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会爱上公主病?!》 1 第 1 章 明玺又梦到夏凌霄。这一次梦里的夏凌霄格外讨厌,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都在刺激他已然万分薄弱的神经,他恨得咬牙切齿,抓心挠肝,是可忍孰不可忍!遂指天对地的痛发毒誓——我明玺这辈子要是再搭理夏凌霄我就是狗!满地爬!汪汪叫! 而夏凌霄并没有如此轻易的就放过他,当即使了一套从天而降的掌法,像一颗导弹一样重重砸在他胸口上。 明玺被砸醒了,胸口还是闷闷的,有点喘不过来气。 这梦做的……明玺睁开眼,四周一片伸手不见五指且异常安静的黑暗,身下的床很柔软,枕头很蓬松,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山茶花味道,像是置身某家度假酒店。 胸口似乎压着什么东西。 明玺伸手去摸,触感微凉,细腻……他还没完全清醒的大脑一瞬间陷入了混乱。 怎么回事?这是什么地方?他被夏凌霄气得从家里跑出去之后,明明是睡在了公园的长椅上,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他不至于在硬邦邦的长椅上睡得这么死吧? 在未知的恐惧降临前,压在胸口的人忽然发出一声含混不清的呓语。 这声音—— 明玺微微睁大眼,屏住呼吸,手在床头摸索,触碰到开关,房间里立时亮起一盏昏黄温暖的灯。 在灯光的映照下,他终于看清楚那个人的脸,心脏重重一跳,下意识将她推向右方空置大片的床。 “嗯……” 夏凌霄半梦半醒,抬手遮挡光线,还没有搞清楚状况。 明玺脑袋同样发懵,看着夏凌霄,喉结滚动,磕磕绊绊问:“你怎么,在,在我的床上?” 夏凌霄被困意纠缠,睡眼惺忪,像是没听到他的话,仍软绵绵地窝进他怀里:“抱着我睡。” 这一次,两个人贴合的更紧密。 似有一辆救护车werwer的从脑子里驶过,鸣笛,还是警报,也可能是海啸,明玺怔怔地看着夏凌霄乌黑的发顶,眼前仿佛出现电脑宕机时的蓝屏画面,电视台停播时五彩缤纷的圆球图案。 大脑一片空白,可明玺却能清楚的感觉到,身体里的某个地方正在发生十二级地震,所有感官都自觉屏蔽周遭所有无用的讯息,听从调配集中到了一处。 柔软的,温热的,挤压,有一点弹性,紧贴着他,传递咚咚的心跳,以及那一紧一弛,由呼吸起伏带来的摩擦触感。 这种触感对明玺来说,太真实,也太陌生,远远超出了他能承受的范围。 不是梦。 他和夏凌霄这样睡在一起。 明玺猛地醒过神,几乎是滚下床,抓起搭在沙发上的睡衣胡乱穿好。 他搞出这么大动静,夏凌霄自然没法继续睡,裹着被子坐起身,一脸困惑地看着有些慌手慌脚的明玺。 “你怎么了?” “这话应该——”视线触及夏凌霄及腰的长发,明玺顿了一顿,缓慢吐出后面几个字:“我问你……”他像发现了这个世界隐藏的巨大bug:“你头发怎么一下子长这么长?” 不对。 不止这些。 明玺盯着夏凌霄,原本稚气未脱的婴儿肥消失不见,剩下一张尖尖小脸,似乎只有巴掌那么大,更衬得那双眼睛又大又圆,像两颗葡萄一样突兀,给人的感觉却有种说不上来,很女性化的成熟。 夏凌霄怎么长这样了? 明玺的惊疑难以掩饰,可碍于他经常在家磨炼演技,搞各种奇奇怪怪的py,夏凌霄也没太当回事,笑了一下问:“你这是闹哪一出啊?” “我……”明玺抿了下唇,神情冷俏:“应该我问你才对,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 虽然一大早被吵醒有点气,但这张漂亮的脸还真是赏心悦目啊。夏凌霄仰着头看他,很配合地说:“这里是我们俩的家。” “……我们?你和我?” 明玺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变换之快之自然已经明显超过了他平常的水平。 夏凌霄终于察觉到他有点不对劲,微微蹙眉,跪起身试图去触摸他的额头:“你到底怎么了?哪不舒服吗?” 面对她的关心,明玺先是一怔,随即慌慌张张地偏过头去,连向后退了两步,一下子跌坐在沙发上,红着脸,有些粗声粗气地说:“你快把衣服穿好。” 夏凌霄很久没见明玺脸红成这个样子了,像日落时分大片的火烧云,她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从前,从前的明玺真是又别扭又很容易害羞的人,尤其刚谈恋爱的那段时间,只是单纯的亲一亲嘴巴,明玺就会浑身发烫,呼哧呼哧的像小狗一样喘。 穿上昨晚丢在床边的睡裙,夏凌霄坐到明玺对面:“好了。” 明玺看过来,镇定很多,但耳朵还是红的不像话。他盯着夏凌霄,双手握拳,几乎一字一句地问:“现在是,哪一年?” 夏凌霄如实回答:“二零二五年。” “二零……”明玺略显艰难的重复:“二五年?” 问题似乎比想象中严肃。夏凌霄拿过手机,给他看屏幕上的具体日期。 7月1日周二·乙巳年六月初七。 “……没有二零二五。” “哦。” 夏凌霄解锁屏幕,又点进日历。左上角位置上,是毋庸置疑的2025年,加以从未见过的手机款式,让明玺无法欺骗自己:“怎么会这样……我这一觉睡了十年吗……” “十年?”夏凌霄脑子里也有点乱,可眼下这种情况,她不得不冷静下来梳理清楚思路:“你觉得现在应该是二零一五年?”这样问的同时,夏凌霄还有一点疑心,以为明玺可能真的开窍了,有了影帝一般的演技,所以试探了一句:“二零一五的哪一天?” “就是……”明玺绷起脸,稍显不快:“就是夏叔叔和静静阿姨回国那天。” 虽然已经过去十年之久,但说起那一天,夏凌霄还印象深刻。她爸妈回国,两家人聚餐,明玺不知道是跟谁生气,连饭都没吃就从家里跑出去,一直到半夜十二点多才回来。 他此刻的情绪,来自十年前。 夏凌霄有点惊奇,更多的是担忧:“你该不会是失忆了吧?” “谁会好端端的睡一觉就失忆?” “这个难说,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比较好。” 失忆,去医院,检查……就目前而言,这些都不重要,起码不是最重要的。明玺很不自然的在睡裤上蹭了蹭掌心湿漉的汗,抬眸看向夏凌霄:“所以,我们两个,到底是什么关系……” 夏凌霄:“持证上岗的正当夫妻关系。” “我们,结婚了……”明玺难以置信,喃喃地说:“这怎么可能……” 他这样一说,夏凌霄忽然想起来,十年前那会明玺喜欢的另有其人。叫什么名字夏凌霄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是个说话轻声细语,温柔又热心的女孩。 哼,还说什么她才是他的初恋。夏凌霄的语气不自觉有些尖锐:“怎么不可能,忘了你当初是怎么要死要活求着我做你老婆的了?” “我?求着你?”明玺像是听到了什么毫无逻辑可言的冷笑话。 很好,非常好。 夏凌霄打开手机,当着他的面播放两个人结婚时的录像。 西式婚礼,教堂,白婚纱,捧花,家人见证。 镜头不断向前推,画面当中只剩下明玺和夏凌霄两个人。 大特写镜头,明玺看到自己一对一双往下落的眼泪,他一边哭一边向穿婚纱的夏凌霄深情告白,每一个标点符号都肉麻的令人抓狂。 才听两句话,明玺就从夏凌霄手里夺过手机,静音,关掉视频,丢到床的另一边,然后陷入沉默。 哼。夏凌霄拍一拍他的肩膀:“接受现实吧明玺同学,去洗漱,换衣服,待会我带你去医院做检查。” 夏凌霄说完进了主卧的浴室,关上门,很快传来一阵阵水声。 独留明玺,仿佛被抽取灵魂,无力地躺倒在沙发上,窗边的蕾丝纱帘轻抚过他的脸庞,像一只温柔的手,要将他从这场荒诞的梦境中唤醒。 可眼前这一切都不是梦,这是真实的2025年。 他和夏凌霄结婚了。 他要死要活的求着夏凌霄结婚。 明玺不自觉捂住脸,蜷缩起身体——这怎么可能,除非他疯了,才会把自己和那个狼心狗肺的公主病绑在一张结婚证上,任由她奴役一辈子。 夏凌霄一定是在说谎……她最擅长用这样完全不切实际的谎话骗他,看他上当,深信不疑,她就会为此高兴很久…… 所以,他求着夏凌霄结婚,夏凌霄就点头同意了吗? 明玺忽然想到自己的哥哥明恒。 众所周知,夏凌霄喜欢的人一直都是明恒,每次两家人聚餐她都挨着明恒坐,缠着明恒叫哥哥,精心挑选送明恒的生日礼物,还要和明恒考同一所大学,读同一个专业,然后,或许将来和父母一样,一起工作,结婚…… 明玺咬着牙坐起身——那夏凌霄最后为什么会和他结婚?! 2 第 2 章 听到开门声,明玺抬起头,夏凌霄已经换好衣服出来。略显宽松的黑色t恤,深蓝色短裤,微微潮湿的长发扎成利落的马尾,让她看上去更显纤细单薄,又有点男孩子气,倒是和高中那会没差。 讲话也一样,令人讨厌。 “你怎么还坐在这?” “……你说呢?” “哦对。”夏凌霄笑起来,亮出一对招摇的酒窝:“我忘了你不知道家里有另一间客卫,那你去洗漱吧,用蓝色的牙刷和毛巾。” 主卧浴室里的东西都是成双成对的,很像新婚夫妻的家。 明玺关上门,看着镜子里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心脏仍然是杂乱无章的在胸腔里狂跳,令他怀疑十年后的自己是否患上什么后天性的心脏病。 门外传来夏凌霄的声音,软声软调,求人帮忙的语气,似乎在联系医生,很客套,像个大人一样。 二十七岁的夏凌霄,和他结婚的夏凌霄。 明玺手撑着盥洗池,深吸一口气,感觉自己随时有可能昏厥过去。 可现在还不行。 强打起精神,按捺着别扭,明玺用感觉上并不属于他的蓝色牙刷和毛巾草草洗漱。头发沾了水,异常凌乱,也没时间打理了。夏凌霄在门外催促:“好了没有,我们得抓点紧了。” 像个大人。 明玺抓了抓头发,推开门,下意识的抿紧唇。夏凌霄就在门外,离得太近了。她闲着没事离这么近干嘛? 想开口说话,嗓子却有点发紧,明玺咳了一声才问:“衣服在哪?” “里面,我给你拿吧。” 夏凌霄绕开他,进到连通着浴室的衣帽间,取出与气温相宜的短袖长裤,递过来说:“喏,换上。” “……” “快点呀。” 还催!明玺微微扬声:“你在这我怎么换?” “啊,这样哦。”夏凌霄翘起嘴角,酒窝里装着坏水:“其实你不用害羞,我该看的不该看的,早都已经看的很清楚了。” 简直流氓! 明玺不和她废话,拿着衣服又躲回浴室。 半透明的浴室门重新关闭,再度隔绝两人,夏凌霄脸上强撑起来的笑容立刻淡了下去。 前一晚还好端端的明玺,怎么可能只是睡了一觉就失去十年的记忆。负责记忆的大脑区域,海马体,前额叶皮层,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在检查结果出来之前还不能有定论,这未知的一切让夏凌霄心中产生很多可怕的联想,她也不确定自己一个人能否面对。 毕竟在此之前,不管经历什么,都是她和明玺两个人一起。 哎。夏凌霄叹一口气,揉揉自己的脸,不想表现的太凝重,吓到目前心里状态只有十七岁的明玺。 身材高大的男人很快从浴室里出来,夏凌霄弯了弯眼睛,将早就预备好的鸭舌帽扣到他头上。 明玺似惊弓之鸟,一点风吹草动翅膀就会噗噗颤:“干什么?” “不干什么,抓点紧,人家医生特意给我们空出时间,不好迟到的。”夏凌霄边说边往外走,在玄关穿上鞋,抓起车钥匙,又从抽屉里取出一次性医用口罩,转过身递给明玺:“这个也戴上。” 帽子就算了,口罩也未免太闷。明玺拒不配合:“……我是通缉犯?还是有传染病?” 这臭屁样。十七岁的明玺果然欠调理。 夏凌霄暂时不想和他废话,微笑着说:“让你戴你就戴,别逼我把你跟我求婚的视频循环播放三天三夜。” “……” 夏凌霄,有够狠。 明玺戴上口罩,穿上和那位狠女士款式相似的运动鞋,跟在她身后出了门。 住处在二十三楼,电梯缓慢上行。等待期间,明玺视线游移,观察着四周。 纯白色的天花板,极具设计感的灯带,大理石地面,线条简约的黑色入户门,以及,入户门侧方与周围环境完全不相符的门牌。 门牌很明显是婚礼周边产物。 一个穿婚纱的q版夏凌霄,笑容俏皮可爱,手指着门铃,粉色气泡里包裹着“叮咚”两字,而旁边q版的他则穿着西装,戴着墨镜,一手指着下方柜子,一手指着上方监控,姿势像是在跳Disco,周遭密密麻麻一大堆卡通小字,明玺看了都觉得聒噪,什么“内有恶犬,不便开门”“外卖请放这里,快递请放地上”“您已进入监控区,请注意表情管理哦”“谢谢您,辛苦啦,祝您今日好运气”。 恶犬…… 明玺意味深长地看了眼摆弄手机的夏凌霄。 夏凌霄并没有察觉他异样的目光,正忙于回复微信消息。叮一声响,电梯门开,她也没反应过来,还在那里奋笔疾书。 跟谁聊天啊这么入神。 明玺先她一步走进电梯,见她还站在那不动,出声提醒:“喂。” 夏凌霄回过神,一脚迈进来,按亮最下方负二层的按钮,随即靠在扶手上继续敲击屏幕。 轿厢内空间有限,两个人的身高也有一定差距,如果明玺有意,完全可以清楚看到夏凌霄手机屏幕上的聊天记录。 但明玺无意。 他视线稍稍倾斜,非常无意地瞥见聊天框正上方的备注——哥。 没看错。只有一个字。 在夏凌霄这里,没有任何前缀修饰的哥,除了明恒,不会再有第二个。 所以夏凌霄这么全神贯注的,是在和明恒聊天? 这么难舍难分干嘛还要和他结婚? 明玺没有向夏凌霄寻求问题的答案,首先他不确定这十年间夏叔叔和静静阿姨是不是给夏凌霄生了一个哥,其次,他也没有很在意。 又叮一声响,电梯抵达负二层。 夏凌霄抬起头,看着外边的地下停车场,忽然笑起来,转过头问明玺:“你现在还记得怎么开车吗?” 某些人真是把心不在焉四个字写到脸上了。 明玺冷哼一声:“你不会开?” “显然。”夏凌霄理直气壮:“你会开不就行了吗。” 明玺对此一点也不意外。谁不知道夏凌霄是蚂蚁胆子,连上路骑自行车都不敢,高中那三年每天都是他骑车载她。只是明玺没想到十年之后他还要载她。 现在好了,这就是什么事都指望别人的后果。 “那还在这站着干什么,上去打计程车啊。”明玺忍不住呛她:“时间不紧张了?” “你幸灾乐祸个什么劲啊。”夏凌霄按电梯到一层,随后又拿出手机一番操作,洋洋得意地给明玺看:“今时不同往日,手机叫车,方便得很。” 明玺轻哂一声,不予评价。 有司机接单,距离上车点还有1.6km,早高峰堵车,预计要四分钟后到达。夏凌霄趁着这四分钟向明玺言简意赅地说明情况:“让你戴帽子口罩是因为你现在也今时不同往日,嗯……演员,明星,哦,不那么红的千颂伊,这样说应该比较好理解吧?总之就是在如今发达的互联网上比较容易引发争议,所以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出门在外尽可能低调行事。” 明玺不可避免的有些错愕:“我?为什么?” 为什么成为演员,明星,不那么红的千颂伊。明玺想问的太多,夏凌霄也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回答:“这个,很难说,你就当是命运的安排吧。”她笑了笑,又问明玺:“怎么样,有没有一种预知未来的感觉?” “……也还好。”明玺说:“这未来太扯了,没什么真实感。” 夏凌霄忽然好奇:“和我结婚,做演员,哪个更扯一点?” 明玺的五官被压低的帽檐和医用口罩遮挡的很好,夏凌霄看不见他的神情,只能听到他毫无起伏的声音:“这个,难分高下。” 夏凌霄撇了下嘴:“我还以为你会说跟我结婚更扯呢。” “想太多。你没那么重要。” “……” 狗人,真应该把他向她求婚的录像循环播放三天三夜。 夏凌霄不想理十七岁的明玺了。加快脚步,走出大堂,刺眼的阳光和扑面而来的燥热令夏凌霄止不住的皱眉头。 所幸小区内部绿化极佳,鸟儿啼鸣,林荫遍布,偶有一阵微风拂过也还算凉爽。夏凌霄深吸一口气,嗅到空气中清甜花香,心情稍感舒畅。 算了,大人不记狗人过。 夏凌霄正要开口,忽然被一旁的明玺抓住手臂,往靠近树木的道边扯了扯:“当心。” 夏凌霄转头,与她相隔一米远的道路另一边,小男孩开着炫酷的电动奔驰车在她和明玺身旁“疾驰”而过,单手扶方向盘,姿态非常之潇洒。 明玺松开手:“你别挡到人家小朋友。” “我替小朋友谢谢你啊,热心市民明先生。” “哦,不客气。” 明玺随手扯下一片柳树叶,和她闲聊:“所以呢,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夏凌霄说:“摄影师,拍杂志海报之类的,跟你算同行。” 这同样是一个意料之外的未来。 “你怎么……” 明玺及时收住声。 原本立志要和明恒念同一所政法大学的夏凌霄长大之后为什么从事摄影行业,又不关他的事,他才不好奇。 3 第 3 章 夏凌霄很快拿到明玺的检查结果,很健康,十分健康,非常健康,健康到医生幽默的将他类比成一匹名为黄金船的日本竞赛马,医生说极少有人长到二十七岁身体几乎没有损耗,还是小孩子一样的九九成新。 可关于明玺突然失去十年记忆的缘由,检查报告上没有明确的答案,医生也觉得这种情况很不符合常理,让夏凌霄遍访名医的同时暗示她找一找玄学方面的因素。显然在医院工作久了,见多识广了,很难成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夏凌霄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松一口气。她将目前情况分别告知了明恒和明玺的经纪人赵禹。 赵禹第一时间打来电话,在电话那边千叮咛万嘱咐:“这检查结果可一定要保密,不然传出去以后都没办法跟粉丝卖惨。” 作为经纪人,赵禹对明玺总是寄予厚望,坚信凭借明玺优越的外在条件,即便他现阶段是个演技一般、台词一般、小牌大耍、没事业心还有嫂子的小糊咖,也一定能在未来的某一天飞升成顶级流量咖。 “现在的重点难道不是他怎么好端端的就失忆了吗?”夏凌霄有点拿不定主意:“我要不要带他去看看精神科?” 电话那边的赵禹:“明玺?他会精神有问题?去看精神科还不如找大师做一场法事来的靠谱。” 明玺的心理一定比九九成新的身体更健康,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 “那做法事?感觉不是很靠谱。” “哎,要我看也不用急,脑子不没事吗,反正他也打算在家抠脚两个月,近期没工作,先观察观察,说不定睡一觉就好了呢。”赵禹委婉表示:“毫无预兆和缘由的失去十年记忆,这可比他之前的任何一个黑料都致命,传出去了哪还有制片方会找他合作,万一拍半道又失忆,那不是给整个剧组都装进去了。” 赵禹这番话不无道理,明玺还是挺喜欢拍戏的,他应该也不想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演艺事业。 而查找过资料问询过专家的明恒同样建议观察一段时间。 夏凌霄透过玻璃看向蹲在梧桐树下撸猫的明玺,叹了口气,决定接受这个建议。 “喂,走吧。”夏凌霄推开门,踏出空调覆盖范围,被下午两点钟的阳光暴晒,忙拿起手中装着检查报告的牛皮纸袋遮挡:“我天,你也不嫌热。” 明玺摘掉帽子揉搓了两下微微汗湿的黑发,抬眸的瞬间真有些像十七岁时候的样子。夏凌霄恍惚一瞬,就听他语气不悦地说:“你是人吗?不是你让我在这等你吗?” “啊,我忘了。” “天天忘忘忘,我看你才应该去检查一下脑子。” “你才天天汪汪汪。”夏凌霄把牛皮纸袋一把拍到他胸口,微微仰起头,又露出明玺无比熟悉的,那有恃无恐的神态:“别忘了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注意你的态度。” 明玺呼吸一滞,像是被迎面泼了一盆冷水,哗一下淋成落汤鸡。 他这幅样子,好像很不愿意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夏凌霄虽然知道眼前的明玺只有十七岁,有这样的反应合情合理,但还是忍不住计较起来。 既然要不爽,那干脆都不爽好了。夏凌霄故意踩他的尾巴:“医生说,你想恢复记忆就得在熟悉的环境做熟悉的事,比如你之前都是叫我老婆,那以后……” 果然,她话还没说完,明玺就伸手来捂她的嘴巴,试图终止她的邪恶魔法攻击。 “呸呸,都是猫毛。”夏凌霄躲开明玺,举起自己的手机,笑得愈发得意:“要不要听一下你平时给我发的语音呀,比求婚录像还精彩呢。” 话音刚落,她手机里就响起明玺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只是刻意低沉,温柔,又有点黏糊:“老婆,在干嘛啊,我给你……” 后面明玺就听不到了,他用双手掩住耳朵,快速且小幅度的揉搓,通过摩擦产生的巨大噪音来抵御让他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洪流。 同时向夏凌霄举起白旗:“好了好了,我注意态度,快点关掉!” “那行吧。”夏凌霄收起手机,笑眼弯弯地说:“等你需要的时候我们再慢慢听,有好几个G呢。” 好几个G。 明玺两眼一黑,心如死灰。 …… 虽然在医院的自动贩卖机里买了小面包吃,但那两块小面包并不足以充饥,夏凌霄早饿的肚子咕咕叫,回家的路上就点了外卖,到家刚刚好可以开饭。 不得不说,明玺是一个很识时务的人,夏凌霄洗完手出来,见外卖已经从袋子里取出,盖子也已经打开,一盒挨着一盒,齐齐整整的摆在桌子上。 “哇塞,你都弄好啦,怎么这么贴心啊。” “……” 夏凌霄眼睛黑亮,像小猫看到肉罐头,惊喜又感激。 可明玺知道这都是假的,夏凌霄十七岁的时候就是这一套,抓到一点把柄就以此要挟,逼迫他当牛做马,然后摆出一副“多亏有你”的模样,两只眼睛亮堂堂的,甜言蜜语说一箩筐,搞得好像真的没他就不行。 实际上呢,那封要放进时间胶囊里写给十年后的自己的信上,提到了家人朋友以及明恒在内的所有人,却唯独没有提他。 高中那三年,他载夏凌霄上学,给她补习,帮她打水,替她值日,连用卷笔刀削铅笔这种随手就能做的小事也代劳,结果,就是在那样郑重其事的一封信上查无此人。 说夏凌霄狼心狗肺都算客气了,她根本就是没心没肺。明玺完全想不通十年后的自己为什么会和她结婚。 面无表情地拆开筷子递过去,看着夏凌霄脸上甜甜的笑容,明玺终于忍不住问出口:“我是不是杀人埋尸被你撞见了。” “嗯?”夏凌霄一怔,很快反应过来他的言下之意,将悬在半空的饺子塞进嘴巴里,两腮鼓鼓,略有些含糊地说:“想象力还挺丰富。欸,没有醋吗?” 明玺找到醋包,撕开倒入饺子盒当中专门用来放置蘸料的小隔间,又在旁边的隔间里倒入辣椒油包。 夏凌霄也没闲着,饺子刚咽下去就往嘴巴里填装了半块锅包肉。半块锅包肉能有多大,她吃的却像是一只贪心的仓鼠,充分展现出对食物的渴望。 明玺看了好久她这样子吃东西,才逐渐意识到这是天生的吃相。他原本还以为夏凌霄在她爷爷奶奶家里吃不饱…… “一直盯着我做什么?不饿吗?” “谁一直盯着你了。”明玺回过神,急于反驳:“你吃相这么差,我哪还有食欲。” 夏凌霄挑了下眉:“是吗,你之前可是一直说我吃东西很可爱的。” “……我究竟有什么把柄在你手里?” “你的意思是,你之前说的都不是真心话,现在才是。” “显然。” “好得很。”夏凌霄微笑着松开手,咻的一声响,与明玺的聊天界面内弹出一条信的语音条:“我录下来了,等你恢复记忆那天咱们再算账。” 说她没心没肺,她心眼比谁都小,简直是睚眦必报。 可是,跟十年后一失足成千古恨误入婚姻坟墓的明玺算账,和他有什么关系? 明玺不急不缓地开口:“随你。” 夏凌霄笑了一声,有点意味深长,感觉就像是憋着什么坏。 要时刻谨记,她是狼心狗肺、睚眦必报、诡计多端的公主病。明玺心里拉响了警钟,面上仍然不动声色:“笑什么?” “笑你。”夏凌霄说:“原来你十七岁的时候是死装男,我以前怎么没觉得。” 死装男?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词。 明玺皱起眉:“你怎么骂人。” “谁骂你了,Strong是夸你。” “哦。” 他明摆着不信,却刻意不与她争论,完全是小孩子在装大人。 夏凌霄想起自己上高中那会,好像也挺死装的,明明喜欢明玺,却要装作对他一点也不感兴趣,威胁他,欺负他,用这样笨拙的方式吸引他的主意。 真少女啊,一晃居然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夏凌霄正感慨着,坐在对面装大人的明玺忽然开口:“那你以前觉得我是什么样?” 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在少女时期的夏凌霄看来,明玺漂亮,聪明,很爱干净,很会照顾人,虽然嘴巴坏一点,但从不说脏话,对待长辈永远温驯有礼,对待小孩子和小动物也是非常的善良。 夏凌霄回忆起年少时的丈夫,画面总是散发着温暖的光晕。 可她没办法如实回答。 十七岁的明玺喜欢别的女生,还很讨厌她。 就算是二十七岁,夏凌霄也不想承认自己曾经单方面暗恋明玺两年之久。 何况那时候的明玺还喜欢别人。 哼。 “以前,有点记不清了。”夏凌霄必须承认,自己现在也很死装:“就那样呗。” “所以你去做摄影师是因为记性太差没考上大学?”明玺冷笑一声:“早知道不给你补课了,浪费我时间。” 4 第 4 章 “喂,谁跟你说做摄影师不用上大学?哪里来的刻板印象?”夏凌霄睁大眼睛说:“我可是北电毕业的,一本好不好。” 夏凌霄不仅考上大学了,还考上了北京的一本大学。明玺真挺意外的,因为夏凌霄是典型的“有点小聪明却不把心思用在正地方”,嘴上立誓要头悬梁锥刺股,和明恒一样考政法大学,将来成为一名律师,实际上一点学习的苦都不肯吃,人家寒窗苦读的时候,她总是载歌载舞玩得乐不思蜀,甚至到了高二下学期的冲刺阶段,还在那里点灯熬油的画什么同人漫画。 哪怕已经时隔两个月,想到她为了参加Comiket一个人偷跑去东京,明玺还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看你厉害,天天玩还能考上一本。” 夏凌霄发出奇怪的笑声,不是嘿嘿,也不是嘻嘻,是介于嘿嘿和嘻嘻之间的“hihi”,听起来很像是动画片里的反派角色:“也要感谢你,要不是你每天帮我补课,整理错题,督促我学习,我文化分还真不一定够得上省一本线的百分之七十五。” 什么啊,说得好像他心甘情愿一样。 “不用谢我。要不是我妈硬逼着我,我才懒得管。” “是吗?可你后来怎么跟我说,你是怕我考不上北京的大学,怕只有寒暑假才能见到我,所以……” “扯。”明玺面无表情地打断她:“这种花言巧语你也信。” 夏凌霄深深地看了明玺一眼:“原来是花言巧语啊,没想到你还会这个。” “你没想到的多了。” “OK,懂了,我今后会谨遵教诲,提高反诈意识的。” 她说完就放下了筷子,紧跟着站起身。 明玺有些错愕:“你吃完了?” “嗯。”夏凌霄懒懒地说:“好累,我去躺会,你自便,就当自己家一样。” 什么叫“就当”,这难道不是他十年后的家吗? 可这种寄人篱下的感觉是怎么一回事?夏凌霄说不过他,落荒而逃,他该很爽才对,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心生不安? “对了。”刚回到卧室的夏凌霄又走出来,将一部黑色手机放到桌边:“喏,你的,好奇十年后的自己可以在网上搜一搜,别乱回消息,也别乱点赞。” “欸。”明玺叫住她,有意缓和氛围:“……那我呢?” “什么?” “我,在哪休息。” 脑海中闪过今早醒来时的画面,明玺不禁有些脸热。 夏凌霄笑起来:“真不好意思,家里只有一间卧室一张床,所以,你可以选择睡沙发。” 明玺:“……” 夏凌霄:“这样看着我干嘛?当初是你说的,家里又不来客人,搞那么多卧室做什么。” 明玺:“你认真的吗?我晚上就睡客厅?那不是一点隐私都没有……” 明玺说到最后,声音变得很轻,听起来有点可怜。夏凌霄心里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别扭,但想到他一夜之间失去十年记忆,以十七岁的灵魂面对眼前的一切,一定也是感到荒唐又无措…… “这样吧。”夏凌霄提议:“我和明恒哥商量商量,实在不行就把你送到爸妈那去。” 明玺眉头一蹙:“跟我哥商量什么?” “爷爷最近刚做完手术,正在恢复期,奶奶也一直都身体不太好,爸妈在老家照顾他们,每天劳心劳神,都挺累的,明恒哥怕爸妈再为你担心,也不想爷爷奶奶跟着着急上火,所以就想着你失忆的事暂时瞒着爸妈。” “那就瞒着啊。” “你在这不是不自在吗。” “谁说的。” “所以你想和我住?” “我……” 明玺有点懵,怎么变成他想和夏凌霄住?都怪夏凌霄一口一声爸妈,叫的那么自然,害他心里一团乱,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对上夏凌霄黑亮的双眸,明玺脱口而出:“我是不想让我爸妈和爷爷奶奶担心,尤其是爷爷奶奶,本来身体就不好,你还想让他们跟着着急上火吗?” “喂,这不是我刚刚说的话吗?你拿我说的话这么义正言辞的谴责我?像话吗?合理吗?” 怎么不合理。要把他当包袱一样甩出去的狼心狗肺的夏凌霄就该接受谴责。 不过人在屋檐下,还是要留几分余地的。 明玺:“这说明我们想法一致。” 夏凌霄深吸一口气:“既然这样,那你今晚先睡沙发,明天我找人在书房装一张单人床,可以吧?” “嗯……看样子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OK,问题解决,我要去睡了。” “欸。”明玺又叫住她。 “干嘛!”夏凌霄知道自己对失忆的丈夫有点缺乏耐心,可作为妻子实在没义务给花言巧语的丈夫好脸色。 “凶什么。” “怎样!” 这就是寄人篱下的坏处,明明是合理需求,却有点难以启齿。明玺硬着头皮说:“我就想问你枕头被子在哪。” “应该在衣帽间,你自己去找。”夏凌霄抿出一对深深酒窝:“bro,就当是一场寻宝游戏,尽情的去探索新世界吧。” 他是倒霉bro,才会参与一场没有新手指引的游戏。 明玺吃掉最后一块蛋黄焗地瓜,收好垃圾放到门口,回过头擦干净桌子,顺便完成对厨房的探索。 家里明显是经常开火做饭的,厨具餐具调味品不仅一应俱全,而且摆放得当,冰箱里的内容也很丰富,果汁,酸奶,啤酒,气泡水,用牛皮纸袋装着的新鲜蔬菜,玻璃保鲜盒中洗净的水果,以及很多一看就是夏凌霄喜欢吃的巧克力和甜点。 干净,整洁,收纳有序,这样的厨房环境令明玺感到十分舒心。 与此同时也有点犯嘀咕,这冰箱收拾的实在太合他意了,尤其冷藏室里的肉都用密封盒子装着,摆放的整整齐齐,外边还清楚的贴着标签,详细注明肉的种类部位和放进冰箱的时间。 明玺凑近些观察了一下标签上的字迹。 果不其然,是他写的。 没什么可意外,如果说这是他和夏凌霄两个人居住的家,那么负责整理打扫这些家务的人一定是他,毕竟夏凌霄从小就是一个把玩具到处乱丢的小孩,每次去他家都把他的房间搞的一团乱。 明玺现在还记得那时候夏凌霄总喜欢缠着他玩过家家,一会让他拿这个,一会让他递那个,一会又逼着他假装吃橡皮泥制作的美味大餐,像公主对待奴隶一样理所当然的使唤他,只要他不配合,夏凌霄的眼眶里就立刻蓄满泪水,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五岁的明玺最讨厌娇滴滴又爱哭的小姑娘,恨不得把夏凌霄装到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的紫金红葫芦里。可是没办法,夏凌霄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又很擅长装乖,大人都会无条件偏心这样的小孩,根本不管对错,完全不讲道理,只一味要求明玺拿出做哥哥的样子好好哄妹妹。 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感觉,真是明玺童年时期为数不多的心理阴影。 不幸中的万幸,夏凌霄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随父母工作调动去了外地上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两家人都只有过年聚餐的时候才会见面,不然还真难保他能不能成长的身心健康。 再之后就是高中了…… 明玺按下门把手,推开书房的门,探索自己日后居住的空间。 相比之下,书房内的物品要比外边繁杂许多。整面墙的木质书架,摆放着各类书籍影集,摄相设备,奖杯和证书,还有几格内设微缩家具,用于放置胖头胖脸的棉花娃娃。 而书架前是两张风格迥异的黑胡桃木书桌,一张书桌上只有显示器,键盘,鼠标,一览无余,甚至略显空旷。 另一张靠着墙的书桌则恰恰相反。形态各异的置物架层层堆积,塞满了童趣十足的玩偶公仔,墙面空余部分安装了磁吸黑板,用旅游时带回来的冰箱贴附着在当地拍摄的照片,桌面上除了键盘鼠标数位板等电子产品外,还有数不清的本子,画笔,奇奇怪怪的小摆件,生长茂盛的绿植,几件小娃娃的衣服,拆一半没吃完的零食等等等等,桌子底更是让人眼花缭乱,左一摞右一堆的漫画书,一箱子满满当当的游戏机和卡带,快要从小推车里溢出来的零食和饮料。 看得出来,长大后的夏凌霄终于可以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玩了。 因为不方便乱动别人的东西,明玺克制着自己想要从里到外整理一遍的冲动,深吸一口气,坐到用毛绒毯子包裹着的沙发椅上,以这个角度更细致的观察磁吸板上的照片。 埃菲尔铁塔,悉尼歌剧院,莫斯科红场,勃兰登堡门,巴西的救世主耶稣基督像,土耳其的圣索菲亚大教堂,他和夏凌霄像这世上绝大多数情侣和夫妻一样,脸颊贴着脸颊,咧着嘴巴露着牙,在这些知名的地标建筑外留下傻兮兮的合影。 明玺一张一张看过去,心里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和夏凌霄结婚的日子似乎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可怕,起码照片里的他笑得很开心,夏凌霄也是,嘴巴张的好大,露出两颗兔牙,还蛮可爱的…… 啊。他在想什么。 明玺站起身,又坐下,莫名感到彷徨。 5 第 5 章 夏凌霄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这一觉足足睡了两个小时,睡得神清气爽,疲惫全消。 伸个懒腰,习惯性的抓起手机看一眼微信,在众多未读消息中最显眼的莫过于置顶账号一个半小时前的“拍一拍”。 15年那会微信还没有推出拍一拍功能,夏凌霄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明玺想看她朋友圈不小心点到了。 所以看了她的朋友圈,有没有看他们俩的聊天记录? 夏凌霄手指不断上划,满屏都是肉麻又腻歪的表情包、相互报备的照片视频、时长或长或短的通话和视频。 夏凌霄弯起嘴角,敲击屏幕,在“拍一拍”下回复:拍我干嘛 不过须臾,聊天框上方出现了正在输入中的字样。他那边正在打字,夏凌霄就没有退出界面,等待着新消息的弹出。 可三十秒过去了,六十秒过去了,两个六十秒过去了,新消息没瞧见,倒是上方的正在输入中消失又出现,出现又消失,夏凌霄都能想到明玺在那里删删写写的样子。 这个功能是哪年上线的?明玺该不会不知道他在输入框里打字她这边是能看见的吧? 大概又过了十几秒,夏凌霄终于收到回复。 明玺:我在探索 还以为他要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名言警句呢,就这四个字至于犹犹豫豫大半天吗。 刚睡醒,还不想起床,夏凌霄伸了个懒腰,又捧起手机敲字:探索的怎么样? 这次明玺回复很快:[毛线]是什么意思? 夏凌霄一惊,没想到明玺这个刚开局的新手玩家探索的这么深入。 真不愧是十七岁,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就是快。 夏凌霄:毛线,明玺,MX,所以[毛线]就是互联网上你的代称 明玺:哦 明玺:你睡醒了? 这人在说什么废话呢? 夏凌霄回了他一个常用的表情包,一只眼珠圆圆神情懵懵的小猫,配字“叽里咕噜说啥呢”。 明玺的消息几乎和表情包同时跳出来:我饿了 夏凌霄:? 明玺:该吃晚饭了 看样子明玺的消化器官也跟着倒退了十年。青春期的饭量,真不可思议。 夏凌霄回了一个猪头的emoji表情,随即穿上拖鞋走出卧室。三两步后,映入眼帘的是落地窗外蓝紫相间的幻丽夕阳,还有云朵沙发上直挺挺躺着的一长条人。 人皱着眉,紧抿着唇,目光如炬地盯着手机,像是要把屏幕穿两个孔。 “喂。” 明玺一骨碌坐起身:“你走路怎么没声。” 夏凌霄脚步轻,再加上毛绒拖鞋声音小,走路的确很安静,可不管怎么说还是明玺的问题更大。她非常理直气壮:“是你太专注,都要钻手机里去了。” “……你才是猪。”明玺强调:“我下午那会根本没吃多少。” 上镜胖三分,为了保持体重,明玺吃饭永远只吃到七分饱,而夏凌霄嘴巴里总是零食不断,正餐吃的也不多,早就习惯叫外卖的时候主食只点一人份。 一盘饺子,两个人分着吃,对十七岁的明玺来说还真是没吃多少。 “行吧,想吃什么你自己点。”夏凌霄把手机丢给他,又从果篮里拿了一枚青皮橘,坐到阳台的摇椅上欣赏漫天红霞。 明玺拿起手机,果然在屏幕上看到外卖平台:“又叫外卖?” 夏凌霄剥了橘皮,精准投入垃圾袋桶:“不然呢?” 家里明明就有新鲜的蔬菜。 不过想也知道,夏凌霄怎么可能会做饭,如果奥林匹克运动会有比懒这个项目,夏凌霄一定能赛出成绩赛出风采。 所以这个家里平常下厨做饭的人也是他喽? 又是做司机,又是做保姆,又是做厨师,果然跟公主结婚的下场就是一辈子当牛做马…… 明玺在外卖软件里翻来翻去,什么汉江里韩国炸鸡,肥姨妈大骨螺蛳粉,刘文祥大碗麻辣烫,鸭鲜记南京老鸭粉,一眼看过去全都是麻辣鲜香,让人有点难以抉择。 最重要的是明玺本来就不擅长做选择。 “吃手抓饼吧。”摇摇晃晃的夏凌霄忽然停下来说:“点那个皇家小吃的豪华版手抓饼,再来一份经典烤冷面。” 她说完把橘子瓣塞进嘴里,又开始鼓鼓囊囊地咀嚼,慢慢悠悠地摇晃,十分惬意的样子。 明玺目光从她酷似蜡笔小新的脸颊上移开,手指上划,很快看到那家名为皇家小吃的炸串店。 好吧,反正也不知道该吃什么。 明玺下了单,外卖很快送到,所谓豪华版手抓饼的确名不虚传,是那种加蛋加肠加火腿加芝士加鸡块加培根加鱼排加肉松加生菜的豪华版手抓饼,用食用级的牛皮纸包裹着,份量非常大,明玺两只手合在一起才勉强可以环握。 他小心翼翼地撕开牛皮纸,浓郁的香气和酱汁一同溢出,外酥里嫩的手抓饼卷着满满培根芝士,上面还撒了一层肉松和海苔碎。 皇家小吃,名副其实,就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来了也要迷糊一阵。 可还没等明玺吃到嘴,躺在椅子上玩手机的夏凌霄就寻着味道走过来:“给我咬一口。” “不要,你想吃为什么不自己点。” “吃不完多浪费。” 夏凌霄这样说着,已经微微俯下身,大有要凑上来啃食的意思。由于高中那三年她经常使用这种拙劣的手段和明玺抢吃的,明玺几乎条件反射的做出防御,也就是在手抓饼表面留下自己的口水。 在爱情降临之前,明玺和夏凌霄争抢食物的时候从来都是用这种恶心的方式恶心对方。 可今时不同往日。 夏凌霄看着明玺微微一笑,像盘旋多时的鹰,早已瞄准狼狈逃窜的兔,弯腰,俯冲,埋头就是一口,叼走了手抓饼上方裹满酱汁肉松和海苔碎的大一块培根芝士。 明玺瞠目。 夏凌霄细嚼慢咽。 “你……” “亲都亲过不知道几百遍了,你当我还在乎这点口水。” “……” 明玺涨红脸,看着夏凌霄洋洋得意地笑,她似乎很享受这样戏弄他的感觉,以胜利者的姿态指着手抓饼佯装无辜地说:“你还要吃吗?” 当然要吃。 他不吃才是会被她取笑个没完。 何况这么大一份手抓饼,他不吃,她又吃不完,扔掉会很浪费。 不应该浪费食物。 “幼稚。” “你不幼稚,舔来舔去。” 他只舔了一下,哪有舔来舔去。可这样的辩驳也未免显得太幼稚了。明玺装作没听到,低头咬下手抓饼的另一边。 虽然受到小规模污染,但并不影响皇家小吃店豪华版手抓饼的美味。 明玺把超大号手抓饼吃的很干净,还有夏凌霄剩下的半盒烤冷面。 6 第 6 章 夏凌霄从来都是比较乐观的心态,她想着既然明玺身体的各项检查都没问题,或许吃饱喝足睡一觉就会恢复记忆。 当然期待落空也没关系,第二天的太阳还是照常升起,生活总归还是朝着好的方向前进。 更何况与十年前的丈夫相处,这样的人生经历也实在是不可多得。 长久以来,夏凌霄只要一想到高中那会她单方面暗恋着明玺,明玺却喜欢别的女生,心里就总像是嚼了一颗刚从树上摘下来的鲜青梅一样又酸又涩。 可她羞于启齿自己年少时的暗恋,明玺又坚决否认曾对另一个女孩春心萌动,往事不好再重提,那颗鲜青梅便随着岁月渐渐沉了下去,成为独属于她人生里的一笔浓墨重彩。 谁能想到老天如此眷顾,竟然在今时今日把十七岁的明玺五花大绑送到她面前。 吃光麦当当的整份原味板烧鸡腿麦满分早餐,夏凌霄提出:“这样一日三餐都叫外卖也太不健康了,你觉得呢?” 明玺用湿巾擦去桌上夏凌霄遗落的食物残骸,随手丢进袋子里,纸袋遭受暴击,发出一声脆响:“你该不会想叫我做饭吧?是不是有点欺人太甚?” 欸?十七岁的明玺竟如此明察秋毫? 那又如何,她夏凌霄的二十七岁也绝非虚度光阴。 “不是我欺人太甚,是我真的不会,炒菜不是糊锅就是没熟,还食物中毒了好几次呢。” “我就会吗?” “你学得快呀,这可不是我吹捧你,是确确实实亲眼所见!不管多——难的菜,你只要看一遍小红书教程就会做了,比饭店的还要好吃呢!”夏凌霄双手合拢,十指交扣,看向他的眼睛又大又亮,一副非常夸张的样子:“尤其是你做的那道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汤汁淋在米饭上,配一点流油的鸭蛋黄,哇塞,别提有多香了。” “……” “我说真的!你进组这几个月我天天馋你做的红烧肉,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才盼到你回家。” 明玺在满天飞的甜言蜜语里抓到了夏凌霄的漏洞:“所以,我不在家那几个月你吃什么?” 夏凌霄心安理得地说:“你不在家我就回爸妈家吃呗。” 没有漏洞,防御满分。 攻击力也满分。 “难道这时候你还想让我回家吃吗?”夏凌霄嘴巴吧嗒吧嗒,像游乐园里吐海洋球的玩具枪:“那我爸妈都知道你杀青回来了,看我天天回家吃饭肯定要问我怎么回事,你说我怎么回答啊,你不忍心让你爸妈担心,难道就忍心让我爸妈担心吗?你爸妈是爸妈,难道我爸妈就不是爸妈吗?” 明玺被她一球一球打得有点晕头转向:“我,我什么时候说让你回爸妈家吃了。” 夏凌霄乘胜追击:“那你什么意思啊,又不让我回家吃,又不给我做饭,让我天天吃外卖吗?” 她嘟着嘴埋怨:“哪有你这样给人家做老公的。” 明玺:“……” 明玺很想说谁是你老公,我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他心里也清楚,这话一旦说出口,又会引发一波争论,夏凌霄指不定又要大放什么厥词,拿出什么堪比恐怖片的录音录像,因此只能选择沉默。 他的沉默可不是默认。事实上,明玺一点都不认为自己是忽然之间失去了十年记忆,他更怀疑自己身处的世界其实是平行世界,根据量子理论,一件事件发生之后可以产生不同的后果,而所有可能的后果都会形成一个平行宇宙,他一定是穿越到平行宇宙里,所以十年后的一切看起来才会那么荒诞。 这个推测显然比失忆合理。 但夏凌霄显然不会认可他的推测,毕竟她已经认定他“老公”的身份了。 在明玺的沉默中,夏凌霄渐渐低下头,像一朵遭受霜打的小花,皱巴巴,抽蔫蔫,楚楚可怜:“何况我也没有一定要吃红烧肉……西红柿炒蛋也可以啊……” 来了,是狼心狗肺睚眦必报诡计多端的公主病最擅长的以退为进。 明玺早就看穿她这拙劣的计谋,先是提出一个在合理范围内却很难完成的请求,然后退而求其次,再退而求其次次,退到最后仿佛她在委屈求全忍辱负重,而他冷酷无情铁石心肠。 “你别来这套。” “西红柿炒蛋不行……那煎两个荷包蛋呢?现在外边卖的都是预制菜,你知道什么是预制菜吗?西红柿炒蛋都是炒好了再加上各种添加剂用塑料袋密封,吃的时候就拿出来放在微波炉里叮一下……” 听上去预制菜的危害十分可怕,已经不止是制作过程不干净那么简单了。 真没想到十年后的商家如此丧心病狂。 明玺单纯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考虑:“就西红柿炒蛋吧,我看冰箱里正好有西红柿和鸡蛋。” “好耶——”夏凌霄从椅子上站起身,随手摘掉脑后拢住头发的鸭嘴夹:“那有事随时电话联系,我大概十二点半回来吃饭。” 明玺一怔:“你要出门?” “废话,我不要工作的呀。” 夏凌霄看了眼腕表,她大概是在这废话太久,时间有点来不及了,用手指捋了两下稍有些凌乱的头发,然后抓起柜子上的黑色书包,踩上门口的洞洞鞋,仅用十秒钟就完成了出门的全部流程。 “我走啦,拜拜。” “嘭”一声响,大门合拢,屋子里瞬间安静下来。 怎么能有人上学是这样,上班也是这样,十年如一日的风风火火。 明玺深吸一口气,拿出手机在小红书上搜索西红柿炒蛋的做法。 …… 内娱迷信玄学,夏凌霄虽然不是什么顶有名气的大摄影师,但给艺人拍摄写真出圈的概率极高,且凡是新人阶段出圈的演员总能很快接到能让自己升咖剧本。一次是凑巧,两次是巧合,三次就是玄的不能再玄,简直成了夏凌霄的招牌,因此许多经纪公司在培养新人之初都免不得要找她拍摄,再加上一些海报广告和时尚活动的邀约,夏凌霄也是一天到晚忙得团团转。 不过明玺休假在家期间她总是会适当缩减工作量,非必要的工作都是能推就推。 今天的拍摄是推不掉的必要。 “夏夏,真多亏你江湖救急,不然这期杂志封面就要空窗了。”趁着中场休息,艺人去补妆,林佩蓉忙里抽闲的大吐黑泥:“你说我怎么这么倒霉,好不容易找个流量来冲销量,结果前脚拍完后脚他就蓝底白字的塌房了,关键是为了他我还搭个人情,特意请了白老师来拍这期封面。” “没事啊,这不是都找人顶上了吗,问题不大。” “欸,也就是你不跟我计较,换了别人肯定会想“有好事的时候你怎么不找我?家里揭不开锅了想着找我了?”,真是……那边搭人情,这边还得得罪人,倒霉死了。” 夏凌霄笑笑:“我也不是白帮忙的,你要请我吃大餐啊。” 林佩蓉忙点头:“吃!必须吃!这样,待会结束后去吃日料吧,这附近有家很有名的日料店。” “啊,我知道你说的那家店,怎么办,我超想去的,可今天家里有事,中午得赶回去。” “哦对,你家那位是不是回来了?要不叫他一起吃吧。” 夏凌霄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改天吧,他最近不太想出门。” 林佩蓉和夏凌霄是多年好友,一眼就看出她心里有事,可任凭林佩蓉多么料事如神也不可能猜到失忆这一出,只当是寻常小事调侃说:“诶呦,又吵架啦。” “哼哼。”夏凌霄想到昨天明玺那些话还有点来气,想当初明玺说他高中那会紧张她成绩,天天给她补课,都是为了和她一起去北京上大学,她还大受感动,两眼泪汪汪,以为自己的暗恋不完全是单方面。 谁承想竟然是花言巧语。 夏凌霄忍不住说:“果然男人上了年纪就会耍心眼。” 林佩蓉笑起来:“所以雯姐喜欢永远的十八岁啊,耍心眼都清清楚楚的摆在脸上,一目了然。” “要向雯姐学习,我打算找个十七岁的。” “哈哈哈哈很刑啊。” 两人闲扯几句,艺人补妆回来了,夏凌霄拿起相机继续工作。艺人是某知名经纪公司近期力捧的爱豆,选秀出道,上过S+综艺,据说刚杀青一部古偶剧男三,人气不算高,但事业粉丰厚,氪金力度大,所以林佩蓉才找他来填窟窿,当然,能登上这种时尚杂志封面对他后期接时尚种类的代言也大有益处,属于是双方各取所需,互利共赢。 夏凌霄很喜欢拍这个时期的艺人,因为不够自信,敏感又胆怯,看向镜头时会有一种天然的讨好感,如果稍加鼓励,亲切地夸赞,原本青涩紧张的眼神就会变得很柔软。 这是她镜头下的“新人美”。 可惜明玺就缺乏这样的“新人美”时期,他天生对镜头没有畏惧,在她的镜头里更是像开屏的花孔雀一样。 话说回来,她开始拍摄明玺的时候,两个人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 如果是现在呢?如果是十七岁的明玺呢? 夏凌霄忽然期待起来。 7 第 7 章 坐上地铁,夏凌霄从包里拿出手机,给明玺发了一条微信:我还有二十分钟到家[愉快] 明玺回复的倒是很快:哦 哦什么哦,狗人,真是欠修理。 夏凌霄退出微信界面,点开抖音,打算刷刷短视频打发时间,甫一进入就看到了高中同学发布的流浪狗救助。一窝刚出生不久中华田园犬,狗妈妈不知所踪,只剩狗宝宝们在桥洞底下抱作一团,哼哼唧唧很哀戚地叫唤,于是好心的同学把它们装进纸箱里,送去医院检查,又带回家喂奶。 短短一个视频,仅三分钟的时间,小狗宝宝们已经在人工喂养下长大许多,身体圆圆胖胖,四条小短腿,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样子十分可爱。 夏凌霄点了赞,想了一下,又打开微信,搜索同学的名字,发消息过去:嗨喽,你还是原来的地址吗? 季时森:流浪狗太多,现在搬去郊区了,怎么,社会爱心人士又要发来赞助了吗? 夏凌霄:[嗯嗯jpg.] 夏凌霄:新地址发我! 季时森很快发来新地址,紧接着又发来一条小狗宝宝们的视频。 季时森:这是社会爱心人士的专属福利,小狗日报,退订请回复TD 夏凌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爱看多发! 夏凌霄:我要下地铁了,改天聊! 季时森:好,改天聊。 地铁到站,夏凌霄一边哼着歌往外走,一边在手机上挑选狗粮奶粉和各种小狗常用的药品,刷卡出站,看着一众人都挤在地铁口,才惊觉原本晴朗朗的天竟然下起了过云雨。这种雨随云至,云过雨停的阵雨在夏天很常见,众人都不是很急着出去,三三两两的站在地铁口等着雨停。 虽然小区正门离地铁口只有一百米,但这会雨势不小,夏凌霄也不打算冒雨回去。她低头看了眼脚上的白袜子和洞洞鞋,犹豫要不要把袜子脱下来装到包里,免得待会不小心被地上的雨水浸湿。 “a~dou”“a~dou” 手机接连响起特殊的提示音,是明玺用她手机设置的老公专属提示音。 明玺:二十分钟了 明玺:加餐落汤鸡? 夏凌霄笑了一声,铿锵有力的敲击屏幕:你觉得你很幽默吗 明玺:我很饿,所以你还要多久? 夏凌霄拍了张地铁口的照片发过去。 雨水淅淅沥沥,势头比刚才弱了许多,可看上去没有丝毫要停的意思,有人等不及,一鼓作气跑出去。夏凌霄有点犹豫,她昨晚刚洗的头,后天有拍摄计划,明晚还得洗头,如果今天淋了雨,那今晚也得洗头,这样一来岂不是要连着洗三天? 哎,算了。 在好友群里闲谈几句,又百无聊赖的巡视起朋友圈,夏凌霄正忙于点赞评论的社交大业之际,忽然在一片嘈杂中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 “夏凌霄!” 抬头看去,果然是明玺。他个子高,腿很长,肩膀宽且平直,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即便穿着夏季柔软又宽松的家居服,也像是在拍摄某种带有潮湿气的日杂风海报。 夏凌霄弯起嘴角,踩着水花三两步跑到他的伞下:“你怎么来接我?” 一手举着伞,一手向上提了下医用口罩,明玺垂眼看她:“不是你叫我来接你的。” “我?什么时候?” “那你给我发那张照片是什么意思?” “告诉你我在等雨停啊。” “呵呵。” 明玺刻意地冷笑了一声:“我要不来接你,你又有话说。” 夏凌霄很冤枉,她这次明明就没有耍什么阴谋诡计,毕竟明玺都还不认路……欸,明玺还不认路啊。 “所以你是怎么找来的?” “高德搜一下地铁口,最近的不就是了,你又不是二百五,总不可能从马路对面的C口出来。” “这样子哦。” 夏凌霄的语气好奇怪。虽然没做什么亏心事,但明玺还是莫名其妙的有些脸热。 幸好出门的时候想起来戴口罩…… “不过还是要谢谢你来接我。”夏凌霄不打一声招呼地靠拢过来,胳膊紧挨着他,笑的像一只小海狸:“要不然我还要等好久,饿都饿死了。” “……那你走快点。” “走不快了,我好累。” 明玺看了眼她身后的黑色书包,伸手扯了扯:“负重前进,难怪走这么慢。” “啊,还有包,我都忘了。”夏凌霄说完便脚步一停,眉头蹙起,随即摘下书包一把塞到他怀里,有点气鼓鼓地说:“你就不能帮我拿一下吗,怎么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绅士?在哪?我凭什么要帮你拿。” “凭我在外边辛苦工作,你在家里,你今天上午在家都做什么了?” 明玺将包带搭在肩上,面无表情地说:“抠脚。” 抠脚,饭圈用语,指明星没有公开工作行程或处于事业空窗期的状态。这是夏凌霄打死都没想到的回答,忍不住笑出声:“你接受新鲜事物的速度还挺快。” “还行吧。” “那死装的意思你也知道喽?” “哼。” 明玺没什么好脸色。他知道夏凌霄不可能凭空提起“死装”,一定是又在心里这样评价他,才想起来自己昨天已经口头上评价过。真是没心没肺的公主病,亏他准备好了饭菜,还特意到地铁口接她,给她打伞,替她拎包…… 明玺确认十年后的夏凌霄公主病更严重了。 她似乎认定身后有个随时给她收拾烂摊子的仆人,回到家那双沾满雨水的鞋子就随便乱脱,一只扣在地板上,一只差点飞出玄关,而她头也不回地跑进去,对着餐桌上的西红柿炒蛋极尽赞叹:“哇,好香啊。” 明星很想就这样放着不管,可那对劳燕分飞的苦命的洞洞鞋实在刺到了他的眼睛。 是他活该,谁让他和夏凌霄结婚。 把书包搁到柜子上,明玺俯身捡起那双洞洞鞋,放到落尘区外侧的鞋柜旁摆正,随后又从收纳篮里找到酒精喷雾和纸巾,仔细清理掉地板上那一小滩湿润的雨水。 而他给夏凌霄收拾烂摊子之际,夏凌霄正托着相机给那盘西红柿炒蛋拍证件照。 “你这会又不饿了。” “先留个念嘛,在我看来这可是真正意义上的你人生中第一次下厨。”夏凌霄说:“我们俩刚谈恋爱那会你说人生第一次下厨做饭,老天,上来就是满汉全席,水平高的简直不要太夸张,我一直怀疑你是偷偷练习过,果然,这才是正常水平嘛。” “喂。”明玺有点不爽:“我只是懒得做,你……” 明玺止住声。 他没想到夏凌霄的镜头会忽然移向他。 “干什么。” “拍照留念呀,你要不要笑一下?” 明玺笑不出来。他的脸部肌肉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紧绷过,身体的所有感官似乎都被无限放大,一切微小的细节都在此刻迸发出强烈的存在感。 嘴唇干涩,头发凌乱,因昨晚睡眠不足而干涩泛红的双眼,还有眼下难以忽视的青黑。 明玺出于本能地侧过身:“你无不无聊。” “怎么啦,很帅啊,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帅,随便一拍就是广告大片。” “这还用你说。” 明玺一直都很清楚自己外貌上的优势,毕竟他从小就是一个人见人夸的漂亮小孩,大概从上初中起,明玺就经常能在桌堂书包或课本里翻出染着香气的情书,课间也总有其他年级的女生专门跑来给他送零食和饮料,还有外校的学生赶在放学那几分钟特意来看他,又或是辗转要到他的手机号,每天发短信分享自己的日常。 可是……他还是第一次从夏凌霄嘴巴里听到这样的夸赞。 有点怪,像在装满雪碧的玻璃杯子里丢几颗泡腾片。 “明玺。” 明玺下意识转过头,听到她按下快门的声音。这么仓促,五官一定都糊掉了,果然她就是想拍他的丑照。 可夏凌霄却在这之后很满意地看着相机里的他:“哇,这张拍的好好欸,刚刚在地铁口我就想给你拍一个这种胶片感的照片了。” 夏凌霄喜欢,他的照片。 明玺感觉很不自在,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也许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对了,他要把菜热一热,已经盛出来好久。 “别玩了,赶快去洗手。”明玺走到餐桌旁,端起那盘西红柿炒蛋,不自觉注明:“我热一下。” 夏凌霄笑一笑,又举起相机,隔着镜头看向他:“最后再拍一张,我真觉得你今天超帅的,像我高中那会画的漫画男主角。” 二十七岁的夏凌霄到底是怎么做到,毫不费力地说出这样类似于话梅糖的话。 明玺耳后一阵滚热,机械性的打开灶火,热菜,重新盛出。 端上餐桌时夏凌霄已经洗好手,捧着他提前盛好的米饭翘首以待。 “让我来尝尝味道怎么样。” “你是什么美食家吗,还打算点评几句。” 夏凌霄还真拿出美食家的姿态,直直坐着,夹起小小一筷子鸡蛋放到嘴巴里品尝,眼神瞬亮:“好吃欸!原来你真的第一次做饭就这么好吃!” 她语气真夸张,让人怀疑真实性。 不过感觉还不错。 不枉费他精益求精,浪费的那十枚鸡蛋和四个西红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