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重欢》 第一章 幼弟病重 沈重欢午时过后,就一直守在摛芳居的卧室,未时三刻的阳光,不热。从糊着高丽纸的六角棱纹扇形的阁窗里射进来,随着摛芳居外一株三尺高的扶风杨柳,窸窸窣窣的正和零落一地的光斑撒欢。 重欢并没有心思享受如此悠闲自在的午后。 她的目光,紧紧胶着在摛芳居主卧,一张雕花填漆的小梨花木床上。虫草鲛绡的细纱帐左右分立,安安分分地在曲月形的雀嘴勾上拘着。 填漆的小梨花床上躺着一个约模八岁左右的幼童,弱弱小小的身子,紧紧地缩成一团。虽面相上瞧去粉雕玉琢,但也因着病痛的折磨,轻减得有些过分瘦弱,反而不太讨人喜。 即便是暮春的汴都,天气开始渐热,但这稚子身上却掖着厚厚的棉被,小嘴一翕一合的,仍下意识地叫着:冷,冷冷…… “康哥儿?康哥儿?你醒醒!大哥已经入狱,嫡姐遇人不淑,自身难保,如今的沈家三房只剩我和你了。你一定要好起来!”重欢轻轻地握住幼童的手,双眉紧蹙着。 她还是发现得晚了。 早在一个月前,她觉察到有人在她幼弟沈重康身上下毒,就一直不动声色想法设法地给他找着各种解毒的法子。连下毒的人,毒源都来不及计较,可是这毒终究是种得太深了,早已浸入了骨髓。她能利用沈家独门的‘天医太乙针’给他逼出脏腑体肤之内的毒素,却对那入了髓的毒根无能为力。况且,这毒不是一天两天才种下,即便是逼出了所有的毒,康哥儿这身子也已经被掏空了。 如今她用家里最后一颗千年老山参吊着康哥儿一口气,希望还能在短时间之内找到医治他的法子,尽管有些异想天开。 不料想,嫡兄沈重安却在昨天因为私盐贪墨的案子问罪入狱,更是将她打得个措手不及。 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她愣了愣,清俗绝艳的小脸上一阵惊慌无措之后,便又恢复了死水一般的平静。这个时候,她不能慌,一定不能慌!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沈家嫡三房沦落到长子入狱,幼子中毒,父母双亡的地步! 阖族除了沈家嫡二房嫡三房之外,叔伯父沈长泽早被褫夺了‘长安侯’的封号,发配荆洲! 一切风起云涌要从她九岁那年讲起,与她嫡兄自小定亲的二房表姐沈丽君,因二伯娘受惊难产,自幼痴傻人事不省,却在在十岁那年忽然开启了天智,由一个痴傻儿变成了一个扁鹊再生一般的人物! 从来没有进过一天族学,一个完全被沈家药祠抛弃的痴儿,清醒之后居然有着令人瞠目结舌的青囊医术! 她见过沈丽君行医问药的工具,什么手术刀,小镊子,吸管,手套,棉花球,甚至不知为何物的酒精…… 那些东西仿佛根本就不是大燕存在的事物! 可就是从那时候起,沈家嫡三房开始没落,嫡二房以惊人的速度崛起;紧接着她的嫡亲兄长沈重安被二房的表姐沈丽君当众休夫;嫡姐沈重平鬼使神差地嫁给了沈丽君的表弟陆越;父亲在大燕太医院忽然被革职;母亲那时怀着幼弟重康难产,险些丧命,可从此身子也坏了,一日不如一日;再后来沈丽君嫁给了‘汴都双俊’之一的异姓侯爷傅梓砚,之后沈家三房每况日下…… “三小姐,二小姐回来了。”浣纱打主卧的小耳房过来,看着自家小姐日渐清瘦的身形,抬头望了望,又迅速埋下眼神,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二小姐当初不顾老爷夫人的反对,执意要嫁入湖广怀安陆家。倒也不说陆家一介商贾门楣配不上沈家嫡三房的嫡长女,那不过是其一,其二是那陆越他是沈二房沈丽君的表弟啊……而且,那陆越每次来沈三房,眼珠子可直楞楞地往三小姐身上粘啊。这明眼人,一眼就知道,这陆越恐怕打得不只是二小姐的主意。 只是当初二小姐,怎么就跟愣头青一样,死活要往湖广怀安陆家撞呢?那陆越虽长得也算一表人才,能说会道,是个生意场上八面玲珑的人物,但若与‘汴都双俊’之称的傅梓砚和萧韶九比起来,可实在差太远。而且,听说他在湖广的风评不怎么样,家里通房妾室姨娘一大堆,实在算不上是个好归宿。 想到这里,浣纱在心里惋惜地叹了口气。 “重平姐姐回来了?我听说,她在陆家的日子并不好过。现在沈家正逢多事之秋,她还能回来,也算是有心了。”重欢抓着康哥儿的手,再次探了探他的脉相,好在脉息虽浮浅,却趋于平和,才渐渐松下一口气。 相信再给她一段时间,她一定有办法将康哥儿骨子里的毒根拔掉!只是,还需要时间。 浣纱听沈重欢的意思,是要跟沈重平见上一面,眼睛扫了扫躺在填漆床上的康哥儿,便道:“奴婢想着,这四少爷的病还没有好,身子骨正虚着,见不得风得静养。便让二小姐在摛芳居的八角亭子里稍坐,三小姐现在过去?” 重欢点头,起身交待浣纱:“你去把怒香叫过来,让她在这里看着,康哥儿一有什么情况,就立即叫人去亭子里通知我。” “好,奴婢这就去把怒香叫过来。只是三小姐……”浣纱嘴上说着要去叫人,却仍立在重欢的身边,似乎遇到什么不好裁夺的事情,一脸为难。 “浣纱,你这是怎么了?”重欢看浣纱欲走不走,踟蹰不前的样子,好像有什么话要说。 浣纱似是一下子想起了什么,一边摇头一边道:“没事没事,是奴婢恍神了。奴婢现在就去把怒香唤过来。” 她方才只是想提醒三小姐一句,二小姐这个时候回来恐怕不是什么好事,不过说到底二小姐和三小姐可是嫡亲姐妹啊。再有什么天大的事儿,这嫡亲的姐姐总不会害了嫡亲的妹妹去,何况二小姐和三小姐从小姐妹感情甚笃。许是她多想了,浣纱暗道。 便也不再枉做猜测,出了耳房往角门里一拐,就去找怒香了。 待浣纱将怒香唤来,重欢细细叮嘱了怒香一番,就差没把康哥儿抱在手里去亭子里见客。重欢从卧室里出来的时候,二小姐重平身边的大丫鬟紫苏过来了。 看来是二姐在亭子里等久了,便差人来寻她。 “三小姐,您怎么还在这儿呢?二小姐可在亭子里等急了。四少爷好些了吗?”紫苏迎了上来福了个身,扶住重欢的一边胳膊。 “病根儿是找到了,暂时是稳了下来,日后还须细细调理。重平姐姐可好?”重欢问。 第二章 劝嫁为妾 沈重欢在摛芳居的八角亭子里见到了嫡姐沈重平。她的气色显然不是很好,柳眉杏眼鹅蛋脸,虽然五官被一身得体的妆容修饰得更为精致,但那汇妍斋的珊瑚珍珠桃花粉胭脂却铺得稍显过红,仍是难掩她眉梢眼角的一脸疲态。 二姐当年要是没有一意孤行,嫁给陆越就好了。她早就听说陆越那个人喜新厌旧贪恋美色,通房丫鬟不可计数,光是姨娘就有好几个院子,还不带那些养在外面没名没分不曾见光的外室。就这么一个劣迹斑斑的人,当年在汴都素有才名的二姐,怎么就一心一意地要嫁进陆家? “妹妹最近清减了很多,康哥儿的病,还没有起色吗?”沈重平拉着沈重欢在八角亭子里瓷面圆桌旁,绘着万福如意图的细瓷鼓凳上坐下。 她细细的打量起这个一母同胞的嫡亲三妹,和南萧世家小姐萧有仪素有‘北沈南萧’并称的美名。萧有仪她是没有见过,不知道是哪般天仙美貌,但她这个嫡亲三妹却确实有着天人之姿。且不说她那无可挑剔的绝佳五官,单就这一头云云乌发衬着这一身秋水骨拈花肤,跟个玉人儿似的,手下这滑釉细腻的触感,连同身为女子的她都是自愧不如。 何况是陆越那个色鬼! “康哥儿是中了毒,我虽然用沈家的‘天医太乙针’给他逼了些毒,但到底毒入骨髓,发现得太晚了。”重欢并不打算对沈重平隐瞒沈重康的情况。 如今长兄入狱,她能说话的,能信任的就只有这个长姐沈重平了。 “中毒!那是谁下的毒?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我一直以为康哥儿,只是普通的风寒。” 沈重平惊得弹了起来。 重欢也跟着起了身,朝浣纱使了个眼色,浣纱便带着一众丫鬟婆子退下。 “二姐,我根本就来不及查啊,你在陆府的日子过得也是小心翼翼,我若是告诉你,不是让你跟着担心吗?” “那我若是今日不来,你是不是就一直瞒着?”重平锁眉,粗声道。 重欢抿了抿嘴,像是下了什么决心,道:“即便那毒最后拔不干净,即便是以毒养毒,我也会救下康哥儿。二姐你放心,我一定会救下康哥儿。” “我信,我当然信你一定有办法救活康哥儿。”重平悠悠地说。 大燕汴都沈氏一族,世代行医。沈氏先祖曾辅大燕元祖皇帝登基,有从龙之功,世袭‘长安侯’。百余年来,沈家长房嫡孙袭此爵位,庇荫沈氏族人。到他们这一代,由宗族的叔伯父沈长泽袭爵。悬壶之家,每年沈氏族学都会挑选一批有天分的年青后辈们传其医术,这是沈氏一族立世之根本。她们沈家嫡三房除了父亲沈长桥入过族学,就是这个妹妹沈重欢备受叔伯父的青眼。 “二姐,你今日来找来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重欢这么一问,让她猛然记起了今天的来意! 她今天是来劝嫁的! “也没有什么事,就是想起妹妹及笈之后给父亲守孝已届三年,如今你年岁不小,沈家旁落,要找个门当户对的婆家,怕是不易。你姐夫有意纳你过门,许你平妻之位,你可愿意?”重平几乎是咬着牙才把这话说完的。 若不是长兄重安和自己的亲子黎哥儿被他拿捏在手里,她怎么忍心让自己的嫡亲妹妹嫁给那个卑鄙无耻的风流好色之徒! 她何其忍心开这样的口! “平妻?二姐,你可知道,平妻也只是妾?” 重欢几难置信,平日待她极好极亲的嫡亲姐姐居然让她给自己的姐夫做妾! 纵她再是错失了花信佳期,凭着沈三房嫡女的名头,哪怕是嫁给一般的酸儒仕林,也是真真的嫡妻正头娘子!何况康哥儿如今毒根未除,长兄身陷囹圄,她哪还有什么心思挑人待嫁? 给陆越做妾,这到底是他陆越的主意!还是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 “三妹,姐姐也是没有法子。长兄私盐贪墨的案子,昨天晚上就被人做实了。你的嫡亲甥儿黎哥儿,被陆越那个畜生带走,不知道养在何处!只要你嫁过来,陆越答应我,一定会保住兄长的性命,也会把黎哥儿还给我……”重平伸手抓着重欢的胳膊,情绪激愤,凝咽失声。 她的双手紧紧攀住重欢细瘦的胳膊肘,用了十分的力气,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的浮木一般。 “所以,二姐决定牺牲我,救出长兄和黎哥儿吗?”重欢缓缓出声,目光悲戚地注视着沈重平。 沈重平不敢跟那双碧海升月般的清透眸子对视,稍稍别开了头,松开了重欢的胳膊,像是抽去了主心骨一般软塌塌地跌在了鼓凳旁。 摛芳居的八角亭子里不知从哪里刮起了一阵暮春的轻风,微热,打在身上却感觉凉飕飕的。 良久,重平扶着那万福如意瓷面的细瓷鼓凳,只觉那万福如意的花样似在嘲笑自己,失神自喃:“重欢,我这是没有法子了,没有法子了……” “就是给人做妾,他陆越也不配!二姐,你回去吧,重安哥哥那边,我会想法办法,他一定会平安无事。黎哥儿,我也跟你保证,只要他没死,就一定会回到你身边。”重欢掐了掐自己嫩生生的掌心,如今的沈家只有那个人,只有那个人才有办法了。 待沈重平离开沈府,重欢就让浣纱找来胡管事,她有重要的事情吩咐胡管事去办。可才在摛芳居东厢的书房交待完胡管事事情,浣纱就慌里慌张闯进来。 “三小姐,大爷,大爷,他在狱里自尽了。”浣纱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波棱盖往地上一砸,含在眼眶里忍得极辛苦的泪,终于还是滚珠子一样掉了。 沈家嫡三房,能背负起振兴沈氏一族的唯一顶梁柱,沈重安自尽了! 刹时,沈重欢耳朵根子一片盲鸣,浣纱那话就跟惊天雷似的,平地一声起,似乎把她炸聋了。 “为什么?哥哥为什么就不能再等等?浣纱,你可知哥哥为什么自尽?他到底为什么要自尽?” 沈重欢激动地从黄花梨翘头书案上绕过来,足下一乱,整个人儿还绊倒了一个红木藤纹式的圆墩。 眼里蓄着泪,也是极力忍着,秋水粼粼的一片。 浣纱忙爬过去扶,摇了摇头,不能说。要是让小姐知道,大爷是为了不让小姐为难,不让小姐嫁给陆越做妾而选择了自尽,这还让小姐怎么活? 第三章 自荐枕席 沈重欢还是知道了自己长兄的死因。很明显长兄沈重安贪墨私盐只是个幌子,而幕后之人真正的目的,是彻底断了沈家嫡三房卷土重来的希望。 她事后细细询问浣纱,得知这消息是沈二房沈丽君身边一个末等丫鬟特地过来传的。 说辞无外乎是畏罪自尽,傅侯夫人如何悲痛万分,顺带还有意无意说起,陆越陆大官人如何好心,如何中间斡旋。这里里外外的,到底怎么个猫腻心里也有了个盘算。 沈重欢抿嘴笑了笑,沈丽君啊,既然你想做这个好人,那就让你尝尝以怨报德的滋味儿! 只有一件事儿,她必须先做。长兄沈重安已经去了,如今沈家嫡三房最后一根苗儿,就是幼弟沈重康了。 也只有那个法子了! 康哥儿平安无事,她才可以挪出手来,给沈丽君狠力一击! 大燕宏武元年,四月七日,正是沈丽君长子傅优的百日宴。 这年皇长子赵靖与皇太子赵祥争储,在大燕汴都都城紫京门发生兵变,皇长子赵靖和皇太子赵祥先后被诛,蛰伏多年的皇七子赵景登位,史称‘宏武之变’。 傅梓砚支持宏武帝赵景有功,加封‘汴都侯’。风云际会的前夕,傅梓砚把即将临盆的沈丽君安排至一秘密处所,好免受波及安心待产。如今天下大局已定,沈丽君产下嫡子,傅梓砚便在嫡子百日宴这天大张旗鼓地接她们母子回敕赐的新居汴侯府,可谓双喜临门。 车马从汴都紫京城门外浩浩荡荡的进来,穿过永宁门,好不引人注目。雕格红木的四驾马车驶在中间,傅梓砚独行一骑走在最前,后边十数辆青布围子的马车里,坐着一干丫鬟婆子,有些或直接载着家具物什,什么摇床木件儿,样样儿都是为这个嫡子置办的。 这场面丝毫不比当年沈丽君从沈家嫡三房出嫁来得差,十里红妆尚不过如此! 想到这里,沈重欢眼眶儿激红了。 今日她一身素衣披麻带孝,让浣纱安排几个下人,推着鸡公车堵在了最繁华的西郊紫京街的当口。 不知道是不是这身素裳太白,沈重欢的脸色看上去似乎比往日更加白皙。平时看着还有丝儿血色,如今看来,只觉得白得透光,好像有风轻轻一吹,就会散似的。 浣纱看到这样的三小姐,手心都攥出了冷汗。 她已经偷偷叫怒香去送信给沈二小姐沈重平,希望她尽快赶过来,制止沈三小姐这样与沈二房的沈丽君硬碰硬。 毕竟人家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一名不闻的沈家二房落迫的嫡女了。而是声名赫赫,日正当头的傅侯夫人,现在是一众京城权贵妇人小姐们巴结的对象! 以卵击石,沈家嫡三房以后的日子恐怕更加难过! 何况,三小姐昨儿个夜里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硬是将四少爷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不说为自己,也得为年幼的四少爷想想啊。 傅梓砚在紫京街当口勒住了自己的汗血宝马,从马上看过去,站在远处的沈重欢有如一朵烂然绽放的白牡丹,盈盈独立于十丈软尘之中,飘飘欲仙的姑射之姿,冷不丁地击中他心中某个角度。 一股似曾相识的熟悉感迎面袭来,不知道怎的,那白色就刺痛了他的眼。 “人人都夸傅侯有高世之智,绝妙之才,玉树兰芝,素有‘汴都玉郎’的美称。小女子不才,只堪有蒲柳之姿,今日当街拦马,自荐枕席,倾沈家三房阖府之力,给傅侯做妾!不知傅侯敢不敢迎我进门?” 此话一出众人哗然! 原本沈重欢命人用鸡公车拦街,就已经引起了大家的议论,到底是谁活够了,敢跟傅侯过不去? 这下总算闹明白了,原是沈家没落的沈三房嫡三小姐,沈重欢。如今这世道,女子竟这般不知耻,还主动降低身段送上门去给人做妾? 傅梓砚没有出声,他或许被沈重欢给震到了,她这一身披麻带孝,俨然就是来找麻烦的,怎的给他做妾? “小女子沈重欢,今日当街拦马,愿给傅侯做妾。傅侯,你敢不敢迎我进门?”见傅梓砚一脸莫测深高,迟迟不言,沈重欢当街一喝。 清脆的软音之中透着一股刚硬的锋芒,有如远远从敌阵中穿云拨雾而来的,一只满弓拉弦之箭,轻轻发力,徐徐而来,愈行则愈快,愈近则愈利。 那傅梓砚蹙了蹙眉,仿佛一下子被喝清醒了,眼中射出一抹精光,紧攫着沈重欢。他抿了抿唇,忽而沉迟有力地开口:“来人,将沈三小姐迎入侯府。” 她沈丽君这么盼望着让她给人做妾,那她就给她的一心人做妾!她倒很想看看,他们之间的感情,到底有多么情比金坚! 沈重欢哂哂一笑:“你的一心人不过如此。” 沈丽君抱着嫡子从雕格的大红马车里站出来:“沈三小姐,一个女人如果真爱一个男人,她是不会乐意跟任何一个女人去分享自己的丈夫!在你们这个时代,你会觉得我是个妒妇,不错,我就是个妒妇! 当初,我嫁给梓砚的时候,就说得很清楚,这辈子不管是通房姨娘小妾外室,都只能有我一个女人! 如果他做不到,如果他变了心,我们就和离! 沈三小姐,让我告诉你,一个男人若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女人,他怎么可能在口口声声说爱你的时候,还可以跟其他女人翻云覆雨?什么通房姨娘小妾外室,不过是个借口。 男人若心中有你,还会管不住下面?” 沈重欢愣了愣,沈丽君这话,连重欢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开启天智的沈丽君在某些事情的观点和想法上确实比她要惊世骇俗很多,尽管如此,却也不无道理。 一直以来,她虽不喜男人三妻四妾那套礼法宗制,但确也是认同的。毕竟,秦晋之交结两姓之好,除了像重安哥哥和舜英姐姐那般从小青梅竹马两厢情愿之外,几多夫妻是盲婚哑嫁,过得不甚如意。 因为不如意,所以通房姨娘小妾外室也渐渐有了。就是她娘亲李蕊和父亲沈长桥,一开始父亲也是有通房姨娘的,直待娘亲嫁过来,颇受父亲爱重,才渐渐没了通房,冷落了姨娘。他们兄妹四人皆为母亲所出,三房没有其他庶子庶女,母亲已经算得上是这些煊赫之家最令人称羡的主母了。 沈重欢在心里苦笑,这世间男子如若真重义气,何用千刀为呢。沈丽君说得对啊。 “傅侯夫人,京中皆传你深明大义,温柔大度,受人恩惠必当涌泉相报。可我沈家三房养你十三年,你却枉顾教养之恩,只因情理之中的一场退婚,便挟私打压,陷害族兄入狱!今日看来,不过都是虚传罢!” 第四章 遗恨难消 沈丽君自然不会让沈重欢拿捏着当年当众休夫的事情来做文章。本来在这民风还未开放的古代,她确实因受着沈家嫡三房的照拂才长大,后来有心算无心,设计了沈家嫡三房的长子沈重安,才让沈重安‘德行有亏’当众未嫁休夫。 自此之后,沈重安在大燕汴都的名声毁了,彻底与仕途这条路绝缘。而后她也曾可怜沈重安的遭遇,毕竟沈家嫡三房对她也还可以,沈重安本人除了不钟情于她之外,其他方面对她也很是照顾。所以在沈重安入狱之后,她给陆越出了个主意,好给沈重安指条活路。 偏偏天堂有路他不走,地狱无门他自投,硬是把一条活路走成了死路。那就不要怪她不念旧情! 生平她最恨别人拿沈家三房的教养之恩做噱头,诬指她数典忘祖,忘恩负义!她若是忘恩负义,数典忘祖也不会把沈家三房留到现在! 可沈重欢怎会让她占了先机! 直呼:“沈丽君!我且问你,你为何要挟私报复我沈家三房,见利忘义,诬陷我长兄!今日你若有半句虚言狡语,他日你必将骨肉离散,亲族背弃,不得好死!你敢也不敢? 沈丽君!我且问你,倘若你的嫡子傅优为了一桩指腹之约,不得不娶一个神智不清、四六不懂的痴儿为一府主母,且不说她能不能主持府中中馈,能不能相夫教子,你若为母,你认也不认? 世人为父母者皆爱自己子女,你作为傅优的嫡亲生母,你,你可乐意让自己的亲子娶一个痴儿? 你不乐意!你不肯!你不甘!你也不会认! 我父为人耿直刚正,当年即便知道你是个痴傻,也从未想过要退掉你和长兄的婚约!可你,不念其好,不感其恩,不受其泽,贰心于我沈氏。你也不想想,若我父真有那种打算,就宅门深院里的那点儿阴私,不知道有多少手段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弄死你! 可我沈家嫡三房不屑于此!即便是退婚,也要坦坦荡荡!不是你精心设计,巧言令色,强词夺理,不是我父对你心怀慈悯,念着族兄那点儿兄弟情分,你根本就不可能当众休夫! 我沈家三房阖府养护你十三年!你有何资格休夫? 长兄与薜家姐姐青梅竹马、情投意合,若不是你从中作梗,逼得薜家姐姐嫁给那无恶不作、臭名昭著的宋大公子。薜家姐姐岂会宁死不从,服药自裁,与我长兄天人永隔! 沈丽君,你道,是也不是?” 沈丽君面色正了正,敛了敛方才闪过的一抹慌色。不紧不慢地轻嘲: “养育之恩?不可否认,你们沈家三房确实对我有十三年养育之恩。 可是,十三年,我在你们三房过得是什么日子!你可知道,区区一个庶女就可以对我指手画脚指桑骂槐,欺负到我这个二房的嫡女头上! 沈长桥不退婚,说得好听是信守承诺,其实不过是一个沽名钓誉之辈!若真要取消婚约,为什么要在过了我择婿的黄金时段退婚!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把婚约解除了!偏偏要在我及笈之后! 你们明明清楚,即便我神知恢复清明,一个退过婚的女子,怎么可能再嫁个好人家!所以,为了揭开你们这些人假仁假义的真面目,我只好当众休夫! 沈三小姐,你可别老拿养育之恩来说事儿,你父亲沈长桥把我接过去的时候,可是同时也把我娘亲的嫁妆也一并接管了。在场的各位谁不知道,我娘亲是堂堂皇商陆氏的嫡女,就凭我娘亲的那些嫁妆,也花不了你沈三房的几个钱! 沈长桥不过是得我二房的家财,借花献佛而已!” 借花献佛? 父亲,如若你知我沈家三房今日下场,当年你可还会一意一心地扶持沈家二房?你可还会说那句:兄弟既具,和乐且孺;兄弟既翕,和乐且湛。 父亲,你亲重的常棣之情,怎堪此景? 重欢笑了,冷讥:“你那点儿嫁奁?沈丽君,你二房嫡母陆氏不过是一个区区商贾之女,当初她嫁过来的时候,陆家还不是皇商! 单子上仅仅不过十二抬嫁妆!汴都皇城巷四个铺子,两个田庄,合计万两白银不到! 可你当初嫁予傅梓砚,我父怜你幼年失怙,不惜动用妻族的嫁资,光是给你添妆的现银就有两万两!可你还不知足!你瞅上我娘亲李氏国公府的陪嫁,皇城西郊紫京一条街,你居然不嫌少,逼迫我娘亲把整条街的产业都给你! 你二房早在你父亲辞世时就已没落,若不是我沈家三房长年接济,你母亲那点儿嫁妆早就只剩点儿渣滓! 你沈丽君不过是沈家二房一个孤女,你是个什么东西,让我沈家三房倾其所有为你添妆! 如今我父已逝,母亲亦死。你担心长兄会重振沈家嫡三房的家业,于是你唆使陆越陷害我重安哥哥。借此拿捏三房的生死,怂恿我嫡亲的姐姐来劲我给你表弟做妾。陆越凯觎我良久,你想着既可除去我长兄,又卖给陆家一份人情! 沈丽君,你的如意算盘打得好响!可惜!他陆越还不配让我给他做妾!” 咯咯咯…… 忽然,沈丽君掩嘴突兀一笑:“都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还以为沈三小姐能清高到哪里去?敢情是看不上我娘家的弟兄,所以才当街拦马让我家傅侯纳你? 其实沈三小姐有所不知啊,我家老公,有个毛病,就是很不喜欢把话一次性说清楚。梓砚这人嘛,平时最知道体谅下属,跟随他多年的刘侍卫辛勤劳苦,这不就把你迎入侯府,以后你就跟着刘侍卫了。 虽然刘侍卫已经向我要了身边的大丫鬟映雪做妻,但也不妨碍这么急于为妾的沈三小姐你,去我们汴都侯府做妾啊。刘侍卫说了,他谢谢侯爷的厚爱,会好好待你。再说我身边的映雪丫头最是讲究人权,更加不会容不了人,你入了侯府之后,一定也会好好照顾你。” 第五章 引刀自戕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她堂堂的沈三房嫡三小姐,居然只配给她沈丽君的侍卫做妾! 连她身边的大丫鬟都不如! 沈重欢恨恨一笑! 沈丽君最擅长玩的就是这种狡辩的文字游戏了! 她的长兄沈重安已死,幼弟沈重康她也用了那法子给他续命,至于康哥儿以后的归宿和大姐沈重平在陆家的难处,她都已经拜托那个人出手相助了。相信以当年她对那个人的救命之恩,一定会保康哥儿一世无虞。至于她本人,她从没打算要给傅梓砚做妾,今日当街拦马,不过是赌一把,赌她沈丽君不敢让她进‘汴都侯府’! 只是,她还是低估了沈丽君! 这局她赌输了! 不过只要她的赌注够大,就还有翻本的机会! 这将是她送给沈丽君最大的一件百日宴贺礼! “如此说来,我倒还要谢谢汴都侯夫人的抬举了。 沈丽君!你枉顾我沈三房对你十三年的养护之恩,挟一己私仇诬我族兄,逼他在狱中自尽,不满我沈重欢才色双绝,因妒生恨,迫我堂堂沈家嫡女为妾! 如此善妒成性,忘恩负义,自私自利,心狠手辣之徒,却成为堂堂的汴都侯夫人!傅梓砚,你可真是有眼无珠啊! 世人都说你傅梓砚能与北萧公子萧韶九比肩,真是好一个‘汴都双俊’!可在我看来,你傅梓砚和萧韶九比,差远了! 我堂堂沈氏嫡女岂有为他人做妾的道理!” 旭日当空,烈阳射在了那把琉璃翡翠弯月小宝刀上,耀眼的镜光一闪,竟像一抹流星一样飞速流逝。 “不好,快拦住她!她要自尽!” 沈丽君完全来不及恼恨,刚才沈重欢那话给她和傅梓砚带来的烦麻,这厢沈重欢便已经眼明手快地挥刀自戕了。 她沈重欢死在沈家和汴都侯府都好,就是不能死在这大稠广众之下!悠悠众口,日后有人若是提起这件事,估计怎么也洗白不了,她沈丽君活活逼死沈家三房嫡女沈重欢的事实! 她沈丽君作为一个21世纪的穿越女性,思想开放,我行我素,可以不在乎这日后的蜚短流长!但是汴都侯府不得不在乎!她的优哥儿身为汴侯府的嫡长子,也不得不在乎! 人言可畏!所以,沈重欢不能死! 但,到底沈丽君还是慢了一步。 沈重欢终究还是死了。 死在自己的刀下,那把琉璃翡翠弯月小宝刀,只有她的巴掌大,却削铁如泥,锋利无比,当年这把刀,就是那个人送她防身用的。 只不是不曾想,这刀如今还做了这用处。 此刀一挥,刀锋迅速地划过她的颈侧大动脉,一时血涌如注,温热的血液把她冰冷的指尖连带那薄凉的刀身也捂热了。 这是她在人世间所感受到的最后一丝温暖。 那是自己的一腔热血! 沈重欢是在八岁那年,染了风寒高热不退的那一次重生过来的。 她起先是不相信自己已经回到了过去,而且还好好活着。浑浑噩噩恍如醉生梦死一般过了好几天,直到她亲眼所见当年自己珍爱的亲人,一个一个活生生的出现在她面前,她才渐渐开始接受这个事实,既而是一阵铺天盖地的狂喜,又是一阵痛不欲生的绝望,最后又是一片患得患失的茫然。 她敬重的爹爹,最是纵宠她的爹爹沈长桥还健在,宗族里的叔伯父沈长泽还没有被褫夺‘长安侯’的封号,她的爹爹仍旧是大燕太医院的提点。嫡亲的哥哥沈重安刚入国子监,嫡亲的弟弟沈重康还没有出生,嫡亲的姐姐沈重平也还没有与沈丽君的妻族表弟陆越相识定情。 虚长她一岁的堂表姐沈丽君今年才九岁!她还没有开启天智,还是一个神智不清,四六不分的痴傻儿! 一切都还没有开始!一切都还在今后种种不幸没有发生的起点儿! 是不是一切还没有开始,一切都还在最初的地方,她还有机会力挽狂澜! 上一世,她的嫡亲姐姐沈重平曾告诉过她,沈丽君是在十岁那年恢复神智的。她起先以为,沈丽君是在哥哥提出取消婚约的时候,因为刺激过大,精神受创之后,偶然开智。那一年,父亲并不同意哥哥取消婚事,冒着被赶出沈氏一族的危险,也要和薜家姐姐在一起。 那时重安哥哥不过十五岁,沈丽君那年正好十二岁。因为父亲不允准,所以重安哥哥和沈丽君的婚事,一直拖到沈丽君及笈之后,由沈丽君主动提出退婚,才有了当众休夫那么一事儿。 她原本一直以为沈丽君是在十二岁那年开智,如果不是姐姐沈重平从陆越那里得知,无意中说起,她还一直被蒙在鼓里。当年从来没有上过一天族学,进过沈氏药祠的沈丽君如何会有那样的让人叹为观止的医术! 原来,她早在十岁那年便开始蜇伏,一旦时机成熟便反咬一嘴,当众休夫便是她反击沈家三房的第一步! 不!她绝对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再次重演! 现在沈丽君只有九岁!一切还来得及! “三小姐,三小姐,你醒了吗?”重欢的婢女怒香细声细气地问。 她今日哺食后,在软塌上小憩,竟又不知不觉地沉浸于前世的种种。前尘过往历历在目,如云烟流水。 怒香和浣纱打起帘子进来的时候,已经是酉时末了。因担心她身子大病初愈,在软塌上躺着受凉,便打算服侍她沐浴,若是精神疲了,也好早些休息。 沈重欢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才缓缓掀开蝶扇一般的长睫,她的眸子清亮,如浸在泉水里的冰块似的,远看着透亮晶滢,实则透着一股深不见底的清寒。 这样的沈重欢让她本就惊俗绝艳的五官,多了一分超凡出尘的冷漠,似乎更加不食人间烟火,也似乎更加不近人情了。 那样冰冰冷冷的一个美人儿,虽然瞧着无论怎样儿都是一幅让人惊艳的工笔画儿,但着实也不敢让人随意亲近造次。 这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矜贵高冷,越发让进来的婢女浣纱和怒香恭敬起来。 婢女浣纱觉得三小姐的眼神和往常不一样了,虽然看上去仍是水汪汪如一轮明月似的,但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似乎过分明亮了,倒不像是八岁稚童那般天真无邪,却像是能洞悉望穿一切似的。 这让浣纱禁不住在心里打了个噤子。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六章 寺庙还愿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沈重欢这一病堪堪拖了七日才渐渐有起色,这可把沈李氏吓坏了。拘着她在摛芳居里,不让出门,连耳房的小阁窗都不让开,最怕她受了风,又给冻病了。丫鬟婆子们也素来知道沈三爷和沈李氏最为喜爱这小女儿,丝毫不敢怠慢,汤汤水水的没少督着她喝。 就连刚入国子监的长子沈重安,每日下学回来,首当其冲地就是去看看自家妹子。长女沈重平呢,除了教习嬷嬷布置的女工,从沈氏族学一回来,也必要往摛芳居走一遭,嘘寒问暖的,姐妹之情甚笃。 毕竟在沈李氏还没有怀上沈重康之前,重欢可就是家中的老幺,俗话说老幺儿子,长房孙子,重欢虽不是儿子,但当年沈李氏生产沈重欢时,可是难产,几经凶险才把大人孩子保下来。 小女儿平安落地之后才发现,这孩子眉眼五官生得异常精致,粉雕玉琢不说,而且性子也特别的乖巧,似是知道自己的出生让沈李氏受苦了似的,轻易不哭不闹,饿了渴了尿了才象征性地哼哼两句。这便更加让人怜爱了! 到了四五岁启蒙的时候,沈三爷又惊奇地发现这小女儿对病理医药有着极高的天分,这可更让一头埋首中医药理的沈三爷沈长桥喜爱了,这号称‘国医圣手’的沈长桥原还一直感慨自家衣钵后继无人,长子沈重安可是一心仕途,长女沈重平持家打理庶务倒是把好手,却对药理不通其窍,突地发现了这么一块资质甚佳的璞玉,便愈加欢喜。 平日从太医院回来,自己更是言传身教,恨不得把一身本事都教予这小女儿,当家夫人沈李氏每每看不下去了,便打趣:老爷这莫不是要教出一个女代夫?日后怎的嫁人家? 这时沈重欢一本正经儿,有鼻子有眼地答:女代夫怎么了?前朝的谭三姐,可曾是太医院的掌院呢,也是女的。后来建元帝不还赐了‘杏林春暖’的匾,她还有本手扎《橘杏春秋》至今不还是在沈家药祠的书楼里藏着,虽说她行医救世,可最后不照样相夫教子两不误。 这话一出,倒让沈李氏笑也不是,骂也不是。沈三爷却觉得自个儿闺女特有志气,连连说着一定要把她培养成下一个‘谭三姐’。 如今这一病,倒让沈三房上上下下的人都乱了。沈李氏一着急,还去汴都城伽蓝寺里许了愿。跟大慈大悲的南无观音大士请托,若是庇佑小女儿病好了,便亲自带着小女儿来叩头拜谢。 大燕光德四十八年,暮春。 草长莺飞的四月初,沈重欢重生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与沈李氏去汴都伽蓝寺还愿,拜请诸方神佛庇佑家族永屹,父母常健,手足平安,一家和睦。 沈重欢在大慈大悲的南无观音前,扎扎实实地磕了三个响头,感谢上苍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记得上一世,她是不信神佛的,家里父母纵宠,长兄长姐对她也甚是爱护,加诸叔伯父沈长泽的亲眼,她闷头将自己丢进了浩瀚中医的书海,从此苦心钻研,习得一身医术。 到了后来沈家长房叔伯父沈长泽被削爵,家族动荡之际由这位叔伯父做主,让她习到了沈氏一族最高的沈氏秘典《天医内经》,这本内经主要以沈氏一族秘传的天医太乙针,刺激人体的三百多个穴位调经疏络,扶正祛邪。 《天医内经》共分七层,配合修习者的内息催动太乙针,以达到无药而愈的至高境界。上一世她死的时候,《天医内经》才修习到第五层,催动着一百二十根太乙针,硬是将沈重康骨髓之毒,以换血渡髓的形式,将毒髓移接到了自己体内。所以,上一世的她,即便自己选择不自尽,也将会不久于人世。 “三小姐,夫人正在禅院听方丈讲经,小姐要不要去寺里转转?”浣纱道。 这伽蓝寺,沈重欢上一世也是来过的。只是上一次来得分外轻松没有如今这般感慨喟叹。上一世,浣纱也是这么问她的,那时她还是孩童心性,又是第一次来寺院,自然是新奇万分,便拉着浣纱到处走到处瞧。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就在伽蓝寺后院的菩提树下,她遇到了童年的第一个朋友。直到重活一世,她也不清楚他是谁,但却莫名地记忆犹深。 “浣纱,我去后院瞧瞧。你别跟着我,要是母亲准备回去,你就差人来找我。我不会乱跑的。”沈重欢一想到上一世的朋友,心里雀跃欢喜,这怕是沈重欢重生之后第一件让她展颜的事了。 所以,也不让等浣纱再苦口婆心的叮嘱一番,便小跑着一蹿,就出了浣纱的视线。 这一次,她一定要问问他,你到底姓甚名谁?为什么要在这后院的菩提树下哭泣? 果然,在伽蓝寺的后院的菩提树下,就见着那个衣裳略显狼狈的小男孩了。他年纪似乎与她相仿,也许比她要稍大一些。但身形瘦小,虽衣着挺讲究,不像是一般人家出来的孩子,可这涕泗横流的小模样俨然应该是谁家大户偏房或者庶出的小受气包。 那时沈重欢还小,自然是没有像重活一世想得这样细致。再次相见,对沈重欢来说也算得上是老友重逢了,所以这一次沈重欢倒不像是上一世见他那样,不知所措,还天真地以为他是因为手里的毛桃坏了或者味道不好,才哭泣。 现在想想,真是好笑啊。这毛桃长在大燕蜀洲渝川,三四月才开花,到了**月才结果成熟。如今能这时候能吃上毛桃的,必然不是一般人。那如果不是一般人吃的毛桃,那味道定然是不差的。 重逢的欣喜表现在那张精致的小脸上,玉雕似的一个小人儿,脸上洋溢着甜甜的笑容,就像百花齐放挤满园似的,仿佛见到这样的胜景,一下子就可以忘却世间的种种烦恼苦闷。 那手里捏着一个毛桃,哭得惨兮兮的小男孩奇异地止住了眼泪。略显邋遢的小脸儿,目瞪口呆地望着她。 沈重欢笑得更加灿烂了,好一会儿,才问他:“你姓甚名谁?为什么在这里哭呢?” 小男孩似乎被她的笑容感染了,愣怔了半天没有出声。 上一世,她对这素未相识的小男孩说什么来着,她说这毛桃三四月是不熟的,如果要吃的话,得过些月份,到了**月就好了。 这一世,沈重欢不想再对他说同样的话了,抿了抿小嘴,轻声的劝道:“别哭了,这世道,哭是最不值钱,也是最不值当的。因为哭,解决不了任何事情。” 这是沈重欢上一世在沈李氏难产过逝后得出的道理。 小男孩似乎还没有彻底明白沈重欢的话,一直愣愣的,瞪着一双泪水洗过的黑眼珠子看着她,好像要把她记牢了似的。 “小姐,小姐,你在哪儿呢?太太要走了!”这时浣纱在伽蓝寺后院的拐角,冲她唤。 沈重欢回头应了一声,再次看了看这个童年的朋友,见他并没有开口回应的打算,也只能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也许有些人,注定就只有这样的缘分吧。 正准备旋身走,那小男孩硬气地报上了自己的名号:“我叫傅梓砚。你别忘记了,梓是木中之王,砚是四宝之首。”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七章 菩提无树 傅梓砚? 沈重欢刹时觉得自己如遭雷击,浑身一弹。 傅梓砚? 前世扶持宏武帝皇七子赵景成功荣登大位的傅梓砚? 那个和北萧公子萧韶九比肩,世称‘汴都双俊’的傅梓砚? 上一世与沈丽君恩爱两不移,从沈三房十里红妆迎娶沈丽君的傅梓砚? 说是把她迎进侯府,最后却被沈丽君轻轻松松一句话许给侍卫做妾的傅梓砚? 原来上一世,他们早在大燕光德四十八年伽蓝寺里就认识了。而且,她还一直把当年在伽蓝寺后院哭泣的小男孩,当作自己的朋友? 真是可笑! 呵!原来他就是傅梓砚! “小姐?小姐?怎的还不走?太太在前院等我们呢。”浣纱见沈重欢像是突然魔怔了一般,白着一张小脸儿,遂忙上前,轻声唤着。 浣纱略显焦急的声音,把沈重欢从魔怔中惊回了神,蹙了蹙细眉,沈重欢挺了挺身板,像是突然做了什么决定似的,眼珠儿浸在一片深潭之中,分外晶滢,却又分外清冷。 浣纱生怕沈重欢怎么了,伸出手摸了摸她的两双小手背儿,感觉到有些冷冰,便忙道:“小姐,这虽是暮春,可终还没立夏呢,而且汴都这天气,尤其是到了春夏交替之际,最是易变。时冷时热的,煞是折腾人。您瞧您刚出来一会子,手就凉了,刚下马车咱就得先披件莲篷衣,小姐大病初愈,这后院又阴浸渗人,万一又着凉了可不好。走吧,快随奴婢回去。” 沈重欢点了点头,就被浣纱牵着往伽蓝寺的前院儿走。 伽蓝寺后院的菩提树开得极盛,那扇形的叶子绿油油的。这时也不知是哪里刮起了一阵风,簌簌地就吹落了好些,有一片儿不偏不倚地就落在沈重欢扎着双丫髻的头上。 那片刻前还在树底下偷偷啜泣的小男孩,似乎对沈重欢将要匆匆离去的反应不满,身子灵活地绕了一圈儿,就堵在了主仆前面,甚是霸道地开口:“你是谁家的姑娘?刚我说的话,你都记住了?你又叫什名字?住在哪儿?” 若眼前这个人不是傅梓砚,又或许是眼前这个人,刚刚没有报上他的名号,她或许会很欣然地告诉他。可现在不一样了,他将是沈二房沈丽君的夫君!将来的汴都侯! 但凡跟沈丽君有关系的人,或者具体点儿说,但凡是沈丽君那边阵营的人,她都不想与他们有任何牵扯! 浣纱也是有眼力劲儿的人,瞧这小公子衣着讲究,定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小公子,虽然模样长得不差,粗看起来似乎与她家小姐年岁相仿,可有哪家小公子这般没教养,大庭广众之下不顾礼教就问人家姑娘什么名字。 虽她家姑娘年纪还小,但也不经人这样问。这不知道还好,只道小儿女打闹,若是被心人瞧了,传开了可不好说,若污了清白,将来怎么说亲。 瞧这小公子小小年纪便这般放肆,若要长大了那还得了,不定是个什么纨绔风流。 “你这小公子好生没礼?怎的这么问人家姑娘的闺名?走走走,我家小姐身子病着呢,可没功夫在这里跟你瞎混闹。”浣纱果然是浣纱,虚长她几岁,到底是见过些世面的,简简单单几句话就把傅梓砚给打发了,拉着沈重欢大步往前走。 可沈重欢毕竟人小腿短,才八岁的个儿也不高,浣纱又生怕那小公子还会跟上来混闹什么的,索性抱着自家小姐,就疾跑起来,直待出了那伽蓝寺的后院,远远把那小公子哥儿丢在后头,才松下好一口气。 一边喘着粗气,嘴上还禁不住忿忿:“三小姐,这小公子真是好生无礼!瞅着就不是个好惹的主儿,您可得避着点儿。都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儿,将来准保是个风流纨绔!您可别被这小公子一脸皮相给诓着了。” 沈重欢莞尔一笑,敢情浣纱是担心他被傅梓砚给诓着呢。那倒是,如果不是知道他叫傅梓砚,就瞧着他那观音座下善财童子的模样儿,也怕是会生出些好感的。 上一世她对傅梓砚这般记忆犹新,一直到这世还把他当作童年的玩伴儿,可不就是因为他那一副好皮囊? 这么想来,上一世除了在伽蓝寺见过傅梓砚那一面之外,就是在沈丽君和他大婚的时候见过了。那是沈丽君出嫁,沈重欢在摛芳居院外的水榭里,见到傅梓砚一身灼眼的红色喜服,春风满面,好不玉树风流! 那一刻,沈重欢是有片刻艳羡的,若是将来八抬大轿红衣高马迎娶自己的夫君也如‘汴都双俊’傅梓砚这般该多好。 最后一次再见,她死在了他面前,那时的她,对着他,除了浓浓的鄙夷轻视,便再也没有其他了。 浣纱见自家小姐笑了,顿时有些不明白了,便问:“三小姐笑啥呢?” “没事儿。只是觉得浣纱到底是母亲跟前的人儿,这人真是看得真真儿准儿。以后你要挑夫君,可不会让我费神了。你将来若是相中哪个,就跟我说。保准让你如愿。” 听沈重欢这么一说,浣纱登下就不好意思了:“三小姐瞧您说啥呢?刚刚婢子不过是实话实说儿,你还拿我打趣!婢子进府的时候,可是起了誓的,以后不嫁,就服侍您!三小姐去哪儿,婢子也去哪儿!” 那到是,她身边的两个大丫鬟可都是在母亲身边亲自调教出来的,上一世她死的时候,可还没有给两个丫鬟安排好归宿,最后也不知道她们的结局如何了。 这一世,她希望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个好结果。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等下随母亲回去的途中,她就会遇到那个人。上一世,她就是和母亲,在伽蓝寺还愿之后回沈府的途中,遇到了身受重伤的那个人,若不是她与母亲出门轻车简从,也不会只给身受重伤的他,送了瓶沈氏的紫心玉露丸便离去。 上一世,她一直因为把重伤的他弃于路旁而耿耿于怀。后来他的身子一直不好,虽有她为他细心调养,但终究还是伤了根本,以至于让他年愈弱冠仍未娶妻生子。 那厢,被撇在伽蓝寺的傅梓砚望着沈重欢主仆二人离去的方向失神良久,手里还捏着那片从沈重欢头上掉落的菩提扇叶儿。 第八章 箫韶九成 今个儿沈李氏出门是配了四辆马车的,前边两辆套着两驾的鞍子,雕格红木,汴都四季锦的锦丝帷裳,随着马车的行进,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秋千似地荡着。沈重欢给大丫鬟浣纱抱着,挨着随风撩起的锦丝帷裳,眼神儿不住往外瞧。 大丫鬟浣纱只当小主子出门好奇,毕竟姑娘家家的,未出阁前可都是养在深闺,轻易不出门。就是出嫁之后成为妇人,出个远门也是要家丁婆子一众人陪着的。 浣纱生怕从帷裳口子灌进来的凉风把自家姑娘给吹着了,于是抱着沈重欢换了个位置。 沈重欢哪肯依,她今个儿出门,可是跟长兄沈重安说了一车子的好话,才让他给母亲支会一声,说是回春阁药庐近日少了几味常用药,吩咐管家这回子出门一并捎回来。 沈李氏也是个精的,只不道破。平日回春阁药庐若是少了什么,自有回春阁的药庐管事去采办,毕竟这买药选药得是行家里手办的事儿。心道肯定是自家小子,看上什么玩意儿,又怕明着采买进来传到老爷耳里,就想了个这么折衷的法子。到底是自个儿肚子里出来的,里边多少花花肠子她清楚得很,于是从自个儿的账面上支足了银子,只象征性地叮嘱了那管事一声,就随他去了。 上一世沈重欢和沈李氏是同乘着一辆马车的,后边几个次等的丫鬟和婆子挤了一车,配上几个身强体壮的家丁就这么出门了。 这回出门,有了哥哥沈重安的照应,她和沈李氏各乘一辆两驾的红木雕格马车,后边还多出两辆青布围子的。她早合计好,待会儿救下那个人之后,就放在其中一辆青布围子的马车里,借着送药材的当口,把人直接弄到回春阁的药庐那边。 回春阁药庐那边的李管事,她是认识的,也叫哥哥事先去支会好了,到时人藏在回春阁药庐那边儿,定不会叫人发现。 大概是沈重欢想得太细致了,浣纱又怕她吹着风,制着她的小身板往里边按,沈重欢挣扎了好一会儿,索性一双小手扒在了帷裳后边的车窗椽子上,不料想被窗椽子的一根倒刺刺了小拇指,一会子就冒出了珠粒一般大小的血。 这可把浣纱下坏了:“三小姐,瞧瞧都出了血,都怪婢子,方才就不应该用力拘着您。这下好了,万一扎坏了怎么办?” 沈重欢眉心一蹙,倒不是小拇指被扎疼了,而是蓦地心底就生起一种不好的预感,微微沉思之际,浣纱捧着她的小手小拇指,又是吹,又是擦的。 她方才还想笑浣纱小题大做来着,那帷裳一起,女贞树下一道模糊的白影,随着马车的行进,一晃而过。 沈重欢心头一惊,是了,她当年就是在这里遇到他的。 不过上一世,是她的马车夫眼尖儿瞅到了女贞树下身受重伤的他。 “停车,停车。”沈重欢也顾不上小拇指上的倒刺了,刚才浣纱又是吹,又是擦的,早把那根倒刺给折腾出来了。 雕格红木马车在一边的官道儿上停了。 丫鬟浣纱虽然有些不明白,但还是遵照自家姑娘的指示,抱着她下了车。又安排车里另一个二等的丫鬟跟主母去支了个声儿。 待沈重欢两脚一沾地儿,就小跑着往女贞树下的那个他跑去。 经年不见,他还是当年的样子,面容俊美得不似肉胎凡骨,一身儿苏洲添花坊的冰蚕丝广袖白裳,衬得他更像是天上的得道仙君。 现下白裳上染了几处血,显然是受了重伤。 但,即便他阖着那双狭长的寒星凤目,眉眼间水墨画般的清淡也丝毫不减。一头墨丝似乎因为打斗而略显零乱,其中一绺就调皮的扒在他雪峰似的鼻梁上,发尾还刮过那唇色稍淡却唇形极好的唇瓣。 风仪清贵逼人。 那时,她就想过,到底要怎样的人儿,才可以配得上他。北萧世家的公子,与傅梓砚比肩,甚至还远远超过傅梓砚的萧韶九,到底会钟情什么样的人儿。 一定是这世间最美好,最美好的女子才配得上他吧。 上一世,因为她的妥协怯弱,才让他落了一身的病痛,这一世,她一定要治好他,看着他娶妻生子。 “三小姐,这人是谁?呀,他受伤了。”跟来的浣纱的见沈重欢一只小手搭在那少年的手腕上,知道她家小姐自小修习医术,虽然年纪尚小,比不上‘国医圣手’之称的沈三爷,但毕竟比她们强,便也不再作声了。 这少年看上去年岁应与自家大少爷沈重安相仿,但容貌却是极出众的,五官比大少爷要精致不少,就连比片刻之前在伽蓝寺遇到的观音童子还要出色几分。衣着也甚不简单,光这身冰蚕丝的白裳,怕是有市无价。眉眼鼻骨之间的清贵,并没有因为身负重伤而有所轻减,反倒像是肆意在这女贞树下小憩似的,好一股风流潇洒! 难怪她家姑娘仅仅只是撩开帷裳,一眼就瞧见了他。 沈重欢探探萧韶九的腕脉,知道他的前胸和后背都有伤,但也不好当众将他的衣襟解开查验,那是被刀剑之类的兵器所伤,所以,早在前世她就断定,当时他一定跟人有过一番恶斗。 “浣纱,把紫心玉露丸给我。对了,还有八宝膏。”沈重欢吩咐浣纱将随身所带的紫心玉露丸拿出来,现下这情况,先服颗紫心玉露丸有保心救命的奇效。 至于那八宝膏,由珍珠沫儿,牛黄,象皮,龙骨粉,冰片儿所制,有生肌敛疤的疗效,萧韶九的右手背儿就有一道不大不小的口子,伤得也不浅,皮肉都翻卷起来了。 沈重欢一道儿给萧韶九喂了三颗紫心玉露丸,又给他的伤口抹起八宝膏,厚厚的乳白色膏体绕着他的伤口涂了一圈儿,却忽觉刚刚被倒刺儿刺了的小拇指一阵钻心的痛,但也仅只一下子,随后感觉胸口一滞,似是有什么东西钻了进去,堵在了当口,提不起气来。 而眼前的萧韶九虽然昏迷着,但沈重欢就感觉他似乎减轻了什么痛苦似的,眉目间一片舒展。 第九章 苗疆蛊虫 沈重欢当下也不敢多想,生怕这萧韶九的仇家又给追来,她倒是不怕,毕竟是死过一次的人。可是随她出来的一众丫鬟婆子家丁可也是人命,还有自己的母亲沈李氏正值盛年,未来的幼弟还没有出生,要是遇上萧韶九那仇家害得母亲丧了命,那就是自己的罪过了。 上一世她也不知道,给萧韶九丢下瓶紫心玉露丸之后,他有没有再遇上自个儿仇家。回去之后一直耿耿于怀,直到再见,却又是另一番光景了。 前世沈重欢走后,萧韶九不久之后就醒了,大概是沈重欢命人给他喂的紫心玉露丸确实起了作用,恢复些许力气之后,跌跌撞撞扶着女贞树起来,很快就有自己的下属来接应他,是故倒也没有再受到追杀什么的,自然沈重欢是可以放心的,只是不知罢。 前头派过去给沈李氏支一声的二等小丫鬟当归还没有回来,也不待母亲那边作何反应,沈重欢就命人将重伤的萧韶九挪上了后边那辆青布围子的马车。那马车内有个回春阁的小厮,是李管事的侄子,为人倒实诚,嘴巴也紧,略通些医理,想来让他照料萧韶九是最好不过的。 至于回头怎么跟沈李氏说,沈重欢还没有想好,她拣的几个人手脚都麻利,二等小丫鬟从母亲那边回来,人已经妥当安排好,吩咐一声马车夫,就噔噔继续启程了。 这不,还不等小丫鬟当归说话呢,大丫鬟浣纱就发难了:“三小姐,你是打算把这人带回去?那太太老爷那边怎么说?依婢子看,等会子进城,不如将他送到保安堂那边,咱再给那坐堂郎中一些银子,吩咐好生照料便是。如何要带回去?万一是歹人那该如何?” 不得不说,浣纱这样安排最是稳妥。可是萧韶九受得可不是一般的刀伤剑伤,而是南越那边传过来的苗疆毒蛊。上一世,她可是费了很大功夫才把他体内的蛊毒暂时稳住,可这到底治标不治本,汤汤药药的没少给他调理,却每到望月十五那蛊虫必在体内发作,噬心噬骨,疼痛不是一般人能忍。 二等小丫鬟听了浣纱那话,也是赞同的,连连点头,这囫囵性子,怕是连沈李氏的交待都忘了。 只道:“浣纱姐姐说得对,婢子认为把他放在保安堂那边最好了。保安堂不是沈家的产业么,三小姐让人打声招呼,可不把他好生伺候到生龙活虎。呀,这小哥儿长得好生俊俏啊,比大宋那潘安还要好看!” 这个世界的朝代倒是有些部分与现如今的中国历史是重合的,重合得不多,只道是年号部分人物的名姓相同,至于此潘安是不是彼潘安就很难说了。沈二房的沈丽君刚穿越过来的那会儿,对这个世界的朝代也是云里雾里的,尤其是历史上还有好些同名同姓的名人佚事。 浣纱经小丫鬟这么一说,倒是忽然笑了:“你这小丫鬟,说得倒是有板有眼的。大宋那个潘安你倒是见过?怎知这小哥儿长得比他还好看?” “这有何难呢。婢子曾听梨春班的班头说过,戏文里头写那俊俏的郎君:道是面若冠玉,眉如漆刷,目射寒星,鬓若刀裁。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真是好一个相貌堂堂,身躯凛凛的郞君!你再瞧瞧这小哥儿,面若冠玉不假吧,这眉如剑锋,鼻似悬梁,一身的气派也不输那相貌堂堂四字。” 小丫鬟对着那萧韶九那样貌好一阵猛夸,笑得连浣纱都忘记要问沈李氏的吩咐了。 “你这丫头倒跟着戏班班主长了见识,却不知这戏文里写的可是景阳岗的打虎英雄武松。瞧瞧这小哥儿,哪里倒如你说的身躯凛凛,有万夫难敌之威了?”浣纱边掩嘴儿,边笑。 这会子小丫鬟当归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沈重欢倒是觉得萧韶九也是凛然有高洁孤傲之气的,平时寡言少语,上一世他们重逢之后,见面多半是她说他听,甚少长篇大论地说自个儿的想法,只道是听,而且多半她提出来的要求他都会一声不响的照做。 仿佛眉宇之间世间一切都在他的运筹帷幄之中,即便是宏武之变朝廷时局动荡的那一年,北萧与南萧结盟把他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也不曾见他面露难色。 “当归,母亲那里怎么说的?”沈重欢倒不敢忘记沈李氏那边的态度。 这会子,小丫鬟当归倒是想起来了:“呀,瞧说着说着就忘记了,太太的意思,就是浣纱姐姐说的那样。命人把他送到保安堂,找个大夫给看看。说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这倒真是沈李氏的做法,她本也是个性子软和心慈面善之人,今个儿出门,本就是为了还愿,这半道上遇着个伤患,怎的也不能把人弃置一旁。上一世,沈李氏也是这般打算的,可奈何轻车简从,母女俩只驾着一辆二驾马车出来,实在安置不了这伤患,只得先进城后命小厮请保安堂的大夫去瞧瞧。 后来听去找大夫的小厮说,这受伤的小哥儿不见了,想来是路过的其他好心人搭救了,这事儿便也就这样了了。 “三小姐,太太都这么吩咐了,那等会子,我就叫苍术把人送到保安堂那边。”浣纱道。 有了前世这么一层关系,沈重欢自是不肯的:“浣纱,我刚刚给他把了脉,他这伤一般的大夫怕是治不好,还是先把人送去回春阁药庐那边儿,等爹爹回来,诊过了,没什大碍再把他送出去。” “这,不太好吧……”浣纱一脸难色。 这回春阁就在三小姐摛芳居的隔壁,平时沈三爷从太医院回来,就窝在那回春阁的药庐里不出来。三小姐又甚得老爷喜爱,大多时候也腻在回春阁跟一堆药草啊医书啊待在一起。 要是把人送到了回春阁药庐那边,依小姐的性子不老往回春阁跑才怪,男女七岁不同席,这小公子瞧着年岁也不小啊。又是个俏郎君,可别惹出什么事来。 第十章 重平求情 “当归,待会儿你就跟苍术说一声,把人送到回春阁的药庐那边儿,母亲那里我去说。”沈重欢也不顾浣纱的反对了,自己拿了注意,心里盘算着怎么跟沈李氏去说。 浣纱欲言又止的,见自家姑娘拿了主意,不容置喙,便也止了声儿。心道暗暗下了决定,日后姑娘若是出入回春阁定得前前后后找人跟着,免得出什么事儿。所谓人不可貌相,瞧瞧那伽蓝寺善财童子一般的小公子,那模样也是顶好的吧,最后不还是小小年纪不学好,光天化日之下拦着自家姑娘姓甚名谁地问。 倒也不是说这救回来的小哥儿,一定会出什么乱子,但防人之心不可无。 她这边儿这么精打细算着,沈重欢那边儿也为接下来说服沈李氏的事儿思虑着。 要论起人情事故,持家理事儿,沈重欢还真不是一把好手。即便是重活了一世,也不见得占了多大的便宜去。上一辈子,死之前都还在一堆故纸堆里找着治病解毒的法子,就是母亲父亲先后仙逝,这沈三房一大家子的庶务还是长兄房里的姨娘柳叶儿管着。好在那姨娘是原来沈重安身边的通房丫头,又是家生子,对沈三房那算是忠心不二。 至于最后大哥的姨娘柳叶儿是个什么结局,她死后也是不知道的。何况重来一世? 不过,她姐姐沈重平却是个素会做人的,别看只比她虚长两岁,但说话做事儿可都有一套儿,轻易让人挑不出刺儿,是个小惠全大体的主儿,连长安侯府沈高氏都对她赞赏有佳。 思量到了这处,沈重欢心里也有了个底儿。于是对浣纱嘱道:“等会子下了车,你就去惠风居,把姐姐叫来正房,对了,记得把这事儿跟姐姐透个气儿。” 沈重欢料想到,等会子进了沈府,依沈李氏的脾气,准会把她叫去正房好好说叨说叨。弄不好,最后还是会把人送去保安堂,即便是带回回春阁药庐也不顶事儿。 可浣纱觉得大小姐沈重平也是个不好糊弄的主儿,便问:“三小姐,若是大姑娘问起来,如何一定要救这人,那可怎么说的好?” 沈重欢倒没想到这层,蹙了蹙眉,才道:“你就说,救的是贵人,将来是我们沈氏的大贵人。若她还要再问,你就往我这边推脱,等人留在了回春阁,我到时自有由头跟她说。” 这厢到了沈府,浣纱果然依命去惠风居找沈重欢做救兵,小丫鬟当归则跟着载萧韶九的青布围子马车去了回春阁,那李管事的侄子叫苍术,虽人还不错,但终也架不住人多嘴杂。 待沈重平领着两个贴身大丫鬟来到摛芳居正房,就听到母亲沈李氏呵斥中又略显怜爱的训话:“你个小丫头,哪里学来的规矩,随随便便就把一个外男给带进院子?这身子骨儿才利落,就上赶儿学着前朝谭三姐悬壶济世?都是老爷给惯的!看我今天不叫嬷嬷好好给你立立规矩!” 一听这话,沈重平就想笑,这倒是说得比唱得还好听,就怕母亲下不去这手儿。谁不知道阿肥可是父亲手中的眼中宝掌中肉来着。这要立规矩真立出个好歹来,沈三爷怕也是有脾气的。而且,别的不说,他就得意阿肥呢,直当关门弟子来养着。 阿肥是沈重欢的小字,因着出身的时候个头不小,后来落了地儿又是娇养着,还真是圆圆滚滚白白胖胖一团,于是就阿肥阿肥一直叫着。 知道沈李氏只是嘴上说,沈重平倒也更加有把握了,虽然不清楚阿肥说这贵人到底是何方神圣,那自然必不是个简单的人物。这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不说拿这救命之恩挟制人,但有着这份掌故在里边,日后倒也不会吃亏。 亏本的买卖,沈重平是向来不做的。有恩于人总比与人结怨来得好。 “女儿给母亲请安。”沈重平一进了正房,跟来的大丫鬟紫苏和山莓就齐整儿跟沈李氏行礼。 沈李氏见大女儿来了,停止了训话,瞧她这时候来,定是为这小丫头求情来着,便板着面孔,故作愠色:“今个儿出门不是才请过安。” “母亲说的哪里话呢,这女儿给母亲请安不是天经地义,难道还要计算着时辰和次数?莫不是母亲嫌女儿烦,不想见着女儿吧。那要是这样,以后重平可都不去信仁居给母亲请安了,免得惹母亲生气。”沈重平嘴上这么一说,人倒还真转个身就要走。 沈李氏瞅着大女儿这作派禁不住就乐了,她这大女儿容貌也是秀丽的,五官虽比不上三儿阿肥,但这眉梢眼角之间总透着一股子聪惠劲儿,为人处事也是极圆滑得体的,长安侯沈高氏那么横挑鼻子竖挑眼的人,对她也是挑不出半点儿不是的。 “大丫头,我才说了一句,你倒跟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了一箩筐。”沈李氏轻斥了一句。 沈重平也不绕弯子了,瞧了瞧沈重欢被母亲训得一愣一愣儿,跟个实心木头似的一动不动站在一边儿,好不可怜,便道:“阿肥这是犯了何事儿?让母亲这般生气,连我都要赶。母亲,若是阿肥今个儿真是混闹了,别说是母亲,连我都要好好训叨训叨她。” 这么一说着,也不待沈李氏说话,便自顾自地对沈重欢小大人似的说道:“阿肥啊,你可是遣着你那大丫鬟去我那儿说情,急哄哄把我叫过来,我道是什么事呢,原来是自己犯了浑,惹着母样生气了。你自己说,今个儿犯了什么事儿?让母亲这般动怒?要是不说实话,可别怪姐姐今天不给你脸面。” 怒香知道这是大姑娘变相给自家姑娘求情呢,立即就很本分地回道:“回大小姐话,我家姑娘今个儿从伽蓝寺回来救了个人,非说是重症,没听太太的安排,把人给领回了回春阁。” “你家姑娘不懂事儿,你们几个也都不懂事儿?这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领回回春阁吗? 第十一章 相生相克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要是以后遇着什么猫猫狗狗都领回来,那咱还在城里开什么保安堂保仁堂,直接闭门歇业了就是。先不说那是个什么人物,这万一要是个歹人,这领回来得惹来多大的麻烦。前头引狼入室的例子还少吗?” 这头才对一众丫鬟婆子训了话,便好言又劝慰起沈李氏:“母亲,昨个儿您说要去伽蓝寺还愿呢,您看今个儿就碰到这么一糟事儿,莫不是观音大士显灵保佑了阿肥,现如今半道上出现这么一个人儿,指不定就是让您这个大善人来积功德的。 我听说,咱大燕的圣母皇太后,当年给安国公主请托,刚从甘露寺出来,半道上就遇到一只受伤的兔儿。后来圣母皇太后把这小兔带回宫精心将养着,安国公主的身子也就慢慢儿好了。您瞧着这里边是不是有些个机缘门道? 再说,阿肥虽然年岁还小,自然比不上那些个坐堂郎中,但怎么说咱家阿肥可是‘国医圣手’的关门弟子啊,您信不过阿肥,难道还信不过太医院做提点的爹爹? 您要是真担心这领回来的人,惹出什么乱子,那简单,从今个儿起,就叫几个家丁给仔细看着。若是没什么不治之症,叫人把他放出去便是。这要真是什么奇难杂症,您要是把人送出去,万一三五天两眼一闭两腿一蹬,没了,若是传出去,不知道由来的,只说是我们沈三房草菅人命。这俗话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不说的就是这个理儿嘛。” 沈重平这一口气说下来,连顿都不带打,让沈重欢心里好一阵佩服。 被沈重平这么一说,沈李氏想了想,越觉得那是伽蓝寺的佛祖显灵,给她家阿肥一个考验。不然,这人偏偏不被别人遇到,还就被自家女儿看到给救回来了。于是改了主意:“瞧瞧你这张小嘴儿,最后偏都是我的不是了。哟,就你们姐妹几个是菩萨心肠,恶人倒是我做了。” 沈重平知道沈李氏已经同意了,款步轻移,拉着沈李氏的一边手就一阵哄:“母亲,您说的哪里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儿。咱再怎么好,不都是您手把手教养的?要说咱们姐俩儿是菩萨心肠,您啊,就是真真的活菩萨。我们姐俩儿,只能沾您点儿金光。” “你这一通好说,我要是不同意,好人可都给你们做了。罢了罢了,就让回春阁李管事那边多配上几个小厮,好好给看着。等人好了,再送出去不迟。阿肥,那回春阁离你摛芳居的院子很近,这平时你要去回春阁,我倒是允了。可现在不同,这小哥儿年岁也不小,你这段日子就不要老往回春阁那边跑了。”沈李氏道。 沈重欢很是乖巧地点点头,表面上先道是应着,事后再寻着机会过去好好看看。 遂道:“我知道了。” “时候也不早了,这一折腾,老爷也该回来了。”沈李氏训完话,就领着人出了摛芳居。 沈李氏一走,沈重欢终于松快了,连带沈重平也放松了不少:“今个儿你可欠了我好大一个人情儿,说吧,你打算怎么还?” 长姐沈重平还跟上一世是一样的,精打细算着。论学问倒比不上兄长沈重安,但汴都她素有才名,多半是因着通人事儿。直到后来,不顾家里反对,仓促嫁给了沈丽君的表弟陆越,这朵娇艳中透着一股子泼辣,甚至有些争强好胜的带刺儿玫瑰,才渐渐枯萎失色。 “重平姐姐,我这儿还有两盒新制的舒颜膏。由白术、白芷、珍珠粉、桃花瓣、当归、蜂蜜做成,涂在脸上有保湿美颜的功效,你要是天天儿抹,保管你越来越光滑水嫩,只怕再过个三两年,咱家门槛都能被那媒婆踏平了。”沈重欢知道自家长姐的喜好,是故早就让怒香把东西准备好了。 “你这小丫头,刚刚还跟木墩似的,现在倒打趣起我来了。都说咱们沈家出了两个‘医痴’,我看你啊,一点儿也不痴,尽装糊涂,其实肚里不知道装了多少弯弯绕绕。我可丑话说在前头,你救的那人我可不管是不是什么贵人,可别最后救了没落好儿,还惹来一身骚,到时,看你怎么收场。”沈重平边骂道着,边还伸出食指,戳了一下沈重欢的脑门儿。 沈重欢这点倒肯保证,救萧韶九绝是不会吃亏的。 “重平姐姐,你放心吧。不会有事儿的。” 沈重平眼珠一转,嗔道:“莫不是那小哥儿模样长得太招人,你道是救了,将来给自己做上门女婿?” 萧韶九的模样确实是长得很招人的,至于做上门女婿吧,她记得上一世,萧韶九除了对她表示有极大的耐性之外,也没有其他表示了啊。像他那样的人,怎么会喜欢上自己呢? 沈重平见沈重欢走着神,又补了句:“还真这么打算的啊。” “哎呀,不是不是,重平姐姐,你快回去吧。我还有事儿,就先不陪你了。今个儿谢谢重平姐姐的帮忙了。” 现在萧韶九人是安排妥当了,这个时辰,沈三爷应该也从太医院回来了,她这得去一趟回春阁看看情况,顺便让父亲给瞧瞧。上一世,萧韶九这病可没给父亲瞧过,那时候沈李氏刚病逝不久,沈三爷可颓废了好长一段时间。 “阿肥,刚刚母亲的话,你给忘了?这才说完,就往回春阁跑。你别走啊……” 沈重欢也不关心沈重平最后说了些什么,但大抵也是能猜到的。不过,即便被母亲知道罚了,也不打紧,不是还有父亲呢。 浣纱和怒香跟着沈重欢一径儿到了回春阁,沈三爷沈长桥已经在给萧韶九诊脉了。 沈重欢在暗叹自家老爹的动作真快时,已经给沈三爷福了个礼。 见沈三爷脸色微凝,便迫不及待地问:“父亲,他情况怎么样了?” 沈三爷知道是自家姑娘来了,神色一转,笑眯眯地,就像看着自己最得意的弟子似的,循循善诱:“听苍术说,你之前给诊过脉了?你说说,该怎么办?” 她在官道上给萧韶九诊脉,脉相上与前世无异,脉象时而浮数,却又时而沉迟,有两股力量在他的心脉附近相互牵制,似乎相生,又似乎相克。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 第十二章 雄蛊何处 于是,想了想,道:“爹爹,女儿前些日子在沈氏药祠的藏书阁看到一本《边金要略》,这里边记载着南越的苗疆地区,苗人善养蛊虫,据说有子母蛊和雌雄蛊。雌雄蛊相生相克,施种者与受予者若是有一方身死,那另一方则必死,若是一方身受重创,却只要另一方仍完好无损地活着,那无论是施种者和受予者必都不会有事儿。 而子母蛊则不然。若身怀子蛊之人身死,那施种母蛊之人则安然无恙。反之,若母蛊之人身死,那身受子蛊之人也定时日不多。” 听着小女儿这番见解,沈三爷真真是笑开了花,连两眼都眯成了一条线,摸着沈重欢的小脑袋,分外欢喜,分外怜爱:“真是爹爹的乖阿肥!虽然阿肥只说对了一半,但爹爹的小阿肥毕竟才八岁啊。没事儿没事儿,爹爹的小阿肥,将来一定比爹爹更厉害。” 若说沈三爷现有的三个子女之中,最最怜爱谁,那必是小女儿沈重欢无疑了。这倒不仅是父性使然,更重要的是,他沈三爷沈长桥后继有人。在这一辈中,从沈氏族学里挑出来进到沈氏药祠,修习不外传的沈氏医术,最出众的莫外是他这个小女儿了。只可惜是个女娃子,他也曾无数次的感慨,若阿肥是个男儿身多好,将来定能撑起国医沈氏这门楣。 沈氏先祖自大燕建国之初,感召元祖帝恩德,世袭‘长安候’,掌大燕太医院提点。到沈正则手里已是第三代,由沈正则长子沈长泽袭其候位。沈正则还有一嫡亲兄长沈正德,为沈氏族长。沈正德育有三子,长子沈长林由原配阮氏所生,嫡次子沈长清和嫡三子沈长桥由继室林氏所生,沈三爷沈长桥掌太医院提点。 原这‘长安候’与太医院提点应是一人,奈何沈长泽虽通医理,天分上却远不及沈长桥,只尤擅鹏抟鹢退。于是出于对沈氏一族的长远打算,又不得不考虑元祖过后,已历三代帝王更迭的大燕沈氏,在当今的圣主面前还剩多少阳光雨露,沈氏族长及已经过逝的上一任‘长安候’,才做了此打算。 因着沈正德这嫡次子与嫡三子是一母所生,关系自非比寻常。这才有了沈三爷的长子沈重安与沈长清的嫡女沈丽君的指腹之约,这自然都是后话了。 “只说对了一半?”沈重欢蹙了蹙眉,怎么可能只说对了一半? 这萧韶九上一世明明是被人施种了雌雄双蛊,这两蛊盘踞在他心脉处,形成两种既相生又相克的力量。 她方才在官道上给他诊脉时,也明明是雌雄蛊。莫不是哪里出了什么错? 沈三爷见小女儿这般蹙眉不解的可爱模样,便笑着道:“阿肥,你再仔细去探探那腕脉。” 他倒真是对沈重欢亲重来着,这般信任的眼神,明摆着是在现身教学。 沈重欢在沈三爷充满期待的目光中,朝萧韶九搁在脉枕右手走去,三只略显肉肉的小指,轻轻压在他的寸部、关部、尺部,一会子人又移至另一边,号起他左手的寸部、关部、尺部。左手的寸关尺,对应的是心肝肾,指尖在他左手的寸部停留了。 怎么会这样?上一世萧韶九的心脉处不是有雌雄双蛊,可是现在他的心脉处只有一蛊,而且脉象也已经不是之前那般浮数,又那般沉迟了。如果只有一条雌蛊在他体内,那另一条雄蛊去了哪里? 难道那蛊已经跑到了…… 沈重欢不敢想,只觉得那脑门像扎了个口子的窗糊纸一般,忽地,一阵浸骨的夜风就钻了进来。 沈三爷见小女儿在萧韶九的左腕关部停了停,摸着下巴那小撮山羊胡子,满意地点了点头。心道,果然不愧是自家的姑娘。 “爹爹的乖阿肥,可是探清楚了?这小哥儿,外伤好生养几日便自可离去。不过这苗疆蛊虫,那就要看日后的造化了。”沈三爷叹道。 话说,倒不是沈三爷不想救,而是这苗疆毒蛊实乃产于大燕皇朝化外之地,若是要解得此蛊,这其一就得寻着那雄蛊,两蛊相生相克,稍一方有差池,这小哥儿的命就不保。寻着了雄蛊不说,还得了解这毒蛊的习性、病症,甚至连培育这毒蛊的苗人也得找着,这才可对症下药。可即便都找着了这些,倘光是凭着汤药和针灸,也不见得就能把这东西给引出来。 沈重欢听沈三爷这么一说,急了:“父亲,难道这世上就没有法子解这蛊虫了吗?” “阿肥,你放心,这小哥儿心脉处虽有一蛊,但只要这雄蛊在另一人体内不发作,就无什大碍,暂不会有性命之忧。这几日好生把外伤将养着,倒时叫李管事将药庐那边的清心丸,赠给这小哥儿一些,日后少忧少虑,不嗔不怒,他这体内的蛊虫便不会轻易发作。”沈三爷道。 “可是爹爹,这哥哥如此年少,得了这病,可怎的好?我曾听叔伯父说起过,我们沈氏药祠里有一种不外传的秘术,若是用我们沈氏的秘术,也没得救么?”沈重欢问。 她这时候还不能把她知道《天医内经》的事说出来,毕竟这可是沈氏最高深也是最秘密的医术。现如今旁敲侧击地问起来,就是想想看看父亲怎的说。毕竟,上一世她只修习到《天医内经》的第五层。至于第六层,第七层,她一直没有堪破。 父亲身为太医院的提点,在沈氏的地位仅次于受爵的叔伯父沈长泽,若说沈氏现还有谁能修习《天医内经》,那就只有父亲了。虽然她上一世也不知道父亲修习《天医内经》到底到了第几层,但这事若要找个人讨教讨教,无外乎就只有父亲一人了。 沈三爷似乎对小女儿提及家族医术的秘辛有点儿意外,脸色不是十分好看,但又想到长兄怎的把这事儿也告诉阿肥了,便多了几分揣度,权当是长兄那边与他这般一样亲重这小丫头。 孰不知,这沈三爷还真是想多了。这时候的沈长泽虽然对沈重欢也是青眼有加的,但却还有没有亲重到把沈氏医学的最高秘辛,对着一个才八岁的稚儿说道。 第十三章 只是乱说 想到此处,沈三爷看自家小女儿的目光更加慈爱,更加满意了。料想这时,若是沈重欢要天上的月亮,依他这般宠溺的态度,也不会说半个不字。 只怜道:“爹爹的乖阿肥,你叔伯父可曾真对你说起过家族里不外传的秘术?” 上一世,沈长泽在她这个年岁的时候确实没有说起过。直至沈氏落败,沈长泽被贬往荆洲,才由他做主,将沈氏最高深的医术《天医内经》传给她。 说来这《天医内经》倒并不是族内所有人都能修习,据她所知道,沈氏一族百余年来,能修习《天医内经》及修习有成,掌握内经七层天医太乙针针法及功法的人,足足不过三人。 上一辈的沈氏族人当中,只有祖父沈正德和叔祖父沈正则的父亲沈啸云修习过,且说只修习到第三层,便再也无法突破。若要论起来,真真有人儿修习过内经七层的人,还得往上推,算到沈啸云的父亲,当年辅助大燕元祖帝救死扶伤,解危济困的沈悠林,大概正因为这一身无药可愈的本事,才让大燕元祖皇帝一直倚重。 至于到了父亲这一辈,那就只有沈三爷,沈长桥修习了此术。所以沈氏族长和上一任‘长安候’才会决定让父亲掌太医院的提点。只是族里的沈氏子弟大抵都知道沈氏有精湛的医术,却不太清楚《天医内经》为何术,是故沈三爷才会对沈重欢知道此事,表现得过分欣喜。 沈重欢想了想,这话儿不能说得太过,便有些迷糊地说:“叔伯父,只说过我们沈氏药祠有一种很厉害很厉害医术,不外传的。爹爹,叔伯父说的那种很厉害厉害的医术,到底能不能救这个哥哥啊?” “阿肥啊,这个爹爹也不知道。不过,阿肥乖乖跟着为父学,将来说不定有办法。还有啊,爹爹的乖阿肥,你叔伯父告诉你的事儿,可不准告诉别人。”沈三爷嘱道。 这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虽然这《天医内经》的修习极难,一般人甚至连其法门都摸不着,但并不代表着就没有人不觊觎此秘术。只是沈氏族人当中修习者极少,修习有成者少之又少,所以才不为外人道也。 沈重欢小脑袋如捣蒜一般,重重点了点头:“爹爹,阿肥知道了,您放心吧,阿肥不会告诉别人的。” “爹爹的乖阿肥,走走,跟着爹爹去膳厅用饭吧。可别饿着了。”沈三爷这才抱起小女儿,往信仁居的膳厅走。 沈重欢和沈李氏今儿一早去伽蓝寺,午膳是在伽蓝寺的善堂用得斋饭。从伽蓝寺回来,路程不远,再加上把萧韶九救回来,这么一耽搁,一家子都要进晚膳了。 沈重欢小小的身子扒在沈三爷宽阔的肩膀上,两只水润润的大眼望着躺在竹搭子上的萧韶九,小嘴轻抿着,突地那脉枕上的一只手动了,沈重欢惊异地抬起了身子,对上了一双琥珀色的淡色眸子。 他醒了? 那刚才她和爹爹的对话,他都听到了吗? —— 戌时初,摛芳居。 菱形格子红木两叶窗打开着。 凉风习习。 沈重欢已经用过了晚膳,两双小手撑着下巴,望着窗外发呆。 浣纱见自家姑娘闷闷不喜,眉间一抹愁色,便上前宽道:“三小姐,莫不是还为了太太的话在生气?” 方才,沈家三房一家子在膳厅用膳的时候,太太不知道从哪儿得了姑娘去了回春阁的信儿,便当着老爷的面,训导了小姐几句。这话倒也说得不重,无外乎就是再三的嘱咐男女有别,下不为例。为此,老爷还护了几句。照说有老爷护着,三小姐不应该如此不高兴来着,可浣纱看着自家主子这模样,就忍不住要劝慰几句。 事实上,沈重欢倒还真没有因为晚膳沈李氏的训导生气来着。真正令她烦恼的是,那只雄蛊。 在给萧韶九诊脉的那一刻,她就有猜想到那只雄蛊可能去了哪里。就在晚膳后,她急匆匆回到摛芳居,摒退了身边的两个大丫鬟,在自己左腕脉的关部,证实了自己的想法。 那只雄蛊就在自己体内! 前世雌雄双蛊明明就在萧韶九体内,可这一世,萧韶九体内的另一蛊虫已经跑到了她体内。毒蛊本来对人的血性味就特别敏感,在给萧韶九的右手涂八宝膏的时候,她小拇指上的倒刺伤口,似乎瞬间就被某物撑开,一下子就感觉有东西钻了进去。 原来,就是那时候,雄蛊顺着血性味的指引,从小拇指上钻了进去。 那从今以后,她和萧韶九就是生死相牵了吗? “浣纱,你们出去吧。我想一个人待着。”沈重欢道。 她现在必须仔细合计合计这体内的雄蛊该怎么办,这时候她得重新开始修习《天医内经》,上一世修习到第五层,但重来一世这原来的第五层内经的内息已经消散了。或许,只有真正修习到第七层,才会有出路。 这会子偷偷修习《天医内经》,于是才把下人都支开。 浣纱和怒香领着当归她们都出了主卧,一会子,开着的菱形格子红木两叶窗,突地跳进来一个人。 沈重欢吓了一跳,在看清来人时,已经惊呼出声:“萧韶九!” 他这个时候,不应该好好躺在回春阁养伤么,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问题是他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这摛芳居他不应该知道在沈府的哪个位置啊。 “姑娘怎知在下的名讳?” 他的功夫很好,一眨眼就已经站在沈重欢的身后,加上他的声线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淡漠和微哑,所以听起来怪瘆人的。 这时沈重欢才意识到,这时候她和萧韶九是不认识的。以他的警觉性,就这样脱口而出叫出他的名字,一定会让他觉得自己救他是别有用心。 她忙用两只小肥手捂住自己的嘴,慢慢回转身,悄悄看向他俊美得过分的面庞。 他的气息很冷,冷得像整个人都打了霜似的。淡淡的木樨香味夹着一股夜风袭过来,闻起来,清透极了,似乎透到了心底。 她总不至于跟他说,他们上一辈子就认识了吧?或者直接告诉他,她这一世是重生的? “我……我……我只是乱说的……”这话,沈重欢说得极没底气。 第十四章 你叫阿肥 别说萧韶九这么谨小慎微的人不会信,就连她自己也不会信。 “乱说的?姑娘就能一语中的,那还真是不简单。” 萧韶九勾着嘴角,似笑非笑,琥珀色的眼珠子盯着沈重欢,那目光带着寒气,似乎能把人里里外外都给看透了。 不知道为什么,萧韶九的眼睛似乎有一种魔力,只要对视上他的,就有种被叮住了的感觉,紧接着神志也会一片空白,轻易不能挪开眼。 就在这空档,萧韶九迅速地抓住了沈重欢的小肥手,修长而冰凉的三只手指,探在了她的左手关部,眉峰一拧。 “雄蛊在你身上?” 这会子,沈重欢才反应过来,意识骤然回笼,她微微瞪大了眼。不知道是因为他猜到了雄蛊在自己身上,还是因为萧韶九扣住自己左腕关部的力道有些大,蓦地,心跳就加快起来。 如此亲近的距离,萧韶九身上的木樨香味儿扑鼻而来,让沈重欢感觉到一股无形的重压,犹如热锅闷盖一般。 上一世,她和萧韶九的距离可没有这般亲近过,哪怕是她救过他,予他诊脉开方子,也总是用弦丝系着,隔着半臂的距离。后来,沈氏一族从叔伯父沈长泽那边每况愈下,渐波及到大伯父沈长林一家子,最后到了自家。那时正传出北萧世家与南萧世家联盟,他和萧有仪的婚事更是把他推到了风暴的中心,正是自顾不暇之际,更何况腾出一只来,助沈家三房一臂之力。 “为什么救我?” 沈重欢的沉默,已经给了萧韶九答案。但他显然对此并不满意,仍扣着沈重欢的手腕,力道不轻不重,但足够制住沈重欢这八岁的小丫头。 “因为你会帮我。”不知道是不是被人下了咒一般,沈重欢就这么不受控制地如实地道出了自己心底的想法。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时候,她再次紧紧地抿起了小嘴儿。 那小嘴儿上的光泽就像刚刚被雨露滋润过的玫瑰花瓣一样,如脂玉般白嫩的小脸,一双水汪汪的清泉眸子,一整合起来,那精致又略显袖珍的五官,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小表情,十分委屈却又特别讨喜。 不得不承认,萧韶九在看清这张小脸儿的时候,有瞬间的惊讶,好漂亮的小奶娃子。而原来在心底徘徊难消的猜忌和顾虑,不知怎的,就被一股奇异的力量给打消了。 沈重欢真真儿想说,她刚刚明明打算不是这么说的。可是怎么会,就把心底最真实的想法给说出来了呢? 她表示,她真的不造啊。 难道,这时候年岁与长兄相仿的萧韶九已经撑握了其他什么武功?她是知道,萧韶九师承前武林盟主杨开,功夫在江湖上也道是数一数二,只是如今,他顶也就是个十二三岁的青葱少年,怎的有了这般造诣? 不过,沈重欢还真是想多了,上一世萧韶九倒是会这摄神**的,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在她面前表现而已。 男神表示有些忧愁啊,咱上一世还是有很多优点和功能的,妹子你咋就没多长长眼呢。 萧韶九眼中那抹淡漠渐渐散开,如浓雾退去一样,沈重欢看到了他那清透如琉璃一般的琥珀色眸子。据她上一世对萧韶九的了解,如果他的眼睛特别清明,特别纯澈的时候,那一定是他心情极好的时候。 其实,想想上一世,她是经常能看到他那双干净清透的眼睛的。 “小奶娃子,你倒是说说,我为什么要帮你?”萧韶九松开了钳制沈重欢的右腕,改而微弯着身子,兴致勃勃地问着沈重欢。 话说,她即便是坐在那卷草纹黄色梨花木妆台前的圆墩上,整个儿身板也是远远矮于萧韶九的。他方才粗鲁地抓着她一只手,为了配合他的身高,她整条儿胳膊都被往上提了几分。 这会子骤然放下,才倍觉酸胀,一时眼珠子就酸出泪来了。 萧韶九倒没想到沈重欢会哭,而且还哭得这么委屈,连声儿都没有,只是默默地,叭嗒叭嗒掉着大颗泪珠子。 这可把萧韶九难住了。 其实,早在这之前,他在沈三房的回春阁探听到,是这个小奶娃子救了自己时,就已经有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念头。若不是那小奶娃子,无缘无故叫出他的名字,他也不会多留了个心眼。 当探上这小奶娃子的腕脉,知道原本应在他内体的两条蛊虫,竟有一条因为救他,跑到她体内时,他就已经放下了心中的疑问。 只是如今好好的小奶娃子被他弄哭了,可如何是好? 他蹙起眉头,学着自家手下龙二哄孩子的模样,一把横抱起沈重欢的小身子,转而自己坐在了圆墩上,让小奶娃子跨坐在自己怀里,一只手还腾出来不甚熟练地给她抹起了眼泪。 这一气呵成的动作,可把沈重欢给吓傻了,准确的说,应该是惊傻了。 据她的所知,上一世的萧韶九可不是能让任何人靠近的,别说是与他有什么肢体碰触,更别提坐在他大腿上享受他爱的抱抱。 “别哭了,小奶娃子哭多了,以后会长得丑。”他生硬的说着这话,这话还是回忆着龙二那货哄着自家嚎啕大哭闺女,搜肠刮肚想出来的辞。心道,女孩子定是都爱漂亮的,若是说哭多了,会变丑,那女娃子听懂了,必然会渐渐止了哭。 沈重欢很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这是那个高高在上,淡漠得似乎世间一切都与他无关的萧韶九说出来的? 果然,龙二那货说出来的话还是管用的,瞧这小奶娃子,已经明显噤了声。瞪着一双如初露新发的大眼,灵气逼人的看着他。 “我不叫小奶娃子,我有名字的。”沈重欢总算是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了,突地,就来了这么一句,刚刚哭过的鼻音还没有消失,显得软软的嗓音带着点儿撒娇意味的尾音。 这时少年萧韶九心情更加愉悦了,琉璃珠子的眸子,跟会发光一样:“我知道,你叫阿肥。” “你怎么知道的?” 第十五章 玉玦相赠 这小字,上一世沈重欢都没有对萧韶九提起过,何解这一世他连她的小字都知道了? 当然这都要归功于,沈重欢喂他的那三粒紫心玉露丸,他早被人搬上马车的时候,意识就已经清醒了。只是一贯警惕的性子,让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选择了静观其变,直到那小奶娃子央着自家爹爹给他解蛊,他才睁开眼。 等着回春阁的小厮去煎药那功夫,人就逮着机会把沈三房里里外外摸了个遍儿,最后确定了小奶娃子的住处,这便来了。 “这玉玦你拿着,以后有事拿这玉玦,去城里的乌衣巷孙记典当行找孙掌柜。” 萧韶九随手从腰间解下一块雕着繁复花纹的蓝田缠丝白脂玉玉玦,交到沈重欢手上。上一世,萧韶九给他的信物倒不是这个,也是块玉,但似乎没有这玉玦来得贵重。这玉玦她是认识的,这是北萧世家家主的信物,玉玦可以从中间掰开,两瓣儿合在一起是个印章,凭着此印章可以去北萧世家名下的任何一家典当行、杂货铺、酒肆支配银钱,调动人手。 沈重欢拿着这玉玦有些愣愣的,玉玦上沾染着他淡淡的木樨香,挂在他腰身上,还带着点儿他的温度。 对他的慷慨有些受宠若惊,疑道:“我不叫小奶娃子。你也不见得比我大多少。这东西值钱么?” 其实萧韶九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哪般牛鬼蛇神附了身,等自个儿回应过来,东西就已经交到小丫头手里了。 沈重欢当然知道这玉玦的价值,但是她总觉得冒然接过男子的物件不太好,虽然这时候想起男防女防闺阁那一套儿,有些儿晚,毕竟人都已经极暧昧地跨坐在人家大腿膀子上呢。 至于说到这东西值钱不值钱,不过就是随口一说。 萧韶九笑了,目光流转,语含深意地反问:“小奶娃子,你说值钱么?” 那眼里明晃晃写着,你都知道我是萧韶九,你说我的东西值不值钱。 沈重欢被他这么看着有点儿不好意思,仿佛心底那些个小算盘都被他看透了似的。 咦,不对啊。上一世的萧韶九,话不多的啊。这一世,怎么忽然转了性,话倒多起来了,还一口一个小奶娃子叫得那个欢实。 这摆明就是在逗她么…… 到底是哪里出错了? 想到这里,沈重欢抬起眸子,又细细地打量起萧韶九来。除了长得一如既往的俊美,甚至一个小动作就能让人感觉到无与伦比的矜贵高雅,直溜溜生出一种不应和这样的人一道儿活在这世道上的慨叹。 真是没什变化?怎的现在就亲民很多呢? 只是沈重欢似乎忘记了,相对眼前十二三岁的少年,自个儿稚龄才八岁,五短身材,微胖,当然还是很有差距的。 其实这道真是沈重欢想多了,萧韶九是个冷性子,喜恶内外分得极明显。他若是亲重的人儿,多半能和他搭上几句。不过话不多,今个儿和沈重欢说了这么多,也算是破天荒。事后,萧韶九离开的一路都蹙着眉头,乍一见小奶娃子哭,平日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功,就全破了。 是故,人家只把她当小孩儿哄,见不哭了,也觉自个儿言多必失,把大半年的话都说完了,一声不吭地,把人撂在圆墩上,一唆,一个白影儿就飘出了窗子。 他这么忽然一走,让沈重欢一点儿心里准备也没有。心道原还要叮嘱一下,叫他少忧少虑,勿怒勿嗔,对了还有回春阁药庐那边的清心丸,也要让他用上一些。 见他走了,转念一想,像他这么清心寡欲的人,恐怕连清心丸都用不上吧! 萧韶九这么一走,就算是真走了。沈重欢本以为他至少会在沈家待到伤好了,可他显然似乎有重要的事情要办,以至于连夜就孤身一人出了沈府。 隔日一早,听了回春阁的小厮苍术来摛芳居回禀,就更加肯定了。 这日后再见,又是另一回故事再续了。 —— 萧韶九这一走就过去半个月了。这期间,她安排家里的小厮去孙记典当行,典当了几瓶清心丸。其实说白了,典当倒是个由头,主要是把药送过去,以防将来他用得着。 再过一段时间,母亲就会怀上幼弟沈重康了。那时,沈丽君将开启天智,从此医术超群,声名崛起。她一直弄不懂,沈丽君到底是怎么开启天智的,起先还以为是长兄沈重安与薜家姐姐私定终身,哥哥执意退婚,让她受到了刺激,才偶然开智,后来才知,她早在幼弟出生那年,就已经在蛰伏。 这边儿得偷偷修习《天医内经》,找着除蛊的法子,说实话,她还不知道这雄蛊单独在人体内如果复苏会扯出什么乱子。那边儿,沈丽君的事儿也应该腾出手来布置的。 沈重欢合计着,在沈丽君没有开始天智时,不如偷偷把她除了。但转念一想又不行,母亲虽然温婉,但在她眼皮底下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指定瞒不过她。若是让父亲知道了,也是不好说的。 再说,她顶也就是个大夫,深宅大院宅斗家斗那套她还真是不擅长啊。 “三小姐,不好啦,不好啦。”摛芳居二等丫鬟当归匆匆忙忙在主卧门口唤,怒香听了,斥了句:“你个小丫头,什么话儿不好好说。急什子。” “哎呀,这都快出人命了。大房那边的悠姑娘和菲姑娘,二房那边的雯姑娘,合在一块儿逗那个痴傻儿,把人唬上树,去掏鸟窝子,这会子从树上落下来,脑门儿都是血。刚刚儿人就被两个婆子抬着,送进了回春阁。” 小丫鬟当归的话儿,可让主卧的沈重欢听个正着,也顾不上当归那丫鬟没大没小把沈丽君唤成痴傻儿了。 “去了回春阁?这事儿母亲知道了么?今个儿父亲不沐休,这个时辰怕也不会回来。浣纱,当归,随我去回春阁看看。”沈重欢从主卧里边走出来,就对着两丫鬟吩咐。 这时候的沈丽君可不能出什么乱子,毕竟她是二房的嫡女,人是养在三房的,若是出了什么事儿,将来这烂头摊子绝是三房的。 上一世,沈丽君也是被人诓着从树上掉下来,可当时那方子是回春阁的李管事开的。这一世,她不如逮着机会…… 第十六章 杀与不杀 因着摛芳居与回春阁只隔着一墙之遥,所以沈重欢领着大丫鬟浣纱,二等丫鬟当归和薄荷来到回春阁的时候,沈李氏还没有到。 沈丽君已经躺在了回春阁的竹搭子上,李管事正在给她把脉。见沈重欢过来,忙起身向沈重欢鞠了个礼。 “李管事,她情况如何?” 李管事微躬着身子回道:“君姑娘从高处跌下来,脉象涩滑,待开几副通气补血的方子,连服三日,再辅以针灸,便无大碍。” “李管事,我来瞧瞧。”这么一说着,沈重欢便径直上前,一伸手,三指就掐在了沈丽君的右手寸关尺三部,脉象涩中带滑,明显的气血不足,既有淤滞,同时局部又有一些滑象,周身气脉不畅,确实得内调外辅。 自从在沈丽君三岁时,发现她是个痴傻,应着沈长清的苦求,就把沈丽君养在了她们沈三房。当时沈长清还在世,不过身子也不大好,是痨病,约模半年之后人就驾鹤西去了。 沈长清无子,生前对沈丽君这个嫡女甚是爱护,与元配陆氏更是鹣鲽情深。元配陆氏生产时受了惊,早产又是难产,所以生下沈丽君没多久就去了。 后来沈长清把涂氏从姨娘抬成了当家太太,沈长清死前又生怕这涂氏亏待了她,便将元配陆氏的一众陪嫁家资都交予了沈三房李氏,由族长沈正德作了个见证,立了一纸文书,附上陆氏的嫁妆单子。 可东西从涂氏手里过来,已经给扒拉了个七七八八,没办法沈长清这人已经去了,涂氏作为未亡人又一阵米珠薪桂的哭穷好说,最后由族长沈正德作主,将沈二房的一半产业,直接划到了这陆氏的嫁妆单子上,可把那涂氏气得一阵儿脸白一阵儿脸红,可也无奈,只得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自此,这涂氏就把沈丽君给恨上了,同时也眼红这沈李氏不仅掌管着这沈三房的产业,连带还掌着沈二房一半的家业,所以每每逮着空子,就找沈李氏的不痛快。 方才说到的雯姑娘,就是这沈二房的涂氏所生,在沈家排行第八。平素被涂氏浸染日深,自然觉得这沈丽君是占着自己二房嫡女名头的绊脚石,于是恨之入骨。 她与大房沈崔氏的嫡长女沈重悠交好,成天跟在她后面姐姐长姐姐短的,好不热络。沈重悠这个人素来爱看热闹,又经大房庶女沈重菲一撺掇,于是便闹了沈丽君爬树掏鸟窝子这么一出。 如今见人出了事儿,保管儿跑得比谁快,撇得比谁清。 “李管事,这活血化淤针灸之法,能让我来么?”沈重欢作了细想,若要在药方子上动手脚实在不易,不如趁着这针灸之时,借着疏通她的气脉,最后将淤气逼至她的人迎穴,只稍片刻气滞血淤,就会绝息而死。 “这……”李管事倒是真为难了。 这沈三房的三小姐可才八岁,就是从小跟着沈三爷学医,满打满算,也才几个年头。再说这针灸之法最是讲究施针者的眼力、手法,若有半分差池,小则病情恶化,重则使人致命,后果实在难测。 沈重欢看出了李管事的难处,于是叫薄荷直接取来平时针灸用的九针,从竹针罐中取其毫针,长三寸六分,刺在了自己颈部,人迎穴与气舍穴的连线中点。 “三小姐!” 这浣纱和当归吓到了,哪有人用针往自己身上扎啊。 连李管事也惊得脸色巨变,忙道:“三小姐,万万不可啊!” 沈重欢却胸有成竹:“此乃水突穴,可直刺三八分,主治咽喉肿痛,咳嗽,气喘。” 不待浣纱和当归阻止,又从竹针罐中取一针,扎在自己锁骨上窝中央的缺盆穴,道:“此乃缺盆穴,可直刺三五分,主治咳嗽,气喘,缺盆中痛,瘰疬。” 待沈重欢从竹针罐中取出第三针,准备往自己身上扎时,李管事急道:“三小姐,不必试了,您想给君姑娘施针,自便就是,万不要拿自己身体试针。” 李管事也是意外,这两针下来,他已足以清楚沈重欢这施针的手法与眼力,全然不像初学针灸之术,这穴位与力道的把握,倒像是有十数年经验的老手。 这会子,他倒不得不相信这沈三房的三小姐确实是医学奇才,旁人需要几年才能精到的东西,这三小姐怕是一点即通,就连沈三爷当年如她这般年纪,也是不及此的。 让李管事点了头,沈重欢便取下颈上两针,置于薄荷捧着的那方白色锦帕上。 浣纱和当归上前,要细细验查那针眼,沈重欢往后一躲,笑道:“没事没事,我扎得可准了。连李管事都让我给人扎针了,你说我厉不厉害?你俩儿可别去母亲跟前说,免得叫她担心,万一急坏了她身子,可得仔细你们皮了。” 浣纱听沈重欢这么一说,笑了:“三小姐光顾着说道我们,等会子太太过来,怕不是我们多嘴,太太也能瞧出个一二来。” 这么一说,沈重欢也觉得得立即给沈丽君施针,于是也不在与浣纱当归打趣,叫她二人去回春阁门外守着,自己留下一丫鬟薄荷听用,便从竹针罐里取针扎穴。 这毫针分别扎在沈丽君的足三里、血海、三阴交、曲池等处,此乃是活血化淤的针灸之法,若将毫针取出,再扎入人迎、水突之处,就可以…… “姐姐,嘻嘻……姐姐……”大概是那活血化淤的针灸之法起了作用,沈丽君这会子突地醒了。 倒教沈重欢心里骇了好大一跳,手上毫针一抖,对上那双漆黑无邪充满稚气的眸子,便是再也下不去手。 当年,沈丽君虽然是二伯父沈长清托孤养在沈三房,可若将真她一众丫鬟婆子搬到沈三房那也是说不过去的,毕竟沈涂氏虽是由姨娘扶上来的当家太太,但终也是她名义上的母亲。再加上这涂氏又好脸面名声,所以当初怎么说也是不乐意将人真正送到沈三房来的。 第十七章 阿肥住手 后来长安侯府那位沈高氏提了个法子,在连接沈二房沈三房的院墙处,重新理置出一个院落,取名清桥居,前后都有门,既连着沈二房又通着沈三房。从此,沈丽君便住在了此处。 那时沈李氏自个儿也有几个孩子,正是三乖四烈七嫌八不爱的年纪,教养都分身乏术,哪还有心思去管养这二房的孩子。 沈涂氏又惯爱人前表现,便安排几个心腹婆子进了清桥居,明面上是打理这清桥居嫡女的饮食住行,这暗里可没少克扣作弄。 当然,最重要的是,当初沈三爷和在世的沈二爷兄弟情深,沈李氏刚怀着长子的时候就说是要与沈二爷来个指腹为婚。本道也没什么,好不容这陆氏几年后生下这嫡女,却偏又是个痴傻。 原道沈李氏还怀着几分同情悲悯,后来日子渐长,自个儿长子又越发出类拔粹。沈三爷又是个耿直刚介之人,死活都要认这门亲事,沈李氏本来还有些顾量的心思,到最后索性给磨惯光了。 所以,对二房沈涂氏做的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事儿,也是睁一只眼儿,闭一只眼儿。 别看这清桥居的月银是从沈三房这边给的,可有了涂氏那边的指派,这银子扣下来真正花在沈丽君身上的也没多少。 伺候沈丽君的两个婆子也贯是个会打算的,明面上万不会太让沈丽君寒酸,瞧瞧沈丽君身上这一水儿四季锦的桃红色绣莲枝纹的衣裳,粗瞧上去倒也不比沈家其他姑娘差。 只是身板儿瘦脱,衣裳穿得厚重些从外看倒也不觉得,方才沈重欢给她解裳施针,倒才发现沈丽君这身子骨原来早已经瘦得脱了人形。 现下正巧沈丽君睁开了眼,虽然一脸儿面黄肌瘦,但那尖尖的下巴上顶着一对儿大大的眼睛,黑漆漆的,却跟揉了星子,撒了月华进去似的,教人看着好不可怜,又好不忍心。 明明比沈重欢虚长一岁,却看着比实际年岁要小很多。 上一世,在沈丽君没有开启天智之前,她是见过沈丽君的。模样倒也是这个模样,逢着女的就叫姐姐,遇着男的就唤哥哥。远瞧着似乎养得精细,实则身子骨怕是一直虚着。 人道说是养在沈三房,沈三爷倒也确实关照着。平时有回春阁的李管事隔三差五去诊脉开方子,汤汤水水的也是从回春阁药庐那边过去的。只是不知道,将养着好些年头,就不见起色。 即便是涂氏那边克扣了吃食,有着李管事开的省神补气的方子,应该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后来才知道,这涂氏生怕沈三爷把沈丽君给治好,于是指派着沈丽君身边的婆子丫鬟一劲儿唬弄,先道是药苦,沈丽君本就不爱喝,后道是这边婆子丫鬟直接把汤药处理了,沈丽君最后索性连药味儿也闻不到,成日拿着松子糖,桂花糕哄着,也没漏过嘴。 “嘻嘻,姐姐……姐姐……” 沈丽君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好感,抓着沈重欢的一边儿胳膊就不放了。 沈重欢一时也五味杂陈,扎下去也不是,不扎下去也不是。 设若她是沈丽君,遭遇的是二房涂氏的恶意碾压,三房沈李氏的有意忽视,各家小姐丫鬟们的肆意欺临与侮辱,别说是沈丽君,她自己又怎么能不恨? 何况,沈丽君还是那么骄傲的人! 说到沈氏的旁落,上一世叔伯父沈长泽因袭长安侯,位列九卿,加之沈长泽嫡女沈重玉被选为太子赵祥的侧妃,太子有意拉扰朝臣,似乎太过于心急,风起云涌之际,沈长泽最后不得不站在了所谓的皇室正统赵祥这边。 难道这些也是当时的沈丽君推波助澜的吗? 可,即便不是,今后沈丽君会将叔伯父沈长泽,大伯父沈长林,父亲沈长桥一一拉下马,最后的沈氏将只会剩下手无缚鸡之力的稚子妇孺。 想到此处,沈重欢眼中泛起一片冷冽,如狂风一般掠过一泓秋水,湖面迅速结出一层厚厚的冰霜,冰冷刺骨,又令人胆颤生惊。 “姐姐……姐姐……” 沈丽君含着那双水润润的眼睛,撒娇似的唤着沈重欢,完全不知此刻她面临着何种危险。 “阿肥,你住手!快把针放下来!” 得了信儿的沈李氏直从信仁居那边疾步过来,一踏进回春阁的门槛,就见小女儿手捏着一根寸来长的毫针,神色晦暗地要往人身上扎。 她真怕扎出什么问题来,这沈丽君倒也不是一般的丫鬟小厮,真要扎出什么毛病来,也就是个下人。可这沈丽君名头上养在三房,旁边二房那位可在旁边瞪大眼睛瞧着,这要出个什么事儿,估计连长安侯府那边也会惊动。 沈李氏这么一呼,沈重欢只得歇下了那凶残的心思。 沈丽君就在这沈李氏一喝中,万分侥幸地保住了一条小命儿。 可,事后沈重欢又想,那一针若真让有机会扎下去,她真的会扎吗?她心里并不知道。 心底暗暗长叹一声,就像有人替她做了决定一般,仿佛久悬于心的一块巨石终于尘埃落地了。 “你们几个,都给我跪下!”沈李氏喘着粗气,刚刚从前院过来,一阵儿急一阵儿走的,到现在连气都没顺过来,扶着李嬷嬷的手,对着一众丫鬟婆子就喝斥起来。 沈重欢看得出来,沈李氏这回是真动了怒,颜色板正着,原本温婉柔和的面庞变得强硬起来,甚至透着一股子锐利。 “李管事,回春阁这里边由你打点,这边一众丫鬟婆子浑不懂事,难道连你也是岁数大了,拎不清了?” 沈李氏这话明摆着是说,你好歹也是个管事,而且还是这回春阁的坐堂大夫,怎的让一个小娃子给人扎针? 平素沈李氏待人都是三分和气七分体面,今个儿第一次发这么大的伙儿,实在是让李管事急得汗涔涔。 沈重欢见一众人因为她的莽撞,受着沈李氏的怒火,便收了毫针,扔开沈丽君抓着自个儿胳膊的手,波棱盖着地,往她跟前一跪:“母亲,阿肥知错,阿肥不应该擅自施针。阿肥知错,请母亲不要罚李管事,浣纱当归她们。阿肥以后再也不敢了。” 第十八章 门生得意 不待沈李氏又一通好骂,那沈丽君似是被沈李氏的怒火震住了,愣了愣,扒拉着就从竹搭子上滚了下来,足三里、血海、三阴交那几处的毫针都摔歪了,曲池穴那处的毫针还给拂落了。 沈李氏瞧着沈丽君这模样,这满腔的恚怒就好像给逼了回去似的,顿了下,正想训斥着竹搭子旁边的小丫头。 哪知,这沈丽君竟然就势腻地上一阵儿嚎哭,脑门儿的血渍从太穴处流下来,停在下颌处,早已经风干,划出一条拇指来粗的红线,瞧着倒怪吓人。 这会子沈李氏也没心情训骂了,她这一哭,倒把她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都给哭没了。 只安排:“李管事,你还不过去瞧瞧!瞧瞧她摔伤了没?你们两个,赶紧把她扶起来!该吃药开方子的,就赶紧去开方子,别在这里瞎磨眼!” 沈李氏这一吩咐,一众丫鬟婆子忙利索地将沈丽君重新抬上竹搭子,李管事差着小厮苍术去药庐拣药熬药,又给她把针取了。 清桥居跟来的两个婆子一阵儿好哄,才让那沈丽君止了哭,只抽抽嗒嗒的,眼睛里滚着热水珠子,怎么擦也擦不完。 薄荷和当归临时给李管事打起了下手,两人温着湿帕子给沈丽君擦了脸上的血条子,又在李管事的指点下给沈丽君脑门的伤口,敷了草药。 沈李氏见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便派了身边的李嬷嬷去给二房涂氏那边递个话儿。 估计这沈涂氏怕是不会消停,她最喜借题发挥,今个儿小女儿在回春阁动了针,怕也是藏不住的。 想到此处,沈李氏好一阵头疼。最近也不知怎的,浑身总是容易疲软,本来处理着这沈三房一大家子里里外外的事儿,就甚是繁琐杂碎,现下这当口,还有沈丽君这事儿,事情的由头她也寻了清桥居几个婆子问了,心里也有个了个底儿。 可小女儿千不该万不该这时候动什么针,这沈丽君日后不出什么乱子倒还好,若是稍有什么差池,就沈涂氏那张嘴,说道个黑白颠倒,不怕沈三房不惹一身腥骚。 但瞧着小女儿这老实认错的模样,小脑袋低垂着,蔫头耷脑的,小身板儿规规矩矩地跪着,就跟埋了半截身子似的。 沈李氏又心软了,便给沈重欢身边的大丫鬟浣纱使了个眼色,把小女儿从地上扶起来,不冷但又明显愠怒未消:“把你家姑娘扶回去,好好闭门反省。什么时候想清楚了,那就什么时候再出来。” 沈重欢听沈李氏这话,知道她气已消了大半,又让丫鬟作了这番安排,想也不会重罚她。 于是沈重欢便在大丫鬟浣纱,二等丫鬟当归和薄荷的簇拥下离开了。 也不知道怎的,那沈丽君眼瞧着沈重欢离开,便闹将起来,两个婆子都按捺不住。沈李氏见她这般混闹也愈加心烦意躁,于是嘱咐了李管事几声,又留下两个小丫鬟服侍,便带着自个儿的贴身丫鬟绿萝和青萝走了。 待沈三爷从太医院回来,从贴身小厮处听了个大概,说到自家女儿几针下去,就把人扎醒了,沈三爷倒像得了什么宝贝似的,喜得乐了。 忙脚不点地往回春阁走,见了李管事,闻听他说起小女儿施针时情景,心下又一阵暗乐,直道:“好个小丫头,我这都还没教她针法呢,倒先是把《太素脉法》背个滚瓜烂熟,她以为背几本书就能扎人了,不过是纸上谈罢。看不教一顿好打。” 沈三爷嘴上虽然啐骂着,但掩不住他那眉梢眼角的欣喜与得意,语气可满满都是骄傲。 李管事在这回春阁掌事已久,平日倒也见过沈三小姐医书倒背如流,病理用药算得上触类旁通,也只当比普通人在医药这块悟性高罢,今个儿露了这么一手,倒还真是把他震住了。 就是换了他,有这么一个得意弟子,那也是要眉开眼笑好一阵的。 沈三爷亲自给沈丽君把了脉,又将小女儿扎的几个针口查看了番,眉目之间尽是喜色。 相较于小辈们的打闹,沈三爷对小女儿这无师自通的针灸之法更加感兴趣。这沈丽君掏鸟窝子摔下来的事,他只做了极简地安排,让人把回春阁的一间厢房腾出来,安排沈丽君住上些时日,先将服几天药,待脑门这伤口愈合了再搬回清桥居。 从回春阁出来,沈三爷就直往隔壁的摛芳居去,不料想被沈李氏派来的大丫鬟堵在了当口,上复说是用膳时间到了。 沈三爷瞧瞧天色,正是落日熔金,霞光满天,暮色四合。心道天色不早,不如趁着明个儿沐休再找小女儿好生讨教讨教。于是随着沈李氏遣过去的大丫鬟去了信仁居的膳厅。 信仁居的膳厅里沈长桥的嫡长子沈重安,嫡次女沈重平以及沈李氏都在。 因着沈府三房与长安侯府那边分挪之后,这沈家的姑娘们倒没有都按着辈份和年岁来叫,像这沈重平,在沈氏一众女儿们中,排行老四,外边叫着沈四姑娘。可到了沈三房里边,因着她是沈长桥第一个嫡出的女儿,所以直呼大小姐。 沈重欢在沈氏女儿中行九,长安侯府那边也是一直九小姐九小姐地叫着,可沈三房里边的丫鬟婆子却习惯叫着三小姐。 当时,沈正德沈正则两兄弟将爵位与太医院的提点分开,从此沈正德就领着沈家三房的人,回到了紫京城城西的老宅。 而长安侯府却在紫京城长安街的勋贵繁华处,虽说隔着几条街,但嫁给沈长泽的沈高氏又是个惯会想事的,索性就将沈家祖宗留下来的产业分派了出去,分产却不分家。 所以后来的沈家三房,都是各有各的产业和进项,没有****的经济纠葛,这几房人除了死去的沈家二房沈长桥,其余的叔伯兄弟反倒还拧成了一股绳。 沈三爷在信仁居的膳厅没有见着小女儿倒也不奇怪,他完全能理解沈李氏的担心,甚至也不是没有想过长子沈重安与沈丽君的婚事。 想到沈丽君的那情况,他也十分惋惜,但当年沈二爷的嘱托言犹在耳,这样一个女儿家,如果不是自家兄弟照佛着,那以后的日子哪有舒心可言。 第十九章 沈李龃龉 是故出于这个考虑,沈李氏只得另图了个法子,便从一众家生子中挑出年岁与长子沈重安相当的一些个丫头,悉心培栽,盼教着将来能帮忙打理这沈家三房,当然那自是在沈重安不得不娶沈丽君的前提下。 上一世,也亏得沈李氏提前做了这样的安排,沈李氏去后不久,沈重安就因‘德行有亏’被沈丽君未嫁先休,原来中意的薜家姑娘也寻了死路。他无心再娶,便将母样安排的几个通房,抬成姨娘,沈三房的中馈就由柳叶儿掌着。 那都是前事,不提也罢。 这会子,行止向来有度的嫡次女沈重平,瞧着父亲大人这满脸的沉默与尴尬,打起了圆场:“父亲可来了,今个儿母亲可一直犯头疼。您可得好好瞧瞧。” “犯头疼?你这是哪儿不舒服?赶紧的,我给你瞧瞧。” 沈三爷一听沈重平说沈李氏身子有恙,便也上了心,长身阔步地就往沈李氏身边走,又叫身边的小厮去取个脉枕来,撸起这天青色的官袍袖子,伸出三指就要往沈李氏腕脉上搭。 沈李氏哪肯,她今个儿不顺心,可都是给沈二房那边闹的。本来这沈丽君就是她心里一个疙瘩,如今眼见着自家儿子越来越有出息,再过个一两年正是说亲的好时候,偏摊上沈丽君这么个痴傻。 这几年汤汤水水砸进去,却仍不见好。平素里不见着还好,今个儿一看到沈丽君那模样,心里就跟塞满了棉花团子一样,透不过气。 “不麻烦三爷了,我没毛病。”沈李氏这话一听,就知道正在气头上。 沈重平见沈李氏这气不顺反滋,心里也估摸个底:“母亲,父亲方才从回春阁那边回来,定是把阿肥好好训导训导了一趟,您也别气了,气坏了自个儿身子,可不值当。” “值当什么?将来摊上这么个儿媳妇。我还指望着值当!” 这沈李氏怕是彻底爆发了,平时这沈丽君的事儿,她总是压在心里,面上虽然不说,但心底大家都清楚。今个儿这门亲,就是门楣低矮了些,她也认,就图个能理家管事的。 可这么一个痴傻娶进来,倒教她心底好不甘心!她沈李氏从不图那沈二房的半壁家财,就图一个儿孙景福,哪怕是沈三房养着那痴傻一辈子,也万不能把她唯一的儿子给搭赔进去。 沈重平一听这话,暗道不好,父亲最忌讳的,便是有人反对沈丽君与长兄的婚事。母亲这时候发这么大火儿,那不正是跟沈三爷堵气么。虽然,她也不喜长兄与沈丽君的婚事,可父亲这脾气,实在是让人怎么说好呢?说高洁吧,又可说是冥顽不化。 她在心底暗暗为长兄不值当。可也没有办法。 沈三爷脾气也是有的,别看平时给人春风如沐,平易近人的做派,可骨子里有着身为沈家人‘达则兼济天下’的医者情怀,再加以沈氏族学孔孟诗书那套,实则是个不折不扣的学孺派。 行医和读书做学问一样,都是有操守的。 倒正因为沈三爷这油盐不进的态度,在太医院还颇受医官药监们的尊重。 换了平日,沈三爷知道沈李氏对长子婚事心存不虞,对沈重安也有一番自咎,沈李氏那些小脾气,他总还会好言软语的劝慰两句。 沈李氏也清楚他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子,所以往日里也不跟他横着来。更不会平白无故发一通火,往沈三爷身上引。 可今日母亲这一通火发得,实在拂了沈三爷的脸,不仅如此长兄与沈丽君的婚事简直就是触了沈三爷的逆鳞。 沈三爷脾气也不好,火苗子一给点了,轻易也劝不住。 “指望不了,那就别指望!”沈三爷没少听过沈李氏这些念叨,往日还会注意着,在他面前总有些收敛,今个儿倒似个没完。 “你!你!”沈李氏被沈三爷这么干脆的一句给堵住了,但国公府出来的嫡次女,气度修养还有头脑都是不一样的,再气也不会说过头话。 做事留余地,说话莫过头。 沈李氏压了压怒火,对沈三爷的埋怨半分没减,倒把自己给气上了:“今个儿这饭你们自己吃,我是吃不下了,绿萝扶我回房。” 沈重平看这情况,饭是白摆了。于是朝兄长使了个眼色,自己则往父亲跟前道:“父亲,您道也别气。母亲就这么个脾性,待会子劝劝就好了。” “是啊。您别气。父亲,我这就去屋里劝劝母亲。”沈重安收到自家妹子的眼色,正准备离开膳厅去信仁居的东厢房。 沈三爷却罢罢手,气如烟消地叹道:“算了。你们自个儿吃吧,我去药庐那边看看。” 见父亲要走,兄妹俩也不拦。 沈三爷起身准备出膳堂,经过长子沈重安的时候,停了下:“安儿,你不会怪我吧?” 沈三爷没头没脑地来这么一句,倒让平时稳重圆和的沈重安愣住了,好半晌才回味过来。可沈三爷只道算了,就无奈地走出了膳堂。 沈重平也听出了沈三爷话里的意思,暗为长兄可惜,又暗道父亲太重情。 “大哥,你没事吧?”一贯最会说话的沈重平,想着大哥这事儿,也不知道说什么,只得问这么一句。 沈重安笑了笑,十二三岁的少年郎,明明年岁不大,却总透着一股超龄的稳重知事,甚至连平时那笑,也总似在照顾着别人一般,总是那么温文而雅,进退有据。 比起沈氏一众的男儿,大哥沈重安是不输那长安侯府和大房那边的一众表哥表弟的。十二岁以一首《子夜秋思》就搏得了太子监的国学大儒杨枕的青眼,从此沈六郎才名在外。 再加上沈重安的容貌因袭了沈李氏和沈三爷的长处,虽比不得沈重欢那般人间姝色,但也是谦谦君子,温文如玉。 如若不是有沈丽君这桩婚约在中间横隔着,想来以大哥的才情,将来金榜题名不难。 “你去看看阿肥吧,叫小厨房做点东西送过去。我去东厢看看母亲。” 第二十章 看猴戏了 沈三爷和沈李氏这两人的不愉快,很快就过去了。毕竟夫妻多年,感情深重,又有儿女作劝,由沈丽君起的这档子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翌日,沈涂氏带着女儿沈重雯来三房回春阁看沈丽君。两人倒没有直接往回春阁那边去,说来看人是假,毕竟沈涂氏是沈丽君的母亲,粉饰倒是真。 沈李氏在信仁居的外间招呼她们,与之来的还有大房嫡女沈重悠,庶女沈重菲,沈崔氏身边的杜嬷嬷。 两拨人来得倒十分默契,沈李氏估摸着,她们这拨人也该来了,前后脚来也好,一次性打发了。 大房那边沈崔氏没有亲自来,却让身边倚重的杜嬷嬷陪着嫡女沈重悠和庶女沈重菲过来,看来那边沈崔氏也是知道了,才会让杜嬷嬷跟过来。 众人一番客套福礼之后,沈涂氏直接把话题引到了沈丽君的身上。 “三弟妹,今个儿一早来,就是来看看君姐儿的情况。昨天你这边过来的人说,人已经没事了,这可教我终于放心了。要是君姐儿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该怎么跟死去的二爷交待。我还有什么面目下去见他! 雯丫头你也是个不懂事的,你明知道你妹妹是个不清楚的,你怎么不劝着她,她贪玩,你难道也随着,那院里的冬枣树可不矮,这人从上面落下来,得多疼!平时教你的规矩,你都白学了?” 别看沈涂氏面儿上一边关切着沈君丽的情况,一边儿又骂道着自个儿闺女不懂事。可半点儿也没有说是雯姐儿怂恿君姐儿爬树。 沈李氏半端着福洲景德官窑靛蓝竹石的茶盏,眉眼未动,视线落在沉立于茶盏底部的君山银针上,在心底笑了笑。 倒是个厉害的,当年这涂姨娘能赶在正室之前生下庶长女沈重雯,素来就不简单。 大房沈崔氏身边的杜嬷嬷在沈府摸爬打滚多年,也是个人精,现微含着身子,不动声色地等着沈李氏说话。 可沈李氏很能沉得住气,这倒让沈涂氏面上有些挂不住了,暗恼自个儿闺女做的蠢事,手脚不干净,落了把柄。瞧瞧大房来的那两位,光这身边的杜嬷嬷怕也不是个吃亏的。 暗恼之下,沈涂氏拿胳膊肘子蹭了蹭自家闺女。 那沈重雯本就对母亲的一番说辞不满,这主意可是沈重悠出的,沈重菲在中间撺掇,而她不过是推波助澜了一把。 于是气呼呼道:“三婶婶,这可不能怪我,主意可是悠姐姐出的。若不是她出了这个主意,我能不劝么!” 沈重雯这话把沈重悠拉下了水,沈重悠秀眉轻锁,忙冤道:“雯妹妹,你可是冤枉我了。” “是呀是呀,雯姐姐,悠姐姐可从来没有出过什么主意。你是不是听错了?”沈重菲帮腔道。 沈涂氏气得掐着自个儿大腿,咬着牙,那张鞋拔子脸儿都变形了。 这个不争气的!刚想把她摘干净,居然还想着把大房那边的拖下水,这不是坐实了她干的那浑事! 那杜嬷嬷也是个聪明的,若雯丫头服个软,估计大房那边也会借坡下驴就着由头,再编排一套说辞就是。 “我怎么可能听错!明明就是悠姐姐说,想看梨春班耍的猴戏。后来才让那傻子去爬树的。”沈重雯倒是实诚地把话都说出来了。 “放肆!雯丫头,你怎么说话的!”沈涂氏气得声量儿不稳地一喝。 沈重雯骇得浑身一弹,抿了抿嘴,委屈地闭嘴。 “雯姐姐,我说呢,当初君姐姐说要爬那参天的冬枣树儿,你怎的不劝着。原是觉得君姐姐是个痴傻,所以就……”沈重菲一脸儿难过,捏着帕子掩着自个儿嘴,连话都说不下去了。 “三婶婶,这事儿不怪雯妹妹,怪我。我身为姐妹里边最大的,居然让雯妹妹生了这般误会。还让雯妹妹误解了我的意思,君妹妹受伤。当初君妹妹执意要爬树的时候,我就得拦着。都是我的不是!三婶婶,您罚我吧!” 沈重悠抓着这点儿,面露愧色地把责任都揽了过来。这不是知道原由的,还以为悠姐儿多么大度得体呢。 沈李氏心里笑了笑,这大房的姑娘还真是团结啊。果然是沈崔氏下面教出来的姑娘。 “怎的能怪悠姐姐?这事儿明明不关悠姐姐的事儿。要怪就怪我,明明就应该在雯姐姐说猴戏的时候,阻着,这样君姐姐也不会把自个儿当猴,往冬枣树上爬。更应该在君姐姐爬树时,拉着。都怪我。三婶婶你罚我吧!”沈重菲泫然欲泣地道。 沈重菲这话可是把责任都推到了沈重雯身上,把自个儿和沈重悠摘得干干净净。 “三弟妹……”沈李氏开口打算力挽狂澜。 杜嬷嬷却迅速地接过了话茬,没给沈李氏机会:“三夫人,君姑娘这情况,三爷那边怕是最清楚不过。当年把君姑娘放在您这边,就盼着她有一天能好起来。如今这情况,也怕是好不了。唉,可怜了君姑娘,四六不懂,出了这档子事儿。怕是连悠姑娘和菲姑娘都劝不住,真是遭罪啊。” 杜嬷嬷这意思是,沈丽君是个痴傻,她大房这两姑娘怎么能跟一个傻子去讲道理,你这应该明白。 沈李氏将靛蓝竹石的茶盏轻轻搁在填漆雕喜鹊立花树的梨花案上,道:“君姐儿的情况,三爷那边倒是说了,人是醒了,可也不见得就是好了。 这日后没出事还好,若是出个什么事儿,别说是看猴戏的,哄的劝的,可都脱不了干系。她再不是,也是我三房的嫡长媳。这人还没过门儿,就被人拿捏着,莫不是想我三房没人了? 我沈三房他三爷还没死呢!” 沈李氏本就是国公府出来的嫡次女,一身贵气倒是不自说,平时看着是个好相与的,可要认真起来,还真能慑人三分。尤其是沈涂氏这种小门小户出来的,脸上的怒气敛了,却添了几分不自然的惧色。 “哦,看猴戏了,看猴戏了。猴!母猴!大母猴,小母猴!哦哦哦!” 这正是从外面闯进信仁居里间的沈丽君喊的,明明有丫鬟婆子在回春阁看着,怎的跑到信仁居这边来了? 第二十一章 穿越而来 沈丽君在回春阁甩开了两个丫鬟,两个老嬷嬷,又避过了一个叫苍术的小厮和李管事,才循着原主的记忆跑出了回春阁。 起先她也是不相信的,自己好好的怎么会从和平民主,交通发达的21世纪跑到了这个架空王朝,大燕王朝。 她明明记得昨天晚上,在H市一家知名的医院和众多老学究们参加了一个关于人类干细胞移植和培养的座谈会,虽然内容对她这个初中就留学美国,后来在美国上了高中,又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博硕连读,临床医学毕业的海龟而言,实在是有些拾人牙慧的老课题,却不得不被久居国内的H医院的院长爷爷逼得来与这些老学究们亲近亲近。 怎知满身疲惫回去,一觉醒来,就来到了这个叫大燕的王朝。由于她八岁的时候父母离异,后来又纷纷再婚,实在没有什么心思再兼顾她这个前妻或者前夫的女儿,就被家人商量着送到了美国读书。 说来她在国外待得时间实在是太长,除了小时候爷爷教的所谓的‘朝代歌’“****与西周,东周分两段,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之外,她甚至连好些汉字都认不全,就更别提中国五千年具体的朝代和历史了。 她今年有32岁了,在国内H市有一家自己的私人美容诊所,虽然是全球顶尖的医科大学毕业,但她对救死扶伤那套实在没有兴趣,于是做起了医疗美容,说白了就是俗称的整形医生。 若说她沈丽君这辈子还有什么遗憾的地方,那就是自己这张脸儿,长得实在不够漂亮。当然,要说长得特别丑么,那也不见得,只是平平无奇可堪清秀吧,但也绝不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大美女。想她一生除了这张脸儿,几乎一切都顺风顺水。就连当年因为她长得貌不出众劈腿的男友,最后不还是因为她人工微调之后又回头了。 所以说嘛,这事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她醒来之后,慢慢就接受了原主的记忆,心里来不及为原主死去表示什么愤懑感慨的,就避开了这一从丫鬟婆子,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想想她是怎么来到这世界的?还有没有机会回去?如果没有机会回去了,那该怎么活下去? 怎料却无意中躲躲藏藏地到了三房的信仁居,还听到了一众后宅女人在讨论原主从树上摔下来的事情。 那坐在信仁居外间,四出头官帽椅正上首的妇人,身着万花团绣不段头暗纹水青色对襟袍子,下身一水儿同色的八幅裙,梳着一个抛家髻,容貌端妍,浑身贵气十足的沈李氏,正是原主的三婶婶。 这三婶婶在原主的记忆中,并不是亲厚的。原主和她三婶的儿子还有个指腹之约,这三婶想来并不满意自己儿子娶个傻子当媳妇,所以才会对原主故意忽略,有意放任二房涂氏对原主的欺压,才有了原主被人哄骗着爬树,最后摔下来,大晚上死了,她正好穿过来的事儿。 至于原主的死,从她专业角度来看,估计是原主摔伤之后,脑部血管在重击之下破裂,由于没有得到恰当的护理,起先看上去人可能还正常,可一旦血管破裂之后,淤血肿块积压,脑内压力增大,血液无法正常供氧,那么人就会渐渐失去意识,最后昏迷。如果不及时开颅取出淤块,修复破裂血管,那就会慢慢进入脑死亡状态。 曾经有六七十岁的老人,意外摔倒之后,在几天内就陷入了昏迷。而事发当时老人却非常清明,跟没事人一样,这在医学上俗称‘中间清醒期’。 原主沈丽君就是这么死的。真不知道她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原主的名字竟然跟她一模一样,也叫沈丽君。 因为原主对沈李氏的评价不高,所以沈丽君对沈李氏也不是特别喜欢,甚至对她那些小心思还有些不屑。明面上说原主是沈三房的未来的长房媳妇,可谁不知,沈李氏怎么可能真心让她嫁给她那个宝贝儿子,这么说不过是给大房二房这些人提个醒,告诉她们沈三房不是那么好欺的。 至于那个沈涂氏,原主二房的夫人,说白了也不过是个姨娘提上来的,这通身打扮还真比不上沈李氏的端庄大气。 一身艳红色绣蝶戏杜鹃的花样对襟袍子,水粉儿金菊吐蕊的抹胸,暗绿色散点式小簇花八幅裙,件件儿都是四季锦绣衣坊的精品儿,可穿在这主上,真是好不艳俗。连带她那满头珠翠的灵蛇髻,更是俗不可耐。 这沈二爷都去了,天天打扮得这么花枝招展的,也不知道是招哪个惹哪个。虽然沈丽君对沈涂氏这一身的品味实在不敢苟同,但瞅着这沈涂氏的生活态度还是要赞上几分的,没有像一般的古代女人,家里死了个男人就邋里邋遢,得过且过。 这沈涂氏嘛,姿色艳中带俗,少了沈李氏五官的精致,这通身的气派就更比不上了。 瞧瞧她刚刚说的话,就是想把她自己女儿沈丽雯给撇出来,全说成是原主自己疯疯傻傻不听劝,最后才摔下来。可是自己女儿却是个智商为负数的主儿,明明只要做足了姿态认个错儿,就可以把这事儿揭过去。 以沈李氏的性子,最多也就训斥个几句,也不会真为了原主这个傻子和大房二房过不去。 想到这里,沈丽君鄙夷地在心底轻嗤了一声。 那沈丽雯比原主大点儿月份,模样随了沈涂氏,一双眼睛生得侠长,容貌比起大房沈重悠却又不在一个档次上,前一个只觉得俗艳到了极点,这一个倒觉得眉眼清娟,毕竟是长房的嫡女,举手投足间都是世家女的金贵气质。那长房庶女,似乎也沾了点贵气,样貌看上去平平无奇,不过组合起来却觉得温婉。 说来,她从回春阁偷跑出来,溜得太急,忘记叫丫鬟婆子拿个铜镜照照原主这底子到底怎么样。希望不会长得太丑。 第二十二章 结下梁子 根据原主沈丽君的记忆,这次把她当猴耍,唬上冬枣树,最后摔下来因脑内血管破裂而猝死,沈重悠明面上确实没指名道姓地叫沈重雯把原主哄上树,但平时这两女人一个看似总是漫不经心地赏花扑蝶,另一个却总能有意无意地把原主这个傻子拉扯出来,给她们戏耍。 再加上这原主也果然是个脑残的,明明吃了亏,受了委屈还不自知,腆着脸儿还往跟前凑。沈二房现在是沈重雯的生母沈涂氏掌家,平时就惯看不上这痴傻,于是沈重雯总是逮着机会就把原主往死里整。 好几次不是沈涂氏怕真弄出人命,不好向沈三房交待,才叫原主身边的丫鬟婆子悠着点儿,留口气就行。当然确实也不能太过,沈三房回春阁的李管事隔三差五总是要过来看看这痴傻的身子骨儿,是故,原主能在沈涂氏和沈重雯双重碾压下,活到现在,也多亏了沈三房的照拂。 但,穿越过来的沈丽君,作为21世纪现代独立自主的女性,从小到大得天独厚,顺风顺水,没吃过半点亏的沈丽君,自然是不会这么算了的。 这上不了台面的沈涂氏,原是沈家老太太沈黄氏在世时跟前的小丫鬟,颇有几分伶俐劲儿,又惯会讨巧卖乖,就仗着老太太喜欢,趁着沈二爷一夜酒醉就爬上了主子的床儿,还在主母进门之前就怀上了孩子。没办法,老太太的面儿不能不给,于是就从一个茶水丫鬟抬成了姨娘。 原主这母亲沈陆氏,是个软柿子,平日里谨小慎微的,老太太沈黄氏就看不惯她这商户里出来的小家子气,于是就越发不喜。再加上涂姨娘又是个会做戏生事儿的,没少让这沈陆氏气受,后来怀着原主早产难产,当然也少不了这沈涂氏的手笔。 她沈丽君生平最讨厌这些上不了台面的小三小四儿,尤其是沈涂氏这个做派的,新仇旧恨加在一起,就算不是为了原主,为了自个儿这一亩三分地儿日后过得顺心如意,也不会让沈涂氏好过! 至于那沈重悠和沈重雯,哼,自然会有她们好果子吃。沈重菲这人最是个见风使舵的,到时只要给到足够的利益,不怕这只苍蝇不凑上来。有句话不是说,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沈三房沈李氏这位怕是不好对付,目前来看,这女人是个有手段的,不然沈三房怎么会一个庶子庶女也没有。虽然她有足够的现代人智慧,但对这个世界的诸多法则还不是特别清楚,所谓知己知彼,这段时间就让她好好装装傻,先摸清楚情势,再做打算。 当然,也说不定,她今晚在床上一躺,明天一早就又回到21世纪了,肯定就不用操心这些破事儿。首先还是得借着三房这棵大树乘乘凉先,至于沈李氏看不上她,不喜她和自己宝贝儿子成亲,这点倒是可以好好利用。 她一个临床医学毕业的,自然知道近亲结婚遗传病的病发率很高,她可不想生个傻子出来。即便,她在21世纪还没看上哪个男人,决定和哪个男人结婚生子,但以她的标准,将来她的儿女势必是要成为人中龙凤的。至于和哪个男人结婚生子,当然得找个有权有势活好器粗,对自己忠犬十足的王公贵族什么的。 沈李氏那个儿子沈重安,她还看不上,虽然模样看起来温文如玉的,个性脾气也好,可是长得还不够符合她的标准,说白了就是一个白面书生相,远不及那种样貌狷狂俊逸,身材结实有料的优质古代男。所以,这婚必须要退,当然再这之前,得把原主母亲留给自己的嫁妆和二房的一半产业给拿回来。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十倍还之!这是沈丽君的人生信条! 别怪她狠,只是她很小就明白这个道理,从小她被生身父母厌弃,扔到了国外,后来在国外的初中高中,又受尽各种欺凌白眼,终于挣扎着读完书,好不容易可以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结果老天一个眼瞎,把她扔到了古代。 还是一个父母双亡,到处被人嫌的痴傻嫡女身上! 想到了这里,沈丽君心思转了好几个弯,这戏猴爬树之事不能这么了了。于是才有了她从信仁居出来,对着沈涂氏沈李氏,沈重悠沈重雯一干人喊猴。 “哦,看猴戏了,看猴戏了。猴!母猴!大母猴,小母猴!哦哦哦!” 沈丽君边叫着,边拍着手。一脸反正我傻我无知,我爱干么干么的表情,看你们这些贵人小姐怎么着,总不至于跟一个痴傻过不去。 她复又觉得光这样喊不解气,于是手脚灵活地摸着茶案上的糕点,茶水,杯子盘子就往这些人身上丢。 一会子,这信仁居的外间就乱作了一团。 “快,快给我按住她!你们这群贱婢是怎么看人的,让这个痴傻跑出来!”这尖叫出声厉喝一群丫鬟婆子的正是沈涂氏,她正伸着涂了红色蔻丹油的食指,戳着四处跳蹿的沈丽君,不顾形象的大骂。 真恨不得现在就打死这小贱人!沈涂氏暗啐。 当然沈涂氏确实也没有什么形象可言了,沈丽君扔过去的好些块糕点儿,都好巧不巧地砸在了她珠光宝翠的灵蛇髻上。 这还不打紧,就在她避闪不及间,沈丽君还操着一只福洲景德官窑的靓蓝竹石茶盏,用了十分的力气,砸到了她面门上,眼下这茶盏已经落地而碎,却把沈涂氏面门给砸了个通红。 沈重雯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沈丽君飞着茶碟就往她身上扔,沈重悠也被砸中了,不过有个杜嬷嬷护着,除了头发有些凌乱之外,倒也没有那么狼狈。 至于沈涂氏只是被茶水给泼到了,一身水青色的八幅裙都是茶渍,身边两个大丫鬟绿萝和青萝护着她忙往外间的小院走。 最后这场混乱,在沈李氏使唤来的几个粗使婆子和末等丫鬟,制住了上蹿下跳的沈丽君才结束。 本来沈丽君倒还是可以再闹闹的,可原主这身子不争气,沈三房送过来的汤药被贴身的婆子给处理了,一日三餐谈不上营养,还总要被克扣,自然就虚得很。 就算原主体质再好,也不经这样折腾,她迅速想到,就算是天生丽质,估计也得给养残了。 第二十三章 喝或不喝 沈丽君知道这场大闹,有着沈李氏在最多只叫丫鬟婆子把她抓回回春阁,好好看养。只要人不是落在沈涂氏手里,她就可以高枕无忧地在回春阁好好养傻病,直到这身子骨儿养回个七八成。 当然,要说养得油光粉嫩还有些难度。就算沈李氏肯,只怕那沈涂氏也会变着法子把她请回清桥居,好一阵搓磨碾压,自然不在话下。 据她今天对沈李氏的观察,依她这样的出生,这样的世家宗妇性子,又加上自己与她那宝贝儿子的那层姻亲关系,自然只会睁只眼闭只眼。恐怕整不好,还会从中推波助澜一把,让沈涂氏把自己这条小命给搓磨没了,也好去了她一块心病。 想来想去,还真是可悲。原主沈丽君在这沈家三房里还真是个无关紧要可有可无的一个透明所在,想必,要是原主真没了。沈三房也不会真叫嫡子给她守身如玉,一辈子不娶吧。 于是乎,沈丽君心甘情愿地被几个丫鬟婆子制住,送回了回春阁的厢房。 —— 这厢密切关注沈丽君动向的沈重欢,在听说了沈丽君一早儿清醒之后,就疯疯傻傻地跑出了回春阁。 只听得贴身丫鬟怒香报:“今个儿一早就听太太身边的绿萝姐姐说,大房那边的悠姑娘菲姑娘杜嬷嬷,还有二房的二太太雯姑娘都去了太太的信仁居。太太和二太太,几个姑娘正说着话,也不知怎的,君姑娘突然就从信仁居的小院闯了进来,又是吵又是闹的。最后还是太太叫了几个力气大的粗使婆子才制住。现在人已经送回回春阁,叫丫鬟婆子拘看着。” 沈重欢听到这里蹙了一下秀眉,上一世,沈丽君从树上摔下来之后,也曾偷跑出回春阁去信仁居闹过,后来也是被几个丫鬟婆子制住,送回了回春阁好一阵看养。 信仁居那一阵闹之后,沈丽君似乎在回春阁安分了很多,虽然仍是痴痴傻傻的,逢人就哥哥姐姐的叫,可精神骨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好起来。 不对! 沈重欢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似乎还错过了什么事情的紧要处。昨儿个施针的时候,她那根毫针正要扎住沈丽君的人迎穴,可她就在那时醒了。 她清醒地记得沈丽君那双眸子,没有夹杂着前世的算计和城府,清透得就像一眼见底的浅溪一样。那确实是一双傻子的眼睛! 可是,她总是觉得有什么地方是自己忽略了的。 怒香见自家姑娘面色有些凝重,心道定然又是为昨儿个太太的事给恼着了。姑娘又是个惯喜开方施药的,这乍然禁了姑娘不去回春阁,而在摛芳居待着,估计正会子正是苦闷着。 于是心想着说些讨趣的事儿,便又道:“三小姐不知道,今个儿君姑娘这一闹,二太太和雯姑娘算是最吃亏的。也真是想不到,平时疯疯傻傻的君姑娘,忽然跟长了心眼似的,什么糕啊,水啊,碟啊,杯呀都往这两主儿身上扔。那二太太可是狼狈狠了,满头珠翠青丝都是山药枣泥糕的沫儿。就连大房的悠姑娘也显些被泼了个正着,还好有杜嬷嬷护着。也是,平时君姑娘在清桥居,可没少受二太太和雯姑娘碾磨,这会子歪打正着,算是给自己出了口气。” 慢着! 就是这里。 沈重欢一双晶亮的杏眼,跟磨亮了的刀刃似的,泛着锐利的银光,可让怒香心头一紧,难道是说错什么话了? “怒香,你方才说,二伯母和雯姐姐最是狼狈是吗?”沈重欢精光四射的眸子像是捕捉到了什么信息的,一动不动盯着怒香的眼睛。 贴身丫鬟怒香没见过自家小姐这样,顿时有些讷讷的,心里虽然有些害怕,但还是自觉地回道:“是的。是的。二太太和雯姑娘最狼狈了。” 沈重欢从怒香那双略显惊慌的眸子上移开,抿嘴,似笑非笑的:“这哪是歪打正着。” 这怎么可能是歪打正着,这明明就是在装傻充愣! 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方才如果不是怒香无意间说起沈涂氏和沈重雯最狼狈,她还一直疑云难消。说到歪打正着这四字时,她有如醍醐灌顶一般,眼前拨云见月,豁然开朗。 上辈子,她从来就没有关注过这些小细节,也从来没有想过个中原由。如今细细想来,一直人事不省的痴傻,怎会避开回春阁的一众丫鬟婆子,直往信仁居?到了信仁居又怎么会忽然大吵大闹起来,扔碟子扔盘地折腾沈涂氏和沈重雯? 想通了这些,沈重欢已经可以肯定了,沈丽君应该已经恢复了神智。可是,昨个儿施针的时候,明明还是个四六不懂的痴傻啊? 难道是从冬枣树上摔下来之后,经过她疏淤通络的施针,让她通了心窍,开启了天智? 可上一世,重平姐姐告诉过她,沈丽君是十岁那年神智清明的。难道,不是十岁,而是在这次摔伤之后,用装傻充愣来养精畜锐。 这一切,沈重欢还是有些想不明白的地方,可是眼下有一件事是最重要的,她要去会会沈丽君,证实自己的推测。 —— 沈丽君被几个丫鬟婆子送回回春阁的厢房之后,经验老道的管事婆子和沈李氏身边的大丫鬟商量着,把她手脚捆绑起来,便于看管,免得四处闹腾,生出什么乱子。 沈丽君当然是抗拒的,要真把她绑起来,她还怎么到处乱蹿,给自己找机会谋出路。不过,胳膊拧不过大腿,沈丽君再是不愿意,也经不起人多势众的婆子把她五花大绑起来,搁拉在床上。 虽然她有心呼救,但现在她必须装愣个痴傻,心里即便早把这群人的祖宗亲戚问候了个遍,但嘴巴里边可不能说出来。 其中一个嬷嬷是清桥居服侍她的,平时没少受沈涂氏的好处来搓磨折腾她。这会子正嫌麻烦地端着一个雕云纹边沿作卷花处理的托盘过来,上边儿热腾腾一碗药,用六瓣荷花边的福字细瓷碗装着。 这是让人喝药来着? 沈丽君想,喝还是不喝呢? 第二十四章 空间灵泉 当然,眼下喝不喝也不是沈丽君自己能决定的。 那嬷嬷大概是被沈涂氏打骂得狠了,也顾不得许多,使了个眼色给身边的丫鬟婆子,大家伙儿一齐摁住沈丽君的身子,粗鲁地掰开她的下颚,端着一碗热腾腾的药汤,毫不客气地就往她嘴里灌。 那药烫还是其次,关键是一下子全倒进来,她这根本就不来及吞咽。所以有部分药汁儿,就给她咳出来了。只感觉顺着咽喉流到胃里的那热感,把她浑身都烫暖乎了。 却同时,也把她鼻涕眼泪给一道儿呛了出来。口腔接近咽喉的部位,烫得都麻了。 这会子,她除了恼恨就是恼恨!暗恼,她暂时还得装傻充愣来对付这群人。尽管心里憋着一团闷火儿,却比谁都清楚,这汤药是不会要她命的。 沈涂氏安排的人再胆大包天,也万不会越过了沈李氏把自己弄死。何况人还养在回春阁。所以,即便她辨别不出那药汤的中药是哪几味,但还是吃不死人。估模着又是什么活血补气的。 一晌午,在信仁居闹了这么一出,加上又给灌了汤药,多少有些瞌睡作用,沈丽君就在回春阁的厢房内大睡起来。 见她消停了下来,一众丫鬟婆子张于松了口气。趁着这空挡,该收拾收拾,该去请罪的请罪。 睡梦中的沈丽君也并没有闲着。 当沈丽君闭眼进入沉睡状态之后,感觉灵魂似离了躯体,轻飘飘地往前走,身处一片四周白雾缭绕的地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了,就被指引来到一处空地外面。 此时云雾已散,沈丽君在这片潮润的空地上,看到一个用茅草搭起的四敞亭子,亭楣上书三个字:‘功德泉’。 沈丽君看到这三字时,心里还不明白,这‘功德泉’的意义。不过很快,她发现这‘功德泉’就是一口不停往外喷涌甘泉的古井。 井水清甜可口,她一时还没参破里边的玄机,就已经按捺不住地手掬泉水,喝了好几口。几口水下肚,只感觉浑身似乎更加轻盈了一般,身体的污物与毒素,感觉就像吐气一样,自然跑到了体外。 她正讶异这泉水给人这样的错觉时,也同时注意着自己身体的变化。那泉水饮用之后,确实让她这身黯黄的肤色改善不少,虽然说不上凝脂玉肌,但只要将这泉水长期饮用下去,又或者可以拿来天天洗澡的话,不愁自己白嫩不回来。 所谓一白遮百丑。她就是长得再天香国色,也经不起黑黄两色熏染。 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只见这古井的泉眼从井里冒出来,像能摸透人心似的,涓涓细流汇聚成一摊清水,水越来越多,竟自然而然变成了沈丽君理想中的现代浴缸模样。 她一时不敢相信,又想着让这水做的浴缸变成古代的高腰浴盆模样,果然,不肖片刻功夫,这泉水就又就成了浴盆的模样。 感情这‘功德泉’是一口灵泉,而且貌似这灵泉随人的意志而变。那这么说,她就是这‘功德泉’的主人! 沈丽君一时间兴奋,也再不去研究这灵泉的其他功效,便脱光了衣裳,又指着那灵泉变作了一个温水游泳池,一个猛子就扎了进去,欢快地游了起来。 来来回回游了一两圈,她便靠在这灵泉的游泳池旁,得意地大笑出声:“有这个宝贝傍身,看我不在古代混得风声水起!以后,谁要是敢没眼色,就让我慢慢玩死她!” 沈丽君才这么得意一下,那灵泉变做的游泳池子,一下子就漰蹋了,水流四蹿。她自个儿光着身子,也跌在了脏兮兮的黄泥地上,还好衣服挂在‘功德泉’四敞亭子的其中一根梁柱上,没有受到水流殃及。 这会子还没有完全摸清楚这‘功德泉’怎么使用的她,只得骂骂咧咧地就着古井里喷涌出来的细流,洗着自己个儿沾了黄泥的手脚,可也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一只腿肚子没洗干净,这古井涌出来泉水竟越来越少,最后她只得光着一只沾了黄泥的脚丫子,胡乱套上自己衣裳。 衣服才穿上,就听到外面有丫鬟婆子一齐溜的声音:“奴婢,给三小姐请安!” 沈丽君心中暗道不好,这时候,怎么有人来了? 她隐隐知道这是以往她在某本穿越小说中,看到的所谓空间。虽然她中文识不全,但当年于某某编剧组织筹拍的某穿越剧,可火了好一阵。她觉得开头男女主的偶遇特别有意思,还特意找了好几本有声小说来听,字认不全,可不是还有有声小说。 现在,她并不清楚,自己这身体是在这‘功德泉’里边,还是已经回到了回春阁厢房外边。这灵泉空间的使用,还有待她细细研究,现在清醒过来才是关键。 —— 沈重欢听安排在回春阁的小丫鬟薄荷说,沈丽君服了药,睡了过去,大致听她详禀了一下回春阁的情况,便让她下去,继续盯着沈丽君。 她的贴身丫鬟浣纱和怒香并不晓得自个儿主子打得什么主意,虽然心存疑惑,但还是选择了听命行事。 沈李氏身边出来的丫鬟就是不一样,嘴紧和机灵还是其次,关键是对自家主子的信任与忠诚。 当然,沈重欢也没打算瞒她们。随着沈重欢前来回春阁的浣纱,打起竹帘子那一刹,沈重欢停下了脚步:“浣纱,有些人明明聪明,却喜欢装傻。有些人明明很傻,却处处摆弄自己那点儿小聪明。你说哪种人不讨人喜欢?” 浣纱倒没想到自家姑娘会突然说起这个,打帘的动作一顿,登时心里像夜黑点起了油灯似的,亮堂起来。 姑娘这是说,沈家二房的君姑娘是在装傻? 如果沈家二房的君姑娘一直在装傻,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这人不仅仅是聪明那么简单! 只是姑娘是怎么知道沈二房的君姑娘不傻的!她真的不傻吗? 浣纱豁然明白了自家姑娘前来回春阁的用意,她也很期待,这沈二房的姑娘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自家姑娘到底会使什么法子,让她露出破绽。 第二十五章 一股不善 沈重欢带着自个儿的贴身丫鬟婆子一行人行至回春阁的厢房外。看守的两个小丫鬟是沈李身边的人,齐整整地给沈重欢欠了个身,道: “三小姐是来看君姑娘的?方才君姑娘喝了药,这会子睡了该有小半个时辰了,三小姐是要进去看看?奴婢怕三小姐这会子进去不太妥当,毕竟君姑娘这病……实在是怕君姑娘忽然醒了,这万一伤着三小姐就不好了。” 这两丫鬟是沈李氏的二等丫鬟,平时在信仁居的外间伺候。昨儿个沈丽君摔下来之后,沈李氏就派了自个儿身边的人过来。一怕沈涂氏那边趁火打劫,不干不净动些手脚;二也怕自个儿小闺女,有事没事来给沈丽君扎几针,弄出个好歹来,将来掰扯不清楚。 沈丽君的傻病沈李氏是没指望能给治好,只求人别死在沈三房。这要出了事儿,沈家大房二房,长安侯府那边都不好交待,于是才安排了自己身边的人过来。 这两丫鬟的意思,沈重欢也知道,沈李氏的心思她也能猜度出来。有了上一世的经历,没有人能比她更能体会,声名对一个家族对一个人的重要。若不是沈李氏在诞下沈重康之后,身子坏了,以沈李氏的手段,沈三房也不会墙倒众人推,败得那么快。 “昨儿个,母亲让你们看着她,可没说不让我过来看看。你们让开吧。”沈重欢可没什么心思跟这两丫鬟花嘴皮子功夫,上一世不爱管闲事,高高挂起的性子,始终还深藏在骨子里。这会子,说起这话来,就跟随手几个银钱打发小叫花似的,听着不是滋味,却又找不出理由反驳。 倒是沈重欢身边的浣纱是伶俐的,只笑道:“两位姐姐别见怪。太太昨个儿因着三小姐的事儿,恼了。估计才会派两个姐姐在这处看着君姑娘。不过,昨儿个三爷去了摛芳居,也说起这事儿。三爷还夸三小姐的扎针功夫不错呢。所以,两位姐姐,三小姐进去看看应该也不打紧。况姐,连三爷都这么说了,今个儿三小姐过来,也就是给君姑娘把把脉。” 门前两丫鬟对视了一眼,对浣纱这话不说全信,但到底还是动摇了。沈家三房,就连长安侯府那边谁不知道沈家三房三小姐是学医的好苗子,沈三爷平日可最亲重这三小姐了。 于是其中一个道:“那婢子就让三小姐进去瞧瞧,三小姐把把脉就好。太太交待过,可不能施针。三小姐您可千万别施针,太太要是知道了,婢子二人就得给发卖出去了。” 沈重欢没点头,也没摇头,浣纱继续与这两丫鬟交涉着。跟在她身边的二等丫鬟薄荷稳重地把厢房的门给推开了。 这时候的沈丽君已经从那叫‘功德泉’的灵泉空间里出来,紧闭着双眼,继续装睡。 沈重欢皱着细眉,盯着沈丽君。她手脚用麻绳绑着,衣裳似乎有些不整,大概是挣扎所致。其中一只脚没有着罗袜,细瘦的脚踝处沾着黄泥一类的脏东西。 忽略掉这些细节,沈重欢明显地看到沈丽君的气色好了很多,至少肤色比起昨儿个要红润透白了一些。五官也是干干净净的,使得原本清秀的小脸,添了几分滟色,瞧着更加让人赏心悦目起来。 虽然沈丽君在沈家一众女儿们之中,容貌不是最出色的,但也比寻常人家的姑娘要多些颜色。上一世,她还记得沈丽君特别注重保养自己,尤其是对自己的容颜,那更是小心呵护。 后来,还结合了一些养颜美容的秘方,经过发展,调制出了一款珍珠BB霜。轻轻涂抹,就能在片刻之间,改善人的肤色。因为这款珍珠BB霜,她和陆越名下的那些水粉铺子,日进斗金,同时也赚足了一众夫人小姐们的好感。 可是现在,陆越还没有开起什么水粉铺子,她怎么会在一夜之间,让自己变化这般大呢? 想到这里,沈重欢伸出了三指,搭上了沈丽君的右手。 这边儿,沈丽君已经从丫鬟婆子们的口中,知道来人是谁。她一边庆幸自己已经从灵泉空间里边出来,回到了回春阁的厢房,一边又有些担心,拿不准这沈重欢是要来干嘛。 她知道这沈重欢是原主结婚对象的妹妹,而原主的记忆对沈重欢只停留在昨天那小姑娘对她扎针的那片段,谈不让有什么好感或者厌恶。但沈丽君本人却对沈重欢小小年纪,就会针灸的本事感到特别惊奇。 真是没想到,古代人对小孩的教育从娃娃时候就开始抓起了,还不像现代六七岁才正式入学,学东西。当然,也有一些家庭条件好的,注重子女教育这块,三四岁就开始启蒙。 不过,一个小孩子七八岁就会这本事的,还真是少。除非说这人有极高的天分。当然原主结婚对象的妹妹,除了有这本事之外,关键是长得相当漂亮,这模样虽然还没有长开,但是假以时日不难看出,绝对是个让人惊艳的大美女。而且,小小年纪还不乏高冷气质。 这是天生的,简直让人妒嫉。 她现在迫切地希望,自己原主这样貌不要长得太差,最好是比眼前这个高冷的小美女还要漂亮。刚刚在灵泉空间的时候,就应该让泉眼变成一面水镜出来,好好看看自己。 现在想想有些后悔起来,但很快,她心里这些小九九已经被眼前原主的妹妹,三小姐高度的关注目光,给烧没了。 那目光太烧人。 原主的妹妹一直在看她,而且还透着一股不善。 她猛地搜罗起原主最后关于原主这妹妹的画片,竟然是小美女拿着一根几寸长的毫针,一脸淡漠,两眼凶残地要往她身上扎的情景。 冷不丁地,她心里开始防备起来。按理说这原主应该与这原主的妹妹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甚至平时连接触都非常少,可那原主的妹妹怎么对原主特别不友善? 她想不明白,此时此刻,她也没打算想明白,最重要的是,现在原主的妹妹是要对她做什么? 第二十六章 脑补盟友 沈丽君的脉象果然不出沈重欢所料,右脉弦细,左脉却略显滑象,乃荣发之气,****充足,阴气陨损不大,像是才病了一阵子一般。 可明明沈丽君这痴傻不足之症,是从娘胎里面边就有的,昨个儿的脉相还是淤滞难疏,亏损过多,血气不足。何解一个晚上就让她筋脉焕然一新,好似重生了一样? 沈重欢并不明白,这是沈丽君那灵泉空间‘功德泉’的功效所致。有着沈丽君这身子骨的变化,沈重欢更加肯定,沈丽君已经开启了天智。上一世,她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个二房的表姐,心里只为哥哥可惜,可行动上大部分时间都仍在了药祠和回春阁里边。 说来,她终究还是被父母兄姐惯坏了。 忒自私了些。 想到此处,沈重欢微微眯眼,对跟进来的丫鬟薄荷道:“你去把门关了,叫浣纱托住母亲身边那两丫鬟。我要给她施针。” 薄荷对自家姑娘拿的主意,不敢苟从,受惊似地看着她。方才浣纱姐姐不是说,姑娘不施针,怎的又施针。 沈重欢见小丫鬟薄荷未动,眼中多了几分冷意,惊得那小丫鬟蓦地垂下头,移开视线,忙旋身去关门,当然关门之前还给沈重欢的贴身丫鬟浣纱使了个眼色,磕上门后,便又回到了沈重欢的身边。 “把竹针罐给我。”沈重欢道。 薄荷将竹针罐递给了自家姑娘,但心里却还是忍不住道:“姑娘,您这是真要施针么?” 沈重欢淡淡地扫了薄荷一眼,转而笑了。 “薄荷,你也与母亲一般,觉得我真会把她扎出个好歹?” 顿了顿,也不给面带焦色,急急要辩解的小丫鬟机会,径自道:“她现在这个情况,还有能比痴傻更坏了去?顶多,我这几针下去,让她不这么跳脱,日后清桥居那边二伯娘也会少些担惊受怕,免得总是挂碍于她。” “姑娘,您这是……”薄荷听沈重欢这么说,还真是急了。 沈重欢却像有意欣赏那小丫鬟的焦急似的,笑容更加璀然夺人:“我昨儿个在药祠的藏书楼里边,看了一本书,名叫《三指针禅》。这书上记载着一种古老的针灸之法。 只需将二十根金针,扎住人体的闭气穴位,从上丹田到玉枕,再经百会,命门,会阴,最后将金针封入相应的闭气穴位,那这人便会永远地沉眠下去。此针法,叫闭龟法。如果将人置于千年的寒冰床上,再施以此针法,则可以不老不死,永葆青春。” 我草!草你祖宗十八代啊! 这小姑娘小小年纪,心地怎么如此不美丽! 沈丽君在心中哀嚎!难道就因为原主是个痴傻,这小姑娘就已经变态到想把她变成一个活死人!她大概能理解,大凡天才都有一些让常人难以理解的癖好,但不至于变态到把好好一个活人当死人来研究吧。 况且听这原主表妹的口气,这个什么闭龟针灸还只是从一本名不见经传的破书上看到的,完全没有经过临床试验,就敢把寸来长的金针,全扎入她的体内,而且还不取出来。 看来那天原主能从这原主表妹的手中逃过一劫,还真得谢谢那个高高在上的沈李氏? 她****了才会继续装睡让这小妮子在她身上扎针! 真是人不可貌相,如此恶毒的小姑娘,以后逮着机会落到她手里,一定也要让她尝尝这滋味! 沈丽君眼皮一掀,猛地睁开了眼。 就是这双眼! 沈重欢两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这双眼,看上去似乎灵动却又暗藏狡毒,似乎清可见底,却暗沉算计与世故。 这是一双被无害包裹着的充满野心与贪婪的贼眼! 不用她说什么,就凭这双眼睛,沈重欢已经证实了自己的推测。 她沈丽君,已经开启天智了! 沈丽君瞪大眼珠子,看到的就是一张略略放大的小美人脸蛋。 虽然原主的记忆,对这个未婚夫的妹妹,仅仅是好看,但以一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小姑娘长得简直就是要逆天啊! 瞧瞧这奶白的小肌肤,透着闪瞎人眼的白光;乌黑乌黑的头发,又细又密,真是乌发云云啊。五官呢,这精致的小模样儿,早把那些个什么千年万年美女甩出八条街! 好精致,好可爱,漂亮得恨不得这小闺女就得是她沈丽君和古代第一美男生出来的种啊! 泥妈啊,这要是自个儿亲闺女得多好啊! 咦,不对!这小闺女看着自己的眼神,怎么带着明显的得意呢,这得意透着不喜,又像是窥探出她什么秘密成功之后的胜利。 难道她已经看出来,自己是装傻的? 心底刚冒出这个想法,可立即又打消了。不可能!她穿过来,这姑娘不可能知道的。除非这原主的小表妹跟她来自同一个地方。 要是如此,或许可以友情结盟,共同在这个架空的古代闯出一片天地,登上人生巅峰! 这回沈丽君可真是脑补多了。 但架不住人家装疯卖傻地试探一下啊。 “绿茶婊,白莲花,高富帅。刘德华,邓丽君,王菲。小鲜肉,暖男,TFBOYS?”沈丽君尽量搜罗出一些大众热词,一口气说出来,仔细观摩着小闺女脸上的表情。 可人家一脸呆萌! 沈重欢着实被沈丽君这说出来的一连串,不知何为绿茶婊,白莲花等名词给弄晕了。 凝眉细思,她平复内心一经证实之后的汹涌,问道:“何为绿茶婊?白莲花,高富帅?何为刘德华邓丽君王菲?何为小鲜肉暖男踢你波思?” “绿茶婊,就是你很漂亮的意思。白莲花呢,就是你真的真的很漂亮的意思。高富帅,就是你特别特别漂亮的意思。至于刘德华邓丽君王菲?就是两个女人跟一个男人的意思,小鲜肉暖男TFBOYS,就是六个男人的意思。” 沈丽君一时得意忘形,很好心情地解释起21世纪的这几个名词。她已经忘记自己要装傻来着。 沈重欢受教似地点了点头,道:“你很绿茶婊白莲花。” 第二十七章 你不傻了 沈丽君登时一懵,你才绿茶婊白莲花呢!火气一来,她倒是忘记了自己跟沈重欢刚才是怎么解释这些个名词来着。 沈重欢从来不认为沈丽君说的那些会是多好的意思,于是倒现学现用夸她一句,见她一脸怒容,便知这其中肯定有猫腻。心道,上一世被你摆过一道,这一世,我还会傻傻上你当么。 “小姑娘,你怎么说话来着?”沈丽君怒了,大有长辈训斥年轻小辈的架势,却忘记了原主也不过是个九岁的孩子。 沈重欢笑了,“沈丽君,你不傻了?” 呃? 沈丽君表示这小姑娘说话怎么那么跳脱,等沈重欢说到自己不傻的时候,才觉察过来,原来不经意被眼前这小丫头给坑了。心道,原来这小丫头不仅长得好看,脑子也挺好使的。 只是她是谁?她是21世纪现代成功女性的典范,沈丽君啊。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啊。 姐是不傻,装傻不行啊。 于是,沈丽君搜罗起原主平时做的那些痴傻行为,对着原主的表妹喊:“姐姐,漂漂姐姐!姐姐!漂漂姐姐!” 为了演得逼真一点儿,还加了一句:“姐姐,漂漂姐姐,一起打灰机!打灰机!” 沈重欢听到这一句,轻轻蹙了一下眉。难道她还没有回复神智?不对,方才那句‘小姑娘,你怎么说话来着?’,虽然不像是闺阁女儿说话婉转而雅,粗俗是粗俗了些,可意思是很明显的。 所以,现在的她,绝对是在装傻! 既然她想要装傻,那就让她装吧。 沈重欢敛了敛笑,恢复一惯的淡漠:“既然她醒了,今天就让李管事给她施针吧。” 小丫鬟薄荷听到这话,心下登时才松了口气。 姑娘总算不会给君姑娘施针了,万一真像姑娘口中所说,给君姑娘施了那个什么闭龟针法,那可真会惹出大乱子来,首先是太太那边,最后看管君姑娘的一众丫鬟婆子估计都得发卖了。 唉,还好,君姑娘在这当口醒了。 见自家姑娘在这会子歇了施针的心思,小丫鬟薄荷便很小心地问道:“三小姐,那咱现在回去吧?” “估计母亲那边也该遣人来了,该回去了。” 小丫鬟薄荷可乐了,自家姑娘不施针,那可好了,省得她们这群小丫鬟成天提心吊胆的。便追问了一句:“三小姐,您以后都不给君姑娘施针了吗?” “不施针?左右她是个傻子,以后我给她多多扎扎,扎多了,说不定哪天就好了。”沈重欢颇有深意地道。 沈丽君顿时草了! 泥码,这是把她当药白鼠来整啊!她实在是想不清楚,原主到底是哪里跟这结婚对象的妹妹有过节,逮着机会,就要拿针往她身上扎!没想到,这漂亮的小姑娘,居然还有做容嬷嬷潜质! 心里狠狠地将这小姑娘从头到尾啐了一句。 但脸上仍维持着傻白甜的笑容,大大写着:我很傻,我是真傻!我傻啊! —— 摛芳居。 沈重欢躺在一张填漆雕花的软榻上,翻着一本《三指针禅》,悠悠出神。 大丫鬟浣纱和怒香在里间伺候着茶水,这会子看着自家姑娘发呆,两人相视一觑。浣纱便端着福洲官窑圆形青花的三才杯,温声对自家姑娘道:“三小姐,看书可是看乏了?要不要先喝点儿茶?” “不用。我不乏。”沈重欢略显懒散地道。 浣纱见自家姑娘这恹恹的样子,便将三才杯递给怒香,接着道:“三小姐,要不您起吧,躺久了,仔细伤着眼睛。” “重安哥哥快回来了吧。你去小厨房把那香酥杏仁糕都带上,等会子,他回来,我要去大同院转转。”沈重欢吩咐。 长兄沈重安的院子,在信仁居的后边。沈重安约摸五岁左右的样子,就分了自个儿的院子,大同居前院的景致倒与她这里不同,小院四处植着青竹,很有文人的风骨趣致。 这个时候,她已经知道沈丽君开启了天智。那么接下来,沈丽君会做什么,继续装傻,然后开始休夫退婚? 是的,如果接下来她是要休夫退婚的话,那么就得提前告诉长兄沈重安才是。可是哥哥会信她么? 她到底要跟哥哥怎么说呢? “三小姐,大小姐来了。”怒香禀道。 沈重欢正愁着,长姐沈重平过来了,她愣了愣。才让浣纱扶着从榻上起来,便听沈重平道:“今儿个从回春阁那边的丫鬟说,你又去回春阁了?” 沈重欢点点头,问:“姐姐怎么来了?” “我倒是不想来。不过,还不是为了你。二房那丫头的事儿,你就少操些心吧。省得母亲,昨儿个罚你,今儿个又叫李嬷嬷训你。瞧瞧,被李嬷嬷训叨一遍,你倒是焉了。” 她今天前脚才从回春阁的厢房出来,后脚沈李氏身边的李嬷嬷就带着人过来了。当然又是好一顿训导。 “重平姐姐,我只是希望重安哥哥好。” “二房那丫头的傻病,要是能好,估计早好了。这些年,回春阁那边没少送汤汤水水的,最后,不还是那样。”沈重平可从来没有想过,沈丽君会回复神智,也许就是因为这份大意,后边她才会落到沈丽君的表弟陆越手里。 上一世,她一直没弄明白,姐姐为什么为愿意嫁入陆家? 难道这其中,也有沈丽君的手笔。如果真是她的手笔,那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介入的? “重平姐姐,我觉得,沈丽君的病也许会好。” 沈重平眉眼一抬,闪过一抹讶异:“你说得是真是假?莫不是,父亲那儿已经有了什么法子?要是真有法子,也好,这治好了,总比痴痴傻傻的强。将来长兄,可还要独立门户,有个明白事理的主母,可能省了好些事儿。” “可我更喜欢薜家姐姐做我嫂子。”沈重欢道。 “薜家的英姐姐,论才貌和性情跟长兄还真是一对儿。可惜了,长兄身上已有婚约。不过,我今个儿来,是要告诉你,你以后少往回春阁去吧,母亲现在身子重了,你可不能因为淘气,就让母亲受累。” “重平姐姐,母亲是又要生弟弟了吗?” 沈重平笑了:“这日子浅着呢。你可不能再淘了。” 第二十八章 不喜欢她 沈重平今日一身交领天青色绣缠枝玉兰花背子,鹅黄色散点式碎花裙,腰缠一条粉绘花制的薄纱披帛。一身俏丽的打扮,灵动之中透出一份花落无言的大气稳重。 她现在瞧着自个儿妹子倚在一张填漆雕花的软榻上,幽幽发愁,像个小大人的模样,便从绣墩子上起身,往软榻上一坐,只道:“小小年纪,想什么呢?阿肥,你莫不会又打什么鬼主意,好去回春阁给二房那丫头施针,来让母亲闹心吧。” “不会不会。”沈重欢连连摇头。 也该是这个时候了,明年开春康哥儿就会从母亲的肚子里落地,她这当口,去回春阁闹腾,不存心让母亲伤神儿?她何其不落忍? 况且上一世,母亲就是因为生产康哥儿时难产,才会坏了身子。 可沈丽君那边,也不能不管不顾啊,放纵着她装傻充愣,渐渐羽翼丰满,然后将长安侯府、沈家三房依依扳倒? 不行!绝对不行! 沈重平端详着自个儿妹子,摇头晃脑的模样笑了。她这妹妹未必样样都是好的,但平时有父母兄长宠着,再加上她也舍不得这妹妹受半分委屈,倒竟惯着她往医书药罐里钻。 往日在沈氏族学也不过是学些孔孟文章女容女戒为人处事的道理,偏这妹妹却不喜那套,每每西宾提及妹妹也都要摇头,叹上两句:可惜了,可惜了。 也不知那族学的西宾叹得可惜是什意,莫若是觉得妹妹女红文采不及看病开方子,她亦未曾深究。只是觉得妹妹这般姣美娇憨,若是学了贤妻良母那套,自会板滞无生气,瞧瞧她平日小手小脚摆弄着那黄花梨提式小药箱,整个人就神气活现起来。 说到那黄花梨提式小药箱,还是沈三爷命人专门给阿肥造的,比量着她的身板,可是小巧玲珑了。 若是再算上妹妹那精致绝伦的小脸儿,小模小样的,真是让人讨厌不起来。 “阿肥,你怎的又走神了?平日里看你欢欢喜喜的,到处摆弄那医书药罐,最近怎的忧心忡忡起来?来,跟我说说,道是谁欺负了你?”沈重平亲亲热热地拉着沈重欢的小手,关切道。 今个儿沈重欢身着交领绣忍冬纹白色背子,密色的滚边,下身着一条密色的散点式裙子,双苞头缠着掐丝珐琅串,一脸郁郁寡欢的模样,真让人恨不得把心都掏出来疼。 “重平姐姐,我不喜欢二房的那个痴傻做我嫂子。”沈重欢蹙着细致的眉尖道。 这话听着有些任性,但却带着十足的情意。不难看出来,阿肥对长兄沈重安是很爱重的。 打心眼里说,沈重平也不喜欢沈丽君,实打实讲,一个痴傻怎堪匹配才华出众的沈六郎。若是说沈丽君没这痴傻病呢?却也不见得会多亲近。小恩成惠,大恩成仇。未见得没有这痴傻病的沈丽君,不会对沈三房有芥蒂。可眼下,心底除却深深的惋惜,也不知说什么好。 只道:“阿肥,你方才不是说已经有法子,治好二房那丫头痴傻了?” “治好了,我也不喜欢她。”沈重欢闷闷地道。 “瞧瞧你这小人,你道才丁点大,还操心起长兄的婚配起来。”沈重平笑笑,复又好奇沈重欢为什么不喜欢沈丽君,便问:“你怎的不喜欢她?” “重平姐姐,我给她诊过脉,她脉象不浮不沉,不弦不细,挺正常的。怎的会傻?”沈重欢故意道。 沈重欢也没指着直接告诉长姐沈重平,说沈丽君不傻,她就能信。毕竟,沈丽君痴傻了十几年,前边倒是真傻。 而如今恢复了神智,却也并不知道她具体是如何恢复神智的,索性不如直接旁敲侧击的漏点底给长姐,依她细致入微的性子,必会引起她的注意。 果然,沈重平一听这话,脸色微变,连眸子都沉了几分:“阿肥,听你这般说,倒不会是真想学那前朝的谭三姐吧,还给她诊了脉。莫怪母亲不让你去给人扎针。要是二房那丫头的脉象正常,怎的还这般疯疯傻傻,连人都认不亲?准是父亲把你惯坏了。” 沈重欢倒是急了,小脸儿急得红扑扑的,生怕人不相信似的,只道:“重平姐姐,我左右也是太医院提点,‘国医圣手’的亲传弟子,连父亲都不解为何她这脉象明明正常,又省神补气良久,却偏偏是个痴傻儿。 难道还是我误诊了,才来你面前胡编乱造一通?话说回来,我们沈氏药祠藏书阁那些书,可不是白读的,我虽平时没怎么给人行医问药,可跟着父亲耳濡目染的,胡大有家那头小马秧子,孙婆子那群鸡苗子,还有苍术养的那条来福,可都是我治好的。” 看着自家小妹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倒真把她逗乐了:“好了好了,长安侯府叔伯父那边都说你是个不差的,父亲又惯着你。想来啊,你必也有些个本事。” 沈重欢带着上一世的记忆重生,上一世她的第一个病人就是萧韶九,后来是身中剧毒的康哥儿,毕竟是闺阁娇客,论起行医问诊,比之沈三爷还是差些实战经验的。 往日若是闲不住了,听闻院里哪家猫儿狗儿病了,那必是要命人送到回春阁好好诊治一番。所以,沈李氏不单是怕沈丽君在沈三房出些个岔子,也对自个儿小闺女的医术多半是持疑的。 毕竟才八岁的稚子,又是个娇娃,怎的还能让她真去给人治病不成。 沈重欢乍听长姐这话似是有些敷衍,但心底已知她必是有了计较,便故作嗔怒:“姐姐还是不信我!你也跟母亲一样,生怕我弄出什么事端来!笑说我‘医痴’,其实,心底指不定怎么埋汰我呢。” 见自家妹妹真有了几分怒恚,沈重平又忙迭软声哄劝:“我信,我信,我信你还不成么?瞧瞧,你还真生上气了。” “你真信我,那我可得给母亲好好诊诊脉,日后我就不去那回春阁了,每日去信仁居那边请安,多给母亲开些养胎补身的方子。”沈重欢使着性子说。 第二十九章 边鼓敲起 这倒让沈重平头疼了,是让这小大夫去回春阁那边折腾呢,还是纵着她去信仁居闹腾母亲? 不过这些都道是小事儿,总有人治她。 眼下,沈李氏怀孕可万不能出什么乱子。至于自个儿妹妹说到沈丽君的事,她也多了份心,自己倒不觉得二房那丫头不傻,而是怕沈涂氏从中做文章,弄出什么幺蛾子。 果然,回去之后就叫帖身丫鬟紫苏,遣了底下的人去盯着。左右有个风吹草动,也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长姐沈重平离开之后,沈重欢领着贴身丫鬟浣纱,又命人拎着镂山水纹的紫檀提篮,去了兄长沈重安的大同院。心想着,这会子长兄应该从国子监下学了。 明年二月,长兄沈重安会因为一场意外与春闱擦肩而过。至于这场意外的始终,她零星地只能想起几些片段了。 只记得长兄沈重安与薜家哥哥要好,两人来年在上元佳节的灯会上,结游赏灯,竟意外被街边的灯架砸伤了手臂,哥哥的右手伤了筋骨,别说是去参加春闱,就是平日的饮食起居都得有丫鬟伺候着。 至于,这事的个中曲折,她并不知道,那时她只顾着翻医书开方子,三天两头往大同院跑,上一世这个时候她还不会针灸,自然不像现在这一世,如此胆大包天地给人施针用药。即便是开了方子也会经父亲过目,能做的事情实在不多。 重活过来之后,她总会忘记现在还只是乳臭未干的八岁孩子,不经意间流露的大胆行事总让人心惊胆战,也难怪沈李氏会怕她惹出什么乱子。 大同院的成片竹院之中,沈重安坐在竹院的一条石墩上翻着一本《大燕太学志》,石案上青白釉纹竹节的茶壶,似乎冒着一丝热气。很显然看书的人特别贯注,以致于连院子里来了人,也没有从那本《大部太学志》中抬起头来。 沈重欢摒退了贴身的丫鬟浣纱,自个儿拎着提篮过来,虽然只有八岁,但她的身量确实不高,后来到快及笈,也比寻常女子,要矮上一些。这倒是完完全随了沈李氏,个头娇小依人。 “重安哥哥,我给你带香酥杏仁糕来了。” 沈重欢略显吃力地拎着提篮往石案上放,要知道她现在的个头,也就比那石案高出半个脑袋。 沈重安这会子才被妹妹闹出来的响动,回了神。那眉目还留存着少年的稚气,但也难掩他眉目间的儒雅,启唇一笑,便如沐春风。 兄长的五官肖似父亲居多。沈三爷长得也是俊秀的,但与哥哥的俊秀又有些不同,沈重安多的是一份读书人的雅韵,而沈三爷有的是一份历事的醇厚。 一身月白色三指宽蓝色滚边的袍子,中间缀着白色的圆形蓝田玉腰封,与他头上的羊脂玉发簪相映。加诸,他的身形又较同龄人要高,便更衬得他君子温文如玉起来。 “阿肥,当心些。” 话音未落,沈重安已经接过沈重欢手上的提篮,轻轻置于是石案上了。 “今天听人说,你又去回春阁了?母亲罚你闭门思过,怎的又跑出来,不怕母亲给你配个礼教嬷嬷,教你好好学规矩。”沈重安这话明显是透着溺爱的打趣。 沈重欢也乐于使使性子,享受长辈们的呵疼。上一辈子从未注意到的亲情温暖,因着两世的特殊际遇而重视起来。 那真是人生的韶光啊! “不怕,反正哥哥会帮我说情。母亲那么疼哥哥,不会罚我的。”沈重欢胸有成竹地抬起小下巴,小模样得意十足。 “哦?原来阿肥,给哥哥送糕点,就是为了让我去母亲跟前说情啊。”沈重安捏捏沈重欢的小鼻子,笑道。 沈重欢嘻嘻笑了笑,不作答。她来送糕点,倒还真不是为了让沈重安替自己去母亲跟前求情,她的初衷,无外乎就是想让长兄知道沈丽君不傻,甚至最好是几句话的功夫,就能说动他向父亲提出退亲。 这当然有些异想天了。毕竟这是亲上加亲,结得还不是两姓之好,同宗族的堂兄妹结亲,那在大燕的律法之中也是准允的,只要其中一方记到出了宗族的堂亲或表亲名下。 当然,这只不过是形式罢,当年二伯父沈长桥死的时候,就说到将来等君姐儿大了,就记在沈姑母的名下,那是沈长泽的胞妹沈长梅,幼年早逝后来与人结了冥婚。 “那哥哥吃了我的香酥杏仁糕,会去说情吗?”沈重欢笑眯眯地问。 沈重安微笑地抚了抚沈重欢的花苞头,道:“当然会。” “我就知道哥哥对我最好了。阿肥,最喜欢的就是哥哥了。”沈重欢一激动,抱着自己长兄的腰身欢快道。 这时候,沈重安总会用温柔的力道将粘在身上的小妹妹拉扒下来,然后笑着道:“阿肥,你又淘了。” “我才不淘呢,阿肥最喜欢的就是哥哥了,哥哥将来不娶别人好不好。我不喜欢二房那个傻子。” 沈重欢抿了抿嘴,小脸皱在一起,像是遇到了什么天大的难事。 这让沈重安脸上的悦色褪去了几分,他平日里只顾着饱读诗书,钻研学问,风花雪月的事儿,也倒没有细想过。若说到结亲,与二房的沈堂妹,他一直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或者说也由不得他想,父亲已经做了主,别说是四六不懂的沈堂妹,就是沈堂妹今天才高八斗,这门亲也是板上钉钉了。 因为没有想过,甚至说是有意忽略过结亲这一遭,他在这方面,反而更加云淡风轻起来。 阿肥提及二房的沈堂妹的时候,他除了有些意外,就剩些茫然了。 沈重欢望着沈重安似是升起了雾纱的眸子,脑海里迅速闪现一张清贵绝伦的脸,也有一个人,眉眼精致如水墨画般,琥珀色的眸子看人的时候总是雾濛濛的,好像什么也无所谓,什么也不重要。 咦,她怎么会这时候想起萧韶九呢? 说到他,不知道送去孙记典当行的清心丸,孙掌柜有没有送到他手上。他有没有服用那清心丸? 第三十章 差太远啦 “哥哥,如果二房那个傻子好了就好了,这样父亲就不会逼着哥哥娶她了。哥哥,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找出法子,将她治好。” 沈重欢举着小手,挥舞着自己的拳头,兴誓旦旦地说。 沈重安笑了笑,倒也没有把沈重欢说的话当真,只当是妹妹一番好意。 “我们阿肥长大了。” 沈重欢重重点了点头,一脸我当然长大了的表情,很认真地道:“哥哥,阿肥本来就不小哇,你一定要相信我,我一定会把她治好的。” “嗯,我们阿肥将来一定会很厉害的。”他抚着妹妹的眉眼,温柔地哄道。 —— 沈李氏有了身子,长姐沈重平开始帮着沈李氏管家。 沈三爷自也是欢喜的,隔三差五都要给她诊诊脉,当然沈重欢也万不会放松沈李氏这胎,天天有模有样的给沈李氏请着平安脉。 开了方子,也要与找沈三爷看看,起先沈李氏还要打趣这父女俩,后来也渐渐遵从起大小两大夫的医嘱来。 只是沈重欢还是有些个担心,从沈李氏有孕的初期来看,一切都还挺正常。后来难产,按说是怀相不好。九死一生把康哥儿生下来,沈李氏身子也从此亏了。 现如今她才开始修习《天医内经》,短时间之内很难突破第一层,一来是自个儿年纪还小,还没有全然长开,催动内息还是个难事;二来,《天医内经》第一层练得是内息,第二层才到运针通络。若是难产,她最多能催息运针,但要做到通络却还有难度。 如果是沈丽君呢,神智清明之后,却有着开膛剖腹的产子之术,这要是换作上一世,她也是不敢让母亲冒这个险的。 可是,当年定北王的嫡长媳林氏,也是难产,孩子下不来,林氏也只掉着半口气。最后,沈丽君赌上生家性命,开膛剖腹,母子均安。 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沈丽君‘妙手观音’的声名渐起。后来一点一点儿地瓦解掉了沈三爷的‘国医圣手’,从此只闻‘妙手观音’回春妙手,有如华佗在世。 —— 沈丽君一直在回春阁的厢房住着,她头上的伤口结了疤,等痂子落了,也全好了。 可沈丽君并不是很高兴啊,这几日先是找着回去21世纪的法子,然后又到处听着着丫鬟婆子们碎嘴,收罗着这个架空王朝更加实用的信息。 回去,不用想了,来来回回试了好几次,除了能轻易进出那灵泉空间之外,也没有一睁开眼就是熟悉的21世纪。 想过发家致富的法子,打算去弄点儿本金,在外面开个美容店,或者成衣店,好好赚上一笔,从此富可敌国,大可以离开沈家自立门户。 以前关于有声小说里面讲到的穿越女主,都会悄悄溜出府外,然后大摇大摆走进一食店酒肆,献上自己的现代菜谱和销售计划书,从此和少东家三七分成,坐等盆满钵满。 好像似乎,不行啊! 听她身边伺候的两个婆子说,沈李氏怀孕了。所以按理来说,应该没有什么人会去注意她这个小角色了,可万万没有想到,派在她身边的丫鬟婆子又多了的拨人。 这很明显是在防她嘛。 看得再死,也得找机会出去溜溜,不然怎么计划下一步。再说真让她去翻这架空王朝的《大燕通史》、《九洲地志》,估计她也认不全那繁简结合的大燕文字。本来她在国内,也没学过几年中文。 而且,她现在是个痴傻,先不说去哪儿弄些书过来,就单说一个傻子拿着本书看,那必然也是说不过去的。 还好,还好,天无绝人之路啊,回春阁那小厮养了条土狗,叫来福。 这几天她跟着这条土狗玩在一起,惊奇地发现回春阁的后院,接连着药庐的地方,有块空地,平时用来炮制草药。 空地上还有堵矮墙,矮墙下边就有个狗洞,夜里来福不出门,就用矮墙旁边的水缸堵着。 她这段时间在回春阁吃得水足饭饱,平日里被丫鬟婆子倒掉的汤汤药药估计是沈李氏安排了人在回春阁,所以沈涂氏的那几个人还算安分,总算如数进了她肚子。 不得不承认,古代中医果然博大精深独树一帜,几副中药下来,她感觉身体里满满都是恢复过来的血槽值。看来沈三爷‘国医圣手’这名号也不是白来的。 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撇开监视她的一众丫鬟婆子,溜出去瞧瞧。她在国外学的是西医,这要说配点什么药粉出来,整晕几个人,还真有些难度。 比如,她知道七氟醚,是医用最强效的麻醉剂,临床医学上一般采用静脉注射对人进行麻醉。先别说在这个架空王朝找到含有七氟醚的植物,就是提取出来也是个不小的难度。 消停了几日的沈重雯又来找她乐子了,她就知道这便宜的姐姐闲不住,那日在沈重悠那里吃的亏,被沈涂氏罚去抄书,也关了好几天。 门禁一解,就跟放出来的汪似的,逮着人就要咬。当然了,最好欺负的可不就是沈丽君这个痴傻。 沈丽君这几日也正愁着弄不出点儿动静,把两拨人打发去,转移注意力,然后出去转转。 一早丫鬟婆子伺侯她吃了饭喝了药,沈丽君就跟前几日一样躺在床上,哼哼叽叽地养精蓄锐。她现在已经掌握了进出灵泉空间的技巧,自然也不会忘记,用灵泉变做一面镜子,照照这原主沈丽君的尊容。 果然,原主的容貌没有想象中的好啊,小鼻子小眼的,组合在一起就是清秀两个字,虽然平平无奇吧,但好在她天天用灵泉水洗脸,把这小脸儿洗得白白嫩嫩的,也算是个清纯小佳人吧。 不过离她对容貌的要求,还是有很大差距。唉,可惜,这古代没有现代医学发达,没有整容手术用的那套工具就算了,她就是再厉害,也不能自己给自己整吧。 同样都是娃啊,这原主不管是脑子还是颜值怎么就比沈重欢差那么远呢! 第三十一章 呼你巴掌 “沈丽君,你这个痴傻,你给我出来!” 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沈家二房那只汪跑出来了。 沈丽君扬了扬眉,沈重雯要是不来找她的碴,成天被一群丫鬟婆子看着,她岂不是得无聊死,还怎么在这古代大展身手呢。 这沈李氏遣过来回春阁伺候她的两个小丫鬟,一个叫轻风,一个叫细雨。她观察了几天,都是做事牢靠稳妥的人,眉眼清正,不是那种捧高踩低的货儿。 她也正琢磨着怎么把沈李氏这两丫鬟策反,发展成自己的人。现如今,她这个痴傻儿,还真是又缺人手,又缺银钱。 果然,回春阁厢房外,其中叫轻风的丫鬟就道:“给雯姑娘问好了。” “哼,沈丽君呢?你把门打开,我要去看看我这痴傻妹妹。”到底还是沈李氏身边的人,沈重雯对这两丫鬟也不敢太放肆,说话间的骄纵还是收了几分。 但还是明显可以看出,来者不善。 “君姑娘这才服了药,刚歇了。雯姑娘要是现在进去,怕不太好。”另一个丫鬟细雨道。 “你这是不让我进去了?你这小蹄子,我本还想着三婶婶是一片好心来着,没想到啊,派了你这个不长眼的。住在里边的是谁,那是我沈二房的傻妹妹。你挡在门口不让我进,是存心想离间我们二房姐妹!瞧我今天不去三婶婶面前告你一状,把你发卖了!” 沈重雯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虽然没什么脑子,但深宅后院里那套胡搅蛮缠倒是跟沈涂氏学得炉火纯青。 可沈李氏身边的人,也是经过调教的,轻易唬不住人。 “雯姑娘,您还是请回吧。君姑娘这几日,服完药,这痴傻之症好不容易好了些,万一病发了,那怕是谁也担待不起。”轻风那丫鬟阻道。 沈重雯听到这里嗤笑,“你说沈丽君这痴傻症好多了?肯定又是你小蹄子在这里胡乱编排,她这痴傻病要是能好,早好了!犯得着现在还让你们这些人看着!你道说她好了,那我就更要看看了!” 回春阁厢房前的两丫鬟相视一看,暗道不好。沈重雯今天是带足了人手过来的,果然她们架不住两个婆子的挟制,沈重雯就让人推开了厢房的方格子镂窗门。 推门一看,沈丽君还真如两丫鬟所说,躺上在床上睡觉呢。 一眼瞧过去,这气色果然与几天前大相径庭,面色白皙红透,连带着那平濙无奇的五官也添了几分颜色。 相较她这几日,被沈重悠落井下石,沈涂氏还罚她抄书,正过得憋屈窝火。而这个痴傻却在沈三房的照拂下,好吃好喝,真是好不如意称心! 沈重雯这火就要从汪嘴里喷出来! 都怪这个痴傻! 要不是这个傻子,她怎么可能在沈重悠那边吃亏!明明都是沈重悠挑的事儿,最后倒全成了她的错了! 沈丽君这会子当然不知道沈重雯心里所想,闭眼装睡。 先头那些丫鬟婆子把她绑在屋里,后来像是授了谁的意一般,见她不闹腾了,也就不绑着她了。若装疯卖傻地跑出去,也总有人看着,不让她出回春阁的院子。 至于和苍术的那条土狗玩在一起,完全就是个意外,最后发现那个狗洞那更是意外中的意外。 都说傻人有傻福呗! 诚不欺人啊! “沈丽君,你这个傻子,要不是你,我也不会被罚。看我不好好给你点颜色瞧瞧!” 一说完,沈重雯一边撸着袖子,一边酿了口痰,准备往沈丽君的面门上啐。 按说大家小姐,学不来乡野村妇唾人骂街那套,可没办法,沈涂氏原就是牙婆卖进来的小丫鬟,据说生父生母还是远在大燕渔阳县黄沟乡的屠户,以屠为业。平日对大房沈崔氏、三房沈李氏稍有不忿,便在沈重雯面前啐口沫子,顿足跺脚一阵好骂。 可叫沈重雯学了个正着。 这沈丽君虽不清楚她要做什么,但也时刻防备,感觉到沈重雯一近身,便立时从拔步床弹跳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啪啪啪,就给沈重雯呼了三巴掌。 沈重雯被彻底打懵,只觉眼冒金星,头重脚轻。 “打苍蝇!打苍蝇!打死你!打死你!哦,打死你!” 那沈丽君的手脚灵快,一忽溜就从拔步床上跑下来,边往外蹿还边喊。 待沈重雯回过神来,捂着被抽了三巴掌的脸蛋,气得声嘶力竭。 “你们,你们都给我抓住她!沈丽君!你这个傻子!你别跑!都给我抓住她!抓住她!” 经沈重雯这么一喝,两拨丫鬟婆子,都纷纷出动起来。眼尖的,脚程快地使劲儿追着沈丽君跑。 沈丽君也不傻啊,跑不远,躲啊。 她倒还真躲了,这回春阁不是紧挨着摛芳居,摛芳居的前院正好有一座人造的假山湖池。 原主似乎来过这里,所以对摛芳居还是挺熟的。她左躲右闪猫进了一座假山山洞里,寻思着等寻她的那拨人走开了,再折回回春阁,然后从药庐矮墙那狗洞钻出去。 其实原主居住的清桥居,后门是直接连着紫京城城西郊的三黄巷的。以前原主居住在清桥居,那后门是锁着的,如今看来以后要是不想钻狗洞出去,就得先回到清桥居。 可若是要回到清桥居,首先得先安置几个自己信任的人进来。 况且她手头上没钱,很没有安全感啊! 沈丽君躲进了摛芳居,自然引来了一阵骚动。 在摛芳居外间当差的二等丫鬟当归,听闻响动就小跑着往自家姑娘的东厢去。 大丫鬟怒香见小丫鬟毛毛躁躁的模样,训了句:“手脚轻点,姑娘正看书呢。” “怒香姐姐,不好了,二房那个傻子跑进咱们摛芳居的院子里了。雯姑娘带着一帮人过来寻,你说这可怎么好?” “回春阁那边不是有丫鬟婆子看着么,近日李管事还说人精神了很多,怎的没看住让她跑了出来?”怒香放低声量问。 当归回道:“听说二房雯姑娘去看她,然后不知道怎的人就跑出来了。” “那行,我这就去跟姑娘说说。你去外边看着,二房那位不是个好惹的。就怕她逮着寻人的名目,却是来找麻烦的。” 第三十二章 寻人无果 摛芳居的东厢,四折透雕江南水乡的屏风将通阔的厢房一分为二。 里边是黄花梨木千工拔步床,床右手边是菱形格子红木两叶窗,紧挨着窗椽子下边是一水儿梨花木妆台,妆台正面对着的,绕到屏风的前边就是那雕花填漆的罗汉软榻。 沈重欢倚在软榻上,肉窝的小手,摩挲着萧韶九赠给她的那块缠丝白脂玉玉玦。 榻几上,那本《边金要略》已经熟悉得能倒背如流。书里边介绍苗疆毒蛊的内容实在不多,她后来又去药祠的藏书阁翻找有关南越的医书,关于苗疆毒蛊这一块的记载,少之又少。 上一世,她几乎收集了所有她能搜罗到的,关于南越苗疆蛊虫的信息,却始终没有找到解蛊的法子。 一来,南越远在大燕镜外,两国邦交并不频繁,流入大燕境内,关于南越的山河地志就很少,更遑论是南越的医书。 二来,她长年对萧韶九的身子进行调养,已经能通过药物和针灸引导两蛊沉眠,只要两蛊不发作,萧韶九便与常人无异。可每到望月十五沉眠于体内的蛊虫,却总像是受到什么召唤似的,在他体内发作,噬心噬骨,疼痛难忍。 她知道两蛊相生相克,一阴一阳,也曾想过用内息催动太乙针,将两蛊逼出来。但那两蛊就像是认准了萧韶九这个身体容器一般,若要强行催动太乙针,除非将两蛊同他的心脉剥离。 现在有一条雄蛊在她体内。上一世,她从来没有想过可以将蛊虫引渡到另一个人身上,而今这一世阴差阳错,她也并不清楚,这条雄蛊单独蛰伏于人体的心脉处会是什么情况。 厢房外间的响动,浣纱和怒香的脚步声,已经将她的思绪从上一世拉回来。 沈重欢放下手中的玉玦,用榻几上的《边金要略》掩住。不知道是因为这玉玦是萧韶九所赠,还是因为知道这玉玦过分贵重,她总将玉玦带在身边。平日,连两个贴身丫鬟也是碰不到的。 怒香和浣纱从屏风后边绕进来,齐齐向她屈了个身,就禀道:“二房的雯姑娘带着丫鬟婆子过来了,说是君姑娘从回春阁的厢房里跑了出来,跑进了咱们院子。三小姐,您看要不要出去看看?” 沈重欢听贴身丫鬟这么一禀,皱了皱眉,她摸不准这是一个意外,还是二房那边有意的安排。如果是二房那边的安排,那她们打得是什么主意? 想了想,一时也理不清个所以然,便道:“浣纱,你去惠风居把姐姐请过来。怒香你随我去看看。” 浣纱点了点头,福了个身,领了命就出了东厢。 然后又对怒香道:“你去告诉当归,让下边的人先去假山和八角亭子那边找找。人要是找着了,先别支声,叫个可靠的人盯着。” “好的。”怒香一出里间,果然就吩咐了当归。 沈重欢便带着怒香往人声嘈杂的前院去。 摛芳居的管事婆子是沈李氏那院出来的人,年纪颇大,平日又不苟言笑,看上去就不是个好说话的。现在领着底下的两个小丫鬟在院门口堵着。 “你个老虔婆!你给我让开!要是让沈丽君那个痴傻跑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让开!都给我让开!” 大老远就能听到沈重雯的厉声喝斥。估摸着管事的丁婆子是油盐不进的主儿,好说歹说都不让进,加上这毕竟是三房的院子,又不能随意驱人,所以掰扯不了两句,沈重雯就已经怒火中烧了。 沈重欢在摛芳居的前院,看到沈重雯骤然带过来的一众丫鬟婆子,有些傻了眼。 她身边的贴身大丫鬟不多,说到的也就浣纱和怒香两个。二等小丫鬟有三个,一个是当归,一个是丁香,还有一个是留在回春阁的小丫鬟薄荷,平时随着她开方煮药。末等丫鬟还有四个,负责摛芳居洒扫除尘的杂役,还有一个管日常的丁婆子。她年岁还小,摛芳居虽然有小厨房,但平时她都在信仁居的膳堂那边跟沈李氏一起用膳,所以也还没有灶上的婆子。 与沈重雯带过来的人一比,她发现自个儿院子里的人手还真不多。 其实,沈重雯带过来的人也没有多少,两个贴身丫鬟,两个二等丫鬟和四个粗使婆子。跟在后边的大多是沈李氏安排在回春阁的人,其中还有几个是沈丽君身边的丫鬟和婆子。 乍一看上去,还真是浩浩荡荡。 “欢妹妹,你快把这个老虔婆给打发走了,我是来找人的!沈丽君那个痴傻从回春阁里跑了出来,跑进了你的院子。我看你还是让我们进去找找,免得让她乱跑,惊到了三婶婶就不好了。三婶婶身子重,可不能经折腾。”沈重雯一见到沈重欢也不客套,直接就说明了来意。 沈重欢抿了抿嘴,去惠风居找姐姐的浣纱还没有回来,她朝沈重雯身后的丫鬟婆子看了看,发现了母亲安排在回春阁的丫鬟细雨,便附耳吩咐怒香去问问。 “雯姐姐,人如果跑了出来,那是一定要找的。如果真到了我摛芳居的院子,那也一定找得着。这样吧,我让摛芳居的丫鬟婆子先去找找,她们最熟悉这院子里哪里能藏人,说不定一会子就找着了。” 沈重欢一示意,丁婆子和几个丫鬟,包括沈李氏安排在回春阁的丫鬟婆子,就纷纷往院子里寻人去了。 那沈重雯对沈重欢做的安排并不满意,恨不得亲自去把沈丽君那个痴傻找出来,也狠狠在她脸上抽上几巴掌。 于是道:“你这院子里才几个人,院子这么大,还不知道要找多久?把我的人都叫上,一起进去找!” 沈重欢自然是不会让沈重雯的人进来找人,毕竟不知道沈重雯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正想着如何说,便听到有丫鬟过来禀道:“三小姐,人,人不在摛芳居,刚刚有人看到,她往清桥居的方向跑了。” 沈重雯一听,登时炸毛了,顾不上脸颊火辣辣地疼,啐了句:“小贱蹄子!居然跑到清桥居去了!都给我去找!去清桥居找!” 第三十三章 玉玦丢失 沈重雯带着一行丫鬟婆子风风火火地离开,往清桥居的方向去逮人了。 而去惠风居请沈重平的贴身大丫鬟浣纱还没有回来,沈重欢拧了拧眉,便问身边的怒香:“方才母亲身边的细雨怎么说?” 怒香正要跟自家姑娘说这事呢,于是立时回道:“说是今儿个一早,雯姑娘带着人去回春阁看君姑娘,轻风和细雨遵太太的意思在门口守着。正巧雯姑娘来的时候,君姑娘刚喝完药歇下,雯姑娘执意要探病。轻风细雨怕雯姑娘进去又惹出什么乱子,于是拦着。结果人没拦住,反而被雯姑娘带来的人给挟制了,这不雯姑娘一进去,君姑娘就跑了出来。” “那这么说,她倒是真的来寻人了?二房那个傻子,果真是往我这院子里跑了吗?可有人看到?”沈重欢问。 怒香摇了摇头,这事儿得问问下面的丫鬟婆子才知道:“不好说,雯姑娘带着人过来,说人是往这边跑了。可现下又说去了清桥居,得找回春阁的人问问才知道。” “怒香,你去打听打听,二房那个傻子是怎么跑出来的?还有把当归给我叫过来。”沈重欢吩咐。 按说,沈重雯带着一群人去找沈丽君,用脚指头想也知道带这么多人肯定是去找沈丽君麻烦,给自个儿出气的。 所以照沈重雯这个张扬跋扈的性子,绝对不会带少了人。沈丽君在回春阁虽然有沈李氏身边安排的心腹丫鬟看着,但也架不住人家人多势众。 那沈丽君是怎么从沈重雯的手底下溜走的? 沈重欢踱步回到了摛芳居的东厢,小丫鬟丁香在东厢门外守门,见沈重欢回来了,欠了个身。 “当归呢?”沈重欢问。 丁香直起脖子往东厢外边看了看,眼尖地看到当归由远及近,匆匆小跑着回来,便道:“姑娘,人回来了,回来了。” 果然,沈重欢才在外间的透雕草木虫鱼的扶手椅上坐下,就见小丫鬟当归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道:“姑娘,你找奴婢啊?” “我方才叫你去寻人,在院子里你找着二房那个痴傻了吗?”沈重欢问。 “姑娘一吩咐,奴婢就叫上丁婆子和几个丫鬟去八角亭子和假山里边转了转,没见着那傻子。后来,听到有人吆喝一声,说人往清桥居方向跑了,也就没有再留意了。” 沈重欢抿了抿唇,如果沈丽君从回春阁跑了出来,那么离回春阁最近的院子就是摛芳居。摛芳居别的景致倒没有,倒是一座不小的人工湖,湖心亭还有接连起来看上去不小的假山,若说要躲人,这里无非是最好的藏身之处。 如果冒然往清桥居的方向的走,那就得经过沈重平的惠风居,然后才到清桥居。可回春阁到惠风居,是内院的花园,一大片空地,要是说藏人,实在不容易。 以沈丽君的智慧,不应该往清桥居的方向躲啊。 “你再带着人去院子里找找,无论是亭子还是假山,包括摛芳居院子里的厢房,都去找找。仔仔细细地找。” 小丫鬟当归虽然不知道自家姑娘是为了哪般,但还是拎起精神继续去找人。 当归才走,这会子丁香就进来禀道:“怒香姐姐回来了。” “叫她进来。”沈重欢道。 怒香一进东厢的外间,就冲自家姑娘回道:“婢子刚找人问了。听说雯姑娘进去之后,君姑娘正在床上歇着。这雯姑娘正要发作,君姑娘就像受了什么刺激似的,扑上来就给了雯姑娘三个耳刮子。然后一个追,一个跑。人就跑出来了。” 沈重欢一听,心底暗暗一笑,还真是沈丽君的一惯作风,蓄势待发先发制人。想必沈重雯一定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冷不丁挨了那三个耳刮子,待人回过神来,估计沈丽君早跑了出去。 “好了,当归那丫环还在寻人,你也去看看。对了,把薄荷叫回来,我有事要问她。” 薄荷一直在回春阁当差,平日里去回春阁主要是帮她打下手。当然,若是回春阁和药庐比较忙,也会帮着李管事做事。所以,沈丽君的情况,薄荷应该比她们更加清楚。 沈重雯现在去了清桥居,想必一定会经过重平姐姐的惠风居,浣纱这时候还没有回来,那边估计也正热闹着。 沈重欢一边想着,一边回到了东厢房里间,小身板踩着脚蹬子,坐在罗汉软榻上,随手拿起榻几上的《边金要略》,掩在书下的缠丝白脂玉玉玦却不见了。 心下大骇,是谁把玉玦拿走了? —— 照说沈丽君躲藏在沈重欢的院子里,也还挺好。毕竟院子够大,遮蔽物也够多。拖这原主身板瘦小的福,随便猫在一个地方,就可以装个死物,让人寻不着。 她当初选择跑进摛芳居的院子,那也是有原由的,除了这里好玩躲猫猫之外,而且沈重雯那人应该没那么胆大,明目张胆地带着一伙子人,去沈三房的三小姐那里搜人。 果不其然,沈三房那个美妞的武力值还是可以的,遣着自个儿身边零稀的几个人来找,她正好浑水摸鱼地喊了句:君姑娘往清桥居的方向跑了。 结果,那几个在四处搜罗的丫鬟婆子,都往摛芳居的前院跑。她正好猫进了沈三房三小姐的东厢。 在厢房门口守门的小丫鬟被她一招声东击西,就乖乖把大门让了出来。她手头紧,没钱花。来这东厢顺点值钱的东西,作为以后发家致富迈上人生顶峰的本钱。 梨花木的妆奁匣子里,并没有现银和银票什么的,都是清一色的手饰。沈丽君翻了翻,表示手饰带出去没有现银和银票好使。要是兑换成银子,那还得去找当铺,虽然原主对沈府里里外外都很熟,但鉴于原主由于智商的硬伤,活动范围实在狭小,所以,沈府外边的世界并不熟悉啊。 就算是从回春阁药庐那边溜出去,当铺在哪里,她也木有方向啊。 所以,妆奁匣子里的发簪,步摇啊,都没有拿。倒把另一个小盒子里的金锞子和银锞子揣了大半在自己兜里。 时间紧迫,除了拿点金子银子,也不知道拿什么值钱。至于顺走那本书下的一块佩玉,纯粹是觉得这东西看上去值钱。 第三十四章 卖身葬父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沈丽君在摛芳居捞了一笔之后,又溜回了回春阁。 现下人应该都往原主清桥居住的那地方去寻她了,所以,这时候趁着回春阁没什人,溜出去是最好的时机了。 估计这时候没有人会想到,她从摛芳居又跑回了回春阁。 果然,避开回春阁三两个看门丫鬟小厮,沈丽君猫着腰板躲到了药庐那块炮制药材的空地上,挪开那口水缸,人麻溜一缩,就从狗洞里边钻了出来。 这个古代架空王朝还没有现代的钟表,记时用的是圭表沙漏,不过这两玩意儿她见过是见过,但还不知道怎么用来看时间。先不说那玩意儿怎么看时间,就是把古代用的十二个时辰换算成现代社会通用的24个小时就是个麻烦,那些子丑寅卯她也实在搞不清楚。 心里怀念一下现代社会方便快捷,设施齐全之外,又不得不认命,穿到这个么一个没爹没娘的痴傻嫡女身上,身无长物,大字也不识几个,就算她是现代21世纪全球数一数二的医大毕业的,又能怎么样? 外科手术通常用的器械也没有,有了手术刀手术剪手术镊之类,麻醉药也没有,就算在这古代找到一切能顶替现代临床医学用的工具,估计像古代人这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观念,也很难让人在身上动刀子。 唉。 穿过来之后,自带的灵泉空间,除了一口叫‘功德泉’的灵泉眼之外,也没有其他什么。这灵泉水目前看起来,除了每天让她洗洗澡,喝喝水,美美容之外也没有什么其他功效。 这也难怪,毕竟沈丽君穿过来的时间不长,使用灵泉空间的次数也就那么多,暂时还没有发现灵泉空间的其他功用也属正常。 沈丽君看了看日头,估摸着也快到正午了。刚才沈重雯来找她,大概是上午九十点的样子,经这么一闹,现在也快到十二点了。正好,她这出去转悠一圈,天黑之前回来。 想她这么一走,那沈三房沈二房还不因为找她,闹个天翻地覆。事情这样发展下去,肯定会惊动沈李氏吧,依沈李氏的手段,沈重雯和沈涂氏的这个下午应该都不会好过。 她心里是很高兴看沈涂氏沈重雯吃瘪,不过,这好戏她就先不看了。为了今后的日子,她必须抓紧这次出府的机会,迅速收集这个世界的信息,看看日后能不能够做点生意什么的,暗地里捞上一笔钱。 有了钱,就好办事了。 回春阁的药庐外边是连着三黄巷的,往前走个几十米,就是清桥居的后门。不过,现下那后门紧关着。沈丽君站在清桥居的后门听了听响动,估计清桥居的前院离后院有些远,不大能听得到里边的动静。 确定左右安全之后,沈丽君迈着奔向新生活的正步,雄心壮志地离开了三黄巷。 沈府这祖宅在紫京城城西,原来占地是不大的,后来沈氏辅助元祖帝荣登大位有功,有了官身,又赐了宅第,子孙蕃育,人多起来,这原来的祖宅也不够住了。后来沈正德就将紫京城城西原来紧挨沈氏祖宅的府第给买了下来,除去嫡枝沈正则长安侯府那脉在长安街,沈正德这脉大房沈长林,二房沈长清,三房沈长桥便都在这城西的大宅里。 沈丽君绕着这沈府绕了半个圈,感慨这沈府的占地真大啊。 离开沈府之后,沈丽君就表示忧愁了。这得往哪儿走?不识路啊。 据她对现代社会的了解,要最快收集这片地儿的信息,就得去人多的地方。什么地方人多,市集?酒肆? 没错,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信息,这是放在哪里都说得通的普遍情真理。 才这么想着,沈丽君只感觉手掌突然湿润润的,像是刚在水龙头下洗过一样。手伸出来一看,沈丽君瞪大了眼。 掌中一粒水珠,圆滚滚的,先是跟球一样在她的小手板心里左突右冲,后来渐渐摊开成为一小片,最后竟变成了一个箭头。 这是,要给她指路吗?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她早就发现这灵泉空间里边的‘功德泉’,能通人识,只要集中精神想着自己想做的事情,这泉眼就会冒出来,雪中送碳地帮上她一把。 她起先只知道这‘功德泉’能根据人的意念,变做物件。没承想,还能用来指路。果然又是一项新发现啊! 既然这样,那她还怕什么,这古代她就是横着走,也不怕什么。 于是,她对着那泉水变做的箭头道:“去最热闹的酒楼。” 她计划着先吃点儿东西,然后在酒店里听人说说话,看看哪里有什传言信息是她用得着的。 果然,在灵泉箭头的指引下,沈丽君顺利地到达了紫京城的城中最热闹的酒楼‘悦来楼’。 她四处瞄了瞄这城中的格局,这酒楼算是在紫京城城中,城中四通八达,去城西沈府大路就有两条,还有几条小巷,总之不怕回不去。 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两边的店面和小贩摊子罗列,人来人往的古代人,好不热闹。她逛得正在兴头上,等准备掏金锞子银锞子来付账,结果才想起来,这金锞子银锞子可不可以直接在古代市面上流通。 保险起见,她得找家当铺去问问。那从沈重欢厢房顺过来的玉佩一看就是个值钱的,希望能在当铺里当个好价钱,最好是银票。 从城中‘悦来楼’往附近的当铺走,没走几步,正好就被一群看热闹的古代人给绊住了去路。 沈丽君好奇地挤进人群看了看,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披麻戴孝面容悲戚地跪在地上,右手边一卷草席包着个人,前边一张白纸上写着几个繁体字。 哪怕不认识那白纸上几个字,沈丽君也猜到了,这是卖身葬父?还是卖身葬母? 左右是卖身葬人来着? 卖身葬人?那好呀,她可以把这小姑娘买下来,给她安排个住处,以后这姑娘不就是她自己的人。古代人不是最讲究什么滴水之恩以涌泉相报来着,真要把她买下来,那以后还不对她死心踏地。 她沈丽君,现在怀才难展,不就是缺人缺机遇吗? 所以这人,她得买了。 第三十五章 心腹表弟 那沈丽君正准备出手,施个小惠全个大恩。不巧,正在发散思维想着这金锞子银锞子能不能当钱使时,一个犹豫,就让人捷足先蹬了。 这倒也不能怪沈丽君手脚慢了,实在是这十二三岁的小姑娘,长得眉清目秀,秾纤合度,现下愁容满面,一幅娇花惹人怜的形象,自然让人起了心思。 况且,这是在紫京城城中的‘悦来楼’,人来人往,大凡来‘悦来楼’打个牙祭的人,身上多半是有几个闲钱的。 眼瞧着一个肚满肠肥的花花公子,朝楚楚可怜的小娇花伸出了魔爪:“小娘子,姓甚名什?哟哟,瞧瞧跪久了吧,快起来。爷这就派人把你爹给埋了,你就乖乖跟爷回去,做爷的第十八房小妾。哟哟,瞧瞧这楚楚可怜的小模样,都让爷心疼了。” 沈丽君生平最看不惯那种用情不专的男人。毕竟是21世纪来的嘛,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教育,婚恋价值观都是一夫一妻制。别说这男人家里有娇妻美妾的,就是放诸现今社会,在家里明明有老婆还去外面泡小三小四的,她就觉得特别恶心。 正想着怎么出手相帮,获得这小姑娘的好感,留下感恩戴德的完美印象来着。 那小娇花抢白道:“这位公子,小女子只卖身为奴,不卖身为妾。小女子家中虽然清贫,但先父也曾是诲人子弟的教书先生,身家清白,卖身为妾这种有辱门风的事情,小女子是万万做不得的。公子若是图小女子的颜色,那还请这位公子离开吧。小女子,这一辈子宁为贫妻,不为贵妾。“ 沈丽君顿时觉得这姑娘更加不错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她身边正需要这样志气坚强的人。于是看这姑娘就越发满意了。 小娇花说话不卑不亢,声线因为悲戚有点儿喑哑,但这种故做坚持强的柔弱,引得路人纷纷对她高看了几分。 不一会儿,就有路人纷纷对这花花公子指点起来。 那花花公子显然不准备这样善罢甘休,好好的一个小美人在眼前,怎么就能这么放过了?所谓机不再失,失不再来啊。 于是脸色一变,凶神恶煞地道:“你个给脸不要脸的小贱人,你也不去打听打听,问问爷是谁?爷看上的人,还能让你跑了?走,把这死老头埋了,今儿个晚上,就跟爷乖乖洞房去!” 花花公子说道不通,就要用强了。 沈丽君这一急,立时就在人群前头大喝了一句:“好你个死肥猪,这难道就没有法律了?人家不想卖,你还想强买不成?你还真以为你是谁啊?你爸是李刚?” 这话跟爆豆子似的,一句一句,倒把这花花公子给说懵了。 沈丽君见那花花公子***了,就想趁胜追击再来上几句,好好展示一下她现代人舌灿莲花的本事,没料到,下一句还没开头,就有人接碴了。 “你个小丫头说得不错。这小娘子,一没说要卖给你,二又没说要跟你回去。你强买强卖,那就是你不对了。不过,小丫头,李刚是谁啊?” 这突然冒出来打岔的人,年岁应该与沈丽君不相上下,也就是个小男孩。浓眉大眼,面容俊秀,透着一股子精怪,一身华服,身家应该不错。不过身量比沈丽君高,加上沈丽君原主这身子瘦不拉几的,乍一看上去,她外形上倒还真比人家小几岁。 “李刚?李刚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姑娘,我要买了。”沈丽君生怕有人出来跟她抢人,索性就把话摞这儿了。 那小男孩盯着沈丽君看了看,显然他对沈丽君的兴趣要远远大于这个正在卖身的小娇花。于是笑模笑样地打量了沈丽君这一身的装扮,道:“小丫头,你够钱吗?” 我,那个去啊! 他不说,沈丽君还真忘记了,自己身上是没有现银的。 至于那小男孩敢这么肯定沈丽君囊中羞涩,那是因为沈丽君这身衣裳。水粉色莲花缠枝纹短背子,下身一条散点式素色裙子,花苞头上缠着同色珠花,原瞧上去也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小姐,可是从狗洞里边钻出来之后,她太兴奋了,忘记了自个儿现在衣裳和头发都污糟糟的。 看起来,实在不太像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啊。 “你才小丫头呢,本姑娘有名有姓。你叫什么?”沈丽君没好气转开了话茬,她这人特别爱面子,平时就不喜欢人前有人揭自己短。 “在下姓陆,名越。小丫头你叫什么?”叫陆越的男孩,倒并没有因为沈丽君的语气不善而生气,反而笑眯眯地将自己的名讳报上来。 沈丽君噌一声,脑子里一根弦崩坏了。这陆越,不是原主的表弟? 别问原主怎么对这表弟还有印象,实在是当年原主她老爹死了之后,这陆家好像是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就一直想搭上沈家这条大船,所以前边有几个年头,这陆家的女主人,也就是她那个便宜的舅妈,就曾带着陆越来过沈三房。 原主那时痴痴傻傻的,跑出来就见过一面。沈李氏后来怕她再跑出来唐突了客人,每当会客时,便叫人把她关在清桥居的厢房看守起来。当然便宜舅妈是不会真去清桥居看望她这个痴傻的,所以这个表弟陆越想来也是不认识她的。 “我叫什么干你屁事?这人我要买了,你,还有你都一边去。”沈丽君指了指那个花花公子,又指了指自个儿表弟,径自上前,拉着小娇花就一阵软声细语地安抚。 “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我身边正好缺一个管事的丫头,你要是不介意。以后就跟着我办事。将来,等事情办好了,你可以自己找个喜欢的人嫁了。我也会给你一笔钱,让你生活无忧。” “小女子姓刘,名叫映雪。小女子谢谢姑娘抬爱,只是姑娘,我看你……你不必勉强的,我知道姑娘你也有为难之处。陆公子,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小女子愿意卖身为奴,安葬好父亲之后,一辈子给您做牛做马。陆公子,您买了我吧。” 第三十六章 亮瞎了眼 这小娇花就是日后沈丽君的心腹大丫鬟,刘映雪。估计刚才人多口杂的,目光都被忽然冒出来的沈丽君和陆越吸引去了,没注意到这刘映雪在听到陆越自报家门时,眼中闪过的一抹精光。 当然这细节,在‘悦来楼’正对街的雅间,一个长身玉立的,带着帷帽的白衣男子却并没有错过。此刻,他正手执白玉漏斗,漫不经心地品着梨花酿,嘴角勾起一抹淡淡讥讽。 帷帽遮住的不知道是怎样的容颜,不过单从这广袖白裳的少年郞君的气质来看,绝对是不输一般的世族公子。那跟在少年郎君身边的年轻人就很不一般,剑眉星目,面色黝黑,身材健硕,一身黑色的紧身劲装,与少年郎君的白裳形成强烈的对比。 一个坐,一个立。很显然,那年轻人是少年郎君的护卫或是下属什么人,但也架不住人家的赫赫威武之气。 “龙二。”少年郎君薄唇轻启,波澜不起的声线透着一股让人生不起好感的淡漠。寡言少语,但就这么两个字,身边年轻的龙二护卫已经知道了自家主子的意思。 自家主子的意思是,龙二,那边有消息来不?那边是哪边啊?当然是那天那个好心出手相救,把自家主子弄回来的沈三房的沈三小姐啊。话说那天晚上,他寻着主子留下来的记号,找到了自家主子受伤遇难的地方,可自家主子人影却没了。 等他拿着北萧分堂堂主令到处找人的时候,自家主子居然没缺胳膊少腿的回来了。那可真是叫人一阵好担心啊! 虽然知道自家主子身上挂了彩,但仍是掩不住自家主子那倾国倾城的仙人之姿啊。他没有记错的话,那天晚上主子回来时的神情是很愉悦的,别看时不时皱着眉头,像在想什么,但是对他们这群下属的失职,可没有像往日里一样把他们打发到北萧堂的‘刺云楼’去操个半死,甚至还破天荒地回答了他,去了哪儿,被谁救了。 最后北萧堂分堂白虎堂堂主龙二,多了一个除了保护主子之外的另一个任务,就是对主子的救命恩人也要实时关注,遇到任何不测,他分堂下边那些弟兄就得沐血奋战,保护自家主子的救命恩人。沈家三房的嫡三小姐,沈重欢,小名阿肥,一个八岁的毛丫头。 对此,龙二表示很怄气,但身为自家主子的第一位护卫而言,这点小事,他也是必须办好的。 “主子,沈家三房三小姐,最近似乎挺忙的。听说,沈三夫人有了身孕,三小姐一直为她调理身子。”龙二向自家主子呈报最近沈三房沈三小姐的情况。 这少年郎君正是北萧世家的公子,萧韶九。 他掩在帷帽下的眉峰蹙了蹙,即使是有一层白纱阻隔,但龙二还是很快就感觉到自家主子浑身上下散发的不悦。 暗道,主子这是对他呈报上来的情况不满意啊。看来以后还得在沈三房加强人手,这沈重欢的一举一行,得更加详尽地告诉主子才行。否则,他白虎堂的弟兄们,看这样子不久就会进号称人间炼狱的‘刺云楼’操上半个月了。 萧韶九自个儿是没这意识的,只是淡淡的蹙了蹙眉,说不清哪里有什么不高兴的,但总也愉悦不起来。想到这里,嘴角抿得紧紧的,握着白玉漏斗的那双骨节修长的手,似乎有一阵不真实的柔软触感。 那天晚上,小丫头就是在他臂弯里,委委屈屈地掉眼泪来着。 龙二见自家主子明显的不高兴,决定为白虎堂的弟兄们冒冒险,于是补了句:“三房的那位沈三小姐,似乎很喜欢您送的那块玉玦,最近几日都是玉不离身,身不离玉的。” 就像夜空忽然炸开了一树绚烂缤纷烟花似的,嘣地一声,毫无预期的,龙二就感觉自家主子浑身冒出了一种叫轻飘飘的东西,仙气少了点儿,人气又多了点儿。 于是又追道:“沈三小姐,一定是特别喜欢您送的那块玉玦,不然也不会贴身带着,连贴身丫鬟都不让碰。” 萧韶九轻置下白玉漏斗,修长的手指不言不语地在案沿上点了点。 这让龙二看到了自家主子仙气褪尽,喜得冒泡的俗气模样,虽然看上去,还是这么清贵逼人啊,但就是有种人逢喜事,精神爽啊。 龙二觉得白虎堂的弟兄们这以后三个月都不用进‘刺云楼’了。顿时,也跟着得瑟起来。 只是不巧啊,很快就有人破坏了白虎堂堂主龙二的美好憧憬啊。 这厢,‘悦来楼’外边的大街上,沈丽君陆越,外带那个花花公子,因为一朵小娇花给叫上劲了。 沈丽君是一定要这丫鬟的,她急需个有气节的助手。而陆越呢,纯粹是为了凑热闹,才来插上一脚。至于那位不知道他爹是谁的花花公子,则是瞄上了小娇花的美色,不肯撒手走人。 于是,这个从小在铜臭堆里摸爬滚打的陆少爷出了个注意。 “我看,咱三儿这么争下去不是个事儿,不如这样吧。咱把身上最值钱的东西都掏出来,谁身上的银子多,谁就把这映雪姑娘领回去。日后,这映雪姑娘到底是为奴还是为妾,就看映雪姑娘的意愿。你们看行不行?” 肥肥的花花公子当然乐意了,他是这一带有名的阔少,别的没有就是银子多。 沈丽君则有些打退堂鼓,主要是她现在身上没有现银,但想到错失这么一个助手实在可惜,于是想了想,决定把原本打算拿去抵押的玉佩拿出来充充场面,说不定就把这眼前这两人给挤兑走了。 陆越则是一脸无关紧要的表情,他就是图个乐,这丫鬟只能算是中人之姿,还犯不着他把个人弄回去。 “这位公子,你身上值钱的东西就这个?我看看,给你估个价钿。” 陆越行家里手似的,把那花花公子的荷包拿过来掂了掂,道:“不多不多,十两银子。公子可还有其他值钱的事物?” “没了没了。”那花花分子道。他肥硕的腰间还别着一枚玉佩,色泽看上去不错。却没有打算拿出来,看来是觉得这丫头不值几个钱。 沈丽君笑了笑,觉得在这儿耽误的时间太多了,索性就把那块从沈重欢那里顺来的佩玉给亮了出来,上等的蓝田缠丝白脂玉,在阳光下清透逼人,玉身如云海又如柳絮翻腾。 亮瞎了众人眼,也亮瞎了‘悦来楼’那少年郎君的眼。 第三十七章 找麻烦了 “龙二。”萧韶九那声音比之前压低了几个度,有如石沉深海一般,低得几乎听不到声线的波动。 但是龙二知道,这是自家主子发怒或者已经怒不遏,极其心情不爽的征兆。替代主子身上片刻之前那飘出来的地气,现在换上浓浓的冷气,他都要怀疑刚刚是不是闪瞎了眼,居然觉得自家主子还心情愉悦来着。 龙二倒还真被闪瞎了眼。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自家主子身上那块代表北萧世家家主的玉玦不是送给了沈家三房的三小姐沈重欢,主子的救命恩人了?怎的会出现在另一个其貌不扬的小丫头手上? 难道是沈家三房的三小姐把这块玉玦转手送给了别人?不对不对,他白虎堂安插在沈三房摛芳居的暗卫不是才跟他汇报,人家沈三房的三小姐很识货,很宝贝自家主子送的玉玦来着?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现下也揣摩出了自家主子的意思,这是问他怎么回事?方才还在说人家宝贝着自家东西,这一刻东西又出现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手中,那不是自打自脸么? 沈三小姐啊,你可是把我们白虎堂的弟兄们要害惨了啊! “属下这就去查。”龙二十分严肃地撇了撇嘴,可千万保证这玉玦出现在别人手上只是个意外啊,不然就冲他刚刚对主子说的那翻话,少说得丢进‘刺云楼’操上三个月了。 一个闪身,龙二人就不见了。 萧韶九拧着打结的眉头,唇线下压着,之前用白玉漏斗喝得兴起的梨花酿突然觉得索然无味。他收回了敲着案沿的手指,朝着隐在‘悦来楼’的暗卫,冷淡地说了句:“以后,不要再酿梨花酿了。” 藏身在暗处的暗卫,虽然没有出声,但还是很自然地接受了自家主子的命令,北萧堂以后都不酿梨花酿了,那北萧堂那会酿梨花酿的父女明天可以送出府了。 沈重欢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就因为一块玉玦阴差阳错地被沈丽君顺走,害得北萧世家最会酿酒的师傅失业了。 话说沈三房摛芳居这边,沈重欢发现玉玦丢失之后,立时盘问了守门的丁香。听她细细说起自个儿是怎么被一阵响动,引得离开厢房门口,后来又怎么回来,仔细看了看厢房外间没有动静,便继续守着门。 不用说,听着小丫鬟丁香这么一说,她也知道,准是沈丽君来了一招声东击西,把她守门的丫鬟支开,趁机溜进了自个儿的厢房。所以,她越发肯定,沈丽君一定还在摛芳居的院子里。 于是,沈重欢吩咐自己最得力的贴身丫鬟浣纱带着母亲身边的细雨和一众摛芳居的婆子去寻人,自个儿为了以防万一,怕沈丽君带走了什么贵重东西,便让怒香好好找找东厢里间,看看还有没有丢失去其他东西。 怒香找了一圈,最后告诉沈重欢,妆奁匣里的金锞子和银锞子少了大半。她心里越发就有个数。 浣纱从惠风居回来的时候,说沈重平正应付着沈重雯寻人,于是让她先来回话,告诉自家姑娘,惠风居那边并没有见到沈丽君过去。 沈重欢听浣纱这么一说面色一紧,愈加着急起来。那沈丽君不傻,如果知道萧韶九那块玉玦的用处,私藏起来用做别处,那可怎么好。 况且那还是萧韶九送给自己的信物!若是其他物件,她还不会这么心急如焚。偏偏那是北萧世家代表家主的玉玦。 心里越是着急,倒还越是忽略了人家沈丽君根本就不懂这玉玦的来历。只好遣了丁婆子的儿子去孙记典当行给孙掌柜报个信。 待浣纱领着一群人在摛芳居搜索了一圈,并没有发现沈丽君之后,沈重欢更加着急了。 如果沈丽君带着金锞子银锞子还有那块玉玦离开了摛芳居,那会去哪儿?去了清桥居,那不太可能,沈丽君不是个傻子,根本就不会逃去清桥居。听寻人的丫鬟们说起,到底是谁说沈丽君去了清桥的,又纷纷只道是听人吆喝了一声。 那是谁吆喝了这么一声? 沈丽君。 只有沈丽君才会这么喊。 如果是沈丽君吆喝了这么一声,那她人肯定不会清桥居。她离开摛芳居会去哪儿? 信仁居?大同院?不对,这些个地方都要穿过内院的花园。 离摛芳居最近,又是最好躲藏的地方,会是哪儿? 回春阁。 沈重欢低喃了一句,猛然惊醒:“回春阁。” —— 龙二直奔沈家三房三小姐的摛芳居时,白虎堂的一个弟兄已经用白虎堂的秘密信号传递了消息。他迅速赶往孙记典当行,孙掌柜把送信的小厮传过来的话,如数告诉了龙二。 龙二心里总算有个盘算,于是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了‘悦来楼’。但这来去来回,也消磨了一个时辰了。 他家主子站在‘悦来楼’的雅间,背对着门口,哪怕只是一个略显单调遗世独立的背影,也愣是让龙二瞧出来了,自家主子的耐性正在一点儿一点儿消失。 那隐在暗处的暗卫,吐纳明显的失衡,就是很好的证明。 龙二咽了咽口说,拱手朝自家主子的仙背禀道:“主子,属下已经查清楚了,您送给沈家三小姐的玉玦,正是今天上午,沈二房的傻小姐趁乱跑进三小姐的房间偷走了。” 其实,沈重欢派过的小厮并没有说东西是沈二房的沈丽君拿走的,只是说沈家三房丢了一块玉玦,沈家二房丢了一个人。 于是咱伟大的龙二护卫,联想到沈丽君拿着那块玉玦出来显摆,就自动地发挥了一下巨大的脑回路把话给圆全乎了。 当然了,事实上龙二护卫也是没有冤枉沈丽君的。可咱龙二护卫说这话的时候,可是脸不红心不跳的,谁叫那沈二房的傻小姐是个傻子呢,你说拿谁的东西不好,偏偏拿了自家主子送给救命恩人的信物! 而且还是,那啥,很重要的信物! “龙二。”萧韶九低沉的声线如细弦一般传来。 龙二又听出了一番深意,主子这是要找那傻小姐的麻烦了? 第三十八章 尚能入眼 一向善解人意的北萧世家公子第一护卫龙二,已经在心里开始琢磨怎么给这沈二房的傻小姐一个不大不小的教训。 眼下的第一要务是将自家主子赠给沈三小姐的玉玦要回来。然后再使个法子,给沈二房的傻小姐一个好看。 不对,这白虎堂调查出来的信息不是说那沈二房的沈丽君是个痴傻,怎的还会偷人玉玦。难道方才拿着自家主子玉玦的那个人,不是沈二房的傻小姐而是其他人。方才就应该传个信,让白虎堂的弟兄弄一个沈二房傻小姐的画相过来。 他一向赏罚分明。万一不是那傻小姐做的,他又使错了手段让人吃了亏,那还不让自家主子一阵好训。 当然了萧韶九自然是不知道,自个儿身边的第一黑脸护卫心里打的那些小九九。他现在的心情不是很高兴,尤其是目睹了‘悦来楼’对街,那人拿出玉玦轻而易举地换了个卖身葬父的丫鬟。 其实,沈丽君当时把佩玉拿出来,纯粹是想整个值钱的物件,撑撑场面,好把刘映雪快点买下来,事情早些了了,她也好去当铺弄些银子,安顿一下刘映雪,最后在天黑之前赶回沈府。 她这小心思,陆越倒是鬼精的看得很明白。但架不住那圆滚的花花公子胡搅蛮缠,亏得那陆越不愧是自个儿表弟,替她掏了银子,把这刘映雪买了下来。两人打了个商量,等她去当铺弄点现银就立即还他,为了表示自己不会食言,沈丽君把身上几个小金锞子给了他。 那圆滚的花花公子没讨到好处,就悻悻而归了。 刘映雪对沈丽君自是感恩戴德,当然了,她知道买自个儿的银子还是陆越先掏的,对陆越那更是感恩戴德,恨不得以身相许。 一行三人先给刘映雪病死的老爹买了口上好的棺材,又给她做了安顿。那刘映雪在刘老爹重病之后,就与刘老爹借宿到了城外一间破庙。 说实话,沈丽君还真佩服刘映雪的胆量,一个年纪轻轻的妙龄少女,孤身一人守着自己病弱的老爹,也不怕在破庙遇上啥意外。若万一碰上三教九流的牛鬼蛇神,那这妹子该怎么应付。 想到这里,沈丽君就越发觉得自己看人的眼光不错,这姑娘不仅孝心有佳而且胆大心细,今后绝对会成为自己身边得力的助手。 沈丽君在陆越的帮助下,给刘映雪单独租了个院子。那似乎是陆家放在外面赁居的院子,肥水不流外人田,索性就把刘映雪安顿在了这里。 陆越帮了沈丽君这么一大忙,沈丽君当然要好好酬谢一番,于是就在租来的院子里,置办了一桌吃的,就当好好谢谢陆越的帮忙。 话说,沈丽君厨艺虽然不怎么样,但架不住人家是穿越人士,简单烤个肉串,烤韭菜啥的,那是信手捏来,好在租来的那院里,有一个老家丁看门,平日里自个儿在院里的小厨房烧菜做饭,一些常用的调料还真有。 于是乎,大概下午三四点左右,两人守着一个瓷碳盆,就吃起来。 陆越第一次这样吃肉,除了备觉新鲜,更重要的是,烤出来的肉串肉质外焦里嫩,肉香十足,和普通的调料搭配在一起,还就吃出了不同的味道。 “瞧着这做法有些奇特,倒真让在下开了眼界,没想到这味道也是如此美味。小丫头,看不出来你还挺有本事。”陆越这小子书呆似的咬文嚼字,让沈丽君心里一阵好笑。 “小丫头?我可比你大,别叫多了闪了舌头。”沈丽君笑道。 “你这小身板,看上去就比我小。难道我叫错了?你要是不让我叫你小丫头,你倒是说说你叫什么名字?”陆越一脸探究地看着她。 沈丽君也在想,到底要不要把自己的身份告诉这小子。但是,她又不得不考虑,如果这小子骤然知道自己这个便宜表姐,忽然神智清明,会不会表示心存疑虑。至少,她现在出了沈府,这身上可没有一件能证明自个儿是沈二房沈丽君身份的东西。 再说这个陆越虽然看上去古道热肠,似乎很喜欢打抱不平,但实质看起来应该不简单。从这家伙有条不紊地处理刘老爹的身后事,安顿刘映雪,又和把她引到此处一聚,就不是个只会挥霍的富二代能做出来的。 而且年纪小小,脑子完爆21世纪同龄的**好不好,难道古人都如此早慧吗? “我是你姐!无论是从过去还是现在,我都比你大。你叫我沈九。我在家排行老九。”沈丽君想了想,道。 无论是21世纪现实年龄,还是穿到这个身上的实际年龄,都比眼前这个小破孩年纪大。叫声姐应该不为过。 “沈九?沈府和你什么关系?”陆越敏锐地盯着沈丽君。 沈丽君笑了笑,不语。心道,就你还想出奇不意地来套姐的话,还嬾了点儿。 “陆越,你不会是看上姐了吧?” 陆越愣了一下,讶道:“小丫头,我表现得很明显吗?” “滚滚滚。我起先以为你看上映雪那丫头了。看来,你倒是挺有眼光的,瞄上姐了。就冲这一点儿,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果然陆越这小子还是有几分眼力劲的,第一次接触就知道她的与众不同来。那她以后凭着这与众不同,想来收割古代的美男们,应该不难。日后,她就在其中挑出家势背景,身材五官最优的那个。至于陆越,这小屁孩还达不到自个儿要求。 沈丽君在21世纪脸蛋微调之后,整个美了好几个高度。原来泛人问津,唯一的男友还劈腿自己闺蜜,到后来成天被各种男人献殷情,就是在H市广百转一圈,都会收到一些男士的示好和桃色邀请。 所以,她在这一块是很敏感的。当陆越出手相帮的那一刻,她就知道这破小孩对自己有几个意思。 “映雪那丫头我可是因为你才救的。你虽然长得比我的贴身丫鬟差了点儿,不过还能入我眼。要不,你跟我回去,先做个通房,以后有了身子,再抬个姨娘。有我护着你,保管你在陆府过得如鱼得水。”陆越一脸公子哥儿轻佻地道。 啪! 沈丽君一拍掌挥过去,狠砸了一下陆越那小破孩的脑袋。 “我是你姐,你也敢泡!说我什么不好,居然说我比你丫鬟长得差!我草,你是眼瞎了吗?姐这是清水芙蓉,清纯,清纯妹子你不知道?” 谢谢一直在追文的亲们,祝大家端午节快乐!大家有票票的,记得投个票,收藏一下哈。丸子是新人,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第三十九章 表弟慕色 沈丽君最反感有人说她长得丑。这是她上一辈子的硬伤。她这个人喜欢追求完美,所以事事都要做到最好。知道自个儿长相普通之后,她就想方设法把自己弄成了个清纯佳人。 见沈丽君一发火还挺凶悍的,陆越抱着脑袋求饶起来:“别打了,我错了。我错了。在下这不是没见过你这类的美人?才会目光短浅不识你的好。” “滚!你看不上映雪那丫头也挺正常的。本来就长得不怎么样。不过我倒可以跟你说一个人,那沈府三房三小姐沈重欢,别看年纪小,那可长得真不错。” 沈丽君说这话的时候,还没有存什么坏心思的。纯粹就是遇到了什么好物件,觉得颇有欣赏价值,才说出来让对方长长见识。她说这话的时候,带着一种她自己也没有留意到的得意和优越感。 其实她自己心里是很自得的,比如说整个大燕只有她一个人是从21世纪穿过来的,而且也只有具有21世纪现代成功女性的审美标准。 “真的假的?比你还娇美吗?”陆越听沈丽君这么一说,倒被勾出了兴趣。 他这个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这么个好爱,凡是女人都喜欢漂亮赏目的,凡是物件都喜欢精巧别致的。虽然是毛还没长齐的稚子,但是男女之间那档子事儿,他也是知道的。 话说那陆越他爹,也就是那个陆二老爷,平素就是个风流性子,通房外室一大堆,现在约摸着在而立之年吧,天天身边有环肥燕瘦的小丫鬟伺候着。虽然风流好色,但人不糊涂,若是陆府哪个丫鬟入了陆二老爷的眼,他保准锦衣玉食养一阵,失了兴致和热乎劲儿,就让陆冯氏把人发卖出去,又挣上一笔。很少有将丫鬟抬成姨娘的,除非是怀了陆二老爷的种。 陆二老爷在外边的外室也无外乎如是,若是在外边遇着可心的良家女子,就想方设法把人弄进自个儿外边的院子,一阵儿欢好恩爱之后,觉得乏了没味了,会给这良家女子一笔钱打发了。 所以,这陆府陆二房后院,倒是没有这些深宅大院的腌臜事儿。陆冯氏虽然不喜那陆二老爷这劣性,但架不住人家陆二老爷一批一批俏丫鬟把屋里领。好的是,陆二老爷把好色当成一种享受,就跟现代人收集那古董似的。 陆越虽然年纪还小,没有通房,但在这样的环境中浸染日久,脑子又是个活泛的,自然懂。不过,他比陆二老爷要好,一般颜色的姑娘入不了眼儿,中上之姿最多用来捶捶腿,按按肩。要是做通房丫鬟,那得长得有几分颜色来。 在这上边儿,可比陆二老爷要青出于蓝胜于蓝了。 至于尤擅买卖经营之道,这纯粹就是家族遗传了。当然,这个优点沈丽君暂时还没有发现。 “你个小屁孩,懂个屁!那沈重欢比刘映雪可漂亮多了。就我刚刚在这外边转了一圈,外边的姑娘可一根手指也比不上她。至于我与她么,姐是胜在气质。她呢,就是长得好而已。” 再怎么样,沈丽君也不得不承认,沈重欢确实比这原主的容貌要好看很多的。不过,这个五官上略输人家一筹,但人的气质可以培养啊。她是不介意借着原主的身子,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气质美女。 要在21世纪,靠脸吃饭终究也就那么几年,要是靠气质吃饭,那可不一样。有气质的女性大部分都在某一方面有独特的才能。凭她这一手给人改头换面的本事,还不怕将来在大燕没有发展空间么。 陆越抿了抿嘴,带着丝不解问道:“这汴都可都说沈三房的大小姐,才貌过人。可没怎么听说那沈三小姐长得多好看。你不是骗我吧。她未必比沈重平长得还好?” 沈丽君白了陆越一眼,瞧瞧这模样就是个好色的,心里边一边鄙视他小小年纪就爱美恶丑,典型地富二代通病;一边又忍不住继续让陆越那小子再长长世面。 “沈重平多大?比我和你都大几岁。这外边那些什么小姐的聚会呀,啥的没少参加。自身条件不差,这个言行举止上又没出过什么错,自然会叫人知道。传开了,当然就声名在外,才貌过人。 可是沈重欢年纪小,她比我还呢,小奶娃子一个,比你矮大半个头,年岁太小,当然就不能参加你们那些小姐们贵妇们的聚会了,这是养在深闺。算了,跟你说了也不明白,以后有机会,你见着就知道了。” “听你说长得这么好,那定然是不差的。那再过几年,等她长大些,我就叫人去提亲。把这美人娶回来,做正头娘子。”陆越摩拳擦掌的,完全忘记了,他一开始的目标在沈丽君身上呢。 现在听沈丽君对沈重欢的评价这么高,就动起了小心思。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陆越就对沈丽君说的话,有种本能的信任。 沈丽君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啐了句:“你个小屁孩,年纪不大,胃口倒不小。等你能娶到手,回来给我做弟妹再说。对了,这附近哪里有当铺,我去把这佩玉给当了,换成银票银子什么的,然后把刚刚花了的钱给你。” “你这佩玉看上去价值连城,我看吧应该值不少钱。去一般当铺肯定给不到你多少银子,不如去城中最大的陆记当典行,再报上在下的名号,保管你不会吃亏。”陆越贼精着一双大眼道。 沈丽君可不这么想,这佩玉的来路不正,说不定等沈重欢回过味来,到时四处派人找这宝贝,那她装傻的事儿,不得漏馅。最好是找一个不打眼的小当铺,出货快的那种,死当之后,立即又给变卖出去才更加安全。 “那个,我觉得还是去一个比较不起眼的地方当了比较好。这东西可是我家最不起眼的一块,不过我拿出来当成银子,就怕家里人知道。万一被人知道了,那下次要出来玩儿,就太难了。所以,还是找一个不起眼的,销货快的地方会比较好。你有推荐吗?” 陆越颇有深意地打量着沈丽君,摸着自个儿下巴,问道:“这不会不是你的东西吧?偷的?” 第四十章 夜会奶娃 “滚!说不说啊?赶紧的,我好拿了钱,还你。” “既然这样,那你就去乌衣巷的孙记当典行吧,那里专门给人当一些来历不明的东西。钱可能少点儿,但货能处理得干净。”陆越道。 陆越这话说得太直白,沈丽君不满意地看了他一眼:“你家开的?” “不是不是,别人开的。听说掌柜是江湖上有点背景的人,所以死当洗黑货有自己的门路。” 沈丽君点了点头:“行,时间不早了。我现在就去乌衣巷当东西。回头把钱给你。” “那我陪你去。”陆越道。 他也只道是随口一说,毕竟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银钱。就算沈丽君最后带人跑了,他也不会在乎这些个银子。 沈丽君当然还有自己的成算。一来她想趁着天黑之前这段时间,再去城中转悠一圈,顺便注意一下有什么好的营生可以让自己发个财;二来,天一擦黑,她就得从三黄巷的沈府回春阁的药庐外边钻回去,这要是身后跟一个人,那多不方便。她暂时还没有打算那么快亮出自己的身份。 毕竟她借着这原主的身子,在大燕沈府做了长达**年的傻子,一下子好了,未必不会引人注意。再说有很多事情,是傻子可以做,而正常人不可以做的。比如傻子可以冲上去对着沈李氏母女甩上几个耳刮子,或者神经质地到处乱跑,形式上不用受大燕这套闺阁古礼约束,自由空间要大很多。 “不用。你陪我去,是怕我当了东西不给你钱?我给你写个借条。借条知道吗?就算今天你没收到银钱,以后,我也一定会还你。”沈丽君以为陆越是担心她人跑了,钱又没落着。 陆越笑了笑:“姑娘要是这么说,就太看不起在下了。在下家中颇有资财,倒还不少这几个银钱。在下不过是怕你小小年纪出门,万一碰到恶人,到时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你可别乱说。万一我去当东西,真碰上了坏人,有你好受的。你要是这么好心,就让映雪那丫头跟我走一趟。到时当了钱,我就让她把钱先送回来。”沈丽君道,她这么提议,纯粹是不想来回跑。 到时当了钱,直接把钱给刘映雪,让她带回来。也省得她再从乌衣巷那边再折回城中。至于对刘映雪这么信任,不怕她拿了钱跑,那完全是出于充分相信自己21世纪穿越女的人格魅力。 想想,那些有声小说中写的,哪一个身边有没有一个两个死忠粉。哪一身边没有一个两个因为无意之中施的一点儿小恩惠,就从此誓死相随。 陆越也觉得不错,就让刘映雪陪着沈丽君去乌衣巷。回头第一件事,不是叫人去跟着这两人,而是让人去打听沈家三房沈三小姐,沈大小姐的事儿。当然,他还特别吩咐,一定要把两小姐的画相弄出来,关键是沈三小姐的。 这厢,沈丽君带着丫鬟刘映雪去乌衣巷的孙记典当行。穿过城中街道,绕进了一条比较偏僻的巷子。那正是乌衣巷,因为孙记典当行这当铺的地理位置比较偏门,所以门前特别冷清。 两人刚从乌衣巷拐进去,沈丽君便觉得后颈一痛,像是被人给了一记手刀。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晕过去之前,她就想了一件事,陆越她那个便宜表弟,真他妈是个乌鸭嘴! 敲晕这人的,不是别人,正是萧韶九身边的第一护卫龙二。 想到这里,龙二就有点儿憋屈,他堂堂的龙二护卫,平时杀人不见血,居然为了这么一个丫头骗子亲自出马。真是很掉身价啊。 这会子,他也已经弄清楚,拿着自个儿主子玉玦的,就是沈二房的傻小姐。旁边一个年纪比她大的,正是她买回来的丫鬟。他一路观察了沈二房的傻小姐好一阵,发现这傻小姐言行举止挺正常,并不傻。 所以,他心里已经有了判断。这沈二房的傻小姐俨然就是在装傻。 取回自家主子的玉玦,龙二打了暗哨,白虎堂的几个弟兄就从暗处出来,把这劈晕过去的两人拎走。他已经想到怎么给这傻小姐一些教训,至于她买过来的丫鬟,也只能弄进去,跟着她的主子同甘共苦一番了。 摛芳居,东厢。 菱形格子红木两叶窗后,一个精致的小人儿,脸皱成了包子,心也跟着皱成了包子,无限忧愁着。 她身边的大丫鬟浣纱大抵知道自个儿姑娘在忧心什么。沈二房的君姑娘,今天上午由着雯姑娘这么一闹,人跑丢了不说,而且还把事情闹到了沈家大房沈崔氏,太太沈李氏那里。 太太那边有了身子,这会子出这么一个糟心窝子的事儿,还不知道要愁成哪样,先不说能不能找着人,就是人找着了,太太那边怕是也难做人,堵不住人说不尽心,故意把人弄丢了。这事儿沈涂氏绝不会摊自个儿身上,搞不好,什么脏水都往太太身上泼。 “小姐,时候不早了,早点歇了罢。”浣纱柔声劝着。 沈重欢摇了摇小脑袋,也不知道丁婆子的儿子把消息送到孙记典当行之后,那孙掌柜有没有通知萧韶九,他送给她的玉玦丢了。其实她最担心的,不是沈丽君丢了,要是她真能这样从沈府消失,从此不出现在沈府一干人面前,也许不外乎是最好的结局。 只是那块玉玦,不是一般的佩玉,那是北萧世家家主身份的象征,若沈丽君拿着这块佩玉,做了其他用处,害了萧韶九那可怎么办。 “浣纱,你下去吧。我想一个人待着好好想想。”沈重欢道。 浣纱见自家主子满脸愁容的模样,想说点什么,但也不知道能说什么宽慰自家姑娘。在心底暗暗叹了叹气,就出了东厢里间,在厢房外边守着。 浣纱前脚刚一走,一个白影一闪,东厢里边就出现了一个人。不用看,就算背对着萧韶九,只要闻到他身上那股冰凉的木樨香味儿,她就知道,站在她身后的就是他。 看来,他已经知道他送的玉玦已经丢失了。 沈重欢想到这里,心底就生起浓浓的愧意。 “萧韶九,你来了。” 第四十一章 真的单纯 背后的萧韶九没有说话,但沈重欢就是感觉到了,他生气了。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木樨香味儿,就跟透心凉的冷风似的,四面八方灌过来,沁得能让人浑身打冷颤。 要是换成她,也是会生气的。毕竟那么重要的东西丢了,而且还是被一个装疯卖傻别有用心的人顺手牵羊。想到这里,沈重欢不知道有多么懊悔,要是早知道,她一定把萧韶九送给她的玉玦贴身带着,再也不会因为突发事件,就把玉玦搁在东厢里间。 实在是,沈重欢也没有想到,沈丽君会绕进她的厢房。那玉玦她虽然是随手掩在《边金要略》那本书下,但也是极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她对自个儿所居的摛芳居东厢太放心,正巧沈重雯这么一闹,一时声东击西调虎离山,才会让沈丽君有了可趁之机。 问题是,她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沈丽君拿走她的金锞子银锞子,还有萧韶九送她的玉玦到底是要干什么? 想到这里,沈重欢缓缓地从绣墩上滑下来,转过身,微低着脑袋。 萧韶九冰蚕丝广袖白裳的袖口里,一只手紧捏着护卫龙二拿来的玉玦,心里就像盖闷锅一样,闷闷的。 见那小丫头满脸愧疚,精致的眉眼皱成一枚别致的包子,他眼前就忽然出现,一个精工巧匠雕琢出来的翡翠包子,澄绿澄绿的,玲珑剔透,心情好比忽如一夜春风来,就这么空气清新了。 “萧韶九,你送我的那块玉玦,已经丢了。你知道了吧?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那天,我明明就悄悄放在书下,可是我没有想到,二房的人忽然就来了,我就随丫鬟们去了前院,然后,然后有人就进了我东厢,东西就这么丢了。” 很本能的,沈重欢就恢复了上一世,她在萧韶九面前略显害羞而不自在的性子,有时候感觉萧韶九心情很好,她的话也会很多,他有一搭没一搭听着,看似漫不经心,心不在焉,实则她说的那些无关紧要的事儿,他都会听进去。 若是平时在他面前犯了他什么忌讳,就得像这样原原本本地将事情都交待清楚。这是她上一世和萧韶九相处多年的经验所得,若是想糊弄他,就这么欺瞒过去,那最后倒霉的肯定是自己。 而且,依他的性子,他一定会让你意识到在他面前甩心眼是多么悔不当初的事儿,保管你以后都恨不得在他面前把自个儿祖宗十八代穿的亵裤都交待得清清楚楚。 听到这里,萧韶九水墨画般的眉眼,冷凝了几分。 沈重欢抬眉,迅速地扫了他一眼,难道,她刚刚说得哪个地方,让他不满意了。她实在想不通啊。高冷男神的心思,很难猜啊,有木有。虽然她能摸准他高兴不高兴,但实在不清楚他哪里不高兴了。 “阿肥。你过来。”终于,萧韶九淡漠的口音,沉默良久之后响了起来。 呼! 沈重欢就像突然解放了一样,终于男神有指示了。她至少不会这么慌里慌张,手足无措了。又怕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惹着他不高兴了。 他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深不可测。这事儿,沈丽君也有同感,高冷男神向来都是这么深秘莫测,那都是后边的事儿。 沈重欢小小的身子,就这么一团丁点儿的小身子,从绣墩旁边缓缓蠕了过来。 萧韶九瞧着沈重欢一团小身子,有点儿不满了,明明奶娃长得不胖,怎的就取了这么一个小字,叫阿肥。 那倒是,沈重欢以前倒是长得挺圆润的,那是几年前,三四岁左右那叫一个粉团雪玉。后来身量稍稍拔高了,自然就没有以前那么圆润的了。基于她这小身板遗传了沈李氏娇小的骨架子,比起这陌上少年抽条了的身高,自然就拉开了差距。 小手紧绞着,小脚一步一步往萧韶九方向走,离一臂之遥的距离,沈重欢停住了步子。 很快,沈重欢就感觉到迎面扑来一阵清淡的木樨香风。萧韶九微弯着身量,一块比丢失的那缠丝羊脂玉佩玉,水色更加晶莹剔透的玉玦,隐隐泛着蓝色的幽光,出现在她面前。外观上倒与丢的那块,大同小异,倒却要小巧玲珑很多,只有她的小手那般大。 还不等她看清楚,萧韶九已经一气呵成地,把玉玦挂在了她脖子上。这挂在她脖子上的玉玦,所用的丝线倒不是平时用的五色丝线,而是质地似乎更加柔韧的白色线,触感清凉。 这,模样看上去差不多,但是,不是她丢的那块啊。 “这不是,不是丢的那块。”沈重欢细细的声量道。 萧韶九拧了下眉,嗯了一声,停了一会儿,似乎在措词,半天才说了句:“脏了。” 啊? 沈重欢讶了,微瞪着眼,愣愣的,看得萧韶九一阵儿赏心悦目。 不知道为什么,龙二找回来那块玉玦之后,他就让人把那块给处理了。然后,重新让龙二把北萧堂更小的那块给找了出来,摩挲了半晌之后,他觉得奶娃子带这块更加好看。 这其实归功于萧韶九极度的洁癖,他很本能地不喜欢小奶娃子身上带的东西,是别人碰过的。似乎别人碰过的,就是不干净,而且还是那个沈丽君碰过,陆越瞧过。小奶娃子,若是带着什么东西,就得是他的。 只有他的,才是最干净的。 他的想法很单纯的,是真的很单纯。 沈重欢却以为,萧韶九是没有找到那块玉玦,然后才重新找另一块相似的,赠予她。这么一想,她心底满满的都是负罪感。 小表情更是比之前还要委屈了几分,看得萧韶九一阵淡淡的不喜。 “是不是没有找到?”沈重欢闷闷地问。 萧韶九见那小奶娃子还在为丢了他的东西,难过着,淡淡的不喜变成了莫名的雀跃。 “用天蚕丝绑着,以后天天挂在颈子上,不准再丢了。” 天蚕丝比普通的五色丝线不知道要结实多少倍,这玩意儿刀剑轻易割不断,除非小奶娃子,自己把玉玦从脖子上取下来。 第四十二章 看着点办 萧韶九直接忽略了沈重欢的问题。 在沈重欢看来,萧韶九是顾左右而言他,扯开那玉玦丢失的事情,让她心里好受。别看萧韶九这人,平时对什么事情都是不入眼,无所谓的态度,但无论是跟随他良久的护卫还是仆人,甚至上一世对她这个只有区区赠药之恩的孤女,也会不计得失的悉心相助。 上一世,她虽然并不知道萧韶九的结局最后怎样,不过他身边的护卫和死士,却都是有娶妻生子。依着江湖上的规矩,但凡成为死士都是不能娶妻生子,就怕妻儿成为攻击目标,被人拿捏住了短处而背主。可萧韶九身边的人,每每都有家累。 远的不说,就说他身边的那个龙二。前头生了两个姑娘,第三个是小子,当时还是难产,萧韶九还特意过来请她,专门过去给龙二家的施针。 想到这里,沈重欢心里热热的,小肥手摸了摸颈子上的玉玦,心底虽然暖,但还是担心丢的那块若是被沈丽君拿去,给他惹出了麻烦怎么办。 据她所知,萧韶九在北萧世家虽然是下一任家主的准继承人,可是北萧家主的位子,他们萧世一族不乏觊觎良久的同辈中人,他虽然不慕名利,对无关紧要的人和事向来是不管不顾,但防不住有心之人,抓住了把柄拿这事做文章。 其实,他的脾性不好,极淡漠,极冷酷,也没什么耐性,若是惹着了他,直接就是一顿好揍。解决麻烦,怎么简单利落永无后患,就怎么来。为此,他在北萧世家的名声似乎并不太好,外边传着是‘汴都双俊’,但在北萧族里人人都说他是‘冷罗煞’。 到此处,沈重欢觉得还是得问清楚,那丢失的玉玦到底找到没有,是不是沈丽君给拿走了。尽管她心里已经有了个底。 “萧韶九,那块玉玦到底有没有找到?我这院子,估着只有沈家二房的来过。你送我的玉玦是不是被沈家二房的沈丽君给偷走了?沈家二房的那个我看着不太是个傻子,她还拿了我一些金锞子银锞子,也不知道要做什么。万一,万一……” 萧韶九有丝丝不耐,他在心底纳闷,东西不是已经脏了。脏了,就是已经找到了?这奶娃子,怎的要这么掰扯,才能清楚明白。 不过,当听到沈重欢说到,自个儿还丢了金锞子银锞子的时候,他的不耐转换成了愤怒。这事儿,龙二怎么没跟他说? 他冷着脸,觑了眼猫在东厢外暗处的龙二。 第一护卫龙二很没出息的打了个冷禁。暗暗想,自家主子明显没什么耐性说那么多,于是乎也‘嗖’地一下从外边窗子飘了进来。 自告奋勇地替自家主子的救命恩人解惑:“那个,三小姐。我是主子的护卫,龙二。您以后叫我龙二就好。这件事情,是由我负责的。 今天上午,我家主子在‘悦来楼’意外看到了您丢的那块玉玦,后来命我去查,才知道孙掌柜来信,东西是被二房的那个傻子给拿走了。 后来呢,我就派白虎堂的弟兄跟着沈二房的那个傻子,她正好拿着东西想去孙记典当行当银子,我们弟兄把人敲晕了,就把东西给拿了回来。 主子觉得东西经过几人的手,有些不太干净,于是就叫我处理了。您现在这块跟那块用处是一样的,中间可以掰开当个鉴章用。您还丢了金锞子银锞子……嘿嘿……” 龙二说着说着就说不下去了,自家主子冷气翻涌,他很肯定再说下去,绝对会被丢进‘刺云楼’,于是后边的话,就嘿嘿地直接带过。 然后,朝自家主子行了个礼,‘嗖’地一声,跟一阵黑风似的,猛地刮出了窗外。 这让沈重欢看得一愣一愣的。果然,龙二的身手,跟上一世一样,那么好啊。 龙二大体将事情交待了一下,但具体的细节却没有支会到,比如说沈重欢拿玉玦赎刘映雪的事儿,后来又结识了娘家的表弟陆越。正是因为错过了这一细节,才让后边的事情,继续随着上一世的轨迹发展。 待日后发现时,却惊出了一身冷汗。 唉,这都是命啊! 当然了,上一世沈重欢就不知道她们几人是如何结识的。等后来注意起这几人联合在一起的势力时,已经是无法撼动的存在,足以将整个沈府慢慢蚕食殆尽。 “她还拿了你金锞子银锞子?”萧韶九冷不丁地冒出这么一句,瞬间让沈重欢的脑回路拐了个弯。 他怎么惦记上那东西了?本来那金锞子银锞子就是年节的时候,长辈们给的,全图个喜庆。虽然值一些银钱,但却不能在市面上流通。 她方才听龙二那番话,知道沈丽君要拿那块玉玦去典当,登时茅塞顿开,也知道了沈丽君拿走那金锞子银锞子的用处,要是妆奁匣子里是现银或者银票,应该都会被沈丽君偷走。 她怎么忘了,现在沈丽君最缺的就是能使动人的银子啊! 上一世,沈丽雯禁足之后,也确实去找过沈丽君的麻烦。可沈丽君当时没有像这一世跑出了回春阁,甚至于趁乱进了她的东厢,就更谈不上顺走萧韶九的玉玦了。因为上一世,他没有送她这么贵重的东西。 “嗯。那她人现在在哪里?母亲和父亲很是担心,万一出了什么事儿,怕担不起这个恶名。” 金锞子银锞子是小事儿,最紧要的还是沈丽君人现在在哪儿。 萧韶九正为龙二办事不细致,没有把金锞子银锞子一事都禀上来,不高兴来着。听着沈重欢这么一问,便冷讥了一句:“她不傻。” 啊? 萧韶九这意思是,放任她在外面,她不傻也吃不上啥亏? 虽然沈丽君手里已经没有那调动北萧世家势力的玉玦,可还是沈二房的人,这人丢了,依着父亲的性子,一定会追究到底。 沈三爷可是最重兄弟情谊,一诺千金的人啊。 “哦。她是不傻,平时也是装着傻,没少折腾两房的人。母亲现在身子重,她要是能安份点儿就好。要是父亲能知道她根本就不傻,那哥哥也就不用娶她了。我不喜欢她。” 沈重欢本能的,和上一世一样,放松下来就习惯在他面前叨叨嘴。 没承想,人家萧韶九心里正为刚刚龙二长篇大论替她解惑有点儿郁闷来着,凭啥奶娃子的事儿,让他一个外人来说道。所以,这回奶娃的烦恼,他得看着点办。 第四十三章 挑最丑的 沈丽君给那一记手刀敲晕之后,醒过来就发现自个儿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她估着外边天已经黑了,这室内又没有照明用的蜡烛油灯,里边黑漆漆的。她现在还不清楚,身在何处,但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不是个好地方。 首先她能想到的,就是那个敲晕她的人,可以肯定是一个成年的男性,不然不会把人弄晕了,又把她挪至另一处。 身上的金锞子银锞子还在袖兜里揣着,单就那块佩玉不见了。难道是沈重欢知道她拿走了东西,所以找着了她,把东西抢了回去? 问题是,那佩玉虽然是沈重欢的,但沈重欢是怎么知道她不傻的?又是怎么知道是她把东西拿走,溜出了沈二房? 沈重欢应该没有理由知道啊。毕竟,她又不是来自21世纪的。 想到这里,她有些头疼。这些可都不是小问题,直觉告诉她,如果能解答这其中的关键所在,那么她现在为何处在一个黑不溜丢的地方也就能解释清楚了。 那和她一起的丫鬟刘映雪呢? 于是,沈丽君挪了挪自己的手脚,其实就在醒过来的第一刻,她就发现自己的手脚并没有被捆绑住,虽然谈不上什么庆幸,但至少比被人五花大绑捆起来好,她就是进去灵泉空间也方便一些。不知道她如果躲进灵泉空间,那抓她的那帮人会不会急得跳脚。 沈丽君轻手轻脚地以自个儿为圆心,在黑暗中以手和脚为半径,往周围划了小半个圈。这小半圈的摸索下来,她惊讶的发现,自个儿身边躺了好几个人。 不过那几个人似乎都人事不省地躺在地上,被她推推碰碰也没有醒。 她不禁怀疑,自个儿是不是被人抢进了贼窝,然后和一群被抢光了的人关在一起。想到这里,她又细思起今天在城中人来人往的‘悦来楼’,当街亮出那块一看就价值不菲的佩玉,那时她光顾着仗义疏财英勇救人,却忘记了这地儿人多嘴杂,不成是被人盯上了,借机窃财害命。 如果是这样,她真是想狠狠甩自己几个耳光。财不露白啊,这特么是21世纪现代女,穿越古代的必备常识之一,她怎么就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映雪?映雪?映雪?”她小小声叫着映雪,也怕响动大了,把外边把守的人惊动。 她大抵能猜到这屋子里应该有好一些人,个个儿人事不省的,大概是给吃了什么东西,才会这样。 “映雪,映雪?”朝着左右前后唤了好几声,沈丽君除了听到好几个人此起彼伏的呼吸声,就是自个儿的声音。 噔噔! 这关人屋子的头顶出线一束火把似的黄光,稀稀落落地从头顶上的一个四方形的缝隙里漏出来。 沈丽君要借着这细弱的光亮,看清一室的情况,还有些困难。 一思忖,这上边的响动,应该是有人要进来,于是人往后一仰,直接歪在一边,她好静观其变。 咔哒! 这屋顶上方感觉有一扇铁门已经开了,明晃晃的火把光线照进来,沈丽君侧着身子,悄悄眯开了一只眼。 果然,屋子里横七竖八地躺着的,都是与她岁数相仿的小女孩小男孩,这些孩子被关在一间类似地下室的地方。 我那个去!要不要这么背,居然碰到了拐子!这就是古代横行传承至现代,颇有市场的拐.卖.儿童。 这么说来,摊上这事儿,得怪自己今天在人民群众面前太显摆了,以致于让人留了心,把她弄去卖了。 唉,刘映雪呢? 她环顾了一圈儿,就在自个儿脚边不远处,看到晕在地上的刘映雪。 还好,自个儿这个得力助手还在,说不定等会子计划逃跑,也有个伴儿,不至于一个人慌神。 她沈丽君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遇到过这么倒霉的事儿。要她一个21世纪的现代成功女性,从一群人贩子手中逃脱虎口,还真是考验她这个现代人的智商啊。 能不能便宜点,直接溜进空间里玩个消失行不行? 又或者有个什么瞬间移动,隔空取物也行啊! 接着沈丽君听到一个拿着火把的中年汉子,粗声粗气地道:“秃疤儿,你药下得够重啊,这群小崽仔到现在还不醒。也不怕药重了,把人给药没了,我可跟你说,这一个一个,可都是花了银子买进来的。死一个,就得少好几两银子。” 另一个拿着火把的男子,好声好气地答:“大力哥,你放心。咱在这道上混了这么久,下药这点儿事儿,我有经验,就这么点儿份量,死不了人。 大力哥,跟你商量个事行不?你瞧我也光棍二十几年了,一直讨不上媳妇。我听说这回进来的崽仔们,有几个模样还不错的,能给我一个,领回去生个儿子不?” 那粗声粗气地男子,极看不上人的嗤笑了一声:“秃疤儿,就你,长成这样?还想要个模样漂亮的?也不怕将来领回去,人家守不住,给你弄点儿绿帽子戴戴。模样好的,卖进窑子里银钱多,你就少打注意。不过,瞧你这一把年纪,平时眼巴巴地见着母的,就流哈喇子,你就挑一个不漂亮的!” 那秃疤儿也好说话,忙嘿嘿点头应下:“大力哥,我就挑了。保准挑个最丑的!” “快点快点,挑好了,告诉我。回头给你留下。”那嗓子粗大的男子,虽然没什么好脾气,但也愿意做个顺水人情。 今儿个,他们弄来的几个,是没花一分钱的,所以就是从中挑出一两个,也不打紧。左右这买卖是不会亏的。 秃疤儿点着火把转了一圈儿,心里想挑一个顺眼的,但大力哥在一旁盯着,他也有点儿不好意思。 “大力哥,瞧瞧这个,长得跟观音座下的善财童子似的,哟,这要得卖出去,得赚多少钱啊!” 秃疤儿燃着火把停在一个角落,沈丽君眯着眼瞧了过去,那是一个身着锦服的小男孩,岁数与她相仿,模样儿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沈丽君从远观可以看出来这小男孩的身价肯定不简单。 说不定是哪家达官显贵的孩子,不小心被人坑了进来。若是她的逃跑计划里算上他,说不定将来还能得到一份人脉。 她沈丽君穿过来之后,发现自个儿并不像那些有声小说里写的,轻而易举地就能从废柴逆袭成天才。除了没钱,就是没有靠山啊。 第四十四章 人急生智 “秃疤儿,你还挑不挑?快点!这崽仔皮相好,不是你能打主意的。快挑!”粗声男子喝了句。 秃疤儿连连欸欸了两声,就麻利地举着火把挑起来,一圈走下来。秃疤儿停在了刘映雪和沈丽君两人所在之处。 他先是把刘映雪照了照,停了一会儿,最后又照了照沈丽君。那火把的苗子近得差点儿把沈丽君的眉毛都给燎没了。 要不是这时候宜静不宜动,她估计早跳出来,给这两拐子一阵好骂。 你特么能快点不?心里一阵怒吼。 秃疤儿也正心有灵犀地,冲着沈丽君发了话:“大力哥,就这个吧。我瞧着这一群崽仔里,就这个最丑了。就是身板儿小,不知道以后好不好身养。” 秃疤儿这话说得要多实诚就有多实诚。 沈丽君便觉得秃疤儿的选择,就像悍天雷似的,雷了自个儿好一阵晕醉。原先打得小九九也立即停歇了下来。 凭啥这一屋子男男女女中就她长得最丑? 远的不说,就在方才,她借着这两人手中的火把光线,环顾一圈时,就有看到一两个妹子脸朝地的歪在地上儿。不见就比长得出彩了去! 五官倒比这原主要突出一些,鼻是鼻,眼是眼的,也算是大眼高鼻小樱口,分开来看,件件儿都是美人胚子的标配,可是组合在一起就是没有原主这么和谐顺眼。 精致不足,清丽又难及。 还有身边那个刘映雪,模样不比她好看哪里去,虽然说起来是中人之姿,但娇艳两个说不上,若算上个清佳,原主倒是可以排在刘映雪前头。 本想着,这关在四壁的地下室中,论最丑怎么选都算不上自个儿,没承想,苍天有眼,还真让自个儿给撞上了,入了这个叫秃疤儿的眼。 一大屋子人,就她有福分给这个放在古代可以给自己当爹的老男人,做老婆! 今儿个,若是说找个最漂亮的回去给自己睡,真把她挑上了,她估模着也不会这么生气,说到底还是自己底子好了,天生丽质难自弃。 可偏千挑万选,摊上一个长得最丑的名头,让人心不甘情不愿地领回去生孩子。 想到这里,特么地就咽不下这口气! 瞧秃疤儿好不容易拿了最后的主意,那粗着嗓子的男子也把火把凑了过来,直让火光将沈丽君照得清清楚楚,这两把火融在一处的高温,不偏不倚的,还真把沈丽君一边眉毛和几绺碎刘海给火苗子舔着了。 一股似有若无的蛋白质燃烧的焦味,钻进了沈丽君的鼻孔。她真可以肯定,要是再火把再近点儿,这张脸估计得烫出水泡来。 “秃疤儿,看来看去,没想到你小子还真留了个心眼。这小妮子,瞧着模样不出挑,但配你也足够了。敢明儿把这群崽仔出了,你就把人领回去。”那人道。 秃疤儿嘿嘿笑出了声,像是得了天大的好事似的,喜欢得连吞口水的声音都能听到,便有点儿不好意思地问:“大力哥,瞧着没人,我能不能,能不能今天晚上就把这女崽仔办了,反正这屋里一群崽仔药得重,一时半会儿醒不了。我要是把这崽仔办了,也不怕她以后不跟我。” 这摩拳擦掌的,听得沈丽君心里又是一口呕血!这是强女干未、成、年、少女啊! “哟!都说你秃疤儿是个实心眼儿!不想,算盘倒打得挺精啊!你不是怕人不跟你回去!是怕哥几个反悔,所以好歹先把人睡了再说。要是真卖出去,也是个开个了苞破了身的,值不了几个银钱!” 大家都是跑江湖,混这口饭吃的,就秃疤儿那点儿心思,叫大力的看得一清二楚。 秃疤儿被说中了心思,更是有点儿急不可耐:“大力哥儿,你家里有婆娘,当然不能跟我这个光棍儿比,大力哥……” “行行行……看在兄弟一场的份上,你就把她睡了也行。不过丑话可说在前头,你可别睡了之后,又打起其他人主意,要是坏了生意,有你好受的!瞧你这傻样!快点把事儿办了,老子在外边陪弟兄们喝几盅!” 果然,叫大力的说话算话,把一屋子人扔给了秃疤儿,就举着火把从简易的木梯子上爬了上去。 这地下室并没有一般房屋那么高,但对她们这一群儿童来说,没有木梯子的帮助,是爬不到那个四方形的铁门处。大力和秃疤儿下来的时候,就从上面放下了一个木梯子,她观察了一圈儿,发现这地下室,除了几个可以透气的通风眼之外,就只有头顶那扇铁门是唯一的出口。 这会子得了应允的秃疤儿,兴奋得直吸口水。他把火把插在一边土墙上,麻溜儿脱了自个儿粗布衫,光着粗膀子就朝沈丽君走过来。 沈丽君这下给急得,都忘记自个儿还有‘功德泉’那空间灵泉的宝贝在手了。 老话说河狭水急,人急生智。 她真恨不得手里立即出现一根21世纪的防狼棒,电击这秃疤儿一下,就让自己解了困。 才这么想着,心念一动,手掌心里那早已隐去的灵泉,便跟活了似的,一眨眼就变成了一根电击棒的样子。那秃疤儿狗急狗急跑过来,就要解自个儿衣裳,她趁其不备就给人击晕了。 我擦! 也不知道秃疤儿是不是看到她手里的东西了,她现在还不肯定,手掌心的灵泉变出来的东西,外人是不是可以看到。 秃疤儿被电晕过去之后,痉挛地扭了扭,嘴里还咕噜了好几声。这响动闹得挺大,外边喝酒的大力听着声音就冲着铁门那里喊:“秃疤儿?秃疤儿?” 沈丽君这会子才把秃疤儿给解决了,可不敢肯定自己还有力气对付另一个。怪就怪在,原主毕竟还只是个九岁的小女孩。 于是只得捏着自个儿嗓子,分外带感地哼哼了起来。上一辈子,与她好过的男人倒不少,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加上她是名校毕业的女医生,男女生理结构和那档子事儿,自然是一清二白。 “嗯,嗯,不要了。嗯,嗯,好厉害,嗯嗯,不要了……啊,嗯嗯……” 这几声叫下来,倒让本来打算伸进头来看的大力有点儿不好意思。心道,那女崽子看着长得不怎么样,小小年纪看着不打眼,特么就这么淫、荡,叫得让他都一阵血脉贲张,都想下去整一个女崽仔上来,好好弄一阵。 第四十五章 一人计短 待那头顶上小铁门旁边的人声歇去,沈丽君才在心底重重吁了口气。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边扬着嗓子活色生香地喵叫,一边拿脚丫子不客气地踹了踹躺在地上的秃疤儿,看他电透没有。 要是不进来瞧,光听这声音,便能想见是怎样一片风流快活。但当然,这只是沈丽君迷惑外边那些个看守的手段。 话说,她还真不知道这负责看守她们一群幼童的,有几个人。现在敌况不明,要想逃出去,实在有很大的困难。 如今这千均一发的时刻,时间紧,任务重。怎样才能趁着现在有木梯子,顺道爬上去,躲过门外的看守,顺利的逃脱呢。 这会子如果她凭着意念进了灵泉空间,身体虽然也跟着是去了,躺消得了一世,当躲消不了一世。 目前她是能轻松进出灵泉空间,可是灵泉空间里边除了一口叫‘功德泉’的泉眼,就没有其他什么了。她这要是一进去,总要吃喝吧。空间里没有吃食,她在里边怕是熬不上几天,就得饿出来。 这是其一,其二是灵泉空间外边身体从哪个地方进去的,里边出来,身体还是在原来进去灵泉空间的地方。也就是这灵泉空间并没有瞬间将人转移到他处的功能。除了,那泉水能点儿美容养颜,用来泡澡的功效,抑或随着自己的心念变出什么物件来,变出来的物件也得是她见过的。而且不能太复杂,不然也变不出来。 她这如发、情的猫咪一般喵叫着,嚎了一阵觉得嗓子眼紧,咕咙咕咙就着掌心喝了好几口灵泉水,顿觉清凉解口,甘甜如饴,神清气畅。 外边大力听着里边断断续续的喵叫声,啐了口沫子:“想不到秃疤儿瞧着没啥本事,那下面的功夫倒不差。听这小崽子的声音,叫得那个黯然**,够持久的啊!我刚那小崽子身板不怎样,没想还挺经搞。嘿嘿,来来,再喝几个!” “不错不错,大力哥,你今儿个不是白捡了几个女崽,也弄一个给我,给我玩玩。我不弄回去,我就在这里弄!妈的秃疤儿,弄得我下面都硬了!”其中一个已经见猎心喜,心痒难耐了。 “滚滚!老子今儿个是碰了贵人,捡了两个。哪轮得那你来弄****!一边去,回头我告诉你家那口子,仔细你下面那宝贝!”大力斥了句。 这方酒意酣畅,那方继续春情荡漾地嚎叫。 躲在暗处的龙二瞧了瞧这情景,满意地勾起了嘴角。他这主意不错吧,直接把人丢到这拐窝子处来,主子要是知道了,估着不定得乐一番。 那叫大力的粗汉子,本就是在白虎堂底下混口饭吃。平时做着正经的牙侩生意,后来在这行当摸久了,就见钱眼开有了些心得,再加上这世道总特么有些见不得人的腌脏事儿,于是就趁机帮着一些有身份但不方便出面的富贵闲人做点儿事,风险虽大,但油水比正经的牙侩要赚得多。 他今儿个就叫白虎堂的弟兄们把沈丽君和她那丫鬟,直接敲晕了扔到了那大力平时的落脚处,附上几张银票和一张条子,然后事情就这么成了。 回头,还特意留下来监看了好一阵,就为了确保人已经交给牙郎大力。一看事情已经办妥当了,龙二也就没影了。 沈丽君在那地下室,准确的说是在地窖嚎了一圈儿,一时半会儿还真没想出什么好法子来。 便想着,老这么嚎下去也不是个事儿。她得把这群男孩女孩弄醒,到时这秃疤儿再下来,她振臂一呼,把这群小的们团结起来,不怕没有机会。再说她身边不是还有个忠心护主的刘映雪来着,冲这一点儿,也不怕孤立无援。 其实,沈丽君的脑洞还是挺大的,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看出来,刘映雪这得力助手忠心护主来着。 心中有了计划,于是意念一转,那泉眼变成的一根防狼棒又出现了,她拿着棍子狠狠连击了秃疤儿几下,就怕他等会子醒来,坏了她救人的好事儿。 当然了,她也担心这秃疤儿在里边待的时间太久,万一上面有人下来找秃疤儿,她就说那秃疤儿搞晕过去了。索性就把自个儿头女糊乱了,又撕开自己个儿的衣裳,颈子上也抓了抓,做成完事后的样子。 然后,还不遗漏另一个细节,就是在秃疤儿身上弄点儿水,就是那事儿水。 你懂的。 果断的,沈丽君先选择将自个儿的得力助手救醒,她身上并没有什灵丹妙药,不像沈重欢一样随身带着紫心玉露丸那些东西,现在这情况,她还不知道沈重欢会制药丸子呢。 想到身上唯一能拿出手的,就是那‘功德泉’的灵泉了,于是意念一转,掌心喷出一股细细的泉流,吸管大小,她扶起刘映雪,就把泉水往刘映雪嘴里送,希望有效果。 刚喂完这个,她就喵上了之前秃疤儿说长得好的那个善财童子。 方才秃疤儿色心大起,打断了她,差点儿忘记了这碴,现在正好逮着时机过去看看那孩子,指不定将来可以给自己谋条出路呢。 那善财童子倚在地窖的另一边,沈丽君踩着空隙走了过去,只见一个五官萌到爆的小男孩,闭着眼歪在地上。 我那个去! 这古代人都是吃什么长大的,前头一个沈重欢不打紧,现在还遇上这么一个五官萌到爆的小美男,这大燕人的基因都这么强大吗? 瞧瞧这嫩生生的小脸儿,精雕细刻的眉眼儿,一排刷子似的长睫,未来的睫毛帝啊。 这应该是个男娃儿吧,虽然生得女相了一些,比起沈重欢那张小脸,这张多得是苏萌,那张多得是精致绝伦。 想当然,长开之后,这男娃儿应该又是个花美男吧! 年岁瞧上去和自己差不多,如果把这小男娃救出去之后,再来个救命之恩以身相报,弄个养成来着,调教成一个忠犬,那人生就很完美! 一想到这里就是一阵激动! 于是乎,为了以后的完美忠犬君,就扶起那男娃,将掌中的灵泉小心的送入男娃口中。 第四十六章 小美男醒 这会子沈丽君救的得力助手刘映雪醒了。 刘映雪幽幽地睁开眼睛,眼神中带点儿迷濛,有点儿不明白这情况,但视线扫了一圈之后,打了个冷激灵,身子瑟瑟一抖,心下也明白了几分。虽然骇怕,但毕竟也是经过些事的,回头看到沈丽君,就像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一样,人也精神了几分。 “姑娘,你没事吧。我们这是在哪儿?”沈丽君问道。她多半已经清楚,可能是遇到了瘦马之类,但还不太肯定。 沈丽君正扶着那未来的花美男喂灵泉水呢,见刘映雪醒了,心里一喜,暗道,果然那灵泉空间的水起了作用。这样下去,她完全可以把泉眼里的水,分给这群拐进来的孩子们喝,到时人全醒了,她要是办事儿,也不怕没人手。 于是道:“映雪,你醒了。太好了!我也不太清楚我们在哪儿,这应该是一个地下室,大家一群人都晕迷在这里,应该是跟我们一样着了道了。” “地下室?”刘映雪面露不解,她对沈丽君用的这个现代词汇表示理解起来很吃力。 沈丽君忙道:“就是地窖。” 刘映雪点了点头,地窖她是知道的,一般佃农家都是有地窖的,大户人家还有专门的人看管地窖,在里边存放东西。她环顾四周看了看,觉得沈丽君说得没错,于是缓缓起身,小心翼翼往沈丽君旁边走。 沈丽君因为扶着小花美男喂灵泉水,处在火把光线的背面,所以隔得稍远些的刘映雪只觉得沈丽君整个人处在黑暗之中,还来不及看清她一身儿的狼狈。现下,近身一瞧,才发觉沈丽君衣裳不整,颈子上有好几道红痕,似乎遭了大罪一般。 对自己的救命恩人,她多半还是有些感激的,心里虽不乐意往坏处想,但又不得不联想到小姐们被瘦马拐进来,多半不会再有清白的身子,加诸她旁边还有一个光着膀子的成年汉子。所以,她已经肯定自己的救命人,怕是已经失了清白。 “姑娘,你,你没事吧?”刘映雪带着同情的目光,小心翼翼地看向沈丽君。 女子的名节是何其重要,就算姑娘没被那光膀子的汉子给欺负了去,就是在这瘦马手里失踪个一天两天,清白也是不保的。 沈丽君知道刘映雪误会了什么,但现在这情况实在不是费口水解释的时候,对上刘映雪这丫头难过的眼神,她就越发肯定这刘映雪对自己是忠心的。 只吩咐道:“映雪,我们这次出门怕是遇上了人贩子,这群小孩跟我们一样。现在你赶紧把我把这些小孩扶起来,掐掐他们的人中,让他们清醒。我来给他们喂点儿药,或许大家醒来之后,会想出办法逃出去。” 刘映雪也不去纠结什么是人贩子,大抵也猜到那意思和瘦马差不多。只是有点儿意外,她身上还带着药呢。 “姑娘,你身上还随身带着药啊?” “哦,那个我小时候身体不太好,所以家里的医生就时常给我配着点儿药备用。这不,没想到现在派上用场了。医生,就是大夫的意思。”沈丽君可没打算把自己自带灵泉空间的事告诉她,毕竟这个古代还是很保守的,她那灵泉眼可是个宝贝,万一被人知道了,说不定连小命都给混没了。 心念一转,沈丽君操着掌心的灵泉眼变成了一个水晶透明的小瓶子,灵泉水就从瓶口里流出来,看上去就跟装在瓷瓶的药没有两样。 刘映雪遵照沈丽君的吩咐,把躺在地上的孩子一个一个扶起来,掐掐人中,等着沈丽君来喂药。 “你是谁?”刚给那小花美男的沈丽君,细瘦的手腕上有了一道不大不小的力道,一道略显虚弱的声音,夹杂着上位者养尊处优的气势传来。 沈丽君这才低头一看,这小花美男眼睛睁开之后,一双又黑又大滴溜溜的眼珠子,充满了防备。绕是如此,有了这双灵动而略显凌厉的眼珠子,更是为这张小美男的萌脸,添色不少。男生女相,肤白貌美,粉雕玉琢。 那秃疤儿说是观音座下的善财童子,毫不夸张。 “我是沈九。你以后可以叫我小九。咱们被人拐了,一起关在这里。刚刚我见你晕了,就用自己的灵药救了你。你叫什么?”沈丽君盯着小花美男,一边简洁地告诉他现在的处境,一边眼都不眨地捕捉他脸上的细微表情。 那小花美男并没有立即就相信她的话,略显粗鲁地推开沈丽君,似是从不接受任何人的任何善意一般,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微眯着眼打量了一圈,才接受了沈丽君告诉他的信息。 但小表情仍是酷酷的,并没有要领沈丽君的善意和关怀的意思。 这让沈丽君吃了一瘪,心里虽然不高兴,但随即又立即开始脑补: 这小美男估计童年际遇灰暗,在算计和伤害中长大的孩子,自然比一般人要更加难以亲近。 凭她听有声小说的经验来说,这样的人,多半是外冷内热,痴心不改型。只要入了他的心,就不怕将来不被自己吃得死死的。于是,她的耐心也多起来。 “那个,小孩,你都已经醒了,现在有什么打算?” 小美男黑眼珠子一横,年纪虽小,但上位者的高冷气势不减,看得沈丽君都经不住弯腰示弱起来。 “本公子的名号,岂是你们这等贱民可以知晓的?滚一边去!本公子要好好歇息。”小美男瞧来出了,沈丽君刚刚故意的挑衅,就是为了激他,报上自己的名号和身份。 他自然不肯。别说现在不是在紫京城内的府邸之中,就是在紫京城中,他也从不轻易表露自己的身份。一是防人之心不可无,二是没有几个人能入得了他的眼。除了,上次在伽蓝寺碰到的小女孩。 他回府之后命自己的小厮去打听,知道是沈府的马车,也知道她是沈府的小姐。但具体是哪位,他并不清楚。 家里那个贱妇派过来盯梢的人太多,他稍有举动,就会引来一串麻烦。为了不给她找麻烦,他只好每月初一十五去伽蓝寺碰碰运气。 没承想,今儿个出门就被人暗算了,想来把他弄这拐窝来,没少有那贱妇的手笔。 被看穿了心思的沈丽君,心里又是气愤又是挫败。古代的熊孩子都这么难以搞定吗?她的忠犬夫君呢? 第四十七章 逃出生天 “喂,待会儿,我可都会把这些小孩救醒,我已经想好怎么逃出去了。你要不要加入?” 其实沈丽君并没有想好怎么混出去,但就是经不住逗逗小美男,顺便找点儿话跟他聊。毕竟这么小的孩子,遇到这种事情,正常情况下,那都是会害怕的。 她在国外有个女同学正是学心理学的,就说到曾经有个案例的成年人,因为在儿童时期遭到过绑匪的劫持,受到极大的惊吓,所以成年之后一直对黑色的事物表示极度的反感,处于黑色的空间之中,会窒息休克,甚至全身抽搐。 当然,眼下这小美男表现得一切挺正常的,但这么丁点小的孩子,她就不信,这小美男心里是不怕的。 沈丽君心想,既然这小美男已经成为了她未来忠犬夫君的候选人之一,那至少,现在就应该多多和他聊天,转移他的注意力,尽量减少因为这次绑票给他造成的心理阴影。 她可不想将来嫁给的是一个心理变态的美男。 不过,小美男不会领她的意,微闭着眸子,倚在地窖的一边墙上,似乎正如他所说的在歇息,丝毫没有跟沈丽君搭话的打算。 见小美男不搭理自己,沈丽君有些不滋味地瘪了瘪嘴。果然,美男都是高冷的。 仍打算继续挑点儿话题来说,刘映雪扶起几个掐过人中的孩子,问:“姑娘,这几个孩子看起来特别虚弱,好像不行了。你要不要过来看看?” 要不是救人优先,她还真会任性地跟这小美男再扯几句。见助手刘映雪那边碰到了麻烦,于是沈丽君起身走了过去。 刚打算把灵泉变作瓷瓶的泉水拿出来,头顶上的铁门又响了。 这会子噔噔有脚步声由远而近,隐隐能听到有人说:“你说秃疤儿下去那么久,不是出什么事了吧?” “能有什么事?刚才那小娘们还叫得挺荡的!我看八成是还在弄!秃疤儿那小子,打了二十几年光棍了,才开荤,估计那下面收不住。嘿嘿……”另一个嘿嘿地笑得特别猥琐。 “大力哥,怎么下面没声音了?是不是完事儿了?下去看看?”另一个粗嗓门倒显得挺谨慎的。 “都下去看看。走!”那叫大力的汉子做了决定,吆喝了一声,毕竟做这行,小心驶得万年船。稍有不慎,一个跟头栽进去,别说回本,连小命能不能保住都难。 沈丽君和刘映雪这会子都听到头顶上的脚步声了,两人迅速打了个眼色,刘映雪继续歪在一边,装晕。 沈丽君则迅速走到那秃疤儿身边,也歪在一旁,眯眼之前,还不忘冲小美男喊了句:“喂,那边的小孩,赶紧扒地上!” 这当口,再去关注那小美男就有些多余,那叫大力的男人带着几个男人已经下来了。 来人加上大力还有两个身型偏瘦的男子,身着粗布衣裳,一人手中各举着一个火把,把整个地窖照得更加亮堂了。 “秃疤儿?秃疤儿?”大力瞅着秃疤儿摊在地上一动不动,完了看了看歪在一边的沈丽君,看她这模样,大概跟秃疤儿来了好几场,似乎是弄晕过去了。 “这秃疤儿不是虚脱了吧?想不到他还挺猛!”其中一个举着火把的精瘦男子用幸灾乐祸的声调说。 “瞅瞅这小娘们,还挺浪啊!”另一个索性拿腿踢了踢沈丽君,坏坏的语调,带着十足放荡。 沈丽君虽然在心里早把这踢她的男子给爆揍一顿,但嘴上还是捏着嗓子,猫叫几声地配合着,为了增加可信度,还像水蛇一样在地上扭了扭。 “不要了,叔,不要了,人家不要了……叔,你好深……不要……痛……” 这两话透出的信息可真多! 这腻歪歪的声音,可把那激得那精瘦男子眼里一红,心里就像有跟羽毛在挠似的,直痒痒。暗道,这小娘们看上去没啥料,瘦不拉几的,但这小模样荡得可比城东头那怡红院的头牌还要让人想入非非。 没成想,这小娘们还挺放得开的,那秃疤儿可得了个好。要早知道,他也开口向大力把这小娘们留下来。 “大力哥,那秃疤儿人已经晕过去了,要不咱再把这小娘们弄弄。左右秃疤儿也不知道,反正他不是已经玩过了,苞都开过了,也别叫好事都让他一个人占着。”那踢他的男子,瞧着沈丽君的模样,真恨不得生猛地扑上去。 他这提议,让另一个举火把的男人也动心了。 大力却啐了句:“什么玩意儿!先把秃疤儿给弄上去! “大力哥,你这是同意了?那咱们等会子就过来爽爽。要不,大力哥,你先,我们先把秃疤儿弄上去。”另一个喜滋滋地道。 “把人弄一边去,我先来!”那大力也是个爽快了,刚才在听到这小娘们的声音时,他就压着一股邪火,正愁没处发。眼下有个现成,也不打算放过了。 于是脱了身上的短裳,光着膀子就扑过来。 这可把沈丽君一时给吓懵了,敢情她刚才那么一叫,还把这几个男人叫成精虫上脑! 她这要是不反抗,就不得把自己这小身板给奉献出去,让那几个男人轮压!去! 我的金手指呢? 说时迟,那时快。心念一转,掌心怒起一股粗壮的灵泉,变成一根防狼捧,嗞啦一击,就把叫大力的人给击晕了。 另外两瘦子反应过来时,沈丽君已经把大力摆平了,这会子持着防狼捧单枪匹马地应付起两个人。 这会儿,再傻的两个瘦汉,也知道秃疤儿是怎么回事,举着火把就朝她攻过来。 沈丽君使着防狼棒左躲右闪,倒让那两瘦汉颇为忌惮她手里的东西。心想,要是另一手也有个泉眼,她正好把这水射过去,把这两瘦子的火把给弄灭了,然后放一屋水,把人都淹在里边,看他们怎么折腾。 才这么想着,另一手果然也冒出来一个泉眼,一条水龙射了出去,就把那两瘦汉的两火把浇灭了。 这下子,歪在地上的映雪,逮着机会,从背后猛扣住了一个人,她猛地冲过去,用防狼棒一击,那瘦子便解决了。 不巧顾得了这头,倒没顾那头,另一个瘦汉趁着她两人制服其中一个时,蹿了过来,拿着灭了的火把就往两人身上砸。 就在这紧要关头,那小美男突地从地上腾起,向墙边一借力,一个旋风腿,就把那瘦汉撂倒在地上。 沈丽君顿时傻了,这小美男从小就身怀绝技啊,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武功? —— 一直在追的亲们,记得收藏一下哈。数据暂时不是很好,会影响后期的推荐和上架哦!还没收藏,收藏走起哦!谢谢啦! 第四十八章 开始盘算 “嘿,小孩,你还会功夫?挺帅的啊!” 解决了这地窖里的四人之后,沈丽君经不住又抓住机会和小美男套近乎。 小美男傲骄的撇撇嘴,抱臂冷哼了一声,不置可否。 “这位小公子,方才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出手相救,我和我家姑娘还不知道要遭什么罪呢。” 刘映雪刚刚还真被这突然出手的小公子,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只觉得眼前这小公子,衣着气度不俗,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能养出来的,能与这样的贵人结交于微时,那以后的好处怕是不少。 “哼,太吵了。”小美男道,高冷地掩饰着刚才出手的好意。 “小公子,你就是我们的恩人,还不知道恩公的名讳呢?等从这里出去,我一定去伽蓝寺给您请个长生牌,日日为您祈福。”刘映雪道。 “是呀,小孩,你总要说说你叫什么名字吧?不会你希望我老小孩小孩的叫你吧?”沈丽君也想知道这小孩姓什名甚,未来的忠犬夫妻候选人之一,可不能没个备案是不。 “还不走?”小美男冷眼一挑,好像把沈丽君心底的小九九都给看透了,她越是好奇,他就越不告诉她。 直觉,他将来惹上这两个人,就是个大麻烦。 “你不说也没关系。以后,我看,我就叫你小美吧。看你长得如此俊俏,小美这个名字挺合适你的!”为了激他,沈丽君主动给小美男取了个不入流的名字。 可小美男连眼神都懒得给她,高冷的小身板率先走到木梯上,也不管地窖其他人怎么办,自顾自往头顶的小铁门那里走。 “你要是没意见,我就当你同意了!小美啊,你等等我!”说完,沈丽君带着刘映雪顺着那木梯子往上走,眼下也顾不得其他拐过来的孩子,先逃出生天再说啦。 —— 沈家三房,信仁居。 晚,戌时末刻。 “好好的,怎么连一个人都看不住?出去找的人,找到没有?”沈李氏坐在官帽椅上,微扶着头。 今儿个发现,沈丽君从回春阁的厢房里边跑出来之后,就再也寻不到人,这里里外外的下人,几乎把沈家三房二房翻了个底朝天,愣是没看到人影。 沈李氏右手边的官帽椅上,沈三爷沈长桥一脸怒容,眼中满是被惭愧折磨着,那不见的痴傻儿,毕竟是他二哥最亲重的女儿。要是真出了个什么乱子,他怎么向地下的二哥交待。 “所有在回春阁伺侯的人,都发卖了吧。”沈三爷凝着眉,吩咐跟在身边的大总管。 “老爷,太太,饶命啊!饶命啊!”一群丫鬟婆子跪在信仁居的外间,唁唁哭着求饶! 平时沈三爷待下人还是温和的,不犯什么大错,完全不会落得发卖了的下场。可哪里知道,一个痴傻不见了,就害得一群回春阁的丫鬟婆子都遭殃了。 这可真是城门着火,殃及池鱼。 从摛芳居赶过来的沈重欢,老远就听到信仁居发落下人的声音,夹杂着一阵哭声讨饶声,真心让人看着不忍。 她和大丫鬟浣纱往这边走,就是想劝着母亲不要太过担心,毕竟萧韶九那边已经给了确切的消息,沈丽君已经到了外边。至于怎么到了外边,她还没有弄清楚。 这会子,她想把沈丽君恢复正常,溜出沈府的消息告诉沈三爷,就不知道该怎样开口。就怕冒然这么说,沈三爷是不信的。 正愁着,惠风居的沈重平也往这边来了,身边的小丫鬟当归瞧见了大姑娘沈重平的身影,就朝自家姑娘道:“三小姐,大小姐也来了。” “姐姐来了就好。”沈重欢道,至少还有一个人可以一起合计。 “阿肥,你也来了?这会子天黑,夜凉,你跑出来,才好的身子,万一着凉了,那怎么办?怎的出来也不披件斗篷?”一见着沈重欢,沈重平就开始数落她不爱惜自个儿身子。 听着长姐沈重平这样细致入微的关心,她更加肯定了自己这一世一定要保护好沈三房的决心,不让亲人们受到沈丽君迫害。 浣纱一听自个儿姑娘遭了大小姐数落,忙让当归回去取个斗篷。 不曾想,沈重平将自个儿身上,绣忍冬缠枝纹锦蜀的斗篷,取了下来,然后细心地给沈重欢披上。那素手纤指,莲花轻挽,就给沈重欢打了个平结。 “姐姐,我来是想告诉母亲,我房里丢了点儿东西。”沈重欢想了想,打算先从遗失的东西开始说起。 果然,话一出,沈重平眉尖一蹙:“怎的现在才说?丢了什么东西?是什么时候丢的?” “怕是今儿个二房雯姐姐进来找那个傻子,有人浑水摸鱼把东西给顺走了。”沈重欢故意没好气地怪怨道。 “沈二房雯丫头的人去了你的院子?都丢了什么?你说来听听?”沈重平到底老练几分,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沈重欢抿了抿嘴,一脸生气又委屈的模样,冲着浣纱道:“你说吧,我房里都丢了啥!” 浣纱看了自家姑娘一脸怒色,便小声将今儿个上晌,二房沈重雯来摛芳居找人,又如何听到有人说沈丽君去了清桥居,最后丁香被人引开,自家姑娘东厢里间丢了金锞子和银锞子的事儿。 至于,那块丢的玉玦,浣纱是不知道丢了的,自然没有说。 细细听来,沈重平那眉尖蹙得更紧了。 虽然脸色透着点儿疑惑,但相信以长姐的智慧,只要弄清楚了沈重欢是溜出了沈府,很快就能知道其中的关键所在。 “既然丢的是金锞子银锞子,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那也没有太过紧要的。八成是哪个不长眼的东西,见着金银起了心思,才会把那东西给顺走。你要是觉得丢了可惜,明儿个,我让紫苏把我那边的金锞子银锞子送你。” 沈重平拉着沈重欢软呼呼的小手,软声劝慰着。 这会子,她心里颇有了些底。如果说得通,那沈丽君从摛芳居别得贵重东西不挑,那光要那金银做什? 第四十九章 你叫什名 那厢,沈丽君一行三人已经顺利从地窖里边出来,这才发现看守的人并不多。有了小美男不错的身手,很快,就解决了这外边剩下的两人。 地窖在一个小院里边,这群贩人的瘦马,估计盘了一个一进的小院。三面都有屋子,但黑漆漆的,似乎并没有人。 在地窖旁边的是小院厨房,方才那叫大力的几人,就是在小厨房里吃喝,很显然,他们把这群拐来的孩子安置在地窖中,很是放心。这铁门不大,但没有木梯子,加诸又被下了药,怕要跑出来,不太可能。 沈丽君心里一阵松快,总算从地窖里边出来了,四下一看,这小院应该没有其他人了。出了这小院,应该就可以回沈府了。 如今这时候,沈府应该闹翻了天吧。 砰砰砰! “开门!里边的人都给我出来!” 哪知,才松下口气,这外边便响起刺耳的砸门声。难道看守她们这群孩子的人,在外边还有接应?知道她们逃了出来,便领着一群人马来堵人? 这可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凶险连连啊! 她真想试试,能不能用灵泉水变出几个绝世高手出来,然后飞天遁地,就逃出这虎口了。 当然,那只是她多想了。 ‘功德泉’尚无此功能。 “姑娘,怎么办?外边好像来了很多人!”刘映雪毕竟还是少了些胆色的,抓着沈丽君的胳膊,六神无主地道。 小美男咧嘴,冷哼一声。 沈丽君奇怪小美男这时候,还能如此冷静。难道这古代的美男都自带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主角光环吗? 真真是奇了,便撇撇嘴,也不客气地哼一句:“你哼什么哼?这外边来的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人!难道你有办法出去?” 一听沈丽君这么一说,小美男对沈丽君就更加看不上了,本来还觉得有点儿胆色,果然,也不过是只软脚虾。 沈丽君话音才落,那大门就被人抬着粗木撞开了。 进来的一群人点着火把,手持刀剑,身着护甲,看来是古代的军队。而且看来不是吃闲饭的,队形整饰,才冲进来,就有一小队兵卒子,拔剑拉弓地把她们围了一圈,来势汹汹,来者不善! “砚儿!砚儿!”一会子,那群兵卒就自动让出一条道,一个身着天青色银线绣云气纹的中年大叔,从后边冲了出来。 沈丽君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人,便看到那中年大叔一阵风似地蹿到跟前,把小美男抱在了怀里。 “你来得太晚了。”小美男对这中年大叔,也是不领情的。挣扎着推开那中年大叔宽大的怀抱,双手抱臂,高冷地说。 “是父亲错了,是父亲来晚了。我的砚儿,你受伤了没有?她们几个又是谁?”中年大叔很显然是个孩奴,见自个儿宝贝儿子没事之后,便关心起跟自个儿子一起的另外两个孩子。 于是,沈丽君逮着机会,故作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道:“哦,原来你叫砚儿!我刚刚问你,你怎么不说?这也太没礼貌了吧。刚才要不是我好心,把身上的灵药给你吃,你现在能逃出来!” 这话听着刁蛮,却把她对小美男救助,简单巧妙地交待清楚了。 果然,中年大叔一听这话,忙向沈丽君感激道:“小姑娘,方才是你救了我们家砚儿啊。你是哪家的小姑娘,我这就派人把你们送回去,改天再备薄礼,登门拜谢。” 一听这话,小美男彻底怒了。 就算没有那丫头的药,他也可以从这地窖里边出来,再说刚才明明是他出手及时,不然这两丫头早被人打趴了。 “大叔,你叫什么名字啊?其实刚才,你儿子,砚儿也帮了我。要不然,我也不会跟他一起跑出来。对了,大叔,那个地窖里边还有其他小孩,跟我们一样,也是被拐来的,都被下了药,现在正晕着。还是先把那群孩子救出来,不然他们家里人一定会着急的。” 这时候,她不介意再提醒一下中年大叔,顺便多救几个人,给人家长辈留个好印象。 再说,这中年大叔一看就是个位高权重的人,既有上位者的天生贵气,又不失慈父的和蔼亲近,小美男有这样的父亲,还真是好运气啊。模样也是不差的,留着小山羊胡子,五官分明立体,是上了点儿年纪,但还是难掩人家年少时的风流啊。 就是现在来看,也是妥妥的中年美大叔一枚。如果是在21世纪,这中年大叔没有家室的话,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啊。 “大胆!将军的名讳,岂是你等黄口小儿可以知道的!”跟在中年美大叔身边,一个身着护甲容装齐整的兵头,冲她喝了一声。 沈丽君努了努嘴:“凶什么凶,我又没有问你!再说人的名字,不都是用来叫的!不然取名干什么!名字只是个代号,代号你知道吗?” 她这盛气凌人的一说,全凭了那有声小说的福,记得有本叫《穿越之爱无限》中的女主,第一次跟男主认识,就是用这种调调说话的。借来用用,人家不会向她索要版权费吧! “姑娘,咱还是别说了。早点回去,陆少爷那边应该等急了。”刘映雪倒不想沈丽君得罪什么人,然后两人把小命丢在这里,于是劝道。 “说得好!想不到,你这个小小的丫头,居然还有这番见解!本将姓傅,名威海,字飞扬。砚儿,名梓砚。记住了吗?”中年大叔欢快地大笑道。 沈丽君搜索着原主的记忆,想看看这傅威海倒底是何人? 得力助手刘映雪,倒解决了这个难题:“原来,原来,您就是大名鼎鼎的虎威将军傅威海!听说您当年带着军队把北漠的蛮子杀得片甲不留,平定大燕边境骚乱,那可是我们大燕的大英雄!” “哈哈哈,你这小丫头,也有点儿见识!”傅威海被刘映雪这么一夸,原来担忧自个儿宝贝儿子的郁结心情,一下子全没了。 都说虎父无犬子,这小美男武功不差,搞半天还是家学渊源。 “对了,你小丫头,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个府上?我这就派人把你送回去!”傅威海问。 第五十章 人家不傻 “我,我叫沈九。将军以后叫我小九就行了。至于,你要带礼上门感谢我的话,那就不用了。将军,咱来点儿实际点的,你手上有银钱吧,给我几张银票花花就行。” 沈丽君可没有打算这么快就将自己沈府小姐的身份爆出去,她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被沈府的人忽略,然后好好开掘一下灵泉空间的妙用,顺带弄个好营生,让自己手头上宽裕点儿。 当然了,还得把她的嫁妆以及二房的部分产业,都得弄回来。这都得从长计议,徐徐图之。 “沈九?小丫头,这怕不是你的真名吧!”傅威海一听就知道这小姑娘撒谎了。 沈丽君笑眯眯地打了个哈哈:“那个,将军,其实我是人偷偷跑出来看热闹的。我家里人还不知道,这要是被家里人知道了,非得把我往死里打。那以后就出不来了。你懂的!大将军,看在我给你儿子灵药的份上,给点路费我吧。” 傅威海打量这沈丽君的一身装扮,多半也猜出她是哪家府里的千金,至于是不是她自己所说的是偷跑了出来的,那不要紧。只要自个儿子没事就好。不过,眼下这沈丽君这身衣裳不整的模样,那怕是受了人欺负了。 想到这里,傅威海就多一份怜惜。 “你不想说也有你的道理。毕竟,女子的清白是最重要的。小丫头你遭了这么大的罪,将来若是传出去,名声也不好。行,今儿个,本大将军就不为难你。给你些银钱,先让人送你回去!” “别别别,我一个人回去!你们这么多人跟着,声响太大。免得吓着我家里人。”沈丽君忙挥手拒绝。 “那行!我让人给你取银子。”傅威海痛快地答应了。 沈丽君带着刘映雪,很江湖义气地朝傅威海拱拱手,随后拿了着银钱就出了这小院。 数了数手头上,傅威海打发的路费,还真是不太大方的人,人家就真以为她少点儿路费呢,就给了点儿碎银子。 这样下来,估计连买下刘映雪这丫鬟的钱也不够,回头还得跟陆越说。 沈丽君才走,那傅威海就朝手下打了个眼色,很快,两三个小兵卒就悄悄退出了小院儿。 至于去干什么,那都是心照不喧的事儿。 —— 沈府,信仁居的屋顶上。 一身广袖白裳的萧韶九,在朗月的照耀下,浑身发着一圈暗暗的白晕,那质地轻盈的天蚕丝广袖在夜风中随风起舞,身形一闪,便划出一道月华似的流光,飘渺如仙,让人可望而不可及。 他站在信仁居外间的屋顶上,做了梁上君子许久。这对他来说,仅是平生第一次,居然还是为了那个小奶娃子。 站在这上面的理由,也很奇怪,就是觉得小奶娃的事儿都得让他看管着才好。 若是龙二知道自家主子,仅仅是因为这个理由,便站在屋顶上吹了好一阵夜风,估计会惊讶得掉了下巴吧。 信仁居外间,小奶娃子的长姐,沈重平先是温声细语地劝和着沈李氏,然后又冷静地在沈三爷面前分析沈丽君去了哪里的种种可能。 于是,雷厉风行地盘问起回春阁的丫鬟婆子们,沈丽君的日常。说起那沈丽君最近总是和苍术那条狗玩在一块。于是,又叫来小厮苍术,细细问那狗儿平时喜欢去哪儿玩,小厮苍术倒把狗儿的行踪都交待清楚了。 沈重平便使着两个小厮,带着苍术养的这条狗到处去看看,最后竟在那回春阁药庐的矮墙处发现了端倪。 那狗洞平日都是用水缸堵着,若苍术那条狗儿要出去,定是要人把水缸移至一边,那狗洞才可能钻出去。 今儿个,因为二房君姑娘和雯姑娘的事,闹得人心慌慌。苍术连放狗出去溜溜的心思也没有,自然就不会去移开水缸,将来福放出去。 又问那回春阁干活走动的小厮,到底是谁把水缸移开了,竟没有一个人应承。 这事奇了! 沈三爷肃着一张脸,眉目凝重,不得不深思起来。 这会子,小奶娃子身边的大丫鬟浣纱,也插道:“老爷可能不知道。今儿个小姐房里进了人。原是,二房的雯姑娘要来寻人,后来三小姐让自个儿院里的人去找。却不知,谁传了句,君姑娘往清桥居跑了。守门的小丫鬟,被这么引开,便进去了人。” “竟还有这样的事儿?”沈三爷表示特别意外。 “清桥居原来在那边干活的婆子丫鬟,是没见着君堂妹过去的。我本还以为是君堂妹藏躲得好,便训了她们一顿,叫她们细细地找。最后发现,君堂妹压根就没在清桥居。而且,从摛芳居到清桥居,要经过后院,绕过我的惠风居,可这后院的丫鬟婆子,也纷纷说只听到有人喊,君堂妹去了清桥居,却并没有见着她真往那边跑。”沈重平道。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难道,难道,人还跑出去不成?”沈李氏越听,越觉得这话里话外,沈丽君人是跑了出去了。 可,怎么可能? 那痴傻儿怎么会知道把水缸移开,跑出去?说躲进了摛芳居,可丫鬟婆子们却说人往清桥居跑?可人呢? 沈重欢还真是佩服长姐沈重平的手段,几番盘问下来,就已经将沈丽君如何溜出沈府的事情弄得个一清二楚,顺带还让沈三爷和沈李氏对沈丽君的痴傻表示起怀疑。 长姐沈重平都做到了这一步,沈重欢也得恰到好处地表现一下自己,过人的医学天分了:“爹爹,你曾跟我说过,那傻......那君堂姐的脉象与常人无异,摸上去挺正常的,只是血气不足了些。这将养些时日便会好起来。爹爹,我觉得君堂姐脉象虽然略弦涩,但阴气并不弱,不像那种痴傻症的人。 最近,我在一本失传的古籍医书上看到,人的痴傻之症倒不全由身体引起的。若是人遭受过大的刺激,也会如此。我想着,君堂姐会不会本来就不傻呢?” 第五十一章 画风凌乱 沈三爷两眼放亮,他一直认为沈丽君的痴傻病是从胎里边带来的。本来沈陆氏生她的时候,是惊了胎早产的,落地之后比寻常足月生出的婴儿要瘦小很多。他那时给沈丽君诊脉,脉弱如游丝,明显的先天不足症状。 大约到了三四岁左右,寻常婴儿都开始呀呀学语,唯有这沈丽君,总是留着口水,痴痴发笑。那时他隐隐断定,这孩子定是娘胎里落了病根,才会得了个痴傻之症。后来年岁增大,就越发肯定了当初自己的推断。 现下小女儿这么一说,倒把沈三爷的思路打开了。他原光顾着从身体上给沈丽君找原因,一经这些年的调养,早该好了就是。如果身体上没什么问题,那就有可能是小女儿所说受过大刺激之后,人也会变得失常。 这叫失魂症! 想到这里,沈三爷就有如在黑暗里遇到了灯塔一般,在天亮之前看到了黎明的曙光一般,一副他乡遇故知和醍醐灌顶的错杂表情,欢喜地看着沈重欢。 他的小女儿,果然是异于常人,天赋异禀啊! 其实,沈三爷要是知道得意门生沈重欢这么说,纯粹是为了找个借口,把沈丽君不傻的事情给抖出来,那沈三爷估计会头顶惊现一条闪电,把自己给雷焦了。 沈重欢被沈三爷这悲喜难辨的表情,盯得浑身不在自在。 其实这话说出来,沈李氏听着也是大吃一惊,只觉得这沈丽君不傻,那是不大可能。 长姐沈重平,倒显得没那么意外,先前阿肥就与她说道过,这沈丽君不傻。可先头还没放在心上,这会子出了这么大一事儿,加上回春阁小丫鬟们的回禀,登时也觉得有这个可能。 沈丽君在三房失踪的事儿,也是惊动了长兄沈重安的,这会子也是在信仁居外间里,一张雕花扶手椅上坐着。因着平时对沈丽君不甚上心,也从未想过将来要娶一个傻子做这沈府的当家主母,上次阿肥这么一说,倒让他突然如梦惊醒。 原来不久的将来,他还有一个傻子妻子。若要是沈丽君不傻呢?也遵着父亲,把堂妹过继到已逝的姑母沈长梅名下,然后嫁进沈家三房。一想到将来,他的心禁不住颤了颤,一阵恶寒没由来的,由内而发。 “阿肥,你可真是爹爹的乖囡囡啊!爹爹咋从没想过这个呢?若不是你提及,爹爹怕是要落于陈窠了!乖囡囡,爹爹这就去研究一下,这失魂之症的治疗方法,日后待你堂妹恢复正常了,那就太好了! 我也算对得起死去的二哥!爹爹的小阿肥,你可真是爹爹的福星啊!不对,是整个沈府的福星啊!” 沈三爷真真儿是个医痴,就像长年待在研究室里的老学究们,在意外中有了前所未有的宇宙新发现,这得意的,就将那啥,沈丽君丢了的事儿,也忘记了。 “走,跟爹爹去找你看的那本古籍医书去!”沈三爷二话不说,直抱起沈丽君就往外走。 这骤然突变的画风,原是满堂悲慼哭声四起,因着沈三爷的重大发现,又变得欢天喜地笑逐颜开,立在信仁居屋顶上的萧韶九,表示很不小心的抖了抖。 皓月当空,幽降于屋顶打算沾点儿烟火气的姑射仙人,一抖之下,画风便凌乱了。 一直跟在自家主子身边的龙二,表示抽了抽嘴角。这沈三爷啊,果然是自家主子救命恩人的爹啊! 果然很与众不同。 沈重欢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沈三爷一把给撸了起来,不知道咋的,沈三爷后背有点儿凉,身子抖了抖,讪讪地朝众人一笑:“夫人,今天就劳烦你了。你身子重,早点回去歇着。还有你们几个,也都下去歇着吧!” 这样子,看来是彻底忘记沈丽君还失踪来着。 于是,沈重欢扭了扭小身子,很贴心,很小声地提醒道:“爹爹,那个,二房的君堂姐,还没有找着呢……” 嘎嘣一响! 沈三爷美丽的心情,就像一面水银镜突然用斧凿开了一般,崩裂了! 他怎么忘记这碴了? 果然是医痴,沈三爷啊! 于是,信仁居外间的一众人静默了。 倒是信仁居外间的屋顶上,猛地闪过一道与黑色融为一体的一个黑影,若不是靠近那白色姑射仙人,被他身上的晕光照拂到,怕也是不知道,刚才他身边来了一个黑影。 这第一护卫龙二没有看错的话,那是主子的近卫龙三。 也不知龙三说了啥,自个儿主子便一道冷光扫了过来,破开黑色的遮掩,来势汹汹,直把他看得小心肝儿都颤了颤。 他这是又做错啥了? 不对,他方才不是跟主子报备过,他早把那沈丽君丢进了大力那边,准备给吃点儿苦头,难道又出了什么变故? 主子对他的决定,当时没有说话,那没有说话就是默认的! 那,到底是哪里出错,惹着主子了? 龙二还在苦心冥想,一番痛改前非的内省还没做完,主子的近卫龙三已经去了。 主子眯着眼瞧了瞧他,终于发话:“叫人去给傅大将军送个信,说他要找的人,就在沈府,让他马上来沈三府拜访一下沈三爷。” 啊? 这是哪儿跟哪儿?好好的教训了一个沈丽君,怎的把傅大将军还牵扯上了? 但主子的命令在那儿呢,无论如何先去傅大将军府上,然后再给白虎堂的弟兄发个暗号,看看发生啥事儿了。 —— 这厢,沈丽君让刘映雪先回了陆越那边,然后出于对得力助手的绝对信任,把身上的金锞子银锞子全给了她,让她转交给陆越,事后有了现钱,再将刘映雪的卖身契要回来。 她从三黄巷回春阁药庐那狗洞爬进去,得绕过半个沈府。 就在拐进三黄巷里边的时候,她意外瞧见一队人马身着整饰的护甲,停在了沈府门口。 沈丽君啐了口沫子! 这是谁啊?不会是那个中年大叔吧? 那要不是中年美大叔,那是谁?谁这么晚,这么大架势来了沈府? 当然,现在也没啥时间去研究来人是谁了? 在外面耽搁得太晚,搞不好,会露陷啊! 第五十二章 相逢即缘 不得不说,第一护卫龙二办事还是非常有效率的。 傅大将军的车马浩浩荡荡地很快就到了沈府, 显然,这龙二很是讲究时效性,原般人马都没来得及打道回将军府,直接就从拍花子那一进的院子里杀了过来。 沈三爷听到傅大军携幼子夜黑要拜见自个儿的时候,身板闪了闪,险些将爱女阿肥摔了下来。 还好,不知道从哪儿打来的一处冷气,让沈三爷正了正身板,规规矩矩将自家爱女放下来,一阵安抚爱女之后,便肃正了身姿,整理了衣容,往外沈府进门的大院里走,准备去亲自接人。 这会子,他虽然对傅大将军忽然造访表示很意外,但想着,他虽身为前朝官员,却因为御医这个职业的原因,与前朝的朝臣清流倒不曾频繁往来。 至于,他与那傅大将军最多也就算是个点头之交吧,还没有热络到要上门拜访,而且这傅大将军官衔品阶都在他之上,一时之间收到人家的拜贴,实在有些手足无措。 难不成,这傅大将军是来找他看病的? 不过,这大半夜来,也太低调了吧。可大半夜来,也犯不着高调带这么多人啊。 关键是,傅大将军,咱家与你家不熟啊! 沈三爷和沈李氏两人快步到了门口,连沈家大房的,沈长林和沈崔氏也一身齐整地出来迎接。那沈长林与沈三爷沈长桥并非一母所生,两兄弟之间走得并不亲近。 说来,这沈长林也在太医院任职,只是一个小小的从六品药监,自然比不上沈三爷的提点,正五品这位置,当年沈三爷去太医院当职,除了族长引荐,更重要的是受到了皇帝的赏识。 大爷沈长林似乎对屈居于太医院的药监并没有什么意见,倒是沈崔氏,原是崔尚书家的掌上明珠,嫁过来之后,便因着沈长林的官阶,老觉得自个儿比沈李氏矮一截。 所以,凡事都喜欢与沈三房争个高低,索性的是,沈崔氏是个爱面子,又讲排场的人,为人处事只管明着来,不喜那暗里阴私那套。 这些年,沈家三房的人迁回祖宅之后,除了沈涂氏老出来蹦跶两下,众人倒也相安无事。 傅大将军傅威海是认识沈三爷的,但与沈大爷没有照过面。所以客套地和沈大爷打声招呼后,就冲着沈三爷道:“本将军今日冒昧来访,主要是要感谢你啊,沈太医。要不是你的灵丹妙药,我那小犬,就得死在外边了。” 啊?我啥时候给过灵丹妙药,救过你的娃呢? 沈三爷表示很疑惑,一边把傅大将军往信仁居的正厅引,一边打听起来龙去脉:“傅大将军光临寒舍,真是蓬荜生辉。可是,下官真不太明白,下官啥时救过令小公子呢?” 跟傅大将军一起前来的傅砚梓对自家老爹,这翻大恩难报,感恩戴德的心理,表示很看不上。与众人礼貌性的见礼之后,就双手抱臂,一脸酷酷的跟在沈三爷后头。 虽然小脸上很不给面子,可眼睛却到处瞄着。上次在伽蓝寺碰着的小姑娘,也是沈府的,也不知道这次来,能不能遇上她。 直到,在信仁居外间看到了沈重欢,那小表情,姑且稍后再提。 现在只听道,傅大将军很感激地向沈三爷解惑:“是这样的。本将军这小犬,平素最不服管,爱到处跑。今儿个一早出门,就没了人影。后来,让人打听打听,才知道这孩子竟被拍花子坑骗去了,掉那瘦马窝了。多亏你沈府的沈九小姐,给小儿喂的那灵丹妙药,才让小儿逃过一劫啊。” “沈九小姐?”沈三爷咀嚼着这沈家排行第九的姑娘,那要是细算起来,排行第九的,那就是二房那人事不清的沈丽君了。 可死去的二哥那个女儿,怎么会有灵丹妙药呢? 况且这傻病还没治好,傅大将军,莫不是搞错了对象了? 于是,想了想,便实诚地说道:“傅大将军,下官家中,排行第九的姑娘,便是我那二哥的嫡女,可她自小就先天不足,是个痴傻儿。怎会医术?” 嘎! 这下换傅大将军诧异了:“啊?明明那人是这么告诉我的。我没听错啊。” 那人是大燕最神秘的一股力量,他好不容易前年卖了个人情,才搭上那人的线,今儿个那边的人,却告诉他,他跟踪的人正是这沈府的九小姐,而且让他速去拜谒,于是他连礼也没有准备,就带着刚找回来的儿子,到了这里。 说白了,也亏了那人的消息,他才能这么顺利地找到自个儿儿子。 “傅大军,您怎么了?”沈三爷对傅大将军的自言自语不太明白,于是追问了一句。 傅大军爽朗地笑了笑:“绝不会错的,就是你沈家九姑娘。你要不信,就叫出来瞧瞧。我叫小犬与她当面对质。” 沈三爷艰难地扯了扯嘴角,笑得很是艰难。这人都不知道去哪儿呢,怎么叫出来对质啊。 一会子,一行人已经到了信仁居的正厅,长兄沈重安也到了正厅,重平姐姐在信仁居的外间,沈重欢因着好奇,被兄长抱在怀里,小小的一团,伸着脖子,看热闹似地往外瞧。 上一世,沈重欢是不知道沈丽君跟傅梓砚结识的这些细节,这一世的轨道倒并没有太多的改变,沈丽君也是在溜出沈府之后,遇到了拍花子,然后在拍花子的窝点里边,意外遇上了傅梓砚,小小搭了把手,就跟人家扯上了交情。 那一世,傅梓砚也是这样对沈丽君爱理不理,不同的是,这一世,沈丽君有了灵泉空间,而且,大将军傅梓砚夜黑大张旗鼓来造访沈府。 她还记得上一世,沈丽君后来是忽然出现的,谁也不知道她躲去了哪儿。 理所当然,这些都是沈重欢所不知道的。 于是,当傅大将军的爱子,在踏进信仁居正厅的那一刻,瞧见沈重安手里抱着的粉团子的时候,顿时眼睛都直了。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人生何处不相逢,相逢就是有缘啊。 第五十三章 哥哥我怕 傅小将军,也顾不得礼教那套,兴冲冲跑到了沈重安面前,仰着头欢天喜地道:“你是这家的啊?你上次还没告诉我名字呢?你后来怎的不去伽蓝寺了?我后边几天,天天有去,就是没见着你!你做什去了?” 沈重欢见到傅梓砚的那一刻,也是惊了讶了。 妈啊,男配,咱们不要这么有缘分好不好? 这会子,傅大将军傅威海的笑容皴裂了。这小子怎么瞅着人家小女儿漂亮,就往前凑? 而且,还跟人家小女儿说认识。这瞧上去也不大啊,不过细看,确实漂亮得的惊人。 那白如脂玉的皮肤,乌压乌压的头发,虽然简单扎着一个花苞头,但又不得不承认,这小人精致得就像一个玉人似的,樱口俏鼻,一双滴溜溜的杏眼,灵气逼人。瞧着年岁应该比自家儿子小,若再过个几年,这模样一长开,啧啧啧,怕是天香国色的大美人一枚。 难怪自家小子,会这么般没脸没皮地往前凑? 果然是他傅威海的种啊!眼光不差! 今儿个晚上,不是因为那个人传信说,沈九在沈府,一定要上门拜谒一下,他还不知道这沈三爷,家里还藏着这么一个如珠如玉的小闺女呢。 瞧瞧那小子的稀罕劲儿,要是能把这小丫头定下来,也是好的! 信仁居屋顶上的萧韶九如果知道傅大将军如是想,不知道会不会后悔让人传了话,把傅大将军引进了沈府。 当然,北萧公子,当时纯粹就是好心地想帮奶娃子管点儿事,她不是想揭穿那个沈丽君么,龙三又说她从那拍花子里边跑了出来,还结识了傅大将军。于是乎,北萧公子对龙二先前给沈九小姐沈丽君的安排很是失望,这才让龙二去传了信。 关键是咱北萧公子非常有远见地认为,那沈九小姐明明不傻却装傻,还把送给小奶娃的礼物给顺走了,很不要脸,很危险! 既然小奶娃子不喜欢她,他也不过做个顺水人情罢。 “你怎的不说话?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傅梓砚啊!那天在伽蓝寺后院,你还跟我说过话的。”傅梓砚生怕沈重欢记不起自己,焦急地说起那天两人认识地场景。 面对众人射过来的目光,有讶然的,有充满疑惑的,有欣喜的,但唯有一道目光是自头顶处来,就像兜头被淋了一场冷雨一般,自上而下都感觉冷嗖嗖的。 “重安哥哥,我怕,我怕……”沈重欢小脸一瘪,就把脸埋在自个儿长兄的颈子里,声腔带哭,像是被吓着了。 一下子,傅梓砚急了,一伸爪就抓住了沈重欢的小短腿,介于沈重欢被长兄沈重安抱着,长兄身量又较高,傅梓砚还小,也就及沈重安腰身高,于是,一急眼,就只能伸爪子抓住人家姑娘的腿。 头顶上的萧韶九眯起了眼,白色的月光射进那双琥珀色的眸子里,只见白雾飜滚,施施然似乎在释放一股肉眼可见的烟寒。 他长袖一挥,一股不大小大的力道从白裳广袖中射出,直从屋顶掀开的两片土瓦中飞了进去,跟会认人似的,打在傅梓砚那抓人腿的爪子上。 那时,傅梓砚只感觉手肘一股力道,劈中了他的麻经,一抖,就自动松开了。 他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呢,沈重安出于护犊的态度,就抱着小妹妹往信仁居的外间去。 俄而,傅梓砚更加急了,眼巴巴地盼着自个儿寻了好几日的人,就从自个儿眼前走了。而且,人家似乎都忘记他了,连话也没有说上! 别提心里有多难过了。 屋顶上的萧韶九秘音传耳给了身边的近卫龙三,傅梓砚三个字传过去,一道黑影就消失了。站在萧韶九身边的龙二,不知道为啥,总感觉有股恶寒从脚底升起。 摸了摸额头的豆汗,他觉着离自个儿去‘刺云楼’的日子不远了。当初怎么就没注意到傅梓砚这一碴呢? 眼见着傅梓砚就要跟着沈重欢去信仁居的外间,随在沈重欢身边的贴身大丫鬟浣纱倒急了,她早认出那小公子便是伽蓝院遇到的,先前就对他印象不好,眼下,见他还没脸没皮地到了沈府还痴缠了上来,便上前一步阻道:“这位公子,你将我家姑娘吓着了。我家姑娘身子骨儿才好,可不经吓。公子是身份贵重的人,当不得做那登徒子的事儿!” 傅大将军听这话,面色一紧,堂堂一个五品提点家的小丫鬟,都敢在他这个大将军面前,轻斥自个儿儿子,这沈三府的规矩也太大了。 傅梓砚本人倒不觉得有啥,耳里只听得那话的中间半句,她身子骨儿不好。原来,她是身子骨儿不好啊,才没跟自己打招呼,可怎会不认识自个儿呢。 瞧她瘦瘦小小的一团,怕是长得太玉雪可爱了,遭了天妒,才会身子骨儿瘦。他以前倒是听身边的小厮说起过,前朝有户布衣之家,得了个儿子,也是天赋异禀,三岁能诗,七岁能文,出口成章,却只堪堪活了七岁,便夭了。 直道是这户布衣之家与这孩子没缘分,便早早被天老爷给收了。 “你个小丫鬟,还愣着干么,赶紧进去瞧瞧。傅将军啊,我这孩子生来身子骨就不硬实,平时养在家里,又是个怕生的性子,方才冲撞了小将军,还望您多多海涵!” 沈李氏不愧是当家主母啊,这话一接,就将自家小丫鬟暗指傅梓砚为登徒子的事儿给摘干净了,又给傅小将军失状找了台阶,顺带还让自个儿小闺女避开这小将军。 得了沈李氏眼色的浣纱,便立即退到了信仁居的外间去了。 此时傅小将军才回过神来,双手抱拳,文质彬彬地朝沈李氏和沈三爷做了个揖,道:“方才是我,是晚辈唐突了,才会吓着她了。沈老爷,沈夫人,晚辈傅梓砚给您赔礼了。” 沈三爷原是高兴的,后来傅梓砚冲出来纠着自个儿的宝贝女儿,又觉得莫明其妙,小女儿小小的一团给吓哭了之后,心里便不喜,但最后瞧着这小将军赔起礼来,傅大将军脸色又不大好。 于是扯了扯嘴,只得干瘪一笑:“算了,算了。” 经这一闹,沈李氏对傅小将军的印象也不好了,但人家傅威海是二品武将,在前朝那是重臣,虽不能和树大根深的国公府比,官阶却是在自家老爷之上的。也不是怕开罪他,倒是认为没什么紧要的利益冲突,能不结怨就不结怨。 “看茶!”沈李氏唤着身边的丫鬟婆子去看茶。 须臾,回春阁的李管事过来了,禀道:“二房的君姑娘回来了。” 第五十四章 不痴傻了 经李管事这么一禀,沈三爷才想起来傅大将军大晚上找上门,是为了感谢沈九姑娘,也就是二房的沈丽君。方才被傅梓砚弄出那么一岔子,差点就忘了这碴子。 于是,沈三爷轻咳了一声,问起李管事: “人是在哪儿找着的?” “回老爷,君姑娘似乎一直在回春阁的厢房里边,小的听回春阁的小丫鬟说,君姑娘像是自个儿从回春阁的厢房里出来的。”李管事道。 沈三爷倒也没有多想,只要人找着了,以后的事情好说。目前关键是怎么跟傅大将军表示,二房的沈丽君是个痴傻儿,做不来那施医救药的事儿。但傅大将军似乎是认定了。 这是个问题啊,还说要把人叫出来,万一这人一出来,痴傻着冲撞了这大将军怎么办? 不待沈三爷组织语言,沈李氏便追问李管事来:“回春阁的厢房,先前不是有丫鬟婆子里里外外的找过,怎的她人还在厢房里边。难不成,这小小的厢房还会藏人不成?你去把找着人的丫鬟叫过来,我倒要问问。” —— 沈重欢被长兄沈重安抱去了外间,虽然外间离信仁居的正厅不远,但要清清楚楚听到这里边的情况,却是不容易的。 那里间沈重平闻了信,把着沈重欢的小手,就道:“方才不是你嚷着要去正厅,怎的被人吓着,还哭了?” 沈重欢努了努嘴,她可真冤。 本来她也是好奇这傅大将军怎的会忽然上门,前世可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早做准备,她就央着长兄去了正厅。哪承想,还会碰到傅梓砚。 傅梓砚未来可是沈丽君的夫君,她可不想跟他有什么交集,即便她和他前世就在伽蓝寺的后院就认识了,可前世他不还是默许沈丽君把自己许给一个护卫做妾去了? 想到这里,她连面都不想跟傅梓砚照。偏地,他还要凑上来,说一些不着调的话,实在是气人! 日后母亲问起来,还不知道怎么说。 贴身大丫鬟浣纱这会子实在是忍不住了,一股脑儿就自作主张地把前些日子去伽蓝寺还愿,偶遇登徒子傅小将军的事儿,给一五一十抖了出来。 添油加醋的,连本带还想打趣自家妹子几句的沈重平,也皱起了眉头:“我还以为这汴都的清贵名流之家最重诗书礼义那套,很是讲什么祖宗家法,没承想这傅大将军倒还教出了这样一个儿子。” 蓦地,沈重平脑子又冒出来一个惊世骇俗的想法,这忽然找上门来,不是提亲吧:“阿肥,他们不会是……傅家怎的大晚上的上门?” 被沈重平瞪着眼睛看得毛骨悚然的沈重欢,咽了咽口水,她嫡姐这是想啥去了,盯着怪瘆人的。 “长兄,你要不去前头看看,那傅家上门是为了什。万一是大晚上给阿肥提亲来了,那怎办?”沈重平这话一出,倒让沈重欢骇到了。 她光顾着避开那沈丽君未来的夫君,可没想到自家嫡姐脑洞大得想到了这一碴子,呃,好像上一世人家对她就没有什么好感吧。 一直保持沉默的沈重安,也像是想起了什么,肃然起身:“二妹好好照看阿肥,我去正厅看看。” 沈重安领着小厮岁安又匆匆绕去了前厅,沈重欢心里也急,便遣了浣纱也跟去。 一行人才到正厅,便听到回春阁的小丫鬟颤颤巍巍道:“婢子没有撒谎,君姑娘就是在厢房那边出来的。婢子,婢子是真真看见的,君姑娘就站在厢房外边。” “那这么说,你只是看到她人站在厢房外边,可没看到她人是从厢房里边推门出来。”沈李氏这么一喝,那小丫鬟噤了声。 沈李氏不禁想,沈丽君这人到底躲去哪儿了?凭空一个人不见了,后来又平白无故地出现在厢房外边。难道,真溜出了沈府,阴差阳错救了傅小将军? “沈三爷,这君姑娘难不成就是沈九姑娘?”傅大将军本来就对这事存了点疑惑,沈三爷说二房的君姑娘是个痴傻,可救他儿子的沈九却不是个傻子,敢伸手向他要银子做路费,怎么可能是个傻子。 “是啊,所以,下官在想傅大将军是不是找错了人。君丫头那病还没好。”沈三爷道。 傅梓砚因为沈重欢离开之后,心情就不大爽,一直听到这几人在说什么沈九沈九,就更是烦燥,失了耐性,就道:“去把人找过来看看不就知道了?” 沈三爷点了点头,沈李氏也想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于是李管事就领着几个丫鬟婆子去了回春阁把君姑娘请过来。 这时候,由于沈丽君还不知道信仁居发生了什么事儿,来不及打听什么消息,就被人拎着往信仁居的正厅走。虽不肯定来人是不是傅威海,所以乖乖的不哭不不闹还是静观其变来得好。 人才到信仁居正厅,沈丽君看见傅大将军傅威海和小美男傅梓砚之后,嘴角就猛烈地抽了抽。 不是说好,不要让人跟着的吗? 哪承想,那傅大将军分外热情地上前,连装疯卖傻的机会也没有给她,就笑道:“又见面了,沈九姑娘。今儿个多亏了你啊,不然我那小犬就死在外面了。我刚才就想派几个人送沈九姑娘回去的,姑娘不肯,于是只好偷偷叫人跟着,沈九姑娘安全回了府,才上门拜访。来来来,砚儿,快谢谢沈九姑娘,谢谢她的出手相助!” 傅梓砚不乐意啊,但架不住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不情不愿地做了个揖:“谢谢。” 剧情这样一折转,让沈三爷和沈李氏都讶了。两人直勾勾看着沈丽君,直把沈丽君看出一身冷汗。 咽了咽口水,沈丽君暗道,再装下去,怕是不行了。反正这事儿,她早晚都要恢复正常,倒不如借着这坡,找个借口把事情说开了。 于是,沈丽君双膝跪地,泫然解道:“这些年来,多谢三叔和三婶的看顾。如果不是你们,我可能早没了。” 沈三爷一听这话,眼睛一亮,激动得一下子就老泪纵横,忙屈腰将沈丽君从地上扶起来:“君丫头,你,你,你都好了?” “是的,三叔。我都好了。自您给我调养之后,我便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昨儿个从回春阁药庐那边跑出去,人原是糊涂的,哪曾想因缘际会,碰到傅小将军,咱被一起捉进了人贩子那儿,一觉醒来,便感觉意识清醒,灵台清明,再也没有这样明白不过了。” 第五十五章 叫傅公子 “君丫头,你,你,你真的都好了?快,快让三叔给你把把脉!”沈三爷已经激动得无法言语,一伸手,抓着沈丽君的腕脉,顾不上要个脉枕,紧着就探起脉象来。 沈丽君心里还是有些感激的,毕竟这沈府若要说谁对她是真心的,还留有点儿亲情,那就只有这个三叔了。 别看平时醉心于医术,但不得不承认,沈三爷这些年可从来没有放弃要治好她。就冲这一点儿,她就得替原主做些事情,好好感激一下这个三叔。 至于,沈李氏那还是算了。 沈李氏是个聪明人,这些年,睁只眼闭只眼的,如果不是三叔在,怕早把自己给弄死了。所以,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她看不上自己给她做儿媳妇,她还不想跟堂兄生出一个有家族遗传病的孩子来! 俄而,沈三爷放开沈丽君的手腕,抚着自个儿的山羊胡子朗然大笑起来。 傅大将军傅威海还摸不着头脑,连带傅小将军傅梓砚也有些不明白。 众人等着沈三爷放声大笑后,才心情无比愉悦地道:“终于,终于把她治好了!治好了!哈哈哈,果然,果然,还是我家阿肥说得对啊!你身体原就没有什么大问题,怕是得了失魂症,今儿个骤然心智开明,应是机缘巧遇!君丫头,你告诉三叔,你是受了什么刺激,还是有过什么特别的经历,才会开启神智的?” 啊? 这倒让沈丽君愣逼了。 她可是活活从21世纪魂穿过来的,总不能说是芯子换了,人才清醒了吧。咦,说到得了失魂症,那是什么症?她对中医可是一窍不通啊。早知道,她这是要穿到异世古代回不去,就应该学贯中西啊。 说到此处,真是悔不当初! “那个,那个,多亏了砚儿,不是,傅小将军才,才正常的。若是没有他,我也怕死在外头了。”沈丽君含糊道,她说这话完全就是感谢一个傅梓砚出手相助,只是纯粹的下意识罢,毕竟她已经把人家列入了自个儿的候选老公名单中了。 可傅梓砚不知道沈丽君的想法啊。 他一听到沈丽君把事情往自己身上扯就不大高兴,冷眼瞧着她,上上下下一扫,就跟买卖货品估价似的,在他眼里,沈丽君这下意识地此举,就跟府里那些不要脸的丫鬟们一样,想方设法要和他攀点儿关系。于是,看向沈丽君的眼神,就更加嫌恶了。 凉凉补了句:“沈九小姐严重了,倒不是我的功劳,怕是要谢谢那个秃疤儿。要不是他,沈九小姐怕是不会这么快清醒。” 这言外之意,姑娘你清醒了,怕是因为那个拍花子秃疤儿,被人占了清白,才神智清明的。 可沈丽君没听出这层意思,这也不怪她,毕竟是在国外长大的,直来直往,倒是没有这么多弯弯绕绕,藏藏遮遮。她只当是傅梓砚因为谦虚高冷来着。 “关那人贩子什么事儿?本来就要谢谢你,要不是你武功高强,我怕早被人弄死了。”沈丽君没心没肺地,努力在傅梓砚面前刷存在感。 当然,这只能怪傅梓砚一清醒,就看到那沈丽君那衣裳不整,形容憔悴的狼狈样儿,事后又联想到她做的种种,便更加看不上她。哪有正经人家的闺女,知道那种事情,还能叫得那么****的! 他来沈府可不是为了拜谢沈丽君的,纯粹就是为了见见她。今儿个见到了,也知道她是沈三爷的女儿,便也没什其他目的了。 “沈老爷,沈夫人,天色已晚,晚辈就不打搅两位歇息了。救命之恩,改日一定再次登门重谢。还有,那个妹妹身子骨儿弱,还望沈老爷能够多多看顾。若是妹妹有什需要傅将军府的地方,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傅梓砚再次朝沈三爷沈李氏做了个揖,沈三爷忙拱手回个礼。 这有啥事能再去麻烦傅小将军呢?沈三爷禁不住在心里想。 傅大将军傅威海,瞧着自个儿儿子做主要回去了,也没有再说什么。 倒是沈丽君听得云里雾里的,傅梓砚口中说的妹妹是谁? 他可是她先看中的! “砚儿,你说的那个妹妹是谁?”沈丽君心里这么一想,便这么问了。她到底还是个21世纪人,不懂古代礼法规矩那套。那些穿越过去,一醒来就开起外挂,说得头头是道,让人哑口无言的宅斗大神,怕是穿前就做过不少功课吧。 至少,咱沈九小姐就做不出来啊。 傅梓砚并不想搭理她,冷眼都没瞧,就神气地挺着小身板要往外走。 沈丽君追了上去,抓着傅梓砚蜀锦绣云纹的袖口,刨根追底地问:“傅梓砚,你还没有说清楚,那个妹妹是谁?你喜欢她是吗?你给我讲清楚了,再走!” 她这话刚说完,就迎头撞见,刚要进入信仁居正厅的沈重安。 一下子,气氛就有些尴尬,这是沈丽君自带的。毕竟,以她一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前头还有一个堂兄未婚夫还没断清楚,这人刚清醒了,便又纠缠着未来的老公候选人,她经不住自豪地想表示一下,她不想要在古代这么吃香好不好。 可这瞧在沈李氏的眼睛,就越发觉得不顺眼来了。原还想着,人清醒了,将来给安哥儿做媳妇,好歹能掌点儿事儿。哪里想道,小小年纪就跟一个外男拉拉扯扯,这信仁居正厅但凡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傅小将军中意人的怕是自个儿那个小闺女,她这莫名其妙往前凑是个什么事儿? 以后,她沈府的姑娘还要不要嫁人? “放手!”傅梓砚凌厉地盯着沈丽君抓着袖口手,好一会儿,冰刀子似的,一个字儿,一个字儿道。 沈丽君这才发现信仁居挺多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呢,于是不好意思地吞了吞口水,联想到个性高冷的人,一般都是不太好说话的。 对这种高冷款的老公候选人,应该,循序渐进。 讪讪收起了手,沈丽君可怜又乖巧地道:“砚儿,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傅梓砚并不吃那套,冷道:“沈九小姐请自重,以后麻烦叫我傅公子。” 我擦! 沈丽君当即在心里骂了一句,都患难与共了,还傅公子! 第五十六章 不知羞耻 傅小将军总算弄清楚了佳人是谁,那天伽蓝寺偶遇的是沈三房的沈三小姐,还在无意中得知她生子骨儿弱。 是故,回到将军府的第二日,就借着答谢救命之恩的由头,准备了好些珍贵的补品,比如说百年的老山参,上等金丝燕窝,长白山灵芝诸类,恨不得把将军府库房里补身子的好药材都搬空。 当然,他自是不会忘记沈九姑娘沈丽君这号人,也是叫人备了礼的,但显然是没有比沈三小姐的礼那么重。 沈李氏对傅小将军送过来的厚礼,实在不想接。一来,她们沈府还犯不着结交将军府来攀关系;二来,这送的礼越重,那回给将军的礼就得更重。说来倒不是怕比人矮半截,而是傅大将军的便宜,他们沈府还不屑于占。 这日,傅小将军来的时候,委婉地提出来,要见见沈重欢,被沈李氏用小女儿身子骨儿没好,见不得风,给挡了回去。 傅梓砚很是失望,离开沈府的时候,又给遇上了沈丽君。她听说傅梓砚要来,可是主动出来找他的,好巧不巧,两人就在信仁居的外院碰上了。 “傅梓砚,你今天来沈府,怎么不去找我?”沈丽君冲上前,拦住正要离开的傅梓砚。 他离开的时候,似乎有什么心事。所以,并没有看到从清桥居过来找他的沈丽君。 傅梓砚本就心情不爽,这回子瞧着突然冒出来的沈丽君,加上她那来自21世纪自来熟的优越感,便越加觉得这沈丽君一点儿也不知道什么叫做男女之大防,毫无礼义羞耻感。 “本公子为何要去找你?你又是谁?沈九姑娘难道不知道闺格女子不得随便离开内院与外男独处,难道就不怕坏了名声?” 沈丽君一听傅梓砚小小年纪一副老古板卫道士的神情,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喂,傅梓砚,有没有人告诉你,你这样装老成,很可爱啊?真的超可爱!哈哈。”沈丽君倒还真没多想,傅小将军表现出来的保持距离,被她一概视为高冷了。 心道,从现在开始一定要好好调教调教,免得被那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腐化成一个老古板,将来,她可不想和一个老古板生活在一起。 “可爱?沈九小姐请自重!你言语如此轻佻,成何体统!”傅梓砚原道只是一阵失望引起的不爽,现下倒因为沈丽君这样的胡搅蛮缠,蹿出一星火苗,英俊的小脸儿染上一层薄怒。 傅梓砚这声喝斥,似乎收到了一点儿成效。 沈丽君噤了声。 但很快,沈丽君就暴发出比之前还要夸张的大笑,捂着一口黄牙,这口黄牙是没有啥办法的,毕竟原主是从来不用齿刷来清洁牙齿的。 “哈哈哈,我真觉得你好逗!尤其是像你这样的小正太,摆出一副正儿八经的模样,真是太逗了!来,不要板起脸,笑笑,像我这样,张开嘴,a一声。”边说着,沈丽君还伸出双手轻轻捏起傅梓砚充满怒气的小面孔。 这下倒更把傅梓砚惹毛了,他本就不喜她轻浮那套,平日也不让人轻易近身,于是脚比嘴反应快,一脚就把沈丽君踹到了地上。 沈丽君被这猝不及防的一脚给踹懵逼了,呃小正太,怎么还有点儿暴力倾向啊。 “不知羞耻,滚!” 挥袖一甩,似要甩掉因沈丽君的碰触而占上的不洁之物,僵冷着一张小俊脸,就气冲冲地离开了沈府。 沈丽君还来不及冲上前去与他理论,很有个性地展现一番,未来的老公的候选人,便扬长而去。 她啐了口沫子,摸了摸自个儿的小屁,暗道,将来等你拜倒在姐的石榴裙下,有得你受的! —— 大燕光德四十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大暑。 这夏的日头,是比往年还要毒辣些的。不说别的,就拿眼前摛芳居的人造湖池的荷花来说,早晨看着精神气儿实足的连连荷叶,到了正午是要像被什么拧干了水份似的,蔫巴巴的。 前几日,还开得好好的荷花,凭着今儿个这日头,也是不会开了。一个一个,躲到了宽大的荷叶背后,含着花苞好乘凉。 摛芳居的东厢里间和外间都摆着冰盆,但似乎并没有什么降暑的效果。沈重欢和往常一样,躺在罗汉的软榻上,翻着一本医书。 大丫鬟浣纱和怒香在她身边打着扇子。 “姑娘今儿个过生辰,大将军府的傅小将军又送了东西过来。姑娘要不要瞧瞧?”浣纱细声问道。 自从傅梓砚知道自个儿和沈丽君是沈府的人之后,他总要变着法子送些东西来。今儿个大暑是她的生辰,信仁居那边一早就收到傅梓砚送过来的礼。 沈丽君恢复神智之后,也有三两个月了。她早把清桥居的丫鬟婆子都肃清了一遍,还在外边领回来一个叫映雪的丫鬟,模样长得挺眉清目秀,但那眼神跟沈丽君一样,瞧上去就不太正派,让人不喜。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外如是。 “拿出去!或者直接处理了!总之,以后,他送过来的东西,不要拿到我跟前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傅梓砚送东西给自己,她就来气。 本来这暑热,就热得她脾性有点儿不好,浣纱莫名其妙提起这档子事儿,更让她恼火了。 浣纱被喝得一骇,姑娘平时很少发脾气,但是一发起火来,也是怪瘆人的。自从姑娘风寒好了之后,就更加明显。有时候,姑娘似乎很愤怒,一转眼那愤怒又变成一股让人透不过气来的唳气和绝望,但是每每对上姑娘的眼神,那唳气和绝望却奇异地消失了。 “你去跟姐姐说一句,日后傅梓砚要再送东西过来,就直接让门房扔出去!若是哪个门房不敢,就把哪个给发卖了!”沈重欢硬气中夹杂着怒气道。 实际上,傅梓砚送过来的东西,很大一部分沈重平会给挡了,但傅梓砚却借着给沈丽君送东西,再给门房一些好处,让人把东西送到她这儿来。 有时,她是故意忽视这些东西,发个话就让浣纱和怒香私下处理了,但今日听浣纱说起来这个,她的恼意就来了。 “婢子知错了,婢子这就去惠风居给大小姐说一声。”浣纱连认了个错,服个礼,旋身就出了里间。 怒香一个人打着扇,这天怪热,扇出来的风都是带着暑气的,沈重欢也没有看书的兴趣了,便对怒香道:“你出去吧,我想一个人待着。” 怒香服了个礼,也退出了里间。 沈重欢从罗汉软榻坐起来,双腿交盘,两只小胳膊撑在膝盖上,捧着自己那张精致的小脸儿,眉目如画,眉目又如此忧愁。 “阿肥。”一声带着丝丝凉意的呢喃轻唤,从窗外传来,很快,就带起一阵白色的凉风。 沈重欢舒服地吸了口冷气,努了努嘴:“萧韶九,你来了?” 第五十七章 送小包子 萧韶九蹙了蹙眉,小奶娃子央央的语气,似乎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儿。自从那天晚上,让人送信给将军府,那姓傅的小子意外遇到小奶娃子之后,从此就开始没完没了的献殷勤。 这让他很不爽! 尽管小奶娃子并没有表示多么的欢喜,沈李氏和沈重平也多半替她挡住了些狂浪,但还是架不住那姓傅的小子,变着法子把寻到的精巧物件儿,送到她跟前来。 据他所知,今儿个一上午,姓傅的那小子,就送了一把苏杭的檀香扇过来,很应时,小小的一把,也很讨喜。 要问他为什么知道姓傅的小子送了啥玩意儿,得亏了龙二白虎堂下边那帮兄弟,其中有几个就一直是在沈府摛芳居的院子里守着的。 “我以为,你不会来了。”沈重欢微嘟着嘴,带着点儿委屈劲说。 她平时倒也没有在萧韶九面前撒娇的习惯,只是今儿个不知怎的了,这天见热得她浑身不自在,待人对事就少了份耐心,而且身子骨儿还特别喜欢发懒。 这会子娇娇软软的一句,让萧韶九不愉的心情,没那么不爽了。一伸手,健臂一捞,就将这娇软的小身子揉在了自己怀里。 明明这萧韶九来她摛芳居东厢的次数屈指可数,可奇异的是,他抱娃的动作,却行云流水,一点儿违和感也没有。 沈重欢也不觉得有什么,坐在了萧韶九结实有力的大腿上,很自然地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就安静了下来。还记得萧韶九初次抱着她坐在他膝盖上的时候,她还有些不习惯,可时间一长,三番两次下来,她也就习惯了。 原来闷在胸口就像堵了几块石头的郁燥,在接触到萧韶九微凉的身体和浓浓的木樨香味之后,就什么都烟散了。 当然,这些亲腻的细节,她和萧韶九都自然而然地忽略了,仿佛他们的亲密互动再是自然不过的事儿,只有每次跟萧韶九前来的龙二,总会忍不住在心底吐槽,自个儿主子又要开启抱娃模式了。 “阿肥。”萧韶九微皱着眉,沉声喊了她一句。 话不多,就是她的小字,沈重欢却听出来他淡淡的不满,甚至是反驳,那话里的情绪是:我为什么不会来? 也许是上一世和萧韶九认识得太久了,以致于她现在只要听听他说话的语气,看看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颜色,就知道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萧韶九,你是来送我礼物的吗?”沈重欢闭着眼睛,靠在萧韶九的怀里,软软地问。 她肯定这家伙就是来送礼的。上一世,萧韶九也会在她生辰的时候送她礼,都是难寻的精贵物件儿,即便是沈三爷逝后守孝那三年,也不曾落下过。 想到这里,她心里就禁不住泛起一层甜丝丝的涟漪,连嘴角也跟着微翘,纯粹是宠出来的得意劲儿。 萧韶九没有说话,捞着她的一只手没有动,稳稳捉着她的腰,将她安在膝上。另一只手轻轻一挥,回风舞雪般带起一阵凉风,掌中便出一只拳头大小的白玉包子。 沈重欢见着白玉包子,瞪大了眼,这是什么礼物? 送她一颗白玉包子? 萧韶九看到沈重欢似乎并没有预期中的欣喜,反而一脸呆愣的表情,工笔画描出来的墨眉,立时挤出了褶子,二话不说,再一挥袖就将白玉包子给变没了。 这动作太快,谪仙的武功,小小年纪真是好得让人拍案叫绝,她还没有发表意见,东西就给变没了。 瘪了瘪嘴,沈重欢急道:“包子呢?你把包子藏哪儿去了?” 萧韶九肃着一张俊美无俦的脸儿,跟那千年冰雕似的,没有一点儿人气,淡漠的嗓音像是能发出寒气一般,吹得沈重欢后颈处起了鸡皮疙瘩。 “没了。” 这两个字,已经充分表示了,因为你的不喜欢,所以他就不送了。 沈重欢紧抿着小嘴,不安分地在萧韶九的大腿膀子上挪动起来,看这样子,是想自己把他藏起来的包子找出来,然后再收归己有。 萧韶九每次抱她,都是让她跨坐在大腿膀子上,与他相面而对。这会子,她一手抓着萧韶九的衣裳,一手就去摸萧韶九的袖袋,发现没有收获之后,又开始摸起了他的胸口。 一番摸索下来,咱萧大爷的冷气不自然地换成了热气。 东西最后没找着,沈重欢就觉得特别气馁和委屈:“萧韶九,你把包子还给我!把包子还给我!那是送给我的!” 萧韶九嘴角漾起一丝笑意,连身上的木樨香味儿也没有之前那般清冷沁人,反而和煦如春风一样,暖暖的。 “阿肥,叫声九哥哥来听听。” 沈重欢嘟着粉粉的小嘴儿,一双冰泉似的水汪汪大眼,盛满了不解。 包子和九哥哥有什么直接联系吗? 她能表示一下,跟不上谪仙的脑回路吗。 萧韶九也没打算解释,耐心地等着沈重欢唤他一声九哥哥。 龙二听到自家主子那要求之后,差点儿被自个儿口水给呛了。唉,主子可真记仇啊。咦,不对,上回好像自家主子的救命恩人跟傅梓砚见了一面,当然,那纯粹就是个意外。而后,那傅小将军隔三差五就要来拜会一下沈府,有一回还真给他撞上了,便追着沈重欢,十妹妹,十妹妹的叫。 沈重欢在沈府重字辈的姐妹中行十,喊声十妹妹也不为过。不过,那小子不大死心,变着法儿让自家主子的恩人跟沈丽君一样,叫他傅哥哥。 最后没得逞,但却被摛芳居的暗卫,报给了自家主子。 沈重欢别过头,上一世她就一直是连名带姓这么叫他的,起先不熟,唤萧公子,北萧公子,后来熟了,她就直接叫他萧韶九。 他也没有意见,所以一直以来,她就自动忽略了萧韶九比自个儿大了六岁的年纪。 “阿肥。”萧韶九单手按着她的小肩膀,一双琥珀色的眸子紧盯着她,鬼使神差地,沈重欢就弃械投降了:“九哥哥。” “阿肥乖。”萧韶九伸手,摸了摸沈重欢的脑袋。 又一阵潇洒地回风雪舞,那只消失了的包子,出现在了他略显厚实的掌心中。 “生辰快乐。” 低低的,虽然还是一惯淡漠的声音,沈重欢却听出了几分悦意。 她眯了眯眼,嘴角挂起了清爽笑容,一扫这个大暑沉闷不快。 往后的十几年,再回忆起萧韶九第一次送自己生辰礼物的场景,她记得这一天是大燕光德四十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大暑。 比上一世,他送她的生辰礼,要早了好几年。 第五十八章 上元佳节 大燕汴都的上元节是很热闹的。皇城内是怎样的张灯结彩并不知道,但在汴都城内,大街小巷都会点上纸糊的各色灯笼,流光溢彩,整个汴都紫京城似乎都沉浸在汪洋一片的橘色灯海之中。有猜灯谜,观灯会;耍狮子,放烟火,鼓吹弹唱,齐齐上阵。 这会子,一双眼睛保准是瞧不过来的。 大燕光德四十九年,上元,晚,酉末。 沈重欢所乘的青布围子马车,被汴都城内拥挤的人群给堵在了路边,后头也跟着一辆青布围子的一驾马车,堵在距离前一辆的几丈开外。 沈重欢的贴身大丫鬟浣纱,撩开马车的帷裳往外看去,道:“三小姐,今儿个晚上人太多,都堵上了。咱后头还有一辆,也堵着。不知是哪家的小姐出来赏灯。” “那下车去瞧瞧。”沈重欢道。 她今儿个晚上本没打算出府,但一想到上一世重安哥哥被灯架砸坏了手臂,错过了二月的春闱,就不得不出来阻止这一切。 因着她僵闹着要出来观灯,哥哥沈重安便骑着玉花骢在前边开路,现下她的马车被人流截在了道上,这会子和丫鬟们下了车,沈重安便从玉花骢上翻身下来,将马交给身边的小厮岁安,朝她这边走。 “阿肥,这儿人太多,我们先去‘悦来楼’坐坐。待人少了些,再将马车牵出来。”沈重安怕这人群挤着妹妹,便提议。 他原是和子华约好出来赏灯,哪曾想阿肥死活要跟来,带着阿肥出来,自然少不了一堆丫鬟婆子,她人还小,七八岁的年纪,却只有五六岁的身量,小小的一团,怕是不经折腾。 于是,原和子华约好观灯会上见,眼下只得改成在‘悦来楼’见了。 沈重欢向来是喜静的性子,对自己不关心的人和事,向来不吝颜色。这点和萧韶九出奇的像。所以上一世,除了药庐和藏书阁那些医书,她对其他事情很少有兴趣,比如灯会,又比如一群世家小姐下贴子,斗花斗草,皆一概置之不理。 “阿肥不高兴么?”沈重安见自家妹妹脸上并无赏玩的喜色,便笑意儒雅地问。 他今日一身月白色绣回形暗纹的交领袍子,衬得书卷味儿更浓。嘴角的笑意一如这上元节的满月一样,溶溶如水。那双沉静的眸子,透着一股宠溺。不急不徐,似又虚怀若谷,什么都可以包容一样。 沈重欢这一路上倒光想着哥哥沈重安受伤一事儿,却忘记掩饰自己那心事重重的模样。立时扯了扯嘴角,拉出一个牵强的笑容,倒让沈重安脸上的喜色更甚。 “哥哥,我们回去好不好,这外边这么多人,我瞧着不太舒服。”沈重欢抿了抿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盛了点儿珠光的委屈。 这小模样瞧着,怕是连世上心肠最硬的人,也要在这精致的小人儿面前服软。 沈重欢倒是想将哥哥劝回去,这半道上回府,总好过往人群里挤。万一被人群冲散了,发生什么意外,就她这小身板,怕也自顾不暇,何况是守住哥哥,让他不受伤呢。 再加上,她实在不清楚,上一世哥哥具体是怎么受伤的,以致于让她现在只能选择跟着他出来,而不知道要如何防止即将发生的意外。 谁说重生女就占尽了先机,就她这样两耳不闻窗外事儿,一心只翻破医书的人来说,头一回做这事儿,实在没有多大把握。上一回沈丽君溜出沈府,后来误打误撞碰上傅大将军连夜登门拜谢,要不是临时有了这么一出,这沈丽君已经恢复神智的事儿,她都不知道要怎么把这事儿抖出来。 且得抖得巧妙,不说一招致她于死地吧,但至少大家要团结一心对她防备起来。 家斗宅斗,她还真不是这块料啊。 当然,现在沈重欢还并不知道,这傅大将军连夜上门有沈萧韶九的手笔。 “阿肥乖,咱去‘悦来楼’瞧灯会,就不怕人多被挤了。”沈重安伸手抱起沈重欢道。 被沈重安这么一抱,沈重欢倒心里有了主意。哥哥若是发生意外,她只要紧紧抱住哥哥的脖子,不和哥哥分开,万一碰到什么事情了,也好有个照应。 心底这么一想,她就决定这么做了。 沈重安见沈重欢箍着自己脖子的双手有点儿紧,以为她是真怕了,便安抚性地拍了拍沈重欢的背,低声慰道:“阿肥别怕,哥哥在呢。” 他素来是知道自个儿妹妹是怕生的,即便平时不受礼教约束,她也不爱出门。这次上元节出来观灯,原沈重平是要跟着来的,但沈李氏身子似乎有点儿不妥当,便在信仁居侍疾。 沈重欢也在信仁居守着,后来听说他要与子华结游观灯,便闹着要一起出来。这些他并未多想,径将自个儿妹妹的反常,归结到沈重欢怕生的性子。 浣纱和怒香跟在沈重安后边,随行的还有个老嬷嬷,沈重安身边的小厮岁平。浩浩荡荡下来,也有不少的人。 沈重欢被哥哥抱着,穿过拥挤的人君,顺利到了‘悦来楼。’ 才到‘悦来楼’下,就有一位锦衣公子迎了上面,沈重欢回过头,看到他隽秀又略显刚正的脸。 这人在见着沈重安的时候,闪过一丝喜色。但当视线落在沈重欢的小脸上时,又有一抹惊艳。微愣片刻,却又迅速地错开了沈重欢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神色中难掩那种羞赧的尬尴。 这少年郎君怕是没见过比三小姐还要好看的人?通常三小姐直愣愣看着一个人时,那人都会有些不好意思。贴身丫鬟浣纱这样想。 沈重欢识得这人,这人正是薜家长子薜舜华。他的母亲李芸是国公府的庶长女,后来嫁给尚书薜文做娘子,便生了薜舜华薜舜英两兄妹。严格说来,这算是她表哥。 上一世,他对这表哥的印象并不深刻。那段记忆里,唯一记忆犹新的是薜家姐姐与哥哥两相情悦,最后却被沈丽君使手段活活拆散。 “那个,子安,你来了。进来吧,外边儿冷。”薜舜华一边说着,一边就叫人取过沈重安身上披的黑毛大氅。 沈重安点了点头,小声告诉沈重欢认人:“阿肥,这是你子华表哥。” “她怕是不认得我了。我有些日子没有去拜访姨母,听说姨母有了身子,现在可好?妹妹可还记得我?对了,楼上碰到了二房的君表妹,子华你没有关系吧?” 薜舜华这话东一句西一句,说得有点儿零乱,大概方才沈重欢那样子瞧着他,把他瞧得夫去了方寸了。 第五十九章 积怨加深 言及沈丽君也在时,沈重欢心里咯噔了一下。 上一世,哥哥受伤错过了春闱,也与沈丽君有牵连? 想到此处,沈重欢心底对沈丽君的恶意又多了几分。玛逼的,这穿越女真是哪里都少不了你的主角身影啊。 “君堂妹也来了?”沈重安停了一下,表示有些意外。 作为与沈家三房有表戚关系的薜舜华自是知道,这位表弟兼好友与沈家二房堂妹有着姻亲的关系。就在不久之前,他还曾暗暗慨叹沈重安会依诺娶上一个痴傻回家做正头娘子,哪曾想,那痴傻竟好了,还误打误撞救了傅小将军,在汴都这群名媛闺秀口中,倒成了一个传奇一般的人物。 方才见她与傅家小将军的一番攀谈,虽显得有些粗状无礼,但也着实率性天真。可以看出来,已与常人无异。 不知道,这对表弟沈重安来说,到底是福还是祸? 薜舜华在前边引路,沈重安抱着沈重欢往二楼走,才至二楼,那临桌的一群少男少女就齐刷刷往她这边瞧过来。 这薜舜华原是在‘悦来楼’三楼有个雅间,偶遇那傅小将军,便邀他至二楼临床的那一桌,他本意拒绝,但想到稍后沈重安会来,便坐了下来。他与沈丽君本也不识,只是传闻她从痴傻恢复了正常之后,便多了丝好奇。 他父在朝中任兵部尚书,司管军中补给,与傅大将军常有往来。所以除了他认识的傅小将军之外,这沈丽君身边的陆越,沈家大房的沈重菲,他到都不识得。 沈重欢知道沈丽君也来了‘悦来楼’,但出人意表的是,傅梓砚居然也来了。她出门前倒是有问过身边的丫鬟,沈丽君可有出行。当归那小丫鬟打听来的消息,便是二房的君姑娘和菲姑娘结伴要去城中的法华寺。她当时并没有多想,哪里知道一出来,便在‘悦来楼’撞到一块了。 于是,经常出现的那一幕又出现了。 只见傅梓砚那矫健的小身板,从椅子上飞速起身,然后迎面刮来一阵不大不小的风,但足以吹起沈重欢那绣海棠花缠枝连纹的锦蜀袍子,镶白色裘毛的毛边。 “十妹妹,你来了?我倒是盼了好久,以为你不会来了?你近日可好?这外头风大,可吹着了?汤婆子,这汤婆子给你,先暖暖。”傅梓砚见着沈重欢的稀罕劲儿,让沈重安不快地蹙起了眉头。 薜舜华倒有些惊愕。 沈丽君心底一直不平衡,但极力忍着。那清丽的面孔,因着这丝不平衡,略显狰狞。有了这几个月的相处,她就是个傻子,也瞧出来了,这傅梓砚的心思压根就不在自己心上。 她一边恼恨原主这模样比沈重欢差的同时,一边又暗暗下功夫,想从身段和气质上加强自己。让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的容貌容易,自然比不上将来让一个男人爱上自个儿高贵的灵魂来得难得。 是故,这小半年来,傅梓砚托她送给沈重欢的滋补之物,都纷纷入了她的口。再加上她那清桥居的丫鬟婆子大清洗了一番,沈涂氏也不敢在她的吃食和月银上动手脚,小半年将养下来,渐也慢慢********,有些玲珑身段来。 同行的沈重菲倒是跟沈丽君差不多,也瞄上了傅小将军,不瞅他这家世背景,但瞅瞅那张俊脸儿,将来必个玉树临风的俏郎君无疑。除此之外,她还瞄了瞄那薜舜华,模样方正也瞧着不错,但论精致度却比不上傅小将军,而且年岁也相差有些大,薜尚书府倒也还可以。至于最末等的,那陆越长得倒挺精怪的,但一双眼珠子,在一番交谈之中就喜四处乱瞟,很是不安分。 陆越见着沈重欢的时候,一双精怪的眼里,冒出了发现金子一样的火花,嗞溜溜地盯着沈重欢。紧抿着嘴,艰难地吞了口口水,自言自语道:“你倒说得没错,果然比沈家三房的大小姐好看。要是能娶回去做个正头娘子倒也不错。” 坐在他身边的沈丽君听他这么一说,勾嘴轻笑了一声,半是得意也半是嫉妒道:“也就一张脸儿不错,你要是喜欢,就把她弄回去。到了床上,还不都是随你。” 陆越没想到沈丽君这话说得这么猛,拿眼瞥了他一眼,给她一个你很厉害的眼神,随即眼珠子又粘上沈重欢了。 沈重欢自是不会要傅梓砚的汤婆子,他送过来的那些灵芝人参都没瞧得上,哪还会要他一个汤婆子。 “傅小将军,我家小姐怀里揣着汤婆子。”怒香倒是挡在先头说了一句,言外之意,你的就不必拿过来了,自个儿揣着暖手吧。 “哦哦。哦。”傅梓砚因着贴身丫鬟这话儿,有点儿难过,连哦哦了三声。这会子目光才划过抱着沈重欢的沈重安,对上那儒雅目光中的不善时,就好像有一把软刀子缓缓插进了自个儿心脏,骤然一抽,便觉浑身瑟缩,瓦凉透顶。 随即顶着这样软刀子的目光,拱手与沈重安赔礼:“沈大哥,我方才失礼了,还望十妹妹和沈大哥不要放在心上。” “傅小将军,我家姑娘怎敢放在心上?您这样一出来就与我家姑娘套近乎,这知道的,只倒是您剃头挑子一头热,往我家姑娘身上粘。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家姑娘与您私相授受,这大稠广众的,这么多双眼睛盯着,怕是有十张嘴也说不清。 我家姑素来便胆子小,最是守那闺阁礼法,平日别说出门,就连在内院会外客都少有。您这么一热乎子劲儿上来,毁了我家姑娘闺誉倒不怕,就不怕自个儿落个风流纨绔的名声?您与我家二房的君姑娘走得颇为亲近,可我家大公子与二房的君姑娘订了亲,您这是想将那花心大少的名头做实了?可也别把咱三姑娘和大公子给折进去啊。”浣纱微躬着身子,掐着嗓子道。 沈重欢笑了笑,浣纱这话说得倒极解气。视线扫过沈丽君那张颜色有些扭曲的脸,不怕气死人的加了把火儿:“君堂姐,你不是说要和菲堂姐去法华寺?” 第六十章 宅斗差距 沈重欢这意思是,你明明说是去法华寺的,怎的又到了‘悦来楼’,还遇着了傅梓砚?这到底是偶遇呢?还是私会?寻常的闺阁小姐,别说是定了亲的,就是没定亲的,也不会借着礼佛还愿赏灯游玩的幌子和男子私下接触。大燕的风气就是再开放,也容不下男女私会这事儿。 原沈重欢倒没想到这碴,实在是她真不是深宅闺闱的宅斗里手,方才若不是经浣纱这么一说,她也不会灵机一动,咬住沈丽君没去法华寺倒来了‘悦来楼’。 可沈丽君是谁?到底是21世纪现代成功女性,即便沈重欢重活一世,这两世的岁数加上来,还不够她21纪世的岁数呢。 于是,沈丽君压住心底滋升的怒意,不以不意地笑了一下,往前走了几步。许是她日日用‘功德泉’的泉水沐浴,使得那身肌肤清透白嫩得能掐出水来,那原似乎只堪清秀的五官,竟像水中白莲一样,泛起了圣母一样的光泽。 当然了,沈丽君也惯会扬长避短,就连她身上穿的那身白色纱质绣浮云暗纹的蝙蝠袖交领袍子,在这轻雪飘飞的正月,虽然略显单薄了些,但却穿出了几分仙气。她尽往人淡如菊这气质里打扮,找准了自己的定位,要弄出点儿特色便不难。 乍一瞧上去,配上她那出奇清秀的五官,加诸这一身仙气十足的素淡打扮,还是能让人眼前一亮。 “出门前,倒没见到欢妹妹派过来的丫鬟小厮,于是便先和菲妹妹一起出来了。要早知道欢妹妹也想去,便一起了。我在法华寺去求平安符,给欢妹妹,平姐姐,安哥哥,三婶婶,三叔都求了,原是和菲妹妹一起回来的,可交通不是很方便,马车堵在一边,就说来‘悦来楼’坐坐。哪曾想,在这里碰到了傅小将军和陆表弟。” 沈丽君这话说得不急不徐,似是坦坦荡荡,轻轻松松就将沈重欢那话里说她不够检点的意思给绕没了,顺带还不动声色地表现一下自己的落落大度和孝顺。 沈重欢愣了一下,脑袋似乎有些脱线,没有反应过来。先不说她还够不够这智商和沈丽君怼上,单就她这息事宁人似乎与世无争的态度,要是真与她怼上,那这理就似乎不站在她这边了。 她原出门是为了哥哥上一世受伤错过春闱一事,倒不是真和沈丽君来干嘴仗的。有了上一世沈丽君成功登上人生颠峰的参照,她知道自个儿不是沈丽君的对手。便息了那继续怼下去的心思,给她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哦了一声。 那沈丽君心底早准备了一箩筐的话,来表现自己的善良大度。没承想,沈重欢听了她那一番话,就像只是随口一问,一听到你详细解答了一般,也就没啥疑问一样的乖宝宝表情。可让沈丽君准备应对沈重欢继续发作的那长篇大论,生咽了下去,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不说,仿佛嗓子眼儿被人硬塞上了几块石子儿。 一边跟过来的沈重菲看到沈丽君有力没处使儿的模样,在心里暗笑了一下。她原也是没打算这么快和沈丽君走在一起,奈何沈丽君似乎有意为她和陆越牵桥搭线,再加上这大半年来沈丽君手头大方与她的好处却不少,便领了她这番意。 她生母卢氏原是沈家大房沈崔氏的陪嫁,做陪嫁丫鬟时,是要放出去寻个正经人家嫁的,奈何沈大爷瞧上了颇有些姿色的卢氏,强要了她。于是即便卢氏再不乐意,失了清白身子,也只得在沈崔氏的做主下,抬房成了姨娘。 本来,那沈崔氏一直因着这事儿对卢氏有些愧意,待她这个庶女也算是宽厚亲近。可奈何沈崔氏怀着哥儿的时候,这卢氏只稍隔了半月,也紧跟着怀上了个哥儿,而且卢氏明明比沈崔氏晚怀上,却早产了半个月,生下来倒是个姑娘还好,偏生的是个哥儿,又在嫡子前头,成了庶长。从此,这沈崔氏对卢氏便有了芥蒂。 表面上沈崔氏仍待她们母子三人和和气气,但暗下却对她们母子三人睁只眼闭只眼,有那成心讨好沈崔氏的管事婆子,没少给他们母子三人下绊子。那卢氏本又是香农出生,家道中落,后来被卖进了沈府,本就身无长物,又失了沈崔氏这个依靠,加诸庶兄进了书院,使银子的地方多起来,每月从管事领回来的月钱,早已捉襟见肘入不敷出。 因着这掌故,沈重菲也不指望嫡母给她选门好亲事了。于是,当沈丽君向她抛出橄榄枝的时候,她思虑再三便心照不宣地和沈丽君结成了盟友。暗暗盘算着将来若是能通过沈丽君攀交到更好的人,给自己谋个好前程,也不吃亏。 再不济,就是嫁到陆家也是体面的正头娘子。虽然,她目前的理想对象,同样跟沈丽君一样是傅小将军,但不急,因着沈丽君这层关系,不是才识得傅小将军,又因着傅小将军这层关系,今儿个不是又识得了尚书府的薜大公子。 如此想来,只要紧随着沈丽君,就不怕在这群人中,挑不出个如意郎君,谋算不了一份锦绣前程。 “欢妹妹也道是来了?你怕是不知道,方才君姐姐在法华寺可是许了愿,若是三婶婶能平安诞下孩儿,便折去自个儿二十年寿数。像君姐姐这般菩萨心肠的人,欢妹妹怎的能任着身边的丫鬟婆子胡说?往小里说,怕是挑拨咱姐妹之间的情分,若是往大里说,那真真儿是怕损了君姐姐的闺誉,连带咱沈府一众姐妹的名声。欢妹妹,你年岁小,不知道,依我看,你身边这大丫鬟方才这话就足够赏她个二十板子!”沈重菲跟在沈丽君的身后,也是一径儿细声细气地道,却句句是挑事儿的。 沈重安蹙眉,这大房的沈重菲什么时候和沈丽君在一起了。 那沈丽君正好少个挑事儿的人,沈重菲能恰到好处地递个话梯子上来,她心底喜意翻腾。暗道,果然没有找错合作对象! 沈重欢起先倒还没有留意沈重菲和沈丽君的关系,现下一唱一喝,也看出来,她们怕是关系匪浅。平日也遣着小厮婆子注意着那清桥居的动向,也知道这沈丽君痴傻症好了之后经常与大房的姑娘走动,倒没觉着沈丽君与谁特别亲近。如今见这两人一个鼻孔出气,怕是早就站到了同一战线上。 说到浣纱,先不说浣纱那话说得妥当不妥当,但都是身边可靠之人。若是为了几句大实话,就折了自个儿身边的贴身丫鬟,那不仅是打了自个儿脸,也打了沈李氏的脸。毕竟浣纱原是沈李氏身边的人。 沈重欢想到了这一点,沈重安也想到了这一点。 第六十一章 我不要了 于是,沈重安便朝浣纱道:“你护着自家主子倒是好的,只是这事怎能怪到傅小将军身上去。傅小将军方才也是一番好意,浣纱,你逾矩了。” 沈重欢一时还没明白,长兄说这话的用意何在。 就见他一双儒雅的修目,微微一眯,盯着浣纱柔和的目光似有一股难以言明的深意。 贴身大丫鬟浣纱愣了一下,随即与怒香对视一眼,两人便齐齐朝傅梓砚走了几步,屈身服了全礼,躬着身子,向傅梓砚请罪:“傅小将军,方才是婢子莽撞逾矩了。还请傅小将军责罚。” 那傅梓砚讨好沈重欢都来不及,怎的会真的责罚沈重欢近身的两个贴身大丫鬟,况且这事儿本就因他而起,这两丫鬟不过是护主心切,才会对他出言无状,倒是个忠心的。 “重安哥哥,能不能不要怪怒香和浣纱,方才,我只是随口问了句,却没想让君堂姐和菲堂姐闹了这么大误会。若真要罚,那就罚我好了。是阿肥不乖,重安哥哥,你就罚我吧。浣纱和怒香,她们都是好的。”沈重欢也已经回过味来,抢在傅梓砚开口之前,主动认错。 这倒越发让傅梓砚过意不去,一张俊脸满是愧色,愁云惨淡,生怕沈重欢误会自个儿会罚那两丫鬟,忙不迭道:“十妹妹,怎的是你的错?方才明明是我,是我太突然了。明知妹妹出门必是齐全着东西的,偏是我凑上来,倒让妹妹为难。这两丫鬟不过是妹妹好,才没注意。还请妹妹不要责怪她们,也请沈大哥不要责罚她们。” 有了傅梓砚这么一求情,片刻之前沈重菲夸大丫鬟冲撞贵人赏人板子的话,就自动作消了。 沈丽君按下心中的不甘,本来还想趁着这机会把沈重欢身边的两近身丫鬟除了,一来可以适当地安插一个自己的人,二来也给沈李氏或者说是沈三房一个警告。她沈丽君这个孤女,可不是谁都能编造欺侮的。 可没想到,沈重安会四两拨千斤地祸水东引,直接往傅梓砚身上扯,那傅梓砚本就中意沈重欢,怎的不会放过这两丫鬟。 看来,想要在沈三房安插一些自个儿的人,还得细细筹谋一番。 心中虽是不甘,可沈丽君脸上的笑容却越发的落落大方,善解人意起来。 “傅哥哥,怎的会是你的错呢?要真算起来,应是我的错。我不应该上元节去法华寺上香求符,更不应该在交通不便的时候,上这‘悦来楼’歇歇脚,遇着傅哥哥和陆表弟。要不是我,哪会让欢妹妹误会。所以,仔细说来,应该都是我的错。” 在大燕生活了大半年,沈丽君也对大燕国民的说话方式习惯用语,也学了个大概。只是有些时候,太复杂的情况,她还不会用大燕的官话说得那么文雅,中间半夹着现代21世纪的词汇,倒比之前那张扬的样子,有了很大的改进。 陆越在心底暗啐了句,这表姐可真会装。 沈丽君都主动认错了,沈重菲也不甘落后的紧着道:“要说起来,方才都怪我。怪我性子太急,只道是君姐姐去法华寺求了佛,可怜她一片孝心,偏被人误会,才会多了几句嘴。哪里想到,咱姐妹之情怎是几句龃龉,就要红脸的。怪我,怪我,怪我心直口快,倒让君姐姐和欢妹妹误会了。” “没事,我不怪你。”沈重欢不紧不慢地接了一句,那理所当然的语气,堵得沈重菲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沈丽君接着笑了笑,许是那笑容并不是由心而发,所以沈丽君嘴角的弧度,倍显僵硬。 “欢妹妹和菲妹妹都不要生气,方才我在法华寺给你们求了平安符,这符本是要送给你们的,现下好了,拿出来,就先当是赔礼了。” 沈丽君这势必要将自个儿玉质如兰的气质,发挥至淋漓尽致,于是便让丫鬟刘映雪将求来的平安符拿了两枚出来,一枚先送给沈重菲,一枚便送给了沈重欢。 沈重欢倒没想要沈丽君的东西,她恨不得这辈子都与沈丽君老死不通往来。但东西,送了过来,也想着不要没完没了下去,重点是长兄受伤这事,于是便点头,让怒香将平安符收下。 怒香才收着平安符退下,就听那沈重菲抚着那平安符,端得小心翼翼道:“这法华寺的平安符虽是平常,但主持大师加持过的,却甚是难得。君姐姐为了这平安符,可帮主持大师抄了好几本经文呢,都说被主持大师明空加持过的平安符,要寻常的灵验百倍。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平白收了,倒不好意思起来。” 于是亲亲热热拉着沈丽君,摘下系在脖子上一根红线串的白玉葫芦,交到沈丽君手上,道:“这是姨娘在我出生百日的时候,特意在法华寺求的护身法器,也是保平安的。虽然东西不贵重,却也权当是妹妹的一片心意,希望君姐姐能收下。” “菲妹妹,这般贵重的东西,我怎能收下。还是不要了,这是你妈,不是,你姨娘给你的,意义非凡。”沈丽君一听说这玉葫芦的来历,当即就要退回去。 可沈重菲不肯,与沈丽君接触的目光闪过一抹不着痕迹的亮色,接道:“只有最贵重的东西,才能抵得上君姐姐这般情意。” 复又朝着沈重欢道:“欢妹妹也必会送上自己最贵重的东西。咦,欢妹妹是要将颈子上那块玉玦送给君姐姐吧。虽说我那玉葫芦比不上欢妹妹的那玉玦,可咱的心意倒是一样重的。欢妹妹,你道是不是?” 若说沈重菲怎么会瞄上那块玉玦,那就从沈丽君在摛芳居东厢顺走她上一块玉玦说起。起先,沈丽君倒只是想拿着玉玦换钱,毕竟看起来价值不菲。后来被拍花子绑了,那玉玦也被人抢了去。意外之中,又见到沈重欢脖子上戴着一块成色比上次要更好的玉玦之后,就有些见猎心喜,也希望自己弄一块来戴戴。 有了这心思,偶然间在沈重菲面前提了一次,便让沈重菲上心了。 沈重欢一听这话,小脸便有些黑了。 她上次偷走一块不打紧,现在又想寻个由头,强让她送一块,她是脑子烧坏了吧。 她哪里说过,要送一块玉玦给沈丽君了。 傅梓砚听这话,心里也是不高兴,原只是对沈丽君的不喜,现下转成了厌恶。 沈重安则凝着那隽秀的浓眉,一双温和的眸子里,像在黑暗中亮出一把软剑一般,发出了刺眼的冷光。 冷不丁,让沈重菲打了一个激灵。 “一定要回送东西吗?”沈重欢嘟着粉嫩的小嘴儿,为难的小脸儿,好不可爱。 “欢妹妹,这自古以来,就有投桃报礼,礼尚往来这一说的。”看来沈重菲为了讨好沈丽君,真是卯足了劲儿。 沈重欢摸着自个儿光溜的下巴,认真地想了想,半晌儿才吞出一句让人讶掉了大牙的话:“那我把平安符还给君堂姐吧。” 第六十二章 过犹不及 沈重欢这话一出,全场都静煞了。 好家伙,这沈三房的三小姐还真有意思,说是要把东西还给你。你瞧,东西还给你,我就不送你东西了。陆越在心底暗笑,看上去那沈三房的三小姐似乎不通世故,事实上就因为这世故不通,倒用一句孩子气的话儿,把沈丽君和沈重菲堵得没话说。 想来,那沈三房的三小姐,表面上似乎人畜无害,实则倒是只不折不扣的小狐狸。于是眼神像细线一样绕着沈重欢走了一句,越发觉得有意思起来。 其实,沈重欢若要知道陆越是这么想自己,估计会表示,您真是高看我了。咱其实是想得比较简单而已,既然你一定要我的东西,那我索性就将你的东西还你。咱从来就不是宅斗行家,智商有限好不好。 话锋这么一转,沈丽君摸不准沈重欢是有意还是无意。若是有意,她能表示一下,这姑娘说话真的太直接了点,很伤人好么。要是无意的话,她就得感叹一下,上帝还是公平的,给你关了一扇貌美如花的门,必然会给你开一扇兰心慧质的窗子,这姑娘的智商真是捉急得很是天真无邪啊。 “妹妹,这是不喜欢我的东西么?”沈丽君微微蹙着秀眉,面带难色,又是各种委屈和失望交杂着,却偏要故作大气,那模样瞧上去五官像是揉坏了的一陀黄萱纸,一瞬间,她那身飘逸的白,就让人很出戏了。 沈重欢瞧了瞧沈重安,偏了偏小脑袋。心道,她若是说喜欢,那你还不把东西强塞过来,顺便有借口强让我把身上那块玉玦送你。要是说不喜欢的话,似乎也不太好。但总之,方才都说要把东西还她了,脸面上再不好看,也不在乎多说这么一句了。 遂道:“不喜欢。” 听到这话,沈丽君是想吐血的心都有了,这太直接了。况且,她也没有一定要让沈重欢把那颈子上的玉玦送她,当然能通沈重菲几句话,让沈重欢乖乖把东西送过来,那自然是好。但明明刚刚才把东西接过去,看都没看,就把东西退回来,还说不喜欢,这不是当场打人脸么。 上一世,她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学习上,都没被人这么打过脸。是人,都会给她三分薄面,再不济,也不会当面撕破了脸皮不来往。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话点到即止,说个七八分,要说是断了,就自然断了,不再保持联系。 这让沈丽君心底很不高兴,就像嗓子堵着一颗枣胡似的,吐不上来,也咽不下去。 如此场面,当然沈重菲接话是最好了。 果然,沈重菲道:“我看欢妹妹,怕是舍不得脖子上那块玉,所以才会跟君姐姐说不喜欢。其实倒也没什么,虽然不过是块玉,但想着,欢妹妹既然把块玉看得比咱姐妹之情还重,想必君姐姐心底不指定如何难过。依我看呐,欢妹妹不如把这块玉送给君姐姐,全了咱姐妹之间的一片情意。” 面对沈重菲这强抢的行径,沈重欢表示很是怒火中烧,都说东西还你了,你还惦记着我那玉干啥! 难不成,沈丽君已经知道这块玉的来历,或者她也已经清楚那玉的用处? 别说不知道,她不会给,要是真知道了,她就更加不会给了! 明明是萧韶九送给她的东西,凭什么他人浑地能这样明抢强送?上一次,被她顺走的那一块,就很让他不高兴了。 她心里不想萧韶九不高兴。 这时,待在一旁的傅梓砚是再也看不下去了,十妹妹明显是很喜欢那块玉的,这沈重菲和沈丽君怎的半分眼力劲儿也没有,非得让十妹妹将自个儿喜欢的东西送出去。 这叫什么理! “不就是块玉么,我这块给你!”于是,三下五除二,就将腰封上一块双龙戏珠的天青色腰佩给解了下来,隔着十步远,怒气冲冲地就将腰佩扔进沈丽君怀里。 沈重菲愣怔了,明显是傻了,没想到傅小将军这当口会仗义执言。这会子,她才意识到,方才只顾帮沈丽君向沈重欢讨要那块玉,去全着沈丽君的心意,而忘了维持自个儿的形象。 有句话说,过犹不及。 她方才在沈重欢明显地表示不乐意的时候,就应该三缄其口的。没承想,这在傅小将军面前留了个坏印象不说,还得罪了安堂哥,欢堂妹,甚至陆越那坐岸观火看好戏的表情,都是**裸的鄙视。 陆越也从椅子上起身,笑容满面的,也摘了自个儿身上腰间一块玉,朝沈重菲扔了过去,乐呵呵地充好人说:“君子不夺人所好。菲姑娘若是真喜欢玉,就拿我这块吧。我这块是蓝田景和镇产的,上好的缠丝白脂玉,成色上可能没十妹妹身上那块好,但银价也不低。” 话这么一说,倒让沈丽君和沈重欢的脸上跟个打翻了的涂料色盘似的,纷纷失了颜色。 这会子怕是谁也没有注意到,陆越那句十妹妹,叫得自来熟,又挺亲昵的。 上一世,沈重欢一直都不知道沈丽君和陆越是怎么搭上线合伙做营生的,现下瞧到陆越的时候,怕也猜到了,应是恢复神智之后的不久。一想到将来沈重平会嫁给陆越,她心底徒然就升起一阵难过,姐姐那般聪慧骄傲的人,怎会放下自己的身段嫁给这样一个人! 陆越已经注意到沈重欢看向自己的目光有点儿异样,明明是冰泉般清透,却又似含着冰块似的,叫人瞧不到底。只秋水重重,偏生出楚楚动人的绰约来。 一直未发话的薜舜华发话了,在中间做了个圆场:“这灯会怕是早开始了,我们大家光顾着叙旧,再不下去,怕是要错过一番**好景。子安,子砚,陆公子,不如一道儿下去瞧瞧?” “薜公子,你这提议不错。走,傅小将军,咱就下去瞧瞧。”陆越微微晃了晃身量,似是对薜舜华的提议非常雀跃。 那傅梓砚也看够了沈丽君和沈重菲的二人转,便旋身朝沈重欢道:“十妹妹也下去吧,这楼上忒的乌烟瘴气了。” 就是傅梓砚不开这口,沈重欢也是要随着哥哥下去的。于是自动忽略掉傅梓砚,抱着沈重安的脖子很是受伤地嚅道:“哥哥,我怕。我们回去好不好?” 沈重安听着这话,柔和的目光又冷了一分,视线不急不徐地扫向沈丽君沈重菲二人,偏生的乍一看和往日一样儒雅不过,却生生如芒刺般伤人。 沈丽君暗叫这下糟了,这是得罪了他们兄妹俩了,现在还不是跟沈三房闹翻的时候,况且沈三叔对她还是好的。恩还没报,怎的倒先结上仇了? 于是,心底开始冒出一个想法,若是能让沈重欢受她一个大恩那会怎么样? 第六十三章 不可避免 沈重安见沈重欢似是真怕了,心道,阿肥本来就怕生,又经沈重菲沈丽君这么一闹,想是真被骇到了。忆起片刻之前,沈重菲沈丽君那一唱一喝的嘴脸,扫向两人眼中的冷意又多了几分。 “子华,今日观灯会怕是要失约了,阿肥身子骨儿弱,今日又受了惊,你我赏灯之约就此作罢。改日,我再登门赔罪。”沈重安已经失了结游赏灯的兴致,加诸又有方才索要佩玉一事儿,阿肥明显是受了委屈,他也想立即打道回府,好好安慰妹妹一番。 薜舜华也不强留,拱手作揖,只道:“来日方长。” 倒是傅梓砚一听沈重安和沈丽君要离开,满脸失望,急道:“十妹妹现在就要走吗?外边人多,怕是马车都不好赶,要不十妹妹和沈大哥还是先留下来,赏完灯会再走。” 他是好不容易,才逮着沈重欢出门,借此机会可以和她光明正大的见上一面。如今,还有好些话没与她说,什么也没做,才见面,便又要分开。他打心眼里就不高兴。他们沈府的规矩大,沈夫人是国公府出来的姑娘,最喜讲那些祖宗礼法,未出阁的姑娘不能轻易出门,也不能私下和男子接触。是故,每每他带着一堆心意去沈府拜访时,总要被沈李氏身边的管事和嬷嬷挡住,不若然就是沈三房的大小姐沈重平。 后来,只得把东西转而送到沈二房。那沈涂氏向来是个喜欢占便宜的,只要将多备份礼儿给沈涂氏,她便会来者不拒地都收下。然后,再叫沈丽君将东西转交给十妹妹。 也不知,她喜不喜欢,他予她找的那些新奇玩意儿?还有那些药材,用着好不好?身子可有起色了? 沈重安对傅梓砚并没有什么好印象,待他说出这话的时候,面上就不喜。但又介于傅梓砚的身份,于是客气有礼地拒道:“多谢傅小将军美意,我们还是先回去了。告辞。” 他不欲多言,连给傅梓砚再次挽留的机会也没有。 陆越也有些若有所失,眼中微微闪过一丝暗光之后,又恢复了朗朗的笑意。 沈丽君见沈重安兄妹要走,有些不好意思。她没想把事情弄得这么糟,原以为沈重欢是个很好哄的小孩,只稍几句话,就能把她想要的东西,让人乖乖双手奉上。如今近乎没套成,倒让人觉得自个儿没脸没皮。 “欢妹妹身子骨儿不好,要紧么?安哥哥,还是我陪你一起回去吧。方才怕是因我才闹得妹妹身子不爽。”沈丽君紧皱着眉,满语关切。 眼见着沈丽君这么一说,沈重菲忙也作担忧状开口:“是呀是呀,欢妹妹身子骨儿素来就弱,我也陪妹妹回去吧。方才,方才,也是我不对。全只顾着姐妹的情份去了。” 沈重欢可并不想和那两人一起回去,中途要是节外生枝,又惹出什么乱子,她后悔都来不及。她现在就想让沈重安和自己回去,避开那些牛鬼蛇神,好躲过一劫。 沈重安早看出来这两人不过说得场面话,心底只道是冷讽地笑笑,面上却越发儒雅温和:“今日佳节良宵,怎可扫了两位堂妹的兴致?我与阿肥先行回去便可。” 沈重菲等的就是这一句,作为沈家大房庶出的姑娘,她出府本来就不容易,今儿个若不是拖了沈丽君的福,有了沈涂氏做幌子,她也不可能和沈丽君出府,先去了法华寺,又到了‘悦来楼’。即便两人此行的目的是心照不宣的‘悦来楼’,也好过一天到晚待在死气沉沉的厢房里。 何况又是大燕最为热闹的上元佳节,除夕过去不久,浓浓年味和喜庆在鞭炮声里翻转,在流光婉转的灯火里进行最后的狂欢。十来岁的小姑娘,哪不是爱闹爱耍的年纪? 沈丽君却觉得就让沈重安兄妹俩这样悻悻而归,体现不了自己对索要佩玉这事儿的内疚和真诚。虽然,心底很想留下来看看这大燕的元宵节,毕竟这是她来到这个架空的古代,第一次货真价实的参加古代的元宵喜乐会,但眼下弥补沈重安兄妹俩,更加重要。 于是按住内心游玩的渴望:“安哥哥,我还是随你回去吧。欢妹妹这样,我不放心。要是真因为我,把妹妹气病了。不对,把妹妹气坏了,那就是大罪过了。安哥哥,此事因为我而起,也当因我而了。至少,让我回去之后,知道欢妹妹身子没有大碍,我才安心。” “算你还有良心!要不是你刚才跟强盗一样,一定要十妹妹身上的佩玉,吓着了她,她也不会吓病了!明知道妹妹身子弱,你还这样欺负妹妹,真是个歹心肠!沈大哥,我带了随扈出来,就让我送你们回去吧。”傅梓砚退而其次,自靠奋勇地就提出来护送他二人回去。 沈重安见是拒不了这两人的盛意,也没有再找借口推脱。沈重欢也没有表示反对,如果不是傅梓砚说他带着随扈出来,她倒还忘记这碴了,有了傅梓砚身边身手矫健的扈从一路护送,就不怕哥哥再遇到什么危险,即便有沈丽君一路膈应,但哥哥的人身安全只会更有保证。 须臾,傅梓砚命小厮去安排马车,又叫随扈先去开路。 沈重安身边的小厮岁平也去牵马车,几人稍候了一小会儿,就闻岁安蹬蹬蹬从‘悦来楼’一楼跑上来,急吁吁地禀:“公子,‘悦来楼’前头开始游龙灯了,这会子人多,岁安牵着玉花骢过不来。咱现在回去,只能先步行一段,趁着游龙灯的队伍没有过来,把马车牵在僻静的地方,然后再乘车回去。” “那好。我们先下去,你命人把马车牵到一边,绕开人群多的地方,再驾回去。”沈重安道。 随即,沈重安抱着沈重欢下了‘悦来楼’二楼,傅梓砚灵活的小身板,跟在后边,他的随扈在前边开路,沈丽君也跟在其中,沈重菲见沈丽君非要回去,便也只得作消了赏灯游玩的心思。 哪承想,沈重安才下了‘悦来楼’,那游龙灯的队伍便已经朝着这边走了过来,随之而来的是越发汹涌的人群。即便有傅梓砚的随扈开路,但大家还是被挤得寸步难行。 好不容易离开‘悦来楼’最繁华的那段路,又转入城内的另一条主道。一行人途经一个灯笼铺时,一时被铺前的十人高,十人大的灯架给迷住了眼。那灯笼铺前围了人,估模着掌柜在与人对灯谜,猜对谜底的,就将灯架上的灯笼取下来免费赠人。 可好巧不巧,也许是游龙灯的队伍往这边移了,人流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又迅速拥堵起来。 啊! 不只是谁发出来一声尖利的惊叫。 只见那十人高,十人大的灯架,缓缓地倾斜了下来! 沈重欢瞪大了眼珠了,难道这一世的悲剧,不可避免? 第六十四章 还是受伤 灯架砸下来波及的范围不小,密集的人群因为灯架砸落引起的恐慌,使得本就熙攘的人群你推我搡,更加拥堵。 沈重安兄妹两人被汹涌的人群推着往前走,沈重安极力护着怀中的沈重欢,生怕一个不稳就将沈重欢小小的一团给挤散了。那傅梓砚带过来的随身随扈眼尖地顾着自家小主子,即便傅梓砚大叫着叫人去寻沈重安兄妹俩,也被淹没在人群骚动的呼救声中。 沈重欢紧紧地抱着沈重安的脖子,眼睛紧盯着那已经砸在街道中央的灯架,已经有好几个没来及走脱的人,被灯架子砸中了,其中几个穿着蓝色绸布背子的年轻姑娘,似是被灯架上掉落的灯笼砸到,那灯笼落地之后就被烧着了,一簇火苗噌地燃了起来,在火光中模糊了人影。 沈重欢暗暗庆幸灯架和掉落的灯笼并没有砸到沈重安身上,虽松下一口气,但仍心有余悸。浣纱和怒香,还一个嬷嬷,沈重安身边的小厮岁平早被人群冲散了。 想起片刻前,那灯架似庞然大物砸落下来,带起的冲天火光,与左冲右突作鸟兽散的人群,再忆起长兄沈重安上一世受到的重创,随后错过今年二月的春闱,紧接着出了沈丽君退亲休夫,沈重安从此便再也与科考无缘,有志难酬,最后自缢于狱中的悲惨结局。 她浑身就禁不住打了一冷颤。 “阿肥?阿肥?”怀中小身躯轻轻的颤抖,让沈重安关切地唤着沈重欢的名字。他生怕方才在推搡中,把阿肥挤到了。 “哥哥,我怕,我们回去吧。”沈重欢把脑袋埋在沈重安的脖子里,闻着长兄身上干爽的檀香味儿,仿佛只有这样,才会把上一世长兄凄凉一生的阴影甩去。 沈重安拍了拍沈重欢的背儿,也觉得此地不宜久留,就着已经冲散的人群,往前边走。 本以为灯架已经落地之后,沈重安便已经平安了。可接下来的事情,让沈重欢后悔自己怎么这么快就放松了警惕。 只见那倾倒的灯架最高处,倒挂着一个巨丽八角宫灯,不知是被风吹得太厉害还是被人群推挤得灯架太厉害,竟一个眨眼,便从高处掉落下来,直往沈重安和沈重欢这边儿砸。 两人因为好不容易挤出人群,早已有些放松了警惕。 这会子,只听得耳边一声惊呼:“小心!” 沈重安不知道被谁撞了一下后背,身量一时因为惯性,往前倾了几步,沈重欢从沈重安怀里惊恐地探出头来,那八角宫灯竟直面自己而来。 沈重安来不及多想,抱着沈重欢准备急转一个身,想把后背留给那斜砸过来的八角宫灯,好紧紧护住怀中的沈重欢。奈何,身手还是慢了一拍,那宫灯直撞在沈重安的一边胳膊上,砸得他往一边趔趄了好几步,险些将沈重欢从怀里摔了下来。 “重安哥哥!”沈重欢哭腔一喊,挣扎着就要从沈重安怀里跳出来。 那沈重安一边胳膊受了重创,也只得将沈重欢放下,一边还不望软声慰道:“阿肥,我没事,不哭。” 沈重欢想哥哥一定是很痛! 他素日说话的时候,声声都如静湖波流,可这次,她已明显在他的嗓音中听到了一丝暗哑。清隽的眉目,虽泛着一惯柔和的笑意,但仍能在他眼中捕捉到一丝隐忍。面色中也泛着一种不正常的苍白。 沈重欢心中一股悲苍徒升!她还是改变不了上一世哥哥的命运吗?哥哥还是受伤了! “安哥哥,你没事吧!方才,我看到那灯笼要掉下来,一心想着撞开你,可没想到,反而没把你撞一边,倒让那灯笼还砸到了你!你怎么样?伤口严不严重?我给你看看吧!”沈丽君忙上前要给沈重安查看伤口,声音中带着一丝惊慌之后的镇定,如果仔细看她,其实还是可以看出她那点儿真心实意的愧疚。 刚刚,就她是第一个发现那八角宫灯的异样,本想提醒沈重安兄妹站远一点儿。但又想起自个儿的私心,想给沈重安兄妹卖个好,于是,便在宫灯掉下来的那一刻,才装作惊呼出声的模样,一心扑上去,想把沈重安撞开。 她那时倒没有计算过,这宫灯会把谁砸伤,只想着这宫灯掉下来,若中途起了火,烧了起来再砸下来,让他们兄妹其中一人脸上留点儿不美观的印子,那她21世纪那套看家本事就可以完全使出来。 所以她选好了角度去撞沈重安,倒没想,那宫灯既没着火,又没砸中他们谁的脸儿,只是砸中了沈重安的胳膊,心下就有些失望,但又想到因为自个儿的私心,又让沈重安受了伤,又有些过意不去。 她原想着,如果沈重欢的脸上留了点儿印子那多好。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沈重欢盯着沈丽君一股怒意翻腾,那冰泉似的眸子射出的寒光跟利剑一般,直劈得人无所遁形。仿佛她心底那点儿小心思,被沈重欢用放大镜无限放大似的,一览无遗。 沈丽君被这沈重欢看得心虚发毛起来。 惊觉沈丽君也出现在他们身边的那一刻,沈重欢几乎是立即就从她闪烁的眸光中,判断出来,她一定是存心撞了哥哥。而且一定别有用心! 她方才怎么没有注意到沈丽君,明明上一世,沈家三房,整个沈府一切的悲剧都因沈丽君而起,她怎么可以放松那个人!明知道,她是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怎么可以放过她! 此时的沈重欢心底,翻起惊涛怒浪! “那个欢妹妹,我方才就是看到你和安哥哥在这里才过来的。那灯笼没撞着你吧?”沈丽嚅了嚅嘴,干瘪瘪地说,一脸的心虚。 “是你,刚刚是你故意撞着哥哥的!你是个坏人!坏人!哥哥我们回去,我给你治伤!”沈重欢指着沈丽君就道,那语气笃定得就跟亲眼看见似的。 虽她恨不得立即冲上去跟沈丽君掐上,但她更加在担心哥哥胳膊上的伤势! 第六十五章 天啦姑娘 “三小姐!大公子!”浣纱和怒香也怕是见到了方才分外惊险的一幕,这会子因为人流已经四散得差不多,连沈重安身边的小厮岁平,和牵着玉花骢的岁安,还有赶车的马夫,连带那个老嬷嬷都出现了。 浣纱第一个冲上来,拉着沈重欢的胳膊腿脚就看:“三小姐,哪里疼?可哪里伤着了?怒香,快把马车牵过来!” 浣纱显是吓坏了,连说话的声音都是抖着的。 沈重欢心底一阵感动,忙道:“我没事,我没事。是哥哥,那宫灯撞到了哥哥胳膊!让哥哥快上马车,我要给哥哥看伤!” 听着沈重欢并没事,浣纱总算如放下一块大石一般,方心下一松,又听大公子沈重安受伤时,心便又提起来,紧接着问:“公子哪里受伤了?可紧要?快快,咱先回府!老爷应该在家的!” “应并无大碍,先回府罢。”沈重安也不知道自个儿伤得重不重,只知现下被撞了那一边胳膊是没有知觉的,心下虽然有点儿不安,但并不想让大家伙儿跟着担心。一切等回了沈府再说。 “十妹妹!沈大哥!”被几个随扈护着的傅梓砚,甩开近身的几个随扈,急匆匆向这边来了。方才只到这边一声惊呼,后来又看到落下来一个不小的宫灯,正是砸在沈重安兄妹这一块,他急得跟啥似的,恨不得飞身一跃就过来。 沈重欢盯着傅梓砚身边的几个随扈看了看,又盯着傅梓砚看了看,都是完好无损。又联想到方才哥哥为了保护她,把胳膊给撞伤了,心下暗暗计较起来,原来还是得自己的人可靠。她隐隐已经有了给哥哥身边安排几个身手过硬的人的计划,哥哥身边得有,那姐姐,母亲,还有父亲身边都得有! 如果有个贴身的随扈,能腿脚功夫扎实,舞刀弄枪,飞檐走壁,那哥哥是否可以避开这一劫? “十妹妹,沈大哥,你们可有受伤?”那傅梓砚一冲到沈重欢身边,就恨不得扒开沈重欢的衣服看看有没有受伤。 沈重欢此刻可没有心思接受傅梓砚的关心,早在伽蓝寺重逢的那一刻,知道自己童年的好友是沈丽君未来最大的倚仗时,她就决心今生也应和上一世一样,与他清清楚楚划清界线。 于是冷然道:“傅小将军,多谢你的好意。我与哥哥先回去了。” 这是自伽蓝寺之后,与沈重欢重逢以来,沈重欢与傅梓砚说得第一句话,也是最长的一句话。虽然冷冰冰的,语气不大好,但总算能和十妹妹说上话了。自动忽略到她的拒绝与有意的疏离,心底仍是喜滋滋的。 见那傅梓砚被人拒绝,却仍是一脸没心没肺喜笑颜开的表情,沈重欢表示很无奈,避开沈重安受伤的那一边胳膊,拉着沈重安的衣袖就要上马车。 那傅梓砚却跟小苍蝇一样粘了上来:“十妹妹,我看这外边人还很多,万一像刚才那样出现什么意外就不好了。还是让我送你们回去吧!” “不用了。”沈重欢神色不耐,眉也不抬地道。 沈重安也拱手作了个辑:“谢谢傅小将军美意,告辞!” 两一前一后上了马车,大丫鬟浣纱与跟了上去伺侯,怒香和赶车的马夫一人一边坐在马车外头,沈重安身边的两个小厮一左一右跟着马车小跑,转眼间,沈三房一行人就消失在灯火的尽头,被夜色吞没。 连沈二房的沈丽君也没有顾上,留在那盏已经烧起来的宫灯附近,似是被人彻底遗忘了一般。 “你们!你们怎么没有看好十妹妹和沈大哥!十妹妹那么小,沈大哥又是个弱质书生,哪比得上我从小就练功夫的!你们怎么不跟过去,护着十妹妹沈大哥!现下好了,沈大哥受了伤,十妹妹一定伤心死了!”傅梓砚待人一走,就冲着身边的随扈发火。 想来,方才沈重欢那直白的拒绝还是伤到了他。 “傅哥哥,你别难过了。我方才见那灯笼砸下来,唤了他们一声,可是安哥哥抱着欢妹妹,想是身子笨重了一些,才没躲得过。人流那么多,你带的护卫也就那么几人,顾得这头,便顾不了那头,也不怪他们的。”沈丽君逮着机会,就上前安慰起傅梓砚。 受伤的男人,最需要的是温柔小意的解语花了。 经沈丽君这么一说,傅梓砚果然觉得怪骂身边的随扈有些不妥,下次再出门,就得多带些人,于是立即反省自己的错误,觉悟性很高的自喃:“不怪他们的,是我出门人带少了。才让十妹妹和沈大哥被灯笼砸到了。下次,还得多带些人出来!” “……”沈丽君抽了抽嘴角,这傅梓砚的思维真让人有些跟不上啊,他怎的没有留意到自个儿那啥善解人意,温柔体贴那一面。 于是轻咳了一声,朝身边的得力助手刘映雪递了个眼色。 “姑娘,你可有受伤啊?方才你为了救欢姑娘,安公子,不顾自个儿安危,还撞了上去!天啦,姑娘,姑娘你怎么了?”有了刘映雪这么一呼,沈丽君十分配合地眯着眼,往地上倒。 本想着傅梓砚会因为听了自己英勇救人的桥段,挺身而出将自个儿揽住,那知道那半慢拍的傅梓砚还陷在那人手带少了的思维圈里,连眼皮都未抬。沈丽君便这样华丽丽地,硬生生摔到了地上。 更加背时的是,她晕倒的路线事先并没有计算好,只顾着婀娜倒下的身姿要弱不禁风,视觉效果要极佳去了。脑袋这一边就倒在了方才八角宫灯掉落的地方,一头及腰的长发,很不识相地被那宫灯燃起的火苗子舔着了,嗞嗞,一股蛋白质烧焦的味道,就飞了出来。 那沈丽君闭着眼,心里急得不要不要的! 傅梓砚,你在干么呢?还不冲上来扶我一把! 因为傅梓砚并没有发话,眼见着沈丽君一把头发烧起来的随扈,也并没有出手。 最后,只能是刘映雪扑上来,一脚踢飞了那燃起的宫灯,脱下身上的短褂扔在沈丽君点着了的长发上,使劲儿踩了几脚,那火才熄了! 肉丸第一次在起点写小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喜欢的亲们,一定要收藏哦,今天收藏过一百,加更!加更!谢谢大家了。 第六十六章 李氏生产 幸而那富丽的八角宫灯砸下来的时候,并未有着火,不然,沈重安胳膊上的伤就只怕不是砸伤那么简单,若是烧伤了胳膊的体表,那处理起来更麻烦。 沈重欢在马车上,就给沈重安把了脉,又让浣纱将随身所戴的紫心玉露丸找了出来,因着黑玉化乌散并没有携带,沈重欢便打算将紫心玉露丸嚼碎了,先敷在沈重安的胳膊上。 那紫心玉露丸其中有几味药有活血祛邪的功效,先敷上去,回到沈府再加以针灸辅疗,应该问题不大。 比之上一世,被灯架砸中手臂折了手骨,显然只被宫灯从高处落下砸中胳膊而言,这一世沈重安的伤没有上一世那么严重。 沈重欢在暗暗庆幸之时,又在心中暗暗祈祷回去的一路最好一帆风顺,不要再出什么乱子。说来上一世,她到现在也并不清楚沈重安到底是怎么受伤的,毕竟上一世,长兄和薜家哥哥结游出行,并没有她的参与。 这一世,她跟随长兄出门,本一心想让长兄提前回沈府,好避开这场意外,却还是遇到了灯架倾塌的事故,差别是长兄被宫灯砸到,有沈丽君背后一撞的手笔,也有自个儿被长兄护住没有及时躲开的原因在里边。 一切似乎并没有因为她的叁与而发生太多的变化,一切又似乎已经因为她的瞎搅和而发生着不为人知的变化! 命运这条充满各种曲折和未知的坎途,正在以让人难以觉察的速度,不声不响地改变着众人的人生轨迹!重生归来,这是沈重欢第一次如此深刻地反思自己的种种行为! 在伽蓝寺再遇傅梓砚,本以为不会再有任何交集,却因为沈丽君的走失,傅威海夜上沈府三房拜谢而再次重逢。而沈丽君恢复清明神智,故然有他人的挑唉,但她也并未像上一世一样无动于衷,她甚至都想过几根毫针下去,将她不声不响的弄死。至于对萧韶九,她也在关键时刻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最后自个儿却也身中雄蛊,至今未解。 看似今生一直循着原来的轨迹发展,却在她做出不同的选择之后,慢慢发生着连自己都难以把控的变化。 这一刻,她开始无限制地害怕!害怕重新地选择之后,再次让身边最重要亲人朋友,再次落入无力回天的悲惨结局! 是故,她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每一步都瞻前顾后! “阿肥,我没事。”沈重安见沈重欢心事重重的模样,完好的那只手伸出来,摸了摸沈重欢的花苞头。 沈重欢一直陷在自己的情绪里,突然感觉头顶那抹熟悉的温暖时,再也禁不住了,不顾不管地扑在长兄怀里,抽搐着小身子,嚎啕大哭起来:“哥哥,重安哥哥!我不要你死!也不要你受伤!重安哥哥,你不要离开我!不要为我死!” “阿肥不怕,哥哥不会死。”沈重安以为自己被宫灯伤得太重,而把沈重欢吓哭了,忙出声予她保证。 真是关心则乱,他自个儿怕是忘了沈重欢是‘国医圣手’最得意的弟子了。只要掐住寸关尺三部,就能知道自个儿伤势,哪要这样哭呢。 哭了好一阵儿,沈重欢才从那悲戚的情绪中镇静下来,浣纱一直在一边轻声劝着,连哥哥也在一旁说了很多伤不重,保证以后不会如何的好话。 “哥哥,咱以后离沈丽君远一些行不?我看到她撞你了!她不是个好人!明明看到那宫灯要掉下来了,却不叫我们离开,偏要来撞你!害得你没有躲得及!她太坏了!哥哥,咱以后跟爹爹说,不娶她进门行不?”逮着这机会,沈重欢任性地把自个儿心底的小情绪发泄出来。 这倒是沈重欢第二次在沈重安面前表示,反对他和沈丽君在一起。 阿肥对沈丽君如此明显的厌恶从何而来,他并不知道,但他一直有意忽视的感情问题,再一次被自个儿亲妹妹说到明面上来,他有片刻的愣怔,然后再次温声哄道: “阿肥,哥哥没事。哥哥会一直在的。别怕。” 沈重安胳膊上的於伤经过一段日子的休养,渐渐痊愈。这一世,他并没有错过二月的春闱,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大燕光德四十九年,三月十五,沈重安金榜题名,为第二甲传胪进士及第。考论诏奏议诗赋,入翰林院任庶吉士。 —— 沈李氏的预产期在三月底,沈重安的金榜题名给沈府上上下下都带来了喜庆。长安候府那边派了管事过来,送了贺礼,沈家大房和沈家二房都有象征性地来道了一下喜,傅梓砚和薜舜华,还有甚至不怎么往来的陆越,也派人送了礼来。 沈三房一家人都沉浸在沈重安金榜题目所带来的光荣与喜欢之中,大燕光德四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酉时三刻,怀着沈重康的沈李氏,终于发作了。 一直为沈李氏生产而做准备的沈重欢,再一次高度警惕起来。现在她已经顺利将《天医内经》修习到了第二层,经过小半年的努力,她积蓄了一部分催动太乙针在经络中运动的内息,而仅仅只是这样却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沈李氏如上一世一样难产,光有她催针的内息也无济于事。 加诸,这一世天医太乙针并没有传到她手上,如今她身体里凭介内息衍生出来的天医太乙针,怕是上一世跟过来的。轻易,她怕也用不得。 那沈三爷呢?他是沈氏唯一一个有天份可以修习《天医内经》的人,现在的他修习到了第几层?如果上一世,沈三爷也修习了《天医内经》的话,那为什么不用天医太乙针将沈李氏救活? 难道父亲并未有成功修习《天医内经》?或者,修习了,但修习的层次还不足以能让母亲化险为夷? 这一切暂时都无法解答。 沈重欢与长兄沈重安,嫡姐沈重平,守在信仁居西厢一间早收拾出来做产房的厢房门外,丫鬟婆子端着热水铜盆,有条不紊地进进出出。 沈三爷那边已经派人去请了。 沈重欢掐着自个儿的手掌心,但愿一切顺利,母子平安! 第六十七章 风雨前夕 自上元佳节一别之后,沈丽君一直在养那头被火舔着了的秀发。好在她最近发现‘功德泉’的泉水有了一项新功能,这泉水似乎不仅有祛污除垢的效果,还有滋养催长的奇效。 具体体现在:其一,她那蜡黄的皮肤现在越洗越白,越洗越透,已经可以算得上是肤如凝脂了;其二,就是她那头被火点了个正着的头发,一经那灵泉空间的泉水一洗,越发顺秀黑亮,原被烧了的发尾也不枯焦分叉了,真是比21世纪的进口洗发水还好用。而且,她之前一直没有注意到,自个儿头发长得太快,一直到被烧了一次,才发现她的头发比一般同龄的小孩要长很多,要不然,也不会被因为长发及腰而被那着火的灯笼给烧了。 真是因祸得福,否则她也不会发现,那‘功德泉’还有这功能! 至于,想与沈家三房,她那个便宜的未婚夫,便宜的堂妹沈重欢卖好一事儿,沈丽君暂时打了退堂鼓。一是,一直没有碰到好的时机,二来,她最近发现了一个日进斗金的好项目,就是和陆越合作推出一款美白保湿具有遮瑕效果的珍珠BB霜。其主要成份,是由面粉、银耳、珍珠粉、蜂蜜等成份调和而成,最关键的独家秘方是,用她空间里边的灵泉水来配制,经她给几个二等小丫鬟试用之后发现,那出来的效果,完胜21世纪那种三线品牌的粉BB了。 关于其他的衍生产品,比如爽肤水、润肤乳、洗面奶啥的,她暂时还没有具体的计划,先要看看目前这一款珍珠BB的市场反应再做打算。当然,她心中已有一个成型的美妆品牌构想,对于这大燕架空的古代女性,她有十成的把握将来可以推出自个儿独立的品牌。真没想到,在21世纪只开着一个整形私人美容诊所的她,到了古代还会有自己的品牌。 想到这一点,她就有大展身手,大干一番的冲动! 今天一上午,她就凭借着21世纪对美妆品牌的了解和记忆,在设计珍珠BB的外包装,考虑到现在这个时代并没有塑料纸、铜版纸、道林纸之类的材料,她只得绞尽脑汁在包装的花纹上做文章,顺便设计一个防伪码什么的,实行一个产品限量的编码登记,但凡购买过珍珠BB的客户,都可以在柜台上查到这款产品的生产时间和批次。 时间到了下午五六点左右,沈家三房那边似有不小的动静,她在清桥居东厢外间里,放下了自己伟大的品牌构想。细撸了一下沈三房最近发生的好事儿,心里也大概猜到,这时候,搞不好沈李氏是要生产了。对于,她这个临床医学毕业的21世纪女性来说,稍稍只要算算日子就能知道的事儿,不用问也清楚明白。 这个时代的女人生孩子风险是很大的,不难产还好说,最多折腾一段时间,宫口一开,就能下来。若是难产呢,她知道的难产就有脐带绕颈,胎儿在子宫里头没有倒过来,又或者由羊水倒流引起的羊水栓塞,尤其是后一种的预测性就很低,在这个医械条件不发达的古代,一尸两命不过是分分钟的事儿。 虽然,她一点儿也不喜欢沈李氏,也甚至打算在以后大放异彩之后,让沈李氏也吃个教训来着,但看在这原主的三叔对她是真心好的份上,希望她不要雀屏中选,真难产了。就算她会开膛剖腹,也未必能救下她。这时代,没有麻醉药、没有抗生素、消炎药,掉瓶和葡萄糖都没有,真能剖腹产把孩子生下来,估计血也流干净了。 “姑娘,三房那边的欢姑娘来了。”沈丽君联想到沈李氏有可能难产的时候,得力助手刘映雪从外间的门口进来,轻声禀道。 沈丽君听到沈重欢过来愣了一下,一时觉得自个儿听错了,这沈重欢不是向来就很排斥她,今天怎么会忽然来清桥居? 如果沈李氏今天真的生产了,这个医学小天才,不去她母亲那里帮忙,来这里干啥? “她来干什么?映雪,三房那边我看着人头攒动,挺热闹的,是出了什么事儿?”沈丽君问,先打听一下情况,再思量一下那沈重欢来找自己是为哪般。 映雪也跟沈丽君一样疑了一下,便将自个儿知道的说了出来:“说是三房那边的太太发动了,这会子人已经进去了小半个时辰,情况似乎不太好。那欢姑娘诊了脉,也不等三老爷回来,就直奔着咱这边来了。” “来找我?她来找我干么?就算我能救沈李氏,可也没那条件。”沈丽君勾嘴笑了笑,带着七分的得意和三分的幸灾乐祸。 那刘映雪跟着沈丽君的日子还短,并不知道沈丽君的来历,只闻说原这二房的君姑娘是个傻子,后来跟着她一起被拍花子掳了,受了惊,人就恢复正常了。是故,她自然不知道沈丽君的本事。 沈丽君得意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对,蹙眉道:“她来找我?她怎么知道我会这本事?” 这让她再次疑心,沈重欢跟她一样是来自21世纪同一个地方。不然怎么知道,她会开刀手术呢? 此时的沈丽君一直还没把沈重欢往再世重生了这一块来想,直到后来才意识到时,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败局之地! “姑娘,那见还是不见?”刘映雪见沈丽君陷入了沉思,便又问了一句。 沈丽君想了想,拿了主意:“见。” 如果沈重欢和她一样,是来自同一个地方,那完全可以在这古代合作,携手共创一片辉煌未来! 清桥居东厢外间的沈重欢,在片刻之前给沈李氏诊了脉,涩止如滞,胎儿脉象微弱,阳气外泄,是难产先兆。 尽管她一直有为沈李氏调养,但还是架不住上一世悲剧发展的轨迹!明明月初诊象时一切正常,为何到了生产这一日…… 来不及多想,沈重欢在听到沈丽君的大丫鬟刘映雪请她进去时,把贴身丫鬟怒香留在了清桥居东厢外面。 一时,暮色苍穹,乌黑四起。清桥居东厢院子里的一株梧桐抖落了一地的叶子,四月的花期快到了,只是眼下,狂风大飒,想是在花期到来之前,还有一阵不小的暴风雨。 第六十八章 鱼水蛊否 沈重欢被沈丽君的得力助手刘映雪引到清桥居东厢外间的时候,沈丽君外间条案上的包装设计稿已经收拾干净了。对于这种赚钱之类的商业机密,沈丽君向来就比普通人要多好几个心眼。 她交叠着双腿,坐在一张梅红色的藤条绣墩上,一身白色纱质宽袖的交领长背子,逶迤及地。一头及腰的长发,只简单地扎了上半部分,在后边挽了一个类似蝴蝶形状的髻,两髻旁边各插着一根银簪,银簪下面是白色丝绦流苏,有她身量那么长。 这身装扮与大燕女性普遍的装束,有所不同。但又有一些新意,比如两边发髻上落地的白色丝绦流苏银簪,再着一身飘逸十足的白色衣裙,更能恰到好处的衬托那清秀的五官,原本只有五分颜色,因着这身装扮便又多了两分。 沈重欢迅速地打量了一下沈丽君的打扮。与上元节那次的装扮,她的装束因着那对丝绦流苏银簪,又让人有了惊艳的地方。 她惊讶地发现,沈丽君身上这身衣衫倒与大燕本土的短背有明显的差异,大燕本土的短背倒是短袖对襟,长及腰。春夏时节,大燕的女性一般着短背,里着裹胸下配湘裙,也有去掉短背只穿一件袍子图个凉快的;到了秋冬,衣服就穿得严实些,外罩一层袍子之后,再着短袖长及膝的对襟背子。面料都用蜀锦,绸缎,棉帛,甚少用丝质做衣裳。 沈丽君对大燕的女性着装,有些看不上。于是改良了一下背子的材质,选以轻薄的丝纱质面料,袍子也选用这样的面料,袍子下面是同色同材质的十一幅湘裙,再配上一件飘逸的宽袖长背子,妥妥的一个某编的小龙女形象。 当然了,在此之前,她是没有完整地看过某编拍的小龙女电视剧的,完全就是看过一张某刘姓女星小龙女的剧照,再此基础上,结合一下自个儿当年对新白娘子的想象,就弄出了这么一幅清水出芙蓉,一朵白莲鹤立万倾碧荷的新一代大燕小龙女的形象。 沈丽君看到沈重欢眼中明显的讶然之后,抿嘴,得意地笑了一下,施施然从绣墩子上起身。她要的无非就是这个效果,你纵是长得再得天独厚,也架不姐来自21世纪高人一等的审美时尚啊。 “欢妹妹,你来了?这会子来,是找我有什么事吗?”沈丽君飘飘然飞着一身白裳走了过来,亲昵地去挽了沈重欢的胳膊。 沈重欢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沈丽君的一双手只触到了沈重欢那白色绣忍冬纹蜀锦滚杏色宽边的衣袖子。也不知道是因为沈丽君饮用小半年的灵泉水之后催长了整个身量,还是因为沈重欢的骨架过小,现在的沈丽君看上去,无论是身高长相还是打扮,都比沈重欢要大两三岁。明明只比沈丽君小一岁,却矮了不止半个头。 乍一瞧上去,就跟十二三岁的大姑娘似的,这个头都快超过沈重平了。 沈丽君有片刻的尴尬,但很快脸上就换上了落落大方的笑意,温温婉婉地说:“那个,你找我有什么事啊?你妈,不对,就是你母亲,那个三婶的事儿,我知道了。你那个平时医书不是看得挺多的,找着什么法子没?” 对于沈李氏的情况,沈重欢可半句话都没说,那沈丽君开门见山地把话题往沈李氏的身上扯,沈重欢想,她怕是知道了自己的来意。但她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你平时不是挺有本事,怎的不去救人,到她这里来干么。 沈重欢蹙了蹙眉,沈李氏的身子她怕是再清楚不过,往日在吃食上面也是分外小心的,明明前几天一切挺正常的,偏到了生产这一日又出了乱子。她一时乱了心神,想到自个儿修习的《天医内经》只能催息运针,要做到剖腹取子,几乎不可能,依凭着上一世的记忆,便急匆匆来找沈丽君。 却不敢冒然说出让沈丽君给沈李氏剖腹取子的话,毕竟,现在的沈丽君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露过这一手,她又是怎么道沈丽君有这本事的呢?以沈丽君的智慧,怕只要细想,就会猜出些什么。 重活一世,她多的,不就是这么一点儿先知的优势?可问题是,基于她上一世这个自闭的性子,也并不知道很多事情的具体细节,包括后来北萧和南萧联姻,也包括傅梓砚和沈丽君在一起。 说起来,她这重活一世,还真跟没活过一样,除了对沈丽君提高了警惕,严阵以待之外,也就花了更多心思在萧韶九和她自己身上那两条蛊虫身上。最近,萧韶九找来的《南越博物志》上,似乎有说到一种类似的蛊虫,名约鱼水蛊,但具体是不是鱼水蛊,鉴于她和萧韶九身上的蛊虫从来没有发作过,她并不敢肯定。 而上一世萧韶九两蛊寓于一身,除了知道他每逢望月便噬痛难耐这一点之外,她并不能肯定,这两蛊一定就是鱼水蛊。《南越博物志》上载,鱼蛊为雄蛊,喜阳精,一般宿于成年男子体内;水蛊为雌蛊,朝阴盛,一般宿于成年女子体内。一对成熟的鱼水蛊被施种于年轻男女体内之后,一旦女子失贞男子失洁,两蛊便会将宿住的脏腑啃噬殆尽,直至宿主死去。 结合她体内的雄蛊来看,并不像《南越博物志》上所说的鱼蛊,如果是鱼蛊应该寄生在萧韶九身上才是啊。 难道一切都是天意?沈李氏忽然难产,是在劫难逃,而她与萧韶九体内的蛊虫,也跟上一世一样,无法摆脱,要受一世的蛊虫折磨? 如果,一切都是天意,那么她重生的意义在哪里?她莽莽撞撞跑过来求助沈丽君的意义又在哪里? 思及此处,沈重欢大骇得退缩了:“我没事。我母亲也没事。是我来错了。君堂姐,我先走了。” 面对沈重欢的退却,沈丽君原本因得意而生的喜色淡了几分,她对沈重欢此行的目的并没有把握了,但为了知道沈重欢到底是不是21世纪来的,她赶在沈重欢离去之前,出了声:“等等!欢妹妹,你平时是最不喜欢来我这儿的。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我想,今天你能不顾自己的喜恶,来这里找我,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吧。 欢妹妹,你是想让我救你母亲。” 听到最末一句,沈重欢心底警铃大作! 难道,她跟自己一样,也重活了一世!否则,她怎么知道,自个儿是为了母亲才来清桥居找她。 沈重欢默不作声,一脸防备地看着沈丽君。 沈丽君对沈重欢这反应很是满意,心底再次得意泛滥:“我可以救你母亲。但你得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另外再帮我做一件事儿。” 第六十九章 来自末世 沈重欢并没有着急出声,尽管她对沈丽君的怀疑已经在心底掀起了滔天大浪,但仍强压着她翻滚的心绪,不露痕迹地等着沈丽君的问题。 有一片刻,沈丽君倒被沈重欢这精致的小模样萌化了。如果不是为了弄清楚沈重欢到底是不是和她来自一个地方,她也不会略显凶巴巴吓这孩子。当然,她一直没有把沈重欢往再世重生这一块想,主要原因是她太自信了,她深信自己判断,也深信只有来自21世纪的人,才会知道临床手术,剖腹生子这些现代医械才可以做到的事。 再世重生之于沈丽君是并没有明确的概念的,一来这跟她平时阅读的倾向有关,她听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有声小说,都是女主穿越过去之后,如何恋爱事业家庭三丰收,幸福得不要不要的;二来,她并不喜欢那种重生小说里边的本土女主,如何复仇打压上一世的仇家,她实在接受不了本土女主重生之前那令人着急的智商,至于对本土女主重生之后又如何想方设法整死仇人那事儿,她也不太感兴趣。 虽然她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以自我为中心,但却并不喜欢那种将整个人生都花费在如何报仇血恨那种毫无任何意义的事情上。当然,这都是沈丽君在现代和古代都混得风生水起的最先想法,至于到了后头,种种价值观的转变和偏激的做法,那都得另说。 “欢妹妹,你听说过21世纪吗?你来自21世纪?”沈丽君终于问道,此时此刻,她的内心是激动的,她想到如果沈重欢也是来自21世纪,那么今天两人的对话和会面将会具有跨时代的意义! 一想到,未来可能发生的无限美好的种种,她不淡定了! 21世纪? 沈重欢仔细回忆起上世的种种,除了上一世从沈重平口中意外得知沈丽君是在十岁开始了天智之外,却并不知道她是如何开启天智。重来一世,她已经可以肯定沈丽君就从冬枣树上摔下来之后,才开始了天智。 那21世纪,是什么东西?她从来就没有听沈丽君,或者是沈重平提起过! 她警觉这是沈丽君身上一个巨大的秘密! “那是一个地方?你是从那里来的?”沈重欢抬着一双冰泉似的清透眸子,水汪汪地望着她。眼里的试探被那层晶滢的水雾遮去,越发显得天然无害。 沈丽君一直认为,沈重欢的美貌就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只能被人小心呵护,私藏起来的美!那种美会因为望尘莫及而让人觉得高不可攀,会感慨造物主到底是如何苦心孤诣造出这么一件完美的作品,那种美轻易让人拒绝不得,伤害不得,那怕是语气强硬几分,只要那双眸子里的水雾多了起来,就会有种理所当然的犯罪感! “你知道那个地方?我是从那个地方来的,你也是对不对?那你应该知道刘德华对丽君,绿茶婊白莲花啊?”沈丽君因为猜想沈重欢也是21世纪的,兴奋地将自己的底给交了出来。 沈重欢沉着气,等着沈丽君说得更多。 只听她继续问:“你不认识刘德华邓丽君,难道你来自末世?飞机,轮船,大炮,还有明星,你知道吗?香奈尔,LV,你也不清楚?” 沈丽君说的这些,她都不懂。至于沈丽君脑洞大得把她想成是来自末世,那就有些离谱了,这些沈重欢都不知道,见沈丽君神神叨叨好一会儿之后。 改而抓住沈重欢的两肩,略一用力,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对上沈丽君那不大不小的双眼皮杏仁眼,很是郑重地问了道:“你到底是不是21世纪人?” 沈重欢摇了摇头:“你说的那些,我都没有听过。” “那你怎么知道我会手术开刀剖腹生子?”沈丽君不放松地追问。 这倒把沈重欢难住了,她总不能说自己是重生的吧。况且她本来就是找沈丽君帮忙的,之前就一直在为沈李氏难产因而感觉夙命难改做心理建设来着,一时之间沈丽君这么一问便显得措手不及不起来。 “我知道了,你来自末世!所以,你并不知道21世纪这些东西!” 如果沈重欢是来自末世,那她是怎么知道自己有这能力的呢?难道,她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本事?就像,她穿越之后自带灵泉空间一样!如果是这样的话,她有些后悔了,后悔自己平时怎么就没仔细听过那些关于末世的穿越小说。 如今,她唯一记得一部末世穿越小说《穿越末世之幸福日常》(某肉丸的小说梗),说的就是一个现代女性穿越到末世之后,因为女主保留着纯人类最后一组完整的基因链,所以被当成国宝熊猫一样的被圈养起来。为了在末世再次繁殖纯人类,末世的高层为她找来一个又一个美到冒泡的美男和她生娃。最后,和好几个美男生了无数男娃女娃的故事。 那里形容末世美男是有着强健的体魄和那啥的,当然还有什么特殊能力,比如说瞬间转移,其中一个美男要了女主第一次的,就是会瞬间转移的那个,就因为他会这特异功能,所以赶在其他美男前把女主吃干抹净了。 这种霸王硬上弓的宠文戏码是她最喜欢的了。 “难道你有那种特殊的感应能力,能够感应到我会这本事?”沈丽君又开启了脑补模式。越是这样,沈丽君越是觉得沈重欢这样的人,是自己最有价值的合作伙伴。像有这样能力的人,一定得拉到自己的阵营,不然成为敌人的话,那一定是最大的威胁! 沈重欢不承认,但也不否认。 她发现自己什么都不说,沈丽君就会自动给出她自己想要的答案。既然如此,她最讳莫如深的秘密,再世重生就不怕被她挖出来。 “你不说,那就当是承认了。行,看在你和我同样来自异世的份上,你要我救沈李氏,我救就是了。不过,你事后得帮我做一件事,把我二房的嫁妆和那一半产业都交到我手上!” 其实,她对救沈李氏并没有把握,她是可以通过手术将孩子取出来,但剖腹产感染之后,没有抗生素消炎药,这沈李氏要是真死了也不关她的事儿。左右,这沈李氏也不是沈重欢的亲妈。 —— 更新有点儿晚,临时有事,所以晚点了。多多包涵!向在追的亲们,求收藏,求推荐票票! 第七十章 开始手术 沈府信仁居西厢外间,沈三爷已经回来了。他在大燕太医院做提点,原是寅时中散值,因着府邸离皇城有点儿远,平素最晚到酉时末便可到家。可今儿个下午不巧,兵部尚书薜文的老母薜林氏厥脱之症又犯了,病况危急,他家里来人直接传信到薜尚书那儿,薜尚书便一散值就到太医院来捉人,因着沈三爷与薜尚书是连襟,那薜李氏是国公府的庶长女,与国公府的嫡次女沈李氏同出一脉,又向来亲近。所以不论是看僧面,还是看佛面沈三爷都不好推拒。 再加上,沈李氏这胎象坐得又稳,暗想即便是发动了,家里有李管事小闺女坐镇,也乱不会失了方寸去。 大燕都成汴都的格局,皇宫在紫京城后,沈府又落于紫京城城西,从皇宫东五所出来,得绕过大半个皇宫,再经过大半个紫京城才会到沈府。好在,那尚书府就在紫京城城西的上头,也顺道儿。 是故,在薜尚书耽误了这么一会子,沈重平派去太医院报信的小厮,倒与沈三爷错过了。 他从薜尚书府回来的时候,信仁居西厢外间已经有一拨一拨的丫鬟婆子在奔进奔出,乍一看信仁居在暮色中烛火通明和紧张的气氛,他就猜到了,怕是阿蕊发动了。 “父亲,您可算回来了,母亲的情况怕是不好。”沈重平听闻小厮报沈三爷回来的时候,心里就像泊舟的渔夫看到了海岸一样,原来虚浮没底,现下却踏实起来。 早在沈李氏发作之后,便立时有派人去将沈三爷请回来。可等盼了好久,西厢产房里边的情况似乎越来越不明朗,却听下人说,沈三爷被薜尚书请去了尚书府。一直守在西厢产房外的阿肥,就再也坐不住了,不顾丫鬟婆子的阻拦,进了西厢产房给沈李氏把了脉,片刻之后,便一言不发地带着几个贴身丫鬟离开了信仁居,往外跑。 她尚来不及问阿肥要去哪儿,母亲情况如何,便得稳住一众丫鬟婆子,主持起这沈李氏产子大大小小的事儿。 后来长兄沈重安也到了信仁居,也一直在西厢产房外等着,里边却迟迟没传出消息。只见一盆一盆血水从里边端出来,清进红出,院子四处为了方便做事儿,廊庑都挂起了点着的羊角灯笼。 待到沈三爷出现的时候,沈重平便立即迎上了去。 沈三爷微蹙着眉,看了看面带急色的沈重平,以及一直力持镇静却越发显得气质深沉的沈重安,扫了一眼儿门窗紧闭的西厢产房,问:“阿肥呢?她去哪儿了?” “一听说情况不好,阿肥便进去看了母亲,后来也不知怎的,就急忙忙往外走。我倒不知,现在母亲是什么情况,接生的吴婆子和钱婆子都是城内有经验的稳婆,跟在母亲身边的李嬷嬷也是老人,方才出来倒是说过几句话,宫口已经开了五指,孩子却迟迟出不来。”沈重平道。 “我进去看看。”沈三爷听沈重平这么一说,心下也没了把握,便往西厢的产房走。 那沈李氏已经生过三胎,前两胎倒都没怎么折腾人,不稍半日孩子便落地了,只是到了第三胎,便是难产。好不容易将三女生下来,这沈三爷便将算着以后不让沈李氏再生了,可怀上这第四胎却全是个意外,再加上大燕民众素来尚子嗣旺盛,将其视为家族兴盛的吉兆,不兴那落胎打胎坏阴德的恶事,便将这孩子给留了下来。 哪承想,他最担心出现的事情还是这样毫无预期地出现了。 “父亲,你进去怕是不妥,母亲现在这样,怕也不会让你进去。”沈重平阻道。这产房向来被看作是污秽之地,男子进了产房,沾了血腥,那是会倒大霉的。 沈三爷到底也是大燕土生土长的古代人,心底即便再担心沈李氏,也不得不受这些落后的封建思想桎梏。 正踌躇难进之际,沈重欢和沈丽君两人风风火火地赶到了西厢产房的外边。 因为沈丽君那套手术器械,还在紫京城中的铁炉匠那儿,好不容易派人去取回来,拿了东西,沈丽君和沈重欢二人就齐齐往这边来了。 此时已近戌时三刻。 两人对沈李氏剖腹产子的手术,有了初步的合计,由沈丽君主刀,沈重欢负责协理准备相关剖腹手术用的药物,首先是取代酒精的烈酒,然后是麻醉药,目前短时间之内只能依靠沈重欢的针灸之术,来让病人失去痛觉。最关键是外用止血治疗药,促进凝血系统功能的药物,如术前术后预防出血和止血的血凝酶,及术后应用的止血敏和止血芳酸,目前要在大燕里边找出这样的注射针剂是不可能,所以她只能借助沈重欢的针灸了。 毕竟,她目前也不想沈李氏在术中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不过话又说回来,她也很好奇沈重欢到底是用什么样针炙方法可以给人止血。难道古代的针灸之术,真的有那样神奇? “阿肥,君丫头,你们怎么一起来了?阿肥,你方才进去之后,你母亲的情况如何?”沈三爷对两人同时出现,感到意外,但更加担心西厢产房内沈李氏的情况,于是在充分相信自家闰女医学天分,便急问道。 “三叔,你放心,我有办法救三婶。你们在外面等着,我和欢妹妹进去之后,会视情况给三婶制定手术计划,为了确保突发情况,我需要你们绝对的配合!第一,术中,不得有任何人来打扰我们,第二,孩子成功取出来之后,我需要一个助产护士。护士就是产婆。” 沈丽君不待沈重欢说话,便迅速接过沈三爷的话。虽然她一毕业之后,就一直在开私人整形诊所,但并不妨碍她在一群古代人面前展示她专业的主刀医生素养。 她也缺个机会来展示自己一身特殊的本事,所以,无论如何,这次她都会帮沈李氏把孩子取出来,确保母子平安。她还打算借着这次机会,将自己这身开膛剖腹的特殊本事宣扬出去! 沈三爷并不知道手术这个专有名词,相当于大燕古代的‘外科疗法’,而做手术的人称为‘技者’。尽管,他听得还是有些不明不白,但隐约知道事情可能远比自己想象的还要严重。 他望向自个儿的小闰女,最得意的门生。 “爹爹,你放心,我会救回母亲和弟弟的。”哪怕是搭上她这条命,她也一定要救活沈李氏和沈重康。 可沈三爷毕竟是太医院的提点,即便再相信自个儿宝贝闰女的天分,也万不敢将两条人命草率地交给沈丽君和沈重欢两个孩子。 第七十一章 你才九岁 于是,沈三爷提出来要进西厢产房。 对于沈三爷是否能够接受自个儿拿刀在沈李氏的肚子上划上一刀,再把肚皮扯开,把孩子从子宫里面取出来,沈丽君并没有把握。虽然有沈重欢这个医学奇才在旁边打下手,但在医械卫生如此不完善的古代,她并不希望在术中出现太多意外。 其中沈三爷就是一个不稳定的主客观因素。 沈重欢也如是,毕竟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她都没有亲眼见沈丽君开刀剖腹,不确定沈三爷能否接受这惊世骇俗的做法,这是其一。其二,如果她用针灸之术为母亲镇痛,止血,那势必会用到沈家的不传之秘《天医内经》,她那套内息衍生出来的天医太乙针,就再也藏不住了。 之前一直困扰沈重欢的问题,沈三爷作为沈家唯一一个能修习《天医内经》的传人,到底修习到了第几层,现在已经不是最重要的。据她上一世的回忆,如果沈三爷的功法修习到最后一层,即使催动天医太乙针能让人无药而愈,那也不存在说有开膛剖腹的本事。何况,那一世,母亲难产最后诞下了康哥儿,最后怕是稳婆动了剪子。 沈重欢和沈丽君默契地对视一眼,沈重欢微蹙着眉,寻思着怎样说服沈三爷不进西厢的产房。 “爹爹,我也不知道说什么能让您放心,可是母亲这个情况,您实在不合适进去。万一,您进去之后,母亲一急,受了影响,反而让弟弟出不来。我只能向您保证,我一定不会让母亲和弟弟有事儿。” 沈重欢心底又急,又实在说不出什么能让人放心的理由,一双黛眉紧蹙着,两眼水汪汪的,急起的水雾里透着坚定的清亮。 在场的,除了她之外,父亲和长兄,还有嫡姐怕是都不放心吧! 何况,还有一个沈丽君。在他们眼中,沈丽君怕是什么也不知道吧。可是,恰恰只有她,才会那坼剖之术啊! 这是救母亲的唯一机会,她一定不能让母亲在生产这事上亏了身子,不若然,这跟上一世沈李氏病逝有什么区别! “父亲,母亲这样,您是万万不能进去的。可是阿肥,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沈重平凝着眉,一边劝着沈三爷,一边又郑重地看向沈重欢。 那眼神除了浓浓的担忧之外,还有警示。就差道:阿肥,你去年过了大暑才九岁,站在你身边的沈丽君比你虚长一岁,也才十岁,就算你再怎么有天份,可终究还只是个九岁的稚子,何况与你一同进去的沈丽君,就在大半年还是个痴傻,你如何能够带着这样一个人孤身冒险?那可是两条人命啊! 沈重平的担忧,她懂。可是现在,她解释不了那么多,只能定定地看着沈重平,希望她能相信自己。 一直寡言的长兄沈重安不动声色地静坐一旁,沉默使他越加散发出一股深不可测的沉潜之气。沈重欢移开与重平对视的眸子,看向了一语不发的长兄沈重安。 只见他嘴唇动了动,温温和和地说了句:“阿肥,你才九岁。” 这话炸得沈三爷心下又是一惊,他也是急得忘记了,自个儿小女儿也才九岁,方才急得方寸大乱,倒还真想把沈李氏交给沈重欢了。 平素宫里有哪个娘娘或贵人生产,他们太医院的太医也都是要避的,最多在产房外候着开个方子,再保险一点儿,寻个经验丰富的产婆会些妇人病症,若是情况紧急了,可诊了脉象出来向太医们求方子。男子是万进不得产房的。 “阿肥,还是爹爹进去看看罢。”沈三爷道,为了沈李氏,他也顾不得礼法那套了。 这会子,沈三爷已经做了决定,一定要进去看看产房里边的沈李氏,一脚都抬上了厢房的台阶,却被沈李氏适时出言阻住:“三郎,你不要进来!你进来,我就心乱,我求你,不要进来!让阿肥进来吧,你不要担心,我一定会把孩子生下来!” “阿蕊!你怎么样?让我进来给你看看!”沈三爷被沈李氏的话生生拦在了门外,却仍挂心地片里喊话。 “不要!你不要进来!你要是担心我,让阿肥进来就行了!求你!”沈李氏显然是极力忍痛地在说话。 果然,那里边其中一个接生的稳婆道:“太太,您现在不能大声说话,不然待会儿没力气生哥儿!” “三郎,你让阿肥进来!你不要担心!”沈李氏咬着牙,满头大汗地冲屋外喊。 得了母亲的话,沈重欢再也不耽搁,领着沈丽君就往外里冲。 那沈三爷和沈重平都来不及阻止,门已经磕上了。 进了西厢产房,沈丽君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儿,她有点儿担心,沈李氏的羊水流完了,孩子会在肚子里憋得有些久。 于是冲沈重欢道:“把这些人都请出去吧。我不希望有任何人在场,打扰我们的合作。” 沈重欢点了点头,待会儿催息运针,有外人在场确实不安全。 “阿肥,阿肥。”沈李氏架着双腿,满脸汗湿地唤着沈重欢的小字。 沈重欢立即上前,拉住沈李氏的一只手,慰道:“母亲别太担心,一定会没事的。我已经想到了办法,待会儿,我就给你扎针,您睡一会儿,就能看着弟弟了。” “阿肥,如果,如果只能保一个,一定要先把你弟弟保下来。若母亲去了,你就跟你爹爹说,叫他不要难过,我只是先去那边等他,让他好好照顾孩子。”沈李氏把沈重欢叫进来,已是存了去母留子的死志,她并没有期望沈重欢真有能力使她母子平安,让沈重欢进来,完全就是按住沈三爷的一个借口,好让沈三爷放心。 那沈丽君并不会诊脉,掀开搭在沈李氏身上的白色褥布,往沈李氏的下体看了看,果然宫口已经开到了五指左右。 “欢妹妹,你妈,三婶这宫口已经开了5个厘米左右了。按正常的产程来算,应该是潜伏期和活跃期,就是宫口开得再快,开到十指最少也要8个小时。时间若是长的,也要折腾16个小时。2个小时一个时辰,也就是说最快也要4个时辰。这宫口开了五指,怎么说从酉时发作到现在,有点太快了。别说话了,先把这些人都叫出去。”沈丽君道。 第七十二章 顺利降生 沈重欢发了话,让两个稳婆先出去,李嬷嬷却坚持要留下来,好在沈重欢的贴身丫鬟浣纱和怒香事先让薄荷准备好了她针灸用的竹针罐,至于沈丽君提到的伤口缝合要用到的肠线,一时半会儿也准备不了了。 “欢妹妹,留你一个丫鬟下来帮我递东西。李嬷嬷最好去门外守着,在此期间你们任何人都不能进来。肠线如果没有的话,那就用一般的丝线吧,让外面两个稳婆将一般的棉质丝线,放在沸水里面高温消毒。就是放在沸水里面煮一刻钟。”沈丽君怕沈重欢听不懂,便换了说法再解释了一下。 缝合伤口最好是用从牛肠里边提取出来的纤维而制成的羊肠线,最次也可以用尼龙线。可是在这个古代,首先不说去找牛肠或者羊肠,就是如何提取纤维也都是个大问题。危急情况下时不待人,她能做的,就是用一丝的棉质丝线来缝合伤口。 跟在沈李氏身边多年的李嬷嬷也知道了事情的紧急性,二话不说,便出了产房,吩咐外边两个稳婆去找细长的棉质丝线。 鉴于沈丽君需要一个人来打下手,沈重欢留下了平时在回春阁帮忙的薄荷,还有自个儿的贴身丫鬟浣纱。怒香则在外边接应,沈李氏的两个贴身丫鬟和李嬷嬷在外边守着,不让任何人进来。 此时的沈重欢脑海里突然回响起沈丽君方才那番话,如果不是沈丽君转移了话题,打断了她的思绪,她定会多问一句,时间短,宫口开得太快,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方才说,宫口开到十指最快也要四个时辰,如今不到两个时辰,却开了五指。你是想说什么?”沈重欢想到了这里,索性就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沈丽君蹙了下眉,想着怎么跟沈重欢解释,考虑到她来自末世,对于21世纪的很多东西可能不明白,于是思索了一会儿,就尽量把话往直白明了里说:“我的意思是,你妈的身体,应该是被人打了催产针,就是现在这个古人所说的催产药之类的,如果没有吃什么催产药的话,正常情况下,一个人的宫口不会开得这么快。只有药物的催化作用,才会让宫口剧烈的收缩。我虽然是学临床医学的,但对这个时代的用药并不是很清楚。你知道孕妇用什么药才会催产?” 沈重欢似是想到了什么,有什么东西像火光一样在脑子里一闪而过,但毕竟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她都不是宅斗的里手,那火光如风而逝之后,便再也没有留下来什么可以追溯的线索。 她抿了抿嘴,心道,难道上一世母亲过逝还有什么其他她没有注意到的细节?她一直以为上一世母亲难产有沈丽君的手笔,如今看来,上一世沈丽君的手还没有伸到沈三房那边。那上一世和这一世母亲的难产都是另有其人? 沈重欢不敢多想,很快,沈李氏剧烈的喘息声重重响起,现下的沈李氏云鬓松散,大汗淋漓,本是牛乳一般的肤色因着那全身的汗水,似是打上了一层发亮的油光,越发显得苍白起来。平日身为一府主母的端庄贵气,在此刻只有身为一个母亲坚强与柔弱杂糅的一面。 为了减轻沈李氏的痛苦,沈重欢迅速从薄荷准备的竹针罐中取出一根毫针,扎中沈李氏的几大麻穴,很快沈李氏的喘息声渐弱。 一旁的沈丽君不禁为沈重欢那麻溜的扎针手法给骇住了,如果不是知道她来自末世,她是真要为年仅只有九岁的沈重欢拍手叫好的。不过即便,她是来自末世,但也不得感慨末世的针炙居然一点儿也没比古代的针炙手法差了去。瞧这架势,似乎这针灸之术还在传承上有所继承与发展。 当然,这都是沈丽君自个儿意淫出沈重欢是来自末世的所思所想。 二等丫鬟薄荷早就见惯不怪了,在沈重欢用完第一个竹针罐时,又迅速找来了第二个竹针罐。 “你可以开始了。”沈重欢将沈丽君面上的讶色尽收眼底,捉过沈李氏的右手三部,确认已经无碍,便朝沈丽君道。 “你这就全麻了?那等会我动了刀子,把孩子取出来之后,你就得止血。考虑到这里并不能输血,我会以最快的速度将孩子取出来,这前后大约要半个时辰。把手术刀给我!”沈丽君简洁地跟沈重欢交待了几句,便伸出手,等着薄荷递过来刀子。 薄荷对沈丽君那套手术器械并不清楚,望着沈重欢有些犹豫不决。这会子沈丽君已经想到了这小丫鬟在为难什么,于是轻叹了口气,重新道:“把第一排第四把刀给我。” 薄荷这下可听懂了,迅速递过了沈丽君指定的那把手术刀。 此时,沈丽君沉着持刀,在沈李氏的腹部划开了一道小口子。也不知道沈重欢到底用了什么针灸手法,划肚皮之后的伤口,血液似乎凝固了一般流得非常缓慢,这让沈丽君在心底再一次对沈重欢的针灸之术刮目相看,不遑多思,她手持刀柄,划向了沈李氏的子宫壁…… 整个过程薄荷首先是看傻了,大张着嘴,似乎见鬼了一样,差点尖叫出声,幸好一边的浣纱及时捂住了薄荷的嘴。浣纱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但到底是经过事的,所以再诧讶仍力持着平静。直到沈重欢警告地喊了薄荷三声之后,她才渐渐恢复正常,但脸色仍惨白着,递给沈丽君手术器械的手一直在抖。 而沈重欢在起初惊讶沈丽君如此精妙的刀法之后,便渐渐恢复了平静,她看到了人体内真实的器脏,当沈丽君划开最后一层皮肉之后,一只婴孩的小手从里边透了出来,她手法熟练地将孩子从里边取了出来,迅速将孩子倒置,哇地一声,孩子发出一声嘹亮的哭嚎。 幼弟沈重康终于诞生了! “止血!快!”沈丽君取出胎盘之后,将孩子递给了浣纱,便对沈重欢道。 沈重欢点点头,闭眼,静心,双手合十,很快在慢慢展开的双手间,出现十数根透明的小针,当针数衍生到三十来根时,只见沈重欢双手一挥,那针竟如数打进了沈李氏的体内,原先扎麻穴用的毫针掉落了下来。 沈丽君对沈重欢那徒手生针的本事,咽了咽口水,失神愣怔了一句:“你这本事可真厉害!” “快把伤口缝合。”沈重欢脆声唤了句,她的内息并不多,只能维持二刻钟,若二刻钟一过,沈丽君还没有把伤口缝好,那原先用针灸扎住沈李氏的各大穴位,强行引导血脉按针法走势流动就会功亏一篑,而沈李氏也会因为各大穴位骤然恢复正常,而出现血脉逆行而死。 第七十三章 蛊毒发作 胜在沈丽君开刀和缝合的手法熟练,在最末一刻钟,便已经完美地用棉线将沈李氏的伤口缝合。 沈重欢将内息收回后,脸色已经白得透明如纸了。 沈丽君一看沈重欢一脸纸色,就知道她怕是身体吃不消了,便冲收拾东西的薄荷道:“这里你别收拾了,我来,待会儿让映雪拿走就是了,你赶紧去扶着你家小姐,看看她是不是不舒服。” 薄荷点了点头,忙放下手里的东西,去搀扶自家姑娘。 在一旁抱着沈重康的浣纱早就觉察出了自家姑娘的异常,但现在这情况,她不能将孩子安置在一边。沈丽君的手术刚刚才结束,如今见她熟捻地把那套手术医械收拾起来,浣纱抱着沈重康忙凑上前,关切地问沈重欢:“姑娘,你怎么样?” 沈重欢重重吸了口气,她现在情况应该不是太好,方才那股内息延续两刻钟已是在强撑,如今事毕,她更不能放松警惕:“我没事。你叫人进来,把这里收拾干净,母亲那边让爹爹去开个方子。孩子,对了,让我看看弟弟。” 浣纱只知道沈重欢现在很疲累,却不知她现在只是勉力强撑,一听她要看孩子,便抱着孩子往她面前递。 刚出生的婴孩到底是不好看的,红红的,小小软软的一团,跟老鼠似的。如果不是活过一世,怕是很难相信,眼前这个小红团子,以后会长得如何粉雪可爱,让人讨喜了。只可惜,最后呢,她这个小弟弟虽然命是保下了,却不知上一世的结局到底如何? 上一世,她通过渡髓的形式救了康哥儿一命,又委托了萧韶九,只是不知萧韶九是否收到了她最后的救助消息。 这会子,沈丽君也挤上前看了看新生儿,别说,整场剖宫手术下来,她还是很满意的。现下看到这么一个健康的孩子,那种身为21世纪现代女性的自豪感由然而升。 “这小孩长得真不错。对了,你妈给取了名字没?”因着这场手术下来,沈丽君已经自动把沈重欢划为了自己的盟友,说话也不再守那大燕的规矩,自发亲近起来。 沈重欢可没什么心思去注意这么多细节,她现下很累,只觉得两眼皮就跟挂了千斤重的秤砣似的,直往下拉。可是她心底很清楚,沈李氏虽然坼剖成功,但圻剖之后的沈李氏很虚弱,更容易让人有机可趁。即便排除了沈丽君上一世与沈李氏难产没有关系,但沈丽君这人并不可靠。 “名字让爹爹来取吧,君堂姐你辛苦了,你先回清桥居好好休息一下。” 这话才道说完,守在西厢门外的李嬷嬷,沈李氏的贴身丫鬟绿萝青萝,把门推开进来了。 沈三爷顾不得许多,在外边一个多时辰的煎熬,让他再也受不住了,门一开,就率先领着嫡姐沈重平、长兄沈重安一起往里走。 他最担心沈李氏,一进来就掐着沈李氏的右手给她把脉,甚至连刚出生的哥儿都顾不上看一眼。 待诊得沈李氏的脉象平稳之后,才轻吁一口气,复才看了看李嬷嬷手中抱着的哥儿。 “爹爹,重平姐姐,这边的事情就交给你们了。我先回摛芳居了。”沈重欢细声道。 那明显的气短虚浮,让沈三爷有些惊心,连新生儿都不看了,就要给沈重欢把脉。 沈重欢哪肯,她身上有条雄蛊,沈三爷可一直都不知道。如果被他知道了,怕是徒添事端,况且,她不想让沈三爷担心。 于是倚着薄荷的身子,借了几分力道,提起一口气,让自己精神了一些:“爹爹,我就是有点儿累,回去休息片刻就行。” 沈三爷可不依,他隐约觉得沈李氏化险为夷跟自个儿的小闺女有莫大的关系,操着担忧和探究的心思,便道:“阿肥,让爹爹给你看看,你脸色太差了。” “三叔,欢妹妹真只是累了。她年纪小,方才又一直在帮我。手术这种活儿,最费人精力,您还是让她好好回去休息一下。”沈丽君早就嗅出来,沈重欢似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不过既然她不想说,她也乐意做个顺手人情,帮她打个掩护。沈丽君猜想,沈重欢这么拼命掩饰,怕是跟那套针法有关。 她真是好奇,到底那是什么针灸之法,可能从人的体内发出,然后变成10厘米来长的细针,扎进人体的穴道之后,只要沈重欢一收手,毫针就会自动消失。 那细长的毫针,像是气变成的。 有点儿意思。 看来,沈重欢身上的秘密还有很多,有待慢慢挖掘。 “阿肥,姐姐先随你回摛芳居。”一说完,沈重平便让自个儿贴身丫鬟去扶沈重欢。 沈重欢轻轻摇头,母亲这里怕是离开嫡姐,况且除了嫡姐若将母亲交给其他人,她也不放心。长兄到底是男子,出入这信仁居的西厢也不方便。 “不用,重平姐姐,我让薄荷和浣纱扶我回去就行,怒香还在外面呢。没事的。”沈重欢坚持道。 “怒香,你们随我回去吧。”沈重欢也不再多言,果断的唤来怒香,便一行四人往摛芳居走。 沈丽君用的那套手术医械她自己已经收好,听闻手术结束后,自个儿的得力助手刘映雪也一直在西厢外边候着。 她给沈三爷打了声招呼,也借口精神不济,拿着那套布包起来的医械扔给映雪,就往外走。 如今,她最好奇的是沈重欢为何要急匆匆回摛芳居。出了信仁居之后,刘映雪抱着沈丽君的手术医械,有点儿不明白地问:“姑娘,咱不是回清桥居吗?怎的往摛芳居的方向走?” 沈丽君笑了笑,倒找个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哦,那个欢妹妹身体不是很好,我担心她。所以,现在去摛芳居看看有什么地方是我能帮上忙的。” “姑娘,你真是心好。以前三房的太太那样对您不管不问的,您还不计前嫌地救她,要是换作平常人,只怕会落井下石,要做到袖手旁观都不容易。”映雪小声替沈丽君不值。 这话说得没什分寸,却句句都向着沈丽君,听得沈丽君心里一阵熨帖。 这厢,沈重欢已经穿过信仁居的后院,沿着内院的垂拱门,往摛芳居的方走。两个大丫鬟一左一右扶着沈重欢,几乎承受了她所有的体重。 冷不丁的,胸口一阵骚动,能明显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不安分地在心脉附近左冲右突! 这是,蛊毒发作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