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罩》 第一章 龙门镇的八月 六月雨过山头雪,狂风遍地起黄沙。 六月的雨已经下过,八月的雁门关外只剩狂风和黄沙。 每到八月,龙门镇总会迎来很多江湖中人,不为别的,只为一睹南剑和北刀的风采。 每到八月,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都会来龙门镇坐上一天,只是在八月,谁都不知道是哪一天,可能是第一天也可能是最后一天。 没有人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来龙门镇,又为什么会选择八月来,尽管不知道,但从第一天开始就会有江湖中人陆续来到这个龙门镇。 从这一天开始,龙门镇的客栈生意总会特别红火,一直持续整个八月,然而人虽然很多,但是龙门镇的客栈房间却从来没有满过,因为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要来,每间客栈都会留出两间客房给他们。 今天是八月的最后一天。 所有人都在翘首以待,他们知道南剑北刀一定会来,二十年来他们从来没断过这个约定,所以在最后一天,他们一定会来! 龙门镇进来出去只有一个门,一座石门,一座被风沙刀剑刮去大半的石门,过往旅人都唤它做龙门。 今天龙门下走进了一个人,一个妇人抱着一个小孩,小孩趴在妇人肩头,闭着眼似已睡去。 妇人皮肤粗糙,手指壮实,黑发洒落间可以发现有些许银丝飘过,是个穷苦妇人。她抱着小孩面无表情地一步一步走过了龙门,走进了龙门镇,又一步一步走进了第一家客栈,又出来,又走进了另一家。 她们注定不会住上客房,因为每家客栈都只剩下两间客房,是留给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的。最后妇人又走到了龙门下,依然是面无表情地抱着小孩,就在那里站着。 没人去打扰她们,因为这里是江湖,江湖永远是最危险不过,所以永远不要去打扰可能是最危险的人,所以妇人依旧站着,小孩也依旧趴着。 时过响午,龙门镇外依然只有黄沙烈日,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也依然没有来. 从龙门进去的第九间客栈里却走出了一名小厮,手里端着一个食盒,走向龙门。小厮年方二八,容颜俊朗,步履灵活有力,是个老伙计。 为什么是第九间客栈?因为它的主人,它的名字,它的名字也叫龙门。龙门客栈不是那个龙门客栈,此界也不是那个地界,但江湖还是那个江湖。 此间的主人也不叫金镶玉,而叫金缕衣,同样是一个女人,一个绝美的女人,一个奇怪的女人。 相传这个女人拒绝过皇帝,皇帝却没有怪罪她,而是为她建了这座龙门镇,建了这家龙门客栈,传说整个龙门镇都该是她的! 所以她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她的伙计才敢走别人不敢走的路。 小厮来到龙门下,没有说话,也没特意去看那妇人,他的眼睛专注而有神,在门柱旁的石狮墩上放下食盒,取出了酒菜。 酒菜三菜一汤,外加一壶酒,一碗米饭。两个人只有一碗米饭,一个带孩子的女人需要喝酒! 小厮做完这些,留下食盒,转身就走,自始自终没说过一句话,只是经过妇人时不自觉地皱了下鼻头,和他来时一样。 妇人身上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江湖很危险,但似乎也没危险到一个小厮送个饭就会被人杀死的地步,所以小厮安全地回到了龙门客栈,继续他的生活,再平凡不过的生活。 端端菜上上酒打打扫,听着大侠们胡吹乱盖,偶尔施舍施舍过路的乞丐,再偷偷看几眼漂亮得不像话的掌柜,一天也就这样过去了。 然而这个月是八月,龙门镇的八月本来就不一样! 其实往年的八月他都是那样过的,只有今年的八月有些不一样,因为南剑北刀住进了他们的龙门客栈。 那个妇人和小孩终于有房间可以住了,因为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住进了龙门客栈,已经不需要其他客栈的房间了,然而妇人却没有去别的客栈,而是拎着食盒也走进了龙门客栈。 小厮见妇人进来,走过去想接回食盒,他现在很闲,两个大人物自然有他们漂亮得不像话的掌柜来招待,其他客人自然也和往年一样没有喝酒没有吃饭没有说话,就这么看着南剑北刀。 这是他前两年从其他客栈小厮那里听来的,没想到竟是真的。 小厮到底还是没能接过食盒,因为掌柜叫了他,一瞬间权衡了利弊,发现不听掌柜话的伙计不是好伙计,于是顺势拐了个弯来到了掌柜身后。 “掌柜的,叫我有事?” 小厮没有站在金缕衣的旁边或前面,而是站在了她的后面,使得金缕衣还要转过身来与他说话,这可不是个好伙计的眼力劲。 “你去厨房叫金总管过来,另外去我房间拿一坛鹤年过来,要最好的,不许偷喝!”金缕衣却不怪罪,似已习以为常。 小厮应了一声离去,自始自终都没有看过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一眼,南宫唤剑无所谓地品着茶水,北冥一刀却有点不满。 “你对这小厮似乎很在意?” “哪里有什么在不在意,他是我店里的人,也就是我的人,我只相信自己人!” 北冥一刀笑了笑没再说话,和两人一起继续喝着茶,偶尔聊上几句。 龙门客栈里共有九张四方桌,现在全部坐满了客人,客人都在看着三人喝茶,客栈外楼上楼下路里路外围了一圈又一圈的江湖人士,也在看着三人喝茶,似乎看三人喝茶已经成为世间最美好的事。 所有人好像都忘了客栈内还有一个站着的妇人,还有那个依然趴着的小孩。 盏茶的功夫,后堂走进来一个胖子,一个很干净的胖子,尤其是他的手。 他是龙门客栈的厨师,没人知道他的名字,认识他的人都只叫他金总管,他从皇宫大内来,一个从皇宫里来的总管谁都知道是哪种人,但没人敢明说,上次说的那个人已经被关外的黄沙掩埋。 金总管朝金缕衣走去,路过那妇人和小孩时微微看了一眼,也同小厮一样皱了下鼻子,不过也只是如此,他的步子都不曾改变过,径直走到了金缕衣面前。 “小姐叫老奴不知道什么事?” 金总管对金缕衣非常恭敬,对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却只是看了一眼就没再正眼瞧过。 “金总管,我为你介绍介绍。这位高大挺拔,有点黑的叫北冥一刀,江湖人称北刀,他最喜欢喝酒和吃鱼,下酒菜你就做一道你拿手的脆皮鱼,别太辣,而这一位儒雅俊朗的胡子公子呢,叫南宫唤剑,人称南剑,他喜欢喝茶多过喝酒吃菜,等下就随便做点拿手的就行了。” 金缕衣一反常态说了很多,而且对两人似乎非常熟悉,也很随意。 南宫唤剑听了她的介绍,莞尔一笑,没说话继续喝着茶,他确实很喜欢茶,尤其是这里的茶。 金总管确认金缕衣话已说完,躬身说:“老奴明白,大厅里人多,只有莫名在怕不好收拾,要不要叫阿柴、阿酱出来帮忙?” 金缕衣抿了一下嘴说:“也好,顺道去我房里看看莫名是不是又在偷喝我的酒,去拿个东西都要这么久。” “是,小姐,那没事老奴先去了!”待金缕衣点头后,金总管才躬身往后堂退去,真的是在退。 这样的动作很奇怪,所以在他离开后北冥一刀问金缕衣:“他总是这样吗?” “他习惯了,也不想改。” “你问过他?”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或许他愿意改呢?” “如果是你,你愿意放弃练刀吗?” 北冥一刀闻言一愣,低头看着他的刀,不再说话,拿起茶杯又放下,他突然很想喝酒。 前言 苦禅和尚每天都会诵经到很晚,没过三更天不会入睡,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 苦禅是一个和尚,一个已经有七十八岁的老和尚,眉毛已经全白,眼睛深邃平和,满是皱纹的脸上总是挂着慈祥的微笑,即使是在诵经的时候也一样,整个儿看来就像一名普普通通的老人,但那是对不认识他的人而言。 身为少林寺达摩院研习,内外精修,功夫深不可测,不眠不休几天都不见得有事,何况只是三更天,但是今晚他却早早的睡下,就在诵经室,诵经室是用来诵经的,所以当然不是苦禅和尚的禅室。 室内不知何时多出一个黑衣人,未见门窗开动,也未闻有风声响,黑衣人就这么突然出现在苦禅的背后,在他毫无察觉的情况下点倒了他。 黑衣人点倒苦禅后却再无甚动作,只是静静的站着细细聆听,诵经室没了和尚的诵经声,也只能变得静悄悄,静得黑衣人能听到他能听到的一切声响。 黑衣人站了许久,之后动了,双脚离地向右侧墙壁飘去,如同滑翔的风筝,明明他的衣物在摆动,却没见有半点声响发出,难怪苦禅和尚没能听到他的声音,没人能听到没有声音的东西。 黑衣人身形飘忽,速度却奇快,绕着诵经室墙壁不断转圈,双手不时在墙上摸索一阵,他的手快得比他的身形还快。 ——这样的轻功,这样的手法,江湖中也只有一个地方出现过。 突然,黑衣人停下身形,双脚落地,举手往他面前的墙壁一掌拍下,墙壁应声而破,一个黄橙橙的物件顿时被他取在手里,同时背着身子看都不看方向,猛地往后飘去,犹如有人绑着他的腰将他往外拽一样。 当然没人拽他,是他自己要退走,因为头上突然有人出现,准确的说是一只爪子,宛如龙爪,刚猛绝伦。来人不单瞒过了苦禅,更瞒过了黑衣人,直到黑衣人拿到手中之物时,才漏出些微破绽,被黑衣人所察觉。 来人一身灰衣,蒙头遮面,只留一双眼睛,仅仅一个对视,黑衣人就被灰衣人的眼睛所吸引,灰衣人的眼睛饱含的沧桑太多太多,也太过麻木,沧桑麻木得让黑衣人着迷。 灰衣人龙爪收起,朝着黑衣人又是一掌拍下,这一掌好不雄浑,掌力未到,黑衣人已感胸口呼吸不畅,顷刻之间,灰衣人的掌力如怒潮般汹涌而至,黑衣人顿时陷入一个两难境地。 是撞破门窗或破墙而出还是硬拼这蓄势已久的一掌?无论是哪种,都会发出巨大声响,引来此间主人,不同之处不过是门窗墙壁和浑厚掌力的区别罢了。 只是一个念头的时间,黑衣人做出决定,那比他轻功还快的手,迎上了灰衣人这澎湃的一掌,下一刻,两只手掌印在一起,嘭的一声,真气猛地往诵经室四周涌动,搅得室内不得安宁。 灰衣人只觉得气血汹涌,差点没从口中喷出,连退两步才缓过这一口气来,看向黑衣人的眼睛终于有了感情,却是一丝骇然。 ——在他心中可能从未想过这一掌会被如此简单的挡下吧! 黑衣人亦是后退几步,但却早有准备,借由他诡异的轻功身法卸掉了些真气,更借着灰衣人这一掌的推力,撞破诵经室大门,凌空飘去,这也是灰衣人骇然的根本原因。灰衣人本想要追,但体内真气动荡,由不得他动一步,待到平息后更加不可能追上,因为他的轻功没黑衣人好,也因为此间的主人。 少林寺的主人自然是和尚,会武功的和尚,虽然现在的江湖已经甚少有人谈及少林寺,它似乎已经没落许久,但是只有一些江湖中的老人知道,少林寺从来没有没落,因为少林寺的七十二绝技从来都还在,甚至已经更多! 夜晚的少林寺少了些圣地的庄严,却多了许多夜里的宁静,即使诵经室外诸多高僧在凝视戒备也一样,四大护法,各院首座,还有少林寺方丈苦海神僧都已在室外,灰衣人已经插翅难飞。 “阿弥陀佛,贫僧苦海,施主可愿出来一叙?” 任何人被诸多高手围着难于生逃之时,身边又有一个人质的时候都不会选择出来,但灰衣人却出来了,慢慢地拉开已经破碎的大门,慢慢地走了出去。 ——或许他还有一些外人不可知的本事,自信能做到连东方麒麟都未必能做到的事。 东方麒麟何人,一剑荡九州,只身闯幽冥,不死逍遥客,东方麒麟儿,从没有人能在二十又五岁有这样的剑法修为,也没有人敢一个人一把剑就闯入令人闻风丧胆的幽都,更没有人能在幽都主人的青冥宝剑下存活,但他都做到了,不单做到,而且还做到了更多。 但灰衣人明显不是东方麒麟,他出来后来到苦海神僧面前,拉下蒙布,轰然跪下,却是一个满脸疤痕的中年人,那疤痕是刀剑所划,交错混乱且很深,可想伤他那人何其恨他。 “请神僧救救我那苦命的女儿,若能救得她不死,我愿佛前叩首千百年,致死不悔!”灰衣人说完拜倒在地,已是泪流满面。 “阿弥陀佛,施主且先起身,若是为救人而来,贫僧有何不救之理?”苦海肯定地说。“只是这样擅闯我少林山门,打搅佛家清净却是不妥,不知我那苦禅师弟可还安好?” 灰衣人躬身说:“请诸位大师见谅,在下心急女儿伤痛,才会行此下策,苦禅大师是被一黑衣人点倒,在下……还未看过,实在惭愧。” “哦?还有一人来过?” “是,还有一人。” “那此人何在?” “与在下对了一掌,在下不敌,对方已经远去……在此之前,在下看见他从一处墙内取走了某物。”灰衣人不敢隐瞒,他确实有个女儿,也确实需要人来救。 “禀师傅,苦禅师叔并无大碍,被点了昏睡穴,只是弟子学艺不精,并未解开。”海智是苦海的徒弟,在灰衣人出来之时奉命进了诵经室。 听了徒弟的话,苦海并未如没事般轻松,却是脸色大变,往前一踏,待到其他人回过神来时,他人已进了诵经室。灰衣人也是脸色大变,心下暗想,那黑衣人莫不是用了什么特殊手法点倒苦禅大师,待到解穴不对才伤到他? 若真是这样,当真是有口也说不清了,灰衣人苦笑,满是伤痕的脸显得更加丑陋。 第二章 闺房酒床事 酒,当然有。 整个大燕皇朝除了天香客栈以外,每家客栈都会有酒,龙门客栈自然也有酒,而且都是难得一见的好酒,同时也是寻常人家喝不到的好酒。 江湖中人爱喝酒,但说到真正爱酒懂酒的人并不算多,真正爱酒的人喝的不是酒,而是其中的性情。 北刀爱酒,爱的是酒的愁;少林颠和尚爱酒,爱的是酒的伤,而崆峒派莫七爱酒,爱的是它的醉。 酒不醉人人自醉,他们都是伤心人。 金缕衣不伤心,她爱酒但更惜酒,只有惜酒的人才懂得品酒,才不会喝醉,喝醉的人一般都是伤心人。 同样因为金缕衣爱她的酒,所以她的酒都会用一个机关大箱子锁住,而且每天都会更换机关的种类,没有人知道她的机关到底有多少种。 因为她不单是个美得不像话的掌柜,还是人称天下第一机关师的掌柜。 天下间除了皇宫大内,龙门客栈是被江湖中人所公认的酒最好最多的地方,就在金缕衣的闺房,她的机关大箱子里。 她的闺房不是皇宫大内,所以很遭不要命的酒鬼惦记,尽管她的酒被无数机关保护着。 一些酒,比如莫名眼前这坛百年鹤年贡酒,这样的酒,天下间只有皇宫大内和龙门客栈有,而且一定不会多。 任何一个爱喝酒的人碰到这样的酒,都不会无动于衷。 任何一个酒鬼碰到这样的好酒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喝到。 从来没有人能从这里偷到酒,因为这里是龙门客栈,是金缕衣的闺房。 所以莫名很苦恼。 掌柜叫他来取酒,他今天也没有偷喝的心情,但是酒还是没了一半,他来的时候就没了一半。 这世间能破解天下第一机关师设计的机关的人不是没有,莫名就是其中一个,他能破解是因为他了解他们掌柜。 而现在又有一个同样很了解他们掌柜的人来了。 所以现在莫名很苦恼。 女人很大方也很小气,买东西的时候很大方,对珍爱的东西很小气。 金缕衣很小气,起码对她的酒。 机关大箱子里面的酒,摆放得非常整齐,唯独莫名要来取的鹤年贡酒被拿了出来。 在金缕衣闺房的桌子上,一个杯子,一壶酒,一个酒坛。 酒坛摆得很好,酒壶也一样,桌子上和地上没有任何酒渍,也没有脂粉体香。 喝酒的人似乎离开得很匆忙,而且应该是刚走,因为杯子里面的酒没有喝完且还在晃动。 偷酒的人不是酒鬼而是爱酒之人,莫名这样想着,拿起酒壶摇了摇,里面传出水流晃动时悦耳的声响,他喜欢这样的声音。 低头又看了看那杯没喝完的酒,酒香扑鼻,莫名突然想喝酒了。 女人和男人不同,这是从掌柜那里听来的。 女人很爱自己,任何女人只要有条件都会打扮自己,女为悦己者容就是这个道理。 一个能进来龙门客栈偷酒喝,而且还偷到了的人,会没有条件打扮自己吗?显然不是。 所以这是一个爱酒的男人。 莫名是男人,还会破解金缕衣的机关,而且也是爱酒的人,所以他很苦恼。 当金总管进来的时候,莫名正在喝酒,喝那壶被倒出来没有喝完的百年鹤年,而且是坐在金缕衣床上喝的酒。 见到金总管,莫名还专门为他准备了一杯酒。 可惜金总管没喝,因为他从不喝酒,自从上次他喝酒误事之后。 “你喝了掌柜的酒?”金总管的脸上看不出喜怒。 “嗯,不喝浪费,酒非常好,是百年的鹤年贡酒。” “你应该知道掌柜最恨别人喝她的酒,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 “嗯,我知道。” “那你还喝?” “不喝浪费。” 莫名回答得很简单,也很随意,一如他和他们掌柜说话一样随意,而为什么要简单?因为他要喝酒,再不喝等下就没得喝了。 金总管眼睛盯着莫名看了许久,莫名也喝了许久,还是在他们掌柜的床上喝着酒。 “小姐的床很舒服吧?”金总管突然这样问。 每当他和别人说话时带有“小姐”二字的时候,任何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已经非常生气。 金总管这人不常生气,但每当生气的时候,有些事已经没有了转圜的余地。 “唉,是很舒服,而且很香。” “哦,既然舒服,那为什么要叹气?”金总管开始迈动脚步,向莫名走去。 莫名并没有动作,还是在床上喝着他的酒,但全身精气神都已经提到了极致,任何人若敢小觑一个江湖中人,那么那个人离死已经不远了。 莫名是一名小厮,龙门客栈的小厮,所以他也算是江湖中人,江湖中人一般都会武功。 自从踏足这个江湖,为了能活得更久更快乐,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所以他的武功并不弱,只是现在他面对的是金总管,一个江湖上排得上名号的人物。 “我在叹息这么美好的东西不一定有命享受!”莫名把最后一杯酒喝完才说。 “不错,没有这个命又何必一定要去享用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金总管意有所指。”小姐有两样东西不能动!” “一样是酒,还有一样是什么?”莫名好奇地问。 “一样是酒,一样是小姐的床,任何想上小姐床的人都要先问过我的手。” 金总管的手真的很干净,也很白,白得曾经让金缕衣嫉妒,但就是这一双很白的手,一夜之间屠尽雁门关外游荡的八百一十二骑黑衣马贼。 黑衣是一个组织,遍布整个神州,可以是马贼,也可以是商旅,更可以是官员,而且绝对是很大的官员。 自那一夜后,黑衣的人就没有进过龙门镇附近百里之内,只因为金总管的这双手! 莫名看着金总管的手不说话,脸上神情变得有些落寞,嘴角泛起一丝苦笑,轻声自嘲说:“其实你可以不用提醒我的。” 说完一拳捶在了金缕衣的床上。 金缕衣的床是用最上等的金丝楠木雕刻而成,防蛀驱蚊,用特殊工艺淬炼,坚硬无比,不过此刻却被莫名看似不怎么用力的一拳给直接打穿,打到了床底,打在一个感觉是**的东西上面。 床下竟然有人! 莫名和金总管竟然早就知道! 以此同时,金总管也动了,脚没动,是他的手动了,那双白得像死人的手。像似抚摸情人的脸,他的手轻轻地拂过床沿。 承受莫名刚劲有力的一拳都没有任何反应的床底,受到金总管洁白如玉的手轻轻抚慰却马上爆发出一股强烈气劲,气劲瞬间将金缕衣的床震得粉碎,木屑满屋激射,穿透木窗瓦檐,飞出了房外,也飞出了一个粗犷大汉。 金总管停了下来,没有再出手,不是他不想而是不能,因为莫名的手腕被对方抓在了手里,虽然他有点讨厌莫名,但还是停了下来。 “幽冥幻手?什么时候幽都的冷如霜冷大护法成了一个太监,还给皇帝老儿当了看门狗?” 说话的人身材魁梧,满脸的络腮胡子,眼睛如铜铃般鼓圆,皮肤和金总管的手恰好相反,很黑,连他的衣服都是黑色的。这样的人通常应该是个酒鬼才是,莫名想到了猛张飞,他一定很嫉妒金总管的手。 “黑衣!荡芒山的钱魁?”他知道来人是黑衣的人,但没想到荡芒山上以侠盗著称的钱魁,也是黑衣。 钱魁咧嘴一笑,露出黑红色的牙齿:“不错,正是钱某,二十年了,我终于又回来了!” 第三章 区区一名小厮 “二十年?二十年前你在这里?” 金总管没有在意钱魁道出他的身份,却对“二十年”有着异乎寻常的敏感,不知是不是错觉,莫名感觉金总管的声音有些尖锐,虽然太监的声音本来就很尖锐。 “不,二十年前我住这里!” 住这里和在这里有着天壤之别的差异,尤其是对钱魁来说,所以他非常郑重地纠正了金总管的话。 或许有人会明白他这样做的缘由,但绝不会是房间里的这两位,莫名太年轻,不可能会明白一个人坚持了二十年的执念到底有多深远,金总管也不会明白,因为正是他迫使钱魁离开了他的家,所以他不可能会明白。 金总管沉默了,是真正的沉默,莫名甚至还看到他眼睛里的迷离,他人在这里,心却已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任何小觑一个江湖中人的人都活不久,可以再加一句,任何在战斗中失神的人同样活不了多久。 钱魁看出金总管是真的分了神,所以他毫不犹豫出手,抓着莫名的手瞬间收回又出拳,打在莫名心肺处,之后看也不看一拳打向金总管,这一拳朴实无华,简简单单,实际却蕴含着无上威能,它就这么直直地朝金总管而去,连同钱魁他的身体一起。 无论什么人,用二十年的时间来做同样一件事,那么他绝对能将这件事做得足够完美。 钱魁就是用二十年来一件事,练武,为了回到这个龙门镇而练武,所以他的武功很高,非常高。来之前他就曾经试过,在一条山道中一拳将偶遇的少林罗汉堂首座苦净禅师打死,又专门上崆峒山和莫七比了半个时辰的拳,之后才来的这里。 ——这一拳明明已经到了返璞归真的地步,金总管能挡得下吗? 金总管挡得下或挡不下没人知道,连金总管他自己都不知道,因为他根本没有挡,也不想挡。在钱魁刚有动作之时,他的身子就已经往后退去,后面是门和窗,门开着,窗也开着,门开得很大,窗却只开了一点,没有人会只开那么一点窗,开这么少不如不开。 ——“兴许是莫名不想让人看到他在偷喝掌柜的酒,故意弄成这样!” 在退去的同时金总管心中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选择从大门出去,因为从窗出去必然会撞破窗户,虽然也能出去,但必然会影响到身形,使得速度有所减慢,高手间的对决,容不得有半点破绽,然而金总管却偏偏选择从窗户出去,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这窗离他近而已,金总管从不会浪费时间和体力,因为他太胖了,所以在想完之后他人已经出了房间。 窗确实只开了一点点,金总管确实已经出了房间,窗也确实没有被撞破,不,已经被破坏,被紧跟其后的拳所破坏。 出了房间的钱魁没有再出手,脸色变得铁青无比看着金总管不说话,一个胖子的轻功这么好这么诡异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但是这并不是他心情不好的根本原因,钱魁对自己的拳头很自信,任何人付出二十年时间在练拳上,谁都会认为自己的拳不会差到哪去。 钱魁安静地站了许久,金总管也陪他站了许久,突然钱魁说:“你知道他没事?” “我不知道。” “但你并不奇怪,你相信他会没事?” “我相信。”金总管突然叹了口气。“他本来就是个奇怪的人,一个很讨厌的怪人。” 钱魁沉默了,他确实是一个怪人。钱魁对自己的拳依然很自信,他的拳可以打死苦净,也可以在莫七的疯狂七伤中坚持半个时辰,但他的拳却打不死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不但没打死,而且似乎还没受什么伤。 钱魁和金总管说的自然是莫名,在两人离开房间后,他同样离开了房间,从大门走出,经过走廊离开了这个后院,手中还不忘拿着金缕衣交代的那坛鹤年贡酒。 ——这样的人居然只是一名客栈里的小厮? 同样的疑惑也出现在钱魁的心头,他突然发现自己对这个小厮起了极大的兴趣,这种兴趣致使他竟然在和金总管对持中,细细回想起和莫名交手时的种种细节,这样的行为比刚才金总管分神更加诱惑人,然而奇怪的是,金总管并没有出手。 钱魁想了很久,忽然他说:“铁布衫?” “应该是铁布衫。”钱魁没等金总管回答就直接说,“没想到居然有人能将铁布衫练到这种程度。” “所以说他是个怪人。”金总管说。“江湖中练铁布衫的人很多,但没人会将这种最基本的功法练到这种层次。” “层次?” 层次和程度本就是两种意思,程度是在某个层次中的深度,而层次不同却已经不在一个层次,钱魁疑惑的同时,心中不免有些惊讶,就连莫名突然起身离开都只能让他讶异而没有吃惊,可想而知钱魁此刻心中是何等的震撼。 “不错,他的铁布衫已经不是原来的铁布衫。” ——不是原来的铁布衫? 原来的铁布衫是什么样子?铁布衫是一门外功、硬功,而且是一门需要外力来壮大自身的外功,修炼之时辅以拍打等行为使皮里膜外的毛细血管经常充血,增强肌肉组织的应激反应和抗暴效应,以及抗痛刺激,久而久之形成摧坚搞锐之功效,所谓的外练筋骨皮即是铁布衫的最终目的。 此等功法若不能决心持恒,绝不可能成功,就算成功却不修内家功法也只会落得个伤痛满身,不得善终,所以能专修铁布衫的人少之又少,更别说将铁布衫练到别的层次去。 但钱魁却信了,正如他相信自己的拳一样,若不是如此,区区一名小厮焉能挡下他一拳而无事?只是“不是原来的铁布衫”会是什么样子?钱魁很好奇。 金总也很好奇钱魁为什么好奇,大厅里有金缕衣,有南宫唤剑和北冥一刀,现在又多了一个莫名,金总管实在想不出黑衣会来什么人,以什么方法,在龙门镇里杀到他们想杀的人,金总管真的很好奇。 “你似乎一点都不急。”金总管反复握着他的手。“我很好奇是什么让你这么自信,我想不出你们有什么方法,可以在龙门镇里成功伤到我们小姐。” 钱魁咧嘴一笑,一如他之前那样,露出黑红色的牙齿:“我为什么要心急,谁又说过我们对付的是她?我们要对付的从来只有你,幽都的前护法冷如霜!” 一句话让金总管心惊,难免会遐想连连,怎么会是他?怎么可能是他? 钱魁似乎看出了金总管的想法,其实此刻金总管的想法不难猜:“为什么不会是你?黑衣要杀人,谁都可以,可以是金缕衣,也可以是南剑北刀,更可以是你。” “不错,黑衣要杀人,谁都可以,又为什么不会是我呢!”金总管竟笑了,而且笑得很是开心。 因为金总管的笑,钱魁脸色又变得铁青起来,他轻轻说:“你为什么笑?” “为什么不能笑?”金总管嘴角依旧含着笑。“黑衣要杀什么人,没有为什么,我要笑,又为什么要理由?” 黑衣要杀人同样没有理由,它要杀的人都必然会被杀,黑衣中有商贾,有官员,当然也可以有杀手,而且能入黑衣法眼的杀手无一不是杀手中的高手,就像现在金总管面前的钱魁,他也不过是个杀手,就因为他和金总管、金缕衣有私怨,所以他就成了一名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