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纯真之歌》 Chapter 1 詹姆斯·瑞文珀特博士——如今该称呼他为瑞文珀特牧师——并不懊悔他离开熟悉的牛津学府,投身国教教会做了一名修士的决定。 他自认行动温吞,满身学究气,脾气也太过温和,无疑这种生活于他来说很是相宜。不,即使连日来坐驿站马车赶往格洛斯特郡的这一路舟车劳苦(更不用说他租的座位在外面,而且路上一直在下雨,他费了不少功夫保护他的书和文件)也不能令他的决心有半点动摇。 更何况,现实一些说,他虽然年轻,但一没有钱和地产,二没有父母亲戚,前途不甚光明,更没有能够相助的朋友。当然,他曾被人友善地建议往婚姻这条出路考虑,约翰·伊万斯就曾私下里跟他说,逻辑巷那书商的寡妇对他一往情深,人人都知道她的丈夫留给她将近两万英镑的遗产……至于她本人,詹姆斯从未听谁说过她不好,她年轻、正直、漂亮、慷慨,简直人见人爱。但詹姆斯对此事却不甚热衷,他自认为已经习惯于学者之间的严肃讨论,和女性谈话反而提不起兴趣,与其让他花几个小时去听往帽子上缠缎带的好处,倒不如和阿奎那、阿里斯托芬、欧几里德以及阿维森纳等人作伴。 所以,在三个月前的那天早晨,当普罗斯顿博士乐呵呵地走进他房间时,詹姆斯并没有依从本能礼貌地请他离开。 “看到我你肯定很惊讶,瑞文珀特先生。”普罗斯顿博士抚摸着他那快要撑破马甲扣子的翩翩大肚说,“我们还算不上那种会到房间里问候对方的朋友。” 的确如此,不过问题又出在谁身上呢?他敢断言普罗斯顿是牛津建校以来最差劲的学者,他喜欢骑马打猎远胜过书本学问;自当上教授以来他一节课都不上,只是根据学院规定隔三差五去应个景;一次宴会可以吃掉一整只烤鹅(差点被撑死);从早到晚都喝酒;坐在椅子里都能打瞌睡,口水还滴到衣服上……所有人都知道詹姆斯对他颇有微词,可惜这种诚实对他没有丝毫好处,不过他还是给普罗斯顿造成了好些麻烦。 见詹姆斯不愿搭话,普罗斯顿博士又说:“我给你带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瑞文珀特先生!” 詹姆斯再一次忍住纠正对方的冲动。毕竟普罗斯顿不是第一个因为他太过年轻而不对他用“博士”这个称谓的人。 “你得请我喝一杯,你确实该请我喝一杯!听了我给你带来的好消息,你肯定会非常诚恳地请我喝上一顿!”说着普罗斯顿已经在四下里找酒瓶,脑袋扭来扭去活像一只巨大的乌龟。 但是詹姆斯从来都对饮酒这项消遣不甚热衷,房间里自然是没有酒的。于是普罗斯顿博士只好接着说:“格洛斯特郡有家人是我朋友,你要知道,他们问我能不能找一位博学的绅士去那儿作教区长,我立刻就想到了你,瑞文珀特先生!” 詹姆斯非常矜持地扬起一条眉毛,但他没有打断普罗斯顿博士的话。 “他们那儿的牧师工作并不繁重,我跟你说,他们前一位牧师切菲尔德先生可是活到了九十三岁高龄,可想而知那里的环境有多么利于健康,那儿的空气又该有多么清新!那位牧师为人善良,受人尊敬,但他毕竟不是一位学者。咳,瑞文珀特先生,你会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花园、果园、农场一应俱全。要是你同意的话,我今晚就写信给卢卡斯家的人,免得他们焦急等待。” 虽然普罗斯顿极力推荐,但詹姆斯没法立即回答。他知道普罗斯顿在盘算什么。等他一离开莫顿学院,普罗斯顿的那位堂弟就能坐上他的位置了。不过他也不想故意与普罗斯顿作对,更何况,这份差事确实听上去令人心动。 詹姆斯觉得,这件事要么对前途有好处,要么对健康有好处。 于是在1880年的最后一个夜晚,当詹姆斯·瑞文珀特牧师辗转来到格罗切斯特镇稍作停留时,虽然身体上劳苦疲惫,精神头儿却依然很足,连带着他觉得这一晚落脚的地方也比一般旅店好得多。 这晚是除夕夜,尽管一个人孤零零吃着作为晚餐的烤鲭鱼、马铃薯炖肉和苹果布丁在外人眼里颇为凄凉,他自己却感觉很满足。 第二天一清早,他便搭乘了一辆由新年回乡探亲的年轻夫妻赶的驴车穿越迪恩森林,沿瓦伊河东岸一直往下游走。如此又奔波了半天,终于在下午抵达了林地村。 他对此地的第一印象不佳。 雨下个不停,林地村周围显得十分荒凉,可以说是荒无人烟。这里有林木茂密不不见人烟的森林和陡峭峡谷,有白浪翻滚的河流,泥泞的小路两旁满是□□的岩石和枯萎的橡树,还有大风刮过的阴森荒原。 他得承认,这风景很是令人难忘,说不定能为小说中的写景段落提供良好的素材,但是要他住在这儿……对他而言,此处无疑十分闭塞,村民大约也没受过什么教育。 好在往南还有塔丘乡。自我安慰了一番,詹姆斯别过那对夫妻,带着行李下了驴车。走出林地村的地界后,他又走了一个多小时。拐过又一个坡道后,他终于看见一处人迹——一座灰扑扑的农舍,四周是被雨水浸湿的围墙,更远处是灰暗的水汽缭绕的树林。 詹姆斯心想大概是快到村子了。刚加快了脚步,就看见两个人骑着马沿小路走来。他们停在那座灰扑扑的农舍旁,隔着矮墙跟院子里的人说话。 虽然詹姆斯不懂得相马这种事,但眼前那两匹马实在漂亮:它们高大强壮,毛皮发亮,高昂着头,不断在原地踱步,仿佛不愿停留在如此平凡的土地上。其中一匹是黑色的,另一匹则是枣红色。枣红色的那匹马尤为耀眼,在詹姆斯看来,它仿佛是整个格洛斯特郡唯一发光的事物,它就像烈火一般在被雨线缝串在一起的天地间燃烧。 跟那两个骑马的人说话的是个老态龙钟的人。詹姆斯走近之后听见有人愤怒地大声呵斥,只见其中一个骑马的人伸手用一根细细的木棍在那老人头上比划。那姿势詹姆斯从未见过,心想说不定是格洛斯特郡某种特有的习俗。他自认从没见过如此充满敌意的姿态,出于民俗研究方面的兴趣,他站在远处静静观察了一番。 詹姆斯估计那人没有问出什么东西,他转头和他的同伴说了两句,然后很不满意地调转马头准备离开。詹姆斯转念一想,既然他现在已经进了村子,那老人家自然就是他的教区居民,解决争端,化解矛盾,自然是对一位教区长来说不可推卸的责任。念及此詹姆斯连忙快步走了过去,叫住那位正准备回屋避雨的老人,告诉他自己是新来的教区长,然后询问他的名字。 老人先是狐疑地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才说他叫汤姆·退斯特。 “好,退斯特先生,”詹姆斯热情友好地对他说,“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刚才那位先生看上去很生气的样子?” “是这样,先生,”显然对被人称作先生有些不习惯,老汤姆也连带着客气起来,“那位是绿溪谷的波特老爷和他的小舅子艾博先生,他们前两天收留了一个到村里偷东西被抓住的吉卜赛女人,那女人大着肚子,今早就开始生产了。”老汤姆说着露出一脸不赞同的神情。 詹姆斯虽然没有见过吉卜赛人,但也听说过人们对他们的一些不好的说法,于是只点了点头,示意老汤姆继续说下去。 “他们是来找我家婆子的,牧师先生,我家琳蒂一直是村里的接生婆。” “是吗?”詹姆斯接着问道,“那你为什么不叫你妻子出来?她在哪儿?” 老汤姆指了指南面山坡上的草地,透过雨雾,詹姆斯隐约可以看见一座哥特风格的老教堂和一片墓地。 “那现在谁来帮村里的女人接生?”詹姆斯问。 老汤姆告诉他,是有两个人来接替:一个是斯文顿先生,科尔福德镇的药剂师,还有霍尔姆斯先生,切普斯托的大夫。但这两个地方都挺远,骑马要走上两个小时,还得冒雨渡河。但是听老汤姆说,那个吉卜赛女人情况不妙,“多半是难产”。 说实话,詹姆斯原本对那两位骑马的先生略为不满,就算是下雨天,他们又怎么能骑在马上跟一位老人家说话呢?不过了解了大致情况后,他又觉得这两位先生一定是救人心切,更何况他们是为了一位素不相识的并不体面的女子冒雨寻医,一时莽撞了些也是完全可以谅解的。 不管怎么说,詹姆斯还是立刻快步追上了那两个人,并对骑枣红马的人说:“先生,鄙姓瑞文珀特。我曾在牛津学过不少科目:法学、神学、医学……还曾得到过当今知名的约瑟夫·李斯特医生的指点,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愿意去帮助您府上的那位女士。” 那位先生弯腰看着詹姆斯,表情阴沉严肃但又急切。他淡褐色的眼睛无比清澈明亮,仿佛充满智慧,一头卷翘的黑发即使被雨水淋湿也依然倔强地朝四面八方支棱着,看上去最多不过三十岁模样。 “那么您拥护盖伦还是帕拉塞尔苏斯?”他问。 “什么?”詹姆斯问,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但对方还是很认真地看着他,于是他回答:“先生,您提到这两位古代医者都已经过时了。盖伦的解剖学是通过观察猪、羊、猴子学到的,帕拉塞尔苏斯则迷信魔法。其实,”他笑起来,“先生,就算您问我是否能以古希腊语背诵希波克拉底誓言都没关系,可那都不足取信。” 刚说完詹姆斯就后悔了,他不该取笑对方。他想起就是这个毛病令他在牛津树敌不少,他想起自己如何镇重立誓要在他的牧师生涯伊始彻底改掉这个毛病,从今往后耐心对待所有无知无理的行为。 不过那位先生只是冲他的同伴笑着说:“瞧,霍拉修,我们的运气挺好。我们没找到接生婆,却找到了一位学者,一位真正的医生。” 在他说话的时候詹姆斯又有了一些新发现:这位波特先生和他的妻弟艾博先生衣着都非常古怪,因为料子的颜色很深,再加上下雨,所以他一开始才没发现。他本以为这两位先生穿的是乡绅们外出时常见的那种粗呢的长摆外套加斗篷,可是走近之后他才发现单那斗篷便是天鹅绒或者其他更好的上等料子,不但在这雨天里光洁如新,还没有丝毫吸了水的垂帖感,看上去倒和压根没有淋着雨一样。而两位先生斗篷之下的衣着更是奇异,并不是他想象中的外套马甲,而是长袍,真正的长袍。这位波特先生斗篷领口上别着的银扣更是精工细致,隐约雕刻着一只衔着一口坩埚的鹊鸟——詹姆斯猜想那大约是家徽之类有寓意的图案。 “我本来以为只有去圣芒戈求人来帮忙了,”波特先生说,“不过您肯来就更好啦!”他沉默了一阵,突然大叫:“你还愣着做什么?你这个愁眉苦脸的家伙!”詹姆斯吓了一跳,但很快意识到他是在说旁边这位年轻的霍拉修·艾博先生。“快帮这位好医生骑上马!” 詹姆斯正要解释说他根本不会骑马,可是艾博先生已经下来了。他羞愧不已地觉得艾博先生一定是把他抱上马的,因为他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已经脚踩马镫手握缰绳了。 还没等他问艾博先生该怎么办,身下的马突然就跑了起来。 牛津时下很流行讨论相马、骑马、驯马一类的话题。一大群不学无术的学生为自己懂得一些与马有关的事情而沾沾自喜。但是詹姆斯发现,骑马根本没有那么麻烦:你只要紧紧握住缰绳,其他的事交给马就行了。 这匹马突然就加速了!跑得飞快!他们很快就离开了主路,跑进一片茂密的森林,周围长满橡树、梣树和冬青;落叶飞舞,雨水溅落,他和波特先生像划开阴沉空气的幽灵一般飞梭而过。荒野里灰蓝色的水塘、被风吹歪的苹果树林、颓圮的青灰色石墙、塔楼的废墟以及溪流从他们身边一一掠过。他们翻山越岭,终于来到一座雨雾缭绕的溪谷,站在一座孤零零的大宅门口。 这座建筑外观十分古老,房子各个部分风格迥异,所用的材料也完全不同。有燧石和其他石料,也有古旧的银灰色原木,还有深红的砖头,在一片灰色调中十分抢眼。走近之后,他才发现这座宅子实在是疏于打理:门没了铰链倒在地上,用棕色的破布盖住;窗玻璃碎了,用旧纸张糊起来;铺着石板的屋顶上布满小洞,过道和花园荒草丛生……在夜幕降临的这一刻,这座宅子看上去就像长久荒废一般凄楚哀凉。 詹姆斯心想这座宅子过去一定也曾辉煌光鲜过,园子里那一汪池塘就一定是个怀旧的见证者,要不然那被雨滴扰乱的水面怎么会倒映出另一番模糊的水光美化过的鲜亮美景,与亲眼所见的倒像是截然不同的两处。 揉了揉被雨水模糊的眼睛,詹姆斯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双手已经完全冻僵了。他跟在波特先生身后战战兢兢地下了马,往大门走去时一时没忍住打了个喷嚏,正想向波特先生道歉,就见对方反而朝他歉意地笑了笑,然后伸出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詹姆斯顿时又对波特先生多生出几分好感,他只觉得对方的笑容和姿态令他倍感温暖,一时间仿佛全身的温度都回来了,热乎乎的再没感到半丝寒意。 如此一来就算对这宅子有再多好奇,詹姆斯也决定不会再去细细端详,免得自己将来一时轻言,损害波特先生的声誉。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屋,快步穿过门厅走廊上了楼,经过许多房间。尽管下了决心不去细看,但他还是不免注意到,波特先生家的仆人没有一个来欢迎他们的主人,或是来通报一声情况,反而都傻头傻脑地躲在阴影里。 波特先生领他去了那位吉卜赛女人休息的房间。只有一位身形高挑的女士在看护那可怜的女人。那位女士令詹姆斯眼前一亮,她穿着修身的浅蓝色长袍,袍袖被仔细挽起至手肘,用银色的丝带整齐系好,一头金黄的长发在脑后挽成一个简单的发髻,在烛光中闪闪发亮,几绺波浪般微卷的碎发垂落于她姣好的脸颊旁,她看上去最多不过二十五六,修长婉约的眉毛和明亮清澈的绿眼睛盛满了属于成熟女性的温柔和美善。詹姆斯别过脸去,不敢再多用目光冒犯,只听那位女士带着令人心动的急切朝波特先生询问着。 听着两人的对话,不用再多介绍,詹姆斯便明白这位女士正是这座宅子的女主人波特夫人。 “瑞文珀特先生,您不知道我们有多感激您愿意赶来相助。”波特夫人真心真意地冲他说,“我们之前从未与吉卜赛人打过交道,不知道为何她非常抵制我们的魔药和治疗咒,我们只能求助于您的知识和技巧了。” 詹姆斯此时只顾着掩饰自己的脸红,全然没顾得上在意波特夫人一些古怪的措辞。他走到床边认真地查看那位可怜女士的情况。 屋里很黑,因为老习俗认为产妇需要保暖,所以壁炉里的火生得很旺,实在是闷热难耐。于是他立马转身去拉开窗帘,推开窗户,但是刚从窗户望出去他就惊呆了,眼前的美景实在难以用文字描述。 那绝不是他方才途经的花园:全然不见半点颓废潦倒的景象,各色鲜亮美丽的花丛草木完全不受风雨和严寒时节的影响,自顾自生长得欣欣向荣,灌木和草坪修剪的整整齐齐,更是不见一块碎石淤泥,园中波光粼粼的池塘水面倒映着这一切景物,连同一座被温暖灯火点亮的干净漂亮的古老宅邸。他收回目光看了看手边的窗户,玻璃上没有半点污渍,更不用说裂痕了,窗台也是一尘不染,方才被他扯开的窗帘用的也是上好的布料,其上的花纹也是精美鲜亮,看得出一直被人细致打理。他又接着往屋子里看:银制的烛台反射着火光璨璨生辉,雕刻着精美花纹做工精细的木柜表面光洁平滑,红褐色的厚实地毯打理得干净又温暖,壁炉里里外外都打理得十分干净,没有半点炭灰溅到炉子外面,而在壁炉上方悬挂着一幅黄铜镶框的风景油画——无论是青翠的草坪、神秘古老的城堡还是其湖中的倒影看上去都栩栩如生,湖面的波光仿佛还微微晃动。 总之屋里全然是一片富丽而又舒适的景象,此情此景令他觉得自己方才在宅子外观望所得的判断完全是谬以千里。 难道他方才是因为连番赶路过于疲惫,再加上湿冷受冻,所以眼目昏花了? 如此一想倒是很有可能,再加上救人要紧,他没有继续浪费时间琢磨,赶忙回到床边察看产妇的情况。 这个吉卜赛女人比他想象中年轻,可能还不到十五岁;身材瘦小,透过皮肤几乎可以看到她的骨头;她腹部紧绷,肿胀如鼓。 詹姆斯虽然读过类似病例的资料,但眼下想要让这位女士配合他实在很困难。他尽可能说得准确易懂,但是她十分虚弱而且痛苦,很难照他说的办。 他回头请波特夫人准备些热水来,对方倒像是早有准备一般,眨眼间盛了清水的黄铜水盆和冒着热气的带把银质水壶就出现在了他身后的柜子上。 詹姆斯脱下外套,仔细清洁了双手,然后开始帮忙引产。很快他就发现,胎儿的位置非常危险。因为没有手术钳,他只能试着用手帮它翻身,尝试了几次之后终于成功了。 又过了四五个小时,一个男孩终于诞生了。 詹姆斯看着怀中用干净的棉布包裹的男婴,一时间百感交集。说不感动那显然是骗人的,这毕竟是他亲手接生的第一个生命,一个活生生的小家伙。 他想起李斯特医生曾告诉他,新生儿一般呈鲜红的颜色,也有时颜色更深,好像波特酒。而这个孩子显然是属于后一种情况,并且浑身滚烫得几乎无法直接触碰,简直像一块刚出炉的炭火,詹姆斯一连用了两盆温水才给他降下温来。 不过这小家伙非常强壮,詹姆斯把他递给波特夫人时,他还狠狠踢了他一下,他的胳膊很快就青了。 可惜他没能救活那位母亲。死亡俘获了那可怜女人的心智,狠狠地从她脑中席卷而过——就好像狂风刮过屋子,所有的门都在砰砰作响。弥留之际,她觉得自己似乎犯下了滔天大罪,不断地向她的妈妈乞求原谅,原谅她没有听她的话,把恶魔之子带到这个世界上。 “嘘,”詹姆斯握着她的手柔声说,“那是你的幻想。看看你的孩子,我没见过比他更漂亮可人的孩子了……”他看了看波特夫人怀中那小婴儿皱巴巴的小脸,“……他会被教养得很好,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你的母亲一定会原谅你,放心。”可是她完全没有听他说话,只是拼命呼唤着她的妈妈来将她带回他们的族人身边。 詹姆斯竭力挽救他。但最终还是徒劳无功,当他看着她最终咽气,只剩下茫然的虚脱。 自己这般努力又有什么用呢?他心想,一个生命来到世间,另一个又撒手离去,等于徒劳无功。 抽了抽鼻子,他开始低声念诵赞美诗权作祷告,渐渐的才觉得脑袋里平静了一些。睁开眼睛时,他发现波特夫人不知何时已带着孩子离开了。 他叹了口气,起身去找波特先生。这位好心的主人正独自在书房里喝酒,一副忧郁的样子。那时候差不多是九十点钟。 詹姆斯婉拒了波特先生推荐的那种火焰威士忌。他觉得自己作为教区长,眼下应该说点儿什么赞美他们一家的美德,或者哀悼一下这无名女子的悲惨早逝,可是他对这两者都几乎一无所知。他想不出来该说些什么客套话,于是就原原本本跟他说了事情经过,然后简单说了几句在他自己听来好像是在因为误杀了那位女士而道歉的话。 “瑞文珀特先生,”波特先生说,“我相信您已经竭尽全力了。我们接纳她时,她的状况已经很不理想了,思维和记忆都是一片混乱,就算想寻找线索联络她的家人也无计可施……虽然我们有尝试为她施治疗咒,或者用魔药为她调理身体,但她的情况反而更加糟糕……唉,想来她的死我们也有很大责任,若是我们能早点为她找到一位像您这样的医生就好了。” 虽然詹姆斯对波特先生的话略有几处感到迷惑,不过很快被不知何时送到他手边的热茶和美味点心驱散一空。最后剩下的,就只有对那个自己亲手迎接到这世上的小生命的挂心。 “您刚才说,是个男孩?”看上去这个话题让波特先生的情绪被点亮了不少。“多好啊,一个男孩!我和艾琳一直想要一个男孩!”他说着打开门像个大孩子一样跑了出去。 波特先生的欣喜虽有些不合时宜,但贵在真诚,詹姆斯也多少受到他的感染,心情明亮了不少,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对那孩子未来人生的可能光景有了几分乐观的推测。 这时他终于有时间,也能放心地四下打量一番。天花板很高,干净而明亮,地板是复古的方砖,就跟那些精致的烛台和精美的摆设一样一尘不染、光洁锃亮,每座橡木柜子、每个胡桃木抽屉、每张小桌和每处扶手都仔仔细细地打上了蜂蜡,显得光彩照人,也充分显示出女主人的勤劳。除却一些古怪的,看上去像是缺少了人物只剩下背景的油画,屋里一切都干净、精致、整洁、舒适。两相对照,詹姆斯可是自惭形秽。他周身邋里邋遢、衣衫不整。 还不是因为在大雨里先乘驴车后步行地赶路,然后又骑行狂奔一路穿过茂密的森林,之后又经过好几个小时的煎熬,送走了一位死者,迎来了一个新生命……他这才发现衣服上还沾了一块红褐色的血污,想来肯定是方才忙乱中弄上的。 当他跟在波特先生后面来到一楼的客厅里时,正好看见波特先生抱着那孩子,借着头顶缀满水晶的黄铜吊灯的光亮仔细端详,而波特夫人和不知何时归来的艾博先生正分别坐在壁炉两旁,一个欣喜、一个担忧地看着这一幕。 波特先生欢欢喜喜地举着那个男孩,声称自己非常高兴。“瞧啊,这难道不是个漂亮的男孩吗?他诞生在这座房子里,多么奇妙的巧合啊!” “在你更加兴奋以前,我亲爱的姐夫,”显然是这座屋子里倒数第二年轻的艾博先生老成地叹了口气,“我不得不做那个不受欢迎的人,提醒你这样一件显而易见的事情:那孩子的母亲并不是我们这一类人。” 还没等露出一脸沮丧神情的波特先生出言反驳,波特夫人便柔声对她的弟弟说:“我知道你的担忧,霍拉修,但这孩子还这么小,什么都还看不出来呢。”她笑着看了丈夫一眼,“不如让他先留下来……若是到时候仍没有征兆,再请母亲或者卢卡斯先生帮忙安排一户好人家收养。” “没错没错!”波特先生高兴地附和道:“我看这样办很好!” “且不说老夫人会不会赞同你们的做法,”艾博先生冷静地分析道,“这样的安排不会对那孩子很不公平吗?你们将来打算怎样对他解释这一切呢?再加上你们一旦收养了他,如果将来证实他确实不是我们中的一员,你们真的忍心把他送走吗?而且到时候这孩子也懂事了……你们能狠心修改他的记忆吗?” 听到这里詹姆斯越来越迷惑,而波特夫妇的兴奋喜悦也越来越少。然后另外三个人似乎都突然意识到还有詹姆斯这样一个外人在场,热情的同他寒暄起来。直到这时他们才算正式向彼此作过介绍。 原来这位绿溪谷的男主人名叫亨利·波特,正是这座宅子和这片谷地世袭的继承人,如今他与自己的妻子艾琳两人居住于此,母亲波特老夫人则独自居住在位于伦敦的别邸。而这位性情沉稳的年轻人名叫霍拉修·艾博,是波特夫人的弟弟,因为尚未成家,所以时常会来这里小住。 “说到这里,我倒也十分赞同艾博先生的顾虑,”詹姆斯看着波特先生怀里的孩子说,“与其等到孩子懂事之后再另寻人家,不如早做决定将孩子安置下来,稳定的成长环境对孩子很重要。” “唉,这些道理我也懂……”波特先生不舍地盯着怀里的孩子,“就算将来我和艾琳有了自己的孩子,也绝不会让他受半点委屈。但是……” “但是我们也有些难言的苦衷,”波特夫人朝詹姆斯看了一眼,细心解释道:“波特家也算是个古老的家族,有些隐秘是只在子女间传承的,我们只是担心留下这个孩子,将来却发现他对这些规矩不适应,怎么做都是为难。” “啊,”詹姆斯点了点头,“既然如此,这孩子便交给我。” 屋里另外三个人都惊讶地看着他。 “虽然初来乍到,但我怎么也算是这里的教区长,收养这个孩子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虽然连自己都很惊讶,不过越往下说詹姆斯越觉得这样安排很有道理。“他算是我接生的第一个孩子,我既然亲手将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自然也想看着他好生长大。我的工作和生活都很稳定,就算请个保姆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对于孩子将来的教育应该也有余力……” “可是瑞文珀特先生,”波特夫人歉意地打断他,“这样大的事你不用同尊夫人商量吗?” “我夫人?”詹姆斯惊诧地问。 “你已经结婚了,瑞文珀特先生?” “我?没有,夫人!”詹姆斯红着脸回答道。“而且这一点并不是问题,我是不打算结婚的。” 屋里降下片刻的沉默。 “哦,”波特夫人最后说,“我看这件事要么就先这样安排:瑞文珀特先生刚到村里就任,一定还有许多事情要打理,像是房舍的重置,教区情况的熟悉,还有那位女士的葬礼……总之这孩子就先留在这里由我们照看,待瑞文珀特先生安顿下来之后再接过去,你们看这样如何?” “您想得很周到,夫人。”詹姆斯点了点头。“我想不出比这更好的安排了。” “既然如此,您今晚先在客房休息一宿,”波特先生说,“明天一早我亲自陪您去卢卡斯先生府上。” “不不不,”詹姆斯急忙说,“用不着您这么麻烦……” “这是应该的,瑞文珀特先生,这是应该的。”波特先生一边说着一边将不知何时出现在他手中的奶瓶塞进小家伙的嘴里,然后轻拍着襁褓发出几声奇怪的声音。“再说我们还得商量一下为那位可怜的母亲下葬的事宜嘛。” Chapter 2 到头来詹姆斯非常庆幸那天早晨波特先生有陪同他一起去卢卡斯先生府上。显而易见的,他并不是卢卡斯先生——抱歉,应该是卢卡斯将军——心目中理想的教区长人选。 他们先是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说客套话,显然这对在当地备受敬仰的夫妇并没有预料到他们的新任牧师会在波特先生的陪伴下到访。随后卢卡斯先生就拿着普罗斯顿博士的介绍信,半信半疑地大声念了几句,接着突然转变话题说起詹姆斯将会入住的那座房子。 卢卡斯将军说这种长期由老年人照管的房子很容易荒废,他担心会花不少钱去修理,但是既然瑞文珀特先生是个有产阶级,这些花费倒也没什么。 卢卡斯将军喋喋不休,詹姆斯就盯着壁炉发呆。他坐在那儿觉得自己简直快要睡着了,突然发觉将军说的不对,而他有义务尽快纠正他的错误。于是詹姆斯打起精神说道:“将军,您恐怕理解错了。我并不是有产阶级。” 也许是他的错觉,他觉得一旁的波特先生似乎被茶水呛了一下。 卢卡斯将军奋力睁大了他那双深邃的褐色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着詹姆斯,“钱肯定是有的,”卢卡斯夫人在一旁耐心地说,“公债什么的。” “也没有,夫人。” 这下连卢卡斯夫人也沉默了。 “瑞文珀特先生,”卢卡斯将军用一种跟小孩子解释地球是圆形的口吻说:“我们这个教区虽然不小,但包括林地村在内的大部分人都很穷,算下来教区长的年收入不会超过一百镑。这点收入不够一位绅士生活。您连日常生活的开销都不够。” 看来普罗斯顿的精明算盘里,还包括了害他穷困潦倒这一项,不过现在看到这点却为时已晚。詹姆斯感到头皮一阵发麻,他能怎么办呢?他没有钱,在牛津又树敌颇多,这一走必然再难回去。他只能叹气,自称生活节俭。 卢卡斯夫人轻轻笑了一声:“瑞文珀特先生,您可以节俭,但是尊夫人只有那么点儿家用的时候就会有想法啦。” “我并没有结婚,夫人。” 这一次的沉默可怕的漫长。 “哦,”卢卡斯将军哼了一声,“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想,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要一个可敬的、有家室的、前途光明的人来。真不知道普罗斯顿在想什么。我之前已经拒绝了一个没结婚的年轻人,不管怎么说那人一年还有六百镑的收入!” 在他们开始讲正事之后一直沉默地坐在一旁的波特先生这时终于说话了:“关于这一点,您大可不必担心,我可以保证瑞文珀特先生确实是一位可敬的、有家室的、前途光明的人。” 不单是卢卡斯将军夫妇,就连詹姆斯也惊诧地看着他。 “之前我已经向二位解释了今早陪同瑞文珀特牧师来贵府拜访的缘由,试问像这样一位热心助人又博学多才的绅士怎么会不是一位可敬的人呢?我相信以瑞文珀特先生这样俊秀的人品才干,在这教区不出两年就能干出一番成绩,到时教会又怎么会对这样一位年轻才俊不闻不问?如此怎么又能说他不是前途光明呢?最后,尽管他已经发誓献身教会终生不会娶妻,但就在昨晚,瑞文珀特先生已经在我与内人,还有内弟艾博先生的见证下,亲口认养了一名刚出生的男婴,这也算是有家室了。所以说,我认为瑞文珀特先生完全是符合您要求的人选 。” 波特先生侃侃而谈,直教卢卡斯将军夫妇哑口无言,而詹姆斯则继续之前未尽的事业:专心地盯着壁炉。 “关于您担忧的收入问题我觉得也很好解决。我们村里的学校不是正缺一位校长嘛,瑞文珀特先生曾在牛津任教,可是一位真正博学的学者啊!尽管有些大材小用,但让他担当孩子们的师长我看再好不过了。更何况学校就紧贴在教堂边上,平日里也有弗格森太太帮忙照应,完全可以兼顾过来。再者,教区的农场和果园的收成每年也可盈利两到三倍,如此算下来,一年有个两百来镑的收入完全不成问题。” 卢卡斯将军终于无话可说。也许是明白波特先生已经完全站在了詹姆斯这边,他和他夫人的态度温和了不少。他们告诉詹姆斯,其实他在本教区的住处已经收拾好了。卢卡斯夫人还礼貌地邀请他们共进早茶。 离开的时候,他听见卢卡斯夫人说:“哎呀呀,好一个美男子!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人。这下我们家那几个姑娘还不得闹开锅!”以及卢卡斯将军一声响亮的咂嘴声。 刚走出将军府大门,波特先生就忍不住大笑起来。詹姆斯自己也有些忍俊不禁,于是更不好对他的新朋友生出怪责之意。 “瑞文珀特先生,你可不要见怪,老卢卡斯将军之所以对牧师人选如此挑剔完全是有值得同情的理由的。”波特先生笑嘻嘻地告诉他。 詹姆斯正犹豫要不要上这个钩问明缘由,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低语,有人发笑,随后是礼貌的咳嗽,继而一个甜美而低沉的声音说:“上午好,波特先生!” 他在波特先生转身之后才转过身。 五位年轻的女士:每一个都有着如出一辙的笑意盈盈的眼睛、神情了然的笑容和在阳光下泛着些许金黄的棕色卷发,她们就像对同一支旋律改编而成的五组不同的编曲。哪怕是像他这样迟钝的人也能看出她们戴着样式相同的帽子,披着样式一样的毛领斗篷,蒙着一样的面纱,戴着一样的手套,系着一样的缎带——只是颜色各不相同,但每种颜色又都柔和地混在一起,非常协调。她们非常可爱地站在一起,互相挽着手,年长的两位较为庄重矜持,年幼的则轻轻笑出声来。 叫住波特先生的那位高个子女士先是道了歉。在草地上突然叫住别人是很失礼的,她希望两位先生不要介意:“——但是妈妈压根儿没提您会来拜访我们呀,波特先生,那次舞会真是令人难忘,我们一直想再去府上拜访您和夫人,还有艾博先生,但我们的马车夫却怎么也找不到进绿溪谷的路啦。”在波特先生承诺改日一定亲自派马车接几位小姐到绿溪谷作客之后,这位年轻的女士终于将询问的目光投向了詹姆斯。 “哎呀,您看看我,居然忘了为你们介绍。”波特先生笑着说,“这位是我们的新教区长,来自牛津的学者,瑞文珀特先生。”接着他笑着又对詹姆斯说(这时他眼里的笑意多了几分戏谑):“这位是玛丽安·卢卡斯小姐,这是她的妹妹伊莱莎小姐,简小姐,亨利埃塔小姐和吉蒂斯小姐。” 玛丽安冲他行了一礼,“您就是我们的新牧师?”她冲自己的姐妹们看了一眼,“您可不要介意,瑞文珀特先生,要我说普罗斯顿博士真是个呆瓜,他为什么不更早介绍您来呢?希望您千万不要以这个乏味的季节评判塔丘乡!”她说着一挥手,“要是您在七八月来,我们就能带您欣赏迪恩森林的美景了,只是现在您大概会觉得非常无聊。我应该叫妈妈开个舞会。您喜欢跳舞吗,瑞文珀特先生?” “波特先生刚才说了,瑞文珀特先生是位学者,”她的妹妹伊莱莎露出狡黠的微笑,“可能他只关心书本。” “瑞文珀特先生,您最喜欢什么书?”透着少许书卷气的简问。 “您唱歌吗,瑞文珀特先生?”亨利埃塔问。 “您打猎吗,瑞文珀特先生?”最小的吉蒂斯刚问完就被姐姐制止了:“别说话,吉蒂,当心他把你当作猎物。”说罢五位姐妹都咯咯笑起来。 也许是看出詹姆斯的尴尬,又或许是看够了笑话,波特先生代表他们委婉的向几位卢卡斯小姐告辞,表示他还要带他们的新教区长熟悉一下本教区的情况,以及改日一定会邀请几位小姐和瑞文珀特先生一起到绿溪谷作客,并向亨利埃塔额外保证到时艾博先生也一定在。 终于离开白蔓庄园,波特先生便带着平复不了的笑意对詹姆斯解释了一番。 原来卢卡斯将军之所以如此急于找一位富有并且已婚的牧师,完全是因为他害怕没钱的单身牧师会娶上他家五位卢卡斯小姐中的一位,从而过上富足的生活。查尔斯·布兰登(就是那位年收入六百镑的年轻人)之所以被拒绝,就在于他表露出了对卢卡斯大小姐的倾慕之情。 詹姆斯窘迫不已,完全明白了波特先生对他不婚的决心加以夸大的缘由。不过这样也恰好合了他的心意——想想卢卡斯夫人的大嗓门,估计不出两天,整个教区就会知道新上任的教区长是一位信仰虔诚的苦行修士,断不会再有年轻姑娘打着求教的名义同他说些无知又颠三倒四的话了。 波特先生牵着马与詹姆斯并肩穿行在乡间,每经过一处景物都对他做些介绍,有时还能说出些与之有关的当地传说和历史故事,每一户村舍,每一条小路,波特先生都能如数家珍的对他娓娓道来。 波特先生说得投入,詹姆斯听得也别有趣味,不到半日,便将村子里外前后了解了一个大概: 整座塔丘乡约莫有一百来户村舍、一家小客栈,星罗棋布地围成一个圈,让村子得名的那座断塔反倒被遗忘在无人的一角,依然忠实守望着邻近的瓦伊河并眺望着更远的塞文河。村里唯一的主路环绕全村,上面满是深深的车辙印,还有些零散的大宅和乡绅居住的庄园顺着小路一直连到上面。绕着这条路跑上一圈,就可以参观完整个塔丘乡。村里的主路,也是为了种田更方便才修建的,这样村民可以在周六去市场赶集。同时这条路也把塔丘乡和林地村以及其他几个相近的村子连起来了。 因为地处格罗斯特郡最偏僻的一隅,很少有车辆经过村子。偶尔会有一辆农用马车,堆满干草袋或一捆捆的方形稻草;或者一个农人驾着一辆轻便的两轮马车;或者面包师傅破旧窄小的货车;或者好多个裹着毯子的猎人在清晨锻炼;或者一辆四轮马车,载着下午外出拜访的乡绅。 而那百来户村舍,则是形态各异,个别的老房子还是茅草顶,配上白花花的外墙和菱形的窗。老房子大多是圈地前遗留下来的,至今还被最初占用者的子孙保留着。大多数房子则是砖石砌成的方盒子,配上个青灰色石板的屋顶。一对老夫妇有辆驴车,赶集时用来驮蔬菜、鸡蛋和蜂蜜。有时他们租驴车给邻居,一天六便士。有间房子住着一个退休的庄园管家,据说他在当管家的那些年里常常中饱私囊。另外一个老人拥有上英亩的土地,他自己在上面居住劳作。在村里,只有这几家,加上杂货铺的老板,客栈兼酒馆的主人,还有一个每天渡河去科尔福德镇工作的铁匠,只有他们不是农工。 沿途遇见几个村民热情地同波特先生打招呼,全然没有一般村人对待绅士阶层的那种恭敬和怯意,而且照村里那些长者对波特先生的态度来看,詹姆斯敢说他过去必定不是一位安静稳重的小少爷。波特先生也趁机将詹姆斯介绍给村里人,还尤为正式地带他拜访了铁匠西蒙·弗格森一家。 原来,这位弗格森先生在村里也算受过些教育的,加上他早年又在大城镇当学徒,见过市面经过风浪,为人稳重又正直,在村民间很有些声望。而他的妻子艾玛原本是律师家的小女儿,自然是读过不少书的。自从普及教育令下达后,她索性也不偷偷躲在家教孩子,自荐到学校干起一份兼职,把一再气跑年轻女教师的顽皮鬼们管教得服服帖帖。 按照两人相仿的年纪,詹姆斯推测波特先生与弗格森先生是有着娃娃交情的。看得出来,尽管弗格森先生比波特先生多了一份劳动阶层特有的嘲讽世故,但他与波特先生的交谈互动间还是流露着掩藏不住的熟络。 有了波特先生的介绍,弗格森一家对詹姆斯也是由客气到热情,弗格森先生自己是不信教的,但与詹姆斯聊起达尔文和自由党倒也非常投契,到了中午更留他们俩一起吃了顿午饭。食材虽然粗简,但弗格森太太确实心灵手巧,充满乡土气息的菜色吃起来别有一番滋味。饭后弗格森太太还专门把刚满周岁的女儿萝拉抱了来,让她管詹姆斯叫老师。红发碧眼的小女孩生得肉乎乎,正是最可爱的时候,一脸认真发出口齿不清的咿呀声让大人们乐得不行。 “瑞文珀特先生,那卢卡斯老爷就是太有钱了,所以常常高估别人的生活需要,以为年收入没有七八百镑就活不下去,但我觉得你应该没问题。就算养个孩子,日常生活一年六十镑绰绰有余,咱们村这些年发展得快,头四五年你省着点就是。让哈利(村里人对波特先生的昵称)回头给农场打声招呼,让他们给你送些牛奶和黄油。不过,瑞文珀特先生,等到仲夏的时候,你可得给自己买一头奶牛,毕竟你还得养个小子不是?”她想了想,“我跟村里那几家商量商量,回头凑几只母鸡给你送过去。” 听着弗格森太太帮他把将来的日子安排得头头是道,詹姆斯自惭不已,想来自己果然还是在学院里待了太久,早忘了这些柴米油盐的繁琐和艰辛。尤其想到如今还多了完全仰赖于他的嗷嗷待哺的小家伙,不免头皮阵阵发麻。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应该尽快把孩子的母亲入土为安,其次要找个日子给孩子施行洗礼……该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离开弗格森家,波特先生又带他沿着主路往北,来到他们昨天相遇的地方,果然,那座哥特式的教堂就是他日后的布道所。教堂的位置处在塔丘乡外沿,紧邻着学校坐落在主路边,想来也是为了方便北边一个教区的林地村村民赶来活动和礼拜。波特先生解释说,这是因为当时建教堂的时候,塔丘乡的人口更多,而且教堂的建筑师亨利·伍德叶先生也是塔丘乡的乡绅出钱请的。 说起来是教会学校,其实也不过是个小院落,几间连在一起的灰顶白墙的平房。此时正值寒假,于是也没人,看不出学校应有的生气。而与学校一面矮墙之隔的,便是墓园,占地反倒比学校还大上几圈,墓园的东北角便是他的教堂。 这座教堂是1853年建成的,敬献给圣路加。这座哥特式石造建筑包含了主体的中殿部分、圣坛和位于东南角的钟架,以及前几年新加的北侧走廊。 教堂原本连同另一侧的那幢同样风格的牧师小屋都是学校的一部分,后来却专门划分出来,学校倒给塞进了最平凡简陋的建筑里。詹姆斯不知该对此作何感想。 不过他至少对那幢房舍非常满意,甚至愿意长期住下去。整座房屋与教堂的用料基本相同,是用精选的砂岩建造的,有着用青瓦平铺的屋顶,而且理所当然与教堂只有一墙之隔,在灰矮围墙的东南角开有一处窄门,用以出入这座草木繁盛的小小院落,就连正门的拱沿也爬满了茂密的藤条,穿过狭窄的门廊,是安置有壁炉的客厅,天花板并不高,不过二楼的高度倒刚刚好,两层加起来总共有八个房间。天知道他该拿这八个房间干什么才好? 詹姆斯发现切菲尔德牧师的衣物还在衣柜里,必须承认,他先前压根没有想到过这位老先生,但如今他的衣物却令他栩栩如生地出现在詹姆斯眼前。那几双鞋上的突起破坏了原本的形状,却必然十分贴合主人的脚,褪色的长外套叠得整整齐齐躺在那里,清晰地显现出肘部和肩膀的线条,显然还没意识到主人已经去世……这感觉就像他一打开衣柜,就发现了切菲尔德牧师。 直到听见波特先生在花园里呼唤他,詹姆斯才回过神来。 夜幕降临前,他同波特先生一同骑马返回绿溪谷,准备用过晚餐后就带上行李搬进牧师小屋,这样在周日以前他还能有时间整理一番……他们还没进门就听见孩子高亢不绝的哭声。 “你们可回来了。”波特夫人抱着孩子有些窘迫地迎上来,她的弟弟艾博先生则不知躲去了哪里。“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啦。他从睁开眼就没停下来过。” 看来波特夫人果然是没有带孩子的经验。盯着她抱孩子的姿势良久,詹姆斯最终不得不承认像波特夫人这样近乎楷模的女性也毕竟还是有尚需改进之处,他接过襁褓打算亲自示范一番。奇特的是,他刚一接手,这小家伙就安静了,连一点掩饰的意思都没有。 “哎呀,看来他可会认人。”波特先生笑道。 詹姆斯低头仔细打量襁褓里的孩子,看得出小家伙已经开始脱胎皮,皮肤的潮红消褪了大半,不过这些正常的现象都没有让他多留意,因为那双水亮亮的、一蓝一绿的瞳仁完全抓住了他注意力。 “这……为什么……”他惊讶地看着孩子那对颜色迥异的眼睛,不知所措地看向波特夫妇。“昨天便是这样吗?” “今早你们出门后才睁眼的,”波特夫人说,“我检查过了,两只眼睛都没有问题,除了哭闹引起的少许脱水外很健康。” 波特先生好奇地凑上来,“我以为只有猫会长这样的眼睛,原来人也会啊!” 詹姆斯没功夫细细品评波特先生这句感叹,他仔细检查了孩子的情况,确定正如波特夫人所说的那样——孩子非常健康。除了一对色别明显的眼睛。 松了口气的同时,他又难免不为孩子的将来忧心起来。他自己是无所谓,但这孩子原本身世就特别,如今又多了这样一个明显的与众不同之处,将来还不知道要被人怎么议论。 看着那双望向自己的奇异双眼,詹姆斯的胸口紧了紧。在原本单纯的责任感外又油然多出了几分疼惜之情,只觉得眼前这依然有些皱巴巴的小家伙生得很好,假以时日必然比弗格森家的小女孩还要可爱几分。 他只希望旁人念着这小家伙的可爱,会对他的与众不同多几分宽容。 “我想到该给你起个什么名字啦。”詹姆斯轻声对怀里的小家伙说。 “你已经想好了?”波特先生好奇地问。“打算叫他什么?” “克莱门特。”詹姆斯说。“约翰·克莱门特。” 仁慈的。耶和华是仁慈的。 就算没有世人宽容相待,也会有神仁慈庇佑你。 Chapter 3 塔丘乡和林地村的教民们在新年后的第一个礼拜日见到了他们的新牧师。据弗格森太太说,这次礼拜到会的人数是这十年来最多的一次:教堂的中殿都坐不下了,许多后来的人只能站在过道里。 村民们对瑞文珀特牧师的态度各异。有人觉得他不够稳重。尽管说所有人在教堂里都是弟兄姊妹,但村民们还是希望牧师能显出庄严肃穆的一面。“想想咱们的切菲尔德先生!他可真是位老绅士!”有些人却喜欢新牧师不做作的态度。更多的人则持保留态度。乡间有句俗语:“只有共度过冬夏才能知人是啥样。”只有一点是大家都同意的,那就是新牧师非常善于布道。瑞文珀特牧师第一次布道就受到大家的称赞。不仅是因为他有着深沉浑厚的声音,在布道台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有些一去教堂就打瞌睡的人说他“能让人保持清醒”。那些讲道时常有的关于善待友邻坦诚相交的陈词滥调往往让人眼皮打架,但瑞文珀特牧师布道的内容诙谐有趣,常常一开头就是引人入胜的“有天我听见我们教区的一位弟兄说”或者“也许你们读过了上周报纸的那条新闻”。虽然在教堂大声说笑是不允许的,但偶尔一两次会心的微笑也能让听众心情愉悦地接受布道的意旨。瑞文珀特牧师从来不言辞激烈,不提到地狱,也很少提天堂。他描述的人世没有那么凄惨暗淡,即使他有时在布道台上宣讲让人悔改的言辞,内容也不针对个人,没有教民会觉得被冒犯。有个听过他布道的未信者甚至说:“这样的布道,让人听了觉得自己高了两英尺。” 詹姆斯·瑞文珀特本人对自己的布道获得这样的评价既不意外也不自得。作为一个在牛津做了五年讲师的年轻教授,你总要面对格外富有挑战性的学生,而且这之中有一半是自命不凡天赋过人的书虫和怪胎,另一半则是自以为出身高人一等的草包饭桶:他们被长期的过量的溺爱宠坏了,脑子里除了骑马、赛艇、板球和年轻美貌的姑娘几乎塞不下其他一丁点儿东西,而为了能在课堂上获得这样一群人的尊重和注意,詹姆斯可是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经过实践检验的应对之法。 相比之下,管教一群牙还没换完的好动小鬼反倒要容易多了。在课堂之外,为了纾解孩子们貌似挥霍不完的过剩精力,詹姆斯组织起了一支板球队,每周二四六的下午都会到林边空地上训练,母亲们非常庆幸这群吵闹的捣蛋鬼能够在上学之外的时间有几个小时不在家,个个都非常支持这项活动。除了偶尔有一两个孩子会请假去看什么“溃堤池”,训练几乎很少有人缺席,很快他们越来越专业,还置办了行头正式组建了队伍,每年一过收获季,就会同科尔福德镇还有切普斯托等邻近村镇的球队比赛……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刚搬进牧师小屋时,詹姆斯几乎没有多余的精力忙其他的事情,他一连换了好几个女佣和保姆。来应征的女佣都没什么经验,詹姆斯却往往对人家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有一次,一个能干的洗衣妇来应征,他礼貌地递给了人家一张晚餐要烧的菜单,洗衣妇被吓得抓起围裙和篮子就跑。女佣的问题还好说,詹姆斯自己勤快些也就对付过去了,问题是,弗格森太太介绍来的那些有经验的保姆,他连一个都留不住。 在为那无名的吉卜赛女人下葬之后,詹姆斯便找了个日子在波特夫妇的见证下为小约翰施洗,后者更成为了这个孩子的教父母。 自那天起詹姆斯便正式开始了他的养父生涯。他原本以为只要找到一位还算称职的保姆,在孩子能跑会跳之前应该都不用他多费心。可现实总是热衷于让人知晓自己的天真:那些来应征而来的保姆最长不过干上半个月,就神色惶恐的向他辞职,有的甚至待了不到一周就坚决离开。詹姆斯以为她们都是听到了村里关于这孩子身世的传言,于是也不好勉强。幸好他早年寄人篱下的日子里也被迫积攒了不少带孩子的经验,短时间在工作之外兼顾着孩子还算没问题。 如此过了数月,某一天科尔福德镇的邮递员文森特·布朗给他带来了一封来自牛津的信。 约翰·伊万斯写信告诉他,周四在莫顿学院的导师餐会上,普罗斯顿博士对威洛比博士说,他想象了一番瑞文珀特先生十年后的模样:带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婆,养了一长串穿着破烂鞋子、鼻涕横流的小孩。威洛比博士听了大笑不止,结果不小心喝了一大口滚烫的炖肉汤,汤都从鼻子里喷出来了。 彼时詹姆斯正一手展信一手抱着刚安静下来的小家伙,右手边的炉子上盛着牛奶的小铜锅刚开始咕噜噜响,左手边的木桌一侧放着切了一半的南瓜,另一侧则摊着他明日授课的教案和为周日布道作准备的笔记,木桌下的篮子里还堆着两天份的脏衣物和尿布。 他不知道哪种情形更糟糕。 “啊呜。”约翰蹬了蹬有劲的小腿,在他肩头吐了个口水泡,刚能看出些形状的小眉毛紧皱在一起,会说话的蓝宝石和祖母绿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詹姆斯低头嗅了嗅那小脑袋上软软的胎毛,甜涩的奶味儿令他不自禁勾起嘴角。好,至少没有普罗斯顿为他设想的那么糟糕。 确实没有那么糟糕,因为就在那一天下午波特先生登门拜访,为他带来一个好消息。 “您瞧,瑞文珀特先生,我们家的人很少到村里走动,而绿溪谷又地处偏僻,不然我一定会更早来拜访啦。” “您太客气了,波特先生,您一家人已经帮了我不少忙。” “您才是太客气啦,瑞文珀特先生!”波特先生一边说着一边用手里微微发光的小玻璃球(里面似乎有某种液态物质,随着波特先生的动作在球体内五光十色地流转着)逗弄坐在他怀里的约翰。“毕竟约翰可是我和艾琳的教子,我们可算是一家人,怎么可能对您的麻烦不理不问呢?” 望着波特先生诚挚的笑脸,詹姆斯几乎就要动容,偏巧这时厨房里传来急促的哨声,他赶忙道着歉起身去泡茶。等他忙乱了一番,好不容易重新坐下,波特先生正与小约翰玩得不亦乐乎。 “那么,”詹姆斯说,“您说的好消息究竟是什么呢?” “啊,”波特先生斜倚在扶手椅中,一边拿着一块乳白色的对半岁孩子来说还太大的糖块喂小约翰一边懒洋洋地说:“您瞧,我和艾琳听到那些传闻后很焦急,我们知道没有合适的女佣和保姆,一定让您感到十分为难,所以,”说到这里波特先生戏剧性地坐起身,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如果不是波特先生的手上已经沾满糖汁和约翰的口水也许效果会更好),“我们为您找到了一位再合适不过的人选。” 这果真是个好消息。不过出于审慎的态度,詹姆斯还是委婉地打探了一下这位合适人选的情况。 “哦,您不用担心,她非常清楚您家的情形,并表示能到您这儿干活再乐意不过。只不过……”波特先生很刻意地顿了顿。 詹姆斯忍住转眼珠的冲动,耐心配合他:“只不过?” “只不过,这位……嗯,姑娘能力固然不错,但她本人有些麻烦的小毛病。” 这倒是不大出乎詹姆斯的预料。“什么样麻烦的小毛病?”他谨慎地问。 “她非常害羞。” 也许是看到詹姆斯的表情,波特先生又迅速补充说:“是真的真的非常容易害羞,极度怕生,神经异常敏感,啊……这是有圣芒戈的治疗师开具的证明的。” 詹姆斯决定放弃询问关于圣芒戈的问题。“那么她出来工作没问题吗?”他问。“她的家人放心她一个人出来工作?” “完全没问题!”波特先生说,“哦,当然,只要……嗯,只要雇主愿意遵守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条件。” 詹姆斯一条一条听下来,并在心里琢磨了一番。 显然,只要他谨记着需要什么或者有什么特别的吩咐一概写在纸条上,在客人到访时自己开门以及去厨房取备好的茶和点心,谨记着绝不在圣诞节为她准备手套帽子围巾手帕或者任何衣物佩饰之类的礼物,谨记着绝不跟她提薪酬一类的事(薪酬都通过波特夫人代为转交),也绝对不会试图用余光在屋内捕捉她的身影,或者向小约翰打听她的形貌……考虑到那位可怜女士的情况(他在脑中描绘出了一位脸色苍白有着小鹿般的大眼睛战战兢兢四处打量的小个子女士),他认为这些条件还是合情合理的。于是他大方地向波特先生表示,以上的条件他都能够接受,只是不知道那位女士薪酬如何以及什么时候能来工作。 “哦,她很乐意为您这样的绅士工作,也很喜欢小孩子,她每月只要一镑,还有只要您愿意,她明天就可以开始工作。” 詹姆斯当即表示他非常乐意雇佣这位——(“诺丽,”波特先生补充道,“诺丽·豪赛弗。”)诺丽·豪赛弗小姐。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就连波特先生告辞后,詹姆斯心底生出的那一点小小的疑虑,也很快在第二天一早看到满桌精致可口的早餐、温度和色泽都刚刚好的红茶、一尘不染的家具地板和后院里洗得干干净净晾在阳光下的衣物时被抹得一干二净。 诺丽·豪赛弗确实将工作完成得非常出色,恐怕整个英格兰也很难再找到像她一样贴心又可靠的佣人了。甚至约翰看上去也非常喜欢她,詹姆斯经常能听到自房门半掩的婴儿房内传出开心的笑闹声,他也再不用为半晚时三番四次爬起来照顾约翰的需求而烦恼。 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可以支配以后,除了投入到教堂和学校的工作中,詹姆斯会经常在村内走动了解了解教民的需求,或者组织板球队的活动,或者根据村民的需求组织一些慈善活动和面向不同群体的聚会。他每一天都能发现更多值得去做的事情,也能发现更多值得珍藏的乐趣,日子就在大多数的平凡和略少数的奇迹的交织中过去,直到他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深深喜爱上这片土地。 与大多数英国乡村一样,多变的气候让塔丘乡的风光显得有些苍凉,一年有八个月都在刮风,当眼望去,每个角落都是坚硬的耕地和分布零星沼泽的荒原,或者葱郁坚韧的森林与被风蚀过的丘陵。 这个年代在这片土地,没有什么快乐是用钱买来的,即使有,也没有闲钱去买。不同时节的景色、音律和气味是村民们最单纯的快乐:春季,春风会吹醒一抹绿色的麦苗,篱笆下的紫罗兰探头探脑,瓦伊河畔与田间小溪上柳絮轻歌曼舞,投落的云影变幻莫测;夏季,花果娇艳,麦粒饱满,雷声隆隆,大雨倾盆;秋季,地里一片丰收的盛况,成熟的玉米连缀到小木屋门口,整个村庄仿佛是金色海洋里漂浮着的一个小岛;冬季,积雪埋过篱笆,离群的鸟儿在村舍门口啄食零星的面包糠,野兔在猪圈边找寻残羹冷炙。 “农夫与马车”是塔丘乡的社交中心,温暖而有人情味。男人们每晚都会去酒馆小坐,喝上半品脱,谈论当地新闻、国家政治和务农技巧。兴致浓的时候大家会唱上几曲。酒馆老板比尔·奈顿也兼营二楼的客栈,他从不用担心客人们会醉酒闹事,因为啤酒要两便士一品脱,他们没有足够的钱,根本没机会喝醉。先前的牧师切菲尔德先生有时会在布道时痛斥喝酒的行为,把酒馆说成是“邪恶之巢”,引起不少人的不满。而詹姆斯却保持着在牛津时的习惯,每月会有一两次到酒馆买上一杯酒,同大家一起谈天说地。刚开始人们很不习惯,有他在场时,都各自矜持地闷头喝酒,不过自从贪杯的斯蒂文森先生大胆要求牧师先生请自己喝上一杯并被欣然应允后,大家伙儿便恢复了常态,时不时还有人邀请他跟他们坐到一桌。 詹姆斯常常兴致勃勃地听着酒馆里的人们讲述民俗怪谈或者唱些新老民谣,回到家后便整理记述下来。那时候的新歌刚开始流行,比如《花园墙上》《漂亮的黑眼睛》之类诙谐或伤感的小调,有些歌从外面传来,有些则是在一便士一本的歌本上学来的。年轻人喜欢新歌和自编小调,中年人喜欢哀伤的歌曲,老年人则喜爱那些快被人遗忘的老歌。每个人几乎都要被轮上一次,就连詹姆斯也有一次被迫站起来唱了首在牛津郡的酒馆里颇为流行的《格雷博士的旧手杖》。 偶尔也会有些好奇心重的孩子,趁着被差遣到酒馆后门的杂货店买蜡烛、糖浆和奶酪的机会,偷偷溜进来听大人们讲故事唱歌。 当然,这片土地的孩子们也有他们自己的娱乐方式。比如守护河谷边白色的紫罗兰,这是他们神圣的秘密。或者悄悄潜伏在鸟儿栖息的枝头,趁其不备摸下鸟儿的尾巴。 连接塔丘乡和林地村之间的主路很少有车辆往来,于是主路边的草地和树林是孩子们的乐园:篱笆丛里兔子的白尾巴若隐若现,白鼬从孩子们脚边一窜而过,灵巧无声,往往吓孩子一跳。橡树上有松鼠,有一次孩子们还看见一只狐狸蜷缩在繁密的常春藤下睡觉。一群蓝色的小蝴蝶姿态翩然,颤抖着翅膀停落在草茎上,蜜蜂在白色的苜蓿花间嗡嗡飞舞,打破周围的寂静。有时詹姆斯从教堂或者学校走出来,常常能看见放学后的孩子们在路碑边跳来跳去,在篱笆丛里寻找黑莓和野苹果作为零食,或者采摘苦菜、蒲公英、长草之类,用来给自家养的猪加餐。 村里的女孩往往十二岁便要出外做工,甚至有一些姑娘从十一岁就有了第一份差事。村里的观念是:男孩可以不离家,因为他们可以在农场务农,他们带回家的微薄工资虽然勉强用来糊口都不够,但多少还是补贴了家用,并且如果男孩子长大后想离家自立门户,还会受到家里人的阻挠。当然,男孩如果小学毕业后出门干活,每周能带回家几先令,也一样很受家里重视。而女孩就不同了,她们待在家里就一无所获。所以年纪一到,女孩们就会觉得自己在人满为患的家里是多余的。 小学毕业后,女孩们通常会在家待上一年照顾弟弟妹妹,之后,她们会被安排到当地的商人、马场管理员和农场主家里做活。女孩们最初做工的地方叫“小地方”,这是以后的垫脚石。母亲们对女儿还是有期待的。让孩子在“小地方”工作超过一年时间不明智的事,不过按照规矩,无论喜欢与否都要做满一年。这些地方的薪酬不高,一周通常只有一先令,但是食物总是管够,一个十三岁的姑娘在一年里可以长得高而壮,工资够买些衣裳,自己也跟着女主人学到不少东西,以后可以为更好更大的人家干活。逢年过节,还可以得到许多主人家的旧衣裳和新裁的布匹带回家里。 不过结婚成家之后就不一样了,村里的女人即使不用管孩子,有了大把空余时间,宁愿去参加聚会或者到教堂做些事,也从不在地里或菜园里干活。因为这里的男女分工非常严格明确,只要不在家里的活都不是女人分内的事情,种菜属于男人的活。不过女人在园里种花是可以的。多数人家的房子靠近路边都有条狭长的花圃。因为没有闲钱买花籽或花苗,她们就从邻居那里,有时甚至是大宅子和庄园的园丁那里求取些多的根茎。春天有桂竹香、石竹花、黑种草和勿忘我;秋天有蜀葵和雏菊。还有薰衣草、玫瑰丛和野蔷薇。除了种花,女人们还种了些香草:百里香、欧芹和鼠尾草用来烧菜,迷迭香用来给自制的猪油调味,薰衣草用来熏香衣柜里的好衣物,胡椒、薄荷、甘菊和芸香等等用来治病。村民们特别重视甘菊的功效,喝很多甘菊茶预防感冒、舒缓神经和强身健体。用苦薄荷配上蜂蜜用来治疗喉咙酸痛和咳嗽,用欧蓍草酿制的啤酒全家老少都能喝。实际上,除了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的,大多数家庭都自己酿酒。 林子里可以摘到黑刺李、黑莓和接骨木果,田野里能采到蒲公英、款冬和西洋樱草,花园里则有加仑、醋栗和欧洲萝卜。西洋樱草茶味美而且容易做:从一把西洋樱草上捋下金色的种子,浇上沸水,等上几分钟,加糖或者不加糖都可以喝了,樱草花则可以做成花球给孩子们玩。野生的果实被用来做果酱,那些手巧的主妇会在明火上细心熬制,做出来的果酱非常好吃,好吃到总是不够吃。而野苹果果酱是弗格森家特有的。尽管村外长了一排野苹果树,人人都能往回摘,但只有弗格森太太能将一篮子野苹果加上糖和水,做出那种红宝石般清澈明亮的果冻,每年她做好了都会送给詹姆斯好几罐,往往不到月余就被约翰吃光了。 村里的老人们常常感叹,比起祖辈来说,他们已经过得还算不错了。村民们靠着自己养活一家老小,在这个不算差的时代里,他们也能感受到和别人一样的幸福。毕竟大多数村民们除了工资之外,还能赚些零碎补贴家用。他们自制熏肉,捡拾稻穗,打理零星的小麦和大麦地,了解日常的草药和香料,还用山头林间的野果做成果酱果冻和果酒。他们的生活被正在从这个国家渐渐消失的乡村风光和田园牧歌所围绕。而詹姆斯自觉非常有幸,能成为这最后微弱但甜美的回响的见证者。 在他的新生活终于平稳下来之后,詹姆斯经常都会到村子周边走走,有时是到林地村转一转再回来,有时则是单纯的散步。 在牛津时他便喜欢独自到郊区的树林散步,哪怕是在周日。静谧而又充满大自然喧闹的森林才是他的教堂:翠黄相间的穹顶点缀着透过葱郁枝叶投射而下的包容无数色彩的光晕,松软的落叶铺就成地毡,还有粗细不一雕琢着蕴含原始之美的精细花纹的装饰柱……这是他自小便理解的世界。 有时他也想独自到绿溪谷拜访,却总也记不清路,往往在山林中打转。不过在山林里能找到许多丰饶角,还有许多看上去可口丰厚的可食用菌类。这里的森林生长着比牛津郊区丰富得多的蘑菇品种。 詹姆斯一向认为,蘑菇是森林里众多植物中的精灵。不然这里就只是成堆成堆的叶子,与众多的落枝和朽木一起渐渐**,而延续这些腐烂的,就是蘑菇。在这里你可以看真正不朽的生命循环,死亡之上诞出生命,生命延续直至衰败,不断循环往复,循环往复……他不知道这循环会延续多久,没有人知道,但意义就在这里。这是很奇妙的事:我们不知道自己何时尘归尘土归土,好让别的生命能生长繁荣。 他走累了便在某一棵橡树、榆树或者梣树旁坐下,有时会伸手抓起一把混着腐叶与橡果的沃土,那气味扑鼻而来,令人短暂的迷醉,那是死亡与生命融合的味道。那令他想起本以为早已遗忘的童年,令他想起父亲的烟草和母亲的乳汁……不过那迷醉毕竟是短暂的。他休息够了,便起身继续上路。他所选择的生活在等着他,不论在其他人眼中他的选择是否可取,又或者值得大笑一场,那都是他的生活。 Chapter 4 很多父母都会感叹,他们的孩子似乎是在一夜之间长大的,不知什么时候就会从那个翻身都需要人帮一把的小可爱变成见天往树林野地疯跑胡闹的小野人。 但詹姆斯自认他绝不会有这样的困惑。在他书房那摞厚厚的笔记本里,有一本红色封皮的大开本,那是在他成为正式讲师的那天曾经的导师送给他的,在那之后不久那位可敬的老教授便退休了,他一直没有舍得使用,直到约翰·克莱门特满月的那天,他从皮箱里取出了这本红皮本,在翻开的第一页上写下了约翰的名字。 自那之后的每一天,他都会记录一件关于约翰的事情:约翰哪一天学会了新的表情,哪一天学会了转头,哪一天能够自己翻身,哪一天学会用不同的音频和发声长短表现自己的情绪,哪一天能够自己握着栏杆站起来……通常那段文字旁边还会配上一幅速写。 这样,即使他真的某一天因为记不清而对约翰的某件“突然之举”产生慨叹的冲动,他就会按照红皮本第二页的目录和索引去查找相关条目的日期。比如约翰是什么时候开始规规矩矩地称呼波特先生为“教父(godfather)”,而不是颇具创意的“教爹(godad)”,又或者他是什么时候起不会再在院子里光着脚跑来跑去,用沾满泥巴的小手在詹姆斯的衣服裤子上盖印章。 而且值得庆幸的是,约翰似乎从来没有变成村里其他男孩那样的小野人的倾向。也许是因为詹姆斯言传身教有方,也许是因为在他没察觉的时候,还是会有人因为约翰的出身而区别对待他。 在其他人眼里,约翰是个安静聪明的小男孩,善于问出一些使大人感到迷惑的难以回答的问题,而除了詹姆斯、弗格森太太、波特夫妇和艾博先生,很少有人能耐心回答他的问题,他们只会告诉他想得太多了可不好,应该多跟其他孩子一起玩,但他们都喜欢他,因为他有好看的外貌和古雅的老式的礼貌举止。在詹姆斯看来,约翰是个异常敏感的孩子。他常会远远观察到约翰在不同的人面前言谈举止会表现出微妙的不同,他也发现好学好问的约翰从不会在那些没耐心回答他问题的人面前再开口提问,他更是从来没见过约翰在自己和波特夫妇以外的人面前撒娇胡闹,而自打波特家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以后,约翰在波特夫妇面前也越发规矩礼貌了。有时候,他会为约翰的早熟和敏感而感到些许忧虑。 因为詹姆斯非常担心村民们不会接纳约翰,所以直到他三岁为止,都没有让他在大家面前出现过。约翰第一次在公众场合露面,是在一个礼拜日,那天詹姆斯特地给他穿上了蓝色的绣花罩衫和白色的童鞋,让他同弗格森太太和萝拉坐在一起。好在塔丘乡和林地村的人们都没有让他失望。至少在表面上,大家都对这个跟传言中不同——既没有深色皮肤也没有粗野举止的男孩表现出了善意。尽管有不少人都对约翰苍白的肤色和左右异色的眼睛感到好奇,但都表现得非常克制。只是好像约定俗成的,村民们都对约翰直呼其名。而一般教区长家的孩子尚在襁褓就被叫做“先生”和“小姐”。不过詹姆斯对此倒并不介意,能看到约翰跟其他孩子一样,在家门之外自由自在地玩耍,比什么都重要。 孩子们对新的小伙伴接纳得快多了,尤其大些的孩子们出于对教区长的爱戴,都会对小约翰多加照顾,很快就教会了他各种游戏,再加上约翰本身很机灵,很快就赢得了其他孩子的认同,带着他在村里村外跑来窜去便成了常事。不过如此一来,倒是冷落了最早跟约翰做朋友的萝拉。 弗格森家的大女儿有着明亮绿眼睛和火红色卷发,喜欢读书认字,喜欢听大人讲故事,总是穿着干净的围裙和白罩衫,虽然比约翰还大一岁,却总是像小尾巴似的跟在他后面。有时候女孩们一起做游戏,如果萝拉被选中当新娘,那么歌谣里的新郎一定是约翰,而如果别的女孩作新娘时喊出了约翰的名字,那萝拉会生气得好几天不跟人家说话。 有时候约翰跟其他男孩一起到树林和荒野里去玩,萝拉也要跟上去,结果最后大家都回家了,弗格森太太却还不见女儿回来吃晚饭。原来,女孩子本来脚程慢些,萝拉又总是惦记着不能把围裙刮破,不能把罩衫弄脏,结果跟着跟着就落单了。如果是别人家的女孩,落单也就罢了,大不了自己原路回去,可萝拉平日虽乖巧,骨子里却有着来自父亲的犟脾气,一定要找到约翰不可。雪上加霜的是,她的方向感很差,往往走着走着就不知迷路到哪里去了,而且经常沦落到常人不会涉足的地方,最后把自己给困住。为了寻找迷路的萝拉,村里人组织了好几次搜寻,可最后找到萝拉的,却总是约翰。久而久之,大家都认为是这两个孩子自己在做游戏,到最后,就连弗格森太太也一找不见女儿就来问约翰:“我们家萝拉这一次又躲到哪里去了呀?” 大人们总喜欢拿两个小孩子的关系打趣(比如波特先生)。他们总会笑嘻嘻地问约翰:“那你喜欢萝拉吗?”或者“你将来会娶萝拉做你的新娘吗?” 每当这时,约翰总会可爱地捂着脸说:“我不知道啦!”如果被追问得狠了(比如波特先生),他就会扭动着身子哼上一会儿然后回答:“我要考虑一下。” 不过,如果詹姆斯也问他这种问题的话,约翰就会露出非常厌烦的不高兴的表情,用那双好像会说话的异色眼睛瞪着他,然后扭过头去发出一连串意味不明的咕哝声,足足半小时都不会再理他了。 詹姆斯不合逻辑地觉得这样的约翰非常可爱。 在约翰五岁那年的夏天,他发现了男孩恐怕永远都克服不了的弱点。 作为成长于瓦伊河畔的孩子,几乎没有人会好意思承认自己是个旱鸭子。毕竟,他们无论何时都可以学。但约翰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肯靠近水边的,哪怕是深及(五岁孩子的)腰际的溪水或者池塘也不干。如果有人勉强他,或者恶作剧地推他入水(比如波特先生),就会让詹姆斯见闻到各种令他又心疼又好笑的奇特溺水事故。 “可是你泡澡的时候怎么办?”詹姆斯问,“浴缸盛满水可是能淹过你胸口的。” 红着眼眶和鼻头的约翰似乎很不情愿地低声咕哝一阵,擤了擤鼻子然后回答:“诺丽都是让我淋浴的。” 奇妙的是,那一年之后,每当有孩子提议到水边玩耍,最后都会变成掏鸟蛋、捉迷藏或者打仗游戏之类更为有趣的陆上活动。 有时候,詹姆斯也会忘记他的观察记录。那通常都发生在约翰不知为何情绪低落的时候。 每当这样的时候,约翰都会趁不会有人来打扰的时间,从藏身处跑到詹姆斯身边,看着他做事情,直到确认自己得到了他全部的注意,才会凑上来,慢腾腾地爬进詹姆斯怀里,然后像小猫似的轻轻蹭着他的胸口或者掌心。 每当这时詹姆斯都会有种莫名的冲动,想要将约翰永远抱在怀里,或者永远捧在掌心里,让他永远不会受到任何外界的影响或者外人有意无意的伤害。稍后,他会对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感到震惊。 有时候,当他翻看自己日益增厚的红皮本笔记会想:小孩子总有一天是要长大的。长大,离家,成家立业。就像大自然的规律一样。在那之前,他只有像大多数的父母一样,一边尽力去呵护,一边祈祷这样的时间再长久一点。 后来,回头翻一翻红皮本,詹姆斯觉得1886年的万圣前夜似乎是那一系列奇怪事情的开端。也是从那一年开始,他的烦恼便跟普通的家长有了许多不同。 那一年,即将满六岁的约翰第一次被允许参加村里的篝火节庆典。 在这片教区,篝火节是收获季之后最重要的一个节日,可能因为跟传统民俗的鬼节和基督教的万圣节混在了一起的关系,相关的活动往往是从十月的最后一天就开始了。这天白天,村里人会举家到墓园为先祖或者亲人扫墓。到了傍晚,村里的孩子们会去村民的房门前,嘴里唱着: 莫忘,莫忘,在十一月五日晚上 叛国,阴谋和火药 为了我们的詹姆士王 请将几束柴火赏 要是一束都不给,我们就往你家里闯 家里准备着柴火的主妇们就会给孩子们一两捆,没有准备的人也会用从篱笆上修下来的树枝,或者干脆就地取材捡些干树枝。孩子们则努力收集足够的柴火,堆在村子中央的空地,这时候大人们也会帮忙,好让篝火能够燃上一整夜。等到七点整时点燃篝火,孩子们会在篝火周围又蹦又叫,直到困得东倒西歪被大人们赶回家睡觉,后半夜是大人们的时间,村里的男人女人们聚在一起喝酒跳舞,在火边烤土豆和栗子,轮着班守夜到天明。此后直到十一月五日,连续四晚村子中央的空地都会燃着一盆炭火,并由村里的男人们轮流看守。 不过就在那一年,点燃篝火之后出了件小小的事故。 按照惯例,篝火堆燃起之后,村里孩子和大人都会围在边上,然后大人们会给孩子讲故事。为了符合气氛,这时候讲的多半是些恐怖刺激的故事。讲得最多的,是有关附近桥上的野鬼的故事,人们相传走夜路时会看见那鬼闪着光在桥上走过。也有传说有个林地村的男人在给妻子取药的路上,遇见一条双眼如火的大黑狗,一定是恶魔的化身。还有关于绞架、无头女骑白马之类的传说。更多时候鬼故事和巫术混在一起,比如传说中杰克·斯科菲尔德自杀的十字路口,他被埋在那里,木桩穿过他的内脏,没有人会在天黑以后经过那里。或者接近田野的那座谷仓,有个叫迪克的农工在世纪初把自己吊死在那里,据说在那里看到过晃动的灯影,听到过奇怪的声音。 那天晚上,轮到红鼻子的老科林·斯蒂文森,他给孩子们讲起附近老一辈的人都耳熟能详的故事。他说起在墓园西边有一棵古树,据说砍它的时候会有像人类血液一样的深红色汁液流出来,那是因为它不是普通的树,而是一个怀心肠的老巫婆。传说在伊丽莎白女王在位时,塔丘乡还是个无名的小渔村,那时候有一对年轻夫妻像许多人一样从远方来到这里定居,男人是个石匠,经常出外干活,女人能织善绣,将家里俭持得有模有样,没多久还有了一双可爱的儿女,可是,好日子没过多久,这女人的养母追着她来到渔村外,原来她的养母是个巫婆,很生气养来替自己干活的女孩趁自己不在时和人私奔,那可怜女人的丈夫不巧去了镇上干活,她独自在家带孩子,为了请求养母放过自己的家人,便独自去村外的那片池塘边见她,没想到老巫婆根本不听她辩解,把那可怜的女人丢进池塘里淹死了,又打算去吃掉她的孩子,好在孩子们早听母亲的安排躲在了别人家里,于是巫婆等人们将那可怜姑娘埋葬时,守在墓园外,只等着孩子们独自来母亲墓前哀悼时吃掉他们。幸好村里一位老药剂师听说此事后,想了个办法,他说服巫婆把自己伪装成一棵老树,然后要孩子们带上家当去找他们的父亲,再也不要回来,于是那巫婆便一直维持老树的模样守在墓园边,一守就是几百年…… 偏巧这时候,不知是哪个顽皮鬼把一瓶家酿的啤酒扔进了篝火堆里,正围在篝火堆边的孩子们有不少被涌出的火焰燎到。萝拉那时站得最近,要不是旁边的约翰眼疾手快把她护在身后,小姑娘的脸可就要遭殃。但是作为替代,约翰的后背被火焰燎了个正着,眼看着毛呢外套就烧了起来,村里的猎人托马斯反应最快,立刻冲过去把约翰的外套往下扒,等詹姆斯赶到近旁的时候,约翰的外套被扒了下来,背上的火已经被扑灭了,但明显连那件贴身的罩衫也被烧到了。他心急地检查约翰的后背,值得庆幸的是,孩子的皮肤看上去并没有被烧伤。不过被惊吓了这么一场,他便跟在场的许多母亲一样,提前告别大家,抱着孩子回家了。 回到牧师小屋,詹姆斯又不放心地将约翰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确定他连一根头发也没烧着,这才庆幸又奇怪的让孩子洗漱过后上床睡觉。不过,刚过半夜,他的房门便被敲响了。 “约翰?”彼时他正靠在床头就着烛光看书,见男孩裹着毯子站在半开的房门口,便撩开毯子,拍了拍腾出来的半边床。小家伙立刻噔噔噔跑过来,裹着毯子爬上来蹭到他身边。近看他发现约翰的脸色格外苍白,皱着小眉头,看上去有些无精打采。“做恶梦了?”他问,摸了摸男孩软软的头发。 约翰摇了摇头,沉默片刻后瞟了他一眼,又很快垂下眼睛盯着毯子。“爸爸,圣经上说人是有灵魂的,”他带着鼻音小声说,“那像动物呀,花鸟虫鱼呀,还有风、水、火和大地……它们也有灵魂吗?” “啊,”詹姆斯想了想说,“我想是有的。圣经上不也说,风、水、火和大地,还有许多的花鸟虫鱼,是比人类还要早诞生的吗?我想,神对它们有着与人类不同的设计,所以,它们的灵魂或许与人类是并不相同的。” 约翰眨着眼睛想了想,似乎觉得能够认可这种想法,于是点点头。 “再说了,你喜欢的北欧神话和传说,还有像罗马神话和荷马史诗中不是提到各种各样自然所化身的神灵和仙怪吗?这些神话传说的发源地和时代不同,但却都有其相似之处,我想它们必然不会是凭空捏造的。” “那蒂娜婆婆说的皮司奇也是有可能真的存在的啰?还有许多仙灵呀、矮妖呀……也是真的有可能存在吗?” “也许真的存在。” 詹姆斯不自觉回忆起儿时在康沃尔郡的岁月,想起故乡的沼泽和靠海的山崖,记起祖母给他讲过的那些故事:在矿坑底下敲敲打打的带蓝帽的布卡,是世上最狡诈的妖精,比红发大鼻子的皮司奇还要危险,渔夫总是将捕到的第一条鱼放在海边鹅卵石上,留给他们享用;农夫收成时,则总会把最先烤好的面包放在田野里给他们,以保证下一季丰收。而商人和手艺人每晚会将装有牛奶的木碗放在窗台或者后门,留给有着红色头发,眼睛和衣服绿得像湖水的皮司奇,因为他们精明善于算计,若是乐意便会给人好运。百年以上的树木一旦有了心,就会成为开口说话的树人,若想祈求来年丰收,就必须将当年酿成的第一杯果酒倒在树根,抚慰它们…… 当他再次开口时,他用带了康沃尔口音的低沉声调哼唱起一首古老的歌谣: 榆树常冥想 橡树会怀恨 柳树喜爱四处走 你深夜不睡就知道 他一直轻轻拍抚着男孩的背。约翰打了个呵欠,往他怀里钻了钻。就在詹姆斯以为他睡着了时候,约翰忽然半梦半醒地说:“那听得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詹姆斯皱起眉头想了会儿。“也许都会有。就像那些自然的神灵仙怪,他们自有一套与人不同的善恶观,有时被他们喜欢就跟惹了他们讨厌一样糟糕。“说完他顿了顿,又问:”你听到什么样的声音呢?“ “以前有很多,河水呀、池塘呀、树和鸟儿呀……不过现在越来越少了,只有火和风的声音却总是很清晰,它们有时像在对我说话,有时像是自言自语,有时又好像在唱歌……可惜我总是听不大懂它们说的话,只是有时听着觉得很高兴,有时会觉得很难过,有时又好像听到了一个秘密……“ “是这样啊……“詹姆斯依然轻轻拍抚着约翰的背,感觉睡意渐渐落下来,沉重了他的眼皮。 “……不过我今天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就在跟大汤米他们去要柴火的时候,好像谁也没见……但我分明听到有人在唱歌,唱的好像是这样的调子……“约翰翻了个身,面冲他胸口,很小声地哼哼起来。 那是一段很古怪的旋律,事实上几乎是不成曲调的,不过詹姆斯并没有认真琢磨,因为他很快就睡着了。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约翰的话,当天晚上他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墓园西边那棵古树下站了三个身披褴褛的脏袍子、脸上长满疣的老妇人,看上去就好像在生命树下纺织命运的三姐妹,又好像为麦克白传授预言的三女巫。只见她们一边在一口漆黑的大锅里熬煮着什么,一边哼唱着那不成曲调的奇怪歌谣: 接骨木,紫杉花 饥肠辘辘吃泥沙 附子草,罂粟花 蚀骨穿腹肉也烂 坏陶匠,食恶果 地下死人睡不安 她们整夜在那口冒着烟的大锅旁又唱又跳,直到天亮才从詹姆斯的睡梦中谢幕。 第二天早晨,詹姆斯很早就被吵醒了。他出门前吃了诺丽准备的简易可口的早餐,见约翰还在睡,于是他写了张便条留在茶碟旁,让诺丽晚些时候再叫醒男孩。 牧师小屋前面的路上堆满了齐膝高的棕黄色落叶。银色的细雨如烟雾般笼罩着教堂墓地。十来只身披黑衣的渡鸦在墓地里徘徊。在他经过小路的时候,它们一齐飞过来,好像一群长着翅膀的助理牧师准备过来问候。 “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杰米·斯托帕说,他的脸苍白到连每一粒雀斑都看得清清楚楚。 彼得·格雷夫斯,就是学校和教堂墓地的看守,一个沉默寡言的干瘦老人。他死了。尸体就在他位于学校后门和墓园之间的那座小屋子外面,头部和四肢都被从躯干上撕扯了下来。肯定是发生了非常恐怖的事情。奇怪的是,昨晚村子里有许多人在守夜,闹了整晚,没人听到或看见什么奇怪的事情。 没人想去科尔福德镇找警官,谁都知道那位莫里斯先生比起这一带的治安更关心他家的菜园。最后还是詹姆斯让人去找来一具临时的棺木好收敛格雷夫斯的遗体,转头却发现波特先生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他的马拴在路旁的榆树边,他本人则蹲在鲜血淋漓的尸块旁,干净的袍摆拖在了湿泥和落叶上。 待到格雷福斯先生被收殓入棺,定下明天为他举行葬礼的时间之后,波特先生示意詹姆斯走到一旁,小声问他:“你有没有派人去墓地看过?“ 詹姆斯疑惑地摇了摇头。 结果他们发现有十来座坟地都空了:玛丽·帕蒂菲,一位独居的年迈寡妇,去年冬天起夜时失足从楼梯摔下,直到天亮才被人发现;今年三月下葬的惠特莫先生,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好在惠特莫太太是个能干人,在老罗比还在世时便基本是靠她养鸡养牛编织蕾丝积攒家底;戴维·格林顿,一位退休的老管家,两个月前下葬时他的女儿哭得很是伤心……失踪的死者都是这两三年葬在教堂墓园里的本地人和异乡客。 詹姆斯深吸了一口凉气说:“也许盗走尸体的人还没走多远。“在乡间,盗墓可是比杀人还要严重得多的事情。肯定不止有一个人作案,或许他们因为盗墓时意外被格雷夫斯先生撞见所以杀了他,或许他们肢解了他的尸体因为装运尸体的箱子放不下……想到这些事发生时他和约翰就在离此不远的牧师小屋熟睡,詹姆斯不由感到后怕。“我看得让人到镇上通报一声。“ “啊,“波特先生说,手上不知何时多了根有些眼熟的细木棍,”你说的很有道理,瑞文珀特,不过……不过,既然现在也没有什么可做的了,我们为什么不先回牧师小屋喝杯热茶呢?这个早上可真冷,这种时候你一定很想陪在约翰身边。“ “哦,“詹姆斯眨了眨眼睛,”是的……“他有点儿想不起来他们为什么还站在墓地里——事实上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站在墓地里。”是的,我想你说的很对,一杯热茶,正是我们需要的,而且我想约翰也应该起来了,正好他对你准备的烟花非常好奇……“ 他带着莫名的急切与波特先生手挽着手离开墓园往牧师小屋走去,甚至都没想再回头看一眼。 Chapter 5 11月2日这一天,詹姆斯感觉自己过得相当迷糊。他隐约记得为彼得格雷夫斯举行了葬礼,不过具体的情形是怎样,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他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相当重要的事情,这是很少见的。 村里人似乎也立即就把孤苦老人的惨死忘在脑后。他们议论着即将到来的庆典,不少年轻的姑娘和小伙都被请去帮忙准备,所以要不是约翰在路上专门指给他看,恐怕他都不会注意到那几个形迹可疑的陌生人。 他们的衣着似乎是不同时代不同阶层不同民族甚至不同性别的服饰混搭的结果:有一个人头戴猎鹿帽、披着高地人的格呢斗篷下面却穿着灯笼裤和白长袜,另一位头戴上过粉的白色假发的先生甚至穿着荷叶边的女士睡袍脚蹬一双马靴……詹姆斯猜测他们可能是某位乡绅请来的滑稽戏班。只见这群人在村子周围的田野和森林转悠了一整天,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根也许是从林子里捡来的细木棍。上帝保佑他们。 若原本只是这样,詹姆斯可能很快就把这群人忘在了脑后。村里每个人都被节日的气氛所感染,杀猪宰羊,烘烤点心,就连教堂里也忙着装饰打扫。所以,孩子们大点儿的被抓去打下手,小点儿的就全撒了欢到处跑。直到当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凯瑟琳沃特斯才发现的孩子不见了。那是个两岁大的男孩,孩子的父亲当了兵,于是凯瑟琳一直带着孩子住在娘家。 村民们组织起来点着油灯和火把到周围搜寻,詹姆斯这时想起白天在附近转悠的那群陌生人,就把他们的形貌跟众人说了。不过人们听得半信半疑,显然其他人都没在附近见到有这样一群打扮滑稽的怪人,不过这话既然是教区长说的,他们也不得不信,便擦亮了眼睛在村子周围仔细搜找。 村里的猎人托马斯佩吉第一个发现他们。 “我可以保证,这完全是一场误会,先生们。”面对举着火把、□□、草叉、钉耙的村民们,那一伙领头的一位鬓角发白的矮个子先生谨慎地转动着手中的细木棍说:“我们是……政府官员,正在这附近做一些,嗯,调查工作。”听他说话的语气倒像是一位值得尊敬的绅士,如果他不是戴着一顶土耳其毡帽,并在黑色燕尾服下套着一件红色对襟长袍的话。 “我们是波特先生请来的客人。”他身后一位年轻人眼见人们不买账,赶忙补充说:“我们可以请他来为我们作证。” 也许是因为这位年轻的先生戴着眼镜,也许因为他是这群人里唯一穿着相对正常的人(一件深灰色长袍,与波特先生常穿的那种款式相似),村民们勉强接受了他的说法,决定找人去请教波特先生。可奇怪的是,没有人想得起去绿溪谷的路。 “反正天色也晚了,我看不如先请这几位先生到村里的酒馆去坐坐,”弗格森先生提议说,“其他人继续在这附近找孩子。”村民们都赞同他的主意,那几位先生却是不乐意。 “你们这可是妨碍公务。”那位戴假发的先生抗议说。“我们在这里调查一件非常严重的——呃,事故。” “干嘛要跟他们废话,愚蠢的麻瓜。”披着格呢斗篷的瘦高个儿说着举起了手中的细木棍,棍尖冒出了一闪而逝的小火花。 与此同时,詹姆斯脑袋里也闪过了一丝火花。 “我的好先生们,发生了什么事?” 仿佛是精确算好了时间似的,波特先生骑着他的枣红马出现在村民们的包围圈外,一脸惊讶地注视着这一幕。 “所以,” 詹姆斯看着不远处在那几位“从伦敦苏格兰场来的”先生们的命令下,终止了搜索行动解散回村的村民,低声对身旁的波特先生说:“他们到底什么人?” “你不信任我吗,瑞文珀特?”波特先生一脸震惊又受伤地瞧着他。 “我承认自己在许多事情上的无知,波特,但我并不是傻子。”詹姆斯转头看着他,语气平静地说。“而且就是傻子也看得出来:他们不是什么苏格兰场的警探,他们和你是一类人。我不知道那种细木棍对你们来说是身份标识还是某种武器,但看起来你们能用它进行催眠一类的把戏——所以别用它指着我。” “我并没有——” “那么你袍子下翘起来的部分是在表示你见到我非常高兴吗?” 波特先生清了清喉咙,动作缓慢的从长袍口袋里倒转着取出那根眼熟的细木棍。 “好,我是有跟霍拉修打赌你要多久会注意到,不过,听着,我完全可以理解你对此感到生气。” “生气?”詹姆斯不可置信地瞪着他,但仍然理智地看了眼在不远处的树林边商量什么的那几个人,压低了声音说:“一个可怜的老人被撕成碎块,一个男孩失踪了——他的名字叫理查。就算你并不在意那男孩叫什么,波特,那你至少该知道他跟你的儿子一样大。” 他并不是想要波特感到愧疚或者别的什么,他想自己是有一些生气,但是有时候,尽管在内心深处他知道波特是个好人,有的时候,很多时候,每一次面对村里发生的事情,波特总会不经意流露出一种过于超然的态度,就好像他比所有人知道更多一样。好,很可能也确实是这样。 “我保证,我的朋友,我是在设法解决这件事。”波特先生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和我的……同事,我们知道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相信我,那不是真正的苏格兰场警探的工作范畴。” 虽然并不愿意承认那句“我的朋友”起了作用,但詹姆斯那些许怒气确实平复了少许。“我并没有要求你透露所有的秘密,可是人们应当得到警告,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如果这并不是一般的危险,那么他们必须警惕,还有两天就是篝火节,你知道村里的人们会比任何时候更疏于防范。” “那么今晚的不幸会让他们警惕起来。”波特先生叹了口气。“别瞪我,你知道我只是说一句客观的看法,听着,我的同事会在村子周围布下防护……村民们已经得到了警告,相信暂时不会再有更多失踪事件发生。至于你,瑞文珀特,我需要你带着约翰到绿溪谷住上一阵。” “你不是想——” “事发地点离你们的住处不过几百码,艾琳担心得要命,诺丽虽然能干但并不擅长应付这类事……我原本就是来找你商量这件事的,听着,至少等我们抓到那个该为这一切负责的……东西。” 詹姆斯为波特先生说出最后那个词的口吻打了个寒颤,不过他还是不甘示弱地瞪着他说:“你可以让诺丽带着约翰过去,我得留下。我是教区长,如果这种时候我离开,人们会怎么想?” “他们甚至不会发现你离开了。”波特先生扬起了眉毛。“而且我打算跟你开诚布公地谈谈,既然我已经触犯了《保密法》,不如索性跟你说清楚。”他说着迅速看了一眼朝这边走来的那几个人。“你先回牧师小屋,我随后就过来。” 波特先生那几位“同事”已经走近了,詹姆斯只好保持沉默,在与那几位先生礼貌地寒暄了两句之后便迅速道别离开了。 “波特,“他还没走远时,听见那位戴土耳其毡帽的领头人对詹姆斯说:”看来那几具阴尸往索布里奇家的方向去了……“ “阴湿“?那听起来像个拉丁语单词……死者,冥界,在地下的?不管哪一种都是令人不舒服的含义。缩起脖子抵御一阵迎面而来的寒风,詹姆斯加快了返家的脚步。 在他经过墓园的时候,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仿佛是为了克服心底的可笑恐惧,又似乎是为了确定每一位死者都老老实实躺在地下,然后他再一次产生了那种自己忘记了什么事情的错觉。他觉得那很有可能与波特先生有关系。 推开冰冷的铁栅栏门时,不远处的窗户透出的温暖光亮令他不自觉叹了口气。每当这种时候,家里有一个人等待着自己归来的事实总会使人多愁善感起来。他匆匆穿过前院,并不意外地发现大门上了闩,轻扣了下门环,他很快听见门内传出熟悉的轻微爆破声。推开门,迎接他的是空无一人的狭窄门廊,他习惯地反身闩上门,走进被壁炉的火光照亮的客厅,令他意外的是,约翰没有起身迎接他,而是背对着门廊的方向坐在壁炉前,不知在看着手上的什么东西出神。 “约翰?“詹姆斯一边走近他,一边出声询问。 似乎被吓了一跳,小男孩的肩膀肉眼可见地抖动了一下,詹姆斯听到轻微的“噗“的一声,有一道光芒在男孩迅速垂下的双手间一闪而灭。 他眨了眨眼睛,认为原因是这个角度壁炉的火光晃眼,于是他走到男孩身边蹲下。“你还好吗?“他问。 “我很好,爸爸。“约翰说完咬住了下嘴唇,垂着眼摆弄自己的手指。 “喝过牛奶了?“他又问,”困了吗?“ 约翰点着头嗯嗯了两声,然后又快速摇了摇头。 詹姆斯笑了,伸手揽过男孩抱进怀里,安抚地搓了搓他的后背。“一个人在家害不害怕?“ “又不是头一次……“约翰没说完就收了声。 詹姆斯感觉胸口揪紧了一下。他觉得自己现在该说点儿什么感人至深的肺腑之言,或者借用些蕴含人生哲理的名言警句。而事实上他什么都不说出来,那些话到了喉咙里就哽住了。最终他只能把波特先生的要他们去绿溪谷住一段时间的事情含糊婉转地说了说,本以为约翰会非常高兴地跑上楼收拾行李,没想到男孩的反应却跟他想的大不一样。 “我不去。“约翰阴沉着小脸说。 “怎么了?“詹姆斯困惑不解地问他,”你的教父教母总是很欢迎你去绿溪谷玩不是吗?“接着又逗他说:“还有小亚伦,他可是最喜欢你,每次都希望你多待一会儿不是吗?“ 约翰低声哼哼了半天,憋出来一句:“他总是学我,我不喜欢他。“ “那是因为他小,喜欢你所以想模仿你,约翰是大哥哥嘛。” “我不管,反正我讨厌他,以后也不想见到他。”约翰越说语气越坚决,最后补充道:“我不要去绿溪谷。” 尽管敏感地察觉到事情不是像男孩所说的这样,但他又很难抓住那一丝缥缈的头绪,于是只能好言相劝说:“但是我跟你教父有事情要商量,你就当陪我去不行吗?” 约翰沉默了一会儿,“我不要去绿溪谷,”他说,看上去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我不要去,我在家等你回来。” “约翰。”詹姆斯皱起了眉头,他不想告诉约翰他们要去绿溪谷“小住”的真实原因,毕竟现在他自己还不清楚全部事实,可是约翰却不知道在闹什么别扭,让他感到非常为难,他绝不想强硬命令自己的孩子。 “约翰,”他又一次尝试着开口,“你听我说……”不过他没能说下去,因为约翰居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把詹姆斯吓了一跳。 “呃,这是怎么啦?到底为什么哭得这么难过?究竟为什么不想去绿溪谷?有话好好说就是啦……”詹姆斯越劝,约翰哭得越凶,哭到整个小肩膀都一抽一抽的,眼泪珠啪嗒啪嗒掉个不停,可把詹姆斯急坏了,毕竟,自从约翰学会开口说话之后,他就没再见他这么哭过了。 就在他茫然失措地拍抚着男孩的肩膀,感觉自己也快被对方的悲伤感染,又或者生生被急出几滴眼泪来的时候,约翰终于抽噎着含糊不清地说:“爸爸……我、不要、教父……我、只、只要、爸爸……” 詹姆斯又听他抽抽搭搭地说了几遍,回想他们之前的对话,这才明白大约是怎么回事。一时间哭笑不得,看着哭成了泪人的男孩,只觉得既窝心,又心疼。 “约翰,”詹姆斯捧住男孩湿漉漉的皱成一团的小脸,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说:“你是我的孩子,这是你的家,不管是波特先生还是其他任何人,我都不会把你让出去。我永远都不会丢下你,知道吗?嗯?” 约翰瞪着盈满泪的眼睛盯着他,好像要确定他说的是真话,直到自己忍不住抽噎了一下,才终于回过神似的抽着鼻子点了下头。然后便低着头怎么也不肯抬起脑袋,詹姆斯一哄,他更是干脆钻进他怀里,把脸埋在他心口,低声哼哼起来。 看着约翰这副样子,詹姆斯真是想就这么抱着他,一辈子都不松手。 当然,这只是个美好的愿望而已。 突兀的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温情时刻,听那节奏和力度,詹姆斯猜测八成是波特先生到了,准备起身去开门,却发现约翰还是死死拽着他的外套不松手,于是他便干脆把男孩捞在怀里,抱着他去开门。 “你们准备好——”波特先生盯着约翰哭红的小脸眨了眨眼睛。“哎呀呀,这是怎么啦?” 约翰的回答是把自己的脸埋进詹姆斯的颈窝里,看样子似乎再也不想抬起头来了。 就像以往一样,詹姆斯不想把自家孩子的可爱心思与人分享,只是招呼着将波特先生迎进客厅,然后惊讶地发现约翰的外套、斗篷和手套都整齐叠好放在了壁炉边的扶手椅上。 “我就不坐了,”波特先生四下扫了一圈,“我们这就动身,诺丽把屋子收拾好就会带着你们的行李过去。” 詹姆斯本来想问上一打问题,可又转念一想,现在问了多半也不会被老实回答,于是沉默地看了眼天花板,放下约翰,开始仔细帮他穿戴整齐。波特先生自然是帮不上什么忙的,他在屋子楼上楼下溜达了一圈,又在几扇窗户边上转悠了一会儿。等到詹姆斯示意他们可以出发时,他明显一副松了口气的模样。 矮围墙边一黑一枣红的两匹马正不耐烦地踢踏着落叶,一下下喷着鼻息。 詹姆斯如今已能够自如无碍地骑马,即使多带一个孩子也全无困难。上马之后,他整了整约翰的斗篷搭扣,然后又将兜帽罩在男孩的脑袋上,替他系好带子。“你的同事们呢?”他问波特先生。 “他们留下来继续在附近搜查,村子里也留了人,放心。”说完,波特先生便策马先行。 两匹马一如既往的亟不可待往绿溪谷奔去,眨眼间便离开大路,冲上了林间小路。四周树影渐深,夜风呼呼刮得脸颊生疼,一轮残月悬在夜空中,又常常被流云掩去大半光辉,让本就可视度低的林中夜路更是伸手不见五指,全靠有识路的骏马心无旁骛地疾驰赶路。 黑暗中詹姆斯感觉他们已经走了半程,就在此时忽然透过马蹄声、风声、层层的枝叶摩擦声传来一阵响亮的哭号,乍一听似乎就来自这片树林深处,他连忙收紧缰绳,示意这马停下,尽管感觉很不情愿,这黑马还是放慢了脚步。詹姆斯这时仔细再听,那哭声越发清晰,明显是个小孩子,而且感觉那哭声的来处与他们似乎相隔并不远。 波特先生自然也停下了,他策马在他们前方不远处来回踱步,显然正与他琢磨着相同的事情。不多会儿,他冲詹姆斯这边说:“你们先走,我过去看看。” “我跟你一起去。”刚说完才想起怀里的约翰,一时为难地皱起眉头。 “没关系,你忘了我可拿着这根东西吗?”波特先生打趣说。 詹姆斯只听到从波特先生那边传出轻微的嗖嗖两声,似乎是细木棍划破空气的声音。 “但是……”他仍然是不大放心,毕竟就算这木棍能给人催眠之类,遇到危急情况又能当得了什么大用? “你就别‘但是’啦,快走快走——” 啪嚓一声脆响打断了波特先生的话,人和马一起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听黑暗中悉悉索索的响动不绝,而且同时来自左右斜后面三个方向,似乎有什么行动迟缓的动物正朝他们聚拢。 “糟糕!”波特先生似乎是想起什么极其不妙的事情,急急冲詹姆斯喊道:“还愣着做什么!快跑!” 詹姆斯也隐约感觉到这不是问个明白的时候,立马催促黑马动身离开此地。 就在这时,先前遮住了月光的那片流云随风移动,让半轮残月露了出来,惨淡的月光透过树冠照进黑暗里,投下稀疏的细细光柱,其中一个移动的物体正好闯进两道光柱里。詹姆斯瞪大眼睛,倒吸了一口凉气,险些一个不稳从马上摔下来,他看见了寡妇玛丽帕蒂菲那布满斑点干瘪凹陷的惨白脸孔,她正睁着那双没有了眼皮的、空洞的、雾蒙蒙的眼睛,朝他们一步步逼近。 詹姆斯听见约翰在他怀里微弱惊叫了一声,他赶忙搂紧了男孩。黑马似乎早知道情势危急,不用他再多催促便撒腿狂奔起来。波特先生似乎在他前方不远处,但他不能确定。 又是几声树枝断裂的脆响,接着他听到一种沉重的类似巨大的铰链生锈的木门开合的声音,约翰突然用力攥紧了他的胳膊,仿佛受到警示,詹姆斯在下一秒黑马突然急刹住马蹄时没有慌乱,他攥紧缰绳,试图安抚住马匹,但波特先生冲他喊道:“当心!” 他下意识回头望去,正看见格林顿先生被月光照亮三分之二的干瘪身影出现在他左后方。黑马发出受惊的嘶鸣,但是它躲闪不及,被格林顿先生抓下了一块皮。黑马吃痛地挣扎腾跃,没一会儿就把詹姆斯和约翰甩下地去。 紧紧护着怀中的男孩,詹姆斯只觉得自己重重落在地上,肺里的空气都被挤了出去,借着惯力打了几个滚后撞在一团盘结在一起的树根上。喘了两口气才回过神,一时觉得内脏全移了位似的难受,脑袋更是嗡嗡作响。 “约翰?”见怀中的男孩一声没吭,詹姆斯心急地想察看他的情况,没想到刚坐起来,就感到有双手拽住了他的右胳膊。抬眼便对上一双脏污玻璃珠似的眼珠子让詹姆斯终于没忍住惊叫了出来,一时间浓烈的腐肉味混着古怪的腥辣气味让他几欲作呕。与此同时,四下里好些白森森的脑袋和胳膊从黑暗的树影里冒出来,一个个睁着雾蒙蒙的眼睛或者顶着空洞的眼眶,一步步向他逼近。 尽管脑子嗡的一声空白了,但身体很快依照本能行动起来。“快跑!”他一边将怀里的男孩推向波特先生的方向,一边拼命想挣脱那个抓住他胳膊的——去年三月过世的克劳福德太太。他挣扎着想站起来,但是更多的死者已经围拢过来,他们枯槁的手抓住粗糙的树皮,碎裂的树皮脱落下来,他们越来越近—— 突然间,黑暗中凭空窜出了熊熊烈火:一面明亮的、金红色的散发着炽热温度的火墙隔开了他与那些死者,抓住他胳膊的克劳福德太太也被火焰灼烧得松开了他,身体在火焰中不自然地扭动着。詹姆斯摔在地上,一块岩石擦破了他的额角,但他赶紧挣扎着爬起来,抓住大叫着跑回他身边的约翰,一边警惕地望着四周,一边迅速往波特先生那边挪去。 波特先生下了马站在那里,他的神情是詹姆斯从未见过的,火光在他淡褐色的眼睛里跳动,几乎将它们映染成金色。他高高将那根细木棍举在空中,嘴里振振有词念了几句话,木棍尖上跃出一环又一环金色的光芒,汇成一条条闪光的套索,将行走的死者们一个个从头到脚捆了个结实。 那些失去行动能力的死者很快就被越烧越猛烈的火焰吞没,转眼间刺鼻的焦臭味充满了四周的空气,詹姆斯看了一眼熊熊火焰和那些迅速燃烧起来的树木,又看了一眼波特先生手中的小木棍,担忧地说:“这样下去整座森林可都会烧起来的。” “是啊,”波特先生低头看了一眼约翰,感觉到他的注视,男孩默默往詹姆斯身边缩了缩。“那可是会非常不妙。“他说完,再一次举起那根小木棍,嘴里低声念了一句,这一次木棍尖上破空跃出一汪清泉,盘旋而上升至高空,而后纷纷扬扬向烧得正旺的那片树林洒落。 过了好一会儿,那奇迹的“雨水“才将所有的火焰浇灭,待蒸汽和烟雾散去,除了焦枯的树干,那些死者则被烧得连具残碎的尸骨也没剩下。 “尘归尘,土归土。“波特先生说。 这时再仔细去听,早已经没有了先前孩子的哭声,四周静谧得只听得见风吹动树冠、水滴和落叶的声音。 Chapter 6 詹姆斯无法停止颤抖。 他希望约翰没有察觉到。当稍早时,在波特夫妇专门为他们的教子准备的房间里哄男孩入睡的时候,他的脑子仍然有一半拒绝思考。 “如果你没心思睡觉,瑞文珀特,可以在书房等我,应该不用太久。” 波特先生留下这句话之后就再次离开了,而那差不多是两个小时以前的事情。 詹姆斯在接受波特夫人的善意,连喝了两杯火焰威士忌之后,他决定自己最好还是找一些别的活动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而眼下,他心想这里的主人大约也是不介意他四下察看的。 詹姆斯并不是第一次走进波特家大宅的书房,但那一天他因为截然不同的理由心绪不宁,全然没顾得上注意房间里的模样。 对一间书房而言这里并没有多少书,连在一起的三面书架紧靠房间南侧的墙壁,正是进门后的右手边,书架上并没有摆满他想象的神奇的魔法书,仅仅是一些可以在任何一间稍大些的书店里购买到的普通书籍,间或有几本古董书,但也是类似莎士比亚全集或者希罗多德的《历史》一类。进门左手边的墙壁正中有一座壁炉,漆黑的铁栏边上的架子上挂着火钳炉钩一类的工具,靠近壁炉摆着一张棕黄色的长沙发和两张扶手椅,以及一张样式古朴雅致的茶桌。门正对着的是一扇高耸的窗户,嵌在厚厚的石墙里,露出一截极深的窗台,若是天暖和的时候,倒像是坐着看书的好地方,此刻则是被厚厚的红褐色窗帘遮住了大半。在两扇窗户之间有一副占了四分之一墙面的世界地图,虽然是用泛黄的羊皮纸和黑色墨绿两种墨水描绘,却比他见过的任何一幅地图都要细致,甚至生动地描绘出了地形、森林、河流、湖泊和山脉。 地图左侧那扇窗户的窗台下方有一张乌木制的古董书桌,上下分布着许多的抽屉,抽屉上都镶着黄铜把手,桌面上层的台架上堆着好些羊皮纸卷、夹着签的书本、一个陀螺模样的小摆件以及一盏银质烛台,桌面上摆着两瓶墨水,敞开的一瓶里竖着一根羽毛笔,墨水瓶边上有一叠拆开的信笺和一张刚写了两行字展开的羊皮纸。北侧的墙壁则从上到下挂满了画,其中有许多是人物肖像,有男有女,他们看上去都庄重得体或者德高望重,穿着形形□□的袍子,每一处细节都栩栩如生,甚至能靠他们长袍下露出的边角、他们的配饰、帽子和画面背景的细节推测他们生活的年代。不过,与普通肖像画不同,这些画中人要么背对着画外,要么闭着眼睛仿佛正在思考问题或者干脆睡着了。 詹姆斯在察看那些肖像画时走到近前,而眼下他却不自觉退远了些,不知为何,这些古怪的肖像画让他直起鸡皮疙瘩。为了忘记这种感觉他朝房间另一侧的书架走去,但却止不住脖子后面隐隐发凉的感觉,就好像有什么人在盯着他看。他迅速转过头去,然而那些画中人依然一幅对画外世界全无兴趣的模样,他在心里默默嘲笑自己的疑神疑鬼,可是当他再次转回身依然不能避免地出现了那种异样的被监视感。就好像那些画中人会趁他不注意时睁开眼或转头看他一样。詹姆斯将此归咎于在年轻时看的那些毫无营养的哥特冒险小说。但是,上帝啊,这一晚他才刚刚见识过会行走的死尸呢。 就在詹姆斯感觉自己再也不想在这间书房里待下去的时候,壁炉陡然闪动烧得越发旺盛,他好奇地看了一眼,然后猛退一步,腰重重撞在书桌角上。他不可置信地使劲闭上眼睛又睁开,似乎仍然想相信是自己的眼睛出了毛病。 罗纳德·卡森先生的脑袋悬在火焰中间,有着同样的严肃神情,银白的眉毛和头发,还有同样光秃的头顶,火光映亮了它的头发和眼睛,火苗舔着它的耳朵,而它似乎全然不受困扰,让它看上去就像某中世纪的圣人头像。 “波特,我说过当我的妻子在家时不欢迎部里的家伙来问东问西!他们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像个正常的麻瓜一样穿衣服!波特?别装作你不在,我知道你在那儿!只要让我——” 那脑袋在火焰中调了个方向,然后他看见一双手——卡森先生的手,他想,有什么东西反着光,片刻后那脑袋重新摆正朝他的方向望过来,鼻梁上多了一副金边眼镜。现在这颗脑袋看上去更像活生生的卡森先生了。 “现在好多了,让我们说清楚——噢。”那颗脑袋张着嘴,瞪眼瞧着他。“哦。” 这儿出现了一阵似乎是合情合理的漫长沉默。 “瑞文珀特牧师,”最终那颗脑袋——它的脸上露出了尴尬又慌张但又并不愿将这种窘迫显露出来的复杂神情,原本死死盯着他的眼睛时不时转向任何其他的方向,“真没想到会在这儿见到您。” 詹姆斯艰难地吞咽了一下。他觉得似乎到他说点儿什么了。但他该说点儿什么? 就在这时,令他如蒙大赦的,书房的门开了,一脸疲惫、头发和肩膀上都沾着露水的波特先生走了进来。 “唉,真抱歉让你久等,瑞文珀特,斯拉格霍恩他们很紧张,除了希钦斯之外没人懂得怎么跟麻瓜打交道,他们并不常到麻瓜居住地附近处理阴尸这样的黑魔法生物,不过我想他们找到最初的施术地点了…… 你干嘛那样看着我?” 詹姆斯眼下不大相信自己能心平气和地开口说话,于是他矜持地抬手朝壁炉指了指。 “哦,晚上好,卡森先生,”波特先生说着强打起精神朝壁炉走过去,在炉火前弯下腰。“我希望我的同事们没给您带去什么麻烦?” 詹姆斯看着波特先生同壁炉里的卡森先生的脑袋一问一答地谈起话来,就好像一位邻居让他的脑袋半夜出现在你家燃着的壁炉里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拜访方式。 “我想我需要再一杯那种威士忌……”詹姆斯小声喃喃着朝窗户转过身,下一秒一只银色的托盘盛着他所需要的火焰威士忌凭空出现在书桌的台架上。他愣愣地瞪着酒杯,就好像它会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似的,最终,他决定这样太傻了,端起酒杯吞下了一大口金橙色的酒液。至少这是有帮助的,他稍后迟钝地注意到,自己已经不再发抖了。 在他干掉今晚的第三杯威士忌之后,波特先生终于自壁炉前直起身来,那火焰中的脑袋消失了,一切乍看之下恢复了正常。 “卡森先生要我代他向您道歉,显然他没想到这时间我的书房里会有客人。” 詹姆斯放下空掉的酒杯,清了清嗓子说:“我以为卡森先生是一位退休的庄园管家。” “哦,他,嗯,确实曾在一座庄园——确切的说是一座城堡,担任类似于管家的职务。”波特先生眼睛望着天花板说。 “我猜这又是一个很长的故事。”詹姆斯叹了口气。 “确实如此。”波特先生笑起来。“来,我的朋友,让我们舒舒服服地坐下,然后我会把你需要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他率先在壁炉前的扶手椅上坐下,朝对面的座位挥了下手。 “我想想,也许我们应该从最简单的开始……你想要再来点儿火焰威士忌吗?或者尝尝老巴林的接骨木酒?” “我想一杯茶就……” “我想你需要来杯带劲但不上头的,我推荐后者。”波特先生转头冲身旁的空气说:“诺丽,我需要你帮个忙,请带两杯加冰的接骨木酒过来。” 天亮以前,窗外开始滴滴答答落下雨点,在玻璃上滑下一道道水线,然后很快雨点变得越来越大,雨水冲刷着窗户,让窗外被晨光照亮的景色笼罩在一片水色中。 尽管回到为他准备的客房里时,壁炉里的火快活地跳动着,带帘帐的床已经铺好,雪白的被单枕头看上去极为诱人的蓬松舒适,但他却找不到半点睡意。 詹姆斯觉得对于一个世界观刚刚被刷新的人来说,这种状态是属于正常范畴的反应。 他脱下外套坐在床脚,近旁那带着动物雕纹的木质床柱摸上去光滑温润,他注意到自己的指尖沾着墨绿色的墨水痕迹,心里好奇巫师们用的墨水是否会很难洗去。就在刚刚,他签署了一份施有魔法的保密协议。 “这是魔法部为麻瓜知情者准备的统一文件。”波特先生再三向他保证:不,这份协议并不会对他的生活有任何影响,这上面并没有隐藏着什么看不见的条款,更不会有任何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据此签名索取他的灵魂……等等。 詹姆斯按摩着因为熬夜以及众多极其充分的理由而微微抽痛的脑袋,叹了口气。相信这世界上有仙灵和魔法是一回事,得知自家的女佣是货真价实的小精灵而身边的朋友以及十二分之一教区居民都是男巫和女巫则完全是另一回事,更何况他们甚至有自己的政府、医疗和教育系统,而那一整个奇妙的魔法世界就隐藏在他所熟悉的世界的犄角旮旯里。 他再次叹了口气,开始脱衣服并换上睡袍,他打算强迫自己至少睡一小会儿,也许他醒来后会发现自己身在他熟悉的卧室里,而这整件事不过是一场怪诞的梦境罢了。 自然而然的,三个小时后当他醒来时,他依然在波特家的其中一间客房里。 与波特一家共进早餐之后(桌上的美食是他这几年见过最丰盛精美的,上帝保佑亲爱的诺丽和她的父母,他们都是好人——不,好家养小精灵,就是太过神经紧张),詹姆斯坚持要跟波特先生一起回村,毕竟他要尽自己作为教区长的职责。他觉得自己可以放心把约翰留在一座充满魔法的宅子里,毕竟后者不单在此地出生,还早已经有了一对巫师作教父母。 他们出门的时候,约翰正在跟小亚伦坐在一张小茶几旁玩拼字游戏,后者站着才能勉强够到桌面。尽管他的男孩尽力想摆出一副好哥哥的模样……不过詹姆斯决定回头跟他好好讲讲什么叫公平竞赛。 “那么,你说的这个什么阴尸,它们是由黑魔法造成的?” 策马往村里去的路上,他们经过昨夜遇险的路段,詹姆斯望着那些焦黑的树木和大片泥泞的黑土依然忍不住有些提心吊胆。 “谁会想制造出如此亵渎——如此可怕的东西?”他问。 “这个嘛,大多数情况下,我会说是黑巫师。不过,我们发现了一些更古老的咒术痕迹。”波特先生提着缰绳让他那匹傲慢焦躁的枣红马放慢速度与詹姆斯骑的黑马(显然它的皮外伤已经被照料过了)并驾齐驱。 “那么,你认为不是这附近的某一个巫师干的?” “显然,就我所知,这附近只有三个人有可能掌握这种古老的魔法,但其中一个从夏天开始就住在位于奥特里-圣卡奇波尔的女儿女婿那里忙着照看外孙,一个在学校教课分不出这份精力,还有一个……嗯,总之不大可能做这种事。事实上,”波特先生顿了顿,接着说:“我个人认为,从施术场地残留的痕迹看来,这也许并不是某个巫师的杰作。” “但你说我们……”詹姆斯想了一下那个新单词。“麻瓜用的那些所谓的魔法仪式实际上并不会有任何魔法效果?” “但我说过并不只有巫师能够使用魔法。” 詹姆斯皱起了脸艰难地说:“你是说家养小精灵、仙子和……妖精?” 波特先生点了点头。“现在你应该知道大多数传说故事都是有根据的,你听说过关于墓园西边那棵古树的故事吗?” “你不会说这又是另外一个相当长的故事?” “嗯,这个嘛……”波特先生皱眉认真地想了想。“有点儿长,但我能尽量说得简短些。” 于是波特先生给他讲述了一个跟那天晚上老科林所讲述的不尽相同的故事。 传说当那位被某个小心眼的求婚失败的男巫诅咒了的女王在位时,这片土地仍很荒芜,只有零星的几个古老家族世代居住于此。那时巫师们还没有隐藏起来,他们仍然生活在麻瓜中间,有些野心勃勃的巫师甚至在宫廷和麻瓜的政府内任职,但是,他们已经开始通过各种方式阻止麻瓜们发现发现更多他们最好还是不要知道的事情,尽管他们设法削减了罗马教廷的影响力,但人们对大多数事物的看法还是深受天主教价值观的影响。然而,那时同样生活在麻瓜中间的不光是巫师。一部分有类人智慧的魔法生物并不分享巫师们的担忧,他们太过野性,太过守旧,完全生活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而忽略了时代的发展变化,仍然以为麻瓜像过去一样弱小,易于操纵、捉弄和瞒骗,在这些族群里又有相当大一部分仍然把麻瓜当作猎物和大餐。巨人和女妖就是其中的代表。 “巨人和女妖?”詹姆斯一脸不可置信地打断他。“好,就算我能相信,但是,你要如何让人们忽略一个,或者一群,巨人。” “魔法,我的朋友,魔法。”波特先生安抚他道。 然后他不顾詹姆斯的小声嘀咕继续他的故事。 那时在迪恩森林附近很少有麻瓜居住,人们宁愿住在瓦伊河西岸也就是今天的切普斯托,原来在当时,在这片土地上还生活着英格兰最古老的一个女妖族群“塔莱”。她们远在哈德良长城建成以前,便经大陆西北角渡海来到此地,是同类中最狡诈,也最擅长魔法的一群女妖,据说她们之中曾有将自己变成美貌贵妇从而进入宫廷甚至坐上皇后宝座的。塔莱们不像她们大多数的同类喜欢独居,她们由族群中最年长的女妖率领,在森林中过着群居生活,时常骗走或者偷走其他种族的幼崽分食掉,而在这点上她们就跟所有女妖一样:人类小孩被认为是最上等的美餐。而在当时,负责遏制这片土地上的魔法生物的任务落在世代居住于此的两个巫师家族肩上:索布里奇和波特。 那时候巫师家族划地而居,互不干涉,只管维持自己领地上的平安。与严守传统的索布里奇家不同,波特们喜欢与他们的麻瓜邻居走得很近,时常到河对岸的麻瓜村落和小镇拜访他们的朋友。埃尼斯·波特则更进一步,他爱上了切普斯托一位渔夫的女儿。幸运的是,那位姑娘也将芳心许给了他,可是,他迟迟没有下定决心娶她回家,甚至在那位姑娘为他生下一个私生子后也没有,只是为那姑娘和他们的孩子在河东岸建了一座小屋,为了他们能避开其他人的闲言碎语安心生活,还给他们准备了一艘渔船和许多牛羊,每隔几天都会去探望他们。原本这样的生活对渔家女和她的孩子来说虽然孤独但还算平静快乐。可是有一天,女妖们发现了她们的新邻居,她们发现她的孩子是拥有魔力的可口猎物,而且没有巫师父母保护,于是很自然的,她们偷走了她的孩子。 可怜的姑娘急疯了,在荒野和森林中找了一天一夜,但是女妖们有她们的防御魔法。当姗姗来迟的埃尼斯得知此事,愤怒地闯进女妖的巢穴时,那可怜的孩子早已被她们拆吃入腹,他一怒之下将巢穴内的女妖全杀了,只留了几个最年老和最年幼的女妖的性命,将她们驱逐出了这片土地,尽管她们天性记仇而且残忍,并且在被迫渡河向北逃去时,指着河边的一棵大树发誓,她们最终会回来复仇。 “那……那孩子的母亲后来如何了?”詹姆斯知道他有些问偏了,但好奇心占了上风。 “啊,”波特先生说,“有一种说法是她悲伤过度投河自尽了,埃尼斯悲痛了几年之后便娶了另一位门当户对的女巫;也有说她被终于悔悟过来的埃尼斯娶进家门,他们后来又有了很多孩子。谁知道呢?” 詹姆斯沉默了片刻,又问:“那么,从你讲这个故事的原因看,难道是怀疑眼下的事情跟女妖有关系?这都过去……起码四百多年了? ” “女妖可是非常记仇的。” “但是这都过去多少代了,如果她们的后代生存到今天,就算再怎么记仇,也早就不那么看重这件事了?” “我有告诉你女妖的寿命可是比巫师长四倍有余的吗?”波特先生扬起眉毛说。 “……巫师的平均寿命是多久?”詹姆斯狐疑地瞪着他。 “啊,如果无病无灾的话,健康的巫师通常能活到一百五十岁。”波特先生想了想,又补充说:“当然,这是在没有用任何手段刻意延长寿命的情况下。” 詹姆斯带着复杂的神情继续瞪他。“也许我并不该问这个问题。”最终他说,“或者你至少不用告诉我那后半句话。” 波特先生大笑起来。 他们在教堂外分开,波特先生说他得去部里露露面。 学校这些天都放假,当天稍晚的时候,结束了教堂里的工作,詹姆斯便带了些黄油和面包到村里探望凯瑟琳·沃特斯,那是个有着一头亚麻色卷发的年轻姑娘,对她丈夫爱得死心塌地,性格好又没什么心眼,虽然自己还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但对小孩却是极好。印象里,那张还未脱去婴儿肥的红润脸庞总是带着令人愉悦的笑意。 但是,他今天见到的凯瑟琳却好像一夜之间老了十岁。她苍白的脸略有些浮肿,红红的眼眶仍被泪水浸得湿漉漉。看着她痴痴盯着孩子那双小鞋子的模样,让詹姆斯感到难受得有些窒息。他带着她做了祷告,并且由衷希望这位年轻母亲的悲痛祈祷能被垂听到。 村里人显然不知道整个关于阴尸的事情,不然单单是亲友的尸体从墓地消失的消息就够他们把附近所有的森林和荒野掀个底朝天了。他们都怀疑凯瑟琳的孩子是被野兽给叼走了,因为前不久托马斯就说过他在林子里发现了有大型野兽出没的痕迹。所以,虽然各家都对孩子们告诫了一番,却也并没有严加看管。村里的孩子依然无所顾忌的成群结队在田野和林子里跑来窜去。 詹姆斯想过到河边看看那棵古树,虽然不指望自己能找出什么线索,但总还是想为此做点儿什么。可奇怪的是,他发现自己只要快走到那附近,就会突然想起什么必须马上处理的事情,而等他做完事情之后,又觉得这显然不值得他如此着急。这么来回跑了两三趟,他才觉着肯定有古怪,果然,四下里一望,就发现卡森先生远远站在学校后门那儿背着手看着他发笑。 “怎么了,牧师先生?波特没告诉您那儿被施了驱逐咒吗?” 詹姆斯讷讷的跟这位老巫师打过招呼,尴尬地寒暄了几句。 “别介意,那附近正被魔法部的人调查呢,过一段时间就会撤啦。” 他犹豫了一下,看着老人问:“那您在这儿是为了什么原因?” “赶走好奇的小家伙。驱逐咒对巫师可没用,小孩子嘛,会不会魔法都一个性子,知道这儿出了事都好奇着呢。这不,我这半天已经赶走四五拨了。”卡森先生说着不好意思地推了推眼镜。“咳,这么多年干下来也养成习惯了。” “您原来也跟小孩子打交道?”詹姆斯好奇地问。 “波特没告诉您?我原本是在学校里当管理员,整座城堡都由我指挥着打理维护,不过主要还是忙着监督、管理课堂外的学生们。”卡森先生笑了笑。“波特那小子,他上学那会儿违反校规可没少被我抓住。” 詹姆斯不自觉往学校瞟了一眼,格雷夫斯先生在世时负责学校和墓地的日常维护打理,孩子们也一向畏惧他,他过世后,这个职位就空了下来。因为正值学校放假,所以他一时也没急着招人,不过…… “咳,牧师先生,你不知道啊,”卡森先生悠悠地说:“自从退休之后,我就天天在家对着老婆子和我闺女,最多不过打理一下自家那块小菜园,这时间一长,还真是觉得闲得发慌。” 詹姆斯短暂地思考了几秒钟,对卡森先生绽开一个微笑。“不知道您对非魔法的工作环境有没有兴趣?”他顺藤摸瓜地问。 Chapter 7 早在十月末就有传言(多半是消息灵通的老科林放出来的消息):这次的篝火节宴会会有烟火!而且,这次的烟火将会是五十年来最盛大的烟火表演;自从多年前老杰兰特·波特先生过世之后就没人见过烟火表演了。 篝火节前一天的下午,一辆马车在光天化日下越过绿溪桥沿着河岸地开了过来。驾车的是一对老夫妇。老头戴着一顶蓝色的圆毡帽,肩上挂着长长的银灰色围巾,身上裹着层层叠叠的灰蓝长袍,他的胡子又白又长,浓密的眉毛也长得垂落至眼尾。老妇看上去慈眉善目,仍是花白的头发在脑后整齐的攀成一个髻,肩上披着布满奇特图案的针织斗篷,里层穿着样式复古朴素的墨绿色长裙。一大群小孩跟在马车后面跑,穿过整个塔丘乡,沿着小路上了山坡。他们没有猜错,车上装的是烟火,各种各样的烟火,每个上面都标着一个大大的“f”。 这就是老尼可的标记,而那对老夫妇就是手艺人尼可拉斯和他的妻子佩雷纳尔。他在塔丘乡一带很有名气,完全是因为他精妙绝伦举世罕见的制作烟火的技巧。年长一些的人都知道是因为他家与老波特先生是至交好友,所以每逢有什么重大的节日庆典,他们都会受邀来为宴会准备烟火表演,凡是看过他家的烟火的,不论大人还是小孩,都是终生难忘。“这缩写是棒极了(fabulous)的意思!”孩子们大喊着,这些孩子们虽然从没看过他的烟火表演,但也从村里的大人和长辈那里听到许多引人入胜的传说。夫妇俩对此报以慈祥的微笑,老尼可放慢了马车的速度,佩雷纳尔则从手袋里掏出许多精美漂亮的糖果分给孩子们。马车刚行上通往绿溪谷的小路,亨利·波特就骑着他的枣红马远远迎了过来,当他来到马车前便恭恭敬敬下了马,与夫妇俩很是亲热地互相拥抱问候了一番,然后就要继续往绿溪谷而去。 “快回家!”老尼可回头对孩子们大声说。“宴会当晚保证你们瞧个痛快!”然后夫妇俩便赶着马车跟波特先生一道离开了。孩子们呆呆地看了隐没于树林深处的小路半晌,最后才拖着不情愿的脚步离开,满心觉得篝火节的宴会仿佛永远都等不到了。 与他们不同,约翰和亚伦此时倒是越发高兴。尤其是约翰(小亚伦只是跟着约翰一起乐,他的小脑袋还不能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呢),当他自告奋勇帮着波特先生和老尼可从马车往下卸货的时候,看着那么多大大小小样式各异的烟火,他简直想偷偷顺走两个,他快等不及篝火节之夜的到来了。 “啊,这么说你就是哈利提到的那个孩子。”在约翰禁不住诱惑以前,老尼可大手一伸将他从马车上捞了下来,对于一个白胡子那么长的老人来说他可真是相当有力气。“约翰尼,你是叫这个名字?” “是约翰,先生。”约翰一点儿也不喜欢“约翰尼”这个昵称,因此他说得非常认真:“确切的说,我的名字是约翰·克莱门特,先生。” 老尼可似乎想将他瞧个仔细似的,用他那双奇异的乌黑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就在那凝视几乎让约翰忍不住想挣开他的手远远逃开之前,老人哈哈一笑,放下男孩,并在他的脑袋上扒拉了两把。 “很好很好,”老尼可说,“约翰,我是你教父的教父,所以,你该叫我什么才对?” 约翰不相信似的看了一眼旁边的几位大人,倒是小亚伦难得机灵一回,脆声喊:“老尼可!”惹得大人们笑出了声,老尼可十分高兴地弯腰把小亚伦抱起来亲了两口。 “这么看你倒确实是哈利小子的儿子!”他乐呵呵地从车上取下一件用金红相间的包装纸包裹的礼物,塞进小亚伦怀里。“这是老尼可给你的见面礼。” 看那形状,约翰只觉得像是一把小园艺铲,他可不认为亚伦会对花草产生破坏和吃掉之外的兴趣。拿到礼物的亚伦却很开心,十分实诚地在老尼可的脸上唧了一口作为感谢,老人更是开心得抱着他不舍得撒手。 “我看这孩子的性格取了你们俩的长处,好得很。”佩雷纳尔笑眯眯的对波特夫人说。 “平时还好,就是生起气来也跟他父亲一样犟脾气,可让人头疼。”波特夫人笑着说。 “嗯,我看亚伦将来不是进格兰芬多,就是进赫奇帕奇。”波特先生骄傲地点了点头,然后勾起嘴角一笑说:“约翰倒八成是个拉文克劳。” 约翰不大明白他们说的格里芬、渡鸦爪是什么意思,眨着眼睛好奇地看过来看过去,这时候老尼可似乎玩累了,把小亚伦放在了马车座上,转头又来到约翰面前。 “约翰,你瞧瞧这个。”老人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只银质的小玩意,形状很别致,看上去很像一只微缩版的竖琴,不过只有约翰的掌心那么大。就在约翰以为那是胸针一类的小饰品时,老尼可忽然不知拨动了哪一处机关,迷你竖琴的顶端突然出现一朵小小的火苗,接着,在约翰瞪大眼睛瞧着的时候,老尼可又用指尖轻轻抚过那几根密密麻麻的短小琴弦,这一次火苗消失了,但这只迷你竖琴却立在老人的掌心,自己演奏起一支奇妙空灵的旋律。 最后,他用指头一摸,那演奏便停下了。看着男孩惊讶地张着嘴的模样,老尼可抖了抖长长的白眉毛。“这是我自己做的点火器,来,你试试看。”说着他将那只银质的迷你竖琴放进约翰的掌心里。 约翰好奇地将这新奇的小玩意翻来覆去仔细瞧了一番,又用指尖轻轻拨了拨琴弦,却是不得要领,不过最后还是被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活扣,轻轻一拨,就有一朵小火苗自竖琴顶端跳了出来。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令竖琴自行演奏的诀窍。 但老尼可似乎很满意地点了点头,波特先生他们也好像对此很开心的样子。 “这么说没错了?” “我看不会错了,没有天赋的话,根本连火也点不燃的。” 约翰不知所以然地看着他们,心底突然生出的一股烦躁情绪令他皱起了眉头,顺带对手中的小东西也失去了兴趣。 “你若喜欢,就送给你了。”老尼可慷慨地说。 约翰正想客气婉拒掉,刚一抬头就眼睛一亮:他远远看见被波特家的黑马载着、沿着小路穿过篱笆向这边行来的詹姆斯。一时间也不再管其他人如何,约翰拔腿便朝詹姆斯跑去。 “爸爸!”他高高兴兴地喊道。 见男孩朝自己跑来,詹姆斯连忙收住缰绳,让黑马缓步停下,他翻身下马还未站稳,就被自家孩子扑了个正着,幸好扣住马鞍才没摔倒,只是差了一口气没喘上来。 “哎,约翰,你长得太快了。”詹姆斯心情复杂地抱起男孩,刮了刮他的鼻子,把他举上马背,自己牵着缰绳走在一旁。 “爸爸,尼可爷爷想把送给我这个。”约翰说着朝他炫耀那个神奇的点火器。“我可以收下吗?” “谁?”詹姆斯好奇地看了看男孩手中的玩意儿,只觉得精巧贵重,实在不像是随便送给一个刚见面的孩子的东西。 “他说他叫尼可·勒梅。是教父的教父。”约翰说着往大门前那群人的方向一指。 看着停在大门前的那辆马车,詹姆斯这才想起来,波特先生有说过今天会有一位他家的老朋友来作客。 行至大门前,由波特先生为詹姆斯和老夫妇相互作了介绍,然后,一行人便将大包小包的烟火挪进门,最后才到客厅坐下。 詹姆斯想让约翰把那只银器还给勒梅先生,男孩从善如流,但是老人却并不乐意,声称送出去的礼物哪有拿回来的道理,波特先生又在一旁说这算是长辈给小辈的见面礼,于是詹姆斯只好同意让约翰收下礼物,并要他好好向老人道过谢。 在晚餐桌上,詹姆斯看出勒梅夫妇与波特家多年未见,有很多话要说,于是他只是附和着参与了一些礼仪性的谈话,用完餐之后,就帮忙照顾着两个小孩子离开了餐厅,留下两对夫妇好好叙旧。 “约翰,你快来看老尼可送给我的礼屋!”亚伦一到属于他的游戏室里,就迫不及待拆开了礼物包裹。 “是礼物啦。”约翰纠正他。 “礼物!礼物!”小亚伦高高兴兴地说着,从金红色的包装纸里取出一把做工精致的迷你扫帚。 “啊,”詹姆斯心想这也许又是巫师们与别不同的送礼传统。“真是一把……嗯,漂亮的扫帚,亚伦。” 约翰噗嗤笑了出来,对亚伦说:“你可以用它来打扫自己的房间。” 詹姆斯劝诫性地揉了下约翰的黑发。 不过亚伦却似乎完全没理解到约翰的取笑,高高兴兴地举着那把小扫帚又蹦又跳,大声喊着:“扫帚!扫帚!” 在约翰皱着眉头打算说出什么不大友好的评论以前,詹姆斯拍了拍他的肩膀,决定是时候留两个孩子自己在游戏室玩耍。“好好照顾亚伦,约翰可是大哥哥。”他叮嘱说。 约翰带着一脸无可奈何的表情撇了撇嘴。逗得詹姆斯忍俊不禁。他告别两个小家伙之后,便独自回到他暂住的客房里。解下外衣,他来到书桌边坐下,重新修改他下个礼拜的布道演说辞。最近村子里发生了太多事情,尽管节日的喜悦分散了人们的注意,但仍然有不少人心中潜藏着不安。而且虽然过去两天了,他仍然希望凯瑟琳的孩子还活着。 今天在村子里,他与卡森先生有了一番长谈。毕竟,卡森先生是詹姆斯认识的除波特一家人以外的,与村里人走得最近的一位巫师。不过,卡森先生坦承自己跟波特先生和他的家人不同,他是个“麻瓜出身”,而且他的妻子并不是女巫。 “那儿总有一种观点,深埋在他们骨子里:认为麻瓜低他们一等。不,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至少大多数人不是。他们对待麻瓜的态度,就好像……就好像我们对待远东国家的人的态度,像是印度人、中国人……你明白我的意思了。而麻瓜出身的巫师,在亲麻瓜派之中有个说法,叫作:两个世界的孩子。但事实上,我们只是尴尬地跨在两个世界之间,永远不会真正归属于任何一边。” 卡森先生说这番话时的神情,詹姆斯记的格外清晰。 当天稍晚,在孩子们乖乖上床睡觉以后。詹姆斯敲开了波特先生的书房门。 “你一个人在这里?”他问。“我打扰你了吗?” “啊,”波特先生回头冲他一笑,“不要紧,不过回复一些部里的公文而已,不用动什么脑筋的事情,你进来。”说着活动活动肩膀,然后继续伏案在一张羊皮纸上书写。 他关上书房门,信步走到那幅地图前,先是装作很感兴趣地负手看了地图好一会儿,然后才好似不经意地问波特先生:“你知道吗?真奇怪,我觉得好像在哪里听过勒梅夫妇的名字。” “也许是在‘农夫与马车’?村里年长一些的人都记得他们,我父亲在世时,尼可每年过节时都会来,那时候很多人都还是小孩,追在他的马车后面想要他提前放几束烟火……我跟西蒙常常合起伙来趁他不注意偷走他的烟火,有一次差点儿把农场的谷仓点着。”波特先生说着说着停下了手中的羽毛笔,望着窗外似乎陷入了回忆里。 “你曾经告诉过他吗?”詹姆斯问。“你曾经告诉过弗格森先生你是个巫师……还有所有这些魔法的事情吗?” “就像我告诉你那样?”波特先生转过身看向他,右胳膊架在椅背上,手上仍然把玩着那支羽毛笔。“没有,我曾经想过……但是没有。”说完他挠了挠头发,又一种更轻松的口吻说:“只是不巧错过了适合开口的时机,我想。我最后一次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的时候,他跑去城里当了某个铁匠的学徒。再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完全是个不一样的人了,不去教堂也不再信神,成天着迷于新科技和机械,还宣称自己是个不可知论者……我不想去颠覆一个成年人的世界观。” 詹姆斯想了想,有点忧虑地说:“你这种说法,好像并不担心我的世界观会被颠覆。” 波特先生捉狭一笑,说:“我一向认为坚定信仰上帝的人总是比其他人更容易接受魔法的存在。既然能够‘未见而信’了,又怎么不能相信亲眼可见的呢?” 詹姆斯望了一眼干净的天花板。“那你听说过‘猎巫’和‘异端审判’吗?”他说。 “那你听说过马丁·路德和他的闪电吗?” 詹姆斯完全震惊地瞪着他喃喃道:“你……不会是说……” 波特先生一脸无辜地耸了耸肩。“就像我说的,巫师们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削减天主教廷的影响力。” 壁炉前的扶手椅看上去很诱人……他觉得自己需要坐下来。 “所以,”他叹了口气。“巫师们并不相信上帝?” “一定要说的话,在我们看来魔法和神迹并不冲突,同样,魔法和信仰可以并存。许多巫师家庭同样都有圣经,而且,单是我知道的,就有做修士或者牧师的巫师。”波特先生用羽毛挠了挠下巴。“毕竟,魔法不能起死回生,也无法窥探死后的世界,我们对灵魂和死亡的理解并不比麻瓜深刻多少。” 詹姆斯揉着额头,勉强承认多少有一点被安慰了的感觉。 “这么说,”他整理了一下思绪,边想边说:“魔法也是同样有局限的……魔法并不是万能的。” 这一次波特先生沉默了片刻才回答:“可以这么说。” 詹姆斯看了对方一眼,继续说:“那么,魔法是否可以用来找人呢?” “也许,寻人定位魔法?”波特先生想了想。“可以,但是有条件。最基础的情况下,必须知道对方被魔法认可的姓名,但如果对方并不想被找到,也有很多种魔法能让自己变得不可探知,或者对方恰好身在不可探知的地点和环境。” “那么能够用魔法寻找一个并不拥有的魔力的人吗?” 波特先生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看了他半晌。 “你不相信我们在尽全力追查这件事?” “不。”詹姆斯感到自己的耳朵尖有些发烫。“我只是希望凯瑟琳的孩子还活着。” 波特先生叹了口气。“我明白,我对那孩子的遭遇也很难过,我向你保证部里正在尽全力追查这件事,无论是谁该为此负责,他们都会付出代价的。” “波特,我想相信你,但事实上——我不知道你们的政府怎么看待这件事。我只看到他们对一个失踪孩子的搜查力度,还不如搜查一群死人时来得紧张。”詹姆斯揉着额头,边斟酌自己的措辞边说话,让他的语速放得很慢。“我愿意相信那孩子还活着,而且他想要回到自己母亲身边。与此同时,他的母亲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孩子究竟遭遇了什么——她以为他被野兽叼走了,上帝啊。” “你不能对她说她的孩子有可能被一群女妖偷走了,不是吗?而且无论如何,既然她的孩子同样面对可能被吃掉的悲惨结局,最好还是让她只知道她能理解的部分。” “你不明白。”詹姆斯叹了口气,看着他的朋友,他认为是自己这些年来结交得最为亲近的一个朋友,有些说不上来的难过。“你不明白。” 波特先生皱着眉头,看上去与其说是感到被冒犯,还不如说是非常困惑。 “你瞧,波特,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听到你透露出这样的态度:麻瓜最好不要知道他们不该知道的事情。”詹姆斯抬手示意想说些什么的波特先生先不要打断他,然后接着说:“我感谢你,波特,我愿意相信你选择向我坦承是出于友谊、信任和良好的愿望,我也非常感激。但是即使非常不情愿,我也不得不承认:知道有关魔法的这一切后,我无法再像过去一样看待你。从前,我会以为,那是由于你的出身地位,让你在为人处世上总会流露出一些高人一等的或者超然世外的态度,不,那是很正常的事情,那并不影响我和村里的许多人认为你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爱戴的绅士。但是,现在我发现事情并不是那样,当然你没有变,可是你告诉我的那些理所当然会改变我,或者至少是改变我看待事情的角度。我认为你不是有意的,但就在你的无意间,你在面对我们时首先将巫师整体的利益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我并不认为这是错的,但这对我们并不公平——我想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我并不要求你改变这一点,因为我知道那是因为在作为一个朋友,一个绅士之前,你首先是一个巫师。可是,我只想请你偶尔记得,在你作为一个巫师之前,你首先是和我们一样的人。” 波特先生久久没有说话,只是认真地看着詹姆斯,脸上的表情是难得的严肃。 “首先,”波特先生挪了挪椅子,好让自己能正对着詹姆斯。“我要向你道歉,不过不是为了作为巫师的那部分。而是为了……嗯,无意间表现得像个混蛋的那部分。我承认,也许从前就有一点,但是在部里当差多少让我受到了影响……不,对于这点,我没什么好解释的。就像你说的,我是一个巫师。但是在面对那个失踪的孩子的问题上,确实,我还有部里都更关注如何在不被麻瓜注意到的情况解决这件事,而不是如何找到那个孩子。你要知道,不管是黑巫师还是女妖,制造阴尸都是很严重的罪行。如果这件事的目的不仅仅是单纯针对个人的复仇事件,那么就是对整个英国魔法界的挑战。” “所以,比起找到一个麻瓜小孩。你们的政府更关心如何让这件事大事化小。” “事实上,就是如此。” 尽管早有预料,詹姆斯还是……很难说他并不失望。自然,魔法不是万能的,魔法世界也并不是童话仙境。不管巫师还是麻瓜的政府,本质上却都是相似的。 “好,最后一件事:我想我们差不多也该告辞了。你瞧,如果事情像你说的这样,我和约翰实际上待在这里也并不比待在家里安全多少。更何况,尽管我知道了许多事,待在这儿你们总还是不方便,现在又有勒梅夫妇在此作客。我们明天就搬回牧师小屋,正好篝火节一结束,我的工作又会忙起来,约翰也得回学校上课。” 这一次,轮到波特先生叹了口气。 “好,既然你已经决定了。不过,嗯,”他说着眨了眨眼睛,露出一副跟亚伦颇为神似的表情。“我再多问一句:我们依然是朋友,对?” “当然。”詹姆斯觉得自己的微笑并不勉强。 Chapter 8 每年的篝火节之夜,都是村民们最期待的。因为塔丘乡不像其他村子,秋收结束时,并没有什么庆贺丰收和结束一年辛劳的慰劳宴会,圣诞和新年,也没有全村人聚在一起摆宴设席的热闹活动。但是在篝火节这一晚,塔丘乡的乡绅们会联合起来组织一场盛大的宴会,款待劳碌了一年的村民。这就好像把年底所有的欢乐都集中到了篝火节这几天,节日的喜庆会从十月最后一天开始一直持续到十一月五日午夜之后。 当十一月五日这天终于来到。村里人看着太阳从东边升起,天空万里无云,纷纷感叹:这真是上帝保佑的好天气! 这样的好天气持续了一整天。天气有些回暖般的燥热,却没人抱怨,因为这样就能带上最好的帽子而不用担心下阵雨了。有遮阳伞的还能撑着带花边和丝绸的漂亮阳伞出门。 中午之前,村里所有的孩子们都被用肥皂和木刷仔仔细细刷洗一遍,母亲们会保证自家孩子每一寸皮肤都干干净净的,然后给他们穿上最好的衣服。早餐和午餐一家人都随便吃点东西,好有力气走到宴会场地,同时不至于坏了胃口。饭后母亲们都会上楼梳洗打扮,村里四处弥漫着一股樟脑和薰衣草的味道。村里的女人们衣着的颜色和款式同秋天的乡村风情并不协调,她们也没有像有钱人家小姐夫人那样的精致长裙、外套、蕾丝镶边的或者印花的罩衫和遮阳帽。但她们穿着打扮是为了让自己高兴,不是为了取悦别人的艺术口味。 出发前,女人们还会一家跑一家地问:“是不是这里再加个蝴蝶结?”或者“说实话,你觉得我这样梳头发好看吗?”就连经过村里的詹姆斯也被莫尔太太逮着问:“您觉得我们家山姆送的鸵鸟毛让帽子更好看,还是只要红玫瑰和黑丝带就够了呢?” 精神焕发的男人和孩子们会提前出发,在路口等女人们打扮好一起去吃大餐。附近的农场主和乡绅们会为了这场宴会慷慨解囊,滋味鲜美的牛里脊、圣诞布丁和啤酒都是少不了的,远比其他村子的丰收宴会或者新年宴会还要丰盛许多。 詹姆斯因为要打理教堂里的事情,所以没和大部队一起走,而是带着约翰与同样留到了最后出发的弗格森一家一起走。他没有牧师们戴的那种黑色圆毡帽,所以依旧戴着他年轻时在牛津买的那顶旧鸭舌帽。 弗格森太太刚刚产下第三胎,还很虚弱,脸色苍白。詹姆斯帮她推着载着新生婴儿小玫(尽管弗格森太太很不情愿,但萝丝这个美丽的名字已经按照惯例被大家改了更接地气的昵称)的小车同她边走边聊。萝拉的红头发上绑着漂亮的银色缎带,穿着好看的蓝裙子,一手牵着弟弟埃德蒙,一手拉着约翰,十分兴奋地蹦跳着走在前面。弗格森先生没有来,因为他不喜欢这种热闹。他一个人去了镇上的店里工作,哪怕他的工友反而都跑来塔丘乡凑热闹。 按照惯例,每一年的宴会都在断塔前的那片河岸地举行。说是叫宴会,实际上是集合了各种娱乐活动的嘉年华,往往从下午就开始入场,有时邻近的林地村、科尔福德镇和切普斯托也会有人被邀请来参加,不少没被邀请的外乡人也会趁着热闹偷溜进场地来。 这一天,宴会到场的人比孩子们有史以来见过的人加起来都多。当名单上的每个客人终于都到场了之后,歌曲、舞蹈、音乐还有各种各样的游戏随即展开,到处是玩转盘、秋千和掷铁环的人群。铜管乐队的演奏声,转盘游戏的呼啸声,铁圆环的投掷声还有杂耍艺人呼喊声混在一起,几乎要把那些薄薄的帆布帐篷掀倒。当然食物和饮料更是绝不可少的。正式的餐点有两顿:下午茶和晚餐。不过很多人从早餐开始就勒紧肚皮,甚至还有少数人从昨晚的晚餐就开始节省了。 大餐在一个帐篷里开始,那是一顶特别大的白色圆顶帐篷,大到足以将迪恩森林里最大的一棵大树完全收纳其中。帐篷里牵着蛛网般的绳子,绳子上挂满了油灯,这全是住在村子外沿的几户很少露面的人家齐心协力搭建的,谁也猜不出他们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完成了这样一件大工程。几户大宅子家的厨房天不亮就忙活开了,尽管大家都提前商量好了分工,但主人们私下里都想要攀比一番,厨娘们也各自拿出了看家绝活:烤羊腿、熏火腿、填鹅和牛里脊滋滋作响,大块新鲜的猪肉和牛腱肉在大锅里咕噜噜地炖煮,用圣诞节配方做成的梅子布丁堆成一沓沓,金黄的蛋糕还未出炉已经散发出诱人的香甜味道,还有不知哪一家烤的巨大的栗子面包让人惊异他们家烤炉的容量之大…… 从下午两点开始,一道道美食和点心堆在沉甸甸的托盘上被运进帐篷里,二十几张长桌摆得满满当当,感觉几乎能听到桌腿发出负担过重的抱怨声。人们川流不息地取用各种餐点和饮料,基本上就没停过。帐篷里热茶、果汁、啤酒、美食、烟草和秋季的味道融汇在一起,给丰盛的食物多添了一份节日的滋味。食物不但美味,量也很足。成堆的肉冻、蛋糕、饼干,还有堆成小山的各种口味的馅饼和布丁,成筐的面包、黄油和果酱瞬间被扫荡完,加上牛奶和糖的红茶,像流水般被一饮而尽。卢卡斯将军惊叹:“我的上帝啊,这些人怎么吃得下这么多东西啊!”大家把四分之三的东西吃进了肚子里,剩下的四分之一装进了兜里。这是他们小小的弱点,不仅要吃饱,还要带点东西能吃到第二天。 作为消食的餐后活动也是各式各样:赛跑、跳高、把头埋进水里用嘴捡六便士硬币、比赛做鬼脸等等,最难的要数爬滑杆取火腿。詹姆斯亲眼见到身材壮硕的沃森太太把她的小个子丈夫从参赛者队伍里拎了出来,谨慎的母亲和妻子们决不会让丈夫和儿子去爬那擦满猪油的滑杆,那会彻底毁了衣服的。不过,也有很多有先见之明的人都带了旧衣服来,他们成了比赛强有力的竞争者。整个下午,爬杆比赛周围聚满了人,大家都摩拳擦掌。看着选手好不容易爬上几英尺,然后滑下来,这真是件辛苦又有趣的事,参赛选手一个接一个,直到太阳开始西沉,才有人缓慢却稳健地爬上了杆顶,取下战利品。那大只的熏火腿在太阳四五个小时的炙烤下也快熟了。詹姆斯却听到旁边还有人窃窃私语说这个人袖子里藏了一袋干灰抹在油光光的滑杆表面。 当地有头有脸的人则聚在一起:红脸结实的农场主琼斯先生扬起草帽擦拭前额,与瘦高个儿的坎贝尔先生一起恭敬地听着大腹便便的卢卡斯将军侃侃而谈,丹西先生则不耐烦地不停擦拭他的眼镜,弗农先生正与另外两位绅士吹嘘他最近在城里投资兴办的工厂。衣着光鲜的夫人小姐浑身裹满了丝绸、蕾丝和鸵鸟毛,上贵族学校的男孩则穿着时髦的西装。他们对所有人都说话客气,尤其是孤苦伶仃的人。他们偶尔停下互相之间的谈话,努力融入欢乐的人群。不过他们远没有波特先生一家和他们带来的客人勒梅夫妇受欢迎,不论男女老少都能同他们说上话,全没有同其他绅士小姐说话那般矜持拘谨,大点儿的男孩们更是只要一找到机会就要往勒梅先生的马车边上凑,等不及想偷一两束烟火试试。最后勒梅先生不得不分给他们一些的地精爆竹、魔杖花火、绝音鸟飞炮、火蚯蚓和疯狂螃蟹,才把他们打发走,令詹姆斯哭笑不得的是,他只因为恰好站在旁边,也被吵晕了头的老人塞了两支魔杖花火。 随后,詹姆斯就被坎贝尔先生的妹妹塞西莉亚,卢卡斯将军家的简、亨利埃塔和吉蒂斯(她们的两位姐姐玛丽安和伊莱莎前几年先后嫁给了德文郡两位门当户对的绅士,上帝保佑卢卡斯将军)等可敬的女士缠住了,她们或者同他谈论他以为她们绝不会认真感兴趣的神学和哲学上的问题,或者一个接一个地要求他与她们跳舞。詹姆斯并不认为她们真的会对他感兴趣,更有可能,是为了找他这个足够安全无害的牧羊人刺激刺激那些站在一旁谈论着马术、板球和打猎等乏味话题的年轻绅士们。拜她们所赐,詹姆斯很快就不见了约翰的身影。 但是,詹姆斯认为他并不用担心,因为弗格森家的萝拉照常一步不落地跟在约翰旁边,女孩的红头发火焰一般鲜亮,即使在人群之中,只要细心去找就能瞧见。 小孩子们边玩边吃边看热闹,看上去似乎难以取舍。他们骑木马,荡秋千,在跳舞的人群中钻来窜去,掷铁环,嚼糖块、鸡腿、蛋糕和长条的甘草糖,直到两只手变得又油又黏。 不知不觉天色暗下来,早已准备好的油灯和火把被点亮了,詹姆斯好不容易自年轻的小姐们中间脱身,独自躲在乐队后台的长凳上休息,这时候,约翰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一边嚼着块乳脂软糖,一边递给他一杯热气腾腾的加过奶的红茶。 “今晚全村的孩子多半都睡不着觉了。”詹姆斯好笑地掏出手帕抹去男孩脸上沾着的奶油和果酱。“玩的开心吗?” 约翰似乎尝试张口说话,但是被粘牙的软糖打败了,只能鼓着腮帮子点点头。 詹姆斯朝四周望了望,好奇地问:“萝拉呢?她没有跟你在一起吗?” 约翰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又皱起小眉头。詹姆斯忍俊不禁地将喝了两口的热茶递给他,男孩呼呼吹了两下,吸溜了一大口,咕咕噜噜地漱了漱嘴里的软糖,好一会儿才开口说:“汤米笑话她,她生气跑掉了。” 詹姆斯见他似乎没了下文,于是又问:“那你没有劝劝她?” 约翰撅起嘴说:“汤米他们对女孩说话都是那样的,有什么好生气的。她太娇气了。” 詹姆斯没立刻说什么,而是伸手抚摸男孩的头顶。约翰知道这是他想要对自己说些严肃话题时惯有的动作,于是乖乖把茶杯连着茶碟放在了腿上,规矩坐好看向他。 “萝拉是你的朋友,不是吗?”詹姆斯问。 “但是汤米、乔伊和伯蒂也是我的朋友。”约翰不情愿地说。 “是的,我并没有说你做错了什么。”詹姆斯轻轻弹了下男孩头顶翘起来的一小撮头发。“我是想告诉你:你忘记了一件事。” “我忘记了什么?”约翰眨了眨眼。 “当汤米笑话萝拉,你没有阻止,因为在你看来,大家都是朋友,这并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事情;而当萝拉生气跑开,你跟汤米他们都有着相同的看法,认为是她太小气,是不是?” 约翰点了点头。 “你瞧,你有很多朋友,约翰,这点让我很高兴。但是你也要知道,这个世界上也有许多人并不能同时拥有许多朋友,他们在许多人里只会选择少数甚至一个结交,并且只会专注培养这一段友情,而这段友情对他们来说,也是生命里最珍贵重要的一部分。”詹姆斯说完,等着约翰消化这段话,过了一会儿才再开口问:“你觉得萝拉和汤米他们是朋友吗?” 约翰咬着下嘴唇想了一会儿,然后他摇了摇头。“她没有什么朋友,”约翰说,“学校的孩子们都不跟她玩,就连其他女孩也不愿带她做游戏。” “你觉得是为什么呢?”詹姆斯忍住叹气的冲动问道。“因为萝拉是个小气的孩子吗?” 约翰沉默了一会儿,又摇了摇头。“萝拉并不总那么小气……她也不记仇,对谁都很有礼貌。大家不喜欢跟她玩,是因为她总是很安静,很有礼貌,又很守规矩,从不跟大家一起胡闹,而且她还没上学就读了那么多书,还能自己看书识字。” “你认为这些是缺点吗?” 约翰干脆地摇了摇头。 “那你认为其他孩子为什么会因为这些不是缺点的原因排斥她呢?” 约翰想了想,然后小声说:“因为这样显得萝拉很特别。” “你觉得‘特别’是一件坏事吗?” 约翰犹豫了一会儿,看上去想要摇头,但最后却点了下头。 “你为什么会这么觉得呢?” “因为‘特别’会让大家讨厌你?”约翰小声问。 “嗯,确实。”詹姆斯说。“但是,你会因为萝拉的‘特别’而讨厌她吗?” 约翰摇了摇头,“虽然她有时候有些烦,但并不讨厌。”他说。 “噢,你看,我也不讨厌特别的萝拉,相反,我还很喜欢这样的她。而且我相信,弗格森先生和弗格森太太还有小埃德蒙也喜爱着这样的萝拉。这样看来,‘大家’并不是指所有人,不是吗?” 约翰沉思着点点头。 “也许,对萝拉来说,她也并不需要所有人的喜爱,也许,就目前来说,只要有弗格森先生和弗格森太太,小埃德蒙,我,还有约翰你——只要有我们喜爱她就够了。”詹姆斯说。“当然,当她再长大一些,也许会试着去寻求更多人的认可和喜爱,不过,就现在来说,我们这些人的喜爱和支持,对萝拉来说是最宝贵的。” 约翰吸咬着下嘴唇,安安静静地听着,周围的欢笑和喧闹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那么,你现在知道自己忘记了什么吗?”詹姆斯问。 约翰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松开了被咬得红红的下嘴唇,轻声说:“我忘记了考虑萝拉的感受。她是我的朋友之一,而我是她唯一的朋友。但我只顾到自己和汤米他们的看法,忘记了考虑她的感受。” 詹姆斯微笑着搂住约翰,吻了下男孩的头顶。 “我有点儿事情要做,马上回来!”约翰说着把空了的茶杯连同茶碟一起塞进詹姆斯手里,跳下长凳,十分笃定地朝远处的篱笆跑去,詹姆斯好笑地看着男孩迅速远去的身影,直到那小小的身影穿过篱笆,最终看不见了为止。 在人们享用过新端上桌的一批茶点之后,烟火表演开始了。 终于舍得放下餐具的人们兴冲冲地来到帐篷外,看着波特先生他们帮忙从马车上取下成捆成包的烟火。人们知道这些烟火都是老尼可亲手设计和制造,也总是由他亲手点燃的。 就在老尼可抽出他的点火棍时(事实上大多数村民都觉得那就是一根普通的小树枝),全场的灯火忽然熄灭,人们只听见嗞嗞的声响,看见一缕黑烟升上半空,纷纷摈住呼吸。然后便听砰地一声闷响—— 上百只金光闪闪的雀鸟成群跃上半夜空,翻着花样变换着队形,同时发出美妙的乐声,洒下细碎如同细雪般的金色光尘;不等鸟群消失,第二件烟火被引燃了,金棕和金绿的火花组成枝干和绿叶在夜空中开散,鲜艳的烟花如同露水般纷纷洒落,但在它们落在惊讶的人们身上前一秒,便骤然消失于水果般甜美的香气之中;接下去有如同喷泉一般涌向夜空的闪闪发光的蝴蝶在树丛和人群间穿梭,有金红色火焰盘绕而成的火柱直冲云霄,随即又幻化为巨鹰、天鹅、甚至乘风破浪的帆船;红色的火球冲入云层,在夜空中绽放开七彩的星云奇观,银色的光箭千军万马般齐齐飞射而上,其后又如同万千流星一般带着美丽的光尾落入不远处的瓦伊河中。 最后的压轴表演,让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因为这一次引燃后的声响格外巨大,人们只见一团黑烟笼罩了夜空,遮蔽了所有星光,随后一道红色的闪电撕破了黑暗,如同破壳而出一般,一只巨大的火鸟自黑烟中出现,它发出一声悦耳而又震撼人心的啼鸣,展开巨大的燃烧着的金红色的羽翼,一个挥动之间便令黑烟尽数消散,那栩栩如生的形象让人们惊叹不已,巨大的火鸟在夜空中盘旋,每一次扇动翅膀都能让下方的人们感受到带着炽热温度的风,接着它陡然间在空中掉了个头,展开羽翼朝人群滑翔而至,所有的人都忍不住惊叫着趴了下来,试图躲过这阵烈焰。巨大的火鸟惊险的带着隆隆巨响飞过众人头顶,最后来了一个后空翻,在断塔上空炸开,迸射出一片灿烂多彩的火花,其中一朵璀璨的白色火花缓缓落下,正落入断塔前方早早搭好的足有两人高的柴火堆里,眨眼间,篝火点燃了,熊熊燃烧的火光直窜而起,照亮了四周,而且同一时间,四周的油灯和火把也重新亮起,光明回到了宴会场地。 小孩子们最先回过神来,尖声大叫大笑着唤醒了惊呆的大人们,所有人都为这精彩的烟火表演送上赞美和掌声,随后音乐重新奏响,香气扑鼻的晚餐也被一盘接一盘地送进帐篷,这下就连还惊魂未定的人也拍拍衣服跳起来朝帐篷走去。 晚餐十分的丰盛,成桌的烤肉、烤羊、烤鸡、烤鹅和牛里脊,大盘大盆的煎火腿、煎蛋饼、煎鱼、奶油炖菜、炖李子、炖牛肉和红烩猪肘,甜点是各种口味的果冻、布丁和罕见的黏糊糊极美味的巧克力浆。几乎每一位母亲这会儿都不再限制孩子吃甜点,反倒偷偷怂恿他们多吃一点。毕竟,塔丘乡的大多数家庭都很少有机会这么放开肚皮吃好东西,而养大一个小孩可得花上不少伙食费。 詹姆斯这时却跟那些绅士小姐一样,没吃多少就放下了餐具,只不过他是因为挂心迟迟没有现身的约翰。他穿过熙熙攘攘的用餐人群,来到帐篷另一端的弗格森太太身旁,正忙着照看两个小孩子的她并没有第一时间注意到同她打招呼的詹姆斯。 “约翰和萝拉?他们不是跟您在一起吗?”弗格森太太反问道。得到詹姆斯否定的答案后,她也并不着急。“也许是跟其他孩子一样疯玩着,等肚子饿了就会出现啦。”这时候小玫得不到母亲的注意大哭起来,弗格森太太忙着哄她,还要帮忙埃德蒙切肉排,詹姆斯见此情景便也不再打扰她。 走出帐篷,詹姆斯深吸了一口凉气,天黑之后气温迅速回落,他一边担心约翰白天出门穿的那件外套太过单薄,一边沿着右手边的帐篷挨个察看起来。这时只有三三两两用完了餐或者少数还没去用餐的人沉迷在游戏里,詹姆斯把附近玩耍的几群小孩都仔细瞧过一遍,都没有见到约翰和萝拉的身影。他又拦下几个大些的孩子,询问他们有没有见过两个孩子,但他们大都是摇头,只有卡森先生的小女儿朵丽丝(是他与妻子老来得的闺女,村里人都知道两老对这女儿宠的不得了),一个比约翰年长三四岁的有着亚麻色卷发的漂亮女孩,扬起又尖又翘的鼻子指着北边的树林,用跟卡森先生颇为神似的口吻说:“我看到约翰往那儿跑去啦,肯定又是去找弗格森太太的女儿。”旁边的几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听了这话都嬉笑起来。 詹姆斯向朵丽丝道过谢,就往她指的方向走去。 事实上,没走出多远,他就后悔了:他至少该借一盏油灯,或者一根火把。 林子里漆黑的几乎看不清脚下,越远离身后欢乐的人声和明亮的火光,黑暗越浓厚,继续往深处走几码,就只能靠从高处的枝叶间钻下来的几缕星光照明,虽说还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也实在难看清半码开外的情状。 远远的,似乎从树林深处传来狐狸的叫声,但也许是被人声吵闹了大半天的缘故,他总有种错觉那是女性的怪笑声。 自我嘲解地转了转眼睛,詹姆斯转过身,打算回去借盏油灯或者火把,而就在这时,他听到了那声怪异的嚎叫。 叫声很远,几乎被穿过树林的风声和不远处的喧闹声淹没。 但他肯定自己听到了那不同寻常的声音,因为那声音没有消失,没有远离,也没有接近,只是持续不断,连绵不绝,仿佛是在深谷中回荡。但这附近一百英里内都没有山谷具备产生这般回声的条件。 他再侧耳去听,又觉得那声音不似人声……也不似任何动物的叫声,那连绵不绝的嚎叫声凄厉得即使隔得如此远仍令人寒毛直竖,就好像…… 就好像几千人混战厮杀的血腥战场的回音。 詹姆斯被自己的想象吓得打了个冷颤。虽然很快觉得自己的想法可笑,但他还是无法控制莫名加速的心跳。循着那怪声传来的方向,他凝视着黑暗。 那是他原本应该继续走下去的方向。 犹豫着,詹姆斯再次迈开了脚步。 Chapter 9 如果一定要让詹姆斯选一个词来描绘他此时的感觉,那么,毫无疑问的:魔法。 他记得这种感觉。当他那天试图靠近墓园西边的时候,不断有各种各样“十分紧急”的琐事从他的脑子里钻出来——或者钻进来?无数的想法以他自己的声音催促着他掉头离去。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 ——麻瓜驱逐咒。 眼下他倒是十分愿意掉头离开,如果,他没有从几十英尺的洞口滚落下来的话。 自洞底潮湿冰冷的淤泥中朝高处望去,只能隐约看到一些微弱的光。他的脚踝一定严重扭伤了,痛得令他难以站立。 一开始,他以为自己掉进了猎人的某个废弃的陷阱,但很快一阵带着泥土湿气的风拂过他的脑袋灌进他身侧一处黑洞洞的洞口里,令他否定了自己最初的猜测。 他短暂考虑了呼救被人听见的可能性,但是由于离这里最近的人群眼下恐怕很难听清哪怕是距离他们六英尺以内的声音,再加上笼罩这里的麻瓜驱逐咒,他的呼救恐怕只是白白浪费力气。 他希望约翰和萝拉无论曾经在何处,现在也已经平安回到了宴会场地,也许再过几个小时,人们就会注意到他的失踪,也许在天亮之前,有人会来搜寻他,也许非常幸运的,那些人里包括波特先生或者其他某位巫师。 詹姆斯叹了口气,决定他最好还是尝试自救。费力的从贴身的罩衫下摆撕了几条布条,用来牢牢缠紧受伤的脚踝之后,他谨慎的试着站立起来,尽管仍然疼痛难忍,但他好歹不用继续瘫坐在淤泥里。再次往高处张望了一番,并且用手摸索着试探高处湿滑陡峭的土坡,他最终承认原路爬出去即使对一个四肢健全的人来说也是不可能的任务。抬起胳膊用袖子蹭了蹭眼皮上沾到的淤泥,他朝身侧那有风灌入的洞口看去,那洞口看上去足以容纳一个比他瘦小一些的成人通过。又犹豫了片刻,詹姆斯试着活动了一下包扎过的脚踝,然后扶着洞口突出的泥块,低头朝里面钻了进去。 正如他所想的,那是一条很深的地道,表面有些凹凸不平,但是越往里走,地道越宽广,很快詹姆斯就不用再勾着脖子缩着肩膀前进,事实上,当他爬完一段上下坡之后,这里的空间看上去能允许一个比他高大壮硕一倍有余的人轻松穿行。 是的,第一段上下坡。 詹姆斯发现这条地道比他想象中要长得多,蜿蜒曲折而且起伏不平。地道里间或能看到从高处投下的一束冰冷的星光,但是等他兴奋地走到近旁,仰头看去就会发现,那是从地道顶上一处近乎垂直的洞口投下的,从下方看直径至少有四英尺宽的洞口,彼端的出口看着却只有一个模糊的光点。每经过一处像这样的“天窗”,詹姆斯都要驻足摸索一番。可惜,且不论他能否从那比他摔下来的入口还要陡峭的洞口爬出去,单是要够到此处距他头顶足有五英尺高的地道顶都是一项难题。而且,有这么多“天窗”,这地下却没有被灌水,那么上方的出口也多半有什么遮蔽物。 显然这里并不是天然形成,他能看出这条地下地道相当古老,能勉强看出人工挖凿设计的痕迹,但这里也不像是书上记载描述的任何一种古代的防御工事。 再往深处,出现了许多条岔路,这下詹姆斯更觉得自己陷进了某个离奇的迷宫,好在,这里是地下,只要顺着空气流动的方向走,他就不会把自己困死在这里。当他在地道里行进了一个多小时以后(他感觉是这么久),地道两旁开始出现一些“房间”,漆黑的门洞里面气味很难闻,有一些似乎被后来的塌陷掩埋起来,显然不管这些“房间”原本是用来储藏物件还是居住,都已经废弃了很久了。 而当他最终来到一处明显的“居住区”时,他的理智开始小声建议他:最好还是回到□□处的淤泥堆里等待救援。 他站在一处勉强算是开阔的空地中央,时不时能踩到或者绊到一些破碎的陶器与腐朽的木制物件,四周有好几条岔路通往不同的方向,他能透过头顶透下的几束宝贵的星光,看到那些黑黢黢的地道和洞口,似乎没有光线能透进去,似乎那黑暗里面藏着某种饥饿的野兽把微弱的光线吞吃掉了。詹姆斯艰难吞咽了一下,开始谴责自己不合时宜活跃起来的想象力。 就在这时,他听到其中一条地道里传来奇怪的声音。 他想他听到脚步声,或者至少是一个足够笨重的大家伙试着在黑暗中快速移动,还有隐约的粗重呼吸声,伴随着某些听不清楚、在地道中隆隆回响的说话声。 在短暂犹豫了一秒后,詹姆斯拖着饱受折磨的脚踝返回他来时的那条地道,接着又担心不够保险,于是小心地藏到其中一个漆黑的洞口边。那些声响越来越近,现在他能清晰听到甚至透过紧靠的泥土感觉到那沉重的脚步声,几秒种后,他看见一个巨人出现在他方才所处的空地上。 当然那并不可能真的是一个巨人。但他看上去相当高大,也许有七英尺高,身材足有詹姆斯的两三倍宽,而那只拳头看上去几乎有他的脑袋一般大——并且,很不相称的,在那粗笨的手指间还捏着一根细细的小木棍。 詹姆斯眨了眨眼睛,再次仔细打量那个看上去蠢笨的大块头。一束光从“天窗”透下,正好照在那人头顶,他有一头似乎从来没修剪或者梳洗过的长头发,至少应该是深色的,一绺绺垂下来,随着他的动作像柳条似的晃来晃去。他的脸大半被掩藏在阴影和头发里,仅能看见一只硕大的鼻子,他的身上穿着一件难以辨认原本颜色的袍子,并且还在脖子上跟腰间绑了许多马尾以及动物毛皮似的的装饰品。一双大脚没穿鞋子,已经被经年的污泥和老茧覆盖,看上去就像两块巨大的岩石。 大块头一边在空地转来转去,嘴里一边呼哧呼哧地叨咕着什么。詹姆斯仔细听了一会儿,才听出他是在唱一首歌谣:“……村里男孩们都高兴,除了阿莫里克,他想要一个好妻子……他买来煎锅和摇篮,买来刀和叉……明天天亮就是婚礼……” 只是那歌词被他唱得含糊不清,曲调也全然不准。詹姆斯能够听出来,完全是因为他常常听到村里的女孩们唱着这首歌谣做游戏。原本的曲调是很优美的,开头有些淡淡的忧伤,歌词则是这样: 桂竹香,桂竹香,长得高又高 我们都是姑娘,我们都要死去 除了某某(叫玩游戏的其中一个女孩的名字) 因为她是最小的姑娘 然后调子变得欢快些: 她能蹦她能跳 她爱唱歌又爱笑 呸呸呸 她可真是个疯姑娘 这里大家一起拍着手跳着脚唱: 村里的男孩都高高兴兴 除了某某(某个男孩的名字,不一定是在场的人) 他总是想要一个好妻子 他去向某某和某某求爱(玩游戏的另外两个女孩) 最后他把疯姑娘带回家 他爱她爱得深 他亲她,抱她,放她在膝上 他说“我亲爱的某某,我们过得多开心” 他买了煎锅和摇篮 他买了刀叉摆上桌 疯姑娘某某做了甜布丁 等到某某回家才切布丁 某某快来尝一尝 明天天亮就是婚礼 猫儿会叫钟会响 死去的姑娘们把歌唱 说实话,詹姆斯一直觉得孩子们唱的这些歌谣,若是少了欢快的曲调和孩子们的笑声,很多都让人听来有些后背发凉。而眼下就恰好是最糟糕的情况。 就算那人不在这黑漆漆的地下迷宫里唱着不成调的歌谣,詹姆斯恐怕也无法说服自己:那是一位可以向其求助的普通过路人。 小心翼翼从藏身处观察着那个怪异的陌生人,只见他一边唱着歌,一边在空地上那堆垃圾中间翻来捡去,碍事的零碎便被他随手扔到一边,一时间那些碎陶罐、石头块和烂木头乒乓作响,在地道中发出怪异的回声。 然后就在那个陌生人不注意时,詹姆斯看到一个银亮亮的小东西从他腰带后面那破破烂烂的袋子里掉出来,在落到尘土上时闪烁了一下,紧接着就被那只岩石般的大脚踢进了旁边的碎陶片和烂木头堆里。 又过了很漫长的时间,他听见自那大块头出现的地道深处传来一声叫喊: “阿莫里克——” 那声音苍老又沙哑,但隐约能听出是属于女性的声音。 “阿莫里克——!阿莫里克!你在哪儿?” 那声音显然也吓到了正在忙活的大块头,只见他明显地瑟缩了一下,就像做坏事被母亲捉到的孩子一样,然后,他似乎找回了些许勇气,朝对方大喊:“我在这儿!” 接着,詹姆斯惊讶地看见一群黑鸟从黑暗的地道中飞了出来围着惊恐的大块头打转——一群渡鸦,他认出。接着,就在他一眨眼之间,那群渡鸦消失了,一个瘦小驼背的老妇拄着一根比她还高的木拐杖站在大块头的面前。 她散着头发,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穿着一件长得拖地的深色长袍,只是不管斗篷还是长袍,看上去都褴褛肮脏,下摆的部分都成了沾满落叶泥浆的参差不齐的碎布条。 “坏男孩!”那老妇大骂了一声,十分灵敏地伸手拧住了大块头的耳朵——这真的相当令人吃惊,考虑到对方即使缩着身子也足比她高出半个身长。 “我告诉过你多少遍不许再到这下边来!”她冲他大声说。 “但、但是,”大块头用十分孩子气的口吻啜泣着说:“妈妈要我待在……” 一声闷响,老妇松开大块头耳朵的同时,用手中的拐杖重重敲了他的后脑勺。就在老妇踮起身子敲打那大块头的时候,她站进了一束星光里,后者正好照亮了她的脸,正让詹姆斯瞧了个清楚。 这一眼差点儿让詹姆斯吓得叫出声来——好在他及时捂住自己的口鼻缩回洞里。 好一个丑怪的老妇!一张脸如同老树皮般皱皱巴巴,还长了许多疣,尤其那又长又弯曲的大鼻子上更是像葡萄似的长了一串,那一双浅色的眼睛一大一小,衬得瞳孔黑洞洞的格外鲜明,再配上此刻那副狰狞的神情……简直像极了传说里的老巫婆。 不过,多亏了波特先生的体贴说明,詹姆斯现在知道,这老妇恐怕、也许、多半是,一只女妖。 詹姆斯艰难地吞咽了一下。依然捂着嘴,颤巍巍地再次探头偷看。 “告诉过你多少次了!那个傲慢的蠢女巫早死成灰了!我现在才是你的妈妈!” “对不起!妈妈!我、我错了!妈妈!” 那大块头一边哭哭啼啼一边道歉,模样倒让人觉得有些可怜,但是那女妖却又继续打了好多下,直到他伏在地上缩成一团才罢手。 女妖喘了口气,用拐杖脚捅了捅大块头,问:“阿莫里克,贾格娜姨妈不是告诉你守在林子里吗?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那被叫作阿莫里克的大块头一边小心地跪起身来,一边用脏兮兮的大手抹着脸,回答说:“我、我害怕……” “有什么好怕的!” 阿莫里克又瑟缩了一下,辩解说:“那、那声响让我害怕!所以、所以我躲到下面来。” “你这个笨小子!我们又不是那个蠢女巫!会连厉火都控制不好吗?”说完她似乎消了火气,口吻也放柔和了少许(但声音仍旧刺耳又难听)说:“厉火是仪式的一部分,不能熄灭,只要你做个乖孩子,好好守住林子不让其他巫师靠近……妈妈把那个红头发的小姑娘留给你。”说到最后她似乎惋惜似的咂了咂嘴。 “真的吗?”这个建议似乎让阿莫里克打起精神。“可是,姨婆说要把她的脚炖来吃……” “怕什么,你玛洛朵拉姨妈没了双脚不一样活得好好的!” 这下阿莫里克终于高兴起来。 女妖等他站起来,拉着他的手说:“记住,要是有巫师来多管闲事,就把妈妈吩咐你记住的话说给他听……” 随着那一大一小两个怪异的身影重新没入黑暗中,地道里也渐渐回归了静谧。静到詹姆斯觉得风声、呼吸声和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是如此响亮。 又等了好一会儿,直到确定那女妖和阿莫里克不会再回来,詹姆斯才从藏身的洞口爬出来,一瘸一拐来到那片空地上。 他在刚才阿莫里克蹲过的地方找了一圈,仔仔细细翻开每一块碎陶片、每一块烂木头和每一块分不出是烂布还是烂毛皮的东西,直到他把自己弄得满身污泥和尘土,才终于找到那个银闪闪的小玩意儿: 一只不及他一半手掌大的竖琴模型。 詹姆斯庆幸地发现,那女妖和阿莫里克离开时所走的地道,确实是一路通往地面,尽管最后半个多小时的上坡路,他不得不手脚并用往外爬,但好歹他再次闻到了清新的树木、草叶、露水的味道,看到了头顶漫天的璀璨星光。 不过,他也同时听到了那最初吸引他深入森林,失足滚落地下迷宫的怪异声响。这一次,那声音近了许多,而且越发令他心惊肉跳。他几乎立刻就改变主意,打算掉头穿过树林,回到人群中去。 脚踝的疼痛令他在转身时顿了一顿,紧紧捏在手里的银制模型硌得他掌心发疼。 詹姆斯从近旁找来一根还算结实的橡树枝作为拐杖,缓慢的、颤巍巍的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移动。直到脑袋里的吵闹声音几乎令他头痛欲裂,脚踝的疼痛反倒变钝了,他又走了好一会儿,终于离开了树林,看见山坡上一座哥特风格的石砌建筑物。 青灰的石头墙壁在夜色下看来格外阴森冷寂,窗户竟然是古老的彩色拼接玻璃,但也早已褪去曾经的华美,变得蒙尘斑驳,配上高处铁王冠似的一圈细长尖塔,只让人觉得整座古宅被遗忘在时光之外,在凡尘偏远的角落静静衰败。 如果不是有从那些瘦长窗户透出的闪烁火光的话。 詹姆斯躲在一丛灌木的阴影里,确定女妖和那个怪异的大块头不会从哪个角落突然冒出来之后,他才尽可能小心又迅速地靠近那座古宅。他伏在其中一扇闪着光的窗户下方,确认过目光所及的每一片阴影都没有隐藏着什么怪物,才用手指扒着镶嵌窗的外沿石台,谨慎地探出脑袋,朝窗户里望去。 遗憾的是,除了闪动的火光和模糊的玻璃,他什么也看不见。咬了咬牙,詹姆斯贴着墙壁下方的阴影,趴在潮湿的草地里,一点点朝大门的方向靠近。 就在他来到大门旁边的时候,巨大的动静几乎让他的心脏从胸口惊跳出来——沉重的大门猛然向两侧甩开,只听砰的一声,那可怕的嘶吼声骤然倍增,就如同大群的猛兽朝他奔涌而来,伴随着那声响,一个漆黑的身影如同一只巨大的蝙蝠一般从大门里飞了出来,紧接着: “——说过我需要的是波特的儿子!” 一声比利刃还要尖锐的喊叫穿透那潮水般的可怕声响,带着另一种令人心颤的恐怖刺入詹姆斯的耳中。 那飞出来的大蝙蝠一般的物体,被证实是另一个女妖——仅仅看她与之前在地下迷宫里现身的女妖相似的打扮和不相上下的丑恶容貌就能明白。尽管眼下,她看上去就像一个摔倒的可怜狼狈的老妇。只见她挣扎着爬起来,畏缩地看着那仍在大门内的脾气暴躁的指控者,用与前者相比圆滑许多的嗓音申辩说:“我看见他住在波特的领地里,我看见他同波特们在一起——” “但他并不是一个波特!他的血毫无价值!” “——但他是一个巫师!”那女妖高举起双手,她那树枝般的手指有着肮脏尖利的长指甲。“我们可以献上他的灵魂!” 这时门内传出第三个声音——阿莫里克的“养母”,如果詹姆斯没有记错的话——说:“贾格娜说的有道理,一个巫师的灵魂可能比一个遥远后裔的血要更有价值。” 过了一会儿,那第一个刀子般尖锐的声音说:“好,你这个蠢母牛快点儿滚过来!天亮以前我们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被称作贾格娜那个女妖嘀嘀咕咕想要站起来,但显然那一下打击比她预料的要厉害,她刚站起来就摇晃着倒了下去,而阿莫里克的养母很快从门里冲了出来,搀扶着她站起身,一边对她的耳朵低声说着什么,一边扶着她爬上台阶走进门去。 詹姆斯躲在门边那一丛茂盛的杂草丛里,全身的衣物都被冷汗浸透了,而在他麻木钝痛的脑袋里此刻有一个声音格外响亮地冲他尖叫:“就是现在!” 不等那声音重复第二遍,詹姆斯飞快地弓着身子踩住了两个女妖的影子,他一窜进大门就快速扫了一眼四周,同时脚下不停地跑过门厅,连扑带滚地藏到了一根石柱后面的阴影里。不等他喘过一口气,女妖贾格娜的询问险些令他石化: “怎么了,拉尔瓦?” 折磨人的停顿。 “没什么。”阿莫里克的养母——女妖拉尔瓦话音刚落,沉重的大开的两扇门板便有生命似的轰然合拢。 现在,詹姆斯告诉自己,他确实没有退路了。 Chapter 10 如果在三天以前,有人十分认真地告诉詹姆斯,篝火节之夜他会与三个女妖共处于一座古老的巫师宅邸,见证她们进行某种看上去很邪恶并很可能真的很邪恶的巫术仪式……他一定会对那人露出温和的善意的微笑,并在心里默默将其列入那份需要更多精神关怀和一个初步的精神健康状态鉴定的名单。 而现在,他甚至开始怀疑七年前约翰·伊万斯在假期归来后声称他曾经在赫希底里群岛见过一头黑龙的事并非吹了太多海风之后的胡言乱语。 从大门进来后,宽敞的门厅两侧各有七根石柱,堆满灰尘和干泥脚印的深红色地毯一直通往尽头的装饰喷泉,喷水石兽是一头展翼之龙的形象,水从龙张开的布满利齿的口中喷出。石龙足有十英尺高,再往上四英尺有余,才是二层的平台栏杆。 将喷泉半包围住的,是左右相对、盘旋而上的弧线形扶手楼梯,直达二层的宽广平台。但是此刻,自两侧的楼梯口,穿过平台里侧通向左右两条布满房间的走廊的入口,将整个二层平台环绕一圈的熊熊燃烧的火墙将之严密封堵起来。那火焰即使不会魔法的门外汉——抱歉,麻瓜,也能看出古怪。 没有寻常的火焰,会仿佛有生命一般不断幻化出火蛇、火龙之类的可怕野兽的形象,既像是不情愿的守卫又像是搜寻猎物的猎人,绕着被围绕的二层平台巡行,那些火焰幻化的野兽们腾起而后落下,然后再度腾起,仿佛在猎捕扑食某种肉眼看不见的猎物,发出渴望鲜血和死亡的连绵不绝的瘆人嘶吼。 就在被这可怖的魔法火焰的包围的平台正中,摆放着一张长方形的石桌,乍看上去,倒有些像古代君王的石棺(当然詹姆斯希望并不真是这样,就好像情况还能更糟一点似的)。而此刻在石桌的左、右和后方三面各站着一位形貌丑恶的女妖,她们就像许多可怕的中世纪传说所描绘的那样,高举双手,振振有词,念诵着詹姆斯希望自己永远也不会弄明白的黑暗咒语,而在她们所围绕的石桌上,平躺在那儿,被看上去粗糙牢固的绳索捆绑住细弱的双臂和身躯紧紧固定在石桌表面的,是昏迷不醒的约翰。 这简直比当年面对一长桌大部分、基本上不喜欢他的教授们做博士论文答辩还要令他全身冰冷。 冷静下来,詹姆斯告诉自己,你来这儿是救人的,这不是什么头脑发热的冒险。 好,但是,他脑袋里另一个稍显懦弱但是理性的声音说,你此刻的头脑并不算冷静清醒。 蹲坐在楼梯侧面的阴影中,詹姆斯绝望地捂住了脸。 他能救出约翰吗? 他该怎么做? 上帝啊。 “汝并不是巫师。” 没错,他并不是巫师,他没有那好用的小木棍,他甚至没有一把枪或者一把剑或者—— “——所以汝来此所为何事?” 没错,所以他来这儿到底是—— 詹姆斯从手掌中扬起脸来,眨了眨眼睛,然后狐疑又惊惧的朝四下扫视了一圈。 “吾在此,麻瓜。” 詹姆斯循声转过头,看到了在他身旁不远处,躺在粉碎的瓷花瓶和各种灰尘垃圾中的,一幅被撕毁的古铜镶框的画作。 有一张蓄着浓密络腮胡的男人的脸凑在尚且完好的画布一角,冲他眨着眼睛。 詹姆斯张着嘴盯着那幅残破的画像好一会儿,终于能够出声问:“呃,您好,请问,您是……谁?” 那大胡子男人似乎很高兴他问到这个问题,骄傲地说:“吾乃阿莫里克·索布里奇一世,河间地的守护人,河地巨怪格劳隆的终结者!” 詹姆斯紧张地示意他压低声音。 “汝不必担心,那群女妖正专注于施法,不会注意到吾等。” “好,呃,索布里奇先生。”詹姆斯仍然用小声对他说:“……您在这里多久了?” “此处是吾之家族世代居住之地!自吾之画像初成、本尊过世之日算起,已有近两百年了!” 詹姆斯犹豫了片刻,决定抛开杂念,专注于眼下的问题。 “好,索布里奇先生,您看,我并非巫师,闯入此地也并非我所愿,实在是事出无奈:那群女妖劫走了我的孩子!现在还用他来施行不知是什么目的的黑暗法术,我得想办法将他救出来!” “啊!”索布里奇先生的画像流露出哀伤的神情。“为人父母者总是甘愿为子女冒险牺牲!” “我想请问您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击退那群女妖?”詹姆斯焦急地问。 “嗯,”缩在那一角画布的索布里奇先生挠着胡子沉思了一会儿说:“若汝为巫师,可以以吾所授的百种办法退敌制胜。” “难道不会魔法就没有办法吗?”詹姆斯不甘心地咬牙问。 “汝不必灰心,”画像安慰他说:“吾可以告知汝这大宅内一条密道,汝可顺此密道直通塔丘下,于塔丘之北守候,可寻见吾之友邻波特之后人,其家族子孙向来与麻瓜亲睦友好,必会相助于汝!” 詹姆斯叹了口气,看了一眼高处熊熊燃烧的魔法火焰,对画像说:“我恐怕并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仿佛为了应证他的担忧一般,整座大厅内忽然被一道无声的震动笼罩,詹姆斯只觉得眼前所见的景物仿佛出现了一瞬间的扭曲,然后他被一阵尖锐的耳鸣震倒在地。 死死捂住耳朵,詹姆斯喘了口气,抬头望向高处的平台:只见一团黑烟自空中一点膨胀溢出——不,更像是一滴墨水滴入水中扩散开来的景象,不过水变成了空气,而那墨水也不见因稀释而减淡——黑暗,在那三个女妖高举的双臂之上,在那向高处拱起的被火光照亮的壮观穹顶之下扩散、伸展。 而在那黑暗之中,当詹姆斯不由自主凝视之时,伴随着一股直达灵魂深处的战栗,他感觉黑暗彼端似乎同样也有某种存在,在凝视着他。 这时高处传来一串兴奋的喊叫声:“我们成功了!我说过巫师的灵魂也同样有用!” “闭嘴!这不对劲——太快了!” “但我们并没出错不是吗?” “可是照这个速度,很快就会超出我们的控制!” “在那之前魔法部的人就会侦测到了!说不定他们已经察觉到了——” “闭嘴!集中注意力!现在——专心控制住裂缝增大的速度,我们可承担不起失败的后果!” 然后二层平台上的女妖们再次安静下来,只听见厉火那贪婪饥饿的咆哮嘶吼。 “索布里奇先生,真的没有别的办法吗?”詹姆斯无可控制地颤抖着,没错,他确确实实在颤抖,而且浑身冷汗直冒,他感觉自己似乎无法自那黑暗的深渊中移开视线,他虚弱地问一旁残破画布中的古人:“看在上帝的份儿上,你们是巫师!就没有什么能从这栋房子里联络外界的办法?” 画像里的索布里奇先生过了很久才闷声回答说:“……吾可以来往一幅存于魔法部之画作。” “您可以在不同地点的画之间移动?”詹姆斯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您怎么不早说!” “啊!汝要知晓,麻瓜,那画乃是为纪念尤里克·甘普荣获梅林爵士团一级勋章所作!那卑鄙小人致使吾错失梅林爵士团荣誉勋章后,还专门命人将吾绘于其获勋仪式的纪念画作上!实在欺人太甚!故而吾自那画作完成后就再未涉足过!” “……所以你可以前往魔法部,并警告他们这里发生的情况。”詹姆斯说,“但是你因为跟一位同样死了两百年的先生赌气,而不愿采取行动?” “麻瓜,”索布里奇先生哀愁地说:“吾家族衰败如斯,吾又有何面目在对手面前坦承,更遑论昭告众人?” “听着,先生,请原谅我的鲁莽,”詹姆斯咬着牙尽可能平静地说:“但是您已经死了,您的家族可能也气数将尽,但是如果这群女妖的目的达成——我不知道上面那东西到底是什么,但我能感觉大事不妙,必然会有很多人遭殃,不论是巫师还是麻瓜,所以——所以您如果真的像您之前所宣称的那样,是这片土地的守护人,是一位英雄,那么您就应该把那无谓的面子放下,做一件英雄会做的事情!” 那片画布里的索布里奇先生色彩似乎黯淡了几分,只见他沉默了许久,然后才开口对詹姆斯说:“汝说得对,麻瓜,吾已是画中人,又何苦在乎一张早已化成灰之脸皮!吾这便前往魔法部!”说完索布里奇先生那张布满胡须的大脸便从残余的画布上消失了。 詹姆斯刚要松一口气,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自他头顶呼啸而过,他抬眼望去,却并没有见到什么异物。只是那黑暗的裂口又大了许多。 他此时看去,更觉得像有一只漆黑的眼睛透过捅破的墙纸向外窥探……这想象令他狠狠打了个寒颤。 “……我们不能继续下去,玛祖拉!”他听见拉尔瓦忧虑地说,“再这样下去就会完全脱离我们控制了!” “集中精神,拉尔瓦,集中精神……很快我们就能让这片土地重归我们塔莱一族的掌控下,很快那些可恶的巫师再也不能逼迫我们,将我们像骡子似的赶来赶去,让我们寄居在那些低劣族群的领地里!” “但是如果我们失控的话——” “我们不会,如果你肯闭上嘴的话!” 玛祖拉话音刚落,一记尖锐的哨声自大厅之内骤然响起,在石柱和穹顶间回荡。 “是巫师!是魔法部!”贾格娜大喊,“他们发现了!他们冲我们来了!” “闭嘴!蠢母牛!你慌个什么!有索布里奇家那个傻儿子拦在外面呢!”玛祖拉斥责道。 “但如果来的是魔法部的人,阿莫里克是拦不住的!玛祖拉,让我去阻拦那些巫师!” “……不。”玛祖拉沉默了片刻后说:“你和贾格娜一起去。” “但是裂缝——” “不用担心,我会暂时维持住,你们不要断开连接,这样便可以借用足够的魔力应对那帮巫师,只要能撑到日月交替的那一刻,我们就成功了。” 詹姆斯听了他们的对话,蹑手蹑脚地往楼梯侧面的阴影深处移动。果然,没过一会儿,大门砰地一声向外洞开,贾格娜和拉尔瓦化作大群的渡鸦飞过大厅,直接冲出门去。当大门再次合上时,詹姆斯打起了精神:至少现在他要面对的只剩下一个女妖了。 在尽可能不动声色的情况下,詹姆斯从散落于楼梯与墙壁夹角处的那堆垃圾里翻出了一根通火棍,他掂了掂铁棍的分量,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派上用场,但这好歹是结实的黑铁打造的,也算是一点心理安慰。 手里有了件武器,詹姆斯抬起头,再次往高处看去,即使隔着这么一段距离,那咆哮的厉火依然能吓得人魂飞魄散。攥紧手中的通火棍,詹姆斯伏低身子,紧贴着楼梯侧壁向前移动,然后飞快窜向喷泉旁边的阴影里。受伤的脚踝发出抗议的抽痛,詹姆斯咬紧了下唇,脱下他的黑长外套,将脑袋和脖子包裹起来,只勉强露出一双眼睛。 一手攥着铁棍,一手握住了楼梯的扶手,他深吸了一口气,定了定神,接着一跃跨上四层台阶朝高处咆哮的厉火冲去。 他祈祷那女妖专注于她正维持的随便什么邪恶的法术,他希望自己在手和前臂的皮肤被厉火撕扯灼烧时没有发出任何一声惨叫,在那漫长的几秒钟之后,他终于冲出火圈,一步未停的,他直奔平台中央的石桌而去,在那名叫玛祖拉的老女妖能念出任何咒语之前,詹姆斯将手中的通火棍使劲掷了出去—— 但是那铁棍在砸中女妖面门的前一刻诡异地调转方向冲他飞来。 见鬼的魔法。 他慌忙避开,在地上侧滚了两圈,双手、手臂和腿上的钻心灼痛令他意识到厉火仍然在撕咬他的衣物和皮肉。 詹姆斯一边又侧滚了两圈好避过从女妖的双手间释放出的蓝色闪电(他刚才躺着的地方此刻冒着烟焦黑一片),一边伸手拽下裹住头部的被厉火撕咬着的外套,当作盾牌举在手里,猛扑向念咒的女妖。 玛祖拉发出一声又惊又怒的吼叫,闪躲向一旁,然而詹姆斯外套上的厉火已经燎上了她胸前当作坠饰的羽毛,并且飞快窜上她的长袍和斗篷。 詹姆斯没有浪费宝贵的时间,趁着玛祖拉慌乱地想要扑灭身上的厉火时,他立刻开始设法解开将约翰捆绑在石桌上的绳索,然而连那该死的绳索似乎也是有魔法的,不但没有绳结,而且无论他怎么扯拽都不见松动。更糟糕的是,就在他试着松开约翰的束缚时,他看到贪婪的火焰化作蛇形缠上了约翰的小腿。 显然,厉火比起普通人,似乎更青睐有魔力的人,那一缕细小的火焰很快窜成一团裹住了约翰的双腿,詹姆斯顾不了其他,立马扑上去,用双手拍打,用身体去压灭那团火焰,撕心的灼痛终于让他惨叫出声,而与此同时,他也听见了不远处玛祖拉的惨叫。显然那老女妖慌乱中后退进了厉火构成的护栏里,自作自受地成了那贪婪烈焰的大餐。 但是詹姆斯并没有办法安心,因为约翰身上的火焰无论他如何努力折腾扑打都不肯熄灭,最后无计可施的他只有整个人紧贴在男孩身上将他抱紧,不让厉火有任何缝隙可钻——而就在此时,他感到一阵灼热的风从周边盘旋而起,仿佛有什么豁口在向上抽取空气。他扭头望去,然后感到所有的温度在一瞬间离他远去。 原来那黑暗中确实有眼睛向外窥探。 但那不止一只眼睛。 十几双?几十双?上百双——他数不清,太多了。 那些闪着红光的眼睛在黑暗中仿佛不吉利的红色星辰般闪烁燃烧,在黑暗中勾勒出深浅不一的轮廓。 那一瞬间詹姆斯有种超然的冲动想要感叹,原来那些狂热的天主教艺术家对恶魔形象的想象是有其根源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周身的灼热和疼痛似乎变得麻木而遥远。 过了好一会儿,詹姆斯才意识到有人在呼唤他。 他眨了眨不知是被汗水还是泪水模糊的眼睛,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呆愣了好一会儿,有些不明白波特先生为何会突然出现在他几步之遥的位置,一边高举着他那根小木棍(这一次棍尖释放出耀眼的银白色光束)一边冲着詹姆斯大喊大叫。而在波特先生四周不远的地方,还伫立着七八位同样举着小木棍,冲高处的黑暗裂口施放出耀眼光束的陌生巫师。 过了好一会儿,詹姆斯才意识到自己和约翰身上的厉火已经熄灭了,以及他终于明白波特先生是在冲他喊:“——想办法让约翰醒过来!再这样下去他的灵魂会被拉过去!说些什么!他能听到你!” 詹姆斯打了个激灵,赶忙看向约翰。他的男孩依然紧闭着双眼,犹如睡着了一般安详地躺在他怀里,如果忽略那困在他身上的该死的魔法绳索的话。 “约翰!醒一醒!约翰!你能听到我吗?约翰!” 他捧住男孩的脸大声呼喊,然而男孩并未像往常被叫起床一样,在三秒钟后不耐烦地翻个身然后把小脸皱成一团。 他安安静静地躺在那儿,就好像再也不会醒来一样。 “醒醒!约翰!”詹姆斯焦急地拍了拍他的脸,“醒醒!别睡了!睁开眼睛!你能听见我!约翰!你能听见我!醒过来!” 他顾不上注意自己被灼烧得变形的手指和深红的坑洼不平的皮肉,他顾不上疼痛或者疲惫或者慌乱或者恐惧或者悲伤—— “约翰!醒过来!约翰!求你!醒醒——” 他顾不上为滚落眼眶的泪水感到羞愧。 “约翰!求求你睁开眼睛!求求你醒过来!约翰!” 他紧盯着约翰的脸,他熟悉男孩的皮肤是如何从皱巴巴变得平滑,每一处轮廓是如何变得日渐鲜明,他清楚男孩外貌和性格的哪一些细节让他显得与众不同,他清楚他是如何从那么那么娇小柔弱却又顽强有力的生命一点点成长为现在的模样……他知道当男孩微笑或者哭泣或者窃喜或者沮丧……哪一处细微的不同会透露那被狡黠隐藏的心思。 约翰的存在本身就是个奇迹。 他的男孩从来就是魔法本身。 “约翰,睁开眼睛,”额头抵着男孩的额头,詹姆斯轻声呼唤:“约翰,我爱你,我的孩子,睁开眼睛,我们回家。” 在仿佛比一个世纪还要漫长的三秒钟后,那双紧闭的眼皮一颤,长睫毛扑扇了一下,接着他看见那双奇异的异色眼睛凝视着他。他甚至能看见,生命的火光是如何重新在那双眼睛里点燃,情感和思想的潮水是如何让那双眼睛变得清澈湿润。 男孩眨了眨眼,然后詹姆斯感觉到魔法。 绳索消失了。 他感觉到约翰的抬起胳膊抱住他,小手紧扣在他的后背。 詹姆斯终于能够安下心来,他知道一切都会没事了。 Chapter 11 当詹姆斯回到他的牧师小屋时,已经是一周以后了。 在那个漫长又惊险的篝火节之夜后,他醒来发现自己身在伦敦,一家叫作圣芒戈的魔法伤病医院,被穿着绿色袍子的治疗师软禁在五楼角落的一间单人病房里,全身涂满气味和颜色都很诡异的药膏并且缠满绷带,甚至不能用自己的手拿起餐具,因为它们被包裹的像圣诞火鸡腿。 “要知道,我的朋友,大多数巫师都没有这样的待遇。”波特先生一边吃着波特夫人为詹姆斯亲手烤的爱心小甜饼,一边说:“你会跟众多你永远不想了解的错误使用咒语的后果活标本挤在一个病房里,唯一的**仅存在于帘子拉上的时候。” “至少只是到楼上一层的走走?我甚至不会去逛你们的魔法商店。”詹姆斯沮丧地说。“我只是非常非常需要一杯茶。” “抱歉,你的治疗师一再重申出院以前你的饮食都必须严格遵循医嘱。”波特先生遗憾地耸了耸肩,并将手里那包烤甜饼递给坐在一旁正忙着把嘴里的那两块甜饼嚼碎咽下去的约翰。 自从他允许约翰趁着这几天身在伦敦,随波特先生他们游览魔法商业街,接触接触魔法世界之后,他独躺在病房里的时间就更多了。他的治疗师斯普劳特先生虽然热心敬业,但显然对麻瓜存在许多根深蒂固的误解,尤其是麻瓜医学,当听到这位好治疗师称医生是“把人切开的疯子”之后,詹姆斯就发现他恐怕很难与其进行真正平等、平和、令双方愉快的友好闲谈了。 不过好在,约翰每天都会由波特先生或者艾博先生陪同来探望他,给他讲述新的见闻和新的发现,还给他带来读着消遣的书籍(上面有很多精美的真正“生动”的插图),让詹姆斯的住院生活不致太过乏味。而且如果陪同的是艾博先生,这位细心稳重的年轻巫师,还会默默塞给他一份当天的泰晤士报。 可想而知的,约翰第一次亲身接触魔法世界的经历要比他美妙得多。看到男孩的眼睛闪闪发亮,一脸兴奋地谈论着那个充满魔法的神奇世界,詹姆斯既高兴又有些微微的酸涩。因为他十分清楚,约翰所喜爱并归属于的魔法世界,永远不会对自己敞开大门。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这对约翰有好处,而且更重要的,约翰为了解自己的天赋感到快乐。 詹姆斯很庆幸那一晚的可怕经历没有给他的男孩留下明显不好的影响。至少弗格森家的萝拉在被魔法部的巫师们救出后就修改了记忆,他从波特先生那儿得知,女孩被发现的时候仍昏迷不醒,好在毫发无伤,当晚就被送回了毫不知情的家人身边。只是很可惜,他们没有发现活着的理查·沃特斯,只发现了属于小男孩的衣物,显然,可怜的孩子已经成为了女妖们的美餐。詹姆斯听后既为男孩和他母亲感到难过,又为约翰和萝拉感到后怕。 波特先生还告诉他,他意外发现的地下迷宫就是曾经的塔莱族女妖居住的巢穴。原来,当年女妖们被驱逐后,索布里奇家趁机将领地扩大,竟然把废弃的女妖巢穴纳进了自己的前院,只是随着多年前索布里奇夫妇相继过世,麻瓜驱逐咒的威力衰退,才会被回归此地的女妖们重新利用来捕猎孩童。不过作为主谋 的三个女妖都死了,魔法部正在调查她们是否有其他同党,而且已经派人将其摧毁和填埋,以免今后再有人不慎落入其中。 至于那个大块头阿莫里克,确实是索布里奇家族的末裔,显然他从小就显露出精神上的问题,只不过被家人隐瞒下来,从小没离开过索布里奇家的领地,而照说像他这样的情况,不该被给予魔杖并被教授如何使用魔法的,圣芒戈有一层特殊病房是专门为这种情况的巫师服务的,魔法部在剥夺阿莫里克的魔杖之后,会将他送去那里,今后都会受专人照看。 “那你们弄清楚那些女妖原本想干什么了吗?”詹姆斯问他,“她们原本想要你们家人的血——什么法术需要如此特定的祭品?” “啊,”波特先生说:“关于这个,她们在审判中可没提到这一点,幸好,魔法部的人也并不知道这件事。” 詹姆斯扬起了眉毛。“听着,我只是好奇,如果这涉及你家族**之类的,你可以不回答。”他说。 波特先生挠了挠头发,“谢谢,瑞文珀特。”他说,“关于血液那部分我有个猜测,但这确实涉及家族**,祖宗的规矩之类的,嗯。不过,我可以告诉你那群女妖原本想做什么。” “我想,跟那个诡异的裂口有关系?”詹姆斯抱起胳膊问。“那个被你们关闭起来了,对?” “是的,准确的说,连我们最初也不知道那是什么,神秘事务司的特派员教给我和其他人咒语,我们只是照做而已。”波特先生说。 “啊,”詹姆斯抱着胳膊说,“神秘事务司。” “我懂。”波特先生扬起眉毛点了点头,“就跟他们的名字一样。非常神秘。就连魔法部部长也不能知道或者干涉他们的事务。他们甚至想给所有在场的人施记忆修改来着,但是被我和魔法犯罪调查处的头儿顶了回去。” 詹姆斯听到这儿警惕地皱起了眉头。 “不用担心,我和斯普劳特治疗师都能保证没人动过你的记忆。”波特先生说完,还冲他眨了眨眼。“至于事情的真相嘛,是我之后自己做了些调查,才了解了大概。你要知道,女妖原本就是非常古老的种族,有学者甚至认为,她们也许是人类始祖的一个分支,因为黑魔法而堕落和扭曲,才成为今天的模样。那三个女妖中最年长的玛祖拉——就是被厉火烧死的那位,足足活了五百多岁,所以看起来,她知道许多已经快失传的知识。而我的猜测就是来源于魔法世界最古老的传说:关于众神如何在虚无中建造了我们如今生活的世界。你的《圣经》上也有类似的记载,不是吗?天地被神创造之前,那里首先是黑暗。” “你读过《圣经》?”詹姆斯瞪着他。 “当然。”波特先生说,“不过,嗯,旧约那部我是跳着看的,我比较喜欢新约,非常有启迪性。” “……可以理解。”詹姆斯说。“那么,你想说巫师们的关于□□的传说,与《圣经》中描述的有相似之处,也就是在太初时世界是诞生于黑暗,或者说虚无之中的。” 波特先生点了点头,继续说:“你瞧,跟麻瓜不同的是,在古时候巫师们常常与麻瓜们所称的神灵仙怪打交道,当然,也有被麻瓜们称作魔鬼的,但所有这些在巫师们看来都是同一类存在,在美好的老不列颠,我们称他们为仙灵。仙灵们有好有坏,不过当然,根据古代的一些与仙灵有交往的巫师描述,仙灵虽然比人类更早来到这个世界,但他们并非诞生于此间,而是来自他处——许多学者称之为仙境。我们无法涉足仙境,他们却可以往来于两处。他们有着与天地相匹的寿命,并且不会像人类一样死去。所以,仙灵们自然与我们有一套不同的价值观,而且,他们大多对麻瓜没有什么好感,对巫师也很少瞧得顺眼。虽然他们中很多都有着强大的魔力和对自然的掌控力,但很少与人来往。” “那么他们今天仍然存在于世界某一处吗?就像你们一样?”詹姆斯兴奋地问。 “先别激动,我的朋友,我都说是在古时候了——当然现在也常有巫师声称他们被仙灵狠狠捉弄了,不过多半是吃了太多月亮糖。”波特先生对他说,“你瞧,就像我之前说的,曾经有一些巫师与仙灵来往,并记载了他们愿意透露的一些对仙灵们来说是历史,对我们来说是神话的故事。其中最有价值的,就是有关仙灵们对世界的描述。这些最古老的存在是否说的是真话,我们不得而知,但仅从记述的内容来看,仙灵们的家与我们生存的地方是同一个世界,不过互为表里,双方既相似却又截然不同。而在我们的世界之外,是被称作世界之墙的边界。边界之外,就是虚无、黑暗。那里没有生命,只有被囚禁于虚无中的堕落邪灵,还有众恶之首——被众神永恒放逐的黑暗大敌。” “这确实……”詹姆斯想了想。“很多神话传说都有类似的描述。你们相信这种说法?” “就像我说的,对我们来说同样是神话故事。”波特先生耸了耸肩。“不过,也确实有研究古代魔法的学者支持这种传说,他们提出过一种理论,认为最初的黑魔法就是由那些崇拜邪神的信徒发明的,他们认为有很多古代的黑巫师利用过某些仪式,在我们的世界与虚无之境间建立短暂的接口,从邪神那里获得指引和智慧,甚至能通过这种仪式从邪神那里获取强大的魔力。” “你认为那群女妖就是想重复这种仪式?”詹姆斯回想着他所见到的那片黑暗,而仅仅是回忆也足以令他打冷战。 “从我查到的那些线索,还有你我亲眼所见来看,这种猜测可能性最大。我还就她们残留在现场的痕迹以及当时的情景咨询了我很信赖的一位古代魔法的专家,他对此很感兴趣,并且给出了相似的推论。”波特先生笑了笑说:“毕竟,就像你说的,需要一个巫师的灵魂,或者波特家的血液这样特定祭品的黑魔法仪式可不大常见。” 詹姆斯想了想,有些担忧地问:“你确定那仪式不会对约翰留下什么不好影响,对?我是说,她们差点儿拿他的灵魂跟某种诡异未知的存在做交易。” “放心,”波特先生安慰道,“我已经让最好的治疗师给他重复检查过,他现在可比你还要健康百倍。说真的,你该庆幸自己没有魔力,我的朋友,不然你早已经跟老玛祖拉一样化成灰了——字面意义上。” 在终于获准出院之后,波特先生第一时间雇了马车将他接到他位于泰晤士河南岸、隐藏在圣保罗教堂近旁的别邸。据波特先生说这宅邸独特的地理位置,完全是因为他的祖先罗尔斯顿·波特是一位疯狂的莎士比亚迷,他这位祖先在魔法部就职后第一件事就是向父母请款购置并彻底改造了这座房子。在那儿,詹姆斯第一次见到了波特先生的母亲,埃莉诺·波特夫人。 这位老夫人给詹姆斯的感觉与波特先生并没有很多相似之处。事实上,埃莉诺老夫人给詹姆斯的印象是:愁苦、刻板、不好亲近。约翰已经在别邸生活了一周,看上去也并没有跟老夫人熟络起来,她甚至仍然称呼约翰为“那个男孩”,而自从得知詹姆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麻瓜之后,就没有再直接对他说过一句话。不过,他还是在心里为这位老夫人辩解了一番,认为这很可能是因为她正为她的弟弟弗里蒙特先生的病情担忧,没有心思结识她的客人。毕竟,听艾博先生介绍,这种叫作“龙痘”的病症只出现在巫师中间,对老年巫师来说尤其危险。 不论如何,他们只在波特家的别邸住了一晚,而白天的大部分时间,都被用来游览麻瓜伦敦。波特先生对此事尤为兴奋,提早三天便提出计划,并拿出了他收藏的各种版本的麻瓜伦敦地图。显然,对于城市,约翰的了解恐怕并不比波特先生多多少,于是刚刚出院的詹姆斯反倒成了他们的解说员。一整天都忙于解答一大一小两个人关于伦敦的地铁、火车、巴士、路灯、下水道等等等等各种千奇百怪的问题。 他们甚至真的在魔法的帮助下,参观了一下伟大而古老的伦敦城下水道。而如果不是詹姆斯极力反对,波特先生和约翰差点儿计划到威斯敏斯特宫和白金汉宫里转一转(用魔法,显然的)。 最终,他们甚至一致同意第二天一早乘坐火车返回塔丘乡。尽管一路颠簸折腾,转了几次站,还得雇马车走完最后一段路,当傍晚抵达塔丘乡时,波特先生和约翰仍然兴致很高(詹姆斯路上有几次险些因为打瞌睡滑下自己的座位)。但他们仍然不得不在村北的路口分别,波特先生返回在绿溪谷等待他的波特夫人和亚伦身边,而詹姆斯和约翰则返回暌别一周的牧师小屋。 推开家门,看到温暖的炉火已经点燃,家里没有一丝寒意,按照他们的口味烹调好的热茶已经安静地等候在茶几上,厨房里传来美味晚餐的诱人香气,詹姆斯不得不承认,魔法早已经在他刚刚来到塔丘乡时,便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 “我想我们也应该向诺丽表示感谢。”在晚餐的祷告时,詹姆斯提议道。“她一直以来都是这个家不可或缺的一分子。” “我总是在基督和你的后面加上她。”约翰骄傲地宣称。 然后他们听见厨房里传来一声响亮的抽泣。 第二天詹姆斯返回工作岗位,获得了来自村里人的众多慰问和关怀。他手上的绷带还未拆,因为村里人听到的说法是:他因为意外被篝火烧伤而去了城里的医生那儿治疗。所以,为了不蒙上撒谎旷工的冤屈,他只好在手上多缠了半个多月的绷带。只是它们不再被绷得像圣诞节的火鸡腿了。 日子很快恢复了正轨。学校复课之后,孩子们的野性子用了好多天才被重新镇压,可惜课堂刚正常了一个月,就到了放寒假的时候,看着听到放假消息的孩子们纷纷把课本和练字簿抛上天,詹姆斯哭笑不得,而闻声进来的弗格森太太见此情景又是一通怒火滔天。不过这一次,就算再大胆的孩子也不敢在学校的墙壁上涂鸦庆祝了,因为他们都知道,新上任的管理员卡森先生可绝对是惹不得的。 约翰刚在学校读了一年,因为有提前开小灶的缘故,学习进度已经快赶上了在学校读最后一年的孩子。毕竟像这样面对四岁到十一岁孩子的学校,并不能学到基础知识以外的更多东西。于是寒假刚开始,约翰就在波特夫妇的建议下,开始为将来的学习做准备:他跟詹姆斯学习古英语、拉丁语、法语和德语,同时继续深造写作、绘画、和历史,跟波特夫人学习图文并茂的《魔法动植物大全》、《魔法的历史:你应该知道777件大事》、《小巫师的神奇辞典》和其他波特夫妇为他准备的学前课程(很多时候都是跟亚伦一起)。 因为詹姆斯之前的短暂伤假,助理牧师埃莫森倒是得到了锻炼,这个容易害羞性情有点过于柔软的年轻人终于不再像之前刚来时那样,处处仰赖詹姆斯了。而且因为他手上还缠了一段时间绷带的缘故,那些日子他只要一走进埃莫森的视野里,年轻的助理牧师就会忙前忙后为他做好一切,绝不用他亲自动手。新来的执事布斯维尔先生也很令人满意,墓地和教堂里都被他打理得井井有条。 圣诞将近时,尽管村里不像在篝火节那一周那样忙碌筹备庆祝活动,但大家都会努力地营造节日气氛。 以往随着圣诞节悄悄地来临,工作的男人和上学孩子都放假在家,信徒去教堂参加圣诞节礼拜。母亲们给小孩子买一个橘子和一把干果。只有“农夫和马车”的老板家和弗格森家会挂起装着小礼物的袜子。有些家庭要是没有姐姐或者阿姨在外做工,孩子们也就没有任何圣诞礼物。而在詹姆斯就任教区长,见过两年这样的情景后,便在第三年组织起了圣诞节前的义卖活动,鼓动富裕人家捐出家里不需要的多余的茶具、衣帽、餐具、家具,尤其是孩子的玩具,由村里人参加竞拍,统一一便士起价,这样基本上家家都能过个愉快满足的圣诞节。除此之外,每年农场主都会杀几头牛,分给每个帮工一个牛肘子。这样许多家庭圣诞晚餐的餐桌上就会出现牛肘配梅子葡萄干布丁。 这才是真正平和安宁的节日:家家户户的天花板和镜框上都垂挂着常春藤叶,开上一瓶家酿的红酒,升起炉火,紧闭的门窗把寒冷的天气挡在门外,大家舒适地坐在火边,享受惬意的圣诞节。邻居们不串门。家庭也不大团聚。因为在大宅子里做工的女孩们圣诞节往往忙得不能回家,在海外服役的男孩们也没有假期。詹姆斯通常都是在教堂为几十个虔诚的信徒(大多都是单身独居)组织一些庆贺活动,大家一起唱唱圣诞歌,互相祝福赠礼,然后邀请几个家住得远的信徒和助理牧师一起到牧师小屋吃一顿圣诞晚餐。 一河之隔的切普斯托和科尔福德都有圣诞歌队,唱的主要是乡村生活有关的圣诞颂歌,可惜歌队不来塔丘乡和林地村,因为他们知道在这两个村子唱歌筹不到什么钱。所以,很多家庭过节时就坐在自家火炉边唱圣诞歌。比平时好的食物和比平时温暖的火炉让他们的圣诞节过得高高兴兴。 在圣诞节那周的周日,家家户户都会准备一顿让人激动的大餐。无论远近亲疏,村民们聚到“农夫和马车”举杯庆祝。大烤箱被烧热,几乎每家都烤上一块牛肘子和约克郡布丁。男人穿上最好的西装,打着领带。女人们穿上存在箱底的最好的衣裳,为了让不期而遇的亲戚或邻居艳羡。田里收获后村民们就开始存钱,存到的半克朗就花在了买酒上。村里人说:“这是圣诞大餐,一年一次,当然要花钱买好酒。”詹姆斯也会在这天晚上哄约翰上床睡觉后,到酒馆买上一杯酒,大家聚在“农夫和马车”端着杯酒边喝边聊,是一种令人放松的好消遣。 这场简单的欢庆会从周日持续到周一。周一的庆贺仅限妇女儿童,因为村里的男人们都复工干活去了。这是办茶会的好时候。母亲、姐妹、姑婶汇聚一堂。茶会上主要的甜点是一种果味浓郁还掺有香料味的蛋糕。每家的女主人提供除了面团外的所有原料,把葡萄干、猪油、糖和香料放到盆里,送到两座村子唯一的一位面包师那儿。面包师会加上面团烘烤好色泽焦黄的蛋糕,送回给那家的女主人。蛋糕的加工费跟相同大小的面包一个价,味道却好得多。女主人们总是说:“这些蛋糕不好的地方就是吃得太快了!”蛋糕的味道太好了,孩子又多,那里留得住呢。 为了周一的茶会,女人们都会把家里收拾的干净整洁。透过窗子是几株蜀葵,远方便是田野。屋里的谈笑风生让茶会欢欣惬意。连忙于筹备新年活动的詹姆斯途经村里时,也不免会被家家户户传出来的欢声笑语所感染,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 Chapter 12 新年前一天的早晨,詹姆斯刚下楼就被一阵突如其来的狂风险些掀倒在地。 “……抱歉。”跟他圣诞节时收到的儿童扫帚被扯下来的窗帘缠在一起的约翰冲詹姆斯挥了挥胳膊。“我只是想试试多来点儿风能不能让它飞得更高些。”男孩说。 也许明年,詹姆斯叹着气走过去帮忙把男孩从一堆窗帘布里解救出来时在心里告诉自己:也许到了明年,他就能彻底摆脱“我的孩子是个巫师!”所带来的震惊了。 在这片教区,一直有塔丘乡和林地村这两个村子的人于新年这天齐聚在学校里举行新年音乐会的传统。学校的孩子,两个村子的大人、教堂的唱诗班、在大宅子工作的仆人们,助理牧师、还有农场主和乡绅们雇来的歌队都会表演节目,所以也可以算是整个教区的一件大事。不过对詹姆斯来说,新年这天还有另外一件大事。 “爸爸,我想知道……”约翰两手撑腮坐在餐桌旁,晃悠着双脚,眨了眨他那明亮的一蓝一绿的眼睛看着詹姆斯说:“今年我能有一个生日餐会吗?或者一个生日茶会?” “啊,”詹姆斯端着原本要啜饮的茶杯僵住了一会儿,然后他说:“你瞧,约翰,我们每年在新年这一天都会把大家伙儿聚在一起,所有人一起欢庆的虽然是新年,但这一天也是你的生日——” “我是说只有你、我、教父和教母,”男孩撅着小嘴说,“也许可以加上亚伦(小声地),以及萝拉,埃德蒙……弗格森太太,还有……”说着说着约翰忽然停下了,他皱着眉头叹了口气,像个无奈的成年人一样端起茶杯,然后说:“你知道吗?当你不把它大声说出来的时候,这主意还是挺棒的——忘掉它。”说完他一口气喝完了那杯总是加两块糖和过多鲜奶的茶,然后跳下凳子,拎起外套和围巾边穿边跑到门廊那儿。 “我有个约会,中午不回来吃饭了,”大门一开,寒风涌进温暖的屋内,“……爱你们!”男孩的最后一个话音伴随着砰的一声,门重新关上了。 詹姆斯坐在原位,依然端着他一口未动的茶,眨了眨眼睛,他朝着一旁的空气问:“……他刚刚是说了‘约会’这个词还是我听错了?” 作为回应,一盘看上去十分抚慰人心的新鲜出炉的烤甜饼出现在他面前。 尽管他的助理牧师埃莫森对明日主持音乐会的事情感到非常紧张,但詹姆斯很遗憾并不能花更多时间开导他,只能为他鼓了鼓劲就转头继续忙其他事情去了。在堆积如山的众多教区长工作中,最让他挂心的一件,应该是凯瑟琳沃特斯一家。 一个月之前,猎人托马斯在森林发现了小理查染血的衣物,显然,“现场”被魔法部的人精心布置过,所有人都相信那可怜的孩子是被野兽吃掉了。詹姆斯抱着一丝愧疚,安抚了凯瑟琳和她的家人,并为孩子打造了一只小小的空棺材,举行了葬礼。遗憾的是,凯瑟琳的丈夫威利依然随其所在的部队远在印度,不能出席他儿子的葬礼,也不能陪伴悲痛的凯瑟琳。她还太年轻,而理查又是她的长子,詹姆斯很担心她会想不开,就连她的霍姆斯太太也叹着气说:“要是威利能回来就好了。” 这天詹姆斯又去拜访了凯瑟琳,希望能说服她出席新年音乐会,想让音乐、歌谣和节日的欢乐冲淡一些她的哀伤。随后他走访了几家村里的孤寡老人,看看他们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最后,才返回学校,察看音乐会的排练情况。 卢卡斯将军事实上是每一年对音乐会最热衷的人。他擅长弹班卓琴唱黑人歌曲,今年还专门训练了几个年轻人和自己在音乐会上表演。其他的乡绅们或者雇来歌队,或者支持自家的仆人组织起来贡献几个节目。 学校的孩子们往往要经过很长时间讨论该唱什么、谁来表演。最后,今年还是如常的决定除了几个唱歌格外好的单独贡献表演之外,其余的孩子一律参与大合唱,连几个一向五音不全的也要加入。孩子们的曲目一般从《学校唱本》里挑。主题大多是自然和春天,有时连续两年的曲目都一样。新来的女教师希格斯小姐为了取悦卢卡斯将军建议唱樱草花联盟的会歌,歌词是这样的: 保守党人联合起来, 骄傲带上联盟勋章。 梦想永续,努力奋进, 祈祷上帝赋予人民权利。 弗格森太太对此倒没什么意见,可是弗格森先生听到此事却专门给詹姆斯写了封信,说作为自由党人,不愿意让孩子唱这样的歌。因为清楚弗格森先生的脾气,詹姆斯对此倒并不觉得意外。 “真对不起,瑞文珀特先生,”可怜的小女孩憋得满脸通红,小声说:“我想告诉父亲,你教我不用出声只是动动嘴唇就好,但是……” 詹姆斯连连安慰她,告诉她不用介意,并委婉的向希格斯小姐说明了情况。于是萝拉就被安排帮忙装饰舞台,这样的结果是,当其他女孩们都在台上站成一排当作其他独唱表演的背景时,萝拉就可以愉悦地坐在观众席,在照顾舞台的同时好好欣赏节目。 “话说回来,怎么没见到约翰?”詹姆斯在孩子们中间看了一圈,他看见了汤米和弗雷迪,还有其他几个总跟约翰一起嬉闹的男孩,但是却没有见到约翰的身影。“他没跟你在一起吗,萝拉?”虽然约翰因为另外有表演而不用跟其他孩子们一起排练,但照说这时候也应该在这附近。 “噢,那个……”萝拉有些失落地回答说:“他跟希格斯小姐说这里太吵闹,要跟朵丽丝他们到河边去练习。” “朵丽丝?卡森先生家的朵丽丝?”詹姆斯问。 萝拉点了点头。 詹姆斯对此有些惊讶:他都不知道约翰什么时候和朵丽丝卡森要好了。 当天晚上,约翰回到家的时候,头发被风吹的乱七八糟,整张小脸红扑扑的。 “我以为你们只是去河边练习节目呢?”詹姆斯心疼地拿防治冻疮的药膏往约翰的脸上手上抹。“还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河边局部刮起了大风?” 约翰吐了吐舌头,不小心舔到了一些药膏,小脸快速皱成了一团。 “我们原本是在练习,非常认真地练习。不过,”约翰一边打量他的脸色一边说:“后来格丽塔说,她有办法带我们溜进附近的魁地奇球场,去看塔特希尔龙卷风队的训练,所以……” 詹姆斯扬起了眉毛。他可没想到一把玩具扫帚会这么快就让一向不喜爱体育运动的约翰对一种在空中飞来飞去的球类运动感兴趣。好,也许“在空中飞来飞去”这部分起了更多作用。 “这么说,格丽塔莫尔一家也是巫师?”詹姆斯巧妙转移了话题。“莫尔先生可不大像个巫师。”在他印象中莫尔先生是那种可以凭力气制服一头发怒的公牛的人,壮硕的形象实在跟巫师这个身份不搭调,而且他们一家也跟卡森先生一样从不穿长袍。 “那是因为莫尔先生是个职业魁地奇球员!”约翰一脸兴奋地告诉他,“他是龙卷风队的主力击球手!” “好,这倒解答了我的困惑。”詹姆斯好笑地揉了揉约翰涂满药膏的小脸。“只是答应我:下次你决定在大冬天坐在高台上为喜爱的球队鼓劲加油时,记得把波特夫人送你的保暖斗篷带上。” 约翰用指头戳了戳自己红红的脸颊,眯起了眼睛。 事实上,当天晚上詹姆斯为约翰准备了一个小小的惊喜,就在晚餐开始前不久,波特先生和波特夫人带着小亚伦出现在牧师小屋的门外,带着他们的祝福和礼物,诺丽准备了一顿丰盛精美的晚餐,连同一个壮观诱人的涂满奶油的三层水果蛋糕。 “我想我们可以提前举行一个只有内部人士参加的生日餐会,你说呢?”詹姆斯抱起约翰问。 作为回应,约翰蹭了他一脸的防治冻疮药膏。 波特先生送了约翰一套名为高布石的魔法弹珠,波特夫人则送了他一本有着漂亮的蓝色封皮的《诗翁彼豆故事集》,他们还带了艾博先生的礼物:一副做工精致的巫师棋。 尽管孩子们获准可以嬉闹玩耍到午夜,但事实上他们自然是撑不到那么晚,不到十一点,亚伦和约翰就先后倒在软垫里,筋疲力尽地打起了呼噜。大人们又喝着酒聊了会儿天,然后波特夫妇才带着熟睡的亚伦向詹姆斯道别,踏着午夜的钟声离开。 在第十二下钟声敲响的时候,詹姆斯吻了吻约翰的额头,对熟睡的男孩说:“生日快乐,约翰。” 第二天,也就是新年的第一天。吃过晚餐后,塔丘乡和林地村的村民都出动了。毕竟,这是新年唯一的公共娱乐活动。詹姆斯很高兴地看到,凯瑟琳沃特斯也在父母霍姆斯夫妇的陪伴下坐进了观众席后排。几位乡绅和他们的家人自然都坐在前排,波特先生一家也在其中,詹姆斯作为教区长自然也陪他们坐在前排。尽管准备了许多长凳和座椅,但到了这天总是不够,许多晚来的人只能站在周围过道里。 卢卡斯将军的黑人音乐乐团作为亮点为音乐会开场。他们把脸和手用煤灰涂得漆黑,身着红蓝的衣裳,伴着卢卡斯将军弹奏的班卓琴唱道: 达尔文的朋友和我说 一百年前你有尾巴 却没有脚趾 我回答说 这有可能 但是现在我的脚趾 它长——长——长出来了 人们被这首歌和他们的表演逗得哄堂大笑,虽然村里只有几个人了解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理论,但是他们从今天起都会记得“它长——长——长出来了”。卢卡斯将军唱到这句的时候总要侧踢一下旁边人的后背,这让全场掌声雷动。连弗格森太太都说:“我笑得腰都快直不起来了。” 掌声停止后,助理牧师埃莫森摇着小铃报下一个节目。其他节目包括了钢琴独奏和二重唱。表演二重唱的女士穿着优雅的v字领白裙,白手套长及肘部。报幕结束后,表演者从观众席间站起,两位绅士优雅地引着女士们走上舞台。表演钢琴独奏的时候,一位绅士为表演者拿着手套和扇子,同时帮助翻琴谱。 她们的钢琴和歌声虽然优美,但是太过精致高雅,坎贝尔先生的妹妹塞西莉亚小姐还唱了一支《费加罗的婚礼》中的经典曲目“你可知什么是爱情”,可惜大多数村民都听不懂意大利语,也不熟悉莫扎特,詹姆斯听到后排有人抱怨:“不知道是不是我耳聋了,听不清她们唱的一个字。”不过观众们还是为每一位表演者都送上慷慨的掌声,一方面鼓励了表演者,一方面排解了无聊。坐在后排的年轻人做得有些过火,跺脚声和欢呼声盖过了节目。被人斥责后他们闷闷不乐地抱怨:“我们不是付了六便士的门票吗?” 好在夹杂在这些高雅的表演之间的也有大家伙都能欣赏喜爱的民谣歌舞。身材健壮的布里维尔先生的歌舞表演让许多大人和孩子都跟着他的节奏拍起手来,只见他动作之大把舞台上的木板都差点儿震翻了,让后排的女学生们在木板上摇摇欲坠。他唱道: 你该看我跳波尔卡, 你该看我满场起舞, 你该看我外套飞扬, 我跳完一场又一场! 几位在大宅工作的小伙子们也组成了合唱团,他们唱的是大家都喜爱的《亚瑟王》,这首歌也是最受欢迎的合唱歌曲之一,常常伴着驶过田间的马具叮当和马鞭呼啸。夜里独自赶路的行人也喜欢用这首歌给自己壮胆。歌词是这样的: 当亚瑟王才登基 他是个称职好国君 他带了三袋大麦粉 为大家来做梅布丁 布丁做好端上桌 梅子多得数不清 大块的板油香又腻 能跟手指比粗细 国王王后坐桌旁 勋爵骑士伴左右 今晚剩下的收拾好 明早皇后做炸布丁 然后老科林斯蒂文森会在汤米的哥哥阿尔菲的手风琴伴奏下,用嘶哑的假声深情款款唱起歌谣,逗得坐在台下观众席里的斯蒂文森太太又骄傲又脸红: 你有没有去过伊比利亚半岛 没去过的人还是待在老地方好 要是你爱上个甜美的西班牙姑娘 她会让你知晓啥叫得不到 我想再变成个俊小伙 可惜时光永不会倒流 除非苹果树上结橘子 年轻小伙儿听听老人言 别把窝安在树枝顶 绿叶红花易凋谢 美人容颜会不见 等到老科林和年轻的阿尔菲鞠躬下台,就听到有人喊:“轮到小家伙们了!”这时候埃莫森先生就会慌慌忙忙摇着铃跑上台报幕,宣布接下来是孩子们的表演。首先是充当背景的女学生们走上台前开始唱歌,然后男孩和小一些的孩子们被希格斯小姐和弗格森太太领上台,加入她们的合唱。观众总是对孩子们的表演抱以热烈的掌声。 孩子的歌声不过是当晚的点缀,亮点都在好笑的场景布置,还有村民们对孩子们的穿着的评论:“博维斯家的小玛丽安看上去像是要去杀猪!”“我都能看见小罗比米切尔的裤子花边!”“艾米丽穿着真难看,真不知道她妈妈是怎么想的。”站在前排听见父母们议论的孩子免不了笑场脸红。 合唱之后,就是希格斯小姐专门挑选出来的嗓音好形象好的孩子们的表演。他们表演的是一首名叫《洛韦勋爵归来》的古老民谣,既有表演又有演唱,还有专门的布景,很是像模像样。令詹姆斯很骄傲的是,男主人公洛韦勋爵是由约翰来扮演的。 只见开场时男孩女孩们组成的歌队先上场,然后是披着斗篷腰佩木剑的约翰和举着纸糊马头披着白斗篷的两个孩子缓步走上前台,歌队在后方齐声唱道: 在很久很久以前 当天还未亮,钟声方响 洛韦勋爵站在城堡门前 安抚他的白色骏马 他的夫人南希贝尔 匆匆赶来为他送行 这时卡森先生家的朵丽丝穿着蓝色的长袍带着漂亮的头冠登场,她比约翰足足高出一英尺,但是女孩的表演却很入戏,歌声也很优美: 天还未亮就要离开 我的爱人洛韦勋爵 请问你这是要往哪儿去? 约翰一脸严肃地握住朵丽丝的手,詹姆斯忍着笑觉得他的男孩看上有些紧张。只听男孩用清亮的童声唱道: 我的爱人不要难过 我要启程远行 奉国王的命令 到远方的国度去 朵丽丝扮演的纳西贝尔哀伤地抹了抹眼睛唱道: 洛韦勋爵您何时归来? 我的爱人您何时归来? 约翰扮演的洛韦勋爵回答道: 我的爱人不要忧伤 不过是一年零一天 我就会回到你的身边 然后是歌队的歌声伴着洛韦勋爵牵着他的白马离开南希贝尔身边,剩下南希贝尔一个人在原地等待,歌队的歌词和孩子们的表演告诉大家:洛韦勋爵过了一年零一天仍然没有回来,南希贝尔在等待中憔悴。直到很多年后洛韦勋爵才归来,他听到教堂的钟声,于是拦住一位路人问道: 这位乡邻请告诉我 教堂的钟声如此哀切 人们看上去这般哀伤 是哪一位好人离开了世间? 扮演路人的格丽塔莫尔粗声粗气地唱道: 眼熟的异乡人 那是我们的女主人 美丽的南希贝尔 她久久等不到 我们的领主归来 于是化作幽魂去寻他 洛韦勋爵悲痛地扶着他的白马唱道: 我就是她迟到的爱人 国王的战争让我们分离 如今我终于归来 却再见不到我的爱人 这时候歌队走上前来,挡住了哀伤的洛韦勋爵,然后他们缓缓散开时,南希贝尔躺在木板高台上,洛韦勋爵倒在她下方台阶上,纸做的花朵散落在他们身旁,同时歌队唱道: 南希贝尔思念而去 洛韦勋爵伤心追随 夫人葬在祭坛之上 勋爵葬在唱诗席前 夫人墓上玫瑰盛开 勋爵碑前长满荆棘 它们相结相伴 一直长到教堂顶上 在十字架前爱心永结 永为后世景仰 随着孩子们的最后一个尾音落下,观众们送上了当晚最热烈的掌声,几位多愁善感的女士还用手帕抹了抹眼角。扮演洛韦勋爵和南希贝尔的约翰跟朵丽丝更是受到大伙儿的一致好评。 而就在埃莫森要上台为最后一个节目报幕之前,凯瑟琳沃特斯的尖叫声镇压住了观众席嗡嗡不休的声音。只见她站起身来,对着刚刚从门口那群人里挤进来的一个人影高声叫道:“威利!” 然后人们就看着凯瑟琳像摩西分海一样分开人群朝她风尘仆仆,身着戎装,脸上带着三分茫然,三分疲惫,以及四分惊喜的丈夫扑了过去。这对年轻又久经分离的夫妻紧紧拥抱在一起。人群寂静了片刻,然后嗡嗡的声音再次响起,越来越响,直到在那两个年轻人热情亲吻起来的那一刻爆发出欢呼和掌声。 詹姆斯这时看向不远处的波特先生,只见他朝自己笑嘻嘻地眨了眨那双淡褐色的明亮眼睛。 所有人都在忙着为这对饱经磨难的小夫妻送上祝福,没几个人注意到可怜的埃莫森拼命摇着铃试图邀请最后一组表演者上台。 最后,在人群终于看似平静下来之后,所有在农场干活的男人们在老汤姆的带领下唱起了《麦堆谣》: 伙计们,让我们喝上一杯 再扛起家伙去麦堆 老鼠会跳舞,牛儿唱起歌 让我们添上一杯再一杯 端起酒杯喝个欢畅 新的一年再从头忙 伙计们,让我们喝着去麦堆 鸭子敲起鼓,猫儿拉起琴 让我们添上一杯再一杯 端起酒杯跳起舞 让我们喝着去麦堆 他们唱到第二段时,台下的男人女人就跟着一起唱起来,大家反复地唱,把歌词里的计量单位越长越大,从一杯到半品脱、一品脱、一加仑、一大桶、一条河、一片海。这首歌可以唱上一整晚。 到最后,好多长条凳和座椅被清理到一旁,手风琴、小提琴、笛子和钢琴组成了临时乐队,奏起了欢乐的乐曲,所有人都拉着手又唱又跳,詹姆斯甚至跟老蒂娜都跳了舞,波特先生和波特夫人也转着圈加入了欢乐的人群,只有几位像坎贝尔兄妹这样的绅士小姐还矜持地坐在一边用手帕捂着鼻子。 新年音乐会就这样在大家的欢笑声中结束,同时也拉开了新一年的帷幕。 Chpater 13 漫长的冬月里,暴风雪袭过农田,留下一块块斑驳的白色,看上去像极了圣诞节布丁上的碎屑。 过不了多久,雨水冲刷掉了残雪。孩子们撑着旧雨伞去上学,风把雨伞刮得翻了个个儿。湿透的衣服在室内烤干。 终于,春天来了。大人们忙着到田里翻地,为新一季的收获播下种子。孩子们在上学放学的路上,摘野草莓、酸甜的浆果和刚长出来的野蔷薇枝当作零食,等待着,期待着,然后,五朔节来临了。 在孩子们眼里,这恐怕是一年中最盛大的节日。 制作五月花环是传统五朔节庆典里留存下来的元素。爬五月竿、五月游戏和整片地区的人们聚在一起跳的五月舞蹈都早已被遗忘。除了给花环准备鲜花、指导事情该怎么做,以及给孩子们描述当年五朔节庆典的盛况之外,老人们在五月的狂欢中无事可做。 对孩子们而言,五朔节临近,一切困难都会被遗忘,一切麻烦都会烟消云散。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天气。 人人见面都会聊一聊天气,问一句“天气会不会好?”年长的人会抬头看天,从风和云彩预测天气。 幸好大多数时候天气都还不错。虽然这时节常有大雨,但这么多年来五朔节当天到还真没有大雨倾盆过。从詹姆斯来到这里算起,这已经是他见证的第十次五朔节花环巡礼了,年年都没因为天气原因落下过。 只是从这几年开始,花环是在学校教室里制作。以前花环总是在室外、村舍或者是某人家的谷仓里制作,一不小心就会被贪嘴的家禽损坏。 詹姆斯从村里的老人那里听说,塔丘乡许多代人都是用差不多的样式装饰花环的:花环的底部是一个轻巧的木头架子,支撑着一层层铁环,组成一个高约四英尺的骨架,整个骨架会用编织和缠束的技巧,以鲜花和枝条紧紧实实填满。 四月最后一天的早上,孩子们到校的时候都带着许许多多的花:一捆捆、一篮篮,手上、包里、裤兜里、围裙里都是。他们在田间和篱笆边搜集每一朵花,有的还央求父母和邻居帮忙采花。 约翰已经十岁了,开春时长高了一截,虽然还是没有大他一岁的萝拉个子高,但也到了詹姆斯腰际。于是他这一年终于得到允许,跟村里一些大男孩们一起,步行六七英里到一片长樱草花的树林里去,沾了满头满身的花粉和花瓣,抱了满满几筐的樱草花还有各种鲜艳的野山花回来。 树林里的樱草花、篱笆丛和河岸边的紫罗兰、田野里的报春花和浅红的金茶藨子构成了花环。在牧师小屋的花园里肆意生长的野蔷薇,也贡献出了嫩绿的枝条,给花环提供了绿色。 那一天早上,詹姆斯去教室巡视时发现他几乎无处落脚,花朵堆在桌子、讲台和地板上,看上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然而花环是如此巨大,随着装饰工作的进行,剩下的花根本不够用。男孩子们临时组建搜寻小分队,兵分几路前往农场、村舍和乡绅们的大宅。即使是最吝啬、最宝贝自己花园的人在这一天也会慷慨地奉献出鲜花,让孩子们都满载而归。 木头骨架被遮得严严实实之后,花环后方需要用绿色的枝叶装饰。花环上方有一顶由金黄色和浅黄色花朵制成的皇冠。大功告成后,整个花环被洒上水准备第二天巡礼用。不过,卡森先生偷偷告诉过詹姆斯,塔丘乡的花环每一年都会被巫师们悄悄施上咒语,以保证直到巡礼当天花朵们都不会衰败。 当大家在装饰花环的时候,几个年长的女孩,有时包括担当五月王后的姑娘本人,会在角落里制作王后的花冠。一般花冠是用雏菊做成的,但野生的雏菊让人觉得普通而且颜色不够鲜艳。塔丘乡的姑娘们喜欢用白色和红色的花园雏菊衬上深绿而有光泽的叶子。 五月王后在五朔节的几个星期前被确定。她应该是教区里最美貌或最有人缘的女孩,但事实上是毛遂自荐或者女孩们之间约定好的轮流坐庄。每一年选出的王后都很相似:十多岁的女孩,四肢健壮,面色红润,浓密的深色头发支撑住花冠。与之相应的,村里也会推举出一位英俊健壮的男孩作为王后的国王。这一年,大家推举出的五月王后是艾莉丝·肖恩,她的国王是会弹手风琴、很受女孩们喜爱的阿尔菲·威廉姆斯。 花环制作完成后,提前结束了一天工作的詹姆斯按照计划在下午前往林地村。因为就在前一天,他从邮递员的文森特·布朗那儿听到一个消息,说是有吉卜赛人的大篷车出现在林地村西边的山谷附近。 从学校出来,詹姆斯便出发了。约翰照例在放学后便前往了绿溪谷,所以他不必担心自己的紧张会让敏锐的男孩看出些什么。 沿着主路一直往北,沿途都能看到村子附近见不到的小米草和风信子,菊苣有着灵动的蓝花和黑铁丝般的茎。路边偶尔会出现一丛丛野蘑菇,纽扣大小的乳白色蘑菇上盛着晶莹的露珠。 到了林地村再往西走上一条小路,就会来到一座小山谷。往常总会有许多大孩子到这附近的草丛里翻找蘑菇,不管是不是蘑菇生长的季节。而这一天,詹姆斯在山谷里发现了彩绘的大篷车。 骨瘦嶙峋的老马低头吃着草,一群人在小路上生起了篝火,火上放着一口锅,仿佛一条路都是他们的。吉卜赛男人钉着木桩,女人编着头发或者编织网兜、绳子,孩子们和狗们趴在地上。山谷里充满了黑暗狂野的生活气息。 很明显的,他们对詹姆斯的到来并不欢迎。 他能看到那些吉卜赛人一边继续忙着手上的活儿,一边用目光警惕地打量他。他用了一整晚的时间考虑这个主意。然而眼下又觉得他的最终决定似乎并不怎么明智。鼓起勇气,他向一个看上去较为面善的男人打了招呼,并表明自己的来意。 “我从没听说过那样的事情。”那人用带着古怪口音的英语说,“再说了,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离开这儿,神父,我们不喜欢有陌生人待在我们营地里。” “事实上,是牧师。”詹姆斯纠正道,然后迅速后悔自己的嘴快。“听着,我并没有恶意,只是想试试为那个可怜的女孩联系到她的家人,或者哪怕是知道她的名字。” “我说了我们并没有听说过那样的事情!现在,快离开!”那人颠了颠手中斧头,威慑力十足地瞪着他。 詹姆斯吞咽了一下,他的余光见到四周的人影在慢慢向这里聚拢,也许他该撤退了…… “嘿,你!”一个吉卜赛女人的声音忽然将他从尴尬的境地中解救出来,“你身上有没有带着什么属于那姑娘的东西?” 詹姆斯循声望去,然后他看到了一双摄人心魂的黑眼睛。 她很美,充满生命力,自由,自信而又美丽,带着一份属于异乡人的神秘。她的长发就跟她的眼睛一样又黑又亮,卷曲的发绺上间或装饰着彩色的亮晶晶的饰物。上半身的衣物衣领很低,露出了一半胸脯,下半身的长裙点缀着颜色鲜艳的图案和花纹。 詹姆斯后知后觉地回过神,然后发现她挑着眉毛似笑非笑地盯着他,而他却忘记了她的问题。“呃,抱歉?”他窘迫地问。 “我问你有没有带什么属于那死去女孩的东西——你不会像你看上去那么蠢?”那年轻的吉卜赛女人戏谑地笑道,她身旁的几个女人也交头接耳地笑起来。 “啊,当然,我是说……”詹姆斯发现自己不争气地脸红了,他一边在心里默默斥责自己,一边从外套口袋里掏出那个用手帕包裹的一包东西。“我们在她下葬时留下了这个。” 他打开手帕,向她展示那一串保存完好的手工串制的项链。那是那个死去的女孩身上唯一的一件饰品,看上去并不值钱,但似乎别有意义。这十年来他一直小心收藏着,他原本想等约翰长大之后再交给他。 那吉卜赛女人走上前,一把夺过那串项链,仔仔细细瞧了一番,然后对他说:“你在这儿等着。”说完就甩下他,穿过围观的族人消失在一辆红棕色的大篷车后。 詹姆斯小心地冲周围警惕的吉卜赛人露出微笑。 过了好一会儿,就在詹姆斯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被耍了的时候,那个黑眼睛的女人才重新出现在他视野里,当她向他招手,他才意识到她的手上已经没了那串项链。 “你!跟我过来。”她冲他说。 詹姆斯朝四周扫了一圈,然后小心翼翼穿过包围圈(女人和孩子们在他靠近时用相似的深色眼睛盯着他,一步步退开),向她走去。 “发什么愣?”等他走到她近前,那女人叉着腰冲旁边点了下头,“快进去,塔尼娅在等你。” 詹姆斯原本想问塔尼娅是谁,但决定他最好还是把这个问题咽下去。“谢谢。”他决定保持礼貌很重要,冲女人点了点头,然后弯着腰,小心翼翼钻进那个散发着古怪的混杂着蜡油、发霉的木头和织物以及其他不知名气味的大篷车里。 那里面就跟他想象的一样昏暗,而且令人呼吸困难。然后当他的眼睛适应了那光线,才发现有个老妇坐在他正前方,手里拿着那串项链,她的脚边点着一小盘气味古怪的熏香,那烟令他在靠近时忍不住溢出眼泪。 “那孩子在哪里?”老妇突然开口,用沙哑的声音问他。 “什么孩子?”詹姆斯下意识地反问,然后他看清那老妇有着跟篷车外的女人很相像的黑眼睛。 “你来向我们询问母亲的信息,”老妇不为所动地盯着他,“但却向我们隐瞒孩子的消息。” 詹姆斯在那双黑眼睛的凝视下不自觉地紧张起来,他觉得自己无法移开视线,脑袋里浮现出当年他为那女人接生、婴儿在他怀里睁开眼睛、约翰在围栏里翻了个身,约翰迈出他的第一步……一幕幕场景从他眼前滑过,如同被快速翻动的书页,又如同梦境一般闪现而后消失。那感觉非常古怪,而且不大舒服,他抗拒地绷紧了肩膀,然后那感觉如同来时一样突然消失了。 那老妇终于不再死死盯着他,她叹了口气,然后垂下眼睛望着手中那串项链。 “我从没打算向他隐瞒,他现在还小,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等不到对方开口,詹姆斯犹豫着说:“如果有一天他想了解更多关于他的身世,我希望有合适的答案。” 老妇久久没有回应,沉重的气氛就像篷车内的空气一样厚重,仿佛能用刀子割开。 “我不能告诉你关于那母亲的事,”老妇最终对他说,“我没有资格透露,你也没有资格知晓,如果有一天那孩子真想知道,他大可以自己查找出来。” “但是——” “我们都知道那孩子并不是普通的男孩。”老妇打断他。“但是你既然专程来此,我可以告诉你一件我可以说,你也应该知晓的事情。” 詹姆斯困惑地瞪着她,虽然恼怒她的故弄玄虚,但不想无礼,又有少许好奇,于是沉默地点了点头。 “别对那孩子投入太多感情,否则你迟早会因他而死。” 离开山谷时,詹姆斯依然满腔怒火。他现在已经能非常肯定地说,那个老妇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只是耍弄他,现在说不定正在为此哈哈大笑。 显然,他的这番尝试完完全全愚蠢透顶,浪费时间。 往回走的时候,他刻意选了狭窄蜿蜒的小路,好让自己换换心情。周边高大的黑刺李灌木和嫩叶驱散了那些令人难受的气味留下的记忆,他穿过森林,经过鱼塘,穿过马场,偶尔会遇见一头牛,一只孤独的天鹅在池塘游泳,一只孔雀在宅子的大花园里的阳光下开屏,一只公羊拱着地面发出奇怪的声音。 当太阳开始西沉,他眯起眼睛,感觉眼前的景色融成了一片迷蒙的绿色,混着彩虹、布谷鸟的鸣叫声,还有强烈的桂竹香和樱草花的香气。 最终,他回到了村外的主路,在往牧师小屋走去的时候,他的目光越过篱笆丛,在那片长满雏菊的草地里看到熟悉的一红一黑两颗脑袋凑在一起。那画面令他心底最后一丝浮躁的情绪也消失无踪。 詹姆斯远远站着观望了一会儿,然后才向两个孩子走过去。 走近一瞧,萝拉坐在湿漉漉的草地上,被成片的雏菊包围,脚边放着一只小篮子,正在伤心地抹眼泪。而约翰则坐在她旁边,一副心神不宁的模样,他见到詹姆斯靠近,便眨着眼睛向他寻求帮助。 “哎呀,萝拉,这是怎么了?”詹姆斯在女孩的另一边单膝跪下,掏出了手帕递给她。“是有谁欺负你了?”他质询的冲约翰扬起眉毛,男孩立刻瞪着眼睛摇了摇头。 “不、不是的,先生,”萝拉抓着手帕小声说。“没、没有人欺负我……” “那你为什么坐在这儿,哭得这么伤心?”詹姆斯柔声问她。 萝拉吸了吸鼻子,半天没有吱声,小脸却渐渐涨红了。 仿佛对这一切突然失去了兴趣似的,约翰起身拍了拍裤子,什么都没说就跑远了。詹姆斯却依然耐心地坐在小女孩身旁,等着她的情绪平复下来。 “我……我很羡慕艾莉丝,先生。”小萝拉终于告诉他,“我也想当五月王后,戴雏菊皇冠……但是我知道没人会选我。” 詹姆斯想告诉她,没有那样的事,但是,他们都知道那安慰太空洞。萝拉依然被大多数孩子们排斥在外,这种靠人缘胜出的活动,她确实没有太多希望,今年也依然只在巡礼队伍担任一个小小的侍从角色。 “但是,”他对她说。“我们可以给你做一顶王冠,你可以做我们的五月王后。” “约翰也是这么说的,先生。”萝拉脸红红地告诉他,“但是……”她失落地望了望四周的草地,“雏菊全睡着啦。”她难过地说。 詹姆斯这才注意到,这时候周围成片的雏菊都合拢了花瓣,带着露水湿气的蓓蕾像哭着睡着的眼睛。他想说些什么安慰女孩,但看着她睁着湿漉漉的绿眼睛望着远处的天空,又觉得他此刻说什么都有些多余。 太阳刚刚落下的天空,映出一片粉红、紫色和单单的浅黄。务农的人们已经各自返家,也听不见远处村子里的人声,周围十分安静,只能听见林子里鸟儿的歌唱。此刻的宁静显得格外美好而珍贵。 然后忽然的,约翰不知什么时候跑了回来,吓了萝拉一大跳——他把那只小篮子举过头顶,漫出来的花朵三三两两落在了萝拉的红头发和白围裙上——那是一朵朵盛放的、花瓣娇嫩的雏菊。 “约翰!”萝拉的小脸被喜悦和惊讶点亮了。 “我在小溪边上找到的,”约翰神秘地眨了眨眼睛,“这些足够做一顶王冠了。” 萝拉高兴地跳起来抱住约翰亲吻他的脸颊,然后又迅速松开了他,两个孩子的小脸都红通通的,不好意思地偷瞧着对方,又偷瞟着詹姆斯。 他们的神情让詹姆斯再也绷不住,捂着肚子笑出声来,结果被约翰恼羞成怒地扑倒在草地上,深深的长草沾湿了他的头发和外套,但是他一点儿都不在意,在萝拉的笑声里,他抱着约翰打了好几个滚,直到两个人都头上身上沾满花瓣和露水。 第二天,所有七到十一岁的的孩子们都比平时起得要早,但却个个都精神奕奕。男孩女孩们都穿着白色或者浅色的长罩衫,都系着色彩鲜艳的丝带,许多男孩喜欢把丝带绕过肩膀,而詹姆斯则是给约翰缠在脖子上的长长银色丝带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五月王后带着雏菊花冠,白色的面纱从花冠上垂落。许多家里有条件的女孩们也戴着白色的面纱。至于白手套则除了五月王后之外,其他孩子都难找到一双大小匹配的。不过这并不能影响孩子们高涨的情绪。 巡礼的队列是这样安排的:举旗的男孩走在最前面,然后是举着钱箱的女孩,接着四位举花环的男孩,两对“女侍从”,“勋爵”和“勋爵夫人”,两对“男侍从”,“男仆”和“男仆的太太”,五月王后和国王,一队“士兵”,一位“女侍官”,一位“打杂人”。 “女侍官”每年都是由最年长可靠的女孩担任,她负责管束举花环的四个男孩的行为举止。她胳膊上挎着一个老式的双层盖篮,里面装着“王室成员”的午餐。“打杂人”则带着大家的外套,以防下雨。实际上外套很少被用到,因为即使下雨了,孩子们也不想破坏了节日的着装。 巡礼的队伍从村子里欢快地出发。母亲们向孩子们招手,告诫他们要听话。有些掉队的小孩子哭喊着,老人们站在村舍门口说今年的巡礼虽然不错,但还不能和他们那时候的相比。举花环的男孩不在意周围的一切,他们迈着坚实的步子,下定决心就是下暴雨也不会退缩。 按照惯例,巡礼队伍的第一站是教区长家,詹姆斯自打送约翰出门之后,就期待地敞开着大门,等候在被葱郁的藤条包裹着的拱门下。他远远便看见约翰举着旗杆走在队伍最前面,止不住脸上的笑容。 花环被男孩们庄重地放在院门口,一个细细的声音开始唱,慢慢地越来越自信: 我为你带来一束五月 摆在你门前 这是一株嫩芽,但在吾主的荣光下 日后会生长茁壮 上帝请祝福这家主人 保佑屋檐下的孩童 我唱完了这首短歌 无法多眷恋逗留 上帝保佑你,无论伟大或渺小 祝愿你五朔节幸福安康 詹姆斯点头微笑,他走过去揭开花环上的白布,让那美丽的花环沐浴在金灿灿的晨光下,然后他为巡礼队伍的孩子们送上祝福,最后将一枚银币放进钱箱里,送孩子们踏上他们的漫漫征途。 巡礼的队伍会绕上一圈,拜访农场和大宅,为他们送去祝福和歌谣,主人家也会慷慨地回馈孩子们以银币。然后队伍会回到主路上,前往林地村。当他们与林地村或者其他地方的巡礼队伍相遇,便会对上一支歌,顺便攀比一番,尔后继续前行,穿过树林,跨过石桥,穿过田野、森林和公园,一路来到科尔福德镇,吃过简单的午餐之后,队伍才会回头,朝家的方向行进。 许多父母们都会像詹姆斯一样,在傍晚时聚在村口,一边聊天一边等待孩子们归来。哪怕这一路会让孩子们的脚酸痛难受,偶尔会爆发争吵甚至打上一架,最后归来时,他们依然个个意犹未尽,满心欢乐。美好的一天到此结束,下一次似乎遥遥无期。 毕竟在一个十岁孩子眼里,一年仿佛是一个世纪。 当詹姆斯将他的小旗手高高举起,让男孩骑在他肩头,手牵着手朝牧师小屋走去时,他看见远处塔丘乡那些村舍窗户里透出的灯光,在春日的暮色中格外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