞誉,实在有些昧心。
这时杨素开口问:“一个少年,第一次从军入伍,上阵杀敌,难免会有一些全新体会,酝酿成诗句,也理所当然,你所作这首,的确不错,就是不知道,这位罗小君郎,是否还有它作,不妨说出来,让我等听一听。”
罗昭云愣了一下,拱手道:“这个,回国公,卑职不才,像这样的诗文,都是突发灵感,偶然间所想,并无其它佳作了。”
他不想多露风头,所以见好就收,因此不想在吟诗了,尤其是在杨广、宇文述这些人面前,罗昭云想保持低调一些。
可惜,杨广并不这么想,兴趣正浓,哪肯就此放过,被他扫兴,脸色笑容少了几分,冷淡道:“本王却不这么以为,你从军数月,不可能出口成文,一下子就写出这等诗句,肯定有酝酿的过程,甚至写了几首平庸之作后,才突发灵感,在旧作基础上,创出如此佳作。这样吧,你再吟出一首,是你觉得比它逊色一点诗作,如果让宴会上宾客满意,那么本王会另有重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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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吟诗一首
罗昭云听到杨广的话,心中有些暗惊,警惕起来,他在大学研一的时候,就是唐宋断代史方向的学生,对关于杨广的研究著作、论文也看过一些,大致都指出,此人性格反复无常,有时极其感性,忧愁善感,有时候又极其冷血,嗜杀无情。
任何时候,不要试图去劝谏他,顶撞他,杨广是个主意极正的人,只相信自己,觉得自己的才华和能力,足以功过三皇五帝,盖过秦皇汉武的人物,所以,在他面前,只能顺着他态度风向来,否则,没有好果子吃。
他寻思了一下,觉得无法推辞,只能硬着头皮再吟一首出来。
“罗成,你可想好?”杨广态度有些冷淡,审视着他。
宴席上的宾客们全都屏住了呼吸,不知这青年如何作答,看殿下的意思,这罗成不作诗是不成了,而且如果随便说出一首滥竽充数,怕是也过不了关。
周罗睺脸色微变,目光紧紧盯着罗昭云,担心他性子执拗,不懂变通,顶撞了太子,不说前途渺茫,只怕是日后还有灾祸。
他不敢明着打掩护,只能干着急,暗暗使眼色。
罗昭云神色略微一凝,回答道:“如此,只能在殿下面前献丑了,请殿下及诸公莫笑卑职了。”
杨广听到他这样说,收敛的笑容再次松了一些,淡淡笑道:“你只管吟出来便好,诗作如何,我等自有体会。”
杨素、宇文述、张衡等人,也都微微点头,觉得这小子还是很懂察言观色的。
周罗睺也暗自松了一口气,觉得‘罗成’识时务,并不是完全的愣头青,倒是安心不少。
虽然即便罗昭云受罚,跟他关系不大,但毕竟人是他提拔、推荐的,已经或多或少打上了他的印记,周罗睺私下对他又很是欣赏,自然不希望他有何不测。
罗昭云此时思忖着,回想着边塞诗,想着一首应景的出来。
他在读书时期,也算一个文艺青年,语文很高,初中、高中时期背过不少诗词,这也是为何选了机械专业后,并不喜欢,毅然辞掉工作,去读研的一个原因。
因为热爱文史,把大学的专业放弃了,不想以机械工艺员的身份谋生,干自己不喜欢的事。
罗昭云在上学期间自己也写过不少古诗和现代诗,但水准嘛,却并不高,多少年过去已经忘得差不多,故此,在这个时候,他还是思考着那些流传甚广的唐诗句。
宴会上三四十人,全都在关注着罗昭云,不知他能吟出什么来?
太子身旁的萧美娘也是美目闪烁,皓质呈露,气质雍容恬静,饶有兴趣地看着少年的身影。
忽然间,他想到了唐初四杰杨炯的那首《从军行》,神色一动,朗声吟了出来: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罗昭云很有声色地朗读出来,用的是当时的官方切韵之音,那种浑厚有力的声腔,意气奋发的气质,加上他少年挺拔的形象,活灵活现,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好!”场内不少武将都大声喝彩,他们都是允文允武的人物,不过不愿任文职,更喜欢纵横沙场,故此,引起了共鸣。
哪怕是文士,谁没有挂剑上阵,建立功业的愿望?毕竟,古往今来,许多边塞诗,都是文人所写,心中有一股保家卫国,纵横疆场的美好愿望!
但是,那些一心向沙场,血气方刚的文士,往往一辈子,也没有真正上过战场!
文人就是这样,赞美、向往之事,未必实现过!
杨素、长孙晟、宇文述、周罗睺、鱼俱罗等人,都是文物皆通的俊杰人物,一听之下,顿时对罗昭云刮目相看了。
连牛弘、薛道衡、柳顾言、张衡等饱读诗书、学富五车的文官、大学士,也都动容了,由刚才的轻视、质疑、未当回事,到精神一振,全神贯注,啧啧称赞。
杨广听闻之后,脸色一喜,哈哈大笑道:“果然是首佳作,古风甚浓,典故颇多,气势雄厚,想不到,你如此年轻,却能做出如此诗文,倒让本文意外了。”
罗昭云迎上杨广的目光,虽然看到他的神色是惊喜,但不知为何,浑身都有一种淡淡的冷意,看着太子杨广的眼神,心中涌起一些忌惮,赶紧抱拳道:“卑职憋了几个月,一路参军入伍,所见所闻,最后全部融于此诗内,多有瑕疵和不成熟之处,让太子殿下,及诸位国公、将军们见笑了。”
“呵呵,此诗已经非常不错了,当然,瑕疵嘛,谁能避免,杨公,你觉得此作如何?”
杨素贵为国公,而杨广称呼他杨公,表示几分尊敬。
“某也觉得此诗军伍之风甚浓,开篇大气,辞藻不失华丽,透着一种少年英雄气概,十分难得,比某所作,的确高明不少!”这杨素也算文物全才的人物,没少写诗文,但当着众人面,直接承认少年写的比他高明,这份心胸和气度,也令人折服了。
杨广点头道:“杨公莫过谦了,罗成诗固然是妙,但国公的诗文,也有独到之处,日后尔等可以在一起相互研讨一番,煮酒论诗,不失一件快事,到时候,莫要忘记叫上本王啊!”
杨素哑然失笑道:“那是自然,若殿下由此雅兴,日后某在府内,可举行诗文会,宴请京城一些上的台面,擅作诗文的王公贵族,聚兴一番。”
杨广不置可否,淡淡一笑,当然,在没有登基之前,他还是要谨慎的,不能给外人一种沉迷宴乐的形象;等登基之后,他又有诸多大事要推行,只怕也没工夫参与了,心中多少有些矛盾。
“罗成,你允文允武,少年成才,出身定是不俗,不妨当着大伙的面,自报一下家门,也让大家知晓你的世家。”杨广忽然开口道。
罗昭云心中盘计了一下,决定实话实说,不能隐瞒了,抱拳道:“卑职罗成,字昭云,祖籍襄阳,世代居京兆云阳县,祖父罗荣,现为京城监门将军,家父罗艺,幽州镇关府兵的骠骑将军!”
杨广早已听周罗睺提过了,只是再次确认一下,同时让宾客都知晓,这罗成也是贵族后裔,并非寒门竖子,有提拔的潜力,可堪重用。
第六十九章 打压
罗昭云自报了家门和身世,在场的人多是出身贵族,杨阀、独孤阀、长孙阀、裴阀等关陇贵族门阀的朝中大员都有代表人物在场,听到他的身世,并非寒门泥腿子,脸上赞誉之色更浓了。
似乎如果这‘罗成’不是豪门贵族子弟,而是寒门出身,会让他们感到很不舒服,除了不愿意与寒门士子为伍的高傲心理,捍卫贵族地位和利益。
再就是觉得如果寒门出身,能做出如此名作诗文,压过他们,就会心里抵触,觉得被打脸了。
现下听了罗昭云的介绍后,都略微心宽,纷纷出口夸张,也觉得这位少年郎文武双全,日后必将有一番作为,成为大隋的中流砥柱!
江山一代新人换旧人,场内不少名将能臣,都过了五旬年纪,甚至接近花甲,固然地位高贵,在朝中庙堂上,影响力巨大,但已经到了自己人生的巅峰,未来的路,只会逐渐下滑了,哪怕杨广登基之后,会继续提升一些爵位,但是因为其中一些人年纪过大,会逐渐淡出庙堂了。
“不错,英雄出少年啊!”
“如此年纪,就能上阵杀敌,从一名先锋小卒,提升到校尉之职,勇猛过人,又精通诗文,写下如此脍炙人口的作品,未来的大隋俊杰之中,必有罗小君郎的一席之位!”
“将门虎子啊——”
不少人点头称赞,忽然传出一声淡淡的冷笑声:“听闻罗艺身怀一套枪技,十分厉害,不知竖子能学到了几成,是否获得了真传?”
罗昭云转身瞧去,看到了说话之人正是右司御率独孤翎,话语中带着几分质疑和挑衅意味。
他微微蹙了眉头,似乎察觉出,对方在有意针对他。
杨广、杨素、宇文述等人淡淡一笑,心知肚明,因为罗荣、罗艺父子都是刚愎自用的性格脾气,不懂圆滑,不知忍辱,宁折不弯的秉性,曾得罪过独孤家,所以罗家在关陇家族才被打压,罗艺、罗寿兄弟,一个驻守边疆兵府,一个下放到地方利州做司马,远离了关中的权力枢纽。
罗荣也因为年纪偏高,时常受到排挤,这两年动气之下,自个儿多闲置在家,虽然挂职监门将军,实则处于半退休状态。
不过,一来罗家与独孤家的仇恨不大,二来罗家在夺嫡中属于中立派,在朝廷中,也有一撮利益团体,相互扶持,所以到不至于到被迫害的程度。
此时,宴会上的右司御率独孤翎、右武卫将军独孤楷,都有些冷淡,似乎对罗家的后人,并不待见。
罗昭云并不清楚这些陈年旧事的恩怨,所以在不明白情况下,选择隐忍地说道:“卑职学艺尚浅,只学到了家父枪术的皮毛,不敢骄傲自满!”
独孤翎冷笑道:“光说不练假把式,在下相信,很多人都想见识一下近来颇有名声的罗家枪术,究竟有何妙处?”
“呵呵,不错,从幽州一带返回的府兵将领都提到,罗艺枪术如何了得,只可惜无缘得见,今晚正好可以观赏一番。”
独孤阀的势力太大了,这里有些人平日里得独孤阀提拔、推荐的人不少,或是跟独孤家族的人走得很近,听到了独孤翎的话意之后,自然推波助澜。
“若有比武助兴,一定能让酒宴更增几分精彩了。”有人嫉妒罗昭云的诗文才能,也在故意附和着。
“太子殿下,我右司御率中,有几名折冲郎将,本领不俗,只可惜常年无战,一直无缘展露出本领,恳请殿下准许,让我右司御率随便拉出一名折冲郎将来,跟罗常侍宴上斗上几十回合,为殿下和诸公助兴如何?”独孤翎站起了身,抱拳说出来,虽然说得客客气气,只是随便找一名折冲郎将,但是既然提出,如何会挑选弱的来战?
这独孤翎一说完,场内不少人露出各种神色,古怪地看着罗昭云,似乎觉得他要有苦头吃了。
大部分人,都猜出独孤翎,想通过这种当面比斗,来打压罗昭云,如果让他输了,丢了颜面,前面的光彩,自然也要暗淡下来。
杨广微微一笑,虽然心中知道独孤翎的意思,想要当面打击一下罗成,但他心中稍微做了一下比较,还是点头同意了。
因为独孤阀,在关陇贵族中,属于大隋八大门阀中,势力强盛的一大门阀贵族。
当年独孤信在世的时候,可是当年北周中权势威望仅次于宇文泰的八柱国之一,是武川集团的领军人物,而且独孤信的长女做了北周明帝宇文毓皇后,七女独孤伽罗,是隋文帝杨坚的皇后,地位尊崇,独孤阀也因为独孤信一脉的余荫,愈发强盛。
特别是独孤伽罗当皇后的时候,跟隋文帝一起并称二圣,地位很高,自然对独孤阀的发展更有帮助。
杨广这次夺权成功,其中就有独孤阀的辅助,对他非常重要,故此,他虽然明知独孤翎的请求,对罗昭云不利,但还是答应下来,因为谁重谁轻,他心中太有数了。
何况罗昭云的风头太劲了,今日露才,两首诗文,都超过他以往的作品,让这自持骄傲,认为才华无双的杨广心中有了一点疙瘩,也希望能剥夺一下罗成的光彩。
“既然如此,那独孤御率,你就派人去请一位郎将来,与罗成一战,助兴为乐!”
“遵命!”独孤翎精神一振,抱拳领命,走出去吩咐了侍卫前往东宫门外,去唤随他护行而来的郎将赵毅兴。
罗昭云皱起眉头,心中一冷,已经感觉到这独孤翎对他不怀好意,同时也对杨广这种随意放任的举止,感到一丝寒心,当然,这就是杨广,或者说,这就是古代社会上位者的一种心理,不会多在意下属的死活,有用、有价值的留下,没有用、技不如人者,他弃之如草芥。
此时的他没有丝毫拒绝的权力,与其退缩,不如待时全力一战。
杨广举杯,众人再次饮完了一杯,周罗睺有心要为罗昭云说项劝战,但是看到杨广、独孤楷、独孤翎、宇文述等人的神色,不得不忍了下来,心中暗叹。
很快偏堂外,传来脚步声,一位壮年男子,眉浓面阔,身材魁梧,身穿轻装甲胄,步履沉练,气势稳重,走入宴席堂内,朝着正位的杨广一拜:“右司御率府折冲郎将赵毅兴,参见太子殿下!”
“平身吧,赵郎将,这次唤你来,与罗常侍切磋一番,不可伤人,但要拿出杀敌的本领,为在场诸位,武斗助兴,你二人不论谁胜出,都有额外嘉奖!”杨广微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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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宴上比斗
东宫太子府的偏堂外,院子里站着两个身影,一人手持长枪,一人紧握马槊,正在对峙,灯笼的烛光照在二人的脸上,都闪烁着一股坚毅神色。
虽然二人未带兵器入府,但是太子杨广命人从府内抬来一个兵器架,上面的精良武器,供二人挑选。
赵毅兴身材魁梧,相当于后世一米八的身高,全身充满了力量感,一袭轻甲罩在身体武士服上,更加衬托出他的威武不凡,右手持槊,遥指对手,让周围的人感到几分森寒和犀利。
他精光闪闪,冷冷地罩住罗昭云,心中暗自激动,这是一次绝佳的机会,在太子面前展露武艺,一旦胜出,会给太子和诸位将军、大臣留下强烈印象,提升官爵指日可待了。
所以,他必须要赢,此时已经把罗昭云当成他自己升迁的踏脚石了。
罗昭云则轻蹙眉头,他已经感受到,这个赵毅兴身上的彪悍气息,精气神都很有锋芒,看来也有一身本领,不敢大意。
当下收摄心神,罗昭云仔细盯着对手,双手握抢,平指对手,不动则已,一动就要雷霆出击。
“罗常侍,请出手吧!”赵毅兴年纪比对方大一些,所以故作大方,要让少年先出手。
罗昭云心静如水,猜到对方的心思,也不谦让了,大喝一声,挺枪就刺了出去,平直无华,当胸一击,如毒蛇出洞,杀机无限。
“来得好!”赵毅兴同时大喝,整个人猛挺熊腰健步冲前,快似疾风,双臂贯满劲道,横扫而出,拦挡着中平枪。
“当!”马槊和缨枪磕在一起,发出闷响,臂力相冲,震得两人皆手臂酸麻,不过手臂同时涌出一股气劲,抵消了这股冲力。
“他也练出了暗劲!”罗昭云察觉到对方的运劲的动作,知道对方也懂养劲之法,把平时的苦功,练上了身,从外劲过度了暗劲,可以喷发如针,拳骨裂石,也能化解外力伤身,抵消部分撞击力。
不过,罗昭云并不胆怯,当成自己的一次磨练,只有跟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交锋,才能激发潜能,检验不足,及时弥补。
“唰!”枪刃如一泓秋水,银白闪亮,锋利异常,刺破空气,扎向了赵毅兴的右胸。
赵毅兴展开了槊法,舞动起来,不断抵挡,磕碰对方的长枪。
当当当!
二人转眼间交锋了十几回合,罗昭云一招得了先机,得势不饶人,这十个回合几乎都是他主动,不断刺抢,把自身这四年多的苦练,全都展现出来,任何一枪,多是那样的精准、狠辣、刁钻、快捷无论!
旁观者看着罗昭云的枪术,舞动起来寒星点点,银光灿灿,仿佛泼水都不能入。
“给我开!”赵毅兴心中起了怒意,被一个少年压制的气势,让他脸色有些挂不住了。
奈何对方的枪术果然很精妙,反复就是简单的一刺,却让他疲于抵挡,因为任何一枪,都蕴含了罗昭云的精气神,暗劲、臂力、腰力,可以全力一击,不容小觑,只要马虎一丝,慢了半拍,就可能被刺中,直接受伤落败了。
赵毅兴大吼着,马槊大开大合,横扫千军一般,要在被动中抢回先机。
他虎躯冲前,马槊过顶,双臂紧握,斜劈他的面门,风声飒然,可知力道惊人。
这一击,不论是力量还是角度,都超过了以往,罗昭云举枪一拦,当的一声震响,震得他手臂酸麻,倒退了好几步。
赵毅兴眼神一亮,终于反抢上风了,哪怕刚才消耗了诸多精气神和暗劲,才换取了主动,如何肯错过。
他马槊一刺,刁钻无伦,虚虚实实,一道道的寒光斩劈而来,在刺耳的咻咻破空中,就要尽快把对方击败。
“好身手!好槊法!”一些武将看出了赵毅兴的身手不俗,为他鼓劲助威。
杨广、杨素、宇文述、鱼俱罗、屈突通、周罗睺等人都是关注着战局,脸色不动,因为都有功夫在身,所以没有多惊讶二人的表现。
或者说,还没有足够的亮点,不足以惊心动魄,让他们这些大人物动容!
罗昭云冷静得像个无风无浪的深潭,俊伟的容颜静若止水,疾退寻丈后,他的一退一进,就像潮水般自然,本身已具有浑然天成的味儿,使人生出难以言喻的奇异感觉。
二人已经战出了三十多回合,不分高下,身影腾挪闪烁,长兵寒光森森,虽然只是两个人的打斗,但是给人一种多人厮杀的威势。
“杀!”赵毅兴大喝,使出一招劈山式,如开山之槊,锋刃斩下去,勇猛无匹,就要将对手一劈两半的架势,杀气凛冽。
罗昭云感受到了这一招的锋芒与压力,不过,赵毅兴越是如此毫无保留的劈下,攻势虽猛,却无法及时收回发出的招数,后招就会有所延迟,两招之间的停顿,就是一个破绽。
当然,要抓住这个破绽,首先你要能挡住他前面雷霆之击,然后迅速出手,赶在对方后招使出前,能刺破防御,一击命中,否则,仍无济于事。
“锵!”
罗昭云枪术一拨,利用巧劲,还有刺抢的基本功,一枪正好点在对方的马槊锋刃上,使对方的全身之力,出现了偏移,向一旁斜斩下去。
果然,赵毅兴由于用力过猛,融合了内劲和浑身力量,导致无法及时变招。
罗昭云看准了时机,抓住了那一瞬即逝的破绽,一枪刺出,犹如神来之笔。
定军枪!
这是罗家枪中仅次于杀手锏回马枪的精妙一招,厚重凝练,可定三军,堂堂正正,属于非常阳刚、猛烈的一招,跟回马枪正好一阳一阴,一正一邪,相辅相成!
“崩!”
赵毅兴大惊失色,百忙之中挥槊挡了一下,但是力量和内劲无法及时跟上,只抵消了部分枪势,还是点中了他的右肩胛骨与胸膛之间,哪怕有甲片护挡,也被一枪点碎,枪锋穿入,刺中少许,把他震得仰身摔倒,吐了一口血。
“我败了。”赵毅兴心中不甘,但是当众输了,也无法抵赖。
罗昭云持枪而立,眉峰迥然,丰采出众,不失少年英雄的本色。
偏堂房檐下,站立的独孤翎、独孤楷等人,脸色不愉,似乎脸色都有些挂不住了,本要打压罗成,反被他胜出,如果让他大涨威风,岂不是落了独孤家的颜面。
独孤翎冷哼一声,迈出一步,就要亲自下场了。
宇文述这时微微一笑,抢先说道:“罗成的枪术果然非同凡响,看得我们眼前一亮,只可惜,过早就结束了,鱼将军,你今晚不是带来一位年轻高手,要推荐给太子殿下吗,不防让他此时下场,露一下身手如何?”
杨广淡笑一声,没有说什么,默许了宇文述的提议,毕竟今晚独孤翎等人挑起了宴上武斗,若不能让独孤家找回一些颜面,打压一下罗成的势头,不利于杨广驭下的心理。
第七十一章 十招之约
太子杨广此时没有宣布比武结束,判罗成获胜,而是微笑开口道:“鱼将军,向大家引介一下令郎吧。”
鱼俱罗站出来拱手道:“某的义子鱼成都,去剑川一带的深山学艺归来,荐予殿下,能常伴保护左右,成都,出来参见殿下及诸公大夫!”
此刻,从鱼俱罗的身后几步外,迈出一道身影,身材挺拔,腰大数围,金面长须,虎目浓眉,魁梧威猛,走路沉稳,全身似乎有使不完的力量。
“鱼成都,拜见太子殿下!”
杨广等人一见鱼成都的身高,都有些惊讶,给人一种近丈的感觉,有一种鹤立鸡群之感。
“你就是鱼将军常提起的成都吗?呵呵,听闻鱼将军在你幼年就亲传你武艺和刀法,非常严格和艰苦,十六岁的时候,你的武艺就已经不在鱼将军之下,后来你还嫌不足,独自闯荡游侠剑客的江湖,学习吐纳内息的高深武艺,一晃七年过去,这次归来,想必整个京师之内,少有你的对手了吧。”
杨广从鱼俱罗口子听过鱼成都的一些信息,此子在幼年时,是一个蜀郡的孤儿,当年鱼俱罗被文帝派到蜀郡平定祸乱,见这孩子根骨奇佳,天生神力,于是动了恻隐惜才之心,收养为义子,取名成都,把一身本领,都传授给了鱼成都,作为刀法的传承人。
奈何,鱼成都长大之后,勇猛过人,已经不限于军中的猛将高手,而是把目光放在了游侠剑客的江湖,他曾见过一些深山中走出的剑客,擅于轻功、步法,吐纳练气,转化内息真气,武功高深莫测,心中十分向往。
于是在十七岁那年,鱼成都离开府邸,踏入江湖,去一些深山老林寻找游侠剑客的高人和古武门派,拜师学艺,七年后下山,已经不是大隋中的武将能抗衡的了,超脱了那个层次。
这几个月来,杨广已经遭遇了两次刺杀,听鱼俱罗提到义子恰逢归来,立即也招来宴会上,准备提拔任用。
鱼成都抱拳答道:“殿下过赞了,成都不过一介武夫,即便精通拳脚功夫,终究还是粗人,若有机会,希望能为国效力,奋勇杀敌!”
“会有机会的!”杨广大笑起来,对鱼成都的印象不错,最主要对方只通武艺,不善文墨,这样一来,会是一个称职的护卫,一心听命,不必夺自己诗文风采了。
太子杨广转而对着罗昭云道:“罗常侍,接下来与鱼成都一战,你可愿接下,再斗一场?”
罗昭云仰头看着鱼成都的身姿,心中一凛,也略微吃惊,对方的身高粗略估计,相当于后世的两米大个子,浑身似乎都有一种惊人的能量,坦白说,自己还真没有战胜的把握。
他还没有回答,周罗睺忽然站出来抱拳道:“殿下,罗成只有十四岁,习武不过几年,只达到了暗劲层次。在我大隋军中,单凭武艺方面,能超过他的猛将,就有数十人以上,跟他同层次的偏将、千牛本身等,只怕也有几百人,不足为奇。而鱼成都似乎已越过了化劲层次,进入玄而又玄的内息高手之列,这是游侠江湖的上等剑客才有的功力,罗成根本不是对手,这一场比斗,高下立判,无须再比了。”
或许别人不清楚,周罗睺曾是南朝的双雄将之一,接触过一些江湖剑侠人物,也知道他们大多出自一些古武门派,传承百年之上,与世隔绝,一心求武,不恋红尘权势,也不参与庙堂之事,属于武者的江湖,与朝廷不同,一暗一明,互不往来。
世俗的猛将,多是因为家族殷实,舞刀弄枪,拜一些武师学艺,或是家传的一些刀法、枪法、棍法,苦练之下,从外劲转为内劲,养劲上身,突破暗劲者,都不多见。如果到了化劲层次,就已经是军中猛将的层次,凤毛麟角。
像鱼俱罗、张须陀、周罗睺、屈突通、罗艺、史万岁、韩擒虎等大将,都是化劲层次,全身气劲通达,各处喷发如针,混元一体,都是军中勇猛虎将。
而像杨素、宇文述、长孙晟等人,都是暗劲层次,他们的武力是次要的,关键能统帅三军的才能,可以驾驭诸多猛将听其号令。
至于高颎,文谋大过武略,只是外劲层次,却也能统领三军,战功赫赫。
可见,要成为猛将,必须有高深的武功;但是要成为一军统帅,则未必有多高的武功,谋略和心智才最重要。
一个万人敌的超级猛人,倘若不懂兵法,让他带兵,也只会吃败仗,甚至全军覆没。
武功不是神话,更非万能,隋文帝功夫平平,却能一口金言,决定万千人的生死,一道圣旨,能让诸多猛将伏诛!
而那些深山老林的古武门派,尽管有一些剑侠高手,但是也不敢触动朝廷,动辄就有被围剿覆灭的危险。
杨广听到了周罗睺的言辞,脸色有些微沉,似乎被扫了兴,心中不快,宇文述察言观色后,说道:“不如这样吧,罗成跟鱼成都差距明显,那么这一战,就定下规矩,比如,只斗十回合,或是只接几招!”
宇文述的话中,带着几分贬低罗昭云,抬高鱼成都的意思,顿时让独孤阀的人脸色好转许多,目光闪烁,兴奋起来。
杨广点头,问道:“鱼成都,你的意思呢?”
鱼成都抱拳道:“既然如此,就定下十招约定,只要罗成不伤、不败,坚持下来,或是能逼退我一步,都算他胜出吧!”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暗忖这鱼成都,真的是好大的口气啊!
“哈哈,这样一来,更让我们迫不及待,要见识一下鱼勇士的高超身手了。”独孤楷微笑地捧赞道。
罗昭云皱了一下眉头,心中把这些人的脸色都看在心底,像宇文述、独孤阀的人等,利益交叠,自然站在一起。而周罗睺是南陈大将,始终无法进入太子府最核心的位置,那几位跟他都是南陈降官的人,自然偏向了周罗睺,毕竟罗成是他推荐出来的,一损俱损。
还有几名文士,对罗昭云的脸色平和,似乎有些担忧,如薛道衡、柳顾言、虞世基等人,毕竟他们文人出身,听过了他的两首诗词后,都把他当成当今大隋年轻一代的文学翘楚,自然不愿看到他被一个纯武夫伤到,这又牵扯到学士文人与武将之间的身份尊卑之论。
杨素、长孙晟等几个德高望重的人,则没有明显的立场,始终淡淡微笑,并不表态,不过对罗昭云似乎还是有几分欣赏的。
当下牵扯到尊严问题,罗昭云不能怯战,心中发狠,抱拳道:“罗成不才,那就向鱼兄讨教几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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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刀法绝伦
星空璀璨,仲夏风清,众人饮了酒后,站在长廊下,被风一拂,都觉得有些舒爽。
庭院内,灯光如昼,罗昭云与鱼成都隔着三丈,对峙而立,前者仍手握长枪,后者则随意挑选了一把雁翎刀。
两个人的个头相差悬殊,罗昭云只有十四岁,发育未定型,只有一米七多的身高,而鱼成都则有两米,对峙站立之下,就好像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的荒谬感觉。
罗昭云被对方虎目精光盯住,心内却涌起一股难以形容的危险感觉,非常不舒服。
他隐隐猜到,这个人的武功怕是深不可测,绝非自己现在的武艺能抗衡的,随便一站,都有一种渊亭岳峙的宗师气度,举手投足,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高手的风范。
虽然彼此尚未出手,只是目光对视,但罗昭云就感到一种心惊肉跳,这是武者对危险的感应,对方似乎已形成一股莫可抗御和非常霸道的气势,完全掌握了战局节奏,以精神压人,令他感到对方有必胜的信念。
“武学到了高深处,能以精神、气势摄人,不战而屈人之兵,果然可怕!”罗昭云结合两世的人身经验,及时调整自己的信心,排除杂念,收摄心神,暗忖再这样对峙下去,只怕一会就没有一战的勇气了。
“看枪!”罗昭云觑准时机,果断出手,双手紧握长枪,迸发出自己的全身力量和气劲,这一枪的速度极快,而且去势很大,不容易抵挡。
鱼成都站立在那,气定神闲,眼看枪锋接近他的身前几寸处,才不慌不忙,挥刀斩下。
原本普通的雁翎刀,在他手中,却仿佛有了生命一般,仿如一泓秋水激射而出,竟还夹带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刀气。
“当!”
罗昭云看似极其精妙无论的一枪,却被对方后发先至,一刀斩在枪锋上,所有的攻势顿时瓦解崩散。
“好强的力量!”
罗昭云手臂被震得酸麻,虎口一阵疼痛,哪怕自己有气劲在肌肉和经络内,但还是被对方这股震力,差一点给震散。
他暗暗心惊,这鱼成都也太厉害了,彼此真不是一个档次的武者!
如果让鱼成都主攻,那还了得?
罗昭云想到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如果自己死死坚守,根本挡不住对方十招,所以一咬牙,把罗家枪术中最精妙的连杀招式,一口气使了出来。
“哧哧哧!”
罗昭云脚踩步法,身子腾挪,枪招狠辣刁钻,钻破空气,稳中求狠,快中有细,枪锋如寒星乱坠一般,封锁住鱼成都的前身的几处要害,不断疾刺,逼他不得不采取守势。
只要自己连续抢攻几枪,等鱼成都爆发反攻时,自己可以躲避锋芒,只要挨过十招,就算胜出了。
可他万没想到,那鱼成都身体如山巍峨,脚下纹丝不动,手臂一挽,在身前忽地爆起了一团刀芒。
罗昭云大吃一惊,从没有见过这么快的出手,简直如闪电一般,只见对方手臂一动,那长刀宛如自己有了生命,刀芒骤然迸发,快捷无伦,不但没有丝毫采取守势的意思,还完全是一派以力破法的打法。
“当当当!”
兵器叮当交击,火星四溅。
电石火光的一瞬息,罗昭云自认为罗家枪中的精妙招式,就被对方几刀破解,随后鱼成都挥刀一斩,犹如天马行空一般,全无掌法,却给人一种无法抵挡的错觉。
“好!”场内不少习武大将,看到鱼成都原地不动,却如战神一般,轻易就化解了罗昭云的攻势,刀法精妙绝伦,一点也不繁琐,如羚羊挂角,不着痕迹。
罗昭云边挡边退,勉强接住了这反击一刀,心中暗惊。
他知道这鱼成都除了刀快之外,还天生神力,体能绝颠,刀势的力道更是凌厉无匹,奥妙精奇,超脱出了招式的束缚,全凭一心而用,信手捏来,这种等级,只怕接近了刀术宗师了。
可以说,鱼成都要比他所熟悉的罗艺、周罗睺、史大奈等人,都要厉害许多,自己绝非对手。
就在这时,已经过了三招,鱼成都大喝一声:“该我出刀了,小心!”
“唰!”刀光如匹练!
罗昭云架起长枪,迎挡这一刀,锵的一声,巨大的作用力,震得罗昭云一连倒退了四五步,长枪仍在颤抖,差一点脱手而飞。
第四招过去了,罗昭云心中已涌起了无力招架的感觉。
“要振作!”罗昭云给自己鼓励,老子从一千多年后穿越过来,什么事没见过,岂能被吓倒?
“再接一刀!”鱼成都手臂接着再挥,看似轻描淡写,随手捏来一般,但这一刀的威势却比上一刀霸道许多。
“呼!”
刀风如雷贯耳,横扫千军如卷席,照面削来
罗昭云全神戒备,这几年来一向信心坚凝,特别是经历了战场厮杀,锤炼了胆气,不再是柔弱少年,温室花朵,纵使在这等劣势里,也能迅速收拾心情,回复冷静。
对方之所以这样厉害,不是他的刀法比罗昭云的枪术厉害多少,而是运刀的人,功力深厚,打破世俗武者的极限,不论出刀还是回挡,那速度至少比罗昭云快三倍,也就是说,一招所用的时间,要少三分之二,难怪如此迅捷无比了。
这需要体能的不断突破,身体的协调性、速度、力量等等综合机能,都能更近几个档次,绝非是刀法枪术能扳回的劣势。
罗昭云心中已经想到了这些,索性不在乎了输赢,反正对方不会杀他,那就豁出去了,把这一次当成磨练,这般厉害的对手,简直罕见,能跟他对战十招,那已经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了。
“定军枪!”
“白虹贯日!”
“烽火燎原!”
罗昭云把自己最熟悉、最凌厉的几招,反复刺出,每一击,都仿佛超出自己以往的水准,但是鱼成都手臂挥舞,刀气纵横,攻击的轨迹十分自然,凝聚气劲、腕力、腰力、臂力于每一刀之中,犹如潮水般的轰击。
又是几招过去,罗昭云的虎口都裂了,渗出了血迹,但仍咬牙坚持。
很快已经熬过了第八刀,这时候鱼成都已经身子冲出,携带风雷一般的势头,碾压过来。
罗昭云身子急退,然后骤然回刺,一招回马枪,诡异绝伦!
鱼成都冷然自若,咦了一声,似乎也发觉这一招的奇妙之处,冲势一停,沉腕下挫,挥刀一斩。
“当——”这一生金戈铁石般交击声,极其刺耳,让旁观者都觉得很不舒服。
不过,这一枪的惊艳,还有鱼成都的霸道破解,还是让人眼前一亮,忍不住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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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差距明显
罗昭云依靠这一击,多少夺回一点风采,但是他跟鱼成都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不足以靠这一招占到什么大便宜。
眼看到了第十招的约定,鱼成都不再保留,大吼一声,如虎豹之音,右手握刀在胸前挽起了个刀式,紧接着虎躯从地面跳跃而起,双臂握刀高举过头倏然下劈,犹如龙潭飞泻,长河决口,霸气盖世无双。
罗昭云只觉一股无形的压力如泰山压顶之势逼来,气血沸腾,这一刀的力道足可裂石断金,直觉告诉他,手中的长枪都经受不住那一道狂劈。
但是,罗昭云已经没得选择,不论是躲闪还是疾退,都无法避开这股刀势,只能硬着头皮举枪拦挡!
“咔嚓!”
坚韧无比的上等缨枪,竟然被一刀劈断,这已经不是刀锋的力量,而有无坚不摧的刀气,那是鱼成都凝聚气劲,通过刀身骤然爆发,才能做到如此的锋利。
“噗——”
罗昭云被震得喷了一口鲜血,身子猛地倒退跌出,摔在了六七步外,脸色惨白,这一刀,给他的印象太强烈了,终生难忘。
“罗成受教了。”他吐了一口血,艰难撑起身子,强提一口气,不屈地说了出来。
鱼成都收刀挺立如山,傲气凛然,脸上无喜无惊,仿佛击败罗昭云,并不是什么值得称道的事,毕竟两者的实力差距很大,要不是太子、宇文述、独孤家等人促战,他还真不愿跟暗劲层次的武者交手,没有一点挑战性。
就如同一个成年人,跟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打架一般。
杨素、宇文述、长孙晟、屈突通、独孤翎等人,全都露出惊讶之色,想不到这个鱼成都这般厉害,比鱼俱罗的本领还有强出甚远。
“啪啪!”太子杨广拍了几下手,鼓掌赞道:“果然是勇猛无匹,武功高绝,哈哈,鱼成都,自今日起,你便是我内率府卫的率将军了,府内所有东宫近身侍卫,尽归你的统帅,时刻保护本王的安全!”
“谢太子殿下!”鱼成都弯身拱手,行礼道谢。
这内率也是东宫十率之一,分左右内率,负责保护太子府的安危,作为太子的近身护卫,关系重大,鱼成都一下子被提拔为将军,直接统领左右内率,比左右卫率、左右虞侯率等,更有权力了。
只不过,左右卫率长等东宫将领,在朝中都有其它官爵和职务,鱼成都虽然一下子被提拔为东宫内府两率的上司,但论官爵和身份,暂时还是不如宇文述、周罗睺、于仲文等人显赫。
“罗成听封,虽然你武不及鱼成都,但也算一位难得的少年俊杰,文武兼备,本王就再提升你一级,升为东宫右卫率的奉车都尉,另赐纹银二十两,大隋钱币一百贯!”
“谢太子殿下!”罗昭云心中并不舒服,无奈寄人篱下,身为下属,至少现在没有反抗的能力,暂时隐忍下来,抱拳道:“卑职有伤在身,要回去找医大夫疗伤,请殿下准许。”
“无妨,速去医伤吧!”杨广一挥手,他目的已经达到,也就无须留罗昭云在这了。
一方面打压了一下罗昭云,让他受挫,以后不会狂傲,清楚自个儿身份与职责,另一方又给了封赏和甜头,这种驭下的手段,就是抽一鞭子给个枣,恩威并用,杨广这些年在朝堂中打混,深谙此道。
罗昭云向其它文官武将们一抱拳,略微施礼,然后转身离开了太子府,去往长林门驻军之所,找到这里的军医馆,拿了通血化淤的药物,包扎了手腕虎口,还有身上几处被刀气割出的皮外伤口。
这一次赴宴,使罗昭云接触到了大隋上层的一些实权派,可以说,当杨广登基之后,这些人都将是受器重之臣,未来朝堂之上,多是被这些人联合掌控。
让他有些郁闷的是,独孤阀对他罗家有旧怨,使宇文述等人也因此为难他了,日后自己在长安城内当差,还要多提防一下这些人。
今晚收获最大的,就是让罗昭云认识到了自己的本领,与这个时代的勇猛高手,还有多大的差距。
外劲、暗劲、化劲,以及游侠剑客的内息真气,一步一门槛,罗昭云现在只不过是暗劲层次,在军中勉强算是一个小将的实力,还算不上一员猛将!
当然,日后的成就不一定以武力值来论断,因为谋略和领军才能更为重要,但是罗昭云还是有些不服气,自己连鱼成都十招都接不下来,甚至对方根本就没有出全力,否则也许三五招,就能把自己砍杀了。
“鱼成都,鱼成都!鱼俱罗的义子,武艺传承之人,历史上,似乎没有这号人物?”罗昭云不记得正史上记载过这个猛将,如果说,符合鱼俱罗徒弟身份的,似乎是……宇文成都!
“靠,不会真是宇文成都的原型吧?”罗昭云有些不淡定了,如果推测靠谱的话,自己今晚跟宇文成都大战十回合,真的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
“不管他是谁,今日之辱,来日我必还之!”罗昭云的脸色露出坚毅,遭此打击,不能无动于衷,应该以此人为目标,继续苦练武功,争取来日有洗刷耻辱的机会。
“游侠的江湖,难道是后世所谓的武林吗?隋唐时期,有武林高手吗?”
罗昭云自言自语,陷入一种沉思,当然,即便存在武侠人物的江湖,他也不觉得奇怪,因为古代社会,科举还未兴起,朝廷选拔人才,多是贵族荐举,被门阀垄断,没落的贵族,以及下层人士要出人头地,除了学问高,就是习武后上阵杀敌,才有获爵机会。
这个时代,没有枪炮,冷兵器交锋,习武就成了生存途径之一,不说全民习武,但至少有点条件的家庭,都会让少年儿郎舞刀弄枪,任侠之风甚浓。
因此,有一些追求武道的门派存在,也就不难理解了。
当他在房间胡思乱想的时候,庭院外传来脚步声,有人喊道:“罗成在房内吗,周将军前来探望了。”
罗昭云闻言迅速起身,开门迎了出去,看到月光下,周罗睺带着四名亲兵侍卫,披星戴月般来到了他的四合院落内。
第七十四章 知辱而后勇
罗昭云把周罗睺请入了房舍,室内只有一根烛光,光线昏沉如豆,烛火兹兹地燃烧着,冒出淡淡的青烟儿。
周罗睺让四名侍卫们把手在外,没有跟随,一是对罗昭云的放心,二是有些话,不方便被第三人听到,让少年也能放下提防之心。
交友贵在诚心,如果彼此防范着,也就没有深交的必要了。
“宴席刚散了,路经长林门,故而过来瞧瞧,你的伤势如何?”周罗睺说的很平淡,丹越是这种平淡,给人一种真实的感觉,没有那种夸张的虚情假意。
罗昭云心中一暖,从前线沙场,对自己知遇之恩,提携推荐;带回京师的途中,又把身上的治军学问,都尽数教给了他,让他很感激。
如今,在自己被打压后的第一时间,就过来探望自己,一点不在乎是否会被杨广得知心中不快,这份表态,把罗昭云当成了自己的人,让他心中有些感动。
“多谢将军挂怀,罗成只是皮外伤,并无大碍,现已包扎完了,敷上药,估计十天半个月,就能愈合了。”罗昭云抱拳回答。
二人一撩袍摆,在蒲团上跪坐下来。
周罗睺微微点头,哑然失笑道:“昭云啊,对于今晚宴会,可有什么感触?”
在大隋时候,爵位高者,称呼后辈、下属的‘字’,代表一种关系亲近,器重和赏识,能一下子拉近关系,同辈之间,称呼彼此的‘字’,也表示套近乎,如果直接喊大名,则是陌生人或公事公办的口吻。
通常官场的称呼,在这隋朝时候,“大人”还是专指至亲长辈,如果是一个侍郎对着一个宰相,可称对方某相国、某国公,宰相称其为某侍郎,对答间都自称“某”,侍郎若是不肯谦称下官、卑职,也不算失礼。
周罗睺得知罗成字昭云后,称呼他的时候,就用‘昭云’了,显得关系近密,不当外人。
罗昭云脸色有一些尴尬,毕竟连鱼成都十招都没有接下来,难免觉得愧对推荐之人,苦笑道:“算是一次深刻教训吧,终于见识到,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周罗睺愣了一下,听着他新颖的词语,默默念了两遍,恍然大悟,失笑道:“好个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错,能知道自己与当世强者的差距,这算是自省;你今晚与鱼成都交锋,看似一败涂地,却没有丧失斗志,就此颓废,也算有意志。别说是你,估计整个长安城,也没有人是鱼成都的对手了,包括军中那些猛将,所以你无须为此懊恼!”
“这鱼成都的确厉害,虽然与我相差十岁,但只怕我十年之后,也未必赶得上他今日之本领!”
“未来的事,谁又能预测?你的潜力很大,只要信心不失,意志坚定,继续苦练,达到化劲境界,也许三五年就能做到,便能成为军中一员猛将了。”
周罗睺顿了顿,才说道:“至于要超过鱼成都,这需要在江湖上另获奇遇,上乘炼精化气的内功,非古老门派不存,许多传承百年之上,甚至在先秦两汉时期就存在的游侠剑客宗门,与世隔绝,不参与凡尘朝政,即便去寻找,也未必能被接收,学到上乘内息之法。”
罗昭云有些丧气,那种机遇,可遇不可求,当成剑侠故事听听也就算了,自己不会当真地去一些深山老林求访高人,请其传授武艺。
周罗睺继续道:“鱼成都只是个例,比较特殊,不过纵然他武功盖世,有楚霸王之能,吕布之勇,又能如何?空有武力,胸无点墨,都如丧家之犬,最后皆身死异处。老夫观之鱼成都,也是毫无内秀之人,只能做个护卫长的差事,估计一辈子也难以领兵出征,征战沙场了,所以,你要出人头地,压过此人,武艺只是末端,多积累学问,沙场带军磨练,终有一日出将入相,成为像杨公、高颎那般人物,也未曾可知!”
罗昭云虚心受教,认真听着周将军的话,心中也认同七八分。
只不过,罗昭云提前预知了历史大势的方向,知道大隋还有十五年的光阴,就要分崩离析了,自己不可能完全效忠隋炀帝这等心计颇深的历史暴君,伴君如伴虎,不知什么时候就被抄家灭门了。
来京城做官,罗昭云只是当成自己人生的一个经历,而不是目标,通过庙堂朝论等到,他能近距离接触历史和名人,真正观察大隋,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王朝,满足一下自己作为历史学生的好奇,在扑朔迷离、漏洞百出的史书长卷中,找到真实的一面。
另外,身居庙堂,立足长安,早一步与这些历史人物打好交道,提前把根基埋下,为日后自己铺好后路,不论是以后投奔李渊,还是力保大隋,亦或自己融入义军行列,只能边走边看了。
“今日你能参加这等宴会,提前看到太子身边的心腹,对你有好处,哪些不能得罪,哪些要提防,可心中有数,日后等太子登基后,这些人都会成为朝廷股肱之臣,打好关系,对你前途有利。”
“官场不比游侠江湖快意恩仇,它有自己的规矩,没有证据和把柄,谁也无法下手,因为权力规则一旦被破坏,将对所有的官员都是一个噩梦,矛头会全都指向你,众矢之的,所以,日后要在官场中打混,就要提前学好规矩,融入其中,不可意气用事,热血方刚只会坏事,要谋而后动,三思后行,慎言谨行,才是生存之道。”
周罗睺有心点化他,因为看出对方年纪太轻,担心他因为今晚之事,对太子、独孤阀、宇文述等人心存怨念,这样一来,矛盾越来越深,不利于他成长,影响他的前途,甚至性命。
罗昭云轻叹一声,眼神看向烛光,这些道理,他也懂得,虽然他外表看是十四岁,但内部的灵魂其实已经接近三十了,这点阅历和领悟还是有的。
周罗睺最后压低声音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咱们的太子有点嫉才妒能,以后在这种场合,切记不要太过显露诗才,夺了太子和一些王公的风头和光彩,切记……”
第七十五章 未雨绸缪
送走了周将军后,罗昭云心中平静了许多,知道了自己不足,还有游侠江湖,官场规矩,门阀势力等等,对长安城的局势,也有了较深了解,不再是两眼一抹黑的门外汉了。
“君子当借力而行,不立危墙之下……”
罗昭云嘴角淡淡一笑,暂时把今晚的受辱,还有杨广、宇文述等人对他的打压放下,隐忍心中,当务之急,如何在长安城立足,才是根本。
由于他对历史大势趋势有预知,他知道长安城,用不了三年,这里就要半废了,等杨广明年登基之后,会重新建新都洛阳城,迁走长安内的富商、贵族、官吏家属等到新都,留在长安城的,只是一些关陇贵族的旁支,在职的官员,大多要迁往东都洛阳了。
直到大业十三年底,长安城就被李渊攻占了,成为李唐的大本营。
这里是关陇贵族的聚集地,日后天下的枭雄虽多,但是能顺利攻克长安,并且得到当地贵族支持和拥戴者,真的不多。
纵观隋末的豪雄们,大多是低阶武将、地方小吏、绿林好汉、乡野豪强起兵,虽然有近百支义军,但很快就被消灭了,他们的身份低微,在南北朝隋唐时代,最注重出身和门第,那些寒门出身的义军首领,得不到贵族的支持,是难有大作为的。
李渊能够成功,有着深厚时代背景的原因,因为所有义军中,他依附在关中李阀里,又是大隋皇室的亲戚,有窦阀、长孙阀支持,当时名望很高,容易让关陇集团接纳。从太原起兵没有打几场硬仗,就顺利入主长安城了,如果换做其它义军,几十万人马也未必打进去,这也是为何像李密、窦建德、杜伏威、王世充等人,不敢贸然西进的重要原因。
“如果,我能提前在这布局,铺开自己的力量,盘根错杂的商团网,十五年后,将是何等底蕴?到时候,不论是我协助李渊父子,还是明哲保身,多出一条后路和底牌!”
罗昭云想到这些,精神一振,不再执着今晚的胜负,而是把筹码压在明朝……
他来到长安城的第一夜,就是这样度过去的。
翌日,罗昭云一大早起来,开始新一天的训练,每日一千下的刺枪苦功,坚持不懈,同时拳脚功夫也不落下,经过昨晚一战,与当世猛人切磋,给他的冲击太大了,所以不再自满,而是有了追赶的目标,更加卖力了。
等练完功,用过早膳,去驻防营区报个道儿,由散骑常侍,变更为奉车都尉了。
连右卫率的录事参军都惊讶万分,想不到他昨天刚到,一个晚上过去,莫名其妙又提升了一级,除腹中暗暗不忿外,表面却客客气气,因为他推测这种提升速度的背后,怕是有厉害的靠山在撑腰了,哪敢得罪?
更换了身份鱼符,还有都尉腰牌,领取了甲胄衣袍,罗昭云回了住处,因为左右卫率的任务是掌兵仗仪卫,说直白一些,就是太子出现时候的护卫队,做仪仗兵,一般远行时候才动用,在京城之内,太子出宫,往往带上近身亲卫就足够了,用不了那么大阵势,出城勉强能用上一个千人团。
所以做东宫的右率卫的属官,任务相对轻松一些,每天报个道,走走过场,就可以回住所了,每日率卫府的司衙内,留下两个当值的武官,用于临时调派,其余人则点卯之后,都打道回府了。
罗昭云回到自己房舍不一会,郭孝恪、纪平伍两个人又来串门了。
“头儿,你又升官了?这也太快了!”纪平伍张大嘴巴,看到他的新腰牌和盔甲,满眼小星星。
“咦,昨天不是散骑常侍,七品官,一夜过去,就升到六品了。”郭孝恪也吃了一惊。
“如今我是东宫右卫率的属官奉车都尉了。”
“头儿,怎么回事,难道昨晚你去参加酒宴,又大出风头了?”纪平伍好奇心满满地询问。
罗昭云脸色有些尴尬,心想自己被鱼成都十招就劈吐血了,算不算出风头呢?
“宴会上,蒙得太子殿下赏识,并跟人当众切磋了一下,就被升职了。”
纪平伍下意识地道:“肯定是头儿赢了,才被加封了吧。”
罗昭云自嘲一笑道:“打了两场,第一场胜了右司御率的一名折冲郎将,第二场,十招就被人击败了,那才是一个猛人!”
“十招就被击败了,什么猛人,比头儿你还猛!”纪平伍闻言惊呆了。
“他叫鱼成都,鱼俱罗将军的义子,真的猛士,简直不是人!”罗昭云苦笑一声。
郭孝恪、纪平伍二人面面相觑,很难相信,有人可以十招内就击败他!
罗昭云起身道:“别想这些事了,走吧,咱们今天无差事,出去逛一逛长安城,看一下京城的繁华!”
二人所来就是这个目的,当下不去想鱼成都究竟何许人也,跟着罗昭云,一起出了东宫长林门,走上了东城通化门正对的那条大街,看到的是高墙阔宅,楼阁林立,过往的行人也都衣冠楚楚,锦袍华丽,能住在王宫附近的坊区,几本都是达官贵人了。
他们走的是长安城的一条主要干道,安业坊和永业坊之间的纵向长街,脚下是黄土压实的路面,路两旁是成行的梧桐、榆树、槐树等,树后面就是深深的排水沟,沟后面就是高约一丈的坊墙,坊墙内有深宅大院、茶楼酒肆、寺庙道观等到,古色古香的飞檐重楼。
三人偶尔能看到一座门庭气派的府宅,在坊墙上开了自家大门直接冲着城市大街,门口列着两排戟架,还有武士家丁把手,执勤站岗。
这些都是王公贵戚三品以上大员的家,经朝廷的条令特许,才能对着大街开门的,否则一般人家的门户却只能向着坊内开,平时关闭坊门,就无法出来了,而这样大门朝外的豪门,是不受坊门约束的。
街道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甚至能看到许多胡人、西域人、倭国人、漠北人,甚至西欧人,穿戴着异域风情的衣衫,满口听不懂的语言,牵扯马匹、骆驼,赶着车把式,去往附近的东市。
大隋的盛世繁华,就如同一张特殊的‘清明上河图’的画卷在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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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清明上河图是描绘宋朝的,这里借用,只是比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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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逛东坊市
大隋立国已经二十多年,经过隋文帝的励精图治,统一南北,融合多民族,推行一系列的国政,使百姓稳定下来,没有烽烟割据,没有流离失所,人口骤增,商业也迅速发展起来。
隋朝如此富裕,文帝节俭仅是因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朝廷组织的精简,机关又设有公廨钱、职田以为衙门的办公经费,地方府兵的开销也是自给自足,赈灾时有义仓制度,没有重大战争,朝廷建设大项目,不须动用国库,所以财政才迅速积累下来。
二十多年的储备,盛世繁荣,隋文帝已经给杨广打下殷实的物质基础,没有重大灾难或变动,足够后面几十年之用了。
罗昭云、郭孝恪、纪平伍三人来到了东市,由于他们出门较晚,已经过了辰时,坊市之内,已经人满为患了。
三人都是第一次来长安,也是首次逛坊市,看到眼前的一幕,都被震撼住了。
东市方圆数里,比普通的居民坊要大几倍,有百行各业,足足两三千家铺子,规划整齐,横纵如一,榆柳交荫,通渠相注。
典当铺、珠宝店、首饰店、胭脂楼、油铺子、盐店、钱庄、布庄等等,重楼延阁,互相辉映,琳琅满街,珍奇山积。
长安的东市有四个门,三人从北门鱼贯而入,挤着人群中,并没有想要着急卖的东西,只想看个热闹,见见世面。
长安有八水穿插之说,东西两市都有湖泊,河道连接着漕渠,在湖面上,停泊着成百上千的舟船,白帆如云,几乎要填满了河路,太壮观了。
飞蓬船、湖船、落脚头船、大滩货船、舫船等船只,各式各样,各具功用,运载粮食、土特产、水果、布匹、绫罗绸缎、笔墨纸砚、陶瓷玉器等,在长安东市卸货,有的直接脱手而销。
一眼望去,人山人海,因偌大的长安城,只有东西两个坊市交易,聚集天南海北、番邦异域不少的商旅,买卖家可不光是长安人,所以才促成了这种火爆场面。
在坊市内,胡商云集,随处可见异域穿着的人,来回过往,长安百姓都习以为常了。
毕竟隋文帝这些年把大隋经营的如日中天,威慑番邦,整个东方世界,已经没有哪个国家能抗衡的了,因此文帝被周边游牧部落成为圣可汗,他一时高兴,也就放宽了番邦异域商旅来中原经商的条件,包容各种文化,儒释道也不冲突,甚至连罗马传教士都有许多人长住这里。
此时的胡商种类很多,有漠北草原的少数部落,如突厥、回纥、铁勒等人,也有波斯、大食以及天竺、罗马、粟特等西域人种,多出售香料、珍玩,采购丝绸、茶叶等商品。
纪平伍目瞪口呆地感叹:“天啊,长安城的坊市,也太热闹了吧,每天到这走动的人次,能有几万众吧!”
郭孝恪心智成熟一些,对这些常识,有所耳闻,解释道““这新的长安城,又名大兴城,据说人口有五十多万,加上流动不算计在内的人数,能来几万人到坊市买卖交易,也不稀奇了。”
商铺长街车水马龙,过往行人形形色色,什么身份的都有,达官贵人、豪门子弟,淑女佳人、千金闺秀、青楼艺妓,胡姬番女,普通国人,贩夫走卒,参差其间,隋朝不像明清那样严格的男女之防,所以女人逛街比较常见。
不过,这些女子的穿衣,并不像电视中演的那样,都是露半胸的开领襦裙;因为隋唐时期虽然穿衣开发一些,但开胸装在唐朝才正式流行,而且只有两种女人,在两种地方才会穿,一种是贵族妇人、使相千金,可以在府邸和宫闱中穿。
另一种是歌伎舞伎,可以在青楼妓坊中穿戴,迎客弄姿!其他身份女子则很少穿,没有这样的机会,所以大街上的女子,都是短襦高腰长裙,胸襟口处也挺严实的,男人要偷瞄一眼,瞄不到什么兴头。
罗昭云三人闲逛了几条街,由于人多,地方又不熟,走走停停,速度很慢,转眼就到了晌午,该用午膳了。
“时候不早了,走,找一间酒楼,我请两位兄长吃酒!”
郭孝恪、纪平伍闻言露出神采,一听有酒吃,都兴奋起来,他们知道罗昭云出身将门,背景殷实,手头宽裕,也都不推辞了。
“头儿,可别叫我们兄长了,真的折煞我等。”
“是啊,罗都尉,你是六品,我们还没有官品,直接称呼我们的名字就行。”
二人虽然知道罗昭云对他们诚心相交,但是毕竟这是等级社会,又是上下属的关系,官爵差距明显,他们也不妄自尊大,言语之中,对罗昭云都带着一份尊敬。
坊市寸土寸金的地方,有一条街,道路两旁多事酒楼、曲馆、和客栈等,价格嘛,当然要比其它坊内的酒楼客栈要贵一些。
三人挑选了一个门面雕栏画栋的酒楼,还带着几分异域的布景,客流量也非常大。
罗昭云昨晚得到了太子银两封赏,虽然还没有拨下来,但是他随身携带的盘缠,也足够吃酒开销了。
当三人进入了酒楼内,就看到不少年轻貌美、穿衣妖娆的异族女子,穿插酒桌之间,倒酒侍奉。
“这是胡人开的酒楼,好多侍酒的胡姬啊!”纪平伍大吃一惊。
“你不知道吗?我早就听说,胡人开的酒楼,可是长安城一大特色!”郭孝恪微笑着说。
在大隋开皇的时候,国泰民安,胡人经商已经形成了规模和特色,开的最多的就是珠宝店和酒楼。珠宝方面,因为造型、款式、色泽、雕工等等,与大隋风格不同,因为市场很大。另外,胡人酒家众多,却是因为胡人酒楼里,有胡姬陪酒。
隋朝时候,汉家女子虽说开放一些,但抛头露面做酒肆侍应的非常少,往往都在豪门贵族做丫鬟、婢女,却不在公众场合做侍酒,这是一种心理差异。
美酒佳肴,又有异国风情的红袖美人相伴,自然会引得酒客们趋之若鹜。
因此,胡商的酒楼越开越大,档次愈来愈高,逐渐成为大隋达官显贵、巨商豪贾们寻欢作乐的场所之一。
罗昭云带着二人在一位店小厮儿的带领下,正往楼里面坐席走,此时迎面正好走出一簇人,大约有六七个人,似乎刚饮完酒,一个个酒气缭绕,红光满面,其中有人看到罗昭云的身影时候,脸色一沉,带着促狭的冷笑,停住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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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算计未成
“呦,这不是昨晚被一刀劈吐血的罗成嘛,怎么今日不在府内好好养伤,免得落个内疾病根,就跑到这酒楼来花天酒地了。”独孤翎冷笑一声,顿时吸引了旁边的人注意。
罗昭云听到嘲笑声,也停下来望过去,看到了右司御率长独孤翎,心中暗叫晦气,怎么碰上这厮了。
不过,罗昭云的奉车都尉只是六品官,而右司御率长,与朝廷十二卫府的将军同级,是从四品,相差了三小阶的级别,又同归属东宫内,他初来乍到,懂得该隐忍的地方要隐忍下来,所以也不动怒,一拱手道:“原来是独孤将军,失敬了。”
独孤翎原本等着他冲动动怒,或是反讥回来,就可以攒动一下身旁的人,联合对罗成进行打压,即便当场收拾他,弄残弄伤也有人与他分担,却没有料到,罗成竟然面无其事,还有向他行了礼。
有句话说的好,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罗昭云还没放低姿态去迎笑,但是独孤翎准备好的怒意却没有可施的地方了。
“独孤将军,这是哪位啊,怎么不引介一下?”一位身穿蟒袍玉带的男子,约莫二十五六岁,仪表堂堂,看上去,这几人似乎对他很是尊敬。
独孤翎在旁阴测测地笑道:“士及,此人是罗荣之孙,罗成,刚从前线退下回长安,昨晚在东宫的宴会上,太子殿下召见了他,不过,除了会点诗词,功夫平平,被鱼赞贤弟的义侄,鱼成都,几下就给打吐血了,狼狈不堪,我以为他会老实在驻所养伤,躺个十天半个月,想不到今天就活蹦乱跳出来吃酒了,看来伤的还是不轻,人贱命硬!”
那位年轻男子,乃是宇文述的三儿子,宇文士及,有些才学和本领在身,又经宇文述引介,倒是颇得当今陛下隋文帝的几分器重,开皇十九年,杨广为了感激宇文述助他夺嫡之功,将自己宠爱大女儿南阳公主,许给了宇文士及。
虽然暂时宇文士及的官职不高,只是兵部下属四司中,驾部司的员外郎,六品官而已,但是,他身为太子杨广的大女婿,且南阳公主深得杨广和萧妃的宠爱,如此一来,宇文士及的身份变得更尊贵了。
加上他又是宇文述的三子中,最有才学的一个,背后有宇文阀的力量,岳丈是未来的大隋皇帝,所以,跟他一起吃酒的这些人,右司御率独孤翎、左虞候率鱼赞、左卫副率率段达等人,都要礼敬他三分。
宇文士及看了罗成一眼,淡淡一笑道:“原来你就是罗成,昨晚虽然我没有参加宴会,但是,公主昨夜从东宫回府,就把那两首诗文念给了我,的确有些才华,我记住你了。”
他的话一出,身边的独孤翎等人,都是一愣,本来打算有他在这里,他们收拾完罗成,事后太子得知宇文士及也在其中,自然不会多追究,伤残也无人问津了,可没想到宇文士及倒是忽然起了惜才之心。
罗昭云想不到自己凭那两首诗文就迅速出名了,抬首看着宇文士及,相貌堂堂,二十多岁,风华正浓,感官印象还不错,听着对方似乎没有恶意,也抱拳一礼道:“多谢盛赞,罗成愧不敢当。”
宇文士及平淡地说道:“小小年纪,竟然如此知礼,也算一个趣人了,独孤将军,咱们还有事,别跟这少年耽搁了。”
段达打圆场道:“是啊,独孤将军,上次胡商提到的夜光杯,咱们还没有挑选完呢。”
独孤翎的小计谋没有得逞,心有不甘,冷哼地瞪了罗昭云一眼,点了点头,拂袖离开。
宇文士及临行前,则大有深意地看了罗昭云一下,笑而不露地离开了。
鱼赞、段达等人紧随其后,离开了胡商的酒楼。
“真是扫兴,遇到这几个鸟人!”纪平伍不知那都是什么人,只知道似乎权力很大,有一个人跟罗成不对付,却是个将军。
“不要乱说,当心祸从嘴出!”罗昭云低声喝了一下,转身走向了酒楼二层坐席区。
除了点菜要酒之外,还点了三名胡姬作陪,来了这种大酒楼,不入乡随俗,倒显得异类了。
一名普通胡姬陪酒一顿,最低两吊钱,约合一个银豆子了,对于平民百姓有些贵,但是对于达官贵人而言,都是小钱。
酒席上,罗昭云一口缄默,对刚才的那几个人闭口不谈其名讳,就是担心在这刚说几句坏话,估计很快就传入独孤翎等人的耳中,徒增麻烦,招惹是非。
“独孤阀,应该随着独孤皇后的去年病逝,势头有所下滑,不过,仍是八大顶级门阀之一,关陇贵族中的前列,要比侯莫、于氏、贺氏等,北方大族崔卢李郑等,厉害多了。”
罗昭云心中感叹,没想到祖父罗荣,得罪过独孤家的人,导致他跟着吃瓜捞了。
当然,这些事,并没有让罗昭云如坐针毯,料想不是什么大事,否则他祖父罗荣,也不可能活到现在了,应该只是小恩怨,而且是得罪独孤阀的旁支,并非嫡系。
身边的三位胡姬,都在二十岁以下,姿容不俗,修长圆润,鼻子挺,蓝眼睛,羊脂白玉般的皮肤,穿戴半透明的绸缎裙,异域风情,看得男人蠢蠢欲动,借着酒劲,更是神魂飘飘了。
罗昭云名义上只有十四岁,生理尚未发育完全,加上心中有事,所以对身边的妖娆胡姬,并没有多在意。
“罗都尉,等会是否有事要去做?”郭孝恪为人心细,看出了罗昭云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试探问道。
罗昭云摇头失笑:“也没什么要紧事,就是打算去找一处房宅,以后我要搬出去住,有个自己的落脚府邸!”
二人闻言后,都露出羡慕之色,要在长安城内买一处府邸,哪怕不大,那也价值不菲,比各州地治所城邑都要昂贵许多。
“横竖没事,不如吃过饭后,我二人就陪罗都尉去找房屋介所,看有合适的房子转售。”
“成,先吃完再说了。”罗昭云笑了笑,暂时把心事和烦恼搁下,陪这两位从沙场上结交的寒门兄弟,饮酒谈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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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登临罗府
晌午一顿饭,加上饮酒尝菜,观赏就楼内异域风情的歌舞,吃的倒是很尽兴。
罗昭云把这里的酒水各点了几种品尝,又吃过酒楼的招牌菜,一顿消费,就达到了几十吊钱了。
不过,他从这个胡人酒楼中,倒是看到一些优点,也发现一点不足,如何取长补短,再结合自己后世对酒店的了解,把‘宁氏酒楼’立足长安城,打下商业根基。
如今罗昭云已经来到京城,如果发展顺利,肯定要住上几年,等杨广迁往东都执政,那是三四年之后的事,这几年的时间,就够他在关中立稳脚跟了。
“已经进入八月份了,隋文帝杨坚,还有一年的寿命了……”罗昭云心中一动,他知道,一年后,风云变幻,轮到杨广登上历史舞台,开启疯狂的大业模式了。
三人吃饱喝足,已经杯盘狼藉,纪平伍第一次这样高档消费,还有年轻貌美的胡姬相伴,热血沸腾,一斤白酒下肚后,手已经有些不老实了,在胡姬的腿、臀、手臂上乱捏一通,为此,临走付账时,罗昭云还多给她一吊钱做‘特殊’小费。
“一吊钱啊,我手怎么这么贱啊!”纪平伍看到罗昭云为他多花钱了,有点心疼那一吊钱。
罗昭云摆手一笑:“呵呵,烟花作乐之地,高兴就值了,别在乎钱了,走吧!”
三人走出酒楼,没有继续逛东市,因为太大了,一天无法逛完,留在以后有空闲过来慢慢溜达观看了。
从东市南大门出来,继续向南,正对一列有安邑坊、昇平坊、修行坊、修政坊等,罗昭云想要偏僻一点的地方做府邸,这样可以买个大宅院,甚至不断扩建,靠近王城四周的坊内,地皮都太昂贵了,住的都是国公、王侯、高官、贵族,以及富商大户等。
一下午的时光很快过去了,最后罗昭云三人以及从繁华区,走到了城边地带。
这里挨着城郭,居民是比较少的,因为这里距离繁华的市中心太远,所以这里有大片空旷的树木丛林,虽然圈在城中,却没有开发过多少,地皮荒置,野趣盎然。
因此,毗邻城墙的一些坊,成为长安城一道风景甚美的所在,一些喜静的文人墨客和部分仕途失意贪图房租便宜者,都会选择这一片坊区,来作为居住地,清净淡雅。
“这个坊不错,敦义坊,距离南城的安化门,还隔着两个坊,有永安渠南北穿过此坊区,城外来的物资,经过城外水路关卡盘查后,是可以从水路不卸货,直接运送进城来的。”罗昭云相中了敦义坊,距离王城,向北隔了六个坊,地皮价格降至很低了。
三人站到敦义坊的一处山丘上,看着永安河渠与许多未开荒的地带,跟长安城的繁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头儿,这立着东宫也太远了吧,拐来拐去,要七八里了。”
“没关系,反正我乘坐骑,有爵在身了,可以骑马游长安,去东宫长林门当值,也没什么影响。”
郭孝恪点头道:“这里风景不错,居民不到三分之一,有爵位在身的贵族大户,似乎没几家。”
“此处正合我意,好了,今天就逛到这吧,夕阳将落,天黑下来,长安城要宵禁,我们要赶回东宫,徒步回去,是够远的了。”罗昭云微微一笑,已经达到了初步目的,接下来,就是一点点营造属于自己的小势力了。
任何时代,有钱才是王道,虽然古代社会都是官本位,即做官就有钱有势,而且高人一等,觉得光宗耀祖,可是当官者太危险了,不是被君王猜忌而死,就是被同行党争害死,能得善终者太少了,即便自己这一代没事,但第二代、第三代,不是没落,就是牵扯到政治斗争中,家破人亡,甚至还被胜利者挖了祖坟,前辈的功德业绩也被一下子抹除,这样的太多了。
所以罗昭云步入官途的同时,也在为自己留下一条后路,时机不对,日后就急流勇退,辞官回乡,或功成身退,卸甲归田,暗中拥有庞大的财力,足够子孙几辈子往后延续了。
而且,盛极必衰,乱世将至,有了充足财力,才能在乱世中伺机而动,这是罗昭云的小野心。
………
两日后,罗昭云写好了书信,交给可以邮寄的官方传驿部门,表面上是写给幽州罗艺的家书,但是暗中有一封转给沐荷,让他派一批人来京城。
送出了书信后,罗昭云去买了许多礼品,打算登门拜访罗家老爷子,祖父罗荣去了。
罗府位于南城启厦门正对大街的右侧坊区,从南向北数,第七个坊——长兴坊内。
这个位置也算达官贵人的聚集区,但不算最繁华区,毕竟距离皇城,纵向还隔着两个坊的距离呢。
长兴坊内,多是一些三品以下的大官,四、五品居多,还有一些中等关陇贵族住宅区,街道整齐,楼阁林立,飞檐画璧,青砖长瓦,巷子很宽,林木环绕,十分幽雅。
罗昭云找到了罗府,看着门庭广阔的宅院,心中有些莫名感觉,马上要认长辈了,也不知这个便宜祖父长什么样,什么脾气,毕竟历史上的记载,只是因罗艺的关系,一笔带过而已,没有什么事迹留下,很难猜测。
他马系在门口侧墙下的拴马桩上,大踏步上了台阶,抓起门上的兽首铜环,用力叩响了大门。
“嗵嗵嗵!”
罗昭云用力一敲,几声闷响之后,门后有脚步声响起,开启了大门。
“吱呀!”门扉开了一隙,探出来一道身影,是个中年男子,一身青衣长衫,头带濮巾,上下打量着罗昭云,瞧他年纪轻轻,一身衣衫也寻常,不像是什么权贵名流,蹙眉道:“你找谁啊?”
罗昭云平静地说:“我要拜会罗荣将军!”
那掌管大门的家仆道:“我家罗公闭门谢客,除非有约之人,否则这几日一律谢客不见!”
“我叫罗成,又名罗昭云,是罗公的亲孙,是否够资格入这个门槛呢?”
“罗成……罗小郎君!”那名家仆神色一动,他已经提前接到罗荣的告示,得知近日会有一位亲孙登门,原来就是他。
“请…请进,小郎君,罗公早就在府内等候多时了。”家仆神色变得恭敬不少。
罗昭云闻言淡淡一笑,知道自家这个老爷子,虽然半退休状态,但似乎消息还挺灵通,并非封闭在家,看来罗家还是有些门道和底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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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罗家老爷子
长安罗府的祖宅院落占地数亩,五进五出,第一进是接普通客人的明堂,有一个大院子,两侧都是一排房舍,住着家丁、奴仆,第二进住的是管家、执事、护院教头、亲卫等有些级别的仆人,第三、四进才是罗府主人及家眷、孩子居所,最后一进基本都是后花园。
罗家的人世代在北周、大隋做官,虽然不是关陇门阀中的胄贵大族,但三四代的积累,不曾衰落,也储备了一定的人脉和财力。
罗荣并没有在第一进的明堂与他见面,而是让奴仆引他进入后宅,这意义明显,没把他当成外人。
经过第二进的月亮门时候,长廊曲折,旁边有一杆杆修竹,碗口粗的青竹,郁郁葱葱,一节足有两尺,修长的青竹汇聚成林,风吹过,竹叶沙沙轻响。
罗昭云看着青竹,心境好像顿时清新不少,对罗老爷子的秉性,有了一个大体上的预料,这是一个粗中有细,品味不俗的将军。
当他被仆人引到书房的门前的时候,愣了一下,想不到会安排在书房。
“小郎君,请进吧,罗公正在书房练字!”
罗昭云推门进房,看到了一个身材挺拔的身影,背对着了门口,穿着一身青色锦衣长袍,头发已经有了白丝,但七成仍是黑色,光看背影,脊梁笔直,给人一种挺拔如山岳的感觉。
罗昭云站在门口里,看着眼前接近花甲年纪的男人,记忆中,依稀还是他十岁时候的模糊印象。
“阿翁!”罗昭云的脑海回想一些往事,对于这个过半百的老人家还是有些感情的,忍不住轻唤了一声。
罗荣正在练字,闻言停顿了一下,没有停笔,继续写着,也未转身,嘴上冷哼一声:“小兔崽子,回京三天了,才想着回家来看阿翁啊,以前白疼你了!”
罗昭云听到老爷子的话,不知为何,竟然多出几分亲切的感觉。
男人之间的交流,不想女人那般柔情、肉麻,往往几句看似不客气的话,却能蓦然间,拉近距离。
“阿翁,孙儿不敬,的确是晚了几日才过来拜访!”
“算了,你也长大了,有自己的应酬和想法,阿翁岂能怪你!不过,你的伤势如何了?”罗荣撂下了毛笔,转过身来,一双虎目射出精光,紧紧盯向了罗昭云。
与此同时,罗昭云也看向了罗荣,这是一位接近六旬的老者,在古代,因疾病和医疗水平低,人的平均寿命较短,能活过六十的人,还很硬朗的人,都算比较长寿的一列了,至于七十,人生七十古来稀,自古就稀少了。
罗荣双眉如剑,斜飞入鬓,目光闪烁,带着一种莫名的冷厉和杀伐之气。
罗昭云能从他的身上,看到军中百战的将领该有的铁血气息,跟周罗睺、鱼俱罗等人一样,这是一个实至名归的将军,绝非靠祖辈余荫才混上去的人。
在他身上,有父亲罗艺的影子,至少五六分酷像,不过,罗艺刚正耿直,有点一根筋,但这祖父,罗昭云看出了对方沉稳坚毅,有内在的睿智。
“回阿翁,只是皮外伤,还有虎口裂伤,并不碍事。”
罗荣点头,看着对方,露出几分赞赏之色,道:“不错,四年不见,终于长大了,不再是当初那个乖巧又胆小的小成儿了,你的事情,我已知晓,独孤阀的确欺人太甚了,鱼俱罗的义子,目前更已是大隋第一高手的势头,你败在他的手里,不为耻,反而对你摸索武学还有益处!”
罗昭云虚心受教,听着祖父的训话教导,暗中想着祖父闭门家中,消息却如此灵通,应该在长安城也有情报来源,或是某个利益集团混合在一起。
“想我罗家,终于后继有人了,你只有十四岁的年纪,却能离家出走,不依靠祖辈余荫,从边疆小卒做起,屡立奇功,一跃升为前军校尉,调回京师,又被封为奉车都尉,六品官,已经跟你二叔同级了,甚至超出阿翁和你那阿爹年轻时的战绩了。”
“时势造英雄,孙儿只是恰逢机遇,晋升顺利而已,哪能与阿翁及阿爹戎马生涯相提并论。”
“嘿嘿,你小子,嘴还挺甜,这四年,看来对你的历练很大,根本不想当初那个小娃子了。”罗荣老安慰怀,见唯一的孙子如此优异,自然高兴万分。
“阿翁,外面都传,你主动提出辞去监门将军一职,想要在府安度晚年了?”
罗荣点头道:“不错,早有打算,只是今年身体大不如从前,该回家颐养天年了。”
罗昭云也赞同这个决断,毕竟隋文帝就要驾崩,宫廷不太平,左右监门府是大隋十二卫府的两个重要部门,虽然不对外领军,但是职责重要,负责掌守卫宫殿门禁军,保护王宫安全。
像其它十卫府都设有大将军的职位,唯独左右监门府,只设将军,无大将军衔,级别虽然低了半品,但是受重视程度却丝毫不差。
罗荣能成为监门将军,可见隋文帝对他的信任,在这个职位上,太子夺嫡中,纷纷向他抛出橄榄枝,他只能中立,否则第一时间,就会被猜忌日重的隋文帝杨坚给除掉。
“阿翁能这样取舍,急流勇退,也是明智的!”罗昭云想到一些利害关系,心中猜测到了许多。
罗荣听出了弦外之音,意外地看了孙子一眼,越看越中意,笑容一敛,神色肃穆,压低声音道:“老夫能为陛下守门十多年,难道这些门道还看不出来吗?现在陛下身体每况愈下,已经疾病缠身,一些反对太子杨广,意欲恢复杨勇身份的势力仍在,一些亡国遗老的贵族,都希望大隋生乱,这一年,乃多事之秋,你既参与进来,切不可立功心切,趟此浑水。”
罗昭云浑身轻颤,没想到祖父罗荣,果然看到了一些玄机,预测到了凶险局势,才突然辞官隐退的,如此看来,他果然比父亲罗艺,要更有心机和谋略一些。
“孙儿受教了。”
“嗯,到桌案近前来,阿翁送你一副字!”
罗昭云走进,看着桌面铺着的上等竹宣纸上,墨迹未干,笔力刚劲,洋洋洒洒写着八个大字:韬光隐晦,铁骨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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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姜是老的辣
罗昭云见到了“韬光隐晦,铁骨铮铮”心中一动,顿时猜到了祖父的意思,让自己明哲保身,藏掉锋芒,但是铁骨不变,随时准备着日后的爆发。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形势复杂的时候,能懂的如何保护自己,才是智者,能活下去的人,才有资格继续混仕途。
“我明白了。”
“呵呵,不错,比你父亲和二叔,更有可塑造性,他们啊,太过耿直武断,脾气倔强,不适合混官场,眼力也不行,让他们站队,绝对会适得其反,所以,几年前通过关系,我都将二人调出去了,留在京城,牵扯党争,后患无穷。”
罗荣捋着胡须一笑,对这个亲孙印象很不错,虽然并非嫡长孙,但他嫡母无子,这庶出的亲孙,也就相当于嫡孙了。
对于罗荣这等老人而言,传后才最重要,谁是罗艺的正妻,他不需要在乎,一句话,就能让嫡妻休掉,或是降为侧室,理由就是无后为过,有些豪门甚至能以此来休妻另取嫡妻。
这也是当初孟氏主母为何仇视他和生母柳氏的原因,不甘心放弃主位,更想让自己的女儿成为罗家下一代的话权人,所以才会不择手段。
罗昭云心中一愣,目光看着罗荣,不由得刮目相看,原本听说,因罗荣得罪独孤家,父亲罗艺和二叔罗寿才被打压,调离了京城,原来这中间还有祖父的运作,故意调开,如此远离朝堂的争斗,待过几年,太子杨广登基了,一切尘埃落定,再回来,反而没有了危险。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啊!”罗昭云心中暗赞,如果立足京城,陷入太子与晋王之争,但凡站在太子杨勇一方的文臣武将,被斩杀,被流放,被降职的人,多达近百了。
中立的人,看似没有得到胜利者的宠信,但是忌惮也会少几分,过多参与夺嫡的人,后面也会被杨广猜忌,没有几个好下场,反而中立者,用得更放心一些。
可这份淡定和坚守,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有时会受到双方的打压和排挤。
“既然来了,晌午就陪着阿翁小饮几杯吧,说说你这几年,都是如何过来的,为何突然想离开幽州之地,背着你父亲,去到前线参军了?”罗荣和蔼地微笑问。
罗昭云心中感受到祖父的疼爱,难怪都说隔辈亲,血脉的传承,看着后继有人,对于年入花甲的老人而言,看淡一生的戎马和起伏,却放不下这股血脉亲情。
“这个,嘿嘿,孙儿不想一直在幽州靠父辈余荫,去前线虽然危险,但真正的磨砺,对以后成长大有益处。”
“嗯,这个想法不错,有志气,就是太危险了,有些意气用事!”罗荣更老成一些,虽然有些佩服孙子的勇气,但是,这样上阵直接成小卒,太危险了,士卒的存活率很低,尤其是先锋军,十不留三,能活下来的人,都是命硬。
罗荣吩咐人准备了饭菜和佳酿,同时在书房给罗昭云讲解了一下当前京城局势,还打算给他准备府邸,转送一些纹银钱贯等。
“阿翁,府邸我打算在敦义坊购置房产,那地方开阔,环境不错!”
“有点远啊,不过,那些坊都有河渠经过,倒也不错,这样吧,此时交给我罗家来置办,毕竟你买下地皮,还要盖房,添置家具等,都需要一个过程,倘若买现成的府宅,不一定合适,暂时阿翁送一套宅子给你住,敦义坊那边,罗府出资也为你重新盖一套新府。”
罗昭云眼神一亮,微笑道:“那就谢过阿翁厚爱了。”
罗荣摆手一笑,说道:“走,到院子里,耍一套枪法,让阿翁看你武艺如何了,有你爹几成本领?”
“成,那孙儿就献丑了。”
爷孙二人来到院子内,罗荣从书房一个狭长木匣内,取出一柄长枪来,枪头寒光闪烁,乃寒铁打造而成,虎口吞刃的造型,枪身为铁杆,还镀了铬、熟铜等,长近一丈,锋锐无比,无惧砍剁力劈。
“这是阿翁收藏的一把寒铁虎头枪,就赠予你了。”
罗昭云接过了虎头枪,掂量一下,重达到了三四十斤,比他前些日子用的拓木杆身的缨枪要沉不少,舞动起来会耗力,但是威力却能提升许多。
他仗枪而立,喝了一声,开始展开父亲传授的五虎断魂枪法,哧哧哧一阵破空疾响,身影腾挪闪烁,寒气森森,光芒吞吐,十分霸道凌厉。
罗荣老爷子就在一旁观看,不时地点头,露出笑容,今天一日的笑声,比往日大半年都要多了。
这种看到后代成才,心中感触颇多。
待罗昭云枪术打完之后,他亲自提枪,把真正的罗家祖辈相传的枪法,结合自己的理解、修改,也演练了一遍,讲解自己五十多年来,练枪的心得。
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随身藏!
以刀、枪、剑、棍四种而论,枪是最难掌握的,仅是刺、搬、扣这三个动作,不下苦功就很难做得准确,枪法之多是其它兵器技术无法比的,而各家枪法又各有许多深奥之处。这就好像美酒,年头越久它越醇!
罗昭云听到了罗荣讲解心得,又对枪术有了全新的体会,领悟了以前没有悟透的精义。“如何突破化劲层次呢?”
罗荣思忖道:“化劲,把起劲运用通达全身,收发自如,就是化劲,包含着黏劲和走劲,能随意的控制自己身体上的每一处骨骼,肌肉,五脏六腑,一同有规律的轻微颤动,炼骨如铁,炼血入髓,到了这个境界,不论是身体,还是武艺,全身机能,都达到一个巅峰状态!”
“再往上的境界,除非有古武门派的内息之法,抱丹坐胯,可以通过呼吸,控制全身血液倒流,浓缩,甚至运到一些身体脆弱、要害、神秘之处,使身体状态得到更高的突破,那些游侠剑客之流中的高手,或许能做到,在世俗朝野中,很少有人做到,大隋猛将,能到化劲者,也不是太多,几乎都卡在这一关了。”
“祖父也必然练出了化劲吧?”
罗荣叹息道:“年轻时候,的确能做到化劲层次,可随着年纪增长,拳怕少壮,化劲就会退却下来,即便不断习武锻炼身子,可是气血转虚,骨骼老化,内脏半腐,充满了杂质,不可能还保留化劲层次,一过四十,人的身体走下坡路,功力就会一点点衰减,过了五十,化劲层次就难保住了,六十之后,暗劲也不可多发,否则会影响心脉、肺经,容易猝死!”
罗昭云闻言后,心中颇生感慨,原来习武还有这么多讲究,自己目前十四岁,下一步,就是要冲击化劲了,那样,体能突破,臂力过人,才能把枪术更好地展现,否则光记住枪法,身体不到那种状态,也会受到制约,使不出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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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密谋
关中长安,八月份仍是雨季旺盛期,天气说变就变,一朵乌云聚来,顷刻就下起了磅礴大雨。
这场雨从晌午就下起来,天地连成了线,到了午后仍不见停歇,由大转小,但淅淅沥沥不绝,淡淡的秋意因此弥漫开来,城内一片萧索。
一个身穿蓑衣,手中撑伞的人,在黄昏时候,走入敦化坊的一条小巷,穿过一片房舍区,面前赫然开朗,出现一片静静的树林,这里居民很少,许多都是荒野和林地,幽深安静,雨丝仍在飘摇,林中隐隐现出一角丹青飞檐,还有一枝酒幡,在风雨中轻轻地飘摇着,此处赫然是一处酒家。
这个男子低着头,面容古怪,撑着伞没有停下,直接到了酒家门口前的滴水檐下,敲了敲门。
酒楼似乎已经打烊了,但是听到此人的敲门暗号,顿时有人在里面打开了木门,身穿蓑衣的男子收伞后,鱼贯而入,进入了酒家店里。
开门的瞬间,随之刮进一阵风雨,轻轻拂动了柜台上方悬着的一串竹制的酒牌菜牌,相互碰撞,发出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
屋里面竟然聚集了不少人,正围绕着酒桌而坐,外面天色虽然黯淡了,但里面却没有掌灯,光线有些发暗。
身穿蓑衣的男子进屋后,伸手往自己的脸上一抓,竟扯下来一张人皮面具,露出了三十多岁冷酷孤傲的脸庞来。
“刘帮主!”众人起身,全都抱拳施礼。
那蓑衣男子爽朗一笑,开口道:“诸位帮内兄弟,三年不见,我刘居士又回长安了。”
此人正是当初太子杨勇麾下的一名得力臂膀,京城小霸王刘居士,武功高强,背景强大,傲视公卿大臣,少有人敢惹,只不过,杨勇失势,被夺去了太子之位,身边党羽也被诛杀、流放不少,这刘居士自然也首当其冲。
但刘居士在长安城经营多年,掌控不少地头蛇帮派,甚至还组建了自己的帮会,捞钱、买地,开设酒肆、青楼,眼线遍布长安城,哪那么会轻易被逮捕诛杀?
当日,他早就得到线报,用了替身,自己金蝉脱壳,离开了长安城,被斩杀的刘居士乃是假冒的。
“恭迎刘帮主回京,再掀长安风云!”
“哈哈哈,咱们暗中准备多年,岂是那么容易被诛灭?当日离去之前,我就已经暗中写密信告知了太子殿下,暂时隐忍不发,因为当时形势不可逆转。如今陛下疾病缠身,大限将至,有术士占卜,明年就是陛下驾崩之时,我们的机会来了,还有最后一次反击的机会!”刘居士坐下来,目光扫过桌旁的这些人,一副傲气凛然的势头。
“帮主,我们已经私下聚集了不少剑手、武士,还有一些勇悍帮众,加起来,足有两三千人了,攻打东宫,也不是没有可能。”一位四十来岁的浓眉壮汉抱拳道。
刘居士微笑点头:“那就好,元阀那边也已经准备妥当,在陛下身边安插了人,只要驾崩之前,改了诏书,废掉杨广,重新恢复杨勇储君之位,我们就有了圣命,名正言顺,即便杨广那边出动东宫率卫,但是咱们这边也有禁军帮助,加上几个关陇贵族和山东势力的支持,也会出动一些家将配合,杀了杨广,大势就定下了。”
“刘帮主,目前太子杨勇仍被困于东宫地牢内,数次营救未果!”
刘居士脸色微沉,说道:“咱们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细心策划,务必再宫变之前,营救出太子来!”
………
罗昭云从罗府回去后,收获颇多,与祖父相谈甚欢,那种血脉传承中的感情,刻入骨子里,血浓于水,真的有道理。
虽然他的灵魂是宁泽宇,但四年来,他逐渐融合了两个人的记忆,已经适应了罗家庶子的身份了。
对于父亲罗艺、祖父罗荣,他的印象都不错,让他对家族的归属感更多了。
又是三日过去了,罗昭云当值一次,没有什么任务,就是在右率卫的司衙内值班,随时等待太子出行的调令。
这一日,罗府的一位内门执事钟骅,来长门林驻所,找到了罗昭云,带来了房契交给他,并领着他去新府邸。
这是早些年罗府住过一处的府宅,后来因为嫌小就更换迁居了,一直没有卖掉,这次罗荣直接派仆人和家丁里外大清理,所有用具焕然一新,重新布置一番。
罗昭云跟随钟骅,来到了他在长安拥有的第一座府邸,坐落于永宁坊,与罗府所在的长兴坊,临街对望,斜对角的位置,处于启厦门正对大街的右侧,从南往北数起第六个坊。
这个坊里居民不少,达官贵族也多,不过都是五品之下的在职官员,或是一些退休在家的老臣,豪门富商也不少,街路干净,高门大院,绿柳成荫。
“少东家,这就是罗公赠予你的宅院,我暂时在府内,为少东家负责打理家务,管理仆人。”
罗昭云听完,称呼都改了,明白他的意思,这钟骅暂时从罗府的内门执事,来到他的府内做大管家了,在含蓄地表达出来。
“成,以后你就是这府上的大管家了,日常起居等生活,就劳烦钟管家细心打理,管教好下面的家丁和仆人。”
“承蒙少东家器重,钟某定当竭尽全力,管理好府宅的锁事,及时禀告给少东家!”钟骅在表忠心。
罗昭云点头,迈进了府邸,整座院子只有三进三出,婢女二人,家丁四个人,都在忙碌着擦拭门楣,铲草,清理灰尘等待,虽然从大府搬出来的,但是这些仆人都暗自高兴,因为府邸越大,仆人间也有争斗,而且罗公毕竟年迈了,跟着少当家,未来还有更多的机会。
“少当家!”仆人看到他,顿时鞠躬行礼,非常恭敬。
罗昭云微微点头,没有多说什么,参观了一下宅院,景致淡雅,修竹葱郁,荷塘里仍有莲花漂浮,房舍楼阁也都够住,随时可以住进来。
“钟管家,我想问一下,长安城最热闹的消遣之地,在哪个坊?比如酒楼、歌姬可以花天酒地、寻欢作乐的地方!”
钟骅愣了一下,旋即微微一笑,以为少东家要去欢场寻乐,笑着道:“当然是兴化坊,那里聚集了不少青楼、酒肆,平日里歌舞升平,画舫游弋,不少才子雅士、公卿贵族、王侯子弟都会前往,尤其是这些日子,重阳节将近,听说最有名的红袖薇、铜雀楼、妙音阁等正在斗花魁,各施招数,比谁能吸的客人多,据说,妙音阁惊才艳绝的花魁才女萧依依也会出来表演,现在长安城有头有脸的贵族子弟,都趋之若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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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邂逅
罗昭云有心考察一下长安城目前烟花场所究竟发展到什么程度,自己的‘宁氏商会’要在长安立足,该如何扬长避短地竞争,博取眼球,吸引宾客呢?
带着这个想法,罗昭云一大早就出门了,永宁坊与兴化坊并不太远,中间只隔了三个坊,他从永宁坊的北门出来,沿着大街笔直向西,走出数里后,来到兴化坊的南门,直接进入。
因为刚清晨,许多寻花问柳的宾客,都是晌午或黄昏才来;大早晨的,往往都是在青楼夜宿的一些风流士子和贵胄子弟、商贾、勋戚等人,正在打着哈欠,往坊外走,要回府邸了。
有的骑马,有的乘轿,浑身酒气,身子发虚,显然昨晚没少折腾,在榻上与娇娃们颠鸾倒凤,消耗体力。
虽然长安城实行宵禁政策,夜间关闭城门、宫门、坊门,不允许大街上有人乱串,但是黄昏之前,就到了青楼里,在里面寻欢作乐,只要不出来,没有人去管的,夜夜笙歌也没问题,属于关门娱乐嘛!
当然,有些爵位在身的官大夫,贵族子弟,往往不大遵守,巡查的宿卫们,看到贵胄子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如果是普通平民,那就要遭殃了,肯定会重判,有牢狱之灾。
罗昭云一入兴化坊,就能看出这个坊内,布局规整,环境典雅,极有讲究,街道的商铺极多,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左手边的那条永安渠河道,河面上已经有少许舟船在卸货了,琴棋书画,笔墨纸砚,丝帛布缕,枣橘瓜果,酒酿食盐,米麦杂粮,许多日用消耗品,被这里的商铺接收。
有许多商铺已经在清晨开业了,贩卖的货物琳琅满目,番外的皮毛犀玉,南方各地的水产,潞州丝绸,蜀中清茶,西域的香料和珍珠,以及来自各地的果品、佳酿、茶、丝绢、纸、书籍,应有尽有。
还有一些小店正在出售早点,面片汤、豆腐脑、羊杂、肚肺、腰子螃蟹、酥饼、枣砂团子、糖果等,处处飘着香气。
他眺望远处一些酒幡在飘摇,客栈、酒肆林立,再往里面走一些,坊内都是十字大道,有一处区古色古香的建筑群,阁楼典雅,参差错落,雕栏画栋,景致怡人,小窗珠帘暗敛通幽,显得清静了许多。
罗昭云心中感慨,这里的环境优雅,所谓的青楼,竟然都是那高档的别墅区,根本不是他想象的那种媚俗低劣、污秽不堪的环境。
忽然间,他看到河沿的浓郁竹林处,站立着一道修长的身影,似乎正在对着一张画板作画,在那道身影后面,站着一个十多岁的小厮,手里端着托盘,里面放着不少细笔和彩墨。
“这么一大早,就出来作画,好雅致啊!”
罗昭云心中好奇,走了过去,不知又是哪一位历史名人,在这附庸风雅?
他屏息静气,脚步无声,缓缓接近二人的画板后面几步远,聚目向板面上看去。
那洁白的宣纸上画已近完稿,画的是远处河渠、船只、楼阁等,都栩栩如生,唯独那沿河的垂柳,却无精打采,缺少了一股神韵,使得这位士子困惑着,眉梢蹙起,煞是俊俏,迟迟没有下笔。
罗昭云侧头瞄了几眼画图,又遥望前面的景致,虽然大体上都非常相近,笔法娴熟,实物酷像,却仍少了一种灵动之气,不错,因为河面是有微风的,柳枝在轻轻摇曳,但这人的画中,却有些死板。
“好像缺少点什么……”那作画之人轻轻叹息,声音很轻,也很好听,身穿着大隋男子高领宽缘的直裰长衣,不过剪裁合体,虽然不魁梧,却非常匀称。
“缺了灵动的意境,少了生机!”罗昭云在后面忍不住开口说道。
“啊!”作画之人,以及那个身旁小厮听到后面有第三个人说话,惊骇一声,全都转过身来。
罗昭云登时看到了一张绝色的脸颊,眉目如画,细细长长,鼻儿小巧,唇若绛点,眸子熠熠生辉,皮肤洁白傲霜,虽然是一身男子打扮,易钗而弁,但是那股惊艳的无双清丽,还有飘逸轻灵的气质,一下子就让罗昭云这个穿越者认出本质来。
那女扮男装的作画人很快收住惊醒之色,微微点头,虽然对方无声无息走过来,还窥视自己的作品,有些唐突了,但这里毕竟不是私人区域,而且又听到对方言语中,提到了自己所欠缺的东西,心中的不快倒是减了几分,跟他打个招呼,道:“适才听见小郎君点拨之语,颇有见地,难道阁下对作画也很在行?”
罗昭云尴尬笑道:“其实,在下只是略懂而已,阁下的画功,不论在运笔、点墨、配彩等方面均已臻至上乘,可以说,作画技巧娴熟,只不过,缺少一点内涵的意境,这东西,并非是硬性学习,而是靠刹那领悟。”
“咦!”作画女子神色动容,轻呼一声,似乎这几句话对她有所触动。
这一刻,这位作画女子听出对方是内行,于是虚心起来,双眸盯着他,学着男人士子那般,拱手抱拳道:“还请小郎君指点!”
罗昭云虽然不知道此人换上女装后,有多么倾国倾城,但此刻哪怕是男装,一个眼波流慧,就让自己有种惊心动魄的美感,他大致猜到,这肯定是长安城内一位才貌双全的女子,是不是住在兴化坊里,还无法确定。
此时被这样关注,对方眸光露出期盼之色,罗昭云想到横竖没人知道,周围也没有达官贵人,露一露风头,适当装一下,也无不可,要不然,一千五百多年的知识,都憋在肚子里,处处隐忍,真的闷得慌。
罗昭云想到自己在大学时候,选修艺术课时,曾上过一门绘画鉴赏,当时他清晰记着一位叫刘骁纯先生写的《美术观察》的著作,里面有这样的一番言论,此时,稍微一回忆,淡淡笑道:“绘画中的意境可概括为五个字:简、情、远、静、玄。”
“简者,万取一收、单纯凝练而不驳杂也;情者,情真景惬、一切景语皆情语也;远者,虚实相生、空虚远深之气韵也;静者,以静制动、凝神寂照而物我两忘也;玄者,妙造自然、‘拟太虚之体’以‘澄怀观道’也。要把这五个字悟透,就是另一番境界了。”
这作画女子听到这番言论,顿时目露异彩,脸色有沉思,也有兴奋,似乎找到了神交的知己,能跟自己谈论这画中的高深意境了,仔细咀嚼一番,对于她这种才女,秀外慧中,天赋极高,一指点破窗户纸,她就能看到了新的一片天地。
旁边的那位小厮,十一二岁的样子,刚才原本对这冒然闯过来的小郎君有些轻视,觉得他在自己主子面前,有些班门弄斧,不知深浅了,可现在听到了这番新颖玄妙的言论,也目瞪口呆,登时收起了轻蔑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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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画龙点睛
“阁下现在请仔细观察一下自己的画,对比一下前方的景致,有何差别?”罗昭云的美术思想,是源于自古至今数千年绘画理论的积累后沉淀的知识,比隋朝的人,至少多了一千五百年的视野,所以,随便说一些抽象的话,都显得标新立异,高深莫测。
毕竟后世的各种文化,都是经过隋唐宋明不断演变、发展,总结而得出来的结论,集诸多思想于大成,是这个时代的人,看不到的视野和思维。
作画女子抬头望去,陷入一种沉思中,虽然还是没有想透,但隐隐似乎果然有些差异了。
“看山画山不是画,画山是画不像山,光临摹表象,但动态变化万千,事物时刻在运动之中,唯有抓住精髓,才能脱离外物表象的制约和局限……”
“小郎君所言颇有道理,在下倒似乎有了一些体会,但感悟仍不够,不知能否亲自示范,为某解惑?”
罗昭云微微一笑,如果让他一笔一划地绘画,那他还真比不过这位才女,但在她如此高超的画工之上,添减几笔,画龙点睛,倒是勉强能做到。
他走上前,接过了那女子手中的细毛笔,沉吟了一下,下笔极有讲究,在她绘制的河柳旁,又画了两株出来,但是这几株似乎不是前面的柳树,柳枝飘飞,跃然纸上,还有河中的船只,也竖起了帆,扛卸货物的役夫,发丝也在微微偏飞,形象一下子更丰富了……
整个画面,就好像有一股轻风吹过,画上的景物都被感染,一下子生动起来,像是自己在活动一般。
须臾之间,原本平静的一副画,却好像有了灵魂,不在是冷冰冰的作品,而是一副鲜明的河沿生活写照。
那作画女子一直在观摩,只见对方寥寥数笔,就改变一处的动态,更加生动了。
这时候,她真的有些佩服这个少年公子了。
罗昭云提着笔,淡淡一笑,转身对着女扮男装的作画人谦逊道:“见拙了。”
那女子轻轻一叹,光从他能在自己画上填补几下,就能使它提升一个大档次,仿佛点石成金一般,这种神妙的画技,还有那一番言论,的确令人高山仰止。
她仔细打量着罗昭云,看着他的年纪似乎不大,虽然身材挺拔,有了一股男子汉的气概,眼神也深邃睿智,但脸部仍没有完全摆脱稚气,似乎只有十五六的样子,比她还有小个一两岁。
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个少年,比她要小!
为何以前从没听说过?拥有如此画技的少年,应该早已名闻长安城才是,像大才子虞世南、薛道衡、孔颖达、颜师古等人,哪一个不是名满京城,声名在外,唯独这个少年,却从未见到过。
这时罗昭云颇为满意,两者结合,这是一幅很上乘的画卷了,如果自己来画,估计差得很远,心中也有些暗中佩服这女子的画工精湛,才华不俗,微笑道:“柳枝西出叶向东,此非画柳实画风。风来无质难上纸,巧借柳枝相形容,有时候,有形之物,往往借助无形内相来表达……”
“风来无质难上纸,巧借柳枝相形容!”作画女子浅浅地在吟念,眸光闪烁不定,不时地看向画面,又不时地看向他的面孔,心中的震惊还是很大的,至少这番言论,从未听闻过。
“不知阁下如何称呼,可否告知?”
“我姓罗,字昭云,你呢?”罗昭云漫不经心地询问,有心思看她是否如实承认自己的女儿身。
“我……”作画女子犹豫了一下,咬了一下唇,然后回答:“我姓萧,闺字,依依!”
罗昭云心中一动,萧依依,这么耳熟呢!
那萧依依原本担心一报出自己的名字后,会出现少年恭维的一幕,破坏了这里的气氛,同时心中打定主意,如果对方趁机说出一些爱慕的话,那么自己拂袖就走,免得破坏刚才此人在自己心中才子的印象。
孰知,罗昭云只是蹙了一下眉头,竟然没有什么反应,似乎不认识她,更没有听过她的名声一般。
“罗公子,似乎不是京城本地人,刚来长安吗?”萧依依好奇地试探问。
她已经称呼对方为公子,这个时代,公子一词并不多见,一般王侯贵族的小郎君,有些身份档次,见面时候,才会相互称公子,或是被其他人称呼公子。
如今萧依依看他英姿挺拔,仪表不凡,举止文质彬彬,饱读诗书的样子,所以高抬了一下,直接称呼他为公子了。
“幼年离开长安城,数日前才从边戍回京!”
萧依依闻言暗道果然如此,难怪像是没听过自己的名声,如此一来,相处就更融洽、随意一些了。
“罗昭云……罗昭云……”她心中轻轻默念,忽然一惊,想到此人是谁了。
幽州罗成,字昭云,写下两首边塞诗,堪称传世之作,最近在上层达官贵族、诗社、青楼似乎都有传开了。
原来是他!
想不到自己今日早晨出来散心,随手作画,竟巧遇上了这位奇少年,实在有趣。
在这时候,天空几多云彩遮住了晨光,看样子似乎要有雨了。
“罗公子,不如到画舫上一叙吧,妾身还有一些拙作,请公子指点,作为酬谢,妾身会为公子单独抚琴一曲,如何?”
罗昭云本就闲来无事,对这位女扮男装的才女也很感兴趣,闻言邀请,淡淡一笑道:“那就却之不恭了。”
“秀盈,去叫画舫过来。”
“是,小娘子!”那个小厮见自己主人已经承认身份和名字,也就不再打掩护了,转身去前方河堤去叫自家画舫了。
“罗公子可是从玉门关前线归来?”
“哦,这萧姑娘如何猜到的?”
萧依依心中更加笃定,笑靥如花,哪怕是男装在身,仍无法掩盖那倾城之姿,含笑道:“罗公子或许还不知,你虽刚入京城数日,但是名声却已在外,不少达官贵族中富有才学子弟,大多知道了你,尤其那两句‘黄沙百战穿金甲’‘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醒馈了不少人,近来大兴诗社的人,还有意要拉拢你入诗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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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那一抹低羞的风情
萧依依派婢子去叫来的画舫,分为两层,大概六七米高,飞檐楼阁,头迎风飞舞的一个巨大红灯笼上,写着一个烫金大字——“萧”。
不得不说,这样的画舫说不出的气派,船上的阁楼,朱红门窗,红纱被河风吹拂,来回飘荡,画舫里布局典雅,玉器琳琅,古琴长弦,山水墨画,书法字幅,都衬托出主人的高雅与圣洁。
罗昭云和萧依依坐在二楼最大的一间阁楼内,临窗设座,二人跪坐在软席之上,中间放着一张檀香木的案几,上面放着一壶蜀茶,香气扑鼻。
北方的茶道并不流行,一些王侯贵族、高门大户的人家里,饮茶还是喝茶汤,而非完全的沏茶泡茶。
但南方蜀地,已经开始逐渐推行,不放那些葱、姜等作料,让茶叶的本味回归,饮那种山茶树叶,气味和口感更佳。
萧依依出身江陵一带,与蜀文化接近,十岁之前,曾接触过这种茶艺。以后来到长安,住进妙音阁坊内,待客有时仍用这种茶,当然,北方一些贵族喝不惯,也有其它茶汤,随时替换。
女扮男装的萧依依,伸出葱白如腻的玉手,亲自倒水沏茶,手法娴熟轻盈,一股茶香随着热气散开。
罗昭云轻轻一闻,怡然神爽,与此同时,窗外的风吹进少许,又让人有一种清凉之感。
“请罗公子品此茶如何?”萧依依含笑着一推翠色玉质的茶杯,缓缓推到了他的身案前。
罗昭云点头表示谢意,双手托杯,先是轻嗅一下茶香之气,然后小尝一口,微笑道:“此茶清透明亮,入口生津,醇正甘润,的确好茶!”
“哦,公子竟然懂茶?”萧依依露出高兴之色,她小时候,还不是锦衣玉食,曾种过茶树,采过茶叶,对于茶水有着说不出的依恋感情。
因为每当饮茶的时候,她总是不经意地会想到过去,她逝去的阿爹阿娘,以及那个生长的水乡之地。
“以前喝过,因为我当初不大喜欢茶汤,所以就直接沏茶泡水,反而觉得更有韵味。”罗昭云呵呵一笑,搪塞过去。
萧依依信以为真,嫣然一笑,非常动人,虽然没有换下男装,还穿着圆领长袍,头戴丝绸幞头,一副年轻贵公子的打扮,但削肩细腰,身材纤纤如一弯新月,灵透的气质又似一方软玉般晶莹剔透,温润美洁。
因为一口茶,一个认同,一个喜好,萧依依觉得和对方的交往更加顺畅无阻了。
正所谓人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萧依依对这罗昭云也是非常感兴趣,毕竟才女所爱慕的,多是文采高绝的大才子,武能安邦的大英雄,如果两者合一,那更是让人动心。
尽管她对这个少年,还没产生什么较深的感情,但是良好的开端,就有一种初识知己的舒心感觉。
“不错,沏茶直饮,去掉繁琐的葱蒜芥末等作料,反而更能显出本意,就好像浓妆艳抹的涂鸦,反而不如返璞归真的本色更能打动人一般,不知公子是否赞同呢?”萧依依眸光灿灿地看向他的脸庞。
罗昭云思忖一下,点首一笑道:“有道理啊,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种繁华落尽之后,得到了真淳,才是最舒服的!”
萧依依满目神采,不只是因为对方赞同她的观点,而是罗昭云说出了一番比她形容更贴切的话。
她深呼吸一口气,心中已确定,那两首堪比传世的诗文,一定是他本人所作,因为此情此景,此言此句,无一不彰显着少年过人的气度和文采。连她一向见惯了长安才子俊杰,文人墨客,都不得不承认,这个罗成罗昭云,的确有些不同与常人之辈。
跟他相处在一起,如春风扑面,轻松自如,又能听到许多充满哲理和慧睿的说辞,甘之如饴。
“公子可知我的身份?”萧依依忽然开口询问。
罗昭云有点茫然,失笑道:“罗某初来京城,耳路不聪,尚未知晓萧姑娘出处,还请包涵。”
萧依依淡淡一笑,明眸皓齿,仪姿优雅,堪可入画,素手轻抿了一下檀口,含笑道:“公子不必惶措,依依没有丝毫责问之意,只想托出身份,特意告之。”
“哦,那请萧姑娘明言,罗某洗耳恭听!”
萧依依点了点螓首,略有一些羞赧,目光看向了窗外的河面,水面波纹荡荡,河水滔滔,说道:“依依眼下是妙音阁的魁首,也是那里的半个掌管人,精通音律,擅写词曲,不过,仍是欢场之人,还请罗公子莫要介怀,轻蔑依依才是!”
“妙音阁,萧……依依!”罗昭云觉得非常耳熟,忽然间,想到了前两日钟管家曾顺口提到了铜雀楼、红袖薇、妙音阁之名,还有一个萧依依,只是自己当时并未当回事,左耳听,右耳就冒出去了,想不到,今日却意外邂逅了。
“原来是你,长安城有名的才女之一啊!”罗昭云恍然大悟,眼神倒是清澈,没有任何亵渎之意。
萧依依感受到对方的真诚,没有轻视、鄙夷她出身烟花之地的身份,心中稍安,虽然她洁身自好,才学过人,平时里舞文弄墨,结交不少学士才子,有点傲王侯,淡公卿,孤芳自赏,但是,心中多少还是有些觉得身份颇为尴尬。
罗昭云摇头道:“萧姑娘勿轻自怜,以你才貌无双,圣洁自好的口碑,相信只要进入长安的人,都能理解萧姑娘的难处,还有那份坚持。在我看来,萧姑娘便如一朵清新隽永、白皙俏美的水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我辈同仁,皆当敬允!”
“啊!”萧依依听着对方如此当面赞美之言,白玉似的脸蛋上腾起了两抹羞红,好象点上了两点胭脂,正在慢慢地晕开。
原本她是欢场女子,见惯了赞美之词,可不知为何,当罗昭云说出来的时候,她还是被惊住了,芳心如小鹿般怦怦乱跳。
这不是说,萧依依动真情了,而是她得知罗昭云的身份之后,时刻听着他流露出的惊艳之词,新颖之语,已经拨动了她的心弦,很看重对方的认同和尊重!
在她自己患得患失,不知对方是否会看轻她的时候,蓦然得到罗昭云如此高的评语和称赞,自然会兴奋、感激,这与平时才子对她说出爱慕之才,不论场景、气氛、还是用词之新、神态之城,都相差甚远矣。
这一刻的萧依依,完全露出了女儿娇态,轻咬着唇,黑白分明的眼睛睇了他一眼,那绝秀的脸蛋儿红馥馥的,秀颈优雅,娴婉柔媚,丝丝入骨,一时娇丽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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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画舫听琴
罗昭云盯着面前萧依依的神态,肤白如玉,两弯细细柳眉犹如远山含黛,雪腮渐渐浮起两抹嫣红,如同初绽桃花,螓首微低,似乎有些羞赧,此情此景,不禁让他想到了一首诗句:
那一抹低头的风情,恰似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这一刻,两人都沉默没有说话,阁楼静谧,只有二人对着桌案,无声胜有声。
一向洁高气傲的萧依依,见识过诸多才子墨客,受过王公贵族子弟的追捧,赞美之词听得快腻快吐了,但身为烟花欢场之人,逢场作戏,对甜言蜜语都免疫了。
可不知为何,刚才的刹那,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听得有些动心,娇羞不已。
此时,萧依依低头侧首,目光没有看向罗昭云,而是投向桌案杯几,还有雕花窗棂,河面的风越来越浓,带着水气,吹得她的发丝有些轻飘。
罗昭云目光真诚地看着她,虽不是女儿装,但是那种娇态,恰恰就是女人味,如果换上霓裳裙,肯定风华绝代,倾国倾城。
时间的画面仿佛定格一般,就卡在了这。
萧依依感受到对方目光在盯着她的脸颊看,愈发觉得有些不适应,缺少了几分淡定。
“他比我小,姐姐我怎么会被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说的脸红了?”萧依依心中还在纳罕,极力压住情绪,红晕在一点点褪去。
“起风了。”萧依依莫名奇妙地说了一句,要转移话题,引开罗昭云的视线和注意力。
果然,罗昭云听完,微微点头,移开了目光,看向画舫窗外的河渠,岸边杨柳枝在轻舞,河面的水纹在扩大。
云层低矮,遮住晨光,雾气蒙蒙,风灌楼舫,这是要下雨的前奏。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要下雨了。”
他又在吟诗?完蛋了!
萧依依好不容易克制了自己的情绪,从刚才的羞涩中挣脱出来,保持清心寡欲的平常心,可是马上又听到两句应景的妙语诗词,身子微颤,默默念着对方这两句话,心想他的才思怎么跟泉水一样,喷个不停啊!
短短相处不足一个时辰,听到了多少动人之词了?
这根本不是对方有意炫耀什么,而是应时应景,随口捏来,说的那么自然,出口成文一般,完全没有长安诗人那种做作。
就好像罗昭云每说一些话,都是有感而发,丝毫没意识到,他自己的文采已经震撼到旁人了。
灵感如泉涌,萧依依现在承认有这种才子了。
本来她还想把自己平时做的一些古体诗,拿出来让他品味呢,或是两人对诗几首,现在觉得,自己就不要献丑了。
“罗公子,不如让依依抚琴一曲,意下如何?”
萧依依想到自己最擅长的是琴曲和歌声,为何不从这方面找回自信呢?
这些词曲多是她的原创,也有一些文人才子,如虞世南、颜师古为她填词,她打算把自己最近创出较为满意的作品,首秀给罗昭云,看他在琴、乐等方面,是否也有才华,跟自己算得上知音否?
“秀盈,拿我的凤尾琴来。”
萧依依转头对外门唤了一声,侍在外门的婢子,听到后喏了一声,顷刻,抱着一把古琴推门进房。
在古代社会,人的文化修养是用琴、棋、书、画四方面的才能表现的,抚琴又为四大才能之首。
汉代蔡邕在其所著《琴操》中写到:“昔代羲作琴,所以御邪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自古以来就把琴礼为表徽道德的乐器,用以陶冶性情,移风易俗,进而“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
琴放在案几上,色泽古朴素雅,却更能衬托出它的高洁,不流俗套。
这把琴的外形精致,流线圆润,有弦有徽,有首有尾,有唇有足,有腹有背,有腰有肩有越。唇名龙唇,足名凤足,背名仙人,腰名美人,每一处都极有讲究。
据传,始创琴者为上古伏羲氏,削桐为琴,面圆法天,底方象地,龙池八寸通八风,凤池四寸合四气;琴长三尺六寸,象三百六十日;广六寸,象**。前广后狭,象尊也。上圆下方,法天地也。
五弦象五行,大弦为君,小弦为臣,文武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
此刻,婢子秀盈又端来了一盆水,萧依依婀娜起身,洗了洗手,婢子端水退下,须臾,又点燃一个香炉,放在了案几旁。
罗昭云轻叹,抚琴之前,还有这些讲究啊,这已经不是琴艺,而是琴道了。
“罗公子,我要抚琴了。”
“在下洗耳恭听!”罗昭云长袖双手合什,礼貌请托。
萧依依点点螓首,身形曼妙,轻盈优美地坐下,伸出腻滑雪白的素手,开始抚琴拨弦,顿时,叮叮咚咚的悠扬飘渺的琴声响起,淡雅清幽,意境优美,回荡画舫船楼,渐渐飘散在河面,然后冲上九霄。
琴曲在美学方面概括为十三象:雄、骤、急、亮、粲、奇、广、切、清、淡、和、恬、慢,音乐思想中归纳为欣然、深情、清高、旷逸、艺术、圣贤、仙家七类。
而萧依依弹奏之曲,调子婉转流畅,仿佛瀑布间的高山流水,大漠上落雁平沙,又如盎然一新的阳春白雪,苦寒幽香的梅花三弄,琴声完全不受任何已知古乐曲或陈词滥调所限,而是自己的原创,灵动飘渺,如仙音妙韵。
罗昭云刚开始还注意着她的脸庞,他的神色,还有那一双美丽如白蝴蝶般的玉手,在琴弦上飘舞。
到了最后,他闭上了眼眸,放开心神,近距离在聆听。
“叮叮叮咚咚,叮咚咚……”
琴音如流水不断,节奏渐急渐繁,忽快忽慢,但每个音位都那么准确,每个音犹有未尽的余韵,使人全心全意去期待、去品尝。
风在动,船也在动,她的琴声亦在动,只有她的人娴雅幽静,抚琴如仙子般,飘逸轻灵。
这时候,船外已经下起了雨,像从九天飘下来的千万条银丝。
起初滴滴答答,随后越来越大,落在河面,落在船楼顶,发出各种‘落击’的声音。
很快,雨滴从画舫船楼的房檐下跌下,就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最后连在一起,形成小水柱,哗啦啦地响。
这股风声雨声,江河流动的声音,被琴声一挽,似乎也融入其中,使罗昭云惊叹萧姑娘的琴技,空旷清美,似乎在与大自然沟通,已经超出了世俗的曲调了,返璞归真,意境更美。
(PS:希望大家能喜欢这种真淳,意境美,虽然抽象,但是能放松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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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逍遥随风
萧依依弹奏完一曲之后,收手按弦,琴声顿时收敛,但那股余韵却绕着画舫楼船,挥之不去。
罗昭云睁开了眼眸,琴曲直透内心,触动他最深处的情绪,仿佛经历了一种岁月和感情的洗练。
他神采奕奕地盯着面前的女扮男装的才女,那雪肤樱唇,容颜绝丽,多少有些暗暗心动。
虽然今生只有十四岁,但前世的记忆却接近三十了,在大学期间,因为工科机械专业女生太少,所以交女朋友的机会很少,等工作之后,他虽然被同事介绍过对象,但是相处平淡,哪有这样的神交和浪漫?
“罗公子,觉得刚才琴曲如何,可入得耳?”萧依依说完,眸光直勾勾地盯着他,期待着他的评论。
女人就是这样,明明对自己很自信,甚至很自傲,但是面对自己所看重的人时,也非常在乎对方的评论。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这是罗某听过,最动人的琴曲旋律,萧姑娘的琴艺精湛,近乎于道,已经超出世俗许多琴师太多了。”
罗昭云忍不住感慨,发自肺腑,他很难想象,古代的琴音,没有那么多音乐配合,竟然还会这样动听,直透人的心灵。
也许这就是去繁就简,大音稀声的意境,现代音乐太多太杂的副歌音混合,虽然旋律很多,但也把那主音给掩盖了,喧宾夺主。
古代名曲,经历上千年,依然能够传世,还是有它的本身内在原因。
这一刻,罗昭云终于相信了,弹琴能弹到让人忘记自身烦恼,忘乎一切,身在何方,几乎到了神乎其技的水准。
这不只需要高超的手法,平日的苦功,音律的精通等等,更主要是有那股独特的灵性,是天赋使然。
就在刚才,罗昭云独自聆听着佳人琴声,仿佛感觉自己处于一个奇妙的空间,他的身前是隋朝,身后是现代,他就在时空交接点上,跨越古今,淌过岁月长河。
“这首曲是我结合古代几大名曲,还有诸多乐谱,而独创的上一首曲,我把它叫做‘逍遥随风’,是我平时看庄子的著作,喜好上了逍遥游的篇名,真的希望自己能够真正逍遥,脱离尘世,不受羁绊,扶摇直上九万里,翱翔长空!”萧依依说的时候,脸色露出一种期望和希冀。
众所周知,《逍遥游》的作者庄周,善用诡奇的寓言解说玄妙道理,环古铄今,乃是百家诸子之一,道家重要代表人物,其著作集《庄子》为道家经典之一。
《庄子》共有五十二篇,后世存三十三篇,分内七篇、外十五篇、杂十一篇,为郭象注本,内篇的思想、结构、文风都比较一致,一般认为是庄周自著,外、杂篇则兼有其后学之作。
庄子在哲学上主张虚无之道,有时还赋予其某些物质性,带有唯物主义的色彩。
在政治上时而主张绝对的无为,时而主张在上者无为而在下者有为;在处世态度上,时而宣扬混世,时而赞成避世。
在人生观上,时而提倡寡欲,时而鼓吹纵欲;只可惜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并未被后世教育所推崇。
总之,能喜欢庄周的人,性格也往往标新独异,不愿与世苟同,流于世俗;钟爱其著作的女子,往往更是一些思想独特的奇女子,不同于平常人。
罗昭云心中受到一丝触动,隐隐觉得,萧依依说出这番话,似乎跟她目前的处境有关系。
妙音阁,终究是一个青楼,她为何会成为魁首,幕后有谁在操纵着它,还需要听命于谁?
她的家人何在?为何会有这一身才华和琴技,何人所教?在哪里成长起来?留在长安的目的是什么?
罗昭云忽然觉得,这萧依依就好像一个谜团,身后藏着诸多的秘密。
她的本人,也像裹了一层厚茧,在蛰伏中,最后若不华丽转变,就会枯死于茧内。
通过她的言语透露的信息,还有对她身世的猜测,罗昭云忽然间,觉得自己有些懂她的心情了。
由惊叹其才冠京华,变成一种怜惜敬重!
“萧姑娘似乎有心事,不知罗某是否有资格听呢?”罗昭云蓦然开口询问。
萧依依愣了一下,眸子水汪汪的,眼底深处带着一丝忧伤,就像一朵冉冉浮于水面的净莲,清纯秀美,是那样的动人。
她扫了罗昭云一眼,看着对方清澈的眼神,带着一种疼惜,芳心莫名一颤,难道对方真的能成为我的人生知己?
不过,她心中暗自失笑,自己这是怎么了,会在刚认识不久的外人面前失神无措?
更何况这罗成,似乎只有十四五岁,而她已经十七岁了,让一个小弟弟来疼惜、安慰自己?
萧依依淡淡一笑,她一直觉得,自己不会轻易动情,哪怕日后真的喜欢了一位情郎,也是比她大几岁,甚至大过十几岁的成熟男人,举手投足散发着英雄气概,才子风采,睿智、倜傥、成熟,能包容她,给她宽广的胸怀,能保护她,从没想过,找一个比自己小的男子。
所以,萧依依付之一笑,并没有往深处考虑,推搪说道:“是这样,重阳节马上就到了,到时候京城的贵族、豪门子弟、文人墨客们,会到城外去郊游,插茱萸,赏菊花,这次因为诸多原因,朝廷额外重视,要在曲池坊和连同城外的芙蓉池一带举办赏花大会,京城贵族将在那举行蹴鞠、射箭等比赛。”
“与此同时,京城的花楼也将联合举办一次斗花魁的比赛,届时会有几个名气大的花楼派人参加,其中铜雀楼、妙音阁、红袖薇都会参与,争那第一的名头,这不但关系到个人声誉,还有花楼的名声,都想压人一等,依依虽不愿参加,但身不由己,也只能被迫迎战。”
“可是,我虽自创了新曲,但词却一直没有填写好,找了几位长安城内的才子赐墨,也不甚满意,正为此发愁,若不能词曲同时惊人,定然无法压过红袖薇的舞,铜雀楼的艳,她们的气场本就比妙音阁强,单靠此曲,无法做到俗雅共赏,诸多围众不买账,依依便会败下阵来,自取其辱了!”(PS: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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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曲词之难
重阳节在隋朝时期是一个重要节日,可以说是秋季最大户外节日,与除夕、清明、中元节并称为古代传统四大祭祖的节日。
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自魏晋重阳气氛日渐浓郁,倍受历代文人墨客吟咏,到了隋唐时期被正式定为民间的节日,此后历朝历代沿袭至今。
大隋时候,还没有中秋季,那是到了唐代,中秋赏月、玩月颇为盛行,待到北宋时期,才正式定八月十五为中秋节。
仁寿三年,因为隋军大败突厥骑兵,至少可得十数年的边疆和平,值得京城欢庆;此外,隋文帝杨坚有病缠身,日渐严重,太常卿提议,借助重阳节,双九至尊日,在长安城内外举办大型庆祝活动来冲喜,消病避灾,转危为安。
门阀士族和京城贵胄们,各怀心思,有的看到了商机,有的攀比之心,有的想要打压政敌,有的要夺取名声,在这样的大型盛会,肯定会安排蹴鞠、马球、斗鸡、俳优等等比试项目,不论豪门赌场、典当、珠宝行等也都参与其中,设赌赔庄。
素日里,提到京城的烟花之地,青楼虽成百上千,遍布在诸多坊里,但上等次的场所,只有兴化坊最为著名,技艳京城,达官贵族子弟趋之若鹜。
尤其是妙音阁的琴,红袖薇的舞,铜雀楼的艳是最出名的。
当然,除了自己的拿手绝活外,每个青楼内,几乎都有歌姬、优伶、娼妓,有的只表演不卖身,也有的可以留宿客人,价格也不等,能保持住自己清白身子的姬女,实在不多。
萧依依虽然是妙音阁的魁首,当红招牌,落落大方、谈吐不凡,可依然身不由己,毕竟盯上她的人,多是一些贵族公子,从国公、宰相之子,到四五品官员府上的小郎君,哪个不对她垂涎欲滴?
她只能依靠才女之名,徘徊在各大贵胄子弟之间,博取一个平衡,让大家相互忌惮,不敢撕破脸用强,否则必然成为众矢之的。
此外,还需要找靠山,明面上的,私下的皆有,才能在青楼中保持超然地位,守身如玉。
不过是否真的清白,谁也说不清,毕竟背后靠山,难道有不吃荤的男人吗?
归根到底,还要看这个女人的利用价值,如果价值很大,幕后操作的人会待价而沽,不会过早亵渎玩弄。如果名优很快失去了光彩,人气下跌,那么魁首的下场,只怕更糟,不但要被靠山睡,也有可能被当初货物和筹码一般,相互赠送给人,这无疑是一种人格的羞辱!
所以,萧依依一旦参与诸多青楼的比赛,就必须拿到高名次,最好是第一,这样她水涨船高,嫣然成为京城的行首奇才女,会让许多人爱慕的同时,不敢冒着犯众怒,生出歹意来。
如果她失败了,被人比下去,人气下跌,说不定妙音阁就会推出第二个萧依依,也许是李依依,也许是张依依,把她取代,那么她也就会消失公众视野,下场就身不由己,听天由命了。
所以当红花魁,利用自己最红火的时候,就开始铺后路了,暗中挑选中一个靠山,日后把自己嫁入门阀贵族,脱离青楼;要么就是为自己赎身,跟随一个深爱的才子远走他乡。
“不知萧姑娘,可有一些眉目和方向,或许罗某参详后,能出些力。”罗昭云说道。
萧依依轻摇一下头,叹息道:“虽然有几个词作,但意境相差甚远,要知道,这此大比,非比寻常,其它花楼一定在秘密排练歌舞,人数越多,场面越大,越能震撼人心,这已经不是比个人的艺技,还有团队的合作,但我迟迟未有新颖的想法,可以压过对手。”
罗昭云问道:“萧姑娘介时也要弹琴了?”
萧依依答道:“不错,妙音阁出的节目,自然要有琴,否则如何能服众,如何能代表花楼的特色?如果也是普通的歌舞,也就有些拾人牙慧,跟风之嫌,丢了自己的特色,等若以短击长,更容易落败,至少听众们心中已经把各花楼给定位了。”
罗昭云点点头:“有道理,既要推陈出新,不落俗套;又不能完全大改,丢掉你们的擅长,去模仿别人。”
萧依依精神一振,说道:“罗公子精通诗词,如果能填出一首诗文,由我重新编排调整之后,加上我的唱功,以及伴舞和场景布置,也未必会输。”
“诗文词赋!”罗昭云默念着,心中也在想如何能帮助这位兰质蕙心的玉人。
相逢即是缘,罗昭云既然结交了她,相谈甚欢,自然希望能出力,帮助她度过难关了。
可是能唱的诗还真不多,要配合琴曲的长度,普通五言诗、七律诗都显得短了,虽然唐诗中也有长诗,但罗昭云不可能都会背下来,比如白居易《长恨歌》,能记住几句就不错了,谁能全背下来,中文系的研究生也办不到啊!
其实罗昭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宋词,词是一种诗的别体,最初称为“曲词”或者“曲子词”,萌芽于南朝,是隋唐时兴起的一种新的文学样式。
由于到了宋代,经过长期不断的发展,进入到词的全盛时期,加上北宋商业发达,文学繁荣,对士大夫的优待等等,使词达到一个巅峰高度,因此才有了“宋词”之名,许多人以为词就只有宋朝人写,其它朝代人不写词,那就断章取义,纯粹臆想了。
比如南北朝时期的《乐府诗集》,里面许多诗文都是民歌,就是长短句,曲词,如那首脍炙人口的“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已经具备宋词的雏形了。
“不知萧姑娘要唱的时候,是唱五言诗风的古乐府,还是长短句式的近体乐府?”
萧依依思忖一下说:“长短句,在今唱吟中,又称琴趣、曲词,变化形式可根据自己的曲子组合或拆散,更能把琴艺表达出来,如果罗公子懂得写曲词,若能写出像‘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那样的醒世绝句来,何愁依依这次不能胜出?”
“我想想,以前倒是写过一些类似作品……”罗昭云赶鸭子上架,已经在搜刮那些在大学期间背的诗文了。
虽然这样盗窃古人的诗作有些可耻,窃取了古代文豪的劳动果实,有侵权的行为,但是让罗昭云自己做诗,那想破头也绝对做不出脍炙人口的名句来。
但凡写下传诵千古绝句的诗人,哪一个不是天赋极高的文学家,那样真正的大文豪,往往都具备与生俱来的灵感,百年难出一个,妙手偶得之,不是普通人能写出来的。
罗昭云不认为自己具备很高的文学天赋,所以应时应景,只能借用古人的作品,谁让自己穿越有优势呢!
连灵魂穿越这种奇异的事都发生了,挪用一下古人的诗作,已经不算大事了。
“拿笔来,罗某想到了一首曲词……”罗昭云心神一动,让才女准备笔墨纸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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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人比黄花瘦
萧依依闻言后,露出神光异彩,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他,面色感激道:“多谢了,秀盈,准备笔墨纸砚。”
“是!”婢子秀盈离去片刻,再回到房间的时候,已经端来了文房四宝。
罗昭云扫了一眼,笔有几种款式,大小不一,但是都是上等的紫毫笔,笔杆雕镂花纹,饰以和壁,缀以隋珠,古朴精美;笔头圆润,洁白纯净娇柔,似含苞欲放之玉兰,美观挺拔。
这种毛笔在隋唐时候很出名,产自宣城一带,唐人有诗云:‘每岁宣城进笔时,紫毫之价如金贵’,称赞的就是这种笔。
他提起一根细笔,此时萧依依亲自为他磨墨,漆黑的墨汁很快就散发一种类似檀香的气味。
罗昭云捻了捻生宣纸,这种纸张也是上等品质,经久不脆,少蛀虫,耐老化,不会褪色,因此宣纸有有“纸寿千年”之誉,主要材料青檀和稻草、棉料等按比例混合制成。
萧依依就蹲坐在罗昭云的侧首,距离很近,目光殷切地关注着对方的提笔和润墨的姿势,对着空白的宣纸,翘首以盼,想知道,下一瞬息,他会写出什么佳作来?
罗昭云看了身穿男装却又俊美无暇的萧姑娘一眼,只要移前少许就可触碰到她的芳体,俯首下视,她那明亮的眼睛在修长弯曲的眉毛下顾盼生妍,长秀洁美的脖颈更是线倏诱人,雪肤外露少许,淡淡的幽香吸入鼻尖。
萧依依等了须臾,不见他下笔,抬起了头,美眸又盯向罗昭云的面孔。
此时,罗昭云与她的目光相投,儒雅一笑,彬彬有礼,然后开始下笔了,这几年由于苦练枪术,手指含劲,又学了几年隋朝楷书,笔上功力不俗,如龙蛇起陆,苍劲有力。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这是宋代才女李清照的一首《醉花阴》,也算比较脍炙人口,又跟重阳有联系
李清照做这首词时候,刚婚后不久,抒发的是重阳佳节思念丈夫的心情。传说清照将此词寄给赵明诚后,惹得明诚比试之心大起,遂三夜未眼,作词数阕,然终未胜过清照的这首《醉花阴》。
李大才女以用黄花比喻人的憔悴,以瘦暗示相思之深,传诵千古,经久不衰,肯定有它独特的内在美,高超的艺术性。
萧依依看着罗昭云笔落词成,一个字一个字跟读一遍后,又重新默读、朗读,咀嚼几遍后,眼神一亮,对罗昭云的才华越发钦佩了。
“好曲词啊,而且这种词牌和格律,都与当今长短句有所差别,但是更加精妙,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描述的太好了。”萧依依微笑感叹,不管词适不适合演唱,就是这种意境,足以打动许多文人了。
“这首可以吗?”
萧依依沉吟了少顷,无奈摇头道:“这首诗词是不错,名动京城不在话下,可要唱起来,哪怕重叠两遍,长度可还是不够,而且词过新颖,哪怕是名句,但外围的百姓却听不透这内涵,影响力波及不到更多人,会场气氛就无法带动起来,还是无法胜出。”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罗昭云心中忽然会意,这是大型演出,而不是诗词朗诵比赛,名句虽好,但用错了地方,你指望打动那些普通长安民众、国人,让未读过几天书的人,听懂你诗词的高深内涵、寓意,那是不可能的。
最好是那种朗朗上口,俗雅共赏,老少皆宜,又不失去内涵、意境,让懂不懂诗词,学没学过古文的人,都能被感染,这才是最重要的!
难怪萧依依找了不少才子,都无法做到,因为她要考虑的出发点,超出了以往作诗的要求。
偏偏妙音阁以琴技著名,肯定要以此为特色,推出一项震撼观众节目,将高雅的琴音,与通俗的商演结合,本身就有了冲突,不好协调。
萧依依多少也有些黯然,她很清楚,这首曲词,已经算是上乘了,比她收录的那十几首曲词都要高出一个档次不止,可即便如此,还是无法满足她的所需。
画舫外,细雨绵绵,秀盈已经关上了漆红色的雕纹木窗,外面风雨声,仍吹打着窗棂。
舫船楼阁内,萧依依和罗昭云都陷入了一种沉默,各有心事。
罗昭云在穷极所思,想着适合那种场景的词句,时而皱起眉头,时而苦思冥想,时而仰头不语。
萧依依在一旁,深深的注视着他表情的变换,那种深思,眼神充满了睿智和成熟,跟他嫩稚的少年脸型并不相符,这种差异感,让她对罗昭云生出不少兴趣。
只不过,现在难关未解,她也有些心不在焉,情绪低落,或许刚才把希望投在罗昭云的身上太多,现在把他都难住了,萧依依觉得,整个长安城,恐怕也找不出什么人来,比这少年的诗词写的更妙了。
难道这次自己会输吗?一败涂地,人气下跌,日后面对铜雀楼的倾月,红袖薇的凤婵,难以抬头吗?
她心中非常不甘心,毕竟这一年来斗法,都不相上下,谁也难不住她,三女凭着满腹才学、绝色容貌、超然气质、公关手腕等,从没有压过她,可这次,如此大场面,重阳佳节,全城瞩目,一旦落败,影响太大了。
就在这时,罗昭云回过神来,眼神闪过一丝明亮神采,微笑道:“有了,这一首歌词应该适合此场景。”
萧依依被惊醒过来,闻言也是兴奋异常,玉手主动拉住了他的胳膊,好奇地问:“什么诗词,快写出了,让妾身一睹为快!”
罗昭云故作神秘,微微一笑,摇头道:“写出来,还无法表达完整,必须要唱出来才行。”
“唱出来?”萧依依愣住了。
“不错,我来唱,你跟着弹琴和弦配乐,听听它的曲词与意境如何?”
萧依依听他要亲口唱词赋,似乎是他原创,不禁来了兴趣,点头道:“这个不难,你尽管唱来,妾身自会抚出琴曲来和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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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逍遥一叹
罗昭云微微一笑,嘴角扬起一个微笑的弧度,开口道:“姑娘准备后,在下便要开口唱了。”
“可以了,让妾身也聆听一下罗公子的唱功如何,嘻嘻……”萧依依掩口一笑,心情转佳一些。
因为她的歌声与琴技,在长安城已经打出了名气,敢在她面前唱歌的人太少了,都怕班门弄斧,如今罗昭云自告奋勇要唱给她,使萧依依感到新颖和好奇,兴趣更浓了。
其实他唱的好不好,萧依依并不多在乎,只要所唱的曲调和词能打动她就够了。
罗昭云干咳一声,又饮了一杯茶,润润喉咙,调整好嗓音,以一副深沉的深情清唱起来:“岁月难得沉默,秋风厌倦漂泊,夕阳赖着不走,挂在墙头舍不得我。
“昔日伊人耳边话,已和潮声向东流,再回首,往事也随枫叶一片片落……”
萧依依可是弹琴作曲的高手,几乎一听到别人唱的大致调,就能跟着奏出曲子,甚至还能根据自己的感觉,随时加入,随时修缮,现场挥发,毫无突兀之感。
刚听到两句,这种曲词的文风不是古体乐府,而偏于近体的乐府,有些民歌的特点,但是词曲的优雅和意境,要比北朝口头民歌要强出爱多了。
还有那股唱腔和音调,与众不同,闻所未闻,却又非常抓住人的听感神经,以萧依依这种作曲才女都顿时被吸引住了。
“爱已走到尽头,恨也放弃承诺,命运自认幽默,想法太多由不得我。”
“壮志凌云几分愁,知己难逢几人留,再回首,却闻笑传醉梦中。”
“笑谈词穷,古痴今狂终成空,刀钝刃乏,恩断义绝梦方破,路荒已叹饱览足迹没人懂,多年望眼欲穿过,红尘滚滚我没看透。
“自嘲墨尽,千情万怨英杰愁,曲终人散,发花鬓白红颜殁,烛残未觉,与日争辉徒消瘦,当泪干血盈眶涌,白雪纷飞都成空……”
罗昭云唱起了在大学时候,最喜欢的一首《逍遥叹》,深沉的唱出来,嗓音恰到好处地演绎了这首歌,有一股英雄落魄,看破世间恩怨的意境,淡薄宁静,苍凉雄浑,傲红尘的感觉。
萧依依先是蹙眉,很快眼神露出前所未有的神采,这一首曲词,让她大吃一惊,因为完全脱离了曲词的约束,与当世格格不入,但悦耳动听,词曲好像变得自由自在,不受拘束,仿佛得以逍遥一般。
那词中的意境很淡雅,听的人有一种淡淡的忧伤,充满了一种沧桑感慨。
当罗昭云唱完之后,萧依依仍不能自拔,依旧沉浸于这个曲调之中,凭着记忆重新弹奏了一遍。
在第二遍中,已经非常的流畅自然,她竟然随手发挥,加上了和弦音,声音比刚才更动听了。
到了第三遍,这首曲子似乎已经脱离了刚才的那种感觉,变得有了一种古意,甚至有了灵动之音。
罗昭云坐在一旁,默默地关注着萧才女,心中暗自钦佩,她的琴技果然高超,举一反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那首逍遥叹的基础上,似乎在一点点添加自己的灵感、理解。
三遍过后,萧依依满脸兴奋地蹦跳起来,拉住了罗昭云的胳膊,有点手舞足蹈了,嘻嘻哈哈笑个不停。
守在门口处的婢子秀盈,早已听得如痴如醉,此时见到女主子如此失态,啼笑皆非,感受到她的高兴情绪,似乎这首曲词,达到了她的要求。
“萧姑娘,这一首曲和词,还过得去吗?”罗昭云微笑着问。
“很新颖,用词方面虽然不符古语,却也很有意境感,这样听起来,雅俗共赏,只不过,我还要回去诸多改善一下,把曲词和调子再调整一番,还要重新编一下前奏,后期编舞、场景方面,都要开始着手了。”
萧依依迫不及待站起身,长衫勾勒出她明暗凹凸的背影,是那样迷人,眼波荡漾,象池中水纹似的一闪一闪,黑白分明地瞳眸,仿佛秋天地湖水一般清澈,丝尘不染。
罗昭云见能帮上她了,心中也多少有些开心,在萧姑娘为难关头,帮上一把,结个善缘,以后自己暗中在此坊内打造‘宁氏酒楼’后,或许能从她这里取到不少经,借鉴一番,拉些人手。
所以这次邂逅萧依依,仗义出手,罗昭云也是有着自己的考虑,不仅仅因为对方的美貌和才女之名,一时犯了痴迷。
“那事不宜迟,萧姑娘心中急迫,不妨早点回去操弄修改,我就此下船就可以了。”
萧依依的确有些心急,因为听过这首词曲之后,仿佛如获至宝,开口道:“请罗公子将词写下来,妾身回去再仔细捉摸一番,等修改过后,再请罗公子到妾身兰吟小筑内做客,介时依依再为罗公子抚琴吟唱,做第一个听众,如何?”
“甚好,那罗某就等候萧姑娘的好消息了。”罗昭云也站起身来,还礼告辞。
画舫在河渠内缓缓游动,得到萧姑娘的口令后,靠到了岸边。
罗昭云刚走出几步,停顿一下,说道:“关于词曲之事,若有人问起,请萧姑娘暂时为在下隐瞒下来。”
“哦!”萧依依愣了一下,想不到他不想借此出名?
要知道在大隋时候,雕版印刷术尚未发明,有没有报纸文刊登载,许多才子要想自己的名声迅速传播,青楼就是最直接的扩散、扬名地之一,这也是为何历史上才子多出入青楼的一个原因。
许多俳优歌姬也都相当的才华,不是什么差诗作她们都会传唱,不入她们眼的,懒得理会,就好像那个时代的传媒人士,在一定方面,许多才子的诗文靠她们去传播。
这些优伎进出豪门,接触门阀权贵,达官贵人,她要是吟出、唱了你的诗句,顺便美言几句,称赞一番,顿时,这位才子的名气就能传开不少,在这个仕途依靠举荐的社会中,名声在外,非常重要。
可罗昭云现在不想过于出风头,所以才打算让萧依依隐瞒他所作。
“我明白,罗公子既然不愿透露,那依依就找托词,推过去。”萧依依冰雪聪明,一点就透,允诺下来。
“如此最好!”罗昭云一拱手,提着裤裙的裾角下了船板,雨已经停了,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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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暗流不止
萧依依站在画舫二楼的窗棂前,看着外面罗昭云的身影渐渐远去,心中的五味杂粮,一时也说不出究竟是什么感觉。
这个罗成少年,给她留下的印象太强烈了,虽然只是寥寥写下两首,脱口而出几句诗文,但从接触到分别,一个多时辰内,给她留下了一个极深烙印。
她能感受到,这个少年的才华出众,同时也细微地察觉,他有些与众不同,跟她以往认识的才子似乎都不同,带着几分洒脱和飘逸,哪怕年纪不大,但眼神中却有一股睿智。
那是历经岁月沧桑才会有的眼神,很难相信会在一个十四五的少年身上出现?
另外,她能感受到罗成对她有一种好感,那眼神,那关心,都不似作假,诚挚、单纯,没有其他男人一看到她,垂涎欲滴,难以掩盖的满眼的欲光,令她不舒服。
“我比他年长了三岁……”萧依依轻轻一叹,连她自己都不知,为何会突然有这般想法。
“小娘子,罗小郎君已经远去了。”婢子秀盈走上前,见女小主还在发呆,忍不住出言提醒。
萧依依回过神来,意识到了自己的心不在焉,摇头一笑,暗忖自己是怎么了?会被一个少年牵动那一丝情怀?
“关于罗公子的事,暂时不要告诉顾大娘了。”
秀盈微微一颤,顾大娘是妙音阁的掌舵人,负责管理妙音阁一切事物,算是大老板,权力要比萧依依还大一些。
“是,小娘子!”秀盈是萧依依贴身丫鬟,还是知道该最先听命于谁。
萧依依点点头,既然‘罗成’不愿意承认写下这些诗文,立即扬名京城,看来是忌惮有人妒才,会暗中针对他使坏,暂时明哲保身。
她多少听过罗家的处境,似乎得罪了独孤阀,跟京城一些作威作福的豪门不大对付,特别是在数日前的东宫宴会上,还遭到了打压,顿时明白了他的话意。
“小娘子,萧二爷让我们关注京城局势,安插眼线,网罗一些人杰,小婢看这个罗小郎君就是个人才,不知能否拉拢,为我兰陵萧氏所用?”秀盈忽然开口问。
萧依依蹙了一下蛾眉,沉思片刻,摇头道:“如今大隋鼎盛,四海升平,天下正稳,萧叔他们所谋甚大,暂时他的处境已够麻烦的了,还是不要把他牵扯进来好,日后,看情况吧。”
“就怕有人知道他的才名,如铜雀楼的倾月,会派人去找他!”秀盈担心地说。
萧依依道:“今天既然跟他结下善缘,相信罗公子明白我与其它花楼的利弊关系后,不会答应再出手相助别人了。”
秀盈沉默下来,既然小女主这样说了,她自然不会反驳。
“对了,咱们安插到铜雀楼的人手,可曾有最新消息?”
秀盈恭敬答道:“有,铜雀楼表面是得助于豫章王杨暕,太子杨广的次子,不过,根据我们安插的眼线,却发现铜雀楼暗中跟陈朝遗族有关系。”
萧依依美眸闪烁,带着几分聪慧之意,叹道:“果然如此,乔倾月,被长安城的风流士子,达官贵人们称为‘当世小乔’,这两年凭空出现京城,才艺双全,美貌佳丽,竟有此背景,也许她也像我一样,被幕后的大势力推向前台,渗透京城!”
“小娘子是怀疑,倾月姑娘,也是另有身份,南陈亡国之族,还有不甘心,也要浑水摸鱼!”秀盈不解地问。
萧依依道:“她选中了豫章王,就好像我们跟晋王杨昭关系过密一样,利用当世权贵,极力把自己的眼线插到各王侯府邸,关系着朝中局势,随时推波助澜,唯恐天下不乱!”
“如此说来,那京城还真是表面平静,暗中汹涌了。”
萧依依目光又看向了远方,那是王城的方向,有感而发:“历来权力最集中的地方,也是争斗最激烈的地方,京城乃是天子脚下,龙蛇混杂,这里权力太过聚集,所以争斗自然凶险,山雨欲来风满楼,这个词,倒是贴切了……”
………
数日过去了,罗昭云没有外出,在家养好了伤,继续苦练枪术,手中使的是祖父赠予的寒铁虎头枪,重量增加了,需要他重新熟悉,习惯这种重量,让自己的气力与兵器能很好地结合。
力与气合,气与意合,手握虎头枪,做到心中有数,枪杆的光滑度、枪锋的长度、重量等等,把手中枪当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只有这样非常熟悉,才能在细节上做到无遗露。
在战场上,任何一丝算计不周和失误,都可能丧命。
要做到人枪合一,就是把枪当成自己身体,如臂伸展,不分彼此,才是枪术的较为成熟阶段。
罗昭云自从那日被鱼成都轻易击败之后,意识到自身不足,每日练枪,多加了三百击,变成一千三百击,苦功增加,对体力、意志等方面都有锤炼和精进。
这一日清早,周罗睺坐车来到了罗昭云的府上。
二人除了上下级外,还算是忘年之交,惺惺相惜,当面客套一番之后,周罗睺直接问:“昭云啊,今天可有空闲?”
罗昭云拱手道:“回周将军的话,这些日子都没什么事,多数时候都在家养伤。”
周罗睺点头:“我见你已痊愈差不多了,今日就跟随老夫去长孙府上赴个宴吧。”
“长孙府?”罗昭云愕然。
周罗睺解释道:“是长孙晟将军的府邸,在数日前就相约了,他好棋术,我也略通一些,这些年在京城,老夫倒是没事去他家里下棋做客,私交不菲,上次长孙将军还提及了你,评价不错,这次正好带你过去,登门拜会一下,对你有些好处。”
罗昭云心中一动,明白了周罗睺的苦心,长孙阀在关陇贵族中的地位很高,传承上百年,根深蒂固,早在西晋、北魏时期就是豪族了,几百年下来,门户铺开,已跻身大隋八大顶级门阀的行列。
这长孙晟虽不是长孙阀的阀主身份,但地位不俗,在大隋算是最厉害的外交家,当初用离间计对付突厥,影响巨大,深得隋文帝杨坚的器重。长孙晟的曾祖乃北魏太师、上党文宣王长孙稚,父亲长孙兕是北周开府仪同三司,兄长长孙炽现为户部尚书、左候卫将军,他这一支长孙家的门庭也相当显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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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拜临长孙府
罗昭云换好衣衫,跟随周罗睺坐上了一辆驷马高车,同乘一车去往长孙晟的府邸。
罗府住在永宁坊内,而长孙府在崇仁坊,就在皇城的东侧第一个大坊内,那里坊要比普通坊大一倍,里面住了不少朝廷要员。
像仆射、尚书、侍郎这等的重要又尊贵的官职,崇仁坊里面的府邸都住了不少。
不过,这辆车子并没有进入崇仁坊内,因为长孙晟的府邸宅院的大门,是冲着大街开的,而不是开在坊里面,这是大隋朝三品以上官员,才有的资格,一种殊荣,可以不受坊门的限制。
府门高阔,前有小广场,在府门前列戟十二架,由两名侍卫驻守门口,朱漆大门外包铜皮,严实关闭着,高门大户,平时是不会敞开着,来往的行人可能会看到里面的主人,打扰清净,也不安全。
“对面的平康坊,是大兴城一处极其繁华的街坊,与长孙府隔街对门的府宅,是上柱国贺若弼的府邸,曾是大隋一员猛将,三军统帅之一,现在已经闲置在家了,不过殊荣和派头,却没有衰减多少。”
周罗睺撩开车窗竹帘,随口为罗昭云解释了一下,提醒他心中有数。新长安城内,只要在皇城附近的坊,都是一些重臣大员,不论是经过人家府门,还是途中遇到,都有尽量低调、谦逊,以免招惹麻烦。
两人下车之后,罗昭云望了一眼,长孙府高门厚墙,青砖长瓦,滴水翘檐,古朴典雅,恢弘大气。
周罗睺让驾车马夫和随行八名护卫守候在外,他领着罗昭云去登门拜访。
守门的侍卫看到周将军,都非常熟悉,根本不需要拜贴,直接进门禀告,很快,就有内院执事迎出门,将二人引入内府。
这是六进六出的大院子,占地数十亩,旁边还有别院和私人小型马场,如此算起来,长孙家的占地更多了。
一进府去,便有俏丽的侍女款款迎接,到了院中,只见重门叠户,几曲画廊也幽深曲折,修竹成荫,梧桐深锁,假山飞瀑,花圃飘香,在中堂的大厅里,周罗睺、罗昭云终于见到了长孙晟。
“周兄,别来无恙!”
“长孙贤弟,周某安好,看我这次把谁带来了。”
周罗睺与长孙晟关系不错,免去了官场护称将军、国公之类,直接喊兄台了。
两人的资历、才能、岁数、兴致都差不多,官爵也相近,只不过长孙晟更得隋文帝器重,而周罗睺毕竟是南陈的降将,所以没有关陇贵族那么吃香,但英雄惺惺相惜,论起交情,可不分谁得宠与否了。
“下官罗成,见过长孙将军!”罗昭云拱手道。
长孙晟穿着一袭圆领的绸缎皂衣,戴一顶青色束发巾子,年约五旬,脸庞方正,浓眉如墨,没有铠甲在身,倒像是一位文质彬彬的儒士。
“罗都尉,呵呵,又见面了,不错,英雄年少,既然来到我府上,便是我长孙晟的客人,不必拘谨。”长孙晟微笑开口,说的很客气,似乎对罗昭云非常欣赏。
罗昭云有点受宠若惊,毕竟彼此的官职相差巨大,爵位更是悬殊,拱手道:“多谢长孙将军抬爱!”
“请入堂座!”
周罗睺点头,登上青砖台阶,步入了中堂之内,这座堂厅很宽阔,都是木质结构,屏风林立,字画高悬,木格排架上放着不少竹简、玉器、瓷器等,墙壁挂着一些水墨画、琴弦乐器等,显得高雅别致。
中堂外门,曲径通幽,竹林茂密,花草水榭都极有讲究,仿佛一个小型的园林,不但景致宜人,还颇含风水之道。
二人脱靴登榻,在案几后面的软席上跪坐下来,案几上放着茶汤和水果,可以随便饮用。
长孙晟也撩袍坐好,微笑地客套了几句,说点开场白。
侍女都被清蔽了,毕竟说一些话,有可能牵扯朝堂之事,不方便让侍女、家仆听到。
“季晟,这几天我又研究了一套棋法战术,说不定能破开你的布局。”周罗睺直接喊长孙晟的字了。
长孙晟微笑道:“哦,那一会我可要见识一下周兄的新棋法了。”
“那是自然,还是老规矩,一局定输赢!”周罗睺外表粗犷,但是粗中有细,此时谈笑风生,完全没有在沙场上那样冷酷铁血的风范。
片刻,长孙晟转向罗昭云问道:“昭云,近来在大兴城起居生活如何啊?可曾适应京城之地的节奏?”
罗昭云听着对方直接称呼他的字,显然没有把他当成外人,有点受宠若惊,回答道:“一切安好,前些日子,我还回了罗府,拜见了祖父大人,被赠送了宅院,搬出了东宫长林门驻所,日子倒是安静不少。”
“嗯,罗公前两日,还亲自到了我的府上做客,托我照料你一番。放心吧,我与罗公有些交情,独孤家那边,你大可不必畏手畏脚,上次独孤将军他们既然让你吃了苦头,消了一口怨气,也不会咬住不放,日后你尽量规避一下他们,切莫硬抗、顶撞,此事慢慢便可揭过去了。”
长孙晟当场说出来,算是当做了和事老,打算两边都说项说项,把昔日的矛盾化解一番。
罗家虽然不是大门阀,但毕竟在关中也有些势力,不少中立的人组成了进退联盟,所以也有人替罗家说话、出头。
独孤阀虽强,但独孤皇后已去世,影响力也在衰减,如果独孤家的人咬住罗家唯一的子嗣不放,估计罗老爷子也不会善罢甘休,到时候,京城里豪门之间,也要冲突升级了。
“我明白了,多谢长孙将军指教!”
“你年纪轻轻,就如此勇猛,立此大功,一战成名,又精通文墨,做出上等诗文,可堪传世,已经可入京城的年轻俊杰之列,实属难得了。家中犬子,也已十岁,虽自诩聪颖,但是比起昭云来,不论才干,还是成熟,都差的很远……”
“爹爹,你又在背后贬我,孩儿不应!”一个少年的声音,在堂外响起,打断了长孙晟的话。
罗昭云循声望去,看到了一个少年郎,细长身子,十岁左右,眉清目秀,满脸尚显稚嫩,但双眸有神,非常机灵的样子。
长孙晟丝毫不恼,捋着胡须,轻笑道:“无忌,进来拜见你周伯伯,另外,给你介绍一位少年俊杰,只比你年长四岁,但是文武双全,你平时不是自诩聪慧多才,立志很高吗,见识一下真正的小英雄吧!”
“长孙无忌!”罗昭云心中一动,已经知道这少年是哪号人物了。
这可是大唐凌烟阁功臣中位列第一的牛人,在唐初任过左武侯大将军、吏部尚书、尚书右仆射,位居宰相,文武皆通,在史书中也算有些名气。不过,更让罗昭云感兴趣的是,他的妹妹长孙无垢在哪里?
第九十二章 少年无忌
长孙无忌只有十岁,眉峰很浓,双目炯炯,走上台阶后,并没有脱鞋上软榻,而是站在屋地木板上,朝着周罗睺恭敬拱手道:“见过周伯伯!”
“无忌走路沉稳不少,似乎功夫比前几日的更熟练了,看来这段日子,没少下苦功啊!”
“周伯伯好眼力,一眼就能看出小侄这些日子的进步,侄儿佩服!”
长孙晟笑呵呵地道:“你这是明着捧你周伯,实际是暗夸自己进步吧,小小年纪,有锋芒是好事,但不可盲目自大,瞧瞧人家罗成,可比你稳重、谦虚多了。”
长孙无忌听完,有些不服气地转过身子,目光仔细盯着罗昭云,打量着比他大几岁的少年,带着几许好奇的神色,还有攀比之心。
这两日长孙无忌从父亲那里,听到了罗成的事迹,本来他自诩文武不俗,日后在京城内定会成为年轻俊杰,少有人比他有才能。
可是当他听过罗成的事迹后,心中暗惊,对方十四岁敢上沙场,厮杀凶恶的突厥骑兵,成为先锋军的校尉,斩杀近百敌人,这等威名,让他这个十岁小孩子有些震撼。
再过四年,自己敢去边疆,真刀真枪地杀敌吗?
以自己的文采,那时能写出那样的惊才艳绝的诗文吗?
这两个疑问,彻底把他自己给问住了,虽然不服气,但是不得不承认,自己未必能做得到!
“你就是边疆杀敌的罗成校尉?那些敌人真的是你亲手杀的吗?”
罗昭云淡淡一笑,点头道:“这还有假吗,周将军就是最好的见证者!”
“不错,在我军中,怎么会有滥竽充数,虚报夸大之人?昭云文武全才,可是你的好榜样,你二人年纪相仿,日后多交流、切磋,说不定能成为好伙伴!”
长孙无忌虽然有些孩子般的傲气,但并非胡搅蛮缠的的孩子,相反,极其聪明,也懂得进退,听到周罗睺这样说完之后,点点头,眼中的怀疑之色已经减少许多,对着罗昭云道:“罗成阿兄,无忌想跟你切磋一下,你答不答应?”
罗昭云要拉近跟长孙晟的关系,自然要看在其父的面子上,对这长孙无忌礼敬几分,这就叫看父敬子。
而且,罗昭云知道这长孙无忌日后有贤名,才能过人,有难得的宰相之材,值得他提前拉拢,所以笑着说:“当然可以了,无忌弟,你要比什么?”
“拳脚、刀法、作画、书法都行,弹琴也可以,我就不信,你样样都能胜过我!”长孙无忌答道。
罗昭云呵呵笑道:“有好胜之心是好事,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也有不擅长的,所以,综合比下来,有些地方,我可能就不如你了,比如作画、弹琴,我就没有深究过,并不熟悉,这就叫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
中堂之内的三人,听到‘问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十个字后,都是一愣,尤其是周罗睺和长孙晟,都是年过五旬,接近花甲的风云人物,一生经历过太多的起起伏伏,生死考验,心境如湖水,表面平静,深不见底,沉稳睿智。
以他们的阅历和才能,听到这一句话后,顿时能体会到其中的内涵,领悟更加深刻,甚至引起共鸣。
“好一个问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一语道破天下事,玄机尽在其中,妙不可言啊!”长孙晟忍不住拍案赞道。
周罗睺也感慨道:“懂得道理,先后不同,专业各异,擅长不同,的确,很浅显的喻意,人人都能想到的事,却无人能这样精炼点出,浓缩为至理之言!昭云文采,日后怕是要影响大隋文史了。”
二人都是允文允武之人,眼界极高,胸中笔墨盛多,但接触过罗成之后,才发现这个少年不时冒出几句,出口成文,就能堪比传世之作,比当世文豪薛道衡、崔祖浚等人的诗作,还要警世动人。
长孙无忌愣在当场,他年纪小,阅历浅,可不代表他不识货、不会听,当长孙晟、周罗睺两个年长的大人物都佩服‘罗成’的言论,可知必然有出奇之处。
他可没少听过父亲、周伯伯的事迹,都是当代大英雄,少有服人,能对一个十四岁少年这般看重,岂是浪得虚名之辈?
长孙无忌嘟起小嘴,心中的不服气颓散一空,因为他觉得自己再长四岁,也不可能让父亲和周伯伯这般惊叹,对比之下,自己还是不如这罗成了。
罗昭云有些心虚,毕竟这一句出自韩语的《师说》,太过有名了,到了二十一世纪,估计有点文化的人,都能张口说出来,所以他有时冲口而出,看似在他那个时代很普通的谚语,但是对于隋朝的人而言,就是惊人之作了。
此时,他看出少年无忌的表情变化,心中有数,微笑道:“长孙将军要与周将军下棋,不如我跟无忌去切磋交流吧,看看他平时都在如何修身、学文的!”
“也好,昭云,你就去陪犬子吧,给他树立个好榜样,日后若是他能像你一样出色,也不枉我这样宠爱、培养了。”长孙晟很乐意看到罗昭云能跟儿子无忌加近往来,做父亲的,都希望自己孩子能跟优秀的孩子做朋友。
其实长孙府除了长孙无忌外,还有几位小郎君,都是长孙晟的儿子,不过,与长孙无忌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长孙晟与第一任妻子生二子,长孙无宪和长孙安世,又有侍妾所生庶子,长孙无乃和长孙无傲,现今皆已长大成人。
直到十多年前,发妻去世后,长孙晟续弦高氏,出自渤海高氏,是地方门阀大族,生下长孙无忌,还有一个女儿观音婢,由于高氏才学出众,又是名望贵族的千金,深受长孙晟的疼爱,他自然对这一双儿女,也更加溺爱了。
罗昭云起身穿上履靴,然后跟着长孙无忌,走出中堂,穿过园林区,来到无忌居住的小院子里。
“你用多少斤的武器?”
“四十多斤吧!”
“哦,比我的沉!”长孙无忌还只是使用十斤的普通横刀,一听说对方使用四十斤的重兵,顿时没了脾气。
按照大隋军中猛将的衡量之法,武器每多出十斤,除了那种天生神力之人外,都代表着功夫精深了一层,已练劲上身,愈发凝练沉厚,一点点使身体增长了气力,常年苦功,没有任何取巧之处,都是实力的象征。
罗昭云看出长孙晟晚年得子,很疼爱长孙无忌,如何肯让他不要命的练武?而且,长孙无忌生活无忧,母亲高氏正得宠,贵为一家主母了,每日锦袍玉食,像这样的贵族公子哥,有几个肯不分昼夜苦练武功?
当初罗昭云因为处境危险,为了自保,日后有机会出人头地,把握自己的命运,心智成熟又坚定,才会那样拼命地苦练,只用了四年,就取得了不俗的实力。
而长孙无忌没有他那样紧迫的环境和生存压力,所以做不到对自己那样狠,功夫进步,也就很有限了!
第九十三章 点拨
长孙无忌拿起了横刀,当场演练了一套刀法,这是大隋军中比较简单实用入门刀法,他不知练过多少遍了,招数非常的娴熟,刀身闪烁着寒光,唰唰唰一阵破空轻响,流畅优美,姿势方面都非常标准了。
一气呵成把一套刀法练完之后,长孙无忌提刀站立,额头出现了有些汗渍,他用袖子擦了擦,目光露出几分得意,笑着问:“罗成阿兄,我这一套刀法练得如何?”
“已经娴熟了。”罗成点评说道。
长孙无忌傲然道:“不错,每天我都把几套刀法练上两遍,刀法早已滚瓜烂熟了,过两年,我打算学习马槊技法,大隋男儿,去了沙场,马背上大多都用马槊,长兵在手,那才叫威风。”
“不过……”罗昭云摇了摇头。
“不过什么?”长孙无忌下意识地问。
“算了,你还小,不着急知道。”
长孙无忌听对方的意思,似乎觉得他刀法有缺陷,毕竟年纪小,受不住激,所以追问道:“到底是什么,罗成阿兄,你倒是说出来啊?”
罗昭云摇头道:“等日后令公自然会说给你的,现在嘛,也不甚急知晓,长孙将军是疼爱你,不肯打击你。”
“什么,还有这样的事?”长孙无忌心中痒痒,非常想知道究竟是什么事,难道自己练得不对吗?
“罗成阿兄,外面都传你少年英雄,哪知这般婆婆妈妈,说话好不痛快,你到底想说什么,就告诉我吧!”
罗昭云嘴角含笑,虽然二人相差四岁,但是真实的思维年纪,却差了二十年,几句话就把长孙无忌的兴趣勾起来,主动相问,一时少了生疏感。
“你的刀法虽然娴熟了,但那只是套路,死招式,真正上了战场,没有足够的空地、充裕时间给你展开,四面八方都是刀锋矛戈,一起刺来,任你招数再熟也无用,主要依靠你的力量、速度、敏捷反应、对危险的躲避意识等等,这些,都跟你自身体能有关,你练功没有把气劲练上身,都冒汗流失掉了,功力增进也就缓慢。”
“流失掉了?我怎么没有觉得,舞一套刀法,身子剧烈运动,出汗不是正常的吗?”
罗昭云耐心解释道:“要养劲上身,把外家转化为内家,关键就是这股热量,不能透过毛孔散出去,而是要沉淀下来,压沉在小腹,逐渐汇入气海穴一带,这才是真正练功,储存能量,一点点改善体质,敏捷矫健,体力悠长!”
长孙无忌听完,眼神一亮,微微点头,狐疑问:“原来是这样,那为何我爹没有告诉我这些习武的细节?”
“因为以前你年纪尚幼,过早苦修练劲,容易使骨骼畸形,个头长不起来。到了现在还没说,可能是令公心疼你,只想让你大致精熟一下武艺,强身健体,而不是让你真正去沙场,像我一样,从士卒做起,所以,不必那么早去苦练武艺!”
“这又是为何?”长孙无忌想不明白,他觉得,父亲应该教他更多武艺,这样长大后自己才能成为大隋一员猛将。
罗昭云微微一笑,已经多少猜到了长孙晟的心思,他跟前妻和侍妾们,已经有了五六个儿子,不少都做了将军,如大儿子长孙无乃做了监门副将军,次子长孙无傲,在外做骠骑将军,长孙无宪在左武卫当差,任直阁将军,都是武将出身。
长孙晟本身善于骑射,年轻时在京城箭术无双,但后来博览群籍,翻涉书史之后,才学精进,成为了大隋赫赫有名的外交家,数次为隋文帝出谋划策,对付突厥,分化敌人,离间一策成功,胜过了十万精兵。
如今,长孙晟趋于年迈,与渤海高氏婚后十年,才学沉淀,有些轻视了武艺,更在乎内涵才略等,所以,他在培养长孙无忌的时候,往往让他主要攻文史才略,日后有做宰相的才能,而不是成为军中猛将。
长孙府出来的将军已经不少了,唯独缺少了擅长文略的孩子,长孙晟觉得大隋鼎盛,四海升平,日后战事会越来愈少,无仗可打,武将不再受器重,加上盛世兴文,乱世兴武,大隋的盛世已临,长孙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们,日后只能看守宫门,远离了朝廷中枢,从此没落下去。
“你父亲希望你能更偏向文史方面,而不是做个只会练武上战场的武夫,况且,做统帅的,未必武艺高强,只要懂得知人善任,用兵之法,也能成为三军主帅!”
长孙无忌点点头,有点懂了,但又不是完全都懂,十岁的年纪,毕竟情商有限,考虑问题,人情世故,还都是空白,只懂简单的大道理,绕了弯子,往往就理解不透了。
“那我可不可以,一边习文,一边把功夫也不落下呢,你能教我一些养劲的窍门不?”
罗昭云淡淡一笑:“当然行,但怕你吃不了那个苦!”
“别小瞧人,我肯定能吃苦。”长孙无忌握住拳头,给自己打气。
罗昭云道:“那好,从明日开始,你每天早晨起来,都握刀砍木柴,至少两百下,每一刀气力匀称,按照你刀法的运刀之法,坚持几个月下去,看看效果吧。”
“就这么简单?”长孙无忌愕然。
“习武入门并不难,关键是苦功,持之以恒,然后有所顿悟!”
“成,我信你了。”长孙无忌听他说的条条是道,加上他本身就有真本领,所以暂时相信了。
“走,去你房间,看看都在学什么书,能知多少春秋大义和典故了?”
长孙无忌闻言,露出兴奋之色,他平时没事被父母管教看书,因此先秦战国的一些书籍,魏晋南北朝时代的一些诗赋作品,都开始在学了,自己平时也写几首打油诗,此时能跟罗成分享一下读书体会。
半个时辰后,两人从书房出来,长孙无忌满脸颓气,刚才被罗昭云逐一点评了一番,越发觉得,自己跟他还有很大的距离,自以为不错的打油诗作,但被对方否掉,随口说了一两句,都比他要写的精湛太多了。
不过,他心中对罗昭云也越发佩服了,无形之中,真心把他当成了自己的榜样。
“阿兄,陪我玩……”
就在他们走出房门,却看到一个三岁大的小丫头,雪白肌肤,如粉雕玉琢一般,精致可爱,穿着一身小花衣,手中牵着一只小木马,跑到长孙无忌的院子来。
第九十四章 观音婢
罗昭云饶有兴趣地打量着面前的小女孩,只有三岁大小,穿着一双丝帛的童鞋,白布袜儿,身着一件碧绿色偏襟绢花的袖衫长裙,头上梳一个梢皮的双鬟髻,大眼睛水汪汪的,皮肤雪白,小脸俊俏可爱。
“她是长孙无忌的妹妹,难道就是未来的长孙皇后?”
罗昭云站在原地,仔细看着小丫头,非常的水灵,不过年纪太小了,暂时还看不出日后能出落如何倾城模样来?
长孙无忌说道:“阿妹,你先自个儿玩,哥哥还要陪着客人。”
小丫头眨着眼睛,盯着罗昭云,问:“阿兄,客人就是他吗?”
“对,他是罗成阿兄!”长孙无忌解释给妹妹听。
罗昭云在旁道:“无忌,这是你的妹妹吗,她叫什么名字?”
“我叫观音婢!”小丫聪明伶俐,口齿音很准,说的清晰悦耳。
隋唐这个时代的小女孩都没有大名,只有乳名,许多女孩子成长起来,有些学识,或有地位、身份后,往往会给自己取大名,家族的长辈,只给男孩子取大名。
如果是乡野的女孩子,一辈子可能都没有读书识字,那往往就没有了大名,只有乳名或小名,称呼到老。
史书中,也很少记载女性的名字,除非超牛叉的人物,比如吕雉、比如武曌等等,对历史的进程有过巨大影响。
“观音婢,很好听的名字啊。”罗昭云赞美了一句。
“咯咯,你就是罗成阿兄吗?”观音婢天真无邪,轻笑着问。
“对,我叫罗成,比你无忌阿兄大,所以,你们都要管我叫阿兄了。”罗昭云也不去管这个时代男女之防有多深,伸手在小妮子的头顶抚摸两下,脸上嬉笑着,暗忖:这可是大唐娴熟美德的长孙皇后啊,才这么丁大点!
估计李世民也就五六岁,还是一个顽童呢!未来的事,还会依照历史的轨迹吗?
此时,观音婢伸出小手,递了过去,憨然说道:“你是客人,又当了我安兄,可给我带礼物吗?”
罗昭云看着她皎洁的眸光,清澈如湖水一般,处处透着楚楚可爱,心中暗叹,真的败给小妮子了。
“这一次是来拜会令尊的,没有给你们带礼物,等下一次,我再登门贵府,一定给观音婢带礼物,包你喜欢!”
“真的?”观音婢睫毛如小蒲扇,眼眸亮晶晶地看着他。
“那当然,阿兄我是男子汉,答应的许诺,就不会违背!”
长孙无忌忽然想到了《论语·颜渊》中的典故成语,在旁来了一句:“这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观音婢拍手笑起来道:“八匹马,也难追!”
罗昭云陪着小丫头玩了一小会,跟长孙无忌回到中堂,此时周罗睺与长孙晟的围棋已经下完,一个时辰,终分胜负,周将军还是棋差一招,没有破开长孙晟布下的阵法。
“可惜可惜,还是差了一点,容我回去再琢磨一番,下一次,定然能胜!”周罗睺起身,略有不甘。
“哈哈,尽管周兄的棋艺有很大精进,但还是差一点点,下次再来,我的棋阵布局也会在变动。”
二人谈笑风生,又说了一阵,然后离开中堂,到了前厅去用午膳,饮酒小酌了一番。
到了下午,罗昭云和周罗睺才离开长孙府。
“长孙将军和无忌,对你印象都很好,以后你没事可以多去转转,有心人看到了,自然会顾忌一下。”周罗睺在罗昭云下车前,叮嘱了一句,然后淡淡一笑,撂下车窗竹帘,打道回府了。
罗昭云心中感激,知道这是周将军的一番好意,把他与长孙家牵扯在一起,拉近关系,在京城逐渐有了助力。
独孤家或是其它门阀,日后再想对付他,也得考虑一下长孙府,猜测他们之间的关系,越弄不清楚,多少就会顾忌了一些。
当他回到自家府上的时候,却看到院门口停着一辆精致马车,红蔓纱帘,雕花优美,像是女子的座驾。
罗昭云心想哪位女客,来到我的府上?
当他走进去后,在第一进院的大厅里,看到了一位翠衫少女,上襦下裙都是翠色,十三四的年纪,瓜子脸、大眼睛,明眸皓齿,黑油油的秀发梳了双丫髻,面容有些似曾相识。
“你是?”罗昭云狐疑问。
“罗都尉,不认识奴婢了吗?几日前,兴化坊的河堤岸边……”少女一点点说出来。
“哦,想起来了,你是那个秀盈!”
秀盈轻笑着:“嘻嘻,正是,罗都尉好记性,还记得奴婢,今天到此,是我家小姐邀请小郎君过去做客。”
自从那日见识到罗昭云才学不凡后,又解开了她主子的难题,加上有爵在身,名动京城,所以小婢子言谈举止中,已经对他非常的客气。
“你家小姐邀请我吗?”
罗昭云愣了一下,然后瞬间就明白了,肯定是萧依依这几日编纂新曲,修缮曲词有了定稿,所以才会迫不及待派人到府请他过去。
第九十五章 见伊人
罗昭云跟随秀盈乘车,来到了兴化坊的高档住宅区,这里环境高雅,高门大户,并非沿河的青楼、商业街了。
能住在兴化坊那些气派的府邸,都是财力雄厚之人,或是有些身份背景。不过,官员则很少,毕竟这里是歌舞教坊之地,朝廷官员们虽然背地里在这寻欢作乐,风流自赏,但是住进这个坊来,就显得自降身份了。
他们常去青楼,代表着一种风流,但是把府邸都建在青楼旁边,那就有些堕落了。
所以,住在兴化坊的一些豪宅府邸之内,多数也都是大商贾、烟花场所幕后的老板之类的身份,没有爵位,也非高贵身份,但腰缠万贯是真的。
士农工商,商人财力雄厚,却不被朝廷所尊重,不承认其社会地位,也不允许经商者入仕任官,甚至子女都要受到影响,在荐举中扣印象分,远不如那些书香门第的子弟,受到礼遇和重视。
沿途他看到不少士子、商贾、达官贵人、豪门子弟,驱车骑马,或是步行,络绎不绝地进入青楼场所和商铺区,热闹非凡。
经过一条十字大街,马车拐入了一片古色古香的住宅区,,雕栏画栋,古雅宜人,花窗珠帘,清幽安静,阁楼参差错落,有的亭院临水而建,推开阁楼的窗户,就能看到河渠的风景。
一些高门大户的主人,甚至跟坊令打招呼,从河渠引出一条的水流,以活水灌入幽静的豪宅区,小桥流水,绿树成荫,显得更有意境美。
“罗小郎君,现在小姐想暂时保密,所以咱们就不走正门了,而是从后院小门进去,到时,我领小郎君,直接到后院去见小姐。”
秀盈担心他挑理,所以尽量解释出来,不让对方反感。
“哦,可以!”罗昭云点头,倒是没有在乎。
不一会,马车绕过了外墙,来到了后院的门停了车。
秀盈和罗昭云下车之后,从小门进入了萧依依的庭院,按照府宅的设计,最后的一进院落,属于后花园。
果然,罗昭云一入门,拐过了墙屏,从曲廊内走出后,就看到一片花圃,也有杨柳、修竹身影,花卉假山,怪石盆池。
远处,还有一片人工湖,以及一座石亭。
整个后花园的面积就不小,管窥一貌,可知这个府邸非常宽阔,罗昭云虽然有所心理准备,但也没料到萧依依会住在这样一座优雅豪宅之内,看起来,比他有钱多了。
在路上,罗昭云已经听秀盈介绍了一下妙音阁和萧依依的身份,妙音阁的大老板是顾氏妇人,萧依依也占了三分之一的股,算是二老板,她有自己的歌舞团队,府邸上住了不少歌姬,并不属于妙音阁,而是她自己培养的姬女,签下了人身依附合同。
罗昭云对这种第一流的优伶,已经有了全新的认识,虽是以色娱人,却并不侍奉枕席。
在青楼中,有一些当红的优伶,才貌双全,她们接待的人,大多是非富即贵的人物,有身份、有品位,家中也不缺娇妻美妾,还不至于垂涎青楼的女色,一些达官贵人跑来这里,无非与朋友小聚,饮酒听曲,欣赏歌舞,倚红偎翠,洽谈生意,饮酒兴尽便离去了,许多也没有苟且之事。
所以,要成为某个青楼的当红几个招牌,都不是以色怡人的,那是很难大红大紫的,恰恰相反,她们非常有才艺,琴棋书画,都精通一些,能歌善舞;同时举止大方,谈吐不凡,能够把客人们照应的面面俱到,很好地圆场。
总之,才貌越是惊人,她的身份地位也就越高,许多富贵之人,都想跟她在一起交流,附庸风雅,哪怕睡不到,但是也觉得余味十足。
当然,有些青楼的招牌优伶,与哪一位优秀公子,情投意合之后携手入帐、款款温存的事也会发生,这却不是为了缠头之资,只是两情相悦罢了。
“罗小郎君,小姐就在石亭内抚琴,她吩咐过,带你过来会,自己过去就行了,我去前面守门,暂时要把新曲和词的保密,因为其它的竞争对手,很可能会买通府上的人,来打探消息。”秀盈解释道。
“行,我直接过去了。”罗昭云迈步朝着石亭那边走去。
离着古亭越来越近,他已经看到了亭中有一位女子,端坐在台案前,纤纤玉指抚着一具瑶琴,琴声叮咚悠扬,意境深远,充满着一股洒脱飘逸的感觉。
那女子背对着罗昭云的方向,身纤如月,长只用一条素带系着,衣束飘飞,淡雅如仙,浑身散着脱尘的意味,专情投入琴曲之境。
“她是……萧依依!”罗昭云看到熟悉的倩影,心中微微一动,呼吸有些变化,终于要见到这位妙音阁的魁首的真貌了,究竟是何倾城之姿?
他逐渐接近了石亭,但是没有出言打扰,因为对方非常专注,罗昭云不想打断。
竹亭、台案、瑶琴、一美人。
罗昭云静静站在萧依依的身后亭外,聆听琴音,甚至能闻到一股女子的芳香。
这股琴曲,已经改动不少,比他当日唱出来的,还要有古典的韵味。
片刻,琴声甫歇,终于弹奏完了。
“萧姑娘?”罗昭云这时才出口轻声召唤。
“啊!”萧依依听到身后熟悉的男子声音,已经知道是他到了。
她站起身来,一袭清婉的淡黄色纱裙裙直曳于地,秀颈纤长,两道香肩斜斜削下,长于肩后直达臀上,纤腰向内凹出一道虹桥似的曲线,身段娇美,一头墨染般的秀用一条洁白地丝帕系着,清丽无双。
罗昭云跟萧依依正面相对,他终于看到佳人的女装容貌,五官精致,肌若莹雪,双眸如星,眉画远山,翠凝黛抹,明眸皓齿,珠唇润泽,倩影后是波光潋滟的湖面、修长幽美的竹影,犹如画儿一般的温婉动人。
“罗公子,你到了。”萧依依含笑地说。
顿时间,罗昭云感受到一种强烈视觉冲击,不得不承认,萧依依真的很美!
第九十六章 爱莲说
“萧姑娘!”罗昭云轻叹一声,脸色平静下来,虽然对方是一位倾城佳人,自己是个小少年,冲击力很大,但毕竟他是灵魂穿越,什么画面没见过?
萧依依看着他的目光由赞赏转为平静,没有像许多成年士子那般,着迷贪性,控制不住自己意识和神态等,心中暗动,对他的印象更好了。
女人就是这样,既希望你惊叹于她的美丽和才学,又不能完全沉迷、失去自我!
能懂她、不惜语言赞美她,却又可以洒脱自然,不受其影响,有自己的人格魅力。
“刚才的琴曲如何?”萧依依开口询问。
“嗯,有些不同了。”罗昭云回答。
萧依依笑道:“当然了,经过我的修改,主曲有了变动,此外还会加入一些琵琶、编钟等伴奏,前面也会有一曲独奏。”
罗昭云点头道:“嗯,这样也好,曲词怎么样!”
“也改了,一会到楼里,我单独给你唱一遍!”萧依依轻笑一声,笑靥如花,美轮美奂。
罗昭云为微笑道:“我刚只听到一半,现在萧姑娘要从头弹奏一遍吗?”
“可以,不过不是现在,引你来这,看看我院内池中的莲花长的如何?”萧依依婀娜转身,留给他一个美好的侧影。
她的眸光注视着荷塘的景色,莲花篷放,之所以带他来此,看这一池荷花,其实是受他那一日的话所动。
当时,罗昭云赞她如一朵清新隽永、白皙俏美的水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令她非常心动,回去之后,不止一次独自一人,站在荷塘边,看着莲花发呆。
罗昭云走上前,几乎与他并肩而立,望着碧荷红莲,风光雅致。
倚栏下便是半池碧水,在水面荷叶茂盛,莲花未凋,一只只碗大的莲蓬沉甸甸地挂在茎上。
风一吹过,满塘清香,吹动着萧依依的霓裳裙角,轻轻摆动,清丽无双。
“知道吗,罗公子,当日你的一些话,至今我记忆犹新,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萧依依轻声说道。
“哦!”罗昭云愣了一下,心想她这几句,说的有些不清不楚,要表达什么?
听她语气,一辈子,这个词一旦用了,好像有些谈情的意思?
萧依依见他没有说话,仍继续说道:“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每当念起这两句,不知为何,我都会莫名地激动,自从我从烟花场所这样的环境长大,时而自卑,哪怕我学了很多词赋、文采,琴棋书画,但世人看我,终究是一个花魁而已。”
她的话很轻,但是又很伤感,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倾诉。
“许多达官贵人、士子名流围绕着我,但我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欢乐,想要从我这了得到什么,与你相处那半日,是我这些年,难得放松的时候了。”
萧依依说完,清澈的眸光中,带着几许惆怅,更显得楚楚动人了。
罗昭云回道:“那是我的肺腑之言,绝无虚假,所以萧姑娘……不必谦卑,世人的目光,你无法改变,只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有没有愧对身心,就行了。世上许多事,容不得自己辩解和评判,太在乎别人的看法,往往也会迷失自我!”
萧依依转首盯着他,直到看得罗昭云有点恍惚的时候,才轻叹道:“真不知道,你只有十四岁,怎么会有如此透彻想法,比许多自命不凡的士子,都要说的有道理了。”
“这个,我,就是平时看得书多了,古怪想法也多,可能有些少年老成!”
“嗯,少年老成,倒是贴切了,呵呵——”萧依依掩口轻笑,风姿绰约。
罗昭云极力保持着淡定,但是看着佳人一颦一笑,还是觉得,赏心悦目,只可惜,自己年纪‘尚幼’,诸多事无定论,未来命运如何,全然不知,所以,暂时还没有谈情说爱的想法,也只是把萧依依,当成一位谈得来的红颜知己了。
有这样的平常心,他此时才能淡然一些,否则,换做其它男子在这,只怕要神魂颠倒了。
“罗公子,依依还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可否满足心愿?”
“哦,是何事,让姑娘如此挂怀?”
“那日听闻你张口成文,出淤泥而不染,令人惊叹,不知是早有文章,还是临时所想?”
罗昭云犹豫了一下,不便胡乱自夸,沾沾自喜,于是坦然道:“早有文章了。”
萧依依惊喜一声,眼波如狐般媚丽,拍手道:“太好了,原来罗公子早就写过颂莲的文章,是否愿写出了,让依依一观呢?”
罗昭云愣住了,想不到,被她误解成自己写的了。
不过,他要反驳,一时也不知说成谁好,而且这个时代有些名气的人,哪怕在地方的才学之士,相互传播,怕是在京城也有些名声了,如果罗昭云胡乱杜撰一个人出来,也有些麻烦。
而且,在他心中,也有些小得意,毕竟被此才女佳人垂青,要完全摘清,把自己划分出去,是个男人都很难做到。
“好吧,容我想想,可以写出来。”
“嘻嘻,太好了。”萧依依早就准备好了笔墨纸砚在石亭外的一个桌案上,她拉着罗昭云的手臂,径直走了过去。
罗昭云酝酿了一下,脑海里搜刮《爱莲说》的北宋散文,好在这一首,太过脍炙人口,在初中就背过了,大致有了个轮廓。
此时,提笔书写起来:“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萧依依在一旁研墨,一边密切关注,眸光闪烁,渐渐露出一种柔色。
第九十七章 相言甚欢
罗昭云洒脱执笔,一气呵成写下来,笔法苍劲,力透欲飞,字迹经过四年的磨练,加上一身功夫,心性的提升,练得字比当初刚到大隋时候,要强多倍了。
只不过,萧依依更注重内容,忽视了笔法如何,因为她最感兴趣的,是诗文内涵与意境,而非表面形式。
当罗昭云写完停笔后,她拿起那张大号宣纸,看着令她激动咏莲诗,默默念着,眼眸闪烁异彩,涌起了无限遐思。
“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萧依依看完了诗文,再望了一眼荷塘莲花,情景交融,顿时给她一种强烈的冲击。
她心中对莲花的热爱更提升了一筹,甚至,真的把莲花当成自己的化身般,爱屋及乌。
过了片刻,萧依依忽然询问:“这首诗,可有名字?”
“有,爱莲说!”
“爱莲说?萧依依娇躯一颤,芳心不自觉地跳动了。
当下心忖:他把我比作一株清莲,却又提名爱莲说,难道……他要向我表达什么好感和情意吗?
这一刻,萧依依有些心跳加速,脸颊涌上一层红晕,多少有些羞赧,如同被表白的少女一般。
其实,萧依依对罗昭云,也谈不上感情,毕竟相处太短暂了,只不过被他的才华,以及新颖的思维、别具一格的说辞等所打动,这几日不见,总想着早一日再相见。
但是当他站在眼前,因为他的年纪比自己小几岁,尚未弱冠,所以萧依依又觉得心平静许多,没有那样火热的情欢之欲,却有一种相知的感觉。
“我很喜欢这首诗文,就赠予依依吧!”萧依依有些撒娇的意味道。
“可以,写出来,也没打算带走。”罗昭云笑了笑说道。
萧依依小心翼翼拿好写满诗文的宣纸,笑靥如花道:“为了犒赏,请随我入阁楼,依依为罗公子弹琴唱歌,直到公子听腻为止。”
“哈哈,那恐怕唱几天几夜,我也听不腻啊!”
“公子真舍得依依唱上那么久吗?几天几夜,不累死依依才怪。”萧依依娇嗔道。
“只是打个比喻了,能独自欣赏,哪怕一曲,都是我辈男儿的享受了。”
二人有说有笑地客套着,离开了小桥流水碧荷后院,来到主院一处优雅的阁楼。
小径红稀,绿荫葱郁,翠叶藏莺,珠帘隔燕,炉香静逐游丝转。
萧依依领着罗昭云上了二楼,在开阔的外轩软榻处坐下来,两人中间,各有一道案几。
一个案几上放着凤尾琴,一个案几上,摆着茶具。
婢子秀盈上楼在茶壶内沏了热水后,告退出去,在外面看守,不让外人来打扰,把独处的空间,留个了这对才子佳人。
萧依依袅袅娜娜地坐了下来,姿态妍雅,端庄中隐隐透着娇媚之色,头上随意得有小撮发丝散垂下来,另有一种独特放任的韵味。
如今罗昭云与她关系又进了一步,都进入她的闺房了,也不必太多约束了,眼见萧依依款款落座,细腰雪肤,秾纤合度,不禁多瞧了几眼,真的是倾城之姿,艳冠京华啊!
“我先弹一段前奏吧,这是引子,然后是主曲部分,我这次会唱出曲词来。”
罗昭云闻言点头,专注起来,准备仔细聆听。
叮叮咚咚——
随着萧依依的弹奏,琴曲悠扬传出,高亢清美,渐渐意境加深,曲调变得逍遥洒脱,让人仿佛有一种要跃跃欲飞得错觉。
“岁月难返望沉默,秋风已厌倦漂泊,夕阳眷顾不走兮,斜照当空,留恋着我……”
萧依依的声音犹如黄鹂一般,本是非常清脆悦耳,此时又唱着半古韵半白话的曲词,夹杂着一种人生岁月,生活惆怅的逍遥之叹,显得更加有深度,有意味了。
不多,让罗昭云想不到的是,对方把曲词改动了不少,偏古化一些,曲调也在他当日唱的基础上,又拉长了琴音和韵味,唱出了萧依依独特的声腔和魅力。
这一首逍遥叹,真的变成了萧依依的逍遥之叹了。
一曲唱完,又复唱了一遍,再加上前后的引曲、尾曲,时间快接近一刻了,满足了长度的需求。
“感觉如何?”
罗昭云有些陶醉神态,答道:“很美妙,真的,变化也不小,更动听了。”
“呵呵,你这原创满意就好,我还担心你责怪我改编过大呢。”萧依依吐了吐香舌,嬉笑了一声。
“不会,你是内行,琴曲高手,比我这业余的,强出太多了。”罗昭云谦逊地说。
萧依依眼眸似水般,盯着罗昭云,心想这个少年真的不一般,毫无士子的酸儒架子,举手投足,温文尔雅中,又带着几分阳刚之气,谈吐适宜,跟他坐在一起,前所未有的舒心、放松。
不知不觉,她还真有些喜欢上这种味道和相处感觉。
萧依依微笑着说:“对了,舞蹈部分,也已经在编排了,府上的歌姬,足有数十人,都在紧锣密鼓地排练,不过曲词我还没对任何人提起,以免泄露,就减少了现场的震撼性了。”
罗昭云道:“编舞我可不在行了,如何弄,全凭你拿主意了。”
“那是自然了。”萧依依莞尔一笑。
罗昭云说道:“正事暂时告一段落,是否可以聆听一下萧姑娘的拿手的绝技琴曲呢?”。
“君所愿,不敢违尔!”
萧依依含笑点头,然后又为罗昭云弹奏清唱几首,都是她往日里最拿手的曲词,她的专注,她的柔情,她的一颦一笑,她的琴功唱技,都在感染着罗昭云。
忽然间,他忘掉所有人事,也忘记自己的身份,这小楼变成一个自成一国,独立封闭的天地,阁楼外的世界,仿佛再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闭上眼,罗昭云细细聆听,心中开始涌起绵绵不断的怜惜和爱慕,到最后,心境平和,无喜无忧,沉醉其中。
这时候,窗外的斜阳已经缓缓落下,那最后一抹霞光,透过窗棂,洒在这对男女的身上,染得一片金辉,如同一对神仙眷侣般。
第九十八章 阁楼小酌
萧依依弹奏完,罗昭云睁开眼眸,轻轻一叹:“依依此曲,只怕让罗某今生都休难忘记了。”
他的话充满一种感慨,还有一种肯定,这样的琴曲,的确世上少有人弹出来,更主要,这样的佳人,如此近距离,独自欣赏,意境之美,都给他留下烙印。
要说完全没有儿女私情,那也是骗人的,只不过,被他刻意压制住了。
自己的‘年纪’太小,只有十四岁,还不适合谈情说爱,最主要前途未卜,在京城如履薄冰,罗昭云打算先站稳脚跟,暗中发展壮大,有了进退之路,自保能力,才有资格谈其它。
还有一个心病,那就是他虽然知道历史,却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改变,而且这个历史中,并没有他的名字,未来命运如何,全无把握,所以也有些忐忑。
萧依依闻言也是一颤,心中有些七上八下,因为这句话,容易让人产生其它联想。
一生都不会忘记,这不是恋人之间,经常会用到的词吗?
萧依依盯着罗昭云的脸庞,清秀白皙,尚未成年,但眼神深邃,充满了睿智,身材也挺拔,有军伍之气,充满一股少年的阳刚气。
同时他温文尔雅,又像是一个儒生一般,两种气质叠加在一起,文武双全,的确让女子心动。
忽略掉岁数上的小差距,其实萧依依对罗昭云,好感在渐增。
“人家也是第一次这样全心全意,为一个人来弹奏!”萧依依说完之后,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雪白的脸颊有了一丝红晕,别过了螓首,避开对方的目光。
两个人一时都沉默了,不知该说什么好,虽然都是能言善辩之人,偏偏此刻,却好像词穷一般。
阁楼一下子安静下来,只有彼此的呼吸,还有那隐隐可感知的心跳声。
这时月上柳梢头,已经是夜晚的景致了,透过阁楼窗棂,可以看到杨柳上的那轮新月,如一把玉质的弯刀挂在那里,洁白晶莹,月光洒落进来,显得柔和、静谧。
月下看美人,入目何止一个美字,萧依依肌肤晶莹透明,双眸似是清澈湖水,脸颊带着些淡淡的红晕,樱红小口鲜艳,一袭鹅黄霓裳裙将她身段映衬的婀娜,宛如仙女一般。
过了片刻,萧依依有些心虚地起身,唤秀盈进来,让她安排一桌丰盛的酒席,今晚要跟罗昭云在闺房外轩,小酌一下,算是提前庆祝词曲方面已经成功定下来。
秀盈有些意外,眸光看着萧依依,心想这两年来,能进小娘子闺房的男人,屈指而数,晋王杨昭算一个,还有一人,是幕后的兰陵萧公子!
当然,那两个男人也仅仅是做客一会,没发生其它旖旎事。
罗昭云算是第三个男人,而且还要在这跟萧依依对饮,算是拔头筹了。
不过,秀盈想到‘罗成’的才华和身份,这次对小娘子的帮助很大,如此犒赏以表感激,也无可厚非。
她转身出去安排了,萧依依回过身,点燃了房间的蜡烛,光线明亮起来,浅笑道:“留下了吃顿晚膳吧,容依依表示感激之意。”
罗昭云点了点头道:“那恭敬不如从命了。”
萧依依回到软垫上,重新跪坐下来,跟罗昭云近在咫尺了,找了个话题问:“你当真只有十四岁吗,为何如此胆大,敢去战场厮杀,还是从一个小卒做起?”
罗昭云半真半假地回答:“一时冲动吧,其实我不想完全靠祖辈余荫,当上一个小官,碌碌无为,难得这次突厥来袭,是个立功机会,所以就离家出走,投奔边疆了。”
“真的勇气可嘉,令人钦佩,能给我讲一讲,你第一次入伍的经历吗?”萧依依询问。
罗昭云微笑点头,这没什么好隐瞒的,所以把自己如何当了斥候,如何执行第一次任务,然后当上了斥候火长,后来遇到周将军,被提携进入先锋军做了校尉,把这番经历说了出来,那种沙场金戈铁马的场景,被他真实地形容一些,就让萧依依肃然起敬,感到浑身寒气了。
那种到处厮杀、血腥的一幕幕,何等的残酷!
萧依依听完之后,整个人显得沉重几分,对罗昭云更加佩服了:“难怪你写出了‘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突厥誓不还’的句子,这种残酷的沙场经历,对于你第一次踏入边疆的少年而言,的确有冲击力、震撼性!”
这时,房门被敲响,秀盈提着两个竹筐进来,酒菜已经备好了,在外轩的桌上摆放起来,一边说道:“刚才杜公瞻小郎君到访,说要见小娘子,我按照你吩咐,说小娘子正在闭门创作,暂不见任何访客和故交,他已经离去了。”
萧依依点点头,有点过意不去道:“那杜公子为人不错,平时也常为我写诗文,这次闭门谢客,的确有些不讲人情了。”
“小娘子全是为了重阳大比,暂时保密消息,相信那铜雀楼、红袖薇也都在紧锣密鼓地排练,倾月、凤婵两位姑娘也未必会见客!”秀盈安慰着她的小主。
罗昭云闻言,心中略有些得意,毕竟她谢绝一切客人,却暗中派人去请他到此一叙,这种特殊待遇,还是能令男人有点小虚荣感。
秀盈退出之后,萧依依亲自为他的玉质酒杯斟酒,然后举杯道:“让依依敬罗公子一杯,感谢这次仗义相助,使依依能摆脱困局!”
罗昭云道:“不必客气,你我相识,就是一种缘,日后说不定,我也有些事,需要麻烦姑娘帮忙!”
萧依依轻笑道:“呵呵,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多谢了,它日若需要依依相助,力所能及的范围,定当出手!”
二人开始饮酒,谈笑中,一杯接一杯,半个时辰后,都饮了不少,话题也越来愈多。
就在这时,房门再次敲响,秀盈进来后,走到萧依依的耳边,轻声说了几句。
“晋王此时来了?”萧依依脸色微凝,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要出去一见,毕竟杨昭不同别人,有可能是未来的太子,她明面上的靠山,不能得罪。
第九十九章 招揽之意
夜色如水,月光洒满了这园庭,修竹、梧桐树上,载着银色的光华,林里烘出浓厚的黑影,寂静幽然。
长廊曲桥,假山流水,碧塘微波,都反射着皎洁的月光。
萧依依暂时离开阁楼,来到主院的厅堂,与晋王杨昭会面。
这杨昭是杨广的嫡长子,今年二十岁,在仁寿元年被封为晋王,长得面如冠玉,姿容不俗,孔武有力,只不过,身材有些发胖,身穿绸缎玉袍,头戴紫金冠,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种威严之势。
此时杨昭正坐在堂内的主位上,身旁跟着一位三十多岁的近身侍卫,面无表情,形影不离,那是他的心腹护卫。
萧依依步履婀娜地进了厅堂后,向着体态发胖的杨昭,盈盈福身一拜,道:“见过晋王殿下!”
杨昭含笑点头,一身富态,笑起来给人一种和煦的感觉,完全没有威势,显得平易近人,说道:“不必多礼了,孤王在洛阳视察三个月,没想到刚回京城,就听说几家花楼重阳大比的消息,眼看重阳将近,没有几日了,不知依依准备的如何了?”
萧依依听到杨昭言语中的关心,多少有些感激,起身回道:“已经有了眉目,妾身正在加紧创作和排练,闭门谢客一段日子了。”
杨昭微笑道:“但愿孤王上门到访,没有打扰到你的创作啊!”
“哪里的话,妾身这里,随时都欢迎晋王的到来。”萧依依客气地逢迎说话。
“孤王知道,铜雀楼的乔倾月,现在已经依附了二弟杨暕,他虽然兼任扬州总管,但是每年大半时间都留在京城活动,铜雀楼为他安插了不少娇娃、姬女到了朝中大臣府上,打探情报,这一次,倾月姑娘当是你的劲敌!”
萧依依心知肚明,并没有完全说破,点头道:“妾身明白,不过,红袖薇的凤婵姑娘也不容易对付,据说凤婵多次出入杨公府邸,与京城一些贵族子弟关系匪浅,如杨玄感、李密等人,有他们的帮助,声势也不小。”
“哦,这样说来,的确也值得注意了。”杨昭神色有异,略在沉思。
他堂堂晋王之尊,来到花魁府上,有些纡尊降贵,这里面原因复杂,一是大隋士子风流,许多贵族子弟都喜欢去花楼饮酒会客,欣赏歌舞,杨昭精通曲律,对萧依依的琴曲很欣赏,引为红颜知己,才高看了一眼。
另外,妙音阁在京城其它的坊还有几个分店,吸取不少达官贵人或贵胄子弟,商旅富人进进出出,消息非常灵通,也容易联系一些人,散播消息等,所以,杨昭需要一个这样的情报点,暗中支持这个花楼。
当然,杨昭身为晋王,身份尊贵,不可能真的会迎娶花楼行首,故而虽当成红颜知己,但最多止于青楼野合寻欢,不可能会娶回晋王府邸的。
由于杨昭品性不错,故此一直很尊重萧依依,对她持之以礼,没有丝毫不敬、亵玩的意思。
“对了,孤王不在京城的这些日子,听说近日冒出了一位少年俊杰名叫罗成,不但从军勇武,杀敌立功,被破格提拔,还写下两首从军诗文,势压当世大家的作品,堪为传世之作,这样的俊杰,是否属实?你那里得到什么具体消息没?”
“这个……”萧依依没料到杨昭会提出这个问题,她陷入犹豫之中,想要隐瞒她认识罗成的事,却又担心事后露出真相,反而欺瞒晋王,有诸多不妥。
但她又答应过罗成,不把他为自己做诗文的事说出去,一时陷入矛盾中。
“怎么,难道你没有听说,还是没有见到?”
萧依依回答:“妾身不但听说了,还见到过本人!”
“哦,难道他也仰慕依依的才名,所以特意来了妙音阁拜访?”杨昭感兴趣起来。
萧依依托出一部分真相,含糊其辞地道:“并不是,是他初次来兴化坊游玩,正恰好妾身在河堤绿荫旁那作画,被他遇见,就水墨画方面,交流了一番,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罗成!”
杨昭不疑有他,微笑道:“有这样巧合的事,呵呵,那倒是趣事了。”
“是啊,当时妾身也在好奇,究竟是哪家公子,如此年轻,就见识非凡,才学不俗,临别前互告了名字,才知他就是罗成,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那他给你的印象如何,是否有真才实学,与京城的一些少年俊杰相比如何?”
“只高不低,名不虚传!”萧依依很认真地评价。
杨昭越发感兴趣起来,微笑道:“这等少年,孤王都想认识一番了,若能为我所用,就更好了。”
他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想要拉拢罗成,为己所用。
别看杨昭现在身为晋王,杨广的嫡长子,按理说,只要杨广一旦登基为大隋皇帝,他就可能被册封为太子,地位尊崇。
但是,生在皇室的杨昭,当然很清楚,他父亲杨广只比他大上十五岁而已,即便父亲成为皇帝后,至少还能活上三四十年,在这三四十年,他的太子之位,能否保住,那是未知数。
杨昭的二弟杨暕,比他小一岁,非常不安分,野心很大,现在已经不甘心屈于他下,当彼此年纪增长,太子之位越发的烫手、眼馋,他与杨暕兄弟之间,只怕也会有残酷的争斗。
毕竟伯父杨勇就是前车之鉴,太子当了二十多年,还是被废掉了,对他很有感触,其余叔父与父亲的关系也势同水火,所以说,杨昭未成太子之前,就在考虑,如何自保的问题了。
尽管他生性谦和,宅心仁厚,没有害人之心,但是他也不想被人谋害,夺权被废,生在皇室之中,没有更多的选择,谁让他是嫡长子了。
杨昭沉默了少许,认真地说道:“若有机会,替孤王试探、拉拢一下,此子不凡,若能依附孤王,日后必有大用!”
萧依依心中苦笑,暗忖晋王还真会找说客,那罗成可就在自己的闺房内。
第一百章 秉烛夜谈
萧依依送走了晋王杨昭,回到了阁楼,这时罗昭云已经吃饱喝醉,见伊人回返,准备起身告辞了。
“现在坊门已经关闭,全城街道宵禁,出入不便,罗公子不如今夜就宿在依依府上吧。”
罗昭云愣了一下,虽然他有官爵在身,可以不受宵禁的影响,但是坊门关闭,夜间出入,还是非常麻烦,走在街上遇到巡视的卫队,不免有些口舌,思忖了一下,点头道:“那好,今夜就叨扰姑娘这里了。”
萧依依微笑道:“应该的,是依依留你用晚膳,耽搁了时间,自然要住在这了,此栋阁楼上,还有几间客房,等会让秀盈收拾一间就行了。”
罗昭云点头,跟萧依依坐下来,烛光之下,把佳人的雪肤映衬得白里透红,娇艳多姿。
接下来,萧依依把刚才晋王杨昭的话转述了一番,想知道罗昭云的想法。
“罗公子放心,你助我脱离困局,我已真心实意当你为朋友,晋王招揽之意,全凭你心,是否愿意,如何答复,不必太过介意,我会为你周旋一番,不会得罪晋王就是了。”萧依依说道。
树的影,人的名,罗昭云想不到自己出入京城,已经小有名气了,开始有人注意到他,要拉拢栽培,当成夺嫡漩涡中的一员。
不过,罗昭云很清楚,杨昭是一个不长寿的人,在大业二年就病故了,究竟是病死,还是被害,这都不好说,总之寿命很短,自己要是投靠他,很没前途。
整个大隋都没有前途,罗昭云不想自己提前陷入党争之中。
“不瞒姑娘,我罗家数代,不涉党争,祖父、父亲都是中立阵营,我不敢有违家训,此外,我的年尚未弱冠,前途未知,更不想过早牵扯其中,羁绊自己,如今能有这般成就,已是意外,接下来几年,想要在京城潜心读书、习武,并不打算在仕途上奋争,所以,不论何人招揽,都无心参与。”
萧依依听完,微微点头,明白了他的意思,其实,她也不想‘罗成’参与其中,毕竟年纪尚幼,不适合提前党争,其中凶险,无声的战场,比边疆厮杀还有惨烈,动辄家破人亡。
她来到京城两年期间,见识了京城盘根错杂的门阀关系,除了大隋八个顶级门阀外,其余一流、二流的门阀还有很多,整个关陇贵族,就牵扯了上百家,有的是同族分支,有的是不同族,因联姻关系、提拔关系、食客关系等等,无形中牵连在一起,很难滤清他们的真实关系。
可以说,京城的势力错综复杂,如果没有背景和势力,有可能刚跳出来,就被碾压破碎了。
萧依依道:“我明白罗公子的意思了,放心,等时机合适,会转达给晋王的,不过,晋王的人不错,礼贤下士,即便罗公子不打算为其效力,但是这个人,也是可交的,若日后他派人找到了你,能交流的时候,尽管交流一番无妨。”
罗昭云点了点头,这倒是可以做到。
“不谈这些了,依依平时写了不少诗文,想请罗公子指点一番。”萧依依起身后,进入内轩,须臾,拿出一些纸稿,还有一本书册,这是她几年来写下的诗文和曲词。
罗昭云心中叫苦,自己虽然能背出一些传世之作的唐诗宋词来,但是文学水平,真的不高,虽然穿越之后这四年,在教书先生的传授下,也翻了一些经典古书,春秋左传,诸子文章,但他并不多感兴趣,学的也是囫囵吞枣。
可想而知,接下来,罗昭云非常头疼,翻看着萧依依写的诗词,听着佳人讲解她写的深意,故作此间内行的样子。
好在他自己虽作诗水平不高,但是欣赏的水平还是很强的,毕竟多出了一千多年的视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他都清楚,眼界自然也就高了,倒是能说出一些新颖的见解来,让萧依依惊叹连连。
这一诗文交流,秉烛夜谈,将到中夜了,罗昭云才得以脱身,去往隔壁的房间歇息了。
萧依依显然还没有谈尽兴,但是大半夜的,孤男寡女,也不好相处一夜。
当罗昭云去睡了,她还是在回味,前半夜的交流,觉得很舒适、轻松,还有思想的畅游,对方的思维,新颖独特,而且充满睿智,对古今未来,许多事情的看法,都丰富多彩,事业独特,让萧依依很是钦佩。
“恨不晚生几年,续一场缘……”萧依依轻轻一叹,连她都弄不清自己的心思了。
………
翌日一早,罗昭云离开萧依依的小筑府邸,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由于从京城送信到幽州,等宁沐荷接到信函,再准备一番派人手携带物资入京,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他算了算日子,要到九月中旬,幽州那边才能来人。
眼下的重阳节,看来只能自己过了,见识一下大隋盛世,在仁寿年间,会是如何壮阔?
接下来几日,罗昭云去长林门驻所当差一次,回了罗府看望祖父一趟,又单独拜访了一次公孙府,打发了时间,小范围活动了关系。
如今罗昭云跟长孙无忌的关系越来越好了,彼此年纪相差四岁,很谈得来,经过相处,长孙无忌越来越感受到罗昭云的才能见解、武艺骑术,都远超过他,心服口服,开始认真向他请教,成为要好伙伴。
离着重阳节只剩下一日了,大兴城的主干街道两旁,都摆着菊花盆栽,一片金黄的色泽。
花香袭人,满城都有黄菊点缀,节日气氛很浓。
这重阳节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自魏晋重阳气氛日渐浓郁,一直倍受文人墨客吟咏。
大隋时候还没有中秋节,所以在秋季中,重阳节就是一个盛大的节日了。
金秋九月,天高气爽,所以城里许多人要出游赏景、登高远眺,还有观赏菊花、遍插茱萸,吃重阳糕、饮菊花酒等活动。
民间认为九月初九也是逢凶之日,多灾多难,所以在重阳节人们喜欢佩带茱萸以辟邪求吉。
曲池坊,就在长安城的东南角,与城边的一片芙蓉池相连,这里住户非常少,被朝廷在此修建不少山亭,楼阁、园圃,零星还有一些道观、佛寺,是个风景极佳之地。
重阳节盛会,就在这里举办,提前多日就已经搭建戏台子,蹴鞠、马球、茶坊、棋社等场地,许多商贩也来到这占地卖货,已相当热闹了。
第一百零一章 重阳之日
这一日,重阳佳节如期来临,五更两点,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的时候,长安城朱雀门上的城楼中,执勤的卫兵,就开始向全城报晓了。
“咚咚咚……”
清澈激昂的鼓声,从皇宫正门向四面八方涟漪般荡漾开来,随后,东西南北各条大街上设置的鼓楼依次响起,鼓声分五波,要敲足上百下,在这钟鼓声中,王宫大门、皇城大门,各里坊的坊门陆续开启。
许多坊的大门口,等着出门的百姓们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了,如果哪个坊动作慢了,有人忍不住冲进街鼓亭,迫不及待地多敲几下。
因为今天是重阳节,许多做小生意的商贩、百姓都很着急,打算赶去曲池坊占个位置,铺摊子卖东西,当坊门开启后,早就等不急的百姓们呼啸而出,挑担的、提筐的、推车的、牵骡子的……
罗昭云也起来很早,穿了一身崭新的衣袍,今天自然也要出去溜达,见识一下大隋京城百姓的重阳活动,盛世之下,是如何享乐郊游的?
天刚亮,郭孝恪、纪平伍就登门了,要结伴同行,一起出游。
“既然来了,就一起吃早膳吧。”
“罗都尉,那我们就不客气了。”纪平伍嘿嘿一笑,今日起来很早,顾不上吃饭,就从东宫长林门驻所赶过来了。
“甭客气,以后你们没事,可以常来我府上做客,暂时府上没有女眷,所以吃住都方便,没有什么忌讳。”罗成微微笑道。
郭、纪二人对罗成心中感激,以对方的少年得志的尊贵身份,丝毫没有看清他们的寒门出身,始终以礼对待,真诚结交,自然都把自己当成了罗家这边的人了。
小半个时辰,三人同桌吃完早膳后,在院子里等候。
郭孝恪问道:“罗都尉,还有人要过来吗?”
“嗯,等长孙家的小公子。”罗昭云点点头道。
不一会,一辆马车停在他的府门口,长孙无忌从车厢内蹦跶下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小丫头,他刚到门口就嚷嚷喊着:“罗兄长,你准备如何了,要去曲池坊了。”
罗昭云负手而立,英俊挺拔,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等你多时了。”
“咦,这两位,是你的亲兵吗?”
“是我袍泽兄弟,一起从战场上并肩杀敌,调回京城,成为东宫宿卫。”
“哦,原来如此。”长孙无忌听到他二人也是跟随罗成杀过突厥的将士,顿时收起了顽闹之心,一拱手道:“无忌见过两位军中勇士!”
郭孝恪、纪平伍都是寒门子弟,得知这十岁少年乃是长孙晟的儿子,顶级阀门的小公子,都有些恭敬,毕竟这是时代等级观念,根深蒂固,即便他们再桀骜不驯,但是心中对社会的等阶,还是潜移默化地接收、认同。
他们这样渴望去战场杀敌立功,也是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加官封爵,提高自己社会地位和身份,成为豪门上等人士。
这种观念,自始至终,贯穿了整部古史,王侯将相,都跳不出这个等级圈,不外如是。
“罗阿兄,抱抱——”三岁的观音婢,粉雕玉琢一般,雪肤肌白,双眸水灵,极其可爱。
罗昭云张开双臂,把小丫头抱起来,放在臂弯肩膀处,笑着道:“人齐了,现在出发!”
几人从永宁坊出来,走启厦门正对的大街,一路朝城南方向赶去。
罗昭云与长孙兄妹共乘一车,郭孝恪、纪平伍则步行,倒不是没有马匹,而是担心去了热闹区,车马行走不便,停靠的地方也会拥挤,长孙无忌的车子有长孙阀的标志,倒还容易一些。
此时外门大街上,人来人往,非常热闹,许多百姓都早早出门,要登高秋游,辞青插茱,京城内的贵族子弟,儒生士子们,都成群结队,去曲池坊、芙蓉湖凑热闹,因为今天那里会盛大活动。
“街上好多人啊,听说今天曲池坊那边,有蹴鞠、马球、台戏、俳优等诸多好玩好看的,呼卢喝雉,好不热闹!”长孙无忌异常兴奋。
观音婢还是小女娃,听着胞兄如此称赞热闹,小脸也红扑扑的,咯咯笑着,也迫不及待去玩了。
罗昭云坐在车厢内,看着这对天真无邪,无忧无虑的兄妹,心中一叹:这可是未来的大唐宰相长孙无忌和唐太宗的长孙皇后啊!
不过,罗昭云知道历史发展,长孙晟似乎只有五六年的寿命了,到时候,史载这对兄妹似乎被他兄长夺了家门权势,将这母子三人,赶出了长孙府,现在既然自己跟长孙兄妹熟稔了,交情匪浅,日后定当照顾一番。
大半个时辰后,马车走到长街尽头,接近启厦门时,向东拐去,经过通济坊的外墙,前面就是曲池坊了。
坊门口,已经站了不少的侍卫,坚持过往的车辆,禁止携带长兵武器、弓箭等,因为坊内活动,聚集了京城太多豪门贵族的人。
大到郡王国公,仆射尚书,然后各部侍郎、员外郎、侍中,各门将军、长史,各寺少卿、署令官等等,在职的,退休的,会有不少来此秋游。
甚至皇宫嫔妃、公主,豪门的贵妇名媛,大家闺秀,千金小姐等女眷,会出现曲池坊内,所以外围戒严,检查一番。
长孙无忌、罗昭云等人也简单地被检查一下,经过了坊门,进入坊内,里面林荫葱郁,亭寺楼阁立于林间,景致很好,只是此时被拥挤的人潮到处占据了。
越往里面走,地势渐高,视野也越开阔,可以看到远处有湖泊相连,在湖畔空地,更是人山人海。
尚未临近,就听到各种吆喝声传来,有卖各种小吃、酥饼的,有卖菊花酒的,也有人们玩闹游戏的喊叫声。
比如一些临时球场,用扎帐围子剩下的竿子做球门,就地取材,在沙地上划线为球场,球场比正常的球场要小一些,奔跑着马匹,在玩着击鞠游戏,围观者很多。
击鞠游戏,起于北朝,发展于隋,盛行于唐。
大隋当世,王公贵族、书生士子、军中将士对打马球也逐渐热衷,就连许多大家闺秀、王城宫娥都精擅马球游戏,不过平常百姓人家买不起马,少有骑马的机会,故而马术不精,于是就打步球,这步球就是蹴鞠了。
罗昭云下了马车,看到面前一副古代繁华的景象,如同盛世画卷,徐徐展开。
第一百零二章 大隋风月
在曲池坊的中心位置,已经聚集了不少商铺和赌庄,不止是京城本地人,还有外来的商旅,番邦异族人士,摊铺上东西什么都囊括一些,酥饼糖糕,炸鸡烤肉等吃物,以及貂裘绮罗、笔墨纸砚、琴瑟古筝,琳琅玉器等用品,尽都有售。
罗昭云、长孙无忌等人并不想购置物品,所以直接穿过了那片卖家场地,在斗鸡、赌庄停留了一下,兴趣不大,直接来到了百戏区。
这里隔了不少小区域,正在进行各类诡异夸张的表演,比如“吐火”“天刀”“履索”“嗽雾扛鼎”“鱼龙蔓延”“根挂腹旋”千奇百怪,杂技惊人。
周围观众看着有人在竹竿上行走,吞刀喷火,兴奋异常,忍不住拍手叫好,一片喝彩声。
长孙无忌、观音婢年纪都不大,很快就被吸引住了,看得入迷,在他二人身边,跟着两名长孙府侍卫,贴身保护。
便是郭孝恪、纪平伍二人也看得啧啧称奇,从未见过这样复杂多样的百戏。
除了中原杂艺人外,还有来自西域、天竺的伎乐幻术,更令人恐怖,比如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倒立在地上,表演者凑近刀尖,让刀从眼睛刺入脸内,或者一个人仰卧在刀锋之上,另一个人站在他的腹部吹奏乐曲,一曲终了,下面的人竟安然无恙,让人大吃一惊。
罗昭云陪着长孙兄妹东逛西看,也挺无语的,这些东西,他的兴趣并不多,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什么杂技、魔术、影视、科幻没见过?
这对兄妹看得乐不彼此,刚看过拗腰伎,表演者反身后弯,双手双脚支撑在地,用嘴去把地面上的东西叼起来,这是柔韧功夫,诸人惊叹不已后,又跑去下一个场地,看冲狭戏。
这个场面更惊险,用刀枪剑戟围城一道道门状,表演者赤身,飞快从枪尖刀锋空隙穿过去,往来自如,毫发不伤,玩的是三分灵活,七分胆量,周围的观众,自然吓得惊叫连连,也叫透剑门戏。
待了近一个时辰,罗昭云才把长孙无忌和观音婢拉走,否则今天的大好时间都要浪费在看杂技上了。
接下来,又到了戏台区,正上演着许多种风格迥异的台戏,比如“参军戏”是五胡十六国时发明的一种戏曲,讲的是一位贪墨受贿的军官,被纠察后,仇家就派俳优进行讽刺表演。
这种有唱有话,有情有景的表演形式,一出来便大受欢迎,有歌姬名妓们受到启发,便开始编写戏文,逐渐演变成戏剧,日后就以它问世后的第一出戏的主角,那个参军命名,称为“参军戏。”
大隋时候,戏曲已经开始萌芽滋生了,只是尚未成规模,这是因为受到城坊的限制,到了北宋时期,打破了坊墙,勾栏瓦肆繁荣,戏曲才盛行起来,而眼下的大隋,歌舞依旧是娱乐项目中的主要内容。
这里聚集的观众,以女子居多,京城内的普通妇人、贵族千金、豪门名媛等等,穿着短襦长裙,颜色各异,花枝招展,看着台戏,津津有味的样子。
这个时代,儒家那些理论还受到排挤,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三从四德之类,更是不显,大隋是个文化包容时期,中原文化与胡人文化融合,中西文化交流,儒释道的齐头发展,玄学的影响等等,使儒家那一套规范和准则,尚未被隋人推崇备至。
所以在隋朝,女人上街,在盛会内来回走动,与男子聚集在一起,并非什么惊世骇俗的事,反而很自然。
“别看这些了,到前面去转转吧,这里太喧闹了。”罗昭云催促道。
长孙无忌点头道:“好吧,前面是贵族子弟聚集的地方,现下接近巳时,估计京城内的达官贵人们能来的,都来了。”
罗昭云心中想着萧依依,今日下午多个花楼大比,三大行首角逐,那才是争论的一个焦点,介时肯定会受到万众瞩目。
再往前,已经走到了曲池坊的城墙角落,与城外的一片芙蓉湖相连,由于这片湖水紧邻东南城角,所以数年前,朝廷下令把这片山湖郊区也给围入城墙里,来此游玩,不必出城了。
秋风吹拂,杨柳依依,宽广的芙蓉湖有如一面硕大而光滑的镜子,在阳光照耀下,闪烁着光辉,烟波荡漾。
宽敞的湖面上波光鳞鳞,画舫游弋,船艘如梭,在船上不断的有笑声传出,有贵族子弟聚在一起饮菊花酒,欣赏风景;也有公主千金、贵族妇人们,在画舫内嬉笑,弹琴作诗,好不热闹。
一些士子、贵族公子凛立船头,眼望着千金小姐们乘坐的花船,露出渴望神情。
当有女子花船接近,一些士子立马摇身一变,目不斜视,折扇轻摇,故作清高,吟唱诗文,风流自赏。
只见湖面中心漂着一艘精致画舫,上下两层,大概高七八米,飞檐楼阁,灯笼高挂,十分高贵气派。
船二楼上就围坐着一群身份尊贵的女子,其中一位年约四旬的女子,穿着大袖对襟的丝绸罗衫,领口开的不是甚大,但那欺霜赛雪胸脯也浅浅现出一道的沟壑,身材丰腴,雍容华贵,正是乐平公主杨丽华,隋文帝杨坚的大女儿,曾为北周的皇后。
被乐平公主宴请一席的有自己女儿宇文娥英,她的几个妹妹,也是当今隋文帝的几位公主,如襄国公主、广平公主、兰陵公主,她们所嫁之人,皆是关陇门阀贵族中的才俊,关系复杂。
除此之外,杨广的正妻萧妃也来了,带着两个女儿,南阳郡主杨采环,小郡主杨采玉。
可以说,这些女子的身份,皆是大隋朝最尊贵的女人了,聚集在一个船上,可想而知,此画舫的分量,无人敢靠近打扰。
“嫂嫂刚才做的那首咏菊诗文,可谓上佳之作,我等自叹弗如,这一杯酒,我们敬嫂夫人。”广平公主笑着恭维,他们都是杨广的姐妹,但是按照眼前的形势,杨广登基指日可待了,日后她们要继续富贵,不受猜忌和排挤,必然要讨好萧妃了。
“小姑莫客气,我们一起饮此菊花酒!”萧妃温顺典雅,丝毫不摆架子,提议共饮。
饮酒之后,兰陵公主忽然开口道:“今日又是一年的重阳节,也不知道京城那些士子们,今年是否有佳作出来,我大隋立国二十多年,进入盛世,文学当繁荣大兴才对,可是这些年,似乎没有多少人,能写出什么好作品来。”
襄国公主道:“话虽如此,但我听闻,最近一个少年小将,刚从边疆归来,是罗家的小郎君,写了两首边塞诗,堪为传世之作,一时名噪京城。今日若他来了,真想当面让他作一首出来诗文,给我等欣赏品论!”
第一百零三章 小郡主
兰陵公主问道:“嫂夫人,当晚在宴会上见过这位罗成吧,印象如何?”
萧妃国色天香的脸颊上,淡淡一笑:“少年俊杰,名不虚传,再过几年,或许能成为名动天下的才士。”
“哦,舅母对他的评价竟如此高,这让我们也想见识一下了。”宇文娥英在旁瞪大美眸,也非常感兴趣。
她是乐平公主杨丽华唯一活下来的孩子,视为掌上明珠,当年杨坚篡夺北周天下,建立隋朝,杨丽华一时无法接受,对此更加愤恨,隋文帝虽不能责备她,但心中对她很愧疚。
在宇文娥英选婿的时候,杨坚就高度重视,几乎把京城的贵族子弟都召集在弘圣宫,试他们的技艺,当时任幽州总管李崇之子李敏入试后,被乐平公主相中,选为女婿,被隋文帝直接赐予了柱国之职,就有表达弥补她母女之意。
如今,这宇文娥英已是三旬年纪,她的丈夫李敏,更是关陇李阀中的中流砥柱的人物,势力庞大,尊贵无比。
只有十岁的小郡主杨采玉因为当晚没有被父亲准许参加晚宴,所以没有看到罗成现场作诗,也没有看到精彩打斗,有些闷气,毕竟少女心性,在一旁嘟嘴道:“依我瞧,也没什么了不起,还不是被鱼成都几刀就劈倒了,武功疏松平常,差得远了。”
诸女都是嫁做人妇的贵夫人,闻言啼笑皆非,这有什么可比性了,她们只是有些赞赏罗成作诗的才华,而不是因为他的武功高强。
萧妃微笑道:“那怎么能同论哩?鱼成都目前已是大隋军方第一高手,打不过他,并不丢人。罗成只有十四岁,能有那样的武艺,少年杀敌立功,实属不易,比京城那些贵族子弟强出不少,加上文采出众,这样的少年俊杰,玉儿还看不在眼里吗?”
“呵呵,就是,姐姐倒要瞧瞧,日后玉儿要找什么样的如意郎君,肯定文武双全,大隋第一能人吧?”南阳郡主杨采环,是她的胞姐,平时姐妹情深,但有时候,也会取笑一番。
“哼,怎么也比姐夫强!”杨采玉虽然只有十岁,但是心智已经趋近大姑娘,听得出褒贬意来。
“哎呦,小妮子不大,就知道选婿了?”几位姑姑和表姐们,都看是嬉笑起来。
“我年纪还小,才不考虑呢,只不过,将来要选,肯定选个大英雄,文武全才那是必须的!”杨采玉一本正经,眼眸中带着一种对未来的憧憬。
诸女都是过来人,听小妮子说得有板有眼,堂堂正正的模样儿,衣袖掩口,笑得更欢了。
………
罗昭云、长孙无忌等人也租赁了一艘船只,搬出长孙晟公子的名号,很顺利就拿到一艘不错的舫船。
两名长孙府的侍卫又去买了一些饭菜和菊花酒,登船上去,游湖用午膳了。
“好多船啊,估计京城中,许多贵族子弟、达官贵人都出来秋游辞青了。”长孙无忌看着芙蓉湖上的近百船只,忍不住感慨。
湖光山色,波光涟漪,歌声缥缈,许多画舫之上,歌舞升平,丝竹声不绝。
“罗兄长,我听闻下午有花楼夺魁的赛事,主要在铜雀楼、红袖薇、妙音阁三家行首来角逐,不知你看好哪一家,我们可以提前下注?”
罗昭云笑着道:“选妙音阁吧。”
“妙音阁?但我怎么听侍卫说,这次最没优势的,当属妙音阁了,铜雀楼和红袖薇的几率最大。”
“那些胜算大,赔率却小,赚不着什么,不如押妙音阁,一旦胜出,可就能多赢一些了。”
“有道理。”长孙无忌觉得他说的不错。
“不知这次如何来判断,谁高谁低?”
长孙无忌道:“据说一是根据现场观者的呼声大小,二是有几位朝中高爵大员、大儒、名士子组成评团,参与评论,结合在一起,均是上等者,才能胜出。”
郭孝恪也有些学问,在旁说道:“像妙音阁,如果只是弹琴,围众可听不太懂,岂不是弱了一筹,呼声不显,就失了先招,怕是要的下等了。”
“嗯,许多人都是这样觉得!”长孙无忌点头道。
郭孝恪叹道:“听说这三大青楼行首,都能文词,善谈吐,妙应酬,评品人物,对答有度,士子贵勋络绎不绝,能量不容小觑。”
罗昭云脸色露出神秘的笑容,争花魁的好戏,午后就要上演了。
………
湖面上,还有几艘画舫,非常华贵气派,里面坐着的都是京城内身份高贵之人,当然,多以年轻人、中年人为主,上了年纪的大臣,人数会少一些。
杨昭一身蟒袍,身材虚胖,坐在一艘船只的楼阁内,在宽阔的舱楼大堂内,有不少人,跟这位晋王坐而论道。
其中有他的亲信,如妹夫宇文士及,表姐夫李敏,表弟独孤开远,还有东宫左庶子张衡、右监门率赵行枢,以及若贺若弼的儿子贺若怀廓,长孙府的长孙无傲,杜家公子杜公瞻等,围聚了接近二十人,其中不乏他晋王府衙的谋士、客卿、长史等。
这些人大多出身关陇贵族,都看出当今陛下病重,过不多久,太子杨广能登基,那么杨昭是皇嫡子,自然也将成为新太子,他们此时就聚集在杨昭身边,有拥戴、套近之意。
诸人一边饮酒听琴赏舞,歌舞停了,也会谈论一番,气氛融洽。
在另一座豪华画舫上,杨暕也着急了一些心腹,拉拢一些贵族子弟饮酒作乐,如宇文智及、李长雅、独孤恭、狄仲锜、陈智伟等人,也多是关中贵族,与杨暕走得很近。
由于关陇的门阀、贵族实在太多,相互联姻之后,盘根错杂,甚至出现一个家族内,支持不同的人,任何时候为家族保留回旋余地。
除此之外,杨玄感、薛道衡、虞世基、杨雄、李密、李善衡、韩世谔等不同年纪的京城贵胄,都有舫船在游湖看景。
大隋的京城内,这一日,汇聚了太多的人,许多在史书上留下浓墨一笔的人物,也出现了,丝毫不知道,他自己日后能够被史书记载,流传后世。
第一百零四章 开幕了
晌午很快过去了,湖风吹得人陶醉,不论是画舫上游玩观山水的贵族子弟,达官贵人,还是在岸边观看百戏、杂技、马球的市井百姓,都各有自己重阳感受。
一些豪门千金、贵妇们,画舫上岸后,看着天气晴朗,闲来无事,让仆人们用彩布围上了场地,这些女子们,脱掉外裳,只穿着紧身的长衣长裤,挽起一头青丝,用丝带束紧,如同男儿似的发髻,干净利落,开始蹴鞠了。
大隋时候的蹴鞠,主要比得是技巧性,颠球、盘球、踢球的技术,带有一定的竞争性和观赏性,却不用身体对抗,飞腿铲人之类,不像现代足球那么激烈。
此时蹴鞠用的球,已经比汉魏南北朝时期的实心球有了改进,在皮囊中,塞了动物尿垺,内心充气,球体变得轻灵,虽然不如现代足球那么大弹性,经受那么大踢力,但也似模似样了。
这些年轻美貌的女子奔跑着,香汗淋漓,矫健优美的身姿,如银铃般悦耳的娇呼斥喝声,艳煞旁人,只可惜,外面的男人看不到。
罗昭云自然没有这个眼福了,他上岸后,把小女娃观音婢放在自己的肩头和臂弯处,就好像哄着自己的小妹妹一样,走在湖畔河堤,垂柳摆动,湖光山色,彼此相宜。
楼阁、园林、画舫、市街集于一身,这里异常繁华。
还有一个时辰,就是京城几大青楼比赛的时间了,一些好奇的百姓,已经开始挪动脚步,向那片大舞台区域赶去,早一点过去,能占一个位置,如果去晚了,很可能被人群挡在外围,根本看不清,听不楚。
“也不知妙音阁准备如何了?”罗昭云心中猜想着,三大行首,他只与柳依依相识,有交情,自然希望她能胜出。
“罗兄长,你打算压多少钱贯啊?”
“四十两银子吧,还有两块金饼子,一起压上去。”
长孙无忌目瞪口呆道:“压着多,你对妙音阁这么有信心啊?”
罗昭云开口道:“直觉吧,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长孙无忌年纪毕竟还小,主意没有那么坚定,听他这样分析后,一咬牙道:“好,我也全压上,临行前,刚才父亲那里要来一些银两和钱贯,就是来长见识的,输赢无所谓了,我陪罗兄疯一把。”
罗昭云微微一笑:“呵呵,你说得跟舍命陪君子似的!”
这几人去了舞台外围的赌庄区,用金银和钱币兑换了筹码牌号,一旦比赛结束,可以回去换钱两。
此时,人群越来越多,这个舞台区是由几个青楼同时出资,还有一些豪门贵族赞助,在数日前修建而成,就是为了今日的盛会。
舞台的两侧有高位雅座,左侧是给一些有身份的贵族人,如皇子、公主、仆射、尚书之类的大员,虽然来的少,但是也能有一些爱凑热闹的,比如杨昭就亲自答应出席了。
右侧是一些大儒、士子、朝廷有威望、有才华的要员,作为评论之人。
舞台正前方,有数排的软坐,给贵族子弟使用,到了二十米外,才是普通百姓的位置。
为了保证会场的秩序,有人托关系,调动了了京城巡防营的卫队,把守会场,使成千上万的百姓们不敢胡乱吵闹,惹是生非。
时间一点点接近,杨昭、牛弘、裴蕴、杨雄、薛道衡、虞世基、张衡、柳顾言、李敏、杨玄感等人都到会场了。
这就牵扯到了坐位上下尊卑的座次问题,于是晋王杨昭发话了,按品阶和爵位分前后尊卑来入座,这些豪门子弟、朝廷大员们虽自诩不凡,目中无人,但表面上还是要给晋王杨昭面子的,毕竟当众拂逆,等若打东宫杨广的脸,也就等若不把皇室放在眼里,这些体制内的人,不会这么没脑子。
“这些歌姬架子忒大,这么多朝廷大员来了,她们还不出来迎接,却要迟迟不现身,未免目中无人。”有人对这些歌妓鄙夷轻视,所以,冷嘲热讽。
“也不能这样说,人家在这同行竞争,原本就没有邀请这些朝廷大员,贵族子弟,许多人都是闻讯凑热闹来的,难道还让人家全部出迎,不用比试了?”
人群议论纷纷,却越聚越多,其中还有一些女子到来,也要目睹这些花楼歌姬,究竟如何才艺,能吸引男人趋之若鹜。
时辰差不多了,一个年约三旬的女子,打扮得十分得体,珠圆玉润的柔腴身段儿,一袭碧色霓裳裙,举止得当,大方上台,算是报幕的司仪,未语先笑着道:“诸位公卿和客人们,累大家久等了,这次参演的人员,都已经在后面到齐,刚抽了签,排了顺序,三大行首压轴演出,前面是几家花楼的表演,算是开场了,请诸位观赏……”
此女下去之后,不一会,第一场演出就开始了,由数十年轻女子组合的舞蹈,在钟鼓丝竹中,演绎起来。
云袖飘飘,红裙曳旋,身段柔软多姿,动作整齐,中规中矩,虽然有一道观赏性,却达不到惊艳的感觉,不少达官贵人都轻笑着,等着后面的重头戏登场。
第一百零五章 化蝶舞姿
前面几场的歌舞陆续演完,已经带动了现场的情绪,如此多的年轻貌美女子姗姗起舞,那风情、那仪容、那身段,华丽的霓裳裙,娇美的舞姿,让在场的百姓和贵族子弟全都看得过瘾。
潇湘苑、妙玉楼、晴香阁、玉春楼等欢场之地,各派一些俳优、歌姬出来表演了节目,但这几个青楼,在京城虽有些名气,但是比后面三个压轴的青楼,无论建筑规模、环境档次、姬女素质、花魁才艺与美貌,都差了不少。
所以,当报幕司仪,说出接下来将是铜雀楼的倾月姑娘出场的时候,顿时让会场的情绪一下子点燃起来。
“哗啦——”
掌声如潮,全都激动地等待这位铜雀楼的头牌登场了,要亲眼目睹她的绝世风采。
那铜雀楼可是散金的地方,出入皆是贵人,普通百姓寻花问柳,是没有资格进去的。
这就好比,现代许多世俗阶层的男子要嫖,只能去街边小巷不正规的按摩店、洗浴店,花一两百皆可;可是若要去‘水上人间’这样的档次夜总会去,一瓶酒就好几千,吃喝完后,才有特殊服务,这之前铺垫花费就上万元了。
这时,大幕拉开,里面站着三十六位俏丽清美的姬女,长发垂着燕尾形髻,一身浅红色罗衫裙,有些像蝴蝶的装束般,在诸女中间,还有一个牡丹状的花蕾,是用彩布制作而成,果然精致鲜艳。
编钟敲响,紧跟着丝竹、琴箫等合奏起来,曲乐优雅,三十个俏丽姬女开始翩翩起舞,演起各种曼妙无伦的舞姿。
这一幕,就好像诸多蝴蝶在围绕着一朵牡丹花。
所有人目光都聚集场中,都是眼前一亮,垂涎欲滴,只见外围三十六女在舞台上,罗裙飘飘,扭动着纤细的小蛮腰,雪白的手臂做着各种手姿,妙相纷呈,如彩蝶纷飞。
“这气场,不拿第一谁能服?”
“倾月姑娘在哪里?”
“呀,不会在那朵牡丹花里吧?”
这些围众没有看到倾月,一时都陷入议论,兴趣更浓了。
忽然间,那个中间的牡丹花蕾骤开,仿佛瞬间花开了一般。
面朝绿湖,花开富贵!
所有人都在这一刻,屏住了呼吸,要看倾月姑娘是何倾城姿容和模样?
许多达官贵人倒是见过倾月,但是大部分贵妇、郡主们,还有一些士子、高官们,却没有见过,更别说外围老百姓了,都聚精会神,看到了那一个苗条修长的身段。
白素为下裙,水红色为上襦,把个人儿衬得美玉雕琢一般,长丝如瀑,墨黑乌亮,窄袖短襦,曳地的长裙飘飘,如孔雀对纹锦丝缀的紧身半臂衣,两束细线联珠,恰在娇美的前胸贲起处打结儿,整个人如同一个牡丹仙子般。
乔倾月容色倾城,雪白的脸颊,额间一点梅花妆的花钿,红唇皓齿,凭添几分清丽。
她一现身,就以一个漂亮的舞步,旋身一转,衣裙飘展,曲线曼妙,完美的身材一展无疑。
“彩!”许多人鼓掌大呼,喝彩起来。
罗昭云和长孙无忌等人也在舞台区前二十米的软席间,只是比较靠后,但依然能看清倾月姑娘的容貌,的确有倾城之姿,与萧依依,似乎在伯仲之间,不逊色多少。
倾月姑娘以舞蹈见长,此时轻舞翩飞,袅袅婷婷,辉映间更觉得妩媚多姿,明艳照人。
乐曲也变得畅快激扬,钟鼓节拍铿锵有力,筝弦飞快弹奏,舞姿变得轻快,给人无限生机和活力。
像是化蝶要飞舞的感觉,给人一种视觉的震撼。
几乎所有人,都察觉到她的舞姿魅力,当一个曲调推行了高颠时候,忽然轻跃而起,双臂一展,长袖顿时飞舞而出,盘旋成一圈一圈的。
四周的姬女们,同时环绕着花蕾盘旋,有的姬女从花篮内抓起花瓣,向上一散,顿时花瓣漫天飞舞。
仙子散花!
在场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对倾月姑娘的舞姿给予很大的肯定,同时她还小唱了一段古乐府的词,配合着舞姿,非常得体,虽然不以歌声见长,却仍很打动人。
全场掌声如雷,直到铜雀楼的表演结束时候,大家都意犹未尽。
长孙无忌也兴奋地直鼓掌,等倾月带人退出舞台后,他才转过身,对着罗昭云苦着脸,担忧地说:“倾月的舞实在惊艳,铜雀楼整体实力很强,极具感染力,妙音阁真的能胜出吗?”
罗昭云也没有十足把握,不过,萧依依如果能在舞蹈方面补足妙音阁的短板,编舞与琴曲、歌声配合,集合视觉、听觉、天籁之音于一体,还是能胜过铜雀楼的乔倾月!
至于凤婵,是以西域舞见长,红袖薇的舞蹈更加艳丽,娇娆,性格,勾引人的心神,不过,整体实力,似乎还是铜雀楼会略高一丝,萧依依能胜倾月,也能胜过凤婵。
这时候,评论区的一些文臣、大儒、士子们纷纷给出了自己的甲乙丙丁分数,综合在一起,乔倾月个人魅力是乙,现场感染力是甲,这样一个中等,一个上等的分数,算是中上等了。
要胜过她,必须两项都是甲,但谈何容易?
顷刻,司仪报幕,接下来出场的,就是妙音阁了。
第一百零六章 逍遥游
妙音阁的萧依依要出场了,不少人在揣测着,她究竟以什么曲目、表演形式出场呢?
如果按照青楼的特色,妙音阁,顾名思义,是以美妙的琴音乐器见长,如果萧依依出来,直接弹奏一首名曲,哪怕能让那些大儒士子们动心,但寻常百姓可就听不懂了,无法共鸣,那么气氛会冷场,中等分数都够呛了。
这是由现场上万群众的掌声、欢呼声做其中一项评比,代表着俗世的接受能力,受众程度。
另一项评比,由朝廷文臣大员、大儒、名流士子们充当,代表着士大夫层次的‘雅’,这是贵族的审美和接受层次。
只有雅、俗共赏,各阶层都能接受,才能在这次大比中胜出。
现场有一些贵族公子哥,因为支持倾月和凤婵的阵营,此时已经冷笑连连,等着妙音阁萧依依冷场,然后大声嘲笑了。
当然,也有一些萧依依平时的琴曲知己、爱慕者们,全都在为萧依依暗自鼓劲,希望她能出其不意,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不落俗套,又能带动全场的气氛。
杨昭坐在高台之上,虽然那晚听萧依依似乎有自信的样子,但这时候,关心则乱,难免有所担忧。
一旦萧依依这次失利,只怕会影响她的才名和人气,以后妙音阁要被铜雀楼压住了。
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事,毕竟爱听琴曲、古筝等乐器之人,还是会到妙音阁来,那些附庸风雅,寻欢作乐的公子哥,怕是要去其它两家了。
“公瞻,你素日里,不是唱给萧依依写曲词吗,这次她没有用你的词吗?”杨昭回头向身后一位士子询问。
杜公瞻出身书香门第,祖辈精习儒家典籍,对古乐府、诗词歌赋也多有研究,所以他少年时才华就已在京城内小有名气了,对萧依依爱慕已久,常去妙音阁听琴,也为她写过几首诗。
其中一首《荷花诗》较为出名,曾被萧依依看中,诗是这样写的:“灼灼荷花瑞,亭亭出水中。一茎孤引绿,双影共分红。色夺歌人脸,香乱舞衣风。名莲自可念,况复两心同。”
萧依依也曾觉得,这杜公瞻诗才不俗,几乎可追薛道衡等那些大文豪了,直到她遇到了罗昭云,听了那首《爱莲说》,才觉得罗昭云的才华,比之杜公瞻,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但杜公瞻并不知道这些,此时被晋王询问,他也是茫然道:“我写了两首曲词给萧姑娘,却没有令她满意,后来,她就闭门谢客,一心在自己的小筑内创作,没有见到面,也不知她有没有新词曲?”
“这样啊……”杨昭心中有些不妙的感觉。
就在许多人心事重重的时候,忽然一声清丽高亢的横笛声响起来,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听觉。
会场上一个人没有,只有那横笛声,仿佛天外来音,音色浑厚柔和,清亮圆润、悠扬委婉。
“一个人也没有,表演个屁啊!”有人冷笑,比如杨玄感等关中一些贵胄子弟,他们支持的是凤婵姑娘,自然不希望妙音阁的萧依依出彩了。
短暂了几十息笛声,空旷飘渺,曲调非常新颖,当笛声即将消失的时候。
忽然又响起鼓声、编钟声、古筝音,混杂在一起,形成一种洒脱逍遥的感觉。
就在这时,从大幕左右通道口,各冲出了二十多位姬女,身穿着衣衫,竟然不是完全的女裳,而是青蓝色交加的左衽胸襟长袍,像是男子的装束,发丝也被缠绕起来,挽了个男子似的发髻,以特殊的步伐,跑跑跳跳,站好了未知,当箫声又起,这些姬女们,拉开了一张蓝色的大布,左右扯住端头,舞动起来,远远望去,就如蓝色的大海在波动。
一些姬女配合着这股音乐,翩翩起舞,有一种飘逸的感觉,又好像一些海鸥,在海面上起舞。
这一幕,真的让现场不少人惊住了,没有看过这样的舞蹈。
唯有罗昭云微微一笑,看来萧依依听明白了他的意思。
此时,从大幕后,走出几女,推着一只舟船外形的道具,挂着云帆,经过了舞台的蓝布飘展区域,如同一叶扁舟,行在海面上。
在帆船之上,一坐一站的二女,其中站立的少女,穿着月白色软袍长裙,在十四五左右,五官秀美动人,身形娇美,正是婢女秀盈,手中拿着长箫。
在婢女身旁,端坐着的佳人正是本场要演出的主角,一袭缟素玄衣,浅饰一朵浮莲的图案,纤细的腰肢,曼妙的身段,倾国倾城的容貌,两弯眉画远山青,一对眼明秋水润,青丝秀发散开云鬓,用一根丹青色丝带松松地挽住,返璞归真,夕阳的光照射在她身上,全身散着一种温润圣洁的光辉。
二女出场,并没有影响舞台上的演奏,曲声、歌舞仍在继续,反而和谐地融入其中。
众人见到这种表演,还是有些异样感觉。
这是萧依依当日夜里听了罗昭云关于舞台、歌舞的一些新颖的构思,别出心裁,与当世的舞结合,创作而出的。
萧依依双手抚弦,开始弹琴了。
一股洒脱飘逸的琴曲悠扬婉转地萦绕着广场,有种山风幽谷的空旷和江海席卷的波澜。
这股前奏一出,全场惊讶,完全不同于以往的秦汉南北朝的旧调,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渐渐地,琴曲变得铿锵有力,苍劲悠远,仿佛如九霄玄音,充满了逍遥的味道,让人听了之后,思绪在放松,要放飞自己的心灵。
这是庄子逍遥游的意境。
不光士子如此,那些百姓,看到了舞台上,波涛翻腾,舟船大海的舞蹈,听上这种音乐,哪怕不懂,却也感受到一种视觉和听觉的冲击。
第一百零七章 技惊四座
萧依依的琴声很空旷飘逸,似乎能把人的思绪勾上了云霄,驰骋九天一般,再加上海上弄舟的舞台视觉效果,的确给人了一种新颖和震撼。
确切来说,这更像后世的舞台剧,蓝色的布如大海一般,不断翻腾,如浪花在激荡。
海上有帆船,船上有佳人,佳人在弹琴,琴声悠扬……
这几乎成了一个无比融洽的场景,定格在每个人的心中。
三四十名歌姬在上面起舞,那舞姿也不是普通的歌舞,就好像有一定的寓意般。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一些文豪士子们,看到这样的场景,听着琴声,都联想到了庄子的逍遥游篇,多少算是体会到了萧依依要表达的东西。
这股曲调充满飘逸和苍凉,荡气回肠,已脱当世范畴。
会场下面,不论是达官贵人,豪门公子们,都被这种新颖的表达形式所打动,看得津津有味,普通的百姓,虽然听不懂琴声中的寓意,但是悠扬悦耳还是能听出来的,加上舞台上的蓝布,波涛汹涌,其中姬女起舞飘飘,觉得非常热闹。
就在这时,琴声一变,进入了逍遥一叹的乐调中。
萧依依樱唇张启,开口演唱出来:“岁月难返望沉默,秋风已厌倦漂泊,夕阳眷顾不走兮,斜照当空,留恋着我……”
歌声一出,顿时吸引了万千听众,尤其这曲词,瞬间就让场内有些学问的人,被打动了。
这种曲调和词锋,非常新颖独特,还有一种淡淡的哀愁,时间的沧桑,看尽红尘,阅尽凡事的感觉。
这种曲词被萧依依的歌声唱出来,简直如天籁之音,好像从云层天外飘荡而来。
这一刻,所有的士子文人们全都呆住了,仔细聆听,生怕听漏了词句。
“爱已走到尽头,恨亦放弃承诺,命运自认幽默,变数太多由不得我,壮志凌云几分愁,知己难逢几人留,再回首,却闻笑传醉梦中……”
歌声是最容易打动人的,它能沟通心灵,好的曲调和歌声,不分国界,不分种族,不分古今,总是能直投内心深处打动人。
萧依依本就以琴和歌见长,现在发挥自己的擅长,没有自己跳舞,算是取长补短,哪怕是普通老百姓,也能多少听出曲词的那种淡淡感伤,还有一种超俗的感觉。
更别提那些文人士子,达官贵人了,早已入迷,有的甚至闭上眼,忽视了舞台的场景,而是凭着自己的脑海思维,伴随歌声与琴曲,无边遨游了。
“自嘲末境,千情万缘因皆愁,曲终人散,发花鬓白红颜末,烛残未觉,与日争辉图消瘦,当泪干血隐狂涌,白雪纷飞都成空……”
萧依依反复唱了两遍,彻底把现场征服了,没有人鼓掌,没有人喧哗,甚至没有人开口,都静静地聆听,生怕打断了她的歌声。
当曲终歌散,所有人都陷入了陶醉之中,无论是听懂曲意的,还是没听懂曲意的,都沉浸在自己脑海中编织的虚幻场景和人生憧影内。
人有地位命运不同,梦也有大小,但这一琴曲却引起诸多不同等级和身份的人产生共鸣,可谓俗雅共赏了。
片尾曲也结束了,萧依依停了琴弦,静静地望着下方人山人海的画面,心中感慨万千,这个时候,仿佛输赢都不重要了,甚至在想,如果自己输了,或许该放下行首的身份,回江南水乡隐居,抚琴弄啸,有一个心爱的男人相陪,超脱于世俗权势,更有意义。
不得不说,这一首琴曲和歌词,把这演奏的本人,率先征服了。
“罗成……昭云……”萧依依内心念着一个人的名字,忽然间,那少年的身影,在她心中的分量陡增不少。
“哗哗哗——”
就在萧依依走神的时候,台下忽然传出了惊人的掌声,大力喝彩声等等,交织在一起,气氛热烈之极。
萧依依起身施礼谢幕,缓缓离开了舞台,但那掌声仍不衰减。
“太精彩了,哈哈,赢定了!”长孙无忌卖力地拍掌,一边笑嘻嘻地讨论。
罗昭云微微一笑,这个局面,连他都始料未及,虽然有他部分功劳,但是不得不钦佩,萧依依的确很有才!
有了他的创意和曲词,萧依依结合自己的体会和见解,稍微改动了,又添加了前奏和结尾,使曲声更加有张力,加上她的歌喉之功,世间少有,这一下完美结合,令他都大吃一惊,被小小震撼一把。
连知情人罗昭云都如此,更何况其他人?
现场几乎好评一面倒,意犹未尽,与妙音阁的歌舞比起来,那些只是普通古代跳步舞蹈,显得苍白无力了。
杨昭满面红光,笑得合不上嘴了,连他也都非常的吃惊,萧依依会做出如此琴曲来,这一次花魁之比,稳操胜券了。
那杜公子则满脸的陶醉之情,心中感慨,不知是哪位才子,为萧依依写下如此曲词?虽然不符合古乐府的各式,但是那种张力,似乎更能让人入境,至少意境是足够了。
成绩不出所料,不论是上万百姓观众,还是贵族评论席上,给出的都是甲,均为上等分数。
已经退到幕后的铜雀楼的人,本以为要看妙音阁的热闹了,却想不到被这样的表演惊住,乔倾月都在感慨:幸亏自己率先出演了,谁在萧依依后面出场,恐怕压力都不是一般的大!
果然,当红袖薇的表演开始后,观众们却还是停留在上一场演出中,无法自拔,神色激动,相互议论着,偶然抬头看着红袖薇的舞蹈,已经兴趣不大了。
红袖薇以艳著称,舞蹈融合中原、西域等舞姿,融合在一起,姬女大胆,身上衣纱薄如银翼,雪白的肌肤隐隐若现,翩翩起舞之下,一张一合,似露非露,给人一种‘艳丽’的视觉冲击。
换做平时,男人们肯定能上钩,可现在众人刚听完一种沧桑、离俗的琴曲歌声,仿佛听到九天仙子的天籁之音,激发不少人心中的意境,无形之中,节操瞬间被提高了,现在突然看到一群艳女跳舞,顿觉得破坏了刚才的兴致,纷纷指责。
那站在一个大鼓上跳舞的凤婵,双腕如藕,瞳如点漆,身段火辣曼妙,舞姿很美,容貌也极其出众,但看到场下的情景,却气得痒痒,心中把萧依依给怨恨上了。
结果,红袖薇的成绩都是乙,算是中等分数,在三大行首之中,排在最末了。
第一百零八章 落幕
重阳节这一日的京城青楼才艺大比结束了,最终角逐出花魁,就是妙音阁的萧依依。
这个结果,出乎意料,事先超出许多的猜想,都以为她会垫底,谁想到如此惊艳的表演,实现了逆袭。
舞台会场落幕了,上万京城的百姓意犹未尽,狂热地向前拥挤,想要近距离瞻仰一下几大名姬的风采,可惜被巡防营的护卫队给拦住,这才理智地回返。
夕阳降落,都要往回赶路了,否则等夜幕降落,宵禁开始,他们没有及时回到坊内,可能就被关在大街上了,那麻烦可不小。
人群往曲池坊外涌出,络绎不绝,一些贵族子弟也开始动身了。
虽然有些朝廷大员、儒生才子,对这几位名姬抱有不同的想法和兴趣,但是又觉得自己的身份不够,今晚怕是难邀请到佳人了,所以懊恼而去。
夕阳挂在天边,余晖洒在芙蓉湖面上,仿佛染了一层金光色。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的景象。
遍地菊花,一片金黄,此花开尽更无花。
杨昭起身,虽然他很想今晚就见一见萧依依,但是他毕竟身为晋王,太子的嫡长子,如此对青楼行首如此积极,恐怕落人诟病,故而,只是派人去恭贺一下,他坐车离去了。
像杨暕、宇文智及、杨玄感等人,就不必如此爱惜羽毛了,直接带着一群贵族公子哥,去往铜雀楼、红袖薇,给自己交情匪浅的名姬去庆贺了。
罗昭云、长孙无忌等人先去兑换了押注的牌码,以一赔三的赌注,赢了两倍多,收获巨丰。
“哈哈,罗兄长,还是你有远识,一赌就中,幸亏听你的了,赚了这么多,嘻嘻!”十岁的长孙无忌,拿回本金和赚利,口袋一下子鼓胀起来,笑得合不上嘴。
罗昭云微微一笑道:“这有什么,凭感觉吧,不过,我的感觉一向很准。”
长孙无忌兴奋地拍手叫道:“罗兄长,以后再也这样的好事,一定要算无忌一份,呵呵,跟着兄长,绝对不会吃亏的。”
观音婢玩了一天,已经困倦了,像个小猫咪一样,蜷缩在罗昭云的怀里,酣睡正香。
罗昭云虽然只有十四岁,但因为这几年习武,运动量,每天吃牛肉、鹿肉等滋养身体,药汤浸泡等,骨骼粗壮,身子长得跟青年一般了,加上他心智成熟,很会关心人,举手投足,行为举止,跟一个成年男子无异了。
观音婢还是个三岁小女孩,对他这个大哥哥很亲近,不像长孙无忌,自己还是个孩子,不能照顾妹妹多少,所以,一出来游玩,这小妮子反而更腻罗昭云一些。
“行,只有令尊大人不反对,就跟着我一起投资押注好了,保你赚得盆满钵盂。”
“太好了。”长孙无忌这一刻,算是对罗昭云更为佩服和信任了。
接近黄昏的时候,车子已经到了罗昭云的府门前,他让郭孝恪二人,先到他的府上等候,回来后晚膳再小酌一番。
罗昭云不放心小妮子,继续抱在怀里,坐在车中,跟随长孙无忌一起去了长孙府。
长孙夫人高文兰,出自渤海高氏,为大隋名士高士廉之妹,饱读诗书,很有内秀的一个女子,在正厅接过了女儿,道了一声感激的话。
“人已送到,晚辈也要告辞了。”
“好,等哪天再过来吃顿便饭。”高氏客气说道。
罗昭云拱手告辞,离开了长孙府,回到了自己在永宁坊的府邸,这时候,天色已经黑下来,到了掌灯的时候。
整个府内,灯笼高悬,府内仆人忙着清理院落,准备晚膳等。
“今晚吃晚饭,就宿在我府上吧。”罗昭云对着郭、纪两位兄台客气地说。
“罗都尉都这样说了,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喽。”二人爽朗一笑,对罗昭云如此降尊结交,心中感激莫名,都不是矫情之人,所以,感动中,却不轻言谢,都放在了心里。
………
这一个重阳节,注定让长安城很多人难忘。
妙音阁大胜之后,顾大娘开始操办宴席,但凡今晚来这里饮酒的恩客,一律打折,并且还赠菜,免费听琴曲等。
可以说人气爆棚的场面,所有人都渴望见到花魁萧依依,可是,她却以身子不适,太累太乏为由,留了一个面后,就离开了妙音阁。
此时,萧依依只想清净一下,回到府内,婢子已经替她接到了数十张请柬或拜帖,不少有身份的达官贵人和士子名流,想要与她一见,当面交流,表达倾慕之情。
不过,当繁华落尽,门庭寂静后,她独自站在阁楼上,倚栏望秋,忍消篱下黄花酒。
今天这一次大比,自己终于胜出了,有兴奋,有庆幸,有欣慰,也有一丝的感伤。
因为,她的名气更大了,这就意味这,她将继续在这个行业里,越走越远,将接触更多的贵族子弟,参与更多的事,日后更加身不由己。
她感觉自己就像那笼中的金丝雀,看似光鲜,却失去了自由。
什么时候,才能飞上云霄,自由自在呢?
“罗成,是你的出现,让我平端多出这么多愁思和想法来,你可要负责哦!”她那清美绝色的脸颊,原本是一片沉思的神态,忽然朱唇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浅浅地笑了。
………
夜已近半,铜雀楼仍是歌舞升平,一片喧哗热闹,毕竟今日的表现,铜雀楼也算可圈可点,虽然略逊妙音阁,但仍展露了歌舞才情。
乔倾月陪同杨暕、宇文智及等人饮过酒后,借身子劳累为由,也退场了,否则,陪他们疯玩下去,身子还真吃不消,何况,此时的她,也没有那个心情。
她回到自己的阁楼后,对着侍奉身旁的两名双胞胎婢子道:“人手派出去没有?”
“回小娘子,都派出去了,今日会密切关注萧依依的府邸,不会放过出入她府的任何一个恩客。”
乔倾月微微点头:“那就好,一定要查清,究竟是谁在幕后,为她创下此曲和词作,能有这般才华者,本姑娘也要见识一番了。”
第一百零九章 幽州来人
重阳过后,秋意越来越浓,风向开始转变,从西北向关中吹起了风沙和烟尘。
草木渐枯,金桂飘香,荷叶凋零,雁过留声,一片入秋后的景致。
罗昭云在京城当差,渐渐融入了长安的生活,对街坊布局、朝中官制等越来越熟悉,不像刚开始入京时候的茫然。
这些日子,他经过罗老爷子的介绍,不但与长孙府非常熟络了,还登门拜访了几位朝中大臣、国公、将军。
如韩擒虎的府邸,罗荣就曾亲自带他过去做客,算是为孙子引介一番,铺好了仕途之路。
距离重阳佳节过去已有大半月,萧依依似乎察觉了有人在暗中监视她的动向,为了不给罗昭云招惹麻烦,所以暂时没有去派人请他,也没有亲自去拜访,这样好打消幕后盯梢人的警惕。
这一日,幽州那边终于来了消息,有车队到来了。
“阿郎!”宁沐荷也来了,一见到罗昭云,就忍不住兴奋地呼喊。
罗昭云来到大厅,看到了数月不见的沐荷,她穿着一袭天水碧的短襦衣衫,系一条水雾绿草百褶裙,用一条鹅黄色织锦的丝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细腰儿系住了,一头青丝简单地绾起来,亭亭玉立,清丽端庄,更有大姑娘的样子了。
“沐荷,你亲自过来了?”
“嗯,那边有史兄长在那顶着,负责管理宁氏商会和训练家丁、孩童们,我挂念阿郎,就跟过来了。”宁沐荷微微一笑,眼眶中带着泪痕,相见后那种喜悦,让她泫然欲泪。
自从她被柳氏收养之后,这些年与罗昭云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把他既当成小主人,又当成亲弟弟一般,从没有分开过这么多天,数个月不见,让她的一颗芳心,悬了许久,这次接到罗昭云的平安信后,说什么也不愿意在幽州那边苦等了,而是跟随商队,一起来到了长安城。
罗昭云看着她雀跃的神色,不忍心责备,点头道:“既然来了,那就留下吧,反正这里有许多事,也要你来负责主抓,经商之事,我不便多参与。”
宁沐荷听他答应下来,没有赶她回幽州的打算,顿时心放松下来。
“阿郎,这次妾身随车队,带来不少新酿的‘燕山月’酒,可以在京城出售,有了声誉,打开销路,不愁财源滚滚了。”宁沐荷笑咪咪地说,这几年掌握宁氏商会的财资,已经是个小财迷了。
“嗯,现下朝廷正值盛世,咱们暂时可以在长安城铺路了,第一步是开设酒楼,推出好酒,暗中多购置一些房产,在不同的坊都有联络点,过几年,等那些孩子长大了,找一些绝对忠诚少年,安插过来,从事不同的行业,把宁氏商行分成明、暗两部分,不论朝局如何变化,随时能够保住自己,不被牵扯进来,无人能探知我们具体人员和高层!”罗昭云谨慎地对她解释着说。
“妾身明白了。”宁沐荷虽然不知他这些想法从哪里来,所为何?但是,她会选择无条件支持,努力为他出力做好,这就是她觉得自己的价值所在。
“货物暂时让家丁都卸到后院仓储库和地窖吧,你一路上舟车劳顿,风尘仆仆,先去沐浴更衣一番,晚上一起用膳。”
“嘻嘻,好的,阿郎,我想听你这些来从军的事,夜里能否讲给我呢?”
“可以,吃晚饭后,都告诉你。”罗昭云笑了笑,对宁沐荷,他还是非常在意的,毕竟一起共甘苦过,没有她的保护,说不定几年前,他早就死了。
罗昭云不会忘记,当自己虚弱还阳之后,看到她整日身不解衣地服侍床前,每次吃饭前,还给他提前以身试毒,没有问题,才会喂给他吃,这种恩与情,他都记在心中,暗自发誓,要照顾她一辈子,哪怕不是娶为妻妾,也要让她富贵一生。
宁沐荷十七岁了,跟萧依依年纪相仿,身段成熟起来,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曲线曼妙,五官精致,略施粉黛,已经非常清美了。
此时,她兴高采烈地去沐浴了,对宁沐荷而言,能见到阿郎,跟在他身边,就是她最快乐、最安定的事。
………
铜雀楼。
乔倾月送走了一位从宫廷出来的神秘递信使,她看完密信之后,直接借着蜡烛火,给烧掉了。
阁楼轩室内,除了这位倾城之姿的娇娆美人外,还有她的贴身丫鬟,芷桐、芷芸,一对姐妹花,年纪都在十五六的样子。
“妙音阁那边,观察了半个月了,可发现萧姑娘,最近见了什么可疑之人?”
芷桐摇头道:“据派出去的耳目回报,近些日子,除了晋王杨昭去过两次,几位朝廷大员外,还有虞世南、卢思道、杜公瞻、颜师古、祖君彦等名士才子,不知究竟是那一人为萧依依作了那首曲词?”
乔倾月默念着那几个京城大才子的名讳,蹙起蛾眉,这还真不好判断,任何一位才子,都有些才气和名望,如果保持缄默,无从查知。
“能为萧姑娘作此琴曲和词,定然在她心目中地位有所提升,如果是这些才子之中的某一位,近来她应该更加亲近才是,派去的耳目是否发现异常,哪一位才子最近做了入幕之宾,进出兰清小筑比较频繁?”
“这个,倒是没有太注意。”二女摇头。
乔倾月道:“继续查,派人做恩客,到妙音阁内试探一下,询问那里的姬女,另外,看是否能收买萧依依府上的一下仆人、家奴。”
这对姊妹花点头,不过也有些好奇,芷芸问:“小娘子对这位幕后写下词曲的才子,为何这般重视?”
“弄不清楚是谁,日后我还会败于她的手下,这不是我所希望看到的,而且,连对手是谁都不清楚,是否太过窝囊呢?”乔倾月淡淡地说了一句,不再言语了。
芷桐忽地想起一事,说道:“小娘子,萧将军也派人传来口信,目前已经深得那人的信任,随时准备起兵夺权,让我们在京城配合一番!”
乔倾月深思熟虑道:“这也是宁远公主的意思,当今陛下,身已病重,寿元不多了,京城看似平静,繁花似锦,实则暗波汹涌,不少股势力都在盯着庙堂,只怕用不了一年,就要出现大波澜了,大隋的气数,不知能否安然度过此劫!”
第一百一十章 重聚叙谈
夜幕已深,月光透过窗棂洒入房间,皎洁如水,一片柔和。
罗昭云跟沐浴之后的宁沐荷,用过了晚膳,就到房间内闲聊了,分别了数月,自然有许多话要说。
宁沐荷瓜子脸、大眼睛,明眸皓齿,穿着一袭素净白袍,大袖对襟的纱罗衫裙轻软,胸前衣袍褶皱中隐隐现出胸前娇美的峰壑,一头青丝上插着一支普通的玉簪,再无其它半点儿雕饰,可是娉娉婷婷地往那儿一站,让你看到了便觉有一股水灵灵的鲜气儿要沁进心里去。
灯下看美人,愈增三分颜色!
不知不觉,当初那个小妮子,已经出落成标致的大姑娘了。
虽然她的身份是婢女,也没有豪门背景,但是罗昭云对她刮目相看,当初目前最信任、亲近之人。
宁沐荷虽然掌管了商会财账多月,这几年又苦读了不少经典著作,学了算术等,已经不是当初心思单纯的婢女了,她平时要做不少的商会决定,低买高卖,与卢氏合作,在幽州一带经商等,不少大事,都是她与史大奈协商,最后由她拍板的。
可以说,这几年把宁沐荷锻炼得就像一个合格的女商贾了,但是,在罗昭云面前,仍如往昔一般,给他铺床叠被,亲自打好了洗脸水等,这种服侍人的感觉,宁沐荷只想对他一个人使用。
“歇一会吧,一进房,都没见你停下来。”
宁沐荷转身浅笑,已经铺好了被褥等,不知想到了什么,脸颊有些微红,回到内轩的软座上,婀娜跪坐下来,又亲手为他斟满一杯热茗,微笑道:“妾身就是愿意干这个嘛!服侍阿郎,已经习惯了。”
罗昭云摇头失笑,真不知说她什么好。
“阿郎,我要听你在战场上发生的事。”
“那就坐好吧,我跟你简单说一下,这些日子疆场遭遇,听完之后,早点回去睡。”
罗昭云接下来,把他如何从军,如何当斥候长,如何去任先锋校尉的事说了一遍,听得宁沐荷芳容失色,感同身受,泪水忍不住往下流。
直到罗昭云说完了,她手脚发凉,身子颤抖,心有余悸,那样残酷的环境,凶险万分,几次都差一点,罗昭云就身陷万劫不复中。
“阿郎,太危险了,这个都尉,咱们不做也罢,还是经商算了,现在的财产,已经够我们用一辈子的了。”宁沐荷哭诉劝说。
罗昭云摇头道:“做个衣食无忧的商贾,非我志向,军旅生活,虽然危险,却是男儿该去的地方,放心吧,眼下我已经为都尉,日后在提拔就是裨将了,像上次那样冲锋第一线的机会并不多,以调兵为主。”
宁沐荷一脸感伤,轻声道:“希望以后少一些战事,这样阿郎就不必那么危险了。”
罗昭云淡然失笑,他知道历史大势,明年是仁寿四年了,等隋文帝杨坚驾崩,杨广登基之后,他的皇弟杨谅就要谋反了,到时候,朝廷还会派兵前去围剿,那时,自己肯定还会被派出去的。
他要在这种沙场上不断磨砺,把带军的理论与实践结合,成为一个历经考验的将军,这样,日后在群雄逐鹿的乱世中,才能有一席之地。
不论是辅佐李唐,还是独自争霸,罗昭云都希望自己有用武之地,活出不一样的精彩人生。
………
接下来的日子,罗昭云派人选了几处房产,通过租赁中介,宁沐荷带人宁氏商会的名义,购置了一些宅院和田产,有偏远的坊,也有繁华的坊,不同的地方,自然有各种用处。
酒楼的位置也已经选好,就在热闹的兴化坊,这里河渠平缓宽阔,富贾云集,青楼林立,画舫凌波,最适合服务业的发展了。
这些日子,宁沐荷都是女扮男装,扮成了年轻公子,出入京城街坊,至于酒楼、盖房等具体事宜,则交给几个管事人来办理。
在这样的繁华京城中,没有人注意到,宁氏商行已经在埋下种子,等待发芽、茁壮成长了。
距离重阳节过去已经一个月,这一日黄昏时候,一辆马车停在了罗府门口,秀盈出现,来邀请罗昭云去往兰清小筑,与萧依依约会小聚。
罗昭云笑了笑,忍了一个月,萧依依终于还是派人过来邀请他了。
其实,罗昭云起初还在纳闷,大比过后,竟然不见萧依依的音讯和拜访,按理说,她不是那种过河拆桥的人。
直到几日后,有人送信到他府上,是萧依依的亲笔手信,说最近有些势力在暗中关注他,想引给她作曲词的人出来,为了不给罗成带来麻烦,所以才推迟一段日子,再相聚了。
罗昭云当时对萧依依这种稳妥做法,还是很欣赏的,因此就一直静候佳音了。
今晚,总算来消息了,与佳人私会,还是有点小欣喜。
第一百一十一章 合作
罗昭云跟宁沐荷打过招呼后,坐上马车,跟随秀盈一起去往萧依依的府邸。
一路上,秀盈大眼睛不断盯着他看,罗昭云微笑道:“干嘛这么个眼神?”
秀盈惊叹道:“罗公子,想不到你年纪轻轻,还是一个少年,却有如此文采,重阳佳节的大比,全靠你出手,替我家小娘子做了曲词,又指点了琴曲,提了新颖建议,才是我们妙音阁大放光彩,拔得头筹!”
“哈呵,主要是萧姑娘才艺过人,我提的只是一个引子,抛砖引玉,如果萧姑娘没有完美的改动和设计,光靠我那曲词,只怕也济不得什么事。”
秀盈见他似乎不居功,一副谦逊的样子,更是钦佩了。
按理说,她只是婢子身份,许多时候,一些士子大儒们都不屑跟她说什么话,而这个少年罗成,对她说话的语气,平易近人,也没有士子那般的恃才傲物,一副清高的样子,跟他相处起来,非常的舒服。
“咯咯,奴家终于知道,我家小娘子为何那么看重你了,愿意带你进入她的闺房中……”秀盈掩口一笑。
罗昭云没有追问,其实,他猜中几分萧依依的心思,如果说没有一点男女之情的意思,那是假的,但也绝不是谈情说爱,彼此之间,还有很大的感情距离,毕竟他的年纪,只有十四岁而已,比萧依依还小着三岁。
而且,萧依依的身份,绝不像表面这么简单,罗昭云前途未卜,没想着现在就抱得美人归,他与萧依依之间,可能会充满太多变数,所以,他更把对方当成红颜知己,发乎情,止于礼。
轻车熟路来到兰清小筑,罗昭云被秀盈直接带到了西厢楼阁,这里屏蔽掉了姬女和家丁,整个小楼上,只有萧依依、罗昭云、秀盈三个人。
“罗公子,终于把你请来了。”萧依依穿着一身一袭月白色浅饰竹梅图案的长裙,一尘不染,青丝长发只用一根青色丝带松松地挽住,没有珠光玉器在身,却返璞归真,恰似在闺房中一般闲逸。
“罗某也挂念萧姑娘甚久了,今日能相见,吾之幸事也。”
萧依依浅笑道:“何时罗公子说话这般书生气了?”
“难道上两次见面,我没有书生之气吗?”罗昭云愣了一下,反问道。
萧依依摇头道:“公子身上,男儿的阳刚之气更足一些,往往会掩盖住你的书卷气,谁让你平时苦练武功,又在疆场上那么勇猛了!”
罗昭云想说我不止在疆场上那么勇猛,其它地方,也是一样滴!
此时,秀盈已经把桌案上的酒菜备好,萧依依点头让她先告退了,独自一人跟罗昭云对坐在软垫上。
“萧姑娘上次胜出后,多得头魁,是否实现了初衷呢?”
“唉,虽然当时的确兴奋,甚至接连几天都很欣喜,毕竟当着长安城那么多国人的面前胜出,影响很大,不过,事后麻烦事太多了,门庭若市,应酬不断,反而更身不由己了,人前风光,强颜欢笑,反觉闹心了。”
“呵呵,你这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其它名姬,倾月、凤婵,恐怕都羡慕你来不及呢。”
萧依依掩口笑道:“这倒是,她们估计都怀恨在心了,肯定不服,私下没少派人过来打听,就是哪位大才子为我写的词曲,为此,我可要好好感谢你一番,来,干了此杯。”
罗昭云也不做作,直接跟她对饮了,虽然他只有十四岁,但是外形却接近了青年,特别是那双眼神,深邃、睿智,完全不像是一个少年该有的神情。
“你真的只是十四岁吗?”
“哦,难道不像吗?”
萧依依直白道:“不像,我觉得,你应该比我年长才是!”
罗昭云淡淡一笑:“也许,是我家人把我出生年月记错了,也是有可能的,没准我真的是十七了呢!我倒是觉得,自己该长成熟的地方,都已经成熟了。”
萧依依闻言,有些脸红,这种半荤半素的话,她倒是听过不少,可是,现在毕竟一对一饮酒,二人也非无感情,所以她听完之后,加上酒劲上来,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了。
“其实,你的年龄,多几岁,少几岁,都无关紧要,现在朝廷正值鼎盛,以你的才华,相信日后在我大隋,定然扶摇直上,成为一位肱股重臣!”
罗昭云对这些,并不多感兴趣,失笑道:“我对仕途,倒不是太在意,顺其自然吧。”
他的回答,倒是让萧依依有些惊讶,换做一般士子,此时肯定在她面前炫耀一番自己的理想,如何指点江山,如何建功立业,却想不到,罗成竟然无动于衷,反而更引起她的兴趣。
不知为何,萧依依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罗成,似乎一言一行,都跟常人不同呢,这也是吸引她的地方。
“对了,我有一件事,还请萧姑娘帮忙呢!”罗昭云道。
萧依依闻言,心中好奇,暗想什么事情能有求于我?
“不知罗公子有什么事?但讲无妨,依依力所能及,一定办到。”
罗昭云解释道:“是这样,我见兴化坊繁华热闹,许多青楼日进百金,甚是羡慕,也打算开设一个酒楼,自己做幕后老板,地点就选在兴化坊内,主打以新酿的白酒、台戏、菜肴为主,不知能否得到依依姑娘的点拨和协助呢?”
“你要开设酒楼?不当官了吗?”
“那倒不是,一是觉得好玩,经营点事做,二是有朝一日,万一弃官了,还有一份营生,不至于饿死不是。”
“看来你是要来跟我们抢生意了哦!”萧依依嬉笑起来。
罗昭云说道:“哪敢啊,我那只是小本经营,算是酒肆与客栈的结合了,还可以在某方面,跟妙音阁合作。”
萧依依寻思了一下道:“这个不难,但你有足够的资金吗?运营起来,诸多事项都需要金银打典的。”
罗昭云答道:“有一些积蓄了,应该能够,只是在歌姬培养,菜系方面,需要你帮我拿些主意!”
萧依依眸子一闪,微笑道:“这个不难,只不过,我也要入一点股才成。”
罗昭云沉默了一下,点点头,这个酒楼,名义上是他的,只是为了先开张做个运营模板来试水,也是他对外结交人的地方,跟他暗中操纵的宁氏商会的酒楼,性质不同,倒是不怕萧依依入一点股。
第一百一十二章 红颜知己
罗昭云与萧依依商讨了一番合作的事,还有入股的资金,如何分账等,如此一来,两人算是合伙人了。
萧依依更加上心,似乎找到一个让自己亲近他的借口,理所当然地为他分析起来,讨论在哪个位置开设酒楼的问题。
“我知道一个酒楼正在外兑,酒楼的掌舵似乎老家出了急事,人已经先离京城了,酒楼托人盘对,可是因为出售的价格过高,加上这里多少青楼林立,太大投入的酒楼,并不多赚钱,所以暂时还没有售出。”
罗昭云点头道:“好,我会派人联系一下,你提到的地方,肯定不错。”
萧依依询问道:“不过,你那真的有好酒吗,如果不能一下出名,后面便不好做了。”
罗昭云一笑:“呵呵,放心吧,这次回去之后,让秀盈给你捎回几坛子过来,先品尝一番,再做投资决定。”
“我投资,完全是对你这个人,赚赔都无所谓,不过,如果能赚,当然最好了,倘若以后我不在这里做了,只是还有一个退路,能养活自己啊。”萧依依笑嘻嘻地说。
罗昭云被她一颦一笑的风情有些打动,强压住心中旖旎想法,眼神恢复澄明,要做生意伙伴,就不能投入太多私情,否则,公私难分,很容易连人都赔进去啊。
二人谈完生意经,又聊些诗词、曲风等等,罗昭云虽然作诗不行,但欣赏诗的眼光,比她多出一千多年来,什么唐诗宋词的名作没见过?
所以,一番讨论探讨,罗昭云语出惊人,每次都让萧依依好像发现新大陆一般,雀跃欢喜,就这样,不知不觉,已经聊到了后半夜,三更天了。
萧依依饮了不少酒,越说越投机,心情高兴之下,难免许多礼防就弱化了,在困倦之下,两个人已经坐到了床榻上,竖躺着身子,压在绣着鸳鸯戏水的锦裘被褥之上,脚搭在榻边,说着说着,酒劲上涌,就沉沉睡去了。
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当翌日醒来,二人仍合衣躺在那,身子有些乏累,毕竟昨晚交流太晚,又没有好好脱衣入睡,早晨一醒来身体有些发僵。
萧依依和罗昭云睁开眼眸,四目相对,有些发愣,都还是昨晚的衣着,就这样同榻了一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彼此先是尴尬,然后相视而笑,涌起一种知己难求的味道。
萧依依想到自己未卸妆,早晨起来,青丝凌乱,一定很慵懒的姿态,赶紧起身,不想让自己懒散的起床姿态就这样暴露给男人看。
“罗公子,请移足到外轩等候,依依要洗漱、补妆了。”
罗昭云起身,双臂一展,伸了个懒腰,哈欠道:“呵呵,我也该回府邸了。”
“哦,不留下用早膳了吗?”萧依依眸子闪烁,有些挽留之意。
“不了,再留下,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出门了。”罗昭云跟佳人开着玩笑,然后辞别了萧依依。
秀盈被唤来,要带罗昭云离开,当她推门见到少年的时候,眼神怪怪的。
因为昨晚秀盈来过几次萧依依的房外,知道二人一直在房里,一直到后半夜的灯灭,罗昭云也没有出来,当时秀盈目瞪口呆,心想自己的女小主,竟然留下罗成公子夜宿,这简直不可想象了。
她就这样把自己交给了这个少年吗?秀盈实在想不通,真的惊呆了。
………
东宫重地,侧院书房密室内。
杨广、宇文述、张衡、郭衍、司马德戡、鱼成都等人聚集在一起,在讨论一件大事。
“昨晚殿下又遇到行刺了?”宇文述等人吃了一惊。
杨广脸色阴沉,点头道:“不错,这已经是本月第三次遇刺了,有些人还是不死心,要在孤王登基前,处之而后快!幸亏鱼将军贴身保护,任何刺客都难近身,倒是没有伤到分毫。”
“殿下可猜出刺客的幕后是哪一方势力在指使?”
杨广语气中已经带着一股肃杀之气,冷冷一哼道:“不外出就那么几个,皇兄虽被废,但是支持他的旧势力尚存,仍不死心,铤而走险;此外,我那五弟,也不是安稳的主儿,最近暗中在扩军,拉拢地方府兵将领,已经有了谋反的事态,还有一些亡国遗民旧贵,不甘心被大隋统治,在父王病危之下,打算先击杀孤王这个储君,让大隋瞬间崩乱。”
宇文述、张衡、郭衍、司马德戡等人都是关陇贵族,接触朝堂之事较多,听完杨广的分析,都在点头,觉得太子之言,大有道理,不论是哪一方,都有行刺的动机。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不得不防
杨广脸色阴沉,对被刺的事件,感到了愤怒,如今父王病重,随时都有可能撒手人寰,自己将是未来的九五之尊,竟然还有不少势力要除掉他,这是蔑视他,也是对皇权的挑战。
待我为君日,必定以这些势力来血祭,奠我大业之基!
杨广非常的自负,因为这些年文功武略,治理一方都有成效,威望甚高,甚至江南之地,至今还传诵他驻守时的好,若没有他当时整合江南文化与北方沟通,说不定,南朝的叛乱会愈演愈烈,绝不会销声匿迹下去。
他很有才华,自认为写诗作赋,儒家经典等,皆有一定研究,博古通今,少有人能企及左右,京城才子中,杨广也多有傲视之心。
就是这样一个自诩不凡之事,成为储君,即将为帝,却屡屡遭到了刺杀,让杨广的颜面受损,心中憋住了一股火。
这等大逆之事,等若给杨广光鲜的形象上,不断泼墨,难道自己成为大隋皇帝,九五之尊,不应该天下共辅佐,民心所向吗?
那些支持杨勇的关中旧贵族,杨广已经忍了很久,尤其是元氏,始终跟他作对,日后必当扫掉这个门阀,此外,许多门阀虽然名义上看似在支持他,但背后都有小动作,暗中又派人跟元系、杨谅一方联系,这种背叛,也是杨广无法接受的!
只不过,一日不当权,他就要暂时隐忍,无法出手。
“汉王那边,聚集多少人马了?”
张衡率先答道:“汉王盘踞太原,重兵之地,加上府兵和驻守的军队,至少有十五万可调用的军队,若是陛下一旦归天,杨谅率军进攻京师,不得不防。”
太子杨广点点头道:“目前京城良将如云,有杨公、公孙晟、周罗睺、屈突通等人辅助孤王,到时候,对付叛军,胜算仍大。”
宇文述道:“汉王有陛下赐下特权在手,这几年大发民工劳役,修缮兵器,贮存在并州。又招纳亡命之徒,和身边的无户籍之人,将近数万人,组成自己的亲军,兵甲精良,战马上万,暗通突厥,实力不可小觑,他的身边文有王頍,武有萧摩诃,一文一武,左右双臂,除此之外,麾下将军众多,如曹裴文、余公理、纥单贵、裴文安等人,都是北方府兵军镇的一些大将。”
杨广沉思了一下,也在思考如何提前拿到陛下手中的虎符,暗中调动人手,防止太原方向的兵力南下。
同时,他心中烦躁,对父王杨坚这样‘病而不死,衰而不亡’的形势感到不安心,因为文帝杨坚病重,已经移居京城以北的仁寿宫,那里多是后宫的人,黄门侍郎元岩、兵部尚书柳述等陪同,自己虽然插过去不少耳目和人手,但总有很多变数,超出自己的意料。
想到元岩和他身边的一些人,都是皇长兄杨勇的旧人,杨广就有些心中不安。
“如果他能尽快病逝就好了,否则夜长梦多,于我不利!”杨广眼神中流露着一种决然和阴狠,他已经感到宫廷风雨欲来的压抑,担心父王昏昏沉沉,万一被身边人蛊惑,发出一道不利于他的诏书出来,瞬间,他的地位就可能从太子,沦为阶下囚,这才是他最担忧之处。
………
罗昭云近日忙于策划酒楼装潢和开张的事,酒楼场所已经盘兑下来,但重新装修设计方面,需要他斟酌一番,结合古代与后世的观念,争取与众不同,不过,他只是说出一些方案,具体执行,交给宁沐荷和商队了。
这一日,罗昭云回祖宅去看望祖父,陪着老爷子在后庭院里下棋,交流一下最近京城内的消息。
罗昭云知道祖父罗荣,看似隐退了,但是在关陇贵族圈内,虽称不上大族,但也是其中一份子,许多朝堂消息,都比他灵通,外面流传的多是表象,只有圈内人,才知道真实的一面。
“这一年内,不要牵扯党争,以年纪轻为由,推却任何人的招揽。”罗荣一边下子,一边说道。
“阿翁觉得,朝堂要起风波了?”
“哼,不是要起,是朝堂的风波,从来就没有停过,只不过,这一次,非常复杂,动辄就会血流大兴城了。”
罗昭云听出了祖父的话意,结合历史知识,他也清楚,不久之后,隋文帝驾崩,会出现宫廷之变,还有杨谅的造反,大概就是明年初的样子,半年多了。
这是历史大势,他能预知,可是祖父罗荣,光凭着为官经验,竟能敏锐闻出了京城的血腥之气,还是非常有见识的。
“或许这就叫,树欲停,而风不止吧!”
罗荣微微一笑道:“真不知,我将门出虎子,怎么偏偏出了你一个文采出众的才子来,呵呵,不过这也好,允文允武,日后你的成就,定然超出祖辈三代了。”
罗昭云谦逊几句,说些让老爷子高兴的话,爷孙二人,相处融洽。
如今他在罗府的地位,可以说,已经被罗荣当成未来罗家的继承人了。
如果远在幽州城的孟氏大夫人知道了,肯定非气得吐血不可,她心狠手辣,亲自制造了一些家门血案,最后还是打错了算盘,到头一场空。
第一百一十四章 访客
罗昭云陪着秦老爷子下了两盘棋,胜负各一场,起身想着要告辞,毕竟酒楼和宁沐荷那边,还有许多事,要他拿主意。
罗荣摆手道:“今天来了,就别忙着走了,等会有人要到府上拜访我这老头子,是年轻人,正好让你们结交一下。”
“哦,是哪位青年才俊?”
“韩擒虎的儿子,韩世谔,其父与我有旧交情,当年韩擒虎在世的时候,没事我还总去找他喝酒,一晃,他都走了十余年了,这门交情也就淡了下来,不过,虎父无犬子,这世谔倜傥骁捷,有父之风,武艺不俗,有勇有谋,刚整三十岁,在我监门军中做郎将!”
罗昭云听闻过韩擒虎的大名,历史上也算大隋一员猛将,与贺若弼并驾齐驱,功劳显赫,不过他只活了五十多岁就去世了,那韩世谔似乎在杨玄感谋反时,还担任过将军一职,却不幸被俘,在临刑前,却装醉逃脱了,此后绝迹于世,不知是不是在逃亡中死掉了,否则,不可能在后来的隋末唐初乱世之际,不出来干一番作为。
就在这时,有家仆过来禀告,韩世谔公子带人登门拜访。
由于韩擒虎是上柱国,他的儿子,自然有资格被称为公子了,而非泛泛的小郎君、阿郎。
“说曹操,曹操就到,呵呵,走,到前堂见一见吧,晌午一起用个膳,你初来京城,需要一些人带,私下跟这些智勇双全的年轻人多走动,对你的成长会有很大益处。”罗荣撩这裾角起身,走在前面。
罗昭云对着韩擒虎的儿子,倒是也有几分兴趣,如果能早结识一番,志趣相投,倒是可以日后劝说一番,免得他跟着杨玄感过早作乱,成为朝廷钦犯了。
当罗荣爷孙二人来到前堂大厅,有两位壮年男子站起身来,抱拳行礼,都是魁梧的汉子,相貌堂堂,仪表不凡。
“见过罗将军!”
“世谔,药师,你们来了。”罗荣微微一笑,走进大堂后,道:“来,我给你们引介一下,这是犬孙罗成,字昭云,从边陲前线调回京城述职不久,昭云啊,这是韩世谔,目前为监门军府的郎将,这一位是李靖,任监门军府的殿内直长。”
罗昭云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目瞪口呆,差点蹦起来,哇塞,大唐战神李靖出现了!
他仔细打量李靖,三十出头的年纪,个头魁梧高大,两道卧蚕重眉,鼻直口阔,面如枣色,头戴濮巾,端是一表人才。
“原来你就是罗成啊,哈哈,我们都听闻了,最近你在京城也算名气响亮了。”韩世谔露出笑容,丝毫不作假,的确对罗昭云印象很好。
除了罗昭云是他原顶头上司的孙子,故人交情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罗成十四岁在边疆一战成名,回京后,两首古诗让贵族圈、烟花场所都流传开了,所以名气很响。
“在下正是罗成,见过韩兄,李兄!”
罗荣捋着胡须,摇头笑道:“不对不对,老夫与擒虎贤弟,兄弟相称,按辈分,他们可都是你的叔叔辈了。”
李靖在一旁道:“罗将军,无妨,我们各交各的吧,喊我们叔叔,都把我们喊老了。”
“哈哈……”众人相视而笑,气氛很融洽。
武人之间的交往,比较直接爽快一些,兴趣相投,在一起毫无僵促,如果不投机之人,绝对处不来,顺眼就是顺眼,看不顺眼就是不顺眼,不懂伪装,跟文人那种面和心不合,口腹蜜剑不同。
“昭云啊,世谔与药师,可都是精通兵法,勇武过人之辈,你平时要多虚心求教,可别自以为是,觉得在疆场立功了,少年得志,便小觑了京城俊杰,天下的豪雄了。”
“孙儿不敢,自知武艺不精,兵法未熟,若有时间,定当多跟韩兄、李兄多学习!”
韩世谔和李靖见罗昭云神态恭敬,毫无敷衍、虚情假意,这个年龄的少年多是叛逆期,他能如此知深浅,无世家子弟的傲气,让二人倒是刮目相看了。
罗昭云虽不知韩世谔的深浅,但李靖的名字太响亮了,心想日后不论如何,也要多跟他套套近乎,向李靖学习一些用兵之道。
接下来,罗荣让人在后院内堂摆好酒席,四人要饮酒用膳。
李靖、韩世谔二人都是名门之后,可惜祖辈都是早逝,家业难免衰落,二人虽然都有官爵在身,但是在京城这种天子脚下,官员实在太多了,武将本身就没有文官那么吃香,所以二人的俸禄并不多高。
韩世谔依靠其父遗留的房产和积蓄,日子倒是还算滋润,李靖就不同了,其父李诠仕隋,官至赵郡太守,是一个清官,又过早去世,给李靖留下的资产不多,尚未成年的他,还是因为投奔京城的舅父韩擒虎,才得以京城立足。
但韩擒虎死后,韩家也衰微了,李靖早已独门过日,没有了舅父抚照,自身性格耿直,得罪了不少人,要不是罗荣意外发现了他的文韬武略,这几年有意提拔,哪怕殿内直长这个小官,他也得不到。
换而言之,李靖适合统兵打仗,驰骋疆场,却不适合在朝堂任官,这种人,生而为帅,却不能在仕途中做久。
他的追求和抱负,是那名垂青史的功业,而不是荣华富贵,作威作福。
四人杯来酒往,罗昭云分别向二人敬酒多次,言谈举止之中,多少也流露出一些才华,李靖、韩世谔二人早已听闻这少年见识不凡,文采出众,今日交流,多少也都感动一丝钦佩,对这罗家少年郎也有结交之心。
第一百一十五章 较量
酒足饭饱之后,几个年轻人谈话很投机,二人也想考较一下罗昭云的枪术如何,而罗昭云也想知道这两位在历史素有威名的大将,如今什么实力。
“罗弟,就由为兄来试探吧,彼此切磋一下!”韩世谔更好战一些,不像他表兄李靖那样稳重。
“正和我意,请韩兄长指点昭云一二!”
罗荣见孙子谈吐不张扬,也不沉闷,恰到好处,跟韩、李二人谈的很投机。他只有十四岁的年纪,如此圆润,懂礼节,也知进退拉拢人,心中颇为高兴。
“到院子里比划吧!”罗荣捋着胡须,起身走出内堂大厅。
这堂前的院子很开阔,有摆放武器的架子,上面长兵短刃都不缺,罗昭云选择了一把长枪,而韩世谔则提起一把上好的马槊来,都是长兵交手。
两人对峙而立,眼眸如电,气势攀升,都有一种血勇之气,此时不怒自威。
“罗弟先出招吧!”韩世谔自持年长,所以不欲占少年的便宜,把主动权让给了罗昭云。
罗昭云点了点头,也不推脱客气,他凝神关注,气机逐渐提升,到了一个高端时候,大喝一声,伴随着吼声,身子猛地冲出去,双手握枪一击,如龙出海。
“看枪!”
罗昭云长枪在手,动如脱兔,全身的力量、气劲,结合枪术的窍门,整个人凶猛地冲了上去,寒光一闪,枪锋平直刺出,非常的平正,但是却也最难抵挡。
简单平凡之中,往往也蕴含着伟大,任何技巧,去繁就简之后,同样也引发了质变。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光此一枪,就能看出罗昭云的枪术水准,已经不俗了。
“好枪术!”韩世谔眼神露出异彩,同样暴喝一声,双手紧握马槊,进行拦挡,横扫千军。
“当——”
兵器交击,发出一声闷响,两杆长兵都被使用者贯以全力和气劲,这一下撞击,颤抖不已。
韩世谔与罗昭云脸色都是一动,只用一招,就试探出彼此的力量和气劲,已经在什么武学层次。
“第二枪!”罗昭云拨枪又刺,这一次走的是偏锋,如毒龙吐芯,刁钻诡异。
刚才是正,接下来的是邪,正邪都是武学路数的一阳一阴,配合起来,威力更强。
韩世谔举槊再挡,利用他的实战经验,还有强劲臂力,把这一枪及时挡住了。
“似乎也是暗劲层次,只不过,火候老练,看来卡在这个境界多年了。”罗昭云已经揣测出对方的修为,当下断魂枪展开,全力以赴。
韩世谔的马槊也舞得密不透风,大开大合,非常的勇猛过人。
他的武艺自幼得传于韩擒虎,其父可是大隋一员猛将,不论是带兵,指挥三军,还是武艺骑射,在大隋军方,都算是首屈一指的人物,虎父无犬子,这韩世谔耳濡目染,自然也不俗。
罗昭云与韩世谔枪来槊往,激烈打斗,身影腾挪游走,呼呼贯耳风声不绝,当当当的交击声更是震耳欲聋。
站在一旁观战的李靖、罗荣二人都微微点头,对罗昭云的表现甚微满意了。
十四岁的少年,能有这样的实力,已经算是出众了,没有辱没将门之后的名头
要知道关陇门阀的贵族子弟虽然好武,但各家族的子弟太多,嫡系、旁系不少人,也只是少数愿意吃苦把武功练精,把气劲练透,刻苦磨砺,都是极少的人。
大多公子哥,骑马射箭,练刀持槊,往往都是外门功夫,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或许比那些普通士兵强些,但没有养劲上身,终究是一场空,最多称得上是武士、勇士,却不是真正武者。
三十多回合过后,两人在全力以赴的情况下,体能消耗都不小,各自退开,手臂也震得有些酸麻了。
罗昭云虽越战越勇,但练功的岁月终究比韩世谔少,体力也不如对方壮年雄厚,渐落于下风。
“韩兄承认,是我输了。”罗昭云很干脆地承认,自己落了下风,暂时不敌对方。
韩世谔摇头笑道:“我比你多练了十多年的功夫,想不到,也只是比你这少年强出一点点而已,用不了几年,说不定兄长我就不是你的对手了!”
罗昭云没有丝毫气馁,因为他的年纪是优势,几年后,或许自己能突破化劲,到时候,才是军中真正一员的猛将了。
“昭云习武天赋不低,日后肯定能在精进一步的!”李靖也点头认可地道。
罗荣微笑道:“不用太夸他,昭云年纪还小,夸赞多了,容易骄傲,日后啊,你们没事多敲打敲打一下他,被让他太浮了,药师,你自幼熟读兵书,平时也多跟他讨论一番。”
李靖谦逊道:“回罗公,属下那都是纸上谈兵,还没有真正领过兵,打过战,不知自己是否能很有带兵的本领呢。”
“无妨,交流一番,对他总有益处。”
这时韩世谔走上前,拍了拍罗昭云的肩膀道:“等过些日子,兄长我给你引介几位京城的俊杰,估计他们见了你,肯定也会一见如故的!”
第一百一十六章 烟雨楼
进入了金秋十月,天气转凉,草木枯谢,万物开始凋零,整个大兴城时常被连绵阴冷的秋雨笼罩,越来越冷冽了。
整个京城内的朝堂,暂时由杨广主持了,太子监国,代理朝政,因为当今陛下杨坚,去了仁寿宫后病倒,再也没有起来,病情越来越重了。
朝中重臣大员,多少得知消息,心知肚明,花甲之年的陛下,这次恐怕要油尽灯枯,回天无力了。
大隋新的君王,也许就在未来不久,即将易位,这是众人心中的想法,却不会表达出来。
自从独孤皇后死后,杨坚就像脱缰的野马,终于可以随意宠幸年轻貌美的宫女了,这对于一位至高无上的君王而言,幸福实在来的太晚了。
谁知道,就这样纵欲了一年,没有节制,他的身体就被掏空了。
来病如山倒,去病如抽丝。
当初那个英明神武的杨坚,如今只能躺在床上,需要宫女、嫔妃们照顾起居,病情越来越差。
仁寿宫,坐落于岐州北面,在开皇十三年始建,竣工于开皇十五年,是隋文帝杨坚给自己建的一座避暑离宫,这里山清水秀,林木葱郁,气候宜人,建筑华丽,杨坚今年来此避暑之后,就再没有回去。
养宁殿内,檀香家具,金丝楠木的大床,一件件瓷器、青铜器,点缀殿宇内,古色古香,物美华丽。
宣华夫人陈氏、容华夫人蔡氏等嫔妃们带着宫女们给陛下请安,喂药服侍一番后,伺候了杨坚睡下,两位嫔妃贵人带着宫女们离开了大殿。
“也不知陛下的病何时能好转?”蔡氏轻轻叹了一声。
陈慧儿神色平静,没有表现出什么来,只是说了一句:“希望陛下吉人自有天相吧。”
二女分别之后,陈慧儿回到了自己寝宫内,卸妆之后,在她身后,跟着一位贴身的婢女,是她的心腹丫鬟之一。
“若虹,消息都送出去了吗?”
“回娘娘,已安全送出。”
宣华夫人陈慧儿微微点头,脸色有些坚毅之色,她是南朝陈宣帝陈顼之女,陈后主陈叔宝的异母妹,在陈封号为宁远公主,不但才貌过人,能歌善舞,还精通剑术,颇多计谋,当年在陈国时候,就曾为陈抵御隋朝南渡大军出了一些谋策,奈何陈后主太过昏聩,朝政腐朽,地方将士无法上下用命,终还是亡了国。
陈慧儿哼了一声:“最迟明年,隋朝的变数就要出现了,北有杨谅起兵,南有义军举旗,朝堂纷争不断,看杨广如何解这一局!”
………
罗昭云置办的酒楼,已经在装潢重修中,两个月就能完工,要正式开张,估计要来年开春了。
这段期间,正好签下一些年轻姬女回来,训练歌舞,好在有萧依依派人过来调教,进步甚快。
宁沐荷在这个月里,也派人在几个坊内收购了房舍和地产,置办不同的店铺,作为掩盖身份的联络点,购买当地身份户籍,一个情报网雏形,已经在长安城落地生根了。
不过,要把这种影响力渗透到达官贵族,关陇豪门家内,困难极大,目前远远达不到这一点,只能说,打听一些街头老百姓的风声,还有,就是藏匿一些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做到了。
罗昭云站在酒楼高处上,看着河岸柳巷的烟花之地,轻叹一声:“难怪烟花场所,在古代,素来多有充当情报点的伪装身份,因为那里鱼龙混杂,能短期内最直接、最迅速接触到上层贵族子弟,还能影响一些世子文人们,影响着舆论啊!”
现在他在京城生活,结交了一些未来的能臣武将,也与一些大势力有矛盾关系,不过,还没有出现危局,如今,他很想见识一下李渊和他几个儿子,不过,暂时没有可交往的理由,冒然去拜会,未免唐突。
秋末冬初,寒雨连江,冷雨迷蒙,外面的世界有些朦胧看不清,附近的滴水青瓦房檐,吧嗒吧嗒的雨滴正像大珠小珠崩落玉盘一般,有树叶在雨丝的琴弦上飘舞。
一位窈窕的身影,青丝如瀑,披着一身雪白的锦绒长袍,走上了酒栈顶楼,看着罗昭云的身影,眼眸一亮,露出些许的欣喜和赞赏,萧依依来了。
由于两人共同投资酒楼,有了这个借口,她对罗昭云,还有这个酒楼的装修更上心了。
“天气冷了,正下着雨,你怎么亲自来了?”罗昭云转身看向佳人,露出关心之情。
萧依依笑靥如花道:“正是因为下着雨,街上出行的人少,依依才方便出来寻你呀!”
罗昭云道:“只要你派人来请,我亲自去你府上也行啊!”
“那不一样,这里,以后也有我的一些股份,依依当然要上心,再说,出来透透气也好,总不能一直在笼中当金丝雀吧?”萧依依的笑容越来越多了。
罗昭云摇头失笑,跟女人交流,有时候,真的摸不清她的想法,善变又感性。
“对了,酒楼的名字确定没?”
“叫烟雨楼!如何?”
“烟雨楼?”萧依依闻言之后,再望着窗外的潺潺冷雨,倒是颇得意境。
罗昭云笑着道:“长安四百八十殿,多少楼台烟雨中!呵呵,烟雨楼,正和此意!”
萧依依咀嚼一番,也觉得不错,赞同他的提议,相视而笑,随后,二人并肩而立,望着窗外的朦胧长安城,渐渐有了人生感触。
第一百一十七章 岁尾
暑来寒往,转眼接近了年关,大雪纷飞,皑皑白色笼罩着长安城。
罗昭云这些日子定期出勤,没事就在家练武、读书等等,生活比较低调,许多场合也不去,很快,他的名声渐渐又微弱了,许多人似乎忘记了这个文武双全的少年才俊。
毕竟京城太大,门阀众多,朝廷大员,商贾富甲等,几乎每日都有新话题,谁也不会对罗成一个少年念念不忘,时间一过,没有新的话题,自然就被遗忘了。
罗昭云也乐见于此,暂时还不想做出头鸟,低调一些,麻烦更少,相对安全了。
眼看就要到除夕,今年要在京城度过了。
由于罗门有后,罗昭云的成才,使罗荣今年特别高兴,决定今年的除夕,要大儿子罗艺、二儿子罗寿携带家眷一起到京城来过年守岁,团聚一下。
罗昭云事先不知道这个安排,等他腊月小年那天,去了罗府一趟看望老爷子,听说父亲和二叔都在赶往京城的路上了,顿时哭笑不得,自己就要面对大夫人孟氏了。
不过,现在罗昭云已经不是四年前弱不禁风、毫无能力的孩子了,如今他驰骋过沙场,结交了京城不少俊杰人物,视野开阔,最主要他多出一千多年的见识,岂会再害怕那个孟氏?
这次如果孟氏老实一些,自己看在父亲的面上,暂且不跟他计较以前的事,等日后再找机会查证昔日罪行,如果她还要加害自己,那就别怪他迅速反击,不给她脸了。
“阿郎,除夕咱们怎么过呢?”宁沐荷关系地问。
“除夕当天,恐怕我要去老爷子那里,跟父亲、二叔他们一起过年,吃过晚膳,我会赶回咱们自己的府邸,然后咱们一起守岁吧。”
“嘻嘻,太好了。”宁沐荷还真担心,他在老爷子的罗府过年,把她留在这个院子里,孤单地一个人过。
“对了,除夕的前一天,我要在家宴请几个朋友,你派人准备丰盛酒菜。”
“哦,知道了,是否郭孝恪、李靖、长孙无忌那些人呢?”
“我在京城,也只有这些朋友而已。”罗昭云微微一笑,已经组成一个小圈子了,日后这个朋友圈越滚越大,把一些历史知名人物接纳进来,绝对是一个强大的人脉关系网,这些人,都是十多年后的风云人物。
至于韩世谔上次提议,打算为罗昭云引介杨玄感、李密等人,被他婉言推辞了一次,他不想过早跟那些人结交,被牵扯到那个阵营中。
………
铜雀楼。
乔倾月听着她的贴身婢女的回报,得知了这两个月来,貌似萧依依跟罗成走得很近,隔三差五,能查到彼此走动的痕迹。
这让乔倾月相当惊讶,她曾经想到好几个京城名士,但从没有联想到这个少年。
“罗成?难道重阳节那日的诗词和曲调,真的与他有关?”
婢女芷桐道:“小娘子,这不是没有可能,那罗成当时刚入京城,名声鹊起,如果真的为萧依依出谋划策,并非没有可能,只不过,不知为何,这两三个月中,他似乎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很少再议论他了。”
倾月姑娘轻啐:“哼,世俗的人,总是喜欢议论新鲜的事,谁会真的在意,话题的主人,真正的生活轨迹?一时谈论,忘却的也快!不过,这个罗成,找机会,我还真想认识一下,如此一个少年,他有何魅力,能让萧依依这么注重他?亲身易装,偷偷去他的府邸做客?”
“呵呵,会不会,那个萧依依,喜欢吃嫩的?”婢女芷芸掩口偷笑起来。
“萧依依这人,我能察觉到她的清高和自傲,虽在青楼,但肯定不把一般男人放在眼里,而且一直也没有失去贞操,我和她,虽是对手,但神交已久,我能懂她,她亦能懂我,芷芸,以后不许这么诋毁萧姑娘了。”
“哦,知道了。”芷芸吐了吐舌头,有些惭愧。
“杨府那边,可有消息传出?”乔倾月询问。
芷芸点头道:“有,红拂女那边传出暗语消息,随时可以除掉杨素,只不过,她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任务,完成之后,换取自由身份,要离开京城,不再为我们陈兴盟效命了。”
芷桐蹙眉道:“她已经知道这么多事,想要轻易脱离出去,没有这么容易吧!”
乔倾月轻轻一叹,没有说话,因为她身肩重任,何尝不想退出,过自由的生活呢?只是,她的处境,比红拂女更加不如,要脱离出这个组织,除非她死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罗府团聚
大雪压城,年终来临,许多富贵家庭中都采用兽炭火盆、火炉,在房间内点燃取暖,像皇宫、门阀巨贵的殿宇内,还有引热气腾腾的活水,走管道或地下,有点像当代的地热雏形。
罗昭云则根据火炉蒸汽的原理,命人在卧室或大厅周围,搭建了小火炉,连同铁管,自制暖气管,利用热气流循环,使自己住的房间和大堂内,都变得温暖,令管家、宁沐荷几人啧啧称奇。
很简单的设计,却蕴含了很多物理的知识,需要千年演变、发展,才能积累起来的思维,被罗昭云提前简单地应用了,的确让这些人目瞪口呆。
腊月二十八这日,老爷子派家丁传来了消息,说罗艺已经携带家眷入京了。
而罗寿,则在两日前,也到了京城,他已经去见过面了。
罗昭云穿戴一番,一身劲装武士袍服,披着大氅斗篷,头戴濮巾,腰悬佩刀,仪表堂堂,马上就要十五岁了,整个人显得成熟不少。
他自己出门,离开永宁坊,来到了长兴坊,进入了罗府内。
在罗府门口,一些车辆正在卸货,搬运着自幽州拉过来的年货物资。
“小郎君,你来了。”这里的管家、侍卫长们,都对他非常客气。
罗昭云微微点头,走到前宅天井院落里,就听到大堂内说笑的声音,当他走到前堂门口的时候,屋内的人都暂停了言论,坐在正中间主位的老者,捋着胡须笑道:“昭云啊,你来的正好,汝父刚至,打个招呼吧。”
这时大堂内,一些女眷看到罗昭云的时候,都当场石化了。
尤其是那位多年不见的大夫人孟茹,看着罗昭云的容貌,有些熟悉,依稀有当年那个柳氏小崽子的模样,但是变化太大了。
大约五年前,罗昭云还是一个消瘦弱小的十岁孩童,身高只有一米四多,现在马上十五岁了,个头有一米七六了,简直刚出两个头,身材魁梧,一身英气,挺拔如岳,充满了阳刚之气。
“他是……他……”孟茹心中一阵突突,脸色有些难看,不过,他极力保持着平静,可是手心已经渗出了冷汗。
这个局面,她完全想不到,一直还以为,这个小崽子仍在幽州边陲之地,虽然派去打探消息的人,都没有见到他,也不知他的癫疯毛病是否恢复,但孟茹绝想不到,他会出现在京城,而且似乎跟老爷子很熟络感情的样子。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孟茹有些傻眼,心中一阵询问自己,可惜,一时注定没有答案。
孟氏身旁,站着一位双十年华的女子,正是罗芷薇,身穿纱罗对襟窄袖襦袄,曳地的棉裙,长身玉立,油光可鉴人的青丝挽了一个堕马髻,如今她已是个年轻妇人的打扮,珠圆玉润,去年已经跟罗艺收的义子屈超完婚了。
罗芷薇看着面前这位同父异母的弟弟,心中也涌起不好的预感,下意识地看望她的母亲,果然,二人面色都有些惊变。
倒是三夫人曹氏惊讶过后,面色露出喜色,没想到罗昭云数年不见,突然一个大翻身,已经长大成人了,这下,大夫人孟氏的好日子,算是要到头了。
“晴儿,你昭云阿兄来了,还不快叫阿兄!”
曹氏身边一个十岁大小的女孩,粉雕玉琢,肌肤雪白,十分可爱,大眼睛扑闪扑闪,盯着罗昭云道:“昭云阿兄!”
罗昭云微笑点头,向着罗艺抱拳道:“孩儿拜见父亲,以及大娘、三娘!”
罗艺见到儿子长大成人,这支罗门有后了,心情也很高兴,摆手道:“听说你在京城结交了不少权贵子弟,而且被太子提升为奉车都尉了,这可是六品官,再长一级,都快追上你老子了。”
罗昭云谦虚道:“父亲大人身为骠骑将军,镇守一方,那是实打实大将军,我这只是看大门的,官衔虽高,却没有威望,哪里能与父亲相提并论!”
罗寿在一旁笑着站起身道:“行了,你们父子别相互夸赞了,看得我这当叔叔的人都羡慕了,今天咱们爷四个聚齐了,可要好好大喝一场,为这次团聚,也为我们罗家的未来!。”
罗荣也笑着点头,当下吩咐仆人去准备酒席去了,四个男人走出前堂,有说有笑去了后院了。
孟茹气得脸色发青,指尖扣着掌肉,暗暗地盯着罗昭云远去的背影,一股怒气和憋屈,涌上心头。
自己一时的疏忽大意,没有斩草除根,终究还是留下了祸害!
现在该怎么办?在京城中,是他的地盘,整个罗家都向着他,我该怎么办?
此时,曹氏站起身来,拉着女儿,浅浅地笑着:“姐姐,难得一家人团聚了,咱们跟弟妹也去阁楼坐席吧。”
孟茹哼了一声,站起身,气鼓鼓道:“你们吃吧,奴家不舒服,等有胃口了,再让仆人把饭菜送房里吃了。”说完之后,转身迈出门槛,去往自己在罗府临时居住的房间了。
曹氏的脸颊上,则露出一股玩味的笑容,心情舒畅了不少。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不死心
孟茹和女儿罗芷薇回到房间后,愤怒得差点砸东西,幸亏女儿机灵拦住她,这里可不是她们自己的家,而是老爷子的府邸。
她们母女再如何觉得身份了不起,但是在老爷子面前,还是觉得畏手畏脚。
也许罗荣一句话,就能让罗荣休妻,让孟氏从此搬出罗府了。
孟氏脸色很差,怎么也想不到,当初那个懦弱的小崽子,现在会成为这样一表人才了。
“薇儿,待会你私下去询问一下府邸家仆,这个罗昭云,都有什么事迹,为何会突然出现在京城,似乎听老爷子的意思,他已经是都尉了,如此年纪,不可能只依靠罗家的余荫就能当上!”
罗芷薇点头,忽然说道:“娘亲,如果昭云他能自立了,以后未必会在乎父亲的爵位,这样一来,并不会威胁到娘亲和女儿的地位,咱们没必要再跟他为难吧?”
孟氏夫人心中暗叹,现在已经不是爵位和家产的事了,而是她偷偷害死了那个柳氏,这个仇怨,一旦被罗昭云查证出来,以后她的下场可想而知。
最主要,现在她已经对罗昭云没有什么威胁力,相反,有曹氏在一旁煽风点火,担心会鼓动罗昭云查线索,来找她报仇,到时候,如果真的查出真相,那么她就要身败名裂,难逃一死了。
“不行,这个小崽子得势之后,未必会放过我,不能让他成长起来!”
罗芷薇非常不理解母亲的行为,有心劝解,但又不知如何说起,只能硬着头皮分析道:“可是,他马上就十五岁,已经长大了,有官爵在身,住在长安城,阿翁很器重他,娘亲如何能奈何了他?”
孟氏闻言后,也明白这个道理,脸色更加难看了。
她一阵惊慌,一阵咬牙,心中默默算计着,依靠目前她的力量,的确对罗昭云构不成大威胁了。
不过,孟氏可以等机会,找到时机,还是能够临危咬一口的,比如派人告发他谋反,这可是大罪,大不了鱼死网破,让罗家跟着她一起殉葬!
孟氏眼神一狠,对罗家因爱生恨,不甘心就这样失败,丢掉所得,丢掉名分,如果自己要死,肯定不让他们好过。
最毒妇人心,不是没有道理!
………
罗昭云陪着罗荣、罗艺、罗寿三位长辈,喝了不少白酒,一年下来,一家三代男子,难得聚一起,一顿饭吃了一个半时辰多,直到下午,四人才醉醺醺地散席。
他趁机告退,约定除夕那天再来罗府吃宴,然后回永宁坊的府邸了。
今日,罗昭云又见到了大夫人孟氏,彼此眼神虽然很短,但他明确感受到对方流露的震惊和惶恐、厌憎。
他有理由相信,这个大夫人孟氏绝对不是好东西,只是自己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还不方便搬倒她。
不过,随着他成长起来,势力越来越大,相信暗中肯定能调查清楚,还原真相,让她血债血偿,给死者谢罪!
尤其是那个三娘曹氏,罗昭云觉得,她或许知道一些辛秘,要保证她的安全。
如今罗昭云在幽州一带,已经有所势力,可以暗中买通、安插在蓟县城罗宅内一些人手,表面投靠曹氏,为她所用,抗衡大夫人孟氏的手腕,免得她找机会害了曹氏母女。
次日,腊月二十九,罗昭云在府里设宴,邀请了李靖、韩世谔、郭孝恪、纪平伍、长孙无忌等人到府上吃酒。
由于韩世谔被杨玄感的人相邀了,所以没有过来,李靖则自己来了。
如今三十多岁的李靖,正值壮年,心中有大抱负,可惜报国无门,只是一个殿内直长,无缘去前线、边疆带兵,好不容今年突厥来犯,他人微言轻,想去入伍却没有被批准。
李靖的性格耿直,甚至有些倔强,不肯向权贵大臣们趋炎附势,说话生硬,爱抱打不平,很容易得罪人,又因为父亲去世早,家境衰微,人走茶凉,要不是前些年有舅父韩擒虎的抚照,估计他更窘迫了。
罗昭云对李靖非常敬重,谈吐不俗,同样使李靖对他印象不俗,除夕降至,他们这几个在京城内,已经没有什么亲戚朋友的人,兴趣相投,反而相处更愉快。
郭孝恪、纪平伍都是寒门出身,李靖虽然出身官胄之家,但家境早就落魄,三人相处,丝毫没有芥蒂。
至于长孙无忌,年纪尚小,并非纨绔子弟,而且跟随罗昭云久了,对他越发的佩服,连对他结交的朋友,也高看一眼,没有瞧不起他们的身份。
五人谈天说地,一会发牢骚,一会谈武艺,非常的投机,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并不拘束,难得的痛快淋漓。
罗昭云起初是对几人的历史事迹感兴趣,后来,渐渐相处,自己也已经是古人了,反而相处更自然,真心把他们都当成了朋友,日后必然会相互照应一番。
两个时辰后,宴席结束,郭孝恪、纪平伍都喝大了,直接住在了府上。
长孙无忌被侍卫们背上车,回长孙府了。
李靖告辞出门,罗昭云亲自相送,十分敬重。
临行前,李靖拍着他的肩膀,感慨道:“这是李某在京城,在几年吃过最痛快的一次酒了。”
罗昭云微笑道:“如不嫌弃,以后李兄可以常来罗府做客,昭云是真心把李兄当大哥了。”
李靖感受到他的语气真挚,没有丝毫作假,心中略有感动,点头道:“好,那李某不才,就认下你这贤弟了。”
二人相视而笑,豪情爽快,充满了兄弟知己的味道。
第一百二十章 又是一年辞旧岁
转眼到了除夕这日,罗昭云回一趟罗府,陪着罗荣、罗艺等人吃了年夜饭,没有留下守岁,而是夜里回到自己的宅院,陪着宁沐荷一起过年。
这是他回到大隋第五个除夕夜了,每一年,都是跟沐荷一起守岁度过,早已形成了默契和依恋。
罗昭云现在也不清楚,宁沐荷在他心目中究竟是何地位,有童年的记忆,也有相濡以沫的照顾,彼此青梅竹马地长大……
虽然她的身份只是婢女,可是这些年,幽州一带的宁氏商会,都是她在打理,思维和见识,早已超脱出婢女视野,而是一个懂算计、识大局的女子了。
有时候,罗昭云也在想,如果她不嫁人,就可以这样为自己打理生意下去,如果嫁人了,他对宁沐荷,信任自然就会减弱。
女生向外,在事业与爱情面前,往往女人都是选择站在如意郎君一边,哪怕飞蛾扑火,也在所不辞。
“阿郎,在想什么呢?”
宁沐荷看到罗昭云站在厅堂门口,观望着园内的雪景和夜色,忍不住走过来相问。
她上身身穿着天青色小袖襦衫,一根浅红色锦棉长巾,系着细细的小蛮腰儿,下身的湘裙儿还在微微摇动,那娴静的背影柔姿绰态,着实惹人生怜。
“也没想什么,也不知未来前途如何,在京城能待上几年!”
“阿郎,如果在这做的不开心,我们随时可以回幽州,那边几个城邑内,都有咱们的酒楼了,吃穿肯定不愁。”宁沐荷轻轻劝慰。
罗昭云摇头一笑,他的志向,岂是做一个大商贾能满足的?
他要见证大隋的兴衰,还有江山群雄争霸的场面,罗昭云苦练武艺,熟读兵书,就是想着在乱世之中,有所作为,轰轰烈烈地度过。
正在他发怔的时候,有家丁进来报信,门外停辆马车,有人要拜访罗家少东家。
“除夕夜里,谁会来到访呢,都这么晚了?”宁沐荷有些狐疑,连罗昭云自己都感到奇怪。
他让家仆去把人请入正门,顷刻,一位身穿雪白貂裘长袍的女子走进来,容颜绝美,不染纤尘,浑身素雅全无雕饰,在她身侧,还跟着一位俏丽丫鬟,抱着一把凤尾琴。
这一主一仆,正是萧依依和秀盈。
罗昭云迈步迎上前去,有些惊讶地说:“萧姑娘,你们怎么来了,不在自己府上守岁了吗?”
“已经打发了那些家仆,让她们自己睡了,我和秀盈也没意思,就寻思着到你府上做客,一起守岁,欢迎吗?”萧依依笑着问。
“当然了,我们这人少,你们来了,正好一起热闹。”
萧依依蓦然看到了他身后,还跟着一位清丽娇美的女子,年纪也在十七八之间,跟她相仿,试探问道:“这位姑娘是?”
罗昭云不想过多介绍宁沐荷,但又不想过于生硬,所以开口道:“她是我的贴身侍女,如我亲人一样。”
萧依依微微点头,仔细打量着宁沐荷,而后者也在戒备地盯着这位绝色大美人,心中涌起担忧之情。
“走,到堂内聚吧,吃过饺子没?”罗昭云道。
“已经吃过了。”萧依依回答。
四人进了后院内堂,沿途萧依依借着灯光,打量着他的小院,花圃丛立,白墙黛瓦,雕刻着美丽图案的木质门窗,回廊挂落花格窗,很有典雅韵味。
罗昭云与萧依依正面对坐,而沐荷与秀盈则分坐在各自少主的身子侧后方位,随时侍奉着自己的主子。
其实,他对萧依依的到访有些意料之外,心中多少有些异样,这种除夕过年的气氛,她不在自己家度过,而是来到他的府上,包含的情感和想法,耐人寻味。
这已经不是合作伙伴的关系,那么直接、简单了。
彼此之间,夹杂了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虽然二人还没有勇气来面对,但心意中,已经这样趋同了。
宁沐荷在旁静坐,眸光在罗昭云和萧依依的身上扫过,心中有一股酸楚,她隐隐察觉出,二人的关系非同一般,通过罗萧的对白,她已经得知此女的身份,应该就是阿郎口子时常念起的那个妙音阁的萧依依了。
有时候,宁沐荷也很矛盾,虽然她明白,自己心中全是阿郎,此生不会再考虑其它男人,但毕竟她的身份只是婢女,非高门大院的千金出身,即便有朝一日,她想以身相许,最多,也只是作妾的资格,断不能为妻。
萧依依余光扫到宁沐荷,心中也有些微紧,隐隐猜到,这个侍女跟罗昭云的关系不一般,绝非普通侍女的身份,或许,以后是要侍寝的通房丫头,会成为妾室吧!
想到这,她不禁又联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以自己的青楼名姬的身份出嫁,谁又会真的把她当回事,怕是也不能为正室之妻吧?心中难免有些感伤,轻轻一叹,神情多少有些不自然。
罗昭云还在有说有笑,他不会想到,就坐在他身边的二女,内心早已浮想联翩,感慨人生境遇了,女人的心思,让人难以猜测!
这一年的除夕夜,让罗昭云朦胧非懂地就过去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越王寿辰
除夕过后,在正月闹花灯之前,还有一件大事,那就是越王杨素的六十寿辰!
六十岁正是花甲之年,杨素一生出将入相,如今更已经封了郡王,官任左仆射,是宰相之一,权力已经达到了极盛,无论是当今陛下杨坚,还是太子杨广,都对他宠信有加。
加上杨素这个人,能力很强,文武双全,即是大隋杰出诗人,又是著名统帅,加上性格睚眦必报,广树党羽,排除异己,致使朝堂上下无不归附,简直就是一个权臣!
杨素的显贵自南北朝以来无人可与之相比。
这样的人物过六十诞辰,可想而知,京城权贵、门阀士卒们,都要登门贺寿一番。
甚至各地府兵骠骑将军,地方郡太守、藩王、县丞等,都要表示一下,送上寿礼,虽然以往有些地方官员为了巴结杨素,也会派人送礼入京过寿,但是,这一次更加重视,毕竟六十为整,值得大贺。
罗昭云也备了礼物,跟随罗荣去了越王杨素的府邸,罗艺、罗寿两家过了初六,已经开始回返任地了。
没有朝廷的调令,不可能离开自己的任职地过久,容易落下诟病,受到御史弹劾。
来到光德坊,罗昭云才知道杨素的府邸有多么气派、开阔,因为这个坊内,一大半都是他的府邸,另一小半除了一个寺庙外,还有一倾湖泊,环境优雅,其实,等若这个房,就被杨府给霸占了。
原来光德坊内,还有其它民户百姓的,但随着杨素权力滔天,越来越大,其余住户基本都被清走了,搬出这个坊,去其它坊购置房产了。
高门大院,青砖黛瓦,雕梁玉柱,重檐楼阁,校武广场,戟架林立,数十名甲士手持长戟,佩带横刀,站立广场和大门口,显得极具威势,两头玉石狮子更是威严蹲立,气派浑厚。
在广场上已经停了上百车辆,人员上千,有的都是远道送贺礼来京城的外地人员,这种人年前就上路了,正月才到,等的就是寿礼之日。
此时正拎着大大小小的包裹、盒子、木箱等,排着队,从侧面递交礼单,还有货品,不少的家仆在院子里收点礼物,不少京城外的贺寿之人,上交贺礼,就要立即离开,他们这种护送人员是没有资格进杨府内院吃宴席的。
所以,侧门进进出出,川流不息,如同赶大集一般。
罗昭云跟随罗荣进入了府内,感慨万千,这府邸华丽奢侈,规模体制模仿皇宫,大殿明堂,阁楼林立,据说家中家僮几千人,后院乐妓小妾就以千计。
穿过正院,来到第二进的院子,可以看到,假山流瀑,不过现在大正月,流出的水被冻住成冰,只有晶莹如龙般地冰雕在空,阳光一耀,颇为壮观。
而且院子内,修竹葱郁,梅花绽放,散出淡淡的幽香,整个院子如花园一般,到处都是不同形态的景致。
前几进的房舍、院落都有不少人在忙活,级别不同,所能逗留的位置自然不同,杨素坐在第二进的主堂大殿内,一身华丽的蟒袍,接近京城官员、贵族的贺寿,外地人员根本见不到他本人。
罗昭云看到这种场景,不禁感慨,杨素已经显贵至极,他的兄弟诸子尽皆位列公卿,官至柱国、刺史,然则盛极必衰,他绝对想不到,自己会在两年后就死了,十年后,整个家族全部被诛灭吧!
刚毕则折,凡是超过一定度,都不会有好结局,历史上,但凡权倾一时的人物,最后下场往往也非常凄惨,家族肯定会被株连,绝难传承几代下去。
伍子胥、吕不韦、董卓、李林甫、杨国忠、张居正等等,那些权臣们,看似权倾一时,哪有几个善终的,即便自己能躲过,下一代也恐怕要绝灭。
忽然间,罗昭云又想到了《隋唐演义》《说唐书》的内容,秦琼护送地方官唐璧的贺礼入京,途中遇到齐国远、李如圭、王伯当等,一同进入长安。
后来秦琼送礼,被杨素门下百般刁难,幸而遇见李靖而解围,并劝告秦琼早日离开长安,但秦琼在众绿林好汉怂恿下,秦琼决定过完上元节再走,结果发生了元宵节的一系列事件,如杀宇文成祥,遇雄阔海卖弓,又大战宇文成都之类的情节。
此时,罗昭云不禁晒笑,那些评书的演义痕迹太重,多数与历史不符,听个热闹也就算了,如果当了真,就被误了。
如今秦琼的年纪,应该跟他相仿,最大比他大几岁而已,跟他更没有姑舅表亲的关系。
罗荣当面贺寿之后,可以留下吃午膳,罗昭云由于级别不够,只能去年轻人的别院吃酒席,巧合韩世谔陪着杨玄感过来接迎宾客,正好在他出了大堂后为二人相互引介了。
“见过杨柱国!”罗昭云向杨玄感行礼,后者因父亲杨素的军功,位至柱国,是朝廷二品官。
杨玄感体貌雄伟,须髯俊美,不但精通武艺,还有一定文学素养,对着罗昭云微笑道:“早就听闻过罗成的名头了,今日终于见面,又来到杨府为家父贺寿,不论如何,今日都要在杨府吃的尽兴才行,走,我们去别院赴宴,那里都是京城的年轻一辈。”
杨玄感走在前,包括罗昭云在内,十多位年轻的贵族子弟,簇拥着一起向东厢院走去,那里还要不少桌宴席。
第一百二十二章 蒲山公
罗昭云跟着杨玄感、韩世谔等人来到东苑一个庭院,这里梅花沁香,在曲廊院内、厅堂轩室都摆放了不少的桌席,京城一些年轻子弟,过来赴宴的,多在这里被款待。
在这里,罗昭云的确见到了一些历史上名人,比如说李密,是个身材不高,皮肤黝黑的瘦弱男子,但是双眼发光,额头很高,有一种异相,给人的感觉,沉稳、聪慧,哪怕只有二十多岁,却使人不敢小觑。
“罗成,终于见到你了,在下李密,字玄邃。”李密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走到了罗昭云身边,跟他打了招呼。
罗昭云拱手道:“哦,原来是蒲山公,罗成这下有礼了。”
他精通历史,非常清楚,李密出生于四世三公的贵族家庭,曾祖父为西魏八柱国将军之一的李弼。祖父李曜,为北周的邢国公;父亲李宽为隋朝的上柱国,封蒲山郡公。
这是关中贵族李阀中的重要一支,只不过,因李宽去世较早,李密尚未成年,故此门庭有些衰落,李密刚弱冠的时候,就在开皇中,袭父爵蒲山公。
虽然有很殷实的家底,但是李密年轻气盛,为人仗义,常散发家产,救济亲朋好友,收养门客,礼遇贤才,从不吝惜资财,因此这几年在长安城的名望逐渐崛起,隐隐成为京城贵族年轻一代的佼佼者。
要提及李密的少年时期,在历史上还有一个出名的典故,牛角挂书!
李密年少勤奋好学,从师国子助教包恺,听他讲授《史记》《汉书》,精神振奋,忘了疲倦,一次,据说,李密准备去拜访包恺,骑着一头黄牛,牛背上盖着一块蒲草坐垫,还把一套《汉书》挂在牛角上,一只手捏着牛绳,一只手翻书阅读。
恰好越国公杨素途中遇到了李密,看见李密在勤奋读书,拉紧马缰轻声慢步紧紧跟在后头,赶上他后,问道:“你是哪家的读书人,如此好学?”
李密认识杨素,连忙下牛拜了两拜,通报了自己的姓名。杨素又问他读的什么,李密回答说《项羽传》。杨素对他感到惊异,跟他谈得非常愉快。
杨素回去后,对自己的儿子杨玄感等人说:“我看李密的学识气度,你们都赶不上。”让几个孩子多去结交,于是,杨玄感遂与李密倾心相交。
“不必这般客套,我那只是子承父爵,一个身份而已,没有自己的拼搏,可不像你,小小年纪,竟然敢上战场杀敌,从一个小卒做起,一年之内,升到奉车都尉,让我们这些京城的公子哥们,都有些汗颜啊!”李密微笑这说,丝毫没觉得自己是否过于自谦了。
罗昭云不得不承认,这个李密很会说话,哪怕爵位比他高,李阀也是大势力,但能这样拉低身份,自我谦恭,抬高别人,这种贵族子弟非常少,往往都是心机颇深之人,否则,多是清高狂傲之人,用不着这样。
在罗昭云看来,这李密未来就是一位枭雄,如今已经初见端倪,头角峥嵘了。
“也不知我跟他,未来是敌是友!”罗昭云心中这样嘀咕着。
他虽然知道李密的历史路线和命运,但却不知道自己的丝毫未来走向,所以,多少有一些茫然感。
“早听闻蒲山公在京城义薄云天,豪爽仗义,结交不少游侠剑客,志同道合之人,颇有古之孟尝、信陵之风骨,令昭云钦佩不已。”罗昭云也开始学着“抬高帽”的说话方式,要先学会捧人。
李密眸光一闪,虽然装作不在意,甚至不敢当的神态,实则眼底还是掠过一丝得意和舒坦,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不论古今,泱泱大华人都是爱虚荣、重面子的性格,哪怕伟人呢,也喜欢被人拍马屁。
虽然一些看似刚正不阿的官员,口口声声讨厌拍马之风,其实多是在作秀、标榜而已,古今历史上,光会拍马的官肯定不行,长久不了,最好是既有能力,又能拍马的,那才是平步青云,政坛常青树了。
李密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压低声音笑着道:“其实,我所结交的一些侠义之辈,前些日子,谈起你来,都敬佩有加,若有时间,为兄想请罗弟入敝府一叙,可以为你引介一些豪杰人物,大家煮酒论剑,谈文说武,岂不快哉!”
罗昭云硬着头皮道:“那昭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若得机会,定然赴会!”
这时,已经宴席已经开始了,二人被引到了不同的席位,毕竟身份和爵位不同,与杨府关系的远近亲疏不同,所以位置自然不一样。
罗昭云在他的酒席上,没有什么认识人,这时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大院来,正是李靖。
“药师兄长!”
李靖面无表情,沉静如水,根本不像三十岁人该有的冷静和沉稳,听到喊声,他抬头看到了罗昭云,面容这才露出笑意。
“罗贤弟,你也来了。”
“呵呵,兄长过来坐!”
罗昭云直接喊他加入自己那一席,这样有个熟人说话,李靖欣然同意,他也对外人没有话语,很反感这样的场合,要不是他曾拜访过杨素,而且几年前,在他帐下做过几个月的功曹,还真不愿意过来祝寿赴宴。
小半个时辰后,酒过三巡,庭院忽然出来一阵喧哗声,原来是杨素带人过来走场,给众人来提酒还谢了。
在杨素的身后,跟随这四位极其娇艳的女子,当李靖看到其中一女的时候,眼神一滞,呼吸有些紧促,感情出现了波动,再也挪不开目光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红拂侍女
李靖的眸光看到那位明眸皓齿的女子,眼神顿时移不开了,那女子正是杨素府上最宠幸的四姬之一,红拂女!
说起二人的结识,那是两年前的事了,当时李靖到杨府求见越国公杨素,毛遂自荐,渴望获得赏识。
当时,杨素已经搬到了高颖,辅助杨广夺嫡成功,一时权倾朝野,位高权重,文武百官大多阿谀谄媚于他,以求能够在仕途上得到他的提携。
李靖性子直一些,知道杨素能带军打仗,是大隋了不起的名帅,他自己正好苦读兵书十多载,渴望能追随杨素,提拔他在军中任武官裨将,可以眺望疆场作战。
那日,李靖登门拜访,杨素得知他祖上小有些名气,不是寒门,而且还是韩擒虎的娘舅侄子,便在红拂女的服侍下会见了这个后生晚辈。
由于杨素当时执掌隋朝的朝政,每天前来拜谒杨素的达官贵人、英雄豪杰数不胜数。因此当他看见李靖一身布衣打扮时,并没有把这个无名来客放在心上。
杨素半躺在于椅中,眯缝着眼睛,显得气定神闲,非常傲慢。
李靖心里想着:越国公杨素身为国家重臣,却讲究这样的排场,以如此方式待客,岂不令天下贤才志士寒心,怎么能够招贤纳士,振兴国道呢!
他原本想要投在其门下效力,看此情景,便感到不悦,于是向杨素进言道:“明公身为朝廷的重臣,不思笼络豪杰,挖掘人才,而专以倨傲示天下贤士,实在令人难以苟同!”
当时杨素一听这话惊讶异常,心想这个无名之辈,居然敢在这里口出狂言,真是太放肆了!
本要动怒喝斥,然而转念想到自己的身份与地位,懒得与他计较,随口问了几个问题,考较一番,若没有真才实学,杨素就打算让人乱棍打出去了。
然而,李靖自幼便饱读诗书,精于天文地理与兵法韬略,通晓天下治乱兴国的道理,还练就一身好武艺,侃侃而谈,从当今局势谈到治国安邦之道,见解精辟独到。杨素听了频频点头,对其颇为赞赏。
那时候,红拂女正站立在杨素的身旁,她看李靖身躯伟岸,英姿勃发,神态从容镇定,英爽之气充溢于眉宇之间,又谈议时政,见解非同一般,实在是个英雄人物,红拂女虽然识人无数,但还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人物,不禁对他十分倾慕。
只不过杨素此时权势达到了鼎盛,已经没有多大抱负了,所以对李靖并不重视,推荐了一个功曹的小官,也没有提拔重用过,在军中只待了一年多,李靖就被调到监门军内当直阁殿长了。
而红拂女,却因为欣赏李靖,暗中女扮男装曾夜里去过他的房宅,跟他秉烛夜谈,随着去的次数多了,二人的感情自然加深。
李靖看出大隋盛世背后的危患,心中又对仕途感到渺茫,投报无门,于是曾提出二人一起离开京城的打算,远走高飞,红拂女的确动心了,只不过,因为她的背后,牵扯到了南陈旧贵势力,她无法马上脱离出去,所以,她让李靖再等她一段时间,等时机成熟,安排好后路,再一起离开京城。
可以说,现在李靖仕途压抑,仍留在长安,一部分就是牵挂这个红颜佳人。
当红拂女与李靖的目光相对时候,那股情意,无声胜有声,彼此含情脉脉,缠住一瞬,就不得不分开了,免得被人看出来。
但是,罗昭云就坐在李靖的身边,他还是感受到了。
他顺着李靖刚才失神方向,看到了一位清美的侍女,年纪也就二十出头,穿着浅红色长裙,亭亭玉立,倒是个美人胚子。
“难道……这就是红拂女?”罗昭云心中在猜想着,虽然李靖没有跟他提过,但是,他知道李靖还是单身,按历史的传记,野史的杂记,似乎他该认识杨素身边的红拂女了。
杨素过来,所有人不由自主全都站起身,神态恭敬,不少京城子弟,都慑于越王的权势,还有的贵族子弟,以他为榜样,见到杨素到来,眼光充满了羡慕和崇拜。
“杨某人,感谢诸位,到府为某祝寿了,请干此杯!”杨素客套了一句,从身边的侍女托盘里接过高脚酒杯,举杯饮尽。
在场的宾客们,全都纷纷饮下杯中之酒。
杨素微笑点头,转身就离开了,这里都是晚辈,他来走个过场,算是给足这百人的面子了。
罗昭云和李靖相视苦笑,他们目前的身份,跟杨素比起来,实在差得太远了。
又过了半个时辰,二人才并肩从杨府走出来,身上都带着几分酒劲,出了光德坊,边走边聊。
罗昭云道:“兄长,不如去我那里坐坐吧,这场宴席虽然大鱼大肉,但难以尽兴,咱们回去再痛饮一番。”
李靖盛情难却之下,点了点头,刚才见到了红拂女,他心中情绪一时也有些激荡,不是滋味,以酒浇愁也不错。
二人回到永宁坊的小罗府,兄弟二人促膝长谈,对月痛饮,越来越多。
李靖酒劲上来了,轻叹道:“昭云贤弟,这长安城,藏满了杀机,当今陛下恐怕时日不多,直到太子登基之前,你切记,不可冒头,差事能躲就躲,我已经嗅到了一股杀气,京城要有一次祸乱啊!”
第一百二十四章 花市灯如昼
春寒料峭,冷风凛冽,虽然已经过了除夕,到了正月十五,迎来新春,但是天气仍很寒冷。
在古史上,南北朝时期,正是我国古代地域经历的一个自然寒冷期,这两三百年,也是自战国之后,最冷的一段时期。
所以,为何边塞胡人频频入侵中原,跟边塞草原太过寒冷,无法生计有关,不论是晋末五胡乱华,还是北魏鲜卑、关陇贵族等等,都是边塞之地的胡人,入主了中原,推动了中原与草原的民族大融合。
元宵节这晚,花市灯如昼,大街小巷,家家户户门前都挂起了灯笼,有大有小,花样各异,形状不同,上面还有剪纸,不过多以图腾、鸟兽为主,图案依然很美。
炮竹声声,烟花易冷。空气中弥漫着爆竹散发的淡淡火药芳香。
宵禁接触,长安城的百姓难得夜里上街游玩,行人甚多,丫鬟们手执灯笼,在微寒的春风里走起路来摇曳生姿,贵胄小姐们也都出门了,含羞带笑,四处观赏花灯,有的还带着面纱,怕是被别人瞅着了自己面容。
京城富贵家族的公子哥手执逍遥小扇,三五成群,不时打量着来来往往的女子,模样甚是潇洒。
城内几条河渠上,方才解冻的河水哗啦啦的流淌,声音清脆响亮,久违的流水声,让游人们心扉敞亮,仿佛有春风吹到心坎间儿。
一些有河水经过的坊街,不少人围在河边,正在放花灯,无数的纸灯漂浮在水面上,微微摇晃,形状不一,或成莲花,或成牡丹,争奇斗艳,甚是美丽。
兴化坊内,伫立河渠旁的青楼,更是热闹非凡,几乎要通宵达旦的欢愉了。
罗昭云带着易钗而牟的宁沐荷,走在长安城的繁华大街上,看着各种花灯场景,都有一种感慨。
罗昭云感慨的是自己回到了一千多年前,见到了大隋历史的画面,看到古人的生活。
宁沐荷则感慨自己的幸运,阿郎不但起死回生,而且能力越来越强大,以后自己再也不用担心害怕的度日,而是身份一变,成为决策商会的负责人之一,吃穿不愁,腰缠万贯,这种变化,让她心情激荡。
这是仁寿四年的元宵夜,并没有发生秦琼、雄阔海等人大闹八水长安的事,宇文化及的儿子虽然草包,但也没有那么恶劣,更没有被杀。
一切都是那么祥和、平静,当然,这只是表象,暗中几股势力,已经在京城设下桩点,潜伏了不少剑手、武士等等,为不久之后的夺权做准备。
………
早春三月,万物复苏,春来树芽绿如新,幼草探头露尖嫩。
罗昭云开设的‘烟雨楼’也开张了,他并没有出席开业礼,而是躲在幕后观看,掌柜由宁沐荷推荐的一位,从幽州带来的范铎,做表面的酒楼老板。
烟雨楼这条街的某个路口,一辆精致华美的马车里,萧依依通过竹帘的缝隙,看着她参股与罗昭云合作的酒楼,嘴角溢出一丝如花一般的笑容。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她跟罗昭云的关系更紧密了,虽然谈不上男欢女爱,但是那种心灵上的沟通,知己的味道,让她沉醉、迷恋。
她太需要一个知她、懂她、敬她、护她的男人了。
虽然罗昭云还只是一个小男人,刚十五岁,过了束发礼,在古代,到了十五岁,男子要把原先的总角解散,扎成一束,在隋唐时代,男子十五岁,女子十三岁,就已经到了可以婚嫁的年龄,当然,只是刚到底线年龄,往往真正婚娶的时候,大多要比这个最低标准大上四五岁。
“十五岁了!”萧依依轻轻一叹,嘴角噙着笑意:“他真的只有十五岁吗,怎么感觉比一些三十岁的男子还有成熟呢?”
因为罗昭云多出千年的文化思维,看问题的观点、视野等等,都跳出了这个时代的框框,尽管罗昭云不断学习古文、经典书籍,但那种刻入骨子里的东西,不可能完全改变,而且,他并不想把自己变成真正的古人。
所以,罗昭云谈吐中带着一点新颖观点,奇思妙想,风趣幽默,往往又蕴有哲理,哪怕萧依依阅人无数,与诸多京城才子结识,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罗成’与众不同,令她生出好感!
这次合作,萧依依并非为了赚钱,而是有一个事,能把二人牵扯在一起,这样就有无限的话题,还能顺理成章地京城见面,这才是她最初的想法。
但看到酒楼新颖的经营模式,还有那醇烈的白酒,让她不难怀疑,未来要大赚一笔了。
………
日子一点点度过,隋文帝杨坚的病情越来越重,这个消息已经不是秘密,后宫嫔妃佳丽,朝堂文武大臣,皇室的皇子皇孙们都心中清楚,陛下要撑不住了,今年的九五宝座,怕是要换太子来坐了。
东宫内,太子杨广脸色有些谨慎,看着室内几位文武近臣,询问道:“你们怎么看,父皇下旨,让本王去仁寿宫守候,这一去,恐怕要等父皇归天,我才能回长安主持大局了,但京城的局势并不明朗,许多门阀贵族冷漠消极,似乎在躲避什么,今日许多禁卫首领,也有些异举。”
“太子殿下,怕是有人趁您不在长安城,要兴风作浪了。”宇文述开口道。
杨广沉声道:“这点不能不妨,但凡朝廷皇权更迭之时,总会充满各种变数,仁寿宫那边,有元阀的人,柳述、元岩等人,本王就不放心,自今日起,让长林军诸将,全部警惕起来,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
室内的几位大臣,全都点头,在听太子的部署。
第一百二十五章 风波欲来
感谢“风之舞者5638”书友的慷慨打赏,振奋本书的斗志,精彩的争雄和战场,就要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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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酷夏,太阳像火炉一般,烤着关中大地,哪怕有风吹拂过来,也显得极其闷热。
接近黄昏的时候,燥热烦闷的感觉才会退去。
仁寿宫,处在岐州社水上游的一片山林之地间,占地甚广,风景秀丽,四周山峦起伏,瀑布倾泻,河流清澈,汇聚到低洼之地,形成了一倾黛绿色湖泊。
夕阳挂在山头,余晖映射下来,整片湖泊,半江瑟瑟半江红,情景如画,很有写意的感觉。
仁寿宫院内,楼阁林立,曲廊回旋,假山飞瀑,青砖黛瓦,雕龙刻凤,特别是庭院向后延伸,直到坐落于半山腰的主宫殿,地势较高,简直金碧辉煌,富贵之极。
已近七月天,杨坚的病情越来越重,已经无法下榻,经常昏迷了。
他似乎知道了自己大限将至,命人颁布了传诏之书,将三品之上的朝廷大员,左右仆射、六部尚书、御史台大夫、九卿长官,以及在京留守的几位大将军召到榻前,垂泪向大臣们一一告别。
同时,隋文帝心中大事未了,再三叮嘱太杨广,要克己节俭,善待天下黎民,稳固大隋基业。
杨广表面含泪拜受,心中在想什么,只有鬼知道了。
这些数十位肱骨大臣们,看到陛下杨坚如此消瘦,如风中残烛,随时有可能熄灭,大都伏地大哭,不管是真是假,至少看得悲悯感人。
他们知道杨坚命不久矣,暂时都住在了山下的近臣宫苑之内,等待文帝驾崩归天之时,好进行守丧事宜。
………
仁寿宫一处角落的宫室之内,跪席而坐,围着四个人,有兵部尚书柳述、黄门侍郎元岩,以及一位禁卫将军夏侯毅、一位江湖剑客甄琅,正在秘密议事。
柳述低声道:“据我观察,陛下的状态很差,一天的进食量微乎其微,只能以水和稀粥吊命,不出十日,定然要呜呼了,这次诸多重臣都被宣召而来,长安城无人主持大局,正是翻盘的大好机会,我们蓄势已久,该出手了。”
元岩脸色沉稳,点头道:“不错,准备了几年,不论在仁寿宫外,还是长安城内、外,都安插了不少伏兵,策反了一些禁卫首领,只要控制了这里,击杀杨广,挟持众臣,到时候大局已定,再迎来杨勇太子,登基之事,便算尘埃落定了。”
柳述脸色犯愁道:“只是我担心,杨勇被关押东宫地牢,那里有数千长林军把守,不容易得手啊!”
元岩浅笑道:“嘿嘿,这个尽管放心,我元家早就做好准备,收买了长林军中几个首领,到时候,会窝里反,同时东宫府内,还有接应的人,加上有一批死士趁黑杀入,救出勇太子殿下,还是有很大把握。”
“倘若失败了如何?咱们可有预防?”柳述有些担忧道。
“无妨,倘若勇太子救不出了,不是还有他的长子,长宁王杨俨吗?只要辅佐他上去,我们的利益便同样可以达到,只不过风险更大一些。”
柳述点点头,杨勇若被救出,完全可以假立诏书,控制朝局后,宣读陛下要废掉杨广,恢复杨勇的名位,一切宫变的诟病和隐患,便消除无形了。
倘若扶持长宁王杨俨,就难以服众了,至少杨广和杨勇的弟弟,汉王杨谅就不会同意,立刻起兵造反。
“对了,诏书拟定好没有?”
元岩说道:“已经拟定好了,只是缺少了玉玺盖印,暂时无法生效,那玉玺一直被陛下近侍寺人看守,身边有几名忠心耿耿的龙影卫保护,要偷出来,非常不易,如果硬闯,只怕会打草惊蛇。”
柳述叹道:“如今能随意靠近陛下的人,只有二贵人,宣华夫人陈氏、容华夫人蔡氏了。”
元岩有些顾虑,沉思道:“蔡氏不是咱们的人,那个陈慧儿,倒似乎能说动,毕竟当初就是杨广为最高统帅,带领大军灭了南陈,她岂会不恨?加上软硬兼施,晓之以利,加上胁迫,不愁她不配合演一场戏。”
“那就好,只要让她假意装出被杨广调戏,到时候,你我在旁劝说,骗出玉玺,盖上这拟好的诏书,然后隔离杨广和他的那些布下,就算完成了第一步,外门的事,就不需咱们操心了。”
夏侯毅在一旁粗犷笑道:“仁寿宫这边的禁卫军,就交给我了,有几个裨将兄弟做策应,到时候按兵不动,控制禁卫军不去援救,只要私兵去攻打杨广所居的行宫,消灭他的侍卫,击杀了他,这边就算大功告成。”
“一旦有变,要当心杨广那边,派人去京城求援!”
甄琅说道:“请放心吧,在仁寿宫去往京城的途中,都有我们的人埋伏,尤其那条峡谷道,都是一批黑衣死士埋伏在两侧山上,不管来去是什么官员,敢闯就敢杀,他们眼中,没有什么朝廷官员,只有活人和死人。”
“甚好,传出消息,明晚亥时,仁寿宫和长安城,同时动手!”元岩微微一笑,一切都在谋划之中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谋划
仁寿宫的一处山脚偏殿内,正是划给东宫的殿宇,乃太子杨广的暂居之所。
如今,整个仁寿宫的气氛怪异,非常的平静,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紧张氛围。
杨素、张衡、赵行枢、鱼赞、郭衍、司马德戡、鱼成都等人聚集在一起,都在听候太子的安排。
杨广目光扫过了这些亲信,他的心跳的厉害,因为如今形势已经到最关键的时候了。
通过服侍在隋文帝杨坚身边耳朵小太监回复,还有萧妃亲自去探望,都得到相似的判断,那就是他的父皇,已经不再进食了,只饮一点清水,枯瘦如骨,不出几日,即将驾崩归天。
杨广心中难掩激动,他终于要登位九五至尊,君临天下了。
想到这个目标,唾手可得的宝座,杨广几乎激动睡不着,这一天他等的太久了,虽然在十年前,他就有了这方面的野心,但是成败不可知,甚至胜算并不大,当绊倒了太子杨勇之后,虽然大势已定,但毕竟还有诸多变数。
只要杨坚还是皇帝,杨勇还活着,他的那些孩子建在,杨广的兄弟们还在虎视眈眈,他就不能真正安心。
皇权更迭,大多充满变数,不到最后一刻,他都不敢掉以轻心。
杨广是个有野心、有抱负、有重大使命感的人,虽未登基为皇帝,他就已经想到日后如何开创大业了。
但是自从仁寿元年起,他当上太子的这四年中,杨广施展保持着低调,因为他很清楚,当太子不能高调,不论是贤名太过还是恶名远播,都会引起父皇的反感,太子的党羽多,结交朝中大臣频繁,就会给父皇一种要早登基,不安分的感觉。
任何皇帝,都不允许他在位期间,有任何人能都他的绝对权力,产生阻隔和不顺,哪怕一丝的威胁。
即便皇位迟早要传给太子,但是皇帝也希望自己在位期间,太子恭恭敬敬,老老实实,没有任何的越举行为,没有任何的不恭敬。
否则,皇帝和太子注定会充满了许多矛盾,当初杨勇就是想不通这一点,树大招风,无形中,让杨坚记恨上了,才会那样有意的疏远,不信任,甚至产生敌对关系,这其中虽然有人挑拨离间、独孤后的搬弄,但更多还是,皇权这种特殊权势间的猜忌。
子不知父,父不知子,产生的许多误会和忌惮。
杨勇心肠虽不错,但为人有些任性,大局观不足,不懂掩饰,更不知朝廷和皇室的水有多深。
但是,杨广就比他聪明多了,这四年,蛰伏下来,对朝中重臣,并不刻意笼络了,对朝廷大事,也不发表太多看法,深入简出,任何外交大事,也不干涉,朝廷任免、也不荐人,对杨坚、独孤后恭顺有加,好像一下子磨掉了锐气,其实,这就是他聪明之处。
回想到这四年的压抑和愁闷、烦躁、无聊、碌碌无为,现在杨广终于有了像是火山爆发一般的激情。
他心中充满了期待,他有太多的抱负要去实现,杨广给自己顶下的目标,不止是秦皇汉武,还有三皇五帝!
这几日,杨广一下子忙碌起来,不但要代替陛下处置朝政,管理国家大事,另一方面要与太医商议他父皇的医治方案,还有不久到来,规模巨大的国葬事宜。
尤其是,各派系蠢蠢欲动,他已经得到了消息,长安城内的上百关陇贵族,都在相互串门,似乎早讨论未来朝廷新局面,他们如何保证关陇贵族的利益等等,杨广要提防着一些大门阀的举动。
他不会忘记,自家杨氏的天下,就是在北周皇帝驾崩之际,而被外戚操纵,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杨广保持高度警惕,对任何大门阀,都不相信了,可以利用,借助他们的力量,但不会托付大事。
此外,他派人关注元氏门阀和杨勇旧部的情况,还有五弟杨谅在太原一带,招兵买马,不断壮大,一旦父皇驾崩之后,必起祸乱。
这些事,杨广都考虑到了,以至于,这几日,他每日只睡一两个时辰,面容迅速消瘦,两眼布满血丝。
“现在仁寿宫的防卫方面,有多少是咱们的人?”杨广打破沉默,开口询问。
赵行枢拱手道:“回太子殿下,仁寿宫内的防卫事宜,由左卫府担任,大将军是杨惠,为人正直,不涉党争,一直是陛下的心腹,并不偏袒太子殿下。大约五千名左卫,分五个营轮流执勤,每营执勤四个时辰,不断循环。仁寿宫外围三个方位,还有数万禁军驻守,左卫中的直阁将军,有三分之一是咱们的人,宫外驻扎的禁军中,也有四分之一的首领,跟我们互有关联,能够临时调动,不听皇命,只听殿下差遣。”
杨广沉思道:“我们带来的侍卫只有三百人,一旦出现祸乱,自保尚且不足,需要依仗那些左卫军和禁军过来平定叛乱。”
“殿下担心,有人要起祸乱?”东宫左监门将军郭衍惊讶失声,觉得不可思议。
杨广沉稳说道:“凡事都要提前做好最坏的打算,有备无患,这一次,关系重大,本王不想出现任何纰漏,根据线报,元岩那个老东西,这几日不安稳,似乎在密谋什么,不得不防。这次本王没有带宇文卿来此,就是让他在长安城照料,一旦有事,可以迅速平乱!”
司马德戡说道:“禀太子殿下,这几日飞鸽传书中断了,京城方向,似乎没有书信传来,有些不同寻常。”
杨广蹙起眉头,道:“派些武士,亲自回长安城一趟,打探一下局势,顺便调动两千长林军过来,在山脚候命,以防万一。”
第一百二十七章 杀机四伏
仁寿宫并非孤零零一座宫殿,而是一组庞大的宫殿群,从山脚一直延绵到山上,有数万武卫军驻守。
上面是皇室君王、嫔妃、皇子等人居住之地,山腰是随行的一些重要大臣,山下才是普通官员、侍卫们的居住之所。
从仁寿宫到岐山县,还有专门的一条御道,长约三四十里,从岐山县到长安城,还有几十里。
如果快马去送信,几个时辰就能到了。
杨广担忧自己在仁寿宫的护卫人手太少,关键时候,调不动禁卫军和左卫府兵,故而,想派人出去给京城宇文述送信,命他调动东宫部分长林军,赶到仁寿宫外,以防万一。
黄昏时候,闷热的天气终于有了一丝微凉,山谷的夜风吹来,稍微有些舒爽。
天穹如盖,夜色朦胧,青山绿松成荫,明月当空悬挂,皎洁的月光洒在山谷和山腰,一片宁静。
山林中的夜莺、归鸟不断轻叫,知了也在吱吱奏个不停,盛夏的夜晚,总是富有诗意。
“驾——”
一阵马蹄声打断了山谷的宁静,杨广派出的人,夕阳落山前出发,可以掩人耳目,免去许多关卡查问,守关的侍卫长有杨广一方收买的人,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就放行了。
毕竟杨广派人去召他的长林军,在这种节骨眼儿上,有些兵变逼君的嫌疑,不好明着派人出去,但是杨广心中有所担忧,还不不得不防。
四五十骑,护送着杨广身边的一位亲信侍从,携带杨广书信,飞奔在山谷之间,要赶往京城。
眼看立着峡谷口,还有几百米的地方,忽然山腰上出现了不少黑影,在迅速移动着。
这些黑衣武士,背着弓箭,手提弯勾长刀,腰间挂着绳索和爪勾,只见有人搭箭上弦,瞄准了山谷间奔跑的人马。
“咻咻咻!”
一阵破空的声音,忽然响起,尖锐的利箭快如飞燕投林,毫无准备的一些护送侍卫,中箭落马。
“啊——”有人惨呼,有人惊叫,前边中箭落马的人,滚作一团,又绊住了后面的马蹄,顿时摔倒一片,人仰马翻。
携带书信的东宫侍从彻底傻眼了,这是仁寿宫出谷之路,谁如此大胆,敢在这设伏,袭击他们?
“保护大人!”
一名侍卫长大呼一声,剩下二十多个精悍侍卫早已抽出了横刀,将传信侍从围护在中间,用刀磕着袭来的利箭。
就在这时,山上有人拉着长音呼啸,从山上飞落下来,借助绳索和铁钩的惯性,仿佛神兵天降一般。
黑衣武士,一身甲胄和黑装劲服,蒙着头面,只露着锋利的眼睛,飞掠而下,持刀劈砍。
当当当——
从天而落的黑衣武士,功夫不俗,都是硬手,单对单与这些东宫侍卫打斗起来,竟然还占了上风。
刀光剑影,噗噗噗一阵血光乍现,很快,二十来个侍卫全部砍杀,黑衣武士将那侍从也给劈下了马,顺手从他身上摸出了书信,然后每个人扛起一具尸体,迅速清理战场痕迹,用沙土掩埋血迹,恢复如常。
整个长安城通往仁寿宫的路,已经杀机四伏。
………
月光祥和,长安城笼罩在一层银纱之下。
东宫外的长林军驻所,左卫率宇文述、右卫率周罗睺、左司御率于仲文、右司御率独孤翎、右清道率吐万绪等人聚集在一起。
“城内局势很复杂,许多门阀大族这几日似乎嗅到了什么危机,全都闭门谢客,武装起了护卫,日夜防卫,整个长安城街,发现了许多陌生脸孔,在瞄着几位重臣的府邸,如越王杨府、晋王府等,甚至老夫的府外,也都有人盯梢,东宫和皇城之外,就更不用说了,只怕这两日晚,有可能出大事。”宇文述叹道。
“太子殿下是否有密令传来?”
宇文述摇头道:“已经断了消息,三天了,彼此都不知具体情况,派去的人也没有音讯。”
周罗睺沉稳道:“看来路上都出事了,飞鸽传说,也没有传到,目前我们是去了太子殿下的情况,城里这边只能我们自己拿主意,随机应变了。”
于仲文道:“看来有势力已经开始动手了,应该是元阀,还有杨勇的旧部,准备阴谋夺权了。”
宇文述老奸巨猾之人,同样有些真本事,沉思道:“这种机会很大,当然,也不能排除杨谅的人在京城搞破坏,还有一些亡国旧贵,不甘心大隋统治,要进行颠覆活动。”
周罗睺闻言,神色多少有点不自然,因为他就是亡陈的将军。
“宇文将军,你觉得应该如何应付当前局势?”独孤翎询问,他独孤阀和宇文阀都站到杨广这边,如果一旦杨勇重新夺回皇位,元阀势大,北魏贵族重新在朝中崛起,其它几阀可能要倒大霉了。
宇文述沉思了半天,忽然说道:“暂时只能派出一支人马,前去接应了,不过贸然派数千人马去,通不过外围禁军的关卡,这样吧,让晋王杨昭以探望陛下为名,带一支数百精锐护卫跟去,然后再跟随两千军马,远远蹑着,哪怕驻扎在仁寿宫的山岭之外的原野上,一旦有事也能照应到!”
周罗睺叹道:“只怕这一去,途中会有波折,也许两千人马还真能用上。”
“这件事,交给周将军和吐将军了,跟随杨昭的先行精锐侍卫,也由你们挑选。”
“明白了。”周罗睺和吐万绪点头,明日就立即带人离京,去往仁寿宫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护送任务
长安城,罗成府。
清晨,万籁俱寂,东方的尽头泛起的一丝丝亮光,徐徐地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新的一天从远方渐渐地移了过来。
罗昭云闻鸡起舞,一大早晨,天蒙蒙亮,就在自己的府邸内刻苦练枪。
“哧哧哧!”
他的枪术非常犀利,出招简洁、迅速,没有半点后世戏台舞枪的花哨、虚招,只见他手中长枪如龙,犀利威猛,纵跃如飞,电光飒飒。
由于一年前,罗昭云在东宫跟鱼成都比武,十招内被击败,给他的冲击很大,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功夫浅薄,还不足以与当世猛将匹敌。
正所谓知辱而后勇,这一年来,他先后向罗荣学习罗家祖代传下的枪术,又向其父罗艺,讨教五虎断魂枪精髓,日夜苦练,坚持了一年,功力再次精进,已经触摸到化劲的边缘,只差临门一脚了。
不过,这一脚,需要水到渠成,需要灵机一动,需要悟性和机缘,时候未到,还是难以突破。
罗昭云平时也跟李靖相互切磋枪术,后者出身将门,不但精通李家祖传枪术、韩擒虎的枪法,他少年时候,也入深山中学艺,略懂一些吐纳之处。
他的功夫在二十岁时早已破了化劲,如今三十多岁,实力强盛,算是半个江湖高手了,当然,比之鱼成都,在武功上还是要逊色不少。
这些日子,李靖与罗昭云结交,志趣相投,肝胆相照,兄弟之情颇深,于是没有藏私,传了他一套打坐敛息的口诀,可以通过呼吸、数息,使内劲不断在经络内来回鼓荡,就如同青蛙鼓气一般,这样使体内的气劲,壮大内脏,强化体能。
这是习武炼气的基本原理,武功不是神话,与身体代谢息息相关,这般静功滤气,就好像拉风匣子一般,呼啦呼啦,反复排出杂质,化刚硬的内劲,为绵绵真气,滋补全身。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
这种习武途径,跟淘金子差不多,坚持到最后,才最有价值。
罗昭云练完武后,用过早膳,要准备出门接受任务,护送晋王杨昭今日前往仁寿宫了。
这个任务,是周罗睺亲自交待,钦点他为此次三百护行精锐的都尉头领!
宁沐荷亲自为他服侍更衣,铠甲、披膊、盆领、护腕……一件件为他穿戴起来。
此时,宁沐荷恍惚间觉得自己就象一位小妻子,侍奉着自己心仪的男人,为他披甲穿衣,送他奔赴战场。
一种从没有过的念头,在她心中滋生,就如同一个种子,破土而出,生根发芽。
宁沐荷的脸颊有些微红,这个感觉,让她有些身子发软,特别是闻着罗昭云身上散发的阳刚男子气息,更是有些沉迷。
她和罗昭云自从七八年前,就在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宁沐荷曾一度像大姐姐一般照顾着他,当初那个小男孩,如今已经过了束发礼,成为少男子了。
宁沐荷的心思,似乎也有些转变,不只是希望,只当他姐姐了。
须臾,宁沐荷为他把束带系紧,用素手拂弄一下罗昭云额头几绺黑发,然后踮起脚,又将银光闪闪的头盔,端正地为他戴好,在颌下系上了带子。
罗昭云一身戎装铠甲,更显得英气勃发,星目生光,挺拔威武。
“阿郎,此去仁寿宫,一定要倍加小心,最近京城内似乎风气不大寻常,酒楼内的富贵客人也变少了,大家似乎讳莫如深的样子,怕是京城要出大事了。”宁沐荷为了能帮上罗昭云,素日里除了经营酒楼和盘算账目,抽空就看书学识,翻阅典籍,所以言谈举止,见识修养,颇有大家闺秀的韵味了。
“放心吧,我定能逢凶化吉!”罗昭云何曾不知,这仁寿宫乃大凶之地,恐怕要有宫变发生。
虽然在历史上,这一段大隋正史,往往被说唐文、隋唐演义等传奇小说所盖过,影响了后世人的看法,比如把隋炀帝塑造成昏庸的暴君,什么欺娘戏妹,什么命人勒死文帝等等,多是杜撰,当不得真。
隋文帝已经垂危,杨广为太子,已经名正言顺成为第一继承人,即将登基,有太多的大事要处理,还会调戏什么后宫嫔妃陈贵人吗,登基之后,不是有更多的机会?
而且杨广极其聪明,又懂伪善,不会在那个节骨眼上,节外生枝,被传奇小说写的那么不堪。
之所以杨广的形象非常差,这根唐朝修史有关,一方面,编纂隋史的人是魏征,他修史时候态度很明确,打算让唐朝历代皇帝引以为戒,所以对杨广形象可以贬低,突出天命难违;另一方面,唐太宗登基手段很不光彩,几乎与杨广酷像,所以为了抹光自己的形象,于是把与他相同夺嫡经历的杨广,故意抹黑了一些,也突出大唐的正统。
司马光编《资治通鉴》时,四处寻找文献旁证,也知道杨广在仁寿宫无辜,但唐为正统,他不可能为隋翻案,同时他又要在宋朝时期,竖立一个教育后世皇帝的反面典型,但他还算公正,在采用某些史载的同时,也还原当时一些情况:就是文帝驾崩时候,是卧于床,与大臣握手辞别了,并非被谋杀勒死。
罗昭云就读一年的历史系,处于专业的习惯,对所有正史都持着怀疑态度,有四五分真实,就已经不错了。
历史更多是胜利者,为了自己的某种政治需要做出发点,而编纂前朝几百年的历史,如何会做到真实、公正?
刚到辰时,身披铠甲的罗昭云走出大门,纵身一跃,一个箭步跳上马背,策骑先去长林军驻所报道。
他先到军帐内,跟周将军辞别,当场被叮嘱了一番,让罗昭云注意路上的护送安全,不能让晋王和小郡主受伤!
“小郡主也去?”
周罗睺点头道:“当然,她今早提出,要去仁寿宫去见父母,谁能拦得住?何况,晋王殿下也同意了。”
罗昭云点头,反正任务未变,也不差她一个了。
当他来到东宫前的广场,三百精锐武士,甲胄铿然,众将衣甲鲜明,向走来检阅他们的头领,行以军礼。
罗昭云看到了郭孝恪、纪平伍也在其中,微微点头,这次出行,恐怕不会太平,有几个生死兄弟随行,也算增添一点底气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闲谈
罗昭云在出发之前,进入东宫殿门,看到了院内正站在一棵梧桐树的晋王杨昭,他的身材有些肥胖,在这样炎热的夏天,坐在那里容易出汗,所以干脆站在梧桐树下乘凉,等候着收拾东西的小郡主。
除了杨昭的父母外,如果说此时谁还能让堂堂晋王在这等候,心甘情愿,没有不耐烦的人,也只有他疼爱的小妹杨采玉了。
太子杨广的子嗣并不多,也不像后世野史描述的那种,风流成性,至少在杨广三十五岁登基之前,他还是很克制的,一直跟萧美娘恩爱有加,侧妃不多,宠幸的侍女也少,对自己的行为有些克制。
杨广的子嗣多是与正室萧妃所生,生有三男两女,分别为杨昭、杨暕,还有第三子杨子铭,不过夭折了,女儿分别是南阳郡主杨采环,在开皇十九年下嫁了宇文士及,剩下小郡主,今年只有十一岁,生的花容月貌,知书达理,才情过人。
故而,杨广夫妇,还有她的两位兄长、姐姐,都很疼爱她。
罗昭云走了过去,抱拳道:“奉车都尉罗成,拜见晋王殿下。”
杨昭虽是朝廷亲王,未来的太子,身份尊贵,却性格和蔼,也不端架子,微笑道:“罗都尉,你到了,听周将军说,这次护送本王和郡主的去仁寿宫的任务,由你负责带队?”
罗昭云汗颜道:“启禀殿下,末将只是带领侍卫守护在殿下和郡主的车队周围,真正两千护卫军,是由周将军他们亲自统领,末将只算是先锋队吧。”
“不必自谦,其实本王很看好你,少年成名,都是依靠自己的边疆杀敌和出众文采,在咱们长安城内,你也是一号青年才俊了。”
“多谢殿下夸赞!”
杨昭点头:“嗯,这次去往仁寿宫途中,就有劳罗都尉尽心职守了。”
“这是末将分内之事,不敢言劳!”罗昭云客气回答。
就在这时,小郡主在两名侍女的跟从下,从院落的长廊内盈盈走过来。
她只有十一岁,但是身材已经很高挑了,纤细修长,举止优雅,很有皇宫贵族的仪范,身上穿着一袭淡粉色霓裳长裙,款式贴臀,宽摆齐地,腰间一条细细的带子,更显得纤腰细细。
一件轻纱缦衫披在肩上,两端只在蓓蕾初绽的胸前系了一个蝴蝶结,在缦衫上绣着玉凤图案,华丽尊贵。
罗昭云还是第一次近距离看清小郡主,一张秀气的瓜子脸,大眼睛,明眸皓齿,肌肤如玉,娇艳照人,倒真的是一个清纯可爱的小佳人。
“采玉让长兄久等了。”小郡主声如黄鹂,清脆动人,虽是道歉,但笑盈盈,水灵灵。
“无妨,等小妹,阿兄心甘情愿,呵呵,收拾好了,咱们就出发吧!”
“见过郡主!”罗昭云按礼仪,向小郡主施礼。
“你是?”杨采玉看到这个英俊的侍卫,一身铠甲,英气逼人,面如冠玉,年纪轻轻的样貌,让她这个小姑娘不免有些好奇。
“末将罗成,是这次护送晋王殿下和郡主的侍卫头领!”
“呀,原来你就是罗成!又会作诗,又去边疆杀敌那个?”小郡主眉开眼笑地问。
“正是末将!”罗昭云不卑不亢,点头承认。
这一年来,罗昭云非常低调,不露风头,在长安城的名声已经淡下来,哪怕开设了酒楼,也是退居幕后,闷声发大财,所以,他已经淡出贵族谈论的焦点。
杨广自从那一次接风宴上请了他去一次后,几乎淡忘了,再也没有请他入东宫赴宴。
可是杨昭这个人懂得赏识人才,所以一直记着罗成这个人,想要拉拢、结交。
而小郡主杨采玉,则是因为罗成只比她大四岁,年纪相仿,但对方一战成名,让她多少有些不服气,所以那日重阳节在画舫船上,她还曾在背后取笑过他,被鱼成都一刀劈倒在地。
可不论敬佩一个人也好,嫉妒一个人也罢,往往都能留下更深的记忆。
小郡主还记着这号人物,今日近距离见面了,有些意外,当然,看到他如此英俊,难免也有些惊喜。
因为以前她见过的所有侍卫首领,都是三十出头的壮汉,而罗昭云却只有十五岁,给她一种独特又新鲜的感觉。
“你这么年轻,能保护好我们吗?”小郡主戏虐地笑道。
“当护卫,上阵杀敌,难道还分年龄吗?”罗昭云看她似在开玩笑,也就没有那么拘谨。
“那当然,你年纪轻,可能经验少,也可能功夫浅,要不然,怎么会被人几刀就砍败了?”
罗昭云苦笑,回答:“下一次,我绝不会被鱼将军击败了!”
“哦,你这样自信?”小郡主好奇起来,似乎不信他短短一年,就能追上当今有着大隋第一猛将之称的鱼成都!
晋王杨昭,以及他身边的贴身侍卫也都惊讶起来。
罗昭云笑了笑道:“下次,我会直接认输,那就不用被击败了,反正他是大隋第一高手,打不过弃战,也不丢人。”
“切,还没打就认输,我还以为你能战胜了呢!”小郡主说完之后,也觉得罗成挺风趣的,忍不住咯咯轻笑,数落他道:“看来你还算有自知之明。”
“识时务者为俊杰嘛!”罗昭云微笑说出。
杨昭和小郡主,看着阳光大男孩一般的少年才俊,爽朗笑着,顿时又多了几分亲近感和兴趣来。
第一百三十章 护行出发
晋王杨昭的车队出发了,数辆马车,有高大骏马双驱厢车座驾,也有敞篷车拉载着一点物资,作为途中搭帐和进食所用,其余随行人员,多是骑马而行。
除杨昭府内的几十名侍卫外,其余护卫队的武士,有三百人,皆从长林军经过挑选的精锐,一个个手持长枪,腰悬横刀,龙虎精神,气势凌人。
罗昭云换上了一身都尉官衔的甲胄,上等的明光铠,银光闪烁,手指一把虎头鳌金枪,斜指在地,催马前行,威风凛凛。
小郡主偶然会掀开车帘子,偷偷瞄上罗昭云的身影,有些莫名的念头,她也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可能以前总是背后埋汰他来着,听着周边人总是夸赞,少年英雄,一战成名,让她这个同龄人有那么一点不服气。
今日相见,年纪相近,对方面如冠玉,英俊挺拔的少年郎,让她心中产生一种强烈对比。
“碧晴,你对那个罗都尉,印象如何?”
一位婢女犹豫一下,说道:“郡主,奴婢觉得这个罗都尉,年纪虽轻,但是看上去似乎做事成熟,长相也俊,说话风趣,倒是一个奇少年!”
小郡主杨采玉撇撇嘴,似乎装作不在意,但是嘴角溢出一种难以察觉的笑意来。
………
离着车队三里外,两千甲士,排开蛇形阵列,自长安城出发,一路向西北,旗幡招展,甲胄鲜明,十分威武雄壮。
周罗睺和吐万绪两位将军带兵,纪律严明,杀气凝重,也都是精锐之师。
这两千甲士,都是东宫的率卫军,曾跟随周将军等人出征过,身上带着彪悍之气。
此去仁寿宫,说不定途中真会出现意外,所以随时保持谨慎、战斗的状态。
“周将军,不知为何,我总感觉咱们去仁寿宫,只怕不会太平。”
“是啊,朝堂暗流涌动,已经数日没有太子殿下的消息,与我们失联,这说明途中有伏兵,让派出的斥候都机灵点。”
吐万绪点头,他对周罗睺还是有些敬佩的,低声说道:“也许这是我们护驾的好机会!”
“富贵险中求,有利也有弊,一切看气运吧!”
“谋在人为,我们把握住了,肯定能得一次大富贵!”吐万绪心中暗想,如果能在太子殿下危难关头,带兵挺身而出,救驾有功,不久太子登基,他立即就会成为心腹将领,提拔大将军。
………
当晋王的车队离开长安后,被盯梢的人都看清楚了,立即回去禀告,很快飞鸽传书,向城外发送书信。
不仅如此,长安城内几处荒废的宅院里,都聚集了武士、剑手等等,正在磨着兵器,统计人数,发放甲胄,因为今晚,就要发动宫变了。
刘居士仍在长安城内的那家酒馆内,对着几位亲信分头领安排任务,最重要的是如何攻击东宫,解救杨勇,另外,对支持杨广最深的宇文家、杨素家、独孤家进行重点打击,铲除这些大家族势力。
至于如何控制皇城,那是元家正在考虑的问题,刘居士并不关系,他的任务就是带人打打杀杀。
“刘大人、元大人,今晚也会在仁寿宫同时发动兵变,只要及时控制住陛下寝宫,拿到兵符和玉玺,另一方面,消灭杨广,铲除他周围的几位家人、亲信和支持者,咱们就胜券在握了,最后谁活着,谁就是王者!”
“胜者为王败者寇!”有人搭腔提醒。
“嘿嘿,就是忒娘的这个道理!”刘居士爽朗一笑,但是脸上挂着一份狠辣和希冀。
走上这条路,就是不归途,如果不能成功,他若不死,就要再次亡命天涯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自投罗网
晋王车马队行了一个上午,走了四十多里,照这个速度,下午再走两个多时辰,就能抵达仁寿宫了。
由于这一条京城通往岐山县的御道,沿途有烽火台、驿站、驻军点,所以比较安全,一路上没有发生什么危险。
晌午经过了一个时辰的避暑休整和饮食进水,然后继续上路,从岐山邑去往仁寿宫的路上,沿途山岭、高崖、丛林越来越多,地形变得复杂。
罗昭云为了行军安全,完全按照军中规矩,派出了一火斥候,两人一组,分成五组,彼此相隔两里的距离,考察一些险峻的地形,适合伏击的地方,都寻找一番,免得遇伏。
他的领军能力和号令、队形等,有板有眼,已经都熟悉了。
这一年中,他没少学习兵法,特别是向李靖求教,或许别人还不知道李靖的价值,但是他太了解了,这可是大唐卫国公啊!
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唐战神,不是因为他个人勇猛,而是因为他带兵能力,统帅之才。
罗昭云虚心求教,反复讨论,从李靖身上学到不少东西,加上去年在沙场磨炼,实践和理论结合后,他的领悟更深了。
杨昭有时候透过帘子,听到罗昭云的一些喝令,微微点头,对着少年都尉,有了很好的印象,觉得他日后必然是大隋的一位栋梁之才。
而小郡主杨采玉,偷偷地瞄了罗昭云好几次了,把他的举动和言行,看在眼里,十五岁的年纪,却独立冷静,指挥那些精锐武士,全都服服帖帖听他的号令,那种阳刚之气,面如冠玉的样貌,给她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一直以来,她以为自己够出众了,琴棋书画都学了不少,古史经纶等等,也有涉及,可是看到同样十几岁的罗成,就如同一个青年般成熟。
“还真是一个奇少年!”小郡主觉得,哪怕自己到了十五岁,也不会如他这般独当一面。
她心中想着:找机会,一定要跟他细聊一下,让他多做几首诗,我是第一个听众,或是只写给我一人,那就过瘾了。
小郡主熟读诗书,自然对诗文和词赋很感兴趣,小妮子心性,多少有点把他当大才子来敬仰了。
………
这一路上,风平浪静,并没有遇到伏杀,倒是来到仁寿宫山峦之外十里长亭的时候,被这里驻守关卡的禁卫军拦住。
“我等奉太子之命,护送晋王入仁寿宫,觐见陛下。”罗昭云出去交涉。
“稍等,我们去请将军来。”一位校尉不敢私自放行,所以派人去请坐镇这里的将军。
那位负责驻守此官道的左卫将军名为邹廓,他迟迟未出现,在暗中盯梢,很快,有斥候回来禀告,发现数里外有两千多兵马靠近,是东宫的长林军。
邹廓身边的一位年轻俾将史怀义道:“邹将军,这些人不能放过去,否则,不利于柳、元两位大人行事。”
“这个本将军自然明白,可是,不能立即回绝,那样太过明显,节外生枝,毕竟定在今夜行动,眼看已是夕阳了,要拖住这些人。”
这支左卫军,大部分将领已经投靠元家、柳述一方了。
因为在开皇年间,左卫大将军史万岁就和高熲、王世积等人,支持太子杨勇,而史万岁在军中名气太大了,在隋朝统一天下的战争中,立下了不朽的功绩,在开皇十年,平定江南的高智慧等叛乱上,也功不可没。
开皇十七年,南宁州部族首领起兵反隋,杀隋官吏,气焰嚣张,朝廷立即命史万岁前往征讨,他带军深入敌境,兵锋锐利,所到之处无城不摧,先后消灭叛族军队三十余部。叛族首领知难胜史万岁,提出投降,归顺隋朝。
史万岁雄略过人,每行兵用师之处,未尝不身先士卒,尤善抚御,不重于行伍形式,行军作战,常不治营伍,士卒各随其安,宿营不设警备,因敌惧怕他而不敢轻易袭扰,带兵数十年,深得部卒敬佩。
可是,开皇十九年,突厥进犯,史万岁率军迎战,吓退步迦可汗大军,并挥马追击百余里,大破突厥军,斩杀数千,又继续跟踪追入沙漠数百里,凯旋而归,但却遭到杨素等人陷害,被隋文帝不分青红皂白地击毙朝堂,剪去了杨勇一方军中支柱。
那些史万岁的部将等,全都心中愤怒不平,暗中被元阀拉拢,全都归顺杨勇旧势力一方,等待就是这个政权更迭的时候。
邹廓当年是史万岁的副将,感情深厚,而史怀义,则是史万岁的儿子,这些人,对杨素恨之入骨,但都知道,杨素是陛下身边红人,更是杨广的坚定支持者,只要杨广登基,他们这些人都无法找杨素报仇,所以,他们更偏向杨勇重新夺权,登基为大隋皇帝。
左卫将军邹廓沉思道:“再等等,拖延住他们,天色一黑,再放晋王和侍卫过去,来个瓮中捉鳖,至于后面的两千东宫率卫军,肯定不能放过去,就让他们在三里外扎营,等约定的时辰一到,就派兵杀过去围剿,以谋反的罪名,杀无赦!”
第一百三十二章 过隘口
晋王杨昭下了马车,待在太过闷热,夕阳将落,黄昏时候风转为清凉,这时候站在山外原野上,倒是有些凉爽。
“殿下,这个左卫将军好大面子,咱们都在外面等大半个时辰了,还不见出来。”一位贴身侍卫,向晋王报不平。
“再等等吧,也许左卫将军,真的有事不在营地,而且,现在陛下病重,的确是关键时刻,禁卫军谨慎一些,严格把守,还是挺尽忠职守的!”
杨昭这个人性格仁厚一些,所以想问题,看事情,都朝着‘仁’的方向去看。
君子看众人,人人都似君子;小人看别人,个个都像小人,就是这方面的道理。
“吱呀!”
关卡的匣门被打开,一群衣甲鲜明的将领鱼贯而出,迎接晋王来了。
“属下邹廓,前往仁寿宫议事,刚赶回来,听闻晋王殿下驾临,不但有失远迎,还累殿下久等关外,实在罪不可恕!”邹廓一撩战袍裾裙,双手抱拳,单膝跪地就要承认罪责。
杨昭态度倒是有些和蔼,不思有假,双手虚托出去,微笑道:“起身吧,邹将军不必多礼,本王也没有等多久,权当在外面透口气了,不妨事!
邹廓站起来道:“殿下一路行程,车马劳顿,不如在关隘营内休息一宿,明日早晨,再去仁寿宫吧?”
杨昭摇头一笑道:“不了,这里距离仁寿宫山脚,不过十里路程,加紧赶路,用不了半个时辰就能到了,本王心中挂念陛下安康,还是尽快赶到仁寿宫,去见一面陛下皇爷爷!”
邹廓连忙点头道:“一切都听从殿下安排,不过,后面的两千军马,没有皇上圣谕和诏书、手令,末将绝不敢放行,还请殿下恕罪!”
杨昭皱起了眉头,他心知肚明,那两千人马是东宫的精锐,这次调来仁寿宫,就是以防不测发生,如果被拦在这里,那么作用就弱了太多,一旦有事,照应不过来。
“这是我父王传下的口谕,太子监国,皇爷爷病重,父亲的太子手令,也该生效了吧?”
邹廓为难道:“回殿下,我们十二卫府,只听从陛下调遣,有兵符调兵,无兵符,哪怕诏书来了,都不能移动,太子让调动这些人马过关,没有陛下那方面的命令,末将实在不敢放行,职责所在,请殿下包涵!”
杨昭也明白这个道理,他们只是执岗的将军,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越是这样不近人情,却又给人一种正直不恶的感觉,他也不好多说什么,以身破法。
“既然如此,就让周将军他们暂时驻扎在隘口营外,等到了仁寿宫里,本王会请父王定夺!”
邹廓拱手一礼道:“多谢殿下深明大义,不跟末将一般见识。”
“呵呵,你们尽忠职守,我怪你们什么,要是大隋男儿,个个都秉公执法,尽职尽责,何愁泱泱大隋,不能蒸蒸日上,富国民强!”杨昭是一个理想型的皇室子孙,平时看得孔孟之书较多,所以更倾向于文治、大义、王道这些格调。
此时,邹廓下令开启大门,列队恭送。
杨昭重新蹬车,在罗昭云等侍卫军的护送之下,进入了隘口城寨。
邹廓、史怀义等将领亲自陪同,一直送出了另一端的营寨辕门,才止步目送。
这时候,斜阳早已落山,天色朦胧,正是黄昏时分,暮色四合,散雾弥漫大地、
史怀义望着车队远去的影子,又抬头看了一下天色,压低声音道:“山谷御道那边,都埋伏好了吧?”
“放心吧,已经藏匿几天了,这段时间,没有任何太子的人活着进出,都死在了谷内,虽然有几百护卫,但那里有一千人马藏于一片山林内,还有数百黑衣死士潜伏山腰,两道关卡,必死无疑!”邹廓脸色带着几分冷意。
“也不知我们这样做,是对是错!”史怀义轻叹一声。
邹廓显然也读过不少书,讥笑道:“管不了那么多,谁做皇帝谁当权,跟我们有何关系?只要给我们官爵、军饷,有利益分,我们就效忠谁!这两百年来间,自永嘉之乱以后,南北两地的朝堂更迭纷纷,终无一朝善始寿终,天下人原以为魏能长久,但未足百年又被周齐所代,昔日孝文帝也思改革,却误入歧途,以致门阀之风再起,胡汉混杂,不服教化,谁在乎那些孔孟一套的仁义礼智信,拳头打,有实权,享富贵,才是它娘的正理!”
第一百三十三章 未雨绸缪
暮色好像悬浮在浊流中的泥沙,在静止的时候便渐渐沉淀下来,越发浓郁了,慢慢地,天色像乌鸦一样的黑了。
山林的知了,不停地在吱吱地叫着,归鸟入林,一阵啼叫,更显得夜的空旷和幽静。
车队继续向前,罗昭云不知为何,心中隐隐感觉的一些不对劲,走夜路,最是危险,他隐隐感受到一股杀机。
如果换做古人,像这些侍卫随从,都没觉得什么,毕竟这是通往仁寿宫的御道,前方七八里,就是宫殿了,前后都有大军驻扎,谁敢在这里对堂堂晋王不利?
所以,没有人紧张起来,甚至觉得护送任务就要结束了。
但罗昭云的灵魂来自未来,他又读了一年历史系的研究专业,所接触的论文和专著,可不是百度百科里所写的那些泛泛历史,其实许多专家,对隋唐历史都提出来重新考证的观点,认为李世民、杨广、隋文帝等形象,完全与真实历史不同。
在唐之前,内史官记录皇帝一言一行入起居录内,然后朝廷史官写正史的时候,会根据起居录来编史,这个起居录,是不能给当世的皇帝看的,保持历史的公正。
因为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登基的路子不正,为了免遭后世史学家和后人的笔伐,于是让史官篡改了隋唐这一块的历史,但当时负责监管修史的大臣是魏征,李世民几次要求观看起居录和隋史,都被魏征以古训‘当世皇帝不可观看’为由拒绝了。
李世民心中不放心,于是干脆用房玄龄,把魏征给替换了,因为房玄龄从太原起兵之后,就跟随李世民帐下,是唐太宗的心腹,又气节不足,所以把起居录和隋史都奉上给太宗过目,李世民看过之后,大为不满,于是命人重新修整,过度美化了自己。
后世皇帝纷纷效仿李世民,而且唐朝以后,皇权一度加强,由中央集权,到中央专权,再到君王专权的过程,所有权利集合在皇上一身,没有任何制约了,史官哪还敢真正去记录?
这也是为何后世学者总提到,二十四史,只有前四史算正史,史记、汉书、三国志、后汉书,有一定真实性,后面的二十史,水分太大,事件真假难辨,不可盲目相信。
罗昭云通过一些后世学者观点中,看到过这一个观点,就是隋文帝驾崩的时候,仁寿宫出现过宫变,杨勇的集团势力妄想恢复他的太子之位,不甘心就这样退出政权漩涡,被杨广以后压制,所以孤抛一掷,最后拼死一争。
如果没有这次宫变,也许杨广不会那么绝情,登基之后,立即赐死杨勇了;因为后来杨谅起兵造反,声势很大,直到被俘,送到京城,杨广都没有杀杨谅,一直囚禁在宫城,不论北巡还是去江南,都带在身边,可知杨广并非那么嗜杀。
“缓步前行,放慢速度!”罗昭云忽然下令,令众人不解。
但是他毫不理会士兵们异样的目光,让郭孝恪派出两伙斥候,往前面探路,同时让人拿了几套士兵甲胄过来。
“罗都尉,发生了什么事,放缓了行速?”晋王杨昭心挂皇爷爷的病情,恨不得插翅飞过去,到隋文帝的床榻前孝顺一番,眼看快到仁寿宫了,却不想,罗昭云下令缓行了。
罗昭云策马来到车窗一旁,压低声音道:“末将有几句话要说,不知可否登车?”
晋王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
罗昭云登车之后,对着晋王道:“殿下,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恐前方有伏兵!”
晋王杨昭再次发愣,有些莫名其妙道:“这里后面有一万禁卫军驻扎,前方六七里外就是仁寿宫,更有数万禁卫军防御,谁敢在这里袭击本王?而且,伏击本王,有什么意义吗?”
他有些想不通,因为这里很安全,进入了禁军防御的范围,谁能在眼皮底下伏击?再说,他只是晋王,不是太子,即便真有势力大逆不道要谋反,也是先对付他的父亲杨广,而不是他这个晋王!
罗昭云叹道:“恐怕有人不想让咱们到仁寿宫,给太子送消息,增强助力,如果前方有伏兵真的动手,那么今晚,仁寿宫内必有惊变!”
他的这一番言论,让晋王杨昭目瞪口呆,摇头苦笑,有些质疑难信。
“不能吧,这都是你臆测,未必是真!”
罗昭云脸色有些严肃道:“殿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末将负责保护殿下与郡主之务,不想失责,当未雨绸缪!”
“那你说要如何,难道要原路折返吗?”杨昭虽然是好脾气,但此时想快一点赶到仁寿宫,却被罗昭云这样疑神疑鬼阻拦,觉得有些好笑又好气,语气有些转冷。
罗昭云继续道:“倘若前方真的伏兵,那么后面的禁军,或许也靠不住了,说不定已投敌,回去自投罗网而已。”
“这怎么可能!”杨昭这个人,缺少权谋心术,有些空讲仁义,性格木讷一些,到了这个时候,他仍不愿意相信,在仁寿宫数万禁军的眼皮底下,有人会伏兵,甚至禁军会叛变。
“那你究竟有如何打算?”他隐隐觉得,接下来,罗都尉的话才是他想要说的重点。
罗昭云解释道:“请晋王和郡主,穿上甲胄,离开厢车,装扮成在下的亲兵,一旦有事,立即快马冲过去,其余人在后面守护厢车,这样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使可能存在的伏兵,误中副车!如果没有伏兵,那自然更好!”
晋王心中虽然质疑,但毕竟牵扯到了小郡主的安危,他可以不在乎自己安全,却不想妹妹有失,勉强点了点头,同意了他的提议。
第一百三十四章 风高天黑肃杀夜
夜色渐浓,天空上都是漫天的星斗,古代空气太好了,星辰格外明亮,像是一颗颗钻石在那闪光。
山风吹来,草木轻摇,卷到山谷之内,众骑兵甲士们,倒是觉得凉爽,赶路一天的,只有到了晚上,才有一种不那么炎炎、闷热的感觉。
罗昭云派出三十骑在前方趟路,他亲率五十精锐骑士,聚在一块,其中就有晋王和他的十名贴身侍卫,以及小公主在内。
数百人的队伍,仍不疾不徐,厢车周围,依旧保护得严严实实。
“有车不坐,非得这样遭罪啊!”小公主嘟囔着,有些不情愿,她没骑过几次马,骑术笨拙,夜色又黑,骑着骑着,差点在载落马去,得让一名侍卫在地上跟他牵马。
罗昭云扫了一眼她,轻轻一叹,策马走过去,低声道:“再坚持一会,还有五里,就能到了。”
就在这时,前面有斥候回来,在一里之外,挥舞着令旗,表示安全,然后策骑掉头继续奔远了。
郭孝恪凑过来道:“斥候没有发现问题,我们是不是太小心了?”
“小心驶得万年船,我们经不起一次失误,否则,该以死谢罪了。”罗昭云脸色严峻,最好是他估算错误,没有伏兵,可一旦出现意外,晋王、小公主要是身死,他难辞其咎。
当队伍继续向前,刚行出数十丈,忽然从一面的山崖灌丛内,射出无数的利箭,发出尖锐的破空之声。
“咻咻咻咻!”
有骑士躲闪不及时,顿时被射中身子,载落马下,整个峡谷御道内的骑兵队伍,顿时出现了骚乱。
“真的来了!”罗昭云心中一紧,知道自己所猜不错,这一趟护送之行,还真是龙潭虎穴。
“梁校尉,带人保护车上的晋王,其余人,跟我先冲过去!”他大吼一声,发出了喝令,其实是要虚张声势,金蝉脱壳。
校尉梁文成,带人把几辆车厢重重围住,继续向前奔赶,吸引了山崖上的伏兵,冷箭、铁弩全都朝着那几个车厢猛射过去。
而罗昭云、郭孝恪等五十多人立即策马狂奔,朝着山谷另一端,数里外的出口冲去。
前面开路的二三十骑,也被射死了一半,乱作一团。
由于山崖上的伏兵,不想破坏御道,也不想把动静弄的太大,所以并没有推动岩石、滚木来阻挡道路,只是在前面的路上洒下了不少蒺藜、绊马索等,来试图阻止骑士的逃路。
“啊——”小郡主惊叫一声,原本就骑术不行,这一乱箭齐发,她更加慌乱,刚奔出几十步,就摔了下去。
“孝恪,带人继续向前冲,不要停留,保护好他!”罗昭云说的很隐晦,但是郭孝恪自然明白‘他’指的是晋王!
罗昭云手勒缰绳,一掉马首,身子贴近马背,冲过来,双臂一伸,把跌落在地的小郡主一下子给扯了起来,如同一个稻草人般轻松,放在了自己的身前,跟他同乘一骑了。
“有伏兵,小心一下,抱住的腰,别再跌下去了。”
小郡主刚才摔了一个屁股墩儿,很是疼痛,眼眸都掉泪了,水汪汪的,咧咧嘴,差一点嚎啕大哭。
“不许哭,你一哭,马上就暴露了,咱俩一起被射成刺猬!”罗昭云冷喝一声,把小郡主的哭声给吓了回去。
长这么大,还没有人敢这样凶她,杨采玉这一刻,有些怨恨罗昭云,但同时,又有一种另外的感觉。
她背对着前面,整个人躲在了他的怀内,头埋在他的胸膛前,由于战马开始奔驰了,有些颠簸,小郡主双手不自禁地抱住了罗昭云的腰。
“驾——”罗昭云顾不得后面的将士们,这不是他贪生怕死,舍弃战友,而是他还有更重要的任务。
作为一个指挥队伍的领导者,就必须在关键时候,懂得取舍。
不过,他事先跟那个梁校尉有过商定,那就是让他带人护送厢车,等到他们走远,拖住一刻的功夫,再放弃厢车,向前冲击,而梁校尉更是提议,让其中一名侍卫穿上了晋王的服饰,以假乱真,吸引伏兵的注意。
这时候,乱箭射击已经停止,因为战马沿着一面山崖底部奔逃,箭矢的角度以及够不上了。
“嘿呀呀!”山崖上忽然传出了一阵怪笑声,紧接着,不少钩锁和绳缆放下去,一些黑衣死士,竟然利用绳索和滑索,从高空飞落下来,像是一群矫健的猴子在丛林内追逐般,密密麻麻的黑影从空中,飞快地斜落扑来。
他们的手中都握着刀,还有暗器,从一些骑士的侧面、头顶、背后飞掠而过,朝着那些骑士们袭击、砍杀。
“噗噗噗——”
有的骑士被刀砍中,带起一蓬血花,整个人也栽下马,人仰马翻。
也有一些骑士很悍勇,手持长枪,猛地一刺,将凌空扑过来的黑衣死士刺中,挑杀下来,尸体落地。
特别是几辆厢车附近,已经短兵交接,激烈的厮杀起来。
罗昭云策马狂奔,手握长枪,但凡有黑衣杀手从他一丈内经过,都被他刺落在地,血花喷溅,刀光剑影,吓得小郡主更加抱紧了罗昭云的腰部,紧紧贴住,恨不得钻进他的身体中去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 截杀
罗昭云策马急冲,但是冷箭不时的射来,破空呼啸,还有黑衣武士,从天而降,犹如天兵天将一般,刀光一闪,不断向下砍杀。
好在罗昭云半只脚跨入化劲层次,对武艺和枪术的理解更深了,灵觉敏锐,往往能做到提前闻声识劲,一旦被某股危险锁定,会立即做出自然反应。
一枪枪刺出,已经挑杀了六七名黑衣武士,血花喷下来,已经飞溅到怀内小郡主的身上。
“啊——”
小郡主又惊又怕,天色又黑,那些黑衣武士蒙着面,露着锐利的双眼,透发着杀气,加上冷箭嗖嗖乱飞,滚热的献血喷到她的身上,这一系列的关联,让十一岁的杨采玉,心神紧张到了极点。
越是害怕,她不由自主地紧紧搂住罗昭云的腰肢,连小郡主都没有注意到,这股力气,未免太大了。
“咳咳!小郡主,你要勒死我啊!”
小郡主根本听不进去,仍在怀内摇摆着头,不听他的呼喊。
罗昭云被她勒的腰很紧,又不敢动用暗劲把她弹飞出去,只能喊了一声,见她没有反应,抽出一只手,向下拍了一下。
“啪!”一声清脆的响声,原本罗昭云是想拍她后背的,奈何她身子都快缩没了,他的手又长,一巴掌拍下去,竟然打在她那浑圆结实的小****上,打得小郡主屁股火辣辣的,由于刚才她已经摔了一跤,臀部正疼,这一下,加重了它的痛感。
“啊呦——”
杨采玉眼泪汪汪,仰起头,双眸中带着一股怒火,还有一种极大委屈。
“骚瑞!”罗昭云来不及再安慰她,因为又有几个黑衣武士从空而降,一手扯着长索链,一手持刀,以极快的惯性,飞扑悠荡过来,灵活如丛林猿猴一般。
当当当!
刀光劈落,长枪挽起枪花,不停地交击,但是罗昭云真的很勇猛,枪术非常的厉害,平时可以用枪刺出,扎死墙上的苍蝇,可知他的手法,稳、狠、准、快!
这一刻,不断出枪,大开大合,如毒龙出洞,如秋风斩叶,但凡扑杀过来的五六名武士,几个照面,就被他刺死。
有黑衣武士掷出了长索铁勾,已经挂住了他的肩膀,还有马鞍子,就要将他扯落马下,人马分开,罗昭云当机立断,左手抽刀,反手一切,削铁如泥,顿时切断绳索,的卢马飞奔而冲,把后面落下的武士给甩开了。
此时,最前方的二三十名骑兵,已经只剩下六七人了,有的被乱箭射杀,有的战马被绊马索给弄倒,人仰马翻,人摔在一些蒺藜上,被扎死了。
其余几人,跳下马,挥刀斩开绊马索,并且用刀背扫开路面上的蒺藜障碍等,好使后面的骑兵能通过,但是一些黑衣武士飞落下来,把这几人也给斩杀了。
郭孝恪、纪平伍等人护送着杨昭,马不停蹄,如一股铁甲洪流,席卷而来。
“杀——”四十多人的冲锋,气势同样壮烈无比,金戈铁马,气吞山谷。
与此同时,从一片山麓丛林地带,冲出了几百名手持长矛的甲士,这些都是元阀调动来的禁卫军。
“哗啦啦!”
这几百人兵甲锵锵,并不慌乱,各自为战,而是整体布阵,蹲下一排,弯身一排,站直一排,三排的甲士,端着长矛,组成了一道立体的铁锋防线。
如果战马冲上去,很可能直接被洞穿,炸成无数窟窿!
三排之后,还有两百人,准备着随时替换补位,无论如何,不能让这支人马通过。
郭孝恪抬头望见了前面铁甲生辉,长矛在星光下闪着寒芒,知道那是一个生死关。
“平伍,带人开路!”他的职务算是队头,能管上五十人的小队。
“得令!前十骑,跟我冲上去!”纪平伍一脸的大笑,视死如归,浑身是胆,加快策马,带着十余人,轰然冲上去,像一股巨浪拍向了岸边的岩石。
咔嚓——扑哧——
战马狠狠撞上去,骑士挥舞长枪向下刺,同样,迎上了一排长矛阵。
这个场面,瞬间迸发出无数撞击声,紧接着,无比惨烈,残肢断臂,鲜血涂满一地。
“再上!”郭孝恪又吼了一声。
又是十个铁骑,不要命地冲了上去,风驰电掣,毫不怜惜,毫不胆怯地撞上去,把刚才已经出现紊乱的矛阵,给撕破了豁口。
郭孝恪亲自带队,把晋王护在身后,带着十人,也加快冲了上去,片刻不停,隆隆铁骑,势若雷霆。
三波浪潮,彻底将几百人的矛阵撞开了,郭孝恪来不及看纪平伍是生是死,浑身激动,只能喊了一声:“平伍,走好!”
他有任务在身,那就是保护晋王,冲出这里,而此刻,周围的长矛甲士们呼啦啦地围上来,要把他们围困截在这里。
“我还死不了!”纪平伍传出一声,人从尸体队内爬出,浑身是血,有自己的,也有敌人的,但是他仍不放弃,手中抽出腰刀,徒步拼命砍杀周围的甲士。
此刻,晋王在几名侍卫的保护下,已经冲进人群,护送向前冲杀,但是举步维艰。
就在这时,罗昭云已经追赶上来,的卢马飞跃而起,跳过好几丈,直接落入人群中,踩死了好几人,罗昭云挥起铁枪,勇不可挡,横扫千军,犹如苍龙出海,杀神附体,大喝连连,惊得四周的甲士连忙后退。
“随我杀出去!”罗昭云策马冲先,长枪无匹,在数百敌兵中,要趟出了一条血路!
第一百三十六章 突围而出
正在被围攻的十多名东宫卫士和晋王府的侍卫,听到了罗昭云的声音回荡,顿时精神一震,原本趋于绝望的心思,瞬间就转过来,看到他英勇无畏的身影,大开大合,杀出了一条血路,都热血澎湃,激动地尾随冲杀过去。
“吼!”罗昭云大吼,神勇无比,借助的卢马的冲劲和速度,很快就冲过了人群的伏击,但是晋王和郭孝恪等人没有冲出来,被几十名甲士围住了。
罗昭云一转缰绳,犹豫了一下,再次策马回冲,如猛虎出笼一般,义无反顾时杀向敌群。
他心中明白,小郡主虽然重要,但是等几日后杨广一登基,晋王杨昭很快要被册立为太子了,自己如果保护不全,那罪名可就大了。
太子储君,国之根本,罗昭云可不想自己的罗家,跟着他陪葬。
“嘶咻咻——”
的卢马冲到跟前,猛然一跃,再次落入人群中,直接踩死了三人,罗昭云出枪如电,一个呼吸间,就刺死两人,如天将临凡,勇不可挡。
小郡主吓得惊叫连连,紧紧抱着罗昭云,感受着他热血在燃烧,劲力充足,同时,身体散发着一股阳刚之气,让她闻到之后,反而变得不那么害怕了。
男人的气息,威壮雄武的时候,总是能打动受惊的女性,尤其是少女,心中都有一份英雄的情节。
大多数英雄都不长命,但往往人生短暂而又悲壮,轰轰烈烈,身边也不缺美女佳人的倾心。
罗昭云的重新加入战团,震慑住了附近的一些甲士,下意识地向后倒退,有些胆寒了,没想到这个将军如此生猛。
如果在白天,光线好的时候,或许会用绳索、勾叉来阻击骑兵,但是夜里光线不足,双方各有利弊,哪怕是在这埋伏的甲士,一时也被冲得混乱不堪,没有第一时间去制住罗昭云和他的坐骑。
有些甲士倒是手持长矛刺向罗昭云的战马,但是会被罗昭云瞬间击毙,或是被战马主动抬腿踢开。
“聚在一起冲!”罗昭云喊声及时传出。
郭孝恪等人见到罗都尉去而复返,心中都有些感动和愧疚。
这时候,他们全都热血激昂,拼命地向前砍杀,哪怕自己已经受伤挂彩、中箭,都不在乎,想着要完成任务,不能让晋王出事,不能让都尉因他们而受拖累。
罗昭云已经来到晋王身前,看到肥胖的他,脸色苍白,有一条手臂已经被长矛锋刮中了,身边还有三个侍卫了。
“昭云,带我妹妹先撤,保护好她,快!”晋王焦急说道。
“要走一起走!”罗昭云很干脆回复了一句。
“你混蛋,那是我亲妹妹,我不能让她出事!”脾气好的晋王,深陷包围,终于忍不住愤怒喊道。
“我的任务,是不能让你们两人出事!”罗昭云回答很直接,也很果断。
“你!”晋王杨昭气结。
小郡主躲在罗昭云怀里,经过了半刻钟的厮杀和逃亡,似乎已经适应了,不再那么害怕,畏惧死亡,这时候,在周围厮杀和兵器交击、一片惨叫声中,她听到了两个男人,为了她的安危而起了争执。
不知为何,她的鼻子酸酸的,眼角流了泪,却露出一副欣慰和满足的笑容。
人生在世,谁无一死,能在生死存亡的时候,还有人用他的身体为你挡住一切危险,还有人宁愿自己死在这,牺牲自己安危,也想让她活命。
杨采玉挣扎起身,奋力喊了一句:“阿兄,我不走,要死,我们就死在一起。”
“胡闹!死什么死——”晋王暗自焦急,还想要对罗昭云下命令,但就在此刻,远处的马蹄声大作,又有百余起卷冲过来,隆隆震响,残存的骑兵,还是冲过来了。
“援兵来了,都坚持住!”罗昭云大吼着,一马当先,长枪如龙,盘旋飞舞,寒光如水银泻地,劈、扫、刺、砸,枪技超群,勇武过人,身体仿佛有使不完的劲儿,再次冲杀出一条血路。
四周的甲士,听到有骑兵过来,乱了阵脚,有的转身迎敌,有的向两旁散开,有的出现茫然,不知该向哪面出击。
风驰电掣而来的隆隆铁骑,毫不怜惜地招呼到他们身上,一时间头飞腰折,血肉模糊一片,交锋在一起。
罗昭云等人也利用这个时机,护送着晋王,裹挟着小郡主,冲出了包围圈,都不禁松了一口气,但是,危险仍然存在,幸存下来的七八人,策骑不敢逗留,马不停蹄,继续向前冲去。
今晚注定是一个流血之夜,前方的仁寿宫,还有更大的暴风雨,等待着他们。
第一百三十七章 仁寿宫变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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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宫的正殿为仁寿殿,处于天台山顶上,宫殿成群形成众星拱月的气势,三层重叠高楼,雄浑巍峨,四周由四十八根汉白玉石的大柱子支撑,更显得气宇不凡,威压四方。
正殿的大后方,有一条杜水河,在月光下波光如匹练,如一条盘卧的银龙。
仁寿殿的正前方,南北走向的长廊,人字拱顶,迤延宛转,大殿前端有两阙,比例和谐。再往前有三座院落宫殿群,一重接连一重,楼宇殿阁林立,两旁为延伸石阶道,是宫女太监等仆人,来回穿梭行走的地方,而中间的宽大石阶,都是有爵位在身的亲王、大臣才能走,等阶森严。
唐代欧阳询在《九成宫醴泉铭》中的描写道:“冠山抗殿,绝壑为池,分岩竦阙,跨水架楹。高阁周建,长廊四起。栋宇胶葛,台榭参差。仰视则迢递百寻,下临则峥嵘千仞。珠壁交映,金碧相晖,照灼云霞,蔽亏日月……”的记载,可知其壮丽、奢华之景致。
隋文帝杨坚此时已经奄奄一息,在仁寿殿后的大宝殿居住,只有最后一口气掉着,迟迟没有驾崩,但看架势,也就是一两天的事,如果受刺激、情绪波动,或是完成什么心愿,往往回光返照一下,就会彻底撒手人寰了。
就在仁寿宫的一处偏小殿阁内,庭院把手严密,阁室内兵部尚书柳述、黄门侍郎元岩,大将军夏侯毅,吏部侍郎元胄等人都在,围着案几上的一张地图,正在密谋讨论着,下一步的行动。
元岩说道:“根据山下外关驻军传来的消息。晋王杨昭已经向仁寿宫过来,但会被伏杀在山谷内,后面有两千多的东宫军士,由周、吐带领。山下的驻军将领邹阔、史怀义,在夜里会带人围杀,形势迫在眉睫,我们必须要在今晚下手了。”
屋内的几人点头,内心激动。也有一些紧张的气氛,毕竟这一刻等待许久,内外都布置完毕,就等最后的收网了。
此时,柳述对着地图说道:“你们看,整个仁寿宫,东至庙沟口,西至北马坊河东岸,北至碧城山腰,南临杜水北岸。筑有周长一千八百步的内城城垣,这是内城,有五千侍卫军保护,统领者是左卫大将军杨惠,一个两不帮的中立派。内城之外的外郭为僚城,属于防御型的外城,有三万禁军驻扎,我们要今夜行动,必须在内城速战速决,使外城的禁军。还没有调动,我们就已经大功告成,矫诏废掉杨广!”
“内城数千的侍卫军,虽然归大将军杨惠节制。但各营统领、直阁将军、直寝偏将、都尉等,并不一心,我们可以用金牌令调开杨惠,暂时软禁起来。那些统领、将军之中,有一部分是我们的人,早有安排。在今晚当差,可迅速控制内城,不但能阻抗外城的禁军,放入咱们的私兵人马,还可以对山脚东宫数百卫士进行围剿。
“一旦擒杀了杨广及其党羽,公布矫诏,我们便成功了,当今陛下估计就要驾崩了,未来大隋朝堂,还不是我们的底牌。”柳述冷笑着说完,脸上带着杀机。
他当前身为兵部尚书,对仁寿宫的内城、外城兵力分布最为清楚,虽然兵部无统兵之权,但有调兵之能,而且管理朝中武将的考核与升迁,人脉也很广,肯定有他提拔起来的门生,对他的话很在意、听从。
柳述本身又是文帝的女婿,这几年很受器重和宠信,但他跟杨素、杨广等人有些过节,所以,他不想等对方的权力集团上台,对他进行打压。
他要千方百计,为以后谋取富贵和地位,所以毅然站在杨勇一方。
众人听完,脸上都露出笑意,似乎很满意这个布局和准备。
元岩询问:“今夜是哪些将军在内城当值?”
柳述道:“元虎和云定兴,二人绝无问题!”
室内几人都点头,因为元虎是元阀出身的武将,立场坚定;而云定兴,则是杨勇的岳父,更想自己的女婿翻身,他能成为国丈,尊贵无比,彻底翻身。
“诏书都拟定好了,加盖玉玺没有?”元胄开口询问。
元岩点头道:“盖上了,多亏了陈妃帮忙!”
“杨勇的替身呢?”
元岩回道:“也已经准备好,给他做过一些易容,几乎看不出真假来。一会我就带着他,去向陛下请安,在陛下弥留之际,乍看到大儿子,肯定情绪不稳。”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只要这个替身悲哭一番,磕头认错,多谈谈父子感情,至少做给室内许多嫔妃、宫女看,然后我再拿出矫诏,声称要重新立杨勇为太子,废掉杨广,立即缉拿,你们那边就可以动手了。
柳述笑道:“此计甚好,做一场戏,名正言顺,可为以后宫变遮掩借口,堵住悠悠之口!”
这是诸人一个心底的坎,自古以来,发动宫变,一旦成功,虽然都有从龙之功,立即平步青云,人人加官进爵。但是这个秘密,或是这个事件,往往会成为新君王心里的一根刺,事后,他肯定要算账,甚至除掉这些人。
这里面原因复杂,有过河拆桥,有抹杀封口,还有为了堵住朝堂的议论,免得都背后谈新君登基不正,谋权篡位,那么参与其中的人,必然成为发泄而动对象,甚至是牺牲品。
如果做出一场戏,是陛下杨坚见杨勇之后,重新做的决定,无疑给杨勇脸色贴了金。
可以让史官写成以前文帝都是受人蛊惑、欺瞒,被杨广蒙蔽,误会了杨勇,才会废掉太子之位,如今临终前,冰释前嫌,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改立,缉拿杨广,水到渠成,还能使柳述、元岩等人,在史书上显得格外光彩。
这是他们这群出身名门贵族的士大夫,爱惜羽毛的通病。
元岩站起来道:“时辰不早,未免夜长梦多,立即分头行动吧。我们先控制仁寿殿,派几百人围住仁寿宫的永光门,内城的骚动,就传不到宫内来,哪怕杨广得知宫变,派人前来攻打,也要先闯过永光门,攻上这几阙重楼叠障,才能到达山顶来,那时候,我们大势已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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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仁寿宫变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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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昭云策马狂奔,一身热血翻腾,在京城待了一年,很久没有这么畅快地厮杀一番了,在适才半炷香的工夫,他已经挑杀二十个黑衣刀手,斩杀数十名持戈甲士了。
他气血方刚,杀意正浓,体力悠长,那股阳刚的男子气息非常强烈。
甚至,罗昭云感觉,自己这一年的积累和苦修,终于得到了实战锤炼,实力增进不少,随时能突破到化劲层次了。
到那时,他就能真正成为大隋军方的一员勇冠三军的猛将了。
十余骑在河床谷道内,冲出了两里多,这时迎面的山谷上方,又有黑衣武士出现了,一道道黑影,如同幽灵一般,呼啸着口哨,令人心神南宁,他们从山崖上,扯着绳索,游荡下来,速度快过奔马,那是自由下落和惯性作用力的叠加。
罗昭云把长枪横在马背上,一手摘弓,一手抓箭,迅速拉弓上弦,竟然是三支箭同时在弦上,一边骑马,一边瞄准了空中迎面扑来的黑衣武士。
嗖嗖嗖!
三箭齐发,穿破了空气,发出了一阵尖啸。
上空的黑影,有两人躲闪不及,被洞穿了身体,跌落下去,摔得脑裂迸开。
罗昭云快速连射,直到黑衣武士靠近了,他已经发出了四弦,射死了**人,看的身旁人都大声喝彩,哪怕在生死困境,仍是被他的高超箭术所钦佩。
当然,杨采玉也看到了,因为这时候她胆子已经壮了起来,经历过血光。最能使人成熟和成长,以前是天真无邪的小郡主,可看到了死尸,看到了残酷的厮杀。刀光剑影,被鲜血喷洒,死亡的威胁,这么多事,让她忽然间。心智成熟、稳重不少。
她此刻依旧紧紧抱着罗昭云,不知为何,脸蛋有些发红,并非是被捂的,眉梢眼角似乎有一种说不出的女儿家的韵味。
少女情怀总是诗,她虽然才十一岁,但也多多少少,有了女孩子的想法,尤其是在古代,谈婚论嫁很早。社会风气,耳濡目染,所以,女孩子容易早熟。
她的母妃萧美娘,就是在十三岁嫁给杨广的,十五岁已经生孩子了。
杨采玉此时,不可避免地想到一些私事,如果自己日后选夫婿,能选到这样勇敢的英雄吗?
她转念一想,军方年轻的将领应该不少。但都是纯武夫,向来被她所嫌弃,因为她精通琴棋书画,打小是被萧妃按照才女培养的。不论是南阳郡主杨采环,还是小郡主杨采玉,都擅文墨和诗词,才情很高,心中不免有几分重文轻武的念头。
十岁前,杨采玉都觉得武官只懂打打杀杀。没有文化素养,但去年却听到,边疆一个少年,从军卒做起,屡立战功,破格被提升校尉,还做出了名句,顿时打破了她的自傲,这也是当初她不理解,甚至不愿接受的原因,对罗昭云还抱有一种轻微的敌意。
此刻,她的想法变了,心中坚定信念,男人能文能武才最有魅力,如果日后她若选夫婿,就要像罗昭云这样,文武全才,既能写出流传的佳作,又能提枪上战场,勇猛无敌,英雄气概。
“注意,坐稳了!”罗昭云忽然大喝一声,打断了小郡主的奇思妙想、少女情怀,紧接着,耳边就传出激烈的兵器撞击声。
………
仁寿宫内,元岩、柳述带人进入了永光门,这已经是天台山顶,四周的楼阁,都是皇帝和后宫嫔妃们居住的地方,相当于长安城的皇宫一般,不论亲王、大臣等,都不可擅入。
从永光门到山巅的仁寿殿,要经过三重殿宇群,一重比一重的地势高,站在仁寿殿,就可以俯视下方一切殿宇,这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皇权的象征。
元岩、柳述安排好永光门的驻守甲士后,由元雄、司徒皓负责镇守,宫门禁闭,不再让任何人进入,包括大臣、亲王和太子。
柳、元二人领着一些侍卫,护送着一个披着斗篷的男子,一路拾阶而上,从仁寿殿侧面两间房宽的檐廊穿过,来到了杨坚的寝宫大宝殿前的院落内。
大宝殿呈‘同’字型结构,外面大宫殿套着里面的小宫殿,由二十四根柱子支撑殿檐,五间面阔,两间进深的障日阁。
青松挺立,梧桐点缀,花圃透着香气,星光洒下了,宫苑的夜色很美。
不过,元岩、柳述等人,已经无心欣赏,留下几十名甲士,替换了殿外的侍卫,然后深吸一口起,彼此对望一眼,心中都清楚,胜败在此一举,而且举家性命,未来的前途,全都赌上来,在没有回旋的余地。
“走,进去!”元岩等待这一刻太久了,或者说,整个元阀一直在等待这个时机。
二人走上了石阶,脸色已经沉下来,带着一股杀机,都已经做好各种准备了。
门槛站着一些太监寺人和宫女宫娥,都弯着身不敢抬头,久在宫中做事,他们也不是完全的糊涂鬼,看满院武士的架势就知道,要出大事了。
“吱呀——”
殿门被开启,柳述、元岩、杨勇替身,还有六名侍卫跟随,进入了殿内。
大殿里面非常的看阔,各角落摆放不少鎏金的灯柱,上面点燃不少蜡烛,使殿内灯光如昼,华丽的地毯,彩绸的幕帘,珠光宝器散发着莹润的光,各种颜色的盆栽花朵,鲜艳吐蕊,那一个个身材苗条,青春靓丽的宫女,更是吸引人的目光。
元岩、柳述只是扫了一眼,并不多看,因为心中紧张,哪还有闲心去看那些旁支的景物和宫奴。
他们根本不再让人通报,一边向内走,直接喊道:“奉陛下圣谕,罪民杨勇已被召回,面见陛下。”同时,大步向内轩走去,里面才是文帝和几位嫔妃所在位置。
里面半跪的嫔妃、夫人们,都在收获着杨坚病情,等着守孝哭丧,此时乍听到杨勇的名字,身子都不禁打颤,心中疑惑:他怎么来了?
“父皇,儿臣来迟了。”假冒杨勇已经解开斗篷,穿着一身普通的衣衫,激动喊着,绕过屏风墙,快步走进去内轩,然后噗通一跪,用膝盖代步,向那床榻前跪走过去。
柳述等人进来后,目光扫向屋内的嫔妃和太监、宫女们,目光与陈慧儿不经意接触,后者似乎早知道一般,并没有多少惊讶。
“勇儿,勇…勇……”原本昏迷不醒的杨坚,听到了杨勇的声音,真的醒过来。
杨坚虽然九五至尊,但毕竟也是人父,尤其是大限将至,心中对杨勇的处置和未来的命运,其实还是有些忧心的。
他的几个儿子,残了一个,死了一个,废掉一个,只剩下杨广和杨谅尚保持富贵之身。
临死之前,杨坚见到了长子,心中还是很激动的,他现在不是以一国之君的心态,而是一个老人,看到自己大儿子的那种情绪,仰着身子要坐起来,陈慧儿和蔡贵人上前扶起了杨坚的身子。
“罪儿杨勇,拜见父皇,愿父皇龙体安康,早日康复,儿死而无憾……”假杨勇双手伏地,不停磕着头,痛哭涕零,感情真挚,不论声音还是容貌,都跟真的很像,顿时触动了杨坚心中做父亲的软处,他伸手指着杨勇,言语不轻道:“起来,我儿…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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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仁寿宫变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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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隆隆——”马蹄声响起,冲出了峡谷旧河床的御道,只剩下数十骑而已。
当时,罗昭云射杀了一些黑衣武士,随后陷入厮杀,后续的骑兵赶上,一鼓作气,奔冲而过,杀出了重围,终于逃之夭夭。
罗昭云松了一口气,想到山谷之战,不禁想到了那部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的某个场景。
谁的江山马蹄声狂乱,我一身的戎装呼啸沧桑……
“前面就是仁寿宫的外城郭,叛军乱贼这下不敢追过来了。”郭孝恪大声说道。
“殿下,我们终于化险为夷了。”一名晋王府的贴身侍卫对着杨昭激动地说道。
罗昭云冷淡地喝道:“保持警惕,不可松懈!”
“得令!”郭孝恪对他的命令非常敬畏,绝对服从,其余活下来的将士们,现在也对罗昭云敬佩无比,别看他年纪不大,但是料敌先机,如果不是猜到有伏兵,早一步把晋王和小郡主替换出来,那么死的有可能是所有人。
正因为提前有了思想准备,一直戒备,并且做好了敌袭预案,有备无患,才能在九死一生的环境下,艰险地逃出来。
此时此刻,杨昭看向罗昭云的眼神也变化了,对于当时自己的不理解感到一丝羞愧。
“这个罗昭云,心细如发,料敌如神,是个国之大才,日后非池中之物!”晋王心中有些感叹,暗想今日他救下我和采玉一名,将来我若登基为帝,必定要大大器重他。
小郡主也抬起头,盯着罗昭云的脸颊。那刚毅的神态,线条分明的轮廓,眉目轩宇,面如冠玉。整个人英俊挺拔,充满了英雄气概,忍不住一阵入迷。
特别是她躲在对方的怀里,一待就是一炷香的工夫,这种肌肤之亲。让她整个身子都莫名的燥动火热起来。
“完了完了,如此亲密地接触,以后我该如何面对他呢?”杨采玉心中胡思乱想着,如小鹿般怦怦乱跳,一时没了主意。
出于少女的矜持,她很想挣扎起身,但是这个姿势,却无比的舒服,而且有些恋恋不舍,再说。她要是坐直了,四目相对,反而更尴尬。而且她骑术不精,也不可能单独乘骑,所以,只能接受现状了。
当众人赶到了城门外,大声呼喊,守这一个城门的将领,正是右监门卫郎将宇文化及,统帅两千余人。负责今夜守卫仁寿宫外城此处城门的职责。
“城下何人?”
“晋王殿下,还有郡主,奉太子之命,前来仁寿宫。”
“晋王和郡主来了?”宇文化及如今不足三十岁。正值壮年,因其父宇文述的功勋和爵位,他虽然没有真正从军过去边疆打过仗,但很早就加入禁卫军当差,武功也学习过一些,但往日里。一身本领多是用来在京城欺压百姓了,被称为‘轻薄公子’。
但是宇文化及也有有点,那就是八面玲珑,能说会道,长相也不俗,很得太子杨广的宠信。
“赶快打开城门,恭迎晋王殿下和郡主千金!”
罗昭云等人顺利进入了外城内,把沿途遇到伏击的消息说出来,令宇文化及非常吃惊。
众人一商议,要立即入内城,把十分火急的消息禀告给太子,好早作准备。
可是当他们迅速赶到内城外的时候,却被守卫无情拒绝,以‘深夜宵禁,无陛下金牌或圣谕准许,不得擅进’的名义,让他们在外城住宿,明日才能入内城。
………
杨坚已经枯瘦如柴,只剩皮包骨了,脸如败灰色,只差一口气就要驾崩了,数天只能进水,不能进食物,但始终没有去世。
此际,他撑起身体,看着大儿子来床榻前尽孝道,心中感动又感慨,脸色竟然红润过来,这是病人临死前的回光返照。
“我儿……忠厚仁义,不该诸罪加身,你过来……朕有几句话说……”杨坚断断续续出来了,虽然有些气色,但是他而动身子,不时地发颤。
假杨勇趁机起身,快走几步到了杨坚的床榻身前,再次跪拜,俯身聆听。
杨坚伸手,要去抓住杨勇的手,假杨勇递出了手,但是由于他毕竟是假冒的,在这种场合,难免紧张,而且他隐隐猜到,事后自己一定会被灭口杀掉,心中更加后怕,手也哆嗦着。
两个人的手握住了,假杨勇不敢去看杨坚,但杨坚的脸色却有些古怪,都说血浓于水,父子之间,有没有血脉关系,往往到了真情流露的时候,容易被气场感染,假做不了真。
杨坚的脸色由笑转愣,然后逐渐凝固,嘴唇颤着说:“你……你……不是……”
这时候,陈贵人在旁边搭腔道:“皇上,你要说什么?大点声,奴家听不清啊……柳大人、元大人,你们过来听听,好像有国事要交代。”
柳述和元岩早已一身冷汗,心知肚明,暗赞陈贵人聪明,他二人走上去,陈贵人起身,蔡贵人也狐疑地跟着起身退回,把位置留给了两位亲信大人。
柳、元二人靠近,已扶住了杨坚的身子,贴耳上去,然后装模作样吃惊道:“什么,要拟诏书,重新立杨勇为太子,废掉杨广,这这……臣明白了……立即拟旨!”
元岩的官职是黄门侍郎,属于门下省的二把手,门下省的第一长官是纳言,掌朝廷审议,属于宰相圈子的一员,随后才是黄门侍郎,现任的纳言为苏威,虽然官职不小,但是并不是杨坚的心腹宠臣,而且宰相大臣,不能随意出入宫廷,有自己的事要办,审议诏书等。
但黄门侍郎,是给事于宫门之内的郎官,皇帝近侍之臣,可传达诏令,此职位秦代初置,汉代沿用,因为秦汉时候,宫门多油漆成黄色,故称黄门。
隋代推行三省六部,分别是尚书省、中书省、内史省,尚书六部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审议政令机构,内史省则是起草诏书机构。
此时,元岩让太监去那空白的圣旨卷轴,假装拟定诏书。
杨坚这时已经气息不稳,眼神涣散,那一口气终于散了,整个人的身体发僵,然后无力地垂下头。
一代杰出的君王,就这样驾崩西去了。
柳述见状不妙,浑身冷汗直冒,却不敢声张,急忙抱住杨坚的身躯,平缓地放下,口中还在说:“陛下请安歇,臣等会将事情办妥,拟定诏书,发出圣谕,昭告天下,重立杨勇为太子,废除居心叵测,欺君罔上的杨广……”
屋内的一些嫔妃、太监、宫女听着这样的言论,都吓得寒蝉若将,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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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局势严峻
罗昭云、晋王、宇文化及等人被阻挡在内城外,众人脸色都变了,意识到大事不妙。
宇文化及沉着脸喝道:“大胆,晋王要入宫面见太子,探望陛下,尽儿孙孝道,尔等胆敢阻拦,实在大逆不道,迅速打开城门,放晋王、郡主入城,否则,明日罪责降下来,尔等担罪得起吗?”
“我等遵守皇城规矩,一切只听从皇命,乃是我等职责,没有陛下赐予金牌和圣喻,恕难从命!”城楼上的守将,正是元虎,元阀中的武将出身,知道今晚的重要性,哪还会惧怕下方的人。
宇文化及气的脸青,他以前横贯了,尤其是为杨广办事,几乎谁也不敢这样直接得罪,现在被无理拒绝,令他格外不适应,怒气冲冲,大骂几声,回转身子,向晋王禀告。
“昭云,你怎么看?”晋王杨昭听完之后,下意识地询问罗昭云。
“属下预感大事不妙,如果通过不去,太子殿下不知城外的变故,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会相当被动。”
“是啊,可有办法度过此危机?”晋王焦急地问。
宇文化及皱起眉头,他身为右监门军郎将,其实相当于其它军府的将军权力,因为监门军府不设置大将军一职,统领只是将军,那么郎将就相当于二把手了。
他的年纪二十七岁,官职也高,门阀势力在后,应该更受重视才对,此刻见晋王不耻下问,反问向一个少年问良策,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小郡主大眼睛如宝石一般闪光,睫毛很长,水气灵灵,此时也一眨不眨地盯着罗昭云,少女心中还是希望她眼中的大英雄,能够有办法,保持那个完美的形象。
罗昭云沉吟道:“内城有几座城门?”他从没有来过,所以不熟悉地形。
“大约五座!”宇文化及抢先答道,彰显自己的才能。
“内城驻扎的侍卫军有多少?每一昼夜执勤多少人?”
“五千人驻扎,每一次换防,有一个千人营,分守五个城门。”宇文化及对守门的事情还是详知的。
“五座城门里,不可能没有太子殿下的人,我们不妨散出人手,每个城门都派些人,向城门喊话,就说晋王奉命来到,在途中遇袭,有紧急事情入城,城内有侍卫听到,肯定会想办法把消息传到太子那边,到时候,里应外合,一定能闯进去,当然,如果城外有办法立即通知城内,就更好了。”罗昭云仔细说出来,虽然办法简单,但是一丝一环,都极具细微,有可实施性。
晋王杨昭点头,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又向宇文化及问:“将军手中,可有通知我父王的秘法?”
宇文化及道:“末将手上,倒是有响箭,可通知城内的人,城外有事发生,当做好警惕、备战准备,但是,里面的人不知道外门具体情况。”
“那也行,早做准备,不会被人打个措手不及。”晋王杨昭说完,宇文化及更意识到形势的严峻,有人要胆敢谋反、宫变啊。
众人分头行动,派出一些甲士到各城门呐喊、喧闹,很快,城内有耳目得知后,立即去太子所在的行宫通知了。
此时,杨广正在行宫北斗殿内,与几位亲信商议事情,因为他已经得到柳述、元岩带人入宫的消息了,很快,永光门戒严,里面的太监,外门的亲王,都无法进宫。
哪怕出来办事的小太监,宫女,被安排到里面打探消息,可是进入之后,顿时没有了消息,猜到已经被控制住,情形严峻。
“柳述、元岩这两个老匹夫,究竟要做什么,难道要宫变?”杨广已经动怒了,现在陛下弥留之际,太子代理国政,他即将成为新国君,但是仍有人要破坏他的好事,阻挡他的大业,这种障碍,令他恨不得碎万尸,诛九族才解恨。
杨广想到自己为了夺嫡,这些年何其艰难,何其凶险,铺进去多少金银财宝,多少个夜晚,辗转反侧,担惊受怕?
当了四年太子,也同样如履薄冰,生怕自己声势太大,触动到皇帝的权力和威严,导致他上朝都不敢多说。下朝回家也不敢大肆宴请,不能给人结党营私的印象,不能给人他迫不及待要当皇帝的错觉。
自己战战兢兢走过来,眼看没有两日,自己就是无冕之王,就是新的皇帝,可是,有人还有在这个时候,坏他大事?
是可忍孰不可忍!
“啪!”杨广气愤填膺,摔碎了手中的青葱玉杯,脸色布满了一层寒霜。
“殿下,这个节骨眼儿,我们当早作准备,不如,先撤离内城,以免出现大变故!”赵行枢提议。
杨广当场否定,摇头道:“不行,本王若离开,那就更无法周旋了,到时候,柳、元二人挟天子以令诸侯,娇诏废掉我,重新改立杨勇,诏书发往京城,到时候杨勇一党死灰复燃,重新真臂高呼,那时候,我才是大势已去。”
“那不如,我们杀向仁寿殿,以清君侧之名,就说元、柳二人要谋反,企图颠覆大隋,恢复魏制?”
元阀都是北魏的皇族后裔,当年鲜卑族拓跋珪建立的北方政权,也是南北朝时期北朝第一个王朝,后来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统一北方,接下来,魏孝文帝拓跋宏迁都洛阳,大举改革,实行汉化,改拓跋氏为元氏。
但北魏立国百年多后,分裂为东魏与西魏,数十年过去,东魏又成高氏的北齐,而西魏成了宇文氏的北周。北周最后消灭了北齐,统一了北方,不足三十载,杨坚窃取了北周皇权,建立了隋朝。
这段历史中,门阀兴替,皇权更迭,但是关陇贵族却越来越壮大,门阀越来越庞杂,元氏始终不倒,根深蒂固,要说元氏没有恢复魏国旧朝的想法,也未必真。
就在此时,殿门外侍卫匆匆进来汇报:“启禀殿下,城外晋王已经到了,却被内城的守军阻挡,晋王派人在城外喧喊,据说途中遇到伏击,请殿下定夺。”
杨广听完,脸上布满杀机,冷冷道:“这几个老匹夫,还真敢铤而走险,谋反宫变,那就休怪本王心狠手辣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不死不休
杨广彻底怒了,胆敢有人阻止他的君王之路,那注定要血洗一番。帝王路,白骨堆;任何一个去争权的人,没有不心狠手辣,猜忌重重的人,否则,不会成功。
不得不说,杨广还是有一定才能的,志向也远大,他很快冷静下来,此刻的局势对他很不利,这是以往杨广跟一些心腹亲信讨论中,最差的推断,甚至也是很渺茫的,没有人相信,柳述、元岩敢兵变,这是底线!
现在,柳述、元岩已经不要底线了,彻底要置死地而后生,如果失败就要被满门抄斩了。
如果只是朝堂夺嫡,党争相斗,比如高颎、苏威等人,虽然先前支持的是杨勇,杨广心中有些怨恨,但可以理解,甚至有想过,当他登基之后,还会重用这批人,因为有大才,有底线,按照朝堂的游戏规则。
可是宫变,等若谋反,这种人投机取巧,野心甚大,没有对皇权的敬重和畏惧,该杀!
“该杀,该杀——”杨广嘴中重复这两个字,浑身都透发着一股杀气。
张衡急促道:“殿下,我们手中兵力不足,北斗殿只有三十名侍卫,随行的侍卫军,只有三百多人,在山脚下,如果没有准备,可能瞬间就被扑灭,围歼,请殿下造作定夺。”
杨广额头汗珠迅速布满不少,心中有些自责,这次太轻敌了,储备仍是不足,百步冲刺若倒在最后一步,没有成功,他就冤死了。
“谁有谋策?”杨广询问室内的几位亲信。
郭衍抱拳道:“殿下,当务之急,应该数管齐下,一是先派人去往城内侍卫军营,想办法调动效忠殿下的将领,让他们私自调兵去接管城门,控制仁寿殿,但这需要一定时间。最快是派人山脚调出咱们的几百东宫卫士,迅速抢占一个内城门,放城外的宇文化及禁军入城,我们的兵力增多,就有对抗的本钱了。”
杨广眼神一亮,觉得此计可行,暂时能解燃眉之急,至于如何搬回上风,还要走一步看一步,是否顺利。
“鱼赞将军,你带着本王的兵符,去行宫驿馆调动司马德戡的人马,迅速抢占一个内城的城门,然后与外面的晋王、宇文化及联络,放进来一批禁军甲士来。”
“属下得令,一定办妥!”东宫左清道率长鱼赞起身,大声领命。
“这就速去!”杨广让贴身太监取出玉匣子,拿出了玉虎符,这是太子调兵符,跟皇帝的金虎符还不一样。
杨广安排了一人之后,继续吩咐:“赵行枢将军,你带本王腰牌,亲自去往内城侍卫军的驻防地,去找令狐行达等人,调兵接管内城宫防之事,若有阻拦者,一律杀无赦!”
“属下明白了。”赵行枢接过了太子的金牌,迅速出殿去了,不敢丝毫耽搁。
“郭衍将军,你负责带人下山去通知杨素,还有裴矩、卫文升、李珲、长孙晟、杨雄等落脚行宫,把他们随行带来的私兵侍卫,全给我调集起来,去仁寿殿前的永光门集合,越来越好,另外让几位大臣也过去,就说元岩、柳述谋反,要颠覆大隋,随本太子一同去镇压叛乱。”
“属下这就去办。”郭衍快不出殿,带着几名侍卫去办事了。
杨广站在殿中,看向外面的月色,夜黑浓重,无异于昨,但是今晚要发生的事,足以影响千秋了。
局势对他而言,相当的被动,他在明处,而对手正在暗处施展计划,对方了解他,了解仁寿殿的形势,而他却对这些暂时一无所知,更重要是,他准备的侍卫不够,难以办大事,信息也不通畅,迟迟没有外援来助。
他的身后不远,如雕像一般,站着一个男子,魁梧身材,气息轻微,似有似无,甚至有时候闭着眼睛,如果不仔细去瞧,还以为就是一个铜像一般。
事情牵扯太大,杨广心中越发不安,甚至有些担忧自己的生死安危,不过,但他转身看到了那个静立闭眸,沉稳冷静的鱼成都,反而有了安全感。
不错,自从鱼俱罗把他这义子推荐给杨广做贴身侍卫将军后,几次危险的行刺,都被鱼成都轻易化解,任何一位厉害刺客,只要靠近杨广的三丈范围,都会被鱼成都抢先出手,后发先至,一刀劈死!
此刻的杨广,惆怅若失,心中煎熬,哪怕过去几分钟,他都感觉相当的漫长。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小太监慌慌张张地跑进来,哭嚷嚷喊着:“殿下,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杨广脸色阴沉,很像扇他几巴掌,让他满嘴不吉利的话,但是这小太监是他布在宫内的眼线之一,负责传话的,所以忍住了,喝问道:“什么事,慌成这样,成何体统?”
那小太监十六七岁,踉跄跑进来,噗通一跪,哭着道:“陛下他,驾崩了,大太子杨勇,元、柳两位大人带兵严守住了大宝殿,正在重新拟定诏书,声称……声称要重立杨勇为太子,登基大宝,废掉殿下您啊……”
“甚么?”杨广直觉脑海嗡的一炸,满眼金星,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太大了。
“不可能,绝不可能!”杨广有些慌乱了,喊道:“罪臣杨勇,一直被关押在东宫的鹰犬坊,那里防守严密,堪比刑部大牢,他如何会来到了这里?”
“这,这奴才就不清楚了,但是我从远处瞥了一眼,的确是杨勇殿下,他还跪在陛下的床榻前哭着谢罪呢。”
杨广现在觉得自己处于绝对危险之地,疑问道:“你怎么知道陛下驾崩,又是如何出来的?”
“奴才躲在外轩屏风后,看到陛下已经垂头昏迷,过了片刻,蔡贵人趁柳、元大人不在身边,上前探望陛下身体,结果大吃一惊,说陛下驾崩,引发了宫内的骚乱,柳、元两位大人带士兵进去把嫔妃、贵人们围起来封口,我趁机从后窗逃出,然后打一个墙角排水沟狗洞溜出来……”
杨广已经无心去听了,知道现在十万火急,绝不能让新拟的矫诏发出永光门,一旦让大臣知晓,局势就难测了,到时候肯定有一些人投机倒把,见风使舵,倒像了杨勇那边。
现在他实在想不通,杨勇如何会出现在仁寿宫?难道长安城内的东宫被人攻陷了?京城已经失守?
他得不到长安那边的消息,这个时候,只能胡乱猜想了。
张衡凑过身子道:“殿下,还是调集人手把北斗殿外围设防起来,以免对方趁机扑过来,对殿下不利。”
杨广点头,对着鱼成都道:“成都,你带人布防,把门口守住,以防万一。”
鱼成都点头,大步流星地走出殿外,开始抽调侍卫,把守重要位置,等待阻抗前来袭击的敌人了。
仁寿宫的局势,一时变得扑朔迷离,凶险万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岌岌可危
内城已经被元虎、云定兴带着侍卫军把守住,每个城门大约两百多人,但他毕竟二人,不可能分身到五个城门处,至少有三个城门,是由其它的折冲郎将来掌管。
东南角的一个城门,今晚当值的折冲郎将是庞英,有一半胡人血统,因为生母是一位胡商的女儿,但父亲一族在关陇贵族中,也算有一点小地位,他得以在宫内任侍卫将领,这是一种荣幸。
皇帝的侍卫军,是十二卫府中的左右领左右府,里面设有大将军、将军、千牛备身、备身、长史、司马、折冲郎将等。
一般千牛备身、备身都是皇帝的贴身侍卫,驻守皇帝入寝的宫殿内外,折冲郎将带普通侍卫负责宫门、宫苑殿寝的安全职责。
皇城戍守的职责一般归左右监门府来担任;京城的宿卫归左右卫府来担任,掌官掖禁御;而京城外的周边宿卫,则归左右武卫府负责。
一层层向外扩散,卫府各有各的职责。
就在这时,有一小撮人马从内城街道奔来,庞英皱起眉头,手按刀柄,带着侍卫阻拦,迎头喝问:“来者何人?哪个卫队编属?”
“这位将军,我们奉皇命前来……”有人应答,继续前进。
“止步,报上归属和姓名,办皇命,亮出陛下圣谕或金牌!”庞英脸色深沉,大声喝令。
“好,我们是……东宫的人!”话音刚落,一些弩机声响起,人群中有抱着短弩,朝着城门内垛的守卫射杀过去。
噗噗噗——
有侍卫被射中,箭矢洞穿人的盔甲和血肉之躯。
鱼赞、司马德戡率领了两三百名东宫卫士,卷杀过来,从一些黑暗的角落也冲出不少,以雷霆之势,瞬间就将这里的侍卫军给压制住了。
不论在准备上,还是人数上,东宫卫士都占了上风,瞬间,短兵交接,血肉模糊,残肢掉过,首级飞滚。
“杀——”
厮杀声骤然爆发,虽然只有几百人地喊杀,但是夜空太安静了,没有任何喧嚣,又在山脚下,属于盆地的地形,声音回荡,整个内城都能隐隐听见了。
“咻——啪——”
有侍卫队头放出了响箭,向其它城门的侍卫军求援。
而城外的罗昭云、宇文化及等人,也闻讯赶了过去,这时候,城门已经被开启了半扇门,他们率领数百人冲入了城门内,里应外合,很快就歼灭这个城门口的兵马。
“晋王殿下在哪里?”鱼赞高呼。
“本王在这!”一身胖肉的晋王杨昭走出来,身上已经挂上了胸甲片,穿上戎装。
“郡主呢?”
“暂时保护在外城驻军地了,走,我要去觐见父王!”杨昭保持着沉稳,显示出当太子的持重风范。
鱼赞点头说好,转身又向宇文化及询问:“宇文将军,你带了多少人过来!”。
宇文化及道:“五百多人,都是忠心之士!”
鱼赞道:“争取在调动一些人手过来,把这个门口守住,我们要回去保护太子殿下了。”
宇文化及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吩咐了一些手下,去调动人手,不过,他在监门府只是一个郎将,并不能一手遮天,没有兵符和皇命,可以调来的人,多数都是他管辖的人马,平时有恩威在,对他的话很听从,往往会不在乎是否有皇命出示。
恰逢此刻,从其它内城门,赶来了数百侍卫军杀过了,宇文化及等人看了,脸色微变,鱼赞道:“我也留下吧,这里一定要守住,赵行枢已经奉命去找令狐行达了,只要坚持一刻钟,我们就有了援军,司马德戡,你带着东宫侍卫,护送晋王去北斗殿与太子会面,说清外面形势。”
“明白了,将军。”司马德戡一拱手,招呼长林卫退出这里,集合列队。
“走,去北斗殿!”晋王下令之后,一百多铁骑,加上接近三百卫士,呼啸着奔向山腰的北斗殿。
罗昭云一言未发,始终跟在晋王的身边,只要护送他到了太子面前,他的任务才算彻底完成。
他们刚走,城门口就发生了激烈的喊杀声,双方都是四五百人,一下子展开了拼杀。
鱼赞、宇文化及率领监门府的甲士,跟元虎带来的左右领左府的侍卫军血拼在一起。
这股兵器交接,惨叫呼喊的声音,已经在仁寿宫内外城传开,盆地的夜空内回荡,惊醒了不少的官员。
天台山脚下的别宫占地广阔,有数千亩之多,各种的驿馆、院落,里面亭台楼阁,宫殿房舍,足有数千间,这些日子,有不少文武大臣前来探望陛下病情,以尽君臣之情,这些大臣都被安排住宿在山脚,还有东宫侍卫,和各个亲王的侍卫,他们也同样留在山脚下。
所以,喊杀声惊醒了不少文武大臣,都脸色大变,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如今鼎盛的大隋,不可能有盗贼、藩兵、敌军杀到这里来,那么只有一个可能,有人要发动宫变谋反了。
一些资历很老的重臣,瞬间就明白过来,肯定是太子杨广一方与杨勇背后势力集团,在做最后一次生死较量了。
“回去睡吧,没咱们的事!”有门阀的贵族大臣冷冷一笑,并不关系他们谁胜谁负,不会影响到他们。
皇权更迭,但门阀不衰,这三百年中,没有不变的皇室,只有屹立不倒的门阀。
所以许多门阀贵族虽然效忠皇室,但内心是高傲的,骨子里是有血性,有叛逆性的,屈服只是表面和暂时,他们都觉得,数十年,当朝代再次倒塌、更迭,他们仍是显赫的贵族,无人可动摇。
任何人登基为皇帝,都要拉拢关拢贵族,还有天下门阀,否则,逆着来,他的帝位,就会保不住。
仁寿殿内,柳述、元岩等人,已经把前戏做足了,矫诏在手,立即下令,派兵抓捕杨广,行废立之大事。
这个任务交给了左卫将军夏侯毅,他率领了数百人,都是元阀提前准备的武士、家兵等,向北斗殿杀去。
鱼成都只带着三十多人,誓死守护,交锋了片刻,阻挡住了殿门,硬是没让那数百人冲进来。
杨广此时在房内来回踱步,面色紧张,因为喊杀声他早已经听到了,却不知城门那里战况如何,谁占了上风?
而现在,北斗殿门口同样发生着恶战,岌岌可危,他的脸色铁青,如此凶险的局势,使杨广心中憋了一股火,一种对世家门阀的厌恶,对不畏皇权者的痛恨,也许,正因为这一场生死边缘的经历和煎熬,造成了日后杨广猜疑重重,擅杀门阀尊贵的诱因之一。(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千钧一发
北斗殿门口和庭院内,厮杀惨烈,鱼成都不愧是大隋军方第一猛士,气吞山河的霸气,那一米九多的魁梧身体,仿佛一个铁塔一般,镇住了庭院。
一股脑儿冲进来的近百侍卫,被他斩杀了就斩了近半,随后才是其它侍卫拼杀的战果。
尸体横七竖八,到处都是,鲜血喷溅,人头滚落。
当第二轮冲击过后,北斗殿的大门已经失守,庭院也都是元阀的兵马,而杨广的三十来个侍卫,只剩下十来人,都有伤在身了,但还是坚毅地抗争。
鱼成都一身是血,**成都是敌人被砍杀时候,喷溅到他身上的。
他站站在北斗正殿与庭院之间的石阶上,带着剩余的侍卫,殊死搏斗,他的勇猛,再次让杨广感到信任。
不过,一个人的武功,终究是有局限的,哪怕是江湖中传闻的剑圣人物,也不能独自抗衡千军万马的冲击。
鱼成都虽然是大隋军方第一高手,但江湖之大,天下之奇,并不能代表什么。
把他放在江湖那些古老的剑门、武宗之内,也许并不如何出奇了。
殿内有萧媚娘、张衡几个人,透过窗棂,看到外面的厮杀场景,也都面色大变。
萧媚娘紧紧握住杨广的手,想要说些什么话安慰一下,但话到嘴边,显得苍白无力,只能沉默,一步不离,要与丈夫生死与共。
“难道天要亡我杨广?”
“不会的,夫君,你有天命在身,不会失败的!”萧妃吃了一惊,连忙劝道。
杨广脸色深沉,点点头道:“若失败在此,我真的心有不甘!”
他离着九五至尊位,只差了一步,如何肯接受失败?他的大业,已经在当太子的时候,就默默规划了,以后要大展一番作为,功业名垂千古,如何肯这般草草收场?
就在这时,北斗殿外传来了喧闹声,喊杀声,紧接着,兵器交击,出现了一片的混乱。
晋王、罗昭云、司马德戡带着数百人终于杀过来了,及时救驾,挽救了杨广的命运。
“殿下,快看,咱们的援兵来了。”张衡趴在窗棂前,看到大门火光下的一幕,顿时大喜高呼。
杨广快步上前,向外张望,果然看到大门外火把通明,人影冲撞,两股兵马在相互拼杀。
他的心终于回到了肚子里,脸色由慌张、担忧甚至绝望,变成了一种深沉、狠辣、肃杀!
今晚的一幕,也算他目前有生之年最凶险的一次,杨广发誓不会忘记,再也不能让自己处于这种危难状态,但凡能危及自己的地位和安全的人,不管他是谁,都要扫除掉。
一夜之间,杨广的性格,好像变化不小,有点偏激了,而且杀气更重。
“难怪父王要把江山传给我,难怪临终前,跟我说那番提防门阀的话,有些人,对皇权的敬畏,太少了,眼皮底下,就敢发动宫变,敢杀正辅国政的堂堂太子!”
杨广义愤填膺,这时候,想到其父杨坚临终前,向他交代,天下毒瘤,莫过于门阀,门阀之毒又莫过于关陇。
杨坚立国二十多年,执掌朝政,始终奈何不了他们,还让这些贵族阀门壮大起来,几乎断了寒门之路。
虽然杨坚在开皇年间,废除了九品中正制,打破贵族的垄断仕途,打算推行科举,但是一直没有真正实行起来,只是规定每州每年要推荐有才学的贡士三人,推荐的标准是文章华美,并需经过特别考试。
在开皇十九年,杨坚又下诏,规定凡是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总管刺史,要以有德、有才二科举人,把德和才结合起来,通过考试的办法来选拔人才担任官吏。
可这些明文规定,在地方推行起来,太困难了,有些地方根本就不执行,哪怕推荐的德才之人,还是跟贵族、官僚有关系的人。
寒门入仕途,大多通过依附一些门阀做客卿,通过自己的才学,被人所知,然后推荐上去,非常的少。
所以,大隋看似歌舞升平,繁荣似锦,其实根基不牢,随时都将风雨飘摇。
因为自东晋之后,数百年的天下分裂,东西魏,北周齐,无数短暂的朝代更迭,中原形成了胡强汉弱的社会格局,南方士族的敌视冷漠,与朝廷鼎足的门阀贵族,腐朽贪婪的权贵,边陲之乱的突厥胡狄,有很多因素,需要一位能平定祸乱,奋进开拓的强势继承人。
杨坚最后舍弃了杨勇,就是觉得他的性格宽厚,而且有的迂腐,率性而为,城府不足,难以驾驭庞大的关陇贵族,担心大隋王朝,在他手里,会被外戚、朝贵所取代,就如同杨坚当年一样,顺利轻巧地篡得皇位。
故而说,杨坚废立杨勇,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并非野史传的那样不堪和脑残。
“杀——”
罗昭云一马当先,率领铁骑向前猛冲,长枪盘旋飞舞,点杀周围的元阀武士,这股气势和勇猛,在外围闯出一道豁口。
数十铁骑开路,连冲带撞,碾压下面的甲士,很快,外围的士卒溃不成军,被东宫卫士包围追杀。
北斗殿的局势完全改写了,变成一边倒地倾向了杨广一方。
里应外合,不一会,北斗殿院子内的元阀卫士已被斩杀零零星星了,晋王在侍卫的簇拥下,冲进了大殿内,哭喊道:“孩儿救援来迟,请父王、母亲责罚!”
杨广看到了自己的胖儿子,深叹一口气,多少有些欣慰,儿子长大了,在这种场合,仍没有胆怯,而是第一时间带兵冲过来,有些感动。
“杨昭,起来吧,这次你做的很好,一路上凶险万分,还是冲破过来,及时通知为父早做准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而现在,我们还有扳回来的机会!”
晋王起身,擦了擦泪痕,真挚道:“多亏了罗都尉神勇机智,料敌先机,又一番拼杀,才能护住孩儿和小妹性命,也是他在城外想到这些办法,及时给城内的父王送信,才能这样及时。”
“哪个罗都尉?”杨广愣了一下,他整日思考都是国事、大业,接触的是杨素、宇文述之流,早把罗昭云忘于脑后了。
“就是罗昭云,都尉还是父王亲自提拔起来的,想不到,英雄年少,果有大才!”
杨广思忖了一下,啊了一声:“那个写出‘宁做百夫长,胜为一书生’的罗家少年郎吧。”
他总算想起来了,不过印象更深的,还是对方写过的两首诗,让杨广一直耿耿于怀。
萧媚娘听说罗昭云保护了大儿子和小女儿的安危,心中感激,凑上去道:“应该就是这个罗都尉,想不到年纪轻轻,就这般有才能。”
杨广点点头,道:“他跟过来没有?”
“就在院内杀敌!”
杨广大声喝道:“召进来,本王要册封他为直阁将军,带兵杀向仁寿殿,平定祸乱!”(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平叛
罗昭云来到北斗殿内,拜见太子杨广的时候,忽然被破格封为直阁将军,一下子跳过直寝、直斋的俾将职位,跨越两级,提升不可谓不快。
当然,这是最为关键的时刻,杨广也顾不上按部就班了,他现在就想的就是尽快平定仁寿宫的祸乱,不让假的诏书传遍内城,传到长安去。
而且,隋文帝杨坚的兵符还在大宝殿内,他一定要接住柳述等人接下来的动作,否则,当他们调动城外的数万禁军,再扶正杨勇,有矫诏在手,那时候,杨广觉得自己大势就去了。
直到此刻,他都想不通,杨勇为何会出现在仁寿宫内。
“罗昭云,本王暂封你为东宫右卫率的直阁将军,跟随司马德戡,带领目前的人马,还有仁寿殿永光门前的私兵武士,一起攻入仁寿殿,擒拿叛军贼首元岩、柳述等人,反抗到底,拒不投降,立斩决!”
杨广的话中透着杀机和恨意,提拔罗昭云的同时,还是更信任他的心腹司马德戡一些。
但罗昭云毕竟从沙场征战过来,见过大场面,打过硬仗,所以让他做副手,带兵冲杀,觉得更加把握一些。
“末将得令!”罗昭云糊里糊涂就升官了,看了身侧的晋王一眼,心想肯定跟他的推荐有关,这个人情不小。
萧氏站在一旁,雍容华贵,默默打量着这个清秀挺拔的少年郎,含笑点头,对他很是在意。
罗昭云抱拳一礼,转身出去了,外面一群甲士,灯火通明,已经杀光了叛军。
杨广走出殿门,对着手持长戟的司马德戡道:“你与罗昭云带兵在前,孤王随后就到,攻入仁寿殿,擒杀元岩、柳述等人!”
“属下明白。”司马德戡抱拳施礼,信誓旦旦,掉头带兵去了。
二人策骑,率领一百多骑,加上几百东宫卫士和监门军甲士,一起杀向了山顶处仁寿宫殿。
………
此时的山巅大宝殿内,一片愁容和压抑,因为这里面戒严,被数十位铁甲之士围住,任何人不得移动、出入,吓得许多嫔妃、宫女们都有些哆嗦了。
就在刚才,柳述、元岩等人搜寻皇帝的兵符时候,帷幔内,有个嫔妃上去探望杨坚的身躯,发现他已经驾崩,顿时惊呼一声,使屋内的人都知道,陛下驾崩了,个个神色悲戚,一脸的震惊和害怕。
皇帝一死,嫔妃、太医、宫娥的命运,千差万别,谁也不知道,是福是祸?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找到了。”
柳述捧出一只紫玉匣,激动得浑身发抖,这里有兵符,按理论,可调动禁军及全国府兵人马。
元岩跑过去,接了过来,打开玉匣,匣内分两层,上层是皇帝的朱笔和玉玺,下层是八只虎符,这就是皇帝的军国大权,玉匣旁还有一份拟好的遗旨,要传位给太子登基。
柳述兴奋道:“现在派人去调兵,封锁外城和内城,缉拿杨广,废掉其太子之位,拥立杨勇为新皇帝!”
元岩看着那些兵符和玉玺,心中陷入了天人交战,百年前,他元阀也是皇族,当年北方能统一、安定,还是因为他拓跋氏的帝王,开疆拓土,平定北方的大乱,可是后来,北魏因为夺嫡出现内乱,反而被宇文、高氏两个大臣夺权,元氏江山就此丢掉了。
“这是一个机会,为何我元家就不能取隋而代之?”元岩这个想法只是一闪,旋即又压下来,他也知道,时机虽然不错,但还不是元阀重新夺权的机会,名不正言不顺,很容易遭到朝中文武大臣的反对,成为众矢之的。
元阀现在也缺少这种影响力的人物,可以服众,他元岩不行,元胄也不行,暂时还不具备这样有大气魄,大魅力的首领人物,可以驾驭关陇贵族,镇住朝中局势。
坦白说,就是缺少一个权臣,枭雄人物!
柳述见他愣住了,催了他一下:“元兄,被发呆了,咱们该派出人手,持着兵符调动禁军了。”
“好,一切按计划行事。”元岩决定,还是扶持杨勇登基,以后等元家做大,推出一个枭雄来,才能谋大宝。
当元岩派出几名侍卫长,带兵符匆匆去调兵后,忽然听到外面厮杀声响起,永光门外,战斗已经展开了。
柳述、元岩离开大宝殿,站在山巅宫殿,看着大门处火光如昼,厮杀正烈,脸色大变起来。
此际,司马德戡、罗昭云带兵攻打宫殿大门,架起简单的梯子、人墙,向宫殿墙头攀爬,上面的甲士拉弓射箭,下方也有弩机手还击。
尤其是,殿门并不厚重,所以每一次被尖木撞击,都发生着震颤,随时都要破开。
“咚咚咚!”
永光门在摇晃,双方的士兵都在拼命。
“轰隆!”
终于,大门被撞破了,外面的东宫士族开始向里面疯狂进攻,与侍卫军大战激斗血拼。
但由于入口不大,所以进攻一时还无法推进去,都堵在了这里,很快尸体成堆了。
罗昭云眼看双方坚持住了,跳下马,手持长枪,大喝一声,组织一**冲击,不要一股脑全冲上去,乱了阵型。
他毕竟经过沙场大战的将士,言语间自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威严,东宫卫士们不敢不从。
队形排开之后冲击,空间宽松一些,一波又一波,誓死冲锋,向铁轮一般辗压过去,效果不错。
郭孝恪也带兵冲锋,勇猛过人,渐渐杀入了宫院内,开始沿着台阶,一点点向上面宫阙推进。
须臾,罗昭云加入了战斗,长枪如蛇,银芒闪动,势若疯虎,手中一杆长枪很快被鲜血浸透,快冲到最前面了。
刀剑铿锵,厮杀不绝,有人右臂上插着一支箭,却用不熟练的左手死命地砍着,面目狰狞;有人杀红了眼,大声的吼叫,嘴角甚至流出血来。
血溅宝殿,横尸遍地,半个时辰后,已经快冲到仁寿殿了。
此时,杨广已经来到永光门外,杨素、牛弘等人也闻讯赶来,望着山上的厮杀场景,心有余悸,这一场宫变太惊险了,他堂堂太子险些被围杀。(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一夜的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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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长安城内,夜色如墨,星光黯淡,到了约定时辰,东宫外的街巷,出现了不少人马。
禁宵的巡卫早已被暗杀,一些武士、剑手、私兵家丁组成了千余人的队伍,在刘局士、元轧、司马铮的统领下,向东宫发起了攻击。
厮杀声,很快从东宫周围发出,东宫长林军卫士,与这些叛军展开了殊死搏斗。
还有一批黑衣人,进攻了东宫内的鹰犬坊,那里防守严密,不次于刑部的天牢,驻守的侍卫,铁甲锵锵,训练有素,也都是杨广派人千挑万选的武士,个人勇武实力不俗,与黑衣剑客拼杀在一起。
这里的打斗声越传越远,在整个长安大兴城内回荡,不少门阀贵族都听到了,连夜组织家丁,发放武器,保护宅院,防止有人浑水摸鱼,趁火打劫。
………
周罗睺和吐万绪统领两千东宫侍卫军,扎营在峡谷关卡外,夜里也遭遇了邹廓、史怀义带兵袭击。
好在周罗睺早有准备,因为罗昭云与晋王被拒之关卡城门外的时候,就预感到了可能有变,加上罗昭云派侍卫送消息,让周将军早做准备,地方夜间敌袭。
周罗睺很信任罗昭云,而且他自己也有判断,所以命人找了靠近山脚的地方驻扎,夜里撤走了大部分精锐,埋伏在山林和山坡上。
等邹廓、史怀义带兵袭来,杀入了营地内,却遭遇了东宫侍卫军的伏击。
一簇簇火箭射过去,点燃了营地,瞬间,到处都是奔驰战马,如蝗飞窜的冷箭,帐篷瞬间被点燃,随着风势熊熊燃烧。
上百的禁军甲士被刮倒踩伤,奔窜的火苗,燃烧了他们的头发、衣服,凄厉惨叫,络绎不绝。
四处溃逃的士兵,成了奔涌而来的东宫卫士骑兵的活靶子。
埋伏在丛林、山腰的精兵围堵上来,刀声响亮,血光冲天,短兵交际拼杀在一起。
“杀——”
夜色之下,密密麻麻的身影,带血的刀尖,数不清的战马,密集地交织在一起。
………
罗昭云带兵杀向了仁寿宫的山顶上,这里驻守的左右府侍卫、千牛备身等,誓死抵抗。
谁都明白,参与了这场叛乱,注定没有好结局,哪怕现在放弃反抗,回头也要被诛杀,不如临死前在搏一搏。
柳述和元岩、假杨勇此时正困在大宝殿,脸色都变白了,想不到杨广反应这么迅速,他们从哪里得到这些兵甲武士?
“情况有变啊,现在唯一的机会,就是派出去那些那兵符的亲信,能够调动内城的禁卫军赶过来。”柳述叹道。
元岩情绪有些低沉,与半个时辰前的意气奋发,判若两人,他已经预感要失败了。
哪怕那些携带兵符的人调动了禁卫军,可是没有大人物坐镇,那些将军、统领,如何选择,很难说。
最后能指挥大军的,不是兵符信物,而是人!
元岩的猜测不错,事实上,那几个手持兵符的人,真的调动了禁卫军,但是那些武卫府、监门府的将军带人赶到了永光门外。
当他们看到太子杨广、大臣杨素、六部一些尚书、柱国之后,摄于那种文武大臣的官威,全都不敢异动,直接向杨广效忠了,甚至主动封上了兵符。
军队虽然是国家统治的机器,但这些将军不是机器,他们有血有肉,有感情,有利益选择,有忠义和畏惧,这个时候,看清了局势,都明白该向谁效忠。
杨广接过了兵符,长舒了一口气,感到胜券在握了。
“诸位将军,你们赶来及时,元岩、柳述叛变,行谋逆大罪,不可饶恕,目前正在负隅顽抗,现在孤王下令,查封柳述、元岩、元胄等人的行宫,关押家眷,听候发落!”
“遵命!”一些将军接到命令,开始行动。
令狐行达也带近千侍卫军赶来,杨广命他接受内城的防御,这是他心腹将领之一,交给他管控内城,才会放心。
半个时辰后,山顶仁寿殿的厮杀已经接近尾声,血水喷溅了金殿,染上赤红,腥血之气扑鼻。
罗昭云、郭孝恪带兵攻向了大宝殿,在这里,还有百余名武士,做最后的搏斗。
锵锵锵——
刺耳地刀声响成一片,伴随着将士呐喊,还有临死前地凄嚎,一片残酷血腥。
无边地杀戮中,双方甲士一**倒下,那些年轻的面孔,都成为了刀下亡魂,一次宫变,往日同营的大隋男儿,如今却生死相向。
“大势去了。”元岩颓废地叹息一声,带着一种无力和不甘心。
柳述哐当一下,软坐在地上,浑身发僵,额头全是冷汗。
失败意味着什么,他们心里都非常清楚,虽然在谋反之前,心中已经做好了准备,但真正接受的时候,还是无法面对。
外面的兵器交击声、厮杀声那样的刺耳,他们在等待失败来临的那一刻,是如此的煎熬。
轰隆!
殿门被撞开了,一簇精锐甲士冲进来,很快控制了大宝殿的外室和内轩。
罗昭云、郭孝恪率先进入,命人绑了两个罪魁祸首,看押了杨勇,同时镇住里面的局势,不让嫔妃、宫女们乱走乱跑。
随后,司马德戡带人进来了,走向前对着几位嫔妃施礼,客套几句后,大有深意地看了罗昭云一眼,似乎想把功劳给自己多捞一些。
不到一刻的工夫,大宝殿外传来喏唱声:“太子殿下到——”
杨广、杨素、张衡、牛弘、苏威、李诨等朝堂大人物都到了。
“拜见太子殿下。”所有宫内的人都在施礼。
杨广扫了柳述、元岩二人,眼神带着一股杀机,冷哼道:“胆大包天的狗东西,竟然要谋反,残害陛下,窥探社稷,罪不可恕!”
柳述、元岩已经心死,也懒得狡辩了。
杨广又去看向杨勇,此刻,假替身再也演不下去了,噗通跪下,一边磕头,一边说出自己的身份。
殿内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原来这个杨勇,竟然是假的。
“岂有此理!”杨广更加愤怒了,有一种遭人戏耍的感觉,浑身杀气更浓烈了。
“太子殿下,过去看看陛下吧,他……驾崩了。”蔡氏哭诉,顿时,嫔妃、宫女们都悲戚地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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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登基为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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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广在众多嫔妃和大臣的面前,听到皇帝驾崩的消息,顿时嚎啕大哭,几乎三叩九拜一般在杨坚的床榻前,毕恭毕敬,痛哭流涕。
众多大臣和宫内人,也都在他的感染之下,呜呜哭起来。
这里已经没有罗昭云他们武将的事了,于是退出大宝殿,在殿外庭院把守,同时派侍卫们清理院子,抬出尸体。
不一会,内侍省的内给事、内常侍,匆匆赶来,进入宫殿内听候旨意,很快,内侍省下的各令坊开始行动起来,准备内城的国丧事宜,整个仁寿殿都忙乱起来。
郭孝恪压低声音,对着罗昭云道:“你说柳述身为当朝驸马,权位红极一时,即便太子登基,他仍是皇亲国戚,为何要铤而走险,发动谋乱呢?”
罗昭云对于古代宫廷之事,虽然有所研究,但毕竟都是史家之言,柳述在想什么,没有人能完全把握。
不过,在罗昭云看来,柳述这样做,一来因为他跟杨广、杨素等人关系不睦,私下有恩怨,一旦现任太子登基,他肯定会被疏远,离开朝廷中枢,不能在那么受宠当红了。
其次,杨广的性格,跟杨勇差别巨大,二人治国的理念,一个偏向法家,一个偏向儒家。
柳述乃是河东柳族,也算门阀大户,几代治儒学,杨勇的性格和治国理念,跟他们这群门阀高族有很多的契合性,深得朝廷大臣和世家名望之士的拥戴,所以,才有那么多旧势力,在背后支持杨勇。
可惜的是,杨勇这种宽仁随和,率意任情,并不适合隋代,如果他生活于汉唐宋明的中期,都将成为一代贤主,可惜生活在五胡乱华,南北朝动乱之后的大一统隋代,有太多的政局隐患,没有平稳,使大隋表面光鲜,实则根基不稳。
这大隋跟秦国很像,当年秦国统一六国之后,迅速灭亡,除了二世昏聩和赵高弄权之外,最重要的还是六国旧贵遗族不甘心就这样臣服强秦之下,还需要一次大乱战争,彻底摧毁那些旧贵根基,等到了汉代,六国的贵族子孙都已经死的差不多了,亡国久远,百姓思定,才能平稳下来。
隋代也如此,将会有大型的农民战争,混乱厮杀,烽烟四起,门阀被动摇,贵族元气大伤,到了唐代,才能长治久安一些。
罗昭云想到这些之后,摇了摇头,根本就说不清楚,原因太复杂了。
“或许,柳述他们,已经不是夺权争宠那么简单,还涉及到,未来大隋的方向,如果他们真的成功,也许大隋的命运,会有些不同吧。”罗昭云轻轻一叹,他不知自己在这场宫变中扮演的角色,是否在影响历史,还是促进的历史的进程。
后半夜,仁寿宫内传出了钟响,回荡山城,那是国丧之钟!
半个时辰后,一些文武大臣开始陆续赶来仁寿殿,通过永光门,进入大宝殿外,听候宣召议事。
太监寺人们开始给大臣们发放黑纱,以君臣之力带着丧孝。
一些老臣们伏地痛哭流涕,喊着:陛下,陛下,您怎么就这么去了。
整个山顶宫殿群内,都是哭声悯动,愁云惨淡,给人一种低沉、压抑的感觉。
由于皇帝驾崩,需要一系列的仪式,还有给杨坚的尸体穿戴天子丧服,准备入殓。
这些事情,早就有所准备,所以开展起来,有条不紊,太监宫女,进进出出,忙里忙外。
当天色蒙蒙亮的时候,杨广在大宝殿前的仁寿正殿,召见了赶来发丧的文武大臣,足足数百人,能来的几乎都来了。
国不可一日无主,拂晓时刻,太子杨广在数百文武大臣的拥戴下,登基为帝,正式开启了他的帝王生涯。
“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山呼海啸一般的高喊,杨广坐于金銮宝座上,顿时感到了一股庄严、厚重的感觉。
厚德载物,一个人处于某种高位,就感觉到身上无形的重任和压力,没有足够的德行,难以载住这股压势。
那数百的文武大臣,哪个是凡俗之人?
他们高呼跪拜,冥冥之中,凝聚成一股大气运加持在了杨广的身上,江山社稷,并非儿戏,天命之子,也绝非说说那么简单,并非什么人,都可以坐在这个位置上。
没有足够硬的命格,日后多数都要惨死在金銮宝座上。
杨广内心兴奋,但故作镇定,面带微笑,点着螓首,双手虚托,朗声道:“众卿平身!”
哪怕平时私下演绎了无数遍,但真到了这个时刻,他还是浑身发颤,说不出的激动。
杨广当初宣布了几条政令,多数都是跟国丧有关,交给了九卿中的太常寺来办理,然后就是一些颁布檄文,公布州郡,大赦天下的事宜。
忙完这些,太阳已经高悬,明媚的晨曦照耀在山巅宫阙金顶上,灿烂无比。
红日驱走了阴霾,昨晚那一场惊心动魄的宫廷之战,杨广并没有提,毕竟家丑不可外扬,散播出去,会对皇权的威严造成影响,也会给他登基大事,增添许多非议的话题,人云亦云,到时候传到房间,添油加醋,弄不好野史里说成他篡权夺位了。
大部分人都心知肚明,因为宫廷的厮杀声,难以掩盖,在夜半人静的时候,传得格外响亮,但是谁都没有提出来,免得撞大霉。
文武大臣散堂之后,杨广召集了杨素、张衡等少数心腹大臣,讨论接下来的稳定措施。
杨广对杨勇这个眼中刺,一刻也不想多留了,命令一些侍卫手持密令赶回大兴城,去往东宫,见到杨勇之后,立即处死,不得多言。
只有这个人死了,许多势力才会死心,杨广才能安心,至于杨勇的几个儿子,杨广犹豫了一下,没有马上行立斩决,打算留上一段时间,免得遭受议论,说他薄情寡义,对皇族血脉冷酷无情。
“陛下,当务之急,把仁寿宫的内外城池,都换上咱们的防卫,此外,长安新城那边,可让宇文述将军,更换城防,把整个京师彻底稳固,以防有变!”杨素谨慎说道。
杨广微微点头,语重心长道:“当前的形势,我们已经稳操胜券了,但我最担心的,是那五弟杨谅,屯兵太原,管辖三个郡的军政大权,二十万大军,对长安虎视眈眈,这才是心腹大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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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诓骗之计
长安新城的战斗也已经结束了,刘居士率领一群剑手、武士、绿林匪徒,攻打东宫,恶战了一个时辰,也没有攻克,最后宇文述带禁军及时赶到,围剿这片乌合之众。
除少数人突围而走,大部分人都战死了。
杨勇并没有被救出去,他的命运,接下来只有死路一条了。
历史的规律比较奇怪,许多事会重演,很多王朝第二代指定继承人,提前被立为太子,往往最后都是一种悲剧结局,秦的扶苏,汉的刘盈、隋的杨勇、唐的建成、宋的德昭等。
身为开国之主的嫡长子,处于权力争斗的最漩涡之处,往往不具备想他们父亲那样的立国之雄才伟略,所以悲剧也就注定了。
………
雄关之外,周罗睺、吐万绪等人,也在清理战场,昨夜一番厮杀,斩杀禁军上千人,己方也损失了三四百人,好在他们是胜利的一方,没有被偷营得手。
接下来,通往仁寿宫的路畅通无阻了,二人率军进入的仁寿宫的外城,才得知老陛下已经驾崩,太子今早就已经登基为新陛下了。
周罗睺、吐万绪相视苦笑,一朝天子一朝臣,很快朝廷要经过一些变动和清洗了。
………
清晨,阳光明媚洒在山麓上。
北斗殿内,萧妃跟自己的长子杨昭,小女儿杨采玉见面,听二人谈论着沿途的经历,尤其是如何在山谷遇袭,被罗昭云料敌先机,提前替换了,致使误中副车,否则,他们早就没命了。
雍容华贵的萧妃听完,对罗昭云的印象更增几分好感,倘若罗昭云没有能力和胆色,未雨绸缪,冒死相救,她的长子和小女儿,都将遭遇不测了。
“如此看来,那罗昭云还真是一个栋梁之材,如此年纪,带兵严禁,遇事不惊,料敌之所想,将来必是一位名帅!”
晋王杨昭、小公主杨采玉听到母亲如此高度评价罗昭云,出奇地都没有任何异议,纷纷点头。
萧妃微笑说:“不对劲呀,换做以前,我一提罗昭云少年成才,还有人跟哀家辩驳呢,怎么今会儿,也认同了。”
“此一时彼一时嘛!”杨采玉笑嘻嘻道:“以前我不了解他,现在,我也知道他有勇有谋了。”
萧妃抿嘴一笑,这个小妮子,似乎一夜之间,成熟了许多,不骄不躁了,举手投足,都稳重了不少。
“玉儿,这个罗昭云,你不讨厌他了呀?”
“谁说我讨厌他了。”杨采玉大眼睛扑闪扑闪,一副很正经地道:“他可是我的救命恩人,以后谁也不准在我面前说他的坏话。”
晋王在旁笑道:“母妃,这点孩儿可以作证,那罗昭云把她护在怀里,用身体挡箭,不让她受半点损伤,的确有救命之恩。”
“是吗,那可要好好谢一谢人家了。”萧妃说道。
晋王杨昭一半试探,一半调侃地说:“反正小妹年纪也大了,不如撮合一下,我瞧那罗昭云人品不俗,武艺高强,文采出众,年纪比她大不了几岁,过几年成婚,挺般配的!”
“啊——”小公主杨采玉惊呼一声,脸颊顿时腾地一下红彤彤起来,毕竟还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小丫头,谈婚乱嫁早一些,脸还嫩一些,吱吱唔唔地又摆手,又摇头的。
萧妃见状说道:“玉儿没有这层意思,还是免了吧,你们父王,已登基大宝,回长安祭天之后,就是新任国君了,堂堂公主,以后嫁娶,肯定要按照国制,选取文武重臣家里的公子,不可儿戏了。”
杨采玉听完,心里委屈,很不是滋味,也不知为何。
或许因为她自己的婚姻,无法自己做主,或许因为罗昭云不在那心腹重臣家族之列的缘故吧。
“不行,我的婚姻,也要由我做主,难道贵为公主了,还没有权利自己挑选吗?”杨采玉泪光闪烁,有些激动了。
萧妃和晋王杨昭面面相觑,然后都会心地笑了。
小妮子的心思,二人多少都能明白一些了。
“那罗昭云究竟如何,你是否中意他呢?”晋王似笑非笑地问。
小公主杨采玉有些愣住,有些想承认,却又抹不开面子,一时有些犹豫,其实心中早就蠢蠢欲动了。
………
仁寿宫大殿内,杨广说出了自己担忧五弟起兵谋反的事,让几位心腹近臣商议对策。
如今还能对他的皇权构成威胁,对天下造成紊乱的人,便是这五弟汉王杨谅了。
杨素道:“汉王杨谅处于天下精兵之地,领地西起华山,东至渤海,北达燕门关,南到黄河的五十二州,当年曾上奏陛下,说突厥正强大,太原即为重镇,应加强防备。陛下听从了他的话,大发民工劳役,修缮兵器,贮存在并州,使太原一带,囤积的重兵,而且老陛下特授杨谅遇事不必拘于律令限制,可自行行事的特权。”
牛弘接着道:“不错,这几年,杨谅越来越变本加厉,招纳亡命之徒,和身边的无户籍之人,将近数万人,充为亲兵,不在府兵之列,同时任命南朝梁将军王僧辩的儿子王頍为咨议参军,重用以前是南朝陈的大将军萧摩诃,一文一武,早有了谋伐之心。”
杨广有些疑虑问:“诸位可有良策,迅速平定杨谅?”
杨素微笑道:“上兵伐谋,现在陛下刚登基,天下未稳,朝堂局势尚不安定,最好能不动用兵马,将其擒拿。”
杨广询问:“哦,杨卿有办法?”
杨素答道:“不放矫诏一封,假传老陛下旨意,命人带诏书去太原,就说病情加重,召杨谅回朝,此时老陛下驾崩消息未传出,他不知真假,把握有很大,他能跟回朝来,到那时,要擒住他就容易了。”
这是一条疑兵之计,以假乱真,施展权谋诡计,骗来杨谅,自投罗网。
杨广脸上有了笑容:“此办法甚好,兵不血刃,朕就派人带着诏书前往吧。”
张衡道:“这个诏书,臣来拟吧。”
“知朕者,张衡也,哈哈——”杨广大笑起来,以为此计定能诓骗住杨谅。
其实是,杨广根本就不清楚,隋文帝杨坚与杨谅之间,早有暗语,岂是那么容易上当受骗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 低武层次
隋文帝杨坚的丧礼正在仁寿宫内城紧锣密鼓地操办,由于杨广有其它政治目的,并没有把消息散出,所以,长安新城和天下各郡的百姓们,都蒙在鼓里,并不知情。
杨广派出右武候车骑将军屈突通携带矫诏玺书,带着数百快骑,前往晋阳,要召杨谅回京师。
这屈突通祖上为库莫奚种人,后依附鲜卑慕容氏,十足的胡人血统,他自幼性格刚直、坚毅,擅长骑射,武功不俗,乃是大隋一员猛将。
杨广之所以派他去,原因简单,这屈突通耿直的秉性,在朝堂有名,一直以来,并非东宫的心腹,但是屈突通有个优势,就是效忠皇帝。谁做皇帝就效忠谁,以前是杨坚,现在是杨广,有一股忠君情结。
如果杨广派宇文述、司马德戡等人去,杨谅肯定会怀疑,只能派去一个看上去中立的人,实则眼下又对他忠心耿耿,才能实施他此次的诓骗谋计。
这件事安排完后,杨广又开始了其它布置,如何回长安举行祭天大典、祭祀祖庙等,如何把自己的心腹提拔起来,削弱老旧势力的影响。毕竟许多老臣,多是效忠杨坚的,对杨广未必那样支持,甚至有些人是支持杨勇一方,他不能坐视不理,不分远近亲疏。
………
罗昭云回到临时行宫驻所,辛苦了一天一夜,总算可以休息一番,不用执勤了。
这次他的功劳,不可谓不大,首先保护了太子和小公主安危,其次,及时通知城内的人早作准备,第三带兵杀向仁寿殿。
罗昭云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对是错,也不知未来的路在哪里,历史会如何发展?
他身在历史之中,感到有些茫然,虽然知道总体的方向,但细节却完全不同,如果以为掌握的历史就能无所不能,那就是无知和找死了。
因为后世所知的历史,多数是官方史家有选择地记录,还有的是拼凑、臆测、美化、杜撰的,书本上的许多历史人物,也许跟真实存在过的那个古人,有很大的差距。
这就好像后世社会中,官方公布了很多官员,如何的清正廉明,如何的刚正不阿,如何的为公为民,如何的大义凛然,如何有文化修养,呵呵,你真信啊?
罗昭云现在一步步向前走,个人力量有限,只能随波逐流,根据新形势和发展,随机应变,等待机遇到来。
不论是现在任隋官,还是以后投唐,或是自己打江山,都需要根据形势待定。
他也不确定,自己来到这个空间历史,是否还有隋末的农民战争。
当务之急,罗昭云还是在不断地储备和积累,功夫也没有落下,这次经过一番厮杀,隐隐感觉自己马上就要突破化劲了。
化劲,是以武入道的一个过程关卡,突破过去,对内劲的把握,有了全新的体会,可以全身密布气劲,虽然还挡不住兵器刺、砍,但是钝器却能被气劲卸开力量,保护自身,还能对危险有所感应,身体的敏捷度、力量等等,都有一次突破。
他觉得始终差了一点窗户纸,无法捅破,思考半天没有想通,就去找周罗睺求教,在对方所在的行宫院子里,煮酒论武,一老一小,谈的很投机。
周罗睺叹道:“其实咱们军方的武,只是低武;江湖的武,才是高武。但朝堂和江湖,两个层面,相互并不牵扯,各有各的规矩,那些古武门派,禁止让宗派内的真传门徒进入朝堂效力,也不干涉世俗皇权等;而朝廷也不会去干涉那些武功高强的宗门人士活动。”
罗昭云闻言,感兴趣起来:“真的有厉害的江湖侠士吗,是否能飞檐走壁,凌空渡河等等?”
周罗睺微笑道:“当然是真的,在南陈的疆域,就有那么一个武林门派,一些弟子都突破到了化劲层次,当然,他们并不叫化劲,而是另有叫法,似乎跟道家练气吐纳有关,他们实战不足,打小就练气和练剑术,以气入道,比较玄乎。咱们是以武入道,比较粗浅直白,练起了也苦,不得其法,突破者寥寥无几,但实战强大。”
罗昭云询问道:“那鱼成都,是否早就突破了化劲层次?”
周罗睺说道:“不错,化劲之上,有‘百脏共鸣’境界,再往上,据说是‘抱元归一’,你光听一听这名字就知道,都是道家养身的功夫,没有真气运行秘法,你光靠自己摸索,苦练枪术,是无法达到的。”
罗昭云听完之后,有些哑然,他如何不明白?那分明就是武林高手,侠客的世界!
所谓的真气运行秘法,说直白些,就是上乘武功秘籍,不光是武技、枪术等等,格斗、杀敌本领,还有如何运气打坐,吐纳冥想的细节,改善经络和内脏等等,更加高深了。
“有些明白了。”罗昭云点头,只不过,他没有真正接触过庙堂之外的游侠剑客,不知道他们的实力究竟如何。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尤其是在古代,没有火器,没有普及大学,存在古武门派,并不难理解。
………
这一日,罗昭云被太监来传口谕,宣他入北斗殿,本以为杨广要见他,却被引入偏殿,在一个轩堂内,看到了华贵美丽的萧妃,还有晋王杨昭、小公主杨采玉。
“拜见萧妃娘娘!”
罗昭云对这萧美娘多少有些感触,这个女人在历史上,也算鼎鼎大名了,其实,杨广已经登基,不久她就要册封为萧皇后了。
萧妃伸手虚托一下:“起身吧,罗将军,这次召你过来,并非为了国事,听晋王、公主提到,你这一路上,斗智斗勇,百般维护,才保得他兄妹安全,这份尽忠之情,哀家并非作为嫔妃来感谢你,而是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要对你说一声感激的话。”
“萧妃娘娘严重了,末将职责所在,定当鞠躬尽瘁,无须如此!”
萧妃面带微笑,越发觉得这个青年言语谦逊,识大体,有素养,她对罗昭云也愈加喜欢和欣赏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九章 汉王反
罗昭云被萧妃接见,当面把他褒扬一番,又赐予了一些珍珠玛瑙,黄金绸缎等,表示感激。
他自然要推脱一番,奈何萧妃和晋王盛情难却,罗昭云只得接受了赏赐。
萧妃忽然问道:“罗将军,今年你有多大年纪了?”
“十五岁了。”罗昭云恭敬回答。
萧妃和蔼询问:“家里长辈,可曾为你在找婚配之事?”
“这个,尚无!”罗昭云有些愕然,如实回答。
其实这个问题,他没有细想过,毕竟才十五岁,不着急成家,他想在二十多岁在谈婚论嫁不迟,不想过早就被绑在家里,妻妾成群,孩子成堆。
萧妃微笑点头,侧首看了杨采玉一眼,小公主顿时满脸通红,娇羞无比,手中捏着丝带,无比的紧张,虽然有些羞恼,但内心还是喜悦的,怦怦乱跳着。
“按我大隋律例,男子过十七岁,到弱冠年纪,就可成家。罗成,你已十五岁,离这个年岁也不远了,可曾有心仪对象?”
萧妃问完话,杨采玉感激自己的小心脏儿都快蹦出嗓子了,非常关注,不知罗昭云如何回答?
她担心对方说有心仪的女人,却不是她。
毕竟,她还小,对方的年级,不可能喜欢上她这个豆蔻小丫头。
罗昭云脑海中浮现出了萧依依的倩影,不过,他心中暗叹,对方身在青楼,背景复杂,跟他即便有情有义,但是最后,未必能成眷侣。
除此之外,他还没有什么中意的女人,或许来京城时间过短,没有什么机会接触吧。
他摇头道:“暂时没有,我年纪尚轻,未考虑过这方面的事,打算先为国效力,多锤炼一番,日后能文武双全。”
晋王在一旁微笑道:“你现在就已经文武双全了,这个年纪,有此等官爵、文采和武艺,在长安城内,都很少见了,反正我最近一些年,没听过京城内有这样的杰出儿郎,他们多在家族门阀的护翼之下,与你相比,缺少磨炼,差得远了。”
小公主杨采玉听完,则暗暗送了一口气,心下则想:罗成啊,你一定不要着急婚娶,等我长大哦!
………
杨坚的国丧大礼已经准备妥当,而杨广的各方面准备也完成了,所以,在那晚宫变后的第四日,终于起驾回京师了。
现在禁卫军、侍卫军等,都被他控制住了,身边的亲信都担任了要职,杨广的安全已经层层设了保护,千军万马也难以冲杀到他跟前,更何况一些低武刺客?
杨广坐在黄金雕纹、珍珠镶嵌的车撵上,一切按古之天子礼仪佩戴和出行,头顶天子冠,龙袍加身,整个人的气质,格外厚重、深沉、内敛了不少。
他看着蔚蓝天空,壮丽山川,心中不禁涌起豪情万丈。
终于,他作为一国之君,坐在车撵之中,出驾回宫,虽然感觉不够想象中的气派,但还是令他激动不已,毕竟,这是他的第一次。
杨广心中波澜起伏,一会想到晋阳杨谅那边如何,一会想到回到京城,如何削弱旧阀势力,如何确立他的年号,如何开展他的宏图霸业?
他不会忘记,其父杨坚跟他说过的那些话,大隋表明殷实和富裕,其实危机甚重,最大的隐患还在门阀,关陇贵族,天下豪强大族太多,哪怕是皇帝,也得搞平衡,来拉拢一部分大族,压制另一部分,否则就会受其干扰和胁迫。
但是杨广并不怎么赞成父皇的那套说辞,在他看来,宽仁相待只是使矛盾后延,就算他当政时不乱,那以后呢?他的子孙都长于后宫,能有几个大作为者?纵观历史,皇子皇孙一般都是一代不如一代,他不想把问题延续给后人,那样就太不负责任了。
六镇已过百年,强悍之风依旧,可见并不是教化就能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根本入手,斩草除根,将这些六镇后裔的打压拆散,甚至杀绝,不留后患。
对于关陇贵族,愈是八大门阀,越要进行开刀,否则再发展壮大下去,又要恢复东晋时期‘王与马,共天下’的局面了。
慈不掌兵,善不称王,杨广心中涌起一份杀机,他要大刀阔斧来解决这些危机,让大隋江山永远巩固下去。
………
屈突通带着三百轻骑,日行三四百里,三日后就赶到了太原城。
在春秋末,晋国大卿赵简子家臣董安于在太原盆地北端晋水北岸,悬瓮山东侧修筑晋阳城,周长六里,至西晋时期扩建。
北齐于汾水东岸增筑新城,旋在旧城增设龙山县。隋以龙山旧城为晋阳,新晋阳城为太原,所以太原与晋阳,并非同一城邑,但相隔不远。
这里的地理位置,三面环山,黄河第二大支流汾河自北向南流经,控带山河,踞天下之肩,素有“襟四塞之要冲,控五原之都邑”之称。
屈突通携带玺书而来,原本以为此计万无一失,但想不到,杨谅一眼就看出了破绽。
原来隋文帝事前已经和汉王杨谅约好,如果有诏令让他回京城,敕令上面会多加一点,然后再验玉麒麟是否符合。
那玉麒麟是兵符,一分为二,皇帝与将领各持一半,准确相合说明诏令无误。
杨谅既看出了诏书有假,就知道朝廷已经出事了,他立即找来自己的心腹文武官员商议,说出了父皇已经出事,现在杨广派人来诓骗他回京,必然不安好心,寻求对策。
萧摩诃等人跟在杨谅身边,多是一些被朝廷疏远之人,才辅佐杨谅,谁也不甘心就这样碌碌无为,听到杨谅分析之后,纷纷劝他趁着杨广尚未正式登基祭天,公布天下的时机,起兵造反,以迅雷之势,攻入长安城,那么他就能成为大隋未来的新主人了。
杨谅其实早就对大哥杨勇被废,杨广为太子之事,耿耿于怀,心有不服,现在又发现杨广不怀好意,要阴谋对付他,心中害怕,自然不肯坐以待毙,稍微一犹豫后,立即绝对,起兵夺权!
大隋朝第一起宗室谋反事件,骤然爆发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章 祭天之典
杨谅拥兵二十万,镇戍一方,多是北方重地,民风彪悍,有北齐和六镇的军民,实力强大,加上马场也多,能迅速组成一支数万铁骑的队伍,南下横扫。
在杨谅的身边,也聚集了一些文臣武将,虽然没有朝廷那么多能人,可是兵强马壮,对杨广的登基同样造成了巨大的威慑和考验。
当晚,屈突通提前被汉王府的细作送了情报,得知汉王要起兵谋反的消息,不敢再逗留,连夜通过太原城的刺史皇甫诞的关系,打开城门,放走了屈突通等人,使杨谅的派去的人,扑了一个空。
因为这个原因,加上皇甫诞又去劝说杨谅不要起兵,分析这几十州的粮草无法与长安相比,君臣名分已定,即便兵强马壮也难以取胜,一旦战败,更是下场凄惨,不如归顺朝廷,气得杨谅把这皇甫诞关押狱中。
数日之后,杨谅在并州发布檄文,声称讨伐奸臣杨素,以清君侧之名,起兵南下伐长安。
此时,杨广正在长安城外,进行着祭天大典,渭水河岸,祷告上苍,进行着君王登基后,祈求天命,保佑社稷。
围观群众十万人,站在河岸两边,高呼着万岁,气势沸腾,场面宏大。
跟随的文武群臣不下千人,其中超过一大半都是关陇贵族的人,他们各自鬼胎,心中想的东西,多是利益取舍。
也有一些倒霉的门阀,比如元阀首当其冲,杨广虽然没有以谋反大罪公布,但下手绝不手软,把元岩、元虎、元雄等都抄家了,男子斩杀,女子放入教司坊内,世代为奴。
柳述虽然为公主驸马,杨广没有杀他,但也抄家没收,把柳述贬为庶民,发配龙川郡烟瘴之地,这一去,估计十死无生了,他的正妻虽是兰陵公主,但杨广丝毫不给情面,逼她改嫁,但兰陵公主不从,甚至以死相逼,不再朝觐,并上表请求去除封号请求与柳述同往流放地。
杨广大怒,断然拒绝了妹妹的请求,柳述被独自流放,不久就死在那里了。
那天夜里,但凡参与了宫变的武将全都被剔除来,全部斩杀,这些都是禁卫军人,原本是保护皇帝的,却被某一阀收买,做出大逆不道之事,心中毫无王法,不敬畏皇权,统统该杀。
杨广回到京城三天,已经下令斩杀了不少文臣武将,罢黜的官员也不少,充分体现他的铁血手腕和魄力来。
大典过后,杨广回宫,接受群臣朝拜,自这日起,他就是大隋正式的皇帝了。
萧妃自然被册封了皇后,晋王杨昭被册立了太子,像杨素、宇文述等人自然都提升了官爵,以前在东宫六率府当过将军的亲信,也都被调离东宫,到京城十二府兵任将军、大将军了。
罗昭云很幸运,一年只打这一次血仗,竟然连跨两级,又升官了,郎将爵位,官职为直阁将军。
这也是大隋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将军了,而且全靠自己打拼来的,没有借助庇荫和门第优势,更难得了。
大典过后,罗昭云回到自己的府邸,跟宁沐荷一起吃饭,午后,躺在一张大木椅上,享受着她的按摩手法。
虽然宁沐荷在外面,执掌财政,管理着酒楼和其它工坊买卖,但是在家里,却对罗昭云百依百顺,仍和当初一样,不忘初心。
“阿郎,我们很久没有这样在一起单独吃饭了。”宁沐荷一边用素手给他肩膀揉按,一边埋怨道。
“好像是,这样,以后晚上,你可以回来吃,但是要注意隐蔽,别让有些人发现,我跟宁氏其它酒楼有关系。”
“哦,明白了。”宁沐荷很想天天住过来,就在他的身边,可是她也知道,这不现实,宁氏商会在长安新城越铺越大,有了一定规模,她每天需要很多事要忙,逐渐积累大财富。
她随着阅历提升,知识增补,视野开阔了,越来越佩服罗昭云,总感觉他在未雨绸缪着什么,也许,以后他暗中的财富,足以做任何事了。
“最近剑术和武艺没有落下吧?”
宁沐荷道:“当然没有了,每天早晨都会起来练习武艺和剑术,虽然不能上战场杀敌,但对付几个侍卫,还是可以做到。”
罗昭云道:“那就好,现在看似盛世,但是一直不会缺少战争,如果我猜测不错,很快北伐汉王要开始了。“
“阿郎,你会不会被派出去带兵杀敌?”
“有这种可能性啊!”罗昭云点头,他挺喜欢这种从军厮杀,金戈铁马的热血感觉,为以后自己的统帅才能来锤炼!
宁沐荷担忧道:“我不希望你总出征,刀剑无眼,如此冒危险。”
罗昭云叹道:“未来的格局可能是残酷的,只有今日磨炼到了,来日才能游刃有余,在乱流中屹立不倒!”
宁沐荷看着他的神色,心中涌起一种爱慕的感觉,此时的罗昭云,十五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相当睿智和成熟。(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一章 战略谋划
杨谅起兵谋反,招兵买马,磨刀霍霍,声势壮大,北方顿时调动兵马,一片紧张备战额度气氛。
这杨谅是杨坚的第五子,都说老幺吃香,果然不假,杨坚对这小儿子最宠爱,不但给他兵权,总领北齐旧境五十二州,还有法律权力,杨坚对他放松警惕,不顾开皇律约束,让他便宜从事。
在财政上,怕他缺钱,所以特许他造钱,享受特权,如同一个地方割据的藩王一般。
几年下来,杨谅图谋已久,身边也收拢了不少怀才不遇的人,比如王頍、萧摩诃等人,都是朝廷边缘人物,却有大才干,渴望从龙之功,纷纷拥护杨谅。
这五十二州城,至少有十九州的刺史和府兵将军,同时相应杨谅起兵。
不出七日,大军已经凑足了三十万众,其中五万的骑兵,声威强大。
晋阳宫,杨谅把它作为了自己的行宫,暂时号令群雄,接受朝拜拥护之地。
早在东魏孝静帝武定三年,权臣高欢开始在晋阳县修筑晋阳宫,并在天龙山开凿石窟,建避暑宫。
隋文帝开皇九年,还是晋王的杨广,来此扩建晋阳宫,并在晋阳宫外筑周七里、高四丈的宫墙,初名“宫城”,隋文帝更名为“新城”,以区别于原有的大明城。开皇十六年,杨广又下令建筑仓城,城周八里、高四丈,东城墙与新城西城墙相连。
如今杨谅起兵之后,俨然把晋阳宫当成了自己的宫城。
宫苑内,竹木葱郁,生机勃勃,碧波荡漾,涟漪阵阵,小桥流水,假山飞瀑,花圃中点缀着藤萝、月季、蔷薇、牡丹花。
夜幕降临,无数的红色纱灯随风摇摆,给宫苑染上一层橘红色的光泽,阵阵花香,沁人心脾。
在晋阳大殿内,灯火通明,二十二岁的杨谅,与一些心腹,文臣武将,正在商议南下出兵的事宜。
这里除了有萧摩诃,王頍外,还有总管府兵曹裴文安,柱国乔钟葵,大将军綦良、余公理、刘建、纥单贵、王聃、茹茹天保等人,同样人才济济,虎将如云。
“诸位,各路军马已经聚集在晋阳一带,随时能够南下,但是如何出兵布局,孤王尚无定论,不知将军们可有高见?”
裴文安先说道:“汉王,井陉以西之地,完全在大王控制之下,太行以东,各路军马,也归大王指挥,当全部动员,派老弱残兵驻守险要,但仍命他们随时扩充土地。然后率领精锐,直入黄河渡口的蒲津关,某愿充当前锋,汉王可率主力继进,闪电攻击,挺进霸上、咸阳以东地区,可以从容不迫的把它平定。此时,京师震动骚扰,军队不能马上集结,上下互相猜疑,人心离散。我们立即发号施令,谁敢不听。用不了十天,大事可定。“
众人闻言点头,都觉得他说的甚有道理。
老成稳健的萧摩诃也点头赞同,觉得裴文安提议不错,说道:“末将也赞同这个观点。”
萧摩诃可是南陈第一猛将,只不过,现在已经七十三岁,老当益壮,仍神采奕奕,说话声音洪亮。
王頍在一旁道:“如果汉王要进攻长安,就要多用关中、秦川一带的府兵;倘若汉王要守住北方,扩展地盘,当用北齐的遗民兵将,尽量发挥地域军种的优势,事半则功倍。”
杨谅点头,他只有二十多岁,历练不足,所以一时也没有多少高明意见,听从几位心腹大将军的建议后,觉得都挺有道理,兴致勃勃,最后拟定了战略部署。
第一路军马,由大将军余公理统领,从太谷出发,前往河阳一带;另一路军,由大将军綦良带领从滏口出发,前往黎阳,占领粮仓;又一路军,由大将军刘建率领从井陉出发,夺取燕赵地区;第四路军马,由柱国乔钟葵为统帅,从雁门出发,进攻黄河渡口。
第五路大军,也是全军主力,任命裴文安担任柱国,与纥单贵、王聃、大将军茹茹天保等率军直指京师,杨谅和萧摩诃等率十万中军在后,后继跟进。
这些军马部署过后,杨谅满脸的兴奋,似乎已经看到了不久之后的胜利,或许,大隋未来之主,将是他的位置。
当晋阳这一方紧锣密鼓地调动兵马的时候,杨广在皇宫内,也频频宣召大臣进入禁宫内,商议对策。
经过一番讨论,杨广还是觉得把这次统帅反叛的重任交给杨素,才能让他放心,因为杨素的战绩从无一败,用兵无常规,能打各种场合的战役,军纪严明,不论从战绩还是威望而言,都足以威慑军心。
杨广自知刚登基不久,地位不稳,还面临朝着许多势力和门阀的抵触,杨谅的起兵,无异于把他推到了火架上来烤,熬不过去,就要成飞灰,熬过去,他就能百炼成金。
但是,他的朝廷大军,只能短期内聚集十万人马,与敌军三十万相差悬殊,要一鼓作气,不能失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纵观朝廷中,能让他放心的人,也只有杨素了。
“杨卿,这次以你为帅,汝觉得,当选哪一人为副帅跟随?”杨广客气询问。
杨素沉思一下道:“周罗睺将军吧,他跟去,一来跟萧摩诃熟悉,能了解对方的战术打法,另外,可以给朝廷内外的人瞧一瞧,陛下是重用那些从江南来关中的降将的!”
“如此甚好!”杨广也觉得大有道理。
杨素忽然又道:“还缺少一位先锋将,老臣想调一人,就是罗昭云,他年纪轻,是可塑造之才,也是一员福将,有气运加身,对行军出征有助力。”
“他,福将?”杨广思忖了一下,想到罗昭云的起步和提拔,还真是步步生莲,非常顺利,有福气加身一般,对他夺权登基也有了巨大帮助,的确是一员福将,于是,首肯准奏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二章 步入化劲
大隋皇帝杨广为了稳定局势,开始对朝堂进行洗牌,大力提拔他所信任的贵族,三省六部的人员很快就确立了,
杨素为尚书令,苏威被封为左仆射,高颎也被重新任用成为右仆射,牛弘为吏部尚书,梁毗任刑部尚书,长孙炽为工部尚书,樊子盖为民部尚书,段文振为礼部尚书、卫文升为兵部尚书,按照大隋规制,这些人都是宰相班子的重臣。
杨广麾下的一些东宫亲信将领也都被册封为京城卫府大将军,如宇文述提升为左卫大将军,于仲文提为右卫大将军,郭衍为左武卫大将军,李景为右武卫大将军等等……
还有一些人,如裴蕴为御史大夫,裴矩为黄门侍郎,虞世基、薛道衡为内史侍郎,郑善果为大理卿,封德彝为内史舍人等,都是早先就站在杨广一边的文臣,此时得到了提拔和重用。
杨广坐在金銮殿上,颁布诏书,册封杨素为并州道行军总管、河北安抚大使,三军统帅,率十万禁军北上,平定杨谅之患。
同时被点名出征的武将还有周罗睺、鱼俱罗、陈稜、杨子崇、张寿等人,都是大将军、将军的官爵,而罗昭云名为直殿将军,官爵还是郎将级别,尚无每日上朝的资格。
“三日后,举行誓师大会,登台封将,出师北伐!”杨广一言九鼎,充满了威严。
“陛下英明!”文武群臣数百人,一起高呼着,激昂的声音在大殿内回荡,令人。
杨广微微点头,看着群臣跪拜,高呼万岁,已经习惯成自然,没有了刚开始几日的激动和兴奋,现在他如一潭深水,古井不波,喜怒不形于色,短须胡子也留下来,越发具有君王的威势了。
………
永宁坊罗府内。
罗昭云正在院子里舞着长枪,枪锋寒尖利闪,令人不敢逼视,在他的手中,这杆长枪腾跃如飞,宛若蛟龙,人影快速腾挪出枪,残影斑斑,四周尽是枪芒烁动。
长枪乃百兵之王,越来火候越深,如果能持续苦练,成就会越来越高,最适合在疆场上驰骋,建功立业,杀伐天下。
这杆长枪在罗昭云的手中舞动,枪锋的红缨突突乱颤,更是慑人心魄。
枪纂上束以红缨,倒不是为了好看,而是因为枪锋刺入人体后,血液外涌,尖纂上束有红缨,就能把血液引落下去,若是流到枪杆上手滑,就不好把握了,所以实战中少有不束红缨的。
“嗨!嗨嗨——”
罗昭云一边吼着,一边练着五虎断魂枪法,还有罗家祖传枪技、李靖枪术,结合在一起,他对长枪的领悟更深一些。
正所谓,一年刀,十年剑,百年练就一杆枪!
要把枪法练得出神入化,没有十年以上的苦功,难以进入高深之境,绝不是动动嘴皮子就能突破的。
罗昭云现在练枪,实在凝聚一股气势,确切来说,是大势!
以枪法带都全身的势,准备突破暗劲入化劲的那一层隔膜和关卡。
他的身子如蛟龙腾水,全身上的所有骨骼都轻微的响成了一片,随着他出枪过程中,能随意的控制自己身体上的每一处骨骼,肌肉,力量,内气等等,一同有规律的轻微颤动,使自己身体仿佛有了一股回荡声音。
驱除了繁杂的心意,一心融入武道之中,心境逐渐澄明,,一瞬间似乎有一道灵光顿悟,照亮了他的迷海。
“杀,杀杀杀——”
罗昭云腾挪闪动,挺枪如龙,展现出来的武艺和枪技,越来越娴熟入化,同时他的气势攀升,就如同在金戈铁马的战场上冲杀一般,畅汗淋漓,他的体内,更是有滚滚的声音,就好像洪钟在身子内部敲响,令人醒聩。
他的呼吸也越来越大,身上热气翻腾,那都是汗水被蒸发了,随着呼气吸气,练枪舞动的时候,他的毛孔一开一合也越发剧烈。
罗昭云此刻的刺枪动作,与武之意境,转换之间,浑然天成,脑海一亮,心意一空,身子仿佛瞬间漂浮起来,要飞起来一般,同时他的力量、眼力、听觉等等都明显在攀升,内脏器官,似乎也都很清晰的在脑海中展现出。
血液流动,滚滚如河,大小肠蠕动,发出如牛蛙一般沉闷的鸣叫。
这些感知,非常的玄妙,罗昭云已经体会到自己的身体变化,这是在突破入化劲。
同时,他出枪也能洞细入微,全身上下每一处肌肉和毛孔都能控制自如,均匀运劲,能刚则刚,能柔则柔,刚柔并济,出神入化。
忽然,锋芒一敛,罗昭云单手持枪,斜举向空,整个人便象一杆长枪般直挺挺地立在那儿。
早晨微风,庭院四周如画的风景里草木随风轻摇慢曳,天地之间仿佛已只有他一人定定地站在那儿,宛如天地之间的主宰!
罗昭云真的突破了,武功步入了化劲层次。
此时此刻,他心中不禁油然升起一腔冲宵的豪气:梦回千年,立足大隋,醒卧杀人剑,醉卧美人膝,大丈夫当如是也!(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酒不醉人人自醉
汉王在晋王起兵谋反,朝廷要派十万雄师出征北伐的消息,迅速在京城内传开了。
长安新城大街小巷,以及豪门贵族,坊市驿馆,青楼曲艺等场所,全都在议论纷纷。
有些势力的人,面露冷笑,等着看大隋皇室骨肉相残的场景。
铜雀楼内。
乔倾月穿着一身月白色长裙,站在倚红阁楼的窗前,纤细曼妙,长丝如瀑,墨黑发亮,容色倾城,在月光洒射之下,显得有几分出尘的气质,跟青楼歌姬的身份,似乎有些不符,更像一个月下仙子。
“小娘子,这是北方萧将军派人送来的情报。”一位婢女送上了信函。
乔倾月看过之后,微微点头,原来萧摩诃要她们在京城散播一些不利于北伐的消息,让京城人心惶惶,方便汉王的大军气势。
“即便大隋内乱,难道我陈朝还有复辟的机会吗?”她露出一丝苦笑,觉得不可能了。
大势如江水,一去不复返。
任何人想要逆转大势,让水倒流,根本不可能实现。
她这几年接触过一些京城才子、贵族等,听到了一些有学问、见识者,说出来对大隋崛起,灭到南陈的事情,使乔倾月认识到,什么是大势,那就是大隋富强,南陈腐朽,中原统一势在必行,任何阻挡的势力,都是不识时务的,这就是历史趋势。
如今,乔倾月对复辟陈朝的事,已经没什么信心,只是要遵从组织安排的任务,要在隋朝制造内乱,也算为南陈死去的那么多将士、家族人,复仇吧!
“听说罗昭云这次在宫变中出力很多,破格提升为直阁将军了,连跳两级,如今正值用人之际。他也会出征吧。”
双胞胎的其一婢女道:“回小娘子,这罗昭云最近很受器重,出征北伐,定能有他。”
乔倾月轻轻一叹:“杨素领兵出征。众多武将随同,朝廷的兵马虽然只有十万,但都是精兵,汉王三十万大军,未必上下同心。这一场战,朝廷恐怕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要不要刺杀杨素?”一名婢女道。
“等宫内的消息吧,咱们切不可擅自做主,再说,那杨素身边有侍卫高手保护,小觑不得,除非她出手!”乔倾月似有所指。
“红拂女答应只再办一件大事,就要跟随李药师离开京师了,到时候,我江东盟是否真的放手?”
“相信她不会乱说。她爱那李药师,自然会保守秘密,否则就不是害死她自己那么简单的,希望盟主那边能够体谅,不要跟她一般计较,否则,容易寒了许多人的心。”乔倾月何尝不想早日获得自由呢?
两个贴身婢女都不言语了,静静站在乔倾月的身边。
………
罗昭云得知了即将出征的任务,并没有感到多意外,似乎早就有所预料了。
他也很想通过这次出征。真正单独带兵,熟悉阵法和战术,磨炼自己的带兵能力。
出征之前,他亲自拜访了李靖。跟他又推敲了一些兵法和阵法方面的知识,还有安营扎寨,指挥行军的见解,心中越来越笃定了。
萧依依听闻罗昭云要出征,也特意邀请他,来画舫上饮酒一叙。为他壮行。
最近她不大想去罗府了,因为罗府有一个跟她年纪相仿的清丽女子,虽然名义上是他的贴身侍女,但是看宁沐荷的神色和地位,完全如同半个女主人了,而且二女一见面,总是略有一点敌意,毕竟女孩子心思多,都明白对方喜欢着罗昭云,难免会斗几下嘴。
夜色下的河渠水街,是长安城夜里的一条风景线,河面宽阔,水流轻缓,水街的两旁阁楼耸立,大红灯笼高高挂起,妩媚多娇,不少画舫和船艘游戈其中,不时传来琴声箫音,欢笑阵阵。
长安城虽然有宵禁,但是关闭坊门之后,在自己的坊内,管束就轻许多,毕竟大街上是左右武侯府、左右卫府的兵士巡逻,而坊间内,则是坊丁象征地管理一下,并不严谨。
尤其是兴化坊内,都是青楼场所,晚间通宵达旦地欢愉,进进出出,管得松散一些。
罗昭云单独来了,与萧依依坐在画舫内,门舱打开,边饮酒边欣赏河面街道。
为了避人眼球,二人都换上了便装,萧依依一身清婉的纱裙,一头墨染般的秀发用一条洁白地丝帕系着,发丝随风轻扬,站在船舵上,倩影披着一层清辉,犹如画儿一般的温婉动人……
罗昭云一身轻衫缓带,发髻上扎着一方淡蓝丝巾,剑眉星目,鼻如悬胆,相貌英俊,丰神如玉,此时面对佳肴美酒,又有红袖添香,纵是不饮也都醉了。
何况四周是风尘娇美的烟花娱乐场所,身前有一个巧笑倩兮地美人儿相伴,身心放松,忘记了身在何方。
萧依依看着永无休止地流淌的河水,芳心一片宁洽,就像回到童真时代,那无忧无虑再不可多得的往昔岁月里。
只不过,现实残酷,父母早逝,她很早就被人收养,训练一身艺技,推出来斗艳,接触各种达官贵人,早就倦了,只是她没得选择,即使面对自己喜欢的男人,也不能过于沉溺儿女之情。
“依依,我敬你一杯,这些日子,你帮了酒楼不少忙,日后还要不断麻烦你!”罗昭云举杯相邀。
萧依依坐下娇躯,摇头笑道:“烟雨楼里面也有我的股份,当然要尽心了,呵呵,这一杯,我们互敬吧。”
“那就同饮,谁也别敬谁,那么外道了。”
“好,干杯!”
两个人心意相通,心系对方,彼此对酌起来,越聊越开心,几杯酒水落肚,萧依依的两颊登时腾起一团嫣红,娇艳美丽。
二人对饮了半个时辰,都有些到量了,外面夜风吹来,月光如银,水波晃动,如诗如画。
“昭云,此时此景,不做一首诗吗?”萧依依笑着说。
罗昭云喝了不少,诗兴大来,蓦然站起身来,朝着舱外的河面,略微沉吟,开口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对战争疆场的洒脱,对生死离别的看淡,沧桑悲凉,却充满了英雄的气概。
此时罗昭云吟出来,很符合他出征前的心境,看淡生死,视死如归,醉卧沙场,剑指太原!
萧依依听完之后,酒不醉人人自醉了。
当下亲自为他吹箫奏曲,这一晚聊了很久,还有一些对事物、对诗文、对人生的看法,谈的很投机,关系也更加密切了。
当天夜里,二人就睡在了画舫上,但是没有发生其它旖旎的事,彼此相敬如宾。
次日早晨分别的时候,萧依依还恋恋不舍,欲言又止,差一点去吻他的脸颊,不过,最后被她克制住了。
因为她觉得自己能跟罗昭云这样相处,就已经很知足了,没有想过再进一步交往,一旦牵扯儿女情长,担心把他陷入江陵萧阀旧族的势力之中,不能自拔。
她很欣赏他,喜欢他,不想害他!
佳人的心,充满了矛盾,连萧依依自己都不知所措,茫然自怜。(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章 祭旗点将
三日期限,转眼即到,出征北伐的日子到临了。
天微微亮,罗昭云就起身了,今日是他出征的日子,等到辰时一刻,城外将是三军点将祭旗的时刻,由隋炀帝杨广亲自喝令,犒赏大军,所以比较隆重。
罗昭云要穿上一身戎装,从甲胄、披膊、盆领、手甲、武士服、腰间装备,都是崭新的,因为提拔为将军之后,盔甲的规格发生了变化。
宁沐荷一件件为他穿戴起来,温柔体贴,如同一个小媳妇吧,精细服侍,为他披甲着衣,送他奔赴战场,虽然这不是她第一次这么做,但是心中的感觉,仍感到一种异样和玄妙。
宁沐荷为他把束带系紧,轻拂他英气蓬勃的额头几绺黑发,然后踮起脚尖为他系好后面的逍遥巾,有些担忧道:“这次出征,多加小心,愿阿郎马到成功,横扫叛军,早日凯旋归来。”
罗昭云看着越来越清丽的宁沐荷,一头如墨的青丝,得体的鹅黄色罗衫褶裙,掩映住她娇好的身材,当年的贴身侍女,如今已经出落成大姑娘了。
“放心,等我归来!”罗昭云言语坚定,对这次出征,还是有把握的。
因为历史上记载很清楚,汉王杨谅起兵,不足三个月就被剿灭了,几次正面交锋,都有大战绩。
而这次,自己作为先锋军将领,那历史的痕迹,是否就在自己身上来实现呢?
………
红彤彤的日头,自地平线喷勃而出,晨曦照射下来,一片金光。
长安南城外三里处,临时搭建了演兵场,正北面筑起了一座高三丈、长宽各约十丈的巨大点将台,巨大的圆木,在点将台上搭起一座高高的凉棚,金黄王旗飞舞,帅字旗飘扬,晨阳初照,气氛萧杀。
在点将台两侧,各矗立着有一米多高地牛皮鼓,前方树立着一百个木桩,绑着无数的牛祟,专做祭旗之用。
很快,时辰来到,城外旌旗飞舞,百姓人山人海,杨广站在点将台上,满脸的威严。
“此次汉王叛乱,倒行逆施,不得人心,朕亲自点将,激励三军,英勇杀敌,平定祸乱——”杨广慷慨激昂地讲话一番,倒是挺有煽动性的。
等他亲自点了杨素、周罗睺等将领,递出兵符,任命为帅为将。
“击鼓,祭旗——”杨素接过兵符和令旗后,轻车熟路,站在大军面前,朗声喝令。
号令自北向南,一层层传下去,唱响的声音络绎不绝。
“咚——咚——”,沉闷而又巨大的鼓声,划破长空的寂静,惊起远处林中沉睡的飞鸟。
“杀啊——”一百名壮士手持厚重剑,看准那祭台上绑着的牛祟牲口,手起剑落,动作整齐地就像一片凛冽的寒光,一百头牲畜的首级便被同时砍落,血迹洒满校场,洒在魏旗上。
“杀杀!杀啊——”
数万人高举刀枪,齐声喊杀,声势直达云霄,惊天动地,罗昭云身在其中,热血沸腾,这就是古代出征点将,激发男儿血性,保家卫国,战死沙场,马革裹尸,守卫边疆……
“从此开始出征的杀伐之路了!”罗昭云心中暗叹,充满了激昂和斗志,雄心霸气,热血燃烧。
他身后校尉郭孝恪,还有一些郎将,身披盔甲,血性勃涌,也都大声喊着,热情高涨!
“先锋将罗成听令!”杨素大声呼喝。
“末将在!”罗昭云在点将台前听封接令。
“时辰已到,率军出发!”
“得令!”罗昭云起身,此刻迎风顶立,战袍飘展,翻身跃上马背,纵马回到先锋军阵列前,手中长枪猛地向前挥舞:“儿郎们,出发——”
“喏——”将士同声,轰然应诺。
此际,战鼓擂响,号角吹动,沉重响亮,敲击交响在所有人的心头。
两万先锋大军,就像一字排开地长蛇,向着西面开去,高高飘扬的红色旌旗,就仿佛是每一个出征的战士的心情,兴奋而又悲壮。(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五章 出征北伐
大军出征了,浩浩荡荡,气势雄浑,兵甲锵锵,先锋队伍有两万人,率先出行,与中军相隔了十多里,旌旗飘展着。
大队伍呈长蛇阵型向前进发,一排六人,两万多人排开,加上辎重车、铁骑、弩车等等,队伍如同一条长龙在盘旋前行。
哐哐哐!
整齐的步伐,劲壮有力,甲叶摩擦,发出相同的律动,给人一种雄壮的感觉。
罗昭云一身戎装,将军级别的铠甲铁盔,披着白袍,手中提着一把虎头湛金枪,枪身乃精钢打造而成,长近一丈,枪头为镏金虎头形,虎口吞刃,乃白金铸就,锋锐无比。
这是他步入化劲之后,第一次出征,整个人的气质和体能,都比过去强大很多,自信满满,神采飞扬。
他身边是三百铁骑护卫,连马身和马首都有铁皮包裹,战马壮硕,骑士魁梧,彪悍十足,扬尘在黄土古道上,滚滚尘土,席卷烟尘冲天。
大军离开京城后,先向东,过函谷,然后一路向北,要经风陵渡口,运过大军到达黄河北岸,才能开赴晋阳。
而叛军很可能就会在河东绛州一带,与先锋军交战。
虽然汉王等人也知道堵住黄河对岸,占据有利地形伏击,就能使京城大军陷入被动,可是河岸驻扎的府兵不少,而且周围郡县的城池并没有投靠汉王,所以叛军要打到黄河口,还需要一些时间,费些周章。
这一日黄昏,赶路整日,人困马乏,三军停顿,安营扎寨。
罗昭云第一次带领这么多的大军,多少有些兴奋,但是他极力保持镇定,否则会让郎将、都尉、校尉、百夫长、队头们看轻。
“派出去的斥候,可查探好了扎营位置?”
一位负责斥候的校尉回道:“禀将军,已经查探完毕,潜伏三里的山坡下空地,正符合将军的扎营要求。”
罗昭云点头,他就是从斥候做起,深知这里面的门道,还有斥候的作用,可以说,斥候利用好了,就像未来的雷电一般,能提前发现敌军的位置、兵力、伏击情况,这些情报,对于军事作战非常重要。
“传令下去,在前方三里安营扎寨,派人向后方的中军送去行军汇报!”
“末将得令!”
罗昭云策马向前,不一会,两万大军抵达了扎营地点,开始分营盘位置。
外围是左前军、右前军、左虞侯军、后虞侯军、左后军、右后军,每军各设两营,这样成梯度扇形向外扩,一圆套一圆的连接,每一个圈都是一个大营,中军营帐以车布在外围,然后步甲一千八百人在外围,骑兵一千人,辎重兵也在内,侍卫军营等,层层环绕帅帐
每营大约一千四百人,一共一百四十幕帐,营街宽十五步,荆条有序,人道马道清晰区分,各营有偏将、校尉率军巡逻,两班轮换,每个细节都一丝不苟。
两万人马基本分完,这是他出行之前,跟李靖反复商讨的驻扎阵图,罗昭云已经默记于心。
很快,各营在挖壕沟,立倒刺,轧帐篷,建立简单的行辕。
由于暂时不在敌战区,所以扎营相对简化,没有那么多防御,预防伏兵来袭。
但罗昭云治军严明,仍一丝不苟地分配着任务,这是提前练兵,提升纪律性,把在京城驻扎时候的懒惰习惯给剔除一些,否则,队伍越走越松垮。
治军之严,必须从刚离开故土,就要严明军纪,如同要面临大敌一般,调动起所有人的紧迫感和纪律性,否则,一盘散沙,不用打硬仗,就会溃败了。
夕阳降落,营地一顶顶白色的帐篷,如同荒野绽放的白花。
罗昭云在帅帐旁跟一些亚将、偏将、虞候总管、功曹等商议一番巡夜和辎重事情后,众人纷纷离去,各忙各的,他则走出帅帐区域,打算四处走走,观察营内情况。
放眼四顾,漫山遍野都是战士正在忙碌着,铁甲生辉,锐光闪烁,寒芒一波一波滚动,在夕阳余晖照耀下,闪烁着诡异的清冷光辉。
一群群年轻黝黑的面庞,眼笑中充满未知的兴奋,北上讨伐叛军,渴望立下功劳。
他站在山坡,看着下方营地,看着校场,看着千万甲士,古代营地的场景,军旅飞扬,一股雄心壮志充塞在心间。
“杀!嗨!嗨!”
远处空地上,有一支相对新军队伍,从未上过战场,正在抓紧练兵演阵,场面壮观。
上千号甲士,迈着同样的步子,喊着铿锵有力的号子,举着长戈长矛,犹如一座正一动的山岳,以无坚不摧的气势向前走着,浑身甲片银光闪闪,血气方刚,这么多人的气势可令风云变色。
军人,就要有军人的气魄和团体,只有身披铠甲,手持横刀,挥洒热血,马革裹尸的战场上,才会感受到,生命的热烈和悲壮!
夜色降临后,杨素曾亲自带人在远处观望先锋军的阵营,他颇为满意,对于罗昭云的带军和扎营能力,算是认可了,捋须一笑,策马回返了,并没有跟他碰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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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帐内议事
大军行军有速,纪律严明,数日后,已经开赴到了黄河岸边。
滚滚长河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否成败转头空!
罗昭云率大军在古渡口渡过河面,进入河东蒲州地带,这里已经有了叛军斥候出没,但是大军还没有完全打过来,中间卡住了几座城邑,犹如洪流中的礁石,还在屹立着,随时可能覆灭。
先锋军派出了一些斥候火队,大半日过后,回来只有一半,多数都遇到伏击,与叛军的斥候交锋,互有死伤。
但是,斥候营也传回了一些有用信息,那就是三十万叛军,已经占据了河东、河南二十多个州,如晋州、汾州、云州、代州、朔州、相州等等,铺开的地盘越来越大,许多北齐旧地的遗民,纷纷加入叛军的队伍,凑热闹、搞破坏的意味更浓。
“看来北齐的旧贵和遗民,还没有完全死心,不甘心就这样被亡国了,明着是参与汉王的军队,其实想趁乱造反,使大隋越乱越好。”罗昭云叹息。
这不难推测,因为汉王杨谅,年轻气盛,没有什么大魄力和政治智慧,虽然十三岁时候就被封亲王,委任到地方做总管,但是他没有去上任过,只在几年前,十**岁的时候,才真正出京。
但不论是抗击高句丽的高元进犯,还是北击突厥,他这统帅都是挂名的,根本没有去过前线,也没有培养出什么军事才能、杀伐气魄来,威望也不足。
就是这样一个眼高手低的汉王杨谅,他在太原起兵,北齐之地的军民全部依附,很多人明显就动机不纯,根本不是看到杨谅有天子之运,旷世之才,而是别有目的,跟着作乱而已。
先锋帅帐内。罗昭云一身铠甲,与众亚将、偏将、都尉,围绕着地图,议论纷纷。商讨进攻对策。
“诸位将军,大敌当前,可有良策?”罗昭云并不着急自己表态,而是想通过询问的方式,知道一下这些将领的见识、谋略等。能说的不如会听的,有几斤几两,一听便知。
四亚将之一的周伯涛拱手道:“将军,末将以为,我军只有两万,而敌军在蒲州与晋州的接壤处,快接近十万兵力,我等不该冒进,当尽快派人联系联系蒲州及周围几座小邑的守军,能包成一团。扎稳脚跟,同时,等候杨帅的大军主力到来。”
“末将附议周将军的高见!”亚将宁武飞直接说到。
罗昭云点头,询问侯莫陈婴,这人出身侯莫陈氏,祖上可是北魏皇室宗族之一,北周六镇起义的时候,侯莫陈顺是十二大将军之一,绝对的关陇贵族的显赫一员。
“我没意见,你是这次先锋主帅将军。一切听你的!”侯莫陈婴面带冷笑,不以为然。
事实上,帅帐之内,许多人并不服气。因为罗昭云的年纪不大,这些人大多听闻过了。
关于罗昭云提升速度,让这些军中的老油子武将们,都有些不服气,觉得他走了****的运,每个时机都能把握住。直接提拔上去,不像他们这些人,厮杀了数年,十年,还是亚将,不是真正的将军官爵。
罗昭云心知肚明,眼神轻眯,倒是没有发作,目光专项第四位亚将,也是最后一个,长孙超。
此人出身关陇长孙氏,算是长孙晟、长孙炽的旁支族人,长孙炽三十多岁,他出征之前,就得到长孙晟的点化,让他行军时侯,多辅佐、听命于罗成将军,所以,他此刻的意见与其他人不同,看似有一些冒进,其实是要把建议拉向另一个极端。
如此一来,将领的意见一南一北,就有了弹性,空出很大的回旋余地,好让罗昭云自己发挥拿主意。
任何时候,不论朝堂还是军营中,都不会只有一种声音,意见肯定提什么的都有,这是正常的,最重要还是当权者自己来把握,审时度势,当机立断,否则,很难做出正确的选择,一步错,步步错下去。
“长孙将军以为如何?”
长孙超拱手答道:“末将以为,当一鼓作气,继续向前,与叛军交锋,一来缓解蒲州城的压力,起到解援的作用;二来可以迎头痛击叛军的嚣张气焰,振奋士气,有利于大军主力与叛军正面作战的气势。”
他的意见,明显跟周伯涛、宁武飞不同,一面主张谨慎,一面主战锋芒,都有些道理,但也不全对。
罗昭云微微一笑,不表露自己的看法,专向那些偏将、都尉询问。
十多个偏将,二十多位都尉,他们多在四员亚将手下当差,所以察言观色,说出的意见,大多靠近自己的上司。
这时候,罗昭云的脸色微凝,整个人变得寒冷几分,化劲层次的体能,还有精神的饱满,都使罗昭云的威势不俗,自然流露着几分霸气。
在场的武将们,此刻全都安宁下来,似乎都感受到一种压抑的气场。
“听过诸位将军的提议和高见,本将军已然心中有数,一些人说的蕴含道理令本将军佩服,也有些人,一身胆气,令人敬重!”罗昭云开头几句,算是戴高帽,让在场的武将们,心头多少有些舒坦,面子增了几分。
“本将军综合之后,越沉思越觉得不论进退,都有利有弊,不可贪功冒进,但也不可墨守陈规,所以,本将军决定,不急着援救蒲州城,先垒筑防御工事,同时派出轻骑前往地方所占区域进行滋扰他们的营盘和粮草。待我先锋军整顿一日过后,缓缓推进,随时准备与叛军一战!”
罗昭云说完,语气肯定,不容置疑,在场的武将们面面相觑,心想原来这罗将军早就想好定策了,刚才故意让大伙表态,把意见说完,成为了定型,此刻,难以再提出反驳意见,出尔反尔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章 练兵
罗昭云综合了这些人的意见之后,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时封住了众人的口,让这些武将很难再反驳。
如果罗昭云率先说出自己的主张,很可能遭到不同的抵制,非常的被动,而且这些人知道他的心思后,肯定各有准备。
聪明的领导者,往往都是先不开口,听属下的人把意见说完,然后做个总结后,再说出自己的想法,而且几乎一锤定音。
“原地修整两日,然后继续北上,与叛军交战,扬我大隋先锋军的威武!”
“末将遵命!”有人主动迎合,也有人被动跟着遵从。
“好了,今日的军议会就到此,都回去休息吧,各营保持警戒,不得松懈!”
诸将称喏,抱拳一礼,然后徐徐退出。
这些武将出了帅帐,有些主战者,或是站在罗昭云一边的将领,自然有些兴奋。
而大部分将领,本来以为能在这次会上,反驳一下,给这个年轻气盛的罗成主将一个集体下马威,震慑一下出口气。没想到罗将军,竟然如此沉稳老练,把他们都给绕进去,堵得哑口无言。
“这个少年罗成将军,不简单啊!”许多将领吃了瘪,才觉得这个少年似乎有些能力和头脑。
罗昭云派人向黄河南岸的大军主力送去了消息,杨素并不急着渡河,免得在不了解敌情形势下,贸然把兵力都置于危险之境,古往今来,渡河遭遇伏击而大败的战役,太多了。
远的不说,当年前秦苻坚的军队以弱胜强、屡战屡胜,最后却在淝水之战时百万秦军一败涂地。
原因不外乎就是渡河之战期间,刚过河的士兵军心不稳,一旦出现什么波动,很容易草木皆兵,后面又是绝路。所以无心恋战,四处逃命。
杨素打算派罗昭云带军北进,推出几十里的距离,探一探敌军的虚实。然后主力大军再渡江作战,非常稳妥。
罗昭云接到军令之后,脸上露出狐疑之色,觉得杨素有试探他能力的成分掺杂其中,不过。这也没什么,罗昭云早想真正指挥一次大军,驰骋沙场。
在后方没有援军的情况下,这非常锻炼主将的统兵能力,是否能震慑全军,上下一心,众志成城。
罗昭云很清楚,现在军中一些将领对他还有些偏见和不信任,因为他年纪尚浅,资历不够。没有大规模指挥作战的经验,而且他的提升速度过快,有诸多巧合的成分,当不得真实力。
这一次的先锋之战,也许就是罗昭云证明自己的机会。
月色之下,罗昭云带着校尉郭孝恪,还有亲卫,巡视一番军营,关心基层士兵的吃住情况,询问一下辎重和兵器等的补给是否充足。这些事情忙完,已经接近午夜了。
“将军,这些事情,末将就能办理。不必如此事事躬亲。”郭孝恪说道。
罗昭云轻叹:“现在资历不够,还不到统御全局的时候!古往今来的名将,白起,李牧等人,哪个不是与士兵同甘苦,走入士兵当中去。让他们真心拥戴你,尊敬你,才能上下一心,打仗的时候,只要这些士兵舍生忘死,就能决定战局。至于那几名将领,若有不尽忠之心,我一枪挑了都行,但是众士人心,却杀不过来!”
郭孝恪听完,若有所思,点头受教,心中对他的见解,也有一些惊讶和佩服。
一夜无话,转眼到次日,罗昭云一大早就来到辕门前的临时校武场,上千的将士在进行日常操练。
罗昭云思考一番,把麾下一些都尉、校尉、百夫长、队头叫过来,将一套简单易学的枪术传授出去,并指点他们一些在沙场上格斗厮杀的技巧,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但要伤人杀敌,还要保护好自己,反应灵敏,避开要害,招数不要如何花俏好看,最主要是杀死对手!
简单狠辣的杀招,越直接有效,一杆长枪在手,无论马背上冲锋,还是徒步冲杀,优势都非常明显。
这些都尉、校尉虽然各个孔武有力,身材魁梧,但是看到罗昭云舞枪的时候,全都傻眼了,那枪击,那力量,恐怖异常,即便他们十几人一起冲上去,也毫无胜算。
这套枪术是罗昭云结合自身的一些武艺和枪法,总结出适合沙场使用,容易上手,又实战性强,没有多复杂的口诀和招数。
很快,这些校尉、百夫长学得娴熟了,又纷纷教授给前军甲士们。
“吼!吼吼!”
上千人演练着枪法,呼声震真天,热血激昂,虎虎生风,枪锋如寒星,点、穿、劈、圈、挑、拨一系列动作,做的初显模样儿。
罗昭云临时充当三军教头一般,一身戎装铠甲,走在方阵之中,大声喝道:“注意,扎枪要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枪尖,做到枪扎一线,出枪似潜龙出水,收枪如猛虎入洞……”
“听着,扎枪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为要法,故有‘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的说法,在沙场上,出枪收枪,动作绕圈不宜大,防对方兵乘虚而入,步法要轻灵、快速、稳健,做到“开步如风,偷步如钉”,从明日起,每天五更之后晨练长枪一个时辰,苦功越深,本领越强!”
虽然有临时抱佛脚的嫌隙,但是还是有些实用效果的。
两日过去了,派出的斥候,又折损了不少,但消息基本打探属实,那就是围攻蒲州城的大军,是汉王的先锋军,由总管府兵曹裴文安担任柱国来统领,随行的几员大将,分别是纥单贵、王聃、茹茹天保,在分别攻向不同的城邑。
得知大隋禁军渡河之后,裴文安派出了纥单贵带领五万大军,正在南下剿灭他们这支隋室先锋军,距离他们的军营,不足百里了。
“来得好!”罗昭云眼神冷酷,早就等着这一刻呢。(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章 阵前搦战
两日弹指即过,罗昭云率军继续北上,将要迎战汉王叛军的先锋大军。
一日后,两军在一片开阔的原野上相遇了,彼此都摆开了阵势。
不过,叛军的先锋队伍有五万人,而罗昭云的麾下,却只有两万人马,敌我力量相差悬殊。
铁甲生辉,寒光冷烁,锋芒透发,大军阵列相隔了一百五十步,正是长弓的有效射程之外,谁也不想突然受到袭击。
罗昭云麾下的将士,前排为弓箭方阵,然后是长枪方阵,盾牌阵,长矛阵,刀斧阵,阵型有序,可以有效的进攻和撤退,不会发生拥挤与踩踏,马匹也能飞奔而过,及时传令挥旗。
三千铁骑在队伍的两翼,这是机动部队,用得好,可以出奇制胜。
两千近卫军,固定在中央区域,保护主将,其中有三百精锐骑兵。
罗昭云骑着的卢马,手持虎头湛金枪,一身厚重精致的明光铠,披着白色的战袍,在绣着‘罗’字的大旗下,份外精神,人如虎马如龙,彰显少年英雄之本色!
这是他第一次统军,坐镇指挥,没有后援,只能胜,不能败,否则兵败如山倒,会被五万大军掩杀,最后被黄河堵住去路,下场只有死!
“嗵嗵嗵!”
两军对垒,战鼓擂动,威震四野**,所有的将士都被鼓声振奋,杀气凝重。
如果按古代阵法来看,叛军大将纥单贵将数万大军,布成了鱼鳞阵,主将位于阵形中后,主要兵力在中央集结,其余军种分作若干鱼鳞状的小方阵,按梯次配置,前端微凸,属于进攻阵形。
此种阵法最适合兵力占据优势,以排山倒海之势,对敌军进行猛攻。
罗昭云将兵力排成鹤翼阵:大将位于阵形中后,以重兵围护,左右张开如鹤的双翅,是一种攻守兼备的阵形,非常精妙,但此阵要求大将应有较高的战术指挥能力,翼张合自如,既可用于抄袭敌军两侧,又可合力夹击突入阵型中部之敌,大将本阵防卫严密,防止被敌突破,两翼应当机动灵活,密切协同,攻击会同样猛烈。
在古代战场,这种阵法操练,是古代治军的重要方法,通过操练,教给士卒进退的规矩,聚散的法度,使他们熟悉各种信号和口令,在战斗时做到令行禁止,协调能够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整体合力,阵法操练是将乌合之众训练成军队的有效途径,发挥的战力也大。
说白了,这种集团军作战,除了人海战术,就是各军种配合妥当,保持阵型不散,否则数万人、十万人一旦同时投入战斗,马上就会变成一场毫无秩序的混战,根本无从调度指挥发挥威力了。
就在这时,从叛军方阵内冲出了一个魁梧大汉,手持一条铁杆长矛,满脸的大胡子,气势凶猛,大吼一声:“须拔拓儿在此搦战,尔等可有人敢与本校尉,阵前单独厮杀,生死较量?”
宁武飞不服气,询问过主将罗昭云后,派出了一位都尉出战。
“来者何人?”
“先锋军,左虞侯营都尉赵申是也!”
“找死来了——”须拔拓儿长矛在手,杀气腾腾,策马冲出,挺矛刺出,如毒龙出洞。
都尉赵申手持一杆马槊,挥舞拦挡,大开大合。
两人策马纠缠,盘旋进攻,斗了二十回合,赵申被对手一矛刺死在马下。
“威武!威武!威武——”数万叛军将士,顿时热血沸腾,一下子士气高涨起来。
相反,大隋两万先锋军的士卒,士气有些低沉。
“还有谁?”须拔拓儿在叫嚣挑衅,不可一世。
罗昭云皱了一下眉头,大喝一声:“校尉郭孝恪,出战!”
“得令!”郭孝恪抱拳接了命令,策马从方阵中冲出来,手中提着一把长枪。
以前他既用马槊,也懂一点枪术,这一年来,平时跟随罗昭云、李靖往来,多好学了一些枪技和练劲之法,持之以恒了一年,枪技提升一筹,所以也改用点钢枪了。
“你又是谁,报上名来!”须拔拓儿不屑地喝问。
“校尉郭孝恪,斩你之人!”郭孝恪大喝一声,纵马逛奔,风雷电掣一般冲杀过去。
两道身影策马快速交锋,都动用了看家杀敌本领。
当!当!
二人一个长矛猛刺,一个长枪晃闪,交错在一起,一边骑马一边激战,来回交击,凶险万分。
在马背上施展功夫,身法不够灵活,限制了下盘步**力,不好躲避,所以更加凶险。
三十回合刚过,郭孝恪终于占据上风,噗了一声,刺中了须拔拓儿,直接挑落马下了。
这下轮到大隋先锋军欢呼喝彩,而对面的叛军鸦雀无声了。
此刻,叛军方阵又冲出一人,跟郭孝恪大战,但是二三十回合,也被刺死在马背,更加振奋了己方士气
纥单贵没有继续派出身手厉害的武将出战,而是下令,准备全线进攻,不再跟对方这样耗着了。
“呜……呜呜……”数十支牛角同时吹起了苍凉激越的号角声。
锵锵锵!
叛军的弓箭手开始向前迈步,律动整齐,这是要步入射程,进行射击了,随后就是骑兵、步兵的冲锋了。
罗昭云看到这一幕,知道真正的大战,马上就要上演了,刚才阵前单打独斗,只是开胃小菜而已,并不会决定大局。(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九章 上兵伐谋
“呜……呜呜……”号角长鸣,划破了荒野上空,沉重又苍凉。
伴随着雄浑悠长的号角,叛军的弓箭手开始进入了射击范围,就位拉弓,与此同时,铁骑出动,汹涌而来,片刻功夫,蹄声如雷,战马如浪。
朝廷隋军这一方,长弓手、脚弩手也准备就绪了。
“放箭!”
箭矢以四十五度角射出去,漫天都是箭鱼,朝着对面的方阵猛射过去,落到敌方那边,固定范围的杀伤。
前排甲士们则以盾牌抵挡,落下来的箭矢被挡住了大部分。
“骑兵出击!”
罗昭云喝令下去,三千铁骑出击,由亚将宁武飞统率,轰隆隆地震响,朝着扑卷过来的五千起兵杀去。
在人数上,不论是步兵还是铁骑兵,隋军先锋都不占优势。
如果能发挥最大的战力,全靠主将指挥了。
大战开始了。
骑兵冒着箭雨,快速冲锋,此刻,箭急射、马疾驰,各相争锋,骑兵驰出几十步,恰恰迎上第一轮箭雨,一时人喊马嘶,一些倒霉的骑士中箭,就如脚下中了绊马索一般,顿时仆倒一片。
但第二轮箭雨还没等射出,骑兵就已经冲撞在一起,使得双方的弓箭手,都没有朝着骑兵交战区域射箭,以防伤到了自己的人。
两股铁骑兵就像黄河中两股巨浪汇合的刹那,疾驰的惯性,刹那的凝止,然后便是人仰马翻,血肉横飞,骨骼断裂,被踩踏的声音不绝于缕。
“杀杀——”
“噗噗噗!”
刀声脆响,血光喷溅,不时有人被挑落、砍杀、刺死,这样残酷的战场。每一个人都在拼命地挥灭这生命,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屠杀着别人的,可能下一秒已是身死,成为马蹄下的一堆肉泥。
顿时间。这片厮杀区域,血腥扑鼻,残肢断腿,首级飞滚,流血成渠。一片炼狱了。
哐哐哐!
双方大军开始移动,就如同两座大山向前汇合,各自投入了一万步兵方阵,要进行主力交战了。
这次隋军派出去的亚将为长孙超,他是营内支持罗昭云北进的主战派,所以,罗昭云要把带主力厮杀的任务,交给信得过的人,无可非议。
“杀——”
双方步兵甲士,开始厮杀了。隋军这次以长枪、长毛为主,这是罗昭云有意的挑选,他今日来传授了一套简单又实用枪术给这群甲士,是他结合后世的一些军队作战想法,加上自己在古代习武的经验,编织的一种枪技,对于这些禁军士兵而言,更为实用一些。
简单狠辣的杀招,越直接有效,一杆长枪在手。无论马背上冲锋,还是徒步冲杀,单打独斗,优势都较明显。
罗昭云很清楚自己的优势不在武力。而在于视野。
他来自两千年之后,在互联网和历史书籍上,看到了太多的粗浅知识,虽然后代人,每个人都能明白的浅在道理,但是放在隋唐时代。往往就是新观点、新颖主意。
这时候,隋军的一万兵力,明显士气更强,压制住了一万叛军的势头,主将纥单贵看到之后,再次发出一万大军,增援上来,抵挡住了隋军的推进。
罗昭云见状之后,吩咐打出令旗,再派出两千多人增入,然后大军变阵,双翼扩出后,要把激战的叛军收拢鹤翼阵之内。
而叛军使用的是鱼鳞阵,主要在于中间突破,所以纥单贵又派出了五千兵力,重点在于撕破中间区域,向隋军的大阵冲过去。
此刻,隋军的兵力不如叛军多,甚至少了近半,所以大战的区域,已经趋于下风了。
罗昭云满脸的肃穆,仍保持镇定,但身旁的两位亚将,侯莫陈婴和周伯涛都暗暗焦急起来,一旦大败,他们将无路可退,被掩杀下去,都会死无葬身之地。
不但二人心中清楚,就是其它俾将、都尉,甚至士兵也心中多少明白。
黄河北岸,只有两万的先锋军,一旦失利,可想而知,推不可退,哪怕撤到黄河边,人士死路一条。
不少武将心中,开始对罗昭云这次冒进决战,都有些不满了,觉得他年轻气盛,贪功心切,才会这样没有常识,一点都不稳重。
“罗将军,我军列阵兵马,不足两万,至少缺少了三千人,难道都逃了?”侯莫陈婴在一旁责问,语气有些变了,现在他们这一方,撑死只有一万七千人,当投入了三千骑兵,一万两千的甲士后,只有不足两千人了。
除掉弓箭手和侍卫军外,还有一千多士兵可以调用,等待战场上的兵力抵挡不住,马上就能溃败下来。
“山人自有妙计!”罗昭云并没有直接回答,事实上,他在出兵之前,提前分出了三千的甲士,让信得过的几位校尉带领,已经提前埋伏出去,用于奇兵之效。
“是时候了。”罗昭云派人招来郭孝恪道:“郭校尉,鱼鳞阵形的弱点在于尾侧,本将军命令你,立即带领三百侍卫铁骑,绕过去,袭击敌军的尾部!”
“遵命!”郭孝恪虽然不知道原由,以及带走三百侍卫军,由何人来保护罗将军,但是大战当前,他不敢稍有质疑和停滞,完全服从,要绝对信任主将。
当郭孝恪带着三百铁骑从后面奔出,去绕袭敌军阵形的时候,罗昭云又下令,吹起了号角,并放出信号箭。
顷刻,从一处侧面的山坳处,响起了喊杀声和锣鼓声,旌旗招展,尘土飞扬,一千的伏兵,从叛军的左侧数百米外冲出,烟尘滚滚,像是有数千人马一般。
“报——,不好了,纥将军,左侧发现了隋军的伏兵,疑似有数千兵马!”
纥单贵闻言皱眉道:“这不可能,隋军先锋不是只有两万兵力吗?难道还暗藏了其余兵力,设此伏兵?”
有俾将说道:“纥将军,也许隋军来的并不是两万兵马,早暗中运来更多兵力,没有被我们发觉。”
“立即迎敌!”
一位叛军副将前去阵形左边指挥,调动了数千人马,仓促迎战,其实心中都有些疑惑和担忧。
这边刚打起了,从叛军右侧的数百米丛林内,再次响起了喊杀声,号角吹动,锣鼓冲天,又有一支隋军杀出来,要夹攻叛军,而且那声势更大了。
旌旗飞舞,草木皆兵,似有无穷的兵力源源冲出一般,这回让厮杀的叛军们,心中都不安起来,气势一下子衰弱下来,担心被隋军给包围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章 正面掩杀
原本战场的优势,被叛军占据了,因为他们投入的兵力更多,已经有五千铁骑和两万五千的甲士进入厮杀,而罗昭云只派了三千铁骑和一万两千甲士冲锋,虽然战斗的场地有局限,不可能每个人都进入厮杀状态,肯定有拥挤扎堆的状态。
起初隋军先锋占了优势,因为禁军的战斗力更强,可是架不住对方人多,前仆后继,倒下一批,又疯狂地填补上来,如潮水一般,杀也杀不完,在气势上,叛军更加浩大,已经压制住了隋军的势头,在一步步不断逼退。
但是,当叛军的左路和右路,分别杀出一股兵马的时候,彻底让军阵和厮杀的人,神经都有些毛了。
毕竟他们是叛军,在心理上就有阴影,一旦进军顺利,作战披靡,还能激起一股劲儿,可当出现劣势,或是中计被围的时候,战斗意志就减弱了太多,好像瞬间像泄气的皮球。
东张西望,脸色大变,气势一下子减弱了好几分,因为他们不知道隋军究竟隐藏了多少兵马在四周,只觉得三面受敌,要陷入包围了。
本就是叛军,想到失败后,可能面临的自己身死,还有牵累家人,这时候,谁还有死战之心?
在正面战场厮杀的叛军,不少开始掉头后撤了,哪怕有校尉、百夫长喝止,但是军心已散。
就在这时,罗昭云主力军的后方,同样锣鼓喧天,喊杀声传出,烟尘飞舞,气势雄浑,这是最后一支雪藏的千人队,除了一千能战斗的甲士外,还把两千军队编外的辎重后勤营的伙夫、兵器匠、医师、砍柴的、喂马的人,也调动过来,在后方用马拉车。声音隆隆震响,还有人用扫帚在扬土,造成的声势,仿佛又千军万马增援而来。
“将士们。我们的援军到了,建功立业,加官封爵的时候来临,所有儿郎们,跟随本将军杀败叛军!”
周围的将士们不明所以。还以为真的有后方主力援军滚滚增援而来,顿时激情高涨,战意浓烈,已经摩拳擦掌,人人兴奋了。
唯有罗昭云心知肚明,这是他最后的底牌了,已经全部动用,不能再等了,只有一鼓作气,将对面的数万大军杀退。否则,一旦陷入僵持鏖战,用不了小半个时辰,真相就要败露了。
那时候,失败的还是他这一方。
这里面有阴谋,更有阳谋,诡计虽然重要,但决胜的,永远是实力!
敌人不可能被吓退,只是削弱了战斗意志和士气。处于一种害怕、担忧、疑虑情绪中,还需要正面再给予沉重一击。
“杀——”罗昭云扯掉了白袍,一马当先,冲杀出去。一些亲卫和将领们,见主将都杀出去了,不敢怠慢,也纷纷冲出。
随后是数千的甲士,跟随着杀入战场中,己方的气势一下子被推向一个高巅!
一般情况。主将是不会身先士卒,带军冲锋的,原因很简单,无论是古代冷兵器时期,还是后世的热武器,冲在最前面的,都是炮灰,流矢无眼,冷箭难防,主将去冲锋,可能一下子被射死了,大军直接崩溃。
主将的责任在于统帅,坐镇中央,指挥全局,运筹帷幄,根据战局形势,及时判断利弊,然后做出战术调整,充分发挥各军种,所有将士们的战斗力,这才是一个合格的主将。
像许多演义中,主将、大帅带兵冲锋陷阵,多是杜撰的传奇小说而已,不足为信。
即便你猛过关羽、张飞、吕布、赵云,你率领十万大军,一个人带队冲锋了,后面**万人,根本看不到主将,也听不到军令,整个大军就瘫痪了,一盘散沙,能有什么战斗力?所以说,那些动不动主将就带兵冲锋的场景,都是评书人的臆测和想象而已,凸显英雄主义!
但罗昭云此刻不同,因为战术已经全部用完,能动用的兵法和兵力全部施展,接下来,需要最猛的一击,然后看成败了。
正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他只能尽人事,然后争取天命了。
罗昭云率领大军压上来,极大鼓舞的三军将士,士气如虹,所向披靡,使原本就心中猜疑不定,胆战心惊的叛军士卒,顿时溃败,不堪一击了。
噗噗噗——
罗昭云的武道修为有了突破,枪术自然提升了,使得圆熟老练,而且凌厉无匹,一个照面,虎头湛金枪连点,就刺杀了几名士卒,血光喷溅,格外血腥。
正面战斗的场地中,两万多的叛军开始溃逃,哪怕千夫长、校尉们呼喊高喝,也难以制止了。
兵败如山倒,这个时候,颓势一旦弥漫,很难逆转过来,除非兵神孙武、白起复生了。
罗昭云率的几千人跟场地中的兵力一回合,人数一下子增多,而且士气凝聚成一股,都得知援军到来的消息,似乎担心后来者跟他们抢军功一样,更加如狼似虎地扑向叛军。
纥单贵此时面色铁青,因为三面受敌,他已经疲于应对,看到正面的隋军排山倒海一般追杀上来,他有心阻止大军反抗,但是逃亡的情绪容易蔓延,还没有投入战斗的中军甲士,看到眼前的场景,哪还有战斗**,再不逃,就要被撤回来的人马给撞上了,所以,站在最前的士兵开始往后撤,阵脚一下子混乱了。
“大将军,撤吧,趁着现在损失还不严重,赶紧撤退,否则被黏住,无法断后,全军都要被掩杀!”有一名军师在苦口相劝。
纥单贵犹豫未决,就在如此时刻,斜后方马蹄声大作,郭孝恪带着三百起兵,从斜侧后方猛冲过来,如同一把尖刀,撕破了已经大乱的阵列。
这般场景,彻底使纥单贵等人心中大乱,再无一丝抵抗还击的心思,逃命要紧,宣布撤退。
罗昭云吩咐全线追击,不肯放过这次战机,不足两万的隋军,气势汹汹地追杀四万多的叛军,几乎一面倒的追赶、屠杀,胜局在握了!
这一刻,罗昭云终于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丝爽朗的笑容。(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一章 首战告捷
隋军大胜了,一路掩杀,这种形势下,几乎就是一面倒地追击、屠杀,任何停下来反抗的人,都会被大军湮没,犹如大海中卷起的一朵浪花而已。
冷兵器集团大战,靠的就是大军配合,整体的同进退,集体力量,绝不是一个人能抗衡千军万马的。
将军的作用,就是运筹帷幄,调兵遣将,战术运用等待,个人勇武只是一部分,当然也很重要,却不是最主要的。
这次能够以少胜多,不在于罗昭云的武功有多强,而是奇思妙想,打了心理战,设了三个伏兵,营造声势,起到了干扰敌军的军心作用。
军心一乱,四面受敌,哪怕他有五万大军,但指挥失灵,就是一盘散沙,没有了准确的军令,只知道逃命。
“杀——”
千军万马,气吞如虎,铁骑隆隆,所向披靡。
罗昭云的卢马飞快,指挥骑兵不断冲击追杀,长枪如龙飞舞,一身本领淋漓尽致地展开,看得一些武将下属们,心服口服,彻底没了脾气。
当然,现在他们还不知道,其实根本没有援军到来,只是罗昭云用的疑兵之计,否则,恐怕更要佩服至极了。
罗昭云人马合一,骑术和武功的完美融和,劲道使用妙到毫颠,一路横扫过去,一枪就挑杀一人,勇不可挡。
周围的骑兵看到主将如此生猛,也都来了狠劲,越杀越勇。
噗噗噗——
人头纷飞,血光喷洒,极其残酷,罗昭云已经不是第一次参与这种大战了,心中已经变得硬起来。
他虽然知道,这些逃兵们,都是无辜的,都是活鲜鲜的生命。
可是立场不同,战争之中,就不能心慈手软。
慈不掌兵,善不称王,就是这个道理。
罗昭云可不想艰辛凶险得来的一场胜利,却因为自己的仁慈,白白错过追杀的机会,让敌军回去聚集汇合之后,再次回来交战,他的将士不知道要死去多少。
所以,他要狠下心,多斩杀一些人,杀怕敌军将士,严重伤到他们的元气,打出自己的威名。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罗昭云心中反复念着这几句,渐渐地,心情已经有些麻木,但是眼神变得更加犀利冷酷。
追出四五里之后,他勒住战马,把追击的任务,教给了亚将长孙超、宁武飞,转过身后,对着身侧的将领道:“传令下去,缴械投降者不杀!”
“遵命!”有偏将策马出去传令,一些被围攻、堵截住的叛军甲士,在做最后的挣扎,如今听到喊话后,纷纷丢掉了兵器,蹲在地上,不再抵抗了。
如此一来,四五里内的叛军将士们,没有逃出去的人,大多数都选择了投降。
数千的降兵在聚集看押,收缴了兵器,被监管起来。
罗昭云吩咐这里没有追击的七八千人,清理战场,火烧尸体等,大战结束了,死尸要尽快处理掉,天气炎热,担心两三天后会发臭,引发尸疫。
半日后,追击的人马陆续回返了,这次先锋大战告捷,至少斩敌近两万人,俘虏五六千人,逃散两万多人,纥单贵被几百骑护送回到了蒲州与晋州边界的大营,后续又撤回去几支逃兵,加起来不足六七千人了。
很多逃散的军士,因为九死一生,逃出生天,往往对死亡有了恐惧,一般情况,都不会再回军营了,不是偷偷潜回家乡耕作,就是落草为寇了,或是钻入深山老林暂时避风头了,不想再打仗了。
例如历史上杨广三征高丽,每次发动一百多万大军,最后打败而归,只剩下几万人退回到京城,那一百万人马,并非全战死了,大部分其实就是溃散中,纷纷逃回家乡,或是成为绿林草莽了,隋末的大部分起义军,北方河北、山东一带多数都是昔日逃散的军士,占山为王,起来作乱。
黄昏时候,先锋军安营扎寨,简单地举行庆功宴,对所有受伤的将士们进行包扎、优待。
罗昭云还亲自巡营,体恤下属,慰问伤兵营,使得他这少年将军的威望越来愈高了。
尤其是当周伯涛、侯莫陈婴等人,听闻援军根本就没来,都是罗昭云使用的计策时候,目瞪口呆,心中对他的那股不服气,荡然无存了。
当天夜里,首战告捷的消息传到了黄河南岸的主力军大营,杨素正在帅帐内,跟几位大将、各路将军们谈论出兵布阵策略,接过情报信函后,忍不住哈哈大笑道,这个罗成,真乃副将也!是个可塑之才啊!(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二章 主力渡河
罗昭云下令,使先锋军原地整顿,统计伤亡人数,将伤员运往黄河南岸,精简人员,保持有生力量,因为他们是先锋军,任务就是先锋作战,不可能带着伤员继续前行了。
两日过后,八万多主力大军开始陆续渡河,旌旗飘展,军威浩荡,杀气冲霄,锋芒无匹。
近百战船上,沾满了密密麻麻的士兵,铁甲生辉,森寒的铁戈、长矛、长枪,在阳光闪烁锋芒。
这股禁军将士的彪悍气质,要比叛军高出一个档次。
兵贵精不在多,杨广把精锐的十万禁军交到了杨素手上,本来还有意调动各方府兵过来汇合,但是杨素微笑拒绝,曾在宫内谈笑风生说,十万精兵在手,平定太原之乱,半年即可!
他的这句话,让杨广的心思顿时安定不少,抽身专心清理朝堂了。
黄河滔滔,滚滚翻腾,气势磅礴雄浑。
杨素、周罗睺等大将军坐在最大的战舰上,来到了北岸,罗昭云亲自带人迎接。
“末将罗成,拜见杨元帅!”
杨素一身黄金锁子甲,威风凛凛,这套宝甲可是杨广亲自封赐他的,黄金甲代表着一种殊荣,普通将军没有资格穿戴,唯有皇室君王、亲王,才有资格,而杨素对隋炀帝的从龙之功太大了,所以才有这般特权待遇。
“哈哈,罗成,你首战告捷,以少胜多,大败了敌军五万先锋,斩敌两万,俘虏五千众,这等战绩,实在可贵,本帅没有选错人,你这先锋将军,名副其实!”
杨素当着面夸赞罗昭云,也是在为他提升威望,一些亚将、偏将看到罗昭云年轻的面孔,挺拔的身形,多少都肃然起敬了。
军人铁骨铮铮,意气用事,最重血性和真本事,这次罗昭云依靠个人的谋略和勇武,实打实地打败敌军,以少胜多,这一仗委实漂亮,因此,心中都对他有些敬畏和尊重了。
“元帅过奖了,末将这次只是运气好罢了。”罗昭云回答。
杨素捋着胡须笑道:“哈哈,不必谦逊了,你的战术策略,我等在营帐曾讨论过,虚虚实实,很符合兵者诡道,日后多努力,前途无量。”
“多谢元帅指教!”罗昭云抱拳一礼,显得很客气。
杨素一摆手道:“好了,大军继续前进十里,然后安营扎寨!
“领命!”所有将士全部抱拳。
杨素又对着罗昭云道:“先锋军的折损情况,本帅已经知晓,会从后殿军中抽出兵力,补充给你,仍保持两万人马,速去支援蒲州城,把叛军先推出蒲州,然后大军主力推进,在晋州地段,跟叛军主力来一场大战,决定兴衰与存亡!”
罗昭云点头,策骑跟着杨素、周罗睺等大将军之后,前行了十里,开始安营扎寨。
周罗睺叫住他到一旁,既夸赞他几句,又叮嘱他在首战大捷后,不可冒进,不可大意轻敌。
罗昭云心中感激,对周将军充满了尊敬。
他告辞之后,迅速回到二十里外的先锋军大营,好筹划下一步的进军计划。
这时候,一抹鲜红的夕阳垂洒在天际,那久违的霞光,映照着营地年轻将士的脸庞。
无数白色的帐篷,像是一朵朵盛开的小花,开在了荒郊野岭之间。
“嗨嗨、吼吼——”
战马在嘶叫,方阵在训练,因为一场大战的胜利,鼓舞了所有的先锋军将士,现在信心满满,意志坚定,都在认真操练着。
罗昭云望着军营外,那些甲士的面孔,轻轻一叹,这次北上,还不知要死去多少属下的将士,如果有可能,自己会珍惜一下,他们的生命。
擅用谋计,便可以减少蛮力血拼;胜了敌军,肯定比大败的损失,要少得多。
这些道理,他都明白,顿时感到自己身上的责任很大,争取把这些将士们,多活着带回去。
“继续训练,不要停,枪术保持苦练!“罗昭云大吼一声,震慑辕门前的几个方阵的将士,众人见主将在监督、喝令,更加卖力地苦训了。
罗昭云点点头,转身鱼贯而入军营,明日又要开启新的任务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三章 定策
纥单贵兵败的消息传回了后方,正在晋州边界驻军的前军主将裴文安,得知这个战报后,大吃一惊,浑身冒冷汗,差一点要斩了纥单贵。
但是纥单贵身为实权将军,在军方资历不俗,比他这总管府兵曹在军中的威望更多,毕竟他不是真正的武将,所以犹豫一番,没有杀人,而是安慰一番,让他们下去休息了。
“诸位将军,现在先锋军损失很大,影响了士气,而隋军十万主力,随后就要到了,我等该如何迎敌,请几位大将军能够畅所欲言,共同商议。”
王聃说道:“这次朝廷进军来势冲冲,兵强马壮,都是精兵,加上出师有名,出战大捷之后,肯定士气如虹!我军刚有一场大败,如果再正面迎战,恐怕不利!”
裴文安点头道:“有道理,现在我军尚存十万,但是不如朝廷正规军齐心,加上他们士气正旺,我们再应敌,当采取避其锋芒,然后找机会伏击。”
王聃见自己的意见被主将赞同,脸上露出笑容,趁机说道:“朝廷大军这次大胜后,说不定会冒进,我军可以节节退却,然后途中设伏,引朝廷大军进入圈套,我们来个翁中捉鳖,哪怕只消灭它的先锋军,也能扳回一城,给朝廷军队一个苦头,灭灭他们的威风,这样后面大战,才有胜算!”
大将军茹茹天保摇头道:“这算什么,节节退后,咱们的军队将士,还以为真的要败退,哪还有斗志坚持,说不定有些人早就当逃兵了,可别忘记,我们这次是谋反,是要讨伐京城,不可以助长朝廷大军的气焰,所以,当正面大战,消灭其先锋军和主力!”
王聃道:“说的容易,可是朝廷大军由杨素为统帅,此人可从无败绩,连三十万突厥大军,都被他横推了,跟他交锋,依靠正面作战,岂能有胜算?”
“你这是害怕了,未战先怯,如何有胆量跟其决战?”
“这不是怕不怕的事,而是上兵伐谋,不能一味求武,若能用计,当以计为主,其次才是杀戮。”
两位大将军意见不和,竟然吵了起来,其余副将也有支持和站队,顿时分了两个阵营。
裴文安一时也有些矛盾了,双方都说的有道理,该如何抉择,让他有些为难。
他虽然是总管府兵曹,但那是文职,在不当将军时候,智谋百出,为汉王分析得条条是道,很有谋略的样子。
但把他扶正,任命主将的时候,就有些难以驾驭这个职务了。
这是文人的通病,不当权的时候,只当副职和谋士,他能有许多点子和想法,可是当做到主位,就犹豫不决了,因为当决策人,需要一种魄力,性格要果断,冷酷,铁石心肠,文人一般是做不来的。
裴文安沉思半天,终于开口道:“几位将军,不如这样,由茹茹天保将军,率军三万与先锋军大战,我军埋伏在后,一旦得胜,就趁胜追击,即便失利,可以把敌军引入包围圈,这样攻守兼备,以为如何?”
“这样也好!”
“只能如此了。”
众将领听到主将裴文安的策略,相互兼顾,双方都有了妥协,暂时都点头同意了。
裴文安松了一口气,这次带军,他终于体会到,以前看兵法,光有一些谋策还不行,行军打仗,很多时候,当机立断,极具威严和魄力,非常的重要,严以治军。(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四章 请君入瓮
罗昭云率领两万大军,朝向蒲州城进发,兵甲锵锵,铁骑冲锋在前,步兵方阵在后,锋芒极盛。
由于首战大捷,现在两万兵力,士气如虹,上下一心,对主将罗昭云敬佩有加,哪怕是那些亚将、副将,最后得知了真实战术后,都无语了,心中的不服气,也渐渐化解,明白这是文武双全的少年将军,不是他们能攀比的了。
“罗将军,蒲州城外的叛军,已经开始撤退了,似乎不想与我军迎战了。”宁武飞策马回来禀告。
罗昭云点点头,目视前方,毫不在意地说道:“如果叛军仓促迎战,将会腹背受敌,现在退走,可以保全实力,这说明,叛军的指挥并不傻。”
“那我军在城外驻扎吗?”
罗昭云说道:“对,就在城外三里扎营,可彼此接应,派人入城,让蒲州刺史和兵曹、郎将们放心,让百姓安心接下来的大战,不用他们参与,固守好城池就行了。”
“明白了。”宁武飞带人去传话了。
黄昏时候,先锋军已经抵达蒲州东北方位三里,安营扎寨,全军戒备,帐篷连绵不绝,上百斥候呼啸而出,前去探查叛军的动向,是否有人靠近袭营。
罗昭云就是斥候出身,深知斥候的情报对战争的重要性,尤其是他来自一千五百年的后世,对于如何提防偷袭、如何刺探伏兵等等,都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到了深夜,有斥候传来消息,大将军茹茹天保率领三万大军,从晋州出发,沿着汾水向下,不出明日正午,两军就能正面遇到了。
罗昭云摊开地图,仔细盯着明日正午,可能要面临的地型,最后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伏击战,
朝廷先锋军已经大胜了一次,助涨了威风,罗昭云猜到叛军中,肯定有勇猛之将,不服气要扳回一局,所以才会有茹茹天保率军前来,而后面的大军则迟迟不动的局势。
这就是情报的重要性,罗昭云通过斥候探查到这个看似平常的消息,但是他通过这个消息,却推测出很多耐人回味的东西。
那就是叛军肯定不和,有激进派主战的,就有保守派,提议避其锋芒,这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人性的复杂,人一多,不可能会意见一致,如果主将军不能明断,变得优柔寡断,就可能会出现两边都采纳,结果分散了兵力,彼此不能相接照应,等若都被孤立了。
罗昭云微微一笑,自己并不着急作战,而叛军大将军却不这样想,所以,自己完全可以反客为主,把握战场的节奏。
“我要在哪里打,他就会到哪里打!”罗昭云拿起笔,在地图上的几个位置,划伤了圆圈,那就是要设伏兵的地方。
当他夜里,罗昭云着急了几位亲信将领,再次吩咐了紧急军令,让长孙炽,带领精兵三千,埋伏在某河谷的岔口森林里,命郭孝恪带军一千铁骑,埋伏在某个山坡之后;再命令石辽,率领弓箭手一千,埋伏在某个山岭上。
几人面面相觑,不认为叛军真的会进入他们设计好的区域作战啊?
罗昭云信誓旦旦道:“你们五更天就出发,秘密进行,叛军派出的斥候少,基本都被我军的斥候队伍给干掉了,他们得不到准确的情报,不知我军动向,大事可成!”
“喏!”几员武将抱拳,同时领命接令。
………
次日一大早,天微微亮,先锋军只剩下一万五千人,浩浩荡荡继续北上,走了两个时辰,直接赶到了罗昭云自己选好的作战区域,列开了阵势,这是汾水与山岭之间,某个古河床之地,四周不少丘陵崎岖,也有开阔之地,可以容乃数万人对战。
大将军茹茹天保本来并不是走这个路线,但是被一直骑兵引过来,也被自己的斥候探查到,原来朝廷那支刚大胜过的先锋军,已经停下来布阵,等待跟他的人马厮杀,正中下怀,他策骑带着大军,旌旗飘展,卷土杀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 先锋血战
乌沉沉铸铁凝铅的天空下,隋军兵甲万千,刀枪槊戟寒光一凛,密密排匝的虎狼之兵,面目却不可见,身上的甲片,道道反光似河水鳞光。
猎猎大旗划破天际,茹茹天保已经率领大军来到了。
他并没下令原地休整,而是借助冲锋气势,马不停蹄,下令接近四千的铁骑,继续冲锋,随后步兵跟随冲杀,第一个照面,就要彻底血拼。
这是茹茹天保的性格,他本是鲜卑人,生于六镇之地,边塞垂疆,学习的就是这种直接的打法,依靠气势压人,要拼狠劲,震慑住对手的心神。
“杀——”
骑兵的优势发挥的淋漓尽致,四千铁骑一起冲锋,那气势仿佛惊天动地一般。
叛军汹涌呼啸而来,如同凶猛地狼群,朝着觊已久地猎物冲去。
此时的大隋先锋军们,早就跃跃欲试,经历上一场大胜后,所有活下来的士卒都有战功了,还想更进一步。
但是军令还没有下达,所有都紧握着兵器,等待着进攻的鼓声。
“准备迎敌,徐徐寸进!”罗昭云吼了一声,有传令的士官,策马飞奔,在方阵中穿梭,传达军令,并挥舞着令旗。
“传将军令,准备迎敌,徐徐寸进——”
“罗!罗!罗——”
一万五千多将士,很快都听到军令,开始挺进,方阵正“铿铿铿”地向前挺进,口中喊着主将的姓氏!
这样一来,能把节奏和气势凝聚成一股,越来越浓厚!
三军微微一动,如泰山之倾,气势雄浑,举步重重一踏,兵甲铿声入耳。
在冷兵器时代,哪怕你勇冠三军,没有战友掩护时,独自冲入敌军长兵阵内,面对几十根长矛,也只有送死的份。
一旦快速冲锋,必然阵形大乱,茹茹天保擅长打得是边疆之地的草原作战,而不是中军这种大集团军阵作战。
罗昭云下达的命令,是徐徐寸进,如同阅兵式的结阵前移,实际上就是马上开战的征兆。
“放箭!”又一道军令下达!
两千弓箭手,挽着长弓射出,霹雳弦惊,箭似飞蝗,黑压压一片射过去。
冲锋的叛军骑兵,纷纷中箭落地,人仰马翻,至少损伤了几百人,但仍不影响骑军的继续冲击。
嗖嗖嗖!
又一轮箭雨,同样射杀了几百人,当第三轮设完,叛军的骑兵已经近在眼前了。
弓箭手迅速撤后散开,他们的任务,暂时告一段落了,只能到军阵最后面,朝着上空射击,覆盖向叛军后面的步兵。
“铿铿铿铿……”朝廷禁军的枪兵铁甲铿锵,手执橹盾长枪,排着密密麻麻的阵形,足足有十排,四十列,长枪倾斜高举,森然如林地走上前来。
“吼!”随着一声大喝,所有交错排列的兵卒单膝跪地,长枪前指,排成了一个立体防御的枪阵。
在他们后面,是一块空地,原是弓箭手的位置,撤出去之后,周围辅以刀斧手、长矛手、弩机手等,一旦骑兵突破长枪阵进来这块空地,就会被围攻砍杀,困死于阵中。
明知道前面是危险的枪林,冲上去九死一生,但是前排的骑兵还是义无反顾,如同凶猛地海浪拍击在岸边的岩石上,马踏枪林,这股惨烈和血腥,真的难以描述,惨不忍睹。
“杀——”
甲士们持枪刺出,刺死了众多骑士,而骑士们依靠战马的冲劲,挥刀下劈,也斩杀了禁军士兵。
由于数千铁骑不断冲锋,终于就要撕破了长枪方阵了,甚至有的骑兵已经杀了进去,但很快被禁军大阵给磨灭吞噬了,进去多少,消灭多少。
罗昭云见一切都在算计之中,脸色冷酷,继续下令,毫不手软。
此刻,埋伏在山岭的弓箭手,开始朝着着后面的叛军甲士射击。而埋伏的一千骑兵和三千甲士,也开始冲出来,四面八法都是朝廷禁军的人马,铺天盖地,如天兵天将地杀来。
另外,还有罗昭云保留在军阵后方的两千骑兵,先后从军阵的两侧杀出来,如白鹤亮翅的阵法,双翼合拢,要将这三万叛军给剿灭于此。(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六章 斩将
西北角的一处山岭,冒出了一千弓箭手,朝着叛军的侧面一阵疾射,使叛军的阵型大乱,攻势也拖延、停滞了。
三千甲士从一片山林冲杀出来,浩浩荡荡,旌旗飘舞,杀气腾腾,这股有生力量,迅猛般杀入战场,给叛军一个斜插,重创一击。
一千的铁骑,也从侧面的山坳内冲出,隆隆作响,冲势极猛,如一把尖刀,刺入了一团布匹,顿时出现了大豁口。
这几路伏兵,将茹茹天保的人马给包围,打乱其阵型,分割成几块区域,各自为战,失去了指挥,作战难以为继了。
罗昭云此刻已经亲自带兵冲杀,主力全部压上,如排山倒海之势,碾压过去,正面抵抗的叛军,直接就崩溃了。
“杀杀——”
双军全面交锋,叛军正在溃败,完全不能组合在一起,有效地配合了。
冷兵器的大集团军作战,如果没有统一调度,同时行动配合,光靠将士自觉地厮杀,几乎不可能,因为场面太过血腥了,动辄被砍掉脑袋,看到残肢,肠子掉落,脑浆崩开,将士们如果没有一股血气和悍勇,是坚持不下去的。
这股血气和悍勇,往往都是以严格的军令来支撑和维持;军队的指挥官陷入战术失误,没有及时调整,又被敌军切断方阵联系,使得军令不畅达,各片区域等若由百夫长、校尉、偏将自己组织了,面对正规集团军的冲击,根本就挡不住。
阵型一乱,军令全无,数万大军如一盘散沙,基本必败无疑了。
茹茹天保手持一把长柄厚背砍刀,勇武不凡,一连砍杀了好几名禁军骑士、校尉,他个人的战力不俗,所以才会目中无人,一味强调进攻,根本没有把朝廷军看在眼里。
这时候,罗昭云已经持枪进入战场,如虎入养圈,所向无敌。
很快,茹茹天保发现了帅旗附近的罗昭云身影,他很清楚将军与副将盔甲的区别,认出这青年可能是主将,顿时高兴万分,心想只要杀了此人,就能反败为胜,绝地逢生了。
茹茹天保叱喝连连,不断催马,战马长嘶声中,他已冲到了罗昭云马前丈许处。
“纳命来!”
一声厉喝声中,右手挥舞一把大砍刀,劈头就砍下去,大开大合,生猛无比。
罗昭云持枪虚虚实实,一拨一带,就让对方的刀锋,无法落入他的身前几寸处。
当当当!
茹茹天保施展浑身解数,甚至动用了自己刀法的必杀技,刀如擦水飞过的燕子,当他扬起削出,心中已经感觉到,自己要取对方的性命了。
但是罗昭云枪杆突生变化,如风雷带电,难以揣测,他人腰合一,弓背般一刺,那势在必得的一刀,被他直接破开。
茹茹天保顿时感觉到刀式已经失控了,不知怎地却堪堪劈中枪头,手臂一震,长刀不由自主被磕开扬起,胸腹间门户洞开,那虎头湛金枪一缩一伸,闪电一般,已经从他前心刺入、背心皮甲处透出。
“噗嗤!”
锋利的枪尖尚未滴下鲜血,罗昭云长啸一声,单臂一扬,竟将那魁梧的茹茹天保从马上挑起,随即双臂运车,长枪如轮,把那健壮的身躯凭空扔了出去,只怕他要活命的机会微乎其微了。
长枪在古代战场上被尊称“龙技”,许多出名的战将多使用,持长枪闯敌阵,能以一挡百,甚至力敌千军,因为长枪使用的不是臂力,而是腰力,所以又可怕的持久力,能越战越强,那些使刀、使锤、使斧子等,动用臂力,看似杀伤力大,但消耗的体能过快。
罗昭云斩杀了敌军主将,威势正盛,趁胜追击,一路掩杀,并没有多费劲,第二场战,又以大捷收场。
杨素、周罗睺等人得知这个消息,觉得两战皆胜,士气大振,时机成熟,主力大军该推上去,与叛军主力,在晋州来一场决战生死的大战了。
而晋州的裴文安等将领,都闻讯后脸色大变,所有人都沉默了,心中不安,与朝廷两次对战都失利了,恐怕对汉王兵的士气有很大影响,当地乡绅、门阀、堡主、县令、刺史等,都纷纷不好看汉王叛军,觉得朝廷禁军是正统王师,所以才会如此所向披靡。
裴文安有些束手无策,尤其数日后,又听说杨素带大军已经与先锋军汇合,要全面进攻晋州了,只能把作战不利的消息,送往了汉王杨谅的手中,请他定夺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七章 谋算
杨谅起兵之后,在半个月内,迅速扫名了太原府周围的大部分州县,往北的代州、朔州、云州、胜州,往东的衡州、易州、瀛州、相州、刑州、冀州等,大多被汉王军占据,加起来足够二三十州了,占了原北齐之地的一半,凑足三十万大军,当时声威不可谓不雄壮。
那一日杨谅与众将、谋士分析战局,制定了策略,当分兵之后,接近十五万大军由裴文安统领,从太原出发,浩浩荡荡,兵强马壮,一路朝南,前期所向披靡,都快打到黄河边上了,兵临蒲州城下,一旦拿下蒲州,黄河北岸、太行山以西的地盘,几乎都被汉王势力笼罩。
可是不曾想,朝廷及时反应,派出十万精兵,由越王杨素统领,罗昭云为先锋,两战两胜之后,十五万叛军就折损了一半,裴文安有些慌了,把作战失利的消息派人传回后方,不敢再藏着掖着了。
此时的杨谅已经亲自跟随大军南下,离开了太原城,到了汾州城,听到这个消息后,脸色惊变后,大发雷霆。
“废物,八万人都折损在了朝廷两万先锋军手上,太废物了。”杨谅咆哮怒骂着,喜怒形于色,年纪尚轻,城府不够,难以稳重地控制自己的情绪。
“汉王息怒,胜败乃兵家常事!”萧摩诃在旁劝阻,让杨谅冷静一下,别影响了军中士气,寒了诸将的心。
“八万人马,就这葬送了,让孤王能当没事发生吗?”杨谅脸色铁青,纯是给气得。
一共才三十万人马,抛去向北、向东征战扩展的军队,南下的大军只是二十多万,现在折损过大,让他有些沉不住气了。
谋臣王頍拱手道:“请汉王镇定,战事之败,未必就决定了胜负,这只是南下受挫,不是没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王先生可有谋计,解此困局,大破朝廷禁军?”杨谅有些焦急地问。
王頍道:“朝廷禁军长途跋涉,粮草供给线越长,对我们越有利,也有可乘之机。”
杨谅惊讶道:“先生的意思,烧其粮道?”
“不错,但是眼下还无法实施,要将朝廷军给引入河东腹地来,再给予伏击!”
杨谅见王頍胸有成竹的样子,心头痒痒,好奇地问:“怎么个引法?”
“撤走晋州的军队,但是要将附近城池和乡邑的粮草都带走,等朝廷军进入晋州,无法就地补给,一定会需要后方的粮草长途补给,我军可留下一些死士,埋伏在山林、坳谷之地,专门打游击,以破坏隋军的粮草道为主,烧的他们后继无粮,前线只能退军!”
萧摩诃道:“此计虽然可行,但是如何消灭这支隋军主力,是更重要一环,而非迫使隋军退却那么简单。”
王頍微笑道:“不错,我军后撤之时,就可以多设一些伏兵,一边撤走,一边伏击,当朝廷军抵达晋州的前方,与我汾州之地接壤时候,孤军深入,已经进入到我军的口袋中,诸位将军请看,这是弓长岭,就在汾州与晋州的交界处,有古河道,也有山坳存在,皆可藏下万人军马,各路出击围剿,冲垮朝廷军的阵势,我军必胜。”
杨谅没有真正带过军、打过仗,以前当三军统帅去伐高句丽、西突厥,都是挂名统帅,没有真正去过战场前线,在后方统辖而已,主要职责是监军,掌握军印等,不会君权旁落,而真正指挥大军都是副统帅、大将军等,所以他临阵决断的能力并无锤炼出来。
此时杨谅听闻王頍的意见不错,有些意动,而一些武将们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听这才名甚广的王頍的计策后,都纷纷附和。
“那好,就这这么办了,谁统领大军与敌军作战为妙,前方那些人,孤王信不过了。”杨谅再次询问。
纥单贵大败,茹茹天保战死,两位大将军都是一败涂地,几乎全军覆没,让杨谅对前军裴文安的运筹帷幄的能力,还有哪些武将、谋士们都信不过了。
汉王身边最有名的将军,莫过于萧摩诃了,但是已经七十三岁的高龄,跟在杨谅身边,出谋划策,代为掌军还行,真要去前行负责这种大战,有些力不从心了。
英雄不许见白头,萧摩诃真的老了,豪气虽然不减,但当年在南陈经历过太多大战,暗疾很多,能活到现在没有瘫卧在床就不错了,现在双手的灵活度大不如前,功夫也不足以前三成,已经打不动了。
萧摩诃道:“老将推荐赵子开,此人有勇有谋,可堪大任,”
其它武将们也没有意见,以萧摩诃的威望,众人很难反驳出口。
汉王杨谅点头道:“赵将军听令!”
“末将在!”四十岁赵子开起身,拱手听封。
“孤王封你为平南大将军,统兵三万,前往晋州,接管裴文安将军的兵权,合兵十万,阻抗朝廷军,完成王先生指定的战策,能胜任否?”
“末将竭尽所能,死而后已!”赵子开朗声回答,充满了不成功则成仁的气势。
杨谅微笑点头,拍案道:“能否大败朝廷禁军,扫除南下障碍,完成孤王霸业,就看你这一战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八章 各有盘算
杨素率领大军来到了晋州边界,接近十万的大军,安营扎寨,连绵十里,一营又一营,环环相扣。
行辕、栏栅、倒刺、箭塔、壕沟、引水渠等,都非常严谨,布局讲究,一看就知道这是经常出征行军的精锐队伍,营盘一丝不苟,而且暗含了阵法。
不但防御严密,巡防规律毫无破绽,就是那核心区域,如迷宫般的阵型,寻常刺客或死士,要夜闯军营行刺,很难成功。
中军帅帐之内。
杨素、周罗睺、鱼俱罗、陈稜、杨子崇、张寿等大将军齐聚帐内,将军、亚将足有七八人。
罗昭云也着四名亚将参加了中军议事会,如今他大胜两场,彻底打出自己的威名,虽然年纪只有十五六岁,但是没有人敢轻视他了。
鱼俱罗、陈稜等人,朝着罗昭云点头示意,对他是一种认可。
这里面好几位大将军,都是身经百战,打过无数仗了,任何一位担任先锋,估计也能胜出,可未必会打得这么漂亮,这些人的带军能力,厮杀本领都很强,只是用计,却不如罗昭云如此活,信手拈来,不拘一格。
当然,也有一些年轻将领对罗昭云有些嫉妒,怪他夺了这些人的风头,名声在外,以后有罗昭云在,这一代的人,只怕将来都难以压盖过他了。
杨素轮廓如刀削,骨线分明,一脸肃穆威严,但面对罗昭云的时候,难得露出一丝微笑道:“罗成将军两战两胜,大败叛军的先锋军,扬我朝廷禁军的威风,现下各军将士,听闻前线不断大捷立功,都按耐不住了,要跟叛军大战!”
周罗睺也觉得脸上有光,毕竟是他一手提携起来的人,有知遇之恩,微笑道:“这是好事啊,士气如虹,以一当十,这次平定叛乱,几个月足矣了。”
杨素也笑道:“本帅也没想过要熬到入冬,速战速决,秋季收尾时候,争取平定北方之乱。”
这时杨子崇站起来抱拳道:“大帅,这次请给我们左右军一次上阵杀敌的机会了,出征一个月,还没有打一场仗,将士们都摩拳擦掌了。”
杨素笑起来:“呵呵,机会总是有的,而且很快就要到了。今日刚收到斥候的情报,汉王杨谅派赵子开统领前军十万,接管了裴文安等人的兵权,据说正在收缩兵力,这一场战,如果全歼叛军主力,后面的兵马,就翻不起什么的大浪了。”
周罗睺叹道:“恐怕这次叛军不敢面对面硬抗了,毕竟我军十万众,不少于对方,那些叛军将领听到大帅威名,仍敢摆开大阵直接交锋的,恐怕少见!”
“哈呵呵——”屋内的武将们都深表同意,如果易地而处,换做自己是敌军将领,听到杨素的名字,只怕也有些胆战心惊,不敢正面对抗。
因为杨素在大隋朝廷,二三十年来,大战无数,几乎都以大胜告终,是一位百战百胜的将军!
陈稜道:“如此推测,恐怕叛军的主将,只能避其锋芒,诱敌深入,才是他们的策略了。”
周罗睺点头道:“应该如此,叛军锐气削减,又是杨公亲自为帅到来,肯定会给叛军一定的心理压力,用计居多。”
杨素问:“尔等觉得,叛军之将,会如何应对我十万精兵!”
鱼俱罗率先回答道:“不外乎几种,伏击、烧粮、袭营,断我后路等!”
其余将领都点头赞同,觉得鱼俱罗所言,甚有道理,他们大多也这样考虑的。
杨素意味深长地说道:“叛军接下来,肯定还要动作,比如诱敌深入,设兵伏击,只要我等不中计,就能反客为主!”
众将微微愣住,不知杨素有了什么用兵之策,要知道,杨素并非一个纯粹的武将,其实他武功平平,年轻时候只练出了暗劲,但是后来并没亲身厮杀过,个人武力锐减,年老之后,连暗劲也没有了,但是他统兵,诡异多变,不按常理出兵,就连他麾下的将领,也都猜不透下一步,主帅要如何击败叛军。
“如果我军就在晋州逗留,僵持下来,时间一久,粮草就不够用了,不断从黄河南岸运来,舟车劳顿,路上环节太多,容易出差错,一旦无粮,十万精兵可能瞬间崩溃,所以久战,并不利于我朝廷军马。”杨素说道。
“大帅难道已经有了灭敌之策?”杨子崇忍不住问。
杨素淡淡一笑,带着几分神秘,说道:“本帅的确有了谋计,尔等竭尽之力去执行,勇敢无畏,消灭这支叛军,并不费多大气力。”
诸将听完,更加好奇了,心中对杨素的敬重更深了,连罗昭云也不例外。(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九章 进退维谷
当天夜里,朝廷各军主将都被安排了任务,然后纷纷告辞回营了。
杨素用了一计,其实就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借助了当年韩信助刘邦出师汉中,袭击三秦的策略,他明着让大军徐徐挺进,向叛军试压,暗中则挑选了八千精锐之士,以猛将鱼俱罗为统领,潜入了霍山,要沿着悬崖深谷前进,直捣叛军的老巢,偷袭后方赵子开的大营。
这个策略,高度保密,杨素没有当着面宣布,故而许多将领返回去时,还有些不是很清楚,如何能给十万叛军致命一击。
先锋军、左军、右军、中军、后殿军向前压进,已经进入了晋州之地。
这里的叛军不战而撤,地盘留给了朝廷禁军,可是这里的仓库存粮,还要牛羊等牲畜全部带走了,留下的相当于空城、空地,因为百姓没有粮食,也纷纷逃离此地,去别处避难去了。
“叛军这是要用绝户计啊!”周罗睺脸色一冷,已经猜到了叛军的意图。
很快,杨素就下令,大军驻扎城外,与晋州城相隔数里,互为犄角,并派出三千甲士入城,治理城内秩序,恢复朝廷管制。
杨素带兵经验奇多,按他习惯,不会把大军驻扎城内,那样等若猛虎关入笼子内,施展不开,一旦被围困,或是城内藏有伏兵,夜间从地道杀出来,城内厮杀一乱,哪怕有十万大军,都要崩溃了。
派去晋州城的张寿将军,还有司马、功曹等人,入城后调查民情,全都傻眼了,因为城内能吃的都被抢走了,壮丁也被抓走,剩下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眼看没有多少粮食了,再撑数日口粮,就要没粮食度日了。
张寿将军赶紧将情报送给了杨素,连后者也紧锁眉头,感到事情的棘手,如果不拿出军粮救助城内的百姓,那么百姓就要饿死许多,毕竟不少老人、孩子等,无法长途跋涉迁徙。
但如果把军粮拿出来,那么大军不久要断粮了,士气受到影响,难免会打败仗,然后兵败如山倒。
这已经不单单是用兵之计,还有人性、道德、心理战术了,比谁对百姓更狠!
杨素陷入危难,因为他代表着是朝廷大军,如果对朝廷的子民见死不救,饿死数十万人,即便他打胜了这场仗,镇压了叛军,他也要成为替罪羊,到时候许多士大夫、门阀贵族口诛笔伐,骂他没有人性,政敌也会攻击他,那时皇帝很可能会为了平民怨,斩了他,以安抚天下了。
如果救百姓而吃了败仗,作为三军统帅,他同样难辞其咎,哪怕不被杀,他的无敌名声,也要终结了,到时候,一些政敌同样不会放过这次绊倒杨家的机会。
“父亲大人,此计太过阴险了。”杨仁行忿忿不平道。
杨万石道:“父亲大人,这些百姓,我们不能不救,但也不能全力去救,除非给出军粮之后,我们立即退军,否则等粮草一空,后方补给难以及时到达,只怕会引发军中哗变,大军不战自溃了。”
杨素沉思半天,也没有两全之策,叹息道:“本帅没想到,叛军会这样心黑手狠,拿数十万百姓的命来赌,看来叛军之中,也有如此精擅谋计之人。”
中年谋士侯莫乾说道:“应该是王颊出的主意,此人南梁名将之后,又饱读诗书,精通兵法,才华出众,可惜没有收到朝廷重用,所以才投靠了杨谅,企图投机取巧,博取日后高位!”
大将军杨子崇道:“大帅,当务之急,最稳妥办法,就是拿出一部分军粮,给城内百姓食用糊口,然后我大军分批退走,不能声张,免得被叛军追击掩杀,全线崩溃!”
杨素摇头道:“此计看似稳妥一些,但是助涨了叛军的气焰,到时候,叛军再次占据了晋州,跟我们拉锯战,时间一长,等叛军把蒲州和其它州的粮草都卷走,那时候,我们就更束手无策了,所以要彻底解决困境,必须要大败叛军,消灭晋州赵子开的兵马!”
诸将觉得有理,纷纷点头,沉默下来。
杨素冷静说道:“立即派人统计一下,军粮还有多少石,足够十万大军多少日子食用,另外,核查城内多少百姓,一日以粥保命,需求米粮的最低数量,看能双方维持多少天!同时,立即派人去蒲州征粮,还有黄河北岸的几大粮草运粮!”
“大帅,这些只怕都在叛军算计之内,粮道的安全问题,也要考虑进来。”身穿青衣长袍的谋士刘权提醒说道。
杨素点头,叛军这一招,不可谓不狠辣,让他有些被动,正是拿住了他身为朝廷大军统帅的为难之处,叛军可以不顾百姓死活,他杨素却不能放任,他可以对三军将士狠,却无法对百姓狠。
这有道德层面,更有良知层面,杨素虽有枭雄之才,却不是真正的枭雄!
杨素说道:“抽出一支兵马,专门保护好沿途粮道的安全,不能有失!我们暂时退军不得,要逐渐反客为主,抢回主动权才行!”(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章 山穷水尽疑无路
晋州城内,大约还有十万多人,跟城外的大军数量基本相同,而隋军粮食只有半个月的,需要后面源源不断输送过来,远征打仗,不可能一下子带足十万大军一年的粮草,通常都是两三个月的储存量。
原因诸多,比如一来是运输能力,无法携带那么多;二是筹粮速度,不能瞬间就调集十万大军一年口粮;三来也是为了安全考虑,一旦被敌军偷袭,付之一炬,那就操蛋了。
杨素遇到了统军多年,棘手的难题,这种镇压叛军,他务求完美,好让自己光荣退休,如果出现偏差,不顾城内百姓死活,即便镇压了叛乱,他的下场也会很悲催!
这已经不纯是带兵打仗的兵法谋略,而是阴谋诡计,无所不用其极,不择手段了。
“叛军已经到了山穷水尽,变得没有底线了,可是老朽杨素,还爱惜这一身羽毛,所以这个死扣,要解开,难啊!”
麦铁杖拱手道:“大帅,不如让末将带一支精兵杀过去,重创敌军,抢回一些粮食!”
杨素摇头道:“不妥,现下轻举妄动,只怕会让中了伏兵,一旦折损,对我军士气影响太大了,往后更难坚持。”
周罗睺也算久经沙场,多少明白杨素坚决不退军的心思,也猜到大帅最后的底牌压在哪里,询问道:“大帅,鱼将军那边,需要多少时日?”
杨素沉声道:“山路崎岖,全军步行,上百里路,至少十日!”
“也就是说,我军要坚持十日,然后等待反扑?”周罗睺问。
“差不多这个意思了。”杨素没有隐瞒,其实他还有一股希望,就是希望鱼俱罗带着八千精兵,能偷袭到赵子开的后方大营,这样主帅被杀,被擒,前线的叛军自然要溃败了,隋军就可以继续北上。
什么粮食问题,什么安置流民,那时都能妥善解决了。
张寿叹道:“蒲州一带,被围困一个月,粮草也匮乏了,只能从黄河南岸几个粮仓运输过河,然后护送过来。”
谋士侯莫乾盘算道:“我军的粮草,够城内城外的将士用七八日,甲士要北上袭击叛军,至少还需要三日的口粮,城内百姓也是如此,所以运来的粮草,至少要达到目前军营的存粮一半,才能勉强过关!”
杨素冷静道:“传令下去,务必把军粮运来,不得有失,各营合理安排伙食,要每日递减,不能贸然断粮,哪个军中产生哗变,提头来见!”
“遵命!”几位将军感受到了杨素身上的杀机,全都严肃起来。
………
数日过去了,一支从广通仓运粮而来的队伍,正朝着蒲州一带进发,可是走到一片山林地时候,突然传出一阵厮杀声,埋伏在外的散兵游勇,叛军的死士,早就躲在这一片运粮必经之地,进行伏击。
火箭射出,顿时点燃了粮草,叛军虽然人数少,只有几百人,对抗两千多护送粮堆的甲士,可是他们不求杀敌,不求大胜,目的只在烧粮,所以出其不意,很容易得手了。
“快救粮草啊!”一位都尉脸都绿了,没有了粮草,他如何去交差复命啊!
………
这相似的一幕,也在另一支运粮队伍上演,那时从常平仓渡河运来的粮草,走出百里就遭遇袭击,被大火烧毁,哪怕斩杀了一些叛贼,但也于事无补。
当这些消息传回前进主帅大营,杨素彻底变脸了,当场就斩杀了两名都尉,以震慑军威!
诸将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叛军早已在晋州放出不少人马,潜伏在几处隐蔽的山川和森林内,也许每一队只有几百人,就等着烧粮草呢。
“大帅,趁着还能支撑三日,赶紧撤军吧,否则,大军无粮,后患无穷!”
杨素摇头道:“本帅暂时还不想听退兵之策,众将军,可有其它计谋,解此危机?”
诸位面面相觑,都感到束手无策了。
为了稳住军心,杨素已经把鱼俱罗带精兵偷袭后方的事说出来,但即便如此,远水解不了近渴,众将士对粮食这燃眉之急,还是无可奈何。
杨素目光一扫,看到了年轻沉稳的罗昭云,出言问道:“罗成,你有什么想法,可为本帅解忧?”
罗昭云被点名了,站起身,一抱拳道:“启禀大帅,眼下形势不利,只能退军了。”
“啪!”杨素一拍桌案,脸色露出几许愤怒,还有一丝失望,他原本以为这罗昭云有些奇特不凡,想不到,也是如此庸俗之见,期待破灭,更让他气愤。
“本帅已经说了不想退兵,再坚持七日,便可有大胜的把握,这一退,前功尽弃,还有损兵折将!”杨素喝斥道。
罗昭云不急不徐,继续道:“末将所说的退军,是以退为进!”
杨素愣住了,收敛了怒气,狐疑道:“何谓以进为退?如何个进法?”
罗昭云从容道:“既然叛军已经打准了粮道的主意,短时间内,拼死阻挡,哪怕我军精兵护送,也扛不住一群死士不顾性命地偷袭纵火。所以,我军形势不乐观,恐怕叛军主将通过斥候的特殊手段,已经了解。我军硬抗,不会有进展,不若故意退兵,引叛军来追杀,然后,伏击反杀。一旦成功,到时候从战死的叛军将士衣袋口粮,还有伤残战马上取肉,或许还能多支撑几日,然后前后夹攻,大破后方的敌军!”(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章 苦差事
罗昭云陈抒己见之后,杨素眼神一亮,豁然开朗,像是抓住了一团灵光,顿时有了新的战略想法。
其实这个以退为进的办法,并非多高明的计策,只不过比较灵活,属于随机应变,在场的许多将领,头脑僵化,大多是武夫,动脑子就不行了。
杨素原本也能想到,但是因为他太在意这次得失和名誉,反而失去了遗忘的镇定。
人一到晚年,不论他年轻时候多么神武,做了多么大的丰功伟绩,简直跟个伟人、传奇一般,可是到了晚年,往往一犯错误,也是致命的。
因为这种伟人,往往太过自信,主意太正,觉得别人的才能,跟他相比差了太多,只相信自己,而且年纪一大,顾虑越多,考虑的事情,往往脱离了事迹,想到后世名声,想到如何延续家族,相当长生等等。
比如秦始皇、汉武帝、唐玄宗、朱元璋等等,这些牛人年轻时候,都是经历诸多磨难,然后成就大业、盛世,可晚年的错误,也足以让国之动荡!
杨素这次出征,年过六旬,明显考虑事情的时候,老想着爱惜羽毛,尽快战胜,给自己一生戎马生涯,做出一个完美谢幕。
这样一来,考虑问题难免不如以前那么从容自如,智计百出了。
现在被罗昭云一提,杨素顿时就完全想通了,可谓一点就透。
“罗成此言,哈哈,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其余的将领咀嚼半天,才反应过来,越发觉得这样做,的确是一个机会。
杨素思忖一下,说道:“不过再实施过程中,环环相扣,任何一环,都要演示得逼真,不能让敌军的斥候发现,引叛军追击,哪怕只击杀两万人,燃眉之急,便可解决,后面的粮草,也能再次送来。”
众将闻言之后,全都点头,这一下,刚才死沉的气氛,忽然活跃不少,纷纷请命要伏击叛军。
杨素微微一笑,心情转好,但是在部署兵力的时候,却一点也不含糊,谨慎又严密,各个细节,跟几位心腹大将军推敲,其中罗昭云所带先锋军的任务,就是断后,任务复杂!
之所以复杂,要先战后撤,战的时候要勇猛无畏,挡住叛军的疯狂进攻;退的时候,要假装溃不成军,引得叛军疯狂追击!
这几乎是两个极端,在大战之中,很难都顾好,如熊与鱼掌不可兼得!
罗昭云苦笑道:“大帅,这个任务交给末将,是否……”
“怎么,有什么想法?”杨素微微一笑,现在怎么看罗成,都觉得是大隋福将,才学和武艺都是上上之选,他甚至在想,杨家嫡系中,是否有跟他同龄的孙女,然后跟罗家联姻,此子日后,必然出将入相的大人物,成就未必会弱自己多少。
罗昭云犹豫道:“是这样,先锋军已经连战两次,皆已大胜,军中将士难免有些气盛、傲慢,如果让他们跟叛军硬战还行,如果下令撤退,估计许多将士,心有不服,未必会执行得很好。”
其实他还有别的考虑,那就是一旦最后撤退时候,士气顿时崩溃,肯定兵败如山倒,到时候死伤会很大,他不想看着自己训练一个多月的袍泽将士,成为了牺牲品。
杨素环视一周,询问道:“诸位将军,谁愿意替罗成,担下此重任?”
几位将军面面相觑,都没有回答,因为这是一个苦差事,可能激战最苦,抵挡住叛军的冲杀,还有装作逃跑,被一路掩杀,估计最后两万人,能省下几千人,都是幸运的,完全就是炮灰啊!
这几位将军,都想着如何带领自己的人马建功,而不是要葬送掉自己麾下的兵马,所以都想选择伏击,而不是这个费力不讨好的任务。
甚至有些将军,对罗昭云小小年轻,屡次夺了他们的风头,心中有些不满和嫉妒,所以没有人此时出头。
周罗睺叹息道:“这个任务,不如由周某代劳吧。”
罗昭云一听,心中感激,却不会让周将军为难,抱拳道:“既然大帅早有安排,还是由末将担任吧。”
杨素捋着胡须,对他的表现较为满意,淡淡一笑道:“罗成,进攻虽然重要,但是退兵也同等重要,如何指挥大军退而不乱,退而不损,这也是带兵的大学问,你自己揣摩了,如何变阵,本帅不管,只要把叛军引来就行,如果人物失败,十万大军毁于此役,到时候,你便是大罪!”
罗昭云心中一动,明白这也是一次磨砺,如何指挥退兵的战术,就是保命的打法!
光知道进攻,不知道防御和保命,也不会是个合格的主将!
矛与盾看似敌对,却又谁也离不开谁,这就是辩证法,罗昭云上学时候学过马哲,顿时有了新的领悟。
杨素觉得交待差不多了,一挥手道:“按照刚才的兵力部署,还有退兵计划,都回营去执行吧!咱们丑话说到前头,哪一军营出现差错,导致战略暴露失败,统统军法处置,该营副将之上,全部斩杀!”
“遵命!”屋内的将领,浑身都冒着冷汗,感到大帅身上散发了一股浓重的杀机。(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二章 先定军心
罗昭云走出大帅营帐,就感到双肩的重任,压得他有些烦躁意乱,由于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今晚他必须就要拿出一个作战计划来。
苍穹如墨,星光黯淡,罗昭云仰头星空,轻轻一叹,接下来的阻击和撤退战,是对他带军能力的另一支考验。
好在出征之前,他就虚心向李靖请教多日,学到许多军阵兵法,其中也有如何退兵的战术,做到退而不乱,使退兵阵中暗含杀机,随时可以反扑。
当然这些理论以推测和理论成份居多,因为李靖因为军衔低微,尚无统兵的经验锻炼,那些战术研究,都是他纸上谈兵和推论而已,但由于李靖的军事才能,他的推测,正确性还是极高的。
罗昭云有后世人的超前视野,又知道李靖的怀才不遇,军事才能,故此他在聆听的时候,格外虚心,所以对古代兵法方面的熟知和掌握,已经算是入门者,而且能善于变通,不拘于死兵法。
他策骑回营,一路数里的距离,回到先锋营地的时候,罗昭云已经大致想好了对策。
其实完成任务不难,难的是,如何保住自己的将士,不让他们全军覆没。
这才是一种巨大的考验!
如果他不顾先锋军将士的死活,只想完成这个任务,还是容易做到的,但罗昭云不是这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迅速召都尉职以上的偏将,来我帐内议事!”罗昭云刚入军营辕门,就下达了军令,纷纷铁卫们,去通知偏将、亚将前来议事。
半炷香的工夫,所有将领全部到位,罗昭云把接到的任务公布出来,让这四位亚将,十多位偏将全都傻眼了。
长孙炽皱眉道:“罗将军,阻击叛军,这个没得说,他们绝对能抵挡住,可若是逃亡,引叛军来追,那跟找死,没什么差别。”
亚将周伯涛道:“是啊,这个任务太艰巨了,能血战扛住,就不能让我们再扮演逃亡的角色,应该让另一组人马接替我们,引叛军来追,给我们一定的撤退时间,退出战场,这才叫公平。”
侯莫陈婴点头道:“不错,我军阻挡数万叛军追击,肯定被死死咬住,一番大战后,所有将士都要筋疲力尽,死伤不少,到时候,我们要带着伤员撤离,速度很慢,即便把叛军引入伏击圈,估计我们也要被啃光了。”
这些将领各抒己见,但基本都不报以希望,哪怕他们对罗昭云有些尊敬和认可拥戴了,但是这件事,还是没有信心。
郭孝恪因两次战功,如今也被提拔成偏将了,只不过朝廷的嘉奖文书和兵部的委任檄令,尚未下来,他有了偏将之位,还没有正式认可而已。
“罗将军,末将觉得,如果大战中,阵法得当,配合严密,在撤退中,不是盲目一哄而散,保持阵型徐徐撤离,边走便战,轮番交替,不是没有功成身退的可能。”
郭孝恪这是对罗昭云有一点信心,同时也想帮助罗将军解围,他虽然这样提出,但是心中也毫无办法。
罗昭云微微一笑道:“诸位将军,实不相瞒,我在杨公大帅帐内,已经推辞过,可是诸多将军无人愿意接此任务,除非已经步入花甲年纪的周将军,愿意替代我执行!周将军对我有知遇之恩,这是大多数人都知晓的,我罗昭云,堂堂七尺男儿,如何肯让周将军为我冒险?”
“再说,杨大帅指名道姓交待任务给本将军,这是对我先锋军的信任,也是一种磨练和考验,虽说有大危险,但也不是没有成功的可能,本将军已经制定好阵法和退走的路线、时间点,如果今晚到明日,这十二时辰内,能够准备妥当,浑身带刺,会让叛军如老虎欲食刺猬,无从下口的感觉。”
罗昭云的一番慷慨陈词,顿时让军营内的十多位将领,沉默下来,一股热血被激发,反驳的声音减弱了。
其实,他可以直接下令,到时候谁若违反,就会军法处置,以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治军,但罗昭云觉得,那样的话,只怕无法调动起这些将军的积极性,不能上下一心,好像四肢不协调,难以挥臂自如,战斗力就会大打折扣了。
眼下他提前说出,安定军中的将领,等若战前做动员,给每一位将军先吃下定心丸,以袍泽之情与如山军法结合来敲打,更能把大伙拧成一股力量。(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三章 撤军
罗昭云把自己想好的一些策略和阵法配合说出来,四位亚将都被分配的任务,还有偏将们,也都在按他要求的阵法,记住站位和跑位队形等等。
坦白说,并非什么玄妙莫测的阵法,也不是什么五行八卦阵等等,数万大军跑位,及时搜索与聚拢,把空位、攻击位、防御位等稳住,阵型不乱,将各军种合理分配,发挥它们的最大优势,这就是最合适的阵法了。
什么五行锁烟阵,八卦囚龙阵,七星北斗阵、十二都天门阵等等,都是演义传奇小说家的想象而已。
次日清晨,天微微亮,先锋军的人马就开始聚齐,拉出去操练了,熟悉一下基本阵法。
到了辰时一刻,中军外杨素登上点将台,宣布军粮不足,要撤退三军,立即执行,后军先行,然后是左军、右军,中军排在第四,最后是先锋军!
这个消息传出,大军哗然,军心一下子就乱起来,拔营就撤。
数万大军,旌旗飞舞,马蹄动天,席卷而走,兵马阵型已经大乱,看不出精锐的样子了。
如此一幕,被一些散在林间的叛军斥候发现,立即想办法往后方送消息。
“哈哈,朝廷军马终于无粮撤退了。”赵子开得到消息之后,拍案而起,畅快大笑。
裴文安感慨道:“王先生的计谋果然厉害,连无敌宇内的杨素大帅,竟然也有这一次败绩,虽然还没有交锋,折损兵马,但毕竟还是退兵了。”
王聃道:“大将军,朝廷十万大军正在全线撤退,他们连辎重车都丢弃了,只带着一点口粮,疯狂逃跑,这是要赶回黄河南岸去!”
赵子开冷笑道:“本将军就等着朝廷禁军无粮撤退了,几只粮道都被我军死士伏击烧毁,虽然死伤殆尽,但是也阻击了军粮,使得前线大军粮草出现空缺,如果不利于这次机会,等十万大军返回黄河以南,重新整顿,再次北伐上来,我军的压力还是很大!”
纥单贵激动道:“赵将军,请下令吧,全线追击朝廷兵马,一路掩杀,哪怕不能完全追不上,但至少也能赶在后路兵马渡河前,截杀在岸边!”
他先前吃了大亏,五万大军被朝廷两万先锋军打败,这个耻辱无法忘记,所以他极力促战,报当日仇恨。
这时候,又有斥候传来消息,发现杨素的中军在第四路撤退,而负责断后的,正是近来名声大噪的罗成先锋军。
此则消息传开,大帐内顿时沸腾起来。
“赵将军,杨素竟然没有第一个带军逃走,如果我们追击及时,绝对能把他阻截在黄河边!”
“是啊,我军如果铁骑追击,配上轻装兵,一路掩杀,相隔几十里而已,他们到了黄河边,也要分数次渡河,绝对有可能,把一小半的朝廷大军给阻截住。”
许多将领都兴奋起来,觉得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了。
一旦杨素被击杀,对朝廷大军的士气影响太大,而且等若斩掉了杨广的一条有力臂膀,朝廷再派统帅,绝无杨素的威望了。
这也是杨素退兵时候,就考虑到的事,所以才故意拖在后面,引叛军冒险追击,同样,杨素也在冒险。
这是一场阳谋的博弈,看谁胆子更大,气势更壮!
“赵将军,末将愿意带兵打头阵,与那罗成,决一死战!”纥单贵连忙起身,迫不及待地请缨,因为这一次是洗雪耻辱的机会,决不能错过。
薛粹将军起身道:“末将请战,追击杨素的中军”
“末将也请战,追杀杨素——”
很多将领都不肯放过这次扬名立万,建立大功的机会,谁能斩杀杨素,等若瞬间名动大隋,在青史上都能留下浓浓一笔了。
赵子开看到这些将领争先恐后,士气大涨,信心爆棚,咧嘴一笑,点点头道:“事不宜迟,当机立断,否则战机稍纵即逝,后悔莫及了。”
裴文安在旁顾虑道:“杨素多谋,向来以少胜多,大战无数,这一次,会不会是他施的计策?”
赵子开冷笑道:“他们大军只有不足二十日的粮食,又给晋州城内百姓分了一半,后续的几路粮草都被伏兵烧毁,断粮是真实存在,如何能有假?如果我们畏首畏尾,等杨素撤离到黄河以南,又几大粮草补给,卷土重来的话,那时候,我军才是真正的危险!”
众将士听闻赵将军所言非虚,而且越咀嚼越有道理,纷纷赞同,请缨出战。
裴文安沉默下来,不再言语了,毕竟他是副职,见难以劝动,就不自讨苦吃了。
“诸位将军,听我号令——”赵子开一声大喝,气势十足,开始调兵遣将,准备派出大军追击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章 断后搏杀
晌午刚过,汉王的军队就出动了,如猛虎出笼,势头威猛,纥单贵率领五千骑兵,还有两万步兵率先出动,要追杀隋朝朝廷军队。
其实纥单贵最期盼的,就是报仇,洗雪耻辱,他要正面几百罗成,把他的先锋军给吃掉,彻底围歼。
至于追杀杨素,至于阻截其它朝廷军,他以及不管不顾了,暂时心中都是仇恨。
“罗成,小崽子,让我沦为了笑柄,成为你崛起的垫脚石,没那么容易,这次,让你死无葬身之地。”纥单贵大恨。
骑兵在前,轰隆隆一阵奔腾,五千的铁骑席卷而来,风驰电掣一般,杀声震天。
而此际,罗昭云的麾下人马以及布阵完毕,简单的三才阵,可伸可缩,各军种都是经过反复推敲,安排的位置。
弓箭手站在最前,射出了定位箭,当叛军的骑兵进入这个范围内,便开始一轮猛射。
“咻咻咻!”
箭矢腾空,如乌云一般笼罩过去,瞬间就射杀了不少骑士,人仰马翻,非常惨烈。
但是后面的骑士仍然策马疾冲,丝毫没有减缓,以为弓箭手换箭矢,最多射出三箭,死伤过后,就是铁骑发挥的时候了。
这已经不是先锋军第一次交战,所以战术熟悉,按部就班,当三轮箭矢射出,长弓手立即撤到队伍最后面,再拉弓的时候,就是朝着后方逼近的叛军步兵射击了。
原本每个弓箭手的箭袋内,只有三十支箭矢,这次杨素下令,给先锋军配备充足,变成五十之箭,在后方开始不停朝着斜上方射击,阻断叛军进攻的脚步,为后撤的四路军马争取时间。
顷刻,眼看数千骑兵以势不可挡的狂烈姿态猛冲过来,罗昭云脸色平静,无比镇定,立即喝道:“绊马索!”
这时候,在十多丈前,有一些绳子攸地弹了起来,马冲太急,竟然接连趟断了两条绳索,然后战马才腾空而起,向前摔出一丈多远。
哐砰!
一下砸在先摔出去的骑士身上,把他砸的骨头寸断,紧跟着又是几匹战马冲到,一片人仰马翻,绊马索全部被趟断。
前方还有鹿角、陷马坑、拒马枪,这些武器用来对付受惊的马群,它们根本不知闪避,许多朝廷军马,躲在坑内就能收割生命,叛军不付出相当的代价,休想闯过去。
如此一来,叛军士气大跌,阵型早就零散了,失去了纪律,变成了散兵游勇。
敌军铁骑近在咫尺了,罗昭云下令本部的三千铁骑出击,正面冲击袭来的骑兵,这样一来,两股彪悍的骑兵来个正面大碰撞。
哗啦啦!
刀声响亮,马蹄震地,长枪刺出,如蛇出洞,这是正面拼杀,血的洗礼,残酷的对决。
顿时间,惨叫声高的、低的、粗的、细的,交织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凄厉,鲜血喷溅,争相屠戮,但是先锋军的骑兵占据了优势。
不足一刻,叛军步兵甲士大军已经推上来,罗昭云下令撤出参战骑兵,以三才阵,对抗袭上来的敌军,一下子陷入了僵持战,由于人数相当,所以叛军追杀而来,但并没有在罗昭云所统领的军马身上,占到任何便宜,真的给拦截住了。
呜呜呜呜——
号角响起,在地平线的尽头,再次追上来一批大军,这是集结的第二批军马,由薛粹率领,带军三万,目的是强势冲过断后兵马,可薛粹觉得纥将军以及去咬住,不让罗成先锋军逃脱,他不想去淌浑水,打算绕过去,直接向第四路的杨素大军截击。
罗昭云则感觉坚持的时间差不多了,便下令后撤,但是保持阵法不乱,另外各军种方阵配合,有节奏地倒退,同时,他动用铁骑,进行反围剿冲击,阻扰纥单贵叛军黏的太近。
“注意阵型,不得自行逃散,否则按照军法处置,立斩诀!”
“拿出咱们先锋军的锐气来,别给罗将军丢脸——”
一些偏将、都尉、校尉、百夫长们在指挥兵马,保证每个局部都不乱,这样整体才能协调退后,外围是长枪和盾牌,让围上去的叛军将士难以撕破,非常棘手。
就这样,一路退,一路杀,随着罗成带着人马不停后撤,沿途留下了太多尸体,有敌有我,先锋军在向数十里外的指定伏击圈靠拢。(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 诱敌深入
罗昭云宣布撤退的那一刻,面临着崩溃的危险,因为大战争,气势彼竭我盈,一旦士兵不明所以地撤军,斗志一下子降下来,会以为战败了,只顾着逃命,多少人都是挨宰的份。
所以罗昭云提前布置了阵法,并且告之了将士,打到一半的时候,他会宣布重新集结阵法,将敌军引走,边战边退,以运动战术,拖垮叛军。
运动战术,对于这些将士而言,算是新鲜词语,如果是罗昭云刚当主帅时候就提出了,肯定会被排斥,嗤之以鼻,但是他指挥大军,两次以少胜多,在军中树立了很高的威望,因此他说什么,将士们就坚信什么。
长角为号,伴随着雄浑悠长的号角声,三军立即行动起来,他们是训练有素的主力军团,又没有粮车辎重这些累赘需要照料,布阵速度着实更快。
一层套一层,布阵严密,收聚抱团,作战在后的士兵,长枪大盾已布下数重,然后那些冲在最前线的士兵,仓皇逃回,背后是追杀的叛军将士,他们只要慢一拍,就会被砍杀在地,所以说,逃命的队伍气势低,无法回头。
但是此刻,最前线的战士进入了军阵之中,顿时缓解了死亡威胁,叛军被长枪大盾阻隔在外,厮杀声冲宵,而退回来的勇士,则喘着粗气,差一点就被追兵潮水般攻势淹没了。
罗昭云披着白色战袍,亲自押阵,靠近队伍的前面,眼见叛军人马如潮,蹄声如雷,步兵更是如洪流一般,源源不绝冲上来,但他丝毫不惧。
不过,叛军五千骑兵,被三千铁骑,斩杀了大半,罗昭云的骑兵队伍也损失了**百人,目前兵力相当了。
当叛军的骑兵继续冲击的时候,罗昭云也会放出骑兵,从侧翼冲出,冲散、切断叛军步兵的队形和冲势,拉开距离,始终不让叛军把他们这万人队给包围,否则,就是死路一条了。
纥单贵手持一把长柄厚刀,眉毛拧起,满脸的怒火,这一次,他不杀少年罗成,觉得无颜面对边塞父老了。
他无视对方那些骑兵骚扰,只是派自己一方的骑兵,死死咬住罗成所在的大队伍,两三千骑绵绵不绝,以快马贴着朝廷先锋军军阵势,开始用大斧长刀像削皮剔骨一般,一层层地削去罗军的外层皮肉。
每退后十步,都留下一些死尸,血流成渠,残肢到处都是。
罗昭云神色一冷,喝令变阵,外围队伍密集交错跑位,如同齿轮啮合一般,放一些骑兵冲进了,却被长兵器刺人身,短兵器斩马腿,如同绞人机器,很快消灭掉,只剩残躯了。
“咻咻咻!”
这股声听得人心都发怵发麻了,本来是呼啸破风的尖利声音,可是因为千百枝箭一齐腾空,便形成了令空气震颤的嗡鸣声,仿佛一团乌云般,利箭迎空射去,落在了后方叛军步兵的头上。
这一场鏖战,厮杀大半日,直至卷起了沙尘,双方死伤枕藉,不计其数。
因为大风沙尘,罗昭云带着七八千人马退开,拉出一段距离,但是追兵仍在掩杀,死死咬住,甚至罗昭云看到,另外一股大军从侧面已经绕了上去,追击杨素大军去了,他有心阻挡,奈何军团移动不够快,根本阻截不了。
不过,罗昭云心如明镜,知道那两万大军追击杨素,如同肉包子打狗,全军覆没的危险。
所以罗昭云并不担心大帅的安危,反而继续引着纥单贵的兵马一路跟随,衔尾追击。
“都给我坚持住,胜利会属于我们!”
“前方就是叛军的埋骨地,相信本将军,大胜在即了。”
“坚持住,很快就要反攻了。”
罗昭云不断呼喊,做着宣传工作和战斗动员,影响着周围的将士,
这种时候,全军上下,凭一股狠劲儿倔劲儿吊着,以他积累的威望和战绩来维持,将士们尚未心里崩溃,跟罗昭云不停高呼,振奋士气,有一定关系。
临战的技巧、心态、意识、装备,和手下兵将的素质,决定了整体的力量,没有人全靠硬打硬拼。
黄昏的时候,已经赶路七八十里,就在一处崎岖河套的地形,罗昭云听到了前方发出激烈的厮杀声,叛军大将薛粹带领的两万人马,被伏击包围了。
与此同时,从一处山岭口内,杀出一支万人队,阻截住了纥单贵的队伍。
这时候,罗昭云终于松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的任务算是勉强完成了,反攻要开始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 反袭杀
一路占据上风,不可一世的叛军们,突然形势逆转,身陷重围,两股兵马被切断了,各自被围住。
罗昭云发出号令,全军挺住脚跟,布置偃月阵,这是攻击阵法,把圆形阵展开,成弯月弧度,要进行反攻。
几大压将长孙超、周伯涛等人,灰头垢面,甚至受了轻伤,非常狼狈,此时他们终于松一口气,脸上露出笑容,坚持下来了,他们完成了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原本两万先锋精锐,先前的激烈厮杀,只上网三四千人,可是在逃跑的过程中,哪怕极力保持阵型不乱,但依然非常被动,几次差一点被撕开豁口,要不是上下一心,并不断听到主将的呼喝,镇定军心,否则就要崩溃了。
即便如此,这一撤,一万六千人,如今只剩下八千来人,战死了一半,能存活下来的,不是命大,就是勇悍!
“兄弟们,报仇的时候到了!”
“杀!杀杀——”
此刻,憋住一肚子怨气的先锋军精锐,一下子沸腾了,士气暴涨,都红了眼睛,手持长枪和陌刀,听到冲锋号角响起,犹如决堤的洪流一般。
纥单贵摔了的两万人马,只剩下一万五千人,可如今被围攻,一下子就大乱了,四面八方都是朝廷的精锐人马,此时众人已经明白,他们遭遇伏击,可能又中计了。
喊杀声混乱交织,双方残肢断臂,血浪滔天。
所有的人都似疯狂了一般,只是不断地挥动武器,忘记了生死,忘记了恐惧,唯有杀敌。
很快,地面上到处都是死尸,河谷内死者堆积,残肢断臂,散落得到处都是,鲜血染透土地,扑鼻的血腥,刺激起士兵们胸中的杀意
“将军,我们中计了,突围吧!”
“这肯定是罗成的计策,都给我顶住,杀了罗成,伏击就告破了。”纥单贵仍执迷不悟,上次回去之后,他通过派出去的斥候探回情报,才得知自己五万人马,是被对方两万人击垮,而且所谓的四面埋伏,其实只是虚张声势。
这一次,纥单贵仍然觉得,四周的伏兵,可能是罗成早先下的疑兵,未必有多少。
何况,这次如果他还不能杀了罗成,他再一次败北,真的无言以对后方的诸将军了。
仇恨使他忘记了害怕,拒绝逃亡,淡漠生死!
就在这时,罗昭云已经带着一支骑兵卫队杀了过来。沉雷滚动,喊杀震天,人如虎、马如龙,战马四蹄翻飞,马腹直似贴着地面一般,手中持着都是长枪。
枪乃百兵之王,更是龙技,借助腰力,比刀、斧、锤等武器,更省力,更有冲刺性,而且越练技术越高明,战斗力持久。
罗昭云使枪,他身边三百骑卫队也都是清一色的长枪,这种长达一丈多的红缨枪以白蜡杆为体,积竹积竹为柲,再密密缠以多层丝麻,层层髹以上等耗漆以胶合紧固。最后通体漆成黑色,枪杆刚柔相济,坚韧无比,寻常刀斧难伤,可受大力而不折,坚韧比之用钢铁打造的枪杆毫不逊色,而且比较轻便。
罗昭云带着三百多骑,借着马力一冲,势如破竹,一下子杀入叛军腹部,身后跟随不少步兵甲士,向里面冲杀。
罗昭云没有系着白色战袍,因为此刻冲锋,跟指挥时候,缓解大不相同。
当罗昭云为主将的时候,要有鲜明的形象,让所有将士一看到少年白袍主将,全都能安心,就好像一根定海神针在那,定住三军士气。
但是,当他冲锋时候,不会系白袍,因为过于暴露,太过明显,很容易遭到敌人的冷箭或是专门袭击,把自己当活靶子给敌军,罗昭云才没有那么傻!
那些所谓骑着白马,穿着一袭银白铠甲,冲锋陷阵的白袍将军,基本都是演义描写,有点不切实际,很可能第一个死的就是这等特征明显的人。
至于罗昭云冲入敌阵中,如何施令,在这种时候,已经不重要了,围剿敌军,就是要迅速重创,切成若干孤立的战圈,逐一消灭。
罗昭云已经忍了很久,最后的时刻,都会亲自上阵,体验着那股热血豪情。
他还年少,当张狂凌厉,不能丢失心中的那股拼劲,否则,一直待在后方坐镇,他会失去争锋的血气,没有了冲劲!
不一会,罗昭云就发现了叛军将旗下的纥单贵,上次让他逃跑了,这次不能放过了。
他策马提枪,冲杀了过去,纥单贵手持长刀,带兵迎战。
“当!”
罗昭云一枪刺出,如蛇吐芯,狠辣无比,平枪最难防!
纥单贵也是勇武之人,凭着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挡住,惊出一身冷汗。
“来者何人?”
罗昭云冷笑一声:“取你性命者,罗成是也!”话如雷鸣,人如强龙。
“是你,纳命来!”纥单贵眉毛竖起,怒火中烧,刀势猛挥。
罗昭云虎头湛金枪在手,锋锐无比,虎口吞刃,展开了精妙枪技和一身本领,不足二十回合,就将纥单贵刺于马下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章 收场
罗昭云年轻气盛,血气方刚,一身肝胆,手持长枪,精通龙技,纵横沙场之中,如入无人之境,挑杀了叛军之将纥单贵,继续带着亲卫骑兵,还有侍卫队,杀向顽固抵抗的叛军。
只见他手中的长枪挥动,只凭快马疾驰的一个拖字诀,加上刺枪如点,就划断、刺死了许多叛军将士的咽喉、胸膛。
其余的侍卫军,跟随主将,越战越勇,宛如破浪,杀得叛军一败涂地。
“杀杀——”
整片开阔多沟壑的河谷之地,成了屠宰场,这里血流成河,尸体一堆又一堆。
从黄昏一直杀到半夜,外围火把通明,不放过逃散的叛军。
夜幕很浓,苍穹都是星辰,整片山谷变得寂静,战斗结束了。
罗昭云与杨子崇会面了,后者朝着他点点头,说道:“真被你做到了,不但引来追兵,还奇迹生还,至少存活下来五六千人,不简单啊,日后大隋名将之中,必有你的一席之位,前途不可限量。”
罗昭云摇头苦笑道:“只可惜,我还是无法挽救那些将士的命,有太多不该死去的人!”
杨子崇道:“这是战争,有战事,必然会死人,谁也改变不了。能赢了大局,就可以挽救更多人不卷入战争,你已经做得足够好了,无须自责!”
罗昭云点头,心中也明白,这种战争必然会伤亡很大,自从他接到任务那一刻起,注定他这支人马,要损失惨重,甚至全军覆灭。
这一次鏖战的艰苦,还有撤退时候的惊心动魄,真的让他难忘。
太多的将士,在撤退时候,成为死尸,一路横七竖八倒下,很快被踩踏成肉泥。
他苦苦坚持,要表现很镇定的样子,指挥三军,当时他就是精神支柱,一旦他不够自信,或是放弃,近万大军瞬间就要分崩离析,直接被斩杀屠尽。
由此可见,一个主将在全军中的作用,实在太大了,这是一次很好的实践课,给他太多的经验和磨练,瞬间就让他成长,心智更成熟了,如铁石心肠。
杨子崇道:“清点战利品吧,许多受伤、被斩杀的战马,还有一些叛军将士的随身口粮,聚集起来,再撑十多天,没有问题,而且叛军一下子就损失了五万,前方赵子开的军队,分散在几个地方驻扎,只怕不多了,等鱼俱罗将军包抄后方,赵子开也要完了。”
罗昭云点头沉默,这场战争,胜利终究还是会属于朝廷一方,而且,历史书也早有定数,杨凉的叛乱,不出三个月就被平定了,即便过程也许与历史记载有了出入,但结果还是会一样的。
当天夜里,大军临时扎营,许多先锋营幸存下来的将士,根本没有扎营,而是倒地就睡,大战一天,跑出几十里路,早就筋疲力尽了,全靠一股士气顶着,现在一松懈,全都疲劳不堪。
罗昭云带人巡营,看着许多狼狈不看,呼呼大睡的将士,那些年轻而又坚毅的面孔,他的心被深深触动,两万人马,损失了三分之二,剩下六千多人,却是他日后行军打仗的的主力了。
他要想办法,从这里面筛选出人才来,为己所用,培养亲信,这样几年后,自己驰骋疆场,有一批完全忠于他的将士!
河谷内,伏击在这里的是左路军,此时负责清理战场,搬运尸体,搜集口粮和死伤的战马,储存在一起,严格把守。
天亮之后,清理任务基本结束,大军开始沿着撤回路途,继续收拾粮草和兵甲,搬运死尸,火烧入葬等等,以免尸体腐烂,就这样弃之不顾,会爆发瘟疫。
几路大军开始逐渐汇合,陆续回到了晋州城外,城内的百姓原本以为朝廷大军已经抛弃了他们,不顾他们的死活,正在绝望的时候,杨素带着**万大军归来,并把伏击大捷的消息传开,城内百姓也受到了鼓舞。
杨素当日就召开了军情会议,由于此次大战告捷,极大地鼓舞了士气,账内的武将们,或多或少都施展了一番杀敌本领,立下了战功,脸色上都有些兴奋。
当他们看到罗昭云的时候,也都微笑点头,算是认可了他的才能,换做他们任何一个人带兵断后,都觉得可能要全军覆没的危险和几率,绝不可能像他那样,还能保留了数千人马,杀敌那么多。
“罗成,此战,你当记头功,等班师回朝的时候,陛下定当有大封赏!”
罗昭云拱手道:“都是杨大帅指挥有方,知人善用,运筹帷幄,罗某不敢居功!”
杨素畅怀笑道:“哈哈,不必自谦了,这一路征战,你过关斩将,本帅都看在眼中,各位将军,也都看到了,所以本帅亲自做主,会给你争取大奖赏!”
罗昭云道:“如果大帅一定要赏,不如把我那份,全部馈赠给先锋军的将士们吧,没有他们,我一人,难挡千军万马。”
杨素笑容收敛,眼神盯着罗昭云,凝视着他,很难想象到,罗昭云会放弃富贵封赏,就这样转给先锋军的将士,不由得肃然起敬,对罗昭云这个少年将军,增了更多的了解。(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章 节节胜利
杨素号令三军,积存粮草,腌制马肉,继续北上,由于大军打了叛军措手不及,跨越晋州,进入汾州之地。
开皇三年,文帝废除行政区中的郡一级,将施行了四百年的州、郡、县三级改为以州统县二级制,每州领县六七个;隋炀帝登基之后,于大业三年,将州改为郡,从此变成郡、县制度。
朝廷军马渡过黄河,先后经过了蒲州、晋州,到了汾州,如果按照不久之后的大隋地理图志来看,应该是河东郡、绛郡、临汾郡。
驻扎在汾州的赵子开大军,只有五万人马,仓皇后退,在沿途却遭突然到了鱼俱罗大军的伏击重创。
那鱼俱罗,也是有万夫之勇的猛将,带军严明,精通兵法,擅长打狠仗,摔了八千人马,分成四路朝着四五万大军冲击,气势还犹有过之。
赵子开这批大军,哪里遇到过这么勇猛的精锐之师,又是在撤退途中,顿时就出现了慌乱、被动的局面,不一会,被数千人马给截开,犹如截肢一般,开始溃败了。
“儿郎们!杀过去——”
鱼俱罗手持一柄数十斤重的大刀,开合之间,斩人首级,如刀切西瓜一般威猛。
周围的叛军将士,看到他生有重瞳,身躯魁梧,杀气凛冽,声如洪钟一般,仿佛一尊杀神,都吓得躲避。
大战了半日,数万大军都溃败了,鱼俱罗带着数千大军追击,一路掩杀,斩敌上万。
至此,赵子开统帅的十万大军,只剩下残余兵力败逃了。
当这则消息传到杨素那里,三军振奋,立即攻占了襄陵、临汾、杨县、霍邑等城,这里的守军根本就无心抵抗,开城投降,迎接朝廷大军。
粮草和兵源的补充问题等,顿时迎刃而解。
下一个州就是介州了,赵子开、裴文安等人,驻扎在介州之外,同时派人把兵败的消息迅速向后方的杨凉传去。
介州与并州的接壤之地,隐泉山下,八万大军扎营,连绵十里,声威浩荡。
主帅大帐内。
杨凉接到最新战况的时候,脸色铁青,气得浑身发抖,先后两拨接近二十万兵马,竟然只剩下不足三万的残余,丢盔卸甲,被朝廷大军再次击退,等若给他的处境,雪上加霜了。
他坐在虎皮大椅上,额头都是冷汗,手有些抖动,意识到,自己的大势将去了。
先前有三十万大军,兵强马壮,气势汹汹,没有把朝廷大军放在眼里,只觉得挥师南下,定能扫平一切阻隔,成功占领京师,然后他夺取皇权,登基为帝了。
可惜,事与愿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几乎一败涂地,三战皆溃败收场,让将士们如何有勇气面对进攻而来的朝廷禁军?
尚未开战,杨凉觉得自己气势弱了一筹,信心不足了。
“萧将军,三军之中,唯有你身经百战,曾在南陈赫赫有名,是一位百胜将军,这种情况下,当如何应敌?”
萧摩诃虽然心中明知不可为了,但还是想尽人事,最后一搏,拱手说道:“末将觉得,眼下对我军形势不利,一旦坚守,恐怕气势衰减更厉害,到时候,各州见形势不妙,纷纷会倒戈,围困我方,到时候腹背受敌,真的回天乏术了。
当务之急,是重操信心,集中精锐,跟朝廷大军决一死战,在大战之前,殿下可以登台点将,许下重诺,对所有将士鼓励、嘉奖,一旦胜出,都予以提升封赏,这样一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还是有一搏的机会!”
杨凉闻言,犹豫不决,事实上,他有些惧怕杨素了,毕竟后者的威名,他在京师时候早有耳闻,以前他是皇子,有隋文帝宠爱,丝毫没把杨素放在眼里,可是如今敌对起来,自己没有父皇庇护,面对那样一位凶狠无敌的枭雄人物,还是有些打怵。
但是杨凉又没有其它策略,再询问其它人,得到的回复都是要最后一搏,如果不能正面击败朝廷大军,那么他们都要走上绝路。
这不同于乱世争雄,可以坚守不出,鏖战几年,如今是盛世中,大隋统一,号令出于朝堂,杨凉利用了先皇驾崩,新君刚登基的时候发起叛乱,打着清君侧的幌子,有机可乘,但若不迅速拿下,而是被阻挡住,蜗居一地,很快等朝廷运行正常后,人心所向,他们叛军就要被各方围剿,没有丝毫胜算了。
“好吧,这一次,只能以萧将军为统帅了,王世宗和赵子开各为副统帅,率军迎敌,成败在此一举了。”
萧摩诃脸色凝重,拱手道:“老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请殿下退往并州晋阳城等候消息吧。”
杨凉点头,沉默不语,他没有亲自经历过战场厮杀,对疆场实战并不熟悉,此时他对朝廷大军有了惧意,也有退守并州的打算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 两军对峙
杨素整合大军之后,在汾州一带再次召集了不少一万多新军人马,粮草由各县邑、乡镇临时凑集了不少,支援大军使用。
这是因为叛军在晋州的暴行逆施,无视城内百姓的死活,触动了当地世俗百姓的底线,同时杨素爱民如子的形象也被传开,使用大军粮草解救晋州城内百姓活口,让当地不少人称颂,地主豪强,门阀士族,乡绅富甲都站出来,带头捐粮,要支援朝廷大军尽快评定叛军。
“感谢汾州父老们的相助!朝廷大军,会尽快平定叛乱,还大家一个太平盛世!”杨素当场表态,再次提高了自己的威望。
周罗睺、鱼俱罗、麦铁杖等人都钦佩杨素的手腕,治军严明,动辄杀将士以正军威,但同时又体恤伤员,对百姓怀有仁慈之心,难怪百战百胜,实在是个强势人物。
罗昭云也体会到,正义形象的重要性,把自己的队伍塑造成仁义之师,用实际行动,感化百姓,就会得到拥戴,往往事半功倍。
数日后,十万大军雄纠纠,气昂昂,再次北上,进入介州的地域。
那杨谅所任命的介州刺史梁修罗驻守在介休,梁修罗听说杨素来了,非常害怕,弃城而逃,沿途根本就没有多少叛军抵抗。
周围灵石、永安、平遥等县邑,每城只有一千多叛军驻守,被城内的世家门阀的私兵组合起来,一起杀敌投诚,把县邑献给了朝廷大军。
这等若朝廷军队,不动一兵一卒,兵不血刃地收回了当地一些城池。
几乎所有的当地豪门、百姓全部拥戴朝廷正义之师,对叛军的行径和作,乱祸国殃民及其反感了。
当然,这里面也有杨素派出的斥候和情报人员,大肆渲染有关,把叛军不顾晋州城百姓死活,要饿死数十万人的手段公布出来,让汉王的军队一下子失去了土壤的支持,如无根浮萍。
罗昭云沿途中,算是再次见到了世家门阀在地方的影响力,不少大族的族长,真臂高呼,几乎堪比县令、县丞的威望了,而且他们有钱有人,一个大家族组织起几百人的武装力量,不成问题。
“各地的门阀世家,根深蒂固,不论才学、威望、财富等等,都集中在少数豪强手内,累世公卿的积累,寒门之士难以出头,以后要在地方行事,必须要拉拢当地的贵族,不可贸然得罪!”罗昭云心中暗自想着。
杨素原地整休数日,粮草充足之后,继续率领大军推进,到达清源,离并州晋阳还有数十里了。
在此处,萧摩诃为统帅,王世宗、赵子开为左右副帅,统兵将近十万人马,前来迎战。
防御工事早就筑好,这是一场生死之战!
倘若朝廷大军失败,叛军就可以死活复燃,东山再起,继续南下作乱。
如果萧摩诃的大军战败,那么后方的晋阳城,已经兵源短缺,难挡住杨素的围剿了。
双方都很清楚,这一次的作战,关乎太过重要了。
所以两军一对峙起来,剑拔弩张,气氛紧张,随时要生死相向,不死不休了。
周罗睺策马出了方阵,高呼道:“萧兄,出来一叙!”
他跟萧摩诃算是故交挚友了,当初并称南陈军方双雄,都是常胜将军,勇武过人,奈何如今都已白发苍苍,英雄迟暮了。
萧摩诃坐于中军阵内,看着对方的那个身影,有一点失神,他认出了周罗睺,当初自己提携过他,而他曾在乱军中救过萧摩诃一命,算是彼此抵消,谁也不欠谁,平等相交。
“四十年的交情,难道不值得阵前一见吗?”周罗睺大声呼喊。
片刻后,叛军方阵开始移动,闪出一条人行道来,萧摩诃策马而出,白须浓密,老当益壮,双目仍虎虎生光。
“你我各为其主,还有什么好叙旧的吗?”萧摩诃勒马停在阵前,冷淡地说了一声。
周罗睺看着他的身形,叹息道:“萧兄,回头是岸,还请三思,不要抵抗了,让这些将士们,有个活路,减少罪孽吧!”
萧摩诃晒笑道:“嘿嘿,你我都是战将,一声戎马,杀敌无数,马革裹尸,一声令下,万千人丧命,早已罪孽深重了,还有什么惧怕的?人生七十古来稀,能活到七十岁,本将军已经够本,这一战,也许是我人生最后一次大战,如何轻言放弃?”
“你这是执迷不悟!”
萧摩诃冷哼一声:“我很清醒自己在做什么,是你迷惘了,失去了当初的本心!”
周罗睺浑身一僵,心中隐隐猜到了他这句话的深意,直到此刻,他忽然有些明白,萧摩诃一把年迈沧桑,依然还要执着辅佐杨凉,本就不符合常理,因为即便能成功,他七十多岁的年纪,也绝无多少名利可得了。
那么,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萧摩诃不甘心大隋安稳,要让他乱起来,皇室操戈,自相残杀,以此报复隋朝灭陈的国仇家恨。(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章 正面鏖战
周罗睺神色落寞,心中已经有了答案,退回了阵中,他知道自己无法说服了萧摩诃,忽然间,也明白自己为何进入大隋之后,被许多南陈的旧贵族疏远了。
因为他已经融入了大隋,把自己当成了大隋的将领,跟随杨素、王世积、虞庆则等大将军南征北战,已经适应了隋民的身份。
而是萧摩诃等人,不肯低头,不肯结交大隋权贵,逐渐被排挤出圈,原来,他们别有所图。
这一刻,周罗睺觉得自己心累了,不想再搀和进来。
南陈虽然是故土家园,可是陈朝**,最后被灭,这是大势所趋,人岂能逆天?
萧摩诃也回到了阵中,他此战,自然也求胜,但并非为自己,而是为大隋江山乱!
倘若杨谅能撑得越久,这场祸乱就越能撼动大隋,风雨飘摇,盛极而衰。
而且有江东的一些文士对大隋做过分析,隋朝苛捐重,压榨狠,看似仓储充盈,但是百姓并没有多富裕,门阀世族依旧掌握主要土地,贵族腐落,百姓陆续成为佃农、家奴的数量,逐年暴增。
还有高僧、道士做过推演,大隋的江山,不会长久。
所以,一些南陈、萧梁、北齐、北周皇室等后裔,都开始蠢蠢欲动,在谋划分隋的计划了。
这一场仗,不可避免,也没有了任何花俏。
因为双方的兵马相当,地形摆在这里,没有多少可发挥借助的地方,也都不想拖长时间。不论是朝廷大军,长途跋涉,孤军深入,需要速战速决,还是叛军人心不稳,各地哗变,四处开始反围剿,也急需一场大战胜利,稳住脚跟。
杨素和萧摩诃又都是年迈老者,用兵老练,你施展什么计谋,对方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时候,什么阴谋诡计,已经无法决定战局,只剩下了阳谋,那就是铁索横大江,必须硬闯了,绝无捷径可言。
很快,战鼓擂动,犹如天雷隆隆,沉重的牛角吹响,咕咕咕划破天穹。
骑兵、步兵、重甲兵开始移动,各自在布阵了,整片大地都开始颤动,兵甲锵锵,振奋神经。
吼吼吼!
双方各有十万大军,同时吼动,阳刚气血,声威浓烈,战意凝成一股,隐隐约约在这片战场上,化成了一个独立的空间领域。
杨素面色冷静,没有骑马,而是登上了一架云伞华盖辕车之上,一手握住剑柄,一手按着横杠扶手,注视着前方。
十万精兵,个个盔甲铮亮,面色肃穆,刀枪剑戟,寒光烁烁。
整个大集团作战,各种军种混合在一起,右手边的骑营,战马入行,骑士入列,手中的马刀长枪闪着幽幽寒光,令人望而生畏。
右侧是弩机营,铁弩、车弩、脚弩等,还有抛石车,远程攻击武器。
前排有弓箭手、刀斧手、长枪手、盾牌手、长矛手、重甲兵等,不同军种,却紧密配合,按照军阵站位,到时候听号令,收缩自如。
虽是兵多将广,但布阵后,十万大军停顿后,却几乎鸦雀无声,连那战马的嘶鸣,也没有多大,杨素练兵,名不虚传,一人威严,可令十万大军无异声。
按照他的军规,谁若在开战之前,大声喧哗、紊乱,直接拉下去砍了,管你是谁!
为此,杨素还曾经斩杀过世家门阀的贵胄子弟,就是因为对方第一次上战场,自持身份,在那喋喋不休,嘻嘻哈哈,还没等大战开始,直接被斩了。
“传令,骑兵准备攻击,每三千人为一波,一共三波,踏平前方大军的阵势,踏不平,就别回来了。”杨素传令的时候,没有一点感情,一声令下,等若九千铁骑,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这是他一贯的打法,就是拼狠劲!
“得令!”传令官快速去传令了。
杨素又道:“麦将军,尔率第三波骑兵,务必成功!”
“末将遵命!”麦铁杖抱拳接令。
“鱼俱罗,尔负责左军精兵;杨子崇,尔负责右侧精兵;罗成,尔负责前军;周罗睺,尔负责重甲兵……”
杨素发号施令,很快交代清楚,十万大军,铺开阵法之后,左右难顾,必须要放权下去,让每位大将军管好自己的兵马,这样才能层层管辖,临危不乱,操控自如。
罗昭云等人拱手接令,一场大战即将上演了,这也是平定杨凉的最后一场大战,一旦胜出,杨凉困在晋阳,没有了兵马,只能坐以待毙了。
“咚咚咚咚……”促令出击的战鼓声响起,士兵们听到鼓声,血脉贲张的亢奋。
“出兵!”
顿时间,蹄声殷殷如雷,三千铁骑,从左侧风驰电掣冲出,而弩机营也从右侧快速奔出,要进入射程范围,对敌军进行压制。
与此同时,萧摩诃也已经调兵遣将完毕,同样有骑兵杀出,要抢占气势和上风,同时,鱼鳞阵法严密,长枪如林,盾牌如强,也做好了鏖战厮杀的准备。(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一章 驰骋疆场
杨素拔出宝剑,挥剑前指,喝令一声,发起了进攻的命令,第一波是重甲步骑,瞬间如潮水一般涌出。
牛皮大鼓响彻天际,三千重甲铁骑,席卷而过,整个原野上战马沸腾,尘土飞扬,杀声喧天。
对面,萧摩诃也仗剑号令,也发出了数千骑兵迎战,以骑兵对骑兵,争取阻挡住敌军的气势,保持自己的阵型不乱。
“弩箭手,准备……射!”
“喏——”
喝令一出,令旗挥动,一万弩箭手射出强弩,无数的大弩,猛烈地倾泻了出来,铺天盖地全部都是密集的箭雨,弥漫了天际。
刚刚冲出阵列不远的叛军骑兵,顿时被弩箭覆盖,哗啦啦射下来,一时人喊马嘶,缺乏良好防护的骑兵犹如脚下中了绊马索一般,顿时仆倒一片,但是并没有阻挡叛军进攻的步伐,而叛军阵前的弓箭手也纷纷射出长弓,对准了朝廷的铁骑。
咻咻咻!
箭雨射出,一些朝廷骑士也纷纷中箭摔落,但是他们的盔甲更厚,装备更齐全,所以损失比对方少了近半。
两轮箭雨过后,双方骑兵在战场中央率先激烈交手了,人马冲撞,就好比大潮中两股巨浪汇合的刹那,疾驰、刹那的凝止,然后便是人仰马翻,血肉横飞。
“杀杀杀!”
战场上双方的将士彻底交锋,不时有人被斩杀、挑落、刺死,血肉战场,每一个人都在拼命地挥灭这生命,大道无情,战场更是如此,对方的性命就是自己杀敌的荣耀。
鲜血飞溅,残肢乱飞,首级滚动,无头的尸体喷着血柱,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屠杀着别人的,可能现在已是马蹄下的一堆肉泥。
这是一场硬仗,最终胜负只取决于双方兵力的强弱、士气地高低。
罗昭云带着一万精兵,就列阵于骑兵之后,等第三波骑兵冲完,就轮到他们冲锋陷阵了。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大场面的厮杀,但仍有些心有余悸,热血沸腾,感慨不已,这种冷兵器的交战、火拼,一条条活生生的人命,好像最不值钱的草芥一般,被收割了。
血气冲天而起,扑鼻都是浓浓的血腥味道,一些新兵看到这种场面,都在反胃,腿打颤了。
顷刻,三千重甲铁骑只剩下一千多人,横扫了对方数千骑兵,继续向前冲击。
但叛军阵前,又冲出数千的骑兵,而朝廷一方,第二轮,第三轮的骑兵冲击波也开始了,呼啸而出,万马奔腾,山崩海啸般的威势。
麦铁杖手持马槊,带兵冲杀,骑士们使用长枪、陌刀、巨斧这些杀伤力极强的武器,利用战马的速度,碾压而过。
此时此刻,朝廷精锐的心里素质,要比叛军强一些,因为他们知道是为何而战,保家卫国,铁骨铮铮,更加无畏,哪怕自己战死,家族的父母、妻儿能得到抚恤金,能够免许多年的赋税,所以,他们心中没有什么后顾之忧,这种状态,比叛军心中茫然,要强得多。
士气越来越向朝廷大军倾斜,三波骑兵过后,已经冲到了十万大军的阵前,要切开大阵。
与此同时,罗昭云率领前军一万多人,打步兵头阵,也出动了。
他手持长枪,撤掉白袍,在冲锋陷阵的时候,不露出明显的目标,免得自己成为众矢之的,被乱箭射死。
当罗昭云这一万精锐杀上去,周罗睺统领的步兵重甲尾随压上,随后,两翼也包抄出动了。
双方的兵力相当,谁胜谁负,关键看主帅如何调度,使用什么阵法,还有就是士气高低,整体素质的强弱,武力的高低了。
罗昭云人如虎,马如龙,在侍卫队的簇拥下,带动着一万精锐甲士,跟随骑兵的后面,要继续冲垮叛军的阵脚。
“杀杀杀!”杀声一片,无数的将士倒在血泊之中,但没有人来得及去搭手援救,因为敌人的戈锋还没有停止,无情残酷地挥舞着。
战争残酷,而且是血淋淋的,人像发疯的野兽一样,舞着枪戈剑矛,红眼睛拼命的呼喝厮杀,那种凛冽那种血腥,那种残酷场面,若非置身中,很难想象,根本不像电视中演的那么轻巧简单直白。
罗昭云经历过边疆大战,非常惨烈,但那是突厥胡人拼命,现在却是大隋禁军与地方府兵的相互厮杀,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好在他心智成熟,已经看淡这些,心性如磐石,冷静果断,当鲜血蓬散飞溅在他的脸上和衣襟上时,他也没有心慈手软,不停杀敌,因为身置其中,如果不还击,很可能下一秒就被砍下马来。
“大败叛军,保家卫国!”罗昭云不时地喊几声,激发将士们的斗志与豪情。
“保家卫国——”
无数的刀枪拼斗,双方甲士在阵前紧紧交锋在一起。
将士们看到罗昭云的勇猛,带头前冲,再想到先前几次大战,都热血起来,个个脸色通红,眼中闪烁着凶狠而又兴奋的光芒,宁死不退,奋勇杀敌。(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二章 擒将
隋军与汉王军队,各自十万大军,陆续参战,打得太过激烈了,从上午厮杀,一直过了晌午,漫山遍野都是征战场面,血流成河,尸骨成堆。
如果放眼四处环顾,会发现方圆数里内,地上全是死尸,剑、戈、矛、戟、滕盾散落满地,不少还插在尸骨身上,残肢断臂,散落得到处都是,鲜血染透土地,扑鼻的血腥使人闻之欲呕。
杨素用兵老练且狠辣,萧摩诃也不是平庸之辈,不断调兵遣将,针对杨素发出的阵法,及时调兵拦截,苦苦支撑,一直到了黄昏时候,汉军的阵型终于崩溃了。
“追上去,大破叛军,斩首立功!”
隋军其实也早已经筋疲力尽,但是胜利在望,全都来了气力,虎狼一般冲杀过去。
尤其是剩余的铁骑,纵横切开,他们犁成了一道道田垄般的队形,叛军战阵崩溃了,将士难以互通,剩下来的就是一面倒的屠杀场面了。
这一次的突击,大局已定。
萧摩诃下令撤军,打算退出十里重新整顿,但叛军的心理素质已经没了,因为一旦失败,他们将没有了希望和前途,失去东山再起的机会,他们懂明白处境,所以失利后,无心恋战了。
一支军心已散的军队在撤退,那种恐慌气氛是无法抑制的,正面对敌时候他们还能拼命一战,掉回头开跑,诸军岂有不争先逃命之理?
大军败退,是最容易导致三军指挥失灵、士气最为低落的因素,一支庞大的军队在溃退时,尤其是古时候的年代,就算是一位天纵英明的主将,也很难以力挽狂澜,对三军实施有效指挥了。
这也是为何罗昭云完成任务,退而未被歼灭,被其它将领刮目相看的原因。
当你冲锋陷阵很勇猛,那只是勇,如果撤退时候,你还能驾驭三军不乱阵脚,这方是将帅大才,太难得了。
不过罗昭云那时候,因为提前做好了宣传工作,诸将知道大军在后伏击,心里还有一线希望,三军将士素质也过硬,但是现在的叛军,都不想在为汉王效力了,赶紧逃命,因为心知肚明,汉王要垮台了。
大军合围,不断掩杀,叛军东窜西逃,完全溃散了。
罗昭云一马当先,带兵杀向了主帅大旗的方位,他很清楚,撤退之中,军心涣散,但还有部分人比较忠诚,依然会跟随主帅撤离,只有把帅旗斩断,那么大军才真正的走向毁灭。
“保护将军!”
一些亲军侍卫队,严密地围在萧摩诃的周围,徐徐撤退突围。
罗昭云带着数百人,杀入叛军最深的区域,枪技超绝,勇不可挡,如入无人之境。
沿途的甲士根本无法阻断,几百人的骑兵凿穿而过,很快就追上了萧摩诃的队伍。
“斩!”罗昭云大喝一声,策马而过,抽出了腰刀一斩,直接砍断了那又粗又高的大帅旗,咔嚓倒下的瞬间,外围的许多叛军将士都慌了神。
“萧摩诃哪里走!”
罗昭云、郭孝恪带着几百卫队骑士,如出笼猛虎般迅猛突进,义无反顾时杀过去。
保护萧摩诃的亲军开始阻挡,但士气不足,战斗力减弱,哪怕人数很多,也已经抵挡不住了。
萧摩诃在人群中看着威猛无比的少年战将,充满感慨,遥想当年,自己年轻的时候,何尝不是这等英姿勃发,勇冠三军?如今风烛残年,本就没几年而活了,更没有了厮杀的体能,功夫早已退化,英雄迟暮,无复当年之勇。
“锵!”萧摩诃抽出了长刀,大喝一声:“战!”
“将军,突围吧!”一名副将劝慰。
“突围出去又能如何?大势已去了,与其回去被捆绑投降,不如现在光荣谢幕!”萧摩诃一声惨笑,想的很开。
“杀——”萧摩诃挥刀冲上去,跟罗昭云战在了一起,大刀迅猛,刀法精妙,非常的娴熟,火候很浓,可惜,年迈体衰,连暗劲都难以保持了。
当二十回合一过,就被罗昭云一枪横扫落马,被生擒活捉了。
罗昭云知他身份,所以没有刺死,留了一命。
萧摩诃坐地一叹道:“不知这位小将,可是先锋将罗成?”
“不错,是我!”罗昭云横枪立马,说不出的洒脱。
萧摩诃脸色古怪,点点头,说道:“英雄出少年,非浪得虚名!”
罗昭云愣了一下,想不到对方冒出了这么一句,心中多出几分敬重,名将的胸怀和气度,果然要比平庸之辈,强上太多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三章 苦战后的胜利
萧摩诃被生擒活捉了,帅旗也被砍倒,整个叛军群龙无首,完全一盘散沙,四处逃散。
“缴械不杀!”罗昭云吼了一声,其余的将士们也跟着喊出来,彻底瓦解叛军的心理。
有机警的叛军士兵听到喊声,果断地抛下了兵器,双手高举,直挺挺地跪在地上,冲来的战马长枪陌刀,就从他们的身边飞掠而过,他们只能僵硬地跪在那儿,一动也不敢动,生怕招致马上的骑士误会,顺手就是一刀。
整个战场在推移,越来越多的叛军士兵选择投降,反抗的队伍越来越少,但凡负隅顽抗的区域,很快就被淹没了,风驰电掣而过的隆隆铁骑,毫不怜惜地招呼到他们身上,一时间头飞腰折,残肢断臂,鲜血涂满一地,。
一天的鏖战,终于结束,以朝廷大军的胜利而结束。
夜幕之下,火把通明,喊杀声已经逐渐远去,杨素下令派出一半的兵马追击,剩余的将士后退三里,就地整休,轮番睡觉,补充食物和体力。
许多伤员也被集中安排在一起,包扎治疗,但是没有什么特效药、消炎药,简单救治,如果伤势重一些的,存活率不高。
罗昭云这股人马因为擒获敌军主帅,所以没有派去追击逃亡的兵马,他下令前军的人,聚在一起休息,他带着一些侍卫,押送着萧摩诃去见杨素。
简易的帅帐内,杨素一身戎装未卸,风尘仆仆,脸上带着一丝疲惫,亲自提审叛军大将萧摩诃。
“萧贼,朝廷待你不薄,当年降隋之后,也没有因你是降将而坑害,加官封爵,保你宗门富贵,自你年纪老迈之后,虽收回实权,却让你在家颐养天年,领着高俸禄,还有何不知足,为何要谋反,行此大逆不道之举!”杨素义愤填膺地喝斥。
萧摩诃冷笑道:“谁说我谋反?我依然效忠着大隋,只不过,汉王觉得先皇死得蹊跷,宫廷有变,所以汉王这是聚义师,清君侧,讨逆臣,我这样做,对得起当年先皇托孤,忠心辅佐汉王!”
“胡说,强词夺理!”杨素气得拍案,因为杨凉口中的清君侧,讨逆贼,指的就是他杨素,还有杨广身边的几个亲信,当然,杨素排在首位。
杨素喝道:“你们那点伎俩,还想瞒过天下人?无非是藩王作乱,注定要被写入史册,等着史家笔伐吧,你堂堂昔日南陈大将,又是隋朝的武臣,却如此助纣为虐,名节不保!”
萧摩诃无动于衷:“哼,史家的笔,都是听命于皇权,哪有什么真相?后世的人如何去看,由得他们去吧,谁也看不到真相!”
杨素脸色一沉道:“毫无悔过之心,押下去吧,严密看管!”
他已经无心审问了,因为杨素的目标是杨凉,萧摩诃并不是他看重的目标。
杨素挥一挥手,罗昭云带人离开,交付给了中军的侍卫官,他则回到自己的临时营地休息。
这一天,他率领先锋军冲锋陷阵,也实在累得够呛,要不是练出化劲,体力悠长,他也要体能垮了。
一夜无话。
翌日醒来,朝廷大军开始统计伤亡人数,各军调查之后,汇总在一起,战死一万五千人,重伤四千人,轻伤八千多人,加在一起,死伤接近三万。
但是战绩却辉煌,斩敌两万五千人,俘虏一万多人,逃散者不计其数。
最重要是击散了汉王军队的有生力量,杨凉在晋阳城内的驻军,也就三万人,如何能抗衡七八万的隋军?
虽然杨凉名义上统治了二十多州,但是在这种军事不利,日薄西山的时候,哪一州的刺史和府卫将军,赶来救援?
而且,河东、北齐等地的州县,不少门阀世家,忠于朝廷的贵族,看到汉王气数已尽,纷纷暗中出手,辅助地方军夺回城县。
杨凉等若守着一座孤城,变得孤立无援了。
清源县邑之地,离着北部的晋阳城,相隔不过数十里,中间的险阻,也只有一座龙山和一条汾河,很难阻挡住朝廷的七万精锐大军。
“将军,接下来我们如何出兵攻城!”麦铁杖、鱼俱罗等人询问。
杨素问向军师道:“尔等谋卿,可有良策?”
莫乾谋士拱手道:“回大帅,下官认为,当施‘围城打援’之计,困住晋阳城一个月,不必攻城,到时候,孤立无援,杨凉必然会出城投降,如此不费一兵一卒,可擒住此谋乱藩王!”
杨素闻言点头,觉得甚有道理,于是当机立断,大军继续前行,攻克龙山防线,强渡汾河,围困晋阳城!(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四章 弃城投降
晋阳城外,隋军四面合围,擂鼓喧天,兵甲锵锵,长枪如林,围困住了汉王杨凉,插翅难飞了。
那杨凉带着属下一群文武官员,站在城头,望着下方一片片凶悍战阵,各城外的人马过万,无边无际,黑压压一片,真有投鞭断流,举手如云的庞大气势。
一排排利箭如蝗虫一般,朝着城墙内射击,这只是给城内的守军一个信号,在给他们施压。
看到这一幕,杨凉脸色大变,如同死灰,他万没想到,这还不到两个月,前线二十多万大军都一战击溃,相继覆灭了,朝廷军队势如破竹,不远千里,直接打到了晋阳城外。
“完了,孤王大势去矣!”杨凉身子轻颤,差一点飙泪。
王頍拱手道:“殿下,请从长计议!”
杨凉怒气冲冲道:“都这时候,还计议什么啊?你们的谋计,没有一个能管用的,孤王现在只剩下一座孤城,能有什么用?”
王頍说道:“殿下,我们可以派人突围,去周围几个州县,梁菩萨为潞州刺史、韦道正为韩州刺史,张伯英为泽州刺史,请各路援军过来解围。”
一些侍从和文臣都沉默了,他们心里清楚,相邻的几个州,兵力都只是一两万人,现在看到杨素统帅接近十万大军在外围,不可能有人赶来勤王救援。
王頍对大伙的心态,可以说心知肚明,因此建议道:“乔钟葵将军,正在雁门一带,围攻代州总管李景,盛威甚大,可调他率军回防,一旦他带着数万人回来,与朝廷大军在城外对峙,其它几路人马,就有胆量前来了。”
杨凉像是溺水的人,看到了一根稻草可以续命,肯定要试一试才行,急迫道:“那迅速安排突围的人马,赶往雁门,请乔钟葵将军回防,解晋阳之危难。”
当天夜里,四个城门,都有死士队选择突围,打算向外传送求救书信。
四路人马终有一路成功,几百人突围,剩下几个人扬长而去,朝着雁门一带骑去。
可是当求救的人来到代州一带的时候,却听到钟葵将与朝廷派来的将军杨义臣正在激战中,已经中了伏击。
原来,一个多月前,乔钟葵率军连克数城,围困代州李景的时候,朝廷新君杨广已经穿密旨,派杨义臣率领骑兵、步兵二万,夜出西陉,前往代州救援。
这杨义臣初战不利,觉得自己兵力不够,于是用计,把军中的牛和驴子全部清出来,清了几千头,又令兵卒几百人,每人拿一个鼓,偷偷地把牛和驴子赶到山谷里,出其不意。
到了黄昏时候,杨义臣又与钟葵交战,两军刚交手,杨义臣就命令驱赶牛和驴子的疾速前进。
一时间,战鼓震天,尘埃弥天,乔钟葵军不知究竟,还以为是伏兵大发,因此大大地溃败,杨义臣纵兵反击,大破乔钟葵,一战成名。
当杨凉派出去救援的死士,得知乔钟葵将军已经大败的消息后,嚎啕大哭,知道无能为了,辜负了汉王重托,纷纷自刎而死。
大约半个月过去,杨素并没有急着催动大军全线攻击,而是死死围困晋阳城,很快城内的粮草出现了短缺,隋朝几处军仓虽然充裕,但百姓手里余粮并不多,自从朝廷军围困晋阳前,只有一个月的口粮,无法购买到多余的粮食了。
如今,城内一些普通民户已经断粮,饿死了不少人,哀嚎一片。
城内商贾、贵族、门阀世家当然有积粮,可是一概不外售了,因为谁也不知道,这场战争会持续多久?
杨凉没有等到援军道来,却得知城内粮草空虚,许多百姓饿死,要出现哗变了。
军中的粮草,还能够数万兵马用大半个月,可是半个月之后当如何?
日子一点点过去,各方叛军看到杨凉日薄西山,已经没有指望了,相继投诚,重新归附朝廷。
最后,只剩下晋阳城这座孤城了。
这些日子中,杨凉的心理越来越灰暗,终日大醉,麻痹自己,他也清楚,自己要么与城共存亡,要么开城门投降。
这一日,杨素的耐心已经耗光,下令三军备战,随时准备硬攻巍峨雄伟的晋阳城了。
他派人射出不少铁弩,弩箭上绑有劝降的书信,也有劝城内百姓、贵族,尽早反抗,接应朝廷大军,告诫守城官兵,放弃抵抗,否则,就要全部以谋乱罪,大开杀戒了。
这样软硬兼施,瓦解城内守军的抵抗斗志,而且使军心浮动,惶惶不可终日了。
杨凉何曾受过这等煎熬?他实在扛不住了,无计可施,心智远没有那么强大,身心接近崩溃边缘,听过几位主和文官的建议后,终于下令放弃抵抗,不顾一些主战派的阻劝,开城投降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五章 一夜征人尽望乡
杨谅开城投降了,一切都在杨素等人的算计之中,因为围城打援的意图,让外围几个州县的叛军都不敢轻易来援救,时间一长,外围州县被府兵和豪强世家都给重新夺回,已经成为完全的孤城。
晋阳城内没有了粮草,杨谅的威望不足,也没有足够的百姓基础,没有百姓和贵族愿意跟随杨谅共存亡,甚至士兵都不听指挥了。
杨谅没有等来雁门、代州一带的援军,知道大势已去了,在城内又过了半个月的富贵王侯梦,饮酒、作乐、歌舞、御女等,享受了差不多,在最后的关头,出城投降。
晋阳城外,兵阵如林,全部是寒芒闪烁,声威雄壮。
杨谅卸下了战甲和蟒袍,只穿着内层布衫,一脸颓废地走上前,身旁跟着几个文官,手中持着兵符、官印等,算是正式投降了。
杨素坐于马背上看着杨谅,冷冷道:“卿本亲王,奈何做贼!”
杨谅瞥了杨素一眼,讥笑道:“不过是我杨家皇族养的一条老狗,你为杨广做了那些事,到头以为会得善终?哼哼,功高盖主,自古以回去你和我,谁先死,还是未知数!”
杨素脸色沉下来,他当然明白对方的话意,如果在几年前,他不屑一顾,因为杨素自持自己弘农杨氏的门阀势力,还有自己的才能,君王要器重他,拉拢他,恩宠他,可当隋文帝死去,杨广登基之后,他有时候,总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五十知天命,六十岁之后,人老成精,往往更能感应祸兮旦福了,杨素冷冷盯着杨谅,虽然有怒气,但是众目睽睽之下,他也不好随意处置,毕竟杨谅是亲王,皇室血脉,他只能收押,打算在牢狱和途中给他些苦头吃。
杨素喝令道:“这是乱军贼首,大逆不道,兴起战乱,给百姓和府兵都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来人,所有罪臣,一律捆绑看押,周罗睺将军,你带两万军队入晋阳城,查封一切罪臣家属,鱼俱罗将军,带人接管降军,收缴所有武器,全部迁出晋阳城五里外扎营看守!”
“末将领命!”周罗睺、鱼俱罗等人拱手领命。
杨谅等叛乱的罪臣全都被捆绑关押了,几万守军也被聚集拉出城外,集中扣押了。
藩王之乱,就这样被平定下来,城内的百姓夹道欢呼,朝廷大军前来解围,否则不知道要被杨谅和他的军队鱼肉到什么时候,有没有活路。
罗昭云亲自参与到这个历史事件中,看到了杨谅的志大才疏,空有野心,却无那个魄力
胸襟,难成大事,他的结局早已注定。
“结束了,终于可以松一口气,好好睡一觉了。”罗昭云轻叹,这番出征北伐,一走就是两个多月,等处理完晋阳的事,还有对周围州县进行一次威慑和梳理,然后才能撤军回京师,那时候,又是一个多月的事了。
罗昭云和他的八千前军驻扎在晋阳的西门三里外,连绵的营地,篝火明亮,许多将士围绕着篝火载歌载舞,喝酒吃肉,这是三军胜利的临时犒赏,大吃大喝一顿。
隋唐人爱歌舞,所以军中也有军舞,多数是跟胡人学的舞步,毕竟自东晋五胡乱华之后,北魏、北周、大隋等都是有胡人血统的关拢贵族当权,他们的文化和爱好中,一半保留了胡人的习俗。
明月如一轮圆盘高挂天穹,月色如水,照射荒野和大地上,洁白一片,哪怕没有篝火的区域,也有些如银的光。
罗昭云与麾下的亚将、俾将、都尉们饮酒一番,兴致很浓,这次北伐对他的历练很大,亲自带兵,不论进攻还是后退,都有法度,与兵书战策相吻合,给他如何带军为帅,统兵打仗奠定坚实基础。
一名守军营大门的甲士前来通报:“禀告将军,大帅带人前来巡营了,已经到了辕门外,此刻正在入营。”
罗昭云起身,带着众将正要过去迎接,刚走出十几步,从营门方位,走来一簇人马,为首的正是杨素。
“不必恭迎了,本帅已经到了。”
“拜见大帅!”
“不必多礼了。”杨素一摆手,又微笑道:“你们先锋营,在这次北伐汉王过程中,立下不小功劳,朝廷一定会有所封赏,尤其是你,罗成,一战成名,再回京城,估计那些以前觉得你靠撞大运才破格提拔的人,可以闭嘴了,见识到你带兵能力。”
罗昭云抱拳道:“大帅过奖了。”
杨素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道:“大战结束了,本来做统帅的老夫巡营在外面观察一下,就可以走了,但突然听到营内的歌舞声,热闹非凡,不由得引起一些兴趣,想听一听你,能否当场做一首诗文,符合此场景,权当尽兴了。”
罗昭云本要推辞,但被杨素强求,只得临时想到了一首,改动了一句,赋诗出来:“三军营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
许多人沉默了,诗文牵动了不少将士的心声,还有许多士兵,已经魂葬疆场,回不了故乡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六章 班师凯旋
北伐的朝廷大军在并州驻扎,以晋阳城为核心,向四周辐射,陆续收编了降军,彻底将杨凉藩王之乱,给平息了。
杨素将胜利消息写成奏折,派人快马送往大兴城,让新登基为君的杨广,能尽快得知前线胜果,安抚朝堂,将京城人心抚定。
不足十日,杨广在上早朝的时候,脸色大悦,所有文武大臣都能感受到皇帝的心情,不是一般的好。
“北面前线已经传来消息,杨柱国千里迢迢,不辞辛苦,三战三捷,大破叛军,如军已经彻底评定了北方藩王之乱,安抚了人心,大隋江山将继续安定,诸位卿家不必再为此事疑虑,过于担忧了。”
文武大臣们听到之后,多少有些意外,没想到声威浩荡,来势汹汹的杨凉,手里握有三十万大军,粮草充足,兵强马壮,有二十州的地盘,竟然被杨素的十万大军,不足三个月,就彻底平定了。
有些门阀士族的朝廷大员,心中各有算计,有的失望,有的安心,想法不一,但是脸上都表露着欢喜之色,装作为江山社稷的稳固而高兴。
“恭贺陛下,贺喜陛下,平定叛乱,稳固盛世!”
“陛下天命所归,无人能撼动!”
大臣们开始纷纷高呼称赞,一片兴高采烈,真实想法,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了。
朝廷之处,是斗争最激烈的地方,如同一个漩涡,即便表面祥和,风平浪静,暗中也是波涛汹涌,冷箭难防,各怀鬼胎。
杨广眼神微眯,在上方俯视着大臣们,嘴角溢出笑容,杨凉被活捉,叛军被迅速平定,充分显示他福泽深厚,有大气运加身,那就是天子之运。
如果讲究天命,哪怕得到正统的路数不正,也希望凸显出他的与众不同,神权能够烘托出王权的高贵。
自从战国五行学说之后,讲究五德,金木水火土的循环,西汉董仲舒后又讲究天人感应,重视皇权兴衰,上天有征兆,乱力神怪之类,烘托出王权的神秘性。
隋炀帝杨广道:“杨柱国取得如此战绩和功劳,当如何封赏?”
内史侍郎虞世基站出来道:“回陛下,杨柱国战功赫赫,平定叛乱,安抚并州一带的民心,臣以为,当有大封赏,只是柱国出将入相,已经贵为左仆射,当朝宰相,领衔颇多,年纪又过花甲,职务再高也近封顶,不如册封杨柱国的几位嫡系公子,这样皇恩浩荡整个杨氏家族,体现出陛下的宠爱。”
杨广沉思了一下,微微点头,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如果再册封杨素,几乎没有什么可提高的余地,而且功高震主,他也不希望把杨素继续抬高了,甚至心中对杨素已经开始忌惮了,毕竟自己登基的过程和细节,都有杨素的参与。
只要有杨素在,杨广总觉得有点不自在了,以前是强力助手,现在觉得是一个阴影,看到他,杨广就会想到自己夺权中的种种,阴暗一面、无助一面就会涌出来,他志向远大,欲干出一番大业,成为千古明君,绝不希望有以前的影子困扰他。
隋炀帝杨广道:“好,念杨柱国平定战乱,劳苦功高,特拜太子太师,另册封杨玄感、杨万石、杨仁行,杨玄挺都为仪同三司,并赐给他们织物各一万段、绮罗一千匹,前方的将军们,官加一爵,按功行赏………”
“陛下圣明!”文武百官回应着。
很快,隋炀帝杨广派遣杨素的弟弟修武公杨约,携带亲笔诏书慰劳杨素。
这一桩心事解决了,杨广已经把目标放在迁都洛阳和打压关拢门阀的大事上,准备明年立新的年号后,展开一番大作为。
晋阳城内,杨素见诏后也上表陈述了自己的谢意,让功曹按照军功大小,记录在册,还有申请提拔的职务写好,回京城之后,要交给兵部来审核、批准。
杨素特意把罗成的名字列在最前,对于这个年轻人,他十分看好,觉得日后必有一番作为,能成为大隋的中流砥柱,日后自己万一归去了,杨家虽大,却无一个智勇双全的人接班,家族势力会逐渐衰微,若是提前扶持起一位后起之秀,日后不论在军方还是朝廷,都能对杨家感恩抚照。
半个月后,已经过了中秋,天气转凉,北风开始折杀原野上的枯草。
杨素带领大军班师回朝,罗昭云告别了这里,他心里清楚,如果历史继续按照原来规矩发展,十几年后,这里就是唐王李渊的地盘,揭竿而起,雄霸天下。
罗昭云在这没有看到李渊的家人,因为这个时候,李渊还在长安城当个没有实权的从三品官,家族的人都在京城内,李世民也不过是一个七岁的孩子而已。
大军出发了,罗昭云心中暗想,回去之后,按照军功,我就能正式被册封殿阁将军了,虽然只有四品,但几乎与罗艺相同,而且,他知道杨广不甘寂寞,很快会对大隋进行疯狂的运转,也不知道,自己这次回京之后,会有怎么样的机遇和挑战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 家的惬意
大军凯旋而归,得到了隆重的欢迎,这毕竟是隋炀帝杨广登基之后,第一次这样大规模的战争胜利,如此迅速评定了藩王之乱,对他的皇位巩固,王权的威严,都是一种加强和捍卫。
因此,隋炀帝很重视这次胜利,亲自率领文武百官在京城十里外迎接杨素的凯旋之师,围观群众多大二十万众。
‘吉凶宾军嘉’是古代重要的五种礼仪,很受重视,《周礼》中有详细记载它的范围和步骤,杨广命太常寺主办,规模很大。
回返的大军有五万众,都是朝廷精锐,罗昭云策马,赫然就在其中,一身铠甲生辉,备受瞩目。
但是他此刻的心境已经不像当初那么激动了,一朝步入历史,转眼成为古人,现在他已经融入这个世界,或者说这个异域空间;他过着大隋背景下的生活,无法改变,只能让自己适应,成为这个时代的强者,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出征三个月,金戈铁马,厮杀惨战,双手沾满了鲜血,身心有些疲劳,他想早一点回到府内,好好休息一下。
同时,罗昭云也在考虑,自己今后的路该如何走,历史如果已经注定的话,那么大隋的江山,也就只有十四五年的光阴,甚至在第十个年头起,各地就会有义军连成片,遍地狼烟了。
十年,不长不短,那个时候,自己已二十五岁,正是人生最好的年华,自己的命运何去何从,应该有所预判和筹谋。
由于历史书,没有他的名字,不论是罗昭云,还是罗成,都不是历史的真实存在,所以他有时候,也有些担心,自己最后会不会被历史抹杀掉?
“不行,我绝不能被史书左右,我命由我不由天,我要及早未雨绸缪,就不信日后谁能抹杀掉我的名字!隋炀帝不行,李渊也不行!”罗昭云心中在呐喊,眼神越来越冷。
欢迎仪式结束后,这批大军要在京城外驻扎,然后等着被各军府收编,接回不同军营,而大批将领则可以先入城,回家探亲了。
罗昭云马不停蹄,赶回了罗府,一入门的时候,有一种久违的感觉,回家真好!
“阿郎!”一个清脆好听的声音响起。
罗昭云抬头望去,在第一进宅院的厅堂门口,站着一个修长纤细的女子,上身穿着一件翠罗衣,那衣衫是大袖对襟的纱罗衫,小蛮腰低束着曳地长的八幅湘水裙,不着首饰,秀发鸦黑,显得十分素雅,脸如莲萼,唇似樱桃,清丽动人。
“沐荷!”罗昭云微微一笑,喊出了她的名字。
宁沐荷听到他的声音,不知为何,整颗心都仿佛被揪动,身子微颤,这个声音,三个月没有听到了,像是有一种魔力,使她激动。
不知不觉,她的眼眸已经红了,不争气地冒着水珠,看着那个少年身影在一步步靠近,愈加挺拔成熟了,宁沐荷站立未动,视线越来越模糊,都被眼眸里的泪珠灌满了。
“阿郎——”
宁沐荷扑出去,这一刻,她忘记了自己的婢女身份,忘记了自己身为大姐姐,只是因为思念着少年,而无所顾忌。
罗昭云刚走上前,就被宁沐荷扑入怀内,愣了一下,然后伸出手,轻轻拍着小妮子的纤柔后背,微笑道:“没事了,我这不是挺好的吗?大胜而归,再次得到封赏!”
“我不要你得什么封赏,我只希望阿郎能平安归来,现在酒楼的收入,足够咱们一辈子吃喝不愁了,不必这样去沙场冒险了。”宁沐荷柔声劝说。
罗昭云苦笑,他去沙场目的,可不是为加官进爵和金银封赏才去的,而是为了历练自己,在磨练中成长。
“嗯,能在家享福,我当然不想再出去了,嘿嘿,接下来,大隋没有战事,我就能在京城好好待几年了,做一个逍遥公子!”
宁沐荷闻言,非常的高兴,脸颊梨花带雨,破涕为笑,点头道:“那好,你做逍遥公子,那就做你的侍女,一直地侍奉着你!”
她说完这一句,脸颊不争气地羞红起来,因为在大隋时代,大户家族中,有一些公子的贴身侍女,往往会成为通房丫头,类似小妾性质,要侍寝陪睡的。
宁沐荷没有奢求自己会成为他的妻妾,但心中却想,如果能一直在他身边服侍,终生不离不弃,也就很知足了。
二人曾一起度过那段艰难的岁月,曾经命运相交,荣辱与共,虽然现在有了财富,有了地位,但是罗昭云和宁沐荷之间,还是有着一种剪不断的心理联系,肯定跟别人的感情不同。
罗昭云轻笑一下,他比较不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所以一时并没有听出那个意思来,引开了话题道:“饭菜酒席都备好没有,今日我要吃喝个痛快!”
宁沐荷见罗昭云没说什么其它的话,心中略微有点小失望,但很快转变了心情,她不需什么承诺,只要阿郎能不弃她,依然宠她就行,说道:“早就备好了,阿郎可以尽情用膳!”
这一顿,罗昭云尝到了酒楼顶级大厨的定制酒菜,吃得津津乐道,美味可口,宁沐荷一直在旁边服侍着,自己不吃,也不用其它婢女上前,全是她自己在端菜倒酒,有时候还帮罗昭云剥虾撕肉,心灵手巧。
罗昭云也劝不动她,只好由着她在旁忙活,他这顿晚膳吃了大半个时辰,酒足饭饱,然后退席,躺在一张木质长椅上,喝着热茗,很是自在。
宁沐荷则就着他吃剩的饭菜,也迅速吃了一顿,哪怕残羹冷炙,但是她觉得,这种像家一样的感觉,依旧很温馨,眸光有时候瞥着躺着木椅轻轻微晃的少年,嘴角不经意地溢出了笑容,灿烂如花。(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私宴小聚
久违的大兴城,历史的长安,终于归来了,罗昭云心中畅快,压力顿渐,此次平定了汉王杨谅作乱,大隋会太平几年,正是做生意的绝佳时机。
罗昭云经过夜里的深思熟虑,打算继续投资京城内商铺,除了几家酒楼外,对金银首饰、布匹茶叶等方面,都以‘宁氏商号’的名义,进行经营。
如今京城内,除了烟雨楼外,其它的酒楼,大多都不是罗家的名义,而作为他的潜在资源,在特色方面,烟雨楼走的是精品路线,接待一些达官贵人。
其余的酒楼,都以宁氏的旗号,开成了连锁,在长安城许多坊区内,都建立了新店,菜肴和酒类,包罗万象,更接近大众化、商业化。
罗昭云查了用一下帐目,三个月内,金银和钱币等,收入的数目相当可观。
他决定让史大奈那边,继续选拔、培养一些孩童,不同领域的栽培,比如有习武的,有精通经商的,有练习刺杀的,在不同的幽州一代设不同的基地山庄,秘密培养,有强大的财力职称,聘请各方面的教习人员,几年过后,就是一支很强的力量。
翌日,罗昭云亲自在自己的烟雨楼,宴请一些好友,比如李靖、郭孝恪、长孙无忌、韩世谔等人,但是这个消息,被韩世谔透露出来,李密向来喜欢结交朋友,因此也带着几位朋友过来参加,使得气氛更热闹了。
“昭云贤弟,今日不请自来,可不要见怪啊!”李密笑容可掬,二十三四岁的年纪,个子不高,但是沉稳成熟,而且笑得笑到好处,给人一种满面春风的感觉。
罗昭云看着这个身高不足一米七的李密,比自己矮了大半个头,但是给他的感觉,却是此人体内像是充满了爆发力,却收敛的很高明,普通人难以察觉,其实功夫比罗昭云,只强不弱。
“这是一个危险人物!”罗昭云知道李密的未来走向,所以从一开始接触,就没有掉以轻心,倒不是担心对方现在会谋害他,而是他有心疏远,不想跟李密、杨玄感相处太密切,否则日后自己不好摘出来。
“哪里哪里,蒲扇公到来,昭云恭迎都来不及呢。”罗昭云说得也客气委婉。
李密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道:“哈哈,那就好,我与贤弟,就不必见外了。”他搂着罗昭云的肩膀,笑道:“蒲扇公乃是袭父爵,得门荫了,那是祖上的荣耀,对我而言,却不见得是什么光彩称呼,我只当了千牛备身,还从未带兵打过仗,不如贤弟你,年仅十四,就征战沙场,十五岁,就可以封为将军了。”
“不敢当!”罗昭云低调回答。
李密感慨道:“甭谦虚了,现在军中传出消息,在京城都传开了,朝廷大军这次能如此顺利平定汉王之乱,都是由于你三战三捷,大破敌军前军和主力,以两万人马,先后击溃了十多万大军,才会使叛军如此被动。在隋军危急时刻,也是你为杨公出谋划策,才得以转危为安,反击叛军的。”
在场的一些人,许多都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纷纷望向了罗昭云,而长孙无忌直接问向郭孝恪:“郭大哥,你在军中一直追随罗成左右,这些事,可当真?”
郭孝恪点点头,神色坚定道:“千真万确,当时我就在骑兵队伍做校尉,三战三捷,所言非虚,事实上,我们的辉煌,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体会到那种荣耀!”
李密身边的一些人,都露出异色,想不到罗昭云真的这么传神,真的只有十五岁吗?
“来,我给昭云介绍几位,这都是我的故交,称得上生死朋友!”
“这位虞仁孝,为虞庆则大将军的长子,精通武艺,跟我相识很早,交情甚笃。”
罗昭云对他虽然没有印象,但是对虞庆则的大名还是很熟悉,那可是北周的将领,又是大隋开国功臣,曾在开皇四年,出使突厥,分裂东西突厥,削弱突厥实力,为隋朝经略突厥立下汗马功劳,当时为隋初“四贵”之一。
但因为虞庆则在太子与晋王争权中,站在太子杨勇一方,所以受到排挤和疏远,在开皇十七年,征讨岭南李贤叛乱时,因妻弟赵什柱诬告谋反被杀。
这虞仁孝自幼豪侠任气,因为父亲功勋,出仕即授仪同,因父亲冤案而被除名罢官,至今仍未被启用,此次李密带他过来,也是想让虞仁孝与罗昭云多接触,日后说不定在军方,能拉扯他一把。
“见过虞兄!”
“罗兄弟的名字,这两年可是响亮京城,今日终于当面结识了。”虞仁孝收敛了傲气,毕竟虞家衰落,而且罗昭云是依靠自己的实力走到这一步,值得钦佩。
“这位是王伯当……”李密介绍到以为十**岁青年时,罗昭云却是双眼一亮,心说这对黄金搭档,原来这时候就勾搭在一起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九章 直言不讳
王伯当大约十**岁,比罗昭云长了三四岁,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他来京城两年多,不停地听说起大隋崛起的一位少年英雄,他的名字叫罗成,心中早有了攀比、试探之心,此时相见,抱拳道:“素问罗成大名,今日终于得见,若不嫌弃,找机会请教一番,不知罗将军是否愿意?”
他这话一说出,众人都是一愣,当场挑战,未免有些孟浪鲁莽了,虽然说得客气,但跟下战书也没什么区别了。
李密担心罗昭云不悦,立即喝斥一声:“伯当,不得无礼,昭云虽比你年少,但是这两年威名远播,岂会浪得虚名,若有机会,你会到军中看到罗将军的风采。”
韩世谔在旁说道:“个人勇武是其次,武功再强,都是匹夫之勇,在沙场上英勇击败强敌,才是英雄本色。”
他也在为罗昭云变相称赞,原因简单,一是李密这些人,是他传出消息,才引介过来的,不能见到主东家受辱,这是他的责任,其次,王伯当一介布衣,他和罗昭云都是名门之后,属于门阀贵族,自然轻视寒士了。
罗昭云明白几人的心理,一摆手道:“无妨,王兄也是心直口快,性格爽朗之人,直言不讳!这样吧,择日不如撞日,等会我们吃一番酒,然后到院子切磋一下兵器和拳脚,权当切磋,助酒兴了。”
他已经步入化劲层次,掌握了枪术精髓,在大隋军方,可以说是一员猛将,王伯当虽然也精通武艺,自幼习武,但通过观察,似乎只是半步化劲,没有完全把劲练透,始终差了临门一脚。
功夫越往后,就不是苦修、猛练能长进的,需要一定的悟性。
罗昭云从十岁正式习武,到如今十五岁,过了五年,在沙场诸多生死磨练,又有罗艺、李靖等人传授枪术,加上他自己的悟性,才勉强练出了化劲。
王伯当拱手道:“罗将军实乃痛快之人,令在下钦佩,既然如此,酒席过后,与罗将军切磋一二。”
李密接过话题,又介绍了两名朋友,一个叫李尚凌,是他族内的堂弟,一个叫令狐恺,是左武侯府的一名参军,武侯府负责巡查、逮捕之责,相当于后世的武警部队,而参军之职,则相当于一位武警大队长。
还有一人是杨玄挺,杨素的侄子,因为这次杨素的战功赫赫,他收到庇荫,被封了为仪同三司的散官,地位殊荣。
自从李密袭父爵蒲山公,于是散发家产,救济亲朋好友,收养门客,礼遇贤才,从不吝惜资财,因此李密在京城十分吃得开,朋友也多,今日带着几个,多是一些尚未得志,或不是豪门嫡系的人,还有王伯当这个寒士,越是这些身份,怀才不遇,往往都比较信服李密。
“来,入席吧!”
众人来到一间雅房,屏风满字,笔锋洒脱,几个珠帘、盆栽、瓷器装饰,房间内很精致,席位仍是汉传统的跪坐酒席,在跪坐的位置上,放置了软垫,围绕着一张大圆桌,在桌上面已经摆放不少酒菜。
大伙坐下后,罗昭云又把李靖、郭孝恪、长孙无忌等人介绍一番,有的早就认识,有的则初次见面,彼此熟悉一下。
“诸位,有熟悉的故交,也有新认识的朋友,既然有缘相聚,便是我们的情份,干一杯,贺结交!”罗昭云举杯说道。
这些人觉得罗昭云讲的很随和,又新颖,诚意十足,都很高兴,举杯饮酒。
第二杯时候,李密先说话,庆贺罗昭云三战三捷,一举成名,如此年轻就被提拔为实权将军,货真价实的统兵征战的将军!
第三杯的时候,王伯当、李尚凌、杨玄挺等人提议,要合敬李密一杯,因为他的急公好义,收养侠士,广泛结交朋友,颇有古之孟尝、信陵的风范,令人敬重。
“不敢当啊,不敢当!”李密推辞着。
王伯当起身,双手托杯道:“蒲山公的大义,伯当终生难忘,这一杯敬先生,当之无愧!”
李密不再推辞,饮下了酒,脸上带着一缕睿智般的笑容。
杯来酒往,闲谈西扯,大小朝堂风波和政令,小到街巷八卦和秘闻,谈论起来,津津乐道,除李靖默不作声外,其余人倒是都融和其中。
当酒席接近尾声,王伯当半醉着,抱拳道:“罗将军,酒宴接近尾声,不如我们到外门的院子,活动一下筋骨如何?”(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章 告别
烟雨楼的后院,三进三出,第一进是酒楼建筑、西厢阁楼等,第二进是歌姬、丫鬟、仆人、长工居住的地方,第三进有花圃、修竹、古亭等,山水雅景中,还有一个阁楼,这是烟雨楼的主人临时居所。
有时候宁沐荷会乔装从后门进入,直接到阁楼上小居来查账,萧依依也会常来阁楼上坐一坐,毕竟这里有她的入股儿,每月分红,她也会带人来指点一下这里的歌姬。
最重要在这里,她能感觉到自己身份的转化,还有跟罗昭云的情谊,不再是京城的名姬,不再受到束缚和羁绊。
庭院内,罗昭云和王伯当对立,相隔了十米,二人身上手中各持了一把枪,为了不伤和气,在众人劝说之下,都卸掉了铁枪头,以免误伤,从而丢面子,有心结了。
不过,像李靖、李密这等深藏不露的人,都看出来,罗昭云步入化劲,整个人持枪一站,就有一种高手风范,沉稳如山,气息均匀,有一种用枪大家的气度!
而王伯当双手握枪,前指对手,锋芒毕露,过早地迸发了自己的锐气,一而衰,再而竭,难以持久,攻击越晚对他越不利,因为信心和锐气都在消磨掉。
“看枪!”王伯当也发现了罗昭云的气度如渊,丝毫不受自己的锐气影响,就好像无从攻击的感觉,心知不妙,决定要主动进攻,抢占上风。
哧!枪尖刺出,速度很快,破风响动,王伯当步法连贯,身子冲劲儿很大,动如脱兔。
罗昭云挺枪而出,身如游龙,枪术并不如何绚丽和霸道,却如绵里藏针,每一击都显得沉稳又刁钻。
啪啪啪!
枪杆交击,相互攻伐,枪如蛇影一般,不断刺向对方。
王伯当的枪术学艺于民间师父,精通数种枪技,但都没有极其高深的枪道之法,所以在练枪上,并没有寻找到契机,突破化劲,人枪合一,但他拳脚功夫和箭术倒是都不错。
罗昭云这些年精钻于枪,沉于此道,所以建树更深,二十回合一过,他刺出的枪尖,已经封堵了王伯当的许多进路,逼得他开始不断防守。
在第三十回合的时候,罗昭云利用王伯当的一个门户空隙,破开他的防守,点在他的手腕处,使其长枪脱手而飞。
“我输了。”王伯当到时光明磊落,当众被击败,很爽快地承认自己输了。
围观的人中,大多数都在点头,宴会的主人赢了,不伤和气,不伤颜面,使这场宴会完美落幕。
长孙无忌只有十来岁,顽童心性没有完全消散,所以拍手鼓掌,最是兴奋了。
像韩世谔、李尚凌等人,没有想到罗成的枪技已经如此厉害,目光都有些敬佩,对方只是十五岁的少年,还不到弱冠年纪,能有这边武力,等成年之后,那还了得?
而且,他们都清楚,罗成精通兵法,带军常打胜仗,日后可是大隋军方的中流砥柱了。
“罗将军枪技超群,带兵如神,果然名不虚传啊!”有人开始称赞,多人附和。
罗昭云淡淡一笑,并不倨傲,酒宴结束了,他送走了李密等人,只有李靖留下,跟他并肩站在后院内。
“兄弟,我要离开京城了。”李靖忽然开口。
“哦,兄长要去哪里?”
“还不清楚,总之,不会再京城了,越远越好吧,可能去塞外。”
罗昭云愣了一下,忽然灵机一动,神秘一笑道:“兄长莫不是要携美私奔?”
李靖难得脸色发红,有些尴尬,点点头说:“知我者,罗弟也!”
“为何选择这个时机?杨素刚回来,你们有逃走的机会吗?”
“杨素功高盖主,只怕下场不会好到哪去,他一倒台,杨府命运难预测!即便杨素不倒台,但他身体大不如前,也没两年可活,等他一死,杨公府上的女子就要被几个儿子重新私分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罗昭云很想说,杨素还有两年可活,等他一死,红拂女就自由了,但是他话到嘴边,也不好说破天机,否则,李靖不会信。
这个情节,终究还是发生了,罗昭云觉得倒挺有趣,说道:“这样吧,我出盘缠,兄长到时候只管带嫂夫人远走高飞,到塞外隐姓埋名一段时间,资金由我全出了,等过几年,杨公过世,杨府忘记了这件事,你们再回来不迟,只要我在朝廷任职做官,到时候,一定会给兄长找个机会推荐出去,到时候,也做隋军的大将军!”
李靖摇头一笑:“乱世兴武,盛世兴文,大隋迎来了盛世,估计以后战世也不多了,用不到我这种武将了。为兄现在只想跟她远走高飞,对试图和功业,已经不看那么重了。”
罗昭云点头,没有多说,心想时势造英雄,到时候,天下形势忽变,每个人的命运都会为之改动轨迹。
“李密这个人,不简单啊,城府很深,你要多当心,不要跟他走得过近了!”李靖劝道。
罗昭云微笑道:“放心吧,兄长,我心中有数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一章 夜会佳人
罗昭云送走了李靖之后,回到了阁楼上,他没有直接回府,今晚打算就住在这里了,因为夜里还有一个约会。
刚才在开宴之前,他就接到了有侍女送来的纸条,上面写着:夜见,烟雨阁!
没有署名,但是上面的娟秀字迹,明显就是萧依依的笔迹。
罗昭云微微一笑,猜到萧佳人打算来约会他,心中还是有些高兴的,尽管两个人,都没有捅破那一层窗户纸,但是彼此心中都有了对方,关系逐渐增强,还有合作关系,种种因素,使二人的情谊,有些超乎寻常红颜朋友。
他站在阁楼内,依靠窗前栏杆,看着窗外的夜景,玉阶凉,月光寒,寂寞清秋。
罗昭云站在这,望着月光下的庭院,青砖黛瓦,假山飞瀑,曲廊修竹,古亭石屏,很有一种古典的景致。
想到李靖即将带着红拂女离开长安城,从此飘荡天涯,远走塞外,这是他们的人生历程,虽然苦,但却收获爱情,而且锤炼两个人的感情,如果整天腻在一起,也许那不是红拂女和李靖这些奇人的生活。
他们会遇到虬髯客吗?然后组成风尘三侠?
罗昭云微微一笑,不去管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他不想过度去干涉,只要默默支持和祝愿就够了。
等着佳人未到,罗昭云走到书桌前,摊开宣纸,压上砚台,提笔润墨,想了想,开始写着晚唐李煜的一首词: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
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这时候,门外的木梯上,已经传来了轻碎的脚步声,罗昭云耳力极聪,已经听出了佳人的步履。
“咚咚咚!“门外一道倩影在敲门。
“进来吧!“罗昭云招呼了一声。
“吱呀——“枣红雕花的木门被开启,披着一件碧绿色斗篷的萧依依,迈进屋来,随手关上了门,贴身丫鬟被她安置的阁楼下的房间了。
“昭云!“萧依依摘下斗篷,露出绝美的容颜,柳眉细长,睫毛弯弯,双眸灵润有神,鼻子精巧,朱唇和下巴更是充满古典仕女的美感,整个人在五官上,是那样的恰到好处,巧夺天工。
卸掉披风,她露出一身鹅黄色长裙,上衫与襦裙的比例很好,显得腰高,纤细如束,足下穿的一双绣花凤头鞋。
“来了。“罗昭云放下笔,朝着佳人一笑。
萧依依点点头,眸光看到他的一瞬间,怎么也移不开了。
她的芳躯微颤着,步步生莲般走了过去,如漂凫在水上的一株莲花。
“恭喜昭云,凯旋归来,你知道,现在京城里,都在口耳相传着你在前线大破敌军的消息,又一次成名了。“
罗昭云耸耸肩,莞尔道:“都是虚名而已,代表着过去的经历,不会对将来有太多的帮助,每一场仗,形势瞬息万变,沉溺于旧名气,终究会吃败绩!“
萧依依想不到他看得如此淡,错愕一下,忽然间发觉,罗昭云不论神态,还是身形,都更加成熟了。
这一刻,他就像一位挺拔睿智的男人,褪去了少年的稚嫩,很那想象,十五岁的男孩子,为何会如此早熟?
早熟?萧依依脑海中浮现出这个字眼,脸颊不自觉有点发热,也不知他那里,是否已经熟了?
想到这,萧依依有些害臊了,暗骂自己在青楼待久了,跟贴身丫鬟们开惯了荤玩笑,不像大家闺秀那样,朦胧无知,反正做不了真正的淑女了。
“看到你能平安归来,又有了功名战绩,真的为你感到高兴,日后你定然能成为大隋的名将!“
“但愿如此吧!“罗昭云平淡自如,也对功名利禄和仕途不是那么在意,显得洒脱不羁。
他越是这样,好像对一切不在意的神态,却让萧依依觉得,他的人品和胸怀,独一无二,远非京城内那些富家子弟可比。这几个月内,有不少达官贵族,皇亲国戚的嫡系、旁系子弟,慕名去她那里听琴,宴席上,难免会自吹一些,懂文的,说要写出千古名句,懂武的,打算日后驰骋沙场,做一个常胜大将军!
乍听一下,似乎挺有抱负和志向的,可是萧依依的耳朵里都快听出茧子来,因为这样口若悬河,只会表达的人太多了,相反,真正去努力实现的人,又太少了。
萧依依再联想到罗昭云,十五岁已经写出名句,而且身为先锋将军,纵横敌阵,不断大胜,这样的少年英杰,比起酒楼内那些富家子弟,自吹自擂,强的太多了。
如此以来,她的视野高了,以前纵横于王侯、贵族子弟之间的那种傲然,显得微不足道,太过虚假,远不如跟罗昭云这种实实在在的人相处,带给她的快乐多。
“你在写诗文吗?“萧依依看到他的书桌,还有笔墨未干的字迹,忍不住兴奋地问。
罗昭云有些心虚地说:“算是吧。“
萧依依走过去,拿起那张宣纸,轻轻念了起来:“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
当她念完,轻轻一叹,这种长短词,给人一种萧索惆怅之感,倒是很符合她的心境。
“昭云,今年你错过了重阳,菊花都快调了,盼你归来,思君之切,难言表,不知愿否为依依再写一首,带菊花的诗或词,也算弥补一下,我对你的……牵挂!“萧依依说道后面,声音越来越细弱,脸颊微红,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罗昭云思忖一下,他也能感受到佳人对他的思念,还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两人的感情在慢慢变好,从友情向那说不清的感情演变,他点点头说:“可以,容我一思!“
过了半晌,在佳人的凝视和期盼下,罗昭云起笔,又写了另一首李煜的词:
一重山,两重山。山远天高烟水寒,相思枫叶丹。
菊花开,菊花残。塞雁高飞人未还,一帘风月闲。(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二章 倾月的心思
夜幕之下,铜雀楼灯火如昼,歌舞升平,许多竹丝编鼓乐器仍在鸣响,当然,这主要在二楼,像三楼房间和宅院的厢楼内,早已经灯光暗淡,只留下一根红烛,摇曳生姿,蜡炬成灰泪始干。
那些点单火烛的房间,粉色的床幔遮住了里面被褥,男女欢笑、粗喘,床榻摇晃,覆雨翻云。
这里是铜雀楼,许多年轻貌美的女子,只要给了足够的钱,就可以留下过夜,在这里陪寝,舒爽一番,风流一夜。
不过,铜雀楼内当红的几名花旦、魁首,她们是在这个行列,想要成为入幕之宾,光有钱是不行的,还要有地位,或是有才学,人品出众,又深得花旦的喜欢,才有希望被留宿,一旦留宿欢好过,往往这样的花旦,会让达官贵族们着迷,早已接回府内当小妾去了。
乔倾月今夜刚陪了一些贵族子弟和朝官饮酒退席,回到自己的阁楼上,酒劲未过。
那对双胞胎的侍女,服侍着大小姐沐浴更衣,又煮好了解酒的参汤,给她醒酒、清润喉咙,暖胃之用。
沐浴之后,倾月裹着一身素衣,坐于一张木榻上,问道:“消息打探的如何了?“
芷桐回道:“回小娘子,已经打听到了,萧将军被擒之后,状态颓废,遭到鞭刑,加上舟车劳顿,年纪老迈,在被押解回京城的途中,已经得了风寒病,现在被关入大理寺的天牢内,病情加重,怕是活不久了。“
倾月一叹,当年的南陈双雄大将军,竟然落到了这一幕,不但晚年名节不保,战败被俘,还遭遇羞辱鞭打,意志一颓废,病情加重,英雄迟暮,即将陨落了。
芷桐有些气愤道:“都怪那罗成,要不是他,汉军也不会败得这么快,萧将军也不会被擒,这个少年太厉害了,不得不除!“
芷芸点头附和:“是啊,萧将军之子,萧世略公子,已经带一批人从江南赶过来,要为父报仇,刺杀杨素和罗成!“
一对双胞胎,一言一语,像是双簧,配合极其紧凑。
倾月摇头道:“这跟罗成有什么关系,双方征战,各为其主,本就是杨谅反叛,朝廷大军派去平定,在道义上,朝廷军马还是占着理儿的。“
这对双胞胎错愕一下,没想到她们侍奉的大小姐,会帮助罗成开脱关系。
芷桐站在一旁问:“小娘子,你说如果朝廷大军中,没有罗成,杨素能这样顺利平定叛军吗?“
倾月道:“杨谅志大才疏,没有任何统军经验,城府也浅,本就是难以扶持起来的主儿,依靠他对抗朝廷,就如同汉朝的七王之乱,难以奏效,萧将军这次本也没有打算能成功,只是想把战乱再推的持久一些,让北齐之地的遗民、六镇军民能够响应,对抗大隋,不过,高氏皇室一脉的动作太慢了,根本没得及响应杨谅,就被朝廷大军催枯拉巧一把扫平了,不能说都是罗成的神勇和功绩,这本是一场有败无胜的叛乱。“
芷芸忿忿不平的埋怨道:“唉,高氏那些人,也太无能了些吧。“
倾月摇头说:“北齐高氏,当初就是因为**无能,滥杀忠臣,荒淫无度,才会覆灭亡国的,指望皇室后裔子孙,更是白扯,也就兰陵王的后裔,有几个出色的晚辈,但还需要几年的历练和成长,看来,大隋的江山,要继续巩固了,不可逆转,除非,杨广自掘坟墓,否则,依靠陈、齐、萧、周等旧皇族,不足以撼动隋朝廷了。“
芷桐又问:“那江东盟宗主的意思,要如何扶持陈族复国?“
倾月神色有些清冷,望着窗棂上的月光,叹息说:“江湖力量,不足以对抗朝廷,只能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知道当年纣王为何会覆灭吗?因为有妲己在,咱们南陈,还有萧氏,早在宫内安插了人,会逐渐影响政局走势,欲使其灭亡,先令其疯狂!“
“那咱们要如何对付罗成,放任其成长吗?“
“萧世略公子带人要来行刺他,我们帮不帮忙?“
倾月思忖片刻,说道:“这个罗成,只是一个先锋将军,不足以影响大隋国运,隋文帝杀的名将很多,没见过哪个君王真正喜欢、信任武将,但是罗成是个人才,文武出众,如果能拉拢过来,十年之后,说不定会有大用。“
芷桐道:“可萧依依已经跟他走的很近了,刚才还得到了密探消息,发现了萧依依披装进入烟雨楼的后门,又去私会情郎了,连十五岁的少年都不放过,这个萧狐狸,真会使手段,估计早把罗成迷得团团转了。“
倾月想了想说:“过几日,我亲自下帖去邀请他秋游,顺便试探一番吧,你们不必操心了,萧公子那边,由他们去吧,没有准确的情报,他们要行刺罗成,机会不大,毕竟这里是京城,强龙难压地头蛇!“
“知道了。“双胞胎侍女点头应喏。
倾月一摆手,让二女铺好被褥后出房去了,她钻入床帘内,轻轻触摸着丝绸被褥,心想萧依依找到了一个少年英雄,我的情郎,又在何方呢?(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三章 庙堂之途
这一夜,久别重逢,对罗昭云和萧依依而言,是一次感情的提炼,陷入恋爱中的男女,如果经常腻在一起,新鲜感可能会减弱,可突然分别一段时间,那种思念更加强烈,更重视对方了。
萧依依没有离开,就住在了这间房内,还是跟上次差不多情形,和衣而眠,躺在床榻上,说着一些诗词歌赋的事,这是萧依依最向往、陶醉的时间。
因为像她这种文艺女青年,词曲艺人,性情上是浪漫的,感性的人,往往更重视精神上的交流和融合,身体和物质上,往往会看淡一些。
古今都这样,纯精神恋爱和交融,往往都是在一些搞艺术、文化层次高的人群才能发生。
普通百姓,一生为活下去而艰难努力,谜茫生存,柴米油盐等等琐碎,哪有情操和空闲,去探讨诗文与艺术?
罗昭云侧首看着萧依依倾国倾城的脸颊,有时候在想,如果自己主动一下,过去亲她,甚至强行发生关系,她会如何?
这种想法,只是一闪而过,他压制住心中的邪念,这种和古代才女恋爱的感觉,他想仔细品味和体会,不想盲目囫囵吞枣。
而且,对方是青楼身份,他现在通过宁氏商会的间谍情报组织,逐渐发现,京城的水太深太浑了,这几个青楼,背后都有大势力操控,他还分不清,萧依依对他,是真情多一些,还是怀有其它目的,刻意要拉拢他。
罗昭云觉得世事难料,自己的身体只有十五岁,并不急在一时,过早迎娶妻妾,并不符合他的意愿,等二十岁的时候,在考虑也不迟,可以认识更多优秀的女孩子,不必过早下决定。
一切随缘吧,他等待着水到渠成。
翌日,萧依依很早起床,又走得后门,离开了烟雨楼,先是去河船上弹琴、作画,然后再光明正大返回自己的住处,掩人耳目。
罗昭云回到祖宅,看望祖父罗荣,当老爷子看到孙子提着酒和肉,登门拜访的时候,笑得合不上嘴了。
因为这次罗昭云出征北伐,带军杀敌,三战三捷,各种版本的英勇事迹,在京城内传开了,罗家大有将门虎子之风的延续,三代为将,令人肃然起敬。
这几日,不少罗荣的老部下和故交,都登门来探望罗荣,都认为罗家后继有人,罗昭云只怕日后的成就,会成为大隋军方的支柱。
如此高的评价,让罗荣兴奋了数日,感觉门楣都亮堂了。
“你小子,不错,给老头子长脸了。”
“阿翁,孙儿来看望您了。”罗昭云拱手行礼。
“这次出征,可有心得啊?”罗荣捋着胡须,打算要考校一番,听一听孙子的长进,也好督促、把关,再指点一番。
罗昭云正色道:“一将功成万骨枯,看到了战争的残酷,还有铁血无情。”
罗荣错愕了一下,还以为罗昭云会说这次带兵,懂了不少阵法,懂了如何统兵,如何扎营等等,想不到说了这么一个悲悯战争的话来。
这一刻,罗荣觉得自己的孙子,可塑造型,恐怕不止当一个将军那么简单了。
他的笑容收敛下来,仔细盯着罗昭云,郑重其事说道:“咱们罗家,数代为将,没有从文的,也无枭雄,却的就是统帅之才与宰相之能,更没有什么朝政上的话语权,我们都是粗人,几代当兵打仗,引以为荣,昭云,通过你这几句话,老夫觉得,你有希望跨入庙堂,甚至在乱世,有机会成为一方霸主!”
罗昭云嬉笑道:“阿翁是否说笑,这如何能凭一句话看得出来?”
罗荣摇头说:“粗中间细,小中见大,老夫感觉不会错,看来,以后对你的扶持,不应该局限于军方了,昭云,你对当今朝局如何看?”
“朝堂?”罗昭云忽然就,也发现了这个祖父,并不简单,心很细,城府也深,可不像自己父亲罗艺,二叔罗寿那样粗线条。
他思忖一下,继续道:“如今陛下登基,四海稳定,盛世来到,文武百官,杨素当权,高熲启用,人才济济,应该能使大隋,国力更进一步。”
罗荣微微点头说:“不错,大隋国力空缺,但是朝堂却明争暗斗极力,几个派系,八大门阀,还有寒门出身的官员与贵族之间的抗衡,太子与齐王杨暕之间的夺嫡不合,最主要,陛下有意打压关陇门阀,这些争斗,纠缠在一起,好比一张大网,只要踏足庙堂,谁也逃不掉,必然会参与其中。”
罗昭云知道祖父不参与朝争,但是他却懂得这么多,可见平时没事下功夫研究。
罗荣叹道:“你现在越来越优秀,能力突出,已经进入了各方势力的视线中,想明哲保身,怕是也难了。做好心理准备吧,很快,估计陛下就能召见你入宫。毕竟你在仁寿宫变现很抢眼,有保护了太子和公主,虽然当时没有多重赏你,那是在避讳宫变,现在趁此你立功机会,陛下要对你格外恩宠了,到时候,想想如何面圣答复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 一番指教
罗荣担心孙子不了解朝堂势力,不清楚门阀的深度,所以提前给他仔细讲解利弊关系,不遗余力,他这些年的分析和总结,全部灌输给孙子,把他当成罗家崛起的希望。
门阀是从西汉末期就开始了,当年刘秀复国,就是依靠了豪门大族的武装力量,当他建立东汉之后,掉过头要保障这些豪门大族的地位和势力,所以门阀政治开始,几百年来形成的独特风景。
到了魏晋时期,因为中央权利的消弱,所以地方的贵族势力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也就形成这段历史上独一无二的门阀士族政治,尤其是东晋时候,王与马,共天下,王家主持朝政,跟皇族的权力相当。
这些门阀和土皇帝还不一样,土皇帝不过是天高皇帝远,门阀却对国家命脉兴衰都有着举足轻重的重用,影响人才的荐举,赋税的征收,此外,商队有他们幕后支持才能行走无忌,门阀有了商队的财源供给,才会长盛不衰,维持自身生存。
当今不少门阀,背后都有商铺、酒楼、作坊、珠宝店等,田地租子和俸禄,并不够他们养活上千家奴和私兵。
罗荣感慨说:“记住了当今八大顶级门阀,李阀、裴阀、宇文阀、元阀、杨阀、独孤阀、高阀、长孙阀,不要小看这八大世家,其中宇文、元、高三阀,可都是曾经的皇族分支,杨阀更是当今皇族的分支,长孙阀在北魏孝文帝的时候,就是最显赫的七国姓之一,李阀和独孤阀、裴阀都是北周时期的大族,一直没有遭到打击,越来越强势,人才济济,光在京城任官七品之上者,李家就多达数百人,他们的影响力,足以制约着陛下诸多策略和政令推行。”
罗昭云想到他在大学时候看的隋唐史书,微微点头,对这个时代的门阀贵族,早就有深入的见解,宏观的认识,只不过,具体人物和细节,势力影响,后人看不透,不像这个时代的人,体会那么强烈。
“或许当今陛下,早就对门阀世族不满了吧。”罗昭云试探地说。
罗荣眼神一亮,点头说:“你看的很准,文帝在位,就对世家进行打压和提防,可是关陇贵族,在关中的势力盘根错杂,根本就无法改变,触碰不到最根深的地方,据我观察,这新陛下,可不是善类,性格易走偏激,日后你侍奉此君主,可要多谨慎,觐言留一半,不可说透,更不能夺了陛下的风头,也不能逆着他的言论。”
罗昭云点头受教,心中也知道,伴君如伴虎,尤其是杨广,后世许多学者和专家,都写过论文分析杨广,可能后期有些精神分裂,反复无常,要多加提防。
他趁机问起了李渊这个人,罗艺思忖一下,回复道:“李渊一向表现平庸无奇,官衔只是卫尉少卿,四品官,算不了什么,在李阀中只能说边缘,算不得目前最有底蕴和势力的世家,不过这个人,貌似人缘还行,也不得罪谁,跟新陛下又是表兄弟,日后肯定能受到重用。”
罗昭云心中猜测,极有可能,这是李渊明哲保身,此人的城府很深,谋而后动,否则也不会成为唐朝开国之君,虽然历史书,把李渊描写很弱,好像一切都是李世民的功劳,那不过是篡改的历史,突出唐太宗的光环而已。
在李渊起兵时候,依靠的就是他自身的影响力,绝非李世民那个刚弱冠年、放荡不羁的青年。
所以说,李渊肯定有些能力,只是还没有展现而已,罗昭云对这个人也比较好奇,只是一直无缘深交而已。
当他从祖宅回来,没过两日,罗昭云果然接到了入宫听封的口谕,要明日入早朝听封。
传口谕的太监,给他带来一身朝服,武将的五品服,由于暂时还没有被正是册封将军爵,所以官服仍然按五品来穿。
这是罗昭云第一次这么正式要上朝,他的级别够了,以后怕是少不了早朝议会了。
不过,要上朝不是简单去就行了,还有一些礼仪要学习,随行的太监中,有人当场指点他一番。
罗昭云跟着认真学习,经过大半天的短暂培训,他对自己的站位、走位,上朝的程序总算是掌握了。
这些细节,出不得差头,否则会被朝堂的御史台的殿内侍御史纠察、弹劾,那就自己找别扭了。
练习完毕,次日一大早,罗昭云没有策马出行,因为在皇宫外,没有拴马石,都是侍卫和家丁牵住,一般官员,少有骑马来上朝的,大多文官坐轿子,也有坐马车,轿夫、车夫、家丁们在广场外等候自己的主人。
罗昭云索性就步行走来,当他穿过河桥,来到皇城外,看到不少朝廷的官员们,已经候在午门外了。
很快,越聚人越多,文武百官,加起来足足上百人了。
当早朝第一缕晨曦照耀到皇城端门上,整片皇宫闪烁金光,金碧辉煌,端门缓缓开启,到了入早朝的时候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五章 早朝会
大兴京城由建筑学家宇文恺主持规划建设,当年先造大兴宫城,后造皇城。开皇三年在城西侧开挖龙首渠、永安渠和清明渠,引浐水、交水、潞水,直通宫城。第二年由大兴城东凿三百余里至潼关,名为广通渠,引渭水注入渠中使漕运直通黄河。
大兴城有八水连通,水运发达,城池规模宏伟,布局严谨,结构对称,纵贯南北的朱雀大街则是一条标准的中轴线,它衔接宫城的广阳门、皇城的朱雀门和外城的明德门,把长安城分成了东西对称的两部分。
此时,所有官员站在皇城外,等着朱雀门开启,大臣们鱼贯而入,走过皇城,继续向宫城走去。
皇城是官员办公的地方,中轴线的左侧,是鸿胪寺、大社,右侧是太常寺、太庙,再往里,三省六部、九卿、御史台、十二卫府衙等等。
到了宫城的广阳门,再往里走,才是皇宫,皇帝办公和居住的地方,富丽堂皇,磅礴大气,威风八面,所有的殿阁以宏大、雄伟为主,雕龙刻凤,不少石柱上都有龙雕盘卧,代表着高贵和真龙身份象征。
这里防守严密,禁卫军站立整齐,还有巡卫队来回行走,一片严肃。
早朝的正殿为大兴殿,文武百官按着次序,现在殿外排列好,有御史、内侍监督,在这不许大声喧哗,不许随意走动,站姿要附和仪礼等。
罗昭云幸亏提前被告知,有条不紊,跟着百官,徐徐进入了大兴殿内,这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高有十丈,宽阔无比,数百人安好位置后,外围仍然有很大空地。
“陛下驾到——”一句尖亢的声音响起,内侍言官在高喊。
杨广在千牛备身和大内侍卫、宫女、内侍的簇拥下,如众星捧月一般,龙行虎步,从侧面走入大殿的高阶之上。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百官轰然高唱,异口同声,跪拜在地,三呼万岁,整齐划一,刚劲有力。
“众卿家平身!”杨广一身龙袍,头戴流苏天子冠,坐于高位上。
“谢陛下!”百官起身,全都微微低头,不敢仰视,罗昭云也在其中,不能东张西望,否则就是失礼了。
罗昭云心中痛恨这种等级森严的形式主义,把君权绝对化,太没有人权了。
此时隋炀帝杨广,正坐在龙椅上,俯视下方,虽然他是新君,登基不过几个月,但是杨广已经培养出他的威严和霸气,脸上透着自信和主宰一切的坚毅,跟刚开始上朝时候神态,已经大相径庭。
大殿内,这些功臣宿将、元老勋旧、朝廷新贵,大隋帝国的智囊和人才,这个璀璨时代的精英们,全都匍匐在他的脚下,山呼万岁,顶礼膜拜。
文武百官站得很整齐,同样给人一种众志成城、气壮山河的声势。
不得不说,大隋正是盛世,国力强盛,官员们的精神状态也都非常好,宰相和六部侍郎们、九卿长官们,许多跺跺脚四方乱颤的大人物,可现在都逐渐受制于杨广的气势,收敛的锋芒。
杨广虎目精光,带着一股锐利杀气,他已经坐稳位置,平定了北方祸乱,自信心暴涨,已经对庙堂内许多门阀世家的权贵,有了反感之心,想要剥掉许多大家族的荣耀和特权,让中央集权更有凝聚力。
“喧旨吧——”杨广一挥手,站在一旁手持圣旨的太监,应命站出来,开始朗读圣旨。
这道旨意,其实是册封此次平定杨凉谋反的武将,还有一些有功之臣,比如杨素、周罗睺、杨义臣、李憬等人,其中,就有罗昭云的名字,被提拔了左卫府将军,正四品。
册封完毕,紧接着又一道旨意,重新安排了北方边镇的总管、州刺史,管辖这些叛乱的州县。
圣旨宣读完后,杨广又询问一下早朝议会事项,左右仆射、六部尚书,有的提出一些治国的事,有军户的问题,有选拔官吏和人才的事。
杨广说出要多提拔寒门庶子进仕的话,结果不少关陇贵族的人站出来,引经据典,坚持门阀取仕才是国家栋梁所在,寒门低微,毫无学术,没有血统等,无资格进入庙堂,附和的人越来越多,令杨广脸色越发沉稳,宣布退朝。
“罗成何在?”
就在宣布退朝之前,杨广忽然叫出了一个人的名字,全朝官员都愣住了。
罗昭云站出来,弯身施礼道:“臣将罗成,拜见陛下!”
杨广看着他的挺拔身影,微微点头,比数月前见到的时候,又成熟不少,开口道:“你留下,跟随朕入后宫,有几句跟他说,其余爱卿,退朝去吧!”
“遵圣谕!”这些文武百官,徐徐退出,临行前,不少人的目光都看向了罗昭云。
许多官员皆听说过他的名字,这一两年内,名声鹊起,在京城内也算少年俊杰了,如此年轻,就被封了将军之位,大不简单。各方势力,都对他有些动心,想要拉拢过去,他可能是未来的军方支柱!
还有一些家里有带待出阁千金小姐的大臣,以特别的目光,打量着罗昭云,眼神颇为满意。
而当事人罗昭云,则看着隋炀帝起驾,紧跟过去,要进入后宫了,他心中在纳罕,为何要单独留下他呢,是福还是祸?(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六章 坐以论道
罗昭云跟随圣驾,从大兴殿向后宫林苑走去,这里处处殿阁楼台、金碧辉煌,园林精致优美,小桥流水,鸟语花香,虽然已经到了深秋,但是这里梧桐深深,修竹葱郁,各种秋季的花圃盆栽,仍然景色秀丽。
杨广在宫女、太监、侍卫的护送下,张罗伞盖,大扇如蒲,起驾回到了安仁殿。
千牛备身、带刀侍卫们守在殿外,只有少数贴身大内侍卫才有资格跟进殿内,那都是知根知底,绝对忠诚护卫,出身贵族大户,才有资格站在皇帝身边做亲卫,寒门勇士根本就没有机会。
殿内金銮玉翠,画屏悠悠,玲琅满目,瓷器雅致,地上都是西域进贡的上等毛毡,走在上面,质感很好,宫女和太监站好了位置,如同雕像一般,不敢随意动弹。
在软塌座上,坐立着一对母女,正是萧皇后和小公主杨采玉。
杨广坐下之后,罗昭云被召见进来,叩拜了陛下与皇后。
“免礼,起身吧”杨广神色淡然,一摆手,让罗昭云起身。
此时此刻,罗昭云都不知道,自己被单独叫来内宫是什么意思,不过这里没有虎视眈眈的侍卫,也没有重重杀机,应该是福非祸。
他起身后,抬头看了杨广一眼,如此近距离接触隋炀帝,罗昭云心中的滋味也是百感交集,从野史中,杨广是个杀父****,荒淫无道,好大喜功,横征暴敛,昏的不能再昏的昏君;可是他接触过几次,发现隋炀帝杨广,还是有一定政治手腕,甚至理想抱负的。
“罗成,这次朕单独喧你入宫,一来是你功劳很大,屡次为朕分忧,当特殊恩待,二来皇后和公主也想见你了,叙一叙旧,毕竟你上次救了太子和公主的安危,正是朝堂动荡之际,不宜过于明显地封赏,所以,这次带你入宫,也是想给文武百官瞧一瞧,朕对人才,甚为重视!”杨广有条有理地说出来,算是为罗昭云解惑了。
罗昭云点头,明白了这次入宫的事,心中踏实不少,抱拳道:“有劳陛下、皇后挂念微臣,受宠若惊,感激不尽。”
“还有我呢?怎么不谢我哩,我也想见你了。”小公主在一旁取笑着说。
她不开口时温文尔雅,恬静如玉,这一开口,便活波可爱,俏皮灵动了。
罗昭云微微一笑道:“微臣也谢过公主惦记和挂念了。”
十一岁的杨采玉,身材纤细,已经初有美人胚子的模样儿,也知了男女之别,被她日夜想念的男子一调笑,脸颊不争气地红润起来,有点羞赧了。
知女莫若母,萧皇后对自己女儿的小心思,还是能摸到的,于是笑颜道:“罗将军莫当真了,她只是顽皮,谢她作甚,真要谢的话,也是她谢你的救命之恩才是。”
罗昭云谦逊回道:“保护公主安危,都是末将职责所在,不敢邀功自居。”
隋炀帝杨广和萧皇后都微微点头,对罗成的对答如流,不失分寸,感到颇为满意。
“赐座!”
“喏!”有太监抬来软塌座椅,给罗昭云坐下。
隋唐时代还是“坐以论道”的格局,就是君王私下跟臣子见面,往往会赐给臣子座位,这样做起来谈话,成为坐以论道。到了北宋赵匡胤的时候,杯酒释兵权后,他喧大臣入宫谈事情的时,逐渐撤掉了座椅,让大臣们站着回话,演变成“站以论道”,一直到明朝都如此。
当满清入关之后,清王朝的大臣都是“跪以论道”,跪着跟君王回话,从入宫开始就跪着等谈话结束离宫,这从侧面也提现了皇权的加强,还有士大夫地位的沦丧,士族尊严的逐渐丢失。
浅谈片刻,杨广忽然问道:“这次出征,一去三个多月,可曾又写了什么诗文出来?”
罗昭云心里一颤,猜不透杨广什么意思,上次他可是见到过了杨广的妒才,这个皇帝自诩隋朝文采最高,但是士大夫中推崇的文人是薛道衡,所以杨广对薛道衡,是又宠信,又有些妒恨。
“微臣驽钝,这半年来,没有什么灵感,平时已经不做诗文了。”
“真的如此吗,杨公上次入宫,跟朕提起这次出征经过,他还亲自写了几首诗,让朕评判,读的三首诗中,朕只看重一首,结果杨公却说非他所作……”
罗昭云心中咯噔一下,莫非是他念的那首一夜征人尽望乡?
“微臣,似乎只作了一首,只是消遣之作,也曾跟杨公谈论过。”他不得不自圆其说了。
杨广微微点头,轻吟道:“三军营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这倒也不失一首佳作。”
罗昭云回道:“这首正是微臣所作,三个月内,也只有这次灵感。”
萧皇后和小公主都在旁默默品味着,都是精通诗词的大小才女,眸光不断发亮。
杨广也体会到罗昭云的文武全才,如此年轻,是可造之材,所以要提前重用,为他效力,培植亲信,对付关陇贵族的旧势力,隋炀帝忽然又问道:“你的文学素养不浅,很有才华,希望能为朕分忧。近来,朕一直在思考如何扩大寒门仕途之路,不知你对此,有什么见解和想法?”(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七章 献策
隋炀帝杨广这些日子一直在考虑,如何牵制关陇贵族,打压旧阀实力,强化中央集权,因为这两三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发生过太多的朝代更迭,藩王作乱,门阀割据,威胁皇权,杨广想要大隋长治久安,就必须要解决门阀士族的问题。
这是国之根基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伤根掘基,王朝倒塌,不可冒进。
但是隋炀帝恰恰是个急功好利的性格,他心中有着功盖三皇五帝,势超秦始皇,成为千古一帝的霸气,但是毕竟大隋开国,是他的老子实现的,开国之名他得不到了,但是他要实现大业,称霸宇内,再现古代圣君,四方蛮夷来拜的盛世。
可门阀士族,却严重制约了他,甚至危及他的权力和统治,他的父亲就是以外戚专权而得北周天下,隋炀帝可不想,这些八大门阀,还要那些一流豪门,能够威胁他的统治。
拉拢寒门,提拔寒士,来平衡门阀,分化贵族权力,这是隋炀帝的想法,但如此实施,却一时不知从何处下手。
此时,隋炀帝杨广问向了罗昭云,颇有病急乱投医的想法,还夹杂着试探,以及无心之举,总之,隋炀帝这个人,性情多变,古怪得很,有时候的想法,不能按常理揣度。
罗昭云犹豫了一下,看宫内倒是没有什么外人,但仍是拘谨,毕竟他要是说些不利于门阀的,担心会将门阀得罪了,以后在朝内,可是寸步难行了。
杨广城府也颇深,否则不会在夺嫡中成功扳倒太子了,他看出罗昭云的犹豫,心中略村,一挥手,让所有宫女侍卫们退出房外,只留下萧皇后和小公主,还要几名侍卫,都是站在角落,如果低声说话,不见得能听到。
罗昭云放下心来,回答道:“臣以为,当广开科举之路,选拔人才,给寒门一定取仕机会。”
其实,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
据史书记载,开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但是这种举人,都流于形式,最后推举上来的,肯定都是关系户,跟寒门关系不大。
杨广狐疑道:“科举选人?这方面,朕也早有考虑,打算设置‘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学业优敏’等十科举人。再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等四科举人,拓宽选拔举人的途径和考核,但执行起来,恐怕还是难免被门阀控制。”
罗昭云听完,明白杨广所说,都是隋代推行的举人制度,但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以具科举制的雏形。在大业中间,伐辽东之前,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才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但仅此而已,并没有真正实行下去。
因为不久伐辽东之后,科举就荒废下来,随后三伐辽东失败,天下烽烟,诸侯并起,杨广躲避到江都去,北方几乎一片混乱,科举没有推行起来,就夭折了,直到唐朝,科举制度才真正实行。
不过,如果以为唐朝科举对国家影响很大,那就错了,因为在唐朝的科举,取士的名额太少了,一届科考,三年一次,一共才录取二十人,最后都是成为翰林院等执笔官,才如李白,也无法得到真正的实权官职,对朝政影响不大。
只有到了宋朝,科举取士,才是最主要途径,赵匡胤为了拉拢寒门士子,不让这些文人捣乱,使读书人都能坚决拥护朝廷的领导,所以科举更加全面,选人的数量也多,宋代的门生、学派党争也最多,读书氛围也最好。
罗昭云开口道:“臣所说科举,不是传统意义的举人和选拔管理,可是通过一种较为公平的途径,让所有人在皇帝的监督下,凭着真才实学,进入朝堂为官,他们会直接成为陛下的人,这样略过的门阀考核,他们都会绝对效忠陛下了。”
杨广眼神一亮,露出惊喜之色,连萧皇后、小公主听完,也都感到惊奇,不知他有什么办法?
“可以跳过门阀控制,甚至能让朕亲自监督,究竟是什么办法?”
“考试!”
“考试?”杨广错愕一下,有点不知所云。
罗昭云振奋道:“就是科举考试,不是通过那些表面的贤能、正直、德行等,主观考核,而是让寒门与贵族的公子,读书后进行科举考试,可以分文章卷、治国卷、军伍兵法卷、建筑算术卷等,分科取士,不但可以选出一些精通儒学,擅写词赋的士大夫,还能选出精通治国理论的官吏,懂得兵法的武将,精于建筑、算术、工匠的人。”
杨广听完,表情变化,然后啼笑皆非道:“哈哈,这个想法,朕还是首次提到,依靠答卷写字吗?这倒是能避开一部分门阀插手,只不过,你所说建筑、工匠之流,他们如何有资格参与这种朝廷科举,真是荒谬!”
隋炀帝有赞有斥,对罗昭云的建议,一部分觉得可行,一部分觉得异想天开。
罗昭云心中一叹,士农工商的等级观念,在这个时代太深了,连皇帝本身,都觉得天经地义,更何况那些贵族和百姓了。
“这样一来,士子们就真的能崛起,步入朝堂吗?”杨广还要疑问。
罗昭云道:“朝廷颁布科考的书目,让贵族和寒门子弟,各自学习,然后统一出题,或是各州一张卷,从县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一级级选拔,出现童生、秀才、举人、贡生、进士不同级别,笼络读书人,压制贵族势力,到最后一关,陛下亲自在宫殿监考,所有来京城殿试的人,都成为天子门生!以前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演变成‘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陛下就能将收天下文人为己用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 美人萧后
罗昭云的一番超前的科考制度,让杨广、萧皇后三人都陷入了吃惊中,仔细品来,还真是一套完整的体系,打破常规。
其实,这套科举制度,从隋唐起步,到宋明高峰,清朝走向极端,直至清光绪卅一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对中国在内的汉文化圈诸多国家,以及西欧国家启蒙影响深远。
在秦朝以前,多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如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诸侯、卿、士;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有“客卿”、“食客”等。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
如今,罗昭云提前说出来,其实是想试探一下历史走向,不知这样去做,一旦被隋炀帝采用,是否会使天下百姓安定,士子文人们投靠朝廷,不再有隋末农民起义了?
他不清楚自己的路在哪,也不知自己的解决,很想通过这些新观点,去尝试改变一下历史,如果历史轨迹在变化,就证明他回到了不是消亡的古代,而是来到一个跟历史相似的空间,是个宇宙神秘空间之一,如同镜像一样,复制了古史,演变到了隋代。
如果历史真的变化了,罗昭云就考虑,自己就不要束手束脚,畏前畏后,应该积极影响历史大事件。
蝴蝶效应是否真的存在呢?
隋炀帝杨广思虑半天,眸光闪烁,忽明忽暗,深沉如渊,片刻后,他起身道:“罗成,你陪皇后在这说会话,然后就出宫吧,册封旨意,很快就会出宫,朕要去议事了。”
他对这番话,有赞同,也有排斥,但终归是给了杨广许多思路,他不会盲目听从,那样显得他无主见,他要综合衡量,于是,迅速起驾,要去办公的中华殿,传召了虞世基、苏威、牛弘、高熲、张衡等文官重臣,心腹之人,入宫议事了。
杨广不带罗昭云前去,也有他的考虑,暂时还不想让他直接进入朝廷中枢,毕竟年纪太小,还需要磨练,如果恩宠过早,担心他骄傲后,难有进步了,而且武将不便讨论这些事。
萧皇后对着罗昭云道:“陛下有他的考虑,不带你去,其实也是要保护你,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面对世家大族,势力庞大,若是那些人知道主意是你出的,恐怕日后多少世家门阀,都要阻断你的升迁之路,背后恶语中伤,你的前途也就毁了。”
罗昭云点头,拱手道:“臣明白了,多谢陛下、皇后抬爱!”
现在,萧皇后对他越发满意,仔细打量着他,英伟挺拔的少儿郎,散发朝气蓬勃,热血方刚的气息,任何女人见了,都不自禁地有些心动。
萧皇后刚三十出头,保养得跟二十四五差不多,风韵成熟,正是女人最有魅力的时候。
罗昭云抬头,看了皇后一眼,倾城之色,再加上高贵雍容的气质,丰腴挺翘的身材,母仪天下的地位,不自禁让男人有一种强烈征服感,估计天下所有男人,都渴望把她骑在身下了。
他的心理年纪,其实也三十了,而非十五岁外表的思维,所以他看着小公主,就是个小丫头,唯有萧皇后这种身段和魅力,才是让他有些失神的。
“昭云,这次出征辛苦了,没有受伤吧?”萧皇后关心询问。
“回皇后,臣一切安好,并无伤势!”
萧皇后点头,忽然莞尔问:“有大半年不见了,听宫外的人说,你已经在京城很有名气了,近来可以贵族官员们,派人去你府上提亲事?”
这个问题,引发小公主的注意,她虽然只有十一岁,但是再过四五年,也到了择婿的最低线年龄,只怕那时,此眼前人,已经妻妾成群了。
罗昭云尴尬道:“这个,尚无!”
“你打算何时成婚?”
“二十岁以后在考虑吧,不想过早成家!”罗昭云道。
“太对了,这样可以多些精力学文习武,日后成就更大,不必过早沉溺于婚姻之事。”小公主拍手笑道。
萧皇后好笑道:“你跟着掺和什么劲儿,笑的如此灿烂?”
小公主忙掩饰道:“哪有,孩儿这是就事论事而已,
“真的吗?”萧皇后继续微笑。
小公主大窘道:“母后不许笑我!”
萧皇后不再取笑女儿了,转对罗昭云道:“入宫一次不易,宫苑的花圃正盛开,芙蓉、金凤花、海棠等花类繁多,不如,你就陪着公主去游玩半日吧,午膳就在后花苑用,下午再出宫去。”
“这个…….”罗昭云不知如何拒绝。
“别婆婆妈妈的,走喽!”小公主打断他的话,走上去,拉着他的手臂,快乐如云雀般,翩然出了安仁殿。(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九章 芙蓉花开俏公主
宫内的楼阁殿宇,层出不穷,真如琼楼玉宇,高大巍峨的宫殿,金碧辉煌,彰显帝王之家的霸气与尊贵。
小公主杨采玉带着罗昭云,去了闻香殿所在的宫苑,里面芙蓉遍地,海棠娇娆,都破苞绽放。
这里假山飞瀑,曲廊卧波,绿竹含新粉,红莲落故衣。
到了深秋,莲花凋零,许多花都在落红,此时迎来花期的是芙蓉,还要海棠、秋月季、金凤花等。
杨采玉格外喜欢芙蓉,因为它很像长在陆地上的莲花,故而有木莲花之称。
莫怕秋无伴愁物,水莲花尽木莲开。
小公主驱散了跟随的侍女和太监,为罗昭云讲解这些花圃中的品种,因为她年纪尚幼,只有十一岁,少女的心性刚刚萌芽,虽然多少知道了男女之间的感情,有了对异性的好感和向往,但毕竟太小,还不知如何表达,只是把自己喜欢的东西,讲解给她喜欢的人,这样也希望他能喜欢,能在一起聊天,仅此而已。
罗昭云看着小公主,就如同看着一个小妹妹一样,真的难有任何其它想法,就像一个未开放的花骨朵,还无法引起采花人的迷恋。
不论杨采玉说的多津津有味,罗昭云都无法融入其中,因为他心理年龄,都接近三十岁了,跟十八岁的萧依依在一起,勉强有种异性恋爱的感觉,但依旧有点代沟,现在要陪着一个小姑娘,真的无语。
“罗成,你文采出众,在这样的美景面前,又有本公主陪着,是不是感觉很荣幸,难道不写一首来表达自己此刻激动得心情?”杨采玉忽然咯咯笑道。
“我勒个去!”罗昭云心中呐喊,早就知道这丫头不是省油的灯,还能调侃人来。
如果换做其它人,被堂堂公主千金之躯陪同,大隋任何男人都要心花怒放了,说出去都是荣耀,
罗昭云摇头道:“写诗是需要灵感的,最近本人一直忙于征战,没有接触书籍,导致才情下滑,竟难有佳句冒出,实在遗憾,无法写出来。”
“真的假的,你在蒙人家吧?”
“罗成不敢欺瞒公主!”罗昭云可不敢在宫廷内再修才华了,万一传到杨广耳朵里,整不好会给自己小鞋穿。
“不行,我觉得你是在敷衍本公主!”她停顿一下,身子凑过来,压低声音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害怕别人知道你的才华,对不对?”
罗昭云错愕一下,装作发呆的样子,苦笑道:“我有才华当然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样可以被重用,可以名动京城,怎么会害怕呢?”
“嘻嘻,真是这样吗?不见得吧,你在明哲保身,这个词,是前些日子,母后教给我的,以前我总有一种感觉,认为你年纪轻轻,文武全才,应该压下京城许多才俊,可是你偏偏不动声色,适可而止,我就偷偷问我幕后,一个人有才华,却不想全表现出来,是为什么?母后说,那就叫明哲保身,太过显露才华的人,锋芒毕露,容易夭折,懂得进退,有所保留,懂得沉淀,不极度张扬的人,才是干大事的人,才更有才华!”
罗昭云神色微凝,没想到十一岁的女孩子,心智如此早熟,而且,似乎非常的聪明。
如果自己没猜错,这个小公主,就是未来的唐太宗的杨妃,先是嫁给了唐齐王李元吉,玄武门之变后,她因与长孙皇后关系甚好,应邀搬入了东宫,逐渐被李世民看中、接纳,唐太宗登基后封了她为贵妃。
现在李世民还是个顽童,李元吉还没断奶,罗昭云也不确定,历史还会按照以前那么发展吗?
“公主想多了,我是真写不出来。”
“是吗,刚才在殿内,你还说军旅中没作诗了,结果我父皇一提杨素,你就改口了,你当我们都是傻子啊?连我都看出来了,我父亲会感应不到?只不过,他似乎对你这样表现,还是挺满意的,大概觉得你懂得进退吧?”
罗昭云脸色有些尴尬,同时心中暗惊,谁说宫内的人,困于宫墙内不接触外人就无知了?
在这种帝王环境内长大的人,听惯了各种勾心斗角和阴谋算计,很早就懂得了许多事,此时,罗昭云感觉皇室这一家人,都小觑不得。
杨广、萧后、大小公主、太子、杨谏等人,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小公主笑起来,脸颊带着小酒窝,睫毛很长,灵动可爱,又凑近了身子,脸颊快贴到他的脖颈了,轻声道:“你仔细想想吧,我不会告诉任何人,连我母后我都不说,只自己闲来无事观赏,这下你放心了吧?”
罗昭云心中犹豫,倒不是觉得诗文有多金贵,而是觉得,这样不断抖露诗才,对自己的利弊关系。
但小公主是个小精灵一样,不好忽悠,他也不好得罪。
“罗成,你要是不说,我没事在父王面前捅几句,可够你受的。嘿嘿,相反,你要让我满意,我就替你周旋一些,以后肯定对你有好处,如何?”小公主笑咪咪的。
罗昭云忽而微笑道:“不知为何,跟公主交流一番,罗某来了些许灵感,拿笔来吧。”
小公主笑了,面如桃花,酒窝迷人,虽然年纪小,但十足的小美人胚子,转身让侍女拿来备好的笔墨纸砚。
罗昭云凝思片刻,搜刮一番脑海,想到了苏轼的半首词,写了出来:“千林扫作一番黄,只有芙蓉独自芳。唤作拒霜知未称,细思却是最宜霜!”(未完待续。)
第两百章 相邀与赴会
罗昭云离开皇宫的时候,已经黄昏了,中午陪着小公主用了午膳,在她居住的殿内,又为她写了两首诗文,这才被放出来,当然,小公主再三保证,绝不会给任何人看,只是自己翻读,俨然成为了他的诗文粉丝。
由于公主年纪小,皇宫对男女之间提防越轨的规制,暂时没有对她执行那么严格,如果是年长公主,是不可以随便留一个男子进闺殿内,一下午不出来的,那样会有损声誉,被传闲话。
但是小公主未满十周岁,还是小女孩,所以对她的规矩没那么严;加上萧皇后不反对,还有意给二人机会,才会如此。
“这小丫头,精灵得很,不好忽悠啊!”罗昭云苦笑,这个小妮子,想法很多,而且古灵精怪的,非常的聪明。
他离开了皇城,出了朱雀门,沿着宽阔的朱雀大街,一直向南,经过兴道坊、开化坊、安仁坊后,往东走出两个坊,就来到了罗昭云所在的永宁坊。
回到府邸内,他从管家钟骅那里得知,今天有好几张请帖,多是请他来日有空,去往一些朝中官员的府邸做客。
“还有一人,正在侧堂内等候,是一个侍女丫鬟,她说不亲自交给家主,就不肯离开。”
“哦,我过去瞧瞧!”
罗昭云来到了偏堂,看到一位翠衣少女,穿着高腰襦裙,眉目清秀,十分俊俏,见到他进房,微微一福身,主动道:“婢子见过罗将军。”
“你是谁家的婢女?”
“小婢名作芷桐,我家小娘子,是铜雀楼的倾月姑娘。”
罗昭云楞了一下,错愕道:“铜雀楼的倾月姑娘,是她派你来的?”
芷桐道“是的,我家小娘子,对罗将军慕名已久,甚是心仪,想邀约公子,明日出游。”
“哦,去哪里?”
“城郊的芙蓉池,秋湖泛舟。”芷桐一边说,一边递上了请贴。
罗昭云接过后,打开一看,里面有两行娟秀毛笔行书字,写得极有美感,心中犹豫了一下,虽然不知为何邀约自己,但还是决定赴约见一见。
除了倾月跟萧依依齐名,都是才女名姬外,最主要的,他隐隐探测到,似乎铜雀楼、妙音阁、红袖薇后面,都有大势力撑腰操纵,身份并不简单,他也多接触一下,弄清楚她们目的和来路。
“美人相约,却之不恭。回头请转告倾月姑娘,明日我定会前往城郊赴约。”
“罗将军果然是爽快之人,既然如此,小婢就不在贵府多叨扰,告辞了。”芷桐提出离开,罗昭云让钟管家送出门外。
他将帖子放下时,宁沐荷刚好来到了房外,手里还拿着一些请帖,无奈道:“公子现在越来越受器重,攀交的人也多了,这里面的一些主人,是何居心,无法预料。”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官场危险,敌我难明,我不会轻易深交,要考量一番再说。”
宁沐荷点头,如今她经商数载,心智逐渐成熟,想事情早已今非昔比,不再是一个婢女的视野和能力了。
罗昭云又道:“这两日,朝廷的册封旨意,还有兵部的授印就会送来,按照朝廷武将规制,当了将军,四品官,府邸可以组建一支百人数的私兵队伍,还有三十名亲卫,回头你把梁峥他们调来几个,负责组建我府上的家兵,至于带军籍的亲卫,我会在左卫军府调来,都是昔日的铁骑亲卫。”
宁沐荷应承下来,他说的每一件事,她都会竭尽全力去办好,不让公子失望。
一夜无话。
翌日,罗昭云按照请帖上的时间和地点,提前策马赶去了。
按照隋朝的早朝制度,三天一小朝,十天一大朝,每三天是小型朝会,去的往往是大官,都是四品之上,简单汇报一下几日来的国事,十天为一月旬,大朝会包括京城正五品都要去,还有一些爵位很高,但为空权的散职大夫。
昨天上朝了,所以接下来两天,都是任职办公时间,没有朝会。
罗昭云暂时还没有被重新安排司衙去日常上班,所以,相对自由一点,可以去佳人的约定地方去赴会。
芙蓉池是京城东南郊区的一片湖泊,这里园林景致很没,不算皇家园林,所以城内达官贵人都可以来此游玩,去年的重阳节,青楼才艺比拼,就在这里举办的。
罗昭云今日算故地重游了,他沿途看到一些儒生士子,三五成群,结对来这边饮酒作诗,谈论诗赋,也有富贵公子,乘车来此作乐,虽然到了秋季,但是这里的景致,依然郁郁葱葱,落叶并不多,关中长安,气候比幽州,同季节要要温暖许多。
他一身丝绸锦衣,丰神如玉,俊朗无比,策马来到湖畔,这里有人等候,见他来到,为他牵马。
“请公子登船,倾月小娘子,就在船上等候罗公子。”
罗昭云点头,望着湖畔停泊的楼船,心中好奇,不知这位名姬,找自己所为何事呢?(未完待续。)
第两百零一章 孟浪一回
罗昭云登上船板,看到一位身材修长的女子,一身清婉的素色纱裙,裁剪得体,纱裙柔顺地衬出跌宕起伏的腰臀曲线,体态曼妙绝伦;一头墨染般的秀发,用一条洁白地丝帕系着,发丝随风轻扬,她的身侧是画船阁楼,湖面波光,人景结合,犹如画儿一般的温婉动人……
美女之静,娴雅幽洁,美女之动,翩若惊鹤。
罗昭云欣赏过倾月姑娘的舞姿,灵动优美,如今安静站立,又是另一番的情态。
倾月的羊脂白玉般手中,握着一根横笛,通体青葱色,像是一根翡翠质的玉笛,价值连城。
“倾月姑娘?”罗昭云走上夹板,认出了她的背影,所以打了招呼。
那素衣长裙女子,霍然转身,露出倾城容颜,精致的五官,柳叶细眉,双瞳清澈,水灵灵的,像是会说话一般,顾盼嫣然,樱唇红润,下巴尖翘,典型的古代绝色仕女的形象。
她转过身后,一双明亮的眼睛饶有趣味地盯着罗昭云看,似乎要第一眼,就要看透他这个人一般。
罗昭云可是见过生死大场面的,所以脸色平静,并不会因为被一个美女盯上,就会虚飘飘起来,不知东西南北。
红粉佳人,他也爱慕,但却不会过度迷恋,也不会因此失去方寸。
罗昭云的眼神,同时看向了倾月,彼此对视,瞬间,就有了惊诧和特殊感觉。
“小女子正是倾月,罗成将军,今日冒昧请来,请多包涵。”倾月自己介绍说。
罗昭云摇头道:“无妨,在下也听闻姑娘盛名已久,早就想亲身拜会了。”
倾月微笑道:“若这是将军心里话,倾月应当庆幸不已了。”
罗昭云虽然明知道对方在有意抬高他,但是被美人如此爱重,还是忍不住略有高兴,戴高帽,任何人都难以拒绝。
这时走过来一对双胞胎,过来传话,船收锚,渐渐离岸,开始向湖面划去,由于整片湖的面积,只有方圆数里,没有多大,所以划船的人手并不多,使用木浆,船速也慢。
倾月姑娘点头,支开了贴身丫鬟,只有她和罗昭云两个人,站在船头夹板上。
她侧身又望向了湖水,说道:“湖光山色,相宜衬托,秋景都是这样美。”
罗昭云走上前几步,站在船甲板的倚栏挡板前,点头道:“不错,外面秋意浓,但这里景致一片盎然,得姑娘邀请秋游泛舟,罗成荣幸之至。”
“嘻嘻,好了,你我不必这样相互抬举、褒赞了,今日请你,就是想认识你,和你交个朋友。”倾月忽然莞尔一笑,率性真挚又自然,瞬间拉近不少距离。
船到了湖心,四周烟波浩渺,几番清雾聚而散,拂煦轻泛,临水望微澜。
“其实,我注意你很久了。”
“哦,有多久?”罗昭云好奇地问。
“自从去年的重阳节后,那一次萧依依胜出,而你也刚在京城崭露头角,当时我就怀疑,她唱的词和曲,可能跟你创作有关,后来,你开设酒楼,里面有了萧依依的影子,我也明白,你们在合作了。”
罗昭云蹙眉,有点不悦道:“你暗中在调查我?”
倾月并不尴尬,反而一笑道:“这有什么奇怪的吗,你初来京城,名声鹊起,所有人都会关注你,至于你和萧依依的关系,我铜雀楼和妙音阁,也算暗中较劲,竞争关系,她调查我,我调查她,这是很正常的举动呀,只不过,在调查她的时候,发现她去你的烟雨楼太频繁了,虽然小心,但次数多了,终归还有破绽。”
罗昭云听完,也释然了,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个合作关系,或许能瞒住平民百姓,但肯定瞒不住有心人。
即便一些势力知道了,也无妨,他跟萧依依暂时合作,也有他的衡量。
不过宁氏商会,他却很少插手,估计这些势力,都不知道他的财力和暗中的实力,已经有些惊人了。
“算你说的有道理吧。”
倾月笑逐颜开,似乎感到了一种胜利般,对罗昭云更有兴趣了,俏皮道:“不如,我也投资,算我一股如何?”
罗昭云哑然失笑:“貌似有些晚了。”
“小气鬼!”
罗昭云不语,心说你跟萧依依不对付,我把你拉进来,算怎么回事,这不是让萧依依难受吗?
“其实,我们也能成为朋友,萧依依能给你的,我也能,甚至能比她给你更多。”倾月也不绕弯子了,突然说出拉拢的话来。
罗昭云错愕一下,嘴角溢出一丝笑容,侧首打量着倾月,一身素净,秀雅清丽,身材曼妙,戏笑道:“她能给我的,你也能?呵呵,指各方面吗?”
倾月思忖一下,微微点头,不过她也感受到对方炽烈的目光,扫在她的娇躯上,有一种燥热的感觉。
罗昭云微笑道:“那你知道,我和她,进展到了哪一步吗,同床共枕,一起滚床单了,你可要想好了。”
“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倾月有些发愣,脸颊不禁有点羞红,让她第一次相见对方,就滚床单,实在难以接受。
“********,她情我愿,发生这样事也是水到渠成。”罗昭云故意逗她。
“可是你,你才十四五岁啊!”倾月觉得,他还是一个少年,不该这样早,做那些事才对。
“别看我人小,但我发育早,那东西,跟成年人,也没啥区别,甚至比别的男人,还要粗大!”罗昭云笑眯眯地说。
“够了!”倾月实在听不下去了,如果换在别的男人这样跟她说话,她早就二话不说,直接让对方滚蛋了,但是,倾月眸光对上罗昭云,看着他英俊挺拔的外表,还有那些征战事迹和诗文,却难以真的生气,甚至,这些孟浪的话,还给她内心造成一种冲击,脸上发烧,身体发烫,有了一种叛逆的冲动感。(未完待续。)
第两百零二章 佳人吹玉笛
倾月听到罗昭云刚才暧昧挑逗的话,有些羞恼,如果换做是寻常的达官贵人,她或许会拂袖立场,心中大为鄙视一番,可是换做是罗昭云,她还真的难以真的记恨。
罗昭云玩味儿一笑:“这就受不了啦,还说能跟萧依依付出一样多,呵呵,不是搪塞人吗?好了,大家都没诚意,今日泛舟,就到这吧,我要回去了。”
倾月真想一脚踢他下船,但是恼恨心情一瞬就消散了,她在思忖对方的话,认为不见得为实。
“会不会是他在忽悠人,萧依依会这样轻易就被他个少年俘虏芳心,甚至不惜违背幕后宗主的意愿,轻易委身一个人吗?”倾月心中想了想,觉得不大可能。
因为萧依依和她乔倾月,情形差不多,她觉得自己做不出的事,对方未必那么大胆,无所顾忌。
“罗公子请留步,既然来了,不如听倾月吹奏一首玉笛如何,人家好久没有这个雅致兴趣了。”
罗昭云站在那,神态自若,淡淡一笑:“就不怕罗某说话不中听,粗鄙不堪,让姑娘着恼吗?”
倾月道:“我觉得罗公子不是那种自甘堕落之人,刚才那一番话,未必出自你的本意,或许,是对倾月提出的建议,不愿意接受吧,既然这样,倾月也不强求,我们只做普通朋友就行,公子不必为难了。”
罗昭云错愕一下,想不到这妮子也十分精明,很快就猜到他的用意,不大好对付。
这些青楼花魁,各个都是人精,她们见过太多才子墨客,达官贵族,世家子弟,左右逢源,游刃有余,可知这些女子八面玲珑,能言善辩,察言观色的本领更是厉害。
“姑娘多想了,罗某并无为难,真的是实话实说。”
“呵呵,等明日,我可能会去萧依依的府上做客,到时候真假,一探便知。”倾月忽然狡洁一笑。
这一下轮着罗昭云发怔了,他没有继续搭话,而是轻笑道:“久闻倾月姑娘才艺无双,那日重阳大比上,也欣赏到姑娘的风采,若能近在咫尺,佳人奏笛,当然要洗耳恭听了。”
倾月笑靥如花道:“这几句听着还算顺耳,知道吗,这支玉笛,可是我最珍爱之物,可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听到它的,哪怕当朝宰相、尚书驾临铜雀楼,要听一曲笛子,首先要看我有没有那个心情,二来,即便吹奏,也绝不会动用它。”
罗昭云似乎听出倾月话中的重视,微微点头道:“那罗某可更要仔细聆听了。”
倾月姑娘调整好了站姿,对着湖面,清风吹来,吹起了青丝飘展。
一管玉笛凑在薄而红的樱唇上,悠扬地笛音从绿色的玉笛流泻出来,藉着秋风的吹拂融化在空气中,消散在湖心里。
笛声清脆悠扬,飘荡开来,渐渐地,曲调沉稳,带着淡淡哀伤,那哽咽的声音好似有着说不尽的思念,道不尽的柔情,却也让听者感受到那份心碎和无奈。
罗昭云站在那里,如此近距离地看着她的神态,有若刀削般充满美感的轮廓线条和冰肌玉肤,容貌倾城,丽质天生。
他听得出,这个女子有心事,过得并不像表面那么光鲜。
倾月跟萧依依的美貌,并不相同,但也有几分相同的气质,多才多艺,身不由己。
此时此刻,罗昭云的心仿佛被玉笛声揪住了一下,下意识地想抱住眼前佳人,好好疼惜,但是理智告诉他,这不允许,因为他跟倾月,并不熟络,而且也不知对方邀自己过来,究竟有何目的,所以静静站在那,看着水波浩渺,心中却坚定意志。(未完待续。)
第两百零三章 商女不知亡国恨
倾月姑娘吹奏完的笛声,罗昭云回味良久,心中叹服,这种艺技,近乎于道的境界,已经超出了一般的曲子和声音,而是能带着人,进入某一片小世界,沉溺其中,不能自拔。
能有这样才艺的女子,往往都眼高于顶,心高于天,有自己的清高、自尊心,更渴望一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
这样的女子,心事繁重,比较感性,容易多愁善感,很难猜透她的心思。
“如何?”
“姑娘之曲,让罗某敬佩,恐怕日后都很难忘记了。”
倾月叹道:“那就最好,有很久了,没有用它,吹奏给别人听,更别说,还是一个不熟的异性。”
罗昭云莞尔一笑道:“这样说来,我是荣幸之至了。”
“你可以这样认为哦!”倾月也笑了,彼此对视,顿时感觉两人之间的气氛,没有那么隔阂和尴尬了。
罗昭云歉意道:“只可惜,我不怎么擅长音律,也无法献丑,用它吹奏一首,当做还礼了。”
倾月摇头说:“那倒不用,你的才学,虽不在音律,却诗文惊艳,好几首诗词,已经在京城传开,尽管篇幅较少,但京城很多人,都把你看做大隋才子,诗文新秀俊杰了。你若真要致谢,不妨写一首诗赠我就行。”
罗昭云苦笑道:“那可谬赞了,世人抬举我,但罗某有几把刷子,心里有数,不敢倨傲,提到诗文,一共也没写出几首,常被人提及,反倒战战兢兢。”
“呵呵,你的战战兢兢,恐怕另有原因,或许不想才华太锋芒,引发人妒忌吧?你写的诗文,虽不多,却都是精品之作,只不过,少外流出来而已。”
罗昭云淡淡一笑,没有多少什么,他吟出的诗文只有几首,目前被世人所知,都是他背诵唐宋大家的诗词,没有一个原创,可皆为传世之作。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这一首真好,公子之才,令人钦佩叹服。”倾月姑娘忽然说出了这一句,令罗昭云都有些吃惊。
因为这一首《泊秦淮》是他见萧依依的时候,无意间写出来,很符合亡国之女,尤其是歌姬的身份,这是当年杜牧原创时候,酒楼进来的因素,他就是在游秦淮,途径青楼的时候,有感而发。
因为杜牧听见歌姬唱着《玉树后庭花》,绮艳轻荡,男女之间互相唱和,歌声哀伤,毫无斗志,情绪消沉,是亡国之音。
当年南朝陈后主长期沉迷于这种萎靡的生活,视国政为儿戏,终于丢了江山,陈朝虽亡,这种靡靡的音乐却留传下来,还在秦淮歌女中传唱,这使杜牧非常感慨,诗的意思是:这些无知歌女连亡国恨都不懂,还唱这种亡国之音!
此诗切中萧依依的下怀,视若珍宝,因为她本书就是亡国歌姬身份,还在青楼献唱,所以感触颇多,平时亲自在房间临摹书写,从没有对外面达官贵人谈论过。
但是,倾月派人收买了萧依依府上和青楼内的丫鬟和家奴,不止一位,所以,对于萧依依没事就抄写或轻吟、唱喏的诗文,有所探知,听到了这首诗,这就是奸细的作用。
她是南朝人,所以对这一首诗文,有更深的感触。
倾月一推测,就觉得罗昭云,有可能是创作者,如果是其它人,如此有深意的七言诗,恐怕早就在世间流传了。
“你派人监视着萧依依?”罗昭云质问她,有些不悦。
倾月理所当然地道:“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吗,你当我府上,没有妙音坊、红袖薇收买的人?我和她们本就是竞争关系,尔虞我诈,最基础的情报,还是能搜罗到的。”
罗昭云叹一口气,被迫接受诸女这种敌对关系,表面看上去,是三个青楼争花魁,其实,还有更深的泥潭,复杂的关系,他不想掺和太多。
“随你吧。”
倾月姑娘,笑嘻嘻道:“这就对了,我和萧依依之争,你就别乱操心了。这次,我拿着很少动员的,祖传玉笛,为你独奏,难道吝啬一首诗文吗?”
罗昭云思忖一下道:“正好有一首姊妹篇,不如送给你吧。”
“也类似秦淮这种吗?”倾月询问。
“差不太多,你将就着听吧。”
倾月咪咪一笑:“行,小女子洗耳恭听哦。”
罗昭云顿了顿,背诵道:“溪头月色白如沙,近水楼台一万家。谁向夜深吹玉笛,伤心莫听后庭花。”
倾月咀嚼了半天,细细品味,举一反三,很快就明白了他的诗意。
“写的真好,难怪被称为那一首的姊妹篇了。”
“过奖了。”罗昭云一抱拳,其实内心是真的汗颜,因为,没有一首是他自己原创作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四章 相逢恨晚
倾月姑娘听着罗昭云的诗文,感受到青年俊杰的多才,有一种面对一位拥有许多学识、见解的文人雅客,偏偏他又不迂腐儒道,还擅长武功和带军,说话也不像当代文人那样古板教条,文绉绉地附庸风雅。
这些新鲜的感觉,让倾月也有点觉得很新鲜,这是她阅人无数之后,首次有这种感觉,一个全新的男人,与众不同的少年!
“难怪萧依依会入迷,乐不彼此地往罗昭云的酒楼钻,甚至还偷偷去过他的府上度夜?”
倾月极力保持镇定,不要被眼前这个年轻的小男人迷住,失去了自己的阵营底线,因为她清楚,一旦跟对方感情纠缠不清,那将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不是对方倒向她的阵营,就是自己…….会背叛江东盟的组织。
“请入阁楼一叙。”倾月请他进船楼的二层,一座精致典雅,又不失华贵的屋子内。
二人谈天说地,倾月本就是京城的才女花魁,交际名媛,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朝堂大事小事,官员之间的派别交锋等等,都很熟悉,她要想跟人沟通,话题绝对不断,气氛一度很融洽、愉快。
罗昭云虽然在古代经历很少,许多常识了解不够,但是一千多年的历史传承思维,使他的思想更活跃,看问题举一反三,往往说出了的观点,比倾月自以为看透的点,还有深邃,这使佳人频频眼前一亮,灵光闪动,仿佛看问题的目光也更远了。
中午,二人就在船楼雅阁内用餐,一对双胞侍女进来端菜端饭,然后被支开出去了。
侍女退出房间后,走在船舱走廊,芷芸轻声道:“这个罗公子,挺清秀的,年纪也不大,文武全才,的确惹人喜爱,看他跟咱家小娘子相谈甚欢,估计很难逃出小娘子的手掌心,被她迷住!”
芷桐神色古怪,幽幽道:“我担心的事,咱们家的小娘子,可不要被对方迷住,看上了他,以后不好向盟主交差了。”
“什么?你是说,小娘子会被那个少年迷住?这怎么可能?”芷芸摇头不信,她对倾月的魅力有信心,因为这几年,艳冠满京城,伊人韶华,魅力无人可抵挡,多少达官贵人,渴望得到倾月垂青而不得。
“我只是担心,否则,萧依依也不会那样反常了。她们这种女子,才华过人,美貌倾城,古怪想法特多,多愁善感的,并非只是看着财富和权力,一旦遇到让她们心动的男人,文武全才,估计什么都不要,也会扑上去,这个罗昭云,很像那种男人!”
“可他十五岁,刚过束发礼,离着二十岁弱冠,还有好几年了。”
芷桐道:“这有什么了,虽然按照周礼,讲究男子弱冠成年可娶,女子十五及笄可嫁,但是,汉代就不遵守了,这几百年下来,胡汉杂糅,虽然也有朝代提倡恢复周礼,但是只流于形式。咱们大隋开皇律,可是提到,男子过了十五岁的束发礼,就可以成婚了,女子过了豆蔻年纪,也就可以嫁人。”
芷芸笑道:“哎哟,瞧不出,你这几年,可是跟着小娘子学了不少见识呢。”
“那当然,你只在艺技和舞蹈上下功夫,我那些不如你,总得在某一方加深学习了,咱们姐妹互补,能跟着小娘子一起进步哩。”芷桐答道。
芷芸又道:“不过,富贵人家的公子、千金们,倒是并不着急早嫁,除了一些政治联姻,加强关系,才会很早让子女配对成婚,其余的世家,往往挑选一番,没有合适的,是不会过早让孩子糊里糊涂就成婚的,许多世家的公子都把正妻之位空出来,等待适合的门庭人选,所以,年级都会偏大一点,过了弱冠年级,尚未娶妻,也司空见惯了。”
芷桐一叹:“咱家小娘子,去年刚过了破瓜之年,比罗昭云还大上两岁,希望小娘子会清醒,不要被这小子打动吧。”
这二女嘀嘀咕咕,离开的走廊,明显的皇帝不急太监急,小姐不急丫鬟急,瞎操心。
倾月与罗昭云吃了很长的午膳,聊得很开心,还饮了一些酒水,倾月又亲自吹笛、抚琴,载歌载舞,只对他一人,前提是,向罗昭云邀墨。
罗昭云也不吝啬,提笔又馈赠了两首诗,应付完这一场佳人约会。
接近黄昏的时候,罗昭云离开船,先行一步,策马回京城,倾月等人为了掩人耳目,晚走一会,跟他拉开距离。
倾月看着罗昭云挺拔的身躯,策马飞驰远去,心中百感交集,大有相逢恨晚的感觉。
她似乎有些明白了,为何萧依依会经常忍耐不住,往罗昭云的府邸和烟雨楼钻了。
正值深秋,夜幕来得早,当罗昭云策马慢行,来到街坊的时候。
秋风瑟瑟,巷子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京城有宵禁,来往行人早就赶回自己的坊区,不出来走动了。
忽然间,罗昭云勒住了马,因为他感受到了一股肃杀之气。
那股杀气若隐若现地瞄住了他,这是他进入化劲之后,整个人精气神得到提升,冥冥之中,有一张对危险的预感,秋风未动蝉先觉,这是化劲武者中,天赋极高的人,才能有的感知力。
这里是通往他所处安仁坊区的路径之一,坊路很宽,两旁有垂柳、梧桐等树排,树排后是排水沟,以及高大的坊墙。
罗昭云感受到的杀机,就是从树干和坊墙上传出,甚至还有树排的阴影角落,有人藏身。
“嗖!”
几只冷箭射出来,罗昭云不知敌人多少,所以灵机一动,假装中箭受伤落马,捂住了自己的手臂。
“中了,出去杀了他!”有人喊了一声,从树顶茂叶处、坊墙、树影角落窜出了几十名灰衣武士,手中提着横刀,寒光闪烁,围聚杀过来。
罗昭云眼神很冷,透露着杀机,已经从马鞍上抽出了锋利的横刀,这是一口宝刀,是上次皇家赏赐的奖赏,还没有机会杀敌用,这次却派上了用场。(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五章 遭袭了
罗昭云手持横刀,迎上了几十个蒙面灰衣武士,瞬间就发出了当当当的兵器交击声,清脆刺耳,一道道寒冷光幕疾闪。
噗噗!
很快,几个回合间,就有武士被刀锋劈中,没有甲胄在身,瞬间就毙命了。
虽然罗昭云更擅长的枪术,纵横十万大军,来去自如,但是,今天约会佳人,那种长兵器,不便携带,他的刀术也不俗,一武通,其它技能自然能够娴熟,只不过,达不到那么神乎其技而已。
他的武功底蕴,在化劲层次,身手敏捷,步法也迅速,腾挪闪烁,刀光剑影,即便被围攻,仍游刃有余。
噗噗噗——
鲜血喷溅,已经有十来个武士被劈中,不是抹了脖子,就是劈胸、砍臂了,不过,这些武士都是狠角色,硬是没有人疼叫出来,以防惊动京城巡逻的禁军和武侯府卫队。
“一起上,速战速决!”后面有人焦急大喊,按照街坊之间的巡逻作息,他们的时间,只有不到一刻钟。
“杀——”罗昭云大吼,声音冲霄而上,回荡在街巷和城坊之间,让不少围攻的武士脸色大变,刀尖一起刺向了他。
横刀是隋唐时期特殊的军队佩刀,也是游侠武士们的傍身武器,因为这种刀,宽度跟宝剑差不多,刀锋也尖利,一面有刀刃,一面为钝,既适合砍杀,有适合直刺,外包熟铁,内为百炼钢,质量很好,不易折断,这个时代,宝剑只是一种配饰,文人墨客的情结而已,并不是使用。
当然,一些古老的江湖剑修宗门,他们还是一脉承贯了古老剑客的习惯,剑修侠客们,多是江湖人。
在当世流行的是刀技,而不是剑技,很少人懂得如何用高超的剑法杀人、杀敌。
罗昭云挥刀杀伐,铁血冷酷,哪怕喷血到他身上,也面无变色,因为他经历了战场的浴血,见惯了太多将士的阵亡
他出刀很快,往往都是三两招就解决一个人,杀人如麻,干净利落,这是经过身经百战的人才能历练出来,一年多的戎马生涯,大小征战,使他成长迅速。
即便这些武士都是一群死士不畏死,但是身上的杀气,跟这位杀神比起来,小巫见大巫了。
锵锵!
有两名武者加入进来,这都是习过武,而且步入了暗劲层面,刀法犀利,联手围攻罗昭云,给他造成一定麻烦。
其余的三十多武士,围在外圈,防止罗昭云突围逃离;如果发现他后退,背靠过来,就会冲上去补一刀,让他腹背受敌。
罗昭云热血方刚,心中却猜疑重重,不知道谁会派人对付他,这批人明显训练有素,比府兵中的精锐还有强一点,京城内谁有这么大能量,出动那么多死士?而且,自己得罪谁了,到了动刀子的地步?
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把心一横,也不管对方来自哪个势力,先杀出去再说,两位暗劲武者,急攻向他,罗昭云要尽快突围,对方要尽快围城伏杀任务,所以都以快打快,人影团团,已经没有太多的挪动空间,这种情况非常危险。
罗昭云还可以吹哨叫的卢马过来帮忙,带他突围,但是,的卢马没有配备任何护具,可不像在沙场上时,全副武装,浑身铁甲,这样一来,战马很容易中冷箭,也容易被砍断马腿,就此报废。
不到最后一刻,罗昭云不打算牺牲心爱的战马,来换取自己的逃命,现在自己还能挺住,真到了绝境时候,也只能狠下心了。
这不是一匹战马的问题,而是人的感情,他割舍不下,这一年多的陪伴之情。
其实,的卢马也在外围打转,嘶鸣不已,有两名武士跑过去要再掉战马,但是的卢马速度快,掉头就跑,然后等武士回身,它在掉头回来,几次跃跃欲试冲过去救主。
“哧!”罗昭云在混战中,臂膀划破了一条口子,鲜血涌出,但是他也趁此机会,一刀斩下了一位暗劲武者的首级。
那无头尸体喷出两尺高的血柱,手中还紧紧握着刀,不甘心地倒在地上。
另一名暗劲武者迟疑了一下,罗昭云逮住时机,朝着一个薄弱的人群冲去,刷刷刷几刀,又劈杀了两人,冲了出来。
“截住他!”有歹毒呼喝着,加速狂奔。
“小灰!”罗昭云吼了一声,灰白色的的卢马如闪电一般,飞奔而来,高抬前蹄子,踢飞了两名武士。
罗昭云一个旋转飞身上马,抓住马鬃,掉头就跑,这些武士在背后追击,已经来不及了。
有冷箭射来,却被罗昭云反手劈出几刀,把箭矢扫飞了。
与此同时,在坊区街巷口有巡逻卫队赶过来,大声呼喊:“何人在此斗殴行凶?”
“我乃罗成将军,有刺客伏击,请诸位将士,立即缉拿凶犯!”罗昭云冲至跟前,大声喝道。
“罗成将军?”巡卫队头一愣。
“不好,撤!”后面有首领喊了一声,灰衣武士们立即掉头狂奔。
巡卫带人追上去,却只几个歹徒留下断后,誓死不降,被刀枪刺死了,血流一片,没有任何活口。
“罗将军,受惊了,我等护送将军回府!”一对正队头抱拳说道。
罗昭云点头道:“那就多谢几位将士了。”他随手撕下一块衣布,裹住了胳膊,只是皮外伤而已,但是他装作很严重,牵动京城局势和舆论压力,他想引发朝廷相关部门重视,深究此事,探查幕后之人。
如今自己在明,敌人在暗,所以罗昭云想要查出幕后主使者,以后好多加提防,其次找机会要报复回去。(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六章 小事化大
罗昭云负伤回府,浑身是血,着实让许多家丁、侍卫们大惊失色,管家钟骅要去请京城名医,却被罗昭云叫住,其实他伤的并不重,如果让外人一看,似乎没有多大伤害,所以打算让自己人包扎,然后故意渲染得重一些,制造舆论压力。
巡卫兵送罗昭云到府上后,就离开了,把这件事情逐级禀告,很快惊动了武侯府,值班的虞侯校尉亲自过问,派人将那些被当场格杀的死士尸体运过来,检查身上的衣服材质、样貌、腰牌、文书等,希望通过蛛丝马迹来破案。
比较罗成刚被册封为将军,已经五品之上,朝廷命官,行刺这样高品阶的实权官员,触动了朝廷皇权的威严,因为这些官是皇帝册封,谁敢袭杀这些当朝官,就是挑战皇帝的权限,也是破坏庙堂规矩,今天敢刺杀大官,明天就敢行刺皇上,所以,一旦发生这样的事,都会列为重大案件。
宁沐荷从后院赶过来,看到罗昭云的伤势后,鲜血一片,以为他重伤,吓得哭起来。
“没事,不要哭,我没有大伤害。
宁沐荷泪眼婆娑道:“还安慰我,你流了这么多血!”
“这些血大都是敌人了,被我斩杀后喷出来的。”罗昭云回到屋里,换了一身新衣,然后让府内的看病郎中,上药包扎,尽量夸张一番,看上去很严重的样子。
“究竟是什么人要伏击刺杀你?”
“这我也不清楚,还有追查一番。”罗昭云也在狐疑,自从来到京城内,他大多沉默,在立场上也没有明显表态,更没有介入夺嫡风波、世家争斗中,昨天是第一次上朝,政坛上不至于出现大敌,会是谁呢?
连他自己也糊涂了,难道是昨天在宫内说的一番话,劝杨广推行科举考试,得罪了门阀贵族,要除掉我而后快?那不能这样迅速吧?
罗昭云暂时想不出,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寻找线索,弄清楚自己的敌人是谁,何人要对付他?
次日,他在街巷被刺的消息小范围传出,通过宁氏商行的推波助澜,这个消息越传越大,引发京城一些势力的猜疑。
到了中午,好几位京城贵族官员陆续上门探望,有的是觉得罗成有前途,有的看在罗家的面子,还有的为了拉拢他。而一些豪门世家,则是派人过来,送一些礼品慰问一下。
长孙无忌带着观音婢来了,看到他的包扎情况,都惊叫起来,非常的担忧。
罗昭云虽然不想欺骗两个孩子,但是为了把戏做足,还是没有如实相告,只是装作伤势破重样子。
一下午,郭孝恪、韩世谔、李密、王伯当、宇文士及等,分拨前来,探望过他。
黄昏时候,被册立为太子的杨昭也亲自来了,毕竟,罗昭云在几个月前的仁寿宫惊变中,他保护过太子安危,杨昭宅心仁厚,是个知恩感激的人,虽然贵为太子,忙完白天的事,还是亲自来到了罗昭云的府上看望。
杨昭正气凛然地说道:“罗成,是谁,这么大胆,在京城之内,禁宵的时候,敢出来行凶,刺杀朝廷官员,这是公然违背律法,武侯府正加紧破案,到时候,还罗将军一个公道。”
罗昭云抱拳道:“那就有劳太子殿下费心,为罗某平冤,侦破真相了。”
杨昭叮嘱几句,然后离开了,他心中也在犯合计,不知谁要对罗成下手?难道是自己的皇弟,打算要夺嫡了,看出了罗成的潜力,站在我这边,拉拢不过去,所以提前除掉?这未免太心急了吧,应该不是!
会是罗成的仇家吗?独孤家族?也没必要这样做绝吧。
杨昭离开后,罗昭云松了一口气,打算明天派人去请假,后天的早朝,他有伤在身,不想去参加了。
就在这时,宁沐荷进房告知,萧依依夜访来了。
罗昭云点头,让宁沐荷带她过来,就在他这个卧床的房间相见了。
一阵香风,萧依依步履生姿,袅袅而来,身穿一件湖碧色滚边宝瓶纹样古香缎圆领绸衫,逶迤拖地绣着月季花案的百褶裙,身材纤细窈窕,披着一件鸦青色刺绣烟纱衣,一头墨染砌黑的青丝,轻拢慢拈的云鬓里插着衔花菊花金步摇,端庄华丽。
萧依依掀开绸幔,看到罗昭云浑身绷带的状态,顿时芳容失色,焦急之色,化为浓浓的担忧和关心,急促问:“昭云,你怎么样,伤的这样重?”
“没关系,不至于伤到性命,只是一些皮肉之上,伤筋动骨的,好恢复一段时间。”罗昭云解释说。
萧依依询问:“知道凶手来自哪个实力了吗,这么丧心病狂,刺杀朝廷刚册封的将军,这不是要打皇帝的脸吗?”
罗昭云摇头道:“暂时还不知道,不过事情越闹越大,等陛下过问,武侯府就要彻底追查,只要凶手还在京城,就能有蛛丝马迹。”
萧依依点头道:“恩,这些日子,我也会散开妙音阁的消息网,打探近来有哪些世家,行动反常;还有陌生武士,混进京城,在秘密接头,去烟花之地流连。”(未完待续。)
第两百零七章 朝议科举
转眼到了三日一轮的朝会上,隋炀帝杨广抛出了一个政论话题,要增多寒门选士之路,对过去的九品中正制和荐举制等,要削弱它的选官职能。
朝堂沉默了片刻,然后就有大臣站出来反对,比如李浑等人,代表了关陇贵族的李阀,他以国柱、郕国公身份站出来,顿时朝堂数十位李阀的高官,也纷纷附议。
“臣觉得,当前贵族阶层掌握着文化传承,累世公卿,钻研学术,代代人杰辈出,寒门的读书人,学的都是末流,难成气候,让他们大批进入朝廷庙堂,他们会仇恨贵族,从而引发朝堂内斗,消耗国力,万万不可呀!”郕国公李浑陈述自己的观点,说的极为严重。
“臣附议,郕国公所言,句句如矶,自大汉以来,察举制就开始兴起,儒术兴学,也不入民间,那些寒门根本就没有什么学问,如何能进入庙堂与贵族共论朝政?”
“臣也附议,九品中正制,自魏晋施行,颇为有效,北周灭齐,隋能统一,都是这种制度选拔人杰,如何能轻易改之?”
许多门阀士族官员纷纷站出来,其中不乏六部的尚书,如刑部尚书梁毗,民部尚书长孙炽等人,兵部尚书卫文升、侍郎斛斯政等,内史令元寿等人,多是关陇贵族和门阀出身。
其实,许多人心知肚明,杨广打算限制门阀发展,企图削弱贵族的权势,这是皇权跟整个豪门贵族之间的利益之争。
杨广的脸色阴沉下来,没想到阻力这么大!他忽然想到文帝在位的时候,就曾跟他提过多次,关陇贵族,不能轻易动,否则牵一发而动全身。
但是,杨广偏偏要这样做,他觉得自己是皇帝,应该凌驾众人之上,说一不二,一言九鼎,没有任何世家和贵族,胆敢抗命,威胁皇权,他们的权力是皇帝册封的,可以给,也可以收回。
而且杨广要做大业,就必须打破关陇贵族的制约,加强中央集权,才能推行大事的实施,比如迁都洛阳,开凿新的运河,比如巡视北疆和江南等等,这些没用绝对的权力,是很难执行的。
如今,杨广就是要立威,先从这个小事做起,扭转大臣们的思路,扶持一些听话的大臣,而不是为了维护家族利益,跟皇权对立的那些臣子。
杨广瞅了杨素一眼,对方老奸巨猾,这个时候,杨素不动声色,微闭着双眼,并不参与进来。
右仆射高熲站出来道:“请陛下三思,这种大力提拔寒门之举,实在过于仓促,不如,过个几年之后,再议不迟。”
高熲毕竟也是贵族,牵扯到自身利益,肯定也要站出来表态。他上次因为拥护太子杨勇,跟杨广、杨素作对,但是杨广登基之后,为了宣扬自己明君形象,依然启用了高熲,还官复原职,甚至还多了几个虚闲散职以表荣耀,这是杨广要拉拢旧太子集团的能人,这高熲的才能很强,是做宰相的料,所以杨广破格重用了,暂时放弃了过去恩怨。
杨广哼道:“诸位卿家,还没有听到朕如何推行,就急忙站出的拒绝,不由让朕生出一些其它疑点,尔等是针对寒门,还是真的针对制度?依朕看,是有些人,用心叵测,危言耸听罢了。”
他的话说出后,整个金銮大殿内,气温都寒冷几分。
黄门侍郎裴矩站出来问:“不知殿下的选才之法是何,不如宣出来,让臣等参议一番”
这是杨广设下的托儿,抛砖引玉的作用,杨广城府并不浅,也擅长阴谋,早就猜到大臣们不会轻易同意,所以先开了头,并不说具体细节和步骤,让反对一方先攻击,却没有攻击的点,说起来就比较泛泛,杨广再开始反击。
杨广文采了得,自然说得很有煽动性:“当然是公平的科举!朕当然明白,关陇贵族和天下豪门世家,给国家带来的稳定和支持,以及在这几百年的扶危河山的作用,但是,任何一种制度,不可能一直使用,需要因势利变,符合当下朝局,如今天下安定,南北交融,当年东晋永嘉南渡,演变宋齐梁陈,儒术南传,北方与南方的受教不同,寒门与贵族的分化也不同,朕不能只顾着身边臣子的利益,而放弃了全天下!大隋要长久,就要做到公正,以德、才为主,为朝廷注入新血,纵观许多富家子弟,已经失去了血性和才学,整天在京城养鹰斗犬,无所事事,全靠祖上荫功,这样下去,我大隋朝岂不是日薄西山,一代不如一代,如何能更进一步?”
内史侍郎虞世基站出来道:“臣附议!陛下所言,心装天下,实乃圣君之想,以科举来确保选拔人才的关键,不论南北儒生,还是贵族和寒士,只要有真正才学,公平科举考试,这样就公正许多!”
“臣附议,赞同陛下所言,此乃天下大同的思想!”
纳言苏威、张衡、御史大夫裴蕴等人,纷纷附和,他们多是南陈血统,或是贵族以下,出身士的阶层的人,都想冲破关陇贵族的打压,因此联合起来赞同此观点。
其中,还有宇文述,他本是北方门阀贵族,但是他心中知道杨广想法,作为亲信宠臣,已经不考虑什么整个门阀的利益,而是只考虑自己家的荣耀和地位了,也站出来支持隋炀帝的观点。(未完待续。)
第两百零八章 行刺事件
早朝会的大殿之上,形成两派相互争论的局面,还有一些官员,搅和其中,一会帮贵族门阀一方,一会又帮拥护寒门取仕一方,引经据典,从这种旧制自秦汉兴起,如何演变适应,有何利弊,各持一词,彼此要说服对方。
最后,隋炀帝杨广一拍桌案,怒道:“尔等是皇帝,还是吾为皇帝?连朕的观点和推行政策的细节都不清楚,就一味阻拦,实在居心叵测!朕要打造的,是大隋盛世,千秋帝业,不是墨守成规,活在先辈的庇荫之下,谁若跟不上朕的步伐,没有进取之心,大可告老还乡!”
文武大臣们都有些愕然,想不到杨广真的要翻脸了,气氛一下子凝重肃寒起来,都心里清楚,这时候,不能继续反驳,以免撞枪口了。
即便是反对寒门取仕的贵族,也在审时度势,暂时收起了口舌之剑,要进一步听听杨广如何推行,科举考试的细节,再做决断,毕竟他们一味蛮横阻挡,也十分危险,惹怒了陛下,弄不好丢官是小,灭门是大,凡事要抱团,还要量力而行。
内史侍郎虞世基道:“不知陛下具体要推行的科举考试细节如何,请陛下告知,也好让愚臣们,弄清原委,不必错解了陛下的圣意。”
杨广点头,继续说道:“朕的意思,就是给予寒门、世家、贵族等,相同的取仕机会,设立科考的书目,让天下百姓皆可自学,然后进行乡考、县考、州考、京考、殿考,层层筛选,把天下读书人凝聚起来,考过乡试,由朝廷正式承认为秀才,然后是举人、贡士,让天下读书人为我朝廷所用,这不是一件大幸事吗?而且一些官员,总认为自己门阀显赫,读书较多,比寒门强出数倍,那就不防让那些后代子孙们,科举笔试,选拔出来,不分门第,进行授官…….”
朝堂上的文武官员,听到这样大胆的科举考试制度,都有些发蒙,但是大部分人,都听出来,这种考试,似乎更公平一些,也更有利于朝廷选拔人才。
但是,一些贵族门阀的官员,则忧心忡忡,如此一来,寒门普及了教育,及第的人数逐渐增加,以后贵族与寒门之间,壁垒越来越低了。
可这种事,是一种长期的影响,并非短期内能看到威胁,所以让刚才不少激进反对派,一时也想不到更好的驳斥之论。
杨广看到这些官员的表情,心知肚明,他们在想些什么,暗暗得意,心说如果不是罗昭云献策,说出这么一种打破常规,新颖选拔人才的科举考试制度,看似简单,实则一下子命中门阀贵族的要害,能得到天下读书人的支持,加强中央集权。
“罗昭云,此子不简单,真是朕的福将也!”杨广心中一动,放眼巡视文物群臣,竟然没有发现罗昭云的身影。
他脸色有些狐疑,忽然问道:“今天是否有提前请假,未上早朝的卿家?”
黄门侍郎裴矩站出来道:“陛下圣明,今日的确有三位官员,因身体抱恙,无法上朝。”
“哦,那三位?”
“分别是太常寺丞许中言,头疾复发,告假;还有户部侍郎周昀,得了痢疾,正在府上治疗,告假;另外,左卫府新晋直阁将军罗昭云,也告假了,两日前,黄昏遭到行刺,受伤在府治疗…….”
“遭遇行刺?”杨广错愕一下,完全出乎意料。
一些官员听到这个理由,也觉得有些滑稽,这可是京城,堂堂天子脚下,黄昏正是宵禁时候,有一伙人行刺刚凯旋归来的小将军,这事情太超出意料了。
“武侯府,可查出线索?”杨广询问。
独孤锋站出来,由于那一晚是他右武侯执勤,所以这件事,就由右武侯府来负责追查行凶人线索,但是独孤家跟罗家多少有点过节,所以也没有尽力,这件事暂时搁浅下来,他没有想到,隋炀帝会过问。
“臣已经吩咐下去,在十多具死尸上寻找线索,并勘察出入京城的陌生人,希望能寻找到蛛丝马迹。”
杨广得知伏击罗昭云是一群武士,心中猜疑不断,暗想难道是门阀世家知晓了罗昭云为朕提出科举考试之策,才会遭到豪门伏击,这是要给朕下马威不成?
不得不说,杨广是个猜忌心很重的人,满脸寒霜,冷哼一声:“两天过去了,你就追查出这个?在京城内,一伙人,在宵禁时分,公然行刺凯旋归来的将军,这是藐视王法和皇权,朕命令你,十日之内,必须查出线索,否则,你这大将军之职,就不必当了,全城戒严,必须拿出真凶,即便抓不住,真也要知晓,谁这么大胆子!”
独孤锋有些目瞪口呆,不知陛下为何对这个案子如此重视?难道是,因为罗昭云要受宠了?
一些官员,也在猜想杨广的心思,揣摩圣意,不管如何,因为被刺一案,使罗昭云的名字,更加响亮,名气在朝堂上,都无人不知,无人不知晓。(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九章 好感破灭
罗昭云躺在家中,没有上朝,可是朝会的信息,在下午的时候,就传到了他这里,有官员前来探望他,或多或少抖出一些,这样人数一多,自然也能窥探出全貌来。
让他感动的是,长孙炽这种朝廷大员,担任尚书一职,相当于宰相班子的人,亲自带着子女再次过来探望他,这已经不是给罗荣面子那么简单了,而是真的很器重这个年轻人。
“长孙大人,怎敢有劳您亲自到访,来探望小辈。”
长孙炽摆手道:“你快躺好吧,我与你祖父交情莫逆,加上你跟无忌关系要好,以后他还有跟你学习当榜样呢,我过来探望你,没有把你当做外人,你也不要太拘束、外道了。”
“明白了,长孙大人。”罗昭云点头答道。
“还叫什么大人啊?”
“长孙伯父!”罗昭云机灵改口。
“呵呵,这就对了。”长孙炽捋着胡须,微笑点头。
二人客套了一番,长孙炽忽然开口问:“昭云,陛下今日宣布要推行科举考试制度,打破以往的九品中正制,影响甚大,加强对寒门取士,你如何看?”
罗昭云楞了一下,措辞道:“这个,我觉得,时代不断向前进步,过去的制度,逐渐不适应了朝廷选拔人才,如果陛下真的有更好的想法,颁布有效途径,可以净化朝野,保持新鲜活力,使天下读书人能为朝廷效命,宇内安邦稳定,对老百姓是好事,应该错不了。”
长孙炽认真听完,微微点头,叹息着说:“想不到你看得如此远,虽然身为贵族子弟,你的眼界的确要更宽阔一些。”
长孙无忌在一旁听完,也觉得罗昭云说的很有道理,他却没有想到,途中长孙炽也考教过他,可是由于这方面理论,不是从已有书本能学到的,打破常规,以他十一岁的孩童年级,还无法做到那样高深、长远的论断。
别说是长孙无忌,就是许多大隋官员,也看不到这些,大多只关心自身的利益。
“将来,你可以出将入相,会是我大隋中流砥柱,肱股之臣啊!”
罗昭云摇头谦逊几句,心说隋炀帝会越来越自大,不听人劝,最后身边留下的都是奸佞之臣,将来罗昭云自己在大隋朝堂,只怕身在旋涡之中,能不能保身都说不定。
这一次罗昭云提出科举考试的建议,而且一步到位,把两宋明清的科举制度提出了,要远比隋唐时期的科举,成熟了更多,如果隋炀帝能运用妥当,说不定能逐渐改变一些朝局和地方稳定,收拢读书人的心,说不定可以避免后世的大乱。
当然,这只是罗昭云的尝试,如果事不可违,历史洪流不可逆转,他也不会强行去抗衡,暂时只是过客心态。
长孙炽在这逗留了一个时辰后,带着孩子离开了。
到了掌灯时分,萧依依又来了,这几日,她来的勤快一些,实在有些担心他的伤势。
“昭云,感觉身体恢复的如何,还疼不疼?”
“已经不那么疼了,谢谢你,依依。”
“跟我还谈谢啊,嘻嘻,我很想就这样,一直来照顾你。”萧依依温柔如水,说得越来越细,最后一句更是细不可闻了。
罗昭云苦笑道:“可我真的不想一直这样躺着,养伤遭罪啊。”
萧依依白了他一眼,怪他不懂自己的意思。
罗昭云哪会不明白?微微一笑道:“其实,我即使不收拾,你也可以常来,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啊!”
萧依依笑靥如花,心中暗喜,轻声道:“可以吗?呵呵,我就担心,你那贴身丫头,天天要跟我拌嘴了,抢走她的活儿。”
罗昭云也是一笑,听出她言语中的醋意,还有调侃意味,嬉笑说:“那你可以做一些她做不了的事啊?”
“她做不了的?我能做到吗?”萧依依好奇地问。
罗昭云一脸坏笑,拍了拍身边的空位,然后把胳膊伸在自己嘴前,吧唧吧唧亲了两下。
萧依依顿时就会意了,脸颊腾的一下红润起来,娇艳欲滴,心跳加速,那种事,不是没有想过,但都是在夜深人静,香阁寂寞的时候,做梦发生的事,现在被他当场说出,还是有些难为情。
“想得美,你敢取笑人家啊!”她伸手拧在了他的大腿上,疼的罗昭云大叫。
罗昭云道::“切,不做就算了,那还是继续抢侍女的活吧,可别说我每个你空位啊!”
萧依依啐了一口说:“等以后,你诚意够的时候,我再考虑吧。”
罗昭云默然,他心中也感觉到了佳人心中的犹豫,但是那种感情却是真实存在的,随着时间推移,早晚会有谈婚论嫁的一天。
“对了,你被行刺那天,是不是去见了铜雀楼的乔倾月?”
罗昭云错愕了一下,抬头看着对方的眸光,心中有些发虚,点头道:“是啊,她派人邀请,我不知她有什么事找我,所以就去赴宴了。”
萧依依脸上收起了笑容,似乎有些不大高兴了,说道:“我这边得到消息,最近江东盟有人北上,进入了京城,有一个陌生人,就在你行刺的头两天,去铜雀楼,见过了乔倾月。”
“甚么?有这等事!”罗昭云脸色沉了下来,心中对倾月那一丝好感,直接破灭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章 无可奈何
萧依依为罗昭云讲解江东盟组织,这是一个笼统的名字,意指江东一带,一些陈朝遗族,多为皇室后裔,王侯后人,还有不少当地的门阀、贵族等,组成的一个类似复国的组织,汲取了江湖力量,形成一个半江湖、半政治的组织。
短短十年之间,势力范围已经覆盖了江东地区,财力很强,暗中培养不少剑手、武士,绿林好汉,江湖游侠等,在南方的势力越来越大,超越了普通的江湖帮会。
“里面有没有用剑高手?”
“有,但人数很少,基本都是从一些古老的修剑门派中,退出来的俗家弟子,有的人打小在深山老林中习武练剑,懂得吐纳敛气,跟道家大隐士一般,懂得养生,这种剑客,非常可怕,身轻如燕,能飞檐走壁,有时候三天不吃不可,有时候,一顿能吃半头牛,这样的人,剑术很厉害!”萧依依脸上露出忧虑,十分担心,江东盟万一真要狠心对付罗昭云,出动一位这样的大剑客来行刺,他如何能挡得住?
罗昭云听萧依依描述如此精细,就如同亲眼见过一般,心下暗动,试探地问:“你亲眼见过这样的大剑客吗?”
萧依依侧过了头,避开他的目光,轻声道:“只见过一次,匆匆一瞥,但是也能感受到此人的不同寻常,气质跟常人不一样。”
罗昭云曾听李靖等人提过,江湖剑客的稀少,尤其是那些从古老习武宗门走出了的剑手,更不多见。
一些隐世的宗门,就如同墨门一般,百年以上,很少正式在中原走动了,他们与世隔绝,一心求武、求道,不愿意跟庙堂朝廷为伍。
罗昭云新增清楚,萧依依有秘密,她极有可能,也来自一个方势力,但是他没有多问,时机不到,如果贸然逼问,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从此生出隔膜,反而不美。
有一天,彼此感情深了,关系水到渠成,她自然会告诉自己更多事。
“早点回去休息吧,我这里有些人手,能照顾好我。”罗昭云劝说,其实他伤的根本就不严重。
萧依依摇头说:“已经宵禁了,我就住在你这了,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了。”
罗昭云无奈,只得依她了。
萧依依嫣然一笑,来的次数久,越来越把这里当成了她的一处避风港湾。
而萧依依背后的势力,似乎也默许了这一点,没有约束她跟罗昭云的交往,大概也看到了罗昭云文武全才,未来在大隋的影响力,绝非池中之物。
宁沐荷端盘子进来,要给罗昭云洗漱了,看着二人在床边有说有笑,嘟起小嘴,多少有些不乐意。
但她也清楚,自己无法改变,因为自己的身份,只是婢女出身,哪怕罗昭云不嫌弃自己的出身,但是罗荣、罗艺等人,也不会轻易同意她嫁给阿郎,哪怕只是做妾,都有一定的难度。
至于萧依依,青楼歌姬,做妾的资格是够了,但是正妻身份,也是不可能的了。
………
铜雀楼,倾月一身素白的襦裙,站在芳庭月下,不断轻叹,她已经听说罗昭云被刺的事情了,第一时间,她就猜到了嫌疑人。
这让她有些无奈,根本无法检举揭发,甚至萧摩诃之子,还曾两次来找过她,无法瞒过有些人的耳目,即便朝廷武侯府查不到她身上,但是,倾月觉得兰陵萧氏,一直在江陵一带经营,并不弱于江东盟,肯定有所关注动向,到时候,萧依依会告诉罗昭云,倾月跟嫌疑人认识,还是一伙人。
她此时有些愤怒,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恐怕刚跟罗昭云建立起的联系和好印象,一下子就破坏掉了。
“萧世略,比他父亲差远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只顾私怨,却无长远目光,不是大局!”
倾月前几年还小,在江东之地的时候,萧世略正是二十出头,英俊潇洒,年轻气盛,她还觉得对方有英雄气概,有勇有谋,当初被萧世略追求,表达爱慕之心,让十三岁的她着实有些悸动,奈何盟主有令,把她直接雪藏了,秘密训练,换了身份送往京城,十四岁出道,四年世间,艳冠京华。
今日的乔倾月,在京城龙虎聚集之地,见识到了太多的英雄豪杰,朝廷大佬,风流才子,反而对萧世略的印象越来越模糊,觉得他的才能,在京城之地,比起一些当世豪杰,略逊一些,如今再跟罗昭云一比,更显得不如了。
芷桐道:“小娘子,萧公子等人正在京城藏匿,我们要不要出手,帮助他们潜逃出城?”
倾月冷哼一声:“不必了,他们自作自受,行事鲁莽,根本没有征得盟主同意,擅自行事,我们不要出手了,让人盯上,被拔了根基。”
芷芸问道:“那小娘子还要去探望罗昭云的伤势吗?”
倾月犹豫了一下,轻轻一叹道:“当然要去,但不是现在,彼此都冷静一下,再相见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一章 公主驾到
罗昭云在家安心养病,罗荣亲自到府上看过他几次,对于这个罗家的独苗,老爷子可是非常的重视,临走前还嘟囔,应该让他早成婚,多生几个男娃出来,让这支罗家能香火旺盛起来。
这倒是让罗昭云直冒汗,他可不想这么早就结婚了,大隋的好多事没有去经历呢。
一晃十日之期过去,武侯府将军独孤峰大致得到一些线索,带人前去城内某坊的一处旧宅内,围剿一支残余行刺人员,不过萧世略并不在其中,被击杀了几人,俘虏了三人,本要带回去审讯,可是这三个活口,在押送途中,全部服毒自尽了。
隋炀帝杨广见独孤峰找到了一些线索,同时心中的怒气也消除了,因此,倒是没有撤他的职。
最近一段时间,隋炀帝杨广最关注的就是寒门取仕,科举考试的制度推行,经过三省六部反复商议,最终勉强通过,不过先是试点,旧的九品中正继续执行,然后在各州、各县、各乡,建立一些官学或私塾,讲儒学、诗文等普及到乡下,增加更多的寒门读书人,这是一个漫长的时间。
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正在培养出一个时代的人才,绝不是短期能办到的,许多门阀贵族,正是看到了它的漫长和困难重重,才暂时让步了。
贵族并不看好这项决策,因为读书需要教书先生,需要笔墨纸砚,需要书籍,这时代,书籍多是手抄,还有竹简、木牍等,非常昂贵,普通百姓,寒门庶子,想要买几本书放在家里苦读,不大现实。
朝廷想要统一设立一些科目进行选拔,如何保证天下各地士子读书内容相同,考卷相同等等?
总之,说起来容易,要办起来,太难了。
不过这些事情,罗昭云都不关心了,在家舒舒服服休息,也不必上朝参与党争,被各方势力窥视,至少暂时置身事外了。
这天上午,太子杨昭又来探望罗昭云,随行的还有两位女子,一个是小公主杨采玉、一个是大公主杨采环,这一对姐妹花,都是非常的娇艳美丽,大小美人胚子。
能让太子和公主到府邸上亲自探望,罗昭云有些受宠若惊,下床恭迎。
“微臣见过太子殿下,两位公主!”
杨昭微笑说:“罗将军不必客气,我们是来探望你病情,你可不要受拘束,因为行礼,影响身上的恢复,反而本末倒置了。”
“不会,微臣的伤势已经好转不少了,简单活动一下筋骨没有大问题。”罗昭云客套道。
杨采玉上前大胆地打量着他,担忧问:“伤势真的没有大碍了?”
“嗯,再恢复一段时日,应该能出外活动了,毕竟我是习武之人,身子骨没那么柔弱。”罗昭云笑了笑。
杨采玉脸颊上的忧色这才缓解不少,这些日子在宫里,听闻消息后,担忧了好久,一直想要出宫探望他,可惜没有足够的借口,她这未出阁的公主,也不好贸然去一个武将府邸上,毕竟闲言闲语传出去,有损皇室威严。
她未出嫁,罗昭云未娶,很容易让朝廷中人,看出猫腻,对她名声有损,所以萧皇后一直劝她不要急着过去,等太子再次去罗府的时候,才带上她一同。
南阳公主看着罗昭云,微微点头,对他的外形和气质都非常满意,既有武将的戎马之风,英锐之气,又兼得士子文人的儒雅和温润,这样文武全才的人物,的确讨人喜欢。
“罗将军,你知道否,因为受伤,害的小公主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南阳公主调侃一句。
罗昭云略有尴尬,瞥了小公主一样,那十一岁的杨采玉,脸颊微红,青涩的表情,透露一股水灵灵的清纯,他心里年纪已经到三十岁了,要跟十来岁的少女谈感情,真的有代沟啊!
“多谢小公主挂念在下了。”
杨采玉羞红着脸颊,偷瞧了他一眼,笑意含蓄,点点头说:“你只要安好,我就不担心了,没有我老姐说的那么夸张了,你别尽信啊!”
“呵呵,但也不能不信哦!”南阳公主又补了一句。
“姐姐,你还说!”小公主去撩南阳公主的腋下,姐妹花嬉闹起来。
罗昭云看着大小美人在这玩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充满了美感。
“罗将军,我们想去你的书房逛一逛,不知方便与否?”
罗昭云犹豫一下,点头道:“可以,我领两位公主殿下过去。”
南阳公主、小公主闻言都露出喜色,她们很清楚,在罗昭云的书房,肯定能发现一些平时的笔墨,看到一些新的诗文,如今在京城,已经有不少人都是他的诗文粉丝了。
当罗昭云带二女和太子过去之后,两位公主就兴高采烈冲向了书桌,看到了一些带笔墨字迹的宣纸,就互抢起来,争着一睹为快。
“见笑,嘿嘿,见笑了!”太子杨昭抹着额头的汗渍,神色尴尬,堂堂公主,千金之躯,平时端庄秀丽,最终仪表,但此时却完全不顾淑女形象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二章 赔罪来了
罗昭云的伤势逐渐康复,他也没必要继续装大病了,毕竟凶犯的出处,他已经有所了解,可能就是江东盟的人,陈国的王侯后裔组织。
好在这次没有动用剑客高手,这是寻常的武士和刺客,对他没有造成致命威胁,有还手之力。
这一日,有客到访,罗昭云听管家说,对方自称姓乔,略有猜疑,点头让钟管家带人进来。
在迎客的大厅,罗昭云看到一个绝俏公子,唇红齿白,清秀绝色,他仔细再看,才发现,这是倾月易钗而牟后的男装打扮。
“是你!”罗昭云神色冷淡。
“昭云,直到现在我才来看望你的伤势,不会责怪我吧?”乔倾月话语温柔,让人听了极其舒服,真的有气,都很难动怒。
“你觉得呢?”罗昭云没有好气道。
倾月叹息道:“我怕来的早,你会因为误会,并不见我,或是说些让我难受伤心的话。”倾月一句话说完,让罗昭云的气话都没有着力点了。
其实,到了现在,他已经逐渐冷静下来,不相信倾月跟刺客早就串通好了,否则,在船上就可以动手了。
即使对方担心自己一个将军,在她宴请的船上出事,不方便出手,但刺客还有其它机会,没必要就在他回去的路上动手,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他相信以倾月的智商,真要串通起来害他,不会这样草率,会摘干净自己再动手。
罗昭云神色盯住倾月,问:“你是不是江东盟的人?”
倾月犹豫一下,微微点头:“是。”
“他们要行刺我,你提前知道否?”
“知道风声,所以我才叫你日后小心,不要一个人外出,不要去偏僻之地。”
罗昭云错愕一下,回想一番,的确她在自己临行前,盯住了几句,但自己根本就没在意。
“江东盟为何要对付我?我自问没有得罪过你们!”
倾月平静道:“不是江东盟的意思,而是一个人!”
“一个人?是谁!”罗昭云追问。
“萧世略,萧摩诃之子,他觉得是你生擒其父,使他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成为阶下囚,所以刺杀你是其一,还有行次杨素!”
罗昭云心中恍然,原来是这样,如此简单的复仇,开始差点让他以为,关陇贵族有人要对付他,后来得知江东盟,又让他疑问重重,现在终于明白前因后果。
这一切,似乎都说得通了。
罗昭云问:“那你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呢?”
倾月姑娘说道:“我知情,却不同意跟他合作,也没有提供他任何情报,上次我约你,并非跟他有任何关联,可能被他的耳目发现了,所以才逮住了这个机会。”
罗昭云点点头,心中敞亮不少,这样也就不怪她了。
“还生我的气吗?”
罗昭云喟叹道:“你能坦诚跟我说这些机密,证明你真把我当成的朋友,我自然不会怪你了。”
倾月松了一口气,神色缓和不少,不到万不得已,她真的不想就这样被他误会,然后成为冤家而敌对!
她来的时候,就决定坦诚说出一切,因为倾月很聪明,知道自己不说,那萧依依也会不遗余力去打探情报,反正自己又没参与,为何不爽快直接一些?
虽然会得罪了萧世略,把他供出来,但是他已经离开京城,逃亡南下了,无关紧要,谁让姓萧的擅自行动,自讨苦吃来。
“改天我做东,设宴为你压惊如何?”倾月幽幽说道。
“我还敢去啊?”罗昭云表情惊讶自嘲。
倾月以激将法说:“罗将军可是纵横沙场,见惯了刀光剑影、金戈铁马的大阵势,难道真会惧怕了几个刺客不成?”
罗昭云婉拒道:“暂时是不去了,等我受惊吓的阴影过去吧,再去铜雀楼找你,听笛饮酒。”
倾月脸色有些失望,幽艾道:“那如何能一样?去那里的都是烟花之客,付账交易,那有什么真交情?难道昭云也只把我当花魁来买唱?”
罗昭云思忖一下,说道:“那等入冬之后,煮酒赏雪,边喝边聊吧,到你府上小聚。”
倾月这次转忧为喜,笑靥如花,眸子水灵灵的,横了他一眼,千娇百媚,无愧倾城之色。
二人闲聊小半时辰,他送走了倾月后,钟管家带来了一封信交给了罗昭云,他打开之后,信上是李靖的字体,他说自己已经跟红拂女远走高飞了,多谢他的盘缠资助,这些日子没有来看望他,是担心交往过密,怕日后杨素追究,连累到他,让他多保重了,日后再聚。
“李靖啊,还是跟红拂女私奔了!”罗昭云微微一笑,爱情这东西啊,一旦儿女情长,就英雄气短了,这李靖,前途都不要了,敢跟杨素的陪寝侍女远走高飞,绝对重情的好男人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