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转晴》 第一章 冻鱼 余丹最讨厌的天气就是阴天。 头顶上成片成片铅灰色的阴霾,一眼望不到边际,由于气压很低,胸口会有种令人憋闷的窒息感,阻断了氧气进入肺泡的路径。 伴随着阴天的往往是狂风,春天的青岛,风极大,虽说是沿海城市,空气洁净清新,再大的风也没有沙子,但八、九级的海风难免让人寸步难行,余丹披散下来的深栗色卷发被吹成了金毛狮王,呈群魔乱舞状,这让她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余丹的手里拎着一袋子苹果,红色的塑料袋在狂风中猎猎作响。她的儿子余晓亮是个嘴巴极刁的主,入他老人家法眼的食物原本就不多,最常见普遍的大苹果便是其中之一。余晓亮嗜苹果如命,一天三个,雷打不动。苹果一定要大,圆润,鲜红,表面不能有任何外伤,咬一口还要有咔嚓一声的脆响。 一开始,余丹总是用食指戳一下余晓亮的太阳穴,附送一个大白眼,骂道:“毛病,还是饿的轻了,把你送回困难时期,看你还挑不挑!” 余晓亮眨了眨圆滚滚的大眼睛,眼神无辜,表情懵懂的说:“鱼蛋,你要让我穿越到过去吗?我同学小明说现在穿越文非常流行,她表姐在家看的入了迷,连饭都不吃了,我也能穿越吗?穿越好玩吗?” 余丹被儿子的跳跃性思维弄的哑口无言。 她当然没有能力让儿子去穿越,也断然不舍得让他饿肚子,毕竟只是一餐一个苹果的小事,何况,看到儿子两手捧着苹果,张开大嘴啃食,眼睛贼亮贼亮的冒着光的样子,余丹便觉得那苹果仿佛是吃到了自己的肚子里,整个胃里因为有了食物的填充而变的暖烘烘的。 她得出了一个结论——看儿子吃东西,可以减肥,因为你会比自己吃还要开心,还要满足。 当然,这个道理,原先被父亲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余丹是不会明白的,这是她在为人母之后才有的感触。 余丹一鼓作气的爬上六楼,开了门,发现客厅里黑黢黢的,只有余晓亮的房间亮着灯。 她换了拖鞋,将苹果放到厨房,然后将自己丢到沙发上,像只懒猫一样打了个滚,伸了几下懒腰。 上个月,余丹换了新工作,在医院门口一家水果店卖水果,平时进进货,收收钱,最多就是包装几个果篮,工作强度不太大,就是工作时间有些长。 “晓亮!”余丹半眯着眼睛叫到。 余晓亮从房间里冲出来,像个加速度极快的子弹头一样扑到余丹的怀里,小胳膊小腿缠着余丹的脖颈和身子。余丹的嘴角带着笑意,搂住了余晓亮的腰,“跑这么快干嘛,作死啊,不怕滑倒!”她笑骂道。 “外面风太大了,像鬼哭狼嚎。”余晓亮窝在余丹的怀里,说道。 “你知道就好!这么大的风,我还要长途跋涉去市场给你买苹果!”余丹气哼哼的说道,“上辈子老娘一定是欠了你这小鬼八百块没还!” “你买,我洗,我们一起吃,多公平!”余晓亮撅着嘴辩解。 “你洗?好啊,你去洗吧,正好我饿了!”余丹立马换成了一个笑脸。 “yes,madam!”余晓亮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一轮弯弯的月亮。他跳起来,风风火火的冲进厨房。 紧接着,厨房仿佛复活了一般。塑料袋被打开的窸窣摩擦声,苹果被放进盆里的咚的一声闷响,拧开水龙头之后哗啦哗啦的水声,余晓亮干家务时会随口哼唱的不知名的调子,这些家长里短的声音混杂在一起,让横在沙发上的余丹觉得倍感幸福。她伸长胳膊,勉强碰到墙壁上的吊灯开关,用力按了一下,将客厅的吊灯打开。 余丹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打开电视,她已经追了1个月的肥皂剧即将迎来大结局,虽然过程狗血,估计尾声也会落入俗套,但是她依然习惯性的到了时间就拨到那个固定的台。 与习惯有关,与爱好无关。 去年,余丹所租住的小区统一安装了数字电视,每家发放了一个机顶盒,可以收到全国各地的卫星卫视。余丹发现,机顶盒上放着一个塑料袋,里面鼓鼓囊囊的,不知道塞了什么东西。她起身,赤脚走到电视机前面,打开机顶盒上的塑料袋,竟然发现里面放着一条硬邦邦的冻鱼。 “余晓亮!” “嗯?” “刚才我还没回来的时候,你有没有在家好好学习啊?”余丹抓住了儿子的小辫子,表面上依然不动声色。 “嗯……当然有啊!”余晓亮的声音下意识的提高了一些,“今天作业很多,要抄写,做两张数学卷子,还要背三首诗!” “当然有啊……”余丹半眯着眼睛,坏笑了一下,“余晓亮同学?这是什么?” 余晓亮端着一果盘的苹果从厨房出来,看着电视机前面拎着冻鱼一脸不善的余丹,心想,完了…… 五点便回了家的余晓亮,一进家门,放下书包,便乖乖的打开书包开始写作业。 不写完作业不能开电视,这是余家家训第七条,他烂熟于心,不敢不从。 但余晓亮的耐心很快就被繁琐机械的抄写磨的分毫不剩,再加上窗外呼啸的风声确实让人心烦意乱,他索性把笔丢到了一边,一个人坐在那生闷气。 余晓亮是经过了一番挣扎的。这是第一次做坏事的人的典型心理,心里有蠢蠢欲动的冲动,又有一丝胆怯和心虚。 余晓亮把课本摊开放在桌子上,笔也放在写满演算过程的草纸上,他打开冰柜,从里面拎出一条冻鱼,用塑料袋缠好,放在机顶盒上用来降温,打开电视时,声音不敢开太大,生怕听不到余丹上楼梯的脚步声,然后站在客厅的落地窗旁边,看两眼电视就会瞄一眼楼下,密切注意着那个熟悉的高挑纤瘦的身影的出现。 当余丹刚一出现在楼下,掏出钥匙准备进入单元门的时候,楼上眼尖手快的余晓亮就第一时间发现了她。 他迅速的关上了电视,将电视机上的盖布小心翼翼的盖好,窜回了房间,端坐到了桌子前,拿起笔,像模像样、装模作样的写写画画着。他的心在胸腔里不安分的上蹿下跳着,他必须竖着耳朵,全身紧绷,自己感受着高跟鞋跟的由远及近,以及余丹掏钥匙的唏哩哗啦的声音,最后,他的后背甚至有了点点汗意。 大概是心虚使然,今天的他对余丹表现的格外热络,他主动扑到余丹的怀里撒娇,甚至乖乖的去洗了苹果,看着余丹的笑容,他也几乎以为自己顺利过关了。 可是终归,人在做,天在看。自做孽,不可活。 “鱼蛋,我错了。”余晓亮像只被霜打过的茄子,垂着脑袋。 “你错在哪了?”余丹表情淡定的按着遥控器。 “我不该撒谎骗鱼蛋。” “还有呢?” “不该不写完作业就去看电视。” “还有呢?” “还有就是……不该拿冻鱼降温竟然忘了把冻鱼放回远处……” 余丹嘴里含着的一口茶水直接喷了出去。 第二章 往事 从小到大,唐卡就有一个怎么改都改不掉的坏习惯——丢三落四。 她是一名刚刚上岗的建筑设计师,天天在工作室给那些所谓的“老牌”打杂,几乎天天都是最后一个离开,今天又毫不例外的堆模型堆到接近午夜。 “工作狂人,你带钥匙了吗?”23点40分,唐卡收到了余丹的短信。 唐卡的Burberry挎包大到可以径直装进去一个西瓜,她又是不拘小节的男孩子性格,从来不会把东西分门别类的安放,任何琐碎的小物品全都看也不看的直接丢到包的最深处,所以要在里面翻到一串没挂钥匙链的钥匙,难度系数直逼大海捞针。 “找不到了……”唐卡回短信一贯简洁。 “又丢到哪里去了?!” “如果知道丢到哪里去了,还叫丢吗……”唐卡噼里啪啦的按着手机键盘。她发短信的速度堪称一绝,想当初去桂林旅游,她坐在桂林市有名的特色点心店外的花坛边发短信给余丹,问她和余晓亮想要什么口味的点心,但是由于无影手一般的按键速度,一度引起了路过的小朋友的围观和议论,甚至被误会成正在打手机游戏。 “苦命的我,只能牺牲睡眠等你回来了╮(╯▽╰)╭” 唐卡笑了笑,把手机胡乱丢到包里,站起身准备回家。 周围不断有人在议论纷纷,他们时常用匪夷所思、不可理解中又掺杂着丝丝嫉妒之情的眼神看着唐卡,“明明是个富二代了,干嘛还这么拼命,家里有金山银山了,还出来跟我们抢饭碗?” 唐卡是典型的富二代,父母早年下海经商,掘到了改革开放的第一桶金。从小到大,唐卡就跟周围的富家千金格格不入,她不喜欢穿裙子,不喜欢留长发,所谓的“大家闺秀做派”在唐卡的严重更是“作”的代名词。唐卡没有像大多数富二代一样去国外念书,她固执的认为,人生中的每一步都应该靠自己的努力脚踏实地的获得,而不是靠着啃老走所谓的捷径。 唐卡在高考的时候瞒着父母报考了自己钟爱的建筑设计专业,和父母的期望的经济类隔行如隔山,为此,唐卡的爸爸大发雷霆,唐卡的妈妈以泪洗面,连唐卡的哥哥唐骏都叹着气说,“卡宝,这可是你一辈子的事,你怎么也不跟我们商量商量就自己擅自做决定?” “商量个屁!”唐卡冷哼一声,“我如果事先商量,他们能让我报吗?采取主动先斩后奏我的建筑师之梦多少还有有半条生路!” “你的建筑师之梦有了生路,你脖子上的脑袋就快没生路了!”唐骏把手搭在脖子上,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眼睛一瞪,压低声音喝到,“不是我吓唬你,你没看见刚才老爷子那脸,先红又紫,最后竟然开始发绿了!” “船到桥头自然直!”唐卡钻进被窝里,打了一个滚,将自己包裹成一只蚕蛹,“他奈我何!反正志愿表已经交上去了!” 经过几天的绝食抗争,最终,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唐卡取得了胜利。 “你随便吧,到时候临要饿死了可别来找我哭!”唐卡的爸爸长叹了口气,对女儿的执拗倔强举了白旗。 “我还能饿死?”唐卡兴奋的从床上弹了起来,“爸,你放心吧,我如果以后当不了名建筑师,我就赖我哥这了,你不养我不要紧,他肯定不会看着自己唯一的宝贝妹妹饿死而坐视不理的,对不对?”她冲唐骏挤了挤眼睛。 “懒得理你……”唐骏虽然嘴硬,脸上却挂着掩饰不住的笑意。 如果唐卡真的有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一天,他笃定,自己的臂弯就是她最后的家。 搞定了家人,唐卡彻底没有了负担,她一进入大学就近乎玩命的学习,天天泡在工作室里画图做模型,走到哪里都带着相机,看到有特点的建筑就拍下来研究,以至于周围的人都认为她这个工作狂人有点走火入魔的意思了。 意识到女儿不是三分钟热度,而是发自内心的爱上了这个职业,唐爸爸一改初始的态度。他平素为人严肃谨慎,很少夸人,唐卡身上这股执着的拼劲让他想到了年轻的自己,于是她对唐卡的态度慢慢和缓了起来。 那时候唐卡还住在家里,有时她画图到深夜,唐爸爸便会轻手轻脚的走到她身后,站在他身后看她画板上的建筑,看她原本白皙修长的手掌侧面沾满铅笔灰,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爱昵的摸摸唐卡毛绒绒的脑袋。 唐卡停好车后并没有立刻上楼,她站在楼下,仰起脖子。 周围晚风习习,万籁俱寂,几乎所有的窗户都早已漆黑一片,唯剩下6楼那盏小小的窗户还亮着灯。 那是她的家。 忘记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人生中最幸福的事,大概就是忙活了一整天,浑身疲乏的回家,站在自家楼下,看到头顶上有一扇窗户,那里面的灯光正为了等待自己而闪亮。 唐卡和余丹是初中同桌,关系亲密,初中毕业后,唐卡随着父母来到青岛,两个人初时还偶尔通个电话,后来彼此的新生活有了新朋友的填充,终是慢慢疏远,断了联系。 高考前一天,唐卡在青岛街头见到了腹部微隆的余丹。 她一把拉住转身欲逃的余丹,在马路边惊叫出声,“鱼蛋?我没看错吧!你竟然在青岛!你明天不考试?” 彼时,余丹找了个在回转寿司店刷碗的工作,天天把手泡在冷水和洗洁精里,才四个月的时间就成功的让原本柔嫩白皙的手迅速的变得红肿粗糙了起来。 为了生计和胎教两不误,余丹总是一边刷碗一边对尚在肚子里游泳的余晓亮说话。有时候说英语,有时候背唐诗宋词,有时候唱歌。她不知道凉水浸手对胎儿有没有影响,也不知道别的妈妈是怎么做胎教的,她只有18岁,满心恐慌和懵懂,行为举止笨拙,一切只能照着自己的直觉摸索着进行。后来,讲到口干舌燥,她甚至认为自己是在对牛弹琴,怀疑自己啰嗦了这么久,胎儿到底能不能听到。于是,她闭了嘴,恶狠狠地想,省两口气可以多刷几个碗,余晓亮就是在这时候狠狠地踢了余丹一脚,第一次用实际行动向自己的妈妈宣告了自己的存在。 唐卡把余丹拉到了一家咖啡厅,给她要了一杯热牛奶。她看着余丹双手捧起马克杯,氤氲的热气立刻在余丹的无框眼镜上蒙上了一层白雾。 “你明天要考试了吧?”余丹咕嘟咕嘟几大口牛奶下肚,嘴边残留着一圈白色的奶渍,笑了笑,问到,“复习的怎么样?” “我先问你的,你当然要先回答。”唐卡眉头微皱,显然不打算回答余丹提出的这个不痛不痒的问题。 “说来话长……”余丹脸上的笑容僵硬而勉强。 唐卡和余丹相对而坐,在咖啡厅哀伤的小提琴乐曲的伴奏声中陷入了有些尴尬的沉默。 “你现在住在哪?”唐卡问。 “我租了一间一居室,就在这附近。”余丹有些局促的玩转着手里的马克杯。 “我送你回去吧。”唐卡的脸上露出善意的微笑,“你不想说的事,我不问就是了,你也知道,我不是一个三八的人。不过,大家朋友一场,你来到我的地盘,我没理由不罩你是不是?” 余丹看着唐卡坦坦荡荡的眼神,心底涌上一股强烈的歉意。她知道,方才自己本能的退缩和隐瞒必定或多或少的伤了唐卡的心。 4个月,已经足以将她离家出走时内心澎湃的热血彻底冷却到冰点。 这个有山有海有樱花的城市,从小到大便是余丹的心之所向。所以,当她带着少的可怜的行李,趁着夜色溜出家门,来到北京火车站的时候,看着墙壁上闪烁的公告牌和地上打着地铺呼呼大睡的农民工,她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决定了自己要去哪里。 排队买票,等待列车到站,上车,这一切都出奇的顺利。 当火车摇晃着,缓缓南下,天空也渐渐泛起了鱼肚白的时候,余丹靠着车窗,看着熟悉的楼房和天空逐渐后退,她下意识的抚了抚依然扁平的肚子,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回头。 她默默的对自己说:余丹,以后的日子,你一定可以的,因为你不是一个人。 第三章 手术 深夜,余丹独自趟在沙发,一边看小说一边等唐卡回来。 相比唐卡在自己人生最孤立无援的时刻带来的雪中送炭,她深知自己能回报给她的的确少的可怜。可能只是一个洗好的水果,可能只是睡前一杯温热的牛奶,可能只是她晚归时一直等候到深夜不曾熄灭的灯光。 余晓亮原本已经睡着了,迷迷糊糊中却感到肚子一阵绞痛,他躺在被窝里咬着被角,本想忍耐下去,不想吵到余丹休息,但无奈这绞痛竟然越来越厉害,不一会儿,他便满头大汗,禁不住呻吟了起来。 “怎么了?”余丹的耳朵一向很灵,刚才在客厅她便隐约听到儿子的房间传来一些声响,她还以为是自己多心,但思来想去依然放心不下,便推门进来一看究竟。 “鱼蛋……我肚子疼……”余晓亮的声音非常虚弱,尾音打着颤。 余晓亮从小就不是娇生惯养的孩子,如果不是疼到极致一定不会这般哀叫,余丹惊慌的扭开台灯,看到儿子苍白的小脸上布满了豆大的汗珠,她的心仿佛被揪了起来,“哪里疼?告诉我,哪里疼?” “这……”余晓亮用手掌按压着自己的右下腹。 “走,我们去医院。”余丹将余晓亮从床上扶了起来,快步走进自己的房间,从衣橱里拿出自己的外套,将余晓亮裹得严严实实。 “来,妈妈背你,我们去医院。”余丹说。 余晓亮眼睛紧闭,下意识的伸出胳膊,紧紧抱住住余丹的脖子,此时,他的应声已经细弱的几不可闻。 唐卡打着哈欠好不容易爬上了六楼,刚打算按门铃,门竟然自己打开了。她看着背着余晓亮,头发蓬乱、惊慌失措的余丹,急忙问到,“晓亮怎么了?” 见到唐卡,余丹的眼泪终于滚了下来,“晓亮肚子疼的很厉害,我要带他去医院。你先抱着他,我进去拿点钱。” “先用我的好了,去医院要紧。”唐卡从余丹的手里接过晓亮,将他紧紧抱在怀中。 由于是深夜,医院只能挂急诊。医生粗略的查看了一下,便得出了急性阑尾炎的结论。 “必须马上入院手术,你们赶紧带他去住院部办手续吧。记得准备好两千块押金。”急诊部的医生刚才在值班室小寐,被慌慌张张的余丹和唐卡叫醒,满脸不耐。 “手术?!”余丹直接从椅子上弹了起来,“这么严重?!” “只是一个小时左右的小手术,别大惊小怪。”医生轻描淡写的说道。 晓亮已经连哀嚎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是趴在床上,用力按着右下腹,身体扭曲成一团。唐卡见状心底一阵抽痛,“医生,小孩子已经动不了了,你们这有推车吗?能不能借一下?” 医生打了个哈欠,说:“有,去前台找值班护士,交100块钱的押金。” 唐卡交了押金,余丹小心翼翼的将余晓亮放到推床上,两个人一起推着晓亮,在黑暗中走的飞快。住院部是一幢单独的高楼,足足有二十几层,儿科在第10层,必须用电梯才能上去。但是这天晚上住院部大楼人满为患,电梯前面已经排了好几个正在等电梯的推床。但是电梯容量有限,一次只能供一张推床使用,电梯前焦急等待的病患家属已经忍不住怨声载道了起来。 “我们还是走楼梯吧。”余丹将余晓亮背到了肩上,“卡宝,你去把推床退掉,我带晓亮走楼梯,这样等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轮到我们。” “十楼,你要背着他爬上去?!” 余丹留给唐卡的,只有一个果断坚决的背影。 唐卡呆愣在原地,一直到余丹和余晓亮消失在楼梯转角,才突然回了魂似的推着推床往急诊室方向跑去。 “鱼蛋……”余晓亮的呢喃从余丹的脖颈边传来,弄的她的脖颈痒痒的。 “死鬼,你以后再敢吃这么多试试看!”余丹语气不善。 她早已汗流浃背,却只能任由汗水沿着脸颊流到下巴上,很痒,却没有多余的手去擦。她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标识,已经7楼了,胜利在望,“死沉死沉的,累死我了……快到了,你再忍忍。” 余晓亮的笑容虚弱微浅,他早已力竭,全身的力气都用在抱紧余丹的脖子的双臂上。 他依然很疼,一开始还能准确的知道疼痛来自右下腹,疼到后来已经不知道哪里疼了,有些麻木,腹部的脏器仿佛全部搅和到了一起。但是他不喜欢哭闹,他一直害怕给任何人添麻烦,更怕看到余丹的眼泪。 余丹很少哭,她为人乐观,甚至有些没心没肺,人生信条一直是“天塌下来当被盖”,唯有面对儿子的事情才会失控,流露出属于一个女孩子的脆弱。 余晓亮比起同年龄的孩子要成熟懂事很多,他几乎很少任性,说话老气横秋,天天盼望长大,能够早日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撑起余丹肩上的重担。 “鱼蛋,什么是爸爸?”这是3岁时,余晓亮问余丹的话。 他永远记得当时余丹脸上的表情,瞬时的僵硬,长久的迷茫,眼眶里打转的泪水,以及微抿的嘴唇和因为抽泣而隐约颤抖的身体。 从此,余晓亮便学会了忍耐,学会了讨余丹开心,他不再问多余的问题,而是将那些困扰在自己脑海中的问号统统格式化,当作从来没有存在过。 他的世界,有鱼蛋,有卡宝,这就是他的家人,他的全部。 足矣。 趴在余丹瘦弱的肩膀上,闻着她脖颈上隐约的汗味,余晓亮觉得自己的疼痛仿佛轻了一些。 唐卡挤上了一班电梯,当她到达10楼的时候,余丹刚刚背着余晓亮从楼梯间摇摇晃晃的走过来。唐卡一个健步上前,从余丹的手里接过余晓亮,“你先喘口气,剩下的交给我。” 余晓亮的入院手续办得很顺利,他的疼痛已经轻了些,神志也恢复了些许,躺在病床上,眼珠子贼溜溜的转着,四下打量着。 “办好手续了。”唐卡推开病房的门,一边把一大堆单子票据塞进挎包里,一边说道,“护士说马上进行紧急手术。” “余晓亮,你怕不怕?”余丹握紧了儿子的手。 “怕什么,我是那么没出息的人吗?” 唐卡爱恋的摸了摸这个强颜欢笑、病时还不忘逗妈妈开心的小家伙的脑袋。 “余晓亮?”护士敲了敲门,推着推车走了进来。 “这里。”唐卡起身示意。 “我们要先给他打一针麻醉针,请家属跟我出来一下,签手术同意书。”护士说。 余丹一出病房,余晓亮就口气绵软,笑得很讨好地问道:“护士姐姐,麻醉针打哪里啊?” “先打屁股针,等你进了手术室,还有一针噢。”儿科的住院护士个个笑容甜美,语气和善。 “我不要打屁股针!”余晓亮差点从床上弹起来,“我宁愿把手背胳膊扎成蜂窝煤我也不要扎屁股针!卡宝,卡宝救命啊!” “小朋友乖,相信姐姐的手法,绝对不疼的~”护士笑眯眯的说道。 “不用理他。”余丹走进病房,径直扒开余晓亮的裤子,露出绵软的小屁股出来,她恶趣味的拍了两下,对护士说,“他这是又好病了,又不疼了,在这耍赖呢。” “鱼蛋!最毒妇人心!” “你没心没肺啊,刚才是谁背着你爬上十楼的啊!”余丹气结,伸手捏了余晓亮的脸颊一把。 这时候,护士已经用棉棒蘸着碘酒,在余晓亮的屁股上完成了消毒了工作。凉凉的触感让余晓亮本能的屁股本能的一阵收缩。 “别缩,小朋友,屁股要放轻松!”护士拍了拍余晓亮的屁股,“如果你缩屁股,更疼,搞不好针被你的肌肉夹住了,我还得拔了针,再扎一下。” 护士的手法精准,手腕迅速一抖,针就扎进了余晓亮的屁股里。所谓的肌肉注射,其实刚开始扎针的时候并不疼,只是后来注药的时候才会开始有些酸麻的感觉,但是好在住院护士的专业素养都很过硬,在余晓亮感觉到疼,准备收缩屁股的时候,药便注完了。 “好了,小朋友,我们去手术室了。”护士微笑着摸了摸余晓亮的脑袋。 余丹和护士一起将余晓亮抱上了推车,有护士推着,有余丹和唐卡在一旁陪着,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往手术室走。唐卡凑近余丹的耳畔,轻声说到,“做手术和住院肯定要给主刀和住院医生他们塞些钱什么的,我随身带着几张商场代金券,已经替你给他们送过去了。” “我回去还你,还有那两千的住院押金。” 唐卡笑了笑,“我们不用分的这么清吧。” 余晓亮被推进了手术室,唐卡和余丹一屁股坐在了手术室外面的长椅上。余丹心神不定的挽着唐卡的胳膊,手心不停的出汗。 她已经从护士那知道,阑尾炎只是个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完成的小手术,更何况今晚值班、为余晓亮主刀的是儿科的主治医师,这种小case完全不在话下,可是她的心就是无法安静下来,在胸腔里七上八下的乱跳着。 她恨不得此时躺在手术室里的,是自己。 几位医生从走廊尽头走来,正准备进入手术室,领头的是个身材瘦高的男医生,五十岁上下,他只是略微偏了一下头,却在看到呆坐在长椅上的余丹时身子一顿,脸色突变。 “余丹?!你怎么在这?” 余丹听到这熟悉的声音,身体一颤,她站起来,看着眼前这个穿着手术服的医生慢慢走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江……江叔叔……” 第四章 修远 “喂?”电话那段迟迟没有传来应答,江修远又反问了一声。 “修,修远,我是爸爸。” 电话那边沉默了半晌,江容止觉得自己的呼吸都随着这沉默而停滞了下来,仿佛怕惊动了些什么,末了,听筒那边终于传来了江修远波澜不惊的声音。 “你好,有事吗?” 没有质问,没有怒吼,甚至连预想中的挂断电话都没有,只是客套疏远的说着“你好”,仿佛最陌生的陌生人。 “你,这些年,你过的好吗?” “很好。” “你妈妈过的好吗?” “也很好。” “你,你学什么专业的?” “医学。” 这种一问一答的方式很容易便让对话走入死胡同,难以再进行下去,江容止感到有些难堪,因为儿子给他的回应简单的有些离谱,最多只有三个字,仿佛多说一个字都是浪费。 “你妈妈在吗,我想跟她讲讲话。”江容止叹了口气。 “请稍等。” 修玲拿起听筒,张了张嘴,却讲不出一个字。在江容止消失的这16年里,她无数次的反问自己,是否后悔当初做出如此极端又不留后路的行为,也曾幻想过事隔多年会和江容止在茫茫人海中重逢的情景。这么多年,她孑然一身,没有另组家庭,其中的艰辛自是只有自己明白。不是没有遇到对自己心仪的人,但每次她都无一例外的选择了退缩。事后,她总是告诉自己,她是为了修远,她早就已经放下了那个没心没肝的王八蛋。放的干干净净,没有丝毫留恋。 可是为什么现在心底却一阵发酸,眼眶里蓄满了泪水。 江修远重新回到饭桌上,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香茄条放到嘴里,他的吃相非常斯文,显得气定神闲,没有丝毫慌乱,如同他的人生态度一般有条不紊。 “你爸?”江修远的右侧,他的妻子戚薇低声问道。 “是。”江修远点了点头。 “我们结婚他都没出现,我们要离婚他反而冒出来了。”戚薇冷笑一声,“真够讽刺的。” “他冒出来也不是因为我们要离婚,我们没这么大魅力。”江修远举止泰然,并没有把戚薇挑衅式的话语放在心上。 “江修远,我并没对不起你!”戚薇的眼睛里寒光一现。他总是这样,冰冷而让人无法接近,她用尽了全身的热,依然无法将他融化,反而让自己冷的浑身发抖。 “我不想在我妈这里吵架。”江修远将筷子不轻不重的放在了桌子上,刚好发出砰的一声声响,起身准备离开。 “你们吵什么。”刚打完电话的修玲重新回到饭桌,看到修远没吃几口饭就准备离开,戚薇也是一脸愠色,急忙跳出来当和事佬。“修远,你爸爸在青岛,他想见见你。” “好,正好我下个月有年假,去青岛散散心也好。”修远点了点头。 修玲一愣,她没想到儿子会答应的如此自然,“你不生他的气?” “我没必要跟无关的人生气。”江修远微微一笑,说道。 当着戚薇的面,修玲不方便说余丹的事,饭后,戚薇在厨房里洗碗,修玲将江修远拉到房里,小心翼翼的关上了房门。 “你爸爸说,余丹在青岛。” 江修远无法像刚才谈及父亲时表现的那么事不关己,太多过往随着“余丹”这两个字从母亲的嘴里被重新提起而在他的心底翻腾了起来,他面无血色的站在原地,一言不发。 “我们都不知道当年余丹为什么离家出走,但是你爸爸说,余丹有了孩子,这些事,我在琢磨着,要不要跟余丹她爸爸说,你爸和我都很为难,你觉得呢?” 余丹有了孩子。 这六个字像是一盆冷水将江修远的全身浇了个透心凉。他的愤怒没有理由,没有立场,但是却强烈的让他难以控制。他自己已经结婚三年,八年前又是他对余丹作出那般禽兽不如的事情,她能够开始新的生活,能够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这是应得的幸福。他有什么资格失望?他又在失望些什么? “随便你们,跟我无关。”江修远的脸紧绷着,一双薄如刀削的嘴唇抿的几不可见。 麻药过去之后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余晓亮像是每一个从睡梦中苏醒的清晨一样,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如果不是鼻息间尽是医院里消毒水的刺鼻味道,他几乎会恍惚的以为自己正躺在他柔软的席梦思床垫上,等待余丹急三火四的来叫早。 “鱼蛋,我饿了。”余晓亮觉得自己的肚子正叽里咕噜的叫着。 “刀口疼不疼?”余丹正在吃一碗刚泡好的热气腾腾的泡面,她半眯着眼睛,说话含混不清。 “不疼,但是我饿,我也要吃面。”言罢余晓亮可怜兮兮的张开嘴巴等着余丹喂。 余丹白了儿子一眼,将泡面碗拿开了一些,说道:“你要空腹,不能吃东西,也不能喝水。” “我不干!欺负人!饿死我了!我不干!”余晓亮一听不让吃东西还不让喝水,立时恼了,开始不管不顾的撒起泼来。 “再吆喝!”余丹把碗往床头柜上一搁,腾出手来结结实实的敲了余晓亮的脑袋一下,“医生说了,你现在吃东西,整个肠子就会全烂掉!别以为我吓唬你!”余丹眼睛一瞪,装模作样的说道。 余晓亮闻着床头柜上剩下的半碗泡面所散发的香味,觉得死的心都有了,如果放在平时,这碗泡面他肯定瞄都不瞄一眼,可是现在他饿的前胸贴后背,早已经慌不择路饥不择食,“卡宝呢?”他有气无力的问道。 “上班去了,你这突然一病,折腾的她一晚上没睡,今天又要上一天班。晚上卡宝来的时候记得跟她说谢谢,听到没?” “跟卡宝又不用这么见外……”余晓亮扁了扁嘴巴。 急性阑尾炎并不是什么大病,但是住院的这一个星期的血泪史却远比手术的过程更为难熬。 首先是不能吃东西,仅此一条就基本上要了余晓亮的小命。他原本是个很挑嘴的孩子,对事物的种类和口味要求很高,但是随着那种百爪挠心的饥饿感越来越强烈,他的要求已经直线下降到负值。 “鱼蛋,我好想念你包的茴香饺子啊……”“现在就算让我吃牛肉芹菜馅的我也认了……”“求求你了……哪怕给我个韭菜馅的饺子也好啊……” 余丹摸了摸儿子的脑袋,叹了口气,“我真想把你说的这些话录下来,将来再敢跟我说不吃这个不吃那个就放给你听。” 第二件让余晓亮崩溃的事情就是必须无休止的下床走动。为了防止肠粘连,哪怕刀口传来撕裂般的疼痛,也必须要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一开始,余晓亮赖在床上不动,余丹和唐卡也心疼他,不舍得紧逼,后来被巡房的江容止发现了,一直和颜悦色的江医生瞬间拉下脸来,一点情面不留,直接把余晓亮从床上拎了起来,盯着他从门口到窗边,来来回回走了三趟,这才放心的离去。 第三件崩溃的事是打针。由于不能进食,所有的营养都要靠输液提供,晓亮的手背像蜂窝煤一样布满了针孔,最后手上已经找不到合适的血管了,只能打脚。 “鱼蛋!我的脚肿了!”余晓亮指着自己正扎着吊针的左脚,兴奋的说道,“你看,一只脚肥,一只脚瘦,像不像一个猪八戒一个孙悟空?” “这孩子倒真会苦中作乐。”正在换药的小护士笑眯眯的说道。 “没心没肺的,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余丹莞尔。 一个星期后,到了晓亮出院的日子,他掀开衣服,平躺在床上,江容止正弯下腰来,细心的帮他拆线。 “我能吃茴香饺子了吗?”余晓亮仰着脸,笑眯眯的问道。终于熬到了出院,这一个星期简直让他生不如死。 “可以了。”江容止说。 “江医生,这次真是麻烦你了。”余丹轻声说到。 “余丹,你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叫我江叔叔好了。”江容止将剪刀和镊子放进托盘,直起腰来,微微一笑,“对了,修远今天下午到青岛,晚上我们一起吃个饭,你们也很多年没见了吧?” 余丹的脸色在听到江修远的名字的时候瞬时变的惨白,她的手一抖,手里拿着的钥匙哗啦一下子掉到了地上。 第五章 狭路 江容止在一家叫蜀香园的川菜馆订了位置,他提前开车接余丹和余晓亮到了那里,接着驱车去机场接江修远。江容止一离开,复原能力超强的余晓亮就坐不住了,他在前庭装满各种观赏鱼类的鱼缸那边左晃右晃,伸出指头,用指腹在鱼缸壁上滑来滑去,鱼儿以为有人来喂食,从鱼缸的四面向手指的方向聚拢过来。 “鱼蛋!你看这些鱼!像不像瞎子!”余晓亮玩的很开心,扯着嗓门喊道。 余丹失魂落魄的坐在座位上,对儿子的召唤充耳不闻。江容止盛情难却,再加上她一时犹豫,竟然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江容止拉上了车前来吃这顿饭。 她怎么会同意?怎么能同意?此时,她早就悔的肠子都青了。 手足无措的时候,她拨通了唐卡的电话,声音颤抖,冷汗直冒:“唐卡,怎么办,我想逃跑……” “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人家江医生有你的电话和地址,你跑的了这次跑不了下次。”唐卡安慰道,“鱼蛋,其实我早就觉得,逃避不是办法,你都带着晓亮逃了8年了,有些事,总归是要面对的。” “可是,可是,可是,怎么面对啊!”余丹觉得自己就快哭了。 “你都有胆量18岁离家出走把孩子生下来独自养大了,难道没胆量把你的劳动成果拿给孩子他爸看看?” 余丹彻底无语了。 “你听我说,你现在应该做的,就是去厕所,洗把脸,补补妆,容光焕发,保持微笑,见到江修远的时候千万别怯场,别吓的尿裤子,腰板挺直点,拿出我们女人的气势出来,听到没有!” 沟通无能,鸡同鸭讲,满头黑线的余丹直接挂断了电话。 余丹将洗手间的大门反锁,撩了很多凉水在脸上,总算让混沌的大脑略微清醒了一些。 她依照唐卡的建议,拿出粉底眼线笔和唇膏,在脸上补了淡淡的一层妆,再仔细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除了脸色略微苍白了些,比起方才的失魂落魄果然精神了很多。 她伸出手指,轻轻触碰了一下镜子里自己的脸庞,和8年前她离开北京的时候多了一丝成熟少了些许稚气。 时光和青春都是不可逆的东西,在8年前的那个冬夜,她义无反顾的选择留下晓亮独自离开的那刻起,无疑就已经彻底将她的青春丢到了现实的火里,它们被她亲手烧成灰,化成烟,自此飘荡远去,无处可寻。 4岁的余丹和6岁的江修远的相识颇具有戏剧性。用江修远的话来说,这真是一个灾难的开始。 彼时余家和江家刚刚成为邻居,余家住在4楼,江家住在3楼。余丹从小身体就不太好,经常犯些头疼脑热的毛病,余福久是中医,从来不许女儿去医院吃西药打吊针,总是开些苦的难以下咽的中药汤强逼余丹喝下去。余丹拗不过爸爸,一腔怨气只能憋在肚子里无处发泄。 有一次,余福久又熬了一碗黢黑恶臭的中药汤,用瓷碗盛着,摆到了余丹面前。余丹的小脸因为高烧而有些浮肿,两颊有两朵病态的酡红,她闻着这股令人作呕的中药味就觉得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疼的仿佛要炸开了。余福久急着出诊,没有看着余丹喝下去就急急忙忙离开了。 余丹端起药碗,捏着鼻子,却怎么也无法说服自己张开嘴巴,最后,她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拉开窗户,把汤药倒了下去。 修玲正在家里洗衣服,厕所里洗衣机正轰隆轰隆的运转着,阳台的横栏上正挂着一排刚洗干的衬衫T恤,像旗帜一般迎风招展。 江修远从小就很懂事,再加上修玲教子严格,断不会像一般家庭让独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修玲洗好的衣服都是江修远一件一件的晾起来的。他踩着小板凳,拼命伸长手臂将衣服挂到横栏上,突然觉得头顶一烫,一些湿乎乎的液体沿着脸颊就这么滚了下来。 疼归疼,江修远却没喊没叫,他抬起头,只看到一只稚嫩的小手,手里拿着一个白瓷药碗,抖了抖,仿佛要确定倒的是否干净。 然后,残留的几滴汤药就这么径直滴到了可怜的小修远的眼睛里。 小修远眼睛一痛,下意识的用手去捂,这一折腾脚下就失去了平衡,整个人便从小板凳上稀里哗啦的摔了下来,四仰八叉的倒在了地上。 刚才还准备挂在横栏上的衣服被摔倒前的修远一松手,就这么掉到了楼下的—— 下水沟里。 愤怒的修玲带着儿子找到楼上的时候余福久还没回家,余丹踩着小板凳通过猫眼看着里面有些变型的陌生的阿姨和小男孩,将嘴巴贴近铁门,“我爸爸说,陌生人来敲门,不给开。” “废话少说!我儿子都烫成这样了!你们家今天必须给出一个说法!”修玲必然大怒起来,脾气犹如火山爆发,完全不顾门那边只是一个4岁的小女孩。 修玲的“废话少说”四个字吼的字正腔圆,又拥有犹如爆破般的力道,余丹被吓了一跳,整个人哆嗦了一下,左晃右晃,也从板凳上掉了下来。 门外的修玲和江修远只听到噗通一声,紧接着就传来了一个女生的嚎啕大哭。 简直就是一场闹剧。 事情的结局和开端一样让人始料未及。 回到家后知晓事情始末的余福久为了应付找上门来的邻居,当着修玲和江修远的面把余丹大骂了一顿。修玲看着眼前这个脸上挂着泪、像粉团一样可爱的小女孩的时候,母爱却骤然爆发,怒气全消。 这种母爱,在知道余丹竟然是自己的大学同学的遗孤的时候,简直达到了峰值。 修玲说,这是缘分。她从见到余丹第一面,就觉得喜欢,她从怀孕的时候就一直心心念念想要生个女孩,将来可以给她梳妆打扮,可以带她逛街买衣服,可以搂着她讲知心话,可惜天不遂人愿,打她肚子里横空出世的偏偏是这个世界上最别扭内向的江修远。 从回忆里回过神来,余丹的脸上露出了些许笑意。平心而论,无论结局如何,其实她和江修远并肩走过的那十几年时光中的大多数还是很美好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比起成人后太多的欲望与欺骗要单纯的多。他给过自己那么多回忆和感情,充沛到足够她抱着他们回忆一辈子,她还有什么好计较的? 她走出洗手间,却到处找不到儿子的影子。 男孩子果然不让人省心,皮的要死,一刻不盯着就恨不得上房揭瓦。余丹慨叹。 “鱼蛋!来跟米老鼠照相!” 余丹循声望去,看见余晓亮一脸兴奋,红光满面,身边站着一个真人扮演的米老鼠,穿着厚重的衣服,头上带着大大的米老鼠头罩,将整个脑袋罩的严严实实,大概是因为衣服很沉,那人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步履维艰。 “余!晓!亮!”余丹大迈步的走上前去,一把揪住余晓亮,“不能这么不懂事!”她低喝到。 “没想到你的新花样打动不了我,竟然打动了这个小朋友。”一旁走来一位身材高挑戴着墨镜的美女,她掩嘴偷笑,拍了拍米老鼠的肩膀,“你就和小朋友照张相吧,我有相机。” 余晓亮可怜兮兮的扯了扯余丹的胳膊。 余丹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她正准备退后,把地方留给米老鼠和儿子,没想到米老鼠却突然握住了她的手腕。力道大到不容她缩手。 “鱼蛋,一起照!”余晓亮蹦到米老鼠和余丹的中间。 美女掏出相机,莞尔一笑,“来,孩子妈妈,笑一个!” 余丹笑容僵硬,身不由己的被米老鼠半揽入怀,她的手在不动声色的拼命挣扎着,却无奈怎么也挣扎不过对方的蛮力。 “perfect!”美女摘下墨镜,露出妩媚精致的眉眼。 她记下了余丹的邮箱,允诺今晚就会把照片发到她的邮箱里,紧接看了一眼腕表,面露难色,扭头对身后的米老鼠说,“陆非,我等下还有工作,你送我去Daisy那做造型吧。” 余丹觉得自己一天之内受到的刺激有些多的过分了。她一把搂过余晓亮,像是活见鬼一样盯着那个憨态可掬的米老鼠。 lufei,这不是一个少见的名字,可以是路或者陆,也可以是非或者飞,不会这么巧,一定不会。 虽然自己安慰着自己,但是余丹的心跳却突突的已经变了速。 米老鼠摘下面罩,甩了甩满头满脸的汗水。这种面罩很厚,完全不透气,带上几分钟免不了要大汗淋漓。 浓眉斜飞入鬓,桃花眼,鼻梁高挺,嘴唇很薄,笑起来有些邪气。 “鱼蛋,好久不见。”陆非微笑。 “余丹,晓亮,你们怎么不去座位上等?” 余丹的身后传来江容止的声音。 她回过头去,在逆光中,她的眼前只剩下那个高大清瘦的身影。 眼睛细长,目光平静,脸上是一片没有表情的空白。和八年前相比丝毫没变。 她下意识的抱紧了偎在自己身侧的晓亮。 陆非和江修远在看到彼此之后,目光逐渐冷却。而余丹站在他们中间,感到自己仿佛正在被往日的时光一刀一刀凌迟成碎片。 绝望没顶,她忘记了呼吸,只有余晓亮,是她唯一的依靠。 第六章 饭局 “陆非,我赶时间。”美女无奈的苦笑着,试图打破莫名僵化了的气氛。 陆非回过神来,摸了摸余丹的脑袋,余丹感觉鸡皮疙瘩正沿着自己的头皮蔓延到全身,她本能的后退了一步,不露声色的拉开彼此的距离,有些戒备的问道,“怎么了?” “把你的手机借我用一下。” 余丹从包里拿出手机,递到了陆非面前。陆非接过电话,噼里啪啦的按了几下,过了一会儿,米老鼠的上衣口袋里便传来了嗡嗡的震动声。 “我找电话。谢谢。”陆非坏笑着将手机还给余丹。 余丹心知上当,没好气的白了陆非一眼。 “鱼蛋,今天我有事先走一步了,我们以后再联系,你儿子很可爱。”陆非摸了摸余晓亮毛茸茸的脑袋。 江容止带着嘴挑的余晓亮去大厅点菜,包房里只剩下余丹和江修远两个人。余丹浑身僵硬的坐在那,尴尬的不知如何自处,江修远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喝着青岛特产的崂山绿,眉头微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现在是医生了吧?”余丹小心翼翼的挑起一个无害的话题。 “嗯。”江修远放下茶杯,“你呢?”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人没什么常性,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现在在医院门口的水果店里打零工,也算跟你和江叔叔的职业贴点边。” “卖水果?”江修远的眉间打了一个深深的结,“这算什么工作?” “这怎么不算工作了,难道你家的水果不用别人卖就会长腿自己跑进你家厨房啊!”余丹听到自己的工作被人轻视,语气不善的反驳道,“我靠自己的劳动拿工资,跟你们没差别好不好!再说了,我一个高中毕业生,你还指望我能从事什么高技术含量的工种啊!” “还不是你自找的。”江修远一脸冷然的瞪了余丹一眼。 话题进展到了一个无处前进的死胡同里,于是余丹赌气似的不再搭腔,一直到点完菜的江容止领着余晓亮重新回到包房,两个人都没再说一句话。 江容止之所以选川菜馆是因为自己、江修远和余丹三人都是无辣不欢的口味,但余晓亮刚出院,饮食必须清淡,所以也特意为他点了几道清炖的菜品。四个人围着桌子边聊边吃,气氛没怎么尴尬,余丹在心里默默的阿弥陀佛了好几次。 饭吃到接近尾声,江修远把目光投到了余晓亮的身上,“晓亮,你今年几岁?”他问道。 “关你什么事!”余丹不假思索的冲口而出。 江修远悻悻的没有再问下去,江容止左看右看,说道:“呵呵,你们俩都这么大了,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模一样,总是你一言我一语的斗嘴,每次都是余丹把修远说到词穷。” “他欠说。”余丹哼了一声。 “那是因为我让你。”江修远微笑。 走出饭店,天已经黑透了,这里位于水泥森林的正中间,鳞次栉比,霓虹闪烁。 “鱼蛋,我冷。”晚风透着凉意,余晓亮打了个哆嗦。 余丹将外套脱了下来,把余晓亮裹在里面。 “他从来不叫妈妈?”江修远问。 “这样显得我年轻。”余丹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神色。 “都奔三了,还自我感觉良好。” “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余丹面露愠色。 江容止独自开车回家,他本想让修远住到自己那里去,但修远冷淡的以已经订好了酒店为由拒绝了父亲的提议,他又想送余丹回去,余丹却因为不顺路坚持要自己打车。 拦下一辆空车,余丹和余晓亮钻了进去,没想到江修远竟然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也坐了进去,举止自然的仿佛他们是一家人一般。 “江修远,你要干嘛?”余丹目瞪口呆。 “不介意我去你住的地方坐一会儿吧。” “介意。已经很晚了。” “你怕我非礼你?”江修远冷笑一声。 “对。” “又不是没非礼过。” “江修远!你疯了!”余丹差点从座位上直接窜起来。 “鱼蛋,什么叫非礼?”一旁的余晓亮一脸懵懂的眨了眨眼睛。 车子七拐八拐的,在一个半山小区的门口停了下来。方才一路上车里都是一片沉默,谁都没怎么说话。江修远付了车费,下了车,“你住的地方不错。”他打量着绿树成荫风景优美的高级社区,回头对余丹说道。 “我跟人合租,她比较有钱。”余丹说。 进了门,余丹找了一双一次性拖鞋放在江修远面前。余晓亮好不容易回到阔别一周的窝,兴奋的把鞋直接踢飞,赤脚冲进房里,“卡宝?卡宝?”他兴奋的喊道。 “卡宝还没回来,你没看灯都没开。余晓亮!过来把拖鞋摆好!东一只西一只的,没点规矩,反了你了!” “这点跟你挺像的。”江修远那万年紧绷的晚娘脸上露出了一丝少有的笑意,“爱乱踢拖鞋。” “叔叔,鱼蛋也爱乱踢拖鞋?”余晓亮笑的贼兮兮的,“鱼蛋!你以后可没资格说我了噢!原来你也不乖啊~~” “我没资格说你,我有资格打你!”余丹蜷起食指,在余晓亮的脑门上敲了一下,“江修远,你真是一点好作用都不起,你这么揭我的老底,我以后在他面前哪里还有半点威信!你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她压低声音对江修远说。 江修远废了好大的力气才不让脸上的笑意扩散的太过明显。他已经忘记自己有多久没有说过这么多话,多久没有这样禁不住的笑起来了。 这八年的空白仿佛不需要刻意跳过,在插科打诨中就这么自然而然的消失不见了。他记得妈妈曾经说过,他这半死不活的性子只有遇到活宝似的余丹才会有点生气,他才像个有血有肉的人。当时他只有十几岁,对妈妈的话不屑一顾,他把这个开朗到有些聒噪,天天在自己身边叽叽喳喳的女生当成一种理所当然,因为触手可及所以从未珍惜。当有一天她不见了,他才发现,她的消失仿佛把自己原本就少的可怜的笑容全部带走了,从此,他懒得说话,懒得笑,懒得解释,懒得拥有喜怒哀乐,懒得在任何人的身上付出感情,哪怕是自己的妻子。 他一直觉得自己很聪明,可是面对余丹他才发现自己笨的要命,笨的可怜,笨到失去她才知道她的独一无二和不可或缺。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把下月的年假提前到这周,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飞机降落在青岛的那一瞬间心脏突然不受控制的变了速,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看到她和陆非站在一起的时候会突然怒火中烧。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爱。 他不知道,如果算,现在会不会太晚。 唐卡站在玄关,盯着地板上的男人皮鞋愣住了。余丹作为单身母亲,饱受邻里非议,所以家里很少来客人,更不要说男人了。她满心狐疑的走到客厅,被趴在沙发上的半裸男子下了一大跳。 “啊!”唐卡惊叫出声,“你,你是谁?为什么在我家?”她结结巴巴的问到。 “鬼叫什么!晓亮刚睡着!”余丹从里屋跑出来,像刚才敲晓亮的脑袋一样敲了唐卡的脑门一下,“这是我朋友,他着了凉,脖颈和后背疼的厉害,我在帮他拔火罐。” 不能怪唐卡大惊小怪,实在是江修远的造型过于……惹火。他上身一丝不挂,后背布满了两排大大小小的罐子,沿着脊柱两侧对称分布,从脖颈一直到后腰。他用右手撑着腮,脑袋略歪,眼睛半眯着,像只正在睡午觉的慵懒的猫。偏偏这只“猫”还生有一副好皮囊,乍一看竟然平添了几分性感的味道。 竟然用性感形容一个男人,唐卡恶寒,同时在心里狠狠的用小鞭子抽打了自己几下。 觉察到唐卡“不轨”的目光在江修远的上三路下三路来回打量着,余丹顺手抄起她丢在沙发上的外套,像铺床单一样抖了抖,然后盖到了江修远的后背上。 “看看又不会少块肉。”唐卡白了余丹一眼,悻悻的回了房间。 “你朋友跟你一样,是个花痴。”江修远打了个哈欠,百无聊赖的做了总结陈词。“几点了?” “十点多了,再过十分钟就好了,完事以后你赶紧回宾馆去吧。”余丹有些局促的开始下逐客令赶人。 江修远没吭声,又闭上了眼睛。他太累了,作为临床医生很少有机会能放松的睡个好觉,还不到三十岁就已经有了颈椎病的前兆,只要工作时间一长脖子就僵硬的完全动弹不得。沉默了半晌,他没有睁眼,却突然开口问道,“今天吃饭的时候,我随口问了一句孩子的年龄,你那么紧张干什么。” 余丹被他的问题吓了一跳,她攥紧了拳头,拼命让自己冷静下来,“还不到6岁,你问这个做什么?以为他是你儿子?” “不是吗?”江修远睁开眼睛,目光锐利似剑,笔直的看向余丹。 余丹没有回避,就这么和江修远四目相对。她在心里默默的告诉自己,余丹,千万别心虚,千万别移开目光。 “鱼蛋,你在给叔叔拔火罐?”余晓亮揉着眼睛穿着睡衣,从里屋出来,一边打哈欠一边问道。他的出现,将余丹和江修远之间的对峙暂时中断。 “对啊。”余丹回过神来,回头冲儿子笑了笑。 “我来看看。”余晓亮笑眯眯的跑了过来,他凑上前去,掀开了盖在修远后背上的衣服,自己打量着透明的罩子里鼓起来的暗红色皮肤,说道,“叔叔,你着凉了吧,完全黑了,而且还起了很多水泡。” “嗯。”修远简单的应了一声。 “鱼蛋,让我挑破它们好不好。”余晓亮贱兮兮的笑了,摩拳擦掌的说道。他有个怪癖,特别喜欢捏碎或者挑破透明的包或者水泡一类的东西,5岁的时候生水痘,因为这个毛病余丹没少敲他的脑门,却怎么也改不了他的这个毛病,最后无奈之下只得每天寸步不离的看着他直到痊愈,以防他用手去挠身上的透明状痘痘,否则现在的余晓亮恐怕早就满身痘疤了。 “你跟江叔叔商量商量吧。”余丹偷笑。 “叔叔,好不好?”余晓亮谄媚的把自己的脸凑近江修远的扑克脸,半撒娇的问道。 江修远想像平日对其他人一样拉下脸来严词拒绝,但看着余晓亮像小鹿一样湿漉漉的眼睛,心底最柔软的角落像是被谁撞了一下似的,竟然说不出一个拒绝的字。他发现他对余晓亮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得把火力转向余丹,他低喝到,“余丹!” “哈哈哈~”余丹得意的笑了起来。“乖儿子,你总算给妈妈报了一箭之仇了~” 第七章 出走 那天,江修远留宿在了余丹那里。 他根本没有定酒店,一切只是他随口拿来应付江容止的托辞。余丹找了条毯子,让他在客厅的沙发上将就一夜,看着大家都睡下了,余丹一个人回到房间,反锁了房门。 她点了一根烟,深吸了一口,然后把窗户开了一条小缝,让晚风吹在脸上,这使她的睡意彻底消失不见了。 她的烟瘾不大,只有在极度不安的情况下才会偶尔抽上一点,因为烟草的香味让她镇定,使她能够氤氲的烟雾中忘却很多不想记得的事情。 江修远和陆非的同时出现带给她太大的震动,显然,这不是一包香烟就可以平息的恐慌。 由于江修远大余丹两岁,从小到大,他都是她前进路上的标杆和榜样。他天生是个规矩而严谨的人,做事一丝不苟,对待学习亦然。如果制定了计划,必会持之以恒的贯彻到底,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凡事喜欢耍小聪明的余丹简直南辕北辙。为此,余福久在骂余丹时,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看看人家江修远……” 余丹不知道自己哪里不如他,在小余丹的心里,他不就是个子比自己高点,长的比自己好看点?论学习,她不输给他。他们都是年级第一,各类竞赛的头筹,虽然这第一的含金量不同,自己是考前突击考完忘光的典型,江修远则是细水长流、脚踏实地的将知识理解掌握融会贯通。但论人缘,拒人与千里之外的江修远天天顶了张扑克脸,仿佛谁都欠他的钱,疏离的态度让他在同性中没什么特别好的朋友,异性中收获的也全是花痴们赤裸裸的目光,而她,从小活泼开朗,对谁都是烂好人一个——能帮就帮,所以朋友很多,总是一群人中领头喊话的角色。所以每次爸爸拿江修远来教训她,她总是不置可否的撇撇嘴,满心的不屑一顾。 若要说余丹对江修远的态度什么时候发生了改变,还要追溯到她10岁那年的一次离家出走。 和18岁这次为了保护肚子里茁壮成长的余晓亮不同,10岁的那次规模尚小,路线局限,只在步行在偌大的北京城转悠了两圈,但是却是两个人回忆中占有里程碑式的地位。 余丹不想承认却又必须承认,她因为这次出走事件而在10岁那年,对12岁的江修远情窦初开。 或许很早,很幼稚,但谁都不会否认它的单纯与美好。 事情的起因实在是鸡毛蒜皮,以至于日后被命运翻来覆去折腾的死去活来的余丹会一边叹气一边没有涵养的评价道:“那就是个屁,噢不,连屁都不能算。” 余丹的数学老师姓万,是个即将退休的老太太,教课水平一流,但是说话刻薄,专爱挑人的软肋来戳。余丹记得她戴一副圆形的眼镜,眼睛很小,眯成一条缝,却会有很锐利的目光从那条缝隙里射出来。余丹虽然学习好,但是一看到这个老师就肝儿颤,每次在学校走廊里见到都尽量退避三舍,连点头打个招呼都能省则省。 周五最后一堂数学课,老师上课留了几道思考题,在临放学时候又留了几张数学试卷,余丹从来没有记作业的习惯,把数学卷子塞进书包的时候早把上午布置的题目抛到了九霄云外去了。 周一第一堂就是数学,余丹睡过了头,连升旗仪式都没来得及参加,老师站上讲台拿起粉笔的时候她才背着书包上气不接下气的冲进教室。 万老师扶了一下眼镜的横梁,面带愠色的问道:“余丹,你是数学课代表,数学课竟然带头迟到?” 余丹垂着脑袋,咬着嘴唇一声不吭。 “把作业本和卷子放在讲台上。”万老师的语气愈加严厉起来,“如果不是你们班班长长眼神帮你收了作业,我今天想批都没东西!” 余丹像霜打的茄子一样回到了座位,万老师没有讲课,站在讲台上盯着自己,仿佛她不交作业她便不会开始今天的课程。余丹从书包里把卷子拿出来,在众目睽睽下走上了讲台。 “作业本呢?” “我……忘了……”余丹泫然欲泣。 “忘了写还是忘了带?”万老师的音调拔高了一个key。 余丹哆嗦了一下,随即用细如蚊蝇的声音说道:“忘,忘了写。” 教室里安静的仿佛能听到万老师的鼻孔里冒出的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声,半晌,万老师用平静的声音说道:“出去,什么时候写完了什么时候进来。” 这绝对是余丹第一次当众被批,往日,余丹虽然也免不了犯些小错误,但是总能被她的小聪明顺利的掩饰过去,这次当众被轰出了教室,余丹虽然知道错在自己,却仍然满心的委屈,她站在走廊里,攥紧了拳头,低着头,泪水夺眶而出,一滴一滴的砸在手背上。 10岁大的孩子,大人往往会觉得他们什么都不懂,其实他们的自尊心往往强烈的吓人,抗击打能力又尚未发育成熟,一点小事就足以被他们上升在一个惊人的高度,仿佛眼前的世界都在瞬息间被颠覆掉了一般。就好像那时候的余丹。 余丹一边啜泣一边用手背擦干了眼泪,她从书包里拿出那本没有写作业的数学作业本,从背面撕下一张纸,趴在墙上,用自动铅笔在上面工工整整的写道:“万老师,你用生气了,我不上学就是了,我走了,这个世界这么大,总会有个地方属于我的。”然后余丹将纸对折,从门缝里塞了进去。 学校侧门边有一个狗洞,身形瘦小的余丹刚好可以通过。她从狗洞爬出了学校,然后背上书包开始一路飞奔。她并不知道要去哪里,她只是一想起万老师的冷言冷语和台下同学们沉默着注视她的眼神就觉得窒息,本能的想要逃离。 余丹先是走了1个小时,走到了余福久的中医诊所。她站在诊所外的拐角处,最终也没有下决心走进去。她不难想象余福久见到此时原本应该坐在教室里的自己出现在诊所时的反应,不外乎是询问原委,然后大骂一通,最后把自己送回学校。这不是她想要的。余丹摇了摇头。 北京城对于一个只有十岁的女生来说实在大的吓人,如果不是这次“徒步旅行”余丹永远无法体会到这一点。她又走了2个小时,到了***广场,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的余丹买了张毛泽东纪念馆的门票,进去瞻仰了一下伟人的遗容。从纪念馆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没吃早饭的余丹早已经饥肠辘辘。她走到西单,买了两个茴香包子,狼吞虎咽的把它们塞进肚里,休息了片刻,开始继续自己的长途跋涉。 其实数学课还没下的时候,听不到门外有丝毫动静的万老师就已经有些后悔了。 余丹毕竟是个机灵可爱的小姑娘,平日里成绩拔尖,表现一直很好,她也一直很喜欢她,否则也不会钦点她当课代表,她自知这次的批评大概有些严厉了,没有给她留面子,所以趁同学们在下面埋头演算黑板上的习题的时候,万老师打开了教室的门。 她一脚刚好踩在了余丹的留书上。 她满心狐疑的弯下腰捡起那张折的板板正正的纸,将它拆开,只是扫了一眼就立时脸色惨白冷汗直冒。她不敢相信这是平日循规蹈矩的余丹做出的事,她惊慌失措的冲到走廊上,左看右看,无奈走廊上早已空无一人,哪里还有余丹的影子? 余丹的出走在学校里掀起了轩然大波。由于不满48小时,学校没有报警,而是迅速联系了家长,并组织没课的师生在学校附近寻找余丹的下落。 江修远敲了敲万老师办公室的门,然后规矩的喊了声报告,一直到里面传来“请进”的应声才推开门走了进去。 “什么事?”万老师表情疲惫,老态毕现。 “万老师,我是六年级一班的江修远。我想借余丹最后留下的那张纸条看一下。”江修远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 万老师已经没力气去追究江修远脸上的不恭不敬,她随手指了指摆放在桌角上的一张折好的纸。 那张纸大概是沾了泪,干了以后变的皱皱巴巴的。江修远将这张纸放进口袋里,什么也没说就跑出办公室。他关门的时候用的力气有点大,门在他的身后发出砰的一声巨响。但他越跑越快,早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他想,他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找她了。 第八章 唐卡 余丹本来没打算去看妈妈的。 余丹的妈妈薛海音死于难产,被葬在八宝山。余福久定期会带一束薛海音最喜欢的矢车菊去看她,并且靠着墓碑说上差不多一整天的话,有时候说到动情处难免声泪俱下。这些本来余福久一直瞒着余丹,他需要维持在女儿心目中高大威武、无坚不摧的形象,怎么能把自己的脆弱轻易展现在她面前?但余丹不是那么好蒙骗的,特殊的生长环境让她比同龄的孩子多了一分敏感的心思,能够轻易的觉察到余福久的喜怒变化。她发现,每次爸爸生气或者伤心,便会在房间里边抽烟边来回挪步,实在难以消解的时候便会摔门离去,不知道去哪儿,一呆就是一整天。 有一次,余丹拦了一辆出租车,跟在余福久的身后,去了八宝山。 从此,余丹心情烦闷,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的时候,便会学爸爸,买一束矢车菊,去八宝山和未曾谋面的妈妈说一会儿话。 妈妈对她来说是个很奇妙的存在。所有的人都会告诉她,薛海音如何如何爱她,如何如何为了她牺牲生命,她无法否认这些论调,但也确实无法因此体会到所谓的母爱。 这些所谓的牺牲对她来说只是个异常抽象的概念,她没见过薛海音,没享受过她的哪怕一个拥抱或者一滴奶水,她对自己来说只是一张黑白照片,一束挂着水滴的新鲜的矢车菊,或者一座冰冷的灰色石碑。 她只能在脑海中想象薛海音的笑容,将那张黑白照片具象成她需要的温暖,为她填充上骨骼、血肉,让她一点一点的丰满和真实起来。她不知道薛海音能不能听到她讲的话,不知道薛海音会不会真的在天上看着她保佑她,但她需要一个寄托,一个陪伴,一个能够信赖、能够倾诉并且可以无条件付出信任的对象。 左看右看,已故的薛海音都是个不错的选择。 走到无路可走的时候,余丹想起了薛海音。 她用身上最后的钱打车去了八宝山。上气不接下气的沿着长长的楼梯爬上山顶的时候,余丹竟然看到坐在墓碑前的江修远。 “我竟然比你来的早。”江修远走到余丹面前,站定。他比余丹高一个头,俯下身来的时候让余丹感到前所未有的压迫感。 余丹早已经傻掉了。 她以为自己满城乱晃,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下一站要去哪里,没想到江修远竟然能找到她,甚至是早她一步来到她要去的地方等她! 余丹和江修远靠着薛海音的墓碑席地而坐,余丹有些疲惫的将脑袋靠在江修远的肩膀上,“你怎么找到我的?”她问道。 “‘这个世界这么大,总会有个地方属于我的’,你跟我说过,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来看你妈妈,你觉得世界这么大,仿佛只有这里是属于你的。” 余丹嘿嘿的笑出了声,没想到自己一时戏言竟然被他记在心上,“没想到你还有点侦探潜质。” “是你太笨了,离家出走不带够钱,除了这还能去哪。”江修远已经提前问过余福久,知道余丹身上带的钱不会超过30块,一定走不了太远,这才放心的把目的地定在了这里。 “妈,你都看见了,江修远整天就知道欺负我,你今天晚上一定要入他的梦,替我好好教训教训他!”余丹气哼哼的扭过头去,对墓碑说道。 “薛阿姨,欢迎光临。”江修远面色如常,不为所动。 余丹跳了起来,“你看把你嚣张的,连我妈都不怕,反了你了!阿……阿欠!”余丹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白痴。”江修远拖下外套,像摆弄布娃娃一样把余丹罩在里面,然后把拉链一直拉到头,差点夹到余丹下巴上的肉。余丹的个子比江修远小一号,穿他的校服效果就像一个唱戏的戏子穿着戏服一般,她甩了甩袖子,觉得暖和了一些,但鼻子突然一痒,又打了好几个喷嚏。 “阿姨,你看见了,你女儿只长个子不长脑子,学人家离家出走,不仅不带够钱,连衣服都不多穿点。” “江修远!”余丹飞起一脚踹了过去。 “回家吧,很晚了。”江修远看看天边西沉的太阳,皱了皱眉头,“你爸在等你回去。” 余丹急忙死死的攥紧江修远的胳膊,怎么也不肯放手,“我不要回去!我现在回去的话,我爸非宰了我不可!” “你不饿吗?” “不饿!”伴随着嘴硬的却是不争气的肚子传来一阵叽里咕噜的叫声。 江修远憋笑,说道:“可是我饿了。”说罢,不再例会余丹,自己一个人向山下走去。 余丹赌气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嘴里嘟囔着,“妈,你看见了,江修远是典型的打我一棒子再给我个甜枣吃,找到我,然后损损我,把自己的衣服给我穿,我感动了还没三分钟,他就把我一个人丢在这了……” “别怪我没告诉你,这里埋着的可不光是革命烈士,到了晚上万一从哪冒出个鬼来跟你聊个天或者要带你走,你就真可以去见你妈了。”江修远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双手抱胸,冷着一张脸吓唬余丹。 “妈,他明明是不舍得把我一个人丢在这,我下次再来看你,因为我的肚子真的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余丹转过身去对墓碑上薛海音的黑白照片摆了摆手,蹦蹦跳跳的跟上了江修远的步伐,“鬼神这种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你在他们的地盘都敢这么嚣张,不怕遭报应噢。” 江修远皱了皱眉头,问道:“余丹,你中午吃了茴香包子是吧?” 余丹点了点头。 “牙缝上沾了茴香叶子,记得回家刷牙。”江修远虽然满脸厌烦,却主动牵起了余丹的手。 余丹自小就疯狂的迷恋茴香包子,这癖好日后也遗传到了余晓亮的身上。而且自从10岁那年被江修远用牙缝里卡了茴香叶子“羞辱”了一番之后,她就对茴香、韭菜、辣椒等容易卡牙缝的东西产生了心理恐惧,每次吃完必定拿出小镜子仔细检查以防残留。 青葱岁月,年少时光,每每忆起,余丹仍然忍俊不禁。 就在余丹的生活被江修远的重新出现而略微扰乱的时候,唐卡的生活也被一场相亲打破了平静。 唐卡为人爽快,直来直去,做事利落干练,没有一丝女孩子惯有的拖沓迟疑,反而有几分男孩子气。这样的性格让她在女生堆里混的如鱼得水,却难免让男生望而却步。再加上唐卡心气高,眼光挑,看人总是一眼就看到缺点,导致她秉承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活了26年仍没谈过一次正经八百的恋爱。为此,唐家二老几乎急白了头发。 唐妈妈甚至吩咐周围的亲戚朋友遍地撒网,网罗青年才俊供唐卡挑选,奈何好的怎会单身,不好的唐卡和唐家又绝不会将就,见了几个极品之后,所谓的相亲也就此搁浅,唐卡的终身大事依然八字都没一撇。 唐卡的择偶标准其实非常明确,长的不能次于她哥,家境不能次于她家,为人要幽默风趣,总不能两个人日日无言以对最后把她活活闷死,再加上品行端正,孝顺父母,对朋友仗义慷慨,不能斤斤计较……仅是前两条就已经过滤掉马路上99%的适龄男青年了,再加上后面的补充条款,用余丹的话来说,“真有这样的男人,还能轮到你。卡宝,我劝你,别太挑剔,做人要现实一点。真让你遇到这么好的男人,周围的女人都惦记着,你也看不住是不是?” “我总不能为了嫁人而随便挑个阿猫阿狗吧,这可是一辈子的事,如果遇不到就一直单身我也没差,但是随便将就我可是会后悔一辈子。”唐卡对余丹的建议不置可否。 说到底,唐卡敢开出这样的条件,而余丹不敢,不外乎是因为她们俩的条件相差悬殊。唐卡是跨国公司的建筑设计师,名牌大学毕业,有钱有貌,而余丹,在水果店卖水果,高中学历,又是单亲妈妈,对于余丹来说,现世安稳,找个依靠,平淡一生就是幸福,她自认为没有资格跟任何人讨价还价。她和唐卡的分别,就好象一件过季的大衣和一件新上市的新款外套,前者注定要挂上打对折的牌子促销,后者则有充分的资本维持高额原价。 周末,唐卡回家蹭饭,唐妈妈把一张照片推到了唐卡面前。唐卡正盘腿坐在沙发上吃那盘恶贵恶贵的车例子,只是扫了一眼照片上相貌平平的男人,就含混不清的说:“妈,你有没有搞错啊,这种掉到人堆里三秒钟消失的家伙你也推给我?长的这么‘马路’,你不怕影响下一代的遗传基因?” “胡说八道!”唐妈妈伸过手去,在唐卡的胳膊上扭了一把,“外貌有什么重要的!关键是人品!人都会老,这张脸再新鲜又能维持几年?以后过日子舒不舒坦关键看内涵看性格!都老大不小了,看人还这么肤浅!” “外貌不是万能滴,没有外貌是万万不能滴!”唐卡乐呵呵的说。 “你就给我贫吧!”唐妈妈瞪了女儿一眼,“我不管,这个星期天下午三点半,在五四广场的五月的风下面见面,你给我吃完晚饭再回来,如果不去,你以后都不要回来了。” 五四广场是市政府对面的广场,算是青岛的象征,五月的风是五四广场正中央的一个红色螺旋形雕塑。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唐卡说像冰激凌,余丹却说像便便。 “这人脑袋里有包是不是?怎么约在那见面!约我放风筝啊?”唐卡哭笑不得。 往日的相亲,无一例外是约在咖啡厅或者餐厅,无论对方条件如何,好歹能在个赏心悦目的环境下听听音乐顺便吃顿饱饭,这次见面竟然遇到一个约她到五四广场喝西北风的极品,唐卡在心底戏谑的想,他不会连一顿饭钱都想省下来吧? “亲近大自然,去海边散散步聊聊天,有什么不好,你们年轻人不是都说海边是最浪漫的地方吗?” “他是哪个庙里的和尚啊?”唐卡重新拿起照片来仔细打量着,寸头,白嫩的脸蛋,弯弯的笑眼,活脱脱就是个唐僧,再加上鼻梁上架了一副无框眼镜,看上去特别斯文有礼,和蔼可亲。平心而论,长的倒是不丑,但是距离她的标准差得可不止一点半点。 “又胡说八道!”唐妈妈对女儿的大放厥词深感不满,好几次相亲,对方见了唐卡的照片都满意的不得了,最后见了面都是被她这张锋利的刀子嘴给吓跑了。这回唐妈妈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一定要板板女儿说话百无禁忌的毛病,于是伸过手去,把唐卡的胳膊掐的花里胡哨的,“他要是和尚我还能让你去跟他见面?人家是个大学物理老师,在你的母校任教,名牌大学博士毕业,叫莫言宇,长你三岁,他家和咱家算是世交,他爸和你爸是原来在部队的老战友老交情了,我可告诉你,见是一定得见的,就算到时候觉得不合适,你也得会做人一点,千万不能得罪了人家,到时候让你爸爸没法在他父母面前做人,听到了没有?” “敢情你们是派我去联络战友情谊巴望着亲上加亲,可是这关我什么事,我周末还要加班,才没那种闲情逸致去五四广场喝西北风放风筝,一个出来相亲都不舍得一杯咖啡钱的极品我可不想浪费时间。他家有没有姐姐妹妹什么的?可以派唐骏去,反正他不挑嘴,只要是个女的统统来者不拒。我去工作了,妈你饶了我吧!”说完,唐卡就从沙发上窜了起来往楼上跑。 “死孩子!”唐妈妈抄起沙发上的真丝抱枕就冲唐卡丢了过去。 唐卡身手敏捷的接住,冲妈妈吐了吐舌头。 唐卡来到唐骏的房间门口,看到房门虚掩,唐骏正以一个大字的造型平躺在地板上讲电话。最近,唐骏也一直在被父母逼着出去相亲,他是个花花公子,换女朋友像翻书一样快,原来年纪小,不涉及婚嫁,又是个男的,总归不需要父母担心他会吃亏,只要不太出格搞出什么事情出来,唐家父母对唐骏一向是睁只眼闭只眼,当作天下太平。但当儿子的年龄翻过25岁,结婚生子就被提上了日程。唐家不可能接受来历不明的女人登堂入室,唐骏的终身也自此被抬到了举家第一要务的高度上来。 唐卡小心翼翼的猫在门边,大气都不敢喘一声,她把耳朵贴在门上,偷听唐骏讲电话。 “反正不行。”“你帮我跟她说说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习惯伤女孩子的心。”“那我就实话实说了。长的不错,家境也算般配,关键是性格问题。”“哪里叫爽朗,你真是太低估她了,就那张嘴,跟我家唐卡差不多,这种老婆我可要不起。”“没有没有,不是不好,就是我道行有限,我怕我驾驭不了这种类型。”“以后找到温柔贤淑的再给我介绍,我可不想再浪费时间了。有这功夫,不如在家睡觉。” 唐卡断断续续的听着唐骏的言语,对于他的谈话内容也可以猜到了个大概,那句“跟我家唐卡差不多,这种老婆我可要不起”让她瞬时恼羞成怒。她咬了咬嘴唇,转身下楼,走到唐妈妈面前,拿起唐僧同学的照片,满脸森然语气不善的甩下两个字,“我去。” 她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到男朋友,让唐骏知道,她这种老婆,自会有人求之不得! 第九章 相亲 唐卡从来没有一般女孩子的喜欢迟到让人等的毛病,她总是习惯比约定的时间提前十分钟到场。所以她和莫言宇约定的时间是3点半,她却照惯例3点20就到了五四广场。 虽然唐卡对莫言宇本人颇有几分不屑一顾,但是为了尊重老爸和他那老不得的战友革命情谊,出门前她仍然是悉心打扮了一番,力求不给唐爸爸丢人现眼。 唐卡蹬了一双五分跟的长筒靴,短款外套,利落的短发在阳光下闪耀着暗红色的光泽,她特地化了一个精致靓丽的眼妆,又挑了一款明星常戴的chanel墨镜,戴上以后整张脸只露出尖尖的下巴,看上去气场十足。唐卡原本个头就达到170,身材纤细,更加显个子,这样一身行头的她跨上LV的包包,往她的红色宝马跑车前一靠,活脱脱就是汽车展销会上的车模。 “打扮的这么惹火,这是去干吗?”唐骏从楼上下来,准备去厨房喝碗阿姨炖的红豆沙,正巧看到全副武装的唐卡挎着包正准备冲出门去。 “约会。”唐卡没好气的说道。 唐骏的眼珠子几乎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太阳要打西边升起来了是不是?你也有人约?” “让你失望了。”唐卡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让自己维持风度,没有立时暴出几句粗口出来,她恶狠狠的蹬了唐骏一眼,扭过头去砰的一声摔门离开。 “这丫头吃枪药了。”那声石破天惊的摔门声仿佛还余音袅袅,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唐骏一脸莫名地嘟囔道。 唐卡在附近大厦的停车场停好车,步行了10分钟来到五四广场,一眼就看到了莫言宇。 莫言宇本人很好辨认,因为实体远比照片更像唐僧。细皮白肉,身材瘦小,目测比蹬了靴子的唐卡高了大约一层头皮的高度,更要命的是,他的手里竟然真拿着一个风筝。 唐卡杵在原地,简直哭笑不得,她不知道这能不能说明她和莫言宇心有灵犀,她开始考虑自己是不是该转头离开当作自己没来过这儿了。 “唐小姐吗?”虽然唐卡戴着墨镜,但是莫言宇竟然认出了她。 唐卡用力挤出一丝笑容,她摘下墨镜,冲莫言宇点了点头,“莫先生,你好。” “叫我莫言宇好了。”唐僧同学温顺的笑了笑。 “那我们就都直呼其名吧。我们现在去哪?”唐卡单刀直入,迂回婉转不是她的风格。 “昨天晚上我查了天气预报,知道今天风力不小,适合放风筝,不如我们在这吹吹海风,放放风筝,顺便聊聊天吧,你觉得呢?” 我觉得很糟烂,可是我能sayno吗?唐卡在心里对唐僧同学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表面上却依然保持着淑女的风度,她点了点头,说:“好吧。” 除了风大了些,今天的天气实际上很不错,天空碧蓝如洗,一望无际,阳光很充足,晒在人身上,令人觉得暖洋洋的。五四广场临海而建,只和那波光粼粼的大海隔了一条围栏,唐僧同学很有活力,他一手举着风筝,一声擎着线,一边回头一边奔跑,脸上笑开了一朵花。唐卡天生属向日葵,有了太阳便有了活力,心情也因为天气明朗了些许,她命令自己把那杀千刀的唐骏抛到九霄云外,不顾自己穿着高跟鞋,也跟着唐僧同学一边望着风筝一边小跑步起来。 风筝摇摇晃晃的终于被托上了天,唐僧同学一边放线,一边气喘吁吁的说:“老啦老啦,没跑两圈就跑不动了。” “你需要锻炼。”唐卡说。 “你怎么知道?我妈也这么说!”唐僧同学一脸惊喜,“我从小身体就不好,还特别爱看书,没事就爱在屋里猫着,我妈总骂我天天闷在家里是不是要早原子弹,所以有事没事就爱把我往外头赶。” “那咱俩可是完全不一样了。”唐卡偷笑,“我最讨厌在家闷着了,没事就爱到马路上溜达,生怕身上会长蘑菇。”潜台词是“唐僧同学,我们俩南辕北辙,完全不合适。” “长蘑菇?”唐僧同学一脸懵懂的眨了眨眼睛,那无辜的表情让唐卡本能的想到了家里的那位姓余名晓亮的活宝,“这是什么意思?” “天天闷在家里不就晒不到太阳了吗?蘑菇总是长在阴凉的地方的。”唐卡耐心的解释道。 “你太幽默了。”唐僧同学哈哈大笑,“我本来还担心第一次见面会冷场没话聊,没想到我们这么谈得来。” 唐卡的脸有些抽搐。谈?得?来?她发现自己和唐僧同学完全不是一个星球的生物,她的意思他总是误解,他的想法她也没兴趣明白,两人之间的对话你来我往,的确没有中断下来过,气氛也丝毫不觉得尴尬,但是唐卡就是觉得自己在对牛弹琴,仿佛无论她如何婉拒,对方都能从中掰扯出些别的正面意思出来,这让她颇为头疼。 两个人坐在花坛边,莫言宇的手里擎着线,又聊了一些关于各自求学经历的问题。唐卡从莫言宇的叙述中知道,他的人生除了前六年以外,其余全部都在校园里度过。他喜欢学校的氛围,单纯,安静,没有那么多纷扰和争斗,是这个纷繁复杂的大社会中相对平和的一方净土,“我在人际方面有点缺根筋,人又过于随遇而安,除了学习、教课、做饭和操持家务之外什么都不会干,所以只能找个大学教教书,播撒知识的种子,期待老了能够桃李满天下。”唐僧同学有些脸红,满脸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 “又和我完全不一样。”唐卡莞尔,“我也是技术工种出身,在建筑公司作设计。但是我喜欢生活充满挑战,一天一个新花样,如果让我规规矩矩的洗衣服做饭带孩子并且从事一份昨天今天明天都没什么分别的工作,我会被活活闷死。”唐卡觉得自己已经把意思表达的足够清楚明白了。 唐僧同学愣了一下,陷入了短暂的沉默,末了,他用恍然大悟的口气说道:“唐卡,你说的很有道理。作为一个男人,我大概太没拼劲儿了,这点,我必须要向你学习。” 看着他那一副获益匪浅的兴奋表情,唐卡差点两眼一翻,就这么直接后仰到花丛里去。 就这么看似和谐,实际上鸡同鸭讲的聊了两个小时,不知不觉中暮色降临。莫言宇摸了摸扁平的肚子,问道:“你饿吗?” 唐妈妈在出门前早就下了死命令,不吃完晚饭不准回来,再加上唐卡确实已经饥肠辘辘,便应景的点了点头。 莫言宇请唐卡去附近商业街旁的日本料理店吃了顿自助寿司,由于限时供应,唐卡和莫言宇都一声不吭,只顾把寿司往肚子里一个接一个的塞。唐卡故意不讲吃相,放开胆子狼吞虎咽,而莫言宇则吃相斯文,像在表演一样让人赏心悦目,一看就是家教良好。唐卡心说,这下总能把你吓退了吧,谁料到莫言宇竟像是跟她心有灵犀,立时就说了一句,“看你吃饭会觉得特别有食欲,特别开心。” 唐卡差点被他的这句话噎到,她呛了一口,紧接着就捂着嘴咳嗽了起来。莫言宇赶紧抽出纸巾递给唐卡,轻轻的拍了拍唐卡的后背,嘘寒问暖道:“没事吧?你没事吧?” 这个让唐卡心慌气短的约会还没有结束,恰恰相反,在夜幕的掩护下,这才刚刚进入真正的高潮。 唐卡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遭遇小偷。 她怕麻烦,平时身上带的现金从来不超过两千块,但是卡包里花花绿绿的信用卡、会员卡则密密匝匝攒了一大摞。这个卡包是余丹在她去年生日的时候在淘宝上淘来的布艺DIY,不擅长针线女红的她缝缝补补了大半个礼拜才勉强完工。针脚不齐,线头残留,实在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失败的作品,但唐卡却一直记得当时余丹挑灯夜战抱着针线盒在房间里长吁短叹的样子,几乎夜夜都是缝着缝着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需要唐卡去帮她灭掉台灯,然后把她扶到被窝里去。所以这个卡包对唐卡来说意义非凡,比起那些败家的亲戚朋友送的尾数一串零的奢侈品,这是她最珍贵最独一无二的礼物。 唐卡和莫言宇都有些吃多了,便在商业街上瞎溜达顺便消化胃里的食物。商业街上人潮涌动,唐卡被挤得东倒西歪,突然,她感觉有一个卷毛新疆男人撞了她一下,她被径直撞到了莫言宇的怀里。莫言宇揽住了她,面露关切的神色,“没事吧?” “没事。”唐卡不露声色的挣脱开莫言宇的臂膀。突然,她的心底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她慌忙的查看自己的手提包,果然,拉链被拉开了,她的卡包早已经不见了踪影。 唐卡猛的回过头去,那个刚才撞了她一下的新疆男人还没有走远,她透过人群依然可以清楚的看见他油腻卷曲的发旋儿,恰好这时,那男人回过头来看了唐卡一眼,两个人四目相对的瞬间火花四溅。那新疆男人拔腿就跑,唐卡高喊一声,“你给我站住!”然后胡乱的扒开人群冲了过去。 唐卡个高腿长,爆发力强,每次运动会都是跑道上的明星人物,不一会儿她就一把抓住了新疆男人的后衣领,将他狠狠的拽了回来。 “把我的卡包还给我!”唐卡歇斯底里的吼道。 新疆男人喘着粗气,一脸无辜的瞅着唐卡,仿佛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少TM给我装蒜!”唐卡推了那男人一把,“赶紧把卡包还给我!” 大概是唐卡凶神恶煞的模样吓到了对方,新疆男人选择了妥协,他悻悻的从口袋里将卡包掏了出来,丢到唐卡的怀里。 唐卡如获至宝的低头检查着,还好,什么都没少。 新疆男人见煮熟的鸭子飞了,竟然用食指指着唐卡的鼻子,用唐卡听不懂的新疆话%;×#@的骂了起来,唐卡虽然一个字都听不懂,但是瞅着这新疆男人龇牙咧嘴的样子也知道一定不是什么好话,她没想到对方这么嚣张,小偷竟然还偷的这么大义凛然,不仅又一次怒火中烧了起来。 “有没有天理了,不让你偷你就骂人,走,跟我去公安局!”唐卡一把拉住了新疆男人。 新疆男人愣了一下,随即那双深邃的眉眼中寒光一闪,他抡圆了胳膊,一拳打在了唐卡的颧骨上。 第十章 爸爸 深夜,余丹把瑜伽垫子铺在客厅的地板上,关了灯,点上熏香,一边把身体折叠成各种诡异的形状一边等唐卡回来。 临近午夜,余丹听到走廊里传来熟悉的脚步声,还不待对方敲门便跑去开门。门一开,她便被眼前的唐卡吓了一跳。 唐卡的颧骨上有一大朵乌青,眼睛有些肿,像是刚跟谁英勇搏斗了一般。 “你怎么了?”余丹急忙把唐卡拉进屋里。 “说来话长。”唐卡撇了撇嘴巴,“我饿了,帮我从冰箱里拿盘榴莲出来呗?我需要用美食来治愈此刻我受伤的心灵……” 余丹端着榴莲从厨房里出来,看到唐卡横在沙发上正在讲电话。“我到了。嗯,没事,这也不怪你。我说了没事了。你回家吧。下次?回头再说吧。拜拜。” “谁啊?”余丹狐疑的眨了眨眼睛。 “唐僧。”唐卡用勺子挖了一大口榴莲,胡乱塞到嘴巴里。 “你是怎么破相的?”余丹眉头紧锁。 唐卡笑了,那笑容竟然透着几分得意。她把自己今天和唐僧同学的极品相亲添油加醋的和盘托出,在讲到和新疆小偷肉搏的部分的时候手脚并用,满面红光,仿佛被对方揍的满脸乌青的不是自己。 其实,本来唐卡是有些害怕的,对方毕竟是个人高马大的男人,而且人群中还有同伙跳出来帮手,但她没想到唐僧同学竟会挺身而出,他不仅血性的替自己挨了几拳脚,身上脸上也光荣挂彩多处,而且关键时刻并不恋战,秉承“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原则,从地上捞起早已傻眼的唐卡,撒腿就跑。 莫言宇把唐卡塞进自己的车里,把车开到了自己家楼下。他去药店买了很多棉棒、药水、纱布、消炎药,然后钻回车里,熟练的开始帮唐卡处理伤口。 “嘶……”唐卡吃痛,本能的往后躲。 “现在知道痛了吧。”莫言宇瞪了唐卡一眼。 “你少瞪我。刚才把好几个小偷打倒在地的可是你。” “我那是自卫!” “噗……”唐卡一脸坏笑。 莫言宇自知失言,登时面红耳赤。 余丹听完唐卡的叙述,觉得唐卡基本上算是遇到了一个不错的人。虽然看上去有些“小白”,拥有唐僧的外表,难得的是却还拥有孙悟空的勇气,在危急时刻肯为这个第一天认识的女生挺身而出,在这个凡事讲究自我和实际的年代,能够遇到一个唐僧和孙悟空的合体,已经着实不易了。今天晚上在唐卡回来之前,余丹原本还担心唐卡会遇人不淑铩羽而归,现在她不得不承认,唐卡的运气果然一直很好。 “唐僧和孙悟空的合体?其实他还拥有猪八戒的大胃。”唐卡忆起今天在日本料理店,两个人闷声不吭的对着限时寿司大快朵颐,就忍不住眉飞色舞了起来。 “你还说他,看看你现在,榴莲都吃到脸上去了,我看还是你比较像猪八戒!” 余晓亮出院后并没有立刻习惯重回校园的生活,早上被余丹从被窝里提溜出来的时候,他浑身柔若无骨,眼皮像是被人用502粘在了一起,最后还是余丹在他的胳膊内侧不轻不重的扭了一把,他才一激灵,彻底清醒了起来。 上午的第一节课是英语。余晓亮座位靠墙偏后,不太引人注意,他打了个哈欠,把脑袋往桌子上的成摞的课本后缩了缩,准备打个盹。 英语老师是个澳大利亚外教,名叫Maggie,只有17岁,每次总能把课堂气氛炒的很热闹。因为长相可爱讨喜,再加上在唐卡的悉心调教下口语出类拔萃,才刚上学没多久,余晓亮就已经算得上是Maggie的课堂上最活跃出彩的学生了。 今天的课程主题是父母的职业和自己未来的理想。Maggie事先准备了卡片,正面画着某种职业的卡通画,背面是该职业的英文说法。同学们被一一请到讲台上说自己的父母的职业。当轮到余晓亮前座的女生上台的时候,他的同桌将正在做梦的他摇醒,“余晓亮,醒醒,快到你了!” 奇~!这是最尴尬的一堂英语课,原本活跃又放得开,哪怕语法不对也丝毫不怯场的话痨余晓亮站在讲台上尴尬无言。他对着盒子里被翻的乱七八糟的卡片,一张苹果脸涨的通红。 书~!“Locus?”Maggie奇怪的看着低着头,表现反常的余晓亮。 网~!余晓亮抬起头,他看了看Maggie,又扭头看了看台下满脸期待的同学,上前一步,从中间挑出了两张卡片。 一张是医生,一张是售货员。 余丹觉得今天的余晓亮有些反常,他的精神明显不济,从回了家就一直蔫蔫的坐在椅子上发呆,看上去有些魂不守舍。 “怎么了?”余丹摸了摸儿子的脑袋。 “鱼蛋,我的爸爸是做什么的?” 余丹被儿子的问题吓了一跳。 从小到大,余晓亮很少问类似的问题,哪怕从上了幼儿园开始,发现自己的家庭和别人的相比是残缺而另类的,他依然很阳光健康的成长着。儿子的懂事渐渐打消了她的疑虑,让她以为他并不在乎自己父不详的事实。 可是此时,她看着儿子黑白分明的眼睛,那么透彻明亮,写满了小心翼翼的委屈,像是一只受了伤的小动物一样可怜兮兮,她才发现自己错的有多离谱。 余丹把儿子的脑袋按到自己的胸口上,这种看似亲昵的举止实际上是她在逃避儿子的目光。 “我不知道你爸爸现在在做什么,因为我怀你的时候还很小,独自一个人离开家来了青岛,之后跟他一直没有再联系。我也曾经想过要回去找他,给你一个完整的家,可是我回不去了,因为他可能已经有了自己的家,有了妻子孩子,有了崭新的美好生活,我不能自私的去将这一切打破。当初是我一个人任性的坚持要生下你,这个责任理应由我背到底,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余丹不习惯欺骗怀中的晓亮,所以她的这番话断章取义,半真半假。 她的确不知道晓亮的爸爸现在在做什么。但那是因为,她并不知道晓亮的爸爸是江修远还是陆非。 晓亮的爸爸的确有了自己不能打破的新生活。她想起了江容止后来告诉她修远已经结婚多年,以及遇到陆非的时候他扮米老鼠讨好的那位时尚美女。 她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年轻的时候做过义无反顾的傻事,怀着一腔孤勇,不顾亲人的反对,执拗的坚持自己的决定,像她这样。 离开北京八年,她步履维艰,却从未后悔。她是个爱面子的人,她一直记得当初爸爸把脉检查出她怀了晓亮时的震怒。余福久的咆哮以及抽在她脸上的响亮的巴掌,常静的沉默以及眼底浅浅的笑意,都让她觉得自己的心仿佛被人一脚踩在了土里。 每每撑不下去,她便告诉自己,哪怕为了这口气,也不能让余福久和常静看扁。 她带着儿子,就算再苦也能熬下去。就算要饭,也不会要到余家的门前。 那个冬夜,她擦干眼泪,背上背包——里面是她全部的家当。 包括一张3万元的存折,几件贴身的衣服,和一张妈妈的照片。 她在出门的时候没有想到会被正打开卧室房门,准备上洗手间的常静。 黑暗中,常静的脸色有些苍白,她愣愣的看着正准备离开的余丹,嘴唇动了动,还是没有发出声音。 “求求你,让我走,我留在这,你和我都不会好过。我走了,你可以肆无忌惮的跟我爸爸在一起,我爸爸是你的,诊所是你的,这个家也是你的。求求你,让我走。”余丹跪倒在地,压低声音哀求道。 她捂住肚子,咬紧牙关。她恨这个女人,恨她登堂入室,企图取代她妈妈的位置;恨她打破了这么多年他们父女俩相依为命的平衡,让她心底那个深情专一世间罕有的父亲彻底幻灭;恨她将她怀孕的事告诉了余福久,让她为了保护孩子,只有离开这一种选择。 可是她必须丢弃所有尊严,跪在她的面前,只要她能放她一条生路。 常静什么都没说,她只是安静的站在那。半晌,她转身退回卧室,轻轻的关上了房门。 余丹无法平息自己胸腔中乱跳的心脏和凌乱的呼吸,她从地上连滚带爬的站了起来,义无反顾的冲进漆黑的夜色中。 这是余晓亮第一次听余丹谈起那些让她撕心裂肺的往事,过去当话题谈论至此,余丹总是三缄其口,顾左右而言他,他和唐卡也从来不会追问,而现在,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幼稚,为了自己的好奇心将妈妈的伤心事挖了出来,还在伤口上撒盐。 如果不是自己,余丹或许会像大多数26岁的女人一样,大学毕业,拥有一份平稳的工作,交往着一个温柔体贴的男朋友,享受着父母的关心和照顾,然后结婚,拥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 她为了自己,已经失去了这么多,可是他竟然不理解,还在心底隐隐的怪她,怪她不能给自己一个爸爸。 余晓亮把脸埋在余丹的胸前,鼻息间净是余丹身上清新的体香。他伸出手,环住了余丹的身体。 他感觉到余丹也紧紧的抱住了他。 很用力。 电话铃响的及其不是时候,母子俩之间少见的淡淡的深情气氛被彻底中断。 “你去接电话,我去洗把脸。”余丹松开了自己的臂膀。 余晓亮点了点头。 他跑到客厅里的电话旁边,急三火四的接了起来,生怕对方挂断。 “喂。” “余丹在吗?”电话那端传来一个低沉平稳男人的声音。 “她……”余晓亮回头看了一眼洗手间紧闭的大门,“她在洗手间。” “你是余晓亮?” “是啊!你是谁啊?” “我是你妈妈的爸爸。” 余丹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脸上挂满了冰凉的水珠,她拿着毛巾,胡乱在脸上抹了一把,问道:“晓亮,是谁啊?” 余晓亮转过身来,手里依然拿着电话没有挂断,他的表情有些僵硬,又透着些许的迷茫,“他说他是你爸爸。” 第十一章 意外 “喂。” 电话那端没有回应。 “爸爸?”余丹艰难的叫出了口。 “修远从青岛回北京,告诉我他见到你的事。” “嗯。” “晓亮的身体好点了没有?” “阑尾炎,只是小病,已经没事了。那个,这些年,你,怎么样?”余丹从来没有觉得这样词穷过,她结结巴巴,出口的每个字都仿佛是被挤出来的一样。 “哼,你还在乎吗?” 余丹无言以对。 沉默了半晌,余福久叹了口气,“他7岁了吧?上学了?” “嗯,刚上一年级,聪明又懂事,就是有的时候皮了点,说话一套一套的,有时候我都讲不过他。”提起儿子,余丹的话多了起来,和父亲之间僵硬凝固的气氛也总算轻松了一些。八年的隔阂让他们的沟通暂时有些困难,两个人都小心翼翼,生怕踩了某些雷区。 “什么时候带他回北京来吧。” 余丹咬了咬嘴唇,“晓亮要上学,我也要上班,现在不太方便,以后再说吧。” “在外面野了这么多年,还不想回来?”余福久的音量抬高了上去。 “晓亮没有假期,我上班的地方连一天假都没有,总不能因为你一句话我们俩说走就走吧!” “我以为你当了妈了,能多少体谅一些为人父母的心情,没想到还是这么不懂事,我都已经拉下脸皮来先给你打电话了,也让你带着孩子回北京,你还想怎么样?是不是打算在外面飘一辈子,然后有一天死了也一了百了没人收尸?我真是白把你养这么大了!” 余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咬着牙关,拼命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稳,不让电话那头的男人听出自己正在流泪,“凭什么你拉下脸皮我就要屁颠屁颠的迎上去?我如果死了,到了天堂还能跟我妈作个伴,而你和常静则继续作对快活鸳鸯,这样的组合不是更完美?” “余丹!你今年已经26岁了,竟然还这样跟爸爸说话!” “你有当我是你女儿吗?当我怀孕的时候你只知道打我骂我拉我去作流产,你有没有听过我解释哪怕只是一个字?当我一个人在异地漂泊,面对孕吐、产检、生产、坐月子、找不到工作、养不活孩子几乎要露宿街头的时候你在哪里?你抱着另一个女人在床上!这八年你有没有尝试找过我?你希望我主动低头回去向你认错是吧,然后你可以怀抱着常静俯视着我,用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对我说,余丹,让你不听我的话,你也有今天!你有了新的生活,我也有我的,既然你已经觉得白把我养这么大了,又何必多次一举打来这个电话?” 余丹将电话狠狠的挂掉,眼泪噼里啪啦的掉了下来。这些怨气和委屈在她的心里闷了太久了,久到她以为自己永远没有机会再说出口。她一直很想问余福久,为什么他要这样对自己,决绝的仿佛自己不是他的孩子一般,仅仅一夕之间,就让那个疼爱她关心她,在她生病的时候彻夜不眠,在她想要站在制高点看升旗就让她骑上自己的脖子的爸爸,彻底死去。 可是她不敢问,她怕答案会让她更伤心。 陆非从美国回来以后就立刻在一家时尚杂志社找了一份美术编辑的工作,他家境殷实,不需要依靠薪水养家糊口,只是希望不要与社会脱节,过一种相对规律正常的生活。但是他心气高,从小被亲友捧在掌心里长大,没受过一丁点委屈,干了没几个月就和上司同事矛盾不断,女友连泉便劝他:“干的不开心索性炒了你老板呗,何必天天给自己找罪受。我过一阵子要去青岛拍戏,你陪我去吧,正好散散心。” 陆非心想也是,于是满面春风的递了辞呈。 连泉是个半红不紫的女明星,电影学院毕业以后在北京飘着,接了几部戏,有了固定的粉丝,但一直没有什么太大的突破。她和陆非在一个富二代聚餐中遇见,陆非喜欢连泉精致的眉眼和惹火的身材,更喜欢她爽快大方的个性,不装,不做作,于是聚餐结束后便和连泉交换了电话,一直维持着这种不咸不淡的男女关系足足有一年有余。 连泉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经常辗转于各地,她也知道陆非这种有钱有貌的公子哥儿是典型的洋葱男孩——没有心,只会让女人流泪,她不介意这些,也从不以陆非的女友自居,这点是她和陆非之间的默契,他们来去自由,没有牵绊,只在她回北京或者他心血来潮去探班的时候才陪伴对方一些日子。 陆非的一天一般是从接近正午开始计算的,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天早已大亮,身旁早已空了,连泉早就已经去片场赶戏了。他洗了个热水澡,去楼下的肯德基买了个套餐,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 在他的身后便是肯德基给过生日的小朋友准备的庆生专区,那里正围拢着一群小朋友,拍着手唱生日歌。 这种热闹的场景让陆非面露羡慕的神色然后无奈的苦笑一声。 他依稀记得自己小时候最渴望的便是有人帮他庆生,但是当时他的父母已经离婚又各自再婚,他和奶奶生活在爸爸留给他们的偌大的别墅里。奶奶眼睛不好,看东西总是如隔着雾一般,原来中过风,留下了一些后遗症,走路颤颤巍巍的离不开拐杖,自理尚且困难,更何况忙活庆生这般劳心劳力锦上添花的事了。 餐厅里开始播放庆生祝词,“今天是余晓亮小朋友的7岁生日。肯德基全体员工在此祝他生日快乐,身体健康,学习进步,天天开心!” 陆非像人群中望了过去,只能看到被围在中间头戴庆生帽的小男孩的背影。不一会儿,那小男孩转过身来,那灵动活泛的大眼睛,突然让他的心涌上了一股暖意。 他用了很久才想起来,这就是前几日在饭店里,他扮成米老鼠哄连泉开心,那个冲到自己怀里嚷嚷着合照的,鱼蛋的儿子。 鱼蛋的儿子,今天,七岁。 陆非仿佛想到了什么,突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目不转睛的盯着不远处的晓亮,企图从他的一举一动中找到些许熟悉的影子与证据。 他发现余晓亮很爱笑,每次笑都会咧开嘴巴,露出两排整齐的小米牙,圆圆的眼睛弯成月牙状的一轮,缝隙中透着点点晶亮。说话声音很大,热衷于炒热气氛,扎在人堆里绝对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想忽略都难。 陆非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他的表情纠结成很奇特的一团,他努力回想自己记忆深处的余丹,只想起了一个绑着马尾辫,活泼开朗,成绩拔尖,嘴很贫,每次都把他气的半死的黄毛小丫头。对了,还有她发丝的清香,以及八年前他生日那天,她在自己的怀抱中,半眯着眼睛,像只小猫一样迷醉的表情。 16岁的陆非在知道爸爸塞了钱又托了关系,好不容易才把他塞进附中的时候,心里是充满不屑的。他不觉得这是父爱的体现,他将他定义为一种维持自身面子的行为,毕竟他的父亲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儿子如果不够优秀,势必会成为他人生中的一大污点。 来到附中的第一天,陆非就开始怀疑自己和这个莘莘学子趋之若鹜的名校严重犯克——他怎么千挑万选,就挑了期中考试这一天来学校呢? “你先考考试试吧,正好摸摸底,找找自己的位置。”教导主任扶了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镜,面带微笑的说。 “我知道我的位置在那,不用摸了……”陆非后退了一步,有一种扭头就跑的冲动。 “怕什么啊,从小考到大了,还紧张。正好第一考场有个女生病假缺考,你就坐她的位置吧。”教导主任看了看腕表,“快开始了,抓紧时间。” 陆非在心里把这个缺考的女生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如果不是她莫名其妙的生病缺考,他也不用坐她的位置考这个该死的期中考试了吧! 附中的考场都是按照学习成绩排名,陆非惊讶的发现自己需要坐的位置竟然是第一考场的一号,也就是这个全国重点高中高一年级的第一名。拿到卷子,陆非看着眼前满篇的之乎者也,确认自己一个字也看不懂,他不明白现代人研究古文有什么意义,也不明白中国的教育制度为何一定要吹毛求疵的去追究一些无关痛痒的细节。他偏偏头,看了看自己左手边的男生,他是高三年级的第一名,左手托腮,右手执笔,脊背挺的笔直,一脸庄重肃穆,一看就是典型的乖乖牌好学生。陆非打了个哈欠,决定先把卷子上的横线和空格都生掰硬拽的写满,至于正确率与否,就不再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考试进行了一半,考场的门开了,一个女生上气不接下气的跑了进来。所有考生都停下了笔,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不速之客。 “老师,对不起,我迟到了。”女生双手合十,满脸堆笑。 “余丹?你不是请病假了吗?”监考老师目瞪口呆。 “我没事了,刚从医院赶过来,这,这是……?”余丹莫名其妙的看着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答着自己卷子的陆非,“他是谁?” “其他人先答题。”监考老师清了清嗓子,一脸正色的对考生说道,“余丹,你跟我出来一下。”她又对余丹说道。 “你不是出车祸了吗?”监考老师是余丹的英语老师,三十岁出头,余丹是她的得意门生,早晨听到教导主任跟自己说她撞车了,自己还立时被惊出了一身冷汗。 “没事,不严重。”余丹轻描淡写的挥了挥手,“我是从医院打车直接过来的,老师,那个人为什么坐我的位置答我的卷子啊?” 监考老师的笑容充满了抱歉,她态度特别诚恳的解释道:“他是转学生,今天第一天来学校,主任说让他参加期中考试摸摸底,正好你缺考,就让他答你的卷子了。你刚出了意外,身体还没恢复,他都已经答了一半了,要不然你先回家休息一下吧,考试嘛,别人逃还来不及,也就你这种好学生才这么积极的往回赶,生怕错过一次。” 余丹越听心里越来气,心说,你们老师怕得罪转学生,就转而捏我这个软柿子,真是没天理。但是表面上总不好跟老师死磕,于是点了点头。 教室里正在奋笔疾书的陆非无比郁闷的用余光瞟了瞟自己身侧的高三第一名,他2.0的远视眼可以清楚的看到他的名字——江修远,可以清楚的看到他卷子上隽秀整齐的每一个字。 可惜的是,这些字跟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 他知道自己完蛋了,老爸好不容易把他塞进了这个以高分高能著称的全国重点,又赔钱又赔脸面,自己一来就送了份“年级最末”的大礼给他,到时候一顿削是免不了了。 都怪那个该死的年级第一,没事生什么病嘛——陆非回想起刚才跑进教室的那个马尾蹦蹦跳跳的黄毛丫头,没好气的想。 突然,陆非眼睛一亮,他看了看右手边墙壁上贴着的座次考场安排表,计上心头。 陆非来到附中一个星期以后终于迎来了期中考试发成绩的日子。 这一个星期,性格鬼马开朗,长的又英气逼人的他迅速融入了新环境,集结了一票狐朋狗友。让他没想到的是,为首的,竟然是那个被自己剥夺了考试权利的新同桌余丹。 他一开始以为全天下的好学生都一个样——戴着瓶子底一样厚的眼镜,梳着一成不变的刻板的发型,穿衣服灰头土脸,天天只知埋头苦学,奋笔疾书。 直到他遇到余丹。 比自己还能睡,不爱听的课就缩在书立里后面,埋在校服里呼呼大睡,而且会一边睡一边半张着嘴巴流口水。 爱叼着棒棒糖做卷子,眉头微皱,异常投入,嘴里还会嘟嘟囔囔念念有词。 转笔的技法让人眼花缭乱。 看过很多书,稀奇古怪应有尽有。从人物传记到天文地理再到漫画小说最后甚至到了小众的摇滚杂志。而且她特别喜欢在语文和英语课的时候看,虽然她是语文课代表,又是英语老师的得意门生。 “鱼蛋,你考试都是靠作弊吗?”看着把漫画放在膝盖上,低着头,满脸绽放着花痴的光芒,呵呵贼笑着的年级第一同学,陆非压低声音问道。他严重怀疑,那些门门接近满分的卷子到底是不是出自自己的同位之手。 “如假包换。”鱼蛋笑了笑。 她的眼睛明明很大,笑起来却有办法眯成一条缝。 “号外号外!成绩出来了!”门口突然传来一声鬼哭狼嚎,“你们猜这次最让人跌破眼镜的是什么?” “废话少说。”台下的同学不买账的嚷嚷。 “我们的镇班之宝,闭着眼睛考第一的鱼蛋,竟然考了年级倒数第一噢……” “啊?” “怎么可能啊!” “哎呀,鱼蛋出车祸了,不是缺考了吗?” “不是!”讲台上的同学激动的满脸通红,“不是缺考,不是零分,是全部不及格啊!” “怎么可能!”余丹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她根本就没参加考试,怎么可能有成绩。 陆非偷笑,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走。以他这一个星期以来对余丹的了解,如果她知道自己在卷子上统统大笔一挥填上了她的名字,他一定会——死的很惨。 “陆非!”余丹把漫画书往桌子上一摔,“你给我解释清楚!” “我去厕所。”陆非脚底抹油,预备溜之大吉。跑到门口的时候却和一个正往教室里走来的身影撞了个满怀。他一抬头,正对上对方清冷平静的眼眸。他想,他见过这个人。 那个考试的时候,坐在自己身侧的,高三年级第一名。 好像叫,江修远? “哎呦~鱼蛋~你家修远哥哥来找你来了~” “哈哈~” 教室里像是被丢进了一桶爆竹一般,整个气氛被瞬间点燃。 陆非看着江修远面无表情的从自己身边走了过去,他径直走到余丹的身边,自然的靠在余丹的椅子上,把一纸包糖炒栗子塞到她的怀里。 “猪。”他斜飞入鬓的眉毛挑了挑。 余丹愣愣的站在原地,怀里抱着糖炒栗子,脸有些涨红,她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一脸呆像,傻的惨绝人寰。 陆非皱了皱眉。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股喝了醋一样的感觉,胃里心里,都酸溜溜的。 第十二章 醋意 附中的硬件设施基本已经达到了可以与高校媲美的水准,不仅校园占地面积广,教学楼、图书馆、宿舍、食堂各个都高大宏伟的像古堡一般,甚至还建起了灯光网球场和游泳馆。每周一次的体育课是以标榜素质教育和均衡发展的附中的重中之重,连面临高考的高三学生都不能缺席。 对于余丹来说,游泳课算是她每周最开心的一堂课了。不仅因为她自小被余福久送到体校里练游泳,一入水就像一尾鱼一样灵巧自如,更因为她和江修远的体育课时间重合。 “这算不算天作之合?”刚看到两个人的课程表的时候,余丹兴奋的从椅子上窜了起来,她径直跑下楼,敲开了江修远家的门,佯装成有问题要请教,一关上他的房门就死仰八叉到他的床上,嘿嘿的傻笑着。 “穿着外裤,别往我的床单上躺。”江修远眉头微皱,看了看余丹正穿着的那条裤脚还残留着下雨飞溅上的泥点的牛仔裤,上前一步,像提溜小鸡一样伸手把余丹从他的床上拽了起来。 余丹顺势钻到了江修远的怀里,她伸出手,环住江修远的身体,像只腻人的宠物。 两节体育课连堂的一个半小时,对于正值高三课业紧张的江修远和恨不得一天有28个小时和男友腻在一起的余丹来说,都异常的弥足珍贵。每次体育课自由活动的哨子一响,余丹总会溜到江修远的身边,要不然就是缠着他跟他说话,要不然就是用惊天动地的声音给正在打球的江修远呐喊助威。 余丹和江修远都是所在年级里出类拔萃的人物,凑在一起必然是学校里著名的校对,所以所在班级的同学对余丹的种种行为大多报以见怪不怪或者羡慕万分的目光,倒不会显得有多尴尬。 一周一次的游泳课,余丹换上了一件新买的款式可爱的鹅黄色泳衣,娉娉婷婷的从更衣室走了出来。她没有立刻跳下水,而是和三三两两的女同学一起坐在池边,把脚伸进水里,荡啊荡的,不时把池水撩到身上适应水温。 余丹的班里大多是旱鸭子,会游泳的寥寥,尤其是男生,所谓的游泳课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赏心悦目的泳装秀。 “怎么样,我们班的女生,脱了肥大的校服,还是比较有料的吧?”一个男生凑近陆非,瞟了瞟对面刚刚换上泳衣的女生,压低声音偷笑着问道。 陆非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漫无目的的穿梭着,最终定在那个鹅黄色的身影身上。 要找到她一点都不难。 笑的满脸是牙的,准是她。声音洪亮而具有穿透力的,准是她。被一群叽叽喳喳的女生围在中间,领着头叽叽喳喳的,准是她。 用男生的审美观来评价,余丹的身材只能算差强人意,勉强打个70分。两腿纤长,皮肤白皙,但是体型偏瘦,凹凸度不够。 但是陆非发现自己目光飘来飘去,总是会有意无意的搜寻着个“差强人意”的身影。 江修远从男更衣室走出来的时候,对岸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哄笑和尖叫。 “哎呀,你家修远哥哥身材好棒啊!” “太瘦了。麻杆一个。”余丹瞟了一眼,语气不善,但是掩饰不住嘴角得意的笑意。 江修远穿越整个游泳池,走到余丹的身边,他尽量无视着那些放肆的在自己上三路下三路来回划拉的目光,“过来一下。”他把余丹从池边拽到了角落里。 “怎么了?” “你今天不是不能游泳吗?” 余丹的脸红了一下,她当然知道江修远在说什么。她总是丢三落四,从来不会计算生理周期,时常被“突然袭击”搞的手忙脚乱狼狈不堪。初二那年和江修远去电影院看电影,炎炎盛夏,她穿着纯白的过膝长裙,把裙摆和沙发都染上了点点血迹。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余丹登时六神无主,脸色惨白,幸亏江修远反应快,立刻跑到楼下的超市,买了卫生棉和深色牛仔裤,才让她第一次“画地图”安然脱险。 “迟了,没关系啦。你说你个大男人,怎么能跟我讨论这么隐私的问题!” 江修远被噎了一下,表情僵了僵,随后阴沉着脸留下一句“随便你”就转身走回到自己班级的队伍里去了。 余丹下水之后游了几个来回,算是小试牛刀,舒展舒展筋骨,远远的便看到戴着泳镜的陆非像自己“走”过来。 “你个子高,在浅水区都能露出胸口了,有什么意思,去深水区玩啊!”余丹说。 “我不会游泳。”陆非有些局促的说道。 “哈哈,那我今天不是有机会报仇了?” “报什么仇?”陆非后退一步,死死的抓住手边的浮线不敢放手,生怕余丹把自己按到水里去。 余丹咬牙切齿的说道:“报你把不及格的卷子写上我的名字,毁了我这学期的奖学金咯!” 附中每学期的奖学金需要综合期中和期末两次的成绩进行排名,陆非送给余丹一份年级最末的“大礼”,导致余丹就算期末考出个负数的名次,也注定和奖学金擦肩而过了。 “一个玩笑而已,干吗当真,大不了把奖学金的钱赔给你好了。”陆非撇了撇嘴巴。他一向觉得穷的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了。 “好,拿来。”余丹伸出手掌。 陆非一巴掌拍打在余丹的掌心。 余丹吃痛,没好气的瞪了陆非一眼,随即用手推起水花,向陆非的脸上扬了过去。 陆非自然不甘示弱,他虽然不会游泳,但是打水仗的本事还是有的。于是也迅速挥舞手臂,予以反击。 两个人闹着闹着,陆非突然发现余丹身子一滞,再看看两人中间的水面,竟然飘飘悠悠升腾起几缕血丝。 陆非脸色大变,“你,你怎么了!” 余丹怎么也没想到“好朋友”竟然会在这种时候来到,她本能的抓住扶手准备起身上岸,但是刚一发力就改变了主意——如果水里都已经有了血,那么她的泳衣自然也不能幸免,这样的形象让她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上岸? 她转过身去,求助般的寻找江修远的身影。 穿越过四五个泳道,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他正站在浅水区的水中,用手托着女生的腰身,教对方漂浮的样子。余丹鼻子一酸,咬了咬嘴唇,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让眼泪没有在陆非面前立时掉下来。 此时的陆非看着余丹重新跌回水里,进退维谷,浑身抖的厉害,也终于明白发生了些什么,他没有走扶梯,而是两手撑着岸边,轻松的上了岸。他从岸边的椅子背上拿起自己的浴巾,转身走回岸边,蹲下身子,对半身泡在水里,脸色苍白、狼狈不堪的余丹伸出了手,“上来,我用浴巾裹着你,别人不会看到的。” 泪眼朦胧中,余丹几乎看不清陆非伸向自己的手。她的脑袋一片空白,小腹的坠胀和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痛感让她的意识有些麻木,她握住了陆非的手,那双手很大,指节修长,手掌有力,轻易的就将她拽上了岸。 那句哽在喉头的“谢谢”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余丹就觉得自己被陆非用宽大的浴巾罩在了里面。 一股温暖和安全的感觉,让她觉得整颗心像是泡在温水里一样。 正被江修远托住腰部漂浮的女生原本眯着眼睛,面带微笑,腰间的触感让她的心跳都不由自主的改变了频率,但是突然,她觉得自己腰间的力道消失了。对于游泳,她原本就是个菜鸟,心里一慌,屁股一坠,就这么沉了下去,呛了好几口水。 “咳!咳!”女生剧烈的咳嗽着。 江修远对这一切仿佛浑然不觉。 他的眼睛里只有被陆非拉上岸,然后用浴巾裹成一个蚕蛹的余丹。 他的视力也是2.0,能够清楚的看到那个陆非看向余丹的眼神里混杂着让他厌恶的一些东西。 如果有人能在此刻潜水到江修远的身侧,一定能发现这个平时喜怒不行于色,惜字如金的冰山王子,两手正垂在水下,死死的握紧了拳头。 第十三章 求和 午饭时间,戴小朋端着饭盒坐到了余丹的旁边。 余丹低着头,闷声不吭,用筷子在饭盒里随便扒拉着。 戴小朋几次张嘴闭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终于还是沉不住气了,“鱼蛋,你没事吧?吃个饭像刨地似的……” “没事。” “还没和好?” “压根就没吵架。”余丹苦笑,“算是默契?就是谁都不搭理谁了。” “快一个星期了吧……你们俩还真能沉得住气。” “他的性格本来就是那样,每次吵架,无论谁对谁错,最后低头服软的总是我。” 戴小朋安慰性质的抚了扶余丹的后背,“你也别总是把责任往他身上推,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的毛病还不都是你惯出来的?他就是吃定了你最后一定会摇晃着小白旗,屁颠屁颠跑去求和。不过,吵架?你们还吵过架?我觉得你家修远哥哥一生气,就是把脸一沉,浑身散发寒气,然后不理你了,要让他咆哮着跟你吵架,除非太阳从西边升起。” “说的也是。”余丹点了点头。 其实江修远和余丹相处的大多数时间都很和谐,毕竟双方都知根知底,省去了磨合阶段,明白怎么让对方开心,也知晓哪部分会是对方的雷区,少有的几次摩擦也都是余丹的独角戏。江修远个性内敛,情绪很少外露,表达不满的方式大多是冷战,这让每次愤怒积聚于胸无处发泄的余丹深感郁闷。 “你长嘴巴是干嘛的?”某一次和好之后,余丹窝在江修远的怀里,用头顶亲昵的撞了一下对方的下巴颏。 “吃饭,还有就是回答你那层出不穷的无聊问题。” “你也知道嘴巴还有个很重要的功能是说话,我还以为你忘了,什么都不说,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你不说出来我怎么知道你在想什么?” “你烦不烦啊。”江修远叹了口气,“何必一定要知道我在想什么。” “你……”余丹被噎了一下,是啊,他何必要让自己知道他在想什么?这个问题让她刚刚晴朗起来的心情又迅速阴霾密布。 她一直知道,她和江修远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一个冰一个火,她企图温暖对方,让他和自己一样热,但这就仿佛是一场自作多情,被江修远不置可否的予以轻视。他或许会依着心情的好坏,选择性的配合一下,但大多数情况下依然我行我素,这让余丹时常生出一股无力的感觉,仿佛“解冻”不成,反把自己弄的瑟瑟发抖。 戴小朋的嘴巴里含着饭,说话含混不清:“谈恋爱里爱的深的人肯定付出要多一点,这个世界才能能量守恒啊,如果两个人都一副烈火燃烧的德行,那不成琼瑶剧了。再说了,他的性格天生如此,对你已经算不错了,你别告诉我你们相处了十多年你还奢望着有朝一日他能把自己的心用双手捧到你面前,单膝跪地,说‘噢,鱼蛋,我爱你,你是我的唯一!’你以为他是马景涛啊?” “你哪来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理论啊!”余蛋把筷子往堆的像小山一样的米饭上狠狠一插,佯装愠怒道,“而且还一直用不屑的口吻蔑视我的痛苦,乐此不疲的帮江修远说话!说,他拿什么贿赂你了?” 戴小朋将拇指和中指扣在一起,在余丹的脑门上弹了一下,力道不轻,发出砰的一声轻响。她看着吃痛的余蛋捂住脑门,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你傻了吧你,我为他说话不就是为你说话?你满心委屈的时候如果我还在那煽风点火推波助澜,你万一真跑去跟他闹分手怎么办?” 余丹嘴硬:“我又不是离了他活不下去……” “我看你分明就是离了他活不下去!” “……” “没话说了吧!”戴小朋轻哼一声,“其实这次的事你也不能全怪江修远,你自己也有责任。谁让你最近跟陆非走得那么近!” “关陆非什么事,怎么扯到他身上去了,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啊。”余丹一脸呆像的半张开嘴巴。 “说你是白痴我都为白痴叫屈,让我说你什么好。”戴小朋摇了摇头,看向余丹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无可救药的病人,“你是聋子还是瞎子啊,明眼人都能看出他对你跟对其他女生不一样好不好,昨天我还旁敲侧击的来问我你和江修远的事情呢。这么个招人喜欢的花花公子,也难怪泰山崩于眼前也面不改色的江修远都有了危机感,直接掉到醋缸里去了,啧啧~” “你是说,修远,在吃醋?” “不然呢?” 接近一个礼拜的时间,江修远都有一种胸闷的感觉。 好像有块石头堵在胸口,让他有种喘不动气的窒息感。偏偏那石头又卡的紧,咽不下去吐不出来,让他甚为恼火。 这直接导致他在拿着笔奋笔疾书做试卷的时候失去了以往的从容淡定,用自动铅笔画辅助线的时候,由于用力过猛,他接连好几次折断了笔铅,还犯了两个让他都瞠目结舌的低级错误,在前两道送分的大题上失了分。 课间操时间,他穿越密密麻麻的人群,一眼就找到了让他气不打一处来的始作俑者。 余丹正和戴小朋手挽着手,周围还围着几个自己班的男男女女,陆非也在其中。不知道陆非说了什么,引得一干人等开怀大笑,余丹笑的尤其夸张,前仰后合,眼泪都快出来了。 最可恨的就是这个了!自己的心被她搅和的乱七八糟的时候,她竟然蹦蹦跳跳那么开心? 由于这股闷气,在课间操结束后,余丹挂着一脸谄媚的笑容,跑来找江修远求和的时候,自然没得到对方的半点好脸色。 “也不能都怪我啊!”余丹委屈的扁了扁嘴巴,“我那么糗的时候,回头向你求救,结果看到你在教别的女生游泳,而且还把手放在她腰上托着她,我能怎么办啊!当然是就近找个人来帮忙咯……” 江修远的表情依然是一片冰冷的空白,仿佛对余丹颠三倒四的辨白充耳不闻。 “别生气啦……”余丹看周围人潮如炽,老师应该不会注意到他们,于是大着胆子把手塞进江修远的校服口袋里,握住他的手,摇了摇他的胳膊。 江修远嗖的一下子飞快的把手从校服口袋里伸了出来,连带余丹的手尴尬的僵在半空中无处安放。看着余丹发红的眼圈,他压低声音解释道,“在操场上,你不怕老师看到?” “不怕。”余丹摇了摇头,“其实老师早就知道了,私下还时常开我的玩笑。” 江修远难得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真的。老师说,只要不影响成绩,不在校园里搞太夸张的行为就好。后来又补充说明,说虽然有我在就难保了,但是你应该不会由着我胡来,啧啧,说得好像我多么不知道矜持,只知道倒贴你一样!” 余丹方才还露出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末了泪光就消失无踪了,尤其说到老师对她的“不公正评价”时脸上那股不服气的表情,变脸比翻书还快,终于让绷着一张脸的江修远笑了出来。 “你笑了?没事了?不生气了?” 江修远的笑容转瞬即逝,嘴硬道:“本来也没生气,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小气么?” “我哪里小气了!” “我只是教个女生游泳,你就立刻钻到别的男生的怀抱里了。” “喂!还不承认!这明明就是你在小气好不好!”余丹哭笑不得。 平安度过这次冷战事件之后,余丹的心情一直保持明朗状态,仿佛心口有个太阳,转啊转的,让她通体都散发着暖洋洋的温热气场。 虽然反问着自己,“不可能吧?陆非这么优秀,这么受女生欢迎,怎么可能喜欢我?”但她还是吸收了戴小朋的建议,刻意的和陆非保持了距离。这种东西,当然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她不是贪心和喜欢搞暧昧的女生,享受着众多男生众星捧月的恭维且多多益善,她一心只想让自己的生活平稳的前进,等到大学毕业就拉着江修远的手直奔民政局领张大红本,晚了怕他后悔。 周六放学,江修远和余丹一起回家,在地铁里被挤成了罐头里密密匝匝的沙丁鱼。江修远把余丹环在怀里,将她和周围拥挤的人群隔离开。余丹只觉得鼻息间净是江修远的衣服上好闻的洗衣粉的清香,于是本能的靠近了些,抓紧了他的手臂。两个人都还是学生,再加上江修远冷淡疏远的性格,导致两个人所谓亲密的相处实在是少的可怜,所以每次乘地铁都是余丹为数不多的觉得最幸福的时刻。 希望那条长长的隧道永远没有尽头,能够一直延伸下去。 “我到校外租房子住了。”头顶传来江修远的声音。 “为什么?” “学校11点就熄灯了,还要查寝不能晚读。” “那你晚自习也不在学校上了啊?”余丹眉头微皱。 “嗯。”江修远点了点头。 第十四章 师生 走进家门,余丹意外的发现玄关处多了一双黑色的女士皮鞋。 样式很老旧,看上去早已经穿了很久,鞋尖有一些掉皮,鞋背有几条折痕。 “爸,家里来人了?”余丹把钥匙丢到鞋柜上,换了拖鞋,寻着水声走进厨房。 厨房里,余福久正系着围裙站在水池前洗鱼。他个子很高,虽已到中年依然保养的很好,没有丝毫中年男人的肚腩出现。 “就在客厅里坐着呢,你怎么不去跟人打招呼反而先跑到厨房来了。快去快去,是我学生,比你大6岁,大学刚毕业,叫常静。” 余丹扶着厨房的门框,回身对刚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满脸局促的常静说:“你好。” “你好。我叫常静,经常听余老师提起你。” 完全不甚新意的言语。 “你坐吧,想吃什么水果或者喝什么饮料吗?” “不用了,老师都招呼过了,我喝茶。”常静指了指茶几上正冒着热气的茶杯。 余福久甩了甩手上的水,从厨房走出来,“你去跟常静多聊聊,人家可是高材生。” 余丹听命的坐到了沙发上。常静急忙摆手道:“余老师您别这样说,余丹是附中的年级第一,到时候前途无量,我算什么。” “我自己的女儿自己知道,她就是典型的盖房子打不牢地基,看上去挺行的,但是风一吹就垮,她能三天复习完一学期的课程,但是考完试再问她考了什么就什么都不记得了,跟狗熊掰玉米一样,掰一个丢一个……” “好了好了,快进厨房去吧!”余丹见余福久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又摆出一副对自己说教的架势,急忙从沙发上窜了起来,连拉带推的把余福久推进了厨房,末了还不忘关上房门。 “其实你爸爸很以你为傲的。”常静双手捧着茶杯,小心翼翼的搭腔。 “嗯?” “我刚到诊所不久,工作之余,余老师最常跟我提起的,就是你了。” “他说我什么?”余丹从果盘里拿出一个饱满鲜红的苹果,一边削皮一边漫不经心的问道。 “他说你成绩很好,性格开朗,很招人喜欢。总之都是好话。”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对我说的,说我爸以我为傲,在外面常念我的好,可是大概是因为我都没福气听到,所以久而久之也就不怎么相信了。” “他可能比较嘴硬,当着面不太好意思,而且怕夸多了你会骄傲吧。” “什么怕夸多了,根本从来没夸过。”余丹冷哼一声,“我考的好,他说我耍小聪明,我考的不好,他说我活该,我活泼,他说我是个没心没肺的疯丫头,我招人喜欢,他说我缺心眼,交朋友没有选择没有度,反正我做什么错什么。你不用为你的余老师说话,今天这种情景,之前早就上演了无数次了,充其量算是个无关痛痒的小前戏,如果我还会为了这个和他吵的话,我家这房顶估计好几年前就已经被掀翻了。” 话题进展到这里已经没有前进的必要了,常静被堵的哑口无言,余丹也刚好削好了苹果,开始专心致志的吃了起来。 沉默没有持续太久,约莫五分钟左右,厨房的门开了,余福久端着一盘木耳炒青椒走了出来,“饭好了,常静你去洗洗手吧。” “余老师,我进去帮你。”常静急忙站起身来。 “不用不用,余丹,进来端菜,别屁股那么沉,长点眼神。”余福久像是变脸一般,前半句对着常静则和颜悦色如沐春风,后半句瞬间变了脸。 余福久独自拉扯余丹长大,自然厨艺精湛,小试牛刀就拼出了三素一荤一汤,像模像样摆了大半张桌子。余丹饭前添了堵,心里憋着气,一声不吭只顾着把菜往嘴里塞,反而是常静,一改刚才的拘束,席间落落大方的和余福久闲聊,每句看似不经意的恭维都恰到好处的踩在点上,哄的余福久眉开眼笑。 常静离开后,余福久叹了口气,“常静是我学生,以后你们还有很多见面的机会,你怎么对她这种态度,没个好脸色,一点都不懂事,我平时怎么教你的?”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b a o s h u 2 .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b a o s h u 7 . c o m 、 b a o s h u 6 . c o m 、x b a o s h u . c o m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太爱巴结你,是你的狗腿子,我不喜欢她。” “怎么说话呢!”余福久力道不清的拍了余丹的脑袋一下,“她家里穷,大学全是靠奖学金和自己打工念完的,还负担着一个在老家念高中的弟弟,人家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整个就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都是被我惯的。” “她以为她是《知音》的女主角啊?”余丹不置可否,低头咕哝道。 “什么?” “没事!我去刷碗!”余丹赶紧开溜。 正如余福久所说,这之后的日子,余丹和常静真的有了很多打照面的机会,有时是在诊所,有时是像第一次一样在自己家的饭桌旁。 常静话不多,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再加上大学期间的基本功很扎实,一个多月后就成了余福久的左膀右臂,在诊所站稳了脚跟。但余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不喜欢常静,仿佛天生就气场不合,她总觉得常静所谓的懂事像是一场表演,她把自己打造成小学思想品德课本上的模板人物,但真实的她,其实远没有看起来这么高尚。 只是她的隐瞒比较高明而已。 余丹把自己对常静没来由的厌恶告诉了三个人。 第一个是陆非。当时是晚自习,他们躲在书立后面,压低声音。陆非听罢叹了口气,“女人的嫉妒心真可怕。我看你是因为你爸把她当女儿一样疼,所以有危机感了吧?” “怎么可能!你也太小看我们父女相依为命的骨肉深情了吧?” “要不然为什么?其实比她装比她作的女人多的是,你干嘛这么介意她。她就算再装再作也是要巴结你和你爸,对你来说是完全无害的。” 余丹哑口无言。 第二个是戴小朋。 “你将来学中医吗?”听完余丹絮絮叨叨的描述,戴小朋问了个很奇怪的问题。 “不学啊,都什么年代了,还搞子承父业的鬼把戏。” 戴小朋拍了拍余丹的肩膀,“不是我歧视农村人,他们到了北京,没家世没背景没钱没人脉,要想在这站稳脚跟必须找到一个靠山。等她把你爸攻克了,搞不好你家的诊所你爸都能给她。反正给你也没用!” “她和我爸非亲非故的,我爸再可怜她,怎么可能给一个外人?” “大概是我爸的事影响的吧,但愿是我多想了。” 戴小朋的爸爸包养了小蜜,去年小蜜怀孕,戴小朋的爸爸让她打掉孩子,这厮竟然挺着肚子消失的无影无踪,生了个男孩之后又从天而降要求戴小朋的爸爸分钱分家产。这是戴小朋人生中的最大的伤痕,所以话题进展至此,余丹也觉得尴尬,便急忙转移了话题。 第三个自然是江修远。 在余丹喋喋不休的过程中,江修远一直没有停下手中的笔,甚至不曾抬头看过余丹一眼,他一直保持着一手托腮一手拿笔的姿势,在试卷上写写画画。 见自己仿佛是对牛弹琴,余丹有些恼火,“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啊!” “听了。” “你说她是不是很讨厌?” “没见过,不知道。” “我不是都讲给你听了吗?” 江修远一脸云淡风轻:“你的描述肯定带有主观色彩,我对可信度保持怀疑。” 余丹气恼的抓起手边的抱枕,冲江修远劈头盖脸的砸了过去。江修远托腮的左手迅速撤下,准确无误的挡住抱枕的攻击。 “别闹。”他把抱枕丢到地毯上,抬头瞅了余丹一眼,“我要看书。” 江修远在和附中仅隔一条马路的小区租了一间一居室,从找房子到搬家,自始至终他的妈妈修玲都没有帮忙。修玲是典型的事业型女性,尤其是和江容止离婚之后,倔强好强的她生怕被人看了笑话,工作方面几乎是玩命一样拼,仿佛要借机来证明自己的世界离了男人依旧阳光灿烂,以至于江修远租房子的时候他只顾的上递给江修远一个装了生活费和房租的信封。 新房间只有一张单人床和一个圆桌,吃饭学习两用。江修远把大摞的复习资料搬到桌子上的时候余丹刚帮他铺好床单,已经忙活了一个多钟头的她满脸汗涔涔的,细密的汗珠沿着脸颊的线条一直滑到下巴。江修远抽了一张纸巾,板过余丹的身子,一边帮她擦汗一边说:“你怎么这么能出汗。” “所以怎么吃都不胖咯。”余丹半眯着眼睛,眼角含笑,专心致志的享受专人伺候的待遇。 江修远把湿透的纸巾丢进床边的纸篓里,发现余丹还保持着这种姿势站在原地,样子及其搞笑。“还闭着眼睛呢?” “啊?”余丹急忙睁眼,看到江修远一脸憋笑的表情不禁大窘,“我还以为你要继续擦呢!” 江修远的回应很简单,他一把把余丹拉到自己怀里,径直吻了上去。 第十五章 姑嫂 这个午后的吻很甜蜜。 仿佛是她最爱的黄桃果冻凝固在舌尖,不安分的来回跳跃着的感觉。 “嘿嘿。” “笑什么?”江修远一脸尴尬。 “没事。”余丹满足的摇摇头。总不能告诉他,自己是在沾沾自喜吧。毕竟,这个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见过这样的修远,外表冰冷刻板,不近人情,但每每环着自己腰背的胳膊却都是用了很大的力气,怀抱很紧很安全,接吻时闭着眼睛,睫毛很长,柔软的垂下,口腔里有灼热的温度,用舌尖和她的互相触碰,试探最后纠缠。 动情的修远就像是冬天里正午的阳光,晒在人的身上格外温暖。 “到点了,该上课。”修远看了看腕表。 “下午就一节政治,听不听都一样的。”余丹横在床上,“我累死了,小眯一会儿……”她打了个滚。 铁面无私的修远伸出手去,大力把余丹从床上提溜了起来,拉着她就往门外拖。 “喂!你怎么这么不通人情!我帮你搬家,午饭没得吃,午觉没得睡,现在我想休息一会儿都不行!你变态是不是!喂!放手!” 砰的一声,房门被重重的关上了,走廊里,余丹无谓的哀号声越来越远。 余丹被江修远从小区里生拉硬拽出来的时候刚好被出来买烟的陆非看到。 “不是吧……这也太前卫了!”身旁的男生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开始迅速联想。 附中和大学城毗邻,这片小区平日里就提供很多日租房给恋爱中的大学生,过往的电线杆或者布告栏时常贴满了招贴广告,附中每逢学习雷锋月或者什么重大节庆时都要组织专人对其予以清除。 附中的学生大多老实本分,谈个小恋爱也止于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出入出租屋是他们只敢仰视不敢尝试的境界。而余丹和江修远从这里手拉手走了出来,实在很难令人不浮想联翩。 陆非的脸已经在他自己都浑然不觉的情况下迅速僵硬了下来。他看得出,江修远是在把余丹往学校里拽,而余丹拼命的挣扎,就差一屁股坐在地上了。 “我不想去!我将来又不学文,听政治有什么用,期末背背不就好了,回教室也是趴在桌子上睡觉,说不定还落枕,我想舒舒服服的躺着睡有什么不对!” “你逃课怎么还逃的这么大义凛然。” “关……关你什么事!” 江修远猛的一松手,余丹顺着惯性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摔得四仰八叉。江修远刚想上前扶余丹起来,就看到陆非已经率先上前一步,把余丹从地上拽了起来。没有什么亲密和越轨,陆非的神色大大咧咧,行为也是坦坦荡荡,但是看着他和余丹在空中短暂交握的双手,江修远突然生出一种和那天在游泳馆时相似的感觉。 这是第二次,日后还有无数次。在教室,在食堂,在操场,在实验室,在礼堂,在车站,场景变换,主角和感觉却都雷同,以至于若干年后江修远回想起高中时的自己,明白那种酸酸的不甘心和难以言说的愤怒叫做吃醋的时候,同时不得不承认,他和陆非就像是天生的宿敌,明明两个都可以算作是好人,但是彼此之间仿佛拧着一个疙瘩,永远无法生出什么和平友好的氛围出来。 唐卡抱着一个一人高的米老鼠从莫言宇的车上下来的时候,隔着餐厅的玻璃,看着里面正捧着汉堡包大快朵颐的余晓亮,喜不自禁。这个玩偶余晓亮心仪许久,他尝试着向余丹提出购买要求的时候被毫不留情的打压了回去。当时余晓亮俊俏的小脸瞬间变得皱巴巴的,像极了一块灰头土脸的抹布。唐卡暗自记在心上,弯下腰,摸了摸晓亮的脑袋,“期中考如果你能拿双百,那卡宝就买这个米老鼠给你,好不好?” “可是鱼蛋说,她不给我买的东西,我同样也不能问别人要,因为她不给我买不是因为钱的问题。”余晓亮回答的一板一眼。 “你又没跟我要,这是我送你的奖励,外加生日礼物。” “卡宝,我最爱你了!”余晓亮抱着唐卡的脖子,在唐卡的脸上响亮的亲了一口。 “先别顾着说爱我!有条件的!双百!你以为双百是这么好考的吗?” “包在我身上!”余晓亮得意洋洋的挑了挑眉毛。 有其母必有其子,学习对余晓亮来说的确并非难事。他遗传了余丹在学习方面的巧劲和反应力,能够举一反三,又会突击抓考点,平时粗心马虎了些,但这次有了米老鼠的激励,克服马大哈的毛病不成问题。 “你干儿子好可爱。”莫言宇微笑。他一直很喜欢孩子,更喜欢有爱心的女人。唐卡乍一看强势又凌厉,此时脸上却泛着母性的光芒,让他的心里对唐卡加分不少。 “自从初中上完了生理课,我就对生孩子这事一点好感都没有了,觉得太疼,天天骂‘老天真不公平,这么大的罪只给我们女人受’,可是看着晓亮一天一天长大,连我这个曾经的丁克都禁不住有了生个孩子养养的冲动了。不过我的基因没他爸妈的好,不知道能不能养得这么可爱。” 莫言宇伸手抚了抚唐卡的脸颊,“看来我应该请小寿星吃顿饭,如果他不这么可爱,我这一笔还不知道要画到哪里去。” 唐卡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恋爱,还不习惯被男人这样直白的亲昵,更何况还是在马路边,于是她佯装愠怒的瞪了莫言宇一眼,“少自作多情,你还没扶正,尚在考察阶段。” “所以我要继续努力,争取早日熬到出头的一天。”唐僧同学顶着一张白面皮,笑的诚恳又朴实。 7岁生日,余晓亮满载而归,他一个人抱着最心爱的有足足两个他那么高的米老鼠玩偶,其他的大包小包大盒小盒统统由唐卡帮他拎着。 “鱼蛋,你看我人缘多好!”晚饭的时候,余晓亮眉飞色舞。 “是啊,我今天一到肯德基,也吓了一大跳,你都不知道那场面有多热烈,人山人海,里三层外三层的。连肯德基的那帮小服务员都过来拼命冲着他笑。假以时日,绝对是个祸害,还不知道要赚多少女孩子的情书和眼泪呢。”唐卡忍俊不禁。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儿子~” “看把你得意的,就算受欢迎也一定不是遗传自你吧!” 余丹在桌子下面狠狠的踹了唐卡一脚。 晚饭过后,唐卡下楼去倒垃圾。晚风习习,她心情舒爽,哼着不知名的调子,站在垃圾桶前,隔着几米的距离,把垃圾袋的口系紧,然后像投篮一样对着垃圾桶扔了出去。 准头欠佳,那一袋垃圾撞在垃圾桶边缘上,掉落在地。唐卡心有不甘,上前把垃圾捡了起来,又丢了第二次,终于“进洞”。 黑暗中,左右无人侧目,唐卡很傻气的自言自语,比划了一个V字。 “喂,不过是把垃圾丢进了垃圾桶,又不是一杆进洞,至于乐成这样吗?” 唐卡被黑暗中冷不丁冒出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回过头去依稀辨认,竟然是唐骏。 唐骏是晚饭后散步过来的,手边还牵着他最新交往的女朋友许一涵的手。这是他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父母对这个说话温声细语的准儿媳非常满意,洋洋得意的唐骏便领着许一涵来妹妹这“示威”。“来,叫嫂子。”唐骏把许一涵推到了唐卡的面前。 唐卡在沉默中已经把许一涵从头打量到脚。身材瘦小,五官平庸,眼神中透着些羞涩,一看就是小家碧玉的淑女典型。唐卡最讨厌这种女生,尤其是唐爸爸唐妈妈最希望她能成为这样的人,平日里总在她的耳边念叨。她一想到自己下一次见到父母,肯定少不了一番对比加教育,就禁不住一阵心烦,于是在心里默默的给许一涵打了一个不及格分数。 “你带人回家吃饭都不跟我说一声?” 唐骏笑的一脸无辜,“我叫你回家吃饭了,是你自己说今天要给干儿子过生日。” “那你不会改个我在的时间?” “喂,你讲讲理好不好!”唐骏哭笑不得,“如果你领男朋友回家,会迁就我的时间,一定要我在家才行吗?” “会!” 唐卡的声调不知不觉中高了一个八度上去,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别扭什么,或许从上次在电话里听到唐骏对自己的负面评价,知道在哥哥的心里,她是他“一定不能娶作老婆”的典型,她的心里就一直扎着一根刺,不为人知,却越扎越深,越来越疼。 “你这么吓人的小姑子,万一把我老婆吓跑了怎么办?”唐骏伸出手去,揽住许一涵的肩膀。 “胡说什么。”许一涵用胳膊肘不轻不重的打了唐骏的胸口一下。 这样的打情骂俏让唐卡突然觉得,自己已经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了。 第十六章 拖鞋 余丹敏感的觉察到倒完垃圾的唐卡满脸杀气,跟出门前像是变了个人。 唐卡盘腿坐在瑜伽垫子上,尝试着调整呼吸,想要借此平息沸汤一样一边煎熬一边冒泡的情绪。呼吸吐纳间竟然放了一个大大的屁。 无论是之间的气愤还是之后练瑜伽应有的安静,统统被这个屁搅和了,唐卡被自己逗乐了,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她翻身下床,拿起搁在电脑桌上的手机,刚刚取消键盘锁定就看到屏幕上出现了她和唐骏脸贴脸举着棉花糖,站在中山公园的樱花树下的场景。 这是高二那年五一长假,他们一家难得同时空闲,便一起去中山公园赏樱花。唐骏的口味喜甜,路过公园里一个棉花糖摊位的时候便买了一个草莓口味的,两兄妹边玩边吃,有时状如棉絮的糖丝沾在嘴边,样子像极了圣诞老爷爷。唐爸爸和唐妈妈相携前行,看着一儿一女在前面蹦蹦跳跳的跑远,同时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连空气都是甜的。 “唐骏唐卡!过来!给你们照张相!”唐妈妈摇了摇手里的相机。 “往前站!”唐骏把唐卡往镜头前面推,自己却往唐卡身后躲。 “为什么我站前面!” “站前面显脸大!”唐骏加了点手劲,按了按唐卡的肩膀。 “那我拿棉花糖挡挡脸~” 于是最终照片出来的效果就是唐骏吐着舌头从唐卡身后露出一个脑袋,而唐卡则用棉花糖挡住大半脸颊,只露出一双笑意盈盈的眸子。 “哪有照相挡着脸的,重来重来!唐卡你没脸见人是不是?”唐爸爸说。 “谁让哥把我往前推,不照!”唐卡蹬了唐骏一眼。 唐骏跟唐卡是龙凤胎,从小打打闹闹一起长大,初中之前都是睡在一间房间里。第一次离开哥哥的那天深夜,唐卡在噩梦中惊醒,半夜溜进唐骏的房间,黑暗中的唐骏睡意正酣,打着小呼噜,唐卡抱着自己的枕头和被子,躺在唐骏房间的地毯上,轻易便进入梦乡,一直到第二天天光大亮,唐骏迷迷糊糊起床上厕所,一脚踩下去,正好踩在唐卡披散着的发丝上,唐卡一声杀猪般凄厉的嚎叫,从地毯上蹦了起来。 这样亲密无间的长大,突然,他说他要结婚了,跟另外一个女人组成一个全新的家庭,每念至此,唐卡总是眼眶发胀,心里有些莫名的小别扭。 她总算明白为什么嫁为人妇的女人第一头疼的是婆婆,其次便是小姑子了。 此时,握在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逐渐暗下去的屏幕突然亮了起来,将唐卡从游离的思绪从回忆中拽了回来。 “我在蜀香园吃川菜,点了一道剁椒鱼头,它的表情很有趣,所以我来了一个模仿秀。” 是来自莫言宇的短信,还附带一张图片。唐卡点击了下载,进度条缓缓前进,当莫言宇横着脸,瞪圆了眼睛,嘴巴张成一个O型,并且用手掌代替盘子的造型完整出现在手机屏幕上的时候,唐卡愣了几秒钟,随即在床上边打滚边哈哈大笑了起来。 原本,唐卡对与莫言宇的相亲是抱着及其敷衍的态度的,从初次见面起,她就觉察到她与莫言宇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从喜好到习惯,完全南辕北辙,大家萍水相逢,她没有力气去改变自己,也认为对方不需要为自己迁就什么,所以初次见面之后唐卡就没再跟莫言宇联系,忙碌的工作很快就让她把这个唐僧男抛在了脑后。但是莫言宇显然不这么想。 第一次和唐卡见面之后回到家,莫言宇的脑海里不停的闪现唐卡那张妆容冷艳的脸。放风筝时明媚的笑容,吃寿司时专注而贪婪的只顾往嘴里填塞,冲上去抓小偷时冲动而野蛮的挥舞着拳头,最后两个人逃回到他的车上,她明明挂了彩,自己为她上药的时候她抿紧了嘴唇一声不吭,如果不是脑门上渗出的汗珠,他几乎要以为这个女生真的如表面上看上去的那样坚强,完全没有痛感。 平日里,他的生活是平静而规律的,一样的轨迹,一样的内容,只需把每日机械的重复365遍便成了他的一年,但是唐卡不同,他能看的出,她是个努力而坚强的人,用最大的热情面对自己的生活,身上仿佛散发着一股蓬勃向上的生命力。他一向自知,知道唐卡拥有的,恰恰是他缺少和需要的。所以他怀着好奇和欣赏,决定尝试跟唐卡进一步发展。 想到这,他拿起手机,拨通了唐卡的电话,而这,已经是在他们初次见面一周之后了。 “喂,我是莫言宇。” 唐卡愣了几秒钟才“噢”了一声,忆起莫言宇是何方神圣。 “你今天晚上有时间吗?” “呃……”唐卡的脑袋有些发懵,“有。”无论如何,她认为自己总应该找个机会和对方说清楚。 “那你下班之后我去接你吧。” “你知道我在哪上班?”唐卡问。 “在给你打电话之前,我自然已经做足了功课。”莫言宇颇为得意的笑了笑,他从不打无准备之仗。 晚上5点半,唐卡踩着高跟鞋,带着满身的倦意从大厦里走出来的时候,果然在路边看到了莫言宇开的那辆黑色帕萨特。 白天跑了一天工地,下午回到公司又和装修公司的代表洽谈房屋结构修改的细节,此时的唐卡只想把高跟鞋胡乱踹到角落里然后横尸沙发,让余丹帮自己“马杀鸡”一番。余丹的手劲很大,每次按摩总是让她在哀号中“痛并快乐着”。 她记得初中的余丹手无缚鸡之力,浑身骨骼纤细,仿佛被轻轻一折就会断掉一般,有时想要拧开一瓶矿泉水都需要别人帮忙,而现在,她的手却已经能够支撑起一个家,为余晓亮挡风遮雨,反观自己,奢侈豪气的生活大多仍拜父母所赐,哪怕再想独立,依然无法彻底摆脱他们双翼的庇护,唐卡时常觉得惭愧而心酸。 “等很久了吗?”她在莫言宇面前站定。 “我也刚到没多久。”莫言宇微笑,脸颊上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 下班时段,交通拥堵的厉害,帕萨特在长龙般的汽车中走走停停。唐卡靠着车窗玻璃,疲倦的闭着眼睛。莫言宇偏头看了看唐卡,打了转向灯,“我们先不去吃饭,我带你去一个能够放松精神的地方,怎么样?” 唐卡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了,顺从的点了点头。 莫言宇把唐卡带到足疗按摩中心去的时候,看着站在门口目瞪口呆的唐卡,满脸通红,一边摆手一边急匆匆的解释道,“你别误会,我也只来过几次,还都是累大了才来放松一下,舒活舒活筋骨,纯按摩,没别的!” “我什么都没说,看把你心虚的。”唐卡乐呵呵的白了莫言宇一眼,“可是,你不饿吗?先陪我来按摩,不去吃饭。” “现在饿一饿,等一下肚子里才有地方吃顿好的嘛。” “好吧,那,按摩我请,一会儿的大餐你请。” “这不行。”莫言宇的头摇的像拨浪鼓,“今天我约你,所以饭肯定是我请,按摩也是我领你来的,怎么能让你花钱?而且……”莫言宇掏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卡,“我是这里的会员,打八折。” 唐卡邪邪一笑,从莫言宇的手里猝不及防的把会员卡抽了出来,摆了摆手,大步流星的向店内走去。 脱鞋脱袜子的时候,发生了一点小尴尬。 唐卡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丝袜竟然磨破了一个洞,涂了黑色指甲油的食指刚好伸出来的时候,她神色大窘,手忙脚乱的用手去遮,恨不得立时刨个洞然后钻进去。 “太丢脸了……”唐卡小声咕哝。 “这有什么丢脸的,这袜子又不是你织的,磨破了只能说明袜子的质量不好,要不就是你比较辛苦勤劳。” “还可能说明我的脚趾甲该剪了!”唐卡把袜子脱了下来,往鞋子里胡乱一塞,没好气的说道。 足底按摩师用的力道很大,唐卡觉得自己的脚板快被对方折断了,有些穴位按下去以后毫无准备的带来一阵钻心的刺痛,唐卡从躺椅上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脚本能的一蹬,差点正中按摩师的鼻梁。 “轻点……您轻点……” “小姐,这个地方如果疼的厉害,说明您的胃有些毛病,回去要注意饮食啊。”按摩师好脾气的说道。 “嗷!是是是……我会注意的……嘶……轻点,拜托……” 莫言宇看着唐卡浑身僵直如临大敌的样子,一下子眉头舒展仿佛享受,一下子又嗷嗷呼叫,拼命想把自己的脚从按摩师的手里抽出来,说是风就是雨,他的嘴角不知不觉的咧了上去。 “你的脚,磨出泡了。”莫言宇指了指唐卡的小指外侧。 唐卡将眼睛睁开一条小缝,瞄了一眼,随后又闭了起来,若无其事的摆了摆手,“我不知道今天要去工地,所以穿着高跟鞋就去上班了,真是倒霉催的,只能这么踩着锥子戴着安全帽,顶着大太阳在工地走3个半小时,刚才我从电梯里走出来的时候还觉得小腿打颤呢……” 莫言宇若有所思的看着唐卡小脚趾上的水泡,一直到唐卡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他小心翼翼的起身,生怕弄出一点声响,走到前台先去刷卡付了账,然后叮嘱服务员,“你们小点声,别吵醒她,我出去一趟马上就回来,如果我没回来的时候她醒了,让她在这等等我。” “好的,莫先生。”服务员恭敬的点头微笑。 唐卡睁开眼睛的时候觉得明晃晃的灯光非常刺眼,她本能的闭了一下眼睛,“我睡了多久?” “一个半小时,你太累了,我就没叫你。” “走吧,去吃饭,好饿。”唐卡坐起身,伸了一个懒腰,这里按摩师傅的手艺不俗,两个小时的按摩结束之后,她浑身的骨头顿时轻快了许多。“哎?我的鞋呢?”唐卡看着眼前空无一物的地板,一脸莫名。 “我买了双拖鞋给你。”莫言宇将一双天蓝色的拖鞋递了过去,“你的脚已经磨成那样了,现在又已经是下班时间,就给它放放假吧。” 莫言宇眼神温柔清澈,藏在无框的眼镜片后面,像是春日里一抹柔和温暖的湖光。 唐卡咬了咬嘴唇,心底还在犹豫到底要不要接受对方的善意和关心,手却已经下意识的伸了出去,从莫言宇的手里接过了拖鞋。 她回想起自己高二那年,班级组织春游爬山,她背着一背囊的零食,脖子上挂着单反相机,脚上蹬着新买的限量版三叶草旅游鞋兴冲冲的前往。爬到半山腰,一粒小石子掉进鞋里,唐卡走了几步觉得有些不适,但是当着几十个有男有女的同班同学的面拖鞋总归有些不雅,于是她咬了咬牙,硬是一声不吭的爬上了山顶。 到了山顶,大家都兴冲冲的拍照留念,唐卡却沉着一张脸站在那一动不动。 “怎么了?”和朋友嬉笑玩闹的唐骏一扭头看到唐卡一言不发的样子,不动声色的把她拉到角落里。 “鞋里进了石头,磨的疼。” “拖鞋把石头倒出来啊!”唐骏在唐卡的脑门弹了一下,“这个还要我教你?!” “大庭广众之下拖鞋,多丢脸!” 唐骏按住唐卡的肩膀,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把她按到身后的大石上坐了下来,蹲下身,把唐卡的鞋拖了下来。 “你干吗!”唐卡怒目圆睁,但不敢大声吼,怕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只能将吼声压低,半含在嗓子里。 “我才要问问你这是想干吗!”唐骏把唐卡的袜子也脱了下来,把唐卡赤裸的脚抱在怀里。唐卡的皮肤天生白的几无血色,尤其是脚,绝对当得起“玉足”的说法,但是小脚趾的侧面已经被那块小石头磨出了一个透明的水泡,周边红了一圈,微微肿胀着。 那天下山的路,是唐骏把唐卡背下去的。周围满是兴奋的尖叫,连老师都无奈的叹了口气,“如果不是知道你们是亲兄妹,我都要给你们俩扣上早恋的帽子咯!”【 宝 书 网 ﹕ w W w . b a o s h u 6 . cO m】 “如果真早恋,就不会大大方方的背了,只能转入地下情。”唐骏收起微笑,一本正经的辩解。 “还早恋,还地下情,看把你本事的,你要是敢,我就告诉爸妈去,让他们拿着笤帚把你打的屁股开花。”唐卡趴在唐骏的后背上,贴近他的耳朵。 “再废话我就把你摔下去。” “哼。” 第十七章 窥视 “我这身打扮,也不能去什么高级餐厅吃饭了。”唐卡苦笑着跺了跺脚上的拖鞋。 “那就去大排档,好吃又实惠。” “我不会给你省钱的,我大学时可有一个外号叫大胃,不是不穿衣服的裸男大卫,是拥有无底洞肚皮的大胃。”唐卡得意洋洋的拍了拍肚子。 唐卡的心情比起刚下班的时候好了许多,车里放着她最喜欢的rihanna的rehab,她和着节拍轻微的点着头。 莫言宇将车停在自己家附近的一家他相熟的大排档门前,空气中飘着油烟和烧烤香味混合在一起的味道。“这里的麻辣小龙虾和烤鸡脖很无敌的,老板娘跟我超级熟,每次来都会送我一盘腐竹或者凉拌芝麻笋丝,而且她一见到新面孔就会吆喝着‘不好吃不要钱’,这次我介绍新顾客来捧场,她搞不好一开心送更多。” “我发现你这人特馋,别的都无所谓,但是对吃这种东西特别讲究和在行。”唐卡斜着眼瞅着莫言宇纤细的小身板,“那怎么整的跟弱柳扶风似的?吃这么多好吃的全消于无形了,你这不是浪费国家粮食吗?” 莫言宇眨了眨无辜的大眼睛,说:“我知道你其实对我充满了羡慕嫉妒恨,干吃不胖不是你们女生的理想吗?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了……” “我这么热火的身材,用得着嫉妒你这麻杆纸片人吗?”唐卡掐腰摆了个妩媚的前凸后翘的pose,瞪了莫言宇一眼,随后掀开门帘,不理会莫言宇率先走进了大排档。 唐卡狮子大开口,除了这里招牌的麻辣小龙虾和烤鸡脖以外,还点了一大堆烧烤串。再加上热情的店主赠送的腐竹和凉拌芝麻笋丝,竟然密密麻麻没摆了一桌子。 “你也爱吃鸡屁股?”唐卡看着莫言宇一口将一个鸡屁股塞进嘴里,登时喜上眉梢,“我这辈子都被人骂变态,活到26才遇到你这么一个同道中人!” “多香,人间美味,不爱吃的人纯粹是心理作用,对它有潜意识里的排斥,亏大了。你不觉得我们其实挺谈得来的?无论吃饭还是说话。跟你出来的这两次,其实我挺开心的,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一直这样开心下去。” 唐卡没想到莫言宇话赶话的竟然会在这时候说出这样一番话,她觉得嘴巴里的鸡屁股差点卡住喉咙,“你讲话真会挑场合。”她苦笑。 “表白的话要挑对方心情最好的时候说,成功的机会才会大一点啊。”莫言宇把手里的竹签上串着的最后一个鸡屁股塞进嘴里,“据我观察,你也是个贪吃鬼,最开心最满足的时候大概就是吃东西的时候了吧。” 唐卡哑口无言,因为莫言宇说对了。 “其实,一开始来见面,我也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因为这已经不知道是我的第几十次相亲了,但是和你见面的这两次,我觉得很开心,晚上回去连睡觉都在咧着嘴笑。我希望我们能尝试着相处一下,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 唐僧同学本就生着一副颇为善良的好人脸,当他闪耀着饱含诚意的眸子直愣愣的盯着你的时候,更是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唐卡第一次被人这样当面告白,虽然对方和自己设想的白马王子相差的十万八千里,但是仍然有一丝成就和满足感冲上头顶,但是这些“少女情怀”并没有让她的理智消失,她把自己已经整理了一晚上的说辞像嘣豆一样噼里啪啦的说了出来,“莫言宇,我们打开天窗说凉话吧,我们俩年龄都不小了,没时间像二十出头的大学生那样去玩小暧昧和欲擒故纵的把戏,更何况我们两家父母还是旧识,我们的事一定会影响到他们的关系。这是我第一次相亲,你对我是没抱太大希望,而我对你则是没抱一丁点希望。我觉得,我们俩其实不太合适,因为我们的世界完全风马牛不相及。好比你喜欢稳定而平和,而我向往有挑战性的人生;好比你认为我们俩很合得来,而我则跟你刚好相反,我觉得我们俩就像是一匹马和一只猴子在恋爱,一个爱吃草,一个离了香蕉活不了,根本过不到一起去。” “没有两个人是完全一样的,都需要互相磨合,你下的结论太武断了,因为还没有试过。” 唐卡握紧了手里的竹签,叹了口气。其实她有更主要的原因,但是她无法说出口——她心心念念想找一个白马王子,但是她等到的竟然是一个骑着白马的唐僧。唐骏是她心底的一个标杆,他的身高他的眉眼他的笑容他的机智幽默,统统影响了她对另一半的判断。或许是这个标准太高了,或许她这辈子都找不到一个能够符合标准的,也或者,就算这个人符合标准,她也不会认同。 因为唐骏就是唐骏,在她的心里,永远独一无二,不可或缺。 车子在唐卡家的楼下停好,莫言宇的手依然没有从方向盘上松开,他笑得有些落寞,轻声说:“我是不是很不浪漫啊?” “为什么这么问?”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这么说我,说和我谈恋爱的时候,什么玫瑰花啊,甜言蜜语啊,统统都不会,经常带她们去吃我自认为很美味的廉价路边摊和大拍档,甚至连买车都只是用自己的工资买了辆普通的帕萨特,住的地方也是最普通的两室一厅,完全不像所谓的世家公子。” “还‘很多女孩子’咧!”唐卡乐了,“请问莫先生,你到底交往过多少女孩子啊?” “也……也没有很多啊……”莫言宇的耳朵红了,说话也结巴了起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个吧……嘿嘿……” “把你能耐的!”唐卡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要我说,大排档也没有什么不好,就像拖鞋,虽然在别人眼里难登大雅之堂,但是当脚上磨了一个泡的时候,也正是这样的‘不雅’才会让人最自在和放松。做人有的时候还是自我一点好,何必为了别人的眼光活的这么累。我先上去了,你路上小心。” 唐卡挥了挥手,正准备转身上楼,自己的手腕却突然被对方紧紧握住,“唐卡,如果你想让我彻底死心,就不应该说这么一大通深得我心的话,怎么办,你这么可爱,又这么与众不同,现在让我更欲罢不能了。” “你不是叫莫言宇吗?怎么废话这么多啊!”唐卡柳眉倒竖。 “如果现在是古代就好了,你看了我的脚就要对我负责任。” 唐卡哭笑不得,“反了!说反了!是你看了我的脚要对我负责任才对!” 此话一出,唐卡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奈何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已经覆水难收。 莫言宇笑的乐不开吱,捂着耳朵,大声嚷嚷道:“这是你说的啊,甭解释了。我走了,晚上给你打电话,明天接你下班!” 仿佛生怕唐卡反悔,莫言宇急急的钻进车里,踩着油门扬长而去,留下唐卡一个人愣愣的站在黑夜里,脑袋里乱成一团纠结的棉线,怎么努力也理不清,找不到线头。 就这么被骗到手了? 就这么被骗到手了! 陆非第三次拒接连泉的电话之后,连泉没有再打过来。这是他们之间的默契,没有争吵,不会纠缠,好聚好散。他的嘴角邪邪一笑,将手机关了机,然后随意丢到副驾驶座位上。 他一夜没睡,现在精神不济,早已经是强弩之末,于是趴在方向盘上,揉了揉一跳一跳疼的厉害的太阳穴。 从肯德基出来,他驱车跟着唐卡和莫言宇一直到了这个位于半山兰亭的高档社区。他说不清自己的动机和渴望,只是着了魔一样停不下手里的动作。他把车停在路边,看着唐卡拉着余晓亮的手走进公寓大楼,然后他给自己点了一根烟,手有些抖,打了三次火烟才点着。 暮色西沉的时候,他看到余丹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的从公交车上跳了下来。和高中时相比,余丹的眉目没有太大变化,脸庞依然斯文清秀,身形依然柔弱瘦小,鼻梁上架着一副眼睛,脑袋后面绑着一个马尾。她走路很快,称得上健步如飞,原先他总是嘲弄她“赶着去投胎”,她会蹬自己一眼,中气十足的教训道“我的时间可以用来挥霍,但一定不会用来浪费”。时隔多年,这个习惯依然没变。大概是急着去给儿子庆祝生日,余丹一溜小跑,跑到距离陆非的车最近的地方的时候,陆非下意识的把身子往下面缩了缩。 他暗骂自己孬,没胆量,竟然本能的想要逃避躲闪。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完全是多此一举,因为余丹根本没有注意路上的车,更别说车里的人了。她归心似箭,只一门心思想要冲回家,抱着儿子亲上一口。 陆非在车里坐了一夜,很多疑问和担心或许八年前曾经真切的出现过,也让他夜不能寐过,但是他的生活本就如此丰富多彩,少不更事时的情怀也说不上多么刻骨铭心,层出不穷的花花草草很快就淡化了那段回忆,转移了他的注意力。尤其是最近几年,他甚至一次都没有想起过余丹,彻底到仿佛她从来不曾在自己的生命中出现过。 他反身,从后座上拿过自己的笔记本包。打开电脑,他将鼠标移到桌面上的一张照片的图标上,迟疑了很久才深吸了一口气,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双击了左键。 屏幕上出现了余晓亮的脸,他站在米老鼠和余丹的中间,笑的一派天真,仿佛阳光全都在那一瞬集中照在他的脸上一般。陆非的呼吸有些凌乱,他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电脑屏幕上的余晓亮,半晌,他的手指缓缓移到到了余晓亮身侧的余丹的脸上。 像是抚摸情人的脸颊,轻柔的移动着。 早晨7点20,余晓亮背着书包一手拎着垃圾一手握着余丹的手,从楼上走了下来。陆非远远的看着余晓亮把垃圾放进垃圾箱里,又看到余丹指着距离垃圾桶不远的路边堆放的一袋被人随意丢弃的垃圾,不知道对余晓亮说了什么,余晓亮点了点头,跑上前去,把那袋被人乱丢的垃圾也拎了起来,又跑回垃圾桶旁边,咣哴一声丢了进去。 他的书包很大,应该不轻,背着它跑步显得有些狼狈和困难,但是作为妈妈的余丹只是站在旁边若无其事的看着,丝毫没有上前搭把手帮忙的意思。 直到母子俩上了公车,陆非才自觉没趣的发动车子离开。他来到自己的表哥戴倾晨的公司楼下,看了一下表,8点钟,距离打卡上班的时间还差1个小时,但是他素知戴倾晨没有睡懒觉的习惯,喜欢晨跑之后早早到公司,一边吃早饭一边处理公务,所以他料想自己应该不会等太久。 戴倾晨的车是一辆银色的奥迪A8,车牌是陆非选的,恰好是戴倾晨的生日——1208,相隔很远,陆非就看到戴倾晨的车了,他按了一下喇叭,对戴倾晨挥了挥手。 “这是……?”陆非指了指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一个西装笔挺和自己年纪相仿的男生,随即露出一脸了然的表情,“你不介绍一下?” “你还是这么三八。”戴倾晨浅浅一笑,“什么时候来青岛的?” “来了有几天了,我还没吃早饭呢,本来想敲你一顿的。” “你先上去吧,我和我弟弟出去一下。”戴倾晨对身侧的男生说。 这男生的五官实在是俊俏的让人叹为观止,陆非也是个被从小到大喊着“美男子”长大的,但是见了这男生也不得不服输。巴掌大的脸,很白,眼睛很大,瞳仁乌黑,双眼皮深的像用刀划了一道,鼻梁挺直,嘴唇薄如刀削。而且他很有礼貌,下车的时候冲陆非点了一下头,粲然一笑,陆非瞬间觉得整个世界的花都开了。 “你怎么吊到这么极品的货色的啊?”陆非目瞪口呆,“这可是比女人还要正的长相啊,太可爱了。” 戴倾晨按住陆非的脑袋,一使劲,将他的头转了过来,“看够了吧?” 陆非觉察到表哥的语气有些不善,于是有些讨好的笑了笑,“你连我都防?我是直的!” “再废话让你买单。” “好好好,我的错。”陆非乖乖的噤声。 第十八章 电话 戴倾晨带陆非到了离自己公司不远的一家港式早茶,他是熟客,迎宾的服务员见了他便十分恭敬的点头哈腰,“戴先生,您好。” “跟着你出来,我也能享受一下狐假虎威的感觉了。”陆非在戴倾晨的耳边低声说道。 陆非已经12个小时没有吃东西了,他狮子大开口,一口气点了虾饺、水煎包、榴莲酥、核桃糕,还要了一大碗皮蛋瘦肉粥,戴倾晨只要了一碗八宝粥和一份虾饺,他合上菜单,气定神闲的对陆非说,“你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爱吃早餐,不过我善意的提醒你依据,榴莲酥这种东西吃完了之后可全是味道。” “管他的。”饥肠辘辘的陆非摩拳擦掌,早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我没点韭菜饺子配上蒜泥已经很给别人面子了。” 戴倾晨吃饭慢条斯理,而且吃相很好,相较之下陆非则显得狼吞虎咽大大咧咧多了。 “哎,你说,如果我现在领一个7岁的儿子回家,后果会是什么?”陆非冷不丁的问了一句。 戴倾晨的筷子顿了一下,“孩子的妈呢?” “废话,当然一起。” “三种可能。要么接受孩子不接受妈妈,要么两个一起接受,要么两个都不接受。” “我发现你今天特别喜欢讲废话。”陆非叹了口气,“我一晚上没睡觉,愁的白头发都多出几根了,我也是昨天刚知道的。事情隔了这么久,老实说,其实从昨天到今天,除了震惊以外我的脑子里一直是一片空白,已经无法思考了。孩子她妈是我高中同学,当时她一声不吭就走了,连高考都没参加,我难过了一阵子,后来慢慢的也就这么着了。这么多年她都没找过我,但是最近机缘巧合的在青岛遇到,我发现她竟然有一个7岁的儿子。” “一定是你的吗?” “时间是吻合的,而且我们第一次遇到的时候,我问她孩子几岁,她告诉我不到6岁,昨天我在肯德基吃饭,竟然刚巧遇到她儿子办生日会,其实这孩子是7岁。你说,如果不是我的孩子,她有必要撒谎吗?” 戴倾晨沉默了半晌,说:“她既然选择撒谎,说不定已经有了新生活,并不想让你知道这孩子的存在,对了,男孩还是女孩?” “小男孩,性格像他妈,长的嘛,跟我小时候挺像的,很可爱,将来肯定也是迷倒一大票女生的主儿。” 话语的功夫,戴倾晨面前的碗已经空了,他把勺子搁下,看着谈起儿子兴奋的眉飞色舞的陆非,忍不住浇了一盆冷水,“你先别这么乐观,我觉得这事不会这么顺利。孩子的妈妈这些年一定吃了不少苦,如果我是她,肯定恨不得把你这个负心汉千刀万剐,现在不是担心你家里会不会接受他们的时候,你真正应该担心的,是他们愿不愿意接受你。” “我才不是负心汉,是她负我的好不好……”陆非委屈的扁了扁嘴,神色却如霜打的茄子一样,瞬时奄了下去。 天空阴霾,下起了瓢泼大雨,花店里生意冷清,余丹得了空便捧着日文语法书开始自学日语。她知道自己的短板是学历,这几年,就连本科生都很难找工作,更何况是她这样一个普通而落魄的高中毕业生,所以她不得不不停的换工作,一直看人脸色在夹缝中生存。余晓亮年纪小的时候,她需要用所有的时间去挣钱养家,一直无法继续读书充电,现在换了相对清闲的工作,正好有了机会。 余丹就是在这时候接到来自北京的电话的。 她的手机里并没有存在北京的家的号码,但是那串数字却牢牢刻在她的脑袋里,哪怕8年没接触过,但只需要瞟一眼就能轻而易举的认出,她想忘都忘不了。 “喂。”余丹知道自己躲得了和尚躲不了庙,于是接听了电话。 “余丹,我是常静。” 余丹握紧了听筒,一声不吭,电话那端的常静亦然。这就仿佛是一场无声的角力,谁先说话谁就是输家。最后,还是常静先举了白旗。 “我听说你现在在青岛,而且还有了一个很可爱的儿子。”常静在努力的寻找话题。 “嗯。” “成家了吗?这些年过的好吗?” “我一个人带着孩子,这些年过的还不错,谢谢你的关心。” 余丹的口气里客气透着疏远,甚至还有一丝隐隐的敌意,这些都在常静的意料之中。 “余丹,你爸爸这些年过的很不好,虽然他不说,但是我知道,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过去的事都过去了,你还计较什么呢?回北京,好吗?” 常静总有法子把余丹的心情从明朗变成郁闷,再从郁闷变成暴怒,余丹怒极反笑道:“这通电话竟然是你给我打,你不觉得太可笑了吗?我离开,刚好给你和你的孩子腾了空,从今往后,房子诊所我爸的存款全部归你们母子,我不争不抢,只求一个安静的角落过我的太平日子,这难道不是正合你的心意?” 常静沉默了半晌,突然轻笑一声,“余丹,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让你这么多年一直揪住不放?” “常静,你似乎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现在是你在给我打电话,这8年来我可是从你的生活里消失的干干净净,我们之间,到底是谁在揪住谁不放?” “如果可以,我也不会拨通你的电话来自取其辱,可是你以为这8年我过的很好很幸福吗?你以为我承受的指责和议论还少吗?所有人都把你的离家出走归咎于我的身上,余老师虽然不说,但是他心里也是这么想的,更何况他之所以会跟我在一起,除了人到中年会寂寞伤心需要人陪需要人照顾以外,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和你妈妈长的有八分相似。” “这个世界没有那么便宜的事,你既然有所图,必然会有所失。” “你说的对,因为我有所图,我得到了我想要的,就势必会失去一些别的东西,比如尊严,比如爱情。我是一个农村姑娘,来到北京上学,无依无靠,还要拉扯在农村的小军上学,还要负担爷爷奶奶的生活费,像你这种被爸爸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公主大概一辈子都不会体会到那种辛酸无助又处处低人一等的感觉。我知道你恨我跟你爸爸在一起,妄图取代你妈妈,可是,余丹,你爸爸为了你,已经孤身一人16年了,如果你因为自己的需求而忽略他的真实感受,你不觉得自己太自私了吗?” “你们真的很像。”余丹冷笑,“你们都打电话来劝我回去,试图摆出一副不计前嫌想要重新开始的嘴脸,可是还不待我作出回应,又都急不可耐的对我加以数落和指责,把这8年来的一切统统归咎到我的身上。我不明白,如果我真的这么自私可恶,罪大恶极,那你们为什么要巴望着我回去?是要以此来平静自己良心的不安吗?常静,过去,如你所说,我的确曾因为你和我爸在一起而讨厌你,但是真正让我恨不得杀了你的是,你把我怀孕的事告诉我爸,还劝我爸带我去流产。当我爸气急了,一脚踹在我身上的时候,我跪在地上,看着你挺着大肚子,居高临下的低头看着我,当时,我真的恨不得跳起来把你撕碎,撕的粉碎。”余丹的语气很平静,但是牙根的微颤却透露了她此时激动难平的情绪,“你也当了妈妈,你应该知道十月怀胎的辛苦,可是你在经历这些的时候,有我爸陪在你身边,有一个家为你挡风遮雨,但是你知不知道,我在经历这些的时候,还需要天天在寿司店里刷盘子,两只手泡在冷水里,一边工作一边唱歌背诗当作胎教,睡在最简陋的地下室里。那时候,我想哭,又怕对肚子里的孩子不好,于是我强迫自己咧开嘴笑,但是笑着笑着,眼泪又会控制不住的淌下来……” 常静有些哽咽,“余丹……” “但是我很幸运,有好朋友陪着我,帮助我,保护我,我才能熬过最痛苦的那段时光,如果不是她,我和我儿子早死了8年了。所以,你刚才问我你到底做错了什么让我这么多年一直揪住不放,你现在还不知道答案吗?” “你为什么一定要留下那个孩子?甚至为了他,不惜离家出走,葬送自己的大好前途?” “因为……”余丹顿了一下,“因为你,因为你和你的孩子的出现,让我开始害怕,我害怕被丢下,害怕那个家再也没有我的位置,我需要一个完完整整属于我的人陪着我,永远不会离开我,会一辈子对我好。” “余丹,你从来不曾了解过你爸爸,他真的爱你,你做了母亲,应该能够体会那种心情,作父母的,不可能不爱自己的骨肉,那是自己生命的延续,或许爱的方式有对有错,可能被接受可能不被,但是你都没有资格否认他爱你的心。” “我的确不理解,我也不想理解。” 余丹挂断了电话,直接关了机。她用手背蹭了蹭自己脸上的泪水,清了清喉咙,转身准备关店门回家,却看到门前站着一个人。 个子瘦高,五官英俊,他站在逆光的角度,眼睛红红的,嘴巴张了好几次,都欲言又止,说不出一个字。 “陆非……” 余丹不知道陆非什么时候来的,听到了多少,所以整个身子像筛糠一样抖了起来。 人迹罕至的海水浴场,余丹和陆非两个人并肩而立。 “孩子明明7岁,你竟然骗我,鱼蛋,你这是不打自招。” “我,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孩子跟你没关系,是我一个人的,你离我们远一点!”提到晓亮的身世,余丹立刻变脸。 “你急什么!”陆非按住余丹的双肩,企图让她冷静下来,“我又没说要抢走他,就算要抢,也是把你们俩一起抢走。” “你神经病。”余丹挣脱开陆非的双手,“少在我这扮情圣,我今年26,不是16,早就过了为了你的一句甜言蜜语而脸红半节课的年纪了!” 陆非得意的笑了,“嘿嘿,你不说我都忘了,看来你对我们之间的事还是记得挺清楚的。” 余丹的确记得很清楚,这八年里,她经常反反复复的回忆自己和江修远以及陆非之间的点点滴滴,不好的部分被渐渐淡化,美好的部分被粉饰的越来越美好,也正是这种美好让她觉得自己还不至于太惨太落魄,在精疲力竭的时候咬紧牙关撑了过去。 那是余丹即将升入高二的时候,江修元临近高考,每日忙的焦头烂额,和余丹之间相处的时间了了,反而是陆非,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和余丹如出一辙的活泛性子,两个人在逐渐相处之间交情甚笃。 附中标榜学业和能力全面发展,于是特地开设了心理辅导的课程,时间定在每两周择一个晚自习。那次的课程安排在户外,主题是“信任”,按男女分成两组,首先由男生全部用布蒙上眼睛,由女生随即牵起一名男生的手,由心理辅导教室出发,沿着规定路线经过附中偌大校园里的各种上坡下坡楼梯拐角,到达目的地湖边的草地上,过程中负责指路的女生不能说话,只能靠肢体接触来传达信息。到达草地以后,女生打乱顺序站好后男生方可摘下蒙在眼睛上的布条,然后男女对调,重复以上步骤,由男生领女生原路返回到心理辅导教室。 有一些人缘不好的女生害怕没有男生牵自己的手,于是提前请假没有参加晚自习,余丹的班级本来女多男少,这样一来二去竟然将男女人数调整到了平衡。 在心理辅导教室,男生和女生分别站成两排,女生在前,男生在后。女生们扎堆,凑在一起窃窃私语着,谁也不肯主动回头率先去牵男生的手。 “如果主动牵了,一定会搞的绯闻缠身的,多丢脸!” “就是啊,而且万一两个女生同时拉住了一个男生的左右手,尴尬死了!”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最后,还是余丹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要不然我们女生就随机牵自己身后的男生吧,这是老天爷做的决定,应该就不用尴尬也不用担心流言飞语了。” 余丹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于是,当老师一声令下,男生已经蒙住了眼睛的时候,余丹带着一丝忐忑和期待,转过了身去。 站在他身后的,是蒙着眼睛,正在嚼口香糖,腮帮子一动一动的陆非。 余丹觉得自己运气不错,好歹不是什么极品经典的任务,她偏了偏头,看到戴小朋一脸菜色的翻着白眼,牵起一个满头“雪花”身上还散发着一股刺鼻的汗味的男生的手,于是恶作剧一般得意的冲戴小朋吐了吐舌头。 戴小朋蹬了余丹一眼。 余丹小心翼翼的扯住陆非的校服袖口,拉了拉,意思是“跟我走吧”。眼前一片黑暗的陆非顺从的点了点头,难得一见的乖巧听话。 第十九章 邻居 心理老师特意挑选了障碍很多的路线,余丹心有顾忌,生怕陆非摔跤,所以把步速调整的很慢,很快就被大队伍甩到了后面。她看见戴小朋在领头的位置,步速很快,和余丹一样也拽着对方的衣袖,但却远没有余丹的小心翼翼,反倒有几分故意捉弄对方的意思。在经过一块观赏大石头的时候,戴小朋偷笑着没有给对方讯号,眼瞅着“雪花”男横冲直撞的走过去,然后被绊了一脚,趴在了石头上,周围爆发出一阵哄笑。 就在余丹“溜号看戏”的功夫,浑然不觉的陆非则在继续前行着,一不留神就走到了台阶边缘上,余丹回过神的时候手忙脚乱的把陆非扯了回来。“前面有东西?”陆非问。 余丹摊开陆非的手掌,在掌心上画了一个对号。 “好痒啊。”陆非嬉皮笑脸,“那你别走神,带着我好好走吧。” 从很高的台阶上一级一级的下来的时候,余丹扯一下袖子,陆非迈一步,最后下到底之后,余丹连扯了两下衣袖,陆非会意,“到底了?” 回应他的,依然是掌心里麻痒的一个对号。 到达目的地之后,当女生打乱顺序站好,男生摘下眼罩之后,余丹挽着戴小朋的胳膊钻进了人群里。她偷偷的打量着陆非,看着他一脸迷茫的左顾右盼仿佛在寻找着什么,看着他和周围的狐朋狗友嬉笑怒骂,她笑了笑,移开了视线。 “好,下面,我们男女对调,女生先从男生手里接过眼罩,记住,蒙眼睛之后,不准偷看哦!”心理老师拍了拍手,维持了一下纪律,吩咐道。 陆非把自己的眼罩塞到余丹手里的时候,若无其事的问了一句,“鱼蛋,你注没注意刚才是谁拉的我的手啊?” “没有。”余丹镇定的摇了摇头。 蒙上眼罩,眼前陷入一片黑暗,周围充斥着混乱的脚步声和话语声。几乎是在老师下令的同时,余丹就被一只大手牵了起来。 掌心干燥温热,握的很有力,步速很快,不像方才的自己那般犹疑。余丹几乎是身不由己的被对方扯着往前走,但是黑暗中心底会突然涌起莫名的恐惧,幻觉眼前有一堵墙,或者脚下有一个坑,所以她拼命怯步,把自己的手往回拉,“慢点,你慢点!”她叫道。 对方突然停了下来,然后用力握了握余丹的手,仿佛在让余丹相信自己。 “好啦,走吧,就是别走那么快,我有点怕。”余丹说。 这是余丹第一次跟除了爸爸和江修远以外的男人牵手,她不知道对方是谁,但是她的心跳竟然因为指尖的那丝暖意而莫名的乱了频率。黑暗中的幻觉依然没有停止,眼前的墙和脚底的坑一直尾随着她,但是每当她退缩了,想要往后闪躲,都会被这个握住自己手的男生牢牢拽住,然后用力握了握,仿佛是他特有的加油和鼓劲。一路下来,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一直静悄悄的,他是因为游戏规则所以不能说话,但是她竟然也没有将讲一个字。 回到教室之后,老师又按照教学安排让大家写自己的活动感想,然后无记名上交,老师当众朗读评议。余丹的座位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她拉了拉自己身侧的戴小朋的衣袖,问道:“小朋,你知道谁把你领回来了吗?” “知道啊,韩翀,路上他有跟我说话啦。” “啊?那样还有什么意思!” “玩什么神秘啊……你无不无聊!”戴小朋对余丹嗤之以鼻,“别的时候也没见你那么听老师的话。对了,你知道谁领你回来的吗?” 余丹摇了摇头。 就在余丹和戴小朋咬耳朵的功夫,老师开始新的一个环节,“好了,下面大家互相帮忙,帮自己周围的同学的背后贴上这个小纸篓,然后每个人在小纸条上写你们想要说的话,跟在场的任何一个同学的都可以,最后行动起来,把纸条悄悄送到你想要送的对象那里去。” 拆纸条的时候,每个人都是期待而紧张的,余丹和戴小朋也不例外。余丹的人缘很好,所以收到的小纸条堆成了小山。她一张一张的拆开,抿着嘴巴依然掩饰不住笑意。 最后两张,一张来自戴小朋,“肉麻的话我不会讲,希望你记得,任何时候,我都会在你身边,无论是开心还是难过,欢迎骚扰^^” 余丹用余光偷偷的瞄了身旁的戴小朋一眼,她正在拆自己的纸条,一边看一边笑,乐不开吱,前仰后合。余丹小心翼翼的把戴小朋的纸条折好,放进口袋里,暗自决定回家后要把戴小朋的纸条夹进自己的日记本里,珍藏一辈子。 余丹拆开最后一张纸条的时候,看着上面龙飞凤舞的字体,楞住了——“连我的手都不敢牵,真看不出来,你竟然这么害羞。不过,你的手倒是很软,那么小,跟没骨头一样。我们这样算不算有缘?竟然能够互牵。知道我是谁了吧?哈哈哈!” 余丹猛的抬头,看向比自己坐的靠前两排的陆非,刚好他也正在回头看向自己。陆非微笑着冲余丹挥了挥手,一脸若无其事,而余丹并没有意识到此时自己那迅速涨红的脸,她有些慌乱的瞪了陆非一眼,急忙低下了头。 “我词穷了。”陆非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电视上都是怎么演的来着?‘这些年你过的怎么样’,‘对不起当年都是我的错’,还应该有什么?”陆非苦笑。 “千万别。”余丹急忙摆了摆手,“咱俩凑一块肯定不适合演苦情戏,用咱原来班同学的话说,这是说相声的组合。我怕我会笑场,咱俩还是正经说话吧。” “其实这两句最肉麻恶心的话,却是我现在最问的。”陆非叹了口气,“还有就是,你,你当时为什么什么都不跟我说,一个人就走了啊……如果我知道……” “如果你知道,你预备怎么样?”余丹打断了陆非的话,“就算你知道了,到时候也不过是陪我去流产的时候身边多了个人罢了。” “喂,鱼蛋,你怎么说话还是这么夹枪带棒的啊,友好点行不行。”陆非一边踢着石子,一边小声咕哝道。 余丹深吸一口气,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对不起,是我态度不太好,我向你道歉。” 余丹这副云淡风轻的态度反而令陆非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有些局促的杵在原地很久,末了,挠了挠后脑勺,“我请你吃饭吧,叫上小朋友一起。” “你想干嘛?”一提起儿子,余丹就像母鸡护小鸡一样进入戒备状态,一副如临大敌的神情。 “好好好,就咱们俩,你总不会怕我把你拐卖了吧!” “你也得有这个本事,我是柔道社的,你忘了?”余丹挥了挥拳头。 陆非幸灾乐祸地说道:“我就算要拐,也会有选择性,挑妙龄少女下手,你太多心了。” “滚。” 下班时间路况拥堵,车子在高架桥上走走停停。因为陆非不怎么熟悉青岛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便让余丹挑吃饭的地方。 “这怎么行,是你掏钱,不怕我讹你?” “一顿饭,你能讹到哪里去?”陆非用左手撑着窗沿,右手从口袋里摸出一盒木糖醇,蓝莓口味,他摇了摇暗紫色的瓶子,递到余丹面前,“来一颗。” “你一点都没变,还是爱吃口香糖。”余丹倒了一颗,塞到嘴里,只嚼了两下,蓝莓的味道就瞬间弥漫在了整个口腔里。 “你倒是变了很多,我一直以为你将来会当科学家什么的,为四化建设增砖添瓦的那种。” “得了吧。”余丹苦笑,“我原来不服气,现在想想,我爸当年对我的评价还是很一针见血的,什么科学家,我也就是比较擅长突击和耍耍小聪明,四化建设如果真交到我这样的人手里,一定是豆腐渣工程,三四级的地震摇一摇就全散架了。” “过于自谦就是虚伪了。你一定等着我接下来说些夸奖你的话来反驳,不对,是安慰你其实很优秀,是吧。” “我现在就是一卖货的,智商已经退步到只能把百以内的加减法算明白了,哪里还有资格在你面前玩虚伪。” 陷入沉默,陆非不知道接下去应该说些什么。他做过不少混帐事,却没料到竟然就这么毁了余丹的一生。 这个原本有实力在清华北大中间左右摇摆跟对方开条件的高材生,最终因为自己而沦落到在异乡漂泊,当个靠打零工为生的单亲妈妈,愧疚和罪恶感已经不足以形容他此刻的心情了。 偏偏他能够做的那么少。他能看出余丹的疏离和顾虑,她小心翼翼的回避关于孩子的问题,生怕他插足她现在的生活,她肯接受的,只有一顿饭而已。 “快下桥了,到底吃什么?” “前面右转,有一家店叫齐海鱼圣,里面的海鲜很好吃,是这里的达官显贵常来腐败的地方,价格适中,料理鲜美,而且很有青岛的特色。”食物的话题冲淡了两人之间尴尬的气氛,余丹的表情开始眉飞色舞起来。 “说起吃,你永远是行家。” 余丹和陆非围着一个大锅,看着里面翻腾的鱼丸虾丸鱼皮午餐肉,口水直流。 “对了,再要一份葱油饼!”余丹对着服务员举起了手。 陆非把余丹的手拍了下来,“你以为你在上课回答问题呢?还有,你这么能吃,怎么还是吃不胖啊?” “心宽自然体胖,你这个不愁吃不愁穿的公子哥儿懂个毛。”余丹哈着气,将午餐肉塞到嘴里。 “鱼蛋,你不是准备卖一辈子水果吧?” “当然不,这只是暂时落脚的地儿,那里工作清闲,收入稳定,我可以借机充充电,我没文凭,只能靠自学来弥补先天不足。” “你为什么不回北京去?有你爸爸照顾你,生活也不会这么艰难。” “既然出来了,就没有回去的道理,他有他的生活,他和我……叫继母还真是觉得别扭,他跟他老婆,有了孩子和新生活,我很识相,这点自觉性我还是有的。” “高中的时候你不就常说青岛是你最喜欢的城市吗?山明水秀,气候宜人,我看你根本就是蓄谋已久现在流连忘返了。”陆非停了一下,眼珠子一转,眼底露出一抹狡黠的笑意,“不过,真是有缘,我也刚刚准备要在青岛定居呢,房子都租好了,就在一个叫半山兰亭的小区。” 余丹正站起身,用勺子舀锅里的鱼丸,当“半山兰亭”四个字从陆非的嘴里蹦出来的时候,余丹像是被人拿棒子敲了一下后脑,满眼的金星闪烁,她手一抖,鱼丸掉回锅里,飞溅的热汤迸到手背上,烫的她急忙缩手。 “你没跟我开玩笑吧?”余丹目瞪口呆。 陆非回应给她的,是一个略带痞子气的微笑。 第二十章 深夜 上楼梯的时候余丹一直魂不守舍。 她思考着陆非搬到半山兰亭的动机,她当然不会相信什么“无巧不成书”的鬼话,既然陆非已经识破了自己在余晓亮的年龄上撒下的谎言,摆明了陆非已经笃定自己是晓亮的爸爸。于是他怀着一副理所应当的强势姿态重新介入自己的生活,并且把这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事情并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 她揉了揉饱胀的肚子,打了个饱嗝。今天晚上吃的多了些,饭后陆非便开车直接把她送回了家,没有散步,两个人在车上一路无言,如今那些实打实的海鲜早已经把她的胃成到极限,她觉得再多走一步,肚子就要炸开了。 还有两层就要到家,余丹听到房门打开的声音,紧接着是一串局促凌乱的脚步,她一抬头,就看到余晓亮怀抱着一只雪白的小萨摩耶向自己的怀里俯冲了过来。 “这,这,这,这是什么?”余丹觉得自己今天受的刺激真是有点太多了,先是常静的电话,再是陆非的“鸿门宴”,接着又是一只来路不明的狗。 “余晓亮你跑那么快干嘛!”唐卡穿着拖鞋,行动有些不便,她从余晓亮的怀里接过萨摩耶,对余丹说,“我们从窗户上看见你了,本来要等你回来,然后给你个惊喜,结果你儿子说你爬楼梯一向龟速,就等不及自己先冲下来了,这是咱们家的新成员,一只7个月的萨摩耶,叫luna,来,跟她打个招呼吧?”唐卡把luna塞到余丹的怀里。 余丹一向怕狗,此时她怀抱着luna,只觉得浑身上下的汗毛都直愣愣的立了起来。luna很漂亮,白的一尘不染,眼珠子像是黑色的宝石一样闪闪发亮,她吐着舌头,嘴巴弯弯的,像是人类微笑的表情。 就算余丹对这个物种有一些本能的敬畏,她依然不得不承认,luna很可爱。 但这种想法在她感觉到衣服前襟传来一丝湿意的时候,彻底消失了。 “她,她,她,尿了!”余丹的高分贝喊声让走廊里的声控灯一下子亮了起来。 不只luna保持着那个微笑的表情,连余晓亮和唐卡也憋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余丹把沾了狗尿的T恤扔进了恶狠狠的扔进了垃圾桶,然后足足洗了一个小时的澡才走出浴室。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她依然觉得鼻息间飘散着若【奇】有似无的尿臊气。她拿起【书】浴巾,把湿漉漉的【网】头发包裹起来,走到luna面前,蹲下身,摸了摸她的头,叹了口气,“我们应该和平相处才是,我长的很像尿壶吗?你以后要认清楚,如果再这样乱撒尿,小心我把你炖了。” luna半眯着眼睛,把头转像一边,挪了挪窝,完全不搭理余丹。 “送你个外号,狗不理。”唐卡捧着一杯咖啡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她盘腿坐到沙发上,说,“要给你来一杯吗?” 余丹摇了摇头,“今天吃多了,再喝这种高热量的饮品,我今天非长二斤肉不可,还是算了。” “不加糖的黑咖,最提神消食。”唐卡把自己那杯递了过去。 余丹从唐卡的手里接过辈子,喝了一口。苦涩的味道让她的舌尖瞬间麻木起来,多喝几次却隐约品到了一丝回甘。“比速溶不知道好多少倍,你煮咖啡的技术真是越来越好了,以后如果被炒,你完全可以开个咖啡馆糊口。” “对,然后让你穿上女仆装站在门口吸引顾客。” “得了吧,就我这半老徐娘的悲催样,你找晓亮站门口都比我有吸引力,现在不是有很多正太控吗?他肯定比我有市场。” “你确定你是他亲妈?或者,你确定我们开的是正经咖啡馆,而不是窑子?” 余丹像喝药一样咕咚咕咚的大口喝着黑咖,在唐卡为自己又煮了第二杯的时候她的辈子已经见底,唐卡看着舔着嘴唇心满意足的余丹,有些目瞪口呆,“你没把舌头烫掉?” “嘿嘿,还好。” “如果不是咖啡是我亲手煮的,我真以为你刚才喝的是伏特加,你看你那迷离样儿,跟醉酒似的,累了就去睡会儿吧。不过睡觉以前记得吹干头发。” “你刚才看到有辆车送我回来吧?” “嗯。”其实她一只想问对方是谁,但是八卦不是她的性格,她知道余丹对自己并未百分百坦诚相待,不过谁没有属于自己的秘密,哪怕他们亲密无间至此,也拥有属于自己的领域和空间尚未对对方敞开和坦白。这是唐卡和余丹之间的默契。 可是今晚的余丹,有一点奇怪。 客厅里的灯光有些昏暗,余丹摸着luna的头,脸上挂着莫名的笑容,眼睛里却逐渐漫上了一些破碎的眼泪。 她觉得自己已经到了极限,有些事压在心里太久,不敢碰,不敢想,没有人分担,只能独自承受。 她是信任唐卡的,也一早便认定了她是这个世界上对自己最好的人。她曾经毫无保留的相信过爸爸,相信过江修远,可是最后得到的结果都是失望、背叛以及伤害,唯有唐卡,一只默默的陪伴在自己身边,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雪中送炭的帮助。好几次,她在噩梦中惊醒,钻到唐卡的被窝里,她背对着唐卡,看着窗外的月光,听着身后传来唐卡平稳均匀的呼吸声,她几乎想要翻身把她摇醒,把一切都和盘托出了。 可是每一次,她都胆怯,放弃,欲言又止。 不是因为不信任,而是害怕,害怕唐卡会对拥有那样过去的自己心生鄙夷和轻视,就此拉开两个人之间的距离。 “那个人是我的高中同学,叫陆非,最近偶然在青岛遇到。” “你干嘛抖的这么厉害。”唐卡上前一步,按住余丹的肩膀,企图让她平静下来。 余丹的眼睛满满失去焦距,似乎陷入了一场噩梦里,她半低着头,唐卡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不敢多问,于是在沉默中等待着。 “这个人,可能是晓亮的爸爸。” 唐卡的脸一下子白了,“晓亮的爸爸不是江修远?” “这两个人,都可能是。我很贱是不是?跟修远和陆非,两次相距甚至不到一个小时。” 第二十一章 伤疤(1) 余丹的故事从江修远高考结束开始讲起。 发榜那天,余丹陪江修远回附中看成绩。 江修远发挥的有些失常,痛失高考成绩的头把交椅,考了第三。不过,虽然失了往日的水准,但是上第一志愿B大仍然没有问题。 “第一是谁噢,戚……薇?”余丹混在人山人海里,垫着脚,抻长了脖子,努力的往前挤。 “看完了我的不就行了,你乱窜什么。”江修远的眉心拧成了一个结,他伸长手臂,揪住余丹的衬衣后领,一使劲,轻易的把她拎出了人群。 “喂,干吗摆臭脸啊,难道这个世界上只允许你考第一?” “我没有。”江修远嘴硬道。 “懒得理你。”余丹瞪了江修远一眼,便自顾自的跑进超市,她买了两个冰淇凌,一个是她最爱的巧克力口味,一个是江修远最爱的……草莓口味。 排队等候付钱的功夫,余丹远远的看着站在超市门外的江修远,隔着玻璃,江修远的背影在来往的人群中显得格外清俊挺拔,但大概是因为低着头的缘故,也显得有些孤独。 她知道他的天资和后天努力都无可挑剔,所以求学经历一路顺风顺水,从未遇到过挫折,这次的失利一定对他打击不小。偏偏他习惯把感情都放在心里,尤其是伤心,就连对她也从不轻易表露。 她能做的很少,只有默默的陪伴,理解,和买一个他爱吃的草莓口味冰淇凌。 交完钱,余丹蹑手蹑脚的溜到江修远的身后,把冰凉的冰淇凌冷不丁的贴到江修远的脸颊上。“嘿!请你!” 她原本打算吓他一大跳,缓解一下冷凝的气氛,但却事与愿违,在她看到江修远的眉头皱了一下,脸上出现了一些不耐烦的神色的时候,她知道自己非常不幸的又一次热脸贴了他的冷屁股。 余丹气呼呼的舔着冰淇凌,觉得有些委屈。胜败乃兵家常事,谁没有个马失前蹄的时候?再说你考不好也不能怪我啊,摆脸色给我看公平吗? 愤愤不平的想到这,连嘴里的巧克力冰淇凌都变的有些滋味缺缺了。 地铁上,余丹像往常一样抓住江修远白色T恤的前襟,把脸埋在对方的怀抱中,她深吸了一口气,闻到江修远的身上那熟悉的洗衣粉清香。哪怕盛夏到来,四周充斥着汗臭,江修远依然像一个散发着清香的空气清新剂,不知道这是他本人比较爱干净,还是他妈妈修玲的功劳。 “你都不出汗吗?”余丹扬起脸,问道。 “我长汗毛孔不是用来喘气的,只不过我洗澡和换衣服比某人要勤。” “我本来想夸你身上的味道好闻,你永远有办法让我失去说好话的欲望。” 江修远浅浅一笑,脸上的线条总算柔和了一些。 余丹松了口气。 “我今天晚上有事情,可能没时间帮你庆祝了。” “怎么了?” “我参加了旱冰社团,今天下午有活动,晚上还有社团内部的聚餐。” 江修远早在两个月以前,自己复习的最如火如荼的时候就知道了余丹加入旱冰社团的消息。附中一向标榜素质教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委和学生会都在鼓励学生建立社团,培养业余爱好,也刚好与大学的培养模式接轨。 旱冰社团是陆非提出申请建立的,向团委写申报材料的时候遇到了不少阻力,团委书记对“走后门”迈入附中大门的陆非非常不屑,再加上陆非的成绩处于中下,一向以成绩来对学生划分三六九等的团委书记在陆非初次提交申请的时候非常坚定的给了反对票。 陆非屡战屡败又屡败屡战了三次之后,终于彻底被书记折磨的没了脾气,向余丹举起了小白旗。 “你当副社长,我请你一个星期的午饭。” 余丹忙不迭的摇头,“我不会滑旱冰,肯定不行。” “外加每天饭后一个4块钱标准的巧克力花心筒。” “……其实……书记确实挺不好搞的……就算我去也不一定……” “你每天晚饭后的饮料我也包了!” “……好吧……” 事实证明,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余丹这个伪模范生一出场,搞定那位油盐不进的团委书记简直就是分秒钟的事。在看到书记满面笑容的将团委大印盖到申请书上的一瞬间,余丹仿佛看到巧克力花心筒和汽水在自己的眼前不停的旋转飞翔,她的笑意已经憋不住爬得满脸都是,书记抬起头,将余丹得意到有些忘形的表情尽收眼底,叮嘱了一句,“你别光顾着社团活动,忽略了学习,如果这次期末成绩有下滑,我可为你是问噢!” “得令!”余丹给书记敬了个军礼。 关上书记办公室的大门,余丹一转头,差点径直撞进陆非的怀里。 “搞定了没搞定了没?”陆非兴奋的满脸放光。 “哎?”余丹把同意书藏到身后,“之前怎么说的?一手交同意书一手交吃的!想赖皮?” “少不了你的!”陆非三下五除二把早已经买好的花心筒拆开包装,直接塞到余丹的嘴巴里,然后上前一步把同意书夺了过来。 “冰死我了!”余丹含混不清的喊道。 余丹并不是一个挂名副社长,而是正式被陆非以创社元老级人物引进到了好几十名社员的面前。但是余丹并不会旱冰,平衡感又极其欠缺,活动第一天,陆非在天台上摆了一排均一间隔的瓶子,余丹看着社员们蹬上旱冰鞋,灵巧的在瓶子的空隙中穿来穿去,她的脸一下子涨的通红,知道自己这下可是丢大人了,窘迫万分中,勉强穿上旱冰鞋能原地站起来的她左摇右晃,竟然结结实实的在众人面前摔了个四仰八叉。 人群中的小骚动和其他社员的议论纷纷让余丹有一种吞了苍蝇的恶心感。 但真正让她下定决心学会旱冰的,还是在第三次活动结束之后上厕所时,她听到的一段对话。 “余副社有没有搞错啊,到现在还离不开人扶。就她的水平,是怎么想到报名参加旱冰社的啊?” “哎呀人家是好学生嘛,我听说如果不是她出马,这个社团根本批不下来,陆非为此欠了她一个大人情,这才把副社长的位置给她,而且还天天请她吃东西。” “她不会是为了蹭饭吧?” “借机骗吃骗喝噢?” “哈哈,不会吧?这也太恶心了……” “不过,她悄无声息的进来当组员不就好了嘛,那旱冰水平还好意思来当副社长,真是笑掉大牙……” 余丹蹲在茅坑上,越听越气,牙关咬着嘴唇的力度也越来越紧,她深吸了一口气,如果不是大解尚未结束,她真想冲出去跟这帮嚼舌根的女人大干一场。但是很明显,现在不是时候。 为了耳根清静,余丹把手背凑近嘴巴,贴紧,用力吹了一口气,发出了一声异常响亮的“卟——”的一声“屁声”。 外面的世界安静了三秒钟,然后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笑够了,几个女人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洗手间。 只要能让她们闭上嘴巴,余丹不在乎用这种不入流的方式。 她平素最烦这种两面三刀的人,当着自己和陆非的面,一口一个社长社长,叫的人鸡皮疙瘩掉一地,转了头就若无其事的说人坏话。但气愤归气愤,余丹也明白自己这个副社长的位置名不副实,不要说旱冰水平实在是烂到一种境界,就是陆非平日里对自己的额外照顾,落在那帮“陆粉”的眼中,不招她们咒骂更是不可能。 嘴巴长在别人的脸上,她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堵不住悠悠之口,于是她开始疯狂训练自己的旱冰技术。 余丹不知道自己摔了多少跤,她的身上多了很多青紫和破皮,严重的地方甚至出了血,陆非帮她消毒,涂了厚厚的一层紫药水,模样可怖,尤其是千疮百孔的膝盖,简直惨不忍睹。但余丹天生有一股不服输的倔劲儿,她不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她努力之后达不到的,就算达不到,那也是因为努力的不够多,只要继续努力下去就是了。 余丹练旱冰的时候不喜欢人扶,所以陆非通常都是站在一边,只在她摔倒又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才上前搭把手。陆非看着余丹越摔越有斗志,满脸不服气的表情,从一开始的叫喊,到后来的心疼,最后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只是安静的站在一边,长久的无法把实现从余丹的脸上移开。 江修远跟余丹谈过,劝过,最后甚至还为了学旱冰的事发生过争执。 “你自虐?自己跟自己较什么真?”江修远一脸不耐烦。 “我不要被那帮女生看笑话,就算要退出,我也要滑到让她们刮目相看,然后风风光光的走,现在这样狼狈的离开,我做不到。”余丹梗直了脖颈,振振有词。 “死要面子活受罪。”江修远蹲下身,看着余丹裸露着的青一块紫一块的两条长腿,心底一痛,“你天天滑旱冰,哪里有时间学习?” “反正成绩不受影响不就行了。” “随便你。” 江修远的教室在五楼,他的位置靠窗,托着腮往下望去刚好可以清楚的看到不停摔跤的余丹。 他知道,这是她的性格,倔强,不服输,平日里总是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是一旦下了决心的事便九匹马都拉不回。 比如小时候学呼啦圈,她趁大家午睡,在操场中间艳阳底下一个人转了两个小时,当小朋友们都从午睡中睡醒后,她已经成功从一个最好记录五圈的呼啦圈菜鸟变成一个如果有力气可以一直转不停的高手了。 比如这次。 江修远的嘴角露出若有似无的笑意,他的意志力一向很强,但依然会控制不住自己的目光,若有似无的瞟向楼下那个纤弱倔强的身影,最后他只能拉上窗帘,强行将自己的注意力拉回。 到站,江修远牵起余丹的手,一边走出地铁一边说,“我们班今天晚上聚会。” “这就是传说中的……散伙饭?” “哪有那么夸张,暑假应该还会有聚的机会,不过今天应该是最煽情的一场了。” “哎,会不会有女生临毕业要表白什么的啊?电视里小说上不都是这么设置的吗?”余丹挎住江修远的胳膊,三八兮兮的问道。 “就算有,也是跟我表白,你兴奋什么。” 余丹挑了一下眉毛,眼睛眯成一条缝,“哈哈,跟你表白的越多,说明我越有魅力啊!” “你这是什么逻辑。” “你看,你征服了这么多人,最后却被我征服了,我多厉害啊?” “明明是你被我征服了。”江修远轻笑。 “还不是都一样!反正就是你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下!”余丹本来想说“石榴裙”,但瞅了瞅自己腿上穿着的这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只得改口。 临近傍晚,江修远所在的高三1班齐聚钱柜。 脱下了宽松肥大的运动款校服,换上了休闲装,人人都换了一副光景。 江修远安静的坐在角落里,看着周围的同学鬼哭狼嚎的抢夺麦克风,又叫又跳,像疯了一样抱成一团,一直到戚薇坐到了他的身边。 “你还是这么安静。” 包房里灯光昏暗,隐隐绰绰间,摘掉了厚厚的眼镜,换上了平膝的纱裙,露出了一双水汪汪的杏眼的戚薇看上去仿佛另外一个人。 “你倒是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江修远说。 戚薇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对了,一直没问,你报了什么专业?” “临床医学。” “我也是。自从我妈妈去世之后,学医就成了我的理想。我一定要成为最出色的医生。” 戚薇摊开手心,微微低头,神色间流露着某种决然的坚定,仿佛已经开始想象自己握紧手术刀的样子。 “你没问题的。”江修远笑了笑。 他相信,戚薇无论学什么,都是没问题的。 他很少佩服什么人,戚薇便是其中一个。 戚薇没有余丹的伶俐劲儿,反应不能说慢,但只是平平而已,她超出常人的是她的恒心和毅力,刚上高三的一模,她的成绩还在年级50名开外,但以后的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她都脚踏实地尽心竭力的利用着,进步着,一整年,她的习题纠错本积累了厚厚一本,她做完了一卷又一卷习题册,终于在最后的战役里摘得了状元的桂冠。 课间,戚薇常拿不会的题来找江修远请教,江修远知无不言的耐心解答,两人偶尔闲谈几句,江修远时常惊讶于戚薇的成熟。 “状元!马上就要毕业了!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你快抓紧时间跟那个小学弟表白吧!”戚薇的好友陆嘉喝的东倒西歪舌头打结,她横冲直撞的来到戚薇眼前,把戚薇从沙发上拽了起来。 戚薇暗恋比他们小两届的陆非,这在高三1班里,是个不算秘密的秘密。 戚薇甚至为了陆非,在最繁忙紧张的高三依然报名参加了陆非的旱冰社。 “小灰!你别闹了!”戚薇结结巴巴,脸瞬间涨的通红。 小灰是陆嘉的外号。 “戚……薇!我告诉你!你总是唯唯诺诺的把自己的心意放在心里,对方永远没有机会知道,那,那你的喜欢就……就没有任何意义!”陆嘉一步三晃,眼瞅着就要栽倒在地,她的男朋友唐剑波急忙把她搂到怀里。 “小灰,你喝多了。”唐剑波哭笑不得。 “我没有!”陆嘉把唐剑波推到一边,“今天我一定要让戚薇表白成功!来来来!谁有那个小学弟陆非的电话!我们帮戚薇打电话!” “打电话!打电话!打电话!” 借着酒劲,全班同学一边鼓掌一边呐喊着,如虹的气势仿佛回到了校级运动会的看台上一般。戚薇苦笑得看着打了鸡血一般兴奋的陆嘉,以及陆嘉身后那一双双写满鼓励的双眸,她那份埋藏在心底的蠢蠢欲动第一次几欲破土而出。 第二十二章 伤疤(2) 就在高三1班的钱柜high局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的时候,陆非正坐在120急救车上,他的眼前是正平躺在担架上,用纱布捂着额头的余丹。 血没有止住,纱布不一会儿就被染红。医生又为余丹换了一块,死死按住。 换纱布的功夫,陆非终于得以看到了余丹此刻的表情。 她似乎在发呆,眼睛发直,目不转睛的瞅着急救车的顶棚,脸上是一片没有表情的空白。 “喂,疼吗?”陆非握住了余丹的手。 余丹的手冰凉,柔若无骨,随意的垂在身侧。 “磕傻了?”陆非用手在余丹的眼前晃了晃。 余丹抽了抽鼻子,微微一笑,眼角却滑下一滴泪,“一个大男人还啰里八嗦的,让我安静会儿。” 陆非身子一僵,待他想伸手拭去余丹的泪水的时候,对方已经率先用手背抹了一把自己的脸颊。 120一路呼啸前行,好几个急转弯陆非都觉得自己要被这么直直的甩出窗外了,方才他握着余丹的手,余丹已经不着痕迹的把手抽了出来,陆非有些尴尬,只得按住担架的金属侧缘以保持平衡。 余丹的额头上缝了5针,膝盖缝了7针。缝针的时候,她疼的脸色苍白,却咬紧了牙关,一声不吭。 医生叮嘱余丹回家之后的注意事项以及什么时候来拆线的时候,余丹依然是两眼发直,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所有应答的工作便都交给了陆非。 “要我背你吗?”陆非问。 “没门。” “我是好意,过这村没这店,到时候回不去家你可别后悔。” “我才不会趁机让你占便宜。” 陆非气结。好吧,他确实有那么一丁点想要……借机跟余丹亲近的念头,但就这么背扣上“占便宜”的帽子还是让他有些难堪和恼火,他架住余丹的胳膊,咬牙切齿地说道,“好心当驴肝肺,那你就这么蹦回去好了。” 两人还没“蹦”到医院门口,陆非的手机就响了。电话那段杂音很大,各种尖叫和音乐声混杂在一起。陆非很努力的才分辨出打电话的人是高三1班的学姐,也是旱冰社的成员,戚薇。 “陆非,你……你现在在哪?” “我……”陆非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侧的余丹,“我在外面,有什么事吗?” “我……我……”戚薇的声音很犹豫,断断续续的,突然,电话那端换成了一个很洪亮的女声,“陆非,戚薇有很重要的事情找你,很重要很重要,你现在能不能来钱柜?” “什么事情不能在电话里说吗?” “不能!一定要当面说!你快点来,如果不来你会后悔的!” 电话被挂断了,陆非愣愣的听着嘟嘟的忙音,苦笑,把手机收线,“继续走吧。”他对余丹说。 “你有事我可以自己回去。”余丹挣脱了陆非的搀扶,“你不用管我了,你陪我来医院我已经很感激了。” “八成是玩真心话大冒险输了,不用理她们,我跟戚薇又不熟。”陆非撇了撇嘴巴,“先送你回家再说吧。” “我不想回家,你让我一个人安静的待一会儿行不行。”余丹强忍了一天的眼泪终于滂沱的落了下来,她的声音因为带着哭腔,尾音打着颤,身体也难以自控的开始抖动。 陆非把余丹带到自己家空置的一处别墅,他把余丹扶到沙发上坐下,找了两包速溶咖啡,烧好热水,帮余丹和自己冲了两倍咖啡。 余丹双手抱着马克杯,眉睫低垂,看上去可怜兮兮的。 陆非没开灯,窗外的月色正好,透过落地窗将两人笼罩在一片淡淡的光华内。余丹叙述的声音很低沉,带着倦意,陆非一声不吭的听,几次欲上前把她揽到怀里,但都莫名的无法移动分毫。 陪江修远去看完成绩,余丹回到家,洗了个澡,洗完了衣服,正在阳台上晾衣服,突然听到家的大门打开了。 阳台在余福久住的主卧,和房间隔着一道落地窗帘,她料想是爸爸回来了,便没有停下手里晾衣服的动作。一直到脚步声、喘息声和翻滚声近至和自己仅有一帘之隔,她才在落地窗帘的缝隙中间望了出去。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余丹一定不会看那一眼。 如果不看,她依然是那个单纯的享受父亲的宠爱的余丹,依然是那个单纯的崇拜着自己的父亲的余丹,依然是那个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不需要懂的余丹。 可是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如果,这是虚幻的假设,现实永远是残忍而血淋淋的,不受任何人的控制,和期待完全相反。 窗帘间的缝隙很窄,却已足够将在床上翻滚纠缠着的父亲和常静映入眼底。 余丹觉得仿佛有一双手正掐住她的脖子,越来越紧,越来越紧,让她渐渐无法呼吸。 盛夏的阳光炽烈,蝉鸣嗡嗡,余丹头痛欲裂,她告诉自己,这是个梦吧,这一定是个梦吧,可是无论她怎么用力的掐自己的胳膊,眼前那如噩梦一样的激情场面依然鲜活,没有消失。 她的世界自此坠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从钱柜里出来,陆嘉在夜风中打了个寒战,觉得酒稍微醒了一点,“有没有搞错!”她挽着戚薇的胳膊,愤愤不平的嚷道:“这个小鬼也太不把我们这些学哥学姐放在眼里了吧,放鸽子不来不说,竟然还把手机关机?” “他本来就没说要来。”戚薇苦笑。她的心里除了舒了一口气以外,当然也有失落的情绪,但是她什么都不能讲,只能尽量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姿态出来。 high局进行到最后,人已经走了大半,留下的十几个人去路边的烧烤大排档续摊加醒酒。江修远今天喝了不少,头有些晕,便坐在角落里闷声不吭的啃羊肉串。 “江修远,”唐剑波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的口袋在亮。” 江修远把高考后新买的手机调成静音模式,放在口袋里整整一天没有拿出来过。他把它从口袋里摸出来,看到手机的指示灯不停的闪烁着,提示他有多通未接来电。 “哇,好酷!”陆嘉凑近了过来,“这不是国内能买到的机子吧?” “我妈去日本出差给我带回来的礼物。”江修远低着头,随口应道。 7个未接来电,3个是余丹的,1个是余福久的,3个是他妈妈修玲的。江修远看了看表,已近午夜,他把串羊肉串的棍子随手一丢,掏出钱包,抽出一张100块,递给唐剑波,“我家里打了很多电话,大概是要催我回去,我先走了,钱给你。” “喂!你扫不扫兴啊!”陆嘉一脸不耐烦,拿着筷子敲了敲盘子。 “小灰!”唐剑波拉了拉陆嘉的手,又抬头对江修远笑了笑,“好,你先回去吧,今天他们都喝成这样了,我善后,班长大人请放心。” 江修远打了辆车,深夜道路空旷,车子飞速行驶,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家。一进门,却意外的发现往日此时早已入睡的妈妈,却穿着睡衣一脸焦急的坐在客厅里。 “修远,你怎么不接电话?” “我调了静音,而且钱柜里很吵,就没注意到。怎么了?” 修玲的嘴巴张了张,却说不出一个字。 “到底怎么了?”江修远追问。 “余丹不见了。” 江修远给余福久打了个电话。 电话只响了一声就被接了起来。但是接电话的却是个陌生女人。 “您好,我是江修远,我想找余伯伯。” “好,稍等一下。” 江修远看了看墙上的时钟,0点24分。已经下半夜了,而那个陌生女人依然在余丹家里。他满腹狐疑。 “修远,你知道余丹去哪了吗?她到现在还没回家!”电话那端的余福久几乎是一把夺过电话。 “她今天下午去参加旱冰社的活动和聚餐了,晚上6点半她给我打过三个电话,可是我都没有接到,刚才我打她的电话,已经关机了。” “我,我怕她会做傻事,你,你,你有没有他旱冰社的朋友的电话?” 余福久的声音微微颤抖,话语结结巴巴,江修远回想起白天和余丹分手时,她还一切正常,蹦蹦跳跳的舔着冰淇凌,这才短短几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给他旱冰社的朋友打电话,有消息立刻通知您。” 方才在钱柜,陆嘉用他的手机给陆非打电话帮戚薇告白,他看着手机屏幕上已拨号码里那串陌生的数字,毫不犹豫的点击了回拨健。 余丹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张小脸,睡的很沉。 哭累了,说完了,也发泄够了,一股倦意几乎是以摧枯拉朽的架势让她窝在床上就再也起不来了。 她需要休息。 陆非找了个眼罩,帮畏光又认床的余丹戴上,拉好窗帘,临出门前,说了一句,“晚上如果做噩梦欢迎来找我。” 余丹扯下眼罩,随手抄起一个枕头劈头盖脸的砸了过去。 陆非身手敏捷的接住枕头,哈哈大笑。 关紧房门,陆非站在门口,嘴角残留着笑意,又兀自站了好一会儿。 他从没想过,余丹会对他说那么多话,从自己未曾谋面就为自己牺牲生命的妈妈,到独自拉扯她长大的爸爸,到出现在他们父女生命中的乡下妹子常静。 “我现在的感情很复杂,我知道我没有理由要求我爸一直一个人,有时候,看到他形单影只,我甚至还会动动给他找个伴儿的念头,但是我讨厌常静,而且……而且我之前一点都不知道,今天竟然是以这样的方式……” “如果换一个人也一样,你骨子里还是不能接受你爸爸的‘不忠’。” “或许吧……”余丹并不否认,她有些凄凉的笑了笑,“而且,我始终觉得她出现在我家是早有预谋。她需要改变自己的现状,需要在北京立足,需要找一个靠山,而我爸,是最好的选择。否则,她一个大学毕业生,二十出头,我爸比她大了20岁,当她爹都绰绰有余了,她何必选择他?” “他是你爸,难道你要因为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而和你这辈子最爱的人决裂吗?这买卖太不划算了。”陆非用食指晃了晃,“你应该赶快回去,就算要拆散他们,也得守好你家的大门才行,你这样一声不吭的跑出来,不是刚好给她腾了个空儿去登堂入室?” 余丹目瞪口呆,半晌,才一边挥舞着巴掌大力拍打在陆非的肩膀上一边说,“看不出来,你这么有办法!聪明!” “我本来就很聪明。” “这还真没看出来……”余丹抹了抹眼角黏黏的泪水,终于破涕为笑,“不管怎么样,谢谢你!” “谢什么?” “今天,全部。” 第二十三章 伤疤(3) 江修远站在窗前,目不转睛的盯着楼下蜿蜒的石子路,一夜未眠。 这条小路两边是青青绿草,路灯发出昏黄的灯光,是余丹回家的必经之路。 他内心很少有什么激越强烈的感情,但是方才听到妈妈说余丹不见了,排山倒海的担心和怒气让他几乎失控。在电话里,他和余福久商定,如果天亮之后余丹依然没有消息,便去报警。 不知不觉中,天已大亮,他就这么站了整整一夜。身边的手机静悄悄的,只有正在充电的提示灯一闪一闪的亮着。方才,他回到房间,关紧房门,不停的拨打陆非和余丹两人的电话,耳边一直是系统提示音优美而雷同的嗓音——“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于是,他继续锲而不舍的回拨,一直硬生生的打到自己的手机没电,自动关机。 他不常熬夜,这次通宵没睡,眼睛很轻易的就变成了红彤彤的兔子样,眼底有一轮深深的黑眼圈,看上去非常憔悴。他洗了把脸,觉得头脑总算清醒了一些。 待他重新站在窗前的时候,竟然看到余丹正由陆非搀扶着,在石子路上独腿蹦着,一跳一跳的向家门口走来。 陆非的胳膊用了些力气,撑住余丹的胳膊,像一支无比称职的拐杖,“下次小心点,你看你这一瘸一拐的德性,不会滑就别学人家玩那么多花样。”陆非想起昨天余丹训练的时候那拼命三郎的架势,转弯时都不减速,眉头紧皱,仿佛在跟谁较劲拼命似的,最后生生被甩了出去,头部和膝盖集体挂彩,他的心底便一阵后怕。 “我当时算是在发泄吧……其实,昨天下午,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就躲在窗帘后面,手机打着户外模式,铃声最大声,当时它一响的那一瞬间,我、我爸和常静都吓了一跳,我爸正嘿咻嘿咻呢,立马脸就绿了,我一看躲得了和尚躲不了庙,于是索性就这么大大方方的走了出去,哈哈!” “不想笑就别笑。”陆非说。 “谁说我不想笑,你见过比这更好笑的场景吗?不过,我搞不好要长针眼了……” 余丹的话语说到这里戛然而止。她依然被陆非扶着,肢体却僵硬在原地。几步之外,是刚刚从楼上跑下来的江修远。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憔悴的他,还有他嘴角的那抹带着讽刺意味的笑容,让余丹觉得有什么东西正在迅速离自己远去。 就像是手心里的水,越用力握紧,流失的越快。 余丹停了停,觉得喉咙有些干,她吐了吐舌头,像正在散热的小狗,“好渴。”她说。 “讲完了再说!”唐卡已经迫不及待了,“你真是……太悲催了……然后呢?江修远跟你大吵一架?还是打了陆非一拳?” “还打他一拳呢,怎么可能,又不是琼瑶剧。” 如果真如唐卡所说,江修远把内心的愤怒发泄出来,把心底的疑问摆到台面上去,那么一切的一切,或许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之后,我们之间的话少了很多,他开始了大学生活,每天都很忙碌,我天天忙着学校里的事,忙着跟开始公然出入我家的常静斗智斗勇,其实现在想想,当时我们的关系已经算是名存实亡了,只不过大家都没有先提出来,谁都不去先捅破那层窗户纸罢了。” “我高二上学期,有一次和我爸吵架,其实是我胡搅蛮缠,我一定要在家里供妈妈的遗照,然后晨昏定省的上香,我爸不同意,我就说他心虚,说他没有脸面对我妈,我爸被我气的浑身发抖,他的手都扬起来了,却迟迟没有打下去,我就一边恶毒的笑一边凑近他,说,你打啊,有本事你就打,现在你除了跟常静上床和打我以外,你还会做什么,我爸当时整个脸都灰了,然后我说,你不打,那我走了啊,我还要上学。我摔门离开之后,常静就追了出来。” “我和常静在马路上拉拉扯扯的,她一定要跟我谈一谈,可是我压根不想看见她。混乱当中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好像是我推了她一把,她就被一辆车给撞了。当时她肚子里已经有了一个足月的宝宝,送医之后打了些对孩子不好的药,我爸思忖再三,还是决定让常静做引产手术。” “孩子没了,常静躺在床上,脸白的像一张纸。我爸一直陪着她照顾她,他只跟我说过一句话,当时他坐在床边,没有回头看我,很平静的说,跟常静道歉,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大概宁愿被砍上两刀也不可能对他们低头,于是我笑了笑,说,事情总有两面性,你们要往好的一方面想,常静还年轻,老爸你的雄威不减当年也是我亲眼见识过的,再生个娃是早晚的事。这孩子没的多是时候啊,首先能够让你更恨我,其次让你更怜惜她亏欠她,她甚至可以因为这个要求跟你结婚,要求你对她负责,甚至要求你把她在农村的弟弟爷爷奶奶统统接到咱家里来,简直是一箭双雕。” “我爸当时站起身,回过头来,用很平静的眼神看着我,说,对,你说的都对,我会娶她,会对她负责,还会把她弟弟接到北京来,我会照顾她,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对吧,现在他们全成真了。” 余丹的语速很快,语调和眼神都很平静,泰然处之,隔岸观火,仿佛在叙述别人的故事。 唐卡伸出手去,摸了摸余丹的头顶。那里有一小撮头发,非常不羁的上翘着。余丹的嘴边有一圈褐色的咖啡印记,她伸出舌头,转着圈把它们舔食干净,有些疲惫的靠在沙发上,笑了笑,说:“唐卡,我现在转过头去想,才发现自己其实做过很多错事。在我的生活里,所有的人都犯了错,没有人真正有资格理直气壮的指责对方。” “常静出院之后搬进了我家。没有人向我解释,他们大概也已经认为没必要向我解释什么了。她总是一副身体很虚弱,但是精神上又很温柔懂事的样子,我越看越气,一生气就口不择言,我和我爸爸陷入频繁的争吵当中,关系每况愈下。后来我索性不回家了,平时住校,周末就去戴小朋家里住。” “又到了我妈忌日的那天,我记得是周三,我当时躺在床上睁着眼,周围的室友早就呼呼大睡了,有的人还打着鼾,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我的眼睛很酸,胸口像堵了一块石头,想哭又哭不出来。过了凌晨十二点,我突然很想去看我妈,跟她说说话。当时,我什么都没有了,除了戴小朋和陆非平时能开开玩笑逗我开心以外,我爸对我的刻薄不讲理很失望,修远跟我冷战,从来不会主动跟我联系,就算我跑去找他,也是我说一句他答一句,冷淡的不得了,我觉得很孤立无援。我们寝室楼下有阿姨看门,过了晚上10点铁门会上锁,早晨6点才开,我住在5楼,我穿着睡裙,换上了球鞋,拿着钱包,轻手轻脚的下到2楼,然后拉开厕所的窗子,跳了下去。” “你疯了是不是!”唐卡从沙发上弹了起来。 “你急什么!”余丹按住唐卡的肩膀,把她按回到沙发里去,“我这不活蹦乱跳的很正常?没缺胳膊也没断腿!” “然后呢?” “然后啊,当然是摔的很惨,胳膊和腿都蹭掉了一大块皮,还流了不少血,那阵子我绝对是犯血光之灾,不停的受伤。我知道校园里的摄像头都安在哪些地方,所以从寝室到学校大门口的那段距离我都有很小心的隐蔽自己,不让保安发现。学校大门旁边个墙,那里有个狗洞,平时被一些花花草草遮着,是我无意中发现的。我从那爬了出去。多糗。”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你能不能想象,当时月黑风高,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身上伤痕累累血迹斑斑,穿着睡衣,跟司机说,去八宝山。那司机当时让我吓的脸都白了,一点血色都没有,从后视镜小心翼翼的看我,下嘴唇都在不停的抖,最后还是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说,师傅,别怕,我是人,要不要我站在路灯下给你看看我的影子?” “我坐在我妈的坟前,絮絮叨叨跟她说了很多话,具体讲过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反正就是诉苦吧,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最后用手蹭都蹭不干净了,我无奈之下只得从钱包里翻出好几张发票来擦……” “你恶不恶心!”唐卡瞪了余丹一眼。 “要不我能怎么办,难道让它们全都流到嘴里去啊?我正哭着呢,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很熟悉的声音,说,大半夜跑坟地来哭,你是不是要吓死活人啊?我一回头,是陆非。” “他?他怎么……” “他说他当时没睡,躺在床上往窗外看,结果无意中看到我从2楼跳下来,他睡上床,当时吓得差点从床上滚下去,然后他就效仿了我的招数,跳楼,钻狗洞,然后拦了一辆出租车一直跟我跟到八宝山。” “你和陆非的奸情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吧……” “不会用词就别吓用!”余丹作势要打唐卡,被唐卡嘻嘻哈哈的躲开了。 “陆非把外套披在我身上,自己穿着一件T恤在风里抖啊抖的,我用食指蹭了蹭他胳膊上的皮肤,说,你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还是你穿吧。他说,我难得绅士一次,你就别推辞了。我们靠着我妈的墓碑席地而坐,我怪他是小人,不仅跟踪我,还偷听我讲话。他骂我狗咬吕洞宾,说他以为我半夜三更梦游症发作,担心我才跟出来的。不过为了补偿他的‘偷听’,他给我讲了他的故事。讲他貌合神离,一心只想着挣钱的父母,讲他空空荡荡,大的吓人,连走路都会有回声的家,讲他祖籍东北的奶奶特别爱做的韭菜盒子和酸菜饺子,讲他奶奶去世之后他便日日下馆子叫外卖,再也没吃过家常菜,讲他故意做错事吸引爸妈的注意力,他说只有他们因为他又闯了祸而从国外气急败坏的飞回来帮他善后,骂他是个不孝子,不争气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是他们的孩子,不是有娘生没娘养的弃子。” “不知不觉中,天亮了,我和陆非必须要赶回学校去。坐了一夜没有换姿势,再加上身上全是伤,血都凝了块,我走路又恢复了一瘸一拐的样子。陆非扶着我下楼梯,我们还没走出陵园,我就看到江修远站在前面几米处的台阶上,面无表情的看着我。我知道我完了,彻底完了。” “怎么会!他怎么会到那去!”唐卡目瞪口呆,“鱼蛋你真是倒霉催的啊……怎么你每次跟陆非在一起都会被江修远撞见!” 余丹苦笑,“it'sa命……那天早晨我们舍友起来发现我没了,吓的去找舍管阿姨和保安,他们查了监控录像,发现我出了学校不知道去了哪里。他们急急忙忙联络我爸,然后大家开始分头找我,我爸找修远帮忙一起找,当时修远在学校,他知道那天是我妈的忌日,在八宝山一定能找到我,就从学校直奔那里了。” 唐卡长叹一声,拍了拍余丹的肩膀。早已时过境迁,她不知道也确实没必要说什么来安慰余丹,她只是突然发现自己跟余丹比起来实在是幸运太多太多了。 “修远冷笑了一下,头也不回转身就走,我把外套拖下来,塞到陆非的怀里,撂下一句你先回去,有什么事帮我挡一挡,就急忙追修远去了。” “我追到一个小树林,修远猛的停了脚步,我刹车不及时,径直撞到了他的身上。他回过头来看着我,眼睛有点红,当时我以为他是晚上没睡好觉,现在想想,才觉得他大概是哭了吧……” “他哭了?”唐卡回忆记忆里残存的江修远,那个表情缺缺,永远带着一股疏离感,仿佛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会激起他的悲喜的男生,他哭了? “修远什么也没问,他也不要我的解释,他只是抽了抽鼻子,用颤抖的声音说,他受够了。我一把拽住他的手,我说不是他想的那样,他把我的手甩开,转过身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才重新转过身来,恢复了那个我熟悉的他的样子。那么平静,淡漠,冷酷,仿佛我是个陌生人。他一字一顿的对我说,我们分手吧,再这样下去也没什么意思。” 长久的沉默弥漫开来,唐卡看着余丹不知不觉又爬满脸颊的泪水,突然不忍心追问下去。 “无论过去多长时间,再想起那个早晨,还是会哭,太没用了是不是。”余丹笑得有些酸楚,她起身从茶几上抽出一张面纸,擦干眼泪和鼻涕,“不过,还好现在不需要用发票来擦了。涕泗横流的时候有纸巾,有朋友的肩膀,我总算比起9年前的那个早晨要好运了一点。” 第二十四章 伤疤(四) 余丹执意要去余晓亮的房里睡,甚至顾不得会扰人清梦。 她推开房门,尽量蹑手蹑脚的进去,像个小心翼翼的贼,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她掀开余晓亮的被子,钻进儿子温暖的被窝里。 “唔……”余晓亮的眉头皱了一下,没有睁眼,只是往余丹靠过来的怀抱外面躲了躲。余丹坐在客厅里讲了太久的话,因为洗完澡后浑身的热气已经完全消散了,皮肤有点冰,让睡梦中的余晓亮有些不适,本能的想要逃离。 可是此时的她最需要的就是儿子温暖的怀抱。 她伸出手,环着儿子幼小稚嫩的身体,将他圈进自己的怀中。余晓亮的脖颈间有股淡淡的奶香气,是他喜欢用的沐浴液的味道,余丹把自己的脸埋在余晓亮的胸前,闭上了眼睛。 这本是情侣之间的亲密举动,相拥而卧,互相取暖,可悲的是,她没有资格,也没有对象去给予她这份亲密无间的柔情。她的枕侧一直空空如也,她的夜一直很静,静到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今天,她决定放肆一下,哪怕是饮鸩止渴,哪怕是自欺欺人,就让她拥有一瞬的幻觉,觉得自己也不是寒风中孤单摇曳的芦苇,总是有人可以让她去依靠和相信的。 方才,余丹把她的故事和盘托出。 她和江修远分手后一直到她离家出走的那一年半发生的事,这八年来连她自己都很少回想。 她必须控制自己不去沉迷其中,每天只想着今天吃什么,是不是该去送儿子下课了,需不需要给他买新的衣服,今天的菜价有没有下调,去哪里能买到新鲜又便宜的时令水果,只有让自己的神经被这些琐碎的事情填满,她才可以摆脱那段黑暗记忆的纠缠。 高二的寒假是个严冬,满世界银装素裹。余丹戴着白色的毛线帽子,头顶上还支棱着一对兔耳朵。陆非最大的兴趣就是扯着它们玩,一边扯一边说,“鱼蛋,你爱吃胡萝卜吗?” “别拽了!”余丹拼命挣扎,但怎么挣扎得过一个即将成年的男生的力气,“再拽就掉线了!” “你怎么想到买一顶这么喜感的帽子?”陆非乐不开吱。 余丹的脸阴沉下来。 这顶帽子,是江修远送她的16岁生日礼物。 余丹的生日刚好和圣诞节是同一天,小时候,洋节还不盛行,江修远只需要准备一份生日礼物即可。不需要太隆重和昂贵,甚至连创意都不用强求,只要是他送的,哪怕是再普通的物件,余丹都会乐呵呵的显摆一整年,然后一直到第二年收下一份生日礼物。当然,她不会喜新厌旧,相反,她是非常常性而懂得珍惜的人,江修远送她的每一份礼物,她都作为最美好的回忆装在一个盒子里,放在枕头边上,天天抱着入睡。 一直到上了初中,她迷上了圣诞老人。每年,江修远除了必须在凌晨十二点送上生日祝福,唱生日歌给她听,准备生日礼物以外,便多了一向任务——圣诞礼物,而且一定要放在自己的袜子里的那种。 “你不嫌臭吗?一定要是穿过的?你确定?”15岁的江修远低头瞅着13岁的小鱼蛋。他时常不知道这个女生在想什么,为什么她的脑子里永远有这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奇思妙想。 “我连我自己的脚丫子都能闻,还怕你的?”余丹挑了挑眉毛,“你可比我爱干净多了!” 江修远怕麻烦,但是他拗不过余丹的执着和坚持,于是只能无奈的配合她的无理要求,每年都大费周章的帮她庆生,也因为他的用心,那股小小的甜蜜每每都会让余丹的心像是充了气的气球,满胀之后有了忽忽悠悠的飘起来的架势。 可是17岁那年的生日,她注定孤独。 江修远没有回家,上了大学之后,他理所应当的选择住校,分手之后,余丹已经很久没有再见到他了。 见到了又能怎么样呢?余丹苦笑着摇了摇头。他恨死自己了,因为他爸爸的原因,从小到大,他最痛恨的,就是背叛,她知道。 余丹摸了摸被陆非拽的变松的兔耳朵,吹灭了蜡烛。她一个人坐在蛋糕店最隐蔽的角落里,买了一块很小的蛋糕,8块钱,她为自己插上一根蜡烛,又调暗了灯光,黑暗中,眼前摇曳晃动的烛火就是唯一的光亮。 一墙之隔,大街上满是圣诞树和礼物,如此热闹,每个人都笑脸相迎,可是他们的笑容又仿佛都离余丹很远。 她拿起叉子,一口一口,吃的很慢。 她不想回家,噢不,她已经没有家了。 早晨,爸爸带常静去了民政局,他们结婚了。 他们准备出门的时候,她刚刚起床,穿着睡衣,头发蓬乱,睡眼惺忪,爸爸神采奕奕,穿着白衬衣,常静正在帮他打领带。她的动作有些生疏,爸爸微笑着,低下头,嘴唇在她的耳边蹭了蹭,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她看到常静微红的侧脸,以及嘴角上挑的笑意,那么羞涩,那么刺眼。 他们没有关房门,大概是因为没以为她会这么早起。 前一天晚上,爸爸跟余丹说他们要领证的事,余丹的态度很平静。她笑了笑,点了点头,说了句“恭喜”,便继续演算手边的立体几何题。 当事情已经覆水难收难以逆转的时候,生气是无望的挣扎,是浪费力气的愚蠢,余丹自认为自己没有那么笨,事实上,跟江修远分开之后,她便仿佛被抽离了全部的力气及热情,她很少生气,不会恶意的报复常静,不会找茬和爸爸争吵,她变得平静,温和,冷淡,除了戴小朋的毒舌和陆非蹩脚的搞笑以外,已经没有什么能让她绽开笑容了。 电话震动,余丹看到手机屏幕上,余福久的手机在闪烁着。 她接听了电话,却没有吱声。 “你在哪?” “我和小朋在外面庆祝生日。” “胡说,戴小朋刚刚还打电话到家里来问你去哪里了,说她打你电话,却接不通。” 竟然被揭穿了,余丹苦笑,“我在外面,信号不好。我等一下会回电话给她。” “你别在外面吃完饭了,常静买了很多菜,正在厨房忙活呢,她弟弟常军也来了,正在咱家。他们说要帮你庆祝生日。” “不用了。”余丹咬了咬嘴唇,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拒绝。 她才不信常静是要为她庆生。她把它定义为一种示威,一种炫耀,庆祝她得到了想要的一切。她或许已经可以不为此而愤怒,但是让她出席,并且微笑着送上祝福,这让她情何以堪? “余丹!”余福久低喝。 “爸爸,你到底想要让我怎么样呢……” 余福久握着手机,听到彼端余丹有些无奈和虚弱的声音,不自觉的僵住了身子。 “我放过你们,你们可不可以也放过我?我不会再挡在你和常静中间,你们想要怎样都可以,我没意见,可是今天是我的生日,你选择在这一天送一份如此厚重的大礼给我,我真的需要找一个无人的角落慢慢消化才能接受它。你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别逼我了,我求你。” 余丹从没求过人,可是这次,她彻底投降了。 余福久觉得仿佛有把刀子在凌迟他的心脏,他的胸腔里翻涌着血腥气,他的眼睛很酸,这种痛苦又夹杂着一丝茫然,他不敢相信电话那端用这种半死不活的声音讲话的,就是自己最精灵鬼马的女儿。 “我是真的想帮你庆祝生日。” “不用了。”余丹轻笑,“让我一个人,就是你送我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她挂断了电话。手机屏幕迅速的暗了下去,半块蛋糕残留在盘子里,样子有些狼狈,像是一块残垣断壁,旁边散落着半根蘸着奶油的蜡烛,和一杯冷掉的咖啡。 余丹靠着墙,突然疲惫感排山倒海般的将她淹没,她闭上眼睛,决定睡一会儿,什么都不想的睡一会儿。 “常军的成绩怎么样?”饭后,常静正在厨房里刷碗,余福久来到厨房,虚掩房门,轻声问道。 “还不错,他们学校抓的严,小军又很懂事,不过跟余丹肯定没法比。” “河南省,高考难度很大吧。” “对啊。”常静长叹一声,“余老师,我高中的时候其实非常不理解,为什么高考不全国统一试卷和分数线,现在这种分地域的录取方式实在是太不公平了。”虽然身份变了,但是常静对余福久的称谓依然没变。 “国家不可能让皇城根儿下的孩子都没学上,那还不天天就寻思着造反了?”余福久说。 常静一脸无奈,嘟了嘟嘴,“哎,只能后天努力弥补先天不足了。” “要不然,把常军接到北京来吧。”余福久的手轻轻的搭在常静的腰上,“他是你唯一的弟弟,我知道你很疼他,照顾他是你的责任,我帮你分担自然责无旁贷。让常军来北京念书,对他考大学肯定有很多好处,插班进附中,跟余丹一起,有什么事也可以互相照顾,好不好?” 常静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半点声音。末了,她低垂着头,摘下手套,环住了余福久的腰,把脑袋埋在他的胸前,声音娇柔的说道:“谢谢……”wωw奇q i s h u 9 9 書còm网 余丹家的房间是一套150平米的大三居,原本空置的一间书房被余福久改装成了卧室。其实说是改装,也只是加了一个折叠床。常军搬来的那天余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她反锁了房门,趴在桌子上发呆。眼前的试卷空空如也,她维持着擎笔的姿势接近一个小时,却一个字都没有写上去。 余丹能够清楚的听到门外出来的敲门声,脚步声以及说笑声。她心烦意乱的在书包里翻找ipod,想要用外界的音乐来填充自己的耳朵。她的书包一向很乱,东西放的很随意,全无规律可言,小小的银灰色ipod此时便怎么也找不到了。她的小性子就这么突兀的冒了出来,最后索性赌气一样揪住书包的底,把里面的东西全部唏哩哗啦的倒在了地毯上。 “余丹。”常静敲了敲门。 余丹捂着耳朵,坐在床上,没有动。她不想开门,只想一个人呆着。 “余丹?”敲门的人换成了余福久。 余福久是急性子,敲了两边没有回应便有些着急了起来,他又敲了两次,语气变的有些不耐,余丹拿捏余福久的爆发临界点非常的准确,估摸着余福久快要转身找钥匙开门了,才幽幽的应了一声,“我在睡,怎么了?” “出来跟常军打声招呼,换好衣服我们今天出去吃。”余福久说。 余丹不想应声,她的胸口积着一股怨气,对爸爸,对常静,对命运,对即将和她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常军,甚至是对自己。她攥紧了拳头,用力捶打着床面,但是她的床被她布置的及其柔软,起不到任何发泄的效果,那种软绵绵的反弹反而让她更加恼火起来。 她像是强迫症一样在屋里打转,最后,猛然想到了什么一般,她冲到书桌前面,拉开抽屉,飞快的翻着,最后从最底下找到一捆铅笔。 余丹最大的业余爱好便是绘画,素描水彩水粉油画漫画无一不通,她解开捆绑铅笔的皮筋,抽出一根,咬了咬嘴唇,用力一掰——铅笔应声而断。 她停不下来,一根接着一根的掰着,她不知道自己把手里的铅笔当成了什么,她只是急需去破坏一些什么。 不一会儿,整整一捆铅笔全部被她掰的长短不一。 她轻轻的松开手,铅笔唏哩哗啦的掉在了地板上,滚的到处都是。 第二十五章 伤疤(五) 常军很腼腆,话不多,皮肤黑黑的,走路喜欢低着头。他不会打扰到余丹的生活,,只是安安静静如影随形的跟在余丹身后,上学放学,吃饭下课。 因为他转入附中,又被安排在跟余丹同班,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他一片懵懂,而余丹是他认识的唯一一个人。 余丹不知道余福久为此花了多少钱找了多少关系,但是此时的她,早已经不在乎,不关心这些了。 “他是不是暗恋你啊?”食堂里,戴小朋用余光瞄了瞄她和余丹身后正在吃饭的常军,压低声音问道。 “开什么玩笑。”余丹在桌子底下踹了戴小朋一脚,“他是我的阶级敌人,他和常静是一国的,我们俩不共戴天。” “什么不共戴天。”戴小朋轻笑,“我看这人挺淳朴的,一脸善良相,再说,他又没做什么得罪你的事。” “你怎么胳膊肘往外拐!”余丹愤愤不平。 “我是帮理不帮亲!” “常军!”余丹回过头去,声音洪亮的说到,“这是我的朋友戴小朋,她对你很有好感,但是又不敢跟你说,我牵个线,让你们俩认识一下咯!” 常军的脸腾的一下变的通红,他的嘴里含着馒头,忘了嚼,一脸呆相的愣在那,像一个正襟危坐的番茄。 “鱼蛋你想死是不是!”戴小朋大吼一声,伸出“魔爪”,把余丹掐的花里胡哨的。 临近高三,作业变的多了起来。原本晚自习进行到后半段大家都会闲下来,窃窃私语或者看看小说,巡视的老师也睁只眼闭只眼全当没有看见,但是一到高二下学期,光是第二天要上缴以及讲解的试卷和作业就足够忙活到接近十点了。就连平日里吊儿郎当的余丹也绷紧了弦,老老实实的奋笔疾书了起来。 “化学卷子借我参考一下。”陆非用胳膊肘撞了撞余丹。 “夹在书里,自己拿。”余丹头也不抬的说道。 “你又不是不会,这么拼命干嘛,反正老师也不会提问你。” “我不写你有的抄吗?废话这么多!” “也是……”陆非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写着写着,余丹感到有人拍了拍自己的后背,力道很轻,颇有些小心翼翼,“那个……” 余丹把身子往后靠了靠,却没有回头和停笔。 她的身后是常军。 “我,物理和数学,有,有很多东西不会,你能不能,给我讲,讲讲……” 常军的声音充满了犹疑和不确定,尾音打着颤,腔调里有几分祈求的意味。 “多吗?”余丹的笔尖顿了顿。 “不多!一定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的!”常军急忙说道,仿佛生怕余丹改变主意。 常军的同桌办了走读,不在学校里上晚自习,旁边的位置是空的,于是余丹便坐到了常军旁边。她右手托腮,左手拿着笔,在演算纸上写着推理过程,常军听的很认真,时而皱紧眉头思考,时而低声提出问题,一节晚自习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你是左撇子?”常军小心翼翼的问道。 “嗯。” “厉害!”常军一脸崇拜的看着余丹。 “没什么厉害的,其实很不方便,有的时候还会把b写成d,p写成q。”余丹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膀。 “还会跟我的胳膊打架。”陆非转过头来,没好气的补充了一句。 余丹辅导了常军整整一节晚自习,他身旁的座位一直空着,原本他对于余丹的左手会跟自己的右手对撞的事情对余丹颇有微词,但是当自己真的霸占了两张桌子能够自由伸展的时候,反而觉得有些不习惯了起来。 “那是你胳膊长,伸到我这边了。”余丹白了陆非一眼,“赶明儿我拿电锯给你锯掉一截,咱俩就都舒服了。” “最毒妇人心!” 那次讲题之后,常军便时常找问题来向余丹请教。北京交通路况复杂,常军时常迷路,便总是给余丹打求救电话,描述自己周围的建筑物,让余丹去找他。一两次还可以,三四次也忍了,但当五六七八次之后,余丹便有些按耐不住了。 “我不去,我等一下要去旱冰社训练。”余丹跟余福久说。 “你懂事点!哪个比较重要你分不清楚吗?” “他跟我非亲非故,为什么不让常静去接他!” “常静怀孕了,你难道要一个孕妇挺着大肚子上街去找常军吗?而且常静也不太认路,除了平时生活工作的地方,其余的也都不熟。” “那你接不就是了,关我什么事?”余丹冷笑。 “你去不去?”余福久沉下脸来。 “不,去。”余丹一字一顿,铿锵有力的说。 “你——”余福久一发怒,本来就很圆有些外鼓的眼珠子就瞪的更厉害了,他上前一步,额头上的青筋跳了跳,就这么爆了出来。 “你去啊,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小娇妻的,怎么,怕我趁你不在虐待她,杀了你们的第一个孩子,再杀第二个?”余丹扬起脖子,毫不示弱。现在,她已经什么都不怕了,不怕打,不怕骂,不怕冷战,不怕被赶出去,相反,她反而有些享受这种刺痛对方的感觉。让对方和自己一起痛苦,总好过一个人默默承受然后看着别人耀武扬威的幸福,她决绝的想。 常静就是在这个时候跳出来的,她一把拉住余福久的胳膊,转身对余丹哀求到,“余丹,拜托你去找找小军吧,这是最后一次,他回来之后我跟他说,让他以后给我打电话,不再烦你,对不起,求求你。”她的样子楚楚可怜,眼睛里汪满了泪水。 可惜,这副琼瑶剧女主角的梨花带雨的样子,能打动余福久,却打动不了余丹。不仅打动不了,效果还跟火上浇油差不多,让她更加怒不可遏,悲愤交加。 余丹怒极反笑。 “最后一次,你说的。” 余丹在公主坟附近的肯德基门口找到了正坐在花坛边上满脸焦急左顾右盼的常军。他看到余丹的一瞬间,脸上突然迸发出一种别样的惊喜。 余丹走过去,没好气的说,“走吧,你姐很着急。” 上了地铁之后,他们没再说一句话。余丹塞上耳机,抓着扶手,闭上眼睛听歌,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常军几次搭话,余丹都没打理他,他有些尴尬,于是抿着嘴,有些委屈的低着头,看着自己旁边的余丹的头顶,也不再吭声。 从地铁站出来,余丹走的飞快,常军一个手长脚长的男生需要一溜小跑才能跟上她的步伐。走到小区的院子里,常军终于鼓起了勇气,他上前一步,拉住了余丹的手。 余丹回过头,没说话也没挣扎,只是用冰冷的目光直直的看着常军。常军让余丹看得有些发毛,一哆嗦,就松开了手。余丹转身就走,常军急忙窜到余丹前面拦住了她,“等等!” “你要干吗?”余丹后退一步,跟常军保持了一米多的距离。 “你……是不是生气了?” “与你无关。” “你在生我的气,怎么与我无关呢?我知道我很没用,总是麻烦你,我向你道歉,对不起!”因为着急,常军的脸涨的通红。 “没关系,反正是最后一次了。”余丹偏过头去,皮笑肉不笑的挑了挑嘴角。 “什么最后一次了?” “最后一次来找你!”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余丹的火气突然爆发了,“你应该的,是我为什么要去找你,我是欠你还是欠你姐?你们是谁?跟我有半毛钱关系吗?我拜你们所赐,失去了我爸,失去了我的家,难道现在还必须被你牵着鼻子走?对不起,你没这个资格,我也没这个义务!” “你,你怎么会失去了你爸和你的家啊?姐夫依然很疼你,虽然他对你很严厉,但是他是真心希望你好,你的家也还是你的,没有人想要把你赶出去,你怎么会这么想呢?其实,我……” “你说够了没?你们姐弟俩真的都很有意思,我爸疼不疼我,我有眼睛去看,有心去感受,我不是白痴,不需要你们帮我判断和下结论,你们俩把我的生活搅和的一团糟,我莫名其妙的要接受一个陌生的女人登堂入室当我的继母,莫名其妙的要接受一个孩子当我的弟弟,莫名其妙的要接受你来到我家,来到我的学校,要莫名其妙又身不由己照顾你,找你,帮你,如果不去,就是邪恶的巫婆,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然后此时此刻你竟然还能在我面前振振有词,说这一切全是我多想了,我实际上依然很幸福?” 常军愣住了,他脸色惨白,神情黯淡,仿佛被余丹连珠炮一样犀利的质问弄的有些发懵,半晌,才轻声说了一句,“对,对不起。” “你的道歉我收下了,但是我实在不想跟你说没关系。因为实际上我有关系的很,虽然我有没有关系也没有人在意。” 最后一句话,余丹带上了点哭腔,声音微微颤抖着。 鬼使神差,常军伸出手,将余丹搂进了怀里。 余丹被他有力的臂膀牢牢的圈着,她能够感觉到常军的紧张和激动,他的心跳扑通扑通的,浑身肌肉僵硬,喘着的粗气扑在自己的耳侧,他用带着一点点乡土气味,并不标准的普通话,一字一顿的说,“余丹,我,我喜欢你。” 余丹推开常军的动作用力到让这个一米八多的男生摔了个趔趄。 “你疯了吧?” “我,我没有……”常军咬了咬嘴唇。“我是认真的!” “那我明确的告诉你,我不喜欢你,我很讨厌你,讨厌你那双跟常静一模一样的眼睛,讨厌你总是如影随形的跟着我,讨厌你连路都找不到每次都要我出去接你,讨厌你不仅不理解我还喜欢自以为是的对我指指点点评头论足,讨厌你来到我家,让我觉得这个家已经易了主,住着常静,常静的丈夫,常静的弟弟,和常静即将出生的二儿子,而我是个多余的人。你是认真的也好,开玩笑耍我也罢,我和你永远,永远,不可能!” 余丹转过身去,刚准备上楼,竟然看到常静正站在自己前面的路灯下面,一脸失魂落魄。 她不知道她听到了多少,她也不在乎。 “还有,我最讨厌的,就是乱伦。如果我跟你在一起,你预备叫我爸什么?岳父还是姐夫?我是个很传统的中国人,这种惊世骇俗的事只有你们姓常的才能干得出来,真抱歉,我无福消受。” 这番话,余丹是说给常静听的。 说完之后,她面无表情的从常静身边走了过去,内心享受了一丝复仇的快感。至于对常军的那些许的歉疚和不忍,她只得努力甩甩头,让自己把它们抛在脑后。 第二十六章 伤疤(六) 余丹没有太多时间烦恼常军的事,高三就这么猝不及防的到来了。 她虽然脑袋灵光,成绩优秀,但是多是短时记忆,一轮复习要重新开始捡起,每天从早到晚跑在卷子里,依然忙的焦头烂额。 就在这个时候,常静的肚子也慢慢大了起来。 她不再回家,在学校也从不再搭理常军。日子在规律的作息中过的飞快,当北京下了第一场雪,她戴上了兔子耳朵的帽子,围上了一个咖啡色的羊毛围巾,她才突然想起,江修远的生日就在明天。 她破天荒的逃了一节晚自习,事实上,虽然她过去曾经逃课成瘾顽劣成性,在江修远的斥责管教下依然屡教不改,但是上了高三之后她也自觉的从了良。 她坐在沙发操场的看台上,抱紧了身体。如今,已经没有人愿意抱紧她了,那么她只能如此,总不能因此冻死,生活总要继续。 她想起她跟江修远在一起的原因,是初二的时候她主动表白,写了封情书,夹在他的语文课本里,小鹿乱撞的忐忑了一天,没想到到了放学回家的时候他竟然全无反应。她便赌气的不再提起,嘴巴撅的很高,可以挂上一个茶壶,恶狠狠的在日记里写,“你有什么了不起,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老娘不缺你这一个!” 她原本就开朗活泼,人缘极好,再加上成绩优秀,所以并不缺异性朋友。个个都是平日里跟她称兄道弟,关键时刻会力挺她到底的那种。 比那个冷漠腹黑的江修远不知道好多少倍。余丹气哼哼的想。 后来到了春季运动会,余丹在看台的座位被安排在第一排,她的脚被一个男生的钉子鞋踩伤,脚背血肉模糊,她不怕疼,没哭没叫,那男生也很镇定,把她背起来就往医务室跑。 江修远就是在去医务室的途中突然从天而降拦住去路的。他把余丹从那个男生的背上捞了下来,抱在怀里,转身就走。他的脸很臭,浑身散发着不爽的气场,压迫感极强,弄得余丹靠在他的胸口上,一句话都不敢说。 医生包扎的时候,余丹皱着眉头不吭声,实际上已经疼的满头大汗。江修远站在一旁抱着胳膊看了一会儿,然后一屁股坐到了余丹身旁,握住了她的手。 那之后,就再也没松开。 没有具体的讲,我们在一起吧,更没有正式的表白,我也喜欢你。 只是在一起两年之后,有一次两个人去电影院看电影,余丹抱着爆米花往嗓子眼里一颗一颗的丢,撒着娇问道,“喂,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啊?” “谁喜欢你了啊,不害臊。” “那你在这干吗呢?不喜欢我还跟我出来看电影?” “我是来看电影又不是来看你。” 余丹哭笑不得,便伸脚去踹江修远,江修远苦笑,“别闹,裤子脏了你洗啊。” “那你说,为什么答应跟我在一起?”余丹恶声恶气的问道。 “拿你没办法。”江修远叹了口气,“你突然不缠着我,跑去缠别的男生,我有点不适应。虽然你缠我,我也很烦,但是比起让你去缠别人我宁愿勉为其难自己处理你。” “吃醋就直说。嘿嘿。” “少自作多情,我才没那么无聊。” “还不承认。没劲。” “对,我就是吃醋,那又怎么样,你要是再敢让别人背你,你看我怎么收拾你。”江修远伸过手来,在余丹的脑门上重重的弹了一下。 “你下手知不知道轻一点啊!这么一弹,得死多少脑细胞!”余丹捂着脑门控诉道,“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 “你是香还是玉,我怎么没看出来……而且本来脑细胞也多少,不差再多死几个了。” 她突然很想他,她想知道他在哪,他在干什么,他过的好不好,没有她,他是不是也会有一点点,难过,孤单。 她拿起电话,拨了出去。 电话响了很久,江修远才接了起来。他没有说话,但是彼端的呼吸声如此熟悉,她知道,是他。 “你在干吗?”她哑着嗓子问。 “在回宿舍的路上。有事吗?” “没事就不能找你吗?” 江修远沉默着,没有吭声。 “我只是突然想起,明天就是你的生日了。” “过不过都一样,我对这些一向不是很在意。” “是不是没有我就没人记得你的生日了啊?”余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轻快一点,她笑了,虽然很勉强,没调动一块肌肉上扬都仿佛多用了几倍的力气。 “嗯。” 余丹听到那声轻轻的嗯,眼泪混合着鼻涕,滂沱的落了下来。 “你在哪?”他问。 “我在,我在操场上……” “又逃课,都高三了,你还真是没人看着就不行。” “那你也不看着我!”余丹喊了出来,“你跟我说分手,你误会我,我和陆非根本什么都没有,你不听我的解释,我最难过的时候你也不陪着我,让我一个人被他们欺负,你,你……”她说不下去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爱吃醋。” “我想你了。修远,你在哪?”余丹觉得自己的心仿佛开出了一朵一朵的花,她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出校园,一猛子扎进修远的怀里再也不出来。她想他,想他的怀抱,想他的亲吻,想他身上的味道,想他别扭隐晦的关心,想他气死人不偿命的毒舌…… 想他,就是想他! “回教室。看书去。” “少罗嗦。我要翻墙出去,去你们学校找你。” “听话。” 余丹沉默着,她的心底有一簇小小的火苗,此时烧得正旺,她不知道怎么让它灭下去,只能任由它烧得自己的心都有些疼了。 “明天是周六,晚上七点,你来我学校后面的酒吧‘北极尖叫’吧。” “本事了啊,还学会泡吧了?不怕你妈打断你的腿?” “同学帮我办生日会,他们比较爱玩。” “女生一定很多吧?”余丹哼哼。 “你来看着我不就得了。” “不用你说,我也肯定会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好了,现在可以回去学习了吧?” “嗯。” “一模考的怎么样?” “你猜,嘿嘿。” “学弟学妹的素质越来越差了,你这样的都能考第一。” “我怎么了,我优秀的很,我真不明白,怎么就你和我爸老是一天到晚说我的不是,好像我的第一都是抄的似的。” “行了,赶紧回去看书去,我快回寝室了。” “再说一会儿!” “我挂了。” “行行!最后一句!” “什么?” “……我想你!”余丹语速飞快,满脸的笑容,简直成了一个又哭又笑的疯子。她从来没这么得意过,挂断了电话,深吸了一口气便开始往教室跑。 却跟黑暗中一个身影迎头撞了个满怀。 “常军?” 黑暗中的常军,眼睛却是雪亮的。他脸色阴沉,嘴巴抿成一条直线。余丹被她吓了一跳,捂着胸口惊魂未定,“你神经病啊!突然冒出来!” “谁?” “什么谁?” “刚才电话那边,是谁?”常军上前一步。 “不关你的事,”余丹冷淡的扭过头去,“你怎么在这。”她又问。 “你不见了,我出来找你。”常军的声音有些热切和跃跃欲试,这是他的情窦初开,他从来不曾体会过这种感觉,一种想要把一个人抱在怀里甚至恨不得勒她他的冲动。 不想让任何人看到她,想着她,想让她只属于自己。每天上课,抬起头,看着她的背影,听课的,说笑的,睡觉的,发呆的,便让他觉得前所未有的幸福。 可是不够,心底还有一个隐秘的声音在告诉自己,这还不够。 “我逃课是常事。我回去了。” “你不喜欢我,喜欢刚才电话那边的那个人?”常军锲而不舍的追上前去。 “是。但是我不喜欢你,却不是因为他。常军,你来我家一共也没几个月,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突然就如此喜欢和欣赏我,但是我可以很明白的告诉你,就算没有电话那边的那个人,我们也不可能。” “因为我是常军?”他停下了脚步。 她回头看着他,心头不是没有不忍,但是她对待感情一向不喜欢拖泥带水,于是狠下心,露出一丝无所谓的微笑,“对。” “如果我不是常军,你会给我个机会吗?”常军低下头,一滴眼泪从眼眶里掉了出来。 余丹愣了一下,她没想到失恋竟然会让一个大男人当众落泪,她咬了咬嘴唇,轻声说道:“呵呵,从来就没有如果。” 第二十八章 伤疤(终) 第二天,余丹哼了一整天的歌。 “你中邪了还是捡钱了?”陆非忍无可忍,终于发问。 “你管我。”余丹挑了挑眉毛,一脸得意。 “喂,今天是我生日,礼物。”陆非摊开手掌,伸到余丹面前。 他心底的忐忑和期待,余丹永远不会知道。 “今天也是你生日?”余丹哭笑不得,“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今天还是谁的生日?”陆非追问。 余丹顿了一下,转过脸,搪塞道:“少管闲事,学习!学习!” 中午,余丹和戴小朋去食堂吃午饭,手机落在教室里,导致她心神不宁上蹿下跳,整顿饭都没吃消停。戴小朋觉得事有蹊跷,便追问了下去,不消五分钟,余丹便举手投降,把她和江修远和好的事情说了出来。 “我还以为你们真的分了,以后你们再这么折腾,我才懒得理你!”戴小朋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你真是被他吃死了,个没出息的家伙,太给我们女性同胞丢脸了,不就是一男人吗?至于吗你?!” “嘿嘿,你少站着说话不腰疼,等你谈了恋爱,我看比起我来,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吃完饭,余丹忙不迭的冲回教室。她的手机静悄悄的放在桌子上,上面并没有江修远的来电和短信提示。 余丹长吁了一口气,却又觉得有些怅然。她把手机放回口袋里,拿起笔,继续没有完成的物理试卷。 放学之后,余丹借了一张走读证,背着空书包,大大咧咧的佯装走读生混出了学校。一扑进自由的空气里,她便拦了一辆出租车,飞速赶往B大。 她到北极尖叫之前,先去商场的寄物柜把书包寄存,然后甩着手哼着歌走进了酒吧。才刚6点,舞池里人不多,驻唱歌手抱着吉他轻声哼唱着,她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怀着好奇心叫了好几杯酒。 “小妹妹,你满18了吗?” “嘿嘿,不像吗?那我太有成就感了,看上去年轻。”余丹的酒量不好,几杯酒下肚便红了脸,眼前的一切都像群魔乱舞一样开始左晃右晃了起来,她强打精神,气定神闲的应付着waiter的搭讪。 “你第一次来吧?” “嗯……”她嘿嘿傻笑。 “那还喝这么烈的酒?”waiter端起余丹面前的酒杯,晃了晃。 “你管我!”余丹气哼哼的夺过酒杯,把剩余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把酒杯随意往吧台上一甩,扔下钱就走。 她觉得头很晕,身子越来越热,便准备去洗手间洗把脸清醒一下。她看了看腕表,不知不觉中已经8点了,但是她的手机依然安静,没有江修远的半点消息。 她的脑神经已经迟钝到无力生气,她傻笑着,走着S型曲线,摇摇晃晃的走进了厕所。 余丹使劲抠着嗓子,依然一口都吐不出来,头朝下,反而让她的大脑充血的更加严重,最后她只得放弃,洗了把脸便走出了洗手间。 只是上了个厕所的功夫,北极尖叫里的人便多了起来。DJ把歌曲换成了旋酷时髦的舞曲,无数人流在舞池中摇摆发泄着。 这之后的一切,余丹的记忆都很模糊。 她只记得迷迷糊糊中,有个人好像抱住了自己,那个凑近的脸,好像是陆非。 陆非把她搀扶进了包厢里,这里的隔音效果很好,关上门,俨然另一个世界。 陆非好像也喝了酒,要不然他的眼睛为什么也那么晃动着,他的手为什么会不安分的在她的身上探索。 余丹被压倒在沙发上的时候,已经没有力气去抗拒什么了,她的脑袋早就乱成了一堆浆糊,陆非的手缠绕着她的身体,每一次抚摸都在彼此的心底擦出了热辣辣的火。 但是她清楚的记得那些疼,所以她不是没有挣扎过,她好像还哭了,但是陷在激情和欲望中的男生,力气往往大的惊人,他单手便制住了余丹的胳膊,用颤抖的声音说,“对不起,你别动,对不起,对不起……” 疼痛,委屈,麻木,最后,甚至有一丝隐秘和无耻的快乐。 唇齿间冒出第一声呻吟的时候,余丹狠狠的咬住了自己的嘴唇。 砰—— 门被大力撞击,剧烈的晃了晃。 砰—— 第二声。余丹哆嗦了一下,陆非的眼睛依然是一片浑浊,他无法,也不想停下手中的动作。 砰—— 第三声,门被重重的撞开了。 江修远站在门口,冷若冰霜的看着沙发上纠缠的男女。 那一秒,他的牙齿,几乎把自己的下嘴唇生生咬出了血。 余丹闭上眼睛,像个破旧的娃娃,她浑身都很痛,连带着心也是麻木的。她告诉自己,我在做梦,只要闭上眼睛睡过去,总有一天,会从这可怕的梦魇中清醒过来。 江修远把陆非从余丹的身上扯了起来,一拳把他打翻在地。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余丹的身体,很白很细,但是他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她这么脏过。 没有理智,没有淡定,没有冷漠,只有愤怒和疯狂。他不再是江修远,眼前的这个也不再是余丹。他伸手把她从沙发上扯了起来,她的身体柔若无骨,完全软趴趴的靠在他的身上。他用外套把她裹了起来,抱在怀里。临走之前,一脚踹在陆非的身上。 陆非动了动,没有反抗,仿佛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江修远把余丹带回了他在附中对面小区租住的那套一居室里。 上了大学之后,江修远并没有退租。他接了两份家教,刚好够支付房租,有时功课忙,学校里住宿条件又差,他便会一个人躲在这里静静的看书学习,一呆就是一整天。 江修远像是扔麻袋一样把余丹扔到了床上。 这时候,余丹的酒已经醒了大半,她的身体很凉,心更是如置冰窖,她看着眼前居高临下的江修远,浑身抖的厉害。 他用杀人般的目光看着自己,偏偏,嘴角,还有一丝让人不寒而栗的笑。 以前,他吃醋,他生气,而现在,他的表情早已经不能用这两个轻描淡写的词语来形容了。 是疯狂,是,江修远的脸上,满是疯狂。 他扯开了余丹身上裹着的衣服,月光下,余丹的皮肤依然白皙,却印满了殷红的印记。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你说想我,说你和他什么都没有,那么今天这个,是什么,是什么!” 余丹的眼睛空洞而没有焦点,她沉默着,她的脑袋早已经无法反应今天晚上发生的事了。 修远疯了,她和陆非也疯了。 他们都疯了。 修远的手撑在她的头的两侧,他低着头,俯看着她。这是他唯一爱过的女孩,从小到大,他的世界里除了她还是她,她总是聒噪又粘人的把自己的生活填充的很满,她号称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把自己周围出现的其他异性通通扫荡干净,她让他学会了关心,学会了低头,学会了挽留,学会了认输。 最后,她又送了一份大礼给他——赤裸裸的背叛。 一滴眼泪,从修远的眼睛里掉了下来。 除了婴儿时期,逐渐长大的修远再也没有哭过,哪怕是爸爸背叛,离家,妈妈崩溃,自杀,他都没有哭过。 那滴眼泪,掉在余丹的脸上,然后缓缓的滑落,融进她的发丝里,终于消失不见。 “对不起……”她轻轻的说。 这是他最不想听到的三个字。他宁愿她反抗,她解释,甚至撒谎都可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躺在自己的身下,静悄悄的流着泪,把一切的一切通通承认,化作无可辩驳的事实。 他狠狠的俯下身,咬住她的嘴唇,用仿佛要把她吞下去的力量。 她没有反抗,只是哭,脸上的眼泪越淌越多,仿佛要在这月光下,流成一条寂寞而忧伤的河。 戴小朋看着余丹苍白如纸的面容,一再追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 余丹三缄其口,只是摇头。 戴小朋觉察到陆非也有些不对劲,他不再阳光开朗,而是整日阴沉着一张脸,面对余丹的时候总是露出很微妙的表情。 愧疚,茫然,犯罪感,以及一些别的什么。 一直到周三的体育课,站队的功夫,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最近热门的八卦,有人谈论到B大附近的酒吧北极尖叫,因为近日被查处有嗑药和溜冰的现象,而被警方端了窝的事情。 “嗑药?海洛因?”戴小朋问。 “肯定有吧,那个是最高级的,好像还有什么迷幻药,催情药,摇头丸之类的。” “太恐怖了……” “可不是嘛,那个老板就是做那个生意的,让酒保往一些年轻女生的饮料和酒里下药,有些东西会上瘾,他们卖,坐收渔翁之利。” “这种人枪毙一百回都不够解气!”戴小朋挥了挥拳头。 余丹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地。 “鱼蛋!你怎么了!怎么脸色那么难看!” 余丹摇了摇头,她有些虚弱,所以声音很轻,“我去那边坐一会儿,头有点晕,大概是昨天没睡好。” “要不要我送你去医务室?或者,回家?” “不用,没事,你上课吧。”余丹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好让戴小朋安心。 她跟陆非擦肩而过,能够感受到他落在自己身上的那满是愧疚的目光。可是,愧疚又有什么用呢? 就算是被下了药,又能怎么样呢?太晚了,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 余晓亮,就是那个疯狂而混乱的夜晚,留下的意外。 余丹不知道他是谁留给自己的礼物,她也永远不想知道。 她一辈子都不想再想起那天晚上,想起那些事。余晓亮没有爸爸,他是自己一个人的,她小心翼翼的掩藏,逃避,8年来,真的渐渐遗忘了那些不堪的过往。果然,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能够抚平一切伤痕。 一直到江修远和陆非重新出现,她在仓皇逃离的时候才猛然发现,有些东西,发生了就是发生了,自欺欺人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原来,她还是会介意,会害怕,会在夜深人静时猛然从噩梦中惊醒,想起8年前的那个冬夜,想起陆非眼睛里的混沌和江修远掉在自己脸上的那滴眼泪,然后一个人坐在黑暗中,抱着膝盖蜷缩成一个团,浑身颤抖的难以自持。 第二十九章 梦境 周末,唐卡买了爸妈最爱吃的“绝味鸭脖”回家。 人前,唐爸爸是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人物,唐妈妈则是个高贵典雅的上流社会贵妇,但是任谁也想不到,这样两个光鲜的人物,平日里最爱做的,竟然是关上自家大门,相依在沙发上,一边啃着鸭脖一边看电视。 “这种时候,如果来瓶冰啤酒就更好了。”唐卡拉开冰箱,“老爸老妈,要不要给你们也拿一罐啊?” “给我来一罐,你爸不准喝。”唐妈妈说。 “为什么我没有啊!我这个一家之主也太没地位了吧!” “什么一家之主,对外,你领导全公司甚至全家,对内,我领导你!”唐妈妈挥斥方遒的大力拍了唐爸爸的后背一掌。 “接着。”隔着很远,唐卡把易拉罐抛了出去。唐妈妈下意识的闭眼躲避,唐爸爸急忙伸手,牢牢的把啤酒接住。 “你这死孩子!万一砸到你妈怎么办!”唐爸爸没好气的说。 “我这是给你个英雄救美的机会。”唐卡笑嘻嘻的打开啤酒罐,灌了几口,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 这种平凡的幸福,让唐卡觉得温暖无比,也正因为如此,她每每想到余丹,便会更觉得心痛。 唐卡和莫言宇约好一起吃晚饭,所以她在家和爸妈黏糊了一会儿便出门了。 临走之前,唐妈妈无限感慨的说,“果然是大了,这俩孩子,都留不住咯。” “你说你这人矛盾不矛盾,孩子单身你着急,孩子恋爱了你还吃上醋了!”唐爸爸揽住唐妈妈的肩膀,一脸宠溺的看着她的侧脸。 “你们俩恶不恶心啊,都老夫老妻了,还天天跟演电视剧一样!”唐卡白了拿肉麻当可爱的父母,大呼受不了。 莫言宇开车来唐卡家接她,非常得体的跟唐爸爸唐妈妈打招呼,一脸24孝女婿的谄媚表情,叔叔长阿姨短的,说了一车好话,把二老哄的合不拢嘴,唐卡凑进他,压低声音,“你快闭嘴吧,谄媚的太明显了点,我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 “对岳父岳母嘴巴当然要甜一点。”莫言宇表情没变,目不斜视,只是唇齿之间挤出了一句话。 车子刚刚开出别墅区,就在门口遇到了拎着大包小包的唐骏和许一涵。 “你哥。”莫言宇减缓车速。他和唐骏在家族聚会上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唐卡把脸撇向窗外,只留给莫言宇一个僵硬的有些不太自然的侧脸。 “喂!”唐骏敲了敲车窗玻璃,“唐卡你又哪根筋搭错了啊?看到我竟然装作没看到?” “hi,唐卡。”许一涵透过刚刚被莫言宇打开的车窗,冲唐卡打了个招呼。 唐卡很勉强的笑了笑。 “你笑起来怎么比哭还难看。”莫言宇忍俊不禁。 “滚。”唐卡踹了莫言宇一脚。 “你们这是……出去约会?”唐骏问。 “废话。”唐卡白了唐骏一眼。 “哎,你今天吃枪药了还是怎么着啊!”唐骏上前一步,拧起唐卡的耳朵顺时针转了个圈,“给我好好说话!” “松手!暴力男!就会欺负女人!”唐卡抄起手就给了唐骏一拳。 “你也算女人!”唐骏皮笑肉不笑的哼了一声,“对了,你们这是上哪啊,外面冰天雪地的,要不然回家吃饭吧,一涵买了很多菜,给她个表现的机会。” “对啊,我买了好多,四个人应该吃不完呢。”许一涵急忙附和道。 这种夫唱妇随的场面更让唐卡没来由的大为光火,她用眼神向莫言宇发出“帮我推掉”的电波,怎料莫言宇竟然视而不见,竟然满面红光的点头道:“好啊好啊,真是麻烦你了!” 唐卡又给了莫言宇一脚。 “怎么了?”莫言宇问。 “没默契!”唐卡气哼哼的说。 唐爸爸和唐妈妈看到唐卡和莫言宇去而复返,都没露出什么讶异的神色,反倒是很开心能够在周末来场家族聚餐。 “怎么了?”唐骏摸了摸唐卡的脑袋,“没精打采的。” “困了。” “知道你十指不沾阳春水,又没让你进厨房帮许一涵的忙,看把你紧张的,这么快就想要装睡啊!” “唐骏,我看你真是有了媳妇儿就忘了娘忘了妹妹了。”唐妈妈不轻不重的在唐骏的头上拍了一下,“唐卡工作这么累,不想睡才是不正常,你以为你跟你似的。” 唐妈妈的用意是打断唐骏没心没肺的爆料唐卡的缺点,毕竟,十指不沾阳春水是一个媳妇儿最大的硬伤,而唐卡和莫言宇毕竟刚刚开始交往,她对莫言宇颇为满意,生怕唐骏的多嘴会坏了唐卡的好事。 “还是妈妈疼我。”唐卡撒娇耍赖的缠着唐妈妈的胳膊,给了唐骏一个奇丑无比的鬼脸。 “那你上去睡一下吧,吃饭的时候我去叫你。”莫言宇说。 “我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龙潭虎穴里,你不怕?”唐卡问。 “怕什么,唐伯伯和唐阿姨都是这么随和的人,正好我可以趁你不在,打听一下你的事,你在反而不方便。” “那我祝你好运。”唐卡挥了挥手,“我倒要看看我爸妈是向着我还是向着你。” 唐卡窝进自己的kingsize大床里,来回翻了好几个滚儿,抓起枕头旁边的遥控器,按了关窗帘的按钮,窗帘缓缓垂下,屋子里顿时黑了下来。 她觉得心绪烦闷,又不知道原因为何,仿佛一团纠结纷乱的毛线,乱七八糟的缠成一个球,怎么也找不到起始终点。 唐卡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她跟唐骏一起在私人游艇上钓鱼,唐骏收获颇丰,而她却斩获了了,于是唐骏便一直嘲笑她没能耐,两兄妹叽叽喳喳的斗嘴,时间过的飞快。 梦里,她其实一点都不生气,甚至是有些高兴的,因为唐骏已经很久没有陪她去钓鱼了,甚至连这样动动嘴皮子损折她的机会都已经很少。 这时候,一只很大的鲸鱼突然跃出海面,将游艇掀翻,唐卡和唐骏就这么掉进了水里。 海水很冰,它们灌满了她的肺,她用力挣扎,呼吸,却是徒然。 茫然无措中,她陷入一个温暖的怀抱,她回头,是唐骏。 海水包围着她和他,他们像是回到了妈妈肚子里的状态,一起漂浮在液体中,相濡以沫。 “哥,我有点冷。” “嗯,别怕,哥哥保护你。” 唐骏的脸凑了过来,他的唇印在了唐卡的眉心,是很温暖的一吻,让她瞬间安定了下来。 然后,唐卡醒了。 没有什么从床上被惊的弹了起来,只是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不知不觉中,流了一身的冷汗。 “猪,吃饭啦!”唐骏没有敲门,直接推开了唐卡的门,“哎?醒了?还是没睡着?” 唐卡靠着床头,双手环膝,正在发呆,往日里,唐骏这样推开房门就进,她早就抄起抱枕劈头盖脸的丢过去了,今天,却安静的十分反常。 “你没发烧吧!”唐骏伸出手,探了探唐卡额头的温度,“没有啊?” 唐卡抬起原本低垂的眼帘,幽幽的瞅着唐骏。 “难道……是我发烧了?”唐骏又摸了摸自己的脑门。 “几点了?”唐卡问。 “嗓子都哑了,你不会真病了吧!”唐骏按住唐卡的肩膀,把她按回被窝里,“那就继续睡吧,不用勉强下去吃饭了,放心,爸妈没刁难你给他们领回来的乘龙快婿,你只管养病就行。” “不行,我要去吃饭。”唐卡推开唐骏,勉力坐了起来。 “听话!”唐骏皱紧了眉头。 唐卡莫名的抖了一下。 “怎么了?” 唐骏坐在唐卡的床边,他的胳膊正环着唐卡的身体,这是他们兄妹间见怪不怪的亲密,如今,却让唐卡的心跳突然之间变了速度。 她不着痕迹的躲避开唐骏的胳膊,下了床,“今天难得嫂子下厨,我肯定得给她面子是不是?” “你知道叫她嫂子啦?”唐骏开怀,“我还以为你不喜欢她呢!” “为什么这么说?” “我再不知道个你,心里藏不住事,喜欢谁讨厌谁都明明白白写在脸上,从见到一涵第一面开始就是一副晚娘脸,好像她欠了你八百吊钱没还一样!” “哪有。”唐卡矢口否认。 “就有就有!刚才在家门口,你还连我都不理呢!” “那是因为你讨厌。” “说谁呢个死丫头!”唐骏伸出手来敲了唐卡的脑门一下。 唐卡苦笑着摸了摸头顶,突然有股想哭的冲动。 “很疼吗?”唐骏看到唐卡默不作声的样子,以为自己下手太重,急忙上前一步,把唐卡拉到自己面前,伸手揉了揉唐卡的脑门,果然,额头上通红一片。 “骗你的!”唐卡哈哈大笑,把唐骏推到一边。 “你!” “唐骏你干吗呢!”楼下传来唐妈妈的叫喊声,“叫唐卡起床怎么这么半天没动静,这丫头又睡死了?” “来了!”唐卡和唐骏相视而笑,异口同声的应道。 唐卡睡了不到两个小时的功夫,许一涵一个人就已经张罗了一大桌子菜。 “好手艺啊!”唐妈妈尝了一口油泼鲤鱼,登时赞不绝口。 “你这死小子,走了狗屎运了。”唐爸爸说。 “吃饭时间呢,什么屎不屎的。”唐妈妈嗔怪道。 “真的很好吃。”唐卡微笑着说道。 许一涵本就是心思敏感之人,怎么会察觉不到唐卡对她的敌意,如今,却见唐卡一觉睡醒竟然主动夸赞自己的手艺,仿佛有心要修补关系,登时让她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我也只会做些家常菜,都不难,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可以教你,你这么聪明,一定一学就会的。”她诚挚的看着唐卡的眼睛。 “哎……白白便宜了你这小子。”唐骏拍了拍莫言宇的肩膀,“等唐卡出师的时候,估计我和我老爸老妈也吃不了几天了,还不是全进了你的肚子?” 莫言宇傻呵呵的咧开嘴巴,摸了摸头顶,“有道理。”他说。 “给你个杆儿你就往上爬啊,忒不客气了吧!” “唐骏你怎么这么多废话啊,一桌子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唐卡说。 “还没出嫁就知道从夫了,妈你看,还是养儿防老吧,女儿就是给别人养的!” “你才是娶了媳妇忘了娘,胳膊肘只会往外拐!” “行了啊你们两个!”唐爸爸跳出来打断两兄妹的唇枪舌战,“有完没完了,嘴巴又要吃饭又要开辩论赛,不累啊,小心消化不良!” 唐卡和唐骏登时乖乖噤声,端着碗筷把饭菜拼命往嘴里扒,却也还不忘互相瞪对方一眼。 第三十章 父女重聚 夜已深,莫言宇驱车将唐卡送至楼下。 “要不要上去看看?”唐卡问。 “方便吗?” “你觉得有人方便还是没人方便?”唐卡抿嘴偷笑。 “自然是没人比较方便了。”莫言宇挑了挑眉,大大方方的对上唐卡的眼睛。 “看不出来哇莫老师!”唐卡推了推莫言宇的胸膛,“原来你也会想要婚前揩油?满肚子坏水,男人都一样。” “不想揩油的男人不是好男人。”莫言宇一本正经的推了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 “不行了不行了!让你笑死了!”唐卡哈哈大笑。莫言宇本就生了一副文质彬彬的本分样子,偏又讲这些带点荤味的话,搭配起来真是好生滑稽。 临下车之前,莫言宇拉住了唐卡的手,凑近,在她的唇上蜻蜓点水的吻了一下。 这算是突然袭击,唐卡没有半点思想准备,难免心跳漏停了半拍。 反应过来以后,唇上温热的触觉已经远离,唐卡眯着眼睛笑了笑,眼底有狡黠的光芒一闪而过。 她拉住莫言宇正在远离的身体,主动凑了过去,在莫言宇的唇上不轻不重的咬了一下。 唐僧同学登时面红耳赤。 唐卡急忙跳下车,仿佛在迅疾的逃离着一些什么。 她跑进楼道里,气喘吁吁,回过头,依稀可以看到夜色中莫言宇刚刚发动车子离开。 她脸上的笑容一点一滴的凝固,消散,最后化为没有表情的空白。 不是真的想要亲热,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只是想拼命抓住眼前现实的温暖,把心底翻腾的一些永远不可能成真的念头压下去,压到深不见底的深渊里,让它永远不见天日。 唐卡爬上六楼,发现对面竟然搬来了新邻居,房门大开,门前堆放着好几个纸箱,一个男人正在马不停蹄进进出出的搬东西。 “那个,你是……”唐卡有些疑惑的开口问道。 陆非停下手里忙忙叨叨的活计,回头,对邻居点了点头,“你好,我是新搬来的,我叫陆非。” “你说你叫什么?”唐卡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反问的语气立时高昂了上去。 “陆非。” “你是余丹的……”唐卡顿了一下,“高中同学?” “是的。”陆非得体的微笑。 “啊,那,余丹她,知道你搬来的事?” “知道啊,所以像是只小乌龟一样嗖的缩进龟壳里怎么都不肯出来了。”陆非指了指唐卡身后紧闭的大门。 “她就这德性。”唐卡笑的很勉强。 她不敢妄自揣测余丹和陆非重逢后发生了什么事,哪怕此时她的心底装满了十万个为什么,理智告诉她,她都不应该过问。 如果余丹愿意讲,她便听,如果不愿意,那么她便应该装傻充愣,不再过问。 她走进家门,换好拖鞋,正好遇到余丹抱着一杯牛奶,在客厅里神经质般的来回踱步。 “你干吗呢?这么晚还不睡。”唐卡觉得自己有点明知故问。 “唐卡,你现在拿把刀把我直接捅了算了。” “怎么了?” “我不活了。” “到底怎么了?” “啊啊啊啊啊啊……”余丹暴走中。 “因为对面的新邻居?” “你……看到了?” “那么大个子在走廊里进进出出的,我想看不到也难。” “是,但是不完全是……” “那个不完全的部分?” 余丹一头栽进软绵绵的沙发里,把手边的熊猫抱枕按在脸上,半晌才有气无力的说,“我爸爸要来青岛。” 唐卡愣了一下,“啊,这,这是好事啊,难不成你打算跟你爸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 “你如果知道他为什么来你保证不这么说了。” “为什么?鱼蛋你别吓唬我。” “江修远的妈妈去找我爸,说,说晓亮是江修远的种,说是江修远对不起我,现在江修远离婚了,她妈说要接孙子认祖归宗,让江修远对我们娘儿俩负责。” “啊?!” “我爸已经在机场了,还有2个小时到青岛。” “那你还在这干吗!”唐卡上前一步把“鸵鸟丹”从沙发里捞了出来,“去机场啊!” “我不去我不去我不去……”余丹闭着眼睛,一个劲的摇头,像个拨浪鼓一样。 “麻溜利索的开路!”唐卡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余丹往房间里推,“去换衣服!” “嘿嘿!衣服已经准备好啦!请更衣!”余晓亮捧着叠的板板正正的套装从房间里献宝一般窜了出来,“鱼蛋!乖!” “你不换我们俩可亲自上手了!” 唐卡和余晓亮挓挲着咸猪手开始扒余丹的睡衣,余丹一边挣扎一边尖叫,“你们俩就是一流氓头子领着一个小流氓!滚蛋!丫的离老娘远一点!” “流氓头子是为你好!” “小流氓是你生的!” 余丹在两个人的振振有词中彻底无奈了。 “鱼蛋,我要见到姥爷了吗?”余晓亮从后排座位上跳起来,从后面还住余丹的脖子。 “轻点!死鬼你要谋杀亲妈啊!”余丹挣扎,“嗯,是,鱼蛋的爸爸,你的姥爷。” “哎,鱼蛋,除了你爸还有谁来啊,刚才是谁告诉你的?” “江修远说的。你回来之前,他给我打来了电话。我爸跟江修远还有江修远他妈一起来。” “那,那,那件事,江修远他妈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是江修远自己说的?” “是江修远前妻说的。” “……” “怎么不说话了?” “彻底无语了。”唐卡叹了口气。 机场,余晓亮躺在余丹的腿上小寐,余丹轻轻的抚摸儿子的头发。 “来一杯。”唐卡把刚从肯德基买来的咖啡递给余丹。 余丹接过杯子,浅啜几口,苦笑,“我和江修远前妻的梁子结的算是历史悠久了,不只是因为江修远,还因为陆非。她高中的时候暗恋陆非,是我高中的学姐,后来大学跟江修远一起去了B大,毕业后结了婚,两个人感情一直不咸不淡,但是她好像……生不出孩子,所以修阿姨对她一直很有意见,再加上江修远那个性格,超级无敌别扭,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离了婚,谁想到这女的跟修阿姨的临别赠言竟然是……” “是啥?” “江修远在电话里没有仔细讲,反正就是把晓亮的身世捅了出去。” “可是,不是还有……陆非吗?而且,江修远是知道的啊!” “对,他知道,刚才在电话里我还反问他到底想干什么,我们毕竟已经分开这么多年,而且他也很清楚的知道,晓亮不一定是他的儿子,可是他很平静的对我说,只要是我的他都爱,他花了8年的时间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自然不会轻易放弃,如果晓亮是他的儿子,那么照顾我们母子是他的责任,如果晓亮的父亲不是他,只要我愿意,他依然会对晓亮视如己出,因为他说,他说他爱我,就是爱我的全部。” 最后一句话,余丹说的有气无力,她把头深深的埋了下去。 唐卡目瞪口呆。 她没想到这些话会出自江修远之口。 “他,变了好多啊。”唐卡摸了摸鼻子。 “谁不是呢?”余丹抬起头,眼眶泛红,苦笑道。 “那,你对他……” 余丹像是被蛰了一下一样,抖了一下,她看着怀中儿子清秀精致的眉眼,伸出手去,细细描摹那深邃的轮廓。 末了,轻轻开口。 “我也不知道。” 那声音,不知是不是怕吵醒余晓亮,轻的像是一声哀婉的叹息。 第三十一章 他的亲生父亲到底是谁? 距离上一次见到爸爸,已经8年有余,余丹对余福久的全部印象都定格在他那因愤怒而有些扭曲的脸庞上。此时,看到他混在人群当中四下张望着寻找自己,近乡情怯的复杂情绪瞬时充满了她的整个胸臆。 熙攘的人群仿佛都不存在了,她的眼中只有两鬓斑白的父亲,脸上一凉,用手背蹭了一下,才发现,早已满是泪水。 余福久也很快就在人群中发现了她。 他们隔着人潮,在沉默中对望,谁都不肯再往前迈进一步。 唐卡已经在酒店为余福久、江修远和修玲订好房间,看着他们把行李放下,唐卡知道自己该闪了。 “卡宝,姥爷好可怕啊……”晓亮看着余福久一脸阴沉的样子,内心又惧又怕,于是拉了拉唐卡的手,扁了扁嘴,“我们回家吧……” “乖,”唐卡摸了摸晓亮的脑袋,“你得留在这保护鱼蛋啊,要不然鱼蛋说不定会被你姥爷生吞活剥了!”唐卡故意吓唬晓亮。 “包在我身上!”听到保护余丹,晓亮立时挺直了腰板,昂起了下巴。 唐卡原意是想让晓亮留下来缓和一下余丹和余福久之间尴尬的气氛,自从见了面,父女俩的芥蒂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冲淡,反倒是修玲,像是母亲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女儿一样拉着余丹嘘寒问暖,怎么都不肯松手,但她的想法却跟余丹刚好相反。 余丹并不介意自己的感觉,作为母亲,她最优先考虑的肯定是儿子的感受。 往事是一团纠结的乱麻,父亲和她,父亲和常静以及他们的孩子,她和江修远、陆非,这之间的一笔烂账,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余晓亮。 他不想让儿子面对和承担这些,她希望晓亮能一直保有纯真灿烂的笑容,所以她用祈求的眼神看向唐卡,“卡宝,你带晓亮回家吧。” 一个眼神的交流,瞬间心领神会。唐卡点了点头。 箱子随意的堆放在角落里,唐卡和晓亮、江修远跟修玲先后离开,房间里只剩下余丹和余福久两个人,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安静的可怕,让人窒息。 “爸,这些年,你还好吗?”余丹垂着头,声音低沉而颤抖。 余福久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丝毫声音。 他过的好吗?不好吗?他突然发现,他给不出一个确切的答案。 他在中年的时候遇到了人生的第二个春天,娶了年轻的妻子,接着又喜得贵子,诊所的事业一直保持稳定,没什么大的起伏波澜,维持一家的生活足矣。 比起那些为了生存蝇营狗苟,有了这餐没下顿的人来说,他还有什么可奢求的?他是幸福的,虽然他知道,这种幸福并不圆满,余丹的出走在他的心头硬生生的砍了一刀,8年来,伤口一直不曾愈合,一直在淌血。 他从来不曾寻找过余丹,他担心过,思念过,甚至后悔过,但是他也知道,如果时间倒流,他依然会做一样的事。 他不会允许余丹在高考前未婚生子,不会允许余丹伤害常静和未出生的儿子,他依然会对她失望透顶,让她跪在自己面前承受自己带着恨意的眼光的凌迟,扬起巴掌打下去,无所不用其极的骂她,把内心的失望和苦痛转移到余丹的身上,最后冷冷的说,明天,我带你去把这个东西处理掉。 他用了“东西”和“处理”,因为他不把它当成一个生命。 它是毒瘤,生长在女儿的体内,它会毁掉她的未来,毁掉他内心对女儿的信任和期待,毁掉整个家。 所以,8年前的他,不惜让余丹恨自己入骨,也要杀死它。 可是,他却没有料到,余丹会选择离开,走的如此决然彻底,一去不回。 那个“毒瘤”已经长大了,他具象成鲜活清晰的眉眼,他站在自己面前,笑容稚气而阳光,轻易融化了他内心的坚冰,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能克制自己想要上前拥抱他的冲动。 那种冲动,强烈的仿佛是一种本能。 他的心底一阵抽痛,他抬起头,看着面前沉默无语的女儿,比起高中时的略显婴儿肥,此时的余丹清瘦的仿佛一根纤长细白的青葱,完全不像已经生过孩子。他独自带大余丹,知道抚养孩子的辛苦,他不敢想象这8年余丹是怎么一个人默默走过,怀孕,生产,抚养,工作,异乡漂泊,她用单薄的肩膀承担起一切,倔强的不肯回头认错,不肯低头服软,想到这,余福久突然有些恨自己的固执,恨自己的自私,恨自己把所谓的面子看的比亲情还要重要,在女儿最彷徨的时候把她彻底推向了悬崖边,然后切断了她的后路,冷艳旁观她的摇摇欲坠。 “我很好。”余福久说。 “我也很好。”余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微微一笑。 “辛苦吗?” “嗯。”余丹躺到床上,看着天花板,陷入回忆,“我孕吐很厉害,刚来青岛的时候在寿司店刷盘子,看着眼前的锅碗瓢盆简直恨不得把肠子都呕出来,晓亮很听话很省心,也就是怀孕和生产的时候折磨了我统共10个月。” “我干过很多职业。当过礼仪小姐,在大学城的道路边摆摊卖过织围巾的毛线,进驻过某食堂卖早点,得了个炒饼西施的外号,在书店、便利店、水果店当过店员,我没文凭,找不到什么高科技含量的工种,现在的工作不是很累,我刚好有机会看看书,准备参加日语等级考试。” 余丹用轻快的语气把这几年的生活娓娓道来,那些辛酸历历在目,所有的伤痕都镂刻在心间,哪怕愈合结痂,不再感到疼痛,也依然留有伤痕。可是她真的放下了,不再怨恨,不再介怀,过去的一切谁能无错,况且怨恨和介怀也改变不了任何。 不能还自己一个最普通却也是求而不得的大学生活,不能还晓亮一个完整的家一个疼他爱他的而爸爸,不能填补他们父女俩这8年来感情的空白,所以,怨恨何用?介怀何用? 不如向前看。 困扰了她8年的事,想开和放下,只用了一秒钟。 “我有了一个弟弟吧?”余丹从床上坐了起来,微微一笑。 余福久有些局促,他移开目光,本能的不敢和余丹对视。他尽量平稳自己的声音,说:“嗯,叫余谐。” “乖吗?” “比起你小时候那么皮打皮闹动辄就上房揭瓦还是差一点的。” “在你眼里,我似乎永远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从小到大,无论我考了多少第一,拿了多少奖状,都得不到你的认可和夸奖。“ “我承认,我对你很严格,要求也很高,夸奖你的话我只会在外人面前说,我怕说给你听,你会骄傲的翘尾巴。”余福久第一次对余丹袒露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虽然,已经有些晚了。 “你对余谐,也是这样吗?” “不会,”余福久叹了口气,“我对他几乎没什么要求,只是希望他能健健康康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就行了,倒是他妈妈,对他要求很严,我跟她的争吵,基本上都是因为教育余谐的问题。” 余丹没有接话,她深知父亲和常静怎么教育余谐,是她不方便介入和评论的话题。 “你没有想过回北京吗?”余福久问道。 “我一直很喜欢青岛这个城市,也早就习惯了在这里生活,晓亮也上了学,我们过的很好,很安定,短时间内没有离开这里的打算,不过,春节的时候我会带晓亮回北京过年。”余丹顿了一下,“如果……方便的话。” “当然方便,北京永远是你的家。”余福久急急的辩白,眼神中充满了诚挚。 余丹丝毫不怀疑此刻父亲的诚意,但是一想到回到北京需要面对的情况,比如常静,比如余谐,比如江修远,她便觉得有一丝迷茫和恐惧。 习惯了平静的生活,她实在不想让日子再起什么波澜,尤其不想让晓亮也被卷入其中。 “余丹,我这次来青岛还有一件事想要问你。” “爸爸,你问吧。” “晓亮的父亲,到底是不是修远?” 余丹早在余福久开口之前就已然料到,这个问题,她回避不了。 孩子是她一个人的,这句话终归只是说说而已。 她离开了八年,独自承担一切后果,为什么这些人这些事还是不肯放过她?她突然有一丝懊恼,眉头也下意识的皱了起来。 她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握紧拳头,浑身僵硬的坐在那里。 “这个问题,八年前我就应该问了,当时我是气急了,才不分青红皂白,只想让你把孩子先打掉再说。现在,孩子已经长这么大了,总不能一直糊里糊涂的没有爸爸,我也不会让你一个人就这么默默的承担一切受尽委屈。更何况,现在你和晓亮的事,已经影响了修远的家庭,修远的前妻告诉你修阿姨,离婚虽然是她提出来的,但是他们感情不和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你,尤其当几个月前修远跟你重逢,也知道了晓亮的存在之后,他们的关系才进一步恶化,到了岌岌可危非离不可的地步。” “你认为呢?江修远离不离婚,为什么离婚,需要负责任的,难道是先于他前妻就认识了他,在他们谈恋爱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就已经彻底从他们的生活中消失的我吗?”余丹怒极反笑,“爸爸,我才是你的女儿,为什么每次出事,你选择相信的,都从来不是我呢?” 余福久深吸了一口气,心底不是没有愤怒和难过,但他说服自己去理解,毕竟,余丹心底的委屈和曾经受到的伤害,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消弭和冲淡的,于是他尽量维持声音的平静和和缓,“我没有埋怨你,我只是希望补偿你,也让那个真正欠你的人能够有机会补偿你。” “江修远怎么说?” “对于他前妻的指责,他统统承认了,他说,是他对不起你,如果你肯原谅他,他一定会用以后的日子来保护和照顾你和晓亮,弥补这些年对你们的亏欠。” “大可不必。”余丹站起身,“他没欠我什么,当初,我们在谈恋爱,发生了什么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她走向门口,想要离开,这个话题让她狼狈,强压在心底的不堪的回忆又一次翻江倒海的冒了出来,“我不想谈论这个了,对于他和他前妻的事,我问心无愧,因为我从来不曾介入到他们之间去破坏什么,也没有任何想要跟他重新在一起的意思。如果你的心底对我和你的外孙子还有那么一丝一毫的愧疚,就不要再逼问我晓亮的爸爸是谁这件事,否则,我可能会再次消失也说不定。” 余丹的语速飞快,最后甚至脱口而出了带有威胁性质的言语,完全不像一个已经褪尽青涩的成年母亲,仿佛又回到了她任性张扬的17岁。 似乎面对父亲,无论何时,她都幼稚的像个孩子。 她打开门,却猝然的停住了脚步。 第三十二章 迟到了八年的蜜语甜言 江修远站在门口,低着头,已经不知道等了多久,在房门打开的那一刻,他也抬头看向她。 她被他的眼神牢牢的禁锢在了一个陌生的世界,进退两难。那清瘦的脸颊,挺秀的鼻梁,隐藏在无框眼镜后面的一双深邃的眸子,分明都没有变化。她曾经如此迷恋眼前的这个人,迷恋他的五官,他身上的味道,他火热的吻和抱住自己的那双坚定有力的臂膀,她喜欢对他撒娇,冲他耍无赖,看他用无奈的表情苦笑,然后揉乱自己额顶的发,她把他供奉在心底最至高无上的地方顶礼膜拜,愿意把一切都给她也无怨无悔,因为他就是她的全部世界。 可是,一切都变了。 他们不再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情侣,不再窝在他的出租屋里分享同一杯咖啡,不再提前一个月开始为对方挖空心思准备礼物,不再有资格向全世界宣告对彼此的独占。他结婚,她生子,八年离散横在他们中间,更何况,他们还是以最不堪的方式作为彼此感情的休止符——他目睹了她和陆非在黑暗的包房内纠缠在一起,他在又惊又恨的绝望中对她做了一样的事。 8年前,当她坐在卫生间的马桶上,面对着一排两条横线的验孕棒时,她只慌乱了一刻,便冷静了下来。 她不能去找陆非,她没脸,也不能告诉他那天她被带离包房之后发生的事。 她更不能去找江修远,她可以设想他的回应有多冷漠多伤人,孩子不一定是我的吧,你之前不是还跟陆非在沙发上滚成一团了吗,诸如此类。 她应该恨谁?恨江修远的“强暴”吗?可是明明是自己“背叛”在先。恨陆非吗?他是被下了药,应该也情有可原。 结论只有,恨命了吧。恨他对自己如此不公,恨他把自己推到了悬崖边上,又阻断了所有能够拉她一把的手。 所以,她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就是离开。 之前晓亮刚出院那天短暂的重逢,她用了全身的力气才把心底的不安压了下去,看到他若无其事的跟自己斗嘴,像是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般,她除了感到如释重负,也隐隐有一丝隐秘的失落从心头飘过。好在,她的生活已经有了新的重心,她需要学习日语,需要顾店里的生意,需要买菜洗衣做饭,需要辅导晓亮的功课,这些都足以填满她的脑袋,让她无暇去考虑和江修远的这笔烂账。慢慢,心底的失意与介怀也就这么淡了下去。 可是,他又出现了,带着与之前判若两人的态度。 他声称他要负责,他说他一直爱她,他想走就走想留就留,理所应当的好像之前的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或者梦境。 大概是过去她爱他一直多过他爱她,什么事情都是她付出她努力,他只需要依照心情发号施令对自己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他改不掉这种习惯,他从来不曾怀疑过她对他的爱,他有信心,只要他挥挥手,她依然会屁颠屁颠的跑回去,像他们无数次吵架的结尾那样。 可是不一样,这次不一样。 如果上次见面,她依然对他有一丝一毫的悸动,那么这次,他的真情告白和迷途知返却起到了反效果。 现在,再面对他,她竟然只觉得可笑,觉得陌生。他明显不适合琼瑶剧里的戏码,做同样的事,就算是发自真心,她不愿意相信。他应该是冷漠的,不屑于去挽回,更不可能用嘴说什么肉麻兮兮的情话,他在乎的应该只有自己才对。 如果他想改变,为什么要等到今时今日?他,早干嘛去了? 在自己离开以后,他不曾寻找,在自己漂泊的时候,他娶了别的女人,在重逢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平静无波,那么,他凭什么相信,她还会再给他一个机会,莫名其妙的接受他一时兴起或许只是同情心泛滥的救赎? 她终于明白了,当你先开口对一个人说爱,那你就在一段感情中处于了劣势,也同时给了对方伤害你的权利。 好比原先的江修远之于她,她总是一遍又一遍的说,我爱你,我想你,我不能没有你。而他,不用回应,只要听,自己就会觉得满足。她不曾设想过没有他的人生,她把自己对未来的设定完全紧跟着他前进的脚步,他去附中,她也去,他去B大,那B大就是她的目标,他走到哪,她就跟到哪。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当时,她没觉得辛苦,甚至乐此不疲,现在时过境迁,她却后反劲儿一般突然对一些已经无法改变的过去珠缁必较,感到委屈和不值。 最后,她只是有些揶揄的笑了笑,口气略显轻快,“杵这干吗呢?” “我想跟你谈谈。”他的脸上,有沉痛的表情一闪而过。 “好,但是在这之前,有一句话,我想当着你和我爸的面说清楚。” 江修远看着余丹,并没有说话。 “余晓亮的爸爸,不是你。” “余丹,你在胡说什么!”震惊之下,余福久的脸一下子憋的通红。 “我没胡说,而且,是谁,他清楚的很。” 余丹每说一个字,都在仔细观察着江修远脸上的每一寸表情的变化。 她看着他的嘴唇抿成一条线,下巴的线条紧绷,眼睛牢牢的定在自己身上,其中的光芒从瞬间点亮,到愤怒,再到心灰意冷的寂灭,只用了短短的几秒钟。 余丹的心,也跟江修远一样,最后变成了一堆死灰。 “爸,我先回去了。”吃完一顿如坐针毡的尴尬晚饭,余丹抓起包包,忙不迭的想要离开。 “修远,你送送余丹。”对方才在余福久房间里发生的一幕完全不知的修阿姨说道。 “不用了。”“好。”余丹和江修远异口同声。 气氛简直诡异到了极点。 “这么晚了,让修远送你吧。”余福久叹了一口气,说道。 余丹和江修远并肩走在夜色中,他们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任由沉静的月色将他们笼罩其中。 “你离婚了?”余丹鼓起勇气,打破沉默。 “嗯。”江修远点了点头,“之前早就有打算了,我跟戚薇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还能一起过日子过了这么久,你真是后知后觉。”余丹忍不住呛了江修远一句。 “我后知后觉的,又不只是这一件事。” 余丹停下脚步,瞪着江修远。江修远回过头来,并没有回避余丹的目光,两个人四目相对,仿佛谁先移开谁就是投降。 “既然知道已经后知后觉,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做人还是向前看比较好。”余丹冷笑。你想走就走,想回头就回头,世界上哪有这么多便宜事?她在心里恨恨的补了一句。 “我没打算活在过去。”江修远笑的云淡风轻。 “那你……” “我要的,是你和晓亮的未来。” “神经病!”余丹简直气到炸毛,她觉得自己跟眼前这厮是彻底沟通无能了。 “活在过去的,明明是你。”江修远上前跨了一步,他伸出手,牢牢固定在余丹的腰侧,一使劲,就把浑身僵直的余丹圈进了自己的怀里,“既然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你又何必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把我当一个陌生人就好了,我没要求你现在就答应什么或者原谅什么,之前的八年,我有足够的耐心用之后的八年来弥补。你只赚不赔,留着个备胎可以随时差遣,何乐而不为?” “为什么?”余丹咬牙切齿的问道。 “什么为什么?”江修远有些迷茫的眨了眨眼睛。 “为什么对我说这些话!”余丹喘着粗气,身子在江修远的臂膀中微微颤抖着。这明明是他,一样的温度,一样的拥抱,可是,说出来的话却让她陌生。陌生的主动,陌生的退让,陌生的热情,这一切,都是八年前的热恋时的她朝思暮想以为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真的得到的时候,却犹如遥望着水中花镜中月,没有一丝一毫的真实感。 “我不是铁石心肠,终归有些东西,是我放不下的,我用了很长的时间在跟自己斗争,最后我选择认输,因为,有些东西,比自尊和自我都要重要。” 这要命的甜言蜜语,你为什么迟到了整整八年? “到家了吗?”刚换上拖鞋,连口水都来不及喝,余丹就接到了江修远的电话。 “嗯。”她闷闷的应了一声。 “早点睡。” “……” 如水的夜让江修远的声音染上了一抹温柔的颜色,余丹不知道这是不是自己可笑的错觉。 “我辞职了。” “什么?”余丹震惊之下,从沙发上弹了起来,“你疯啦!” “不是为了你。”江修远轻笑。 “我没说你为了我!”余丹恼羞成怒。 “好,当我多心。”江修远乐不开吱,“我背了官司,觉得很烦,索性停下来休息一下。这些年太忙了,连睡个囫囵觉都是奢侈。” “官司?你干什么非法勾当了?是不是做手术把手术刀落在病人肚子里了?” “是一个阑尾炎手术的病人,太重了,没抢救过来,家人无法接受,就把我告了。” “那你现在辞职,不是刚好给对方留下了话柄。” “无所谓,我不打算继续在北京呆了,而且这些无关紧要的人怎么看我我并不在乎。” “你还真是超然物外,你以为你自己是陶渊明啊!”余丹气不打一处来,“说走就走,说不干就不干,你不干了修阿姨怎么办啊,而且如果官司输了,要赔大笔的损失费,你的钱也飞了,名声也臭了,以后还怎么干医生这一行?” “这么紧张干吗。” 余丹被这句话噎得一口气上不来,恶狠狠的说,“你哪只眼睛看我紧张了?我巴不得你被告的蹲大牢去!” “不用为我担心。”江修远的声音听上去很愉快,“官司,我还是有点把握的,况且,我妈挣的一直都比我多,她从来都不用我养和担心的。现在,我反而要靠她养了。” “你真有出息。” “嗯。” “嗯个屁。” “都当妈了,还天天把屁挂在嘴上,你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 “关你屁事。” “又来了……”电话那端,江修远一边笑的嘴巴咧到了耳朵根,一边略显无奈的扶额。 余丹砰的挂断了电话。 第三十三章 三人命中注定的重逢 “鱼蛋……”余晓亮揉揉惺忪的睡眼,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很晚了,你跟谁讲电话讲这么大声啊……” “把你吵醒了?”余丹歉疚的双手合十,“抱歉抱歉!我的不对!” 晓亮嘟着嘴巴,黏糊进余丹的怀里,“姥爷吗?” “当然不是,我怎么敢跟他说话还屁来屁去的,你当我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那是谁?对面的那个很帅的叔叔?” 余丹的脸垮了下来,她怎么忘了对面还有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竟然搬来她家隔壁的陆非! “他没你帅!”余丹拍了拍晓亮的后背。 “妈妈,他是不是追你啊?” “……”余丹所有的笑容都僵在了脸上,下一秒,她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在儿子软绵绵的屁股蛋上扭了一把,“小小孩,别管大人的事!你知道什么叫追啊!” “知道啊,电视剧里都有演。”余晓亮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在黑暗的客厅中熠熠闪光,“男的拼命贴在女的身边,搬来女生家隔壁,或者送礼物,送花,女的则像鸵鸟一样躲起来,装作看不到。这不就是你和那个叔叔吗?” “你……从哪知道的这些!” “卡宝啊,她说要对我进行早期启蒙教育。” “她疯了吧,你才七岁!” “不小了,都有女孩子跟我告白了哦!” “啊?!” “她说要亲亲我,我拒绝了。” 余丹满脸黑线,“拒绝的好,你还太小了,不能这么早就考虑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拒绝不是因为我太小。” “那是因为什么?” “我早就定好了女朋友的标准,一定要像卡宝一样漂亮又身材好,还要像鱼蛋你一样善良又会做很多菜,她全部都不符合,我干吗随便给她亲。”余晓亮满脸认真,仿佛上课在回答问题,一板一眼。 余丹眼前一黑,差点笔直的栽倒进软软的沙发里面去。 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修玲来到青岛的当晚就接到了江容止的电话,当时她刚从浴室洗完澡出来,头发还在滴水,拿着吹风机轰隆轰隆的烘干,铃声响了很久才听到。 按了接听键之后,她佯装镇定。 弥漫在这对旧日夫妻之间的,是难以言说的尴尬,他们小心翼翼的进行短暂的寒暄,都不知道应该怎么让话题更进一步。 “你这次为什么来青岛?”江容止问道。 修玲在心底斟酌了一下怎么向江容止说明原由,最后索性挑了重点长话短说,把余丹和晓亮的事和盘托出。 江容止内心的惊讶简直不能用言语来形容,上次晓亮阑尾炎,他和这孩子有了一个星期的接触,晓亮的机灵懂事让他打心眼里欢喜,此时想到他很可能还和自己沾亲带故,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缘分,原来这就是余丹在医院里用那么古怪的眼神看着自己,仿佛比之唯恐不及的原因。 “这孩子很可爱,余丹把他教的很好。”江容止欣慰的说。 “修远这个孩子,耽误了余丹一辈子,当年,余丹的成绩并不次于修远,进B大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如果不是修远这个混账小子……” “你从怀修远的时候就一直想有个女儿,我还记得他出生的时候你懊恼的要命,现在看来,你疼余丹的成分竟然比疼自己儿子的还要多一些?” “我疼余丹是因为她是个好姑娘,因为她养大了我的外孙子,因为我不想让儿子错过她。”修玲解释到这,旋即讽刺的笑了一声,“我经历过你,自然知道遇到一个良人是多么不易的事。” 江容止被修玲的话堵的哑口无言,半晌才用苦涩的声音问道,“阿玲,过去这么多年了,你还是恨我。” 不是疑问,是肯定。江容止了解修玲,甚至更甚于自己。他知道她嫉恶如仇,黑白分明,她的恨往往比爱还要强烈和决然。 “我不会把时间放在恨一个陌生人身上。” “我们不是陌生人,我们有共同的联系,这个联系一辈子都存在。”江容止说。 “滚吧,江容止,在你背叛了我和修远,这么多年杳无音信之后,竟然还敢信誓旦旦的说我和你有一辈子都存在的联系?”修玲大声的质问,口气有些歇斯底里,此刻,她恨不得把心中埋藏多年的蚀骨的恨意化作利剑,全部刺进江容止的胸膛。 “……对不起。” “这句道歉,来的晚了点。当年,你坚持离婚的时候,都没有跟我说过一句对不起。” 电话那端的江容止闭上了眼睛,因为犯罪感的折磨,他刻意忽略遗忘的部分记忆又翻江倒海的喷薄而出。 当初,他是铁了心要离婚的。 他受够了修玲的霸道,专横,唯我独尊,他感到挫败和压抑,他急需要一个温柔的怀抱,一个能够给他肯定和尊严的女人。 他明明知道对方对自己有所图谋,但是他依然无法抗拒,他在心底自欺欺人的对自己说,或许,她真的爱自己,为了爱情,他愿意赌一把。 他输了,而且输的一败涂地。 这之后的每一个新年,他都是在青岛一个人度过。100平的三居,只有他一个人,走路说话仿佛都会有回音,面对着满桌的菜却没有一丝胃口,吃很少的饭,剩下的便任由它们摆在桌上慢慢凉透,再放进冰箱,可以拖拖拉拉吃上三天有余,电视里喧嚣的歌舞让他如坐针毡,窗外夜空中绽放的烟火让他的思念几乎排山倒海。后来,他索性去医院值班,在办公室用工作麻痹自己的神经。对于他的奉献和拼命,很多人给予褒奖的夸赞,他统统一笑置之——又有谁知道他内心的苦涩?他走上了歧路,从此骑虎难下,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吃,他只能就此走到底。 修远高三那年,他曾经回过一次北京。 他没有带行李,只带了钱包就冲去了火车站,所有的卧铺全部售罄,他便不顾一切的买了一张站票,混在拥挤的人潮中上了火车。周围全是背着编织袋的农民工,他一身斯文得体的打扮杵在中间显的非常另类扎眼,但是他不在乎。 下了火车,他感觉不到丝毫的疲惫,精神的力量支撑他第一时间回到了家,一刻都没有耽误或停留。 “我回去过。我回过北京。”江容止的声音是修玲熟悉的低缓平静,“我站在楼下,看着我们家的窗户,看到鹅黄色的窗帘,客厅和厨房亮着灯,我能隐约看到你忙碌的身影,看到修远跑进跑出,我想我是在那一刻才真正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我没勇气上去,一个人在冰天雪地里站了整晚,后来得了肺炎,在B大附院住了整整一个月。我想,所谓懦夫说的就是我吧,明明在心底说了几万句对不起,却一次没有对你讲出口,明明已经到了楼下,却没有勇气敲响那扇我曾经愚蠢的弃之蔽履的大门。” 修玲拼命忍住眼眶里的泪水,她不能说话,不敢说话,害怕一张嘴就会痛哭出来。 你终于承认了,江容止,你终于承认了,我等到了这一天,等到你后悔向我低头的这一天了。 我在梦中幻想这一幕已经十多年了,如今,一朝成真,为什么我反而没有想象中的半分兴奋,反而比以前更难过了呢?修玲的心底无限悲哀。 下午五点半,店长和妻子来交班,余丹把帐目交代清楚,套上外套便准备去接晓亮放学。临出门,老板娘还塞了三个火龙果给她,“给晓亮吃吧。”她说。 老板娘温婉的笑容让余丹心中一暖,她接过装水果的袋子,感激的笑了笑,说,“谢谢。” “我喜欢你儿子,又可爱又懂事。我儿子要是他一半乖,我就烧高香了!” “小男孩调皮是难免的,晓亮比较狡猾,人前装的人模狗样,人后可就狐狸尾巴露出来了。”余丹说。 她说的确实是实话。余晓亮这“演戏装乖”的本事,炉火纯青,得她的真传。 余晓亮的小学离余丹工作的地方不远,只需要步行十分钟。来到学校门口,已经看到那里熙熙攘攘围满了家长和私家车。 突然,人群中两个格外挺拔,鹤立鸡群的身影让余丹吓的哆嗦了一下。几乎是下意识,余丹跳到了树后面。 她抠着树皮,看着相隔三米远的江修远和陆非的背影,一股寒气顺着脊柱一直窜到了头顶。 人在慌乱的时候,脑袋里往往是一片空白,无法正常运转,余丹也不例外。 她的智商都用来处理试卷上的难题了,这种应激场面不是她擅长应付的。 往次,她总是像个鸵鸟,选择逃避。现下,她本能的躲在树后面,但也不能躲一辈子。 晓亮马上就要出来了,她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一头雾水的儿子走到“两个爸爸”的面前。 她心一横,从树后面走了出来。 却突然被人拉住了胳膊。 余福久在饭店里订了位置,打算来接外孙子放学,一家三口吃个团圆饭。 他并不知道余晓亮放学的时间,于是四点就来这蹲点等待。 却意外看到了余丹鬼头鬼脑的身影。 他不知道余丹在躲什么,于是上前拉住了她。余丹回过头来,在看到余福久的一瞬间脸色唰的一直白到脖子根,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爸……你怎么在这!”余丹用有些颤抖的声音问道。 就在这时,学校的铁门开了,放学的孩子们蹦蹦跳跳鱼贯而出,校门口顿时沸腾了起来。 “当然是接晓亮。走,正好,他们放学了。”余福久说。 远远的,余丹看到了余晓亮活灵活现的笑脸。他永远都是第一个冲出教室,速度跟火烧屁股有一拼。这点,也是遗传余丹。 余丹眼睁睁的看着余晓亮左顾右盼的寻找自己的身影,眼睁睁的看着江修远和陆非从不同的方位同时走向他,眼睁睁的看着余福久拉着自己走向这个是非漩涡的中心…… 她什么都做不了。 某电影里不是有一句经典台词吗?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她逃了八年,就是不想面对今天这样的场面,但奈何冥冥之中自有定数,那些她拼命逃离的人,终于还是在某一天,重聚在她的生命中了。 第三十四章 就凭我爱你 江修远看到陆非的时候,原本飘来飘去寻找晓亮的眼神突然凝了一下,瞬间变的锋利起来。 他当然记得陆非。 哪怕时隔八年,当年那个风靡校园,阳光帅气的男生已经褪尽青涩,成长为一个成熟硬挺的男人,他身上那股夺目的光芒依然没有减退分毫。 除了眉宇依然清晰可辨,外加江修远的记忆力原本就是超群,也因为陆非留在他脑海中的最后一个印象实在是过于劲爆和深刻。像是用刀尖用力划在他的心头,将他年少真挚的爱切割成碎片,那种被背叛的痛苦,哪怕今日回忆起来,依然令他不能释怀。 他的手正放在风衣口袋里,没有人知道,里面的拳头已经紧紧的握了起来,手背上青筋暴起,修长干净的手指上关节凸出发白。 那一天,在黑暗的酒吧包间里,他曾经给过陆非一拳。 现在,他却仍然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克制自己不冲上去把他打倒在地。 陆非完全没有注意到江修远的虎视眈眈,他的注意力全在人群中左顾右盼的余晓亮身上。 他拨开人群,走上前去,摸了摸晓亮的脑袋。 晓亮被吓了一跳,瞪着溜圆的眼睛,满脸好奇的瞅着眼前这个一脸谄媚的奇怪叔叔。 “你是谁?” “我是你妈妈的朋友。”陆非解释道,“我想请你和你妈妈吃饭,我们一起等她来,好吗?” “嗯。”晓亮乖巧的点了点头。 “要吃糖吗?”陆非从口袋里变魔术一般掏出一个棒棒糖。 “那是女孩子才吃的东西……”余晓亮不置可否的撇了撇嘴巴。 “你这小鬼……”陆非拍了拍晓亮的肩膀,他从来不知道父爱是什么东西,但此刻他的心却无比真实的变成了被春风吹皱了的湖水,荡啊荡的,飘起了阵阵涟漪,“那什么才是男孩子该吃的东西?” “除了甜食和可乐吧……” “可乐?” “嗯,鱼蛋和卡宝说,喝可乐对男生不好,为什么不好,却不告诉我。” 陆非哈哈大笑。这个余丹,竟然教一个7岁小孩这些东西?! 短短几步路,余丹的两条腿却像灌了铅。 “你怎么来了?”她有些尴尬的对陆非笑了笑。 “修远?”余福久看到几步外的江修远,惊讶的喊出了声。 陆非和江修远对视的一瞬间,看向彼此的目光有多火花四溅,以及站在他们中间搂着余晓亮的余丹心底有多忐忑不安,旁人自是不能理解。这真是当之无愧的心怀鬼胎。 还好,当着余福久和余晓亮的面,谁都没有轻举妄动。 余福久原本设想的三人家宴,添了两双筷子,变成了五个人尴尬的晚餐。对余丹来说,说它是鸿门宴都不为过。席间,是不冷不热的寒暄。余福久并不知其中端倪,笑容可掬的和陆非攀谈,江修远话很少,吃相文雅,不紧不慢,偶尔给余丹夹几筷子她爱吃的菜,看向余丹的眼神却是冷冷的。余丹如坐针毡,失魂落魄,只能狼狈的扒拉餐盘,埋低了脑袋,一股脑的吃吃吃。 中间,她扯了个上厕所的理由,逃了出来。 奇?扭开水龙头,她扑了很多凉水在脸上。镜子中的她脸颊潮红,眼神游移不定,发丝有些凌乱的散了下来,又被刚才洗脸的水弄的湿了大半,看上去颇为狼狈。她深吸气,努力平复自己的呼吸,捏了捏僵硬的腮帮,憋出一个牵强的微笑,一咬牙,打开门走了出去。 书?门外,江修远像是守株待兔的猎人,靠着墙,手抄在口袋里,刚点燃一根烟。 网?丝丝烟雾从薄薄的两片嘴唇缝隙中飘散出来,让他的脸显得有些模糊。 余丹的心,咯噔了一下。 “你在这杵着干嘛?男厕满了来排女厕?”余丹冲口而出的依然是有些毒舌的戏谑。 “等你呢,看你进去了这么久,是不是觉得包厢里的场面太尴尬和难以面对了,恨不得把自己一头塞进马桶里。”江修远回答的气定神闲。 “我没什么好尴尬的。”余丹狠狠的说。 要尴尬也是你们这两个强奸犯尴尬!这句话当然只能留着腹诽,余丹当然不会不知死活的把它冲口而出。 “我看今天这个情景,你和他也是刚刚遇到,晓亮甚至不认识他?” “你凭什么管我们的事。”余丹口气不善。 “凭我爱你,你准备让我说几遍?” 江修远的回答几乎把余丹当场石化。 这次,江修远辞职,来青岛找她,毫不吝啬甜言蜜语,说了那么多过去再浓情蜜意他也绝不会说出口的话,她震惊,恐慌,却并不感动。 来的不是时候的诺言,对她来说,只是个笑话。 “我们之间,早就过去了。”余丹轻笑,“这些,是过去的最想听的话,在我天天围着你转的时候,我怎么逼你求你,你都从来不说,现在,为什么突然开了金口呢?因为离婚了寂寞了?因为突然知道晓亮有可能是你的儿子?你这么青年才俊,就算离婚也肯定有大把的名媛淑女等着嫁给你作江太太,至于儿子,有的是女人肯为你生,如果你真的如你所说的爱我,就放过我和晓亮吧。我真的不知道我是不是上辈子坏事做多了,你和陆非竟然同时出现,难不成现在要我拉着你们俩和晓亮去做亲子鉴定?这就好像把我已经愈合了的伤口挖开再在上面撒盐一样,你们让我怎么面对晓亮……他每次问我,为什么别人有爸爸,可是他却只有鱼蛋和卡宝,我都无言以对,后来,他长大了,懂事了,渐渐不问了,我却更心疼,更愧疚……” “没有亲子鉴定,怎么会有亲子鉴定,我说了,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江修远握住余丹的手,努力想要让自己掌心的温度温暖余丹冰冷的内心。 她的手很冷,像是陷入了噩梦。江修远加大了力气,仿佛想要以此来表示自己的诚意和决心。 “我和戚薇的那段婚姻,失败在我根本无法集中精神。我一直在忽视她,逃避她,她做了很多努力,却依然徒劳无功。我知道她没有错,错在我,我没法爱她,因为她不是你。” “害怕亲子鉴定的,不是你也不是晓亮,是我。” “因为如果鉴定的结果,他是陆非的孩子,那我就连最后一个留住你的理由也不存在了,所以哪怕我和他一样,有百分之五十的胜算,我也不敢冒险。” 泪眼迷蒙中,余丹感觉到自己被江修远的胳膊牢牢的固定在怀中。 他身上的气味是如此熟悉,有那么短短的一瞬,余丹恍惚的觉得这八年的一切都是一场噩梦,他们还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爱人,她依然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荡着腿,哼着歌,抱住他的腰,让他带着她,穿过他们或明媚或悲伤的记忆,一直开到他心底深处的秘密花园里去。 江修远低下头,缓缓的靠近,他的唇慢慢贴在了余丹的唇上,他轻轻含住了那一丝甘甜,叹了口气,终于明白他和戚薇之间,到底缺少了些什么了。 是发自内心的爱,是抱在怀中就再也不想放手的占有欲,是恨不得把对方装进自己口袋里呵护的冲动,是跟她斗嘴,看她气的哇哇乱叫,心里就喜不自禁的小阴暗。 只有面对余丹,生性淡漠的他才像是有了生命,有喜怒哀乐,会嫉妒吃醋,他那张面具般精致但空白的脸上才有了生动的表情。 这一切,别扭固执的他,一直不愿意承认。 一直到领了绿本,从民政局出来,他和戚薇去吃散伙饭,他才被曾经的妻,一语点醒。 “原来我还在较真,后来我想通了,反正你从来没爱过我,我还这么年轻,何必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戚薇把一盅白酒一饮而进。 “你少喝点!”江修远皱紧眉头。 他不喜欢这样的戚薇,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喝酒,耍风,眼神迷离,行为失控。 这会勾起八年前那个黑暗的包厢里他噩梦般的记忆。 “现在知道管我啦?不觉得晚了点?”戚薇嘿嘿的笑出了声,“原来,我就算醉死在大街上,你也不会理我的啊……” 江修远沉默不语。 他的确曾经做过这样的混帐事。【 宝 书 网 ﹕ w W w . b a o s h u 6 . cO m】 彼时他刚研究生毕业,成为一名住院医师。戚薇同学聚会喝高了,打电话来穷嚷嚷,他正在急诊室忙的手忙脚乱,听到电话里戚薇的疯言疯语颇为不快,二话不说的挂断了电话。 忙到天亮,他才想起戚薇。 回到家后他才知道,戚薇睡在楼下的长椅上,被晨练的大妈发现,赶紧送到医院,说是着了凉,并没什么要紧,打了点滴,起色也逐渐恢复了过来,但是从醒了之后就一直木讷的出神,谁跟她说话她都是一副懒的搭理的样子,仿佛是三魂六魄飞了一半。 江修远没力气追究戚薇沉默的缘由,忙活了一晚上,几乎没怎么合眼,他的体力早就到了极限。洗完澡后,他吹干头发便钻进被窝里睡去了。一言不发。 他和戚薇都心照不宣的用脊背面对彼此,可悲的是,这种冷漠竟然是夫妻间唯一拥有的默契。 “我对你跟余丹的事,也有所耳闻,毕竟,你们是附中的风云人物。”戚薇托着腮,面带微笑,“有时候,我真的恨她,我怀疑她就是我命中的克星,专门被上天派来抢走属于我的东西。高中时,我暗恋的小学弟陆非,从进了学校开始眼睛里就只有她,后来上了大学,我们慢慢走到了一起,结了婚,她还睡在我们中间。噢,不对,她比睡在中间更可怕,她如果睡中间,我可以把她一脚踹到床底下,可是她睡在你心里,像跟针一样扎的那么深。你知道你爱说梦话吗?梦里永远只有一句,就是她的名字。连你自己都不知道对不对?因为你不屑于承认,你的尊严多么伟大多么值钱,你怎么肯让自己对一个女人低头服软,你只有在梦里才敢承认,你爱她你想她你放不下她。” “现在,我们终于离婚了。你解脱了,我也解脱了。你去找她吧,去追回你那了不起的伟大爱情,要不然,就太对不起我的成全了。” 二人回到包房里,原本相谈甚欢的余福久和陆非皆是一愣。 余丹的眼睛红肿,嘴唇红肿,神情慌乱,而她身后的江修远则跟平时无异,满脸云淡风轻。 陆非的心头莫名一慌。 他分明在江修远的表情里,捕捉到一丝隐约的笑意。 他是笑给自己看的吗?陆非有些恼火的想。 他原本想先搞定余丹的爸爸,再搞定余晓亮,采取曲线救国的策略最后攻陷余丹,但现在,他不禁有些怀疑,自己这一步是不是走错了。 毕竟,感情,是两个人的事。 如果八年前,余丹爱的不是他,八年后,另一个男的依然比他在余丹心中占据更重的分量,那么哪怕余晓亮是他的儿子,哪怕余福久和余晓亮都站在他这边,又有什么用呢? 第三十五章 爱情是个莫名其妙的东西 深夜,余丹轻手轻脚的帮儿子关掉台灯,又掖了掖被角,最后在他苹果般圆圆的脸颊上轻轻印了一个吻。 余丹习惯不开灯在房间里独处,她打开手机,屏幕发出的一小束光亮投在她的脸上,“你还记得我的梦想是什么吗?”编辑完成,她点击发出。 江修远的短信回复的很快,倒像是他手握手机时刻准备好跟她联系似的。 “记得,作家。” 余丹的满心的雀跃和得意都在脸上明晰的绽放,那笑容仿佛一粒石子投在平静无波的湖心,涟漪一圈一圈向外一般,慢慢爬上了眉梢和嘴角。她反复修改措辞,写了删,删了写,最后仅仅剩下了两个字,“嘿嘿”。 所谓默契,就是一切无需言明也能自然的交流。比如余丹和江修远,青梅竹马的感情让他们能够清楚的了解对方的所思所想,仿佛彼此的心依然靠的很近很近。 一个字一个字的短信交流不是江修远所习惯和擅长的方式,在他眼中,文字中表达的意思都是经过反复斟酌和推敲的,他更喜欢直观真实的交心,于是他把电话打了进来。 “小说?”他问。 “嗯!”她语气轻快,回答言简意赅,“你还记不记得我的字第一次印成铅字,是什么时候的事?” “四年级,好像是写个什么植树节是吧,豆腐块大小。“ “这么长时间了你还记得,当时好像稿费只有五块钱是吧?对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虽然后来,我陆陆续续中了很多次稿,稿费也得了一些,但是我始终觉得最初的那五块钱最惊喜最可贵。” “你全都用来买零食了对吧,画眉,冰糕,炸串之类的,花得一毛不剩。” “你少马后炮,那些吃的也有一半是进了你的肚子里的。”余丹反唇相讥。 “挺可爱的。”江修远的声音突然变的低沉和温柔。 隔着电话线,余丹的脸颊突然发烫了起来。 作家,出书,有自己的读者,这是她从小到大的梦想。为了它,她提前上学,早早认字,笔耕不辍,坚持投稿、写日记,这一切,却都在八年前的那个冬夜戛然而止,成为心底一道隐秘而不堪触碰的伤。 两个月以前,她怀着忐忑的心,在某网站申请了一个叫“月半弯”的笔名,开始了小说的创作。未料竟然人气火爆,点击率越来越高,才写了四万多字就上了主页的编辑推文人气排行榜。今天下午,收到编辑邮件商谈签约出版事宜的时候,她恍惚间以为自己在做梦。 “你后不后悔?”江修远问,“如果当年你没有离开,或许你的梦想早就已经实现了。” “我不后悔。”余丹露出一丝平静淡然的笑容,“虽然我失去了一些东西,但是换来了晓亮,这比什么都来得珍贵,我也是有了他才明白当年我妈妈为什么执意要求保住我而牺牲她自己。” “那,那天晚上的事呢?” “嗯?哪天?” 电话那段一阵沉默,余丹能够清楚的听到江修远略微粗重的呼吸声,如坚冰般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硬生生砍开了一个缺口。 “不后悔。”余丹的语气很轻,简单的三个字却像一记重锤打在了江修远的胸口,那种疼,只有她能给他,而在她远离他生命的这八年,他曾以为自己已经不再会痛。 “我爸爸妈妈和好了。”江修远突然叉出另外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 “嗯?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他们一起告诉我的。我妈说,他们俩年纪大了,折腾够了,想好好过日子,所以她想给我爸一个机会,也给她自己一个机会。” “那你……原谅你爸爸了吗?” “我原不原谅并不重要。”江修远的声音冷漠而疏离,仿佛谈论的并不是自己的爸爸,而是一个毫无关系的陌路人。 她无权,也不会责怪他寡情,相反,她理解他的心境。 她的刺,他的冷,都是受伤流血后本能的自我保护。 家庭的不完整直接导致他们对感情患得患失,恐惧背叛和失去,也因此伤害了很多自己在乎,也在乎自己的人。 这些伤,或许只有时间才能将之慢慢抚平。 一阵沉默后,余丹说:“很晚了,睡吧,晚安。”语气中,竟是难得的温顺。 刚准备按下手机上红色的按键,江修远的话语却遥遥的传来,“我很高兴,你能在梦想实现之后,第一时间和我分享。” 余丹愣在原地,仿佛离了魂似的,一直到江修远先挂断了电话,耳畔变成了嘟嘟的忙音。 只之前一顿饭的功夫,陆非和余晓亮就“勾搭”到了一起,建立起了深厚瓷实的“革命情谊”。 清早,陆非难得在闹钟叫早之前睁开了眼睛,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墙壁上的钟表指向匪夷所思的六点——若放在平日,这时他搞不好刚刚睡下的时间。 他今天上午有一个时尚杂志摄影师的面试,来到青岛晃悠了一个多月,他终于决定工作,在这个海滨城市扎根。 过去,他纸醉金迷的挥霍着金钱与时间,他的周围都是名牌名车和美女,他理所应当的享受着这一切,因为他有资本,因为他的朋友都是跟他一样的人。 这一切,却在与余丹重逢之后,悄然发生了改变。 他看着她那么努力的生活,早期跑步,买菜,做饭,送儿子上学,再去进货,顾店,学日语,写小说,她把自己的生活填充的很满,丝毫也不肯懈怠。 她的人生被他搅的一团乱,偏离了名牌大学以及科学家的既定轨道,但她好似并不以为然,另辟蹊径后走的很潇洒,也很开心。 她的坚强和勇敢让他自惭形秽,他终于知道,他没有资格责怪父母丢下他,因为他今天的一切都是正基于父母给他的丰厚物质环境之上,如果失去了他们的庇护,他一无所有,一文不名。 这样的他,甚至连7岁的余晓亮都不如。 面试之前,他却又更重要的事情去做,重要到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弹了起来,顾不得洗脸刷牙,就蓬头垢面的冲出门去。 “鱼蛋爱吃早餐亭的胡萝卜包子,还有一杯豆浆,我爱吃椰蓉面包,喝一袋可可奶,卡宝不吃早饭,她说早晨的时间太宝贵,不用来睡觉简直是浪费。” 余晓亮的声音犹在耳畔。 陆非站在早餐亭前,看着玻璃大门的反光现出自己的打扮,长袖体恤,牛仔裤,人字拖鞋,头发有些蓬乱的上翘,看上去颇为不羁,不禁哑然失笑。 这不修边幅的行头如果让他那群狐朋狗友看到,一定会笑话他到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吧? 早餐亭外是一个农贸市场,一三五开放,陆非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他长手长脚,英俊帅气,扎在中老年妇女和吆喝叫卖的小贩中间显得格外鹤立鸡群。他没买过菜,不懂得挑拣,更不会讲价,只是凭着外观眼缘想要什么就买什么,不一会儿左右手就拎了满满一大堆蔬菜水果,后背上汗如雨下。 “你怎么在这?”余丹拿着钱包,隔着很远就看到了陆非。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陆非有些局促的移开视线,显然很不好意思。 “你……买菜?” “我不买菜难道喝西北风?” “想不到。”余丹莞尔。 “对了,你和余晓亮的早饭我已经买好了。”陆非扬了扬手里的袋子。 余丹依稀在一大堆蔬菜水果中间发现了豆浆、包子和面包,她本能的后退一步,摇了摇头,“不用了。” “我买都买了,都是你们爱吃的,我一个人根本吃不完。还有啊,这些菜,我根本吃不完,你看看有没有你们爱吃的,直接拿走吧。” “吃不完放冰箱保险格里就是了。我还没想好要吃什么,我自己去逛逛好了。拜拜。” 余丹像只泥鳅一样钻进人群,一转眼就没了踪影。 谁说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形状?在爱情里,三角形是最危险的罪恶!余丹狠狠的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想要把那瞬间的恍惚失神击退打败。 陆非的笑容,眼神,感情,以及对她的明示暗示,她不是傻子,怎会不知? 但这三人交错的感情在八年前就已经让她失去了一切,付出了如此惨痛的代价,八年后,她再笨也不能眼瞅着自己重蹈覆辙。 茄子,西兰花,大头菜,蒜苔,皆是余晓亮和唐卡喜欢的菜色。 买东西的时候,余丹已经习惯了顾及儿子和唐卡的品位喜好,对于自己,则越来越没有要求,仿佛什么都已经无所谓了。 她走出菜场,竟然看到陆非。他靠着路灯斜倚而立,一见到她就大步流星的走了过来。 “你怎么不回去?”余丹问。 “豆浆洒了。”陆非悲戚的说。 大概是跟其他东西左右碰撞,塑料袋里的豆浆渐渐歪斜,倾洒了大半。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余丹嗤笑。 “你爱喝不喝!”陆非有些恼羞成怒的涨红了脸,扭头就走。 “哎哎哎,怎么这么小心眼啊,我跟你开玩笑的!”余丹追上前去,“我喝!” 她夺过杯子,咕嘟咕嘟一饮而进。 陆非愣愣的看着余丹嘴边的一圈豆浆的白色印渍,恍然失神。他的心莫名的有些痒,像是被什么搔着似的。 “怎么?”余丹觉察到陆非的异常,奇怪的问。 “……没事。”陆非狼狈的移开眼睛。“听说,你要出书?” “你听谁说的?晓亮?” “嗯,行啊,不愧是咱班的小才女,事隔多年依然宝刀未老。” “嘿嘿,那是自然。”提起出书,余丹仿佛春风拂面般喜上眉梢。 陆非暗叹,爱情真是个莫名其妙的东西,他纵横花丛这么多年,片叶不沾身,却不料遇到她之后,只为对方的一颦一笑就觉得全世界的花好像都在那一瞬间,全开了。 傻气,傻的心甘情愿,甘之如饴。 第三十六章 终归,是要放弃了 “鱼蛋,我喜欢陆非叔叔。”余晓亮一边咬着面包一边含混不清的说。 余丹伸过手来,在余晓亮的脑门上敲了一下,“一个面包就把你贿赂了?你就这点出息?” “才不是!”余晓亮昂着头梗着脖子,倔强的反驳,“我只是觉得那个江叔叔总是不说话,看上去好吓人,可是陆非叔叔很可爱,总是陪我玩,又逗你笑。” “晓亮,我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差别大吗?” “嗯……”余晓亮歪着脑袋,若有所思,“不大吧,但是肯定是不一样。虽然都是噼里啪啦的斗嘴,但是,但是你跟陆非叔叔在一起总是笑的很开心,我很久都没见你笑的这么开心了,跟江叔叔嘛……就算在笑,你也仿佛一副随时会哭出来的样子。” 孩子的眼睛是最干净最敏锐的,大人的逃避,遮掩,欲说还休,统统在其中无所遁形。他们轻描淡写,往往就能把大人复杂纠结的心境一语道破。 轻松,快乐,阳光,谈得来,这一切,的确是陆非给她的感觉。八年前就是如此,他们之间的距离可以迅速缩短到无话不谈交换心事,因此,甚至引得一向淡漠的江修远数度吃醋。八年后亦然,仿佛中间的时间跨度完全不曾存在。 而对江修远呢? 她努力的戴上若无其事的面具对他笑,互相斗嘴,或者分享心事,但无论怎样都似一场表演,她那颗早已麻木冰封的心,依然能够轻易的被他刺痛。 临近年关,公司里杂事一堆,陆非忙到晚上十点才下班,满身疲惫,只想在浴缸里舒舒服服泡个澡洗净一身的尘埃。 路过24小时便利商店的时候,他推门进去买了两盒哈根达斯冰激凌。他一向有拿冷饮当吃夜宵的习惯,虽然他的胃并不好,吃完之后常常会痉挛上好一阵子,但是他却怎么也戒不掉这个毛病。 原先和连泉没有分手的时候还常有她骂他照顾他,现在,他身边空无一人,怕是胃疼疼死在家里也不会有人发现。 陆非把两盒冰激凌吃的一点不剩,胃疼便来势汹汹的席卷而来。他蜷缩在沙发上,用拳头抵着胃区,紧闭双眼咬紧嘴唇,似乎唯有用唇边的痛楚才能转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 不一会儿,陆非的脊背和脑门上便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眼睛也渐渐模糊了起来。 这时,一阵细微而带着些许不确定的敲门声从玄关方向传来。 “陆非?你在吗?” 是余丹。 “两个孩子!”余丹把热水袋放在陆非的胃区,气哼哼的说道。 原本她也不想深夜麻烦陆非,扰人清梦,但是余晓亮半夜起床偷吃冰激凌吃到胃痛,唐卡今夜又回家里住去了,她一个人手足无措,只得找陆非来要几片胃药,陆非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应答状态,无奈之下她只能选择敲门。 没想到陆非和余晓亮一样正胃疼的打滚儿,如果不是她误打误撞的来敲门,怕是在这疼的翘了辫子也没人收尸。 陆非的房间里放着一张kingsize的偌大双人床,余丹把陆非和余晓亮并排放在床上,看着他们俩疼的煞白的小脸,肖似的眉眼动作,余丹叹了口气,“你的胃药放在哪里?”她问。 “床头柜下面抽屉里……”陆非没有睁眼,只是抬起手随便指了一下。 余丹依着他的指挥找到了药,成人两片小儿一片,她准备好两人的剂量,又兑好热水,把横在床上的两位病号扶了起来。 “张嘴。”余丹说。 同样是闭着眼睛,同样是眉头紧皱,连张嘴的时间和动作都惊人的一致。 余丹心头一酸,不知道是不是水太热的缘故,眼前登时雾气弥漫。 她把药片分别塞到陆非和晓亮的嘴里,又把两杯水喂到嘴边。 “小心烫。”她叮嘱。 “嗯……”晓亮仍然是闭着眼睛咕哝了一声,陆非却睁开了眼。 他的表情很严肃,眼睛里满溢的情绪让余丹的心莫名的颤了一下。 他什么都没说,她也默契的不敢打破这沉默。但她并不知道他此时不说话的原因。 他是疼糊涂了,以为这一切都是个梦。他怕他如果说了什么,把自己吵醒,一切就都不复存在了。 她替自己灌好热水袋,找药,喂水,小心叮嘱自己不要烫着,而枕边,晓亮的脸离自己那么近,近到他可以闻到晓亮身上好闻的青草味道。 他伸出手去,一把捞过她来,余丹猝不及防,就这么被陆非拉到了床上。 “你干嘛!”余丹大吃一惊,本能的挣扎着。 “别动……”陆非的声音低沉温柔,好似梦呓,“躺一会儿……就一会儿……” 余丹的动作慢慢停了下来。 她仿佛失去了意识,只是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任由他将自己抱在怀里,任由他的脸贴近他的颈窝,任由他们之间肌肤相亲,呼吸相闻。 “为什么我不能早点找到你们……我一直一个人,我已经好几年没有见到爸妈了,每年过年都是一个人下速冻饺子,平日里还能有酒肉朋友陪我花天酒地,但是过年的时候连他们都要回家吃团圆饭了,我却像个孤魂野鬼一样无处可去,就像刚才,如果你没来,我是不是死了都没人知道?” 余丹感觉到颈项边的点点湿意。那么冰凉,她却仿佛被刺痛了一般。 “对不起,我从来没有跟你说过对不起是不是?八年前我做下了混账事,没有负责任,让你一个人承担了这一切。我很后悔,可是后悔又没有用。我想补偿,你又未必肯给我机会……” “我知道没有爸爸的滋味……因为我已经过了基本上27年没有爸爸的生活,可是我竟然让晓亮也……” 没有爸爸。没有爸爸。没有爸爸…… 这四个字像是最尖锐的钢刀直直插进了余丹的心里。 她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 她尽量做到最好,她把自己全部的爱和精力都给了晓亮,又当爹又当妈,可是她的心底一直都知道,没有爸爸是晓亮心头的一条永久的伤痕。 如果说自己当初跟爸爸的决裂是一种信仰和支撑的倒塌,那么晓亮则是压根没有得到过这些东西,这些来源于父爱的东西。 那是她倾尽全力也无法代替的部分。 最艰难的时候她也曾困惑,如果自己不能给晓亮完整的家庭和幸福,那么她执意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受苦,是不是一种自私和罪过? 而当她和江修远、陆非重逢之后,内心的胆怯又让她不愿直面晓亮的身世,逃避为晓亮寻找父亲这件事。她可以不必面对那令自己难堪的往事,但这是不是以牺牲晓亮的快乐为代价? 虽然他从来不说,但是她知道,他一直渴望爸爸,一直渴望有一天自己的爸爸能够把他扛在肩头宠爱呵护。这本是所有同龄的孩子都可享受到的平凡快乐,于他,却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求。 一滴眼泪,终于从眼角滑落。 慢慢的滴到陆非的脸上,然后沿着下颌的坚毅线条缓缓滑入他的衣襟之中。 余丹偏过头来,许是药已经发挥效力,晓亮的眉头渐渐平顺,陷入酣睡。 她微微一笑,笑容略有些酸涩。 有一些东西,终归是要放弃了,哪怕再痛,再难,再不舍,再不甘。 她的力气有限,她的手不能抓住生命中的每一件东西。 余丹伸出手,分别握住自己身侧的两个男人。 窗外寒风凛冽,窗户被风吹刮的咣咣作响。她却觉得屋内分外温暖。 她终于可以不再挣扎和奔跑,因为,她已找到了家。 这个家,有爸爸,有妈妈,有孩子。普通,幸福,而完整,就像这座城市里无数个万家灯火后的三口之家一样。 她想,她永远不会忘记今夜的月亮。 明亮的半边玉盘,拥有如此明显的缺损,却依然固执的散发着清辉。 她知道,今天以后,她可能终其一生也无法再见到满月了。 第三十七章 她厌恶这个懦弱不堪的自己 余丹的皮包里有一个牛皮纸文件夹,里面盛放着薄薄的一张纸,此刻,却仿佛重如千钧。 那是余晓亮和陆非的亲子鉴定结果。 所有的猜测,矛盾,犹豫,挣扎,终于到了了结的时刻。真正面对的时候,却远没有她事先预想的那般痛苦,心底反倒是一片令她自己都难以相信的平静。 这是她预料之中的结果,由于这段日子以来的相处,晓亮和陆非越来越肖似的习惯和品性让她并不难做出如此猜测。 余丹坐在陆非工作单位楼下的肯德基里,点好了一份外带全家桶,又要了一个巧克力圣代,一边吃一边陆非和晓亮过来。 晓亮已经开始放寒假,余丹和唐卡都要上班,没人在家照看他,恰好周末陆非要去加班,他便试探着对余丹提出要带晓亮去自己工作的地方看看的要求。这是陆非第一次提出要单独跟晓亮相处,他的内心也十分忐忑。虽然自从上次生病之后,余丹已经并不排斥他接近她和儿子,但是他始终害怕自己一不留神唐突冒进,会把这如履薄冰仿佛时刻会破碎掉的幸福又亲手葬送。 “晓亮,帮我推下门。”陆非两手间大包小包,只差在脖子上也挂个购物袋了。于是用下巴指了指门,向晓亮求助。 晓亮小跑步到玻璃门前面,颇有些吃力的把门推开,闪开一条路让陆非进去,“外面好冷啊,我的鼻子都要冻掉了!”晓亮说。 “陆非,你不是去加班吗?怎么加来这么多东西啊?”余丹目瞪口呆。 “是这样,”陆非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刚才来之前路过商场,我本来想进去给晓亮买副手套,今天实在是太冷了,我的手套他又不能戴,结果逛着逛着就发现了很多衣服和玩具,我一激动就全给他买下来了。” “对啊!鱼蛋!陆非叔叔给我买了机关枪!还有旱冰鞋!还有好几件新衣服!”余晓亮的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兴奋。 余丹的笑容有一些勉强。甚至像是被芒刺扎了一下,内心有那么一瞬尖锐的疼。她想,她仍然需要适应,需要调整自己的心态,需要在自己和儿子的生活中整理出一个空位让一直缺席的孩子他爸坐进去。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 “去洗手。”余丹对晓亮说。 待晓亮听话的去了厕所,桌边只剩下余丹和陆非两个人的时候,气氛有些尴尬的沉默了半晌,最终,还是陆非打破了沉默。 “你在哪里过年?” “我准备今年带晓亮回北京过年。都已经八年没回去了,不知道还能不能认出来。” “***故宫是不会变了,别的地方,高楼大厦,地铁立交桥什么的,倒真是完全认不出来了。”陆非从纸筒里抓起一块炸鸡,大快朵颐。 “你呢?你在哪过年?” “你们回北京,我当然也回北京咯。” 余丹微微一笑,低下头想了想,又抬起头来,勇敢的跟陆非四目相对,“我记得你原来跟我说,你爸爸妈妈都不回国过年,年夜饭你都是买速冻饺子然后自己煮着吃,很惨很孤单,是吧?” “你记性真好,这么多年以前跟你说的事都舍不得忘啊?”陆非得意洋洋的打趣道。 “那是我智商高。” “脸皮真够厚的。”陆非轻笑,不置可否的撇了撇嘴巴。 “你这个偷了我的考卷,考倒数第一还在卷子上写我的名字的人,有什么资格说我,切……” “陆非叔叔,你考倒数第一啊?”余晓亮的小脸从余丹身后闪了出来。 他从厕所出来,一边甩着手上未干的水珠,一边蹦蹦跳跳的过来,恰好听到了陆非和余丹最后的对话。 陆非正努力在晓亮面前竖立自己的光辉形象,这次彻底露了马脚,有些狼狈的变了脸,哭笑不得,压低声音对余丹说:“你要注意维护我在晓亮面前的形象!” “本来也没啥形象,少自作多情。”余丹得意洋洋的瞟了陆非一眼。 晓亮吃东西一贯专心,眼睛紧紧盯着鸡块,仿佛生怕它长了翅膀飞了一般。有些油炸的碎屑沾到了嘴边,坐在晓亮对面的陆非便顺手拿起纸巾,伸直胳膊横穿整个桌面,过来为晓亮擦掉。晓亮头也不抬,心安理得享受着陆非的“侍奉”,仿佛这是件理所当然的事。余丹看在眼里,不由暗叹,果然是父子连心血脉相通,彼此熟悉和接纳对方竟然显得如此迅速而容易,仿佛完全跨越了这八年中感情的空白。 “刚才的话被打断了。”陆非说,“好像说到我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家过年?” “嗯。”余丹垂下脑袋,像是有些不好意思,咬了咬嘴唇,终于决定开口,“晓亮很喜欢你,你去我家过年吧,反正只不过是添一双筷子的事。” 陆非被余丹这句话噎的忘了咽下刚嚼完的肉,也忘了吐掉嘴里的半截鸡骨头,整个人呆若木鸡,仿佛失了魂。 余丹从餐盘里拿起一根没用的吸管,敲了敲陆非的脑袋,“傻了?” “没有,以为自己在做梦。”陆非说。 这又何尝不是余丹此刻的感觉。 唐卡抬起头来看了看眼前排队的长龙,觉得遥遥无望,再回头看了看安静的坐在长椅上一脸抚摸着肚子一边笑容甜蜜的许一涵,更是觉得刺眼。 她的周末,原本应该在被窝里度过。已经晒到屁股的太阳暖暖的照进房间,在它的笼罩下半眯着眼睛享受回笼觉,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这一切,却全都被唐骏这个杀千刀的家伙的一个越洋电话给搅乱了。 唐骏陪唐爸爸去新加坡谈一笔重要的单子,人不在国内,许一涵如果没什么大事并不愿意在这个时候打扰他。但是当她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她也慌了神,只得哭哭啼啼的把电话打了过去。 唐骏心急如焚但无奈鞭长莫及,陪许一涵产检以及筹备婚礼的任务便落在了唐卡的肩上。 “你为什么好事从来都不会想到我!”唐卡咬牙切齿的说。 “哎呀,我知道你忙,可是好歹我是你哥,将来我儿子可是要叫你姑姑的,你就帮帮忙嘛,如果等我回去之后再准备,涵涵恐怕就得大着肚子结婚了。就咱爸咱妈那老古董作风,如果知道我先上车后补票,还不操刀解决了我啊……” “当初脱裤子的时候你怎么不想这么多!”唐卡砰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虽然唐卡在电话里并没有答应唐骏,但是她不可能眼瞅着许一涵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却撂腿不管,毕竟,那是她最爱的哥哥,那个即将横空出世的孩子,要叫她一声姑妈。 排队,挂号,问诊,拍片,等结果,这些明明都是孩子的爹应该来做的事,此时,唐卡却不得不代替唐骏坐在许一涵身边。许一涵向医生询问了很多问题,包括日常起居的注意事项以及腹中孩子的情况,她耐心细致的听着,两眼一眨不眨,她的手交叠着放在腹部,时不时的轻柔抚摸,那种淡然的笑意和认真的神色让她的脸上闪耀着某种让唐卡觉得陌生的光辉。唐卡想,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母性。 把许一涵送回家后,唐卡又去超市买了只乌鸡,用许一涵的厨房炖了一大锅鸡汤。 “好香啊!”许一涵站在厨房门口,闻了闻空气中令人垂涎不已的阵阵香气。 “你去坐着吧,小心别摔着。”唐卡的声音平静而略显冷漠。 许一涵微微一笑,转身进了房间。 她乖乖的喝光唐卡端给她的鸡汤,乖乖的对唐卡说谢谢,得体的让唐卡挑不出丝毫毛病出来,唐卡的胸腔里有股莫名的愤怒,却一直找不到发泄的出口,这让她觉得烦躁而不安。她不想再待下去了,便匆匆起身离开。 唐卡把车子开到家门口,却没有上楼。她锁好车,一个人在马路上游荡了很久。路过一家婚纱店的时候,唐卡在橱窗外驻足,久久的盯着那些身材完美面容却模糊不清的模特模型穿着纯白华美的婚纱,她想象着许一涵穿上婚纱的样子,虽然腰肢因为怀孕而并不纤细柔美,但脸上的幸福却如此深切而动人。唐骏穿着白色的西装,显得英俊而挺拔,他和她四目相对,眼中有满得几乎要化开来的温柔,他俯下身来吻她,对上帝发誓说“我愿意”,无论贫富疾病,都要与她相守到老。 唐卡满脸冰凉,用手背蹭了蹭,才发现全是眼泪。 这眼泪来的莫名其妙。 她很少哭,更没遇到过什么值得她哭的事。她一贯强势,前进的路上偶尔遇到小小的阻碍,也能用巨大的行动力轻松跨越和克服,这些阻碍从来都构不成威胁和挫败,甚至只能说是证明她成功的一种试炼。 可是现在,她哭了,眼泪像水龙头里的水一样,打开了阀门便死活也停不住。悲哀的是,连她自己都不想承认她为什么哭,更不要向某个人倾诉了。 她厌恶这个懦弱的自己,不堪的自己,卑劣的自己。她恨不得把自己的心从身体里挖出来,扣掉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然后再安放回去。从此不再矛盾,不再妄想,也不再痛苦。 深秋的雨便是在此时夹杂着西伯利亚的冷空气缠绵着落下来的,周遭的景物都变得模糊,行人或者用包顶住头快步前进,或跑进街边的商铺里躲雨。唐卡被浇了个通透,眼泪混进雨水里,倒显得看不分明了。 她去酒吧,点了一瓶XO,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一杯一杯的喝下去。酒入愁肠却没化成相思泪,唐卡只是不停的上厕所。这边喝那边排,她反而越想醉越是醉不了,脑海里一直如明镜般澄澈空明。 青岛是个不大的城市,夜生活并不如南方城市丰富,出名的酒吧都是掰着指头便能数得上来的那几个,唐卡对在里面遇到熟人早已习以为常。她坐在黑暗中,看着不远处的莫言宇正和一个女生争吵着。说是争吵,其实莫言宇并没有大声嚷嚷,他依然在竭力保持风度,大部分时间都只是表情紧绷保持着沉默,偶尔听不下去了才会张口来反驳几句。站在莫言宇面前那个情绪失控的女孩嘴巴倒是一直都没停过,她个子高挑,身材热辣,镶着碎钻的紧身高领毛衣配上豹纹皮裙和及膝长靴,海藻般的长发披散到腰,唐卡只能看到她的侧脸,在明暗变换的灯光下若隐若现的看不分明。 唐卡怀着恶作剧的心态拿出手机,给莫言宇打了个电话。她远远的看着莫言宇从口袋里把手机掏出来,只看了一眼便为难的僵在那里了。唐卡冷笑,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值得相信的?莫言宇虽然跟自己交往不久,但是他的体贴和憨厚却一直让她心安,没想到,这个世界上果然不存在不偷腥的猫,无论这猫看上去有多老实! 莫言宇还是接起了电话,上来却抢先问道:“你还没回家吗?电话那边那么乱!” “我心情不好,在外面喝闷酒,你出来陪我吧。”唐卡百无聊赖的靠着墙,慢悠悠的说。 “你在哪?我去接你。”莫言宇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着急。 “你呢?你在哪?”唐卡问。 莫言宇犹豫了一下。唐卡看到莫言宇抬起头来,看了看自己对面的女子,末了,莫言宇温柔低沉的声音从耳畔传来,“我在酒吧,跟朋友在一起。你这么漂亮,又一个人喝的醉醺醺的,如果被别人拐跑了怎么办?我得看紧一点。告诉我,你在哪?” 唐卡笑了,这一笑,眼泪又流了出来,莫言宇的话击中了她内心深处最脆弱敏感的神经,“你怎么这么傻啊?” “你喝醉了,舌头都打卷了。”莫言宇的声音有些焦急,“乖,唐卡,你在哪?” “往右看。” 莫言宇转过头来,左顾右盼,唐卡用手背蹭干眼泪,霍得站起身,竭力让自己灿烂的笑出来。 第三十八章 我是替代品还是救生圈 “这是我小时候一起长大的朋友,叫郑斐。”莫言宇介绍,“郑斐,这是我女朋友,唐卡。” 郑斐的脸色有些难堪,她看着唐卡伸向自己的手,冷冷一笑,选择了视而不见。 唐卡若无其事的收回自己的手,挽住莫言宇的胳膊,“我都看了你们好一会儿了,我打电话给你,就是想看看你会不会骗我。” “我从来不骗人,更不用说骗你了。”莫言宇对牢唐卡的眼睛,里面的温柔竟然让唐卡想到了她幻想中的唐骏在婚礼上凝视许一涵的样子。 “阿宇哥哥,我以为你在骗我,原来你真的有个女朋友,可是你明明爱得是我,连找朋友都按照我的类型去找个跟我想象的人,输给自己的替代品,你说我是该开心还是该难过?” 郑斐斜睨着唐卡,神色间是居高临下的骄傲。唐卡怒极反笑,环抱着胳膊,眼神迷离而玩味,“小妹妹,他宁愿跟我这个替代品在一起,也不跟你在一起,你说,你是该开心还是该难过?” 郑斐的那份淡然瞬间被唐卡的话撕得粉碎,她冷然的看着唐卡,眼底一丝寒光闪过,“我和他之间的事,你什么都不知道,没资格去评头论足。” “不是没资格,是没兴趣。”唐卡莞尔,目光淡淡的掠过郑斐看向莫言宇,说道:“送我回家,我没开车。” 莫言宇有些为难的看着唐卡,又看了看表情僵硬浑身颤抖的郑斐,终是狠不下心把她一个人丢在酒吧,他上前一步,握住唐卡的胳膊,似乎怕他挣脱,手腕上用了点力气,他尽量让自己的眼神和口气显得诚恳,生怕激怒了唐卡,“她喝多了,我们先一起送她回家,然后我再送你,好不好?” 唐卡略一颔首表示同意。如果莫言宇会翻脸不认人,半夜三更把女孩子一个人丢在这种地方,那她大概会一记左勾拳打狠狠的打在他的喉头上。 莫言宇搀扶着酒酣的郑斐,摇摇晃晃的来到车前,把她塞进了后座,直起身来的时候刚好看到唐卡双手环抱,站在副驾驶外面看着自己。她的眼神很复杂,瞳仁雪亮,喜怒难辨,莫言宇觉得心虚,连忙抱拳作揖摆出了一副道歉的姿势。唐卡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拉开车门坐了进去,不再逗他。其实她并没有生气,原本心里的抑郁反而被这个小插曲闹的一扫而空,或许,她该对莫言宇和郑斐说声谢谢。 从酒吧到郑斐的家大约需要半个小时的车程,一路上郑斐都靠在后座椅背上睡的很沉,唐卡和莫言宇谁都没有说话,空气中弥漫着一丝难言的尴尬。车子开到一处僻静的小区门前,莫言宇回头试图将郑斐叫醒,他唤了数声,对方依然没有反应,莫言宇叹了口气,无奈的下车把郑斐揽在怀里,对唐卡说:“你和我一起送她上去吧。” “我懒得动弹。” “可是我怕你胡思乱想。” “我才没那么无聊。”唐卡瞥了莫言宇一眼,把视线转向窗外。 “她家住六楼,这小区又没有电梯,我一个人肯定扛不住。” “想要当骑士又不想吃苦头,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便宜让你占。”唐卡冷哼一声,打开了车门。 喝醉了的人是最沉的,绕是郑斐身材纤瘦,但整个人依在莫言宇身上,才刚到三楼就已经让他气喘吁吁有些吃不消了。 “你行不行啊?”唐卡看着莫言宇心慌气短的样子,伸过手去,“要不要我帮忙?” “……好……”莫言宇顺水推舟的把郑斐塞到了唐卡的怀里。 唐卡一个趔趄差点站不稳摔下楼去,她搂紧郑斐,恶狠狠的瞪了莫言宇一眼,偏偏对方一脸无辜良善,眨了眨小鹿斑比一样的圆滚滚毛茸茸的眼睛。 莫言宇和唐卡连拖带拽的总算把郑斐拉到了她家门口,莫言宇打开郑斐大的可以用来装西瓜的burberry皮包,熟稔的从内兜翻出钥匙打开了门。 莫言宇把郑斐扶进卧室,唐卡独自坐在客厅里,她四下打量着这间大约70平的两居室,东西很多,堆的到处都是,外套裤子杂志食物将地板盖得看不到地板,唐卡需要高抬腿一步一步走得很小心才能勉强找到落脚之地。桌子上有个啃了一半的苹果,残留着齿印,暴露在空气中的果肉被氧化成褐色。唐卡细细打量便发现,郑斐随意乱丢的东西无一不是价格不菲的奢侈品。她感到一丝异样的酸,方才在酒吧里郑斐的话又回荡在耳畔——替代品!替代品!她说的没错,自己和她,是多么相像! 同样是富家小姐,同样是离家独居,同样是生活上不拘小节,几千块一件的衣服全是皱褶的丢在地上,上万的鞋子被脱下来后随意丢在墙角,同样的穿衣风格,同样的毒舌和倔强,甚至连皮包都是一样的牌子款式,内里也是一样的乱七八糟。 莫言宇从里间出来,关紧房门的时候刻意放缓了脚步,他轻手轻脚的细心让唐卡觉得无比刺眼。 她的自尊仿佛被用什么东西狠狠的刺了一下。 唐卡站起身,走到莫言宇的面前,指着他的鼻子,所说的话字正腔圆,尾音却微微发颤,“我真庆幸自己跟你上来了,看着这房间里的一切,我才明白这小姑娘方才为什么敢用那样嚣张而居高临下的眼光看我。莫言宇,如果你命中注定会被这一型的女生吸引,那你为什么不去找那个正品原版呢?找我这个盗版做什么?我在你眼里就这么贱,紧赶慢赶跑去相亲,慌不择路饥不择食想要把自己嫁出去?” 莫言宇没有解释,他只是安静的站在原地,听着唐卡的控诉,他的头略微低垂,一双淡漠温和的眼睛藏在眼镜片后面,在幽黑的客厅里更显得喜怒莫测。半晌,莫言宇抬起头,脸上露出一丝疲惫的笑容,他语气温和,所说的话却像一记惊雷把唐卡整个人都震懵了,“那,我在你眼里又是什么?是替代品,还是救生圈?” 唐卡的身上不自觉的沁出细密的冷汗。 郑斐家的客厅门窗紧闭,明明密不透风,但唐卡却觉得有阵阵阴风从四面八方吹向自己,让她不由自主的浑身发抖。 “你在说什么?”唐卡问。 “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莫言宇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把胳膊肘撑在膝盖上,双手抱头,“但是唐卡,有些事我不说,不代表我不知道。” “那我们没什么好说的了。”唐卡拔腿就走。 莫言宇的手突然像烙铁一样焊在了唐卡的手腕上,灼热而强势。他猛得一拉,唐卡就栽到了莫言宇的怀里,“听我说说话好不好?其实,我们俩在一起的有些莫名其妙,我们甚至对彼此都一无所知,为了结婚而选择盲目的在一起。我想告诉你一些事,你也把你藏在心底的话说出来,哪怕我们要分开,也坦诚的把事情谈开,好不好?” 唐卡没有说话,也没有挣扎,默认便是她的回答。 “我和郑斐是青梅竹马,她比我小三岁,我们两家是世交,她很活泼可爱,又有些任性娇纵,我却喜欢宠着她,她写不完作业,我帮她写,她不想吃的东西,哪怕我也不爱吃却硬逼着自己替她吃下去,我只想等她长大,等她足够去承担和面对一份感情的时候,便对她表白自己的心意。” “可是郑斐并没有等我,她很漂亮,走到哪里都不乏异性追求,她也从不拒绝,一直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大家的宠爱。我看在眼里,却无可奈何。最后,我决定对她表白。我约她去凤凰山顶,我知道那天晚上有流星,我在那等了她一夜,她没有来。” “从凤凰山回来之后,我因为着凉,大病了一场,高烧39度烧了整整一周,病好之后整个人都瘦脱了形。我生病的时候,郑斐正跟她那时的男友在瑞士旅行,就是那次,我下了决心,我决定彻底放弃郑斐。于是,我开始试着跟别的女人交往,可是每当我跟对方渐入佳境的时候,郑斐就会从天而降,她骚扰我的女朋友,跟我极尽亲密,我的每次恋爱都因为她而以失败告终。” “她并不爱我,却会为了我找女朋友而生气,她不要的东西,却不允许它属于别人。我就像是她的玩具,她想起来的时候便会摆弄两下,玩腻了就随意的丢到一旁,但如果别人要拿走这个玩具,她又会发了疯似的来抢夺。” 唐卡没有耐心听莫言宇继续啰嗦下去,尤其他啰嗦的内容还是他跟另一个女人的过往,她打断了他,冷冷的说:“这是你们之间的事,我没兴趣知道,也不打算追究。” “好,那就说说我们之间的事吧。唐卡,我知道你心里有别人,一个你一辈子都不可能跟他在一起的人。这阵子,你的每次情绪波动其实我都看在眼里。”莫言宇握紧了唐卡那越来越冰的手,“初恋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我承认,刚看到你的时候,我觉得亲切,继而迅速产生好感,的确是因为你跟郑斐的相似,但我的生活需要向前看,我需要一个女人带我走出过去的阴影,你也同样需要,是不是?” 唐卡动了动嘴巴,却发现自己说不出一个字。 莫言宇把唐卡揽进怀中,轻轻的抚摸着她的脊背,声音温柔的仿佛催眠一般:“今天,我们既然已经把话说到这里,对彼此便不需要再有什么隐瞒。如果现在让我对你说,我爱你爱得死去活来,那我一定是在骗你,你也不屑生活在这样的谎言里。但,我们在一起很适合,也很舒服,你并不讨厌我,对不对?” 唐卡轻轻的点了点头。 “既然我们都需要一个救生圈,又在适合的时间遇到了适合自己尺寸的那一个,何必还要多此一举的把对方推开?” 唐卡垂下眼睛,没有说话。 “你觉得呢?”莫言宇问道。 “道理都被你说完了,你还让我说什么……” 唐卡窝在莫言宇的怀中,安安静静的休息了很久。 她不知道自己的选择到底对不对,这样的感情会不会太荒唐太不纯粹,但是她顾不了那么多了,就像莫言宇说的,人总要向前看,她总不能一辈子沉浸在那不切实际的妄想中虚度光阴,如果一定要找一个人交往甚至结婚,莫言宇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他们家境般配,性格互补,谈天说地的时候永远不会冷场。更重要的是,他愿意对她坦诚相待,并且接受了她的全部。 第三十九章 重返北京 回北京的机票是陆非订的。余晓亮第一次乘飞机就坐了头等舱,自然兴奋的在VIP专属候机室上蹿下跳,像个脱缰撒欢的野马,弄的沙发上其他几个正开着笔记本工作的商务精英都投来异样而不满的目光。 “消停点!”余丹低喝。 “鱼蛋,为什么飞机飞到天上掉不下来呢?”余晓亮抱住余丹的大腿,问道。 “因为飞机跟鸟一样,有翅膀啊。”余丹心不在焉的答到。昨天收拾行李到深夜,躺在床上明明身体累的要死,大脑却空明,怎么也睡不着。现在,一股疲惫感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她只想睡觉。 “还有一个小时才登机,你睡会儿吧。”陆非说。 “肩膀借你靠。”余晓亮指了指陆非的肩膀。 余丹脸色微红,斥道:“胡说什么呢……” “那你不靠他,靠我也可以啊!”余晓亮又指了指自己的肩膀,说道。 “还是靠我吧。”陆非不由分说的伸过手去,把余丹的脑袋按到自己的肩膀上。 余丹僵了一下,没有反抗,选择了顺从。 事实上,除了那个酒精和迷幻药作用的混乱的晚上,他们之间从没有过任何的亲昵接触。今天,算是第一次。 很久很久以前,余丹曾经也靠过这样一个肩膀。略微瘦削,却坚定有力。那里是自己独一无二的地盘,纵使自己每每像只猫一样撒娇着腻上去,对方的脸上最常出现的是不耐烦和别扭的表情,但是他不会推开自己,如果心情好,甚至会伸出胳膊来揽住她的肩,或者把她往上拉一拉,让她的头刚好枕在他的颈窝上。她发丝间的香气若有似无,头顶的碎发会让他的下巴阵阵麻痒。 她又想到他了。 这八年来,原本随着生活的琐碎与忙碌,她想他的次数已经越来越少。可是最近,在她终于做出了抉择的时刻,在她拿到了亲子鉴定的最终结果之后,她的心却陷入了更绝望的矛盾之中。 余丹时常分裂成两个自己。 一个她,不甘心放弃年少时青梅竹马的恋人,毕竟,她深爱了对方接近二十年,而现在,她发现他也爱她,甚至不比她的爱少半分,叫她怎么甘心放弃她仰望了这么多年的梦? 另一个她,跳出来斥责她的自私。她已经是一个母亲,自然凡事要以儿子为优先考虑。晓亮的亲生父亲是陆非,这几个月下来,他对陆非有了深深的依赖,过去,她的自私已经让晓亮过了七年没有爸爸受人指指点点的生活,如今她又怎么能在他刚刚享受到父爱的时候,再一次残忍的将这一切剥夺? 此时,江修远的电话让余丹的手机震动了起来。余丹瞟了一眼屏幕,没有接听,也没有挂断。她重新闭上眼,牢牢的把手机握在手心里,用力到几乎要把它生生捏碎。 手机震动了大概一分钟有余便恢复了安静。 “谁?怎么不接?”陆非略微侧头,靠近余丹的耳朵,轻声问道。 “江修远。” 余丹的回答连名带姓,平静而生疏,仿佛在喊一个陌生人。 是了,她要习惯的东西,还有很多。 她必须慢慢习惯,不爱他,不在乎他,直至最后,彻底忘了他。 陆非的表哥戴倾晨开车来机场接陆非,见到余丹和余晓亮的时候笑容温和,神色泰然,倒是余丹,猝不及防的见了陆非的家人,显得有些局促和不知所措。 “你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你哥要来接你!” “紧张什么。”陆非捏了捏余丹的手。 这趟飞机,他们跨越式的前进了两步。一次是候机厅的相依,一次是飞机上陆非试探的握住她的手。 她一直沉默装睡,并不反抗,却也没什么反应。但陆非竟然贴近他的耳朵,声音中难掩欢喜,“我知道你没睡。”他说。 已经装了一半,总得敬业,半途而废不是余丹的作风。所以哪怕她此刻面红耳赤心跳如鼓,却依然倔强的不肯睁眼。陆非也不为难她,不再说话,帮她把盖在身上的衣服往上拉了拉,继续握着她温热的手,不放开。 车子上了高速公路,戴倾晨打开车窗,抽出一根烟便想点上。陆非伸出手把要从唇齿间拔了出来,“车上有孩子。”陆非蹬了戴倾晨一眼。 “是是是。”戴倾晨满脸无奈的摇了摇头。 余丹掏出手机,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个男人,声音听上去有几分熟悉,但一时却又想不起他是谁。 “我是,我是余丹,我找我爸爸。” 电话那边陷入沉默,余丹能清晰的听到对方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声,她得不到回应,觉得而有些奇怪,便又追问道:“喂?你在听吗?” “余丹,我是常军。我是常军!” 常军很激动,说话颠三倒四,牙关打颤,余丹本能的有些不耐烦,便打断了他说道:“常军,我爸爸在家吗?” “你爸,你爸和我姐带着余谐去西单买过年的新衣服去了。你在哪里?” “我已经到北京了,正在回家的路上。” “你回北京了?!”常军欣喜若狂。 余丹想起少不更事时常军对自己的表白,顿觉如坐针毡。她从来没把常军列入考虑之中,这八年来甚至一次都不曾想到他,决定回北京过年的时候只担心了跟常静以及余谐的相处,却从来不曾想过常军也会在家里出现。今天电话里的常军让她有些不安,他的激动和欣喜竟跟当年那个抓住自己一股脑的表白而不允许自己拒绝的青涩少年没多大分别。余丹匆匆挂断了电话,心潮起伏,伸出手去把晓亮抱到怀里,像是绝望的落水者找到了浮木。 车子停在家门口,戴倾晨下车打开后备箱,陆非把行李拎下车。余丹想上前帮忙,陆非却拉下脸来,一脸严肃,“我是个男人诶!” “我也是男人!”余晓亮倔强的仰起脖子,从陆非的手里拽过自己的书包。 “好好好,你们俩是男人,你们当大长工小长工。”余丹笑着说道。 从小区门口到自家楼下只有几步路,余丹却觉得仿佛走了很久。 深冬的北京肃杀严寒,刚刚下过一场雪,一片银装素裹。地上有被扫成堆的积雪和一层薄薄的冰,有些滑,陆非一只手揽过余丹的肩膀另一只手拉着晓亮的胳膊,三个人互相搀扶才能防止不摔倒在地。公寓楼大概是重新翻新过,看上去仍然很新,门前的草地已经改成了小广场,安放了很多健身器材。路上,余丹遇到几个老邻居,看上去有几分眼熟,但她不敢开口打招呼。对方看到她,也有些犹豫,没有说话,只是有些失态,满脸惊愕的站在原地一直目送她远去。 “变了吗?” “跟记忆里还是有一些不一样的。”余丹笑的有些落寞,“但是还是能认的出来。” “刚才那几个人,认识你吧?” “嗯,是邻居。这么多年不见,当时我走的时候,还只是个十八岁的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现在却连孩子都这么大了。一别八年,难怪他们不敢跟我打招呼,搞不好以为我早死了也说不定。” 常军在楼下等了很久。 他裹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围着白色的羊毛围巾,耳朵冻的通红。他放下电话就跑下楼来,在脑海中反反复复的演练和设想重逢的画面,却没想到等到的是这样一副光景。 他看着余丹和一个孩子一个男人相携着走来,摇摇晃晃,步履蹒跚,三个人有说有笑,亲密自然的仿佛是一家人一样。 酸,涩,苦,愤怒,一下子冲上了头顶。 他死死的盯着那个揽住余丹的男人。 他英俊挺拔,一身打扮无一不是高档考究的奢侈品,举手投足间有一股与生俱来的卓然和自信。这种气质来自于出身,来自于良好的生长环境,来自于人生阅历,这是他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填补的先天缺陷。 他痛恨上天的不公,痛恨自己的自卑,却又无可奈何。 余丹也看到了常军,她内心确实忐忑了咯噔了一下,但是面子上却依然不动声色。 她走到常军面前,把围巾往下拉了拉,露出整张脸,摆出一副久别重逢的惊喜表情,笑着说:“常军,还能认出我是谁吗?” 常军细细打量着她的眉眼。没变,真的一点都没有变。她还是像个孩子一样,相貌清秀甜美,笑起来坦荡率性,八年的颠沛流离竟然没在她的身上留下丝毫的岁月的痕迹。 他说:“刚才远远的看是没认出来,现在走近些仔细瞅瞅,倒发现一点都没变。” “晓亮,叫……叔叔。” 晓亮不满的打量着这个盯着余丹眼睛一眨不眨的男人,恨不得把他一记左勾拳打飞到路旁的雪堆里去。半晌才讪讪的挤出一句“叔叔好”,言罢便低下头不再说话。 应该叫晓亮称呼常军“叔叔”还是“舅爷爷”,余丹犹豫了很久。如果叫“舅爷爷”,自然是可以绝了常军的念想,但他怕自己会笑场,也不甘心就这么变相的接受了常静以及余谐。晓亮一旦开口跟常军叫了“舅爷爷”,那她是不是还得跟常静叫声“妈”呢? 她可以回家过年,也可以和父亲冰释,但是对常静,她的恨哪怕经过这么多年依然没有减少分毫。她这趟回来,自然不会主动挑事找常静麻烦,但也只想陪爸爸吃顿年夜饭进点孝心,但求粉饰太平,面子上相安无事。 “陆非……”余丹说。“还记得吧?当了一年多前后桌。” 陆非的笑容很绅士,分寸拿捏的恰到好处,他主动伸出手去,说道:“好久不见。” 常军盯着那双伸向自己的手,觉得如此刺眼。那双手白皙修长,骨骼肌肉结实有力,充分彰显了这双手主人的出身不凡。常军的心底比吞了个苦胆还要苦涩,却只能忍着,伸出手去,礼貌的握了握陆非的手,说道:“好久不见” “我们上去了,你先回家吧。”余丹说。 “喂,就这样赶人了啊?不请我上去坐坐?你爸我又不是没见过。” “你准备空着手上来?下次拎着礼物才让你进门。此花为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这里过,留下买路财。” 陆非爽朗的哈哈大笑。 第四十章 看似平静下的暗涌 “你的房间一直没人住。这八年来,你爸爸让我姐一直把这保持原样收拾的很干净,说你回来的时候不能觉得自己没有家了。”常军说。 余丹的目光缓缓划过这房间里的每一件摆设。床铺,钢琴,书桌,地毯,玩具熊,闹钟……一切的一切,真的保留着八年前自己走时的样子。她走进屋内,用手指轻轻抚过墙上八年前的挂历,轻轻抚过桌上罗的整整齐齐的复习资料和书本,她随手翻开一页,自己高中时的笔迹跃然纸上,纸张已经略微发黄,如同她的记忆。 她用手指蹭了蹭眼角,发现那里已经湿润。 “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余丹把头埋的很低,声音低沉喑哑。 她的背影纤弱而倔强,就算拼命压抑也无法掩饰双肩的颤抖。常军默默的关上房门,这个时刻,他不想打扰她,也不忍心打扰她。 余丹躺在床上,面朝墙壁,把脸埋进那个软绵绵的玩具熊里。那是江修远送给他的礼物,她抱着它睡了七年。高兴的时候对着它自言自语,生气的时候把它又摔又打《奇》拿来泄愤撒气,当年离开《书》的时候,她却没有将《网》它带走。因为她的心里,虽然没有恨,却不是没有怨的。 玩具熊没有落灰,感情也没有变质,但是为什么人会渐渐变得身不由己?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无论选择什么都会伤人伤己,她觉得倦了,却必须咬牙硬撑,不能心软,不能回头。只因为她有她要保护的人,比她自己的爱情要重要的多的人,她甘愿为了他放弃全世界,因为只有他,从来不曾放弃自己。 余丹在浴室里洗澡,水声哗啦哗啦,磨砂玻璃门隐约显出她玲珑修长的身影。 余晓亮换好衣服吹干头发从房间里推门走出,竟然看到常军一脸迷恋和陶醉,用手指轻轻触摸那道玻璃门上的影子。 “你干什么!”余晓亮大吼一声,像是发了狂一样冲过去,抱住常军的腰,用力一推,常军猝不及防,摔倒在地。 余晓亮的喊声,常军倒地的声音,椅子倒地的声音,让浴室外听上去有些混乱。余丹关了水闸,抓起浴巾围住身体,喊道:“晓亮!怎么了!” “他……他……”晓亮因为气愤而满脸通红。 余丹打开门,看着眼前的狼藉景象,登时目瞪口呆,她上前一步把常军从地板上拉了起来,恼怒的对晓亮喊道:“你干什么!” “你吼我?!你知不知道他刚才……” “我不管他刚才干什么了!他是长辈!我平时就是这样教你的吗!” 片刻的失神,紧接着是排山倒海般的委屈,余晓亮瞬间红了眼眶。 “晓亮……”余丹觉得自己的处理态度有些武断,这样不分青红皂白,跟当初余福久对待自己又有什么差别。她心生悔意,上前一步想要安抚儿子,但余晓亮见她上前竟然后退一步,满脸的愤然丝毫未减。 “余丹,你别生气……”常军上前扶住余丹的肩膀。 这一动作却更大的刺激了余晓亮,他冲上来,跳起脚把常军的手拉开,“放开你的手!离鱼蛋远一点!” “晓亮!”余丹拉住余晓亮。 余晓亮甩开余丹的胳膊,语气平静,态度却异常坚决,“我不要住在这,我不要你跟他一起住在这。我要跟,我要跟爸爸住一起!” 这顿饭,吃的平静而顺利,只是这看似无波无澜的外表之下,却是波涛汹涌,各怀鬼胎。 常静主厨烧了一大桌子菜,余丹和常军在厨房里打下手,余福久陪余谐和余晓亮玩。余晓亮的脸上挂满了天真诚挚的笑容,仿佛方才的争执完全不存在一样。余丹在客厅和厨房之间进进出出,自然把儿子的表现看在眼里。他的早熟和懂事让余丹无比愧疚。七岁,原本应该是最无忧无虑的年纪,他却已经早早的承担了太多。就算晓亮不说,她也可以隐约猜到晓亮失态的原因,一定是因为常军对自己的心思。晓亮一直想快点长大,想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来保护自己,原先,余丹只是欣慰和感动,现在,竟觉得有些心酸。 落座时,余晓亮把余丹推到余福久身边,又紧贴着余丹坐下,有意把她和常军隔开。他开朗而健谈,跟余谐相处融洽,对常静也是极有礼貌。余福久看在眼里,更加心疼这个小外孙,时不时主动起身为他夹菜。常静不动声色,笑的滴水不漏,连嘴角应该上扬几度露出几颗牙齿都像是计算过了一样精确无误,但心里却对余福久对余晓亮的种种厚待颇为忌讳。余丹吃的很少,看上去心事重重。而常军,他的眼睛基本没有从余丹的身上离开过。整张桌子上,最心无旁骛的大概就是余谐了。他比余晓亮大三个月,两人很谈得来,一凑到一起就叽叽喳喳说个没完。 吃完饭后,常静去厨房洗碗,余福久把余丹叫到房间里。门一关,余福久就问:“今天你脸色不太好,吃的也这么少,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爸,有件事,我跟你说,你别生气,别发火,听我解释原因再决定,行不行?” “你说。”余福久点了点头。 “我想,我和晓亮还是不要住在家里了。哎!你先别变脸!听我解释完了再变也不迟!我对常静和余谐,还是有芥蒂,包括对常军也是。我不想让你为难,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以前可以任性的发脾气,现在当着晓亮的面,我这么做未免太难看了。所以还是……距离产生美吧……你也看到了,今天这顿饭,我吃的如坐针毡,常静和常军估计也很别扭。好好的一个寒假,我不想整的大家都日日强颜欢笑……”余丹颠三倒四的解释着,牵强归牵强,她却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把晓亮因为常军喜欢自己而排斥这儿的事说出来。 余福久的脸色从本能的愤怒,渐渐变得平静,无奈,甚至灰败了下去。他一言不发,只是静静的坐着。余丹突然觉得有些心慌,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父亲。他应该是武断专横的,他应该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他应该永远年轻有活力,他怎么会这么颓然和失落,好像是……老了? “我对不起你。”余福久闷闷的开口,“同样为人父母,我看着你为了晓亮所做的,再看看我自己,我都觉得惭愧。”他苦笑着摇了摇头,“你可以为了保护他而舍弃美好的未来,舍弃父亲的庇护,为了养大他吃了那么多苦,而我,为了自己所谓的幸福却一步一步把你逼到绝路上去……你妈妈生你的时候血崩,医生说只能保一个,她一边哭一边挣扎着对医生说,保孩子,一定要保孩子。最后,她用自己的命换来了你,可是我……可是我都做了什么……” 余丹看着越来越多的眼泪从余福久的眼眶里滑落,沿着脸上皱纹的纹路向下流淌,她的心疼的几乎要昏死过去。她俯下身,抱住余福久的肩膀,很用力的抱住,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有怨,也有恨,无法摆出一个潇洒的态度说自己已经释怀。但是她知道,她是爱着爸爸的,至于那些怨和恨,那些失望和悲伤,如果没有爱的存在,根本不可能在自己的心底扎根这么久,这么深。 “我谢谢你保留了那个房间八年前的样子,你不知道刚才走进房间的时候我有多感动。无论我们是不是还生活在一起,{奇}你都是我爸爸,{书}我有多爱晓亮,{网}就有多爱你,你们都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这一点,无论过去发生过什么,无论未来将要发生什么,都永远不会改变。” 永远不会。 第四十二章 我只能在虚构的小说中纪念我们的曾经 “我们为什么不搬去跟陆非叔叔一起住啊?”余晓亮在宾馆的床上打了个滚,唉声叹气道,“陆非叔叔说,他家的房子是别墅,跟卡宝家差不多大哎!” “你很喜欢陆非叔叔?”余丹一边收拾行李一边装作不经意的随口问道。 “对呀!”余晓亮回答的很干脆,“你上次不是问过一次了嘛……” “晓亮,你……你有没有怪过我,没给你一个完整的家,一个爸爸?” “没有。” “那,你有没有怪过爸爸,没有照顾你,陪你长大?” 晓亮陷入沉默,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余丹知道,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她揉了揉儿子的头发,笑着打趣,企图缓和气氛,“我只是随便问问,你不回答也无所谓。” “鱼蛋,我讨厌那个叫常军的男的。他喜欢你,还趁你洗澡的时候做了恶心的事,今天,我竟然看到他在摸玻璃门上的你的影子!当时我浑身的毛都竖起来了!你以后一定要躲着他,他不是好人!” 余丹又惊又怒,怎么也没想到常军竟然会做出这种事,心下明了白天的时候是自己冤枉了晓亮,立马乖乖道歉,“晓亮,今天是我态度不好,对不起啊……” “我大人有大量,原谅你了!”余晓亮得意洋洋的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说道。 “对对对,我是小人,您是大人,您宰相肚里能撑船!” “嘿嘿~” 江修远打了很多电话给余丹都没有回应。他听着电话的忙音一声响过一声,最后变成服务台的提示音——您拨打的号码暂时无人接通,只得默默的收线。 他正在值夜班,刚刚抢救完一个脑疝的病人,满身疲惫,此刻只想听听她的声音。他不知道她怎么了,他在青岛的时候还都好端端的,仿佛一夜之间一切的事情却全都变了样。她为什么不接电话?她为什么回北京不联系自己?她为什么带着儿子出去住?是为了躲自己吗?无数的疑问在江修远的内心盘旋,他从来没有过这种惶恐的感觉,一颗心悬在半空,不由自己掌控,充满了不安全的感觉。过去,对于余丹,他一直拥有绝对的控制力和自信心,潜意识里,他认定余丹离不开他,可是这次,他真的拿不准了。 江修远并没有困惑太久,余丹就主动把电话给他打了回去。她在犹豫和挣扎中徘徊了一周,终于下定决心跟江修远摊牌。她独自来到他的新工作单位,躲在柱子后面偷看穿着白大衣的他忙进忙出。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工作的样子,认真而专注,眉头微皱,表情严肃,举手投足间是那样的沉着镇定。她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她,仿佛看一眼少一眼,舍不得漏掉一个细节和小动作,一直看到泪眼模糊,依然没有勇气走到他面前去。 “晓亮的爸爸不是你。我决定跟陆非在一起。”如此简单的两句话,却因为是她和他之间感情的最终审判,而让她无论如何也不忍心当面说出口。 她流泪满面转身离去,最终还是选择了“电话”这一不用见面的方式来跟修远做一个了结。 “我做了亲子鉴定。” 江修远没有说话。只这短短的一句话他便已经知道,有些事情早已注定,任他说什么做什么也无法改变和挽回了。 “我,我之前不做亲子鉴定,就是为了逃避这个明确的结果。我害怕不是你的孩子,害怕这个跟你在一起的最后理由也彻底破灭,可是后来我才发现,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早已不是你,也不是我自己了,是晓亮……” “他喜欢陆非,陆非又是孩子的爸爸,他也对我很好。我没有不喜欢他,以后有一辈子的时间更喜欢他,所以我……所以……”余丹哭的说不下去了,上气不接下气,仿佛要一口气把这一生的眼泪都流干。 “如果这是你做出的决定,我尊重你的选择。” 没有挽留,没有哀求,没有痛苦,没有绝望,甚至没有悲伤。江修远的声音只有一片死气沉沉的空,不带感情,听不出悲喜。 “如果没别的事,我先挂了,我在值班。” “……好,再见。” 结束了,就这么结束了。电话那端只剩下嘟嘟的忙音,余丹失魂落魄的垂下手臂,手机砰的一声,应声落地。 她应该庆幸,庆幸江修远没有自己想象中痛苦和受到伤害,让她的负罪感可以降到最低,可她的内心深处仍然难掩失落,这点,她骗不了自己。 如果他跟自己一样难过,至少证明这份感情不只是她的一厢情愿,被人重视总比被人忽视和遗忘要好的多。但江修远给她的反应,却是如此平静而漠然。恍然间,余丹甚至觉得前些日子还犹在耳畔的那些他不停在强调的那些誓言,全部都是自己的幻觉,荒谬而可笑。 她钻进被窝里,用被子蒙住头,滚来滚去把自己弄成一个蚕蛹。她需要好好睡一觉,醒来之后便可以潇洒的甩甩头,把这些不愉快的往事统统当成一场噩梦,彻底遗忘。 截稿日临近,余丹开始疯狂赶稿。她关了手机,盘腿坐在床上敲敲打打,一闷就是一整天。陆非每天下班准时出现在房间门口,他带来的报纸是余丹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而如果他不带来水和便当,余丹大概早就饿死在房间里了。至于晓亮,由于陆非希望跟他培养感情,余丹又需要一个安静独立的创作空间,晓亮便住进了陆非的家里。 “什么时候我才可以拜读一下你的大作?”陆非端着石锅拌饭便当的大碗,一边搅拌一边问道。 “永远别想。”余丹的态度很坚决。 “为什么?” “会有压力。我喜欢自由自在的写我想写的东西,不想把生活跟创作搭上关系。”余丹避重就轻的说道。 余丹的成名作是一部成长题材的都市言情小说,当初,她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想把她和江修远之间的故事记录下来,没想到会有后来的出版等后续。如果让陆非看到这本书,无疑会对他们之间刚刚起步尚显脆弱单薄的感情带来灭顶打击。尤其,这本书里,压根没有陆非这个人物的设定。 创作之初,余丹回想往事,总会对自己少年时的摇摆不定而追悔莫及,再加上她只是想写一对青梅竹马的单纯爱情,所以便放弃了两男一女的模式,选择杜撰一个两女一男的关系。哪想到日后事情会一桩接着一桩,完全不由她控制,先是和江修远、陆非的先后重逢,紧接着陆非搬到她家隔壁,然后江修远离婚后来到青岛,两人竟然同时向她表达了爱意,最后她去做亲子鉴定,依照结果选择了陆非而放弃了江修远,到了今天,三人的关系终于彻底理清,她和江修远一刀两断,这本记录着她和江修远全部回忆的小说却要出版发行了。 出版合同是一早签好的,余丹不能违约,更舍不得这本“回忆录”流产。她只想悄无声息的完成这场对自己惨淡青春的悼念,让这本书成为刻在她和江修远爱情的墓碑后面的墓志铭。 “小气。”陆非皱眉。 “给你块牛肉补偿你,如果你因为这点小事就不愿意,那小气的就是你。”余丹夹起一块牛柳,放到陆非的碗里。 只是一块廉价的牛肉,就让陆非瞬时喜笑颜开。 他想要的,只是她生活中一个小小的位置。一起吃便当,一起开玩笑,互相安慰,彼此依靠,就这么简单。 第四十三章 他,终于开口,叫他爸爸 交稿后,余丹终于走出房门,恢复了作为一个正常人类的群体生活。 第一天远离word的空闲,自然交给陆非来填满。余晓亮跟着余福久、常静、余谐、常军去健身中心游泳,临出门前还一脸坏笑的叮嘱陆非:“我不当电灯泡,让地方给你,你可要好好把握机会,不能辜负了我的苦心噢!” “皮痒了是不是!”余丹脱下拖鞋冲着房门劈头盖脸的砸过去。 晓亮迅速敏捷的关上房门,那只拖鞋结结实实的砸在门上,然后反弹到墙角。余丹只得气急败坏的独腿蹦过去把鞋穿上,抬起头来的时候刚好看到陆非正一脸憋笑的看着自己,那股子邪火便瞬间调转了目标,“你笑什么笑啊你!” “笑晓亮是个活宝,不知道是遗传你还是遗传我呗!” 余丹莞尔,没有说话。 走出宾馆大厦,陆非自然的牵起余丹的手。余丹本能的顿了一下,随即释然。 他们像是一般的情侣一样在王府井闲逛。余丹怀念北京的小吃,从烧烤到关东煮,从爆米花到奶茶,恨不得把看到的美食统统装进肚子里去。陆非也是个大胃王,而且还是个没有绅士风度的大胃王,每次余丹吃,他就抢,一串三个的墨鱼丸,余丹嘴里的那个还没嚼几下呢,竹签上还串着的那两个准保已经进了陆非的肚子。 余丹和陆非都是“直肠子”,吃多了便要找地方“排”,偏偏肯德基、麦当劳里的厕所早已经人满为患,排队的人从楼上沿着楼梯直排到楼下,他们俩满脸菜色的混在长龙中,仰脸看着楼上厕所紧闭的大门都觉得自己在眼冒绿光。 好不容易终于熬到了他们,余丹“释放”完后一身轻松的哼着小曲,还没来得及洗手,就接到了陆非的求救电话。 “喂……” “怎么了?你掉茅坑里了?” “不是我掉茅坑里了,是纸掉茅坑里了……”陆非的声音听上去极度虚弱。 余丹拼命捂住嘴,才让自己不立时、当场、马上在地上一边打滚一边捧腹大笑。 “别笑了!”陆非的声音微愠,“你有点人品行不行啊!” “其实偶尔上次小号却没擦,问题应该也不大……” “可是我上的不是小的!” “你刚才不是说……” “哎呀我也没想到啊,一时没控制住就……” 陆非顶着众人匪夷所思的目光,拉着余丹的手冲出男厕的时候,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算了。他低着头,满脸通红,真觉得自己这下丢人丢大发了。 “你喊什么啊!怕别人不知道陆非上厕所没带纸?”陆非抗议道。方才,余丹冲进厕所后便声如洪钟的喊“陆非你在哪个坑?纸来了!”她的声音焦急中带着豪迈,豪迈中又难掩兴奋,让陆非恨不得把自己塞进马桶里,按下冲水按钮,直接冲进下水道里去。 “你还不是在里面也大喊,‘余丹你吆喝什么’之类之类的吗?你在隔间里没人看到你的长相,我一女人杵在男厕中间,没蒙面也没什么遮挡物,就这么赤裸裸的承接着好几个裤门还没拉的男性的目光扫荡,我容易吗我?你也太狡猾了……” “……” “下次管你是忘拿纸还是纸掉了,少找我。”余丹瞪了陆非一眼,“好心当驴肝肺。” “那找谁?”陆非搂过余丹的肩膀,满脸堆笑赖皮兮兮的讨好道。 “找余晓亮!不是说好了你们俩是大长工小长工。” “早知道生个姑娘就好了,不用给他买房子娶媳妇儿,我还白赚了一大丫环加一小丫环。” “美的你。就算真是个姑娘,也轮不到你作威作福。” 乌龙之后,两人又去看了场电影,紧接着开始漫无目的的逛街购物,试了一大堆衣服却一件也没买,最后去超市买了水果和零食才打道回府。 这是一次很轻松的约会,余丹觉得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这么自在和开心了。 陆非开车把余丹送回她家,临下车之前还在余丹那里偷到了一个吻。余丹对于两人能进展到此并不意外,毕竟,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她既然已经选择了陆非,便是敞开了心胸要接纳他以及他的亲近。于是她只垂下了眼帘,伸手把碎发拢到耳后,有些羞涩的浅浅一笑。 这一笑,便让陆非尝到了“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滋味。 她的心已经干涸了很久,此时的陆非则像是一场缠绵悱恻的春雨,润物细无声,渐渐抚平她心底的沟壑和裂缝,重新带来了生机与希望。 这或许是上天给她的一次新生的机会,她但愿自己没有选错。 大年三十的下午,常静和余丹在客厅里包饺子,常军在低头杆饺子皮,余晓亮和余谐一个端着板凳一个手捧着福字和双面胶,挨个房间贴福字,而余福久则在茶几上一边看电视一边择豆角。全家出动,忙进忙出,年味十足。陆非拎着一箱新疆水果和一箱喜旺熟食登门的时候也被这热络的气氛所感染,眼眶有些湿热——他以为这种忙年的情景只会出现在梦里,他这辈子都没机会亲身体会到。 “你就带这么点东西过来啊?陆少,是不是有点忒寒碜了?”余丹歪着头,笑嘻嘻的说。 “胡说八道!”余福久低喝。 “叔叔,我是想带些今天晚上立马就能吃的东西过来,以后再来,还有别的。”陆非说。 “好好好,以后常来,反正也不是外人!”余福久说。 陆非把东西放下,脱了外套洗好手,撸起袖子走了出来,“有什么要我帮忙的?”他问。 常军脸色一沉,抬头看了陆非一眼。 “你去帮晓亮和余谐贴福字,他们俩个子不够高,那个板凳看上去摇摇欲坠怪吓人的。”余丹指了指里间方向,说道。 有了陆非帮忙,里屋的福字很快就贴好了。三个人来到客厅,余丹时不时的抬起头瞅瞅他们仨。他们像是流水线作业一样分工明确,余晓亮负责撕双面胶,余谐负责把要贴的福字递给陆非,陆非负责贴上,一边贴还会一边询问俩孩子位置对不对,有没有歪或者偏。 “搞定!”贴完厕所门上的最后一张,陆非很有成就感的嚷嚷。 余晓亮站在陆非旁边,看到余丹抬起头,冲陆非笑了笑,两个人目光对视的瞬间,满眼皆是温柔。余晓亮心底正乐开了花,却看到余丹身旁的常军一脸阴沉,显然是将二人的互动看在了眼里。 敢觊觎我家鱼蛋!你也配!余晓亮在心底腹诽。 他眼珠子一转,脑海中灵光一闪,“鱼蛋,我有个请求……”他一本正经的开口。 “是什么?说吧!” “我想叫陆非叔叔,爸爸。” 余丹的手一抖,原本包在饺子皮里的馅便因为指尖的用力过猛而被挤了出来,粘的满手都是。 余晓亮话音清脆而坚定,却无疑在余家的客厅里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 余晓亮挑衅似的看着常军——他眼底的惊痛,表情的僵硬,紧抿的嘴唇,都让他的心底产生了一股强烈的快意。他甚至无暇去关注余丹和陆非此刻的表情,一直到沉默中的余丹微笑着点头,说:“好,他本来就是你爸爸。” “刚才……吓了我一跳。”陆非尾随着余丹走进厨房,把门关上,一边搔着后脑一边摇头苦笑。 “这孩子很敏感很早熟,有些事,就算我不说你不说他不问,但其实他心里都明白。”余丹把饺子倒进锅里,眼镜片瞬间被蒸腾的水汽蒙上了一层白雾。 “语不惊人死不休,这点随你。”陆非从后面抱住余丹的腰,把头垫在余丹的肩膀上,凑近她的耳朵,梦呓一般的声音低沉而磁性,“对了,那个叫常军的……” 余丹还不习惯跟陆非这样亲近,本能的挣扎了一下,但这挣扎反而让他环在她腰间的手臂所用的力量更大了几分,她只得放弃,温言解释道:“如果你连我‘舅舅’的醋都吃,那我无话可说了。” “得了吧,这小子从我进了门就没正眼看过我,刚才晓亮那声爸爸叫出了口以后,你没看见他那表情,满脸的苦大仇深,简直恨不得把我拖出去鞭笞。”陆非冷笑。 “是不是得我从这门走出去以后,真开口叫他舅舅,才能平息您这醋缸内心深处矫情又毫无道理的悲愤之情?” “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想跟着你一起掉辈分。” 身后传来咚咚的敲门声,厨房的门被小心翼翼的推开一条小缝,一张神气活现的小脸出现在门缝里,“爸爸妈妈,我可以进来吗?” “余晓亮,你从来没叫过我妈妈。”余丹咬牙切齿。 “我觉得叫爸爸鱼蛋听上去有点奇怪,还是配对比较顺嘴。”余晓亮振振有词。 “我太没地位了……”余丹叹气。 “怎么会呢,我们俩永远是你的大长工小长工!”陆非和余晓亮异口同声。 这默契,让人欣喜。三人面面相觑,然后捧腹不禁,连那笑声都异常的一致而合拍。 余晓亮戴上手套,把喜旺烧鸡撕碎放进盘子里。余谐好奇的把脑袋探了过来,说道:“晓亮,这个烧鸡好香啊!” “当然香了,我爸爸带来讨好岳父的,能不香吗?” “这小人精,一套一套的……”常静一边乐一边摇头。 “我也想撕。”余谐可怜兮兮的扁扁嘴巴。 “你俩把手套一人一只,看看能不能配合默契。”陆非提议道。 说干就干,余晓亮拿下右手的手套递给余谐,晓亮用左手拿起一块鸡,余谐用右手捏住另外一边,两人同时向两边使力,配合默契无双,当真看不出是两个人两只手。余丹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看到这情景,却脸色突变,往事像是一记重锤,沉沉在砸在胸口。 她跟江修远,也曾经这样撕过烧鸡。 彼时她初二,江修远高一,两个人刚刚确立恋爱关系。 余福久去上海参加一个中医年会,余丹便到楼下的江家蹭饭吃。修玲在厨房里炒菜,江修远在餐桌前撕烧鸡,余丹蹭过去死活要帮忙,抢了江修远的左手手套戴在自己的手上。她本来就是左撇子,左手比右手要灵活,两人又是青梅竹马心意相通,自然是配合默契。 兴许是贪恋这相依的感觉,他们都希望这撕烧鸡的时间能长一点,再长一点。 “下次别撕这么碎。”修玲夹起一块鸡肉,皱紧了眉头。 江修远应了一声,若无其事的瞟了余丹一眼。 只见余丹满脸绯红,头几乎要埋进碗里。他觉得好笑,便使坏的在桌子底下踹了余丹一脚,余丹身子一僵,不明所以的抬起头,跟他坏笑的眼睛刚好四目相对。 “怎么了?”修玲问。 “没事。”两人异口同声。 这次却是江修远先低下头。他的嘴角有些抽筋,怕自己到时一时控制不住,笑出声来。 那时候,余丹是真的快乐,每天屁颠屁颠的,用戴小朋的话来说,“你这个傻子,大概连做梦都会梦到你家修远哥哥,然后没出息的笑出声来吧”。 而现在,她连念想一下从前的快乐,都成了一种罪过。 第四十四章 原来是你,毁了我们的生活 常军喝了很多酒,饭后便独自一人去楼下抽烟,却正好遇到了刚从外面吃完年夜饭回来的江修远、修玲和江容止。 江容止和修玲在小年那天复婚,已经重新回到北京来生活。 “今夜的伤心人,恐怕不止我一个。”擦肩而过的瞬间,常军讥诮的说道。 江修远脚步一顿,犹豫了片刻,说道:“爸,妈,你们先上去吧。” 待江容止和修玲走远,常军把烟丢到地上,一脚踩灭,“当初,我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今天的地步。” “没有人能预料到未来发生的事。”江修远的声音冰冷疏离,不带丝毫温度。 “感情是最不公平的事。”常军握紧了拳头,“只因为我叫常军,只因为我是她继母的弟弟,我在她的眼里,就永远没有资格。” “我并不想听你发牢骚。”江修远打断了他,“我只是想警告你,她现在已经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已经找到那个可以照顾他的人,你最好不要再想玩什么花样。” “花样?”常军冷笑一声,“我玩过什么花样?” “八年前在北极尖叫,你亲眼看着她被陆非带走,你想到的不是救她,竟然是去找我,把我带进包厢目睹那一切。你根本是引导着这一切发生,你到底想干什么?” 常军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像疯了一样大笑起来,“你终于想起来了?我还以为你会一直被愤怒冲昏了头呢!对,是我干的,陆非的那杯酒是我找人下的药,余丹的那杯则是我亲手下的。我看着她神志不清,看着她被陆非带走!你以为我好受吗!我当时的心情,就跟你冲进包厢里看到他们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是一样的!可是我没办法……我没办法!只有这样,你和陆非才能同时出局,她才有可能看到我,注意到我的存在……”常军的眼睛里仿佛有两簇火苗在跳跃着,燃烧着。他幽幽的看向黑暗中的某个点,脸上的表情剧烈变换,“可是事情的发展却由不得我的掌控!她怀孕了,不仅对那天晚上的事守口如瓶只字不提,甚至还为了生下孩子而离家出走!她消失了,我找不到她,一切的一切都没有了意义!这八年来,我一直在找她,我用所有的时间去打工赚钱,从临近省份的省会一个一个的找起,后来,我又在网上贴寻人启事,却都像石沉大海一样杳无音讯……” “我姐姐知道我喜欢她,一直小心翼翼的遮掩和阻碍我的寻找,甚至于后来你去青岛,余丹她爸也去了青岛,我都一直不知道你们已经找到了她……为什么,为什么这个世界上要有一个余晓亮,为什么她要和孩子的父亲重逢……”常军的眼睛里含满了泪水,宽大的肩膀剧烈的颤抖着,“我是自食苦果……如果当初不是我,她和陆非也不会……那么就根本不会有余晓亮的出生……” “你的确是自食苦果。”江修远揪起常军的衣领,原本清俊斯文的五官在怒意的冲击下竟显得有几分狰狞。他挥起拳头,狠狠的打了下去。 一丝鲜血从常军的嘴角流了下来,他躺在雪地里,一动不动,眼睛苍茫而模糊,仿佛失了魂魄。 “你毁了余丹的一生,毁了我的一生,毁了江叔叔跟余丹的父女之情,更毁了余晓亮原本应该幸福的童年。可是你忘记了一件事,就算八年前什么都没发生,就算你不姓常,不是她继母的弟弟,你们只是同班同学,她也不可能跟你在一起。” “因为,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你刚才说,今晚的伤心人不止一个,没错。” “但是我和你不同。” “就算现在跟她其乐融融的吃年夜饭的那个人不是我,我也始终被她挂念着,她的心里一直有我。横在我们中间的,是一些我们自己都无法改变和控制的无奈。” “可是你,在她的人生里,充其量只是个跳梁小丑罢了。” 常军不知道自己在雪地里躺了多久,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 他进门的时候脸上带着明显的伤痕,通红的眼睛略微浮肿,嗓子干涩,声音喑哑,头痛的几乎像要裂开了一样。 余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赶紧把常军迎进屋里,大家七嘴八舌的围着常军问这问那,他双眼紧闭,用右手挡在眉骨的地方,挺尸一样仰在沙发上装醉。 空气中飘来淡淡的姜味,余丹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姜汤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快接快接,烫死我了。”余丹一路小跑,把碗塞到常军的手里,赶紧用烫的火辣辣的拇指和食指捏住余晓亮肉嘟嘟的耳垂。 “干吗啊?”余晓亮闪躲着。他看到余丹刚才扶常军进屋,又去厨房为他烧好姜汤,心中不满,冲口而出的话语便颇有些不耐烦。 “我耳朵上有耳钉,不能捏,借我用一下,刚才端姜汤烫到手指了。”余丹说。 常军从来不沾带姜的东西,今天却乖乖的把这碗辛辣刺激的姜汤一饮而尽。 他觉得自己真的醉了,要不然为什么看着余丹的时候会觉得眼眶发热,心底一阵酸楚呢? 方才在雪地里,江修远挥出的那一拳,彻底打醒了他。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那份狭隘而自以为是的爱,对余丹的人生造成了怎样灭顶般的伤害。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活在自己的想象里,想象余丹离开江修远和陆非,想象余丹爱上自己,他把记忆里余丹跟江修远相处的画面重温了千遍万遍,然后自欺欺人的把男主角的样子替换成了自己。谎话说的多了,连自己都会相信,久而久之,他便真的开始认为,如果没有了这些“阻碍”,他和余丹便会有未来。 但,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哪怕他机关算尽,她的眼睛里依然没有他的身影。他的挣扎和痛苦,他所作的一切,她都全然不知。 不过现在,他倒是真的希望她永远不要知道。 那碗姜汤,驱走了寒气,也温暖了他冰冷的心。 同是伤心人,常军觉得自己比江修远要幸福的多。江修远明明什么都没做错,却爱而不得。但上天毕竟给了他一个亲人的位置,他能够堂而皇之的跟她一起辞旧迎新,一起做饭洗碗,一起拍全家福照片,他还有什么资格再去奢求更多? “刚才让他少喝点,他又不听。”常静把温毛巾敷在常军的额头上,叹了口气说道。 “大概是余丹他们回来,常军心里高兴吧,家里有多少年没这么热闹了。”余福久说。 常军的眼角有一滴眼泪悄然滑落。只是,余丹正忙着收拾碗筷,并没有看到。 大年初四的早晨,窗外依然繁星满天,陆非便敲开了余丹房间的门。 “不是说好了去看升旗吗?”陆非看了看仍闭着眼睛,嘴角还挂着一丝口水,宛若梦游一般的余丹,无奈的长叹一声。 “爸爸,我叫不醒她!”余晓亮早就已经穿戴整齐,正站在房间中间抱怨。 “外面很冷,围上围巾。”陆非揉了揉余晓亮的脑袋。 “Yessir!”余晓亮最近在网上看了很多香港TVB警匪片,天天嚷嚷着当警察有多帅气。他立正站好,摆出一个规规矩矩的港式敬礼。 陆非怎么摇晃余丹,她都没有睁眼,像具死尸一样软绵绵的任他摆布。陆非无奈之下只有使出杀手锏,他凑近余丹的耳朵,小声说道:“如果你不赶紧去换衣服,那我就帮你换了噢!” 余丹的眼睛嗖的一下睁开,瞪的溜圆,她一把把陆非推开,快步跑到衣架前面,把横七竖八散乱堆放的衣服抱在怀里,踩着小碎步跑进了洗手间。门砰的一声被她甩上,陆非和余晓亮的捧腹大笑也被她关在了门外。 余丹看着镜子里自己绯红的小脸,自言自语的嘟囔道:“混球……流氓……色胚……神经病……” 此时,厕所门外,一墙之隔的陆非打了四个大大的喷嚏。 “爸爸,你怎么了?”余晓亮满脸关切。 “没事。”陆非揉了揉鼻子,“大概是着凉了吧……” 大概是天气太冷,大多人都沉浸在梦想中,***广场上只有稀稀拉拉的一些人,余晓亮骑在陆非的脖子上,两只手握住陆非的耳朵,搓了搓,又扯了扯,得意洋洋的说,“爸爸,不冷了吧?” “你再拽他就成兔子了。”余丹拍了余晓亮的屁股一下。 “鱼蛋,我好高啊!我从来没有这么高过!”余晓亮挥舞着双臂,眼睛亮闪闪的弯成一轮月牙,嘴巴也咧成了西瓜形状,露出两排整齐的小米牙。 余丹微笑着看着儿子,心底却隐隐有些酸涩。 陆非拉起余丹的手,用力捏了捏,两人四目相对,余丹在陆非的眼中找到了让她踏实和安慰的东西,一种混合着愧疚、担当以及理解的东西。 她回握了回去。 余晓亮搓着陆非的耳朵,陆非牵着余丹的手,余丹把手套递给余晓亮,三个人相依在数九寒冬空旷的广场上,心底都渐渐的生出一丝暖意。 国旗缓缓的升上旗杆的顶端,余晓亮放下打着队礼的右手,低头对陆非说,“爸爸,我想当警察,在***升国旗的这种。” “好啊,你想当什么就当什么。”陆非把着余晓亮的两只脚腕,漫不经心的说。 “要天天这么早起床,余晓亮,你确定你能受得了?”余丹挑了挑眉毛。 “你以为我跟你一样爱赖床?再说了,爸爸都答应我了,说我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余晓亮不服气的犟嘴道。 三个人家长里短的闲聊着往路边的早餐摊走去,晨曦的阳光晒在身上,暖洋洋的驱走了那迫人的寒气。这是陆非第一次吃这样的早餐,坐在马路边的马扎上,一手捧着香味四溢的水煎包,一手端着温热淳厚的豆浆,嘴里还嚼着从余丹那抢来的金灿灿的油条。 巷口拐弯处,刚值夜班,揉着肩颈向早餐摊走来的江修远愣愣的站在原地。那抹纤瘦灵动的身影是如此熟悉,在梦中已经出现了千遍万遍,此刻,他们只有大约十步的距离,触手即碰,他却无法上前。他看着她掏出纸巾为儿子擦嘴,又从陆非的手里抢过水煎包塞到口中,她大快朵颐丝毫不顾及形象,因为还没饱又扬手要了一份青椒馅饼。 他们说笑的场面是那样的亲昵而和谐,她的眼中只有他们,再也没有了自己的位置。 直到此刻,江修远才真正意识到,这短短的十步路,实际上却仿佛隔了天堑,隔了万水千山,是他永难跨越的距离。 第四十五章 我要作你心中的第一 “你欺负我太长时间没回北京?”余丹四下打量着沿途陌生的楼房,没好气的问道。 “我哪敢欺负你。我是接我儿子去我家住,如果你也想一起来,我不介意收留你。” 陆非和余晓亮一同坏笑着看着余丹,脸上得意的表情如出一辙简直像复制的一样。余丹知道自己被这父子俩算计了,仍不死心,“行李呢?” “自然有人去帮你们收拾好了送过来。” “你就这么有信心,确定我会认命的同意住过来?” “爸爸不是对他自己有信心,他是对我有信心啊!”余晓亮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鱼蛋离不开我嘛!” “我是怕我不看着你,你一准儿要上房揭瓦,到时候把你爸家的房子给拆了,我可赔不起。”余丹撇了撇嘴巴,依然嘴硬死扛。 “你如果嫁进陆家给我当媳妇,晓亮就是把这一片儿的别墅全给拆了,你也赔得起。”陆非轻描淡写的试探了一句,然后从后视镜别有深意的看着余丹,注视着她的反应。 余丹脸一红,本能的搂过余晓亮,垂下眼睛,好像什么也没有听到一样。 “爸爸你太没用了。”余晓亮见状,从后面趴过去,环住陆非的脖子,“电视里不是都有演吗?如果要求婚,玫瑰、钻戒和烛光晚餐缺一不可,你就这么随随便便的讲出来,我要是鱼蛋我也不答应。” “小鬼,怎么说的跟你很有经验似的!”余丹佯装恼怒,拍了拍余晓亮光滑的脑门。 “还不是你和卡宝,天天在客厅里看那种肉麻恶心的泡沫肥皂剧,还打那么大声,我想不听都做不到!” “好了好了,我受教了,虽然今天出师未捷,但是我会继续努力的!绝不辜负乖儿子对我的殷切希望!” “真是俩神经病,我就这么容易搞定啊?”余丹翘起二郎腿,环抱胳膊,不屑一顾的说道。 “晓亮都能打酱油了,我还怕什么,我需要的,只是时间。” 是的,只是时间。 对于余丹,陆非志在必得。老天已经帮了他,让晓亮来到这个世界,让晓亮迅速的接受了他,这两点已经在感情的天平上为他加上了两个重重的砝码。他当然能够捕捉到她的恍惚失神,感受到她心中的失落和忧郁,但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够像橡皮擦一样,将她心底的那个影子彻底擦去,他有一辈子的时间去对抗她和另外一个人十几年的感情——就算无法成为她心中的唯一,总有一天,他也一定能够成为她心中的第一。 自从唐骏从新加坡回来,唐骏和许一涵的婚礼便被迅速的提上了日程。唐妈妈忙进忙出,事无巨细,均打理的妥帖而完善。小年前一天,唐骏陪许一涵回了四川老家,第二天唐骏便把许一涵的父母接来了青岛。唐爸爸财大气粗,让佣人收拾了一栋闲置的望海别墅给亲家暂住,许一涵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从没见过这么豪华的房子,更没见过大海,从踏进唐家大门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什么都充满了新鲜和好奇。 唐卡原本就不住在家里,自从许家举家进城,便更难在家里看到她了。余丹陪余晓亮回北京过年,屋子里空荡荡的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她白天上班,下班后偶尔跟莫言宇约会,回到家不是上网就是看碟片,每次都不知不觉的靠着椅子便睡了过去,第二天起床以后,脖子和肩膀总是又硬又疼,连低头都困难。 莫言宇跟中医师傅学过推拿,便主动请缨当起了唐卡的私人按摩师。他像是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拿出一小瓶红花油,那呛人刺鼻的味道让唐卡连打了好几个喷嚏顺带还掉了几滴鳄鱼的眼泪。莫言宇把红花油倒了少许在指腹上,时而推时而揉,时而拍时而砍,唐卡闭着眼睛,把脖子挺的很直,偶尔在莫言宇下了狠手的时候才憋不住叫唤出声,大部分时间都是咬紧嘴唇忍耐着。 每每唐卡的脖子在莫言宇的按摩下稍有好转,她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又死性不改的睡死在椅子上,长此以往,病情一直反反复复。无奈之下,莫言宇只好每天临睡之前打电话叫唐卡上床。 “我还不想睡,我正在看一部电影,叫《辣妈辣妹》,你快开电脑去搜,好搞笑啊!”唐卡一边往嘴巴里塞薯片,一边哈哈大笑。 “讲什么的?”莫言宇打了个哈欠,随口问道。 “妈妈和女儿互换身份,男主角长得超帅,我头一回见鼻子这么矮还这么迷人的人。” “我对男主角长什么样没兴趣。”莫言宇慢条斯理的说。 “色胚,你就对女主角感兴趣对吧?那你大可放心,女主角是走朋克摇滚风的,身材玲珑有致,绝对符合你的性幻想女主角标准。” “你这女人让我说你什么好……”虽然这对话只是二人之间的私密,并没有第三个人听见,但莫言宇还是被唐卡豪放赤果的说话风格弄的面红耳赤,“有些词语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直白的讲出来?” “不跟你废话了,我要继续看了。” “你看到哪了?” “36分53秒,妈妈在女儿身体里代替女儿上学。” 莫言宇用肩膀和侧脸夹住手机,勉强在PPS里输入辣妈辣妹四个字,电影开始放映,全长1小时36分,他在心底暗暗换算了时间,决定一小时后待电影结束再打电话来叫唐卡睡觉。“好,那我也去看了。” “觉得不好看的话,不准让我知道。” 一小时之后,唐卡准时刚刚把电脑关机就接到了莫言宇的电话。 “你怎么还不睡?你不一向是过老年人生活吗?”唐卡曾经多次表达过自己对莫言宇朝六晚十的作息时间的鄙视。 “叫你睡觉啊。”莫言宇轻描淡写的说,好像在谈论一件理所当然的平常事。 “……我有点小小的感动。” “才小小的?看来我应该继续努力。” “实话实说吧!你是不是厌倦了替我按摩揉肩膀,所以才曲线救国选择看着我按时上床睡觉?” 电话那端传来莫言宇低沉的笑声,“你如果一定要这么发散思维的去曲解我的体贴,我也没办法。还是那句话,我应该继续努力。” “好了,我上床了,你也早点睡。”唐卡满嘴跑火车的扯淡,打开电视机,举着遥控器百无聊赖的换台。 “晚安。”莫言宇不疑有他,道了晚安便挂断了电话。 那天晚上,唐卡的脖子又睡死在沙发上,第二天早上,她的脖子不负众望又落枕了。 “你下次再不按时上床睡觉,我就住到你家去看着你睡觉!”两人见面后便坐到了车里,莫言宇一边帮唐卡按摩肩膀一边眉头紧锁没有好气的说道。 “好啊。”唐卡半眯着眼睛,一脸欲仙欲死的享受表情。 “你刚才说什么?”莫言宇手里的动作不由自主的停在了那里,他怀疑自己刚才出现了幻听。 唐卡笑而不语。 莫言宇只带了一个简单的皮箱。他站在唐卡家门外,深吸一口气,终于视死如归的按响了门铃。 唐卡像是早就等在那了似的,开门的动作迅速而流畅,她神色泰然,完全不似莫言宇那样不安而僵硬。”Hi!Mr.clock!”她挥了挥手。 “我……我住哪?”莫言宇进了门后,神情间有些局促,结结巴巴的问道。 “客厅啊!” “啊?” “沙发还是地铺,你任选一个。” “我还以为……” “你以为什么?”唐卡坏笑着凑近了莫言宇,随即拍了拍他的肩膀,“莫老师,你长的良善无害,原来是满肚子坏水啊……” “……” “你可别想乱来噢,别说你个子上并不占优势,我丑话先撂前面,我是空手道黑带三段,如果要动手,我把你顺窗户丢下去可是一点都不费力。”唐卡眉飞色舞的做了一个平抛的姿势。 “房租多少?”莫言宇问道。 “用劳工抵偿吧,Mr.Dinner,我想吃苦瓜炒蛋,干煸芸豆,老醋蛰皮和炸刀鱼!食材都已经准备好了。你妈当初推销你的时候就说你的厨艺已经到了‘神仙画画’的地步,今天给你个机会表现表现,可别让拼命给你打广告的你妈和心动不已的我妈以及馋虫大闹五脏庙的我失望噢!”唐卡一边把莫言宇往厨房里推,一边嘴巴叽里咕噜说个不停。 唐卡临走时随手把厨房的门关上,还不忘帮莫言宇打开抽油烟机。林林总总的食材都装在塑料袋里,早已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案板上,好像只待莫言宇进了厨房便可以下锅一样。他闻到了阴谋的味道,但自己早已一脚踏进唐卡巧设的“陷阱”之中,如今只有先凑出一桌子酒菜喂饱肚子里的馋虫。他打开冰箱,惊讶的发现里面除了哈根达斯和可乐以外几乎空空如也。 余丹走后,家里便熄了火。唐卡有时从外面买点速食,有时干脆饿肚子不吃,自从许家登堂入室,她连自家门都很少再入,一个月下来,原本就只有巴掌大的小脸更是瘦了整整一大圈。 莫言宇的神色间隐隐浮动着一丝忧郁和心疼。这半年的接触下来,他终于慢慢的看清了唐卡那强悍的外壳下柔软的内在灵魂。她很孤独,也很寂寞,她大大咧咧的仿佛什么都不在乎,其实她看中很多东西,比如唐骏,比如余丹,比如余晓亮。她把自己变成一个无法自理的样子,其实是希望这些人能够一直陪在她身边,照顾她,拯救她,爱她。 当这些人渐渐有了自己的生活,开始淡出她的世界,这偌大的房子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心底的孤独和恐慌无处发泄,而自己,便成了她手边唯一可以依靠的浮木。 她想要上岸,更渴望一个安全的港湾,于是,她便把封闭的内心向自己打开了一条窄窄的通路。 莫言宇不想放过这个机会。这是他走近唐卡,也是让她走近自己的机会。 他围上围裙,从塑料袋里拿出一根苦瓜,拧开水龙头仔细的搓洗着,嘴边露出一丝浅浅的微笑。 第四十六章 莫言宇与唐卡的同居纪事 “怎么样?”莫言宇紧紧地盯着唐卡的眼角眉梢,不想放过她一丝一毫的表情变化。 “入口即化,满分!”唐卡像只满足的猫一样笑开来,她把干煸芸豆抢到自己面前,“这盘我也要了,你吃大米饭吧。” 莫言宇看着孩子气的唐卡,简直哭笑不得,方才她把菜一一尝过之后一边赞不绝口一边把盘子全都拿到了自己面前,像护犊子一样用胳膊全部圈了起来,好像生怕他抢了似的。 “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那,赏你一筷子苦瓜,拿去生活。”唐卡从苦瓜煎蛋里夹了一筷子苦瓜,连鸡蛋都没舍得给他,放到了莫言宇面前。 “你简直打法要饭的。” “这句话埋汰的是你不是我。”唐卡一会儿吃吃这个,一会儿吃吃那个,一脸的享受样儿,简直连看莫言宇一眼的功夫都挪不出来了。莫言宇见状更加笃定,要搞定面前这位大小姐,比他想象中的要简单的多,别看她从小锦衣玉食,什么山珍海味都吃过,却不挑嘴,专吃平民家常菜,特别好满足。 斗嘴是全天下最下饭的食物,两个人几乎把餐盘里的东西全部横扫,一个不留。 饭后,唐卡却耍赖不想刷碗,“享受美食是人生一大幸事,收拾这些杯盘狼藉未免太煞风景!” 她偷懒的时候总是理不直而气壮,歪理一箩筐。 “好,那就放这,等会儿再收。周末影院看什么啊?”莫言宇摸了摸肚子,窝进沙发里,把余晓亮的抱枕抱在怀里。 “个三十而立的大男人,竟然还会抱这种东西。”唐卡一边摇头一边啧啧。 “男人在外面当然要顶天立地,坚强有担当,回了家干吗还要戴着面具生活?装给谁看?”莫言宇笑眯眯的扶了扶眼镜。 回家? 唐卡敏感的神经像是通了电极一样,一股强烈酸麻的刺激让她差点眼前一黑,差点直接摔到地上去。 “你说,你想看什么?”唐卡有些不自在的转移话题。 “今天看点怀旧电影吧。” “泰坦尼克号?”唐卡从碟片架子上随便抽出了一张。这片子对她影响深远,她看了不下十遍。 “好。” “喂,我喜欢躺着看,可是你霸占了我的枕头。” “我不介意你躺在上面。”莫言宇拍了拍抱枕,笑容纯真无邪。 唐卡被莫言宇的笑容整出了一身鸡皮疙瘩。她后退一步,皮笑肉不笑:“还是算了。” 她还来不及逃,莫言宇就伸过手去,搂着唐卡的纤细的腰肢往自己的怀里一拉,唐卡就东倒西歪的摔在了沙发上,一颗脑袋刚好枕在软绵绵的抱枕上。 “开始了,看电影吧,别看我了。”莫言宇完全无视唐卡几欲杀人的目光,面不改色的指了指悬挂在墙上的等离子电视。 唐卡把自己的身体调整到一个舒适的姿势,脖子下面的抱枕很软,垫在莫言宇的大腿上,刚好和肩胛线形成了完美的角度,莫言宇的手自然的放在唐卡的腰间,没有向上也没有向下,乖乖的不越雷池半步。刚开始她还对莫言宇的亲近觉得有些不适,但随着影片渐进高潮,她的注意力慢慢分散,便也对腰间的这只手习以为常了。 影片进行了大半,无论是拿水还是拿零食,莫言宇都一直用左手,而右手则紧贴着唐卡的纤腰,片刻也不曾放开。 电影进行到Jack帮Rose画素描的地方,当Rose丰腴凹凸的胴体出现在屏幕上,唐卡转过脸来,打趣的偷瞄莫言宇的表情。她企图从对方淡定平和的脸上捕捉到丝毫的情绪变化,莫言宇垂下脑袋,揉了揉她的头发,“看我干吗?” “嘿嘿,没事。”唐卡把头又转了回去。 当Jack和Rose在汽车里激情缠绵时,唐卡的头又转了过去,莫言宇有些无奈的摸了摸鼻头,苦笑道:“又怎么啦?” “你是不是男人啊?看到这种场面,怎么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莫言宇长叹一声,一咬牙一跺脚,豁出去了,他猛的把抱枕从唐卡的脖子下抽了出来,唐卡再躺回到上面的时候敏感的觉察到耳后来自莫言宇下体的滚烫的热源,她头皮发麻,像根弹簧一样从莫言宇的腿上弹了起来。 “饱饮思淫欲,禽兽……” “我正值壮年,血气方刚,软玉温香在侧,同榻欣赏限制级香艳场面,如果连这样都没反应,那我大概就是太监了……”莫言宇接下来已经顾不得再说什么,他俯下身,咬住了唐卡的嘴唇,唐卡吓了一跳,惊愕中本能的半张开嘴,莫言宇的舌头就这么顺势滑了进去。 两人之前也有过亲吻,但是都是如春风般温柔和煦,今天的莫言宇却如此不同,他的吻浓烈而强势,一番攻城略地之后他的左手垫在唐卡的后脑下方,一直老老实实固定在腰侧的那只右手则慢慢滑进了唐卡的衣服里。 唐卡手足无措的抓住莫言宇的上衣,渐渐握紧成拳,把衣服抓出一层皱褶。莫言宇的唇是滚烫的,几乎灼伤了她,这是她从未感受过的温度,她周身战栗,皮肤上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身体内的血液仿佛沸腾了一般在血管内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四处流窜,那种羞耻的感觉让她本能的想要挣扎和逃离,但有时,欲望是种本能,她心底那头沉睡的野兽正叫嚣着要破笼而出。 情绪失控,动作失控,两个人都有点疯了,莫言宇却在这时猛的抬起了头,瞬间,所有的激情戛然而止。他俯看着唐卡,眼底还残留着情欲的奢靡,眼眸中的神色风起云涌般剧烈变换着。唐卡咬了咬嘴唇,伸出手去,慢慢摘下莫言宇的眼睛。除去这层玻璃的隔膜,他们终于坦诚的四目相对。“看电影还是继续?”她莞尔一笑。 “继续。” 唐卡原本的计划是,她睡床,莫言宇睡沙发,谁想到事情演变到最后,竟然变成了两个人一起滚地毯。 颠鸾倒凤之后,莫言宇左手搂着唐卡,右手摸了摸鼻子,面带羞涩道:“现在应该去洗澡了吧?” 唐卡咬着嘴唇,对莫言宇怒目而视。 “对不起……” “如果道歉有用的话叫警察干嘛!” “好,那没关系哈~” “……”唐卡觉得初识时那种秀才遇到兵的无力感又回来了。 “去洗澡,我抱你去吧,哎呦……”莫言宇嘟嘟囔囔笨手笨脚的把唐卡抱了起来,但他本就不是人高马大的类型,唐卡虽然纤瘦,但172的个子也是摆在那里的,莫言宇方才一番云雨体力不济,没走两步就一个没站稳,两个人东倒西歪的又栽倒回沙发上。 “嗷……”莫言宇整个人压在唐卡的肚子上,唐卡吃痛,皱眉低喝,“你有没有搞错啊!” “对不起对不起……”莫言宇窘迫万分,连连道歉,恨不得一头撞死。 “我自己去。”唐卡踹了莫言宇一脚。 “不行!”莫言宇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刚才是意外!再来一次!这回保证把你安全准点的抱到浴室!” “还安全准点,你以为自己是公交车啊?” “公交车这词怎么能乱用。”莫言宇正色道。 “……” 第二次“唐僧抱媳妇”,莫言宇可是卯足了劲,脸都憋成了酱紫色。他用脚把浴室的门踹开,步履蹒跚,总算把唐卡抱到了浴缸前面,小心翼翼的放了进去,一本正经的说:“看上去挺瘦的,摸起来手感也不错,为什么抱起来死沉死沉的啊?” 唐卡恨不得伸手掐死这个手无缚鸡之力还废话一箩筐的莫老师。 伴随着莫言宇好心的帮唐卡拧开水龙头,一声凄厉的惨叫响彻云霄。 “你要凉死我啊!”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你见过用冷水煮饺子的吗?你也太没经验了吧!” “你刚才还不是没反对就任由我把你放到空浴缸里了……”犟嘴的时候,莫言宇习惯性的微低着头,理直气不壮。 他这动作,这眼神,刚好瞟到的是……唐卡急忙伸手去蒙莫言宇的眼睛,“你看哪什么!” “看你啊!”莫言宇由着唐卡的动作,微笑着的嘴巴弯成一条幸福的弧度。 初经人事的唐卡把莫言宇“轰”出浴室之后,便独自一人,磨磨蹭蹭的在浴缸里泡了很久。她把水温调得很高,氤氲的蒸汽让她的大脑和浴室的空气一样朦胧而混沌。她低下头,有些羞怯的看着雪肤上梅花般的点点痕迹,用食指轻轻触碰,又赶忙像灼伤到了一样缩手逃开,心里虽然暗骂了几句“色胚”“混球”之类不咸不淡的狠话,嘴角却仍不由自主的上扬。 从莫言宇进驻她家,做饭吃饭,到二人看电影滚地毯,他生涩又勉力的抱自己来洗澡,一系列的事情都像喜剧片一样滑稽,她心底的阴霾不知不觉中被他驱散一空。几天以来,她第一次这么长时间没有去想唐骏和许一涵,没有去想许家的老老少少和即将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小侄子或者小侄女,第一次简简单单的笑,不是为了应付谁,只是因为自己此刻真心的开怀和满足。 第四十七章 鲜玫瑰与纸玫瑰 余丹搬到陆非家里之后,依然保证每天带晓亮回家吃一顿饭,饭后坐下来陪余福久聊聊天看看电视。陆非五次中大概能来三次,他毕竟也有自己家的亲戚需要应酬。 江修远忙着加班,那种让余丹胆战心惊的尴尬碰面基本寥寥,只是有一次,她正拉着晓亮走进小区,远远的看到江修远从楼道里信步走出来,她无法自控的本能想要的想要逃开,仓惶中竟然拉起晓亮的胳膊又捂住他的嘴巴,连拖带拽的和他一起躲到了小花园里。 灌木丛的叶子都已经掉干净了,只剩下一丛一丛干枯的树杈,余丹蹲在地上,没有丝毫形象可言。 她痛恨自己的怯懦,但却无法克服内心深处鸵鸟的心态。她还没想好面对他的时候应该说些什么,更不想面对他对自己的态度。如果他很激动很伤心,那么,她会难过,但如果他表现的很平静,仿佛失去自己对他的生活没有丝毫影响的话,她会更难过。 其实,江修远从踏出大门的一瞬就远远的看到了她。她鬼头鬼脑的样子,遇到事情本能的退缩、闭眼和找个地方猫起来的习惯,就算化成灰他也认得。但他除了略微停顿一下脚步,强迫自己压下心中翻腾的苦涩,紧接着快步离开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回家之后,余丹开始陆续的整理自己的东西。刚开始,那些浸满了欢笑和泪水的回忆一件一件的摆在面前的时候,她心底依然苦涩的难以自持,慢慢的,疼过了,也就麻木了。她把那些旧书、笔记本和试卷整理好堆在墙角,准备等会儿便找收废品的人来卖掉,又坐在床上随手翻开了抽屉里的相册。 这时,余晓亮和余谐一前一后跑进了屋,便跟八爪鱼一样缠在余丹的身上,嚷嚷着也要一起看。 “鱼蛋,哈哈,你小时候好丑啊……”余晓亮指着余丹六岁时的照片,哈哈大笑。 彼时,余丹刚刚掉了两颗门牙,一咧嘴便露出俩窟窿,说句话都漏风,她在幼儿园的毕业晚会上表演洋娃娃和小熊跳舞,穿着白色的公主蓬蓬纱裙,化了口红又涂了胭脂,眉心正中还点了一个圆圆的红点,右手抬起,在身侧比划了一个V字。她的身旁站着二年级的江修远,脖子上系着根板板正正红领巾,比余丹高了约半头,眉目清秀,表情有些严肃,身子却挺拔的像株小白杨。 “你掉牙的时候又能好看到哪里去……”余丹忿忿的弹了余晓亮的脑门一下。 “还有这个,你哭了噢!”余谐指着另外一张照片说道。 那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江容止和修玲带她和江修远一起去游乐场,其实只是最不刺激的海盗船,9岁的余丹却被在船停的一瞬突然石破天惊般嚎啕大哭,江修远被吓了一跳,修玲在旁边手忙脚乱的搂着余丹轻声安抚,这一幕便被江容止用相机捕捉了下来。 还有很多。 四年级那年的金秋十月,她和江修远站在香山的枫树下微笑,背后是一片火红似火的枫叶。 五年级的时候余福久带着她和江修远第一次去爬长城,她累得几乎手脚并用,气喘吁吁,狼狈不堪,江修远却健步如飞,而且连汗都很少出。 小学毕业,她是合唱团的指挥,站在舞台最中央的灯光下,笑容自信而坚定。 初一的秋季运动会,他们班拿了精神文明第一,全班合影,最后还她这个功不可没的班长抛到空中。 初二时,江修远在篮球比赛上得到MVP称号,她在角落里挽住了他的胳膊,一边羞红了脸一边让唐卡为他俩拍下交往后的第一张合影。 初三那年春节,余福久买了一整箱的烟花爆竹,他俩躲在楼顶上放,一根小小的烟火棒喷着闪烁的星星,他俩捏着一根,手贴着手,她用傻瓜相机仓促中捕捉到了这个瞬间。忘记开闪光灯了,所以除了烟火以外其余便只剩下黑乎乎的一片。 中考发榜,她是全市第一,为了奖励她,江修远耐不住她的软磨硬泡,答应跟她去拍大头照。其中一张两个人脸贴脸,余丹的眼睛瞪的溜圆,腮帮子鼓成了包子状,江修远万年表情寡淡的脸上也难得的挂着一丝浅浅的微笑。 高一暑假,修玲带江修远和余丹去云南旅游,两人在玉龙雪山下裹着当地居民租给游客的风衣外套,又把所有能穿的能塞的全都套到了身上,臃肿的挤在镜头里,像两个肉乎乎的粽子。 高二的情人节,两人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情人节。照片上只有一个插着蜡烛的草莓鲜奶蛋糕。 余丹把这张蛋糕的照片抽了出来,照片背后,一朵红色的纸玫瑰被压的及其平整,像是封存在琥珀里一般,哪怕经年逝去,依然鲜艳如昨。 这是她人生中收到过的第一支玫瑰,也是唯一一支玫瑰。 那年,她17岁,粘人又任性,他19岁,刚刚踏入大学校园。 她看着满街的情侣,便嚷嚷着要他送她玫瑰。他一向最讨厌这种形式主义,开始死活不允,最后耐不住她的软磨硬泡,便去文具店买了一张红纸,为她折了支纸玫瑰递到她面前。 红纸掉色,他的指尖因此染了点点的红。一如他此刻的脸,他从未这般费尽心思的讨好一个人,除了她。 “你也太抠了吧?”余丹抱怨道,“普通的红玫瑰10块钱一支,蓝色妖姬50块钱一支,你这只纸玫瑰只要1块钱一支?” “你确定不要?”江修远伸过手来想要把纸玫瑰收回去。 “送出去的东西泼出去的水!”余丹连忙把纸玫瑰小心翼翼的藏到身后,好像生怕江修远再把它夺走了一般,“你休想反悔!” 最后的收场——他把她搂在怀里,她贴着他的胸膛,像只猫咪一样慵懒的撒娇,“以后每年情人节你都折一支纸玫瑰给我吧!又经济又保鲜!” “好。”他声音平静,唯箍着她腰间的手臂下意识的紧了紧。 “你看我多懂的持家!娶妻如此,夫复何求?” “脸皮厚得跟城墙拐弯似的……”江修远长叹一声。 但,别说每年了,之后的她甚至连第二支纸玫瑰都没机会收到。因为17岁的冬天,成了他们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情人节。 余丹带走了那只纸玫瑰。 她把它夹在一本笔记本里,然后小心翼翼的把笔记本放进挎包中。恍然间,她竟然有了一丝错觉,仿佛那空空荡荡没放什么东西的挎包突然间重如千钧。 余丹出门的时候左手牵着儿子的手,右胳膊则下意识的把挎包夹紧,做贼心虚的低着头,把大半的脸都藏在围巾后面,像是在捯饬什么杀人越货的买卖。她站在小区门口的冰天雪地中,眼前是茫茫的黑暗,偶尔有车开过,一束车灯打在脸上,她看不清是不是出租车更别说是分辨是否是空车了,只能不停的挥手。二十分钟后,指尖早已冰冷麻木失去了感觉。 “鱼蛋,我们打电话要爸爸来接吧?”余晓亮瑟瑟发抖地说道。 “你爸今天有饭局,估计得喝不少,自己能不能找到家门都是个问题,我们还是自力更生吧。”余丹抽了抽鼻涕,把余晓亮扯到身后,为他挡住所有的风雪。 此时,一辆出租车缓缓停在余丹和余晓亮面前,车门打开之后,走出来的人赫然是刚刚下班一身疲惫的江修远。两人同时看到对方,都是一愣,眼神在这风雪交加的寒夜中相遇,都混杂了太多复杂的情绪。有恐慌,有惊痛,也有哀伤,最后却唯有化作一丝淡淡的笑。 “打车?” “嗯。”余丹握紧拳头,飘扬散乱的发丝让她的表情若隐若现。 “快走吧,很晚了。”江修远闪开身,把晓亮塞到车里。【 宝 书 网 ﹕ w W w . b a o s h u 6 . cO m】 余丹点点头,钻进车里。 车子开出去很远,远远的已经能看到高档别墅群的温暖灯光,余丹摸出电话,拨通了陆非的号码,耳畔是嘟嘟的忙音,最后切换成语音信箱,余丹挂断电话之后便又给江修远打了过去。 他很快就接了起来。余丹甚至怀疑手机一直被他握在手里。 “我明天下午的飞机回青岛。” 沉默半晌,江修远的声音平静无波,“一路顺风。”他说。 “我以后,可能只在每年过年的时候才会回北京一趟,我爸爸……我爸爸如果有什么事,你能不能帮我照顾一下?”此刻的余丹脑海中一片空白,她的声音略微有些颤抖,只剩下狼狈的没话找话。 “我会的。” “谢谢。” “不客气。” “……你,你在新的医院工作还顺利吗?” “不外乎是看诊、手术、去医学院上课,在哪里当医生都是一样的。” “很累吧?” “嗯。”江修远的声音闷闷的,隐隐透着疲惫。 “好好照顾自己啊,如果自己不会照顾自己,找个人照顾你也行。” “……” 电话两端,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沉默了下去。这种尴尬的对话实际上进行的步履维艰,虽然两人皆语气平静,余丹的甚至还带着一丝轻快。但除了自己,没人知道他们此刻内心深处那刀割般的疼痛。 两人都擎着电话,直到司机回头,告诉余丹目的地到了,余丹才晃过神来。她匆匆去包里翻钱包付账,无意中看到那本夹着纸玫瑰的笔记本。她用肩膀和脸架住手机,让江修远稍等,付了钱便和晓亮下了车。 出租车打出两束灯光,照亮了远处的一小片雪地。余丹看到陆非站在那光影中间,修身的深灰色大衣让他的身形更显得卓尔不群。余丹惊愕的忘记了反应,却是晓亮大声喊了句“爸爸”然后像枚子弹一样飞速冲向了陆非。 “我到家了。”余丹用指腹拭掉眼底漫上来的湿意,微微一笑,“再见。” 她不由分说的挂断了电话,仿佛生怕听到对方的反应,也生怕自己晚了一秒便会后悔。 她快步走到陆非面前,撑住他高大又散发着浓烈酒气的身体,没好气骂道,“神经病,你猫这装什么雪人啊!” “我忘带钥匙了……” “你不会打电话啊?!” “你手机占线……呕……” “这是我的新外套!” 第四十八章 幸福,就是父母爱他甚于自己的生命 回到青岛后,天气开始渐渐转暖,小区里的柳树发了新芽,地上的积雪也化的差不多了。 余丹的生活像是地壳运动后的地球表面,沧海变成了桑田,里里外外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她辞去了原先在水果店的工作,开始了窝在家里写稿的宅女生活,还在自己起先出名的网站做起了文字编辑,每天出没在晋江、红袖等地挖掘好看的小说和有潜力的写手。 同时,她带着晓亮,搬到了唐卡家隔壁的陆非那里。 说到搬家,她和唐卡的心里始终不那么情愿。 她不想和陆非有这么猴急的进展,而唐卡也不是是个重色轻友的人,如果要在莫言宇和余丹母子中间作个选择,唐卡会毫无疑问的选择后者。但她们俩总归是拗不过陆非和莫言宇的死皮赖脸和软磨硬泡。莫言宇自打搬进了唐卡家,就摆出了一副“将倒插门进行到底”的模样,上班之余做起了称职的“家庭煮夫”,而陆非,则天天像只苍蝇一样在余丹的耳边嗡嗡着要全家团聚,最后还成功的争取到了余晓亮的支持。 余丹本来就是个耳根子很软的人,对余晓亮更是极尽宠爱,常理范围内的要求基本上都是言听计从。见儿子都开了口,她也唯有点头答应。 陆非的性格依然开朗而讨喜,加上一副命带桃花的英俊面容,进了杂志社之后便征服了一票根正苗红的职场白骨精。余丹开始时还不以为然,后来发现陆非的包里时常冒出一些女生送的精致的小礼物和甜品点心,心里也开始隐隐的不舒服了起来。 “好吃吗?”陆非像献宝一样把茯苓饼的包装撕开,喂到余丹和余晓亮的嘴里。 余晓亮张开大嘴,一口下去就把整整半个都吞到了肚里,余丹眉头眉头微蹙,却不下口,有些戒备的问道:“哪来的?” “不知道啊,我早上上班就发现放在我桌子上了。” “来路不明的东西你也敢乱吃?” “所以我不吃,拿回来给你们吃啊!” “我才不吃这种东西。”余丹边说边吞了吞口水。明明就是在嘴硬,茯苓饼是她最喜欢吃的东西。 “你不吃正好,给儿子吃。”陆非笑嘻嘻的揽住晓亮的肩膀。不知为何,看到晓亮狼吞虎咽的样子,他竟然比自己吃到嘴里还要欢畅和满足。 晚饭时,三口之家把三素一荤一汤扫荡的只剩盘底。 “爸爸,鱼蛋的第一本书的样书已经出来咯!”余晓亮黑钻石一样的眼珠闪亮着耀眼的色泽。他与余丹相依为命,余丹自然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的理想能够达成,带给他的自豪和喜悦远胜于自己梦想成真。 “拿给我看看啊!”陆非也按耐不住了。 “不要!”余丹脸色一沉,竟看上去极为严肃。 “为什么?”父子俩异口同声。 “哎呀,我会不好意思……我不想让身边的人看到我写的这些虚幻的故事!这样我会放不开,会不由自主的顾及这个顾及那个。” “等到出版了以后,我们去书店找,不是一样能找到?” “我用的是笔名!” “让我猜猜是什么……鱼蛋?”余晓亮问。 “不,知,道!”余丹的拒绝斩钉截铁。 饭后散步的时候,余晓亮早把书名的事情抛到了脑后,陆非却一直耿耿于怀。 陆非软话硬话说了一箩筐,余丹却像吃了秤砣铁了心一般,就是不松口。 那本样书,此刻已被余丹锁在了抽屉里。上午快递上门的时候,她用颤抖的手签收,然后孤零零的坐在沙发上,一页一页,慢慢的把这本书看完。 她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来穿越了自己的整个回忆与青春。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临近结尾的地方小虐一下,她便给了文中的他们一个幸福美满的结局。 她把那支纸玫瑰夹在书中,然后合上书,一次又一次的用手抚摸着书的封皮——全部依照她的要求,白底,插画是一张照片的铅笔素描,书名是《竹马绕青梅》,装帧及其素雅清淡。 那张铅笔画,勾勒着一个8岁的男孩和一个6岁的女孩。男孩如白杨般挺拔,红领巾随风飘扬,而身旁的女孩则咧出一个西瓜形状的笑容,门牙的部位因为换牙而变成了两个空洞。 就在她以为自己的情绪即将决堤崩溃的时候,手边的座机突然响了。 余丹深吸一口气,接起电话。“干吗呢?”陆非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欢快而清朗。 “看书呢。你上班时间偷懒给我打电话啊?” “我在厕所呢,正无聊。” “小心噢,别光顾着打电话,再把卫生纸掉到茅坑里去,这回可没人能去男厕所救你了!”余丹忍不住打趣道。 “你的声音有点奇怪,感冒了?” 余丹心头一惊,急忙清了清嗓子,“大概有点,我等下冲包板蓝根,家里有药箱吗?” “我一个大男人,家里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 “受不了,那我等一下去药店买。” “有老婆真好。”陆非压低声音,声线听上去磁性而性感。 余丹脸一红,颠三倒四的又说了些什么,便急匆匆的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她像风卷残云般马不停蹄。 她跑去药店,把感冒药、消炎药、胃药、止泻药、云南白药、创可贴、体温计一次性备齐,又去超市买了一个药箱、两斤红富士、几包卫生巾和一盒寿司。红富士是晓亮爱吃的,卫生巾是她用,寿司是陆非的早餐,药箱则是一家三口共同使用的物品。他们的生活正慢慢的融为一体,他会注意到她说话的鼻音并担心她会感冒,而她则开始在买东西的时候考虑到他的口味,并在推车里放上他喜欢吃的东西。他们都在将自己的世界挪出一些空位出来,然后让对方坐进去。 自从晓亮的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余丹就仿佛陷入一场角力,时刻在动摇和挣扎中度过。看到样书和纸玫瑰,她没办法释然,但接到陆非的电话,又为他们的家亲手把那个小药箱一点一点的填满,她的心也紧跟着越来越满足。 回到家后,她把样书连同纸玫瑰一起塞进抽屉,扣上了一把重重的铁锁后,把钥匙连同快递的包装盒野蛮的塞进了垃圾袋,又蹲在地上反反复复的系了一个又一个死疙瘩。最后,她跑下楼去,把垃圾袋重重的扔进垃圾箱里。 随着咚的一声闷响,她心底高悬的大石终于落了地。 同时,一股倦意和酸涩也排山倒海般席卷而来,将她淹没。 她觉得自己像是在湮灭证据,逃避罪责,慌张的断绝掉一切可能动摇她内心的可能,只允许自己向前走,向前看。 余丹知道陆非的爸爸陆琛就要回国的时候,距离陆琛的飞机降落在首都国际机场还有三个小时。 余丹慌张的不能自己,在客厅里强迫症一般焦躁的原地转圈,陆非斜靠在沙发上,大大咧咧的挑了挑眉毛,说道:“放松一点,丑媳妇早晚要见公婆,更何况,你又不丑!再说了,还有晓亮帮你挡着呢,我爸就算对咱俩又再多的怨气,见了这么可爱的乖孙子,保证乖乖的缴械投降。” “可是,我们这么早就生了晓亮,你爸会不会对我……有意见?” “说明他儿子魅力大。” “滚!”余丹抄起抱枕丢了过去。 “行行行,说明你魅力大,把18岁的我深深吸引住,迷得七荤八素,心甘情愿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 “这还差不多!”余丹一屁股坐到陆非身边,然后自然的窝进陆非的怀里,“你爸爸是个什么样的人啊?好相处吗?” “什么样的人?其实我也好久没有见到他了,上一次见面不知道是两年前还是三年前,大概只有短短的不到一个礼拜。至于他好不好相处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我们压根没有朝夕相处过。我是被保姆和管家看大的。” 陆非的语气轻描淡写,平静的表情下刻意的把自己的伤痕隐藏的很深,纵然面对余丹也不愿露出过多疼痛的表情。 他渴望一个家的时候,他的父母并没有给他,那时候,他会在偌大的说话和走路都仿佛有回声的豪宅中痛苦的砸东西来发泄内心的苦闷和气愤,而现在,他已经长大了,他可以不用也不屑于再去苦苦哀求他们回头看自己一眼。那份渴望已久的来自家的温暖,并不是只有他们能够给自己。他怀里的余丹,房间里正在写作业的余晓亮,已经成了他全部的世界。 八年前,他被余丹吸引,更多的是一份少男少女间青春期的懵懂,而八年后的重逢,他又一次爱上她,除了旧情复炽和晓亮身世的缘故,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她对晓亮的爱。 她没有野心,或者说,她可以为了余晓亮而牺牲掉自己的野心。原本的人中龙凤,今日甘于在水果店里打零工,却并不觉得辛苦。每日为了晓亮而奔波,过着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的平静生活,却依然喜乐自足。她的温暖与坚强让他心生怜惜。渐渐的,他也开始渴望能够被这样一双温暖的臂膀抱在怀里,渴望她能够在自己的下班回家之前为他点亮一盏灯,渴望她能抚平自己内心因为爱的缺失而遗留下的伤痛。 “那,你爸爸什么时候来青岛?我需不需要准备什么?” “他说要在北京待几天,看看几个老朋友,具体来青岛的时间会再通知我的。” “噢,那我等一下去收拾房间,你爸爸来了以后可不能没地方住。” “他住惯了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要秘书打个电话去预定就好了,哪还轮得上我们操心。”陆非不屑的冷哼一声。 余丹有些苦涩的笑了,她轻轻握住陆非的手,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突然觉得,咱俩跟自己亲爹别扭时候的嘴脸,其实挺有夫妻相的。” “我现在回过头去想想,其实晓亮还是挺幸福的。” “怎么说?” “起码,他的父母都爱他,甚过于自己的生命。” 第四十九章 拿什么来跨越二十几年的距离 春天的北京,漫天黄沙。 陆琛从机场信步走出,他的眉目间已有岁月的痕迹,两鬓也掺着些许银丝,眼下隐隐透着乌青,看上去极为憔悴。但他的身形高瘦挺拔,没有丝毫啤酒肚,从背影看上去倒跟年轻人没太多区别。 秘书为陆琛打开车门,扶他坐进车里,又为他递上药和水,看他服下,片刻后总算把他咳嗽暂时镇了下来。 “董事长,我们要立刻去下榻的酒店吗?” “先去八宝山。”陆琛面色微凝,声音低沉而和缓。 一个小时以后,宝马轿车缓缓停靠在八宝山陵园外。 陆琛亲自去花店挑选了一束尚挂着露珠的新鲜矢车菊,拂开了秘书好意想要搀扶他的手,独自一个人缓步向山上走去。 秘书约翰常是个美籍华人,已经跟在陆琛身边多年,他看着平时试点江山运筹帷幄的陆琛此时有些萧瑟孤寂的背影,倏忽间感到一丝心酸。 他靠着车等了约莫一个钟头,才看到陆琛从陵园里缓步走出。他的眼眶内布满了血丝,神色有些恍惚,仿佛刚刚哭过。约翰常尴尬的移开视线,把自己的震惊重重埋入心底,他深喑作为一名秘书的本分,当然明白“不窥探老板的隐私,不该问的就要牢牢的把嘴巴闭上”才是他此刻应该做的事。 “回酒店。”陆琛沉吟道。 “您想要什么时候去青岛?” “明天。帮我告诉陆非一声。” “是。”约翰常毕恭毕敬的说。 陆琛坐在唐卡家的沙发上,静默的看着墙上挂表的指针缓缓移动着。 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四十分钟,方才他独自一人上门,站在陆非家门前按了许久的门铃都没人回应,却刚巧遇到外出归来的唐卡。唐卡一看时间还不到四点半,陆非没下班,余丹正好去学校接晓亮放学,便邀请他来自己家等候,她洗了水果又泡了茶,看陆琛跟尊佛一样淡定自若的坐在沙发上反而不敢贸贸然的开口去询问什么,她打电话给余丹,偏巧她电话又关了机,一直到五点十分,门外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和喊话声,唐卡隐约辨出是余丹和余晓亮,这才松了口气,站起身来对陆琛说道,“好像有人回来了。” 余丹并没有回家,她站在门口把挎包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有找到钥匙,无奈之下只去敲唐卡的门。 余丹和余晓亮根本不知道陆琛在唐卡家,都及其熟稔的冲进门来,“我真是背死了!又不知道把钥匙放在哪里了!”余丹把拖鞋胡乱一蹬,把挎包往沙发上丢了过去,都来不及看清沙发上端坐的身影。 等余丹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事的时候,那巨大无比的挎包已经正中陆琛的脸,然后砰的一声掉落在陆琛的膝盖上。 余丹还没来得及道歉,就被陆琛的那双跟陆非一模一样的黑眸吸引住了。自从得知陆琛要来,为了给准公公留下一个好印象,余丹把狗窝一样的家进行了彻底的清扫,又百度了很多社交礼仪的注意事项,但人算不如天算,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以这样的形式在陆非的爸爸面前首次亮相。 陆琛也在看着余丹。从柳叶般细致的弯眉到乌黑深邃的大眼,从秀挺的鼻梁到樱桃般红润的薄唇。仔仔细细,不露过一处细节。 她太像一个人,从五官的轮廓到神韵气质都如出一辙。她的笑靥已经永远定格在他的记忆深处,哪怕他老了,病了,浑身上下除了铜臭已经一无所有,她却依然保留着十几岁时最无邪纯真的模样。来青岛之前,他在北京短暂停留了一天,他去八宝山看她,依着石碑对她说了一个小时的话,只是自言自语,当然得不到她的任何回应,但他的心却莫名的得到了久违的平静与祥和。 “对不起……”余丹读不懂陆琛炯炯的眼神,只当对方是在生气发怒,只得咬了咬嘴唇,有些怯懦的开口道歉。 “没关系。”陆琛紧绷的表情松懈了下来,他笑起来极为绅士,举止淡定而从容,“你叫什么?” “我叫余丹。” 余丹的名字更印证了陆琛的猜测。她真的是海音的女儿,海音的墓是合葬墓,她墓碑旁的丈夫的墓刻的便是余姓。 “爷爷!”余晓亮清脆突兀的喊了一声,在场所有的人都变了脸。 “你叫我什么?”陆琛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 “爷爷啊!”余晓亮眯着眼睛,咧开嘴露出一排整齐的小米牙,他走到陆琛面前,伸出手,一副小大人的做派,“我叫余晓亮,我爸爸是陆非,这是我妈妈。” 余丹想捂住儿子的嘴,却已经来不及了。 谁给余丹块豆腐,她想一头撞死! 陆非甫一进家门,便看到陆琛和余晓亮坐在沙发上聊天,菜下锅后翻炒的声音从厨房里飘出来,余丹正围着围裙手忙脚乱。 陆非换了拖鞋,站在原地远远的注视着父亲的背影,没有上前也没有开口打招呼,“爸爸”二字于他来说实在是难以启齿,恍惚失神中,他眼前净是记忆中的自己和父亲,他永远成熟而伟岸,几乎无所不能,但却吝啬于给他一个笑脸或拥抱,仿佛永远在他的成长中缺席。他的心底对陆琛有一种深深的崇拜,但这崇拜却藤蔓一样跟莫名的恨意缠绕在一起。 余晓亮看到陆非进门,张牙舞爪的奔进陆非的怀里。陆非被余晓亮撞的后退了一步,再抬起头的时候,刚好和陆琛深不见底的眼神相遇。 一丝透着欣慰的柔软让陆琛的表情看上去非常柔和,陆非的心变成了一块随时可能挤出水来的海绵,颤悠悠的,既潮湿又有有些沉重。 他依然没有把那声“爸爸”叫出口,他不是圣人,不可能把二十几年的怨气一夕消弭。但是有余丹和余晓亮,就算二人之间虽然没什么直接交流,气氛也勉强能算得上是不尴不尬。 “晓亮和余丹都很招人喜欢。”饭后,余晓亮进房间写作业,余丹在书房里刷碗,客厅里第一次只剩下了陆家父子,陆琛微低着头,脸上现出一丝欣慰的笑。 陆非没有说话,当是默认。 陆琛简单的询问了陆非和余丹的过往,陆非简明扼要的大致一提,唯有意略掉当初被下药的事不谈,陆琛听后没有发表意见,却语出惊人的来了一句,“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陆非心头一惊,面上却不动声色:“不知道,还没想过。” 其实,他之前曾经戏言般对余丹提过,被她避之唯恐不及的逃开了,他知道他们因为父母的原因都对婚姻都生出一种莫名的恐惧和不信任,要想心甘情愿的踏入围城,只有逐渐累积对彼此的信任并且让时间抚平昔日的伤痕。好在,他们之间已经因为晓亮的存在而产生一种永恒的联系,这样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和真正意义上的夫妻已经没什么区别,缺少的,也只是一张纸罢了。 “你们现在这样不明不白的相处,对她和儿子都不公平,你已经亏欠他们太多,这份迟来的责任是你必须要负的。” “任何人都有权利跟我谈‘责任’这两个字,除了你。”陆非冷笑。 “我知道你恨我从小到大都对你疏于管教和爱护,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好父亲。”陆琛的笑容疲倦而苦涩,“所以,我更不希望你走我的路。” “我不想,更不会,我自己深受其害,怎么可能再这样对我的儿子?” “那就当是完成我的一个心愿,我想看到你结婚,有一个自己的家。” “我和余丹就算要结婚,也一定是因为我们自己,不会是为了完成你的什么心愿,你没这么重要!我已经习惯了没有父亲的日子,你这样冷不丁的突然冒出来,从进了家门开始就对我关怀备至,甚至还指望我会受宠若惊感恩戴德,但真不好意思,除了莫名其妙以外,我没办法生出其他感觉!” “对不起。” “陆总裁,我不需要你的道歉,也要不起你的道歉。”陆非站起身来,指了指玄关,语气不善的下了逐客令,“已经很晚了,不送。” 余丹从厨房里走出,有些惶恐的看着陆非和陆琛,她是个外人,无权涉入他们中间,沉默是她唯一能做的事。 绕是陆琛的心里有再多的苦涩和痛楚,脸上依然不动声色的维持着微笑的表情。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指责陆非,今天的一切全是他咎由自取,陆非能够遇到余丹并且生下晓亮,他和薛海音的血最终战胜了那沉重的宿命而混合在了一起,已经是老天待他不薄。 他离开的时候,轻轻的拍了拍余丹的肩膀,跟自己的儿子却只是如陌生人般的擦肩而过。 他和陆非之间被误会和时间深深划出的那条沟壑,用一个晚上怎么可能填平?不要说陆非会对他的突然热络而感到不适,就连他,也很难长时间维持这种温度。亲情,不仅来源于血缘和本能,更需要长时间的相处和生活中点滴细节的累积。 “你真是奇怪,刚才竟然既不怪我,也不拦我爸。”陆琛离开后,陆非对余丹说。 余丹从背面环住陆非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脊背上,“你算客气了,如果我是你,大概连门都不会让他进。” 陆非把双手交叠,覆盖在余丹的手上,刚才闷在胸口的那股子怨气已经消散了大半,轻笑道,“我真的很好奇,晓亮为什么不恨我?难道是我们俩太小心眼了?” “我也不知道。”余丹的声音低沉而飘渺,“有时候,他太懂事了,完全不像这个年龄的孩子,我反而会愧疚和不安。” 陆非转过身来,把余丹圈进自己的怀里,“欠他的,我们有以后大把的时间来弥补。” “嗯。”余丹把脑袋埋在陆非的胸前,乖巧的点了点头。 “鱼蛋,我们结婚吧。”陆非冷不丁的冒出了一句。 “……好。” 陆非以为自己在做梦,抓住余丹的肩膀,难以置信的盯着她,“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们结婚吧。”余丹歪着头,巧笑倩兮。 他们紧紧抱住彼此,心无旁骛,这拥抱的中间终于不再有距离。 第五十章 512地震,修远受伤残废 陆非带着余丹和余晓亮去中山公园赏樱,被浩浩荡荡的人潮挤得东倒西歪。他用手臂把余丹圈在怀里,又用另外一只手紧紧的拉住余晓亮的胳膊,小心翼翼的不让他们和自己走散。虽然陆非平时说话习惯没正经,但是他固定在余丹腰侧的手臂坚定而有力,却给了她一股强大的安全感,像是浮萍找到了依靠,孤舟寻觅到了港湾。 余丹满足的笑了——这就是她想要的岁月静好。 跟陆非领证已经一个月了,没有举行仪式,也没特意去翻黄历挑日子,形式上的东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能开开心心的在一起,不离不弃,并肩走过今后人生的每一道坎坷,至少,余丹和陆非都是这样觉得的。 陆非把余晓亮扛在肩膀上,背倚着樱花树,两人的笑容比正午的阳光还要灿烂夺目。余丹站在几米开外,举着相机半蹲下身子,大声喊着“一二三茄子”为他们拍照。她原本是最喜欢拍照片也最擅长摆pose的,但如今却转了性子,出来玩一趟手里的相机满是陆非和余晓亮千奇百怪的身影,却很少能找到自己,奇怪的是,她却并没有一丝失落与不快,反而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满足和欣慰。 有了家的女人,生活的重心会不由自主的发生偏移,她或许不再是自己,或许不再自由,她的眼里心里都被丈夫和儿子填满,但那就是她此时最大的幸福。 “鱼蛋,我想嘘嘘……”余晓亮一脸痛苦的捂着下身。 “来,儿子,老爸带你去!”陆非拍了拍余晓亮的脑袋。 “你让他自己去就行了,他都多大了。”余丹皱了皱眉头,平日对余晓亮的教育,她一贯不主张溺爱,也因此和陆非偶有冲突和争执。 “这么舍不得离开我啊?”陆非坏笑着把脸凑了过去。 余丹一边面红耳赤的闪躲一边一巴掌过去把陆非的脑袋推开:“有多远滚多远!”她佯装嗔怒道。 陆非和余晓亮走远后,余丹在草坪上席地而坐,无聊的拿出手机开始用上网打发时间,甫一登陆,就被一条消息吓出了一身冷汗。 四川发生7.8级特大地震,全国大部分省市皆有震感! 她的心突然一阵狂跳,莫名的被不安和恐慌所填满。她拨通了北京的家里的电话,电话响了几声便被接了起来。 “喂,我是余丹。” “余丹,是我。”常静的声音有些焦急,略带着哭腔:“你那里怎么样?” “青岛没什么事,北京那里呢?” “我们这里也一切都好,住高层的可能会有震感,咱家一点感觉都没有。” “那就好……那,你家里那边呢?” “我还没跟爷爷奶奶联系上,河南受灾了,但是不知道严重不严重,我和常军准备买今天晚上的票回老家看看。” “你先别激动。我爸爸知道吗?那边如果受灾的话,安全无法保障,你如果再贸贸然的跑过去,对你爷爷奶奶没什么帮助,说不定反倒平白搭上两条命!” “我怎么可能不激动!如果现在是你的亲人在地震灾区生死未卜,你会一个人在家里什么都不做的安享太平吗?”常静说到最后,因为过于激动,几乎喊到破音。 电话被夺了过去,换成了常军,“余丹,是我。” “嗯。”余丹有些魂不守舍的应了一声。 “你听我说,江修远一个星期以前去了四川。” “什么?”余丹的脸一瞬间血色全无。 常军的这句话像一记重锤,狠狠的砸在了余丹的胸口上。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挂断电话的,只知道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噼里啪啦止不住的沾湿了衣襟和手背。她不停的拨打江修远的手机,那边却一直传来“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的提示音,打不通,她就继续打,哪怕知道是无用功也不想听。 她的世界一下子全都黑了,周围喧嚣欢乐的人群都离她很远,她被隔绝在了一个封闭的罩子里面,任何人都无法帮助她,她仿佛在恐慌的寻找着出口,却一次次被冰冷的墙壁反弹回原处。 一直到回到家,余丹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她一步入客厅,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此时,所有台的节目都已经被铺天盖地的地震报道所充满。余丹盘腿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的看着电视上的碎石瓦砾断壁残垣,看着子弟兵把尸体和伤员一个个抬出,她一眨都不眨的盯着屏幕,仿佛生怕移开目光就会错过什么。陆非尝试去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都如石沉大海般得不到她的丝毫回应,他只得把满腹的狐疑暂时压在心底,坐到余丹的身旁,紧紧搂住她纤细的身体。 如果无法进入她的世界,那至少要让她知道自己会一直陪伴她,等待她,照顾她。 暮色西沉,客厅里的光线渐渐暗了下来。电视的光打在余丹的脸上,勾勒出模糊而悲喜莫测的线条。 没有眼泪,没有激动,甚至连小小的皱眉都没有,唯余下一片没有表情的空白。 深夜,繁星满天,电视台的地震新闻报道开始进入机械的重复。 余丹的手机被丢在包里,此时突然响起,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寂静。 她几乎是连滚带爬的冲过去,半路上膝盖重重的磕在茶几的边角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她也浑然不觉。 陆非坐在沙发上,半边身体因为长时间维持一个姿势而已经失去了只觉。他只能看到余丹的背影,听到她接电话时微微颤抖的声音,他不知道电话那端是谁,因为余丹只是急急的接了起来,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了一声“喂”,就再也没说过一个字。 只用了一夜,余丹就恢复了正常。 其实,她仍跟5月12日当晚一样,会坐在电视前看地震的报道,甚至会为了一些感人的场面而掉下泪来,只是没有了那种透着绝望又刻意压抑的痛楚。 那个电话,是躺在医院里刚刚恢复知觉的江修远打来的。 他伤了右手,正在成都的一家医院接受治疗。 “我给你打了很多电话,但是我这里信号很不好,一直打不通。”江修远躺在病床上,用手背遮住泛红的眼睛。 他能够听到余丹颤抖的呼吸,虽然她没有吭声,但是只要感觉到她的存在,只要回到这个有她的世界,他就已经感到幸福和满足。 从什么时候开始,骄傲的他为了她也会变得如此卑微? “你是不是月半弯?” “我在逛书店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一本书,里面的内容和行文的风格都很像你。” “今天下午地震的时候,房子突然晃的很厉害,然后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砸了下来,房梁也倒了,我的右手被砸中,在黑暗中等待救援,一等就是三个多小时。” “我的手机就在身边,有电却没有信号,手机桌面是我拍的那本书的封面。我一直盯着它度过了那难熬的三个多小时,一直到重见天日。” “我其实……” 电话突然挂断了。 许是信号不好,许是恰好江修远的手机没了电量,总之,就像是老天爷开的一场玩笑,一定要打断江修远死里逃生后的这番告白,一定不让已经隐隐动摇着的余丹听到接下来的话。 你其实,你其实怎么样了呢?失落,遗憾,但或者还有些如释重负,这就是此刻余丹的复杂心情。她很想知道江修远想要对她说什么,但矛盾得是又有些怕知道。 他依然拥有将她的世界搅的天翻地覆的能力,只要他愿意,他可以轻而易举的主宰她的喜怒哀乐,她再挣扎和否认都是徒劳。 她依然忘不了他。或许,一辈子都忘不了了。 但是,她同样不能忘记身后的那个男人。 他给了她承诺,给了她晓亮,给了她一个温暖的家。 余丹转过身去,静静的看着陆非。隔着浓重的黑暗,他们的目光在半空中相遇,仿佛能一瞬间看到对方的心底。 “对不起。”余丹有些愧疚的笑了,“刚才,我太担心一个朋友,结果,反而让你们为我担心。” “能告诉我是谁吗?”陆非笑了笑,语气平静的问道。 余丹停顿了一下,“我可以……不说吗?” 陆非低下头,一丝嘲讽化为苦笑。 你当然可以不说,但你的沉默,其实就是最直接的答案了。 第五十一章 我有我必须要走的路 江修远回到北京后的事,余丹都是辗转通过电话从余福久那里得知的。 他正在复健,但右手受伤严重,神经受损,恐怕再也无法拿起手术刀。 他平静而坚强的接受了命运,没有选择消沉,而是开始自学心理学的课程,虽然失去了右手不可能再站上手术台,但是人生总得继续。 他又打过几次电话过来,余丹都平静而小心翼翼的应对,竭力把心底的波澜强压到最低。 江修远问:“你最近过的好不好?” 她笑了笑,语气轻快的答道:“还是那个样子,做个宅女加主妇。新书的销量总算过得去,又加印了五万册,现在被编辑催专栏的稿子催得头都大了,这两天正在构思新作,刚开始列提纲,还没真正动笔。” “再有大作面市,我还会继续拜读的。” “谢谢谢谢!” “上一本,我买了一百册。” “啊?你也太捧场了吧?这么破费!”余丹瞠目结舌。 “2500块我还拿得起,不过就是把楼下新华书店的库存全部掏空了罢了。” “看你这么支持,我一定继续努力。那,就这样吧,你好好学习去,这个肯定难不倒你,而且心理咨询师这个行当非常有潜力,现在社会压力越来越大,以后这世道肯定疯子比正常人要多,不愁没你江医师的用武之地。” “好。”江修远的声音温柔而低沉,不需要见面余丹也能想象得到他此时微笑的样子。 他们都在维持着平衡,不去轻易打破,不去影响对方现在的人生,他的理解和包容是她最欣慰和感动的事。 反而是一个让余丹怎么也想不到的人,来者不善善者不来的找上了门来。 余丹准时来到星巴克的时候,戚薇已经等在了那里。 “好久不见,还记不记得我了?”戚薇轻啜一口咖啡,无懈可击的妆容下露出一丝清浅的微笑。 “虽然学姐变漂亮了,但是我还是记得的。”余丹说。 “我听说你结婚了,跟陆非?” 余丹的心莫名的咯噔了一下,脸上的神色却依然淡定如常,“是。没举行仪式,所以就没一一通知老同学和老朋友。” “你跟我不需要打太极,我这次来青岛,特意约你出来,也不是为了跟你寒暄来的。”戚薇不耐烦的打断了余丹的话。 “那学姐你是……”余丹眉头皱紧,显然对戚薇咄咄逼人的语气有些不快。 她知道戚薇曾经喜欢过陆非,也知道戚薇是江修远的前妻,甚至她声称是自己的存在才导致她和江修远离婚。这么大一顶帽子扣下来,今天这趟摆明了的鸿门宴余丹其实来得并不情愿。但思虑再三,自己没做什么亏心事,如果避而不见反倒显得心虚,她也正好想寻个机会跟戚薇解释清楚,便一咬牙一跺脚答应了下来。 “想必你也知道江修远在四川受伤的事情,他失去了理想,失去了未来,你知不知道这段时间他有多脆弱多需要人关心?你竟然选择在这个时候跟陆非结婚?他从四川回到北京的第一天就知道了这件事,然后一个人跑去酒吧喝了个酩酊大醉,我从来没见他这么狼狈过!” “你认为我应该怎么做?”余丹双手环抱,冷笑一声,“放下我的家庭,抛夫弃子,跑到北京去跟他再续前缘?让我奇怪的是,以你的立场,你不是应该最希望我从他的生活和记忆中彻底消失的吗?为什么反而跑到我这个准情敌面前来,对我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 “为什么?因为我心疼他!因为我不像你一样自私!你既然让他爱上你,又为什么一声不吭的扭头走掉?不要说这次,就是你高中那次出走,你知道他有多伤心吗?他几乎找遍了北京的大街小巷,找完了北京就找其他地方,只要有假期就往外地跑,所有的周末都用来打工当家教赚外快!那么冷漠而骄傲的一个人,为了你,几乎把一颗自尊心低到了泥土里去,换来的却是你的离弃和背叛!他为了你,和我结婚四年却同床异梦,为了你,无视我对他的关心和付出,在我提出离婚的时候一声不吭的净身出户。而你呢?在他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他被柱子压住手臂,在黑暗中盯着手机屏幕上你们的合照鼓励自己活下去的时候,你在哪?他拿不起筷子拿不起笔,承受巨大的痛苦选择辞职的时候,你在哪?他喝醉的时候抱着我却依然叫着你的名字,就像我们过去每一次在一起的时候一样,那个时候,你又在哪?你不配得到他们俩任何一个人的爱!你根本就不配!”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责任,我有我必须要走的路,他也有他的。我自认为没有必要跟你,跟任何人解释我的选择。如果你来这趟只是为了发泄自己多年的压抑和积怨,那你的目的已经达到,如果你希望让我回北京,那真的对不起,我做不到。” 相比戚薇连珠炮似的话语,余丹的声音平静而不带任何波澜,她的嘴角一直噙着一抹笑意,仿佛坐在对面已经气到炸毛的戚薇跟自己没有半分关系。 “你真的很冷血。”戚薇咬牙切齿的说。 “随便你怎么说。”余丹从钱包里拿出一张百元钞票,放在桌子上,站起身来,“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这杯咖啡我请,希望我们永远都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 时间转眼到了六月底。余晓亮在全市数学奥赛中得了金牌,余丹乐疯了似的捧着儿子的脸亲了又亲,蹭了晓亮满脸口水。 “虎父焉有犬子!晓亮,你说你这次想要什么,爸爸统统满足你!”陆非的嘴角也咧到了耳朵后面,他喜笑颜开的走上前去拍了拍晓亮的肩膀,这个时候,就算晓亮问他要天上的月亮,他也会找搜飞船开着冲上天的。 “某人脸皮真是够厚。”余丹白了陆非一眼,“儿子这方面的天赋可是遗传我的,跟你有啥关系,最爱抢我的卷子拿去抄的孩子他爹!” “爸爸!你原来都是抄鱼蛋的作业吗?”余晓亮逮到了陆非的短,兴奋的满脸通红。 “余丹你少在晓亮面前抹黑我!”陆非张牙舞爪的冲上去搔余丹的痒,两个人在沙发上一边嬉笑一边滚作一团。 “别闹啦!”几乎笑出眼泪的余丹推开陆非,坐起身来,“晓亮,你好好想想,你想要什么?” “嗯……我要我们一家人出去旅行!” 为了这个要求,陆非提前预支了年假,订了三张飞往乌鲁木齐的机票。 余晓亮已经不是第一次坐飞机了,却依然兴奋的上蹿下跳,飞机甫一起飞他就捧着陆非的单反相机对着窗外的云层拍个不停。陆非的相机很沉,余晓亮手腕纤细拿起来摇摇欲坠,一旁的余丹看得战战兢兢。 “你小心点啊,砸了你爸的相机你罪过可就大了,咱家就指着它养家糊口。”余丹说。 余晓亮噘着嘴,表情略有不快的瞅着余丹。 “别听你妈吓叨叨,尽管拍,有些东西你越金贵它反而越容易出事,而且有我教你,你的摄影技术肯定差不了!” 余晓亮对余丹吐了个舌头,得意洋洋的捧起相机继续“咔嚓咔嚓”。 飞机降落的时候已经是夜晚9点半,鲜红的大太阳却依然当空照着。余晓亮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兴奋的问道:“爸爸!为什么这么晚了新疆的太阳还不落山啊!” 陆非为了防治耳鸣,嘴里一直嚼着泡泡糖,晓亮问这问题的时候他刚好吹了个大大的泡泡,只听啪的一声,泡泡涨破,像张面膜一样糊在了陆非的脸上。 余丹几乎被陆非的狼狈样子笑岔了气,她一边掏出湿巾手忙脚乱的为陆非擦脸一边为余晓亮解释了时差的问题,晓亮听得很认真,但因为年龄太小依然是似懂非懂。 办完入住手续之后已经接近11点,陆非和余丹分别牵着余晓亮的左右手漫步在乌鲁木齐的夜色中,路过道边的食铺时空气中弥漫着各种牛羊肉的香味,三个人的肚子同时叽里咕噜的叫了起来。 “让减肥暂时见鬼去。”余丹吞了口口水,推开了食铺的大门大步流星的走了进去。 如果不来新疆,余丹大概永远不会知道牛羊肉有这么多吃法,煎炒烹炸,香气四溢,表面或涂上一层厚厚的酱汁,或撒上些许孜然碎粒,余丹大快朵颐,吃的满嘴抹油。半个小时之后,桌子上杯盘狼藉,散乱堆满了很多羊肉串的竹签。 “我一直以为新疆是风吹草低见牛羊,没想到高楼林立霓虹闪烁的跟北京没什么区别。”余丹说。 “你以为新疆人都住蒙古包?”陆非一脸打趣的看着余丹。 “鱼蛋,你是原始人吧,连这个都不知道?”余晓亮挑挑眉毛,“我之前看火炬传递经过乌鲁木齐市区就知道了!” “你俩竟然敢合起伙来笑话我?”余丹作势要掐陆非和余晓亮,伸过手去却只是做了做样子。 她没生气,自然没必要真下重手,但更重要的是,她舍不得。 第五十二章 新疆惊魂,7.5遭遇恐怖分子 这一趟旅行的行程安排的很紧凑,第二天去乌鲁木齐的近郊吐鲁番和火焰山。火焰山那根通天柱般的温度计显示此时地面温度是79摄氏度,余丹被滚滚热浪熏得头晕眼花,前胸后背被汗水浸得湿透,绕是穿了厚底的凉鞋依然觉得脚底阵阵发烫,好像赤脚踩在沥青上一样。不过这一切都在吃农家宴的时候看到水灵灵的葡萄和哈密瓜的时候而不复存在了,一个在沙漠中长途跋涉的旅人突然看到绿洲时的心情便是此时余丹、余晓亮和陆非心情的最真实写照了。新疆的瓜果不仅甜,而且水分足,哪怕此时的肚皮已经要涨破了,嘴巴依然不过瘾,手依然停不下来。 体力消耗太大,回到宾馆的时候周身的骨头跟被人拆下来过似的,哈欠连天的余晓亮想耍赖不洗澡就上床,被余丹一脚踹在屁股上踢进了浴室。 余丹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余晓亮已经流着口水呼呼大睡。陆非拿起吹风机想要帮余丹吹头发,余丹轻轻的摇了摇头,“声音太大,这死孩子觉轻毛病多,我怕吵醒了他。”她压低声音说道。 “你看他睡的,呼噜都要打起来了,哪里觉轻。头发不吹没法睡觉,你不困吗?” 怎么可能不困,但是做了母亲之后孩子自然比自己要重要。 “用毛巾擦擦就好了,正好我想上会儿网。” “我帮你擦。”陆非从余丹的手里拿过毛巾,轻轻的揉搓着。 这是个静谧而安详的夜,过去,同样的安静只会让她觉得无助和孤独,心烦意乱时香烟便成了唯一的慰藉。而此时,眼前正埋在被子里呼呼大睡的儿子,身后正轻柔耐心的为自己擦干头发的丈夫,和自己沐浴在幸福里变得越来越柔软的心,让她突然很想停下来,不需要奔跑,不需要恐惧,不需要防备,只需要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一切。 余丹真的怀着这样的心态,安然的享受了之后的几天假期。 他们在喀纳斯湖边散步,穿着租来的军大衣围着篝火翩翩起舞,坐着游船听导游讲水怪的故事;他们在伊犁大草原上骑着马儿肆意驰骋,夜晚平躺着看繁星满天,然后被毒蚊子咬得满身红包瘙痒难耐;他们在喀什的禁止拍照的香妃墓偷拍照片被管理员发现,用听不懂的新疆语训话,伊斯兰教的教堂不允许女人穿无袖或者吊带的衣服进入,余丹被拒之门外后只得套上陆非的外套,看上去不伦不类像个戏子一样…… 他们拍了很多照片,身后背景变换,但主角的笑容却永远不变。 重新回到乌鲁木齐,第二天就要飞回青岛,余丹的心没来由的有些慌乱。 太快乐,太幸福了,只需要负责吃喝玩乐,所有的烦恼都消失无踪,但却像是美好却脆弱的琉璃花束,轻易间就会被摔得粉碎。她真的很怕自己明天一觉醒来,会发现这段时光只是镜花水月,是她偷来的一种虚妄的想象。 翌日,三人办理退房后乘公车在乌鲁木齐市里漫无目的的转着圈,车子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突然紧急刹车,很多站立的乘客因为惯性而冲到了前面,余丹抱着余晓亮坐在座位上,急忙揽住儿子的肩膀,同时用力扯住站在身旁的陆非的袖口。 人群中传来不满以及质疑的论调,大家都抻着脖子往车下张望,远处有一伙新疆人正在械斗,拿着各式的棍棒砍刀一边叫嚣一边追打着路边的行人,紧接着是砰的一声巨响,一辆汽车竟然爆炸起火,一时之间浓烟冲天,周围全是刺耳的尖叫,几乎要鼓破耳膜。 余丹从来没见识过这种动作片场面,吓得浑身发抖,余晓亮哇得一下子哭了出来,陆非抓住余丹和余晓亮的手,目光炯炯如繁星闪烁,语气断冰切雪般坚毅,“别怕!我们现在往回跑,回宾馆!” 陆非拉着余丹和余晓亮混在人群中跑下了公车,已经有疯狂的匪徒冲向人群开始乱砍,他们像是地狱中的修罗一样杀红了眼,所有的血腥和尖叫只会让他们更加亢奋和疯狂。突然,眼前寒光一闪,一记砍刀就要落在余丹的肩上,生死存亡的时刻,余丹的脑袋一片空白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她的眼睛惊恐的放大,连尖叫都忘了,身旁的陆非突然发狠了一样冲上前来,对着那匪徒的肚子飞起一脚,猛的把余丹拽到自己怀中。 又有一个更高大的男人向余晓亮扑了过去,陆非和余丹像疯了似的大叫着上前去挡,余丹整个身体护在余晓亮的身前,陆非则用自己的胳膊挡住了那把刀。 一时之间,鲜血如注。 “啊!炸弹!炸弹!”不远处,一个路人指着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车子的底部,惊慌失措的大叫道。 陆非顾不上手臂的伤,他回过身去,整个人扑在余丹和余晓亮的身前,紧接着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他们被一股剧烈的热流推着,身不由己的飞了出去。 余丹睁开眼睛的时候,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和正在滴着液体的吊针,恍惚间竟然忘了自己是谁。 她的床边都是进进出出正在忙碌的医生护士,他们正在抢救临床的病患,没有人注意她醒了,更没有人告诉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记忆仿佛被切割成片段,余丹慢慢的梳理和拼凑,总算将它们还原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公车,匪徒,刀枪,炸弹,红光之中陆非挡在她和晓亮的前面,然后轰隆一声,她的记忆到此为止。他们在哪?他们怎么样了?理智回来后的余丹迫切的需要找到能够回答她这两个问题的人,她拔掉手背的吊针,挣扎着想要下床,却突然脱离一般摔在了地上。 “少夫人!”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从门口缓步走出,见到余丹摔到地上,紧张的跑过来扶,“你没事吧!” “你……你是谁?” “我受陆董事长所托来照顾你们,他知道你们在新疆出了事,非常着急。” “他们……他们呢?陆非,还有我儿子……” “小少爷受得是轻伤,现在正在留院观察,应该没有大碍了,至于少爷他……比较严重。” “什么叫比较严重!他怎么了!” “少爷当时整个人护在少夫人你和小少爷身前,为你们挡住了全部的炸弹威力,所以后背、手臂和臀部都受了二级灼伤,烧伤面积达到30%,现在人在重症监护病房,还没有脱离危险。” 余丹把熬得很香很黏的白粥小心翼翼的喂到陆非的嘴里。每喂一口都会先亲自用嘴唇试一下温度,看他艰难的咽下去之后方才心安的收回视线,再低下头来准备下一口。 陆非像个大娃娃一样靠在床头安静的吃,一双桃花眼雾气蒙蒙,情意绵绵的看着余丹忙进忙出,做这做那。 余晓亮见状,用吃醋般的口吻语气酸酸的说,“爸爸,我也想生病,我也想让妈妈喂饭。” “呸呸呸!”余丹怒目圆睁,气恼的作势要去打他。余晓亮躲到陆非怀里,冲余丹做了一个古灵精怪的鬼脸。 “你就算不生病,你妈也会喂你饭的。”陆非摸了摸余晓亮的脑袋。 “才怪。”余晓亮垂头丧气的白了余丹一眼,“她会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干’,‘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连我住院的时候她都从来不喂我,说不能惯得我一身毛病,不知道自己吃肯定是饿得轻了。” “你妈是为你好。” “小白眼狼,我不喂你你还不是一样生龙活虎活蹦乱跳的长到这么大了?怎么语气哀怨的跟我虐待你似的……” “反正你重色轻我。” “我儿子就是聪明,竟然会造词?”陆非拍着巴掌乐道。 “明明是歪理一大堆……” “还不是遗传你?”陆非一手搂着余晓亮,一手伸过去搭在余丹的肩头。 过去的三个月,于他们一家三口来说,相当于一次劫后重生。 陆琛派人把陆非从乌鲁木齐接回北京作植皮手术,因为需要后脑的部分皮肤,陆非人生中第一次剃了个光头。余丹很坚强,看不出一丝悲伤,她把儿子托付给唐卡,自己独自飞回了北京。烧伤的创口疼痛难忍,陆非从小没吃过苦,经常疼的五官扭曲,难以自控的嗷嗷叫唤,余丹握着陆非的手,恨不得跟他一起痛似的,嘴里一直念叨着很多鼓励的话,她使劲浑身解数,甚至曾经把自己的手塞到陆非的嘴里让他咬,让他发泄。 手术后,为了防止感染,陆非住进了隔离病房,每天,余丹都会带着一块白板,在上面写些琐碎的话,隔着玻璃举在手中拿给陆非看。这是他们唯一的交流方式,纵然陆非无法回应,余丹也从不放弃。有时,她告诉他晓亮又考了第一,有时,她告诉他自己的新文点击率很高在网上掀起了新一轮讨论的狂潮,她站在玻璃窗前举着白板的身影和脸上坚强明媚的笑容成为陆非坚持下去的支撑,他告诉自己,他已然亏欠她太多,他一定要熬到康复,重新站起来,变得强大而坚不可摧,足以为她遮风挡雨,让她的世界从此一片晴空,再无阴霾。 第五十三章 父辈的爱恨情仇是出八点档狗血大戏 屋漏偏逢连夜雨,第三次植皮手术开始之前,灾难的阴云又一次笼罩在陆家的头顶。 时隔五年,陆琛的肝癌复发。 已经晚期,回天乏术,日日靠注射可卡因来缓解痛苦,医生告诉余丹,现在只能进入保守治疗,能拖一天是一天。 “爸爸,要告诉陆非吗?”陆琛所住的肿瘤科和陆非所住的烧伤外科仅相隔几个楼层。 “不用。”陆琛断然拒绝。 “可是……”陆琛的生命俨然已经进入倒计时,如果因为自己的隐瞒而让陆非见不到父亲的最后一面,他会不会恨自己一辈子?余丹简直不敢继续想下去。 “对他来说,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手术和养伤,早日恢复健康执掌陆氏,难道他上来看我一眼我就多活几天?” “不是的,有一些东西,一旦错过就可能是永远的遗憾,您有没有想过,如果以后陆非知道您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去世了,他甚至来不及对您尽过哪怕一天的孝道,他余生的几十年都可能被困在一种无休止的自责当众难以自拔。” 陆琛枯槁的脸上唯一炯炯有神的眼睛也瞬时灰败了下去,他的笑容萧瑟而落寞,脸上每一条岁月留下的沟壑都愈加显得沧桑。“余丹,我是个很失败的父亲,我不曾陪陆非走过他的童年和青年,等我想要弥补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没有时间和机会了,让我最欣慰的是,陆非遇到了你,你跟你妈妈真的很像,都很坚强,很乐观,身上会散发一种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的温暖。” “您……您认识我妈妈?”余丹的声音微微颤抖。 这是她第一次在别人的叙述中具象出妈妈的形象,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是像她的! “我们曾经……非常熟悉。她是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但是我给不了她完整的幸福,我为了家族事业必须要跟陆非的妈妈联姻,我请求过你妈妈不要离开我,可是你妈妈拒绝了。她是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烈之人,怎么可能甘愿当我背后金屋藏娇的金丝雀?所以之前我见到你的时候,其实心里是很震惊和错愕的,命运的安排有时真的巧合的吓人,我跟你母亲永远的错过,竟然成全了你和陆非的一场相遇。” “我妈妈她……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陆琛陷入了回忆之中,他嘴角含笑,目光放远,眼神空茫,“她很美,身体里仿佛有一股生机勃勃的生命力,无论喜悦还是愤怒,永远都那么真挚和发自肺腑。她很倔强,认定了事情便会一条路走到黑,同样的,她如果决定要放弃的东西,纵然心底有再多的不舍,也绝不会回头多看一眼。她很聪明,无论学什么永远都是最快的,大概因为这样,她总喜欢搞些小动作,耍耍小聪明,总是让老师很头疼……” “够了!够了!” 一声歇斯底里的叫喊从门口传来,余丹回头,只见病房门口站着一位妆容简约而华贵的妇人,保养良好,眉目冷艳,她指着病床上的陆琛,眼底的泪光中泛起了阵阵绝望和心痛。 “你……你怎么来了?” “我为什么不能来!我是你妻子!难道到你死了,我都没资格陪在你身边听遗言,反倒是那个女人的女儿才应该在这里吗?” 那声“妈”就这么含在嘴里,死活也叫不出口。 就算她是陆非的妈妈,但是她对自己的敌意却不加丝毫掩饰 “爸爸,我先出去了。”余丹低声说道。 “你叫谁爸爸!” “她是你孙子的妈妈,是你儿子的老婆,她不仅叫我爸,还应该叫你一声妈!”陆琛动了怒,一掌拍在床头柜,柜子里的锅碗瓢盆都唏哩哗啦的震了一下。 “她死之前勾引我老公,死之后又留下这么个狐狸精来勾引我儿子?” “汪水兰!你给我滚!”陆琛指着门口,目眦俱裂。 “阿姨,”余丹站了出来,语气不卑不亢,“您也是有身份和地位的人,应该懂得最起码的礼貌和尊重,今天之前,我从没见过您,也未做过半分对不起您的事,我希望您能放下成见,公正客观的来看待我和我儿子。公公身体很虚弱,经不起半分刺激,您从美国不远万里的飞回来,肯定也不是为了跟他吵架赌气,这段时间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很宝贵,我真的希望大家都能够珍惜它,不要留下遗憾,将来追悔莫及。”言罢,余丹转过身去,对陆琛嫣然一笑,“爸爸,我下去看看陆非,你们先聊,有事打我的电话。” 余丹离开后,房间内只剩下汪水兰和陆琛这一对爱恨纠缠了半生的夫妻俩遥遥相望。 “我不信……”越来越多的眼泪从汪水兰的眼眶中涌出,“你骗我的对不对?你不是就要死了,对不对?” 她多么恨他,恨他拿温柔作为陷阱,别有用心的接近她,俘获她,然后又冷落她,排斥她,她用尽所有的手段,甚至不惜去找薛海音坦白,她的处心积虑终于让他们分手,却在他那里收获到一个冰冷厌恶的眼神。 那时候,她已经怀孕,她沦为上流社会的谈资,被人指指点点,她夜夜噩梦全是众人冰冷的嘲笑。生下陆非后,她把这小小的婴儿抱在怀中,有那么一瞬间,她是想掐死他的,他原本就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的爸爸不爱他,他注定不可能有一个完整的家,他存在的意义只是证明他父母的婚姻是一个多么可笑的笑话。 所以,她把他扔在了国内,她给他钱,给他最丰厚的生活条件,却唯独不给他爱,不给他家庭的温暖。 她都不曾得到过的东西,又怎么拿出来送给别人? 她继承了偌大的汪氏,每日忙得底朝天,全世界的六星级酒店总统套房就是她的家,她有很多情人,她记不住他们的脸,她过得荒唐而肆意。她知道,她的丈夫也和她一样。随着薛海音的离世,他们都被往事无形间困在了牢笼之中,她憎恨他的欺骗与离弃,他不甘就此与心爱的人擦身而过阴阳永隔,他们依靠着这股执着的妄念而支撑自己活了这么多年。直到昨天,她知道他病重,她的世界仿佛突然间坍塌成碎片,她本来应该高兴的,这不正是她想要的吗?可是为什么内心深处痛彻心扉,翻涌而出的全是曾经恩爱缱绻的画面,哪怕它们只是可笑的谎言? 余丹觉得发生在父辈之间的那场经年绝恋,简直狗血到可以直接翻拍成八点档泡沫肥皂剧。妈妈啊妈妈,你怎么就沦落成了琼瑶剧里的苦情戏女主角呢?余丹疲惫的自嘲。 她难以抑制自己的好奇心,给修玲打去了电话。 修玲在得知余丹想要知道母亲过去的事的时候,沉默了半晌,“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逝者已矣。” “因为我今天才知道,我老公的父亲是我妈的旧情人,我婆婆现在着我那肖似我妈的这张脸,恨不得把我挫骨扬灰,她说我妈勾引了她丈夫,我又去勾引她儿子……修阿姨,你说,这世界怎么就这么小呢?” “你别听她胡说!”修玲有些激动的辩白,“你妈妈不是那种人!她如果想要勾引陆琛,哪还有那个女人容身的地方?你妈妈和陆琛是青梅竹马,他们的认识远在汪水兰和陆琛认识之前。你妈妈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她断得干脆利落,陆琛天天等在你妈家楼下她都硬下心肠来不管不问。你妈和你爸的事还是我和你容叔叔介绍的,你爸对你妈一见钟情,你妈也觉得你爸踏实成熟,是个托付终身的良人。” “那……我妈她,爱过我爸么?”余丹小心翼翼的问道。 明明知道追究这些已经是很可笑和无谓的事,但她就是忍不住想要知晓,忍不住在心底奢望。纵然妈妈已经离世二十多年,爸爸也已另组家庭,她始终希望自己是爱情的结晶,而不是一个对生活无奈妥协的产物。 “当然爱,否则,她怎么肯为你爸生儿育女,甚至在生产的时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 通知 很抱歉,进入12月,我要面临各种考试,复习得焦头烂额,实在没有精力保持更新……只能暂时停更了,一直到月底。各种考试要到12月31日才能结束,我1月1日回家,然后开始恢复更新~希望喜欢文的人耐心等我回来,继续支持我~~爱你们~~有什么想法和意见要留言告诉我哦~~求收藏~~求票票~~鞠躬~~我们2011年见~~ 第五十四章 选择原谅,选择妥协 植皮、削痂与复健缺一不可的联合治疗进行了几个月,陆非的病情逐渐好转,除了双臂和后背留下了大片永难褪去的可怖的伤痕。余丹每次看到它们,都心有余悸的暗暗后怕,然后入夜便会被梦魇纠缠不休,脑海中反复循环播放着那天惊心动魄的场面,整个人在惊呼和冷汗中挣扎着醒来。 触手可及的枕边,是一片冰凉的空白,窗外有皎洁清冷的月光寂寂的撒下清辉,余丹抓着被角,艰难的平复自己的呼吸,愣愣的看着身侧。不知从何时起,她已经习惯了身旁有陆非的怀抱,有陆非的体温,有陆非的陪伴。她独自养大儿子,承受孤独早已成了刻入骨髓深处的本能,如今,只是回归到他出现在自己和晓亮之前的日子当中,她却已经觉得有些不太习惯。 她想起白天在医院,她对陆非谈及陆琛的病情。她对陆琛早已改口叫爸,但陆非却仍然放不下心底的芥蒂,眼底明明隐隐闪动着担忧甚至悔恨,嘴巴上却死咬着不肯松口,从某些方面来讲,他们夫妻俩着实相似的吓人,都一样固执,一旦对什么彻底失望,便如受了伤的困兽一般愤怒,想要原谅和宽恕,都是决不可能的事情。 “没有人比我更理解你的心情,因为我经历过一样的事,对父亲失望,对亲情失望,觉得心灰意冷,难以面对之下能想到的只有逃离和闪避,可是我不想你以后后悔,毕竟,爸爸的时间不多了。”余丹握住陆非的手,“他虽然拥有了百亿身价,看上去风光无限,但其实却只是个可怜人,除了膨胀的野心,这辈子他所珍惜的东西统统爱而不得。再者,不要说孝顺父母根本就是天经地义没得商量的事情,就是他只是个陌生的老人,我们都不能这么冷漠的对待他。” “鱼蛋,‘爸爸’这个词,对我来说一直都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我没有得到过父爱,从小,大概是因为他并不爱我妈,他便顺道看我也一样不顺眼。他的病无法填补我们之间二十几年的空白,老实说,我听说他病了,我的感觉只是有点茫然,要说幸灾乐祸,谈不上,但让我悲痛万分,也不可能。” “他已经时日无多了,你现在还要跟他计较过去的事情谁对谁错吗?”余丹有些恼火,语气也渐渐不善了起来,“在晓亮人生的前七年,你也没有尽过半分身为父亲的责任,如果因为这个,晓亮就恨你,不肯接受你,你会是什么感觉?” 最后这番话,余丹讲起来语速极快,冲口而出后便看到陆非整个人僵在原地,脸上的表情有几分错愕,又有几分受伤,半晌,他垂下头,苦笑着说,“我从来不知道,你还在介意这些年的事。你和晓亮原谅我原谅得太痛快,我几乎要以为你的心里没有丝毫怨气了。” 余丹顿生悔意。她的心里的确不可能没有怨气,但这接近一年的时间,陆非已经用他的体贴和爱渐渐将她们母子心头的伤抚平冲淡,更何况那趟新疆之旅,他为了自己和儿子如此义无反顾,完全置生死于度外,如今尚在复健养伤,她又怎么能够在这个时候跟他清算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账? 余丹紧紧握住陆非的手,一概方才怒气之下机关枪扫射般的说话方式,温柔得简直不似同一人,“我说错话了,我没怪你,晓亮也没怪你。当初,是我自己选择离家出走,选择生下孩子,选择不告诉你的,你全然不知情,自然无法负责,以前的事情我们让它彻底过去好不好?以后我们一家子一起开开心心的过日子。” 陆非的眼角有了点点湿意,他用力握住了余丹的手,与她相视而笑。 他终于决定妥协。 过去种种,谁能无错?但往事已矣,回忆不可追,前途又是迷茫的一片未知,他们能把握的,只有现在。 陆非在余丹和余晓亮的陪同下,第一次迈进陆琛的病房,竟意外的在父亲的床前看到了自己的母亲。 陆非想不起自己上次见到她是在五年前还是六年前,只记得地点是在巴黎,他和彼时的女友旅行至此,而母亲则刚好在巴黎谈生意。两人匆匆见面,吃了一顿饭,席间,他们坐在矩形桌子的两端,吃相斯文,态度疏远,没什么情感的交流,餐后便各自离去。陆非当时早已习惯了亲情的淡漠,只是嘲讽的冷笑一声,但如今,他拥有了余丹和晓亮,拥有了亲情的温暖,看到余丹和晓亮间的亲子互动,他内心里对父母的恨意不受控制的日益加深,自然而然的开始对过去毫不在意的东西锱铢必较的清算了起来。 “爷爷!”晓亮张开双臂,撒丫子冲到陆琛的怀里。 陆琛穿着病号服,比起刚回国的时候整个人清瘦了一大圈,眼底有一轮淡淡的青色,看上去非常憔悴。他抱住晓亮,一股欣喜瞬间染及眼角和眉梢,眼神和语气都极尽宠溺,和平日里呼风唤雨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怎么这么多天没来看爷爷啊?” “还不是爸爸啊,离了人就不行,跟个小孩子似的!”余晓亮双手掐腰,语气活脱脱就是个小大人。陆琛和余丹都被他逗笑了,陆非和汪水兰却只是静静的注视着彼此,显然并没参与到这份天伦之爱当中去。 “爸,陆非身体已经好多了,一听说你病了,就赶紧过来了。”余丹笑了笑,把手里拎着的补品放进床头柜,动作轻车熟路。 陆非沉着脸,有些别扭的杵在原地,没有应声也没有反驳。 “你的伤,恢复的怎么样?”纵使缠绵病榻,陆琛讲话时依然维持着一种从容不迫的气度。 “没事了,只是时间问题。”陆非沉默半晌,“你好好调养,会没事的。” “呵……”陆琛轻笑,“其实,我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你胡说什么!”汪水兰柳眉倒竖,气急败坏的喊道,“我早就说过了,接你去美国治疗,那里有全世界最优秀的医生和最完备的医疗设施与体系,你偏不听!你真是……” 余丹有些惊诧的看着公公婆婆,汪水兰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焦急和关切,陆琛也用顺从的态度与淡定的眼神默默的望着妻子。 床头上兀自放着半碗微凉的银耳莲子羹。 几十年的纠缠离散在陆琛生命的最后一刻终于散去,他们如一对俗世烟火中的平凡夫妻,相濡以沫又争分夺秒的过着最后的日子。 爱分很多种。 有的,是初时浓烈而绝望,毕生难以忘怀的爱,有的,则是彼此相知与相信,在临终时握紧你的手,离世后彼此的名字在墓碑上并肩被刻在一起的爱。 余丹不知道陆琛对自己的母亲是不是第一种,但她相信,汪水兰对陆琛,一定是第二种。 她终其一生的自我放逐,并不是因为不爱,恰恰是因为爱,因为在乎,才无法忍受丈夫心里有另外一个女人的存在,才无法面对儿子,可能不是爱情结晶的残忍事实。 作者有话要说:余丹这条线,进入瓶颈。 怎么在余下的几万字里把矛盾激化,我还没完全想好。 唐卡那条线,已经渐渐想好要描写的情节和角度。 之后的几章大概会转转视角,写写唐卡和唐骏的故事。 写到现在,我也觉得有些压抑了。似乎所有的人都在妥协,所有的故事都充满了遗憾。 但我保证,这文一定是HE,否则就对不起《阴转晴》这名字了。 第五十五章 未曾走远的年少时光 结束了一天的心理学课程学习的江修远从学校里走出,时间已尽黄昏,天空被晚霞染成一片赤金,他轻车熟路的拐进B大西门对面的一条不起眼的小巷里。巷子蜿蜒至深处,终点出现一处不惹人注意的小小院落。 这是家专做鸭血粉丝汤的老店,汤料鲜美,十里飘香,老板是对做生意非常实惠的东北夫妻,每每见到老顾客,总会热情的往碗里多加两勺辅料。 从初中开始,江修远就时常带着余丹光顾这里。余丹口味重,每次都会往汤里撒下大把的辣椒、胡椒和陈醋,江修远一开始还会蹙着眉头批评她这样会破坏粉丝汤的原汁原味,但余丹性子执拗,江修远越说,她反而跟想要气他似的去加更多的佐料进去,久而久之,江修远也就无奈的听之任之,不再管她了。 江修远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余丹。 事实上,自从去年夏天余丹在新疆遇险,他曾经去医院看过她一次之后,他忙着进修心理学课程,她忙着照顾丈夫儿子和公公婆婆,两人竟再也没有机会遇到,不知不觉中,大半年的时间就这么匆匆逝去了。 余丹背朝着门,梳着一个松松垮垮的马尾,背包随意的丢在身旁的空凳上,江修远愣愣的站在门口,恨不得把那抹纤细的身影牢牢刻在自己心底。她吃得很专心,瘦削的脊背微驼,右手握着筷子,左手的胳膊肘撑在腿上,肩膀一高一矮,坐姿颇有些不雅。 江修远不记得自己曾经因为这个问题拿筷子敲过几次她的脑门,但愣是无法纠正她这个坏毛病。他把她的左胳膊肘拿到桌子上,她也不反抗,但过不了多久,只要他稍不留意,它便又滑了下去,不自觉的杵在膝盖上。 身后有人要进门,让江修远让一让,江修远回魂了一般心中一惊,急忙闪身,余丹听到响动,本能的回头,两人便四目相对了。 “我还是忍不住想把你那只手拿上来。”江修远对着对面的余丹着微笑说道。 余丹愣了一下,立即也笑了出来,“你从小就跟个老师似的,总是喜欢一板一眼的教训我,但也没见改掉我几个毛病啊。” 江修远的鸭血粉丝汤被老板端了上来,老板娘把那满满的一碗放到江修远面前,余丹瞅了一眼,嗔怪道:“阿姨!您也太偏心了吧!你看他碗里的东西堆得有多高?简直快要塌下来了!你再看看我的!” 老板娘笑眯眯的抹了抹额头细密的汗水,“小姑娘,你不知道噢,你男朋友是我们这的老主顾!他可是从初中的时候就开始在我这里吃鸭血粉了!” 余丹脸色微变,有些尴尬的解释道,“他不是我男朋友……” “呵呵,算我多嘴了。”老板娘说。 “想不到这么多年,你还一直光顾这里。”余丹放下筷子,说道。 “你隔了这么多年还不是一路找过来了。” “这附近真的变化好大,除了B大,附中,还有这个小胡同没变,别的旧房子基本上全被扒掉了,盖了那么多新的高楼和商店,我也是路过这里,抱着试试的心态一路寻过来,没想到这家店竟然还在,而且味道跟十年前一点都没变。只是,这老板娘竟然已经不认识我了,我当年也是连续来这里吃了六年啊……” “其实他们记得你的。” “嗯?” “他们问过我你的事。” “什么时候?” “我大三那年,你刚走了半年,原先都是我们两个人来吃,后来变成了我一个人,他们问我你去哪里了,是不是和你分手了。” 江修远的回答轻描淡写,却硬生生的在余丹的心上划开了一条口子,那些痛彻心扉的记忆瞬间汹涌着喷涌了出来。余丹眼眶一热,一时无言,只得低下头,狼狈的用筷子搅着剩下的半碗已经凉透的鸭血粉丝汤。 “陆非的伤势怎么样?”半晌,江修远打破沉默。 “他一个星期以前刚刚出院,已经辞掉工作,正式回到‘陆氏’上班了。” “我听说他爸爸的事了,要照顾这么多病人,你肯定很辛苦吧?” 余丹浅浅一笑。 这几个月的生活,并不仅仅能用“辛苦”二字来形容。除了照顾陆琛和陆非所造成的身体上的劳累,长时间应付难缠的婆婆所造成的精神上的疲惫,以及照顾儿子,鼓励陆非,让他振作,乐观,都是她必须要做的事。 每天忙碌至深夜,她躺在床上,明明疲惫的连眼皮到无法撑开,却怎么也睡不着。她的生活已经彻底失去了属于自我的空间,整日只能像个陀螺般无休止的连轴旋转,有时,她真的很想把一切都放下,除去多重身份与责任的重压,潇潇洒洒的作一回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不讲道理,没有顾虑,自私的只为自己着想。 可这种想法,只在无人的深夜才会跑出来纠缠她的内心。 白天,她是温柔的妻子,是体贴的母亲,是孝顺的儿媳,她需要完成种种角色的转换,满足所有人的期待。 奇~!今天,她明明只是出来要去超市买点东西,但不知不觉竟然来到了昔日的学校附近。 书~!附中没有丝毫变化,纵使时光荏苒,改变了从里面走出来的人的容颜,她依然如时光长河中的一方净土,维持着它原生态的本来面貌。 网~!余丹站在学校的围墙外面,抓着铁栏杆,看着操场上追逐着足球肆意奔跑的少年,看着跑道旁边为他们加油呐喊的少女,看着一墙之隔的教学楼,塑胶跑道,甚至自动贩卖机以及旗杆上猎猎作响的国旗,都如十年前自己离开时一样,完全不曾改变。 那是种奇妙的感觉,仿佛整个人置身事外,静静的注视着自己过往的时光渐渐从指缝间流逝,一种悲凉凄惶的感觉在不知不觉中让她热泪盈眶。 吃完鸭血粉,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小店,之后穿行在胡同里,便一直保持着一段不近不远的距离。 走出狭窄幽深的巷子,视线豁然开朗,冬日里暖暖的阳光照在满地的莹白色积雪之上,让人感到一阵明晃晃的眩晕。方才的幽暗静谧宛若隔世,眼前是车水马龙的喧嚣,几步之遥,便是另一个世界。 余丹的电话响了起来。 “你在哪?”陆非问道。 “在外面,刚才去吃了顿饭,马上就回去了。”余丹避重就轻。 “我去接你吧。” 余丹有些惊慌的抬头看了江修远一眼,“不用了,你去我爸那里接晓亮,然后我们在医院会合。” “你要去医院?要不要我送你?我的车就停在学校里面。”江修远说。 余丹摇摇头,她心底隐隐有些不安,既然她无法控制住自己的内心不陷入过去的情感漩涡中,那么她唯一能做的,便是远离关于江修远的一切,“不用了,我自己打车过去就可以了,很方便。” 两人微笑着道别。 余丹站在原地,看着江修远高大的背影汇入人流,渐渐消失不见。一直到最后,她甚至都还没来得及问他,他的手怎么样了,以及他的心理学课程研读的怎么样了。 她又愣愣的站了很久,思维仿佛放空,灵魂虚无着游离在身体以外,悬浮在半空之中。一直到身旁的马路上传来一阵汽车刺耳尖锐的刹车声,她才猛然回魂,急忙站到路边,扬起手来拦下一辆空的的士,急急忙忙的钻了进去。 她并没有看到,街角处停靠着一辆路虎,挡风玻璃的后面正露出陆非那张棱角分明但此刻却冰冷紧绷的面孔。 第五十六章 一念之间 5月17日,青岛的春天樱花纷飞,唐骏和许一涵的婚礼如期举行。 唐骏跟一干发小开车去接新娘子了,唐卡陪父母则先行前往酒店。一路上,唐卡颇为沉默的坐在副驾驶上,脸冲着窗外,把窗户摇开一条缝,任由风直直的吹在额头和发丝上。 前一天晚上,她把她人生中最大的秘密告诉了余丹。 余丹的回复是,你想要的,是从你出生开始就注定不属于你的,有时候人生难免会有遗憾,或许你心里最惦念的是一个人,但是陪你度过漫长一生的往往是另一个人。 唐卡听罢,呵呵直笑,“鱼蛋,我怎么觉得这些话你是说给你自己听的呢?” “都差不多吧……”余丹叹了口气,“反正我就是希望你别做傻事,退一万步说,就算你冲到唐骏面前跟他说我爱你,不是妹妹对哥哥的爱,而是女人对男人的爱,他也不一定会给你你想要的答案,更何况,还隔着你爸妈,隔着‘近亲不能结婚’的道德伦常,隔着许一涵和莫言宇,隔着《婚姻法》不是?” “你非得把血淋淋的残酷现实摆到我面前,亲眼看我的心噼里啪啦碎一地你才满意是吧?其实我没想怎么样,我知道自己没资格怎么样,这本来就是一个死胡同,是我自己不知死活一头扎进去的,现在我正努力往回走,争取别一头撞到胡同尽头的那面墙上去。你放心,明天我会保持淡定和理智,欢天喜地的把我哥和我大嫂送进洞房。” 前一晚的话言犹在耳,可计划却永远没有变化快。 唐骏和许一涵这婚,没结成。因为去接新娘子的车在路上出了车祸,唐骏重伤,被送到医院抢救。唐家二老以及唐卡一接到消息立马炸了毛,在车上鸡飞狗跳,车子掉转方向开始向附属医院疾驰,唐卡坐在副驾驶上没命的催司机加速和闯红灯,她浑身抖得厉害,牙关摩擦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眼泪在无法控制的情况下爬满了整个脸庞。 许一涵扯着婚纱冲到手术室门前的时候,如果不是唐卡提前冲上去扶住她,她大概早就一个不稳栽倒在地了。 “唐骏怎么样了!他怎么样了!”许一涵拼命摇晃着唐卡的胳膊。 “还在手术,许一涵,你冷静一点!”唐卡的表情与语气俱是冰冷,不带一丝温度。 唐妈妈已经晕过去了,唐卡一手搀扶住唐爸爸,另一手指了指门口,吩咐助理道,“送我妈先回家去,把陈医生叫去帮我妈检查一下身体,然后你留在我家亲自照顾她,有什么事我会直接通知你。” 助理和司机搀住唐妈妈的身体,对着一脸坚毅的大小姐郑重的点了点头。 余下的便是漫长的等待,唐卡紧紧的握着父亲的手,刚刚赶到医院的莫言宇坐在唐卡的另一侧,所有人的视线均牢牢的定格在那扇紧闭的手术室大门上,望眼欲穿。 灯灭,穿着白大衣蒙着口罩的医生信步走出,“病人脾脏破裂,失血过多,但他的血型特殊,是RH阴性B型熊猫血,我们的库存不足,需要等血站登记的其他熊猫血拥有者赶来献血给他才能继续手术。” “那他会有危险吗?”许一涵瞪着红肿的眼睛焦急的问道。 “病人的病情已经暂时得到了控制,但是也不能拖太久。”医生的回答非常保守。 “医生,”莫言宇突然站了起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莫言宇的身上。 “我是RH阴性B型血,先抽我的给唐骏输进去解燃眉之急吧。” 唐爸爸老泪纵横,许一涵差点冲过去给莫言宇跪下,而唐卡的脸色,却在一瞬间变得惨白。 唐爸爸读书不多,对生物学的知识自然贫乏,许一涵不知道唐家二老的血型,也不会平白生疑,唯有唐卡突然意识到一个平地惊雷般的爆炸性消息——唐爸爸和唐妈妈都是O型血,怎么会生出B型血的唐骏? 这一问题一出现在唐卡的脑海中,便把她方才强撑着的那一口硬气给炸了个灰飞烟灭,她甚至连站起身的力气都已经失去,只能失魂落魄的瘫坐在椅子上,喃喃自语,“怎么会……” 仿佛梦魇缠身,一股疯狂的念头和欲望一直在唐卡的胸腔里肆意的冲撞,企图脱离理智的禁锢,把整个世界搅得天翻地覆。 在寂静无人的时刻,独自一人的唐卡陷入黑暗中,她抱住自己的双膝,任由心底见不得光的奢望小心翼翼的探出头来——如果,如果唐骏与她并无血缘关系,那么他们之间,是不是便不再没有可能?否则,老天为什么要借由一场车祸,生生终止唐骏和许一涵的婚礼,又顺便揭开了唐骏的身世之谜? 这是不是老天给她的机会,不让她与唐骏,就这么擦肩而过? 仿佛梦魇缠身,一股疯狂的念头和欲望一直在唐卡的胸腔里肆意的冲撞,企图脱离理智的禁锢,把整个世界搅得天翻地覆。 在寂静无人的时刻,独自一人的唐卡陷入黑暗中,她抱住自己的双膝,任由心底见不得光的奢望小心翼翼的探出头来——如果,如果唐骏与她并无血缘关系,那么他们之间,是不是便不再没有可能?否则,老天为什么要借由一场车祸,生生终止唐骏和许一涵的婚礼,又顺便揭开了唐骏的身世之谜? 这是不是老天给她的机会,不让她与唐骏,就这么擦肩而过? 之后的日子,她白天上班,晚上便去替许一涵的班照顾唐骏。 “卡宝,你把家里的枕头拿过来吧。”唐骏知道唐卡择床得厉害,眼看着她日渐憔悴,眼下的乌青越来越重,心里的愧疚和心疼也犹如水涨船高。 “行了,枕着你的外套也差不了多少。”其实唐卡更希望每夜都能紧紧贴着充满他气息的衣服入眠。 “有个妹妹真好。”唐骏宠溺的摸了摸唐卡的脑袋,心底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温暖而柔软。 “现在知道我好了?”唐卡没好气的冷哼一声,“之前还不知道是谁,一提起我就满口的不屑,还说择偶肯定不找我这样的,好像我多差多配不上你似的……” 唐卡在不经意间把久久埋在心底伸出的疙瘩说了出来,于唐骏,这或许只是一个玩笑,但于唐卡,却是一种有早有蓄谋的试探。 唐骏的回答,会直接影响她在纷乱繁杂的心绪中最终做出的决断。 “小心眼儿,跟我还斤斤计较这些,我要不对外把你讲的差一点,我的宝贝妹妹还不早被我那些狐朋狗友给抢走了?”唐骏乐了,“我倒是想以你为标准来着,可是你这么独一无二,好歹也是我亲手调教出来的不是?我上哪儿再找一同等段数的啊!” “就知道胡说八道!就因为是你亲手调教的,所以才老是嫁不出去!”唐卡脸红,心底乐开了花,表面上却用嗔怪的语气和花拳绣腿的动作来别扭的掩饰自己的内心。 “嫁不出去我和老爸老妈养你好了。”唐骏大大咧咧的靠在床头,语气轻松而自在。 “谁要你养,再说了,你妹妹我行情可是烫手的很。” “是是是,你最受欢迎了,死丫头。”唐骏觉得自己像是在摆弄一直宠物狗,看着她得意洋洋的翘着尾巴在自己面前讨贱撒娇或者自以为是,却觉得发自内心的快活,恨不得把全世界的肉骨头都端到她的面前来。 唐卡离开医院后,独自一人若有所思的在路上溜达。一场拉锯战般左右为难的角力正在她的心底上演。自从动了查清唐骏身世真相的心思,唐卡便在心底反复衡量利害关系。她害怕事实的真相会伤害到自己的父母和唐骏本人,又如落水者本能的抱住身旁唯一的浮木不愿松手般不甘心就这么放弃这老天给她的最后的机会。她一方面无法按耐住想要打破现在的僵局的心思,在唐骏和许一涵还没正式结婚的时候力挽狂澜,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恐惧于面对自己一旦将一切挑明,可能会出现的种种局面。 唐骏平顺的人生可能会就此终止,两个家庭可能会陷入伦理道德的无休止的纠缠,她真正的“哥哥”到底是何许人也尚且未知,如果他难当重任,那唐氏集团的命运可能就此被自己毁掉,更何况……更何况唐骏并不一定爱她,接受她,她如果孤注一掷,很可能得到几败俱伤的惨淡收场。 理智在告诉唐卡,她必须把这个秘密彻底咽下,当作从来不曾发现一般,继续现在平静的生活,可是心底深处偏偏就有那么一处声音,隐秘却清晰的不断回响着——唐卡,为了自己,做点什么吧,否则,你一定会后悔的,你一定会后悔的…… 红灯,唐卡停下脚步。 她看着眼前的斑马线,看着十字路口来往的车水马龙,突然有一霎那恍惚的失神,竟然忘了自己在哪,自己是谁,以及自己到底要走向何方。 漫漫的人生旅途中,总会有这样的时刻,我们仿佛站在命运的交叉口上,一念之间,取舍决断后,人生便会彻底改变,走向完全不同的两种结局。 作者有话要说:人生中,又有多少人有勇气去完全放弃自己现在拥有的一切,去追求一个无望的未知 第五十七章 求婚 莫言宇一进家门便看到沙发上横卧着小寐的唐卡,肩膀和脖颈扭成奇怪的角度,应该睡得不是很舒服,眉头皱得很紧,好像在梦中也依然心事重重。 莫言宇把脚步放轻,从房间里拿出一条薄毯,轻轻覆在唐卡身上。大概是因为身体被暖意倏然间包围,唐卡满足的喃喃了几声,然后本能的把被子卷在身上,只露出鼻子以上的部分,像只慵懒的猫。 下午的时候,还在学校的莫言宇接到了唐卡的电话,电话彼端车来车往听上去异常嘈杂,莫言宇疑惑的问唐卡在哪,唐卡却没有直接回答。 莫言宇听出唐卡有心事,而且是想对自己说又不知为何难以启齿的心事,唐卡絮絮叨叨说了很多有的没的,没什么营养,却又不肯挂断,仿佛很害怕耳旁的声音消失,这个世界便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约莫讲了十几分钟,完全不似唐卡平日里雷厉风行的作风,唐卡终于讲到了正题,“我要请年假。”她说。 “要出去旅游吗?” 唐卡犹豫了一下,轻声说道,“的确要去外地,但是不是去旅游。” “去哪?” “睢县。” “你闲着没事怎么会想到下乡去?还是浪费你珍贵的年假?” 听着莫言宇欢快的语气,唐卡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坏人,一个两面三刀见异思迁的坏人。她和莫言宇已经生活在了一起,他一直在照顾她,包容她的任性和小脾气,几乎是把她放在心坎上疼和呵护,可是她的回报又是什么?她在取舍和选择时,一直在考虑唐骏,考虑唐氏,却本能的回避考虑莫言宇,她该怎么面对他,又该怎么处理他们的感情?她不知道,也不敢去想。 她做了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将唐骏的身世调查清楚,便随即联系了医院,翻查了二十几年前的旧档案,又联系了当时负责接生的医生和负责照顾他的护‘士,好在,同期出生的男婴除了唐骏便只有一个。 拿着那张写着那家人住址的小纸条,唐卡这才小心翼翼的开始考虑莫言宇。 她要请假去睢县寻找那家人,便势必要给公司请假以及外宿不归,而和她同居在一起的莫言宇则是无法隐瞒也无论如何都瞒不住的。她闭了闭眼睛,下定决心后,索性将事情的始末和盘托出。 言罢,电话那端很安静,唐卡心下忐忑,觉得自己仿佛是法庭上一个等待终审判决的犯人。原来,她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开始在意莫言宇的看法和态度,比她自己想象的,要多更多。 “要我陪你一起去吗?”莫言宇问。 “你为什么想陪我去?” “睢县是我老家,我很久没回去过去了,正好回去看看。” “之前都没听你说过。” “因为你压根没问过啊!”莫言宇笑呵呵的说,“你如果想找人,有我这半个本地人帮你,应该也会容易一些,更何况,我早就想带你去我小时候长大的地方看一看了。(奇)你很爱吃草莓对吧,(书)睢县是农业大县,(网)盛产草莓,我可以带你去塑料大棚里,让你蹲在田埂上一边摘一边吃,保证让你吃到爽,吃到吐。” 第二日,唐卡请好假回到家,莫言宇已经收拾好两个背包。 “你带这么多东西干嘛?”唐卡目瞪口呆。 “要给老家的人带点东西啊!”莫言宇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笑得憨态可掬,“虽然现在有钱什么都能买到,但是这些亲手挑得礼物更贴心更实用,老人收到了也会更高兴。” “你们家怎么不把你奶奶接到市区住啊,这样照顾起来也方便一些。” “怎么没接呢?”莫言宇苦笑着摇了摇头,“每年过年都把老太太接来,然后不想让她走,但是大房子她住不惯,邻里冷漠疏远的关系又让她很不自在,城市太大,她说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天天无所事事,没有朋友没有交际圈,每次都是不出正月就嚷嚷着要回去,跟脚底抹了油似的。我每周都给她打电话,说我想她,她就安慰我,说想她的话就带着媳妇儿开车回去看看她就好了。” “莫言宇!你是要拐我去见家长?”唐卡从沙发上弹了起来,“不行不行!八字还没一撇呢!” “你还预备写个多复杂的八字?你说,我们俩现在,除了缺个红本,还差什么?” “这个红本可是很重要的东西,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你是在暗示我该求婚吗?”莫言宇捏了捏唐卡的脸,“戒指我还没准备好,先拿易拉罐的封口环代替一下吧。”言罢,他小跑步跑到厨房,拉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罐可乐,啪得一声打开,可乐便如喷泉一般喷涌出来,黏腻的液体沾了一手。 “狗熊是怎么死的!”唐卡彻底无语了,她抽了两张纸巾,一边塞到莫言宇的手里让那个他擦手,一边夺过可乐罐,咕咚咕咚的往嘴里灌了两口。 莫言宇把纸巾丢掉,拿着铝制的指环,单膝跪地,仰着脸望着目瞪口呆的唐卡,“卡宝,嫁给我吧。”他的脸上洋溢着孩子气般热烈的笑容。 “你发什么神经病啊,赶紧给我起来!”唐卡伸手去用力拉扯莫言宇,想让他起身,天知道此时她的脑海里像是被人同时炸响了几万个礼花,伴随着轰隆轰隆的爆破声,绽放出漫天的奇光琉璃。他不是王子,他手里拿着廉价到不值一提的指环,地点是毫无情调可言的厨房,两人都没盛装打扮,莫言宇甚至只是穿着一身松松垮垮横条纹灰色睡衣,一切都如他们的初夜般可笑到无厘头,她却感到一种近乎满溢的感动,以及让她当场溺毙的窒息感。 那一霎那,她之前所有的困惑和为难都仿佛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她的眼里和心里都只剩下莫言宇含笑的眼睛,以及来自她胸腔深处的一声声如击鼓般隆隆的剧烈的心跳。 唐卡忘记是她自己如被下了蛊一般主动伸出了手去,还是莫言宇牵起了她的手,总之,那枚从可乐易拉罐上被拉下来的指环此时正牢牢的占据着她左手无名指的位置。她轻轻的抚摸它尖锐的棱角,歪着头偷偷的看着身旁正认真开车心无旁骛的莫言宇,突然惊觉局势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身不由己的失了控。 她明明是在犹豫,是否要放弃莫言宇带给她的平顺安宁的生活,选择争取对爱情最真实强烈的诉求和渴望,可转眼间就莫名其妙的被莫言宇用一个一文不名的铝制指环套了牢。 她明明是要独自前往睢县调查唐骏的身世,扫清他们之间最大的障碍,可转眼间就莫名其妙的变成坐在副驾驶上被莫言宇载着去他的老家见家长、游山玩水和吃草莓。 他在无声无息间,便影响了她的情绪,改变了她的计划,左右了她的心。 为什么? 答案在心底跃跃欲试,呼之欲出。她却拒绝面对,也不敢面对。 她拧开车里的广播旋钮,随意的更换着电台的频率,让旁人的声音塞满她的耳朵和思绪,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得到些许的安宁与平静。 作者有话要说:莫言宇是个聪明人,他懂得什么时候应该装傻,什么时候应该牢牢抓住对方不放手 第五十八章 唐骏的身世之谜(1) “这里变了好多,我几乎都认不出来了。”车子在绵长的山路上缓缓行驶,莫言宇打开车窗,深吸了一口田间清新的空气。 睢县地处山地地形,道路崎岖陡峭,因为久未修缮所以颠簸的很厉害,唐卡有些晕车,便用胳膊肘撑着下颌把头半伸到窗外。连绵起伏的群山峻岭间是层层的梯田,绿油油的稻子和果林将山峦染成碧色,牛羊鸡鸭遍地,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土腥气,宛若一副世外桃源的景象。 “我从来没想过,我的亲生哥哥可能就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长大。”唐卡说。 “要不然,我们先去我奶奶家吃顿饭休息一下,再去找你哥哥吧,我们都不怎么熟悉本地,我可以拿着地址问问邻里乡亲,看看他们有没有什么线索可以提供给我们。” “好,听你的。”唐卡疲倦的闭上眼睛。 预感中,人生重大的转折即将到来,唐卡的心突突的跳得厉害。 一进村,就远远的看到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太太拄着拐杖原地打转,看到进村唯一的道路上扬起尘土,整个人便乐得一路小跑步冲了过来。 “奶奶!你在家等着就好!干吗跑出来啊!”莫言宇把车子靠路边停下,下车把奶奶揽进怀里。 莫奶奶年事已高,手背的皮皱起,覆满了褐色的老年斑,她伸出手去,摸了摸爱孙的脸,眯着眼睛左看右看,越看越欢喜,越看越得意,“乖孙子!又长高了是吧!” “奶奶,我都三十了,怎么可能还长高?”莫言宇哭笑不得。 “那就是我矮啦,又缩啦!”莫奶奶开怀大笑。 “奶奶,来,我给你介绍,这是您孙媳妇!叫唐卡!” “奶奶好!”唐卡乖巧礼貌的打招呼道。 莫奶奶冲唐卡招了招手,唐卡愣了一下,一脸莫名的瞅了瞅莫言宇,对方冲她点了点头,眼神里写满鼓励,她便鼓起勇气走近前去,谁想到热情的莫奶奶竟然一把搂住了她的脖子,力气大的几乎让她窒息,之后老太太说出来的话更是让唐卡哭笑不得,“真漂亮!真漂亮!你小子是走了哪门子桃花运拐来了这么水灵的媳妇!” 中午吃饭的时候,余丹发短信过来问唐卡,“见家长顺利否?老太太喜欢你吗?” “那还用说,丫整个就是一外貌协会!” “脸皮也忒厚了点吧?拐着弯儿的说自己漂亮!” 唐卡要收服莫奶奶,根本就没多费半毛钱力气,莫奶奶对唐卡简直是一见钟情,从唐卡进了屋,就一直拉着她的手,东加长西家短,把自己肚子里揣着的莫言宇从没穿裤子满地爬开始的一箩筐糗事一件不落的统统说了出来。 “孙媳妇,你不知道噢,你别看小宇现在长的白白嫩嫩清清秀秀的,小时候不知道有多黑,整个就跟一块黑炭似的!我老是说啊,他半夜走在外面,如果有贼跟着他,他一咧开嘴笑出来,保证能把贼吓跑。” “是不是因为看上去很像空气中悬浮着一口雪白的牙齿啊?” “真聪明!”莫奶奶大力拍打着唐卡的后背,几乎把她打成内伤,“小宇啊,你这媳妇不仅人长的漂亮,性格开朗大方,难得脑筋还特别聪明!” “奶奶,你再夸她,她更得骑到我脖子上了!”莫言宇笑道。 莫奶奶佯装嗔怒,伸出手去不轻不重的在莫言宇的胳膊上掐了一下,“媳妇儿是用来疼的,她要骑就让她骑,你如果扛不动就说明你腰板不敢硬!” “奶奶,你也太偏心了吧~~~” “那是因为我比你招人疼。”唐卡躲到莫奶奶的身后,俏皮的吐了吐舌头。 饭后,莫奶奶搂着莫言宇睡下了,唐卡不忍心打扰他们,毕竟莫言宇今天起了个大早又风尘仆仆的开了一上午的车,早就倦了。她轻手轻脚的出门,打算依照地址随便打听找找看。 出了莫家院子,唐卡跟田里干活的乡亲们打听,依着他们指的方向在村里东拐西拐,直到走到一个巷口,她低头看了看手里便条之上的地址,喃喃,“应该就是这里了。” 唐卡还没来得及走进巷子,迎面便被一个人撞了个满怀。她定睛一看,把她撞翻在地的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女人,衣着朴素发丝凌乱,小腹微微隆起,看上去已经怀了五六个月的身孕了,她仰起头,发丝被风拂开,露出清秀素雅的眉眼。 “救救我,救救我……”她的声音和身子一样颤抖。 唐卡只听到眼前的巷子里穿来一阵喧闹,她顾不上其他,急忙把那年轻女人从地上拉起,两人就近躲进了箱子旁边一丛一人多高的稻草堆后面。 不一会儿,巷子里跑出来好几个人,讲着唐卡听不太明白的乡音,他们三五分工,开始四散寻找,透过稻草堆的缝隙,唐卡看到那群男子各个五大三粗,手里还挥舞着萝卜粗的木棒。 唐卡和那名陌生的年轻女子在草垛里躲了不知道多久,直到她感到自己的手机开始隐隐震动。她摸出手机,挂断了莫言宇的电话,写了一条短信向他求救。 莫言宇收到短信的时候急得从床上弹起来就往院子外面冲,莫奶奶怎么拦都拦不住。他发短信的速度慢,指法不灵活,索性又打了电话过去。 “你听着我说,在那里躲好,我现在开车去找你们,你别吭声。”电话接通,莫言宇急急的说。 “嗯。”唐卡轻声应道。 挂断电话,眼前突然有一束光打了过来,唐卡本能的用手遮住眼睛,心脏几乎在那一瞬间停止了跳动。 只见草垛被人掀了开来,缝隙间露出一张陌生的脸。 “晓晨!”年轻女子大惊,旋即伸出手去,一把把小男孩揽进怀里,也拉进了草垛。 “他是……你儿子?”唐卡轻声问道。 年轻女子犹豫了一下,看向唐卡的眼神颇为复杂,半晌,她轻轻的点了点头。 小男孩死死的搂住年轻女子的腰,把整个脸埋在她的胸前。 三人没有并没有躲太久,唐卡就听到车子发动机的声音由远及近,她通过缝隙小心翼翼的看了出去,当看到莫言宇的身影出现在车子的挡风玻璃后面时,她激动的哭了出来。 仿佛溺水的人突然抓到了浮木,离开水面重新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那一瞬间的惊喜和满足,几乎无法用言语形容。 天知道,当她看到那群村民凶神恶煞的样子和手里高高举起的木棒,她的心里有多绝望多恐惧。 这种场面当真是秀才遇上兵,是她这个从小生活在上流社会的千金大小姐从未经历过的。 本能的,她想到了唐骏。 从小到大,他一直是她的守护神。刚刚转学来青岛的时候,她性格直率,无法立刻融入新环境,得罪了不少同学。唐骏总是为她出头,在别人欺负她的时候挡住对方的拳头替她拼命,被打成了个“乌眼青”回家后还得挨唐爸爸一顿削,眉头却不皱一下。她心疼的一边拿着冰块为他冷敷一边噼里啪啦的掉眼泪,愧疚的恨不得拉开窗户直接跳出去,他反而眉飞色舞的安慰她,把她搂在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肩膀。 他的声音那么近,鼻息间的气流让她的脸颊感到微痒。她觉得安定而温暖,整颗心仿佛被泡在温水里一样。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再作为她的守护神而存在。 保护她陪伴她的,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他曾经在她与小偷互殴的时候冲进人群拉起她就跑,他曾经在她被高跟鞋折磨的疲惫不堪的时候带她足疗,又买了双拖鞋让她彻底放松,他曾经带她去路边摊比赛吃辣吃到满头大汗喉间冒火都不肯认输,他一直耐心的为她按摩推拿,只想治好她的颈椎病,他为她烧了一桌子的菜,她想吃什么他便去网上炒食谱来做,一直做到成功,才献宝似的把成品送到她面前,失败的那几盘却自己统统吞下肚子。 这次来睢县寻找自己的亲生哥哥,更让她犹豫不决的,是她不想放开他,舍不得放开他。 他在她的心里,不知不觉间,已经重要如斯。 莫言宇把他们三个人塞进车里,绝尘而去。 “谢谢你们。我叫苏冬。”年轻女子把儿子搂在怀里,微微一下。 这一笑,竟然隐约带出一股子从容的风度和气质,让唐卡和莫言宇都蓦地一愣。 她不像是这里的山水能够孕育出来的女子,哪怕衣着的再简陋朴素,竟都遮不住她眉眼间的锋芒。 “Tiffany的戒指?”唐卡目瞪口呆的指着苏冬左手的小指。 苏冬点了点头,“只凭一眼,你就能认出来?” “因为这一款,我有个一模一样的。”唐卡说。 苏冬的身上竟然有这样价值不菲的东西,而且她言谈举止间,竟似对它们完全不屑一顾,唐卡更坚定了自己的猜测——这个叫苏冬的女子,一定不属于这个乡野荒村。 莫言宇把苏冬和她的儿子林晓晨带到了莫奶奶的住处,苏冬洗了个热水澡,换上唐卡的衣服,整个人便如换了个人一般散发出夺目的光彩。 不止是莫言宇、唐卡和莫奶奶,就连林晓晨,都目瞪口呆。 “我是被拐到这里来的,我逃了不知道多少次,但总是被他们抓回去,这次,幸好遇到你们。”苏冬感激的向唐卡和莫言宇鞠了一躬。 “你是哪里人?我们带你去报警吧。”【 宝 书 网 ﹕ w W w . b a o s h u 6 . cO m】 苏冬摇摇头,“不用了,我不能报警。” “为什么?”莫言宇问。 “我要带晓晨走,如果报警,晓晨一定会送回给林家。我并不是他的亲生母亲。” “你的丈夫,是不是叫林天佑?”一直沉默的唐卡突然开口问道。 苏冬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你认识他?” 唐卡咬紧牙关,眼眶间渐渐漫上一层湿润,她几乎无法站稳,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幸好莫言宇眼尖,伸出手去抢先扶住了她。 林天佑!是他!他就是二十八年前在医院被医护人员大意中与唐骏调换的自己的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我昨天一口气码了7000字,我觉得我已经疯了- -||| 第五十九章 唐骏的身世之谜(2)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唐卡怎么也无法相信,床上那个骨瘦如柴邋遢猥琐的男人,竟然就是跟自己一母同胞的哥哥。 他们是同一个受精卵发育而成,眼下,唐卡上身着Burberry的风衣,蹬着一双MIUMIU的长靴,拎着GUCCI的限量版包包,戴着CHANEL的墨镜。 跟她距离几米外破烂不堪的床上,是她的亲生哥哥林天佑。 他下身瘫痪,长期不能活动导致肌肉萎缩,整个人看上去瘦弱不堪,脸颊凹陷,整张脸看上去只剩下一对写满怨怼和愤怒的眸子。 整个屋子黑暗简陋,空气中隐隐飘来恶臭,地上倒扣着一碗打翻的饭菜,林天佑指着唐卡,歇斯底里的喊道,“你们是谁!我不认识你们!你们给我滚!都给我滚!” 如果没有那次疏忽下的意外,如今,躺在这张床上的,就是唐骏吗? “我父母和你父母是故交好友,我今天是代表我父母来看看你。”唐卡走进房里,一步一步的靠近林天佑,鼓起勇气坐到了床前。 “好友?我父母没有好友!他们死了!死了!” “你父母是怎么死的?”唐卡软下声音,耐心的问道。 “怎么死的?被车撞死的!我被撞成了残疾,永远都站不起来了!那个肇事司机是个单身汉,也死了,一了百了,我一毛钱的赔偿都拿不到!如果不是我叔叔婶婶他们一家可怜我,给我买了个媳妇儿照顾我,我早就死了!” “你冷静点。”唐卡覆上他的手,试图让他冷静下来,“我知道命运对你很不公平,我知道,我都知道。” “你知道什么?你不是我,你看看你浑身上下,珠光宝气,全是名牌是吧?其实我一个都不认识,但是你身上的那种气息,那种有钱人的高贵的气息,我能闻得出来!你知不知道,我媳妇儿就跟你是一种人,所以我留不住她,她每天都想着跑,我只能用锁链把她锁在床头,可是,可是我没想到她竟然会装流产推开我跑出去!我们都已经过了好几年的日子了!”林天佑像是疯了似的,语无伦次涕泗横流,捂着脸呜呜的哭了起来。 唐卡抱紧了林天佑,眼泪顺着她的脸落进林天佑的衣领,不知是不是双胞胎之间奇异的感应在作用,她能如此真切的感受到林天佑的绝望和悲伤,仿佛哪怕在这世上多活一秒钟都是最痛苦的折磨。 林天佑很久没有洗过澡了,他的身上有种酸臭的味道,富家千金唐卡身上散发着CHANEL香水的冷冽香气,两人明明格格不入,但却紧紧的相依在了一起。唐卡离林天佑成长的悲剧世界如此遥远,却莫名的感同身受,林天佑心底长久积聚的委屈和痛苦竟对着唐卡这样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而自然的流露和宣泄了出来。 唐卡明白这是为什么,血缘,有时真的是非常玄妙的东西。 “我们以前一定认识,对不对?”林天佑问。 唐卡低下头,没有否认。 的确,虽然他们遗失了彼此,但是他们已经认识了太久太久。 但仅凭一面的怜悯和震撼,林天佑在唐卡心底的分量,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跟唐骏相提并论。她下定决心后,从包里拿出整整齐齐的五万块钱,递给林天佑,“这是我父母作为一个故人对你的照顾,我们都希望你能生活的稍微好一点,你把心态放平,感情的事,是讲求缘分的,你老婆被莫名其妙的拐到远离家乡和亲人的地方,这样对她来说不公平。你不能因为老天对你不公,就把这股怨气转嫁到无辜的人的身上。以后,我会派人来照顾你的,钱什么你都放心好了,有我们家一天,你便能过上安稳踏实的日子,知道吗?” 林天佑捧着五摞沉甸甸的钱,愣愣的说不出话来。 唐卡离开林家以前又留给林天佑的叔叔婶婶三万块钱,“希望你们能够好好照顾林天佑,我会时常来看他。”唐卡说。 她把包里的八万块现金都留了下来,包里空荡荡的,一如她的心。 她坐在车上,莫言宇带她返回莫奶奶的住处,一路上,莫言宇都紧紧的握住唐卡的手,一刻都不曾松开。 “你决定了?”车子熄火后,莫言宇并未立刻下车,而是拔下车钥匙,轻声的问道。 “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对不对。”唐卡闭上眼睛,神色间满是痛苦,“可是我没有办法,纵使我知道房子里的那个才是我父母的亲生儿子,但我不可能就这么把他带回去,那样的话,唐氏会乱作一团,他一个只念到初中的残疾人又怎么担负的起唐氏几千名员工的生计?而且……我不敢刺激我爸妈,我妈的身体一直不好,我哥这次车祸她已经病倒了,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在这个时候刺激她了,更何况,我怎么忍心,就这样把我哥的人生彻底搅乱……” “我只能选择,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里,然后自己担负起照顾林天佑的责任。” “这对所有的人,都是最好的选择。” 那么,就让我们作一辈子的兄妹吧。 什么都不曾改变,也永远不会改变。 我会带着你的身世之谜,带着那些深刻的爱恋,带着对你的祝福,牵起另外一个人的手,继续走下去。 第二天,莫奶奶家门前停了一辆奔驰越野,车上走下来一个风度翩然的男子,他走到苏冬面前,轻轻的抱了抱她,看向她隆起的肚子时眼神中充满了压抑的沉痛。 “二哥,这是唐卡唐小姐,这是她男朋友莫言宇先生,如果不是他们,你大概一辈子都见不到我了。” “谢谢你们。” “举手之劳。”唐卡微笑着答道。 “哥,有个忙,你一定要帮我。”苏冬拉住祁孝礼的衣袖,低声哀求,“我必须带他走,他是我儿子……” 祁孝礼戴着眼镜,相貌斯文举止身世,但听到苏冬的话后眼神突然冷若寒冰,“苏冬,你肚子里的孩子也就罢了,他是你的骨血,无论他的父亲是谁,我们都会接受并且照顾他,但是这个小男孩,他跟你,跟我们,都没有任何关系,你没权利带走他,他的亲生父亲还在世,这是违法的。” “你跟我谈违法?”苏冬眼圈一红,搂紧林晓晨,后退一步,像是看一个陌生人一般看着苏冬,“法院恨不得就是你们叶氏开的,你们四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你少拿违法来搪塞我,一句话,帮还是不帮,我死也不会丢下林晓晨的,我说他是我儿子他就是,如果你不肯帮我,那我大不了再回到林家去!” 祁孝礼大怒,上前一步,死死的拉住苏冬,“你威胁我?” 苏冬沉默着扬起下巴,目光却坚定如铁,寸步不让。 这是一场角力和赌博,谁先后退便是谁输。 “你以为我不忍心把你丢在这穷乡僻壤对不对?” 苏冬凄凉一笑,“二哥,我原本就一无所有,离开家的时候,我身上只有一张不限额度的信用卡,为了不让你们知道我在哪,也为了赌那一口气,我从来没碰过它。晓晨跟我肚子里的孩子,是我唯一拥有的珍宝,你知道吗?在我被林天佑锁起来折磨的时候,是晓晨一直陪着我,想尽办法保护我,救我,掩护我逃走,有几次被林天佑发现,他就打他,他一声不吭,眼泪都不掉一颗,伤还没好又继续帮我,那时候,你们在干什么?叶氏四少呼风唤雨,好像天上最璀璨的星辰,我却像是泥巴里的蝼蚁般卑微而下贱,任人蹂躏欺凌。你能找到我,你们都能找到我,可是你们没有,并没有……” “如今,你摆出一副救世主的姿态要带我回去,却不让我带着晓晨,你不觉得你自己太残忍,太不讲道理了吗?” 祁孝礼的嘴唇抿成一条薄薄的线,脸颊紧绷,眼神里的光芒明明灭灭,瞬息万变。 除了苏冬和祁孝礼自己,没有人知道此刻他的心有多痛。 苏冬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她懂得拿捏他的喜怒,更知道什么样的话能最令他痛不可当。 “对不起,我不应该对你说这些话……”苏冬垂下头,声音低沉而自责,她膝盖一弯,整个人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二哥,算我求你,如果你还念着小时候大家青梅竹马的情分,就帮帮我,让我带走晓晨,我离不开他,他也离不开我,我必须带他离开这个山里,去外面更广阔的世界,才能让他接受更好的教育,创造属于自己的人生。” “好。” 祁孝礼把苏冬扶起身,紧紧搂紧怀里。 “他是林天佑的孩子,也是你唐家的骨肉,你就这么放心让他跟着苏小姐走?”看着奔驰绝尘而去的风烟,莫言宇低声问道。 “刚才为了带走晓晨而不惜给她二哥下跪的苏冬,让我仿佛看到了鱼蛋。”唐卡挽起莫言宇的胳膊,靠进他的怀里,“都一样是那种傻傻的,为了儿子不惜付出一切的母亲。晓晨跟着苏冬,能够受到最好的教育和照顾,总比一辈子困在这个穷乡僻壤里强。” “我原先不信命,我是个无神主义者,现在,不信都不行了。”莫言宇叹了口气,“就拿唐骏来说,本来是生在穷人家,但就好像命里带着贵气似的,被这样‘换’到了你家,从此便成了财阀大少爷,顺理成章的拥有一切,可是林天佑,就好像无福消受这些一样,被莫名其妙的换到了这个穷人家,妻子早逝,父母早亡,下肢瘫痪,第二任妻子又……用电视剧里武侠片常说的一句话来说,‘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对了,我好像记起,有些人说要带我去吃草莓,怎么到现在我连个草莓影子都没见到?”唐卡踹了莫言宇一脚。 “老婆大人,我差点忘了。”莫言宇一脸谄媚的跑过去环住唐卡的身子,“走,我们现在就回家去,接一盆水,然后我带你去大棚,洗一个吃一个,把你的嘴巴和肚子统统塞满!” 莫言宇拉起唐卡的手,两个人笑着像远处的莫奶奶家跑去。天边如血的残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银铃般的笑声响彻天际。 就这样吧,人生有舍有得,纵不能奢望拥有全部。唐卡对自己说。 至少,她是幸福的,他也是幸福的,哪怕他们的幸福已经与彼此无关,也已足够。 作者有话要说:《笑忘歌》卡文了……挠墙……马上要开始实习和考研了,我必须尽快把这两个文完结啊…… 第六十章 心结 余丹已经跟出版社签约,除了长篇小说以外每个月还要给两本旗下的文学杂志供稿,除了去医院照顾公公以外,每天都窝在家里对着电脑噼里啪啦的敲字,而刚刚进入陆氏开始接管生意,跟着陆琛的得力手下开始从零学起的陆非,则每日都在公司忙到深夜。往往余丹已经睡着了,他才回到家,且掀开被子倒头就睡,第二天早晨余丹还没起床,他便又匆匆去了公司。等到余丹睁开眼睛,身旁的被窝已经空了,她穿着睡衣急匆匆的跑出卧室,却只能看到桌子上残留着半杯冷掉的咖啡。 余丹并不知道自己跟陆非是怎么渐渐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夫妻俩日日同床共枕,却没机会说上几句话,更别提交流感情和互相鼓励了。她苦恼万分,仔细回忆和搜寻脑海中的细枝末节,却依然找不到头绪。 但她不想再消极的等待下去,这是她的家,是她的感情,她必须要做些什么去维护和补救,她知道陆非并不是一个会为了工作而搞到跟自己无话可说的人,他的疏远和躲避一定是有原因的,只是现在的她并没有察觉罢了。 事实上,虽然余丹跟陆非结婚不到一年,但她的确足够了解他的内心。要说陆非进入陆氏之后,公事缠身的确不假,但无暇分身倒还不至于,陆非这样早出晚归,的确是在刻意逃避与余丹面对面的相处,他内心郁结的疙瘩拧得那么紧,将他的胸腔堵得严严实实,让他几乎无法呼吸。 之前他开车跟着余丹,看到她失魂落魄的站在附中门口发呆,神色间的落寞和疲惫如此明显,像是尖锐的利器狠狠的扎进了他的心里。 然后他跟着她,拐进那个幽深的小巷,她熟门熟路的走进一家店里,他只跟到门口,并没有进去。店里的情景让他尴尬而屈辱,他看到她坐到了江修远的对面,他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一早就约定好在这里碰面,他只看到他们在熟稔的交谈,面前各自摆放着一碗香气四溢的鸭血粉丝汤。他为她加辣椒,为她掰一次性筷子,照顾周全,而她欣然接受,自然的仿佛是共同生活了很多年的家人。他吃得很快,到最后基本上是她在吃,而他托着腮,紧紧的注视着面前的她,听她说话。 陆非就站在门外,隔着玻璃门,他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甚至因为余丹背对着自己,他看不到余丹的表情,他只能猜测,她是不是在笑?还是在忧伤?哀怨?同时慨叹着和对面这个她爱了十几年的男人有缘无分? 说不定不止十几年,也不止二十几年,陆非讪笑,说不定会绵延长长的一生。他相信她不会背叛她,家庭和忠诚对她说有多重要,他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但他介意的是,自己用生命挡住爆破的威力和灼热的火焰,为她落下了一身的伤痕,险些残疾甚至丧命,却依然无法赢得她的真心,这让他无力,愤怒,甚至隐隐的产生了一些恨意。 没有不求回报的爱,任何人在付出的时候都希望对方能够回应自己,或多或少,至少能够让他不像个对牛弹琴自说自话的傻子。 陆非转身离去,脚步飞快,犹如逃离。 他坐进车里,点了根烟,还没有抽完,便看到余丹和江修远从巷口里走了出来。 他与他们,仅仅相隔一条马路,中间有四个车道,车水马龙往来穿梭,他可以清楚的看到她脸上的表情,毫发毕现,眉头的每一次微皱,眼波的每一次流转,唇角的每一次轻抿,都像是烙印,重重的镂刻在他的心上。 他知道,她在不舍,她在留恋。如果可以选择,她希望时间停在这一刻,她不是母亲,不是妻子,不是儿媳,她只是她自己,是那个17岁的活泼开朗的少女,脸上仿佛拥有全世界最灿烂的笑容,她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想任性就任性,想哭就哭,想逃走就逃走,没有责任,没有顾虑,没有必要考虑任何人的感受,她只需要遵从自己的心。 他拿出电话,听着听筒里传来她强装镇定的声音,看着眼前的她低着头沮丧而落寞的表情,却突然很想对自己报以讪笑。 陆非,你多么幼稚,竟然以为感情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付出了,便奢望着对方能够公平的给你等量的报偿。 他拿起手边副驾驶座上的一本书,《竹马弄青梅》,封面上有一对相依微笑的男孩女孩,女孩咧开嘴,露出掉了门牙后的两个黑黢黢的窟窿,她笑得那么灿烂,那么发自肺腑,陆非细细回忆,竟悲哀的发现,这笑容,恰恰是她从来不曾对自己绽放过的。 和自己在一起,她时常恍惚,偶尔走神,每次看到这样的她,他都忍不住想要用力摇晃她的肩膀,把她摇醒,让她只看到眼前的自己。可是每次,他都没有这样做。 或许是大男人的自尊心作祟,他在心底仍希望自己能渐渐的取代那个人在她心中的地位,没想到,一切只是枉然。 这本书是她的成名作,他清楚的记得样书寄到家之前她的忐忑,以及寄来以后她眉宇间的神伤和生硬别扭的闪躲。她不让他看到这本书,不让他知道她的笔名,不让他参与她的工作,她把他完全排除在自己的世界之外,只因为这是一方净土,是她和她心底的那个影子仅存的联系。 他把那本《竹马弄青梅》从头翻到尾,那些工整的铅字就出自自己的妻子之手,她文笔洗练,用词精准,感情真挚,有那么几个瞬间,甚至连他都被书中的情节和情感所感动,一颗心像是一张平整的纸被人揉成一团再展开,变得皱皱巴巴的。但他的心底却叫嚣着另外一种声音——没有你,她的笔下没有你,她希望你不存在,你根本就是个破坏者,你破坏了她的幸福,她的爱情,如果没有你的存在,她早就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了,那场爆炸,如果你为了她死在新疆,或许比你此刻活着更另她开心吧? 怀着这种心思,陆非不知道应该如何面对余丹。 他没有勇气把那本书放在余丹面前,把心里的疑问,不甘,以及阴暗恶毒的想法都坦白的一一交代,他告诉自己,他还有很多事要忙,他,他们,都需要冷静,或许距离会让愤怒平息,让误会化解。 于是,事情就这样一拖再拖,从他上次跟踪余丹,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余丹再也等不下去了,她决定去找陆非,问个清楚明白。 于是,在陆非第三次挂断她的电话之后,余丹拎着包走出了家门,她拦了一辆出租车,前往北京最繁华的CBD商区,也就是陆氏集团在北京的所在地。 “对不起小姐,陆总很忙,如果您需要见他,请您提前预约。”前台小姐的声音甜腻的让余丹恼火。 “那可以告诉我,你们日理万机的陆总需要忙到什么时候吗?”余丹双手环抱,冷笑着说。 “陆总正在开会,至于开到什么时候,我也不太清楚。” 余丹深吸一口气,勉强压下心头的愤怒,她拿出手机,霹雳啦啦的编辑了一条短信,按键时用力过大,发出咔咔的声音。 “我在你公司对面的星巴克等你,等到你来为止。” 余丹在星巴克里等了三个小时,喝了三杯不加糖不加奶的美式咖啡,跑了四趟厕所,胃更是因为咖啡的刺激而隐隐的绞痛了起来,陆非都没有出现,也没有给予她任何的回应,就在她已经有些绝望的时候,她的手机终于响了,屏幕上闪烁的,竟然是常静的名字。 “余丹,你在哪里?” “我在外面,怎么了?”余丹问。 “我在你家门口,我做了很多熏鱼,正好有事路过你家附近就给你送过来了,刚才按门铃竟然没人听。” 余丹略一思索,觉得常静的辈分摆在那里,她辛苦的做好熏鱼又送过去,自己如果让她白跑一趟,吃个闭门羹,实在是说不过去,只得无奈的说:“你在门口等一下吧,我这就回去。” 余丹站起身,看着眼前空了的三个马克杯,咬了咬嘴唇,强按下鼻息间的酸意,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就在半个小时之后,气喘吁吁的陆非狂奔到星巴克,他焦急的四下搜寻,却哪里还有余丹的影子? 作者有话要说:到结尾的部分已经构思完成,下面就是奋力码字了。最近《笑忘歌》卡文,暂时不更了,专心把这篇写完。 第六十一章 病倒 “谢谢你。”余丹把熏鱼放进冰箱,关上冰箱的们,转身对常静客套的笑了笑。 “这是应该的,大家都是一家人了,你能够接受我,我真的很开心。”常静笑的很真挚,甚至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讨好。 这神情让余丹觉得有些好笑,她早就不是十年前那个极端爱憎的叛逆少女了,很多过去想不通的事,如今已学会用宽容的心态和平和的角度去审视面对。如今,常静已经为父亲生下了儿子,更细心陪伴和照料父亲的生活起居多年,而她,能够带给父亲的已经太少太少了,她又有什么权利和资格对父亲的生活指指点点横加干涉? 如果不是她的出生,父亲不会失去所爱,他已经为了自己独身十七年,辛苦把自己养大,他为自己做的,着实已经仁至义尽了。这也是她在为人母之后才渐渐相同的事情,或许是年龄和阅历渐长,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放下了怨恨,学会了体谅别人的感受,以及感恩他人对自己的付出。 这是那个十七岁的少女没有学会的东西,当时的她,自私的只考虑自己的生活,父亲,江修远,这两个她生命中最爱最在乎的男人,都必须要把她放在第一位,这是必须,理所应当,如果稍有违背,便是谬误,是大逆不道。 “陆非对你好不好?”常静问。 余丹浅浅一笑,垂下头,羽翼般纤长卷翘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一片小小的阴影,“他对我很好,对晓亮也很好。” 常静四下打量着这栋豪宅,神色中有掩不住的歆羡,“这样有钱有貌又对你死心塌地温柔体贴的男人,实在是少见,能够让你遇到,真是你的福气。” 余丹笑而不语,心中暗道自己其实是“有苦难言”。 “对了,我听说晓亮的奥数得了全国一等奖,马上要去上夏令营了啊!” 提到儿子,余丹喜不自禁,眉梢间瞬时染上明晰的自豪之情,“是啊,夏令营之后再去上海参加全国选拔赛,如果入选国家队,要代表咱们国家去美国参加国际比赛。” “晓亮真是个聪明的孩子,跟你一样,不像我,笨得要死,只知道死读书,能够给余谐的天资也那么有限和平庸。” “每个孩子擅长的东西都不同,我上次回家,看到余谐在画画方面好像很有天赋,他自己也喜欢。” “喜欢又怎么样?”常静脸色一冷,语气也有些尖锐了起来,“难道让他以后当个画画的?还是设计师?这种行业很难混出头,有多少人去学,真正学出个名堂的又有几个?他天天嚷嚷着买画笔,我让他去上奥数和英语的辅导班他就不愿意,每次都跟我吵,拧不过我就采取消极怠工的状态,偏偏你爸爸溺爱他溺爱得紧,跟我达不成统一战线,我管余谐他总是跟我唱反调!” “管孩子这种事,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不过有些事急不得,也逼不得,如果他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家长的管束和强迫甚至会让他产生厌烦和抗拒的情绪,我原来就是这样。”余丹回忆起那个年幼无知,事事与父亲唱反调的自己,苦笑着摇了摇头,“有时候,自己甚至已经不是讨厌这件事了,而是单纯的,不想按照父母所说的那样去做。” “我也想放手让他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可是你也知道,现在小孩子在学校竞争压力有多大,别看才小学,这个学钢琴,那个学英语,每个人都是身上一大堆特长和考级证,他还小,什么都不懂,自制力又差,我总不能眼看着他小学的时候就处处不如人,输在起跑线上吧?” “特长这种东西,如果造成了孩子的负担,让他对父母产生排斥,对学习产生厌恶,那不就得不偿失了?就算你让他学习什么,也应该是以他能够接受的角度去说,把他当个大人去尊重,而不是武断的替他决定,强迫他接受,然后在他面前倚老卖老。”说道这里,余丹发现常静的脸色已经非常难看了,她暗暗腹诽自己一时嘴快大谈育儿经,实在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急忙匆匆打住,转移了话题。 送走常静,她拿出手机,发现屏幕上干干净净,没有短信,没有未接电话,她失望之余便有股愤怒熊熊燃烧了起来。 余丹把手机往沙发上一丢,拿起包换好鞋便冲出了门去。 “陆非,你这个混蛋,没良心,冷血,大变态,@#¥%&*……我要刷爆你的卡,刷!爆!你!的!卡!”余丹一路嘟嘟囔囔,眼睛里有噼里啪啦的火光飞溅出来。 深夜,陆非独自回家,带着满身的倦怠和酒气。 商场上很多迎来送往的规则,哪怕他再不屑和排斥也必须遵守。他刚刚介入陆氏的生意,正需要建立人脉关系,所以事事亲力亲为,几乎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 陆非原本就有严重的胃病,原本被余丹的爱心补汤温养得已经好了很多,但最近工作繁忙,饥一顿饱一顿,七天里有五天是在餐叙上酒杯的碰撞中度过,旧疾又有了死灰复燃的趋势。 他右手握拳,死死的抵住隐隐作痛的上腹,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 别墅的灯已经全都灭了,客厅的大理石地板踩上去竟似有倥倥的回响,陆非用左手撑住墙,勉力的支撑自己不滑倒下去,他打开客厅的水晶吊灯,一阵刺目的白光让他本能的闭上了眼睛。 “爸爸,你回来了?”原本在沙发上靠着等陆非回来的晓亮抬起头,声音带着鼻音,却难掩其中的兴奋。 “你怎么在沙发上就睡着了?怎么不回房间?”陆非皱着眉头走上前去,蹲下身,摸了摸晓亮的额顶。 晓亮的头发很硬,乌黑的色泽,摸上去有些扎人。发质这点是遗传陆非的,余丹的头发是细细软软的棕褐色,摸上去像绸缎般光滑。 这念头一进入陆非的脑海,他的心就像是被人拿锐器扎了一下似的,猝不及防的疼痛,剧烈而真实,却来不及捕捉便转瞬即逝。 “我在等你回来啊,爸爸,我都多少天没见到你了……”晓亮扁了扁嘴巴,眼眶红红的,不知道是不是刚醒来的缘故,眼角竟然带了些湿意。 晓亮的委屈让陆非觉得无措,紧接着是一股排山倒海般的愧疚。 过去的一个月里,他只想到自己的那些个委屈,愤怒,埋怨,竟完全忽略了儿子的感受。这个几乎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聪明又可爱的儿子,他学会了给他疼爱,学会了为他舍弃生命,却还没学会考虑他的感受,并且把他的喜怒哀乐,放在自己的之前。 “妈妈呢?”陆非问。 “妈妈在发烧,她怕传染我,就把我赶出房间,然后把房门反锁了……” 惊慌和揪心的疼瞬间占满了陆非的心,他猛地站起身,脚步匆忙的跑上楼,用力拧动门把,但奈何房门从内里反锁,他深吸一口气,扬起手来一边拍打房门一边大喊道,“老婆!开门!是我!” 陆非喊了很久,但一门之隔的卧室里竟然安静到没有任何回应,陆非的心底像是有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旋转着吞噬掉全部的希望,他倒退一步,狠狠的踹向房门,就这么硬生生的把门锁踹断了。 走进房间,看到余丹埋在被子里烧得红彤彤的小脸的时候,他才知道余丹为什么没有应门。 他用手背贴在余丹的额头上,滚烫的热度让他的手本能的跳开。 太烫了,她已经完全昏迷。 余丹的嘴唇龟裂起皮,嘴角烧出了一串水泡,脸颊上各有一块病态的酡红,她仿佛陷在什么梦魇之中,低声呓语着陆非和余晓亮听不懂的词句,眉头紧皱,好像非常痛苦。 陆非用自己的风衣和一条毛毯将余丹裹成蚕蛹,打横抱起,对身旁已经开始掉眼泪的晓亮说:“妈妈发烧了,我们去医院,你赶紧回房间去把衣服和鞋都换好,我们这就走。” 陆非没想到会在医院门前遇到江修远。 他从车子里把余丹抱出来,晓亮跟在他身后,他们刚走进急诊大楼,陆非便看到眼前穿着深灰色的风衣,表情冷峻的江修远迎面走来。 江修远见到陆非和在陆非怀里昏迷着的余丹,一愣,然后快步迎了上来,他眉头一皱,眼睛牢牢的盯在余丹的脸上,丝毫不掩饰,亦或是根本掩饰不住眼底焦灼强烈的关心,“她怎么了?” “高烧。”陆非说。 江修远伸出手,摸了摸余丹的额头,抬起头再看向陆非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完全是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肃杀,“她现在起码四十度。” 陆非内心有一股无名的火熊熊的燃了起来。 如果不是怀里还拥着昏睡的余丹,他真的很想揪住江修远的衣领大声的问他,他凭什么碰她?凭什么用这种赤果果的仿佛要随时把她从自己怀里夺过去的眼神看着她?凭什么用这种口气质问般的对自己说话? 可此时此刻,他理直气不壮,着实问不出口。 他想到自己这段时间对余丹的冷落和逃避,他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资格来质问他人。 江修远已经退出了,现在,她是他的妻子,但毫无疑问,他占有着她,却并没有好好的照顾她。 她病倒了,心力交瘁,眉间有解不开的忧愁和痛楚。 但哪怕这样,她宁可自己一人独自承受,为了防止晓亮被传染,更是坚决的把儿子关到了门外,不准他来照顾和关心自己。 把晓亮的一切都摆在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位,过去的十年,她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而他呢?虽然他不愿意承认,但一直以来,他在意的,似乎永远都只是自己。 第六十二章 我想快快长大 长时间的黑暗让病房里的光线显得有些刺眼,余丹缓缓的睁开眼睛,还没看清趴在床前的是谁,就本能的用手去挡光。手背上尖锐的疼痛让她浑身一激灵,她奋力的抻长了脖子,便看到床头正悬挂着一瓶匀速掉落的吊针,以及手侧陆非毛茸茸的脑袋。 她勉强用手臂碰了碰陆非,声音嘶哑的说,“针鼓了,帮我叫一下护士。” 陆非抬起头,睡眼惺忪,英俊的脸庞显得苍白而憔悴。他托起余丹的手腕,看到枕头已经有一小段回血,眉头猝然皱紧,“你就不能消停点,乱动什么!” “我又不是故意的!”余丹不服气的反击,这一个多月的冷战所积攒的满腹委屈在一瞬间爆发,“你不爱叫护士我自己按铃,不劳您费心,反正这么长时间你一声不吭的不着家,我和儿子也没死。” 陆非像是被噎住了,动作顿了一下,随即叹了口气,像是在极度隐忍着自己的情绪,伸出右手牢牢的锢住余丹不老实的伸向床头按铃的手,带着不容置喙的力度,“叫你别乱动了,你听话一点能死是不是?” “你就这么巴不得我死?”余丹挑了挑眉毛,苍白羸弱的脸上挂着一丝冰冷的笑意,“那还费心把我送到医院来干吗?继续扔在家里自生自灭不就得了?” 余丹看着陆非脸上惊愕和痛楚的表情交替变换着,内心也疼痛的像在滴血。但她控制不住,她就是想说,想伤害对方。 凭什么痛的是自己?凭什么在原地等待的是自己?凭什么受伤害后默默承受的也是自己? 两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将病房里的空气冻得硬邦邦的,一直到江修远牵着余晓亮出现在病房门口才暂时予以打破和缓解。 余晓亮冲进余丹的怀里,咧开嘴笑道,“鱼蛋!你果然好了!爸爸没有骗我噢!” 余丹强打精神,爱怜的摸着儿子的脑袋,眼睛几乎一刻都不舍得从他的身上移开,“爸爸说什么了?” “今天早晨我不想上学,我说我要在医院里陪你,爸爸就跟我保证说,只要我乖乖去上学,等我回来的时候你肯定就已经好了。” “在学校有没有好好听课?” 晓亮得意的扬起下巴,飞扬的喜悦在灵动精致的五官上晕开,“听课算什么本事,重点是有没有学到东西,鱼蛋,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噢!我……你猜!” 余丹弓起食指,佯装嗔怒的在晓亮的脑门上弹了一下,“少给老娘卖关子!讲!” 晓亮一边揉脑门一边扁起嘴巴,拉开书包拉链时还不忘投给余丹一个含着泪的小飞眼儿,委屈的嘟囔道:“这一下又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我如果得不到金牌到时候你可是我们国家的罪人了……” “什么?你说什么?”余丹的眼睛里像是有火光噼里啪啦的炸开来,她猛的抬起头,目光如炬,“什么金牌?” “给你!”晓亮把一张纸塞到余丹的手里。 “余晓亮……国际奥赛代表选手……集训……”余丹的目光在那张纸上来回划拉着,再抬起头的时候已经喜极而泣了,她把儿子重新拉进怀里,力道比方才大了不知道多少倍,简直恨不得把他揉碎在胸臆间,“你是天才啊!宝贝!你太无敌了!老妈爱死你了!” 余福久、常静、常军和余谐走进病房的时候,看到乐疯了似的余丹和余晓亮抱在一起,都面面相觑,满脸莫名。 听完江修远的叙述,知道了事情始末的余福久露出了一丝欣慰而苦涩的复杂笑容。 他错过了女儿从一个活泼的少女挣扎蜕变成一个成熟的少妇的八年,余丹在她的脑海中仿佛一直定格在那个聪慧狡黠而又有些叛逆的十七岁少女的形象,而眼前的她分明不再是昔日的她了。 她在生病的时候不会红着眼眶对爸爸说,“我难受……”而是选择默默承担,不让自己担心。 她不再极端爱憎,黑白分明,学会了宽容和忍耐,接受了后母,也接受了后母生下的和自己儿子同岁的“弟弟”,只为了让他们父女之间不再心存芥蒂。 她为了儿子的成长决然的放弃了心中挚爱,哪怕身为父亲,清楚的知道她并没有如表面上表现的那般彻底忘记青春年少时刻骨铭心的感情,她却依然尽力的掩饰得滴水不露,做好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儿媳应作的一切。 她开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自己的喜怒哀乐被无限的排到后列,却只有儿子的点滴进步能让她重新绽放狂喜的笑颜—— 一如十年前那个表情永远鲜活生动的余丹。 余福久看着余晓亮手捧着国家奥数参赛队的集训通知,他眉宇间的英气勃勃,以及五官深邃精致的轮廓,眼前却突然出现十年前余丹怀着3个月的身孕跪在自己面前,苦苦哀求自己的样子。 “爸爸,求求你……” “爸爸,让我生下他好不好……” “我休学一年,明年我一定考上B大……” “我求你……” 而自己给了她什么呢? 人的大脑拥有神奇的选择性记忆,总是会保护性的遗忘掉那些自己不想要记起的东西。 十年来,他便真的这样一次都没有想起余丹离家出走前的那个下午发生的事。 但是就在这一刻,余福久的脑海中仿佛突然刮起了急速的风暴,将那些被他深埋入心底不愿触碰的画面全部翻搅了出来。 他记得,他扬起手,重重的扇了余丹一巴掌。 他记得,他像她的那一脚,快而准,丝毫不留情,他是真的想就这么把余丹腹中的“毒瘤”踹掉,可是却被她护着下腹,本能的躲开,而用肩膀迎了上去,最后狼狈的翻到在地。 他记得,他指着她的鼻尖,声音严酷冰冷,不带丝毫温度和感情,“明天我就带你去医院把孩子做掉!你不要脸!我还要!” 余福久把晓亮紧紧搂在怀里,力气大到让晓亮吃痛和憋闷。 但是他没有挣扎,只是静静的笑着,看着余丹。 他虽然年纪小,对于母亲的往事知道的不甚清楚,但是隐约也能猜到母亲当年抛下一切离家出走,一定和自己有关。 从小,他看似活泼开朗,其实内心一直有一个埋藏极深的负重。 他一定要健康快乐的成长,一定要成绩优秀到足以和昔日的母亲匹敌,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她为自己牺牲的一切。 他愿意用一切去换来她的笑颜。 而回到北京,他更是尽力在余福久面前扮演一个乖巧懂事招人疼爱的好外孙的形象。 他在隐隐的较劲。 与常静,与余谐。 他一定要优秀,胜过任何人,在任何方面。 只有这样,才能让母亲在常静面前能够骄傲的抬起头来。 而同样的,他肯那么轻易的接受陆非,仿佛自己的心底没有丝毫的恨意,也是因为余丹。 他不是不恨,他从小没有父亲,从他有记忆开始,都是余丹一个人在用纤弱的肩膀撑起他们的家。每当看到别人有父亲疼爱,看到别的妈妈能够将手塞进丈夫的口袋里什么都不干,一脸安逸满足,他便会忍不住痛恨虚空中的那个给了自己生命,毁了母亲的青春,又没有负责任的男人。 但当陆非真的出现在他眼前,他也不知为何,竟然笑了出来。 他张开双臂,就这么轻易的接受了他,进入他和余丹的生活。 现在回想起来,那大概是一种本能。 那一瞬,他本能的看向陆非身后的余丹,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一丝隐忍的期待和怯意。 就是那个眼神,让他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 妈妈在害怕我不接受爸爸吧? 如果我表达出仇恨,那她会多伤心,多难过? 她一定会认为是她没有照顾好我和教好我…… 一开始,心智过于早熟的余晓亮真的认为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他从没在余丹的脸上见到那样的笑容和光彩,仿佛雨后的阳光,驱散了天空中全部阴霾。 尤其是在新疆遇到的拿起意外,当陆非用整个身体护住他和余丹的时候,余晓亮的心被彻底融化了。 醒来后,他跑到陆非的窗前,紧紧的抓住他的手,几滴眼泪就这么从他的眼眶里不受控制的砸在手背上。 可是最近的一个多月,他不知道爸爸妈妈之间发生了什么,他只知道他已经很久见不到爸爸了,而妈妈眉目间的落寞和悲伤也越来越浓。 他几乎听到自己心底那只沉睡的仇恨的野兽又在挣扎着想要破笼而出了。 他很想质问爸爸,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对鱼蛋?想走就走,想留就留?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万次了,余晓亮发自内心的期盼自己能够长大,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有能力站在母亲身前,为她挡住所有风雨,让她的生活从此平顺无忧。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这一章,我快被自己逼疯了。 人物是我自己设定的,但大概是第一次写长篇,我投入了太多的自己的感情,没法客观的从他们的情绪里跳出来…… 余晓亮让我心酸 他本来只有9岁,却因为从小缺少完整的家庭和父爱的关怀,急于想要长大,他敏感,早熟,孝顺,但却过早的学会了掩饰情绪,丧失了这个年龄的孩子应有的天真和活泼。 他会为了让余丹快乐,而假装自己快乐。这明明不是一个9岁的孩子应该会的东西。 第六十三章 常静的恨 常静从回到家就一直一声不吭,余福久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并没有留心到,余谐本能的嗅到了山雨欲来的味道,于是举止处处小心翼翼,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可是绕是这样,依然踩中了地雷。 余晓亮入选奥数国家代表队的消息,以及爸爸把他搂在怀里那句“晓亮,你是最棒的,你是余家的骄傲”隐隐的让他觉得不快,余谐有些心烦,躲进房间里拿出几本漫画,趴在床上漫无目的的乱翻着。 常静没有敲门,推门径直走进来的时候见此情景,便如滚滚冒烟的火山,瞬间爆发了。 “你在干什么!”常静冲上去一把扯过余谐的漫画,“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说完,扬手便咬牙切齿的开始撕扯漫画书。 余谐目瞪口呆,但他本就是相对内向的孩子,平日被管教的逆来顺受,不懂得反抗和犟嘴,便只是委屈的看着常静,眼泪一串一串的扑簌簌滑落下来。 “你还有脸哭?”常静揪住余谐的衣领,把他推倒在床上,火气更大,“你看看人家余晓亮!辈分比你还矮一级呢!奥数已经得了全国一等奖!还被选进国家队参加集训然后去美国参赛!你看看你!你除了看漫画你还会干什么!让你学英语,你在课上跟个木头桩子似的一声不吭!让你学钢琴,我只要不看着你你就偷懒!学习?学习不行!特长?一窍不通!你难道准备一事无成就这么平庸下去?你对得起我对你付出的一切吗?是不是北京的环境把你惯成现在这样了啊?!我当初就应该把你扔回我老家去!让你吃吃我曾经吃过的苦!承受一下那样的压力!如果考不出来,就在农村种一辈子的地!” 这些话在常静的心里憋了太久,今天在病房看到余晓亮手里那张薄薄的通知书,她又嫉又恨,恨不得当时就拎起自己不争气的儿子把他痛揍一顿。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她一直记得自己刚考上余福久的研究生,第一次来余家做客的样子。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房子,现在看来,150平的三居不能算小,但也决不至于让人目瞪口呆,但对于乡下妹子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常静来说,却犹如天堂。 十七岁的余丹外表清秀明丽,有股逼人的灵气让她几乎移不开目光。 她骄傲,机敏,一双明亮乌黑的眼睛仿佛长在头顶上。 22岁的常静在饭桌前摇晃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怀疑刚才一瞬自己出现了幻觉。 明明余丹在低头吃饭,为什么她却觉得她如一览众山小一般,一直在傲慢的俯瞰着自己呢? 余丹离开后,她的心底有过忐忑,有过愧疚,但是更多更隐秘的,却是一股如释重负的安然。 她走了,她一无所有了,而这里,成了她的家。 她在北京也有了扎根的地方,有了亲密的爱人,她能够改变家人的命运,能够把弟弟接到北京读书,能够让爷爷奶奶安享晚年。这些都是她靠着自己的努力一点一点赢得的,可是你余丹呢?你能做什么?你除了出身比我好,又有哪一点及得上我? 一切,在八年后一夕改变。 余丹回来了,带来了一个和余谐同岁的儿子,以及孩子的爸爸。 高大,英俊,多金,幽默,深情…… 陆非简直拥有这个世界每个女孩所向往的白马王子应该拥有的一切! 常静每夜都需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压抑住自己内心沸腾的强烈的妒意和怨气。 尤其是上次去送陆家熏鱼,她第一次踏入余丹和余晓亮居住的别墅。 她仿佛重新变成十年前的踏入余家的那个22岁女学生,满心的向往,却又难掩心中的妒恨。 然后余丹穿着家居服,自然的从自己的手中接过那包熏鱼,放进冰箱,招待自己请坐,询问外面的天气,打着哈欠说自己在赶稿,已经很多天没有出门。 ——我不是你的佣人。 余丹在自己面前大谈育儿经。 ——你以为你是谁,我知道我的余谐没有你的余晓亮优秀,我知道你的教育比我成功,我用不着你提醒。 余光瞥过余丹身后奢华的陆家别墅,那里的每一处陈设都彰显着主人不凡的身份和鉴赏能力。 ——你有什么了不起,你现在吃的住的,全都是你男人给你的,而我拥有的,都是我自己通过努力得到的! 一直到今天,在医院病房,她看到余福久的眼底闪着泪光,把余晓亮揽进怀里,喃喃道:“晓亮,你是最棒的,你是余家的骄傲……” ——余谐才是你的儿子!我们才是你最亲近的人! 常静很想问老天,为什么自己什么都比不上余丹。 她是费尽心力考取重点大学的苦哈哈的穷学生,而余丹则是附中永远的第一,B大这类对全国考生都可望不可即的学校,对她来说却是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考取犹如探囊取物的地方。 她的家是一处四处漏风漏雨的砖瓦房,而余丹则住在北京二环以里的高档小区里。 她没有恋爱过,除了余福久,没有任何一个异性给过她关心和照顾,而余丹,却同时拥有了两个天之骄子的爱,供她随心情“二选一”。 她住上150平的大三居,她拥有了诊所的实际经营权,她以为自己活得了成功,而余丹,却轻易住上了湖畔奢华的豪宅别墅,在家轻松的敲敲键盘,就不断有新书上市,名利双收,得到“作家”的头衔名号。 她和余福久结婚,享受到他父亲般的照顾和关爱,而余丹,却能嫁给陆非,未来的陆氏总裁,一个仿佛从每个少女的童话里爬出来的标准的白马王子。 她的儿子原本在学校成绩名列前茅,称得上是聪明机灵,而余丹所生的余晓亮转学回到北京后,便一夕间便轻易夺走了余谐全部的光彩。 江修远已经习惯了每日泡在图书馆的生活。 因为那次地震,他失去了外科医生灵敏的右手,如同失去了生命,他必须要从零开始。 他报考了心理学的研究生,虽然比起那些本科就念此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来说,他基础薄弱,并不占优势,但他记忆力和分析能力本就超群,良好的学习方法和习惯让他事半功倍,再加上看着余丹成家,他只得把心底难言的痛苦硬生生的往肚子里咽,把全身心的精力都投入到备考中去。 顺利通过面试后,江修远回到母校B大,开始硕博连读,并找了一份作同声翻译的工作,生活渐渐回到了正轨。 如果不是在附中外的鸭血粉丝汤的小店遇到余丹,心底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他几乎也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了。 十年前,余丹出走,他如发疯般找寻。每每未果,回到北京后,他便会去那家小店,要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鸭血粉丝汤。 眼前氤氲的白雾蒙在江修远的无框眼镜上,犹如结上了一层薄薄的霜花。 老板娘问过他,“你女朋友呢?” 江修远每次都会低下头沉默以对。 久而久之,老板娘似是相信江修远和那个每次都坐在他对面手舞足蹈的小姑娘已经分手,也便不再多问。 只是在江修远隔三差五来到店里的时候给他一个熟稔热络的笑容,引他去熟悉的位子坐下,亲切的说,“口味不变是吧?” 江修远总是点点头,然后谦和有礼的对老板娘点头道谢。 他以为余丹已经忘记了这里,以为记忆中的点点滴滴在她的脑海中已经被现实的纷扰和压力逐渐模糊掉了,可是他没想到,她还记得,她找来了,像是老天爷在捉弄他们,他刚坐下,她便推门进来,眼睛里写满了错愕和惶恐,甚至本能的想要扭过头去落荒而逃。 这是她一贯的作风,鸵鸟一样把脑袋埋进沙里,催眠般默念——我听不见我看不见,然后就能真真的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wωw奇q i s h u 9 9 書còm网 但她终究还是走了进来。他们像是十年前一样,坐在相同的位置上,吃着相同的东西,彼此间的对话轻描淡写,他的心却突然回到了久违的安静平和的状态中去。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在和戚薇离婚之后,父母曾经多次劝他再婚,煞费苦心的网罗各种年轻的女孩想要介绍给他认识,漂亮有之,聪慧有之,但每次他都很肯定的摇头,哪怕看到父母眼中强忍着痛苦,他却依然无法说服自己在这个问题上作出让步。 他不仅生活上洁癖,在感情上亦然。通往他心底深处的小路如此狭窄,仅供一人通过,那个握着他心门的钥匙的人已经牢牢的扎根在那里,哪怕她已经结婚,拥有了新的生活,却不代表他能够释然和忘却。 他不想再害一个女人成为第二个戚薇。 他以为余丹是幸福的,所以他甘愿守着那些回忆独自老去,但他没想到事情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 她过得不好,最起码,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样好。 在江修远看到被陆非抱在怀里,病得昏迷不醒的余丹的时候,他就认识到了这一点。 他也终究确信,自己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和放开她的手了。 如果她愿意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一天码了1万字,我觉得我疯了- - 第六十四章 绯闻 晓亮被选入全国奥数代表队的好消息暂时缓解了整个家僵持冰冷的气氛,陆琛听说这个消息后,精神爽利了很多,而一直沉默着照顾陆琛,对余丹和余晓亮不假辞色的汪水兰也渐渐有了笑容。 “你瘦得快成一片纸了。”出院后,余丹去医院给陆琛送饭,坐在床头削苹果皮的汪水兰皱着眉头说道。 余丹受宠若惊,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尖,“我去上海开会,白天到处跑,晚上又要赶稿子,大概是休息得不太好。” “什么会?”陆琛问道。 “出版社的会议。”余丹轻声的一语带过。她依然学不会泰然自若的撒谎,尤其是不敢跟陆琛睿智深邃的眼睛对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钱是赚不够的。”陆琛语重心长的说。 “爸爸,这句话,您应该去劝劝您的宝贝儿子,他最近忙得四脚朝天,今天早晨还在跟我说,现在接触了生意,才知道赚钱有多不容易,你们养大他有多辛苦。” “最后这句肯定不是他说的。”汪水兰冷哼一声。 余丹吐了吐舌头,“什么都瞒不过您的法眼啊……”她挠挠头顶,“最后那句是我编的,这不是为了哄你们高兴嘛……” 陆琛被余丹的坦白扑哧一下逗乐了,连汪水兰都是拼命绷紧了脸,才能勉强止住嘴角的笑意。 余丹当然没有忘记之前这一个多月所经历的一切,所以住院的这一个星期,她几乎都没给陆非什么好脸。 因为她病倒,除了公司的生意以外,照顾陆琛的责任便落在了陆非的肩头,再加上还要照顾余丹,原本轻松自在的豪门阔少什么时候承担过如此多的责任,每天累的上眼皮黏住下眼皮,喂个水都能端着碗和勺子就这么睡过去,把水喂到余丹的衣领里面去。 看到这样逞强着的陆非,余丹心里的怨气便一点点的消弭无踪了。 无论如何,她已经嫁给了陆非,夫妻俩在生活上吵架拌嘴磕磕绊绊是常有的事,没有隔夜仇,过去了,也就算了。 所以在出院前的那一天,她时隔一个礼拜,头一次没有给推门进屋的陆非一个冷冷的侧脸,而是浅浅一笑,若无其事的问他,“今天累不累?熊猫,你的黑眼圈都长到脸颊上了。” 陆非站在原地,半张着嘴,傻愣愣的像根不开窍的木头桩子。 “你别站门口给医生护士挡路,你以为你是门神啊。”余丹没好气的挥挥手,“赶紧进来。” 陆非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把余丹揽进怀里,把脸埋在许久未亲近的老婆的脖颈间,瞬时笑开了花。 余丹不想破坏此时和谐美好的气氛,她决定等事情过去久一点,再询问陆非那一个多月的别扭和心结到底从何而来。 同样,陆非更是巴不得能够得到机会,不去面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然后让一切都回到一个多月以前——他没有收到那份快递,没有看到余丹的处女座《竹马绕青梅》,没有跟踪余丹,没有看到她和江修远私下见面,没有这一个多月的猜忌、逃避和冷战。 那个结在彼此心底的小小的疙瘩,就让他们暂时对它视而不见,毕竟,他们的感情和牵绊尚未坚强到足以克服一切,把彼此心底所有的想法都曝露在阳光之下去一一讨论与清算。 余丹正在被窝中酣睡,脸上挂着口水,便被枕边手机嗡嗡的震动声吵醒了。 “鱼蛋!你起了没?”唐卡语气焦急,语速快得像嘣豆。 “还没有……怎么了?”余丹眯着眼睛,懒洋洋的翻了个身。 被窝真暖啊,软绵绵的,像棉花糖似的。她昨天晚上终于交了第二个长篇的修订稿,把文档发给编辑的一瞬间,她觉得整个天都亮了。终于可以得空在被窝里打滚,睡到地老天荒,不用每天对着空白的word痛苦的拔头发了,不睡上个一天一夜,她怎么可能善罢甘休? “你老公上了娱乐版头条,你他妈的还在被窝里睡大觉?你是不是当少奶奶当傻了?”唐卡怒火中烧。 “什么头条?”余丹掏掏耳朵,睡意被唐卡的河东狮吼吓退了大半,翻身坐起,打开了电脑。 这条新闻并不难找,图文并茂,一夜之间便被挂在了各大门户网站上最显眼瞩目的位置。 ——新晋玉女红星连泉被爆怀孕,深夜同小开男友一同前往医院作流产手术。 余丹的眼睛死死的定在戴着墨镜遮住大半脸颊的连泉身上。 她正被一个男人用臂膀牢牢的护在怀中,那么坚定的为她遮挡镜头,驱散记者,仿佛一个最称职的保镖。 可笑的是,那个男人,却是她的丈夫——陆非。 “新闻上说他们到医院的时间是下半夜一点半,都那个点儿了,陆非夜不归宿,你也不管他?” “我公公癌症晚期,婆婆把生意放下飞来北京照顾他,陆氏和汪氏的生意都落在陆非一个人身上了,他忙不过来,最近偶尔会住在办公室。” “忙不过来?忙得回不了家,却有时间陪小三儿去医院作人流是吧?我呸!” “或许事情不是你想得那样,你自己也是那个圈子的,应该知道八卦这种东西有多不靠谱。” “你最好是在劝我,而不是在劝你自己……”唐卡叹了口气,“其实我现在已经有点后悔打这通电话了,我在这边气到炸毛,像个神经病似的差点把电脑摔了,莫言宇吓得说要带我去医院给我打针镇静剂让我calmdown,结果你在那边一副淡定自若的样子,好像根本不需要我担心。也是,我图什么啊我,我在这打抱不平把陆非骂到臭头,掉头来你们夫妇俩一通气,我不是里外不是人……”唐卡声音渐低,透着无尽的委屈。 “你胡说什么啊……我知道你是关心我,最关心我的就是你。”余丹鼻子一酸,强忍住眼泪,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我明白你怕我被欺负,可是你也不想想,我是那么寸的人吗?我会保护自己,保护晓亮的,而且,我相信陆非,他都肯为我和晓亮牺牲生命了,我还有什么好猜忌和怀疑的?更何况他在遇到我之前就是跟这个叫连泉的女明星在一起,当时我还遇到过他们,他当初会为了我而跟她分手,现在就不会再反过头去回到她身边。哎呀,怎么弄到最后,成了我安慰你了……”余丹哭笑不得,便又哭又笑了起来。 “你自己想开了就好,我相信你能处理好。”唐卡压低声音,轻轻一笑,“问问陆非到底是怎么回事吧,有什么事摊开来谈,其实不会那么复杂,往往就是藏着掖着,才搞出了这么多问题。” “我会的。” 放下电话,余丹却再也做不到之前跟唐卡说的那般淡然和豁达了。 她如唐卡一样,产生了摔掉电脑的冲动。 记忆深处,十年前目睹的那场余福久和常静的滚床单的画面,抖落了十年的烟尘,又一次在她的心底死灰复燃了。 只是这一次,主人公的脸,竟然变成了陆非和连泉。 余丹疲惫的倒向被窝,全身缩紧,把脸埋到枕头深处。 这是一个极端缺乏安全感的姿势,在离开家在青岛独自漂泊的日子里,她一直是以这样的睡姿自己拥着自己入眠,一直到和陆非重逢,她才找到了可以安心休憩的港湾。 可是如今,往昔的噩梦仿佛重新追上了她,要张开血盆大口,渐渐得把她吞噬回黑暗中去。 所有的人,都同时看到了网上的报道。 愤怒的余福久几乎要立时冲出家门找陆非理论,“他十八岁就搞大了余丹的肚子,不为她负责任,让她一个人把孩子养大,现在又做出这样伤害她的事!他简直是混蛋!” 常静奋力拉住余福久,“别这样!老师!你给余丹一点空间和信任,让她自己去处理这件事,你这个当家长的如果介入,很可能事情就无法挽回和收拾了!” “挽回什么!收拾什么!小三儿都见了报,知道姓甚名谁了,肚子也搞大了,他不仅不对余丹负责任,对这个小三儿和孩子也不负责任,我真是瞎了眼,怎么会把女儿交到这么个人的手里!” “事情还没问清楚,你先别急,冷静点!” “你又不是她妈,你当然能够冷静!” 余福久冲口而出的话让常静像石化了一半被钉在了原地。 眼泪扑簌簌的滑落,委屈和愤怒让常静浑身颤抖,“对,我不是她妈,可是我生了她的弟弟,生了你的儿子,我辛辛苦苦照顾你这么多年,难道换来的就是你的埋怨?老师,你讲讲道理,你这样对我,公平吗?” 江修远从来没有看娱乐新闻的习惯,这个消息他是通过戚薇知道的。 “你有机会了。”电话里,戚薇的声音讥诮而嘲讽。 “什么机会?” “重新追回余丹的机会啊,听说陆非在外面包了个小三儿,是个明星,他陪着对方作人流的照片见了报,现在正闹的鸡飞狗跳满城风雨。这是你下手的好时机,她被抛弃,身心俱疲,你久违的怀抱便是她此时唯一可以依赖的港湾。” “我会考虑你的建议。”江修远语气冰冷,决然的挂断了电话。 换作往日,他一定不会对戚薇动怒。毕竟,他亏欠她太多,恐怕这辈子都还不清了。可是事情一攸关余丹,一切就都变了样子,当他听到戚薇用如此幸灾乐祸的语气来品评余丹此时的痛苦,他竟因此产生了恨意。 哪怕他知道,以戚薇的立场,她有足够的理由去恨余丹,他却依然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 他拨通快速拨号1,余丹的号码出现在了手机屏幕上。他神色不变,胸膛里却已经心跳如鼓,他甚至没有想好电话接通要说什么,是温言宽慰,还是怒斥陆非的负心行为? 可惜,他什么都做不了。 “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她关机了,与世隔绝,没有人知道此刻的她在想什么,干什么。 “这是一个误会,我跟连泉已经分手了,我们现在是普通朋友。”陆非握住余丹的手。 “我知道。”余丹笑了笑,“我没有不相信你。” “你看到新闻,难道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开心?”陆非咬了咬嘴唇,心有不甘的追问道。 “肯定不会开心,但是我选择相信你。”余丹低下头,拿着刀,熟练的把土豆切成均匀纤细的丝状,然后撒进锅里,“你去洗手吧,马上就好了,晓亮也快回来了。” 陆非回家前准备的一山的解释的话语和讨好的方法,就此落了空,像是奋力出拳,竟然打在了一堆软绵绵的棉花上面。 解释清楚了,她没有生气,气定神闲的炒菜,这应该是进家门前陆非最期待的结果了,可是他没有一丝一毫的开心。 全世界都炸了锅,他的电话无奈之下已经必须关机了,所有人都在责问他的所作所为,她,成为全世界唯一一个相信他的人,不需要他解释,便相信他不会背叛,不会离开。 可是他实在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她这么淡然,是不是因为不在乎,甚至巴不得。 晓亮回家后,神色如常,仿佛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一家三口围在桌子边,吃着三菜一汤,尴尬的沉默在空气中缓缓流淌。有什么东西分明在三人的心中正慢慢扎根,像是被施了魔咒,以惊人的速度越来越深的像内核蔓延开来。 余晓亮放下碗筷,如常的微笑着说道,“我吃饱了。” “快去写作业。”余丹摸摸余晓亮的脑袋。 “老实说,以后数学作业我可以不用写了。”余晓亮骄傲的扬起下巴。 “为什么啊?”余丹明知故问。 “因为……”余晓亮狡黠而得意的笑道,“因为我是个天才嘛!” “还真有点樱木花道的样子。”陆非说。 “我拥有的,是流川枫的外形,樱木花道的资质以及仙道的头脑!” “樱木花道的资质你有没有遗传到我是不太清楚,但是他的自大你倒是得了真传。”余丹无奈的摇了摇头。 上楼后,余晓亮脸上的表情一寸一寸凝固,然后消失不见。 好了,逗笑了,他终于把鱼蛋逗笑了。 他打开电脑,进入娱乐版,看着头条位置上的父亲紧紧搂住那个女明星的样子,牙齿紧紧的咬住嘴唇,一股咸腥的味道染上舌尖。 于是他知道,自己竟然生生的把嘴唇咬出了血。 心底有什么刚刚建立不久的东西,正一点一点的坍塌成碎末。 作者有话要说:存稿又用完了╮(╯_╰)╭ 第六十五章 争吵 余丹的淡定在晓亮的照片登上了八卦杂志的首页的时候彻底被打破了。 《E周刊》用八页的篇幅对陆非和连泉的绯闻进行了详尽的报道,从里面爆料的内容足可以看出记者私下所下的功夫。 从早先陆非和连泉一起出席活动的亲昵合照,到两人私下约会被偷拍的照片,统统被扒了出来,还详细分析了陆非接收陆氏和汪氏生意后高达百亿之巨的身价,最后辅以陆非的正牌夫人余丹和独子余晓亮的详细资料。 ——据知情人士透露,陆非的法定妻子余小姐是位知名作家,两人是高中同学,当年余小姐未婚怀孕,为了陆非离家出走独自将孩子长大,二人与一年前在北京低调的登记结婚。 余丹拿着周刊的手指渐渐收拢,手背上因为肌肉的僵硬而青筋暴起。 女人没有不好八卦的,尤其和闺蜜凑在一起。当你是议论别人的一方时,越口若悬河越觉得畅快,但当你成为别人口中的谈资,闭上眼睛都仿佛能感受到成千上万的人投在你身上的或好奇或鄙夷的目光,那种感觉,便犹如被剥光了衣服,站在如炽的人流中央——难堪,却又无可奈何。余丹自然也不例外。 当她看到自己的隐私以如此不堪的方式被赤,裸,裸的公开,她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再也不用出来,不用面对。 但当这一切牵扯到了余晓亮,她看到别人拿出儿子的身世大做文章,跟踪他上学放学,把他的照片公然放在周刊上,虽然脸部做了处理,眼睛打了马赛克,她依然感到一股愤怒的火焰难以自控的喷薄着冲向头顶。 她抓起电话,当陆非的声音出现在听筒里,她的声音甚至跟随着身体开始微微颤抖。 “老婆。” “陆非,我真的很想杀了你!”余丹咆哮道。 “……”陆非沉默。 “回家。立刻!马上!” 不待陆非作出反应,余丹就砰的挂断了电话。 “我和晓亮选择相信你,可是你给了我们什么?”余丹冷笑,“周刊?我还真想不到有生之年自己还能有这个荣幸当一把公众人物。” 陆非坐在余丹对面的沙发上,两手的手指交叉,以胳膊肘为支撑撑在膝盖上,眼睛木然而疲惫的看向地板上某个不确定的点,对于余丹的话语一直沉默以对。 “我怎样都无所谓,可是晓亮他……”余丹的低吟着带出一抹哭腔,她垂首,咬紧嘴唇,“他才9岁,无论你和连泉,或者你跟我之间发生了什么,怎么能把他牵扯进去?因为我们的一时冲动和不负责任,已经害他有一个不快乐不完整的童年记忆了,现在好不容易……好不容易……”一行清泪从余丹的眼角滑落,“我甚至都没有脸见他了……我们算是哪门子狗屁父母……” “你什么都没做错,错得是我,你怎么怪我都可以,但是不要自己责怪自己。新闻的事我会让陆氏的公关部出面处理,尽力把影响和伤害降到最低。” “公关部?陆少,噢不,是陆董,你好大手笔,好硬的手腕!”余丹的音调嗖得拔高,“我说到现在,你还认为这次的事情是你的公关部出马就能搞定的?你或许能让周刊杂志社撤掉新闻,或许能让他们登报道歉,甚至能把整个杂志社买下来!但是你能堵住几张悠悠众口?你又拿什么去弥补晓亮心中的创伤?我怎样都无所谓,既然嫁给了你,我就已经做好了面对这些是非和留言的纠缠纷扰的准备!可是晓亮不行!你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情史,那一车一山的红颜知己,如果伤害到儿子,我跟你拼命!” “你以为事情搞成这样,我就不心疼吗?晓亮不只是你一个人的儿子!”陆非眼睛血红,猛地抬起头来,目光迥然的怒视着余丹。 “你心疼他?你心疼他?”余丹哑然失笑,“你心疼他之前的一个多月会对他不管不问?你心疼他会弃自己的家庭于不顾,半夜三更陪着红颜知己去医院作流产手术?原本,我很笃定的相信你,一定不会背叛我们,那个孩子一定不是你的,可是现在,我甚至开始怀疑,你的话到底有几句真的,几句假的。” “你讲讲道理行不行?昨天你还言之凿凿的对我说,你相信我和连泉之间的清白,从昨天到今天,只是周刊把这件事进行了全面的报道,又添加了一些子虚乌有的猜测,你就突然改口说我和连泉有染?” “对!我就是不讲道理!”余丹抓起沙发上的靠枕,劈头盖脸的朝陆非砸了过去,“我为什么要讲道理?为什么所有人都能做自己想做的事,而我就必须要做应该做和不得不做的事?你想不理我和儿子就可以动辄消失一个多月,想回来就能一脚把房间的门踹开,强迫我原谅你接受你!而我呢?我明明伤心,却必须忍耐,因为我不想儿子恨你,不想他心里刚刚竖立起的父亲的形象就此幻灭。我明明心里呕得要死,却要在我爸面前为你说尽好话,要不然他看到你和连泉的绯闻报道早就冲到公司去跟你拼命了!我明明已经筋疲力尽,却必须要如常去医院照顾你爸,生怕他觉察到什么不对,影响他的病情!我明明非常害怕你妈妈,我知道她因为我妈的缘故心里一直忌讳着我,可是我还是想尽办法的去讨她的欢心,想要让她接受我,接受我们的婚姻,接受晓亮。我换来的是什么……换来的是……这本周刊?” 伴随着一声重重的关门声,房间里陷入一片死寂。 余丹的身影孤零零的,在黑暗中显得影影绰绰。 空气中明明静得只能够听到她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声,她的耳畔却总有陆非方才的话在反复循环播放。 “你说的对,是我害得你成为这样的,是我害得你苦不堪言,永远不能表达心里真正的情绪,永远无法追求你真正喜欢的东西。不过你真正想说的,应该不止方才那些吧?”陆非冷冷的目光不带丝毫温度,却写满了嘲讽。这是他第一次这样看余丹,他拿起桌子上的公文袋,打开,从里面拿出一本书,重重的甩到了余丹面前的地板上。 那本书的封面,是一副简笔画,画上是一对相依而笑的孩童。 女孩咧着嘴,笑得时候眼睛眯成弯弯的一轮月牙,门牙处露出两个空洞,男孩轻抿嘴唇,揽着女孩的肩膀,一双黑眸炯炯有神。 余丹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今天的地步。 明明不久之前,他们还是一对刚刚共同死里逃生的患难夫妻,互相扶持鼓励的走过人生最大的坎坷,可转眼间,他们的感情变成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他们之间的信任早就在粉饰太平的表面功夫下被各种误会摧折的所剩无几,但两个人都在咬着牙苦撑,明明都满心委屈,却都不愿成为第一个捅破那层窗户纸的人,不愿意率先放开对方的手。 时间仿佛回到了陆非完全脚不着家的那一个多月。 周刊的事情被陆氏的公关部迅速压下,彻底绝迹于公众视线之前,或许人们还是会私下议论着女明星和集团小开的私情,议论小开十八岁就搞大一个女人的肚子害她成了单亲妈妈的豪门丑闻,议论这位单亲妈妈把孩子养大后终于母凭子贵成功入主陆氏当了正牌夫人的了得手腕,但这些话已经不会再有机会传到余丹的耳朵中了。 陆非没有再回过家。 余丹不知道他是住在公司还是住在某个红颜知己那里,她不问,不管,安安静静的写自己的小说,照顾儿子的起居,辅导儿子的奥数,每周回家看爸爸一次,偶尔跟唐卡打打电话狗扯羊皮,只是再也没有踏足陆琛的病房。 这样平静的生活持续了三个礼拜,一直到汪水兰找上了门。 “为什么这段时间不去医院了?”汪水兰表情冷凝倨傲,语气更是不善。 余丹当即有些恼火,但身为晚辈,她始终不想直白的顶撞汪水兰,于是尽量保持语气的平静,“想必您也知道,我和陆非之间的感情出现了一些问题,我最近精神和身体的情况都不太好,如果去病房……我恐怕爸爸看到会影响他的病情控制。” “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也不可能让他知道。”汪水兰从容一笑,“他现在在病房里被保护的很好,外面就算天塌了我也会给他顶着,只是你这样一声不吭的就消失了,他每天都很挂念你。” “……对不起,现在的我,还没办法去医院装作什么都没发生,我定力有限。” 汪水兰的表情渐渐严肃起来,她用一双沉静深邃的眸子像是审视和观察一般仔细的打量着余丹,末了才幽幽的说道,“你和你妈妈真的很像。” “很多人都这么说,可惜我连她一眼都没有见到。” “你应该知道,陆非爸爸所剩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就当是为了你妈妈,我希望你能陪在他身边,让他高高兴兴的走过最后一段时光。” 余丹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面前的汪水兰,眼前的汪水兰让她觉得陌生,她的神色中有一丝忐忑的异样,完全不似平时的咄咄逼人,而是为了病榻上垂危的丈夫一生的遗憾而放下了全部的尊严。 见余丹保持沉默,汪水兰又补充道,“如果我的存在让你不自在,我可以消失。” “当然不是。”余丹急忙摇头辩驳,“如果说我有什么不自在,那也是因为……知道了上一辈的恩怨以后觉得有点……奇怪罢了。我只是很意外,您今天会找到我,说这些话。” “人为了自己在乎的人可以付出一切,你为了晓亮,我为了陆琛。” 就为了这份相似,可以为了在乎的人付出一切也甘之如饴的心情,余丹点了点头,“我答应您,无论我和陆非的婚姻会走向何处,我一定会在病房陪爸爸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 作者有话要说:祝大家新年快乐,新的一年,健健康康,所有的心愿都能实现~~ 第六十六章 狭路相逢 陆非刚刚跟外资银行签下了一笔上亿的融资合同,两个月来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了下来。他站在父亲的病房门口,透过门窗望进去,刚好可以看到形容枯槁余家憔悴的父亲在病房里昏睡,而病床旁边,是余丹忙碌着的纤弱背影。 这两个月,他用超负荷的工作麻痹自己的神经,每天吃很少的饭,用苦涩的咖啡来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少得可怜的睡眠中也净是合同和各种数据在盘旋飞舞着。 他整整六十天没有回过家,也没给余丹打过一通电话,她的声音连同过往他们之间短暂却美好的记忆都变得模糊起来。他在逃避面对余丹和余晓亮,只要一想起上次在家中的争吵,她用失望的眼神看着他,脸上布满泪水,看他的眼神仿佛他是个陌生人,他便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呼吸的利器,本能的只想逃离。 但思念不受控制的在心底深处疯长。 每天,无论忙到多晚,他都会去医院,从窗户外静静的看着自己的爸爸和妻子。 这两个在他生命中和他牵绊最深的人,让他学会了爱和希望,又给了他别人都不曾给过的伤害,他爱恨交织,做不到释然和放下,犹如绝望的困兽,只能把自己关在心的地牢中自我折磨。 陆非在病房门外站了半个小时,一直到余丹趴在窗前沉沉睡去才缓步离开。 他打开车窗,脚踩油门逐渐加速,迎面吹来的夜风和路两旁光怪陆离的霓虹让他俊美深邃的眉目显得忽明忽暗喜怒难辨。 他在毫无意识的状态下,本能的将车开到了余家楼下。 陆非下车,靠着车门,抬起头,望向小区里一扇暖黄色的窗户。他知道,晓亮在那里,自从他重又开始不着家,余丹又要照顾陆琛,实在分身乏术,便把晓亮送到了余福久这里。 如果不是胃部传来尖锐的刺痛,陆非不知道自己要在这里站多久。他右手握拳,用力抵住上腹部,眉头紧皱,眉心间隐隐出现了一个川字。 “你怎么在这里。”陆非的身后传来一个陌生而低沉的声音。 陆非回转过头去,只见一眉目深邃身材修长的男子正用冷若寒冰的目光看着自己,他浑身散发着一股强大的压迫感,浅灰色的风衣在夜风的吹拂下衣袂飞扬。 不是江修远又是谁? 这必定不是江修远和陆非之间的第一次碰面,确实两人第一次严格意义上的正面交锋。 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也不过分。 江修远的脑海中如过电影般闪过往昔的一幕幕—— 高中时的游泳课,他亲眼目睹陆非亲昵的把余丹从泳池里拉出来,用浴巾围住她的身体; 陆非扶住余丹的胳膊,手把手的叫她旱冰,在她每次摔倒的时候一边压抑自己的心疼一边鼓励她重新站起来; 余丹在母亲几日那天跳窗出走,他寻到八宝山,竟发现陆非陪余丹在母亲的坟前坐了一整夜; 不堪回首的那一夜,他被常军领至北极尖叫的包房里,看到两人纠缠在沙发上的身体,怒极之下他失去了理智,汇出了人生中的第一记拳头; 陆非和余丹去民政局另娶结婚证,他看着陆非牵起她的手,十指相扣,然后把交缠的双手放进自己的口袋里,终于心如死灰,驱车离开; 他在书店闲逛,第一眼看到那本《竹马绕青梅》的时候一直心如止水的他捂着嘴差点落泪。封面上是昔日的他和她,两小无猜,依偎着彼此,幸福得如此理所当然。而如今,他却只能抱着遗憾独身一人,而她,则只能用这种方法纪念他们的曾经; 在四川,他遭遇地震,在瓦砾里被埋了数小时,一度,他以为人生就此走向了终结,但每当这绝望的念头出现,耳畔便想起了她那清脆而欢快的声音,你一定要或者出来,千万别放弃,别放弃,别放弃……就是靠着虚幻中她的声音的鼓励,他重新燃起了生的希望,他用未被压住的左手打开手机,对着屏幕上他们幼时的照片让自己撑下去,并最终等到了救援。 捡回了一条命,却失去了外科医生犹如生命般宝贵的右手,他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未来,除了大笔的保险赔偿金外一无所有,复健的痛苦,进展缓慢时想要放弃的绝望,折磨的他几近崩溃。每当那时候,他便会让自己想想她的经历,想想她曾经独自面对的那八年,他告诉自己,她一个柔弱的女人,尚且能够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坚强的活下去,独自抚养儿子长大,而他作为一个男人,又有什么理由退却? 她选择了家庭,选择了孩子的父亲,他便尊重的她的选择。 只要她能幸福。 可是当他听到周围人的议论纷纷,从父母的手中接到了那本周刊,看到余晓亮回到了外祖父家生活,她独自照料着病危的陆非的爸爸,而陆非反而不见人影之后,他心底的愤怒如冲天的火焰熊熊燃烧了起来,几乎超过了十年前亲眼目睹陆非和余丹发生关系的那一夜。 “我很后悔。”江修远冷冷一笑,“如果我知道让她嫁给你,会让她这么痛苦,这么难过,当初我一定不会什么都不做,就这么看着她离开。” 陆非冲上前来,恼羞成怒让他失去了理智,他大力揪起江修远的衣领,表情森然,沉声低喝,“你凭什么对我说这些话?她是我的妻子!不是你的!” 陆非知道自己不一定理直气壮,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一步,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他不愿当着江修远的面承认和示弱,一步都不愿。 江修远一改平日的斯文冷漠,对什么都不在乎的做派,脸上的笑容更甚,却也让人更觉得寒意,他用力一挣,把原本就正在犯胃病的陆非推了一个趔趄,整理好自己的衣领,指着陆非的鼻子,“你又凭什么这么对她?就因为你是晓亮的爸爸?我告诉你,根本就是不是她选择了你,而是老天选择了你,是老天选择了你作为晓亮的爸爸!” 陆非的动作一僵,脸色大变,“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江修远沉默不语,只是一边冷笑一边睥睨着陆非的慌乱。 “你是说,当初你跟她也……” 江修远挥出右拳,重重的打在陆非的脸上,“除了你,我从来没打过人,十年前那一次,因为你欺负她,十年后这一次,因为你辜负她。从今天开始,我再也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收到是那个还而坐视不理。” 言罢,江修远转身走进小区,只留下陆非一个人失魂落魄的站在原地,眼眶里一滴泪水重重的砸向脚下漆黑深沉的夜色之中。 “你预备就一直这样?”电话那端,听完余丹轻描淡写的描述,唐卡扯着嗓子咆哮道,“亏你还是个些小孩所的,笔下各种类型的感情都驾驭的绰绰有余,为什么自己的婚姻就搞成这样?你们两夫妻难道准备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系那个的,他其实也会来医院看他爸爸,但是都是挑我不在的号死后,我给他打电话,他没有不接,但是态度都特别冷淡,让我有一种上杆子倒贴的感觉。靠,凭什么,要耗是不是?我次啊不怕他!”余丹没好气的说。 “你这是在跟自己斗气……”唐卡长叹一声,“要冷战,看谁有耐心,你们俩分出个高下又能怎么样?最后输的还不都是晓亮!” 一句话,结结实实的戳到了余丹的软肋。 “我有时候甚至会想,如果早知道结婚以后会一步一步变成今天这个样子,还不如大家不要重逢,不要回北京,就一直是我带着晓亮在青岛生活,日子虽然平平静静,虽然晓亮会一直没有爸爸,但是也好过像现在这样……彼此折磨啊……” “这种事情不能拖,如果你想为晓亮好,还想挽救这段婚姻,还是赶紧找陆非谈谈吧,我觉得你们之间有误会,两个人又都是闷骚的性格,才会把疙瘩越结越大。” “我想过离婚……” “……” “这个念头反反复复在我脑海中打转,尤其是最近,我又看到周刊上有拍到他和那个女明星连泉私下约会的照片。我之所以犹豫不决,一个是因为陆非的爸爸,他是我妈妈的旧识,对我很好,肝癌晚期,已经活不了多久了,我不想再这个时候伤老人家的心……再就是……晓亮……”余丹话语一顿,哽咽道,“我宁愿他从来没尝到过拥有父亲的滋味,也不想让他失而复得,再得而复失。恨自己的爸爸是什么滋味,我尝过,太痛苦了,我不能让他也走上这条路……” “这还真是……鱼蛋,老实说,这是你自己选择的事,没有一条路是可以两全的,我虽然是你的朋友,但也没资格干扰你的选择。我只是希望你能多考虑一下你自己,虽然你认为晓亮的幸福才是你最大的幸福,但是你有咩有想过晓亮的心里是怎么想的呢?” 余丹一愣,“什么意思?” “或许,他也洗完给你能幸福快乐,而不是这样处处为他考虑而牺牲自己,这样会让他压力很大,很有负罪感。” “晓亮跟你说了什么?”余丹急急的问道。 “他没跟我说什么。他只是打了个电话给我,说你最近心情不太好,要忙得事情很多,非常累,压力很大,让我给你打个电话。其实晓亮比你想想的腰成熟的多,很多你以为他不懂的事,他其实都懂。” “我们这都算是什么狗屁父母啊……”电话这端的余丹愣愣的拿着电话呆了半晌,突然挤出这样一句话,然后乱七八糟的哭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已经写完了,最近陆续贴上来,正在写番外。这是我第一次写长篇,很累,投入了很多感情,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六十七章 尾声 深秋的北京已经略有肃杀的寒意,余丹只穿着一身秋装运动服,出了门没多久就连打了几个喷嚏。 她把冰凉的手拢到嘴边,哈了几口热气,抬头迎面看到一对情侣,两人分享一副手套,不戴手套的手紧紧交缠在一起擎在半空中,动作有些僵硬,稚嫩的脸上挂着初恋时心动而羞涩的喜悦。 余丹垂下头,加快脚步,和那对少年情侣擦肩而过的时候微微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苦笑。 半个小时之后,她站在自己度过整个童年时光的幼儿园的围墙外,翻墙而入对她来说并不难,她一跃而入,熟门熟路的来到后操场。 跷跷板被刷了新漆,变成了崭新的模样,跷跷板旁边挂着一个陈旧的秋千,用铁链把轮胎悬吊固定在半空,竟是跟十多年前记忆深处的样子完全没有差别。 她坐在秋千上,因为个子高挑,两腿着地,只能慢慢的摇晃身体。 没有人为她摇秋千,她连想重温一下童年的快乐都成了奢求。 她拂起额前的刘海,指腹下传来微微凹凸不平的触觉——那里有一道浅浅的疤痕,随着岁月的流逝已经淡去了许多,但仍未完全抚平和消失。 时间回到22年前,余丹六岁,江修远八岁。 “帮我摇秋千啦!” “抓稳了。” “知道啦!快点!” 江修远把秋千后撤,然后重重向前一推,余丹便像是长了翅膀的鸟儿一样飞了出去。 “哇!!!”余丹的尖叫和欢笑混杂在一起,分贝大到江修远想要堵住耳朵。 江修远像是受到了鼓励,平日里面无表情有如面瘫般的冰山脸上竟渐渐浮现了笑意,他越推越使劲,看着余丹越飞越高,自己内心的满足感也越来越满溢。 得意忘形的余丹却在这时候松开了紧握铁链的双手。 后果当然是不堪设想。余丹从秋千上摔了下来,额头上鲜血如注。 哇哇大哭的余丹满脸是血,才八岁的江修远傻了眼,愣在原地忘记了反应。 后来,余丹被老师送到医院,额头上的伤口被缝了五针。 缝针的过程中,余丹一直哭叫个不停,老师和医生都束手无策,江修远紧紧的握住余丹的手,声音平稳而安全,瞬间便平复了脸上兀自挂着泪珠的余丹的心。 “就疼一下,忍一忍。” 那一刻,在六岁的小余丹的心里,便只有眼前这个比她大两岁的男生,有如保护神一般,给她勇气和安慰。 余丹牢牢的抓着江修远的手,几乎要把他的手捏碎,嘴唇紧抿成一条直线。 余丹的手机铃声硬生生的将她从回忆中拉了出来。 “修远。”接起电话,余丹低声应道。 “你在哪?”江修远的声音平静如昔。 “外面。” “一个人?” “嗯。”余丹闷闷的说,“找我有什么事?” “没事的话,能不能找你?”江修远问。 余丹顿了一下,叹了口气,“我在我的幼儿园,你还记得在哪里吧?就是你当初害我挂彩破相的那个秋千那里。你买上几罐啤酒,过来陪我说说话,好不好?” “好,你在那等我。” “嗯。” 收线后,余丹疲惫的靠住秋千的锁链,闭上了眼睛。 就在今天,已经失去了所有力气的余丹,真的很想找个肩膀,靠一靠。 江修远见到余丹后做的第一件事是皱着眉头脱下自己的外套,然后披到余丹的肩膀上。 或许是已经习惯了冰冷和无助,此时被带着熟悉的江修远的烙印和气息的温暖包围,余丹反而觉得有些茫然和不知所措。 “你干嘛穿这么少,美丽冻人?”江修远没好气的为余丹拉上拉链。 江修远身材修长,他的风衣几乎像个罩子把余丹整个人罩在了里面。 “来不急拿衣服,我是急匆匆的跑出来了。”余丹坐在秋千上,仰头望天。天上没有一颗星星,是如此纯粹的夜,深沉的让人绝望。“准确的说,应该叫‘落荒而逃’……” “你还是很冷吗?怎么抖成这样?”江修远伸出右手,用手背试了试余丹额头的温度,“烫成这样!你发烧了?还穿这么少?” 余丹的牙关不由自主的打颤,身体依然,脸上却挂着一丝略显诡异的灿烂笑容,“我都感觉不出来了,什么冷不冷,热不热,难受不难受,真的,我现在都感觉不出来了……” 江修远伸出手去,将余丹纤瘦羸弱的身体紧紧的搂入怀中。 他感觉到胸前衣服的点点湿意,感觉到她的手也环住了他的腰,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乐的叫嚣着,仿佛它们就此找到了自己的家。 “我和陆非……完了……” 就在两个小时以前,从医院回到家,满身疲惫的余丹如常般打开了自家的大门。 黑暗,安静,空旷,都与平时无二。但女人的第六感却让余丹的心底涌上一股强烈的不安和恐惧。 她有夜盲症,在黑暗中几乎看不到东西,但今天的她却不知为何没有开灯,而是摸着墙壁踉踉跄跄的往前挪步,脚步很轻,仿佛怕惊动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 行至客厅中央,余丹感觉到自己踩到了什么东西。 她停下脚步,弯下身子捡了起来。 是一件衣服。 “回来了?” 倏然闪亮的灯光如此晃眼,余丹本能的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抹纤细妖娆的倩影,玲珑突兀的身体被浴巾裹住,赤脚,头发微湿,如海藻般卷曲,垂至腰际。妖媚艳丽的五官和嘴角玩世不恭的笑意都如此熟悉。 连泉见余丹静静的站在原地,与自己隔了几步距离,脸上的表情平静的有些吓人,喜怒难辨,她加大了笑容的角度,“你回来的真不是时候,再晚一步,你就能见到你丈夫和别的女人激情上演一出好戏了。” 连泉身后的浴室传来淋浴哗啦哗啦的水声。 余丹了解陆非的习惯。上床之前淋浴,完事之后泡澡,雷打不动风雨无阻。 “不信?”连泉杏眼圆睁,眉目含笑,转身拿起陆非的西装外套,从里面拿出一小盒避孕套。 包装的整整齐齐,尚未拆封,手一扬,那玫红色小盒子便飞入余丹的怀里。 “还没来得及用呢。” 余丹的手臂轻轻垂下,那小盒子便应声落地。 “嫌脏,连碰都不愿意碰一下?”连泉眼睛一眯,得意洋洋的说,“不过,是你嫌他脏还是他嫌你脏还不一定呢,你算算,他都已经多长时间没碰过你了。” “但是我还是必须要承认,和那么多排队去治疗不孕不育的女人相比,你的确要有效率的多,唯一一次播种就能接出果来。” “然后呢?”江修远心痛如绞。 “然后啊……”余丹抓着江修远的衣襟,把整个脸埋得更深,“然后我就冲上去推了那个女明星一把,我家地板比较滑,她又赤着脚,立时摔了个四仰八叉,我都怀疑她的尾椎骨会不会摔断。可我还是觉得不解气,就又扑上去甩了她几个响亮的耳光……” “最后,我趁她被我打傻了,抓下她的浴巾,用手机拍了她被我打得两颊肿起的全裸正面照,夺门而出。” “你准备把照片公布,然后让她身败名裂?” “当然不。”余丹轻笑,“我没那么无聊,上过一次周刊,当过一把名人,便也够了,那种滋味你是不知道,一点都不好玩,走在大街上别人多看你两眼都觉得心虚,总觉得他们都是别有用心的。我就是想让她一辈子觉得寝食难安,一辈子都要担惊受怕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把照片爆出去,一辈子都不敢再招惹我。” “最毒妇人心。”江修远微笑,伸手揉了揉余丹额顶倔强的头发。 这熟悉的动作,一下子让余丹愣住了。 “你还记不记得,你总是喜欢这样揉我的头发,然后揉的乱七八糟的。” “我倒是想忘记。”江修远摸了摸余丹的脸蛋,“小时候你还很乖,我揉你也不反抗,可是后来你进入青春期,内分泌变得很旺盛,头发也开始出油,每次你两天不洗刘海变成一缕一缕的,就开始把责任往我身上推,龇牙咧嘴的跟我嚷嚷,说是我总揉你的头发弄得。” “小时候真好,为什么要长大,我觉得自打过了十八,我这十年简直过得跟吐血一样崩溃……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啊……对了,你说是不是这是不是缘分啊,我最无助的时候想到你,所以才来到这,结果你的电话就在这时候打过来了。” 江修远垂下头,看着怀里那张清丽而憔悴的脸,只觉得心底所有的柔软都被激发了出来。他很想告诉她,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巧合,真的有缘分,两个人会在坦途上走着走着就遇到一个分岔口,然后分道扬镳,又在某一个人或者某个契机的促成下重新相遇,继续并肩前行。 余丹不知道的是,就在两个小时前,江修远接到了余晓亮的电话。 “江叔叔,我是余晓亮。” 余晓亮的声音听上去很严肃,和平日里活泼开朗又有些聒噪的嗓音很不一样,江修远一愣,随即说道,“嗯,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妈妈现在很伤心,你能不能去陪陪她?” “出了什么事?” “你问她吧。” “……晓亮,你现在在哪?” “我在出租车上,正在去我外公家的路上,我今天晚上在那里睡。” “好,你安全到家之后给我打个电话,现在很晚了,自己在路上小心。”江修远叮嘱道。 “我会发短信,免得你跟鱼蛋在一起的时候接到我的电话,反而会暴露我跟你联系过的事。” “好。” “谢谢叔叔。叔叔再见。”余晓亮的声音彬彬有礼。 挂断电话后,江修远暗叹,余晓亮心思缜密和成熟的程度,完全不似一个9岁的孩子,说他19岁都不为过。 想必,他是在家里看到了什么,但不方便直接冲上前去,冷静下来后他选择离开,当作自己一无所知,然后上了出租车再打电话给自己,用这种方式迂回的保护自己的妈妈。 最后的那一声叮嘱,不希望余丹知道他联系过自己,想必是希望妈妈眼里的他一直是单纯而快乐的,不想让她有一丝一毫的负罪和歉疚。 这些,是江修远和余晓亮之间的秘密。他们选择将它深埋在心底,永远不见天日。这是他们保护和爱余丹的方式。 就让她认为这是命定的缘分。 就让她觉得儿子的心一直如白纸般单纯透明。 只要她知道自己并不孤单,在她最孤独无助的时候一定有这样两个肩膀会无条件的让她依靠,为她遮风挡雨,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作者有话要说:后面还有番外 第六十八章 番外之余晓亮 我叫余晓亮,今年十六岁。 我身边这个粉团一样的娃娃是我妹妹江筱湖,已经五岁了。 别问我为什么我跟她不一个姓,解释起来忒复杂,你自己看正文吧。 江筱湖三岁的时候,我家鱼蛋开了个精品店,卖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 课余时间,鱼蛋总是把我压到店里当“苦力”,让我站在门口晃来晃去,一边喝奶茶一边帮他招揽客人。 我负责收钱,我负责介绍商品,我负责露出小正太纯美的笑容。 她负责在一边摆弄挂着两条鼻涕的江筱湖。 别问我鱼蛋是我的谁,虽然解释起来一点都不复杂,但是你还是自己看正文去吧。 我爸叫陆非,今年三十四岁。 钻石王老五,相貌英俊无匹,曾经风流倜傥,在我妈离开他之后他大受打击,金盆洗手,独身至今。 我曾经恨过他。 我恨他伤害了鱼蛋,恨他逃离和背叛了这个家,恨他在认了我之后却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恨他给了我希望,又亲手把这希望砸成碎片。 一直到去年,他的生日,鱼蛋让我去陪他,我拎着蛋糕推开曾经的那个熟悉而豪华无比的家的大门,看到他满脸眼泪酒气熏天的醉倒在沙发上。 他酒品不好,喝多了就开始絮絮叨叨。 他说,他从来没有家,没有得到过父母的关心,更没被人爱过,所以他也不会爱人,他对待感情一直很自私,从没认真过,更不懂得如何去维持和保护一段婚姻。 他说,他心底的猜忌和嫉妒让他做了很多伤害鱼蛋的事,看到鱼蛋痛苦,他其实是最心疼的,但是他控制不了自己,他不甘心鱼蛋最爱的不是他,他不甘心自己得到了她的人却得不到她的心,他不甘心一直是自己受伤害,所以他开始伤害别人,伤害他最亲近的人。 他说,他越来越忙,钱越来越多,可是他没时间花,也没人替他花。 他说,小时候每当过年过节,他都是一个人叫外卖,然后在空旷的豪宅里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在鱼蛋离开他之后,他重新回到了这种生活,却比那时还要难受。因为他已经尝过了亲情和爱情的温暖,尝到了有家的滋味,再让他失去这已经成为习惯的一切,那种感觉,简直比万箭钻心还要疼。 别问我我爸和鱼蛋之间发生了什么,我知道得也不全,你自己看正文去吧。 我继父叫江修远,今年三十六岁。 他是一名心理医生,性格有点冷,表情有些冷,这个世界上能够融化他这座冰山的只有两个女人,一个是鱼蛋,一个是江筱湖。 (江筱湖抱住我的胳膊撒娇道:哥哥!我是女孩!不是女人!) 好吧,那你算半个女人╮(╯_╰)╭ 我叫他江叔叔,坚持不叫他爸爸。 我知道我的爸爸只有一个,虽然他满身的缺点,远没有眼前的江叔叔沉稳内敛有担当。 他原来是外科医生,在一场地震中失去了灵巧的右手,但他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改学了心理学,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虽然我从来不说,但是在我内心深处,他是个真正的男人。 别问我他跟鱼蛋之间发生过什么,忒狗血,你自己看正文去吧。 我干妈叫唐卡,今年三十四岁。 如果可以,我想叫她一声干爹,在我遥远的童年记忆里,她一直以一个纯爷们儿的身份存在,张开羽翼,保护我和鱼蛋不受外界伤害。 干妈生了一对龙凤胎。 姐姐叫莫失,弟弟叫莫忘,比江筱湖大半年。 卡宝每次来北京,总是会一边揉捏我的脸一边说:“晓亮,越长越好看了,越长越不像你妈了!” 鱼蛋听到这总是会气急败坏的冲过去跟卡宝闹成一团。 她俩闹了十多年了,还是那德行,一点长进都没有╮(╯_╰)╭ “给我家莫失当老公吧!肥水不流外人田!”卡宝说。 “我比莫失大了十岁……” “成熟的男人比较靠谱嘛!你三十二的时候差不多事业有成了吧,莫失二十二大学毕业,嫁给你直接当少奶奶!” “我才不要当少奶奶!我要当女强人!”小莫失不满的大叫。 我一愣。 原先,我只把她当个娇生惯养的奶娃娃,现在,突然有点刮目相看了。 果然,虎父焉有犬子…… 噢不,是虎母焉有犬女! 别问我莫失和我会不会发生什么,这都是以后的事,天知道! 第六十九章 番外之鱼蛋 江筱湖还在我肚子里的时候,晓亮和修远就在商量给她起什么名字。 最后讨论的结果是,男的叫江潮,女的叫江湖。 等到生出来之后,我又嫌“江湖”太男人了,于是加了个俏皮的“筱”字。 江筱湖很惹人疼爱,长得眉清目秀,简直就是女版她爹,皮肤白嫩的像刚剥开的鸡蛋,我总是喜欢忍不住咬她两口。 晓亮爱妹成狂,一看到这个情景就冲上来跟我抢江筱湖。 江筱湖总是挥舞着肥嘟嘟的小胳膊,依依呀呀的叫着想要扑到她哥哥怀里。 这小鬼是个外貌协会,且没良心的厉害! 有本事喂奶的时候你也找你哥去啊? 江筱湖是个招人疼的丫头,命比她哥哥要好太多。 我怀晓亮的时候有上顿没下顿,好几次都差点流产,分娩的时候更是难产大出血折腾了一天一夜才把他带到这个世界。 但生江筱湖却顺利得吓人,从推进产房到江筱湖被助产师拍打小屁股然后哇哇大哭,用了不到三个小时。 晓亮的出生,是我倾尽所有和命运作的一场豪赌,那时,唐卡在国外,我一个人躺在手术台上,看着眼前明晃晃的灯光,体会着血液从身体里流逝的感觉,满心的凄惶和悲凉。没有父母,没有丈夫,如果我当时死在手术台上,甚至连个给我收尸的人都没有。 但生江筱湖的时候,爸爸、公婆、晓亮、常静、余谐和常军都在产房外焦急的等待,修远陪我进去,一直握着我的手。他的手心里全是汗,还拼命的去抹我额头上的湿嗒嗒的汗水,见我为了节省力气不肯叫出声来,只得拼了命的咬紧嘴唇几乎咬出血,他甚至会把胳膊塞到我的嘴里,任我去咬,任我发泄。 江筱湖是带着所有人的期待和祝福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江筱湖的满月酒,陆非没来,但他送来了一份礼物。 他财大气粗,买了几箱子儿童玩具,我粗略估计了一下,价格铁定几万不止。 我发了一条短信给他,措辞简单,只是道谢。 他没回,我甚至不知道他有没有收到。 陆非并没有和连泉在一起,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分得手,只是在我又一次看到连泉因为绯闻见报的时候,照片上的她,笑容一如往常般妩媚,只是身边陪伴的却已经是另外一个人。 很久很久以后,已经可以作为普通朋友相处的我们有过一次不长却很深入的谈话,那次谈话解开了长久以来埋藏在我们彼此心中的心结。只是,一切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他说:“你嫁给我,只是因为我是晓亮的爸爸吗?” 我淡笑,“一开始,或许是吧,但是后来,渐渐变了。尤其是去新疆旅行的那一趟,你为了救我和晓亮几乎丧命,带给我的震撼绝对不只一点点。” “可是最后我们还是变成了这个样子。” “什么我都可以忍,唯独‘出轨’这一条,免谈。”我脸色不善的冷哼一声。 “我当时只想要报复你,刺痛你。你的理解和宽容,在我的眼中其实就等于‘不在乎’。” “现在说这些都没有用了。”我打断陆非的话,“说到底,我们都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来自长辈的教导都是些不良示范,亲情淡漠缺失使我们根本不懂如何去表达自己的内心和维系一段婚姻。这次,我真的,真的,认栽了。” 后来我们还说了什么,我不太记得了。只记得他最后丢了个重磅炸弹给我,当时就把我炸得血气上涌。 “小心常静。” “我那本《竹马绕青梅》是常静寄给我的,她怀着的显然不是什么好的目的。” “连泉当初流产的新闻,是她爆给娱记的,我想,她的目的一定是想离间我们夫妻的感情。” “她经常打骂余谐,张嘴闭嘴都在把余谐和晓亮对比,说晓亮多么多么聪明,余谐多么想多么的没有用。” “她恨你,我怕她对你不利。” 我无言以对。 敌意这种东西,真的很奇妙,哪怕你掩饰的再好,总能隐隐约约嗅出几丝味道。 说的大概就是我和常静吧。 她恨我,我并不意外。如果放到十几年以前,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去找爸爸,然后向他添油加醋的打小报告。可是现下,我却不能再这么做了。 爸爸的身体每况日下,常静的陪伴和照料变得不可或缺。 余谐不能没有母亲。 我不能为了泄愤,毁了爸爸的家。 深夜,入睡前,我钻进修远的怀里。 他皱着眉头闻了闻我的头发:“你有两天没洗澡了吧?” 我恼羞成怒,在被窝里的脚不老实的踹了过去。 我把陆非告诉我的话尽数告诉了修远,修远沉默良久,板着脸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以后离陆非和常军远一点。” “我跟你说正经的!”我捶了他的胸口一下,“我不告诉我爸,是对得吧?” “你自己作决定,我不干涉。” “切……真没劲。” “过去的事了,想它们做什么。”修远捏了捏我的鼻子,脸上露出了宠溺的笑容。 “我如果现在是感冒就好了。” “嗯?” “这样你一捏,就沾你一手的鼻涕!哈哈!” “……” 就这样吧,现实安稳,岁月静好。 从十七岁开始,我那便犹如坠入噩梦中一般的人生,终于等来了阴转晴的那一天。 第七十章 番外之唐卡 我妈妈小时候对我说过一句话,“千万别说我一定如何如何,绝不如何如何,因为往往这些话到了最后,往往便会成真。” 那时候,我对妈妈的预言表示不屑。 时至今日,我怀抱着莫失和莫忘,才惊觉我妈真的是传说中的“预言帝”。 生完孩子后,我辞去了建筑设计师的工作。 这两个小魔王黏人黏的厉害,我不放心也不舍的把他们交给别人,于是,我在事业和家庭中间选择了后者。 鱼蛋听说后,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嗓音高亢的像在唱歌,“卡宝!我没听错吧!我是不是大白天遇到鬼了?!” “你小点声行不行……我还没打免提呢,结果跟你打电话依然跟公放似的……” “可是我真的想不到啊,女强人居然肯回家相夫教子了,你说这莫老师的影响力怎么就这么大捏?” 我身旁正在看报纸的莫言宇嘴角浮现出一丝得意洋洋的笑。 我不轻不重的抬起腿来踹了他一脚,他保持着笑嘻嘻的面容,并没躲开。 莫言宇绝对有受虐倾向,我越欺负他,他越拿我当宝贝。 周末,我带两个小魔王回我爸妈家,刚一进门就闻见扑鼻的香气。 “你跟你嫂子学学!”我妈靠在沙发上,一边拿着遥控器百无聊赖的换台一边数落我,“一涵从进了门就一头扎进了厨房里,做了全家的饭不说,还给我们煲了一锅人参鸡汤!” 我最烦别人拿我去跟别人比,听我妈这样胳膊肘往外拐,心底的火嗖的一下子窜了上来。 我的肚子早就饿得叽里咕噜乱叫了,于是换好拖鞋后我便走向了厨房。 厨房里交叠的一双人影让我的脚步生生的停住了。 还好我脚步轻,没有人发现我的靠近和窥视。 唐骏站在许一涵的身后,用臂膀环住亲昵而自然的环抱住她的身体,许一涵用汤勺舀起一勺汤,侧过脸来喂到了唐骏的嘴边。 他们的视线在空中丝丝缕缕的纠缠着。 唐骏眯起眼睛,满足的笑着,像个傻瓜。 那是一种,面对爱人时才会由衷散发出来的笑容。无法自控,自然而然。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唐骏。 “妈妈!”莫忘一边嚷嚷着一边从楼上跑了下来,凌乱的脚步惊诧了厨房里正在你侬我侬的唐骏和许一涵。他们转过头来,刚好看到我进退两难的在原地尴尬着。 “我什么都没看到。”我吐了吐舌头,然后把莫忘夹在胳肢窝地下,落荒而逃。 我一直认为自己很勇敢,无所不能,毫不畏惧,但当年龄翻过三十岁,当我有了丈夫和孩子,有了自己的家,那些年少轻狂的爱恋和迷惑突然变得如羽毛一样微不足道,而我,却已经做不到因为一个人而奋不顾身。 因为我已经输不起。 哥哥,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哪怕是一瞬间也好。 这一直是我非常想要知道答案的问题。 我从来没问出口,因为我害怕面对答案,在那道“终审判决”公布之前,这“太平”哪怕是粉饰出来的,我都愿意继续演下去。 六年前,唐骏车祸,许一涵日夜照顾,心力交瘁,终于流产。 六年来,她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三年前,医院诊断出她得了不孕症。 许一涵曾经向唐骏提出离婚,“我能够嫁入你们家,别人都说我飞上枝头作了凤凰,你是唐家唯一的儿子,我如果不能为你传宗接代,那我……” “还传宗接代呢,你以为自己是种猪啊?!”唐骏把许一涵揽入怀中,强硬的讲她的头压入自己的怀抱深处。 “松一点……”许一涵挣扎。 “老婆,就算以后我们一辈子没有孩子,我们可以把卡宝家的莫失过继过来啊。” “为什么不是莫忘?” “哎呀,爸爸都喜欢女儿嘛~~~怎么着也算是我上辈子的情人!” 许一涵娇嗔着捶了唐骏的胸口一下。 一向好脾气的莫先生听说我唐骏觊觎他的宝贝闺女,头一回涨红了脸,“不行!我舍不得!” “神经,就是句玩笑!就你闺女那上房揭瓦的架势,给我哥养人家还不愿意呢~~” “卡宝啊,莫失就算上网揭瓦也一定不是遗传我哦~”莫言宇用手指轻轻点了点我的鼻尖。 “我给你说正经的。”我尽量让自己保持严肃,“你知道后来我听到唐骏对许一涵说什么吗?” “什么?” “唐骏说,我的孩子,只能是你的,必须是你的,一定是你的。如果我们没有缘分生自己的孩子,可以去领养一个,如果你不想领养,那就我们两个人过一辈子二人世界也很逍遥和快活。” 我从没见过这么认真和深情的唐骏。 “如果我也得了不孕症,没法帮你们莫家传宗接代生儿育女,你会不会跟我离婚?” “莫失莫忘都会打酱油了,你还说些无聊的话,老婆,你忘了我们的效率有多快了?刚结婚一个月你就怀孕了啊!” “我说的是如果!如果!”我不死心的继续纠缠。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他想逃?做梦! “如果……如果真有这一天,我才不会跟你离婚,然后这么轻松愉快的还你自由,我肯定把你绑得紧紧的,让你哪儿也去不了,否则你本来就欠我个孩子,再跟你因为这个离婚,那你欠我的不就更多了?我没那么笨,世界上也没有这么好的事……”莫言宇一本正经的解释道。 “莫老师,我原来觉得你嘴巴特别笨,现在发现,原来你是腹黑!” “嘿嘿,要不然我怎么去驾驭学校里的那帮半大小子呢?他们可各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写完了,我人生中第一本长篇。 中间有过间断,有想要放弃,也有写到自己觉得崩溃,瓶颈到进退两难,想要把文章直接删除掉的时候。 还好,都挺过来了。 文章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希望以后能够有更多的进步。 谢谢大家的支持,也谢谢责编的鼓励^^ 下一步是尽快完结另外一篇签约文《笑忘歌》,加油~~~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小说网(80xs.cn)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