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崛起》 第一章 墩墩不冷 这是一个如同原始森林般的地方,没有丝毫现代化气息,山峦起伏、怪石嶙峋、古木参天,伴随着阵阵兽吼,让人心神动摇,不敢涉足其中。 但在山间一块巨石上,竟迎风站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屁孩,且这小孩浑身上下只用一块似猪皮的东西围住腰间,从背后看去,大半的屁股墩都露在外面,着实怪异。 “墩墩真的不冷!”小屁孩没头没脑的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他叫苏阳,昨天还是个二十一世纪的成年人,因为看见女神晒出的婚纱照,心碎之下喝得醉晕了过去,没想一觉醒来,竟然变成了远古时期的部落小屁孩。 曾经有人告诉他,屁股就跟脸蛋一样,如果长期露在外面,那么就不会感觉到冷,当初苏阳嗤之以鼻,现在却是信了。他现在的身体,应该有八岁了,却从来就没穿过衣服裤子,但真的一点都不冷。 而且他还身体倍棒,力大无穷,能轻易扛起数十斤的重物,当然这是按照他昨天的观念,到今天已经被颠覆了,就他这身板,放在现在的部落中,竟然是资质奇差…… “墩墩,还不快回去,你玛母又该寻你了。” 不知何时,一个腰间裹着兽皮的中年男子来了,男子披头散发,面貌狰狞,没有右臂,左手中握着一柄硕大的石斧,全身肌肉高高隆起,胸毛浓密,散发着野兽气息,一个眼神就能让人吓尿,可这位独臂男子只是部落中负责外围安全的巡逻员罢了。 苏阳接收了小屁孩“墩墩”的所有记忆,又是成年人的智商见识,所以在部落中醒来后到没有表现出异样,此刻回话道:“蛮蛮,我这就回去。” 说完,苏阳一溜烟地滑下巨石,撒丫子就跑了,想到往后就要在这满是鸟屎、饮血茹毛的远古时期生活,颠覆三观,尤其是审美观得改,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好在因为接收了记忆,所以不会语言不通,水土不服什么的,这远古时期的发音有些奇怪,就好比一个精通多国语言的人忽然不会好好说话了,一会中文,一会英文,一会俄文,一会法文什么的;又仿似一个在粤语区长大的考了普通话八级,偏偏要去学川人的语气说客家话,这让苏阳听起来很是拗口,但又听得懂,还能跟着一起说。 “玛母”就是母亲的意思,奶奶在这里叫“玛祖”,管成年的男性叫“蛮蛮”,成年的女性叫“孃孃”,还有怪异的是叫自己的父亲为“耶耶”,至于他的名字只有一个“墩”字,为了顺口所有大家都叫他墩墩,其实就是屁股的意思,这名字还真是日了狗了。 部落中没有姓氏,起名很顺便,不过作为现代人的苏阳无法忍受,当即决定等见了玛母,就要求把墩墩改成苏阳,不然等以后他被记载到史书,墩墩这个称呼实在拿不出手啊! 就在这时,一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雄壮妇人出现在视线中,那胳膊都快赶上苏阳的脑袋了,跑起来有地动山摇的感觉,还没等苏阳反应过来,妇人已经到了跟前,抬手就在他脑门上扇了一下,明显没怎么用力,可苏阳却是眼冒金星,差点栽倒在地。 “玛母,你轻点行不行,要打傻了。”苏阳疼得崩牙咧嘴,却无力反抗。 谁知他的玛母“容氏”,又在他脑门另一边轻轻扇了一下,嚷嚷道:“窝秋泥都不知道了,你就是个闷墩。” 苏阳这才想起该到吃饭的时候,在这里把吃饭叫作窝秋泥,这发音,忒怪异。不过吃饭为大,部落里可是过时不候。 容氏一手轻松抱起苏阳,风驰电掣地往前方山谷跑去。苏阳估摸着,若是在跑道上,容氏绝对能跑进百米十秒,当真是强悍的身体素质啊。 “玛母,我以后不叫墩墩了,要叫我苏阳。” “酥羊?墩墩你想吃肉了,等你耶耶(父亲)回来就有肉吃了。” “不是酥羊,是苏阳,苏醒的苏,太阳的阳。”苏阳努力纠正,可效果很不明显,解释不通啊。 至于他的父亲,是一个战士,有两个兄弟,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上面的玛祖(奶奶)健在,而苏阳暂时是家中独子,按说他虽然重生成了一个小孩,但好歹是男孩,这是不幸中的万幸。而且在家中,他这一代,就他一个男孩,其余全是女孩,这简直是根正独苗,放在现代,就是一小祖宗的待遇。 但此时的情况却跑偏了,因为苏阳所在的“岩石部落”竟然还是母系氏族,在部落中由年长的女人掌权,管理着衣食住行。简单来说,现在情况是重女轻男,就因为他是男孩,连带父母在家中的地位都下降了,吃顿饭都得赶时间,还比别人吃得差,悲剧啊! 苏阳作为赔钱货,对未来充满了担忧,好在他现在是独子,父亲是一个强悍的战士,母亲也非常能干,总不至于把他饿了,安全上也不用担心,这么一想,也挺幸福的。 重生前他是个孤儿,所以现在对于原始部落的父母到不排斥,也或许因为他一直保持童子之身,所以童贞还在…… 转眼,容氏带着他到了山谷,在石壁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山洞,岩石部落不仅是母系氏族,还是山顶洞人,这个部落是由好些个小氏族联合一起形成的,大概有百人出头,其中能外出狩猎的战士有十几人。 只要有人,哪怕是居住在山洞的原始人,苏阳心下也不会慌了,人类终归是群居动物啊。 苏阳此时见到了部落里的族人们,相貌不尽相同,就好比几个少数民族联合到了一起,有的长得如同书上见过的原始人,就跟兽人似的;有的是高鼻梁,深眼窝,形似外国人,而以他的审美来说,要以他家这个小群体长得最为好看,大概是因为最像华夏人吧,当然这是相对的。 苏阳暂且把他家称为苏家了,因为他姓苏,苏家原本属于一个超级大氏族,后来与别的部落发生战争,最后被打残了,他的曾玛祖带着后代逃难,最终与几个同样的小氏族合并到一起,这才形成了岩石部落,已经在这个山谷居住了有好些年头了,苏阳就是在这里出生的。 至于他的玛母是别的部落嫁过来的,同氏族之间不允许婚配。 嗖的一声,容氏带着他跨进了石壁上其中一个山洞,洞里面已经围满了人,全是女性,在最里面,有一个眼神霸气的白发老妇人,这就是他的玛祖了,别看人已经很老了,但他这位玛祖可不简单,年轻的时候生撕过虎豹,是一名超级战士,而且曾经还追随过一位“巫”,现在也是岩石部落的五大长老之一。 所谓长老,也就是部落原来各氏族的首领,部落里的大小事务,都是由长老会决定。 “人到齐了,开始秋泥(吃东西)吧!” 苍老的玛祖身前有一个石台,上面堆放着今天的晚餐,但这时间,以苏阳推断,大概也就下午五点半左右,忒早了,换了昨天他还没下班呢。而晚餐更是让人无语,也就一些果子、植物的块茎,还有一些小拇指大的肉干,在肉干里面有盐。 开始分东西了,玛祖把东西分成了六份,她自己留一份,其余五份在重量上相差不大,可在质量上却参差不齐,没有例外,苏阳与玛母分到的东西最差,只有酸苦的果子与块茎,没有肉干。 但苏阳明明记得最大最甜的果子全是玛母采摘到的,结果把收获上交之后,却分不到了。 “好了,各自回去吧,明天等战士们回来,我有重要的事情宣布。”玛祖淡淡的说道,但是话语却不容置疑。 老人说的话并没有这么文绉绉的,是苏阳自己翻译理解的,可他猜不到能有什么事?但一旁的玛母却显得忧心忡忡,看他的眼神也极为复杂。 “难道明儿说的事与我有关?”苏阳抖了抖腰间的猪皮,着实想不明白。不过他现在的心思是在琢磨着怎么吃饱吃好,好歹他也是现代人,至少在智商上能轻松压制原始人吧! 第二章 饮血茹毛 等苏家人从山洞出来后,并没有立即各自回山洞,反倒聚在一起小声议论起来。 苏家兄妹五人,三个兄弟都是战士,他的父亲排行老二。老大家生了三个女儿,老三家也有两个女儿,只有他这一房,玛母只有他一个儿子。 苏阳的大孃与小孃(姑姑),没有出嫁,而是从别的氏族招了女婿,分别都生了两个女儿。这两个入赘的女婿,也就是苏阳的姑父,自然不可能是战士了,平日里在部落里打杂,连吃饭也没资格进玛祖的山洞。 这么算下来,苏阳一共有堂姐妹五人,表姐妹四人,连他一起,这一代的孩子足有十人之多。苏家这个部落里的小氏族也足有二十一人。 原本在他玛祖年轻时期,是由女人出去狩猎,后来因为死伤过大,玛祖的几个姐妹都没能活下来,到最后玛祖为了保存血脉,就让家中男人们出战,并且想尽办法为女儿招女婿入赘,多年过去,现在的岩石部落虽然还是女人掌权,不过战士都是男性。 但是岩石部落的女性虽然不参与狩猎,可战斗力却不低,未必就比男性战士差,这有点似另类的狮群。 以苏阳的眼光来看,岩石部落正处在母系氏族的后期,男性战士迟早会掌权,别的不说,如果要他冒着生命危险去狩猎,然后却把肉食分给别的家庭,自己连地位都没有,肯定不会干的。 可现在短时间内根本无法改变,因为岩石部落的五大长老都是各氏族的玛祖,部落十几个合格的战士,也都是这五人的亲生儿子或是亲孙子。 所以,如果现在苏阳登高一呼,宣扬男权至上,那下场肯定悲催了,说不定会把他这个赔钱货嫁到别的部落去。 回过神来,只见三伯母抱着一个光溜溜的小丫头,正语速飞快的说道:“我以前听玛母说过,要学巫不能超过满节(十岁)这么大,我家大丫就正合适。” 这话一出,大伯母马上反驳,“你家大丫都快满节了,还是我家二丫好。” 大姑与小姑也连忙插话,她们可都是有两个女儿,也争先恐后的说自家女儿适合学巫。 苏阳在一旁听着,自己脑补翻译理解后,已经搞明白是什么事了,原来是学巫啊。正当他不屑一顾的时候,忽然发现记忆中没有关于巫是做什么的,只知道巫非常厉害,玛祖就因为年轻时跟随过巫,学了点皮毛,所以现在非常受人尊敬,在岩石部落说一不二。即便是有外部落的人来了,也不敢在玛祖跟前造次。 这么一想,貌似只要成了巫,直接就会变得高大上了,不知道他可不可以去学巫呢? 正当他想多听点消息时,却被玛母一下抱起离开后,没一会便回到他家所住的一个小山洞,能有单独的住所,尽管是山洞,这已经非常不错了,主要还是因为岩石部落人口不多,而山洞还真不少,算是宝地了。 “墩墩,你是不是也想学巫?” 面对玛母的询问,苏阳挠了挠头,他刚才确实有那么点心动,但没搞清楚巫是做什么的之前,暂时还不会那么冲动。 谁知玛母又说道:“墩墩,你就别想学巫的事了,岩石部落这次所有战士出去狩猎,收获到的东西加上部落多年来的存物,只够送两个人去有图腾的大部落学巫,你要是女孩还有那么点可能,但你是男孩,就别想了。” 苏阳愕然,这也太过重女轻男了吧,谁说男儿不如女啊,哥现在就改名叫苏胜女。 “玛母,巫是干什么的啊,在其它地方男孩就不能学巫吗?” 容氏回忆了片刻才回答道:“巫能与天神说话,是大部落的长老,甚至是首领,会很多本领。在很多座山,很多条河的那边,有巢氏居住过的地方,有男的巫……” 苏阳大概听明白了,反正巫很厉害,地位比战士还要高。男孩也可以学巫,只是目前岩石部落这个情况,他的机会渺茫无比。 等等,他忽然想到个问题,连忙问道:“玛母,你说的有巢氏是不是住在树上,跟鸟儿一样筑巢?” “是住在树上,有巢氏是一个大部落,不过现在有巢氏搬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容氏很高兴的为儿子解答道,以往顽皮的儿子可不会关心这些情况。 苏阳挠了挠头,感叹历史老师死的早,他一个理科生,实在想不起关于原始部落时期的历史了,当然一些频繁出现的信息,他还是有点印象的,既然有巢氏出现过,岩石部落里也会钻木取火,虽然没有青铜器,但是各种石器出现了,这么说起来,部落的文明应该不算太低了吧。就算这不是地球的远古时期,那也应该有文明相通的地方。 “墩墩,我们这里很多山,很多河,要属有陶氏的部落最大,他们有陶器,可以用火煮出好吃的秋泥,这些都是听你玛祖说的。”容氏这是在教导儿子,懂得越多,就会更聪明。 苏阳再次愕然,没想到陶器也出现了,不过他也不懂烧制陶器,所以无所谓了,可是陶器可以当锅用,就能改善饮食了,好吧,想这些太远了。 接下来母子二人围着火堆吃东西,植物的块茎可以放进火堆烧熟了吃,味道也还凑合,只是苏阳吃不出是个啥玩意,感觉里面的淀粉不少,维持生命不是问题。 就在这时,容氏就如做贼似的在洞口看了看,然后在洞内角落干草中摸出了一把蛋来,小声说:“墩墩,你身体弱,快把这些蛋吃了,长力气。” 苏阳已经见怪不怪了,记忆中容氏就多次私藏各种鸟蛋,不过都是给他吃,而在部落中私藏没有经过分配的食物,这可是重罪,弄不好就会被逐出部落。 所以干这种事必须要小心谨慎,冒很大的风险。 “玛母,谢谢你。”苏阳是真的感谢,虽然容氏喜欢揍他,但也是真的疼爱他这个儿子。 容氏不懂苏阳说的谢谢是什么意思,大大咧咧的回道:“快张嘴吃吧,长力气。” 苏阳稍稍纠结了一下,最后还是仰头张开了嘴,然后容氏把鸟蛋捏破,蛋黄和蛋清混在一起流进了他的嘴里,腥味很浓,但是营养价值高,也正如容氏所说,吃了这些蛋,感觉浑身都是力气。 “墩墩,等你再大点,满节(十岁)之后跟你耶耶(父亲)去狩猎,就能喝到兽血,喝那个才更长力气。”容氏说着就把捏破的蛋壳塞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就给吞了。 苏阳见玛母吃蛋壳,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不过他也不担心,因为记忆中他也吃过蛋壳,没有出现消化不良,这只能说是环境改变生存。 喝兽血,这是狩猎战士的福利,每个战士都备有削尖的竹管,在狩猎时一拥而上,按倒了野兽就把竹管插进去,既能吸食野兽鲜血,也能让野兽失血过多而亡。但战士在外面不得私自偷吃猎到的肉食,必须带回部落,等待长老们的统一分配。 想到生喝动物鲜血,苏阳就有些胆寒,突破不了心里障碍啊,如果煮熟就没问题了,可惜部落里没有陶器。 “玛母,我也能当战士吗?”苏阳想了想问道。他到不是想去搏命狩猎,而是想学点保命的手段,那么就得让自己强大起来。 第三章 兽医苏阳 “我家墩墩当然可以成为战士!”容氏的语气非常肯定,就如每个母亲都相信自己的儿子能成材。 在部落里每到冬天就会在藤条上打一个节,等到藤节的数量与双手十指相同时就是满节,满节是一个分水岭,孩童在十岁之前可以随便玩耍,但过了十岁就必须要劳动了。 “玛母,我叫苏阳,不叫墩墩了。”苏阳再次纠正,末了又问,“那我要怎么成为战士呢,跟谁学?” 容氏想都没想,回道:“你玛祖就是最厉害的战士,虽然你是男孩,平日玛祖也不待见你,但岩石部落需要战士,等你耶耶回来,就去与你玛祖说,让她亲自训练你。” 苏阳想到那位苍老的玛祖,不知为何,感觉心里有点打鼓,这完全是气势上对他的压制。不过仔细想想,如果想要在部落里干点什么,首先得获得玛祖的支持,至少得不反对才行。 夜幕很快来临了,山洞里虽然有火光,但洞外却是一片漆黑,今夜连月光也没有。远方的森林中,兽吼声此起彼伏,无比危险,在苏阳的记忆中,他还没有离开过部落一公里范围内。 山洞里,玛母很快就睡着了,而他却久久无法入睡,这一天下来,他算是适应了现在的身份,一个原始部落的小孩子,不过小孩也能有一番作为。 因为苏阳在重生之前的职业,他在现代是畜牧局的一个小办事员,本来他是要考公务员,阴差阳错进了畜牧局,他也没有兽医执照,工作是关于畜牧保险的业务,也就是督促养殖户为家畜购买死亡险。 保险这业务,自然在原始部落用不着,但因为这工作,让他每天与养殖户打交道,他又想挣外快,所以后来他拜了一位退休的老兽医为师,学会了阉割,以及治疗家畜的常见病情。虽然过程中他的手艺不精,毕竟不是科班出生,导致医死了不少家畜,但这不是还有保险吗,故此他的胆子放开后,技术上那是突飞猛进,渐渐的与几个大型养殖场搭上了线,眼前着就能发达了,没想暗恋的女神却要结婚了…… 往事不堪回首啊!苏阳很是惆怅,现在回不去了,也就不想感情那点破事了。 到是他的兽医技术,放到原始部落肯定能用得上,别的不说,如何发展养殖,他是门清,而且他还可以养老虎、狮子、熊…… 还有,在“墩墩”的记忆中,现在这时期的猛兽与现代有些不一样,就拿老虎来说,那一对虎牙就跟匕首似的,身躯比东北虎还要庞大,极有可能是传说中的剑齿虎。还有传说中牛犊那么大的老鼠,浑身皮毛红色的血狼…… 基本上,这时候的动物都是加强版,很是恐怖,所以并非所有的原始男性都可以当战士,在外面遇到这些猛兽,稍有不慎,就会丢命。 想着想着,一股睡意袭来,这是原来身体的惯性,苏阳稍微抗拒了一下就睡着了,等醒来时,天已经透亮,玛母早已不在山洞,这时候肯定干活去了。 苏阳翻身从草垫上爬起,一溜烟的出去了洞去,早餐是没有的,部落每天只吃两顿,如果食物不足,一天一顿,甚至不吃都是常事。 昨天精神有点恍惚,还没来得及仔细打量岩石部落的环境,虽然脑海中有记忆,但自然没有亲自体会来得直观强烈。 不得不说,这时期的风景那叫一个好啊,空气也没得说,真正的原生态,可就是太过原始了,既不种植也不养殖,除了狩猎,就是靠天吃饭。倘若只是混日子,到也不错,但要壮大,就绝对不行了。 “墩墩,快点,就等你了。” “墩墩,我们去打藤子。” 一群小孩嚷嚷了起来,这些满节以下的孩子,在部落里没有被安排固定的劳动,不过也不是只顾着玩,孩子们要负责各自小群体的柴火以及水源,如果女人们发现能吃的植物,有时也会叫小孩去帮忙挖掘块茎,当然都限于部落附近。 这些孩子里面也有他的堂姐妹,但以他的审美来看,就没有一个是美人胚子,让他提不起萝莉养成的心思。一想到,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个原始女人为他生猴子,苏阳就有些不寒而栗。 “我肚子痛,今天不去了。”苏阳揉了揉一个估计也就四岁的小屁孩,小胳膊**的,基因好啊,女孩们也没有一个是属于柔弱的,虽然看起来有一种野性美,但是相貌与皮肤是硬伤,身上也脏兮兮的,不知道多久没洗澡了,让他没半点兴趣。 打发走了这些光溜溜的野小子们,苏阳往另外一个方向单独出发了。 岩石部落有两面环山,这两个方向进不来也出不去,另外两个方向,由两位残疾了的成年男性巡逻,昨天他见过的那位蛮蛮就是其中之一,虽然残疾了,但是战斗力也很强悍,只要他不跑远了,应该就没有危险。 苏阳这时候是想寻找一件能讨好玛祖的东西,他琢磨着只要能讨得老人家的欢心,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谁知他还没跑多远,忽然被两个小孩追上了,其中一个比他高一个头,极为强壮,但却与他同岁,名字叫融。另外一个是他的堂姐,三伯家的大女儿,没名,就叫大丫。 “墩墩,你想野去哪儿,二孃让我看好你,融帮我看着你。”大丫双手叉着腰,母系氏族的范儿十足,而强壮的融,就是个跟班的料。 看着这一对组合出现,苏阳极为头疼,不过转念一想,能有两个帮手也不错啊,他虽然八岁了,但身体比同龄人弱,看起来也就六岁顶天,而融的力气很大,脑子又很笨;大丫也快十岁了,手里还拿着一根木矛,应该能帮上忙。 想到这里,苏阳便低声说道:“我饿了,要去找吃的,你们去不去?” “什么吃的。”融吞咽着口气,这小子家里四个兄弟,很少吃饱过。 谁知大丫却不干了,嚷嚷道:“墩墩,你敢偷找吃的,看我回去告诉玛祖,以后她就不让你和我玩了。” 苏阳连忙说,“我就是找吃的送给玛祖,不过找到了我们要先尝一尝,要是好吃才能送啊。” 大丫想了想,好像是这么个道理,一下就开心了,催促着苏阳赶快出发,这感觉是已经接管了临时小队的领导权。 苏阳擦了擦额头,感叹部落这些女孩全都是按照女强人培养的,谁娶谁倒霉。就说他的玛母容氏,除了无法要求父亲反对玛祖的命令,其余无论什么事都是指哪打哪。 而他想要一统部落当上首领,任重而道远啊! 都说男人能征服天下,而女人只要征服男人就行,苏阳琢磨着,他要不要征服未来的一位女首领,不就相当于征服部落了吗? 这念头一出,马上就被他掐灭了,好歹他也是现代人重生的,不能这么没志气啊。 第四章 玛祖召见 满节十岁之后就不能算是孩童,而到了十三岁,在部落里就可以婚配了,但一般会等到十五岁,这与生理有关系。到了二十岁,也就是两个满节,男人们便被称为蛮蛮,音同满满。 别看苏阳只有八岁,但两年后他就要参与狩猎了,在过三至五年就会被安排成家,所以留给他的时间真的不错。这才有重生第二天就急着去找刷声望的东西。 “景色真的超赞啊!” 苏阳爬上了昨儿那块巨石,用手搭了个凉棚,四处观望,希望能发现点什么。左右两侧分别是融与大丫,这组合竟意外的很和谐,宛如一副电影海报——斯巴达崛起。 “墩墩,你在找什么呀!”大丫很不喜欢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 苏阳到是希望能找到点什么,可活动范围这么小,实在是无比困难,而且还要立竿见影,瞬间让他受到玛祖的重视,这就更难了。 前方是森林,没看见河流,不过有一个大水塘子,记忆中里面本来有鱼,后来到了秋天,水位变浅,里面的鱼没几年就基本抓光了。没有鱼,就无法彰显出他的八级钓鱼术,也是醉了。 “要不发明弓箭?还是拉倒吧!”苏阳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就算他打造出弓箭,也不是一两日能练出神射手,暂时没用。 这附近的土质也非黏土,无法炼制陶器、砖头,水泥就更不用想了。况且也没听说过有煤炭,而且要找煤炭,现在怕也只有找露天煤矿了。 他又想到盐矿,到是听说巴蜀一带有“井盐”,并且他还依稀记得怎么煮盐,好像是需要配合卤水、豆浆什么的,关键是没有盐矿给他实验。此外,岩石部落能换到盐,那就证明有其它部落可能发现了盐矿,除非开战,不然别想夺取过来。 “要不修建房屋?”这念头也马上掐灭,岩石部落的山洞很多,也很安全,没必要到外面劳命伤财的修建屋子。 至于他擅长的养殖,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都没有家畜崽子,他养个毛啊,而且他没有足够的威望,做不了主。而种植又太慢了,加上没有价值高的农作物可用啊。 “要致富先修路,少生孩子多种树!”好吧,这标语放在现在就更扯淡了。 时间过得很快,苏阳在部落附近寻找了个遍,愣是没有用武之地,最后无奈之下,把目光挪到了水塘边上的竹林。 竹子可是好东西啊,无论什么品种的竹子都能变废为宝。虽然现在已经入秋,错过了竹笋生长的季节,但苏阳可以把竹子变成劳动工具,等到部落所有人用上了竹制品,就会想到他苏阳的好,别的不说,往后他要挑个女人生猴子,肯定没压力了。 一想到小猴子出世,苏阳顿时悚然,思绪一下就拉了回来。 “大丫,你去跟蛮蛮说,我要到那里去砍竹子。”苏阳发号施令,不过真实的情况是把大丫哄着去帮忙。 果然,有着大丫出马,蛮蛮一口就答应了,典型的重女轻男,还亲自带他们三人过去。竹林所在的位置距离部落已经有些远了,保不准有危险,所以得让大人跟着一起。 苏阳跑得很快,没一会就到了竹林处,或许是因为靠近水源,之前又没有挖过竹笋,到让竹林长得很是茂盛,好大一片。 这里的竹子种类有三种,大小软硬都不一样,以苏阳的见识,当然都能用得上,不过他现在还处在理论阶段,想要加工成品,还要颇费一番功夫。 “咔嚓!”原始人蛮蛮举起石斧,噼里啪啦的开始砍竹子,完全是暴力操作,竹子都给砍破了。 融与大丫也在他的指挥下剃掉竹子的枝条,因为没有铁器刀具,处理起竹子来很麻烦,也容易割伤手。 苏阳也是临时编了个花环戴在大丫头上,才哄得大丫全力帮忙。 至于他自己却是在收集竹笋脱落后的壳,笋壳的外面有绒毛,要扎手,容易发痒,不过只需要抓把草轻轻扫一下就能扫干净,这是技术活,苏阳当然自行包办了。 也没多久的工夫,苏阳抱着重叠的笋子壳,大丫与融抬着砍伐的竹子,三人一溜烟地跑回了部落。然后大丫转眼就没影了,苏阳远远的看见她竟然是去找其他孩童炫耀花环。 再然后,苏阳发现自己无心插柳柳成荫,竟然无意中引领了部落里的时尚潮流,成了弄潮儿。 所有能走路的女童都跑了过来,围拢在他身边,只求一个与大丫一样的花环。不是没有孩子被仿制,大丫自己就试过,但却达不到标准,也一点都不好看,这点审美,估计是女人与生俱来的吧! 苏阳见大家这么热情,有点蒙圈了,不过本着走女人路线,往后好办事的心态,这次没有推辞,认认真真的给女孩们编花环。但真实的情况是,这样他就能让所有的孩子帮他处理竹子,既然女孩们都来了,男孩自然跑不掉。 他刚才是用一种少见的细藤条给大丫编花环,现在懒得去找那种特殊藤条,转而用竹子代替,在随便配上点一般藤条,几朵花草就成了,五毛一个花环,童叟无欺。 “墩墩,你看我好看吗?”大伯家的二丫头戴花环,笑得裂开了嘴。 苏阳轻轻摇了摇头,果然女人的钱最好赚,连原始女人也无法免俗。他现在当然没钱可收,但隐形的收获可就大了。 更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随着一个个花环从他手中流出,有带着花环的孩子们跑回山洞炫耀,这竟然吸引了成年女人们慕名而来,也要求他制作花环。 这情况让苏阳目瞪口呆,还好他玛母等人到部落外面采集去了,不然他今儿上午别想闲下来。 好不容易满足了女人们所要的花环,苏阳正准备先建个竹制品的模型,没想到大丫忽然跑来,嚷嚷道:“墩墩,快跟我走,玛祖,玛祖她要一个最好看的花环……” “什么,玛祖她老人家也要花环?”苏阳傻眼了,这完全不可能啊。要知道在他印象中,玛祖可是铁血老奶奶,一个眼神就能让人尿崩,咳嗽一声,战士们就得跪…… 可现在玛祖居然对他用来哄大丫的花环感兴趣! 稍微愣了一下,苏阳就清醒了过来,试问他今天大费周章,不就是为了讨老人家高兴吗,要是早知道一个花环就能搞定,又何必纠结那么多呢。 第五章 狩猎归来 苏阳连忙收拾东西,前往玛祖所在的山洞,因为玛祖是他的亲奶奶,所以对于讨好老人家,他就没有心里负担了。 不过,这还是他第一次除了吃饭之外进入玛祖山洞。可见他这位独孙有多么不受重视。 “玛祖,我带墩墩来了。”大丫邀功似的带着苏阳一起进了山洞。别看这丫头容易哄,但也不是笨人,早已学会怎么讨老祖欢喜。 “孙儿见过玛祖!”苏阳又一次打量老人,发现在气势上还是被压制了。 老人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略微点点头,就示意苏阳可以开始了。 苏阳也没有多说什么,手上动了起来,很快就估摸着大小编了一个花环,接着在上面缠绕藤条,最后挑选青草花朵点缀,也就片刻功夫便完成了。 大丫把花环接了过去,递到了老人手中,之后老人自己戴在了头上,奈何花环太过艳丽,与老人的气势相冲,显得极不和谐,但是老人笑了,露出了无声的笑容。 老人是真的高兴,从兽皮坐垫上站了起来,身高大概一米七,算不上强壮,但就如一杆染血的长矛,稍有不慎就容易伤到人。 “墩墩,你想改名叫苏阳?”玛祖忽然出声问道。 苏阳愣了一下,聪明如他,马上就反应过来,应该是玛母在今天早晨给老人汇报了,没想到玛祖很认真的对待了他的事情。 “是,我要叫苏阳。” 老人点点头,但却说道:“等你成为战士,就可以自己改名。等这次祭祀之后,玛祖亲自训练你。” 什么?苏阳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玛祖竟然主动提出训练他,莫非老人家终于发现他是绝世奇才了?要培养他成为下一代首领? 好吧,苏阳也知道他想多了,关于老人态度的改变,应该是玛母出力了,虽然玛母是嫁过来的,但却是部落中非常能干的女人,再说也如玛母所说,部落以后需要战士。 苏阳高高兴兴的离开了,继续去完成竹制品,他做事情不喜欢半途而废。 老人看着苏阳的背影,良久才转身,没人知道老人在想什么,但老人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氏族。 临近中午,成年女人们回来了,收获不小,但每人用来装食物的工具都很简单,用叶子包、藤条拴着、或用兽皮兜着,也有直接抱在怀里的,着实不方便,这也让苏阳更加想用竹子加工出生产工具。 中午分配食物时,玛祖并没有表现出异样,花环被放在了石台上,并没有戴着。苏阳也没说话,默默的吃着分配到的东西,今儿分到一个甜果子,还有一点肉干,这或许就是老人的态度。 午餐是在玛祖的山洞吃完在离开,或许是因为不用赶时间吧。饭后,年龄超过十岁的都要去劳作,一直到下午五点左右收工。 不过今儿大家吃完午餐并没有马上离开,只见玛祖取来一根骨头,苏阳分辨出这是动物的大腿骨,也叫棒子骨。老人把这根骨头放进了火堆,就这么一直烧着,直到骨头被烧断。 “丰收!”玛祖双手举过头顶,嘴里发出一些苏阳听不懂的音节,不过从记忆中让他明白这是一种“占卜”。玛祖是在占卜外出战士们的收获,显然得到了好消息,可是这靠谱吗? 女人们跟着一起大叫着丰收,发音并不是现代的丰收,是苏阳自己理解的,或许也有胜利、收获等含义在其中吧。 苏阳到也想过教导大家文字,但想到他当初学习英语的痛苦,在对比一下部落众人的思维理解力,这还是拉倒吧。即便有几个聪明的,没准到时教会徒弟饿死师父了。 下午时,苏阳承诺明儿给女人们继续编花环,然后就抓紧时间反复建模,终于编制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背篓,可别小看了这东西,因为哪怕到了二十一世纪都没被淘汰,背篓的出现能够把双手解放出来,依靠肩膀与腰背发力,能大大的提高效率。 放在部落里,不仅女人需要背篓,男人也一样。 苏阳很兴奋,但想要编制出一件成品,仅靠他自己,没有一周时间怕是搞不定,当然这东西熟能生巧,越到后面速度会越快。 “乌鲁鲁~~~啊揭露哟……!” 忽然,远方传来此起彼伏的嚎叫声,苏阳第一反应就是有危险,正准备转身就跑,保命要紧啊。却见别的孩子与他想的方向正好相反,全都兴奋地往外面跑去,不仅有小孩,部落里的成年人也出来了。 “是战士们回来了!”苏阳瞬间反应过来,这是迎接战士的呼喊声。想到中午他才说玛祖的占卜不靠谱,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打脸了。 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把背篓模型一揣,也跟着大家拔腿就跑,在现代时他是畜牧局的,那是每顿都能吃到肉,重生虽然还不到两天,但早就饥渴难耐,战士们狩猎归来就意味着能见到油荤了。 等苏阳见到十几个战士时,再次想到了斯巴达,若是有三百个这样的战士,怕是可以横扫四方了,这一刻他心中已经燃起了战争之火,不过马上就掐灭了,还是先吃肉吧。 部落里大部分人都跑来迎接,兴奋上前接过战士们的收获,有好几头庞大的野兽,大丰收啊! 但苏阳却发现这些浑身染血的强壮男人中好像少了一个,印象中出去了十六人,现在只回来了十五个,当然也有可能他记错了。 他的父亲“勇”回来了。这是一个与玛母一样雄壮的男人,肌肤如岩石,披头散发,发丝已经被鲜血凝固,散发着野兽气息,但眼神却很平和。在苏阳的记忆中,他的父亲是个老实人,在外听老母的话,在家听老婆的话,三好男人。 “墩墩,我的好墩墩!”勇飞快跑过来,一把抱起了苏阳,高高举起,四十五度仰望。 这情形,到是让苏阳好生尴尬,上天这是要弥补他生为孤儿的遗憾吗? 很快,玛祖等五位长老来了,苏阳自然被勇给放了下来,可还没等他缓口气,又被闻讯赶来的玛母抱在怀中,最后坐在了容氏的肩膀上观看热闹。 岩石部落上百号人全都来了,连婴儿都抱了过来,在山洞外的空地上,族人们已经在有条不紊的架起篝火,但苏阳很清楚,想要吃肉,少说也要等一个时辰后,所以现在反倒不急了。 “吼吼吼!” “乌拉乌拉!” 族人们尽情的欢呼,一起动手把猎物放在中间,有三头野马大小的野兽,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不过生有蹄子,应该是吃草的,另外还有山鸡兔子那么大的小动物十几只,小猪大小的动物五只,加起来超过千斤的肉食,真的可以说是大丰收。 只是可惜,这些猎物全都已经死了,让苏阳的养殖计划暂时泡汤。他本以为接下来就要开始祭祀了,谁知父亲与另外一个战士走上前,从怀中兽皮里开始掏东西出来,苏阳因为位置高,所以一眼就看清楚了,顿时惊愕万分,难道这些是要作为学巫的礼物? 第六章 出风头 苏阳震惊的看见大把人参,当然也有可能他认错了,但是部落既然是要送两个孩子去学巫,那么就得送出好东西,或许这才是战士们外出这么多天的主要原因吧! 眼看父亲一连掏出十几根人参似的东西,其中有两根还非常大,这让苏阳那叫一个心疼啊,难道就不知道给他留一根吗? “丰收!”长老们欢呼,她们当然认得是什么,因为本来就是她们交代战士们去挖掘回来。 疑似人参的东西,很快就被长老收了起来,看情形是不准备拿出来分配了,苏阳也只有看着眼馋,奈何没有发言权啊! 随后祭祀开始了,由五个长老一起主持,先是对着猎物念着一些听不懂的话语,大意应该是感谢神的赐予,期盼下次还能继续丰收云云。 紧接着五个长老分别出声叫喊孩童的名字,并非所有的孩子都被选中,在以往根本就没有苏阳的名额,本以为今天能翻身,结果玛祖叫了大丫、二丫,还有一个表妹,反正就是没他苏阳。 也就是十来个女孩被叫到老人们跟前,被赐福了,也就是被洒了水花,不过仪式显得很神圣,宛如圣水天降。 完了后,一个长老念出了“春”这个音节,宣布春已经死亡,所有族人一起为春祈祷。不过很快春就众人被遗忘了,祭祀继续。 苏阳摇了摇头,心想战士果然没地位,冒着性命去猎取食物,到头来竟然就这么没了,实在不值。但现在的环境如此,要生存,就会有牺牲。 而这时候,长老们才终于开始为战士们进行治疗,其中以他玛祖的医术最高,也不知道把什么草药捣鼓烂了涂抹到战士伤口处,这就完事了,至少以往都是这般处理伤口,消炎应该没问题吧。 “祭、祭、祭……” 玛祖的声音铿锵有力,爆发出强大的气势,亲自抓起一柄石斧,猛地往一头野兽的脖子上砍去,三两下就把兽头给砍了下来,要知道这用的可是钝器啊。 另外有战士砍下其余两个兽头,一起摆放在柴堆上,而后族人们便围着一起跳着奇怪的舞蹈,这会还没到傍晚,这便算不上是篝火晚会了。 苏阳逃离了玛母的束腹,因为身体小,见缝插针,很快就挤到了里面,留心观察那些猎杀到的小动物,琢磨着有没有适合养殖的品种,如果真的要养,那就必须满足食草、繁殖快等特点。当然,现在也只是看看,到时候好有心里准备。 “墩墩,到玛祖这里来。”老人忽然冲苏阳招了招手。 这让苏阳有些受宠若惊,以往这种场合他就是个看客,当下也不多想,连忙到了老人身边,这让两个姑姑明显愣了一下,不过也没多想,因为苏阳对她们的地位构不成威胁。 老人是让他观看如何肢解野兽,并给他指出从什么部位攻击容易杀死野兽,或许这是提前对他普及狩猎知识。当然,不是单独为他一个人说,另外还有十来个孩童。 这时战士们配合着老人的解说开始给野兽开膛破肚,随着内脏被掏出来,那场面极为骇人,即便是原始孩童中也出现了有胆怯的,这是天性。 不过对于苏阳来说却是家常便饭,他在现代的职业决定了会时常进入屠宰场,现在这小场面根本不算啥啊。 但让他的惊讶的是,战士们把野兽的五脏六腑取出后,居然只留下了心,其余都打算扔掉,没错是扔掉不要了。 “我顶你个心肝脾肺肾。”苏阳在心中冒出这么一句来。难怪他以前听说过古代的军队普遍有雀蒙眼,也就是夜盲症,顾名思义,夜盲就是在暗环境下或夜晚视力很差或完全看不见东西。不过只要多吃肝脏、胡萝卜什么的就能痊愈。 动物的五脏有:脾、肺、肾、肝、心;六腑有: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胆。这里面最精贵的应该是“胃部”,好比猪肚子,牛百叶(毛肚),其次是肾(腰花)、肝、心、肺。大小肠也经常食用,小肠主要加工香肠,大肠就是肥肠了。 不过大小肠的“翔润”处理起来麻烦,现在又没有锅,所以扔了就行。胃部与肾部也很麻烦,都需要割开处理内部。反倒是不值钱的肺,与比肉便宜一半的肝,这两样完全可以留下来,此外就是“油脂”,这是每个动物都有的,也是好东西。 苏阳现在就瞄准了“肝、肺、油脂”,这三样都不用清洗,扯下来后,找跟藤条拴起来挂着,好几天都不会坏掉。 若要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那么就不吃大众能吃到的东西,所以苏阳准备行动了,晚了这些东西就给扔掉了,实在可惜。 “玛祖,我要那些东西,试竹子。”苏阳连比带划的表达着想法。 老人想了想,才点头道:“取吧!” 苏阳顿时大喜,上前去摘出了肝脏、心肺、以及板油与水油,两种含油量不同的油脂。三头野兽是食草的,油脂不多,加起来也就十来斤重。 “大丫、融,你们帮我去拿一根中间的竹子过来。” 苏阳可没客气的让两人帮忙,然后自己提着油脂,一溜烟的跑回山洞先放了起来,作为人类三高杀手的油脂,在现在可是宝贝啊。 也就一会的工夫,等他回到祭祀现场时,竹子已经拿过来了,苏阳又找了几人帮他弄成一段段的,最好不要完全破开,因为要用到竹筒。 本着脑子好的不干苦力活,他自己抽了一根竹片用来加工成竹刀,要说竹子最锋利的部分就是外面的那层皮,一把小竹刀可以用来削苹果,也能轻易割开皮肤。不过得需要新鲜的才行,但现在对于苏阳来说已经足够用了。 他用青色的竹子,把里面一层白色的撕下来,然后就如给刀开封一样,把竹片的边放在石头上打磨,很快就变得锋利了。 到时候,苏阳把野兽的肝取了过来,颜色并不鲜艳,品质却非常不错,他用竹刀来切肝脏,这是个技术活,需要切得尽量薄一些。趁着天还没黑,得抓紧了。 苏阳的这一番动作,自然引起了族人们的注意,不过都以为他在玩,本来今天他就一直在弄竹子。 他切了一头野兽的肝脏就停下了,切好后放在大青叶子中,过会就能派上用场了。然后他让开位置,叫大丫、融几人过来切心肺,这个就不用将就了,别切太大就行了,反正他是不会吃心肺,所以无所谓了。 想了想,他干脆去把肾部,也就是腰花寻来,用竹刀切成两半,然后把里面处理干净之后切成花菜的齿状,这下完美了,可以吃。 等他搞定这些,长达近一个时辰的祭祀也完成了,长老们开始分肉,十岁以下的不参与,超过十岁都能领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 苏阳的玛母与父亲都分到了一块肉,也没想着存起来,当即就砍成大块大块的穿在木棒上,开始烤了。当然,也都分到了一点点盐,相比起来盐可比肉更精贵。 而苏阳这边的火堆也已经正旺,长短不一的竹筒已经弄好,里面装上了水,每个竹筒里面都塞了点心肺,这东西吃起来腥味很浓,但是煮出来的汤却非常浓白,营养价值不低。当然也可以煮好后凉拌肺片什么的,但现在根本没有调料来压住腥味。 竹筒不能直接用大火烧,即便是新鲜的竹子,也会很快蒸干水分,变成竹炭,水就会漏出来了,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放在火堆旁边借热,苏阳为了喝一口有荤味的汤,可以说是煞费苦心啊! 肚子早就饿得呱呱叫了,苏阳连忙取来一根竹签,抓来一块肝片穿在上面,然后直接伸到火上去烤,几乎是以读秒来算时间,肝脏迅速变色,香气四溢。 “墩墩,可以吃吗?”融在一旁吞着口水,他可是从开始到现在一直留在苏阳身边帮忙。 苏阳笑道:“你试试看味道怎么样。” 说着就把竹签递了过去,肝片已经烤好了,苏阳相信没有人可以抵挡这味道,今夜就是他出风头之时! 第七章 月圆墟开 “呜呜,啊呜!”融吃得一阵狼嚎,好吃哭了。 苏阳心说有没有这么夸张啊,连忙又烤了一片肝,入口后略微咀嚼就吞了下去,没有口齿留香,也没太过强烈的味道,因为连盐都没放,但实在太过嫩滑,火候刚刚好,加之有肝脏特有的淡香,必须得点个赞! 如果这时候有莴笋木耳,来一份肝腰合炒;或是整一盘泡椒肝片,在来瓶冰冻瓶酒,那就完美了。 孩童融实在无法抗拒这个味道,接连撸了三串,才被苏阳打发去叫大丫过来。 他自己这边继续烤,不用担心不够分,因为肝熟了之后会膨胀,他切得又比较薄,准备充分。 不过片刻,大丫就疯跑了过来,比融的速度还快。苏阳笑着给大丫喂了一块烤好的肝片,瞬间征服了这位堂姐的味蕾。 “墩墩,秋泥吧,秋泥吧!”大丫这是在大叫着好吃,可是这发音忒怪了,有点像泡菜思密达! “大丫,把这些拿去给玛祖他们,然后去把其它小伙伴叫过来。” 这时候大人们的烤肉还没熟,苏阳的快三秒野兽肝片率先发威了,而且威力比他想象中还要大,没想到五位长老居然一起过来了,见他真的是用以往丢弃的内脏做出了美味,简直难以置信。 他的玛母也来了,是给他送烤肉来,没想会见到这般场面。 苏阳可不管那么多,手上飞快烤着肝片,融给他打下手撕竹签,也回收吃过的竹签继续用。 “墩墩很不错!”老人玛祖这话也不知道是夸东西好吃,还是说苏阳的表现好。 随着时间的推移,分到肝片的孩童多了,扩散出去,连带有更多的族人吃到这种美味。苏阳眼看切好的肝片不够,索性把堂姐妹叫来帮忙烤,他只负责用竹刀切片,最后连这活也被玛母接替了。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好吧,这还没完呢,他一边吃着玛母烤好的兽肉,一边等着竹筒心肺汤…… 翌日,当苏阳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想到昨晚心肺汤好了之后的场面,实在是超出想象,夜都黑了,战士们居然还跑去砍竹子回来,就为了一口汤,好些人都等到了深夜。 无论是肝片还是心肺汤,造成的影响都太大了,苏阳这时想来,或许跟烹饪方法有关系,就如陶器的出现是必然,煮东西吃是隐藏的天性。 看了一眼挂在洞里的油脂,这个才是杀手锏,油脂本身的味道并不算强烈,但新鲜熬出时那种香味,都能下酒了。 这会父母都不在山洞,雷打不动的干活去了,战士们不狩猎的时候,也需要加固围栏,休整武器,砍伐树木等,除非下雨,不然很难有白天休息的时候。 苏阳出了山洞,立时察觉到不一样了,但凡见到他的,无论大人还是孩童都会主动与他打招呼,部落里也多了许多砍竹子的人,因为昨夜苏阳不仅用竹筒煮了心肺,也煮了肉食,若是担心煮不熟,可以先烤一下在煮。 不过用竹子煮东西依旧不方便,在没有金属可以用的时期,最好的办法就是烧制陶器了。苏阳心想若有机会,去有陶氏参观一下,他就能山寨出更好的陶器来,现在当然只能空谈。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苏阳已经在洞壁上刻了两个“正”字,他重生到岩石部落已经有十天了,算是真的融入到了现在的生活中,即便有诸多的不习惯,可也只能去适应。 油脂的出现果然再次引起了轰动,当时那情况,所有的孩童围着他打转,就为了吃一口熬完油的渣滓,俗称油渣,他是用石器熬油,可以说是煞费苦心。不过有了油脂之后,每天往竹筒热水里放一点,小日子那叫一个美啊。而且油脂里面放点盐,就能储存长达一年之久,这下不用担心营养跟不上了。 当他的第一个背篓已经几乎成形的时候,玛祖当初说的宣布重要事情也终于来了,这天中午他们这一脉氏族所有人齐聚,连那两个姑父也被允许进了山洞。 苏阳老实的坐在玛母旁边,眼神瞄了一下石台上的花环,上面的花草早已经干枯,但不知是不是玛祖忘了,这花环一直就放在那里,无人问起,也无人敢扔掉。 人已经到齐,玛祖的眼神扫过众人,最后凝望着洞外,开口说道:“下雪之前,部落里要挑两个未满节的孩子,送往有图腾的牛头部落学巫,往后每一个下雪冬天之前,也都要送礼物到牛头部落,送到满节出师,都明白了吗?” 苏阳起初没听太明白,经过大人们的议论他才搞懂,虽然学巫的名额肯定没他,但还是忍不住问个了问题,“玛祖,图腾是什么,我们岩石部落怎么没有图腾?” 这个问题他问过父母,都没能搞清楚,实在是好奇。 若是以往他这般冒失说话,可就犯了忌讳,但现在老人玛祖心平气和的解答道:“只有大部落才有图腾,有图腾就有巫,就有图腾战士。当部落挂起图腾时,就有战火。可以庇护别的部落,也可以覆灭别的部落,或被别人灭掉部落……图腾是天神的化身,能赐予部落力量。 岩石部落送孩子去学巫,就是为了满节之年后能拥有图腾,拥有很多座山,很多条河。” 苏阳还是听得懵懂,又觉得大概明白了,若是这般理解的话,岩石部落真的很小,就一疙瘩角的小部落,而外面有不少的图腾大部落,这就意味着这时期的原始人并不少,即便女孩们都长得不好看,但是量的积累,就有质的飞跃。他就不信从成千上万的女人中,难道还选不出一个符合现代审美观的王后? 而且听玛祖的意思,是想壮大岩石部落,那么肯定就会开战了,好歹他也是学过下象棋的人,在网上战败过小学生,那他就铁定能混个大将军来当吧。 摇了摇头,想太多了,还是先继续听玛祖怎么说。 “部落里每一个半满到满节的孩童都有机会,玛母与长老们会好好挑选!在这之前,马上要到月圆墟开,玛祖会带两个孩子出去见见世面。” 老人的话一落,苏阳的两个伯母,两个姑姑都飞快换算起来,最后自然没搞明白概率学,只是隐隐觉得,他们这一脉氏族中最多能有一人被选去学巫,毕竟岩石部落有五大长老,并且不止五个内部小氏族。 既然最多只有一个被选中,而现在老人要带两个外出历练,脑子乱了,算不过来,但大家本能的开始争夺自家孩子外出的机会。 苏阳原本是无欲则刚,性别决定了没机会争着学巫,可是听到能外出,顿时激动了起来,世界那么大,他想去看看啊。 “玛祖,什么是月圆墟开。”他这是故意找话,希望引起玛祖的注意,可惜他的背篓差点就完成了,这可是加分的东西,时不待我。 老人眉头皱了一下,眼神扫过石台上的花环,有那么片刻的柔和,一瞬即逝,当转过头时,忽然铿锵有力的说道:“墩墩不急,玛祖带你去看看,就知道什么是墟了。” 第八章 外出赶墟 “什么情况?”苏阳有些蒙圈了,幸福来得太突然了,简直不敢相信。 玛祖又开口说道:“也是时候训练下一代战士,明天就出发,大丫也一起去。”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即便有人心中不满,也无法改变既定的事实。 等出了山洞,容氏就说了句,“墩墩,你的战士训练开始了。” 勇也说让苏阳跟着老人好好学,这样的机会难得,而勇也坦然自己愚钝,只学到老人不到半满的本事。部落里喜欢用满节代表双手,勇伸出一只手,又弯了一根手指,就是代表只学到了四成。 即便如此,勇在战士中能排进前三,比两个兄弟都更厉害。 原始人大概还没学会说谎,所以苏阳信了父母的话,心中再次评估玛祖的本事,但有一点他还搞不明白,便问道:“不是在部落里训练吗?难道要到墟才可以成为战士?” 大孃忽然出声解答道:“学会狩猎,就是战士了,部落里没有野兽狩猎,只有到外面去,墩墩这次去赶墟可要多加小心。” 我靠!苏阳算是琢磨明白了,万万没想到战士训练竟然如此凶残,他还什么都不会,就直接要参与狩猎了,这是要在实战中去学会战斗啊。 想到在现代时宰杀一头圈养的猪,都需要好几个成年男子配合,并且是用******直插喉咙,这才能搞定。 可是现在,要他这么小的身板去原始丛林狩猎,真的靠谱吗? 果然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早知道这么危险,他就该低调的吃两年长饭,等满十岁再做打算。事已至此,想反悔已经来不及了,也只好走一步是一步。 摆正心态后,苏阳赶忙继续去编造背篓,争取今天完工,明天就可以带着背篓出去了。 大丫跑来邀功似的说道:“墩墩,你以后要听我的,不然玛祖就不带你出去了。” 苏阳顿时无语,根本就不是这么个道理好不好,“大丫,你以前出去过吗?” 果然,话题马上被转移后,到最后大丫再次被他哄住了,留下来帮忙编制背篓,这就是智力上的压制啊。 到下午时,玛祖让父亲给他送来了一杆打磨精良的石矛,长度比他高三分之一左右,握在手中刚刚好,他目前这身材也只适合用长兵器。 苏阳相信自己会长高的,父母都超过一米八,没道理他会是个矮子啊。这会抓紧时间做了几支竹矢,凑合当成匕首来用,没准可以用来保命。 到傍晚时,背篓终于完工,卖了可以换一两斤猪肉,但在现在用处可就大了。天色已晚,他就没去炫耀了,赶紧临时抱佛脚抓起石矛乱舞一通,幻想着手起矛落人抬走的画面,这次外出是危险,也是机遇。 “那燮嘛哆哆嗦嗦哟……” 清晨,苏阳是被叫醒的,睁开眼就听见原始的吟唱,今儿无法睡懒觉,该出发了。 “墩墩,到了外面听你玛祖、耶耶的话。”容氏不停的嘱咐着。 而苏阳这才知道原来父亲也要跟着一起去,这下就更保险了,别人他不敢说,至少父亲不会看着他丢掉小命,既然如此,完全不用担心了。 父亲已经先出去了,当即容氏一把抱起苏阳,快速跑去聚集地,也就是山洞前方的空地,当然没忘了带上他的背篓。 “岩石部落壮大,不朽!” “部落,部落,不朽!” 族人们仰着脖子呼喊,这让苏阳还以为要开战了呢,尤其见到玛祖换了一身黑色的兽皮服饰,脖子上带着骨齿项链,头上带着一对猛兽的角,原本苍老的脸上画上了青绿色的图案,手中握着一杆斑驳的染血战矛,满头白发飞舞,眼神锐利如洪荒猛兽,无人敢与之直视。 “谁愿跪在我面前,谁愿随我外出,为了部落的荣光,战战战!”玛祖的声音铿锵,眼神看向另外四位长老,似乎在传达着什么。 苏阳心中一突,莫非他的玛祖已经不甘心只当长老,而是要崛起当首领了,这对于他来说,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愿!”“愿,愿。” 瞬间,就有九个战士跪在老人身前,这其中自然包括了老人的三个儿子,苏阳的父亲勇也在其中,眼神狂热地望着老人玛祖。 这时玛母忽然小声说了句,“你玛祖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出过部落了。” 苏阳的眼神也有些狂热,不过并非是想去跪在老人面前,而是幻想着有一天他也能如此霸气。 “还有谁!”老人的眼神直视剩下的六个战士。 不过几个呼吸,又有三人顶不住压力,轰然跪下了。 没有人知道为何老人玛祖会突然发难,却又在接受十二个战士臣服之后,只挑选了一半六个人随她外出,老人也没有趁机提出要当首领,依旧还是五大长老之一。 苏阳有些抓狂,他居然看不懂这其中的门道,看来他对于部落的法则还不够了解啊。 但是他看明白了一点,玛祖这是在掌控战士们,莫非老人已经明白了战士在部落里的重要性? 这一刻苏阳忽然想到了印度的等级制度,最高等是婆罗门种,相当于祭祀;第二等是刹帝利种,也就是武士,战士;第三等是吠舍,平民老百姓;第四等是征战抢来的奴隶;还有第五等被称为不可触者,也就是抬尸人,只能拣垃圾,比奴隶还下贱。 若是这般对比,那么往后在部落里掌权的不是巫师,就是战士了。而现在玛祖掌控了岩石部落的战士,很快就要送两个孩子去学巫。 “等等!”苏阳猛然间心跳加速,大胆猜测,玛祖今日其实是在与另外四位长老掰手腕,不是为了当首领,而是为了争夺学巫的名额,难道玛祖不满足一个名额,而是要两个? 这番猜测绝对有可能,如果未来的两个巫都是出自苏氏一脉,那老人作为玛祖,在部落里就是绝对的母系首领了。 摇了摇头,苏阳又觉得自己想多了,这又不是官场,哪里来的政治手腕。但如果他猜对了,岂不是他也有机会去学巫,要知道这次玛祖可是带着大丫与他,两个孙儿辈的外出啊。 等他回过神来,队伍已经准备无法了,老人玛祖领队,六个战士保驾护航,都带了不少东西。 苏阳见此,连忙提着背篓上前去,很快就教会大家如何使用,最后由一个战士背着,带出的东西全都放在了背篓里,这下就等于把其余战士的双手解放出来。 “出发!”玛祖一挥手中长矛,一行人快步走出了部落。 苏阳也转身冲玛母挥了挥石矛,虽然心中舍不得玛母的好,可更多的还是兴奋,这或许算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吧,不,应该说是冒险。 七个大人带两个孩子的组合,其实并不合理,不过没人提出反对,因为并非带两个孩子出来玩。 苏阳很快就发现,他与大丫都必须自己走,而且大人们并没有减慢速度来照顾他们,若想跟上步伐,就必须小跑,可他才只有八岁啊,身高大概刚过一米二,体重绝对不超过五十斤,看来接下来的路程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了。 “这些山都是属于岩石部落。”玛祖指着前方,似在告诉他地盘划分。 原始人的地域性很强烈,这并非方向感,而是对地盘的统治力,若是有别的部落进入己方区域,是不允许进行狩猎的,不然若是被发现,就意味着战斗。这有点类似猛兽的本能,一山不容二虎。 苏阳依旧是懵懵懂懂的,想要明白这些,他还要继续融入其中,并付诸行动,证明自己。 在岩石部落自己的地盘里,战士们熟悉环境,行进速度很快,苏阳虽然个小,但这身体是与生俱来的,每日在部落里疯玩也是一种锻炼,所以他还跟得上,只是对丛林充满了好奇,贼漂亮啊! 苏阳见到了很多鸟类,在记忆中都无法与现代对应起来,还有很多奇特的植物,绝对是两辈子第一次见到。 他还见到了“桫椤树”,这种树木号称活化石,传说中是食草恐龙的主要食物,至于真假就不得而知了。 “墩墩,以后见到这种树,一定要留心危险。”玛祖忽然指着桫椤树说了这么一句。 苏阳顿时一愣,老人家这是什么意思?桫椤树本身是没有任何危害的,就是植物罢了,可老祖为什么要让他小心呢。 正当他要询问时,老人玛祖忽然举矛一指,低沉道:“去那边,有猎物。” 而这时候六位战士都毫无所觉,是老人察觉错了,还是老人太过厉害。苏阳这位兽医也没发现什么,现在只有跟着猛然间启动的战士一起跑,他人生中第一次狩猎就要来了吗。 第九章 致命一击 玛祖其实并不老,不过四满多一点,也就是四十多岁罢了。但原始人的寿命普遍都不长,一则是因为环境恶劣,二则是食物营养不均衡,故此鲜少有能活到六满,哪怕是五满也很少见,岩石部落最年长的也还没到五十岁。 虽然寿命不算长,可只要活着,原始人中就没有弱者。 苏阳现在就感觉自己是最弱的,连大丫都不如,好在他够矮小,当战士们弓着身体前进时,他依旧能抬头挺胸,渐渐地陷入到了奇妙的节奏中。那感觉就犹如母狮在草原上狩猎,把自身融入环境中,默默的蓄力等待致命一击。 身边的战士们连呼吸节奏都变了,眼神锐利如鹰,弓身如豹,气氛很是紧张,可苏阳都还没看到猎物在哪里? 忽然,玛祖举起左手,战士们顿时停了下来,轻轻拨开草丛,猎物终于出现了,是几头似鹿的动物。 发现目标后,战士们开始散开,苏阳知道自己帮不忙,干脆就站在原地没动。但是大丫却很兴奋,也跟着散开,没想到犯错了,大丫一脚踩滑,虽然马上就稳住了身体,但依旧弄出了轻微响动。 在苏阳的视线中,几头正在吃草的鹿忽然愣住了,就犹如被施了时间定格,还没等他想明白,玛祖突然爆发,如箭矢一般射了出去,动作快到了极点,同一时间,六个战士也冲了出去,口中发出让人悚然的咆哮。 “墩墩,冲啊!”大丫手握木矛也冲了上去。 苏阳倒吸一口凉气,心想就当是在猎杀山羊吧,食草动物没什么好怕的,很快他也冲了出去。 结果,苏阳想象中的正面冲突并没有出现,那几头鹿跑得比人还快,根本就没有正面反抗,这些鹿四散开来,并不是从一个方向逃跑,这就造成战士们也跟着分开了。 大丫认定了一头鹿,疯跑着追了下去,苏阳打心里来说,是不愿意与大丫组队,这太没安全感,可也担心这丫头的安危,没时间多想,刹那间作出决定,他也随着大丫跑了下去。 “哥好歹阉割过不少小羊羔,还能怕了鹿?”苏阳为自己打气,可他也不想想,圈养的羊羔与原始野鹿之间有可比性吗? 苏阳这一跑,就把自己累成了狗,不停地喘息,身上也被草丛刮出了细小伤痕,这应该差不多了吧,连忙叫喊着:“大丫快停下,穷寇莫追!” 可这丫头怪叫着猛冲,哪里听得进去,转眼已经不知道跑出了多远,到最后大丫再次一滑摔倒在地,也没能追上鹿。连累苏阳也白跑了一趟,体力消耗殆尽。 “都说了别追,你还跑什么啊!”苏阳数落着大丫,见她没摔伤,索性也一屁股坐在地上,先休息会的。 不过片刻,玛祖与战士们赶来了,竟然抬着一头活着的鹿,果然厉害。 “墩墩,你来杀它。”玛祖声音有些发冷,显然进入到了战斗状态。 苏阳到是很轻松,现在不兴保护野生动物,杀一头野鹿,小意思了。 可马上,他就轻松不起来了,只见玛祖与战士们散开,形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包围圈,然后把抓来的野鹿放到中间,他的父亲挥动石斧砍断了野鹿的一条后腿,然后猛然间把野鹿放开了。 “墩墩,拿起你的矛,靠你自己杀了它!”勇这也是在给儿子上课。 苏阳愣愣的看到了大丫眼中的羡慕,以及战士们的期盼,还有玛祖冰冷的双眸。 “后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诚不欺我!” 用这样的方法训练孩童,碉堡了有没有。 苏阳根本没得选择,缓缓站起身来,双手紧了紧石矛,这柄武器,其实就是在一根长木的尖端绑了一个打磨好的石矛,勉强算是精良,杀伤力有限。 断腿的野鹿在嘶鸣,但并非没有抵抗力,已经挣扎着昂起了前身,只是无法跳跃起来,但这是一头公鹿,头上长着鹿角,尽管个头不算大,也有撞死苏阳的可能性。 “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苏阳默念着千古名句为自己打气,大吼一声冲了上去,待觉得距离差不多了,豁然刺出了手中石矛,本以为这一击应该十拿九稳,谁知竟然被鹿角给荡开了。 “战,上去战!”玛祖的声音充满了鼓动性。 “吼!”苏阳的气势上来了,再次靠近了一些,举矛又刺,可结果还是被鹿角架开。 又刺了几次,竟然还是不行,苏阳顿时尴尬无比,同时庆幸刚才大丫没有追上那头鹿,不然他现在多半已经躺下了。 既然正面不行,他选择了聪明的办法,快速绕到了野鹿的后面,但这头鹿死死的盯着他,他一动,就跟着动,始终以正面对这他,让苏阳无计可施。 “玛祖,墩墩不行,让我来。”大丫这个猪队友,竟然在这时候站出来拖后腿。 苏阳顿时急了,难道他一个现代成年人的智商,还不如一个九岁多的原始女孩。 “拼了。” 苏阳狂吼着冲了上去,矛当作棍使,双手一抡,狠狠地砸在鹿头上,下一刻他已经松开了石矛,身体从侧面一扑,双手精准的抓住了一只鹿角。 “啊!”他确信已经把撸管的力量都发挥出来了,毫无保留,借着这一扑之力,死死的把鹿头往地上压,反正这头鹿断了后腿,除了这一对角就没有攻击力了。 这时老人玛祖摇了摇头,因为她觉得苏阳已经失败了,勇也神色焦急,若是换了他,用这样的办法当然可行,但是苏阳个头太小,力气不行,拼不过鹿角。 果然,苏阳尽管额头上青筋乍起,还是压不住鹿角,哪怕他找对了最好的角度,只用对付一只角,但还是不够看,就犹如他在与一个壮汉掰手腕,这不是有勇气与决心就能赢的。 谁知苏阳忽然松开了右手,这简直等于自杀,双手尚且压不住,单手又怎么能行,只要鹿角反弹上来,极有可能刺进他的胸膛。 “死吧!”苏阳神情疯狂,热血沸腾,电光火石之间,他竟然抽出了别在腰间的竹制匕首,闪电般刺进了野鹿的喉咙,下手之快之狠,宛如手术刀一般精准,分毫不差。 “轰隆!” 在苏阳刺中鹿喉的瞬间,也被鹿角撞飞了出去。虽然关键时间他的左手握着鹿角一撑,借助了反弹之力,可还是被鹿角分叉撞到了肩膀,扎出了一个小小的血洞,鲜血流淌,好不骇人。 “呜呜!”鹿在悲鸣挣扎,可是挣扎得越凶,脖子处流出的血就越多,眼看是活不了了。 苏阳笑了,猛然翻身而起,双手握拳,仰天大吼,宛如打了一个打胜仗。 老人玛祖的眼神变得柔和,也露出了笑容,战士们捶打着胸膛,一拥而上,把苏阳抛向了高空,认可了这个即将成为战士的孩子。唯有大丫有些落寞的站在一旁,本宝宝不开心了。 第十章 天狼部落 “墩墩,好样的!”勇非常高兴,他当年第一次狩猎时,可没有这么好的表现。 苏阳的大蛮与小蛮,也就是大伯与三伯,也出声夸赞,另外三个战士也都不例外。对于战士来说,其余都是虚的,唯有能真正猎杀野兽,才是硬道理。 老人玛祖并没有开口说什么,但苏阳看得出来,同样也对他满意了,这不马上就给他治疗了伤口,虽然很痛,但绝对值得了。 他刚才那一击,并不是福至心灵创造的,而是习惯如此,他以往医治家畜时,就喜欢把针扎在家畜脖子上,次数多了,也就熟练了。还有,他也多次见过杀猪的场面,对于该从脖子上什么部位刺刀,也了然于胸。 可以说,刚才他的表现,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有些投机取巧了,不过无论如何,他成功了不是吗? 谁知他很快明白,这种野鹿非常弱,只是跑得很快,警觉性很高,所以难的不是怎么猎杀,而是如何追上。 就如刚才那会,当野兽听到动静定格时,也就是突然不动了,狩猎者要么选择继续隐藏,要么就该当机立断发起攻击。前者很容易错失良机,后者成功率也不高,所以狩猎的基础训练,是要学会如何尽可能的靠近猎物。 当然,评估双方的实力也很重要,好比发现的猎物是食肉猛兽,有时候就要学会悄悄的撤退了。这里面的学问说简单也简单,但都需要亲自体会过,才能明白。 他要走的路还很长,因为猎杀野兽总能摸索出经验与方法,而人与人之间的战斗,才更加可怕。 回过神来,大家已经在讨论吃鹿肉了,虽然战士在外面不能私自吃猎物,不过今天有玛祖金口一开,就不是问题了。 当即,队伍迅速撤离,因为原地有血腥味,容易引来大型猛兽,他们是要去赶墟,所以没必要节外生枝。 等选了一处安全的地方,大蛮马上开始钻木取火,这是一个需要手掌够粗糙才能干的活,一般人即便明白方法,也很难引燃火堆。苏阳到是知道一个取巧的办法,只需要在木棍顶端栓上细绳,然后分别套在左右手的大拇指上,如此反复左右半圆摩擦着钻木头,就会省时省力了,当然,这办法依旧存于理论,他并没有亲自试过。 很快木槽中冒烟了,大蛮抓来一把干草引燃,战士们找来干燥的枝条,火堆架起,烧烤进行时。 苏阳敞开了吃,他需要变得更加高大强壮,趁着这会的时机,他终于搞明白此行是去干什么。 原来,在很多年以前,有很多条河的那边,存在着一个超级大部落,名为“墟”。这附近所有的部落都到墟去“以物换物”,但因为相隔甚远,有时拿着东西去了,别的部落却没人来,所以最后把交易的时间选在了月圆的那一天前后,每个月总计三天左右的赶墟期。 尽管现在墟部落已经不存在了,但这个习俗却保留了下来,并且有传闻,若是哪个部落能占领墟,就能得到附近所有部落的臣服。 “看来是类似于赶集了。”苏阳琢磨着这是个好现象啊,部落之间需要交流,也需要物品流通。大义上来说,人类才能得到发展;小我上来想,这能让他快速了解周围部落的情况。 知道这些后,苏阳也变得兴奋了,恨不得马上赶到那里去,凭他的头脑,应该能忽悠到原始人,换取到超过价值的好东西吧!不过,前提是他有东西可换,好吧,他现在全身上下,就只有一块兽皮围在腰间,换个毛啊。 一回生二回熟,等搞明白了交易规则与大环境,下次过来,肯定就会不一样了。 谁知他着急出发,但是玛祖却不急,直接告诉他最快明天才能到墟。在这之前,他们还要去拜访一个名为“天狼”的部落,与这个部落的人结伴而行。 “天狼部落?肿么感觉有点耳熟呢!” 这时勇开口说道:“墩墩,你玛母就是来自天狼部落。” “啊!原来是这么回事。”苏阳了然,原来是母亲的娘家人啊。 他也猜测虽然天狼部落这名号很吊,但肯定也是小部落,即便如此,能去其它部落看看,对他的吸引力依旧很大。 “玛祖,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我吃饱了。”苏阳满血复活,疲惫一扫而空,感觉伤口也不怎么疼了。 但老人却神秘的说道:“墩墩不急,我们还要去一个地方。” 当玛祖说出这话时,苏阳明显察觉到战士们的神色都有点微妙的变化,莫非这其中有什么猫腻? 队伍出发了,走了一会,勇忽然在苏阳耳边小声说道:“春没有死,他在帮你玛祖找东西。” 我靠!苏阳顿时大惊,原本在数天前已经宣布战死的春,居然还活着,可是玛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有什么东西是在部落里见不得光的,苏阳觉得即便有好东西拿回部落,以他玛祖的强势,也绝对有分配权。 同时苏阳渐渐回忆起,春在岩石部落已经没有血缘关系的族人,说简单点就是孤儿,也难怪部落里没人为春的死太过伤心。 不多想了,到底是怎么回事,相信很快就能知晓。 当太阳高挂时,他们已经走了很远的路程,期间有发现猎物,但都提前避开了,老人玛祖仿佛真的有占卜能力,总是能提前预知危险。耳边不时传来让人心悸的兽吼声,远方时儿惊起飞鸟,让苏阳知晓丛林里很恐怖,若是他一个人,基本无法生存下来。 他们来到一棵参天大树旁,这棵树得好几人一起才能合抱,树上有很多人为的刻痕。 “过了这里就不属于我们岩石部落了。”小蛮出声说道。 勇补充了一句,“前面也不属于天狼部落。” 老人玛祖神色肃穆,开口道:“走,找到春留下的痕迹!” 苏阳好像有些明白了,战士春居然在别的部落领地里作案,这对于地域性很强烈的部落来说,是犯忌讳的事情。玛祖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但还是秘密派出了春,那么所求的东西,肯定不简单,不然何必冒这么大的风险。 而玛祖已经十年没出过岩石部落,这一次忽然要去赶墟,这事本身就很反常,苏阳可不会自恋到以为玛祖是为了训练他,所以才专程亲自出来带队。 “等等,赶墟这个时机也有问题,因为这个时间点,就有合理的借口路过其它部落的领地了!”苏阳搓着双手,没得选择,只有跟下去,同时他非常好奇,到底是再找什么宝贝? 第十一章 猕猴醉 队伍往前行进,没过多久就发现了树上的记号,确定是春所留! “这边!”老人玛祖伸手一指,率先走到了前面。 勇在后面解说,“春的记号指的那边,方向是反的。” 苏阳有些惊讶的看了看树上,没想到原始人都知道逆向思维了,看来他这个事业单位的骨干业务员也要拿出真本事了,在忽悠的时候不能小看原始人们。 这一路上,先后发现了多个记号,苏阳都已经学会怎么辨认,不得不说,这很有考古价值,属于人类起源文明之一。 “注意,有人来了。”依旧是玛祖出声示警。 苏阳也依旧啥都没发现,不过没让他等久,很快从林子里走出两个满身污垢的男性原始人,手中都拿着石矛。 虽说岩石部落的人也不是太干净,但毕竟洞穴多,靠近水塘,形成了规矩,苏阳也适应得很快,但眼前这两位就太脏了,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衣着凌乱不堪,头发都打结了,一张脸除了眼睛,就跟涂抹了烟煤,对,感觉就似黑煤洞里逃出来的矿工。 “啊哈一波多@%%@#!”其中一个黑脸乱说了一通,偏偏语气还特别快。 苏阳愣是没听清楚在说个啥,却见玛祖气势不变,开口吐露道:“我们去天狼部落结伴赶墟,借过这里。” 说罢,老人取来一大块鹿肉,一手是肉,一手是矛,让两个黑脸男子选择。 “岩石,过。”黑脸兴奋提过肉,然后就与另外一个同伴快速消失了。 老人这时难得解释道:“这是乱部落的人,这里是他们的领地,他们收了我们的肉,就会替我们保密。” 苏阳琢磨了一下才明白过来,原来这是封口费,那两个人想私吞那块肉,就不能说出他们来过这里,果然,原始人也是有智慧的。 “玛祖,乱部落有多少战士?” 老人伸出一只手,说了一个满字,这是在表达五满,五十个战士。 “怎么会这么多?”苏阳吃惊了,双方差距很大啊,若是发生战争,十五对五十,这能有胜算吗? “乱部落全都是战士!”老人继续解释着,最后让苏阳搞清楚了,乱部落大约有六十人左右,但有五十人左右参与狩猎,也就是男女老幼几乎都进丛林,这就造成了高死亡率,所以多年来,乱部落的人口始终不多,可是占地却不小。 岩石部落建立至今,其实也就十几年时间,当初人口不到三十人。而乱部落已经存在好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了。如今岩石部落的人口几乎是乱部落的一倍。 苏阳心想,幸好他没投错胎,若他跑掉乱部落,焉能还有命在。 另外还有语言,岩石部落的口音是玛祖等人从大部落带来的,算是区域通用语,而乱部落就是扎根在某个小地方的土著,有着自己部落的方言,所以刚才苏阳才听不懂,但只要相处过一段时间,就能大概明白意思了。 “玛祖,为什么我们岩石部落不打下乱部落呢?”苏阳不是好战,只是好奇,即便岩石部落战力不足,但可以联合如天狼部落一起参战啊,只要想就有可能。 谁知老人回道:“先有图腾,得到天神的许可,才可征战。” 这个问题,之前其实给苏阳解释过了,而要有图腾,部落就需要巫,这仿佛是一种标配,约束这种规则的力量,是虚无缥缈的天神,可是原始人笃定有天神的存在。所以即便苏阳是无神论者,也无法越过这些规则,何况他现在还没有发言权,并非某个部落之主。 继续上路,路途中又遇到了一波乱部落的人,竟然是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的组合,想象中这样的配合会很弱,可是苏阳却觉得心颤,如果双方搏杀,肯定会很惨烈。 最后玛祖依旧选择了用肉作为过路费,也是封口费。这让苏阳觉得,之前那次狩猎,也是老人预谋的,因为早就计划好了,需要肉食开道。 春留下的痕迹已经越来越隐蔽,他们要仔细留意才能找到,或许距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了。 又一次,他们根据记号指引找下去,但这次走了很久都没有找到下一个记号,即便是玛祖也没发现。 苏阳四处张望,希望能找到记号,这样就能再次有所表现了,可惜并没有发现什么,但却有了意外之喜,他发现了一大片猕猴醉,俗称“猪腰子”,这东西无论是藤种还是果实的外皮都跟猕猴桃差不多,只是形状与猪的肾差不多,里面是拇指大的白色硬果实,皮壳超厚。 而这种猕猴醉果子,人不能吃,但却有一个很少见的用处,那就是能把鱼类醉晕过去,无论是什么鱼都抵挡不了,就连泥鳅黄鳝等也会中标,极为霸道。当然,如果超过五斤以上的鱼,在流动的活水中,就无法被醉倒了。即便如此,猕猴醉的用处也太大了,得到了这种果子,就等于源源不断的鱼。 “玛祖,你认得这是什么果子吗?”苏阳装着不懂的询问,他已经摘了好几个拿在手里了,应该没有认错。 “认得,果子不能吃,吃了会害病,浑身无力。”老人解释了一句,然后就把心思放在打量周围环境。 苏阳也识趣的没有继续去打扰,他又趁机摘了些果子,这只是作为标本,现在用不上,也不能用,不然就显得太过神异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没有把握之前,他不想表现得太过,加之他年龄还小,有的是时间。 大概一炷香的时间后,玛祖终于确认了方向,带着他们快速寻找了下去,最后来到了一处悬崖峭壁,并且他们站的位置是在悬崖的上方,只要往前走几步,就会掉下去了。 苏阳趴着向前,在悬崖边看了一眼,差点恐高了,根本看不到底,悬崖最下面白茫茫一片,是雾气。 而玛祖与战士们四处搜寻,也终于发现了春留下的痕迹。 “春下去了,我们也下去。” 玛祖的话,让苏阳心惊胆战,他们也要下去,没开玩笑吧。这种悬崖能怎么下去,他虽然能爬上部落外面那一块巨石,但与这里简直云泥之别,没有可比性。 就在这时,玛祖又开口了,“学巫并不是一定就能成为巫,只有得到下面的那个东西,我们岩石部落才有可能迎来一位真正的巫。” 第十二章 大补之物 曾几何时,老人玛祖也是学巫路上的失败者,所以才有诸般感慨。 很快,众人寻来藤条作绳,当真是要到悬崖下面去,不过只有四个人下去。老人玛祖、勇与苏阳,还有大丫,这个组合根本就是一家人。 剩下的五人在上面看守,也负责把他们给吊下去。 苏阳是真的不敢,这玩意太吓人了,可是他根本没得选,长者赐,不敢辞! 回过神来,玛祖搬起一块石头扔下悬崖,然后侧耳凝听石头落地的声音,这竟然是在评估大概高度,办法虽然够原始,却再一次让苏阳刮目相看。 勇在腰间拴上藤条,一手抱起苏阳,然后就开始下悬崖了,当然上面有人拉着藤条的另一端,可即便如此,苏阳也是心惊胆颤,生怕就此一命呜呼,没地儿说理去。 与此同时,玛祖抱着小丫,也如此往下落,齐头并进。 苏阳只觉得耳边寒风呼呼的刮,他忽然有些尿急了,若是撑不住,这可就是迎风尿三丈啊,丢人丢大发了。 好歹他也是成年人的思维,即便害怕得要死,也依旧没有闭眼上,他在努力适应着,如此才会在现在的环境中成长。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他看能看见崖底时,藤条也已经无法往下放了,勇就这般带着他徒手往下攀岩,有惊无险的到了下面,玛祖那边也同样如此,四人平安抵达。 “是春留下的记号。”苏阳第一时间发现了石壁上的图案,这也让他松了口气,冒了这么大风险,应该不至于白跑这一趟吧。 “我们找过去,春现在不能动。” 玛祖说着,便当先冲到前面,勇带着苏阳与大丫,也赶紧找了下去。 路上遇到了几条大蛇,被玛祖轻松挑飞,根本就不做停留,也没多少工夫,勇忽然嚎叫了一嗓子,穿透力非常强,震得苏阳耳朵发颤。 “阿鲁鲁哟!”有声音回应,定然是春的声音了。 苏阳简直无法想像,一个人怎么能在悬崖下面呆上几天,好像还不能动,这得需要多强的毅力啊,在他的记忆中战士春,其实并不起眼,个头不高,身材也比较干瘦,当真是人不可貌相。 近了,他们都看见了春,坐在一个只能弓着身体的小山洞口,那山洞在离地大概七八丈的悬崖上。 “玛祖,他在里面,春一直守着。”春大叫着,声音中也有一种解脱。 当他们爬上山洞口时,春见到苏阳明显愣了一下,恐怕从来没想过,苏阳会被带出来。 “你们守在这里,我进去抓它。”玛祖当机立断,弓着身体进了里面漆黑的山洞。 而外面,勇连忙拿出水源与吃食给春,这时候的春看起来极为糟糕,嘴唇已经开裂,身体也有些浮肿,这是严重缺水。春在洞口守了很多天了,吃食到是带了有,但是水早就已经喝完,但他一直没有离开半步。若是他们再晚上个一两天来,春或许就真的倒下归西了。 “春,你到底是在抓什么?”苏阳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 春好生看了苏阳一眼,这才从怀中掏出一根人参,指着说道:“是这东西变的,我追着它到了这里,守着它,等玛祖来。” 苏阳睁大着眼,到底是他理解错了,还是他脑洞太大,人参变的?那不就是传说中的人参娃吗?但是这可能吗,植物怎么可能变成娃,即便这是人参。 “耶耶,你看见过它吗?”苏阳询问父亲勇。 结果勇先是点头,然后又摇头,语言混乱说了一通,也没说个明白。 最后还是大丫说了句:“等玛祖出来就知道了。” 既然玛祖没有让他们进去,那么就只能守在外面,想想春都守了这么多天,他们等上一会又有什么辛苦的。 可是这一等就是半个时辰左右,忽然苏阳听到了响动,连忙问道:“你们听是什么声音?” “是上面!”勇连忙把石斧握在手中,春也挣扎着站了起来,两人一左一右把苏阳与大丫护在身后,如临大敌的望着高空,却只看见白茫茫的雾气。 “嗡嗡!” 忽然有一个黑影从云雾中冲出,这仿佛是某种暗号,后面紧跟着黑压压的一群,俯冲了下来。 “我靠,是猛禽!”苏阳叫骂出声,连忙拉着大丫往洞里退,他的石矛并没有带下来,现在根本就毫无还手之力。 现在这时期的一些猛禽非常厉害,都能把孩童抓走,成群结队能杀死战士,只是鲜少有直接攻击部落的猛禽,林子里也不容易遇到,但是到了空旷的地方就说不准了。 没想到,这会已经在悬崖底了,居然会遇到一群猛禽攻击,这也太过倒霉了。 “咿呀!” 一大波猛禽冲来,勇与春大吼着举起武器抵抗,却根本敌不住,因为山洞太矮,无法站直身体,施展不开,加之猛禽太多,爪子与啄都极具杀伤力。 无奈之下,只好往山洞里面退去,不过只退了两丈就停下了,主要是担心打扰到里面的玛祖。 不过也足够了,猛禽飞进山洞后,会受到极大的影响,空间就这么大,勇与春已经能挡住了,还乘机打落了几只,但这些猛禽仿佛根本就不知道害怕,源源不断的飞进来,时间一长,勇与春都受伤了,尤其是春,本来就已经是强弩之末,实力发挥不出一半来。 苏阳看着很是焦急,就怕拖延下去,会出人命。但现在即便往里面退,猛禽也会跟进来,除了抵抗,就没有别的办法了。若是能有火就好了,等这次度过难关,回去他就想办法研究一下能随身携带的火折子。 “吼!” 勇眼看春已经撑不住了,他咆哮一声,独自挡在了前面,一柄石斧狂舞,体力也消耗巨大,恐怕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就在这时,玛祖的声音终于从洞中传来,“勇,你们退进来。” 有了这话,他们连忙后退,山洞里很黑,什么都看不见,但在压力之下,苏阳却跑得很快,磕碰难免,也顾不上疼痛了。忽然,眼前有了亮光,越来越亮,等到了里面,竟发现内有乾坤,里面有一个五六十平米的山腹内洞,足有十几丈高,很是宽敞。 勇与春退到了里面,总算能站直身体了,凶狠的砍翻了几只追进来的猛禽,也终于清静了,其余猛禽并没有追进来,或许是因为山洞太黑太长的缘故,但这是好事,没人愿意处在死亡的压力下。 “玛祖,你拿的是?”苏阳愣愣的看见老人双手提着一根超级大的植物,应该说是大了很多倍的人参,足有成年人的小腿粗壮了,连带上面的苗子连在一起,看情形是刚挖出来的。 而且这个超大的人参竟然长得如同婴儿,有手有脚,有身体,也有头部,只是没有手脚趾,也没有五官,可这也太不真实了,如果这会不是在原始时期,他绝对会以为是人造假参。 “这是大补之物,玛祖在很多年之前就见过它。”玛祖的心情非常好,满面笑容的让苏阳与大丫上前去。 “墩墩,大丫,你们一起咬住它的手,把它喝干。”玛祖语气坚定,让两个孩子面对面坐好,她拿起大人参,刚好把人参的双手凑到两孩子的嘴边。 “咬,不要放!” 苏阳还有些没有回过神来,不过想来这肯定是好事,当即就狠狠的咬在了人参的小手上,瞬间,一股清香浓郁的汁液流进口中,实在是太好喝了。 “不对,这应该不是人参,没听说过人参还能化成汁液。” 已经管不了那么多,见大丫睁大眼猛吸,他自然也不甘落后,猛地肚子一鼓,大口喝了起来。在他们狂喝时,外表似人参的这东西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起来,到最后大丫已经喝不下了,但是苏阳却没放弃,拼着撑出病来的气势,把剩下的全喝光了,他大概喝了有六七成吧,赚到了。可是这东西能有什么妙用呢? 苏阳忽然觉得鼻子有点湿,伸手一摸,顿时吓了一跳,他居然在流鼻血,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补过头了? 第十三章 以物换物 苏阳晕了过去,他发誓绝对不是晕血,等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另外一个大山洞中。 “玛祖我睡了多久?” 老人无法回答他这个问题,但却告诉他已经出了悬崖,距离太亮已经不远了。因为昨日的耽搁,所以不去天狼部落了,直接去赶墟。 苏阳坐起身来,见战士们守在山洞靠外面的地方,点着火堆。而里面,除了他与玛祖,大丫还在呼呼大睡。 舒展了一下身躯,苏阳感觉精神非常好,但要说与以往有什么不同,暂时还真没发现。 “墩墩,你吃了地之精华,以后脑子会更好用,学东西更快。力气也会比别人大很多,也不容易害病了。还有,你可以得到天神的认可。”玛祖一会指着头,一会亮出胳膊,比划着给他解释。 苏阳听得一知半解,其实他更好奇,是否真的有“它”存在过,不过这东西已经被他与大丫吃了,既然能有这么多好处,自然是大喜过望了。只是他本来就够聪明了,这点好像没什么用。但如果真的能让他力气更大,身体更健康,那就爽翻了。至于说天神什么的,还是拉倒吧,除非亲眼所见,不然他是不会相信的。 可他能出现在原始部落,这事本身就不正常,不多想了,没人能给出解释。 天还没亮,他吃了点东西,又继续睡觉,没想到做梦了,梦到在现实社会的点点滴滴,等再次醒来,这才猛然间发现他的记忆力变好了,不仅能回忆起上辈子小时候的事情,连墩墩的记忆也更清晰了。 果然是地之精华,大补之物,效果当真这般立竿见影! 没时间让他多琢磨,很快大丫也醒来,并无异常,一行人再次吃过烤肉后,继续出发,这次直奔墟之地。 一上午都在赶路,中途差点与一头猛兽碰面,还好跑得快,这让苏阳发现自己的体力好像变好了点,耐力也加强了,一直能小跑着跟上步伐,大丫的情况也差不多,并没有掉队。 在经过很多座山,很多条河之后,到了下午时,终于看见墟所在的地方的了,那是一座光秃秃的山,放眼望去,几乎都是裸、露在外的石头,四周都是如此,这地方若是有什么野兽临近,隔着老远就能看清,但是缺点也太过明显,夏天肯定超级炎热,冬天也会非常冷。 苏阳心想,就这鸟不拉屎的环境,也难怪墟部落会灭亡了,其余部落也不会看上这地方,别的不说,光是要弄点吃食,就必须下山来,而且山上无法种植,也无法养殖,他反正是绝对看不上这地儿。 不过墟作为交易地点到是不错,地形决定了安全,以及不容易被杀人越货,光秃秃的山也是一个标志,方便来赶墟的部落寻找过来。 苏阳到是有心自己建立一个市集,他也有信心能管理好,只是现在还没到时候,岩石部落那地方也不适合发展,以后若是壮大了,还需要搬迁去更好的地形位置。 “我们快上山去,今晚要在山上过夜。” 一行十人所带的东西,除了明面上吃剩下的鹿肉,也就那个背篓了,苏阳一直不清楚里面放了些什么,但应该有好东西吧。他自己也不想白来一趟,所以很是兴奋,爬山的时候也是一马当先,不知疲倦的往上冲。 春走在最后,小声对勇问道:“玛祖是要墩墩去学巫?”春感觉变化太快,之前他离开部落时,墩墩在部落还是边缘孩童,现在忽然之间就火了,让他着实想不明白。 “不知道,墩墩最近表现好,玛祖喜欢。”勇不清楚母亲的想法,也猜不透。 苏阳到是没有想那么多,若真让他现在独自去陌生的地方,估计还会不适应,所以他没有去胡思乱想。等他冲到半山腰时,便见到了其他的原始人,有裹着兽皮的,也有裹着草料当衣服的;有的很强壮,但有的却明显缺乏营养,个头普遍并不算高,矮的一米四几都有,高的有一米八的样子,这是指的成年人了。 他见到这些原始人应该是分别来自两个部落,都带着东西在赶路,看来还要到上面才是交易的地方。并且非常可惜的是,这些人长得都不附合他的审美,任重而道远啊! 不过苏阳相信,世界那么大,即便现在是原始时期,也应该出现附合现代审美的人种吧,若没有黄皮肤黑眼睛的,哪怕是金发碧眼的大洋马他也认了,反正他不可能与现在所见的原始女人生猴子。 就说大丫,在他看来,长得也非常丑,不应该说是丑。好比在动物园看见猩猩猴子,你可能会觉得很可爱、乖巧、漂亮什么的,想养上一头当宠物,但绝对不会生出一起哺育后代的想法。 大家赶路都很快,等快到山顶时,一大片平坦的区域出现在眼前,真的很宽广,只有上来了,才会发现有这片地方,这里聚集的原始人就更多了,放眼望去,能有几百个之多,分摊下来,这就是好几十个部落了。 “不要乱跑,先找地方安顿。”玛祖发声了,说的话就是命令。 苏阳也只好压制住激动,但眼睛却是在四处瞄,对什么都很好奇。这些原始人大多或蹲或坐在地上,身上堆放着物品,等着别人来交换。也有带着物品四处走动去换东西的。 因为现在还没有货币这个概念,双方换取东西,就看各自觉得值不值了。很快,他注意到人口聚集最多的地方,好像是在交易盐,这算是必需品了。 “玛祖,这里有大部落的人来吗?”苏阳问了一句,他也发现自己问题比较多,但是不问又忍不住,实在是好奇得紧。 “没有,那些有图腾的大部落会与别的大部落交换东西,不会到墟来,距离墟也很远。”玛祖解释道。 苏阳自己脑补理解后,觉得也正常,这附近应该算是比较偏僻的区域了,生活的都是散户小部落,看来他要找附合审美的,只有到外面去了。 虽然没有细看,但他刚才粗略用眼神扫了扫,没发现长得好看的原始人,反倒是他们这一脉相比之下,还要好一点。苏阳猛然间想起,他还不知道自己现在长什么模样,不过他还小,以后注意仪容仪表,吃好喝好的,长大了应该能拿得出手吧。 不多时,玛祖就挑选好了位置,指挥着战士们搬来石头,同时也接过了背篓,苏阳连忙凑了上去,第一时间就想看看背篓里面有些什么。 PS:两更了,求收藏,推荐票支持! 第十四章 女制陶,男莫近 背篓里面竟然有十来根“地精”,也就是苏阳认为是人参的东西,而他与大丫吃的那个叫地之精华,可遇不可求。 除此之外,还有两张兽皮,这是食肉动物的皮,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其中一张应该是豹子皮,另外一张他认不出来,想来也不会差。 其余就是乱七八糟他不认识的东西了,不过苏阳很是虚心的询问,玛祖解说了一遍,他就全记住了,即便是生硬的发音也能跟着念出来。 “墩墩,都记下了吗?”玛祖含笑问道。 苏阳当然不可能在这时候藏拙,语速很快的指着十几样东西说了一遍,不仅没有丝毫差错,而且还举一反三,有了自己的见解。 “好,很好!”老人伸出手摸了摸苏阳的脑袋,这对于玛祖来说已经是非常亲近的动作。 “大丫,你也说说看。” 大丫愣了一下,她其实已经算是听了两遍,但现在要她自己说,却吱吱唔唔的说出不到一半来,还有两样东西说错了。 这番对比,立时高下立判,但是苏阳却赢得不光彩,正要出声缓和一下,却见玛祖也摸了一下大丫,赞道:“大丫,也很好!” 好吧,苏阳再次发现自己想多了,大丫的性别就决定了在部落中的地位。他与大丫,就犹如庶出与嫡系的区别,哪怕他表现得再好,再受宠,到最后还是无法继任家主之位;反过来,大丫生下来就是为了继承家产的,只是顺位高低而已。 苏阳仿佛可以预见,若他以后要执掌岩石部落,必然会有一番内斗,或许还要与训练他的玛祖为敌,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他只希望能用政治手腕,平和的逼迫对手妥协。 摇了摇头,事情或许没有并那么复杂,顺其自然吧! 很快,他们带来的东西已经摆放好了,玛祖守在这里作为交易人,大蛮带了两个战士去寻找晚上留宿的地方。 而苏阳坐了一会,见短时间没有生意上门,实在是忍不住了,就提出要四处看看。 玛祖一口答应,却把春叫过来吩咐道:“春,好孩子,你以后就跟着墩墩,等到下一个冬天之前,玛祖给你找一个女人。” “玛祖!”春跪倒在老人身前,接受老人的抚摸。 春是部落里的孤儿,受到了老人的庇护,所以他愿意为老人卖命,只是他依旧想不明白,苏阳为什么变得如此重要了,居然会派他专门保护。 苏阳其实更意外,刚刚他还把自己比喻成庶出,结果马上就被打脸,玛祖给他派出了保镖,这在部落里可是独一份啊。 先不管那么多了,火速出发,苏阳兴奋的流连于各个部落的摊位,死缠烂打地问东问西,遇到听不懂的就让春翻译一下,也能猜出个大概来,而且他好像真的变得更聪明了,渐渐的习惯了其余部落有些差别的口音。 当然,他选的都是暂时没生意的摊位询问,交易盐的地方他没去,反正盐这东西无法山寨,那边生意太好,问了也没用。 粗略问了一圈,天色也渐晚了,这时他选择来到交易陶罐的地方,这个部落来了十几个人,其中有四个成年女性,摊位的生意也很不错,但是看的人多,真正交易的却很少。 苏阳问了句一张食肉猛兽的皮能换多少陶罐,结果其中一个女人伸出了两根手指,这价格把苏阳吓到了,店大欺客啊。如果这些陶罐是珍品也就罢了,但眼前摆放的这些全是粗糙货,属于那种两元店出品,还卖不出去那种。 就如他手上拿起的这一个不规则半椭圆钵,无论是表面还是内部都是坑坑洼洼的,薄厚不一,用手指弹了弹,声音也不对,放在现代用来当狗碗都嫌弃,可现在居然价值半张猛兽皮子,实在是扯淡。 可就这破玩意,摆放在这里的也只有不到十个,文明实在是太落后了。 苏阳脑海中接连闪过很多画面,那是现代的记忆片段,全都是关于陶器的,有他见过的文字、图像,也有电影电视剧等画面,非常清晰,当他回过神来时,忽然觉得制作陶罐什么的,不要太简单啊,也无需用到煤。若想达到上千的温度,完全可以用炉子或者是窑子来辅助,用柴火就行了,若是对陶器的要求不高,露天烧制也是完全可行的。 不过他能回忆的信息并不完整,不是全套流程,并且其中很多工艺都比较高级,比如制陶时下面那个转动的盘,他就无法打造出来,因为需要用到电,若是手工转动,又达不到始终一致的转速,即便如此,他也有信心山寨出来,至少要比眼前这些强上无数倍。 想到这里,苏阳放下陶钵,一溜烟地跑回玛祖哪里,小声道:“我看了那边的陶,想试着在岩石部落做出来。希望玛祖用东西去换取他们制陶的办法,我只要听了,就肯定能自己做出来。” 谁知老人并没有表现出兴奋,反而给他解释了一大通,他自己翻译总结出来,得到了六个字:“女制陶,男莫近!” 制作陶器从来都是女人的事情,哪怕是同一个部落,也不允许男人观看,更不可能外传。那边交易陶器的东山部落,也是因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才换了一个有陶氏的残疾女人回来,懂得了一点制陶的皮毛,但是东山部落的陶器数量很少,质量也很差,用不了多久就会破裂,所以愿意换的人自然也很少。 这还真是日了狗了,又是一出典型的性别歧视,谁说男儿不如女啊,后世那些制陶的几乎都是男的好不好。 “玛祖,那等回去后,我要半满劳动力,给我满节的时间,我给你制出陶来。”苏阳这是在下军令状了,其实没那么夸张,他有绝对的信心。 “墩墩,你是说真的?”老人终于动容了。 苏阳指了指脑袋,撒谎道:“玛祖,我吃了地之精华后,这里变得好用了。看了陶器,就想到了可能会怎么做出来。”他尽量用老人听得懂的语句忽悠着,效果还不错。 面对陶器这巨大的诱惑,老人实在无法抵抗,竟然当即拿出了一张猛兽皮子说道:“拿这张皮去换两个陶回来,你照着做。给你满节的人使唤,在冬天之前做出来,玛祖就让你改名叫苏阳。” “孙儿一定可以做到。”苏阳高兴万分,他忽然觉得有些想法可以提前了,以前他总想着以后如何掌管部落,却没想到其实可以先一步步壮大部落,等到他成年后接管一个大部落,便能节省太多起步时间了。 在历史后,李世民的事迹,他可是看了很多个版本,完全可以学习一下。就如现在,玛祖毕竟已经老了,就算当了这附近几十个部落的首领又如何,这天下终归是属于年轻人的! 第十五章 傻眼了 苏阳一想到,他这个边缘事业单位畜牧局的办事员,有朝一日能执掌生杀大权,接受万民跪拜,在史书上留名……那画面实在太美! 擦了擦口水,赶紧打住了,此时有了一张兽皮在手,他并没有立即去换陶器,因为总觉得太过吃亏,别看现在是原始时期,但是猛兽皮子依旧不容易搞到,主要是危险性太大,弄不好就会死人。 而兽皮主要用于冬天,现在的冬季非常非常冷,冻死人并非个例。 趁着天黑前这会,他拿着皮子,带上春一起,又去各个摊位前转悠,刚才已经问过了,这次赶墟要到后天才结束,明儿才是月圆之前,所以还有一些部落的人没到,好比他母亲娘家的天狼部落就还没来。 有道是货比三家,他又不是土豪,即便是以物换物,也想换出个超高性价比来。 所以,等到大家都收摊时,苏阳也没出手,这一晚,他们一行十人露天过夜,由战士轮流职守,他是孩童,只管睡觉就成。并且他直接把兽皮往地上一铺,因为个子,都能把他裹起来,特别暖和,当真是好东西啊。如果大丫没有睡在他身边就好了,可惜这事他做不了主。 翌日一大早,苏阳在吃饱后,再次奔走各个摊位,不仅询问东西怎么换,还找机会与原始人们聊天,后来大丫也跟了过来,但只是看着听着,并不说话。 而玛祖也在摊位间走了一圈,一句话没说,也没换东西,然后又回了摊位守着。 快到中午时,陆续又来了七八个部落,加起来总共有四十一个部落的人前来,比他来之前预估的要多一些,如果把这些部落联合起来,应该能凑出三百个勇士了,但这只是想想罢了。 他在天狼部落哪里待了好一阵,在表明身份后,还在天狼这里混到了吃食,且领头的女人还告诉他邻家有女初长成,问他长大后愿不愿意嫁过去,当场就把苏阳吓到了。 虽然他自信能在任何部落刷出声望,但如果是以赘婿的身份,恐怕难以农奴翻身把歌唱啊。 所以连忙找了个借口,闪人了,他这颗小白菜可不能让猪给拱了。 下午时,苏阳跑去瞻仰了一下墟部落留下的遗迹,基本上啥都看不出来了,即便以前留下了点什么,也早就被寻光了,除了石壁上还有一些饱经风霜的痕迹,很有考古价值,可惜他不懂这个。 在这之后,他跑去睡觉了,还是用那张兽皮,仿佛能帮助睡眠,让他差点睡过头了,一觉醒来,已经临近傍晚,连忙去查看部落的数量,又多了两个,他自然再次跑去问东问西。 “墩墩,玛祖让我跟你说,再不去换陶,就没得挑了。”大丫显得有些焦急,她其实也比之前聪明了一些,只是自身还没发觉到。 苏阳点点头,回道:“你过去告诉玛祖,再等我一会就换。” 说完这话,苏阳就跑到角落里盘坐了下来,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看似在休息,其实脑子转得飞快,经过一天多的时间,他差不多已经搞清楚了这次赶墟交易的全部情况。 在后世,很多行业都有中间人,业务员更是就业大军,之所以需要这些人,或许就在于流动更便利吧! 他这会把四十三个部落,包括岩石部落一起算在内,在脑海中排列了出来,每个部落有些什么货物,又想交换些什么,大概已经换了什么的东西,以及他与这些部落交流的信息,全都在脑子里过滤,若是以往,他绝对做不到,但现在他的头脑真的更好使了,贼灵光。 霎时间,无数条以物换物的交易路线被勾勒了出来,乱得只有他自己能分辨出来,而就在这时,他把自己也想象成一个部落个体,但货物只有一张皮子,最终目的是至少两个陶器……太复杂了,高等数学的那些魔杖符号,都不够用来计算了。 突然,苏阳长身而起,火速跑向了一个比较小的部落,要以他的皮子换取这个部落剩余的全部货物,对方自然是大喜了,但事情没那么简单,因为这点货物根本不值皮子的价格,而对方又非常想换皮子,偏生又舍不得已经换到手的东西。 苏阳就提议让第三个部落加入起来,让两个部落共同换皮子,他找的第二个部落也特别想换张皮子,用以度过不久后会到来的冬季,交易到这里,对于原始人来说,已经够复杂了。 最后被苏阳一阵忽悠,两个部落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共同吃下了一张皮子,可最后两个部落却为怎么处理这张共同拥有的皮子而争吵不休。 而苏阳手中已经有了十几样东西,他又飞快连续跑了七八个部落,交易完成后,他让春帮着拿的东西又变了。 到这会,他依旧没有停,继续东换西换的,春都给绕晕了,完全成了跟班。 不远处,老人玛祖也留意着苏阳的动作,眼神没有变化,但嘴唇在动,无声的在念叨着什么。 苏阳这边,当他完成第七十八次交易时,终于开怀大笑了,此刻他的手中已经有了两个陶罐,外加半张猛兽皮子,以及七八样零散的东西。 春已经看傻眼了,他努力想搞清楚苏阳是怎么做到的,却根本理解不了。大丫也早就已经目瞪口呆,她觉得自己以后无法跟弟弟愉快的玩耍了。 可是苏阳居然再次进行了交易,他回到了最初的地方,那两个小部落还在争吵不休,不过已经谈到了如何分割兽皮这一步。 “还好来得及。” 苏阳连忙拿出半块兽皮,换给了两个部落中付出代价更大的那一家,交易成功了。这下苏阳就得到了他原本那块兽皮更多的拥有权,最后的谈判开始了,他要求以手中那七八样东西换回兽皮。 “不成,俺们要兽皮,不要东西。”这个部落的人不答应了。 苏阳强势的回道:“这张兽皮我能分到更多,就算割开,你们得到的也不到一半。但是你们换到我手中这七八样东西,等你们回去在准备一些,下次来赶墟就能换到一整张兽皮,还能赶上冬天来之前,这不是好事吗?” 他根本不给对方多考虑的时间,又继续说道:“要不这样,我也不让你们吃亏,我现在拿出一个陶罐来换回你们的兽皮怎么样。” “不成,俺们要陶罐干什么,不换,俺们就要兽皮。” 苏阳双手一摊,“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天都要黑了,总不能拖下去吧。” 第十六章 初掌权 “俺们反正只要兽皮,其它都不要。” 这个部落的人看来是铁了心了,脑子也转不过弯来。 苏阳叹了口气,千算万算,没想到在这里出了差错,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啊! 就在他飞快思索着破局的办法时,玛祖出现了,直接递了半张豹子皮过去,就把事情解决了。 虽然过程走向不对,但这结果是好的,苏阳连忙把手中那七八件东西拿给了老人,这番动作自然不言而喻了,他非常想要这张完整的猛兽皮子。 “墩墩,这皮子是你换来的,玛祖现在就拿给你。”老人含笑说道。 可就是这笑容让苏阳顿时打了个激灵,猛然间想起当年考驾照理论时,但凡遇到不会解答的题目时,只需把自己化身为圣人的心态去选择,就准是正确答案了。 而此刻,从私心来说,这皮子是他赚到的,自然该归他。可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玛祖,这皮子是部落的,不是孙儿一个人的,孙儿不要。” “好,真是好孩子!”老人伸手摸了摸苏阳的脑袋。 最后这张皮子并没有留下来,而是拿去换了许多盐,苏阳记下了有盐氏这个部落,有朝一日,他会亲自取回这张皮子。 这时春忽然出声说道:“墩墩,我第一次独自狩猎成功,分肉的时候给自己留下了一条大腿……最后那次我一口肉都没吃到。” 苏阳自己理解后,听懂了意思,这或许是母系体制下,每个步入劳动力的男性都要遇到的问题,是你获取到的东西,但却不归你拥有,呜呼哀哉! 第二日一大早,岩石部落一行十人开始往回赶了,虽然交易还有一天,但玛祖已经换光了物品,所以不再耽搁了。 苏阳有些闷闷不乐,只是克制得很好,没有得到皮子不是谁的错,而是部落的分配法则,现如今无法反抗,那么就只有去适应。 归途中,玛祖似乎有些着急,一路急行,只有吃东西时才停下来休息了片刻,愣是赶在天黑前回到了岩石部落中。 苏阳在见到玛母后,心情就变好了,不再去想皮子的事,转而去思考怎么早点制出陶器来。 翌日,苏阳如愿得到了十个劳动力,但除了春之外,其余都还未满十五岁,五男四女。 而在吃饭时,大姑家的小女儿,七岁的冬冬坐在了玛祖的右手边,大丫在左手边,这一刻苏阳好像明白了,大丫与冬冬两人才是会送去学巫的人。 虽然苏阳对于去学巫的兴致并不强烈,大约有三成心思吧,可最后居然被表妹冬冬夺去了名额,这实在是太让人无语了。 “墩墩,你过来。”等差不多吃完东西后,老人忽然冲他招手。 苏阳连忙起身走了过去,却见老人拿出一块缝制好的兽皮围在他的腰间,慈祥的摸了摸他的头,念道:“以后由你带族人去赶墟,随你制陶的人,也跟着你吃饭,你来分配他们的食物,玛祖允许你选一个山洞来使用。” “玛祖!”苏阳这时心情复杂,如果他当真是土生土长的原始人思维,肯定就会一辈子给老人卖命了,可是他注定了以后要反啊,却又不得不佩服老人的驾驭手段,值得学习。 “好孩子,去吧!” 不管母系体质如何,至少苏阳现在掌握到了一点小权利,可以分配十人的食物,还能负责赶墟这件事,其中能操纵的空间就非常大了,这算是有得失去吧。 他刚一出来,大丫随后也跑来了,说是要带他一起玩,这叫什么个情况! “叫上春他们,砍竹子去。”苏阳大手一挥,这是要开工了。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要制陶,还得用上竹器才行。 加上他与大丫,这就是十二个人了,还有一群更小的孩童也来凑热闹,人多力量大,很快就被苏阳给安排了事情做。 这次他用竹子是要编制出“簸箕”,也叫米筛,也就是一个圆形的竹器,在编制时得留出很多只有米粒那么大的细孔,等簸箕制作出来后,会用来筛选泥土。 “大家听着,现在都跟我学怎么编织簸箕,谁学得最好,就可以分到更好的吃食。”苏阳现在也只能用这种老办法,按劳分配。 稍稍勉励了一番,就火速开工了,因为有了之前编织背篓的经验,现在换成更为简单的簸箕,对于苏阳来说已经无压力了。竹子中编制起来比较麻烦的,要数箩筐与竹席,这非得要老师傅才能达到标准,他暂时就不打算挑战了。 米筛簸箕需要用大概半指宽的竹条,交叉编制成圆形后,直径有个一米就足够用了,难度在于外面的圈形包边,这个要用竹子外面那层很薄的皮来缠绕,是个技术活,不过这玩意熟能生巧,对此他充满了信心。 三天后,苏阳搞定了一个在他看来依旧粗糙的簸箕,这与没有趁手的刀具有直接关系,虽然粗糙,但足够实用,算是大功告成。 而跟他学编制的人中,大丫居然编得最好,这就叫近朱者赤啊。真实的情况应该是大丫也吃了小半的地之精华,变得比一般人更聪明了。 此外还有一男一女编得也还成,然后苏阳就让大丫带着这两位专门编织簸箕,甭管用不用得了那么多,至少可以为将来编制其它竹器打下基础。 “剩下的人给他们三个打下手,负责砍竹子,破竹条。” 苏阳交代完后,就带上春,去找玛祖要了三个战士陪同外出,这是要去找粘土,也就是有黏性的土,这种土能烧陶器、烧砖头,也能烧水泥,用途广泛。 这大地上,泥土可是最多的,只要找到一处有黏土的地方,就不用在为原料发愁了。 可难点就是只有他一人能分辨出黏土,其余人全都不认识,或者说是没有黏土这个概念。而就算是他也不敢保证一定能认对,所以要多挑几处可能性大的泥土回来实验。 他这会奔着去寻找那种比较细碎的土粒,用手指搓起来要感觉里面所含的沙粒比较少那种,干燥的时候比较偏白色,就极有可能是黏土了。若是有那种一大片全是黏土的区域内,只要一下雨,看到泥泞的地方,只要脑子正常的人就能发现黏土与其它泥土的区别。 可惜他不可能等着天上下雨,这会也管不了已经是下午,把人手召集完毕后,即刻出发了! 第十七章 原始兔说 苏阳带上几个战士出去,这是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再有如果遇到有小动物也能抓回来养着,当然,等找到黏土后也需要劳动力。 他没有到林子里去找,反倒是专门去寻坡坡坎坎,这是聪明的做法,只是运气不太好,这附近的泥土用手搓起来不对劲,根本就不用回去试了。 等到了傍晚不得不回去了,黏土没找到,反而意外的发现一窝兔子,灰毛兔,从理论上的说,灰兔子应该会比纯白的兔子长得更快。当然这得具体看是什么品种。 可谁知道此时战士们动作太快,他只来得及救下两只小的兔子,其余全被杀了,着实可惜。 不过运气还算好,两只活的都是母兔,作为兽医来说,他能分辨不足满月兔子的雌雄,这可是个技术活。到手这两只兔子都是母兔,先养着了。 等回到部落,长老们已经派人送来了十一人份量的食物,大丫属于帮工,回去吃自己。 苏阳坐在新的山洞中,里面的东西很简陋,都是些竹子,但很就感很强烈啊,他学着玛祖平日里那般分配食物,基本做到每个人的份量差不多,但是质量上有出入,表现好的就吃得好。 效果看起来不错,没人有怨言,即便有也不敢不服,要知道春可是部落十六位合格战士之一,在场没人打得过,而且上面还有玛祖给他撑腰。 夜里他留下一半人加了个班,借着火堆赶制了一个兔笼子出来,外观看起来就跟婴儿的摇篮差不多,只是很简陋,缝隙很大,这是为了保证兔子的脚不沾地,吃剩的草料以及排泄物都能从缝隙漏下去,随时保持卫生、干燥、通风,这样一来,就不容易有寄生虫,兔子的成活率以及长肉的速度都会大大提高。 “就让养殖从兔子开始吧!” 苏阳兴奋的搓着手,当然这事还需要老人玛祖的支持,第二天一早他就去请示了,提出需要大量活着的兔子,并且让战士们去观察兔子喜欢吃哪些草料,以后让妇女们外出采集的时候,顺便把兔子草拔回来。 可是老人却有些无法理解,她认为既然能在外面猎杀到兔子,又何必抓活的回来喂养,还要采集兔子的食物,这不是没事找事干吗? 苏阳组织了一下语言,这才劝说道:“玛祖,上次我听说了乱部落的事,十几年前,乱部落有人口五六满,我们岩石部落的人口只有不到三满。现在乱部落的人口还是那么多,我们岩石部落已经大大超过了乱。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老人理解他说的话之后,回道:“乱部落的人全部出去狩猎,死得比岩石部落多,岩石部落现在只有蛮性战士出去狩猎,孩子们能在部落安全长大。” 苏阳一拍手,“就是这个道理啊,今年我们能猎杀到五满的兔子,那么明年还是一样,差别不大。但如果我们把这五满的兔子抓回来养着,那么明年就可以得到十满,几十满,很多很多满的兔子。” 他伸出一双手,表示人要经历十个冬天,满节之后才能成为劳动力,而兔子只要半年就可以长大吃肉了。 这其中还有很多信息无法表达出来,比如兔子百发百中的繁殖率,母兔一年繁殖三次无压力,孕期短,只要一个月左右,生长快,吃的是草,长的是肉。公兔虽然是快三十秒一族,但一月发射二十次也是毫无压力,活蹦乱跳的。 最关键的是,他是兽医,见识过大型养殖兔子的基地,懂得预防疾病,以及快速处理一些疾病,保管一本万利,奔着小康走。 当然,在前期摸索过程中肯定会难免遇到问题,但最后绝对会成功的,这点他可以用脚指头发誓。 “玛祖,我们自己养兔子,付出的仅仅只是让女人们在采集时,顺便带些兔草回来。而且还可以让满节以下的孩子们去寻找兔草,我们还有多余的山洞,即不浪费人力,也不浪费地方,更不会浪费我们的食物,最后兔子养出来,部落里就不缺肉了。至少冬天就有吃的了,不用冒着风雪外出,还有兔皮多了,肉食多了,冬天就不会死人。” 老人陷入了思索着,她在消化着苏阳说的这些话,若是说别的,她可能一时无法理解,但是乱部落与岩石部落的情况摆在眼前,她作为岩石部落的缔造者之一,自然清楚两个部落人口差别的主要原因,说最直白点就是安全。 而现在如苏阳所说,兔子在外面自己生长,自然不安全,而在部落里就是安全的,自然就应该得到更多。 老人再次被打动了,雷厉风行的叫来另外四位长老,让苏阳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加上她的解说,然后这事就成了。 紧接着,就把部落所有人都召集到了山洞外的那片空地上,这会是清晨,所有人都还没外出,正好齐了。 “岩石部落的族人们,从现在开始,你们都尽力去抓兔子,活的,我们要活着的兔子,抓到兔子后送到墩墩哪里……” 一场抓光兔子的动员大会开始了,让苏阳目瞪口呆,按他的想法是慢慢来,先养个十几二十只就够了,没想到这次会搞这么大,或许这属于是集体制度的优点吧,够团结,人多力量大。 大会之后,抓兔子的行动开始了,成年的男人女人几乎都出去了,女人在这附近的安全区域活动,男人们跑得更远。 这让苏阳连忙督促他的十个帮手外加大丫赶制兔笼,清理山洞,等兔子抓回来后,可不能失败在细节上面。 这么一忙活,半天就给耽搁了,下午他再次出去寻找黏土,路上哪怕见到了其它小动物也不管了,哥现在养不过来,把精力放在陶器与兔子上面,都已经够繁忙,要知道他才八岁啊,还是童工好不好。 不过等过了这一个冬天,他就是九岁了,不会太久的。 然而抓兔子并没有那么顺利,要知道狡兔三窟,尤其还要抓活的,就更有难度了,因为即便看见了兔子,也未必追得上,追上了未必能扑到活的。 黏土的事情到了有眉目了,他发现了一个小山坡上面的土很像黏土,可这个山头多石少土,到时候大批量烧制起来就不够用了,所以他分两步走,一边让人从这里刨土回部落做准备,一边继续外出寻找新的土源。 同时苏阳还让两个打杂的姑父给他打磨制陶的底座石器,需要尽量圆一点,平整光滑,这个东西是无法省略的,其实也可以用平整的木头代替,可是没有锋利的刀啊,所以还是打磨石器吧。 第十八章 马杀鸡 石器才是这个时期的主流工具,直到青铜器的出现,才渐渐退出历史舞台。 但现在的石器并没有达到巅峰,因为缺少金属工具,比如凿子、锤子等。除此之外,如陶器、竹器、木器……都还在起步阶段。 苏阳提着石矛,带着四个战士四处溜达,好几天跑下来,到是对岩石部落的区域很熟悉了,也当真是贫瘠之地,不过从风水来说,藏风聚气,到也不错。他自然不懂什么风水,都是满口胡说罢了。 他把寻找的范围扩大到了乱部落的区域,也就是过了那一颗标志性的参天大树,这是想去采摘一些猕猴醉果子,现在正是秋季,错过了这个季节,可就只能等明年了。再说,没准乱部落范围有粘土呢。 “有动静!”春突然出声,手中长矛一横,挡在了苏阳的身前。 其余三个战士也迅速做出了反应,警惕的打量四周,现在这时期暂时还没发现弓箭,不用担心忽然就被放冷箭了。有了四个高壮的战士保护,苏阳的安全绝对没问题。 很快,就如上次赶墟那般,又遇到了乱部落的人,出现在眼前的是三个女人带着俩孩子,散发着让人不舒服的气息。 “退吧!”苏阳没在往前走,倒不是怕了,而是没那个必要发生冲突。最主要的是他囊中羞涩,没有买路的食物。 既然此路不通,干脆就去另外一个方向,即便跨线也是进入天狼部落的范围,无伤大雅。 或许是时来运转,又过了一日后,他竟然找到了一大片黏土区,虽然距离岩石部落远了一点,但总算不用在为原材料而担忧了。 回到部落后,抓兔子的事情还在进行着,并且玛祖非常关心这事,而苏阳只需把好关就行了,比如区分兔子的雌雄后,分开喂养;吃食由他过目后,在固定的时间投放草料。 反正现在兔子的数量还少,无需太过于小心了。 一大早,苏阳召集帮手们一起捏黏土,也就是把土尽量弄细一些,然后用米筛簸箕过滤,只有能漏下去的黏土,才可以用来制陶。 这一步的筛选其实已经很简陋了,不过放在现在来说,绝对是精选黏土。 族人们的双手够粗糙,捏起泥土来毫不费力,当然只能捏晒干后的泥土,湿润的也捏不碎。而筛出的泥粉,他选择存放在一个打扫干净的山洞中,以免因为天气或是人为的原因被污染了。 “现在可以来一个马杀鸡了。” 苏阳的脑海中闪过很多年前看过的电影泰囧,片中宝宝那一手和面马杀鸡让他印象深刻,而想要制出好的陶器,还真有必要给黏土来个马杀鸡。 当即,苏阳叫来两个人跟着学,外加大丫与春也叫来了,他用的工具是一个没有缝隙的竹制簸箕,然后往其中倒入泥粉,这里也可以模仿电影功夫里的太极和面法;还可以想象成兰州拉面…… 其实就跟和面一样,往泥粉里加入清水,大概一比二的比例,略微搅拌后就反复的搓揉,一直到完全均匀,里面没有气泡为止。 “都学会吗?就这样不停的揉!”苏阳搓揉了一会就让开了位置,他虽然力气不算小,可跟其余人比还是不够看,所以就让能者多劳了。 随后,他去看了下需要的底座,已经快打磨好,等他拿到后,泥团也揉好了,当即他就抓出一大坨,揉成圆形后拍在了平整光滑的底座上,跟着用一根圆木棍擀面,想象成正在煎饼就行了。 这是在制作陶器的底部,因为底座没办法匀速转动,所以只能用这种土办法。他在做这些的时候,叫帮手们全都先停下手上的活过来观看,在他这里根本不算什么不传之秘,因为实在是太过原始。 而且他也是第一次实践,所以这个圆形的陶底直径只有二十厘米左右,难度在与薄厚要一致,且不能太薄了,不然就不耐烧了,这些陶器加工出来的主要用途就是煮东西吃。 “都给我仔细看好了,谁要是能学会,以后我就让他专门制陶!” 苏阳勉励了一番,继续进行下一步,这个步骤还真的得借鉴兰州拉面了,他取了一大团之前搓揉好的泥团,然后揉成大概三四厘米直径的长条。按照底部直径二十厘米算周长,一圈得需六十多厘米,算上陶器上面比底部更大,就得用到七十多厘米,至少得三圈,那么他需要的泥条,至少得要两米以上,中间还不能断了,而且尽量要做到均匀。 搓揉长泥条这活计,一个人还不好弄,最好是能配合,速度也会更快一些。 他让大丫一起协作,单独用了一个簸箕,试了七八次,这才找到窍门成功了,到了这一步已经完全能确定这就是黏土,而且品质很不错。 搞定后,他便用泥条在陶器底部边缘重叠围了三圈,很顺利,毕竟材料是泥土,若是面粉就容易变形后没那么均匀了。 放好泥条后,这就是一个最简单的毛胚,随后他取来一根光滑的竹筒压在泥条外面,而他的手放在里面,就这样里外一起挤压,人也跟着转圈,慢慢的把三圈泥条粘合在一起,变薄变高,最后变成他想象中的陶罐模样。 这一步骤,花了一个多时辰,连饭都没来得及吃,继续开工。 现在这个陶器依旧很粗糙,大约有十六厘米高,最大直径三十厘米左右,这还差最后一步,他又撮了一根泥条,在最上面缠绕了一圈,用来作为上面的边口,就跟编制背篓、簸箕一个道理,完工前需要包边。 到这时,粗胚基本搞定了,若要更精美,那就需要慢慢地把里里外外刮得光滑了,他现在可没这工夫,只要烧制出来能用就行,以后在去熟练工艺。 但这会,要想把这个陶器从底座上取下来,也有难度,为了避免底部与上面的陶身分离,他又搓了一根比较细的泥条,把下面的连接处加厚了一下,沾的时候抹点水就容易黏合了。 最后一步,取了一根很细的竹丝,双手拉着,从底部最下面过了一遍,这下就让陶罐底部与下面的石器底座分离了,他小心捧起这个陶罐,轻轻的放在准备好的架子上,之后需要晒上一周左右,等完全晒干后,才能放进火里烧制。 而这一周的时间,自然是要大量制作陶器粗胚了,以数量取胜,主要是他担心到时候烧制出来成功率不高,但同时也坚信多烧几次,肯定能得到良品陶器! 第十九章 白狐 苏阳为了提高效率,便给十来个帮手分了工,各自负责一部分工序,早些提高熟练度。而他自己也用竹子制作了一些简单的模具,比如底部大小的圆圈,与泥条长度一致的竹筒等等。 这样一来,做出的陶器基本大小相同,属于流水线产品,缺乏创造力,但他自己本身就是移动的创意源头。 又过了三天,苏阳开始挑战制作茶壶,也就是带盖子的陶器了,这是为了自身寿命着想,虽然他身体很棒,可是长期饮用生水,肯定会影响健康。有了茶壶后,饮用烧开过的水,那就万无一失了。 茶壶的难度在于盖子与茶壶嘴,还好他现在的记忆力非同小可,所以能想到办法解决。 他搓了一个泥条,用一根小指大的竹枝穿过去,就让里面成了空心,然后镶嵌沾到陶罐侧面,粘贴处刺几个小孔能让水流出来,这就成了。茶壶的把手,同样用泥条代替,在黏合的地方用竹片划拉几下,不用划穿,抹点水就能黏上了。 茶壶盖也简单,用泥条围一个比陶器边缘更小的圈就行,虽然无法做到盖上后丝毫没有缝隙,但也足以快速把水烧开了。 “完美啊!”看着最后的成品,苏阳不得不停下来自恋半个时辰才得以缓过劲来。 除此之外,他还设计了砂锅,烤肉盘,储存油脂的托盘等等,原本他还想烧制能让后世司马光成名的那种水缸,奈何那玩意儿太大,恐怕烧不好,就暂时放弃了,改为了小号的钵,主要用以装东西,比如油脂、肉汤等。 “墩墩,快过去,又抓兔子回来了。”融忽然火急火燎的跑了过来。 苏阳叫大丫他们继续制陶,随后就去了兔子洞,他主要是要去区分雌雄,等见到收获后,却当场愣住了,因为这次的兔子里面,混了一只别的品种。 眼尖的他一手就给抓了回来,这小东西不过巴掌大,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可眼睛与嘴巴不对啊,兔子可是红眼睛三瓣嘴,而手上这小东西胖呼呼的,大耳朵,脑袋长得似狗非狗。 “这是什么动物?”苏阳一时间还真没认出来。 直到他观察这小东西的雌雄时,忽然间闻到一股味儿,顿时惊愕的叫道:“这分明是一只小狐狸好不好!” 也难怪他没能第一眼就认出来,狐狸毕竟不是家畜,加之还是一只小白狐。现在知道是狐狸了,苏阳不由庆幸,因为狐狸是要吃兔子的啊,若是真的把一只狐狸喂养在兔子窝,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不知道何时,玛祖来了,出声说道:“墩墩,把这个东西拿去放了,不吉!”显然老人一眼认出不是兔子。 苏阳再次一愣,心想莫非原始人也信狐大仙?他虽然是兼顾干兽医的活挣外快,但这职业决定了不信那些,不然何以能一刀切断烦恼根? 捏了捏小狐狸,肉乎乎的,双眼迷离,好吧还没睡醒呢,看起来很是萌态。 “玛祖,我想养着它,养这只小狐狸。”苏阳这也是碰上了,左右也只是养只狐狸,以后兔子多了,不怕被吃穷。狐狸也能抓老鼠,当成猫一样的宠物就好,若是养不熟再说吧。 “好,那就养着。”老人摆了摆手,并未把这事放在心上。 玛祖这会过来,是因为去看了陶器,很是满意,现在是来给他说一些烧陶的事情。 “玛祖你就放心吧,陶器应该可以烧成功的。”苏阳心中已经有了方案,但因为陶器还没晒干,所以还需等上个三四日还能用火烧。 谁知老人却告诉他,到时候开火烧陶的时候要举行祭祀仪式,还要提前占卜,得到丰收的吉兆后,才可以进行,在这之前,他不可自行贸然烧陶,不然可能会冲撞到天神,即便苏阳吃过地之精华,得到了天神的认可也不能胡乱行事。 好一会,苏阳才算是理解了老人的意思,不由觉得太过扯淡了,但是礼法不可废啊,只好连忙答应下来。 随后,祖孙俩一起清点兔子,现在已经有三十几只兔子了,其中只有七只成年兔,四母三公。这四只母兔都已经成功被公兔的枪打中,最多再等一个月,就能生下小兔子。 而公兔其实用不了三只,不过现在部落有吃食,也就不急着宰杀了。 其余半大的兔子,也都分了公母分开喂养,避免母兔过早中枪,这也因为马上就要到冬天了,太冷。等这批兔子养到开春在进行繁殖,其实最合适。 这边的饲养算是很顺利,草料充足无污染,只是兔子长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快,这其实有原因,只因没有主要粮食,如玉米等谷物,但这事他现在解决不了。 “噗噗!”夜里,他在山洞中开着小灶,当然食物是合理分配来的。 只是鸟蛋是夹带的私货,即便这事他也已经与长老们报备过来,借口是实验陶器的品质,其实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他上次换回来的两个陶罐,一个放在长老哪里,一个在他手上,这会陶器正架在火上,罐子里的水已经沸腾了,只见他斜靠着,一个眼神示意,融这小子连忙把洗干净的蛋递了过来。 苏阳笑着捏碎了蛋,蛋清混合着蛋黄流金了竹筒中,搅拌均匀。而粘着蛋汁的壳,随手就喂给了小狐狸。 随后他就把竹筒里的蛋汁淋进陶罐中,再用一根竹条飞快搅拌,顿时一陶罐的蛋花汤沸腾着,这还没完,接着放了一些洗干净的野菜,虽然味道略苦,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撒了一些盐进陶罐,最后一个步骤,放入一小坨熬好的油脂,只听噗哧一声,油脂在沸水中化开,一股浓郁的油水味弥漫开来,让周围几个孩子的眼睛都绿了。 “墩墩,好了没有啊!”大丫催促着,在她旁边是表妹冬冬,也早就加入了苏阳的跟班行列。 另外,还有苏家的几个女童都来齐了,说是来学习怎么用陶,其实是开小灶。 “马上就好!”苏阳笑呵呵的让融把火给撤了,在旁边另起火堆,不然洞里就没亮光了。 可惜现在没有勺子,他把这事记下了,明儿赶忙捏一些勺子等小东西,不然以后喝口汤都这么麻烦。 现在只好等了,等到陶罐冷却了一会,汤的温度应该差不多了,这才用兽皮包裹着拿到嘴边,轻轻一吹,然后喝上了一口,哇哦,这感觉太爽了,透心暖! “墩墩,快给我喝,不然我以后就不给你带盐了。”大丫嚷嚷着,她现在可是小灶组合的带盐人。 苏阳眼神迷离,细细品了一下野菜蛋花汤,又猛的连喝了三口,嘴边粘着蛋沫泡子,这才满足的把陶罐递给了大丫。 第二十章 驱邪烧陶 “咕噜!”大丫端起陶罐就是一阵大喝,不过并没有一直霸占,待喝了几大口之后就递给了冬冬…… 然后是晓晓、融,但凡守在这里的孩童都喝到了蛋花汤,全都无比满足。 “墩墩,明天我让玛母她们多掏蛋回来。”大丫已经在想着明天的事了。 苏阳连忙出声阻止,这种事偶尔一次还行,长期就不可以了,再说鸟蛋忒小,都不够塞牙缝,还是等开年想办法养些下蛋的鸡,才是解决之道。 汤喝完,大家就各自散伙回去了,苏阳也乖乖的回到家里山洞,玛母已经睡下了,而父亲与战士们再次外出狩猎,为烧陶时的祭祀仪式做准备。 他往火堆里添了把柴,跟着也赶忙躺下,若是睡眠不足,明儿就没精神。 距离冬天已经不远了,大丫与冬冬离开的日子也快到了,到时候玛祖会带队亲自送她们去牛头部落,而学巫的时间大概要十年左右,中途被淘汰就会被领回来。为此,岩石部落也要连续十年给牛头部落送学费,相当于上供。 十年真的太长,所以即便选中了苏阳,他也多半不会去劳什子牛头部落,即便那是一个有图腾有巫师的大部落。 这一日,天气很好,秋高气爽,苏阳检查着可以烧制的陶胚,已经有十来个了,放在阳光下检查了后,发现其中有一个不合格,居然有缝隙。没办法,大家都还在初学阶段,难免会出纰漏。 “吼吼吼!” 族人们开始聚集,猎物被抬了出来,长老们穿戴着骨齿项链,脸上涂抹得花花绿绿,祈祷开始,吟唱出听不懂的音调。 玛祖取来一根大骨放进火堆,最后要根据骨头煅烧的痕迹来判断吉凶。苏阳凑过去看了看,反正是搞不明白如何辨别,那就只管等结果了。 他这会还有事情做,随后就去盯着烧陶的现场,其实就在旁边,他让帮手们在地上堆积了很多柴火,都是用的木柴,因为竹子在烧的时候容易发生爆响,万一不小心震碎了陶罐,那可就悲剧了。 但最后想了想,若是都用木材,又担心火力不足,所以连忙让人破开放干的竹筒,这样就成了竹片。 这些柴火大概用“井”字形层层叠加,放了七八层之多,差不多堆了半米高,跟着把九个陶罐、两个陶钵、一个茶壶,还有一些如勺子等小物件放在了柴火上,全都是反着扣放,这样就能让陶器内部也得到煅烧。考虑之后,他把那个有缝隙的陶罐也放到了其中,多一个也不占地方。 除此之外,还准备了大量的干草,正是秋季,不缺这点草料。也必须用到干草,因为草灰可以给陶器润色,也可以在表层起到加固的作用。 “天神,请保佑岩石部落,丰收!” “丰收、丰收!” 那边煅烧大骨的结果出来了,丰收大大的,这一次苏阳不能说不信了,因为他总不至于觉得会失败吧!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玛祖引燃了堆放陶罐的火堆,很快便熊熊燃烧起来,这是用明火直接烧陶,没有任何封闭设施。其实可以挖坑埋烧,不过苏阳觉得麻烦,时间也长,万一夜里下雨就全完了,所以就没考虑。 火苗烧到陶器时,没有听到破裂声,这是好兆头,他最担心的就是一碰就碎,这会心里还是难免有些紧张。 在烧陶时,五个长老连带玛祖一起都在祈祷,围着火堆打转,不时洒出一些水花在边上,似在驱逐邪物,避免干扰到陶器的形成。可苏阳却极为担心长老们不小心把火给灭了。 渐渐地,等到明火渐小时,苏阳招呼一声,十来个人一拥而上,抱起干草就扔到火堆上面,盖得厚厚的,能有人高。然后赶紧撤退,烟雾太大,受不了。 习惯性的看了看天空,心中估摸着时间,大概要烧两个小时左右,到时才能从火堆灰烬中把陶罐给扒拉出来。能不能成,很快就可以知道结果了。 岩石部落一百多号人都守在这里,别的事都不干,这让苏阳也是醉了。 现在已经不需要做什么了,偏偏猎杀回来的肉食要用来祭祀,也就是在陶器烧制完成前,这些肉都不能吃,不亚于一场折磨。 苏阳坐在一块石墩子上,手上摸着白狐,干瞪眼了。再说他养的这只白狐,成天吃了睡,睡了吃,就是放在兔子窝里也没什么反应,也难怪会被抓回来。 好不容易等到玛祖空下来,他连忙抓住机会凑上去,问道:“玛祖,要是陶罐烧制好了,可以拿去赶墟吗?” 他这是算着时间,在冬天来之前,大概还能赶一到两次墟,所以就琢磨着下次他带队,多换点需要的东西回来。而一旦到了冬天,几乎就不出门了,也走不了那么远。 “这次不行,玛祖要带陶罐去牛头部落,送的东西越多,大丫她们就更好。”老人摸着苏阳的头,到了现在,她很喜欢这个孙子,但也从来没想过让苏阳接替她的位置。 苏阳懂了,并且这情况他也猜到了,不然何以玛祖这段时间如此上心,但是山人自有妙计,他又开口道:“玛祖,你大概还有多久出发?” “下次你带队赶墟时,一起出去。” 算了算时间,只有十来天,这时间倒也足够他操作一番,到时候玛祖不在部落,山中无老虎,猴子也该出来耍耍威风吧! 那边的火堆差不多了,当然还在冒烟,里面因为还有火力的木炭,所以不能用手,苏阳取来一根青竹竿在里面扒拉,很快就找到一个陶罐,用竹竿给挑了出来,小心的放在地上。陶罐的颜色已经变了,乌黑乌黑的。 “取水来。” 苏阳叫了一嗓子,马上就有人拿着竹筒过来,里面装着水,他把水直接淋在陶罐上面,立时噼啪直响,冒着烟雾。 等陶罐一冷,他连忙往里面倒满了水,没有漏,这是成了啊! “陶,这是陶罐,我们岩石部落有自己的陶器了!”苏阳双手把陶罐举过头顶大叫着。心中却在想,此时不刷一下声望,待会就没机会了。 “陶、陶……” 族人们跟着大喊,全都无比兴奋,他们不用知道太多,只要明白用陶罐可以煮出好吃的东西就足够了。 随后,一个个陶罐被扒拉了出来,虽然有两个碎了口子,但依旧还能用,可以说大获成功,远远超出了苏阳的预期。 为了试验陶罐的品质,当场就洗干净用来煮东西,可就是这么一洗,让苏阳觉得有点不对劲了,到不是陶罐的品质有多大问题,而是这个颜色不对啊,他连忙用手指弹了弹,听着声音也不太好。 虽然这次烧出来的陶器已经远远超过之前换回来的那两个,可苏阳觉得还是没能成功,可是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呢? 第二十一章 刀耕火种 苏阳在脑海中梳理了一下制陶的过程,虽然有些过于粗糙,但工艺上应该没问题的,面对这么个情况,一时间他也想不明白。 索性就先抛在一边了,他可是早就饿了,吃饱再说。 两个陶罐被架在火堆上,其实就是用石头搭建的简易灶台,另外还有一个烤盘,方便用来煎肉吃。 很快水就烧开了,肉食放了进去,也不用去血水什么的,没那必要,吃的就是个原生态。 虽然肉要煮上一会才能吃,但进行到这里,已经证明陶罐确实能用,可以继续庆祝,肉汤都不能停。 玛祖在问过后得知,还有十几个陶胚等着晒干,后面也还能有源源不断的陶器出产,当然到了冬天就不行了。即便如此,在入冬之前,烧出超过百个陶器,问题应该不大。 所以长老们商量之后,决定这次拿出五个陶罐出来共用,让所有族人轮流煮东西吃,但依旧没有吃大锅饭,每个人的肉食是提前就分好了的,大家可以自愿搭伙一起煮。 这情况也就是说,即便苏阳暂时也无法单独拥有一个陶罐,相当无语。还好他手中有一个劣等品,也就是换回来的那个陶罐,将就着用吧! 之前用竹筒煮心肺汤,就已经让族人们无法抵挡,这次用上陶罐煮肉,那就更不得了了,几乎每个原始人都拜倒在这种肉汤下。 不等苏阳提醒,老人玛祖自行站出来,高声说道:“墩墩制陶有功,以后改名为苏阳。太阳升起,阳光普照,万物苏醒……” 苏阳理解着玛祖的话语,忽然间脑海中蹦出几个大字“太阳的后裔”,从而联想到泡菜思密达,再而想到其实可以烧制一些泡菜坛子,这种坛子在菜市场售价三十五元,还不够两斤排骨钱,但只要不碎,用上几十年都没问题,完全可以考虑烧制出来。 只是泡菜坛子的造型稍稍要复杂一点,不过若能赶上冬天,用融化后的雪水泡菜,便是极品了,等到开春也可以泡酸笋。 “苏阳,苏阳,苏阳!” 族人们大叫着苏阳的名字,都明白是苏阳给他们带来了免费的陶器…… 转眼又是一周的时间过去了,期间又烧了两次陶器,得到二十来个良品,基本上就没有失败的,除了那种本来就有缝隙,这是前期手艺不精。 同时,苏阳找到了陶器声音与颜色不对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缺少冷却液。也就是陶器经过高温烧制,需要快速冷却,光用清水还不行,可他虽然是理科生,却也不清楚该怎么配置原始冷却液。 最后求助到玛祖哪里,搞了一些具有消炎作用的植物,连带着树木竹叶一起泡制成了有颜色的水。用这种水给出炉的陶器冷却后,品质果然有所提高,颜色也更美观了。 “大功告成!” 苏阳拿起一个带着斑斑青色的陶罐,弹起来声音脆而不散,质量杠杠的,总算是满意的。 又因为几次烧陶,每次都选择新的空地,导致这外边到处到是草木灰,苏阳突发奇想,用竹子刺了刺焚烧过的地面,好家伙,土质松软,这不正适合种点东西吗。 “刀耕火种!” 他的脑海中冒出这么个词,这是最原始的种植方法,也就是通过焚烧植物,让土地变得松软,烧过的草木灰又能作为肥料。但是缺点同样明显,用这种方法种植,产量比较低,同一块土地也无法长久使用,因为草木的肥料终归有耗尽的时候。 不过草木灰确实是好东西,就连大文豪鲁迅先生回家买老宅,那豆腐西施不都跑来占点草木灰的便宜吗。 只是现在对于苏阳来说,还没到刀耕火种的时候,因为没有合适的种植物,没有种子,那还种什么。若是能找着麦子就好了,来年磨成面粉,部落里的制陶工们,直接就可以上手拉面。 “春,你去告诉大家,以后我们就在那一片烧陶!” 苏阳指着岩石部落的侧面,那边的土地比较平整,也靠近水塘,他是想着先把那一片给烧出来,铺上草木灰。万一到时候找到合适的种子,这不就是现成的土地吗,等冬天的雪化了,开春就可以播种,这也算是未雨绸缪吧! 地也不用多烧,有个一亩三分地做实验也就够了。 “苏阳,我和冬冬就要走了。”大丫忽然跑了过来。 终于不用叫他墩墩了,苏阳这几天心情都很不错,回声道:“好啊,你去好好学巫,到时候回来帮我的帮。” 大丫总觉得他这话有什么不对劲,可一时也没想明白,随后就只顾着玩了。 天气越来越凉爽,大丫她们也确实该出发了,据传此地到牛头部落,大概要五个太阳日,也就是五天,算上路上耽搁以及到了那边安排什么的,没有半个月别想回来。 夜晚,苏家这个小集体聚在一起,老人玛祖也正是在交代这事,这次去牛头部落,老人要带走八个战士。而苏阳赶墟,也要带至少四人,那么部落的防御方面就很薄弱了。 为此,决定从半大孩子中选出四个男性作为战士,凑足双满,二十个战士的总数。 “苏阳,玛祖不在的时候,你多费心。” 苏阳心说,他就怕没事做,况且只要能费心,那么就能掌握一些权利,这才是他最需要的。 等把这些事情说完,大家散了之后,他又单独回到玛祖的山洞,开口说道:“孙儿想找乱部落做一笔交易。” “什么交易?”老人不解,也实在想不出与乱部落有什么可换的。 “乱部落的人口,还有地盘。”苏阳这话可谓大胆,他竟是瞧上了整个乱部落。 老人沉吟了一下,伸手在陶罐下面加了把火,这才开口道:“苏阳,你想拿什么交易?” “足够用来买路的食物,我要可以随时进入乱部落,等我搞清楚他们部落的情况,在进行下一步。”苏阳没打算一步到位,那不现实。 老人笑了,点了一下苏阳的心头,“玛祖依你了。” “谢玛祖!”苏阳真正想要的才是这句话,他要更大的权利,能够在外面分配食物的权利。 至于为何看重乱部落,是因为这个部落的所有人能有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他恰好明年打算频繁外出,所以绝对用得上。另外就是乱部落的地域范围比岩石部落要大很多,物产也更丰富,就拿之前收获的人参,就全是在乱部落秘密找到的。 “苏阳,制陶的方法千万不能让其它部落学去了,你注意一下。”老人对陶器非常看重。 苏阳自己当然也明白陶器的重要性,可这玩意儿只能来快钱,时间一长,早晚得普及出去,所以趁早捞一笔才是正确的做法。如何利用陶器消弱附近几十个部落,而反过来壮大岩石部落,这才是关键! 第二十二章 头戴角饰 “呵哈!” 大早上的,苏阳起来舞了一趟疯魔枪法,结果差点把自己给伤了,只好赶紧收功。 赶墟的日子到了,他这一趟的主要目的是为盐,准备到时候回来腌制腊肉,用来作为冬季的肉食储备。 而腊肉的腌制也需要用到大陶缸,不需要封闭,只要够大就行。等腊肉出来后,就可以作为硬通货流动了,必然会出现在墟市上。 这会清点了一下背篓,东西都带齐了,连陶罐也带了五个,只是没有他想要的地精,也就是那种似人参的东西。 “出发!” 玛祖亲自带队,如上次那般,雷厉风行的出发了,很快就到了与乱部落的交界处,到了这里就该分别了。 “苏阳,你会来牛头部落找我玩吗?”大丫又些不舍,她最喜欢与弟弟玩耍。 而苏阳挥了挥手,潇洒的说道:“放心吧,我一定会来的,记住我跟你说过的话啊!” “嗯,我记住了。”大丫点点头。 玛祖又嘱咐了苏阳一番,这才转身离去,渐渐消失在丛林尽头。 回过神来,苏阳戴好一对羊角做的饰品,头上戴角,这是一种地位的象征,以此来证明他是这个小队伍的话事人,拥有对物品的分配权。哪怕这只是临时性在外面才有效,但以他的性别以及年龄来说,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即便是玛祖以前也不能给他这个权利,其余长老不会同意,但这次他制陶有功,简直是天大的功劳,加上要带队赶墟,所以才破例开恩了。 “春,我们也走吧!” 苏阳带了六个战士出来,其中两个是刚晋升的,之前在帮他制陶,属于没天分那种,索性补充为战士。 随行的六人都没有血缘关系,这也省得苏阳尴尬。当然这其实是玛祖为了部落安危,把三个儿子都留着守卫部落,因为每到冬天的时候,偶尔就会出现别的部落前来抢夺食物,也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到时候,就会发生战斗了,虽然部落的成年女性也都不弱,但因为长年缺乏狩猎经验,所以已经渐渐不如男性战士了。 苏阳抬起长矛,指着乱部落的方向,他决定按照上次的路线去赶墟,在路途中好好勘察一下这边范围内的地貌。 虽然这会没有带多余的肉食出来,但果子与块茎不缺,只等遇到猎物,不就有肉了吗。 大家的行进速度都很快,也很小心,丛林里并不安全,若是大意,很可能就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停!” 走在最前面的春举起了手,他发现了猎物。 瞬间,所有人都进入了狩猎状态,即便是那两个新战士也如此,他们俩早在五年前就跟着参与过狩猎了。 苏阳也变得紧张起来,小心留意着脚下别弄出声音,同时他也没有放弃成为强大战士的想法,因为这是在原始环境中安身立命的根本。 大家的呼吸都仿佛变得呆滞了,如果他不用眼睛去看,估计很难发现身边还有人。 一步两步,七人慢慢前行,只要猎物还在那里,就千万不能急躁,这是经验之谈。 春虽然不是战士中最强的,但却是韧劲最好的,其单独在野外生存的能力,早已得到了证明,在这方面也已经得到了玛祖的真传。 不多时,苏阳双手拨开草丛,一眼就瞧见了两头大家伙,是大野猪,一公一母,那头公猪长得极为健壮,背如大弓,身长两米,一对猪牙如同弯刀,让他突然就想择日再战,好汉不吃眼前亏啊! 可他现在头戴角饰,是队伍的话事人,自然就不能随意胆怯了,何况又不用他上去拼命,心中飞快衡量了一下双方的实力,那头母猪应该没威胁。 但是公猪不亚于肉食性猛兽,战斗力极为彪悍,一对六,他们这边应该还是能有胜算的。 苏阳看向蹲在旁边的春,后者对他点了点头,然后指了指树上,意思是说等会让苏阳自己上树躲避,以免被误伤,这种场面不是他能参与的。 好吧,大丈夫能屈能伸,玛祖也不在这里,父亲与长辈也不在,他也就不强撑着了,连忙表示没问题,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靠在了树干上。 背篓早已经放下,六个战士抓起武器继续慢慢前进,不过这次没有选择分散开,因为公猪太强大了,一个冲撞就有可能把人给刺死。当然,他们的目标是那头母猪,现在希望能把公猪赶跑就最好了。 气氛很是紧张,苏阳甚至能闻到公猪身上那种特有的气味,有点类似于“松露”。想想当初,他阉割了多少小公猪,也贩卖了很多小猪蛋蛋,几十上百元一斤,都是供不应求,现在碰上身体健全的大公猪了,报应不爽啊! “嗖!” 突然间一杆石矛射了出去,直奔公猪的脖子,那是苏阳的石矛,但却不是他射的,他还没有那样的臂力。 下一刻,春已经带着其余五个战士冲了出去,他们的目标是母猪,却不得不一起攻向公猪,这是最明智的选择。 与此同时,苏阳那是手脚并用,一溜烟的工夫就爬上了大树,这场战士他确实无法参与,所以保护好自己,就是对战士们最大的支持了。 “嗷嗷!” 公猪发出了沉闷的嘶吼,那杆石矛射中了它,却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这些野猪常年在地里刨食,也在泥浆里打滚,导致在皮肤上覆盖了一层泥壳,能起到极强的保护作用。 “吼!” 一个战士爆起,双手举着长矛,与旁边一个战士同时刺出,吸引着猪头,也就吸引了那一对能致命的猪牙。而另外三个人都扑了出去,想把公猪给按住,春更是大胆,趁机绕到后面,就要去抓公猪的尾巴。 苏阳看得是目不转睛,同时思考着若是换了他应该怎么做,最简单的办法自然是一刀扎进猪喉咙,放了血也就拿下了,可这只能想想,没那么容易。除了这个,猪的身上其实有两大弱点,耳朵与尾巴。 只要力气大到能拉住猪耳朵,或是猪尾巴,那么这头猪也就废了,只能任人宰割。就如武松打虎时,骑到虎背上,扯按住老虎的脖子皮,只要拳头够硬,老虎也得怒跪。 当然,他这会时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面对无论是体重还是力量都无比恐怖的原始加强版大公猪,想要一举拿下,这难度太大了,除非再来六个战士,大家合力围杀,拖到公猪筋疲力竭才行。 “噗!”春身手无比矫健,一跃而出,人在半空,愣是精准的抓到了猪尾巴,但因为另外有两人并没有扑中,导致春很快就被甩了出去。猪尾巴没事,以人类的力量,基本不可能硬生生的扯断猪尾巴。 前方那两个刺出石矛的战士,也没能给公猪造成什么伤害,那么这种前后夹击的方法行不通了。 春当机立断,嚎叫了一嗓子,顿时六个人迅速散开,成扇形,肩并着肩,一起举起武器与公猪对峙了起来,而那头母猪早就已经跑得没影了。 公猪没有惧怕逃走,这下战士们进退两难了,退就意味着没有收获,甚至可能被公猪追上撞伤弄残;而若是进,那么免不了会有一场苦战,同样有可能受伤,甚至是丢掉性命。 第二十三章 收买人心 苏阳虽然紧张万分,不过却没有干出外行人误导内行的傻事,他相信春知道该如何抉择。 “吼!” 战士们齐声咆哮,同时冲出,他们不怕流血,也无惧死亡。 大公猪也动了,迎着战士们撞了上来,一对猪牙宛如象齿,极为恐怖,但是大公猪有一个弱点,它的速度没有人类快,这或许是猪的硬伤,小的时候跑得贼快,但是体重增加后,即便是公猪也会慢下来。 “散!” 春吐露音节,只见战士们迅速留出一个缺口,让公猪冲了过去,就在这瞬间,战士们的武器猛地招呼了上去,不求一下解决,但求给公猪放血。 这是狼性猎杀法,即便母狮也经常用这招,面对比自己庞大的猎物时,只要想办法弄伤猎物,让其失血过多,只要耐心等待,就可能有收获。 扑哧一声,春的长矛终于戳穿了猪身,划开一个不大不小的口子,让公猪嘶吼不止,声音传出数里之外。 但同时一个战士也被公猪撞了一下,顿时如遭雷击,倒飞了出去,大口吐血。 “上!”春在低吼,一跃而起,手臂一抡,下一刻已经把一根削尖的竹管插进了猪身伤口处。另外四个战士连忙架起武器,挡了公猪一下,配合起来极为默契。 但是受伤的公猪突然发狂,一下撞开两个战士,疯跑了出去,大公猪终于知道恐惧了。 “追下去。”春舔了舔嘴角,他也受伤了,不过这种情况对于狩猎来说,就如家常便饭,在所难免。 苏阳长吁了一口气,跟着从树上下来,连忙去查看两个倒地的战士,正是他之前的两个制陶工,不过比他大五六岁罢了。没时间多感概,等确定两人的伤势后,苏阳终于松了口气,并无大碍,但是得修养一段时日了。 他们三人留在原地,没有去给春他们添乱,希望很快就有好消息传来。 结果却等来了乱部落的人,只因刚才的动静大了点,猪的叫声极具穿透力,相不引起注意都难。乱部落虽然全民狩猎,可所在范围的猎物却远比岩石部落丰富。 “岩石部落,苏阳!”此时苏阳指了指头上戴着的羊角,意思是让对方找个能说话的人出来。 乱部落来了八个人,其中只有两个成年男性,其余不是女子就是孩童,看似人多势众,但苏阳并不担心。 “你能做主!”一个成年女性站了出来,手上还牵着一个几岁的孩子。 苏阳挥了挥手,当即他这边的一个战士就从背篓中拿出了吃食,这是带出来的,有肉干果子块茎什么的。 “这是买路钱,我要从这里过,去赶墟。” 见有食物,乱部落的人一拥而上,瞬间就把东西瓜分了。 这让苏阳很奇怪这个部落的分配法则,也显得极乱,但应该还是母系做主,这也是附近几十个部落的情况。 “你叫什么。”苏阳询问这个女人。 “我叫姜黎,你们在这里狩猎了?”女人反问道,口音依旧独特。 苏阳早就适应了发音上的差别,交流起来无压力,“姜黎,我要跟你们乱部落借十几个人,与我一起去赶墟。管你们这些人的食物,回来后,还会给你们盐,如果你们能帮上我的忙,另外还有食物相送。如果你们同意,那么在路上所有的收获都归我分配,也要听我的。当然,我不会让你们参与狩猎,不会有危险,你觉得如何?” “赶墟,听你的,食物?”姜黎消化着苏阳的话语。 而旁边听懂话的乱部落族人也骚动起来,他们部落已经很久没有到过墟了。 姜黎的眼神看向了背篓,眼前岩石部落虽然只有苏阳三人在场,可她也不敢抢东西,因为知道岩石部落在这附近还有战士。 就在这时,春他们回来了,出去了四个战士都在,由两个人抬着大公猪,狩猎成功了。 “姜黎,你想得怎么样了。”苏阳再次出声,他对乱部落有私心不假,但更多的还是动了恻隐之心,可怜乱部落的这些孩童。但如果乱部落不识抬举,到时候他可就没有这么好说话了。 “好,我们跟你走。”姜黎答应了。 但苏阳却说人还不够,很快姜黎又叫了一些人来,乱部落足足来了十八个人,其中只有三个成年男性,有六个成年女性与八个孩童。 “春,割猪肉吧,吃了在上路。我要这一对猪牙。”苏阳心情大好,玛祖不在,他现在是话事人了,这种感觉真是不错。 一块块肉被割了下来,苏阳随意抓起几块就仍给了乱部落的人,顿时见这些人火急火燎的生火,把肉稍微在火上烤了下就吃,这简直跟生肉沙拉没什么区分。 苏阳自己早就不吃带生的肉了,都要烤全熟了才下口。这会时间短,到也没有拿出陶罐显摆。 “苏阳,你带他们干什么?”春小声问道,表示不能理解。 “春,放心吧,这事我与玛祖说明过的,她也同意过的。”苏阳没有多解释,也解释不清楚。 春听了这话之后,就没在多问了,转而盯着肉食,他的观念中认为,乱部落这些人现在可以吃肉食,但必须是经过苏阳分配出去的,若是敢乱动,就必须受到处罚了。 而苏阳略微想了想,当即叫来战士砍下了一对猪后腿,他上前提起一条,好家伙,得超过二十斤了,随后就把这条后腿扔给了春,说道:“归你了,由我做主,可以给你更多,明白吗!” “苏阳!”春愣住了,忽然想到当年他为了一条后腿而受到饿肚子的惩罚,可现在苏阳却奖赏了他一条完整的后腿,即便这头公猪是他刚刚带人猎杀到的,可依旧让春的声音哽咽了,动着嘴唇说不出话来。 苏阳笑了笑,又把另外一条后腿扔给了几个战士,说道,“这是你们的,一起分了吧。” “吼吼,苏阳!”几个战士高兴坏了,看苏阳的眼神也变得不一样。 而苏阳自己取了点排骨来烤,更让大伙另眼相看,肯定了他的人品,因为这时期的排骨肉属于是劣等品,大家都不愿意分到排骨。苏阳这是无心插柳了,一直到过了很久才明白这些小细节。 吃完东西后,无论是乱部落的十几人,还是他这边的六个战士,全都干劲十足,精神大好。 苏阳豪气干云地挥了挥手,继续上路了,但他却忽然看了一眼西边,那是玛祖离开的方向…… 第二十四章 九黎 苏阳其实想跟着去牛头部落,到不是去学巫,而是想见识一下现如今大部落的文明环境。 这次没去成,明年应该就有机会了。 “姜黎,你们乱部落的首领是谁,该不会是你吧!”苏阳出声询问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若是不乘此机会了解情况,岂不是白瞎了那些肉食。当然,限于储存手段,他也无法消耗一头公猪,所以才干脆多叫些乱部落的人同行。 但他万万没想到,原本只是随口一问,却听到了惊天秘闻。 姜黎竟然回答道:“不是我,乱部落没有首领,也没有长老,我们都是被赶出来的罪人。我只是比他们懂得更多,他们有时候才愿意听我的话。” “被赶出来的,从哪里赶出来的,据我所知,你们乱部落已经在这里很多很多个冬天了。”苏阳继续追问,之前玛祖可是说乱部落是当地土著好不好,难道搞错了? “我们都是黎氏罪人之后,我们黎氏是很大很多的部落,拥有很多座山,很多条河,吃不完的肉,喝不完的盐,看不完的族人。”姜黎的声音中充满了神往,这些话都是她玛祖说与她知晓的。 苏阳吞了吞口水,“我知道几个氏族可以联合成部落,那你说很大很多的部落是怎么回事?” “就是氏族可以联合,部落也可以联合,我的玛祖说,我们乱部落黎氏先人居住的地方有这么多大部落……”姜黎说的并不是很明白,举起双手,又弯了一根手指。 可是这信息却把苏阳给吓住了,如果真的有九个联合起来的大部落,那岂不就是联盟的意思了? “联盟与部落,部落与氏族!”他感觉头有点晕,还有乱部落在这里起码也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那么多年前就有九大部落联合,到现在该有多强大了? “等等!” 苏阳忽然回忆起一个重要的信息,是上辈子的记忆,脑海中冒出八个大字,“九黎部落,黎民百姓!” 在传说中,远古九黎部落联盟可是出了一个大人物啊,名为“蚩尤”。 如果现在姜黎所说的九黎就是那个九黎,那后果可就严重了,但凡与九黎相关的部落,最后都成了战俘,沦为黎民百姓,或是少数民族。这还是好的,至少能活下来,倘若不好那就得战死。 “姜黎,你们那个很多部落的首领是谁?”苏阳连忙问道,他真怕听到蚩尤的大名。主要是这尊大神的名声太响,也太过吓人。 姜黎摇头,“我不知道,玛母、玛祖她们也都不知道。” “那他们的首领是女的还是男的,这你总该知道吧!”苏阳心跳得厉害,默念着千万别错生了时候啊。 这次姜黎很干脆的回道:“当然是女的,巫也是女的。” “很好,非常好!”苏阳终于放心了,同时也觉得刚才太过紧张,要知道现在可是母系的天下,怎么可能现在就出现九黎共尊的蚩尤大神呢。何况此九黎也并非就是传说中的九黎,完全有可能他理解错了,毕竟大家的语言都比较简单,他容易脑补失误。 赶紧把这些信息抛在一边,多想无益。随后,他又询问了一些乱部落的现状,心中已然有底了。 谁知姜黎也终于反应过来,开始问他的情况,“苏阳,你这么小,还没满节,他们怎么会听你的?你还是男孩。” 说这话的时候,姜黎把目光放到了苏阳的脐下三寸处。虽然有兽皮遮掩,可他还是感觉凉飕飕的,可千万别再出现什么邻家有女初长成的破事,他无福消受啊! “我懂得怎么换东西,负责岩石部落赶墟!”苏阳含糊的说道,并没有拿陶器的事出来吹嘘,因为他总不能在乱部落这里找优越感吧。 说着说着,他总算又看见了“猕猴醉”,这种可以用来大批量抓鱼的宝贝,当场就对姜黎说道,“我需要这种果子,越多越好。让你们的族人采摘,等我赶墟回来就与你们交换。” “你要这个,不能吃!”姜黎老实的说道。这个女人的年龄看不太出来,但应该不超过三十岁,长相在原始人中算是中等,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或许唯一比其余人强的就是脑子,她更聪明。 “我知道不能吃,我拿来有用,你们愿不愿意换?”苏阳不给对方多想的时间。 “怎么换?” “一头公猪这么多的果子,换一个陶罐的价值,陶罐你知道是什么吧!” “真的可以换陶罐?”姜黎眼神一亮,她自然知道什么是陶罐。 莫说现在陶罐珍贵,哪怕是后世****建国初期,一个农村家庭也拿不出几个粗碗来,谁家办个喜事,都得四处去借碗,家里孩子若是失手打烂了碗,可就大发了,甚至还有补碗匠活跃很多年。 放到现在,一个陶罐价值半张猛兽皮子,这半张皮子可以让一个原始人穿一辈子,避免被冻死。 “当然,我苏阳从来不说假话。”苏阳大义凛然,反正他是无神论者,不怕说大话。 “我们换了。那要是采摘了两头公猪那么多的果子呢?” “那就给你们换两个陶罐。” 事情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也不知道姜黎用了什么办法,又联系到了乱部落其余族人,把这个消息通知了下去。目前情况就成了,乱部落有十七个人跟着苏阳去赶墟,其余大概还有四十多个族人,全都去采摘猕猴醉这种果子了,大概在三四天后进行交易,那时正是苏阳带队赶墟回来了。 跟着苏阳问了一些关于河流的位置,也找机会问了春,关于采摘地精的位置,这些情况可以说都很清楚了。 “从这里开始就不属于乱部落了,那边是野人区,哪里有人,他们吃生肉,还用手走路。”姜黎介绍着情况。 本是无心之说,苏阳却再次惊讶了一下,没想到就在这附近还有文明更落后的原始人,过着真正茹毛饮血的生活,甚至还用双手双脚行动,还没完全学会直立行走,这跟野兽有什么区别? “那些野人多不多?”苏阳指了指那个方向,这话感觉很是扯淡,他一个现代人的灵魂与原始人谈论野人,感觉凌乱了。 “不多,他们不会跑出来。我们进去,他们就会出来攻击,跑得很快,抓不到他们。”姜黎想了想回道。 春也插话了,指着脑袋说,“苏阳,别去管野人,他们这里有问题,不会说我们的话。” 苏阳点点头,他不打算节外生枝,况且就这么点人手,没必要让自己以身犯险,他连原始人都顾不过来,哪里有精力去管野人。 第二十五章 花样卖陶 苏阳正待离开,却见忽然间所有人都举起了武器,包括那八个孩子也警觉无比。 “什么情况?”他是真的什么都没发觉,大家都是人类,为何他感觉自尊受到了伤害呢。 “苏阳,我们快离开这里,有野人来了。”姜黎一语道破玄机,他们不怕野人,但也不想与野人发生冲突。 苏阳终于发现了异常,前方林子里传来沙沙声,隐隐伴随着阵阵低沉的吼声,让人悚然,却又不见人。 君子不立于围墙之下,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撤!” 二十几人的队伍迅速从这里离开了,突然,之前苏阳他们所站的地方出现了十几个恐怖的生物,满头乱发,全部都以四肢着地,弓背伸脖之间宛如野兽…… 蓦地,这些野兽抬起头来,更是恐怖,脸庞上满是伤疤,双眸中全是兽性,这便是林子里的野人。 所有野人的脸都被毁容了,这不是被其他人所致,而是野人们自己的习俗,从能走路开始就划伤脸庞以达到恐吓猎物的目的。 但却出现了例外,一个小野人抬起了头,她有着一张没有伤疤的脸,完美无缺,毫无瑕疵,正用明亮的双眼打量着苏阳一行人离去的方向,正当小野人想追下去时却被拦住了,其余野人用嘶吼声警告她不可以离开这里,外面充满了危险。 “嘶!”小野人崩牙咧嘴,表达着不满,但却只能乖乖的跟着族人们回去。 很快,十几个野人转身奔跑了起来,他们四肢着地,但是速度却非常快,不输于野狼,甚至还能在树木间跳跃自如,转眼已消失不见…… 翌日正午,苏阳带着队伍抵达了墟,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去交换物品,而是埋锅造饭。有道是酒香也怕巷子深,既然有好东西,那就应该现出来。 上个月赶墟,一共来了四十多个部落,这附近能到的基本都来了,而这月也不会少于这个数量,因为冬天就快到了,部落之间需要这次交易。 此刻,当他打开背篓后,乱部落的人才知道他带了陶罐来,虽然只有五个,但也足够让人震惊了。 苏阳在来之前就早有计划,此时有条不紊的安排着煮肉,没错,就是煮肉。要想把三十五元的陶罐卖到九九八,那么在交易的工程中就得做出一点改变了。 “春、姜黎,你们带着人一起煮肉吃,可劲吃。” 吩咐过后,他自己的烤盘也拿出来了,开始熬油脂,过会来个铁板烧什么的,这才叫过日子。 能有肉吃,二十几号人全都飞快行动起来,灶台柴火什么的火速就弄好了,等苏阳把割好的肉一分,这就煮上了。 这一番动作可把其它部落的人惊呆了,都是上回那批人,几乎每个部落都与苏阳交易过东西,这次见他头角峥嵘的带队前来,结果什么都没换,反倒是煮起东西来了,用的还是贼贵的陶罐,这世界也变化忒快了点吧! “什么东西,好香!” “俺受不了,去看看。” “等等,一起去。” 是油脂开始化开了,猪的油脂相对丰富,但却无法烤来吃,因为一遇到高温就会化为滚烫的油水。苏阳设计的陶盘,正好合适,中间略高,外面有一个圈的凹槽,猪油化开就流了进去,算是很前卫的东西了。 油脂,尤其是猪油化开时那股香味,真的是杀神弑佛,枯木逢春,没人可以抵挡。 不消片刻,他这边已经围满了人,一个个猛吞着口水,既不说话,也不离开,就这么看着,让苏阳的压力很大啊。 不过油脂是闻起来香,真要让谁谁直接吞吃猪油,那可就要命了,弄不好就会被猪油蒙了心,腻歪跪了。 所以熬化了一些猪油后,他就开始煎些猪肝、五花肉什么的,然后取来两片野菜这么一包,唔,就是这个味儿。 “喂,小孩,好吃吗?”终于有人忍不住开口问了。 苏阳舔着嘴唇,没说话,接着又继续包肉,送入嘴中,一脸陶醉的咀嚼着,那演技说不出的浮夸,偏生原始人们就信这一套。 “你这肉换吗?俺们也要吃。”问话的是老熟人了,上回从他手中换了半张皮子。 苏阳双目一睁,笑道:“换啊,只要告诉我你们所在的部落有多少人,就可以免费吃一片我秘制的铁板烧。” “成啊,俺们部落有这么多人。” 来者双手比划着,在苏阳的引导下,总算搞清楚了人口,果然很小,还不到四十人。 而这人也如愿以偿的吃到了一片野菜包肉,那陶醉的表情比苏阳还浮夸,过头了啊。若是在现代,铁定会被认为是托儿,但此时效果却是奇佳。 有了榜样之后,其余部落便有人也用消息换肉吃,苏阳是来者不拒,认真的了解每个部落的情况,也不需要记录,他现在的记忆力非比寻常,全都记在脑子里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陶罐里的肉汤开始沸腾了,奇异的香味再次弥漫开来。在场的原始人中也有用过陶罐的,但更多的人却只听过陶罐的好,没有亲口尝过陶罐煮肉的滋味,加之苏阳运气好,之前那个换陶罐的部落还没来,所以他这五个陶罐,就成了独一份了。 不用苏阳提醒,春他们早就忍不住了,没等肉彻底煮熟,就开始用烧制的勺子舀汤来喝,乱部落的人也是有样学样,纷纷拜倒在陶罐底下,欲罢不能。 连续两个多小时,苏阳他们给其它部落好好上了一课花样煮肉,效果那是杠杠的,原本从来没考虑过换陶罐的部落,也纷纷商议起来,大有勒紧裤腰带也要换一个陶器回去的架势。 “当当当!” 就在这时,苏阳让两个战士把他举起来,而他手中一手拿着陶罐,一手拿着竹筒,就这么敲了起来,吸引大家的注意。 “各位蛮蛮、孃孃,且听我说两句。我叫苏阳,来自岩石部落,现在我们部落有陶了,是从有图腾的大部落换回来的精品陶器,比小金部落的陶更大、更好、更便宜。 不过,因为陶器太贵重,我们岩石部落也没换多少回来。但是,我们部落可以接受预订,只要在我这里先交物品,就可以用价值一张皮子的东西换三个陶,还有,你们把陶器拿回去烧坏了,只要在一年,也就是一个冬天前,都可以免费给你们换。 也就是你们先把换陶器的东西给我,等到下次赶墟的时候我就把陶器给你们带过来。 怎么样,有没有心动的,要换的就赶快来报名,晚了这么便宜的陶罐可就没了。前十个报名的,还免费送这种陶勺,可以舀肉汤喝,不烫手,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苏阳搞这么多花样出来,就是要忽悠这些人先交钱后拿货。但他一想到这些原始人的智商还没开发出来,全都是一根筋,这种认死理的老实人,反倒没有那么好忽悠,为此他准备用三天的时间来搞定。 第二十六章 牛刀小试 “俺们现在就想要陶罐,能换吗?”老熟人又冒了出来。 苏阳心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上次他可是说破了嘴也没能换回半张皮子,结果最后被玛祖截胡,反倒给他上了一堂男孩让皮的教育课。 “可以换,预定三个,交价值一张皮子的东西,现在就可以先拿一个陶罐走。” 老熟人顿时尴尬了,“俺们没有一张皮子。” “那就没办法了,不过要是这次带的东西实在不够,你们可以找别的部落凑一凑。想想看,平时一张皮子只能换两个陶罐,这次能换三个更好的,用坏了,我还赔新的给你们,到哪里去找这种好事。我们岩石部落人口上百,从来都是讲信用的,大家绝对可以放心。” 苏阳说着,就让战士把他放下来,然后又从背篓中拿出一个陶罐,高声说道:“大家看好了,这个陶罐有问题,有缝隙要漏水,我们换回来自己认亏,现在我就让你们见识一下我手中这种陶罐的品质。” 话刚说完,他就把陶罐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没坏,地上是泥土,还真别说,这质量真的很不错,一连摔了三下,这才破了一个角,如果不漏水,还能接着用。 “哐当!”一声大响,陶罐砸在石头上,终于是破开了。 “看见没有,这是碎了的陶片,你们都可以来取一片拿去看品质。”他让春把陶罐敲得更碎,然后把碎片分发了出去。 终于有人心动了,拿出一堆东西,换走了一个陶罐,等下月赶墟再从这里拿走两个,但是末了却表达出邻家有女初长成的意思,让苏阳也是醉了。 好吧,这第一个预定陶器的是天狼部落,也就是他母亲的娘家人,根本就不怕被岩石部落坑了。 “春,把这个陶罐给天狼部落,里面的肉汤也一起给了。” 苏阳这是想赶紧把人打发走,这下有了榜样,事情就好办了,天黑之前又顺利达成了四笔交易,把五个陶罐都给换了出去,他也收到了价值五张皮子的东西。 陶罐基本上没有成本,部落里有十来个陶工正在抓紧时间捏制,只等他回去烧陶。而到手的这些东西,可就能发挥出大作用了。 紧了紧别在腰间的猪牙匕首,明天还得继续努力,因为他手上没陶罐了,接下来只能靠忽悠达成预订。 “苏阳,你把陶罐换出去了,那我们乱部落怎么办?”姜黎问出了心中的担忧。 苏阳笑道,“你们就放心吧,咱们两个部落交接,怎么也不至于骗你们啊,岩石部落还有陶罐,这次没带出来,到时候回去你要陶罐就跟我去取,或是换别的东西也可以。” “你这么说,那我们就放心了。” 事情愉快的解决,苏阳也就铺好皮子睡觉了,守夜这种事情用不着他,相信春知道该怎么安排。 一夜有梦,醒来后他条件反射去找手机,结果只摸到了石头,心中感叹,这辈子怕是用不上手机了,这是相差以千年为单位的科技,郁闷之下,他拿起这块石头,跑到峭壁上去刻录了一个WIFI的信号图案,倘若后世的人见到,怕是会疑惑远古时期怎么也有无限网络吧! 天亮了,这一天的交易开启,五个陶罐分散了出去,这会正在煮肉,香味飘过来,让他稍稍有些郁闷了,咋就不知道留下一个备用呢。 “苏阳,吃了吗?”老熟人正蹲在陶罐边上,一脸得意的问道。 苏阳再次郁闷了,悻悻的回道:“你们吃吧,我不饿。” 心中却在狂吼,尼玛东西都换完了,咋还不走呢,反倒留在这里煮东西吃,炫耀给谁看啊! 昨儿天都要黑了,本来还剩下了一个陶罐,谁知道老熟人那个小部落最后来换了去,因为东西不够一张皮子的价值,最后眼前这位表情浮夸的老熟人居然把穿在身上的兽皮给取下来,加上一起换走了陶罐。 所以现在他看见的老熟人身上只围了一圈叶子,为了吃肉汤,也是拼了,精神可嘉啊。 随后苏阳就忙碌了起来,跟上次一样,先去观看了解各个部落带来的物品,他也牛刀小试了一下,专挑喜欢的东西下手,顺便兼顾忽悠,好比用五个陶罐的代价,就换到了一根长约一米五的象牙。 这笔买卖实在是值了,因为这是猛犸象的牙,即便是在这时期,也极为难得。 象牙到手后他是爱不释手,为了占为己有,他硬是把这根象牙用来当武器使用,虽然是弯的,可他也可以改修弯刀**嘛,到时候哪怕用坏了,也可以加工成象牙饰品,还可以打磨成筷子使用,真的是赚到了。 除了象牙,他还换到了一个超级宝贝,疑似天外陨铁,这东西只有婴儿脑袋那么大,被一个原始人当成了链锤在使用,也就是用藤条包裹起来,甩出去砸猎物,百试不爽。 苏阳发现后,当时眼睛都直了,提出交换,却被拒绝,最后他愣是以八个陶罐的天价才给拿下了,当然,陶罐先记账,下月交付。 这块陨铁到是颇重,只是体积太小,若是能熔炼,最多也就加工两个矛头,或许都很勉强。而且他问过了,这块东西还是那个部落从很早之前就传下来的,其余人从来没见过这种超级硬的石头,无法打磨。 果然好处不能都让他占了,能得到这么一块陨铁,苏阳已经非常兴奋,他主要是想打造一套兽医用的小工具,若是没有这些工具,根本就无法进行阉割,他之前还在为铜铁发愁,因为他根本就不会练矿。现在好了,有了这块陨铁,等他回去烧制一个炉子,只要能溶化,就可以得到锋利的金属工具了。 “苏阳,你换太多了,玛祖哪里不好说。”春出声提醒。 他点点头,确实要节制了,这还没开始赚钱呢,就栽出去十三个陶罐了,倘若玛祖真的在这里,这两笔交易恐怕都难以达成。 连忙收敛好心神,直奔有盐氏,他此行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换取大量的盐,回去后好腌制腊肉,用来度过冬歇期。 第二十七章 苏氏煮盐 有盐氏应该是这附近最大的部落,因为守着盐矿,不过好像开采起来并不容易,所以出盐量一直都不多,也时常被其它部落袭击,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 苏阳自然对盐矿很眼热,随着他的记忆力变得越来越好,总能从以往的见闻中找到有用的信息。 就如此刻,他的脑海中映现出一个曾经看过的综艺美食节目,里面恰好就有关于如何提取井盐,又是如何提纯等工序,虽然不可能太过详细,但主要步骤他还是知道的。 画面中,开采提取的就是卤水,而非他之前以为要另外添加卤水。这种卤水,并非是那种卤肉的香料水,而是天然的盐卤水(点豆腐那种),提纯后就是盐。 再有,往往结晶体的盐矿与盐卤水是伴生存在的,也就是海水被埋在地上,经过不知道多少年后演变而成。 有盐氏这个部落,开采到的若是盐矿结晶,便直接暴力敲碎后就拿来食用。倘若得到了卤水,就直接把卤水淋在烧红的木炭上,然后把蒸发水份后依附在木炭上的盐粒给刮下来,这种原始的“炭火刮盐”所得到的叫黑盐。 从理论上来说,盐矿结晶很少,而盐卤水相对较多,甚至可以说后世开采时即便遇到了盐矿,也会人为注水后化为卤水,因为方便从地下提取出来,然后在熬煮出精盐。 苏阳这会琢磨着,他的陶器与竹器正好能派上大用场啊,都是煮盐的优良工具。 “这两种盐分别怎么换?”他继续追问,死缠烂打是业务员的必修课。 “一竹筒石盐换一张皮子,两竹筒黑盐换一张皮子。”领头的女人很是熟练的报价,也亏得她知道苏阳手中有陶器,不然也不会一聊就是小半天。 苏阳飞快计算着,以他知道的信息,一百斤卤水,大概能得到十斤到十五斤的精盐,而女人手中的竹筒,大概能装下一斤盐不到,换算出来,大概十瓶矿泉水同等体积的卤水,就价值一个陶罐了,这简直是抢钱啊。 若是要把一头超过两百斤的猪,腌制成腊肉,大概要用到五斤盐,苏阳心中算是有底了。 “你们那种盐水怎么换?我不要黑盐,只要盐水。” 女人显然没想到苏阳的思维如此跳跃,愣了一会,才开口说道:“满节竹筒的盐水,可以淋炭刮出两竹筒黑盐,你换盐水,我给你两个满节的盐水换一张皮子。” 苏阳一想,大概二十斤的盐卤水,可以得到两到三斤精盐,转手之后就可以赚到一倍的利润了。 “可以交换,不过我要与你们做一笔大买卖,你先给我一百个满节的盐水,我下次赶墟给你一百个陶罐。” 苏阳好不容易才让对方理解了大概一千斤盐水是多少,然后女人再次愣住了,这真的是一笔大买卖,明白之后,女人便迫不及待的同意了,因为她们部落的盐水很多,但是想刮出黑盐却不容易,现在苏阳只要盐水,那还不是等于是白赚了。 “可以换,但是你怎么把盐水拿走?”女人忽然犯难了,没有用来装这么多盐水的工具,如果只是少量的盐水,还可以用竹筒竖着拿过来,可是这么多,根本送不过来啊。 苏阳笑道,“这个简单啊,我带人自己来取,不过你今天得送我半满的石盐,就当是辛苦费,我回去后才好让玛祖同意这次交易。你要清楚,到时候我们需要很多人来把盐水带回去。还有,要是这次交易成功,下一次我们还会继续用陶器来换你们的盐水,怎么样,成还是不成。” 女人再次犯难了,没有马上回他的话,转而连忙与其他的族人商议,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同意了,不过女人只愿意给两桶石盐加三桶黑盐的辛苦费,这等于砍掉了一半的赠品了。 苏阳也没计较那么多,直接笑纳,现在白得五斤盐,回去后就可以腌制两百多斤的腊肉,何乐而不为呢。 “苏阳,那万一你玛祖不同意换了呢?”女人说出了担忧。 苏阳很是潇洒的回道:“放心吧,这事我能做主,就算不同意,下次来赶墟我也会把这次的盐钱付了,不会少你们的。” 话说到这个地步,双方都算是满意了,东西一交割,又继续各忙各的事。 春有些傻眼的抱着五桶盐,实在没搞清楚这其中的门道,肿么苏阳说了半天就白得了这么多盐呢,要知道这可是价值三张半的皮子啊。 乱部落的姜黎也再次惊呆了,这完全打破了墟市以物换物的规则,在以前从未听说过还能有这种事,包括之前苏阳预订出去的陶罐,也太过违反常理,别人从来不敢想的事,苏阳偏偏就做到了。 而且苏阳还没打算停下来,又精力无限的跑去其它部落的摊位,继续大谈特谈预订陶罐的事情。 两天后,苏阳总计拿下了十八个部落,提前到手价值十八张皮子的货物,加上他带来的其它物品,总共价值二十张皮子,他也想办法全部换成了兽皮,外加五斤盐,这是一笔巨款。 这些皮子大概可以加工成四十件过冬的衣服,甚至是六十件都没问题。加上岩石部落之前的存货,足以确保族人们冬天不会被冻着了。 “收工,先回部落。到时候再去有盐氏。” 苏阳带着二十几号人,浩浩荡荡的快速离开,一大早就出发,只要路上不耽搁,到了傍晚就可以赶回岩石部落了。 路途中,他采摘了不少豆角模样的果实,大概有五六种,这些要拿回去实验是否有毒,用兔子试。 过了中午后,抵达乱部落范围内,得到的消息让他大吃一惊,乱部落这些人居然采摘了大约四头公猪那么多的猕猴醉果子,这是好事,越多越好。 “姜黎,两天后我来你们部落交易,这一桶黑盐是送你们的。还有,如果你们想要更多的陶罐,我可以先交易给你们,等什么时候你们有了物品,在付账给我就行了。”苏阳的这个承诺可不轻啊,等于他先给货,后收钱。 “苏阳,你与我们乱部落以后就是这个了。”姜黎双手互握,其余十六个乱部落的人也都做出了同样的动作。 苏阳笑了,果然没有白费工夫,付出了就能有回报,他得到了乱部落的友谊。在如今这种无法把物品私有化的制度下,友谊才是最值钱的东西。 “春,你说明年有没有可能把墟市挪到岩石部落!”苏阳半开玩笑的问道。 春的眼神中满是疑惑,似懂非懂,最后摇了摇头,表示这根本就不可能! 第二十八章 世上无难事 有志者事竟成,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苏阳可是知道墟市的重要性,赶墟就如同赶集、坊市,也相当于最小单位的经济政治中心。但他想在岩石部落开墟市,可没那么简单,任重而道远。 “回来了,苏回来了,” “是苏回来了,大家快来。” 一大波原始人正在接近,转眼就把苏阳他们团团围住了,这种时候最适合刷声望。 所以他也不耽搁,连忙把春他们把东西拿出来,一大堆的食肉猛兽皮子,还有这么多的盐。至于那根猛犸象的牙,实在太过显眼,他考虑良久之后,决定上交出去,不能因小失大了。 “天神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皮子。” “快来看啊,苏阳换了好多皮子。” 吵闹间,已经有人伸手拿起皮子摸了起来,其他人也有样学样,虽然最后都要上交,但摸摸又没关系。 四位长老也到了,苏阳上前汇报着情况,核心就是预订了很多陶罐出去,提前换到了这些皮子回来,还有与有盐氏的交易,这会只是粗略提了一下。 然后他话锋一转,大声说道:“冬天就要来了,有了这些皮子,族人们就不用挨冻,若是还不够用,等下次赶墟我还可以换回更多。” “丰收,丰收。” 族人来开始起哄了,谁都想在冬天有一块带毛的兽皮用来取暖。尤其是在晚上的时候,无法保证火堆无时无刻都燃烧着,弄不好就会被冻伤,甚至是死人的悲剧,去年岩石部落就有人在冬天离世。 食肉猛兽非常难以猎杀,一般情况下外出狩猎的战士们不会主动招惹,所以导致每个部落的带毛兽皮都很少。 四个长老在商议之后,只决定拿出一半的皮子用来缝制衣服,剩下的先存着,等玛祖回来了再商量怎么使用。接着就是让苏阳继续烧陶,下个月把账给还上。 至于说与有盐氏还有乱部落的交易,都由苏阳自己看着办,只要不吃亏就可以,或许是因为牵扯到的数量太多了,长老们根本就算不过来,所以她们选择只看结果。就如今天,苏阳带了这么多皮子,还有象牙和盐回来,在这过去根本就不敢想,面对这样的情况,她们当然无比满意了,也认可了苏阳的交易才能。 而苏阳却心说,果然玛祖没在反而更好办事,既然如此,他可就不客气了。 第二日清晨,部落里剩余的战士都外出狩猎了,无论是否成功,天黑之前都会回来。现在正值秋季,不光人类狩猎,动物也是如此,林子里更为危险。并非所有的丛林中都有原始人居住了,有一些非常危险的地方,即便原始人也不愿意进入其中。 苏阳自己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烧制陶器了,甚至是连溶化陨铁的时间都抽不出来,粗略一算,他欠了墟市十八个部落共计四十九个陶,乱部落那里四个陶,右盐氏一百个陶,加上岩石部落自己也需要陶,至少他也要在一个月内烧出接近两百个陶器,每天至少要制出八个陶才行。 而现在为他制陶的正好是八个人,年龄都在十四岁左右,此外就是来帮忙的孩童了。 苏阳这会就在下达任务,让这八个人每人每天交出一个陶的成品来,可以找人帮忙,但每天必须得见到这么多的陶,如果白天搞不定,那就晚上加班。 他如果有时间也会过来帮忙,另外他乘机把玛母从采集队伍中给抽调到了制陶队伍,这样玛母至少不用外出了,待在部落里远比外面更安全,况且他的玛母很能干,相信很快就能学会怎么制陶。 除此之外,他让长老们安排砍伐大量的木材,储存起来用来当柴火,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石斧只能算是钝器。要说砍树这活,十八般兵器换着使,也不如斧头好用,为此他挣扎了良久,最后还是决定用那一块陨铁打造一柄斧头。 至于他的兽医阉割工具,实际上只需要用婴儿拳头那么点陨铁就行了,那么剩余的陨铁,就足够打斧头了。 要做的事情太过,他一时忙不过来,到中午时候烧制了一批之前晒干的陶,有十二个,后天还能烧一批,然后就该出发前方有盐氏了。他之所以坚持要促成这一笔交易,这其中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目的,那就是他想山寨出盐矿。 有盐氏距离岩石部落算不上有多远,跟到墟的距离差不多,虽然要花上一天的路程,但其实最多只有三十公里的距离,在丛林中时速四公里,要花八个小时的时间。 而从理论上说,在距离有盐氏一百公里范围内,都有可能出现第二个,第三十二个盐矿点。正是如此,苏阳此行想仔细观察那边盐矿的环境,等搞清楚后,回来他就组织探盐队,争取在岩石部落附近也能找到这么一个盐矿出来。 盐矿只要发现了一个地方,就能开采很多很多年,甚至可以传给子孙后代,只要能找到,那可就发了。即便盐矿开采起来不容易,但他一个现代人,可以创造出更优良的工具,那就不成问题了。 在苏阳的计划中,只要能找到这么一个盐矿,就能以此为根基打造出一个新的墟市,再加上陶器、竹器,以及养殖、种植等发展起来后,他完 全也可以建立一个部落联盟出来,等到他成年后,在想办法集权于一身。 这计划稍稍远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度过眼前这个冬季。 “蛮蛮,你带人给我砍些大竹子回来,要这种硬度的竹子,注意了,从根部砍伐,不能把上面给弄破。”苏阳吩咐着,他用这些竹子,就是为了把盐卤水给运输回来。 以楠竹为例子,一根大的楠竹,能装下七八十斤的卤水,他只需要十几根竹子,带上十几个人,就可以把千斤卤水给运回部落。 还有往往盐卤水都在地底深处,在后世很长一段时间里,其实也是用楠竹等竹器来采集卤水,就跟用桶在深井里打水是一个道理。 很快,有竹子砍伐回来了,苏阳又召集人手想办法把竹子里面的节给捅掉,也就是保持末端的竹节不破,从另外一边往竹子里面桶,让竹子变成空心。到时候把卤水从竹子一端倒进去,然后把封口用印泥或是其它东西给封住,这就成了。 说得容易,做起来难,还好他还有一天半的时间去完成,顺便在这段时间内用黏土打造一个类似于烧蜂窝煤的小炉子,这需要用到一种烧制出来颜色偏黄的耐火土。 这种耐火土也是属于黏土类,只是极为耐高温,大概能抗住一千五百度至两千度,而不变形。在后世,这种耐火土能卖到三百至六百元一吨,主要用途就是用来烧砖头与炉子,另外农村灶台内部抹的泥,也基本是用的耐火土。 有了这种耐高温的炉子,他用来溶化陨铁就完全不成问题了,到时候他在用细砂来建模,把铁水倾倒出来,就可以形成他想要的工具,当然最后还需要打磨,若是要打造斧头,还需要进行捶打、开封等过程,算是比较麻烦了,所以等忙过这一阵,他再来慢慢处理这事。 PS:这几天比较忙,暂时每天一章,下周会补更回来,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二十九章 座上宾 到了傍晚时,他把包括让妇女们采集回来的豆子,一共十来种全都试出了效果,其中有两种豆子吃了没问题,当然这只是限于兔子。 苏阳在现代时,虽然不是五谷不分,但也确实没有亲自种过地,不过因为工作的原因,他经常出入农户家中,正所谓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所以要摸索出种植,应该不难。 更何况,他的养殖技术很是不错,烹饪手艺也是顶呱呱,完全有能力在这原始社会中奔着小康出发。 很快,两种豆子都被他煮了,挑了十个人分成两组大量试吃。他自己也分别吃了一点,主要是品尝味道,只是没想到都略苦,他反正是吃不下去。 到了第二天早晨,这十个人都没出现后遗症,那就应该没问题了,他闭着眼睛选了一种豆子,作为以后用来煮盐的引子。也就是使用豆浆来去除卤水中的杂质,当豆浆倒入沸腾的卤水中时,会产生点卤的反应,形成豆花状的漂浮物,这个要舀出来倒掉。通过这道工序之后,煮出来的盐就能算是精品了。 而且这是纯盐,其中没有乱加什么钙铁锌,所以这种盐会很咸,颗粒也会稍微大一点,也无法晒得很干燥,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长了,会变得比较湿润,但不会影响咸味和品质。 空心的楠竹也已经搞定,他抓紧时间又烧制了一批陶罐,用过饭食后,便决定赶早不如赶巧,即刻出发了。 “我的老家,啊就在这个屯,我是这个屯里土生土长的人呀,这村子不咋的……有山有水有树林……” 苏阳哼着原始语调的乡土歌,带着原班人马风风火火的离开了部落,没用多少时间,就进入了乱部落范围,随即就遇到了乱部落的人,竟然是早就在这里等着他了。 “走,到你们部落去。”苏阳大手一挥,他准备让乱部落的人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人生如果没有梦想,那就多腌点咸鱼吧!” 腌制品,咸菜之类的食物,虽然不适合大量长期食用,但却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尤其是在缺盐的时期。好比后世抗战那会,入|党得两个大洋,倘若家里没钱,只要能挑一担咸菜过去,反倒更受欢迎,因为这相当于就是带盐人了。 苏阳就是想用腊肉与咸鱼,来作为以后部落的必备年货,拿出去交换也能作为大礼包,这不仅是肉食品,还含有大量的盐在其中,何乐而不为呢。当然,泡菜也是好东西,慢慢来吧。 关于乱部落所在的位置,连春也不太清楚,以前只知道个大概,今天算是沾光能去看看了。 苏阳收获了乱部落的友谊,这次马上就体现出了不同,才走到半道上,只见姜黎已经带着人迎接了,来了二十几号人,这规格真是不低啊。 “姜黎,我想到你们部落去看看,顺便商量点事情,没问题吧!” “乱部落,欢迎你。”姜黎回答得很干脆。 苏阳感觉很有面子,心情也非常好,准备投桃报李,多给乱部落一些好处,也为将来之事早些铺路吧! 大家都走得很快,苏阳现在的耐力很强,并不觉得累,转眼就到了一个山坳,周围怪石嶙峋,路途并不好走,在尽头隐约能看见一个山洞,离地大约有三丈高,很是陡峭。 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乱部落还是群居生活,部落所有人一起居住在一个山洞里,这生活条件未免太过落后了点吧。 苏阳进了山洞后,到也很快发现内有乾坤,而且这个山洞很不简单! 初入山洞的地方大约有三十个平米,头顶上有一个洞,而顺着岩壁上的藤条,可以爬到洞上面去,到了顶上的面积可就要大许多了,生长着很多植物还有几颗大树,这是一个绝顶,算是非常安全。 也就是说,如果遇到极端危险的时候,乱部落的人就可以爬到上面去躲避。除了这里,下面还有内洞,不过用一块人高的石头给挡住了,要爬过去才行。 那里面的光线不成问题,相当于两块大岩石压在一起而形成的山洞,所以从斜着的缝隙中能透过阳光进来,只是里面的山洞不高,最多只有一米四五,换了成年人就只有弓着身子在里面行走了。 等穿过了这个低矮的山洞,最后的出口只能供一个人爬过去,但到了外面竟然有一个半亩大小的山谷,同样是绝谷,只能从那个山洞爬进来,这里面绝对安全。在绝谷中竟然用石头与树木一起搭建了不太规则的茅草屋,虽然勉强只有三间,可也非常难得了。 也就是说,乱部落的人分成了三个地方居住,外洞那三十平米最危险,也是看守人员,中间低矮的地方适合孩子居住,而里面的山谷就是部落中地位高的人居住了。 所以乱部落并不是以家庭为单位,说难听点,这个部落的孩子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从文明体系上来说,更偏向于早中期的母系氏族。 苏阳思索着,如果想打下乱部落,最好的办法就是围起来,断掉水源和食物,逼其投降。至于说强攻,有些不靠谱,因为这山洞的地形太过奇葩了。 当然,他更想用怀柔的办法,这时他们已经到了最里面的山谷,乱部落的人基本到齐了,一共才五十二个人,其中还有四个三岁以下的婴儿,四十岁以上的一个都没有。成年男性九个,成年女性十五个,十三岁以下三岁以上的孩童二十四个。 而这二十四个孩童中,刚好男女各一半,且偏偏十二个女孩都围坐在苏阳的旁边。 “邻家有女初长成!” 苏阳再次感觉蛋疼了,眼神扫过这些女孩,真的无法有片刻的停留,突破不了心里障碍。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都不可得! 姜黎确实要比其他人聪明,她察觉到了苏阳不钟意这些女孩,当即就出声女孩们退到一边去了。 可她并不死心,想把苏阳变成自己人,思虑良久,这才说道:“我们乱部落来了新人,苏阳你不是想知道九黎部落吗,可以问她。” “什么,有新人来了,什么时候的事?”苏阳还真是好奇得紧,他迫切想知道外面的情况。 “关起来了,那边还有一个很小的山洞。”姜黎指了指山谷的一角,解释道:“她是罪人被放逐出来,一共五个人,只有她活着到了这里,还没有满节,很危险,我们就把她关了起来,已经有一个墟日了。” 苏阳心想都已经关了一个月了,而且关的还是一个女孩,这也太不近人情了吧。同时他也反应过来,上次姜黎说的话,其实是有隐瞒,不过这一次是真的把他当成了座上宾,所以连这种内幕消息都说出来了。 “姜黎,我要见她,可以现在就把她带出来吗?” “可以到是可以,但是她可能不会回答你问的话。” “放心吧,她肯定会开口的。”苏阳一笑,只要见到了人,他绝对有办法让其开口。 第三十章 商女 很快,姜黎就让人去带那个女孩出来。关于对苏阳的态度,姜黎也有自己的私心,这与乱部落的构成有关系,如今乱部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首领,谁表现好,得到族人的认可,就有可能出头。 而苏阳的出现是一个契机,姜黎或许在考虑借势崛起! 不多时,乱部落的战士带着一个披头散发,浑身脏兮兮,很是消瘦的女孩过来了。 苏阳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动容,豁然站起身来,但没想到春他们几个战士也动了,瞬间把苏阳护在中间,仿佛有危险临近。 姜黎先一步上前,对那个女孩说了些什么,然后才带过来坐下,距离苏阳足有一丈多远。 “去打水来,让她洗下脸。”苏阳出声吩咐,人已经不自觉地走了过去,努力想看清楚这女孩的脸庞,却根本看不真切。 这女孩有一双明亮的眸子,野性十足,即便瘦到锁骨尽显,饿得没有力气,也让人毫不怀疑她能暴起伤人。 苏阳又招了招手,让春送来半张兽皮,里面包裹着很多食物,全让姜黎递了过去。 女孩大概是饿坏了,用鼻子嗅了嗅,便一把抢过兽皮,打开后抓起里面的东西就往嘴里塞,果子混合着肉脯都进了肚子,一直吃一直吃,但并没有浪费,连果核也啃食得干干净净。 这时候水也取来了,姜黎亲自动手拨开女孩的乱发,为她清洗了一番,但也没有洗太干净,不过已经足以让苏阳看清楚了。 女孩还未满十三岁,模样还没长开,鹅蛋脸,小麦色的肌肤,很是消瘦,偏生五官生得极好,完全符合现代审美观。 苏阳此刻的心情颇为复杂,他现在的身体未满九岁,思想却是二十几岁的成年人,现在好不容易遇到了符合审美的女子,却是小学生萝莉。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能同生,日日与君好!” 他现在的心态已经是二十五岁了,却是八岁童男身,起码要等到十六岁才会考虑取妻生子,那时候心理年龄已是三十三岁了,眼前这女孩到时候二十岁,这好像也可以啊,不能算是年龄上遇到了遗憾。 不过,他现在看见女孩,就真的如见到邻家小妹妹,没有扯淡的一见钟情,更没有所谓的怦然心动,想得更多的还是庆幸,说无耻一些,便是终于有生猴子的备胎了。 “姜黎,我要换她,如何换!”苏阳没有走什么曲线迂回路线,直接就挑明了,势在必得。 姜黎也回答得很干脆,“五张兽皮,只要她愿意跟你走。” “成交!” 苏阳兴奋的搓着手,当即就点出四个随行的战士,连带乱部落的战士一起外出狩猎,争取在天黑前猎些肉食回来,当然也可能运气不佳。他不过是表明态度,今天晚上留在这里不走了。 这次他带了两个背篓出来,里面放着十八个陶罐,还有吃食,以及一些零散物品。 当先拿出四个陶罐出来,出声说道:“姜黎,这是换取猕猴醉果子的陶,那些果子先放在你们这里,等我从有盐氏回来在取。”果子他已经看见了,就放在低矮的山洞中,满满的一大堆。 “好,成交!”姜黎学着苏阳的语气回答道。 随后,苏阳直接点出十个陶罐,从背篓中拿了出来,指着说:“无论她现在愿不愿意跟我走,她都是我的了,这些陶便是交换物,现在就给你们乱部落。” 这情形,让乱部落所有人都兴奋了,十几个陶罐啊,足以让他们平安渡过即将到来的冬季。 话已经出口,苏阳也不觉得肉痛,因为现如今岩石部落平均每天能出产八个陶器,眼前送的这些不过一天半的收获罢了,但却能换到一个符合审美的女孩,实在是赚大发了。 “你叫什么,可愿意跟我走,去岩石部落,到了哪里,让你每天都能吃饱,也不会把你关起来。”苏阳来到女孩身前,不过中间还隔着春与姜黎。 女孩用野性的眼神打量着他,好一会才出声说:“商女,我叫商女,来这里受罚,以后还要回到九黎,我不会跟你走。” 商女说话的语调与这边区域稍稍有些不同,不过苏阳能脑补后明白其话中的意思,不由看了姜黎一眼,或许这个女人,早已经知晓答案。 “我叫苏阳,既然你不愿意跟我走,那我也不会强迫你。但我要问你一些九黎部落的事情,你必须回答我,以后你在乱部落就不会被关起来了,如何!”他尽量把想法解释清楚。 等商女听明白了,想了片刻才点头,却当先说了句,“有些话我不能说,可以说的才告诉你。” “可以,我主要是好奇九黎部落是什么个情况!”苏阳兴致勃勃,坐在商女对面问起话来。 没过多久,就得到了很多有用的信息,九黎部落是由氏族联合起来形成的,祭拜着不止一个图腾。商女所在的部落也拥有图腾,形状似天上的飞禽,并且部落里有巫的存在。 但是苏阳却没弄明白巫到底有何神秘之处,图腾战士又是指的什么? 商女不肯说这些,也或许是表达不清楚,反正最后苏阳还是没搞明白。此外,九黎还处在母系时期,女人掌权,这一点让苏阳放心了,因为母系哪怕到了顶峰,也会盛极必衰,无法一统山河。 至于说商女自己,是因为在氏族中犯了大错,与另外四人被发配到这里受罚,其余四人在路途中已经死亡了。 苏阳又问了些九黎部落的生活情况,从中也能推敲出文明程度,得到的结果算是满意了。 但不可否认,九黎部落已经是一个庞然大物,他如果仅仅只是用造人运动来提高人口,恐怕要几百年时间才能达成,所以壮大岩石部落的办法,就是联合更多的部落加入进来,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苏阳,他们为什么要听你的?”商女指了指春他们。 “因为我是苏阳!” 笑了笑,他才正式的说道:“商女,我这次要从乱部落借十个人去有盐氏,你也跟我一起去。” “好!”商女一口就应下了。 苏阳心情很不错,直接把之前包裹食物的兽皮扔了过去,说道:“送你了,趁着天还没黑,你去洗洗吧。” 商女没说话,拿起兽皮,还有一根木矛便快速离开了,直接出了乱部落,去找有河的地方。 苏阳这时候忽然想来一根口感很躁的烟,因为当嗅到指尖淡淡的烟草味时,也就意味着他成年了! 第三十一章 美食家 外出的战士们运气相当不错,不到一个时辰便抓了一头活羊回来。 羊皮是好东西,很是保暖,但是羊的出肉率太低了,就好比眼前抓回来的这头山羊,约莫有六七十斤重,但是杀出来得到的羊肉最多十五斤顶天了。 在现代时,一般情况下店主只卖羊肉是不赚钱的,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屠宰场的羊杂不要钱,也就是内脏免费。所以羊肉汤什么的,店主会热情的推荐多吃羊杂。 可是此刻,苏阳却不打算处理羊的内脏,太麻烦,腥味也太大,他自己也不喜欢。 不过杀羊这活,他打算亲力亲为了,当即就让战士们把山羊给按住,他抽出已经打磨过的野猪獠牙匕首,然后伸出手在羊脖子处稍稍测量了一下,却又忽然停止了。 竟是跑去拿了一个陶罐,往里面装了约莫一半的清水,然后把陶罐放到了羊脖子下面,这才猛然间胳膊一挥,猪牙匕首扎进了山羊的喉咙,又迅速给拔了出来。 顿时,羊血流淌而出,如泉涌,全都流进了陶罐中,很快便把里面的清水给染红了。 动物肉如果要好吃,就必须得放干净血液,这就极为考验宰杀者的技术了,尤其是对于大型动物,必须得一击毙命,如果第一刀下去没把血放干净,哪怕是补刀成功,也多少会影响肉质的口感。这就犹如注水肉与鲜杀肉的区别,忒大。 苏阳刚才这一扎就很成功,片刻间就把羊血放干,之后这剥皮去脏的活,就无需他亲自出马了。不过他特别要求留下排骨,这行为再次被认为高风亮节,品德高尚…… 他对羊血其实最感兴趣,这会抓了一把盐洒进陶罐中,用一根竹片搅拌均匀后放置在一边。接着让人架上火,烧着另外一个陶罐,里面是清水。 鲜血里面必须得加盐与水,这样冷却后就会凝固了,就跟果冻的感觉差不多。 不知何时,商女已经回来了,梳洗一番后,果然更显得天生丽质,可是其余男人们却对商女几乎无视,这是审美观的差距啊。 而苏阳虽然还不到九岁,长相却极为附合原始女人的审美,绝对的原始男神胚子一枚,这让他的心情极为复杂,痛并快乐着。 很快,山羊被剐了出来挂在树上,等着分肉。这事就要苏阳与姜黎商量着来了,因为是两个部落的人联合作战猎杀到的。 他也没贪心,要了一条后腿与排骨,还有羊油,其余都给了乱部落的人。当然羊头要宰下来进行祭祀,这是每个部落的标准流程,他们认为用动物头颅祭祀,是对天神的虔诚,往后便能得到更多的食物。 这会乱部落也拿出了很多采摘回来的果子、块茎以及野菜,至少今天的晚餐管饱是没问题的。 只是苏阳很是不能理解,乱部落这么多人天天在外面忙活,却总是缺少肉食,而且死亡率很高,想来想去,应该是内部体制与领导人的关系了,这好像不关他的事。 他把羊腿直接扔给了春他们,自己架火开始烤排骨了,同时招手让商女过来帮忙。 或许是因为他已经与商女谈妥了,危险解除,所以春并不排斥商女靠近他了。 “你在九黎部落时的伙食怎么样?”苏阳漫不经心的问道。 商女回答说:“能吃饱,吃肉很少,有陶,没你的陶好。” 苏阳点头表示明白了,九黎目前的情况到是与岩石部落的体系有点类似,已经分成了家族式的模式,也就是有血脉关系的人在部落中形成了群体,这是更小的氏族单位,但还没到以家庭为小集体的程度。 商女血脉氏族在部落中属于下层,所以生活条件也很差,但相对来说就强过乱部落太多了。 苏阳所在岩石部落的生活其实也很差,不过他正在想办法改善当中,他自己出来赶墟,属于特例改善伙食,不能一概而论。 肉香味开始弥漫开来,乱部落之前跟着赶墟的人已经学会用陶,这时就已经用了好几个陶罐在煮肉。 苏阳也教会了这些人如何熬油脂,放进汤里面,他自己留了一半的油脂,过会有用。 大家煮肉,他偏生烤着羊排,没等彻底熟了就开吃,这样反而能稍稍压住羊肉的那股子味道。 “味道怎么样。”苏阳问着商女。 但商女可没空回答,正在大口啃着羊排,丝毫没有女人家形象,苏阳见了直摇头,他其实喜欢温柔贤惠的女子,可这要求,恐怕很难在这时期实现了。 他自己也开吃了,味道还行,里嫩外酥的,配得上他苏阳这个名儿。 等肉吃得差不多了,他的羊血也凉了,直接用竹刀划成了豆腐块,看起来就胃口大开,当然现在还不能吃,他无法挑战生喝鲜血。 “你在做什么?”商女舔着排骨,尽管剩下的排骨还有不少,但她从小到大的习惯就是不准浪费。 “煮血!” 苏阳一笑,见那边的陶罐里的水在烧开后又放了会,这时的温度正合适。他把熬好的油脂倒进了这个陶罐中,然后点上小火。 这时候有更多的人围拢了过来,好奇的看着他接下来要做什么,这些人主要以春他们六个战士,以及上次随他赶墟的那些人,早已认可了苏阳是美食专家。 以往大家的习惯,都是直接把竹管插进猎物的身体中,生喝兽血,现在却见苏阳有另外的吃法,还真的是好奇无比。 没让大家多等,只见苏阳把手伸进羊血罐子,轻轻捞起一块羊血,约莫半块豆腐大小,紧接着用竹刀把这块羊血切成片块状,然后便放进了温水状态的陶罐中。 不知何时,他手上拿起一个用竹子编制的漏勺,就是有缝隙的碗状勺子,特别适合在汤里面捞东西。 稍稍等了一会,他便用勺子把羊血给舀了出来,颜色已经变了,表面没有气孔,这火候刚刚好。煮鲜血是个技术活,火力不能大了,水温不能高了,绝对不能让水沸腾,时间也要恰到好处,稍微过长,血就会煮老了,影响口感。 煮好的血可以直接吃,也可以捞出来后放进凉水中,放置一会,捞出来就跟豆腐差不多了,菜市场卖的就是那种煮过一次的血,价钱忒便宜。 苏阳现在当然是直接吃,他把血捞出来后,稍微吹了吹,就咬了一口,滑嫩无比,正宗的羊血味儿,与现代常见的鸭血、猪血,有明显的口感区别。 “来来来,大家找到叶子,都过来尝尝羊血。”苏阳嚎了一嗓子。 下一刻他就舀出大勺的羊血,倒进了商女捧在手的叶子里,只见商女用鼻子嗅了嗅,便毫无形象的用手抓起羊血往嘴里送,吧唧了几下就吞下了肚,然后大叫着好吃还要! 第三十二章 有盐氏 羊血真的很美味,只是锅底不咋的,即便如此也已经大受欢迎,吃过的都说好。 还有,小羊羔的蛋蛋也是美味,比小猪蛋蛋强多了。 苏阳觉得等建立了墟市之后,再来考虑放牧,到时会把羊群列入其中。 是夜,他在乱部落住下了,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这感觉竟然相当不错,一觉醒来,天已经透亮。 秋季的白天日照开始变短,加上空心的楠竹也要抬过去,这就造成队伍无法快起来,为了在傍晚前赶到有盐氏,所以他们即刻就出发了。同行的还有乱部落十人,商女在其中,不过姜黎这次没有一起去。 路途中,他们穿过了三个部落,其中一个还是苏阳的债主,欠着三个陶器,他索性就先给了一个陶,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诚信二字最难买。 “商女,这里的部落与九黎相比,差了多少?”他忽然开口问道。 “不能比!”商女摇了摇头。 苏阳想了想,又问道:“那你听说过牛头部落吗?” “听过,他们的图腾是牛,跟我们九黎的一个部落图腾相似。” 就这样在询问中,转眼已经进入了有盐氏的范围,还是在山上,但地势变得平坦起来。 他们顺着地上的足迹,没过多久就看见了几个人,苏阳隔着老远就叫道:“我是苏阳,我来这里带盐!”这话一出口,不由想起很多年前红极一时的吊丝带盐广告…… “苏阳,就是你了,还真是个孩童。” 表明身份后,这几人便领着他们往里面走,已经是傍晚,怎么着也要明日才能完成交易。 苏阳来此的目的也是为了山寨出盐矿,自然会想办法多留两日,既来之则安之,且先搞清楚环境再说。 差不多花了半个小时,眼前突兀的多了一个土坡,算不上有多高,但土坡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山洞,这一点与岩石部落有些相似,不过这些山洞明显有人为的痕迹。 传说,有巢氏出现后,有相当一部分原始人学着鸟类在树上筑巢,但更多的原始人却依旧寻找山洞,或是学着鼠类在山上打洞,这种生活模式延续了很多很多年,一直到后世也屡见不鲜。 忽然,苏阳见到约莫有三十来个成年人在相互比斗,有类似于摔跤,也有双方用棍棒互击,这些人有男有女,全都身材健美,明显在营养方面是跟上了。 “我们九黎的战士更多,最厉害的就是图腾战士!”商女忽然低声说了这么一句。 聪明如苏阳马上想到了正确的问话方式,开口说:“那边三个满节的战士,能打赢多少个图腾战士?” 商女想了想,又看了看那边有盐氏的战士,接着比划出三根手指、两根手指、最后竟然只有一根手指。 苏阳惊讶出声:“商女,你是说图腾战士能一个打十个,甚至是一个打二十个、三十个,有没有这么夸张啊。”心里却在想,这不是咏春宗师叶问的水准吗,莫非原始人也已经开创出类似于二字钳羊马之类的功夫? “图腾战士就是有这么厉害,他们受到了图腾的庇护,我以后也要成为图腾战士。”商女肯定的说道。 苏阳还是有些无法理解这其中的门道,但在心中给自己定下了计划,等到开了墟市后,下一步或许就可以考虑让岩石部落拥有自己的图腾,但若要有图腾,首先得要有巫。 大丫与冬冬这才刚送去牛头部落学巫,按玛祖说的要十年才有可能学成,时间实在太长了。苏阳琢磨着实在不行,他到时候去牛头部落把一个年轻的巫师姐姐回来,也未尝不可啊。 回过神来,只见有盐氏赶墟的那几位负责人从山坡上下来了,其中一个大概三十多岁的女人名叫央吉玛,这发音不似中原人,不过现在原始人起名完全看心情,大多数称呼只有一个字的发音,最长的能有五六个音节,并且一个原始人可以同时拥有很多个称呼,所以偶然性太大了。 “苏阳,你玛祖同意交易了吗?”央吉玛面露喜色,因为能把卤水直接换成陶器,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交易,一旦成功,有助于提高她在有盐氏中的地位。 “当然,不光是这一次,等过了冬天,我们还会来交易。”苏阳说着违心话,但如果他自己没能发现盐矿,还真得继续交易,以求利益最大化。 “那太好了,你现在可以带两个人跟我去见娅,其他的人,会安排住在那边山洞里。”央吉玛伸出两根手指。 “没问题!” 苏阳这不是艺高人胆大,而是觉得不会有危险,因为他只带了些竹子过来,没什么好抢的,何况有盐氏也希望能交易卤水。 当即,他叫上春与商女一起随央吉玛上山,路途中询问了一下盐矿的位置,竟得知就在右手边下面那一排山洞中。 得知这个消息后,苏阳大胆猜测,有盐氏极有可能是在打洞的过程中无意间发现了盐矿,这简直是走了大运,说是运气逆天也不为过。 怀着这样的心情,一路往上走,经过了不少山洞,一直到了最上面,才得以进入一个应该是天然就存在的山洞,里面的光线还不错,山洞的朝向是西,到了傍晚还能照射到阳光,坏处就是夏天会比较炎热。 不多时,他便见到了十大长老,全是女人,其中有一半都比较年轻,相当于首领的大长老名叫“娅”,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也是巧了,娅也头戴着羊角,头发扎成了小辫子,用一块羊皮裹着大胸,露出的腰部有着八块腹肌,虽然娅是坐着的,但目测应该能有一米八,身材极为健美匀称,右手边放着一柄长杆石斧。 这是苏阳所见过的除玛祖之外,最有气势的原始人了,娅的长相并不符合他的审美,还有肌肉太过发达,但那一双大长腿,着实夺人眼球,可惜卿生我未生,我生卿已老! “岩石部落怎么会叫一个孩子赶墟!”娅开口说道。不过并没有怠慢,示意央吉玛安排苏阳入座,也就是坐在一块铺好的兽皮上面,这山洞里入目所见,起码有好几十张皮子,实在富有。 苏阳回道:“长老们愿意相信我。” “好,苏阳我见过你了,交易的事你明日与央吉玛进行吧!现在请吃饱。”娅招了招手,便有人送来许多食物。 相比其他部落,有盐氏的吃食就要精美许多了,有煮的、有烤的,也有果子,肉食多多,还有一种很是浓稠的汤汁,就如玉米糊糊,味道有些古怪,苏阳也分辨不出是什么熬出来的。 有吃的东西,他当然不会拒绝,也让春与商女一起吃,也趁着这会工夫与长老们说了几句话。 但心中却感觉到了差距,有盐氏比岩石部落好太多了,如果不他出奇招,很难追得上,尤其他还得知有盐氏财大气粗,陆续已经送了五个人出去学巫,最早的已有三年时间了。 正吃着,有一个小女孩忽然跑了进来,扑到娅的怀里叫着玛母,这一刻苏阳的那点念头彻底断了,大长腿有的是,以后还能遇到年轻的。 “玛母,他是谁呀!”小女孩好奇地指着苏阳问道。 PS:今天开始恢复两更,之前欠下的章节也会补。另外,书的情节才刚刚开始,会写得比较长篇,请大家放心收藏! 第三十三章 号角声 “他是苏阳,从岩石部落过来换盐。”娅很宠爱小女儿,此外她还有两个更大的女儿。 小女孩大胆的看着苏阳,竟说了句,“我是玛雅。” 这让苏阳颇有些无奈,可谁让他的长相附合原始女人的审美呢,尤其是他现在收拾得比别人干净,虽然人小,但眼睛很有神,秒杀一个同龄小女孩还不简单。 只是可惜,玛雅继承了娅的长相,却暂时没有那份魔鬼般的身材,所以苏阳丝毫提不起兴趣,在吃过东西后便告辞出去了。 等到了安排好的山洞,另外的吃食也送来了,当然没有之前的那么好,可也能吃饱,并且还有些肉。要知道这可是供应十七个人的食物,放在岩石部落,可就未必舍得了。 “苏阳,你要小心一点,那个玛雅想让你以后听她的话。”商女忽然出声提醒。 摇了摇头,苏阳颇有些承受不起身为原始美男子的烦恼,也没回话,这事抛在一边了。 他让大家用食,然后便带上春出去转悠,没想却见玛雅来了,开口就说要与他一起玩,这是在别人的地盘,苏阳实在无法拒绝,正好可以找玛雅打听一些消息。 但是很快他就不淡定了,万万没有想到娅还有两个女儿,苏阳感觉心碎了,在得知玛雅连父亲是谁都不知道,就更加无语了。 若他有一天掌管部落,首先就要解决不知有父这个问题,想远了,还是眼下要紧。 此时,天色已经不早,有盐氏的人们都已经回归,从他得知的信息来推敲,这里的人口约莫有三百人左右,虽然还不及后世一个村子的人多,可放在现在,人真的不少了。 不过,有盐氏大部分人都在盐矿洞里,他们的食物基本是靠与其他部落的交易而来,战士们也很少出去狩猎,主要是负责部落的安全。所以他之前看见的战士中男女都有,约莫有五十人左右的队伍。 这也意味着,他如果想打下这里,短时间内根本不用想,除非先有自己的盐矿,让有盐氏失去换取物品的来源。 夜晚,他在山洞中体验了一把群居生活,十七号人都睡在里面,先不说气味、呼噜声什么的,单是习惯问题就让他睡眠不好,一觉醒来,竟发现自己被商女当成了枕头,这也是醉了。 天已经大亮,没有睡醒吃饭的习惯,当即就联系上央吉玛前往矿洞,不可能都去,他只带了几个人,其余人等或留在山洞,或在外面转转也可以,只是不能随意进入其它的山洞中。 当苏阳进入矿洞后,才发现想要寻找盐矿真的没那么容易,仅仅只是挖出这么一个山洞,就需要很多人力了。如果能找到盐矿还好,若是找不到,就等若做了无用功。 眼前这个山洞还很长,走了超过三百米,这里抵达了里面,光线已经没了,摸索着前进,那里面到是有亮光,点燃着篝火。他只知道煤矿中不能见到火星,不然可能会发生爆炸,这里应该没问题,一则是矿洞是平行的直线,也不算过长,通风没问题;再则也没闻到刺鼻的味道,盐这种东西应该不会产生爆炸反应吧。 当下他见了盐矿结晶还有卤水,跟想象中还是有很大出入的,随后他又看了其余几个矿点,这几个山洞都已经互通了,只是为了开采方便,才多挖了几个吧。 实地看过之后,他心中就有底了,倒也不用在这里多逗留,明天一早就可以返回了。有了这么一趟,算是不虚此行,至少短时间内他有了追赶的目标,别的不说,尽快超过有盐氏就行。 “春,你叫大家把竹子拿来进装卤水。”苏阳吩咐过后,又让央吉玛跟春他们去交易。 而他自己只带了一个战士,继续在这里面转悠,还亲自挖了盐矿,打了卤水,熟悉着原始作业。很早之前他就明白一个道理,只有亲自动手,才能学会技术,光靠看与理论知识反倒不靠谱。 所以他在这里当了半天的旷工,连吃东西都在里面,后来商女也进来跟在他身边,也颇为好奇盐是怎么变出来的。在九黎部落并没有盐,是通过交易与外面的大部落换到的盐,不过九黎从来没缺过盐,其余的物产比较丰富。 这到让苏阳很吃惊,忍不住问了句,“如果九黎知道这里能产盐,会不会过来抢夺?” 商女想了想,才回道:“不会,九黎是想到另外一边去,那边是平的,山很少。” 这话让苏阳松了口气的同时,又好奇山的那边是什么,应该不会只是山了,相比山脉来说,平原地带更适合建城,这事太遥远了。 “你要在乱部落受罚多久?”苏阳又问道。 商女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但她相信迟早会回到九黎,成为图腾战士。 苏阳也跟着摇头,或许商女永远回不去了,没见姜黎的祖先便是被九黎赶出来的罪人,转眼这都多少年过去了。 他也不劝说商女留下了,收敛好心思后就继续研究盐矿,既然学会了怎么采盐,也明白了这里是如何挖洞,随后他就出了山洞,到外面踩点,观察有盐氏的环境,希望能找到点蛛丝马迹,因为到时候他要先通过山川外貌判断是否有盐,再来决定从什么地方挖洞,或是往地底下挖掘。 但从理论上来说,往地下挖掘有些不妥,最好还是斜着往下打洞,争取少试几次就能成功吧! 转悠着,再次看到正在训练的有盐氏战士们,以苏阳现在眼力,无法判断高下,春也不在身边,他只好问商女,“你能打赢几个?” 商女伸出了两根手指,让苏阳大吃一惊,万万没想到商女居然这么危险,岂不是一个能打他这样的十个? “那你们九黎是什么训练战士的?” “活下去。”商女的声音有些发冷。 苏阳吞了吞口水,觉得他还是选择循序渐进的保守训练法吧,先把身体长高,力气练大再说。 就在这时,忽然有号角声传来,这是用类似牛角的东西吹出来的,之前他就听过一次,是有盐氏通知大家吃饭了,可这会还没到晚餐时间啊,吹号角干什么? “苏阳,快看那边。”商女叫出声来。 顺着方向看过去,有盐氏的战士们纷纷拿起武器往外面跑,定然是发生什么事了。 “走!”苏阳当机立断,往相反的方向跑去,先上山进山洞再说,保命要紧。 第三十四章 火光兽 商女惊愕的看着苏阳一溜烟跑了,转眼已经在山洞口冲她招手,叫喊着:“商女,快啊,风紧扯呼!” 苏阳还真不是胆子小,关键是他现在这身板帮不上忙,见商女终于反应过来往上跑,也就放心了。用手搭了个凉棚,往战士们所跑的方向看去,只见到林子里在躁动,到底发生了什么,完全不知道啊。 号角声还在持续,盐矿洞口开始有人跑出来,他带来人的这会也在矿洞中。 “怒!”山上忽然传来一声嘶吼,是娅的声音。 只见娅手提着长柄石斧从上面跑了下来,身后还跟着另外四个年轻的长老,当这几位出现后,有盐氏人们全都聚集了过来,不过孩童们全都跑进了山洞中躲避。 这时春等人也出来了,飞快跑到苏阳所在的位置,不多不少他们这个队伍正好十七人。 “可能是希夷人来了!”春出声说道。 “什么希夷人?”苏阳连忙追问,他还真没听说过。 “就是那些不信天神,专门抢别人东西的流浪人,我也是听玛祖说的。希夷人会在日落时驱赶着火光兽出现,他们叫我们东夷人。”春回忆着说道。 商女惊讶出声,“我知道火光兽的皮叫火烷布,穿脏了,用火烧一烧就干净了,九黎部落有这种布,在巫师那里。” 不一会后,苏阳搞明白了,火光兽就是传说中有牛犊那么大的老鼠,记忆中玛祖说过此事,还说火光兽是宝贝,价值连城,同时也很危险,见了最好快闪。 突然,号角声有了变化,聚集在娅身边的人们也越来越多,前方原本跑出去的战士们纷纷回归,这么短的时间,竟然有一些战士负伤了,也不知刚才在森林中遭遇了什么。 央吉玛往这边跑来了,很快到了近前,开口就道:“苏阳,娅请你人帮忙,用盐换!” 苏阳心中挣扎了一下,在他心中盐怎么能比人命值钱,根本没得比,可形势如此,他没有借口拒绝,只好回道:“没问题,那边发生了什么?” “希夷人来抢东西,我们已经有人死了。”央吉玛咬牙切齿,每年入冬前希夷人都会来,可是这一次来的人更多。 还真是劳什子希夷人,苏阳顿时想带着队伍跑路,但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有盐氏的存在就是一个活靶子,若是没了,其它小部落说不定会遭殃。 “干了,大家跟我过去!”苏阳当机立断,反正他不会冲在前面,见机行事了,现在连敌人的影子都没见到,有什么好怕的。 等到了娅那边之后,他才知晓了更多的信息,这场战斗估计打不起来,之所以请他们过来,纯粹是为了显得这边人更多一些,好准备接下来的谈判。 没错,就是谈判,刚才在丛林中已经交过战了,双方都有死人,有盐氏丢了三具尸体,那边也差不多。这是一种试探,败的一方便会付出惨重的代价,而刚刚的比拼算是势均力敌,可是有盐氏还是处在弱势,如果不想继续死人,就得用物品来买平安。 苏阳此时心中很是震撼,就那么一会工夫就死了三个活生生的人,仅仅只是谈判的筹码,这算什么法则? “吼吼!”森林中传来成片的呼喝声,瞬间跑出一大群人,约莫有五六十个,这些人的穿着非常怪异,竟是披着整张皮子,不是大型猛兽,大概是狼、野狗那么大的体形,直接把头部的皮套在脑袋上,后面的皮子顺着披在背上,这要是弓着身子,还真容易误以为是野兽来了。 还有这群希夷人的长相,也稍稍有些差别,更加丑陋,仿佛与这边的部落差了半分进化年代。 “娅,我们来了。”希夷人中走出一个白胡须的男子。 娅手提斧头也走了出去,转眼两人相聚不过一丈,在说着什么。 还没等苏阳看明白,忽然间娅与白须男子同时举起武器,瞬息之间就战斗了起来,双方的人群纷纷扯着脖子嚎叫,似在为各自的首领助威。 娅很是厉害,单臂挥舞着沉重的石斧,简单而暴力,每一击都往对方要害招呼。但那个白须男子也非常恐怖,双手握着一杆如同羚羊角似的木杖,与娅硬碰硬, 突然,娅的石斧扫中了男子的胳膊,而男子的木杖也击中了娅的肩膀,两人脚步踉跄着退开了。 “拿盐来!”娅有些不甘的大吼。 很快,几十个竹筒拿了出来,不用说,里面都是盐。白须男子打开竹筒看了看,里面有白色的盐矿结晶,也有从木炭上刮下来的黑盐,价值几十张皮子了。 “还要!”白须男子嘶吼,忽然他身后的人群散开,有一头恐怖大老鼠跑了出来,比牛犊大多了,赤红的毛如丝,发着光,双目通红,宛如有火焰在燃烧,这便是传说中的火光兽。 “吱吱吱!”这头火光兽发出老鼠似的尖锐叫声,不停的刨着地,冲有盐氏这边发出了警告。 娅的胸膛起伏,最后一挥手叫道:“再拿!” 又是几十个竹筒拿了出来,这次全是黑盐,但总算是满足了白须男子的要求,让希夷的人把竹筒全收了起来。 “娅,下一个冬天前我们还会回来。” 呼啦,希夷人快速消失在森林中,仿佛从来都没出现过,可随后有盐氏找回来的三具尸体却是血淋淋的,他们把尸体葬在了地上,这也是一种祭祀,让死亡的人回归大地之母。也有一些部落会把亡故的人放在树巢中,或是放在山崖缝隙中,不尽相同。 有盐氏这次可谓损失惨重,送出去的那些盐至少价值六十张兽皮,是他们一年忙到头的存货,可却无奈妥协。 这让苏阳有了危机感,如果他开了墟市,必然也会招来希夷人。刚才所见的几十个希夷人并不是全部,森林里还隐藏着,而且希夷人的队伍也不止今天来的这些人。 “娅,那头火光兽很厉害吗?”苏阳忍不住问道,他觉得如果刚才有盐氏选择开战,应该会赢的,那头大老鼠才是娅妥协的关键。 娅的神情凝重,回道:“火光兽可以点燃森林,把部落外面全部烧光。” 我靠,有没有这么夸张啊!苏阳觉得自己是不是理解错了意思,可有盐氏的人全都深信不疑,且都认为只有巫师或是图腾战士才可以猎杀火光兽。 “娅,什么是图腾战士?” 娅摇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转而问起他交易的事,想加大交易量。可这事苏阳无法答应,因为岩石部落现在出不了那么多陶,况且冬天就要来了,到时候白雪茫茫,根本无法晒陶烧陶,会进入冬歇期。 好说歹说,苏阳才同意增加二十个陶的交易,这已经是极限了,要知道他外面还有债主,下次赶墟就要偿还近五十个陶。 等他回到山洞后,想到今日种种,实在忍不住说了句豪言壮语,“待我成年,我会亲手猎杀火光兽!” 第三十五章 在路上 “到时候希望大家都能在我身边,共同见证!”苏阳又补充一句,说到底猎杀这活,他只需要最后完成补刀就行了。因为按常理不都是最后一击才算人头吗? 当天夜里的晚餐比较丰盛,怎么说他们也帮忙站了场子,有盐氏财大气粗,并没有伤筋动骨,何况马上就能从苏阳这里换到一百二十个陶。 从宏观上来说,物品需要流通才能发展,这个大方向是不会错的,但如何把别人的东西放进自己口袋,这就要看各自微调的本事了。 翌日一大早,卤水已经装好了,只能估计个一千两百斤左右,用了十几根大楠竹装在其中,每两个人一组抬着两根走,为了避免夜长梦多,即刻就出发,争取傍晚前至少赶到乱部落。 “苏阳哥,下次玛雅去岩石部落找你玩。” 看着比他小一岁的玛雅,心想如果玛雅是有盐氏的首领,他到是可以考虑入赘什么的,这可以少奋斗好多年吧,可惜没有如果! 潇洒的摆了摆手,苏阳转身就走,成长的烦劳这辈子他已经懂了。 等再次经过债主的部落时,他询问了一下,还好希夷人没来这边,估计是觉得没有油水吧,就如以前的岩石部落,所有存货加起来怕也没有十张完整的兽皮。 再有就是小部落的居住地往往很隐蔽,也易守难攻,依照强盗理论,也应该挑有盐氏这种肥羊下手,就是不知道之前那个会烧陶的部落是否被希夷人光顾过。 “嗷吼!” 忽然前方传来恐怖的兽吼声,惊起一片飞鸟,绝对是猛兽,队伍中所有人本能的蹲了下来,大气都不敢出,到不是怕了,而是没有必要发生冲突。 “是剑齿虎,不对,还有血狼群。”商女双眸变得锐利起来,她的野外生存能力极为强悍,一个人独自花了二十多天才找到乱部落,这要是换了苏阳恐怕挺不过三天。 “你是说狼群与猛虎在干架,我们能拣到便宜吗?”苏阳心动了,他见过一次剑齿虎的半张残皮,真实的还没看见过。 商女摇头道:“不要去,血狼会吃掉同伴的尸体。” “那咱们快走吧,穷寇莫追。”苏阳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向,宁愿多花点时间绕道回去。 春也赞同跑路,主要是春不相信乱部落的人,如果现场全是岩石部落的战士,或许可以考虑过去看一看。 而乱部落其余人也根本没有捡便宜的心思,那好,大家意见一致,全都弓着身子,抬着楠竹杆往反方向跑了。 剑齿虎并不是森林中的霸主,另外还有一种前肢力量更为发达的刀齿虎能猎杀猛犸象,且这只是老虎类,其它还有不少能干掉老虎的猛兽,不过这些猛兽一般都有固定的活动山头,要遇到也不容易。 柿子要挑软的捏,他们因为绕道的缘故,走的是不熟悉的路线,所以就不可避免的夜晚要在外面过夜了,这就有必要猎杀肉食,不仅路上吃,回去后也好分给部落里的人,现在是集体分配制度,若是在外面捡到一分钱,也要掰碎了回去分给大家。 苏阳在来的时候到没发觉商女的厉害,但现在通过比较,发现商女要超过春,可惜他还没能打造出锄头,暂时挖不了墙角。 “有发现,牛群,杀不杀?”商女半趴在地上,嗅着一大坨新鲜的粪便。再次与苏阳心中期盼的淑女形象渐行渐远。 “春,有把握吗?”他询问手下的头号战士,关键时刻还得是自己人可靠。 只见春飞快的爬上了一棵树,在高处观看了一番,下来后才回话道:“危险性大。” “那就继续走。”苏阳不愿意冒险,因为竹管里的卤水,若是熬制得好,可得一百五十斤精盐,这可是巨额财富,不容有失。 随后商女又发现了三次猎物,春否决了两次赞同了一次,但最后苏阳还是没选择狩猎,只是让大家采集路上见到的果子,能吃的块茎什么的,也意外抓了几只兔子那么大的小动物,烤了也能沾点肉味了。 快到傍晚时,没想时来运转,刚好碰到一个部落狩猎归来,苏阳上前一问,得知是帕伯部落,他记忆力现在超强,马上就想起来赶墟时见过这部落人的情形,几句话就套上了近乎。 随后在他的一通忽悠之下,以君子协定,换走了半头猎物,约莫有六七十斤的肉食,而他付出的交换物自然是陶,下次赶墟还债。 苏阳心想,如果他现在跑路了,会不会引发原始人的信任危机,提前出现原始诈骗这种概念呢? “你怎么不去学巫呢?”商女犹豫着问了这么一句,她好歹也是出自九黎部落,虽然是部落中的下层人,可在这之前都没见过比苏阳更聪明的孩童。 “没那个必要,你想啊,妹子们花十年苦功学巫,而我只需要花十天,甚至只要十个小时,就可以成为巫的男人。”苏阳这话语速很快,用的是现代发音,没人能听懂。 然后他就转移话题了,继续赶路,不过这会要寻找过夜的安全地方了,首选当然是山洞,但也有风险,保不准山洞里住着猛兽,那叫羊入虎口。 最终他们选了几块比较靠近的巨石,爬上石顶上过夜,这个高度已经可以避免被猛兽突然袭击,也不怕被猛兽守住,怎么说他们也有十七个人,拼了命是可以大战老虎的。 柴火很快找到,他带出来的陶罐还剩三个,正好分为三个小队煮东西吃,肉也可以烤,这样快一些,他手上还有一些盐,吃了恢复力气。 “这里离乱部落不会太远了。”一个方向感比较强的战士出声道。 苏阳点头,他也是这么判断的,而且他已经习惯了通过太阳的高度来判断时间,几乎没有多少偏差,这就是没有手机、手表的悲哀。 春的身材偏瘦,一对一的战斗力只能说一般,但却是野外生存达人,此刻也出声道:“我们绕路后,可能会比较靠近野人的区域,等天亮了,在往那边绕一下,就该到乱部落范围了。” 苏阳用一根手指对着月亮比较了几下,修正着方向感,这个就没办法精准了,反正明天肯定能回部落就行了,也就不想那么多。 待吃饱喝足之后,他找了些干草铺在石面上,在往上面铺上兽皮,躺下就睡了。商女也躺在了他的旁边,到不是说原始人没有男女之别,而是商女把他当成了孩童,没有满节之前的孩子睡在一起,是生不出猴子的。 苏阳侧躺着,背对商女,看似睡了,眼睛却是睁着的,心想商女这个名字倒是不错,刚好对应“商”这个发音。 一个时辰后,除了轮流守夜的,其余都睡着了,商女与他成了T字形,他又被当成了枕头,实在是无语。更无语的是他竟然失眠了,迟迟无法入睡,眼看月亮越升越高,再不睡觉明儿肯定没精神。 所以只好闭着眼数绵羊,顺便复习一下九九乘法口诀,温故而知新,别到时候在原始时期生活久了,忘了这些秘籍。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半睡半醒之间,他感觉有细微的沙沙声传来,却又没风吹过,本能的一惊,睁开眼后竟然隐约看见有黑影在快速靠近,这是什么情况? 第三十六章 小野人 苏阳睁大着眼,看见一个黑乎乎的小东西跑到了大石头下面,然后就靠在那里不动了,与夜色融为一体。若非他亲眼见到小东西跑过来,绝对会忽略过去。 “估计是只猴子什么的吧!” 没有惊动其他人,苏阳就这么盯着小猴子,可十几分钟过去了,那小东西还是一动不动,当真怪事,莫非看错了?可今夜的月光不错,不太可能是幻觉吧! 突然,那小猴子轻轻挪动了一下,又停了好一会,才再次动了起来,眨眼的功夫就已经爬上了巨石,动作太快,苏阳哪怕看着也来不及反应。 这时候他反倒不能动了,担心把小猴子吓跑,既然守夜的人没发现小猴子,那就由它去了。 他侧身躺着,看不到小猴子这会在干什么,也完全听不到丝毫动静,过了好几分钟,苏阳终于忍不住了,假装翻了个身,这下可坏了,万万没想到会把商女惊醒。 苏阳眯着眼,装着熟睡没醒,过了一会商女迷迷糊糊的又靠在他身上,很快呼吸就平稳了下来。 “可是小猴子呢?” 他看见了春,还有其余几人,可唯独不见巨石上有小猴子。 “算了,估计已经跑了吧!” 睡意忽然袭来,苏阳努力想继续眯着眼,但最后还是没扛住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仿佛听到了吵吵闹闹的声音,实在影响睡眠,不由想推一推旁边的商女,让她看看咋回事,可却推了个空。 “发生什么事了吗。”苏阳坐起身,惊愕的发现巨石上只有他与另外一个战士,其余人包括商女都不见了,黑暗的环境表示这还是在夜里。 “有野人来了。”战士坐在他的旁边,显然是在负责他的安全。 苏阳打了个激灵,连忙爬起身来,往巨石下面望去,人影绰绰,正在寻找着什么。 “商女、春,你们在吗。” 天这么黑,野人来就来,赶跑就是了,没必要追啊。 可马上他就不淡定了,春到是还在下面,但商女带着几个人追出去了,因为陶器不见了。 “什么,丢了陶?”苏阳赶紧去看背篓,里面果然少了两个,可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陶器说穿了不过是泥土而已。 “春,快去把商女他们叫回来。” 随即,春便留了两个战士,然后带着其他人追了下去,去找商女。 火堆已经点燃,照亮着附近,苏阳一边烤着肉,一边等着大家归来,今晚上别想睡了,只等天亮就赶回去。 过了小会,有脚步声传来,是春他们回来了,商女手上提着个小东西,苏阳连忙清点了一下人数,还好一个都不少。 “这不是那只猴子吗?” 苏阳诧异了,等商女他们上来后,借着火光他才看清那个小猴子竟然是一个人,此时手脚绑着被商女提在手中,虽然还没看到面容,但这绝对是人,一个小孩。 “陶不见了,她藏起来了。” “就来了这么一个野人吗?”苏阳惊讶的迎上去,就在这时小野人忽然抬起头来,只是看了一眼,就把苏阳吓得坐地上了。 这不科学啊,他是真的被吓到了,这粉雕玉琢的可爱模样,哪里是什么小野人,分明就该是个萌萌哒的现代小学生啊。 “苏阳,你怎么了?”战士们连忙把他扶了起来。 但他依旧惊魂未定,颤声问道:“你们千万别告诉我,野人都长成她这样的?” “不是,她不一样。” “那些野人很丑陋的,脸是花的。”乱部落的人纷纷解说道。 苏阳听明白了,眼前这个小野人是个例外,这一刻他实在忍不住大胆猜测,小野人该不会穿越来的吧,不然怎么可能长成这样,放在现代也是美人胚子。 深呼吸了几下,才稳好心神,连忙让商女把小野人放了下来,但商女没松手,只是让小野人能坐在地上。 他仔细打量着小野人,完全是现代亚洲人种的特征,只是浑身裹着黑色的皮子,头发乱糟糟的,身上也很脏,唯独脸与脖子很干净,也很白皙,这种肤色他还是第一次在原始时期见到。 “你叫什么?”苏阳开口问道。这会他脑子里根本就没想到过要找回陶,在见到小野人的脸后,他感觉就断片了。 “嗤!”小野人崩牙咧嘴,如猫科动物一半冲他发出了警告。 苏阳还真被吓了一跳,这时大家提醒野人不会说他们的话,也听不懂。 “小妹妹,你好!”苏阳改用普通话打着招呼,结果小野人还是没反应,看来不是穿越来的了。 他想了想,嘴里跟着冒出一句:“可妮叽哇。”好吧,看来也不是岛国人。 “呀不瑟额,康桑密达,亚希吧!”棒子语也听不懂。 可苏阳还是不死心,又开口说着:“萨哇迪卡,**拉拉;胡呀油,蛙池哟勒萌……” 说了一大堆各种语言打招呼的话语,小野人依旧没反应,看来不是穿越来的了,这反倒让苏阳松了口气,如果还有别人穿来原始时期,他就没办法奇货可居了。 “我带她去把陶找出来,不能抓她太久,会招来野人群的。”商女出声提醒。 苏阳摇了摇头,叫春过来当着小野人的面演示了一下怎么钻木取火,而他在一旁用原始语解说,也不管小野人是否能听懂。 等到点起火堆后,他把剩下唯一的陶罐拿来架好,便开始在里面煮肉。也把之前烤好的手递到小野人嘴边,可是小野人却不吃,不过眼神却始终盯着陶罐。 野人群还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不会生火,吃的是生食,这种饮食习惯会导致寿命不长,苏阳可不想小野人短命,所以才演示了这么一出。 至于说把小野人带回岩石部落,他到是想啊,但认真考虑过后,只能暂时放弃,就如刚才商女所说的,会招惹野人群体,还有他总不至于一直把小野人绑着吧。 好一会后,陶罐里的水沸腾了,他拿出盐往里面洒了一些,待到又煮了一会,就让大伙分来吃了,算是夜宵吧。 “这是盐,放一点点就有咸味,送你了。我叫苏阳,那个方向岩石部落的苏阳。”他说着就把剩下的半竹筒盐塞到了小野人的兽皮里。 “商女,放了她吧!” 商女神情惊讶,看了看小野人又看了看苏阳,最后还是照做了,很快就解开绑着小野人的藤条,刹那间恢复自己的小野人就跑没影了。 苏阳打起十二分精神盯着,看见小野人四肢着地滑下了巨大,然后如野兽一般用四肢奔跑,那速度贼快,比猴子还灵活,转眼就融进了夜色消失不见。 “嗤!”是小野人的声音,但只叫了这么一次,这天夜里小野人没有再回来过。 大家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半晚上没睡觉,不仅丢了两个陶,苏阳还送了半竹桶盐出去。唯有春在琢磨着,苏阳是不是连野人也不放过,想着下次什么时候去游说野人们交换东西! 第三十七章 统筹 “你早我也早,一起来做广播操。伸伸腿,弯弯腰,看谁做得好……” 天亮了,紫气东来,苏阳站在巨石上呼吸吐纳,打了一套绝世武功,号称至少要花一个学期才能练会的第七套儿童广播体操,他这是准备德智体全面发展了。 还真别说,一套体操练下来,每一个动作他都做得无比标准,浑身都舒展开了,而这套体操的模板人物是某李姓的体操王子,也难怪难以普及,坑了一代人。 “这是你们岩石部落的战技吗?”商女好奇的问道。 “不是,我瞎练的,你要是想学,以后教你。”苏阳还不真怕商女学去了,依样画瓢是学不到精髓的。 太阳初升,大家收拾好竹竿,准备绕道回部落了,若是继续往前走,多半会进入野人区域,没那个必要。 在他们离开大概一刻钟后,那块巨石上忽然多了一个小小的身影,正是昨夜跑走的小野人,这时她正在试着靠双腿直立起来,双手比划着苏阳之前所练的广播体操…… “呼哟,是苏他们回来了。” 午后,苏阳带着大家总算到了乱部落,路途中成功猎杀了一头野牛,这也是运气了,刚好经过动物饮水的地方,又恰好遇到牛群撤离,后面有几头掉队了,成了他们的猎杀目标。因为是两个部落联合作战,所以猎物也要一分为二。 等把一半牛肉交给乱部落其他人后,队伍继续前进,还需要商女他们帮忙把卤水送到岩石部落。 前前后后他已经在外面待了有五六天了,差不多还有二十天又得去赶墟,到时候他就得交出一百八十个陶左右,还真是不轻松。 他们的回归受到了族人们的欢呼,尤其还带着肉食回来的。苏阳已经被容氏抱了起来,无论他在外面如何威风,都只是玛母的小儿子。他的父亲勇也过来了,一家人其乐融融。 不过很快,长老们来了,需要祭祀一番,以感谢天神庇护这次外出平安归来,苏阳也需要汇报一下外出的情况,有了上次的经验,他就只说结果,对于过程也就几句话带过。 祭祀还在准备中,他连忙去查看了一下陶器,不出所料,目前每天的出陶量在六到九个,基本达到了他的要求,可现在天气渐冷,陶器需要多晒几天才能烧制,而他现在恰恰就缺少时间。 合理分配更多人手来制陶的事,等明日再定。此刻他一边让人安排柴火准备烧制十几个陶,在准备过程中,他又赶紧去看了看兔子,数量已经有六十多只,期间死了几只,这属于正常情况。因为是尽量分开养,到也不怕担心一死就是一窝。 他养的白狐也好好的,除了吃东西,其余都在睡觉,即便放在兔子窝也会很安全。 离开这几日,岩石部落也没出什么状况,战士们也根本就没有外出打猎,因为只剩六个战士在部落,人数太少,出去了收获要看运气,还有就是快要到冬天了,有可能会有其它部落的人来打秋风,偷枪些东西。 苏阳感觉事情挤到一堆了,仿佛都需要他来从中调和,虽然玛祖大概还要一周左右才能回来,不过好在他已经赢得了其余四位长老的信任,让他的想法基本可以顺利推行下去。 每次烧陶都需要进行驱邪,所以这会连带祭祀一并进行了,借此机会,苏阳详细的教会玛母如何烧制陶器,以及最后要用到的冷却液。到时候他陪同烧几次,就可以当甩手掌柜,应该说是悠闲儿子。 没出意外,这一批陶全部成功了,外表上也比之前的要好,这便是熟能生巧了,术业有专攻。 苏阳其实是想制作一批大陶缸,专门用来煮盐,可惜现在的陶工们可能搞不定,首先就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赶不上了。而且烧制大型陶器也是个问题,不能用露天的办法。 所以只有等他完成下次赶墟,再回过头来弄一个大点的窑,到时就可以批量烧制了,即便是在冬天也可以不停工。 现在也只能用陶器了,容积大概有五升左右,就跟电饭煲的内胆差不多,换算成水量,一次可以熬煮十斤卤水,差不多要八个小时完工。按一天烧三锅盐,一个陶罐能消化三十斤卤水。 他准备投入十个陶罐,一天三百斤,只要四天就可以收工。当然这是理论上的,刚开始没有那么快,目前的环境也难以二十四小时开工,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手。 但以他推算,在赶墟之前把盐烧制出来,是完全没问题的。 当即,他便把部落的之前分发出去的十个陶收集了起来,连带放在长老那里的存货也有八个,加上刚烧制的十三个陶,以及之前换的两个劣等品,还有他手中剩下的一个,总计三十四个陶罐全部放进一个山洞。 接着就取了五根楠竹杆子,小心的把里面的卤水给倒进陶罐中保存,这样即可以防止卤水从竹子中漏掉,也能先晾晒一下卤水。其实是可以晒盐的,只是时间忒长,季节也不合适,所以还是用煮的吧。 另外还有一个情况,煮盐的时候特别耗费陶罐,一天至少要持续用火烧上十五个小时,使用这么密集频繁,顶不了多久就会报废,他预计能坚持十天就很不错了。 也亏得他自己能出产陶器,不然还真有点消耗不起。 要处理的事真的太多,必须得好好想想,用统筹方法,分出个先后来,所以今天他不打算动工了,好吃好喝的休息一下。 这时候苏阳才想到,之前忘了送别商女,不过很快就会再见面,也就无伤大雅了。 夜晚,回到家里的小山洞后,他睡在里面,父母在外面,有个转角,算是有私人空间了。相比后世城市人口人均那点居住面积,他这也算是千尺豪宅啊。 借着火光,他看到了之前刻在墙上的正字,已经停了很久了,此刻手中拿着石块,却没有再继续刻字,因为觉得没那个必要了,他已经渐渐融入其中。 旁边石台上放着一根藤条,上面打上了八个节,等到了冬天,就打上第九个节,代表他九岁了,再多一年就算满节,与十指同数。 现如今,原始人的寿命,根据他不完全统计,平均年满十三岁后的族人,大约只能活到三十岁左右,这还不包括意外、战斗等死亡。仅仅只是指因为恶劣的环境,病死、冻死、饿死等丢掉性命,简直低得可怕。婴儿的存活率也不超过七成,甚至很多部落只在五成左右。 就如苏阳,并非是玛母的第一个孩子,在他之前还有一个姐姐,但是生下来没多久就离世了。反倒是三岁到十三岁的孩童成活率最高,当然这仅限于有意识保护孩童的部落。 他不是医生,但怎么说也是兽医,对于提高婴儿存活率这点,应该可以帮上点忙。但无奈的是,接生与照顾婴儿这活是女人做的,现在也是如此,在如今的母系体质下,他没办法去插手啊。 最终想到了曲线传授,办法就是尽快养一头母猪,通过养母猪、小猪的过程,让女人们学到更为科学的护理知识。 摇了摇头赶紧躺下,不能在多想了,思维太乱,明儿别想开工,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PS:书里面的原始制陶方法,在现今一个岛屿上的少数民族还在使用,相传已经有六千年历史。 第三十八章 赔钱货 岩石部落目前有一百十六人,超过四十岁的只有六个人,其中五个是长老。十三岁到四十岁之间的有四十八个,五岁到十三岁的足有五十五个,此外就是婴幼儿有七个。 成年人中,战士原本是十六个,近期补充了四个,凑了二十整数。另外有八个十四岁左右的在制陶,两个体弱的男性,以及一个残疾,这就剩下十七个妇女,去掉容氏以及一个带孩子的,目前采集队是十五人,还不如战士多。 不过只要再熬上几年,等这一批孩童成长起来,整体实力就会大大增强,或许老人玛祖就是这么打算的,到时候大丫或是冬冬学巫归来,马上就能快速发展。 当然,现在苏阳出现了,那么原来的发展路线就要变通一下了。 好比他会尽快解决部落里单身汉的问题,以后岩石部落无论男女都只进不出,简单来说就是男的娶妻,女的招婿,利用这个方法来增加成年劳动人口。 如今这个时期,已经禁止氏族内部通婚了,有血脉的不能嫁娶。岩石部落还好一些,因为山洞多,所以内部可以分清楚血脉,但有些部落的血脉就比较混乱,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无法找到根源,所以一般是与其它部落通婚。 原始娶妻其实也难,虽不要求有车有房,可得要嫁妆礼金,尤其是男女之间的不对等,倒是与现代差不多。 就如春要从其它部落讨个老婆回来,需要付出三至六张兽皮;反之岩石部落嫁一个女子出去,就能得到三至六张兽皮的礼金。 之前苏阳换取商女,姜黎就开价五张兽皮的礼金,这种价值观在苏阳看来贼便宜,可却难以实行。岩石部落一年到头也存不了几张兽皮,这只能解决一个战士讨媳妇的问题,根本就不附合实际状况。 但这事能有办法解决,那便是用男的换女的,同样以春为例子,假设从乱部落讨媳妇回来,只要从岩石部落送一个男的过去,就只需要一至三张皮子的礼金了,比之前便宜了一半不止。 残酷的事实摆在眼前了,两个男的小于一个女的,价值偏差忒大! 在换取的过程中还可以用到田忌赛马的方法,战士就相当于上等马,如果送出去换一个体弱多病或是身有残疾的老女人回来,就不用在付出礼金了。 了解到这种情况后,身为赔钱货的苏阳,大叫着世道不公啊,想他在现代时整日忙着挣钱,不惜学了兽医去下乡,赚的都是辛苦费,医治家畜的收费一般是所用药品的两倍,出诊一次也就赚个十几元。而阉割一头猪,收费五元,其中还要花三元去买猪耳朵上的贴牌,这才赚两元。 每个月所有收入加起来,也买不了一个平米的房子,到是有一辆公家的车,价值两万五的二手长安面包车!身为孤儿的他,要取媳妇当真是难,不然也不会一直没有向女神表白。没想现在到了原始时期,要讨个媳妇也这么困难,悲剧啊! 平复了一下心情,此时他的想法就是做赔本买卖,利用陶器换取人口,现今部落里十三岁以上单身的男性有八个,女性足有九个,不过有四个女的是寡妇,之前的配偶已经过世。 他取一个平均数,娶一个媳妇要四张皮子,招一个女婿要两张皮子,这算下来,增加十七个人口,至少需要五十个陶,真的便宜。但这也不是简单的配对,所以他预计换二十五个人回来。 但这人不是想换就能换到,好比乱部落的总人口才五十二个,其中成年人总共才二十四人,单身的估计没两个,这还换个毛啊。 好在有虚市的存在,这附近有四十多个部落,凭借他的口才,完全能达成这笔买卖,加上冬天马上要来了,各个部落都缺少物资来养活人口,也正是“开启转会”的佳期,过了这个时间点,进入冬歇期,想换人也没办法抵达那么远的地方了。 这账目一算,加上他的欠债,若要换来人口,就至少要两百五十个陶,时间又只剩二十天左右了,搞不定啊。而且要保证一百多人平安的度过冬天,也需要储备大量物资,这就更显得捉襟见肘了。 “看来,只有拿出一部分盐来交易了。” 苏阳思索着这里面的花费,以及如何安排人手的问题,待想通之后,马上就去面见长老们,这会大概上午十点左右,时间耽搁不起。 他首先就提出让战士们外出狩猎,但是不能跑远了,必须当天出去当天回来,也不能去猎杀危险性高的动物,保命是第一位。因为玛祖带了八个战士出去,现在就只有十二人了,至少要留下三人负责部落安排,能外出的就只有九个,人就少了些。 为此,他建议与乱部落联合作战,到时候猎物平分,但是乱部落可能消耗不了那么多肉食,所以他会用陶罐或是盐来换取更多的肉食。到时候把这些肉腌制成腊肉,就连一些内脏也可以腌制,完全不用担心无法储存的问题。 之前部落里的肉干,都是烤过之后晒干的,储存周期短,也容易变质。而腊肉就不同了,远了不敢说,储存一年绝对没问题。 这是第一步,在征得长老们的同意后,他马上就让春带队外出,直接去与姜黎商谈,就说是他的意思,想来姜黎也不会拒绝。 而他的父亲勇与两个兄弟,外加少了一条胳膊的蛮蛮,一共四人,在部落外围巡逻,防止有其他部落的人来打秋风。 安排到位后,他又提出从采集队十五人中抽调十人出来煮盐,另外五人全力去采摘上次试吃过的那种豆子,煮盐需要这个,虽然之前已经采集了不少,但还不够。 这是第二步,很容易就说服了长老,毕竟盐的诱惑太大,就算玛祖在部落也会同意的。 接下来是对孩童的安排,年满十岁的有十二个,全部送到制陶队伍去帮忙,这个年龄,应该能学会制陶了,这个提议也不问题,反正年满十岁后就必须劳动。 而后就是三十多个孩童,从四岁到九岁不等,这些孩子只干一件事,准备足够多的柴火,无论是树枝还是干草,只要是附近能燃烧的,都给找回来。以及负责兔子每天要吃的草料。 当然,战士们也不是每天都必须狩猎,这太幸苦,身体也顶不住。在不狩猎的时候就砍伐树木,抬回来后,交由孩童们处理晾晒,也是作为柴火来用,包括竹子也一样,枝条也都可以燃烧。 孩童们由他那两个体弱的姑父带领着,负责部落安全的四个战士也会协助,力求不会在过程中出现意外。 至于说长老们也有事做,负责驱邪烧陶,祭祀占卜,以及帮忙照看婴幼儿、兔子等。等到玛祖带着八个战士回来后,劳动力也会加强。 可以说,苏阳把岩石部落所有人都给安排运转了起来,每个人都有事情做,没办法,这是在抢时间。 他其实还有个杀手锏,等到把盐煮完之后,他就去捞鱼了,之前采摘的猕猴醉果子,现在还放在乱部落呢。 “现在就去煮盐。”苏阳叫上十个妇女,直奔存放陶罐的山洞,准备先煮三锅,试了结果之后在增加陶罐的数量。 第三十九章 虚势 火堆很快就架好了,照例让长老们先祭祀一下,以免到时候万一失败而背黑锅。 苏阳尝试了一下钻木取火,居然没成功,果然理论与实践是两码事。 采集队抽调的十个人,其中有两个姑姑、两个伯母,也就是婶婶。这四位连带他的玛母,都是下一代长老的候选人,五挑一,不过现在暂时都归他指挥了。 本着照顾家人,他才把苏家血脉的男女都给留在了部落,男的战士在附近巡逻,女的在这里煮盐,相比之下,肯定比在部落外面更安全。 “大姑、小姑、大婶、三婶,你们来烧火。剩下的过来磨豆子。”苏阳出声吩咐着。 磨豆子是个比较难的活,因为没有石磨,他到是能试验出石磨的纹路,可却没有凿出纹路的铁器,连接上下两块磨石也需要用到铁轴,所以现在只能纯手工操作了。 办法自然很古老,也费时费力,同时也会浪费很多豆子,最后还得进行简单的过滤沉淀,才能得到豆浆。 两边同时进行,他一边教会几个长辈控制火候的大小,因为要熬煮七八个小时,蒸发掉其中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水份,这就得用小火慢煮。至于说中途什么时候加入豆浆点卤,还要试过才知道。 见这边按照要求进行着,他赶紧去了制陶的地方,新分配的十二个人已经到位,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入手。他就充当老师了,从选土、捏土开始,到筛土、揉土、造形…… 正好他要烧制一个炉子,用来溶化之前换回来的陨铁,便带着这些人一起动手。他的记忆中,见过溶铁补锅,也见过溶铝制勺、加工饰品,所以就用细砂来建模。 斧头到也简单,形状出来了,到时候在开封,只要把斧头中间留出插入木柄的空间就可以。至于他要用到的兽医工具,一般是以铜来打造,相比铁来说没有那么容易生锈,现在用陨铁到更合适。 小工具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刀,长度也就十几厘米,形状极似钟表的时针与分针,顶端两边开封,尖端也很锋利,下面的柄是圆的,这与手术刀是两个概念。这种阉割的刀需要两把,大小外观稍微有点区别,针对不同的兽类。 第二种就如放大版的针,长度也是十几厘米,要用到细丝搭配,可以用马尾代替。这个主要用于阉割带毛的禽类,也是实际操作难度最大的,苏阳大概阉割失败了两百只小鸡,才得以把手艺练到了及格线以上。 第三种到是比较简单,一个勺子,长度同样十几厘米,形状似放大版的挖耳勺,这个也是必须的。 第四种就有点繁琐了,长度一样,小指宽,似扁担,有弹性,而且两边带着锁扣,就如相框的挂扣,主要是用来固定扩充。 其实后面三种都是针对阉割飞禽中的雄性,这个是有必要的,阉割后长得更快,也不会有那方面的念头,所以不会乱跑,脾气温顺。 苏阳考虑过后,决定放弃第四种工具,因为造不出来,转而用固定的木制品代替,这也是可以的。而前面三种,只要保养得当,用上几十年都不是问题,一劳永逸。 他要制造的炉子算是很小,大概也就四十厘米高,三十厘米的周长,小有小的好处,火力会更加集中,让温度更快。炉子的构造,就如缩小版的灶台,选的是黄颜色的耐火黏土,里面构造了槽子,一旦铁水溶化就可以顺着倒出来,流进细砂模具,冷却后就成型了。 原理就是这般,说穿了极为简单,可实际做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他带着十二个人,忙了两天,总共才弄了两个炉子。有一个备用的,内部形状也有点差别,到时候烧制出来在选择。 这期间中,盐也熬煮了出来,两天煮了八锅盐,每一锅的出盐量大概在一斤三两左右,但只有四锅好盐,另外一半因为火候问题,成了劣等品,不过相比炭火刮出的黑盐也好出太多了。 盐的出现,在部落中引起了轰动,四大长老更是高兴无比,连连举办篝火晚会,载歌载舞,反倒耽误了不少工期。 苏阳的地位再次提升了,他让春给姜黎传讯,每次狩猎成功,分配好收获后,乱部落就取肉食来或煮或烤,然后分给岩石部落的战士们吃,这就不算破坏岩石部落的分配法则,因为战士们吃的是乱部落的肉食。 不过这肉不会白吃,最后苏阳会想办法偿还,这一点春隐晦的在战士队伍中传播开了。造成的影响非常大,想当初玛祖想掌控战士,到最后也有三个没有臣服。 而这次外出狩猎的战士中就包括了那三人,在受了苏阳的好处,又得知以后狩猎都可以如此操作,在外面就能把肉食吃得饱饱的回来之后,马上就对苏阳亲近起来。 也就是说,苏阳赢得了战士们的拥戴。再说制陶队伍一共二十一人,由他玛祖带队,他可以说是授业恩师,食物由他分配,所以这些人也对他很是尊重。 又说煮盐队伍,他给了无限开火权,豆子可以随便试吃,豆浆可以随便喝,连带最后点卤出来的豆花沫子,也尽可以拿走。甚至这些妇女偷偷用手指沾盐来****,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不知道。 这是会做人啊,也飞快赢得了采集队的好感,觉得跟着他干活能占到便宜,还没有危险,原本该分到的食物也是一点不少,质量还提高了。 至于说孩童队伍就更不用说了,他现在就是孩子王,指拿打拿。 如今在部落里形势一片大好,但这只是虚张声势,他若是现在就揭竿而起,说着什么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估计分分钟就会被剥夺现有的权利。 所以维持目前这种状况,从外部着手,才是聪明的办法,就如他与乱部落的关系突飞猛进,到时候完全可以借势。 这会他正守着煮盐,至于说烧陶到是不急,等数量多了,批量烧制也省得浪费柴火。制造好的炉子也需要阴干些时日,现在还不能用。 “大姑,现在可以放豆浆了。”苏阳吩咐道,他在制定标准,就是该什么时候放豆浆,火候如何保持等等,都规范出来,确定能得出好盐之后,在大批量煮盐。 “好,这就放!” 眼前有三口陶罐,他分别在不同的水位放豆浆,豆浆的多少,火候的大小也有点差别,就是看什么程度更好。 很快豆浆下锅,几乎是瞬间就浮出一片白色的沫,跟着就用竹子编制的漏勺给舀了出来,这种沫子是可以吃的,里面含着盐分,蛋白质也很丰富。人所吃的东西,无非就是碳水化合物、蛋白质、以及脂肪。只吃一种对身体肯定不好,三种都均衡摄入才能长寿,当然这是理论上的,其余还有各种维生素什么的,太复杂,他也不想搞清楚。 煮盐的妇女们自己吃不完,就分给家里的孩子们,豆浆用不完也分,在部落里很受欢迎。 苏阳也借此机会,收集成熟后的豆子,准备到时候播种在烧过陶器的地方,利用刀耕火种的原理来进行种植。还有,他开始规划排泄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啊,这些排泄物到时候就是上好的肥料了。 另外,兔子窝里的排泄物也能利用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刀耕火种的后遗症,能常年保持土地的肥沃。 思维发散后,他火速从制陶队伍中抽调三个人,赶制了一批粗糙的篮子出来,让外出的狩猎战士们带着,拾取在外面见到的动物粪便,这事说起来稍稍有些难以启齿,所以让他长老们代为吩咐的。 但捡粪这事其实也没什么可污的,后世大中华早期,狗粪都有人抢着捡取,能卖五分钱一斤。 等到明年养殖了猪、牛这些大型点的家畜,就不用为肥料发愁了,那时才算良性循环。 “苏,找着了,找着了。”忽然,一个战士风风火火的跑了回来。 苏阳正盯着盐锅,疑惑的问道:“什么找着了?” “就是,你让我们追动物,****,舔石头的地方,找着了。”战士夸张的舔着拳头,好不容易才表达清楚意思。 苏阳搞明白后,顿时兴奋起来,连忙嘱咐妇女们继续煮盐,最后看哪一锅盐最好,就用之前一样的办法煮。 交代完后,他拍了拍身手的草灰,急忙道:“在什么地方,快带我过去看看。” 第四十章 寻找盐矿 他之前到有盐氏参观之后,得到了启发,加之他记忆中有大象舔|舐盐石的画面,回忆起了很多关于盐的信息。 食肉动物是不用去舔盐的,因为在其它动物的血液中含有微量的盐,而人天生就无法抵挡盐的诱惑,活着就得吃盐,或许正是如此,所以原始战士才会在狩猎时生喝动物鲜血。 当初他的玛祖说战士们喝了鲜血会获得力量,这可能也是因为血中有盐,人吃了盐才能保持体力。正常情况下,每人每天摄入两克盐就能保证体力了,但实际上会超出几倍,甚至过十倍,就算减肥吃素、吃水果的也会定时补充盐水,足见无盐不欢。 反过来,作为被猎杀的食草动物,可以通过草料,从植物中获得微量的盐,或是通过****含有盐的泥土、石头,咸水等,来补充盐分,这是动物的天性。 苏阳在有盐氏周围观察环境时,就发现了有被舔|舐过的痕迹,这应该是动物留下的。 所以,他特别给春交代了,让战士们在追踪猎物时,如果发现有动物去舔|舐泥土、石头等,就赶紧回来汇报。尤其是留意观察牛、羊、鹿这三类动物。 没想这才过了两天就有了发现,这让苏阳很是激动,有了自己的盐矿,才有开墟市的基础。 不过发现有盐的地方,这只是第一步,如何开采才是最困难的,后世一口井盐,往往需要很多户人家出资,花费一两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来完成前期工作,所以选择开采的地址也很关键。 他是打算多确定几个有盐的地方,最后选择出更适合建立部落的位置,没错,他计划把岩石部落从这个疙瘩角搬迁出去,纵观现代的城镇,选址真的很重要,最起码也得有资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怀着这样的心情,他跟随战士跑出了部落,在外面还有两个战士等着接应,汇合后,四人飞快赶往目的地,那地方不出所料,是在乱部落范围内,而且还是在靠近野人区域的方向。 快到的时候,战士指着脚下说道:“这是猎物走过的痕迹。” 苏阳低头看了看,愣是啥都没看出来。他虽然是兽医,可那是针对养殖场或是圈里的家畜,目前他的野外狩猎能力,还处在起步阶段,所以也就不耻下问了,“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脚印!”战士趴在地上,指着一些痕迹,并捻起泥土放在鼻间嗅闻。 苏阳跟着学了学,最后还是似懂非懂,莫非这是思维固化了,心理年龄越大,反而学习新鲜事物的能力下降了?就如小学生都会玩的微信,你让退休老教授也未必学得会。 不再纠结这个问题,继续赶路,没过多久就看见了春,而乱部落带队的人是商女,与上次外出的队伍配置,惊人的相似。 “就在前面了。”商女跑过来打着招呼。 苏阳点头,这时候他想到了更多,有心想吞并乱部落,让乱以九黎氏族的身份加入岩石部落,反正乱部落都是罪人之后,已经没有原来的图腾,也根本无法回到九黎。 他可以支持姜黎上位,成为岩石部落第六位长老,同时姜黎也会成为他以后上位的对手之一了。 可是好处也显而易见,岩石部落会迅速壮大,地盘也会膨胀一倍不止,资源也会变得丰富了,相比岩石部落的区域,乱部落的位置更好,更平坦,也与好几个部落接壤,下一步他便可以考虑把天狼部落拉进来。 心思转念间,到地方了,眼前是一个小山坡,上面的植物不少,树木却不多,到了这里,他到是能看出动物经常来的痕迹了,地上有很多粪便,气味很大。 坡坎上也是坑坑洼洼的,与有盐氏所在的那座山外面很相似,当即苏阳上前,从一个坑洼中抓出一把泥土,放进随身带着的竹筒中,里面有清水,混合泥土后,瞬间变得浑浊起来。 他叫来三个比较老实听话的战士,让他们每人喝上一口,本来是想让三人品尝是否有盐味,但结果只喝出了泥土味道。最后他自己也喝了一小口,直接就吐了。 “取一根木头烧了。” 这是用土办法,炭火刮盐,等把木棍烧成木炭,就把泥水淋在上面,最后还真让他发现了黑盐,当然泥土中的含盐量很低,远远不如卤水,也没办法提取出泥土中的盐,杂质太多了。 “苏阳,你是在烧盐!”商女惊愕无比,她从没想过泥土中居然会有盐。 好吧,刷声望的时刻又来了,苏阳叫来两个战士把他举起来,勉强算是登高一呼,出声说道:“我们人要吃盐才有力气,猎物也要吃盐,但是猎物没有盐,它们就去舔有盐的泥土,这种泥土中有卤水,就是之前从有盐氏换回来的那种盐水。大家都听懂了吗?” 他说了这么多,结果听懂的没几个,商女到是明白他的意思了,盯着这座小山坡双眼放光。 苏阳笑了笑,当即就带着众人对小山坡进行探索,判断是否有开采的价值,每一座盐矿都是需要用人力去填的,所以决策很重要。运气也很重要,万一开采后,发现里面的卤水不多,那可就悲剧了。 一个时辰后,他蹲在一口泉眼前,满眼的不可思议。泉眼很小,不到一个平米大,从石缝中流出的水也很小,可这水是咸的啊。含量盐虽然比不上有盐氏的卤水,可这种泉水也可以用来煮盐了。 “哥这是要发了啊!”苏阳想到后世现代几次抢盐风波,一元钱一袋的盐能卖到三十六,并且想买都买不到。而在现在这个时期,盐的价值可是暴利啊,何止才三十六。 五斤盐都可以讨媳妇了,两斤盐就能招婿,人的价值都可以用盐来衡量。万万没想到,他第一次出手,就能发现这么一口泉眼,多了不敢说,一天收集个几十斤的咸水完全不是问题,若是夏季还能更多。 哪怕水中的含盐量只有百分之五,保守估计,一天出产两斤盐,绝对没问题。而且因为含盐量少,就可以缩短熬煮的时间。 更为重要的是,这仅仅只是自然流出的泉水,那么眼前这个山坡中到底能有多少盐?山坡下面的盐到底有多丰富?那画面太美,不敢想啊! 这运气,他都想改名叫苏傲天了! 可惜这个地方并不适合建立部落,因为四面透风,山坡也不高,不可能把部落修建在山坡上,那么想要守住这里,就必须动用大工程,砍伐清理出大片的树林。还要挖掘池塘,储备饮用水,外围更需要围墙,防止野兽攻击。 若要种植,就得开荒,仅仅只是清理树木的根部,就会无比繁琐,浪费大量人力物力。此外,还要防备野人的袭击。倘若要在此开墟市,还要修路,以保证其他部落来此地的安全性。 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最关键的是,如何让族人们适应这种不安全的环境。 但面对一座如此丰富的出盐地,苏阳觉得完全可以干一票啊! 第四十一章 绿卡 可惜,他就算有心干一票,也无法说服长老们。 所以,面对这么一座丰富的出盐地,只能够保守开采。反过来也避免了现在就吞并乱部落,时机还没到。 岩石部落的战士太少了,总共就二十个,其中有四人还未满十五岁,距离三百个斯巴达,差得太远了。 “我要这口泉水,如何换?”苏阳开口问道。 但是姜黎没在这里,乱部落的人给不了回复,时辰也不早了,他让战士们用随身竹筒装上泉水,火速赶回了岩石部落。 带回的咸水装满了一个陶罐,他连忙叫来大姑煮盐,火力比煮卤水要猛一些,随时保持沸腾,就跟炖肉时的火候差不多。 等到天如黑的时候,这口泉水终于煮出了盐,中途他还是加入了豆浆,这样能提纯,而这个办法是后世井研之乡的盐都智慧结晶,所以不能省略了。 煮出的盐很少,基本上也就陶罐底部那一层,刮出来后,他利用天平的原理进行比对,也就是取一根均匀的小竹竿,挂住中间,在一端放上一罐咸水煮出的盐,另外一端添加卤水煮出的盐,达到平衡,那么重量就差不多对等。 对比之后,得出了五分之二的量,也就是说,十斤咸水大概能熬煮出五两半的盐,百分比在五个点左右,这跟他预计的差不多。 苏阳穿越前吃过的盐,那可是比原始人吃过的米还多啊;开车经过的桥比原始人走过的路还多。他那辆二手面包车的里程可是超过了十万公里,所以能有这种神准的眼力劲,也就不足为奇了。 发现盐水泉眼这么大的事,又得到了证实,他连夜面见了长老们,坐在火堆前商量了很久。 让他没想的是,居然有两个长老提议打下乱部落,抢夺泉眼,这到不是说要杀人,只是想把乱部落赶走而已,可也非常疯狂了,果然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容易犯资本主义路线了。 不过另外两个长老提出与乱部落交换,或是共同占据泉眼,就如现在的打猎一般。 二比二,谁都无法说服对方, 玛祖没在,这投票就陷入了僵局。 “苏阳,你是怎么想的?”争论了半天,长老们终于想到问他了。 他也犯难啊,脑海中有好几种选择,可都觉得不是太妥当。从根本来上来,煮盐的办法很简单,无非就是要用到陶罐,中途加点豆浆就行,即便不加豆浆,也能把盐煮出来,甚至在夏季都可以直接晒盐。 就拿现代人来说,因为吃的盐比较多,流出汗水后,在太阳下暴晒,都直接能在脸上搓出盐粒来。 乱部落与岩石部落离得太近了,过不了多久肯定会发现煮盐的办法,甚至可以直接出黑盐。倒是乱部落没有那么多的陶罐可用,这点可以利用起来。 他现在也倾向于交换,可是如何换,这其中就大有讲究了。 “我赞成与乱部落交易,等明日我就去与姜黎谈这事,有了眉目后,再与长老们汇报。”这是保守的做法了。 一直到半夜,这场商谈才结束,其实根本没谈出个什么来,纯粹浪费苏阳的时间,他有些理解为什么历史上很多人都想当独裁者了。 翌日一大早,他与战士们直接去了乱部落,见到姜黎后,他没有隐瞒,直接说出昨日发现的泉眼中含有盐,但与有盐氏无法比。这话他可没有忽悠,因为时间能见证一切。 姜黎的反应很平淡,大概是已经从商女口中知晓了内幕,开口道:“你想怎么换?” 两个部落的关系,因为苏阳的出现,现正处在蜜月期,什么事都可以谈。 苏阳摇了摇头,思维跳跃的问起了九黎部落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九个有图腾的大部落,是如何和平共处的联合在一起。 商女给出了答案,他们有九位大长老共同做出决策,也有巫师们商量着来决定部落如何做事,就如开战之前,如果巫师们占卜的结果不吉,那么就会停止。 苏阳笑了,“姜黎,我现在邀请乱部落与岩石部落结成联盟,你来当乱部落的长老,以后共同狩猎,就按两边部落所出战士的数量来进行分配。如果发现了如盐水这种物资,无论是在谁的部落,都按人口的数量来分配,你觉得如何?” 等姜黎听懂之后,陷入了沉思,毫无疑问她想上位,成为乱部落的长老,即首领。可是乱部落的人口比岩石部落少太多了,在分配上很吃亏,尤其是刚发现的盐水,这本来就在乱部落的范围内。 良久,姜黎忽然做出了惊人的举动,她拿出了三张完整的兽皮放在苏阳的手中,出声道:“以后你也算是乱部落的人,我就答应你刚才说的话。” 我靠,这是什么情况?莫非姜黎是位正太控? 冷静下来后,苏阳琢磨出了这其中的意义,姜黎这是看中他这个人,所以拿出了招女婿的最高礼金,用三张皮子来宣告他的身份。 简单来说,他现在拿到了乱部落的绿卡,拥有了在乱部落的永久居住权,这简直不可思议,姜黎开创了超前的户籍概念。 “好,皮子我收下了。”苏阳抱着兽皮,三张这个数量表示他的价值已经处在男人中的巅峰,约等于女人中嫁不出去的剩斗士。 姜黎也笑了,当即就召集乱部落所有人,宣告了这个事实。 苏阳被举了起来,怀里抱着三张皮子,如果这时候拍张照片,那画面肯定很傻,很喽! “苏苏苏!” 乱部落的人在欢呼,十二金钗再次出现,眼冒着凶光的看着苏阳,仿佛在挑选配偶,却又突然被商女给吼开了。 好一阵大家才渐渐安静下来,苏阳现在身份不同,说话也更为大胆了,习惯性的对姜黎一通忽悠,最后谈妥了分配方案。以后仅针对盐水来说,岩石部落取走七成,乱部落留下三成,不过苏阳要教会乱部落的人煮盐。 这等于他用技术换走了盐水百分之七十的永久开采权,而这其中还有很大的操纵性,比如乱部落要煮盐,就需要从岩石部落换取陶罐;又比如,因为盐矿在乱部落,所以岩石部落的战士要时常进入,这变向等于在乱部落驻军了。 还有,苏阳打算近期增加岩石部落的人口,到时候这分配的比例,还可以谈一谈。简单说,他在里面挖了很多坑,想到他现在拿了乱部落的绿卡,这么做实在有些良心不安啊! 不过从好的方面来想,如果没有他,乱部落根本就吃不上盐,所以他已经是大善人了,称得上是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四十二章 狂风大作 随后他带着姜黎去面见长老们,并主动交出了三张兽皮,这一刻苏阳感觉自己得道升华了,领悟了人生真谛,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但这是错觉,他不过是学聪明了,集体制度下,个人拥有三张兽皮,那是罪过,交出来反而能得到更多。 “好孩子!”长老们纷纷出声夸赞他的无私精神。并且事后还把他作为正面教材在部落里反复提及。 之前赶墟时,苏阳就交出了自己赚到的皮子,现在更是连聘礼都给交了,这可比孔融让梨还要来得高大上啊。 “已经两次让皮了,再来一次,就可以谱写一篇苏阳三让的曲子流传千古,就叫苏三的歌!” 姜黎头戴一对牛角,正式以乱部落长老的身份,按照之前商定的分配规则与岩石部落达成了联合,这或许就是部落联盟的雏形。 七天后,从有盐氏带回来的一千多斤卤水,已经全部熬煮完毕,大约得到了一百五十斤盐。成年人双手一捧,这个重量大约就是一斤盐,价值一张兽皮。 苏阳也烧了五十个陶罐出来,而之前的三十四个陶,已经烧报废了五个,比他预计的更耐用。大约还有十天就是赶墟的日子,预计出发之前还可以烧一百个陶,路途加上回来算个五天,部落中又可以烧出五十个陶左右。这里面他打了个时间差,也就是赶墟之后让有盐氏到乱部落进行交易,这样他就能按时交出一百二十个陶了。 按目前的进度,偿还欠款是完全没问题的,可是他忽然想到那一根象牙,以及陨铁也没有付账。所以想要换来人口,就必须用到盐,幸好现在有足够的盐。 在乱部落发现的泉眼,平均每天能出盐水七十斤左右,能熬出三斤多的盐,每个月下来出产百斤盐无压力,这是一项长期饭票,白捡来的财富。 气候又冷了一些,部落里开始有人生病,苏阳能做的就是让族人们养成喝开水,勤洗手的习惯。 他腌制了两百斤左右的肉食,办法很简单,把肉分成长条形,约莫五斤重一块,然后涂抹上盐,就把肉放在陶罐中,用竹子盖好。其中要注意的就是盐的用量,若是盐少了肉就会发臭,所以宁可咸一些,也不可淡了。 等大概一周之后,把肉拿出来晾干,适当的晒一晒,就可以用烟熏,这便是腊肉。 这日,他正带着几个人在溶化陨铁,实际操作后才发现没那么简单,火力稍稍有些不足啊,如果能有煤炭就好了。 为了保持火力旺盛,他让这几人轮番上前煽风,一点点的溶,到是当先倒出一点铁水,把他要的阉割四件套搞定了,工具成型,下一步他准备抽时间慢慢打磨。 这四件套,包含两把阉割的钟表刀、放大版的针、加大版的挖耳勺,只用了不到一斤陨铁。 他换回来的陨铁虽然只有婴儿脑袋大,但是重量不轻,大概有是十七八斤上下,想要整个熔炼出来建模制成斧头,还真没那么容易。 无奈之下,只好溶化一点就倒一点出来,他先给制成了比较薄的铁片,整整用了一天多的时间,不间断的持续煽风点火,才终于把陨铁给溶了,变成了九块铁片。 苏阳突发奇想,叫来九个战士分别把铁片捶打了一翻,就当是淬炼了。 炉火不停,他已经给斧头建模了,只等铁水倒进去。随着时间的推移,煽风的人已经换了两批,木材用了一大堆,他把铁片一一放进炉子,终于全部给熔成了通红的铁水。 就在倾倒铁水的前一刻,他又有了新想法,竟然用牙咬了些指甲下来,随着唾沫吐进了炉子里,跟着还削了点自己的头发也扔进去,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好像叫作炼器的引子。 可是他只闻到了焦味,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异象发生,看来是被坑了! 随即炉子倾斜,铁水流进了细砂模具之中,这个建模是一次性的,若是没制好,又得重头来过。 等待良久,他才把模具砸开,见到了里面的斧头,可却与想象中有些偏差,这更像是一个毛胚,斧头刀锋的一面足有小指厚,这根本就无法依靠打磨来开封,幸好斧头的上端留下了孔,可以把木柄插进去。 “哗啦!” 直接泼水让斧头冷却,抓紧时间接上柄,而后再次把炉子烧起来,风不能停。 他从战士中挑了几个最强壮的,找来石锤,由他指挥怎么捶打斧头,主要是把斧头的下端打成扁形,越靠近刀锋处就越薄。 这次他也无需熔炼整个斧头,只要烧红就行了,而且只烧下端。 事情进展得还算顺利,就是捶打斧头的时候始终不得要领,这也不能怪战士们,因为大家的脑海中没有斧头、打铁之类的概念。最后还是他亲自出马,演示了一下捶打的方法,又花了大半天,终于达到了他心中的及格线。 这时苏阳顶着黑眼圈,心中狂吼,当年他到底错过了多少消防斧啊! 趁着斧头还在发红,温度未降,他咬了咬牙,狠心咬破了食指,硬是挤出几滴鲜血落在斧头上。 忽然,平地起风了,天气说变就变,苏阳赶紧给斧头泼水冷却。等让大家撤离等到了山洞中时,外面已经是狂风大作,幸好因为他要打造斧头,今儿把所有的战士都留在了部落,所以这会族人们应该都回到山洞了。 “该不会是要下雪了吧!”他挠了挠头,计划赶不上变化,如果现在就下雪,那么陶罐是完不成了,对煮盐也会有很大的影响。 回过神来,连忙去看斧头,心中满满的成就感,这极有可能是原始时期第一柄铁斧,有了这柄斧头,以后砍伐树木就会大大提高效率了,他也可以借此创造很多东西。 当初他本来是想用陨铁打造成矛头,作为他的兵器,结果现在打造成了斧头,这叫无私奉献,足以再谱一曲流传千古了。 “咦,这是什么?” 当苏阳把斧头翻过来后顿时愣住了,在斧头的另一面隐隐有两个红色图案,他连忙用水清洗了一番,待看清楚后,已然明白这红光就是他之前滴落的鲜血,可这两个血色纹路图案很是特别啊。 左边的纹路比较简单,像是一个“古”字。右边就比较复杂了,没有太过比较清晰的纹路,但图案的形状竟然像是一条小蛇盘在那里! PS:十万字了,求下收藏,推荐票支持! 第四十三章 玛祖归来 “难道,刚才不小心举行了某种古老而又神秘的仪式?” 苏阳笑了笑,他之所以滴血什么的,不过是想在斧头上留下点印记,以此来表达是他造出了远古第一柄铁器罢了。 外面的风很大,好在始终没有下雨,他与战士们交代了一番,就用兽皮包裹着斧头回自家山洞了。 这场狂风来得突然,一直持续到半夜才渐渐散去,但第二天又是一个好天气,部落所有人都松了口气,他们还没做好迎接冬天的准备。 大清早的,他就把斧头送到大姑父那里让其打磨,之前制陶的底座也是两位姑父磨出来的,包括部落里的石器也是如此。 “这样磨,把斧头的边磨亮,但是角度不能太大。”苏阳耐心的交代着,磨刀是个技术活,好比磨时角度大,虽然很快就能磨得锋利,可却不耐用,也容易崩出缺口;反而以小角度慢慢磨出来,锋利程度差不了多少,磨一次还能用很久。 斧头不用太锋利,但是刀锋一定要均衡,这就是他的要求! 至于说兽医四件套,他就自己动手了,只需要磨出两把指针阉割刀就行了,部落里养的兔子不用阉割,他要确定一下手艺是否还在,就需要另外寻找目标了。 为此让战士们外出的时候多留意一下动物崽子,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快中午的时候战士们抓了一头小狗熊回来。 苏阳傻眼了,虽然他的刀已经基本磨好,可让他阉割小熊崽子,这未免有些太不兽道了吧! “你们打哪儿抓来的?”他仔细打量着小黑熊,看胸口的白毛,不是他在现代见过的亚洲黑熊,但想来品种应该差不多吧。 “树洞里抓到的。”春解释着发现的地点在乱部落,原本按照分配原则,是要宰了分肉。不过听说他要幼崽,乱部落的人就放弃了分配。 苏阳搓着手,他可是只在动物园见过熊,现在能自己养一头,貌似也不错啊。熊是杂食性动物,很好养活,而且熊还有一项逆天本领,那就是冬眠,在冬眠时能把排泄物转化为蛋白质吸收,所以熊在冬天可以不吃不喝不拉。 这马上就冬天了,完全可以把小狗熊喂饱后,就让它冬眠。 “这头小狗熊我养了,以后就叫它熊大。” 随后小狗熊就被拴在了一个很小的山洞口,引来了孩子们的围观。小狗熊还比较小,但是看起来胖呼呼的,苏阳估计小熊也就一岁左右吧,说不定能驯养成宠物呢? 他逗了会没什么精神的小熊,就又去忙自己的了,另外有件事他比较疑惑,玛祖都外出这么久了,居然都还没回来,不会出什么意外了吧。 再有几天他又该出发去赶墟了,今儿他把部落里的事情安排好,明天就会去捕鱼,这个季节正是鱼儿肥美的时候,希望能大有收获。 就在这时,只见那位少了一条胳膊的蛮蛮疯跑了回来,边跑边吼道:“长老回来了,回来了。” “是玛祖!”苏阳瞬间反应过来,放下活计就跑了出去,从理性上来说,老人的存在会给他日后上位造成障碍,但岩石部落想要快速发展,又离不开现如今老人的领导。 就如他现在看似能指挥战士们,但真到了需要开战时,他的年龄就成了硬伤,他无法冲在第一线,简单来说,他现在更像是扮演了文官的角色,这乱世还得靠武官才行横行。也如之前希夷人与有盐氏发生冲突,娅就亲自下场打斗了,如果当时娅败了,有盐氏的损失极为可能会很惨重。即便无需娅出手,也需要与娅一般强势的首领,才能震慑其他来犯的敌人。 所以现在还很弱小的他,需要老人站出来遮风挡雨。还有,从感性来说,虽然从玛祖选择学巫名额,以及变相让他上交自己赚取的兽皮时,就已经否定了他的继承权,但同时老人又是真的开始关心他了,苏阳能从中感觉到亲情的存在。 这或许就如封建社会,皇帝哪怕再喜欢某个女儿,也只能把皇位传给不争气的儿子之一。 当回过神来,已经看见老人一行人了,全都风尘仆仆,显然赶路的时候没少受苦,眼尖的他马上发现队伍少了两个人,他觉得这一次应该不是假死了,玛祖没必要在这个时候安排两位战士外出,难道…… “玛祖!”苏阳跑到了老人身前。 没想老人顺手把他抱了起来,在这苏阳的记忆中,这还是头一次。 “墩墩,不,要叫你苏阳了。你去赶墟还顺利吗,陶烧得怎么样了。”老人问着话,同时也抱着他往部落里面走。 更多的人赶了过来,很快就聚集了大部分的族人。玛祖先是急忙的在部落是大略看了看,当看到一大堆的陶罐,以及装在陶罐里的盐时,可谓相当高兴。 部落里这种情况,老人彻底放心了,这时候才转为宣布这次去牛头部落的事情,大丫与冬冬都顺利进入牛头部落学巫,但他们在回来的路上不幸遇到了狼群,有两个战士死了。 此话一出,顿时有两个女人嚎啕大哭起来,还有几个孩子也抱着女人哭泣。 苏阳心说,这真的是坏消息,现在正是用人之际,结果就这么损失了两个合格的战士,可面对这种事,他也无力回天。 甚至连抚恤金都无法提出来,因为现在是集体制度,各家都没有余粮,这要是单独抚恤一大笔物资,没准还会出现骗保的事情来,谁也无法肯定,是否有战士为了抚恤金而故意去受伤,甚至是去死。 他无法做到玛祖这般铁血,对于死亡只是宣告就完了,或许他还要继续学习,继续去适应,但也有可能他永远都不会改变对于人命的态度…… 此刻,篝火晚会再次上演了,庆祝队伍平安归来,更庆祝岩石部落送了两个人去学巫,这是希望,希望多年后岩石部落能有自己的巫,能有自己的图腾! 老人玛祖正在与其它四位长老说话,询问着这些时日部落里的变化,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也没有料到这几乎全是苏阳所为。 苏阳带队赶墟,换回来一根猛犸象牙、二十张兽皮、半满盐…… 苏阳带队去有盐氏,换回两满竹子的卤水,熬煮出了很多很多如雪花般的纯盐。 还是苏阳,在乱部落发现了盐泉,并且收到了乱部落的礼金,还促成了与乱部落的结盟。 这还不算之前,也是苏阳烧制出了陶器,提议圈养兔子,编制出竹器等等。 看似岩石部落相比以前也没做什么,还是原来的人口,原来的物资,但却把泥土、泉水等物变成了宝贝,现在相比以前任何时期都更富足了。 老人玛祖思索了片刻,发现一切都是从苏阳吃了地之精华开始,心想,难道她这个孙子受到了天神的庇护! “去把苏阳叫来与长老们一起说话。”老人玛祖,此时急切想知道苏阳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第四十四章 烤火释兵权 苏阳刚到山洞口,就发现气氛不一样了。以往他来这里,都会有蓬荜生辉的感觉,因为在内心深处只把其余四位长老当成普通老人,非但没有敬畏之心,反而觉得长老们沾了他的光。 但现在玛祖回来了,顿时让他生出一种被召见的错觉。 在后世很多地方都有“妈祖庙”,人们信仰、歌颂妈祖。苏阳也不知道妈祖这个发音,是不是从远古开始流传的,但如果他有一天执掌大权,应该会为老人建一座玛祖庙进行祭祀! 深呼吸了几次,让心跳回归到七十二度,确定已经非常清醒之后,这才大步走了进去。 山洞中只有五位长老盘腿坐在兽皮上,身前点着一个火堆取暖,相比有盐氏十大长老的排场,这里就显得太过简陋了。 “苏阳,你觉得岩石部落该做些什么?”玛祖示意他坐下慢慢说。 这话可把他难住了,但该说的还是要说,“我想赶墟的时候换点人口回来,部落里不是有单身的男女吗。”目前又多了两个寡妇,补充成年男女已经刻不容缓了。 其余几位长老意动,她们虽然能坦然面对族人的死亡,但又本能的知道该增加部落人口,人多力量大。 谁知玛祖却说:“赶墟的时候不行,换人口只有去部落,我带着物资出去换。” 苏阳当然没意见,他虽然想到各个部落去看看,但是他没空啊,不过却补充道:“玛祖,我指的意思是以后部落的人口只进不出,咱们只换人进部落,不送人出去。” “玛祖明白!”老人在这原始时期活了四十多年,早就理解了其中的意思。 这下苏阳就放心了,至于其余有什么打算,他就不细说了,反正玛祖出去后他能忽悠住四大长老。 所以他就把话题从换人口而扯到了部落现有物资,也就是冬季储备方面,然后到散会也没谈出个所以然来。 最后玛祖直接拍板了,她们只看最后部落里增加了多少物资,不管他过程中怎么弄。 这正是苏阳想要的结果,越是模糊的指令,他越有操作性,只要他自己能做到两袖清风,不私藏物资,那么一切都好谈。 第二天,玛祖就展现出了雷厉风行的一面,这才刚刚回来,便要外出去换人,这次抽调了八个战士出去,都是单身汪,其中四人还未满十五岁,一个死了配偶,两个体弱在制陶,外加战士春。 还有十一个单身女留在部落,预计总共换二十五个成年人回来,之前苏阳计算所需的陶器,还要翻倍,因为他忽略了两个陶才能换一张皮子。 而现在陶器不够,也不方便携带大量的陶外出,索性全部拿盐出去换人口。 经过他运用秘籍九九乘法口诀精确计算之后,让玛祖带了足足八十斤盐出去,这可是大手笔了,有盐就是这么任性! 等玛祖他们离开后,苏阳忽然反应过来,老人这是在夺回掌控力啊,虽然看似把物资这一块交由他来操作,但他却没有分配权。而这次老人带走了差不多一半的战士离开,为这些人讨到了媳妇,同时又会换回超过十个成年男性,以老人的本事,想要驯服还不简单。 此外,留在部落里的战士,其中有三个都是老人的亲生儿子,剩余的七个也只有三个还没有对老人臣服,根本就无法翻起风浪。 “被坑了!”想通后,他瞬间就郁闷了,姜还是老的辣啊,都不用跟他玩什么杯酒释兵权,只是召见他去烤了下火取暖就解决了。 不过等他发现其余四位长老还被蒙在鼓里后,心里总算好受些了,至少他能继续忽悠这四位,这段时间已经刷出了好感度。 打了个招呼,他带上五个战士也外出了,虽然要大概两天后才回来,但只是到乱部落,并不远。因为这段时日两个部落达成了联盟,来往密切,很快就探索出了一条最短的路线,以往需要三个小时的路程,现在一半时间就够了。 到了乱部落后他就让姜黎召集出所有人,没一会就集合完毕。有时候苏阳甚至在想,他干脆入赘乱部落得了,马上就能得到极大的权利与自由度,但这只是想想罢了,有距离才能产生美。 正是因为无法对姜黎的地位发起冲击,又能给乱部落带来实质性的改善,所以才能成为座上宾,一旦真的成了自己人,就会化身为奶|牛了,吃的草,挤出的是|奶。 “今天不狩猎,除了战士之外,其余所有人一起磨豆子,磨烂之后装在陶罐里,千万别吃。”苏阳说的话,只要姜黎不反对,那么就相当于是号令了。 随后他就抓起一个差不多有猪肾那么大的猕猴醉果子,放在粗糙的石面上磨了起来,因为采摘回来已经有段时日了,放干燥后磨起来贼快,没几下就磨烂了,连皮一起磨。 等督促大家开工后,他叫商女带上几个战士与他一起去查看河流,今天不会打鱼,明儿早晨在开始。 可计划往往不如变化快,他都说不狩猎,结果还没抵达河流就遇到了猎物,并且是不得不开战,因为前面树上趴着一头正在进食的花豹子。 “先退!”商女举起手,缓缓退走。春没有在队伍中,她现在获得了作战指挥权。 苏阳后悔没把斧头给带来,虽然还没打磨好,但绝对比石器要强太多了。 等他们后撤了好一段距离后,战士们连忙商量怎么除掉豹子,只因这里与乱部落的住处实在太近了,有一头豹子在这附近活动,没人敢安心出来,就连战士们也担心会遭受偷袭,而他们因为要去盐泉,又不得不出来。 所以哪怕不能干掉豹子,也要赶走。这也是不成文的规矩,狩猎时优先清空部落附近的猎物,以保证安全。 苏阳吞了吞口水,这可是豹子啊,并且体形与后世的老虎差不多大,虽然不如东北虎,但他怎么感觉双股在微微打颤呢,未战就已经怯了三分。 “怎么猎杀!”最终他还是鼓起了勇气,没有跑路! 第四十五章 盘古斧 别说猎杀豹子,就是普通情况下的狩猎,苏阳也还在起步阶段,但他选择留下就已经战胜了自己。 “这点人不够!”岩石部落一个叫帕布的战士出声说道,而帕布这个发音,在现时期与傻子的含义差不多。当然,帕布并不傻,在战士中能排进前三,也是那三个不服玛祖的人之一。 商女也表示不够,因为花豹,也就是金钱豹不仅爆发力超强,速度快,还能爬树、下河,咬人只需一口就能毙命,非常危险。 既然不用马上动手,苏阳干脆让帕布带人回部落,把斧头给取来,绝对能增加点胜算。 而他随着商女返回了乱部落,在那里很安全,乱部落的成年人口有二十四人,刚好比岩石部落少一半,但因为采取男女都外出狩猎的方式,所以战士反而要多一些,不过单个战斗力以及在配合默契程度上,就不如岩石部落的战士们了。 这次乱部落决定出动二十人,姜黎也会一起去,这关乎到住处附近的安全,不能马虎。以往乱部落的人大多是死于碰到猛兽,早就付出了惨痛的教训。 岩石部落还是苏阳带来的五个战士,无法抽调更多了,因为他也要保证部落的安全。 这会大家正在商量着作战计划,倒不是说以前没有猎杀过食肉猛兽,但次数真的不错,乱部落这些年总共才存下三张完整的兽皮,都已经作为礼金送给苏阳了。 想要猎杀花豹,又不想死人,那么真的好好琢磨琢磨。那头豹子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离开,因为树上有它拖上去的肉食,而且花豹如果跑了最好,以免造成伤亡。 饭点到了,一天就两顿,不吃可就只能挨饿,苏阳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其实都变着法子吃了三餐,胃口天天都很好。 陶罐里煮着食物,这时商女从自己的木屋里拿出了一个陶,里面是油脂。她已经学会摘出动物体内的板油与水油熬油脂,也特别喜欢油的味道,这才没多久,身上的肉要多一些了,不再是皮包骨头的模样。 她居住的是第三间木屋,说是屋子,其实就是用石头与木棒混搭而成,帐篷的三角原理,只是显得更高大,经期不起风吹,好在这地方是绝谷。木屋的外形也与后世印第安部落的临时房屋差别不大。 “吃油!”商女出声说道。 “什么,你刚才说什么?”苏阳呆滞了,手上的烤肉掉在地上也没发觉。 商女疑惑的接话道:“我叫你一起吃油。” 吃这个发音,还是苏阳传播开来的,之前大家把吃东西,叫做秋泥,听起来实在是太奇怪了,他便渐渐给纠正了过来。 可是“吃”这个字没问题,但与“油”连在一起念出来,那就大有问题了,因为吃油听起来与“蚩尤”的发音相同啊,加上商女来自九黎,所以刚才真的吓到他了。 他以前无法理解“叶公好龙”这个故意,但现在懂了,如果真的蚩尤站在面前,他估计也会拔腿就跑,不过事后他会想办法把蚩尤给干掉,一山不容二虎。 “哦,你说吃油啊,好,一起吃。”苏阳很快恢复过来,现在还是母系社会,没必要自己吓自己。 吃饱喝足,这无烟无酒的日子也能过,但想到玛祖的队伍,那八条单生汪马上就能脱单秀恩爱了,而他还得熬上好几年才能出头,忽然就有些不知肉味了。 作战计划还在讨论,他没有插嘴,只因早已看穿一切,到时候无非就是什么并肩子上啊,狭路相逢勇者胜,他玩不来。 终于,帕布带着人回来了,同时也带回了半成品的斧头,已经打磨得相当不错,只是刃口还是钝的,手指刮上去都没事,但如果大力劈砍,杀伤力会很恐怖。 仅是斧头就重十六七斤,看起来也很大,只是外观与斧头稍稍有那么点区别,当然用法与功能是一样的,有些似一种古老的礼器——钺! 这会快速给接上了长柄,一种很硬的木头,也亏得能用斧头削木,才严丝合缝的给接上了。这下就成了一柄可以用来伐木,更可以当作兵器的双手斧,可比娅的石斧高大上太多了。 他原本是想让父亲勇使用这把斧头,但现在想到谁有了斧头,就意味着要冲在最前面,索性今儿就挑选帕布了。至于说春,体形不够健壮,更适合当斥候,用这种双手斧不合适。 加之,现如今玛祖已经攻陷了战士的掌控权,他能拉拢帕布三人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端详着斧头,他双手能提起来,用惯性舞个半圈也没问题,但想要如臂使指的去作战或是砍伐,那就不够看了。 再有斧面的两处红色纹路还在,也不知道大姑父是怎么考虑的,在打磨的时候有意避开了滴血纹路,这反而让图案凸显了出来,左边似“古”,右边似一条蛇盘踞着,看起来很是神异。 “要不就叫盘龙斧吧!”苏阳想起一本曾经让他欲罢不能的小说。 但马上又给否决了,觉得太违合,忽然他心中一动,脱口道:“盘古,就叫盘古斧了。” 他之前多次隐晦的探寻过,加上有之前墩墩的记忆,并没有盘古这个概念,也就是说,神话传说中开天辟地的盘古竟然不存在,当然也可能没有传播到这个疙瘩角来。 既然他现在身处原始时期,这柄斧头就极有可能是第一柄铁制武器,还是陨铁打造,那么叫盘古斧,完全可以啊,反正大家也不知道盘古二字的含义。 再有这两个血色纹路太巧合了,左边是古,右边盘蛇,可不就能理解成盘古吗,简直是天成啊。 “帕布,这柄斧头就暂时给你用了,它叫盘古斧,希望你用它给部落带来荣光。”苏阳郑重的把斧头交到帕布手中。 帕布可谓高兴坏了,握着斧头爱不释手,他之前的武器就是石斧,所以没什么不适应的,而且盘古斧更重,他挥动起来感觉拥有无限的力量。 “苏阳,苏阳!”帕布举起斧头大吼。 连带其余人也大声叫喊着苏阳的名字,可却没人懂他,忘记把他给举起来,这画面未免稍稍有些不够完美了。 “喀嚓!” 帕布一斧头下去,直接斩断了一条野兽的棒子骨,接着一个横扫,旁边一棵碗口粗的树木应声而断,威力当真吓人! 第四十六章 豹纹 所有人都对这柄斧头眼热,可惜只有一柄,哪怕是苏阳暂时也无法复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出发!” 二十五人的队伍已经集结完毕,帕布冲在最前面,迫不及待想展现盘古斧的威力。 苏阳最终没有跟着去猎杀那头豹子,只因他太弱了,稍有不慎就可能丢命。即便他爬到树上、跳进河里都无法阻挡豹子,若是坚持要去,就需要分出战士专门保护,这太过浪费战斗力,索性就留在乱部落等消息。 没过多久他就隐隐听到了兽吼声,还有战士们的呼喝,他只恨年小了几岁,现在无法亲自到现场去给战士们压阵。 约莫半个小时后,队伍回来了,老远就听见欢呼声,看来是成了。 苏阳看见帕布走在最前面,半边身子都是血,但应该没受伤,不然早就倒下来,而在后面,众人抬着鲜血淋漓的花豹,果然是成了。 他连忙清点了一下人数,一个都没少,只要没死人,便已经算是大丰收。 “苏阳,是我用盘古斧杀了花豹。”帕布邀功似的大声说道,也有在众人面前表现的意思,这是人类的本能,说的含蓄一点,这叫上进心。 “很好,大家都以你为荣。”苏阳出声夸赞,学会赞美别人,自己也会变得快乐。 花豹被抬进了乱部落,已经彻底挂掉了,但是余威还在,这是一头公豹,足有两米多长,当然尾巴就占了六十厘米左右,个头与华南虎差不多,看着就极端恐怖。 帕布砍了花豹两斧头,一斧劈中了脑门,一斧砍中了脖子,此外在脖子上还有其他人造成的伤口,其余地方的皮毛都很完整,这是一张上好的皮子,他看中了。 接着他掰开豹子的血盆大口,仔细观察了一番,一双手也把豹子给捏了个遍,然后才让人动手剐皮子。 他其实也是剐皮的高手,不过都是针对小动物,一般来说,如果要保证皮子的完整性,会从头部开始剐,但有可能撕不开。那么可以选择割开一条后腿的皮毛,倒着剐也成。 但现在的方法采用的是割开腹部的皮毛,这样速度最快。因为豹子皮很大,他也就没有瞎指挥了。 几个男人上前,帕布又秀了一把斧头,没用多少时间就把豹子皮给剥了下来,这场面看起来其实有点反胃,但这就是原始。 不仅剐了皮,还把豹子的爪子、尖牙给敲了下来,这是战利品,同时也是对于一个战士的肯定。 按照常理,帕布有资格把豹牙或是爪子挂在身上,以证明他杀过花豹,其余人只要见了,未战就会先怯了三分。但这次,帕布却把牙与爪献给了苏阳,这不算是私自分配物资。 “不用了,你留着吧,这是你该得的。”苏阳展现出了高尚的品德,让帕布无比感动,但真实的情况却是他看不上豹子的爪牙,如果换了剑齿虎的牙,谁若敢争夺,他保证不会打死谁。 这时豹子皮铺开了,犹如一张毛毯,真的很大啊,上面的纹路犹如金钱,喜庆有没有。 原始人其实已经会处理皮毛了,千万别小看古人的智慧,或者说是本能。就犹如看动物世界时,很多时候都会觉得不可思议。正常人从不回头看爆炸,但是野兽会。 原始人会用草木灰去搓揉皮子背面,也就是含有脂肪,滑溜的那一面。另外还会用到一些砂石,以及几种特别的植物,如果有条件的话,还会加入一点点的盐,这种方法,从科学上来说,可以抑制细菌增长,相当于防腐剂。 如果换了苏阳来处理,他会用大量的盐来搓揉,这就太浪费了,现在的盐比金贵,能衡量人口。 此外,一些部落会直接把新鲜的皮子贴在山洞的内壁上,不用特别去涂抹什么,新鲜皮子有一点粘性。等到皮子自然阴干后,相对来说,能储存比较长的时间了。 不过以上两种方法,都会造成皮子比较硬,但原始人会用石头反复的砸皮子,砸了又揉,这样暴力加工后,就会比较柔和一些了。 在现代二十世纪末期,农村有些地方也是用阴干的办法来保存皮子,宰杀了带皮毛的家畜后,就把皮贴在墙上,等待收皮子的贩子上门。 此刻,等皮子处理得差不多时,他已经与姜黎谈妥了归属权,等宣布了之后,战士们非但没意见,反而都欢呼了起来。 这让苏阳觉得,眼前这些才是最可爱,最无私的人。想想战士们拼着性命去猎杀了花豹,转眼皮子就归他了,这根本说不过去啊。 或许是因为苏阳没有参与猎杀,不知道刚才其实非常凶险,如果不是帕布一斧头劈中了花豹,那结果绝对是要死人的。也别看帕布此时生龙活虎的,之前战斗那会可是倒飞出去摔在地上,好一阵都没爬起来。 大家开始处理豹子肉,当然会先砍下豹子头进行祭祀,之前乱部落不兴这个,现在姜黎成了长老,又把这一套给重新竖立了起来,作为必要的流程来走。 商女也急急忙忙的跑去刮油脂了,其余人一边磨着猕猴醉果子,一边等待着大吃豹子肉。 而苏阳正在设计他的第一套豹纹装,男人其实也可以性感,奈何他脑海中有无数山寨名牌的款式,偏偏都无法缝纫出来,最后干脆选择了小李子获封影帝的同款熊装。 简单来说,就是从兽皮的中间开一个洞,刚好能把头给套进去,样式上与蓑衣差不多,但用的是皮子,能抵御严寒,看起来也足够野兽。 想到蓑衣,苏阳又动了心思,之前他处理了那么多竹笋壳,结果因为时间关系,一直都没利用起来。 笋子壳这种廉价而遍地都是的大自然恩赐,其实作用非常大,因为可以作为斗笠的填充物,也就是用竹子编出斗笠,里面夹着竹笋壳,这样就能遮风避雨,防风雪。 同时也可以利用这个原理,编出锅盖等生活用具。如果在冬天来临后,能戴上斗笠,穿上蓑衣,那么其实也可以外出的啊! 苏阳脑海中展现了一幅独钓寒江雪的唯美画面,但突然钓鱼客回头了,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深沉的说了句,“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好吧,这画面太美不敢想了,还是吃肉要紧,他还从来没吃过豹子肉呢。 PS:今天有事回来晚了,欠一章,明天争取三更!另外再说一句,本书虽然目前点击不到一万,收藏也只有几百个,但是书友们的评论与打赏都很给力,有饭在这里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四十七章 地广人稀 苏阳大口吃着烤好的豹肉,味道真的很赞,没有牛肉那么板扎的嚼劲,也没有羊肉那么种的腥味,又不如猪肉那么腻。如果真要形容的话,借用一句天上龙肉,地上豹肉。 他算是爱狗人士,但穿越前作为兽医,所有凡是与家畜相关的肉食,基本都品尝过,狗肉也吃过。此时吃的豹子肉,还要远远超过狗肉。 可惜没有各种香料,不然还会更美味,即便如此,也算是祭了一次五脏庙,仿佛全身都受到了洗礼,这肉能让人吃上瘾。 随后他打起了豹子头的主意,希望能讨个彩头,吃了豹子头能有林冲那般强悍的身手。 好吧,其实是他嘴馋想吃罢了,随意找了个借口。这是乱部落,所以他才能吃到猎物的头颅。 当即就让帕布用斧头把豹子头斩开,这个要用巧劲,当斧头斩进去了,再用其它工具敲打斧背,就能一点点的给破成两半。 弄开之后,先把里面的两团脑花扣了出来,直接放进陶罐里用清水煮,没有血丝后就能吃,口感与豆腐脑差不多,也非常赞! 再有,其中有两团瘦肉,一直连到双目,这种肉一般称为“核桃肉”,意思很好理解,吃核桃得先敲破壳,才能吃到核桃仁。 核桃肉的口感不是单纯的瘦肉,有点似嚼劲没那么足的牛肉,售价一般是耳朵肉的两倍,用以形补形的说法,吃了补脑。 然后就是舌头肉,喜欢吃的会觉得美味,不喜欢的都无法下筷子,战胜不了内心。 最后就是头皮肉了,也就是包裹住头骨的肉,如果是猪的皮肉会有点肥,但是不腻。豹子的头皮就全是瘦的了,煮熟后啃着吃就可以。 借用粤语地区的说法,他现在是食|脑的,也就是不用武力,靠头脑出来混,一语双关! 享用完豹子头大餐,苏阳无比满足,也幸好现在大概是母系氏族后期,如果早个一两百年,他这种做法就是亵渎。早年原始人把猎杀的野兽,认为是天神的化身,是天神不忍心他们挨饿,所以变成野兽让他们猎杀吃肉。 人们会把猎物的头颅砍下来,连带内脏一起送回丛林,祈祷还能继续猎杀到更多的猎物。 发展到现在,人们同样用猎物头颅祭祀,赞美天神,丢弃内脏。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吃头颅,祭祀完后,就用树叶包裹着猎物头颅,给挂到树上。 商女、帕布,还有姜黎都一起吃了豹子头,从三人那陶醉享受的神情来看,或许以后会改变乱部落处理猎物头颅的方式。 吃饱喝足,休息了片刻,便外出去完成任务了。也就是确定明天捕捞鱼的河流,这个要分地段,苏阳必须要亲自勘察过才能放心。只是可惜了他的八级钓鱼术,在现在发挥不出来。 虽然之前可以溶一点陨铁制作钓鱼钩,可是鱼线搞不定啊,而且钓鱼太慢,不符合现在快节奏的危险生活。好比在钓鱼时,可能遭遇野兽忽然袭击,那就成用生命去钓鱼了。 在猎杀豹子时,有七个人或多或少都受了点伤,好在都不严重,而这会只有十人出去,今天也不会再狩猎,所以没有影响。 乱部落战士熟悉地形,直接把他往河流方向带过去,其实春也是乱部落区域常客,奈何跟玛祖出去了。 没过多久,他就见到了河流,结果不行,因为水太深,也太宽阔了点。到是他觉得可以利用河流抵达更远的地方,那或许是多年以后了。得造船,也需要训练战士们的水性。 穿越前,苏阳的水性很是一般,仅限于游泳池水平,面对这种大河,他还真不敢就这么下去畅游,万一遇到腿抽筋什么的,岂不是挂得太冤枉。 “这里不行,你们找窄一点的地方。”他描述着自己的要求,实在没有比较窄小的河流,也要找水流不急,比较浅的地段。 差不多一个小时后,终于找到了他满意的地方,可为什么这里又接近野人区了?难不成野人占了一块宝地,里面的资源更丰富? 一头野生猛虎,大概需要一个现代小镇的地域才能生存下来。也就是六七十平方公里的范围,这样才能保证猛虎有足够的肉食猎杀,而这么宽广的区域,依靠种植与养殖少说也能养活几千人口,放到现代,养活两三万人都不是问题。 以苏阳的估计,乱部落的区域应该有五十多平方公里,而岩石部落只有三十多平方公里,这附近大小小四十多个部落,加起来的范围,大概在两千平方公里左右。差不多相当于两个县的区域,说是半个市的地域范围也不为过。 这么宽的范围,养活一百多万人都没问题,而现在的情况只有几千人,并且苏阳推测,随着人口逐渐提高,猎物就无法满足所需了,到时候会有人饿死,即便现在到了冬天,饿死人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或许部落之间的战争,就是因为人口增加后,食物不够而发生的,当然也不排除一些部落的传统就是抢夺别人的食物。 而野人占据着超过一百平方公里的范围,这当然也只是他的判断,这么宽的范围内,肯定有不少好东西。况且野人占据那一片地方,肯定是有道理的,没准里面啥都有呢。 苏阳的脑海中,有他去过那些地方的大概地图描绘,如果他把岩石、乱、天狼部落,以及野人地区联系起来,这就是超过两百平方公里的区域,其中有宽阔的河流、丰富的黏土、充足的竹子、不算少的猎物,以及盐矿。土地资源也不错,有不少水塘,方便灌溉。 至于说气候,这附近都差不多,他也习惯了。 这么一想,貌似把部落迁移到野人区,好像也行得通啊,这样就能把盐泉囊括进去,大力开采那里更多的盐。这个计划稍稍大了一些,也只是他的臆想罢了。 具体如何,还要等他去了天狼部落以及野人区,实地看过之后,才能作出判断。 此时他观看完明天要捕鱼的地方,天色也渐晚了,便连忙去取了今天积蓄出来的盐泉,快速返回了乱部落,今晚他就住在这里。 苏阳犹记得他刚进畜牧局时,办公桌上就摆放着一本《淡水捕捞》,书很厚重,他很多次拿起翻阅,但最后都败退了。现在想起来就悔恨无比,书里面的技术知识他都没学到啊! 还好他现在能写出诸如《论母猪的产后护理》,《牛犊子的穿绳与驯养》,也不算武功全废。 第四十八章 淡水捕捞 晚上接着吃豹子肉,以秋天的气候,鲜肉储存个两三天不是问题,有这时间,豹子肉就给吃完了。 他睡在商女的小木屋里,感觉是在野外露营睡帐篷,如果一觉醒来,太阳照常升起,他还躺在自家沙发上,满地的酒瓶,领导打电话来问他为什么没去上班,上面突击检查,小心下课,那乐子可就大了。 可惜没有如果,不用睁眼就能感觉到商女枕在他的腰间,他轻轻一动,商女就醒了。 天已经蒙蒙亮,往常不用起这么早,但今天得赶时间去捕鱼,而且他还要在赶墟之前回岩石部落熏腊肉。 再次出动了二十个人,有几个人提着研磨好的猕猴醉果子,快速穿梭在森林中,路上即便看到猎物也视而不见,大家都听苏阳的指挥,并愿意相信他。 “昨天就是这里了。” 他们来到了河边,立即开始洒果粉,这个步骤很简单,只需要把果粉尽量均匀的洒进这一段河中就行了,不用太长的范围,有个几百米的一段河流就足够了。 猕猴醉果子很多,一次当然用不完,而且今天只是尝试,所以没带多少出来,想来也差不多了。 果粉撒完后,他也把带出来的装备发了出去,每人一个竹子的漏勺,本来是煮盐时舀豆花的,现在用来舀鱼也正合适。以及每组一个陶罐,用来临时装鱼。 此外,队伍分成了五个小组,每四人之间用藤条给栓起来,避免被水冲走了,虽然这河面上看起来水位不深也不急,可就怕水下面暗潮涌动,安全第一。 苏阳到时候也会下水,他一个人留在岸上不安全,也乘此机会好好洗个澡,而且他还是孩童,不怕坦诚相见。 “你们先过来,把这里的水给关上。”他招手示意,选了河边一个浅水湾,也就一间屋子那么大,水位只到小腿,只有一个缺口能让水流进来。 这个地方很重要,因为果粉能让鱼眩晕,而且之前有人吃过这种果子导致生病,所以过会抓到鱼后,需要用干净的清水养一养,让鱼清醒恢复过来,那么人吃了鱼,就不会有后遗症了。 细节决定成败,他觉得各方面都给考虑到了,等大家动手关水的时候,河流水面上渐渐有了水花,有小鱼浮出水面了,就跟鱼儿缺氧时的状况差不多。 “成了,应该有效果。”苏阳终于松了口气,倘若果子没作用,那可就闹笑话了。 “鱼,快看,有鱼。” 大家激动起来,队伍中不止商女一个女性,虽然姜黎今天没来,但另外还有四个女人,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现在把鱼称为鲍,岩石部落以前就抓过鱼吃,捕鱼并不是他独创。不过目前还没有比较精致的网,简陋的藤条网还是有的,也还没运用到捕鱼上面。这可能与地域有关系,大家更愿意在森林里讨生活。 倘若居住地只有河流,或是在大河边上,或许就只能依靠捕鱼来维持生活了,那种地方肯定有,只是不在这附近罢了。 苏阳带着大家站在河边,继续等着,大概要半个小时左右鱼儿才会中标,而这个时间会持续长达五个小时左右,这会时间,他目测了一下太阳的高度,大概在上午九点半,那么他们要一直忙到下午三点左右,到时收工回乱部落,完全来得及。 “差不多了,四个人一组分散开,捞到鱼就装陶罐里,装不下了就过来倒进水湾。” 他交代了一番,让另外四组去稍微远点的河中,他与商女、帕布、以及另外两个女战士一组。队伍中五个最高的他分散了开来,以保证可以进入水深的位置。 他脱掉了兽皮,其余人却没有,都是一件兽皮闯天下,度过春夏秋冬,水里来火里去,就跟后世一件袄子穿十几年差不多。 水面上有中指长的鱼儿在打转了,是偏着鱼身转圈,明显是晕了。 “抓到了,苏阳我抓到了。”商女大呼小叫的,别看她来自九黎,今儿却是人生第一次抓鱼,很是兴奋。 苏阳也有了收获,手中漏勺伸出去就捞到一条小鱼,就跟白捡的差不多。今天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鱼浮出水面,因为他用的果粉不多,主要是积累经验,让大伙适应一下。再有下次出来捞鱼,就会出动更多的人手了,一次用足了量,估计六七斤的鱼也会中标。再大也不太现实了,人也不能太过贪心。 “快装起来!”一个拿着陶罐的女人叫喊着。 很快,他与商女捞到的鱼都进了陶罐,这个鱼的品种有点似缩小版的带鱼模样,不过这是淡水鱼,没有鱼鳞,或者说鱼鳞太细了,忽略不计。 他暂时不准备自己养鱼,主要是条件不具备,若没有充足的鱼饲料,养了也是白养,甚至可能越来越瘦,冬天鱼也容易被冻伤,鱼尾部位发白,直至死掉、烂掉。 先破坏,在治理!后世都是这么干的,现在靠水吃水,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会有心理负担。 “苏阳快看,我又抓看了。”商女开心的像个孩子。其实她就是个女孩,还不到十三岁,说是小学六年级也不为过。正是好奇宝宝的年龄,所以她不光抓鱼,眼神偶尔还大胆的看着苏阳的小丁丁。 “哗啦!” 苏阳嫩脸一红,扑进了水里,身体已经适应了有些冷冰的水温,岸边也早已准备了柴火,上岸就能取暖。况且,冬天游泳未必就会感冒,反而能增强体质。 可是明明是扑进水里游泳,谁知就真的扑倒了,有那么瞬间的紧张,然后就坏菜了,任他四肢如何用力,结果还是往下沉。 商女见状,连忙跑过来一把抓起了他,叫道:“站稳了啊,姜黎说脑袋掉水里会死的。” “咳咳!”苏阳还真的呛了几口水,莫非这就是常言说的学会游泳必经过程。 “别担心,我是在学动物划水呢,你想啊,连豹子都能在水里游,我们人应该也可以的啊,只要找到了方法就行。”正好他找到这么一个借口,不然天生就懂游泳,这也未免太假了,说不过去啊! 商女惊讶回道:“你是怎么想到的,那鸟儿飞到天上,你怎么不学着飞啊。”她的话当然不可能说得这么逻辑分明,但也表达清楚了意思,摆明了不相信。 而苏阳竟然无言以对,他很想回一句,这就带你装|逼带你飞,可他真的飞不起来啊! PS:还有一章,写出来了就发,没搞定就明儿上午更! 第四十九章 划水 “快捞鱼吧,我在边上自己先练会,放心好了,这里水浅没关系的。” 他决定用成果来证明人可以在水里游,当然也总结了为毛忽然就成了旱鸭子,这应该与身体不同有关系。就如一个会游泳的正常人,在胖了几十斤有了啤酒肚后,初次下水,铁定会沉啊。 而他从成年人穿越成了小孩,在陆地上还没什么,下了水肯定会有适应期。不过他对此很有信心,因为他在游泳馆里见过很多牛|逼的小学生,滑溜得就跟泥鳅似的,各种游泳姿势都会,妥妥的花钱去专门学习了。 “呼!” 他先猛吸了口气,站着把头埋进水里,当然事先与商女做足了功课,避免被她打断了。读秒开始了,憋了大概一分钟,实在受不了才抬起头来,这情况他已经很满意了,因为破掉了他以前三十多秒的记录,当然水中憋气是可以慢慢训练提高的,这与肺活量有关系。 就在他反复在水里扑腾的时候,抓到的鱼也越来越多,每个小组都大有收获,鱼的种类也很丰富,当然其中肯定有无法吃的鱼,到时再慢慢排除。 没过多久,苏阳已经能上下摇摆着双腿在水中游走了,如果他的双手没支撑在水底那就完美了。 “能先来个游泳圈,在好好玩耍吗!” 直他搅浑一塘秋水,总算是找到感觉了,达到了浅水区水准,身体肌肉有了记忆,往后只要多练习几次,应该就能在河里畅游了。 “苏阳,你真的能游啊!”商女他们已经惊呆了,完全被颠覆了认知,在他们的思想中从来没想过人也能在水中游动。 苏阳停了下来,双脚踩到底,水面刚好在他脖子处,好吧,这水位也就是一米深左右,属于游泳池中的儿童区,实在惭愧。 休息一会先,他也加入了捞鱼队伍,到了这个时间点,稍微大点鱼也差不多该浮出水面了。 情况与他猜测得差不多,陆续有巴掌大,半斤左右的鱼儿中标了,秋天也正是收获的季节,河里鱼真的很多。当然他也清楚,此时的做法并不对,因为不可能每次都用果粉捕鱼。 其实他更想用矛,直接在水中插鱼,但貌似太困难了,那么就只能走老办法,用网捕捞了。不过现在没时间,就先用果粉了。 又抓了一阵,他呼喊所有人上岸,忙活这么久,大家都还没吃早饭。鱼当然可以生吃,但首先得解决刺的问题,越小的鱼,刺越密集,没法生扯下肉来。 “收获真的不小啊!” 看着水湾里抓到的鱼,真是充满了成就感。 “商女,上油脂!”苏阳兴奋的搓着手,作为一个钓鱼客,他也酷爱吃鱼,主要是吃了不发胖。 说话间,拿起陶罐开始选鱼,全都选不超过三指宽的小鱼,个头小,就能连鱼刺一起给吃了。至于说烤鱼,其实没那么想象中那么美味,不仅容易烤糊,也不容易进盐。若是提前用盐腌制后,又会有一股咸鱼味。 所以吃新鲜的淡水鱼,最好还是要用锅,若是吃小鱼,用油煎完全腻发! 火堆点燃,陶罐先烧热蒸发水分,这时商女叫喊着吃油,舀了点油脂在陶罐里,香味瞬间弥漫开来,用小火就行了,慢慢融化油脂。 苏阳捻起一尾小鱼,根本就没有去鳞片去内脏,等煎好后整个都能吃,这不算原始的吃法,现代也是如此,很多景区都有卖油炸小鱼。 但若要好吃,最好还是用动物油脂来慢慢煎鱼,只需要放点盐,若是有胡椒花椒粉,也可以适当洒一点。 想到花椒、辣椒、葱蒜姜什么的调料,他到目前为止都没发现,也是醉了。等到开春后,无论如何都要给食物增加点调味品了。 “吃油,吃油!”商女捋了捋湿漉漉的长发,等待着美味。 苏阳一听到吃油这个发音就觉得头皮发麻,虽然他臆想过日后能吞并九黎部落,但还真没想过要成为蚩尤,因为这尊远古战神的下场很悲剧。 如果现在蚩尤已经存在,又无可避免的会遇到,那么苏阳其实最想对蚩尤说六个字,“拜见岳父大人!” 这当然是玩笑话了,他觉得连盘古都没有出现,或许蚩尤什么的人物,也只是传说罢了。 “可以吃了吗?” 商女的话让他回过神来,赶紧用竹筷翻了翻鱼,香味全出来了,鱼是快菜,很容易熟,可以开吃。 “唔,就是这个味。”他一口咬掉半条鱼,鱼刺已经煎酥了,可以吞下肚。 “你也吃。” 剩下半条鱼喂给了商女吃,瞬间就征服了她的味蕾,咀嚼了几下就给吃了。 “还要,快教我怎么煎鱼。”商女表现得很激动,或许因为这是用油脂煎出来的,正是她喜欢的味道。 苏阳一笑,把另外几口陶罐也架上,详细教大家煎鱼肉,因为油脂不多,所以每次只能放一点点油,这感觉又像是铁板烧啊。 这顿鱼肉,足足吃了近一个小时,所有人都敞开了吃,无限开火权。这也成了默认的规矩,但凡跟着他苏阳出来,都能占到便宜,至少能大吃一餐。 “好了,继续捞鱼。” 没人有怨言,现在的人都太老实了,若是有偷奸耍滑的,也进不了战士队伍,会被安排打杂的活,那么分配的吃食就会更差。甚至有被赶出部落的风险,严重的在一些部落已经有处死的惩罚。 “商女,我来教你划水。”苏阳思量了很久,最后还是说出了这句。 商女根本就没犹豫,连忙从水中跑了过来,问他要怎么才能学会划水,她对河流并不陌生,也时常在水里清洗,但都在河边上,对于之前苏阳那般划水,好奇无比,也非常想学会。 “很简单的,我保证你能学会。” 苏阳打着包票,他到不是有什么不良企图,主要是考虑到教会商女游泳与急救,日后他来游泳时就有了保障,万一他不幸溺水,商女也可以救他了。 可当他双手扶上商女的小蛮腰时,却出现了片刻间的失神…… 第五十章 苎麻 “苏阳,好了没有啊。”商女催促道。 这让他连忙回过神来,摒除杂念专心教学,何况他现在就算有心,也力不足啊! 练了也没多久,商女就渐渐找到了感觉,估计再有几次就能赶上他,上演一场原始版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他们也不能光顾着划水,还得继续抓鱼,过时不候。到了半下午时,捞到的鱼已经堆满了小水湾,不好判断到底有多少斤,但绝对不少。 “可以收拾一下准备回去了。”苏阳开始招呼大家上岸了,鱼是抓不完的,何况现在又不是私有制,哪怕抓再多,回去后也要所有人共享,所以差不多就成了,偶尔打个尖,细水长流。 而到了这个时间,果粉所造成的眩晕开始消退了,最先清醒过来的自然是更大的鱼,所以继续抓下来,也只有抓小鱼,没必要赶尽杀绝。 等队伍上岸后,便进行装鱼了,有颜色的鱼需要被挑出来,指的是有几种颜色的那种,就跟选蘑菇差不多,越是鲜艳的越不能吃。 而后把最小的那些鱼装进陶罐,最大的鱼用藤条串起来,这个简单,从鱼的腮帮穿过去就行了,拿回了部落在慢慢处理。要大不小的鱼就用兽皮包裹起来,他们也带了一个背篓可以装下很多。 今天的收获应该有好几百斤,其实还不如一个小鱼塘一年的产出,算起来也不如一场狩猎来得划算。可是捕鱼也有好处,基本上没有危险,而且能丰富食物种类。 鱼这个东西,属于食肉品中的主流之一,不能被忽略了。 之前想到鱼线时,他联想到了“麻”这种植物。早期的渔网就是用麻绳编织的,俗语中那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虽然能解释出很多高大上的内涵意思,其实根源在于麻经过泡水后需要晒干,不然就容易腐烂,经常晒网这不是偷懒,而是为了延长渔网的寿命。 在后世渔网已经不仅仅只是捕捞工具,还可以制成袜子,网住大长腿,以及男人们的目光。 苏阳也是窥一袜而知全貌,觉得应该能编织出上等的渔网,当然前提是需要找到麻,确实说是找到“苎麻”,这种植物可以得到麻纤维,用来制网、加工布匹、衣服等等,当然也用于祭祀,例如披麻戴孝。 他在穿越前亲眼见过种植在土地里的苎麻,因为当时好奇,所以专门扯了几根苎麻来仔细看过,当时万万没想到,麻纤维就是取麻的茎皮,从麻杆上剥下来的茎皮,只要在水中搓揉,洗掉汁液晒干后就能得到白色的麻纤维了,忒简单。 而且苎麻属于是懒人作物,栽种之后是可以传代的,简单来说,苎麻的根部能存活至少十年以上,甚至超过百年都很常见,一年能收获至少三次麻纤维,这是什么概念?或许也只有麻这种无私奉献,又好养活的纤维植物,才能普及出衣服来。 不过苎麻的茎干比较脆弱,一根竹竿扫过去就能倒下大片,到了冬天也会冻死,当然根部安然无恙。 所以在冬天他不可能找到苎麻,初春也够呛。现在是秋季,正好合适,他把这事记在心上了,等赶墟回来就去寻找。即便找到不是苎麻,而是别的麻品种,他也能辨别出来,很简单,一竹竿过去,麻的茎干会折断,可是茎皮却不会,就跟藕断丝连一个道理。 利用这个特性,他或许也可以在赶墟时找各个部落的人打听一下,只要能找到哪怕一株,他就可以繁殖出一大片来,盖因苎麻可以用插枝干的办法进行繁殖,这简直是宝贝植物啊。 种满几个森林,他就能引领时尚潮流了。擦了擦口水,赶紧停止幻想,找到苎麻只是第一步,他压根不知道织布机是怎么做出来的,虽然多次看见过织布机,也亲眼在一些文化馆里看到了古代织布机。可是看见不等于能复制,他是兽医好不好,不是木匠。 此刻,抓到的鱼已经打包得差不多了,虽然大家还想趁着有时间下河继续捞鱼,但他坚决反对,只想回去好好休息了。这种天气在水里泡了一天,他的小丁丁都变了颜色,惨白惨白的,可别留下什么后遗症。 一想到这个问题,苏阳忽然有些担心他的基因,如果他这身体属性只能生女儿怎么办?到时候打下江山,难道又要回归母系氏族? 好吧,这问题太遥远,等他先想办法搞定这附近四十多个小部落再在慢慢臆想吧! “苏阳,我喜欢吃鱼。”商女双眼放光的抱着陶罐,里面全是她喜欢吃的一种鱼,看来刚才装鱼的时候没少花心思。 “也喜欢吃油。”她又补充了一句。 苏阳笑了笑,没有搭话,他正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没准运气好就发现了苎麻呢,到时候鸟枪换炮,先用麻编织出一条内酷先。 可商女接下来的话却差点让他栽倒在地,着实被吓到了。 只听商女出声说道:“等我有了孩子,也叫他吃油。” “什么,你是想说让你的孩子吃油,还是给他取名叫吃油?”苏阳的心在怦怦跳,莫非蚩尤不是他的岳父,而是他的崽子。 商女想了想才说:“叫他吃油,也叫吃油。” 苏阳吞了吞口水,双股有些打颤,希望这真的只是巧合吧,同音不同字,所表达的含义也不一样。虽然他当初见到商女时,是考虑过以后要与她生猴子,可如果这个猴子叫蚩尤的话,到底是生还是不生呢,或是到时候改名叫苏傲天什么的,也更高大上吧。 打住,打住,赶紧打住了! “商女,咱们别提吃油了,就只说吃鱼吧。还有,明天你跟我去岩石部落,我教你熏腊肉,那是比肉干要好吃很多的肉,可以储存很久,放到下一个冬天都能吃,到时候哪怕没有狩猎成功,也随时可以吃到肉了。”苏阳在偏离着话题。 谁知商女认真的说道:“你说过,油里面放了盐,也可以储存到下一个冬天的,我不要腊肉,我就爱吃油。” “快看天上,有灰机!”苏阳表情丰富的抬头望天,果然商女上当受骗,乘此机会他一溜烟地跑到队伍前面去了,咱惹不起难道还躲不起吗。 第五十一章 熏肉 回到乱部落时天还没黑,正好抓紧时间把鱼处理了,也就是去鳞去腮去内脏,然后抹盐腌制,差不多三天就可以拿出来晾晒了,无需烟熏。 当然只是处理相对大一些的鱼,其余的小鱼会在近一两日吃掉,乱部落吃不完,这不是还有岩石部落吗。 鳞片也指甲扣掉,也可以用竹片刮,弄起来速度很快,就是鱼相对太多了点。 晚餐时没有多余的油脂拿来煎鱼,但可以烤来吃,也可以熬鱼汤,营养价值高,也不用担心吃到鱼刺,肉全部煮烂融化进汤里了。有道是肉管三天,汤管七日,喝汤更容易把命吊住。 苏阳喝了个饱,等教会大家怎么腌鱼之后,他就先去睡下了。 第二日醒来,感觉天气又冷了一些,他的豹子皮还需晾干才能穿,现在只能凑合了。而上次赶墟换回来的皮子,他连半张都没落下,只能想办法自救啊。 豹子肉还剩了点,他打包带走,商女也跟着一起去岩石部落。之前她不去,是因为觉得迟早会回到九黎,而现在乱与岩石联盟了,她就不存在另投了其它部落,属于思想过硬那种。 大后天就该出发去赶墟,时间过得还真快。 回到岩石部落,长老们再次举行了祭祀活动,来个年年有鱼。而苏阳赶紧去查看腌制的肉,第一批差不多两百斤,把肉从陶罐中拿出来后,里面有一点血水,混合着盐。 因为要把肉洗一洗,索性就把这洗肉的水混合着血水再次进行熬煮,又能得到不少盐,自己不吃,拿出去折价换给其它部落完全可行。 洗过的肉全都挂了起来,晾个一天日就可以熏了。 “商女,看懂了吗?”他询问道,因为等商女回到乱部落,那边也会腌制腊肉。 商女点头,昨晚上她腌过鱼,今天也洗过肉,步骤都已经明白了。 随后他便带着商女在部落里参观,就连制陶也没有避讳,如果没有人讲解,仅靠看是很难山寨的。因为现在的人没有那么多的知识积累,见识也不多,不可能一看就会。 还有烧陶的事情已经交给容氏了,苏阳不用在自己亲自在场指挥,整个制陶的过程也都无需他来管了。兔子也有人养,煮盐有专门的队伍,基本上他处在清闲的状态。 不过熏肉是个技术活,估计他要教导多次才能当甩手掌柜。 翌日,战士们再次出去狩猎了,而这次之后,一半的战士会跟他去赶墟,另一半留在部落,就算是休息。所以除了帕布之外,他会带之前留在部落的几个战士外出。 今日他没出部落,专门在搭建熏肉的架子,以后肯定会多次熏肉,索性一次弄好,简单省事。 熏肉的架子其实很简单,有个一米来高就行了,两边要有支撑,中间可以用竹棒木棒,差不多有一张饭桌的面积就可以一次性熏两百斤肉。 除了这个架子,就是准备熏肉的柴火,这个算是关键,用料不同,肉的味道有很大的差别,所含的有害物质也相差甚大。这事他早就在留意了,已经选好,今天只是带人收集回来,顺便让他的两个婶子学会熏肉方法。 一切准备就绪后,他看了看天色,又看了挂晒的肉,干脆直接就熏肉了。也不多,先熏个一百斤,剩下的一半让两个婶子过两天再熏。反正都要吃肉,到时即便熏得不好,就先吃掉就行了,部落里这么多人,除了苏阳自己,其余人都不挑食。 如果有一个铁皮桶子什么的,熏肉就更方便了,现在用这个简陋的架子也可以。 其实苏阳自己也是第一次熏肉,但是理论知识丰富,应该出不了差错。 “点火!”他大手一挥,然后就让开了位置,有一个长老上前祈祷之后,亲自钻木取火。 原始人对于火其实是有畏惧之心的,也认为火是神圣之物,火不仅能取暖烤肉,还可以驱赶野兽。 腌制过的肉已经码在了架子上,不能重叠,肉与肉之间也要有一点缝隙,不然烟雾升不上来,就无法熏到肉的上面部分。同时为了让烟雾多停留片刻,所以在肉的上面盖上了刚采摘的大叶子。 腊肉若想味道好,前前后后要熏上四五个小时,几乎是片刻都离不开人照料,因为烟雾不能断了,无人照料,柴火很容易就会熊熊燃烧,到时候肉就成了焦炭。 这时火引燃之后,苏阳连忙抓来一根上午砍回来的枝桠,有点类似于杉树,算是四季常青,这种树枝只要被火一烧,马上就会冒出大量的烟雾来,同时这烟雾没什么怪味。如果换了松树什么的,可就不行了,树枝味道太浓,只要一熏肉,就变成松子味了,严重破坏肉原本的香味。 其实熏肉最好还是用柏树,烟雾更大,其中的有害物质相对很少,气味也很好闻,有股淡淡的清香。奈何他暂时没发现有这种树,不过杉树什么的,也是柏树的近亲,效果相差不大。 其余就要用到杂草了,大量的杂草,无论是新鲜的还是干燥的,一扔进火堆马上就是浓烟,只是要注意随时要灭掉明火。 可以说熏肉就是一个反复燃火,又反复灭火的过程。 其实肉用盐腌制过后,不熏也是可以的,只是味道会差很多,储存不了多久就会发霉。而熏过的肉,倘若也出现了发霉的情况,只要用热水洗一洗,晒一晒就完全看不出来了,口感上也吃不出来发霉的味道。 “苏阳,着火了。”商女大叫道。 可不是吗,他这稍微一走神,火势就上来了。连忙招呼大家用新鲜的枝桠灭火,同时他也翻动了一下上面的肉。如果要达到最佳口感,最好是把肉熏到介于油快要滴出来的程度,这个火候非常难掌控,除非是熏了很多次,才能摸索出技巧。 而肉的颜色要熏得好看,有点黄灿灿的感觉,与卤肉看起来差不多,那是用木头的粉末,外加花生的壳熏出来的,目前的条件不允许。 天快黑时,架子上的百斤肉终于达到了理想的水准,之所以用这么长时间,是为了第一次就熏到求超越的程度,继续增强他在部落的声望。 “好了,把这两块肉洗干净,用陶罐煮了。”苏阳吞了吞口水,在这个没有调料的时期,熏肉已经能算是美味,今晚他准备暴饮暴食! PS:有点卡文,遇到了传说中的新秀墙,听人说等几天就好了。求收藏,精彩的在后面! 第五十二章 苟富贵,勿相忘 熏肉一般都有点咸,在煮的时候可以多换一次水,相当于稀释,这样煮好后就符合大众口味了。 要问苏阳为什么这么懂熏肉,盖因农村养的猪经常因为熏肉生病,简单来说,就是老农舍不得把煮熏肉的汤倒掉,便拿去喂猪。结果有八成的概率猪会拉肚子,这时候只要注射两支兽用青霉素,半支牛子西林一般就能治好,药物成本价大概五元,他收费十三元左右。 严重时要复诊两次,过程中他会谈下生猪保险业务,大约能从一头猪身上赚到七八十元,这是纯外快。 所以说要吃熏肉,最好要事先用清水煮熟。然后无论是炒着吃,烧着吃,或是蒸着吃都没问题了。 不过也可以用熏肉的汤煮蔬菜,比如萝卜、菜青头、土豆等,只吃菜不喝汤,或是少喝一点,人体还是能消化的,不会出现不良反应。 这时候,两块熏肉已经快熟了,也叫腊肉,因为一般是在农历十二月熏肉,所以称为腊肉。两块肉约莫十二斤重,分成了四块分别煮在陶罐中,水开后,最多半个小时就能熟。 一股浓浓的香味弥漫开来,让人食欲大振,但分配权在长老们手中,只能等了。 又等了会,他用一根竹签插进肉中,若能不怎么费力的刺进去,就证明熟了。 “可以吃了!” 四位长老这次竟询问苏阳该如何分配,看来他的地位与日俱增,值得庆祝。 “我看就按队伍分配,煮盐队与养兔队一块肉、制陶队一块肉,战士们一块,孩童们一块。长老们另外再煮一块肉。虽然我们现在储存的肉并不多,不过我们可以用陶、用盐去换到更多的猎物回来。 等玛祖换了人口回来,在联合乱部落,到时候可以凑出五十人的狩猎队伍,在入冬前进行围猎。”苏阳信心十足的说道。 长老们赞同提议,接下来就简单了,苏阳让帕布分配战士们的肉,这点深得长老之心,帕布是她们的人。 他让玛母与大姑分配制陶与煮盐队,至于孩子队由他亲自负责。一坨坨的腊肉被割了出来,平均下来,每个人也就一两肉左右,当然,大人们会多一点,主要是让每个人尝尝鲜。今日狩猎队可是有收获的,拿出一点新鲜肉食来吃,其余的肉再次腌制起来,等到时候熏成腊肉,保存到冬季在享用。 “好吃,太好吃了。”融嘴里含着腊肉,根本就不咬,就跟吃糖似的一直津,味道久到离谱,根本停不下来。 苏阳低声笑道:“快吃吧,过会我偷偷给你几块肉。” 融一听这话,顿时大口咀嚼起来,三两下就把肉给吃了,然后冒出一串古怪的发音,翻译出来,大概是在说:“苟富贵,勿相忘!” “赶墟的时候可不可以带上我!”融有些兴奋的问道,他早就想出去看看了。 苏阳想了想,豪爽说:“当然可以,我们是兄弟对吗。” 他这是有自己的考虑,融这小子虽然有些反应迟钝,愣头青,但长得很强壮,与他同岁,却高出了一个头,是部落十岁以下孩子中武力值最高的,以后帮他管理孩子们,完全可以啊。 在说,他与大丫还有融的关系最亲近,多照顾一下也是无可厚非。 想到大丫,他才反应过来,因为玛祖这次走得匆忙,他都还没来及询问牛头部落的情况。 第二锅肉煮好了,是一块带着排骨的肉块,他提出自己与商女吃排骨,长老们吃带着肥肉的部分,再次获得了尊敬长辈的印象。 长老们拿着肉回山洞享用了,他撕下一根排骨递给商女,当然融也拿到一根,三人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香,真的太香了。有满口冒油的感觉,吃剩下的肉骨头拿去喂了小熊,带回来的小鱼也喂了一些。至于他养的小狐狸,竟然有时候会跑出部落,但又会自己跑回来,已经在山洞里固定了小窝,不用他专门喂食。 其实他更想养一条跑山狗,以后应该能有机会的。现在这头小熊,如果驯养得好,到时候战力也会很恐怖。 此刻族人们已经在用肉汤煮菜吃了,野菜在汤里一滚,就有了油盐味,很受欢迎,人类天生就无法抗拒吃盐。 可他万万没想到,最后大家竟然连汤也喝了,这可是容易拉肚子的啊。结果第二天没一个人生病,这真是强悍的消化能力,适者生存。 清点了一下陶罐,已经陆续报废了九个陶,煮盐的投入当真不小。其余有四十个陶已经使用过了,不能拿出去交换,部落里也需要这些陶。 还好因为又投入了一些人制陶,目前每天的出产量平均有十二个了,能拿出去交换的成品有一百四十个,今天还可以烧三十个左右。这个数量刚好只够还账,若没有多余的陶,哪怕他长袖善舞,去赶墟也发挥不来啊。 部落里的盐剩余也不算多,因为要腌制腊肉,又要用盐换取人口,所以暂时不能动用拿去赶墟。 只能用老办法了,他算了算五天的时间至少可以烧六十个陶,那就算五十个,他留下七十个陶,凑出一百二十个,到时叫有盐氏自行来取。这样他就有五十个陶可以进行交易了。 “这样,苏阳你要这样才行。” 商女正在教导他怎么战斗,这是因为苏阳潘然醒悟,决定花一些心思来提高战斗力,主要还是因为闲下来了,冬季正好练出一身好本领。 所以他对商女发出了挑战,提前说好不准打脸,可商女还是三两下把他打出了熊猫眼,就跟画了烟熏妆似的,都可以走乡村音乐路线了。 眼看打不过,索性就不耻下问的跟着练一些猎杀技巧,他依旧选择了用长矛,只因矛这种武器可以演变成长枪、战戈、战戟,想想吕布不就是靠着一杆方天画戟无敌天下吗。 “噗哧!” 他正举矛刺着一个草人,这是他紧急制作出来的模拟敌人,商女在一旁纠正着他的姿势。 “商女有没有发现我很有天资?如果在九黎部落,你们那些长老、巫师,肯定哭喊着求我加入图腾战士。” 苏阳一手举着矛,矛头正中稻草人的脖子,完美的一击必杀。不敢说已经臻至化境,但怎么说也算是炉火纯青了吧,他才练了不到半个小时,这等天赋着实罕见。 当然,若是之前没有失败九十九次就更完美了! “继续练!”商女神情严肃,一旦进入战斗状态,瞬间就变得高冷了。 好吧,他连忙双手撤矛,摆好姿势后,利用腰部发力传达到手臂,猛地就是一刺,结果再次偏了,擦着稻草人的脖子而过。这让他觉得应该把兵器换成战戟,有了戈锋,刚才这一下就可以把稻草人的脖子割掉了。 摇了摇头,不能继续自恋找借口了,不行就是不行。他想起现代时的一句名言,无论做什么事,只要能全身心的投入一万个小时,那就肯定能成功。 “商女,等你成了图腾战士,千万别忘了我啊!”苏阳开着玩笑,手中动作不停,又练了半个小时,已经是满头大汗,这才停下来歇息会先。 明日一早就该出发赶墟了,今年最后一次部落之间的交易,希望能有收获! 第五十三章 豺狗与牛 听说斩白蛇、编草鞋、放牛……这些事与是否能称王,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 所以苏阳决定尝试一下,此刻机会就来了,清晨队伍出发后,他们遇到了狼,这可不是好兆头,狼群在森林中非常可怕。因为狮虎豹这些猛兽,狩猎时经常失败,所以一般不会穷追不舍。但是狼群却不同,有时为了吃口肉,追踪几十个小时都正常。 不过这次他们遇到的是小号狼,与豺狗差不多大,也只有两只,这简直就是送菜啊。 而且苏阳一点都不怕狗,作为兽医,打狗针是必备技能,虽然现在没有夹具,但他真的不怕狗,或许还会成为杀狼高手。 “卧!”商女打着手势,队伍连忙弓身,小心翼翼的前进。 苏阳有着身高优势,站直了走向前都不是问题,很快就看清了状况,竟然有一头大野牛在前方,野牛的旁边有一头小牛犊趴在那里,而在十几米开外,有两头豺狗在等着。 一目了然,他都能推敲发生了什么,商女他们就更不用说了。 “吼!”帕布一声怒吼,提着盘古斧瞬间冲锋了出去。 “坏了!”苏阳暗道不好,这种情形应该悄悄上前,出其不意的暴起,才有可能一网打尽。现在帕布这么一搞,没准会两头空,牛与豺狗都跑掉了。 正当他打算跟着冲锋时,却被旁边的融给拉住了,苏阳顿时无语,就要忍不住教育一下融,这胆子忒小子吧,以后怎么成为合格的战士?还怎么为了他的大业而奋斗终生? 可马上他就发觉不对劲了,因为只有帕布一人冲锋,其他人迅速散开,呈包围圈一般慢慢往前推进。 “嘶!”两头豺狗崩牙咧嘴进行着恐吓。 但是帕布根本就不管,几个箭步上前,斧头已经挥了出去,瞬间把一头豺狗劈翻在地。 “战啊!” 商女发出了低沉的咆哮,猛地冲了出去,其余战士如箭矢一般冲出,小半人直奔豺狗,剩下的快速围住了野牛,这是一头母牛,头上是长角的,母羊也一样。 不过片刻工夫,那边的两头豺狗已经被砍死了,虽然肉不多,但是皮毛价值高。当然因为皮子小,无法与豹子皮相比,可也能制出一件围裙了。 解决掉豺狗后,队伍一共十五个战士全都围住了野牛。苏阳也总算是反应了过来,好吧,原谅他的狩猎经验不足,帕布之前的选择才是正确的。 若当时所有人都冲出去,恐怕就吓跑了豺狗,而帕布单独一人,豺狗觉得可以一战,才会折损在这里。 他与融跑了过去,看见已经奄奄一息的小牛犊,身上有伤口,地上已经被血染红。应该是豺狗咬伤了牛犊,但是搞不定母牛,所以豺狗就在这里等着,只要牛犊死了,母牛哪怕再愤怒也只有离开,到时豺狗就能获得牛犊肉食了。 而现在被他们给捡到了便宜,这不算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大家先等等!”苏阳出声叫道。他不是慈悲之心泛滥了,这时期狩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可能因为母牛守护牛犊的伟大行为而放弃到嘴的肉食,况且一头牛的价值可不低啊。 “谁去拿一个背篓过来,想办法盖在牛的头上,它看不见,就好猎杀了。” 这方法不是他独创,而是当兽医那会,给牛马打针之前,就会让家畜的主人用布盖住牛马的眼睛,然后他在上前三秒钟解决打针,一般是把针药注射进脖子里,这个角度站位,兽医的安全有保障,若是打屁|股,很容易被牛马的后腿蹬伤。 遮眼猎马牛,打蛇打七寸、武松骑虎杀,都是一个道理,抓住了动物的弱点。 很快,背篓就来了,商女亲自动手,很是灵活地跑动着,等靠近时跳起来躲过了牛角,单手把背篓反扣到了牛头上,这一番动作极有观赏性,有街头花式扣篮的错觉。 战士们反应很快,抓住刹那时机,纷纷举起武器猛攻,给大野牛造成了伤害。 “退!”帕布大吼一声,所有人纷纷后撤。 受伤的野牛发狂了,凶猛地甩着头颅,眼看就要把背篓甩出去,就是这个时候,帕布发起了攻击,一个箭步跑到母牛侧面,双手紧握斧柄,用了一式力劈,悍然斩中了牛脖子,顿时牛血喷洒了出来。 “上啊!”商女一把抽出腰间的竹管,其余战士也是如此,就连融也蠢蠢欲动。 下一刻,所有战士从一个方向扑了过去,十几个人硬是把野牛给按翻了,几个强壮的战士死死地按住牛角,其他人已经把竹管插进牛身,猛力吸食了起来,这是在喝牛血。 “苏阳快来!”“快来啊,血不多了。” 我靠,他真的有点突破不了心理障碍,只因穿越前被坑过一次,那次是喝鸽子血,传闻特补身体,但那个血的味道简直太腥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蛇啊。 可是连融都已经跑去喝血了,唯独他不去,这就不是什么品德高尚,而是特立独行了。 “罢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苏阳跑了过去,他也自备着竹管,心想装装样子,到时候在嘴唇边抹点血就成了。可谁知道,大伙太照顾,给他让出了黄金位置,也就是牛脖子哪里,他直接就可以吸食伤口处流出的热血。 “没人懂我,寂寞如血,呕!” 几分钟后,苏阳一脸是血,但其实脸色无比苍白的坐在地上,说好的喝了兽血可以增加力量呢?说好的“炮维儿”呢?感觉不会爱了,挥霍了崇拜! 一小会后,队伍上路了,需要转移地点在来处理肉食,苏阳是真的出现了身体不适,但绝对不是晕血反应。 最后是商女背着他上路的,这实在是有损形象,更郁闷的是他居然还睡着了。 醒来后,依旧没感觉到力量增强,可却隐隐觉得多了一股子野性,以往他在森林中,始终有畏惧感,担心时刻会丢掉小命。但现在感觉没什么可怕了,野兽吃人,他同样可以狂饮野兽鲜血,勇者胜。 这或许就是新兵蛋子在渐渐过渡到合适的战士了。 “吼!”苏阳一个翻身爬起,仰天咆哮。 战士们满脸含笑的看着他,或许他们当初也经历了这个过程。 等冷静下,他惊愕的发现那头小牛犊还没死,等查看了伤势之后,苏阳觉得其实还可以抢救一下。牛犊子只是失血过多,伤口并不是很严重,说不定可以熬过来。 此外,那两头豺狗,是一公一母,母的豺狗还在哺|乳期,根据他的推断,豺狗的崽子应该两个月左右大,如果断了喂养,绝对会死。 当即他连忙询问关于豺狗的习性,这东西只是长得像豺狗,并非后世那种豺狗。 得到的答案是群居,不过有时只有一两头,多的时候几十头也正常。他们猎杀的这两头,应该没有其它群体了。 苏阳思索了片刻,随即就对牛犊抢救了一下,因为没有药物,所以他只能简单包扎伤口,想办法消炎,然后给牛犊喂食,至于能否熬下来,只有听天由命了。 “商女、帕布,你们有没有办法找到这两头豺狗的窝?”最终他还是问出了这话,如果可以,他想找到豺狼崽子,进行驯养。 他不信佛,却又觉得很多事都有因果,豺狗为了哺育后代而猎杀牛犊,而母牛为了保护崽子不忍离去,结果双双被他们干掉吃肉。如果他能拯救牛犊,养活豺狗崽子,说不定往后就会拥有耕牛与猎狗,同时也偿还了今日之果。因果循环,天理如此! 当然,如果牛犊活下来,且养大后,无法作为部落中的劳动力,他也会毫不留情的斩杀吃肉。倘若找到了豺狗崽子,却又无法驯养,他或许也会亲手终结。 “可以试着找,但是苏阳,狗崽子没什么肉,皮子一撕就烂不能用,没必要啊。”战士们纷纷出声劝说道。 第五十四章 奇葩想法 PS. 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我要养!”苏阳解释了一番,可听懂的没几个。 不过大家还是执行了他的要求,十几个战士纷纷想着办法追踪。这需要回到之前的猎杀地点,好在这里离乱部落并不远,他们又吃不完牛肉,小牛犊也无法带去赶墟。 索性抽出七个不善追踪的战士,带着半头牛肉,两头豺狗还有牛犊回乱部落,然后再回来与他们汇合。 而他们剩下的人带着陶罐与肉食去了狩猎地,花了点工夫,商女与帕布终于争论出了寻找方向,无论是否成功,都只找这么一次。 苏阳也是抱着尽人事听天命的心态,没想真的找到了豺狗崽子,那是一处岩石夹缝中,距离狩猎地很近,不超过一公里。商女与帕布他们都清楚,豺狗的窝要么是在岩石缝、山洞,要么就是树丛中,前面两个地方居多。考虑到只有两只大豺狗,不太可能占据山洞,所以就找岩石缝隙,没想就这么找着了。 足有七只小狗崽,全都是棕色萌萌哒,约莫两个月大小,肉乎乎的挤在一起,被他们一窝给端了。 “全都带上!” 苏阳兴奋的搓着手,随后摸了摸腰间的阉割四件套,其实狗也可以阉割,眼前小狗崽的月龄正好合适,只要一刀切断是非根,那就真的好驯养了。但养出来也就成了宠物,毫无意义。 小狗崽三公四母,全都装进了背篓里,他要带着去赶墟,往后也会亲自驯养,但七只太多了。这可是吃肉的豺狗,或许会进行淘汰吧,或是让狗崽们改变饮食习惯。 等汇合其他战士,又大吃了一顿之后,已经是下午,今儿到不了墟市,索性就不急着赶时间了。 他在逗弄着小狗崽,最开始喂生牛肉,结果小狗不吃,他有些担心小狗要吃反刍的东西,那就不好办了。还好,他把肉烤到半生不熟,撕烂之后,小狗就抢着吃了。 一头猛虎每天至少要喂五斤肉才能把命吊住,动物园里一般喂十斤肉左右。而一头大狗的食量,与成年人没什么区别,小狗很快就会长大的。 他尝试着喂肉汤,小狗也会舔食,但对于块茎,哪怕是煮熟烤熟的都不吃,这就比较坑了,难不成要一直喂肉?他没有分配权啊! “苏阳,你喂红狼干什么?”商女一直没有搞明白。 他心说,原来原始人把豺狗叫红狼,难道这是红太狼的原型?灰太狼又在何方了? “羊村,呼叫羊村,这里是苏羊羊发现了红太狼!” 笑了笑,他回答道:“我养红狼用来示警,以后你会明白的。对了,你上次说你们部落的图腾是一种飞禽,那么你会猎杀那种飞禽吗?也就是还会猎杀自己部落的图腾吗?” 商女摇头,“当然不会猎杀了。” 他又尝试询问更多关于图腾的事,却没有得到有用的信息,看来只有等回去问玛祖,或是等明年去牛头部落亲自看看了。 夜晚,他们运气比较好,找到一处山洞,在洞口点上火堆,相对来说算是安全了。 这种长途跋涉赶墟的日子其实并不好受,等到开春,苏阳就要着手兴建新的墟市,为此冬季他还有很多事要做。 “帕布、商女,我打算赶墟回来后就去野人区,你们觉得如何?”他询问着两人的意见,商女掌管乱部落战士,帕布带领岩石部落战士,一个丛林经验丰富,一个战力彪悍,若是在加上春,那就完美了。 如果春在这里,估计会猜测他想与野人交易。而此刻,商女觉得他想找什么东西,帕布却无所谓,指拿打拿。 商女叫来乱部落的九个战士询问,没人知道野人有到底有多少,但都说数量不多,而他们对野人的印象都是跑得很快,会主动攻击进入野人区的外人,很是麻烦。 “我觉得可以去野人区,带多点人去。”商女给出了回答。 谁知苏阳忽然思维跳脱的问道:“你说,我能不能学野人那样用四肢奔跑?” 那天晚上小野人的速度他可是见识过了,事后也询问了商女抓到小野人的过程,有运气的成分,也是多人围捕的结果。同时商女也承认,一对一的情况下,她很难抓到小野人,可要知道小野人才多大,绝对比他小很多。 而他对上商女,分分钟就被打成了熊猫眼,无路可逃。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好吧,有些入戏太深。但是快也是一种优势,斩白蛇那位跑得快,最后得了天下。编草鞋那位也是跑路高手,最后也三分了天下。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你要学野人!”战士们震惊了,融也有些发晕,这想法未免太过奇葩了吧。 苏阳点点头,认真道:“不错,我现在还小,没准能学会呢。到时战斗的时候,就会多出很多变化来……”他本来想说“象形拳”这个概念,也就是模仿动物的形态创出的拳法招式,好比什么五形拳、形意十二门、五禽戏等等。 他估计没有开宗立派的资质,也不怎么相信后世有所谓的武林高手,但是多学一种四肢行走的身法,说不定就能出其不意的打败对手呢。 商女刚想让他用四肢爬一个试试看,忽然想到之前划水的事,莫名的觉得苏阳说不定能成功呢。 “好,我到时候给你抓几个野人回来。”商女鼓励道。 光说不练假把式,当即苏阳还真的就试着把双手按在地上,可别说是奔跑了,就连爬行都很累人,而且速度太慢了,若对战时他忽然往地上一趴,这不是找跪就是找死了。 都说投入一万个小时就能成功,距离他成年的时间还长,没准能学会呢。 在地上爬了一阵,根本就没找到感觉,索性就继续练长矛,由商女教导他。别看商女还没到十三岁,但却能击败两个围攻她的战士,走的是灵活路线,专攻要害。 苏阳心想着,他会找时间好好跟玛祖学武,如果有机会还会去拜访有盐氏的大长老娅,以及各个部落的第一高手,最后超越这些人! 可他马上就被打击了,自问已经略有小成,就找融单挑了一把,可融竟然轻松把他击倒了。 “一定是打开的方式不对!”苏阳躺在地上,分析各种战败的理由,好一会才收拾好心情,赶紧把融打发到帕布那里,这两人才是一路的,根本就不懂得变通。 就如刚才,他明明试探性的打出一拳,这时候融应该象征性的双手招架一下,然后各退一步,这场面上也会好看很多了。可偏偏融直接全力一击,得势不饶人,让他学的那些招数都没用出来,稀里糊涂就被打倒了,这还怎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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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明天开始恢复两更,欠更好像有点多,有时间就补! 第五十六章 图腾 “盐矿是要保护起来,我们岩石就会是下一个有盐氏!”玛祖认真的说道。 苏阳跟着又说:“但是现在盐矿处在乱部落与野人区的交界处。我们岩石部落的地方太小了,没有河流,没有盐矿,也没有地精,价值高的东西都太少了。” 玛祖回了一句:“岩石部落安全!” 好吧,苏阳觉得还是先去野人区,至于建立墟市的事情,容他在好好琢磨一下“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这话的意思,若能有孟子的一成功力,这天下何人不能说服。 “玛祖,牛头部落是什么样的?”他话锋一转,问起了个人最关心的事。 玛祖沉吟了片刻才开口回道:“牛头部落的图腾就是牛,他们有很多很多的人,有巫师,有图腾战士,很强大。” “什么是图腾战士,我以后可以成为图腾战士吗?”苏阳直奔主题,他又不晕血,当然想有机会能成为强大的战士了。 “我家苏阳当然可以成为图腾战士,等大丫、冬冬,她们只要能学成回来一人,我们岩石部落有了巫,就可以血祭图腾,到时候你便可以从图腾中获得力量,成为图腾战士。”玛祖郑重的说道。 可苏阳却有一种被坑了的感觉,之前不是说喝了兽血可以获得力量吗?但经过他亲自论证之后,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估计是因为动物血液中含有盐,所以吃了盐有力气,这才是事情的真相。 入坑需谨慎啊,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还是继续练他的四肢奔跑吧,这个更靠谱。 正好,食物可以吃了,他便结束了谈话,等到时真的见识过图腾战士再考虑。 吃饭时他也与乱部落的人商量了一下,再次征得玛祖同意之后,便定下了回去的路线,穿过野人区在到乱部落,最后在回岩石部落。 现在队伍有五十一人,各个都带着武器,帕布、商女、春,还有玛祖都很厉害,尤其是老人玛祖,在年轻时比有盐氏的娅还要强悍,即便现在老了,仅靠气势就能压住队伍。 加之上次走了一次路线,春记得路,即刻就出发了。这次赶墟过后,至少要等三个月才会开启交易,同时也是各个部落最难熬的时期。 傍晚时,苏阳再一次到了遇见小野人的地方,石头还是那块石头,却半点不见野人的踪迹。 “砰砰砰!”帕布开始砍树,要把这里围起来,大家今晚就要在这里露宿过夜了。 盘古斧再次发威,砍起树来木屑纷飞,一个人就能搞定,速度贼快。而以往要两个战士配合,用藤条栓石块,一起发力要忙活很久才能砍倒一颗大树。 “帕布用的是什么?”玛祖惊讶无比,她走的时候盘古斧还没搞定,此刻是第一次见到。 苏阳连忙解释了一下,然后斧头就到了老人手中,还好最后还是还给了帕布。 “你说的那种打造斧头的陨铁能找到吗?”玛祖显然动心了。 苏阳摇头,陨铁这东西可遇不可求,他之前在墟市还问过来着,附近所有部落都没有,再说做人不能太贪心了。 “帕布能听你的,这点很好。” 这话什么意思?苏阳觉得玛祖不是再说反话,想想也对,老人不可能看出他有反骨,好吧也不能叫反,他只是想有朝一日成为首领罢了。 老人不知道他的内心想法,而他现在拉拢帕布几人,这就间接增强了老人在部落中的话语权,自然应该夸赞他了。 这到是个机会,往后父亲勇与两个伯父,都会留在部落。而在外面狩猎的战士中,现在看来帕布的威望与日俱增,还有春的威望也不低,恰好帕布与春都可以说是他的人,这是好事啊。 “苏阳,你快过来看看。”商女有些急促的叫道。 莫非出什么事了,他连忙小跑了过去,却见在巨石后面有生火的痕迹,这很正常啊,总不能不让其他人在这里过夜吧! “你好好看看,这是野人留下的。”商女脸色凝重。 春这时候也过来了,点头道:“是野人,还用了陶。” “我靠,该不会是小野人吧。”苏阳大胆猜测,距离上次他来这里,已经有二十多天,没准还真的是小野人。 没一会,老人玛祖也来看了看,虽没有肯定是野人,但从留下的痕迹来判断,有些不对劲,仿佛是初学者留下的。 苏阳搓着手,如果真是小野人,那么证明野人的智力没有问题,只不过一直延续着茹毛饮血,四肢行走的习惯,也形成了自己的语言。这只能说野人的文明比外面的部落慢半拍,这种文化上的差距,哪怕到了现代也依旧存在,不然又何来的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 若他此刻所在的世界,就是地球的远古时期,那么谁也无法说清楚哪一个族群才是现代人类的祖先。 大家一起动手,把砍伐的树木围在外面,形成一道防御,也点燃了七八个火堆,会安排人轮番守夜。这种安全上的事,不用他来瞎指挥,只管安心吃喝睡觉就是了。 是夜,苏阳裹着兽皮躺在巨石上,心想这次小野人还会再出现吗?怕是不可能出现了吧,这么多人在这里可不是闹着玩的。 早晨醒来时,他着实吓了一跳,什么时候商女也裹进兽皮了,这样真的好吗? “出发!” 没有吃早餐的习惯,大家醒来后,清点了一下人数就出发了,这让苏阳觉得,他前几次疑似晕血的情况,极有可能是因为血糖过低。 春与商女带了些人走在前面,帕布紧跟其后,玛祖坐镇队伍。至于苏阳当然是跟在老人旁边,大树底下好乘凉。 “小心点,野人可能有图腾!”玛祖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咳咳,苏阳一愣,愕然问道:“您是说野人有图腾,这怎么可能,附近四十多个部落,就连有盐氏也没有图腾,野人怎么可能会有?”对于图腾这事,他其实一直没搞明白,作为现代人,都说自己是炎黄子孙,龙的传人,真要说起来,龙就是现代人的图腾。 按他的理解,原始人应该想祭拜什么都可以啊,就拿牛头部落来说,图腾是牛,那么岩石部落也可以用老虎、狮子什么的作为图腾啊,何必搞得那么麻烦,还需要巫。 现在他只有催眠自己,认为图腾能带来某种神秘的力量,也只有如此才能解释得通。 可现在,玛祖忽然说野人也有图腾,这未免太过颠覆认知了吧!是文明在演变的过程中反而退步了? “野人很厉害,这么多部落,没有谁真的去猎杀野人,抢夺地盘。野人中可能有野巫,也可能有图腾战士!” 这或许才是老人的顾虑,不过现在已经进入野人区,且先看看再作打算。 第五十七章 黑猩猩 苏阳仔细打量着四周,希望能看见好东西,用来说服他自己,才能去说服别人。 “野人在这里来过。”有人高声叫道。 不过只是发现了痕迹,并不是这么快就遇到野人了,但是大家还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这是陌生的环境,尤其还是与外面没有交流的野人区域。 “等等!”苏阳忽然叫停,因为他见到了一些被拔起来的植物,应该有好些天了,茎干叶子都已经快彻底干枯。 “你们谁见过这东西?” 他把一米来高的植物拿在手中,也没看出过所以然来,而植物的根部明显是被扭了下来,很可能这种块茎很吃。这不算什么稀罕事,可如果这种块茎的价值很高呢,他以后还打算种植,所以不会放过任何机会,细节决定成败。 没人认识这东西,好像也没谁见过,而这附近也没有,苏阳只好带在身上,看到后面能否找到。他忽然很想到野人居住的地方看看,了解这个族群的文明,生活方式,或许能给他很多启发,同时他个人也非常好奇。 野人的区域很大,不仅是他的推测,也从其他人口中得到了确定,玛祖换回来的二十六个人,分别来自九个部落,加上乱与岩石,这里以及算是集中了十一个部落的人,信息互通起来显得更方便了。 而且苏阳因为是墟市红人,昨晚上就与这二十六人有过交流,没了生分感,对他是有问必答。 他的方向感很强,主要还是根据太阳的方向,当然其余人也不差,所以他们所走的路不会错,可都已经进来快一个小时了,愣是没看到一个野人,这未免与想象中的差距过大了。 “大家散开一些,留意四周。”玛祖高声说道,既然已经来了,就不怕遇到野人。 苏阳也趁机让大家留意山坡与山谷,也就是没有大量树木的地方,因为麻这种植物喜阳不喜阴,不太多可能生长在林子里。到这会他还惦记着麻,这关系到渔网,缝制兽皮的线,以及布匹衣服。只是没有弄出织布机前,麻无法制成布匹。 “玛祖,能想办法找到野人的住处吗?我们或许可以与野人进行交易。”队伍可是带着不少物资,是他从墟市上换来的,盐也带了一些,陶罐也留了十来个,有资本交易。 谁知老人却摇头道:“我听春说起过娅与希夷人的事,我们如果要让野人交易,首先要打败他们,你懂了吗?” 苏阳愣了一下,然后就悟了,在这个时期,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尤其当两个陌生的群体接触时。这有点似后世的镖局,当在外行镖的时候,能震慑住劫匪,那才有的谈,最后还得给点买路钱。如果相互不知道虚实,就会各自耍一套功夫,甚至是打过一场。 这不算不打不相识,而是一种实力的展示。 “那我们就打败野人。”他这话有些想当然了,毕竟现在连野人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不说野人了,就是乱部落,他们这点人去攻,也拿不下,复杂的地形决定了战局。 没想玛祖竟然点头道:“可以试试!” 这一刻他有些拿不住老人的想法了,是保守还是激进,又或是考虑得更加长远。 “有情况,大家小心!”春忽然高声叫道,下一刻他人已经飞快爬上了一棵大树,并非所有战士都是爬树高手,这个需要天分的,要看身体的协调性。 “拿起你们的武器!”玛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瞬间让大家找到了主心骨,所有人都没慌乱,各自站好位置,紧握着武器。 而苏阳再次慢了半拍,这是因为还没形成条件反射,反观融这小子,已经渐渐有了战士的那股子气势,思维上的差别。 忽然,有沙沙声传来,右手边方向的树木颤动了起来,树叶簌簌直落,动静很大,一片片的宛如狂风波浪。 苏阳立时大叫,“小心,野人来了。” 可瞬息间传来的叫声却不对劲啊,那是咕咕咕、呜呜呜的声响,感觉像是某种动物在叫,他觉得很熟悉,却又一时想不起来。 “不好,是黑大头来了,所有人退到一起,快。”玛祖显得有些焦急。 春也飞快从树上滑了下来,商女几个箭步来到苏阳身旁,说道:“是黑大头在猎食,它们跟我们差不多大,很强壮,可以在树上跑,吃的东西跟我们差不多。” “还有这种玩意?”苏阳有些懵圈,以前不知道啊。 很快,他见到了一群小猴子,大概十几只,正从树上快速摇摆,眨眼间就从一棵树晃到另一棵树,灵活性太强悍了,可这猴子未免太小,比金丝猴大不了多少,他一拳过去,估计就能干翻,这有什么好可怕的? 见到猴子他反而很高兴,说不定能找到传说中的猴儿酒呢,他能醉晕了穿越,表示是一个喜酒之人,只要是不开车的时候,都会找机会喝上一点,这也是体制内无法避免的文化。 “什么,后面还有。”树上的情形立马让他回过神来,他竟然见到了一群黑压压的东西,各个强壮无比,居然是黑猩猩,我靠,难道这个就是大家口中所说的黑大头? 他就这样看着黑猩猩霸道的攻占一棵棵大树,好几个猩猩合力把猴子围堵在树上,然后凶残的一幕发生了,当猴子被猩猩抓到后,竟然片刻间就被撕裂了,黑猩猩大叫着啃食猴子肉,鲜血淋漓,带着毛一起啃,场面太过骇人。 “不是吧,猩猩真的这么恐怖,难道这是电影重现,猩球崛起,凯撒大帝也穿到了远古时期!对所有人说不?” 十几只猴子并没有全都被猩猩猎杀,但瞬间少了一半,这些猩猩手抓猴子肉,迅速聚集到了他们对面的树上,甚至有些猩猩已经落到了地面上,用一对雄壮的胳膊杵在地上,眼神凶残地打量着他们,发出嘶吼。 苏阳吞了吞口水,他怎么感觉这些黑猩猩能一对一的与战士们单挑呢。 “玛祖,现在怎么办?”关键时刻还得依赖老人坐镇,他在这方面确实还有欠缺,狩猎经验太少了。这可不是在动物园观赏,如今遇到这些动物,可都是能要人命的。 第五十八章 穿针引线 苏阳粗略数了数黑猩猩的数量,大概有五十六只,黑压压的一片,全都是成年猩猩,想来这还不是猩猩族群的全部,因为没见到小猩猩。 “吼!”一头最为雄壮,看起来比帕布还高大的猩猩在嘶吼,极有可能是首领。猩猩是灵长类的动物,与人相似,属杂食性,偶尔也会吃肉。 玛祖虽惊却不慌乱,她年轻时天天在外狩猎,经验丰富,遭遇过狼群,手撕过豹子,自然也遇到过黑猩猩。 “举起武器,上前!”老人晃动着一头白发,紧握着石矛,一步步走向前去。 “战!”所有人吼叫着往前走,凝聚出一股无形的气势。 苏阳受到感染,也随着人群前行,他领会了玛祖的话,无论做什么都不能输了气势,不然终会一败涂地,反之将迎来胜利。 猩猩暴动了,纷纷呜呜大叫,但当他们继续前进时,猩猩竟然在往后退,虽然只是慢慢挪动,但确实是退了。 “乘胜追击的时候到了,这些猩猩原来是欺软怕硬啊。” 苏阳觉得已经看明白了形势,反攻的时候到了。谁知下一刻玛祖却叫所有人从另一边走去,就这样与猩猩擦肩而过,根本就没有发生战斗。 “是野人留下了猩猩!”春开口说道。 可苏阳还是不怎么明白,现在没发生战斗当然是好事,可往后若要攻占这里,就少不了见血。看来还要继续想办法增加人口,可却没有那么容易。 商女这时候神色凝重,出声道:“猩猩不会留在一个地方,我问过了,只有野人区有这么多猩猩。” 玛祖出声了,“野人不杀猩猩。” “为什么不杀,难道……” 苏阳忽然有一个荒唐的想法,从野人四肢着地奔跑的方式来看,与猩猩根本无法共处在同一片地域,就如岩石部落,不会允许其他两条腿直立行走的族群进入领地长久生活。难不成野人的图腾就是猩猩,这是假设野人有图腾的前提下,才有那么点可能成立。 没过多久,野人终于出现了,不多,只有几个野人冒头,打了个照面跟着就飞快跑走。 “玛祖,追上去。”苏阳急促说道。 老人点头,队伍启动,循着野人跑走的方向追了下去,可一小会后就失去了野人的踪迹,哪怕是商女与春,也无法确定野人去了哪个方向。 “肯定是我们人太多了,野人不敢出现。”苏阳犯愁了,这人来少了不安全,来多了却找不到野人,岂不是白忙活一场。 不管了,先看看这里面有没有好东西,到中午时,他终于再次看见了那种植物,挖到了蛋黄色的根茎,约莫婴儿手臂粗,有十几厘米长,这么一株挖出了三个根茎。 “啪嗒!”他把根茎掰成了两段,里面直冒汁,闻了闻没什么味道,但却不敢直接吃,万一有毒可就悲剧了。 “把这些都挖出来,小心别弄破了皮。” 多收集一些有备无患,等回去后用兔子试试,如果可以吃,或许可以考虑种植。他是一直没找到适合大面积种植的农作物,所以只能慢慢试了。 队伍走走停停,沿着大概的方向,不一定非要今天赶回去,苏阳可以安排时间,这是玛祖对他的信任。 可是,虽然野人区的物产相对是要丰富,有不少外面没有见过的植物,可真正能让他利用起来的,暂时还没发现。 “那边有个山谷,过去看看。”他坐在帕布的肩膀上,站得高看得远,心想其它东西到也罢了,怎么也要找到麻才行,有了这东西,冬天就可以缝制不漏风的兽皮,立竿见影的效果。 也不知道是不是时来运转,刚一过去,他就瞧见了一大片,非常有可能是麻。这种植物的叶子比较特别,有点似佛手瓜的叶子,摸起来有绒绒的感觉,但不刺手。 催促着大家赶快跑过去,他落地后手中长矛一扫,瞬间就折断了十几珠,跟着上前查看,茎皮真的扯不断,虽然与他印象中的苎麻不太一样,叶子没有那么尖,茎皮也没有发红而是青色的,可这效果完全附合。 他连忙扯了些茎皮下来,茎干有多长,茎皮就有多长,用水搓揉了一下,就变成白色的,不过不是纯白,是有一点偏黄的麻色,没错,这就是麻,绝对是正品,必须给好评啊! 苎麻有很多变种,这可能是其中一种,也可能是最早形态的苎麻或是其它品种的麻,这个就不用去多考证了。 这个山谷的苎麻能有好几亩,更难得是没怎么被破坏,收获简直太大了。而且他现在收割了,只要不是连根拔起,那么明年还能来。 “大家一起动手,把这些全部收割了。”苏阳真的很兴奋,结果忽略了他这行为很反常。 玛祖就不解的问道:“你要这个干什么?” 坏了,他有些得意忘形了,之前挖出的块茎植物还好解释,现在这个麻,就仿佛他在专门寻找一样。还好他颇有急智,张口就道:“这个叫麻,我赶墟时听别人说起过,麻的皮扯不断,又很细,我就想着用来穿兽皮,还有捕鱼。玛祖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就这么糊弄了过去,或许这不是什么大事,玛祖也没多问了。 现在已经有骨针了,不过是比较粗大的那一种,有些野兽的骨头本来就有孔,或是很容易钻出孔来。现在他穿的兽皮,就是用藤条穿起来,但这种藤条太大了,也太硬。若非身体已经习惯,绝对是遭罪。 穿孔这应该算是原始人的模仿或是本能,他们会想办法在身上挂东西,一些植物的果实自带孔,只要有一人穿孔成功,那么就容易传播开来了。 不过在苏阳的印象中,早期的骨针什么的,好像是用鱼骨头吧,具体他也不清楚。 但他马上就可以找到替代物,在大家收割苎麻时,他拿了一些洗好的麻线,带上十来个人,飞快返回之前经过的地方,只因他之前看到了一棵带刺的树,就跟那种橘子树的刺一样,能有小指长,很尖锐,完全可以临时作为针来使用。 “就是这个了。”苏阳兴奋的扯下几根树上的长刺,直接用刺头去戳另一根刺的尾部,这是个细心活,换了别人搞不定。而他没花多少工夫就钻出一个孔来。 接着把麻线一搓,穿针引线,这下可以缝制兽皮了,要问他为什么会针线活,只因每年都过双十一,是条单身狗! 他的针线手艺没到纳鞋底的程度,但衬衣扣子掉了什么的,还是能缝补完好,现在就缺一个织女下凡了。 【建了个书友群:415841785。】 第五十九章 原始乐器 苏阳当然希望天上能掉下个仙女妞,可惜他不想当牛郎,所以这只是臆想罢了。 针线搞定,不过暂时不能用,麻线还需要晒干,此时只是作为演示,让玛祖以及大家明白麻的重要性,顺便再次刷威望,让新加入部落的二十六人信服。 他想到过养蚕,可这东西难以普及,就如现代农村早期就流行种植桑树养蚕,但没几年桑树叶子都割来喂家畜了,偶有孩童采摘桑果。再到最后,有了更优良的桑果,以前那些桑树完全失去了价值。 “小心!”商女忽然挡在他身前。 苏阳心说又来了,每次这种时候他都觉得自尊受到了伤害,所有人都发现了异常情况,唯独他毫无所觉,这算是反差版的众人皆醉我独醒吗? “是野人!”战士们如临大敌。 苏阳已经准备随时跑路,因为他只带了乱部落的十个战士过来,不够看啊。 瞬息之间,二十几个野人呼啦跑了出来,每一个都是四肢着地,灵活无比。可那一张张脸实在太恐怖了,这不是涂抹上去的,而是密密麻麻的疤痕,毁容了。 “是你,小野人。”苏阳看见了与众不同的小猴子,正是那个萌萌哒的小野人,一张小脸毫无瑕疵,粉雕玉琢的分外可爱。 突然,旁边一个战士就要大吼,苏阳连忙打断,如果这时候叫来玛祖他们,肯定又会把野人吓跑。 “我叫苏阳,来自岩石部落,没有恶意,可以谈谈吗?”他说话间取下半竹筒的盐扔了过去,虽然有可能肉包子打狗,但这是表达友好的最好方式。 “嘶!”野人们崩牙咧嘴,宛如在宣告这里是他们的地盘,生人勿进。 无论是人还是野兽都有个习性,地域性很强烈,就好比在外面见到一条夹着尾巴随便可以欺负的狗狗,但这条狗一旦回到家中,马上就会变得凶猛起来,生人勿进。 放到此刻,如果这里是岩石部落,那么苏阳即便害怕,也会站出来血战。反之,野人即便打不过他们的队伍,也不允许他们在野人区一直逗留。 “你们谁能跟野人说话交流。”他这话早就问过了,与野人根本没法交流。 野人们在慢慢逼近了,手上也有武器,木头上绑着石头,虽然没有外面部落的石器那么精良,可绝对能伤人啊,人数还比他们更多,而且根本就没去捡他扔的盐。得赶紧想想办法了,不然就得撤。 “墟、赶墟懂吗,以物换物。” 苏阳拉过商女,让她站在跟前,他拿出腰间的猪牙匕首递给商女,又示意商女随便拿个东西给他,谁知商女取下了戴在脖子上的骨齿项链,然后给他戴上了。 好吧,这真的不是在交换定情信物,私定终身啥的,他明明是在演示以物易物的过程啊,乱了,凌乱了。 “咕噜咕噜。”野人忽然停了下来,说着听不懂的话语。 只见那个特别的小野人跑去捡起了盐,然后扔了个东西过来,苏阳伸手去接,但却被一个战士捷足先登,让他颇为尴尬,个矮不是他的错啊,好歹穿越前他也是穿鞋一米八的高个子。 “快给我看看。”等他接过东西,顿时惊讶起来,这竟然是一个奇怪的椭圆形石头,比鸡蛋稍稍大一点,石头上有好几个孔,应该是天然形成的,石头也很坚固,可这个石蛋是用来做什么的? 忽然,小野人握着拳头放在嘴边,发出呜呜的声音。苏阳福至心灵,对着石蛋的孔吹了起来,没想到竟然能吹出声音,而且手指按住不同的孔,发出的声音还不一样,有古老苍凉的感觉。这居然是乐器,开什么玩笑,野人也有乐感? 等等,他好像见过类似的乐器,大脑飞快运转起来,努力回忆,终于让他想起曾经在一个古镇上见过一种叫“壎”的乐器,那店家宣传说在石器时代就已经有这玩意儿了,莫非指的就是他手中这种天然形成的石蛋? 我靠,苏阳再次怀疑小野人会不会也是穿越来的,这都玩上原始艺术了。 “呀呀,咕噜咕噜。”小野人忽然暴躁起来,抓耳挠腮的,很是反常。 苏阳一愣,跟着就把石蛋扔了回去,他有一把好嗓子,何须乐器。 只见小野人拿到石蛋后就放在嘴边吹了起来,没想到竟然吹出了好几种鸟类,甚至是动物的叫声,惟妙惟肖,真假难辨。 “不是吧,好像搞错了。”苏阳才知道自己闹了个乌龙,这石蛋竟然是这么用的。 商女这时出声道:“野人用那个抓猎物。” “怎么抓?”他有些没理解到意思。 随着小野人吹出鸟类的叫声,忽然间天空中竟然飞来了一些鸟雀落在树上,极有可能是被声音吸引而来。 “我靠,原来是诱捕工具。”苏阳终于明白了,不由双眼放光,他完全可以用黏土捏制出“壎”,就照着石蛋捏就行了,到时候烧出一大批,大家就多了一个猎手的手段。 “咕咕咕!”小野人突然又把石蛋扔了过来,这次苏阳亲自接住了,顶级的手速啊,键盘侠有木有。 “很好,我要与你进行交易,带我去你们的部落,就是住处!”苏阳尽量把话语说得慢一些,可惜野人真的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其中一个年长的野人嚎叫了一声音,然后所有野人纷纷转身离开了,小野人也跟着跑了,但快要消失时却扭头看了苏阳一眼,嘴里发出呜呜声。 苏阳手握着石蛋壎,挣扎了一下,没有叫大伙追上去,一回生二回熟,刚才的情况让他看到了曙光,让野人明白了以物换物,那么下次再来,完全可以继续换东西,相信次数多了,彼此熟悉后,那么事情就好办了。 “呜呜呜……”他吹着石壎,努力想找到音准,奈何无法吹出如梅花三弄什么的名曲,只有古老而苍凉的呜呜声,很质朴,也宛如天籁。 等回过神来,见商女等人都很安静,颇有些陶醉在聆听壎声,这让苏阳忽然觉得自己很有音乐细胞,此地处处是知音,此处也可以有掌声。 随后见到玛祖,他把刚才的事情一说,老人也试了试石壎,然后微笑着摸了摸苏阳的头,说道:“你做的很好,以后都由你带队进入野人区。” 顿了下,玛祖又说:“开墟的事情,我会与长老们,还有姜黎一起商量。” “那太好了。”苏阳兴奋的把玩着石壎,恨不了马上划出地基,然后就开盘贩卖期房,等收到预付款后,他就火速跑路……呃,这只是想想罢了。 第六十章 大肥扣肉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回过神来,他连忙给玛祖演示了一下针线活,把几片树叶缝到了一起,让大家明白为什么要采集苎麻。 等下午时采摘得也差不多了,他只要了茎皮,并没带上苗子回去种植,因为他觉得岩石部落会迁徙,就没必要在那附近开荒。 趁着还有时间,又觉得这次不适合再与野人打交道,所以就提议去盐泉那里去查探一番,他主要是想找到确定建立墟市的位置。 队伍前行,没过多久竟然见到一片低洼的湿地,而且还长满了芦苇,他绝对不会认错,这下可以编草席了,冬天也可以用。而且芦苇是很好的草料,牛很喜欢吃,一头牛每天的食量,大概在两背篓的草料,很是麻烦。有了这片芦苇,那就不是问题了。 今天运气真的是不错了,他连忙让大家割了几大困带上。另外有一种植物与芦苇很相似,不过是长在山坡上,也是牛非常喜欢的食物,但是叶子很薄,收割时稍不注意就容易割伤皮肤。 芦苇的叶子也算锋利,不过现在是秋季,叶子黄了就没威力了,青色时可以用来包粽子。 他怎么感觉这地方就不错啊,有现成的苎麻山谷、芦苇湿地,可惜就是离岩石部落稍稍远了点。 最开始他其实是想找一块平整的地方,但想到四面透风的,大家未必能一下就适应,而现在苏阳觉得可以找一个山坡,这样就有了一个缓冲。无论是敌人还是野兽要攻上来,他们都具有优势。 当然具体还要根据地形而定,至于说建造房屋,他还是懂一些的,数学几何不是白学的,脑海中有梯形、三角形、长方体,这些概念足矣。他甚至可以烧出瓦片来,修上那么几间小青瓦,就可以讨媳妇生娃了。 “玛祖,这里就是盐泉。” 傍晚时他们总算是到了这里,中途没出什么意外,或是因为人数多了,竟然连猎物都没碰到,不过他延续了好运,竟然白捡到半拉蜂巢,估计之前有熊出没,白白便宜了他们。 苏阳很想来一对奥尔良烤翅,刷点蜂蜜上去,味道贼好,怎奈没有翅膀给他烤啊,这时期的野鸡山鸡什么的都会飞,要抓捕得靠运气,这让他觉得是时候琢磨一下弓箭了,或许可以用麻绳什么的作为弓弦。 又或是弄一些投掷武器,戴上斗笠,甩着藤条,他也可以当牛仔啊。 赶紧摇了摇头,一步步的来吧,他一个人分身乏术,事有轻重缓急,先挑重要来搞定。 出来混,迟早是要饿的,所以就先解决晚餐,今夜就在这里扎营,第一步当然是埋锅造饭了。蜂蜜还没动,这是野蜂巢,蜂蜜不多,得省着点吃。 他也在等新鲜的肉食,帕布与春已经分别带着一个小队在附近狩猎去了,天黑前会回来,希望能有收获吧。 这会他做好了防御措施,还是剥开蜂巢,这个巢整体应该是椭圆形,比篮球还大,一般筑在很高的树上,运气当真不错,里面还有幼蜂,同时也偶有一只大蜜蜂跑出来,只是可惜蜂王不在这里。明年或许可以试着养一些蜜蜂,他自己没养过,但见过别人养。 毕竟他穿越前是畜牧局的,要买蜂蜜,直接到峰农那里当场刮蜂蜜,这样就不会买到假货,领导也喝得舒心,呃,这话暴露了他的人品,大丈夫能屈能伸。 很快,他剥了一些幼蜂出来,有已经长了翅膀快要飞的,也有黄灿灿的幼虫,营养价值都很高。幼虫可以直接生吃,他见过别人吃,自己却不敢挑战。 “融,快过来有肉吃了。”苏阳招手示意。 融很快就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见让他吃虫子,竟然一点都没怀疑。这让苏阳很是满意,莫非他领悟到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驭下之术,但仔细想想,好像对这话理解反了。 反正融真的很给力,乖乖的张嘴吃下了幼虫,还不停的咀嚼,一脸的回味,要不是苏阳早就知道融天生自带浮夸演技,定然会忍不住试试。 好东西要学会分享,随后他让大家都来尝尝鲜,就连玛祖也吃了,全都给了好评。 “苏阳,你怎么不给我吃。”商女不乐意了,一只手把玩着猪牙匕首,有些委屈的看着他。 苏阳打了个寒颤,最近他撩妹的本事精进得太快,还不能收发自如,就先不招惹商女了,连忙解释道:“那个不好吃,我这里还有好东西。” 说着,赶忙把已经差不多长出形体的幼蜂给火炕了,也就是放在陶罐碎片上,用小火慢慢把陶片烧热,最后把幼蜂给炕得酥脆,营养价值不减,吃起来绝顶美味。 “好香啊,要不要抹点油,我喜欢吃油。” “咱就别提吃油了。”苏阳赶紧的抓出两个幼蜂塞进商女嘴中,算是堵住了。 他自己也吃,炕熟了吃起来就没压力了,就当作是花生米,要是还能来点小酒,那就是小康生活啊。 等畅快的吃了一盘幼蜂,帕布的小队回来了,抓到两只兔子,还是活蹦乱跳的,这是之前抓出了经验。既然是活的,也没多少肉,便先放起来,带回部落养着,到了冬天这新鲜的肉食可就难寻了。 没多久春也回来了,竟然猎杀了一头半大的野猪,也算是走了大运。 苏阳心说,既然吃不了奥尔良烤翅,那就来一盆大肥扣肉。他是个行动派,马上让帕布用斧头把猪给砍成两半,他把五花肉、肘子、以及猪屁股肉给砍了下来,这三个地方算是猪身上最肥的了,也比较适合做成扣肉。 现在不能算是扣肉了,因为即没有梅菜,也没有咸菜,无论是广式的梅菜扣肉,还是蜀地的咸味烧白肉,都无法烹饪出来,这两种菜的味道以及做法都差不多。 苏阳也都吃过,并且很喜欢吃,单身汪的厨艺还是不错的,至少烹饪步骤他都很清楚,这时就弄一个改良版。 他先刮掉大部分的猪毛,然后把斧头在火中烧烫了,直接贴在猪皮上,这样一来就把猪毛给烫没了,等洗干净皮子后就放进锅里煮,肉看起来变了颜色,也稍稍膨胀了一点,有个五六分熟就从锅中捞出来。 然后他在肉上面抹上盐,以及蜂蜜,趁着肉还是烫的就要涂抹,这样容易入味。搞定后,商女已经把猪油给熬出来了,正好他把涂抹好的肉放进锅里炸了一下,再捞出来时已经变得金黄金黄的了,若是有酱油就好了,好在用蜂蜜也不错。 肉的表层,最主要的是肉皮已经炸皱了,就不会那么油腻。随后他把肉给稍微切了切就放进了之前换回来的小号陶罐中,正好两个都用上,随即放进大的陶罐里面蒸。 这两罐肉装完后还剩下不少,索性就烤好吃好了。 还真别说,经过这么一处理,烤出来的味道就是不一样,蜜蜂特有味道、猪油的味道、盐味,肉味全都出来了,好吃到头皮发麻,人人都变得演技浮夸了。 PS:明天在家休息,争取四更。求收藏,推荐票支持!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六十一章 准备战斗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好吃,太好吃了。” “俺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 “苏阳,偶要给你生猴子……” 什么,生猴子?苏阳着实吓到了,连忙叫春把雄壮女子领走,朋友妻不可欺啊! 从侧面反应出他的厨艺已经独孤求败了,或许可以抢先创建新东方这个品牌,民族的就是世界的。 笑了笑,开始喂小豺狗了,他编排了一套歪理,说是狗崽吃了肉也是长肉,反正他们不会亏本,就当是变相储存肉食,这话竟然让大家相信了。 “苏阳,肉好了没啊!”商女在陶罐边嗅着,早已经是香气四溢,大伙都吞着口水,就连一向稳重的玛祖也佯装在火堆边取暖,明摆着是在等肉吃。 “应该快了,我看看。” 蒸大肥扣肉,需要小火,把肉蒸到入口即化才算成功,想到蒸肉,他觉得回头可以用竹子编一些蒸笼,到时候有什么喜事,也可以大摆流水席,比如他满十岁的时候,要有普天同庆的大场面。 又等了好一阵,所有人都没睡觉,终于等到了开锅吃肉,幸福来得太不容易。 “当当当当!” 扣肉蒸得很不错,他把竹片插进去,轻轻一拨弄,感觉肉到要烂了,色香味俱全。可是肿么看起来像是东坡肉的感觉啊。 这时乱部落与岩石部落之前的战士们,都已经准备好了野菜叶子,就等着装肉了。 “玛祖,您先尝尝。”苏阳的场控能力还算不错,随时都可以把自己转化成圣人心态,当然要先照顾好老人。 老人点头抓了一块肉放进嘴里,表情没什么变化,可这一伸手就没见停下来,答案不言而喻。 “来,大家也吃!”苏阳打开了另一个陶罐,开始分肉。这过程中,他自己没有偷尝一丁点,反正玛祖吃不完一个陶罐,他现在完全可以装一下大公无私。 融不停的蠕动着脸颊,又把肉当成糖来津了,舍不得咬烂了吞下肚。与融这般的人还不少,尤其那些新加入的族人们,还不知道跟着苏阳可以开小灶。 一时间,大家都迷失在大肥扣肉的美味中,此时无声胜有声。 “苏阳,这种肉叫什么?”良久,玛祖出声打破了平静。 他想了想,才答道:“就叫东坡肉,咱们东夷山坡上蒸出来的肉。” “以后,让战士们多留意蜂巢!”老人这话获得了所有人的认同,可惜现在这季节,不适合采集蜂蜜啊。 苏阳拿了一大块肉递给商女,自己吃得却不多,待玛祖吃好之后,正要把剩下的肉分出去,没想到林子里忽然有了动静。 “呜呜呜!”这是野人的声音。 苏阳连忙掏出石壎吹了起来,也让大伙稍安勿躁,千万别破坏了之前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好感,要问他为什么对野人区这么执着,或许后世发动赤壁之战的曹操才会懂吧。虽然不想承认,但苏阳有一半的心思都是为了小野人。 他只叫了商女,带上陶罐,里面还剩了一半多的肉食,然后走到砍伐的树围栏哪里,却没见到野人。但他可以确定,刚才那就声是小野人发出来的。 “把陶罐放在这里。” 等把陶放在树枝上后,他就叫上商女回到了人堆,距离那里有二十多米远,应该能让小野人感觉到安全了。 果然,没一会有响起了呜呜声,小野人一惊一乍的出现在陶罐边,几番确定没有危险后,突然抱起陶罐就跑了。 “有点意思!”苏阳露出笑容,都说要想征服女人,就得先征服她的胃,后人诚不欺我。 小野人就这样跑了,晚上或许回来过,但苏阳已经熟睡,到了清晨,有战士发现树围栏边上有一头被咬死的小鹿。 “这算是交易吗?”苏阳再次笑了。 天放亮,他好生查看了一番这附近的地貌,要建一座盐矿,应该不是很难,但也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还有除了盐泉那里是小山坡,周围都算比较平整,并非他钟意的半山坡地形。 可如果修建了盐矿,就必须有大量的人口驻扎在这里,所以盐矿即是生活区。 对于是否要把墟市、以及部落迁徙到这里,他还无法确定下来,再等等吧,反正入春前是不可能开工的。 “回部落吧,有盐氏的人也快到了。”苏阳决定不再逗留,因为部落现在也就几个战士,万一有盐氏或是其他部落突然眼红,那就危险了。 玛祖也觉得该回去了,冬季快到来,老人也需要做什么准备,以确保更多的族人熬过去。即便今年部落富足,也不可大意了。 乱部落到了,要与商女他们在这里分别,不过并没有马上离开,玛祖与姜黎算是首次正式见面,两人聊了许久。苏阳并不知道她们说了些什么,不是不能参与商谈,而是他忙着去查看小牛犊。 万幸大概一周前送来的小牛犊还活着,只是非常虚弱。给牛治病算是家畜中比较麻烦的,尤其打针不管用时,要给牛灌药,往往要动用很多人,还好这是一头小牛犊。 他给牛犊的伤口进行消炎,有个笨办法,用唾液,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的唾液都具有消炎的作用,只是强弱不同。往往动物受伤,都会用舌头去舔。 乞丐治疗伤口就延续了这种原始的方法,所以新任帮主继位时,就要求帮众吐他一脸口水,如同焚香沐浴,得到升华,呃…… 当然,唾液也可能是传播病毒的大杀器,苏阳身体杠杠的,无须担心,等他给牛犊吐了些口水,这就完事了。 “你回去别忘了多练练刺矛。”商女嘱咐道。 “放心吧!”苏阳摆了摆手,只是想表现得洒脱一些,免得商女陷入早恋的烦恼。 外面下着雨,犹如我心血在滴,留在洞里的豹子皮,你何时拿回去! 苏阳他们离去了,转眼消失在丛林尽头,沿着小道直通岩石部落。 “玛祖看好商女,像我。”老人忽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苏阳一愣,老人这是什么意思?莫非是要让他夫凭妻贵? 还真是有这种可能性,原则上说,他的两个姑姑与两个婶婶,以及玛母都可以继任老人的长老之位。但他的父亲与伯父、姑父,这五人都没机会,没办法,现在是母系氏族时期。 同样的,他也没可能继任大统,但如果商女嫁过来却很有机会啊,可是商女一心还想着回到九黎部落,所以这办法暂时行不通了。 还有他打不过商女,万一真的让商女坐稳了首领之位,他又该如何自处? 所以还是继续与商女保持这种恋人未满的状态吧。 “大家小心,前面有人。”春忽然跑回来示警,描述在前面发现好几个火堆,刚熄灭不久,这绝对不可能是岩石部落与乱部落留下的。 “准备战斗!”玛祖立时进入战士状况,气势飙升,杀气腾腾,眼中锋芒毕露,无人敢与之直视。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六十二章 山外来人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是不是有盐氏的人来了?”苏阳猜测道。 可是很快,在查看了火堆痕迹之后,大家都觉得不可能是有盐氏,因为地上有啃食过的骨头,没有盐味,而有盐氏怎么会缺盐。 当即玛祖叫上二十个更优秀的男性战士出发了,抢先回部落去。苏阳带着剩下的十四个女性,五个战士,外加孩童融,紧随其后。 “春,叫两个人去乱部落通知一下。”他觉得有必要通知到,但不用乱部落抽调人手。 又少了两个战士,他的队伍说是娘子军也不为过,好在并非没有一战之力。 “所有人都跑起来,到了岩石,我让你们敞开了吃肉。”苏阳手握长矛,板着脸时,到有那么点气势,但他还没经历过血与火的淬炼。 春依旧在最前面,他没有自顾着赶回部落,而是在搜索那些人留下的痕迹,这也是玛祖留下春的原因。 跑了大约一刻钟后,春忽然叫停,趴在地上看了好一会,才出声道:“苏阳,他们往那边去了。” “确定吗?”反正苏阳自己是分辨不出来。 春肯定的点头,看来是虚惊一场了,没准是哪个部落的人路过此地,只因快入冬了,所以大家都比较敏感。 可忽然春又说:“最少有满节的人。” 这就有点不正常啊,岩石部落算是这一片比较靠边缘的地方,再往边上,就是乱石堆,或是光秃秃的山,只有稀稀拉拉低矮的树,植物很少,水源也不足。属于那种泥土含量很低的地方,一般不会有部落选这种地方定居,安全到是安全,食物却严重不足。 都快入冬了,忽然出现这么一队外来人经过岩石部落,实在太反常,难不成是去挖石头。 “追下去看看。”苏阳觉得玛祖回部落后,那边的危险就降低了,那他不如去追踪那些人,或许能搞清楚是怎么回事。 为了避免让玛祖担心,也需要告知去向,他再次抽调了一男两女外加上融,先回部落,让玛祖知道他们去追踪那些人了,成与不成,天黑前都会赶回去。 队伍剩下十二个女性,春与战士陈,以及苏阳。十五个人沿着春确定的方向追了下去,这里是岩石部落的范围,春非常熟悉,苏阳也大概认得路,不可能走丢。 这些女性或多或少都会狩猎,是用高价盐换回来的,最小的十五岁,最大的三十岁左右,年轻力壮,战斗力也不弱。若到时情况不妙,想来跑路还是不成问题,而且说不定部落里很安全,玛祖会派出一些战士跟过来。 想到退路后,苏阳跑得也飞快,他吃了地之精华后,无论是记忆力、体力、耐力都变强了,并且身体倍棒就没生过病,加上这段时间经常在外面,习惯了之后,已经不会掉队了。 “有血腥味!”雄壮女子嗅着鼻子,她叫华容,是给春换回来的媳妇。别看相貌在苏阳看来是超级恐龙,但却是换回来中最贵的,身高超过一米八,才刚过十五岁,若非玛祖出面,还不定换得回来。 “在那边!”华容伸手指了一个方向。 苏阳顿时一惊,他的方向感很强,尤其是太阳高挂时,华容指的正是岩石部落那个方向,他们刚才跑过的是弧线,部落相当于圆点。 春已经跑了起来,他的野外能力很厉害,加上是熟悉的环境,与苏阳的判断一致。 结果,没多远就在地上发现了血迹,春沾了一点血放进嘴中,脱口道:“是鹿血。” 我靠,苏阳对春这种尝血识真身的本事,简直太佩服了,放到现代,妥妥的品酒师天赋啊。华容也很厉害,顶级的嗅觉。 怎么偏偏他作为穿越者,好像本事太过稀松,谁都打不过,也没什么突出的天赋,不对,至少他随便往路边一站,就有女人想给他生猴子,也算是安慰奖吧! “春,能找到那些人后来去哪里了吗?” 春在附近转了一圈,然后摇头,这里之前进行过狩猎,痕迹太凌乱了,他无法肯定到底是哪个方向。 “苏,我闻到血腥味去了那边。”华容眼神火辣的盯着他说道。 苏阳顿时打了个寒颤,他这越来越精进的撩妹本事害人啊,“大家小心点,不要掉队。” 队伍再次启动,这是与去岩石部落相反的路线,约莫半个小时后,他们走出了森林,入眼全是光秃秃的山脉,几乎全是石头,与岩石部落这边形成了鲜明对比,大自然的奇妙所在。 或许是因为外面太空旷,风吹散了气味,华容已经闻不到血腥味了,不过春再次发现了痕迹,地上的泥土是那些人脚下带出来的。 “他们进了那里面,苏阳要追吗?他们没有去岩石部落。”春提醒道。在他看来这种情况很正常,他们去赶墟不也时常经过别的部落,至于说那些人刚才狩猎了,偶尔一两次可以容忍。 “追下去。”苏阳还是觉得不对劲,如果这些人进了别的部落,他转身就走,可跑到对面那种地域,能干什么?不弄个明白,他心中难安,对于岩石部落也是威胁,不可能终日防贼吧! 队伍中虽然女性居多,但现在苏阳的地位更高,他说继续追,大家马上就行动起来。 春提醒大家多小心,对面虽然看起来光秃秃,毒虫蛇蚁却是不少,尤其脚下别踩到了。 苏阳立时警惕起来,这次回去,他说什么也要研究一下编草鞋,在说这事与是否能称王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 就这样小心的前进了一段距离,大家也放开了,走着走着忽然见到前方有烟雾升腾,有人在烧火。 “就是那里了,我先过去看看,你们等消息。”春可以一个人独自在丛林中生存,能爬能跳,跑得也快,干这种刺探的事最合适不过。 苏阳思索了片刻,才点头道:“春,你多加小心,被发现了就赶紧跑回来。” 春点头,跟着就动作矫健地跑了起来,在乱石堆中如履平地,竟给人一种在跑酷的错觉,转眼已不见了身影。 却说春潜行到了烟雾升腾的地方,小心遮挡身体往那边看去,入目是一个小山谷,有水有崖洞,在那里竟然聚集了几十个人,男女老幼都有,正在烤食鹿肉。 距离有些远,他看不清那些人的样貌,但从直立行走,会烤火,还有身上的兽皮来看,不会是野人,而是跟他们一样的部落人。 “这些人从哪里来的,绝对不是附近的部落。”春抬起头来瞭望着远方,觉得这些人可能是从外面来的。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六十三章 东夷神龙氏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什么,有几十个人,从外面来的。”苏阳很是惊讶,在他的记忆中,以前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 这已经不是小事了,对比了一下双方的人数,还是先别打草惊蛇,所以他就让大家撤退,也尽量抹掉痕迹。 回部落的半道上,遇到赶来的帕布,带着八个战士,顿时增强了队伍的实力。但苏阳认真考虑之后,觉得要先找玛祖汇报,倘若他贸然做出决定,到时发生战斗死了人,肯定会心中难安。 “回岩石!” 队伍回归,受到了族人的欢呼,部落里安然无事,一切都显得有条不紊,外围有战士们在巡逻。苏阳顾不上去查看陶器、煮盐什么的,也没心思大搞篝火晚会,他连忙找到玛祖汇报了见到的情况,春也在一旁补充。 “什么,几十个外来人。”玛祖腾的站起身来,显然对这个消息非常意外。 “让勇、帕布带着战士巡逻,明日我们去找那些人。”玛祖说完这话就去找其余长老们商量安顿新人的事。 此时天色已经不早,确实只能等明天,再有部落里多了二十六个人,如果还采取之前分山洞的方式,就不够用了,这些都要安排。也要给新人熟悉环境的时间。 很快,在山洞前的那片空地上点燃了好几个大火堆,除了外围有战士巡逻,以往那般的祭祀活动照旧。也必须搞这么一个仪式来欢迎新人,再有就是进行配对。 当初玛祖带出去的八条单身汪已经提前在路上配对成功,这还多了四个女性。而部落中的单身女有十一个,这样也会多出三个男性,正好在凑出三对,最后唯独剩下一个女子,只能先单着了。 配对的方式采取自愿,篝火晚会结束前完成,男女双方人数都不少,算是给了选择的余地,当然因为现在女权当道,一般情况下都是女挑男,除非那男的非常优秀,同时被超过两个女的看中,才有机会反选。 醉了,这规则怎么有点像是非诚勿扰啊,苏阳顿时有些傻眼,原来后世爆火的相亲节目,早在原始时期就已经玩过了。 可现在是旧石器时代母系氏族时期,后世可是父系的天下,怎么在相亲这一点上会殊途同归呢? 好在他拥有反选的资格,现在勉强坐稳了部落第六把交椅,奈何上面五大长老一直存在,哪怕谁离世了,也会从女性中挑选候补。甚至有可能增加长老的数量,那他的排位就会跟着下降了。 “墩墩,快过来吃肉了。” “玛母,这就来。”苏阳赶紧屁颠屁颠地跑过去,现在能叫他墩墩的,也就只有玛母了。 翌日一大早,昨夜新婚的小伙儿、老年轻们也爬起来上路,经过补充人口后,男性战士队伍从原来的十八人,扩充到了三十人。但却选了十个留守部落,专职负责安全巡逻。 不过玛祖挑了十个新来部落的女性进战士队伍,另外四个分配到了制陶与采集队。而这十个女性战士也只是暂时的,一旦怀孕就会退出,生育后也不在参加狩猎。 也就是说,今日算上玛祖与苏阳,总共有三十二人前往昨天发现外来人口那里,其中大约有一半人昨天参加了原始版的非诚勿扰,最终牵手成功,这阵容还算强大了。 另外,玛祖在昨天就给乱部落送去了消息,约好了今天碰面的地点。 等到见面后,发现姜黎居然也来了,乱部落一共来了十三人,当然商女也在其中。这下队伍有了四十五人,除了苏阳,其余人都可以作战,不过他之前就拿到过绿卡,若真的发生了激战,两个部落的人都会保护他,双保险啊! 这时姜黎出声道:“我们乱部落在这里生活很多年了,从来没有见过有外人从那边过来。” 玛祖也说,“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商女,你知道是什么情况吗?”老人还真是对商女另眼相看,这种场合也点名询问。 商女看着要去的方向,又回头看了看,仿佛在思索着什么,但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这里不是九黎,她到乱部落没多久,又怎么知道是什么情形。 新加入部落的这些人也都不清楚,他们之前的部落距离这里更遥远。 既然说不出什么所以然来,那就火速上路,等见到人之后不就知道了吗。 但这时候苏阳忽然开口道:“我们要怎么处理那些外人来,是砍杀了,还是赶走?”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他才好出谋划策,虽然他的战斗力还不行,但脑子好使啊,早就领悟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先打败他们,再来谈。”玛祖面带煞气的说道。老人年轻的时候可是位暴力女战士,如今虽然已经四十多了,但依旧能喊打喊杀。 苏阳懂了,但却不敢苟同,不过他还是愿意相信老人的判断,这是原始时期,自有原始的法则。 队伍行进得很快,没有走弯路,直奔目的地,不用一个小时就能到,若是跑起来会更快,但为了保存体力,他们只是快走,并没有选择跑步。 可是这不吃早饭的习惯忒不好了,战士们现在可都是空着肚子在作战啊,若是按照后世的做法,一般见到敌人后,就会先埋锅造饭,吃饱了休息足了再鸣鼓邀战。 “等会你站我后面,我保护你。”商女轻声说道。 苏阳立马垂头丧气,这话不是应该他来说吗,还能不能给留下面子了。 “玛祖,就在前面了。”春这时候跑了回来,他带着几个人先一步去查探了。另外华容也在队伍中,凭借能闻血腥味判断方向的天赋就值得让人另眼相看,何况苏阳还准备训练华容去辨别更多的气味。 四十多人的队伍走出了森林,进入到了多石少土的地域,还没等他们抵达昨天的地方,迎面就出现了一组十几人的队伍,正是他们要找的那些人。 苏阳让一个战士把他举了起来,手搭着凉棚,定神一看,对面那些人的相貌到是不错,要比这边部落的人好看一些,当然这是指他的现代审美观。至于穿着上到差不多,也都是兽皮或是用植物编制的围裙,但感觉要精良一些。 “你们是什么人,到我们岩石部落干什么。”帕布大声叫喊道,当然这是经过玛祖示意的。 很快对面有人大声回应:“我们是从东夷神龙氏来的,要在这里兴建部落。” PS:感谢四十多位书友,共计两百多次打赏,后面会开单章感谢大家的支持!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六十四章 激烈交锋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东夷神龙氏?”苏阳浑身一震,不是要散发王八之气,让对面的人纳头就拜。而是被“神龙氏”这个称呼震到了,难不成是传说中的那个氏族。 “不好,是东夷龙氏的人。”商女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苏阳连忙追问,“你知道他们是谁?”其余人也都看向商女,大家都没听说过什么神龙氏,玛祖也不知晓。 商女回答道:“你们岩石部落这里,九黎部落、牛头部落,都叫东夷人。还有龙氏联盟,他们也是东夷人,龙氏有十二个氏族部落,图腾叫龙。神龙氏就是其中的一个部落,离我们这里很远很远。” 她比划着双手,表达着数量与含义,让大家能听明白。 苏阳顿时松了口气,原来是神龙氏,他刚还以为是神农氏。龙与农,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玛祖,让我来与他们喊话!”他自告奋勇,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好,你来。”老人点头,心中却早已经起了战意,无论是谁都不能夺走岩石部落的地域。 苏阳手持长矛走出人群,对面已经聚集了二十几号人,双方相隔一个乱石堆,地形决定谁也无法发起快速冲锋。 “你们为什么要到从神龙氏跑来兴建部落,这里所有的山,所有的河流都已经有主人了,我的背后属于岩石部落。” 对面走出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看来也是母系体制,这女人高声回道:“那就让出你们部落一半的山河。” 我靠,苏阳直接无语了,咱还能好好说话吗,他本来还准备进行即兴演说,让对方明白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岩石部落的领土,神圣不可侵犯,好吧,看来现代那一套谴责的办法行不通。 “玛祖,你说得对,还是打吧!” 老人高举着武器走出,大吼道:“所有人举起武器,随我一起打倒敌人,勇气,拿出你们的勇气!” 战士们集体发出咆哮,一股悍不畏死的气息弥漫开来,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的财产,有的只是部落血脉,无欲则刚。 “吼!”帕布一马当先,倒提着盘古斧,如一头蛮牛发起了冲锋。 队伍虽只有四十几人,但气势实在惊人,让苏阳头皮发麻,关键时刻,他没忘记把商女拉住。 “战!”对面神龙氏的人也冲了出来,竟然已经聚集了三十几个成年人,男女都有,不会比他们弱。 双方战士快速逼近,如洪流一般碰撞到了一处,爆发了激烈的大战。 玛祖与姜黎,还有苏阳与商女四人没有冲锋,但也在往前走。而对面之前站出来说话的女人没有动,只是眼神一直在关注着战局。 “岩石!”帕布怒吼连连,在人群中横冲直撞,但凡有敌人靠近便是一斧头,霸道无比。 “噗哧!” 鲜血飞溅,有太多人受伤,也有人开始倒下了,场面很混乱,也很惨烈。 苏阳脸色有些发白,这可不是在看电影、玩游戏什么的,而是真实的人与人交战,受伤了会痛,死了就真死了。 “咚!”一声脆响传出,所有人都听见了。 只见帕布一斧头敲碎了敌人头骨,血液飞溅,染了帕布一头一脸,好不恐怖。 “吼,战战战!”帕布披头散发,宛如地狱修罗,已经砍杀了不止一人。但他也负伤了,大腿上被刺了一个血洞。 “玛祖!”苏阳叫着老人,岩石部落也有人战死了,一个女人被刺穿了喉咙,要知道这女子昨晚才牵手成功,正年轻,有大好的时光,今日却倒在了这里。 老人神色不变,丝毫不为所动,她的父母兄弟、丈夫,甚至是儿子都死于战斗或狩猎,早已经见惯了生死, “呜啦!” 对面带头的女人发出了叫声。紧接着玛祖也大喊着呜啦,刹那间,战斗双方如潮水般退开了,各自抬走了受伤的人,也包括尸体。 玛祖与对面的女人都动了起来,纷纷上前去查看受伤的人,双方人马就这样相隔几十米进行治疗。 苏阳也在帮玛祖的忙,好歹他也是兽医,懂一点急救,可惜他以往用的都是西药,或许他该专门找时间跟玛祖学一些草药常识。老人懂得也不多,是她以前学巫时掌握了一些草药的用法。 对面那个带头女人也在对战士进行治疗,用的也是草药。现场的气氛有些诡异,前一刻还在喊打喊杀,现在却泾渭分明,就如对方不存在一般。 岩石部落当场死了两个人,一男一女。而对面死了五六个,帕布一人就杀了两个。至于说受伤的人就更多了,几乎人人都带着伤。如果没有帕布挥动盘古斧,或许战果会差不多,现在算是岩石部落占优。 苏阳脸色依旧苍白,他理解这种原始法则,可却不是很赞同这种方式。 就在他愣神之际,玛祖走了出去,对面那个带头女子也走了出来,两人就这样走到面对面不足一丈才停下来。 “嗡!”玛祖忽然抬起了右臂,手中长矛在抖动,发出了嗡嗡声。 女子的兵器也是一杆矛,轻轻一挥就有残影,宛如在舞动一根羽毛。 下一刻两人动了,轰然撞在一起,又猛然间退开。苏阳猜测,这可能是在试探,他没想到当初见了娅与希夷人战斗,现在又能见到玛祖与神龙氏的人过招。 只见玛祖手中长矛一扫,当着棍使砸了上去,那女子也相当强悍,灵巧一闪躲开后侧着身体单臂刺出长矛,但却被玛祖用左臂荡开,两人斗了个旗鼓相当。没有如男性战士那般怒吼连连,反倒多了些观赏性,里面参杂了太多的技巧经验。 商女出声道:“我还打不过她们。” 苏阳连忙安慰,“你还小,等你满了双节,二十岁的时候肯定比她们厉害。” 谁知商女却蹙眉说,“我只和她们一个打,不会输,赢不了。” 咳咳咳!苏阳忽然想尿遁,这实在太打击人了,商女的话他听懂了,她竟然能与玛祖这种级别的一战,虽然赢不了,可也不会输,这未免太强了点吧! 忽然,场中有了变化,玛祖竟然中了一矛,被刺中了肩膀,鲜血顿时流了出来,还没等众人有反应的时间,玛祖忽然一手抓住女子的长矛,猛地一个拉扯,下一刻玛祖的手已经捏上了女人的脖子,以老人的指力,单手就能捏死人。 “赢了!”苏阳长吁了一口气,这场两个部落的交锋,虽然没有死战到底,可对他来说已经太过惨烈,死伤了这么多人。 “现在这种情况,接下来又该如何处理呢?” 他已经无法给出判断了,而玛祖接下来会怎么做呢?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六十五章 私奔,私奔 “给我一半山河,不给,杀了我!”女子双手下垂,已经放弃了抵抗,但是这话却让人有些不明白。 玛祖捏着女子的脖子,想了片刻,忽然松开了手,这让苏阳很是惊讶,他以为玛祖会杀了她。 “把你的人都叫出来,我让苏阳与你谈。” 苏阳很是惊讶的被叫过去,随着他这一动,春、商女、帕布,都跑过来护在他左右。玛祖低声嘱咐他看着处理,然后就站在一边,不在开口了。 女子疑惑的问道:“你一个孩子,能做主?” 苏阳整理了一下头上戴着的羊角,出声道:“岩石部落的交易,我说了算。你们为什么会来这里兴建部落,这个必须回答。” 女子好生打量了片刻,才说:“我叫箬笠,是这些人推选出来的长老。我们是从神龙氏迁徙过来,从我身后的山那边,走了很远很远,只有你们这里有树林,所以想在这里兴建部落。” 女子的发音与岩石部落这边差不多,可能都是东夷人的缘故吧。等苏阳理解了之后,再次惊讶,这些人居然是真的是从那一边走过来的,那岂不是说,从这里走过去就能到十二龙氏部落。 “你还没说,为什么要离开神龙氏,我可是听说了那是大部落,不可能就你们这点人。”苏阳说这话的时候,看见前面又走出了大概三十四人,有老有少了,多是孩童,这点人真的不算是多。 终于在他的连番追问下,箬笠竟然说出了一个让他根本无法想象的缘由,私奔。 十二龙氏联盟,是由神龙氏、应龙氏、土龙氏、水龙氏,等十二个氏族大部落组成,同样是母系时期,可是龙氏那边的婚嫁有些不太一样,苏阳甚至无法理解。 龙氏竟然是采取的“走婚”,首先同氏族之中不允许婚配,这是避免近亲血缘,也无可厚非。可是夫妻双方居然是分居在各自的母系氏族中,就好比他如果与商女好上了,却依旧要住在各自部落。如果要见面,一般情况下,只有他去乱部落找商女,并且不能常住。 倘若有了孩子,这孩子也就留在女方那边,男方是没有资格带走孩子的,这点就很坑爹了。 听到这里,苏阳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会有牛郎织女的故事了,这是因为原始时期就存在这种形式啊。要知道现在外出去另外一个部落并不容易,别看他经常往外跑,却是借着赶墟、狩猎,寻盐等等名义才能,一般的妇女根本无法远行。 也就是说,按照龙氏联盟的做法,一对夫妻,指不定一年能见几次面,实在是有违天和。同时苏阳也打了个寒颤,幸好他没穿到那边,不然说不定已经悲剧了。 箬笠这些人,实际上都是些私奔的夫妻,或是带着儿女老妈一起私奔出来的家庭。他们中大部分属于神龙氏族部落,不过都是边缘人物。就如商女在九黎的情况一般。 与箬笠一同出来的有近两百人,而最终到了这里的也就剩这点人了,他们只是想找一个可以繁衍生息的地方,并非是要打下岩石部落,到这里只是巧合,也刚来没两天。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部落,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你陪我歌唱、你陪我流浪、陪我两败俱伤。 一直到现在才突然明白,我梦寐以求,是真爱和自由。想带上你私奔,奔向最遥远丛林;想带上你私奔,啊,去做最幸福的人。” 苏阳忽然很像唱起这首私奔,可惜要翻译成原始语言版,有些太困难了。 “玛祖,让他们进岩石部落的森林狩猎吧,我来谈。”他说这话,其实是冒着风险的,刚才丢了那么多条人命,为的是什么,不就是领地吗,而现在他却松口了。但刚才玛祖没有直接杀了箬笠,自然也有着其它的打算。 “好,你来谈,像你赶墟那样。”老人鼓励道。 苏阳琢磨着,玛祖的意思是说地域可以商量,但是箬笠他们必须付出代价,这个代价到底是什么,就需要他来谈了,反正不能让岩石部落吃亏。同时他觉得,玛祖之所以会松口,定然是因为盐矿与墟市,老人已经看出了岩石部落需要迁徙。既然要离开这片森林,那么又有什么不能谈的。 “箬笠,你们到过这附近的部落吗?乱部落,或是岩石部落,看到过居住地吗?” 箬笠摇着头,“我们只要一片森林,以后我们就住在那边的山谷,只有狩猎寻找食物进入森林。” 苏阳搓着手,忽然叫春赶紧的安排一桌好菜,给送到那边去,然后他就叫上箬笠去了边上,以免这里的血腥味与惨状影响到他的判断。 “箬笠,我先简单跟你说一下这边部落的配婚,我们这里叫非诚勿扰……”他开始从嫁娶的礼金,也就是男女收受的礼金不一样,在到换回了男女之后,可以自由的进行配对选择,女挑男,男的也有可能反选。 果然这话吸引了箬笠的关注,他们之所以私奔出来,就是无法忍受夫妻之间常年分隔两地,异地恋害死人啊,偏偏又无法改变这种现状,同氏族间的人又无法通婚,最后不得不跑出来。 而现在这边部落完全不一样,男女居然可以住在一起,只是根据礼金多少来决定是女方去男方部落,还是男方去女方部落。而对于箬笠他们来说,只要能生活在一起,无论是去哪边部落,这都不是事儿啊。 “你说的是真的?”箬笠呼吸都变得急促了,仿佛终于找到了自由之地。 “没错,我也没有必要骗你。” 苏阳忽然话锋一转,大略说了下这边的情况,他没说具体有多少部落,人口什么的,只说这边所有的山林河流都已经有主了,从目前的情况看,也只有岩石部落可能会交易一些土地给箬笠他们。 那么问题来了,“箬笠,山林可以给你们一些,但你们能拿什么东西来换取?以物换物是氏族部落之间的法则,你不会不明白吧。如果你们能打败我们,那么交换物不提也罢,但现在你们败了,不仅要拿出交换物,还要赔偿我们刚才在战斗中的损失,不然即便我同意交易,我的族人们也不会答应。” 苏阳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道,即为了让箬笠也听懂,也为了显得他更有气势,掌握谈话的主动权! 第六十六章 稻谷与葫芦 “你们死了两个人,我赔你十张皮子。”箬笠这话颇有些财大气粗。 苏阳点头,“好,那森林呢?你们拿什么来换?” “拿这个东西,我们叫芒,可以吃。” 箬笠从腰间拿出一个小葫芦,立时让苏阳眼前一亮,倒不是见到葫芦就想到法宝什么的,那不现实。而是因为葫芦不仅可以用来装东西,还可以拿来吃,煮汤或是炒着吃,味道都很不错。破成两半后,还能当瓢来用,好东西啊。 就当他准备先收下葫芦然后继续谈价时,万万没想到箬笠竟然从葫芦中倒出了一把谷子,这怎么可能? “这个就是芒,可是吃的。你把芒撒在山坡上,还可以收获更多的芒……” 不等箬笠说完,苏阳已经抓过了谷子,也就是稻谷,确实没看错,连忙用牙齿咬开谷壳,里面还真的是米。 “你们这个芒是从哪里来的?”苏阳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发抖,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幸福来得好不容易。此刻他在心中大叫着,总算可以编草鞋了,稻谷草就是上好的材料啊!好吧,好像米比较重要一点。 箬笠神色肃穆的回道:“是神让一只金色大鸟送给我们东夷龙氏的食物。” 翻译出来就是某天飞来一只超级大的飞禽,途径龙氏时被他们的吼叫声给吓到了,从嘴里掉下一把稻谷,然后神龙氏的人发现可以吃,就去找到了更多的稻谷。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啊! 先不管稻谷的来历了,苏阳连忙询问箬笠他们带了多少稻谷出来,以及葫芦的种子还有吗。有了这两样东西,直接就能改变岩石部落的现状。到时候他要人人都有草鞋穿,有稻草铺床……好吧,还是先关心稻米的产量与种植。 还好他大学时选修了沟通与演讲,毕业后进入畜牧局,相当于在跑业务,口才与沟通能力都很不错,在他循序渐进的追问下,收获颇丰。 箬笠他们还有不少稻谷,没舍得吃,用来留种的。并且这种稻谷属于是早稻中的旱稻,也就是不用种植在水田里,而是生长在山坡上,只要不被树木遮住阳光照射就行了。至于说产量,肯定不高,甚至可以说很低。但现在地广人稀,有了稻谷后,就能代替以往在缺少肉食时吃的块茎与果子了,稻谷也能储存很久,至少可以熬点粥把命吊住。 至于说为什么叫“芒”,是因为当初那只大鸟就是这么叫的,芒是鸟儿的叫声。 “芒芒,好吃。你们种了芒芒,就要不了那么多森林狩猎了。”箬笠比划着解释什么叫种植,关公面前耍大刀啊。 又过了一会,春都已经把吃食送过来了,这气氛就显得更好了,当然,商女全程都守在苏阳旁边,只是没开口说话。 苏阳已经在了解东夷龙氏的文明程度,那边已经有了陶器,但氏族中并不产盐,要吃盐是从外面换回来。而在发展上,与这边相比,好像走了岔路。按照岩石部落的情况,如果往后继续狩猎,那么对于战士的依赖性就会越来越大,迟早有一天会有战士反抗,一旦部落之间因为食物开战,男人们就可能翻身过渡到父系氏族。 而龙氏那边,女人们已经研究出了制陶,属于女制陶,男莫近的情况;并且女人们还研究出了简单的种植,属于刀耕火种的程度,烧掉山坡上的杂草,洒下种子,然后靠天吃饭,气候好收成就多,气候差也不是大问题。 因为女人们还学会了养殖,神龙氏就养着一群羊,因为他们的部落够大,早就把附近的猎物扫空,所以妇女们从以前的采集变成了放牧。箬笠他们就是通过放牧时跑出来的。 如此一来,龙氏的男人们除了狩猎,其它啥都不会,好不容易讨个媳妇,还属于是一年到头见不了几回,甚至有可能再去其它部落看老婆时,发现已经喜当爹!悲哀啊悲哀,呜呼哀哉! 苏阳心想,如果真的有炎帝神农氏,估计也不会是十二龙氏的人,因为在那种环境下,即便他过去后,也得跪!怎么可能有机会崛起称帝。 “你们的图腾是什么,怎么不见你们队友有巫,或是图腾战士?” “我们跑出来,就没有图腾了。”箬笠怎么也不愿意说起图腾,仿佛有什么禁忌。 苏阳也不好强行追问,来日方长吧。刚开始他是想把箬笠这些人给忽悠去岩石部落,但现在觉得可以先缓一缓,最主要是因为箬笠的人太多了点,一下塞进岩石部落,很可能会消化不良,万一有什么变故,那可就全完了。 “箬笠,这芒与葫芦确实是好东西,但要冬天过后才能播种。而现在马上要入冬了,我们也要猎杀更多的肉食,森林里的野兽不够分。你看这样行不行,以后我们联合狩猎,包括乱部落一起,三个部落分配猎物。 也可以交易盐给你们,但是你们中的孤儿,也就是没有父母的孩童,以及死了配偶的男女,甚至是独身的老人,都要送到岩石部落来。这样你们剩下的都是夫妻小家庭组合,我们岩石也可以帮你们养活那些没有亲人的人口,同时我们有了多余的人口,就可以多煮盐、制陶,去别的部落换取食物,最后我们双方都能过得下去,来渡过冬季,你看如何。 如果答应,那么我这就叫玛祖与乱部落的姜黎与你结盟。如果不答应,那就开战。” 这个战字还没说完,他忽然就往后退去,商女也迅速挡在他面前,配合默契啊,知道他谨慎的习惯,好吧,其实是惜命。 结果箬笠根本就没有动,依旧坐在哪里,想了片刻,才出声道:“我答应你。但你要同意,以后孩子们长大通婚,要生活在一起。” “当然,我们这里夫妻都是住在同一个部落。”苏阳忽然有些佩服箬笠,在这个时期,可不是人人都有私奔的勇气。 如果,如果他骗取了这附近所有部落的财产,商女会答应与他私奔吗?一起勇闯天涯,或是一起哈啤! 回过神来,还是先善后吧。他当即叫来玛祖与姜黎,把刚才的谈判一说,着重提了稻谷,当然也顺带了葫芦。 姜黎只是陪衬,在气势上根本无法与玛祖相比,而老人对于这个结果非常满意,如此在这片地域就多出了一个芒部落。 箬笠开始清点独身的人口,也把稻谷、葫芦拿出了一半来,最后拿出了很多兽皮,约莫有十七八张了。 “多了,兽皮多了,说好十张就只要十张。”苏阳一身正气的说道。不是他不想占便宜,而是多出的兽皮又落不到他手里,何必呢。 谁知箬笠竟然说:“你们的婚配不是非诚勿扰,还要收礼金吗。多出来的兽皮是我们芒部落给苏阳你的,等你长大后,要么来芒部落,要么我们给你送个女人到岩石部落。” —————————————— 推荐同组朋友写的一本好书《明末为匪》,我也正在追更中,下面是简介。 穿越明末,附身到卫所小卒身上的樊谨言,在战场上险象环生之后,为了填饱肚子,毅然干起了山贼这个光荣而又神圣的职业。 他从没想过要争霸天下,却逼得崇祯含泪签署退位诏书,八旗子弟远走苦寒不毛之地,南洋诸王屈膝臣服,西方诸国混战百年。 他没有给功臣分封过一寸土地,但臣子们的封地却遍布世界每一个角落。 第六十七章 竹子那点事 不是吧,怎么又来?苏阳也是醉了,他根本就不愁嫁啊,不对,是不愁娶。若是他登高一呼,上门提亲的能把牛群踏死。 非诚勿扰的格局太小,他更喜欢摆下擂台比武招亲,呃,还是先别想取媳妇的事了。 对于箬笠的礼金,他当场就给拒绝了,留待奇货可居。到时候著书一本苏氏宝典,供后世单身们汪学习撩妹姿势。 随后,芒部落选了两个老人、七个成年人,以及十五个孩童,前往岩石部落生活了。他们还剩下五十二个人,与乱部落的人口差不多,继续住在前面的山谷中,那里算是比较安全。 至于狩猎的事情,不用每次都联合狩猎,偶尔约定一起围猎就行了。冬天要到了,也确实需要大扫荡,以确保有肉食过冬。 岩石部落的人口已经有了一百六十人,虽然还是很少,但在这一片来说,已经算多了。距离乱部落与芒部落相距都是大约一个小时的路程,可惜岩石位置边缘,迟早要迁徙。 此时,双方部落把战死的那些人埋葬了,苏阳默念着,希望这些人来世投个好胎,最好是投去现代,哪怕当个吊丝,剩女什么的,至少生命有保障。 回到部落后,因为这短短一两天里多了四十多个人,山洞真的不够了,导致一些山洞又回到了群居生活,暂时也只能这样了。 他准备在部落好好休息几日,到时在出去猎杀、捕鱼什么的,今年已经进入了冬歇期,不用在赶墟了,所以无需远行。这天有盐氏的人没来,想来也就这一两日的时光。 他已经下了封口令,对于煮盐与制陶的事情保密,这两样东西都还没到普及的时候,他可不想徒做嫁衣。 难得闲下来,苏阳又重拾了编织的活。首先就是把麻丝给处理了,抓紧晾晒。麻其实很硬,但只要保持干燥就比较耐用,好比一件麻制的蚊帐,可以用一辈子,并且用起来会感觉很清凉。这是粗布,给大众用的,他自己的话,后面应该会考虑养蚕,弄点丝绸,晚上的时候偷偷穿,来个原始版的锦衣夜行。想远了,还是先戒骄戒躁吧。 关于麻,其实还有一种叫麻子的果实,当然不是这种苎麻产的,那种麻子可以吃,不过苏阳没见过,这个也不算主食,就不劳心去找了。 有了稻米就等于解决了大问题,等确定了兴建部落位置,开了荒之后,再来慢慢补充农作物。上次从野人区带回来的块茎他储存着,开了春估摸着播种。 对于各种农作物大概的种植季节,他只能凭印象分批种植,有了试验反馈后,来年就好办了。 稻谷他储存在陶罐里,若有太阳光时就拿出来晒晒,等明年就可以喝粥了,这日子也就有了奔头。 工欲行其事必先利其器,苏阳正在研究斗笠与锅盖,这两个东西形状相似,但是大小与用料稍稍有点不一样。 斗笠也叫箬笠,到是与女人箬笠的发音一样,算是巧了。用竹条编制,填充物用竹叶就行了,这样比较轻便,戴在头上适合出去装,这个分两款,大小不同。 锅盖也是用竹条编制,中间用竹笋壳似盖瓦片一般码在一起,缝隙之间可以用麻丝缝制一下,经久耐用。 想了想,他并没有马上动手,而是先把要用到的工具罗列出来,冬天正好有大把的时光,让部落里所有人在山洞中做工具,开春了就能用上。 另外就是簸箕了,都是用竹,分两种,一个是圆形的,一种是开口的,就如垃圾铲。而圆形的又分两种,有缝与无缝,所用的竹子一般也不同,各地叫法也不一致。开口的也分两种,一种是粗狂式的,很好编制,也叫圆兜。还有一种从侧面看起来似三角形,叫锉箕。前面一种多用来提东西,或是簸东西;后面一种的用法,可以代替后世的铲子,主要用来运输晾晒的粮食。 还有如背篓、箩筐、灰筛、米筛、扫帚、晒谷耙、水兜、笆漏,等等,都是用竹子编制的,只是形状不一样,叫法与用途有差别。就拿水兜来说,这个东西形似箩筐,但下面又是拱形,似漏斗又不是漏斗,用途是用来舀水,用以代替抽水机。 可以说,在现代科技农用具出现之前,每一项劳动所用的工具都能找到替代品,前人的智慧是无限的。 苏阳也是仗着如今强悍的记忆力尽量山寨,竹子是现成,不用白不用,到了后世,皇帝不也用竹简吗。 还有,编织后剩下的里面那成白色,又相对柔软不会割伤皮肤的竹片,其实是有大用途的,可以解决出翔的烦劳。 竹子好像也可以做弓箭,原理他知道,就看做出来是否有威力,放在冬天慢慢研究吧。 “咦!”苏阳无意间抓起他之前做的一个模型,是一把用竹片削成的剑,可怎么感觉他的手变大了一些呢,能整个把小竹剑给握住。看来他不仅长个了,连手掌也长大了不少,可喜可贺啊。 他连忙跑回山洞,那里有一条他上次测量身高划的线,谁知这么一测量,发现只长高了一点点,不对劲啊。 看着手中的小竹剑,他忽然想到了一句广告词,“不是你变大了,而是奥利奥变小了。” “谁,到底是谁山寨了我的竹剑。”苏阳猛地跑出去咆哮,这不是坑人吗,害他白白高兴一场。 最终还真找着了那人,竟然是昨天才从芒部落跟过来的,还是个成年男子,名叫毕博。 苏阳当场叫毕博又做了一把竹剑,简直达到了山寨的巅峰,跟他之前做出的一模一样,人才啊。 他干脆就把毕博带在身边,让其跟着做竹器,说不定能教出一个青出于蓝的大徒弟呢。 其实苏阳很像弄点木器,奈何工具不行,只有退而求次,先搞定竹器了。等把墟市弄起来,他也才有工夫去碰运气找铜矿、金矿、铁矿的,暂时没有那么多精力。 另外,帕布已经带着男人们在外面砍伐树木,反正这地方不会久留,倒不如把附近的树木都砍伐了,即能当柴火,也显得空旷一些,有危险临近,马上就能发现。 岩石部落并非完全不设防,首先这个地理位置就算比较安全,让敌人无法发起冲锋,突袭也很困难,但就是附近的物资太不足了,也太过边缘。 “来了,有盐氏来了,苏阳你快过去。”有人在大声叫喊。 第六十八章 迟早一战 “来了!”苏阳正等着清账了好过冬。 等他一溜烟跑出部落,有盐氏的人已经到了,带头的是央吉玛,来了三十人左右,阵容强大。小女孩玛雅失言了,她并没有跟着过来,想想也正常,娅怎么舍得小女儿长途跋涉。 也幸好没来,不然苏阳肯定会颇为头疼,此时他快速上去招呼,来者是客,何况还是债主。 “去通知长老们,另外把肉食拿出来……” 或是见他随意的指派族人,引得央吉玛诧异的问道:“苏阳,你真的跟别人不一样。” “呵呵,我们是小部落,比不了有盐氏,快里面请,稍事休息。” 很快篝火点燃,食物上也没吝啬,让有盐氏的人饱餐了一顿,跟着他就把陶罐拿了出来,当面清点清楚。这个就比较蛋疼了,要先拿出十二条打了十个节的藤条,然后央吉玛每摸到一个腾节,就拿走一个陶罐。 也别嫌办法原始,因为到了二十世纪也有类似的情况,好比一毛钱一个鸡蛋,花一元钱却买不到十个,要先换成零钱,给一毛钱拿走一个鸡蛋,交易十次才能完成。 原始人是不懂算术,一些现代人却没机会学会算术,造成的结果惊人相似。 “苏阳,你们这些陶是自己烧制的吧!”央吉玛忽然出声说道。 苏阳笑道:“不错,我们从大部落换了女人回来。”说着就指了指不远处东夷龙氏的那几个人。 “我还听说,你们拿盐换了人口!”央吉玛打量四周,早就惊讶于岩石部落的人口。尤其是成年人,十三岁至四十岁已经有七十几人,从理论上说这些人都可以随时参战。 “从外面换的盐,不是也跟你们换了卤水吗。”他含糊着解释了一句,然后就送客了。到不是他小气,只因岩石部落现在不方便留宿三十个人,万一央吉玛他们有了歹心,可就有大麻烦了。 “下次赶墟见!” 央吉玛又转身看了看岩石部落,然后就带着陶罐离去了。 苏阳看着这些人的背影,喃喃念道:“恐怕迟早会有一战!”这不是无的放矢,当岩石部落有了盐矿之后,加之开了墟市,他就会想办法狙击有盐氏的交易。 而有盐氏早在几年前就送族人去学巫了,可见也想成为大部落。偏生这附近虽然地域够大,但四十多个部落的总人口从目前来说,也就三千多不到四千,只能容下一个大部落崛起。 一山不容二虎,岩石要壮大,必须要打败有盐氏! 这种格局不会太远了,明年他就会想办法开墟市,或许趁着入冬前,可以去天狼部落转转,谈下联盟之事。 “九黎、龙氏,有点意思!”苏阳在之前根本就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岩石部落,居然与九黎后人的乱部落,以及从东夷龙氏逃出来的芒部落结盟。 他们现在这个部落小联盟,虽然也就两百多人,可是逼|格却相当高,何愁大事不成。 翌日,让毕博继续山寨竹器,先从简单的破竹筏着手,到尝试去编器具,争取早日接管编织的活。 而苏阳自己又跑去弄陶器,设计了几个新款式,冬天会用得上,泡菜来不及了,因为没菜可泡。开春之后,他会修建大型一些的炉子,把陶器量产。 陶实际上是很好的磨刀石,若是刀具钝了,只要以大概十五度的角度在陶罐口刮上几下,两边都要刮到,马上就会变得锋利起来,只是这种锋利程度不如磨刀石保持得久。 随后去了兔子洞,以他兽医的经验检查了一番,没啥大问题,兔子算是比较好养活,又容易死光光的家畜,只要提前搞好防疫,就能有效的避免。 制陶与养兔,他也让芒部落那几人参与了起来,老人可以养殖,并且还能照料得更好。 东夷龙氏那边的制陶技艺稍稍有些不同,用的是泡泥法,他们把黏土泡在水中,长达半年以上,然后简单的过滤晾晒,就用手捏成陶罐的形状,埋在地上烧制。 烧的时候挖一个大坑,一层木材一层树叶,这些叠叠叠加,把陶胚放进去后,最上面也要覆盖几层,最后上面要烧明火来引燃下面的材料,火力会持续大概一个晚上,第二天刨出来就成型能用了。同样是一种古老的制陶办法,只是相对来说更麻烦,时间也长。 两种办法到也可以综合一下,往后把他筛过的黏土放在陶缸中泡上些日子,最后烧陶用窑,得到的成品就会更大,更丰富了。若是能解决过程中转盘底座的问题,那就更完美。 养殖方面,他让这几人从放牧转化为家养,当然往后岩石部落也肯定会放牧,相对家养自然更轻松,白天放牧,傍晚给家畜再喂一些饲料,那么家畜就会长得更快,也节省粮食。 快到中午时,吃过食物后,苏阳又去了石场,让两个姑父带着几个战士加工石槽,想象成下面略小的水桶状就行了。这个东西弄出来后,到时候可以用来舂米,也就是给稻谷脱壳。用木棒舂出来的虽然是发黄的糙米,到也不影响口感。舂完了后用簸箕什么的把谷糠分离出来,米就可以吃了。 谷糠也是很好的家畜饲料,猪八戒在高老庄就是吃谷糠馍馍,不也长得肥头大耳的吗。 明年有了米,再去找到能榨油的植物,饮食马上就会发生巨变,苏阳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但现在着急也没用啊,不知不觉,他人已经走到了外面,正见帕布带着一些战士在砍树,也是突发奇想,忽然就打算建造几间屋子了, 关于房屋的材料他之前也已经琢磨了很久,钢筋混泥土什么的那就算了,太超前,与现在的风格也不搭。那么砖头呢?要知道砖头也是用黏土烧出来的,只要弄一个模具,就可以单独一个人手工制砖,烧砖头用窑就可以,技术含量并不高。 可问题又来了,砖头的粘合又要用水泥,当然也可以用石灰与砂石混合代替水泥,但其实也有问题,虫子能打穿石灰墙。 罢了,还是从原始的方法着手吧,那么摆在他面前可供选择的也就是三种材料,石头、木头、泥土。三种房屋各有优劣,不能单说哪一种比较好,即便在后世,同一个村子都可能存在这三种材料的房屋。 PS:是时候点击收藏了,还差几十个收藏破三千,亲们请助我一臂之力。 第六十九章 旋转木马 苏阳一直都是行动派,既然已经决定修房屋,当即就去请示长老们,征得许可之后便火速召集人手。 他其实比较擅长修建猪圈牛棚什么的,但做人还是应该阳光一点,而且他觉得童真还在,忽然就想到了旋转木马, 圆形的房屋其实比较少见,但如客家的土楼、一些少数民族的山寨,又或是蒙古包,都是这种形状。另外就是亭子、塔之类的,各地都可见。 之所以想到旋转木马,是因为这个形状下面是架空的,省去了地基的烦劳,也不会受潮。说不定到了后面,真的可以做出原始版的旋转木马呢。 现在当然是修圆形的固定房屋,也不用镶嵌什么,可以用藤条绑,或是直接放在上面固定,房屋的墙用木头或是竹子代替,总能想到办法的。 “帕布,你们过来把这里弄平整了。”很快他就选了一块地,叫战士们先弄平整,然后在中间钉了一根木桩。 这就算是破土了,放在现代是要选黄道吉日的。苏阳想了想,还是决定祭祀一下,这个是规矩,也求个心理安慰。 没有现成的野鸡可用,索性就抓了只兔子,放出血来淋在木桩上面,跟着点了把火,双手向两边分开,似捧莲花的形状,原始人就是用这个姿势祭拜的。 完了后当然不是烤兔子肉了,现在顾不上。他找来一根藤条拴在木桩上,拉直后从另外一端转了一圈,沿途洒上草木灰,就当作是用石灰画圆形的地基。这个必须要标准,不然房屋不仅不好看,也可能会倾倒。 “苏阳,你们在做什么。”商女的声音传来。 苏阳惊讶的问道:“你怎么来了。” 乱与岩石两个部落之间说远不远,可也不近啊。再说这几天大家都在休整,为后面的大围猎,还有捕鱼做准备。等麻晒干后,就可以编织成网了,配合着猕猴醉果子,绝对是大杀器,他也想到时候去钓鱼呢。 按照往年的时间来推断,大约还有二十天左右入冬。初雪的时候,到不影响外出,有了积雪出行就困难了,现在的冬天真的很冷。 “姜黎过来了,我一起来看看你练习刺矛没有。”商女打量着四周,根本就没看见有石矛。 好吧,苏阳还真的给忽略了,看来确实需要人监督,往后应该每天抽点时间来提高战斗力。 “商女快来,我正在修房屋,很漂亮的那种屋子。”苏阳火速转移话题。 果然商女就被吸引了,九黎部落已经没有全部住在山洞了,因为住不下。那边的房屋与乱部落的类似,就如帐篷,人要弓着身子才能进去,用途就是睡觉。 要知道现在地广人稀,人均面积大得惊人,房屋应该是宽敞明亮那种,而不是只能在里面躺着睡觉。 “我也来帮忙。”商女是个好学的孩子。 “好啊,我来教你,到时候一起修房屋。”苏阳忽然想到他与商女玩旋转木马,那画风貌似不对劲啊,像是姐姐带着小弟弟。看来还要等几年,到时他身体就长开了。 随即他在地基圆圈里画五角星,来划分间距。当然也不可能才五根木桩,正面会留下一个进出的大门。 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树木,几人合抱的参天大树随处可见,材料可以随便浪费,所以他没有半点负担,哪怕这个旋转木马屋子失败了,也无伤大雅。 人多力量大,有了强壮的战士们帮忙,很快木棒被抬了过来,也多亏了有盘古斧,让砍树变得容易了。 “帕布,你们在我洒了草木灰的地方刨坑,到时要把木棒打进去。”安排好后,他又让人把大木棒的一端削尖,以方便钉在地上。 看见战士们刨坑,苏阳忽然觉得可以森林中布置陷进,在坑里面倒插上削尖的木棒竹棒,没准就能有收获,冬季也可以偶尔出去转转。但这事要先与乱、芒两个部落沟通,以免误伤了盟友。 树木的枝条也可以选一些制成木矛,用来投掷,虽然未必就能射中猎物,但遇到群体时,一次投掷出去几十根矛,碰运气也能中吧。对敌时也可以先投掷一片矛雨,占得先机。 只有一柄盘古斧,看来要加速开工,人停斧不休。 “哼哈!”花了大半天来打木桩,过程中没出什么意外,看来祭祀过天神就是不一样啊。 等以后空闲了就打一些矮的桩子,俗称梅花桩,练练步伐,没准瞎猫装上死耗子,能有点效果呢? 房屋的中间,也就是圆点处埋了一个大木桩,底部打了一圈小木桩子,这样一来,房屋就被架空了一米五左右,下面一层相当于地面,是直接把木棒放在小木桩上就行了,这样做当然就旋转不起来了,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外面一圈木桩也变相用木棒接连了起来,当大家把下面的木棒弄好,房屋的地面这就成了。 虽然看起来很是粗糙,也不怎么平整,但这确实是房屋的雏形,让苏阳很是兴奋,不是山洞不好,而是他骨子里还是想过上屋里有饭的小康生活。 天色暗淡下来,正好让他琢磨下明儿怎么封顶的问题,上面再用大木棒已经不合适了,重量上就很麻烦,用竹子又担心时间长了会腐朽,不过偶尔翻修一下问题也不大。 最终觉得还是用小木棒,搭成一个雨伞模样的房顶,在搭配一些竹子,因为竹子用火烧过之后就会软化,容易弯曲造型,但是不能烧过头,弯曲时也要趁热。 现在还没稻草,那就用芦苇铺在房顶,只要铺厚一些,应该也可以的。正好,他也忽然想去看小野人,那就明儿安排好这边事,他便去天狼部落,等回来时转道去野人区。 是夜,他让商女留了下来,本来是挺好的画面,奈何商女狠心操练了他两个时辰的矛术,导致他倒地就睡着了,醒来后已是天亮,啥事都没干啊! “商女,你觉得哪里适合修建墟市?”苏阳活动着有些发酸的手脚,心里却想昨天那只兔子肉,也不知道最后便宜了谁。 见商女一时没回答,他又说:“你把墟市当成你们九黎部落,你觉得这一片哪个地方更合适修建房屋?” “啊,苏阳你难道是想把岩石部落搬出去?”商女反应够快,好像变得比以往更聪明了,这就是近朱者赤啊。 “是有这个想法,边走边聊。” 随后两人去了水塘那边打水洗脸,应该去找点皂角什么生活用品了,有了房屋,这生活质量得跟着提高。 商女一直在思考,苏阳也不催问,带着她一起安排部落的事物,首先抽调了毕博以及之前跟他学编织的那几人,让他们负责把圆屋用竹子围起来,应该是说竹板,围好后抹上一层泥,就能当墙用了。若是在刷上点石灰,绝对好看。 眼前这个旋转木马样式的屋子,只能说是一个大模型,所以一切从简,能凑合用就好了,等到真正迁徙部落时再打造精品房屋。 之后他去找玛祖她们沟通了一番出去的事,本以为玛祖会亲自带队,结果让他自己选十个人去天狼部落谈,这情况到让苏阳有些为难,这能谈下来吗?先不管了,见机行事吧! “啊,我想到了一个地方!”商女终于出声了。 “在哪里?”他也没指望商女能有什么好建议,但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听听也无妨吧。 第七十章 西北望,射天狼 商女回忆着说道:“那个地方有山有水,我来乱部落的路上见过。” “离乱部落有多远。”苏阳问出了关键,若是远了,哪怕地方再好也不行。 “不是太远,你不是要出去吗,我们可以去看看。”商女真的觉得那地方挺好。 说走就走,虽然不能带走斧头,苏阳还是叫上了帕布与春,连华容也叫上了,组成了一个十三人的队伍。 “墩墩,到了天狼部落,记得说起玛母。”容氏有些不舍的嘱咐道。儿子这才刚回来没几天,又要外出去了,谁家孩子也不是这样的。 苏阳挥了挥手,渐行渐远,常言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现在辛苦一些也是为了将来过上好日子。 “有血腥味,那边。”华容忽然出声说道。 春马上就前去探查,他身子比较瘦,能随时躲避。在春离开后,苏阳他们也没闲着,纷纷做好了战斗的准备,这里的位置差不多快到天狼部落的范围了。 “什么情况?”等春回来后,苏阳第一时间问道。 “一个兽骨,肉被吃光了。”春的神色有些严肃,“这附近可能有大东西,我们要小心一点。” 好一会苏阳才搞明白,通常情况下,猛兽猎食只为当场吃饱,即便当时有再多的肉食没吃完,也会舍弃,当然如豹子那般把猎物拖到树上慢慢吃的不算。 猛兽吃剩下的,马上就会引起其余肉食动物哄抢,甚至是猛禽降落,顷刻间就会一扫而光。 刚才春查看了那边的痕迹,有很多食肉动物出没,怀疑这里来了头大家伙,说不定会是剑齿虎之类的。 “多少战士可以猎杀剑齿虎?” 商女回道:“一个很厉害的图腾战士!” 答案不言而喻,至少要三十个部落战士才行,苏阳只好悻悻的说道:“我们走另外一边,绕下路。”同时他在心里定下了计划,明年给大丫她们送学费的时候,他就去牛头部落瞻仰一下什么是图腾战士。 “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这是苏轼的词,都是本家,不算剽窃了。冬天他争取把弓箭给弄出来,待到明年才有底蕴守住盐矿与墟市。 到地方了,他们一路畅通无阻的抵达天狼部落,这情况也是醉了,但谁叫这地方易守难攻呢,突袭也没用。 要进入天狼的山洞,需要爬上一段大概三层楼高近乎直立的峭壁,上面只有两个天然就存在的山洞,也就是天狼还是群居生活,人口约莫在百人左右。 如果只是为了安全,他也会选这种地方,苦熬到死,基本也能安享晚年,但人活一世,该争就得争,不然也白瞎了他穿越一场。 “你们是什么人。”山上传来了喊叫声,却不见人,也不知道躲在哪里了。 帕布之前来过这里,高声回道:“岩石部落的人。” “岩石?”很快,山上有两个人冒头了,或是看清了情况,连忙扔了两根藤条下来。 苏阳有些心惊胆战,他虽然不恐高,可也不会攀岩啊,最后还是帕布带着他上去的,这地方来一回也就够了。如果天狼的人继续住在这里,可能很多很多年,后人会有机会发现石器时代的痕迹吧。 “呀,你是苏,你怎么来了。”呼啦,一群人从前面山洞走了出来,领头的正好是赶墟的人之一,与苏阳算是老熟人了。 苏阳很想说来给你们送一番造化,最后却忍住了,先看看情况再说。来之前,他原本认为联盟的事不好谈,现在却觉得谈个毛啊,就天狼这环境,外面放火烧山了都未必能发觉。 他有些不想带天狼的人一起玩了,就让他们在这里作古吧! 可回过头来,从血脉上讲,他竟然有一半天狼部落的血脉,能帮就帮吧,好歹这里也有百来个人,地域比乱部落小,比岩石大,有四十平方公里左右。 “怎么,不欢迎啊。”苏阳摆出了姿态,想要获得与天狼长老对话的权利。 事实也如他所想,他佯装有些火气,这些人马上就请他进山洞,对于天狼的人来说,苏阳还真的是自己人,若非当初他们有段时间揭不开锅,也不会把容氏换去了岩石。反过来,如果勇到了天狼,那么现在苏阳就是天狼部落的族人了。 现在母系时期,苏阳随母,也是半个天狼人,受到的待遇自然也会不一般。 这不,他刚到山洞口,就见到三个戴着角饰的老妇人,其中一个快速上前来,一把就抱起了他,热情道:“苏,快叫玛祖。” 苏阳顿时惊愕了,没听说他还有一个当长老的奶奶啊,如果知道,他早就来打秋风了。结果并不是那么回事,容氏是孤儿,算是眼前这个老人照拂长大的,所以才有玛祖一说。 “玛祖!”他嘴甜的叫人了,母亲的养母也可以算是奶奶了。 “乖孩子,进山洞去。”老人就这样把他抱进了山洞。 苏阳打量着四周,发现洞壁上有很多石刻,估摸着很有些年头了,天狼部落从很早很早之前就生活在这里,比乱部落还早,严格说来,乱部落也算是外来户,岩石最后来这片区域,所以在最外围,现在有芒部落垫底了。 一小会后,他就被老人放下来了,因为再往里面光线就会变暗了,这也是住山洞不好的地方,虽然因为山高,不会那么潮湿什么的,但光线是个大问题,人不晒晒太阳是不行的。 在山洞里聚集了很多人,但并不吵闹,大家都坐在地上,洞里点着篝火取暖,也借此照明,这个位置到也显得比较亮堂。 至于说陈设就非常简陋了,他见识过有盐氏的排场,总是忍不住比较一番,暂时没发现哪个部落能比得上。 落座之后,苏阳伸手烤了下火,这才站起来出声说道:“我叫苏阳,是从岩石部落来的,我的玛母是容氏,是在天狼部落长大的。今天来,是要与大家商量点事情。” 他一点都不恰场,先声夺人,为接下来的谈话做好准备,至于能否达到他心中目的,就只有看运气了。 PS:明天争取早点更新,再次感谢众位书友的打赏! 第七十一章 抱团取暖 天狼长老,也就是这边的玛祖缓缓出声,“苏,你要说什么事?” 苏阳沉吟了片刻,这才说道:“迁徙,然后联盟。” “你是说与岩石联盟,那迁徙又是怎么回事?”这边三位长老表示不解,其余人虽然也说话,但也一脸的蒙圈了。 苏阳之前一直纠结于重建部落的事,也一直担心族人无法适应山洞外的生活,最主要的就是缺乏安全感,只要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一切也就迎刃而解了。 “岩石、乱、天狼,三个部落联盟迁徙到一起,我们住到外面去。”他没提到芒部落,以免费唇舌来解释,但这话已经足够惊人了。 “住到连忙去,这怎么行。” “绝对不可以,外面不安全。” “外面那么冷,我们不要出去……” 不说天狼部落这些人,就连帕布、商女等自己人也无法理解苏阳的意思,虽然他之前提到过迁徙、墟市,可却从来没说过要把几个部落迁徙到一起,这事玛祖知道吗? 苏阳这时候很想演示一下掰断筷子的烂俗桥段,可惜没道具,只好高声说道:“有谁知道,我们这些部落里面,哪一个最富足?” 说着,他就伸手指向天狼赶墟的那几人,后悔没有提前安排几个托儿来活跃气氛,差点冷场了。 “当然是有盐氏了。” “他们有盐,我们天狼拿了好多东西去换盐。” 三位长老也点头,有盐氏的富足是有目共睹的,谁也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 苏阳笑了,语气平淡的说道:“那如果我说,岩石部落也已经找到盐矿,马上就能拥有大量的盐,比有盐氏还要多,还要好。你们觉得岩石会不会是下一个有盐氏。” “什么,岩石部落找到盐矿了。”天狼长老很是震惊。 “在哪里,你们在哪里找的,以后跟你们换盐,可不可以多换点……” 苏阳早已经适应了原始人的思维,他突然话锋一转,问道:“你们谁能告诉我,冬天如果没有火堆,你们会怎么熬过去?”沟通当然不会这么容易,他是借用了肢体语言,慢慢让大家理解在表达什么。 他这个问题的答案到是出奇一致,大家纷纷说会抱在一起相互取暖,这也是人类最原始的本能,群居抱团。 “很好,就是抱团取暖。现在岩石发现了盐矿,我们一个部落无法挖出盐矿,也守不住。所以邀请乱与天狼一起抱团,如果你们愿意搬迁,那么盐矿就算你们一份,如何?”苏阳还是用老办法,用利益引诱,不然想空手套白狼实在太难了。 以前他的思维总是想到岩石的利益,可现在从大的方面想,一旦联盟了,相互之间能有多大的区别,当然该是岩石的利益,他肯定会争取,不会让步,这其中有太多的操作空间,先把天狼忽悠出去在说。 天狼长老激动道:“你们岩石真的愿意把盐矿分出来?” “当然愿意分出来。玛祖,我苏阳从不说假话,赶墟的都知道。”这时候就到了消费诚信的时候了,以前他的口碑那是杠杠的,无债一身轻。 他这话一出,天狼族人们纷纷议论起来,之前是没人赞成搬迁出去,可现在一听有盐矿,顿时有人开始倒戈了,还帮着去说服更多的人。 苏阳趁机推波助澜,把是否迁徙出去与盐矿挂钩,其余一切都不谈,这与空手套白狼其实差不多了。 “你们知道有盐氏有多少人吗?” 他伸出三根手指,用肢体语言吸引大家的注意力,这才继续说道:“只有三个天狼部落这么多,但他们每天要出很多很多盐,可以随便吃,最重要的是可以拿盐到墟市换取大家辛苦存下来的货物。有盐氏的战士什么都不用干,都不用去猎杀,他们吃肉只要拿出一点盐就可以换到吃不完的肉食…… 有盐氏有十个长老,长老们住的地方铺满了兽皮,食物随意堆放,想吃就吃,哪怕再过十个冬天他们也吃不完。 但是我们呢,却只能在冬天的时候挨饿受冻。不过现在机会来了,只要岩石、乱、天狼联合起来,我们的人口就不会比有盐氏少了,有了盐矿,那么我们迟早会变得跟有盐氏一样富足。” 苏阳说了这么多,其实并没有什么卵用,说服天狼的族人们意义不大,只需搞定三位长老,才算真的成功。 随后他就邀请长老们单独去聊,这时才提起了芒部落的事情,从而提起了稻谷。 “长老们,事情就是这样了。芒部落的人从东夷龙氏而来,他们会在山坡上种植能吃的稻谷,明年开春后不久就要播种,在这之前我们需要开荒,种得多,得到的食物就越多。可是我们的人不够,我苏阳也算是天狼部落的人,所以这次主动提出让你们天狼一起来。 这事我玛祖还没同意,她觉得有了岩石、乱与芒就够了,多不多你们天狼无所谓。所以就算你们今天答应搬迁,我回头还要想办法说服玛祖她们才行。还有稻谷与盐矿的事你们千万别说出去,不然其它部落可能会来抢夺。” 苏阳这是以退为进了,这是常见的推销手段,先是九九八,如果你不买,就打折送礼品,再不行就说货物快完了,赶紧下手。等想买了,又发现还得托关系,最后稀里糊涂还是花了九九八。 果然,天狼的三个长老急了,纷纷说道:“苏,你玛母可是天狼的人,你也我们天狼人,盐矿和稻谷的事可不能忘了我们。” 苏阳点头道:“这个是当然,不然我也不会专门来这里了。盐矿只有守着才可能分给你们,不然其它部落不会同意。稻谷只有芒部落会种,他们也不可能跑来给你们种。所以,你们先说愿不愿意迁徙出去,如果不愿意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如果愿意,那我一定想办法让他们答应让天狼迁徙到同一个地方,以后就是部落联盟了,共同进退!” 三个长老连忙沟通了一下,不到三分钟就集体给出了答案,“我们天狼愿意结盟,也愿意迁徙出去。” 苏阳一拍手,没想真的成了,这让他对于部落迁徙的事充满了信心,无论选什么地方,有了四个部落共计三百多人聚集起来,安全上就不会是大问题了。同时也把劳动力集中,到那时才算得上是一呼百应。 第七十二章 壁刻 “可是我们出去了住哪里?”三位长老渐渐冷静了下来。 苏阳用笃定的语气回道:“住在房屋中,石头、泥土,或是木头的屋子都可以。乱部落是九黎后人,芒部落是东夷神龙氏的人,他们的本族都已经从山洞搬迁出去了,有他们在,我们可以修建自己的房屋,绝对比山洞住得舒适。我们有这么多人,也完全不用担心安全的问题。” “这样啊,那我们也放心了。苏,你们要迁徙到哪里去?”长老们又问,这个也是关键问题。 苏阳这次没有用夸大的语句,诚恳的回道:“还没定,我这次出来先选几个地方,入冬之前四个部落的长老一起讨论。” 说好听点是商议,其实可以内定,四个部落加起来十个长老,岩石就占了五个,且长老的数量不会往上增加了,所以他只需要说服玛祖,也就万事大吉。 “好,就按苏阳你说的办。”天狼长老是越看苏阳,越觉得后悔当初把容氏换出去了,多好的孩子,怎么就成了别人家的。不过现在部落结盟了,以后也是自己人。 “苏,今天你就住在这儿,我这就让战士们出去狩猎。” 长老们说什么也要把他留下来,盛情难却,他也想与天狼的族人们交流一番,便答应了留宿。 可天狼部落的环境实在太差了,就这么两个山洞,一大一小,两边都有人群居,罢了,就当是体验生活吧,等有了房屋后,这种日子也就一去不复返了。 天狼也有陶罐,从苏阳手中换的,为了刷出好感度,他友情赠送了一些盐与几个陶,马上就赢得了天狼族人的欢呼,以前他们中很多人不知道苏阳,现在都明白是自己人了。 而苏阳也没吃亏,按照现在以物换物的法则,赠送是不合理的,所以长老们拿了一个好东西给他,是一个精心打磨过的角饰,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有一圈圈的纹路,淡青色,真的很漂亮,现在戴到了他的头上,一些长老也会在角饰上插着羽毛,或是在脸上涂抹色彩纹路。 “快过来,看看这里。”商女忽然高声叫道。 “怎么了。”苏阳疑惑的走了过去,在天狼部落这儿非常安全,想来是有什么发现? 等他过去后,见到商女正在看石刻,这些痕迹之前就看见过了,没什么特别的啊,各个部落都有,岩石部落的山洞中也有。他自己就在洞壁上画了不少东西,还在墟市那里留下了“歪怀”图形。 怎料商女指着壁上说道:“我在九黎也见过这种。” “九黎,不是吧?”苏阳连忙让商女把他抱起来,没办法个矮看不清楚。这情形,算不算童养媳的原始打开方式? 他仔细看了壁上的痕迹,愣是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忽然想到现代一些幼儿园的题目连成年人也会答错,这是因为成人的心灵被污了,看不清楚本质,他现在的情形也差不多。 商女就这样抱着他说道:“这上面好像是说,那一个冬天很冷。” 好吧,原谅苏阳真的看不明白,不过他会找方法啊,连忙去叫天狼部落的人询问,最后把长老叫来了,反正就两个山洞,走几步就过来了。 “苏,这些是我们天狼祖先留下的,我们天狼以前也是大部落……”长老指着壁刻解释了些信息出来。 上面记录的基本都是生活琐事,而商女却表示,这种记录方式与九黎差不多,但天狼长老却表示他们与九黎没有瓜葛,从来没去过九黎。 算了不管那么多了,苏阳对这些不怎么感兴趣,他脑海中都是现代文字,文明差距太大了,在这方面无法交流沟通。 关于现代简体字,单从字体上来说,并非就好看,是为了普及才给简化了。而在过程中还有超级简体字,丑陋无比,笔画省略到令人发指,最后被叫停。 他到是觉得,如果现在把简体字教给原始人,恐怕就是犯罪了,直接暴力破坏了文字演变的过程。就如让现代小学生都用科技产品打字,估计长大后连字都不会写。 所以,如果有朝一日他执掌大权,估计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加速原始人自己创造文字,而非他教导。到时候说不定他还要反过来学习呢。 咳咳,他不关心壁刻,结果商女与长老却聊得起劲,根本就没他什么事了。 苏阳也没去干别的,就这么两个山洞,洞外面积也不算大,实在没什么好玩的,他又不想抓着藤条爬下直立的峭壁,干脆就站在这里听听看吧。 “长老,这上面说有一年发生了大战,我们九黎也有这么回事。”商女蹙着眉头,很是想不通。 天狼长老也很惊讶,“那就奇怪了。” 最后苏阳猜测天狼长老确实没吹牛,说不定天狼部落以前很厉害,破败了逃亡到这里呢,远古的事情谁说得清楚。 “战士们回来了。”也不知道谁吼了一嗓子,总算结束了这边探讨壁刻的事情。 苏阳也连忙叫道:“走,去看看收获怎么样。”他让帕布带了几个人一同出去狩猎,主要是不好意思吃现成的,因为天狼比岩石贫穷很多。 战士们猎杀了一头雄鹿,足够大家饱餐,而鹿角也是好东西,可以拿到墟市上交易,皮子也能用。 要吃肉先祭祀,这边也有篝火晚会,直接在山洞中进行,幸好里面够大够空旷,空气流通不是问题。 “神,感谢你赐给我们食物。”天狼长老双手似捧莲花一般举在两边,与肩膀齐高,对着雄鹿祈祷。 其余所有人都站在长老后面,这场面与岩石稍稍有些区别了,只见天狼长老忽然弯腰,把耳朵贴在鹿嘴旁边,一小会后站起来说道:“神已经同意我们吃它,感谢天神庇护。” 而后天狼长老带领着大家跪拜这头雄鹿,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天狼部落会把猎杀到的野兽当作是神的化身,要经过神的允许才能食用。最后还会把猎物的内脏给包起来,栓到树上面去。 “我们九黎以前也是这样祭祀的,后来就祭祀图腾了。”商女小声说道。 苏阳点头,目前他所知晓的,每个部落都会进行类似的祭祀,“天神”也是他自己理解的含义,原始的发音比较拗口,估计也就是神的意思了。听商女的意思,九黎的人是把对天神的信仰转移到部落图腾上面了。 “要不他先提前画条龙出来,以后当作图腾?”这想法一出,他又担心与东夷龙氏的图腾相似,到时碰面了,谁才是正宗? 第七十三章 选址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好吧,可能是他想多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先解决眼前的事才是正途。 很快,雄鹿的内脏被掏了出来,用层层叠加的大树叶包裹,在用藤条拴好,当即就拿去挂在了树枝上。 原始人也会把胎盘也挂在树上,发音大略叫“衣包”,他们认为悬挂孕妇的胎盘能得到神的庇护,让婴儿健康长大。 苏阳是兽医,当然知道胎盘,也叫紫河车,相传古代的皇帝就常吃胎盘,希望能延年益寿,美容养颜。现代也有人专门找来吃,小医院托关系、花钱什么的能搞到。甚至连母猪的胎盘也有人找来吃。 但从迷信,以及原始人的做法来说,即便无法做到悬挂在树上自然风化,也最好是把胎盘给深埋了,若是让别人给吃了,便是对神的大不敬。 甩了甩头,不想那么多了,大块吃肉吧,鹿肉的味道算是很不错,多吃食物才能快快长大。 翌日,他忽悠走了十五个天狼的战士,主要是担心走了霉运遇到剑齿虎,现在多出十五人,就有一战之力了。 “往那边走,就是我说的那里。”商女很是执着她说的那个地方。 苏阳现在无所谓了,有四个部落三百多人打底,到哪儿都能抱团生存下来。既然商女要求,那就去看看也无妨。 队伍饿着肚子飞快赶路,每天两餐这个坏习惯实在让他无可奈何,希望明年能改变吧,哪怕是早晨喝点稀粥把命吊住也好啊。 没过多久,他们就找到了河流,以他的方向感判断,这条河不是乱部落那一条,但可能最终会汇聚到一处,商女带着大家沿着河边走,没想还真找着了那个地方。 风景真的很美,依山傍水的,视野也非常开阔,这段河流并不算宽,但处在上游位置,比较清澈,作为饮用水完全没问题。 而河的位置要比山上高出两百米左右的海拔,也就是他们现在所站的山头,与背后的森林海拔差不多。从所站地方到河边,是一片面积非常宽广,而且比较平缓的山坡,在山坡上全是植物,泥土肯定比较丰富。 且下面还有一个山谷,而河的对面是悬崖峭壁,人上不去,也下不来。也就是说,这要守住了一边,背后是非常安全的了。 苏阳转身看着比较平整的森林,又看了看身后的山坡与河流,左边手方向是天狼部落,中间往前走是乱部落,往右边应该可以到野人区。而岩石部落的区域,是与天狼和乱部落都相接的,比较靠边缘。 “这里好像还可以啊,你们觉得呢?”苏阳询问其他人的意见,同时在心里琢磨着现如今的黄河在什么地方呢?河中的水应该还不是黄色的吧。 “我听你的。”帕布表态了。 春也跟着说:“苏阳,你说好就是好,说不好就不好。” 其余岩石的战士也纷纷表示相信苏阳的判断。这让他很是感动,千金难买信任二字啊。看来是时候揭竿而起了,呃,还是拉倒吧,时机未到。 这时天狼的战士出声了,“苏,这里不是我们天狼的地方,是西蒙部落的了。” 苏阳脑海中马上回忆起西蒙部落的信息,是个小部落,人口不过百,也是他曾经的债主之一。那就没问题了,这地方他要了,即便不作为部落的迁徙之地,也可以种植大量的稻谷。 随后,他叫上众人下了山坡,仔细查看了坡上泥土的厚度,比想象中还要好,虽然其中混着有石头,但可以清理出来。这一片连绵的山坡整理出个几百上千亩土地都没问题,河流又是很好的防线。 并且他还在这里发现了黏土,有些带紫红的那种,烧陶也就变得容易了。至于没有竹子,这是小事,因为竹子可以通过插杆来培育,靠近水源,来年就能长出大片大片的竹林。 “再看看。”他没有直接确定下来,而是带着大家在这个地方的前后都好生探查了一番,又估摸着算了一下到盐泉,以及墟市,有盐氏的距离。 最后无奈摇头,不可能全都照顾到,这个地方相对四十几个部落来说,还是有些靠边上了。在这里建立新的墟市,会让另外一边的部落长途跋涉,极为不便。但相比起岩石部落,这里就会好很多了。 “干了,就是这里吧。大不了等发展起来,以后再迁徙。” 苏阳下了决心,那么一切就围绕着此处来展开了,首先就面临着砍树,要清理出一大片的地方,还需要焚烧山坡开荒,恐怕冬天前就要搞定才行。 “走,现在就去盐泉那里。”他要准确测算一下距离。之前他确实偏向在盐矿附近修建部落与墟市,但后来认真考虑过后,又发现了不妥,万一到时候其余部落联合起来抢夺盐矿,岂不是连部落也被一锅端了。 而现在把部落与盐矿分开,大不了到时丢了盐矿,也可以反抢回来,盐矿就在那里,谁也不可能短时间内开采完。再说,或许还能找到新的盐矿呢。 他也忽然发现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之后怕是无法清闲了,选择在这边修建部落,太过平缓,所以肯定需要围墙。新的墟市也不是简单的清理出一块空地,他更想打造成一个比较正规的交易市场。 “苏阳,我说的没错吧!”商女忽然用有些傲骄的语气说道,仿佛做了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你说的太对了,这地方我很喜欢,过了冬天我们就搬到这里来。”说到搬迁,他又觉得头疼,已经在天狼夸下海口了,回去说服玛祖应该不难。去说服姜黎,也是时间问题。可芒部落的箬笠,他还要多费点唇舌了。 最后还得去搞定西蒙部落,拿下这片土地的归属权,着实比较麻烦啊,可是一旦成功,即便不算野人区域,他们这个部落联盟也可以拥有一百多平方公里的领地了,要养活几百个人,靠狩猎都绝对没问题。 “嗷吼!”忽然一道震天兽吼惊起无数飞鸟,这吼声实在太过恐怖,让人忍不住颤栗。 “我靠,不会这么倒霉吧!” 苏阳瞬间脸色大变,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这分明就是老虎的吼叫声啊。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 第七十四章 花果同株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苏阳在穿越前就去过虎山,可那是在动物园啊。现在面对的是原始野生剑齿虎,加之没有把盘古斧带出来,所以能躲还是躲吧。 “撤退,春,带着大家绕过去。华容,你来避开血腥味。” 虽然帕布等人想战,但苏阳不喜欢做没有把握的事,也不想以人命为代价去换取一头老虎,那没有意义。 一行人开始绕路,并不慌乱,只是这样一来,又无法估算直线距离了。 走了一阵,华容忽然出声道:“你们闻到什么味儿吗?” “真没有闻到。”二十几个人的鼻子加起来也没华容的嗅觉发达,这是老天爷的恩赐,天赋来着。 “华容,你闻到什么了?”苏阳有些奇怪,若是血腥味什么的,华容直接就说明了。 “是很好闻的味道。”华容也说不清楚,她用手指着一个方向。 苏阳想了想,“过去看看吧,反正都已经绕路了。” 等找到气味来源之后,苏阳顿时愣住了,华容闻到的花香是一种很特别的气味。眼前有一棵四五米高的大树,枝叶很是茂密,上面开满了一朵朵的小花,可是怪异的是树上同时挂满了密密麻麻拇指大的果实,颜色有些似还没完全成熟的石榴。当然这肯定不是石榴,可这树他也不认识,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花果同株,果然普天之下,无奇不有啊,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象。 这时一个天狼的战士开口道:“这个是员包树,春天可以吃的。” “啥玩意儿?”苏阳踮起脚摘了几颗果子,捏了捏很硬,这个能吃? “不是这个,是……”那战士也说不清楚,摘了几片叶子,连比带划的解释着,也有其他战士帮忙。 终于苏阳明白了,天狼战士是说到了春天,有一些新长出来的叶子中比较厚的那种能吃,味道非常好。而这种树的果实不能吃,冬天前就会掉光。 “咔嚓!”苏阳砸开了果子,没想外面是一层壳,里面有两到多粒果实,他随便找了个战士咬开,这果实根本没法吃,可是闻起来真的很清香啊。 他又摘了些叶子、花朵,放在手中研究,把叶子揉烂之后,一股熟悉的味道顿时浓烈起来。 “我靠,这是山茶树?”苏阳感觉自己有些蒙圈了。 犹记得,那是穿越前差不多一年光景,他就买过山茶油送领导,当时好像是七十九元一斤,普通人吃不起啊。当时那瓶油的包装图片上就是山茶树,亏得他现在记忆力强悍,现在想起来了。 知道是什么东西,很快他就回忆起更多的信息,《山海经》里面就记载有山茶油,战国时期就已经在种植山茶树,是一种纯天然的绿色食用油,营养价值比橄榄油还要好。不仅能吃,还可以当作化妆品来用,洗发护发都可以。 “这种树多吗?” “多,那边还有好多。” 苏阳猛地一拍手,这真的是运气了,要知道山茶油在古代可是皇家御用,这不是祥瑞吗!还有这种树能存活几十年,甚至是几百年,一次种树,造福子孙,完全可以解决部落食用油的问题。 而恰好山茶果的成熟期就是这段时日,早了山茶果没成熟,晚了果子就全掉了。果实的出油量大概在百分之二十左右,他估摸着这么一棵大树,上面密密麻麻的果子,全部采摘了,能有两百来斤吧,能榨出四十斤油。十棵树就是四百斤,一百棵树,那画面不敢想啊。容他先复习一遍九九乘法口诀再来细算。 “神,我赞美你!”苏阳终于体会到了原始人为何会拜神,这效果简直立竿见影啊,昨天他只是跟着天狼长老祭祀了一下,今儿就撞了大运。 良久,他才冷静下来,现在问题来了,他不会榨油啊,虽然大概知晓如何榨菜籽油,但那是用机器,这个古法榨油,还需要回头好好琢磨琢磨。 不过在榨油之前,完全可以把山茶果碾碎了用来洗头,到时候多试试方法,肯定能榨出油来。并且还可以提前布局,提前多种植山茶树,等他成年时,食用油就不是问题了。 “华容,我看好你,继续加油。”苏阳翘起了大拇指,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可得,他现在就是苏伯乐——榨汁机。 “现在转移路线,去西蒙部落,我要割地赔款,错了,是让他们割地。” 计划赶不上变化,他觉得应该早点谈妥这片地域的归属权,谁让这里适合种稻谷,兴建部落,还有这么多野生的山茶树。 随后,他见到了更多的山茶树,当然不可能每一棵都长得高大茂盛,小的茶树还没有人高,但这数量绝对超过了百棵,这还只是粗略找了找,肯定还有更多的茶树。 他们转移方向,直奔西蒙部落,这次不会谈联盟,因为人数暂时已经够了,再多就容易消化不良。 西蒙的占地比较大,可一直以来大家对西蒙部落的印象,都是物资贫瘠,在墟市从来没有过大手笔的表现,就拿换陶罐来说,都是咬牙凑出来的物资,就换了六个,价值两张兽皮罢了。 但上次玛祖却没能从西蒙换到人口,这到让苏阳有些意外,不过对于这次割地的事,他绝对有信心。 等他们过了河,又走了二十来分钟便遇到了西蒙的妇女采集队。 “你们是什么人?”有妇女高声问道,同时十几个妇女快速聚集到一起,手中抓起了木棒或是石头。 苏阳连忙让帕布把他举了起来,这才出声道:“我是岩石部落的苏阳,来你们西蒙部落换东西。” “苏阳?我听说过你,还真是个孩子啊!你来让我们换陶吗,我们没兽皮了。”妇女们放松了下来,但还是没有解除戒备。 直到苏阳让春拿了一个陶罐过去,说是送给她们的见面礼,这下妇女们欢呼了起来,主动过来带他们去部落,但也说好,不可以所有人都进去。 苏阳也表示理解,他带的战士有些过多了,已经足以给西蒙部落造成大威胁。 没过多久,他见到了西蒙部落的居住地,万万没想到,这里的地形更复杂,要翻过一大片往上走的乱石区,最里面才是住人的地方,并且西蒙没有住在山洞里。 乱石区真的太乱了,高的石头能有两层楼,上面还不是平整的,入目几乎都是石头,就如一柄柄倒插的利剑,超过百米的直线距离,若是不慎摔下来,不死也得重伤啊。 苏阳很想问,能不能叫西蒙的长老出来谈,他是真不习惯这些怪异的部落地形,昨天到天狼部落需要攀岩,今天来西蒙部落又要跑酷,这是在极限挑战,还是极限运动? PS. 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七十五章 开价吧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想要让别人割地,至少得到别人家里去谈,这是最起码的尊重。 整理了一下头上戴着的角饰,关键时刻可不能掉链子,这种地形也无法让别人背着他进去,所以只有靠自己。 “呸!”吐了口唾沫在手上,他手脚并用的爬上了一块大石,跟着西蒙的人往里面走。 有专门的儿童通道,不然西蒙的孩童也出不来,苏阳的体质远比他估算的要强悍,有人在前面演示带路,自然就没问题了。 即便如此他还是有些心惊胆战,还好有惊无险的跑跳了过去,等回头时,忽然觉得这地方很不错,可以锻炼身体的灵活性以及胆量。包括天狼部落哪里的攀岩,乱部落的穿洞。 “苏,你怎么来了。”有人出声叫道,她是西蒙带队赶墟的那位,之前就打过交道了。 呼!苏阳吐出一口浊气,他只带了几个人进来,这就是诚意了,入眼就是西蒙的居住地,是一处天然的牙壁,正面看过去,仿佛是一个葫芦破成了两半,西蒙就住在其中一半的葫芦中。 这种特殊的地形,不仅淋不到雨水,反而有一股水流从上面飞流而下,形成了小瀑布,根本不用担心水源。 西蒙部落大概九十人左右,全都住在这里,可以算是开放式的群居,空守着大片的地域,因为进出不便,导致生活很差劲,是真的穷。 “苏,这是我们的长老。” 有两位老妇人走了出来,头发已经花白,走路也不是很利索,估计年龄真不小了,还能跑出外面那片乱石区吗? “见过两位长老,我是岩石部落的苏阳,来与你们做一笔交易。”他准备长话短说,战士们还等在外面,回去好早做打算。 但长老们非要留他吃饭,那就吃吧,正好饿了,早饭都没解决。 伙食真的不行,一点肉干,还有就是刚才妇女们采集回来的块茎与果子,勉强用来果腹。 “苏,你要换什么,我们西蒙有什么?”长老可不是用年龄熬出来的,相对来说,肯定要比其他族人更聪明一些。 他正好不容易咬烂了一块肉干吞下,回道:“我要你们在河流那边的地域。”那块地方其实不算小的,有差不多岩石部落小半的地域。 也就是说,苏阳此时的要求,与当初箬笠他们一样,都是开口索要地域,这无异于犯了忌讳,弄不好就要开战。 不过他与箬笠的情况不同,箬笠是外来户,岩石已经融入了这里,所以他才能坐在这里谈割地。 “河流那边的地域,你要来干什么?”长老很是不解。 西蒙还有十来人在场,听了这话,并没有反应激烈,这到是一个好的开始,也可能是怒而不发,随时都可能谈崩开战。 这话一时到把他给难住了,若老实回答肯定不行,那么该怎么编排一个合理的借口呢。 “长老,你们直接开个价吧,多少东西能换。反正河那边的地域,你们也很少过去。算了,我还是说实话吧,河那边最近来了一头剑齿虎,我们岩石准备联合天狼、还有乱部落一起猎杀这头猛虎。”苏阳这是灵机一动,利用了天时地利。 “你们猎杀剑齿虎干什么?”长老们又问。 苏阳笑道:“当然是送给牛头部落,我们已经送了人去学巫。” “明白了。”西蒙的人恍然大悟,也颇有些同情岩石部落了,要知道学巫虽然是每个部落都想做的事,但大家也都明白这是一个无底洞,十年都要上供,如果中途断了,学巫的孩子就会被赶出来了。即便交满了十年又如何,能不能学会才是关键。 苏阳趁热打铁,又说:“现在冬天快到了,猎杀了剑齿虎也送不出去,所以干脆就找你们交易那片地域,先把剑齿虎养在那里,我们等到明年在猎杀。岩石部落能从外面换到陶器和盐,你们要多少物资才肯换河那边的地方?” 他到是真的愿意以物换物,连兔子都不吃窝边草,现在口碑很重要,也没到部落之间开战之时,因为暂时没有利益冲突。 “那你们岩石现在能拿出陶器和盐来?”长老这话就暴露了想换,就如苏阳说的,那边有剑齿虎,过去猎杀就变得危险了,他们西蒙不缺森林,平时也确实很少过河。 苏阳笑了,他忽然觉得若是走遍四十多个部落,是不是靠他一张嘴就能完成大结盟?这想法过于天真了,说服一两个部落并不能代表什么,先打好基础吧! “总可以拿出一些,你们想要多少?” 双方就交换物资探讨了起来,在苏阳连番追问下,西蒙终于开价了,要一百个陶外加五十斤盐,这无异于天价了。折算出来,价值一百张兽皮,相当于数百上千次成功狩猎的积累。 苏阳就严重怀疑,西蒙在河对面那片地域中能猎获那么多兽皮吗?他有陶也有盐,可也不想当冤大头,再有这个价格即便他同意,回去后其余长老也不会赞同。 “你们要太多了,岩石拿不出来。算了,剑齿虎留给你们吧。”苏阳说着就站起身来,准备走人了,当然这只是佯装。好不容易来一趟,单是为了他跑酷进来,也得有点收获才行。 “苏,你先等等,我的话还没说完。”西蒙长老喊留步了。 苏阳又坐了回去,“怎么说?” “我们西蒙的地域很大,你只要河对面那点够吗?”西蒙长老语气平淡的说道。 苏阳严重怀疑他听错或是理解错了,难道西蒙不仅不反感割地,甚至还想多割一点?这不科学! 连忙又问了一遍,确定他没听错,西蒙长老就是这个意思,只要有物资,那么就有的谈。 “西蒙长老,请再次开价吧!” 苏阳语气诚恳,陶器就是土,盐**的就是水,用水土就能买到大片的地皮,这有什么不能谈的。 不过他还是得问清楚,这种行为真的太反常了,他也想不通,“西蒙长老,你们要这么多物资干什么,连地域都可以换出去?” 【明天休息,争取多更新几章,感谢大家的支持!】 PS. 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七十六章 广发英雄帖 “我们打算搬迁出去了。”两位西蒙长老颇有些惆怅的说道。 什么?苏阳震惊了,这话难道不是应该他来说吗? 现在又不存在什么乔迁之喜要送礼,怎么西蒙还要抢先搬迁,到底肿么回事? 原来西蒙早就准备迁徙,熬过了冬天就走,至于去哪里却不愿意说。之前西蒙是想有一天可能会回来,但苏阳不是来换地了吗。这让西蒙的人突发奇想,干脆想多换一些物资,到时候好上路。 “西蒙长老,把你们的地域都换给我吧,请再次开价。如果你们在外面混不下去,也请回来,岩石部落欢迎你们加入。”苏阳语气依旧诚恳,但他没邀请西蒙现在并入部落,相对来说,西蒙走了更好。 乱部落的那口盐泉,目前一个月大约能出盐百斤,三七分,岩石能拿到七十斤盐,但现在手上储存的盐不会超过五十斤。陶罐也才刚刚被有盐氏清空,积攒的新陶罐也不会超过四十个,所以留在给他的操作空间并不大。 最终西蒙开价八十个陶,四十斤盐,总价值八十张兽皮,只要给了这个价,这片超过六十平方公里的地域就归岩石部落了。 “苏,你要是能尽快把东西拿出来,我们马上就走。”西蒙长老咬死了这个价格,并且说出西蒙已经在与其他三个部落谈,想让附近三个部落共同吃下西蒙的地域,如果岩石不想换,过了冬天恐怕就没机会了。 当然,如果岩石只想换河那边的地域,也可以谈。 苏阳搓着手,这些物资并非拿不出来,但直接就会把岩石给掏空,可面对这么一大片地域,他又怎么舍得放手。 “两个太阳日后的清晨在这里交易。”苏阳站起身来一字一顿的说道。 随后他便带着战士们火速离开,等过了河就把十个天狼战士遣返,嘱咐道:“回去通知天狼长老即刻前往岩石部落共商大事。” “放心吧,苏。可是你真的能拿出那么多东西?” “记住了,我是苏阳,没有办不成的事。” 他现在豪气干云,觉得可以大干一场,分道扬镳之后,他也没转道去野人区,顾不上了。连忙带着商女他们直奔岩石,可怜战士们到现在都没吃早饭,陪着他跑了大半天了。 “商女,你带四个人回乱部落,让姜黎速到岩石共商大事。” “我一个人就可以回去。”商女显得很自信,她的野外生存能力真的很强。 但苏阳坚持道:“这事必须听我的,冬天快到了,林子里不安全。” 劝着商女带了战士离开,他的队伍顿时锐减了,等到进入岩石的区域,苏阳又道:“春,你带四个人去芒部落,叫箬笠来岩石同商大事,你就说我给她找了一片很大的地域,我会在岩石等着她。” “苏阳,是要开战吗?”春神色坚定,没有恐惧之心。 摇了摇头,回道:“不会开战,我只要西蒙那一片地域。春,快去快回。” 看着春的身影消失在丛林中,苏阳叫上帕布以及另外一个战士火速赶回部落,没想运气不错,正好遇到岩石的战士在狩猎,且已经有了收获。 “狩猎暂停,大家都随我回部落。”他这命令有些越权了,但战士并没有觉得奇怪,顿时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赶回了部落。 “帕布,你们先把火堆弄好,祭祀要晚一点,我与长老们有事商议。” 苏阳说完就去找找玛祖,简略把事情一说,很快叫上另外四个长老到了最上面的山洞。 “事情就是这般,玛祖、各位长老,我们岩石的机会来了。乱部落早已经与我们结盟,天狼部落也被我说服,箬笠那里问题不大,他们想要的也是地域。 我们四大部落只要联盟,人数就会超过有盐氏,而有盐氏陆续已经送了五个人出去学巫,最早的已有三年时间了。冬冬和大丫今年才去,我们岩石已经晚了,如果再不抓住机会,等到有盐氏有了图腾,那么这一片也就没有我们岩石部落什么事了。 我问过商女,之前也问过箬笠,我们这一片地域的人口,恐怕只能容纳一个图腾部落。”苏阳最后这句话就是添油加醋了,可也不是无端猜测,要成为大部落,起码也得有几千人口吧。而人从哪里来?若仅仅只是靠内部成长,那得多少年以后了,他不想蹉跎了岁月,所以必须采取联盟的方式,一步步吞并更多的人口。 老人沉吟了片刻,这才出声道:“好,玛祖同意开战!” 咳咳,苏阳一听这话,连忙纠正道:“不是开战,但又不是不战。西蒙要的盐与陶器,岩石应该凑给他们,我们要的只是那块地。” 这时另外一位长老开口道:“苏阳,你说的我们明白,开都结盟了,这些东西不该我们岩石自己出,天狼、乱也要出点。” “不!”他连忙打断,“这些东西,我们岩石要自己出。因为我们岩石部落地域最小,我们还分了一部分地域给芒部落。对于以后联盟来说,不方便占据主导。而我们拿下了西蒙的地域,就会超过乱与岩石的地域。芒部落继续使用我们的地域,就是寄人篱下。加上我们有陶和盐,那么以后四个部落中,就是岩石说了算。” “嗯,苏阳说的有道理。”玛祖赞同了这个方案,岩石自己咬牙凑出物资。盐到好说,四十斤能拿得出来,虽然这会掏空盐的存量,好在有盐泉,每天出的盐就能维持所需,还能有剩余。 陶器却是不够了,只有先把族人们使用的陶也收集起来,熬过些日子,陆续也会有陶器烧制出来。 距离冬天还有是十七八天,刚下雪的时候也还可以取盐水,烧陶器,也足够岩石自己过冬了。 “各位长老呢,你们怎么看?”苏阳现在力求先把内部意见统一了,才能一致对外。 过了一会,五大长老都点头了,全票通过这次换地结盟。 苏阳长出了一口气,又说道:“我准备在西蒙河流这边兴建部落,种植稻谷,放养家畜。而在河的那一边,也就是西蒙所在的位置兴建墟市。把部落与墟市分开,以后我们只要守住了河流,就等于守住了我们的部落联盟。” 这些细节问题,他也只是随口一说,话锋一转,谈道:“我已经通知了天狼长老,他们明日应该就会来。乱部落与芒部落,可能天黑前就会来,最迟明日也会到。那么我们明日傍晚前就出发去西蒙,当太阳升起时便在那里完成交易。 在这之前,我想多带点战士过去,也多通知一些部落到场。” “你想怎么做?”玛祖用眼神鼓励他说下去。 苏阳站起身,语气缓慢的说道:“玛祖上次不是从九个部落换了二十多人回来吗,让这些族人回去通知他们以前的部落,让这九个部落的人来见证这次换地。 我们岩石至少出四十个成年人到场、乱部落出二十人、天狼出三十人,芒部落五十人全部去,凑出的一个庞大的队伍,让河那边的部落知晓我们已经联盟,且非常强大,岩石部落已经今非昔比!” 第七十七章 长老齐聚 “岩石出五个满节战士,若到时谁敢捣乱,那就开战!”玛祖的声音铿锵有力,她已经四十多岁了,熬不了几年,就算侥幸活到五十多岁,到时战斗力也会变弱。 老人想趁着现在还能战斗,给岩石打下坚实的基础,留待孙女们学巫归来。 同时她也在心中叹息,“如果苏阳是女儿身该多好啊,罢了,商女也可以培养。” “那岩石就带五十个人去。”苏阳当然是希望去更多人,但也要保证部落的安全。 “出发前要占卜一下,听神的旨意。”有长老提醒道。 众人皆点头,这么大的事,祭祀与占卜都是少不了的。 玛祖忽然又说道:“那边有剑齿虎,猎杀了用来祭天神吧!” 苏阳只能表示佩服,想他好几次遇到老虎,直接就远遁了,结果玛祖开口就要屠虎,这是气势上的压制,他要学习与适应的还有很多,或许说他的内心还不够原始。 随后长老们又询问一些迁徙的细节,苏阳尽量把想法表达清楚,到时相当于拥有了近两百平方公里的土地,占据这附近所有部落近一成的面积。倘若明年能拿下野人区,形势又会变得不一样。要知道一平方公里就等于一百公顷或是一千五百亩地域。 “乱部落的人来到了。”忽然有族人前来汇报。 外面的天色已经快黑了,没想姜黎真的赶了过来,等苏阳出了山洞,却见箬笠他们也来了,与乱部落前后脚碰上了。 得了,外面的族人继续等,他们还要继续商议,而长老们没说开饭,族人们就得继续饿肚子,这是规矩,苏阳暂时也无法去挑战分配法则。 那就争取长话短说,早点祭祀了吃肉,他这一整天也就在西蒙部落那里吃点了东西果腹,早就饿得不行了。 等苏阳把之前说的大概复述了一遍,姜黎当场就表示同意迁徙,她是因为商女在路上已经大概说过此事了。商女这时候也在山洞中,玛祖点名特许带进来旁听。 “箬笠你呢,没问题吧!”苏阳询问道。芒部落虽然现今也就五十人上下,但却有三十个可以作为战士的成年人,剩余人口都是这些成人的亲属,凝聚力很强,对于岩石来说也是助力。何况他也希望芒部落的人到时肩负种植与养殖的重任。 “苏,你是说岩石换到西蒙,芒部落换到岩石?”箬笠没有听太明白。 苏阳摇头道:“是芒部落换到西蒙,明天你把所有族人都带上,在西蒙安家。” 这话一出,不说箬笠,在场所有人都惊愕了,不该是这样的啊。 他连忙补充道:“冬天前只有箬笠他们来得及搬迁,先让箬笠代管西蒙。等到开春后,我们在兴建房屋住处,集体迁徙过去。”随后他又提了下冬季前的大围猎,以及砍伐树木,烧荒等问题,都需要在这十几天内解决。 箬笠已经点头,她们现在住的地方条件很不好,取水就是大问题,狩猎的范围也小。听苏阳的描述,明显西蒙那边的条件要好很多,既然大家都要搬迁,那就一起吧,箬笠也想趁此机会融进这边的部落中,不是融合部落,而是融入环境。 现在就差天狼的人了,限于距离比较远,最快也要明天上午才能到岩石。 “玛祖,可以开饭了。”苏阳出声提醒,在场也只有他的年龄适合说这话。 老人看了看洞外,难得笑道:“明日再议,大家都去吃东西吧,可不能把墩墩饿着了。” 苏阳很是无奈,墩墩这名字已经不用好久了,不过他这名字对原始人来说稍稍有些拗口,所以外部落的人一般叫他单字,苏。 外面一百多号人都等着呢,虽然大家都饿,但祭祀流程还是要走一走,好在长老们这次有意加快,没一会就开始分肉了。占卜的事情明天再弄,祭祀天神的事要等交换到了地域,猎虎血祭。 “苏阳,你饿了,先吃。”商女把烤好的肉递给他。 “那我就不客气了。” 苏阳顿时就狼吞虎咽起来,完全是暴饮暴食,也不用担心消化不良,因为几乎天天在外面跑。 吃饱喝足他就跑去睡觉了,身体年龄决定了现在很嗜睡,等半夜醒来,果然商女跟他跑一个被窝里了,盖的是之前猎杀到的豹子皮,如今已经处理好了。 然后,苏阳忽然发现自己失眠了,火堆还有些热力,连忙上前去吹了吹,火星亮了就加点柴火,洞里立时亮堂了起来。 原始人在平日里已经有意识收集木炭,也就是当不用火堆时,就把里面没烧完的木头刨出来,弄熄灭后在把碳化的部分储存起来,方便冬天保持温暖。 至于说专门烧制木炭,以前都没搞过,苏阳都是觉得可以抽时间烧一批木炭,看行程吧,事有轻重缓急,先把手头的事处理完再说。 白天他回来得急,只是粗略看了看旋转木马小屋,到是弄得很不错,只是还没封顶。等明年有了稻谷草就方便很多了,现在暂时也顾不上。 “一只羊,两只羊……三千六百四十只羊,醉了,完全醉了,居然还没有睡意。” “苏阳,醒醒,快醒醒,天狼部落的人来了。” “什么?” 等他睁眼时天已经透亮,迷糊着走出山洞一瞧,今日不见太阳,都不知道啥时辰了。依稀记得昨晚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里还是原始时期,可就是他一个人,然后他就跑啊跑啊,最后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那里所有带翅膀的鸟儿居然都不能飞。 “快吃东西,玛祖叫你过去了。”商女催促着,偷偷塞了一块肉给他,是昨晚上剩下的。 苏阳却没胃口,匆匆洗了把脸,跟着就去了长老们固定谈话的山洞,果然天狼的长老来了,只来了一位,是他玛母的养母,与他算是自己人。 这下四个部落都有长老参加商谈,今日的决定将会改变这片地域的格局。 “见过天狼玛祖。” “好孩子,这两天累着了吧。”天狼长老关怀道。 苏阳心说这不是为人民服务吗。摇了摇头,让自己更清醒一些,他已经来晚了,看来天狼长老已经大略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他就直奔主题了。 “天狼玛祖,你们出四十个人,没问题吧。” “当然没有问题。”天狼长老回答得很干脆,看来不用苏阳在多言了。 随后他这边的老人玛祖开口道:“我已经派人去九个部落通知了,约定明天在西蒙碰面。” 苏阳正想说这事,他睡过头差点误了大事,若到时没通知到位,带着上百个战士过去,都没观众啊,岂不是浪费表情。 玛祖又说道:“还有件事要议一下,西蒙原本是想把地域交易给其他三个部落。这三个不在之前我们交换人口之中,等我们拿到西蒙的地域后,会不会发生冲突?” 苏阳顿时一愣,这个信息他真的给忽略了,昨天他只是随口提了一下,没想到玛祖会想得这么远。 第七十八章 祸福相依 “暂时应该打不起来!” 苏阳是觉得带这么多人过去,别人也不敢开战啊,至于说等他们迁徙过去后,估计就更不可能了。 玛祖提醒道:“还是要留意。” 苏阳点头,“玛祖,这事我到时会安排的。” 他或许不够原始,但却比长老们看得明白,这片地域的形势其实很微妙,多达四十个多小部落和平共处,因为之前大家都穷,相差不大。 各自的地域也能满足狩猎所需,近邻之间的关系即便算不上好,也谈不上有多紧张,最多也就是途经时收点买路钱。 唯独一个有盐氏最丰富,那也是因为别人祖上积德,打洞打出盐矿来了,加上各个部落也需要盐,有盐氏又比较靠边缘地带,还首当其冲的抵挡住了希夷人,所以与各部落之间保持了和谐。 可现在岩石的情况不一样,他们忽然之间就抱团了,异军突起,人口与地域在一夜之间就超过了有盐氏,并且他们不仅有盐,还有陶,这两样都是墟市上的硬通货,与兽皮号称三大件,能保值的。 所以这个时期非常微妙,一旦岩石与其他部落开战,可能会引起反弹,让一些部落也抱团结盟,也就是说开战会弊大于利。 但也并不是说就不敢开战了,这里面需要把握尺度,所以苏阳才说他会安排,也可能他有些想当然了,要战便战,何需多言。 玛祖也没在多谈这事,转而道:“我们来谈一下以后联盟的事吧!” 苏阳一听这话,觉得该保持沉默,但有些事又不得不开口,玛祖也是的,事先都不知道先内部沟通一下,现在就这么把话题抛出来,大家都没有准备。 “盐矿怎么分配?还有苏阳说的稻谷。”天狼长老出声问道。她之所以会答应联盟,很大程度就是为了盐。 姜黎也有话说,“以后乱部落也可以烧陶吗?” 箬笠也乘机问道:“芒部落是一直住在西蒙,还是会迁徙出来?” 玛祖没有马上回答,而是询问岩石另外四个长老,最后自然是没有话说。然后老人当机立断,出声道:“先让苏阳说说看吧!” “我来说?”苏阳有些蒙圈了,但机会来了当然不会放过,“我觉得首先是确定长老的人数,满节比较好,保持现状。” 这话一出,岩石当然没问题,已经占了五个,天狼有三个,乱与芒都只有一个,看起来这三个部落吃亏了,可反过来每增加一个长老,就会消弱各自在部落中的话语权。 “满节好,就十个长老!” 苏阳松了口气,这点确定之后,那么后面什么事都好操作,“我们四个部落的房屋修建在一处,但又相互分开,各管各地。物资的分配,可以慢慢谈,就跟狩猎一样,可以各部落单独狩猎,也可以一起狩猎,当场分配。 但我有一个要求,四个部落赶墟的事情交给我,其它我就不多说了。” 现在对原始人来说什么最重要,无非就是衣食住,这里面又以食物最重要,他掌握了交易,便是隐形的第十一位长老,所有族人都要承他的人情。至于其他什么分配,他说多了反而不好,就让长老们自行讨论吧,反正最终定下来后他也可以找到操作空间。 他话一说完,姜黎就先站出来说道:“我完全同意苏阳负责赶墟。” “芒部落也同意。”箬笠是见识过苏阳的厉害,能把交易玩出花样来。 至于天狼部落也不用说了,苏阳是半个自己人,再加上他们部落穷困潦倒,巴不得跟着占便宜,当然也是举双手赞成。 “好,分配的事等拿下西蒙部落再来谈,现在开始占卜吧!”玛祖示意天狼长老可以把东西拿出来了。 然后苏阳惊讶的看见天狼长老拿出了一个龟壳,跟着用石头在龟壳上画了几笔,递给玛祖后,老人也画了几笔。 火堆正旺,龟壳被放进了火堆里,居然也是进行煅烧。以前他见玛祖都是烧野兽的骨头占卜,这次都用上龟壳了,也可能是甲鱼的壳。 大家就这么守着火堆,等呀等,终于等到龟壳被烧裂了,长老们把龟壳刨了出来,一起观看上面的裂纹,最后得出一个不算太好,也不能说坏的答案。 “祸福相依,大家都要小心,即刻出发吧!”玛祖抓起了长矛,此事已经容不得反悔,只要占卜不是最坏的结果,就必须出发了。 长老们纷纷行动起来,天狼长老先走一步,要去安排至少四十个战士参与。姜黎也会先行,她要回乱部落交代一番,到时在路上碰面。 箬笠就更不用说了,要把整个芒部落打包带走,岩石也会派点人过去帮忙搬迁,到时直接去与乱部落汇合,这样就不用绕路了。 至于岩石部落,还可以稍稍等一会在出发,大家都有事情做,商女也要去帮姜黎。 倒是苏阳这时反而闲了下来,趁着大家都离开,连忙去拿起龟壳,用手指弹了弹,硬的是龟壳,看来不是甲鱼了。上面画了些什么,他不认识,也猜不出来。烧出来的裂痕就更加一头雾水,这到底是肿么判断吉凶的? “苏,苏,出来清点陶罐了。”外面有人在叫喊。 “这就来。”苏阳连忙放下龟壳,可也不知是否烧久了点,只听咔嚓一声,竟然又裂开了一部分。这让他顿时大惊,就如一个不小心打破花瓶却不敢承认的孩子,幻想着可以偷偷弥补。 也亏得他有急智,抓了点草木灰掩盖在龟壳上,只要不刻意去观察,绝对发现不了异常。 “神,我赞美你,信则有不信则无,勿怪勿怪。” 苏阳走出山洞,全当刚才的事没发生过,神色如常的去清点陶罐,果然库存不足,煮盐的陶不能动,只有把族人们煮食物的陶也收集起来,总数也只有八十九个,他全给带走了,之后让玛母今日就烧一批,在拿给族人们用。 岩石这次带五十人出去,部落中的防御就显得空虚了,妇女队就要承担守卫部落的责任,所以之后几日岩石剩余人不在外出,如果有危险就躲到上面的山洞,一般情况下,即便有猛兽来了,也无法跳进山洞中。 倒也不用过多担心,岩石这么多年都过来了,长老们自有分寸。 盐与陶器都准备完毕,战士们的戈矛斧头全打磨锋利,盘古斧自然也会带上,出行队伍穿上了保暖的兽皮,腌制的腊肉也都带了不少,以备不时之需。 “出发!” 这么重要的时刻,不说玛祖,岩石另外也有两位长老要前往。其它三个部落的长老同样会去,苏阳很是期待接下来的大场面。 ———————————— 再推一下好友的书《明末为匪》,我也正在追更中,下面是简介。 穿越明末,附身到卫所小卒身上的樊谨言,在战场上险象环生之后,为了填饱肚子,毅然干起了山贼这个光荣而又神圣的职业。 他从没想过要争霸天下,却逼得崇祯含泪签署退位诏书,八旗子弟远走苦寒不毛之地,南洋诸王屈膝臣服,西方诸国混战百年。 他没有给功臣分封过一寸土地,但臣子们的封地却遍布世界每一个角落。 第七十九章 伐木累 “驾驾驾……” 好吧,没有快马加鞭,只有安步当车。想他苏阳也曾骑过马、遛过骆驼、乘过大象……虽然都是在公园或是风景区,但也是人生尝试。驾龄也有好几年,里程超过十万公里,如今却光着脚在原始森林里赶路,也是醉了。 此时已是下午,他们已经汇合了乱与芒部落的人,共计一百三十多个,其中有百人可以参战,即便遇到大型狼群也可以硬碰硬,或许因为人数过多,一路上就没碰到大点的猎物,估计远远的就被惊走了。 队伍没有刻意保持低调,这是他们自己的区域,却难得这样横行,每个人都很享受。 乱部落的孩童有二十四个,这次硬是带了十二个女孩出来,连带成人一起凑出了三十二人的队伍,这真的是一个神奇的数字。 关键是这十二个女孩老是围着他打转,虽然苏阳也明白姜黎的用心良苦,可他现在连一个商女都无法驾驭,哪敢红杏出墙啊,再说他对这些女孩们完全没兴趣。 他想要的是崇拜,而不是谁的爱,但最后可能会挥霍掉这些崇拜! “到地方了,就是前面。”春跑了回来,如往常一般在最前面探路。 “这就到了,剑齿虎呢?”苏阳走得是龙行虎步,腰杆笔直,腿也不抖了,正琢磨着来一个骑虎杀,没想到春根本就没发现老虎的痕迹,仿佛已经离开了这片地方。 没遇到也好,他并不想见到族人们出现伤亡,等迁徙过来后,也是时候规划一下卫生、医疗等问题,还有提高生活质量。 其实原始人的山洞等居住地并没有“翔”,当然并非绝对,但大部落原始人都会在居住地外面去排泄,这与苏阳以往印象中的情况完全颠覆了,这问题他思索了很久,最后觉得可以用猫狗来解释。 现代农村如果买了猫狗回来,有些村民会在进屋前给猫狗擦一擦屁股,觉得如此一来猫狗就不会在家里随意排泄,这有些迷信了。真实的情况,猫狗真的会跑到外面去解决,至少大部落猫狗是如此。圈养的猪,也可以通过教导学会在圈里固定地方排泄,与睡觉的区域分开。 既然猫狗都能明白这点,原始人又怎么会不懂,他们能分出臭不臭,是否引来苍蝇等等。甚至会本能的去找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环境去解决个人卫生,便秘的烦劳现在就出现了,私人空间很重要啊。 原始人把排泄之地称之为“冒斯”,巧合的与英文中“嘴”的发音相同,呃! 这些还没形成规定,苏阳自己也需要私人空间,所以到时候茅房是必不可少的,洗澡的地方也会有,孕妇会受到特殊照顾,母爱是最伟大的。 到地方了,天狼的人还没到,想来也快了,或是明天早晨赶过来都可以。 “春,你带点人去通知一下西蒙部落,就说我们明早过去交易。”苏阳越俎代庖的交代着,他也有权发言,因为这事关交易。 “其余人开始砍树,今晚我们会在这里过夜。” 苏阳也是会做人,当先让长老们找了个地儿休息,他来带着大伙开工,主要是为了他心目中理想的部落环境,破坏容易建设难,所以他特地保留了一些树木,在树上系上了藤条,那么所有战士都不能动这棵树了。 “哼,哈!”战士们三三两两的配合,用藤条栓着一块打磨好的大石块,用荡秋千的方式晃动起来,去撞击树干,以此来砍伐树木。这方法是有效的。此外也可以单人操作,用削铅笔的方式用尖锐的石块去戳。当然也可以用石斧慢慢砍。方法不同,针对树木的大小与硬度也不一样,原始人已经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了。 但要说到利器,自然是首选盘古斧了,伐木是很累人的活,有了铁斧,立时就提高了效率。 这时先砍一些树木,把晚上露宿的地方给围起来,避免野兽突然袭击,正忙着,天狼的人也到了,来了两个长老带着足足五十个人,基本把成年人都给掏空了,反正天狼那地方属于天险,很多年都没被野兽袭击过了。 瞬间,队伍的人口膨胀了一百八十多人,放到现代,还没一栋楼的户数多,来两辆公交车就能把人拉走,可在如今,尤其是这片地域,已经是难得的人口扎堆。 苏阳看着这场面,也有想过,他把这些原本生存环境还算安全的原始人忽悠了出来,是对还是错? 且不说结局是好是坏,至少他也会陪着一起去见证,部落联盟,就是他现在的家庭,伐木累! “这下面的山坡适合种芒。”箬笠点头说道,她挺喜欢这里,有山有河,不被外人打扰。 “芒芒,好吃。”一个小屁孩忽然插话,是箬笠收养的儿子。 苏阳揉了揉这小孩头,让其别打岔,接着出声道:“我就是先看中了这片山坡,下面有河边,虽说芒是旱种,但靠近水源肯定会长势更好,我们生活在这里,平时取水也会更方便,随时也可捞鱼。”还有些话他没说完,靠近河边,也可以修建鱼池了,来个年年有鱼。 “回头在安排大家清理山坡上的石头。”他是恨不得马上开工,早点来个乔迁之喜,奈何还有半个月左右,就要下雪了,只有先挑重要的事情做。 “苏,这地方怎么划分?”姜黎接过话来。 关于这个问题,他当然有考虑过,但还没有与玛祖沟通,所以他做不了主,如果是关起门来,他倒也可以私下与姜黎聊聊,这会人多嘴杂,说不得。 所以只好回道:“后面再谈,绝对不会让你们吃亏的。” 把话题揭过之后,他就让姜黎与箬笠去安排吃食了,这么多人,来头猪也吃得完,可不能饿肚子。 而他自己跑去研究树皮,这玩意儿的用途应该不少,他只会用树皮做号角,吹出来的声音很是响亮,就跟牛角差不多,这属于孩童的万物。此外,依稀记得见过别人用树皮搓揉绳索,他觉得可以尝试一下。 这会反正没事,索性挑选一下,看是否有合适的木料用来做弓箭,虽然说竹子做弓箭最方便,但是射程是个大问题,射出去的箭也是飘忽的,威力与准头都太小了。 各种材料都打算尝试一下,最后选择一个最好的出来,现在就可以动手了。 ———————————————————————————— 再推一本好书《盛唐霸业》,以下是简介: 灭南诏,平吐蕃,迁十姓突厥,尽收大食河中之地。 壮海运,下南洋,控室利佛逝,拓建海上丝绸之路。 这里的怛罗斯没有遗憾,睢阳城不再悲叹,唯有气吞万里的健儿,倒卷珠帘的铁骑,豪气干云的都护... 盛世之治,朗朗乾坤,江山万里,美人如歌,这是属于我的大唐! 第八十章 开荒前夕 苏阳当即招来孩童们,见他取了一根婴儿手臂粗的树枝,拿出还没用过的兽医小刀,以螺旋的方式顺着树皮旋转了上去,很容易就把旋转后的树皮撕了下来。 “看见了吗,这样裹成牛角的模样。” 他的动作很娴熟,以前就做过,很快就裹好了,最顶上也就是牛角尖的地方留了一个小孔,选类似樟木的皮就比较合适,若是松木类的会太硬,桉木、柏木类的皮略粗糙也容易撕烂,水分又没那么足。 紧接着他扯了一节小枝条,比吸管稍大点就行了,用硬物刮了刮树皮,然后一拧就松了,整个完整的拉了出来,取五厘米左右一截插进刚才做好的树皮牛角尖中,就能吹出类似牛角的嗡嗡声。 “呜呜呜。”很不错的号角声,而且还是一次成功,苏阳很是满意,但这只是牛刀小试, 树皮号角被孩童们拿去玩了,孩子们也纷纷模仿着想去做一个出来,他鼓励这种方式,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会使用劳动工具,但更重要的是创造力。 随后他叫上几个战士去找树木,刮了好几种水分多的,能把树皮里层撕下来那种,尝试着树皮来做弓弦。 当然,他现在只是做个模型来试一试,所以树皮撕下来后没有经过晾晒,直接就并作两股,螺旋着拧成绳。他之前用竹子外层拧过绳子,但太硬了,不能作为弓弦。 这会弄了个树皮绳出来,感觉到是可以,取材也方便。只是感觉用麻绳可以做到更好,反正麻一年可以多次收割,现在用麻织布也有些麻烦,干脆先用来编网、制弓弦,到是不错的选择。 相比弓箭,他也想趁此机会弄一批投掷的标枪,威力也会很强,因为并非所有战士都可以成为弓箭手,随身带着投掷武器会更方便一些。 随后又用斧头砍了一根大小适中的枝条,选取了一截,在两端都砍了凹槽,用树皮绳套住其中一端,接着猛力一拉,让战士们配合拴好另外一端,这就成了一张D字形的弓,弧度差不多就是一个半圆。 “嗡!”他试拉了一下弓弦,有震颤感,弹性还是有的,可是扩张力不行,因为弓太短了,受力全靠木质弓身的弹性,这种惯性并不大。 有了弓,天色也不早了,赶紧的削了几根木杆箭矢,箭头稍稍用火一烤,碳化了容易打磨出箭头。 “试射一次看看。” 这个与枪械射击不同,无法用三点一线的办法,或许有技巧,只是他现在还不清楚。 箭矢还没弄尾羽,但在末端刻了个小槽子,先试试了,当即他已经搭箭上弦,手臂用力,拉了个满圆。 嗡!一声轻颤,箭矢已经飞了出去,不是直线,带着飘忽感扎进了草丛中,准头更是不用说了,但射箭的感觉相当爽,或许对于男人来说,射击就是本能,当然也要学会进可攻退可守,才方为人道常伦! “你做的这个是什么?”商女疑惑的问道,她的手上拿着树皮牛角,从孩童手中抢来的。 “弓箭!还没弄好,走,过去吃东西了。”他转移了话题,等到时候有了成品在慢慢详谈。 篝火点燃,族人们载歌载舞,四个部落相聚这很难得,相互之间有很多可聊的,战士们也很容易交到朋友,再加上已经结盟,以后就是自己人,所以气氛就更好了。 苏阳侧身枕在商女的腿上,他也很享受这样的氛围,可惜无酒。等明年有了稻谷,加上又有陶罐,就可以酿造米酒了,类似于黄酒、醪糟,度数不高,出酒量大,酿酒的米可以直接吃,也可以煮汤来喝,只要度数不高喝了也不会误事。 同时米酒能催|乳,孕妇可吃;煮过之后,孩童也可以喝,能催肥身体,增加食欲,算是老少皆宜的东西。 现代市场上三元钱一斤的大米只能算一般,而这个价可以买到一斤醪糟酒酿,就好比大豆做成豆腐豆花,在价值上是不会亏本的。 苏阳倒是希望什么时候能找到大豆,现在这时期应该已经有了吧。 吃饱喝足一觉到天亮,然后他才猛然间知道昨夜有不止一群野兽来过,好在都被守夜的战士们惊走了,果然山洞外面很危险,尤其是在夜晚,野兽的夜视能力天生就比人类强。 “继续砍树,清理四周,用过饭食后再到西蒙部落。”苏阳建议道,因为现在过河太早了,其余部落的人来不及。西蒙这么大一块地域,如果没有见证,以后真怕说不清楚,外人可能会以为是他们灭了西蒙。 砍好的树木垫高存放,暂时用大块的树皮遮盖,他继续研究弓箭试弓弦,只要能有一个满意的成品,到时就可以投入量产了。 没过多久,玛祖之前派出去的人陆续回来了,也就是当初从其他部落换来那些人。 他依旧没着急,带着所有人清理山坡与上面丛林的交界处,这是为了阻挡火势,下午他准备放一把火,把下面超过上千亩面积的山坡给烧了,现在若是不烧,等到下雪后就烧不起来了,开春后又会有新的植物发芽生长,会严重影响明年稻谷的收成。 “玛祖,各位长老,等与西蒙交易完后,我想留下五十人继续清理这里。”苏阳忽然提议道,还有很多事要做,仅是开荒就需要人手。 首先同意的是姜黎,她让商女带着九个战士留下,而后玛祖也让帕布带着二十人留下。天狼长老更是干脆,直接留下三十人,反正天狼部落与这里的距离最近,要用人的时候可以随时来通知。 如此一来,加上箬笠那里的五十人,苏阳就能安排上百人干活,赚到了。 当太阳移到半高空,约莫快十一点了,队伍开始进食,吃饱喝足又休息了片刻,太阳高挂这才浩浩荡荡地前往西蒙部落。 “快看,是岩石的人来了,好多人。” “乱与岩石,还有天狼,他们真的结盟了啊。” “以后河那边都归岩石部落了。” 苏阳惊讶的发现,在西蒙部落外面已经聚集了很多人,有好多还是熟面孔,是各部落固定负责赶墟的那几位,且并非之前与他们交易的那九个部落的人。他粗略一扫,怕有十几个部落派人来了,可岩石根本都没通知到位,这些部落怎么会如此准时的赶过来? 莫非这就是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 其实之所以来了这么多部落,是西蒙部落故意传出去的消息。苏阳担心别人误解岩石灭了西蒙,反之,西蒙是真的担心岩石会灭了他们。 所以岩石需要有人见证,西蒙更是如此,前日苏阳刚走,西蒙就火速派人去传消息了,等到昨天春带人过去说岩石的人已经到河这边,交易会按时进行,并且春还直接说来了一百多人,这让西蒙更加害怕了,连忙又去通知了一些部落。 加上岩石自己就通知了九个部落,已有二十多个部落收到了消息,这会其实人还没到齐呢。 第八十一章 放火烧山 “西蒙部落,岩石来交易了。”帕布手提斧头,大声叫喊,一点也不怯场。 一百八十多号人临近,与其他十几个部落各占一边,对面虽然部落数量多,但人数还不如岩石的队伍,所以苏阳不仅没有慌张,反而主动走过去打招呼。 “老实人,你们怎么也来了?” “俺们来看看,热闹。” 苏阳心说看热闹也跑得太远了吧,他这会招呼的是第一次赶墟时交易的小部落,还不到五十人,每次赶墟的货物都不值一张兽皮,偏偏每次都在,就连这次也大老远的来了五个人,着实值得钦佩。 “大姐,你也来了啊。”这位是曾经的债主。 “上次的陶还好使不。”这是后来发展的买家。 当然在场也有潜在客户,苏阳长袖善舞,不露痕迹的与大家打成了一片,同时也见到了之前想交易西蒙的那三个部落。 “苏,你们岩石要这么多森林来干什么?”霜部落的人不客气的问道。 苏阳也没客气,“狩猎啊,难不成换来玩啊。” 对于这三个部落的问话,他都给顶撞了回去,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放在现在正好相反,他有自己的计划,并一步步的付诸行动。 西蒙部落的人跑酷出来了,见到外面这么多人,顿时有些吓到了。 幸好这时老人玛祖站了出来,让族人们把带来的东西放到一起,开口说道:“八十个陶,四十竹筒盐,你们清点一下。” “好。”西蒙的人早有准备,很快上来两个人,一个手中抱着八根打满十个节的藤条,一个抱着四根。对照着藤节,一个个来清点,办法虽然笨,倒也不会出错。 并且那叫一个细心啊,每个竹筒都打开了看过,每个陶器都用来装过水,因为这就是一锤子的买卖,西蒙拿到东西就会走人。最后因为有一半陶都用过了,苏阳做主又给补了三个陶,赢得观礼众人叫好。 “苏,我们现在就走。”西蒙的人原本是打算明日出发,可现在这情况觉得还是早走为妙。 “这么匆忙?”苏阳反而觉得反常了,但也没有劝留。 就这样,在三百多人的注视下,西蒙部落所有人带着大量的物资上路了,不知道他们将要去哪里,又是否还会回来。这是很多年来这片地域唯一迁徙出去的部落,开了先河,却暂时没有跟风者。 苏阳很想给到场众人都送点纪念品,可却囊中羞涩,这次的交易让岩石已经掏空了家底,穷了,拿不出手。 所以在快速征得玛祖同意之后,连忙让帕布把他举起来,大声说道:“今后岩石部落的陶,一律一张兽皮换三个,也不用在提前交物资预定。” 这话一出,再次赢得了大家的欢呼,虽然之前预定价是一张兽皮换三个,可也意味着要先交纳物资,而现在苏阳把陶的价值主动降低了,确定为一换三,对所有部落来说都是好事。 陶器这东西,但凡用过的都说好,也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到了后来只是演变成锅罢了。 随后前来观礼的人就各自回家,各找各妈,来了都没送礼金,自然回去吃自己,冬天要来了,各家都没有余粮。可这些人也不是白来,趁着岩石的人还没彻底接管西蒙,所以这些人在回去路上或多或少都在这片地域弄了点东西走,机会就一次,得抓住了。 苏阳他们当然顾不了那么多,刚才西蒙部落走的时候,派了春带着十个人随行,主要是确定西蒙的地域边界。 这时,箬笠带着族人开始是适应新的环境了,他们会在西蒙原来居住的地方待至少一个冬天,等到明年房屋修好在搬迁到一处。也亏得箬笠这些人长途跋涉过来,熟悉了乱石区这种环境,所以都顺利的跑酷进去了。 至于苏阳就这么看着,没打算献丑,等后面有时间再来好生练习一下跑酷、攀岩什么的,他可是立志成为一名图腾战士,什么都得娴熟啊。 “帕布,带些战士们去狩猎。”玛祖吩咐道。 原本是要猎杀剑齿虎用来祭祀,但那头老虎已经不在这附近,所以就用别的猎物代替。 三个部落的长老要明早才会带一部分人离开,所以这时倒也不急,他们也要熟悉一下这里的新环境,人对于属于自己的新东西,天生就会投入更多的关注。 一切都很顺利,苏阳心中的大石头也落下了,他一路上都对那块龟壳开裂的事耿耿于怀,莫非来原始环境久了,这人也变得有些神神叨叨了。 趁着战士们出去狩猎的工夫,他也带了部分人继续去准备烧山的事,预估风势,隔断火势这些都要考虑到,不然一把火把森林给烧了,那就悲剧了。 到不是说烧出大片空地不好,而是现在用不了那么多,若是光秃秃的,大风大雨一到,没准会出现自然灾害,所以要慢慢开采,也不能把木材浪费了。 等到有人来叫他们时,估摸着已经是下午三四点了,祭祀开始。到场的由长老们站在前面,对天神虔诚的祷告,而箬笠他们之前虽然有图腾信仰,但现在跑出来也就断了,再说天神是共同的信仰,所以不会有理念的冲突。 几头野兽被放了鲜血滴落在大地上,滴在火堆里,长老们站在高出洒落水花,所有族人围着火堆轮流沐浴其中,宛如被圣水淋到,各个兴奋得不行。苏阳也很兴奋,但完全是被气氛所带动。 “今有东夷岩石、九黎乱、神龙芒、天狼众,在此面对山河树木发誓,结为部落联盟,愿天神庇护我们的联盟繁荣强大,族人们有衣穿,有食物吃,健康平安的度过冬天。” 这祈祷话语是苏阳自己估摸着翻译出来的,同时在心里加了个祭祀的规划,以后新的部落建筑中,会有专门的祭祀之地,反正几乎一天一祭祀,隔三差五的还要来个篝火晚会大祭祀,倒不如集中起来,信仰确实能增加凝聚力,原始人们都信这个。 “点火!” 此刻苏阳站在山坡顶上,对下面的人大声叫喊,有十几个人沿着河边点火,待烧起来后赶紧跑走,以免引火烧身。 而苏阳见到烟雾升腾,火势蔓延,也赶紧的撤了,但没有跑出多远,他带着大家守在上面,防止把上面森林引燃,也不用一直守在这里,到天黑就差不多了。零散的火星大概会持续一个晚上,正好把泥土热一热,方便翻土。 看着四周大片的地域,相比起整个天下来说,这里根本不算什么,但却是他起步的地方,对于未来,苏阳充满了期待。 PS:这章是补昨天的,今日还有两更,求一波收藏、推荐票支持! 第八十二章 长发齐腰 用刀耕火种的方法,很难长久保持同一块土地的肥力,他是兽医,不是农业专家。 这方面箬笠他们其实已经有了经验,采用的是轮耕制,也叫休耕。简单来说,就是当种植农作物产量下降时就换土地耕种,等过个一两年,在回过头来种之前那块地。 当然,期间也可以套种,同时种植不同的农作物,现代的玉米与麦子,与红薯什么的都可以套种。 他也依稀记得好像种植豆类可以改善土地的肥力,最后就是除草翻地了,提前几个月进行,现在条件不允许,所以采用刀耕火种,一把火烧个干脆。 反正现在地广人稀,土地贫瘠了就继续开荒。 看着燃烧的山坡,苏阳忽然有些担忧,当种地能解决粮食危机之后,对于战士们恐怕是个沉重的打击,就如神龙氏那边的战士们通通已经跪了。 女人们会从采集转移到烧陶、煮盐、种植,以及放牧养殖;男人们依旧是干苦力,狩猎什么的,恐怕还得继续被母系掌权,希望会盛极必衰吧! 是夜,族人们在西蒙部落外面点燃了火堆,载歌载舞,大声说话,大口吃肉,一直闹腾到很晚才休息。 翌日一大早,各位长老便带着一部分族人赶回去了,入冬前各自都有很多事情要准备,苏阳带着上百号人留了下来,真的做到一呼百应了,虽然这只是暂时的,但以他的年龄来说已经非常难得。 河边山坡那一片已经烧了个干净,但依旧还有些地方在冒着烟雾,多半是烧到树桩了。大家都光着脚,现在去清理土地并不合适。 “帕布,你带点人去狩猎,剩下的随我去采摘山茶果。” 他对于吃油,呃,植物油这事很是上心,把队伍分成了几个小组,让大家小心采摘,不可伤到了白色的山茶花,不然明年就没果子摘了。 也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梧桐树,若是能弄点桐子油点灯倒也不错,传说中凤凰非梧桐不栖,所以远古应该就有梧桐了。桐子好像也可以炒着吃,梧桐树的皮可以拧成绳索,观赏性也很强。 人多力量大,这会采摘的山茶果那是越来越多,已经送了一批到现今的芒部落,先行晾晒储存,等他空闲后在慢慢研究怎么榨出油。 一直到过了中午都还没摘完,只好把队伍分成两部分,苏阳带了一半人去清理山坡上的石头,顺便松土。把泥土进行弄得稀松,最好是把下面的泥土翻到上面来,一来可以彻底弄死草根,二来让泥土充分接触到空气,对于恢复肥力大有益处。 刀耕火种的好处就是用火一烧,泥土已经变得松软,带着点微热,用木棒插进地里就可以把土翘起来,有什么陷进土里的石子也容易清理了。 这一片山坡其实可以弄成梯田的模样,但又太麻烦了,所以继续保持原貌吧。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苏阳算是体会到这种感觉了,这才不到半个小时,他就有些直不起腰了,汗水直冒,风一吹又凉飕飕的,着实不好受啊。反观队伍,里面的女性,包括商女也仍然在细心的松着土。可队伍中那些男性战士们都有些扛不住了,有些不适应这种弯着腰的枯燥活。 这是男女之间天性的区别,但回过头,男人们也会叫嚷着什么名花虽有主,我来松松土,此土非彼土! “商女,你让大家先忙着,我肚子有些不舒服!”苏阳尿遁了,杀鸡焉用宰牛刀,体力活真的不适合他来干。 到了第二日傍晚,才差不多把山坡清理出来,若想提高产量,开春后还得除草施肥。山茶果也采摘得差不多了,收获颇丰,算算日子,最多还有半个月就要下雪。 他虽然很想留下来修建部落,但时不待我,先熬过冬天才是正途,所以只好抓紧时间有砍了大半天的树木,堆放起来后,便带着众人撤了。不过天狼的人还会呆上两日,与芒部落联合狩猎,储备肉食。 队伍剩下三十人,正好是可以与剑齿虎抗衡一下的人数,安全上就不是大问题了。 甩了甩一头乱发,毫无飘逸感,不过他也没有扎起来,要的就是这个范儿,倍爽。原始人的头发长得比较慢,颜色纯黑的也并没有那么多,或许是因为营养不良,又或许是还处在进化阶段。 再有,原始人的寿命是个大问题,男性战士能活过三十岁的真不多,女性还要好一些,当然一些女性已经会把头发扎成小辫子了,是用藤条什么的系上,或是盘在头上、脖子上的都有。 人除了头上之外,身体另外有两个部位也会集中长毛,腋下与脐下三寸,这两个地方的毛都长不长,这是进化的结果,与现时期原始人的头发生长缓慢有关联,甚至有些原始人还没等到长发及腰就挂掉了。这情况,如果有理发师穿越到原始部落,肯定就悲剧了。 至于指甲,天天干活基本都给磨损了,若是冬天指甲长了,直接用牙齿就可以啃掉,啃指甲在现代孩童中也是屡见不鲜,好像是因为身体中缺少什么。 苏阳其实一直很好奇一件事情,那就是人类是由什么动物进化而来的?早年受到西游记的误导,他一直以为人类是猿猴进化而来,但最后发现没有科学依据,在现代也无法证实这件事。 或许,他现在到了原始时期,能有机会搞明白,那群野人明显就比外面部落人进化慢半拍,说不定有一天他会遇到人类真正的祖先,一个在现代从来没见过的物种。 “驾驾驾!” 手上拿了根木棒当马骑,还真别说,感觉跑得要快一些了。 可惜森林里没见到有野马,应该是在平原地带吧,即便现在有马,这丛林里也跑不起来。 没有坐骑,其实可以打造一个“滑竿”,也就是把椅子绑在两根竹棒子上,就成了简易的轿子,但这玩意儿可以舒服的仰躺在椅子上,也因为简陋,现代时专门用于风景区,陡峭的山坡都能抬上去。 苏阳就想搞一个滑竿,以后走那儿都让人抬着,就算是神仙日子了。 “商女,快跟上。” 很快商女跑了上来,她的头发已经齐肩,等不到长发齐腰就该成年了,也不知道到时苏阳能否驯服这匹快马。 第八十三章 剑齿虎 苏阳他们一直走到天黑才停下来,这时已经进入了野人区,是为了去收割芦苇,明日每人背一大捆回去,用于冬季时铺在地上取暖。 至于能否遇到野人,这事已经顾不上了,明年春天再见吧! 一行人找了个山坳过夜,气温下降得厉害,苏阳已经穿上了豹子皮,感觉像是披了件蓑衣,已经差不多拖到地上了,全方位抵御寒气,荒野猎人的即视感。 “血腥味,很近!”华容忽然出声示警。 下一刻所有人已经抓起武器,华容的嗅觉太敏锐了,几乎没有出错的时候。 苏阳也抓起了石矛,真要有什么危险,关键时刻还得自救。看了看左右,三十个人在这里呢,自保应该没问题吧! “我去看看。”春忽然出声道,他也留了下来。 同时帕布提着斧头,也自告奋勇请战,但这是在野人区,还是大晚上,实在太过危险。 苏阳摇头,让所有人留守占据高地,火堆也烧旺照亮四周,理论上说,火堆就能阻挡一部分野兽靠近,只要有亮光,野兽的双眼就会反射出光芒,无法隐藏。 “不对,不是这边,血腥味是飘过来的。”这话是苏阳说的,因为连他都闻到气味了,若是在附近,没道理一点动静都没有啊。 “苏阳说得对,不是这边。” 随后春在附近探索了一番,危险解除,但血腥味却持续了很久才渐渐散去,导致苏阳一晚上没睡踏实,等到天刚蒙蒙亮,队伍又继续上路了,争取早点赶回去。 但万万没想到,他们没走多远居然见到了黑猩猩的尸体,趴在树上面,若非华容,他们还真发现不了。 “我没有说错,很近。”华容指着树上,她没有闻错味儿。 春已经飞快上树把黑猩猩弄了下来,好家伙,这头猩猩很是雄壮,但身上全是血,极有可能是受伤后跑到这里,但最后还是没能熬过去。 商女查看了猩猩伤口后判断道:“是剑齿虎咬死的。” 帕布等战士也觉得很可能是剑齿虎,因为猩猩的伤口太吓人,两个血洞,绝对是猛兽所咬,还有严重的抓伤,没准真的是老虎出没。 “难道剑齿虎跑到野人区来了,还与猩猩群发生了冲突?”苏阳大胆猜测,但不是说老虎的活动范围也就五十平方公里吗,怎么没几天就出范围了? 帕布接话道:“我们有机会猎杀剑齿虎了。” 苏阳眼神一亮,捡便宜的事他最喜欢,再加上如今这一片除了野人区,其余尽是部落联盟的地盘,如果一直放任剑齿虎横行,说不准早晚会出事。 当然他也知道猎杀老虎会很危险,哪怕可能是一头受伤的老虎。 “春,商女,你们怎么看?” “可以到前面去找找。” “好,反正我们也要去收割芦苇,如果遇到剑齿虎就战一场。”苏阳把这事定下来,他到时候可以爬到树上去,就不会拖后腿了。还有帕布的斧头,足以劈伤劈死猛兽,让他更有底气硬碰硬。 可是接下来,他们竟然又发现了两具猩猩尸体,这就有些吓人了,上次有玛祖那一次遇到猩猩群时,苏阳可是数过至少也有五六十只,而且还不是全部,按说这个数量已经可以把剑齿虎干翻。再不济,也能把剑齿虎赶走吧。 但现在他们连剑齿虎的影子都没见到,结果却先发现了三具黑猩猩,这实在是颠覆认知。而且根据三具猩猩的伤痕来看,绝对是剑齿虎干的。 “战斗发生在晚上。” 在场三十一人全都被惊了一下,如果昨夜剑齿虎攻击他们,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相比来说,人类在夜晚的视力肯定比不上野兽。 苏阳吞了吞口水,好在现在已经是白天了,继续往前走,有华容的嗅觉指引,他们渐渐偏离了以往走过的路线,奇怪的是一路上都没遇到野人。 最终,他们找到了猩猩居住的地方,但这里只剩下几具尸体,猩猩群已经不知去向。 苏阳真的有些被吓到了,这里都有点像是一个很简陋的山寨了,猩猩们依靠悬崖树木搭出了一个粗狂的居住地,这是在模仿人类,还是原始时期的猩猩智力相对要高一点? “往那边去了,是剑齿虎。”春找到了痕迹,走在前面带路。 有可能是昨晚上剑齿虎袭击了这里,但最终剑齿虎还是抵不住数量众多的猩猩,选择了跑走,就是不知道猩猩群是否追了下去。 管不了那么多了,他们也先追踪一阵再说,没准能捡到便宜,或是确认剑齿虎被干掉,都要好过担心剑齿虎会随时出没。 “嗷吼!”突然,前往传来了恐怖的虎吼声。 “剑齿虎不是跑走吗,怎么还在附近?”苏阳反正是搞不明白了,他的狩猎经验尚浅,昨晚好不容易发表了下观点,没想到今天就被证实搞错了。 “所有人,跑起来。”苏阳没有选择后退,眼前的情形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机会也实在难得。 春已经当先冲了出去,帕布提着斧头紧随其后,商女这次没有冲动,一直都跟在苏阳身边,猎杀剑齿虎可不是小事,就算是九黎的图腾战士遇到了,也不敢说能一定能赢。图腾战士中也有强有弱,不可一概而论。 不过片刻,春突然返回,急声道:“前面是野人在围猎剑齿虎。” “什么,野人出动了?”苏阳还真有点意外,“看到猩猩群了吗?” “黑大头也在,来了好多野人。”春也把知道该不该让队伍过去,苏阳不懂,他却很清楚,在见到别的部落狩猎时,千万不能靠近,尤其还是在别人的地域中,这是忌讳。 苏阳根本就没多想,“走,过去看看,不过先不要动手。” 众人都留意脚下,尽量不弄出大的声响,随着春走过了一片林子,然后竟然见到了一个山谷,他们是站在上面,如果要下去还得好一会才行。 “吼!” 苏阳终于见到了剑齿虎,虽然距离还有些远,但足以感受到剑齿虎的恐怖,就在刚才的瞬间,又有一头猩猩被扑杀了。 剑齿虎没有咬着猩猩不放,反倒如蛇一般,咬中猎物后猛然间松口撤离,等着猎物渐渐毙命。可能是因为剑齿虎面对的猩猩和野人太多,所以顾不上把猎物彻底咬死。 “野人刚来。”商女指着下面说道。 苏阳却在寻找着小野人的身影,但因为野人都是四肢着地,一时间他也没能分辨出来,不过他有预感,小野人肯定也来了。 第八十四章 围猎 苏阳用手搭了个凉棚,观察着下面的战局,毫无疑问他想要那一张虎皮,用来作为大丫与冬冬明年的学费。 但现在这个情况,已经不适合第三方再介入。而且从目前来看,野人与猩猩最多算是井水不犯河水,远没有到合作的程度。 剑齿虎被堵在了中间,一边是悍不畏死的黑猩猩族群,一边是五十人左右的野人群体,耗也能把剑齿虎耗死。 但这头剑齿虎真的很震撼,他在动物园见过东北虎,感觉还没这头剑齿虎一半大。当然,动物园的老虎每天低配五斤肉食把命吊住就行了,瘦得能见排骨,与这种野生且在现代已经绝迹的剑齿虎根本没得比。 还有剑齿虎的前身就跟熊似的,前肢力量非常恐怖,一扑猎物就倒,一对虎牙宛如匕首,只要被它咬中脖子,基本就没救了。 “呜呜呜!” 黑猩猩捶打着胸膛嘶吼,但它虽然有体重、身高、臂力,甚至能轻易撕碎猴子,可却根本无法抗衡剑齿虎。 这时候的剑齿虎连猛犸象都能猎杀,那一对尖齿就是专为咬死大型动物而生的,目测眼前这头剑齿虎的体重不下于八百斤,体长三米多,至少在这一片丛林中没有天敌。 不过黑猩猩也伤到了剑齿虎,只是不致命罢了。 “嗤嗤!”野人群跑了过来,大多数都是拿着短制石器,这样方便四肢着地奔跑。 下一刻,野人们已经冲了上去,疯狂与剑齿虎厮杀到一处。苏阳本以为会很惨烈,谁知剑齿虎连扑了两次都没按中,这些野人相当灵活,采用的是游斗,出手一次,无论中不了中,马上就会闪开。 黑猩猩们嘶吼得更厉害了,却没有参与进去,仿佛是把战场留给了野人。 但是剑齿虎实在太恐怖了,庞大雄壮的身躯猛地一掀,总算拍中了一个野人,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这野人已经被咬了。 “这也太生猛了点吧!”苏阳觉得他冲上去,一个照面就会丢掉小命,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 不过片刻,又有一个野人被扑中了,另外还有几个被剑齿虎撞飞了出去,而剑齿虎还是没有倒下,昂首咆哮,吼声如雷,让人悚然。 商女这时开口道:“他们只有把剑齿虎累倒。”意思就是无法直接击杀剑齿虎,只能慢慢耗死。 苏阳沉吟了下,觉得不能就这会袖手旁观,当即拿出随身携带的石壎吹了起来,立时古朴悠扬的壎声传了出去。 山谷中那些野人忽然之间退去,被咬中的也抬走了,剑齿虎也没有追击,竟回过头来去吞吃黑猩猩,或许是因为体力消耗太大, “呜呜呜……” 是壎声,不过与苏阳吹凑出来的不一样。 声音就仿佛是某种暗号,苏阳在表达他们外面部落的人来了,而野人的回应,也表示他们知道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也是一个缓冲的过程。 “走,我们下去。” 说走就走,三十一的队伍很快就到了下面,这下就成了三方势力把剑齿虎围困在其中了。 苏阳他们与野人相隔了十米左右,他扬了扬手中的石壎,一手拿着块兽皮,大声说道:“一起猎杀剑齿虎,我们要虎皮和一条后腿。”本来是只要皮子,但想到他没吃过老虎肉,怎么也要抓住机会尝尝鲜。 “乌拉乌拉。”小野人不知何时从人群中钻了出来,冲这边叫喊着。 苏阳指了指剑齿虎,回应道:“一起杀,交易。盐、陶,都是交易。” 真的无法用语言来沟通啊,除非他学会野人语,或是让一个野人学会部落语,有了翻译,那么交流起来就没有障碍了,目前还做不到。 见野人们没有过激的反应,小野人也在跟大野人说着什么,苏阳直接让帕布选出十五个最为厉害的战士,过会参战。商女本来也想加入,但被他拦住了,开什么玩笑,剑齿虎实在太过危险了。 “吼!”帕布挥了挥盘古斧,咆哮着走向剑齿虎。 “一起上,一起猎杀。”苏阳连忙对野人们打手势,如果野人们不攻击,他会让帕布撤回来的。 谁知忽然间剑齿虎动了,迅速往猩猩群那边冲了过去,有可能是发现这边人太多,剑齿虎要跑了。这老虎跑路也属正常,野兽可不会讲什么脸面。 下一刻,猩猩群与剑齿虎再次厮杀了,猩猩们用拳头猛力锤击,而剑齿虎只要扬起前肢便能轻易掀翻猩猩,爪子一拍,猩猩也得倒,力量实在太恐怖了。 帕布已经带着人冲上去了,野人们也终于动了,本以为会发生混战,但没想帕布他们一到,猩猩们纷纷撤了,动作灵活攀爬到石头或是树上,躲了开去。 “战!”帕布悍不畏死,迎着剑齿虎就是一记双手重斧,几乎是正面砍在了虎头上面,发出咚的一声,隔着老远都能听见,可这虎头太硬了,根本就没劈开。而帕布也被虎爪子拍翻,盘古斧也脱手飞了出去。 “刺!” 春与十几个战士们举矛顶上去,逼退了剑齿虎,不然帕布就危险了。 “嗷吼!”剑齿虎疯狂咆哮,甩着虎头,仿佛上面沾上了什么东西要给甩下来,但其实是被斧头砍伤了,很可能头骨开裂,鲜血直冒。 “乌拉乌拉!” 野人们上来了,还是游斗,趁着剑齿虎有些不清醒,抓住机会用石刀去刺老虎的脖子等要害之地。 春他们举矛前进,再次顶住了剑齿虎的正面扑杀,给野人们创造机会,竟然配合得很是默契。 不过片刻,帕布已经爬了起来,把斧头抓在手中,怒吼着再次冲了上去,这次运气不错,砍中了虎背,同时帕布没有再受伤。 苏阳见此情形,又让十个战士冲了上去,争取早点锁定胜局,总数超过七十号人猎杀剑齿虎,加上之前剑齿虎已经很疲倦,大局已定了。 虽然他很想上去补刀,但理性克制住了冲动,只要剑齿虎还有口气在,就不是他现在能对付了,但苏阳在这一刻已经有了目标,待他成年,一定要亲自杀一头剑齿虎,才不枉他身为纯爷们该有的骄傲。 “乌拉乌拉。”小野人忽然跑过了,却被商女给挡住,而不敢临近。 第八十五章 爱老虎油 “商女,她没有威胁。”苏阳连忙拉住,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平和,可不能破坏了。 商女让到了一边,但是小野人并没有靠太近,隔着有一丈远,呜呜地说着什么,奈何真的听不懂啊。 “我叫苏阳,你可以叫我苏。你叫什么,你们这个部落叫什么?”他知道小野人听不懂,所以配合着用肢体来表达。 “夏,夏!”小野人不停的重复吐露着音节。 “夏部落,还是你叫夏?不管了,我以后就叫你小夏。”苏阳摸了摸身上,好像也没什么东西好送啊,只好悻悻的摊开双手。 好在那边的战斗转移了视线,有了岩石这边二十五个战士加入,其中帕布用的还是陨铁斧,野人也出动了至少五十人,猩猩群掠阵,剑齿虎已经渐渐扛不住了,最后轰然倒地,又被斧头砍中脑袋,人群一拥而上,疯狂吸食虎血…… 等苏阳过去时,剑齿虎已经挂掉了,好家伙,仅是留下的余威就让人不寒而栗,尤其那一对剑齿,太不科学了。 忽然间,战士们与野人们快速退开,中间隔着倒地的剑齿虎,而猩猩群嚎叫着跑走了,转眼消失不见。 “虎皮,还有一条后腿,你们的,明白?”苏阳说这话时总感觉有些违和感,但效果却是杠杠的。 野人中走出了一人,这边春也走了出去,仿佛是某种规矩,又或是默契,春与那个野人一起动手剥皮,同时也把剑齿给敲了下来,一人拿了一个。 “苏阳,你的。”春把剑齿拿了过来,差不多有十五厘米长。 商女接过手,用一根藤条拴上,然后挂在了苏阳的脖子上,这让他颇有些脸红,因为身上佩戴骨齿要么代表地位,要么就是代表战绩。其实也可以操作一下,反正野人们语言不通,只要他搞定队伍三十人,完全可以编造一个苏阳八岁杀虎的故事,呃,童话故事! “咔嚓!”帕布上前颇有些费力地砍下了一条后腿,拿走了虎皮,然后岩石的人就全部退到一边了。 “乌拉乌拉!”野人们兴奋地把虎头给砍了下来,然后竟然生吃起肉食,场面极度血腥。好在有小部分野人正在钻木取火,小夏也在其中。 这些野人中,除了小夏之外,其余所有野人的脸都毁容了,布满了伤疤,甚至还涂抹了花花绿绿的色彩,看起来很是恐怖。 “我们也烤肉吃,先别急着走。”苏阳是想乘机多与野人们交流。 很快,他们从附近找来柴火烤老虎肉,整个后腿直接烤,只在上面撒上盐粒,有点巴西烤肉的感觉。 苏阳忽然突发奇想,有些恶作剧似的去要来了三指宽的一条老虎油脂,然后对商女说,“这是老虎的油,你跟我学,爱老虎油。” “爱,老虎油,爱老虎油!”商女听话的重复说着。 苏阳顿时满面红光,出来混了这么多年不容易啊,终于有女生向他大胆示爱了。 等他回味过来后,商女已经架上了陶罐,开始熬油脂了,“吃油,我爱吃油,爱老虎油。” 油脂化开后的香味真的太浓烈了,无法抵挡,野人们频频往这边张望,小野人夏又跑了过来,这次离得更近了,不到两米远,抽着小琼鼻,一幅馋嘴的模样。 苏阳正想继续表达善意,没想到小野人忽然开口说道:“唉,唉,老呜油。” 商女也鬼使神差的接话道:“不对,是爱老虎油。” “爱老虎油,夏。”小野人窝着嘴型,如同在牙牙学语,但发音已经已经很标准了。 苏阳眼神一亮,连忙跟着说:“对,你叫小夏,我叫苏,她叫商女。” “小夏,苏,女。”小夏有些艰难的发着音。 苏阳异常兴奋,他觉得看到了希望,给他时间就能教会小夏说部落语。想到这里,他实在忍不住了,豁的站起身来,让两个战士把虎皮抱了过来,然后对野人们大声说道:“我要换她,用虎皮换小夏,还会给你们盐、陶器。听懂了吗,换她。你们的首领是谁,站出来我要与他交易。” 他一手指着头上的角饰,一手指着小野人,大叫着交换,同时用眼神扫视野人们,想搞明白谁才是野人的首领,他感觉野人的分配方式还处在更原始的程度,也就是有食物大家一拥而上,谁抢到谁就吃,这与兽群的生存法则差不多,应该会有一个首领的。 可他万万没想到,野人们忽然暴动了,纷纷拿起武器跑了过来,拱卫在小夏的身边,一副要严加保护的形势。 更没想到的是,商女忽然开口道:“苏阳,她才是野人们的长老。” “什么?你说小夏她……”苏阳直接蒙圈了,有没有搞错啊,这么萌萌哒的小野人会是首领? “她是野人们培养的下一代长老,只有她的脸没有花,就跟你头上戴的角饰,是身份的象征。”商女的话没有这么条理分明,但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苏阳吞了吞口水,不带这么玩的啊,如果商女猜测成真,他都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这边战士们也纷纷抓起来了武器,仿佛随时会发生冲突,苏阳很是无奈,连忙缓解一下气氛,他放下两个陶器,然后带着众人退后。 野人们吼叫了一阵,没有冲过来,而小夏上前抱起了两个陶,随后野人们开始抬着老虎肉迅速撤离了。 “小夏,苏,爱老虎油!” 小夏离开了,转眼间山谷中不见一个野人。 苏阳不知为何,心中有些惆怅,罢了,来日方长吧! 继续烤肉,好歹能尝尝剑齿虎肉的味道,还得到一张老虎皮,明年大丫她们的学费有着落了,能为部落节约大量的物资,若是在找到地之精华什么的好东西,就该他慢慢享用了。 “呜呜呜!”忽然山谷外面传来了石壎的声音,刹那间就有鸟儿往那边飞去。 苏阳露出笑容,也拿出石壎吹了起来,完全不同的语调,却又相得益彰,配合得无比默契,良久,山谷外的壎声才渐渐远去…… “我不喜欢小夏。”商女出声说道。 苏阳一笑,“好了,她已经走了。我们快吃老虎肉吧。” “爱老虎油!”商女又开心了起来。 PS:520特辑章节,祝书友们都找到心仪的另一半! 第八十六章 草鞋 这头剑齿虎不下八百斤重,仅是一条后腿就沉重无比,足以让大家都分到点肉,完了虎骨也还有用处。 “唔,这味道。”苏阳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反正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味。不过这肉真的很特别,很有咀嚼感,感觉不会很容易消化,一次性吃多了会扛不住。而刚刚野人们直接生吃,不能比啊。 没吃多少他就感觉饱了,依靠着商女消食,也不知道是不是运气来了,他忽然看见了棕树,这是现代园林、绿化地常见的树种,树叶可以制扇子,蒲扇一般指的就是这个东西;棕树的皮可以制成床垫、扫帚、蓑衣、绳索等。 棕树是华夏原产,现在能见到也就不奇怪了,但因为这种树生长比较慢,对光照要求较高,所以丛林中不可见,反倒是悬崖峭壁的边上,才更容易存活下来。 苏阳立时来了精神,带着大伙前去剥皮,一般来说,冬天不能剥皮,但现在不是还没入冬吗,眼前这棵棕树已经很高的了,直径也有二十多厘米,可以剥皮。 但他只剥了一半,有十八块,留下一半来年在剥,也就是说,每年剥一次,每次剥一半,这就是可持续发展了。 “好东西啊!”摸着很硬的棕皮,这些已经可以制成一件蓑衣,回去就戴上斗笠。在用棕皮制成鞋垫,配以芦苇兽皮什么的,制成保暖的鞋子,那么冬天其实可以外出了。 “这是棕树,你们谁以前见过?” 商女马上回道:“我见过!” 好吧,九黎太远,远水解不了近渴,好在有好几个战士都说见过,春也见过,并且乱部落范围内就有不少这种棕树,还会开花结果,但不能吃。 苏阳搓着手,现在这些棕树都没剥过皮,到时肯定能收集很多用来制成棕垫,冬天睡觉就不会那么冷了。棕垫能隔绝湿气,垫在地上都行,而且还有芦苇,明年还能有大量的稻草,竹子也可以利用起来,甚至可以打造木头床,当然床是高档货,也不一定会普及。 “走,我们去收割芦苇,天黑前赶到乱部落。” 队伍再次开拨,因为有好几个寻路高手,很快就找准了方向,来到了那片湿地,芦苇根本取不完。 每个人都扎了一大捆芦苇,就这样横着把芦苇背走,带回去足够上百人用来铺在地上睡觉,期间他还意外的发现了“蒲草”,也叫水烛,这东西很多人都“跪过”,主要用途就是编织佛教徒用的“蒲团”,当然也可以编草鞋,质量会比稻草好很多。另外可以制成箭靶,用来练习弓箭,可以有效的保护箭头。 蒲草生长的嫩芽以及根部的一部分还可以吃,算是很不错的野菜,浑身是宝啊。 苏阳和商女,还有另外三个战士都背着蒲草,这下回去可以完成编草鞋的仪式了,改明儿在去放放牛,他苏阳就是天命所归啊! 大伙背着比身体要大好几倍的草料,行进速度自然就慢了下来,也抽不出精力去狩猎,路途中还休息了几次,但总算在傍晚时回到了乱部落。 “回来了,苏他们回来了。” 乱部落的人高兴的叫喊着,且不说他们已经结盟,苏阳又是半个自己人,再说外出的队伍中还有十个是他们乱部落的族人。 “你们这是?”姜黎看着堆积如小山的芦苇,收获太大,可用得了这么多吗? 苏阳气喘吁吁的回道:“有什么吃点,先整点来,回头慢慢聊。”一路上他可没偷懒,作为童工不容易啊。 等进了最里面的山谷,彻底安全了,烤着火研究编草鞋,这玩意儿他还真穿过,但当时纯粹是为了装,没穿几次就压箱底了,至于怎么编织出来,还真不清楚。 莆草比稻草更细,韧劲十足,极为耐用,同时也不会惹来皮肤发痒,算是非常好的编织草料,不然佛教也不会都用蒲团。 芦苇其实也是好东西,传说中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若是下凡了,都是住芦苇房子。 这两种草料都摆在他面前,随便取用,还有棕树皮,剑齿虎皮,一日之间赚大发了。 “神,我赞美你,三十二个赞!” 可他弄了很久,依旧没摸索出正确的编织方式,果然男人天生对于编织就是弱项,如果草鞋要实现量产,还得靠女人们来普及。这就与后世制鞋草、制衣厂、卖服装的店面,基本都是女性是一个道理。 当然,男人的优势也同样明显,仅是能保护女性这一点,就占了上风。 “苏阳,先吃东西了。”商女叫喊着。 “好,这就来。”他早就饿了,天大地大,吃饱为先。 乱部落也已经有了腊肉,他们这边的盐现在比岩石还要多,同时因为人口少,小子日可以说比以前好太多,还有咸鱼可以吃了,可惜没有茄子,不然炖上一锅,管饱。 “姜黎,你明天带人去收集这种棕树的皮,记得每棵树最多只能剥一半的皮。” 这个季节如果全部落剥完,棕树有可能会在冬天冻死。棕树是可以移栽的,哪怕没有多少根部,存活率都很高,棕树的叶子也能搓成短绳,韧劲很足,到了夏天棕叶还是天然的蒲扇。如果有需要,或许可以考虑明年移栽培育繁殖。 是夜,苏阳熬了半宿,结果草鞋没弄出来,却先制出了一件简陋的蓑衣,这情况也是醉了。 他没急着回岩石,担心打断灵感,所以便让春先带了十个人背着一部分草料回去,剩下的十人与乱部落的人一起去采集棕皮,他就在这里等着,等到下午在回岩石。 “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好吧,他的编织灵感当然不可能这么扯淡,但有商女陪着,心情总是愉悦的。 苏阳又琢磨了半上午,终于找到了正确的打开方式,编出了一块巴掌大的鞋底,有模版就简单了,就跟织毛衣一样,只要方法找对,来回都是在重复。 一直到下午战士们回来,他才勉强给商女编了一双草鞋,都不能算是合格品,只能说可以穿,即便如此也把商女高兴坏了。想想后世的刘备也不容易啊,有够拼的。 “商女,我该回去了。”苏阳清点着棕树皮,很是满意收获,但留给他的准备时间已经不多,必须回部落。 “好,你回去吧,我过两天来找你。” 随后苏阳便带着帕布他们上路,带走了棕皮,但给乱部落留下了一些芦苇,当然乱部落会继续收集棕皮。 “这次回去该清点物资了!” 虽然他觉得冬季有办法出来,但首先要储备足够过冬的物资,以防万一,谁也说不清楚今年的冬天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第八十七章 火盆烧烤 “哞!”清晨,牛叫声开始回荡在岩石部落。 当初那头受伤的小牛犊已经养活了,正在欢快的咀嚼着芦苇,在养上两个月就可以穿绳。 小狗熊是杂食动物,也好养活,而且很快就可能进入冬眠。 那只小白狐老是跑出部落,苏阳也几乎没管过,就仿佛家里养了只猫,偶尔想起了喂食就行,不走不等。 而七只小柴狗已经知道在部落里撒欢,全都给养活了,但不知在长大点会不会觉醒兽性。 兔子的养殖也还算成功,虽然过程陆续死了七八只,但大部分都养活了,并且已经有了两窝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兔,相信以后还会越来越多。 族人们的数量也没有减少,可以说这几个月来,岩石部落实现了跳跃式的发展,只是年关将近,这物资依旧匮乏。 人活在世无非就是衣食住行,衣服还好,有了他之前换回来的兽皮作为补充,让每个族人都能有一块兽皮,当然不可能是整张的,所以身体不少部位都暴露在空气中,这才有冬天外出根本顶不住,冻伤是小,冻死可就悲剧了。 这方面苏阳也暂时没办法解决,总不能每个人都来一套豹皮新款吧,也只有尽量多制一些棕皮蓑衣,用以保暖。 鞋子方面,也只有多收集蒲草,让女人们学会编织草鞋,在用棕皮填充,以及用兽皮的边角料包裹住。这就要用到针线缝制了,麻就是这时期最好的线,通过打磨鱼骨兽骨来得到针。 针线活其实比较简单,最后打结收尾也是有技巧的,女人们天生就有这方面的天赋,缺的只是教导与时间学习。 在说住的地方,冬天必须要减少山洞的使用量了,抱团取暖才是现在的主流。相比往年来说,有了芦苇与棕垫,已经好太多了,至少躺在上面,背部不会着凉。 苏阳紧急让制陶队赶制了一批火盆,冬天用来烧木炭取暖,使用时是有技巧的,也就是每次烧火煮完食物后,就把火堆中还没烧尽的木炭给铲到火盆里,然后在上面覆盖上一层草木灰。 如此一来,火盆中的木炭就会燃烧得很缓慢,感觉不到热量时,就偶尔用竹片翻动一下火盆,让下面的木炭接触到空气,便又有热气冒出来了,并且不会有烟雾,一个火盆能持续数个小时,然后可以添加一些储存的木炭,那么就能保持一整晚的热气了。 最后所有的草木灰都留在了火盆中,还可以作为肥料来使用,以及撒在“翔”上面,混合着使用,不仅防臭,保持干燥,还能增强肥力。 当然,砍伐木材的事一直都在不断进行,已经在山洞中堆积了很多,应该足以熬过冬天。 衣服与住宿勉强算是解决了,只能尽量在完善一些,可是这外出行走,还得靠两条腿,至少说什么冬天滑雪,暂时只能凭空想象,他根本玩不来,也觉得在丛林中滑不起来。 最后在食物方面还得努力,预计在入冬前最多能储存三十多斤盐,哪怕每人每天只吃三克盐,也无法支撑完冬季。不过现在盐金贵,省着点还是没问题,目前也只能这样了,来不及去开采盐矿,也没能找到第二处盐泉,更不可贸然挖掘盐泉,唉! 陶器也最多几十个,平均好几个人使用一个陶,这也是紧巴巴的日子。 所以苏阳抓紧时间用黏土弄了一个简易的炉子,也就只能重叠放入三个陶那么大,用来土法烧制,一层木炭一个陶,然后再一层木炭一个陶,从下面引入空气,上面开口,以达到引燃炉子内部以及控制火势。但这种方法,很容易把陶器烧变形,开裂的机率也比较大。但能有效的解决烧陶温度不够的问题。 冬天能烧多少是多少吧,有了陶,马上就能投入使用,改善部落的生活状况。 为此也要储备许多的黏土,还好人力上面还是足够的,苏阳只是把想到的不足马上改进,当然是能做到的情况下才实施。 他的木屋终于封顶了,用的芦苇,但仍然处在四面都能透风的程度,冬天怕是住不了了,先放在那里当作象征、吉祥物吧。也让族人们在脑海中对房屋有了概念,对于明年部落迁徙的事有了更充足的信心。 甚至还出现了意外之喜,芦苇屋建好后,长老们就经常呆在里面,或是坐在门口,竟是把议事的地方从山洞转移了出来。其余族人也经常在哪里顿足,孩童们就更不用说了,每个孩子都在房屋下面架空的地方钻过,玩着类似躲猫猫的游戏。 所以苏阳才说房屋是吉祥物,精神价值高过实用价值,当然,因为大家这么喜欢,便又继续投入了人力物力。 苏阳让人在地面的木棒上面铺上了芦苇,以及散乱的棕皮,立时,屋子下面灌上来的冷风没有那么强烈了,圆形房屋的四周也用编织的竹栏给围了起来,上面涂抹了黏土,外围在铺上芦苇,顿时里面又暖和了许多,至于房顶最后还是用了竹片作为骨架,把芦苇扎在了上面,至少能保证不会漏雨。 又因为有了火盆,可以防止引发火灾,就可以放在芦苇屋里使用了,这么连番弄下来,貌似在冬季也能在屋子里住人了。 但反过来,这屋子浪费了太多人力物力,苏阳这位开发商觉得成本都没收回来,赔本赚吆喝。 “最后一次狩猎就放在明日。”玛祖坐着蒲团,双手自然的放在膝盖上,心情很不错。 旁边有长老用竹片翻动着火盆,露出了下面火红的木炭,立时有热气扑面而来,整个屋子都是暖烘烘的。 苏阳这时拿来一个陶罐,里面是煮过的肉食,每一块都有拳头大小,煮到七八成熟了。 跟着,他取来二指宽,一米多长的竹片,把肉食插在了竹片顶端,一块肉也一根竹,不一会就插了六根,在场人人有份。 然后五位长老与他就开始烤肉了,用火盆在屋子里烧烤,这算不上享受,但在这个季节足够暖和,关键是这个气氛很重要。 “噗噗!”肉食受热开始冒油了,滴落进火盆中有一种焦糊的油脂味,让人食欲大振。 没有丰富香料,目前只寻到一种药材,藤条上长着倒钩,晒干后搓成粉末,能治疗小孩夜哭,同时这种藤条有异香,是玛祖突发奇想用来烤肉,没想到味道还真的是不错,颇有那么点卤肉的滋味。 苏阳也管不了这种钩藤香料是不是药材,他本来也不会哭,就当巩固一下了,当即就抓起钩藤粉末撒在烤肉上面,闻着就饿了。 火盆烧烤不是他独创,在他穿越前现代已经逐渐流行,人们就是追求这种复古风,一大群人围着火盆烤食大块的五花肉、小猪肉、排骨什么的,在整几口酒,感觉整个人都不要不要的了,压力一扫而空。 “玛祖,明天是我们与乱部落,还是叫上天狼与芒?” 苏阳问话这话,不等老人回答,便开始咬吃肉食,唔,要的就是这个味儿,炭火把肉的外面烤得有些快焦了,咬起来有些硬,但是非常香,因为这肉煮过,所以里面也烤熟了,正滚滚的冒着油,真的无法抵抗,他感觉能撸下十串。 当然,他们不是在吃独食,这都是分配好的肉,每个族人都有,其余人这会也在烤肉吃,只是没有吃得这么独特,毕竟部落中目前就这么一个木屋,算是雅间包房了。 第八十八章 选拔弓箭手 一时间场中只剩下咀嚼肉食的声音,可他们坐在蒲团上吃肉,这画风不对啊! 蒲团的出现完全是意外,苏阳明明是想编织箭靶,谁知期间失败多次,这些失败品就改成蒲团送给了长老们,里面填充的是切断了的芦苇,坐在上面不仅舒服,还很保暖,为此大受欢迎,成了长老们的标配。 从乱部落回来已经有一周的时日,推算往年,这几天就该下雪了,但玛祖却说今年的第一场雪会比往年来得要晚一些。 “岩石与乱部落一起,天狼会与芒部落一起。” 老人这话定下了明日狩猎的规模,两两组合,所以战线范围就不会拉得太大。 苏阳从木屋出来,不露痕迹地抹掉嘴角油腻,抖了抖身上穿的豹皮,寒风对他没有威胁,可就是活动不太便利。 “帕布,通知下去,让族人们在那边集合,过会就选拔弓箭手。” 这一周他虽然天天撸串,但也着实干了不少实事,木屋就不用了,属于面子过程。但立在前方的箭靶,可是划时代的产物,他还制了几张还算满意的弓,所以选拔一些弓箭手,就很有必要了。 至于为何要如此高调,是因为他自己颇有射击天赋,偷偷加练之后,觉得可以实现一锤子的碾压,那就应该秀出来,让族人们看看他的绝世天资,人中龙凤。 其实是他想完成弯弓射大雕的仪式,所以练好弓箭就很有必要了。 一溜烟跑回山洞,只见有七张弓放在石台上,四张D字形,三张M字形,前一种威力小,射出的箭矢准头差,但是制作简单。后一种威力强,准头高,制作麻烦。 弓弦用的都是麻绳,比树皮绳要好不少,麻也是植物的茎皮,算是同类型的材料。同时他已经在试着用兽皮制弓弦,暂时还没成功,后面还会尝试用兽筋,但应该会耗时耗力,所以先凑合着用,把准头练出来。 M弓的出现也是意外,因为部落里要储备黏土,为了方便运输,所以苏阳让毕博带着些族人赶制了簸箕,就是开口的那种,形状似一个背篓沿着底部的直径砍成了两半,就成了两个簸箕,然后在中间部位套上一个竹制的圆圈。 这种开口簸箕就可以用来提东西,制作很简单,一个人花一天时间能编出七八个来。 而从人体的构造来说,手提不如背东西,背不如挑东西。你能提起二十斤,就能背动五十斤;能背五十斤就能挑一百斤。 然后苏阳就开始打造扁担了,扁担这东西说简单就是一根长木棒,但圆形的不省力,肩膀也受不了。所以得是扁形的,这就要慢慢削磨了,而且需要一点弯曲的弧度,当挑起东西时,两端会有一点自然下垂,人在走动时会有一点点弹力,挑起来自然轻松很多。 当时他找了十个人打磨扁担,结果等他午睡,不,应该是等他呕心沥血思考完部落发展大计之后,发现有五根扁担打磨失败了,这也正常,之前没有模板参照。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其中有一根失败的扁担能够弯曲得很厉害,中间与两端较厚,左右两边被磨得比较薄,结果挑起东西后,自然就弯成了一张弓箭的造型。 就这样,苏阳莫名其妙找到了制作M形弓箭的方法,那位打磨扁担失败,本该被鄙视的族人,一跃成了制弓大师傅,待遇立时被提高,往后只用专职打磨弓箭就可以混得很好了。 这位族人名叫“野子”,人如其名,怎么大风越狠,我心越荡……吹啊吹啊,我赤脚不怕,吹啊吹啊,任风吹,任它乱,我会变成巨人,踏着力气,踩着梦。 时间比较赶,野子只来得及打磨出三张让他满意的长弓,他自己抽时间弄了四张短弓,至于箭矢就让成功打磨扁担那五位来解决。 苏阳选了两种箭矢,一种是纯木制,笔直圆形,箭头用火烤过之后打磨成铅笔头形;另一种是用的竹子,只能长到小指到拇指这么大的野竹,在一端插入打磨好的石制骨制箭头,两边都磨锋利了,威力比铅笔头更强悍。 两种箭矢的尾羽用的是飞禽的羽毛,丛林中拣来的,之前就有收集的习惯,作为装饰品来用,现在正好派上用场了,平衡性倒也不错。没办法,总不能马上去找到雕羽什么的吧。 “苏,可以开始了吗?”春跑进来问道。 “嗯,让人来把弓箭和箭矢拿出去。” 苏阳自己拿了一张小号M弓,这个是私人订制,为他量身打造,已经射了几百发,提前熟悉场地,不算作弊。 等他出去时,长老们也从木屋出来了,族人们聚集在平日里祭祀的空地上,在前方已经立好了三个箭靶,有脸盆大,计算射击距离是二十步,左右各抬腿一次算一步,以帕布的身高来算,差不多三十米开外试射,已经足够远了。 几乎所有人都到齐了,他这个时候才拿出提前制作好的“视力表”,虽说弓箭手靠的是手感,但如果视力不好,也是白搭,现在可没有眼镜这东西,就算烧出了玻璃,他也做不来眼镜片,所以要先淘汰视力差的。 等把视力表挂好,苏阳这才开口喊道:“只要满节,无论男女都可以参加考核。现在请十岁以下的孩子们到那边去。” 很快,几十个孩子就被隔离了,太小了臂力不行,即便其中谁有天赋,也等些时日在培养吧! 当然,也可能是苏阳想在十岁以下无敌,其余孩子都没机会开弓射箭,他当然吊打同龄人了,高手寂寞如雪啊。 随后他拿出一个超级大号的竹制“E”,给族人们讲解上下左右,到时候他来指视力表上的E符号,考验的人来回答开口方向。至于说作弊的问题,他到希望有人能在短时间内作弊成功,至少证明此人头脑灵活。 “我先来吧!”玛祖站了出来,很是捧场。 苏阳自然不敢怠慢,连忙从视力表那边走过来,估摸着有十米左右,就在这里拉了一根藤条,考验的人就站在这里确认视力。本来按照标准是五米,奈何他的视力表比较粗糙,用的是烟雾熏黑后的竹片,亲测过后,觉得十米合适。因为超过这个距离,他就看不清楚最下面一排,希望别被超越了。 “玛祖,这个朝向那边?”苏阳指着最上面一个大大的符号,总共划分了十排。 “天上。”玛祖用手指天,毫无压力。 “这个呢。” “地上。”再次答对了。 “那这一个呢。” “左边。”还对,回答起来都不带思考,绝对不是蒙对的。 苏阳额头冒汗了,刚刚才说求超越,没想玛祖已经四十多岁,属于原始时期的高龄老人,竟然还没有老眼昏花,直接认对了倒数第二排,与他的视力持平了。 “玛祖,这个你能看清楚吗?”他颤抖着指向最下面一排其中一个符号。 老人凝神看了好一会,最后摇头道:“看不见。” “呼!”苏阳长出了一口气,暂时保住并列第一的位置了。如果被超越,他也只好作弊挽回面子,谁让他早已经背下了最下面那排的符号朝向呢,还没开始考验,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他给玛祖点了个赞,转而呼喝道:“下一位谁来。抓紧点时间,后面还有测试!” 第八十九章 且听风吟 “我来!”帕布站了出来。 苏阳完全没料到帕布的视力并不太好,从视力表上面数下来,他与玛祖都认出了第九排,帕布竟然只到第七排。 而之后的测试中,能达到第九排的只有聊聊几人,大多数竟然是在第六排,最差的直接落榜,有可能是没理解到规则。至于第十排的符号,一个也没认对,看来确实太难了,第九排已是极限视力。 随后他测了一下孩童们的视力,到是普遍要好不少,但依旧没有突破第十排。看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视力反而在下降了,原始人中也出现了近视眼,只是度数比较低那种。 根据结果来看,只要能达到第六排应该就问题不大了。没达到的最好别碰弓箭,免得误伤队友。 然后他又把听力差的几个族人给排除了,都听不到远处的声音,怎么发现猎物开弓射箭? “好了,淘汰了的去孩子们那边,通过的过来射箭。” 苏阳说话间取下了背后的小号弓,来到距离箭靶大概三十米的位置,接连深呼吸了几次,这样能快速稳定心跳,调整状态。 下一刻箭矢已经搭在弦上,但还需要调整,首先前臂要直,后臂抬起来后,手肘要与前臂在一条直线上,算上拉弓的手,勉强算是凑出了三点一线,在这种方式下开弓,准头会高一些。 难度在于左臂一定要稳,有稳如泰山之势,任何轻微的晃动都可能影响到准头;右手如抱婴孩,要很自然,如果勉强去抱,就会感觉姿势别扭,无法协调腰背发力;弓开如满月,这就是臂力的展示了,如果无法拉开弓,那么射出了箭矢也会无力。 “嗡!”一声轻颤,弓弦响处,箭去似流星,然后正中靶心----掌声如雷! 好吧,前面都对,唯独最关键的是他没射中啊,脱靶了。幸好他生有急智,当即很是自然的转身给大家讲解起射箭的姿势要点,手臂三点一线就不用说了,此外是握弓的位置,以及搭箭矢的方法,前面的箭杆要搭在左手指节上,并非夹在手指之中。后面拉弓的位置,一般就要用食指与中指夹住箭尾,无名指或拇指辅以拉弦,相当于用三根手指的力量来开弓。 当然前面也可以夹住箭杆,而后面可以用大拇指发力拉动弓弦,食指和中指压住拇指,或是用食指勾住箭杆轻抬也可以。如果经常开弓,最好是戴上扳指,用以保护手指不变形。 至于如何选择开弓的方式,也没有特定的标准,就与打台球一样,有些人姿势怪异,手法多变,但就是能打进去。又如用键盘打字,很多一指禅二指禅照样敲得飞起。 苏阳选的是三指开弓,这样会更自然一些,趁着讲解的工夫,他连忙活动着身体,刚才可能是肌肉有些紧,还没有放开,所以才脱靶,根本就没有发挥出他的正常水准。 想他穿越前也是公园级别的神射手,用气枪打气球那是杠杠的,也用气枪在野外打出过上千发的铅弹,玩穿越火线更是万人斩的级别,怎么说在意识上已经超越原始人太多了。 “大家看好,我现在正式再示范一次。” 再次调整呼吸,缓缓吐气,直到没有一丝颤抖,而后猛然间拉开了弓弦,屏住呼吸,微微调整箭头,感觉在追逐着奔跑的猎物,周围的风势尽在掌握之中,仿佛风也在跟着吟唱,机会稍纵即逝,达到尿点了,不得不蹦,就是现在…… “嗡!”箭矢如风,轻吟着钉在了箭靶上,虽然没有正中靶心,但至少得有五环的水准吧! “啊啊啊,五环,你比四环多一环。啊啊啊,五环,你比六环少一环。终于有一天呐,你会射到七环,射完七环再射八环,射完八环射九环,咻咻咻,正中靶心,你就是冠军!” 此刻,没有呼唤声,也没有赞叹声,因为大家还不懂射箭有多困难,只见苏阳潇洒地把小弓往背上一挂,淡然的说了四个字,“且听风吟!” 随即,之前考核过关的成人们开始试射,有三个箭靶,所以分成了三组,这样更快一些。 先让大家用的是短弓,因为准头比较差,苏阳主动把射击距离给缩短到了二十米,即便如此,情况也是一片惨淡。 每个人可以射五发,基本上头三发都找不到感觉,箭矢都射不出去,等找到感觉时,五发已经用光。 这下所有人看苏阳的目光都不一样了,后知后觉的发现能射中箭靶是一件很牛|逼的事情。 可苏阳看着靶子上的三根箭矢,也惊呆了,居然真的有人射中,春射中了一箭,倒也不奇怪。可剩下的两箭都是华容射中的,这简直不科学,华容的视力只是第六排大众水准,长得五大三粗,就应该去抡大锤,而不是当神射手啊。 上天为何给了华容无与伦比的嗅觉,还要强加如此霸道的射箭天赋?难道是搞错了,他苏阳才是天命所归啊! “第二轮,每个人再射半满,中靶的站到这边来。” 射箭再次开始,当然春与华容这两口子已经优先过关了,等第二轮过去,又有两人上靶。 苏阳现在有些犯难,人数过少啊,没办法,又让大家射第三次,结果中途坏了一张弓,最终的结果再次多了三人,其中一位是玛祖,还有他的父亲勇也上靶了。 那张弓是帕布拉坏的,所以帕布还是继续用斧头吧,弓箭不适合热血战士。 为了不埋没有天赋的族人,苏阳拿出了两张长弓,换上了更好的箭矢,再给大家一次机会,每个人还可以射三次,距离依旧是二十米,只要能上靶,就算是颇有资质了。 “我来。”帕布再次自告奋勇,结果不等苏阳开口,其余人就把帕布给轰走了。 换了长弓后准头果然有所加强,有五人上靶,过关总数达到了十二人,已经足够了,贵精不贵多。 何况除了弓箭,还有投掷用的木矛,也叫标枪,这东西完全就靠臂力与数量,准头差没关系,直接一阵矛雨过去,无差别攻击,总能见到点成效吧。 投掷的事就交给帕布带着大家练习了,当然苏阳也示范了一下他投掷的姿势,一个助跑加投射,中规中矩,毫无准头。 安排完后,他把弓箭队集合起来,玛祖就算了,直接上供一张长弓若干箭矢,让老人去自由射击。 另外有一个煮盐队的妇女也被淘汰,因为不是战士,但可以继续在部落里练习射箭,有了成果后就有机会转型加入安全巡逻队。 他的父亲勇与另外一个战士是巡逻队的,也单独练习,因为很少出去狩猎,就不用合练了。 得了,人数直接锐减到了八人,加上他也才九个,九为数之极,五居正中,是为九五之尊,好吧,他硬是给套出了一个好兆头来安慰自己。 第九十章 猫步轻俏 若是猎杀大型动物,弓箭真的不如投矛,主要是现在的箭镞不是金属制品,杀伤力被减弱了。 但练好了弓箭就可以射杀飞禽,以及小型动物,最为关键的是战略需要,好比苏阳目前谁都打不过,但只要拉开距离,他就可以射杀成年战士。 反过来,投矛也没那么好练,只有靠数量取胜,百步穿杨是传说,百步飞矛更是神话。 现代标枪投掷世界纪录好像也只有百米多一点,华国人好像没破九十米。不过原始人的身体素质普遍都很强悍,天天挣扎着生存,破百米不是问题。 “咻咻咻!” 苏阳让春带着几人练习开弓射箭,先找找感觉,回头箭矢就要各自打磨了,箭囊可以用树皮制成斜挂在背上,算是比较方便。 商女这几日都没有来,因为去捕鱼了,乱部落的盐相对要多一些,等明日大狩猎就能见到她。 这会大家在射箭靶,而他却在练步伐,一直都没放弃去学野人那般四肢奔跑,为此他在地上钉了一个高矮不一的梅花桩,还真的有点效果,方寸之间腾挪更熟练了。 同时他四肢着地去跳跃芦苇堆,摔倒了也不怎么疼,可也不好受。 上次猎杀剑齿虎,野人们虽然也被扑杀了,但那是混战,即便如此剑齿虎的扑中率也非常低。如果换成岩石这边的战士,基本上很难躲开虎扑。 苏阳感觉快要摸到入门的坎了,有志者事竟成。练好了这种身法,也肯定能有效的躲避箭矢,算是未雨绸缪。 跳了一会芦苇堆,摔得七荤八素,摇了摇头,跟着跳上了木桩,双手也同时撑到木桩上,等若是四肢着地,随后慢慢的动了起来,腾挪到别的木桩上,只是怎么看都仿佛随时会倒下,也是醉了。 翌日大早,玛祖换上了贴身的兽皮,满头银发充满了神秘感,手持一杆染血的长矛,气势逼人。 苏阳背着弓箭站在旁边,他也有一杆长矛,已经把石制的矛头换成了剑齿虎的长牙,杀伤力顿时变强了,不过他应该不会有上阵冲锋的机会。 但他还是坚持要跟着去,努力提高狩猎经验,德智体全面发展,才是王道。 “出发!” 岩石出动了四十个人,乱部落有二十人参与,他们是去围杀食草动物的群体。战士们已经带上了投矛,至于能有多大效果,还有待考证,毕竟练习的时间太短了。 “苏阳,这里。”是商女他们来了,这次围猎会花两到三日,加上还要收割一批芦苇与蒲草,索性就把战线拉长一些,从野人区那边倒着回来。 野人群体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或许期间出了变故,已经不如以往强大了,猩猩群也刚刚遭受重创,所以他们就算进入野人区狩猎也没什么,那里面的猎物相对更丰富。 这时春与华容带着十几个人先一步出发,去寻找兽群所在的大概位置,也就是动物饮水附近。 苏阳没有瞎指挥,跟着大家一起跑就对了,商女说他们现在的人还是太少了,如果是九黎部落秋季围猎,会直接圈住一片山脉,无数人冲进去杀死一切能见到的猎物。 不敢比啊,苏阳想到九黎就有些窝火,其规模超过岩石太多了,完全不在一个量级,也如一座大山般存在,幸好他年龄还小,有时间去追赶,明年如果有机会,他会到牛头、九黎部落去看看,也好有个直观的认识。 “商女,帮我拿着长矛。” 他把双手解放出来,竟然尝试起四肢奔跑,可没一会就会失去平衡,要么就累着了,就如蹲着蛙跳个几十米,一般人也会受不了。 一定是他发力的方式不对,没找到窍门,就这样一路走走停停,直接掉队到后面去了,商女带着几个人陪着他瞎折腾。 距离前方的大部队并不远,吼几嗓子应该就能听到,呼,苏阳又一次失去平衡侧翻在地,摔了个狗啃泥,直接躺地上休息会先。 “你这样不对的。”商女双手比划着,在说他的方法错了。 她也是走的轻身路线,跑起来身体非常灵活,只是她的身法不适合男性,也无法指导苏阳练习四肢奔跑。 “沙沙!”忽然附近草丛中传出细微的声响,苏阳连忙翻身而起,手已经伸向了弓箭,这点警觉他还是有的。 “苏,小夏!” 竟然是小野人从草丛中钻了出来,且只有她一个人。 “你怎么来了?”苏阳大喜过望,连忙把弓箭挂回背上,张开双臂把几个战士拦在身后。 小夏还没有靠太近,忽然间抬起双臂站了起来,如外面的人一般直立,可是她小心翼翼的抬起腿后就露馅了,立时失去平衡扑在地上。但紧接着小夏又站了起来,双手轻握着举在身前,带着点俏皮轻轻挪动双腿走路,宛如猫步轻俏,让人忍俊不住莞尔一笑。 “这样,你应该这样走。”苏阳轻抬双脚,用动作来教导小夏直立行走,但小夏还是如同在走猫步,俏皮得一塌糊涂。 “哧哧。”走了小会后,小夏忽然转身换回四肢奔跑起来,在跑了几步后又忽然扭头冲苏阳小声嘶叫。 商女忽然开口道:“她叫你跟着一起去。” “不是吧?”苏阳还真不是这么想的,他以为小夏又该离开了。 结果商女好像说中了,小夏频频回头,却不见有跑多远。 “去还是不去?”苏阳有些犯难了,他现在没有自保能力,必须得谨慎啊。 商女接话道:“走,我们跟过去看看。” “呃,那就走吧!” 他为自己找到了借口,当即一行五个人跑动了起来,并且他继续坚持用四肢赶路,动作不标准,更相似把重心放在了后面,其实还是依靠双腿在发力。 “哧哧!”小夏指着他不停的摇头,仿佛也在说你也忒笨了吧,连走路都不会。 然后小夏竟然放慢了动作,让苏阳能近距离看清楚她奔跑的方式,只是他不可能瞬间就能改变走路的习惯,虽然没马上学会,倒也终于有了更清晰的思路,这让他极为兴奋,山寨果然不如原版的好,但有了原版就有可能山寨模仿。 可是小夏这是要带他去哪里呢?为何突然会有如此反常的举动。 “苏!”小夏回头叫了一嗓子,伸手指向前方山坡,看来那里就是目的地了。 PS:感冒发烧中,去打了一针。今天就一章,明天争取三更! 第九十一章 野人遗迹 “前方高能,非战斗人员请迅速撤离。” 不知为何,苏阳总觉得心里有些不踏实,此时已经站起身来,凝神打量前方平淡无奇的山坡。 “小夏,等等,我先去叫点人来。”他怂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乌拉乌拉。”小夏招了招手,又跑动起来,转眼已经上了山坡。 商女开口道:“我感觉不到她有恶意,走,我们跟过去。” 苏阳很想说,你到底帮谁啊。此刻他很想复习一下数学,计算心理阴影面积。 商女跟上了,他只好也跟上去,偶尔试着用四肢扑一下,这其实是“象形拳”,通过模仿动物或人的某种动作来提升战斗力。现在是模仿野人的身法,后面或许就是模仿剑齿虎的扑杀、猛禽展翅。至于是否能成功,倒也无所谓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不一会就到了山上,小夏动作熟练,之前绝对来过,最终带着他们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这地儿宛如一头张开血盆大口的狮子,舌头如石台,两边的孔如喉咙。 舌台上能坐下两个成年人,苏阳一屁股就坐了上去,感觉良好,等以后掌权了,就设计这么一个王座也不错啊。 “呜呜呜!”小夏指了指舌头两边的孔,然后就这样跑了进去,消失不见了。 “什么情况!” 苏阳连忙翻身趴在地上,这才看清里面内有乾坤,在舌台后面的喉咙居然可以通往山腹,小夏就是从哪里钻了进去,这个孔很小,只有孩童能趴着进去。 商女也看见了,她虽然现在依旧比较瘦,可却难以爬进去了。其余三个战士更是只能摇头,他们什么也做不了。 等了一会后,小夏从里面钻了出来,冲苏阳叫道:“苏,呜呜呜。”她比划着,仿佛在说里面的空间很大。 商女出声道:“她叫你进去,你去吧,那里面只有孩童能进去,应该不会有危险,我们在外面守着。” 苏阳思索了片刻,回道:“好,你叫人去通知一下玛祖,免得他们担心。” 随后,他往前一扑,手脚并用往前钻去,还好之前有练过。这时小夏已经转身又钻了进去,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小洞。 苏阳本来以为里面会很黑,但其实有光线,就是这个洞真的太小了,如果他在长大一两岁,怕是就进不来了,一直爬行了好几十米,小夏忽然不见,眼前豁然开朗,里面居然真的很大。 “呜呜呜!”小夏在里面又蹦又跳的,显得极为开心。 而苏阳出了小洞,好不容易才滑下去,几米高的峭壁啊,这里面差不多有三层楼这么高,一千平米左右大,光线不是很亮,但也能勉强看清楚。 “这是什么地方?” 放眼望去,暂时没发现什么好东西,但明显这里之前有人专程清理过,地上比较平整,还有一些干草,也有石台,莫不是小野人自己发现的私人空间。 “巫,夏。”小夏指着四周说道。 “呜呜呜,岩石,我来自岩石部落。”苏阳顺着说道,也不管她是否能听懂。 谁知小夏不停的摇头,嘴里发出单字的音节,“巫,巫,夏,图,图腾。” “什么?你说是巫,图腾?”苏阳懵圈了,换谁说图腾都不奇怪,但从野人口中冒出图腾,这就有些太不寻常了。 小夏指着自己,“夏,部落,小夏,巫。” “你千万别告诉我,你是野人夏部落的巫?”苏阳完全是连蒙带猜。 小夏没法回答他的话,呜呜的叫着示意他去看石台。苏阳连忙走过去,没想又见到了刻画,比之前在天狼部落见过的还要复杂,如果这是让他“找不同”,或许能发现异状,但如果是要他理解这其中的含义,可就找错人了。 “呜呜!”小夏忽然又指向右手边的峭壁。 等苏阳走近一看,好家伙,上面全是石刻,因为光线并不强,刚才他还没注意到,这一面墙上的石刻少说也有两三百个平米,他努力集中精力,但依旧理解不了其中的意思。 “难不成,这里是夏部落的巫师传承之地?”他也只能这么想了,小野人可能是在寻求帮助,她或许也理解不了其中的意思。 可苏阳也不是学巫的啊,他自己都没捞到名额,加上是穿越来的,天生对原始人留下的石刻没有感觉,因为思维上不在一个层次。 “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 咕噜,他拿出竹筒,把里面的水喝了,然后用兽医工具就可以在上面刻画痕迹了。他虽然画不了百鸟朝凤,但临摹小鸡吃米还是没问题的。 转而回到石台,觉得这里才是关键,上面大概可以分割成九副图,他选了第一副,当即专心致志的复制起来,不敢说画出来的一模一样,因为竹筒是圆的,敲破了面积又不够,所以只有先来个粗糙的版本再作打算。 “苏,苏。”小夏在一旁拍着手,仿佛已经放下了戒备,只要苏阳一伸手就可以摸到她了。 “嗯,我先把这前面的画下来,拿出去问问其他人。如果你有需要,我也可以帮你慢慢的都画下来。”他摇了摇头,小野人都听不懂,解释太多没用啊。 等他好不容易画完,谁知小野人一伸手就把竹筒抓了过去,爱不释手的观看着,不时又瞄一眼石台,仿佛在做比较。 好吧,幸好他带了两根竹筒,里面装的水是烧开后冷却的,苏阳现在基本已经不喝生水了。 一回生二回熟,他再次刻画起来,这次就要快很多了,而且感觉比之前画得更相似一些,等到快画完时,连忙说道:“小夏,这个是一样的,你那个拿回去让你的族人观看。我这个也要拿回去问玛祖他们,懂了吗? 等下次见面,我们来讨论一下各自都有什么收获,算了,如果有时间,我还是慢慢教会你说部落语吧!” 他说了这么多,结果最后竹筒还是被抢了去,不过等小夏发现是一样的之后,就还了一个竹筒回来。 “走,我们该出去了,再晚就要出事了。”苏阳估摸着已经进来有一两个小时了。 “苏,苏。”小夏指了指洞口,示意他先走。 苏阳表示明白,如果没猜错,此时外面应该有很多人在等着了。 “小夏,下次见。”他其实很想伸手揉捏小夏的脸蛋,但最终还是忍住了,来日方长。 本想走得很潇洒,奈何山洞过高,峭壁太滑,他试了好几次,愣是没上去,也是醉了。 忽然,他感觉屁股墩一紧,是小夏在后面推了一把,终于让他抓到了洞口边沿,呼,还得勤加练习啊,现在真的太弱了。 转身挥了挥手,毅然钻进了小洞,他对石台上的刻画也很好奇,有些迫不及待想知道答案。 PS:昨天下班后去医院复查,发烧三十九度八,医生说必须马上打点滴,然后就悲剧了,没法更新。好在烧终于退了,今天在家休息,五章走起,把欠章补上。 第九十二章 甲骨文 当苏阳钻出去后,果然外面已经是人满为患,但他没想到所有人都在,着实有些感动。 “玛祖、姜黎,我们先离开这里。”他得让小夏安全的出来,反正这地方已经知晓,随时可以过来。 等到队伍撤出超过千米之外,他才把玛祖、姜黎,还有商女叫到一边,出声道:“你们看看这竹筒上面刻的是什么?” 玛祖当先观看起来,表情有变化,可却什么话都没说,跟着递给了姜黎,后者只看了一小会,就摇头给了商女,又过了片刻,商女总算是说话了,“这上面与九黎不太一样,好像是说带领族人们强大起来。” 苏阳揉了揉太阳穴,沟通障碍一直都存在,包括用部落语,因为原始人的语言还没那么丰富。就好比能认识1和2,但如果问1与2是多少,可能就不知道了,也可能会回答等于3,但绝对无法想到是12。 他现在问出的答案,就相当于进行了二次加工,有可能已经偏离了,却没办法,谁叫他不知道石刻的意思呢。 姜黎这时开口道:“这上面好像是说保住图腾,对,是在说图腾。” 玛祖也开口了,“是在说巫,谁学会了巫,就要祭祀图腾,壮大部落。” 苏阳挠头,怎么感觉玛祖是在总结呢,“这上面没有说应该怎么才能学巫吗?”如果只是一些废话,那就没价值了。 三人都摇头,玛祖出声道:“这个图刻的前面还有吗?这可能是野人的祖地,他们以前在这里生活过。” “前面?”苏阳猛然间反应过来,古代的写作与阅读习惯都是从右到左,虽然现在是原始部落时期,但这个惯性肯定不会错。所以他之前以为临摹了第一幅图刻,但其实很可能是最后一幅。 这时他面临选择了,若把山洞中的情形如实相告,很可能部落会想办法争夺,弄不好会强行破开山洞,虽然工程量比较大,也并非没有办法。再不济也会多派些孩童进去,没准能学到点什么。至少会让他把里面的石刻都临摹出来。 可如此一来,不就等若拿走了野人们的东西了吗? 玛祖又开口道:“苏阳,你把图刻在竹子上的办法很好,竹子太小了,可以刻在兽骨上面,背后这一块扇子骨,龟壳也可以。”老人说的扇子骨就是肩胛骨,背部左右两边各有一块扁平三角形的骨头,胛骨与甲骨,发音是相同的。 苏阳搓了搓手,莫非他不小心开启了甲骨文模式,至少在这之前他没发现原始人在兽骨上面刻画,都是作为占卜煅烧了。并且从他的记忆中了解,甲骨文本来就是记录占卜祭祀之事。 不过甲骨文已经可以算是文字了,而现在原始人用的还是符号,在他看来就是凌乱,毫无章法的涂鸦,可原始人自己能看懂啊。 玛祖仿佛得到了启发,姜黎也很意动,两人不约而同的去找兽骨。其实之前烧龟壳的时候,就有过在上面画上几笔,只是没到刻画保存的程度,所以即便没有苏阳,估计不用多久,也会出现把刻画转移到兽骨上面。 相对壁刻来说,兽骨更方便,也容易带走,不然一旦迁徙,之前的记录就断了。 苏阳拿着竹筒,对他而言,甲骨文太高级了,玩不来啊。倒是竹简可是试着弄一下,反正已经有了麻绳,耗费点时间就可以制出竹简来,不过竹简中间有缝隙,竖着写字还好,但要临摹大一些的图刻,就比较麻烦了。 这就需要毛笔与墨水,毛笔到好弄,兔毛、狼毛,各种兽毛都可以搞到,竹子也是现成的,还可以用树脂来黏合。倒是墨水有些麻烦,他是真不知道怎么制墨水,不过解决颜色问题也不是很难,因为有很多不能吃的果子汁水,自带颜色。 “苏阳,你话还没说,山洞里面有什么?”商女追问道。 “里面有很多壁画,小夏可能是想知道画了些什么,可我也看不懂啊,所以就想到画出来,让大家一起来解读。”只是告诉商女,他就没有心里负担了。 “这样啊,那你多找点兽骨去画出来,我们一起认,然后你在告诉小野人。” 这个提议当然好了,但苏阳觉得还是再等一等,如果小夏自己不能解决问题,他在让族人们帮忙。当然,他会提前把里面的壁画都临摹下来,只可惜这个时间点不好,就快下雪了,出行不便,交流就更不容易了。 考虑了片刻,他还是去把玛祖叫了过来,如实说了山洞里的情形,并且推测那里面可能是野人的传承之地,理解到了壁画的含义,说不定就可以成为巫师。 玛祖笑道:“要成为巫太难,必须有巫教导,口口相传,要花十年才可能学成巫。你说的山洞壁画,应该是野人祖先留下的。这样吧,你去把石台上的石刻画出来,只拿我一个人看。” “好,我想现在就去,等你们狩猎完了,来接我就行了。”他忽然觉得之前想多了,哪怕那些壁画真的有什么秘密,玛祖也不会传播出去,这时期的知识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就如制陶,同族之间男人们都没资格观看。 他选择留下来,是因为真没时间了,冬天不一定能到这边来,何况狩猎他也帮不上忙,留在这里反倒更安全。 来不及去寻找那么多的兽骨,用石板什么的也不太现实,短时间找不到合适的。没办法,还得继续用竹子,所以就让大家把竹筒上交,以及一些食物。 商女本来想带几个人守在洞外,但被苏阳给拒绝了,白天到没什么,晚上在这里不安全,只是几个人恐怕顶不住猛兽袭击,而人数多了,又会影响到狩猎,毕竟这关系到冬季部落的口粮,马虎不得。 最终玛祖定下了时间,明天大概这个时辰过来接他,而今夜苏阳就要独自在这里过夜了,这也是对他的一种历练,想想之前春一个人在野外生存半个月,商女更是一个人度过了漫长的时日。 人是群居动物没错,但也要学会一个人时该如何生存。他这都不叫生存,有吃有喝的,还很安全,真没什么可担心的。 东西准备齐全,等他再次钻进小山洞,结果小野人已经不见了,看来是拿着竹筒回去了,今天恐怕不会再来。 随后,他花了三次才把物资送了进去,大量的竹筒,少量的吃食,足够的柴火,以及一根长木棒,主要是为了到时候攀爬上来,不然他万一进去后爬不上洞口,可就真的悲剧了,生的伟大,死得憋屈。 以及他的豹皮衣服,晚上裹着睡觉就不会冷了。 “好了,现在就开始吧!”他又来到石台前,没有马上动手,而是仔细的观看,希望能看出点蛛丝马迹。 第九十三章 梦一场 然而看了半天,并没有什么卵用。 最后还是只能老老实实的临摹,等到光线暗下来,也才勉强刻完五幅图,就这速度已经很快了,换了旁人连一幅都搞不定。 活动了下身体,准备吃东西睡觉,外面的洞口已经被石头堵上了,小兽拱不开,大兽进不来,所以他可以放心大胆的休息。 可是千算万算,忽略了他不会钻木取火这个大问题,这下糟糕了。 干燥的木棒有,他用石头砸了一个小坑,用兽医小刀削了一根铅笔棒,抓了把干草放在旁边,然后就是,摩擦摩擦,在这光滑的地上摩擦,感到一种力量驱使我的脚步,摩擦,摩擦…… 坑爹啊,为毛所有原始人都会的生活技能,到了他这里就搞不定呢。 只好用理论上的办法,幸好他随身带着一小撮麻线,当即在铅笔棒的上端刻了个槽,用两根麻线绑在上面,套在左右手的大拇指上。 快见不到亮光了,必须成功。深吸了一口气,稳定心跳,再次尝试,有了麻线借力,果然就要轻松很多了,速度更快,摩擦的力度也更大。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见到了一缕青烟,赶紧加了把劲,然后把准备好干草放在上面,用嘴轻轻吹了几下,成了,总算是点燃了,生命的火种。 干草的燃烧速度很快,也容易被风吹灭,所以赶紧加柴火,但只能加干草,先把火势弄大,才可以加木棒。等木棒燃烧后,就等若有了能持续保持火力的木炭,火堆就没那么容易灭了。 把肉食拿出来烤热,就当是撸串;喝着竹筒水,全当是在喝扎啤,人活着就需要一点自娱自乐的精神。 吃饱喝足,幻想着正住在金碧辉煌的宫殿之中,今日忘了翻牌,所以只能独自入寝了。 苏阳把兽皮直接铺在了石台上,这应该不算是亵渎吧,数数模式开启,一只羊,两只羊…… “乌拉乌拉!”“呢掐拿贩亩德!”“……” 苏阳被声音所惊醒,睁眼后竟然看见有野人跪在石台前,这可使不得啊,连忙翻身下来,这时才发现不对劲,虽然山洞还是那个山洞,可环境已经变了。 光线变亮了,这是白天,洞中有几十个跪在地上的野人,只有一个野人抬起了头,脸上布满了疤痕,但却仿佛没有看见他一般。 而在野人身后边有光亮透进来,看来那里才是真正的进出口。洞里面很干净,地上没有杂草,他带进来那些东西更是全没了,也没有火堆的痕迹。 “呜呜呜!”忽然背后响起了声音,这可把苏阳吓到了,连忙往旁边一闪,扭头看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这老人坐在地上,嘴里说着野人语,也仿佛没看到他。 当苏阳无意中看向石台时,又吓了一跳,上面根本就没有刻画,可是这怎么可能? “难道,此刻的情景是发生在很多很多年前?可又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他穿越到原始时期,这事本来就不科学,不过他并非是坚定的科学主义者,属于是那种轻度迷信患者,即不否认有神的存在,却又不相信神真的存在,看似很矛盾,却又很普遍。 比如穿越这事,完全可以说是神的安排。但也可以说是思维意识受到了某种未知的磁场影响,而产生了时间差,有N亿分之一的机会穿到了另外一个相似物体之中,好吧,听起来就很扯淡。可从生物的角度来说,人被雷劈了,也有N亿分之一的机会变成超人。 摇了摇头,别管怎么穿的了,眼前这情况就太过诡异,苏阳慢慢的退后,一直退到了洞壁,果然洞壁上的壁画虽然有一些,但没有之前见过的那么多。而他的手抹在洞壁上是实体,能感觉到冷热疼痛,也就是说,他现在的状态是真实的人体,可为何野人们仿佛看不见他呢。 “图腾,哟咯咯呜呜……”白发老人口中冒出了图腾的音节,后面的话苏阳就听不懂了,但仿佛能感觉到悲伤的气息。 “巫,巫,巫!”野人们齐声呼喊,充满了悲壮。 然后可能是巫的白发老人又说了些什么,野人们开始陆续离场了,最后只剩领头的那个野人。 苏阳已经渐渐走了过去,期间不小心被绊倒了一下,摔得很疼,但那个大野人与白发老巫依旧没注意到他,完全可以放心了。 在爬起来后,他直接到了石台处,左手边是老巫,右手边是强壮的野人,就这样听着这两人说着听不懂的话,并且听得很认真,因为他现在的记忆力非比寻常,说不定等以后学会了野人语,就可以把此时的对话给翻译出来呢。 老巫突然站了起来,用双腿行走,不过脚步有些虚,只是勉强保持平衡,没几步就趴在了石台上,反倒又把苏阳给吓了一跳。 接下来,老巫开始在石台上刻画了,力气非常大,说是入木三分也不为过,让苏阳已经有些熟悉的痕迹出现了,果然是从右手边开始刻画的,与他脑海中那些纹路一模一样。 他这会穿着豹子皮,但身上其余东西全都没了,没心思多想,继续认真观看,原本以为会刻画很久,谁知只是几个小时就刻完了,光线还没暗下来,依旧还是白天。 直到完成最后一笔,老巫忽然就倒下了,苏阳正要上前查看,没想到那位大野人更快,没看清怎么发力,一个跳跃就从石台上过去了,落在老巫身旁。 “巫,巫!”大野人悲伤嘶吼,吼了很久,然后猛然间转身四肢奔跑,一纵便是数米开外,几下就到了洞壁前,大野人开始在洞壁上刻画,补满了苏阳记忆中的那些纹路空白。 “原来,石台与洞壁上的刻画是两个人所为啊!”苏阳恍然大悟,可惜虽然他眼看着刻画是如何完成的,却依旧无法理解其中的含义。 “吼,夏!” 大野人把老巫背了出去,苏阳也连忙跟上,可当他到了那处山洞口时却被挡了回来,仿佛有一层无形的隔膜,这又是什么情况? 他就这样看着大野人跑了出去,甚至能隐约看清楚外面悲泣的野人群,忽然,大野人回来了,背上托着一块巨大的石头,依旧奔跑如飞,这是多么恐怖的力量? “轰隆!”大野人把巨石立在了洞口。 其余野人也加入了起来,不过就没大野人那么夸张了,属于原始人正常的力量范围。 一块两块,很多石块堆积起来,渐渐封住了洞口,苏阳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连忙去看那处小洞口的位置,顿时吓尿了,因为那地方是完整的一大块洞壁,根本就没有小洞存在啊。 他连忙跑过去,努力往上爬想要敲开小洞,可惜悲剧了,他爬不了那么高,一个不小心摔了下来,疼得眼冒金星。 “啊!”苏阳大吼着坐了起来,全身都是汗水,连头发都变得湿漉漉的。 石台旁边火堆还有一点余热,他带进来的东西都在,也隐约能看见小洞口,一切都没变。 “呼,**的原来是在做梦啊!”苏阳自嘲的笑了笑,连忙翻身下地,往火堆里加点了柴火,有了亮光之后,心中也渐渐平静下来,刚才真的被吓到了。 “乌拉乌拉!” 突然,背后又传来了野人的声音,苏阳顿时打了个哆嗦,大吼道:“谁,谁在那里?” PS:第四章应该没问题,第五章只有挪到明天了,感谢诸位书友的打赏! 第九十四章 初雪 苏阳心想,等过了这道坎,以后说什么也不能单独行动了,必须得承认人是群居动物。 “呜呜呜呜!”声音忽然变了,还不止一个人。 可能是野人进来了吧,他大着胆子回头,然后就惊悚了,因为根本就没有人,石台原本就很靠近里面的洞壁,这么近的距离,火光已经可以照到了,明明就没看见人,可是声音一直都没停。 乱了,凌乱了,难道还在做梦,进入了传说中的第二层梦境? 难道他中了盗梦者的圈套,穿越到原始部落这其实是入梦了?如果没记错的话,穿越前的第二****应该是要去收一批母猪的保险费吧,莫非是猪场主为了让他相信这笔钱已经收过了,所以请来了盗梦团队?呃,好吧,这不是盗梦空间。 回过神来,他点燃了更多的火堆,这里面够空旷,小洞口外面也没有完全封死,空气可以流通了,实在不行,他也可以钻出去透气。 很快看清了四周,真的一个野人也没有,声音还是没停。 “巫、巫!”野人们成群呼喊,然后更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他看见有模糊的野人从洞壁中跑出来,又有野人呼喊着跑进洞壁中,这简直快吓尿了有没有。 苏阳已经惊得说不出话来了,呆立当场,但思维没有停顿,如果没记错,此刻野人们跑进跑出的洞壁处,就是之前梦中的出口,但最后被封死了,难道这是场景重现? 这诡异的一幕来得突然,去得也快,也有可能之前就发生了,因为没有火堆照亮,所以他没看见。 “呼!”吐出一口浊气,石台那地方是不敢去睡了,连忙过去把兽皮扯了下来,铺在火堆旁边,以后还是少干点亵渎的傻事。 脑海中回忆着能解释这种现象的信息,没想还真有,读书时期某个已经忘记了的老师就曾经说过,在国外某处地方能听到古代打仗的声音,甚至能短暂的见到古人跑过的画面,而在现代国内,也有类似的地方,虽然看不见画面,却能听到交战的厮杀声。 用科学的解释就是什么石英石,磁石啊,最后发现附近其实没什么磁石,然后又解释是因为天气什么的。不过,地球本来就是一个大磁场,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中,是有可能记录下声音,甚至是画面,在未来很多很多年不停的重复上演。 苏阳觉得他现在就遇到了这种情况,说不定问题就出在这座石台,他睡在上面可能触发了相似的情景。 不多想了,反正石台他是不敢碰了,上面的刻画也已经印在了脑海中,洞壁那边去观看复习了一下,集中在大野人刻画的那一部分,也差不多记下来了。 之前他记不住,是因为刻画太乱了,找不到切入点,如同成了路痴,但只要有了标志性建筑,或是明确了方位,有了方向感之后,无论怎么走,总能到达目的地了。 他现在知道是什么画出来的,所以就能记得住,回去后可以慢慢复制出来。 烤火烤到天亮,基本把洞里的干草烧光了,他来到昨夜出现画面的地方,果然那里的洞壁是人为封住的,其中有一块很明显的巨石,与梦中所见一模一样,他把手按上去,并没有什么阻挡的隔膜,甚至他想办法挖了一块石头出来,也没有异常反应,看来梦就是梦,如今眼前的才是现实,他的梦恐怕也受到了磁场的影响。 随后他还是坚持把剩下的几幅刻画弄完,不过竹筒被他留在了石台上,这是留给小野人的,他已经不需要了,记在脑子里的才是正版。 玛祖他们应该没这么快回来,苏阳吃饱之后,索性继续练习爬墙,这个可以多练练,没准下次又会遇到类似的地方,比如什么天井啊,洞坑啊,所以有这个必要。 明明小野人比他矮小很多,却一溜烟的就能爬上去,为毛他就是不行呢,谁说男儿不如女? 助跑起步,整个人跳起来,啪的声扑在了洞壁上,这姿势有点像壁虎,借着冲击的惯性手脚并用往上攀爬,最后还是差那么一点,但终于见到了希望。 尝试了几十次,累得筋疲力竭,这都是值得的,因为他上去了,靠自己就爬进了小洞,有用的东西也带了出来,然后钻出去推开了外面的石头,果然玛祖他们还没回来。 苏阳坐在外面的石舌上,吹起了石壎,希望籍此把小野人引来,奈何吹了好一阵,别说野人了,就连飞鸟都不给面子,白瞎了这场大师级的音乐会。 也不怕引来野兽,他一个翻身就可以钻洞里,分分秒秒写下一首囚|歌,呃,这地方不应景,作诗就算了吧! 时间过得很快,快到傍晚时,终于有动静了,是商女还有春,带着几个战士跑来了。 “苏阳,你怎么出来了?”商女远远的叫道。 “那地儿晚上不能呆啊!”这是他的心里话,嘴上却回道:“竹筒太小了,画不了,下次再来。” “也好,我就怕你遇到危险。”商女口无遮拦的,关切之心路人皆知。 苏阳站了起来,其实他这时候浑身都疼,都是之前给摔了的,因为穿着豹皮,所以外表看不出来,他也没说,免得大家担心,回去多休息就好了,他这身体的耐力与恢复力都比一般人要强,是吃了地之精华的缘故,至于说力气会变大,暂时还没感觉到,可能年龄还不够吧! “这里面能有什么危险,你们狩猎怎么样了?”他转眼了话题。 春回答道:“很多,狩了很多野兽。没有见到野人,也没见到猩猩,我们没有死人。” “那就好啊,玛祖他们呢?”苏阳放心了,安全第一,收获倒是其次。 “玛祖他们在后面,我们要走另外一条路回去,他们就不过来了。” 原来如此,随即苏阳就跟着一起离开了,去与大部队汇合,没想到走着走着,这天毫无征兆的就开始飘落起了雪花。 “下雪了,今年的初雪!” 队伍停了下来,大家都抬头看着天空,任由雪花扑面,宛如在进行圣洁的洗礼。 第九十五章 萝卜蹲 传说,在初雪这天,所有的谎言都可以被原谅! 不过苏阳从不说谎,所以无需初雪洗礼,这话连他自己都不信。 “糟糕,忘了带斗笠出来。”抹了把脸上的雪花,都怪准备工作不够充分。 “商女,你们去收割芦苇和蒲草了吗?” “有呢,每个战士都背了一些,我们的放在前面路边了。” 几人继续上路,今天是赶不回去了,晚上必须找一个能遮挡的地方,谁也不知道雪花什么时候才会停。下雪不是最冷的,冬天这才刚刚开始。 没过多久,在路边取回了芦苇,又沿着另一个方向找到了大部队,收获真的很大,猎到了一支鹿群,大小加起来有十几头,可是按情况,应该先回去了啊。 “玛祖,我们还要去哪里?” 老人却先问起了刻画的事,苏阳这次没撒谎,直接说已经记下了。 “好,记下了就好。我们要去采一些药材……” 却是因为现在的药物属于不传之秘,差不多就是传女不传子,传嫡不传庶的意思,就如岩石,只有五大长老懂得一些药理。当然,其余人多少也会一点点,不顶用。 治病救人从来都只有少数人会,现代信息那么发达,人一旦有个伤风感冒也得赶紧就医,再不济也会去药店购买常用药。鲜少有人会自己跑山里去寻草药服用。 现在就更不用说了,尤其玛祖懂得更多,是她以前学巫时了解到的。 “前面可以避雪。”姜黎叫喊着,这里是乱部落范围了,她最熟悉地形。 等到了地方,苏阳就大叫坑爹,能避雪是没错,可人只有弓着身子躲在悬崖下面,岂能如此苟活?还好他个头矮,高度正合适,能在野外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已经走大运了。 这种地形叫牙壁,就犹如张开嘴露出了牙齿,人就躲在牙缝之中,这条牙壁足有上百米长,几十号人都能容得下,孙悟空过了五百年这种生活,只不过悟空是被压着的。 很快,点了几个火堆,遥相呼应,各自把芦苇放在身前挡风雪,等肉食熟了,就相互传递,吃完肉也能有口汤喝。 条件真的有些恶劣,人只能横着躺下,如果竖着就会把小腿露到外面去,相比起昨晚上苏阳睡的山洞,蜗居与豪宅的差别啊,但他更喜欢此时,因为人多,这么多人相聚在一起,团结起来可以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一夜过去,风雪已经停了,外面有些地方积压了超过十厘米的积雪,这不过只是前奏,可脚踩在地上,真的很凉啊。 玛祖开始让大家采药了,却又不说明这药能治什么,苏阳也是两眼摸黑,如果是板蓝根、甘草、金银花等常见的家用药,他肯定认识,其余的哪怕曾经听说过药名,现在也对不上了。 每个人都采了很多老人指定的植物,这一片很是丰富,仿佛是天然的药田一般,可明明是乱部落范围的东西,姜黎自己都尚且不清楚,玛祖却如同进入了后花园,看来往年没少派人来偷菜啊,春对这里也比较熟悉。 “等等,这个是什么?”苏阳忽然拦下了一个战士,把其手中的东西拿了过来。 “玛祖,这个是干什么用的。” 他疯跑似的过去询问老人,因为这东西分明就是萝卜啊,只是还不敢确定,颜色与印象中的萝卜不一样,个头也小太多了,闻着到是那个味,但不敢确定。 “这是芦菔,平时吃多了肚子发胀,就啃吃点芦菔……”老人低声与他解释道,这已经是破例了,也不合规矩。 苏阳眼神越来越亮,总结了一下,这个芦菔可以消谷、祛痰、肥健人。完全没有副作用,就算不是萝卜,也可以当成蔬菜来吃啊。 “玛祖,这东西可以多吃吗?” “吃太多也不好,会拉肚子。”老人斟酌着语言。 苏阳表示能理解,萝卜本来水分就足,还是生吃,不闹肚子才怪了。 “玛祖,我觉得这东西可以煮着吃,说不定味道会不错呢。”泡菜思密达啊,有了萝卜就可以泡菜了,也终于有了一样可以种植的蔬菜,虽然手中这萝卜也就半根香蕉大,青皮带着点白色,掐了下皮子还比较厚,但怎么说也是蔬菜了。 不怕产量低,就怕没得种,很快他就把老人说服,随即把战士们叫了过来进行询问。 “你们谁见过这种芦菔。”苏阳右手高举着,让大家能看清楚。 “我见过。”“那边有。” 苏阳很是兴奋,“在其它地方还有见过吗?” 结果只有寥寥几人说见过,却又想不起在什么地方,得了,做人不能太贪心,先把眼前的寻到在说。 刚才玛祖也说了,其它地方也有芦菔,但很少见,这里最多。 随后苏阳让大家发现芦菔后就马上通知他,主要是为了采集种子,他没有亲手种过萝卜,但这东西在现代到处都是,城边上一些坡坎也能见到,夏天能种植,秋天也能种植,生长周期应该不长,估计在两个月左右吧。 他曾经见过那些萝卜地,收获之后一般只留一株种苗,也就是说,一株的种子就足以洒满一块地的萝卜。都知道一个萝卜一个坑,一块地要不了多少苗子。 只是现在下雪了,估计之后收集种子不方便,所以只能靠现在。 几十号人为他服务,很快就确定了这一片萝卜的数量,有三十多个,而能收获种子的只有四株,最后他采摘了二十个萝卜,当然种子拿走了,留下十几个是为了到时候来碰运气,没准还能收获点种子,也避免把这里给挖绝了。 萝卜浑身是宝,上面的茎叶一般拿去喂家畜了,但其实萝卜的干茎泡成酸菜后味道非常好。 擦了擦口水,苏阳立马洗了两个萝卜开煮,肉是现成的,带着有陶罐出来,任性煮上一锅,香味很快就弥漫开来,没错,确定是熟悉的萝卜味。 想想在现代时,无论是沿海还是内地的餐馆,都喜欢把萝卜汤作为赠送的例汤,或是作为廉价汤贩卖,因为成本低,又可以提前煮上一大锅放在那里。 而此时此刻,苏阳蹲在冰天雪地里喝上了一口萝卜汤,颇有点热泪盈眶的感觉,白萝卜蹲,白萝卜蹲,白萝卜蹲完青萝卜蹲;青萝卜蹲,青萝卜蹲,青萝卜蹲完红萝卜蹲;红萝卜蹲…… 这以后不仅有萝卜,连孩童们玩耍的“萝卜蹲”游戏都有了,苏阳实在是佩服自己的机智与运气。 第九十六章 跟我走吧 “味道是有点不一样!”玛祖面无表情的说道。 但苏阳却很清楚老人马上要开启炫迈模式了,所以连忙说:“玛祖,我看让大家都尝尝鲜,明年我有信心种满大片山坡。” “好,战士们都过来休息会。”老人这是被将军了。 不过苏阳会做人啊,先是给玛祖盛了半竹筒,里面有汤有肉有萝卜,而后他与商女装了一些,其余全部让帕布与春分给战士们。虽然人多,但每人喝上一口汤还是没问题,运气好的也能吃到肉或萝卜。 “好喝,真好喝。”商女很喜欢这种清香的口味。 而苏阳自己却觉得有一点微苦,倒也不影响整体口感,萝卜特有的味道还在,并且更纯了。并不说所有野生的东西都好,只是因为现在原始人没有比较,有得吃,味道又从来没吃过,恰好还附合口感,自然就赞不绝口了。 他已经想到了N种萝卜的花样吃法,用来雕花什么的就不谈了,玩不了那么高雅,估计也没人能欣赏。萝卜可以切成丝,凉拌或是入油锅炒;切成条可以烩,切成块可以炖。制成泡菜也是美味,酸萝卜还可以用来炖汤。 在储存方面,加工成萝卜条,萝卜干都可以,工序他不是太清楚,但无非就是晾晒,搓盐,腌制等,咸菜也是这般做出来的。到时候多试几次,应该就可以找到正确的方法,也幸好往后他肯定有盐可以用来浪费试验。 熬上一锅大骨汤,里面放入红白萝卜粒,在切几段玉米棒子进去,熬煮出来的汤非常好喝,老少皆宜。现在只有青白萝卜,应该也差不了,因为在现代可弄不到虎骨这种高档货。 回过神来,见很多战士都在舔着手指,舍不得那点汤沫味,这让他心中一酸,发誓一定会带着大家过上好日子,以后他吃肉,怎么也会让大家把汤喝饱。 玛祖需要的药材也找得差不多了,还有一些在回去的路上可以碰运气寻找,这种天气只有赶紧回部落,或许近期还可以短距离出来狩猎,但像如此大范围的跑出来,就有些困难了。 而这次狩猎其实只能算完成了一半,如果不是因为下雪,肯定可以猎获更多的肉食。 苏阳觉得还没准备好,可在其余人看来今年已经好太多了,往年都能熬过去,这次冬天就更不用了。 丛林中不时响起兽吼声,毕竟冬眠的动物只是极少数,绝大部分的动物也需要熬过冬天,食肉动物依旧会出来觅食,这时候与人类遭遇,吃亏的肯定是人类。 “该回去弄鞋子,设计陷进了。”苏阳一直觉得除非是冷到不敢出门,不然冬天也可以想办法获得食物,以前原始人做不到,不代表他不行,知识的积累,容易迸发出山寨的思维火种。 一路上他都在观察留意,已经有了好几种可行的陷进方法,不过还是要先回去再说,要从理论变成实践,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 也不知道芒部落那边怎么样了,对于天狼部落他是不担心的,那么险要的位置,也是绝了。 “苏阳,我要回乱部落了。”商女忽然小声说道。 等等,她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想找借口去岩石混吃混喝,心机简直太深了,我可不会上当。好吧,如果真这么想,那就活该一直单身了。 苏阳连忙回道:“别回去了,跟我去岩石吧,冬天我们也可以做很多事,你还要教我练习刺矛呢。还有,我马上就要打上第九个藤结了,希望到时候你亲自为我打结。”这话简直可以作为原始教材普及出去,估计芒部落那边会争相模仿吧。 “嗯,我跟你去。”商女没能抵挡这种旷古烁今的情话,立马改变了决定。 苏阳九岁,商女也十三岁了,相差四岁左右,不存在什么障碍,只是苏阳想生猴子,还得在熬几年,这是自然法则,没有捷径可走。 姜黎带着乱部落的人回去了,分配了该得的那部分物资,虽然乱部落人口也就五十人左右,完全可以并入到岩石一起过冬。但这不是人口多少的问题,而是氏族部落的不同。 他们可以结盟,可以放房屋建设到一处,但要真正融入,却需要过渡期,并且还需要其中一方足够强大。又或是遭遇了更强大的敌人,而迫使抱团取暖。就好比如今的岩石,其实就是五个小氏族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的。 “姜黎,好好保重。”苏阳挥了挥手。 “苏阳,有好东西别忘了我们。”姜黎直言不讳,她本来就一直很看重苏阳的能力,并且坚信。 分别之后,岩石的人也全速赶回部落,以免夜长梦多,冬季如果环境太过恶劣,一些饿慌了的野兽也可能攻击人类居住的部落,平日里也有这种情况,但相对来说不如冬季。 听说以往还曾出现过大规模的兽潮,不过现在应该不可能出现这种狂潮,至少这附近不会,每个部落都在狩猎,丛林中的野兽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偶尔出现一头猛兽,其活动范围能横跨两三个部落,且只是一头猛兽的话,也很难攻下地势险要的部落居住地。 就拿岩石来说,虽然看起来不算什么险地,但因为山洞多,有高有矮,等若没有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一旦有猛兽来了,大部分族人很快就能集结起来。 “回来了,长老回来了,苏也回来了。”族人们已经望眼欲穿了,更多的还是担忧,尤其是孩童们,对于下雪是带着恐惧感的,这意味着寒冷,挨饿。 “丰收!”玛祖高举着长矛,宣告此行的结果。 战士们归来,族人们也无需害怕了,连老人与小孩也跑了出来,开始清理地面,今晚还可以继续在外面举行篝火晚会,积雪还没覆盖所有地方的程度。 而苏阳已经被容氏抱去取暖了,容氏直接把他的双腿捂在了怀里,她每日都挂念着儿子,有时候也不知道儿子变聪明了是好事还是坏事,现在还没有望子成龙的概念。 “玛母,我自己烤火就行了。”苏阳想缩回腿,他的一双脚已经冻得通红了,或许还会长冻疮,往年这是无法避免的,今年倒还可以抢救一下。 第九十七章 苏阳分肉 冬天忽冷忽热反而更容易生冻疮,当然如果长时间受冻,铁定会中招。 冻疮一般集中在手脚、耳朵,甚至是脸上,在后世一直到步入二十一世纪后,冻疮的情况才普遍减少,全球升温的福利,呃! 只要注意保暖,多少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要做的事情真的还不少。 “玛母,我不冷了。我们出去参加祭祀吧。”苏阳想趁着大家集中起来,宣布一些生活习惯问题。 “玛母抱你出去。”当即容氏抱起他就走。 苏阳在容氏这里得到了母爱,以后一定会当个孝顺儿子,反过来他与父亲勇并不是很亲近,或许是同性相斥吧,但他也承认血脉。 岩石部落一百六十多人全部到场,高高的火堆已经点燃,猎物堆放到一处,族人们载歌载舞,庆祝今年丰收,也祈求来年同样富足,大家都很容易满足。 隆重的祭祀开始,长老们带领大家进行了祷告,大意是说,冬雪是对部落的考验,也是猎物喘息的时日,来年丛林中可以有很多的食物,部落会越来越好,人口越来越多,祈求天神庇护,少灾少难,安稳发展。 也祈求保佑岩石部落联盟迁徙顺利,拥有更多能住人的房屋,种植出可以吃的稻谷……事无巨细,该说的差不多都提到了。 祭祀完就开始分肉了,以前是先把食物分给五个长老,长老在分下去。而现在因为部落大体分为了战士、制陶、煮盐、采集,这几个小队伍,所以就开始按照成年人口来分了。 每个成年人都拿到了肉食,然后自行分给自己的孩子,部落的孤儿另外会分一点。 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合理,也不公平,会导致有些人吃得多,有些吃得少;干重活的少吃,轻松活的多吃。虽说是集体制,但人毕竟有亲疏远近,无法做到一碗水端平。 比如融的父母分到两斤肉,但融有兄弟姐妹四人,等若六个人分吃,每人才三两多肉。而春与华容现在没有孩子,两人各都能吃到一斤肉。 苏阳就打算在这里做文章了,他并不反对集体制度,这能更方便集中权利,尤其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等于每顿都在破釜沉舟,自然有不怕死的战士,每个人都为了部落而生,为了部落而活,谁掌握了部落,便有机会成为独裁者。 “玛祖,长老们,我想帮你们统计分配肉食。” 他有些突兀的提出了这个要求,虽然说之前在外面时,他就带队分肉吃了,可那毕竟不是部落。想想几个月前,他还只能随着玛母可怜巴巴的等着分到丁点果腹的食物,现在却把手伸向分配权了。 但他相信即便长老们不同意,也会询问他原因。事实也是如此,其中一个长老抢先问道:“苏,你是想做什么?” 玛祖也不解,“我们分配不好吗?” 苏阳连忙说道:“我带队赶墟交易了这么多次,学会了怎么合理的分配,我想把每一块食物都利用起来。岩石的人口越来越多了,陶也越来越多,物资更丰富了。 我们有了制陶队、煮盐队、巡逻队、狩猎队等,那为什么不可以有专门煮食物的队伍呢。” 他真正想做的,就是把所有食物集中起来,建立食堂,由专人烹饪,然后分配熟食。这样不仅可以照顾到部落里每一个人,也能从源头上解决饮食卫生问题,并且减少族人们各自准备食物的时间。当然,像祭祀的时候,偶尔分配一次肉食出去,让大家各自烤着吃也没问题。 等他把想法大略说出来后,就重点阐述这样做的好处,比如长老们如果饿了,或是想吃什么,只要通知一下伙食队,马上就可以送来吃的东西了。 玛祖出声道:“你这样做,与之前也没有太大的不同。” “不,有很大的不同。”苏阳描绘了一次食堂的模样,又赶紧拿黏土捏了一个碗,“冬天我们尽量吃煮的东西,拿这种碗来装,到吃东西时,只要拿着碗去伙房,就可以拿到热腾腾的食物,其余什么都不用做,这样就有很多的时间来休息。” 他好说歹说,终于说服长老们让他来试一试。 此时当然做不到那种程度,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等以后搬迁了再弄伙房吧。此时他第一步想做的,就是确定孩童们自己的分配权,五岁以下吃父母,满了五岁就可以分到食物了。 “来来来,今天我来分肉。”苏阳当然没那么多精力来砍肉,叫来帕布他们帮忙。 抬了一头鹿出来,又把陶罐都拿出来,加上煮盐暂时停工,与这段时烧制的陶,一共有七十多个了。 很快准备了不少大小差不多的肉块分别放进陶里面,他出声叫道:“过来两个战士。” 很快来了两个狩猎的战士,欢天喜地的拿到了陶,他们两个一起吃这块肉。至于是煮着吃还是烤着吃,就随意了。 苏阳跟着又叫道:“过来两个孃。”也就是两个妇女,同样拿走了一个陶。 随后他叫来四个十岁到十三岁,这四个人一个陶。而五岁到九岁之间的,是六个人分一个陶。 如果有孕妇,额外再加一点肉,遇到领头的也额外加一点肉,比如帕布、春这些人。当然,加肉是非公开的,肉的大小是由分配者挑选。 这样分配,看似与之前没什么不同,其实大有文章,等若每个人都定量了,至少每人都能吃到食物。在食物充足的时候,都能吃饱,不充足时也都能有汤。 “现在,你们可以自由更换搭档,成人换成人,小孩换小孩。” 事实上说这话的时候,苏阳也不知道对不对,因为这变相可以组合成家庭模式,可之前偷偷摸摸也是这么干的。先尝试一下吧,如果不合理,随时可以调整的。 等大家明白他的意思后,顿时就热闹了,比如春与华容就换到了一组,两人共同拥有一个陶罐,里面这块肉他们可以自己选择怎么吃。或是不吃,拿来留着。 基本上就成了夫妻之间配对,偶有单着的,也可以找基友。家里孩子多的,有两个家庭就可以凑出一组了。 貌似也没什么,比以前多了陶而已,可大家都觉得很高兴,就是觉得不一样了,这心里有了着落。 五个长老暂时也被封口了,苏阳什么都没说,但给长老们各自一个陶,里面自然有一大块肉,而他与商女组队了。 “好了,现在大家快煮肉吃吧。”他拍了拍手,这事还得在琢磨琢磨。 PS:下周三江推荐,另外书友群里有很多妹子,扣扣群号(415841785),任性加。 第九十八章 千层底,鸡婆鞋 岩石部落现在有165人,超过四十岁的只有八个人,其中五个是长老。十三岁至四十岁之间的有七十六人,五岁到十三岁之间的足有七十二人,此外还有婴幼儿九人。 这里面有从其它部落换回来的二十多人,也有从芒部落要来的二十多人,这才凑出了眼下的光景。 战士正式定编为四十二人,勇带着九人负责部落安全,同时也在附近狩猎;帕布带领二十人作为主战力,也是投矛队;春带着十人弓箭小队,作为斥候,轻狩猎。分配到了二十二个陶。 制陶队由苏阳的妈母容氏带领,定编十二人;煮盐队的人数暂时减少了,因为每天的盐水不多,暂定为六人,由苏阳的大姑带领;采集队还保留着,因为需要兔子草,由苏阳的大婶带领,人数不定。此外还有如编织竹器的毕博,打磨石器的两位,制弓的野子,都属于技术工种,待遇表面一样,不过苏阳偶尔会送点私货。 孕妇原则上是不会外出了,但也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没有强迫分配劳动,吃食现在与成人对等。 这些人一共分配到了十七个陶。现今苏阳的办法就是认陶不认人,开饭时见陶发放食物。 十岁到十三岁是四个人一个陶,但如果这个年龄的孩子正式加入了某个队伍,待遇就会提高,同时他们也有父母分均一些口粮,不会饿着。 还有五岁以上的孩童,一共占了十六个陶,老人加长老们占了八个陶。当然苏阳自己也拿了一个陶。 总数用到了六十多个陶,每次就需要准备六十多份食物,可以从源头上控制,比如拿出十斤也能分,拿出二十斤也能分,只要做好了计划,就可以合理的度过冬季。 至于说他提出的食堂概念,等搬迁之后,依旧会出现。好比翌日天亮狩猎队要出发,那么伙房的人就要半夜起来煮食物,让战士们醒来后就可以吃饱,又比如种植队在外面干活,等到了饭点,马上就可以吃到腾热热的饭菜。那时候就是认碗了,工种不一样,食物会有不同。 当陶罐市场饱和,他就会适时推出碗这种产品继续捞钱,走一步看三步,适合当下的环境才是最重要的。 族人们欢天喜地的煮着食物,其乐融融,长老们也无需自己动手,自有后辈来帮着煮东西。以往其实每个族人都清楚长老们吃得更好更多,现在相当于半公开了,也没人不满。反正人老人们吃不了那么多,后辈帮忙,就能捡剩下的吃。 这让长老们也高兴,吃不够与把吃不完的赏给后辈,这是两个概念了。 吃饭时他宣布了一下后面要做的事情,制陶队继续开工,兔子草也不能落下,其余妇女,包括孩子们集体来学编织。战士们自己打磨修缮武器,练习弓箭、投矛,他之后会教大家怎么设陷阱。 暂时还没到抱团取暖,减少消耗的程度,已经储备了两千多斤的腊肉,加上这一批肉食,平均下来,每个人的口粮能有二十多斤肉左右,圈养的兔子关键时刻也能吊命,骨头可以熬汤,同时也储备了很多植物的块茎,以及一些坚果类。 往年都能熬过去,今年问题不大,但想要过得更好,外出狩猎也是有必要的。 双管齐下吧,一边制出可以外出的鞋子、蓑衣等,一边练好如何制造陷阱,差不多三个月的冬季,并不是挑战。 同时,他也乘机讲了一些生活习惯,比如勤洗漱,保持干燥卫生,正确的使用火盆,铺设芦苇床铺等等,如果生病也要马上治疗云云。 现在制陶也有所改良,混合一些草木灰用来挂陶,质地会更好一些,等搬迁之后,苏阳也会着手修建土窑了。 翌日,天上下起了雨夹雪,根本没办法出门,毕博选了些人在抓紧编织更多的斗笠竹架,到时候填充竹叶或是竹笋壳就可以了。 苏阳在研究鞋子,之前已经用蒲草把草鞋编出来了,可是草鞋不防水啊,又透风,冬天穿了意义不大。 他想到了千层底,想到了布鞋,从而想到了鸡婆鞋,所谓“鸡婆鞋”,其实就是棉鞋。它是用手工打的布壳纳成“千层底”的底子,再用保暖的布料作“里子”和“面子”,里子与面子之间,禳上棉花。这样做成的鞋子,非常暖和。 外形就像母鸡抱窝似的,所以叫鸡婆鞋。后来不流行穿布鞋了,人们又用毛线织鞋,外形就是鸡婆鞋的缩小版。 苏阳想尝试一下,立时在火上架上了陶,往里面选了一些比较粗的块茎,如果有苞米、小麦什么的就更好了,奈何没有,所以只能凑合着来。 棕树的叶子被利用了起来,一片叶子就有簸箕大,熬好块茎糊糊之后,就涂抹在粽叶上面,七八张粽叶重叠黏在一起。这就是在制作千层底,算是替代品了。 棕叶是之前就采集回来了的,已经晾干发黄了,正好可以拿来用,防水性没得说,硬点也没关系。 其余人也没闲着,被他安排分割残次的兽皮,到时候要进行包边,蒲草的编织也没停下,不是编草鞋,是制鞋垫等。棕皮也会用上,还有准备麻丝、骨针等。 要做一双冬天穿的鸡婆鞋,远比布鞋草鞋要来得麻烦,不过凡事都有个熟悉的过程,这么多人,总能挑出一些有天赋的。 “我也要学。”商女显得很积极,可她却把原始时期第一双草鞋挂在了脖子上,而非穿在脚下。 苏阳表示很无奈,他送商女鞋子,结果她当成了装饰品或是礼物,说什么也不肯穿上。 “你学会了,自己做的鞋子可要穿啊!”他先打了预防针,然后就做模版。 用斧头砍了些木板,然后做成鞋底的模样,到时候用来对比着裁剪棕叶千层底,也就是确定尺寸大小,有好几个尺码。如果有人大小不合适的,在来单独弄,或是将就着穿。 棕叶是比较硬的,裁剪起来会比较容易,可是没剪刀啊,这到是一个问题。 为此他只好把两柄兽医小刀先贡献出来,为了这双脚,也是拼了。 对比着商女的脚做了一个木质模板,然后他就取来之前糊好的粽叶,把木板蒙在上面割了起来,手术刀般精准,一次成功。当然,这需要两个木板,左右脚是不一样的。 千层底准备好后,他便往上面缠绕莆草,就如缠绕绑带,从头到尾给包裹了起来,最后用兽皮进行了包边,其实可以整个包起来,但是太浪费了,部落还没那么富足。 做完这些后,便开始纳鞋底,如果要达到标准,熟手都要花两天多的时间,才能完成一双鞋底,这就过于费时费力了。 标准的是要密密麻麻的纳满整个鞋底。粗狂一些,可以按照手指上的圈形纹路来走,或是在外围包边走一圈,里面走横竖排,这样就可以节省很多工时。 开弓要用扳指,纳鞋底也有专用的指环,上面打满了小坑,是用来抵针头的,现在当然不具备,好在原始人的手有够粗糙。 “都过来看我怎么纳鞋底!”他准备展示单身狗缝纽扣练出来的针线活。 第九十九章 挖个坑 纳鞋底的针本来就比较大,麻线也比较粗,他此时用骨针也算顺手,等针头从另一面冒出,便用木片顶一下针尾这就过去了。 等把麻线也拉过去,又回过头来穿下一针,俗称来回针。鞋底内面已经垫上了兽皮,中间还填充了棕皮,不仅暖和还防潮。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最爱穿的鞋,是妈妈纳的千层底! 苏阳照着手指螺纹纳鞋底,这个纹路跟树木的年轮差不多,很好理解,也完全可以把鞋底纳得很结实。 人有十指,每个手指都有指纹,俗称螺斗,像年轮的指纹叫“斗”;像开口簸箕的指纹叫“螺”,也叫乱筲箕。 斗越多越好,听说集齐十个斗,就可以成为“斗罗”,呃! 好吧,真正说法是:“一斗穷二斗富,三斗四斗卖豆腐,五斗六斗开当铺,七斗八斗把官做,九斗十斗享清福。” 苏阳顺便看了下手指,没想到真的有十个斗,商女居然也有九个斗,莫非原始人的斗普遍偏高? 他不信邪的叫来十个孩童查看,最高不过六斗,还有一斗二斗的,看来他与商女的命格很强悍啊。 鞋底已经纳好,另外一只脚的鞋底交给商女去试了,随后开始做鞋面,这个也需要剪裁得好,颇费了点工夫才弄出一个模版,照着剪了一个出来,正好可以顺着鞋底边围上一圈。 用蒲草或是兽皮包上一层,中间本该填充棉花,但是没有啊,思来思去也只好暂时用粽皮与芦苇,完了后把鞋面与鞋底缝在一起,这就是一只完整的鞋了,说得容易做起来难,比如鞋面也需要缝合,一般在鞋前面中间的位置,就如母鸡抱暖,整个鞋子会比较臃肿,但真的很保暖。 一直到用过饭食,苏阳才搞定了一只鞋,商女的那一只还属于粗糙的半成品。他算了下,在有人协助的情况下,他一天最多能缝制一双鞋,也就是说冬天过了,也有一半族人穿不上鞋。 所以必须让更多的人来制鞋,下午时他又演示了几遍整个过程,就让族人们自己试着做,不用怕浪费材料,反正就算失败了,材料还能接着用。另外,千层底的材料也可以用树皮重叠,只要有合适的替代物,都可以利用起来。 “不冷了。”商女坐在地上,穿着鞋却垫着脚,舍不得踩在地上。 苏阳笑道,“不用担心,穿坏了再做就是了。”他也不知道穿起来是否舒适,因为他穿不了啊,想来应该不错了,至少不冷。 在他的劝说下,商女终于站了起来,穿着看似臃肿实则轻便的鞋子四处走动,从有些不适到欢呼雀跃,瞬间就喜欢上了穿鞋的感觉,结果晚上睡觉也没脱鞋。 翌日,雨是停了,可雪还在下,好在雪花不算大。他取来做好的一批斗笠与蓑衣拿给帕布他们,战士们穿戴之后,顿时散发出莫名的气场,暴徒的气息。 “从这地儿挖坑!”他挑选一个比较角落的位置,从地面看来以泥土居多。 帕布他们行动了起来,现在想弄一个坑可不容易,还好提前准备了几个小石铲,多少能顶点用吧。 苏阳自己不动手,就站在旁边指导,不时有制鞋的族人跑来问他问题,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饭点他又要去分食物,换了旁人暂时玩不转,或是很慢,这里面牵扯到了数学计算。 一直到下午时,一个能把他淹没的土坑才搞定,这比想想中要难很多啊,但想到陷阱就会先想到坑,要猎大点的野兽,还得靠这个管用。 “大家看好了,看我是怎么复原的。” 他用竹片在坑上面搭出了一个米字,然后盖上大片的树叶干草等,最后小心翼翼的覆盖上一层泥土,又抓了把树叶洒在上面,这就跟之前毫无差别了。 “啊,怎么会这样!” “苏阳,你让我们做这个是?” 战士们惊呆了,他们明明一直就在旁边看着,却仿佛被人施了障眼法,那个大坑被苏阳给复原了。 “哐当!” 一块石头砸破了伪装泥土层,掉进了大坑里,事先不知道的还以为砸破了地面呢。 “大家都看明白了吗?我们之后要在丛林里去挖这种坑,让猎物自己掉进去,只等去捡便宜就行了。下雪了也不怕,我们可以把竹片弄得结实一点,上面覆盖上一层雪……”他给战士们好好上了一堂课,虽然他的狩猎经验不足,也不知道该选择什么地方挖坑,但却知道该怎么设陷进,挖坑只是其中一种罢了。 很快,战士们就明白陷阱的好处了,甚至连玛祖也被惊动,亲自冒雪前来观看,苏阳又提出可以在坑里埋上倒刺,不过如此一来,就要防止自己人也中招了,因为掉下去很可能会丢掉性命。 另外他又演示一下用棕叶、石块、竹签、小木棒,来设置抓捕小动物的陷进,这个收获就要看运气了,也没啥搞头,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可以弄一下。 还有如下网套,这个要麻烦一些,还没来记得弄网,麻线不够,只能用树皮来搓绳索编织,下一步再说吧,即便有了网,他还要试验多次恐怕才能成功。 挖坑是最简单的,没有技术含量,只要挑几个聪明的学会怎么恢复坑上面的地面就行了,坑挖得越大越深就越好,当然最重要的是选好地方。战士们都是老猎手了,知道如何选择,这点不用他操心。 “苏阳,你想的这个陷进很有用。”玛祖夸赞道,显得很高兴,她觉得冬季可以狩到肉食了。 他编排了一个谎言,“我是那日在野人山洞里想到的,我进去后,最开始爬不上来,就好像掉进了坑里,然后一琢磨,觉得野兽如果掉进坑了,那不就等于白捡了吗。” “好,好孩子。”玛祖把他抱了起来,这就是最大的奖励了。 随后,战士们全都跑来了,热情高涨的学挖坑,布置伪装,以及在坑地埋倒刺,同时大家也亲自下坑去试高度,甚至有战士自己主动去踩伪装掉进坑里。 同时也讨论着要挖到什么深度,才可以防止野兽自己跑出来,每个人都发表着自己的意见,参与了进来。 而苏阳却想到了下一步,他让战士们在这里挖坑,可没有那么单纯,部落不是一直没有茅厕吗,以前他觉得反正要搬迁就懒得弄,但现在已经有坑了啊。只要在坑的四周打上木桩,上面盖上芦苇,就可以来入厕了,一次还可以弄两个,男女分开用,欢迎入坑。 第100章 野人来了(上三江了!) 是夜,雪停了,但气温却再次骤降,石面上的水渍都已经结冰,这种鬼天气真心不想出门。 可一队战士却外出了,到丛林里去挖陷阱,苏阳没有跟着去,却更认真的教导制鞋队,优先满足战士们的尺码。 话是这么说,他自己先穿上了,商女亲手缝制的鞋,虽然很粗糙,舒适感也差了点,但穿在脚上却是暖和的,脚也是心灵的窗户! “玛母,我们今天开始烧一批陶碗。” 他来到制陶队,这边一直都没停工,但现在的天气已经不适合烧大件了,哪怕提前有准备几个类似烧蜂窝煤的炉子,就是之前用来溶化陨铁那种小炉子,一次只能烧两三个陶罐,且还容易碎裂。 黏土到是储备了很多,当即他抓起一把揉合好的泥团,手工捏出了一个碗,这是粗碗,开口比较大,能装得多一些,也更容易烧制。 除了碗,勺子这些小物件也捏了一些,然后大家照着弄,只是制作起来很快,但还需要刮碗的表面,尽量光滑一些,晾干也只有等时间。 等用过上午的饭食,他便跑去清点了一下物资,当了会账房先生,在墙上绘制了一张只有他能看懂的“哦斐丝”办公表格,用来统计食物。另外架设了一个简单的天平,利用杠杆原理来估算重量。即便是原始时期,也照样能玩出花样,就当是自娱自乐了。 “苏阳,你要的竹子砍回来了。”毕博在洞外叫道。储备食物的山洞不是谁都可以进入的。 等他出去后,就招手示意去了编织队的山洞,他要的竹子是用来做成钓鱼竿,终于有机会去施展钓鱼技术了。 大家一起动手,把枝条给剔除,竹竿只有拇指这么粗,尖上很细,整个比较长,弹性非常好,就是长势上没有那么笔直,有些竹节稍稍有些长歪了,就跟甘蔗节一样容易歪。 “看好了,这样可以压直。” 他把歪了的竹节用明火外焰熏了一下,只需要很小的火就可以,若是火过大,这鱼竿就废了。 竹节这么一熏就变黑也变烫了,苏阳马上就把竹节压在脚下,强行给压直,因为竹子有弹性,不存在被压断。就这样保持压直的状态,直到竹节冷却后,就能一直保持被压直后的模样,并且不影响使用。 即便没有弯曲的竹节,他也放在火上熏了一下,这样能增强鱼竿的寿命。 这种利用热力给竹子重新塑形的方法,在编织的过程中会广泛用到,毕博还算比较聪明,天生对编织感兴趣,也有一颗山寨的心,很快就学得有模有样,单独烧制下一根鱼竿。 苏阳已经在弄鱼线了,依旧用的是麻线,明年说什么也要种满大片的山头,才能满足部落里日渐增强的需求。 鱼线到简单,这钓鱼的钩子他之前就有想过,可惜无一例外都不合适,最后用到了猛兽的爪子,比如豹爪、虎爪,经过打磨之后,绑在麻线上。 准备了长鱼竿,当然也会准备短的,现在气温还没到最冷的时候,等再过段时日,河面上都能结冰,完全可以在冰面上砸个洞去冰钓,在现代时没试过,现在倒是快满足愿望了。 摆弄喜欢做的事情,就很难感觉到时间的流逝,转眼就已经半下午了。原本想今日用大竹子烧制几个蒸笼的外皮出来,可偏偏提不起精神,干脆找个了借口去小睡片刻。 谁知他这才刚打了个盹,就被牛角声给惊醒了。 “什么情况,难道遇袭了,这不应该啊!”苏阳翻身而起,左手边放着弓箭,右手边放着虎齿长矛,已经养成了随时把兵器放在伸手就能抓到的位置。 “呜呜呜!”牛角声此起彼伏,有正版牛角声,也有山寨树皮牛角的嗡嗡声。 苏阳心想,可能是孩子们在玩闹吧,正打算回洞里继续睡觉,结果商女猛地出现在洞口,叫道:“快出去看看,有野人来了。” “你说什么,野人来岩石部落?这不可能。”他压根就不相信,且不说岩石到野人区的直线距离都要好几个小时,这还是在入冬前全力赶路的情况下,更别提现在冰天雪地的,野人跑来干嘛,哪怕真出来了,能找着岩石这地儿吗? “真来了,你看了就知道了。”商女拉着他就出了山洞。 苏阳这才发现,岩石的山洞口已经站满了族人,每个人都拿起了武器,帕布与春外出了,勇带着二十来个战士聚集在了平日里祭祀的地方。 在远处,果然隐约看见有野人出没,在他当初最喜欢爬上的那块大石头上,站着一大一小两个野人,大的不认识,小的那个竟然是小夏。 这时,玛祖手持长矛从山洞中跳了出来,不知何时脚下已经穿上了鞋,估计是他的姑姑或是婶婶提前去献宝了。 苏阳连忙从山洞下去,叫喊道:“玛祖,先等等,别开战,让我来与他们谈谈。” 他到不担心真的打起来,野人现在人口应该不多,根本打不下岩石,何况也没必要把战线拉得这么长,恐怕是为了什么事而来,莫非是因为野人的那个山洞遗迹中的石刻,之前他把临摹石刻的竹筒留在了那里,极有可能小夏已经拿到手了。 这才让他更担心,这个时期,陌生的部落之间要交流,即便不是敌对,也很可能会打上一架,双方要死人了才肯罢休好好谈判,就如之前希夷人与有盐氏,他们岩石与神龙氏的箬笠一群人。 “好,你来谈,尽量不要开战,有什么事可以过了冬天再说。”老人罕见的没有表现得杀气腾腾,或许冬天歇息这是生存法则吧,战士们一年到头,也只有冬天可以闲下来,却还要与大自然抗争。 勇过来把苏阳抱了起来,虽说苏阳与他没那么亲近,可怎么说都是他的崽,还是独子,哪能有不担心的。 二十几人到前方去了,后面上百号族人在密切关注,只要玛祖一声吼,所有人都敢拼命,这其中有部落的凝聚力,也有领域意识会给予族人们勇气。 “小夏,你们来干什么?”苏阳高声叫道,近了后他已经看清野人的数量,足有三十几号人,绝非偶然。 小野人也看见了苏阳,连忙一溜烟的从巨石上跑了下来,是头朝下跑,身体协调性真的太逆天了。 “苏,巫,巫。”小夏来到野人群前,直立站起摇晃着手中的竹筒。 PS:写到一百章了,离一千章还远吗,请书友们放心收藏! 第101章 教她说话 苏阳心想果然是为了这事而来,可他复制石刻没问题,却无法理解上面表达的意思! “呜啦呜啦!”野人们集体叫唤,这个音节有休战的意思。 “呜啦呜啦。”岩石这边也很快有了回应,基调定下了,至少打不起来。 然后又陷入了僵局,语言不通啊。还是野人率先有了反应,有十几个人野人后撤,过了片刻又回来了,每两个野人拖着一头猎物,是野猪。一共拉了七头野猪过来,当真大手笔。尤其现在已经是冬天了,狩猎比平时难上很多倍,更别谈这么大的收获。 “夏,岩石!”小野人嘴里发出了这样的音节,然后继续摇晃着手中的竹筒。 商女忽然出声道:“她想知道那些石刻的意思,这些猎物是送给你的。” 好吧,女人,我不懂你们。苏阳飞快思索着如何进行交流,奈何真没有,即便他能把复杂的沟通手语化,对面的野人也无法理解。 蓦地,巨石上的大野人咆哮了一声,直接跳了下来,四肢奔跑到苏阳他们跟前,手中拽着一团积雪,由于热力的原因,渐渐化成了水。 下一刻,只见小夏与四个野人走了过来,而其余的野人开始如潮水般退去了。 苏阳福至心灵,出声道:“你是想说,让小夏他们在冬天就留在岩石了?” “吼!”大野人怒吼了一阵,似在回应,又似在警告,然后也转身离去了,与野人群一起消失在丛林中。 “退!”玛祖举起长矛,让大部分战士们退了回去。 苏阳往前走了几步,商女连忙跟上,等走到小夏跟前,说道:“如果你们要留在岩石,就跟我来。” 他这一走,小夏果真跟上了,其余四个野人护着小夏也跟上,最后到了一个单独的山洞中。 “苏,巫!”小夏伸出手,抓着一串竹筒。 “我知道你的意思,你要先学会部落语,我也要学会你们的语言。”苏阳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而现在正是千载难逢的机会,遇到冬歇期了,大家都有时间。 七头野猪已经充公,回头再来处理,他此时跟着给野人们送来了铺床的芦苇,火盆、木炭、木材,以及陶罐。 到这时他才注意到,那四个大野人都是女的,因为脸上疤痕太过狰狞,还真不容易认出来。 不知为何,他忽然间就放心了,直接在山洞里弄了一个大通铺,让几个野人都睡这儿。铺好芦苇与粽皮就可以了,野人们自带了兽皮。 “这个是火盆,用来烤火的,小夏,跟我念,火,火。”教导从现在就开始了,他必须尽快教会她说一些常用语,幸好小夏还小,又比较聪明,肯定还有救。 传说在西方部落有一种女人被称为“字典情人”,部落挑选女人送到说英语的官员身边,以情人的关系生存,直到学会英语然后回到部落。 苏阳当然不奢望什么字典情人,但小野人实在是附合他的审美,哪怕就当是多一个养眼的小妹妹也好,所以他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 “火。”小夏开口念道。 “对,这个就是火,燃烧后用来取暖,烤东西吃。” 随后他演示了一遍怎么使用火盆,这天色渐渐晚了,帕布与春他们平安回来了,斗笠与蓑衣上都沾上了雪花,野人们好奇的看着,直到苏阳给送了一套斗笠与蓑衣过来。 “该吃东西了。”商女出声提醒,她当然全程都陪着他,也是保护,虽说野人们应该不可能闹出乱子伤人,但也不得不防。 “好啊,晚上就吃野猪肉吧。”这肉无论怎么储存,都要属新鲜的肉食更好吃,尤其在这种寒冷的冬季,有口汤喝真的很重要。 岩石部落的山洞有大有小,储存食物的在最上面,旁边就是长老们议事的地方,苏阳熟练的走了上去,有小道的。而分食物的地方在最下面的一个大山洞中,开口大,进深短,位置比较靠边,所以在这里集体煮食物,也不会被烟雾给熏晕。 他没想到小夏也跟了上来,另外有一个野人陪同,苏阳当然不可能驱赶,甚至于岩石的一切对于野人敞开也无所谓,野人的文明慢了半拍,哪怕学了制陶什么的,也无法完整复制出来,何况野人语言不通,不会抢了他在墟市上的生意。 他到上面是去拿盐,以及一些块茎,当然另外叫了几个人帮忙。 野人送来的野猪因为要及时处理,所以刚才就放在下面了,取了盐后,他又随便教小夏说道:“盐,人吃了盐才有力气。”他的胳膊上已经有肌肉了,只是不够明显,当也可以亮出来秀一秀。 让商女抱着盐罐,想了想,又拿了几个萝卜,一行人转而到了下面山洞,大部分族人都没见过野人,孩童们有畏惧感,而战士们也算打过交道,知道该保持距离。 好在大家都没有敌意,因为野人们送来了肉食,七头野猪啊,岩石部落一年到头,也没几次这么大的收获,族人们都盼望着可以多吃一些肉,越肥越好。 “苏。”小夏忽然伸手抓住了苏阳的豹纹皮,显得有些怯生生的。 “不怕,有我呢。”他指了指头上的角饰,这是当初天狼长老送的,很是漂亮,也代表了地位,他之前淘汰了的那一个,可以考虑送给小野人呢。 五大长老包括玛祖都没出现,算是给足了他面子,现在这里就属他的权利最大,手握分配权,没人敢不满,目前也暂时没有发现谁对他有意见,即便有他也觉得正常,人无完人,他也有很多缺点。 很快,选了一头最小的猪,好东西要省着吃啊,说是小,也有一百多斤了。 有陶罐烧好了开水,直接淋在了猪身上,这是在烫毛,而之前已经把野猪用雪水洗过一次了,但猪毛的味道始终不好,用开水烫过之后,用手一扯,就可以把猪毛给拉下来了。 人多力量大,一小会后,至少大部分毛被弄掉,这就行了。 开膛破肚了,商女首先取走了猪油用陶罐装起来,这算是小小的福利,可吃独食也不好,苏阳便说,其余六头猪的油脂明天将会分给大家,立时赢得了欢呼。 “哧哧。”小野人忽然张牙舞爪,指着野猪,兴许是饿了。 “先等等,现在你不能吃生的了,我给你煮肉吃。”苏阳连忙安抚住她,不知不觉已经把小夏的手腕给拉住了。 ———————— PS:推荐朋友写的书《明末为匪》,为了填饱肚子,被美女山贼骗上山落了草,但俺是要做皇帝的人! 第102章 狼吞虎咽 并不是说吃生的东西就一定不好,但从饮食健康方面来说,人类就应该吃熟食,哪怕有个五成熟也好。 “帕布,我来说,你来砍肉。” 苏阳当即让帕布砍下了野猪的四条腿,外加把排骨给割了出来,五花肉也来了一点,其余的肉就剁成块了。 他用木棒弄了一个简易的天平,左右都挂着小竹筐,左边筐里放着块约莫一斤重的石头,利用这个来称重,只要重量大于左边就行。 大家都把陶罐放在手中,眼巴巴的等着呢,孩子们已经在吞口水了。 只见苏阳抓起一个肉块放到天平右边篮子里,结果没翘起来,不如左边石头重,他又随便抓了点果子块茎放进去,成了,右边压倒左边,随后就把篮子里的东西倒进一个陶罐。 “下一个,抓紧点。” 他用这个方法,算是比较公平的,且不论质量,至少在重量上大家都差不多。 原始人不懂天平原理,但也能渐渐看出这么做的好处,对苏阳也就更加信服了。 一块块的肉被分了出来,长老们的肉也送去了,选的是猪肚子那块最肥的,就是带着咪|咪那一块,放在现代是劣等肉,现在却是以肥为美,太瘦的没市场。 “咔嚓!”猪头被砍成了两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猎物的头虽然也用来祭祀,但偶尔有时候也拿来吃了,主要是在外面的时候。 猪头里面的核桃肉与脑花给扣了出来,放进了野人的陶罐中,这可是好东西,以形补形。 他又把猪龙骨,也就是脊椎骨给剃了出来,脊骨比排骨便宜一半,但其实上面的肉是差不多的,炖出来的汤也会比排骨更浓,也是好东西。 “大家可以用木炭拔掉猪毛。”这是个小技巧,用手同时捏住猪毛与木炭,就可以把毛扯下来了。之前已经把大部分毛扯掉了,省略木炭去毛这一步骤也没关系。 一头猪的肉没有分完,内脏也暂时先挂了起来,比如猪肝煮熟后,也可以熏成腊制品。 猪蹄砍了下来,前蹄会比后蹄的肉多,更好吃。另外旋了两个肘子下来,也就是猪蹄上面那部分猪腿肉,相对肥腻,炖出来无法抵挡。 两口相对最大的陶被架在了炉子上,苏阳依次分别往其中放入了排骨、龙骨、猪腿肉,想了想,把核桃肉也放进去了,让野人与他一起吃。 剩下的猪蹄处理起来就麻烦了,猪毛弄不干净,如果放进陶罐,可就坏了一锅好汤。 人都是被憋出来的,死了张屠夫,不吃带毛猪,这话好像比喻不对。他为了不吃带毛猪蹄,终于想到了脱毛的办法,用树脂就可以。 之前为了制作箭矢,用树脂来粘羽毛,所以多收集了一些树脂,现在正好派上用场了,树脂的粘性非常强悍,放在陶罐里一煮就会融化,然后把猪蹄放进去裹上一层树脂,等冷却后就可以把树皮连带猪毛给扯下来,立马变成光溜溜的大白猪蹄。 想到就做,一次就成功,苏阳都有些佩服自己的,装树脂的陶罐留着,可以反复使用,还有六头猪的蹄子等着呢。 猪蹄被砍成了四瓣,也放进了陶罐中,结果因为煮的食物过多,只好再次分了两个陶用来煮。 趁着这会,先烤点排骨来吃,大冬天吃饱了才有暖和的睡觉。人在饥饿的时候,身体也会感觉到越来越冷,一旦吃饱后,顿时就会有满血复活的感觉,等饱暖之后,就该做点造人的羞羞事儿了。 另外四个野人也已经来了,与小夏一起坐在苏阳旁边,而其余族人有些已经端起陶罐回居住的山洞了,多以家庭为单位。也有跑长老那里去的,能混到多余的吃食。 当然,更多的族人就留在这个山洞中煮东西吃,人多热闹也暖和,鼻息间全是肉香味,让人流连忘返。 而苏阳的玛母与父亲也在,帕布与春等人一起,大家占据了一个方位,其乐融融。 很快,排骨可以吃了,不用烤到全熟,每一根排骨都有十几厘米长,要的就是大口啃肉的感觉。 “小夏,快吃吧。商女,你也吃。”他把排骨分了出去,自己也吃了起来,野猪肉吃了火大,至于说味道,他的口感已经适应了那股野兽味,那就好好享受吧! 几个野人很是凶猛地啃吃,说是狼吞虎咽也不为过,把骨头啃得干干净净,连带还很硬的白色脆骨也咬碎了吞下肚,强悍的消化能力。 只是洒了些盐,肉的味道就得到了升华,大家都吃得很开心。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下来,陆续有更多的族人回去睡觉了,外面又飘起了雪花,发如雪,我发如雪! 四口陶罐已经用小火煮着,苏阳准备的萝卜还没下锅,但也快了。陶罐里的食材,无论是脊骨、排骨、大腿肉,又或是猪蹄,都需要炖得够烂才够味,所以他真的没急。 懂的族人也都留下了,比如以前在外面开过小灶的战士,时常玩耍的孩童,毕博、野子,还有孕妇,全都眼巴巴的等着,希望能混口汤喝。 “好了,应该差不多了。”苏阳也正饿着呢,那点排骨不顶用,近期他的身高终于松动了,相比几个月前,至少长高了七八厘米,体重更是成天看涨,若是不小心吃成了胖子,那可就成奇观了。 几个萝卜被小心切成了颗粒,太少了,只能作为汤里的点缀,用来提味。 见留下的人稍稍有点多,干脆往三个陶罐里又加了点水,汤依旧很浓,这时候烧大火尽快把汤烧开,在加柴火的时候,他忽然想到最近成天跟竹子打交道,怎么好像一直没见到过熊猫这种凶残的萌物呢,不仅没见过,也没听说过呢。 但现在应该有熊猫存在吧,如果有机会,他想养上那么两头熊猫,宠一头,揍一头,原始时期就是能这么任性。 陶罐里的水再次沸腾,萝卜的清香味飘了出来,所有人都抽着鼻子,都属于是没有饱腹感的,再多食物都能吃下去。 “好了。”等他往陶罐里洒上盐,可以停火了。 “野子,你们过来把这口锅分了。”苏阳招了招手,让留下的族人们分吃一个陶罐。当即这人欢天喜地跑过来围着陶罐,先是舀出汤水来,轮流小口喝着,一脸的陶醉,浮夸演技再现。 然后又让帕布等战士分一个陶罐,大家心照不宣,已经形成了默契,就知道不会忘了兄弟们。 跟着他又舀出半陶罐的汤肉,让玛母他们给长老们送去,驭下必先安上啊,政治需要。 算是都照顾到了,他并没有吃独食,也吃不了那么多,反正部落的物资都尽数在他统计下,手指头漏点都能让他吃饱了,冬天还得防止吃成了胖子。 “夏,你们也吃。”他把半个陶罐的食物放到了野人们跟前。又耐心的教她们用勺子把肉舀出来,要吹一吹才可以吃,太烫了。 可他发现都白说了,一个野人闪电般出手抓走了一块脊骨肉就往嘴里送,结果因为太烫了又给吐了出来,谁知另外一个野人捡起来就啃,混着草灰吞进了肚子,太凶残了,不忍直视。 最后一个陶,只有半陶的汤水了,中途没有添加清水,汤非常浓稠,也是最有料的一锅,就连盐都多放了一些,在吃食方面,不能亏待了自己啊。 他舀出一大块猪蹄,已经快炖烂了,闻着味都让人受不了,可是看着商女与小夏,他忽然犯难了,该先给谁吃呢。 PS:新的一周,求一波推荐。懂三江票的亲们,可以去投上一张票! 第103章 启蒙教学 “唔,就是这个味。” 他自己把猪蹄给啃了,然后商女也动手舀肉,这才给小夏舀了一块脊骨,三人都大吃了起来。 猪脑核桃肉也好吃,猪腿肉就更不用说了,已经炖烂,放进嘴里都不带咬的,这锅汤喝起来就有滋补的感觉,蕴含了胶原蛋白,美容养颜。 据不完全统计,猪蹄汤有改善睡眠的功效,尤其对上了年纪的人更明显。 “来,喝一口,小心烫。”苏阳用勺子给小野人喂汤,就跟带孩子似的,挺有成就感。 小夏双眼睁得溜圆,一连喝了七八勺汤这下停下来,还特别喜欢吃汤里的萝卜粒。随后苏阳又煮了一副脑花,就跟吃豆腐脑似的,让商女与小夏一人吃了一半,大家都吃得很饱。 他们这个陶罐最后还是没能吃完,这次没乱送了,留着明儿当早餐。 其实他今天的做法已经有些逾越,给自己分太多了,不过最终他又送了三个陶出去,所以就无所谓了,以后稍稍注意点影响就是了。 吃饱喝足,等他醒来后天已经亮了,洞外飘起了鹅毛大雪,感觉温度又低了一些,这还有完没完啊。 这种天气,真的只适合躺着长膘,可明明昨儿还有剩余的肉汤,大早上的居然没胃口了,这人就怕适应,习惯每天两顿,他都不想吃早饭了。 把自己包裹严实,照例去了编织队哪里,鞋子还在继续弄,有一双是一双,熟能生巧,越到后面速度越快,没准到时候还可以拿出去交易。 “苏,苏。” 是小野人的声音,苏阳连忙跑了过去,商女也跟了上来,结果小夏是想尽快搞清楚石刻的意思。这事他也急啊,不过他与小夏的出发点不同,他是为了野人区那上百平方公里的土地。 “这个叫石头,石头,跟我念。”启蒙教育开始了,直接上实物。 并且他把小夏带到了大山洞中,把孩子们也叫来,让部落里这些孩子在一旁玩耍,说着话,创造出一个说部落语的氛围,相当于读书沙龙,呃! “石头!”小夏确实比较聪明,单词或是词组都能很快就跟着念出来。 然后轮到苏阳了,野人把石头念作“鹅饱”,双方的发音完全对不上,而且说话的语法前后逻辑也有点问题。 比如在部落中问人吃饭没有,会直接说:“你今天吃饭了吗?” 而野人会却是说:“吃饭,你今天。”喜欢在最后吊一个单词反用。 还好他已经有了点经验,之前时常用现代语与部落语进行参照,现在就当是换了一种部落语,所以他学得也很快。加上野人的词汇量还要少一些,那就更不是问题了。 虽然彼此都学习得很快,但想要深入交流,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达成的。半上午分了饭食之后,苏阳就被商女要求练习刺矛了,武力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他没有偷懒,老老实实的跟着练。 同时他也要求小夏学习直立行走,为此给她弄了一根拐杖,不仅可以撑着走路,也可以背在背上,其它四个大野人也没有乱跑,全都坐在芦苇上看着,现在是冬天,野人们也进入了冬歇期。 “请赐教!”苏阳手持木棍,对商女发起了挑战,觉得不能老是独自苦练,实战也很重要。 “我再说一遍,十招之内你把我打倒,就算你输了。十,就是满节的意思。如果你输了,我就没收你的油脂。听懂了那就开始吧。”这不是作弊,而是为了锻炼啊,如果一招就败了,能有什么效果? “嗡!”他的手臂一抬,棍当矛使,整个人猛然间往前窜出,闪电般攻了上去,快得视线都快跟不上了。 可这是他自己的错觉,商女左手一抬,几乎是用同样的动作轻松把长棍挑开了。 “这不科学,一定是因为你是左撇子!”苏阳在心中狂喊,因为原始人不用筷子,他也是最近才发现商女虽然左右手都很灵活,但其实更喜欢用左手。 这就悲剧了,他右手攻击的路线,正好对上商女左手的方向。 “再来!” 这下他围着商女打转,希望跑出空隙来,可是他这一动,商女也动了,眼神死死的盯着他,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逼得他只好强攻,但就是近不了商女的身,十二招过去,他躺下了,这估计还是因为商女不会数数,让他多苟延残喘了两招。 “谁能告诉我,有什么速成**没有?”苏阳怎么想,都觉得他与商女之间的差距,无法通过短短四年时间来弥补。看来是时候制定下一代培养计划了,虽然他的战斗天赋可能比较稀松,但没准他的崽子会是战神呢? “苏,小夏,打她。”小野人忽然扑了出来,攻向了商女,她不是对手,之前就被商女抓到过一次了。 但那一次商女也有帮手,只见小夏速度很快,瞬间就扑出,但是商女反应也够快,手中拿的也是长棍横扫了去,就要把小夏给击开。 可偏偏小夏人在空中,硬是凭借强悍的滞空与平衡能力给躲了开去,这若是换成苏阳绝对中招。 就这样,小夏不停的扑,商女不停地挥动的长棍,一时间竟然谁也奈何不了谁,当然,这其中商女肯定是故意让了,又不是生死搏斗。其余四个大野人或是也看这只是在活动身体,所以并没有表现得过激的行为。 “好了,你们快停下。”苏阳突然间长身而起,几个箭步就冲了过去,强行插入到两女中间,左手一伸准确的抓到了商女的长棍,而右手更是一下抓到了小夏的手腕。 然后三个人都愣住了,两女率先反应过来,猛地挣脱了开去,打不起来了。而苏阳直接蒙圈了,刚才他做了什么? “商女,快,你来试试攻击我。”他觉得抓住了点感觉,莫非他其实是防守型选手,在这方面有天赋? “砰!”商女直接一棍子把他打醒了。 下午时,他把箭靶挪到了山洞中,发狂似的射了上百发箭矢,总算又找回了自信,至少在射箭这方面,部落中暂时排在第一位。 直到手指发痛不得不停下来,又赶紧的去找石料,打算用来当哑铃什么的,也找找看有没有石锁什么的好锻炼一下力量,一力降十会,只要他力量够恐怖,照样能横着走,勤能补拙。 谁知,去了平日里打磨石料那边,他就别分心了,直接忘了锻炼这回事,竟弄起了石碾,在无法制出石磨的时候,先弄出一个石碾绝对有必要。 第104章 熊出没 石磨的制造难度非常高,即便现在有了铁器,新手石匠也弄不出来,就好比切土豆丝,新手往往只能切出大小不一的土豆条。 原本苏阳也没考虑过,谁知意外的在这里见到一个圆柱形的石料,简直就是天然的石碾,往后在弄头驴什么的,就可以一直碾压了。 眼前的石墩还需要处理,在两边各磨出一个坑,才能固定支架,至于石碾下面的平台,就等部落搬迁后在寻找了,路途太过遥远,不是很方便把大块的石料抬过去。 “苏,小夏。”小野人不知何时也跑了过来。 苏阳一笑,低声用现代普通话说道:“你知不知道,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就叫夏朝。你们夏部落取了一个好名字啊。” “夏!”小野人仰着头,只听懂了一个夏字。 “走了,吃完东西睡觉,这天太冷了。” 翌日,天还在下雪,外面已经白茫茫一片,都说瑞雪兆丰年,希望如此吧! 他知耻而后勇,决定暂时不用长矛了,确实没那天赋,直接把虎齿取下,弄了一柄虎牙匕首,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短兵器也有优点,练好了照样能大发。 日子过得很快,有一种在混吃等死的感觉,转眼七八天就没了,他已经能与野人们简单的交流,多亏了强悍的记忆力。 他的匕首还没练成,应该还没找准趁手的兵器,只有先这样了,好在弓箭却是愈发神准,说不定有一天真的能达到百步穿杨的传说级别。 雪终于停了,气温还没到最低的时候,夜晚时水面有结冰,到了白天就化了,而地面上已经铺上了积雪,踩在上面,深一脚浅一脚的,如诗如画。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这诗送给自己了,别人无法驾驭这种夸赞。 他设计出了绑腿与护臂,又把穿的兽皮缝合了一下,加上鞋子日渐增多,大大的提高了族人们保暖的问题。 今日又有一队战士外出去挖陷阱了,等到下次他应该会跟着一起去,冬季说不定能发现好东西呢,再说他的弓箭也该见血开封了。 “对,把绳子栓到上面去。” 他给自己削了一柄木刀,正在想办法给吊一个威压,用来教小野人尽快学会直立行走,同时让他也尽快学会如何四肢奔跑。 很快,绳子被栓在一颗参天大树上,这是用树皮搓成的长绳,足以吊住上百斤的重物。 “小夏,快过来。” 只见小夏怯生生的边跑边走过来了,商女带了几个战士负责安全,这里距离部落已经有一段距离。 苏阳弄了一个如同现代工地上的那种安全绳,把小夏的双肩与腰部都系上了,绳子最低高度能防止小夏直接摔倒在地上,这下就保险了。 “动了,双腿动起来。” 什么都怕第一步,当小夏发现她无论怎么跑动都不会摔倒后,在树下快步走着圆圈,胆子渐渐大起来后,更是跑了起来。 “春,到旁边那棵树,给我也弄一个。”他自己意动了,觉得这办法有效,既然能跑,那就能扑。 他到不是真的就对四肢奔跑那么执着,即便学会了,平日里也不会傻到如野人那般去跑,这主要是为了锻炼滞空与平衡力,让身体变得更灵活,对战时也能弥补天资上的不足。 不多时另一根绳子栓好了,他双手抓着吊了一下,很稳,这就没问题了,赶紧把自己也吊住,他的绳子放得很低,差个十几厘米他就1倒地上了。 就这样吊了一个半个多小时,他才适应了伸开双手双脚保持平衡,而后一发不可收拾,做出了很多只在想象中的动作,比如七百二十度空中旋转,单臂接连翻跟斗,前空翻后空翻侧空翻,身轻如燕也不过如此。 因为吊着绳子,他可以从树上倒着快速爬下来,甚至是跑下来,如同猿猴一般在空中晃荡,完成类似吊环的动作,双臂的力量得到了释放,耐力也比想象中还要强。 一柄木刀也舞得刁钻无比,如果这是在拍电影,估计都无需剪接,直接来一个长镜头就可以制片了。 “商女,你攻击我试试。”苏阳觉得自己悟了,他更适合用刀。 “好!”商女说着就跑了过来,手中提着一杆长棍,当作矛使。 苏阳笑着侧身跑了几步,被绳子一拉,人跟着就旋转了起来,灵巧的躲了开去,可是商女真的很厉害,都不见回头,反手就把长棍扫了过来。 见如此情形,苏阳飞快后腿,然后长绳拉着双脚离地,在空中完成了转体一周半,身轻如燕地落在了另一个方位。 商女再次攻上来,他再躲,总是要比商女快上一些,甚至有次来了个一字马,从商女头上跃了过去,木刀差一点就抹到了她的脖子。 “我不跟你玩了。”商女把木棍往地上一杵,难得耍起了小性子。 苏阳也没在继续了,因为他吊着绳子等若在作弊,只要去绳子一取,不说马上被打回原型,至少现在无法完成在空中转体三周半,这种传说中的世界级动作。 有些累了,今天就到这里吧,那边小夏还在继续,玩得很开心,直到傍晚战士们回来,他们这才回到部落,小夏已经能直立走上一段距离了。 “呜呜呜!”七头小红狼跑了过来,比刚带回来时大了不止一倍,长得很快,也比之前更活泼了。 但同时也渐渐表现出了血液中兽性,小红狼不时要撕咬东西,有次没注意,连苏阳的豹皮都被咬烂了一角。 他其实可以把公的小红狼给阉割了,但这就成了宠物,留着无用,所以只好暂时这样,慢慢驯养,只要这些小红狼不伤害部落里的族人,那就万事大吉,如果有表现出苗头,那就留不得了。 “今天我们在林子里见到了两头奇怪的熊,长得跟部落里的小熊不一样。”帕布出声说道。 “什么样的熊。”苏阳喝了一口热水,今天晚上的伙食就没那么丰盛了,已经在注意控制饮食,减少供给量。即便今年的食物与保暖等大有改善,依旧有族人生病,还不止一两个,这会还有三个族人在发烧,冬季难熬啊。 “很雄壮,很高大,皮毛的颜色很怪,还会爬树,我们看见就躲开了。”帕布说得不是很清楚。 但苏阳马上反应过来,这可是寒冷的冬季啊,怎么可能有熊出没,不是应该在冬眠吗? 第105章 野鸭子 熊是很恐怖的野兽,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即便强如帕布也只有跑路,少了二十个战士,也基本不会主动去猎杀成年熊。当然,熊也分品种的,有大有小,部落里养的那头小狗熊,即便长大了,也不是太凶猛,但也能以一当十。若是灰色的大棕熊,那就恐怖了,剑齿虎上去也未必能拿下。 幸好熊是杂食性动物,攻击性没有那么强,即便在丛林里遇到了,战士们一般也能全身而退。 “看来冬天林子里的吃食很多啊。”他猜测熊能找到食物,所以就没有继续冬眠,这也是正常现象。 当然也可能是大熊猫出现了,这种萌物虽然一生都在卖萌,但却生有犬齿,爪子如刀锋,咬合力也极为强悍,关键是大熊猫能从史前混到现代都没有灭绝,绝对有两把刷子。 几个长老也到下面山洞了,要给族人们检查一下身体,往年冬天总要死几个人,今年暂时还没有,但也不得不防。 而在近期将有一个小生命诞生,在冬天出生可不是好时候,可也值得高兴。为此苏阳也做了些准备,尽量提高孕妇所在山洞的气温,以及一些产后养护的习惯问题。 “你们说的熊,我见过。”一个老人忽然开口说道,他是芒部落过来的,也就是神龙氏的人。 苏阳询问了几句,心中有底了,没准还真是大熊猫出现了,战斗力还不弱,肉并不好吃,不过皮子很保暖,价值非常好,可以拿到更远方的部落去交易。 他忽然想到穿上熊猫皮是什么模样,这不是卖萌吗,或许可以给小夏来一套。 “玛祖,明天我想出去转转。”他这是提前报备,有必要征得老人的同意。 “去吧,多叫点战士跟着。”老人和蔼的说道,她毕竟已经老了,身体不如从前,在冬天无法远行,所以她不会跟着去。 苏阳点点头,老人不说,他也会保证自己的安全,小夏她们几个野人也会带上,帕布与春他们也跑不了,没准中途还没去乱部落住一晚。 翌日,他本来准备即刻出发,没成想玛祖说要占卜一下,所以只好等着走完流程,好不容易等到把大骨烧裂,得出了大吉的征兆,这次他没胡乱去碰大骨,以免又搞得自己心神不宁。 “苏,快看。”小夏忽然叫道,她对于苏阳喜欢说的日常用语已经很熟悉了。 只见天上有一群灰色的大鸟,不,应该说是飞禽了,目测是鸽子的好几倍大,体形就跟鸭子似的,天上飞了一群得有好几十只呢,并且飞得不是很高,咦,好像越来越低了…… “我靠,这分明就是鸭子啊,而且还落到前方丛林里去了。”苏阳回头看了眼还冒着热气的大骨,这占卜未免太灵验了点吧,还没出门呢就撞大运了。 他一直想养一些能生蛋的家禽,从此过上有蛋的生活,如果每天都能来一颗咸鸭蛋,皮蛋什么的,也算是神仙日子了。 “鸭子,我来了,快随我准备东西。”他真的激动了,或许这就是机会,就算运气差到极点,一只鸭子没找着,没准也能捡到几个蛋呢。鸭子与鸡不一样,鸡下蛋一般会认准老窝,且需要酝酿很长时间,而鸭子在外面随时可下蛋,根本不需要窝,只要有鸭子经过的地方,就有可能捡到蛋。 试想一下,那些鸭子飞了这么久,下个蛋也能减少体重轻松一些不是。 当即,好一阵忙活,每个人都带上了蓑衣、背篓、簸箕什么的,还有不算完善的网,目的就是为了去活捉到野鸭子,相比鸡来说,鸭子更好养活,也没那么怕冷,生长速度也是贼快。 还有老鸭汤可以清热,比较适合孕妇分娩前喝,等于可以给胎儿去去火,很有好处。尤其是那种养了十几年的老鸭子,更是难寻。 “出发,我要活的,抓活的知道吗。除非鸭子飞了起来,弓箭手才可以试着射杀。”他是几番嘱咐,然后带着二十几个人火速赶往了那片林子,距离部落不是很远,只要鸭子群还没有起飞,那就肯定还在那附近,因为以鸭子摇摆前进的速度,在地面上跑不了多远。 春与帕布都熟悉地形,当快靠近的时候就兵分两路去包抄,尽量多抓一些,近期能否吃上蛋花汤什么的,就看这一回了。 “苏,我帮你抓。”小夏表现得很积极,她的手脚都穿上鞋子了,身上也裹得严严实实的,不冷。 苏阳边跑边说道:“嗯,要抓活的,你告诉她们几个,要活的,别给弄死了。” 能交流的好处显现出来了,几个野人都搞明白了该怎么做,并且以野人们四肢着地的方式,更容易靠近鸭子群,没准还能立功呢。 一路上踏着积雪,大家速度都不快,部落附近也没见着有什么猎物,偶尔有小动物也是一闪而逝,转眼就不知道躲哪里去了,顾不上了,鸭子要紧。 虽说鸡鸭在未来会被玩坏,都是卖,可现在如果有鸡鸭,那就是宝啊,非卖品。 队伍分开了,春带着十个人绕行,苏阳这边继续,等进了林子里,脚步就开始放慢,好在是踩在雪上面,没什么过大的声响,树木也是很好遮挡物,相对来说,鸭子的警觉性没有那么高,也比较笨,喜欢群体跟风生活,人只要手拿一根竹竿,就可以放养一群鸭子。 “嘘!”走在前面的商女忽然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跟苏阳学的。 “看见了吗?”他轻声问道,之前鸭子在天上飞了好一会,基本上岩石的族人们都看见了,终归脑海中有个概念,知道是在找什么猎物。 “前面。”商女伸手指了指。 而后小夏与四个人野人忽然就跑了出去,苏阳想叫喊阻止,又怕惊走了鸭群,只好祈祷之前野人们听懂了他的话,千万别乱来啊。 同时他们也加快了脚步,怎么也不能空手而归,这个时候他只要说:“我想要一只鸭!” 第106章 小生命 看见了,应该是一群斑嘴鸭,这是一种常见的野鸭子,根据季节不同,会有迁徙的习惯,但也有一些会长期留在一个地方生活。 斑嘴鸭个头最大的也难以超过三斤,一般都在两斤左右,飞得不高也不快,可以驯养为家畜,羽毛的价值也比较高,没准可以加工一套身轻如燕的鸭绒服,再不济鸭毛的也行。 赶紧回神,若是抓不到,想再多也没用,因为鸭子要迁徙,所以完全得靠运气,今天的机会实在难得。 当野人们潜伏过去时,其余战士们也无法藏匿下去了,成与不成就在这一把。 苏阳没有跑上前去,他虽不是手无缚鸡之力,但真的很难扑到鸭子,还不如找机会捡漏,当即取下了弓箭,下一刻箭矢已经搭在弦上,像野鸭子这么大的目标,起飞又不快,应该能射到吧,也可以勉强完成弯弓射大鸭的仪式。 牵一发而动全身,野人与战士们纷纷冲了出去,鸭群立时惊慌扑腾起来,就是这个时候,有野人成功扑到一只,也有战士用背篓、簸箕盖到鸭子,但更多的还是飞了起来。 “咻!”苏阳手中的箭矢飞了出去,一次命中,或许是他的弓箭已经很厉害,也可能是运气来了,反正是射中了。 “咻咻!”有两个弓箭手也出手了,纷纷偏了出去。 苏阳此时反倒冷静无比,又快速射出一箭,偏了,连忙略微调整了一下,第三支箭矢再发,中了。 骨箭旋转着飞出,一头射中了半空中的野鸭子,而战士们也终于射下了一只,其余已经飞高飞远了。 “过来清点一下收获。”他的心情很不错,这次终于亲自狩猎成功了,可他明明有一颗近战士的心脏,但拥有的却是远距离射击天赋,实在有够坑人的。 总共收获十只,射到了三只鸭子,抓到了六只活的,又不小心按死了一只,其中野人就抓到了三只。这六只中有四只母鸭子,这下赚到了,只是想要驯化,还有些困难,剪羽毛是最好的办法,但是没有剪刀啊。还好就这么几只鸭子,总有办法喂养。 “回部落!” 他今天真的是很高兴,如果能有蜂蜜就好了,可以弄烤鸭。不过人要知足,有鸭肉吃,就已经很幸福了。 正确的拔毛方式,依旧是用开水浸泡,不过鸭与鸡不一样,鸡宰杀过后就可以拔毛,鸭子最好是等体温冷了之后,不然鸭皮容易发红。 等把鸭毛一拔,顿时又瘦了一圈,接着把鸭子过了一下明火,烧掉细小的绒毛。 该去内脏了,鸭子翻过来,屁股下面割上一刀,去掉脏东西。在下腹的位置开一个口子,伸手进去把内脏都给掏了出来,想了想,直接扔进了小红狼。虽然让红狼吃生肉,可能会激发出兽性,但总不至于把内脏煮过来喂养吧,以后只有靠他的驯化手段了,希望可以养出听话的猎狗。 七只红狼争抢着内脏,立时咬得血肉模糊,传说在七这个数字对于狼狗来说,就相当于人类的九,都是数的极限。一胎生出七只红狼,其中很可能会出一头七星狼王,会是族群中战斗力最强悍的存在。 他暂时没看出七只中哪一头更厉害,或许这就是个美丽的传说故事。 摇了摇头,内脏真是浪费了,鸭肠与菌肝他都爱吃,现在只是懒得去处理,也没有调料去烹饪,明年应该想办法丰富一下了。 四只鸭子,炖了两只,烤了两只,虽然没有蜂蜜可刷,但是果木还是能找到的,经过他的特殊手法按摩之后,开烤了,很是考验火候。当然鸭子可以卤过之后熏制成板鸭,能长时间储存,也是送礼的好东西。 “你们看见了吗,要这样旋转着慢慢烤。”他打了个支架,把鸭子穿在上面,就跟烤爆米花似的旋转,没有植物油可刷,索性弄了点动物油脂化开抹在上面,以及带甜味的果汁,任性烤。 鸭肉是否好吃,全靠外面这一层,他的口味比较大众,酸甜苦辣咸都可以吃,反过来如果长时间只吃一种口味,又会受不了。 很快,鸭肉的香味开始散发出来,混合着果木的清香,杀伤力非常大,如今苏阳已经引领了部落中的潮流,吃的穿的用的,但凡是他出品,还没上市就已经引得大家追捧。 “苏阳,明天我跟你一起去抓鸭子。”融抽动着鼻子,就是个吃货。但偏偏是这一代孩童中战斗力最强的,搞不好会成为第一勇士。 “抓个毛啊,只能碰运气。” 专心烤鸭,那边两个炖鸭子的陶罐中都放了点地精,估计就是人参,那股香味更是无敌。 等鸭子烤好之后,他放在空陶罐中,叫了两个皮糙肉厚不怕烫的战士过来把烤鸭撕烂,争取每个人都能尝上一点,这种情况下,他也只能扯下两个小翅,连中翅都不好贪墨。 自己也就吃了小指头细的一根肉丝,已经很享受了,两个小翅让商女与小夏啃了,结果两女连带骨头一起咬碎吞下了肚,让苏阳心痛无比,有朝一日,他一定要过上啃全翅还能吐骨头的生活。 “好吃,苏,多养点鸭子。”一个长老咀嚼着鸭屁股,被肥腻感击中了味蕾。 玛祖吃了一块鸭脯肉,其实相当于吃了肥牛,甚至是羊肉,因为鸭脯肉能化腐朽为神奇,在现代已经被玩坏了。 汤好了,他不要肉,给自己盛了大半竹筒的汤,又不露痕迹的把鸭腿舀给了玛母,他可不是有媳妇就忘了娘的人。之前就时常给偷偷母亲带食物,只是为了避嫌,所以在人前反而刻意没有特殊照顾。 “好喝,还要。”小夏吧唧着嘴,似还没断奶的孩子,着实可爱。 小夏的年龄其实与苏阳差不了多少,估计最多小个一岁,只是因为没有直立行走,又长得粉雕玉琢的,所以显得很小。 还有就是他最近长个了,好吧,他其实真的没有太过在意身高这事,但这话谁信啊! 族人们正吃得高兴,忽然一个大肚子的孕妇叫了起来,喊肚子不舒服,有下坠鼓胀感,原始人称为“起健了”,这是分娩前的征兆之一,恐怕就要生了。 “快,把人抬到上面准备好的山洞去。”苏阳大声叫喊,但实际上他帮不了忙,长老们已经有条不紊的在指挥了,她们这些老人都生过很多孩子,经验丰富,知道该怎么处理,何况这个孕妇也不是头一胎。 苏阳目送一行人离去,喃喃说道:“或者之前的占卜吉兆,指的是部落有小生命诞生吧!” 第107章 狗头金 他虽然此刻插不上手,但已经提前做了准备,专门打扫了一个山洞出来,洞口磊上了石头,通风口比较小,里面铺了棕垫与芦苇,也准备了兽皮、火盆,陶罐等,还有清水。 还好,一个多小时后,婴儿顺产了,皮肤黑不溜秋的,与现代婴儿那种红中带紫的肤色稍稍有些不同,可能是环境的原因吧。 在没有奶粉的时期,如果缺少母|乳,用米汤也能吊住婴儿的命。 部落现在有超过百斤的谷种,加上箬笠那边,总共有两百多斤,每亩播个三斤种子就行了,反正地广人稀,这些谷种也只能播个七八十亩,产量估计会很低,毕竟这不是杂|交种子,且还是旱种。 但如果现在婴儿有需要,他不介意浪费点稻谷去壳熬粥,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除了稻谷,此外还有葫芦种子、萝卜种子,以及野人们常吃的那种块茎。物产还是不够丰富啊,甚至可以说很贫瘠,这时期应该有燕麦、稷、栗、大豆等粮食,但限于地域环境,可能在这周边范围没有生长,好比稻谷就是箬笠他们从神龙氏带过来的。 或许明年他真的需要出去一趟,去大部落看看,顺带在外面寻找合适的农作物。 “苏,你可以给这孩子赐名吗?”一个战士找到他,也是昨天出生那男婴的父亲。 既然别人如此给面子,他也就不推辞了,连润笔费都不要,爽快的回道:“就叫鸭蛋,昨天吃了鸭肉,以后我们岩石部落还会收获很多鸭蛋。” “鸭蛋,好名。”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说到鸭蛋,他马上去了鸭笼,六只野鸭子被一个大竹罩给关住了,这个竹罩就如放大版的南瓜,直径有两米多,上面开个一个脸盆大的洞,编织时留了很大的缝隙,能防止鸭子钻出来就可以了。 因为鸭子数量少,暂时就先这么养着,很快他把四只母鸭分别抓到手中,进行摸蛋,如果近期鸭子会生蛋,靠手感就可以摸出来。虽说鸭子在冬天几乎不会下蛋,不过野鸭子就说不准了。 “咦,还真有。”虽然只摸出了一只鸭子,可这完全是意外之喜了,当即在鸭腿处栓上麻线,往后特殊照顾。 鸭子是不需要阉割的,因为生长速度已经够快了。这让他空有一身阉割本领,愣是找不到机会发挥。 用过吃食后,昨天的原班人马再次出发了,之前帕布他们一共挖了五处陷阱,也该去看看了。 其实有一种有伤天和的陷阱,但他考虑了很多次,最终还是没用出来。这个陷阱就是看似简单的大网,在飞鸟经过的路线上拉起大网,只要有飞禽经过就会中招,属于灭绝式的抓捕。 如果只是一个部落小范围使用倒也没关系,可如果传播出去,那问题就严重了,所以他一直都没说出来,也不打算用了。 “往乱部落的方向走!”他这话就定下了基调,今儿怕是赶不回来了。 当然,之前挖的陷阱都要去查看,约莫半个小时后,到了第一处大坑,运气不好,这坑塌倒是塌了,却是被积雪压垮了,抓紧时间修复之后,继续赶路。 林子里依旧有飞鸟在扑腾,只是个头太小,射杀了也没一口肉,索性就不管了。 他仔细查看那些保持生长的植物,以及树上的果子,暂时没有收获,也急不来。 可随着第二、三个陷阱也没有收获,他真的有些急了,陷阱首秀总不能颗粒无收吧。总结了一下失败的原因,第二个陷阱太结识了,第三个陷阱的诱导肉块被小动物或是飞禽给啄了去。 但第四个陷阱又是怎么回事?战士们居然在砂土层挖掘陷阱,这肯定得塌啊,地方没选对。这一片靠近河流,富含河沙,连石头都是淡黄色的泡砂石,硬度比较小,很容易在上面留下痕迹。 不远处的河流边上,常年都有黄色的细河沙,是被河水冲刷出来的,当然也有灰黑色稍微粗一些河沙,这个就在水底了。 “走吧,只有去看最后一个陷阱了。”他算是体会到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的感受了。 “苏,石头,石头。”小夏忽然叫了起来,趴在地上扒开积雪,然后拿出一个婴儿脑袋大,黄灿灿坑坑洼洼的石块。 苏阳立时眼睛都直了,小夏拿的难不成是传说中的狗头金? “快,给我看看。” 一入手,这石头够沉的,他赶紧把上面的积雪与砂石给擦干净,虽说比刚才小了一圈,但颜色更纯正了,手感、形状、重量完全符合,多半就是狗头金。虽说他穿越那会,黄金的价格一跪再跪,但是耐不住黄金的价值高,普通人买条不到十克的项链都得斟酌很久。 而他自己买了条千足金的手链,花掉半个月工资,悲剧的是到最后都没送出去。 现在直接就入手一块如此大的狗头金,发了,大发了,天降祥瑞啊。 “苏,这个烂石头有什么用吗?我们那天挖出来的。”帕布瓮声瓮气的问道。 我靠,苏阳直接爆了粗口,这居然是挖出来的,那还等什么,赶紧的继续挖啊。当然,这想法冲动了,且不说现在是冬天,即便是春天来了,这附近多半也很难挖到狗头金了,完全是靠运气。 “苏,夏有很多石头,石头好看。”小夏忽然指着狗头金说道。 吞了吞口水,他难以置信的问道:“小夏,你是说有很多这种金灿灿的石头,颜色,要这种颜色的懂吗?” 小夏猛点头,其它几个野人也叽里呱啦的说着话。苏阳已经能听懂很多野人语了,当即确认无误,野人世代收集狗头金,堆放起来,用于祭祀,如今已经能装满两个背篓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苏阳感觉直接被击中了,虽然他清楚黄金在原始社会就是鸡肋,因为黄金太软了,也太重了,不合适制成武器,更不可能当作货币用来交易,但他的观念实在难以扭转过来,黄金当然是多多益善。 同时他大胆猜测,这附近很可能有金矿啊,不然何以能捡到这么多狗头金? PS:感谢五月份打赏最多的书友(道缘尘),投票最多的(雷锋大爷),以及各位打赏、投推荐票的书友们。我都有看,真心感谢每一位喜欢本书的亲。 第108章 游说兼并 只要找到黄金矿脉,就能找到其它金属,但苏阳对冶炼这方面着实没什么研究,只能逐步整理记忆中的见闻,到时候来慢慢实践。 这块狗头金被他私人收藏了,回头再考虑用来做什么,至少野人部落那边的存货,还得从长计议,需要找一个好点的借口才行。 “帕布,以后你们见到这种石头,一定要带回部落。好了,我们去下一个陷阱。”紧了紧身上的豹皮,虽然穿着鞋子,但差不多已经在积雪中泡湿了,得赶紧烤烤火。 天冷,大家就跑起来,等抵达最后一个陷阱,也是最后挖掘,熟练度最高的一个,终于有了收获,有点像是獐子,虽然还没挂,但已经是奄奄一息了。 小是小了点,但好歹是新鲜肉食,只是这种兽类一看就知道肉的膻味比较重,还好他已经适应了,这种天气炖上一锅,绝顶享受。 “弄上来,先放血。”这头獐子都快挂了,现在不放血,等到真的死了,肉就没那么好吃了。 看着大家抢着喝獐子血,他唯有摇头,表示不会再喝生血了,受不了那味。 随后,等他们快到乱部落时,都没遇到危险,也没见到凶猛的野兽,可能没到野兽猎食的高峰时间段,但反过来,他们想在这种天气狩猎,也就难上加难了。 实在太冷了,赶紧跑到乱部落,立即有手拿长矛的战士出现在洞口,见是苏阳他们,又连忙热情的叫道:“快进来,你们怎么来了?” “等会再说,你们这边呢,没出什么事吧。”苏阳把斗笠取了下来,上面全是积雪。虽说这会外面没有下雪,但树上会掉雪下来。 “有熊跑来这里,被我们赶跑了,大家都没事。” 这几个战士在外洞职守,是轮换的,苏阳又说了几句,正要翻过石墙到里面去,却见姜黎已经带人出来了,许是听见了说话声。 “苏,你来是有什么好事吗?”姜黎也很是热情,等她看见野人后直接惊呆了,这时刚才那几个战士也后知后觉的发现了也野人混在其中。 “这是怎么回事?”姜黎难以置信,明明入冬前最后一次狩猎,都没有与野人有交集,当时那会都已经开始下雪了。怎么现在岩石的人都已经与野人组成队伍了呢。 苏阳开口道:“这事说来话长,先进去吧,这天实在怪冷的。” 等进去后,才发现乱部落的人基本都拥挤在中断,也就是高度不会超过一米四的洞穴中,因为暖和,在地上铺满了芦苇,还有一些棕皮、干草等,且又是人挤人的情况,完全属于熬时间,熬过冬天就好。乱部落尚且如此,天狼部落,以及这一片大大小小四十多个部落,恐怕也是这般吧。 “姜黎,还是到里面去吧,这儿人太多了。”这人呐,虽说是群居动物,可有时候也需要私人空间,再说在洞里煮东西吃,空气也不好。 等到了里面的小山谷,总算是好多了,自有人清理地面,抱出柴火来点上,这里面那两个帐篷似的小屋也还能用,但肯定不如山洞里暖和,所以到了冬天就空着了。 商女是地主,这时候接过了张罗的活,带着大家处理獐子,煮肉吃。当然一头獐子肯定不够,那就把乱部落储存的食物也拿出来,到时候所有人一起进食。 而苏阳从背篓里拿出一个蒲团,大马金刀坐在上面,讲究啊,硬是玩出了得道高僧的派头,主要是为了屁股不冷,外面到处是积雪,都找不到地儿入座歇息。 “苏,她们几个野人是怎么回事?”姜黎实在是想不通。 苏阳也没有拐弯抹角,拉过小夏同坐一个蒲团,简单的把情况说明了一下,大意就是野人们需要他教一些东西,所以冬天小夏她们暂时住在岩石部落,也算是自己人了,只要能交流,总能有办法达成结盟,野人现在人数是不多,但绝对能与岩石部落联盟形成互补,就跟抱团取暖是一个道理。 “你们呢,一直就在山洞,没有出去过吗?” 姜黎摇了摇头,“乱部落成人少,今年有腊肉、咸鱼,还有盐,足够我们熬过去了。” 不得不说,这是普遍的想法,也只有苏阳才会躺不住想出来走走,或许是不想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这不出来就捡到狗头金了。 姜黎也问了些岩石的情况,两人愉快的闲聊着,就犹如两个酋长在会晤,他不太喜欢用酋长这个称呼,因为第一印象就会想到皮肤黝黑的印第安人,不是一个种族的。 “今天来,一是顺道过来看看你们的情况;二呢是想问一下,你们迁徙后的房屋划分有什么要求没有?”当初这事一直说得比较含糊,包括分配权等等,都推迟到开春后再谈。 但现在苏阳觉得还是提前通通气为好,他也方便提前模拟一下,整出设计图,到时候直接就可以开工,争取早点入住新居所,这样才不会耽误播种赶墟等。 除了部落的建设,当然还有墟市,会牵扯出一大堆的事,可以预见,明年或许就不会那么太平了,这附近所有的部落,都被他视为了自己的东西,只有拿下后组成大联盟,才有资格与九黎、牛头等超大部落平等的对话。 想这些或许有些太远了,饭要一口一口的吃,慢慢来吧。 “房屋的事,安全最重要。”这就是姜黎的要求,也是最核心的。 苏阳点头,肯定会保证安全,不然他自己也不敢住啊,原始人们都敢于拼命,对于死亡也没有那么恐惧,偏生是他这个现代人灵魂,估计是族人中最为惜命的,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能向天再借五百年。 “我有个想法,你们干脆并入岩石得了,你成为岩石第六位长老,有权利从乱部落族人中挑选继承者。以后你们就是九黎氏的身份,只要你点头,制陶、煮盐、养殖等等,这都不是事,往后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伐木累。” 小部落兼并成大部落,这一步迟早是要走的,与其到时候住在一起闹矛盾,不如现在就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能说服姜黎,然后去说服箬笠,那岩石可就碉堡了,即有九黎的人,又有神龙氏的人,简直不要太叼啊! 第109章 捡熊 苏阳一直都想开这个口,却又一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因为兼并之后就会融合,最终只剩下一个部落。 可这一步也是必然的,乱与芒部落的人口基数太小了,实在无法形成部落联盟的规格,反而会造成很多麻烦。 “并入岩石?”姜黎陷入了沉思,她是乱部落唯一的长老,而她的决定将影响乱部落的未来。 苏阳想了想,又说道:“也不算是并入了岩石,我们现在是部落联盟,乱与岩石都不存在了,以后将是一个新的部落,也会重新起一个称呼。” “不叫岩石了?”姜黎眼神一亮。 “对,不叫岩石,具体叫什么,到时候由长老们商量着来,你就是第六位长老。”他用了心里暗示的方法,就当姜黎已经同意兼并了。 姜黎问道:“并入后,食物分配呢?” “一视同仁,也就是乱与岩石都一样。现在岩石的分配权在我的手中,你总该可以信任我吧。”所谓人的名树的影,他在外面的印象分那是极高。 现在等若是把部落倒退拆分成氏族,然后再合并成部落,好处就是能在短时间内壮大,坏处就是在融合过程中会产生矛盾,不过他相信可以处理好。 姜黎点点头,“我个人同意合并,还要问一下族人们。” “那就没问题了。”苏阳开始大谈特谈岩石现在的情况,养了兔子、鸭子,盐就不用多说,仅是制陶就足以让姜黎心动,还有大量的编织物,并且开春后就会开始种植稻谷、开墟市,可以预见明年将会迎来飞快发展。 他涂抹纷飞的对姜黎进行了洗脑式的演说,然后饱吃了一顿,晚上就住这儿了。 “商女,你说以后部落叫什么名儿好呢?”他与商女睡在其中一个木棒屋子中,另外一间睡着几个野人。 “我不知道,我以后还想回九黎去。”商女始终没有忘记回自己的部落。 对于这点,苏阳也很无奈,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商女会淡了回去的心思吧。 关于新的部落名字,他也没想好,但必须要想几个作为参考,让长老们选中他喜欢的称呼,可是应该叫什么好呢,太拗口了不行,太难理解了不行,难听也不行…… “有饭氏!”这名好像不错,玩笑了,外面的原始人不知道饭是什么意思。还有时间慢慢想,睡觉了。 翌日醒来后,就招呼姜黎准备食物,典型的破坏规矩,但他留下了两个战士教导乱部落挖掘陷阱,就在里面的小山谷先实践,学会后就可以出去挖了。 为了防止相互之间中招,严禁在陷阱下面插尖刺,也不能在经常行走的道路附近挖掘。这样一来,就算谁掉下去了,同行的战士也可以帮忙拉上来,最多就是摔伤罢了。 “苏阳,你们还要去哪里?” “野人的夏部落。”他这是临时起意,天公作美,今儿暂时没有下雪,那么完全可以到野人部落去看看,他并不满足只谈下一个乱部落,如果可以,至少要把野人们拉进来结盟。 结盟也是比较好的选择,因为融合起来太困难了,绝非一朝一夕能做到,何况野人们培养小夏,这么多年来也一直独立,一时半会适应不了与其他部落共同居住的生活。 “咻咻!”出来后他开弓七次,颗粒无收,不是偏了,就是慢了那么半拍。不过他也没有泄气,因为飞禽本来就不好射杀,这不是固定靶。 终于遇到了大型一些食草动物,可远远的就跑开了,他们也追不上,积雪严重影响了速度,同时他们想要潜伏到猎物近前,也非常困难。 一直沿着野人部落的方向出发,已经与小夏他们说好了,苏阳这边带了十四个人,算是控制在了野人们能接受的程度。 “如果有机会,活捉一些小野猪回去。”这是他最为看重的家畜,也能让他的阉割手艺有发挥的地方。反倒是野鸡,他暂时不打算养,鸡不如鸭啊! 养猪有一个很简单的窍门,只要给猪喂煮过的食物,就可以大大降低猪生病的概率,同样的,人也是如此。 谁知猪没等来,却意外的遇到了一头正在冬眠的熊,这下反倒尴尬了。 刚才是商女发现了树上的痕迹,判断可能是熊留下的,熊这种动物的领域意识也非常强,会在树上留下痕迹,以此警告同类踏进活动的领地,这点跟原始人的做法类似。 熊在冬天会躲在树洞、岩石缝隙,或是大石头下面冬眠,并且熊很聪明,会把头朝向洞外,还会弄乱洞外留下痕迹,所选的地方少风向阳,很是隐蔽。 但如果以为能在冬天去捡熊尸,那就大错特错了,熊的嗅觉与视力都非常好,如果察觉到危险,随时都可能醒来。 “有熊!”华容嗅着鼻子,靠近后她也闻到味儿了。 目测就在前面的某一块大石头下面,所以苏阳才会觉得尴尬,如果上前去猎杀吧,不一定打得过,若是就这么走了,又显得太怂了,好不容易遇到可以猎杀的目标,难道就这么一走了之? 一头熊的肉食可是非常多的,那张熊皮的价值也非常高,再说现在不解决,以后还是可能在林子里遇到这头熊。 “我先去看看。”春出声说道。 苏阳也想碰碰运气,万一是大熊猫呢?又或是黑熊,那么完全可以过去捡熊了。 春随后小心的潜伏了过来,没敢靠太近,以免突然把熊惊醒。没过多久回来后直摇头,指着苏阳的豹皮说:“是这种皮毛的大熊。” “难道是棕熊?”苏阳打了个寒颤,马上举起手示意大家撤退,拿不下啊。棕熊相当恐怖,雄性的体重能过千斤,又肥又壮又高大,一对爪子强劲有力,而且棕熊还能跑得起来。 他们这十几个人,如果与棕熊发生冲突,很可能第一时间就会被冲散,会要人命的。 “这地方先记下来,回头等集结了人手再来收拾它。”这不是场面话,只是不打没有把握的丈,对付正在冬眠的棕熊,或许可以利用陷阱,这事得从长计议了。 长出了一口气,熊没捡到,差点把他吓到了,随后加快点速度,到了他不想再去的那个野人遗迹山洞。那地方确实是野人们早期的居住地,后来成了祭祀场所,再到后面就封住不用了。但这事已经是很多很多年以前了,久到野人们无法用语言表达出年限。 第110章 花果山 “走吧小夏,那里不用去,石刻我都已经记下了。”他是坚决不会在爬进再了,里面太吓人了。 最终小夏并没有进去,因为除了她与苏阳,其余人只能在外面等着,这天气不能在一个地方久留。 已经进入野人们的领地范围,见到了被积雪所掩盖的盐泉,冬天是指望不上了,但明年还得开采盐矿,算一算其实人手是不够用的,除了想办法用物资换人口,此外就只有改良生产工具了。 天真的太冷了,在经过一处崖壁的时候,赶紧去躲躲,同时也烧点柴火暖暖身子,带着一些木炭可用。 “小夏,到你们那里还有多远?”他搓着双手,哈出雾气,已经有些扛不住了,果然是自讨苦吃,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这么远。”小夏双手比划着,说了等于白说。 苏阳自己认路的本领还算不错,只是这白雪茫茫,瞬间没了方向感,只知道走啊走啊,过了一座座山,枯燥冰冷,想回去来不及,往前走又不知还有多久才到,这时候真的需要望梅止渴。 “到了。”一个野人高兴的叫唤。 “谁,快扶我一把。”苏阳差点扑倒,这是累的,毕竟身体还小。 然后商女就背着他上路了,羡煞旁人,或许童养媳这个概念就此展开,连后世的帝王也屡屡中招。 当走过一片密林之后,野人的居住地豁然出现在眼前,这竟然是一座有瀑布的山,怪石嶙峋,果木奇多,鸟语花香,这时节都开着一种小碗大的白色花朵,散发着阵阵茶花的香味。 当得知野人居住山顶瀑布后面的山洞中时,苏阳实在忍不住爆了粗口,“我靠,怎么感觉像是到了花果山水帘洞啊!” 众人脚下未停,跟着几个野人往上攀爬,苏阳那是四处张望,正在寻找传说中的灵石,也就是孕育出了孙大圣的那块补天石边角料,结果自然是没有发现,这世上有瀑布的地方多了去了,哪里有那么巧合,何况根本就没有孙大圣好不好。 本来是找石头,结果发现了桃子树与梨子树,当然现在还不敢确定,因为叶子掉光了,仅凭树干也只能是猜测。但如果是真的呢,那么等到明年夏秋时,他就能上演一出“苏阳让梨”的好戏了,让族人们传唱出去,以后就没孔融什么事了。回头再忍痛砸一次缸,称一下猛犸象的重量……好吧,做人还是应该阳光一点,好歹给后人留点成名的机会不是。 “呜呜呜!”野人嚎叫起来,提醒族人们有人来了。 这种呜呜的音节能表达出好几种不同的情绪,苏阳已经能分辨出来,现在这种是表示友好。 他们顺着往上走,中间有一条小溪流,水源是从上面瀑布流下来的,现在也还没有断流,只是水变得很小了。 转眼到了山上,已经聚集了很多野人,其中领头的那个最为壮实,战斗力也很恐怖,上次这位大野人来岩石时就已经显露出来了,但大野人不是首领,仅仅只是狩猎时的带头人,在野人部落地位最高的只有小野人,小夏也是唯一脸庞上没有伤疤的野人。 “呜啦呜啦!”苏阳先声夺人,然后用野人语说道:“作为岩石部落的我,今天没有恶意的到来,是为了尽快搞清楚石刻,帮助这样迷途中的你们和她,小夏。”好吧,这野人的语法着实怪异,不过适应过后,也说得蛮爽的,证明他颇有语言天赋,若早知如此,当初读书时英语又何必那么烂呢。 结果他说了这么多,大野人只是一声咆哮就表达了可以到来,不欢迎也不排斥。 但这已经是一个好的开始了,苏阳连忙叫队伍跟着野人,他们绕过了水流很小的瀑布,这个瀑布不算高,下面的水塘也不大,绕过之后就出现了一个很大的洞穴,本以为会很潮湿,其实不然。 瀑布的水流也很奇怪,仿佛是从山腹中涌到了山顶冒出来的,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水源,冬天都没断流。或许正因为如此,才会冲刷出那么多的狗头金吧,他才不会说是为了黄金而来,这只是顺带。 野人不出所料,过的是群居生活,甚至之前还是真正的茹毛饮血,而现在多了三个陶,洞里也点燃了火堆,这还得归功于苏阳,是他间接点燃了野人的文明之火。 甚至他在这里见到了芦苇,很有可能也是模仿他们采集的,除此之外,物资方面,有很多果子,但其中一些已经发霉了;有块茎,混合着泥土堆放在一起,其中一些也开始腐烂甚至发芽。再有,他看见了两头死去的野兽,就这么放在石台上,同样散发着变质的腐烂味道,这生活条件,真的太过艰苦。 但是野人确实有两大背篓的狗头金,就堆放在一个石台上面,还有很多奇奇怪怪天然的石料,打磨过的石器也不少,在这里他还见到了很多的骨器,用野兽的骨头打造,比外面部落的要更精良,品种也更多。 还有一具明显是剑齿虎的骨架也保存完好,或许是一种象征吧! 揭开了神秘面纱后,野人的文明与生活状况,几乎完全暴露在了他眼前,以及人口数量,比他猜测的要多好多,粗略数了数,已经有近百人了,多出来的四十多人,大部分是孩童与孕妇,以及几个老人。 也就是说,有五十多个成年野人可以在外面活动,真算起来,比岩石部落的战士还要多。 这个山洞的峭壁上也有很多石刻,他见到了一种特殊占卜之物,竟然是一种中指长的黑豆角,靠手扔出来,然后根据豆角的正反面来判断吉凶,这有点类似于周易占卜六爻雏形了,也可以说周易六十四卦源于八卦,而八卦只有三个爻。 当然,占卜最开始应该是分阴阳,周易好像是用的梅花易数什么的,苏阳也是被动了解到一些皮毛,这还是因为经常被杀猪匠拉去喝酒,在酒桌上听到的皮毛信息。 不过他现在记忆力强悍,如果找时间详细整理一下脑海中关于河图洛书、八卦、天干地支、堪舆什么的资料,没准能弄出一个残缺版的占卜算命脉络。 也可以说占卜这些就是迷信,但起源确实是从原始部落开始,原始人寻找的这些居住地,每一个都能算是藏风聚气之地,符合风水堪舆理论。 摇了摇头,再想下去就真的要迷信了,但其实可以用在新部落的建设上面,醉了,要醉了,赶紧打住。 可突然,小夏抓起三个黑豆角的壳,已经破成两半,算是半个豆角那种,然后小夏嘴里念着奇特的话语,把豆角往石台上一扔,三个豆角都是正面朝上,挺巧的。 “大吉!”小夏嘴里冒出了部落语,这是跟玛祖学到的占卜发音。 苏阳心说,别搞得这么神秘好不好,扔个豆角,烧烧兽骨,他分分钟就可以学会,至于说是吉是凶,还不是占卜者随便说。 但如果占卜出来是大吉,也不妨信一信,他这是典型的信好不信坏。占卜到吉祥,他就是天命所归,本该如此;占卜到凶兆,他就自己洗脑认为是迷信,别当真。 “呜呜呜!”至少这时野人们信了,认为苏阳他们到来是大吉之兆,马上改变态度,热情了起来。 第111章 皂角 “巫!”小夏指着豆角,又指了指竹筒。 苏阳理解为巫会占卜,这个是正常的,至于说占卜结果的公正性以及准确度,那就难以分清楚了,信则灵,不信则无。 反倒是这个黑豆角,等等,怎么看着像是皂角呢? 我靠,不会这么灵验吧?这才刚占卜出大吉,转眼他就找到皂角了,不科学啊! “小夏,这种豆角还有吗?”简单的交流已经不是问题了,即便双方有时候听不懂,连蒙带猜也能理解个大概。 “有,还有呢。”小夏说着就转身跑角落里抓出了一大把。 苏阳顿时激动了,是不是皂角,试过就知道了,他之前虽然没有见过实物,可是早年洗头甚至是洗衣服就是用的这个东东,对那股子气味很熟悉。 而且对于怎么处理豆子,倒是有经验,无论是大豆、雪豆、红豆、绿豆等等,若是想用来煮着吃或是用来烧肉吃,都需要经过提前浸泡。 此时,他就用把豆角放进了陶罐中,从瀑布那里接上水,不泡不行,这豆角很硬,已经晾干了。 但也不能这么干等着,“帕布,给我砸烂。” 当即帕布老实执行了他的命令,用斧背敲扁了几个豆角,最终又用尖石头戳,弄了个稀烂。 还没等苏阳上前去闻,华容就已经叫道:“好闻,我闻着舒服,这个豆角是可以吃的吗?” “这个,好像不能吧!”他实在无法把洗发水与吃食联系到一起,但是吃一点应该没关系吧,就当洗个胃,玩笑了,皂角好像也算是中药,具体他不清楚,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吃了。 这个味已经可以确定,发了真的发了,终于可以洗个头了,还可以把皂角洗发水拿到墟市上去贩卖,顺便抢注个商标,就叫苏菲,你值得拥有。 他实在迫不及待,把刚刚泡在陶罐里的豆角又捞了出来,连带剩余的几捧豆角一起给砸了,野人他不好指挥,但是带领的战士们却没问题。 一时间,他们这群人便砰砰砰地砸起皂角来,他反复嘱咐吃不得只能闻,最终还是发现华容有偷尝,这应该不会闹肚子吧。 野人们不解的看着,倒也没有干涉,这大冷天的,都卷缩着取暖,但也有一小撮野人被香味所吸引。一起过来的,除了小夏之外的那四个野人也是全程都跟着,甚至还帮忙砸,这算是苏阳的功劳了,短时间内做到了初步同化。但这完全归功于他的个人魅力,无法大范围复制。 等砸好之后,他把这些皂角纤维全刮进了陶罐中,捣鼓均匀,跟着拿出一个筲箕,形状有点似龟壳,是用细竹条编织的,主要作用是用来沥米,也就是把煮过的米饭过滤出来留在筲箕中,米汤自然就漏下去了。 现在用来过滤皂角正好合适,至少可以把里面的纤维留下,但在过滤前,他忽然又改变了想法,直接把陶罐加热开煮,等到皂角水开始冒气泡后就停了下来,水差不多快沸腾了。 慢慢等到冷却后在来过滤,反正冬天冷得快,最后就得到了琥珀色的皂角水,闻起来就是那个味,这是用来洗头,所以无需有顾虑。 “苏阳,你弄这个到底干什么的?”商女蹲在一边,心想不能吃,煮来干嘛啊。 “马上你就知道了,大家用陶罐烧水,记得要清水。” 他卖了个关子,主要是说破了之后怕被嘘,他这是要直播怎么洗头啊,溜溜溜! 戴着的斗笠早就取下了,但头上还戴着一个类似光头强的那种地主狗皮帽,摘掉之后,一头乱发不忍直视,若非天气冷,早就痒的不行了。 “大家看好了,我要开始了。” 豹子皮先脱下,主要是手伸不出来,弄湿了也不好。换了身短衣短袖,用了三个陶,等水温兑好之后,开洗了,先把头发弄湿,然后先抹上一点煮好的皂角水,顿时清香味继续弥漫看来,至于说泡沫乱飞的场面,这个真没有,可能浓度不够吧,也可能头发太乱了,都抹不开。 苏阳不停地抓挠着头皮,爽翻了,跟着把头发清洗了一下,水挤一挤,再次舀了皂角水抹在头上,这一次就有泡沫了。 就这样他直播单独洗头的正确方式,可完了后头上倒是清爽了,却冷得不行,没有热吹风啊,这么关键的事都给忘了,赶紧披上豹皮去烤火。 “大家都明白了吧,这个是用来洗头的,还可以用来洗澡,洗任何东西。” 他能预估皂角水肯定会流行起来,这是人类的天性,即便也野兽都知道梳理自己的皮毛。事实也是如此,当即商女就要求洗头,小夏也是蠢蠢欲动,咕咕的着急了不知道该怎么说。 苏阳一笑,再次用陶罐煮热水,然后指导两女怎么洗头,本来是可以用仰躺着洗头的方式,可那个太高级了,还是等他往后先体验一下再说吧,没准可以培养出几个洗头妹,这也算是一门手艺了。 “好好好。”商女坐在火堆旁,一边用手指梳理着洗过的长发,润顺飘逸清爽,让人心情愉悦。 小夏甩着头,飞溅出小水珠,故意把头发浓发,然后又用手抓一抓就好了,自己玩着头发呢。 这让苏阳觉得可以打磨梳子了,以前不用,是因为头发根本就梳不动,现在这不是有了皂角吗,情况就变得不一样了,往后部落走出去的都有一头飘逸的长发,档次立马就不同了。 实打实的效果出来了,大家都坐不住了,有不怕死的,直接用冷水就开洗,因为水温太低,皂角都抹不开,结果当白洗了,冻得直哆嗦,倒把苏阳给吓到了,别洗出了安全事故,影响他创立部落国际洗发水品牌啊! “大吉!”小夏甜甜的念道。 “树上的皂角还有多少?”他搞不清皂角成熟的季节,绝对不是冬天,但这才刚入冬不是很久,树上肯定留下了不少。 “很多很多。”小夏伸手指着一个方向,在那里有一片皂角树。 苏阳双眼放光,念叨着要发,这下有了皂角之后,之前采摘的山茶籽就可以全部用来榨油了,只需要拿出一点混合进皂角水中就行,洗头效果应该会更好。另外还有煮皂角水的火候温度,也要多试几次,争取达到最佳效果。 “给大家一个任务,明天去把树上的皂角全部采摘回来。”他兴奋地搓着手,然后让小夏再占卜一次,算算明日的运势如何。好吧,接连几次立竿见影的大吉大利,让他都变得有些迷信起来了。 第112章 拒马 再次占卜,然而就没有那么好运了,只得出一个中等卦象,倒也能勉强接受,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才是王道。 天色暗淡下来,野人有三个陶,他带了十个陶过来,他与十四个战士以及商女的标配就是八个陶,四个野人两个陶,小夏随他吃。 幸好来之前有先见之明,在乱部落借了些盐、腊肉还有咸鱼,不然就这边的腐食,他真的无福消受。 食物还要煮上好一会,他又忍不住把玩那块狗头金,越看越喜欢。黄金的密度是水的十九倍还多,一瓶矿泉水的重量粗略算一斤重,也就是说同体积矿泉水瓶大的一块黄金,重达十九斤多,所以黄金真的太重了,如果打造一柄纯金的双刃战斧,狼牙棒什么的,只能当摆设。况且黄金太软了,很容易折断变形。而铜的密度不到水的九倍,相比黄金来说,轻便了不止一倍。 “野人大哥,你叫什么?”苏阳递了个陶罐过去,里面炖了腊肉。眼前这位大野人很是恐怖,不会弱于任何人。 “布,夏布。”大野人有些惜字如金,其实是有些口吃,连野人自己的语言都说不好。 “我叫苏阳,你可以叫我苏。等我走的时候会把这些陶留下,礼尚往来,你送我与猪,我赠你与陶。”他一阵瞎侃,好生秀了一把野人语,没准他能成为远古时期的语言大师。 不得不说他很有交际能力,很快就摸准了大野人夏布的脾性,关系渐渐熟络了起来。他是有前科的,想妈祖她老人家一直想收服帕布而不可得,结果现在帕布成他的心腹。 并且当野人们发现苏阳也能四肢着地奔跑时,明显能感觉到所有野人都变得热情了,甚至有野人主动与他说话交流。 这就是行为上的同化,好比现在社会,大家都在撸啊撸,你却在闷头玩扫雷,肯定玩不到一块。 “吼!”夏布一声大吼,竟然亲自教导苏阳正确的发力方式,还没别说,让他有一种茅厕顿开的感觉,扑起来时爆发力更强了,他学习野人本来就是为了增强战斗力,走的是奇招。 “厉害!”苏阳翘起了大拇指夸赞,让夏布很是高兴。 夏布因为天生口吃,虽然战力破表,但与族人们有些疏远,平时的交流很少,现在遇到苏阳这个话痨,又能感受到苏阳发自内心的夸赞,顿时觉得苏阳这人很不错,难怪能头戴角饰,指挥成年战士。 天黑了,夏布喜欢上了腊肉,相当于吃了盐之后,身体更有力量。 苏阳没有乘机谈联盟的事,一回生二回熟,机会总会来的。翌日大家一起出动,前去采摘皂角,收获大大的,整整装满了五大背篓,跑了三趟才运回山洞,若非错过了季节,还能采摘更多。 “这下洗头发不用发愁了。” 他只带走一半,剩下的送给野人们了,也没好意思谈狗头金的事,好在小夏懂他,做主送了他几块,超过百斤了。 “夏布,不如我们联合去猎熊。”他把发现有棕熊冬眠的事说了,也表明外面这一片,除了野人,都属于岩石联盟,这远亲不如近邻,以后大家就是朋友了,理应相互帮忙。 “猎熊?”夏布没有马上点头。 苏阳立即一阵神吹,只要这次野人答应一起猎熊,等到开春,他便赠送野人们食盐,趁机灌输交易的概念,这本来就是文明的进步,通过交易来促进部落之间的发展。 “我再召集二十人,你们出四十人,合计八十人前去猎熊。”说这话的时候,他觉得底气十足,人多力量大啊。 好说歹说,终于让野人们答应了,同时还有意外之喜,野人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群,要求他这边出人一起去猎杀。 “完全没问题。”苏阳正想要野猪呢,就算野人不提,他也会找机会去抓。 只是现在还不能马上出发,他不想任何一个人战死,并且还要尽量降低受伤的概率,所以需要准备点东西。 苏阳想到了“拒马”,是一种木制的可以移动的障碍物,用来阻止和迟滞敌人军马的行动,并可杀伤敌人。形状就是人字架,往外面的方向插上了长矛,位置刚好抵在要害处。也可以把人字性木棒削尖,反正就是敌人高速撞上来就得怒跪。 这东西利用了三角原理,取材方便,直接用木头就可以,捆绑用绳索,制作简单,作用极大。 他之前考虑修建部落时,就已经想到过拒马,虽然不太可能用拒马把部落整个包围了,但用在道路上完全可行,能够有效的阻止敌人发起冲锋,无论是人或是野兽来,面对拒马都只能放慢脚步。 而现在用来对付棕熊,也是一种尝试,不过阻止棕熊不是目的,是手段。最终他是想把棕熊引入陷阱之中,只要掉进坑里,那还不就是任人宰割了。 他是个行动派,当即就把帕布他们的投矛拿了过来,对于这些投掷的木矛,用的时间长了,淘汰下来还可以作为栈子来用,比如种植葫芦,可以在苗子旁边插一根木棒,让藤条蔓延上去,更好的进行光合作用,同时葫芦挂在空中生长,也可以防止在生长过程中坏掉。 现在可以用来制作拒马的模型,他这个模型是人与入字的合体,两边都有矛头,中间用一根木头连接,底部也用木棒给绑成了三角形,简直完美。 “看见这个东西了吗,叫拒熊,是我观日月星辰,四季变化,飞禽走兽,苦思冥想了几个月才琢磨出来的。”好吧,其实又是一次成功的高仿山寨货,其实他也想要原创,可是无论想到什么,但凡能做的,都可以找到借鉴物,穿越者的悲哀啊。 当即大家一起动手,有着帕布手中的盘古斧,砍树就变得容易了,没多长时间就弄出了一个长十几米,高两米四左右的据熊,很是沉重,看起来颇为狰狞,加上利用了三角原理,即便是几头棕熊来了,也无法掀翻。 “苏阳,你是怎么想到的,如果九黎有了这种拒熊,就会更安全了。”商女双眼放光,看出了这东西的好处。 这让他一愣,可不能资敌啊,九黎部落对于他来说,其实是假象的敌人,“等等,我改变主意了,这东西不叫拒熊,改为拒马了。” “为什么啊。”商女表示不解。 “因为我想把岩石联盟,改为叫有熊氏。如果这东西叫拒熊,这不是自己抗拒自己吗,不好,所以叫拒马。”苏阳认真纠正道。他之前纠结于部落的新名字,现在倒是想通了,按照原始人的习惯,即便是人名都可以有很多个,他现在改成叫有熊氏,以后也可以同时拥有多个称呼。 第113章 惊险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熊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这句话大意是说,山寨了就相当于学习了,不能与旁人说起呼!某天,有熊从远方来,看似危险,但其实应该高兴啊,有肉吃了。别人不知道他的创意是高仿山寨,不就把他当成君子了吗? “拒马,马是什么?”商女表示不解。 这话还真把他给问住了,不敢说其它地方,至少在这一片还没有马这个概念,他也至今没有见过野马,只好回道:“马就是指能快速奔跑的人或是野兽,嗯,女人。” 商女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觉得她自己也算是马,她背着苏阳都可以跑得很快。 称呼就先这么定下了,至于说为什么叫有熊氏,他也是纠结了好久,但现在部落里养着一头熊,战士们外出还看到了两头疑似大熊猫的熊,这次出门又碰到一头正在冬眠的熊,合该他与熊有缘啊。 继续打造拒马,一个显然是不够的,这东西以后也能用得着,当然是多多益善。 又过了一天,苏阳已经把猎熊方案想好了,分为三步走,至于是否能成功,真的就只有看老天是否赏口饭吃了。 乱部落的人已经来了,被他从温暖的山洞叫出来,要说大家还兴致勃勃,那就是扯淡了。但必须要用到这些人去提前挖陷阱,这事昨天就交给春去负责了。 他预计八十人去猎熊,其实根本用不了这么多,却又因为需要,所以就任性了。 等到春他们把陷阱挖好,又赶来了野人部落,这边已经做好了七个拒马,能拉出百米防线,每五个战士抬一个拒马,这才缓缓往既定的地方而去,也由此可见拒马真的有些沉重。 天公不作美,队伍出发后,天降白雪,给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今日他势要杀熊。 “把拒马放在这里,用藤条绑起来。” 距离棕熊冬眠五百米之外的林子里,苏阳带领大家摆下了百多米长的拒马,而拒马之间又用绳索藤条给绑了起来,唯独留了一个仅能让棕熊通过的缝隙,如果棕熊从这里跑出来,直接就会掉在事先挖好的陷阱中。 这个办法应该没问题,可现在问题来了,如何去把棕熊引到陷阱里来,这事非野人们莫属了,倒不是说春他们跑得不够快,而是未必能从熊爪下逃生,野人们很灵活,更适合这种游击战术。 或许苏阳是不想看到自己部落有人员伤亡吧,但这也是权衡利弊的结果,让大家做适合做的事情。 “夏布,过会你带几个人就这样,这样,有问题吗?”如果野人们不同意,他也不可能强迫。 “吼!”夏布回应了一声低吼,然后就带着野人出发了,只是没想到,春竟然也跟着一起去了,面对这个情况,苏阳表示很无奈,不过他相信夏布与春的能力。 “其余人准备。”他明明有些恐惧,但却没有离开,毅然与战士们站在一起,力量本就源于恐惧,只要他战胜了内心,他就会变得很强大。 却说春与夏布他们出发后,快速来到了前方大石头处,春之前就来过,直接找到棕熊冬眠的地方,取下背后的弓便是一箭,不巧射歪了,擦着棕熊而过,就当春准备补上一箭时,棕熊已经警觉醒来了。 “昂!”熊吼声传出,下一刻只见棕色皮毛的大熊跑了出来,与之前春所说的颜色一致,庞大的熊躯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斤重,凶猛的冲了出来。 “吼!”夏布不甘示弱,扬身怒吼,可是相比棕熊的身躯,他就不够看了。 “快跑!”春长得瘦小精干,虽然现在吃食改善,但依旧没怎么长肉,根本就无法单挑棕熊,当即拔腿就跑,其他几个野人也跟着一起跑了。 夏布紧握打磨好的石刺,另一只手中握着剑齿虎的长牙,他或许很想一战,却又在衡量之后,最终还是撤了。 只是夏布已经慢了半拍,棕熊冲着他来了,而为了之前不打草惊蛇,陷阱被设在五百米之外,如今又是茫茫雪地,或许会有危险。 “快啊!”春出声催促。 棕熊距离夏布只差十几米远,前面穿着兽皮的夏布就如同一头半大的熊在奔跑,后面的棕熊穷追不舍,那阵仗很是吓人,要知道这时期的棕熊发起狂来,能轻松跑出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堪比汽车了,百米速度只需要几秒钟,一分钟就跑出上千米距离。并且棕熊的耐力极好,能把食草动物给跑死。 好在,原始人的体质也非常强悍,天天在外面跑,百米进十秒,那都不是事。 夏布又是其中的佼佼者,五百米的距离,哪怕受到雪天的影响,也不会超过一分钟就可以跑完。 “吼!”一边跑,夏布还在不停的嘶吼挑衅,棕熊刚从冬眠中醒来,多少受到了一点影响,但已经是狂怒了,领域意识让它死命追赶夏布。 时间一闪即逝,春已经与几个野人跑过了拒马缝隙,沿着搭在陷阱上两根木棒冲了过来,更前方一些,七十多号人分成了三组隐藏了起来,为了是不惊走棕熊。 “快,夏布,再快一点。”苏阳在一棵大树后面探出头观看,见到夏布随时都可能被追上,让他也紧张得不行,只要夏布脚下稍稍这么一滑,就可能中招。 也不知道是不是中了乌鸦嘴,又或是出行时占卜结果并非大吉,他心里刚这么一想,怎料夏布就真的脚滑了一下,顺势滚到了一边,溅起一片雪花。 “糟糕了!”苏阳大惊,现在就算想救援也已经来不及,百多米长的拒马也成了他们的障碍,要么从那个缝隙跑过去,一次只能过去一人,要么就只有从边上绕过去,但是这么一绕,说不定夏布已经挂掉了。 千钧一发之际,他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双臂一抬,拉开了长弓,相隔六七十米远,他真的没有把握能射中移动中的棕熊,即便射到了,怕也无法造成多大的伤害,只希望能给夏布争取点时间。 “咻!”箭矢带着他的祈祷飞速射了出去。 第114章 追下去 “没射中!”苏阳略微调整又射了一箭,感觉好像中了,但又不敢肯定。 夏布顺势一滚又跑了起来,几乎没受什么影响,只是方向出现了偏差,带着棕熊跑了个曲线,最后径直往计划好的地方来了。 本该有惊无险,可还是出了意外,苏阳刚才射箭仿佛就是讯号,隐藏的战士们纷纷进入了战斗状态,让棕熊仿佛察觉到了什么,又或是不和谐的拒马太过狰狞,结果造成夏布倒是跑过来了,棕熊却停了下来。 “现在该怎么办,没经验啊!”他有些犯难了,难不成绕了个大圈,最后还是得刺刀见红? “吼!”夏布扬身咆哮,抓起一个石头就扔了过去,继续挑衅。 帕布也实在忍不住了,手一挥,带着十个战士走了出来,一个助跑就投掷出了木矛,相隔几十米,这准头只能靠运气,但一次性十杆矛,还是差点伤到身躯庞大的棕熊。 “剩下的人先别动。”苏阳连忙出声阻止其余人,他也用野人语说了一遍,让大家都能听懂。 “昂!”棕熊直立起来,就像是坐在那里嘶鸣,宣告领地的归属权,见到木矛投掷过来,棕熊就挪动一下闪开,这情况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苏阳自己干脆大大方方的走了出去,也不开弓,只是叫道:“小夏,上猎物。” 他的三步走计划,完成了第一步,结果第二步失手了,没有把棕熊引过来,只好上道具试试。 这个道具就是野人们剩下的半头多野猪,肉食已经变质了,闻起来有腐烂味,但其实还能吃的,只要有香料就能压住臭味,若是制成酱肉、腊肉,或是卤肉,也可以蒙混过去。 但是健康是自己的,明知是坏的肉,最好还是别吃了,或是少吃吧。 这头野猪被抬了出来,跟着上来十个野人直接开吃。苏阳叫帕布带着投矛手离开,与棕熊拉开更远的距离。 “昂!”棕熊变得更加狂暴了,腐食对于人类来说是臭味,可对于很多野兽来说,这味是香的,有着莫大的吸引力,尤其棕熊的嗅觉发达,见到有人在它的领地里进食,渐渐有些按捺不住了。 棕熊之所以冬眠,就是因为冬季食物不足,如果能找到吃食,它根本没必要睡大觉,消耗脂肪。 野人们可不是假装,是真的在大口进食。这时候苏阳有耐心了,最坏的结果不过是让大家一拥而上,或是放弃猎熊,反正还可以去猎猪。 “轰!”棕熊跑动起来去撞拒马,它很聪明,知道低下身躯去撞,就躲开了削成铅笔头的木尖。 连接起来的拒马很稳固,根本就撞不动,苏阳选的这个地方也非常好,左边拒马延伸出去是一个往下的山坡,棕熊一旦下去要想冲上来,就没那么容易了,而右边方向他在雪地里插了尖刺,棕熊无论怎么选,都会被限制住冲击性。 但他依旧没有小看棕熊,这是能与剑齿虎搏斗一番的猛兽,能赶走狼群,跑死食草动物,在没有倒下之前,谁都不能小瞧了棕熊的战斗力。 “吼吼吼。”夏布嘶吼着跑上了搭在陷阱上的两根树干,这是摆在明面上的,树干左右两边就是积雪了,掩盖住了陷阱,这或许有些画蛇添足,但想要引诱棕熊上当,就得逼真。 昂呜!棕熊终于又跑了起来,直接冲过了拒马之间的缝隙,对夏布发起了冲锋。 “准备,夏布退后。”苏阳一声大吼,左边两边猛然间各窜出十个人,这是乱部落支援过的战士,几乎把成年人给掏空了。 这些人纷纷扑到了前方地上,从雪地里抓出一根绳索,连接到了陷阱上面的两根树干。 就在这时,棕熊已经跑到了树干上面,聪明的没有去踩积雪,它本来就会爬树,顺着树干跑过来完全没问题,就在时候,左边两边战士猛地拉起了绳索,瞬间两根树干就叉开了,棕熊慌忙之下只来得及抓住一根树干,爪子乱蹬把陷阱弄塌了。 好家伙,这个陷阱超级大,长宽都超过了十米,也足够深,棕熊一旦掉下去,又被这么多人围攻,下场只有被杀。 可是棕熊硬是抓住了树干,没有掉下去,看情形在给点时间,就可以顺着树干爬过来,简直让苏阳目瞪口呆,熊这种看起来笨拙的动物,居然这么难搞定。 “战!”帕布不知道何时已经带着战士们冲了上来,野人们也蜂拥而出,几十人号围拢了过来,有用长矛捅的,有抱起石头砸的,就是不给棕熊爬到边上的机会。 苏阳很冷静,叫喊着乱部落的人赶紧去拆拒马,很快就抬了一个拒马过来,这下更稳妥了,到最后用四个拒马把棕熊拦在了陷阱上方的树干上,而这时候棕熊已经是伤痕累累,但始终没有掉下陷阱。 “大势已定!”苏阳总算是放心了,几乎没人受伤,自己摔倒的不算,他带出来这些人可以说完好无损的把棕熊给困住了,且随时可以把棕熊给弄死。 但这时候苏阳发现这竟然是一头雌性棕熊,并且有可能怀有崽子,这是出于兽医的判断,也可能失误,但是这么近距离,雌雄他还是能分出来的。 没想到仅仅只是一头雌熊就如此恐怖了,丛林真的太危险,他想回部落去,还是住山洞安全啊! “杀还是不杀?”答案其实已经注定,近八十号人冒着生命危险,在风雪中好不容易把熊困住了,岂能有放熊归洞的道理。 可就在这时候夏布忽然大吼一声,伸手指向另一个方向叫道:“有熊!” “卧槽,不是吧!”苏阳有些蒙圈了,难道这片林子里还有熊? “是那两头熊。”帕布跟着叫道。 苏阳连忙让战士把他举起,顺着所指的方向,只来得及看见有一个庞大的身躯一闪而过,应该是熊的模样,但无法分清是不是大熊猫。 “分出五个满节的人随我追下去,剩下的搞定这头棕熊,可以喝血,不可以剥皮。” 他当机立断,带着五十人便追了下去,或许是不想见到杀掉这头棕熊的场面吧。但这是原始时期,人不吃野兽,野兽便会吃人,他那点出于保护动物的后现代化理念,还是随风而散吧! 第115章 吃土的熊猫 “如果真是大熊猫,还猎杀吗?”苏阳发现自己又开始纠结了,这是现代与原始理念的冲突。在现代时熊猫是国宝,全世界都没多少只了,已经成了一种文化。 而现在大熊猫对于原始人来说,仅仅只是可以猎杀的野兽,意味着危险与肉食。 罢了,后人不是已经给出答案了吗,等到快灭绝了再来想办法保护吧,主要他没能力,也无法违背现在的生存法则。 “先看看大熊猫是否有攻击性再说吧!” 他跑得很快,就跟疯跑似的,主要是天冷啊,跑着比站着舒服,大家的情况也都差不多。 速度快的,如夏布他们已经到前面去了,但突然夏布又折回了回来,说着听不懂的音节,在经过小夏间接翻译之后,苏阳总算理解了,是说要去猎杀野猪也是往那边走,这还是真是巧了。 “苏,前面。”华容嗅到了气味,这天赋每每让苏阳感叹错给了人,不过嗅觉过于发达未必是好事,他是记忆力强大,已经很占便宜了,所以就不去嫉妒别人。 有了华容咬定气味,雪地上也有痕迹,没过多久,他们还真的追上了,隔着有些距离,苏阳也至于看清,绝壁就是大熊猫没错,只是皮毛并非黑白两色,而是黑与淡黄色,除此之外,同样长得胖嘟嘟的,有黑眼圈,走起来也是内八字的方式。 另外还有一点,他看见的熊猫要大一些,差不多与成年黑熊相当,正常的熊猫要小上一号。可能与生存的环境不同吧,现在也不叫大熊猫,之前有神龙氏的人说那边称为土熊,可能是因为颜色的关系吧。 “大家都别冲动,先等等。” 前面有一片竹林,这更加附合大熊猫的特征,只是按常理来说,熊猫现在应该是杂食性动物啊,跟其余的熊科没什么区别,怎么就吃上竹子了呢。莫非是因为大熊猫没有冬眠的习惯,冬天找不到东西吃,所以就渐渐养成了吃竹子的胃口? 可是也不太对劲,前面大概是一片楠竹林,是大竹子,熊猫就算胃口好,也很难咬得动吧,爪子即便锋利也破不开啊。 然而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他看见熊猫根本就没有吃竹子,而是在扒雪,等把积雪扒开后,又继续刨下面的土,还不时抓起来一块土往嘴里送。 “不是吧,难道是我眼花了,原始时期的熊猫是吃土的?”苏阳揉了揉双眼,怎么都不敢相信,这是在是颠覆认识,莫非认错了,这不是大熊猫,而是近亲? 就在这时,小夏忽然说道:“野猪,吃,吃。” “野猪吃熊猫,不会吧。”苏阳再次震惊,今儿是怎么了,难道没有睡醒,还是冻着了,脑袋不清醒? “不,不是,是吃,吃这。”小夏用手在地上刨了起来。 这让他顿时理解到了,小夏是在说,野猪也在地里刨食,这个是正常的,可随后当他知道野猪同样在竹子底部刨东西吃时,终于反应过来,这哪里是刨土吃啊,而是在挖冬笋。 他居然把这事给忘了,冬天也能挖竹笋,但之前都无法确定具体的日期,现在完全可以根据野猪与大熊猫来判断,在冬季任何一点口粮都很珍贵,有竹笋自然要挖。 “走,去把那两头熊猫吓走。” 最终他还是决定放它们走,但如果熊猫奋起反抗,那就只有刺刀见红了,他带着五十人,底气十足。 “吼!”帕布与夏布,双布组合早就憋了一肚子火,之前那头棕熊他们打不过,眼前的熊猫就可以放手一搏了。当初野人围杀剑齿虎时,夏布正好在那段时间外出了,没赶上好时候,现在急需一场战斗,来确定在部落中的地位。 “弓箭手、投矛手,先别冲动。”苏阳还真担心,直接就打出了真火。 可他马上发现自己错了,他们这才刚冲出去,两个正在吃土,俄,是在挖竹笋的熊猫直接就跑了,跑得贼快,不过目测要比棕熊慢一半,但也能达到三十的时速,但真要跑下来,他们肯定能渐渐追上。 只是他已经淡了猎杀熊猫的心思,连忙叫大家停住,来到竹林查看,果然他见到了竹笋壳,是黄颜色的,估计是因为没破土的原因,很快他顺着刨出了一个竹笋,长在似鞭子一样的竹根上,只有十几厘米长,圆乎乎的,比现代贩卖的萝卜要大一些,等把壳剥掉后,里面的笋肉还是挺大的,大概有一斤多重。 野生的冬笋带壳超过三斤一个的都算是比较少见了,卖的时候也是带壳一起,比猪肉还要贵。 这会挖的是大竹,类似于楠竹,根鞭有拇指粗,比较硬,大的老根甚至有手臂粗,无法当作鞭子来使用,若是换成另外一种只有中指大小的野竹,其根部大概无名指粗,很是发达,也比较软,当作鞭子打人很疼。 那种野竹大约在三四月份才会长出竹笋,算是春笋了,等开春了再去找来挖。 “你们看见这个了吗,土熊吃这个,野猪也吃这个,我们当然也可以吃,现在大家一起动手挖,顺着这种竹根刨土。”随后他自己就动手了,指导大家怎么挖竹笋,防止原始人毛手毛脚的,把竹子给挖死了,或是影响到来年的生长。 同时,他准备挑选一些竹子进行移植,当然不是现在就移栽,但是需要提前断根,也就是切断竹鞭,所谓竹鞭就是竹子下面的茎,遍布在竹林下方,如果竹林长在靠近坡坎、悬崖的地方,竹鞭都能直接冒出来,暴露在空气中生长,青黄两色。 移栽竹子的方法无非两种,一是截取竹鞭埋到其它地方,二是挖出带着根部的竹子进行栽种,不过要把竹子的上端给砍掉,以减少竹枝对营养的吸收。移栽的季节要么春季竹笋长出来前,要么选在秋季。 只要土地中的水源充足,或者说不是太干燥,竹子都能移栽存活,最开始是长出一些比较小的新竹,之后长出的竹笋会越来越大,没几年就长成一片竹林了。 竹子这东西浑身是宝,苏阳个人就极为钟爱竹子,所以准备在明年春季与秋季大规模的沿着河边种植,过上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的生活,好吧,再次剽窃了苏家后人的诗句。 回过神来,现在还是琢磨一下怎么吃笋吧,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第116章 丰收 最终挖了四背篓的竹笋,这还只是这一片,林子里有竹子的地方不少,岩石部落外面就能挖到竹笋。 即便一时半会吃不完也得挖,错过了就没了,在冬天也方便储存,过了冬天又可以挖春笋吃。 “咔嚓!”他拿起生竹笋咬了一口,咀嚼了一会又给吐了出来,到不是味道就那么难以下咽,而是怕消化不了。胃不好的人吃竹笋会打嗝,生吃起来有点涩,最好还是弄熟了吃。 但是他吐了,野人们与战士们却吞得下去,就算商女也说好吃,让他有种大家在吃莲藕的错觉。 “好吃。”夏布出声夸赞,喜欢上竹笋的味道。 可是大雪天的生吃竹笋真的好吗?如果肚子痛什么的,可就不好了。 赶紧地返回猎熊的地方,等他们到了后,发现熊已经被杀死了,留在这里的战士们嘴上身上都有血迹,若非知道是怎么回事,苏阳估计会被吓跑。 他看了看熊的血盆大口,尖牙不算长,可是爪子就厉害了,如果给人这么来一下,不死也得重伤。 “先抬走,回去在剥皮。”林子里始终不会安全,今天也特别冷,如果不去猎杀野猪群,那么现在就该分道扬镳了,可是苏阳真的想养一头母猪,没错,就是母猪。 如果抓到公猪,最多留一头,其余全部宰杀,因为已经错过了阉割的时期,留之无用。 至于母猪也不是越多越好,因为母猪的食量极大,也并不是那么好养,又没办法散养,只能关到圈里面。他其实想过圈出一个山头专门养猪,固定投食,待到猪长大后就进行收获。只是那样的话,就没办法阉割了,执念啊。 棕熊抬走,拒马也抬走了,只要限制猪了野猪的机动性,那么就好整了,当然这只是理论,至于说挖陷阱什么的,就拉倒吧,没那么多时间,也没有必要。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快速奔跑,其实很多人都已经快扛不住了,他带出来的十几个人还好,有穿着鞋子,其余人包括野人们可都是光脚的啊,野人甚至还要用双手在雪地里奔跑,基本身上都湿了。 苏阳也知道大家都在咬牙坚持,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明天说不定还会更冷,他是想今天一次搞定,然后就老死不相往来,好吧,这话太绝了,但恐怕冬天都难以再见了。 “大家都在坚持一下,猎完野猪我亲自炖肉,敞开了吃,不限量。”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用在现在也合适,他苏阳从来都是说一不二,名声在外,承诺过的事都办到了。 半个小时候后,终于到了夏布说的地方,远远的华容就说闻到了翔的气味,商女解释说野猪喜欢把翔堆积在一起,估计因为如此味道就比较大。 但是苏阳啥都没闻到,除了冷还是冷,他已经在流鼻涕了,额头好像也有点烫,脚步发虚,这是要跪了吗。 “抬着拒马往前推进!”虽然身体累,但是心却是火热的,他喜欢这种一呼百应的感觉,就如雄性动物的本能,要么为了配偶干架,要么为了当上首领而拼搏,同时也为了保护族人而洒血大地。 “呜呜!”有野猪出现了,几个大公猪冲了出来,结果见势不妙,又突然往回跑了。 “追,放下拒马,小猪不要杀。”计划不如变化,现在只有赤膊上阵了。 苏阳也帮不上忙,索性自个爬到树上去,也防止出现意外,最终近八十人围杀猪群,还是让不少野猪跑掉了,但是收获也很喜人,抓到了六只小猪,猎杀了六头大猪。不过下次就别想这么好运了,猪群会离开这里,冬季很难追踪。 野猪真的不好杀,身上那层泥就跟盔甲似的,并且公猪还经常在树干石头上摩擦,更加皮糙肉厚,但只要被捅了脖子,就只能倒下了,野人们倒是杀出了经验。 六只小猪正好三草三牙,草猪就是母猪,而牙猪自然就是公猪。他只留一头公猪,其余两头尝试阉割,如果能活下来就养着,若是挂了,就吃掉。 没有阉割的公猪光吃东西不怎么长肉,养着太费事,但又必须从小养上一头,在过程中进行驯养,用来配种。 所有人都去了野人部落,那边距离要近一些,大家都快坚持不住了,等明早在出发回去。 飞快赶路,总算在天黑前抵达,时间大约在傍晚六点过,其实还早。 篝火点燃,大家赶紧烤火取暖,小猪被绑了起来,晚上不打算喂食,饿不死的。 拒马被扔在林子里不要了,野人们也可以另外找时间去拿来使用,现在开始处理肉食,熊皮慢慢的被剥了下来,价值与之前那一张剑齿虎皮相当,他做主给小夏与商女各缝制一套熊皮衣服,剩下的归岩石,相当于三方瓜分。 两对熊掌被砍了下来,他埋进雪里,作为私人之物,以前自然不可能吃过熊掌,最多就是来一盘熊掌豆腐,其实就是豆腐。 琢磨着,可能熊的一对后掌不好吃,前掌才是好东西,等回了岩石在慢慢弄。 其余熊肉,之前本来谈好了不少,现在还是分了,熊胆被取了出来,用一根绳索吊住,这可是好东西,却之不恭了。 熊肉被分了三部分,野人要多分一些,苏阳让他们把肉埋在雪里,也好过放在干燥的洞穴,至少在雪中可以延长保质期。可惜没有多的盐,也无酱油,不然就可以腌制,或是熏成肉干。 这头熊是雌雄,但并没有怀有崽子,让苏阳心中那点负担也没了,可以愉快的吃肉了。 小猪归他,这个不分配,六只大野猪,一家两只,也没什么好争议的。之前的皂角拿了一些给乱部落,就当作是换盐,没办法他也只带了一点盐出来,反倒是乱部落现在的盐最多,就当是打土豪了。 二十个陶罐都给煮上了,一百多号人围着等肉吃,两头野猪破开了肚子,取出了排骨与油脂,商女已经是熬油的高手,等到油化开后,帕布这边也把排骨给砍好了,放进陶罐里煮。 另外,竹笋弄了小半背篓,被切成一坨坨的,用来烧排骨,这是个硬菜,也特别好吃。不过要事先把竹笋在热水中过一下,去掉苦味。 新鲜的竹笋保存不了几天,可以泡在水里,每天换一次水,但也只能多延长两三天罢了。可以把竹笋破成两半,然后在沸水里面煮一下,埋在雪里冻起来,存放个一年半载都不是问题,当然开春后雪就化了,那时候春笋也快出来了。 在雪里冷藏过的竹笋会比较偏软,不适合炒来吃了,但是用来炖汤什么的,味道依旧很鲜。 他把这些办法详细告诉了野人们,同时会把这次乱部落带来的几个陶也一并送给野人,经过这次联合作战之后,双方的关系大有改善,苏阳觉得等开春后在来谈联盟,基本上就没问题了。 第117章 九岁 除了锅里炖的排骨,另外也弄了很多五花肉用来烤着吃,他既然说了今天晚上肉食管够,那就不能反悔。 猪的肝脏给弄了个铁板烧,分来吃了,岩石与乱的战士们都已经提高了烹饪水平,现在也无需他亲自动手,只要差不多盯着卫生与火候就行。 熊肉暂时没动,他估摸着一时半会的炖不好,烤着吃也太浪费,就先留着呢,反正猪肉这么多。 今天大家都受冻了,野人拿出一种草分给大家咀嚼吃了,估计相当于感冒药,希望生病的人不要太多吧! 排骨不用煮太烂,只要肉中没有带红就可以吃,所以煮了没多久,他就把竹笋放进了陶里,顿时汤都变得浓白了许多,原本该烧来吃,也就是汤水要差不多煮干,类似于焖肉,但现在有口热汤才是最好的选择。 竹笋也没煮多久,苏阳就拍手道:“可以舀出来吃了,有勺子,也有竹筒,小心烫着。” 规则按照岩石的来,采用人盯陶,每几个人分配一个陶,然后在内部自己分配。他先舀了口汤品尝,有一股久违了的清香味,虽然比不上蘑菇汤,可依旧让他能连着喝掉三大碗,胃里暖暖的,舒服。 煮过的竹笋他也能吃下了,很有料的感觉,比较容易饱。竹笋搭配牛肉才是绝配,用泡菜炒竹笋也好吃,另外还有竹笋腊肉等等,有太多种吃法了,不会腻的。 “竹子,好吃。”春很难得的对食物进行评价。 “是竹笋。”苏阳纠正道,看着大家咀嚼竹笋,都说是美味,他这心里也很有满足感,其实不仅是原始时期,现代二十世纪的冬天照样缺乏蔬菜,有些地方顿顿吃大白菜,有些地方整个冬天都在吃同一种青菜,是因为蔬菜种类太少,大棚技术还没普及开来。 很多人都说野菜好,去农家乐、风景区什么的必吃野菜,但如果天天吃野菜,那肯定也会跪的。 苏阳不是农业专家,能做的只是用现代见识,多找些能吃的蔬菜,增加食物的同时也满足族人们的味蕾。 吃了竹笋啃排骨,然后喝着汤吃烤肉,感觉寒气一扫而光,吃饱喝足后裹着兽皮就睡了,如果没记错,他九岁的生日应该就在这几天了,无法精准到哪一天,那么近期就吃好点,全当自己给自己过生日,是九岁,不是九千岁。 但他的情况,也可以说是逆生长,因为在若干年后的现代时,他也才二十多岁呢。 翌日醒来后,他拿出一根藤条,用的大概是编织藤椅那种,已经剥掉了皮,里面白色藤茎可以保存很多年不腐朽,让商女帮他打上了第九个节,代表他九岁了,明年冬天再打一个节,这根藤条就不用了,因为十这个数字就是满节,他自己理解为修满了节操,快要难保贞操了。 他用积雪堆了一个九层的大蛋糕,许下了一个说出来了就不灵验的愿望,随后拿出陶罐,里面是他故意留下的肉汤,已经凝聚成了冻,看起来就跟果冻差不多,反过来扣在一块洗干净的石板上,洒了些萝卜粒,还真别说,看起来像是水果蛋糕了。 “大家都过来吃蛋糕了,今天与民同乐。” 这种肉汤冻吃起来味道很不错,就是容易拉肚子,反正拉不死人,没关系的。就当是在场所有人都参加了他的生日趴,见证了他即将崛起之路。 “为了部落,出发!”这口号他总觉得有些违合,但气势还是有的。 可是出发后,大家都冻得缩起了身子,就跟做贼似的扛着物资,快速在雪地里奔跑。 小夏与四个野人也跟着一起走了,在没有解开石刻表达的含义之前,估计都会呆在岩石,再说现在与野人部落的关系也缓和了,那就更不是什么问题。 实在太冷了,等到了乱部落之后,不得不留下来先休整了片刻,烤火取暖吃了东西后,再次出发,等回到岩石后,带出去的人有一半多都生病了,必须好好调养。 不过这一趟外出也是值得的,收获比想象中要大很多,其它的先不谈,仅仅只是拒马这个东西,就能起到大作用,虽然因为拒马比较沉重,不方面长途携带,但在新部落建设期间,完全可以有效的抵御野兽以及敌人的袭击。 只要有了缓冲的时间,相信以如今岩石联盟的人口,已经有底气面对危险。 “苏阳,你做得很好。”玛祖前来探望,也是关心。 回到部落后,他也倒下了,属于正常感冒,以他的身体素质,休息两天就好了。这次带了很多竹笋、皂角、熊肉,两头大野猪,六头小野猪…… 别说是冬季,就算是在平时,都可以算是大丰收了,也难怪玛祖会夸赞。 苏阳自然敢居功至伟,不过做人要谦虚,“玛祖,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希望部落越来越强大。” “好,很好!”老人这一生或许做了很多不公平之事,但归根结底都是为了部落。 “玛祖,我已经说服乱部落并入岩石……”他当即把之前与姜黎谈的情况说了出来,这已经是大事,合并部落不是他说了算。但在说之前,他就已经猜到了老人的反应。 果然,玛祖显得很兴奋,“姜黎同意了,好,你做得太好了,我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其她长老。” “玛祖先别急,姜黎有一个要求,以后岩石就不能叫岩石了,合并后的部落需要一个新的名字,我觉得叫有熊氏比较好。”他连忙一阵神吹,务必要用到有熊氏的称呼。 “有熊氏?”老人并没有马上答应。 苏阳也不急,因为他相信有办法促成,话锋一转,说道:“那六只小野猪我打算养起来,需要抽调一些人手专门负责。” “这个没有问题,你走了这几天,已经捡到鸭蛋了。”老人露出了笑容,从当初苏阳提出要养兔子,在到养鸭子,都很成功,给部落带来了好处,虽然只是一个鸭蛋,养的兔子也都还没宰杀,但是这些东西在冬季能保命。 苏阳也笑了,那就没问题了,等他休息好就动手阉割小野猪,让族人们见识一下八级阉割术。 PS:今天也是作者君的生日,已经是大叔了,大叔不姓苏,所以主角是大家的主角。祝所有人端午节快乐,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118章 蛋留下 阉割实际上也是一种神圣的仪式,在行刑之前需要焚香沐浴,静坐沉思,让整个人处于空灵的状态,一睁眼似双目如电,一动手如电闪雷鸣,好吧,这些都是虚的,实际上仅需散一支烟,泡一杯茶即可。 小猪一般在出生后二十多天时阉割,具体看小猪的长势。最迟拖到两个月阉割也是可行的,但拖得越久从养殖成本上来说就不划算了。 阉割后小猪会进入疯长期,小猪正常六十天出栏贩卖给养殖户,但很多时候都喂养七八十天,因为小猪比生猪的单价更高。 “把小野猪抓过来。”苏阳大马金刀的坐在石墩上,阉割用的指针刀已经准备好了,事先用沸水煮过,目的是消毒,这种消毒办法普遍用于兽类医疗。 大猪一般抓耳朵与尾巴,因为只有这两个地方能抓到,其余部位都无从下手,而抓小猪就是提后腿了,倒提在空中,让小猪无法动弹。 帕布按他的要求把一头公猪抓了过来,苏阳熟练的接过手,把小猪平放在地上,一脚踩住猪头,一脚踩住猪腿,这个是有技巧的,类似于摔跤,把小猪前腿与一条后腿给卡住了,使其动弹不得。 此时小猪的腹部暴露在他的眼前,这个就得靠经验了,下刀一定要精准,也不能被小猪嘶鸣的叫声影响了心境。 “哧啦!”指针刀先是刺了进去,然后轻轻一拉,划出一个很小的口子,跟着他用手一挤,小猪蛋蛋就露了出来,抓住后割掉连接带,随手一抛,这颗蛋就扔进了陶罐中。接着又在旁边重复,割掉另外一个蛋,手术很成功。 手起刀落,猪抬走,蛋留下! “再抓一头猪过来。” 苏阳很满意手艺还没废掉,终于有用武之地了,阉割后的小猪不用治疗,自行可以慢慢愈合,从此雄风不再,只要安心长肉,等着出栏就可以了。 第二头猪的阉割也比较成功,就是想喂养总共六头小猪,可就没那么简单了,首先就是辨识猪草的问题,应该说冬季割猪草是个大麻烦,且如果只是喂一些草料,猪也长不快啊。 这事只能慢慢来,等到明年可以把谷子壳用来喂猪,另外想办法种植一些块茎吧。 还有那头牛犊,等冬天过了就穿鼻绳,相比起猪来说,多养些牛恐怕帮助要更大一些,因为可以放牛,却无法放猪。 小猪蛋蛋又称为“头刀菜”,对男人来说,很是滋补,没什么腥味,吃起来粉嘟嘟的,用米酒煮来吃更是回味无穷,同时可以治疗疝气。 他自己只吃了一个,剩下三个分给帕布他们了,但凡吃过的都说好。 两头阉割后的小猪竟然都活了下来,生命力出奇的顽强,当然也变得温顺了,已经打不过剩下的那头小公猪。养的鸭子也是六只,却有七只豺狗,差一点就是六六六了。 “吱吱吱。”苏阳嘴里发出吱吱声,很快七只豺狗就跑了过来,这是一种条件反射,在给动物喂食或是抚摸的时候,固定发出某种声音,时间长了,就能形成声音发射。 他不需要把豺狗训练成能握手、打滚的宠物,而是需要猎犬,或是能示警的家犬就足够了,驯化这件事有个过程,等到下一代小狗出声,又会好很多了。 揉了揉小豺狗的头顶与胸口,同时对其中表现不好的两头进行小小的惩罚,直接打脸,时间一长,潜移默化之下,即便他殴打长大后的豺狗也都不是事儿。 几天后,气温又下降了一些,差不多已经是最冷的时候,完全不想出去的感觉。 他的野人语已经说得越来越顺溜了,不知不觉中个头又长了一些,也比之前壮士了好多,看来冬季才适合长膘。 小夏也进步明显,已经可以直立慢走,说话的逻辑与词汇量,不会比部落同龄孩子差多少,由此可见小夏很聪明,智力不是问题,说不定也吃了什么好东西吧,这是原始时期,谁说的准呢。 比如现在有剑齿虎,而到了现代早就灭绝了,又比如他见到好多动植物,虽然能对上号,可与现代多少还是有一点区别,进化论,适者生存。就连人类,现在的原始人不也在慢慢进化,书写着文明吗。 冬季才过了不到一半,岩石这边在附近挖到不少竹笋,加上存有不少肉食,草药也有一些,在这个冬天罕见的没有死人,这在以往根本无法想象,族人们也感觉到了变化,这一切的源头,都是从苏阳赶墟的时候开始。 苏阳计算着食物,估摸着省着点,多喝汤,足以熬过去了,所以也没想着外出的事情,但每天都把时间安排得很满,不是锻炼身体,就是学习,他也开始学习辨别草药,整理用法用量。 这其实是不合规矩的,用药这件事是真的神圣,一般都掌握在各部落长老手中,有的人知道得多,比如玛祖,有些人也只懂寥寥几种草药。他已经问过了,草药属于是巫的范涛的,当然巫懂得很多种草药,且这只是巫的一种手段罢了。 苏阳觉得他没有尝百草的勇气,但怎么说也是兽医吧,虽然用的是西药,可是这道理是相通的,他学起来应该会很快。 事实上也是如此,玛祖上次带大家采集回来的十几种草药,他已经搞明白了,又从野人部落那里学到了几种,还从几个神龙氏族人那里听到了些见闻。 这其中有一种名叫“起阳草”的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补肾的。起初他以为是山药,这个在冬天也可以挖的,山药属于多年生植物,到了秋冬,藤条就会枯萎,但在春天又会长出来,累计很多年后,一株山药说不定就能挖出一个簸箕那么多块茎。 可最后发现起阳草不是山药,这只是一种草,冬天会枯萎,春天会长出来,收割了之后又会长,冬天见不到,所以只好等春天再说了。 他现在已经能处理受伤了,用的是一种马蹄草,形似马蹄,可以止血,另外一种土蜘蛛的网也可以止血,这种网只比拇指头大一点,多在洞壁上,撕下来蒙在伤口上就可以。还有熊胆可以止血,这东西用起来就比较奢侈了, 他当兽医的时候最喜欢用青霉素,还经常用在人身上,就是他本人,如果不小心弄出了伤口,直接把兽用青霉素粉末洒在伤口上就行了,马上就可以止血,愈合得也非常快。当然,青霉素过敏是致命的,所以他自己学会了试皮,或许这种方法可以用来试验草药的毒性,只是估计他没胆量尝试,万一失手挂了呢,岂不是死得轻于鸿毛了。 所以他还是惯用拿来主义吧,用现成的药物,只要系统的归纳一下,没准能凑出一百种草药,以后就没神农氏什么事了。想到神农尝百草,他就想到了炎帝,这位人类祖先不知是否已经出生了? 按照他的印象,炎帝的年龄应该要比黄帝与蚩尤都要年长,甚至有可能不是一个年代的人,可是远古原始时期的历史,没人可以真的有定论。后人能考古到的历史程度,到了殷墟那里就断掉了,殷墟之前的事情,没有真正的历史考证,也就是没有什么文物资料出土,拿不出铁证来。 当然,石器时代是存在的,青铜时代也是存在的,中华几千年,甚至上万年的历史文化也是事实。 苏阳现在就是在谱写历史,或许这一段原始时期的历史终会被遗忘,但他相信一定比想象中还要辉煌,为了部落! 至于说他想做什么,毫无疑问,天神之下,他最大。 已经整理出二十一种药物,标本也都保存好了,用法用量,也都记载了脑海中,假以时日,也就没有长老们什么事了。 可惜,他没能去学巫,也不知这算不算是遗憾,如果他去了,何须十年,估计最多一年就可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也有可能什么也学不会,主要是他的思维与原始人不在同一条线上,很多东西无法理解。 比如石刻,小夏每天仿佛都有所启发,他愣是看不出有什么含义。 返璞归真,他觉得原始人的思维处于这种程度,他已经被污了,看不清本质。 好比一幅图画,配上一首诗,他看见了,第一时间就会把诗念出来,床前明月光,于是想婆娘,错了,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这时候一个三岁的孩童看见了图画与诗,因为孩童不认识字,所以只会看图,看到了床,就念出了“床前明月光”;看到了冰霜,第二句出来了;看到了月亮,第三句诗出来了;看到了图中老人,第四句也出来了。 孩童只是看图画,照样把完整的一首诗念了出来,一字不差,发音标准。这是幼儿园最多中班的水准,甚至小班的孩子都可以读懂图画,老师也是这么教导的。可是换做成年人,把上面的文字给抹掉,在换成比较难的诗,或是童话故事,又或是一些原创的文章,恐怕就无法看图念出文字了。 苏阳现在就是这种感觉,与原始人的智力、见识相比,他无疑是巨人,而原始人只是孩童。但在原始环境下,到底谁更厉害,真个还真说不清楚,至少他无法做到全面超越原始人们,穿越者的悲哀啊! 既然他无法看图识字,那何不一步到位,引到族人们开始创造文字呢? PS:端午节回老家了,琐事比较多,其实是酒喝多了,这两天估计只能一更,欠下的更新会在上架前补上,感谢大家的打赏与生日祝福。 第119章 冰钓 苏阳的钢笔字写得极好,毛笔字也能凑合,现在记忆力又很强,不敢说能背下新华字典,但词汇量绝对没问题。 可要形成原始文字,反倒没那么容易了,至于说普及,那就更是扯淡。 还是先暂缓一下吧,等有一个安定的环境,再来追求这种精神层次上的东西。 读书识字不如喂猪,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野猪洞,里面公猪与母猪是分开养的,记得穿越前那会,小猪卖到了十六元一斤,生猪十元。一般农户自己养的母猪在生下小猪后,两个月六十天时间小猪能长到四十斤到六十斤不等,若按平均五十斤来算,一头小猪能卖八百元了。 如果农户昧着良心多养十几天才贩卖,平均每头增重超过十斤肉,那么一头六十二斤的小猪能买一千元。反过来,就给购买小猪的农户多增加了两百元成本,按农户把购买的小猪养到两百斤出头贩卖来算,也就卖出两千两百元左右,扣掉一千元小猪成本,三百元饲料成本,五百元粮食成本,以及一百元的保险与医药,所赚不过三百元,这还没算人工成本。 若是猪肉价格降了,等于白养,所以为了有利润,谁家小猪出生后,购猪的农户就会提前去预定,算准了满六十天,立即去购买小猪。 至于说为什么不把生猪养到三百多斤才出售,那是因为两百斤以内,才是猪生长最快的时期,超过两百斤多点,长势就变慢了,浪费的粮食多,得不偿失。 如果是养殖场,一般不到两百斤就出栏了。而对于野猪的养殖,苏阳还是懂一些的,最难的就是小猪的养护,必须要给母猪比较自由的空间才行。 不过现在还没到时候,等搬迁了部落,他会好好规划一下猪场,争取一炮而红,以后说不定就成了昧着良心的小猪老板,专业交易小猪。 “叮叮叮!” 他的弓箭是越来越准了,已经可以射移动靶,甚至在身体倾斜的时候也能开弓,或许等掌权后,可以撒谎说天上原本有九个太阳,被他射掉了八个,妥妥的神话传说。 哈了口气,全是白雾,外面那个小湖泊已经结冰,里面应该还是有些鱼,现在夜间气温估计在零下二十度左右,好在适应之后,也就能扛住了。 冬季的时间还长,没准可以去冬钓,他的鱼竿都已经准备好了,还有用竹子编的笆篓也能发挥作用,择日不如撞日,索性今儿就去试一下。 苏阳还没在冰雪覆盖的时候钓过鱼,穿越前基本是在水库、湖泊,池塘等需要收费的地方钓,当然因为他的职业,所以基本没给过钱。 很快,他带着七八个人到了岩石部落前面不远的湖泊,冰面上已经有了积雪,因为熟悉地形,便果断的走上去试了一下,还好人没掉下去。他这是属于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跑,冰钓是要凿穿出一个洞,这样才能钓鱼。 以前看过一篇国外的文章,一个人类在冰雪覆盖的地方遇到了两头狼,最后这人冰钓出鱼用来喂狼,狼生了五个崽子,刚好凑出了七头,最后做了一个拖车,让七匹狼拉着,结果因为路上食物短缺,两头大狼互相咬死了对方成了食物。结局是人类带着五头狼回到了现代社会,开了一个肉铺,继续生活。 苏阳也一直认为狼是可以被驯服的,这次冰钓就把小豺狗也就是小红狼给带了出来,就如在冬游一般。 “咔咔咔。”苏阳试着凿冰,还好没有开裂,不过就算掉进去也没关系,他腰上栓着绳索,见势不妙就跑。 没一会就出水了,冰层大概就五厘米厚,感觉这个厚度不够啊,脚下有点发虚,不敢动作大了。 特别小心的凿出一个横向出水口,感觉被坑了,不是应该鱼群蜂拥而来,直接跃出水面,就跟白捡似的吗?结果连鱼苗都没见到,并且凿出的水面渐渐的开始结冰了,现实与想象的差别忒大。 还好他准备了竹制的漏勺,之前煮盐时用来舀出漂浮物的,这会正好派上用场了,赶紧把刚形成的薄冰给舀出来,这天太冷了,抓紧时间钓鱼。 至于说春等人,在看了他是怎么凿冰的之后,就选别的地儿去了,也就栓上了绳索,怕掉进了水里。若真掉下去,没有立即拉上来,那可是致命的。 凿出的洞口不大,所以不能用长钓竿,幸好入冬前就准备了短杆,鱼线用的是搓好的麻绳,钓完后只要晾干晒一晒就好了,鱼钩是用兽爪,兽骨打磨的,他一次绑了三个钩子,就是担心不合适。 鱼漂用的是鸭毛的杆,本来用鹅毛比较好,但条件不允许,鸭毛的杆比较细,里面是空的,弄成几厘米长的一节,总共穿了七八节,无论鱼饵轻重都可以当作鱼漂来使用。 至于那种能让鱼饵加速沉下去的铅皮,他直接用黄金代替了,简直太奢侈,心在滴血的感觉。 鱼饵用的虫子,主要是蚯蚓,这个在部落外面就能挖到,土地比较肥沃湿润的地方有很多蚯蚓,这东西人也应该能吃,可实在太那个了,他无法挑战,除非就快饿死了,或许才会考虑吧。 很快,他把鱼饵放进了水中,然后提醒大家都别说话,小心吓跑了鱼。虽然不清楚冬钓是否也要静音,但小心一些,总是没错了。 可他却失手了,在这冰天雪地里等了有十分钟,鸭毛浮漂愣是没动上一下,最后提起来一看,鱼饵少了一个,也不知道是掉了还是被鱼给吃了。 “有没有搞错啊。” 苏阳觉得太倒霉了,出师不利,可记忆中了解到的信息,冬钓应该很容易啊,基本上扔杆就能拉,妥妥的新手也能有大收获,可他现在却是鸭蛋,连条小鱼都没见到。 他觉得肯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有可能凿冰的位置不好,也可能是因为天气不好,或是湖泊里的鱼太少了。 春他们这时也凿出了一个洞,所有人都冷得快受不了了,见此情形,苏阳只好无奈先收工,回去后再好好琢磨一下,反正冬季时间还长,不找点事情做,实在太无聊了。 PS:下周首页强推,本书的成绩还不错,自然就会写得比较长篇,请大家放心收藏! 第120章 夯土 苏阳觉得可能是结冰的时间太短,他也没有先投放诱饵,反正这次冰钓失败了,不过也无所谓,不缺这点鱼开锅。好吧,总得找点借口安慰自己。 大雪封山,暂时没什么事情可做,索性提前规矩新部落,建立模型,这样也好搞清楚到底差些什么。 之前他就考虑过房屋的问题,无非三种,木制、土制、石制,各有各的好处,也可以混合制屋。当初是部落联盟,现在是合并部落,所以到头来只有一个大部落,房屋建设就不分彼此了。 木屋已经有一个粗糙的成品,经受住了考验,在风雪中也没有倒下,只是缝补了一下屋顶罢了。 至于选何种材料,其实与环境有关系,比如后世的巴蜀一带,就以土墙房屋最多,而到了湘江一带,木质的房屋更多,甚至出现某个小镇全是木头房屋。反而在一些山上,石头的房屋会多一些。当然这只是苏阳自己片面的了解,因为在现代的老房屋已经很少了,修缮的古镇什么的,不能作为考证。 “咔咔!”他正在打磨木片,用来做夯土的工具,夯这个字上面是大,下面是力,指的是大力才能出奇迹,这当然是胡扯的,不过夯土墙确实需要劲大。 原理倒也很简单,用两块木板把有黏性的黄土夹住,宽度有一尺左右就行了,木板里面填充泥土,人站在上面用木棒把泥土杵实,相当于把泥土加固,增加密度,使其定型。 然后层层叠加,最终就筑成了土墙,这种方法也叫版筑,历史可查早在殷商时期就已经用夯土版筑房屋、城墙等建筑物了,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末期。 苏阳自己没有筑过土墙,但是见过别人怎么弄,想要复制出来并不难。 土墙的房屋在夏天特别凉快,冬季也强过山洞很多倍,只要把墙壁筑厚一些,甚至能抗住地震,即便是猛兽群跑来,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冲垮。只要做好防水,也就是别让土墙被雨水淋了,可以用很多年不坏。 “野子,你带人把木板打磨出来。” 他是打算现在就修建一个缩小版的土墙房屋,在过程中去发现问题,冬天时间太长,如果不提前做准备,那就太过浪费了。 给别人安排了事情做,苏阳自己在削陀螺,自然不是用来玩,而是用来吊出房屋的垂直度,选沉重的木料削制打磨,以麻作线,到时候夯土墙的时候就可以用陀螺保证角度正,防止倾斜倒塌。 同时已经计算出了房屋的大概尺寸,就在部落外面选了快空地,把积雪清理了出来,他用草木灰当作石灰来用,规划出地基的线路;又用扁担来丈量,虽然这个计量单位无法做到与现代对等,但却可以相对标准。比如长宽是五比三,那么长的这边用五个扁担长或是十个,宽的这边用三个或是六个扁担长。 “扁担宽板凳长,扁担没有板凳宽,板凳没有扁担长,扁担想绑在板凳上,板凳不让扁担绑在板凳上,扁担偏要……”好吧,中国话真难学。 苏阳叫来帕布他们,沿着撒好的线路挖坑,这可比挖陷阱简单多了,幸好他有先见之明,提前培养了战士们怎么打基地。 等坑挖好之后,便把条石埋在里面,到时候泥土要夯在这些条石上面,所以条石的尺寸很重要,厚度与宽度至少要大过一尺,至于长度就随意了。 当然,因为没有凿石头的金属工具,所以选取的都是天然石料,不可能每一块都差不多,宽度与厚度有区别,这个就要取决于怎么用了,比如厚一些的石头,那么坑就可以挖深一些;又比如侧面不平整的,在拼接两块石料地基时,可以砸一些小石料在缝隙中。至于说石料的正面,就要尽量选稍微平整一些的了。 他想到了之前的西蒙部落,现今芒部落居住的地方,那里有一大片石料,河流两边沿途的石料也不少,完全可以利用起来。 且为了防止河水突然上涨,洪水暴发,虽然这种机率很小,但是安全起见,他决定把原定修建部落的位置后撤,选一个地势较高一点的地方,至于后撤而空出来的地方,也可以用来种植粮食,也作为孩童们的安全活动场所。 最开始房屋肯定没有那么多,所以会是半群居的状态,然后逐步增加房屋,或许到时候会优先分配给对部落有贡献的一小撮人,这种方式并非私有制,因为所有财产都属于部落所有。 苏阳并不会站出来提倡什么人人平等,分田到户的傻事,因为一旦私有化,各种矛盾就出来了,人性自私论这个问题争论不出答案,或许每个人出生都是纯净的,只是后天被污了,所以有了自私的一面;但也可能人性中本来就存在自私,环境改变就可能被激发出来。 让族人们都为了部落而生,为了部落而活,为了部落而亡,才是现阶段应该做的事情。 此外对于养殖这件事,也该进入冬歇期,他之前提出养这么多兔子过冬,其实是不对的。正常的做法应该在冬天前宰杀家畜,只留下母种,等冬天过了在培育新的一批家畜进行养殖,养到入冬前又宰杀。这样就避开了冬季没有足够的食物、草料养家畜的问题。 就如棕熊也是这么干的,吃饱后冬眠,然后会在开春时生下熊崽子,才有足够的食物把崽子养大。 又说到猪,春天时小猪出生,因为猪还小,吃不了多少。等到夏季猪长到半大,族人能采集的草料,粮食渐渐丰富;到了秋天各种丰收,把猪催肥,好好养膘,冬天前宰杀,储备肉食。 等到部落的青储饲料什么的多了,到那时才可以渐渐挺过冬歇期养殖的问题,这种做法算是比较科学。 回过神来,继续指导帕布他们打地基,他设计了两种房屋的模型,一种是横向,一种是竖向,各有各的好处,有一个共同点,两种房子都是由五间或以上的房间接连在一起,且只有一个进出口。 也就是说,他如果住在最里面的房间,就必须从唯一的大门进入,然后经过第二、三、四间房,才可以抵达第五间,出来的时候也一样,并且没有后门可走。 这样做在消防上面肯定是不过关的,但他在最里面的房屋墙角留下了狗洞,如果真的守不住要逃命了,也可以爬出去。 当然这只是脑海中的假象,是否合理,还需要事实践之后才能最终确定。 此外,并非只修建土墙房屋,木头与石头的房屋,也会跟着建模,这或许是原始时期第一批符合科学的建筑群,全由他一人操刀,希望能顶得住风雨侵蚀,屹立不倒! PS:恢复正常两更了,欠章会尽快补上! 第121章 耒耜 打地基说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就比较难了,苏阳稍微没注意,地基就埋偏了方向,这可万万不行。虽说异形房也能住人,可如果不是正方形或是长方形,就可能结构不稳,房顶上面的房梁也不好弄。 没办法,他只好插上笔直的竹棒,拉上绳索,硬性规划出了地基线路,原本小半天就可以弄好,最后硬是花了两天时间,才弄好三间屋子的地基,这还是缩小版的。 如此缓慢的进度,让苏阳发愁了,到时候真正开工修建,完全跟不上他的计划啊。 看来需要提前赶制一批拒马,先把新部落给圈起来,以保证族人们的安全,然后再来谈修建房屋的事情。 当然,模型还得继续修建,如果模型都搞不定,何谈建筑群。 地基完成后,夯土的小号版筑工具也搞定了,长一米,宽高都是一尺,这就是个长方体,一端封口了,另一端被卡住,方便调整宽度,杵土的棒子也准备好了。 苏阳照样用笔直的竹竿吊了陀螺,拉上了夯墙的线,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所谓东风就是祭祀。 长老们从山洞中走出,向天神祷告,然后烧了大骨,得出了吉兆,皆大欢喜。 “开工!”苏阳大手一挥,当即就有族人挑着泥土过来,倒在他指定最中间的地基上面。 随后上版筑卡住泥土,摆好位置后,继续往其中倾倒泥土,直到装满后,帕布与另一个大汉,两人一左一右开始用棒子杵土,大力出奇迹,没过一会,苏阳觉得就差不多了。 版筑移动,顺着地基继续杵土,速度比他想象中快多了,或许是因为原始人的力气大,不怕苦不怕累,干技术活不行,但绝对是优秀的苦工。 只用了不到一天时间,土墙就杵好了,不过墙壁只有一米多高,一个房间只有几个平米大,总共就三间房,这就是个模型。 进入的大门设在中间的房屋,横了一排木棒作为受力,架空了一个可供一人通行的门,从这个门进去后,左右两边靠墙的角落,又各设了一道门,可以通向左右的房间中。这就是个套间,中间屋子就像是堂屋客厅,左右是住房。 而在墙壁上面,从侧面看过去,给弄成了三角形,也就是屋顶的模样,不可能弄成平整的房顶,因为无法排掉雨水。 三间房屋是横向的,上面架设的房梁也是横向的,把树干卡在土墙中就是房梁,然后在房梁之间绑上了细一些的木棒、木条,用竹棒子也可以,最后就是盖上芦苇,主体就完工了,就是这般简单。 至于说地面也是泥土,同样不断用木棒杵,只要杵得**,就可以保持比较干燥,有条件的话,抹上一些石灰,便能更大程度的隔绝湿气了。 另外窗户也留了,就跟牢里的小窗户一般,用木头的,主要是为了透点阳光进来。 然后还有最后一步,在墙面上在用木棒杵实,虽然看起来会坑坑洼洼的,但是耐用啊,也不会有一层层的版筑痕迹。 苏阳拍了拍手,从动工到完工,总共不到一个星期,其中地基就耽搁了两天,虽然只是一米多高的模型房屋,因为温度的关系,泥土还没干,来头牛都能给撞塌陷,但他已经很满意了。 冬天原本就不适合修房屋,即便是现代的钢筋混泥土也不行,所以他不能要求太高了。 “玛祖,这个土墙房子就是我们以后住的房屋,到时候会比现在这个大很多。”苏阳有些骄傲的说道,无论怎么说,他已经完成了模型。 可谁知老人却说:“还是那个木头的好。” 原来玛祖是更喜欢之前的木屋,这纯粹就是个人喜好了。 苏阳马上顺着说道:“木屋也会修建,不过土屋住的人多,到时候大部分人住土屋。”这话就说得很隐晦了,但是相比木屋来说,修建土屋要更方便一些,也更结实,能抗住风吹雨打。 既然有了木屋,到时候再修建也只是调整结构问题,而现在优先解决从无到有,所以在搞定土屋模型之后,他就转而去弄石头房。 要说石头房,如果直接用大块的石条那就完美了,可惜没有。所以只能用小块的石头堆积,这个就跟用破碎的地砖贴墙,或是贴地面,拼凑出一种非主流的美感。 难度就在于如何拼凑,如果原始人玩过俄罗斯方块,估计就好办了,这当然是玩笑话。 石屋还得靠他来弄啊,没有石灰,其实石灰也可以想办法烧制的,但最好是找到煤炭之后的事,若是能发现露天煤矿,可就爽歪歪了,这个得碰运气,这一片他暂时没有发现,也没听说过。 现在只好用黏土混河沙,把不规则的石块拼凑着往上码,可他弄了半天,也没砌出一平米面积的石墙,并且墙的厚度只有十几厘米,真的太难了,最后直接放弃。 不过石头房屋弄不成,却可以用在路面、围墙、广场、祭台,以及家畜的圈,等等地方都可以。 “苏阳,你真的好厉害。”商女由衷的夸赞。 他甩了甩皂角洗过的乱发,心说:“哥要的是崇拜,并不是谁的爱。”奈何这只是一句歌词罢了,该崇拜也得爱啊! 三种材料的好坏都试过了,这心中有底了,让长老们安排族人多搓一些绳索,以及削过的原木,比较粗大的树干就算了,但是小一些的要多准备,到时扛到新部落去,很快就可以组成拒马。 而他在过程中发现了工具上的不足,如果要提高修建房屋的速度,除了慢慢培养熟练度之外,就只有靠改良工具,这事只有靠他来搞定,不能借旁人之手,因为这是在动脑。 他首先想到的就是锄头以及犁头,这是两种操作起来方向相反的农具,锄头基本是人在用,而犁头多用于牛来拉。 还要加上铲子,不过铲子一般叫洋铲,这是洋人传过来的玩意儿。其实不然,早在很早很早以前,华|夏人类祖先就已经发明了锄头、犁头、铲子的组合体,称之为耒耜。 要问苏阳怎么知道耒耜,因为这就是他现在发明的啊,好吧,其实依旧是高仿山寨,为的是解决耕种与挖坑的问题。不过想要弄出耒耜,并没有那么简单! 第122章 月锄(上强推了!) 耒耜的发音很奇怪,苏阳戏称为累死,无论是人还是牛,耕地耕多了,都可能累死。 耒与耜,这是两个形状的工具,耒是两边分叉;耜就有点像是犁头与锄头了,不过柄是弯曲的,这两种都可以用木头制成。 要问苏阳的灵感是如何来的,竟是因为兔子,之前祭祀的时候宰杀了三只兔子,也没多少肉,烤了后他只分到一个后腿,不过当时他把兔头留下了。 兔头是很好的东西,上面的肉啃起来非常香,啃完后还可以敲破头盖骨,吸食里面的脑花,听起来是比较残忍的,因为很多人都有养兔子当宠物的情节,但其实兔子只有小的时候比较萌,稍微长大一点就比较脏了,排泄物很难打理。 至于那种长不大的兔子,已经不能算是兔子了,只是宠物。 他的灵感就是源于兔头,从后面往前看兔头,那一对兔牙的形状,就容易想到“耒”,相当于用一对兔牙来刨土。而从前面往后看兔头,就是“耜”,相当于从后脑勺来刨土,并且耒耜想要固定,也需要开两个洞,正好对应兔头的眼眶了。 兔头与耒耜有太多相似的地方,而在传说中是神农氏发明了耒耜,或许炎帝也偷偷啃过兔头吧,然后灵感如尿崩,引领了农用工具的革|命。 并且在很多很多年之后,耒耜传到了西方,然后就出现了圣物十字架,被西方人膜拜。但事实上,十字架只是华|夏用来固定耒耜的长柄。 原始人使用十字耒耜,朝下挖土刨坑,只是农用工具罢了;而西方人却跪地膜拜朝上的十字架,当成了圣物。东西方文明的差距早在远古时期就被拉开了啊。 可这一切都源于兔头,苏阳觉得已经解开了真相,虽然有些难以置信,但还是要面对现实。 他找来一种比较硬的树木,用斧头破开后慢慢打磨,要带着一点拱形,下面宽上面窄,拱形就似犁头了,但是下端的形状又似锄头。 现代常见的锄头无非三种形状,一是两边带着点内弯,但是锄锋是平的,这种锄头一般比较小,适合体力不行的人用;二是比较宽的锄头,有成年男性两个巴掌并拢那么宽,锄锋也是平的,适合男性壮年使用,多用来挖比较湿润的农田;三是比一个巴掌宽一些的锄头,锄锋有弧度,有点似月牙,锄身也比前两种更长,这个才是最适合挖干燥的土地,可是称之为月锄。 原始的耒耜就比较像月锄,但宽度又像是平锄,所以是结合体,足够的宽度能保证耐用,月牙的锋边更容易深入泥土。 他花了两天时间,失败了五个之后终于成功制出了原始版的月锄,叫耒耜实在太过违和了,总感觉不祥,谁用谁就可能累死,所以直接改成叫月锄了,形象生动。 但这个月锄却无法如锄头那般接上柄,又因为是人使用,所以无法让牛来拉行,这就要用来铲子的原理,有点类似于工兵铲,不仅用手,还要借助脚的力量。 月锄的上端就如乒乓拍子的把手,只是要宽一些,用来绑住长柄。也难怪后世乒乓球能称霸全球,原来这会就已经有这方面的意识了。 长柄绑在把手上面还不够,比较容易掉,所以需要横着再绑一根木棒,就成十字架了,用脚可以踩在这根横木的两端。但这还没完,为了使月锄耐用,还要把长柄的最前端绑在故意打出的两个洞中间,就如兔头的眼窝。 如此一来就是双保险了,长柄被前后两个点固定在月锄上,看起来有点像怪异的铲子,其实又不是,因为长柄是向后弯曲的,这点与犁头相同。 就像是一个叉子,反着给掰弯了,不过叉子可以弯,而男人可不能被掰弯了。 最后他还在长柄的末端横了一根木头,这样就方便两个手抓住,但也可能是画蛇添足,如果用得不趁手,随时可以取下来。 “完美收工!” 花了三天时间才弄出了一个月锄,好像有些不务正业了啊。但是从长远考虑,生产工具的提高,能释放出更多的劳动力,也是历史必须趋势。 赶紧的先试试,他是按成人的身高设计,本来想叫帕布,可考虑到这位莽汉有弄坏弓箭的前科,索性就换成了春。 “春,你这样,这样,先挖积雪。”苏阳其实有些紧张,上次冰钓失手,成了人生污点,这次可不能再出意外了,所以先用积雪让大家学会怎么使用。 春相比其他人,也显得更聪明一些,说不定偷吃过地精,好吧,他这是小人之心了。 只见春拿着拱形的月锄,一下就插进了积雪中,根本就无需用脚去踩,苏阳觉得正常,积雪太松了,这时月锄的拱形是朝向春,就跟犁头一样,他指导春把长柄往下压,如此就把积雪给撬了起来,就相当于完成松土了。 但其实松土是个技术活,就如一个成年人,即便你的力气再大,最开始用锄头的时候,挖出的泥土绝对会往脚下跑,一块地挖过去,绝对是坑坑洼洼的,泥土东一堆西一堆,这还怎么种粮食? 这个就需要慢慢去实践了,苏阳也是新手上路,等春挖了一片积雪后,便正式开始挖泥土,效果非常好,这种月锄完全符合人的身体结构,使用起来省时省力。 原始时期的耒耜,即便到了现代也有人使用,只不过换成了铁制,已经可以算是伟大的发明。 “苏,这个月锄很好用,就是挖陷阱不是很方便。”春说出了使用后的感觉。 苏阳点点头,无论是锄头还是犁头都不适合挖深坑,铲子到是可以,可现在弄不出来,月锄更适合用来耕种粮食。 但挖深坑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只要把月锄的柄改短,甚至不用柄,靠双手握着来挖。甚至他可以烧制一批陶制的月锄,也是可以使用了,用坏了也无所谓,反正陶就等于黏土,成本低廉。 冬天烧陶不方便,所以还是先赶制出一批耒耜月锄,开春后就能用上了,刻不容缓。 算算时间,冬季过了有一半时间了吧,别人都说冬天难熬,结果他不仅长高了,还长膘了。 “咦,好像有人来了。”苏阳揉了揉双眼,以为是看错了,但前方确确实实出现了人影,在冰天雪地中极为显眼,会是谁来了呢? 第123章 冬天不太平 以苏阳的身高都看见有人往这边来了,其他族人自然也看到了,不过大家都没惊慌,因为在部落外面摆放了拒马,也挖掘了很多陷阱,所以无需担心突然被袭击。 “不是乱部落的人。”过了一会商女忽然出声说道。 “什么?” 苏阳惊讶了,怎么可能不是乱部落的人,要知道这冰天雪地的,还有谁会跑到这里来,哪怕是以掠夺为生的希夷人也绝对不可能出来,得不偿失。 “拿起武器!”帕布一声大吼,原本正在观看怎么使用月锄的十来个战士,纷纷进入了状态,仿佛是在提升怒气,如若开战,必然会狂暴无比。 同时大吼声也提醒后面山洞中的族人有事情发生了,至于说吹响号角,暂时没那个必要,前方的人影只有几个,构不成大威胁。 “到底是谁来了,天狼,还是芒部落?”苏阳取下背上的长弓,与战士们走向前去。当然,会在拒马以内,他可能无法改掉惜命这个坏毛病了。 很快,等看清来人之后,苏阳震惊了,脱口叫道:“老实人,你们怎么跑这里来了?”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老实人所在是他赶墟时第一个交易的部落,族群总共只有四十多人,距离岩石可以说相当远,可现在却有几个人出现在了这里。 “苏,俺,俺们的部,部落没了。”老实人哆嗦着说道,跟着的几人全都冻得全身发紫,瘦可见骨,仿佛随时都可能倒下。 见此情形,他连忙叫大家把人给抬进去再说,救人要紧,即便有什么事,也只有坦然面对,远水解不了近火。 等到把这三男两女五个人弄到下面吃饭的山洞后,岩石这边的族人们纷纷下来观看,不过很快被苏阳叫回去了,都这情况了,还凑什么热闹啊,回去躺着长膘才是正途。 当然玛祖来了,他就不可能叫走了,过了一会,等到老实人他们缓过来后,说出了所发生的事情。也亏得苏阳与周围几乎所有部落都交流过,现在连野人语都会说,以他的语言天赋加上脑补,才基本还原了真相。 原来老实人他们的部落一直很穷,虽然占地也算比较大,却又是贫瘠之地,养活四十多人尚且不易,能用来交易的物资就更少了。到了冬天也没什么存货,还从苏阳这里换了陶,不能说是雪上加霜,但相比往年也不见好。 这让老实人他们在冬天过得很苦,可谁知还被相邻的一个部落给抢了,逼着交出了储存过冬的一半物资,这才是雪上加霜。为了解决食物,他们在冬天外出狩猎采集,却又遇到了狼群,最后还让狼群追到了部落居住地,惨烈的大战了一场,损失惨重。 并且狼群一直没走,每过几天,就会在晚上出现,虽然说他们几乎封住了部落洞口,可还是太危险,物资也没了。 后来他们的两个长老双双病死了,赶墟的几个一商量,由老实人提出干脆去投奔岩石部落,然后就这么扯淡的全族出发了。一路上他们也经过了一些部落,可却没有一个部落愿意收留,大家在冬天都难熬,自己人尚且没东西吃,怎么可能收留这么多外人。 等到老实人他们抵达芒部落那里时,所剩只有十几人了,成年人只有七个,且其中两个还受伤不轻。箬笠只答应暂时收留未成年人,这还是看在苏阳的面子上,当初与西蒙部落交易的时候,老实人他们也到了,所以见过箬笠,也能找到地方。 箬笠那边的物资也很贫瘠,忽然多了十来个人,压力也非常大,同时也不不愿意留下成年人,万一出现意外,冬天根本找不到人求救。 所以箬笠就让老实人他们七个成年人继续出发,沿着她所指引的方向到岩石来求救,信物就是一些山茶果,这是苏阳放在芒部落那里,准备到时候用来榨油的。 最后在路上又死了两人,他们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岩石这里。 事情就是这般,说曲折呢,也就是遭遇了抢夺与狼群,可要表达清楚,还真不容易。 苏阳听完后,也不由一阵唏嘘,原本一个与乱部落差不多的小部落,只是因为冬天到了,转眼就崩溃了,死了大半人口,也亏得是运气好找到了芒部落,又找到了这里。 对于箬笠的做法,如果按照现代人的思想,苏阳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但又无从指责,箬笠他们本来就是从神龙氏来的,与这边部落不熟。为了求得一块生存之地,不惜与岩石开战,死了不少人,还送出了稻谷、人口赔罪。自然不可能轻易相信别的部落,更不可能冒着饿死的风险,收留这么多人。 只是苏阳觉得箬笠应该派几个人与老实人他们一起过来,或许箬笠没想到,他虽然在交易过程中经常坑人,张嘴就是忽悠,可他最重承诺,也算是很有正义感,更重要的是,他不会见死不救。 “老实人,你现在可以安心了,我苏阳会收留你们。至于抢夺你们物资的大雁部落,我也会让他们付出代价。”或许,他需要一个师出有名的借口,附近四十多个部落,从来都是交易物资,当然路过的时候给买路钱这不算抢夺。 但其余时间,几乎没听说过抢夺的事,没听过不代表没有,可这次大雁部落做得太过分了,造成的后果也太严重。 可惜他现在是鞭长莫及,就算他有意开战,玛祖也不会同意,何况他也不想让自家战士们洒血,所以这事还得从长计议。 “玛祖,我想带些人前往芒部落,一来是因为那边的物资短缺,人手也少,恐怕熬不过冬天;二来我想为开春后部落搬迁提前做准备。”他斟酌着说道,如果没有今天这档子事,他可能在开春之前都不会外出了,哪怕去查看陷阱收获都不会出去。但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他也觉得应该早作准备,所以提前出发,也未尝不可。 “你要去芒部落?也好,你已经学会怎么用草药,又做出了这么多工具……你什么时候出发?”老人同意了,或许是因为想保住老实人他们的人口,这个是关键。 苏阳回道:“明天就走,老实人他们留在岩石,以后就并入部落了。” “我也要去。”商女跟着出声说道。 “夏,去,去苏。”小夏伸手拉住了苏阳的豹纹兽皮,对于刚才的话她只听懂了一点点,但已经能理解到苏阳要走了。 苏阳笑道:“好,你们都跟我走。玛祖我还能带多少人,多少物资出发?” PS:推荐一本好书《明末为匪》,且看一个野心勃勃的山贼,是如何在乱世中一步一步登上皇帝宝座。 第124章 驴头狼 玛祖伸出了三根手指,“给你三满,物资你看着拿。” 这话给苏阳的操作空间可就比较大了,从岩石带走三十人,在从乱部落骗走点人,顺便可以忽悠点野人一起去,到了芒部落后,等若拉出了上百人的队伍,在安全上就有了保障。 “墩墩,你又要出去吗。”容氏很是不舍,宝贝儿子越来越被族人重视,与她相处的时间却越来越少了。 “玛母,等部落搬迁之后,我们一家人就可以住在一起了,还有未出生的弟弟或是妹妹。”他的玛母怀孕了,所以这次无法跟着一起出去,今年冬天部落的物资还算可以,便进入了延续后代的高峰期。 对于明年会多一个弟弟或是妹妹,苏阳还是很兴奋的,穷养儿子富养女。 当即,他便开始挑选随从,帕布与春各带十个战士,编织的毕博、制武器的野子,以及几个陶工,合计正好三十人。融也带上了,加上他与商女,以及小夏她们五人,已经是三十七人的队伍了。 物资方面,带走了一公一母两只鸭子,会生蛋的那只也在其中;豺狗带走了两头公的,小白狐也抱走了。另外就是三十多人的吃食,一并带走,制好的鞋子也多带了一些,其余如皂角、种子什么的,也都有带,不亚于搬家。 等到了芒部落,估计生活条件会比这边艰苦,但也可能会有意外的收获,祸福相依,不如占卜一下吧。 他让玛祖与小夏同时起卦,老人用的是煅烧法,要稍微慢一些,根据煅烧后的痕迹来判断,旁人根本就看不出头绪;而小夏用的是撒豆角起卦,根据正反面来判断,有时候要撒好几次,组合判断。反正苏阳也看不明白,只需要最后的结果就行了。 谁知给出的答案都差不多,吉中带凶,此去有凶险,上路需谨慎。苏阳现在已经有些信这些了,但只要不是大凶之兆,他相信一定可以逢凶化吉,人定胜天。 翌日一早,天公作美,没有飘雪,队伍浩浩荡荡的出发了,其实这点人根本就不显眼,很快消失在森林中。 大家对于现在去芒部落,并不是很理解,这与之前出去狩猎不同,因为气候已经非常冷了,长途跋涉是会死人的。但这是苏阳的提议,所以没人提出反抗,这就是集体制的好处,当然也与带头人的个人魅力有关系,如果不是苏阳平时善待大家,也无法整合队伍出行,做到一呼百应。 “苏,我们杀死了剑齿虎、棕熊,这一片还会出现强大的野兽。”商女神色肃穆的说道,一旦外出,她就会进入战斗状态,不比任何战士差。 “无论是什么东西来了,都将被我们猎杀,因为这里是我们的领地。”苏阳不知不觉中,也有地域情节了,为了保护脚下的土地不惜开战。 狼也可以说很恐怖的野兽,因为是群体作战,极端凶残,悍不畏死,有很多原始人都死于狼群。苏阳的运气还不错,一直没遇到过狼群,但他有预感,迟早会碰上的。 队伍行进的很慢,两条豺狗跟着一起在雪地上跑着,到时显得很和谐,人与自然。 苏阳辨别清楚了方向,他们一路向西,大约两三天就可以芒部落,艰难的旅途。平时日只需一个时辰就能到乱部落,现在却要走小半天,顺便查了一下陷阱。 好坏参半,其中有一个陷阱中只剩下兽骨,肉食估计被小动物给啃食了,也可能是老鼠干的。另外有一个陷阱,里面有一头半大的鹿,挂了有好几天,好在这种天气下,又有积雪掩盖,肉不容易变质。 虽然是冬天,但有阳光的白天温度还是要一些的,所以如果把肉食放在干燥的山洞里,白日最多相当于保鲜,不是冷藏,时间长了反而会变质,就如野人部落里那种情况。 收获了一头鹿,省着点吃能顶队伍路上的口粮了,这让大家都很高兴,毕竟没谁愿意挨饿。 “苏,有气味,腐烂。”华容忽然出声说道。 可这冰天雪地的,即便有什么东西想腐烂也不容易啊,不过华容已经多次证明了嗅觉发达,所有人都不敢大意,武器已经入手。 谁知走了好一会也没发现什么异常,华容却说那种气味还在,不管那么多了,还有最后一个陷阱,查看完就去乱部落修正,顺便带几个人走,壮大队伍。 但就是快到最后一个陷阱时出事了,还没临近,几个野人的情绪开始焦躁,这是察觉到了危险,两只小豺狗也忽然躲到苏阳脚边,露出了小犬牙,仿佛想吓走什么东西。 如此反常的情况,大家哪里还能不明白,所有人都紧张了起来,未知的才是最危险的。 融双手抓着石矛,下意识把苏阳护在身后,这点值得赞赏,可为毛每次他都是最弱的?好歹已经九岁了,用不了几年就能成为真正的战士。 “苏,我去查看一下。”春小声说道。 但苏阳却摆了摆手,“不行,所有人都不准分散,一起向前,不用管我,如果有危险我会爬到树上去。”他有专门练习过爬树的技巧,目的当然是为了保命。 队伍缓缓前进,虽然能绕开,不过看清是什么东西才能安心,因为前方就是乱部落,后面是岩石,他们可以一走了之,没准就给族人们留下了危险。 再说在原始环境下,本来就是在不断的抗争,胜利者才可能把文明延续下去。 话虽如此,奈何他的心跳陡然加速,几次深呼吸都压不住,心理素质不过关啊,还没练到处变不惊的程度,在经过一段压抑的路途之后,终于看见了危险源头。 “怪物啊!”苏阳无声惊呼,原本以为看见了一群驴,可再仔细一瞧,却是**的一群食肉动物,比狼要大一些,长着驴头、狼身,一些有鬃毛,生有爪子。 他发誓在现代绝对没见过这种野兽,但现在是真见到了,这是什么玩意儿? “陷阱里有猎物。”春出声说道。 十几只驴头怪兽就围在陷阱边上,似乎想跳进去吃掉猎物,却又不敢,就这么围在那里,身上散发着似烂菜叶的气味,让人反胃。 “嗷呜!”这群怪兽嘶吼连连,冲他们露出了獠牙,但却没有冲过来。 反观他们这边,所有人仿佛都被钉在了雪地中,与怪兽对峙起来,相隔不到三十米。陷入了微妙的气氛中,现在要么他们小心翼翼的后退,或许能避免一场厮杀,但只要稍稍往前突进一点,就有可能遭受攻击。当然还有第三种可能,那就是怪兽被吓跑。 “是凶残的毛狼,我以前在九黎见过,怎么这里也有。”商女低声说道。 第125章 战狼 “毛狼?”这怪兽还真的是狼啊,不过狼的品种有很多,估计这种毛狼后来灭绝了吧。 可长成驴头狼身,实在是太违合了,但如果用来当坐骑,貌似可以驮着十岁以下的孩童,意义又不大。 “商女,我们有赢的把握吗?”苏阳的眼神瞄向旁边大树,估算着爬上去要花多少时间。 “能赢,要死人。”商女给出了判断。 苏阳挣扎了一下,队伍看似有三十七人之多,但有十几人都没什么战斗力,或者说不是合格战士,大家又带着这么多物资,若是与十几头这种大号毛狼开战,死伤绝对是难免的。 他实在不想刚出部落就办丧事,所以抬手说道:“退,后退。” “苏,可以战!”帕布这个好战分子,自从用斧头劈过豹子之后,基本就不知道恐惧是何物了。 “退!”苏阳语气坚决,没有商量的余地。 他听到了队伍中有些人松了口气,这也是人之常情,当即大家开始缓缓往后退去,但依旧保持着正面对着毛狼群。 怎料,他们刚退了不到一丈,忽然有两头毛狼冲了过来,速度非常快,可是又怎么快得过箭矢,几乎是同一刻,苏阳、春,还有华容都射出了箭矢,他们三位也是部落里射得最准的。 咻咻,两只狼各中了一箭,可惜都不致命,春与华容已经没机会开弓了,但是苏阳却做到了,只见他人在倒退,脚步晃动,上身却非常稳,在毛狼扑起来前一箭射中了脖子,但这只狼可能是因为惯性还是扑了起来…… “吼!”帕布一声怒吼,双手握着斧头砍了上去,把中了两箭的毛狼劈死了。 旁边的战士也顶住了另外一头毛狼,春从侧面抢上去,把石矛刺进狼脖子中,随后几个野人扑了上去,补刀成功。 队伍干净利落的宰了两只狼,按理说应该高兴,但苏阳却稍稍有些郁闷,帕布砍死的那头,有可能是被他射死的啊,结果现在已经分不清楚到底是谁拿到首杀了。 “抬矛!”商女接替了战斗指挥权,族人们纷纷架起了长矛,防止还有毛狼冲过来。 苏阳本以为狼群会撤退,至少不会攻上来,就如之前希夷人与有盐氏,芒部落与岩石部落,交战只是为了评估双方的实力,可是很快,他就知道自己错了,狼与人是不同的。 “嗷呜!”狼嚎声大起,十几头狼如潮水般冲了过来,直接群体开战了。 跑不是好的选择,苏阳有机会爬到旁边树上,最终却放弃了,怒吼道:“射箭,围成木屋圆圈。”这么近的距离,投矛已经来不及了,靠着十来个投矛手也不顶用。 说话间他已经再次开弓,然后大叫着让战士们围成圆圈,体弱者的站在中间,这是科学的结阵方法,以守代攻;反之,如果向狼群发起冲锋,绝对是混战,伤亡无法预估。 他现在不求能杀多少狼,但求如何保证族人不死,接触后如果发现他们能占优势,在发动冲锋也不迟。 说时迟那时快,狼群临近凶猛地扑了上来,苏阳只看见一片跳在空中的驴头,然后帕布带人挥动斧头顶住了,队伍三十几人围成了一个小圆圈,人挨着人,无论狼群从哪个方向冲上来,都会遭受一排长矛、石斧。 稳住了,只有两个战士受了点轻伤,一人被抓到了胳膊,一人被咬中了小臂,都不致命,也还能继续作战。 “弓箭手准备,我与你们同在!”苏阳大喊着让毕博与野子把他举了起来,反正这两位都没有战斗力。 等举起来后,他的视野就开阔了,搭上箭矢就射了出去,春也带着五个人开弓,如果狼群扑上来,就有围成圈的战士顶住,里面的人也能找到空隙刺出长矛,只是这种阵地防守战限制住了几个野人的优势,也相当于是保护了。 “所有人不要乱,围成圈,不要漏出空隙,坚持到最后我们就会胜利。” “战战战!”战士们齐声咆哮。 狼群没有吓住,继续悍不畏死的寻找机会攻上来,狼这种野兽,是有勇气把头探进风扇中咬杀猎物,不会因为族群中有狼死亡而止步。当然,狼群也有被击退的时候。 但这一群驴头毛狼恐怕已经极度饥饿了,不咬走几个人类猎物不罢休。 狼吃人,人吃狼,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拨开本质,便是血淋淋的厮杀! “啊啊!”帕布发狂,追着一只毛狼冲出了两步,顿时露出了空隙,差点让另外两只毛狼钻了进来,幸好商女与春迅速补位才避免了悲剧发生。 “帕布,控制你的怒火,守好你的位置,我不会提醒你第二遍。”苏阳大声吼叫,他罕见的发火了,目光深冷,但效果却很显著,帕布被吼得不敢吭声,赶忙退了回来,再也没有犯错。 商女有些意外地侧头看了苏阳一眼,或许没想到一个九岁的孩童能镇住部落第一勇士,她仿佛见到了长大后的苏阳,一定会比帕布还要勇猛,说不定真的可以成为图腾战士。 狼群受伤更重,陆续倒下了六七头,再也没有爬起来。这时狼群只剩下不到十头,攻势也变慢了,时不时的昂首狼嚎,但是嚎叫并不能赢得胜利。 而岩石这边也躺下了两个战士,一人被咬中了大腿,肉被撕掉了一块,血流不止;一人的手指头被咬断了一根,极为惨烈。苏阳带着小夏赶紧抢救,他用捆绑法以及草药为伤者止血,咬断的手指并没有掉,还能抢救一下,赶紧用竹片夹住,麻丝当作纱布用,在敷上一些消炎的草药,至于能恢复到什么程度,只有看运气了。 “帕布,现在可以带着人冲锋了,杀光这些毛狼。”苏阳咬牙切齿地下达了命令。 帕布早已经忍不住了,话声一落当先冲了出去,迎面一斧头砍翻毛狼,但也差点被咬中大腿,亏得春帮着挡了一下。几个野人也终于有了用武之地,灵活无比地跑了出去,专门招呼狼身上的弱点。 商女冲了过去,小夏也想去,不过被苏阳拉住了,胜利的天平已经倾斜,只要不出意外,他们就赢定了。 “嗷呜!”狼群不甘地飞速撤退,帕布带着战士追赶,可惜在雪地中根本跑不过毛狼,最后还是逃走了五六头毛狼。 此战他们有七人受伤,其中两个伤势严重,要留下来修养,罕见的遇到狼群没有死人,虽然他们的人比狼多出了两倍,又有弓箭手,挑选的又是精锐战士,但还是要归功于防守结阵,狼群没有遇到过人类结成圆圈防守作战,一时无法适应,所以败得也快。 这让苏阳觉得有必要研究一下作战方式,特别是敌我双方群体作战时,就能体现出优势了。 “迅速打扫战场,带走狼尸赶往乱部落。” 血腥味可能会引来其它兽群,大家都已经疲惫不堪,伤者也还需要救治,必须马上撤离! 第126章 双布 算上最开始宰杀的两头,总共收获了十一头毛狼,还有前面陷阱里有一只羊,自然一并带走。 战斗时付出了鲜血的代价,收获时又值得开心,活着就好。 一行人几乎是跑着到了乱部落,姜黎对他们的到来倍感意外,不是说好了春天见吗,怎么突然就来了,还带着这么多的狼尸。她没有见过活的毛狼,不过在以前见过毛狼的皮。 “姜黎,先让大家取暖,帮忙治伤,回头再与你细说。” 苏阳冻得直哆嗦,烤上火后,这才好受了些。重伤的两人只能留在乱部落了,他与姜黎谈了一阵,会从这里带走七个人,明天一早就出发。 同时也留下了两头毛狼,再次换走了一些盐与陶罐,虽说部落马上就要合并,但却要经历融合的过程,所以还是应该以物换物,不能坏了规矩,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苏,你们去芒部落,太危险了。”姜黎表示了担忧。 “放心吧,我福大命大,狼群也要不了我的命。”他现在倒是很乐观了,硬碰硬的战过狼群,还赢得了胜利。之前诱杀过棕熊,带队协助猎过剑齿虎,这不都挺过来了吗。 翌日,天刚放亮,队伍便依然出发了,剩下九头狼没有刮皮,这种天气不会变质的。 当他们抵达上次猎熊的地方时,发现那些拒马不见了,肯定是被野人抬回去了。能制出拒马,也亏得有一柄铁斧,如果少了这斧头,估计有很多事他能想到都做不成。 “帕布!” “在!”帕布连忙跑了过来,他现在竟然有些怕苏阳。 但苏阳不是要开骂,而是鼓励道:“以后好好干,等到开春迁徙部落后,我会说服长老们封你为部落第一勇士,以后你单独用一个陶罐。”这个奖赏的威力很大,意味着帕布可以独得双份的食物分配,也是至高的荣誉。并且帕布还不到二十五岁,还可以为他效力很多年。 “苏,帕布以后都听你的。”这位莽汉已经彻底倒向了苏阳。 想当初玛祖烤火释兵权,夺走了他拉拢战士们的机会,这才多久时间,他便已经卷土重来,在部落中的权柄越来越大,威望貌似也渐渐有了,往后的道路将会越来越宽广。 但他并没有沾沾自喜,因为岩石这一片不过只是弹丸之地,世界那么大,他想去看看。 “小夏,你们与黑猩猩是什么关系。”说这话的时候他模仿了猩猩的动作,看起来有些傻,也是拼了。 “是,是……”小夏也说不清楚。 苏阳指了指前方突然冒出来的猩猩群,应该不会发生冲突吧。 “乌拉乌拉!”小夏与几个野人跑上去叫了一阵,很快猩猩群就退走了。 这让他猜测野人部落果然能与猩猩群和平共处,共同生活在这一片区域中,没准往后猩猩有可能为他所用,臆想一下又不犯罪。 只是他有些奇怪,猩猩、猴子什么的,应该也很怕冷啊,怎么群体跑出了这么远,算了,管好自家队伍就行了。 等到了野人居住的花果山附近,远远的就看完了拒马,同时也被野人发现了。 “夏布,我们又来了。”苏阳高声叫道。 只见一个最强壮的大野人跑了出来,大声咆哮,正是夏布。大家合力抬开拒马,进了野人的山洞,他的眼神第一时间就锁定了石台,眼热那些狗头金啊,都有些魔障了。 然后才扫过野人群,数量上与上次来差不多,能参战的大野人有五十多个,他来这里就是为了忽悠些野人跟着一起走,同时也为了休整一晚上,明天一鼓作气赶到芒部落。 “呜呜。”夏布指着他们带来的狼尸。 苏阳解释道:“这是毛狼,我们杀的,怎么样,厉害吧。” 夏布伸出满是老茧的双手掰开了毛狼的大嘴,然后猛然发力,咔嚓一声,硬是把狼口给撑成了一百八十度,虽说狼已经死了,可夏布的手臂力量未免太恐怖了吧,麒麟臂啊。 传说,只有独身二十七年以上,才有可能练出一条麒麟臂,苏阳恐怕是练不成了。 “吼,杀,杀。”夏布把狼口合拢又撑开,仿佛在告诉他应该这么杀狼…… 苏阳只是看着,没有说话,跟着脱下了豹皮与蓑衣用火烤干,这时他意外的发现有几个很小的野人脸上并没有伤痕,应该是还没来得及刮花,上次来时,这些小野人脏兮兮的,卷缩在一堆,他还真没注意到。 而这次,他把几个野人小豆丁给抱了出来,用热水洗干净脸后,发现小野人的长相虽然远远不及小夏,可相比外面部落人口,更符合他的审美。 难不成野人的文明比外面部落慢了半拍,也还没学会直立行走,可是长相却进化到前面了?当然,野人与现代人的长相还是有天壤之别。 如果让野人与部落人结合,不知道生下的孩子会不会要漂亮一些,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命题了,他暂时也做不了主。 陶罐里已经煮上肉食,野人这里也有了十几个陶,火堆就从来没有熄灭过,已经渐渐学会了吃熟食。 融好奇的东看细看,他也长个了,依旧比苏阳高出一个头,却难得有出来的机会。 “夏布,我要去前面有一条河流的地方,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过去,春天到了在回来。”他开始进行忽悠了,但是交流有障碍,夏布是天生口吃,说话基本靠吼,而他要表达的事情又过于复杂,所以才叫忽悠。 “河!”好一会,夏布好像只听懂了河。 “小夏,你过来跟他讲明白。”苏阳手捂额头,还是直接讲明吧,忽悠失败。内心来说,他很希望夏布能跟着一起走,加上帕布,以后他手下就是双布组合,狩猎时肯定无往不利。 然后他也跑去四处打量野人山洞,没准能发现什么好东西呢,上次来就弄到了皂角,解决了洗头洗澡的烦恼,如果路上没有发现狗头金,也能在野人这里见到。 可话虽如此,他径直就走到石台前,情不自禁地拿起了一块狗头金,心想虽然现在暂时无法冶炼金属,打造兵器什么的,但完全可以先建模,先从熔炼黄金开始,打造一些用来观赏的黄金兵器、饰品什么的,再不济也可以熔炼成黄金板砖,用来拍人。 好一会,才恋恋不舍的松手,有舍才有得,来日方长。 “咦,这个是什么东东?”苏阳忽然看见一个新鲜玩意,连忙走了过去。 第127章 这东西可以吃 苏阳走到堆放块茎的地方,岩石部落也采集了很多块茎,但无论是之前他在野人区挖到的,还是曾经吃过的,口感都不行,没有一种能比得上 红薯的味道。 当然,他也不指望找到红薯,却又希望有能入口的块茎,好用来大面积种植。 这时他拿起一个短粗带着根须的东东,上面沾满了泥土,这玩意他确定记忆中没有见过,但是个头算比较大,份量也足,难道是用来吃的。 “药,不动,抓。”小夏跑了过来,一把抢了过去,做着挠痒痒的动作。 很快,他就弄明白了,这个块茎是一种药物,可以治疗拉肚子、不消化,以及咳嗽。 但是剥开皮后,一旦沾染到皮肤,就会奇痒无比,常人难 以忍受。 野人们只有实在是肚子病了,才会忍住奇痒咬来吃,等同于受罪。 这让苏阳大失所望,不过又发现了一种药物,也是好事,他现在对这方面比较感兴趣,在说服小夏之后,便用兽医小刀割开了块茎的皮,里面 的茎肉很白,一割开就有黏稠的汁液,闻起来倒是很清香啊,把华容都给吸引过来了。 “可以烤来吃吗?” “不知道。”小夏摇头,以前都知道用火,会用火之后也没顾得上这东西。 此时苏阳用小刀挑了一点黏液抹在手背上,没什么反应啊,可还没等他高兴完,手背就开始发痒了,然后越来越痒,简直让人受不了。用水清 洗也没用,只能熬过来,时间一长就会慢慢恢复。 果然不作死就不会死啊,但他还是把块茎放进火里烤了,因为他觉得没那么简单,这东西有些像芋头的那种白,只是芋头没有这么多黏液冒出 来,他记得接触到芋头,不容易发痒,这东西可能是原始时期的植物吧,说不定真的可以吃。 火烧得正旺,里面有木炭,很快就闻到了淡淡的清香,但也在冒着黏液,为了避免烧坏了,过了一会他就刨了出来,用刀削了一块让融吃下, 反正这小子是个吃货,最多就是舌头发痒罢了。 “好吃,太好吃了。”融双眼发光,如同饿狼一般盯着块茎。 这演技简直绝了,莫非是想他骗他上当?这是玩笑话了,融还没学会撒谎,当即他也削了一块放进嘴里,因为太烫,不得不含着哈气,口齿不 清的叫道:“这**的明明就是山药啊。” 他之前就想找山药,却没想到吃进嘴里才发现就是山药,如果不是最近迷上了药物,指不定就错过了,而等到开春后即便发现山药藤条,也不 适合开挖,真的差点就错过了。 可是山药为毛长得这么多奇怪,不应该是像甘蔗一样很长的吗?有大有小,可市场上卖的都是很长的啊,他见过农户种植,认识山药的藤条叶 子,当时记得也是种植的长条山药。 怎么这会却是这种短粗短粗的?很快他就反应过来,现代种植的多半是经过改良的品种,或是选取的优良品,而手里的山药不仅是纯野生,且 还是原始时期的老品种。 “小夏,这个山药的苗子是藤条吗?” “嗯嗯。”小夏点头着。 那就没问题了,知道是山药后,脑海中就有了不少相关记忆,因为山药的黏液中含植物碱,所以接触皮肤后就会刺痒难忍。如果把山药切开, 放进盆里,加上水,然后把手放进去搓洗,后果会非常严重,不亚于一场酷刑。若是用来洗澡,恐怕无人能抵挡。 他仿佛找到了一种残酷的刑罚,以后没准用得上,可就是太奢侈了点。 山药除了地下的块茎,藤条上面的山药果实也可以吃,与块茎一般无二,只是果实比较小罢了。 山药的栽培与红薯、土豆什么的差不多,可以用块茎繁殖,选芽头饱满那一节,埋进土里面,一年内就可以收获。还有就是用山药的果实,也 就是山药豆进行育苗,开春后半月就能出苗。 当然,对于这些他只有理论知识,实际试过才知道效果,但想来培育苗子应该不难,山药可是多年生的植物。 他连忙在块茎堆里翻找山药,运气不错,又找着了几个,如果没记错的话,山药原本就是秋冬的时候收获,这个要看藤条什么时候开始枯萎。 从气候来说,现在也是可以挖山药的,冬天土地里的山药块茎不可能发芽,如果等到春天就来不及了。 而现在挖出来,意味着到时候可以培育更多,良性循环之后,拥有一大片的山药地,完全是有可能的。山药对男人来说也是好处多多,虽然不 适合当饭顿顿吃,但能作为冬季储备食物,就值得重视了。 “小夏,你们还能找到这个东西吗,叫山药,山药。”苏阳搓着手,明明是说山药的事,却又分心琢磨着明天怎么也要带走一些狗头金,争取 双管齐下,把事都给办成了。 “可,找。”小夏很肯定的回道。 山药的藤条虽然枯萎,但一时半会腐烂不了,一般都缠绕在其它植物上面,只要平日里有印象,在冬天也能找到。 很快他就发动野人出去寻找,反正距离天黑还有一会,陶罐煮肉也比较慢,找完后回来吃肉正好合适。 “夏布,你们找到山药后,就挖回来,注意别破皮了,不要挖烂。” 他自己马上穿上豹皮,也跟着出去了,不会跑太远,先把附近的挖到手,以后野人们有空了就继续出去挖,储存起来等着春天他拿去栽培。如 果藤条上还能采摘到山药豆,也一并带回来了。 算了算,开春要栽种的也不少了,竹子、山药、葫芦、稻谷等等,虽然依旧不算丰富,短期内也没有收获,但是前景却很可观,他才九岁,可 以等。 他也远远没到感叹岁月是把杀猪刀的时候,没准他可以长命百岁呢,帝王不老。 “苏阳,明天我们还走吗?”商女忽然出声问道。 “当然要走,准时出发。”这两天的气候还不错,白天没有飘雪,适合赶路,早点到芒部落,以免夜长梦多。 PS:不好意思,有事耽搁,这章晚了点,明天会早点更新! 第128章 终抵达 傍晚前,野人们陆续回来了,挖到了满满一背篓山药,其实只找到了五株,这是因为多年没挖过,所以收获很大。 这是黏性山药,不适合炒来吃,但用来炖肉、烤食,或是蒸来吃都很不错,还可以捣鼓成山药汁。 削皮之前在火上烤一下,就可以防止接触皮肤发痒,或是只用手心接触,一般也没事,因为人的手掌心皮肤更老。更简单点,就是拿个东西包着一端削皮就成了。 苏阳没有浪费山药,准备全部带走,趁着吃饭时,再次对夏布发出了邀请,“跟我走,我教你们烧陶,陶罐。” “河!”夏布惜字如金。 这让苏阳有些抓狂,本着不能双双失手,转而谈起了狗头金的事,明里暗里说有需要,然后真的拿到了,小夏又拿了六块给他。 “放心,我不白拿,到时给你们送盐过来。”用食盐换黄金,等价交换? 翌日,队伍再次出发了,苏阳惊喜的发现夏布带了十几个野人跟着一起上路,可是他的忽悠功力都没机会发挥,怎么就成了呢? “夏,苏。”小夏牵着他的兽皮角。 “小夏,肯定是你说服了夏布。”苏阳一下抱起了她,第一次亲密接触,也就用额头碰了下额头。 队伍增加到了五十多人,基本都可以参战,路上的安全就有了保障,等到了芒部落,人数合计能破百,加上那边地形复杂,熬过冬天应该是没问题了。 有时候苏阳在想,如果召集所有人手,突袭有盐氏,不就什么都有了吗?现成的盐矿与住处,这一片也不会有对手。 可是师出无名啊,即便是突袭,伤亡也会很惨重,所以只是想想罢了。 上路后没多久,他们见到了兽骨,是最近啃食干净的,在森林中还是小心点为好,没准从哪个树洞里就窜出了猛兽。 天上能看见太阳,他能以此辨别大概方向,当然,春他们自有寻路的办法,不用他来操心。 白雪茫茫,依旧有植物顽强的生长着,或是蛰伏在地下,等到春天,万物便将复苏,一年又一年,直到世界的尽头。 这一刻,苏阳感觉自己悟到了天地之间的奥妙,四季万物的变化,如果这时候掉下一个苹果砸中头部,或许他就是华|夏的苏顿…… 队伍所走过的地方都属于新部落,明年肯定会迎来快速发展,就连火星上都可以种植土豆,他就不信在原始时期就不能发展种植业。 走了有两个小时,他们寻了处石头区生火,愣是花了近半个小时才把火点燃,回头真的要改良生火方式了,钻木取火耗费的时间太长。 每人分了一块肉食烤着,架了两个陶罐,把积雪化开就是水,可惜他原本想用雪水泡酸菜,结果因为储存的盐不足,也无菜可泡,导致没吃上一口泡菜。 “明年冬天,我们就可以住在温暖的房屋中了。”苏阳有感而发,他们正靠在一块大石头旁边,在下面石头缝隙中生长了一些植物,一种类似于兰草,其实不是;另一种像是绿化植物扁叶竹,其实也不是,即便是,也没有价值。 但等他随手拔出一株后,却有些傻眼了,这植物根部生长着一堆小颗粒,形状像是没有长大的花生,估摸着能有小半斤了。 “我认识,是你说的花,这种花。”商女指着他的豹纹,意思是说,这种植物会盛开黄色的花朵。 “有什么用处吗?”他追问道。 然而商女却摇头,她也仅仅只是见过,不懂药物什么的。 苏阳随手把这株黄花植物放进了背篓,就算没什么用,栽种来观赏也不错啊,到时候新部落的环境他也会好好规划一番。 吃饱喝足,检查了一遍物质,又把背篓掩盖好,队伍开拔,一直走到下午时,终于快到地方了。 “河!”夏布连连大吼,也不怕招来猛兽,因为人多。 大家都露出了笑容,看见那条河流之后,距离芒部落就不远了,出来三天,终于可以安定下来,熬过冬季。 “我们来了。”苏阳也难得这样大声吼叫,到了这里,就算是箬笠也无法压制他,可以说,在春天来临前的这一个多月,这片区域由他苏阳接管了。 如果有机会,在到天狼部落拉点人过来,提前让几个部落少数人进行磨合,或许等部落搬迁之后,就能减少矛盾激化了。 “嗷吼!”一阵阵兽吼声传来,感觉四面八方都有,让人悚然。 苏阳连忙叫大家低调一点,别刚到地方就悲剧了,如果算上野人部落的区域,河这边有两百多平方公里的面积,到处是山脉,丛林,危险无处不在。 等到了河边,他遗憾的发现河流并没有结冰,冬钓计划可能要泡汤了,只有以后再找机会挽回面子。 “鹅要过河,河要渡鹅,不知是鹅过河,还是河渡鹅。” 还好之前就有准备,选了河流一处比较窄的地方,铺上了树干,他们很快就渡过了冒着寒气的河流,又走了大概一刻钟,芒部落到了。 “箬笠,我们来了。” “箬笠,是岩石部落。” 叫喊了片刻,就见乱石区有人跑了出来,领头的不是箬笠还能是谁,箬笠的战斗力也很强,也极有领导才能,不然也不可能拉出这么多人从神龙氏跑出来。 “苏阳,是你们吗?”远远的箬笠出声叫喊,主要是外面人太多了,担心有诈。 “是我们。” 他被举了起来,验明身份后接下来就简单了。野人们在乱石区可以如履平地,其余也都是成年人,小心一点就可以慢慢爬进去,就是物资有点麻烦,还好人多。 等箬笠出来后,简单把事情一说,便让里面芒部落的人也纷纷接应,把物资传递进去。 “苏,没想到你们真的会来。”箬笠见到这么多人和物资,心中的大石落下了,这个冬天实在太难熬,与神龙氏相比,条件差太多了,但他们并不后悔跑出来。 “大家还好吗?”苏阳指了指里面。 “死了一个,其他人都还好。”箬笠已经见惯了生死,谈论起死亡时显得很平静,但并不意味着心中就不伤感。 苏阳叹息,争取明年冬天让族人们过个好年,至少他不允许有人饿死,也尽量避免有族人病故。 PS:今天没状态,下章放在明天上午更! 第129章 自助餐 他与箬笠聊天,其实是想拖延一会时间,可这会大家都进去了,他也迫不得已只好爬进超过百米长的乱石堆,双腿有些发颤,但没想到这次跑酷居然很轻松,有种做梦时变强大了的感觉。 甚至他还追上了前面的融,实力碾压啊,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到了里面居住的山洞,竟然还想再跑一次,让所有人都来看看,一起喝彩。 “所有人都过来,我要先清点一下人数。”他很快进入了状态,事有轻重缓急,先安顿好在表演不迟。 这里聚集了五个部落的人,分别来自岩石、乱、夏、芒,以及吴,也就是老实人所在的部落。 一共有近一百二十人,超过八十人可以参战,放到现代这点人还不够小学生来场群架,可在原始这地儿,人口实在太少了,能凑出三百战士,就可以斯巴达了。 “我是苏阳,大家可以叫我苏,往后这段时间我都会住在这里,希望相处愉快。” 开场白之后,他就让大家先散了,接着开始清点物资,芒部落这里确实很穷了,因为入冬前准备不够充分,期间也有出现狩猎,只是收获很小。 现在他们带来这么多东西,已经足够挺过去了,毛狼的皮子被剥了下来,虽然是新鲜的皮子,但也可以用来取暖,哪怕夜晚裹着睡觉也好。 带来的两只鸭子也安顿好了,这关系到明年能不能吃上鸭蛋,什么蒸嫩蛋、蛋花汤、炒蛋等,还可以泡成咸蛋,包成皮蛋,有很多花样吃法。同时油炸时,也可以在食物中加入鸡蛋,口感更佳;煮肉圆子加入蛋清,也可以更嫩。 这大冬天的,他忽然想吃蛋炒饭了,奈何手上就两枚鸭蛋,稻谷也得留种,先苦后甜吧。 两头豺狗随意放养,反正也跑不出去,之前也没有伤人的前科,一路上跟着到这里也不容易。 陶罐与盐,种子等东西,都小心储存了起来,不容易失。含有盐分的腊肉挂了起来,偶尔吃一点就行了,每天吃烟熏肉,身体也扛不住。 在有就是带来的毛狼、鹿,以及一只羊。块茎、山药、竹笋,几个萝卜,等等东西,也需要合理的分配。 带来的物资与芒部落合并了,清点完毕后,他安抚了吴部落留在这里的未成年人,有男有女,表明老实人他们已经到了岩石,在那边很安全,以后吴部落就不存在了,并入新部落。这事根本无需商量,他就可以做主,接纳被打残的小部落,也符合生存法则。 这时苏阳终于开口谈到了分配权,“箬笠,你们之前怎么分食物?” “大家一起吃,以前在神龙氏不是这样,是把食物分到人头上。”箬笠没有表达得这么清楚,但足够让人听懂。 苏阳忽然想到了吃自助餐,最高境界就是饿得快倒下了,扶着墙进去,然后吃到快撑死了,扶着墙出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每个食客都这般吃,这家店早晚得倒闭。 芒部落之前就是把食物放在一起,大家自己随意动手拿来吃,这就得拼素质与技巧了,喉咙里吞块肉,嘴里咀嚼块肉,左右手各抓一块,还得不怕烫,吃饭就跟打架似的。 其实并非这种抢夺的画面,因为芒部落基本都是组合的家庭,是外来者,所以很团结,箬笠又能压得住场子,之前大家都吃得很文明,甚至有礼让的时候。就如现代家庭吃饭时,一家人围着桌子,更多的是温馨。 可自从吴部落十个孩子来了后,这种和谐就有些被破坏了,今天又多了五十多人,这种自助餐的模式,铁定搞不下去。 “先试试看,今天的晚餐就吃自助餐。”苏阳决定任性一回,不过他控制了食物的总量,操作起来就方便了。 箬笠的性格并不是很强势,属于内柔外刚,马上就同意了,“好,苏你来安排,我信你。” “我也信得过你,以后就是一个部落了。”他还没跟箬笠提合并部落的事,天色不早,先填饱肚子,后面找时间细谈不迟。 当即拍了拍手,把商女、帕布他们叫来,与他过去挑选食物,这算是第一次聚餐,也不能小气。砍了半头狼,不能吃的内脏拿来喂豺狗了,选了些竹笋,以及腊肉,还有块茎。 狼肉一部分拿来炖,一些拿来煮。他从岩石带了熊肉,还有熊掌之前一直没吃,安顿后找时间慢慢烹饪,这可是好东西啊。 很快,大家开始煮食物,块茎可以生吃,也能烤来吃,只是口感不好罢了。 苏阳又让大家去搬石头,就如拼出了一个长条的石桌,上面铺了些干草,过会好放陶罐。他倒是想看看,让大家随意拿去食物会是个什么画面,希望到时候别打起来吧。 就算真打起来了,也能控制住局面,所以并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如果这种自助模式可行,往后部落遇到盛大的日子时,偶尔也可以这般搞一次,比如新部落成立当天,房屋竣工,以及他满十岁的时候。 天上忽然飘雪了,增添了就餐前的气氛,苏阳走出去用手去接雪花,这一刻,他是真的有心情赏雪,当然代价就是冻成狗。 “下雪。”小夏忽然冒出这么一个词汇。 苏阳笑了,把她抱了起来,“对,这叫下雪,冬天下雪,春天到了就是下雨。” “夏雨,是夏吗?” “不是夏部落的夏,是下,就是……”醉了,这个下字的含义太多了啊。 正当他凌乱的时候,小夏忽然又说:“下雪不好,夏雨好,喜欢。” “呵呵,你喜欢下雨啊,快了,过了冬天就可以见到下雨了。” 苏阳用额头碰了碰她,心想,小夏喜欢下雨,总好过商女喜欢吃油吧,而他喜欢什么呢?以后有了小猴子,该取什么名呢。 好吧,这事太遥远了,至少也是几年后了,随后他也加入了烹饪队伍,亲自操刀弄了几个硬菜,并指导大家把弄好的食物进行摆盘。 正好把陶罐清点一下,都给放到了刚才拼凑出的长形石台上,陶罐中陆续放入食物,让人食欲大振,但没有苏阳与箬笠发话,大家也不敢吃。 其实除了他们两人,商女也代表了乱部落,小夏代表了夏部落,都应该有发言权,但苏阳觉得他就可以代表商女与小夏,所以就不多问了。 天色渐晚,洞外鹅毛大雪,洞内篝火燃烧,上百号人围拢在石台边上,自助餐即将开始了。 第130章 真假有熊 准备的肉食平均下来每人能有三两,这是除掉骨头了。块茎要多一些,汤应该是管够的,且汤里面放了竹笋、肉片。 如果把这些食物平均分配下来,基本没人能吃得很饱,但在冬天已经很丰富了。现在就看随意拿取会是什么情况,苏阳估计有些人会吃撑,自然有人会挨饿。 “不可以把陶罐拿走,食物大家随便拿来吃,不管分配,不论男女,也不分大人与孩童。” 他话都说完了,结果没人动手,莫非是没听懂?不至于啊,他的发音纯正,吐字清楚,还用野人语重复了一遍,怎么画风不对? 不管了,他伸手取了一大块已经温热的烤肉,同时箬笠也抓了一个块茎,这仿佛就是讯号,野人们瞬间发起了冲锋,十几个野人霸占了石台一角,拼命往嘴里塞食物,不带咬烂就吞下了肚。 不过野人这般进食很正常,虽然抢得凶,但只占了一角,没有动其它食物。 而另一角是芒部落的人,吃得算比较斯文,每次只拿一点食物放进嘴里,孩童也能挤到位置。反观苏阳带来的人就真的表现不堪,纷纷狂拿食物,还自备了竹子装汤水,基本上在短时内就把食物瓜分一空,留下空荡荡的陶罐。 还有人明明怀里搂着食物,偏偏用手去抹陶底,沾上剩下的那点汤水后,就把手指放进嘴里舔。 苏阳手中的烤肉还没发凉呢,石台上除了芒部落那边角落,其它地方已经一扫而空,甚至芒部落受到影响,也加快了吞食,瞬间变成了野蛮人。 “这还算自助餐吗?” 果然,无论任何事形成习惯后就很难改掉,野人是野兽的进食方式;芒部落是家庭温馨式,而其余人就是分配式,习惯把食物拿到手后在慢慢吃。 想要解决这个,还得用认陶不认人的办法为好,明天就纠正过来,不然这种自助的场面,实在太无语了,影响食欲啊。 “苏阳,给。”商女递了一个竹筒过来,里面装着汤水。 小夏也拿了一根带肉的骨头给他,其余也有战士递食物过来,这让他很是感动。 “吃,大家都吃。”苏阳谁的食物都没要,而是又拿了些食物煮上,这次每人都分到了肉汤,他也趁机吃饱了。 裹上兽皮倒下就睡,累一天了,或许是换了环境,他睡得很不踏实,醒来后发现躺的位置挪到好几米开外了,洞外还在下雪,要么现在开饭,要么就等着开饭,简直就是混时间过冬啊。 但他闲不下来,实在闷得慌,干脆去清点之前采摘的山茶籽,到时候要想办法榨油。油是生活的必须品,用油与素菜组合才可以代替肉食品,不然即便找到了野菜,顿顿这么吃也顶不住。 即便用素菜煮汤,这汤里也要点油水才好喝,现在可不是营养过剩的时期,原始人缺油水,挨饿是常事。 所以动物油、植物油都要进行储备,新部落的总人口其实也不多,可事情却不少,迁徙是他一手促成的,也只好能者多劳了。 他已经想到榨油的方法了,至于能不能成,只有等试过才知道。 芒部落这外面没有竹子,不过距离这里不远的地方能找到竹林,春对这一片最为熟悉,当初是春带人送西蒙部落离开,同时认清楚地界。 开始分配吃食了,按照之前岩石的规矩来,没什么不适应的,食物没少,只是改变了一下分配方式而已。 吃饱之后,苏阳戴上斗笠,只叫了十几个人轻装上路,出去挖点竹笋,随便砍些竹子回来,还有就是再去确定一下兴建部落的位置,或许可以提前修炼围墙。 小夏留在了部落里,他带走的都是精英,双布组合自然会带走,今儿晚上喝羊肉汤,他已经交代了提前炖上,争取熬出一锅浓汤,冬天喝羊肉汤是很滋补的。 出去的人都穿上了鞋子,绑着护腿,兽皮也是选好的,外面还披着蓑衣,头上戴着斗笠,全副武装。 “箬笠,你看现在不仅乱部落决定并入岩石,吴部落也算是入伙了,还有野人们的夏部落与我们结盟。我觉得芒部落也并入吧,反正你们也有十几个人加入岩石了,毕博现在还得到了重用,一视同仁,没有亏待你的族人……,以后就是新部落,改名叫有熊氏。”苏阳没有绕圈子,正好趁着箬笠也出来了,就直接挑明。 “有熊氏?”箬笠脚下一顿。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如果对新部落的称呼有异议,到时还可以在讨论。”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箬笠会说:“东夷龙氏,以前好像与一个叫有熊氏的部落交易过,那是一个很遥远的大部落。也可能是我记错了。” 卧槽,苏阳懵圈了,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难不成轩辕大帝所在的有熊氏已经出现了? 他之前还考虑过,要不要等成年后改个名叫姬轩辕,反正原始时期改名就跟玩似的,没有姓氏,只有氏族部落。可万一轩辕大帝已经出生了呢,以后碰上了,真假有熊,谁才是正宗? 也有可能想多了,远的先不说,单单只是强大的九黎,就是他暂时无法逾越的高山,别人那边可是九个大部落联盟,他这边满打满算也才三百多人,不在一个层次。 “先不谈新部落叫什么了,箬笠,你愿意合并部落吗?合并后,你依旧是新部落的长老。” 箬笠笑道:“你这张嘴啊,太能说。我还能不同意吗。” “那感情好,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他忽然想到后世一位纵横家苏秦,没准是他的后代或是祖上呢,这关系太乱了,他这又是远古又是后世的,有点晕。 不过话说回来,以他的口才,或许等新部落建立后,直接就能说服其它部落跑来投奔,那画面太美,不敢想啊。 “箬笠,天狼部落那边,是我玛母的娘家,如果不是当初天狼太穷,我可能就在天狼出生了,所以我与天狼的关系你也清楚,要说服那边合并,问题不大,现在的问题就是开春后修建新部落,你有什么建议?”他一直都是不耻下问的性格,没准就能有所启发呢。 箬笠回道:“我们先过去看看再说,东夷龙氏也有住在河边的。” 苏阳点头,他之所以选在河边这地方,就是为了取水方便,不仅是饮用水,还有灌溉土地的水源,还有这附近的地理位置也不错,进可攻,退可守,至少在岩石部落那个方向,不用担心随时有敌人冒出来,这就解决大麻烦了。 不过这修建房屋的具体位置,还得在琢磨琢磨,马虎不得,而这里也将成为他发家的地方,不容有失。 上架感言兼更新通告! 《原始崛起》明天要上架了! 本书历时两个多月,写到三十万字,一百多章,收藏也已经破万,现在要迎来上架了。 作者君很激动也很紧张。激动是因为可以有稿费了,紧张是担心扑街,都说上架后九成的读者都会跑路,能挽留一成读者订阅正版,就已经很牛了。 作者君已经年过三十,精力不如年轻小伙,码字的手速也忒慢,加上白天有工作,所以一直都写不快,基本上是熬夜码字。这里要特别感谢书友们的长情陪伴,以及责编虎牙的关心,给我以动力。 书里面很快又会开墟市了,以物易物是原始时期就有的法则,希望书友们也与作者君来个以物换物,我用更新的章节换取你们的充值币,如何? 在这里,求一千个正版订阅,只有订阅破千,作者君才能腾出更多的时间来写作,毕竟要养家糊口,如果每天花大量时间投入,却没有能养家的收入,肯定无法长久。 当然,即便订阅扑了,每天两更还是能保证,因为写作也是作者君的爱好。 而订阅破千,收入增加,才可以把写作当成工作,每天三更、四更,偶尔爆五更都不是问题,让大家看个爽。 大叔不姓苏,所以苏阳也是为大家写的主角,他的原始崛起之路才刚刚开始,亲们,让我们一起见证吧! 大概明天中午开通VIP,会保底五更,如果订阅破五百,加更一章,破六百继续加更……也就是说,如果订阅破一千,就会十更。手上无存稿,正在用脸滚键盘卖力写作中…… 作者君与你们相约原始墟市,放心,那里有WiFi符号可以线上充值,以物易物,不见不散。 那个,最后补充一句吧,作者君是汉族来着,每年清明节都会回老家去给祖先上坟扫墓,逢年过节也是祭祀不断。对于书评区老是谈什么民族的帖子,一律删除禁言,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 第131章 坐北朝南(求首订!) 一行人冒着寒风过了河,从河滩爬上去就进入森林了,河流与森林的海拔相差了几十米,所形成的斜坡就是之前用火烧过的土地。 这一大片森林都算比较平整,放眼望去四周也都能看见高山,这地儿不是最高的,多少能防雷劈吧。 苏阳平日里不算装,所以也不至于头上天雷滚滚,算算日子,已经不能叫明年了,修建新部落就从现在开始吧。 刚才爬坡的时候他忽然想到排水的问题,如果下暴雨什么的,山上的积水无法尽快排掉,就可能引发泥石流什么的,还有到时候新部落的污水排放,也要引起重视。 解决的办法其实很简单,每隔一段距离,就从山上挖条沟一直通到河中,这也是现代农村常用的排洪水方法。而污水排向另外一个方向,以免污染了河水。 挖沟渠的事近期就可以动工,到时也可以尽快把雪水给排掉,地面干燥了,才好修建房屋。沟渠的两边磊上石头,就可防止泥土塌陷进去,稍微挖深一些,连带山坡土地里的积水也可排掉。 估计这时期能想到排水问题的,也只有他了,不然也不会有后世大禹治水的故事了。 “怎么样,箬笠你觉得哪块地方合适。” 他们已经到了之前堆放树木的地方,伸展开双臂,根据天上太阳的方向,测了一下方位,也就是分清楚东西南北,早在原始社会时期,汉族先民就按照坐北朝南的方向修建村落房屋,并且延续到了现代。 但其实要因地制宜,比如朝东有个好处,初升的阳光能提前照射,露水干得快,早晨打开门后有种懒洋洋,太阳能晒到屁股墩的舒爽感。反过来,朝向西边,最大的好处就是晒粮食,坏处是夏天傍晚时也会很热。 此外还要根据屋前河流的走向,四周的山川地貌等判定,这就属于风水堪舆了。 苏阳不是要点个龙穴什么的,他也不懂啊,只靠那点道听途说的风水知识,玩不转的,也不怎么信。 箬笠看了看树木,指着南边的方向说道:“朝向那边修建。” 我靠,这么准?苏阳忽然觉得坐北朝南的方式,还真的是从原始时期开始的,他追问箬笠为什么选那个方向,得知树木朝那个方向生长茂密,而反方向就比较稀松了。 这答案貌似很科学啊,让苏阳无言以对,他犹记得从鸿门宴就可以看出古人的方向感,所以也打算尊崇这一点,把部落里最重要的建筑修建成坐北朝南,这样一来太阳光是斜射,不会太冷,也不会太热。 而之所以不朝北边,是因为北风呼呼的刮啊,同时也相信原始人的判断,大部分住所都打算坐北朝南吧。 至于说晒谷场就要朝向西边了,前面不能有遮挡,这样可以多晒会粮食。至于他,更喜欢朝向东边的房屋,早晨起床就能看见日出,紫气东来。 除了北边,其它三个方向都没问题,跟着就是确定地基大概范围,原来砍伐了树木的地方决定作为晒谷场,那么地基就要后撤了,这点箬笠也比较赞同。 商女这时候出声道:“这里还是我选的。” “是是是,你最厉害了。”苏阳从来都不吝啬夸赞,他就是靠嘴吃饭的。 查看地形后,他决定把基地给垫高,或者说是把建筑群外面给挖低一些,挖出来的泥土到时候就用来修建房屋,建筑群的地基用石块筑成保坎,也就是保证坡坎不滑落的意思,同时也利于排水。 沟渠无非两种,阳沟与阴沟,目前的条件挖阳沟比较好,这么一合计,貌似前期过程真的不小啊。 箬笠来自东夷龙氏,商女来自九黎,两人都出自大部落,相比起来眼光与见识还是有的,他也虚心听了两人的一些建议,尽量顾及到各方面,安全舒适美观,这便是他的追求。 “夏布你过来,你觉得这地方怎么样?”苏阳把大野人招了过来,求贤若渴啊,野人部落既然已经入了他眼,就别想跑路了。 “河!”夏布指着河流的方向,也不知道是喜欢河,还是没听懂苏阳的问话。 好吧,再次交流失败,他的忽悠功力连半成都发挥不出来。不过河流真是好地方,以后养鸭子不用发愁了,没事他就去钓钓鱼,纵横山水之间,陶冶情操。 “咚咚咚!”他让帕布带人打了一个木桩,正式确定了建筑群的中心位置,然后继续探查四周,没想到运气炸了,让他发现了一株花椒树,很大一棵树,可是为毛入冬前就错过了呢? 如果当时找山茶果的时候发现了花椒,完全可以采摘啊,如果他没记错花椒采摘的季节是在中秋节,也是后世的国庆节前后,那时的花椒基本已经红了,当然也可以提前采摘绿色椒。 “悲剧啊悲剧,华容,你过来仔细闻闻这个味道。”他简直是痛心疾首,就差了那么点时间,现在花椒都掉光了。之所以认出了花椒树,是因为树上的刺太显眼了,折下一点树枝就能闻到强烈的麻味,痛快。 结果华容却手捂鼻子,叫嚷着:“难闻,不好。” “你这是不识货。”苏阳连忙让大家一起动手,把缠绕在花椒树上的藤条给弄掉,旁边的几棵大树也砍了,以免遮挡了阳光。或许之前这棵树被茂密的藤条给遮掩,所以就没发现。还有就是他的问题了,没有花更多的时间去寻找这些好东西,开春后一定不能错过。 到时候像是蘑菇、木耳啊,也要利用起来了,林子里朽木多,仅是蘑菇应该就能吃个爽,奈何至少要等大半年去了。 “你们谁还见过这种树?”说话间他已经让大家动手刨雪了,希望能找着点花椒。新鲜的花椒是可以进行冷冻的,直接冻成冰,比晒干后的花椒更能保持麻味,但如果温度不够低,被水泡过的花椒就会发霉。 他只希望能有点漏网之椒吧,找到了就可以放进汤里面,用来驱寒,同时也让大家的味蕾爆炸一下。至于如何培育花椒苗,这个他就真不清楚了,想来可以试试用种子培育,不过想要等到开花结果,恐怕来不及,怎么也得好几年吧。 所以这株花椒树很重要,以后找到的也都要保护起来,小株的就移栽到部落附近,过上吃香喝麻的生活。 “大家都注意了,找这么丁点大,红色的种子,就在树下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没多久就有人扒拉出了花椒颗粒,苏阳大笑着接过手,虽然才只有十几颗,但已经足以让他兴奋异常,最重要的是没有发霉,托了冰天雪地的福啊。(未完待续。) 第132章 椒盐味 手上的花椒已经长爆开了,里面黑籽脱落,那个应该才是种子,希望开春后这地上能长出几株苗子。 当即苏阳扔了两粒花椒进嘴里,然后一咬,顿时感觉中枪了,实在忍不住把花椒吐了出来,太麻了,味蕾还没准备好啊。 好东西要学会分享,当即让每人都咬了一颗花椒,确保都用牙齿咬烂,他以为都会中枪,结果夏布与帕布却坚持了下来,硬是吞下了肚,也不知道是意志力强悍,还是真的能扛住麻味。 华容吐了,吐得不要不要的,直说不喜欢花椒的味道。然而花椒真的是好东西,对于苏阳来说,不亚于猎杀了剑齿虎,或许说根本没有可比性。 众人继续刨花椒,陆续又找到了不少,可是华容为什么还在吐呢? “她肚子大了。”箬笠忽然摸着肚子说道。 “什么?华容怀孕了,天啦,是谁干的?”苏阳惊愕,不是他有非分之想,而是没想到春这么快就有崽子了,要知道春其实才十六岁。 “春,还愣着干嘛,华容怀孕了,你先送她回去修养。” 虽说原始女人没有这么娇贵,甚至没有坐月子的习惯,但他来了也就不同了,以后但凡生完孩子都有休息期,不用劳动。 华容怀孕这是好事,意味着明年部落又会增加人口,当即他就遣出几个人,与春一起送华容回部落,距离不远,应该不会有危险。 春自然也很高兴,不过没有现代人那种欢喜得飞起来,这时期血脉的延续无法与部落相比。 苏阳自己也比较乐观,如果他有孩子了,也不管姓氏,名字随意取,这事还早呢。 “帕布,你也该努力了啊。”他打趣道,帕布也早就有女人了,只是至今还没有孩子,该不会是不懂繁衍的打开方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帕布长期在外边,没时间造人啊,这是他的罪过了。 没过多久,花椒收集得差不多了,有一两斤吧,听着很少,但要知道花椒不压秤,现代市场价六元钱一两, “生火烤肉,这天太冷了。”出来时他可是在背篓里装了一条鹿腿,这是福利,但凡跟过他的战士们都懂,所以今儿挑选人出来时,大家都争先恐后。 箬笠还有些不太习惯,不过见帕布他们已经熟练的准备生火处理肉食,加上鹿肉本就是苏阳带来的,也只好随大流了。 接着苏阳拿了些花椒,让两个战士在石板上给尽量捣烂,越细越好,过会烤肉用得着,另外陶罐也架一个,里面装着积雪,这天气必须喝口热汤。 他出来不是为了开小灶,所做的事绝对能值这口肉,不多时火点燃了,带了有木炭,慢慢的火旺盛了起来,每人分到一大块肉,能吃个爽了,可惜春他们才刚走不久,没口福啊。 带了盐出来,每块肉都撒点,然后就是重头戏了,他给自己的肉块撒上了花椒,没敢多放,可即便只是一点点,香味马上就变了,闻到了熟悉的烧烤味,如果能有辣椒粉与孜然粉就好了。 只是他记得辣椒不是华夏原产,但也不是绝对,因为辣椒品种太多了,没准原始时期就有野生的辣椒呢,这个是真要碰运气。而孜然不是这种气候环境能生长的,或许他有生之年能打到外面去呢? “来,商女你也撒点花椒,我跟你说,吃了花椒可以驱寒,这是一种神药,我从夏部落石刻中领悟到的用法。”这纯粹就是乱说,但是花椒抗寒是实话。 结果,商女没用花椒,其余人只有帕布与夏布用了,箬笠可能是给面子才撒了点。 但随着花椒的味道烤出来,融进了肉中,那股香味让大家顶不住了,又有一人撒了点,其余还有五个人顶住了诱惑,主要是刚才吃花椒粒留下了阴影。 “差不多了,我来尝尝这椒盐味的烤肉。”花椒与盐真的是绝配,能与甜食抗衡,这两种他都喜欢,属于博爱口味。 唔!烤肉一入口,感觉就是不一样,与以往相比只是多了点花椒,味蕾爆炸啊。传闻早期人们在缺盐的时候,就用花椒或是辣椒来代替,不然没有盐的食物吃起来口味实在太淡了。 “好吃。”忽然一声大吼传来,如果是帕布实属正常,可却是夏布这位野人在叫嚷,看来是真的喜欢花椒口味。 箬笠也出声了,“这个叫花椒的药,很好。” 撒过花椒烤肉的,只有一位还无法适应味道,被麻了个全身通透,缓过来又继续吃。 “苏阳,给我尝尝。”商女坐不住了,等她咬了一口椒盐味的烤肉,瞬间就爱上了这个味道,然后就与他把肉换掉了。 苏阳呵呵一笑,花椒气味芳香,可除去各种肉类的腥膻臭气,并且能促进唾液分泌,增加食欲,欲罢不能,这一趟出来真的值了。 往后收获到花椒,可以研磨成粉,也可以混着盐一起炒出椒盐,虽然说榨油不方便,却可以把烧热的山茶油淋在花椒上面,就算是花椒油了,刷上这种油烤肉,味道肯定会更好。 生活在原始时期,吃食始终是第一位,没吃的就可能饿死,那就什么都没了,而有的吃,还得吃出花样,便是幸福。 回过神,把商女这一块烤肉也撒上花椒,烤一会就有味了,其他五个战士也跑来拿花椒了,吃过之后,所有人都嚷嚷着过会继续去刨花椒。 但苏阳给阻止了,那边刨得差不多了,有差不多两斤花椒的存货,也足够他享用,不,是大家偶尔尝尝鲜,等到夏天就可以采摘新鲜花椒,离不远了。 早晨吃撑了,现在还没消化,他把吃剩下的半块肉撕成两半,分别给了夏布与帕布,两人都乐呵呵的拿过就狂吃,属于大胃口,平时很少吃饱的。 箬笠其实一直在留心观察苏阳,她有预感,苏阳会给新部落带来极大的变化,就犹如东夷龙氏膜拜的那些强大祖先,或许这里的有熊氏,也可以成为大部落。 只是很可惜,苏阳不是女儿身,以后新部落的首领会是谁呢,谁又能比得过苏阳的威望,谁能压制住他? “好了,肉也吃了,大家先烤烤火,接着还有事情让你们去做。”苏阳抹了抹嘴,没有手纸就是这点不爽,以后说什么也要弄点粗布,至少用来擦嘴也好啊!(未完待续。) 第133章 麻烦上门 在消食休息这会,陶罐里的水也终于沸腾,吃了烤肉在喝口热汤,顿觉没那么冷了,身体内还有热气往外冒。 饱暖,也只有不饿的时候才能感觉到暖和,特别是天冷的时候。 陶罐中的水很快去了大半,这时他才忒坏的摸出一枚鸭蛋,叫道:“都注意了,我给你们变个戏法。” 随即,他把鸭蛋小心的敲在了短竹筒里,用一根竹片搅合,里面放了点盐,陶罐又架到了火堆上面,小火煮开,重头戏来了,蛋浆沿着陶罐边淋进了水中,同时他手中的竹片不停的搅动,成了,完美的鸡蛋花漂浮在陶罐中。 又撒了点盐在汤水里,可以关火喝汤了,如果有西红柿,如果有点青菜,奈何还是喝蛋花汤吧,别想多了。 “把蛋放在汤里,怎么就会这样了?” 在场很多人都吃过蛋,直接生吃,苏阳之前也生吃过蛋,那腥味顶不住。可现在神奇的蛋花汤出现了,一枚蛋美了一锅汤,开始分食,每人都用竹筒装了些,这汤一入口,又是新的口味,让人无法抵挡。 “呼呼!”苏阳也沉醉在这汤的味道中,今天完全满足。 休息好后,十来个人把这附近走了个遍,新部落就这么圈定,苏阳心中也有底了,后面就规划如何建设的问题。 等回到住处后,羊肉汤也熬好了,只可惜羊肉那股子味道压不住,他是强行喝了一口没吐掉,不过看族人们满脸红润的喝着热汤,这心里也跟着暖了。 他发觉已经渐渐融进了原始部落中,就如他常常忽悠别人说的那般,已经是一家人了,他将来在这里成长,生猴子。 转眼大半个月过去了,冬季也过去了大半,往年这时候非常难熬,今年其实也一样,改变的只是他们这个群体罢了。 半个月以来,有超过十天大家都出去劳作了,砍树、挖沟渠、搬石料,挖陷阱,还进行狩猎,可谓做了很多事,没人受伤,却有不少人生病,还好食物跟得上,他与箬笠还有小夏都懂点草药用法,所以大家都熬了过来,至少没人丢掉性命。 一百多号人,他几乎都给安排了事情做,现在辛苦一些,到时就可以早点搬迁进新部落,冬天剩余的日子他也规划好了,一切尽在掌握中。 可忽然一觉醒来,突如其来的麻烦上门了,并且是完全意料之外的事情。 当初在入冬前拿着八十个陶四十斤盐走人的西蒙部落,突然之间居然回来了,他连一点心里防备都没有,事情都过去两三个月了吧,西蒙跑去干嘛了,带着部落老小去冬游? “准备战斗!”箬笠提着长矛大喊,她是内柔外刚的性子,当得知西蒙的人聚集在外面时,立刻做好了战斗准备。 苏阳的反应也够快,西蒙部落回来得太不正常了。 “点出六十个战士,带上你们的武器,打起精神来,随我出去看看。” 如今山洞里有近一百二十人,超过八十人都可以参战,他选出六十个相对更强的,相信可以应付了。春刚才发现西蒙部落时,说外面也只有几十人,且其中的成年战士并不多。 霎时间,这边的战士们纷纷从乱石堆跑了出去,经过十几天的生活,他带来的人也熟悉了乱石堆,但肯定不如在这里土生土长的西蒙人,所以他很奇怪,为什么西蒙的人没有直接进来,说不定就是一场突袭,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他一直安排了战士轮番职守。 很快,苏阳见到了外面卷缩在一起的几十号人,并且看见了当初赶墟的其中一位,确实是西蒙部落的人,转眼过去这么久,没想还能再见到。 箬笠目光冷冽,犹如被侵犯了领地的猛兽,大吼道:“留意四周,有危险。” 苏阳也在观看四周,只是今儿天气不好,看不了多远,暂时没发现威胁,可事有反常必有妖。 等他们的人出去后,连忙把西蒙人的团团围住,防止人群中隐藏着危险,毕竟好几十人,如果突然暴起,是会付出代价的。 苏阳一直很惜命,所以他站在乱石堆最外面的大石头上,根本就没下去,见控制住局面后,这才叫道:“西蒙部落,你们为什么突然回来。”他的发音没问题,绝对能保证对方的人听懂。 就在这时,华容的声音忽然传来,“苏,那边还有人,我闻到气味了。” 苏阳一听,连忙跳了下去,飞快跑到西蒙人群前,让帕布从中抓出了一人,质问道:“快说,到底怎么回事,如果你们还想活命,立即告诉我。” 被抓这位赶墟的人终于开口了,哆嗦着说道:“是,是希夷人。” “什么,希夷人来了,是不是在那边,多少,有多少人?”苏阳吞了吞口水,心想不可能啊,这冰天雪地的,希夷人至于把抢夺战线拉得这么长吗? “三满希夷人,跟过来了。” “你确定是三十个人?”他在衡量这其中的得失,毫无疑问,现在与希夷人开战是下策,但是想到当初希夷人抢夺有盐氏,娅无奈妥协的场面,他不希望新部落也选择屈服。 “可能是三满!”这人也不敢确定。 苏阳当机立断,把这几十人快速打散,十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被隔离开,其中十几个成年人也单独叫了出来,缴械了武器,并且把这些成年人先绑起来,其中没有西蒙的两位长老。 “箬笠,你带十个人先回去,守好部落。我带五十人去追希夷人。”他不知道这个选择对不对,但别人都追到这里来了,如果不强硬回击,可能真的会出事。 虽然现在还搞不清原本有九十人的西蒙部落,怎么就只剩不到一半人口,并被希夷人追到了这里,但他觉得很可能是因为那些物资惹的祸,西蒙可是拿着八十个陶,四十个竹筒精盐离开的,而现在西蒙这些人手中根本就没有物资。 如果真是被希夷人抢夺了,恐怕这次希夷人是来踩点,往后绝对会为了陶罐与盐来抢夺岩石部落,也就是抢夺新部落。 一切都只是他的臆想,可他必须做出回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尤其到时兴建部落,可谓四面透风,并不安全。 “苏,你去吧,这里交给我。”箬笠抖了抖手中长矛,她一旦冷酷起来,没有敌人不可杀。 苏阳点点头,吼道:“帕布、夏布、春,带着你们的人,随我来。” 战士们齐声咆哮,没人畏惧一战,哪怕对方是希夷人,因为已经侵占到了属于他们的领域,触及到底线了。 “出发!”五十号人如洪流一般,沿着华容所指的方向追了下去,本该是很热血的场面,可渐渐的画风不对了,原本跑在最前面的苏阳,不知何时已经落到了最后,身旁只有故意放慢脚步的商女与另外两位战士在陪跑……(未完待续。) 第134章 希夷人 不带这样的啊,身高歧视吗? 苏阳怒了,都说愤怒给人力量,果然感觉快了许多,至少没有掉队。 “发现痕迹了。”春在前面叫道。 大雪封山,短时间内无法抹掉痕迹,可是等他们追出去有段距离后,却出现了通往两个方向的脚印痕迹。 苏阳赶了上来,看着这情况,皱眉道:“到底是往哪边走了?”毫无疑问,一个方向是西蒙部落来时留下的,另一个是西蒙人留下的,但也可能出现第三种,甚至第四种情况,甚至可能是圈套。 二选一,着实有些为难,可惜没带上一个西蒙的人,华容也因为怀孕,所以没有跟着追过来。 队伍中的追踪高手正在仔细查看,但却给出了两种答案,还是二选一。 这时候最好的选择是返回,反正部落并没有损失,即便希夷人要来抢夺,肯定不会是冬季,开春也不太可能,因为用膝盖想也知道这时候没有多余的物资。 可是苏阳并不甘心,他不是娅,面对抢劫他绝对不会妥协,因为这种事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我相信箬笠可以守住部落,也相信春的判断,走左边。”他伸手一指,当即五十人再次跑动追了下去。 春跑在最前面,他感觉胸膛中有火焰在燃烧,这是被信任的感觉。可他哪里知道,苏阳是因为夏布也选择了这个方向,等若双保险,所以才做出了选择,只因夏布反正听不懂,所以才唯独说了春,这是现代体制内惯用的手段。 苏阳或许当不了冲锋陷阵的将军,但却自有一套驭下的方法,能从细微之处确定作为主导者的地位,润物细无声。 队伍又跑出了超过两公里,毛都没见到一根,不过雪地上留下的脚印还在,春蹲下身子,抓了点雪放进嘴里,又一口给吐掉,出声道:“是在这边,有人刚过去不久。” 夏布也指着前方低吼,至于帕布判断的是另外一个方向,这时候正不爽呢,表现在了脸上,但却没敢与苏阳耍横。 “继续追,如果追上希夷人,听我口令在动手。帕布让投矛手准备好,你是第一战力,决定胜负的关键。”他一句话就安抚住了帕布,已经摸清了手底下这些人的脾性,吃定了。 “苏,你放心吧,我用斧头砍死希夷人。”帕布的战斗情绪已经被调动,散发着悍不畏死的气息。 没多久,他们已经进入其它部落的范围了,不过没关系,这冰天雪地的谁也管不着,苏阳坚持一条道追到底,终于在爬上一个山头时,隐约看见林子里有人影。 “那边。”商女低声说道,这时候所有人进入到了类似于狩猎的状态,就算好战的双布,也没有发出怒吼,因为在没靠近前,吼声只会惊走猎物。雄狮之所以无法狩猎,只能抢夺腐食或是靠母狮养活,就因为雄狮的鬃毛太显眼,无法潜行至猎物附近。 “大家小心点追上去,春你带着弓箭队,确定是希夷人,直接,直接射杀。”他鼓起勇气才说出了射杀,虽然之前与箬笠他们开过战,也死了人,可却不是他下的命令,而这次他的话语即将左右生与死。 但这是原始时期不是吗?为了部落而战,是每个原始人的使命。春已经带着人冲到前面去了,帕布的投矛队与夏布的野人紧跟其后,即便他想反悔也来不及了。 “苏,你怎么了。”商女碰了下他,表示不解。 “没什么,走吧,有些事必须得做。”苏阳只能保证不对自己的族人下手,其它就管不了了。 他们这些人有小半还没穿上鞋子,条件所限,这时候脚都冻得通红,不过对于兽皮他没有吝啬,包括之前剐出来的狼皮也全都分给了族人们,吃食也给足了,所以大家的精神头很不错,还能坚持得住。 继续追击,看似已经距离不远,可又追了几个山头,忽然前方传来了喊杀声,就如当初在有盐氏外面林子里那般。 “是春他们开弓了。”商女紧了紧虎牙长矛,这本是苏阳的兵器,现在她用上了,这会如果不是顾及苏阳的安全,她肯定也冲到前面去了。 “春动手了,那就肯定是希夷人。当初在有盐氏春见过希夷人。”他相信只要见过,绝对印象深刻,无法忘记。 希夷人不信天神,以掠夺为生,传闻会在日落时驱赶着火光兽出现,他当时见过那头像是大老鼠的猛兽跑出来,比牛犊大多了,赤红的毛如丝,发着淡光,双目通红,宛如有火焰在燃烧,传说可以点燃森林。 苏阳是不信火光兽真的可以弄出火焰,他都猎杀过驴头狼了,还有剑齿虎,所以这时期出现其它后世已经灭绝的猛兽并不奇怪。就算火光兽有那么神异也不怕,因为现在是冬季,白雪茫茫,能点燃森林,纯粹做梦。 心思转念,脚下却没有停歇,又往前跑了一阵,只见春带着七八个人在往回跑,见到队伍后,大吼道:“是希夷人,比三满要多。” “战!”帕布怒吼连连,身后十几个投矛手做好了准备,所站的位置比前方略高,选了个好地形。 呼吸之间,春他们身后出现一大群人,约莫有三四十个,这些人的穿着很怪异,披着整张皮子,连带脑袋也一起套上了,嘴里发出奇怪的呼喝声,正是苏阳之前见过的希夷人着装,不会错了。 “准备投矛!”帕布手握一根笔直削尖的长矛,一个助跑瞬间投掷了出去,春在这一刻正好带着人回到队伍,紧跟着十几根长矛纷纷投掷了出去。 虽然准头很差,但威力却不小,希夷人刚露面,几十人扎堆,迎面就遭遇了投矛,一时没反应过来,当场就有两人被扎中,一人伤了大腿,而另一人被钉穿了胸腹,眼看是活不了了。 苏阳面无表情,实则心跳得很快,这种场面他确实还需要适应,因为这种情况不会是最后一次。 “投矛!”帕布嘶吼间已经投掷出了第二根矛,但是希夷人反应很快,快速分散躲到了树木后面,或是快速移动,不给投矛手机会。 春这时出声道:“射中了三个,死了一个。” 苏阳点点头,弓箭手没有想象中那么厉害,这个是有原因的,现在不是分析的时候,对面希夷人还有三十多个,他们这边五十人,优势并不是很明显。 “岩石!”林中传来吼声。 苏阳抬起了长弓,心想希夷人果然来者不善,居然开口就叫出了岩石,恐怕真的是为了陶罐与盐!(未完待续。) 第135章 一言不合就开战(五更求订阅!) “春,我来说,你重复我说的话。”他是真不想暴露领队的身份,万一被希夷人盯上了呢?岂不是要终日防贼,至于春就不一样了,警觉性高,野外独自生存能力强,完全可以顶住火力。 “希夷人,滚出去,这里不欢迎你们。”苏阳这话可没客气。 那边回应道:“东夷岩石,准备好陶与盐,我们会来拿。” “来多少,我们杀多少。”他完全怒了,这新部落还是片山林呢,就有人跑来预定抢夺,换谁也会发火啊。 “娅都败了,你们岩石还敢提杀人。”希夷人表明了吃定岩石。 “混账东西,杀了你们又如何!”苏阳不是娅,有盐氏可以慢慢熬,等着送出去的族人学巫归来,而他却无法等到十年后冬冬与大丫回来,几年后他成年时,希望就能有一个大部落了,所以不允许希夷人出来搞破坏。 为此,一言不合他便要开战,“帕布,记住了,控制你的怒火,你带二十人走左边;春你带二十人走右边,记住了杀人是小,保命为大,如果希夷人跑了,不准追太远。剩下的人随我压阵。” 这话说完,帕布怒吼一声,带着人冲了出去,同时春也发起了攻击。苏阳压制住几个蠢蠢欲动的野人,以及几个战士,与商女一起观看着战局。 “杀啊。”希夷人迎战了,三十几人对四十人,在数量上没有处在弱势,他们战胜过太多的部落,抢夺了太多的物资,面对岩石部落,为何不敢战。之前撤退,只是因为发现芒部落那边的乱石区不好攻,冬天到了这个时期也没有物资。 可是现在岩石追来了,还杀了他们的人,如果还不反击,以后还如何在这一片随意抢夺。 “吼!”帕布冲在了最前面,仿佛忘记了苏阳的告诫,双臂一挥,沉重的盘古斧砍了上去,干翻了一个同样用斧头的希夷人。 但帕布战斗起来,完全不顾防御,差一点就被另外一个希夷人所伤,以往有春配合,现在春也去带队了,帕布很可能会在战斗中受伤。 “苏,我去帮帕布。”商女战意正浓,别看她处处依着苏阳,但只是对内,遇到战斗的时,她就会变得很强势,从来不弱于任何人,就连箬笠、玛祖,也敢一比高下。 而苏阳是真舍不得她去冒险,却还是回道:“去吧,小心一点,希夷人可以不杀,你不准受伤。” “知道。”商女如箭矢一般窜了出去,灵活无比。苏阳曾经多次用弓箭去瞄准商女,当然只是为了练习,并没有拉开弓弦,每一次他感觉都无法真的瞄准跑动中的商女,也就是说,面对商女,他无法开弓。 此刻,另外一边,春就完全是团队作战了,春根本就没有冲在最前面,就如当初狩猎,春更喜欢侧面补刀,反正不会游走在猎物的正前方,也就躲避开了打击范围。 还有夏布,没有去管其余野人,也非帕布或是春带领,夏布完全是单干,甚至都没拔出腰间的武器,全凭一双恐怖的臂膀,若是被夏布抓住了,连胳膊都能扯下来,一拧脖子就要死人。 就在刹那之间,帕布砍翻了一个,夏布弄残了一个,春那边虽然没有斩获,却完美的复制出了当初打狼群时的圈圈战阵,二十个人聚拢在一处,背靠背或是肩靠着肩,不给敌人任何可以单独攻击的空隙。 这个结果是在苏阳的预料之中,双布与春的个人能力非常强,还要加上商女,看似没有主攻,却保护好了帕布的弱点,让帕布能放手挥舞着陨铁重斧,单对单,帕布找不到对手。 当然,帕布如果遇到灵活性太强,纯靠技巧的对手,如玛祖、箬笠等人,在一对一,不限制场地环境的情况下,帕布会被斩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团队磨合之后,就看领头的如何去用这些人,这也是苏阳一直在摸索的命题,现在看来,他做得还不错。 只是希夷人并非弱者,他们能够追赶着西蒙部落到这里,来的都是精英,即便希夷人那位强大的首领没出现,但也不容忽视。 很快,帕布遇到了麻烦,被数人围攻,就算加上商女也无法横冲直撞,不得不退回来团队作战,这是苏阳一再嘱咐的,受伤可以,不准把自己给弄死了。 如此以来,转攻为守,希夷人一击不中或是受伤了,便可以飞快撤退,在这种情况下,想要直接把人杀死,就没那么容易了。 春那边的交战到此时,只倒下了一位,其余都还能站着,帕布这边也焦灼了,只要帕布一挥斧头,希夷人就退,跑去攻击其他人,而帕布倘若冲出去是几步,又立马会被围攻,变得束手束脚。 或许,让帕布如夏布那般一个人单干,不管队伍的死活,所能干掉的敌人会更多。但是反过来,虽然限制住了帕布的发挥,却能保下更多族人的性命,所以帕布控制住怒火之后,眼看队伍什么地方顶不住了,他便冲上去,马上就能解围,好几次救下了族人。 双方都找不到突破口,无法压着另一方攻击,苏阳这里就太过显眼了,希夷人也终于留意到了他这里的十个人。 可是当几个希夷人往这边跑来时,苏阳让几个野人冲了出去,立时就给挡住了,野人没有硬碰硬,有点似野兽一般,只有找着了机会才会扑上去,其余时间就是围着目标打转,加上野人是四肢着地奔跑,小范围内腾挪得非常快,身高的反差,会让希夷人不适应。 就如人类想要抓住奔跑中的野鸡,基本很难,当你蹲下身时,目标已经不在原位置了。 这边剩下的几个战士,挡在了苏阳身前,相当于有人挡子弹了,拉开距离后,希夷人也只有看着,况且并没有把苏阳当成首杀的目标。 但是苏阳可不仅仅只是看热闹的,他之所以敢站在这里,是相信战士们能保住他的命,关键时刻,仅仅只是夏布就能撤回来,救下他一个人不是问题。 就在这时,他把长弓抬了起来,从身前两个战士中间搭上了箭矢,与希夷人的距离,足以让他开弓了。(未完待续。) 第136章 决不妥协 “咻!”骨箭如流星划过,一头从侧面扎进希夷人脖子中。 下一刻旁边的野人扑上去,抓着箭矢用力一刺,骨质的箭头从脖子另一边冒了出来,希夷人倒下了,就此毙命。 “啊!”苏阳一声低吼,不是因为兴奋,而是不知该如何发泄此刻的情绪,他真没想射脖子,明明是奔着臂膀去,但却出现了偏差。 倒下的希夷人到底是他射杀的,还是被野人补刀致死,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是生死之战,要么死的是希夷人,要么就是他自己的族人。 苏阳又搭上了一根箭矢,他瞄准的区域在中路,除了几个野人,就是几个希夷人,两者不在一个高度,所以他很难误伤队友。 “嗡!”又是一箭,又中了,这次射中了一个希夷人的小腿,不得不说,刚才那一箭给他留下了心里阴影,改为射下盘了。 可是这个希夷人小腿中箭后直接跪了下来,又是野人突然暴起扑到这希夷人背上,野人一手抓着希夷人脑袋,一手抓着尖锐的石刺扎进了其脖子中,开了个血洞,鲜血飞溅…… 呼!苏阳连连深呼吸,也亏得他是兽医,下刀阉割面不改色,心理素质已经算过硬了,可穿越到原始时期后,他发现多了个毛病,**的有点晕血。 就在这时,大野人夏布冲了过来,加入了野人战团,上来就扑倒了一个希夷人,他如同剑齿虎一般,拥有恐怖的前肢力量,与希夷人在地上一滚,夏布就骑到了背上,双手从后面探出托着希夷人的下巴,陡然一提,隔着老远都能听到骨裂的声音,这就把人干掉了。 苏阳看得毛骨悚然,想他经常琢磨怎么忽悠夏布,这简直随时处在命悬一线的状态下啊。 夏布已经干掉了三个,不,现在是第四个了,中路的希夷人已经被清空,夏布带着几个野人,聪明的加入了帕布那边的战团,瞬间左边的希夷人顶不住了,被打得分散冲进了山林。 右边的希夷人见势不妙,也突然间撤了,边跑边叫喊道:“岩石,下一次我们会带着火光兽而来,你们都会死。” “战!”帕布释放了,带着怒火追了下去,其余人也蜂拥而出追杀希夷人。 苏阳张了张嘴,想叫喊不能追太远,却又担心这话会给希夷人机会,反过来可能影响到族人们。 只是他没想到,商女居然跑了回来,开口就让保护苏阳的几个战士追了下来,然后拦住了想一起追的苏阳。 “你不要去了,困兽犹斗。”商女当然不会说成语,但她表达清楚了野兽临死前也会反扑,最是危险,所以不允许苏阳去冒险。 “好,我不去。”他还没缓过来,现在追上去没准会添乱。 这片地上躺着九个人,其中有八个是希夷人,还有一人是乱部落的战士。按说他们获得了大胜,可依旧是死了自己这边的战士,苏阳的心情很沉重。 商女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原始时期的生存法则本就是如此,她动手扒掉了希夷人身上的皮子,以及物资。 苏阳想了想,还是上去帮忙了,让商女不要动己方挂掉的那个战士,这时期处理死者,各个部落是不相同的,但他还是希望土葬,尘归尘土归土,来世投个好胎吧! 从希夷人身上发现了竹筒盐,他看了后确定有两种,一是有盐氏那边出产,另外就是岩石煮出来的盐。 他们把这些物资还有兽皮打包,然后抬着己方战士后撤了几百米,这是因为血腥味很快会引来野兽,有不少猛兽都是以吃腐食为生,就如雄狮,能从数公里外发现这边,还有天上飞的,比猛兽来得更快。 不过,冰雪的天气会影响到野兽的判断,短时间应该赶不过来,却也不得不防。 他与商女等了有半个小时左右,期间听到了前方传来兽吼声,然后又传来了帕布那特有的怒吼声,又过了好一阵才归于平静。 又是一刻钟后,战士们出现了,好多人身上都沾着血液,扛着有几头野兽猎物,还有四个人被背回来,难道又死人了,苏阳心中一紧。 “苏,受伤了。”春有些着急的叫喊,他根据商女留下的痕迹找了过来。 “快,我看看。”苏阳随身带着一些处理好的草药,主要是止血消炎类的,也有竹片等应急之物。 背回来的四个战士被放了下来,平躺在地上,有三个受伤颇重,但是都能抢救,只是难免留下病根,等他处理完伤口后,让战士们弄出的担架也好了,不是抬的,而是把受伤的战士拖着走,雪地上倒也方便。 他也搞清楚了情况,帕布他们追出去后,又干掉了五个希夷人,但剩下的希夷人全都跑了,关键时刻,帕布与春都控制住了怒火,选择了撤退,救治伤者。但回来的时候遇到了野兽,所以又干了一架,其中一个伤者是被野兽咬的。 也就是说此战弄死了十三个希夷人,他们这边也死了一个,重伤了四个,轻伤无数,果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只要是双方开战,就不可能有一方完好无损,何况,这还是在野外作战,不是守城战。 “人口,需要更多的人口,也需要更坚固的防御。”苏阳给自己定下了目标,如果今天的战斗,他们比敌方多出两倍、三倍的战士,直接一波流就能结束战斗了。 “苏,希夷人还会来的。”春出声提醒道。 “我知道,明天就去天狼,从那里借三十个战士。”他觉得多出三十人,那么就能超过百人参战,至少在冬季应该就能有保障了。同时野人部落那里,他也想努努力,争取忽悠更多的野人加入进来,让小夏成为新部落的长老之一。 如果希夷人还敢来,他给出答案依旧是开战,决不妥协。 当他们赶回部落时,远远的就瞧见箬笠站在大石头上面,凝望着战士们归来的方向,近了,发现西蒙部落的人还在部落外面。 苏阳就知道箬笠会这样干,从之前箬笠没有收留老实人他们,就能看出箬笠的性格,属于爱护自己内部的族人,却不管外来人的死活,但箬笠也有同情心,愿意给外面孩童活命的机会。 箬笠的做法并没有错,而这次苏阳也觉得西蒙部落是一个大麻烦,他无法肯定这些人没有混入希夷人的眼线,不是他把人想得阴暗了,而是不能去冒险。 可他又不能不管这些人,这大冬天的让几十号人自生自灭,也说不过去,何况新部落缺乏人口,他也没时间去等待孩童们慢慢成长起来,那太久远了,只争朝夕,不争日月。(未完待续。) 第137章 苏阳是好人 挂了的那位战士已经埋了,身上所有物品都没动,另外苏阳让人敲下猎物的兽牙,连带一个陶罐放进坑中,算是陪葬品吧。 当时战士们感到很诧异,因为在以往会把死者的兽皮扒下来,结果苏阳还反过来送给死者东西,简直开了先河,或许早期的陪葬品习俗就是从他这里开始的呢? “箬笠,这些人你打算怎么处理?”等他简单说了与希夷人开战的情况后,就问起了这麻烦事。 箬笠刚才已经知晓希夷人的大概情况,也赞同苏阳做法,一个大部落的出现,无法避免开战,软弱无法立足,“希夷人还会来的,这些人你说怎么办?” 苏阳蹙眉清点了一下西蒙的人口,总数只剩三十九个,想当初可是有九十人,“箬笠,你先去拿点吃食出来吧。” 随后他让春带着大部分战士回部落休息,当然伤者也想办法抬了进去,允许多拿点食物煮上,外面的事就由他来处理了。 “山润,你们现在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说清楚。” 他必须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西蒙部落的情况真的太特殊了,会影响到新部落的合并,根源在于西蒙丢失了地域,便成了丧家之犬。 岩石之所以能在新部落占据主导地位,诚然这里面有他的功劳,但岩石的人口最多,物资最为丰富,且岩石加上从西蒙换来的地域,也一跃成为部落联盟里面最大的,所以他可以代表岩石来谈合并。 而天狼、乱部落,也都是有人口有地域,芒部落稍微特殊一点,属于外来者,不过芒部落证明了自身的价值,用稻谷、人口等物,从岩石换到了地域,加上芒部落来自门名,好吧,这么说有点过了,但东夷龙氏的身份,的却加分了。 就连老实人他们被打残的吴部落,虽然只剩十几个人,但是吴的地域还在,新部落随时可以去拿回来。 反观西蒙就尴尬了,地域与物资全都没了,按说好歹剩余了人口,这时候人口值钱,可西蒙却引来了希夷人这个超级大麻烦,这不是纯心添堵吗,没人会欢迎。 “都是希夷人害的……”这个叫山润的是西蒙赶墟队伍中的,与苏阳认识,交流起来也方便一些。 “希夷人抢了我们。” 十几个成年人一起把始末给说清楚了,原来西蒙的人发现了一个世外桃源,至于怎么发现的,已经说不清楚,他们的长老已经死了。那个地方处在这附近四十多个部落之外,物产丰富,果树遍山,还有很多适合居住的山洞,还有一种可以吃的坚果,只是那地方有很多猴子盘踞。 西蒙的长老合计后就打算搬迁过去,觉得发现了无主的宝地,之后的事情苏阳也清楚了,他无意中推动了西蒙的搬迁,让西蒙带着大量物资跑路。 等西蒙到了那片宝地,付出了代价赶跑猴群,采摘了大量果子,要安稳过冬时,希夷人出现了。 八次,希夷人一共抢了西蒙部落八次,到最后一次时,彻底把西蒙赶了出来,一路追赶到了这里。 这事说起来也不复杂,苏阳甚至还变相参与了,可他为毛觉得那块宝地就是希夷人故意留下的呢? “苏,你看就是这种果子,生吃,烤来吃都可以。”山润从怀里摸出了两个有点似放大版山茶果的东东,约莫拇指头大,棕红色。 “咦,这个是!”他接过手一看,然后就愣住了,这东西不是板栗吗? 苏阳不清楚板栗是不是华夏原产,但在后世却很盛行,算是很不错的零嘴,大街上很多卖炒板栗的,超市里也有卖。此外板栗可以生吃、烧肉、炖肉,尤其板栗炖鸡,回味无穷。 此时,板栗就这样毫无防备的出现在他手中,**的,又错过了啊,当初入冬前他就该多跑点地方。 当即他把壳砸开后,露出里面的板栗肉,放进嘴里咬了一口,没错,有点似生红薯的味道,绝对是板栗。 “山润,这东西在那边多吗?”他动心了,但最快也要等大半年后去采摘。 “很多,果子外面还有壳,带刺。”山润好不容易才描述清楚。 这个苏阳倒是清楚,如果板栗还没熟透,要剥掉外面就跟刺球似的壳,会比较麻烦,就跟狼吃刺猬,无从下口。但是板栗熟透后,外面的壳就会爆开,里面的板栗子直接就掉下来了,跟花椒长爆开是一个道理。 “这样,山润,这附近还有能住人的地方吗?”他是打算收留了,或者说当西蒙的人出现时,他就看上了这些人口,只是因为麻烦,所以做法会不同。 “那边,有个山谷,我们可以住那里去吗。”山润指了指对面山坡附近的那个小山弯。 苏阳点头,他其实也是这么想的,“可以,我现在给你们点食物,你们这十几个成年人就住到那里去,后面我会给你们安排事情做。丑话说在前头,我现在还不相信你们,如果你们中只要有一人跑了,其余人全都给我滚蛋。 至于这些孩子,你们就不用操心了,我会安排住到里面去。” “苏,我们听你的,你是好人。西蒙没了,你会收留我们吧。”山润常年赶墟,怎么会不懂以物换物,他们现在啥都没有,还给岩石招来了天大的麻烦,在这冰天雪地的冬天,除了恳求苏阳收留,别无办法了。 “对,我是好人。” 苏阳自嘲的笑了笑,随后就拿出了够吃一餐的食物给山润他们,等这十几人走后,西蒙其余人被允许进入部落,这些基本都是十三岁以下,另外有两个比较年长的妇女照看小孩童们,而山润是女性,只是长得像男的。 他今儿也累着了,肚子饿得呱呱叫,赶紧跑酷进去,商女跟着他身后,出声道:“苏阳,你是好人。你送陶罐给死去的族人,收留老实人他们,还愿意给西蒙人食物。” “别,他们都可以说我是好人,但是商女你不能给我发好人卡。” “好人,卡,卡?”商女不解。 苏阳也不解释,谁知回到部落后,箬笠也跑来说他是好人,且陆续有战士说着他的好,根源其实是帕布、春他们想明白为什么苏阳会给死者送陶。 就这样,苏阳平白得到了三好儿童的称号,大家觉得他都愿意给死者送贵重的陶器,自然不会亏待了活着的族人们。可大家却没想过,这陶罐是从希夷人那里抢回来的,战士们可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苏阳不过是拿他人的收获做了安慰自己的事情。 无心插柳柳成荫,送陶都能送出了水准,他真的有些尴尬了!(未完待续。) 第138章 化雪了 “今天祭祀一下,箬笠你来主持。” 当即就把三头猎物抬到了石台上,例行祷告之后,砍下了兽头,跟着就是剥皮分肉,按照认陶不认人的办法,陶罐不够就按双份给食物,自然人也是双倍。 苏阳在清点物资,从希夷人那里得到的十几件兽皮直接分发了出去,这算是先斩后奏,不然等新部落成立后,就不能这么随意分配了。 如今这里的人口已经膨胀到了一百四十人,加上外面那十几人,以及他准备从天狼抽调三十个战士,貌似有点破表啊,瞬间就会变得拥挤起来。 随即他把西蒙的孩子聚集到一处,这才说道:“你们都是在这里长大的,但现在这里已经不是西蒙了,以后也不会有西蒙部落。谁能告诉我,你们的仇人是谁,谁杀了你们的族人,又是谁你们无家可归,告诉我。” “希夷人,是希夷人。” “是希夷人杀了长老,抢了我们的东西……”这些孩子激愤了起来,很容易被旁人带动情绪。 苏阳拍了拍手,说道:“没错,就是希夷人,而我们有熊氏救了你们,让你们住在这里,还给你们食物,以后你们也将是有熊氏的族人。如果希夷人来抢有熊氏的物资,你们会怎么做?” “跑,我要跑,打不过他们。” “等我长大了,就打希夷人。” 苏阳笑了笑,挑了两个选择打希夷人的孩子作为领头,加上伙伴融一起管理这些孩童,时间一长,相信就会慢慢融入新部落了。 他这不是在进行洗脑,但却有必要纠正一下这些孩子的三观,不然很可能会影响内部和谐。 翌日一大早,春带着十几个人前往天狼部落,苏阳并没有跟过去,主要是不想跑这一趟,太折腾人了,天狼那地儿他发誓不会去第二次,再说这边也离不开他。 现在人多了就要利用起来,连带山润那十几个人也被安排了活计,用来换取食物。 为了防止希夷人不顾后果回来报仇,他也做了很多准备,不敢说万无一失,至少能争取到跑路的时间,当然除非真的除了跑就是死,他才可能考虑撤退,积蓄实力东山再起。 时间过得很快,在这期间希夷人并没有出现,是好事也是坏事,苏阳不喜欢这种终日防贼的感觉,尤其是他还想在这里建立新的墟市,如果不能保证安全,岂不是闹笑话了。 冬季在渐渐远去了,先不谈气温回升,只说日照光线变长了,这点就很明显。终于他发现积雪在慢慢溶化了,可惜没有那么多盐用来洒雪,盐这东西可以加快雪的溶化,好像是因为盐的冰点更低,洒了盐后,只要气温在零度以上,积雪就会开始溶化,还能防止溶化后的雪水再次结冰。 摇了摇头,不在想盐的问题,因为盐都基本用光光了,主要是人数增加,好在人多力量大,这段时日再次对新部落的地基进行了改造,做足了准备工作。 加上超过百人可以参战,拉出去狩猎,总能有点收获,弥补了食物上的不足,这个算是熬过来了。 当初春带着他的角饰去天狼时,传达的话都没说完,就把人带走了,因为天狼那会已经在挨饿了,直接送了三十五个战士过来。 如此多的人口,又有如此多的战士,甚至让苏阳萌发了前往那处世外桃源,另起炉灶的错觉。当然这是玩笑话了,那地方就是个坑,希夷人的狩猎场。 “我喜欢太阳。”苏阳伸出双臂,沐浴在阳光下,仿佛迎来了新生。 这时一百多号人正在建设新部落的围墙,他采用的是钉木桩的方法,在地上钉入两排木桩,中间相隔一尺,也就是大概三十三厘米,用来填充石头与黏土,整体的厚度会超过半米,完全能顶住猛烈的撞击。 而木桩的高度超过了四米,其实还是矮了,可是再高的话,建设起来就会很麻烦。 就这四米高,半米厚的围墙,也让大家累得不行,好几百米长啊,圈了十几亩地的范围。砍伐了很多树,搬来了数不清的石料,也挖了很多泥土,这一片的土质带着一点黏性,虽然烧陶还差了点,但用来铸墙完全没问题。 至于烧陶用的黏土,他也寻到了,就在前面不远,那种土带着一点点红,很好辨认。 围墙还没完工,不过也快了,冬天泥土湿润偏软,修房屋不行,可是挖沟渠、挖陷阱,打木桩、排地基啊,却占了便利,会比平日里轻松。 还有就是树木砍掉后,这个根部也要连带给挖出来,很是麻烦,所以总体的进度不是很快,好在劳动力不算少了。 当然,圈地内的树没有砍完,总要留一些用来点缀,他所挖的泥土,都是圈地之外,这就硬性造成了到时候建筑群会比外面高出一些来,地基外面还要磊上一圈石料,但好处就是占领了高地,会给进攻者带来不便。 此外,临时搭了些开放式的木棚,类似于牛棚,很是简陋,只能避雨,不能遮风,相当于只有草料屋顶,而没有墙壁。木棚地面上的积雪被清理了,铺上了干草,作为临时休息煮食的地方。 看着热火朝天的场面,太阳高挂,冬天真的在渐渐远去了,大地即将恢复生机,也是新的开始。 “苏,我们的房子在哪里?”商女出声问道,这些日子她一直很欣喜,总觉得有属于自己的地方了。 “那边,在新部落的中心,我会留下一个广场,我住的房屋面朝东面,就是那个方向,只要太阳一出来,就可以照射到。”其实选那地方,是因为安全,如果连广场都保不住了,那就也只有跑路了。 心里加了句,他想修一栋别墅,至少要两层楼那种,这貌似有点过于奢侈了啊。 不过话说回来,土墙房屋属于实用性高,外观看起来是很丑的,而且只能修一层。如果要美观,可以用楠竹修房屋,那感觉倍爽。而若想要两层楼以上的屋子,最好就是选木头了,楼层直接用实木棒。 好吧,还是先从无到有,等有了房屋后,再来想办法住得高端大气上档次,让每一个来者都有自惭形秽的感觉,面子工程了。(未完待续。) 第139章 春江水暖鸭先知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萎蒿满地芦芽短,最后一句忘记了。 苏阳本想赋诗一首,结果愣是没回忆起诗的最后一句,难道是强悍的记忆力退步了?连忙回忆其它事物,毫无问题,万幸啊。 可为什么就不记得了呢?莫非冥冥中有股神秘的力量,在阻止他抄袭苏家后人的诗文? 这会他站在木棚下,没错,这个木棚就是售楼部,已经正式开盘了,先全款交付物资,等上半年就可以交房了。每平米一头肥猪起,地段好的就要一头牛了,甚至是一头老虎。三成的公摊面积,贼黑,他圈了上万平米的地基,发了啊。 因为修了沟渠,又是砍树挖树根,清理杂草,还经常生火,这般弄下来,让这片地方的积雪化得比外面快多了。 两条豺狗经过冬季之后,着实长大了不少,正在到处疯跑,没有伤人的前科,即便是当作宠物,他也会养下去。 两只鸭子的毛被他削掉了一半,已经飞不起来,因为没有剪刀,他花了好大功夫,才一根根的把鸭翅膀上的毛削掉一半,多亏了兽医小刀。但如果鸭子多了,就没办法了,到时候只有围网圈养。 鸭子算是很聪明的家畜,无论白天跑出多远,到了傍晚都会找到窝,前提是得养熟了,恐怕要从小鸭子养起。 他的小白狐又跑没影了,消失之前干了件坏事,偷吃了三个鸭蛋,让苏阳暴怒,偏偏还无处发泄,因为那是他私藏的三枚蛋,打算用火烧来吃。 鸡蛋、鸭蛋都可以直接放进明火中烧,但很少有人这样做,因为觉得蛋会烧爆,事实也的却会爆开,但机率是一半一半,只要烧出了经验,成功率高达八成,这种烧出的蛋口感非常好,胜过水煮蛋、茶叶蛋等等。 传闻,用一根细线栓住蛋壳,放入火中烧熟,那么这枚蛋就能辟邪,能治孩童各种不正常的哭闹等。 当然,苏阳纯粹就是满足口腹之欲,现在蛋没了,狐狸也跑了,狐财两空,郁闷无比。 他忽然抓起一只鸭子去了河边,略微犹豫,直接就把鸭子扔进了河中,反正鸭子飞不走,这么多人,能轻易抓回来。 “嘎嘎!”公鸭子扑腾着翅膀落入了河水,然后就清静了,拨动着鸭掌各种游,然后就用鸭嘴寻找吃食了,欢快无比,并且也没见逃走。 “成了!” 苏阳蹲在河边捧起河水洗脸,虽然还是很冰凉,但已经能扛得住了。 “开始动工修建简陋房屋,过些日子就可以进行搬迁了。”气候还不稳定,寒冷还未过去,但春天真的已经到来了。 至于桃花什么的,就扯淡了,至少还要等一个月左右,反倒是梨花、李子花什么的,会先盛开。 野人区那边的盐泉绝对可以再次取用煮盐,所以开采盐矿也迫在眉睫,春天来了,所有人都会更累,先苦后甜。 围墙差不多已经完工,进出口外面都摆上了拒马,安排了战士轮番职守,他还弄了几个瞭望哨,可以看得更远。 “苏,你们当初不是说猎杀剑齿虎吗?”山润有些后知后觉的问道,明明说好换地为了杀虎,怎么就修建起房屋,还要搬迁过来。 苏阳笑道:“没错啊,剑齿虎已经被我们杀了。” 这一个多月来,西蒙部落的人表现还算不错,没有一个人逃走,让他渐渐也消除了怀疑,或许真是他多想了,原始人还没学会派出卧底吧。 翌日,他开始画出地基线路,让族人们打下木桩,先弄出可以住人的简陋木屋,直接就是一个横排过去,到时候不住人了,也可以用来喂养家畜。 木屋都是标准的正方形,结构会更稳固一些,墙壁只有一米多高,是用竹栏围上,在抹上黏土,勉强能遮风,好处也是通风好,在里面点燃火堆也没问题。 反正砍伐了这么多树,堆积了大量的树枝可以当柴火。他很想在地面上铺设石板,奈何真的不好找,或许等部落稳定之后,要想办法冶炼一些金属,这方面他是真的不懂,要碰运气。 “小夏,让你们的部落也搬迁过来吧,以后你就是新部落的长老之一。”他把十几个野人叫到一处,谈起了合并的问题。 岩石人口一百六十多,天狼有九十人,乱部落差不多五十人,芒部落五十人,吴部落十几人,西蒙四十人,粗略一算,总人口竟然已经有四百了,如果再加上野人部落,连带把新出生的幼儿算上,人口能破掉五百大关,一跃超过有盐氏,成为这附近四十多个部落中人口最多的群体。 同时也会有十一个长老,但他只打算设立十个长老席位,既然多出了一个,便想着推玛祖上位,成为首领,也就是酋长。 当然,在称呼上可以叫大长老,就如有盐氏的娅。他这样做其实是有风险的,恐怕到时候玛祖不会传位给他,以后的事再说吧,他现在年龄还小,并不想就此坐上首领之位,也坐不稳。 “河!”夏布低吼了一声。 苏阳根本就没理会,因为跟夏布讲不通的,其余野人也只是来当个见证,只要说服了小夏,那么这事就成了大半。到时,那些狗头金不就是全是他的了吗?好吧,先不去想黄金的问题了。 “夏的房子?”小夏伸手指了指木棚。 他连忙说:“那个不是,以后你们住的房子会更好,那边围墙一直到这里,这么一大块地都给你们夏布落,我们一起在这里修建房屋……” 苏阳觉得自己化身为售楼部的销售员,指着一块烂地就开始忽悠客户高价买房,还必须得付全款,也是醉了。 “这是夏的。”小夏欣喜的在烂地里跑来跑去。 “对,是给你们的。”他觉得距离成功不远了,夏部落会带着超过一百平方公里的地域并入过来,连带着一座盐矿,可能还有一座金矿,一大片麻地,一大片芦苇地…… 他这块烂地太值了,均价远远超过了一头肥猪,卖出了黄金价格。有时候苏阳还真的想干一票跑路,骗了东家偏西家,用不了几年,就会成为原始首富。 “鸭子,苏,鸭子跑了。” “我靠,还不快追。”苏阳顿时急了,一时大意,把母鸭子也放进了河中,难道这一对野鸭子要双宿双飞了。(未完待续。) 第140章 抵达天狼 最终鸭子还是抓回来了,圈养在木棚里,注定要煮熟的鸭子岂能飞了。 新部落这里每天都很热闹,苏阳也很享受从无到有的过程,因为是在缔造文明,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罢了,陋室铭就不抄袭了,说出来原始人也理解不了他这般高尚的情操。 “箬笠,我要去天狼部落,带他们迁徙过来,这里就交给你了。”他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跑一趟,天狼那边可是娘家人,以后也将是他的助力,都说儿不嫌母丑,总不能因为山高就不想去吧。 “你去吧,这里有我。”箬笠怎么说也是东夷龙氏来的,土生土长的大部落人,适应这种很多人聚集的环境。 苏阳主要是担心人多了就容易闹出矛盾,平日里有他压着,大家都算老实,可他一走,免不了可能就会干架。原始人也都是这般生活的,野蛮生长。 不过干架可以,弄死弄残就不允许了,所以除了叮嘱箬笠,他临走之前也会给大家安排活计。 首先是收集绳索,因为没有铆钉等物,所以建设房屋除了拼槽、卡槽,只有用绳索绑接最为方便。麻是好东西,却因为太细了,长度也不够,所以比较适合编织成网,缝缝补补,制造弓弦什么的;竹绳最为强韧,相当于钢绳,能吊起重物,取青竹外面一层使劲拧成螺旋状,就是竹绳了,适合用来箍紧东西,制成提拉的把手,或是捆绑比较重的树木。 再有就是树皮拧成的绳索,这个有现成的树皮,全都收集了起来,对于不适合制绳的树皮也有用处,不会浪费了。 最后就是蔓藤,现代的藤椅就是用的蔓藤,其叶子长而尖,分是蔓藤时用手拉扯,扯不断才能用。一根蔓藤,长几十米甚至上百米都正常,晒干后能保存很多年不腐朽,最好是把蔓藤外面青色的皮给剥掉,只留里面白色的茎条,可惜没到季节,现在收集不了。 蔓藤貌似也可以制成藤甲,甚至是藤盾。对于武器这方面,等空闲下来,他再来慢慢琢磨吧。 其次是准备黏土,之前那般晒土后筛选的办法,在初春很难搞定,所以改成神龙氏那边的泡土法,正好黏土经过冬雪的覆盖,加上化雪后的水浸泡,只要过滤之后就可以直接用来制陶了。 他选了块地方修建土窑,具体怎么弄还要琢磨琢磨,但是材料需要准备好,这些也够族人们忙活的。 除了绳索与陶罐的事,就是狩猎与安全了,种植的土地暂时不急,等杂草生长出来再来清理一遍,待到阳春三月播种也不迟。 差不多了,他也出去不了多少天,点出了二十人在第二天一早就出发了,与他一起离开的还有十几个人野人与商女带着的十几人,等若一下就少了五十个即战之力。 野人们是回部落去做准备,小夏也回去了,需要说服剩下的大部分野人搬迁过来,当然为了表示尊重,他到时会亲自去陪同搬迁,千万别落下了狗头金。 至于商女是带队回去通知乱与岩石,可以准备搬迁了,顺带找出一条直达盐泉最近的道路。让商女去是因为她要聪明一些,表达能力强,能够复述他所交代的事情,并且把这边的情况给说清楚,让家里边有个心里准备。 春留下来了,负责新部落的安全,箬笠负责内部。至于帕布被他带走了,担心别人压不住,好吧,主要是他觉得有帕布在,出行安全上有保障。 “帕布,你觉得我成年后当长老怎么样?”苏阳摸了摸头上的角饰,什么时候换成黄金的王冠,会不会比较重呢? 帕布挠了挠头,回道:“好,你当长老好。可玛祖,还有长老们不会说好。” “那就让我玛母当下一任长老!”他给自己想好退路了,如果成年时无法使部落从母系过渡到父系,总能有折中的办法,这事太遥远了,没准到时候他有了女儿,父凭女贵呢? 现在还是多考虑怎么解决后续五百个族人的食物问题,人口集中自然是好处更多,可吃喝拉撒睡也变得麻烦了,每天一头猪都不够吃,必须得找到一种关键时刻能吊住小命的食物,且这种东西在春天很丰富,为难了啊。 反观帕布等战士,根本无需考虑这些,也是一种幸福。 一路上,他仔细留意所见到的植物,然而并没有什么用,这才刚发出点新芽,啥都看不出来。 反倒是森林里出现了很多动物,在熬过冬天后,纷纷出来觅食,也到了该繁衍下一代的季节。这段时期猎杀的兽类都没什么肉,如果有选择的话,宁肯多养一养, 话是这么说,其实是因为不好猎杀,依旧寒冷的天气以及地面上残余的积雪,严重影响到了狩猎的成功率。 这不已经是第二次失手,连只小动物都没拿下,也只有悻悻的继续赶路。 “前面不远了。”一个天狼的战士出声道。 终于还是又来了啊,当苏阳站在几乎是垂直的崖壁前时,颇有些感慨,这次他准备在腰间栓上藤条自己往上爬,传说人类只要进行七次不同类型的极限挑战,就可以得到超脱,这当然是扯淡了。 “我们回来了,还有苏也来了。”战士们大声喊叫。 很快上面就出现了天狼的人,然后苏阳几乎是被拉了上去,想象中的攀岩根本就没发挥出来,实在郁闷。 天狼部落总共就两个山洞,多年来坚守在险地,吃不饱,穿不暖,倒也饿不死,就这般一代代的苟活着,直到苏阳出现,说服这些人走出山洞,面朝小河,春暖花开。 “长老们,又来打扰了。”苏阳和气的打着招呼,这时已经进了山洞,天狼剩余人们也都聚集了过来。 天狼长老说道:“外面的雪还没化,是要搬迁了吗?” “对,要尽快搬迁过去了,我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即要修建房屋,还要在土地上播种,最重要的是,开春后也要制陶和开采盐矿了。”他最后这句才是要害,想当初他用陶与盐,劝说了多少人入伙啊,百试不爽。 “是要抓紧了。”天狼三位长老果然被引导了。 只是这次不仅要搬迁,还需要合并,这事必须先说清楚才行,为此苏阳才会专程跑这么一趟,以示郑重,同时也是有信心的表现,当然该忽悠还是得忽悠。(未完待续。) 第141章 入赘 但是很快苏阳就被打击了,谈到联盟没问题,迁徙也可以马上动身,可合并部落,天狼三位长老都不同意,这完全不合理啊! “为什么不能合并,乱与芒部落,还有西蒙与吴,甚至是野人夏部落,都已经同意了。”苏阳开始口若悬河的进行游说,硬是列举出了搬迁的十大好处,至于坏处暂时忽略不计。 谁知天狼长老还是摇头,“苏,我们真的不能合并,天狼部落的名号不能丢。” 另一个长老也说,“苏,你们先休息一下,今天不要走了。” 然后几个长老,外加天狼赶墟的几位就去了另外一个山洞,留下颇有些尴尬的苏阳,这叫什么破事? 想当初,他对于拉天狼入伙,是有一点抵触情绪的,觉得天狼只有人口,在其它地方对于联盟没有帮助,至于说人口,也完全可以拿物资慢慢去交换,而且换回来的都是成年人,即战之力。 而联盟或是合并,就是拖家带口了,老人孩子一锅端,数量多了,其实也是累赘。 况且这次他是带着诚意而来,好心好意第一站便选择天狼,却没料到会是这种结果,有种被打脸的感觉。 深呼吸了几次,或许是因为最近一切都太顺利,导致他自信心膨胀,眼前不过只是小挫折,天狼不愿意合并,这其中定然是有原因的,找出问题,并解决,这才是应该做的事。 都说做人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但有时候真的需要那么一点坚持,好比他现在如果愤然而走,结果只会更糟,部落合并的事既然已经开始,就不允许停下,至少在河流的这一边,必须是铁板一块,才能解除后顾之忧。 “谁能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他指着来时队伍中的天狼战士问道。这些人已经在新部落那边呆了快一个月,就算是智力不高,也能看出合并部落的事,可是为毛路上就不知道透露点内幕消息呢, “我们天狼曾经是大部落。” “这个我知道,但你们窝在这山洞里,绝对不可能再次成为大部落。就如岩石,当初也曾经辉煌过……”好吧,刚才口水都说干了,现在就不接吹了。 “直接说重点,为什么不愿意搬迁。” 这次有其他人开口了,苏阳上次来时还送了盐与陶罐,又是容氏的孩子,现在是母系时期,容氏相当于是入赘到了岩石,所以把苏阳算成天狼族人也没问题。 既然不是外面,也就没什么好避讳的了,大家七嘴八舌的说出了所知晓的情况。 等苏阳归纳总结之后,发现这事太过扯淡了,蛋疼。这个冬季,天狼的人都在准备搬迁的事,全族上下都已经赞成,所以这方面是毫无问题的。就是此刻,刚才他说出合并的好处后,基本上天狼的这些族人也愿意,至少没有什么抵触情绪。 而问题就出在面子问题,天狼长老可能觉得以前有容氏嫁过去,现在天狼又举族投奔,这跟全族入赘有什么区别?但苏阳也觉得可能理解错了,原始人还考虑什么面子,应该先想办法吃饱饭再说啊。 但只要是人,哪怕是原始人也有情绪,尤其是在母系这种制度下。就说现代,对于入赘这种事,除非对方的条件太好,或是真爱到突破世俗,再有就是破罐子破摔,不然还真没几个愿意入赘,至于拖着全族人一起入赘倒插门,这就是奇闻了。 “要不去试试看?” 苏阳是个行动派,加上天狼穷到没什么吃食招待,拿出来的块茎实在难以下咽。他坐不住了,当即就起身,只让帕布跟着,两人并排出了山洞,在过程中就完成了食物传递,并且吃进了肚子里。 踏出山洞的那一刻,两人几乎是同时抹了下嘴,做出了吞咽的动作,不容易啊,有点肉还得藏着吃。就连帕布这个怒火冲动派也都学会演技了,近朱者赤。 没办法,新部落那边也到了物资匮乏的程度,来时路上又无收获,带来的那点肉,拿出来铁定不够分,还不如自己吃自己,不饿肚子才是王道。 很快,进了旁边的山洞,里面十来个人正在说着什么,又似在争论,声音压得很低,见到他到来,马上就闭口不谈了。 苏阳没有绕圈子,直奔主题,“长老,刚才忘了说了,我已经让野人夏部落做准备,到时候会与玛祖他们亲自去请,你们要不再考虑一下,河流这边的部落就差你们不合并,这也说不过去啊。” “岩石的长老要去请野人?”天狼长老有些惊讶,或者说根本就没想到。 “是啊,野人那边不好交流,只有长老们出面了,他们才愿意相信。不说野人了,就说箬笠吧,这会在新部落那边都忙不过来。”苏阳很是自来熟的坐到了人堆里。虽然人小,且背对洞口,从鸿门宴的格局来说,他这个是最次的位置,但只要他来了,便是中心。 天狼长老们猛然反应过来,脱口道:“这么说,新部落一百多人,只有箬笠一个长老,不太好啊。” “唉,我也觉得不放心,而且乱部落的商女也回去了,现在那边全靠箬笠,她这个人我信得过,可终归不是自己人。 原本,我打算与商女一起回岩石,然后再与长老们一起过来迎接天狼部落,可是想到一来一回,耽搁的时间太长。所以后来我再一想,天狼这里不是有你们三位长老在吗,等你们带着人过去了,新部落就一切安稳了。 到时候岩石在搬迁过来,你们肯定准备好了热汤,肉食,还有准备祭祀什么的,箬笠她不懂我们这边的规矩。”他这话水分太多了,且有挑拨的嫌疑,可是效果却非常明显。 “乖孩子,你做的对,是该让我们天狼马上过去,玛祖会亲自祭祀,祈求天神保佑新部落繁荣强大,你刚才说新部落叫有熊氏,很不错,熊能熬过冬天,我们新部落以后也能熬过冬天。” 事情就这么成了,天狼三位长老绝口不提之前说不同意的事,马上改口说到了搬迁合并,详细询问合并后物资分配,住处分配等等问题,幸好苏阳来之前就打好了腹稿,这会有问必答,就跟面试似的,戳中了面试官的鸡点,当场拍板他被录用了,立即入职。 “明日天狼部落就搬迁过去,乖孩子你放心回岩石吧,新部落一切有我们。”天狼长老身份转换得非常快,莫名的仿佛就成了新部落的主人,之前的问题也迎刃而解了。 苏阳不知道他之前猜测入赘的根源是否正确,但见最终目的达成,也就不多想了。先合并,再来慢慢融合,只要所有人都有事情可做,拥有共同的目标,那么矛盾也就激化不起来了,现在也只有希望如此吧!(未完待续。) 第142章 竹鸡 说服天狼长老的过程稍微有点不光彩,不过他也没有说箬笠的坏话,只是隐喻暗示,把天狼长老们带进了沟里。而箬笠是内柔外强,相信可以处理好他扔下的坑。 好处也显而易见,天狼族人被带动了情绪,不再是入赘的想法,现在觉得翻身当主人了,自然就会更用心,更卖力,这对于刚成立的新部落来说,利要远远大于弊。 随后天狼几十号人都行动了起来,打包一切能带走的东西,连一些天然比较精美的石头也不放过,恨不得把这座山一起带走,始终是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代人,如果日子有奔头,谁又愿意背井离乡去不熟悉的环境呢。 这些苏阳都能理解,但他很想问一句,晚上吃什么啊,不会就只是那点块茎吧,里面好多都是草根什么的,这能吃吗? 还好他机智,带了点私人储备,不然就真的要饿肚子了,说来他也算幸福了,穿越到原始部落以来,除了最开始的食物差点些,但也能勉强吃饱了,再后来就是一路吃货,花样吃法,哪怕是冬天还长膘长个了。 终于等到正式开餐,他已经吃饱,却被震撼到了,天狼长老居然拿出了盐。这是什么概念,早就该吃完啊,就连岩石、乱部落都肯定没有存货了,天狼却拿出了盐,这得节约到了什么程度,或者说是忍耐的工夫旁人不可企及。 除此之外,还拿出了腊肉,这简直更坑,因为腊肉好像是他当初提议送的。 他佩服天狼长老,却觉得这样做不好,族人们都吃土啃草根了,且冬天都已经算是过去了,还留着这些存货干嘛呢。 但至少天狼长老们没有独自偷偷享用,最终还是拿了出来,招待客人。 “帕布,把我们路上吃的食物都拿出来。”苏阳也豁出去了,没有留一点吃食,让几个心腹战士拿出了食物,都是肉块啊,撕烂了放进陶罐煮熟,分给了天狼的族人们,以后本来就是一家人。 “苏,苏,苏。” 天狼这些人喊叫着,好不容易平静下来,这才小口小口的喝着肉汤,沾点盐味。有些不懂事的孩童想多喝,便挨了巴掌,却又不敢哭出来,这场面即温馨,又让人心酸。 “明年!”苏阳伸出手指清点,心中暗道:“下一个冬季,一定要改变这种现状。” 同时也觉得身上的胆子更重了,因为他有能力改变现状,那么就不能懈怠了。 “长老,我觉得再等个一两天在搬迁,新部落那边的食物也短缺,这么多人过去肯定得挨饿,那边的围墙防御差不多弄好,但住的地方很简陋,就是个木棚,晚上会很冷的,如果在吃不上东西,恐怕会有族人扛不住。 所以我建议明天去狩猎,等带上足够吃几天的食物在出发,同时也让箬笠他们没有话说。”好吧,说了这么多,最后一句才是重点,他发觉有些善于挖坑了,莫非领悟到了合纵连横的真谛?其实只是有点小聪明,如果连原始人都无法说服,岂不是太喽了。 天狼长老接受了他的提议,一方面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另一方面就是选定明日狩猎的场所。 翌日一大早,狩猎队伍便出发了,苏阳也一同离开山洞,但在进入山林中便分道扬镳了。虽说狩猎是他提议的,但不代表他会参与其中,因为最后无论收获有多大,也没他什么事啊。 他把天狼的五个战士留下,带着帕布他们十五人先撤了,现在剩下的事,天狼部落三位长老可以搞定。 同时队伍分开也是必然,一大群人这样去狩猎目标太大了,除非是进行围猎,但人数又还差了点。反倒是小队伍更吃香,只要想就总能会点收获。 “苏,我们现在去哪里,回岩石吗?”帕布有些郁闷,他本来以为今天要大干一场,结果就不狩猎了。 “不急,现在不是搬迁的好时机。”他有自己的考虑,新部落现在就是一块围起来的烂地,如果五百人全都涌进去,连木棚都不不够住,食物更是短缺,那才要出问题。 而现在让天狼的人先过去,加上箬笠在那边,让这些人先适应,至少把新部落那边稳定下来,然后剩下的岩石、乱,还有野人部落过去,直接就可以全心投入建设了。 至于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找到能解决这么多人口粮的食物,所以绕个圈子回岩石,也就很有必要了。 想当初带着几个人就敢去赶墟,现在有十五个精挑细选的战士跟着,还有什么不放心了,至少保命应该没问题。 当然此时最迫切的就是解决早餐,带出来的食物全交代在天狼部落了,是真的什么也没留下,果然任性是要付出代价的。 一个时辰后,毛都没猎到,吃雪充饥,这都快成牦牛了,可惜这里不是高原,见不着牦牛。 “不行了,容我先躺会。”苏阳弓着身子到了大石头下面的缝隙中,先恢复下体力,饿得不行了,早知如此,又何必自己找虐呢。 战士们自然也停下休息了,或坐或站靠在石头上,他们也很无奈,加上不熟悉这边的环境,除非是见到了猎物,并且还要追得上,才能有肉食吃。 “苏,有羽毛。”一个战士低声说道。 苏阳一看,可不是吗,他躺在的缝隙地上散落着一些麻棕色的羽毛,不过这也正常啊。 “这附近有鸡群,我们找找看。”帕布提着斧头,也很无奈,他不是春,对这种寻找小动物的事不怎么懂。 好在十几个战士,总能有几个平日里抓过小动物的,当即大家就开始在四周寻找起来,不过苏阳并没有抱多大希望,野鸡什么的很难抓,并且要看运气,隔着好几十米远,野鸡就会受惊,或起飞或躲藏起来,似这般专门去找,基本不可能有收获。 常在林中走,他看见野鸡的次数不少,成功的次数目前为零,如果春在这里,或许还有点把握,不过如果能抓到一些活的野鸡,用来养殖也不错啊,就能有鸡蛋吃了。 谁知,他们很快发现了一大片竹林,是一种高度只有一米多的竹子,还没拇指粗,不过这种小野竹的弹性很好,应该会有用处,另外在这片竹林中能看见不少散落的羽毛。 “难道是竹鸡?”苏阳脑海中回忆起以前吃过的竹鸡,那是穿越前的事了。但如果这一片真的有竹鸡,没准今天要发啊!(未完待续。) 第143章 峡谷狩猎 竹鸡也可以说是鸟类,因为长大后只有半斤左右重,在现代多作为观赏鸡。不像野鸡,也就是雉鸡能长到两三斤重,产下的蛋能有半两,适合吃肉捡蛋。 如果他要养鸡,肯定会找大个的,但现在不是遇到竹鸡了吗,这种常见于竹林附近生活的小野鸡,肉质非常鲜美,相对来说,也比较好抓捕,能抓着活的一窝端。 他在现代工作那会,认识的一个住在山上的杀猪匠,这人有次搞到十来只竹鸡,便请了几个朋友去享用,他也就是吃了那一回,在饭桌到听到关于抓捕的办法。 总结起来就四个字,月下捉鸡,也叫智商捉急。因为竹鸡有个爱好,喜欢排成一排,白天偶尔会如此,晚上如果住在树上,一个群集的竹鸡会蹲在同一根树枝上面,鸡挨着鸡,如果其中一个掉下去了,旁边的鸡会迅速补位; 如果住在岩石缝隙中,也是鸡挨鸡,抓捕者只要伸手进去能摸到一只鸡,里面那只便会自行补位过来,直到被抓光。 过程就是这么爽,唯一比较难的,就是需要找到竹鸡歇息的树木或是岩石缝隙,这会他就正在找。 白天当然也可以去抓竹鸡,这就要看弓箭精准度了,他没什么信心,所以还是老实去找竹鸡的窝点。 只是想到捉鸡,就需要等到晚上去了,衡量了一下得失,那就在这里过夜吧,没有吃食也无法赶路。 十几个人在野竹林里搜寻,很快就有了收获,是帕布抓了大运找到了一个石缝,里面有明显的痕迹还有羽毛,手臂能伸进缝隙,换了脚就不行了,最适合竹鸡当窝点。 “就是这种缝隙,大家在仔细找找,找到了就把地方记下,晚上我们再过来。”苏阳兴奋的搓着手,先弄点竹鸡回去试养,抓到多余的就满足口腹之欲了。 这片竹林很大,估摸着到时候还可以采摘竹笋,各种竹子有好几个月的采摘期,可以吃个爽了。 随后他们找到了十处疑似竹鸡窝点的地方,记下后又继续去狩猎了,忙活这么久,还没吃东西。 “那个好像是猫头鹰吧,能吃吗?” “这个是什么东东,空心菜。” 苏阳这时到了一个山谷,这儿的气候比外面要暖和一些,在水潭边上扯断了一根绿色植物,有点似藤条,叶子长而尖,茎干是空心的,所以空心菜也叫崆峒菜、藤藤菜,学名叫蕹菜。 传闻后世唐朝有一位天赋异禀的少年,在饥饿难耐时误时了空心菜,从而领悟到武学的真谛便是空心,创出了道教五大门派之一的崆峒派。好吧,这纯属扯淡。 不过空心菜属于华夏原产,他现在能见到,也不出奇了,手上这一根还不到十厘米,属于没长开。 苏阳闻了闻,发现没什么异味,掐断了一看,里面是确实是空心的,但还是担心有毒,万一他认错了呢?岂不是会很悲催。 本来想让战士们试吃,但考虑到别人也是命,何况根本分辨这个味道来,只好鼓起勇气咬吃了一节,空心菜属于比较嫩的菜,烹饪的时候熟得很快,无论是煮着吃还是炒着吃,一分钟就可以出锅了。 可是为毛这个味儿不对啊,呸,苏阳一口吐掉了,连忙捧起水反复漱口才消除了不舒服的异味,绝逼不是空心菜,认错了,可怎么感觉长的一模一样啊,特征也完全附合,难不成后世的空心菜是经过特殊培育的? 让战士们先休息会,他走到一边回忆脑海中的知识,希望找出点蛛丝马迹来,没想到还真有,有一种俗称为“狗肠子”的植物,与空心菜相似,生长在水源边上,生命力极端顽强,生长速度也暴快,比空心菜更大更长,对肥力要求也不高。这种狗肠子,人不能吃,却可以用来喂家畜,属于是肥猪眼中的空心菜。 “妹的,原来是吃到了猪草啊,难怪会觉得味不对。” 但也有收获,找着一种喂猪的好东西了,只是他宁愿找到的是人可以吃的空心菜,怨念啊。 一直到下午,十几个人都没找到可吃的东西,他已经吃了好几把雪了,真的快扛不住,果然常识有些会害人,他把这个时节狩猎想得太简单了。 一个合格的原始战士是需要耐心的,就连狮子老虎什么的,也经常挨饿,好几次全力狩猎才能换来肉食,所以他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就在这时,终于时来运转,他就说嘛,明明昨天晚上天狼长老占卜过的,此行收获颇丰,怎么能饿肚子呢,迷信了。 他们见到了一头鹿,没有鹿角,但是个头很大,淡棕色的皮毛,正在林间找东西吃。 “这种鹿跑得很快,苏,留几个人保护你,我带人去猎鹿。”帕布小声说道,他已经做好准备累成狗了。 苏阳点点头,虽然他现在长个了,耐力与爆发力都不错,平衡力很强,可还是跑不过成年战士,“留三个人,其余去把鹿抓回来。” “你就放心吧。” 当即,帕布就与十一个战士散开了,他们每一个都能独自杀死这种没有长角的鹿,但前提是必须追得上。 苏阳也没看热闹,他与三个战士缓缓的跟在后面,没准可以帮上忙呢。看着前面十二人呈扇形围了上去,已经足够小心,但还是被发现了,鹿受到了惊吓,瞬间启动往低处跑去,边跑还边跳跃,就跟兔子似的,一蹦老高,把他都给看呆了。 帕布他们反应也够快,就跟疯了似的迈动双腿追了上去,转眼鹿与战士们都没影了。 苏阳他们也跟了上去,在经过林子里,忽然见到一个奇怪的三角形峡谷环境,最下面是一条很小的溪流,两边都是斜着的高坡,那头鹿就是从往下面跑了,帕布一行人追了下去。 “走,我们也下去。”一目了然的环境,没什么可怕的,两边山坡上没什么比较高的树木,只有一些石头与低矮的植被,视线很好。 只是这山坡有点高,目测与上面的海拔相差三百米左右,那头鹿跑下坡路,简直绝了,蹦得老快,四条腿有时候会占便利啊。 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是差距很远,不过相信帕布他们最终能追上鹿,为了吃肉,拼了。(未完待续。) 第144章 狼少年 “噗通!”那头逃跑的鹿居然摔下去了,直接栽倒在一块大石头上,摔得是头破血流,眼看是活不成了。 苏阳看得目瞪口呆,早知如此就该在下面那块石头旁边守着,何苦这般疯跑一阵,全身都是汗,冷风吹过,没准会感冒呢。 他就可劲得瑟吧,当然不会成为守石待鹿的反面教材,但没等他高兴完,下方忽然就窜出了五六头狼,咬着鹿就要拖走。 “吼!”战士们大声吼叫,奈何只能绕路下去,刚才那头鹿就是慌神了,蹦起来就跳,结果就给摔死。 苏阳也急了,已经管不了狼群危险,眼前到嘴边的肉就要被狼给抢走,简直连杀人的心都有了。 “快投矛!”终于有人反应了过来,战士们抽出木矛射了下去,惊扰狼群,好在那头鹿比较大,狼群没那么容易拖走。 矛投完了,就用石头砸,几个战士放声怒吼,希望靠声音能驱赶狼群,而帕布等几个人终于绕了下去,直奔大石头那边。 “啊呜!”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了恐怖的狼嚎,众人暗道糟糕,如果还有更多的狼出现,就麻烦了。 偏偏意外再次发生,并且完全在意料之外,忽然间跑出了一个裹着兽皮的野人,不,应该说是狼人。 “不是吧!”苏阳在以前不止一次听说过狼孩,完全没想到有一天会真的见到,出现的狼人跑得飞快,有点似把双腿弯曲着跑,不时用双手在地面上扒拉一下,这跟野人的跑法不同,速度却同样惊人。 狼人飞快跑到石头上,一把抱起鹿就走,嘴里发出狼一般的叫声,披头散发,遮住了脸庞,分不清男女。 狼群也跟着狼人一起跑了,直奔峡谷最下方,帕布他们刚好慢了半拍,没有第一时间拦截下来,只得继续追下去。 苏阳也终于汇合了投矛的几个战士绕路往下追,完全没料到一场狩猎搞得一波三折,先是摔死了鹿,后出现了狼,现在连狼人都冒出来了。希望只是个例吧,如果峡谷中出现一群狼人,或是一大群狼,他们还得跑回来,到时就是上坡路了,铁定累成狗,这时最好先吃把雪充饥。 没过多久,他们追上帕布来到了峡谷下方,地上躺着那头鹿,已经被咬掉了小半,就那么会功夫啊,还好没有白跑这么一趟。 “先把鹿砍了,带上。”他这时反倒冷静了,肉到手才是最紧要的。如果不是实在无法突破,都想吃生肉了。 “狼群扔下肉跑,怕我们追上。”一个战士指着地上的血迹,因为积雪还没完全溶化,血液滴落在上面很明显。如果春在这里,尝一下血,就知道是什么猎物。 现在狼群扔下了鹿,血迹也就断了,幸好刚才那个狼孩的脚印还在,但如果不马上追下去,说不定等会痕迹就没了,正刮着风呢。 “苏,那个不是狼,是人。”帕布后知后觉的说道。 然后苏阳早已看穿一切,那么大个人,肯定不是狼,即便那个人与狼群为伴,嘴里也能发出狼嚎,但依旧是人。 “追下去看看。”这里的地域属于天狼部落,自己部落里出了狼群,还有狼人,这简直是打脸,难道之前这么多年,天狼部落一点都没察觉到异常? 这一追,最终他们到了一个山洞前,瞬间狼群跑了出来,裂开嘴露出犬齿,与狗发怒前是一样的,不同的是狗一般只是警告,不会暴起伤人,可是狼就不一样了,这是极端危险的野兽。 暂时只看到六只狼,他们这边可是十六个人,苏阳的胆子也肥了,紧握着长弓,箭矢已经上弦,出声叫喊道:“我们是天狼部落的人,这里属于天狼的领地,里面那个狼人,你是谁,给我出来。” 如果狼人属于这片地方,无论出自哪一个部落,多少都能听懂一些他刚才说的话,除非这个狼人在很小的时候就与狼群为伍了。 “哧哧。”狼人从漆黑的山洞中走了出来,然后保持半蹲的姿势,下盘肯定很稳,这几乎跟蹲马步没什么区别了。 “能听得懂我说话吗?”苏阳做了个招手的动作,他是真的好奇一个人怎么可以与狼群生活在一起,还长大了这么大,看狼人的身材,不如帕布他们高大,但怎么也该有十三四岁了吧,说不定已经成年了,看不清楚脸庞,无法具体分辨。 “啊呜!”狼人用双手捧着嘴发出了狼嚎,如果不是亲眼所看,真的会以为是狼在叫。 忽然,一个战士出声道:“苏,我们是狼变的吗?”话不是如此说的,但问的就是这个意思。 “当然不是了,他就个人,只是混进了狼群。”苏阳解释了一句,就不多言了。因为他也搞不清人是什么动物进化来的,反正不可能一出现就是人这种模样,就如现代人的长相与原始人是有很大区别的。真相被掩盖在时间长河中了。 战士们纷纷举起武器,帕布手提大斧站在最前端,在他看来,区区六头狼,他一个人能砍杀一半。面对的是正常个头的狼,如果是大号的驴头狼,肯定就会有麻烦了。 狼群在攻击猎物时,一般会围着打转,转到你怕了,拔腿跑时,狼就会凶猛的追上来,找到时机那么一扑,啥都完了。 他们现在就站在这里不动,反而更安全,并且在数量上占了优势,真要打起来,绝对会赢,没有任何悬念。 “给我一块肉。”苏阳想到之前与野人打交道,交换东西,是最直接的熟悉过程。 当即,他上前几步,把肉用力扔了过去,那个狼人动了,一下跳跃而出捡起了肉块,接着就往嘴里撕咬,这可是生鹿肉啊。 “冲散狼群,把这个狼人带走,等等,尽量不要把狼给杀了。”苏阳说话间收起了弓箭,接过一根木刺,让两个战士在他左边,随着帕布冲了出去。 “吼!”帕布提着斧头就砍,但他没忘记苏阳说的话,所以用的是斧背,可即便如此,也直接把一头扑过来的狼给敲翻在地。(未完待续。) PS:  PS:明天说什么也要把欠的那章补了,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145章 驯养 狼群极端危险,不过战士们曾经击退过驴头狼群,还追杀过希夷人,对付区区六头狼,且只是冲散,不要太容易了。 仅帕布一人就扛住了两头狼,其余战士跟进,另外四头狼也被撵开了。 苏阳如今也不怎么怕狼了,好歹他以前多次给狗打过针,部落里还养了小红狼,只要摸清了狼的脾性,找准方法,就立于不败之地了。当然,如果面对几十头狼,选择战略性撤退也很有必要。 不用他开口,几个战士已经与狼人打了起来,只是没想到狼人很厉害,接连伤了两个战士,最后还是帕布出手,这才合力拿下绑了起来。 “是个男的。”帕布抓起狼人的头发,使其扬起了头,露出有些狰狞的面容,应该还是个少年。 “带走,先离开这里。”苏阳也不知这样做是对还是错,但是狼人留在这里是没有未来的,带出去的价值更大。 队伍往山上而去,几头狼远远的跟着,不时发出狼嚎,而狼人频频回望,嘴里发出哀嚎之声,似在呼救,又似在让狼群离去。 一直到了山上,狼群才退去,但苏阳知道狼群就在峡谷中,轻易不会离开那个山洞,这也是野兽的地域意识。 “就这里吧,先烤点肉吃,顶不住了。” 跟他出来过的战士都懂,在外面不用管分配权,敞开吃就是了,当然前提是得有食物。 此时这么大一头鹿足够吃了,用木矛穿上一大块肉,直接开烤,没有盐,肉还没完全熟,就忍不住开吃了,挨饿受冻的感觉真不好受。 胃里有食物垫底,苏阳也缓过来了,对狼人出声道:“能听懂我说话吗?” “哧哧。”狼人咧嘴,做出了露牙的动作,但却没有长着犬牙。 苏阳指着峡谷的方向说道:“你信不信,我可以随时杀光那些狼,啊呜,狼你知道是什么吧。但只要你开口说人话,我就放过狼群,把那片峡谷留在狼群生活。” 帕布大口吃了肉,起身抓起狼人的头发,“苏在问话,快说。” 最终狼人还是开口了,只发出了一个音节,“狼!” “给他肉食,我想部落以后会有狼群了。”苏阳此时真的很高兴,虽然他养了几头小红狼,但这只是豺狗,战斗力很弱的。而且估计养大了,也是宠物,无法跟野外生存的狼相比。 但这时候狼人出现,事情就有了转机,如果能有一群狼陪着战士们狩猎,成功率绝对会大大提升。即便把这附近的大型猛兽都猎光也没关系,他可以放养野猪、野牛等食草性动物。 不过想要组建狼群,这只是一个念头罢了,他无法确定能与狼人沟通到什么程度,但有希望就应该高兴出。 “呸!”狼人一口吐掉了烤肉,不停的哈气,好像是烫到舌头了,但也尝到了烤肉的味儿,因为双手双手被绑着,只能趴下身子,如同野兽一般用嘴叼起了吐掉的肉,大口撕咬起来。 狼人嘴里吃着肉,眼神却不时看向苏阳,还有火堆,似是想攻击,又似有些惧怕。 “这是火,用来取暖,烤肉,你以前见过吗?” 狼人没有回答他的话,给肉就吃,也没有如最开始那般挣扎反抗。 没多久,苏阳吃饱了,他是眼睛大肚子小,敞开了也吃不了多少,看了看天色,已经是下午了,晚上还要去捉鸡,所以现在就休息吧。 狼人继续绑着,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目前沟通还是一个大问题,好在他之前有与野人交流的经验,所以有信心。 “我叫苏阳,你可以叫我苏,现在这一片只有一个部落,叫有熊氏,你生活在这片地域,那么也属于有熊氏。跟你说这么多,可能你也听不懂,所以你以后只要听我的就行了,记住了吗,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 他没时间搞什么七擒七纵,用心灵去感化,只要能让狼人臣服就行了。这样做不太道德,但他问心无愧,只要狼人对部落有贡献,他肯定不会亏待。 “现在我给你解开绳子,如果你逃跑,我就让他们打你。”苏阳临时改变了决定,松绑了。 战士们如临大敌,因为要几人合力才能把狼人拿下,当然如果要干掉狼人,反倒没那么麻烦了,还有个前提,不能让狼人跑起来,不然未必能追得上啊。 果然在松开绳子的瞬间,狼人就扑了起来,但因为绑得太久,身体没有活动开,自行就摔倒了,战士们一拥而上把狼人按住,跟着就要暴打一顿。 苏阳阻止了,再次让战士们松手,觉得狼人这是正常反应,现在该冷静下来了吧。 随即,战士们散开围成一个圈,给狼人活动的空间,也防止他逃走。不过苏阳觉得狼人就算是跑了,也肯定会回到峡谷狼群中,所以他才敢这般放任尝试。 狼人半蹲着,眼神扫着战士们,人也跟着转了一圈,忽然间做出了惊人的动作,如疯狂般扑倒了背篓,头钻进去叼生肉。 “拉出来,给他几拳。”苏阳冷静无比,他是在用行动告诉狼人规矩。 帕布上前抓起了狼人,几个战士把狼人的手脚固定,然后帕布握着砂锅大的拳头,砰砰砰,重重打击在肚子上,把狼人都打跪了。 苏阳拿起了吃剩下的烤肉,扔到狼人身前的地上,说道:“以后我给你的才能吃,如果私自偷拿食物就要挨打,明白了吗?” 狼人抬头看着他,又猛然间趴在地上咬上烤肉大口吃了起来,仿佛永远都吃不饱,这才是狼吞虎咽,很快就把一大块肉吞下了,眼神又看向背篓,然后看了看苏阳,最终狼人蹲在原地,静了下来。 “把他绑上,大家都休息了,晚上去捉鸡。以后,以后就叫他狼人。” 苏阳看着狼人在挣扎中被绑上手脚,觉得养狼群的事没准真的能成,至少他有信心把狼人驯化养起来,这是一笔长线投资,回报率超高那种,损失的仅仅只是食物。 吃饱喝足,他放心的裹着兽皮睡了一觉,等到被摇醒时,天已经黑了,看不上天上的月光,但也没到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因为火堆一直燃烧着。 狼人卷缩在一角,仿佛已经睡着,战士们都醒着,询问了他什么时候出发捉鸡。 苏阳估算了一下时辰,说道:“再等等,大家饿了没,煮点肉吃,这晚上也太冷了。”(未完待续。) 第146章 不差饿兵 有道是“天子不差饿兵”,何况苏天子本人还饿着呢,不如吃肉先。 火堆一直就没熄灭,陶罐里的水也还热着呢,把肉稍微弄点一点就放进去煮,没有盐也只有将就着吃了。 “火!”狼人坐了起来,盯着火堆。 苏阳让人解开狼人的绳索,招呼其过来吃肉喝汤,“给你吃的,你要是跑了,我就杀光狼群。”这不是玩笑话,他是真的会这么做。 这次狼人没有突然扑起,变得老实了起来,等了一会,帕布把装了肉汤的竹筒递了过去,汤已经凉了会,正常人喝起来没问题,狼人未必适应。 “咕噜!”狼人学着大家喝了口汤,连忙张大嘴哈着起,接着又喝,直到一滴都不剩,随后还吃到了煮好的肉食。 苏阳出声道:“这样就对了,你只要听话,我就会给你吃食。” “差不多了,我们这就去捉鸡,狼人也跟着去,如果他要跑也别追,等下次来屠光这些里的狼群。” 他们一动身,狼人也跟了出来,真的没有跑路,不过却做出惊人的行为,仰起头就是一阵刺穿夜空的狼嚎,传出老远。 这个习惯得改掉啊,也亏得是去捉鸡,如果是狩猎,岂不是远远的就惊走了猎物? 手中拿着燃烧的木棒,借着微弱的火光,众人快速前行,没多久就到了那片竹林,大家先是仔细观察附近的树梢,没准就横着一排竹鸡,结果自然是白瞎,能见度太低了。 到第一个石缝,趴着用火光一照,入眼就是带羽毛的,这运气真的没话说,一个战士把手伸了进去,直接就抓到了竹鸡。 苏阳兴奋的接过手,掂量了一下,差不多有半斤重,他因为以前时常阉割小鸡,所以对羽毛类的重量还是比较敏感。 他把竹鸡放进背篓,里面垫上了干草,上面也盖上了兽皮,不怕竹鸡跑了,再说鸡在晚上没有丝毫反抗力,甚至连叫都不会叫。 一只,两只,接连摸到了七只竹鸡,虽然总共也不到四斤重,但收获的感觉真的很爽,他也亲自摸了两只出来,有点上瘾。 手臂伸不进去了,等了一会,再摸又有一只,一窝八只鸡足够了,数字吉利。 狼人蹲在一旁的石头上,一言不发,但眼神始终看向这边,其实早已经看穿一切。 “走,去下一个地方。” 这次就那没那么好运了,手伸进去是空的,还有八个地方,继续去找……,花费的时间过多,木棒渐渐熄灭了,来不及继续去点,只有借着月光小心点摸索前进,最后有两处没找着。 总共找到三个竹鸡的窝点,抓到了二十七只,从数量上来说,绝对算得上是大丰收。 大家都很高兴,觉得都能分到一只来吃了,看苏阳这么认真,肯定味道很好。 “这下可以睡个好觉了。”他打着哈欠,这时忽然发现狼人不见了,真的有些意外,没想到还是跑了,看来是他失策,不过也不用担心,认准了位置下次再来就是了。 结果等他们刚睡下后,又听见了狼嚎声,极有可能是狼人,听声音离得不是很远,苏阳让帕布吼叫了几声算是回应,之后就不管了。 翌日等他醒过来,发现狼人已经蹲在一角,连忙问帕布,“怎么回事?” “你看。”帕布拿过一个背篓。 苏阳往里面一瞧,顿时便怒火万丈,几乎咆哮道:“谁把竹鸡弄死了?是不是狼人干的。” “是狼人,又不是,哎呀。”帕布想说什么,却说不清楚。 苏阳接连深呼吸了几次,才暂时压住怒火,耐心的把始末搞清楚后,顿时傻眼了,背篓里的竹鸡确实是狼人弄死的,但却是狼人自己抓到的竹鸡,他们收获的那二十七只全都好好的。 “这也太,他一个人就抓了十几只?” 然而事实就是如此,或许当他们在抓竹鸡,一旁的狼人早已看穿了一切,单枪匹马就弄到了这么多,最重要的是狼人带着竹鸡回来了。 “火。”狼人指了指火堆,又指了指竹鸡,竟然又开口道:“给我,吃。”声音有些沙哑,发音也不标准了,但足以表达清楚意思。 “你是要吃火烤的东西,没问题。” 苏阳暂时没动十几只竹鸡,好东西得先留着,鹿肉是现成的,用火烤一下就能吃了,至于用陶罐煮会多花时间,没必要早餐都这么耽搁。 吃了烤肉后,继续上路,他仔细观察看所见的植物,如果发现了动物就狩猎,发现了猛兽最好还是跑路。天狼部落的地域是与岩石交接的,如果要说两个部落居住地之间的直线距离,估计也就十公里左右,按正常走路速度,两个小时左右就能到了。 但那是直线,原始时期也没有路,这里又是山区,这爬山下坡穿林子,加上天气冷,他又不急着赶路,硬是又花了一天时间才抵达交界线,不出意外,明天就可以回岩石了。 路上他就发现了一棵疑似核桃树,目前还不能确定,即便是价值也不高,核桃不能当饭吃,只是坚果罢了。 看来,他有些心急了,气候没有回暖到植物疯长的时期,只是一点点的新牙,实在看不出什么来。 “苏,从这里过去,一直走,就可以去牛头部落。”一个战士出声道,他是那次跟随玛祖去过牛头部落的人之一,回来时遭遇了狼群,还损失了两个人。 苏阳凝望着那个方向,等到了秋天,就该给大丫她们送学费过去,或许到时候他会亲自去牛头部落。应该是有时间的,稻谷最迟在八月底,九月初就该收割,其余种植物,最晚拖到十月份,大概也能收获完。 也就是说,收割完稻谷,他就去牛头部落,回来时还能赶上入冬前的物资准备,所以是能挪出时间外出的。 但怕就怕,希夷人会出来捣乱,走一步是一步吧,有机会可以考虑适当的反击。 人口基数决定了部落的规模,战士的数量决定了武力,还有物资的储备,关系着部落的延续,齐头并进,才是王道。 “找个地儿休息,明天回岩石。” 眼看着新部落的地域宽广了,以后狩猎队伍很难当天出发当天赶回来,那么就有必要在地域中修建一些临时住所,以供战士们过夜,放置食物等。 河流这一边,他基本都去过了,虽然不可能用脚走遍每一寸土地,但是画个地图什么,已非难事!(未完待续。) 第147章 巨猿? “远看青山黑乎乎,上头细来下头粗;有朝一日倒过来,下头细来上头粗。” 好诗呀好诗,可就这水平也不是原创,悲催的苏阳生了一颗诗人的心,奈何穿到了原始时期也没能找着灵感赋诗一首,不行,必须得留下点千古佳句,以供后人顶礼膜拜。 洗洗睡吧,作诗是需要酝酿的,再说原始人也欣赏不来。今天晚上运气不错,找到了一个地势比较高的山洞,里面虽然可能有蝙蝠,但这不是晚上吗,有蝙蝠也飞出去了,他们只住在刚进山洞那边区域,算是很安全,地面也很干燥。 所以他才有闲心去赋诗,火堆点燃,战士们轮番看守,会保证火堆不灭。早期原始人的火种,全靠天雷勾地火,其实就是雷劈中树木引发了燃烧。 还没学会钻木取火之前,原始人不敢让火堆熄灭,每时每刻都有人看守,这种习惯也延续到了至今,只要是在野外过夜,火堆就不能灭。幸好这一片没有犀牛什么的,不然可就悲剧了。 狼人一直跟到了这里,还算比较听话,没有在挨打了。苏阳估摸着狼人只要好好训练一下,有一柄趁手的武器,那么战力就会很强悍了,寻常几个战士进不了身,也是他这次绕路出行,最大的收获。 只是狼人的习惯与部落人有天壤之别,比如这会,狼人趴在地上,细心的查看这一段山洞每一寸地面,仿佛是在确定安全,又似在寻找着什么,过程中还在角落里洒了点水,该不会误以为,这里就是新部落了吧? 算了,他得先睡了,充足的睡眠才能长得更高,他很在乎身高这件事, 宁愿狩猎时难受的弓着身子,也不愿意像个矮子一般随便跑。 “苏,你快看看。”也不知过了多久,帕布把他摇醒了。 苏阳第一反应就是有危险,可明明啥情况也没有啊,大家都在呢,“怎么回事啊?” “狼人找到了骨头。” 帕布话声一落,只见狼人半蹲着跑了过来,邀功似的伸出了右手,抓着一个硕大的下颌骨,上面还带着几颗骨齿。 “兽骨?很正常啊。”苏阳接过手端详起来,有点沉,这个应该是食草动物的下巴骨,因为牙齿是平的,约莫比人类的牙齿大个五六倍吧,我靠,这得多大一个头啊,不像是牛之类的牙齿。 “狼人,你在哪里找到的?”他也就随口一问,对于骨质的东西,没什么特殊爱好,脖子上的骨齿项链是商女送的,估计是狼人误会他喜欢骨齿吧。 帕布擦了擦额头,接过话道:“苏,你最好进去看看,吓人。” “有活的?”苏阳一愣,那还不赶紧猎杀或是跑路啊,这么大牙齿的食草动物,冲撞起来肯定很厉害,一两头倒也罢了,一群冲过来,顶不住。 “没有活的。” 帕布显得有些心事重重,其余族人也保持着沉默,让苏阳从睡梦中彻底清醒过来,拿上燃烧的木棒走了起来,狼人跑在最前面,在走多一段后,在洞壁边上躺着一具骸骨,只看了一眼,他就明白为什么帕布会不停的擦拭着额头,那是吓的啊。 **的,这具骸骨跟人类没多大区别,这是指形状上面,可这个大小就太不可思议了,目测这具骸骨至少得有三米高,简直恐怖啊。 好一会才冷静下来,顶着心里压力仔细去看骸骨的头颅,待看清上颌有一对尖齿还保留着,顿时松了口气,看来不是人类,反倒有点似猩猩的牙齿结构,他把下颌骨拼了上去,这下更清楚了。 下颌骨要比上颌骨更大,这个比列也不正常,而且从整理来看,这东西的头部大概占了身体的六分之一,也与人类不同,虽然人类中罕见出现所谓一比八的九头身大长腿,但头与人体的比例达到一比七,还是没问题的。 “呼!”即便如此,他也吓得睡意全无,这东西绝对是灵长类的物种,如此庞大的身躯,不仅仅只是人类乘以二那么简单了,好比一个五岁左右的孩童,身高就能过一米,而成年后能超过一米八的只在少数,两者之间,仅是体重的差距就会在三四倍以上。 何况,这东西的牙齿比人类大了五六倍,身高超过三米,恐怕体重得有五六百斤,甚至更重。就算是帕布站在这东西面前,也跟一个孩子似的,这还怎么打。 地上的是骸骨,不是化石,证明**的在多年前,这个山洞里出现了这玩意儿,但他从来听说过,时间上就要再往前推算了,即便如此,也保不准还有这东西存在。 会是人类的祖先吗?原始人是由“它”进化来的。还是它属于猿猴一类的物种?只是长得太过巨大,食物不足,渐渐的灭绝了? “你们谁听说过这种,巨猿?”他给起名了,叫巨猿比较恰当,因为如果真的冒出一群长相丑陋,身躯庞大的巨人来,他这个小身板如何翻身当上首领啊。 大家都摇头,连狼人也学着摇头,看来是真的不知道。苏阳转过身,又仔细查看巨猿的骸骨,最后用兽皮把巨猿的头骨包裹了起来,准备带回去让玛祖看看,还有商女与箬笠,没准她们听说过,甚至见过呢。 随后,本来很安全的山洞,他睡不踏实了,迷迷糊糊的过了一夜,天亮之后即刻就走,此地不宜久留,太不吉祥了。 “一鼓作气回岩石吧!” 至于其他事以后再说,从部落出来这么久,他有些想念玛母,还有族人们,也不知这个冬天大家过得好不好! 谁知,他这刚记挂着族人们的好,偏巧队伍中有位战士就中招了,一脚踩到陷阱掉进了大坑之中,万幸他之前交代在坑里不准埋倒刺,不然就这么一下,能要命。 更运气的是,他没踩到,就只差那么一点点,与他脚下相隔不到两米,如果真掉下去,那就成挖个坑把自己个埋了。 “快,把他拉上来。” 众人合力拉起了这个倒霉战士,怎料又出了状况,狼人忽然间怪叫着跑了,怎么喊也喊不回来。 “走,追上狼人,一定发生了什么事,不然都到这里了,他没理由逃跑。”苏阳坚信自己的判断,拔腿就跑,跟着狼人的脚印,以免踩到陷阱。(未完待续。) 第148章 回归部落 狼人跑得飞快,一个蹦跳就在四五米开外了,虽说现代极少数强悍的初中生,立定跳远就能超过三米,但在超过三米后,哪怕多跳一厘米也会很困难,更别说狼人这般轻松自如。 苏阳觉得他应该每天坚持蹲马步了,好吧,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先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战士们也跑得很快,分成了两批,一前一后追了下去,狼人留下了脚印,轻易不会跟丢了。 “到乱部落地域了。”一个战士出声说道。 苏阳心说,好强大的领域意识,跑这么快也能分辨出交界线,又了跑了一阵,帕布在前面叫喊着追上狼人了。 等他们走近一看,完全出乎意料的情况,这里又是一个陷阱,有头倒霉的野猪掉进去了,还是活的。 狼人蹲在陷阱边上,见苏阳一来,就叫喊道:“给,吃肉。” 苏阳还有些没反应过来,**的距离这么远,狼人怎么就能发现这边陷阱中有猎物?莫非在狼群中长大,已经具备了狼的特征? “好,给你肉吃。不过下次,你要打招呼才能跑……” 他好生说教了一番,然后就让战士们下去把野猪绑了,这是一头半大的公猪,没有圈养的价值,所以直接宰杀。 有两三天没吃盐了,苏阳上前蹲在野猪旁边,手指摸到了猪喉咙处,“帕布,过来从这里刺进去。” 同时装了水的陶罐也准备好了,用来装猪血,上了两个战士把猪按住,帕布用削尖的竹筒凶猛一刺一拉,大股的鲜血流了出来,伴随着野猪的嘶鸣声,传出老远。 杀猪放血是有技巧的,不能补第二刀,不然血就放不干净。 “咕噜!”苏阳端起陶罐,当先喝了两大口,全当是补充盐份。地上爬的动物血液,要比天上飞的鸟类血液好喝一点,好吧,其实都不该喝,人怎么能老是惦记着生血。 帕布接着喝了两口,然后苏阳让狼人也喝了两口,跟着继续传递下来。 说来也奇怪,他喝着喝着貌似就有些习惯了,果然环境育人,被饥饿逼急了,没什么不能吃的。不过动物血液他算是挑战了,但对于生吃蚯蚓、蚕虫、蝎子之类的,还是不敢想象。 “走了,回部落去,狼人你不要再乱跑了。”这早饭还没吃,等回去后一起吃吧,反正分配权在他手中。 看了眼乱部落的方向,明天再去那边不迟,搬迁是大事,不是说走就走的旅行。 他们转道进入了岩石的区域,对于这里面的陷阱,帕布还算比较清楚,至少不会再次中招吧,等到了以前经常走的道路时,苏阳竟然有些怯意,这是一种离家太久的复杂情绪,即想马上见到亲人,又不知见面后该怎么说第一句话,当然衣锦还乡什么的,就决然不同了。 “啊呜!”狼人连连嚎叫,或许是因为察觉到人类居住地了。 当他们快到岩石时,只见一群战士从部落中跑了出来,估计是被狼嚎声引出来的,却一眼看见了是自己人回来了。 “苏,是苏回来了。” “快去告诉长老,回来了,终于回来了。” 苏阳花了五六天才回来,而商女在三天就到过岩石了,这三天以来大家都在盼望着苏阳回归,终于是等到了。 “哧哧!” 狼人发出了警告,却被苏阳按住了肩旁,“他们都是自己人,不会伤害你。” 还没等走到部落,大部队已经迎了出来,如今岩石依旧有近一百五十人,陆续都从山洞中跑了出来,苏阳看这情形,连忙让帕布盯住狼人,以免发生误会伤人,也担心狼人反被吓跑。 至于他已经分身乏术了,瞬间被族人们淹没,纷纷与他打着招呼,看来他虽然离开这么久,人气却依旧不减,无人可以取缔。 野猪被抬了进去,清理地面点燃篝火,吃东西才是最好的交流方式。 “墩墩。”容氏跑了过来,肚子已经明显凸起,但依旧把苏阳给抱了起来,直到长老们出现,这才放下。 “苏阳,你做得很好,商女已经说了新部落。”玛祖也抱起了他,这已经是很宠爱的表现、 良久,族人们才从兴奋中冷静下来,然后都去忙着煮肉了,苏阳也才得以抽身,带上有些受到惊吓的狼人去了木屋,几个长老自然也进来了。 还有帕布这次得以进了木屋,苏阳找的借口是防止狼人忽然暴起伤口,这也是事实,他无法拍着胸脯保证狼人已经归顺了。 “呜呜呜!”五头小豺狗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居然一个都没少,全都长大了一点,不过长势不如他带出去的两头,肯定是在饮食上面没有跟上,但只要没挂,用不了多久就会长大了。 狼人见到豺狗,立时发出了恐吓,仿佛在确定地盘,又或许是找准他在部落中的地位。帕布见此,连忙起身把豺狗赶了出去,避免发生冲突。 “部落里已经开始煮盐了。”一个长老出声说道。 另一人补充:“一个族人都没少,大家都熬了过来。” 几个长老自觉的说起了部落里的情况,玛祖倒是暂时没出声,等其她四位长老说完了,这才一针见血的问道:“天狼部落答应合并了吗?” “我已经说服天狼长老们了,现在他们应该已经到了新部落……” 苏阳大略说了下情况,就开口提到了狼人,“他是狼人,是从狼窝里找到的,在天狼部落的区域中,我把他带回来,想养属于部落的狼群。” “狼人,不是野人吗?” 看来长老们是误会了,他再次解释道:“不是野人,他可能从小就跟狼群生活在一起,算是被狼养大的,所以我才叫他狼人……” 费了好大劲,才让大家明白狼人其实可以算作是狼,就如当日战士们后知后觉的发现狼人其实人,还是有些凌乱了,反正只要长老清楚现在狼人属于岩石,属于新部落就行了。 “玛祖,你们看看这是什么东西。”他说着就让帕布把巨猿的头骨拿了出来。 等打开兽皮的瞬间,几位长老同时惊呼出声,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因为知道这东西的由来。(未完待续。) 第149章 去学巫吧 “这是珐琅的骨头,你在哪里找到的?”老人玛祖一眼就认出了骨头的真身。 “珐琅是什么东西?”苏阳表示不解,而且这发音也忒奇怪了吧,听起来像是在说法郎、发廊。 不过很快,他便搞清楚玛祖口中的珐琅,应该就是巨猿。这与他猜测的差不多,巨猿有两个人类这么高,庞大无比,力量惊人。并且巨猿也是群居,多的时候一个群体能有七八十头,所过之处,大地都有震颤感。 在这附近四十多个部落出现以前,这里就生活着一群巨猿,但后来巨猿都死光了,曾经岩石的山洞中,也有巨猿的骸骨,已经被扔掉了。 玛祖也没有见过活物,但却在牛头部落见过巨猿的皮毛,看起来与猩猩的皮毛差不多,非常大。至于这世上还是否存在巨猿,那就不清楚了,或许外面还有一些吧。 但可以肯定一点,巨猿很强大,出动几十个战士,也未必能打赢一头巨猿。 苏阳吞了吞口水,既然牛头部落有皮子,恐怕这种巨猿还没有绝种,数量估计不多了,这是好事。只是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巨猿没有繁衍起来,如果遍地都是,估计就没人类什么事了。 或许巨猿有着某种缺陷吧,比如剑齿虎虽然恐怖,但却无法猎杀小动物,当食物供应不上时,就被小一号的各种现代老虎给替代了。再往上推,便是恐龙什么的,那才是霸主,结果还是灭绝了。 可能这就是一种趋势,越是大型恐怖的生物,未必就能大量繁殖,往往也受到了体形的束缚,每一头都需要极为宽广的地域才能存活,一旦过程中出了什么问题,就没有然后了。 既然应该不会存在巨猿的危险,他暂时就不多想了,转而说道:“玛祖,商女来时说了些什么,她什么时候走的。” “她走了两日,说了新部落的情况,还有你们杀过驴头狼群,击退过希夷人……” 看来商女不仅把他的话给带到了,还顺便多说了一些情况。 玛祖又说:“希夷人迟早会来的,新部落不能毁在希夷人手上,玛祖现在还能战,你想办法在秋天之前多换点人口回来,到时玛祖就与希夷人开战,杀光他们。” 苏阳伸出了大拇指,老人与他猜测的差不多,果然是强势回应,但他也从中听出了玛祖的力不从心,头发又白了一些,基本可以说是满头白发,四十多岁的年纪在原始时期已经算是高龄了。 说得大不敬一些,玛祖未必能活到五十岁,而无论是从感性还是理性来说,他都希望玛祖可以活得长寿一些,因为玛祖具备当首领的特质,即便有些行为上,他不敢苟同,却又不得不承认这样做对部落有利。 这事不多想了,命数天定,他回道:“希夷人到底有多少?” “很多,但是希夷人死的人也多,如今新部落合并,只要玛祖在,就不怕希夷人来捣乱。”老人杀气腾腾的,把狼人都给惊得露出了牙齿。 苏阳也受到了影响,脱口道:“玛祖,我答应给野人夏部落一个长老席位,不知道商女提起过没有。” “没有提,不过你做得对,怎么也该给他们一个长老位置。”这件事,五个长老都没有异议,要知道野人部落可是带着三倍于岩石的地域并入进来,不可能连一个能说话的名额也不给吧。 “可是这样一来,长老的数量就超过满节,太多。”他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马上就要说到正题了,此时只是铺垫。 “嗯,是有点多。”玛祖想到了麻烦,很可能到时候意见会不统一,她无法如在岩石一般强势。 又说了几句,苏阳陡然道:“玛祖,合并之后的新部落,人口会超过有盐氏,他们有娅,我们有玛祖,孙儿恭请您担任新部落的大长老。”这要确定首领之位了,他不怕玛祖当上首领后传位给别人,因为他相信只要再多点时间,除了玛祖以外,其余人就坐不稳首领的位置了。 “娅!”这个名字一出,现场的气氛发生了变化,四大长老没有啃声。 老人玛祖一下站了起来,深深的看了苏阳一眼,开口道:“你还没满节,可以去学巫,秋天就去吧,我们负担得起了。” “什么?”苏阳也站了起来,他千算万算,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意外,诚然当初他没捞到学巫的名额,心中是有很多不爽,但是大丫与冬冬,一个是姐姐,一个是妹妹,与他都有血缘关系,一家人能有什么好争的。 何况他觉得如果真去学巫,要么就是拿下第一名,要么就是吊车尾,赌博性太大了,还有时间太长。整整十年啊,十年后,这违背了他只争朝夕,不争日月的原则,实在耽搁不起。 “我不去学巫了,留在部落就挺好的。”这算是委婉的拒绝。 但玛祖不知是不是最近没吃上盐,思想转变太快了,坚持道:“苏阳,你要去学巫,你现在已经这么聪明,如果学了巫,新部落才能成为大部落。” “是啊,我们也赞同送苏阳去学巫。”四位长老也罕见的也转变思维,搞不懂了。 他真的醉了,大家最近都怎么了,先有天狼部落差点没能合并,好不容易回来,这屁股还没坐热呢,自家长老忽然要送他去巫,要送也早点啊,如果去年秋天那会,他说不定也就去了。 但事到如今,他是真的不想去学巫,当然,如果只是去牛头部落看看也无妨,且也是他计划中的行程。 “玛祖,我真的不想去……”他列举了不去学巫的十大好处,但只被一条就否决了,长老们一致认为,他学成巫的机会更大,应该说是远远超过大丫与冬冬加起来。 这是对他的肯定啊,也是悲剧,无论怎么说,都无法让长老们打消念头,最终只好施展拖字决,反正距离秋天还早呢,谁知道这其中会发生什么事情。 等他出了木屋,忽然发现不对劲啊,他明明是在说选举大长老的事,怎么转眼就把自己给坑了呢?(未完待续。) 第150章 有盐有味 不过刚才的情况未必是坏事,船到桥头自然直,还没超出他的掌控。说到船只,等天气暖和了,弄些竹筏来玩也不错,没准可以顺着河流前往其它地方呢。 不管了,先吃饱等着迁徙,转过身来对狼人说道:“那几头小红狼就交给你养,算了,估计也你听不明白,后面再说。” 篝火已经点燃,很多人在今天从山洞中出来后,才发现冬天远去了,大地将重新变得温暖,这也是对大自然的一种抗争。冬天会使人们变得虚弱,也会给人们更加强大的力量。 今年岩石人口增加,冬天时也多次获得了食物,加上入冬前的准备,整体说起来比往年好太多了,就说今日,即便他没有带着野猪回来,岩石依旧能拿出吃食,至少举办一次篝火晚会还是不成问题的。 加上昨天又开始煮盐了,有盐就有味。这时陶罐里都煮上肉食了,不过还没动野猪,大家已经从苏天子那里学到了丰富的烹饪方法,就拿一头猪来说,并非所有部位的肉食都适合煮炖。 猪头照例先砍下来,然后是猪脖子肉,这个其实可以算是猪身上最差的肉,也称槽头肉,多有污血,肉色发红,肉质绵老。在加上兽医打针的时候喜欢打脖子,很可能有药物没有扩散开。不过猪脖子肉看起来比较瘦,糊弄一下不懂的人,正合适,俗称整槽头,就是把人当傻子的意思。 猪脖子肉用来剁成肉馅、做成粉蒸肉什么的,弄熟后,就傻傻分不清楚了。 猪腿肉适合炖来吃,腿部与猪身相连的肉也很不错,适合炒来吃,小炒肉。再有就是猪背部与身侧两边的五花肉也不错,肥瘦都有。猪肚子上的肉就比较肥腻了,倒也适合原始人的口味。再有就是两瓣猪屁股肉,第一刀下去最肥,第二刀适合熬锅肉,回锅肉。 再说猪的里面,什么排骨、里脊、内脏等,都还算不错。 苏阳对猪肉非常了解,哪怕是把猪肉分成一斤左右的小块,他只看一眼,就能分辨出是那个部落,甚至是推测出猪的大概体重,饲养周期等。 所以苏天子又开启了花样吃法,指挥者族人们把猪肉分别烹饪,他也趁着长老们还在木屋商量事情,火速去顺了一根地精,估计就是人参,用来炖鸡汤。 其实他很想来一个烤全猪,或是弄个盆菜、八大碗的席面什么的,只是条件还差了点,但只要他回头榨出了山茶油,养殖出了鸡或是鸭,在弄到一些淀粉、蜂蜜、咸菜,差不多就可以开席面了,应该能赶上过十岁生日。 狼人抓到的十几只竹鸡够炖几陶罐的好汤了,既然竹鸡都有,肯定也能找到竹鼠,那个也是好东西。竹鼠虽然也是鼠科,但却是以竹子、芒草、植物茎秆等为食,体大肉多,味道鲜美,能长到七八斤重,而且看起来萌萌哒,当宠物也能带出去见人。 擦了擦口水, 还是先吃眼前有的吧,他清点了一下库存, 把还能吃的都清理了一下,有些东西带走就要坏了。 “吃,给吃。”狼人有些不安的一直跟着苏阳,明显是饿了,却又不敢去动陶罐,狼人有些惧怕火,也怕这么多的人。 “再等等,不会少你的。” 安抚住了狼人,几口陶罐里的水也烧沸腾了,他把竹鸡放进了烫毛,只有烫过之后才好拔毛,这些鸡毛晒干后,勉强也能当箭羽来用,或是当作装饰品也不错啊。 “看见了吗,要这样用水泡过才行。” 很快,把一只烫好鸡夹了出来,成了,能轻易扯掉羽毛,不消片刻就变得光溜溜了,更显得竹鸡很小,在接着放到明火上面烧了一下,去掉绒毛,还有鸡爪烫过之后,能去掉一层壳,也就是去角质。 陆续把鸡毛处理完后,他用竹子在鸡屁股前面,鸡排边缘下面腹部,在那里刺穿了一个口子,伸进去两根手指,一下把内脏全拉了出来,这也是正确的打开方式,鸭子也这么处理,能极大的保证完整性。 丁点的鸡油给扯了下来,至于说鸡肝、鸡肠等内脏,如果现在有酸菜泡菜什么的,他可能会考虑炒一个鸡杂来吃,可惜没有,竹鸡也太小了,处理起来麻烦,便让狼人拿去喂小红狼。 十几只竹鸡,在大家的帮忙下,很快处理完毕了。他取来两个猪的肘子,这东西能增加汤的油水,同时不会破坏口感,尤其是猪皮连带下面那一层,富含胶原蛋白,能改善睡眠,美容什么的。 三口陶罐已经烧热,他往其中放入鸡油以及一点猪油,等熬出油后,便撒了些花椒,然后就加水了,一口陶罐能装十斤水。 随后把处理好的竹鸡与参片一起放了进去,还有一种植物的根,补气血的,大火煮开之后就慢慢熬汤了,等熬好了在放盐也不迟。可惜没有木耳,要是能放些木耳也能增加口感。 鸡汤炖上了,长老们也总算出来,火不停,用猪头祭祀就可以了。 “感谢神,赐给我们食物。”玛祖双手朝天,虔诚的祷告。 可这头野猪明明是狼人发现的,而狼人是苏阳找到的,陷阱也是他教导族人们挖出来的,甚至很可能那个陷阱是乱部落挖的,因为已经跨区域了。 结果现在野猪变成了神赐给岩石部落的食物,经不起推敲啊,打住不能再想了,举头三尺有神明,有时候还是应该心怀敬畏,至少这个神在天上,并没有出来左右族人们的意识。 只要人活着就需要信仰,哪怕他是一个无神论者,也无法改变原始人对于未知的恐惧与崇拜,何况他也并非全然不信,只是信好不信坏罢了。 “神啊,岩石部落度过了冬天,我们将要迁徙去新的地方,那里也是神的领地,请神继续庇护岩石,庇护新部落……” “神,请庇护岩石,庇护新部落。” 族人们纷纷跪倒在地,对着一个巨大的火堆朝拜,然后接受长老们洒出的水花,这算是沐浴圣光吧。 “以后新部落就叫有熊部落,岩石将会成为过去。天狼部落、芒部落、乱部落、吴部落、西蒙部落、夏布落,都将并入有熊……”玛祖在宣告新部落的事了,基本上族人们只知道搬迁,还不知合并的事。 这其中出力最大的,自然是正在熬着心灵鸡汤的苏天子,他没能站出来说些什么,但是一口有盐有味的鸡汤,便能胜过十句百句的豪言壮语。(未完待续。) 第151章 心灵鸡汤 “在两个太阳日后的清晨,迁徙去新部落,有熊部落。”玛祖这话便定下了出发的时间,这也是占卜后的结果,哪怕当日天气恶劣,也要迁徙,不能错过吉时。 苏阳对于何时出发到没意见,不过还是老问题,过去后得有吃的东西,不然带着这么人过去挨饿受冻,绝对是要出问题的。 现在已经不是青黄不接的问题,而是青黄都没有,新部落五百人每天消耗太大了,长老们可以忽略这些问题,他却不允许有族人因为饥饿而亡。 明日愁明日忧,祭祀完毕,可以开车,不,是开吃了。最先熟的依旧是烤食,苏阳撕了一根长排骨给狼人,后者接过手就疯狂啃了起来,就跟八戒吃人参果似的,吃太快,也不知能否尝到味儿。 吃完烤肉吃炖肉,完了后竟没人离开,之前受到的教训太多了,苏阳的好东西都留在最后,这不连长老们也佯装坐到了陶罐旁边,等着心灵鸡汤。 “差不多了。”他往陶罐里放了些盐,试了下口感,有一种莫名的药材味,却又很清淡,非但没有破坏鸡汤,反而升华了。 接着用竹片夹出了一只竹鸡,用手轻轻一撕,肉都快炖烂了,正合适。 “我先试试口味。”说是试,直接就咬了一条鸡腿,虽然因为缺少香料的缘故,没能完全压住那股野味,但要的就是这个味啊,原生态, 然后试喝了一口浓郁的鸡汤,哇哦,汤比肉好。只是人数太多,大家最多也就尝个味儿,无法畅快痛饮。 当即他就把十几只鸡都捞了出来,来了个手撕鸡,尽量把肉撕烂,看着就胃口大开,瞬间联想到了肉夹馍、凉拌鸡块、鸡汤面、小鸡炖蘑菇什么的。 弄了好一会,才把鸡肉给撕完了,便叫道:“排队了,过来舀汤。” 因为之前就经常喝汤,所以每个人都自备有竹筒,他用陶制的勺子给每个人舀汤,看似累人,但这种事必须亲自上啊。 舀一勺汤,抓一点鸡丝,继续换下一位。当然长老们的鸡汤不会少的,三口陶罐呢,他下手有分寸的。如果汤实在不够,完全可以兑水,争取让每个人都尝尝味道,开春喜庆。 “好喝,太好喝了。” “苏,这个是什么汤啊。” “苏,你回来俺们就有好吃的了。” “心灵鸡汤,啥意思啊,好够味。” 果不其然,鸡汤大受欢迎,其浓郁带着点油腻的口味,会让人感觉很滋补,直达心灵,一辈子也无法忘怀这种味道。 三口陶罐的鸡汤被瓜分一空,鸡肉也全分了,他把带骨头的部分给了狼人,上面没多少肉,却啃得香。而他自己狂啃鸡爪,肉更少,却更香,完全满足。 “大家听我说两句。”苏阳站了起来,本来不想发言,但现在这个气氛实在太好了,机不可失。 “两天后我们就要进行迁徙了,到时会与乱部落,还有野人夏部落汇合。岩石的名字虽然没了,合并成了新部落,但我们在场的人都是新部落的主人,希望大家能与其他多个部落的人和平相处。如果有什么矛盾,可以来找我说,大家有问题吗?”他这是先打预防针,都说距离产生美,真的天天住在一起,短期内绝对会出现麻烦。 饭后,所有人都去收拾要带走的东西,情况基本与天狼差不多,但凡能看见的,都恨不得带包拿走,可以预见,几乎人人都会大包小包的,连一根芦苇草都不会留下。 他自己没什么好拿的,两袖清风,品德高尚。索性去看了下小狗熊,还有牛犊、鸭子、小猪、兔子,最后竟然意外的发现了白狐。 “我靠,偷了鸭蛋,都跑这儿来了。”苏阳连忙上前擒住了白狐,抱在怀里把玩,有些日子不见,也怪想念的,只是转眼狐狸又不见了。 是夜,部落中传出了阵阵狼嚎,他无法分辨叫声中的情绪,或许有孤独,也有对新生活的期许。在狼人的记忆中绝对有部落生活的记忆,不能算是纯粹的狼孩,苏阳也不需要狼人真的变成正常的族人,保留狼的特性,对部落才最有利。 “呜呜!”小红狼竟然也跟着呜呜的叫了起来。 这一夜不平静,他却睡得很好,这是家的感觉,人是群居动物,总得给自己找一个窝点,不然就成不断迁徙的野鸭子了。 翌日一大早,族人们纷纷出动了,煮盐、采集、狩猎、编织,与秋天时没什么区别,只是制陶是赶不上了,不过之前放着晾干的陶器,勉强可以烧制一批。 每个人都找到了事做,可能是因为快要迁徙了,大家心里多少有点不踏实,都想多准备点东西,以备不时之需。 真正为难的还是吃食,现在这气候环境,也唯有出去狩猎,才能靠肉食熬过些许日子。 苏阳也跟着出去了,他要去乱部落看看,顺便通知搬迁的时间,同去的还有玛祖,应该是去见姜黎。 狼人带着小红狼在队伍附近疯跑,果然是物以类聚,狼以群分,看着这样的场面,他对驯狼更加有信心了。 很多时候狩猎失败,都是因为找不到猎物,或是追不上猎物。如果部落有了狼群,数量不用太多,能够帮助战士们发现猎物的位置,拖住受伤跑走的猎物,如此配合就完美了。 “苏,大长老的事,等有了房屋再说。”玛祖忽然开口说道。 他点头回应,“听玛祖的。”心中却不以为然,总共十一个长老,岩石五人加上姜黎,他也可以说服小夏与箬笠,最多就是天狼的三位长老有意见,完全可以现在就确定大长老之位,何必拖到房屋建好之后呢。 兴许玛祖也有自己的考虑吧,不过拖一拖也好,因为当五百人住在一起后,场面还真不好说,玛祖未必能靠一己之力压住。 狩猎队跟着帕布走了,他与玛祖带着十来个人直奔乱部落,顺利抵达,等他在洞前叫喊了几声,只见一个女子飞快跑了出来,不是商女还能是谁。 “你多久回来的。”商女上下打量着苏阳,都好好的,啥也没缺,这才放下心来。 “昨天回来的,怎么样,你们准备好迁徙了吗?”他说着就往里面走,这处地形奇特的山洞,过几天就要荒废了。原始人迁徙有个不好的习惯,什么东西都想带走,这会给后世的考古增加难度啊。 姜黎也出现了,越来越适应长老的位置,可以说乱部落的变化,是苏阳一手促成的,两人之间也有微妙的默契!(未完待续。) 第152章 嘶吼 玛祖与姜黎聊了很长的时间,而苏阳跑去清点乱部落的人口以及物资,他就相当于是大管家,必须对新部落的财产做到心中有数。 也基本已经搞清楚了情况,新部落那边勉强度日,没有余粮,盐也早就断了;天狼部落穷得叮当响,已经处在吃土啃草根的程度;岩石多少还有点余粮,坚持不了五天;至于乱部落这里,三天之内必会断粮。 还有夏部落那边,恐怕也好不了多少,野人不会储存肉食,这时节又挖不着块茎,果子什么的更是没有。 往年各部落也都是靠狩猎,吃一些植物的嫩芽度日,在开春还要忍受很长一段的饥饿期,但与冬天相比,大家至少可以出来活动了。 “苏,定下了,乱部落与我们一起走。”玛祖出声叫道。 苏阳却心说,三军未动粮草先行,现在无粮无草,什么时候出发,真的不是重点。 “那就赶去夏部落通知一下,反正今天要过去取盐水。要不干脆今天就让夏部落迁到岩石来,明天出发后就不绕路了。”他这是临时提议,却很有必要,迁徙的时候如果要途径夏部落,势必会绕一大段路,所有人都大包小包的,着实麻烦。 姜黎先回话,“苏阳说得对,等野人过来后,我们一起狩猎。”看来她也想到吃食的问题了。 苏阳立时眼神一亮,差点忘了有超过五十个野人可以参战,加上岩石与乱部落,完全可以围猎了。他们搬迁后,一时半会跑不了这么远回来狩猎,所以不用担心把猎物都给抓光了。 “好,明日狩猎,后日迁徙。”玛祖也同意了,不是她没考虑到食物不足,但往年不都是这么熬过来的吗。不过有更好的选择,也没有拒绝的道理。 为了表示郑重,苏阳又提议玛祖与姜黎一起去,带上二十人,路上有机会也可以狩猎。还有,别忘了带点背篓什么的,好装东西,他的狗头金啊,这次终于要到手了,预谋已久。 只是他没想到,居然连食物都不吃便继续上路了,大家真的不饿吗?什么时候才能把一日两餐,甚至一餐,改为定时三餐啊! “天狼部落搬过去了吗?”商女出声问道。 “搬了,现在就差我们这些人。”新部落那边有两百人上下,这边三个部落合计有三百人上下,已经不算少了。 队伍出发,在路途中他让人挖出了之前断根的竹子,岩石外面的竹子今年也在开挖了,一并带去新部落种植,那边靠近河流,长势绝对不会差。 “咦,那两只土熊还在这附近。”他看到了啃咬过的竹子,以及散落的竹笋壳,不是人为,多半就是那两头跑路的熊猫。抓起来喂养又完全没意义,就这样放任在山林中吧。 “呜呜!”不好,是狼的叫声。 商女与他马上就想到了驴头狼,他们这点人手,不够看啊。 玛祖当机立断,带着队伍绕了过去,万幸狼群没有追上来,不然免不了一场恶战,林中处处有风险,当他们这些人搬迁之后,丛林很快就会迎来食物链顶端的野兽,或是更大的狼群,或是剑齿虎,还有可能出现巨猿等恐怖的物种。 不过他们合并部落之后,也会变得更强大,利大于弊。 刚绕过了狼群,进入野人区域后,猩猩群又出现了,这些猩猩可不会念及旧情,不太可能记得当初大家还一起杀过剑齿虎,此时一经出现就发出叫声,似在驱赶他们这些人。 “绕路!”玛祖用了老办法,避免发生冲突,老人有时候很铁血,可以冷酷面对生死,但同时也能隐忍退让,这样的人才能活的长久,带领部落延续下去。 等到了野人部落后,却是不巧,夏布与小夏带着人出去狩猎了,也是大胆,出动了四十多个成年野人,留守的不是年龄过大,就是年龄过小,再有就是产前产后的妇女。 或许是因为布置了拒马,所以才如此放心吧,这些拒马当初还用来拦截过棕熊与野猪,证明了价值。 为了避免引起野人的恐慌与误会,他与商女,还有姜黎与玛祖四人进入了花果山,其余战士只好在外面等着了,幸好出来时带了些食物,就当是休息就餐吧。 至于去寻野人回来,这太困难了,无从找起,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留在这里等。 苏阳已经与野人们比较熟悉,今儿才能刷脸卡进来,张口就是熟练的野人语,口音本土化了,感觉原始人的语言与英语相比,要简单太多。 他拍了拍手,站在人群中说道:“大家都准备一下,等小夏他们回来,我们马上搬迁到岩石部落。搬迁知道吗,就是把有用的东西全部带走,以后你们就不住这里了。” 好吧,除了几个小孩被吓哭,其余人毫无反应,就这么愣愣的看着他,这是在看耍猴呢? “看我双截棍,哼哼哈哈,快使用双截棍,仁者无敌,嗯哈嗯哈。” 他当然没这么逗|逼,伸手点出几个熟悉的野人,放慢语气解释,终于让大家明白了意思,可还是没人动,野人们要等小夏回来。 “玛祖,你也看见了,野人部落最能说上话的人,就是小夏,我想让她来当长老。”这话本来昨天就该说,当时被学巫的事给打断了。 姜黎再次先接话道:“那就让小夏当长老。”微妙的默契,姜黎想用支持苏阳,来换取族人的生存空间,或许不是很明白其中的道理,但是本能的觉得该这样做。 随后玛祖也点头答应了,除了小夏,其他人都不合适,首先沟通就是一个大问题。 野人部落这里已经没剩下吃食了,估计这也是夏布他们出去狩猎的原因,但有一点让他颇为感动,是山药,这里堆积了好几背篓的山药,他当初交代的事,野人照办了。 有了这些山药,能种植好大一片了,加上之前还有一背篓,等到了秋天,收获大大的。甚至新部落实在缺乏吃食,也可以靠山药熬过些日子。 “听,有嘶吼声。”商女突然站起身。 “是夏布!”苏阳反应了过来,既然能听见声音,那肯定就在这附近。 他担心会出事,连忙说去支援,玛祖与姜黎都同意了,当即就出去叫上战士们出发,大概能辨别声音传来的方位,不是欢呼,而是在战斗!(未完待续。) 第153章 羚羊挂角 他不知道野人们遇到了什么,难道五十个野人还搞不定,并且距离花果山还这么近,不至于又是剑齿虎吧。 就在苏阳胡乱猜测的时候,他们看见战场了,野人居然是在与一群羊在作斗争,这也太反转了吧。前一秒他还在推算数种危险的猛兽或是敌人,结果后一秒发现是在捉羊。 而真实的情况,并没有他描述的这么简单,那群被野人团团围住的羊,头上长着长长的角,有点似羚羊,攻击性极强,稍微拉开点距离就是一个冲撞,力量非常大,不说上面的角,就是被羊头这么撞一下,也会受不了。 即便是母羊,也是长角的,母牛也一样,至于为什么母的也长角,看看美羊羊就知道了。 以前他从来没见过这种羊,按说长这么长角的羊,应该生活在草原或是旷野啊,怎么跑到山地丛林里来了,不过这是原始时期,无法拿后世动物分布来套用,再说这种羊只是长得像羚羊,没准是属于山羊类呢。 “夏布,我们来了。把羊围住,不要杀了。” 他呼喊着就往下冲,一群活着的羊,远比新鲜的羊肉来得实在,无需给羊喂什么粮食,只要有足够的地方放养就可以了,而且还可以挤羊奶,他愿意以身试奶,先喝上几年,如果没有副作用,才能放心让族人们也跟着喝点。 说话间,他们这二十多人便冲了下去,他是最小的,玛祖是最年长的,但对付羊群都可以帮上忙。首先羊是食草动物,没有尖牙,没有爪子,目测这些羊的体重也不超过一百斤,只是数量多了些,野性十足罢了。 无论多么野性的动物,在他手中挨了一刀,就会变得老实了,大阉割术。 “苏,河!”夏布在大声吼叫,其余也有野人在打着招呼,这些都是跟着他到新部落生活过的,与自己人没什么区别。 小夏出现了,飞快绕过羊群跑了过来,到了跟前忽然又怯生生的停了下来,苏阳见此,伸开双臂就把小夏抱了起来,笑道:“怎么,几天不见就生疏了啊。” 碰了下额头,他就把小夏放下了,不是他喜欢抱,而是他的个头,除了小夏,也找不到人抱啊。如果换了商女,就得换个姿势了,一般是商女背着他走,这画面,长大了就找不回来了。 “你们在哪里找到羊群的,先不管了,我要活的羊,不要杀死了。” 当即,连忙与玛祖和小夏说清楚抓捕方式,要联合作战了,办法很简单,就是先把羊群给围住,慢慢来,一头头的放倒,对于其中几头异常凶猛的公羊,可以宰杀,反正估计捉活的也很难养。 粗略一数,竟然有二十几头羊,并且已经被野人们放倒了五六头,这简直是运气逆天啊,怎么就能遇到这么大一群羊呢? 他的运气也好,恰好就在这时候来了,能有机会留下活羊,七十多人围住羊群,成功的机会很大。可惜没把帕布与狼人他们一起带来,他这是手底下的人用习惯了,产生了依赖,但这也是正常的。 “夏布,按倒后拖出来就行,绑起来不要弄死了。”他大声叫喊,就怕夏布下手过重,破坏了这么好的机会,都不用多问,也知道之前那几只羊,肯定有夏布的功劳。 围捕开始了,玛祖并没有强势接过指挥权,或许是因为语言不通,又或许是人老了,没有那么好勇斗狠了,反正是让苏阳全权处理。 苏阳也没让大家失望,把夏布叫到身边,说明了一下,就让五个人突进去一点,合力拖住两头羊就往外拉,同时有其他战士迅速补位,顶住了羊群的攻击,如果遇到暴躁的大公羊,直接上斧头,长矛扎回去。 倘若有羊吓着往外跑,也等于是自投罗网,两个人就能按住了,他们的人数可是三倍于羊群,随着时间的推移,羊变得越来越少,什么喜洋洋、懒洋洋、沸羊羊,全都被苏羊羊打败抓了起来。 但同时他们也遭遇了一些危险,公羚羊冲起来后,直接一个跳跃,曲起一对前腿,仿佛要从空中跪下来,其实是要把人撞翻。常言道,羚羊挂角,无迹可寻,这不是说羚羊把自己挂树上,找不到痕迹。而是指羚羊的冲撞没有痕迹,很难防得住。 幸好他们人多,众人一起举矛,硬是把羚羊给刺了下来,跟着来一个侧扑,就把羊给按倒了。主要是因为眼前这种羚羊的体重不行,冲撞的惯性无法撞开联合起来的原始战士。 一头头的羊被拿下,收获的喜悦啊,不过同时苏阳也快被熏晕了,雄性公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骚|味,隔着老远都能感觉到浓烈,为此他再次坚持了阉割的事,也因为羊的蛋蛋比起猪蛋蛋来,更好吃。 当然,他只吃动物小时候的蛋蛋,成年后的大蛋蛋,还是免了的,好比昨日那一对猪蛋蛋,最后就给扔了,即便其中富含着丰富的蛋白质。 羊羔的阉割比猪还简单,提起一条后腿,刷刷就是两刀,无需挤蛋,直接割了就是。 一头,两头……收获了十八头活羊,加上之前的,弄死了十一头大羊,发达了,羊皮也是好东西,即便现在天气暖和用不着,但是夜里依旧很冷,以后也可以拿出去交易,或是留到冬天再用。 “先把羊带回夏布落。”他上前查看了一下,十八头羊里面,只有一头大点的公羊了,其余不是母羊就是小羊,带到新部落圈养一段时间,后面应该可以到外面放养。 还有这十一头羊,也足以让他们吃很多天了,之前那次熬煮羊肉汤失败了,这回由他亲自操刀,肯定会好很多。烤羊肉串也是美味,能够给身体提供热量保暖。 归途中,他详细询问是如何发现羊群的,是否还有漏网之鱼,结果野人发现羊群也只是意外,可能跟野人区的中间有一大片空地有关,算得上是旷野了,那里也是生长麻与芦苇的区域,植被低矮的草料,倒也比较适合羊群生长。 另外苏阳想到发现狼人的峡谷,那个地方两边山坡也没什么树木,植物草料丰富,从环境上来说,也比较适合放牧。(未完待续。) 第154章 大自然的搬运工 苏阳真的很高兴,有了羊群也就补上了新部落的短板,以后可以放牧了。 他觉得无论是养殖还是种植,从周期上来说,都比不上狩猎与采集,简单点就是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一个是靠自己劳动,通过长期的努力才可能有收获,另一个是向大自然索取,靠天吃饭,没准就能大丰收。 但从长远来考虑,部落中有余粮才能发展,加上部落人口多了,剩余的劳动力就多,养殖与种植就很有必要了。 队伍欢呼着到了夏部落,原本这时候应该大口吃肉享受喜悦,可是从这一刻开始,苏阳必须得考虑大局,食物得省着点吃啊。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如果现在就动了这些羚羊,那么收获到底算谁的,到时候就不好分配了。但是合并之后,都是一个部落,也就不用分彼此,你的羊就是我的羊,大家一起喜洋洋。 “玛祖,先说下迁徙的事。”天色不早了,如果要赶回岩石,差不多该出发了。 苏阳说话间用眼神看向那群羊,老人瞬间就懂了,开口就说:“小夏,你以后就是有熊部落的长老了。” 翻译的事就交给苏阳了,其实用不着,玛祖当场取下了头上的角饰给小夏戴上,虽然大了很多,但这是一种姿态,也是宣告身份。 “大家都看到了吗,小夏成为长老,以后你们夏部落并入新部落有熊。” 当即他就开始做着劝导工作了,有着小夏帮忙,夏布也愿意跟着走,有二十来个成年野人也算是习惯了部落生活,大局已定,半个小时后,事情敲定了,马上收拾东西出发。 野人们跟着出去绝对不会亏,直接会被拉高文明程度,过上有盐有味的生活,加上他不是凉薄之人,今日拿了野人们的羊群与黄金,他日还一排别墅,好吧,不提那块烂地了。 “我们也来帮忙,商女这边。”说着就直奔狗头金,他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相比起外面的部落,野人们就显得洒脱了,有很多石器都没有拿走,草料什么完全不管,只带穿的用的,若非有这么多羊,绝对是轻装上路。 “出发。”这就把野人部落给卷跑了,归途中采了盐水,在天黑前顺利到了岩石。跟着就是好一通忙活,好在野人是群居,有两个山洞就可以住下了,也很好养活。 这边狩猎的队伍也有收获,猎杀了一头半大的牛,按说这是正常的发挥,甚至可以说运气极好,可如果仅靠一头牛,是坚持不下去的。 必须要开源节流了,又因为天气的原因,肉食都需要处理,不然变质可就得不偿失了。 忙活了一整天,他就只吃了点干粮,肚子早就饿得不行,赶紧的剥羊宰牛,炖上一锅。 今天烧了一批陶罐,正好派上用场,按照他之前制定的比例,给野人们分了陶,然后由他来分肉。 时间已经不足以熬出一锅浓汤,他与商女还有小夏搭伙,烤煮都弄了些,填饱肚子后就去睡觉了。 至于狼人表现得有些奇怪,在野人来了后,狼人好像更有归属感了,竟然主动与野人们打闹,或许觉得是同一类人吧。 第二天,战士们又出去狩猎了,也还能再煮一次盐,苏阳没跟着去,而是带着野人们参观了一下岩石,重点就是木屋与土墙屋子,介绍新部落的情况,一起缅怀过去,憧憬未来。 再有就是继续清点一遍物资处理肉食,气候回暖,新鲜肉食放两天就会有气味,还有在迁徙的过程中,也没那么多时间停下来慢慢煮东西吃。 既然如此,他今天就来当一回大厨,首先就是羚羊,一头百来斤重的羊去掉骨头,皮毛、内脏,能得到的纯肉,最多也就二十多斤罢了。当然,羊的内脏,甚至羊皮也可以吃,骨头可以炖汤。 他让人把羊肉砍成一坨坨的,大小无所谓,只要陶罐能装得下,先把肉给煮熟了。对于内脏,什么心肝脾肺肾,全给扔了拿去喂狗,因为不好吃,唯独羊肠与羊肚很不错,处理后单独煮上了。 羊皮他没动,因为羊皮吃起来实在很无语,倒是羊油全部集中了起来,还剩下羊头,烤来吃很不错。 接下来就是牛了,牛脏他只留下了牛肚,也就是牛的胃,牛因为是反刍类,拥有三个胃,俗称毛肚,稍微在沸水中烫一下就可以吃,多煮一小会就会变得很老,咬不动。 牛肉也给煮了,他私自把牛的梅花肉留了下来,还有牛里脊肉,可以用来烤五花或是煎个牛排什么的,小资一回。 用牛肉炖出来的汤,颜色与羊肉不一样,口感也不同,很少有人可以把牛肉汤炖得很好,而现在没办法追求口感,讲究营养就是了。 牛与羊的骨头也差不多一起给炖了,大骨敲断,尽量放进陶罐中,里面的骨髓也是好东西。 这会,商女带着小夏在熬油了,羊油不同猪油,只有热乎时才能入口,一旦冷却后会非常腻人。 大家都被肉食的香味所吸引,却又知道,这是迁徙路上吃的,现在不能动,只有嗅着空气中的香味,继续干活。 等到羊肉煮熟后,他便捞出来放在竹制的筲箕里面沥干,至于汤水就先不管了,放在那里。 这边的羊油也熬得差不多了,还有昨天的猪油,以及牛油混合在一起熬化,分别装在好几口陶罐中,保持着小火,这时候他把煮好的羊肉放进油锅里炸了一下,跟着就用竹子夹出来放在另一口陶罐中。 一直都在重复这个过程,只是留下一些骨头比较大的肉块,等到炸完后,装在几十个陶罐中。 最重要的过程来了,他把剩下的盐全部放进了油里面,这个油混合了羊油猪油牛油,相当刺激味蕾。他把油分别淋在了装了肉的陶罐中,保证每口陶罐中都有油,同时也有盐。 成了,这样一来,以现在这种天气,这些羊肉放置半个月都不是问题,如果能把肉整个淹没在油水里面,储存半年以上也不会变质。就跟熬好的油脂能存放很久是一个道理,俗称油窖肉!(未完待续。) 第155章 大迁徙 这种油窖肉,最好是选肥的,在跑油锅也就是用油炸的时候,可以把肉里面多余的水分给排掉,能延长储存的日期。 羊肉搞定了,这些肉食不仅是用于路上吃,也是到新部落后最开始那这几天的食物,人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好比族人们刚过去,就外出采集,连环境都不熟悉,没准都会迷路。 刚才那些汤水,因为陶罐不够用,他便倒进了两口大缸里面,这也是冬天时的产物,他老早就想烧几口大点的陶缸,然后估计让孩童掉进去,关键时刻他搬起石头砸缸救人…… 事实上这两口缸也不是太大,且因为工艺上的问题,无法用来煮东西,但用来装水绝对没问题,至少不会漏,也不怕烫坏了。 牛肉煮好后也捞了起来,当即他就招呼部落中的族人过来吃东西了,每个人舀走半竹筒的肉汤,外加剩余块茎,这便是午饭,等战士们回来了,在一起吃好的。 不是他苛刻,因为他自己也是这般吃的,同甘苦才能共患难,能喝上肉汤把命吊住,已然很不容易了。 可话虽如此,晚上他可是打算敞开了吃,现在就先忍忍吧,大家都在喝汤,他不可能藏起来吃肉,在良心上实在过不去。 该做的准备都做了,明日出发完全不成问题,就是一些石器比较麻烦,比如他让人打磨好的石碾,这个东西实在不好碰见比较标准的圆柱形石材,且大小长度要合适,就更难了。加上经过长时间的打磨,已经是成品了,丢弃了可惜。所以只好把石碾给绑起来,抬到新部落去,要辛苦战士们了。 还有如石舂、石刀等石器,也要一并带走,不多想,他把自己的东西收拢齐了,也就是兽皮、芦苇编制的草席、蓑衣斗笠等等,卷起来也有一大捆,自己背着上路。 到傍晚时,战士们回来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陷阱的远古,又或是驴头狼在这附近活动,导致岩石区域内的猎物变少了,几十号人出去了一天,连带还有乱部落的人,都快有一百人了,结果只抓到一头猪,这情况还是趁早搬迁吧。 还好除了猪以外,意外的抓了几十只小动物,其中有三只他梦寐以求的野鸡,只可惜已经挂掉了,另外还有兔子、以及一些不认识带毛小动物。 他连忙询问抓捕过程,果不其然,这其中主要是野人与狼人的功劳,他也总算是放心了,只要不是意外收获,那么往后就可以细水长流了。 “大家都过来吃东西,早点休息,明天一早出发迁徙去新部落。” 终于等到开餐了,今天的收获全都不动,汤已经熬好了,羊杂汤、牛肉汤放开了畅饮,牛肉也分了出去,每个人都有肉吃,而他没有碰煮牛头,而是把牛五花与里脊肉给拿了出来,还有毛肚,以及带肉的骨头。 并不算多分,因为不是他一个人吃,五位长老、父母、商女与小夏,还有帕布与夏布,这都超过十个人了。 三口陶罐煮上,一边喝汤,一边啃着大骨,上面带的肉即不能算肥,也不能算瘦,吃起来感觉非常好,老少皆宜。牛五花肉被他耐心切成了片,现在一片片的烤来吃,肥牛啊,入口的感觉太好了,根本停不下来。 洗干净的毛肚,在汤锅里涮一下,吃起来也是别有一番风味,而他自己也吃得复古,用兽医小刀在大骨上切肉下来,放进嘴里,吃的就是一个手抓的粗狂感。 “还是墩墩会吃。”一个长老咬着牛肚,实在是喜欢那股淡淡的牛翔味儿。 大家早已经认可了苏阳的烹饪手艺,毋容置疑,但每次都会有新花样,百吃不厌,也算得上原始时期的一朵奇葩了,褒义的。 等到在座的把汤喝了一些后,发现陶底还有肉,是煮好的羊肉,所有人都当不知道,连长老们也闭口不谈,可是在手上的动作却不慢,小会工夫就会这些肉给吃光了。 完全满足啊,苏阳这时候才拿出牛里脊,架上一口陶罐,让帕布帮忙照看火堆,他往里面放了点牛油,这是要煎牛排了,如果是去西餐厅,他一个人能吃下三块牛排,当然那都是穿越前的老黄历了,现在什么调料也没有,也就是吃个感觉罢了。 牛油化开后,就把里脊肉放在上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还是变色,跟着又翻了一面,洒了些盐与花椒,估摸着有个七成熟就行了,在熟些就会比较老,若是五成熟什么的,又感觉血丝还在,他晕血啊。 两大块牛里脊,够分了,每人都拿到一块他亲自煎好的牛排,只是吃法不同。苏阳可是吃出了花样,用兽医小刀来切牛排,愣是吃出了身处高级餐厅的感觉,宛如生在梦里,然而一睁眼,耳边就回荡着为了部落,场景反差太大了。 这一夜他醉了,没酒醉人人自醉,迷迷糊糊的睡下,却又感觉睡不踏实。结果醒来后,发现额头有点烫,但是不严重,估摸着体温超过三十八度了,或许是因为这些时间他的神经一直紧绷,现在终于搬迁了,正常人松懈下来,所以身体才会有点不舒服。 只是小病,不碍事,族人们已经在聚集了,他也翻身而起,裹上自己的东西,跟着出去了山洞。 花了差不多一个时间才集合完毕,该带的都带来了,很多人都舍不得这里,岩石的山洞啊,让要荒弃。但是人从山洞中走出,到外面生活也是必然,文明的延续就是需要走出去。 “乌拉乌拉,乌嘛嘛哟喝喂……” 族人们齐声叫喊,两百多人浩浩荡荡的出发了,分多孩子都是第一次离开山洞附近,老人们也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还会去外面。 从踏出岩石的这一刻,新的征程开启了,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场面上有些混乱,队伍中的动物也多,鸡鸭熊兔猪狗羊……这架势,是要凑齐十二生肖啊!(未完待续。) 第156章 风雨过后 “鸡鸭熊兔猪狗羊,豺狼虎豹牛鼠。” 随便凑一凑就有十二生肖了,但貌似生肖是对应十二地支。而现在八卦都还没出,传说有龙马背负河图,从黄河中走出,送与伏羲大帝,后来伏羲观河图悟出了八卦。不过另一个说法就是从乌龟壳上面衍生出的八卦。 按理说,伏羲大帝应该出现了吧。算了,原始时期的事情,没人能说得清楚。 即便是现在苏阳所行之事,也未必能流传到后世,只争朝夕,不争日月。 “跟上,不要有人掉队,老人孩子走在队伍中间。”苏阳坐在帕布的肩膀上,来回巡视迁徙队伍,狼人也跟着一起跑,场面很热闹。 玛祖带着一部分战士在前面当领队,商女也带着一些战士,负责殿后,两百多人的行进速度很慢,吵吵嚷嚷的,各种叫声都有。 “嗷呜!”这是狼叫。 “扁罐罐。”竹鸡的鸣叫声。 哞牛也在吼,小猪在拱,鸭子在嘎嘎嘎,宛如一个移动的市集,联通的人与自然。 愣是花了三个小时左右才到乱部落,姜黎他们已经等得望眼欲穿了,带着大包小包东西的加入了队伍,瞬间膨胀到了三百人,遇到一些山坡,只能并排两个人行走,又会拖慢行进速度。 还有年龄小的孩童走不动了,需要大人抱着背着,沉重的石器需要换着人抬,反正就是各种问题。 这是因为没有比较明确的道路,爬坡下坎的,又带着这么多物资搬迁,肯定快不了。 苏阳对此也有心理准备,预计花两到三日赶到新部落,到时距离他离开也有十来日,木棚应该搭好了吧,不求遮风但求挡雨。 约莫过了中午,队伍停下来了,必须要休息片刻补充食物,奈何现在还没走出乱部落的范围。 “所有人都不许跑远了,原地休息。” 苏阳从帕布肩膀上下来,状态全满,因为根本就没下地走路,不是偷懒,而是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他正发着低烧呢,病人应该受到优待。 小牛与小熊都被拴在了树干上,一个马上要面临穿绳,一个要面临驯养,才能在部落里找到生存的空间。说到熊,他便想起了熊掌,之前那次烹饪失败了,弄出来的熊掌一点都不好吃,好不如给他来盘豆腐,肯定是方法不对。 厨艺这方面,只有靠他来发扬光大了,其他人都提不出建议。 当即,他给小熊喂了些食物,又让几个强壮的牵着牛儿在附近找草吃,至于羊群一直都绑着,是抬着走的,这会只能抓紧时间喂一些准备好的草料。 还有鸡鸭猪兔都需要喂食,长途跋涉的迁移,也是对这些动物的考验,这也关系到今年的养殖大业。 检查完这些动物,又连忙去询问族人们的情况,不可避免,有小部分人身体出现了不适,如果今天晚上没有休息好,很可能就会面临生病,感冒什么的,绝对跑不了。 “把柴火拿出一些点上火堆,现在就煮肉来吃。”这一刻他很庆幸搬迁时,把放干的柴火都背出来了,还有平时留下的木炭也一并带上, 很快,点燃了很多火堆,大家围在一起煮食,烤火取暖,驱除身上的湿寒气。兽皮都拿出来给大家披上,此外他选了些草药熬煮,给每个人分喝一点,治病为辅,预防为主。 当然他自己也给弄了点药,希望早点退烧。不过发烧并非是一种病,也不一定是由感冒引起,那是身体感到不适,出于保护所以让身体升温,当体温超过三十九度,就能有效排杀身体中的病菌什么的,所以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发烧之后身体只会更棒。 “伙伴们,在外面感觉怎么样。”苏阳询问第一次外出走这么远的孩童。主要是对于岩石,乱部落的孩童早就在外面跑了。 “外面好大啊,苏,你赶墟也要走这么远吗?” “我们的新部落比这里还大吗。” “要到了吗?” 孩童们都很好奇,也有很多的问题,苏阳都耐心解答了,并予以鼓励,往后在新部落,儿童们的活动恢复会更大,要做的事情也会更多,比如什么五岁刷碗,七岁劈材,九岁挑水,妥妥的可以用童工。 可正当大家憧憬未来时,这天气说变就变,寒风呼呼的刮,火堆受到了影响,被吹得飞了起来。 “不好,快灭火。这附近有什么地儿可以避风吗?”苏阳心说不是占卜过吗,怎么才出行半天就遇到了麻烦。 这附近没有避风的山洞,即便是返回乱部落也来不及了,就算能赶回去,那里也容不下超过三百人。 “到那前面,有大石头。”姜黎指着一个方向。 这种天气叫倒春寒,属于正常现象,只是没想到风势会这么大,还伴随着春雨,如果时间一长,人畜都会顶不住的,必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 现在也只好听从姜黎的判断,所有人赶紧吃掉半生不熟的煮肉,火速上路,花了一刻钟才抵达,大家就围着大石头蹲下,多少能避点风雨。 “条件真是恶劣啊,也难怪原始人不愿意从山洞里出来!” 现在也只有盖上兽皮撑过去了,寒风刮了近一个小时,这才渐渐小了,但是绵绵细雨却没有停。 “再往前走,有处牙壁,晚上在那里过夜吧。”商女出声道。 队伍稍微收拾了一下,继续行走,好多人浑身都已经湿透了,但还是得坚持,花了近一个时辰才到商女所说的地方,还好是赶到了,晚上不用在寒风细雨中渡过。 超过三百人卷缩着蹲在悬崖底部,尽量把身体藏在里面点,等着黑夜到来,黎明破晓。 他拿出十个陶罐的羊肉,分成了三十个陶罐,加上水煮开后就可以食用了,油水充足,每人也可以吃点肉。这种天气喝羊肉汤,吃羊肉,能提供身体热量。 黑夜来临,丛林中传来阵阵兽吼,苏阳再次感慨,无论是金窝银窝,都比不上拥有一个猪圈,无家可归的人类最可怜。这也坚定了他建立新部落的决心,希望有生之年可以兴建一座不朽的城池。 这天下太大了,就算他现在就出发,走到老去,可能都无法踏遍所有的地域,但却有可能赢得所有人的尊敬与朝拜,人生总得有点梦想。 “下雨了,苏。”小夏把手伸出去,迎接着春雨。 “是啊,下雨了。至少不是下雪,所以还是应该高兴。”他的心情好了起来,春雨有什么可怕的,冬季都熬过来了,明儿说不定就会有好天气,风雨过后才能见到彩虹。(未完待续。) 第157章 新部落 怎料天亮后依然是连绵细雨,风停了,气温却也跟着降了。 “收拾好东西,上路。” 这点细雨不算什么,倘若被困在悬崖下面,那才是悲剧。有时候得顺着大自然,但有时却要逆流而上,打破它,征服它,勇者无畏。 队伍浩浩荡荡在雨中行走,脚腿上满是泥泞,尤其对于野人来说,身上早已经弄得脏兮兮的。但却没人敢掉队,丛林里无比危险,说不定在队伍附近一直都有野兽跟随,伺机而动。 每过半个时辰左右,便停下来歇息片刻,跟着继续上路,为了保证体力,带出来的食物也在快速消耗着,已经顾不上狩猎了。 或许这也是上苍对他们的考验,一个文明的崛起,过程中将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这时候就需要有人站出来,带领族人走出困境。 “苏,还有多远。”有族人出声问道。 商女代为回答:“没多远了,我们会到的。”这也是实话,已经过了她之前回来时前往野人区的分岔路,但以行进的速度,今天可能到不了。 苏阳跟着开口说道:“你们所走过的地方,都是有熊部落的领地,远吗?我会希望越远越好。” “有熊,有熊!” “不远,一点也不远。” 族人们欢呼着,低迷的情绪消失了,每个人都恢复了战斗力,因为苏阳说得对,路越远,地域就越宽广,也预示着部落会更强大。 然而真的有点远,到了半下午,他眼看到不了,干脆就早点寻了一处地势平坦的地方扎营,砍伐树枝,搭建出简易的棚子,有点似葡萄架,上面铺上带出来的芦苇以及兽皮,这样勉强能遮雨了。 三百号人就这样拥挤着又过了一夜,有二三十人都病了,天亮后照样出发。 这次,苏阳安排了一个二十人的小队伍先行,确定新部落情况后,在返回过来接应,这点很有必要,眼看就要胜利,不能倒在终点线前。 大队伍继续前行,好在雨终于停了,这样的迁徙对他来说是第一次,但绝对不是最后一次,勿忘心安。 “快了,这次是真的快了。”他察觉到周围的环境变得熟悉,心中不免激动,乔迁之喜。 “岩石。”是春的声音,只见前方跑来十几个人,领头的正是春。 这是碰上了,春是在清晨带着战士出来狩猎,没想到碰到了大队伍迁徙,不巧的是没有遇到前去通报消息的帕布他们。 “新部落还好吗?”苏阳连忙询问。 “好,都好,天狼部落已经住在新部落了。” 春简单说了下新部落的情况,自苏阳走了的第三日,天狼部落就迁徙过来了,俨然一副主人家的姿态,不过天狼的人都很卖力干活,积极狩猎。希夷人并没有出现,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就等着大部落到来。 “那就好啊!” 苏阳松了口气,没出意外就是最好的情况了,不敢奢求太多。 “大家听到了吗,新部落就在眼前了,在加把劲,到了那里就可以好好休息,以后我们有熊氏就是这一片最大的部落了……”发表了一段即兴演说后,队伍更加热情高涨,连带赶路的速度又快了一些。 刚跑了一阵,帕布也带着人回来了,箬笠亲自前来迎接,天狼的三位长老因为年龄大了,虽没有跟来,也在那边等着了。 “到了,你们看,那里就是新部落。” 苏阳坐在帕布的肩膀上,站得高看得远,这次是真的到了,入眼那一排木墙,其中那醒目的木屋,是文明的火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围墙中圈定的十几亩地,不过只是一期工程,等到稳定后就会扩建,就如玛祖所说的,还需要想办法扩充人口。 “天狼长老,我们来了。” 苏阳跑到了前面,举起手与众人打着招呼,不过才离开十来日,地位关系不会有所改变,以前他可是这里的扛把子,话事人来着。 “苏!”“苏阳。”众人连忙回应,都明白苏阳的出现意味着什么,首先在食物分配上面,就不得不跪了,因为苏阳掌有分配权。 天狼三位长老迎了出来,与这边的长老们碰面了,十一位长老相聚,这将开启新的篇章。苏阳无意搞什么独裁,也能听得进去意见,所以对于众位长老共同治理部落,也是认同的。 但也不可群龙无首,所以需要一位大长老出来控制局面,这种身份层次上的事,随后在考虑吧,现在先把族人们安顿好。 长老们交流完后,大队伍便从大门走进了围墙以内,大家对于高大的围墙也比较满意,第一眼就感觉到了安全,至少在夜晚可以比较安心的睡觉休息。 他要求的一排木棚差不多已经完工,算是有了容身之所,在来时的路上,又想到了两种房屋,一种是纯石头屋子,只要厚度能保证,就可以堆积成屋,就是找石料有些麻烦,这是西方奴隶主时期的石头房。 另一种插木棍的方法,比甘蔗大一点的木棍就是,一排排并拢插在地上,围成墙壁,上下相隔一米用一根横木稳固,上面盖上茅草,还可以在木棍墙上糊一层黏土,这是印度天竺时期的一种房屋。 前一种屋子坚固,不用费脑子,难度是石料;后一种简单,房屋可以速成,缺点是经不住狂风骤雨。 他觉得看情况混合建筑吧,如果修建出来的房屋不符合环境气候,那就另建,反正不缺地,也不缺少劳动力了。 “长老们,这些木棚怎么分配?”苏阳问到了关键的问题。 天狼先来,这些木棚当然是随便住,芒部落还住在河对面,要解决的是他们这些人,肯定不可能住在一起,原来各个部落之间要区分开来,当然,物资他必须抓在手中,合理分配。 “我们要这边一半,剩下的给你们。”天狼长老指着木棚说道。 忽悠的后遗症果然来了,报应不爽,天狼还真把自己当成主人了,开口就要了一半的木棚,既然已经开口,那就不是开玩笑了。所以他之前才说早点让玛祖当大长老,摆平此时这种情况。 当然,也可以通过长老投票来解决,他可以控制投票走向,比如现在天狼才三个长老,投票肯定会输。但内部的事,不是要谁要打赢谁,而是要说服,让人信服,如果什么事都靠投票,就是失控的前奏了。 苏阳没有说话,把眼神看向玛祖,现在就看老人家如何解决这个难题。(未完待续。) 第158章 众人归心 “大家先把东西放下,休息片刻。” 老人玛祖竟然没有发怒,仿佛真的接受了天狼的无理要求。 苏阳也只能表示无奈,先把三百人勉强安排在了木棚中,显得非常拥挤,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或许是他城府不够,又或是觉得地位受到了挑战。 正当他要发飙时,玛祖提议长老们一起商量新部落合并后的祭祀,只有得到天神的许可,才算是真正的合并。 前方还有几个木棚,是最开始搭建用来临时休息的,十一个长老,还有苏阳都过去了。 但在苏阳过去之前,还是任性了一回,“商女、帕布,这些,还有这些肉食,全部煮了,让大家吃饱好好休息。” 他有很多种方法可以收拾天狼,无论是软的还是硬的,但像这样不发一声,实属无奈啊。 不过他相信玛祖如此强势的性格,不可能真的同意如此不公平的房屋分配,所以才忍了下来。 众人落座之后,玛祖当先说道:“岩石部落一直以来都是苏阳负责赶墟,所有的交易都经他手,小到换一颗兽牙,大到换一个部落的地域。在谈部落联盟的时候,也明确说到了由他来负责赶墟。而现在食物也交由他来分配。冬季,整整一个冬季,大家都熬过来了,没有如往年一般挨饿,这都是苏阳的功劳。” “玛祖过赞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苏阳谦虚回应,心里却在想,玛祖表扬他干什么,他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已经无需单独宣扬了,至少在内部是如此。 老人又说:“大家对于苏阳负责赶墟与食物分配,没问题吧!” “我赞同。”姜黎第一个出声支持,她是坚定的挺苏派,路线很明确。 随即,箬笠与岩石另外几位长老出声支持,小夏也终于有开说的机会了,“夏听苏的。” 天狼三位长老明显觉得气氛不对了,她们也没认为岩石会这么好说话,刚才分房子的事,只是故意那么做的。 “我们也没问题,苏阳是好孩子。”这下连天狼都同意了。 玛祖看了苏阳一眼,出声说道:“这样,房屋的分配,是不是也该苏阳说了算。” 好吧,老人原来是打的这个主意,又把难题给踢到苏阳这里了,果然是老玛祖,知道该怎么处理难题。在岩石的时候,因为是由五个氏族合并,所以老人没少与其她四位长老争夺话语权,已经有了一套自己的办法,现在老人选择让苏阳站出来,必然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苏阳也必须得站出来了,新部落刚聚集了超过五百人,必须马上团结起来建立家园,现在都还只是一块烂地,有什么好争的,再说等不了多久就要播种了,攘外必先安内。 “我说两句,有熊部落合并成立了,集合了岩石、天狼、乱、夏、西蒙、芒、吴,足足七个部落的人口与地域,总人口一跃超过五百人,也是如今这附近最大的部落了,外面那条河边的这边,全是我们部落的。 可现在呢?我们五百多人拥挤在木棚下,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寒风刮来只能用手去挡,物资也没有了,很快就会挨饿,到时候吃什么,是吃土,还是啃草根? 我们聚集起来,不是挨饿受冻的,我们是要建设高大坚固漂亮的房屋,我们是要种植漫山遍野的粮食,我们是要圈养数不清楚的家畜,还有我们是要被其它所有部落羡慕的,而不是嘲笑。” 接连说了这么话,也不见谁递茶杯过来,吞了下口水润润喉咙,继续说道:“冬天刚过去,春天还面临着倒春寒,很多族人生病了,家畜也要等着安顿,土地马上要除草,更重要的是,顽固的房屋还没来得及修建,我们有做不完的事情,只有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才可以创造辉煌,一起向着大部落努力。 终有一天,我们会有自己的巫,自己的图腾,自己的不朽印记。” “新部落是我提议合并建立的,这里的建设我也已经准确了太久太久,就连冬天也没有停下来,现在我要接管这里的物资分配了。天狼长老,那边木棚的区域,我觉得分给你们就不错,不过现在你们还要让一部分出来,反正你们也住不了那么多木棚。因为你们的人先到,对这里熟悉,明天就从天狼选一些人去那边制陶,你们看怎么样。” 说了这么多煽情的话,这最后一句戳到了天狼的鸡点,屡试不爽,他都找准天狼的弱点了,再说今日天狼会这般行事,完全是因为他之前忽悠过头了,自食恶果。 “苏,你说的制陶是怎么回事?”果然,这话题立马就转移了。 “是这样的,现在人口多了,以前岩石的制陶队肯定不够人口,我就想挑一人出来。吴与西蒙,还有夏部落都不合适,前面两个部落是附庸,没说话出资格,夏部落的野人,大家也清楚,干不了制陶的活。而乱部落的人不多,已经在煮盐了;芒部落的人会种地,也抽不开。 所以我觉得天狼部落的人最合适,又因为采取黏土的地方在前面点,一来一回的也花时间,后面会在那里搭建一些木棚,让制陶的住过去,你们当然就住不了那么多人了。这样吧,天狼抽出三十个人去制陶。”他都算准人口了,绝对会来个湖底抽薪。 “好,这是好事,我们天狼愿意制陶,三十个人,没问题。”天狼长老们红光满面,觉得能学到制陶,这可比什么都重要啊,虽然他们更看重煮盐种稻谷,但话说回来都不会啊。 苏阳露出了笑容,这就成了啊,但还没完,他又说:“还有,天狼的人对这边更熟悉,我想让天狼的战士带着其它部落的战士出去狩猎,尽快解决大家的吃食问题,有东西吃才有力气建设房屋,哪个部落出力最大,就优先分配新的房屋。” “这个也好,我们天狼都是最优秀的战士,闭着眼睛也能走出这片的森林,就让那些崽子带大家去狩猎,错不了。” 天狼长老本以为这次谈话会挨批斗,结果却赚到了,但这是因为没有反应过来,想想天狼总共才多少人,制陶抽调了三十,战士起码得再抽调三四十个,剩下的可都是老弱病残了,所谓矛盾,自然就化解于无形之中。 同时通过刚才苏阳的话,也让大家归心了,明确认识到新部落还差些什么,又该做什么,指明了这些也就有了目标,接下来只要共同努力便可以做到了。(未完待续。) 第159章 以理服人 苏阳是个行动派,当即就让天狼的人集合,他按年龄性别抽调了三十人,其中肯定有比较愚笨的,倘若都能学会制陶,也正好,因为确实需要那么多人手。 在盐矿没有开采出来之前,有熊最重要的物资就是陶器,这关系到能否在墟市上与有盐氏分庭抗争。 天狼的战士也被他点了出来,让这些人带着新来的战士在附近熟悉环境,如此一来,木棚重新进行安排,按照大概的人口比列,他拿到了八成的木棚,立时就宽敞了许多。 当然,他也没有厚此薄彼,正在熬煮的食物会拿出来与众人一起分享,同时所有的物资都将集中在他这里,尽收眼底。 快速处理完后,长老们继续商议接下来的事情,最重要的是祭祀日,经过讨论后定在九日之后的上午。 “苏,你来说接下来我们要做什么。”玛祖开口问道,她对苏阳的倚重也是与日俱增,如果缺了他,新部落这里根本玩不转。 能者多劳,苏阳开口就说:“最紧迫的就是组建新的战士队伍,岩石抽出四十五人,天狼出三十五人,夏出四十人,芒出二十人,西蒙与吴合计出二十人,乱出二十人。共计一百八十人,又分成三个小队,每队六十人,轮番狩猎,守卫部落。还有需要选出三个领队,我推选帕布、春,还有勇。” 他这是举贤不避亲,觉得合适就推举了,如果有更好的人选,他也会考虑。至于说夏布虽然勇猛,却语言不通,比较适合单干。另外还有狼人,也无法带领队伍。 还有玛祖、箬笠、商女,这三位女将都很厉害,可也不适合当领队。 他这话一出,牵扯的数字量比较大,等长老们消化之后,也纷纷提出了疑问。 “战士是不是太多了点。” “是啊,抽调后成年人都没多少了。” 意见集中在人数上面,现在新部落总人口在五百人上下,具体还没进行统计,但是成年人口最多两百七八,这还包括了老人在内,结果一下就抽了一百八十人,除掉长老与老人,这就超过两百了,还有制陶队那里有四十多人,剩下的还要煮盐。也就是说,基本没有剩余劳动力。 并且战士中不光是男性,还包括了一部分女性,而如之前的岩石,一百六十多人,固定的战士也才四十人罢了,只到四分之一。天狼是三分之一左右,而这次战士所占的比例实在太高了。 苏阳早已经想到了托词,且只有一句话:“长老们,你们别忘了,希夷人随时都可能来。” “对啊,希夷人。”众人纷纷反应过来,忽然觉得一百八十人可能不够啊。 人数的问题解决了,然后就是三个带队的人选。箬笠与小夏都没出声,姜黎提到了商女,天狼也提到了一个叫荒芜的战士。 “这样吧,那就荒芜、帕布,春,他们三个人带队。勇另外抽调十个人,专门看守进出口,还有瞭望塔。” 皆大欢喜了,勇是他的父亲,留在部落远比狩猎安全,刚才提出来只是策略,原本就没打算让勇当选。 天狼部落这下更满意了,觉得苏阳确实是自己人,又是安排学制陶,又是安排战士队长,虽说拿走了一些木棚,但以后那片区域都是天狼的,在这种情况下,对苏阳接下来说的安排,自然是全力支持,投桃报李。 “制陶队暂时由我玛母负责,过几个月另外选人。”因为容氏怀孕了,后面肯定要换人。 “煮盐队照旧,等到开采盐矿时在增加人手。”每天的盐水就那么多,无需增加人手。 还有就是孩童们也要做很多事,种植与养殖,当然会是在安全的环境中,明天就开始修建兽栏。至于战士们每天就让一队出去狩猎,其余人战士要负责修建房屋,空闲下来的人都要帮忙。 “商女与我主要负责修房屋,协调物资分配。另外毕博与野子负责编织与制武器……大概就这些了,我们现在是在抢时间,我想在下次开墟市的时候,在换取一些人口回来。” 这次的谈话,基本就是他的个人秀,所有的想法都实现了,但他是以理服人,所行之事对部落有利,问心无愧。 吃饭的时间到了,所有人都聚集到一起,先按之前各自部落分开,方便他统计人口,总数量是五百零八人,与所之前算出来的差不多,总算是破掉五百大关了,接下来的目标是一千人口,组建超过三百人的战士队伍。 冬天过了反而更繁忙了,好在能指挥的人手也多了。 他按照人口把食物粗略分了出去,心中琢磨着建立食堂的事,回过神来时,春与帕布已经来了,还有荒芜,之前就认识相熟,荒芜虽然没有春那般的追踪能力,也没有帕布的战斗力,但各方面都很平均,带队狩猎也是附合要求的,不然他也不会答应。 “春,我把夏部落四十人划给你,外加岩石十人,乱部落十人。帕布,我把岩石三十五人划给你,外加芒部落二十人,吴部落五人。荒芜,我把天狼三十五人,乱部落十人,西蒙部落十五人划给你。以后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你们,懂吗?”苏阳不是在许诺什么,也不是在招揽,因为他的目标不是这点人口,也没打算要揭竿而起,他发现更喜欢讲道理,以理服人,屡试不爽。 “苏,我听你的。”帕布首先表明决心。 春点了点头,一切尽在不言中;荒芜是捡到了大便宜,也早就认为苏阳是自己人,所以也没问题。 “那好,明天荒芜你带队出去狩猎。帕布与春,带着你们的人与我修建房屋,往后轮换着来。” 安排好之后,他便去与父亲勇说清楚,好在勇也能理解,并且习惯在部落留守,所以就不是问题了。抽调的十个人,主要针对留下了残疾的战士,以及天生体弱的,留在部落充当耳目正合适,勇知道怎么安排,无需他操心。 “商女,你觉得我这样做,对吗?”他指的是今日所有安排,肯定没有做到最好,但也不能奢望更多了。 是夜,新部落木棚中住下了四百人,条件肯定不好,但是相比起迁徙途中,已经胜过太多了,尽管丛林中兽吼声不断,让很多人都没睡安稳,至少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天亮了,太阳照常从东方升起,亘古不变。苏阳早早醒来,叫了些人帮忙搭建台子,不要是打擂台,而是作为演讲台,每天他都将在这里给大家分布任务,鼓舞士气,迎接更美好的明天。(未完待续。) 第160章 动物园 然而今日搭建台子已经来不及了,还是先混乱着来吧,先是箬笠带着人过来了,所有人都聚集到一处,等着安排分工。 跟着荒芜带着六十个战士外出狩猎,顺便要把今天的盐水给取回来。春带着人修建兽栏,好把家畜给关起来;帕布带人随他修建房屋;箬笠带人去翻土除草,以及把带来的竹子给种下。 制陶队那边,一部分人开始捏陶器了,另一些人要修建土窑,孩童们看着帮忙,老人们也要动起来。 基本上除了长老之外的所有人都给安排了活计,苏阳每个地方都要去指导,前期离了他便容易搞错,因为新部落蓝图在他的脑海中,无法拿出来给别人看。 “春,看清楚吗,像这样打木桩,把这一圈给围起来。”他用草木灰在地上划了线,用来打桩当作兽栏。并且把围墙给利用了起来,如此就减少了施工量,并可以把家畜集中到一个范围内。 这个设计参考了动物园,或者说他把新部落当成了一个园区来规划,妥妥的人文景观。 并且搞得很人性化,什么野猪林啊、野鸭塘、熊山、狼洞、花鸟园、羊村……等等。 首先搞定的就是羊村,因为羊太多了,这会正绑着呢。抓紧时间弄了个简易的兽栏,便把羊给放了进去。但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给羊搭建木棚,饮水槽、投放草料的地方等等,最后还得每天清理羊翔。 几头野猪早就放出来了,任由在新部落到处疯跑,只要不跑出围墙范围就可以,小猪没有杀伤力,到处去拱土也没什么。在现代,还有很多地方是把猪散养,有时候猪就睡在家门口,甚至是跑到屋里来。 猪是很聪明的动物,散养完全没问题,苏阳在穿越前,就已经见过养殖生态猪,散养野猪。但那是有一个安全的环境,所以现在还是圈养吧。 兔子就必须要一个木棚了,牛也一样,还有熊…… 处理这些动物就要花不少时间,他大概说明白之后,就先撤了,动物园的设想慢慢来完善,没有圈养剑齿虎,也名不副实,再说这人还没住下呢。 石头与土墙还有竹子的房屋,暂时就别想了,至少要到四月份左右,才是土墙房屋的最佳时期,而现在大概才二月份。石料虽然看似很多,但是搬运起来费时费力,所以就只剩下木屋先行。 这只是过渡,他便把木屋设计得比较低矮,采用打木桩与抹泥土的方法,或是像木棚一样用竹栏围起来,在涂抹一层泥,想办法先让五百人宽松的住下再说。 当然还有茅房的问题,之前就已经在挖坑了,分了男女,男左女右。茅坑是要漏水的,不过没有那么快,用起来勉强可以了。 面临的问题很多,但是都可以克服,他是左冲右突,转眼就到饭点,吃饱后休息一会又继续开工。 三天时间就这么过去了,气候回暖,万物复苏,丛林中盛开了很多花朵,现在正是赏花的好时节,只是他对果树不抱希望,即便想完成孔融让梨也非常难,因为现在的果子都太小了,以他的能力无法培育新品种,所以花时间去种植果实,等待七八年挂果,纯粹是找虐。 要吃水果就碰运气吧,到山林中去找,当然如果发现了板栗、核桃什么的,就要重点关注了。 一间间木桩茅草屋建成了,高度也就是两米左右,房屋挨着房屋,中间留下的过道并不宽裕,这些房屋也集中在一处,就像是梅花形状,到时候等修建了更好的房子会搬出去,目前只是作为这段时间的过渡。 他也在渐渐消除以往各自部落的称号,强调用有熊氏或是有陶氏来称呼新部落,但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消除的,融合需要时间。 又快到中午了,休息吃饭,今天过后就要为食物发愁了,五百人每天能吃光一头牛,煮出的盐也基本消耗了,丁点的余粮顶不住消耗。可是大家都在干重活,如果食物跟不上便会出问题。 苏阳是真发愁了,从冬天愁到现在就没消停过,并且他也不断反省,估计是穿越前浪费的粮食太多,导致现在受苦受累。 趁着这会有时间,他把长老们与各个分工领头的给叫到一起,大家商量一下开源节流的事。 “明天开始就彻底没有存粮了,今天是帕布带队狩猎,也不知道能有多少收获。大家都想想,这个时节能找着什么吃的,等会也去问问其余人,开动脑筋解决最大的难题,食物。”苏阳挠着头,想再次听听大家的意见,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询问了。 “少吃一点。”春率先开口,可这个办法是人都知道,少吃也要吃啊。 “有些草根树皮可以吃。”好吧,天狼人的日子太灰暗。 箬笠想了想说道:“实在不行,宰杀一些家畜。” 苏阳并不反对宰杀家畜,可如果宰杀的是半大的家畜,那就无异于杀鸡取卵,不是长久之道。并且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今年的养殖别想搞成,到了冬天又会陷入恶性循环,简单说养家畜就是用于渡过恶劣的天气,主要是过冬。 每个人都在他的眼神注视下说出了建议,就连小夏也开口说:“让大家出去找东西吃。” 这个办法确实不错啊,只管住宿与劳动,吃食各自解决,可却行不通啊,又不是散养跑山鸡。 没有谁能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不过苏阳并没有悲观,只要再挺过一些日子,就会渐渐好起来了,至少现在族人们已经住下了,过几日箬笠他们也会搬过来,到时正式举行合并祭祀仪式。 “苏,吃。”狼人跑了过来,一把拉住了他。 苏阳无奈,把手中的陶罐递了过去,他还没吃饱,但也差不多了,剩下的索性就给狼人吧,最近狼人表现很不错。 “吃,吃。”狼人指着外面,稍微一用力就把苏阳拉得站了起来。 “你是要带我去找吃的?”他总算是反应了过来,不管是不是,且先去看看再说。 这几****没管狼人,任由其自由活动,且可以自由出入部落,每天狼人多少都会带些小动物回来,没准在外面发现了什么吃的呢。 “春,带上一半人跟我走,去把夏布也找来。”他是个行动派,说走就走,这几天一直在部落里忙活,也有些想出去转转了。(未完待续。) 第161章 恐怖鸟 “我不会就这样轻易的狗带!” 苏阳很爱惜自己的生命,自然不会轻易的去死,所以没有二三十人护驾,他根本就不会外出。可这次春好像理解错了意思,呼啦叫了三十个野人跟随,虽然春手下多是野人,可也不带这样的啊。 周围全是四肢奔跑的,还有狼人与七只小红狼,他没有狗带,却带狗了。 “夏布,你今天得跟我着,护驾懂吗?”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希望别遇到什么危险吧。 狼人跑在最前面,队伍行进的速度很快,都是四条腿走路的,这可苦了苏阳,使出全身力气才跟上,呼啸着就跑过了一座座山,马拉松的节奏。 大家都跟着跑,不知道狼人要去哪里,但从狼人早晨出去中午回来,以此来判断,路程应该不是太远,所以他才会叫上人跟着跑出来。 夏布早就跑前面去了,还好春一直跟在他左右,一个多小时后,狼人终于停了下来,这时候苏阳已经怒跪了,累得直不起腰,汗如雨下,还得继续加强锻炼。 “狼人,你到底要带我找什么吃的?”他在春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入目所见,这地方没什么不同啊。 “嗷呜!”狼人半蹲着发出了狼嚎,旁边小红狼也跟着嗷嗷直叫。 没想到夏布也凑热闹,仰天怒吼起来,这是在比声音谁更大? “苏,不对劲。”春紧握长矛,挡在了苏阳身前,他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 “到底什么情况?”苏阳莫名的紧张起来,难道今天要狗带了? 狼人嚎了几嗓子,忽然折返跑到他跟前,摸出了一把小指头大的鸟蛋来,“呜呜,吃,给我吃。” “你是说要吃蛋,还是带我找鸟蛋,如果是鸟蛋那就算了吧,都不够塞牙缝的,太小了。”苏阳自己就是吃蛋的专家,可是掏鸟蛋只能作为副业,不能专门叫上几十个战士去掏蛋吧,吃不饱的,也没那么多鸟窝可掏。 谁知,狼人把蛋塞在他手中后,着急在附近寻找的什么,最后捡起了一块椭圆形,双手都捧不过来的石头,叫着:“蛋,找蛋,吃吃。” 等苏阳搞清楚含义后,忍不住爆了粗口,**的狼人发现了一窝巨蛋,但是有一头巨鸟守着,所以才回来搬救兵,就在前面不远了。 “春,你知道是什么东西吗?” 春摇头,从未见过。这是正常的,岩石之前的地域就那么点大,基本上没有跨区狩猎,不知道没见过的物种太多。 “狼人,那种巨鸟有多少?”他耐心与狼人交流,最后确定只有一头,那应该就没问题了。 以苏阳的了解,犬类也包括狼,对于蛋的腥味根本无法抵挡,在现代农村,有不少家养的狗会去偷鸡窝里的蛋,咬破后舔得干干净净。估计狼群也应该有偷蛋的行为,不过狼人更喜欢喝蛋花汤,这才是出来找蛋的原因吧。 “所有人都注意了,前面有一头巨鸟,不要分散。”他是真后悔只带了三十人出来,主要是考虑到帕布已经带了六十人出去,如果他再带六十人,部落的防御就会空虚,同时会影响到建设的进度。 悔之晚矣,都已经来了便没有空手回去的道理,好吧,他对于蛋的味道也无法抵抗。 没有悄悄的潜行,狼人在嘶吼,野人们也暴躁了起来,一群人穿过了树林,来到了一片湿地,水比较浅,刚能淹没脚踝,水中生长着一种类似于蒲草的水生植物,也不知道能有什么用处。 因为初春,这些水草都不高,队伍的视线没有问题,狼人走在最前面,大吼着想驱赶那头巨鸟,因为狼人的目标只是窝里的蛋。 对于苏阳而言,找到蛋是必须的,如果还能宰杀巨鸟,那就更好了,部落缺少食物啊。其实也没他所说的那么严重,他只是不想耽误了建设的进度,也不想有人挨饿。 “呜呜。”狼人指着前方,已经不远了。 渐渐的,他们走出了湿地,前面的地形要高一些,杂草丛生,这些草的高度已经超过了一米五,甚至有些已经接近两米,有点似芦苇,但是比芦苇细很多,狼人带头走进了草丛中。 “蛋在哪里?”苏阳手中也握着一杆长矛,这种环境下,弓箭没用啊。 忽然,草丛中传来了沙沙声,所有人都紧张了起来,但是脚步却没有停下,春双手持矛,坚定的站在苏阳身侧。 嗷呜,狼人猛然间冲进了草丛中,几乎是同一时间,夏布也冲了出去,两人的方向完全相反,所有人紧握武器,危险临近了。 他可以听见有什么东西在快速跑动,就在队伍周围,但就是什么也看不见,“大家小心。” 话声刚落,异变突生,身后传来惨叫,一个野人被拖进了草丛,他转身时只看见了野人的双腿,一闪而逝。 “糟糕,快,追上去。”苏阳最怕的就是有人丧命,至于受伤那是无法避免的,现在只希望能把人救回来。 大队伍顺着草丛追了出去,春发出了低吼,奈何他要保护苏阳,不敢轻易冲到前面。不过野人们也不是吃素的,在苏阳反应之前,野人们已经呼啸着追进了草丛。 然后队伍被分割了,有十几个野人不知去向,剩下的与苏阳聚集在一起,不远处传来狼人的嚎叫,还有夏布的吼叫声,还没到最糟糕的情况,他们的人还在。 “那边!”春伸手一指。 苏阳一直都比较信春的判断力,这次也不例外,严肃告诫剩下的野人不准乱跑,十几个人一起往那个方向冲了过去。 很快,他见到了大东西,一头恐怖无比的巨鸟,比鸵鸟还要大,不,应该说与鸵鸟不是一类,眼前的巨鸟足有两米多高,双腿粗壮,脖子也很粗,长了一个硕大的脑袋,巨大的鸟喙…… 苏阳毫不怀疑,如果被这东西啄上一下,绝对不亚于被长矛刺中,甚至是更严重,能要人命。 “我靠,给我杀了它,杀了这头恐怖巨鸟。” 野人们迅速围了上去,可是身高的差距,让恐怖鸟轻易跑进了草丛中,那速度简直亮瞎眼,瞬息之间就跑没影了。 “所有人围拢过来,我要清点人数。”苏阳心有余悸,怎么会有这种巨鸟存在,简直太恐怖了。(未完待续。) 第162章 电光石火 一个,两个……还好所有人都在,之前被啄走的野人已经找到,背后血肉模糊,腿也断了一条。幸好被狼人扑救了下来,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蛋!”狼人叫喊着让开,把身后露了出来。 苏阳一眼就瞧见了脏兮兮的几个大蛋,这还只是一角,走近后才发现草窝中居然有好几十个大蛋,比他以前见过的鸵鸟蛋还要大,他蹲下身抱起一个,估摸着有四斤左右,蛋高十八厘米左右,宽十厘米左右。 就这么一个蛋比一只野鸡还要重,足足有几十个,上百斤重,实在是太夸张了。 刚才见到的恐怖鸟,绝对不是鸵鸟,杀伤力太强了,尤其在这种草丛高深的环境中,简直就是人类猎杀者。 “苏,现在拿着蛋走吗?”春出声问道。 “怎么走,它就在这附近,我们拿着蛋就腾不出手来。”他这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出来时根本没想到是来找蛋,加上野人的奔跑方式,所以连背篓都没带,现在想要把这么多蛋完好无损带回部落,根本不可能。 苏阳快速分析着得失,片刻后开口问道:“春,你能不能找到帕布他们?”如果能抽调六十个战士过来,别说是蛋了,那只恐怖鸟也不算什么了。 “能。”春自信的点头。 “你一个人去。” “还是能。” 春与狼人一起离开后,去找外出狩猎的帕布他们。而苏阳带着三十个野人守在这里,不是不想走,而是不能走,因为在出去的过程中,随时有可能受到恐怖鸟的攻击。 何况他也舍不得这些蛋,但他也不是什么都不做,当即就指挥野人们开始拔草,把蛋窝附近清空出来,至少能有个二三十米的视线,然后所有人就龟缩在蛋窝这里,等待支援。 他也对受伤的野人进行了救治,断腿绑好,伤口也止血了,但起码要养上几个月才能恢复,万幸没有丢命。 “吼!”夏布怒吼连连,想要出去追杀那头恐怖鸟,但被苏阳阻止了,开什么玩笑,一个人是无法战胜恐怖鸟的,身高上的差距明显,速度也没别个快,加上野人们不使用长兵器,这还怎么打。 再说了,春与狼人都离开了,他就指望夏布保命,手中长矛插在了地上,把弓箭取了下来,甭管有用没有,只要恐怖鸟一冒头,至少他能开弓射箭。 等把房屋修建完,他真的要想办法练兵了,给战士们灌输一些科学的作战方法,主要是针对配合方面。 “呀,呀。”忽然,茂密的草丛中传来了类似于老鹰与乌鸦相结合的叫声,有东西围着这里快速奔跑,一会东一会西,无法确定具体方位,肯定是那头恐怖鸟。 他记得鸵鸟奔跑的时速好像在六十公里左右,而从刚才他看见的那一幕来判断,恐怖鸟的时速至少有七八十码,甚至更快,这已经是汽车上高速路的水准,面对如此恐怖的巨鸟,除了防守,还真的只有防守。 好像鸵鸟是可以骑的,如果能把这种恐怖鸟驯养当坐骑,等若在原始时期开跑车了。 这个念头一出,苏阳还真想把蛋留在这里,等到孵化了小鸟,在过来抓捕。可惜想法是好的,实践起来太难,还是先顾眼前,保住小命吧。 “呀,呀。” 蓦地,恐怖鸟从左边草丛中探出头来,这鸟儿聪明,知道压低脖子,这样就可以把躯体躲在草丛中,但是一冒头就被敏锐的野人们发现了。 苏阳连忙开弓射了一箭,却因为紧张,没有调整好姿势,射偏过了。不过也不是没有效果,恐怖鸟缩了回去。 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谁知道帕布他们什么时候能到,万一恐怖鸟发狂了呢。 “夏布,你们谁谁,快钻木取火。”他觉得点燃了火堆,应该有点效果,没准恐怖鸟怕火呢? 可是悲剧来了,没有树棒又该如何取火?在加上野人们也都是糙哥,每次生火都要花大量的时间,至于苏阳自己只钻过一次火,还是那次在野人遗迹,迫不得已只能靠自己。 完了,没有材料生不了火,倒也可以让几个野人冒险出去找树棒,但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其实苏阳之前就研究过火折子,奈何没有成功,现在把自己给坑了。 “等等,除了钻木取火,好像可以用石头摩擦起火吧。”他用过老式的打火石,里面装的是打火石,靠摩擦出的火花来点火。当然那种打火石是化工合成,非天然成品。 不过原理是一样的,破碎的碗片,在漆黑的环境下摩擦,也可以见到明显的火花。 理论上说,两块石头快速击打,摩擦产生热量飞溅出火星,都可以用来生火。但事实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跟石头的材质与成分有关系。两块较软的石头,如页岩、砂岩是不可能生火的。一硬一软两块石头也不行。 非得要两块比较硬的石头,且花岗岩什么的也不行,需要用到硅质岩,也就是俗称的火石,也叫燧石。 燧石很坚硬,多为灰色、黑色,一些鹅卵石就是这种东东,可是这东西其实与铁器摩擦才更容易见到火星,石头与石头要看运气,还有就是靠熟练度了。 因为一直都不是他来生火,所以一直都没试过,现在迫不得已之下,连忙查看大家的石器,选出其中灰黑的石头,两两碰撞,结果啥反应都没有。 办法是没错的,可最好是有一大块燧石放在地上,然后用一块尖锐的燧石去击打,这样才能最佳摩擦。 条件不允许,他看向夏布,或许以夏布恐怖的臂力,能击打出火星吧,这个火星其实是燃烧着飞出去的石头粉末。 很快,干草准备好了,他把夏布叫到身边,仔细演示了正确的击打方式,不是要打碎,是要高速摩擦。 “看明白了吗,你来试试。” 夏布点点头,糙哥出马了,把两块石头撞得梆梆响,让苏阳很是无语,却又只能耐着性子纠正,并且还要嘱咐其它野人留意四周,恐怖鸟随时都可能冲出来救蛋。 “喀嚓,喀嚓。”夏布总算是找到点感觉了。 佛说,把手指摇摆一百次,去掉九十九次,剩下的那一次便是刹那。用石头摩擦起火,所追求的就是那一刹那,电光石火之间就能决定成与败。 “好,很好,继续保持,有火星了。”苏阳激动无比,这不仅仅只是在生火,而是在创造另一种生火方式,是开创历史。(未完待续。) 第163章 护驾 咔咔咔,夏布用力击打碎石,飞溅出了火星,在苏阳的指导下调整姿势,让火星飞到干草上面。 功夫不负有心人,有干草被灼成了黑色,这是冒烟的前奏,终于来了,有青烟冒出。他赶紧抓了点干草小心放在上面,用嘴轻轻吹气,烟雾越来越大,火苗也跟着冒了出来。 “有火了。” 不容易啊,可为毛没有欢呼声呢?三十个野人一点都不激动,这可是历史性的时刻啊! 他仿佛听到了野人们的心声:“你们城里人真会玩。” 对于野人来说,之前本来就没有生火的概念,所以对于钻木取火也好,击打燧石取火也罢,不在于生火的过程,只要能见到火就行了。 好吧,容他先自个冷静一下,至少火是真点燃了,烧旺之后,刚才拔出来的草也能烧,不过因为没有晒干,烟雾比较大罢了,没准能把恐怖鸟熏走了,咳咳。 他自己眼泪都快出来了,连忙挪到上风口,让烟雾熏别人吧。七头小狼趴在脚边,也不知道拉点翔,说不定可以点狼烟? 烟雾弥漫开来,导致视线没那么好,也不知道是不是帮倒忙了? 苏阳忐忑不安了好一会,见恐怖鸟一直没有出现,才稍稍安心,同时脑海中在回忆关于这种巨鸟的信息,最先想到的还是鸵鸟,但肯定不是,然后想到了阿凡达那种恐鸟,这个就扯淡了。 “咦,该不会是传说中的泰坦鸟吧。”这是一种后世早已经灭绝的巨型食肉鸟,但现在连剑齿虎都有,还有猛犸象,甚至可能高达三米的巨猿,出现泰坦鸟也正常。 当然,也有可能是泰坦鸟的近亲,到底是什么,他现在无从考证,能确定的就是这种泰坦鸟很危险。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已经点燃了三个火堆,泰坦鸟又出现了两次,一次是冒头试探,一次差点就冲到了近前,被野人们用火挡了回去,还扯了一把羽毛回来,为此付出了三人受伤的代价。 苏阳抓着鸟毛,感觉很柔和,肯定很保暖,现在他比较担心的是,泰坦鸟是独居还是群居?如果是群居那就真危险了,随便来一群,就能给部落带来毁灭性的伤害。 但如果是独居,就总能找到办法猎杀。另外有一点他比较欣喜,就是这个蛋,泰坦鸟就跟鸵鸟一样,体重太庞大,双翼退化了,飞不起来,所以巢穴是在平地上,虽然下蛋的数量有点吓人,但也很容易遇到偷蛋贼,这会给泰坦鸟的繁殖带来困难。 其它的先不说,狼群就是偷蛋高手,能有效减少泰坦鸟的数量,从这方面来说,他就更应该养一支狼群了。 火越烧越旺,烟雾过后最终都会燃烧成灰烬,野人们不停的拔草,清空的范围越来越大,至少泰坦鸟无法偷袭了。 野人们虽然没有长兵器,可是动作灵活,能顺着泰坦鸟的长腿爬上去,让这只巨鸟忌惮无比。 敌我双方陷入了僵持,苏阳这边无法带着蛋离开,就算是空着手出去,恐怕也会出现伤亡;而泰坦鸟肯定是想夺回辛苦下的蛋,也想找机会猎杀人类,所以也没离开。 敌不动,我不动!苏阳一开始就打算在这里耗着,如果到傍晚也不见帕布他们出现,在冒险撤离也不迟。 这会,他很想敲一个蛋来喝,生蛋也无所谓,吃生鸡蛋是很补的,只要习惯或是能忍受那股子腥味就是美味,但是怕激怒泰坦鸟,所以只好忍着。 “苏,我们来了,吼。” “是帕布,终于等到了。” 就在这时,草丛中又传来了沙沙声,泰坦鸟在快速跑动,但并没有就此离开。 苏阳让几个野人把他举了起来,没看到鸟,倒是看见战士们来了,如一条长龙走进了湿地,很快就能进入草丛中。 “帕布,围成圈走进来,像以前一样围成圈。” “吼。”战士们照做了,之前岩石部落的精锐都在帕布的队伍中,另外还有芒部落所有的精锐,是三个战士队伍中最强的,不是他偏心,而是因人而异,做出了他认为最合适的安排。以后等战士数量更多的时候,也可能组建不同的兵种队伍。 很快,围成圈的战士们往这边推进,狼人单独跑了出去,去追逐泰坦鸟了,狼人自己有保命的办法,今天上午就差点过来偷蛋成功了。 “嗷呜!” 突然,伴随着狼嚎声,泰坦鸟一下窜出攻击战士队伍,却在瞬间遭遇了长矛被顶了回去,这一下也把刚来的战士们吓到了,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鸟。 “投矛!”帕布一声大吼,下一刻矛雨便飞了出去,可战士们速度已经够快了,但在射出木矛的时候,泰坦鸟已经跑到其它位置去了。 苏阳看着也没什么破解的办法,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可以见如来。 “咦,夏布去哪里了?”他一回头,夏布不见了,这简直把他置身与危险的状态下啊,果然让夏布当保镖这事不靠谱,如今春与帕布又时常不在身边,看来他有必要物色一位新的保镖护驾了。 随即,他严肃的告诫其它野人不许乱跑,留在这里护驾就是最大的功劳。 终于,帕布他们突进来了,只是少了狼人与夏布,这两家伙肯定在草丛中狂跑,都是不怕死的,但两人都不用长兵器,基本上没有杀死泰坦鸟的可能。 “过来把这些蛋全部带走,下次再来想办法猎杀这头泰坦鸟。”他做出了合理的选择,先保蛋再说。虽说这会已经聚集了九十人,连剑齿虎都可以搏杀了,但是追不上泰坦鸟也是白瞎。 容他回部落好好琢磨琢磨,想到了应对方法再战不迟,这些蛋足以让部落五百人撑过四五天的时间了,蛋白质含量高,也抗饿。 “狼人、夏布,撤了,回部落。” 他这边刚刚才喊完话,异变再生,前方泰坦鸟的头突然就立了起来,不停的甩动着,同时也传来了夏布的吼叫声。 “我靠,夏布还敢单挑泰坦鸟啊。” 苏阳把心一横,连忙点出芒部落二十人留下,其余七十个人碾压式的冲了过去,如果有机会就杀死泰坦鸟,但如果巨鸟跑出了这片区域,也别追了。就跟当初与希夷人战斗一样,他希望战士们珍爱自己的生命,也相信现在的帕布可以控制住怒火了!(未完待续。) 第164章 燧人氏 苏阳就没有跟上去帮倒忙了,他把蛋看好就行,远远的看见战士们一拥而上,直至把泰坦鸟淹没在人潮中。 就这么赢了,让他产生了怀疑,难道泰坦鸟其实很弱?然而战士们也付出了代价,有一人的耳朵被啄掉了一角,这还只是擦中,还有一人的肩膀被啄掉了一块大肉,深可见骨,是连骨头都裂开了。 在加上夏布吊在了泰坦鸟的腹部,狼人抓住机会一跃而起,展现了弹簧人般的变态体质,把骨刺扎进了泰坦鸟的肋下,同时两人还合力把鸟腿给缠绕上了。 当苏阳走到泰坦鸟跟前时,仍然心有余悸,巨大的鸟喙就跟斧头似的,一对爪子能抓下人的脑袋,还有梆梆硬的腿骨,就跟金属铁器似的,好几个战士合力才给抬了起来。 多了不敢说,这头鸟起码得有四百斤左右,且鸟类羽毛蓬松,不压秤,实际看起来比想象中还要庞大。 运气了啊,如果不是围着蛋展开战术,如果没有狼人与夏布,倘若任由泰坦鸟这样在林中疯跑,肯定会付出惨重的代价,也很难猎杀。 “苏,鸟嘴与鸟腿,可以当武器。”春敲打着泰坦鸟的躯体。 苏阳想到的是吃肉,骨器等回去在研究,此刻连忙救治了一下伤者,众人抬着泰坦鸟,带上鸟蛋火速撤离。他私自许诺,但凡在狩猎中受伤的战士,都可以带薪休假,也就是在修养期间不用在干活,或是干一些轻松的活计,食物不会少一分,甚至可能吃得更好,目前他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 当他们回到部落时,立时引起了轰动,族人们争先恐后的过来观看泰坦鸟,主要是这物太稀罕了,就连箬笠也没有见过,倒也听说过有一种大鸟,但未必是这一种。 见多识广的玛祖也犯难了,同样是第一次见到,唯一认出了这东西的是商女,也只是见过羽毛,九黎把泰坦鸟叫做吐火罗,对于九黎来说,泰坦鸟也是非常难猎杀的,因为这种巨鸟偶尔会出现群居,且大多是在密林湿地中。 “苏阳,下次我要跟你一起出去。”商女有些后怕,还好他没有受伤。 “放心吧,你何时见过我受伤?” 还真是如此,除了最开始玛祖教他狩猎时受了点伤,之后的日子里他可是混得好好的,轻易不上火线,无论是打剑齿虎、引杀棕熊、战希夷人、又或是今天猎杀泰坦鸟。他这一路走来,战功混了无数,愣是完好无损,且以他的年龄来说,长期混迹在狩猎队伍中,也算是奇葩了。 部落里剩下的食物还可以顶一餐,帕布他们今天猎到了一头成年雄鹿,也可以顶一天吃食。加上这头泰坦鸟,顶个三天不成问题,还有泰坦蛋,也就是说,未来一周内都无需为食物发愁了。 有了这些食物打底,他心中也就不慌了,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湖水,哎耶,我爱你我的家,我的天堂,奔啦勒! “把泰坦鸟吊起来,” 当即众人合力打了四个木桩,用绳索把泰坦鸟吊在了空中,勉强保持活着时站立的高度,如此一来,让所有人都感受到了恐怖的气息。 “咻咻!”苏阳在三十米外开弓,连试了几次,最终改到十几米外,这才把箭矢射进了泰坦鸟的脖子中。如果是实战,弓箭对泰坦鸟基本没有杀伤力。 “帕布,你来投矛试试。” 随后他试了很多种捕杀的方法,发现只有投矛的威力最大,前提是要提高准头,看来有必要从娃娃抓起了。另外如果用网,也能有效的遏制泰坦鸟的机动性。 同时也通过这种方法,试出了泰坦鸟的弱点,相当于给所有人上了一课。 “夏布,你来击打燧石点火。”苏阳招了招手。 大野人夏布连忙跑了过来,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只用了片刻便通过击打引燃了火堆,让族人们大吃一惊,万万没有想到石头居然可以生火,这简直颠覆了认知。 苏阳此时爬上了搭好的木架,大声说道:“刚才夏布生火的办法叫击燧点火,燧石就是这种灰色或是黑色的石头,找两块燧石击打摩擦,就可以飞溅出火星用于生火。这样可以大大缩短点火的时间,在野外只要有燧石,就可以随时生火,以后我们有熊将远离寒冷,越来越强大。 今天我们猎杀了强大的泰坦鸟,而在之前我们还猎杀过剑齿虎、棕熊,打败过希夷人,没有什么困难是不可战胜的,天神庇护。” “天神庇护。” “燧石,燧石。” “有熊,遂人,火火火。” 族人们大声欢呼,每个人都受到了鼓舞,争相学习燧石点火的方法,这让口吃的夏布有些不知所措,还好有苏阳在一旁鼓励,这个夜晚注定了不平静。 人们围着火堆载歌载舞,祭祀天神,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这将转化为强大的力量,迎接黑暗,也追逐着黎明,为了部落。 翌日,他让狩猎队休息一天,受伤的战士得到了更妥善的安置。又火速在部落的一角修建了大小两个演武场,针对练习投矛与射箭,不仅成年战士要练习,孩童们同样要投射靶子。 他自己也重拾了长矛,一寸长一寸强,作为男人又何必舍长取短,练习了一阵,又去忙别的了,部落正在建设时期,能者多劳。 “咔嚓咔嚓,苏,我点着了。”融兴奋的大喊大叫,因为他学会用燧石生火了。 苏阳翘起了大拇指,其实他昨晚上就偷偷练习过燧石生火,却连火星都没摩擦出来,没想到与他同龄的融竟然做到了。如果没有他意外穿越而来,恐怕融会成为以后岩石的第一勇士,青年一带的领军人物。但现在,只能说抱歉了。 “融,你做得很好,去吧,教会其他孩子们怎么生火。” 房屋的一期工程快弄好了,主要是简陋的木屋,二期过程同时也在埋地基了,他稍微调整了一下,不用再把石头埋进地里,而是反观来填充。也就是先管建设墙壁,等封顶之后,在来处理地面。 另外种子也早就准备好了,只等气候差不多时就播种,现在当然不可能有塑料薄膜什么的用于给种子保暖发育,但可以用一些比较细的针叶,比如播种后,在上面覆盖上一层干燥的松针,等到嫩芽破土之后,在逐步挪开。 这方面箬笠他们也算比较有经验,神龙氏那边早就在种植稻谷以及其它作物了。 很快又到饭点,人活着就得吃,民以食为天,在原始时期食物始终排在第一位。看着吊在空中的泰坦鸟,苏阳准备烹饪大餐了。 PS:感谢订阅、投月票的各位书友!(未完待续。) 第165章 年兽 面对如此庞大的泰坦鸟,苏阳还真有些无从下口,最后还是决定走老办法,用开水烫毛,只有烫过之后,才能把毛拔干净。 当即把所有的陶罐煮上了,水沸腾之后,就包裹着陶罐往泰坦鸟身上淋水,在这之前已经把鸟头给砍了下来,防止破坏了鸟喙。 花了不少时间才把鸟毛烫好,呼啦上了几十号人一起拔毛,到时这些毛晒干后便能恢复原样。 鸡肉并不适合烤来吃,鸡翅与鸡腿不算在内,所以他便先把这两个部位给砍了下来,好家伙,一个泰坦鸟的腿,都可以当狼牙棒来使了。翅膀也粗大无比,中翅较大肉多,尖翅比较小但肯定是精华。 咚咚咚,木棒敲打着斧背,好不容易才破开了泰坦鸟的腹部,感觉他整个人都可以钻进去了,只有让别人动手,在他的指挥下拉出了内脏,一股脑的掏了出来。 基本上这些内脏都可以吃,处理起来也并不麻烦,只是苏阳还是嫌弃,便拿了一部分去喂狼。 接下来,鸟身还是要用斧头砍,大块的肉食被分解,然后用绳索吊了起来,这样悬挂在空中,置于阴凉处,放个三两天不成问题。 然而中午却是吃的鹿肉,鹿骨留了下来,下午一起用来炖鸡汤。泰坦蛋暂时就不要动了,在常温下,蛋可以放置一两个月。 饭后继续开工搞建设,但大家的心思好像都在鸟肉上面,自从上次熬过一次竹鸡汤后,岩石的族人们是念念不忘,并且口口相传,以至于所有人都很期待。 但是好汤是要等的,半下午时就熬上了,与苏阳判断的那般,泰坦鸟的肉很板扎,需要煮很长的时间,安排了一些照看火候,其余人专心干活。 至于他先是检查了一下兽栏,勉强合格,现在养的都不能算是家畜,是从野外抓来的,所以生存能力强,不求长肉有多快,但求别挂掉。过些时日就可以陆续宰杀兔子了。 相对来说,价值高的家畜,要属猪与羊,猪长得快,肉质肥美;羊可以放养,不耗粮食。且这两种都可以一次养很多,而牛就不同了,每头牛都需要绳索牵住。 所以接下来的目标,就是多养猪羊,同样他想把狼确定为有熊部落范围内,食物链最顶端的野兽。并且想办法控制狼群,或是和平共处。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即便他杀了熊、虎、豹,甚至是狼群,只留下食草动物,看似没有威胁了,可随时都可能跑来新的丛林霸主,既然如此,那就由他来确定这片丛林的统治者,狼群。 但为了防止酿成大祸,让狼群泛滥成灾,或许可以培养猩猩群,作为牵制。当然这只是初步想法,具体如何实施,还要见机行事。 “天狼长老,你们现在可以确定狼人的身份了吗?”三天前他就问过这事了,狼人出现在天狼部落范围内,年龄并不大,这实在反常,外面部落的孩童,不太可能跑到这里来。 除此之外,乱与岩石都没丢过孩子,狼人的相貌特征也不是野人,且野人也不太可能跨区那么远。 还有天狼长老们没有一口回绝,当时说不确定,而此时却回答道:“还是不确定,有可能是天狼的人,也有可能不是。” 这就是笔糊涂账了,苏阳到不是纠结,反正现在部落合并,不分彼此,他只是想试着找到狼人的亲人,既然不确定,那就算了。 随后他找到玛祖,开口道:“我想在夏天的时候与希夷人开战,不用等到秋天了。”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反正希夷人肯定是会来掠夺的。 “火光兽怎么办?”老人出声问道。 苏阳顿时想到了那头怪物,但他觉得只是传说,是希夷人编造出来吓人的,火光兽最多也就长得庞大奇特,战斗力应该比较强,但肯定能有办法杀死。 并且他觉得这火光鼠没准就跟“年兽”差不多,是用来吓小孩的,实则虚张声势,可是别人未必这么想啊,就连玛祖也不能免俗。 为了消除这种疑虑与恐惧,苏阳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只要也养一头怪物,没准就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同时也可以震慑计划中培养的狼群。 “有什么猛兽可以打败火光兽?” 老人思索了良久也无法给出答案,当即就把其他长老与年长的族人叫来,大家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当然并没有提到会在夏季攻打希夷人,这件事仅限于苏阳与玛祖知道,按苏阳的意思,在出发前才会说出来,出其不意,也防止有人走漏了消息。 “你们说的火光兽,是不是巫用的火烷布?”箬笠开口问道。 商女代为回答,“就是那个东西。”她出自九黎,那边的巫也用火烷布,但更多的信息她就不太清楚了,限于年龄与在九黎中的地位。 箬笠在东夷神龙氏的地位也不高,但因为年长许多,这时又说:“利齿可以杀掉火光兽。” 她口中的利齿就是剑齿虎,这可是丛林霸主,虽然不敢说是这时期最强大的食肉动物,但没有哪个部落敢轻视剑齿虎,上次出现的剑齿虎,可是出动了野人所有的战士,外加猩猩群,以及苏阳带队的战士。 如果换算成部落战士,已经破了百人,且当时还利用了地形,把剑齿虎困在了山谷,是给耗死的。野人死了不少,猩猩群损失惨重,想想都觉得心有余悸。 除了剑齿虎,还有一个解决方法,就是图腾战士,但是有熊氏没有啊,如果去神龙氏请图腾战士,等于让箬笠他们自投罗网,有熊氏也会跟着倒霉;如果到九黎去请,也是个大问题,乱部落是九黎罪人;最后能联系上的就是牛头部落了,即便能请来,他们也开不出价啊。 到时说不定请神容易送神难,所以还得靠自己,可这是剑齿虎啊,给他出了大难题。这种恐怖的丛林霸主,不是想养就可以养的,成年的剑齿虎根本不用考虑,而抓捕小剑齿虎,也需要逆天的运气,就算抓到了,也不是几个月就能养大的。 以苏阳推算,现代动物园的老虎每天需要五斤肉食来吊命,长得是骨瘦如柴,脚步发虚。如果要养一只剑齿虎,平均每天起码得准备十五到二十斤肉,才能保证剑齿虎走出去不会晕倒在路边。 PS:今天家里忽然来客人,耽搁了时间,明天会多更一些。(未完待续。) 第166章 古法榨油 “神啊,请赐我一头老虎吧,爱老虎油。” 然而根本养不起,还有如何控制老虎的兽性才是最大的问题,别看老虎小时候萌萌哒,不用等到成年就会觉醒,到时候六亲不认,后果不堪设想。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等下次遇到剑齿虎再来考虑吧!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又该吃饭了,每天也就期待着这么两餐,对于苏阳来说,没有香辣鸡腿堡,没有大鸡排,没有烤翅、辣翅,也没有炸鸡…… 好吧,就熬了一锅汤,但这可是泰坦鸟肉啊,过了原始时期可就吃不着了,后世最多能挖到点骨头,还是化石。 如果汤里面只是鸡肉,是很难熬得很浓的,除非根本就不打算吃肉,只取汤。现在当然不可能浪费,汤用来吊命,得吃肉才能管饱。他把上次找到的一种植物根部加了进去,有点似嫩花生的那种,那玩意儿当然不是花生,而是黄花菜的根部。 黄花菜属于百合科的花,根部簇生肉质,根端膨大成纺锤形。花是可以吃的,新鲜的花适合炒来吃;也可以用开水焯一下黄花菜,晒干后用来炖肉,旧煮不烂,非常美味,且药物价值也好,滋补身体。 然而很少有人会把黄花菜的根部挖出来炖肉,因为黄花是多年生植物,一般栽种后就不管了,等着每年采摘花朵,或是作为观赏盆栽。 两个多月前,苏阳从岩石前往芒部落的路上,无意中发现了黄花的根,当时万万没料到就是黄花菜,也是最近才回味过来,并且已经确定了。 今日突发奇想把根部试着给炖了几个陶罐,没想味道出奇的好,提升了汤的品质,等花期到了肯定会去采摘黄花,明年也肯定会栽种。一切能吃的东西,都不能轻易放过。 “来来来,大家分汤了,认陶不认人。”依旧是老办法,设想中的食堂已经在修建,但是没那么快。 部落虽然出产陶罐,但也不是人人都用得起,况且今年的陶器还没出产,所以每一个陶都登记在册,分配食物就按各自的陶罐来。 “这个味道,也太……”苏阳自认为什么美味都尝试过了,至少能想象出那种完美,但此时却被这口汤给打败了,一是词穷,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味道。 如果这世上有凤凰,估计最多也就到这种程度了,**的,这汤简直颠覆了认知。他原本担心汤不够浓郁,完全错了,好喝到爆啊。 有一种怎么说呢,把一大锅肥鸡汤熬成了一小盅,偏生喝起来肥而不腻,每一口都是浓郁的肉香味,疲惫一扫而空,状态又给脉动回来了。 从此苏阳就爱上了泰坦鸟,追杀千百里他也愿意啊,这鸟肉汤实在是太**的好喝了。至于肉反倒只是普通程度,但味道也超过鸡肉了,好吃。 完全已经不需要什么厨艺,怎么弄都会好吃,可很快苏阳却蒙圈了,虽然都说汤好喝肉好吃,但却远远不及他这般激动,这是怎么回事? 好一会他才想明白,就如上次野人们不知道用燧石取火的意义,而这次是所有人还不知道这已经是绝顶美味,人间难得几回闻。 这可把他憋屈的啊,明明吃到了人间极品,这种心情却无法与人分享,难怪后人常说难觅知音,若是多来几次,估计他会憋出内伤来。 是夜,苏阳辗转反侧,罕见的失眠了,人生寂寞如雪。醒来后,很快调整好心态,把精力投入到建设当中,人多力量大,部落里每天一个样,且因为一周内的食物都有着落了,狩猎队外出一趟,多少也能有点收获,所以暂时不用为食物发愁。 解除了食物的烦恼,等若就没了后顾之忧,加上简陋的木屋已经足够用,箬笠他们搬迁了过来,形成了超过五百人的大家庭。 看似人口很多,其实也就相当于一个小村落罢了,只有破千才算得上一个正式的村子,所以还没到骄傲自满的时候。 转眼数日过去了,这天就是正式祭祀的日子,预示着新部落成立。有熊氏、有陶氏、遂人氏,好吧,现在都有三个称呼了。 部落中间的广场弄了出来,是一个长方形的模样,一座由石头搭建的祭台也弄好了,主要是用来摆放供品。 这日清晨,长老们都行动了起来,指挥着族人搭建一个巨大的火堆,这让苏阳颇有些担心,如果当火势过大,风一吹,岂不是有可能会点燃房屋? 刚开始他以为有个十几亩地,也够大家住下来了,但现在发现这块地不够啊。主要是现在的建筑物都只有一层,家畜的圈也占地方。 他琢磨着直接就上二期工程吧,从部落外面再围一块地,以后可以让战士们驻扎在外面的区域,当发生战事时,老弱妇孺至少在第一时间不会受到波及,物资、家畜等也能更加保险。 相当于分了内城与外城,他当然是住在内城了,从个人安全来考虑,也是很有必要的。 看来建筑这事,一旦开工就难以停下来,会伴随着部落的发展一直修下去,创造辉煌的文明。 祭祀要傍晚才开始,苏阳这时候正在晾晒山茶果,只要出太阳了都会拿出来晒,原本他是想等到夏季在用来榨油,可是时间不等人,担心发霉或是给放坏了。 还有就是,春天到了一些野菜也快出来了,用油炒着吃,可以代替肉食,保证族人们的体力。 另外有一点,山茶果榨油之后剩下的渣子,是很好的有机肥料,这将给马上要播种的土地提供肥力。还可以发酵之后当作鱼饵来用。 最后,因为苏阳发现了梧桐树,这种树充满了诗情画意,传奇色彩,传说是凤凰栖息的神树,而在他眼前就是桐子果,这种果子可以用来榨油,不是食用油,而是灯油。 以后能榨油的植物果实肯定还会遇到,那么就有必要好好研究一下该怎么榨出油来,只能用最原始的工艺了。 说来他想到的榨油办法,还是源于穿越前看过的一期综艺节目,虽然他还能回忆起看过的画面,但毕竟不是全部的榨油过程,所以现在要经过多次摸索才行。 首先把之前的蒲草坐垫给拿来拆开,只是拆边角,最后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背篓的半成品,有底座有边须,但就是没有编织起来。 这东西是用来包油茶饼的,只有先把山茶果制成茶饼,才能用于下一步榨油,希望能成功吧!(未完待续。) 第167章 第一任首领 “咚咚咚!” 战士们抬来了一根巨木,截取了大约三米长的一节,树干的直径接近一米,并不是说树木越大越好,要看是否合适,还有木材的选取,要不宜生虫腐朽,且暴晒过后不会变形崩裂等优质树木。 好在这时期不缺树木,弄坏了可以再找。现在他要把这根树木的中间给凿成圆形,先是把两个面给削平了,尽量就可以,然后在从上面,与左右两边开一条超过三十厘米宽的口子,是横着开口子,以方便把手伸进去,以后是要放入山茶饼的。 口子开了后,里面就只有慢慢的凿了,用尖锐的燧石来凿,这是一项大工程了,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搞定。 最后的成品看起来有点像是沙漏的外框,更形象点看起来像是棺材。山茶果还要晾晒半个月左右,所以并不急,慢工出细活,争取一次成功。 想榨油还需要一些辅助才能完成,得把山茶果碾碎,幸好他当初有先见之明,在岩石部落就把石碾做好了,并在迁徙的时候抬了过来。现在连石台都弄好了。 他花了一下午,通过前期的积累给石碾架上了柄,如此只要推着木柄转圈,就可以把放在石台上的物品给碾碎,这东西就是后世毛驴拉的那种圆形石碾,当然人力也可以代替,另外可以用水车代替。 只是造水车更麻烦,他大概懂原理,可是太复杂了,虽然他的数理化还算可以,可又不是工匠师傅,即便想转行也需要时间与经验去积累。 刚弄完石碾,那边广场上祭祀要开始了,除了守卫部落大门,以及放哨与训练的一些战士,其余人全都聚集到了广场上,参加庄重而神圣的祭祀仪式。 巨大的火堆点燃,泰坦鸟的头颅作为祭祀品,还有狗头金、兽骨、象牙、鹿角,等等觉得是珍贵的东西,所有人跪在地上对着火堆膜拜,长老们说着对天神的祷告,一直持续了很长的时间。 “神,今日我们七个部落联盟合并,请你继续庇护我们,庇护有熊……” “神,请庇护有熊……” 随后所有人沐浴在圣水之中,围着火堆载歌载舞,热闹无比。 苏阳本以为祭祀到这里差不多了,趁着还有点时间,他还想继续弄榨油的事,谁知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 玛祖大声宣布,将由所有年满十三岁的族人来选出有熊部落的大长老,也就是首领、酋长的意思了。 这事来得太突然,当初老人不是说等新部落建成在谈吗?而且到时候根本无需选举,直接就内定了,最多就是长老们自己内投,而现在却要从五百位,不,没有那么多,可至少也有三百多人来选。 “不行,这里面变数太大了。”苏阳有些焦急,他还没来得及去串票啊,这种事必须要活动的,基本上谁当选,只是走一个过程,如果选举过程中出了问题,就是代表失去掌控力了。 好吧,这其实是两个意思,如果已经是代首领的,那么选举肯定不能出问题,串联投票是必要的;但如果从几个候选人中公平选举,那就不能出幺蛾子了,串票就是破坏规则。 甩了甩头,现在管什么选举法,这是原始时期好不好,可现在忽然说选举,岂不是乱来吗? 到底谁会被选中呢,是玛祖、姜黎、箬笠、又或是天狼长老呢?谁的票数最多呢?如果把选举人分成十代、二十代、三十代,谁在各年龄层最受欢迎呢?谁的票数最低,最先被淘汰呢? 醉了,还是回到现实,玛祖又说道:“我与十位长老面前各放一个陶罐,你们拿一个山茶果,要选谁,就把山茶果放进哪个长老的陶罐中,谁的山茶果最多,谁就是大长老。” “原来是这样选?”苏阳万万没想到玛祖会这么聪明,不过也能说得通,好比现在部落是十八只羊,原始人不会数数,就比照着打十八个藤结,或是往一个竹筒里面对着羊放入十八颗小石头。 每摸出一颗小石头,就数一只羊,只要石头与羊对上了,那就证明数目上没有问题。 不过这样还是太麻烦了,苏阳准备找时间教会大家数数了,不用太多,到百位数就行了,希望有族人能学会吧。 此时此刻,长老们已经入座了,就连小夏也在,十一个长老身前各放着一个陶罐。老人让苏阳去分发山茶果,他只好照办。 不过苏阳在心中邪恶的想到,如果他这会也坐在那里,身前放一个陶罐,说不定有可能偷到一个首领来当,就如他之前说的,破坏规则,只要当选就可以。 别说,还真的有操作的空间,当然他不是长老,所以不是候选人,便没有资格,可是他却有机会操控长老中任何一人当选,要不要扶小夏上位呢? 光是野人就有七十票左右,他有信心说服乱部落与芒部落,这里又有五十个人左右了,其余战士队伍,搞定五十人不成问题。老实人与山润他们哪里,搞定二十人不成问题,我靠,这么一算差不多有两百票了,提前锁定胜局。 但是他什么也没做,玛祖既然有信心当选,那就让原始部落第一次全民选举,公平公正平开的举行吧。 山茶果分完了,他正想退到一边,心中默数各位长老的投票数量,反正他没满十三岁,没资格投票,可怎料玛祖忽然开口说道:“苏,我的好孙子,你先来投,示范一下,你的山茶果不算数量。” 此话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他,这情况让苏阳知道又被坑了,他就说吗,玛祖怎么敢玩这么大,原来早就想好了对策,恐怕在迁徙之前,玛祖就想到了现在的局面。 “叮咚!”他在众人的注视下,把山茶果放进了玛祖的陶罐中。 “好孩子。”老人赞许的拍了拍他。 接下来的情况基本上没有变数了,首先是狩猎队,老实人与山润他们全投了玛祖,岩石的战士当然也全投了,甚至连一向不服玛祖的帕布也跟着投了,跟着乱部落,芒部落相续投了玛祖,虽然不是全部,但也没差了。最后夏布领头,野人们全投了小夏,也只是七十票。 唯一的变数,天狼部落就算是想反水,也因为人数不够,无法撼动最终的结局。 陶罐倒了出来,不用去数,一看就知道玛祖的山茶果最多,毫无疑问当选为大长老,而苏阳这位目前唯一的嫡系孙儿,却颇有些郁闷了。 但同时他也证明了自己的威望,已经到了能左右选举结果的程度,这次是玛祖,下一次是谁,就要看他答不答应了。(未完待续。) 第168章 改良制陶 选举这事落幕,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有天神见证,长老与所有族人参与,公平公开公正。 即便有人不满,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自此有熊部落进入到了首领制。虽然玛祖成了首领,但另外十大长老也不是吃素的,所以并不能独断专行,不过想做什么事,肯定比以前要方便很多了。 “嘿嘿嘿!” 庆祝继续,苏阳也难得拿出平时一点五倍的食物出来回馈选民,也是醉了。 翌日,玛祖开始主动督促各项建设,甚至在下午时还带着一队战士出去狩猎,这其实是苏阳乐于见到的,他一个人分身乏术,也并不想什么事都去管。 这天他总算是把蒸笼给做了出来,就是现代蒸小笼包子那种圆形的,至于说河粉那种抽屉式的蒸笼就别想了。 小蒸笼正好可以放进陶罐里面,一次可以叠加很多层,按照标准来说,一般是九个蒸笼,或是八个带一个顶盖,这下可以蒸肉来吃了。 其实主要还是为了榨油,蒸笼也是辅助品,少了这个会比较麻烦,当然也可以用笆篓来代替,只是那样一次性蒸不了这么多。 蒸笼的工艺其实很简单,就是外面那层比较考验技术,选一节竹子,横着破开一条缝隙,在经过火烤把竹子压扁,要敲掉里面的竹节,这就成了长方形,然后在裹成圆形,包成蒸笼。 连接的地方刺出小孔,用竹皮拧成的绳扎紧就行了。 搞定蒸笼 后,他又弄了一个木桩支架,上面用了屋顶三角原理,作为房梁来用,下面要吊起一根沉重的木棒,到时候要通过撞击来榨油。原理与打仗时用木桩撞击城门差不多。 如果现在能打磨出石磨,也可以通过把推柄吊在空中来省力。这么一通忙活下来,苏阳觉得自己都快成工具达人了,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会使用劳动工具。而天才与凡人的区别,就是会创造。 “咔咔咔。”试了一下石碾,能轻易的碾碎山茶果,那就没问题了。 苏阳突发奇想,打算弄一个会转动的圆盘底座,方便用来制陶,如果能成功,便可以批量生产了。从而快速制霸墟市交易,也可以腾出更多的人手去开采盐矿。 底座之前就打磨有现成的,可是如何转起来才是难点,这需要下面有一个圆轴,就跟溜溜球一样,要能快速转动。 做这个东西简直太辛苦了,完全纯手工从石器上面打磨一个圆孔,下面是一个大石头,上面是石制转盘,中间有木头连接。插进木头的圆孔要比较深,木头还得比较粗,这才能支撑保持平衡转动。 就这东西,花了三天时间,动用了超过三十人轮番上阵打磨,也亏得原始人吃苦耐劳,力气大,这才赶制了出来。 但是为了保持平衡,上下两块石盘的距离很低,这就导致他无法利用溜溜球的原理来拉动中间的粗木棒了。 “苏阳,这个是做什么的?”商女不解的问道。播种那么重要的事,他都没去盯着,反而花时间来打磨石器,实在是看不明白。 而这话把他给难住了,若说是制陶吧,可现在石盘貌似无法保持转动啊,莫非要悲剧了? 苏阳坐在石盘旁边,思考了好一阵,忽然伸出了脚踩在转盘上,就这样踩着用脚来转动,还真别说,虽然速度不快,但是真的能转起来。 “快,跟我一根木棍。” 当即他拿着木棒搭在转盘边上,杵在上面快速搅动,没想到真的可以,石盘瞬间加快了速度,越来越快,等他挪开了木棍,差不多能快速转动一分钟左右,速度才慢慢的降下来,大概二分多时才彻底停了。 “这个好像可以啊。” 越大的东西,越难改变惯性,就如想让沉重的石盘快速转动就比较费劲,可是一旦转起来之后,想让石盘慢下来,等待的时间也相对会比较长。 “玛母,去把制陶的都叫过来。” 很快,呼啦来了四十号人,其中十个是之前岩石的老师傅了,另外三十个是天狼的人,这些日子都在制陶,以及按照他的要求在弄陶窑。 “把揉好的陶泥用簸箕装过来。” 苏天子直接脱掉了上身的兽皮,赤膊上阵,他要亲自来制陶,主要是原始人没有这种转盘制陶的概念,别说是原始人了,就是现代人第一次见到也会觉得很神奇。 他拿起一个竹弓,弦用的是麻绳,这个不是弓箭,而是为了用绷紧的麻绳来切割陶泥,他估摸着切下了一块,然后叫人继续揉捏一番,压成一个大饼状。 啪,苏阳把陶饼拍在转盘上,脚踩在转盘上费力人工转动,接着再次用到木棒搅动转盘,觉得不能再快时连忙一把扔掉木棍,手忙脚乱的用手瓦了点水淋到陶饼上。 接着就用手捧边,谁知瞬间就给转了个稀巴烂,直接失败了。 但苏阳却显得很兴奋,因为真的可以做到,只是他还没摸索出正确的方法,以前对这种转盘制陶仅限于见过,今天是第一次实践操作,所以失败不可怕,就怕没希望。 “把这个清理干净,小心点别踩在转盘上面。” 有几十个人给他当帮手,甚至于连搅动木棍都不用他来做了,其它辅助全有人动手,他只需要等着底座转动起来,去尝试制陶就可以了。 一次两次,整整两个小时,都不记得失败了多少次,终于找到感觉了,能不能转出陶器全在一双手的配合上面。 啪,又是一块陶泥拍在转盘上,但这次不是泥饼了,反倒像是一个盅,比较有厚度,等底座转起来后,他一双湿润的手直接捧了上去,然后用大拇指按住中心,等到转出凹洞之后,这才舀了点水在里面,这时候用一只手并拢慢慢的插了进去,使开口慢慢变大。 跟着就是抹水,双手一内一外扶住陶边,使陶罐的边变薄变高,动作全在一双手上面,或用手指或用手背,偶尔会用到木片刮一下,最上面的边口比较考验技术了,苏阳用大拇指按住边,稍微压扁就行了。 底座转动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他手中的陶罐也完全成型了,虽然谈不上精美,而且看起来更像是缸钵,但是他做到了啊,在两分钟内完成了一个陶,并且比以前制的陶更大,更光滑均匀。 还有最后一步,用麻绳在陶底过了一下,使陶与石器底座分离,跟着小心的捧起来放置晾干,到时候就等着烧陶了。 “怎么样,大家看明白了吗?”苏阳伸了伸懒腰,两三个时候耗在这里,他就没休息过,已经好久没有这么专注的一直重复做某件事情。 全场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已经傻眼了,根本就没想到做出一个陶居然会这么容易,就好像是变出来的一样,可他们又亲眼见证了从无到有的过程,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苏阳,所以变得与众不同了。(未完待续。) 第169章 播种了 苏阳弄出的这个转盘制陶,绝对是超前了,后世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代的摸索,按千百年为单位来累计才达到这种程度,然而这种制陶法,在现代已经申请非遗了,面临着逐渐失传的尴尬局面。 现在他又给传到了原始时期,感觉就像是一个轮回。随后他接连制了十几个陶,当然其中也有失败品,但只要熟练度提高了,陶罐要多少有多少,甚至能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程度。 好比他如果用陶罐来铸造外围的城墙,敌人打过来了,面对几千个唾手可得的陶罐,这到底是开战呢,还是捡起陶罐就跑啊。这就跟后世打群架时忽然有人大把的撒钱,这到底拣还是不拣呢,艰难的选择啊! “好孩子。”长老们早就被惊动,就连玛祖也回来了。 几百号族人看着苏阳双手捧来捧去就是一个陶,直接没有语言了,因为这时候陶器是可以衡量人的价值,基本六个陶就封顶了。 可是苏阳哗啦啦,一小会功夫就超过六个陶了,能买下一个人,不带这样的啊。 “苏,苏。”当族人们回过神来时,发出了震天的欢呼。 苏阳颇有些热泪盈眶,这次族人们终于能体会到他的心情了,让欢呼声来得更猛烈些吧。结果他一高兴,又拿出了一点五倍的食物出来分享,后面又得开源节流了。 翌日,制陶队争先恐后的想要学习怎么用转盘制陶,可这个需要心灵手巧,还真不是那么容易学会,想他如此聪明也花了两个多小时才找到感觉。 今天他还真没时间去耐心教导,索性让制陶队配合搭建木棚,以后专门用来堆放晾干陶器,等他搞定播种之后,回过头来在一鼓作气把陶器从头到尾改良一番,另外还有陶窑等着去弄呢,也不是一两天可以完成的。 “东夷龙氏的人把稻谷种在地里,到了秋天,收了很多谷子。他们把葫芦种在地里,到了秋天,葫芦也熟了。小熊看见了,就把小鱼种在地里,它想:到了秋天,一定会把小鱼也种熟的。 到了秋天,小熊高高兴兴大摇大摆地去收鱼。却发现种在地里的小鱼全死了,骨头都腐烂了……” 苏阳环顾四周,问道:“我刚才说的小熊种鱼的故事,大家都听明白了吗?” “我知道,小熊的鱼被人偷吃了。”融一脸笃定的回答。 “小熊在那边玩,它没有去种鱼。” “鱼是什么?” “苏,你可以带俺们去抓鱼吗?” 好吧,苏阳被打败了,他改良了一篇小学一年级的课文小猫种鱼,结果没人能理解,现在只有把原始孩童当作幼儿园小班来教导了。 “答案是鱼不能种在地里,而是生活在水里。这个故意告诉你们,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播种,也不是播种了就能有收获……” 他话还没说完,融就抢答了,“苏,你让我们干啥就干啥,我们不乱种地的。” 朽木不可雕也,苏阳愤然起身,休息时间过了,继续干活。就跟他刚才故事里说的,播种是否成功,关系到秋天能否有收获,也关乎冬天是否能过得滋润,所以马虎不得。 总共有两百多斤谷子,每亩播个三斤种子就行了,这些谷种也只能播个七八十亩,而河滩这一片有几百上千亩地,今年是种不满了,正好可以轮番种植土地,明年也就有得种了。 苏阳其实是懂水稻种植的,可箬笠说这种谷子是旱稻,那就由着之前神龙氏的方法来,一个小坑里撒点谷子,在覆盖上一点泥土。这貌似太简单了,也不规范。 最后他还是插手了,在斜坡上拉上了绳索,横平竖直,根据他拉上的线来点稻谷,这样就比较科学了,能保证每一株的间距都差不多。 同时他让族人们先挖坑,有之前做好的工具耒耜,用起来很方便。打好坑之后,在往坑里面浇水,纯手工把坑里的泥土给捏烂,就像是弄成了稀泥。 这还没完,苏阳坚持用到了排泄物,在坑里淋了一点点粪水,然后才把谷粒撒到了上面,覆盖一层细细的泥土。 但为了防止失手,以及能有对比,所以留了三分之一的稻谷,按照之前箬笠他们的老办法进行播种,到时候哪种方法更好,自然是一目了然了。 当然,另外他留了七八斤存放了起来,凡事留一手吧!这百来亩土地都给围了起来,白天有专人看守,避免小动物把稻谷偷吃了。 除了稻谷以外,萝卜也点上了,虽说一个萝卜一个坑,但实际上播种时一个坑会撒多粒种子,等发芽长出苗子后,留下一株长势最好的就行了。种萝卜没什么难度,专门开辟一小块地就可以。 接下来就是葫芦,这个不能种植太密集了,他沿着斜坡最上面一排播种,隔着好几米才有一株。等苗子长出来,就会蔓延出藤条,可以任由爬在山坡上,也可以每一株都搭一个架子。 最后还有山药,切成断,只要两边不要中间,进行埋种,这个就有讲究了,需要在土地里挖出沟来,主要是用于排水,播种一排,就要挖一排的沟,不用太深,只要把播种的地方显得凸起来就可以了。山药的藤条到时候必须缠绕在木棒,或是架子上面,这样收成才会好些。 另外竹子之前早就栽种了,有些东西还没收集到种子,比如花椒、板栗、黄花菜等物,还有些并不适合种植,只能到野外采摘。 但凡现在能想到,部落有的,他都找出来种上了,发扬小熊种鱼的精神,没准运气来了,真就有收获呢。 这次播种又花了差不多一周的时间,后续还要继续完善土地边上的围栏,主要是用木桩搭上竹栏,在立上几个草人什么的。现在的气候正合适,发芽应该没有问题吧,天神庇护! 期待已久的播种初步完成了,这只是种植路上的开始,后面还有发芽、开花、结果,都需要精心照料。 但现在,他火速把重心转移到制陶上面,务必要在墟市开启之前,烧制出一大批陶出来。 只是在陶窑的选择上面,他一直举棋不定,好吧,其实他也不太清楚细节,只能摸索着来,好在需要的材料已经准备齐全,那就开工吧!(未完待续。) 第170章 碉堡了 窑这个东西,要么横着,要么竖着,还有就是斜着。主要是取决于窑里面能达到的温度以及空间。 之前用过两种方法烧陶了,一是在地上挖坑埋烧,二是露天瓮烧,然而这两种方法都不怎么好,温度不高,烧出的陶质地也不好。当然他这是按后世的标准来要求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瓮烧法,在地上磊一圈石头,作为灶孔,围着石头的一圈搭上木棒,就跟一个屋顶的模样,在顶上开一个小洞,作为通风口。木棒的外面也要涂抹比较浓稠的泥土,当然里面就是放陶罐了,这种方法大约能保持八百左右的温度。 在国外也有人用类似的方法烧木炭,不过外国人没有用“灶孔”的习惯,而是用壁炉,所以外国人不会留出下面的灶孔,而是整个木棒围起来,然后在边上戳出小洞来引火。用来烧木炭没问题,烧陶罐就有些不足了。 除了这三种方法之外,还有横竖两种比较简单的,横着烧陶就跟一个管道似的,陶罐放在管道中间,一边点火,一边出烟,这种方法能把温度提高一些;而竖着烧陶,与后世的蜂窝煤炉子差不多,把陶罐重叠放入其中,下面点火,上面冒烟。 然而以上五种方法虽然都可以烧出来陶来,但要么温度不够,要么一次性烧不了几个陶,已经跟不上部落的发展了,所以他要搞一个大点的,也为以后烧石灰、冶炼金属打下基础。 横着的窑直接放弃了,这个是会被淘汰的,剩下的竖着可以弄成圆形的窑,斜着的可以弄成蜈蚣,应该是叫龙形的窑。圆形的工程要小一些,龙形的工程量大,暂时可以放弃。 最后就这么愉快的定下来了,弄一个碉堡模样的圆形窑,肯定会有碉堡了的收获。 这种碉堡窑的技术含量很高,就算是他现在弄出来了,别人也无法复制,甚至他可以拍着胸脯说,找一个不懂烧窑的现代人跟着学一遍,也照样弄不出来。 首先他往地上斜着打了一个坑,可供四个人并排行走,这个坑的高度大约一米五,相当于是灶孔,烧火的地方。 完了后,在离地大约七八十厘米的地方搭建炉栅,这个东西就跟防护栏差不多,横着一条条的,中间有缝隙。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通风,当缺乏氧气的时候火就会熄灭,当然这不是绝对的,但炉灶就得按这个原理来。 这个炉栅,在当初可把他给难住了,因为是直接接触到火焰,所以得用铁器啊,现在根本找不到替代物,而如果没有这个东西,会大大降低炉内的火焰温度,并且木材不宜燃烧,无法一直保持充足的火力。 从去年制陶那会,他就一直在考虑怎么处理炉栅的问题,一直到了近日才想明白,所以拖到了现在开工。 他用大小均匀的硬木棒来代替,按常识来说,木棒肯定瞬间就点燃了啊,化为灰就漏掉了,换石头也不行,会烧裂的。然而木棒外面可以裹上一层厚厚的耐火土,这种土能承受超过一千五百度以上的煅烧,且之前他就已经用到过耐火土的小炉子了。 炉栅解决了,即便耐火土包裹的木棒使用寿命有限,但他设计的这个,更换起来并不麻烦,基本算是左右两边卡在石头缝隙中,断了再插一个就行了。 而炉栅距离地面这七八十厘米高,就是灶孔了,投放木材的地方。炉栅下面的空气涌来上接触到火焰燃烧,这个火焰会窜到上面即将修建的碉堡窑中,木材燃烧之后的灰也可以从炉栅缝隙中漏下去,收集起来作为肥料来使用。 这里还没完,需要把投放木材的口子缩小到一个脸盘那么大,甚至是更小,因为这牵扯到气流的问题,并且炉栅下面也是一个道理。到时候是要封口的,把出灰口与投柴口封住。 封下开上,火力较小;开下封上,火力较大,一起封住就是闭火了,上面的火焰因为接触不到空气就会熄灭。 所以说这里面的技术含量很高,若非苏阳记忆力强悍,又曾经有段时日经常出入水泥厂,加上已经准备了很长时间,不然还真不敢就这样开工。 完成了这一步之后,就是搭建上面的炉子了,预计容积在两百立方米左右,大约是直径十米,高度两米,当然这个还要除开出火口,以及墙壁的厚度,按照目前用的小陶罐来计算,一次性放入两三百个一起烧,完全不是问题。 既然叫碉堡炉自然就要全部用到石头了,墙壁是圆形,上面也是圆形的锅盖,还需要从正面靠近炉栅的地方留下一个门,用于进出放取陶罐。下面一圈两米高的墙壁倒是好说,唯独上面的顶很难弄,因为没有粘合物,水泥就别提了,石灰目前还没有。 这个就只有精选石材,用石拱桥的原理来搭建,封顶之后撤掉支撑物就可以了,上面是不留出风口的,因为烟囱是设在窑炉的后面,在底部留了一个孔,这样一来,当炉栅的火焰冒到炉顶之后,因为无法排掉,跟着会回落钻进最后面的通风口,经过烟囱冒出去,这就形成了一个热循环。 碉堡窑的外面是石头,里面还要抹一层内墙,先是黏土然后是耐火土,会抹得比较厚实一些,防止漏风,也用以保持炉内温度。 大概就是这样了,也有的人不留烟囱,而是在炉子的四周上方开一些小孔,这样可以从外面观察到炉内燃烧的情况,缺点就是要一直不停的投入柴火煅烧,片刻都不能停下。 具体哪种方法好,他现在无法判断,只能交由时间去见证,说起来简单,但是每一步都很讲究,包括炉内墙的流线,如果没有抹好弧度,也可能会造成烟囱的气流无法与炉栅遥相呼应,俗称扯不上火,那这炉子就给弄残废了。 苏阳连续盯了六天,每一步他都仔细确定了,谁知等到最后试烧的时候还是出了问题,他的设计出错了,炉栅孔点火没问题,但是火势一上来,直接就从低处往后面的烟囱孔直冒,简单来说,他设想中的热力循环压根就没出现,并且这种情况根本无法煅烧到窑内的陶器。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呢?”苏阳挠着头,这事必须他自己想明白,其余人帮不上忙的。(未完待续。) 第171章 强势围观 苏阳发愁了,整整一天都没吃东西,只喝了大半陶罐的蛋汤,好吧,今天部落吃的就是蛋汤。 他的胃口丝毫没受影响,该吃吃该睡睡,第二天又全身心的投入到了窑中,先后微调了五六次,终于找到了原因,这是因为烟囱的问题。 说到底他设计这个碉堡炉就是个竖窑,空气燃烧后本来就要上升,但因为他把烟囱的口子设在了后方低位,所以就造成火焰一冒出来就被扯走了,就仿佛鱼儿遇到了水,死命往里面钻。 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设一个导火墙什么的,把火挡到上面去,但也是治标不治本,或是说不适合目前这个形状的炉子。 调整的办法也简单,在窑墙内的夹层中弄一个烟道,直接把烟排到后面的烟囱里面去。简单来说,在炉栅的右侧,弄一个弧线形的通风口,燃烧后烟雾就从这个口子第一时间给排掉了,丝毫不会影响火焰往上窜。 这个通风烟道会从炉子上面或是侧面绕行到后方的烟囱之中,而炉子里面就不单独开一个烟囱口了,这个通道在封闭的外墙石头与内墙泥层中间,这样就保持了墙壁的温度。 而且还可以从后面烟囱口往左边埋一个坑道,一直通向炉栅下面的灰坑,这个坑道用于排掉烟雾中的灰粒,当然这个灰坑可有可无,弄了呢,排向天上的烟雾中的灰比较少,不用也没啥影响。 不过如此设计,就会减少炉内飘散的灰粒了,这可是纯天然的釉,之前在露天烧,灰烬落在了陶罐表面,形成了黑陶,现在估计就没了,烧出来可能是红陶。 他琢磨着可以弄点土釉,也就是把草木灰混合进水里,在陶罐表面刷上那么一层,或是直接把陶罐放进灰釉水中过一下。再有就是选溶解性高的泥土,泡成泥水,当作泥釉来用。两种办法都很简单,加这么一道工序并不麻烦。 又花了一天的时间来改造,最后没弄可有可无的坑道,主要是开墟没剩几天了,这两天必须得开炉烧陶,且万一失败,也要留有时间来调整。 目前能上炉烧制的陶胚已经超过两百个,是这二十多天来的积累,早在大迁徙之前,这边就已经在制陶了。另外还有上百个陶需要晾晒,而有了转盘制陶的方法后,每天至少能出五十个陶,一个月就是一千五,不用半年就可以普及到这附近人人有陶了。 当然这里面还有报废与损坏,还有不能一直用小陶,再说了他又不是圣人,怎么可能无端端的送出去普及,墟市的规矩,以物换物,你情我愿。 “开一炉吧。”这话怎么跟炼丹似的,要不要祭拜一下窑神呢? 很快,一百个陶罐被放进了碉堡窑中,显得比较松散,如果全部放满,三百个都能塞进去。检查无误之后,开始封住窑门了,用石头外加抹泥土,人多力量大,不用开工钱,只要管饭就行。 点火前照例祭祀了一番,苏阳点了第一把火,在炉栅的右侧就是通风孔,火势一下就上来了,越烧越旺,直接往里面不停的投放柴火就行。 但是烧火其实也是技术活,好比同样的柴,熟工可以煮十次饭,新手可能两三次就用光了,虽然现在不缺木材,但也不能胡来。 所以他就没有继续烧火了,把位置让出,然后再次去检查窑炉四周,第一次用窑烧陶,千万别失手啊。 至于烧窑的时间,他是真的无法确定,思来思去,反正不缺木材与人工,就定了十个小时,差不多到入夜收工,然后冷却一晚上,明天开炉。 炉子里的火一直没有间断,并非只是用木材,还要用到大量的干草,滚滚浓烟一直飘在空中,很多人都守着火炉,如果能成功,那以后烧陶真的就简单了,会迎来飞跃。 而苏阳并不满足,他鼓励制陶队伍弄出更多更大的陶,以用到不同的地方,满足生活所需,提高生活质量。 并亲自做了一些模型,让大家跟着发散思维,甚至他还突发奇想,按照窑炉的原理弄出了灶台,以后把煮食物的事单独给列出来,集中煮食,不仅能从源头上控制食物储备,也能节省太多的时间,让族人们是吃食物后,还能有休息的时间。 夜幕来临,大家都关注着陶窑,可是看不见里面的情况,只有焦急的等待中。 这一夜苏阳也没有睡好,第二日天一亮他就跑去烧窑那边,结果发现有几十个人都守在这里,晚上也在这里,这种精神值得学习啊。 他看了下炉栅,已经冷却了,“过来些人,开炉了。” “开炉咯!”“快去叫长老们过来。” 瞬间这里又变得热闹起来,几乎能来的都来了,四百多号人强势围观,这爱看热闹的毛病,从原始时期就已经有了。 很快,窑门被捣鼓出了一个洞,这样可以确定里面是否冷却了,防止意外灼伤。 苏阳上前看了看,已经可以隐约见到里面的陶罐,至少没有碎裂一地,这就是好的开始。 “继续,把窑门给清理了。” 七八个壮汉上前,花了会功夫就把堆砌窑门的石头弄了出来,可以敞进了。 苏阳当然不可能第一个进去,万一有危险,窑塌了怎么办,落下来的可都是石头啊,有去无回。所以就让其余人先进去了,当然也严格控制了人数,里面空间就那么大,别窑体本身没问题,却让人给挤爆了。 “成了,苏,陶罐烧成了。”有人抱着陶罐出来了。 这是一个外观看起来黑乎乎的陶,因为烧制前上灰釉了,他用手指敲了敲,声音听起来比以前的陶好多了,摸起来也更光滑,更加精致。 这个陶绝对是精品,如果与另外那个也烧陶的部落相比,简直没有可比性,因为差距太大了,毛胚与精装。 “我也进去看看。” 他这时才走进窑内,必须要进去看看,确定有没有忽略掉的小问题,首先这地上有灰,也是无法避免的,因为没在顶上开口子通风。而靠近炉栅上方的陶,被烧得有些狠了,外观看起来有点表形,不过并不影响。 应该是不能用明火一直长时间煅烧,以后多注意摆放陶器的位置就行了,其余地方暂时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当然原本看起来还算美观的窑内,现在就像是火灾现场,只能追求实用性了。 一个个陶罐被小心地拿了出去,摆放在外面的空地上,迎来族人们阵阵欢呼,同时苏阳的威望也再次加强了,因为陶器本来就是他一手促成的,没有他,部落中就没有陶器可用!(未完待续。) 第172章 开墟落葵 这批烧了一百个陶,其中有八十七个合格,这个比例已经很高了,且不良品也有用处,只是不适合煮食物罢了。 在欢呼声中第二批陶放进了窑室,封门之后便开始点火烧了起来。 不用再为墟市的事发愁,苏阳顿觉辛苦付出都是值得的,新部落的未来一片光明,让他充满了干劲。 稻谷已经发芽长出叶子了,一般来说稻谷的生长周期在四到五个月,他其实是播种早了,但之前箬笠他们就是这样做的,所以就随大流了。旱稻相比水稻来说,方便太多了。至少不用分株,以及灌溉农田,这就能节约太多的劳动力。 而这时期应该已经有水稻了,可能是在外面平原或是沼泽地吧,做人不能太贪心,既然有了旱稻就不想那么多了。 这天他带队制作后世让司马光成名的那种大缸,以及各种陶钵,主要是用来装水装食物。 陶钵用转盘就可以做,并且比陶罐要简单,但要弄泡菜坛子就稍稍有点麻烦了,先做出一个坛体,上面不要封口,也不要包边,跟着取下来晾个半干,然后在放到转盘上面,在上面的开口处黏上一圈泥条,接着让转盘动起来,速度不能过快。 转动后,把手指插进泥条中,转出一条凹下去的沟,之后把沟里面与外边都给转高,形成莲花状的开口,还要适当把顶端压边,这就完成泡菜坛子了。 等到烧成陶之后,就可以在凹沟里面加入水,在水中扣一个陶盖,这样一来,就把里面的开口给盖封住了,清水隔绝了外面,只要偶尔添加清水,就可以保持坛子中的泡菜不会坏。 回过头来,弄大缸,这个没办法用转盘,因为缸实在太大太重了,一个成年人都可以藏在缸里面。拍一大坨陶泥在地上,用脚去踩成大饼状,大小就跟井盖差不多,然后用超级粗大的泥巴一圈圈的从边上叠加,高度从七十厘米到一米五不等。 圈好泥条后还需要经过拍、刮、磨,最后才能成型,这一弄,又是两天过去了。 苏阳可以做主赶墟的事,直接向玛祖提议把部落之前用的陶罐全部淘汰,换上了新的陶,而旧陶罐他全部拿去交易,外加五十个新陶,并且他要带一队六十个战士去赶墟。 “好,你来决定,我会告知其她长老。”玛雅这话已经算是全力支持了。 接下来就好办了,全族人对于能用上新陶罐都很高兴,拿到后有些爱不释手。并且苏阳很是大气,一次分出了一百二十多个新陶,不留存货。等下一批陶罐出来,还会接着分陶,直至做到每个成年人都能有陶的程度。 “苏阳,我也要去赶墟。”商女第一时间提出来。 “好,你和小夏都去。”他是觉得有这么多战士,安全不是问题,所以多带几个人无所谓的。 另外他把狼人也带上了,至于说能拿出去交换的物资,也只有陶,其余虽然平日里收集有兽皮、兽角等物,但这些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弄到的,部落里也能用得上,所以不动用了。 而陶罐说穿了就是黏土加上劳动力,价值又高,那就再合适不过了。 清晨,他在部落里转了一圈,交代准备食堂灶台的材料,等着他到时回来后来处理,此外陶窑上面也要架一个棚子,春季多雨,若是在烧陶时下雨,肯定会有所影响。 再有就是砍伐木材等事情,准备在外面修建一圈超过千米长的围墙,等完成后会把部落内安全区域扩充到一百亩左右,人均面积在一百三十平米左右,完全足够使用了。 “出发!” 苏阳也不知道为何每次外出都会比咱兴奋,可能是因为宅不住的性格吧,外面的世界那么大,没道理不出去走走看看。 “苏,路上狩猎吗?”帕布瓮声瓮气的问道。 “当然要狩猎了,不然我们吃什么。”他最终带了帕布的队伍,因为里面除了岩石就是箬笠的人,六十个精锐战士。而春的队伍里野人较多,奔跑的方式不适合携带陶罐,荒芜的队伍他不是太熟悉,用起来不顺手。 好吧,主要是吸取了上次遇到泰坦鸟的教训,现在远行得保证安全啊,不过他把夏布留下了,还有盘古斧也留在了部落。 上次猎杀的泰坦鸟小腿骨,用来制成了两杆高品质的矛,分别给了箬笠和商女,他现在也改用长矛配合弓箭使用,但是这个战斗力还是五渣级别,有待提高。 还有大概两天才是月圆之夜,而他们一天就可以到墟市,所以在时间上很充足,可以慢慢走,他希望能找有用的植物,并利用起来。 “糟糕,差点忘了大事。出来十个人,回部落去把老实人带过来,我们在这里等着。”他差点忘了老实人所在吴部落是有领地的,所以他得要去接收啊,如果不管,说不定就被附近的部落给吞掉了。 很快十个战士往部落跑去,幸好相距不算远,不然就只有等下次了。 “其他人原地休息,保存体力。” 等待这会时间,他并没有闲着,就在这附近左看右看,基本上每种植物都要过过手,估计在他有生之年,能成为一名植物学家吧! “咦,这个东西好像是,那个叫什么来着,反正是一种菜。” 苏阳忽然有了重大发现,见到了一大片刚刚冒出头的藤条,大约也就二十多厘米高,叶片卵形或近圆形,顶端渐尖,好像是叫软尖菜,对对,他想起来,这个东西叫落葵,也叫木耳菜。 落葵的藤条能长到数米长,成熟后开白色的花,能结出葡萄颜色的小软果实,就跟肉瘤似的,掐破后里面的汁液是红褐色的,孩童时常摘来玩耍。 但是落葵是可以吃的,在藤条还没老之前,采摘叶子和茎,因为叶子比较大,摸起来肉肉的,下锅后不怎么缩水,且很容易熟,算是比较抗饿的一种蔬菜。不过落葵菜的味道,怎么说呢,有点古怪,味觉好的人能吃出淡淡的朽木味,或者说是霉味,土腥味。 说实话,苏阳自己是不喜欢吃这个菜的,哪怕在现代市场上这菜很便宜,也可以算是野生的绿色蔬菜,但实在是不习惯那股味道。 但落葵就跟木耳一样,吃起来爽脆,只要烹饪得当,就是美味了。最最关键的是,落葵菜很容易培育,来年速成一大片菜地,抗饿啊。在现在这个缺乏蔬菜的年代,落葵菜就是珍品了。 PS:周末两天休息,会爆发更新的!(未完待续。) 第173章 椿芽炒蛋 落葵也就是木耳菜,与动物的肝是绝配。木耳菜的朽木味,加上肝的淡腥味,这么一综合,立马就升华了。 并且木耳菜与肝都是快菜,只要火够大,不到一分钟就可以出锅开吃。 除此之外,木耳菜适合用来煮面,混合了调味品后,因为比较烫所以吃起来会很爽脆。还有木耳菜可以焯水后凉拌,或是炒来吃、煮汤吃。这个就离开不植物油了,正好可以搭配山茶油。 上次他没有要泰坦鸟的内脏,是因为在战斗的时候泰坦鸟啄吃了人肉,这个怎么都无法清理干净。但是对于食草动物,以及部落里养的动物,其内脏就可以弄来吃了。 今年冬天他还打算用小肠来灌香肠呢,国外叫热狗,吃起来很美味。 这些木耳菜才刚长出来,是可以移栽的,等赶墟回来就到处收集,栽种到部落土地里去,到时候随时都可以有绿色蔬菜吃了,到了秋季把种子收集起来,来年会得到更多。 出门大吉啊,这是个好兆头,正好老实人也被带过来了,队伍开始上路。 等进入了其他部落的区域后,他意外的发现了香椿树,这个是可以吃的,价格昂贵,当然不是吃树,而是吃树上长出的嫩芽,称为椿芽菜。 椿芽的营养很丰富,在现代卖到了十元钱一两,没错,是一两五十克,最贵的时候卖十三元一两,一百二十元一斤。便宜时也要买七十元左右一斤,贵得一塌糊涂。 但同样的椿芽也有一种特殊的怪味,有些人闻着清香,有些人闻着发臭,就如同大蒜的味道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而在后世农村如同木耳菜,椿芽菜一般是采摘来煮面,搭配着面食一起吃。结果到了城里就成了奢侈菜。 椿芽的怪味与蛋的腥味综合之后,也会得到升华,其余吃法就是凉拌,混着豆腐一起吃什么的,基本与木耳菜相同。 苏阳推算现在的日期,应该在三月下旬,而椿芽菜是清明节前后上市,这个时间刚刚好,过了这个时间段,就吃不着了。一般椿芽长到六七厘米就要采摘,最多不超过十厘米。 香椿树很好辨认,树皮不一样,椿芽也好辨认。不过有一种坑爹的树,与香椿树极为相似,发的芽也相似,但却是真的臭味。还好这种臭芽树所发的芽非常茂盛,一看就不正常,所以别贪心,就不会认错了。 眼前发现的这一棵,树干高大,上面的芽很少,应该是真品。 “来几个人,去把树上的嫩芽采摘下来。”他不担心原始人下手重了,因为马上就会开吃,迫不及待想吃春芽炒菜了。 幸亏他机智,出来时带了三个泰坦蛋,这么一个蛋重四斤左右,相当于四五十个鸡蛋,一百个野鸡蛋。 没多久,椿芽采摘下来了,他闻了闻,没错就是这种有些奇怪的香味。当即陶罐架上了,先煮点热水把春芽焯一下,然后就想办法剁碎了。 他这边用兽医小刀在泰坦蛋上面戳了一个洞,让蛋汁流进陶罐中。无论是泰坦蛋还是春芽,都不好找,现在能吃就吃吧,及时行乐。 蛋汁的密度并不高,四斤蛋的体积超过了四斤清水,倒进陶罐后看起来很多。 他让人剁了七八两的春芽,放进蛋里面搅拌均匀,另外往里面撒了一些盐混合。因为还没有榨山茶油,所以只能用动物油脂,也幸好把商女带出来了,不缺油。 一口陶罐烧热了,往里面舀了点油脂,待化开后浓郁的香味已经飘出来了,六十多号人就这么眼巴巴的看着他,心想,今儿不煮蛋汤啊?可是树上采摘的嫩芽也可以吃吗? 很快就有了答案,苏阳舀了几勺混合好的泰坦蛋春芽汁放进陶罐中,用木铲炒了起来,这味道闻起来就下饭,有一种家的感觉,思乡了。 炒蛋也是快菜,一小会后就出锅了,苏阳立时发挥了大无谓精神,亲自试毒,用手抓起一撮就往嘴里送,妈呀,好烫啊,但是吃起来好爽,就是这个味,倍爽! 泰坦蛋独有的香味发散了出来,有动物油脂的肥而不腻,搭配着春芽的嫩嚼清香,以及那股有些奇怪的花香,让他整个味蕾都爆开了。 “唔,这味道不太对劲,我再试试。”苏阳说着又抓了一撮放进嘴里,慢慢的咀嚼享受,而后一言不发再次抓了一撮。 “苏阳,你骗人!” 商女最先反应过来,伸手就抓了炒蛋放进嘴里,稍稍咬了几下就停不下来了。旁边的小夏有样学样,吃了一口便呜呜叫唤着好吃,诚实的孩子啊。 他们三个大吃特吃,风卷残云把一份椿芽炒蛋给消灭了,连蛋渣都没放过。这可把战士们急得直打转,奈何苏阳的威望太高,商女也大有成为下任长老的趋势,小夏已经是长老了。 所以战士们只能这么看着,虽然不知道炒蛋是什么,但肯定好吃。 “苏,给我们也尝尝吧!”帕布最先忍不住了。 苏阳笑道:“别急,有你们吃的。”陶罐里搅拌好的春芽蛋汁还有很多,人人有份,如果一枚泰坦蛋不够,这不还有两枚吗,春芽菜也还剩了不少。 很快,重复刚才的做法,先把油脂熬化,然后舀蛋汁,炒熟后起锅,让帕布与几个战斗力强悍的给分食了。 “好吃,太好吃了。苏,我们去猎杀泰坦鸟吧!”这几个吃过的战士纷纷叫嚷,帕布已经在用大吼来抒发爆炸的味蕾。 好吧,苏阳早就想追杀泰坦鸟千百里路了,可是没发现怎么追杀。不得不说,泰坦鸟的味道实在太好,肉好吃,熬出的汤无法用言语来表达,下的蛋也是绝顶美味,羽毛也好看,腿骨与鸟喙可以当武器。 随后狼人也吃到了炒蛋,兴奋得发出了狼嚎,久久不能停下来。 其余战士都分吃到了,只是时间先后不同罢了,平均下来,每个人差不多吃了一个鸡蛋的量。肯定是吃不饱的,但足以尝到味儿,纷纷表示,如果再遇到泰坦鸟,拼了命也要猎杀啊。 这让苏阳大胆猜测,难道泰坦鸟的灭绝,不是天灾,也与气候变化无关,而是**?(未完待续。) 第174章 有陶任性 一路上大家都沉静在泰坦蛋与椿芽的美味中,本来无心狩猎,可运气来了实在挡不住,狼人率先发现了猎物,是鹿群。 众人纷纷放下陶罐,交由十几个人看守,其余人等全都追了下去,苏阳与小夏也参战了,他现在比不上成年战士,但其实也不弱了,对付食草动物,无需担心危险。 鹿群跑得飞快,战士们分散围了上去,苏阳直接发话,把这里当作自家狩猎场,如果这块地域的主人出现,由他来交涉。 没了后顾之忧,狩猎就是碾压式的了,狼人跑在最前面,一直锁定着鹿群,给战士们指引方向,最终让他们围住了一大两小三头鹿,对于三鹿肯定要坚决消灭。 “咻咻!”苏阳接连开弓两次,全都命中,但无法把鹿直接给射死,看来造弓技术还得提高,不过弓箭虽然猎杀大型动物不行,但与人开战的时候,用处还是很大的。还有盾牌也会制作,等到藤条成熟在来编织。 “投矛!” 战士们纷纷举矛投掷了出去,当场扎死了两头鹿,漏掉一头小鹿也因伤被围住了,四十多个成年战士在场,不会失手的。 “让我来!” 苏阳提着长矛冲了出去,如同瞬间爆发的猎豹一般,速度非常快,可是小鹿也不慢啊,他试了几次都无法把长矛刺出去,索性就扔到一边,摸出一柄打磨好的石刺,猛然间扑了上去。 这一扑有雷霆之势,至少他是这么想的,动作姿势都很酷,并且扑中了,但因为狩猎经验欠缺,让小鹿挣扎着又跑了,还好被战士们挡了回来。 “吼!”他大吼一声,爬起来后又冲了上去,战士们纷纷大吼为他助威,其实战士们包括帕布,对苏阳的存在都很复杂,他们觉得苏阳比长老们更优秀,给部落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变化,改善了族人们的生活,可以说是带领他们壮大了部落;而然苏阳因为性别,注定了无法成为长老,可有时候他又相当于是长老。 比如赶墟、食物分配,人员分配等等,可是苏阳偏生又有一颗战士的心,经常跟着出来狩猎,虽说经验不足,可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创造了弓箭、投矛、圈圈战法等等。 这就造成苏阳是特殊的,独一无二的,不仅是在有熊部落,即便是其余大部落也没有他这种人存在。 当然,战士们是欣喜苏阳喜爱狩猎,这让他们觉得苏阳是自己人,简单来说就是吊丝认同吊丝,战士们乐于见到同为战士的苏阳在部落中获得极高的地位,或许这就是父系社会的萌发,男人们需要一个能超越所有人的存在站出来为他们说话。 啊!苏阳一声怒吼,猛然间双手着地,四肢发力蹦了起来,宛如猛虎一扑,又犹如恶狼一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挂到了小鹿的脖子上,并把小鹿撞翻了,在翻滚的过程中,苏阳把石刺扎进了鹿脖子中,他做到了,独自猎杀了一头鹿,就是辅助的人手多了点。 “咕噜!”他大口喝着鹿血,这时候唯有血腥味才能平息暴躁的心,这就跟喝酒一样,宿醉之后第二天在小酌半杯,就能练出酒量了。 “苏,苏,苏!”战士们齐声大吼,虽说杀一头小鹿,对他们来说简直微不足道,可是苏阳猎杀小鹿,这概念就完全不同了。 正当大家沉静在喜悦当中时,一群不速之客来了,此间地域部落的狩猎队伍。他们刚才闹出这么大动静,吼声如雷,别人肯定能有所警觉。 “苏,岩石?”来的只有十几个人,看见几十个战士,瞬间就傻眼了,还好他们有人认出了苏阳。 “我是苏阳,现在我们的部落不叫岩石了,叫有熊。我们这是去赶墟,路过这里。” 他说话间,战士们已经把三鹿收了起来,而他让商女去拿了一个陶过来,直接递给了对方,说道:“这个陶送你们了,我们这就离开,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这群战士拿着陶罐,欢天喜地的走了。 苏阳感慨,有陶就是任性,简直可以当作货币来使用,无往不利。他原计划是慢慢吞掉这附近所有的部落,但或许希夷人是契机,如果能干掉希夷人,便可以在此地称雄了。 三百,他需要三百个战士,按人口比例来说,部落的总人口要破千才行,至少要吞掉十个小部落,才能达到这种程度。 他现在也不需要那么多的地盘,因为现有的地域已经足以养活上千人,所以只要把人口忽悠走就可以了。老实人之前所在的吴部落是契机,让他有借口带着战士驾临。 这次赶墟不仅仅只是交换陶罐那么简单,因为这是开春后第一次交易,大家手里肯定没什么好东西,物资缺乏,但也正是这种时候,才是好时机。 “苏,你在想什么。”商女碰了下他。 苏阳笑道:“我在想,要不要去你们九黎学巫,你说我能学成吗?” “你不去牛头部落了?”商女疑惑的问道。 “去啊,不过那里学巫的孩子太多了,我怀疑是圈钱的,这个圈钱的意思说了你也不懂。反正我既想去牛头部落,又想去九黎看看,至于学不学巫,等我见过真正的巫再说吧!” 商女想了想回道:“九黎不会收你的,除非我成为图腾战士。” 这个话题打住了,现在说不清楚,等去了才知道到底大部落是个什么情况。 随后他们往前面继续走,到了下午时距离墟市已经不远,便停了下来。以前从岩石出发,速度快一些,一天也能到墟市,现在从新部落出发,减少了三分之一的路程,当天怎么都能抵达。 “好了,就在这里过夜,大家煮东西吃吧。” 鹿肉之前吃过很多次了,无非就是烤或是煮,无需他出手帮忙。而对于吃,战士们都是很积极的,很快就忙碌了起来。 至于苏阳坐在一块石头上,用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主要是计算可以拿下哪些部落的人口,最迟拖到夏季就要开战,并且在这之前还要练兵,不是说凑足了人口就可以出发去打希夷人的。 与希夷人提前开战,并且是主动出击这事,目前仅限于他与玛祖知道,所以一切还在计划当中,能否实现,全看他能做到什么程度了!(未完待续。) 第175章 六胞胎 根据去年几次赶墟来统计,这附近的部落不会超过五十个,但可能也有几个小部落常年不赶墟,从总人口来说,应该不会突破五千之数。 等于新部落已经占到了十分之一,一年最多增加两倍左右的人口比较符合实际,不然很可能消化不良。 好比岩石是一百六十多人吧,现在有熊部落是五百零八人,刚好差不多增加了两倍人口,其中野人不争权,箬笠是外来人,乱的人口少,吴与西蒙被打散了,只剩一个天狼,都差点闹出内部矛盾来。 计划今年从五百变成一千五,也不是瞬间就可以达成,得花很多次来逐步消化。 上半年吞掉五百人足矣,下半年秋收来了,有了粮食再增加五百人应该没问题吧! 可前期这五百人很有难度啊,现在没有多余的盐出产,若是仅靠陶罐,是换不到这么多人的。老价钱是一张兽皮两个陶,新价钱是一张兽皮三个陶,现在新烧出的窑陶肯定是一换二。 就算这样,按照平均三张皮子六个陶来算,五百个人得三千个陶罐,差不多都能普及到人人有陶了。 算来算去,只有坑蒙拐骗了,一直想到半夜才睡下,烧脑啊! 翌日醒来,他把老实人叫到跟前,说道:“以后你就跟着我赶墟吧。” “苏,你让我干啥就干啥。”老实人当然知道赶墟意味着什么,是地位的象征,说穿了就是肥差。 “还真有事让你去办,我现在说与你听,直到你听明白要做什么为止……”他这是安排了一个托儿,要在这里墟市上搅动风云了。 “出发,直接去墟市。” 没过多久,他们便到了山上,已经能看见有队伍在爬山,而他们这一行六十五个人,一出现就吸引了目光,不仅是人数多,所带的陶罐也太显眼了。 等到山上,发现只有十来个部落到了,他们这是来早了,以前岩石一般都在边缘地带摆摊设点,这一次他占据了中间地段,圈下了好大一片作为营地,接下来要在这里住上好几天了。若是遇到下雨,后面不远有山洞可以躲避。 可能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真的废弃,因为他要把墟市挪到有熊那边去了,等待的时间不会太长,只要开采了盐矿,他就有底气开墟市。 等把陶罐放到一堆后,他就让战士们埋锅造饭了,关于吃东西,除了勺子当然也有筷子了,可是原始人没几个能学会用筷子,就好比现代的外国人不习惯用筷子。 其实手抓也没什么,全当个人习惯,苏阳偶尔也用手抓,主要气氛在那里,吃一股原始风。 “苏,你们咋这么多人了?”很快就有其他部落围了过来。 他解释道:“我们是几个部落凑一块过来的。” “原来是这样啊,那这些陶?”至于还是忍不住问到了。 而苏阳直接开价了,“这些陶当然是用来交换的,只换人不换物,这边用过的旧陶,九个换一个成年人;而这一边没用过的新陶,六个换一个成年人,男女不论,只要年满十三岁,不,快满十三岁的都可以就可以换。” 他这不是趁火打劫,但又刚好卡在这里点,各部落都缺食物,但又需要陶,当然用这种方法是换不了多少人口的,积少成多吧,能换则换。可以用这种方式宣告他们有很多陶可换了。 “你说旧陶九个换一个?”有人心动了。 “是的,旧的九换一,新的六换一,旧陶只有这么多,先到先得。”他根本就没有忽悠,愿意换的自然会换。 当即就有一个部落站出来,说要用五个人来换,这可把苏阳吓了一跳,难道他判断失误?其实可以用陶罐就换到五百人口?不,如果只是换战士的话,有两百人就足够了。 “没问题,成交。”不管了,先把人换到再说。 “苏,我们这就回去带人过来,你把陶留着,不许反悔啊,你可是说话算数的人。” “放心吧,我苏阳从不骗人。”这话说得,他自己都心里内疚了。 然后这个部落的人就走了,挥一挥兽皮,不带走一片云彩,这让苏阳一愣愣的,感觉他才是被骗了,别被放了鸽子,这些人不回来了啊。 “苏,你被骗了。”老实人忽然冒了出去,他刚才跑去解决三急了,刚回来只见到了最后一幕,想阻止已经晚了。 “怎么了?”苏阳没发觉有什么问题啊,九个旧陶罐相当于三张兽皮,换一个人不亏本啊。 老实人急了,吐字不清的飞快说着缘由,其余有部落的人看不下去,也开口帮着说明情况。 原来刚才那个部落出了一次史无前列的六胞胎,没错,一胎生六个,这简直太疯狂了,要知道人类每32亿次妊娠,才仅仅可能有一次怀上六胞胎的几率,且中途很容易夭折。 可是原始的这六胞胎居然都存活下来了,并且还都是男性,好像刚满十三岁,且身体毫无问题,个个骨架子高大,能吃能喝能睡。 按说这是好事啊,用点旧陶罐换六胞胎,吉兆啊!然而,这六胞胎的脑子有问题,即不会狩猎,也不会采集,偏偏胃口很大,饿起来了,时常偷抢同族人的东西吃,根本就不把长老们放在眼里。 这简直就是毒瘤,还属于是赶不走的,也嫁不出去,让刚才那个部落伤透了脑筋,现在终于找到人接盘了,还能换到陶罐,中大奖了有没有。 “苏,你可以骗人的。”商女小声说道。 苏阳现在的心情也很复杂,他对六胞胎很有兴趣,可如果是养六个大胃口的弱智,这恐怕难以回去交差啊,也影响部落内部的团队。 但他又不能砸了金字招牌,覆水难收,有这么多人见证,容不得他反悔了。现在只希望那六胞胎别真的是废物吧,不然就成了千金买马骨。 不用等太久,因为刚才那个部落离这里不远,来回半天时间足够了。 “来来来,我苏阳说换就换,决不反悔。谁还要换陶的,接着来,可以先把陶拿走,后面在交人。你们可以看看这种新陶,质地好的不得了,还可以当装饰品用……” 他这是强装的不在意啊,妹的,终日打雁今天却被鸟给啄了,开年第一单生意,怎么就亏了呢。 苏阳也只能用赌博时第一把千万不能赢,不然最后肯定会输,用这个牵强的运气理论来安慰自己。 时间刚过中午,那个部落的人回来了,还在半山腰时,老实人就跑回来汇报道:“苏,来了,我看见那六个傻子了。”(未完待续。) 第176章 大手笔 传说中的极限六傻来了,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悍匪出现,六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大汉,虽说瘦得可见排骨,但是盖不住骨架子大,长相凶悍,披头散发的着实有点吓人啊。 可是旁边一个老者拿着木棍一抽,六胞胎就吓得蹲下来抱头,这反差实在太大了。 “苏,人我带来了,你得给我多少个陶呢。六个人,只算五个,我们多送你一个,不亏你。”怪不得之前这部落只说换五个,原来是觉得理亏,所以有一个是算的添头。 “六个人给你五十四个旧陶,我苏阳做生意,绝不占便宜。你们对着满节的藤条自己点吧,我都给你们留着呢。”苏阳觉得这六胞胎或许可以抢救一下,**的才十三岁就长得人高马大了,如果成年岂不是能当门神,多少能发挥点作用吧。 他走到六胞胎跟前,帕布连忙带着战士跟上保护,这点让苏阳很满意,带这么多战士,不就是为了安全吗,护驾是战士们的首要任务啊。 看着眼前六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傻大个,他认栽了,开口道:“你们以后就跟着我了,能听懂吗?” 没人回答,六双眼睛就这么看着他,这让苏阳有些无语了,招手让人送了点烤肉过来,这次他刚一伸手,六人就有了反应,其中一个猛地窜起把肉抢了过去,然后与其余五个兄弟一起分吃了,拼命往嘴里塞,瞬间肉就没了。 苏阳甩着手臂,还好他松得快,不然铁定被拉伤,怎么有种给猛兽投食的错觉?不过他见六胞胎还知道分肉吃,至少证明六个人内部还是团结的,这能算是吃的优点吗? “苏,陶罐点好了,那我们就先走了。你要把他们拴起来,不然他们要跑回去的。”这话看似好心,但其实是真怕六胞胎又跑回部落。 苏阳笃定道:“放心吧,不会跑的,我们有这么多人看着。” 他是真没有绑起来,叫来战士们,把六胞胎赶到营地范围内,然后他就有话说了,“以后你们跟着我,听话就有吃的,不听话或是逃跑就挨打。” 这话当初也对狼人说的,而现在已经差不多把狼人驯服了,之前他还搞定过野人部落,所以对这种事信心十足,现在就怕六胞胎的智商有问题,那就真的神仙来了也搞不定。 “吼!”帕布怒吼发出了警告,对于这六个人,他根本看不上。 苏阳倒是觉得六胞胎能在原始时期出现,并长大成年,实在是逆天了,说不定有什么独特之处了,已经交换了,便不在纠结。 旧陶罐有八十多个,就换到九个人,除了六胞胎,另外已经谈妥了三人,等赶墟完了就交割。 至于新陶罐暂时还没有售出,不过他并不急,好戏还在后面呢。到傍晚时,陆续有几个部落来了,其中有那个也有陶的东山部落来了,这个部落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从外面换了一个懂点制陶的残疾女人回来,这才弄出了粗糙的陶。 如今陶器市场已经被苏阳给垄断了,东山部落相当于一落千丈,每次带来的粗糙小陶,已经兜售不出去了,自然对苏阳他们充满了怨念。 苏阳带着商女与小夏来到东山部落的摊位,只见这里摆着十几个劣等陶罐,另外竟然有二十几张兽皮,看来是在吃老本了,把以前换到的兽皮吐出来,但是季节没选对,因为冬天已经过去了,现在谁还换兽皮? 有些穷的部落会在初春熬不下去的时候把兽皮低价卖了,然后又会在冬天前高价买回兽皮,这么一进一出亏惨了,可又无可奈何。而对于大点的部落来说,就是初春购买兽皮,留着冬天用。这跟现代等到换季时买打折衣服,放到明年再穿,是一个道理。 “东山部落的长者,我想与你们谈一笔大生意。”他要出手了,瞄准了东山部落全族上下一百八十号人左右。 “苏,你是来笑话我们的吧!”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想当初苏阳第一次赶墟来问价陶罐的时候,他们对苏阳不理不睬,然而今日却感觉高攀不起了。 “不不不,我是来感谢你们的,如果不是换了你们的陶拿回去研究,我也烧不出这种精品陶来。”苏阳这也算是实话了,那会他只是对有盐氏有怨念,因为让他失去了换来的第一张兽皮。 而在商言商,东山部落付出了极大的投资才得到粗糙陶器的制法,卖贵一些也是正常的。再说,他现在卖的陶也不便宜,还真得感谢东山部落把陶罐的价格给抬了上来。所以说有熊氏与东山氏是不存在矛盾的。 “你有什么大生意?我是东山的长老。”一个老者站了出来,这次带来的兽皮太多,她也跟着来了。 苏阳招了招手,让帕布带人清场,把这里给隔绝开来,防止其他部落听到谈话,好在已经是傍晚,各个部落差不多都已经收摊了,没多少人员在走动。 “这笔生意很大,你们搬迁到河那边去,与我们的部落结盟,我就把完整的制陶技术教给你们。” 这话简直石破天惊了,先不说东山部落的人,就连这边的战士们,还有商女她们都震惊了。因为制陶术可以决定一个部落兴衰,怎么能这么轻易的外传呢? “苏,你是说真的?为什么你愿意这么做?”东山长老即兴奋又担心,心里不踏实。 苏阳不急不缓的回道:“很简单,我看中了你们那片地域。我用天狼部落的地域,外加制陶的技术,来换取你们的地域。等你们搬迁到天狼部落后,也必须与我们结盟。到时候墟市上的陶器收获,我们按比例来分。” “我们的地域换天狼的地域?你真的会教会我们制造,是全部的制陶过程,要能做出你们那种精品陶!”东山长老本人最为支持东山自己制陶的,而这也成了她人生中的败笔,对制陶有执念,现在听到有机会学会真正的制陶,又怎么能不心动。 但她又怎么知道,苏阳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什么地域,什么制陶,全都是幌子,为的只是人口。(未完待续。) 第177章 买一送一 这附近所有的地域都是有主人的,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只有先把萝卜拔了,才可以把地域给盘活。 而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萝卜收集起来,有了萝卜种子,还怕找不到空地种植吗。 苏阳又开口道:“实话跟你们说吧,我这次来就是为了换地域,如果你们东山不愿意,我还可以找别的部落结盟。” “可以让我们考虑一下吗。”东山长老没有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因为这事牵扯太大了,事关全族。 而苏阳喜欢一锤定音,继续游说道:“现在的有熊部落,是由岩石、天狼、乱、吴,结盟而成,腾出了很多地域,有熊氏顾及不上,你们搬迁过来绝对是有地方住,天狼原来的地域也不小了。 在安全上完全没问题,过去后马上就可以学习制陶,你来看看这种陶,我们刚烧出来的全新黑陶,一次可以烧三百个。如果你们不愿意结盟,那么往后在这墟市上,将没有你们东山部落的立足之地。” 东山的人沉默不语,接过光亮的黑陶看了又看,他们虽然制陶粗糙,可是这眼光还是有的。反过来看看他们自己的陶,差距实在太大了。 “具体比例怎么分?”东山长老呼吸有些急促,她迫不及待想搞明白如何烧出这种陶罐,而且一次三百个,无论是品质还是数量都已经超过了图腾大部落的制陶术。 “三七,你们三,我们七。但你们必须尽快搬迁,我们现在制陶需要人手,忙不过来。”苏阳反正是各种骗,就天狼部落那山洞,没准东山部落的人都爬不上去,所以最后还得住到新部落去,一旦住进去后,可就出不来了。 一旦东山部落违反结盟,他不惜开战也会把人留下来,这笔交易真的算是腹黑了。 或许是印证了先输后赢的赌博理论,在他各种忽悠之下,东山长老终于松口了,“结盟可以,除了你说的,我们要部落联盟的长老席位,还有,你可以做主吗?” “当然!”苏阳指了指天上的角饰,交易这块他说了算,哪怕是玛祖可以给建议,但无法强制改变他的决定。 “长老席位没问题,我另外给你们二十个陶当作是见面礼,何时能搬迁?”他开口闭口都不离搬迁,这是一种心里暗示,让对方直接考虑到底何时搬迁,而不是要不要搬迁。 东山长老回道:“我们搬过去,最开始吃什么,住哪里?” “放心,吃住我一并给你们解决。要不然这样,明天一早你们就回部落去收拾东西,等墟市完了,我过来接你们一起去有熊氏,你们先暂住在有熊氏,吃喝住都算我们的。这样你们就可以在有熊氏学会制陶术了,这期间也方便你们的人去适应天狼部落的地域。 还有,我们有熊氏已经修建了自己的房屋,从山洞中搬出来了,我可以把修建房屋的技术一并教与你们。”苏阳心说,学会了就更走不了了。 可他还是犯错了,有些太过迫不及待,开出的条件也太好,东山长老终于反应过来,问道:“那你们既然都修建了部落,为什么还要我们东山的地域?” 苏阳一笑,昨晚上半宿没睡,就是为了完善这些问题,张口就回道:“实不相瞒,我们要在那里开战。而你们东山部落很强大,所以不想与你们发生冲突,希望能与你们结盟,我们用制陶术与修房术来作为结盟的诚意。” 说着他把老实人叫了过来,让老实人讲述了吴部落的遭遇,恰好吴部落与东山部落相隔不远,如果在那边开战,确实很可能波及到东山部落。 东山长老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没想到山丘部落竟然干出了这等事,差点让吴部落的人全死光了。苏,我们东山与冬雪部落交好,你看能不能让冬雪也一起搬迁到河那边去。” 卧槽,这种事还能买一送一?苏阳有些没反应过来,这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冬雪部落大概有八十人上下,与东山部落相邻,距离吴部落与山丘部落不远。 但仔细一想,东山部落可能还是有些不放心,所以叫上了一个盟友,以为有两百多人搬迁过去,就万无一失了,但他苏阳吃进的货,又怎么可能吐出来。 “没问题,不过最多搭上一个冬雪,如果搬迁的部落再多,那边就住不下了,吃住也有问题。不过冬雪部落搬迁过去后,只能先住在外围,不能接触制陶术。我会把之前乱部落的地域给冬雪。” 这话让东山长老更放心了,觉得所有的疑惑都解开了,当即同意了搬迁,并会说服冬雪部落。 翌日一大早,东山部落就带着货物以及苏阳送的二十个陶,欢天喜地的离开了,到时候等着去接他们搬迁。 送走东山部落后,苏阳站在路边上挠头,这墟市在今天傍晚才算正式开启,结果他已经劝走了两个部落,加上天狼、吴、西蒙等,好吧,墟市参与的整体数量在减少了。 “老实人,你做得很好,记住我之前跟你说的话,后面还有你表现的时候。”他拍了拍老实人的腰,勉励道。 多了冬雪部落一个添头,让他的计划稍稍被打乱了,冬雪加上东山,相当于有熊氏一半的人口,并且是被诓骗过去的,他需要花点时间来使其合并,但他没有停止出手,说好了至少五百人,这还差一半呢。 天狼与乱的地域已经被他卖掉了,这不还有岩石吗?还有吴部落,以及东山与冬雪即将腾出来的地域。 苏阳再次挠了挠头,怎么他都改行卖地了,最先把岩石一半的地域卖给芒部落,而后又买了西蒙的地,接着把新部落的地卖了好几家,现在更是倒腾起了更大的地盘。 “苏阳,快来啊,六胞胎想跑。”商女大声叫喊。 他连忙回神跑回营地,只见六胞胎正在被暴打,各个大叫着疼,战士们出手很重,这是在真的打。苏阳就要出声阻止,差不多就行了,怎么说也是用五十多个陶罐换来的。 可忽然他发现了异常,明明六胞胎挤在一起,有两个躲在了里面,并没有被打中,可为毛也在哭天抢地的喊疼,又不像是装出来了,难不成? 他大胆猜测,六胞胎之间不会有什么心灵感应吧,可是这太扯淡了。 “住手,别打了。”苏阳走上前去,觉得有必要再与六胞胎好好谈一谈了。(未完待续。) 第178章 重拳出击 “苏,他们刚才要跑,你说跑就打。”帕布开口说道。 苏阳叫了停手,却又让战士们单独拉出六胞胎的一个,他上前就是一拳,打在这人脸上。 “哎哟!”六胞胎齐声叫痛,可他明明只打了一个人。 “砰!”又是一拳,结果还是一样,六胞胎仿佛都被打中了。 他兴奋的另外挑了一个给拉到更远的地方,让战士们给围起来,把这人按着跪在地上,他过去后直接又是一拳。可以确定另外五胞胎看不见这人被打,可是在被打中的那一刻,六个人都在叫痛,这简直匪夷所思。 帕布他们也有点反应过来了,但只是觉得怎么打一个,六个都喊疼呢。 “赏,取肉食来。”苏阳重拳出击,打了六胞胎的脸,但又赏了肉食。 六胞胎这次没有窜起来抢肉,畏惧的看着苏阳,看来是搞明白这里是谁说了算,而后这才抓起肉食,同样是六兄弟一起分食了。 野兽实际上都有这个习惯,哪怕肉到了嘴边,也会看看投食的人,这才会下口开吃,这其实是一种本能。 等六胞胎吃好之后,苏阳才开口说道:“我叫苏,你们以后必须听我的。现在我要你们站起来,站。” 六胞胎全都站起来了,跟着在他的引导下开口说话,花了一上午的时间,他总算是对六胞胎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六人没有名字,只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六傻! 也搞不清楚谁才是大哥,而六傻的智力确实存在问题,但不是说智力停留在儿时,思维还是正常十三岁的,可又非常愚笨。 不过六胞胎之间有奇妙的心灵感应,很逆天的那种。为了有个直观的了解,他叫上二十个战士,带上六胞胎到了墟市边上,比较隐蔽的地方尝试起来。 他蒙住了其中五个人的眼睛,然后对五人说,只要不被帕布打中脸,他就奖赏一条鹿腿肉,反之被打中了脸,就要饿一顿不给东西吃。 “帕布,开始吧,你只能用双手打脸。” 其余战士散开,把这里围了起来,剩下的六胞胎之一,就充当了眼睛,站在边上就行了,用心灵感应去告诉五兄弟帕布出手的轨迹。 “吼!”帕布怒吼连连,虽然他也只是比六胞胎高个几厘米,但是帕布身躯雄壮,完全是男性的巅峰状态,作为有熊氏的第一勇士,迎战五个十三岁的嫩仔,小场面了。 只见帕布抬手就去扇其中一人的耳光,可就在这时,被攻击那人后退了两步,另外四人抢着冲上来,大力挤开了帕布。 “有了。”苏阳无比兴奋,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这实在太奇妙了。 帕布再次攻击,倒也接连打中了五胞胎,却没有一次打到脸,这五胞胎明明被蒙着眼睛,但就如能看见一般,每每都能躲开。 已经完全能证实心灵感应的事了,不过苏阳也发现了弱点,六胞胎的胆子小,只敢被动躲避,最多就是把帕布挤开,没有一次反击,甚至连反击的意识都没有。 “先停一下。” 苏阳把六胞胎叫到跟前,不厌其烦的教导要反击,不要怕,这不有他撑腰吗。可是六胞胎就是不敢,怎么说都没用,让他无比郁闷。 还好他发现六胞胎另外一个优点,就是耐打,无论怎么重击除了喊疼,身体根本就啥毛病,休息一会又变得生龙活虎了。 就是胃口大了点,就跟无底洞似的,给再多的肉食也能吃完。 难怪六胞胎会被认为是毒瘤,光能挨打有什么用?不敢主动出击,也就无法狩猎,也无法与敌人战斗,吃得多脑子笨,在这原始时期,完全找不到优点。如果是女性还好,可却是男的,倒贴都嫁不出去。 苏阳也只好安慰自己,希望他可以让六胞胎觉醒胆量,不过现在只能先从防守开始,让六胞胎给他当保镖吧,也只有他才能养得起六个大胃王。 随后他试了六胞胎的力量,**的,居然是天生神力,每一个人的力量都可以与帕布抗衡,可要知道帕布已经处在巅峰年龄,膀大腰粗。而六胞胎很干瘦,冬天时才满十三岁,如果成年那还了得? 就连商女都震惊了,说在九黎也只有很少很少的人在十三岁时力量这么恐怖,而这些人就是预备的图腾战士。当然,图腾战士不是只看力量,但力气大的,肯定占优势。 商女又说,在这一片所有孩童中,她之前只发现融有潜力,现在多出了六胞胎。 苏阳嫉妒了,为毛他没有点奇特之处呢?刚穿越那会误以为天生神力,其实这力量属于正常水平,后来就是各种跪了,很担心成年后只是普通战士的水准,每个男人其实都有武力情节,幻想着能打败天下所有高手,勇闯天涯。 “苏,如果你能成为图腾战士,力量什么的都不是问题。”商女安慰道。相处这么久了,她怎么会不懂苏阳很在乎两件事,一是他的身高,二是他的战斗力。 苏阳还是郁闷,以前他总觉得图腾战士,巫师什么的,都是骗人的把戏。现在反倒希望巫与图腾有着神秘的力量了,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抢救一下他。 这事先不想了,先顾着眼前,今日赶墟的大部队来了,最迟明天就会全部聚集齐,当然也有这次不来赶墟的,但是绝大部分肯定会出来露脸,就算没东西可换,至少可以证明一下部落还在,从冬天熬过来了。 六胞胎成了苏阳的跟班,没有经过他的允许,不准任何人接触到他的身体。如果六胞胎表现好就会得到食物奖励,若是没有当好保镖,就会受罚,跪下来被苏阳的拳头重击打脸。 反正六胞胎不敢还手又很耐打,这其实是优点了,让苏阳能轻易并且放心的驱使六人为他所用。 临近下午,有盐氏的人来了,带队的依旧是吉玛,上一次用陶换盐之后,两个部落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变化,因为吉玛他们发现苏阳也在煮盐了。 而苏阳是有前科的,没见曾经的东山部落都改为兜售兽皮来维持生计了,有盐氏感觉到了危机。 好在这次苏阳没有带一点盐来墟市,这让双方的关系有所缓和了,吉玛也主动找他说话。 “吉玛,希夷人后来到过有盐氏吗?”他问出了关键,也要开始继续忽悠了,希夷人只是一个引子。当然,他没妄想过吞掉有盐氏,因为别人守着盐矿,没有理由搬迁出来。(未完待续。) 第179章 兜售地域 “之后没来,希夷人冬春不会来。”吉玛如实回答,可每年希夷人都会出现,让有盐氏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 而苏阳还在伤口上撒盐,大声说道:“但是希夷人会在秋天出现,再次抢夺你们的物资,不是吗?” 瞬间希夷人这个话题吸引了到此地的所有部落,即便被希夷人光顾的部落其实很少,但人人都有危机感,当他们的部落富足后,都将面临希夷人的掠夺。 有盐氏被抢,早就不是秘密了,但其中过程到底如何,却很少有人知道。 现在苏阳主动提及,声情并茂的讲述当初发生的那一幕,“希夷人会在黄昏驱赶着火光兽出现,残忍杀死我们的族人,逼迫我们交出物资,就连强大的有盐氏也无法幸免,当时我正在有盐氏进行交易,忽然听见了号角声,场面极为惨烈…… 大家可能觉得希夷人离我们很远,不会对小部落下手。但事实并非如此,大家还记得西蒙部落吗?他们带着岩石所给的换地物资迁徙出去了,但是西蒙却遭遇了希夷人,所有的物资都被抢了,西蒙的人还差点被杀光,只剩下点老弱妇孺逃到了河那边,我所在的部落。 我说这些,只是想提醒大家,希夷人就在那个方向,太阳落下的远方,每个部落都应该在秋天前提防希夷人……” 他这一番长篇大论,看似并没有什么卵用,但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 这一夜,大家都在想着希夷人的事,不过还好,现在是春天,至少现在希夷人不会出现。 翌日,该来赶墟的都到了,总共只有三十三个部落,交易正常开启,苏阳也趁机做成了几单生意,又换到了四个人,带来的陶罐差不多没了,剩下的几个当作样品。 到了这会,他手中已经没货物了,接受预订也行不通,这是初春,各部落都等着物资急用,就算真的需要陶罐,也更愿意等到下次墟市交易。 而就在这时,老实人与一个部落的人打起来了,物资被掀翻,双方拉扯不休,拳拳到肉,头破血流。 “来啊,山丘部落的崽子,你们敢在冬天抢夺我吴部落,那我今天就敢抢你们。”老实人大声叫嚷着。 在墟市并非没有争斗,但一般不会到这种程度,现在是真的杠上了,大打出手。 苏阳连忙前去把双方隔开,出声道:“老实人你把冬天的事,当着大家的面说出来,我替你做主。”这话一出,明摆着就是他安排的,不然老实人怎么可能带上十来个战士去干架。 所有部落都被吸引了过来,老实人悲愤诉说冬天时的遭遇,山丘部落抢了他们,致使他们被迫流亡,差点全族被灭。 “山丘部落,你们怎么解释这件事?”苏阳大声质问道。 山丘这次来了十来个人赶墟,现在面对这种情况,不由反问道:“苏,这不关你的事。” “怎么会没关系,吴部落现在与岩石结盟了,我们共同组建了有熊联盟部落,吴的事,就是我的事,现在你们必须给出一个交代。”苏阳的态度很强硬。 “对,山丘部落,你们怎么能在冬天抢吴。” “山丘,你们太过分了。” 其他部落的人也纷纷出声质问,倒不是说没发生过抢夺事情,但是导致别人差点全族死亡,就很罕见了,山丘犯了众怒。 面对这么多人的逼问,山丘的人开口了,“我们不是抢,是换。我们拿了吴多少东西,会在这个冬天前还给他们的。” “那就是说,你们真的抢了!”苏阳抓住这个字眼不放,等的就是这话说。 他直接强势宣布道:“不用等到冬天,下次开墟之前,我会带着吴部落的人,亲自到山丘去把物资拿回来。” 随后根本就不给山丘这些人说话的机会,让战士们给轰出了墟市,过程中自然免不了打上几拳,不过对于山丘这次带来的物资,一点都没动,苏阳又不是真的为了那点东西。 “大家都听见了,下次月圆之前,有熊会进入山丘的领地,拿回吴部落该有的物资。而对于其他部落,我们有熊不会有丝毫侵犯,这点大家可以放心。”把话先说清楚,避免到时候闹出误会。 苏阳很看重人命,从未改变过这种态度,哪怕不是同族人也是如此。但他也分善恶,这件事山丘做得太过了,那么就该承担后果,很严重的后果。 之后,他带人到一边去休息,不过老实人却很活跃,居然跑去兜售地域。按照老实人的说法,现在吴不打算迁徙回去了,之前那块地就空了出来,而吴部落人口本来就少,经过冬天之事后,所存只剩下十几个了,所以老实人想卖地换人口,重新组建吴部落。 这个说服是完全行得通也能站住脚的,吴部落那块地虽然不算有多好,但胜在面积大,且远离希夷人所在的位置,至少希夷人来抢夺物资,短时间内抢不到吴部落那里去,就如之前有陶罐的东山部落,目前还没有被希夷人光顾过。 老实人没去说服之前的邻居部落,而是针对那些处在地域边缘的部落,他的要价是三十个人,其中至少一半是成年战士,这个价格说高呢也高,说低呢其实是真便宜。但是能出得起这个价的,少之又少,因为各部落的人其实也不多。 很快,老实人要用吴部落地盘换三十人口的事情,就在墟市上传来了,且有了之前吴与山丘的恩怨,以及有熊很可能要与山丘开战,苏阳任性用陶罐换了六胞胎等等事件,让这次的墟市交易热闹非凡,话题不断。 “苏,是你让老实人这么做的吧!”商女低声说道,她已然看穿了一切。 “苏!”小夏眼神迷蒙,虽然部落语已经学得不错了,但还是无法明白这里面的弯弯道道。 苏阳低声回道:“不管你们看见了什么,或是我做了什么,又或是卖了什么东西,最终都是为了人口。商女,你明白了这点,就可以看到事件的根源了。” 老实人还在继续兜售地域,感兴趣的部落其实有不少,没人会嫌弃地盘大,即便照顾不过来,也希望部落拥有的地域越大越好,这是本能,原始的地域情节。(未完待续。) 第180章 汗血宝牛? 翌日一早,苏阳带着队伍离开了墟市,没吃食了,不得不走,而那块地还没卖出去,倒也不急。 多了六胞胎,让队伍膨胀到了七十一人,这都是即战之力,至少在这一片可以随意行走。什么也不用多说,首要的事情就是狩猎,饿着肚子是走不下去的。 很快,他们进入了陈部落的领地,苏阳以前没来过这边,他除了赶墟,另外也就到过有盐氏,途径了一些部落。不过因为在墟市上的了解,他对于各个部落都有印象,在脑海中也有分布图。 没过多久便发现了猎物,弄死了几头獐子分食之,这不禁让他发现,貌似在别人的地盘上,更容易狩猎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熊那边狩猎过度,破坏生态了。反过来其他部落因为人口少,所以成了野兽的乐园? 或许有必要偶尔来一次巡猎,让队伍进入其他部落的地域一路狩猎过去,大不了每过一处就用陶罐什么当作买路钱,只是这样还是太麻烦了,只要他开了墟市,自然就有人带着猎物前来了,人在家中坐着,等肉上门。 从这方面,让他想到了人口,倘若现在把这附近近五千人全都塞到一个部落,每天要管这么多人吃喝拉撒,没准他就英年早逝了。看来有必要培养些人手帮着管理,他可不想陷入繁忙的内务中。 啃了一块香喷喷的獐子肉,他们继续上路,前往东山部落,早点过去督促搬迁,以免夜长梦多。 “呜呜!”是狼人的呼喊声传来。 队伍连忙跑上前去,带来的陶罐都换了出去,战士们轻装上阵,动作很是迅速,等找到狼人后,却发现是虚惊一场,并没有敌人也无野兽。可是这树干上的一片血迹是怎么回事? “呜呜,苏,肉味。”狼人用鼻子嗅着血迹,情绪有些急躁。 苏阳心说,可惜春没有来,不然可以品血分辨一下本尊。他走到树干上,伸手上去一摸,却惊讶的发现这不是血,而是水。只是这个颜色看起来像是血。 闻了闻指尖,没有一点血腥味,反倒有点像是汗渍味,这是什么东东? 其余人也都查看了,纷纷摇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血水也非树干流出来的,而是被什么东西给磨蹭上去的,有明显的擦痕。 帕布没有听闻过,老实人也不知晓,小夏围着树打转,最后也没什么发现,就连商女也摇头了。狼人有可能知道点什么,可惜表达不出来。 “苏,这个可能是那种流血的牛。”一个出自芒部落的战士开口说道。 “什么东西?流血的牛!”他以为自己听错了,因为芒战士带着一点口音。 结果并没有听错,这个战士说的是一种大牛,不是部落中养的牛犊所能比,那种牛的皮毛是灰色的,但是跑动起来就会渐渐变成红色,就好像是在流血一般,而且所过之处,被这种大牛磨蹭过的地方,就有可能留下这种血迹。 十二龙氏之前有次想抓这种魁梧巨大的血牛,但是血牛跑得很快,耐力非凡,龙氏的战士追了七天,最终这头牛跑进了大河中,消失不见了。 苏阳有些蒙圈了,怎么听起来像是在说汗血宝马呢? “你说的魁牛,能有多大?” “很大,我也是听说的,没见过。” 苏阳想了想,他们有超过七十人,应该可以对付一头牛,如果真如芒战士所说,能不能追上还是个问题。 “大家查看一下,能不能追踪到魁牛的去向。” 话声一落狼人立即欢呼,用手指着一个方向,早已经迫不及待了,而战士们查看了痕迹后,也表示蹄印去了那边。 苏阳连忙看了下天上的太阳,大概分辨了一下,这样追下去会偏离路线的,不过到时可以绕道去东山部落,既然都已经遇到了,追一追又有何妨。 确定目标后,所有人都动了起来,快速奔跑。人数多了自然有快有慢,最后给分成前后两个小队,人数都差不多,苏阳当然是在后面队伍,也难怪他一直在乎身高,耐力不缺,就是腿短。 沿途,他们又发现了两处血迹,应该说是血色的汗渍,证明没跑偏,只是还没见到魁牛的影子。 “有脚印。”帕布叫了一声,他不是速度流,这么一通跑下来,已经快累成狗了,不停的喘息。 前方有一个泥塘,边上有很深的印记,都能把小臂伸进去了,是牛留下的蹄印,能明显分辨出来,很可能那头魁牛在这里饮过水。 这都跑了快一个小时了,再跑下去就是马拉松的节奏啊! “再追这么远,我们就得返回,不然天黑前到不了东山部落。”他做了决定,所有人继续追赶。 六胞胎一直跟在苏阳身边,反正不狩猎,除了喊饿也不怎么开口说话,可是耐力竟然出奇的好,脸不红气不喘的,怎么感觉比帕布还能跑啊,而且在力量上单对单也完全能与帕布抗衡。 “捡到宝了?”他心中窃喜,吃亏是福啊。 而他是真累了,就让六胞胎轮流背着他跑,都不用提示什么时候换人,因为六胞胎之间天生就知道该怎么配合,就这样每过一会就换人背他,虽然没跑到前面的小队去,却在领跑后面的小队了。 这情况,以后遇到危险打不过,也能靠六胞胎逃命啊,算起来还是赚到了。 他们也不知道跑过了几个部落的领地,全部人都累惨了,随时都可能倒下,苏阳觉得差不多了,他总不能如龙氏那般,追个七日吧,那还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为了一头牛,没必要那么拼。 就在他要叫停的时候,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前面出现了一个比较大的水塘,水中有一个大东西,极为显眼,隔着老远就看见了。 同时他也看完狼人与帕布他们已经趴在草丛中潜行了过去,近一米高的杂草可以隐藏住战士们的身躯。 “大家禁声,我们也过去。”苏阳有些激动,如果可以的话,他想抓活的。因为牛是吃草的,很好养活,没准可以繁衍出更多的魁牛呢。 他在养牛犊的时候,就考虑到以后耕地的问题,人口多了就需要多种粮食,光靠人力松土是不行的,用牛拉着犁铧耕地,这才是王道。 所有人纷纷趴在地上,爬过草丛,慢慢靠近水塘,并形成了包围圈……(未完待续。) 第181章 损失惨重 战士们爬行的姿势很奇怪,有点提线木偶的错觉,不同于现代侧身爬行,而是如同青蛙,却很有效,几乎没有弄出什么声响。 渐渐地,大水塘已经被包围了。牛是会游泳的,天生就会,当然也要分旱牛与水牛,在夏季的时候水牛可以大半天泡在水中,用耳朵与尾巴扇着牛蚊子。 苏阳轻轻拨开草丛,他的视力很不错,能看清水中那个大家伙了,可这头牛确实要比成年牛要大一些,但没有芒战士说的那么夸张。一般家养的牛有个六七百斤就不错了,大点也就一千斤,而养殖场的牛大概在一千五百斤的时候出售。 但其实牛可以长到超过一吨重,只是越到后面越不长肉,他目测水中这头牛不会超过一吨重,那也是大家伙了。 苏阳打了个手势,是让大家准备用绳子的意思,尽量抓活的,实在是抓不了的情况下才考虑猎杀,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打不过就撤退。 他们没有急着抓捕,所有人趴在草丛中恢复体力,牛不动我不动。可惜好景不长,一小会后,魁牛开始游向岸边,那个方向的战士们屏住呼吸,随时准备出手。 “哞!”魁牛整个身躯露出了水面,很庞大,绝对超过了一吨,皮毛湿漉漉的宛如在留着血液,一对发红的牛角在阳光下特别显眼。 蓦地,魁牛毫无征兆的启动,四蹄一刨便冲了起来,吓得路线上的七八个战士纷纷滚向一边,避免被踩踏。 “乌啦啦!”两侧的战士窜了出来,左右各拿着一张编织好的网扑向魁牛。 而苏阳这边也连忙冲过去帮忙,不能让魁牛启动起来,因为人无论是百米、千米,又或是时速,都不是很给力,一旦让魁牛跑了,没准就真的追不上了。 “嗷呜!”狼人一跃而起,弹跳力惊人,率先扑到牛身上,却又在瞬间被震开倒飞了出来。 “我来!”帕布猛地撞到了牛身,结果被魁牛擦着他直接跑过了。 其他战士也纷纷去撞牛,也有大胆的想去抓牛角,又或是抓牛尾,但都没能成功。不过好在把魁牛的速度拖慢,让苏阳他们赶来了,超过七十人跟着魁牛跑进了丛林,到了里面反倒限制了身躯庞大的魁牛。 “用网,想办法套住牛头。”苏阳大声吼叫,奈何虽然网弄出来了,但还没经过实战,战士们不怎么会用啊。 关键时刻,帕布抓到了牛尾,死死的扯住了,四五个战士吊在了帕布身上,硬生生拖慢了魁牛。 商女抓住机会撒出了网,虽然没有套住牛头,却把牛角给套上了,下一刻狼人一跃而起抓住网吊在了魁牛身侧,其他战士有样学样也跳起来抓网吊在牛身上。 “夏!”小夏立功了,她因为人小,直接从踩着战士们爬上了牛背,抽出网扔了出去,再次套住了牛角,这下有两张网,让更多的战士能抓拖住牛。 可是魁牛简直是蛮力惊天,拖着十几个战士,照样能跑起来,只是速度慢了一点点,并且只要魁牛猛地一甩动,就有战士被甩下来,速度这么快,怎么也会受点伤。 “让我来!” 苏阳突然爆发了,从侧面冲上去,手脚并用爬山了牛背,这比想象中简单,可却很惊险,只要身体稍微有点不平衡就可能被甩出去,这可是不是在吊威压,是真的冲上去啊。 没想到他这一动,六胞胎也动了起来,纷纷扑到了牛身上,一边三个,看样子是要随时准备接住掉下来的苏阳。 “六傻,你们抓住我的脚。”苏阳叫喊着半蹲了起来,一手甩出一张兽皮,一手撒出了网,结果动作是很帅,却没能成功,也是醉了。 受限于丛林中有树木,更多的战士只有跟着跑,此刻必须要就尽快让魁牛停下来。 “狼人你来,用兽皮盖住牛眼,在套上一张网。”他指着前方,兽皮与网都落在牛脖子处,反正他是不敢在往前爬了,还没到他逞英雄的年纪。 听到召唤的狼人蹦到了牛背上,四肢趴着往前窜,捡起兽皮一下盖了上去,这下牛看不见了,但是狼人可能只听懂了前半句,他墩骑在牛脖子处,俯身用双手抓住兽皮死死的把牛眼给蒙住。 这下可就坏菜了,魁牛看不见,可却没有停止奔跑,战士们无法拉住,眼看疯跑的魁牛下一刻就要撞上一棵大树…… “糟了,大家快闪。”苏阳说着就拉起小夏往侧面跳出去,怎么感觉有种高速跳车的错觉呢。 他这一跳,这边三胞胎也跳了,当先摔倒当了肉垫,几乎在同时耳边传来一声大响,就跟爆炸了似的,木屑纷飞,一棵水桶粗的大树应声而断,场面无比混乱。 苏阳虽然是摔在三胞胎身上,可仍然摔了个七荤八素,耳朵都在嗡嗡响,挣扎着一扭头就看见大树倒了下来,树下魁牛倒地,战士们摔了一片,几张网交织在一起,无比凶险。 “快闪!”“树倒了。” 左右两边一直跟着跑的战士,连忙去拉扯倒下的人,脱离树倒下来的范围。 苏阳也被三胞胎给拉开了,眼看着大树倒在地上,还好树干应该没有直接砸到人,至于说被树枝擦中,那是无法避免的。 “嗷呜!”是狼人的声音,他正死死的趴在牛身上,其余战士也反应过来,纷纷冲上去把牛压住,瞬间就成叠罗汉了。 苏阳彻底回神,见商女与小夏都没事,六胞胎也围拢在他身边,这已经是最好的情况。 他连忙跑过去,让战士们从牛身上下来,几十号人啊,可别把牛给压死了,而看着旁边树干断裂处,这魁牛也恐怖了吧,直接就把水桶粗的大树给撞断了,即便是一辆卡车高速冲过来,也未必能成功撞断这么大一棵树。 很快,战士们散开,又赶紧用了几张网把魁牛给套好,他这才小心检查着魁牛的情况,一对红色的牛角都好好的,不过牛头给撞破了,在流血。 一对牛眼睁着,呼吸急促,不见怎么动弹。看来刚才这一下,魁牛也受了重伤,至少把脑子给撞晕了,还没缓过来。 苏阳拿出草药给牛头止血,这时也让战士们牛腿给拴好了,基本上是把魁牛五花大绑。 魁牛抓到了,虽然不知道魁牛是否能挺过来,但至少他们做到了,可是付出的代价也很大,超过一半人或多或少受了伤,有十来个摔伤的,有近二十个人在最后那一撞的时候受到了冲击受伤。 至少有五个人断了肋骨,还有一个小腿断了,可谓损失惨重。还好大家都没性命之忧,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哞!”不过片刻,魁牛发出吼声,震耳欲聋,庞大的身躯猛力挣扎,居然这么快就缓过来了。(未完待续。) 第182章 慕有熊 这是一头公牛,在吼叫的时候,让苏阳看见了牛的牙齿,没发觉有永久门牙,怎么感觉这头魁牛还没成年呢? 就魁牛目前的状态已经很生猛了,如果是去年的岩石,即便遇到也无可奈何。 这么大一头牛,他抓到了也犯难,已经过了穿牛绳的时期,现在强行穿绳会出问题的,何况也没有牛鼻环可用,所以只能试着看不能驯养。或者是,他先找一头成年牛来试着强行穿绳,看是否有后遗症。 “把牛抬走。” 幸好他们人多,不然别想把魁牛抬回部落。断腿的战士也被抬着上路,回去后得修养两三个月了。至于说肋骨断了的到还好,不影响平时活动,可以在部落中职守。 人的身体结构是很奇妙的,单独一人无法抬起两百斤的重物,但是五个人却能抬走千斤的东西,取决于受力点与杠杆的原理。 他们用抬轿子的方法,用了十几个人才把魁牛抬走,原始人的肩扛能力强,平摊了受力后,正常的步行没问题。 一路上走走停停,轮番抬牛,终于在傍晚前进入了东山部落的领地,在发出吼声后,很快东山的人跑来接应,见他们抬着一头巨牛,还以为是送来的猎物,连忙奔走相告。 最后自然是误会了,还好赶来迎接的东山长老是识货之人,一眼就发现了魁牛的不凡,并且还认出了魁牛的真身。 “苏,你们是怎么抓到雷牛的。” “长老,你认识?”苏阳很惊讶,万万没想到东山的底蕴这么深厚? 原来是因为东山部落上之前去换制陶女人时,在外面见过魁牛的皮,知道是宝贝,外面的巫很喜欢,但也只见过半张皮子。但具体魁牛还有什么用处,就不知道了。 倘若是把魁牛送出去,肯定能从大部落换到好东西,这么想,魁牛的价值就很高了,物以稀为贵,不亚于剑齿虎的皮。 随后他们开始进入东山部落,这个在以前岩石只能仰望的有陶部落,现在却马上要迁徙到河的那一边了。 东山是住在一个山谷之中,是在山坡上打了很多洞穴,这点倒是与有盐氏相似,不过富足方面,就大大不如有盐了。东山只有三个长老,战士的数量在五十个左右,都是男性。之前东山的女性除了采集就是制陶,而现在面临失业。 当原本可以制陶,给部落带来富足的女人们,变得只能单纯的靠采集时,对东山内部的冲击还是很大的,男性战士已经出现了不服气的苗头。这也是东山长老会答应迁徙的原因之一。 “苏,我是大康。”一个高大的战士走了过来,这人虽说肌肉没有帕布那么高大,但胜在身高过人,目测超过一米九了。背着两柄奇怪的斧头,头发扎了个圆圈,双目炯炯有神。 东山长老介绍,大康是他们东山最厉害的战士,苏阳表示能看得出来,他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且第一时间察觉到了大康有些不服长老的管教。 苏阳之所以要忽悠东山部落迁徙,为的不就是战士吗,虽说目前看来,东山的女人们已经烧陶烧废了,也就是缺乏狩猎经验,女人们不太适合转行当战士。但是能有五十个成年男性战士,这也赚到了。 此时发现东山战士们与长老生嫌,这便是他的机会,只要搞定了大康这些战士们,合并之事也就成了。至于说还有一个冬雪部落,那只是添头,无法翻起风浪。 东山部落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去叫来了冬雪的二十来个人,其中还来了一个长老。 篝火点燃,猎物被抬了出来,祭祀当然是少不了的,而苏阳虽说头戴角饰,但毕竟不是长老,就让商女带着小夏,去代表有熊长老一起参加祭祀,小夏本就是长老,只是年龄小了点,有商女在一旁照拂,不会出问题的。 趁着长老们都不在,苏阳开始行动,当然不是要打下这里,他当然有考虑过发起战争,一步步打下附近的部落。但是靠这种手段,是很难把抢来的人融合进部落中,或许有一天他会与大部落开战吧。应该说,开战得有正当的理由,替天行道。 “大康,过来坐,我苏阳生平最佩服你这样的勇士。这是帕布,我族第一勇士。” 有熊的战士都聚集在一起,大家很随意的围着火堆或坐或站,等大康带着几个人过来后,狼人与六胞胎忽然出声喊饿了。 苏阳无奈,也不想这几个吃货打扰到谈话,就让帕布拿出肉食给他们。 不料这一切被大康看在眼里,惊讶的问道:“苏,你们有熊是怎么分配食物的?” “苏给。”狼人抢答了,难得开口。 帕布也跟着骄傲的说道:“我们有熊的食物是苏分配,赶墟也是苏说了算。” 大康更加惊讶的问道:“苏你是不是想给谁食物,就给谁?” 苏阳摇头道:“也不是这样,有熊采用的是认陶不认人的分配方法。”虽然他介绍起有熊部落的情况,该说的都说了,比如人口、房屋、种植、养殖,还有分配等等。 最后话锋一转说到了狩猎,“因为我有分配权,也喜欢狩猎,知道战士们幸苦,在部落里不方便多分配食物,但在外面就不用管了,有了收获就让大家吃饱吃好。像狼人,六胞胎这几个,老是喊饿的也会特别照顾。 其实我觉得战士们冒着生命危险狩猎,应该多分一些食物,但又不能怎么做,所以我用了折中的办法,除了在外面多吃点,在部落中同等食物重量下多肉少块茎,还有就是战士们受伤后,可以得到很好的照料,伤好之前都不用狩猎,吃的也更好。 另外,我们有熊现在有三个狩猎队伍,轮流出去狩猎,这样战士们就有休息的时间了。” “苏,你说得太好了。”大康激动无法,终于找到知己了,他没想到与苏阳的想法一样,都觉得该让战士们吃好一些。但不同的是,他只是不满之前的分配,而苏阳已经在做了,并且还拿到了分配权。 跟着大康过来的几个战士也出声叫好,相比起有熊的战士,他们的待遇就差太多了。 “苏,你再给我们讲讲有熊的情况。”大康很兴奋,本来他对迁徙是有些抗拒的,现在却恨不得马上搬迁,他开始有些羡慕有熊的战士们了。(未完待续。) 第183章 大迁徙 “还有,苏你们是怎么烧出那么好的陶,你是不知道,那些女人们看见陶时都吓傻了,活该。之前烧个陶还不让我看两眼。”大康完全是在诉苦了。 可苏阳发现大康有个问题,貌似不懂女人啊,如果没猜错,恐怕还是大龄单身,又或是糙老爷们。 好吧,这是别人的私事,还是说重点,“大康,按说有熊的陶器好,是件大好事,你们的女人马上也可以学到有熊制陶术。可是我看你们的情况,恐怕到时候对狩猎队伍不太好啊。” 一句话点醒了大康,可不是吗,当女人们能烧陶后,地位还会提升,瞬间让大康愁眉苦脸。 苏阳其实也不想这样做,他想到了当初说服天狼的做法,虽然效果立竿见影,可是后遗症也很明显。现在他用差不多的手段来搞定大康,事后恐怕会再次报应不爽。 可现在没时间了,之前赶墟时他有意误导,估计现在东山长老猜测有熊最多不超过三百人,他带出来的已经是绝大部分战士,所以觉得东山加上冬雪,就可以与有熊抗衡。 一旦东山部落迁徙过去,马上就会发现上当受骗,到时候知晓有熊根本就不是什么部落联盟,而是合并成了一个部落,且人数都已经破了五百,并且没打算把天狼与乱的地域让出来,那场面肯定尴尬了。 “苏,你说得太对了,可又能怎么样呢。”大康看着那边的长老们叹息。 苏阳笑道:“其实很简单,我们有熊的女人不照样制陶,分配权不也照样在我手中。要是东山与有熊成了一个部落,以后你们的分配就不归长老,而是由我来负责分配了。你大康想多吃肉可以啊,只要带队猎到野兽,我就多给你肉。有熊现在三个狩猎队,你过来就是第四个,我把冬雪的战士一并分配给你带领。” “不是部落联盟吗?”大康对联盟的意思还是懂的,之前东山与冬雪其实就有点像是联盟了。 “算是吧,也不算是吧,等你到了有熊就知道了。”苏阳打了个哑谜,凡事留一手,他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随后他又与大康聊了好一阵,末了赠送了肉食与一个陶,怎么有种资本主义打入了原始主义内部了? “大康你与帕布慢慢聊,我过去见见冬雪长老。”苏阳起身离开,六胞胎连忙跟上,坚决执行了贴身保护。 大康看着苏阳小小的背影,开口道:“帕布,你们的苏是怎么受到长老们重视的?连分配权都给了,他可以随便送我东西。” “因为他是苏,有熊所有长老都信任他,还有我跟你说苏做的东西可好吃了。”帕布是坚定的挺苏派,虽然最开始是因为一柄盘古斧,但后面相处的时间长了,已经彻底心服口服,并且还有些怕发火时的苏阳。 大康抱着陶罐,又问了句:“如果在有熊,我这个陶罐用不用上交给长老?” 帕布诚实的回道:“当然不用,苏送你的就是你的,你交上去也只是还给苏,他管着所有的物资。” 大康点头,屁股决定脑袋,他的屁股已经歪了,坐到了有熊氏这边。 苏阳这时正在与冬雪的人进行交流,只是点到即止,东山才是风向标,只要东山愿意合并,那么冬雪就跑不掉了。反之他要跳过东山去说服冬雪,难度会更大,因为之前与冬雪没有任何交情,信任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立的,如果他表现得太过,恐怕会适得其反。 迁徙的时间定在了明日清晨,这是占卜的结果,即便苏阳想多留一两日也不行了,他还没通知有熊,自然有他的打算,不搞面子过程,把真实的有熊展现在东山人的眼前。 也让有熊的族人明白,他苏阳可以分分钟带回更多的人口,把赶墟交给他,绝对错不了。 翌日天不见亮,东山部落便已经忙碌起来,吵吵嚷嚷的打包带走所有的东西,但凡有用的都不放过,甚至还挖出了一棵大树,说是他们的吉祥树,要带到新的领地去。 可这棵树未免太大了点吧,超过水桶粗了,怎么带着上路? 苏阳好说歹说,才让东山的人同意给树修剪,把上面的枝条全部砍了,只留主干与分叉,并把下面的树根连带泥土一起用网包裹,这样带过来,才有可能成活。 除了这棵树,还有各种小问题,好在都解决了,东山这边起得早,结果冬雪部落来得更早,天还没透亮,冬雪已经带着大包小包的赶过来了,与他之前了解的差不多,还不到八十人。而东山的总人口他专门清点了一下,又近一百九十人,大发。 加上苏阳带来的队伍,已经不亚于当初岩石的大迁徙,天公作美,太阳初升,为他们指引方向,同时也晒干了露珠。 “哞!”魁牛在吼叫,宛如号角,大队伍出发了。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惊动了沿途的几个部落,这次没人出来收过路费了,队伍如入无人之境,加上天气好,行进的速度比想象中要快许多。 “大康,等到过了河,那边全都是有熊的地域,有五个东山加冬雪那么大,可以随意狩猎。”他这话还真不是在吹牛,有熊的地盘确实很大,狩猎都跑不过来了。 时间来到下午,他们过河了,却是进入了之前天狼的地域,苏阳开口对几个长老说道:“这里就是天狼部落范围,如今天狼已经搬迁到有熊那边去了,也就是以前西蒙的对面。我现在带你们过去,以后你们也可以考虑住在那边。” “那么多人住在一起,吃什么?”冬雪长老出声问道。东山与冬雪的族人都没到过这边,就犹如苏阳没事不会去东山那边一样。 “自然是有吃的。” 距离有熊已经很近了,苏阳这才说出了更多的信息,“有熊是由岩石、乱、天狼、吴,还有西蒙、芒、夏,一共七个部落组成的联盟,现在住在一个安全区域内……” 此话一出东山与冬雪的长老都无比惊讶,纷纷询问后面三个部落是怎么回事。 苏阳简单解释了一下西蒙的遭遇,以及芒与夏的来历,“小夏就是野人夏部落的长老。” “那你们现在有多少人?”东山长老大惊。 “五百人,三个东山的人口,在减掉冬雪的人口,就是现在有熊的人口。”他用了一个简单的方法描述了数量。 就在这时,前方丛林中传来了沙沙声,好像有一大群人正在靠近,为了防止发生意外,帕布与大康连忙带着人聚集到前方。 沙沙声越来越近,不是脚步声,反倒是野兽在奔跑,突然传来一声大吼,河! 苏阳就知道是野人们赶来了,定然是有熊发生有大群人靠近,就让春带队出来查看,夏布也跟着一起出来了。(未完待续。) 第184章 来了就别想走 很快,夏布带着野人们从林中跑出,宛如兽群一般分散着避开大队伍,紧跟着战士春带着二十个弓箭手悄声无息的冒头。 “吼!”帕布大吼一声,走出人群,以免闹出误会。 “苏,怎么这么多人?”春很快跑了出来,看着数百人的庞大队伍,有些发懵。 苏阳带着小夏自人群中走出,叫喊道:“这是东山与冬雪部落的人,现在迁徙到我们有熊。” “呜啦!”小夏喊了一嗓子,野人们纷纷跑了过来。 危险解除,或者说连误会都不算,更加庞大的队伍向着有熊前进,东山与冬雪的长老们,现在可谓心情复杂,怎么有一种掉入狼窝的错觉呢? 这片地域虽说部落的数量并非一成不变,可也没听说哪个部落突然就变得很强大,就拿有盐氏来说,那可是不知道经过多少年多少代人的努力,才发展到三百多人口。 结果有熊直接打破了规矩,仅仅一个冬天不见,此时出场的即战之力,已经超过一百三十人,也超过了东山与冬雪战士的总和还要多很多,并且有熊的战士还有。 “诸位长老,还请稍安勿躁,前面就是有熊了。” 正说着,穿过一小片林子后,便远远的看见有熊的建筑物,正在修建外面的围墙,别看只圈了百亩地,却已经是大工程了,也是此地域从未有过之事,开了先河。 “苏,是苏回来了。” “苏带着好多人回来了,快去请大长老。” 前方一阵吵闹,很快就有大量的族人涌出,孩童扎堆。荒芜也带着战士们出现,场面上很壮观。 这可是七百多个原始人聚会到一处,大场面啊,也让苏阳真切的感受到,人类是有未来的,他的不朽城池梦想,也能有实现的那一天。 “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偶,还未如愿见着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 好吧,现在不是唱歌的时候,苏阳连忙带着东山与冬雪一共五个长老,走出了队伍。而在对面,玛祖与长老们也出来了,因为事先没有准备,长老们有些愣神,这是怎么回事? 他连忙为双方介绍,大意是说,东山与冬雪过来看楼盘,准备预购有熊二期花园;而有熊已经是成熟的生活区,有山有水,人气旺地段好,自然是有的谈。 事实他只是简单说明了一下情况,玛祖就迫不及待的把东山五位长老请了进去,苏阳本该先行安排迁徙过来的两百多人,可是担心长老们一交谈就会露馅,所以只得叫商女负责安顿,他一溜烟的跟了上去。 与长老们一同走进部落,到了一个比较精致的木棚中,虽然只是短短的路程,却足以让东山几个长老大开眼界了。 苏阳抢先开口道:“玛祖,我用天狼与乱的地域,与东山还有冬雪的地域互换。以后有熊与东山就是部落联盟了,东山会暂住在有熊,直到学会制陶术……” 果然老人瞬间明白了其中的意思,也从兴奋中冷静了下来,部落联盟与合并部落可是两个概念,不过玛祖与苏阳的想法出奇的一致,这人都来了,就别想走了。 同时她也明白,苏阳是在为与希夷人开战做准备,人口多了,才能有更多的战士! 这时东山的长老开口道:“有熊大长老,不知道制陶术?” “没问题,交易的事由我这孙儿苏说了算,他说交易就交易。”玛祖一口应了下来,但是其她几个长老就未必这么开明了,不懂为何要这么做。倘若是玛祖做主答应的这事她们肯定会反对,但现在却是苏阳交易的,所以她们都保持了沉默,先看看再说。 而东山长老一听制陶的事成了,终于大松了口气,至少证明苏阳不是骗子,这下制陶有望了。 苏阳见场面控制了下来,东山与冬雪也没第一时间跑路,那应该就没问题了,便开口道:“长老们,我先去安顿族人们,准备吃食。” “去吧,招待好我们的客人。” 祖孙俩眼神交换了一下,各自都知道该做什么了。有熊部落是个好地方,但却是一个你来了就走不脱的大熔炉。 苏阳出去的时候,外面已经乱成了一团,商女虽然相对来说很聪明了,可依旧无法摆平七百多人的混乱场面,归根结底还是经验不足,威望不够。 但他一出面,马上就不一样了,让六胞胎把他举了起来,大声叫道:“荒芜、春,带上你们的战士到外面职守;帕布,你带大康他们熟悉下周围的环境。有熊的孩子们都散了,没事的女人们去准备食物,有事的都去忙。” 瞬间人就散了大半,而他还得倒腾木棚,安顿东山与冬雪的人,好一通忙活才勉强让所有人都有地方住了。因为之前就把精力投入到外面的围墙,所以多出了两百七十人后,就显得比较拥挤,往往是一群人共用一个木棚,真的只适合晚上在里面休息,活动的空间太小。 不过这只是暂时的,多了两百多人能发挥巨大的作用,先全部投入到围墙修建,等圈下了百亩左右的安全区域,就可以夯土墙房屋。 到傍晚了,长老们也已经谈完,苏阳应东山长老的要求,带着几个长老与东山制陶的女人们去参观制陶的地方。 这才刚过去,当看见木棚下晾置的大陶缸时,这些人就已经激动无比,还有各种各样从未见过的陶,就拿泡菜坛子来说,已经是高端的陶,技术含量非常高,目前有熊氏也只有两个人学会怎么制作。 “苏,这里比你说的还要好。”东山长老手摸着陶罐,虽说来了后很多情况与她之前猜测的有差距,但至少这陶是真的。 “长老,还有大家这边请,现在就让你们看一下怎么制陶吧!”苏阳也没有藏拙,立时就来些陶工,先是演示了一下泥条制陶。然后亲自上阵,展示了转盘制陶。 “神啊,这太神奇了。”东山这些人已经看傻眼了,怎么一坨泥,转着转着就成一个陶了,就这么一小会的功夫啊,制陶原来可以这么容易,苏阳真的没有骗人,只要有熊继续这么制陶,将没有东山的立足之地了。 苏阳笑道:“今天时间有限,我在带你们去看一下烧陶的窑。然后大家就过去吃东西,好好休息。” 当这些人走进碉堡窑后,更是被震得说不出话来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想破头也想不出烧陶还可以这样弄,一次就能烧出几百个陶来。(未完待续。) 第185章 各种好 晚餐时,一下多出近三百人,若非有苏阳从中协调,加上在他赶墟这数日又烧了一次陶,恐怕就是会闹出乱子来。 也因为有熊一直都保持有至少两天的口粮,才可以直接拿出食物。 而苏阳也是清楚有熊的情况,才敢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把人带回来,只是后面这段时日有他忙的了。 是夜,吃饱喝足之后,除了守夜的人,其余全都睡下了,基本都是十几人一个木棚,当然长老们住得比较宽松。另外有一些木棚堆放了物资,算起来其实是够用的。 他带着商女还有小夏住在食堂中,因为还没完工,所以可以暂住。出去这么多日,还是感觉部落里好,连睡觉也更安稳。 一夜无梦,醒来后已是透亮,他睡懒觉了,没人叫醒他。六胞胎就守在旁边,啥事都不去做,也不会做,可这样下去是不行的,部落里一个萝卜一个坑,即便是孩童也要干活的。 以往住在山洞中,孩童们的活动范围小,也无事可做,但现在就不同了,搬迁到了外面,又正值建设期,每个人都该出一份力。 不过暂时没想到如何安顿六胞胎,先就这样由着去了,他自个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等出了木棚后发现天狼与冬雪的人正在四处参观,只因有熊的一切对他们冲击太大了,木质的房屋、高大的围墙、圈养的动物、神奇的制陶、山坡上的农作物等等,全都对他们开放不设防。 人口聚集最多的地方还是制陶那里,有熊的长老们作陪,目前看来相处还是比较融洽的。 但苏阳忽悠这么多人回来是要发挥作用的,当即就走了过去与东山、冬雪的长老交谈,“制陶看似简单,但能学会的却不多。我看就先挑三十个东山的女人跟着学,其余人都散了吧。至于冬雪……” “苏,冬雪的女人也可以学制陶吗?”冬雪长老连忙问道。 苏阳沉吟了一下,说道:“本来是不可以的,不过既然来了,以后冬雪也是自己人,那就挑十个女人出来吧。不过你们也要挑选战士们出来,与有熊的战士协作狩猎,不然现在这么多人,食物会跟不上的。” “没问题,只要能学制陶就可以。”冬雪的两个长老都很高兴。 他是趁热打铁又说道:“这样吧,东山与冬雪的战士组成一个狩猎队伍,还是由大康带领,与岩石的战士们一起去围猎,顺便去熟悉环境。” 这事定下来,他是个行动派,立时让冬雪挑了三十个战士出来,并叫来荒芜与大康,组成庞大的队伍外出了。虽然他迫切想加快建筑物的修建,但也得给别人缓冲的时间不是。何况人口多了,确实食物不够吃。 外出的狩猎队同时也要负责采集,挖竹笋是重点了,这个是能抗饿的,并且季节也到了。还有挖陷阱什么的,一并进行。 跟着他又用各种借口,把两个部落的人口分化了,孩童们让融带着去帮忙,女人们可以给箬笠帮忙,种植与养殖,基本上都找到了事情做,放眼望去,至少都算是忙碌的身影。 而春与帕布正带着人继续筑墙,需要人手就让长老们协调,人口一多,虽然难免出现劳动力过剩,但也只是暂时的。 比如制陶队伍这里,都已经有八十多个女人了,根本用不着这么多,不过也没关系,他让这些人准备更多的黏土、制陶工具、存放陶罐的木棚,烧陶的柴火等等,还有就是他只提供食物,这些女人们自己煮东西吃,就不给部落造成负担了。 同时他找到箬笠,提供了落葵菜的样本,让她去协调带人出去寻找落葵,移栽到部落的土地中。外出时可以多带点人去,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去找战士们保护。 另外孩童们帮着担土,挖点沟渠,清理道路什么的也没问题。部落初创,总能找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来做。 苏阳自己也没闲着,带着两个人弄灶台,这跟窑炉一样,属于不传之秘了,也很难学得会。 转眼五天时间已经过去了,苏阳弄出了三口联排灶台,共有六个大灶孔,三个小灶孔,三个烟囱。试了下火,非常给力,十几分钟就可以烧开一陶罐的水,大大缩短了煮食的时间,也节省了柴火。 他选了六个老人作为伙头工,也就是专门负责烧火,相对来说,有熊对于老人已经很宽容了。有些贫困的小部落,在食物不足时,有些老人甚至会选择“天死”,也就是选择自杀,或是被自杀,以节省食物。 这与一些动物相似,往往很多野兽首领的晚年都很凄惨,会被更强壮的后代打败,而后被驱逐,在流浪中死去。 从这方面来考虑,后世讲究百善孝为先,是有道理的,可以避免很多悲剧发生。 苏阳从没想过放弃任何一个老人,因为他也会老去,但目前这情况也不可能白养老人,所以会花心思给老人们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做。 有了六个烧火的,自然需要六个煮食的,在配上二十个孩童当墩子来使用,人员配制没有问题。且灶台还在继续修建,他的目标是十个灶台,其中有两个会放在制陶那边,另有两个用来煮盐,剩下的六个灶台,也就是十二个灶孔,用来给族人们煮食。 他很想挂上人民大食堂的招牌,但又担心被打,所以就作罢了。 五天来,又烧了一批陶罐,天气越来越暖和,陶罐晾干的时日短了,出产量也就变得大了。东山与冬雪的人亲眼见证了近三百口陶烧制成功,彻底信服,兴奋的跟着学习,就没提过要走的事情。 而他们的孩童也玩高兴了,在有熊这里活动范围更大,吃的东西更好,简直是美味,份量还很足,加上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同时这么多孩童一起闹得可欢快,自然不想离开。 大康等战士们也不愿意走,觉得在这里找到了自由,虽说有熊的长老更多,可是却不怎么管他们,狩猎的事只要对苏阳负责就行了,他们学到了如何挖陷阱、采挖竹笋、投矛开弓,还有团队作战,有着狼人、夏布等高手配合,基本在丛林中那是无往不利。 加上战士人数众多,即便遇到了剑齿虎也可以一战,还有狩猎队可是四个了,最快也要每三天才能轮上一次去狩猎,大大减少了危险性。 他们又见证了围墙的修建,听说下一步就要修房屋了,高大坚固的房屋,住在里面冬暖夏凉的,还无比安全,反正就是觉得这里各种好,没人开口说想走。(未完待续。) 第186章 囤积物资 至于说东山与冬雪的长老们,就略显尴尬了。主要是因为他们也不想走,但又很清楚如果不走,很可能就会被归化了。 在有熊的日子过得很舒坦,首先不用担心族人们的吃住,有高大坚固的围墙、有两百多个战士、有数不清的陶罐、有大片的土地、有淡雅的房屋,基本上什么都不用管,有事找苏阳,就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问题。 长老们也可以堂而皇之的受到优待,每次都会分配到最好最多的食物,当然如果长老们吃不完,也不能浪费,需要二次分发出去。 还有,有熊氏会煮盐,听说下一步就要开采盐矿了,甚至会开墟市,又听说天狼以前居住的山洞条件非常恶劣,乱部落的山洞又太狭窄…… “几位长老,我来是想商量一下,这段时间先让你们两族的人帮着有熊修建房屋,这过程中你们也方便学习一下,等到有熊房屋建设完了,我们在反过来帮你们修建居住地,你们看如何?” 苏阳来了个以退为进,各种拖着,最后拖到部落合并,也是在给长老们台阶下。 “苏,就按你说的办。”东山长老爽快的答应了。 那么接下来就好操作了,他遣出了超过四百人,漫天遍野的去采摘竹笋、还有蕨菜。不用担心采摘过度,因为竹笋无论怎么挖,都会有漏网之鱼,何况他们自己也在栽种竹子。 而蕨菜是最近才发现的好东西,说穿了这玩意儿就是牛喜欢吃的一种草,因为部落圈养着魁牛,每天都要割上至少两大背篓的草料,所以无意中把蕨菜给弄了回来。不过蕨菜不宜多吃,这玩意儿有毒。 竹笋就没事了,弄回来吃不完还可以加工成干竹笋,至于办法,无非就是蒸煮、晾晒,或是腌制都可以,苏阳以前自己弄过红薯干,所以比较清楚这些方法。 出动的人多,每天都能采摘大量可食用的东西,而蘑菇出产的季节还没到,往后还有得吃。 圈养的家畜数量也渐渐增多了,生活更美好啊。他也终于给六胞胎找到了活,专门编织网,这六人心灵相通,编起网来简直是质的飞跃,那速度快得令人乍舌,等过些时日就可以下河捕捞了。现在是春天,最好是等一等,让鱼在长肥一些。 部落里种植的落葵菜、山药、萝卜、稻谷等物的长势也非常好。另外他竟然发现了“韭菜”,万万没想到韭菜就是原始人口中所说的“起阳草”,用来补肾的药草。 可明明就是韭菜啊,这下是真的发了,也让他对未来更加充满了信心。 这日,终于开始榨油了,之前所需的工具已经准备齐全,就等着他来开工。其实最多也就榨出个几百斤毛油,相比起如今的人口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但有一点是一点,等到了秋天可以去找更多山茶果,也有可能找到其它可以榨油的植物。 山茶油与菜籽油的工艺差不多,首先都是先晒干,必须得晒,不然榨出来的毛油有苦味,颜色也会是黝黑,下锅了气泡直冒,容易残留生油味,沉淀后还有残渣。 这时苏阳把经过暴晒脱壳的油茶籽放到碾盘上碾碎,如果是菜籽会先炒。而山茶籽因为个头比较大,所以会先碾成粉末,然后才放进锅里慢慢炒,就跟炒瓜子、花生、茶叶似的干炒,用文火慢慢炒,这样榨出来的油才香。 条件所限,无法用到圆形的转炉,只有陶罐可用,好在有了灶台,可以分批慢炒,渐渐的有香味散发出来了。 然而炒过之后,还要用饭笼蒸熟,之前已经做好了蒸笼,直接上锅就成。 完了后,就要用到之前用蒲草垫底,将山茶粉填入圆形的竹箍之中,也就是放一个竹制的圆圈在蒲团上,拼命填充,用手按过之后,看起来就跟披萨似的。之后用蒲团边上的草包裹起来,做成坯饼。 这个坯饼要装入由一根整木凿成的榨槽里,已经做好了,而后在油槽右侧装上木楔就可以开榨了。 最后有一根木楔勉强塞了一截进去,后面越来越粗大,这时就要用到撞击法,之前也做好了准备,悬空了一根巨木作为撞锤。 叫来七八个大汉,一起抱着巨木悠悠地撞到油槽中的“进桩”上,包裹好的茶饼受到了大力挤压,不一会,一缕缕细细的山茶油从油槽里慢慢滴落下来,弥漫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 “好油!”苏阳用手指沾了点茶油放进嘴里品尝,忍不住大声叫好,这种山茶油在现代卖到了八十元左右一斤,虽然是炒出来的价格,但这油是真的好,物以稀为贵,纯天然无污染,可以用来养生。 “嘿,打打嘿!”几个大汉持续撞击,更多的茶油流进了事先准备好的大缸之中,很神奇的感觉。 族人们纷纷跑来观看,但苏阳一个眼神过去,大家都赶忙去做事了。 等到傍晚外出的人们回来时,这油也榨完了,好几百斤油,省着点可以用很长的时间。 又是几天过去了,所有人开始投入到围墙建设,进度瞬间提升,同时外围的木棚也开建,利用了里面的围墙作为支撑,这样木棚搭建起来会方便很多,同时也把牲畜的圈给挪到外面来。 苏阳偶尔会对东山长老说,这边的建设就快完工了。然而并没有,因为不可能停下来,只是投入的人多人少而已。 如此又是一星期过去了,围墙全部弄好,部落拥有了百亩安全区域,活动空间大大增加。同时因为砍伐的树木较多,部落附近也被清空了,只保留了很少数量的树木植被作为点缀,视野也就变得开阔了。 不仅成年人可以到部落外面去,就连孩童也偶尔可以在战士们的照看下到外面去活动。生活区域得到改善,这人也住得舒坦,凝聚力也就增强了。 事实证明,苏阳让大家从山洞中搬迁出来,是有道理的,并且居住在外面确实更好,阳光普照,不会潮湿空气好,人均面积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话虽然有些自吹自擂,但确实是文明的进步,值得歌颂。 部落发展形势一片大好,苏阳就更怕毁在希夷人手中,这转眼距离下次赶墟的日子已经不远,他当初放出的豪言也该去履行了。(未完待续。) 第187章 跪者不杀 有熊到目前为止,已有四个狩猎队伍,共计两百五十人,这个数字不太吉利啊,除掉二十个带伤的,勉强算是正常了。 他这次准备带一百二十人参战,势要拔掉山丘部落,或许还能有意外之喜。 长老们齐聚一堂,有熊十一人,东山与冬雪共五人,这个阵容稍微臃肿了一些。如果按照现代乡镇的编制,一般是九个到十三个大佬,会是单数,这样投票表决时才不会打平。 可现在有熊有十六位长老,又没办法精简,实属无奈。 “各位长老,我需要一百二十个战士,不日就将出发打下山丘部落。”苏阳直截了当的说道。这都已经四月中旬了,距离他的斯巴达三百勇士还差几十个人,只能用非常手段,何况这一次还师出有名,岂能错过好机会。 玛祖作为大长老,出声回道:“可,让箬笠长老与你同去。各位长老,你们怎么看?” 东山与冬雪的长老小声交流一下,明白已经被坑了,且私底下都询问过族人们的意见,基本上无人想走。别的先不说,土地里种植的农作物,圈里养的家畜,这都是过冬的保障,还有都已经用上陶了,再去烧陶意义不大,另外这边还有盐矿,吸引力太大了。 此外,有熊已经送了两个人去学巫,完全能供养得起,以后未必就不能成为有图腾的大部落。 “我们东山与冬雪同意,但是以后我们这几个长老?” 玛祖当场应道:“东山在选一个长老,与冬雪长老一起正式成为有熊部落的长老,以后大家就都属于有熊部落。” “什么情况,还要多一个长老?”苏阳有些蒙圈,难不成玛祖发现无法掌控长老们的投票,这是要增加外援了?有时候他真的琢磨不透玛祖的心思,也可能是他想多了。 好在合并的事就这么淡淡的定下了,占卜的吉日是在大半个月后,到时候在举行祭祀,告诉天神! 散会之后,苏阳便带人正式开工修建长老殿,其实就是一座面朝南面的土墙房屋,夯土的工具,包括挑土的竹兜都准备齐了,只要按照当初在岩石夯土的方法来就行了。 他测量规划了地基,按照线路来就不会出错,就这样大量的人力都集中在修房屋。 而他根本就没提什么时候出发开战,不过已经把战士选出来了,帕布的队伍抽调了五十人,大康的队伍五十人,外加春的二十人,没有带野人,也没有带夏布。 狼人留下了,苏阳让狼人回到之前那个峡谷,回到狼群之中,给他把狼群带回来。当然,他给了狼人很多物资,包括盐、油、晒过的竹笋干、陶罐等,另外让融教会狼人怎么用燧石生活。 他没给狼人期限,短时间内也别回来,因为他跟着就要外出一趟了。如果狼人需要些什么,自然也可以随时回来拿,商女与小夏都会留在部落里,暂时代替他走后的位置,协调族人们的生活与劳作。 送走狼人后,他便去看了下魁牛,现在给魁牛身上栓了绳套,后面吊着大捆的巨木,且用拒马给围了起来,同时地上一圈插满了倒刺,牛脖子上也套了一圈绳索,足以保证魁牛跑不掉。 可暂时也驯服不了啊,好在这头魁牛的年岁不大,有机会拯救,等回头忙完了再来想办法。 如此又过了三日,苏阳只是让战士们做好开战的战备,但就是不出发,眼看开墟的日子就要到了,其他人反倒急了。 “苏,何时出发?”箬笠坐不住了,她很想打这一仗,确立在有熊氏的威信。因为芒始终是外来户,人口也少,必须要证明价值。 “那就现在走吧!” 苏阳也是任性,不管现在已经是中午,叫上战士们立即出发了,从原来西蒙的方向直奔过去,前往吴部落之前的地域。 六胞胎也跟着去了,轮流背着苏阳跑,基本算是马夫,反正打仗是指望不上的。 箬笠展现了凶悍的一面,内柔外刚,战斗力不弱于玛祖,手持长矛,威风凛凛,能震慑住战士队伍。 春依旧跑在最前面,带着二十个弓箭手充当了斥候,帕布与大康带着各自的队伍紧跟其后,赶路的速度很快,且他们只带了一餐的口粮,路上并没有狩猎,明日是否有食物吃,就要看能否打下山丘部落了。 老实人与另外两个吴部落战士,也在队伍中,因为熟悉环境。同时大康他们也熟悉另一个方向的环境,万无一失了。 “苏,你这算怎么处置山丘部。”箬笠出声问道。 苏阳反问道:“换了是你,会怎么做?” “杀光山丘的成年战士与老人。带走女人、孩子,物资。”箬笠丝毫没有掩饰内心的想法。 他就知道箬笠对外很冷酷,可同时箬笠不杀孩童,对自己的族人非常宽容,这也是原始的生存法则,既然选择开战,已然是不死不休。当然并非只有杀光一种做法,就看胜利一方怎么选了。 良久,苏阳说出一句,“跪下的不杀!” “你是好人,如果我是大长老,我会用你。”箬笠留下这话,然后就跑前面去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苏阳想象了一下,如果让箬笠接替老去的玛祖,这合适吗?不,这不行,箬笠始终是外来者,是东夷神龙氏的人。但是这一片地域其实也属于东夷,既然部落都已经合并,又何必计较出身呢!只是他可以包容箬笠的身份,其她长老肯定不会支持的。 这事太遥远了,虽然玛祖已经显露出了老态,精力不如以往,但也不可能短时间内就无法胜任大长老之位。 “苏,前面就是俺们部落的地域了。”老实人跑来汇报道。 他看了看天色,还来得及,便道:“很好,你去通知春,让他直接前往山丘部落。” “前往山丘!”“到山丘去!” 队伍收到了命令,虽然不明白原本计划是去吴部落山洞住一晚,怎么现在就要开战了吗?或许只有箬笠猜到了他的想法,跪者不杀。 一百多人在密林中穿梭,依旧是春在前面探路,老实人到过山丘部落,认得方向。 “苏,山丘就住在那边的山洞中,有篝火,他们的人肯定还在。”队伍已经停下了,等待苏阳下命令,随时准备冲过去战斗。(未完待续。) 第188章 鸠占鹊巢 箬笠,你带五十个人过去,逼山丘部落交出物资,如果他们交出来,你就说最迟明天午后来取,这是最后期限;如果他们反抗要开战,你知道怎么做吧! 一个山丘部落满足不了苏阳的胃口,有熊部落还差两百多人才破千呢,他已经迫不及待了。而且这一次的事情过后,就更难和平的并掉其他部落了。 苏阳现在是想引诱其他部落站出来,争取一并拿下,至于成不成,很快就可以见分晓了 箬笠已经带着人过去了,刚到山洞外面就被发现,里面呼啦冲出一大群人来,山丘部落人口已经破百了,大约与以前的岩石差不多,有一百一十人左右。 也正是因为人口可观,苏阳才会决定干上一票,此时老实人喊话道:“山丘的崽子们,有熊来了,还不快快交出物资。” “交什么交,不是说好冬天前还给你们吗。”山丘长老站了出来,看来是没把上次墟市上的话当回事啊。 箬笠持矛走出,斥声道:“交出物资,不然便开战!” “都说了,我们没说不交,现在开春,没有物资。”山丘的人开始扯皮了,他们勉强也能凑出五十个成年人,可面对同样五十个很强大的有熊战士,知道不可战。 双方就这样扯皮了好一会,山丘的人没敢动手,箬笠听从了苏阳的意思,也没主动开战,最后留下一句:“明天中午是最后期限,如果你们交不出物资,就用你们的鲜血装满十个陶罐抵债。” 箬笠带着人退了,可刚才这话实在太狠,把山丘的人给吓住了。不仅没敢追出来,连场面话也没敢说。 而箬笠跑回来后,心中的战意都还没散掉,表情很是吓人,“苏,如果山丘明天交出了物资呢?” 苏阳笑道:“他们交不出来的,抢了吴部落多少物资,要用十倍来补偿。差多少,用他们的人口来抵债,不愿意给,我们抢!” “你的意思说,肯定会开战了?”箬笠笑了,知道不会白跑一趟。 “撤吧,赶紧去吴部落,赶在天彻底黑下来前。” 大部落如潮水般退去,过了好一会箬笠才疑惑的问道:“怎么没有看见春他们呢?” “哦,春带着二十人守在山丘部落,今晚上就不过来了。”苏阳没有过多解释,他的引诱计划不太光彩,完全说出来实在有损形象,上回忽悠东山与冬雪,还好圆满解决了,但这种事干多了,难免报应不爽。 吴与山丘相隔很近,只有几公里的路程,走路一个小时,慢跑起来半个小时就到了,老实人在这里长大,赶墟时经常走这条路,带着众人没过多久便接近目的地。 谁知这时意外发生了,他们竟然在前面看见了火光,老实人低声道:“不对啊,有火那里就是我们的山洞,难道我们吴还有族人活下来,也不对啊,除了在有熊的,我们其他族人都死了。” “大家小心一点,过去看看,我还打算交易这块地的,怎么就有人住上了呢。” 当即他们便走了过去,老实人已经介绍了吴部落的地形,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大山洞,被人一堵就玩完,所以之前才会被轻易给抢了。 正是因为如此,苏阳才敢直接带着队伍过去,连查看都省了,万万没料到这一走就到了洞口,山洞里面是葫芦形,入口不大,里面的内堂大,一入眼就瞧见了篝火,还有十来个人。 “你们是哪个部落的,到这里来干什么。”里面的人质问道。 卧槽,这话应该是我说才对啊?苏阳一脸的蒙圈,忍不住看了看老实人,心想别是带着他们走错了地儿,跑别人部落来了吧! 老实人急了,指着里面的人呵斥道:“你们又是谁,这里是俺们吴部落山洞。” 苏阳已经笑呵呵的带着人走进去了,兴许是洞口小,里面那些人没发现有熊庞大的战士群,直到看见进来的人越来越多,各个彪悍,那些人总算是发觉不对劲了。 苏阳径直走到火堆前,六胞胎连忙拿出蒲团让他坐下,这样一来他这身板显得更小了,可是坐在那里自由一股威势,好吧,狐假虎威,让对面十来个人不敢动弹。 忽然山洞更里边传来了声响,有几个女人冒头了,看到这阵仗,又吓得缩了回去。 外面洞门口陆续还有战士进来,等进来七八十号人后,便略显拥挤了,真要打起来,颇有点施展不开。这之前的吴部落也是够了,选这么一个地儿,也难怪人口始终上不去,多了也住不下啊。 “说吧,你们是什么人,居然敢鸠占鹊巢,好大的胆子。你们也不去打听打听,这块地域是属于我们有熊氏的,谁敢动分毫都要付出代价。” 箬笠站在后面,看着苏阳,又看了看两边规规矩矩的战士们,轻轻摇了摇头,她不得不佩服苏阳掌控战士的手段。先有帕布连大长老玛祖都不服气,后有不服东山长老的大康,结果这两人双双甘于听从苏阳的号令,且还不是装出来的。 但要说苏阳握有分配权,可是长老们也有权分配啊,为什么苏阳就可以做到在部落里人人爱戴呢? 还有她发现苏阳骨子里并不服从谁,在部落里倒也罢了,到了外面,就如现在,如果换了其他人,至少会让她这个长老先坐下,在与对方交谈吧,结果苏阳差不多忽略了她的存在。 箬笠迫不及待想要一战了,主动走上前去,手中长矛一指,喝道:“不管你们是谁,给我跪下说话。帕布,去把山洞里面的人抓出来。” “苏!”帕布叫了一声。 苏阳没回头,伸出手在空中虚点了一下,帕布立时行动了起来,而这边十来个男子刚想要有所动作,箬笠一个箭步上去,就把长矛抵在了一人胸膛之上,其余战士也紧接着举矛上前,把十来个男子给围了起来。 “说吧,你们到底是谁,这位是我们有熊氏的长老箬笠,她可没我这么好说话,如果你们再不开口,那就永远开不了口了。”他这么迫切想要人口,怎么可能放过送上门的肥肉,除非万不得已才会真的动手。 主要是眼前这些人并非山丘部落,往日无仇,就不存在合并融合的问题。还因为他的首要目标是希夷人,到那时才是真正的搏命之战,为了部落!(未完待续。) 第189章 共工氏 里面的山洞传来了呼喝声,不消片刻,帕布已经把人抓了出来,有几个女人,七八个孩童,但没有老人。 “我,我们是从外面来的,见这里没人就住下了。” “外面,哪个外面?”苏阳见这些人的穿着口音,与这片地域并无不同,何况眼前这点人能跑多远? “给我绑了。” 箬笠早就迫不及待了,战士们用长矛压住了十个男人,连带女人孩童一起用绳索把手脚绑了起来。 而苏阳让人举着火把,查看山洞里的情况,一小会后出声说道:“你们是这附近哪个部落的,在这里还没住多久吧!” 结果这些人还是不开口,但他是谁,把几个孩童带到山洞里面,连哄带骗得到了答案,这些人居然是真的是从外面来的,因为原来的部落人口过多,养不活了。 其中一部分人就被迫迁徙了出来,这种情况很正常,就如附近四十多个部落的人口都不多,一般破了百人,生活上就比较困难了。 老虎且需要大片的地域才能养活,原始人也一样,没有养殖与种植或是价值高的物资,一旦贸然组建人口超多的部落,下场往往会很悲剧。 眼前这些人一路迁徙,终于在这里找到了一片无主之地,就这么住下了,时日并不长,然后就发生了今晚的事。 苏阳懵圈了,怎么感觉是在钓鱼呢?当初希夷人故意空出一片世外桃源,钓到了希夷人。而他今天用吴部落的地域钓到了别的部落前来,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你们部落叫什么,具体在什么地方,放心,我们有熊部落有的是地域,只要你们回答得好,送你们一个住处都可以。”他大气的说道,但他说放心才不放心。 男人们终于开口了,“我们从共工氏来,那里有一条大河,从这里过去要走五个太阳日。” “那边部落多吗?共工氏有多少人。” “有十几个部落,共工氏比这里人还要多很多。” 苏阳估计那个共工部落有两百人左右吧,规模与东山部落差不多,相距五个太阳日,说远不远,可也不近,已经可以跑到牛头部落去了。 只是“共工”这个发音,怎么感觉有些耳熟呢?不管了,先吃东西,明天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吃饱喝足后,他是真睡下了,共工氏在这里一共二十二个人,继续绑着。因为他不能确定是否是真话,也不想在这个关键点上节外生枝。 一夜无梦,醒来后神清气爽,这时才把七个绑着的孩童给放了,并留下十个战士在这里看守,等队伍去搞定了山丘部落,回头再来处理。 随即近百人出发了,不到半个小时便到了昨夜撤离的地方,树上立时下来了几个人,很快春也过来了。 “苏,昨天你们走了之后,山丘的人去了前面的陈部落,还去了另外一边的留部落。去的人到现在还没回来。”春汇报道,他留下来就是做这事的。 “陈、留。”苏阳摇了摇,再次觉得他这样钓鱼有些不太好。 “春,你带二十五人去拦截陈部落;帕布,你也带二十五人去拦截留部落,如果来的人少,就给我拿下。如果来的人多,假装打一架,最好能留下他们一两个人。你们别走出太远,在半道等着就可以,听懂了吗?” 等到两人听懂后,就快速离开了,这边还剩下六十多个战士,足够了。 “箬笠长老,现在动手打下山丘部落吧。”他绕了这么多圈子,最后还是得开战,实属无奈。 箬笠却反问道:“我们昨天不是说午后是最后期限吗?” 苏阳笑道:“有吗?我不记得了,现在就开战吧!” 箬笠反应过来,他是故意这么做的,论聪明程度,苏阳绝世无双。 “有熊的战士们,拿起你们的武器,随我一起打下山丘部落!”她高举着长矛,带着一众战士冲了出去。 而苏阳与六胞胎吊在最后面,他这身板冲上去是找虐,六胞胎根本不会打人,所以看着就行了。 很快,队伍冲到了山洞前,箬笠不是笨人,站在洞外叫阵,只见山丘有十几人冲出来了。 “战,为了有熊部落而战!” “杀啊!” 箬笠根本就不给山丘部落开口的机会,也不想谈什么物资扯皮,直接就开打了。 双方的战士碰撞在一起,箬笠与大康都是猛人,仅是一个照面,就有三四个山丘的人倒在了血泊之中。石矛确实不够锋利,却能刺穿咽喉;石斧也很钝,但能砍断骨头。 有熊以六十二个战士,对抗成年人还不足五十的山丘部落,这没有任何悬念,最终肯定会胜。 但是这过程,太过惨烈,这是原始的碰撞,宛如野兽搏斗,败者往往意味着死亡。苏阳不知道,是否有一天他也会砍杀敌人,但他想在原始崛起,就必然要付出代价。 “吼!”嘶吼声不断,箬笠手中长矛刁钻无比,虽力量不是很大,但往往能刺在对手的要害处。 大康用的是两柄斧头,宛如剁肉一般狂舞,不时传出咚咚的碰撞之声。 转眼间山丘冲出来的十几个人都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而有熊这边也有好几人受伤,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石器时代敌我双方都会有伤亡。 “跪着不杀!”苏阳大吼了一声。 箬笠也跟喊道:“跪着不杀!” “跪着不杀,不杀!” 战士们大吼着冲进了山洞,老实人以前来过这里,对于里面的地形熟悉,领着战士们冲了进去,硬生生要把山丘给打下来。 六胞胎在颤抖,感觉到了害怕,苏阳连忙安慰道:“别慌,你们跟在我这边,会一直活到最后。” 山洞中传来嘶吼打杀声,一直持续了有一刻钟,然后一大群人被赶了出来,箬笠出来了,浑身是血,手中提着一个人,那是山丘的长老。 山丘所有人被要求跪在地上,要么跪要么躺,躺下就意味着受伤,甚至是死亡。 “苏,山丘已经打下了。山丘长老已死。”箬笠大声说道。 苏阳叹息了一声,抬脚走上前面,看着一张张惊恐的面容,硬起心肠说道:“山丘部落在冬季抢夺吴部落,致使吴部落死了近三十人,差点灭族。 从今以后,再也没有山丘,你们所有活着的人,将作为物资补偿交易给有熊部落,有不服者,可以自行选择天死。”(未完待续。) 第190章 师出有名 “绑起来,让他们继续跪着!” 苏阳开始清点人数,这一战可以说是大获全胜,但有熊这边还是死了一个人,伤者十几个。而山丘部落死了十八个人,其中有四个长老,伤者更多。 “挖坑把人埋了。” 死者身上的兽皮他没有动,山丘的死者堆埋了一个坑,有熊的单独厚葬了,他放了陶罐、鹿角在其中。所有的伤者都得到了救治,他预先带了足够止血消炎的药草,不分彼此! 山丘还剩下三十来个成年人,包括女人与老人,这些人分别绑在了四根竹竿上面,双手高举过肩,如此一来就彻底失去了反抗力。 苏阳已经遣出十个战士去把吴部落山洞中的人带来,他们就在这里等着,把物资整理好,战斗还没有结束。 等到把共工氏的人带来之后,春与帕布还没回来,苏阳坐不住了,出声道:“箬笠,你带十五人去支援春;大康你带十五人去支援帕布!” 话刚说完,只见春他们就出现了,押着五六个人,另外还抬着两个。 “苏,陈部落来了两满人,抓了六个,剩下的跑了。”原来春他们拦截到了陈部落赶过来的战士,也认出了其中两个山丘的人,现在那两人重伤躺着了。 “好,很好!”苏阳露出笑容,让大康带人去支援帕布。 而这边,让箬笠点齐四十人随他前往陈部落,同时交代春带着四十人守在这里,如果帕布他们回来,无论结果如何,也继续等在这里。 “出发!”苏阳但求一个师出有名,现在陈部落撞到枪口上了。 同行的有三个被抓的陈部落战士,刚才见到山丘的人跪了一地,也听到山丘被杀了很多人,长老全死了,现在有熊的战士们要去攻打陈部落,这让他们都慌神了。 急忙道:“苏,我们陈部落不敢与有熊为敌,愿意赔偿物资。” “我只要人口,你们陈部落有八十人,我只要三满。”他自然不可能让箬笠杀进陈部落,现在是去谈判,不然也不会亲自出马了。 大概三刻钟后,他们赶到了陈部落居住地,这里易守难攻,要走过一段峡谷,最里面才是陈部落。他估摸了一下,如果要强行打下来,恐怕要用到六七十人。 “陈的战士,我现在放你们三个回去,叫你们长老出来谈交易,如果不出来,山丘部落就是榜样!”苏阳当场把人放了。 这三人飞奔跑回了陈,而这时候陈部落也陷入了紧张的气氛中,三个长老正在争论。昨夜山丘部落的人过来请求支援时,两个长老被说动,但有一个长老不同意,结果今天就出了意外,他们的人还没到山丘,就被打回来了。 现在陈部落就怕有熊的人会过来算账,上次苏阳可是带了六七十个战士赶墟,不是他们陈部落所能抗衡的。 怕什么就来什么,三个陈部落的战士跑回来了,诉说着山丘的惨状,那边所有人被有熊抓住了,而有熊的战士来了很多,根本就不是山丘所说的才五满。 更可怕的是,现在有熊来了,苏就在外面等着,要陈部落交出三十个人口,不然就要攻打陈部落。 “怎么办,我们不交人,苏真的会打进来吗?” “长老,山丘被杀了很多人,现在还在那边跪着呢。苏说了,叫长老们出去谈,如果不去,就会打下我们陈部落。” 陈部落是真的怕了,勉强凑出三十个成年人,与长老们一起拿着武器走了出去,远远的就看见了有熊的战士,还有小身板的苏阳。 “苏,我们陈部落不敢与有熊结怨。”一个长老高声叫喊。 苏阳回道:“今天是赶墟的日子,只要陈部落愿意做笔交易,有熊可以既往不咎,不然你们帮山丘的事,就要好好算一算了。” 他与箬笠,还有六胞胎走上前去,那边三个长老带着几个战士走了出来,到了两边队伍的中间进行谈判。 “苏,你要怎么交易?”陈长老出声问道。 “不急,我先说说有熊现在的情况。”苏阳根本就是想把陈部落给打包带走,这与山丘不同,之前有熊与陈部落没有恩怨,只要能把人带走,就可以无风险融合进部落,完成他过千人口的大业。 “有熊部落现在是由岩石、乱、天狼、吴、西蒙、东山、冬雪……,所结成的部落联盟,人口有八百人,十满陈部落这么多人口,战士数百人。 现在我要求你们陈部落也搬迁过去,加入有熊部落联盟,我给你们一个长老席位,你们的族人待遇与有熊族人相同,到了有熊后,会给你们可以居住的房屋,煮食的陶罐,还有食物。 但如果你不答应搬迁过去联盟,那就交出你们所有的战士,我就当你们帮山丘与有熊开战的事没发生过。不然,跪在那边的山丘部落,就是你们的下场。”苏阳的语气不重,但是信息量很大。 箬笠忽然抬起了染血的长矛,而她浑身是血,开口道:“我是有熊的箬笠长老,山丘就是我带人打下的,苏问的话,你们愿还是不愿。” “愿还是不愿!”有熊的战士们齐声大吼。 “愿,我们愿!”刚才放回去的三个陈战士早就吓破了胆,根本不敢开战。而还有陈的战士,是被春带人打回来的,也已经是外强中干,提着武器的手都在颤抖。 苏阳用眼神来回盯着三个陈部落长老,终于其中有一人站了出来,出声道:“苏,给我有熊长老席位,我愿!” 他摇了摇头,忽然说:“三位陈长老,我现在带人撤到外面去,你们谁可以带着陈部落族人搬迁到有熊,谁就是有熊的长老,只有一个人可以成为长老。” 苏阳说到做到,当即就叫上箬笠撤出了五百米之外,静候佳音。 时间不长,刚才出声的那位长老带着陈部落的人出来了,大叫道:“苏,陈部落另外两位长老已经天死了。帮助山丘部落也是她们的主意。” 其实陈部落是被坑了,山丘来人,只是恳求陈部落出点人过去撑场面,也相当于是去做一个见证,然而陈部落莫名其妙的就成了帮凶,与有熊开战,现在更是连部落都丢了,被逼死了两位长老。 话又说回来,山丘也被坑了,明明说好的午后交出物资,山丘已经决定先交出一部分物资,剩下的会在冬天前补上,奈何苏阳根本就不按常理出牌啊。(未完待续。) 第191章 万众瞩目 苏阳拍了拍手,大声道:“好,很好。陈长老,现在就让陈部落随我们搬迁吧,只要你们不变节叛出有熊,与有熊族人一样遵守部落的规矩,我苏阳对神发誓,绝不杀陈部落一人。” 他这话一出,让陈部落安心了,好死不如赖活着,现在这局面,唯有选择屈服! 部落搬迁是大事,至少也得准备几天吧,可现在陈部落被要求立即走人,实在是匆忙。 “陈长老,你放心,这片地域我会留着,你们以后随时可以回来看看。”好吧,每次苏阳说放心的时候,完全就不是那么回事。 不到一个小时,陈部落所有人跟着一起出发了,苏阳遵守了诺言,没有捆绑陈的人。而箬笠也看清楚了形势,明白苏阳是在坑人,但现在陈同意了搬迁结盟,那就是自己人了。 对于自己的族人,箬笠是包容的,也额外照顾,宁愿自己少吃,也不忍族人挨饿,这与对外征战时的表现完全是两个极端。 就这样,当陈部落的人赶到山丘时,这里已经是人满为患,山丘与共工氏加起来上百人跪着,而有熊这里也有八十个战士守着,帕布他们已经回来了,只抓到两个从留部落赶回来的山丘族人。 这事就很可惜了,留部落并没有同意帮助山丘,所以没有派人过来,让苏阳失去了发兵的借口。虽然他有把握在今日之内打下留部落,可一旦这么干了,必然会留下后遗症,后患无穷。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 “箬笠,我现在要带走三十人去赶墟,你现在带着这些人回部落去。陈部落与之前的东山、冬雪一样的待遇,共工氏的人先关着,可以把孩童放了。山丘的人,你与长老们商量着来吧,最好还是先关着,等我回来!”他这话是当着陈长老面说的,也没什么好避讳的了。 对于共工氏他觉得没问题,可以容纳。但是山丘是有仇恨的,如果抓回去立即融合,绝对会出问题,只是他现在分身乏术,这次墟市已经开始了。山丘这次无人赶墟,但陈部落去了几个人,也需要通知一下。 箬笠点头,“好,那你把物资带上去赶墟吧!” “不用,我什么物资都不带!”苏阳真的没拿物资,只是带了些吃食,便让帕布带着三十人以及陈部落的五人,当然还有六胞胎,立即出发了。 他走后,箬笠这边也连忙带着大部队赶回有熊,如果是轻装上阵,天黑前能到,但这么多人,路上就要在野外过夜了。 “苏,下次开战让我也冲前面去。”帕布有些郁闷的说道,他跟着跑这么一趟,愣是没找着出手的机会。 “会有机会的,我们的敌人是希夷人。”他想的是要么不打,要么就要灭掉希夷人全族。他需要人口是没错,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要,不会让有熊成为下一个希夷部落。 山丘距离墟市并不算远,他顺便借道去东山部落看了看,没准还能接着钓鱼呢,奈何这次运气就没那么好了,东山部落那里没人鸠占鹊巢。 吃了点东西后,又转道去了冬雪,依旧没什么发现,但他算是把吴、山丘、陈、东山、冬雪,这五个部落的地域都过了一次,这可都是有熊的地域啊,即便现在没住人,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 有熊现在所控制的地域,相当于其他十二个部落的总和,且抛开芒部落不算,他已经合并了十个部落的人口,无论是人口还是土地面积,都超过附近所有部落的两成,是五分之一。 而在去年,岩石仅仅只是五十分之一,能快速膨胀十倍,他苏阳功不可没。 傍晚时,他们一路走走停停,最终到了墟市,苏阳是来宣布一些事情的,这将改变格局,或许会促使其他部落抱团结盟。相比起一盘散沙的小部落,其实他更愿意见到大一点的部落出现。 有扩张就会有利益冲突,而有冲突就需要分出胜负,好比一个班级只有一个人,那么第一名与最后一名,都是同一个人,毫无意义。 “来了,有熊部落的苏来了。” 他们刚出现,墟市就热闹了起来,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有熊部落的出现,在经过上一次赶墟后,终于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原始时期的消息是闭塞的,全靠交易时口口相传。 首先东山与冬雪搬迁到有熊的事,被几个部落爆料了,因为当时迁徙经过了那些部落。同时有熊部落对面的几个部落,也后知后觉的发现这个邻居忽然就强大起来,没敢靠近,但远远的也能看出些苗头。 虽然大家对于有熊的了解还不够全面,但已知的信息就足够所有部落震撼了,这片地域最强大的部落不再是有盐氏,也非东山、暮云,而是有熊部落了。 作为有熊氏负责赶墟的苏,自然成了焦点,他一出现便是万众瞩目! 而苏阳担心明天有些部落会离开,所以当即就大声说道:“大家静一静,且听我说几句。在一个月前,我说过会在这次开墟之前从山丘部落拿回物资,现在要告诉大家,我苏阳做到了,山丘已经用整个部落抵债。” “什么,苏你这是什么意思。” “山丘怎么会用整个部落抵债。” 大家议论纷纷,有盐氏的吉玛高声问道:“苏,是不是有熊氏打下了山丘?” “算是吧,山丘部落是咎由自取,他们可以攻打吴部落,为何吴加入有熊后,不能反过来攻打山丘。这件事与其他部落无关,我已经内部解决了,现在只是通知大家一声。 除此之外,东山与冬雪与有熊结盟,这事大家或许已经知道了。但肯定不知道陈部落也已经与有熊氏结盟,在昨日搬迁到河那边去了。” 这话自然再次引起了波澜,这有熊氏到底想做什么,不打算给别人活路了吗?开春后两次赶墟,有熊已经拿下四个部落了。若再继续下去,等到一个月后,中招的会是哪两个部落? “苏,你说陈与有熊结盟了,可是我们怎么不知道啊?”陈部落几个赶墟的人已经蒙圈了。 PS:这周末要陪老人,下周会爆发多更一些!(未完待续。) 第192章 他山之石 陈部落的这几个人是昨天吃过饭,接近中午时才前往墟市,这转眼才一天多,忽然就被告知他们的部落搬迁到了有熊氏,这未免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想想看,前脚陈长老殷情切切地送他们赶墟,说一定要把大盐给换回来,你们是部落的希望。结果后脚就带其他族人跑路了,把他们给扔在墟市被告知部落已经迁徙,寒心啊! “没错,你们陈部落确实已经搬迁了,我可能会骗人,但你们的族人肯定不会吧!”他说着就叫帕布等人让开一条路,马上五个陈部落战士走了进来。 其中一个开口叫道:“三儿啊,部落真搬了!” “二子,这到底是咋回事啊,不要大盐了。” 被问到的五人其实也处在蒙圈状态,上午他们还幸福的生活在陈部落,下午就是别家的人了,都不知道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苏阳适时出声,“好了,你们到边上去叙旧吧!” 当即带来的五人连忙拉走了赶墟的族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而苏阳也需要转移话题,忽然大声说道:“有熊现在挂牌五块地域进行交易,吴、山丘、东山、冬雪,还有陈。” 这话一出,五个陈的战士差点栽倒,不是说好叫我们放心吗,可以随时常回家看看,怎么转眼就要把陈的地域交易出去啊,老子信了你的邪! “跟上次一样的价格,三十个人换一个地域,其中至少有一半是成年战士,我会看情况交易哪块地域。如果是三十个成年人,那么五块地域可以随便挑。想想看啊,最大的东山部落那块地能顶一个半部落了,最差的吴部落那块地,也能随便养活上百人……,请大家放心与我交易,童受无欺。” 苏阳其实并没有想好卖还是不卖,如果要卖也不会随便卖,但如果不卖,也不会自己使用。好吧,感觉绕得有点晕。 他这次赶墟,更像是在宣告一些信息,现在差不多完事了,正好上次还有用陶罐换了七个人还没带走,现在那几个部落把人带到了墟市,那就一并带走了。 是夜,他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用石头当枕头,就这样躺着翘起腿睡下了,心中却在想着事。有熊之前有五百零八人,其实陆续挂了几个,新生婴儿并没有统计在内,就算五百人吧。加上东山与冬雪一共二百七十人,他上次赶墟换到了十三人,包括六胞胎在内。 另外这次共工氏二十二人,山丘部落除掉几个重伤的就算八十人,陈部落也有八十人。所有的数量相加,抹掉零头后,那么有熊氏现在的人口应该是九百六十人左右,距离他的千人计划,仅仅只差几十个了。 几十个人不算什么,奈何苏阳暂时想不出法子增加人口了,不想了,睡觉先! 翌日,苏阳并未离开,如上次那般宣扬希夷人的危害,让大家引起重视,同时继续兜售地域,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犹记得,苏阳第一次赶墟时,空手套白狼赚到了一张兽皮,虽然最后出了点差错,导致兽毛都没捞到一根,但这种做法是正确的。把别人的物资倒腾到自己口袋里,此消彼长,差距自然会越来越大。 整整一天的时间,苏阳与各个赶墟的人进行联络,但却是有选择的,靠近有熊河对面的部落,他一贯保持不冷不热的态度,而对于东山、陈留那一片区域的部落,便是尽量交好了。 再有就是比较边缘的,也就是与有熊距离最远的部落,他也尽量维持比较良好的关系,比如直接对吉玛说,有熊在短时间不会出盐。甚至愿意高价用陶罐换盐。 “吉玛,我出三百个陶,换一百斤白盐,不知道你们有盐氏能否拿出来。”苏阳这不是在开玩笑,因为有熊现在真的缺盐,之前找到的那处盐泉,每月大概能熬出六十七斤盐,相比起如今九百多人口来说,只是杯水车薪,自己吃都不够。 他现在换一百斤盐是有必要的,一则稳住了有盐氏,二则也解决了食盐问题。 果然这笔大交易一出,吉玛立即热情起来,“苏,一百斤盐没问题,分两次交易怎么样?” “好啊,你们可以自己来取陶罐,或是有熊给你们送过去。放心吧,我们有熊的陶罐都是精品。”苏阳很是爽快,一句放心就暴露了,他想换几个有盐氏的矿工,用以开采有熊自己的盐矿。 与吉玛谈好之后,苏阳又去找到暮云部落,这也算是一个大部落,人口大概在一百六七,不过更加边陲,那块地拿到手也没什么用。暮云部落有一种珍贵的石头,用以在墟市上换取物资,但不是每次都来。 上次暮云就没来,因为石头不好找,此时苏阳拿起一个似鹅蛋的绿色石头,这玩意儿没准真的是玉石,他对玉没有研究,不过现在应该没有假货吧! “这块怎么石头怎么换?” “三张兽皮!”暮云的人开价道。 这价钱其实也不算贵,奈何他分不清楚玉石的好坏,爱黄金胜过爱玉石,所以玉石只是摆设,与象牙鹿角什么的,并无区别。但这不是有了狗头金,往后也可以镶嵌玉石,弄个权杖、皇冠什么的,也不错啊。 “好,我换了。”苏阳招了招手,让战士们送来三张晚上裹着睡觉的兽皮,换到了这块鹅蛋玉石。 有了这笔交易打底,接下来与暮云部落的人就好说话了,看似没什么卵用,但等到真正能用时,就会发挥大作用了。 如此过了一日,第二天他便带着人上路了,地域暂时没换出去,但有意向的部落已然不少,估计下次赶墟就能有所斩获! 箬笠他们在昨天中午之前,应该就到有熊了吧,也不知道部落里如今是个什么情况,原本宽松的房屋,又得扩建了,还真是停不下来。而且苏阳预计,在入冬之前,应该还可以增加一些人口。 “苏,有果子可以采摘了。”帕布指着前方。 是啊,对于原始人来说,最艰难的冬季与初春已经熬过去了,各部落恢复到了狩猎与采集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通过无数年的时间来堆积,才会发生改变。 而他的出现,便推动了改变的过程,有熊部落已经走上了自己的发展道路!(未完待续。) 第193章 奖惩制度 此时的有熊部落正陷入在繁忙之中,陡然间人口再次增加,各种麻烦也多了出来。 陈部落的人好说,安排了住处,把人口打散去帮忙就可以了,陈长老也顺利成为了有熊的长老,皆大欢喜。 共工氏的人也算好办,但山丘的人就很麻烦了。长老们商议了很久,都没拿出让大家都满意的办法。 首先肯定是想要山丘的人口,不然也不会带回来,可这些人用起来有风险,谁也无法断定其中不会有人捣乱,甚至可能给有熊带来极大的危害。最后无奈之下,长老们也只有按照苏阳交代的先给关起来。 但不是说关着就没事了,你得管吃喝拉撒啊,其中还有很多伤者,这反而让有熊付出了人力物力,头疼无比。 好在苏阳及时赶回来了,至此,有熊氏现阶段所有人口集中,圈定的安全区域够用,人均生活面积有一百平米,暂时无需管围墙的事。 当然,外围的城墙比较卵性,就是要差些的意思,因为用石器砍伐没那么方便,所以外围选的是碗口粗的小树,论坚固程度略有不足,后续还需修补。 他回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新抽调了四十多个战士,陈部落出二十八人,这次带回了七个陶罐换来的人,共工氏抽调了十人。如此一来,有熊第五个狩猎队伍的人数够了。战士的总数量差不多有三百个,不容小觑。 共工氏的人也被分化了,孩童跟着融一起做事,几个女人跟着箬笠耕种,男人们成了战士,也就翻不起风浪了。 而对于山丘部落的八十多人,他首先把三个孕妇给带了出来,还有两个老人,以及带着幼儿的妇人,一共十几个给放了出去,分到了木棚,无需做什么事,静养就可以了。 跟着连根拔萝卜,让他很快搞清楚了山丘内部的关系网,跟着便动手了,挑选了十一个人出来,直接隔离。 随后又进行了三次摸底,最终又选了八个人出来隔离。 这十九个人中包含了山丘赶墟的人,前去联络陈留部落支援的人,以及山丘的候补长老,与其直系家属。十九中有十二个未成年人,他考虑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交易出去,杜绝隐患。 山丘还剩下不到七十人了,成年人只是二十三个,男性成年人仅有八个。 “山丘的族人们,我现在给你们一个机会,由你们自己选择一个长老,以后只要归顺有熊,那么你们也将成为有熊的一部分,与陈部落的待遇一样。”宣布之后,他让陈长老帮着当说客,同时他不停的分化剩下的人,各个击破。 从他回来后,仅仅三天时间,就把山丘部落搞定了,山丘选出了一位年轻的女性长老,这人是主和派,也是当时有熊压境,选择主和交出物资的人之一。 山丘和平解决,他便让箬笠带着一百个陶罐,出使有盐氏。同时把山丘的十九人交易过去,换取有盐氏七个成年人,即便是换老人也不嫌弃。如果有盐氏不愿意换人口,那就把这些人给当场放了,任其自生自灭吧! “苏,为什么你不杀掉山丘那七个成年人?”箬笠不解的问道。 他回道:“因为我不怕这些人,送他们出去,只是不想破坏有熊内部团结。” 箬笠似懂非懂,没在多问,对于这次由她带队外出,箬笠还是很高兴的,尤其是她兼任了第五狩猎队的队长,同时抽调了十个芒部落战士给他。而帕布队伍少了十个人,由冬雪的战士补齐。 箬笠有了军权,直接指挥五十五个战士,威势立显。她还年轻,有精力担负更多的责任。 苏阳目送队伍离开,心中松了口气,箬笠带人这一走,有熊安稳了,也争取到了缓冲期。首先陈部落失去了兵权,就不敢有二心;其次共工氏的女人孩子在有熊,出去的战士们也不敢乱来;最后箬笠这位攻下山丘的大仇人暂时离开,便让山丘剩下的人更容易融合进有熊。 一箭双雕啊,他这一手玩得非常漂亮,三下五除二便把有熊内部给理顺了。 没有来自内部的大隐患后,他直接登高一呼,不是揭竿起义,而是安排所有人做事。 剩下的四个狩猎队,合计两百四十人,分别由帕布、春、荒芜、大康所带领,每日一个队伍外出狩猎,剩下的三个队伍建设房屋,其余几百个族人也纷纷配合。 都说万丈高楼平地而起,他无需五丈,有个一两丈高足矣,最多不超过三丈高。之前他出发前往山丘时,长老殿已经动工了,结果现在还是半成品,进度得加快啊。 按照苏阳的推演,每十个成年人,花费四十天左右的时间,足以修建出一套两百平米面积的房屋,当然这是除开准备材料,以及搬运的情况下。 他便按照这个计划来实施,现在每天有超过两百成年人修房屋,那么四十天后,就得修出至少四千平米的土墙房屋。这貌似不太现实,但其实是可以做到的,等箬笠回来后,又会多出五十个成年人。而且要知道有熊氏现在有九百多人,必要的时候可以所有人一起开工。 当然这要取决于他如何安排,第一步他便把修建队伍分成了十个组,每个组直接或间接的人力有近一百人,每个组负责四套房屋,约莫四百平米的面积。 大家同时开工,他这次说服长老们同意了破例奖赏,比较简单,首先完成前三套房屋的将会获得奖励,最后一个完成的会被惩罚。同时先完成四套房屋的小队会再次获得姜黎,同样的,最后完工的会被惩罚。 至于说具体的奖励与惩罚,还在讨论之中,并没有确定下来,不过房屋修建已经在开工了,人员也分配好了。 他忙着规划地基,协调人手,也没时间多考虑奖惩,目前长老团正在争论这事,等有了大概结果后,他在介入。 同时关于奖惩的事,也在部落中传来了,族人们也纷纷讨论该不该奖励,奖励什么;又该不该惩罚,如何惩罚。 “苏阳,你是怎么想的,奖励肉食,惩罚挨打吗?”商女也忍不住关心起奖惩的事。(未完待续。) 第194章 祝融共工 苏阳忽然觉得大家都太肤浅了,难道一定要物质上的奖励,肉|体上的折磨吗?完全可以在精神上进行惩罚啊! 如果他这么说,估计会被口水淹没。最终定下了奖励肉食以及陶罐,惩罚就是饿肚子,在辅以精神上的嘉奖与训斥,不过没人会挨打。 十个小组同时开工,沿着他用草木灰撒好的地基线路,先是堆砌上端比较平整的大石头,然后就可以夯土,大力才能出奇迹。 身强力壮的出去找石头,寻到后就用绳子绑了抬回来,其余辅助的族人负责到外面去挑土,也就是把泥土给运输回来,同时还要准备大小适中的树干、竹干、掩盖房屋的草料,以及各种工具。 苏阳主要是负责协调人手与质量把控,基本没有亲自干活了。 盘古斧主要用以砍伐打磨制作板筑,一个小队真正筑墙的只有几个人,这些是大工,其余一概都是小工。就如现代铺地面瓷砖,你让十个新手动手,一天估计都搞不定百平米,但用一个大工配一个小工,只需半天多点就可以搞定百平米。 所以他主要针对的就是各小组的大工,培训到位后,就等着房屋建成了。 “嘿,打打嘿!” 大工站在板筑中,由小工往里面倾倒泥土,大工拿着木棒不停的杵着泥土,等到这一板填充完毕,就成墙壁了。然后在对墙的两边进行冲打加固。 遇到需要留房门的地方,就横亘一排木棒,相当于是横梁,窗户也是同理。至于说房梁是直接埋进了墙壁中,很稳固。 他也教会了大工怎么抬水平,办法就是把一根笔直的竹棒破成两半,敲掉里面的竹节,装满水后放在平面上,如果水没有溢出,那就代表平了,如果溢出便观看是往哪边倾斜,进行修补。 此外利用陀螺来吊垂直线,保持墙壁的垂直度。他还弄出了角尺,也就是三角板,用来卡出九十度的墙角。 如此一来,修出的房屋至少是符合科学原理的。至于说用火烧出土墙,其实并不靠谱,后世殷商时代的废墟,留下的土墙建筑也都是板筑。 当然并不是火烧不能筑墙,只是比板筑差很多,无论是坚固还是厚度都比不上,且火烧对于泥土的要求也更高,还需要对泥土进行加水搅拌,墙里面还得用木棒当作脊骨。 “大家快过来,我教你们用燧石生火。”临近开饭前休息时,融活跃起来了,俨然成了孩子王,一呼百应。 但今天却出了点差错,有孩童们叫道:“太热了,我们想去划水,共工他说了教我们划水。” “共工,快过来,我先教你生火。”融用手指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 共工却反驳道:“我不喜欢火,还是去划水了,苏也要去划水。” 正巧苏阳过来了,惊愕的问道:“你怎么叫共工了,之前不是这个名儿啊,好像是叫康回吧!” “玛母说我们加入有熊了,就留一个叫共工的名,我以后就叫共工。”这孩子比融稍微高一点,但没那么强壮,因为共工氏在大河边上,这孩子之前就会划水了,水性还不错。 苏阳挠了挠头,共工这名儿可不能随便改啊,过了这么久,他早就反应过来了。传说中远古的水神,就是“共工”这个发音,而对应的火神,发音是“祝融”。 可现在眼前这个孩童叫共工,正在与另一个孩童融争吵,乱了,凌乱了,是巧合还是他多想了? “好吧,共工,你可以带孩子们去划水,注意安全,不能去水深的地方。” 他嘱咐了一番,等到共工与一些孩童离开后,便把融叫了过来,说道:“融,你以后也改个名儿吧,就叫祝融。” 祝这个发音,在这时期代表了祭祀,大意是与神沟通,把所求之事告诉神知道所进行的仪式。他现在给融加了一个祝字,绝对是神来之笔,就如同赐福了。 “祝融,好名,好名。苏,我以后就叫祝融了。” 看着兴奋无比的祝融,苏阳摇了摇头,都说水火不相容,也不知这两个孩童以后会是什么关系? 不过有着祝融每天坚持,倒让更多的孩童学会了燧石击打生火;而现在共工带着孩子们划水,没准以后可以发展水军。 不多想了,他也跑去河里划水,好好凉爽了一把,顺便安排人对农作物施肥,用的肥料是山茶果榨油剩下的渣。稻谷的长势也不错,今年也算是风调雨顺,应该会有个好收成吧! 转眼数天过去,箬笠从有盐氏回来了,带了三十多斤盐回来,还有六个有盐氏的族人,不是体弱就是年老,但苏阳却是大喜,没想到真成了。 他连忙把这六人请到木棚下休息,取来了食物与水,这才开口问道:“敢问几位长者,你们挖过盐矿没有?” “一直都在挖盐。” 虽说有盐氏的人肯定会挖盐,但现在亲口证实,依旧让苏阳很高兴,可以随时去开采盐矿了。 另外这些时日,他也让族人们留意是否有其它盐矿,如果能就近找到,自然最好。倘若能发现盐泽之地,那就更好了。 而箬笠这时正在感受部落的变化,苏阳做到了让这么多部落合并,大伙干劲十足,她这才离开几天,感觉就大变了样。回想起去年入冬前,这里仅仅只是一片随处可见的山林。 “几位长者,你们拿出的是何物?” 苏阳惊讶见到有盐氏的一个老者抓出一把颗粒,有点似后世那种加工后的苦芥茶,不过还要更小一点,黑颜色的。 当这些颗粒洒进陶罐中后,里面的开水在片刻之间就变成了琥珀色,很神奇的感觉。 “苏,这是从山上砍的一种树,冬天的时候,虫吃了树叶,就有了这些虫粪,可以泡水喝,解渴。” 他好不容易才听懂,并再三确定,这不是什么茶叶,真的是虫的粪便,用来泡水,这未免太过了点吧! 可是有盐氏的这六个人大喝特喝,还说整个有盐氏在天热的时候都会喝,要是被太阳晒得发晕,喝了这个就清醒了。 “真的这么神奇,能消暑解渴?”苏阳没忍住诱惑,小尝了一口,没想这味道竟然很好,有一股非常奇特的香味,喝过后余香满口,让人一试难忘。(未完待续。) 第195章 牵着鼻子走 “好水!”苏阳连喝了一竹筒,这才停下叫好。 当即就让这几人去寻找茶树,他觉得应该是茶吧,结果很快就把这种树找了回来,出乎意料,这树看起来更像是乔木,叶子很大,与板蓝根的叶子有得一拼,正面是绿色,背面是白色,嫩叶带着点红色。 这种树并不高大,可却是直立生长,与茶树那种分叉生长不一样。 怪事了,他在现代根本就没听说这种泡水喝的东东,几天后,采摘的这种树叶晒干,放在沸水里煮了一下,没错就是之前喝的那种味道,只是比虫粪颗粒泡出来的要淡一些,且在茶水面上漂浮着一层脂,就跟熬粥时煮出来那种漂浮物一样。 “豪爽,豪爽!” 这种他取名为琥珀茶的东东确实能消暑解渴,且没有副作用,喝再多晚上也不会影响睡眠。还有这种茶水即便过了一夜也不会变味,里面应该没有激素,老少皆宜。 这下族人们在干活之余有解暑饮品了,倘若以后能找金银花、板蓝根什么的,那就更好了。 傍晚乘凉时,他忽然想起忘了件事,都这么久了狼人还没回来呢。好吧,整天忙于建设,竟然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给忘记了。 房屋修建已经步入正轨,只要按部就班的进行下去,最终肯定能得到适合居住的安全屋子。 如今有熊氏的长老多达十九人,除了玛祖这位大长老,座下还有十八人,严重超标。但这又是遗留问题,拿掉谁都不行,那就把长老们供养起来吧,全当尊老了。 当然,家有一老,如有一老,长老们也发挥了作用,并非吃白食。 翌日,他让战士们把小牛给拉了出来,这是要穿绳,也不能拖下去了。本来早该穿绳,之所以养大一点再进行,这不等着魁牛吗。 时不待我,今年是有熊打基础的一年,不能有任何闪失,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别看现在有近千人口,但其中孩童太多了,让他感觉人口还是不够用,没有现代那种日新月异的变化感。 当然他这是要求过高,原始时期哪能跟现代比较,能拉出现在的局面,实属不易。 “把牛拉到这里来。”他专门找了牛角形的树杈,且与小牛的高度差不多,正好可以把牛头在卡在上面,然后当然要把小牛给捆绑一下,放置动弹。 按理说,因为给小牛穿一个鼻环,但现在不是没那条件吗,便只有穿鼻绳了,这样会造成牛只有一个鼻孔出气,另一个鼻子会被绳节给挡住,当然不可能严丝合缝,一点点的呼吸没问题。 现代农村就是这般做的,不会出问题。等把小牛卡好,且有人帮忙按住牛头,他这边东西早就准备齐全,悍然出手了。 穿牛绳跟杀猪一样是个技术活,最重要的是选对位置,如果刺穿的位置靠后,哪里不是神经敏感区,等牛适应后,用力拉扯也不会感觉到痛疼,那就没什么用了。 而如果太靠前的话,容易把牛鼻子拉环,得不偿失。 心里想着,手上不停,一下就把兽医小刀给刺了进去,又猛然间给拉出了出来,刺穿了,跟打耳洞一样,速度快些,才是无疼穿耳。 给牛穿绳不要觉得残忍,没见后世有人类自己穿鼻环,是潮流。好吧,苏阳不是安慰自己,作为兽医要有敢于下手的大心脏。 刚才刺穿的洞太小了,他连忙用准备好竹刺给补了一下,然后在伤口处抹了点消炎药,就开始就绳子穿了过去,就跟穿针引线一个道理。 等到绳子穿出一节后,就在一边打上一个花骨朵状的节球,要大于牛的鼻子,近期注意消炎,这就完成了。 因为传绳的位置是敏感区,只要一拉绳子,牛就会感觉到很疼痛,这时候不要随意去拉绳,但凡把牛拉出去,就要让牛吃到肥美的材料,久而久之,牛就不会有抵触了,只要拉绳子会有奖励。 且随着牛适应了拉绳子,其实已经没那么疼,但因为形成了习惯,所以只要轻轻一拉绳,就可以牵着牛鼻子走了。 小牛搞定,以后随便来个孩童便可以漫天遍野的去放牛,减轻给牛割草的麻烦。这样一来,可以多养一些牛了,后面试着使用农耕,拉牛车什么的,也可以作为肉食储备。 族人们对于给牛穿绳子,自然是觉得很神奇,也只能归于苏阳太过聪明,反正他们然算是想破了头,也想不出可以这样做。 但是苏阳却犯难了,小牛好搞定,魁牛难道。他认真想了想,理论上给成年牛打鼻孔是可以的,因为成年人类都可以打鼻环,穿耳洞。但是魁牛太珍贵了,不容有失。 他只好耽误一下工期,抽调了很多战士出去活捉一头成年牛回来,愣是花了两天时间,才好不容易搞定,说抓一头,就没抓到第二头,活捉实在太难,这还有着之前抓魁牛的经验,用不了网才搞定。 有了成年牛后,他如法炮制,给这头也穿绳了,那过程实在不怎么值得回忆,他最不喜欢的就是给牛这种大型动物治病,而穿绳比治病还难。幸好他心理素质过硬,不然即便有战士们按着,他也不敢上去下手。 一共穿了四次才成功,牛很痛苦,他也不好受啊,他的力量毕竟还不如成年人。 好在这头成年牛缓了过来,没有因为穿绳而挂掉,就是在消炎上面不如小牛恢复得那么快。这可能跟天气有关系,不过天气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随时掀开疤痕,再次上药。 他改良了消炎药的用量,在加强效果后,终于对汗血魁牛下手了,这头牛算是他计划中比较重要的一环吧。其实是为了省力,想当成坐骑来使用,别人他暂时顾及不上,只要让他外出时可以骑牛就好了,不仅舒适,还很安全。 “帕布、荒芜、大康……让战士们都过来,一起搞定魁牛。” 想想上次,那么多人好不容易才抓到魁牛,现在要刺穿牛的鼻子,相当于给它套上枷锁,过程中肯定没那么简单! PS:明天开始三更走起,偶尔爆发!(未完待续。) 第196章 菰米 魁牛还没成年就力大无穷,一旦跑起来,几十个战士都拉不住,费了这么多功夫才抓到,肯定要想办法驯养。 “大家一起上,给我按住了。” 有熊现在有近三百个战士,要按住原本就拴起来的魁牛,并非难事。 而之前已经穿过绳的大小两头牛就栓在一旁,他这不是杀鸡儆猴,但意思也差不多。魁牛太危险,破坏力太强,如果不穿绳就不敢放出来。 “来吧,箬笠你来穿刺,我力气不够。” 很快,魁牛被战士们死死按住,牛嘴也绑了起来,牛脖子卡在树杈上面,动弹不得。 苏阳伸手给箬笠指出穿刺的位置,而这时候魁牛一直盯着他看,双目中似有泪珠。都说牛马是有感情的,或许魁牛是在祈求吧。 但是这没用,他必须这么做,“箬笠,动手!” “噗哧!”箬笠说出手就出手,干净利落,一次就成功了。 哞!魁牛发出呜呜的嘶吼,眼泪滴落。这场面实在不太温馨,可都已经穿孔了,牛绳也跟着穿了过去,想后悔也来不及。 他给魁牛用上了目前能找到最好的药物,就连熊胆都用上了,不惜血本。加上魁牛的恢复力也是惊人,上次头骨撞裂都已经愈合了,这次更是小意思。 两天后,魁牛已经完全恢复,被拴在一颗参天大树上面,提供最好的草料。虽然已经穿绳成功,但距离驯服还早着呢,只能靠水磨的功夫。 到这天,长老殿终于完工了,有点类似与四合院,整套屋子呈门字形,开口对着部落中心的广场,房屋面积有两个平米左右,足有十几间屋子。 虽然只是土墙茅草屋,但看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正中间的一间特别大,平日里开会议事什么的也足够用了。 苏阳直接提议把这些房间分给长老们居住,虽然从人数上来说不够分,不过也差不多了,又不是非要住单间,同氏族的长老可以合住,现在还不至于有私人空间一说。 箬笠与小夏没要房屋,还有东山的一个长老住到烧陶那边去了,最终圆满分房,各方都很满意。 房屋的墙壁超过一尺厚,很坚固,不用担心遭受冲击。高度有三米多,里面空间宽敞,现在这个天气住在里面也很凉爽。 最重要的是,长老殿完工后,让族人们有了参照物,只要按部就班的修建其它房屋就可以了,这绝对是历史性的一步。 苏阳也终于可以外出,没有第一时间去找狼人,而是选择去盐矿,两个地点的方向不同,只能先选其一。 他外出后依旧是让商女帮忙盯着,这主要是一个沟通的问题,他与商女已经有了默契,很容易懂他想要表达的意思。至于说执行,可以找箬笠,还有长老们配合,当然最重要的是得到玛祖支持。 没有拖沓,说走咱就走,带上了六胞胎与夏布等二十个野人,以及帕布带队的三十个战士,六个有盐氏的人,外加几个技术工。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大家请留步吧!” 奈何根本无人相送,只是看着他走进山林罢了,这让苏阳颇有些郁闷,咱们有时候能否感性一些?多点阳光与灿烂! “苏,夏的石刻!”小夏忽然出声道。 苏阳挠了挠头,想当初就是用野人遗迹中的石刻,才把小野人他们给骗到了岩石,之后这一来二回的,现在都把野人整个部落打包了,算下来完全是占便宜。 而现在小夏已经学会说部落语,表达能力比得上部落中出生的孩童。可是那些石刻却始终没有得到解答,哪怕现在集合了这么多部落,十几个长老,也没能破解。 不过也推测出了一些线索,这些石刻恐怕与巫有关,所以他们想破头也理解不了。 “小夏,我到时候送你去学巫吧,你成了巫,就可以自己破解石刻了。”这想法他早已经有了,原始人自己留下的纹路,还是由他们自己去理解为好,在这点上他基本帮不上忙。 “学巫?”小夏能理解是什么意思了。 苏阳一脸认真的说道:“对,就是去学巫。等给大丫她们送学费的时候,我带你一起去。不过要等我先搞清楚什么是巫,再来决定要不要你学。” 这一连串的话,小夏就不是很懂了,不过能理解苏阳要送她学巫,但依旧没有放弃继续依旧石刻,主要就是集中在那九幅图上面。 苏阳摇了摇头,接过之前他临摹的竹筒观看,其实那些图刻早就印在他的脑海中了,就跟无字天书似的,不认识啊。 没多久他们进入到密林之中,队伍整体的步伐并不快,他需要留心观察哪些东西可以吃,没准一次灵光闪动,就能造福子孙后代。 “呜呜!” 林中传来沙沙声,只见密林之中荡出一群大猩猩,可是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他们还没进入野人区范围啊。 “呜啦乌拉!” 队伍中的野人发出呐喊,与猩猩是老相识了,不仅和平共处,还会联合驱逐外敌。 片刻间一大群猩猩已经或墩或挂在树上,感觉数量比以前更多了。 苏阳连忙对小夏说道:“有没有办法让猩猩与有熊和平共处?” “夏试试!”小夏拿出石壎吹奏起来,宛如苍天之声,无论何时听到都会感觉到远古的气息。 霎时间,有飞鸟汇聚而来,如百鸟朝凤,极其壮观。猩猩群安静了下来,纷纷落到地上,良久直到壎声停止,飞鸟也久久不愿散去,盘旋在人群上空。 “这简直,威力加强了啊!”苏阳惊愕无比,之前就见识过壎声,但没这么厉害啊。而他用相同的石壎,虽然能吹出声音,却连鸟毛都吸引不来。 “有熊!”小夏出声叫道。 换来了是一头大猩猩的怒吼,然后猩猩群飞快消失在密林中。 苏阳摇了摇头,他都无法与猩猩们沟通,想要收入帐下,这貌似根本不可能,不过能和平共处,也算是不错的结果了。 队伍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到了上次猎杀泰坦鸟的地方,以现在的人员配置,恐怕拿不下泰坦鸟,他只是单纯的想来看看,如果还有泰坦鸟,他肯定会马上回部落召集战士们过来猎杀,有些怀念那种肉味了。 结果鸟没看到,却发现了之前那种水生植物长出了笋,才刚冒出一小截,摘下来一看,没想到会是高笋,这是一种水生蔬菜,也是粮食。 它的种子就是菰米,属于水稻的一种,六谷之一,其茎基部膨大可以食用,称为高笋、茭白。(未完待续。) 第197章 狐狸别跑 菰米也叫野米,松针米,比较珍贵,号称谷物中的鱼子酱,在现代卖到了六十到百元每斤。菰米的口感软糯香滑,但是与平日里吃的米口感不同,比较适合煮粥,而非蒸来吃。 还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得到了高笋,就无法得到菰米。因为高笋是感染了一种粉菌而形成的肉质茎,一旦成了可食用的高笋,那么就无法抽穗,即不能开花结果,长出菰米。 现代的高笋也就几元钱一斤,炒肉吃味道非常好,然而菰米却可不见,在历史长河中消失了几百年。 苏阳手中拿着的这一节茎干,因为还没有感染到粉菌,那么到了秋天就可以收获到菰米了,只是产量上实在无法恭维。 不管如何,发现了菰米都应该值得高兴,现在这时期地域广阔,而适合种植的农作物却很少,几乎是从零开始。所以完全可以大规模推广种植菰米,哪怕得不到米,也可以得到肉质茎。 并且菰米是多年生的,一次种植,多年收获,米是主食,高笋是菜,奇葩的植物。 当然,有了稻谷之后,他这心里就不慌了。至少有了一种可以大规模种植的主食,吃米抗饿也养人。如果以后能找到稷米、黍米什么的,那就更好了。 米的口感无非两种,一种不粘,一种粘性。就跟大米与糯米的区别,从食用上来说,不粘的更普及到餐桌,粘性的只是偶尔食用。 但这时期,貌似黏性的更好,因为更适合用来煮粥,喝点粥把命吊住就可以,能吃饱不抗饿,就该满足了。 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不管经历多少风雨,我都会找到你。 他要成为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即刻出发,暂时没发现这一片有泰坦鸟,或许等到与狼人汇合后,可以依靠狼群找着,谁让狼群的嗅觉发达,又是天生的偷蛋贼呢。 “蛇,苏有蛇。”有战士叫道。 苏阳顿时打了个机灵,不是激动而是怕的,是人就有弱点,有人怕鸡,有人怕蟑螂,还有如怕狗、毛毛虫、乌龟等等,而苏阳怕蛇,作为兽医却怕蛇,也是醉了。 但事实上蛇并不可怕,很多人见到蛇立马被吓跑,而蛇也被人给吓跑了,半斤八两。 此时,他还没见到蛇呢,蛇就已经被打死了,战士们用石斧把蛇头给砸扁了,方法不对啊。 他上前去,忍着心里不适,用竹竿指着这条大约两斤多的花蛇,给战士们说了下五寸与七寸的大概位置,最好是打七寸。这附近的原始人不吃蛇,主要是把蛇当成了害虫,因为如果被咬中,哪怕是无毒的,伤口处也会肿起来,消炎不当会化脓,甚至引发更严重的伤情。 当然保不准已经有原始人吃蛇了,毕竟饿起来草根树皮都可以吃。苏阳自己怕蛇,也不吃蛇,但却见过很多人捕蛇,以及弄蛇肉来吃。 蚊子再小也是肉,把好端端的蛇肉浪费了,实在不应该。即便这是一条毒蛇,只要去掉头部与内脏即可食用,肉中并没有毒。蛇胆可是药材,留着了。 剥皮也简单,拉着一撕就光溜溜了,蛇皮其实是好东西,可他实在受不了蛇皮上面的味儿,整个过程他都没有碰一下蛇。 片刻后,蛇肉被烤了,战士们分食后纷纷说是美味,或许可以抽时间培训一些捕蛇达人,一是为了族人的安全,二当然是为了肉食。 抓蛇其实很简单,只要胆子够大就行,当然遇到攻击性快的毒蛇后,就要格外小心了。 也不知道是否犯了太岁,没走出多远又遇到了蛇,这条蛇缠绕在树枝上,被战士们用长矛给捅了下来,按照苏阳教的方法,几下就打死了。 然后战士们嚷嚷着又想烤蛇肉了,因为人数太多,刚才那条蛇也就只够尝点味儿。 好吧,择日不如撞日,他也体谅战士们的幸苦,便同意了。不过烤食之前,他当了回老师,双手裹上兽皮,演示了几种抓蛇的正确方法。 冲动型当然是拿着东西猛打,先把蛇头打烂再说,然而这时候的蛇并没有死,冷血动物啊,乱打的方法属于下乘了。 厉害的,直接扑上去按住七寸就行,这个难度太大,所以准备一些树杈就有必要了,把蛇叉住了,一切都好办。 当然蛇是要跑的,这时候怎么办呢,追上去弯腰抓住蛇尾,提起来一抖,蛇的骨头就会被抖散,短时间内会失行动能力,不过时间一长,骨头又会自行连接起来。 另外就是如果发现了毒蛇,蛇头昂了起来,这时候千万别动。还有一些被蛇咬了后的急救知识,全都说了出来。 反正最后战士们是吃高兴了,至于听进去了多少,不得而知。 可**的,后面一路,他们又打杀了三条蛇,还见到几条跑了。这未免也太过反常了吧,蛇可是有天敌的,并且还不少,再说了,这么多蛇吃什么长大啊。 “苏,蛇太多了,不对劲。”战士们也纷纷觉得有问题,当然在发现蛇其实并不可怕,且很好猎杀后,他们反而觉得到处是蛇也挺好的啊。 不管那么多了,路线不变,准备到野人部落之前的山洞去过夜,如果到不了也没关系,这么多人露营也很方便。 他们见到的蛇还是很多,但经过一块大石头后,忽然间蛇就没了,之后的路一条蛇都没见到。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晚餐有了,就吃蛇。路上有所耽搁,出发的时间也比较晚了,等到了盐泉索性就留在这里过夜。 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一群灰蒙蒙的小动物忽然从前面跑过,速度太快,他没认出是什么品种,可里面有一只白毛极为显眼,是一只白毛狐狸。 “偷蛋贼,别跑。”天下狐狸很多,白毛狐狸也不少见,可苏阳感觉刚跑过那只,就是他自己养过的小狐狸,因为偷了蛋所以跑路,一去不复返。 没想在这里忽然就看见了,一想到冬天那几枚珍贵的鸭蛋,他就一肚子的火气,抬脚就追了上去,战士们当然纷纷跟上。 结果没跑多远,白狐主动停下,反跑了回来,最后一跃跳到了苏阳怀里。 “偷蛋贼,你跑哪里去了啊。”苏阳抚摸着白狐,原本想着要好好收拾收拾,但现在抱着了,反倒下不去手。小白狐长大了很多,已经不能说小了,皮毛依旧雪白,一点都不脏,摸起来很舒服。 远处,一群灰色小动物也停下了,直立着身子望着这边,感觉很萌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绝对不是狐狸。(未完待续。) 第198章 天材地宝 小狐狸在他怀里拱来拱去,似在讨好,又似在嗅找吃食。苏阳无奈,这次没有带蛋,所以只能说抱歉了。 小狐狸呜呜了两声,忽然从他怀中挣脱,一步三回头的往前面跑去,最后与那一群灰色小动物站在一起。 “跟上去!”他招了招手,队伍一动,小狐狸也动了,一前一后跑进了林子里。 没多久,方向感很强的苏阳便发觉不对劲,出声道:“它们是要往有蛇的地方跑。” 很快他的话就应验了,又看见了蛇,只是让所有人诧异的是,那群灰色小动物发威了,上串下跳,追击每一条出现的蛇,哪怕蛇在树上也能被小动物给追赶下来。 然后小动物把看见的蛇全都咬死了,那动作之灵活,方寸之间腾挪快若闪电,蛇根本就咬不到小动物,没几下反被咬死了。 “卧槽,这些小动物是狐獴!” 苏阳终于想到蛇天敌之一的獴,这种小动物简直逆天,无论蛇怎么攻击都咬不到它们,并且獴对很多毒素都免疫,哪怕最毒的蛇遇到了獴也得跪。 獴有很多品种,眼前这些小动物有点神似狐狸,他干脆就叫狐獴了。可为毛会出现这么大一群,还和偷蛋贼小狐狸混到一块了? 战士们也已经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这些小狐狸如此厉害,但凡见到蛇,几下就咬死了。 狐獴多达三十几只,见蛇就攻击,咬死后就不管了,或许在之前就已经吃饱。獴好像是不能储存脂肪的,所以每天都得进食。 战士们跟在后面欢快的捡蛇,这简直是福利啊,却让苏阳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头皮发麻。 狐獴没有停下来,继续向前,小狐狸嘴里不时发出一种略显尖锐的声音,好像是在指挥这些狐獴,可这实在不可思议啊? 片刻后,苏阳猛然间发现狐獴的数量增加了,不时有狐獴加入队伍,一起猎杀蛇群。 “河!”夏布吼了一嗓子,带着警告,这是遇到危险即将战斗时的表现。 “难道前面有危险?这么多蛇同时出现,到底发生了什么?”苏阳百思不得其解,天色也渐晚,如果没有狐獴在前面开道,他还真不敢跟下去,万一被蛇给咬了咋办,保命要紧啊。 又往前行进了一段距离,他们竟然意外的遇到了猩猩群,怎么会在这里? “乌拉乌拉。”小夏出声叫喊,很快得到了猩猩群的回应。 “苏,不可以继续走了。”小夏说前面很危险,猩猩群好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不愿意与他们联手。 而这时候小狐狸又跑了回来,做出动作想让他跟着,苏阳有些举棋不定了,如果是大白天倒也没啥,可晚上在丛林中行走,人类始终比不上野兽啊。 “再往前走一段,加快速度。天黑时就停下来。” 说走就走,他们在地上跑,猩猩群在树上晃荡,看见的蛇变少了,可能是被吓跑了吧。 天色渐渐变得暗淡,时间不可逆转,当穿过一片林子后,苏阳示意队伍停下来,真的不能在往前了,这次任由小狐狸怎么叫唤,也无法让他改变决定。 篝火点燃,陶罐架上,战士们开始烤蛇肉吃,也把蛇肉放进锅里煮了。苏阳没敢尝试,另外带着有吃食,不会饿着。 小狐狸留下了,那群狐獴也在不远处开始休息,就连猩猩群也没有跑远,应该就在前面林子中。 “你们谁见过这种情况?” 众人纷纷摇头,倒是有盐氏的人曾经见过兽潮,但与现在的情况不一样。大家猜测,可能前面有什么东西吸引了蛇群,至于到底是怎么回事,就不得而知了。 吃饱喝足,劳累一天了,赶紧抓紧时间休息,可就在这时,小夏忽然出声说道:“苏,壁画里面说了有一种花!” “什么花?”苏阳疑惑的问道。 “河!”夏布突然低吼了一声。 小夏跟着说,“荷花,是叫荷花。壁画里说,夏部落以前有一个叫荷的人,吃了荷花结的果子,力气就变得很大很大。” 苏阳挠了挠头,看了看夏布,难道夏布常常吼叫的河,竟然是一种花的称呼,而不是河流?那这个荷花是不是后世那种荷花呢?人们常常把荷与莲混为一谈,其实是两个品种,一个作为观赏,圆叶漂浮在水上;一个叶子能冲出水面,能结出果子的应该叫莲。 好吧,原始时期分什么荷花莲花,甭管是哪一种,绝对没那么神异啊。在后世,荷叶、莲子、莲藕什么的,都能很容易买到,价格也便宜。 可能夏部落说的荷花是别的品种吧,他猛然间想起之前吃过的地之精华,不信不行啊,这是原始时期,有些植物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甚至可以用万年作为单位,而后世有历史记载以来也不过几千年前,且后世人类超多,如果有什么好东西,早就被挖光了。 “小夏,你们是说,蛇群在找这种荷花,既然你们知道荷花吃了有好处,怎么自己不去找。这一片可是你们夏部落的区域啊!” 小夏急了,双手比划着,好不容易才说清楚,原来不是所有荷花结出的莲子都有效果,只有一种花瓣很多,看起来超过十层花瓣的大荷花才可以。 那种花已经绝种了,野人们找了很多很多年,始终没有找到。小夏也是忽然想起有这件事,每当那种荷花盛开的时候,就会吸引蛇群跑来。 苏阳有些蒙圈,说不信吧,他又吃过地精,说信吧,这太不靠谱! 不管那么多了,就算前面真有那种莲花,一时半会也无法结果,且等天亮了再说。 他是嘴上说不在意,第二天却醒的很早,几乎天刚放亮,就叫上队伍出发了,有狐獴群跟着,无需担心遇到蛇。 大约半个小时后,远远的看见了一片沼泽地,蛇群就汇聚在这里,很多蛇,数不清有多少条。而在沼泽之中,长着一片荷叶冲出水面的莲,能明显看见很多耸立的花骨朵,这个季节正是荷花就快盛开的时候。 “这就是荷花啊,能结出莲子那种,秋天还可以挖莲藕,浑身是宝,观赏性也高。”苏阳很高兴,能找到莲藕,绝对是重大发现,又能多一种菜吃了。 可是真的有那种神奇的荷花,能结出神奇的莲子吗?(未完待续。) 第199章 巨蟒护花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是为莲!” 苏阳舔了舔嘴唇,他想到了荷叶包饭、荷叶粥、莲子炖鸡汤、莲子烧排骨、孜然藕丁、莲藕汤…… 忽然,乱入的蛇群破坏了意境,这些蛇纷纷游进沼泽中,把莲花给包围了起来。 猩猩群也突然也出现了,正常情况下,一对一猩猩是可以弄死蛇的,可面对这么多蛇,这就难说了,猩猩群突不进去。再说这片沼泽可能有问题,谁知道会不会陷进去。 “花开了。”小夏叫道。 苏阳睁大了眼,只恨没有望远镜,在他的印象中,莲花好像是从清晨开始慢慢盛开吧,到了傍晚花瓣会闭合,整个花期比较长,记得有次去看举办的荷花展览,好像摆放了半个月左右,花瓣才彻底凋谢。 他们就在这里等着,距离沼泽地不远不近的,小狐狸与狐獴也没在往前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陆续还有蛇出现,不过数量没那么多了,同时狐獴的数量竟然也在增加,这是要开启蛇与獴的大战吗? 稳了稳心神,专心看花,那片莲并不算大,也就三四十平米,里面有几十个花骨朵,长势比较好,随着一些花盛开,苏阳没觉得有什么不同。 可是很快,其中一朵莲花吸引了他,这花瓣是开了一层又一层,也比其它的莲花要大一些。就如栀子花,有一层的,也有四五层花瓣的,但整体花圈的大小差不多。 “苏,就是那个。”小夏低声叫道。 他都看见了,正在数呢,一层两层,已经开了五六层了,还没完,里面的花瓣比外面要小一些,青色的花瓣,很漂亮,但不是妖艳。 快到中午的时候,整朵莲花盛开,花瓣绝对超过了十层,这是何等的卧槽,变种啊! 并不是所有的莲花都可以结出莲蓬,但他相信这朵花肯定可以的,当开花之后,蛇群在水中滚翻,显得很兴奋,但没有蛇去破坏这朵花,只是在附近围着打转。 猩猩群也暴躁了,试探着想要靠近沼泽,却被蛇群给拦住了。 “吼!”不远处传来兽吼声。 然后苏阳惊愕的发现来了很多兽群,熊出现了、猴群来了、还有驴头狼、豹子,其中还有两头黑豹,甚至天空中有猛禽盘旋,有几只老鹰俯冲下来,与沼泽中的蛇群交锋了一下,抓走了一条蛇。 “这事太不对劲了,难道那朵莲花真的是好东西?竟然引来百兽围观。” 他坐不住了,这东西有缘者得之,且需要品德高尚之人,说的不就是他吗。甭管吃了有没有效果,至少莲子吃了不会死人,遇上了岂能放过。 苏阳想包场,把这个沼泽给包下来,等着莲子成熟,当一回霸道总裁。只是这样一来,就会耽误工期了,艰难的抉择啊。 不管了,先回去找长老们商量一下,没准哪个长老知道这种青莲呢?他也第一时间想到了玛祖,老人之前有偷过乱部落地精的前科,应该懂这些吧。 就在他想要有所行动时,忽然间沼泽水中滚翻,冒出很多气泡,水一下变得更加浑浊,仿佛有什么大东西在下面,没让他等多久,水中突然冲出一条水桶粗的巨蟒,能把人吓尿。 这条巨蟒开始在水中游动,身躯庞大也超级长,比苏阳脑海中有记忆的亚马逊森蚺还要庞大很多很多。幸好刚才蛇身冲出一截露出水面,没看见长有足,不然他都要误以为是传说中的蛟龙了。 他的手有些发抖,本来就怕蛇,现在近距离看见这么一个大家伙,**的,这朵神奇的莲花还能到手吗? “嗷吼!”岸上的野兽也被吓到了,不过并没有离开,如果这条巨蟒敢上岸,肯定会被百兽群殴致死,但巨蟒一直在沼泽中,就无奈何了。 并且苏阳还发现沼泽里的水比较深,矮个的原始人下去,估计能没过头顶,这情况实在是太糟糕了。 “大家先撤吧,回头再来想办法。”苏阳有些不甘心的带着众人走了。 但是小狐狸却留了下来,混在狐獴群中,至少这里对于狐獴来说有充足的食物,咬死一些蛇也是好的,至于那条巨蟒就别想了,体积太大,狐獴蜂拥而上恐怕也咬不死。 “不过这地方是个很好的狩猎场,不用担心把食肉动物给杀光了。因为人类就是食肉动物,干赢了野兽就处于食物链顶端了。” 他大概估算了一下,最快也要一个多月之后莲蓬才会成熟,到那时才是采摘莲子的时候。差不多房屋也修建完毕了,便可以把战士们挪到这里来,可万一蛇群提前吃掉了莲蓬呢? 莲的花期只有半个月,如果要保险,半个月内,他就得想办法把蛇群灭掉,包括那条巨蟒。 只要这条蟒蛇上了岸,其实就不可怕了,人从后面扑上去,至少以夏布的臂力,是可以把蟒蛇给掐住的,当然要防止被蟒蛇给缠绕勒死。 甩了甩头,先别多想了,今天蛇群没动莲花,看来十天半个月内这朵莲花是安全的,他现在就守在这里,纯属浪费时间,再说莲子是否真的有奇效,还是两说。 好比大丫当时也吃了地之精华,虽然只是小半,但效果其实并不明显,也谈不上神奇! “苏,夏想要莲子。”小夏开口说道。 夏布也在一般呜呜的说着,因为口吃,表达不了长句,但意思很明显,想要莲子。 苏阳也想要啊,但现在不是没办法吗,战士们还没学会游泳,就算真的敢于下水,那也是分分钟就跪了。 “先去看盐矿,回头我会想想办法。”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会使用劳动工具,巨蟒就在那里,总能想到办法对付的,只是还需要好好推敲一番,他不希望见到有人死去。 离开沼泽后,基本上就没遇到过蛇了,也没遇到猛兽,一路急行,运气不错,猎到了两头鹿。这林子里鹿的品种很多,数量也多,是很好的狩猎目标。 看着手中的鹿角,传闻中龙的角就是这般想象出来的,而原始人一直都有收集鹿角的习惯,甭管是否有龙了,他苏阳就是天子,便是龙。 然而就在有熊氏热火朝天的修建部落,准备开采盐矿时,这片地域的其他部落也纷纷行动了起来,不愿坐等有熊氏一天天的强大起来……(未完待续。) 第200章 部落联盟 箬笠之前用十九个山丘部落的人,从有盐氏换回了六个人。同时用陶罐换回了盐,这是苏阳授意的,但却因此迫使有盐氏开始想办法壮大。 自从有盐氏打洞挖出盐矿以来,数十年间一直都是这一片最强大的部落,且有盐氏很有野心,已经陆续送了五个人去学巫,最早的那位已经快四年了。 也就是说,有盐氏只要再熬上六年左右,说不定就可以有自己的巫,偏生在这时候有熊氏异军突起,以摧枯拉朽之势把人口膨胀到有盐氏的三倍有余。 同时有熊氏的陶罐冠军天下,连东山部落也已经拜倒,有盐氏甚至怀疑有熊在开采盐矿。 加之有盐氏大长老娅,从山丘余孽口中得知有熊直接与山丘开战,强硬打下山丘,并逼使陈部落合并,留部落也差点中招,简直就是强盗行为。 这一切都让娅感觉到了危机,再有苏阳不断传播希夷人的危害,但要知道有盐氏才是苦主啊,每年都会被抢夺物资,从未间断。 娅吸取了有熊氏合并部落的优点,开始向周边的几个部落抛出橄榄枝,然而却被泼了冷水,所有的部落都不愿意合并。这不明摆着的事,有盐氏太强,这些部落合并过去,恐怕连出声的资格都没有,直接就会被同化了。 娅不信邪,开始联系更多的部落,并派出央吉玛等负责交易的人出去游说,参照有熊氏的办法,可依旧没什么效果,交易可以,合并就免谈了。 这下有盐氏尴尬了,不明白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当初贫困如岩石,都能在短时间内合并那么多部落呢。 “岩石、乱、天狼、夏、西蒙、吴、东山、冬雪、陈、山丘。” 不算芒部落与共工氏,有熊都已经合并十个部落了,并且内部还算比较和谐,简直不可思议。 “央吉玛,你来说说,为什么会这样。”娅端坐在上首,右手边放着一柄大斧,小麦色的肌肤有些发亮,面部线条硬朗,宛如一尊雕塑,威势尽显。 十大长老分居两侧,中间站着央吉玛几人,面对娅的怒火,央吉玛绞尽脑汁,回道:“娅,有熊氏是先把那些部落骗到一起,先说是联盟,后来才说合并。苏阳他很聪明。” “那我们也联盟,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谈下十个部落与有盐氏联盟。” 娅亲自动身了,周游附近部落,威逼利诱总算是把联盟给谈了下来,联盟的名号就叫有盐。娅一共拿下了五个部落,合计四百多人,算上有盐氏自己的人口,勉强有八百之数。 但这个联盟太松散了,这些部落依旧住在自己的洞穴中,只有遇到外敌时才会联合起来。不过好处就是,一旦加入联盟就不允许退出去加入别的部落或联盟。 有盐氏如此高调,其它部落也纷纷抱团,上次躲过一劫的留部落,着实担心被有熊坑掉,与周围几个部落联合了起来。 还有比较偏远的暮云部落,夹在有盐与暮云之间的部落,有熊河对面的几个部落,当初想换西蒙地域的几个部落,最后见大家都联盟了,剩下的部落也相互抱团。 最终,除开有熊氏之外的三十多个部落,纷纷抱团成功,几乎没有落单的,在短时间内形成了部落联盟,共同进退。但这种联盟很脆弱,经不起风吹雨打。 苏阳这时毫无所觉,他正在为开采盐矿犯难,从理论上来说,开采盐矿得往下打洞,就跟钻油井一个道理,可现在这条件,不是说打一口井就能成,盐矿往往在地下很深的地方。 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斜着往下打洞,这就是大工程了,弄不好,也容易引起塌方事故。而像有盐氏那般盐矿处在山腹之中,绝壁是走了逆天大运,不可复制。 “几位长者,你们怎么看?”苏阳出声询问,他换来有盐氏的这几位,不就为了开采盐矿吗? 这六人已经围着小山坡转了好几圈,最后给出建议,靠着坡底打洞,看什么时候能挖到盐矿,能出卤水也好。 这不等于废话吗?苏阳忽然觉得有点亏本,不过在挖洞的时候,这几人还是能提出点建议也有经验。另外他想在洞里面架设木棒,就如土墙房屋的门,这样多少能防止塌方,洞的通道也无需挖那么大,节省劳动力。 可现在没有经过测量,不清楚到底那边的卤水更多啊,万一洞打偏或是这里盐矿很少,那可就跪了。但除了这里,目前没变发现更好的地方了,虽然也陆续找到两处动物舔土的位置,却没有盐水冒出。 苏阳估计这一处卤水比较多,其它两处属于盐矿结晶,他个人来说是比较喜欢卤水的,反正部落里有陶罐,煮盐很方便。卤水煮过盐剩余的液体便是盐卤,是可以点豆花的,后面找到大豆,便可以制成豆腐、豆花、豆腐脑了。 当然也可以在煮盐的过程,提前用豆浆点卤,提前去掉杂志,煮出来的就是纯白盐了。 “先打几口井。”他用了笨办法,决定围着小山坡打上几口井,用以确定那边的盐水更多,如果过程中挖到了盐矿或是卤水,那就大发了。 同时这几口井,哪怕只有一口有盐水,也能缓解部落的用盐问题,同时相比盐泉来说,井水更容易储存,每次用陶罐挑水回去,或是在这里兴建一个煮盐场也是可行的。 “什么是打井?”众人表示不解。 苏阳拿出一个竹筒,说道:“就像这个模样,挖出一个竹筒似的洞,在地面直线挖下去。” 都说喝水不忘挖井人,因为要打一口并没有那么简单。但人们只知道跑去别家大树底下好乘凉,却不知道现在立刻种下树木,多年后便可以在自家乘凉了。 在现代打一口家用井,花费并不大,几百元钱足矣,相比起自来水的价钱,很快就可以回本。只是很多人都嫌麻烦,打了井还要配套抽水机,安装电线水管等等,最后这口井还需要定期清理,所以还是用别人家的井,或是自来水吧。 苏阳当然没有亲自打过井,但是原理常识还是懂一些的,就算在城里,也可以见到很多下水道井,看到井盖就是那玩意儿了,在靠近上面的的地方,需要用砖头砌起来。 带出的队伍有六十多人,打几口井完全足够了,一旦成功,以后便可以四处打井,任性解决用水的问题。(未完待续。) 第201章 打盐井 现在没砖头可用,但可以用石头代替,古井也都是这么做的。 打井的位置很关键,一般会选在水源旁边,且地势要矮一些。苏阳琢磨了片刻,便在盐泉的侧面距离几米开外,画了个直径在一米左右的圆圈。 插一根木棒在地上,拉着拴在上面的绳子走一圈,就是标准的圆了,人形圆规。 “把耒耜拿过来。”苏阳接过工具,亲自动土,这其实就是个仪式。 等铲了几下泥土后,便交由一个强壮的战士接着挖土,打井只能交由一个人来挖,因为井口就那么点大,容不下两个人。帮忙辅助的,有两三个人就够了。 不过为了加快进度,他准备随时换人,但队伍的人数还是太多了。干脆同时开挖三口井,成三角形,把小山坡圈在其中。 同时他分了一半的战士出去狩猎,得解决吃食问题,盐井打完之后,他们暂时不会离开。 打井的人只需要把土给铲出来,旁边帮忙的会负责把土给运到旁边,渐渐的开始出现一个坑,人就站在坑里面继续挖,到后来出现一个洞,随着洞深的推进,人体也慢慢地往地下沉,没过了腰,没过了头,直到人也看不见了。但是洞口在苏阳的要求下,始终保持着他划定的大小。 井水是否充足,与洞口大小是没关系的,但是洞越大,挖起来就更累,所以有一口不大不小的井就足够了。 这时早就换人继续在深坑中挖土,速度慢了下来,需要把竹兜吊下去,装满泥土后又吊上来。三口井的进度都差不多,家用井的深度一般是四米左右,蓄积的是浅地表的渗透水,水量有限易抽干,属于浅水井。 到下午时,靠近泉眼的那口井开始出水了,几乎就是站在泥浆水继续挖土,这时候反倒不能停了,如果耽误时间,等到井水蓄满,会给明天挖土造成麻烦。现在可没有抽水机,只有靠人力。 一个战士累了就换下一个,不断把泥土运上来,越往下挖,泥土中的杂质就越少,虽然有积水,速度反而快了起来。大块的泥土被吊上来倾倒。 “苏,这边也出水了。” 他连忙过去一看,另一口井也出水了,大约已经挖了三米来深。又过了一会,第三口井也顺利出水。 而最开始那口井的水越来越多,给挖掘造成了麻烦,差不多已经有四米深,已经可以停了。但他想再挖深一些,探探底,便只有用陶罐把水给运上来。 可惜之前没想到要挖井,不然弄一个转动辘轳,用绞绳吊拉,会省力很多。 陶罐不停的被吊下去,装满泥水后又吊上来,全靠人力拉,累了就换人,如此小半个时辰后,又可以继续挖掘了。 到傍晚时,狩猎队回来了,弄到了一头野牛,挖井的事不得不停下来。 他之前就尝了井水,三口井的水都有点咸,至于含盐量有多少就不得而知了,但至少证明这里有搞头,含盐量应该比较丰富。 井可以算是打完了,但属于是粗糙品,还需要对井壁精细处理。现在是竹筒井,也可以挖成葫芦井。好吧重点不是井的造型,而是深度,如果能直接挖出卤水,那可就大发了。 牛肉已经砍了出来,炖了一锅竹笋,绝对美味,直接敞开了吃,只要不浪费,能吃多少是多少,算是对今天大家辛苦的奖励。但其实他是慷他人之慨,因为猎物本就是战士们猎到的,人生就是这么不平等,不可能有世界大同。 竹笋与牛肉是绝配,苏阳吃得满嘴冒油,晚上也睡得很好。 第二天起来一看,积蓄的井水高低不同,继续开工,把里面浑浊的泥水用陶罐吊出来,也必须这么做,才能保持井水的清澈,不然随便下场雨,这水就会很浑浊。 忙活了一上午才搞定,泥浆用陶片给刮得差不多干净了,在往井下扔一些石头,等着蓄水使用。这种家用井,如此一次性把水抽干后,要等两到三天才能蓄满。 其余两口井他不管,出水最多的井继续深挖,大概有七八米深了,再次停下来。 翌日,继续把井中的泥水给吊出来,但是这口井不能再挖下去了,不过呢他还想试一下岩石层在哪里。便找来了一根笔直的楠竹,钉在了井底,不停的往下面敲,如果是泥土层,那么这根竹子是有可能整根打进去的。 反之,如果钉到了硬的岩石,哪怕不是盐矿,那么竹子无论如何也钉不下去了。 然而让他失望的事情发生了,整根长六七米的竹子都打进了,并没有碰到硬东西。那么这样一来,已经往地下打了十五米左右的深度,依旧是泥土层,开采盐矿真的有难度啊。 如果打到了盐矿,很可能卤水会直接喷出来,而对于一些纯度高的盐矿结晶,直接都可以用。 苏阳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把卤水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很可能这水就废掉了,无法熬煮成盐。倘若这口井打穿到卤水层,恐怕开采不了多久,因为透气性太强而悲剧。 难怪,他印象中的井盐,开口都非常小,用一个痰盂都可以把井眼给盖住,幸好他反应及时,不然可能浪费掉那些卤水。 至于盐矿结晶就无所谓了,有盐氏那边的卤水,是由盐矿溶解而来,一般溶解了一些,马上就取用了,所以不存在卤气散掉的问题。 而他现在是想直接打到卤水层,一旦成功,就有大量的卤水可用,可如果短时间内熬煮不完,井眼又如此大,那下面的卤水层要废掉,造成浪费。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如果井口较大,那么打得深一些后,这口井就容易崩塌了。 现在该怎么办呢?难不成做了无用功,白白在这里浪费了三四天。 苏阳搓着手,来回走动,他记忆中的那口盐井,深达七八百米,跟他这口家用井简直云泥之别,并且那口井在古时候就已经有了。 当古人没有现代化设备时,是如何打出一口深井的呢?苏阳百思不得其解,打好的三口井先不管了,等到水清澈之后,试着煮一下盐,看含盐量有多少再定。 良久,又回到了起点,直接打井以现在的条件,根本行不通,看来只有斜着往下打洞了,但这就是个大工程了,会把大量的劳动力消耗在这里,纠结啊!(未完待续。) 第202章 盗墓? 但是打洞也不简单,万一这个洞下去打偏了呢? 最主要的是他没有人力可浪费,等到房屋修建完,苏阳可是准备练兵的,赶时间与希夷人开战。同时从现在开始,就应该筹备过冬的事了,这些都离不开劳动力。 还有,他可是想早点开墟市,没有盐怎么行呢,所以盐矿是肯定要开采,但开采的时间必须要缩短才行。 他用树枝摆成了一个三角形,最长的代表了斜着的山洞,这个得要直线,最好别转弯,洞内的结构才会更稳定一起,开采起来难度也会更小。 难题是现在无法确定高度,所以就不能定下打洞的位置以及坡度,烧脑了。他还得回忆一些数学公式,复习明白之后,才能运用科学的计算。 又是清晨,他选中了井水最少的那一口井,准备用盗墓贼的方法来辨别岩石层的位置,想到了盗墓,便想到了洛阳铲,这是一种带弧线,但又非半圆形的直立铲子。 当洛阳铲被打进地里后,会不停的加节,继续往下打,等到打不动的时候,就证明打到了石板,以此来确定墓穴的深度。同时也通过铲内的泥土,来辨别下面的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他这会不是盗墓,是想把打入井底的竹子或是木棒给加长了,相当于加节,等打不动的时候,就是岩石层的位置,倘若能一次凿穿得到卤水自然更好,大不了他围着井,把上面扩宽,把井底变成地面,如此卤水只是通过小洞冒出来。 想法是好的,实施起来比较困难,首先利用洛阳铲的原理,估摸着能往地下打个十五米左右,这个深度恐怕还不够,所以这口井还得往下挖,选择积水少的,也是为了方便施工。 在这过程后,他在井内加固了四方格,材料是木棒,以此来防止井内崩塌,可最多也就是打个十几米深。 井的深度,加上打入地下的木棒深度,加起来能有三十米左右的,如果还是不行,他到时候就把盐矿的深度暂定为五十米,计算出挖掘斜洞的位置。 又花了两天时间,这口井已经深得不能再深了,估摸着有个十七八米,他的木棒也准备好了,一种比较有弹性的木材,比竹子要细一些,但生长的年份却不短,很是坚韧,已经试过了,可以往地上打。 相当于打桩,尤其要在井内操作,也亏得原始人吃苦耐劳,也不怕死,加上力气大,把这些综合起来,苏阳才敢这么干。 当然,安全措施还是要做的,方方面面他都考虑过了,可以冒险试一试。井里要下去五六个人,先是把木棒插在了井底,让人用双手扶正木棒,如果歪了,可能就打不了多深了。 在这人上面,还有五个人,双脚撑开斜着镫在井壁上,下面两个扶着要钉入的木棒。而上面三个扶着上面落下来的大圆木。叫着起时,地面上的苏阳就指挥战士们把圆木拉起来一段;叫着落的时候,圆木一下就得落下去。 这个时候就要靠井里六个人的配合了,不仅要把下面的小木棒扶正,还要把上面落下的大圆木给扶正了。 而苏阳在地面控制放下大圆木的距离,如果下面的人不小心失手,让圆木落下去的时候歪了,也不打紧,最多就是擦伤,圆木是落不到底的,因为上面拉着呢。 即便如此,整个过程也相当复杂,原始时期要开采盐矿真的太艰难了,即便有他来主导,也显得异常艰辛。 “起,落!” 尝试了几次,渐渐找到感觉了,大圆木起起落落,快速把下面一根三米多的木棒钉入了井底,然后利用嫁接的原理,用竹片把两根木棒给绑在了一起,就是加长的意思了。 当加了一根木棒后,大圆木继续重复刚才的过程,起起落落,把第二根木棒钉入了井底。也亏得井底一直都有水,木棒钉下去后,水也跟着流下去了,让土质变得疏松,这才能成功。 中途没有休息,队伍所有人都在这里帮忙,随着时间的推移第三根木棒打进了井底,然后是第四根,竟然也打进去了,不敢说畅通无阻,但绝对没有打到岩石层,因为木棒是无法穿透岩石的。 即便是盐矿也不行,除非那一层盐矿很薄,当然也有可能凿穿了,无论是否凿穿,只要确定了岩石层的深度,对苏阳来说便是胜利了。 “第五根了,大家再加把劲。” 可是这一根也打进去了,简直不可思议,这到底**的有多深? 时间关系,只剩下最后一根这种材料的木棒,如果还打完,就只有暂时停止。 “起落,起落!” 大家一起发力,把木棒拉起来,又放下去,但又不能全放,每次只有那么几十厘米。 “喀嚓!”忽然,木棒断了。 苏阳往井下看了看,基本看不清楚,太深了。估摸着叫道:“大家别慌,用圆木去打断了的位置,继续往下打。” 然而怎么都打不下去了,最后木棒再次崩断,苏阳反倒笑了,不容易啊,终于**的打到底,不,应该说是打到岩石层了。 他连忙计算了一下,大约往地下打了三十五米左右,然后就凿到了疑似岩石层的硬物,当然也可能是打到了盐矿层,如此算来,斜着打一个洞下去,这个工程量到不是很大了。 但是难题又一次出现,下面有积水,这一个洞下去,肯定得塌啊。 最后又花了一天的时间,找到了出水少的位置,距离刚才那个洞十米左右,差不多了,那里就是打洞通向的地方。 “几位长老,你们当时是怎么打穿岩石层的?”这句话,他花了五分钟才让对方理解。 结果却得到了一个让他无语的答案,有盐氏打洞直接打到了盐矿,不存在什么岩石层挡着,当然有盐氏那座山下是有岩石的,只是他们当时碰巧没没打到。如果真打到岩石,也就不会有盐了。 羡慕嫉妒恨啊,地下几十米深,他怎么能分辨清楚哪里是岩石层,哪里是盐矿? 不管了,再次经过计算后,最终定下了打洞的位置,因为知晓了岩石层的深度,所以这个洞下去的距离不会很长,他们这些人手就足以搞定了。 至于部落里那些战士,还是继续修建房屋吧,两不耽误。只是这样一来,那朵莲花又该怎么办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