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女配想翻身》 第一章 炮灰女主来坐镇 “她,如何?” “天生变异雷灵根,心性沉实,真乃我沈家骄傲。” “相较我儿如何?” “实则是比不上沈大小姐的。不过,大夫人那般疼爱,只怕大小姐……” “无需多言。” “是……” 沈东篱是个很有气节的女子。比如说能面对元婴期的老妖怪面不改色,昂首挺胸。然而那老怪正是她亲爹。在待人接物上,沈东篱亦是游刃有余,滴水不漏。比如说能跟沈府最为严苛死板的大管家沈二谈笑风生,实乃真名士自风流!然而她自幼是沈管家一手带大,尿床拉屎毫不含糊。 没错,沈东篱就是传说中美貌似白莲,身姿若惊鸿,举手晕一群,抬脚死一片的沈府继承人,沈大小姐。 而面前跪着的可人儿,正是沈家遗落在外的明珠,就算生长在荒郊野外,穷村僻壤也难掩其风华的沈明珠。万里无一的变异雷灵根且不说,还自带须弥芥子空间,内有标配灵泉府灵,什么千年的碧落草,万年的蛤蟆精,一甩甩一脸。 没错,沈东篱幽幽的喝了口灵茶。她来到了一篇标准的女配文,而她正是那标配的炮灰女主。要是她没记错,除去沈明珠,想弄(neng)死她的还有好几个,皆是身手不凡,声名在外的各路男配女配,噫,真是群雄逐鹿的时代! “女儿,想父亲了!”沈东篱被这一声突然迸发出无限情感的呼喊雷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只见那跪着的沈明珠抬起了那巴掌大的小脸,明亮的大眼睛里泪珠子直打转。乌黑的眸子里闪着深情的光芒,噢,原来这叫爱。 且看女配身旁的黑衣男子,俗话说看人先看眼,这人目光丝毫不光明磊落,探其双眸如入寒潭,眨眼间好似剑光四溢,止不住的杀气在其周身环绕。料想能有这般杀气外放的,恐怕是《九幽书》中的著名反派,施卫东。 沈东篱隔着一层眼纱,都能猜到是怎样的场景。“咳!”看了太久,竟遭到了反噬。黑衣男子毫无怜惜地扫了一眼沈东篱。一张洁白的手帕上染上了血迹,沈东篱捂住心口,气若游丝“父亲,我先退下了。”说完便从椅子上起身,头也不回的走出了会客厅。 “姐姐,是不是在怪明珠?”风中传来明珠小声的抽泣。 “莫怕,此事……” …… 沈东篱一路走着心思也未曾停下,她心中的问题千千万,譬如,为何沈明珠比书上写的早了两日来寻亲?她身旁的黑衣男子为何此时出现?这些微小的变化到底有什么影响?她饶是多活一世也对这些道修的法门不甚了解。 大道五十,其衍四九。当今世上确有那些高人夜观星辰,昼拟沙盘,加上一双慧眼,能将一人生平尽数算尽。然而沈东篱并没有这样的法门,空长一双破妄之眼,空得一身浮名。在沈明珠出现之前,她作为炮灰女主真是百无聊赖,每日只是吟诗作画,逗弄灵宠,翻看前人留下的传奇话本子。沈东篱叹了口气,若不是因为那秃驴。葱白纤手覆上双眼,眼眶内竟不似有实物存在。 碧青石铺成路上有人走来,观其身形应是大夫人身边的冷霜。果不其然,冷霜见到沈东篱,急急的凑上前来,附耳说道:“大小姐,夫人找您有急事!速速跟奴婢来。” 沈东篱颔首应了,心想母亲莫非又与父亲闹翻?想到大夫人对她无微不至的照料,沈东篱不知应有何感想。她本是长生界的一名魔修,恶贯满盈,杀人如麻,手上沾染了无数鲜血。无数正派道士临死之前总要指一指老天,“你这妖女!不得好死!”亦或“你就不怕天谴么!妖孽!” 然而老天的确没开眼,她这样的妖女竟然一路修至藏神,几近出尘。后来呢?后来,沈东篱决定归隐山林金盆洗手之时遇到一个道修女子,那女子的相貌她并不记得,想来是用了什么样的法宝遮掩,只知那女子头顶气运滔天。她一时怯于下手,竟死于那女子之手,身前所得法宝尽数被那女子夺去。正所谓,为谁辛苦为谁忙?为她人做嫁衣裳。 沈东篱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为何那****竟无法对那女子下手,直到三千年后她幽幽转醒,投生于沈夫人腹中,长到四五岁之时,她从沈夫人的书架上取出一本《陆小琴成仙记》。 “母亲,为什么这大魔头这么厉害却打不过陆小琴?” “笨,陆小琴可是女主呢。” 她投生正派修士之家,自是无法修习那魔功,也无法以杀入道,只得那些无聊的岁月里将那《陆小琴成仙记》翻了又翻。 “母亲,这陆小琴真的存在?” “旁人编的话本子,怎得会是真的?”母亲笑着将一块枣泥糕塞进小东篱的嘴里,“你啊成天这样懒散,不知修炼,将来可如何是好?” 沈东篱装做天真咯咯笑了起来:“有母亲在,东篱不怕。”话本子里的故事,真的不存在吗?不然为何《九幽书》中真的有沈东篱 今日母亲这样着急找自己,想来也该是为了沈明珠一事。沈东篱不紧不慢的跟上了冷霜,沈家的仆从大多数都在练气期,冷霜作为母亲的贴身侍女,更是已经筑基大圆满,半步金丹。穿过一道道阵法,终于到了。 若不是沈东篱自幼学了些阵法皮毛,想走出这**阵也是有些困难。相传三千年前沈府的老祖将沈府建在一座小山之上,贴着昆仑灵脉,自山脚起就布下重重连环阵法,又借势昆仑侧峰种下层层桃花障。从此沈府在这小遥峰上安然度过了漫长岁月。 “篱儿,你随沈二下山去吧!”母亲神色凝重。 沈东篱一时语塞,这就要为女配让路了?她记得原来的剧情没这样设定吧?只因那明珠早来了两日? “母亲,我不想离开你。”沈东篱仗着年纪小牢牢抱住沈母的胳膊。她这会儿走了,那谁又代替她成为魔修圣女?坐拥天下神器?虽说这样的设定不过是为了女配铺路,可她这些年惰于修习正派心法,皆是因为知晓两日后会有魔门中人来,修习魔功对她而言,就好比呼吸一样习惯。 沈母紧紧抱着自己的骨肉,神色肃然。“我儿你可知你五岁那年……” 沈东篱向天翻了个大白眼,张嘴便唱道:“有一老道从东而来,有一老僧从西而至,两人坐于小遥峰上,那是大辩了个三天三夜……” 沈母不气反笑:“你背话本子倒是流利,怎的练起功来反倒一问三不知。” 沈东篱笑着打哈哈,难道能大白话说不然她怎么学魔功? “好了!莫要闹了!”沈母突然严肃起来,“我儿天资聪颖,看过的书向来过目不忘 ,平日里行事也是极其稳重,从未让父母有过半分担忧,料想我儿是要有大成就的。我与你父亲这几百年来,未尝不想我儿与那些高门贵女一般成那无忧虑的娇花,然时不我与,我儿,注定是要与命抗争的。”沈母竟说着落下泪来。 沈东篱看着母亲的婆娑泪眼,一时间竟无言以对。她从前浪荡不羁,对这些人间的情啊爱啊,极其不屑。拆离人骨肉,打散亲夫妻的事情做起来毫不手软。 为大道者,断情绝欲,一往无前。 此情此景,此时此刻,此身此地,她只得在心里暗叹一声,孽缘。 第二章 东篱来了峒冬县 所有的武侠小说总是这样,带着一身家仇国恨,主角牵着一匹老马,带着一个仆人,来到路边的茶摊,漫漫的黄沙迷了主角明亮的双眼。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何不来江南? 沈东篱喜欢阴冷的江南。 所以,沈东篱骑着一匹老马,带着年过半百的沈二,如花似玉的冷霜,一路向南,越过了茫茫巴山,吃着火锅唱着歌,来到了平江城。 昆仑冷,三分冷,江南寒,七分寒。湖面凝了薄薄的冰,沈东篱走了一路,脚底已经津透了水。青石板路上透着地底传来的寒气,油纸伞也挡不住肆意纷飞的细小雨丝。这些雨丝就好似一枚枚从冰河中取出的银针,一根根扎入骨髓。 “叔,我好冷。”语音细软,犹如出水白莲。沈东篱整个人缩在在厚厚的蓑衣里,举伞的手冻的青白。明珠为何会早两日来小遥峰?她还是未曾参透。十三年来,她谨言慎行,唯恐与原主有所不同而扰乱书中的剧情,故而她不可能是这其中的变数。 沈二淡漠的看了一眼沈大小姐,只见其又开始神游太虚,并不为沈东篱的殷殷请求所动。沈府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沈大小姐天资卓著,气运滔天,然而却是奇懒无比,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思进取,不知修炼,竟日只看些才子佳人的言情话本,故而被沈夫人逐出家门历练。 沈东篱回过神来瞥了眼严肃的沈二,很是无语,这老东西平日里就看她极其不顺眼,想来是看不惯自己的懒散。对于这种人沈东篱无话可说,对于这种家族荣誉大于个人的忠仆而言,倘若被他发现沈东篱修习魔功,怕是要先将她手刃以免污了沈家的千年门楣。 这世间,有人为名,有人为利,只有她孑然一身,为了搞倒女配。这样想来,沈东篱竟心生一丝孤独:“这世间,吾谁与归?”沈东篱在沈二处讨不到好,便转头向冷霜问道。 冷霜冲沈东篱抱拳回道:“在下自当与小姐同去。”然而她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连帮小姐执伞这样的建议也不会提。沈东篱叹气,她是小遥峰的娇贵小姐,又是有名的体恤下人,本等着被魔教掳去平步青云,摇身一变成为被魔教所迫害洗脑无知少女,过她的大好日子,修她的大好魔功,何须如此斟酌尴尬。 真尴尬。 自昆仑山脚至小遥峰并无半点人烟,小遥峰上更是有守山大阵,风能进,雨不能进,雪不能进,霜不能进。四季如春,桃花盛开漫山遍野。 更因为,自筑基始,众人皆有护体罡气。 半步金丹的冷霜并不知何谓霜,不知何为冷。 然而她沈东篱不仅知道何为冷,更知道这平江城为何冷。“冷霜,你且随我去平江府路口的酒楼可好?” 沈二抱剑不悦喝到:“小姐,夫人安排往那处去,怎可因此耽误行程?”若不是大小姐非要买上一匹老马,学做那天涯剑客,此刻他们应当早已进入门派报道。 沈东篱弱弱答道:“二叔你可听说过一句俗语,‘磨刀不误砍柴工’。” “何谓砍柴?为何砍柴?”沈二皱眉。 东篱轻笑,抚上鲛纱:“柴者,道也。这是俗世凡人领悟道之术。书中所言,通习此道者可立地成仙。”心中莫名有种愚弄此等大能的莫名成就感来。 却不料“凡人尚且都修道之心,为何大小姐如此懈怠?”沈二毫不留情的批评道。 沈东篱真想撕烂沈二这张嘴。 “天机岂是尔等能得知的。”沈东篱收了伞,置于储物戒中。与冷霜先后走进了巍峨堂皇的峒冬楼。 《九幽书》中,沈府的人个个都木讷的犹如大萝卜。甘心做那天道的卫道士,克己复礼,斩妖除魔。然而那样歪曲的天道有何好守?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王。若是能够将天下气运尽数归于个人,说明这并不是真正的天道。 若是原书为《九幽书》,那她这经历的一切不妨叫做《九幽夺宝录》。而这峒冬楼中,啧啧,进去一探便知。 “小姐,冷霜走不进这楼中。”冷霜一脚跨出了峒冬楼,面带不解“没有阵法,怎会如此?” 沈二听闻,立马大步迈进楼中,也是一并迈过了门槛,踩在楼外的青石板上。“还真是,奇了怪了。” 沈东篱看到两人不停的进进出出就是走不进楼中,心中一个念头划过,她何不趁此时逃走?从此天高海阔?但是这样并不够缜密,若是这二人立刻返回家中如何?若是引来父母的双重追逃该如何?暂且罢了,不若这样按照命运一步步走下去吧。在不公的天道面前,所有被突然的想法或者念头牵引的事情,皆无好事。 比如说一见明珠误终生的施卫东,比如过尽千帆皆不是的谢剑。念无好念。 “此楼甚是稀奇。”沈东篱走出楼外,抬头只见“峒冬楼”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刻在砖墙之上。 冷霜凝眉:“似是有意将有修行之人隔绝于外。”语毕,单手捏诀,起手一道金光打在墙上,无影无踪。 “现在可知我为何带你们来此?”沈东篱看向沈二说道。 沈二拉着脸,并不答话。沈东篱乐呵呵的牵起马,往城外走去。这个沈二,倒是叫她多了些烟火气,好玩。 “看来我们来早了,现在时候未到,我们出城歇息几日再来。”沈东篱靠着马背,恨不得以此为床顷刻躺下看话本子。等过些时候到了修仙的城镇,她要买上一头背部宽敞的灵兽,铺上茶几,摆上鲜果。 “且慢,不知有贵客来,有失远迎。”峒冬楼中走出了位布衣男子,径直走到沈东篱面前,“在下招待不周,怠慢了贵客,不知何故就此离去?” 沈二面上依旧铁青,却是仔仔细细的打量了此人,气息平,步子稳,似是俗世武人,让人一眼能够看穿。可是,若是故意让人一眼看穿呢? 第三章 平江路上无好人 沈东篱琢磨了下沈明珠的做派,春风细雨,满面和煦。柔柔开口道:“不知找我何事?” 那人站定,似是扫了眼沈二的腰牌:“敢问姑娘可是昆仑山沈家引路人----沈明珠?”声音清朗,好似泉水流过青石,雨滴坠落湖面,此人面目俊秀,怎的说话如此可恶。 “放肆!”冷霜利剑出鞘,刀锋掀起气浪,直逼那人面门。 沈东篱心中此刻惊涛骇浪,暂且忍下:“冷霜,不得无礼。”从储物戒中摸出香帕,细细的擦去手上的水珠,只闻一阵馨香骤然而至又倏忽间消失不见,只见一双纤纤玉手在帕子上轻轻的拂、捻、挑、好似纤巧的灵兽在跳舞。那人哪曾见过这等架势,不由眼直口干,心旌摇曳。 “尔等怎么会认得本小姐?”沈东篱循循善诱。听闻平江一带男子,皆好白莲。女子手脚若葱白者为佳,纤弱无骨者为上,若是那一双巧手似玉雕,一双小脚玲珑似白莲,那则是千金难买不可多得的佳人。 白衣男子轻咳一声:“自一月前,昆仑昭告天下,当世引路者出,天下莫不为之狂热。传言中沈氏一门子嗣困难,自千年前一脉单传并无旁支,今日我观这位壮士气度不凡,修为莫测,又挂着沈府的玉佩。而姑娘您又是如此高贵华美,纯真无邪,宛若仙人,想必定是那刚出山门的当代引路人。” “你这小厮,怎的如此会说话?”沈东篱笑,纯真无邪“我正是沈氏当代引路人。”修仙之人乏善可陈的很,不及这小厮有趣。 “那便是了,姑娘请留步,主人有请。”白衣男子侧身做引路状。 沈东篱轻咳:“我今日趁兴而来,兴尽而归,不必麻烦,他日有缘再叙。”这峒冬楼还需两日方才功德圆满,今日若是进去,与那所谓的主人混的眼熟,下次来就不能趁乱做些手脚,细细想来,麻烦。“不必相送,告辞。” 话音未落,一个响雷炸在沈东篱脚边。沈东篱心中默念:这该死的天道。她读过很多女配文,依旧过不好这一生。 “女施主且慢,白衣招待不周,还望女施主见谅。”沈东篱猜测,这位灰衣或许是那位。然而此刻她也无法确定,她试图斩断与天道的联系,以防成为天道的傀儡,故而也失去了面对故事角色时会出现的强烈的念。他今日会死,坠入魔道。沈东篱看的很模糊。沈二却是如临大敌。 沈东篱问道:“出家之人也经营俗世生意养家糊口?” 灰袍僧人合十道:“贫僧悟空,自西方净土而来,路过此处见世人皆食荤腥,便设立此馆,专营素食,减轻世人的杀业。” “你见我,可有杀业。”沈东篱笑,当然,爱笑的女主运气都不会太好。天空中乌云密布,电闪雷鸣。 灰袍僧人低眉道:“佛曰:不可说。” 大雨倾盆而至,湮没了街头巷尾的嘈杂。 江南省内峒冬县,峒冬县有平江城,平江城里平江路,平江路上无好人。 平江路沿河而建,路上多是烟花柳巷,妓馆赌场。渡口贩夫走卒多做私盐生意,也兼营些铁器之类。而这峒冬楼,随意的开在这俗世凡尘之中,经营者竟是一位和尚。 听闻业之于修佛之人,就好比道之于修道之人。沈东篱无法辨别这其中的细微差别,对于灰袍僧人的悲悯作态也不置可否。 天道生万物,万物皆不同。“曾听闻修佛者认为众生平等,不知大师觉得如何?”沈东篱跟随灰袍走入峒冬楼里间,坐定问道。 楼中装修很是风雅,梅兰竹菊相映成趣,又自成一处风景。相比这些,沈东篱对那扇大门兴趣最甚。具《九幽书》所言,沈明珠曾五次来到平江城,其中四次都到这峒冬楼来。不知这次她是否已经取得了先机。 因为,峒冬楼的大门叫做“轮回”。 “众生不平等。”灰袍僧人答道。 沈东篱喜欢这个回答:“所以幸运的飞禽走兽在此逃过一劫,不幸的草木精灵在此被制作成素食。” “我听闻佛祖连一只蚂蚁都不忍伤害,何况草木精灵?” “我听闻古有佛陀舍身饲虎,你何不以身饲恶?” 沈东篱的语义是,你何不速速就死?若是食素表示不杀生,那素食难道不是生命?她昆仑山上那些草木妖精也如同灵兽一般机灵可爱。而他竟然用这些妖精来渡化恶人,以达到修业之目的。 灰袍眉头紧锁,似是陷入了无边苦海之中。 沈东篱勾唇,她前世愚钝,一言不合就斗法,持剑,斩人。落得恶名在外,满手鲜血,身死道消。 无趣。 杀人夺宝最是无趣。 “就我所知,今日一行四人前来想要杀你。”沈东篱掀开竹帘,向街边望去。她今日若不来,很快两天后这灰袍僧人会在渡口被发现。而彼时此楼功德圆满,所凝结业力成为一座玲珑宝塔,轮回塔。轮回塔,凌霄榜上灵器之首。此塔能够镇宅安家,避灾驱邪,然而对于魔修而言似乎也无甚大用。 而后此人坠入魔道,化名李可。 但是她来了。沈东篱猜测这秃驴可能有一些预感,不然为何非要拖住她。 灰袍僧人开口道:“前身所造业,虽不是我所愿,但也的确出自我之手,悟空自承苦果。如今大限将至,我唯有一事放在心上无法忘怀。” 只见他珍重地从袖中取出一木盒,轻轻打开:“这是贫僧幼时自昆仑玩耍时摘得的杏枝,却不想枝上有杏花成精,悔之晚矣。贫僧为其取名为杏,自此杏伴随我已经百年之久矣。” “贫僧平生未曾后悔,”灰袍默然道,“还请引路人将杏带回昆仑,此事因我而起,误了杏的百年修行。” 语毕,木盒竟是挣扎着颤抖起来。 可怜的杏啊,他带你走时可曾问过你是否留恋昆仑的漫天云霞?他送走你时可曾问过你是否爱上了江南的雨巷烟花。 第四章 悟空别了杏花村 原来是此事,原来如此。 昆仑小遥峰一脉最为天下所知的便是其控物摄魂之术,演化至今被称之为引路。昆仑山上有十方鬼林,最适宜滋养草木精怪。每每春分之时,山门大开,精怪便可随主下山,游历四方。然,修仙路上十分枯寂,九分凶险,凡人跨入仙门者万中无一,顺利筑基者又是凤毛麟角,而精怪的寿命是凡人的数千倍,往往主人毙命,精怪无人看管而为祸世间。昆仑引路人所要做的事情便是将精怪的记忆抹去,将其带回十方。一来免去精怪孤苦,二来能收集其记忆,一举两得。 大凡物不得其平而鸣,杏亦是如此。与主人相伴之时精怪柔情似水,一旦分离便即刻狂性大发。 但是吧,沈东篱真的没学引路功法。你想啊,若是安分守己等到魔教来要人,她便少受一重散功之苦。否则改习魔功要先自断经脉,何苦。 “我说,你若今日不出此门,谁也要不走你性命,你何必如此。”沈东篱细想,世间难道真有人慷慨赴死? 一如《九幽书》所言,悟空死后坠魔,而当时沈明珠应当在沈府的护送下早早开始了门派修炼生涯。此刻应当在参加炼气小比,并且在危机之中遇上了忠犬男三,美好逆袭人生刚刚启程。 入魔这一事情,沈东篱很有经验。普普通通的凡人死了,有怨气,最多化作阴风阵阵。有修为的修士心魔入体,精神错乱,也有可能,不过一般称之为疯魔。还有就是这和尚了,想不通的和尚是最有趣的。 “自我出净土,师尊便告知与我,今日便是我的死日。”沈东篱默然,若是今日必死为何两日后浮尸于桃花渡? “这法器乃是贫僧百年苦修所得,望施主千万珍重。”语毕,悟空掌中出现一七层宝塔,玲珑剔透,甚是可爱。 沈东篱不敢收入囊中,实在不敢。抬眼望去,沈二与冷霜正抱剑躲在対街檐下,想必神念一直注意着二楼,雨水在屋檐尖上连成一条线,天上的雷龙还在徘徊。 作为女主,沈东篱分外尴尬。正统天道有这样的说法,修道之人身负多少恩泽,便能驱使怎样的法宝。这轮回塔虽未得圆满,尚属于仿上古神器所铸之物,也配得上被称作“小轮回塔”,依旧属于天道的基石之一。 且,铸塔者自身需踏入轮回,此塔方能大成。这铸造人还未死,就算要了这物又有何用呢。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一声暴喝,沈二被气浪震出了十多米,沿街的房屋尽数倒塌。冷霜虽身手敏捷却也撞在渡口桃树上,令人惊奇的是,那桃树竟纹丝未动。 只听一声金杖落地之音,雨势竟听命散去,乌云悉数分开。翻云覆雨手!沈府三人心中皆惊。 悟空似是顿悟,起身整理一身灰袍,背朝沈东篱走下楼梯,来到屋外。 来人光芒万丈,叫人睁不开眼。沈东篱揭开面纱,第一次试图看个究竟。 “金刚伏魔圈......”饶是她见识广博,也不禁低喃。这个小世界能人辈出,强者不计其数,怎的会让沈明珠那样的人搅翻了天? 一行四人皆是僧侣。 君王死社稷,老道死仁义。悟空为何赴死,沈东篱不知。 只见他在门前站定,目光空无。死去元知万事空,灰袍僧的名字很有意思。沈东篱深思,他的师尊到底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告诉自己的徒儿,这是你的死日。 有无悲悯,有无同情。 突然间,木盒冲出了竹帘,直直的向那一行四人砸去。沈东篱有意阻止,却不知该不该阻止。她做事总是要考虑缘由,因果,对错。生机微弱的枯萎枝条对于大局会有何影响呢?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果然,杏连触碰到老僧的机会都无,木盒就在空中化作了灰烬。此刻,沈东篱出手了,手中四枚银针立现,将杏枝从空中截住钉向冷霜所在之处。 究其缘由,只是杏命不该绝。 持杖老僧未发一言,只又握杖敲击地面,光自地面而生,似是一道道涟漪传向天空。悟空未曾再看一眼天空,便应声倒下,生机断绝。 沈东篱看到了久违的熟悉味道。 持杖老僧身后站着三人,金色袈裟,紫铜法器,很是威严。其中一人走向悟空取出金钵,那小轮回塔立刻跳出,且竟比之前大上了三分。 见宝物到手,持杖老僧就地画圆,金衣三人分列而站,成三角之势。顷刻间,地面金光乍泄,平江城的一切灰飞烟灭,河水倒流,乱石纷飞。沈东篱跃窗而下,拾起地上的尸体便朝冷霜飞去。 “冷霜去救沈二叔!”一声令下,只见一道纤细的人影在乱石丛中飞舞,背起昏迷不醒的沈二便走。 平江城,本是就是大阵。阵眼就是这桃花渡,或者说这棵岿然不动的桃树。 城中大雨,桃花不落。冷霜撞上,也毫发无损。这超然于世外的态度,真叫一干人等羡慕。 “小姐,这人怎样了?”冷霜愕然看着自家小姐如同拎鸡一般,掐着此人的脖子。 沈东篱笑道:“此人入魔,千万不要让沈二叔知道。”就在他气绝那一瞬间,就是将死而未死之时,她看到了魔气。古人有言: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渡外恢复了平静,河上突然出现些许小船,船夫头戴斗笠,手持长篙,口中念着悠长的号子。里河沿岸毁损的房屋尽数出现,绵绵的细雨又扑棱扑棱的落下。 难道说这平江城是幻阵?那为何明明已经灰飞烟灭之人能够重新再现?沈东篱放下了悟空,就连她也搞不清楚。甫一落地,渡口来来往往的人群这才看到了倒地身亡的峒冬楼老板。 “大师,大师!”白衣男子慌乱地从人群中挤出,他口中的大师早已生机断绝。白衣当即跪地嘤嘤哭泣。“您为何两日前留下一封书信就弃我而去?”白衣终于能够握住主人的手,洁白如玉,软弱无骨。“您想葬归昆仑,小的便是砸锅卖铁也要扶灵而去!” 昆仑好啊,十方鬼林专养精怪,对魔修而言再好不过了。等他从雪地中转醒,定是绝佳的兵器。 然而,杏是回不去了。沈东篱的针将其扎入了桃树,准确的说,杏枝扎入了桃树,而寒针自然未能伤其分毫。 莫非是精怪相吸? 倒也蛮尴尬的,从此桃花渡口的桃树竟然会开两种花。 当年的灰袍僧人则躺在一口薄皮棺材里,在平江城过了头七,由白衣小厮一路扶灵北上,再也没有回来过。 平江城的那两日的时光,消失在杏花烟雨中,再也无人补上。 第五章 白日放歌须纵酒 沈二叔被那日的真气伤到了经脉,整日昏迷。想来那老僧倒也有些怜香惜玉的意思,貌美如花的冷霜毫发无损,糙汉沈二却没有这等好运。可那老僧为何不放我沈东篱的母马?她千挑万选最有韵味的西风瘦马!沈东篱这才跳脚。 马丢了,还上路吗?自然得上。可是沈东篱与她的忠仆冷霜身上并无半点金银,试问谁能料想偌大一个江南重镇竟然不收灵石?《陆小琴成仙记》里面可是写的明明白白,凡人为了灵石那可是有如疯魔,一块下品灵石可换黄金万两! 然而事实如此的残酷。对于凡人而言,无法感应天地灵气,那么天地灵气对于他们而言就是不存在的。普通凡人既无法通过灵石购买到天材地宝,又不能从灵石中吸取灵气用于修炼。有黄金万两的凡人不会看得起区区一块下品灵石,平头百姓连生活都困难,换灵石又有何意义? “幸好沈管家向来喜爱小女孩穿金戴银,你主子我身上随便一件珠宝都能抵上千金。”沈东篱此刻分外的怀念不苟言笑的沈管家,每每山下有了什么上好布料,沈管家总要压抑着眼中的狂喜买来给东篱做衣裳。没错,亲手裁剪的那种。 沈东篱从耳上摘下一只东珠,摆在了当铺的柜面上。又从西市牵走了一匹黑亮的骡子。想到与这骡子相见时的情形,沈东篱不禁啧啧称奇。这骡子不是一般的骡,是一头好骡,那一汪眼睛湿漉漉,长长的睫毛又黑又亮,遇到沈东篱竟然还会下跪。 下跪并不稀奇,凡人皆有一跪。稀奇的是它竟然有神兽血脉,这种在凡间劣等马集市偶遇神兽的几率约等于开挂女配一朝醒来人生无趣喝水噎死。 于是,机警的沈东篱决定再买一副板车一床棉被,用来搬运昏迷的沈二。冷霜探了探沈二的心脉,伤不至死,无需丹药。市面上的丹药也好,沈家自制丹药也好,都或多或少有些丹毒,不可轻易服用。 出了平江城,下一站便是鄞城,听闻城中多术士,多卜者,人人皆信命理之说。大凡信命理之城,医药都尤为发达,沈东篱想在城中备些草药,以备不时之需。 距鄞(yin)城郊外几十里,天上开始飘起小雪。终于下雪了呵,沈东篱翻身下骡,坐到板车上点起了火折子,烧起了火锅,沈二昏迷真是太好了!沈东篱又倒出些小酒,与冷霜对酌。 “冷霜这些天有何感想?”沈东篱涮着肉片问道。 忠仆冷霜辟谷多年,此刻只是挑些灵植吃,相比肉类,灵植所含废渣更少,更加有利于修行。“冷霜并无感想。” 饶是沈东篱也不禁叹息,为何女配身边的神人总是如同智库一般,这世间万物,奇珍异宝,就没有他们不知道的。 “主子我,感想颇多。”沈东篱伸出长筷指点江山,“你且看身边人等,像你这般四十筑基,五十圆满者,已然凤毛麟角。更有甚者,自母胎中便开始修炼。都可谓前途不可限量。” “然,就算这等天才也免不了蝇营狗苟,拉帮结派。” “你可知这天有多高?海有多深?” 冷霜愣然:“冷霜不知,何谓海?” 沈东篱方才知道为何夏虫不可语冰。“海,是尤为宽广深厚的小河,横无际涯,浩浩汤汤。我等只不过是浅水中的小鱼苗,那日所见老僧已然是深海中的巨鲸,而海深不可测,比那老僧更加厉害的无法计数。” “小姐何出此言?” 沈东篱默然:“只不过发觉,菜鸡互啄如此的可笑。” 语毕,两人皆不再发话。天色渐晚,沈东篱找了一处空旷高地搭起了帐篷,她可爱的忠仆丝毫不懂得生活的魅力。沈东篱先是在地面上铺上一层防水的阵布,再用铁木将四处的边角固定住,再盖上厚厚的熊皮毛毡,以前在荒原上,沈东篱基本都是这样度过。她真的是太眷恋世俗生活的一切了,成仙的日子,很无趣。新买的黑骡也不曾受到怠慢,一骡独享整个帐篷。三人一骡在茫茫雪海里聚成了一个个小丘。 夜渐渐睡去。 ≡[。。]≡ 最近九幽的天气变化莫测,连鄞城最不混吃等死的观星师也估摸不透。这明儿,或者下雨,或者不下。毕竟,生活就像一首诗。凡人怎么知道诗是什么呢?诗是像是雨,像是风,又像是雾。像是前几天太阳高照,这几天又洋洋洒洒的飘起了雪花。 站在鄞城的城墙上往下张望,莫非是来来往往的人群的后脑勺,来来往往的混杂着蔬菜,泥土,还有排泄物的气味,来来往往的叫卖,争吵,****的声音。 还有,一张狗脸,四十五度向着天空扬起的狗脸。 “我跟你讲,小乞丐,爷爷当年可是幽都排的上号的名门望族之后,你别不信,你摸摸爷爷我后脖子,你快摸摸。” “嘿!爷爷我跟别的狗不一样吧!” …… “我的天,好舒服,不要停!” “别停啊!” “你个小乞丐,人不大,手劲儿倒不小。”小土狗伸出后腿挠了挠脖子,意犹未尽的砸吧嘴。“你爷爷我喜欢。” 小乞丐收起了瘦弱的小胳膊,咧开嘴笑了,这种笑容竟然出现在这样脏兮兮的小脸上,这让小土狗看得有些恍惚。他想到了跟隔壁村小母狗在高粱地里奔驰冲刺的曾经,是啊,那时候的他还是威风堂堂的宛陵梅氏。 宛陵梅,宛陵香,宛陵土狗一级棒。 陈狗腾一手托着腮帮,一手帮眼前瘦骨嶙峋的小狗按按筋骨。前天,鄞城大雪,天寒地冻,他蜷缩在曲江楼外,巴望着能够等到一点残羹冷炙。突然曲江楼内像是炸开了锅,他踮起脚看到酒楼里刀光剑影,血肉乱飞,时不时有人撞上纸糊的窗户,在洁白的大街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身后拖着长长的红色印记,像是一朵朵梅花。 纷乱中,一只直立行走的狗,准确的说是一只抱着酒壶还能直立行走的狗,踉跄着扶墙而出。 十三岁的陈狗腾从来没见过这么清俊脱俗的场景。 最容易发生命案的小酒楼很坦然的在发生命案,打斗场面如火如荼,双方厮杀好似要将滔天的仇恨都用在这刀光剑影之中。这时,一只土狗,一只鼻头上有一撮黑毛的土狗,抱着酒壶,拉着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奔跑在宽敞的大街上。 十三岁之前,陈狗腾的人生好似是在地上匍匐前进的蚂蚁,十三岁之后,他就成了下水道里乱窜的老鼠。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毕竟陈狗腾在原书中只是露了个脸。幽元十四年,鄞城发生了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事故共造成两人死亡,其中一名死者是福祥庄当铺老板的儿子,那另一名呢?县志中并没有做任何记载。 也就是说十三岁的陈狗腾没有在那天遇到一只鼻头上有一撮黑毛的土狗,那么他就会在几天后死在青睛兽的蹄下。 就这一点而言,陈狗腾的确有些男主角的风范,然而,其实并不是。就算他活了下来,也只是天道的小小疏忽。 天道难道会因为自己的小小疏忽付出什么代价吗?当然不,对于天道而言,凡人怎样,就随他怎样。凡人想怎样,就随他那样。 凡人想怎样呢?树木要发芽,冰川想融化,小土狗想喝酒,小乞丐要吃肉。 跟着宛陵一枝梅难道会缺肉吃吗?赌上宛陵氏的自尊与骄傲,小土狗站上城头开始无声嚎叫,这迷之嚎叫越传越远,直至鄞城的远郊。 不一会儿,伴着踏踏的马蹄声,一个黑点出现在远方的夜幕中,像是朝着鄞城奔来。 第六章 拐个仙兽好疗伤 天光乍亮,沈东篱起身洗漱一番,收起帐篷。冷霜已是修道之人,本并不需要入眠,然而昨日雪后繁星满天,她一时竟看的痴了,此刻方才转醒。默念清心诀,在丹田内循环上两个小周天,冷霜起身去探一探沈二的脉搏,很稳很安全。接着从储物袋里倒出昨日收的苜蓿草给大黑骡喂食。 然而,“骡呢?” 沈东篱脸色一沉,这可是花了五两黄金买的骡。在《九幽书》里凡人世界的五两黄金什么概念?五两黄金到官票行里可换得一百两白银,而平江城里繁华路段的三进三出的小院,约为四十两白银。 所以她的两栋小院呢?? “小姐,都是冷霜的错,冷霜去将黑骡找回来!”冷霜自责不已,当即跪下。沈东篱呵斥道:“修道之人不跪天不跪地哪有随便下跪的道理,你随我来。” 昨日夜里雪停的好,只见苍茫一片雪原中一串脚印通向鄞城方向。“这个小蹄子是想利用我啊!”沈东篱长叹。 为何女配收留的灵宠仙兽都一心一意忠心耿耿?灵兽不比凡间走兽,这世间但凡开了智灵之物都会有自己的小心思。灵兽修士平日里互相依赖陪伴,危难之时出卖对方一拍两散皆有可能。 这等不知报恩的小蹄子就该剁碎了喂狗。 冷霜将杂物收拾完毕,收于储物袋中。单手掐诀,祭出一叶形法器。安置妥当沈二后驱使着法器一路向西追去。 沈东篱坐于冷霜身后,随手在沈二身上拍上一张水符箓,沈二迟迟不醒,主仆二人也全当无事一般。 飞叶的速度相较老马黑骡不知快上了多少倍,只几息的功夫便到了鄞城墙外。早市时辰已到,城门大开,昨夜的积雪被来往的行人车马踩得面目全非,化作雪水渗入城门大路上的砖石缝中。 冷霜平稳地将众人停在城外林中,又将法器收起。沈东篱从储物戒子中摸出一玲珑剔透的匣子,匣子中有荧光点点美不胜收。打开匣子,一只碧玉般通透的萤扑闪着晶莹剔透的小翅膀,轻柔的落在沈东篱的指节上。 “去找找附近可有我的气味。”沈东篱向萤传达道。小遥峰上众人皆与草木精灵,昆虫鼠蚁相伴,这是沈东篱自小养的萤,最是熟悉她身上的味道。 萤在指尖站定,摇晃着脑袋上两根长长的触角,似是找到了方向,在空中跳起来八字舞蹈。 “冷霜你护着沈二,我们跟着萤走。”沈东篱收起玉匣,誓要将那小蹄子捉拿归案。 鄞城里商旅来往,人声嘈杂。断了好些天的灵药终于随着进城的商人一道来到了鄞城。阳光和煦,得了钱的凡人庆幸自己行商路上的好运,得了药的富豪感恩天道的赐予,一时间鄞城一派和谐风光。 同样的阳光照耀在豪门大宅,也照耀在城郊的破败小院。照得一人一狗喜气洋洋。向牛屠夫借来的尖刀已经洗净了污血,半扇肉送去了隔壁张寡妇家,让她处理成香肠,熏肉之类,细细腌制,加上甜酒曲,滋味美的陈狗腾不禁咋了咂嘴。 骡头肉松给牛屠夫去用卤水酱着,过些时日便是一叠下酒好菜。另小半扇肉取下肋条,让张寡妇给做成糖醋口味,摆在桌上香气直冒。背脊上的嫩肉最是好滋味,切成细条拌上生鸡蛋,鲜掉了舌头。另取两根肋条,给了王里长,感谢他十几年来收留自己,剩下的肋条尽数与凉瓜一道煮成排骨汤,小火慢炖,只是要记得锅还给王里长。骡皮剥下,熬成肉冻,冰天雪地里能撑过一整个冬天。 剩下前后腿,用松枝架起,抱些隔壁人家的干柴慢慢烤制,等天晴了得记得替丽婶子从山上抱些干柴回来。陈狗腾用尖刀在骡腿上均匀的划了几道口子,让蜜糖能够进入到肉里。 “能吃了吗?!”宛陵土狗已经难以忍耐了,两只有力的后腿不停的刨着土。“你说你,老子千辛万苦搞的肉你就这样分了一大半出去?”土黄色的肉爪就着陈狗腾的后脑勺就是一巴掌。 “梅梅,肉总归还会有的,乡亲们照顾了我十来年,我不好意思吃独食啊。”陈狗腾憨笑着挠挠脑袋,看向土狗的眼中充满了愧疚。 “肉总归会有的。”沈东篱在门口站定,将萤收回玉匣,淡淡地勾起嘴角。“昨日本座发现坐骑消失,一路寻到此处,给你十息时间解释。” 宛陵土狗瞬时觉得身上寒毛倒立,惊惧万分。是它大意了!臭黑骡害他不浅! 沈东篱看着痴呆状的一人一狗,饶是她也看不透为何凡人能将黑骡杀死,并且还真是......剁碎了喂狗。 面前的女子如同画中走出的仙子,然而土狗此刻只觉得其面目可憎。再加上这老妖女竟然看向自己,宛陵土狗一哆嗦,一脚踹向了神游状态的陈狗腾。 “我我我,哦不在下陈腾,鄞城人,昨夜捡到一头黑骡,加上大雪封路封了很久,村子里饥荒,就将它分了吃了......” 陈腾说的驴头不对马嘴,却叫沈东篱抬头无语问苍天。 陈氏庶子,腾,生于于幽元元年,卒于幽元十四年,沈明珠原来的未婚夫,只不过自沈明珠被认归沈家之后,其母亲李夫人拒绝承认该婚事并且下令要除掉这个从小流落于外的小可怜。原本吧,这两家人,一个外面找回来的庶子,一个沈氏的私生女,李夫人看起来也堪堪觉得门当户对。可这沈明珠,那是相当的争气,毫不费力回了沈家认祖归宗,让李夫人也能回到沈家做个有头有脸的姨奶奶,这婚事还怎么能成? 沈东篱强挤一个笑容,转头看向冷霜:“将沈二叔带进来一同喝点汤吧。” “狗腾,家里来人啦?”牛屠夫捧着一个瓦盆,大步流星地走进了院子里,“你这院子半边都塌了,等雪化了我给你修修。” 说罢将瓦盆放在地上,拿起扫把扫起了雪。沈东篱看到,此人的左手虎口处有厚厚的老茧,走路风行雷厉下盘很稳,算是俗世不错的拳脚师傅。且看到沈东篱一行人时并无半点犹疑,定当是陈家安排的人无疑。 所以,为何该死未死?沈东篱看向了惊慌不已的宛陵土狗。 第七章 何以解忧,唯有肉汤 沈东篱细细的端详着眼前的土色瘦狗,短毛黄狗,嘴上的毛却是一片雪白,显得鼻头上的黑毛尤其显眼,水亮的杏仁眼配上圆圆的白色眉毛,还有些奇异的萌感。冥冥之中仿佛有一根细细的红线将这瘦弱的土狗跟沈东篱紧密的束在一起。 翻来覆去想来几遍,沈东篱确认书里面真没出现这狗东西。所有的新出现生物都很可疑,好比说那头无辜丧命的黑骡。 火舌舔着骡腿微焦的表皮,发出滋滋的声响,香味随着火苗掀起的热浪一阵一阵的扑打在众人的心坎上。 真香啊......沈东篱被这烤骡腿香地意识模糊,就像从前练功临近走火入魔一样,那种漂浮在海面上,随着一阵阵的浪而上下起伏,随波荡漾的感觉,美不可言。 不仅是沈东篱,随着香味的飘散在场的几人,皆有一种醉生梦死之感。 犹如一声棒喝,牛屠夫大声说道:“狗腾怎么不招呼客人坐下?”沈东篱这才惊醒过来,内心犹疑,这黑骡究竟为何物?然而美食当前,再迟疑几分火候就要烤过了。 “在下东篱,不请自来,且与大家喝一杯罢。”沈东篱示意将沈二放到离火稍远的舒适之处,从储物戒中放出一张长几,几张短凳。又根据长几的材质纹路色泽,挑选出最相符的餐具玉箸,由冷霜一一摆放整齐。接着祭出一只半人高的大瓮,翁为两层,夹层之中布下了取火的阵图,要用之时只需像沈东篱这般,在瓮上的凹槽处放上几枚灵石,便能够美美地吃上一顿锅物料理。 冷霜一手拎起了煮着凉瓜排骨的炖锅,将其中汤水稀疏引进瓮中,只见细腻的汤水如同银线一般从炖锅中倒出,未曾有丝毫泼洒。牛屠夫停下了手中的活计,似是深思起来。 沈东篱神闲气定的看着冷霜将一切安排妥当,方才向陈腾拱手道:“这位小兄弟,方才是东篱唐突。只是东篱昨日刚买的坐骑,发现其走丢,心中难免不平。” 沈东篱停顿片刻,这陈腾却无半点接话之意,便是自顾自的将话圆下去:“如小兄弟所见,在下主仆三人乃是修道之人。小兄弟捡获在下的坐骑必有其因果,想必也不能怪罪于小兄弟,若是在下贸然伤了小兄弟,只怕是有损道心,对修行不利。” “既然事已至此,相逢是缘,何不把酒言欢?”沈东篱再拱手道,示意陈腾,牛屠夫入座。 从小吃百家饭,跟着老乞丐讨饭,后来老乞丐身故又继承了老乞丐的破宅和碗的小乞丐陈腾,似乎还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为什么面前的神仙姐姐一开始很生气,又突然变得如此和颜悦色?为什么神仙姐姐能变出这么多他从来没见过的精巧器具,还有那个大瓮,如此的神奇!排骨在瓮里翻滚着,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像是曲江楼里的小火炉一般,却又比那小火炉精巧上许多。 沈东篱的微笑就要崩坏了。 “入座把,小兄弟。”沈东篱看着比自己矮上一头的瘦小乞丐,心中感慨万分。李夫人若是亲眼见了这小乞丐,只怕是要将其千刀万剐。可为何陈氏要将幼子置于这样的境地,就算是庶子也太过尖刻了罢。 “那牛某人就谢谢仙姑了!”牛屠夫倒是不客气的坐下,占了一处角落的位置。冷霜将尖刀从小乞丐手上拿下,熟门熟路的将烤骡腿翻了翻,又撒上小姐自制的调料,中和肉的腥气,毕竟小姐向来挑剔。冷霜不经讶然,想必这就是小姐买的黑骡,可是这肉质为何如此细腻,却又没有肉类应有的血腥之气。 小土狗拉扯着陈腾坐下,又自己跳上矮凳,显得尤为乖巧,只是那小乞丐赧颜地摩挲自己布满油污的衣裳,似乎有些愧疚生怕弄脏了神仙姐姐的矮凳。沈东篱一时看不穿这小土狗,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 敲门声响起,破烂的木条门似乎积满了水汽,发不出洪亮的声响,只有冷霜注意到了这细微的响声,门外是几个妇人,冷霜若无其事的继续翻烤两只骡腿。牛屠夫起身开门,果然是张寡妇和丽婶子,后面跟上的是王里长的媳妇,王林氏。 若是添上几人,原先的长几便是不够用了。沈东篱示意冷霜将人安排一下,她有话要问。冷霜点头,挥手将众碗具浮至半空,迅速将长几换成稍大的方桌,又换上相配长凳,青花碗具,尖头斑竹箸。只不过几息功夫,一切安排妥当。 沈东篱不禁惬意长叹,果然是母亲多年的贴身侍女,母亲的爱子之心,沈东篱不忍细读。 牛屠夫简单的向诸位妇人讲述了沈东篱的来历,妇人欢欢喜喜的坐到了一起,将竹篮中制作完的肉食小心翼翼的端上了方桌,又极其谄媚地看向了坐在主桌巍然不动的仙姑,沈东篱见状微笑回应。相传沈明珠总是能够用广博的爱与希望去拯救每一个人,包括凡人,所以感动了魔教教主龙啸天。 想到魔教教主龙啸天,沈东篱觉得只想微笑,灭门之仇,何以得报,她那日下山时暗自庆幸,如此也好。 来的妇人们做的吃食卖相不差,沈东篱招出一壶梅子酒,用法器温着:“诸位可需饮酒?”几人面面相觑,小乞丐看向土狗,妇人们看向牛屠夫,似是在找主心骨。牛屠夫抱拳称谢:“仙人之赐,不敢辞。”妇人们闻言看向沈东篱的眼中有了一丝狂热。 冷霜顺着纹理将烤肉切成适宜一口咬下的小块,端到了沈东篱面前。又刷刷刷三下五除二将剩余的肉切好分给众人。这烤肉最香的就是刚刚离火之时,余温尚在,香气尚存,滋滋的油花在皮上炸开,微微有些焦却又香脆适宜的皮是烤肉的精华。沈东篱抬箸,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口吞下,肉的汁水在口腔中流淌,有些甜,人间美味。 沈东篱挑了一块连着皮的,稳稳的夹到冷霜的嘴边,冷霜一愣,遵从的一口咬下,面上有些红。 “敢问牛壮士可知鄞城最好的酒楼何在?”沈东篱停杯投箸,看向牛屠夫问道。 “约莫是曲江楼。”牛屠夫毕恭毕敬的回道,倒是不像个真屠夫,反而有些像书生。 沈东篱兴致盎然,袖中抽出一张纸人,用筷子沾了些酒,在纸人上写了些符文:“替我去城中曲江楼,抬一桌素斋,约莫八个菜。”又在纸人身上压了一锭金子。 纸人从桌上跳起,见风就长,飞到门外之时已有小乞丐那般身高,就连模样也有九分相似,一眨眼不见了踪影。 众人皆是一惊,就连冷霜也未曾见过小姐使出这般法术。 沈东篱看了看众人的反应,有些小小的恶趣味,却又有一丝寂寥。长生界的小把戏,今人怎么会识得? 是吧,小土狗。沈东篱感受到了宛陵土狗的心跳,原来天道的疏忽并不在于让陈腾苟活至今,而是让这小土狗一息尚存。 第八章 鸿雁百里,土狗很慌 沈东篱指了指土狗,冷霜便给这瘦骨嶙峋的小家伙舀了满满一碗肉汤,青花细碗纯白肉汤晶莹凉瓜片,再切上些许葱花撒上白椒粉,看着肉汤上飘着的白色热气,小土狗好似回到了仙境。 “刚刚小兄弟自称陈......腾?”沈东篱假意不曾将这名字放在心上。听到这话,坐南朝北的高颧骨妇人显得有些失望。 妇人抿着薄唇,似乎有些不忿,然而苦于对于仙人的忌惮,她忍住了。此时只需要沈东篱稍稍推上一把,“这位是小兄弟的?” 妇人一惊,眼神有些飘忽,埋下头吃着自己带来的粗粮馒头,干涩的难以下咽。“我看小兄弟这一手烤肉技术了得,不若随我而去,前往那名门正派也好学一门仙法,如何?”沈东篱转头看向坐立难安的小乞丐,不知道他若是跟沈明珠碰上了面会如何。只是他无论是前世今生都不知道自己有个如此天资卓绝的未婚妻,也不知道自己在鬼门关上走了好几遭。 若是他对沈明珠毫无恨意,对于李夫人毫无怨念,这样的人利用起来就有些麻烦。支撑同伴一起走到最后的往往不是相同的理念与爱好,而是相同的恨。 李夫人此时在越山城,沈东篱打定主意去一封鸿雁,扰皱一池江水,引李夫人买凶杀人,而她只需借故在鄞城待上数日,便可在陈腾危机之时出手。 而这牛屠夫,他若是陈氏山门布下的暗桩,那必定会出面加以阻止,那沈东篱也可就此确认其身份,从而摸一摸陈氏的想法,之后再另行谋划。所以沈东篱做好了两手打算,决计要将李夫人卷进此事中来。 按原书的发展情节来看,陈腾早该毙命,沈东篱无法判断李夫人是否已经动手,但是这不影响她用沈家的名义去书一封,书信的内容则无非是以母亲的口吻询问沈明珠近日情况如何,李夫人近来可安好,最后才委婉提到,是否考虑过沈东篱的婚配问题。 以李夫人多疑的性格,肯定以为沈母拿到了什么不得了的证据。而此时若让陈氏在李夫人面前敲敲边鼓,那这事便定下了九分。 “仙姑息怒,小人有一事不知当不当讲。”牛屠夫放下酒杯,斟酌了片刻,“这孩子从小命不好,术师预言克父克母克至亲,被人遗弃在雪地里,这屋的一个浪人收养了他,他啊可不好养,从小多病,不细心照料的话,幼年的时候就没命了。” “老浪人无妻无子,照料了陈腾十年,前些年也去了。”牛屠夫说话很是斟酌,却透露出不少消息。 比如说命数不好,陈氏请来的术士定是鄞城数一数二的,若是能找到人问上一二,那沈东篱就对此人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把握。比如说,克父克母克兄弟,半真半假,若是哪位姨娘为了争宠做的手脚,沈东篱也毫不奇怪。 “对修道之人而言,踏上仙路即意味着逆天改命,还望小兄弟郑重考虑。”沈东篱取出一枚简单的小布囊,针脚粗鄙,朴实无华,与陈腾的脏衣服甚是相配。“这囊中有三道护身符,保你三次性命无忧。”说罢便用细绳扎好挂在了小乞丐的脖子上。 妇人忍不住了,终于开口道:“我也照顾了这小公子十来年了,仙人可否也赏赐个护身符给我,我想求给我儿。” 沈东篱面上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十多年,可真了不得。” 妇人一看有戏,立马痛心疾首:“可不是啊!这陈小公子刚出生没几日,便被夫人扔出了门,二小姐舍不得弟弟,指了我来做小公子奶娘,你可知道那个小娃娃当时才这么小。”妇人约莫比了个尺寸,声泪俱下。 妇人穿着一身粗布衣裳,却用上了丝绸的绑带,看性格不像是故意穿着布衣,那么便是极力的想改变目前的生活。仙人刚刚展现的一切都是她能够想到的最渴望的,金钱,美食,华服,机敏的仆人,优越的家境。她受够了每天都要忍受穷苦的生活。 这时候,纸人已经带了一整桌素斋,大步流星走到了冷霜备好的方桌前,将手中数十个饭篮子交给冷霜,旋即又化作纸片,乖巧的飞回了沈东篱的袖中。 妇人用炙热的目光看向了沈东篱。“可以。”沈东篱摸出符纸,一块下品灵石十张。又沾了沾酒随意的画上了凡人最爱的平安符,一转念多画了几张,在场几人每人一张,也当留个念想。 至于这接下来的素斋,沈东篱挑着几道看得上眼的尝了尝,自然是不能与这黑骡肉相比的。只又给瘦小的陈腾盛上一碗,这孩子竟然有个姐姐。沈东篱想了想陈氏一族的出门人物,似乎是有这么个人物。只是仙林历险之时,陈氏折了不少子弟,而后也不知如何。 “这小狗跟我倒是有缘,不知道什么来历?”沈东篱将排骨的肉剃下,给小土狗扔了块光洁的骨头。小土狗头也不抬吃的欢脱,似乎毫无芥蒂。 陈腾看了眼小土狗:“路上捡的,很普通的狗。”陈腾似乎很害怕仙人看上小土狗,“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沈东篱笑道:“常言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今日本座便送他一场造化,在本座山门替我护教罢。”语毕挥袖将小土狗收到御兽袋中,又转手变出一只翠羽精灵,“本座也不好平白让你少了伙伴,这精灵便借给你,你身故之日,我再来收回。” 陈腾很快接受了莫名出现的土狗又消失的事实,毕竟对于他来说,精灵更为新鲜有趣。众人皆大欢喜,酒足饭饱便散去。 “冷霜帮我注意这些人的动静。”沈东篱向冷霜吩咐道。冷霜得到指令,迅速地放出了四只自己养的“珥”,珥能够匍匐于砖瓦之中数年之久,用于监听再好不过。不同于萤,珥的性格十分顽强,只需要泥土和水便可生存数十年。 最重要的是,沈东篱终于不动声色的抓住了这只狡猾的土狗。“不知你是否听说过一个叫做梅郎的人?” 沈东篱喝了口茶,放在新添置的竹几上。这三进三出的小院,只花了不到十两黄金,沈东篱十分满意。免去了住客栈隔音欠佳的烦恼,又不必担心遇上突发事件。 十有**的仇人偶遇,都发生在客栈。 “又或者,你到底是谁。”沈东篱不打算客气。 第九章 向来短命,男配很伤 土狗委屈,但是土狗不说。土狗眨巴着黑亮亮湿漉漉的眼睛,偶尔还摇动几下尾巴以显示自己是真正的土狗。 “你没有必要瞒我。”沈东篱取出锉刀,漫不经心地修指甲。 土狗装作很无辜:“汪汪汪。”他才不信这个邪,凡间混了几千年难道会被这看起来派头很大,内在却毫无修为的小丫头片子骗了吗?只要她那冷面的侍女不动用武力,宛陵土狗打定了主意不说。 “那我给你讲几个小故事罢。”沈东篱勾唇,玩味地瞥了眼摇尾乞怜的土狗,“我给你念一段听听。” 沈东篱取出一本精装的话本子,一页页的翻着,翻到一页饶有兴味的看了下去,朗声念道:“只见那人从梅花丛中,踏雪而出,只一剑便挑破了那女修的衣裙,丝滑的对襟褙子顺着女修洁白的臂膀滑落,又一剑,那雪白的玉兔竟呼之欲出,裙带竟被剑气击得粉碎,在女修洁白的肌肤上留下了微红的印记。” “女修连声告饶道:‘行不得哥哥,奴家乃是那杨萧炉鼎,这若是杨道长回来,那奴家可就活不成了。’语毕将头偏向一边,只知嘤嘤哭泣。红浪翻滚,波涛汹涌,小船在海中飘来荡去,好不快活。” “轻揉慢捻抹复挑,先划船来后吹箫。梅读舒长叹道:‘就算身死道消又能如何?’”沈东篱颇有深意的看着宛陵土狗。 “你若是不认,我可要继续念下去了。”沈东篱拍了拍手中的精装话本子,实在忍不住继续看下去。此书写的真真是极好的。 小土狗假意玩着地上的鸡毛掸子,心中纷乱至极。没错,他就是梅读舒。他就是那个该死的梅读舒!他宛陵梅郎纵横情海几千载从未遇到对手,但凡女修无论萝莉御姐妖女神仙无一不拜倒在他的道袍之下。苦练各界房中秘术,叫女修从此忘了夫君忘了娘。然而常在裙边走,哪有不踩雷,正当他得意洋洋意气风自认为此间再无敌手之时,遇到了一个男人。 一个普通的男人,英俊的面容,健硕的身材,高超的技术,柔情似水,甜言蜜语。他很快沦陷了,以为凭着自己魅力收服了一位男宠。 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负心汉竟然杀了自己接手了他的后宫大业!这叫他这口气如何忍得。很快他又附身到另一个人身上,这次是个帝国的皇帝,梅读舒很满意,广开后宫,励精图治,然而,很快......农民起义的浪潮席卷全国。 再一次醒来的时候,梅读舒告诉自己这辈子一定要微笑着活下去。 然后,穿越到了女人身上。吃着宴席怀着娃,身边有个果郡王。 梅读舒很委屈,他宁愿当狗也不做女人。 于是,这一次,美好的事情发生了。 宛陵土狗四脚摊开躺在地上,他大概是条死狗了。 “你不愿说,我不强求,我出去转转,你自便。”沈东篱意味深长地叹了口气,“良辰美景奈何天,佳丽三千谁家院。” 西苑里,冷霜正在布置水镜。对于筑基期的修士而言,驱使一件这样的法宝并不吃力,像沈东篱这样的懒骨头,那则是想都不要想。 沈二被安置在东厢房,睡得过久骨头有些酥。沈东篱未曾想到他受的伤如此之重,可是从脉象上来看并不危及生命。沈东篱怀疑沈二应当是元神受了伤。那持杖老僧的翻云覆雨手很是了得,连她都只是从书中了解到有这样一种法术。而那突然的天昏地暗,江河倒灌,灰飞烟灭,则很有可能是那传说中的神技,光阴虚度。 平江府的那些凡人物件尽数被抽走两日的光阴,沈二从那浩劫中被救出,却已经受到法则之力的侵害。 水镜中渐渐出现了影像,是生无可恋的宛陵土狗。一双狗眼直笔笔的盯着水镜的方向,看来是感受到了沈东篱在一旁偷窥。 不能旁观,无趣。不过看来这小土狗还算有些本事,沈东篱还是有些欣慰,终于出现了有用的男配,令人鼓舞。 水镜撤去,冷霜摸出了一只银铃。沈东篱出门之前,珥早已潜伏在客厅,若是没有冷霜的命令,就会一直沉睡,仿佛一颗砂粒,一片枯叶,一点浮尘。 银铃晃动,却无半点声响。紧接着铃铛中就传来了土狗的哀叹:“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我堂堂宛陵梅,生时为他人添砖加瓦,死后也总为他人做嫁衣,可耻、可恨。”只听梅读舒捶胸顿足之音,沈东篱料想应是梅读舒伸展着狗爪,愤恨不已地拍在胸毛上。 沈东篱接过银铃转身走回客厅,春风满面。银铃轻晃,珥应声而出,将刚刚的声音丝毫不差的重复了一遍。 “宛陵梅,你若是想一直做狗,我也不拦你,只当志不同道不合,从此桥归桥路归路。”沈东篱双手背到身后,故作大方。 “你若是跟了我,我们一起努力,搞倒一切牛鬼蛇神,让魑魅魍魉不得翻身!”沈东篱微笑道。实则她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这土狗若是不依也不行。但是武力解决总是要不得,毕竟世界需要和平。 梅读舒长长的叹了口气,时也命也,但愿今生不再做男配。 “告诉我你的梦想。”沈东篱的脸上出现了开挂女配标准的圣洁微笑。 梅读舒两条狗腿竟然利落的盘起,肉肉的爪子揉了揉眉心,似乎对这个问题相当地苦恼。沈东篱发现梅读舒的胸毛竟然是白色的,真的是,标准柴犬。 “这个问题我第一世就想过了。”梅读舒裂开嘴笑了起来,“想要个漂亮媳妇儿,恩恩爱爱过一辈子。” 沈东篱讶然:“所以你第一世收了九百多个媳妇儿?” 梅读舒挠头:“我一开始只想跟我爱的人在一起,后来发现女修们都很爱我,我就很困惑,爱到底是什么。” “我感觉我一无所有的时候,漂亮女修向我蜂拥而来。” “我感觉我得到了天下时,她们却一夕之间离我而去毫不留恋。” “爱是天道的游戏吗?” 沈东篱微笑,爱是你有没有男主光环。 第十章 儿行千里母担忧 土狗梅读舒很快签下了屈辱的卖身协议。天可怜见地梅读舒提出了三样要求,一是必须有八抬大花轿;二是不干涉狗的私生活;三是绝对不做绝育。 沈东篱一一应下,明确的写在符文里。为何别的仙侠世界轻松愉快的咬破手指沾点鲜血就能顺顺利利的收服神兽?为何别的修士家砖头灶台里总是有神奇的灵珠?为何别的修士去个集市总是能捡漏拿到天灵地宝?沈东篱决定以后飞升之前要把自己的随身法器尽数埋在各种奇异的地方,比如说茅坑床板老树根。 泛黄的莎草纸,朱红的符文,短短的几行字写尽了梅读舒的一生。为光荣而伟大的倒女配工作奋斗终身。 “我不是很懂,你为何不跟那什么沈明珠好好交流,跟在后面捡捡宝物,顺便飞升不是很好?为什么非要拼个你死我活呢?”小土狗试探的问道。他不想为了别人的爱恨情仇丢了性命,有什么事不能商量商量呢? 沈东篱笑道:“看来你这几世都白白送死了。你想想那个男人为何要骗你杀你?世上无冤无仇的事情多了去了,你可见过谁为死去的亡魂申冤?”她沈东篱只是很不爽,为何邪魔歪道必须死,为何天道下只偏爱沈明珠一人。 窗外秋风瑟瑟,冷霜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沈东篱手边,递给她一叠书信。云中谁寄锦书来,自然是沈母。 “家里一切安好,勿念。那个外面来的女孩子最近似乎在山门中很是得力,协助童管事安排了这一届的吃穿用度行,听说我儿尚未入门派,不知近况如何?” “山门中不似小遥峰一般气候宜人,风霜雪雨不堪其扰,不知我儿可曾开始修习法术,虽有沈二相扶我儿无性命之忧,但终究要有自保之力为母才能放心。” “你父亲近日里得到了不少年份极佳,品相极为上乘的灵草,我听说是那个女孩子在外修行期间偶然所获,母亲怀疑这其中有蹊跷,我儿切莫与她正面冲突,母亲幼年时曾见过有这样的大能,拥有普通修士难以想象的机缘。” “望我儿平安,若是有事,便回小遥峰,无需担心。” 沈东篱一页页的翻看着母亲娟秀温暖的字迹,嘴角弯起的弧度也像字迹一般温暖。这样想来,原书中的沈东篱真是可怜。 被魔教掳走后沈东篱也像这样收到了一封封的书信,然而内容多是对她的辱骂和斥责,尤其是沈母,用这样娟秀的字迹让沈东篱不如去死。十三岁的沈东篱在魔教的水牢中,对着昏暗的火把,字字泣血。 很快沈东篱在魔教中站稳脚跟,成为了龙啸天的心腹。屠杀小遥峰的命令她知道却未曾加以阻止。而沈明珠却非要告诉她,当年的信皆出自她沈明珠之手,与沈母毫无关联。若是沈母曾写过信给被困魔教的沈东篱,想必也是这样的“唯望我儿平安”。 所以,她为何要跟沈明珠斗个你死我活。 “小姐,刚刚珥传来消息。”冷霜瞥了眼蹲坐在绣墩上的土狗“王林氏先是去了鄞城郊外的慈安庙中,磕了几个头。随后回到家中,将平安符挂在了儿子身上。” “牛屠夫回去后并没有什么特殊举动,只是去西市买了两头肥猪,似乎是准备明天杀。” 冷霜停顿片刻:“丽妇人去了一趟驿站,似乎是将符寄了出去,看手法的确是个凡人。” “而张寡妇则是带着陈公子去买了一身衣物,又帮他洗了个澡。听声音似乎是帮陈公子收拾了一些行李,临出门之前,张氏将平安符给了陈公子。” 如果陈氏曾经有过一个奶妈,那么张氏的可能性要比王林氏高上许多。 沈东篱突然想到:“陈公子的生母去了哪里?”张氏看起来年龄并不大,这样貌美的寡妇改嫁应当十分容易,沈东篱甚至可以推测张氏可能与陈腾的生母有相当密切的关联。 若是让李夫人去残害他的生母,沈东篱放下了这个想法。 年轻人的事情,若是能不动她们便不动罢。沈东篱害怕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估算从城郊出发来到这小院约莫要半个时辰,沈东篱将桌上的茶具收起。“梅梅你可有什么极为擅长的法术?” “勾引女修?”小土狗端坐,睁大了黑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一样。 沈东篱细细想来,这的确是一项神技。 譬如像她这样的女修对于柴犬,完全无法拒绝。梅读舒歪着脑袋,两只肉肉的爪子在胸前比了个心,沈东篱感受到了梅读舒巨大的威胁。估计梅读舒这一世注定要被万千女修宠爱,真是可怕。 “那现在带我去鄞城占卜术士们聚集的地方罢。”沈东篱摸了摸梅读舒的狗头,真舒服,可惜毛发有些粗糙,应该是饮食上没有注意。而且这**凡胎寿命不过十几年,得想个法子让他跨入修行一途。“顺便再去一趟鄞城的药材交易处。” 沈二的情况有些严重,也有些特殊。小遥峰走出来的修士总是与普通的修士有些许的不同之处。几千载的隔阂使得小遥峰独立于当今的几大门派而存在,道传也自然是不尽相同。 沈东篱从母亲的来信中得知了明珠的现状,与书中所描述的别无二致。看来在山门范围之内尚未出现变数,这也是沈东篱不敢轻易前往山门的原因。 而如今她尚未前往山门,敌在明我在暗,更有利于局面的掌控。沈明珠一如书中所言顺风顺水,偶尔有小挫折也不过是为了其获得更大的机缘,头顶气运滔天势不可挡。此时若在山门势必要分出心思与其抗衡斗争,以沈东篱目前的修为而言,无异于以卵击石。 如何借势消磨沈明珠的气运,打击她的党羽,折损她的信心,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而眼下,鄞城即将有一场盛大的拍卖会。 拍卖会,拍卖会,拆散一对是一对。沈东篱轻轻的抚摸着梅梅的脑袋,似乎格外温柔。 第十一章 拍卖会上拍卖仙 与别的凡人聚居城市相比,鄞城修仙的氛围更浓厚一些。据梅梅所说,这里的凡人信奉命格,天理,占卜,这样的氛围造就了鄞城的药城地位。 鄞城周边诸多城皆建于赤鳞平原,因为富含矿物铁以致土壤呈红色而得名,鄞城地处赤鳞平原与分阳岭山地交界之处,土地资源匮乏,水资源稀缺,故而城中从事农业者甚少,九成定居者皆从事商贾。 建城之初,随着赤鳞平原上其余诸城的铸铁业的发展,人口得以增加,患病者数量也逐年增加,鄞城的早期先民发现了可以从分阳岭以东的昆仑山脉,以北的无涯山脉上获得到稀缺的珍贵灵植,从而制成灵药贩卖给赤鳞诸城。数百年来从中获利者不计其数。 有获利之处便有风险,漫长的运输之路上险象环生。无论是风雪、冰雹,还是时疫、毒瘴,随时都有可能夺取运药者的性命。所以每逢出行,商贩皆要去卜者处算上一卦,进奉些卜金,好提早知晓路上的风险。若是卦象显示大凶,甚至会导致全城的运药停上些时日。 可以说,鄞城中的占卜与药业相辅相成,彼此伴生。 因为前段时间的大雪,鄞城进入了休眠期,而这雪季刚刚过去,城主便迫不及待的号召天下灵药,共襄盛会。 拍卖会上往往会出现鄞城珍藏的珍贵灵药,以及各方修士收集的天材地宝。当然了,修士与凡人的需求大相径庭,故而拍卖会分明场与暗场,明场面向普罗大众,暗场则多面向修士。沈东篱现在正在逛着的,便是开幕会当日的明场。会期只有十天,想买什么自然是要趁早。 会场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鄞城方方正正,城的正中是广场,方方正正,地面铺设用的是上好的汉白玉,排水道做的极好,前几日刮风下雨丝毫没有造成积水。最为重要的是,从今日开始,在鄞城可以使用灵石。要是再让沈东篱去典当首饰,只怕回家要遭到沈大管家的严刑拷打。 沈东篱给梅读舒使了个眼色:“梅梅,你看看周围的女修士,可有一个你看得上眼的?”冷霜将梅读舒抱了起来,瘦小的梅梅在冷霜的怀里竟然有些羞涩。 “都没有我冷霜小宝贝好看哩。”梅读舒习惯性的摇起了尾巴,两只宽阔的耳朵立了起来,眼神清澈的看着冷霜,仿佛很认真地在等冷霜回话。 沈东篱瞥了眼色性不改的梅读舒,看在他是一只柴犬的份上,嘴甜的柴犬真可怕。 “仔仔细细的用你可爱美丽的大眼睛去勾搭在场你觉得好看的女修士,”沈东篱补充道,“但凡是带着男伴不依不饶想要买你的女修士,都有可能是潜在的重要角色。” 梅梅好奇地歪着脑袋问道:“我魅力十足明朗可爱的主人你是怎么知道的呀?” 沈东篱忍住了想摸狗头的双手:“人傻就要多读书,不懂套路就会被套路。”沈东篱取出一只秀气的项圈,毫不费力的给梅梅套上。“若有人想要逗弄你,你就向我们跑,这个项圈会告诉你我们在何处。” “如果你擅自逃跑的话,”沈东篱挂上了标准的圣洁微笑,“你大可试上一试。” 可怜的小土狗感受到了黄泉地狱般的寒意,冷得它直哆嗦:“梅梅才不会离开漂亮主人哩。”话音未落,已经没了狗影。 沈东篱看着梅梅走远的方向喃喃自语道:“只可惜屁股不够翘,否则真是天下女修无敌手。” 越是靠近山门,沈东篱越是觉得可用之人稀少。看来鄞城之后得加快脚步,她可不指望区区一个陈腾一只土狗能够将沈明珠拉下马。而她一旦进入山门,则意味着时时刻刻需要堤防着沈明珠,而她还没有找到能够解决魔功与正道相容的功法,沈东篱无数次告诉自己,不能着急。 像她这样不为天道所喜爱的炮灰女主,连活着都很费力。这样的逆天而行,更要时刻紧惕,万分当心。 若是可以,沈东篱自然是愿意如同往昔一般过得轻松快活,自在逍遥。 “小姐,这灵草我看可以。”冷霜指着一株灵草说道。沈东篱放下心思,转眼望去,这不就是普通的冰露而已? “姑娘好眼色,这冰露乃是前些天老朽从另一位姑娘手上取得,那姑娘让老朽帮了点小忙,便给了我这上好的冰露。听说这冰露乃是用天山圣水悉心浇灌而成......” “尽吹牛,霜儿我们走。”沈东篱头也不回便作势要走。 摆摊老头倒是急上了,若不是他没有灵石去那暗场何苦在这明场与这些凡人周旋,他若再不凑些灵石,只怕是暗场的好物都被人淘个精光。“姑娘姑娘,且慢,十一枚下品灵石你拿走便是,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这价格倒是一般冰露的价格,可以。沈东篱不耐的转身:“这才是正经卖东西的样子,现在有些修士就知道编故事骗人!”沈东篱表现得就像一个无知被骗受伤害的少女。 “十枚下品灵石,我还要捎上一件不值钱的小物件。”沈东篱坚持道。 老道着急回本,连声说道:“可以可以。”连忙送上一枚玉盒,要将冰露包起来。“慢着,我才不要这俗气的玉器,你给我用水晶包装起来。”沈东篱表现得越是任性,老道越是俯首帖耳,真是奇了怪了。 沈东篱故作无意的在老道摊头上梭巡上几眼,挑挑拣拣好不快活,最后将手放在一枚精美的镯子上,似是犹豫了片刻,最终挑上了一枚金质的书签。 “这叶子形状甚是好看,我要了。”老道看了眼,的确不是什么值钱的物件,他还以为这小姑娘会挑上那看似古朴无华的储物镯子。看来,这小姑娘与这镯子无缘。 沈东篱将书签收入囊中,转手将水晶盒交给了冷霜,冷霜转手化出一寒冰玉盒,将水晶盒至于其中,这冰露的确有些不同,若是刚刚用普通玉盒放置,只怕已经是药效全失。 她虽然无半点修为,却是有一双破妄之眼。镯子虽好,只怕是她刚一沾手,便有可能沦为被夺舍的对象。 论心计,现在的正道人士,真是比她们魔修还要厉害三分。 第十二章 风流子弟曾少年 沈东篱只觉得好笑,纵使她天赋异禀,那污糟老道就算夺了舍要这不能修行的躯体又有何用。更何况论元神,她自认为这世上少有能胜过她去。 若是那老道是沈明珠安排的,沈明珠必是知道此刻自己需要冰露,即意味着,沈明珠在时刻关注着自己。沈东篱内心做了一番计较,若是她与沈明珠性别合适,说不定倒成了一对相爱相杀的怨偶,想想颇为有趣。 沈东篱摩挲着手中的金叶子,感受到了脉脉温情,当年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也有这么个小物件。整日介的跟宗门中的小姑娘们厮混,手中持上一本话本子能看个天昏地暗,偶尔也相互吐槽无良作者,让白莲花女主一帆风顺全世界都爱,也曾把酒言欢骂上天道几天几夜。她也曾年少风流,逍遥倜傥。 尔后宗门中老祖无意杀了陆小琴的同门师弟,很自然,陆小琴越阶干掉了老祖,又灭了她满门。 炮灰的命运总是如此,被天道眷顾的人动不动就能灭她满门。 沈东篱将金叶子夹进了书里,她手中的传奇故事,可不仅仅是好看而已。 “冰露,三秦叶,浮蝶粉,四七茎。”冷霜对照着自家小姐开的药方,一点点的在摊头上寻找,她下山之前沈母吩咐过她,从此她生是大小姐的妖精,死是大小姐的死妖精。就算是日后沈夫人与小姐有冲突,她也要坚定的站在小姐这边。 冷霜将买来的草药一一清点放进自己的灵药小包,一盒一盒排列整齐,打上印记。一转眼大小姐已经这么大了,冷霜有种莫名的欣慰。 “买完了吗?”沈东篱感应不到梅梅的所在,料想应当是去了暗场,毕竟明场上再多的凡人女子也比不上炼气女修的袅娜多姿,肤如凝脂。沈东篱倒是觉得凡人间的熟//妇十分有魅力,举手投足皆有风韵。 沈东篱想考验考验冷霜,便问道:“冷霜你可知道,这暗场会在何处呢?” 冷霜不知,摇头道:“料想并不在别处,可我感察四方并不曾发现有何蹊跷之处。” 沈东篱笑道:“祭出法器与我一同上天看一看。”天为阳,地为阴,明场设于地上,方便普罗大众,这暗场自然设在天上,没有一些本事的修士也无法久留,方便集市管理。省的有些油子混子穷酸修士碍着贵人们。 冷霜听命祭出法器,沈东篱安安稳稳的在器中坐定,冷霜的法器实在是精妙。这是在她筑基那年,沈管家给她亲手炼制的。彼时冷霜还是一只可爱的萝莉精灵,深受沈管家喜爱。尔后小遥峰的第二只萝莉,便是沈东篱。 一叶轻舟倏忽而起,扶摇直上万里高空。穿越重重叠叠的云海,日光最闪耀之处,便是那暗场。 这云海也有其玄妙之处,鄞城为了让会场更加新奇有趣,从浮云殿借来了许多祥云灵宠。若是对云朵稍加注意,不难发现有些可爱的小灵宠在行人之间穿梭。 祥云灵宠素来受女修的宠爱,试问哪个小女孩不想要睡在软绵绵的云朵上,一睁眼就能看到整个星空呢? 沈东篱试图感应梅梅的位置,凭一只乡野土狗能够到达这万里之上?想必是事情已经有了进展。 这暗场有数十个明场的大小,茫茫云海中想要找一条土狗而不惊动其他修士,想来有些困难。沈东篱放下心思徜徉在摊点之中,试图翻找些无用之物。“冷霜你若是看到了什么有趣的小玩意儿,尽管买下。” 她们想买的东西已经尽数收入囊中,现在所做不过是消遣。 “小姐我看这木莲乖巧可爱。”冷霜右手持一柄木刻莲花,左手结印,颇有些慈航普渡的风范。 冷霜性子看似清冷,实则也像个小姑娘一样活泼可爱。平日在沈府中规矩太多,沈母也不喜欢热闹,刚刚脱离幼年期的冷霜也只得人如其名。 现在相处下来,才知道冷霜也会因为买上一两件小玩意儿而欢悦。 “买。”沈东篱给了冷霜半袋灵石。怀念她的金木耳钉,藏着长生界半个界的灵石。她这一死,往事如烟,也不知道那些灵石落入了谁之手。 “汪汪汪!”空中传来悠扬的狗叫,冷霜面色一凝,小声道:“来了。” 不远处有一道黄色的闪电,咔嚓一声击在云层之中。小土狗抱着一团棉花在空中疯狂向沈东篱跑来。 惹了一个雷灵根…… 还偷了浮云殿的祥云…… 沈东篱隐隐觉得很有可能是沈明珠。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然而面对女配到底该怎样呢?沈东篱回想了原书中的描述。 /初到沈府,沈明珠料想眼前的人便是那眼高手低的沈东篱,一脸傲气,自打她跨进这家门,便不曾正眼看过她一眼。沈明珠冷笑,莫非她还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备受宠爱的沈府大小姐? /沈明珠细细打量龙啸天身边的女子,一身红衣妖娆似血,那又怎样,不过是个邪魔外道。注定是要做她的踏路板,成为她的磨刀石,只要将她除掉,她的大道便指日可待! /眼前的女子褪去了稚嫩、青涩,上扬的眉仿佛刀锋般尖锐,沈东篱的手指已经全然接近墨色,想来是大功小成。沈明珠笑道:“用你绿茶女表母亲的鲜血修炼的魔功,你可有好好享受。”沈东篱怒喝一声,欺身上前,试图将面前的人撕个粉碎。 /沈明珠祭出了轮回塔,将塔中妖物尽数放出,对着轮回塔朗声说道:“像你这样的妖女,便在轮回塔中闭门思过罢!”沈东篱困坐塔中,心中恨意滔天。“我若有一天出塔,便是你的死期!” 想来在沈明珠眼中,自己表现的高傲一点较为稳妥。原配的孩子应当用什么样的态度面对小三的孩子呢?爱与希望吗? 表现高傲向来是最容易的,沈东篱静静地依靠在一叶扁舟上,淡漠的看向梅梅。 以及身后翩跹而来的彩衣仙子,果不其然,沈明珠。 沈东篱内心炸开了几朵烟花,配乐随之响起,终于等到你。 第十三章 恶毒女主无人爱 沉溺于过往并不是什么好习惯,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仇恨只会让自己失去理智。沈东篱很清楚这一点。 况且,她只是知道《九幽书》上大着笔墨的情节,在书中尚未写明的地方,应当有更多的真相与细节。对于她而言,这不仅是一本书,更是她的一切。 比如说书里不会告诉你,什么时候天会下雨,什么时候树会开花,凡人几时又添了娃,田里的庄稼今年的收成好吗?西北的战争平息了吗?四处的流民依旧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吗? 不重要的角色虽然不受天道关心,却真实的存在着。 沈东篱料想,她刚刚应当是遇到了正道修士所说的心魔。 魔修没有心魔,因为自身成魔。 正道修士有心魔,故而视魔如仇。 “不知这位女修所为何事。”冷霜先发声道。暗场不得斗法,故而冷霜也未曾将手按在剑柄上。 沈明珠笑容和煦,连忙摆手道:“都是误会,刚刚在浮云殿,道童说是遇到了小贼,偷了他们一只祥云,我便追了过来。哪想是姐姐的灵宠根祥云逗着玩儿呢。”一双眼轻轻的扫了眼躲在舟上瑟瑟发抖的梅梅,满面春风。一只银耳小鼠跳上沈明珠右肩,附耳说着悄悄话,沈明珠面色依旧,不动声色。 身后站着两名男子,一青一玄,容貌俊朗,只一站便有幽香透体而出,青衣男子是故人——施卫东,冷心冷面的青衣卫,那日初见时还是着黑衣,想来最近又有提拔。 玄衣男子个头比施卫东矮上半头,眉目清秀,粉雕玉琢。想必是魔教宗主龙啸天的小女儿,龙菲菲。 想到这里,沈东篱起身站了起来,淡淡地笑了笑:“孽畜顽劣,想来又是闯了什么祸事。在这里给妹妹陪不是了。”人淡如菊,清新淡雅。 沈明珠似是讶异:“不知姐姐怎的出现在此处,真是有缘。”语气宛如邻家小妹,颇为娇俏。 你怎会不知我为何在此,沈东篱腹诽,微笑对答:“你我姐妹自是有缘。” 沈明珠终于步入了正题:“这位是妹妹我新交的小友,她见姐姐你的灵宠活泼可爱,颇想与其结缘。”沈明珠让出一身,好凸显身后的龙菲菲。 沈东篱面上显得相当难办,迟疑道:“这厮顽劣的很,只怕这位妹妹无法适应。” 沈明珠见状笑了,拉过龙菲菲的小手,一起走到沈东篱面前:“姐姐,我这小姐妹活泼的紧,自然是不会怕灵宠顽劣的。” 对于龙菲菲,沈东篱的了解并不比龙菲菲的父亲少。这位看似甜美的少女岂止是活泼,在她十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够灵活地运用匕首将俘虏剥皮掏心。 沈东篱歉意道:“这小畜生其实乃是我在鄞城捡到的流浪狗,身上尚有许多蚤虱尚未祛除,更……更为不雅的是,它经常无端排泄,污了我许多衣裙。” 沈东篱朝着龙菲菲歉意的拱手,又接着说:“我见妹妹如此文雅端正,实在不忍,姐姐听闻此次拍卖会上有稀奇的龙狮拍卖,想来那样威风的灵宠才配守护妹妹这样的可人。” 梅梅似是福至心灵,呼哧呼哧地伸出舌头,口水沾上了沈明珠的裙摆,又咬上了几口。沈明珠暗暗地咬牙,脸上却还是挂着笑:“姐姐也真是好心,这般的犬彘也只有姐姐这样的好心人会收留呢。” 沈东篱心中暗道不好,龙菲菲虽然行为激进,却向来喜欢在众人面前表现出好心善良的形象,沈明珠这样说的话,想必龙菲菲会收下梅梅,哪怕回去再剥皮取肉,也是无人知晓。 龙菲菲果然开口道:“我只见它偷那祥云,却不曾想过这是一只可怜的智障犬只,菲菲真想收留它好好爱它。 沈东篱突然很想挪揄梅梅,传音道:“狗梅,你不是说要一个漂亮老婆吗?为何此刻却在犯傻?” “你当我真傻??!这妞儿看到我的时候使劲拽老子的尾巴还扯老子蛋!老子爱甜妞儿!”梅梅瘫坐在沈东篱脚边,尿了祥云一脸。祥云尖叫着往沈明珠怀里扑,被施卫东弹指击飞。 施卫东心疼地看了眼沈明珠,嗓音低沉:“你可受到了惊吓。”语毕锋利的目光盯住了吓瘫了的梅梅。 冷霜一手拎起了湿了一身的梅梅,表情有些嫌弃。 沈东篱见缝插针:“这位是舍妹的至交罢,谢谢对明珠的关心,想必舍妹平日里也有不少麻烦你的,以后若有需要东篱的地方,东篱当尽全力。” 龙菲菲果然目光不再盯着梅梅,心里却是对沈明珠有些不喜。施卫东本是她的护卫,却被父亲指给明珠当暗卫,之前与明珠姐妹情深不觉有它,此刻却是觉得明珠有些碍眼。 “东篱姐姐,我是龙菲菲,你长得好漂亮噢!”龙菲菲撒娇地握住沈东篱的手,“听姐姐说拍卖会上有龙狮,菲菲还没见过呢。”说罢便跨上冷霜的一叶扁舟。 “我与东篱姐姐要去拍卖会,明珠你可要一起去?”龙菲菲瞥了眼沈明珠,语气冷淡。 沈明珠内心对施卫东有些埋怨,但也知道此刻必须挽回龙菲菲:“能跟东篱姐姐,菲菲妹妹一起前往拍卖会那真是太好了。” 沈东篱依旧微笑道:“来,小妹坐我身边来,早就听闻有位在外面的妹妹,一直很想与你相见。沈氏人丁稀薄,东篱幼时一人长大,很是孤单。不知道妹妹这些年在山外活得可好?不知道李夫人最近可好?” 沈东篱亲切的拉起沈明珠的手,慢慢的摩挲,找到了手腕处的朱砂痣。沈明珠的洞天福地,千索空间。 龙啸天向来风流,情人不计其数,龙菲菲最是厌恶不已。而沈明珠是那样的清澈纯净,让龙啸天觉得她与那些妖艳情人都不一样,龙菲菲也试着接受这样的人做自己的继母。 此刻龙菲菲听到沈东篱提到李夫人,心中有些无端怒气,却又不能发作。 “姐姐我一切都很好,大家对我都很好,我这些年过得很幸福。”沈明珠的圣洁光环又漫天照耀。 “你那日认祖归宗,我见你在父亲面前哭诉,姐姐真的好担心你,只是姐姐身体不好,想来在修道一途难有进展,有你回来,想必父亲十分喜悦。”沈东篱此刻领悟到了对待女配的最好方法,用爱感化。 第十四章 圣洁白莲处处开 沈明珠有些讶异,她怎么不知道沈东篱身体不行?这么重要的信息。若沈东篱是个不能修道的废物,那她还万分警惕小心有何意义呢?不行,沈明珠心口一紧,她不能给沈东篱任何机会。 “妹妹一定会用尽全力让姐姐康复!早日实现我沈氏荣光。”沈明珠反握住沈东篱的双手,双眼紧紧的盯着沈东篱眼上覆着的鲛纱,似是想看透面前的人。 沈东篱自是应当感动的,轻声道:“妹妹这是在向天道发誓,若是有违轻则心魔横生,重则遭受天谴,万万使不得。” 沈明珠一瞬间愣住,真会有心魔?她重生以来尚未想过心魔一事,前世她可不就是心魔缠身导致迟迟不能跨境? 龙菲菲本欲细细观察这两姐妹,竖起耳朵八卦听得正欢,怎的突然沈明珠迟疑不发声,引来她的注意。 龙菲菲促狭道:“明珠姐姐怎的愣神?”父亲对这女修颇有好感,她也不敢太过于让对方下不了台。 沈明珠脸色有些灰白,扶额道:“我在想怎么治好姐姐的病,却耗费了太多心神,此事推演起来实在太过困难。” 沈东篱本就不欲就此事发难,轻轻盖过:“前面快到了云浮会场,我们快去看看吧。”冷霜闻言加快了速度。这小舟有一点好处是可以变幻大小,四个姑娘也不至于挤作一团。 可怜施卫东,沈明珠不想跟他太过接近,他便在舟外御剑飞行,罡风吹起了敷面的半边长发,俊朗冷酷的外形引起不少女修士的注意。 沈东篱若是小姑娘,怕是也会对施卫东如痴如狂。然而此人对沈明珠忠心不二,痴心不改。着了魔一般只爱沈明珠一人,就算背叛魔教宗主也要成全沈明珠的大道之人,太过可怕。因此沈东篱并不打算策反他。 然而施卫东却是看了好几眼沈东篱,神色不明。他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对于眼前的这个沈氏瞎子。 味道,清甜,血液是清甜的味道。施卫东轻轻地嗅到。容貌,被宽厚的鲛纱盖住,看不清眉眼,下颚的肌肤如此的晶莹透亮。声音,微凉,像是薄荷糖。施卫东有些犹疑,他到底为什么感到如此熟悉。 有些情节在不同的时空中重复了千回百回,有些感官机敏者的确能够感受到似曾相识,但是却永远不会知道下一页将会发生什么。 施卫东怎么会知道,曾经有过这么一个版本的未来里,眼前的人曾经救他于危难。 当然沈东篱也不清楚,唯一清楚的可能只有来自于《九幽寻仙录》的沈明珠。 《九幽寻仙录》乃是《九幽书》的前传,在《九幽寻仙录》中沈东篱还是普普通通的传奇故事女主,沈明珠则是恶毒女配。 然而造化弄人,沈明珠重生了,这才有了沈东篱手中的《九幽书》。 然而这两人,你不知我深浅,我不识你长短。凡人哪里知道天道的旨意呢? 施卫东又轻轻地扫了眼沈东篱,将浮动的心思沉入海底,平静的水面只余下些许涟漪。 冷霜将一叶扁舟稳稳的划入云浮会场,在入口处领了三只记号牌,又登记了姓名住所家族等等,跟随着引导来到记号牌所属的片区。 临时记号牌为玉质,材质虽普通,倒也雕刻地精巧别致。 “小姐,买一支香花罢。”沈东篱抬眼望去,不知何处来的小乞丐,她最近与乞丐倒是有缘。小乞丐不知用什么样的方法进入到这会场中,行驶着一只破烂小竹筏,勉强在空中滞留。只见他到了那美仙子面前,眉眼低垂看不清模样,竹筏上盛了一大把法华莲。 在场的女修大都颇为爽利的买下,将那花或掷于玉壶之中,或簪于发髻。清新淡雅,亭亭玉立,莲花当是如此。 不一会儿,那小竹筏驶到了沈东篱面前,冷霜上前一步,横剑站定,不让那小乞丐上前半步。 草木妖精的感官要比普通人灵敏些,这样的场所出现一个小乞丐太过怪异。冷霜的直觉告诉她,这有怪异之处。 沈明珠柔柔推了推冷霜:“姐姐,你这女侍怎的如此尽忠职守,这等小儿有什么要紧的,莫要太过紧张啦。” 这话倒也不假,云浮会场乃至于整个医药盛会,安全措施做的极佳。这等小儿会出现,管理人员却视若无睹,怕是什么要紧人物。 龙菲菲也是笑嘻嘻的,走上前接过一只白莲,赏了那小儿十个灵石。“赏给弟弟买糖吃,嘻嘻。” 沈东篱扫了眼小乞丐,想必是哪家的贵公子,到这儿来体验人生来了。 那小儿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仔仔细细的看了看冷霜,又看了看冷霜身后的沈东篱,眼中竟出现了惊喜。好清纯,好不做作,连侍女都这么冷漠,跟刚刚的小妖精都不一样。 “喂,做我老婆吧。”小儿一下子跳上了扁舟,抱了花就往沈东篱怀里塞。“我乃浮云殿少主,我把这云浮会场送给你,你嫁给我可好?” 沈东篱置若罔闻,摸出一粒瓜子,静静地磕起来。 浮云殿乃是九幽中颇为闲云野鹤的一方势力,殿主平日里云游四方,不问世事,何时生出这小儿来?沈东篱可从没见过这种阵仗,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回应。 沈明珠也愣在了当场,她前世没发生这一出啊?她努力的回忆着前世有关浮云殿的一切,只知道这浮云殿存在感甚少,魔教大举入侵之时也未见浮云殿出声制止抗议,亦正亦邪。沈明珠暗地里传声千索空间中的器灵。 然而浮云殿出了名的富有,沈明珠心里一恨,怎么看上了那个瞎子。 龙菲菲倒是神色怪异,刚刚还笑嘻嘻的人一听这小儿的话不知怎的却是有些怒意。“你是浮云殿的少主?”周围看热闹的修士多了起来,龙菲菲压低了嗓音。 父亲平日里怎么会让她这样出来游走江湖?她此次出来就是为了拉拢浮云殿,若是能与浮云殿结亲便是再好不过。她也听父亲说这浮云殿公子风度翩翩,英俊潇洒,她也曾在心里期待过浮云殿的一切,而现在?当着她的面?跟别的女人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