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海浮城》 灵海浮城 夜色下,前门斋饭店走出来三个人。 “真晦气,你说你出生时挑的这日子,正好赶上七月十五。”其中一人说到。 “我有什么办法?”另一人回答。 旁边一个女孩说到:“我倒觉得挺好,正好可以去看河灯。”说着,女孩蹦跶着向前走去。 这一天是其中一人顾远山的生日,说话的其他两人,一个是顾远山的好哥们韩商,另外一个是顾的女朋友木萧萧。他们刚庆祝完顾的生日。 说着,三个人已来到灵河岸边。 放眼望去,水雾迷蒙的河面上一片星星点点。此时,天已黑了下来,木萧萧转身对顾远山说:“远山,我去那边地摊上买几只河灯,一会儿我们也放几只。” 顾远山心说:“这河灯可不是随便放的。”这样想着,回首望去,只见河灯越聚越多,有几只还漂到了他们脚边。顾远山正看得出神,突然间听到韩商喊了一声,“张琪!?” 顾远山一惊,转头看向此时正蹲在河岸边,低头看着河水的韩商,问:“你说什么?” “张琪,是张琪,张琪在水里!”韩商说着,用手指向他一直盯着看的水中。 顾远山更觉得诧异了,心说:“这张琪都死了一年多了。”但他不自觉的看向韩商所指的方向,边说:“大晚上的,别吓唬人啊!” “她,她在里面,正看着我,啊!”韩商惨叫了一声,一头扎进了水里。 顾远山只觉得后脊背一凉,之后,听到水里打扑腾的韩商喊到:“救命,救命……”他脱下鞋,跳进河里,游向不远处的韩商。当他抓住韩商的胳膊,准备将他往岸上拖时,觉得从脚底处旋起一个漩涡。正是这个漩涡,一下子就把他们卷进河底。顾远山的意识变得模糊。 不知道是过了多久,顾远山醒来,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因为他看到此时他周围挤满了人,形形□□的人。 他看向自己对面,那里一个老人嘴里正念念有词:“你终于回来看我了,这么多年了,你应该是不恨我了。我能见你最后一面,死也瞑目了。”老人一边说,一边用破旧的衣袖抹擦脸上纵横的老泪。 满心疑惑中,顾远山看向左边挨着他坐的一个中年妇女。这个女人穿着病号服,脸上洋溢着平和的微笑,她似是自言自语,说到:“我的这个病,能多活了这几年,已经很知足了。振宏,你一个人要好好的,如果可以,找个身体健康的,老来作伴。闺女,照顾好你爸爸,我不能看着你结婚了,但是妈妈相信你一定会幸福的。谢谢,谢谢你们,在我生命的最后能够陪在我身边。” 顾远山听她念叨时,也听到了身后的吵架声。 “你把我害死了,这回你高兴了?” “是啊,一开始我傻,死了之后,就开始后悔,当时没拉你当垫背的。” “你太狠毒了!” “我狠毒也是你教的,我凭什么白死,凭什么让你在世上快活的活着。” “狠毒!” “骂骂,骂也无济于事了,也让你尝尝死的滋味。” 顾远山寻声看去,发现是韩商和张琪。 “都别吵吵了!”一个身披黑色披风的年轻人来到他们面前,说:“你,姓名?”边说边拿一支黑色羽毛笔在一本黑皮本子上做记录。 “我叫张琪,他叫韩商。”张琪答到。 “死因?”黑披风又问。 “我是跳楼自杀,他是被我拖下水溺亡。” 黑披风作完记录,走到顾远山身前,“你,姓名?” “顾远山。”顾远山颤颤微微地说。 “死因?” “我死了吗?我怎么死了呢?这是在哪儿啊?” 黑披风从笔记本上抬起头来,看向顾远山,点点头,“是啊,在这浮城上的都是这一年死了的人的亡灵,你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吗?” “浮城?”这时,顾远山才发现他们正乘着一只非常大的船,漂泊在茫茫无涯的海面。 “浮城是亡灵飞升的中转站。你们已经是亡灵了。” 一旁,韩商接过话去,“兄弟,我对不起你啊,连累了你啊,怪就怪张琪这个女人太狠毒啊。” 张琪伸出手将韩商的一只耳朵揪住,“明明是你抓着他不放的,还怨我?” “死因?”黑披风再一次问顾远山。 “溺亡。”旁边韩商拿着哭音说到。然后他抱住顾远山哀嚎:“兄弟,我对不起你啊!” “安静点!”黑披风冲韩商吼了一句,随后转过身看去。顾远山也看向黑披风的身后,那里,一个身穿彩色袄裙的女子站立船头,高高束起的长发迎风飞舞,英姿飒爽。 只听黑披风冲那女子说到:“矞云,你过来看看,这又有一个不知道自己已死的。” 彩色的衣裙翩然而起,然后悠悠地落在黑披风身侧。“是这一个吗?” “嗯。” “交给我。”叫矞云的女子打量起正蹲坐着的顾远山。 “那好,我去前边了。”黑披风越过顾远山,匆匆走了。 顾远山看到自己面前的彩色裙角动了动,随后听到矞云说:“你记着,一会儿上岸时,紧跟着我,不要乱跑。” “我,我想问一句,我这是在哪儿?我是死了吗?” “刚才天容已经告诉你了,这是在浮城上。不过,你和别的亡灵有些不同。”矞云摇了摇头,深邃的眼睛盯着顾远山,看得他很不自在。 顾远山躲开她的眼睛,看向周围人群,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他们都是死人吗?” “是亡灵。” 顾远山不知道,在矞云他们的时空,亡灵是最常见的一种意识形态。 他看向这艘名为浮城的大船之外,也看到了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时聚时碎的一轮明月。 …… “顾远山,醒一醒,我们到了,跟紧我。”顾远山被从沉睡中推醒,他看到矞云从身边走过,于是,赶紧爬起来跟上她。 顾远山发现,此时这艘浮城已经停泊在一座孤岛边,这孤岛在沉沉的夜色里散发着幽幽的金色的光。浮城上的亡灵正有秩序地登上孤岛。他也跟着前面的矞云行走在这庞大的队伍里。 飞升仪式 走了很长时间,队伍终于停了下来。 顾远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脚踩在孤岛之上的,他心想:“我难道是从浮城上飘下来的。”正想着,周围几束金光乍起,直直地冲向天际,然后消失于月色之中,跟着金光一起消失的是顾远山身旁的亡灵们。 这像是一种仪式,天地之间寂静无声,只有一束束直冲天际的金光,像是过节时燃放的礼花,又像是喷薄而出的泉水。 顾远山望得呆了,直到几束参差错落的金光落幕之后,他才想起矞云,于是赶紧回身寻找,在他身后十来步远的地方,矞云正和几个人朝他这个方向走过来。而他的周围,亡灵已经寥寥无几。 “这又是怎么回事?”顾远山看着一转眼来到他身前的矞云一行人。 “他们已经飞升了。”矞云像是在回答顾远山,同时又对一旁黑披风的天容说到:“你去把那几个也聚集过来。” “好。”天容回答。他乘着风飞向远处。 顾远山知道黑披风叫天容,他又看向矞云身边的其他两个人。一个身穿白袍,白发白须,俨然是个德高望重的老者,另一个身穿竹青色长衫,面容俊秀,像是个书生模样。顾远山听矞云分别称呼这两人琼田,清都。 只听那琼田说到:“今年剩的还算少呢,去年怨气太重,加上三生诀搅局,乱的不行。” “是啊,”清都应和,说,“那时忙得我和矞云成天晕头转向。” 矞云点点头。几人说话间,天容已经携了几个亡灵落在顾远山周围,说到:“我点了点,连上他,”天容指了指顾远山,继续说,“一共十九个。” “少多了!”清都感叹,“这几个根本就不算事嘛。这几年你和琼田这么帮忙,今年的又少,我们这么一分,任务就更轻了。” 矞云说到:“还是要抓紧时间,七天之内不能送他们飞升,就又麻烦了。” 天容无奈地摇摇头:“这没能飞升的孤魂最不让人省心,你看这个张琪,就是因为去年错过了黄金七天,没能飞升,才造成如今这个局面。” “怪我,怪我,都怪我,”清都说到,“怪我去年那绿醑酿得太醇,才疏忽了它。” “过去的就不提了,再说这张琪已经飞升。”琼田说到。 “可是它又拉来一个韩商,真伤脑筋。”清都看向顾远山身后不远处,那里韩商正傻傻地望着天。 “那,他就交给你了。”矞云对清都说,“你知道张琪的事,自然也好解开韩商的心结。” “嗯,好,咱们先分分任务。”清都的眼色一亮。 “我看你是想早点回去喝你的大酒。”天容说到。 “嘿嘿,”清都挠着头,不好意思地说,“你们都知道,我虚年之中就这么一个爱好,等我酿好了那秋千影,一定请众友家前去品尝。” 琼田听后一笑,说:“只怕是,你酿的那点酒都不够请一只媒灵的。” 清都答到:“今年我会多酿点。” “这样,”琼田指着自己挑出来的八个亡灵,“我负责这八个。剩下的四个给天容,四个给矞云,三个留给你,你可不要再疏忽了。” 清都听琼田这样分,高兴坏了,他激动地握着琼田的手连声道谢。 天容嫌弃地看了清都一眼,又对矞云说到:“我领这几个先走了。” 矞云点点头,看向顾远山,又向他身后指了指,说:“从今天开始,你们由我负责。” 一旁天容连同他挑选的四只亡灵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顾远山看到琼田,清都他们也在这茫茫夜色中淡去,傻傻地看向矞云,弱弱地说:“我们不走吗?” “我们就在这。” “就在这儿。”顾远山看着他们身处的孤岛,此时,孤岛上的金光正慢慢退去。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顾远山问。 矞云看向夜空,说:“对你们来说这很难理解。每年中元入夜,浮城会在灵河河面出现,浮世新生的与游荡的亡灵们会被其召唤,然后乘着浮城沿着灵河进入灵海。所有亡灵最后都会升至意识上层。只是意识薄弱者会在每年的这一天先飞升,意识玩强者,渡灵员会对其进行意识淡化,再助其飞升。清都,天容,琼田都是渡灵员。反正你不像别的亡灵,一时半会儿也走不了,这里的事,我会慢慢讲给你的。” 顾远山看着自己周围的三个人。一个是青年男人,身穿警服,满脸愁容。一个是年轻女孩,身穿白体恤牛仔裤,面容憔悴。还有一个是身穿鹅黄色连衣裙,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此时,这三个人都沉默着,看上去各有心事。 顾远山发现这三个人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脚上都没穿鞋。 矞云说到:“好了,今天先到这里。大家都去休息。” 顾远山望向茫茫的大海和寂寥的孤岛,心说:“你这是打算让我们去哪儿休息?”正想着,他就吃惊地发现他身边的三个人分别走向不同的方向,消失了。 “我去,真是鬼啊!”顾远山惊呼。 矞云走到他面前,说:“果然,你和他们不一样。” “矞云同志,那三个人,哦不,那三个亡灵都去哪了?” “去了他们最想回去的地方。” “什么意思?” “可能是你没有正常的意识,所以回不去。” 顾远山听得云里雾中。 矞云又说到:“这样,既然你没有什么想要去的地方,就先在我这里住。” “可是这里什么也没有啊?” “你看。” 顾远山顺着矞云所指的方向望去,那里,出现了一面星海组成的墙。 矞云说:“你去里面睡。” “这连个门也没有,我怎么进去?” “你过去,用手一推,门自然就开了。”说完,矞云也消失了。 顾远山怔怔地回顾黑暗的四周,又看向星辉的方向,就将两只胳膊抬起到身前,像是僵尸的姿势,慢慢向星海墙挪动。 走着走着,眼前豁然开朗,顾远山定睛一看,这是一间卧室,白色的墙壁与天花板,白色的床单和被子。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进来的,如今,又一股困意袭来,他也无暇去想许多,掀开被子,倒头睡去。 彩云之巅 顾远山觉得自己应该是睡了很长的一觉,还做了一串梦,梦里,他看到木萧萧正趴在他的床边打盹,床的另一侧的矮柜子上堆满了水果,鲜花。 “哎,我这是回来啦?”顾远山正自言自语时,就看到木萧萧抬起头,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他,然后喊了一句什么。 顾远山没能听清木萧萧到底喊了什么,他是从木萧萧喊出声的那一刻醒过来的。 他睁开眼,看到白色的天花板变成了寂静的星空。于是,他走下床,发现四周的墙也变成了星空的样子。迷迷糊糊中,他想起了矞云的话,所以伸出双手,用力一推,这一推可不了得,一片蔚蓝的天空逆着他推去的方向涌了进来,一时间,顾远山来到了另一方天地。 抬头,一片蔚蓝,回顾,一片蔚蓝,低头,把他吓了个趔趄,在云蒸雾绕之中,他就像美猴王一样站在一朵云彩之上。 “什么鬼?”顾远山又开始惊呼。 “你醒啦?” 顾远山向声音传出来的前方看去,彩色的衣衫渐渐展现,正是矞云。矞云的身边还有一个小女孩,就是顾远山昨天晚上见到的那个。只是此时,小女孩没有穿鹅黄色的裙子,而是穿着粉色的运动衣裤。 矞云说到:“顾远山,跟我们一起去。” 顾远山觉得自己脚下的那片云开始溶解,他很怕自己会掉下去,于是拼命抓住矞云的胳膊。 三个人一齐从天空中坠落下去,然后,稳稳地着陆。顾远山看到,他面前是旋转木马,不远处还有摩天轮,过山车,海盗船,还能听到人们的嬉笑声和尖叫声。 “这是个游乐园啊。”顾远山心想。 正在这时,穿粉衣的小女孩从他们眼前飞奔过去,跑向一对儿年轻夫妇身边,边跑边喊着:“爸爸,妈妈,等等我。” 可是那年轻夫妇并没有回头。 来来往往的人一下子增多,小女孩和年轻夫妇都淹没在人海里。 “去哪了?”顾远山问矞云。 矞云没回答,只是带着顾远山飞了起来,两人升至空中,盘旋了一会儿,落在一面窗子前。 透过窗子向里看去,只见一个孕妇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电视里传出喧闹的音乐声。 这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 “老婆,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好吃的。” “我看看。”女人转过头看向门的方向。 一个年轻男人走了进来,两只手分别拎着两只装满了各种食品和补品的购物袋,他把两个购物袋放在茶几旁的地板上,然后半蹲下,从一个袋子里摸出一袋牛肉干,递给他的妻子,说:“给,肯定是你喜欢吃的。” 妻子娇嗔的说到:“你怎么知道的?” “前些天逛超市,我看见你在这种牛肉干的货架前站了很久,所以,今天路过那家超市,就想起来给你买了一包。不过,现在为了咱们的宝宝,这种食品,你在怀孕期间少吃。” 妻子有些生气,说:“那你为什么要买啊?买了,说是为我买的,又不让我吃,说是为了宝宝好。你到底让我吃不吃啊?” 男人慌张起来,“哎呦,姑奶奶,您可千万别动气啊,都怪我这张嘴,又说错话了。你抽我!”说着,男人拿起妻子的手向自己脸上抽去。 妻子噗嗤一声乐了,“好啦好啦,看把你吓得。” 男人轻轻地将耳朵伏在妻子微微隆起的肚子上,微笑着说:“宝贝,你要快快长,爸爸妈妈都好想见到你。” 窗外,顾远山正看得入神,突然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他和矞云面前。之前对待生活一直淡定的顾远山,经历了一夜超出常知的各种奇葩事件,竟然变成了一惊一乍体质。 当他的心脏猛扑腾几下之后,他看向身前小小的身影,粉色的只有五六岁光景的小小身影。 “姐姐,我想走了,爸爸妈妈已经彻底忘了我了。” 矞云点点头,“嗯,只要你愿意。”说完,矞云拉住小女孩的手,转过身,飞入云端。 顾远山看向飞走的两人,喊到:“矞云,还有我呢?你们别把我丢下啊。”他一时很无助,然后听到窗子里传来这样的对话。 “宝贝,快快长大,以后要像珊珊一样可爱,一样乖。”男人说到这里,突然停住,他抬头看一眼妻子,试图岔开话题,“老婆,我去做你最爱吃的红烧鱼。”然后匆匆离开,走进厨房。 妻子望着丈夫离开,很久都没有反应。她拿起那袋牛肉干,贴在胸口,默默的说:“珊珊,爸爸买了你最爱吃的,你一定要回来。” 顾远山又望向厨房的窗户,那里,那个男人背着窗子,双肩不住的颤抖。 顾远山转过身,不愿再向窗内看。他望向此时灰蒙蒙的天空,觉得整个世界都黯淡下来。 几声闷雷,之后,豆大的雨滴开始坠落。顾远山飘在半空中,俯身向下看去,很多没有撑伞的人正急匆匆地冲进这栋楼里。 虽然雨越下越大,但是顾远山发现没有一丝雨滴可以落在他的身上。他心里开始抱怨,抱怨矞云就这么把他丢下,不带他一起走。后来,他又发现自己可以自由的在这个地方飘游。 就这样,他飞来飞去,焦急地等着矞云。 一直等到日暮,雨终于停了,他坐在一栋楼的楼顶,看向浮华的人世间,这个曾经他最熟悉的地方,一下子百感交集。 远方的天空,几片彩色的云霞沉浮在夕阳的余辉里,顾远山竟产生错觉,觉得那霞光就是矞云迎风而起的衣袂。 顾远山回想起见到矞云的那一瞬,他的脑子是空白的,之后,便在心里感叹到:“乍见,明灿若朝晖,慢忆,静美如晚霞,这容貌不属于人,属于神。这也许是最自然却又最触不可及的美丽,是造物主对美最原始的定义。” 时间流逝开始加快,繁星一颗颗闪现,最后聚成了无边的星幕。这块巨大的幕布,遮住了美丽和丑恶,又似是天地送给人间的一床棉被,温暖了许多白日身心劳累的人,然而,仍然有一些人无法在这静谧的夜幕下睡去。 桃园囚徒 顾远山侧卧在楼顶边沿上,心想,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呀。虽然他对自己现在的状况疑惑重重,可是经历了这样的一天一夜,他竟开始期待将来要发生的一切。 顾远山阖上眼睑,他变为亡灵后还没有感到过饥饿,只是一看到夜空就会觉得疲倦。他想,矞云清都他们是不是每天也要睡觉休息。这样想着,本以为会像昨天一样睡着,可是突然间,他觉得身下一空,猛睁开眼,就看到了立在不远处的矞云。 “你怎么才出现呀,你怎么不去接我,不负责任的把我一个人留在那儿。” “你这不是自己回来了吗?” 顾远山走向矞云,看见她左手正攥着什么东西,说:“拿的什么?” 矞云将左手微微举起,摊开,一束金光从她掌中升腾而起,消散在无边无涯的深夜里。矞云望着金光消失,说:“这是珊珊的亡灵,对浮世再无执念的亡灵。” 顾远山看到天容出现在矞云身侧,天容的手中还拿着那本黑皮本子,这让他不自觉的想起□□。 “你这里怎么样了?”天容问到。 矞云接过天容递过来的本子,说到:“刚刚飞升了一个。”说完,她手中出现了一支五彩羽毛笔,开始在本子上写起什么。 天容并不看顾远山,却问矞云:“他怎么样了?” 矞云手中的笔停了下来,摇摇头,回答:“还是找不到回去的路。暂时,先跟着我。” 顾远山听二人谈论到他,高兴地凑过头来,问:“你们写什么呢?能让我看看这本子吗?” 天容有些迟疑,矞云对他说到:“让他看看,等以后他回去自然就忘了。” 天容点点头。顾远山接过黑皮本,随便的翻开一页,那一瞬间,纸张里泛溢出的金光,漫逸于空中。 顾远山望向空中,那里一个身穿洗得褪了色的军装的老兵,望着远方,说着:“这不只是一场**的战争,更是一场精神上的战争。有的人活着,他却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死因?” 老兵回答:“可能是被流弹击中,也可能是被炮火焚烧,我只记得,在最后一刻,那漫天火光里,我好像看到了迎风而展的红旗。” 这时,一座高山拔地而起,山顶矗立着一面血红的旗帜。老兵的微笑在血红中渐渐隐没。 …… 矞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送走另外两只亡灵。这期间她带着顾远山四处游走。 期间,矞云把一本笔记交给顾远山,说:“这本子里收录了很多亡灵的记忆碎片,你要觉得无聊就看看。” 这天,顾远山正端坐云端,翻看矞云的笔记本。矞云飘了过来,拍了拍顾远山肩膀,说:“你随我来。” 顾远山感到周身清风拂过,眨眼间,和矞云落在一处田园院落。不禁问到:“这是哪儿啊,矞云?” “清都在桃原酿酒的地方。” 悠远如风的花香混合着酒香,盈满小院。顾远山跟着矞云走到庭院中一座楼阁脚下,楼阁高耸入天,串串沁人心脾的风铃声游转于耳畔。 矞云抓住顾远山的一只胳膊,抬脚升腾几步,两人就进入了楼阁最高处的一层。 “你这酒倒不错,我在十里之外就闻到酒香了。”矞云说着和顾远山分别入座。 顾远山看见桌子上摆着两坛酒,一坛上贴着‘白头翁’三个字,另一坛上贴着‘才子贵’三个字。 矞云正要打开贴着才子贵的那坛。 清都按住她的手,示意不要打开,说:“喝白头翁,才子贵是留给我那只媒灵的,你知道,媒灵这东西娇气得很,我从前的那只,只食花香,这一只,则只食酒气。” 矞云遂打开这坛白头翁,斟了三碗,说:“打听到花锦轩的下落了吗?” “哦,海凌波回来就知道了。” 顾远山拿起一块月饼,看向天空,惊讶地说:“你们看!” 清都望向天际,只见明月周围金光弥散,叹了一口气:“是三生诀。” 这时候,一只萤火虫经过顾远山面前,轻轻落在清都的手心。清都说到:“海凌波,你回来啦。”一边用手举着它凑到耳边,一边连连点头。之后,他把才子贵的酒坛打开,将萤火虫放了进去。 “怎么样?”矞云问到。 “凌波说,锦轩留恋此地,宁愿化作千山红豆,万里云烟。” “可是,意识地球的出口已开,它不按时回去就不知道下次到何年何期了。” “有什么办法呢?我这只媒灵一向固执。” 顾远山这时候想起了韩商,问到:“清都,韩商怎么样了,飞升了吗?” 清都放下酒盏,回答:“他说还有一些想见的人,见完他们最后一面就回来飞升。” 矞云对顾远山说:“你知道韩商为什么会在中元节死去吗?” 顾远山摇摇头,说:“他落水之前大喊张琪的名字。” 清都又斟了一盏酒,“中元节,人们来到灵河岸边放河灯,悼念亡灵。此时,也是亡灵意识最强烈的时候,有些没能飞升的亡灵会怀揣着怨念逃回到浮世。” “所以说,那天韩商见到的是张琪的亡灵。”顾远山恍然大悟。 清都点点头,说:“其实,韩商不是被张琪拖下水的,而是被自己的愧疚拖下水的。” 顾远山瞅一眼清都:“我一直不敢问,你们是从何而来?” 清都回答:“我们都来自鸿蒙州系,曾经我在嫏嬛任职,一次酒后打翻了长明灯,引起火灾,所以被罚往这里。” “矞云,你呢?” “我失去了在鸿蒙时的记忆,州系长石解语告诉我,是因为我多年前丢过几颗要为一个大庆典做装饰的流星,而被拘禁于此,做起渡灵员,戴罪立功。” “所以说,你们都是囚徒。” 清都悠悠一笑,说到:“我已经刑满了,只是暂时不想回去,回去了也是一个人,还是这里比较热闹。” 顾远山又想去斟酒,就看见那只名为海凌波的萤火虫从才子贵的酒坛中爬了出来,趴在酒坛口上。于是对清都说:“它没事?” 清都向坛子里看了一眼,说:“都喝完了,可能是喝醉了。” 繁花入梦 话音刚落,顾远山看到那只萤火虫噌的一下飞了起来,围着几个人绕了个圈,最后落在阁楼的窗棂上,吟唱起来。顾远山仔细听去,发现它在反复吟唱一首词。 “雁勿归,归来会引离人泪。泪流不尽千古情,清浅罢也,且教相思染花衿。 “雁勿归,归来几纸碎墨书。书写不完百年梦,梦深醉矣,一任青丝绊此生。” 伴随着它的吟唱,矞云站起身走到围栏旁,望一眼夜空中被三生诀环绕的圆月,然后从怀中掏出自己的笔记本。 时空也在她手中回转起来。 雁勿归,归来会引离人泪。泪流不尽千古情,清浅罢也,且教相思染花衿。雁勿归,归来几纸碎墨书。书写不完百年梦,梦深醉矣,一任青丝绊此生。 花菲望着墙上的那幅字出神。 一个女孩走过来,说:“花菲,我实习的时候,曾跟着考古系的欧教授对灵山一座千年古墓进行挖掘,看那座古墓的规模,应该是葬了一位官比丞相的重臣。当时小心的打开棺木,就看到那华丽的锦被上放着一把纸扇。这就是那把古扇上的字,我把它誊写下来了,幸亏,说起那件事,还挺邪乎的。” “怎么个邪乎法?”花菲问到。 “第一,那是个空棺,里面根本就没放过死人。第二,我们当时的考察都进行了一半了,上面突然下来通知,说不让查了。所有的东西封的封,收的收,你说奇不奇怪。” “是挺奇怪的,为什么不让查了呢?” “要不说呢,邪乎!有一回,我向教授提起这件事,他叹了口气,就提起水壶浇花去了。” “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当时的资料都被强行召回,我甚至连那墓主的底都没捞着。” 回家的路上,花菲静静地思忖着那几句词,尽是失落和绝望。 过了十八岁生日后,有一段时间,她总是做梦,同样的梦。后来跟花蒂说起。 “春梦。”花蒂贼贼地一笑。 “一边去。” “那为什么总是梦见桃花?” “有桃花就是春梦吗,什么逻辑。” “那姐姐,我给你分析分析。你看,你今年都二十六了,长这么漂亮,却还没有男朋友,这已经很不正常了。” “有什么不正常的,现在都什么社会了。” “咱爸咱妈着急啊,关键是我都有男朋友啦。是,总还得先把你嫁出去。你要不结婚,我哪好意思先结啊。” “看来是你想嫁人啦?” “姐,你看,这是我们春游的照片。”花蒂从钱包里拿出一张照片。 “呀,还站到麦子地里去啦。” “什么站到麦子地里,这叫站在希望的田野上。” “看来你们有戏了。” “我决定了,不过,姐,帮我保密。” “说。” “我决定搬去和西星一起住。” “那可不行!” “我这不是好不容易才碰着一自己喜欢的嘛。姐,从小你最疼我了,比爸妈都疼。姐,你甭管我了,你先考虑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 “其实,我也不是不想找,就是一直都没遇见合适的。” “那好说,都包在我身上了。”花蒂自信满满地的说完这些,就推开门出去了。 一边,花菲仍然揉着自己胀痛的太阳穴。闭上眼,大片大片的桃花就飘落下来,铺天盖地,淹没了整个世界。 …… 初见温茞的时候,一束明媚的阳光正好透过蓝色的玻璃窗洒在咖啡桌上。花菲透过那蓝色的光晕,看向对面温文尔雅的男士,感觉到他言谈举止之间流露出的淡淡成熟。 之后,花蒂问她:“怎么样?” “说不上一见钟情,但是也不烦感。” “那就相处试试。” “嗯。”花菲望着花蒂淡淡地一笑。 初春,来三途祠祈求姻缘的香客也渐渐多了起来。花菲,花蒂,温茞以及一些朋友结伴来这里踏青。爬了一个多小时的山后,刚到山腰,几个人累得已经不行了,就停下来休息,刚坐了一会儿,这几人被一旁热闹的人群吸引了过去。 “包准,要是不准,你到时候来找我退钱。我双份陪给您。” “行啦,借你吉言,但愿准。这种事谁不盼着个好啊。” “得嘞,您们要还有什么想问的,得抓紧了,我一会儿就下山了。” “这是在干嘛呢?”花蒂拉过来一路人问到。 “算命啊,据说这南婆婆算的可准呢,比那寺里的和尚都准。” “是吗?”花蒂露出不太相信的表情。 “就是要钱要得狠呐!” “姐,我们也算算。” “我不信这个。” “算着玩儿。”花蒂一把拉过花菲和温茞,“算不算姻缘?” “算啊。”南婆婆点点头。 花蒂看到,这算命神婆望着他们几个,然后突然伸出一根手指头。花蒂不解其意,笑着指向一边说:“给他们算,给他们算。” 温茞递了一百块钱过去。南婆婆望向花菲,说到:“我能跟这位女士单独说几句吗?” “有什么不能当面说的?”花蒂疑惑。 “您请说。”花菲面无表情。 “嗯,你们两人,确实没什么缘分,命好的话是修作红颜知己,做不成夫妻。” “哎,你这话我就不愿意听了,说什么呀。”花蒂先急了。 “这世间万物皆有姻缘,只不过是,时机未到。” 花菲沉默不语,花蒂拉起她和温茞:“走,这些神神叨叨的人果然是骗钱吓唬人。” 几个人各怀心事,不再多言,安静的继续爬山。但是没爬到山顶,不知什么原因,大家都感觉陷入到了压抑的气氛里,遂不欢而返。 几天后,花菲陪着花蒂去参加新晋名家的画展。在画展上,她认识了花蒂口中视为宝贝的陆西星。 看到妹妹一直都粘着陆西星,花菲就一个人默默地走到一边,认真地看起展出的作品。看着看着,花菲就开始觉得不对劲,眼前的画作怎么都慢慢飞了起来,花菲望向它们飞去的方向,就看到那些画纸全部变作粉色的花瓣,飘落下来,花影纷乱中,一位锦衣华服的男子正对她凝眸微笑。 花菲一阵眩晕。 “姐,姐,你可别吓唬我,姐,你醒醒啊。” 锦轩归来 当花菲再次醒来的时候,正躺在自家的床上,她睁开眼,花蒂在一边坐着玩手机。 “姐,你醒啦,爸,妈,姐姐醒啦!”花蒂向门外喊去。 “哎吆,宝贝。”花菲妈妈最先跑了进来,后面跟着温茞。 花菲握着花妈的手,有一丝抱歉的情绪,“妈,我又晕倒了。” 花妈捏捏花菲的肩,“是啊。好在现在没事了,妈妈都担心死了。” 花蒂坐在床另一边,说:“妈,这是姐这一年来第四次突然晕倒了,虽然说在医院也查不出什么毛病,但是我觉得这事很邪性。” “小蒂,你怎么也变得这么神神叨叨了。”花菲看一眼妹妹。 “菲菲,还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吗?”温茞问到。 “我没事了。”花菲正了正背后的靠枕。 花蒂看看温茞,对花妈说到:“妈,你就先下楼去招呼堂兄,人家温茞不是也在这吗?” “哦,你看看我。”花妈笑意盈盈的看了一眼温茞,“你们先聊着,你们先聊。” 待花妈出去后,温茞并不避讳地坐在花菲的床边,说到:“菲菲,好些了吗?” “嗯。”花菲静静地望一眼温茞,然后低下头。 两人不再说话。 “哎,你们俩又怎么了,我好不容易为你们争取到一点儿私人空间,你们抓紧聊啊。” 花菲噗呲一声笑了,说:“有你在还叫私人空间啊。” “你这个做媒人的,也未免太过心急了一些。”温茞顺上花菲的话。 “好,好,算我没说,你们小两口慢慢对视,我走了。” 两人微笑着目送花蒂出去。花菲回过神来,收起笑意,“我们什么时候跟大家说?” “说什么?” “温茞,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 “菲菲。”温茞一把握住花菲的手,“我不信,我不想错过你,我还想试一试。” “不能再这么耽误了,你看我最近老是出状况,我怕最后真的会连累了你。” “那就连累。”温茞见花菲再无话说,就静静地坐了片刻,也出去了。 花菲呆呆地望一会儿床头花瓶里几枝娇艳的玫瑰,然后迅速起身,换了套衣服。她决定先回花店。 下楼的时候,瞥一眼客厅,花爸花妈以及花蒂,温茞都在和堂兄寒暄。花菲下楼,显然是惊动了这一伙人,大家都向她看来。 “来,花菲,跟你堂兄打个招呼。”花爸发话了。 花菲快速地从脑海中搜索有关这个堂兄的一切信息,还是没想起来。只能尴尬的说了句,“堂哥,你好。” “你好!怎么,快把我忘了?” “我。”花菲用手挠挠头发,“毕竟,那么长时间不见了。妈,我想去花店看看。我都两天没去了。” “不着急,晚上,我们一家子先吃个饭,上午大家可都吓得不轻。花店那边明天再过去。锦轩,把你女朋友也叫过来。” “是啊,姐。今天,堂兄刚回国,听说你晕倒了,连公司都没回,就赶过来看你了。” 花妈对花蒂说到:“对了,想着也给小陆打个电话。” 花菲乖乖地坐下来,但是心里仍然惴惴不安,她探究地看向坐在一边的温茞。 温茞笑着向她点了点头。大家又聊了一会儿,花爸花妈就张罗着做饭去了。花蒂和花锦轩也都各自打电话去了,只剩下温茞和花蒂面面相觑。 “妈,需要我帮忙吗?”花菲为了躲避尴尬,来到厨房。 “哎,你过来干嘛,你们年轻人聊你们的,这儿不用你们帮忙。你爸正想在未来女婿们的面前露一手呢?” “妈,别这么早就下定论。” “姨母,有什么需要帮忙吗?”温茞也跟了进来。 “小温,你怎么也过来了,快走快走,你们都出去坐着去。”花妈又将两人一起推了出来。 客厅里,“喝点什么。”花蒂从冰箱里拿出几瓶果汁,“妈,我跟你说啊,今天西星不来啦!” 花蒂打开电视,颓然地呆坐在沙发上:“西星今天正好有事,我们交往以来,他还一次都没来过我们家呢。” “我女朋友也有事,不来啦。”花锦轩轻松地说到。 饭间,花爸很高兴,拉着温茞和花锦轩喝酒。最后,几个人都喝醉了。 花妈一边数落,一边推着花爸上楼睡觉。 温茞和锦轩则在两姐妹的拖拉下,分别躺在了客厅的沙发上,一睡不起。 花菲回到自己的卧室,星辉透过落地窗,洒了一地。她从床上扯过一条毛毯,铺在地上,躺了下来,望着窗外的夜空。 “姐,看看我给你拿什么过来了。”花蒂在她身边坐下,摇了摇手中的啤酒罐。 “妈不让我们多喝。” “她不让我们喝,我们就真不喝了呀,不醉不归。”说着,花蒂咕嘟咕嘟喝了两口,也躺了下来。 花菲转头看一眼花蒂,“妹,说实话,我有时候很羡慕你。” “羡慕我什么?从小爸妈都拿我跟你比,你就是花,我就是草。你接手了爸妈的花店,而我,只不过是拖了关系才进了伯伯公司,当了个小职员。你就是家里的顶梁柱,是我一直都可望而不可及的曾经和现在。” “什么顶梁柱啊?照我这种晕倒的频率。” “所以姐,你要挺住啊。” “小蒂,我羡慕你,是因为你的真实,你的坦率,你的无忧无虑。虽然我们情同姐妹,但我毕竟不是爸妈亲生。在爸妈心里,还是你更重要一点的。” 一时两人都陷入沉默,许久,“姐,回床上睡,地上好凉。” 看着花蒂沉沉睡去,花菲摘下手腕上的蓝玉镯,在灯下看了一会儿,小心地放在床头的檀木匣子里。 一夜无梦。 第二天,花菲来到自家的四季花店,一进门,她就看到了柜台上那一束鲜艳的玫瑰花。也没多想,就开始翻看近日的账目。四季花店在逢原有多家分店,每个分店都雇有员工,所以花菲的工作并不繁重,就是很劳神,要做好决策和监督。 她发现,最近两天红玫瑰卖的特别好。“早过了情人节了呀!” 下午,花菲回到家,就一头钻进了自己的卧室。 “妈呀,妈,这是谁送的。”花菲小心地用手拖住自己卧室的花瓶,就直奔客厅。 “嗯,不是锦轩就是小温,怎么了?” “哦,这不是咱们店里的香魄吗,我已经很久没有带它回家了。” “是吗,我是认不出来。”花妈答到。 蓝玉姻缘 花菲将玫瑰放回床头柜上,几片花瓣掉了下来,其中一片落在紫檀木匣上,她拿起木匣,取出蓝玉镯子,陷入了一阵沉思。 在她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被送到花家。 被养父母收养后,花菲的生活和正常的孩子没有什么不同。可能唯一的不同就是,她的生母留给她的这件蓝玉镯。 蓝玉的镯子非常少见,而自己的养父母淳朴善良,所以在她十八岁那一年,就把镯子交给她自己保管。 从那以后,她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客气和疏离。但无论如何,花菲在心里仍然最爱这个给了她无限温暖的家。 她轻轻地将蓝玉镯戴到手腕上。还有一个秘密,她谁也没说,只要戴上这只镯子,她就会做那些没来由的梦,梦中的人明明很熟悉,可是睡醒之后就是想不起来他的模样。 前些天,她瞒着花蒂和温茞,又去了趟宝山,找到神婆南婆婆,想问个明白。 南婆婆对她说:“前世姻缘,今世了结,唯有自渡。有些劫难化解不了,难免会牵涉无辜的人。你是不是有一只灵物?” 花菲回答:“是不是灵物我不知道,但我确实有一件蓝玉的镯子。” 南婆婆说:“那就对了,你要实在难以从梦境中挣脱,就把玉镯拿来三途祠。” 从那以后,花菲常常在想,难道真的有宿世姻缘,怪不得自己的情路一直都不顺。 这一天,花蒂来四季花店玩儿。“姐,你说我是不是特别傻!” “嗯,有时候,怎么啦?” “也没什么,就是觉得有时候爱得很累!” “陆西星欺负你啦?” “没有。我倒是希望他能欺负我,时不时跟我斗斗嘴,可是他对我的态度一直都很冷淡。从我追到他之后,他就一直这样。” “小蒂,不要太勉强自己。真像你所说,我倒是觉得这个西星不值得你爱。” “姐,我真得很羡慕你能遇到温茞那么温柔体贴的人。” “哦,温茞这么好,你为什么还让给我?” “姐你说得什么呀!我可没别的意思。其实温茞是我妈早给你联系的,要不,我从哪知道这样的高富帅呀。” “你说什么?” 花蒂敢紧捂住嘴,心想我怎么一秃噜就全给说出来了呀,妈曾经嘱咐我不能说的呀。“姐?” “你老实交代!” 听花蒂絮絮叨叨地说完,花菲心想,这样就更不能直说自己要和温茞分手的事了。 繁华浮世,惹恼尘埃。 “下手挺快呀!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么快就拿下了世纪。”花锦轩端坐在办公室后的老板椅上,看着对面似笑非笑的温茞。 “没什么了不起,在你的花氏面前,世纪就如同蝼蚁。” “哈哈,兄弟你太谦虚啦!再说,花氏可不是我的。还有一件事我很好奇。” “我知道,你是想问我和花菲是怎么认识的。” 花锦轩轻轻地点了点头。 “是姨母觉得我们合适,安排我们见的面。” “所以你们是相亲。” “嗯,可以这么说。” “哎呦!老温,我没听错。你这种有腔调的人,还会同意相亲。” “怎么啦,姨母年轻时都那么漂亮!” “我是怕,你们要真成了,我不得改口叫你妹夫了吗?” “是啊!你现在就可以这么叫。” 夜幕已至。 花蒂躺在床上,辗转难眠。今天早上她跑去西星的画室给他送早餐,可是并没有看到他。所以就给他打电话,西星说他今天不去画室了。花蒂问他为什么,西星说是姐姐病了。花蒂又问他严重吗?西星回答是感冒。 花蒂郁闷了一天,心想:“我感冒的时候你怎么没想着过来陪我。”此时她躺在床上,看着窗外月色,用微信和花菲聊天,“我还没有她姐姐重要吗?” “当然啊,他们毕竟是亲人嘛。” “我也算是他的亲人呀。” “你又没有嫁过去。” “我可是他女朋友!” “女朋友,也只是属于朋友级别。” “看来要抓紧把关系更进一步。对了,姐,你今天又不回来啦?” “嗯。今天我替一个员工职班,看一下店。” “旷世好老板啊!” 这边,花菲手里拿着订货单,是一家影视公司买断了她店里的红玖瑰。这种红玖瑰,是她年少时从一个朋友家里求来的,经过这么多年的细心栽培。花菲已经使这种稀有的玖瑰成为了四季花店的镇店之宝。 花菲曾经为它取名,叫作‘香魄’。她一直都很关心这花的命运,包括每一枝花的去向。 上个星期被安排相亲,无暇管理店里的事务,没想到回来后,这批花就已被花妈卖了出去。花菲心里有些不悦,心说妈妈为什么不能和自己商量一下。就如同当年自己的命运,生母就这样把自己送了人,除了一只镯子之外,什么都没有留下。 她小心地戴好蓝玉镯子。 时间在花香中游走又突然间停住。 月光洒入山里的桃林,一个素衣女子正抱着一棵桃树失声痛哭。梦境中,花菲意识到,那个素衣女子就是自己。 正月十五,花灯满城。 “公子,你可小心点!这么多人,您这金玉之躯要是被挤伤了可如何是好!” “阿文。”东方逸看着比自己还要小几岁的伴读书童:“你可要替我保密,如果老夫人找我,你就说我早已睡了。” “那,公子。” “别再多说了,你回去。” “您可要早点回来呀。” “嗯。” 多情的圆月有意向人间洒下银辉,可是这银辉却淹没入一片火树银花中。 东方逸缓步走着,心想着自己终于可以好好地散一下心了。 不远处,有三五成群的人在猜灯谜。东方逸走近,看到有两人正在争得不可开交,遂望一眼花灯,笑而不语。 猜过几处灯谜,在一派缤纷璀璨之中,东方逸发现了一盏蓝色的灯笼。 一刹那的失神,他转身去问那卖灯的老者,想要买下这盏灯。可是回过头来,灯却消失不见踪影。 月逸东方 东方逸竟有些失落,已无意流连熙熙攘攘的人群,摇动折扇,走向河岸。 河岸桥边,有许多人正在放孔明灯,他看向夜空,一盏灯突然从空中落向河面,然后贴着河面飞向对岸,似乎最后是被什么人抓住了。 东方逸连忙将手中的折扇插在腰间,提起长袍,快步跑上小桥,奔向河的对岸。 他寻到那执蓝灯的人,竟是个女子。那执灯女子一身白色衣裙,孑孑然站在岸边的微风中,衣袂飘飘,宛若仙子。 东方逸走近,问到:“姑娘,这灯笼可是你的吗?” 不料那女子抬头的一瞬间有点惊慌失措,提着灯笼跑开了。 东方逸看向她跑去的方向,那里也有一串花灯。 这一串花灯绵延入好似无底的深巷中,一眼竟看不到尽头。东方逸缘着灯走入深巷,走了很久,才发现这路的尽头是成片的桃花林。顿时心里就觉得奇怪,“这个时节,桃花应该还未开放,这儿到底是什么地方?” “公子,公子,我可找到你了!”东方逸心头一紧,就看到阿文正欣喜地望着他。 “你怎么来了?” “公子,老夫人派人到处找你呢。” “不是不让你说吗?” “不是我说的。” 东方逸巡视起周围,却发现自己还身处繁华闹市之中。 …… “锦轩,你什么时候改行当作家了?” “突然有了灵感,你先看看。” “你这剧本怎么连个名字都没有?” “还没想到。唉!要不算了,反正我还没有想到结局。” “别呀。”温茞一把夺过剧本,“我对这故事很感兴趣。” 日子轻轻流过。 咖啡桌前,杨幔翘起兰花指,轻呡一口杯子中的拿铁,“菲姐,这几个月可忙死我了!” “忙什么呢?” “唉!还不是上次我跟你提过的活死人墓。” “活死人墓,这不是神雕侠侣吗?”花菲嘴角抹过一丝浅浅的笑。 “这么说,你听说过东方逸这个人吗?” “东方逸?”花菲都感觉到自己说话明显磕巴,“你先说说看。” “这个人,史料上没有太多记载。只闻说宋朝的野史有这样的记录,他曾经辅佐过宋朝的一代名君,只怪后来遭小人诬陷,被从功名录上除名,后人都不敢再提起。”杨幔顿了顿,又喝了一口咖啡,“我们当时考查的这座活死人墓就是他的墓。” “为什么叫活死人墓?” “哦,也是野史记载,东方逸被贬后,偶得一块灵石,借其羽化登仙,后隐居山林,寻得一洞穴,入不复出。真像神话传说呀,我怎么就碰不见什么灵石。不过,据说这东方逸本就是有仙根的人。这几个月下来,我这个无神论者都快要信了。” 花菲陷入深思,只有她知道东方逸这个名字在她的梦境里出现过。只是曾经离得那么近,醒来后却怎么也想不起那人的模样。 很熟悉的感觉。 花菲从账本中拔出头,揉揉惺忪干涩的眼皮,就看到了推开店门款步走进来的堂兄花锦轩。 锦轩的脚步很轻,却在无意间碰到悬挂的风铃,仿佛一瞬间惊醒了店里所有的花,花香弥漫开来。 伴着氤氲的桃花香气,东方逸从梦中醒来。“怎么回事?”东方逸揉着胀痛的太阳穴。“阿文!” “公子,您醒啦!” 东方逸望向床头五彩瓷瓶中的数枝桃花,“奇怪?” “是奇怪,今年的桃花早早就开了。我觉得好看,就为公子折了几枝。”阿文说着一边为东方逸递上衣服,鞋子。 “已经晌午了吗?” “是啊,公子。” “我本来夜里睡得很踏实,可是早上闻到这花的香气,就梦到了一些奇怪的什么。阿文,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您说。” “按常理,人的梦不是毫无根据的,梦里出现的人或事应该是所熟悉的。但是我最近一段时间梦到的人,从未见过。” “这梦里人什么样子呢?” “这就是另一个奇怪的地方,在梦里明明看清了,现在却想不起来。” “也许不是梦呢?” “绝对是梦!” “公子,你是心事太多。其实老夫人也是为了您好,您可不要想太多。” “你们的老夫人都禁我的足了,还帮她说话,你到底是谁的人!” “公子,您别生气,我是觉得您最近压力太大了。” “他们心中只有功名利禄。”东方逸起身向外走。 “公子,咱们去哪儿?” “书房啊!” “公子你想通啦!” 阿文跟着东方逸迈步向书房走去。 读书读至深夜,东方逸挑了挑案前的灯花,用一只手托住下巴。一片蓝色的光晕中,竟出现了他前些天一面之缘的那个女子。 …… “锦轩哥!你,你怎么来了?” “怎么,我妹子的店我不能来吗?” “不是,我这到处摆着花,连个坐的地儿都没有。” “不用招待,我是来买花的。” “哦,那你可以先看看,是要送给谁吗?” “女朋友。”花锦轩环顾着四周的鲜花,“我听婶婶说,你这有一种非常珍稀的玫瑰,叫什么来着?” “香魄。” “能不能拿给我看看。” “唉,太不巧了,这花稀有也娇气,每年只开两次,现在刚生出花苞,还未盛开。” “那,我倒是想见识见识。” “这周末,你有时间吗?” “必须有啊!” “我带你去南山那的花圃走走。” 花菲为锦轩扎了一束红玫瑰,又取了一些满天星做点缀。 晨曦的光冲破云烟。 花菲和花锦轩一同走入南山脚下的那座玫瑰花园。 “世外桃源啊!” “是世外玫瑰源!” “对。”两人相视一笑。 “好漂亮!” “开了会更漂亮的。”花菲的语气中带些骄傲。 花锦轩俯身拈花,“这香魄的气味确实奇特。” “嗯,你说说看,怎么个奇特法?” “时有时无,似有似无,想闻时香散尽,无意处香自来。像极了人的魂魄,怪不得你叫它香魄。” “锦轩哥,你是我的知音啊!” “是哦,做个知音也不错。” “来,锦轩哥进来坐。”花菲指着花园中央这座用竹木搭建的小茶寮。两人坐好,花菲就从背包里取出一只保温杯和两只小巧的陶质茶盅。 “还带了茶啊。”花锦轩取过一只茶盅。 “是啊,世外桃源怎么能少了茶。” 虎穴龙潭 “锦轩哥,我听说最近你们公司出了点问题。”花菲问到。 “是叔叔跟你说的。” “也不是,我昨天晚上无意间听到我爸打的一个电话,听起来好像公司的状况很不好。” “嗯。” “锦轩哥,我们都是一家人,在我面前没有什么不能说的。” “花菲,公司的情况不是你我能左右的。” “我只是关心你们,我怕你们再出事。” “其实跟你说也没有什么用,商业上的事情很复杂。” “所有的人都瞒着我,我在这个家还有什么价值。我也开店,也许能帮上你们什么忙。” 花锦轩摇摇头,说:“你那是世外桃源,我这是虎穴龙潭。” “锦轩哥,我说实话,虽然这些年爸爸从来不在我面前提有关花氏公司的任何事,但是我们家进进出出的都是些贴着花式标签的西装革履。” 金乌腾云再驾雾,人间几度换炎凉。 “菲儿,你醉了。” “锦轩哥,你又说笑,茶怎么能醉人。” “时候不早了,我们先回家,有什么事回去再说。” 花菲很郁闷地躺在卧室里,心想:竟然说我醉了,套了半天,一句话都没套出来。 她拿起手机,写到:你这算什么知音。就发了过去。 很久之后,花菲觉得自己都睡了一觉了。突然短信提示音闯入耳中。一看,是花锦轩。“妹子,其实这些年,在国外,我一个人生活的并不好。我了解你的心情。” 还有一条短信是妹妹花蒂发过来的。“姐,下午三点你来竹馨坊帮我挑挑衣服。” 花菲下了楼,花妈也正好开锁进门。“小菲,干什么去啊?” “哦,小蒂有事找我,我出去一趟。” “你先等会儿。”花妈把花菲推到客厅的沙发上,“你先坐下,我问问你,你跟小温怎么样了?” “挺好的呀。” “行了,小温都跟我说了,你好些日子不接人家电话。别那么任性,我也是从你们这个阶段过来的。” “妈,你不知道。你觉得我们两个合适吗?” “合适啊,我觉得很合适。” “是,你觉得合适,但我就觉得不合适。这就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少跟我贫嘴啊。你也不想想你今年都多大了,不是也一直都没有合适的吗。这个温茞,妈我给你费了多少心啊!” “哎,妈,你自己承认了。你原来不是说不干预吗。” 看花妈还要解释,花菲说:“行了,妈,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开门时,花菲听背后花妈嚷嚷着:“你们姐妹俩,既不听话,又成天不着家,可气死我了。” 赶到竹馨坊的时候,花蒂正拿着两件裙装在镜子前比量。“姐,你可来了,帮我看看哪件更适合我。” “嗯,红色的这件。红色的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花。” “是,我也觉得这件好。姐,你的脸色不太好呀。” “我跟妈说和温茞分手的事了。” “温茞多好呀,姐,你是应该再好好想想。” “你们都不懂。” “我看人很准的,可以用我忘了在哪看到的几句广告词来形容,这个温茞必须是您居家,办公,车载的首选,是野营,野餐,烧烤的好助手。更方便,更健康。” “你说的那是温茞吗,你说的那是纸巾!对了,你挑礼服干什么?” “我要陪西星参加一重要的酒会,体现一下我贤内助的形象。” “真快成了别人家的了。为了体现您贤内助的形象,我还是为您推荐绿色的那款。” “为什么?” “红色的玫瑰花肯定会成为焦点啊,你不是要做那位的陪吗?” “你说的对。”花蒂有些不舍地将红色礼服挂在一边,又把绿的这件递给女服务员:“帮我把这件包起来。” 街边,烧烤摊上的灯泡忽明忽暗。 “老板,你这灯泡坏了?” “是电压不稳,您见谅,我这是自家的发电机供的电。” “哦,您家的生意做得挺大。”谢夕西发现街边数十米长的范围内都摆放着这烧烤摊的餐桌。这也是她第一次遇到柳华阳和沈戈的地方。 “过奖了,过奖了。”烧烤摊老板脸上堆着笑,“主要是打着金记的招牌,生意好做!” “金记?”夕西转过脸来看着陆西星。 “金记的前门斋你听说过。” “哦,原来是这个金记。他们家涉足的领域挺广呀!” “是啊,金记主要搞投资,只是他家的餐饮业最显眼。我有个高中同学几年前到金记饭店打工,现在已经混成采购部的经理了。他曾说,这金记对食材来源和质量的考量十分严格。” “要不然人家能赢得口杯啊?” “对了姐,过两天我要去参加一个重要的酒会,可以见到很多社会名流。你有没有兴趣?” “你知道我是不太适合这种场合的。” “多认识些有权势有名望的人,还是对我们的前途有些好处的。”陆西星说这句话时故意变作十分可爱的语气。 “嗯,我再想想。” 眼看临近酒会只有几个小时了,花蒂欲加紧张起来。“姐,你看,我穿这身不难看?” “真真是十分的好看呢,姐姐帮你选得怎么会难看。” “姐,我有一个预谋。” “什么预谋?” “先不告诉你,你陪我去参加酒会,到时候自然就知道啦。” “我,我都没有准备。” “谁让我临时紧张了呢,你就陪我?” “可我穿什么呀?” “姐你穿什么都好看,走!” 花蒂拉着花菲跑下了楼。其实花菲早已经猜到了花蒂的心思,怕她到时候闹出什么事来,所以只好跟着。 驱车来到前门斋酒楼的大门前。 花蒂先下了车,“姐,怎么一下子天就变得这么黑?” 花菲望望阴沉下来的天:“想必要下雨了。” “天公不作美啊,今天这么好的日子!”背后熟悉的声音传来。 花菲闻声回头,正好迎上拾级而上的花锦轩,“锦轩哥?” “堂哥!”花蒂提起长裙,几步跳到花锦轩身边,“你也来啦!” “当然,好歹我也算是逢原商业圈的名人!”锦轩轻提嘴角,似笑非笑。 花蒂却皓齿已露:“自然是。” 凤凰瓷枕 “走!”锦轩瞅一眼前方的花菲,“你怎么穿这身就来了?” “哦,是不太好。”花菲扫一眼周围的西装晚礼服们,又看看自己的休闲装。 步入灯火通明的大厅,花菲一时眩晕,锦轩及时将她扶住,“你没事?” “姐,我看你是不是老毛病又要犯了,我真不该拽着你来。” “我没事的,你们别担心,我只是被这里面的灯光闪了一下眼。” “那我先过去找西星啦!” 锦轩扶稳花菲,“没想到你也会来。” “我不该来的。” “我的意思是,要知道你们也会来,我就顺路送你们了。” “锦轩哥,哪里顺的了路啊?”花菲嗔怪。 锦轩突然拉过花菲的右手,挽住自己的胳膊,“咱们先去那边。” 众人落座,灯光亮得刺眼。 大厅前方的红色帏幕被缓缓拉开,花菲等人向那里望去。 一尊白质观音瓷塑。 “这定是出自瓷圣之手。”说话的中年人穿一件黑色唐装。 锦轩默默说到:“金老也来了。” 花菲疑惑地看向花锦轩,“金老是?” 锦轩没有说话,示意花菲接着看。 只见那黑色唐装围着观音瓷塑又转了一圈,点点头,“肯定是了!”,接着抬头看向站在旁边的另一位老者,“金老,果然出手不凡。” “还有一件。”老者微笑,摆摆手示意身后的年轻人。年轻人遂从礼仪小姐的手中接过一用红布遮盖的托盘,端到老者身旁。 老人揭开红布,一尊长方瓷器就露了出来。 “唐三彩?”黑色唐装说到。 “是,如果这里有人能够说对这东西的渊源,我就把它也捐了。” 众人一阵叫好。 锦轩对花菲说到:“金书鹤,金记的老佛爷。金家就是从他那一代发的家。还有传说金老佛爷能通鬼神,所以长寿不老。” 花菲:“是吗,看这老爷子怎么也有七八十岁了。” 锦轩摇摇头:“不止,金老今年一百零三岁,前两天刚办过寿宴。金老在寿宴上说,要趁自己还走得动,多做点公益,回报社会。所以就有了今天的酒会。” “嗯。”花菲转头再次看向前方,心说,这件瓷器竟好生眼熟,不由自己地默念到,“凤凰瓷枕。” “是凤凰瓷枕,它是皇室的藏品,相传是仁宗赐给最受宠的贵妃张氏的。” 花菲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是陆西星。” “果然是青年才俊,见多识广,那这件东西我就以陆才子的名义捐了。” “多谢金老,只是我想自己把它买下,所花的钱就当作我做慈善的心意,还请您出个价。” “是这样啊,那我倒想听一听你买它的理由。” “其实我很多年前就开始关注古董了,总想找一件具有特殊意义的物件,送给我最爱的人。” “原来如此啊。” 人声渐渐嘈杂。 锦轩轻轻摇动着杯中的红酒杯,“不会是送给小蒂的。” “锦轩哥,我很担心,就怕那个人不是小蒂。” 两人在一片嘈杂中相视无言,突然就听到一阵刺耳的碎裂声。 “不好!”花菲的心猛跳起来,起身跑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花菲。”锦轩也跟了过去。 “大家都散了,都散了。”黑唐装的声音从人群中传了出来。 花菲拨开人群,就看到一个年轻人正扶着金老缓步走开,金老爷子边走还边念叨着:“可惜啦,可惜啦。” 而此时,陆西星半跪在地上,他旁边站着一位气质出众的女士,花菲快步走了过去,拉起陆西星:“花蒂呢?” 陆西星漠然地摇了摇头:“她跟我有什么关系?” 花菲听他这么说,骂道:“陆西星,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好了好了,大家都散了,都散了,别看了别看了。”几个保安人员挤了进来。 锦轩赶紧把花菲拉了出来,“咱们先找花蒂要紧。” 两人急匆匆走出来的时候,外面正飘着小雨。 “天这么晚了,又下着雨,小蒂会去哪儿啊?”花菲几乎哭了出来。 “别着急。”锦轩一边拨着电话,一边安慰花菲,“还是没人接,我打给叔叔,看看有没有回家。喂,叔叔。我是锦轩。” “哦,锦轩啊,你叔叔今天身体有点不舒服,我就劝他早点睡了。有什么事吗?” “婶,我就是想问问花蒂回去了吗?” “没有,小蒂应该跟小菲在一起,要不你打电话问问她,这俩野丫头成天不回家。” “好。” “锦轩,没出什么事?” “只是我们年轻人的事,婶。” “哦,那我就不问了,但是要记得,不要在外边玩儿的太晚。” “那当然,有我在呢,婶,你放心!” 挂了电话,锦轩看着花菲,“你想想平时你们常去的地方。” “哎,我这个人很宅,也很少陪她出来。” “你想想,她有没有和你提过什么酒?” 震耳的音乐,拥挤的人群,妖娆的男女。 “喂,姐,你听到了吗,姐,喂,喂。”花蒂一手拿着啤酒瓶,一边冲着手机大喊。 调酒师对着花蒂的耳朵大声喊到:“小姐,您要打电话就出去打,这听不清的。” “那好,等我回来,你再给我拿几瓶酒。”花蒂踉跄着走出酒门口,“喂,姐,听清了?” “小蒂,你在哪儿,怎么啦?” “哎,姐,你变性了吗,怎么连声音都换了。” “瞎说什么呢,我是温茞。” “啊,姐夫。”花蒂立刻瞅向手机屏,“哎呦,本来以为按的是姐姐的号,结果按成姐夫的了。” “你在哪儿啊,是不是喝酒了?” 雨下得更大了。 此时,锦轩正开车载着花菲顺着中环一圈圈的绕。 “怎么办啊?”坐在副驾上的花菲,透过汽车玻璃往外看,却什么都看不清。突然,手机铃声响了。 “是温茞。”花菲接通电话,“喂。” “菲菲,小蒂在我这儿,可是她说什么也不肯回家,你看?” “是吗,太好了,这样,先依着小蒂的性子,还麻烦你照顾她。” “放心。” 锦轩转过头去,目光落回玻璃上的雨刷,“既然小蒂找着了,你也别着急了,我先送你回家。” “小蒂没回去,我怎么回啊。” “要不去你也去温茞那儿?” “我……”花菲犹豫了一下,“小蒂在他那里,我也不担心了。锦轩哥,你就送我去四季花店。” 桃落何处 同样突然的雨,下了一整夜。 从梦里惊醒的花菲,拥被而坐。 她望向窗外湿漉漉的早晨,想起了温茞曾对她说过的话:“在必要的时候,人要学会戴上假面,进行伪装,只有这样,才能保全自己。” …… 又到桃花纷飞时,市郊的一处教堂里,花蒂和温茞的婚礼如期举办。 锦轩和花菲一齐坐在花爸花妈身后。 花菲低声说到:“我到现在才明白。” “什么?” 花菲摇摇头:“没什么。” “跟我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跟你才什么也不用说,你们都是一般人看不透的聪明人。” 花锦轩轻轻一笑:“是吗,原来在你眼中,我和他是一类人。” 四季花店的生意随着花爸的去世一落千丈,花菲更是无心打理。 这天,花菲正失魂落魄地走在南山花苑。猛然间,手机里闯出来一串短信提示音。 花菲拿起手机,是花锦轩传来的简讯,她看罢立即回复到:“就像是那夜的雨,来得太快,一下子,很多事都变了。” “别郁闷了,我请你看话剧。” “是《桃落何处》吗?” “今天可是最后一场了。” “其实我倒是很想知道结局是什么样的?” “看了就知道了。你猜不到结局的。” 序幕徐徐拉开。 “你是谁?” “我叫花菲。” “花菲?我不认识你,你从哪里来?” “我来自未来。” “未来是哪里?没有听说过。” “未来是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旁白:多年之后,东方逸回忆起第一次见到花菲时两人的对话,才突然明白,她的故乡,是远到自己用尽一生也到不了的地方。 …… “是,这前尘,我看不透,这今生,我看不穿。”东方逸颓然地坐在地上。 大幕被徐徐拉上。 “竟然用了我的名字,这可没有经我同意啊。”花菲扭头看向坐在身边的花锦轩。 “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必为巧合。” “不对。”花菲缓缓地摇了摇头,正色道:“你究竟是谁?” 花锦轩看向前方已空荡荡的舞台,眸子黯了下去。他的嘴唇变得苍白,微阖眼睑,惨然一笑:“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我是谁了,看来,这一世,你还是认不出我。这就是我的命,任我如何努力也改变不了的,生生世世。” 花菲侧着头,吃惊地看着他,却朦朦胧胧,看不清他的脸。一朵桃花落在她肩上,渐渐变得血红。 时光翻转千年。 “逸儿,你爹娘走得早,我一直想等你有了出息,再咽这口气。只怕现在由不得我了。” 东方逸跪坐床前,紧握着半躺在床上的老夫人的手:“奶奶,是逸儿不孝。” 老夫人流着泪:“孩子,你也老大不小了,又不愿意入仕,哎,我也老了,管不了许多,只是盼你早些成个家,其他的我就不管了。” 东方逸也哭了出来:“奶奶,都听您的。” 入夜,东方逸端坐案前,却吃不下一口饭。 “公子,你就吃点,都这样好几天了,身体会垮的。”阿文将几盘精致的点心放在案几上。 东方逸眸中无光,轻轻拿起手中的画,画上的女子仿佛正对他倩然微笑。 阿文:“公子,我知道你的心事,但是你已经答应老夫人要娶李府的千金为妻了。明天就要大婚了,您这样可不行啊。” “阿文,不要说了,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放心,我没事的。” 东方逸走向皎洁的月光下。他早就查明,殷家的没落是一切悲剧的开始。 再见素衣女子的时候,是在自家的布坊。 “哎呦,公子来啦。”布坊的老板出门相迎。 “最近生意怎么样?”东方逸抚过一卷看似华贵的布匹。 “哎,公子,其实我们在老夫人面前,只敢报喜不敢报忧啊,您看。”老板拿出一叠账本。 东方逸翻了几页,皱起了眉头,然后看向空空店铺,只发现了一个顾客。他走了过去,“姑娘,要买布吗?” 那人转身的一瞬,两人都有些吃惊,“是你?!”正是那天东方逸在落云桥边见到的女子。 两人对站着怔了一会儿,突然女子笑了起来,笑声明媚:“这位公子,定是那天被我吓坏了?” “没有,没有。有缘能再相见,姑娘您还能想起我,不胜荣幸。”东方逸此时才开始打量起那女子的穿着,发现竟华丽了许多,却不见她身边有什么随从,“敢问姑娘芳名?” “我……”女子想了想,“我现在也叫洛洛。” “洛洛?”东方逸心说:难不成,这人姓洛。 “老板,帮我把这匹布还有这匹布包起来。”女子打开手中的伞。 “得嘞,姑娘。望您常来。”老板招呼女子出门的时候,东方逸仍站在原地,他突然想起了什么,“太巧了,小时候听母亲提过,我那指腹为婚的未过门的媳妇也叫洛洛,对,殷洛洛。”想起这,他赶紧追了出来,却寻不见那人踪影。 回府后,就急不可耐地跑到老夫人身边,“奶奶,我想问你一件事。” “什么事啊,急成这样?” “我那未过门的媳妇,是不是叫洛洛,殷洛洛?” 老夫人一愣:“谁跟你说的?” “小时候,娘亲提过。” 老夫人一阵沉思,“没错,不过殷家没落,我们家跟殷家的婚约也已经毁了,殷洛洛跟你也没有关系了。” “为什么?” “不要再问了,逸儿,我还以为你关心的是我们自家的生意或是与功名有关的事情。你让我好生失望啊。”老夫人端起茶盏。 东方逸愤愤而出,“老太太,成天功名利禄,我就是不参加科举,看她怎么办!”他拽过身边的阿文,“阿文,随我去查查这殷家的过往。” “公子,你一直不关心政事,所以不知,这殷家出了罪人,所以才没落了。” “罪人?什么罪?” “哎,公子,这我也不太清楚。还是劝您一句,老夫人是为了您好,为了侯府好。” 一整天,东方逸都在心里来回嘀咕,“这人是不是殷洛洛,不行,我一定要找到她,问个明白。可是,去哪儿找呢?” 幻镜异境 那一夜的月光如此的美丽。 在阿文的帮助下,东方逸翻过高墙,落进院子,本以为自己会看到满园的荒凉,却不料为这眼前的景色吃了一惊。 院子的石板路干干净净,像是有人常常打扫。满园的桃花,正开得荼蘼。 “公子,里面怎么样啊?” 东方逸被阿文的声音吓了一跳,“阿文,你也进来。” “好,公子,你等一下啊。” “阿文,你看。”东方逸扶起气喘吁吁的阿文。 “哇,这不就是世外桃源吗。公子,我们不会是翻错院子了。哎,没错呀,我看牌匾上明明就是写的‘殷府’啊?这离原就一个‘殷府’啊。” “没错,走。” 桃花掩映处,琴声喃喃。 东方逸走近,一座凉亭显露,一人端坐其中,正是洛洛。“殷洛洛!” 背对他们的女子,用手抚停琴弦,“你终归寻来了。”伊人起身站立,“没错,我就是殷洛洛。” “不,你不是,我听闻殷洛洛在几年前就死于非命了。那么你又是谁,为什么冒充她,为什么找到我?” “东方公子。”殷洛洛转过身,“是,那人早已经死了,但是她的冤魂还没有散去。” “你什么意思?” “哈哈。”殷洛洛冷笑一声,“还不明白吗?你调查了那么多,怎么也猜出一二了,我是什么人,罪人,更是你们东方家的眼中钉,肉中刺。我怎么死的,我就是被你们害死的!” 东方逸向后一踉跄,阿文赶紧扶住他,“公子,你没事,怎么了?” “啊?”等东方逸再次定睛看去的时候,那凉亭里竟空无一人,“怎么回事?人呢?” “什么人?” “阿文,殷洛洛呢?” “公子,你别吓唬我,怎么了,怎么胡言乱语啊,公子!” 东方逸回过神来,发现自己正站在自家的院子里,旁边的阿文一脸焦急。他返身走向书房,又猛然停住,“阿文,我要考取功名!” 灯火阑珊处。 女子看着满园的桃花,“小桃,蒙你庇护,我才残喘至今。你虽是灵,却因为我又要重修千年。现在我也不再留恋,向往着去踏那黄泉路,看那彼岸花,过那奈何桥,饮那孟婆汤。只是不知来生会不会再有如此遭遇,落得家破人亡。” “不会的,小姐来生一定会幸福,受人宠爱,一生无忧。”花香中传来的声音美丽温柔,“只是,我倒是怕小姐来生会不记得我。” “怎么会呢,不记得谁,也会记得你。” 两年后,东方逸考取进士,他的夫人李氏也诞下一女,乳名洛洛。 那一日,东方逸携全家启程上任,路过离原,恍然间想起孑然的殷洛洛,“这宅子竟然还在。”他坦然地推开殷府的门。 满院的桃花,血色的桃花。 幼女洛洛望得呆了,竟啼哭着,迟迟不肯离去。 …… 作别清都,矞云带着顾远山来到逢原自己的住所。 顾远山看向祠堂的匾额,念到:“三途祠?”他突然想起自己在矞云的笔记本里见过这座祠堂。 这一天,顾远山坐在院子的竹林里,听着林间传来的莺莺晚歌,自言自语:“太无聊了!” 不知何时,矞云走到顾远山身后,说:“这三天,我都不在,你好好呆在三途祠,别乱跑。” “你别走行吗?” “给。”矞云递过来一面镜子,说到:“擦拭三下,就能看到我。” 苍穹之下,顾远山席云而坐,擦拭着矞云送他的幻镜。 擦拭三下之后,幻镜中散逸出金光,顾远山向镜中看去。 他看到两个人相对坐着,其中一人正是矞云,她没有穿彩衣,而是换了件浅灰色的长袍。 另一个人是个年轻的女孩儿,这女孩儿披着一件浅灰色的毛毯,微卷的长发散落在肩头,她的眼圈黑黑的,应该是很长时间没有休息好。 阳光透过客厅的落地窗洒在女孩儿的脸上,她舒了口气,娓娓诉说着。 “十五岁之前,我对于自己还没有清晰的认知;十五岁,我开始发现自己的异样;十五岁之后,我开始实验和思考,竟然无意中牵引出一个父辈就留下的谜题。 “后来我才知道,有些事情不是命运的安排,它可以被人为改变。这也就是说,有些人的命运可以自己主宰。 “在童年和少年的懵懂时光中,我总是会突然间生出这样的想法,某个人好像早就见过,某件事好像原来就发生过。这些奇怪的想法,当时并没有引起我的重视,当我向亲人或朋友郑重地说出我的这些感受时,大家最好的反应不过是回答说自己也曾有这样的感受。记忆的长河变得模糊,成长中的我暂时把那些想法归为大脑电波的错误传输。 “可是,就在十五岁的这个初夏,事情开始有了新的进展。 “因为母亲工作上的调动,我们把家由乡下搬到了县城。舅舅给母亲推荐了一套离她工作地点较近的公寓。母亲去提前看了房,很满意。并且新家也正在按我们的要求进行装修。 “上午八点,舅舅来接我和母亲正式入住新家,一路上阳光明媚。‘初夏的天气就是好啊!’母亲不由得赞叹道。我们的新家位于三楼,朝阳,三室一厅,这对于我们来说足够大了。 “尤其是那间通向阳台的小屋,当时我推开门,看到那洒了一室的阳光。那时我曾央求母亲把这间屋子给我当卧室,母亲欣然答应了。 “吃过午饭,我和母亲马上开始收拾新家。大件的家具几天前就被搬家公司拉过来摆好了,所以我有很多时间安心收拾自己的卧室。 “此时,卧室的墙已经被我贴上蓝色的墙纸,阳台上摆上了我最爱的红色月季盆栽。阳台上并没有安装铁丝网,以便阳光可以肆无忌惮地溜进来。 “晚上,劳累了一天的母亲早早的就睡了。墙上时钟的指针指向了八点,我独自躺在卧室的大床上,兴奋地睡不着觉。窗帘没有拉上,我可以透过窗子看到外面的星辉和绽放的花朵。 “月季开的正欢,花香盈溢,我起身缓步走向阳台,一推开门,清如许的夜色便沾了一身。” 有惊无险 我沉醉在静谧的夜晚之中,欣赏起红色月季,“一、二、三、四、五、六、七。”我欣喜地发现,比上午刚搬进来时,又多开了三朵。 闻着香气,迎着繁星,我爬上阳台围栏,然后张开双臂,在脑海中幻想着自己遨游在天的场面。 猛然,重心不稳,我从阳台翻了下来,坠落。 “完了,”可怜的我从诗意中回过神来,“天爷啊,亲娘哎!”然后,眼前一黑,大脑嗡的一声。不过,我当然没死。 只是一瞬间,当我再次睁开眼,“啊!”我一怔,此时的我正坐在轿车的后座上,旁边是我的母亲,“妈呀!”我不由得惊呼出声。然后母亲和坐在前排的舅舅同时看向我,“怎么了,依依?”舅舅关切的问到。 “啊,没事。”我摸摸头,不好意思地笑答。 “可能是太兴奋了。依依,不要一惊一乍的。”母亲冲舅舅微微一笑,然后宠溺地看了我一眼。 “这是怎么回事?”我在心里想,“这种奇怪的想法又出现了,一定不是真的……否则,我此时应该躺在太平间啊……不对,到底哪儿不对?” 等我彻底冷静下来,开始发现了事情的端倪,“重复性的情节!”我的心脏又开始狂跳,“这次与以往不同,因为我还清晰地记得事情的来龙去脉。这次的记忆并不模糊,是真实的!” “不会,我穿越了?”当我再次躺回卧室床上,望着挂在对面墙上的时钟。 “再试一次?”我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 然后,我又爬上阳台的围栏。 然后,我纵身跃下。 然后,就出现了穿越小说中才会有的情节,猛然睁开眼的我,果然又坐回了舅舅的轿车里。 “妈,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傻孩子,去新家啊!”舅舅接过话。 “可能是太兴奋了。”母亲冲舅舅抱歉的一笑。 “那,现在是几点?” “你不是自己有表吗?”母亲向我投向宠溺的目光。 我一低头,看向手腕,“是啊,我这个二!”手腕上的电子表显示的是八点多。 “是上午八点,”我在心里嘀咕,“我跳的时候也应该是八点多,难道我只穿越了半天?” 到达“新家”,我又重复地做了一遍所有事,一直到晚上八点。 躺在床上,各种想法开始涌现,我的世界观被颠覆了。我告诫自己只有静下心来才能捋清思绪。 这次我特别查看了日历,将电子表与时钟显示的时间进行了比对,而且我注意到阳台上的月季花,我这次刚进家门的时候,它确实只开了四朵,而现在已经是七朵了。 “我今天确实穿越了,而且只穿越了半天,是从高空坠落引发了穿越。”我在日记中对自己今天经历的诡异事件进行总结。 本来还有各种各样的想法想去尝试,但,我实在太累了,好像是好几天没有休息一样。不知不觉中,我已沉沉睡去。 学校生活又开始了,一睁开眼,已经是周一的清晨,我从床上坐起,伸了个懒腰,“头好疼啊!”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昨天发生的事情,呃……也许是前几天发生的事情。 还是熟悉的生活,起床,吃早饭,上学。 虽然我转到了新学校,但是因为我外向的性格,很快便与班上的同学熟络起来。 “反正在哪儿上都是一样无聊。”当母亲问起我进入新学校的感受时,我如此答道。 接着,我便听到了筷子打到我头上的声音。 临近中考了,繁重的课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唯有在每天入夜后,我才会猛然想起自己的那一段经历。还没待我深入去思考,上眼皮就深情地吻向了下眼皮。 重复的日子一天天过去,诡异的经历被我暂时封存在日记里。 然后是中考。 然后是中考之后漫长的暑假。 我考得不错,收到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后,母亲决定带我去北京登万里长城,说是为了磨砺我更加顽强的意志。 我似乎已经把那件事渐渐地遗忘了,虽然觉得心里一直都有些不对劲。 我清晰地记得,那天是七月十号。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啊,好风光。”我唱着和母亲从长途汽车上走下来,置身于溢满阳光的世界里,“真是艳阳高照的好日子!” 买到门票之后,我与母亲就开始了长城之旅。一开始,我们都很兴奋,奔跑,拍照,说说笑笑,全然没有意识到时间在流逝。再到后来,我们都有些累了,然后你会发现我们的步伐发生了这样一系列的变化:小跑,快步走,大步走,小步走,走,“爬”。 两个人都保持沉默,专心致志地迈着沉重的脚步。大颗的汗珠开始顺着我的脑门,脖子往下流,“呼哧,呼哧,”我喘着粗气,“妈,我们歇会儿。” “好,歇会儿。”意在磨炼我意志的母亲也已经累得不行了。 我们找了一处荫凉地,铺上报纸坐下。清风很快吹干了我们身上的汗水。 “游客真不少啊!”母亲悠闲地扫视周围。 吃了些零食,喝了半瓶纯净水之后,我捏捏酸痛的腿脚,又为母亲捶了捶背,然后站起来在周围溜达。 从长城上远眺,苍翠的山脉映入眼帘。山在安静的世界里连绵起伏,我感叹道,“壮美,这就是壮美!” 后来我想起那时稚嫩的我,当然还不知道,纵然再壮美的坚不可摧的河山,也不过转瞬便会幻化成了巨大的思维黑洞中的一个点。 而此时的我,觉得自己在天地之间就如同蝼蚁尘埃,无比渺小,无比脆弱。 “依依,”母亲呼唤着我的名字,“差不多了,天也快黑了,咱们往回走。”看着很多游客都开始往回走了,母亲如是说。 “好!”我牵上母亲的手,大步流星往回走。长城依山而建,根据山的走势时高时低。平缓处,我与母亲散步一样的走;高度差大一些的地方,母亲则放开我的手,任由我跳跃奔跑。 又是一个具挑战性的地段,我纵身一跃,妄想着跃过这约有十几级台阶差的地方,飕飕的风声过耳,我隐约听见母亲在喊“危险!” 校草同桌 然后,竟然不是摔得鼻青脸肿,而是迎上了母亲的微笑,“发什么愣,照好了吗?” 当我看清自己四周的一切,我的脑子嗡的一下炸开了,熟悉的感觉,不同的地点和时间。我马上看了看表,上午十点。 然后我不顾母亲焦急的呼喊,转头就跑,找到坡度大的一段,又是一跃。 落了地的我,立即感觉到从脚踝处传来的钻心的疼痛,然后强撑着看了一眼表,仍然是十点。 这样做的后果便是,我得在家里的床上躺上一个多月。 “一个女孩子家,每天疯疯癫癫,这回好了,再也不带你出去了。”母亲一边责骂自己,一边往我嘴里灌皮蛋瘦肉粥。 而我的心思却不在这,“为什么不行呢?难道我的推断错了?从长城上两次跳跃的过程看,一次达到了穿越,一次没有。而且这回成功的穿越也只是让时间倒退了几个小时而已。到底是什么造成了影响?” “咳咳,”我被粥呛了一下,“好了,妈,我自己喝,我的手又没骨折。” 母亲看着我,叹了口气,然后把碗递给我,转身出去了。 我双手捧着粥,却没有心思喝,“那就一定是高度的问题。如果坠落距离太短的话,不会引发穿越,对,一定是这样的!”这样想着想着,后边的话就喊了出来。 立刻,母亲疑惑地走进来,“又怎么了?!” 而我的猜想立即就得到了落实。 寂静的夜晚,虽是万家灯火,你却不知道我是如何忍着疼痛,拖着还未痊愈的右脚,再一次爬上阳台的栏杆。 抱着必死的决心,不杀身便成仁,反正我在母亲那里早已被认定为精神不正常了,“就算摔死,我也不要郁闷死!”怀揣着这种信念,我乘着风,飞入夜幕中。 然后,我发现我仍然躺在床上,不同的是,手里没有捧着粥,衣服也不一样了,“我穿回了昨天哪!”看到日历后,我的心安了下来。 “没错!”然后我又发现,我这是纯粹的魂穿,虽然保留有记忆,但是我带不回任何实体的东西。 我为什么会具有这样的能力?别人在这样的条件下也能穿越吗?这是不是说,我们可以通过改变一些原来的事情,而达到改变自己命运的目的?如果是这样,我们的生命该做如何解释?我们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 我头痛欲裂,虽然我知道的越来越多,但同时我也越来越恐惧,我开始怀念没有发现这一切的时候,怀念那个单纯的我。 从那以后的一个多月里,我老老实实的养伤,等待开学,尽量不让自己去想这些事情。 成为了高中生后,我更加卖力地学习。因为我从小就以父亲为榜样。说起父亲,他好像在我的生活中根本不存在般,连母亲都很少提起他。我只知道那个我并没有多少印象的父亲,以前在地质研究所工作,是个博士,与母亲结婚后没几年就去世了。 虽然已记不清父亲的音容笑貌,但是每次看到父亲的照片,仍然有非常亲切的感觉。 每年到了父亲的忌日,我和母亲都会为父亲买一束满天星,母亲说那是父亲最爱的花。祠堂里父亲的照片旁一直都摆着一块红色的心形石头,母亲每次都会深深地注视那块石头一会儿。 我一直都以为那是父母的定情信物,或是有什么别的含义。因为怕母亲伤心,我也一直没有问过。 岁月流逝,母亲仍然是那么的美,我猜想我的父亲和母亲之间一定有一段非常浪漫的爱情故事。 多年后,我突然明白,有些爱情已不能单纯用浪漫来定义,因为,它已经超越了时间,超越了生死,超越了命运。 新的学期,新的学校,新的同学,还有一个崭新的我。 很快,我就和我的同桌施诗成为了至交,我们在一起无话不聊。某天晚自习,我嘴一秃噜,就把自己的穿越经历说了出来。她听完我绘声绘色的描述之后,只摇头晃脑的说了一句,“子不语怪、力、乱、神。” “你丫,根本就没听进去啊,”我生气了,“我可不是对谁都会说这些事的,我连我妈都没告诉。” 只见施诗一脸惊讶,“是吗?你应该早些告诉母亲大人,不然病早好了。” 我立马就挥过去一拳。 转眼间,已经上高二了。我和施诗虽然不在一个班了,但仍然保持着友好的“外交”关系。 时光如流水,青春乱飞花。 在这个时代,早恋已不稀缺。比如美女施诗同学就有众多的追求者,不单是同年级的,连师弟们都拖我给她送情书。 “哎,”有一天,我抓住几个托我给施同学送情书的师弟,劈头盖脸的问道,“你们为什么单喜欢施诗,难道就没人看的上我吗?”几个师弟哪见过有师姐这等气势,顿时都花容失色。 “咳咳,”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的一人走了出来,“不要为难师弟们了,这个问题我替他们回答。” 当我看清此人的时候,师弟们早作鸟兽散。 “那你说说!”我盯着我的同班同学,也是我的死对头白沙说。 “脾气太糟,不像个女孩子嘛。” “本姑娘什么脾气,用的着你管!”说完这句,我就后悔了,这真的是恼羞成怒啊,这样他不就更有把柄了吗。 之所以我带着这么大火,倒不是因为他说出了我的缺点,而是因为我与他早有过节。 从上小学以来,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但是,我确实是那种死学才能出成绩的人。上了高中,周围都是人才,我不得不更加努力,但是怎么也考不过他。那也就算了,我竟然从没看见他埋头苦学过。 这个白沙,确实也是个人才。今年刚带领学校篮球队在市里比赛得了第一,学习又好。所以,本校的女生早已把他尊为“男神”。 跑去篮球场看比赛的女生,大多数都是冲着他这根大校草去的。 可是这根草,后来竟然成了我的同班同学,甚至……同桌。 我们本来不是同桌的。 误会加深 只是在高二下学期,我的成绩一直下滑,而白同学始终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所以,某天班主任把我们同时叫到办公室,希望白同学能够多帮助我。然后,白同学就热心的说,“要不,把我们调到一起,这样更有利于我们相互学习。”然后,是班主任欣慰的笑。然后,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当我翻阅课本复习一天学习的课程的时候,我看到白同学在修指甲;当我埋头于各种练习题中的时候,白同学还在修指甲;当我做完练习开始预习新课的时候,他仍然在修指甲。 “亲,再修你的指甲就没啦!”我真搞不明白,一个男生这么在意这些细枝末节。 “没有学习上的问题要问我吗?” “算了,看你修的那么认真。”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白沙同学就没有认真看过,”我心里想,“那么这次月考,凭我这么努力,应该能把他比下去。” 可是,考试成绩一出来,他仍然是年级第一。 “白沙,老实说,你没有作弊!”轮到我们一起值日的时候,我憋不住的问道。 面对我的质问,白沙同学悠然一笑,“怎么,当初让你问问题,你一道也不问,现在后悔了。” “自恋!我就不信我这一辈子都考不过你!” “傻,你除了干掉我,就没有别的梦想了吗?”白沙望着我,耸耸肩问。 “嗯,我希望有一天可以站在世界最高的地方,但是,”我从畅想中回过神来,“现在我的目标只有一个!”我一边说,一边激动地扬起笤帚。 “咳咳,咳咳咳咳咳……”两个人满面灰尘。 青春乱飞花,时光如流水。 我正坐在看台上,全神贯注的盯着操场上正在进行的各种赛事。 “嘿,”一瓶水递了过来,“这么晒还不晒焦了呀,到时候更没人要了。” “你就不会说点好听的呀,”我望着此时嬉皮笑脸的白沙,“好歹也同桌一场啊。” “先别生气,我还没说玩呢!”白沙正了正神色,“我的意思是没人要才好,这样……” 还没等他说完,我的火气就上来了,“白沙,你要看我不顺眼就直说,找班主任再把我们俩调开不就行了嘛,至于成天阴阳怪气的琢磨我吗?”我一边说,一边哭了出来,然后就往看台下跑。 他看我急了,慌忙跟了上来。我一看他跟过来了,就跑得更快了。一不留神,我踩空了一级,整个人歪了下去。随后,眼前一黑,但是并没有感觉到疼痛,因为有一个人就在我摔下去的那一瞬间,紧紧地抱住了我。我被抱在怀里,而他则重重地砸向石阶。 等我明白过来,望向摔倒的白沙:“你没事?” “傻,我只是想说,没人要我要。”他有气无力的说。 马上,他被围过来的人抬到了医务室。 “有轻微脑振荡,需要静养,叫一下学生家长。”一边医生正向班主任介绍情况,一边我看着虽打上点滴但闭着眼睛的他,心急如焚。 “傻瓜,我只是想说,没人要我要。”这句话开始在我的脑海中回绕。 “傻瓜,我只是想说,……” “傻瓜,……” 白沙被接回家休息了近一星期。当我还没想清楚该如何面对他时,“何依依同学,你可欠我一条命噢。”白沙的突然出现吓了我一跳。 “好,还是那德行。”我心里想。然后回敬道:“看来您临死之前,也不忘调戏我一场。” “调戏?我是认真的呀!” 可是我无论如何也无法从他脸上看出“认真”二字。 后来我才明白,白沙的心就像他的学习成绩一样,是我永远都猜不透的。 自从白沙的玩笑表白之后,我们之间的气氛开始变得尴尬,更确切的来说,每次他坐在我身边,或跟我说话,我都觉得有些不舒服。 所以,一天我找到班主任,“老师,能把我和白沙同学调开吗?” “怎么了,你们吵架了?如果有什么事,我替你们调解。” “没有,就是感觉不舒服。我觉得把我们调开对我们的学习更有利。” “那,行。” 然后,就是教室里白沙对我的怒目而视…… 我的心情糟极了。 正值青春期的我,接受着母亲默默的关注。 “依依,有什么烦心事吗?”母亲看着正在书桌前发呆的我,然后递给我一杯牛奶。 我回过神来,“不知道,就是心情不好。” 母亲看着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突然问到,“有喜欢的人了吗?” “妈,我才多大呀!”我不好意思地说。 “没关系,有喜欢的人也没事,妈妈也是从你这个年龄过来的。只是当你也到了这个年纪,希望你少走些弯路,希望你面对朦胧的感情的时候,知道该如何处理。” “那,妈,”我小心地问,“你能告诉我什么是爱情吗?” “孩子,你长大了。”母亲冲我微微一笑,反问,“你是怎么理解的呢?” “我说不上啊,但是那种感觉一定很美好。对不对?” “嗯,相爱只是一瞬间的事。” “如果,相爱只是一瞬间的事,那么我希望这个瞬间可以定格。” “傻瓜,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永恒的东西,即使人心也不能。你现在不信,不久后就会明白了。” 我尚不能理解母亲的话,但是看得出,在母亲的经历里,一定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妈,你能跟我讲讲你和爸爸的故事吗?”第一次,我冒着胆子问。 “这个故事有点长,”母亲慈爱的摸着我的头,“但是,既然你今天问了,那我就讲给你听。” 后面的故事,被我认真的记录在日记中。 那年,母亲已满二十五岁。之前虽然不断有人给母亲介绍对象,但都被母亲回绝了。母亲并不想早结婚,她一直觉得婚姻要随缘,没有感觉就结婚,一定是把婚姻当成了儿戏。 但是到了该出嫁的年纪,又迫于父母的催促,所以母亲不得不去应付一下介绍给她的见面对象。 父母往事 五月的一天,母亲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来到省动物园的门口,安静的等候着。不一会儿,天空竟飘起了蒙蒙细雨,母亲来的时候因为匆忙并没有带伞。本来她想立即回家,但是又想到做人要讲信誉,既然答应了人家来见面,人没见到就回去了,确实也说不过去。一开始雨下得并不大,“再等会。”母亲对自己说,然后找了一个店铺进去躲雨。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 “人怎么还不来?”雨越下越大了,母亲有些着急。 “对啊,约会的时候应该是小伙子等,姑娘迟到才对啊?”店铺的老板笑着对母亲说。 母亲有些不好意思,随即一想,“不对,自己躲在店里,对方当然找不到自己。”所以就又冲进雨里。 这时,一个打着黑伞,西服革履的男士快步走了过来,只见他绅士地将大伞倾向母亲这边,“你好,见到你很高兴,我是何雨庭。” 这,就是我的父亲。 父母相遇后,相处的很好。相识,相知,恋爱,结婚。 “第一次看到他,就有一见如故的感觉,所以我才同意和他相处的,”母亲顿顿说,“相爱只是一瞬间的事。” 但是,婚后的生活并没有母亲想象中温馨。 我的父亲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所以他不得不辞去地质研究所的工作。母亲为了父亲能得到更好的疗养,也辞去了省城的工作,和父亲一起回到乡下。 父亲的病却没有好转,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原本和谐幸福的两人开始出现争吵。那时的母亲已经怀孕,为了保护我,无奈之下就把父亲送入了精神病院治疗。 三年之后,父亲病逝,只留下了一本笔记和一块石头。 我的鼻子开始发酸。而母亲面色沉静,让人看不出悲喜。 “妈,我想看看爸爸留下的东西。” “嗯,你等一下。”母亲转身进了卧室。 父母的爱情没有我想象中的浪漫,他们的婚姻生活,即使是现在的我听来都觉得有些心酸。在母亲的介绍中,唯独对两人的相遇描述的非常详细,而其他的事情则是轻轻带过。母亲竭尽全力的回忆着美好的瞬间,却将痛苦独自埋入心底。 “这就是你爸爸留下的。”母亲说着,将一个厚厚的黑色漆皮本子递给我。 “您看过吗?”我接过厚重的本子。 “看过几页,”母亲将目光移向窗外的夜色,“这是他在住院期间写的,笔记潦草,内容扭曲,我实在看不下去。” 翻开已经泛黄的纸张,我不敢去看,我紧张极了。这是现在我生存的空间里,唯一能够让我触摸到父亲的东西。 抱着父亲的笔记,我沉沉的睡去。 我梦见一块红色的石头从天空滑落,正好砸在我脚边,我拾起它,握在手心,然后,周围的人都离我而去,周围的世界也开始崩塌。喊叫着,我从梦中惊醒,出了一身的冷汗。 回到学校,继续我的高中生活,枯燥,无奈,紧张,压力。而林宇已经彻底不理我了。 成长的好处就是,我的心比原来更加的清明,坦然。 时间从我身旁走过,然后一去不回。转眼间,就到了毕业的季节。 “想上哪个大学?”施诗陪我在操场上踱着步。 “人民大学。”我答道,“你呢?” “师大。” “那看来我们都要努力了。”我们相视一笑。 突然间,我看到操场对面的梧桐树下面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白沙?” “走,我们跟他打个招呼。”施诗拉着我往前走。 我跟白沙已经有近一年时间没有说过话了,高三又不在一个班,所以连机会都没有。其实对他,我一直心有愧疚,当初他确实是救了我,而我的态度一定伤了他的心。 这样想着,我们就已经走近了。但是,走近之后我才发现,那棵树下,不只白沙一个人,他背向我们,一个女孩儿正抱着他哭。 “这小子还真是风流啊!”看到这一幕,我转身就走。 走着走着,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然后我无力地坐在操场的看台上,“就算我承认我也喜欢他又怎么样,”成长中的我开始勇敢地面对我的内心,“在感情面前,谁也不低谁一等,况且是他先表白的。虽然,我现在还不敢确定他对我是否是认真的,也许我应该相信他当时说的话,也许我应该给彼此一个机会。”我的声音越来越小。 施诗在我身边默默地听着,风拂动着她的长发,轻柔的发丝撩拨着我的脖子。我终于忍不住,趴在她身上,大声地哭了出来。 静谧的夜晚,下起了稀稀疏疏的小雨。我想着母亲曾对我说的那些话,“傻瓜,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永恒的东西,即使人心也不能。你现在不信,不久后就会明白了。” 我的心里很乱。随手翻开父亲的笔记,慢慢地读着,然后,我就被深深吸引了。 彭祖,是长寿的代名词,也是中国古代寿星佬的原型。据说他活了八百多岁。 在中国古代,有两个星宿,被认为与福寿之相有关,这就是角、亢两宿。人们相信,日夜盘旋在天上的各种星宿,能主宰人未来的命运。希望像星宿一样长存的人们,认为见到天上的南极星会添寿。于是,寿与星便连在了一起。 亿万年前的某天,角宿的一颗小恒星发生了爆炸,爆炸产生的巨大能量致使无数的碎片散落到浩瀚的宇宙之中。后经过某些能量的冲击,一块碎片脱离了原来的轨道,坠落向地球,经过大气层的灼烧,最终沉入大海。 它在大海中沉睡了亿万年,又经过地质变迁,被一位探险者从一座不知名的孤岛上发现,然后又经过百年流转,这块石头到了父系氏族的某位祖先手中。一代代作为传家宝继承下来。 战争年代,石头遗失,漂泊流浪之后,被一位收藏爱好者视为珍品。 我屏住呼吸,接着往下看。 父亲便是这位收藏爱好者的好友,他们是大学同学。这位朋友的父亲是旧社会的资本家,很有钱。凡富人,大多以收藏为好。但是这位朋友自从收藏了这块红色的心形石头,生活开始变得苦不堪言。 轮回秘密 在一次聚会时,朋友与父亲谈到这块石头。 “你从哪里得到这块石头的?”父亲问。 “在离原的一个古董市场上。当时我觉得这块石头很特别,听那的老板说,这是块陨石,所以也没多想就买了回来。可是买回来没多久,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在我的身上发生了。” “什么不可思议的事?” “有时候,我会觉得生活是轮回的,是一个走不出的圈。我当时就想,我是不是精神上出了什么问题。” “有没有去看医生?” “看了,可医生说我是最近太累了,缺乏睡眠造成的。于是,那几天我没有出门,一直在家休息,希望幻觉不要再出现。” “后来怎么样了?” “我每天都做梦。我突然发现每次的梦境都有一个共同点,”朋友的眼睛一亮,“我总是梦到那块石头。” “你买回来的那块红色的陨石?” “是,所以我想,我的幻觉一定与那块石头有关!” “你把石头买回来后,是如何处置它的?” “天哪!我一直都把它放在我的床头柜上。” “后来呢?” “发现了它的怪异之后,我把它拿出了卧室,锁在了书房的保险柜里。” “然后就没有再做过那些梦?” “对!” “能让我看看那块石头吗?” 随后,父亲便被邀请到朋友家,见到了那块石头…… 我把自己失恋的心情重新整理,把所有的注意力转移到父亲的笔记里。然后我就发现了,父亲倾尽自己一生来守护的秘密。 当时父亲从朋友手中接过这块石头,顿时觉得一股寒意袭来。“好凉!”父亲说,“而且心情莫名的烦躁。” “就是这种感受,”朋友说到,“这种感觉曾经困扰了我很久。” “我想拿回去做个研究。”父亲用手摩挲着这块石头说。 “好,要不干脆就送你,这个东西确实很诡异。” 后来,父亲在这块石头上凿了一个小孔,对凿下来的碎屑进行了化验分析。“这确实是一块来自外星系的陨石!”父亲在笔记里写道,“除了构成陨石的基本成分外,还有几种物质无法测定出来。这些物质在人类现有的知识里没有记载。” 父亲陷入了苦思冥想之中,他开始猜测这块石头的来源,并为它加入了一些人文色彩。 后来,这块石头,改变了父亲的命运,也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五月九号,父亲的忌日。 母亲将一束美丽的满天星放在父亲的遗像旁边,而我正出神地盯着那块石头。 “好孤独的石头!”我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自己会说这样的话。 “就像他一样。”母亲的这句话像是应和我,又像是对自己说的。 然后,我们都沉默着。 我把那块石头拿了回来,说想留作纪念,母亲默许了。 晚上,握着红石,我躺在床上开始胡思乱想。 迷迷糊糊的,我看见一棵梧桐树,树下白沙背对着我,一个女孩儿正在他怀里哭泣。 随后,我就听到了下面的对话。 “你是块石头吗?为什么我追了你三年,等来的依旧是你的冷漠?” “对不起,但是我告诉过你,我早就有喜欢的人了!”白沙轻轻地将女孩推开。 “别骗我了!我从来没见过你和什么人交往。” 白沙叹了口气,眼睛里划过一丝落寞:“有些感情不是能用眼睛看到的。” 我瞬间清醒,抚抚额头,一场梦而已。 对于这块红石,我有很多的疑问,我想我身上的特殊能力一定就是红石带来的。 在母亲怀孕期间,因为无法抵制对父亲的思念,就把父亲最珍爱的红石带在身边,日夜不离。但是,红石就像有魔力一般总是给母亲带来困扰,以致她每晚都会做相同的噩梦。 有一次,母亲把红石带给了正在住院的父亲,然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它。直到父亲去世那天。 母亲轻轻掰开已经僵硬的父亲的手,那块红色的石头就从他手中滑了出来。母亲将它拾起,收好。后来,把它摆放在了父亲的遗像旁边。 而那时候,我已经两岁了。 把手中的石头放在枕边,我又翻开了父亲的笔记。关于父亲的笔记,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凌乱不堪,笔记前半部分的字迹还是很清晰的。我猜测一定是父亲没得病时,就已经开始做这些记录了。 三月。 我已经发现了红石的秘密。每次当我握着那块石头,而且精力较集中时,我就不自觉地回忆起自己的过去。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握着红石从办公室出来,急匆匆地下楼,一个趔趄,一脚踩空,摔了下去,本以为会摔得鼻青脸肿,不料再次清醒后,自己竟坐在之前的办公室里。 我拿着石头不断地进行实验,终于发现了它的秘密。当我把这些汇报上去后,只得到了上级严肃的批评,没有人相信我,他们都认为我疯了。 那时候,我也怀疑自己是否真的疯了。直到那次我真的穿越回了童年时期,而且又不得不重活一遍。在那段漫长的岁月里,我孤独而恐惧的活着,一直熬到又见到那块石头的年纪。 从此,我不敢轻易地再做什么实验了。我的精神实在熬不住了。那块石头也被我束之高阁,不再轻易去触碰。 不知如何纪年,我遇到了我的妻子——安晴。 那天,我因为工作而耽误了时间,而且又下起了大雨。当我匆忙地赶到约会地点的时候,并没有看到等我的白衣女孩。第一次见面,我只知道她身穿白衣。 雨越下越大了,我看到动物园门口不远处的某店铺前聚着很多人,出于好奇,我也走了过去。举着伞的人们纷纷议论着,我拨开人群,眼前的一幕让我立刻惊呆了。 那个美丽的女孩,乌黑的发丝散落一地,洁白的裙裳像百合般绽放在一片血泊之中。 我的眼前是模糊的,只记得听见由远而近的警笛声,然后,几个人把她抬上了救护车。 人群已散,而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后来的那几天,我整夜的睡不着。随后,我就想起了红石。 “对,红石,我们不能就这么死去!” 匿石藏心 父亲手握红石,回到了下着雨的那天。他特地换上西服,拿上雨伞,早早的跟单位请了假,然后焦急地赶向动物园。可是半路上还是下起了雨。“千万不能晚,千万不能晚……”父亲在心里祈祷着。 对于红石,父亲虽然能借助它回到过去,但尚不能精确到每分每秒。 一边,母亲正躲在店铺里跟店铺老板交谈。然后她决定冲进雨里,甚至忘了跟老板借一把伞。而此时,是父亲加快的脚步。 出乎意料的巧,父亲赶到的时候,正好迎上了冲出来的母亲。 “你好,见到你很高兴,我是何雨庭。” 两人身后,一辆汽车正飞驰而过…… 母亲也许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她与父亲的缘分,早在另一个时空就已经开始。她对父亲熟悉的感觉,也许就是来自另一个生命中的一抹鲜血。 我的生活仍在继续,而我的思绪却短了路,尤其是当我面对母亲的时候。如果我把这些告诉母亲,她应该也会像对父亲那样,把我当成一个神经病。其实,知道了这些又有什么用,极力地让别人相信又有什么用。 多年以后,我问母亲,“妈,你相信这世上有轮回吗?” “那是迷信,但是我希望有。” 有些事物,是无法用当前的科学来解释的,所以人们对其进行幻想,揣测,那些想法后被证实与科学相悖,然后它们被称之为迷信。 然而,无法被证实的那些呢? 有时候,我想,这块石头应该是命运的巨大机制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 拥有这块石头,我们也许可以回到过去,去改变那些痛苦的经历。然后,我们会选择活在一个结局相对比较好的时空里。可是在另一个时空,此刻的我们或许已经死了。难道在那个时空里,我们的突然离去,不会让人感到心痛?不会给爱我们的人留下遗憾? 我们会无知地以为,是我们改变了世界,殊不知,却是世界宽恕了我们。 五年后,在高中校友的聚会上,我得知白沙去了美国。从此,我们天各一方,终成陌路。 四月十九日,当我打开电脑,便看见了这样的一则新闻。 四月十八日早晨,美国的一支登山考察队在珠峰南坡的“爆米花田”处遭遇雪崩,一行十五人中,六人罹难,九人失踪。 每个人的心都装着两面窗户,一面朝向美好;一面对着丑恶。但是,命运对我们始终是公平的。当你无意中打开一面窗的时候,当你开始忍受不了或是厌倦了的时候,你还有另一个机会去选择。 五月,我第一次登上珠峰,世界上最高的地方。 站在峰顶,映入双眼的是皑皑的白雪,那时,我望着手中血般鲜红的石头,我好像看到了父母的爱情,轮转的时空,倾心的往事,难舍的今生。然后,我闭紧双眼,纵身飞入了这个纯洁的世界中。 …… “嗯,都说出来了,现在感觉怎么样?” 何依依回过神来:“好多了。” “我相信你,但是你也要相信我,你现在有了孩子,这块石头在你身边有百害而无一利。” “可是我应该怎么办?” “把那石头交给我,只有我才能解决。” “我怕出什么意外,怀孕以后就把石头拿回老家了。一会儿我把老家地址写给你,它就被埋在老家院子里的菊坛下面。” “好,听我说,从今天开始,你就与那些事情没有任何关系了,你有爱你的母亲,丈夫,很快就会有一个可爱的孩子,要幸福快乐的活着。” 透过镜子,顾远山看到矞云从身旁的紫金签筒里摇出一支竹签,然后拉过何依依的手,放在她的手心:“从此以后,你便好了,所有困扰你的事情都会无影无踪。如果你以后再遇到什么困扰,就去逢原宝山三途祠找我。” 何依依点点头,说到:“谢谢你,南婆婆。”她拿着竹签,看向上面,那里出现了几行小字:白日终须依山尽,南柯一梦误痴人。而今看尽江山寞,晓至幽怨销无痕。 顾远山正看得入神,幻镜中的金光一下子熄灭。 “在干什么?” 顾远山转过头,见到矞云,激动地说:“我看到你了,我在镜子里看到你了。” 矞云点头,说:“以后你觉得无聊就可以透过这镜子见到我。” 矞云和顾远山一前一后,从云端降落回竹林之中。 刚一落地,顾远山就问到:“为什么那个女子称呼你南婆婆?” “这是我在浮世的身份。”矞云说着款走向木屋。 顾远山紧随其后,追问:“可是,你这么年轻,就算是尊称,这婆婆二字也很难使人叫出口,你完全不是老婆婆的样子。” 矞云坐在屋内一张堆满简牍的案几旁,斟了一盅茶,回答到:“他们心中所想即为眼中所见。” 顾远山挠了挠头,看向矞云放在案几上的红色石头,问:“这石头真有那么神奇?” 矞云将石头递给顾远山,说:“这是凤心石,是五件灵器之一。” “五件灵器又是什么?”顾远山端详手中石头。 “五件灵器分别是凤心石,凤脉镯,凤灵梳,凤骨箫,和凤羽衣,它们都是凤凰石幻化而成。凤凰石本是我们鸿蒙的州系长——石解语心爱之物。一次他到这意识地球监测巡查,从黑洞通道回去时,误丢此石,再来寻找,凤凰石已经幻化。回鸿蒙后,他终日颓废。后来,东亭先生告诉他,凤凰石所幻化的五件灵器均需沾染浮世之念才有合体可能。于是,我就被派往此地,守护灵器。” “这个鸿蒙在哪里,意识地球又是什么?” “鸿蒙,就是鸿蒙州系,它是我和清都的家乡,在我们存活的时空,是十个星球划为一个州系,鸿蒙就是我们所处州系的总称。而意识地球就是此地,是浮世之人存活的地方。它现在被黑洞封存,很不稳定,还在我们州系的观测实验阶段。” 矞云品一口茶,掩饰掉心里的一丝不安,起身从案几旁的书架上取出一只镂空的木匣,说到:“凤脉镯也该再次送出去了。” 几度秋凉 秋风再一次拂过大地。 谢夕西回到家,坐在沙发上,环顾四周,目光扫过墙上所剩无几的画。那几幅,都是陆西星生前最爱的名家油画。她突然想到:“这几幅画也应该为他烧了去。”谢夕西不愿看到他的画触景生情。她时常会想起陆西星冰冷的双手握住的那幅用血画成的玫瑰图,那是他最后一幅作品。 陆西星的突然离世,让谢夕西几近崩溃。就在她意识混沌的时候,一串声音从脑中空白地带袭卷而来,“不要灰心丧气,涵泳阁有救他的东西。”她想起在陆西星的追悼会上,金钟说过:“你是陆西星的心伤,他是因你而死,也会为你而生,就看你愿不愿意。如果你愿意,就来涵泳阁。” 谢夕西想起这些,急匆匆赶到涵泳阁。 金钟对谢夕西说到:“就知道你会来。” “你这里有我需要的东西,可以救陆西星的东西。” 金钟转身从后面的古董架子上,取出一只长方形雕工精致的木匣,递到谢夕西面前:“就是它,是南婆婆让我交给你的。” 谢夕西接过,打开木匣,看到了面放着一只蓝色的玉镯,说到:“真的有用吗?” “南婆婆说,至少可以不让他那么伤心,那么无助。” 那一年,对于谢夕西来说是极为悲催的一年。她不单丢了图书馆的工作,又为考虑到房价的暴涨而搬出曾租住了四年的感情深厚的公寓。 面对她的愁眉苦脸,陆西星的眼中却尽是期待:“怎么样啊,姐?反正你现在还没找到合适的房子不是?” 夕西似乎是下了决心:“不行,绝对不行!” 西星叹了口气,转即说到:“你是我亲姐还不行吗?我现在挣的钱还不都是给你花的吗?” “放心,我一定会尽快找到工作和房子的,我不能连累你,现在我们都大了,你也该为自己的前途和生活好好打算了。”谢夕西说这句话时并没有察觉到西星眼中划过的一丝失落。 “如果没有你,我可能连大学都不会上,还谈什么前途。再说,星星要永远围着月亮转!” 夕西恍然间想起了多年前西星曾对她说过这句话。 陆西星和谢夕西在同一所孤儿院长大。一开始陆西星极其孤僻,不合群,总是受欺负,但是遇到夕西后,便发誓要永远陪伴在她身边。 那时,夕西看到梧桐树下孤独的背影,走近,疑惑地问:“弟弟,你怎么不和别的小伙伴一起玩儿啊?” 西星仍然把头靠在双膝上,不肯说话。然后,就有两只手分别沉沉地按在的他肩头,西星感到温热的气息再次传来,“有人欺负你了吗?” 夕西望向那追闪艘坏氐乃槠崆岬刈谒肀撸骸案宜担依凑饫锖芫昧耍冶;つ悖 蔽餍腔夯旱靥鹜罚鞘彼难劾锫空娴募岫a 两人认识后,夕西发觉到西星有画画方面的天赋,珍惜他的才华,就放弃了自己上大学的机会,一直打工给这个弟弟赚取生活费用。 西星上大学后,夕西也在保障机构的帮助下,到市里图书馆工作。 一开始两人的生活很是艰难,为了让西星安心学习,夕西瞒着他在一家超市上夜班。所幸的是,陆西星的能力得到了有识之士的肯定,刚上大三,就被推荐到一家知名的广告公司实习,待遇不菲。 眼看生活有了起色,夕西却因为某些原因接连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进而被辞退。 没了工作的她,决定先卖掉一些自己的东西,还上欠着别人的钱。所以这些天她一直选择在逢原最繁华的步行街摆摊,除了每天要随时注意城管的围追堵截,以便第一时间逃跑外,还要忍受陌生人的灼灼目光。当然,这些事情很快就被陆西星知道了。 夕西正木木地蹲在自己的书摊旁,发着呆,突然就被一只手抓住胳膊,着力拽起。 “你干嘛呀,西星?”夕西望了眼身边高高的微瘦的身影,一边揉着有些疼的胳膊。 “谢夕西,我不准你干这些。” 夕西缓过神来,叹息着:“对不起,给你丢人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走,跟我回家。”西星拉过她的手:“你为什么连辞职这么大的事都不告诉我?” 夕西心里满是委屈,默默地跟在他身后,然后突然抽出手,转身跑回去:“我的书!” 西星也停下脚步,转过头来望向夕西,叹了口气,就走过去帮她收拾,他帮夕西把一摞书绑在自己的自行车后车座上。 夕西掏出钥匙打开车锁,骑上另一辆自行车,两人一前一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接近一个十字路口,夕西说:“西星,你回去,我该往西走了。”她轻声轻语,害怕西星会再次生气。 前面陆西星的车“吱”的一声停住。“你去哪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退了值雨路的那套房,”他转过头来目光灼炽,“说,你要去哪儿?” 面对质问,夕西一时不知该从何说起。她本来是想找个机会向弟弟解释的,比如,最近兰西路的房租都涨得厉害,所以暂住好友那里,等物色到便宜一点的就搬过去。至于工作,她一直都在找,可是自己一没学历,二没背景,找份工作真比登天还难,终究自己又不好意思再去找社保机构。 夕西这样想着,眉头紧锁:“一会儿去朋友那里。” “什么朋友,我怎么不知道,男的?”陆西星嘴角略带无奈。 “是静月那儿。”这声音有些无力,毕竟摆了一下午的摊,夕西早已饥肠辘辘。 西星将自行车向东一拐:“先跟我去吃饭。” 听到“命令”后,夕西什么也没说,骑着车跟在他后面。 西星把车停到了一家餐馆前,这是他们非常熟悉的地方。两人进门后找了张靠窗的桌子,刚坐下,西星就把服务生叫了过来。 “木须炒肉,鱼香肉丝,京酱鸭脯……” “可以了,西星,我们吃不了那么多。” “好,米饭,两杯橙汁。”西星把菜单递给服务生,拿起茶壶倒了一杯清茶给夕西,“不管怎样,先吃饱再说。” 倾爱如海 夕西出神地望着面前的茶杯,她用手指轻轻触摸杯身上精致的青花釉,顿时觉得一股凉意从指尖袭来。 两人再次陷入沉默。 直到饭菜上齐,夕西将头抬起时,正好碰上了西星的目光,她偏了一下头,看向窗外:“西星,对不起,我本应该早点告诉你的。” “不用跟我解释了,钱我已经还了。”说到这,陆西星停顿了一下,语气变得严肃:“谢夕西,我只是希望你有什么事,不要自己一个人扛着,你还有我。” 夕西明白,每次两个人吵架或是要共同面对一些严肃的事情时,西星才会喊她全名。“没有告诉你是不想你有什么心理负担。” “可是这么多年,什么不是我们一起面对的。” “那时候,我们都还小,只能相互依靠,可是现在都长大了,有些事该学着不去依赖,独自面对了。” “所以,你就不认我这个弟弟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西星你怎么听不明白?” “不认也好。谢夕西,我倒是有事要第一时间告诉你。这个季度,我设计的几个广告创意被公司采用后,公司刚发了奖金。” “是吗,恭喜你啊,西星。” “听我说,刚领到的奖金,再加上这两年攒的钱,买套小平米的房子应该不成问题。本来,我想今天带你去看房的。” “西星,可以陪你去看房,但是我不会搬过去住的。” “为什么呀,姐?” “不为什么。” “要不,你再想想”,看到夕西一直在摇头,西星的语气软了下来:“那好,先吃饭。” 满桌子的佳肴,夕西也没吃几口,虽然这几道菜一直都是她平时最爱吃的。 天色将晚,两人从饭馆里走出来。一阵风吹过,夕西不禁裹了裹衣衫。“好凉!” 陆西星赶紧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最起码,您给我个面子,到时候去住上两天,给我那地方添点人气儿。” “好,不过先说好喽,就住两天。”夕西将外套取下,又反过来给西星重新披上,就骑上自行车离开了。 望着她的背影,陆西星无奈地一笑,然后,他好像突然间又想□□什么:“夕西,一个人小心点!” 不远处传来夕西爽朗的声音,“没事儿!” 目送,直到夕西的自行车消失于路口的拐角处。“爱逞强,从小就爱逞强。可是,你毕竟也只是个孤苦无依的女孩子呀。”西星叹着气,推着车往回走,那一摞书还绑在他的后车架上。 夕西回到静月家里的时候,发现她竟不在,所以就一个人无聊的瘫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发起了呆。 “嗨,亲!睡着了吗?” 谢夕西一下子惊醒,此时她才发觉自己刚刚竟不知不觉地打起了瞌睡,“嗯,回来啦,怎么今天这么晚?” “还不是因为你啊。” “怎么”夕西一脸疑惑。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杜静月正襟端坐在夕西身边,然后从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看,“我这几天都在忙这事,我从边缘文学群那里,结识到郑娲,然后就把你写的文章推荐给她看,看来她是很欣赏你的文风,说有时间的话,你可以去跟她见个面。” 名片散发出的淡淡幽香,让人一时神迷。 这是一张设计古朴的名片,名片的底景是荷花,而看上去似乎是墨迹未干的繁体“郑娲”两字,正悬在这一片落寞的荷花中央。 第二天的早晨,当杜静月懒懒地从被窝中爬起的时候,就看见谢夕西正在一边忙活,“准备什么呢?” “面试材料啊,对了,你看我只有高中学历,个人简历上应该怎么写才好?” “写什么简历啊!你人去就行,放心,这朋友绝对靠谱!” 谢夕西把手中的一沓材料向还趴在床上的静月扬了扬,“我就带上这些我原来写的东西。行吗?” “当然。” 夕西看到杜静月疲惫的样子,又瞅了瞅自己手中略显单薄的一沓纸。是的,她除了这些,什么也没有。 来到古道街,她找到了郑娲的爱如海工作室。推开玻璃门,走入大厅,一幅古画就映入眼帘,夕西觉得这幅画好像早就见过。 “对了。”夕西掏出郑娲的名片,“与这名片上的背景一模一样。” 正望得出神。“你就是谢女士?” 她看到一个衣着颇文艺的妙龄女孩向她走来。“嗯,你好!” “见到你很高兴!我是郑娲。” 与郑娲握了下手,夕西便跟她走到一旁的待客室。 “谢大作家可有兴趣加入我们的工作室?” “可不敢当,我哪是什么作家呀。” 郑娲一笑,“当得起,当得起,我看过你的文章,独树一帜,很是喜欢。如果你现在还在犹豫,我可以先给你介绍一下爱如海。” 夕西早就有点受宠若惊,于是用手摸了摸耳朵,安静地听着。 “爱如海是我在大学时期创办的,现在已经成立两年了,规模也不太大,算上我,这儿在职的一共就十个人。我们工作室现在主要发行《倾爱》这本杂志。”说完,郑娲用一双笑眼看着夕西。“我希望你的加入能让爱如海焕发出更多的光彩。” 面对这位亲切的老板上司,夕西的紧张感早已消散,“那我以后该如何称呼你才好? “叫我的名字就行!这里比较偏僻,如果离家远的话,可以选择在公司住,我们这儿还有一间宿舍空着。” “那就太好了!” “明天能来上班吗?” “今天就可以。” “行,待会儿我带你去看一下宿舍,你先休息会儿。” 郑娲起身走开了,夕西看到她走向一个拿着单反相机的男生,看两人的神态似乎是在讨论相机里的照片。 中午,和同事在公司吃完盒饭,夕西就准备从施诗那里搬来自己的东西,收拾一下这里的宿舍。她的东西本来就不多,除了一些她珍爱的书籍暂时放在施诗那儿,其他的都被郑娲和那位与郑娲讨论照片的同事用汽车运了过来。 “好啦!”郑娲看看收拾得差不多的宿舍,冲她笑笑,“我就住你对面,晚上有什么事,直接敲我门就行。” 无声表白 “谢谢你们啊!”夕西看向那个已累得满头大汗的男同事。 “哦,还没向你介绍,这是我们工作室的投资人,金大少爷。” “叫我金钟就好,我是郑娲的男友。” “哎!”郑娲转过脸去瞪了一眼金钟。 “你好!”夕西伸出右手。 “合作愉快!在我们公司没那么多规矩,我们平时都是直接称呼名字。” “夕西,今天下午先给你放假。明天,我们一起讨论一下近期要进行的工作。”郑娲扭过头又看向金钟,略放低音量,“你给我过来!” “又怎么了?” “谁让你乱说的,我什么时候答应做你女朋友了。” 夕西望向两个渐行渐远的身影,一阵羡慕,一阵愁怅。曾几何时,她的心早已交给一个也许再也无法触及的人。 那边,陆西星仍在准备结业考试。在图书馆查阅资料的过程中,他对一幅古画产生了兴趣。这幅古画名为《秋荷图》,是宋代词人贺铸亲笔,描绘的是秋日荷塘的颓败景象。后来历经朝代变迁,这幅古画也流落民间,不知所踪。陆西星不太了解这位诗人,倒是对他的那赋词《踏莎行》印象颇深。 这边,夕西正坐在电脑前,准备新一期的《倾爱》的序文。写着写着,就不自觉间引入了积存心底的诸多情绪。 房子不用太大,几平米就能够收容一颗流浪的心灵; 吃得不用太好,一杯热牛奶就足以填饱一个饥饿的灵魂; 衣服不用太贵,一身粗布就可以让生命沐浴清风斜阳。 我可以什么都没有,但是我依然会很幸福,因为我还懂热爱。 “夕西,我们一起开个会。”郑娲走过来拍了下她的肩。 “好,马上。”夕西赶紧保存了文档,跟着郑娲走进了会议室。 等到大家都坐定了,郑娲说到,“这个会,主要是讨论一下我们这个季度新开设的表白专栏。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请尽管提。” 说完,郑娲打开笔记本,准备记录。旁边金钟说到,“我觉得所谓表白,也就是爱情的萌芽,它能否顺利破土而出,关系到爱情的成长。” 听金钟这么说,大家立马低声议论起来,有的人还禁不住笑出了声。同事语嫣说:“那金大少,您的爱情萌芽顺利破土而出了吗?” 郑娲一听话题不对,转过头来冲金钟劈头盖脸地低吼了一句:“你能不能不参与?” “我为什么不能参与?大家都觉得我说得挺好啊!” 一看两个人又要吵起来,夕西马上圆场,“金钟说得有些道理,把表白比喻成爱情成长期的萌芽,咱们可以以此为中心,收集一些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的表白经历,以及他们表白之后的爱情婚姻情况,相信会吸引很多读者的。” 金钟听后,点了点头,然后挑着眉瞅了一眼郑娲,好像是在表达,怎么样?我的主意本来就不错! 郑娲将金钟瞪回去之后,说,“那,就这样,以刚才夕西所说为框架,细节大家再讨论一下,有好的建议可以随时提。剩下的,夕西你负责。” “好的。” 会议结束后,大家都积极投入进工作中。当然,这其中的重中之重,就是夕西的任务——选稿。接下来的很多天里,她都焦头烂额,忙得废寝忘食。如果稿选不好,其他的一切工作都不能顺利展开。 面对邮箱里浩如烟海的稿件,谢夕西的原则是分年龄层选取,所以之前要求投稿人必须注明自己的年龄范围。她一封封耐心地读着,她发现人们对于表白的感触总是会联系到初恋的那段时光。其中一封来自一位退休老人的邮件,引起了她的注意。这是为数不多的老年人的稿件。 这封稿件署名为张铁军。 我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女孩。 …… 夕西原本想知道这个故事更多的细节,后来一想,虽然老人只有寥寥数笔,却把一段尘封的爱坦露在世人面前,这本身就需要莫大的勇气。夕西决定采用它。 成功的表白固然可喜,但不成功的表白以及可能连表白都没有的单纯的思念,更会让人有无尽的回味。 最后,夕西选择了三段称不上是表白的表白做为序言,这三段话拼在一起,又好像是三个人在互相倾诉着心事。 我这一生只爱过一个人。年少时,我们都太过懦弱,直到失去了彼此,才发现相守是最奢侈的梦。再次遇见她时,我终于鼓起了勇气,但是不知何时,她的身边已多了一个年轻人。我不知所措,却盼她幸福。也许,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无法相遇,但我知道,爱,从未走过。 ——张铁军 我曾默默地喜欢着她,直到她倾心地爱上别人。看她陷入甜蜜,看她悲伤失望,岁月经年,心反而更加的胆怯。也许还是爱得不够深,也许我竟连说爱的资格都没有。 ——林贤 我正喜欢着一个人。现在的他好像还没有走出悲伤,这让我不知道该如何表白。 ——杨幔 一开始,夕西把选好的稿件以及自己的设计方案一齐交给郑娲审阅的时候,还担心她会再次整个推翻。可是当看到郑娲翻阅的速度越来越慢时,她顿时觉得踏实了,小声问到:“怎么样?” “嗯,我只有一个疑问,就是这篇序文,形式倒是很新,但是你所说的年龄层次并没有明显地体现出来?” “哦,这个我忘了向你解释了,我在阅读稿件的时候,发现许多的文章都有相似性,所以选了一些与众不用的,主要是想表达一种爱情并不一定需要表白,这种耐人寻味的境界。这个点是我突然间想出来的,就改成这样的了。”夕西静静地看着郑娲。 郑娲一笑,“我也觉得这是个还不错的创意,只是……” “怎么?” “你可把金钟的方案给放弃了。” “这个,我在后面会有补充。” “没关系,我早就看不上他那个主题。” 后来,这一季的《倾爱》得以顺利发行。 秋意更浓了。 图锁荷魂 这一天,夕西查看个人邮箱时发现了一封名为青草漫漫的读者的来信,信的内容是她非常感谢夕西采用了她的文章,现在她已经有勇气向对方表白了之类。 看到这样的信,夕西莞尔一笑,想,这个青草漫漫不就是表白专栏第一期中的杨幔嘛。她非常善意地回复了一封,写到,也非常感谢她对《倾爱》的支持,有好的文还要接着推荐,自荐。 没想到这个杨幔又把自己的微信号发了过来,要夕西一定要加上她。夕西想,也行,多交个朋友。 几天之后,两个人就海聊起来。 “你还是学生?”夕西敲打着键盘。 “嗯。” “学什么的,文学?” “不是,我学考古。” “考古!很酷嘛!” “你也觉得很酷,原来我跟别人介绍我的专业,大家好像很不理解,说一个女孩子学这干嘛。” “他们不懂。现在,年轻人愿意学这个的太少了。” “其实我也不是多么有天赋的人,但就是感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谢,我一直拜读您的文字,觉得您是一情感特丰富的人。要不,介绍一下您的恋爱史。” “我还没恋呢,说说你的?” “太狡猾了,不愧是文人。” “就说说,你的心事不都跟广大读者公开了吗,我很好奇,到底是怎样一个人,让你如此苦苦暗恋着。” “说起他,就不得不提起我的哥哥。” “亲哥哥?” “父母去世得早,我和哥哥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可能是因为亲情的缺失,成长中的哥哥总能制造各种各样的麻烦。虽然,在爷爷奶奶的监督下,他总算是考上了大学,但是上了大学后,我的爷爷奶奶就双双去世了,哥哥为了供我上学,最终放弃了学业。我不知道哥哥到底在干什么工作,他也一直瞒着我,直到他后来进了监狱。几个月前,才被放出来。这期间,哥哥的好朋友,也就是我喜欢的那个人,一直在照顾我。与哥哥的性格相异,这个人温文尔雅。” “所以,这算是日久生情吗?” “一见钟情加日久生情。” “也很浪漫。” “更神奇的是,我们的缘分就好像是天注定的,你是我们的媒人。” “怎么说?” “还记得第一期的表白专题吗?” “嗯。” “他就是林贤,你竟然把我们同时选进了序言。” “这么巧。” “是啊,多谢你,后来我就拿着那期《倾爱》翻给他看。” “那,这算是表白吗?” “嗯,算是先启发一下他。” “你们都是讲情义的人,好好相处,祝你幸福。” “谢啦,今天不早啦,不打扰您休息了,先下线了,拜拜。” “拜拜。” 夕西看了一眼窗外的夜色,又看了一眼表,十一点四十分。 午夜,夕西却怎么也睡不安稳,她一闭上眼睛,脑海中就浮现出柳华阳的笑容,不明媚,尽是苍凉。 早起,手机就响了起来。 “喂,西星。” “喂,姐,今天周六,公司给我放假,咱们一块儿去卧龙湖转转,怎么样?” “好啊!” “你在那等着,我去接你。” “呦,什么事啊,一大早就打电话?”不知什么时候,郑娲站在了门口。 “哦,弟弟打来的,约我去卧龙湖玩儿。” “是吗,太巧了,我也打算去呢。” “也带上我呗?”金钟也走了进来。 “你是跟屁虫吗?吓我这一跳。”郑娲吼到。夕西听后,瞬间感觉高大的金钟在郑娲面前变成了一条虫的模样,就不由笑出了声。 “你又何尝不是想要去当人家的大灯泡?”金钟反唇相讥。 “什么灯泡,那是人家弟弟!” “一起,一起,正好做个伴儿。”夕西说到。虽然工作起来,大家都一本正经的,但是私下里,因为几个人年龄相近,很快就处成可以随便玩笑的朋友。夕西也喜欢极了生活中金钟和郑娲斗嘴的场景,遂不由说道:“真是欢喜冤家。” 于是,陆西星就不得不用自己新买的车,载上了另外两位‘不速之客’。 一行四人,驱车近三个小时,抵达岐山市郊。岐山群山,风景如画,卧龙湖就被怀抱在这群山中央。又花了将近两个小时的跋涉,才终于见到卧龙湖。 “我真不明白,这旅行的意义何在?”郑娲已经累得不行。 “旅行的意义就在于,你能和你最重要的人一起吃苦。” “哦,是吗,那我情愿不受这个苦。”郑娲继续叹气。 几人铺开野餐用的布单,摆上食物和饮料,然后,夕西看到西星正从背包里拿出画板和颜料,她走过去,问:“怎么,你想画这里的景色吗?” “对呀,我想在这里完成我的毕业作品。” “毕业作品,看来很重要。” 西星望向卧龙湖面,“看,那些荷花。”夕西看了过去,秋日的荷花大多已凋零,小小的莲蓬孤独地伫立在湖面上。 “哎,夕西西星,你们俩先过来吃点儿东西呀。”郑娲喊过来。 “走,先吃点东西。”说着,夕西要拉着西星向郑娲金钟那边走。夕西的眼睛却没有离开那凄美如画的湖面,“你们先吃,这山里暗的早,我怕一会儿就不好画了。” “好,那一会儿我给你拿点过来。” 西星摆好画架,望着湖面沉思了一会儿,拿起画笔开始作画。片刻之后,看到西星还在画,夕西说:“我拿点吃的过去。” “西星在画什么,这么专注?”郑娲不由问到。 “走,我们一块儿过去看看。”金钟说。 三个人走了过来。“这幅画太美了!”郑娲说。他们不想打扰到西星,就都默默地站在后面看他画。 突然,“秋荷图?”郑娲看到这几个字,好像想起了什么。待大家都看向她,“我们工作室的镇室之宝也叫秋荷图。” 西星停下画笔,转过头来:“镇室之宝?” “对,是我爷爷奶奶留下来的,据说是幅价值连城的古画。” “是不是宋代的贺铸画的那一幅?” “不知道,因为我们家的这幅画不完整,只是原画的一半,没有落款。” 那方云烟 “能不能让我看看这画?” 郑娲爽朗地回答:“行啊,就在我们工作室的正厅,你去的时候没注意吗?” 西星摇了摇头,继续作画。完成大半后,他决定剩下的回去补充。之后,几个人又在卧龙湖畔转了转,就打算回去。 “你们说有一个‘卧龙湖’,是不是还应该有一个叫什么凤的呀?”郑娲说。 “确实有一座‘栖凤山’,应该离这不远。”金钟回到。 “可能这就是源于古人龙凤呈祥的美好寓意。”夕西说。 “传说,这卧龙湖里真的有龙。”金钟继续介绍。 “这你也信?太邪乎了。”郑娲说。 “但是这湖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传说这龙神通,能上天入地,会行云布雨,平时就卧居湖底,以莲藕为伴。” “说的跟真的似的。” 回到爱如海后,郑娲带着大家去看那幅画,她还特地将画从水晶橱窗里取了出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这幅秋荷图吸引住了,仔细看上去,一抹淡淡的荷香似乎从流失的时光中飘然而至。 西星望着这幅画出神,许久,他缓缓地抬起头,说:“和我在资料上看到的一样,原画有两米长,这只是其中一半。” “是真迹吗?”郑娲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 “那剩下的半幅画在哪儿?”金钟问到。 郑娲叹了口气,“其实,我知道另一半在哪儿,小时候无意中听爸爸说过,那半幅是被我生母带走了。”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金钟,夕西,西星全部被郑娲带进了那个如烟如云的年代里。 郑娲的爷爷就是当年叱咤风云的人物,人称麦公——麦如海,而郑娲的父亲郑隐,则是麦如海的义子。郑娲小时候还见过自己的奶奶蒋小艾。她那时就常想,如果可以在这个温柔的奶奶身边度过一生的时光,该有多好。可是,蒋小艾在她上小学二年级的那一年去世了。在郑娲的生命中,她就像是一片秋叶静静地飘过,从此再寻不到任何踪影。 郑隐曾经对郑娲说起过她爷爷奶奶的故事。 那时候的社会依旧动荡不安,政商强强联姻再正常不过。在一次社会名流举办的舞会上,麦如海看上了美丽的政客千金蒋小艾,可是,那时的蒋小艾正爱恋着留洋归来的未成名画家柳文卿。 蒋小艾和柳文卿的缘起缘灭皆是因为这《秋荷图》。蒋小艾的祖上传下来的是现在郑娲这里的那半幅,而柳文卿从海外得到了另外的半幅。两人因此画而结识,之后相知,相爱。可是,蒋小艾的家族极力反对两人的关系发展,当然,这其中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是来自于麦公给蒋家施加的压力。后来,柳文卿和蒋小艾吵了一架,本来准备与蒋家合璧的那半幅画也被柳文卿带走了。此情,此事,不了了之。 麦公娶了蒋小艾以后,对她百般呵护,万般疼爱,连见惯了麦公风流的亲戚朋友都说,麦如海这次是动了真情了。可惜两人一直无子,后来,麦如海就收了他一个早逝亲友的孩子为义子。 这两幅画再次相见的时候,已经是到了郑隐这一代。 再说一说郑娲的生母柳苏,就是当年柳文卿和大作家苏淳的妹妹苏茉的唯一骨肉。柳文卿和蒋小艾分手后,与好友苏淳的亲妹妹苏茉结了婚。后来,郑隐曾猜想,柳文卿当时年轻气盛,孤傲不羁,怎么会一和蒋小艾分开,就着急和别人结了婚呢?想必也只是为了气气蒋家。因为当时蒋小艾的父亲骂过柳文卿,说没人愿意嫁给一介穷酸书生。 十年□□,柳文卿和苏茉也不能幸免,唯一令人感到有些安慰的是,那时苏淳带着他们唯一的女儿逃去了国外。苏淳曾劝说苏茉跟他一起走,苏茉拒绝了。因为那时她与柳文卿已倾心相爱了数年。这一点,从柳苏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得出来。相濡以沫的两人,先后在病痛中去世。柳文卿的画作也被销毁大半。所幸,那半幅秋荷图被苏淳一并带走了。经过这些风风雨雨的岁月,柳苏出落成了亭亭少女,为了完成舅舅的遗愿,她只身回到国内,开始寻找另外半幅画的主人。 然后,就找到了郑隐。 可是,照郑隐的话来说,柳苏对郑隐的爱并不真诚。当年,是蒋小艾了解到柳苏的真实身份,才促成了郑隐和柳苏的婚姻。这段婚姻无法用单纯的谁对谁错来评判,因为,当时柳苏答应嫁给郑隐时,已怀有五个月的身孕,这一切郑隐都清楚。 但他已无法自拔地爱上了那个纯真烂漫,喜欢说话时夹杂着几个英语单词的小丫头。 郑隐对柳苏说,“孩子你可以生下来,只是我们一定要再要一个自己的孩子。” 柳苏把腹中的那个男孩生下来后,又为郑隐生了郑娲。但是好景不长,郑娲两岁的时候,柳苏就带着男孩离开了。郑隐那时说,“要走就把你那半幅画也带走,我不想看到有关你的任何东西留在这里。” 讲到这的时候,郑娲大哭:“我难道不是她留下的吗?我又算是什么?”金钟走过去抱住郑娲,将她的泪水浸没在他宽大的胸怀中。 夕西和西星各怀心事,安静地坐着。 在那些烟雨蒙蒙的岁月中,多少人相爱终不能果,又有多少人痴恋却一身是伤。 郑娲平静下来说:“我父亲收藏过很多古玩,什么奇石异宝没见过,只是始终对这幅画珍爱有加。去年,他准备到国外疗养的前夕把这画托付给我,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好好保管。如果有一点损坏,就拿我是问。”郑娲一边说,一边将画卷收起,锁回到水晶橱窗里。 半个多月过去了,夕西仍不能从那些故事中抽离。而此时的工作室已经开始策划下一个专栏——分手的理由。她知道这绝对是郑娲一时兴起。 拿到文案后,郑娲催促夕西为第一期分手的理由写序。而夕西觉得颇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味道,冥思苦想之后,她开始敲打键盘。 旭日华阳 每一片叶子在风中舞动的节奏,都是不一样的;每一束光照耀到的地方,都是不一样的;每一只飞鸟诉说着的故事,都是不一样的。每个人要走的路也是不一样的。 为什么要分手,纵有千万种理由,也只不过是为了掩盖‘我突然发现,我已误入歧途’这一个真相。 郑娲说夕西作的序很难读懂,但是一旦读懂,就会觉得无法呼吸,像是被千万条红线缠绕进其中,挣扎不出。 夕西叹了口气:“是吗,有那么晦涩?” “夕西,我一直觉得你的心事很重。” “哪有什么心事啊?”夕西的心头一紧,对,她的心中至今仍有一处不愿意触及的空间,那里住着一个人。 “说!是谁?” “什么,谁啊?” “我连我爷爷辈的故事都告诉你了,你还不坦白坦白你的。” “唉,其实没什么好说的。” “身为作家不够坦诚,那是无耻,另外,别忘了,你还得等我给你发工资呢!” “威逼利诱啊,哪有这样的老板?” “我是觉得如果不为你解开心结,你写的东西永远会这样深沉抑郁。”郑娲坐到夕西旁边,把一只胳膊搭在夕西肩上。 “其实我不想说的原因是,我发现我爱上的只不过是一场幻影。” “爱上的不是人?”郑娲惊讶地说。 “唉,也许他从来就没有对我动过心。” “什么样的人让你这样失魂落魄?” “他叫柳华阳。” “柳华阳?!”郑娲一惊,几乎要从座位上掉下来。 “怎么,你也认识?” “哦,没什么,你说你的。”郑娲平静了下心绪。 “三年前,我还在市图书馆工作,那时,为了赚我和西星的生活费,我白天在图书馆工作完后,晚上还要到夜店里打一份工。 “那一天,我刚在路边摊吃完饭,我很没精神,正迷迷糊糊的,突然一束强光就照到我脸上,刺得我睁不开眼。然后就听到有摩托车开过来的声音,我还没来得及明白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就见有一个人向我跑过来,拉起我的手腕就跑.我们跑了很长时间,我始终是晕晕乎乎的。 “最后,我们跑到了市中心一条繁华的步行街上。那人说:‘一定要注意安全,这么晚了,怎么还一个人在外面乱走?’我说:‘我是在夜店工作,没有办法。’此时,我才看清那人的相貌,可能是我爱幻想的缘故,总觉得他不像是人间的,没准是哪座山的神仙下凡来普度众生的。 “再次相见时,我们都有些惊讶。那是个星期六的上午,他来图书馆借书,我们就聊了起来。他总是借一些有关历史,古文研究,书画鉴赏之类的书。有时候他会在这里埋头苦读上一整天,我看他这么辛苦,中午吃饭的时候也会给他买上一份,他总是有些不好意思,然后悄悄地把钱塞进我的制服口袋里。 “我们日渐熟络,我喜欢坐在他旁边的位子上,他看书时,我就悄悄地看他。有一天,他冲我一笑,说:‘要不,你做我女朋友?’我当时一愣,只是感觉他的笑容美得宛若水墨画,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再见他时,莫名其妙的,自己竟开始刻意回避。最后一次见他时,他来这里借走了一本宋画鉴赏,然后就再也没有来过。” “就这样完啦?”郑娲饶有兴致地说。 “一个月后,还书期已过,还不见他来,无奈之下我拨通了他留下的手机号码,却是已经停机。几天之后,一个包裹被投递到图书馆,正是他借的那本书,还有一些延期款。” 夕西停下来喝了几口水,接着回忆:“我翻开那本书,一枚书签就滑落出来,上面的字我记忆犹新,写的是:‘水墨千卷,悟,痴人梦醒,沉睡着的无情;百年一望,叹,万事皆休,剩下了的回忆。’那些日子里,我确实陷入了混沌之中,现在回忆起来,就像是做了一场梦。而我在梦中爱上的那个人,真的就像神仙一样,翩然而至,飘然而逝。” “你有没有想过,那个人也许还在本市。” 夕西摇摇头:“不敢想,就当做是一场梦。” “其实,夕西,对不起,我一开始就瞒了你一件事。我那个同母异父的哥哥,也叫柳华阳,他们也许真的是同一个人。” 听罢,许多难言的情绪涌上心头,夕西再次迷失在那些时光幻化出来的故事里。 这几天,郑娲一直都没来工作室,夕西向金钟一打听,得知是郑隐回来了。 “听说郑先生刚参加完他一个朋友的葬礼,从葬礼上回来后,他就一病不起了。郑娲这些天一直都在医院里照顾。” “郑先生没有大碍?” “听郑娲说,还要住院观察几天。” 中午,夕西接到了郑娲打来的电话,“喂,夕西,拜托你一件事,抱歉有点突然。” “说,什么事啊?” “我的父亲,你也知道了,他一直都藏着一个心愿,就是有生之年,能再见我生母一面。” “那,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或许,你可以先帮我联系一下柳华阳。” 夕西沉默地看着手机上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号码,心想:“这么多年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打通。” “喂?”竟然拨通了。 “喂,你好,我是谢,谢夕西。您或许不记得我了。” “夕西,怎么会不记得,我还以为你再也不理我了呢。我后来曾去找过你,但是听说你已经不在那里工作了,电话也换了。” “哦,这说来话长。” “夕西,有机会我想和你见个面,好好的和你谈谈,至少我们可以先做朋友嘛。” “哦,对,做个朋友。对了,我有一个朋友很想见你,有非常重要的事情,电话里也说不清楚,能不能约个时间,你们尽快见个面?” “嗯,你说,哪天?” 挂掉电话之后,夕西觉得心里好像有只小鹿正东一下,西一下的乱撞。“是不是又开始做梦了?” 婵娟千里 几天之后,再次见到柳华阳,夕西觉得虽然相隔数年,可是就像是昨天刚见过面。两人走入正厅,就见郑娲,金钟以及郑隐三人围坐在一张圆桌旁,沉默地看着什么。 “郑娲,这位就是柳华阳先生。”夕西走过来,向他们介绍到,“这位是郑娲女士,以及郑女士的父亲和金先生。” 郑娲站起来,伸出右手:“你好。” “你好。”柳华阳错过郑娲的视线,看向郑隐,嘴角抹过一丝难言的笑意:“郑先生?好久不见。” 郑隐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异样,随即又烟消云散:“大家都坐。” “郑先生,不知道你们找我来有什么事?” “华阳,你们母子现在生活得怎么样?” “托您的福,很好。” 谢夕西从他转瞬就换上的笑容里看出了几许苦涩。 “也许现在,我说这些有些晚了,但是,我真的怕有一天我也会突然间离开,所以,我现在只有一个心愿。” “您说什么呢,您还年轻着呢?”郑娲有些难过。 柳华阳看向郑隐头上露出的白发:“我能帮上您什么忙吗?” “你的母亲,也是郑娲的母亲,我希望能再见她一面。还有这桌子上的画,希望能和另外的半幅重新合璧。” 突然间,柳华阳竟冷笑起来:“我母亲自然是不会再见你了,而另外半幅画,我早已找专家鉴定,是幅赝品。所以,就没有什么合璧的必要了。” “就算是赝品,我也很想再见它一面,毕竟这是一幅有特殊意义的画。”郑隐无力的说。 “我们家的那幅赝品没有资格和您家里的无价之宝相提并论,所谓合璧,更是一个笑话。”柳华阳的语气变得奇怪。 “看来你们还是怨我。” “不是怨,母亲跟我说过,既然无情,何谈痴怨。” 郑隐的脸色越来越吓人:“她是说对我一点感情也没有?” “有没有,当事人自己知道。” “那就罢了。”说完,郑隐抄起铺展在桌子上的《秋荷图》,另一只手掏出一只打火机,瞬间把它点燃,扔在了地上。 “郑先生!” “爸!”金钟和郑娲连忙上前,试图踩灭画上的火。 郑隐淡淡地说到:“别费劲了,它没有存在的价值了。”说完,转身离开了。 郑娲拿起残存的古画,蹲在地上抽泣,金钟上前扶她,就听到郑娲轻声说:“她也是我的妈妈!”郑娲推开金钟,几步走到柳华阳身前:“柳华阳,她也是我的母亲,我又有什么错,这么多年,竟没能见上她一面。” 柳华阳和郑娲就这样沉默着,对立着,夕西无措的看着他们,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金钟在咖啡桌旁坐下,好像也觉得无从插手。 终于,柳华阳开口了:“也许,他没跟你说过,我母亲是怎么离开这个家的。是,当年,她已经决定好好跟他过日子了,可是他疑心太重了,最终逼走了母亲。现在,母亲在英国,身体也不好,我不想她来回折腾,你要是想见她,可以随时来,到时候给我打电话就行。” 柳华阳离开的时候,夕西也跟了出来。两人走着走着,柳华阳停住,转身对夕西说:“你先回去,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在前路迷蒙的光景里,夕西望向那一点孤零零的身影,就那样消失殆尽。 回来后,夕西看到郑娲在哭,金钟在劝她。“你要是实在想念你生母,我明天就可以陪你去英国。” 郑娲啜泣了几下,慢慢平息下来。 西星说到:“可惜了这画。” “那半幅画是假的,这半幅就应该也是假的了。”金钟继续盯着郑娲的脸色看。 “不如找个专家也来鉴定鉴定这半幅。”西星说。 郑娲看着金钟:“你不就是专家吗,是真是假还看不出来?” “我入行才几年啊,不够格。” “我倒是认识一个学考古的,这鉴定字画不知道她在不在行,不过可以请她联系一些有权威的专家。”夕西想起了杨幔。 古画的鉴定也几经波折。杨幔请教的几个专家说法不一。所以,杨幔总结了一下,对夕西说:“这幅画可以说是真的,也可以说是假的。” “这什么意思?”夕西听得云里雾里。 “说来话长。”杨幔说,“从纸张和墨迹来看,确实是宋代作品,但不是贺铸所画,应该是有后人敬仰贺铸,所以为他的词做的配画。还有民间传说,贺铸曾爱上一女子,但是遭到父母反对,后来,那女子殒身于贺铸赋诗的荷塘,那荷塘里的荷花就再也没有开过。后人为纪念此事,遂作此画。反正,这种民间传说很多,众说纷纭,不一而足。” 夕西已经听懵了:“那就是没个确切的结果呗?” “看你想要什么样的结果了。”杨幔看着重新装裱过的残画:“古画无疑,只是不知道出自谁之手。现在又被损毁,也不会怎么值钱了。” 夕西向西星叙述完这件事后,西星说到:“绝对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这画的价值也许并不在画上。” “怎么回事你知道些什么吗” “我也查过资料,看到过完整的画样,这幅画被分成两半一定是到了近代,也有可能是建国以后,反正疑点重重。这幅画给我的感觉是,它一定藏着什么秘密,把画分成两半也一定有其寓意,只是我们现在还理不出头绪。”西星话锋一转,严肃的神情转为温和:“姐,过几天就是你的生日,想要什么样的礼物啊?” “我啊,我只求你能够幸福快乐,平安健康,不给我添麻烦就行了。” “哎,谢夕西,说正格的呢!现在我有钱了,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买。要是星星月亮……。” 夕西望着这个长不大的孩子,哭笑不得:“好。那你随便,你买什么我都喜欢。” “我买什么你都得收着!” 夜色朦胧,夕西躺在床上,她想到郑隐和柳苏,又想到柳华阳,脑海交错着这几天发生的种种,遂叹息起人世的悲凉。 一场寂寞 这时候,手机收到了短消息,一看,正是柳华阳发来的。 “明天有空吗?” “哦,明天得上班。” “那么,哪天有空?” “我也不知道,最近比较忙。” “对不起,我那天的态度有点不好。” “我能理解。” “夕西。” “怎么了?” “我要回英国了。” “是吗?” “我母亲身体不好,别人照顾我不放心,也就这几天的时间了,我还是希望能和你坐下来好好谈谈。否则,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夕西望了望窗外的夜空,二十几年了,这夜色一直美得如画,可是今天,却发现它也开始衰老了,就连星星的光芒也变得黯淡。 两人最后也没能见上一面,英国打来的电话催促柳华阳马上回去,而夕西赶往机场时,正逢路上堵车,等她到达机场,飞机早已出发,去了另一个国度。 郑娲和金钟策划着婚礼,他们想给双方父母一些安慰。 郑娲创办的《倾爱》也决定停刊了。夕西接过郑娲手中的最后一期策划案,说:“怎么,结个婚不至于忙成这样,连倾爱也不办了?” “哦,主要是金钟的古董店也快开张了,我怕到时候两头跑顾不过来,所以就决定以后专心做我的小老板娘啦。” 听她这么说,夕西羡慕地说:“祝福你们啊,一定要幸福啊!” “嗯,这些话等你到了我的婚礼上面一定还要再说一遍。” “还要再说一遍,太贪心了。”夕西回过味来。 “怎么?不想做我伴娘了?”两个人打闹起来。 《倾爱》的最后一期主题是“感恩”,夕西一时对这个看似平凡的话题无从下手。郑娲就对她说起了自己创办这个工作室的最初想法。 “我一开始是有些怨自己的父母的,我觉得他们都太自私了,后来,我长大了,进入社会之后也渐渐的懂得了,人很多时候确实是身不由己,我们只会要求别人不要自私,可是这种想法本身就很自私。看得多了,听得多了,经历得多了,也就成熟了,也就明白了很多原来想破头也理解不了的事。比如感恩,我们为什么要感恩?我们什么时候可以感恩?” 之后,夕西在倾爱的谢刊词里只写了这样的几句话。 爱如海,她对他的爱,如海;他对她的爱,如海;他们对我们的爱,深沉如海。 夕西一边接手好友郑娲的工作室,一边准备创办自己的杂志《云烟》。她时常想起那段如云如烟的岁月。 感慨万千之后,她在发刊词里写到:相遇本身就是偶然,如果两个人能有幸牵手走过此生漫长的岁月,应该感恩,因为彼此在面对死亡时不会再恐惧,不会再空虚;如果两个人中途就分手,走向了两个不同的方向,遇见了不同的人,也应该感恩,因为当我们再次面对爱情时,便懂得了失去的意义和珍惜的内涵。百年之后,所有的所有都会如云烟般消散,只有那份或完满或遗憾的情缘会化作一首首传颂的诗篇。 郑娲和金钟的婚礼如期举行。 在彩带和香槟酒中,夕西竟出现了幻觉,她看见穿着礼服站在对面的是柳华阳,而此时一个身着白纱的新娘从她身后跑出来,奔向柳华阳,那人却不是她自己。 几天之后,夕西收到了柳华阳从英国寄来的一个包裹。那天正下着小雨,她刚走出工作室的大门,就从邮差那里接过了这个邮包。她抱着邮包,冲进陆西星早已停在外面的车里,打算拆开它。 “什么东西呀?”西星瞅了一眼夕西手中的邮包。 “哦,我也不知道。”夕西一边说,一边拆开来看,“是另外半幅《秋荷图》!” 画已被展开,西星也有些惊讶:“确实是!” 夕西认真地看着:“多么美的画,可惜了。”这时,她看到了画上的一行小字,写的是:当年不肯嫁春风,无端却被秋风误。 “这幅画上真的没有落款?!”西星又瞅了一眼,然后目视前方,“如果我创作一幅画,一定要写上两个名字。” 夕西怎么听不出这句话的意思,她虽然心里明白,可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向西星讲明自己的想法。所以最后她只是说:“西星,我是永远都是姐姐。” 西星一笑,旁人竟看不出这笑中的含义,他说:“对啊,永远都是。” 从那以后,夕西有意疏远西星,她需要静下心来,好好想想该如何处理西星现在所表达的一些暧昧不清的情绪。 结婚之后,郑娲就很少来爱如海了,如今她只是这里的投资人之一。这天,郑娲看着心不在焉的夕西问:“你还在纠结自己的感情问题吗?” 夕西默不作声。 “你是走不出自己的心劫啊。” “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了。” “怎么办?你都不知道,谁还能知道?”郑娲用小勺搅了搅杯中的咖啡,“只有一个办法了。” “什么办法?” “静观其变,顺其自然。” “这不跟没说一样吗?”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许多无法解释的,这些只能借助时间。时间也许可以冲淡一切,所以无法释怀的就都交给时间。” 夕西把柳华阳邮来的画拿给郑娲看,说:“他让我转交给你。他在信里说,是你生母要他寄的。” 郑娲接过画:“只可惜,终于得到这一半时,另一半早已毁了。” “所以时间并不能解决一切。时间会把美丽都耽搁成灰烬的。” 几个月过去了,漫天飘雪的日子里,大家还没从年味里缓过劲来。因此,夕西特地给公司的员工多放了半个月的假。西星也在忙最新的广告设计案。郑娲怀了孕,金钟让她呆在家里,所以最近都没来过夕西这边。 夕西一个人沿着古道街漫无目的地散着步,无意识间走进一家新开的私家书店,她望向新上架的各种图书,然后目光就落在了一本名为《一场寂寞》的小说上。 “一场寂寞,正如现在的自己,空落落的。所有的人都在忙,忙着幸福,而自己只能空叹寂寞。”这样想着,兜里的手机震动了几下。 她拿起来一看,是西星发过来的:“姐,明天我开画展,有时间一定要来看看。” 涵泳于阁 “开什么玩笑?”夕西立马就把电话拨了过去,“你不是一直在忙公司的广告吗?怎么还有时间办画展?” “我……,我把原来的工作辞了,打算以后专心画画。” 听西星这么说,夕西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 “姐,姐,你先别生气,你先来看看我的画。” 走出这间名为‘南山书苑’的书店,夕西望向空中的云,想:怎么会生气呢,如果一个人能够舍弃自己现在拥有的一切,为的是追求自己的梦想,那么,他最终一定会收获快乐幸福。这份勇敢值得祝福! 在画展上,夕西看到当时在卧龙湖畔西星画了一半的画。此时它已被画完。画的右侧还写了一首小诗:栖凤山下,卧龙湖畔,雨意缠绵;芳草尽头,吾心暗许。岁月流沙,世事无常,秋风已至;星移斗转,花好月圆。 岁月寂静无声,缘似流星划过。 柳华阳发来邮件,说自己近几年不会回国了,那边的工作太忙了。夕西又问他母亲的身体怎么样了,他回复还好。 郑娲生下了一个女孩,百日那天,夕西应邀去为这对母女庆祝。 “起名字了吗?” “乳名叫洛洛,大名还没起。” “你们不是提前好几个月就查书的算命,算命的查书了吗?” “这可不能怪我,我可给孩子想了好几个名字呢!”坐在一旁的金钟作委屈状。 “你想的那都是些什么啊,什么花呀草啊的?” “你想的那些就好?这种石头,那种石头!” “行啦,行啦。”夕西望向两人,无奈地说:“都当爹当妈的人了,还这么幼稚。” 这时候郑隐抱着外孙女走到他们的酒桌前:“你们都别争了,就听我的,叫‘婵娟’,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金钟和郑娲对视一眼,然后两人点头都说好。 众人看向那个可爱的婴儿,发现那孩子的眉心上生有一点浅浅的朱砂痣。夕西说:“这孩子今生也怕是闯不过情关的。” “是吗?”郑娲接过洛洛,抱在怀里。 “我只是看到了她额上的相思痣。据说这痣是前世的印记,为了能和爱她的人今生再相遇。” “所以更要‘千里共婵娟’啊。”郑娲看看金钟,然后冲洛洛暖暖的一笑。 两年过去了。陆西星成为了小有名气的画家,曾被几个富二代,富三代女孩儿追求,最后都不了了之。只有一个叫花蒂的女孩,始终对他穷追不舍。据说,这个花蒂为了追陆西星,曾经在他的公寓楼下站了两天两夜,最后晕倒在地上。陆西星实在没辙,就答应她可以先交个朋友。而这已经让当时的花蒂兴奋不已,当然,这还不是她的最终目的。 一次,陆西星和花蒂在十字街区休闲广场的凉亭里闲聊,正好被路过的郑娲看到。郑娲没回家,急忙忙赶到爱如海,找到夕西。“夕西,你猜猜我刚看到了谁?” 见她像得知了什么爆炸性新闻似的,夕西说到:“我哪知道啊?” “你们家那位冷面公子竟然交女朋友啦!” “是吗?”夕西望着她,一脸激动,“确,确,确定吗?” “我亲眼看到的,还上去打了个招呼呢。就冲那女孩看他的眼神,十有**是有戏。”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就放心了。” “哎,你也该为自己打算打算了。” “我呀,再等等。” “等谁呀,柳华阳啊?那人也忒不靠谱了。” “有的人是值得等的。” “恐怕这只是你个人的想法,对方还不知道正在哪儿风花雪月呢。” “就算等不来,我也不后悔,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夕西终于去了西星的公寓。当她用钥匙打开门时,看到一个女孩儿正在打扫客厅。女孩一愣:“请问你找谁?” 夕西笑意盈盈:“我是西星的姐姐,你是他的女朋友?” “哦,姐,你好!我叫花蒂。”女孩赶紧把吸尘器扔在一旁,“西星去超市了,您先坐。” “我来看看他有没有金屋藏娇。” 两人相谈甚欢,聊了很多,可是说着说着,花蒂突然就沉默下来。 “怎么了,妹子?” “我好像明白点了。西星有这样一个好姐姐。姐,你也一定会等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 “谢谢!”两个人相互握住双手,周围的空气也变的温暖,属于两个女孩的温暖。 又是一年秋风至。 夕西带着自己工作室的成员,来到卧龙湖畔野餐。时至下午,湖畔竟飘起小雨,大家立即就收拾物品,打算起身回去。新同事顾欢看到湖边落寞的身影,就走了过来:“看什么呢?”此时,他也看到了那湖面上仅存的几支残荷。 “我在想,究竟是荷花误了春风,还是秋风误了荷花?” “哪有什么谁误谁,这一切都只不过是自然规律而已。” 从卧龙湖回来以后,夕西在新一期《云烟》的‘秋风至’专栏写到:在很多事情上,女人都没有男人理智,男人会依照现实逻辑分析,而女人更喜欢活在幻想里。所以,最后从梦中醒来,却被现实吓哭了的往往是女人。原来矫情的那些女孩儿,最后都变成了女汉子。这些女子都在为自己而活。 入夜,辗转难眠,她盯着苍白的天花板,不自禁地吟起了今天在卧龙湖畔想起的那阙词。 杨柳回塘,鸳鸯别浦,绿萍涨断莲舟路。断无蜂蝶慕幽香,红衣脱尽芳心苦。返照迎潮,行云带雨,依依伺与骚人语。当年不肯嫁春风,无端却被秋风误。——贺铸《踏莎行杨柳回塘》 …… 涵泳阁前,金钟目送谢夕西离开。他回身,抬头看向自己古董店的匾额。开张那天,一位道士路过他的古董店,为他的古董店改了名。 金钟看了匾额一会儿,走回店内。如今这涵泳阁里摆满了形形□□的古董,又因地处十字街头,进来参观的人众多。 终于送走了一批客人,金钟坐在藤椅上,回想起上个月陪郑娲去三途祠还愿,下山时,路遇南婆婆,她说了一句:“荷,遇水而生。” 想到这些,金钟赶紧取出两幅秋荷图,洒上水,只见荷色淡去,一幅古墓地图浮现出来,右侧的诗句也换成了“灵山”两个字。 “灵山古墓!”金钟不由念出声。 杜门子规 毕业后,杜静月和朋友们各奔东西,没想到,多年过去了,竟然和徐世安在同一个驴友团又相遇。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逢原的封建迷信活动已经渐渐淡出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在宝山历史久远而年久失修的三途祠,住着一位拥趸者众多的神婆,据说神通无比。逢原的很多请愿人都叫她,南婆婆。见过她的,都这样描述,年纪已过耄耋,口齿伶俐,无所不知,是位活神仙。 “这个南婆婆古怪得很,有时终年闭关,不接待一名香客,一旦出关,一定是要接待重要的客人,这时,很多人就会抓住机会,好好地去问上一问。”徐世安一边介绍着故乡宝山的奇闻异事,一边探询的看向身边坐着的杜静月。其实,从杜静月走进来的时候开始,他一直都没有看过别人。 徐世安讲完,只有杜静月没有加入热烈的讨论中。 徐世安疑惑地看着她,说:“看上去,这种事,你并不感兴趣。” 杜静月回答:“不是不感兴趣,我刚刚只是在想,眼见为实,有机会,还麻烦你带我去见见这位南婆婆。” 徐世安有些吃惊:“她的神通只是传说。” 杜月静回答:“既为传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我信了。” 三途祠,香烟袅袅。 杜静月手持一柱高香,跪坐蒲团,闭目冥思。 徐世安走到她身旁,轻声说:“静月,你不是想见见那活神仙吗?我现在就带你过去。” “好。”静月起身将高香插入香炉。徐世安拉住她的手,两人都一怔,徐的手又缩了回来,有些尴尬地说:“走,走这边。” 两人寻着幽静的石子路,走到祠堂后院一片竹林中。“‘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徐世安看着竹海中一间精致的木屋,并指给静月,“那位南婆婆就住在这儿。” 这间木屋的两扇门上分别刻着两个字,东边的那扇刻着困字,西边的那扇刻着闲字。两人一起推开门,进入木屋,他们看到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正翘着二郎腿喝茶。这人正是南婆婆。徐世安礼貌地说:“打扰您了。” 南婆婆点点头:“二位请坐。”就看向杜静月,“这位姑娘,我正是在等你。” 杜静月听罢,说:“等我,您在等我?可我们素不相识。” “姑娘,我只等有缘人,算到今日你会来,所以就一直在等你。”南婆婆又看向徐世安,“这位姑娘命中还有一劫,如果能够及时化解,从此便可平安一生,否则后患无穷。” 杜静月心里一惊:“什么劫?”南婆婆从身旁的紫金签筒里取出一支签,递给杜静月。只见签上出现了一行字:暮光凉似佳人笑,或将清魄寄红尘。 “姑娘你必须坦诚地告诉我一些事情。这位先生,请先回避一下。” “不用,她是我男朋友。” 徐世安一抖,随即稳住心神,微笑着说:“没关系的,我回避,外面等你。” 林间的碎影渐渐地变淡了,静月才走出木屋。 “请等一下,我还有几句话要嘱咐这位先生。”徐世安随南婆婆又走进小屋。 杜静月一人似是无神地站在木屋前的林间小路上,仰起头,一片竹叶翻飞而落,静月摊开双手,叶子就恰好落入她的掌心。 杜静月听姥姥讲过杜家往事。杜家祖上住在离原。许多年之前,曾得一子,此时杜家老爷已年过半百,前面几个皆是女儿,于是很是欢喜,为他取名杜宇,宇字含宇罗万象之意。 这杜家少爷生下来时,右肩有一块青色凤凰形胎记,令杜府上下非常惶恐,不知是吉是劫。于是杜夫人前往玄石观请教老道,才得知,在临地逢原有一个和杜宇同时生人的女婴,姓霍,乳名鹃儿,两个孩子命格相冲,如此下去,必须有一死。杜夫人大惊,赶紧询问破解之法。那道士说,需将两家孩子互换,待都平安长至十五岁,恶劫自破。 相对于当时人尽皆知富足的杜家,霍家在逢原很不起眼。两个孩子被交换后,杜家家业日渐败落,杜夫人一度把厄运迁怒到鹃儿身上,屡屡虐待,不料自己却早早患上恶疾。鹃儿,杜宇十五岁那年逢原爆发了一场瘟疫,霍氏一家在逃难途中走散,杜宇失踪。不久后,杜老爷去世,临终也没能见上亲生儿子一面。 鹃儿在杜家躲过血雨腥风的家族内斗,成了最后掌管杜门家业的人。自此,正式更名为杜鹃。她一边用心扶持家业,一边仍在寻找走失的杜宇。又过了十年,杜宇回府。期间,不知和杜鹃起了什么冲突。后人听老家奴回忆,那天,两人吵得很凶,杜鹃说:“我欠你的,我已经还了,可你们杜家欠我的呢?”说完后,愤愤离开。杜宇愣了半晌,冲出去追,没有追回来。 后来,像是中了什么诅咒,杜宇一生无子,无奈之下,只得让最小的女儿招婿入赘。小女儿成婚后也只生下一女。 杜宇就去了玄石观。回来后,在杜家宣布,杜家女儿所生后代皆随母姓,杜静月就是随了母亲杜春晓的姓,这很不符合逢离二地的传统。对于传统,杜家自成一派。 杜宇还说如遇良缘,杜门女子必须于结婚日期头一年的八月十五日赶回离原老家,去玄石观还愿。还愿时,栖凤山道士会拿出一支凤骨箫,请还愿人于月夜,上挽月台吹箫祭月。之前,南婆婆问杜静月:“你母亲可曾履行登台祭月之礼?” 杜静月摇摇头:“不知道,我只知道母亲生下我后,就立马赶去海外留学,她回来时,我已经八岁了。需登台祭月的事,是姥姥告诉我的,她年事已高,现在脑子也糊涂了,我回老家看她时,经常拉着我对我说‘诅咒又开始了’之类的话。” 杜静月这样想着,肩头被人拍了一下,“怎么了,你没事?” 静月回过神来,见到是徐世安,笑着说:“没事,刚刚发了下呆。那南婆婆跟你说完了。” “哦,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天色不早了,咱们回去。” “嗯。”杜静月没有多问,默默跟在他身后,不知为什么,跟他在一起总会莫名的安心。 凤栖梧桐 几个月后,两人所在的驴友团乘着高客,驶向桃原风景区。一路上,领队建议大家讲一些有趣的旅行故事。 杜静月转过头看向徐世安,开始向他讲诉自己的一段非凡经历。 栖凤山,你听说过吗?传说,有缘的人会在栖凤山上遇见凤凰。 我在网上结识的一个驴友,叫潘兰兰,我是从她那里得知栖凤山的神奇。她说,栖凤山上还有一块儿会流泪的石头。我那时听潘兰兰这么说,对这个栖凤山更感兴趣了。 “但是这个栖凤山,我从来都没听说过。”我问潘兰兰。 “我一开始也不知道,在离原的众多名山中竟还有这样一座山,只是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当我翻阅父母的旧照片时,发现他们的一张合照后面写着“栖凤山”这几个字,然后我就追问父亲栖凤山在哪儿,竟没想到离得不远。” “打算什么时候去看看?唉,我也算是快游览了大半的名山大川了,却从来没去过那儿。” “要一起去吗?这周末我就有一件事要去那里办。” “好,一起去!” …… 毕业之后,我曾应聘到一家旅游杂志社工作,有时候工作起来没日没夜;有时候又清闲的要命,可以拿着经费到处旅游。虽然是土生土长的离原本地人,却和兰兰一样并不了解那座栖凤山。所以,我们驱车近两个小时,就从市里赶到了栖凤山。出乎意料的是,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也吸引了许多游客前来观瞻。但是大多数人都没有选择徒步攀登,而是坐缆车直达山顶,也许是期望自己能早些见到传说中的凤凰。 “栖凤山山势太陡,虽然向阳的一面种满了梧桐树,勉强可以从中穿行,但是,树林之中多泥沙砾石,也不太好走。”兰兰的男友阎东岳如此向我们介绍。 “可是坐缆车又到不了道观,我主要是想看看那块石头。” “我也是!”兰兰附和道。 “好,不过你们要跟着我走,注意安全。” 我们跟着阎东岳走了几里的山路,途中也遇到了几个背包客。一路上,因为我和兰兰的体力太差,所以只能走走停停。我用相机拍摄了许多照片,山里的风景宛如仙境。接近中午时分,我们终于到达了山腰的平缓处。 兰兰找了块石墩,往上一坐,说到:“可累死我了!”一边从背包里拿出几瓶水分发给我们。 阎东岳喝了几口水,指着前方说:“前面拐个弯,就是玄石观了。” “东岳,你怎么对这里这么了解?”我问。 “哦,我曾经跟着潘先生来过几次。”东岳憨憨的一笑。 “潘先生?” “是兰兰的父亲。” “哦。”我没有再问,看来潘兰兰和阎东岳并不只是情侣关系那么简单。 “哎,阎东岳,快带路!”兰兰有些不耐烦了。 “你不再歇会儿?”东岳反问。 “再歇,太阳就下山了。” 来到玄石观前,映入眼帘的是竹门矮墙,不像是道观的规制。 东岳上前刚要推竹门,一个□□岁光景的小道童就跑了过来:“你们是来拜谒我师傅的吗?” “哦,”兰兰面露喜爱之色,“小弟弟,你好啊!” “你师父不在吗?”东岳问到。 “师父下山置办东西去了,还没回来。” “那我们能进去等吗?”我说。 “不行,”小道童表情严肃起来,“师父没回来前,你们可以在外面等。” 听完这小男孩儿的话,我们几个大人乖乖地在一棵大树下找了块荫凉,坐下静静地等。 眼看就要日落西山了,我盯着一旁的兰兰和东岳,问,“这男孩的师父是谁啊?” “是子虚道长,我也没见过,只是听父亲提起过,他年轻时就和道长有来往。” “我倒是见过,”东岳望了望我和兰兰,又转过头去看夕阳,“这么多年了都不见老。” “是吗?听说当初父亲要和这位道长合影,被他婉言拒绝了。” 说话间,突然一阵清风袭来,吹散了我身上大半的倦意。 “让几位久等了,里面请。” 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从我眼前掠过,那么飘渺,虚幻,不真实。 “静月,走啊?”兰兰拉了拉正在发呆的我。 “哦。”我跟上他们,走进院子。 院子很古朴,一块石头矗立在院中,石头旁边有一棵很大的梧桐树,梧桐树下设有石桌,石凳。大石的后面就是道观正殿。 “这就是泣石。”子虚道长介绍到。 这块石头确实也被篆刻上了“泣石”二字。我不由感慨,“看起来很忧伤啊。” 我们几个围坐在石桌旁边,小道童端来了茶水。此时,我才看清子虚道长的面貌,用世俗一点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短句“帅掉了渣了”。可是,光用帅来形容又不太贴切。他虽看上去是三十岁左右的年纪,眉目之间却透着一丝清冷和苍凉。 我在心里赞叹,“修道之人果然气度不凡。” 兰兰看了看我,笑道:“子虚道长与我父亲交好,但是看上去却不及父亲的年岁啊!” “哈哈哈,”子虚一笑,“出家修道之人,心早已老了。” “道长,手谈一局。”东岳用手指夹起一枚白子,敲了敲桌子上的棋盘。 “好啊,很久没和人下棋了,上一次还是和潘先生。” “嗯,先生的棋艺很好,这么多年我一次也没赢过。”东岳不好意思地一笑。 子虚望了眼东岳,继续下棋,说,“三年了,潘先生身体可好?” “潘先生……”东岳的神色黯淡下来。 我看到一滴眼泪滑过兰兰的脸颊,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兰兰哭。 “我父亲前段时间因罪入狱了。” 我一惊,东岳继续沉默,子虚道长落下指间的黑子,说了句“险棋啊!”然后看向兰兰,“我好像曾见过你一面。” “哦,可是这是我第一次来。” “唉,年纪大了,记性不好了。”道长莞尔一笑,“你们此行,是来看这块泣石的。” “是的,”东岳顿了顿,“兰兰想看,我就带她来了。” 山雨迷途 “这是怎样的一块石头,真的会哭吗?”我凝望着那块忧伤的石头。 “今天不凑巧,石头的心情也许不那么糟,应该不会流泪。”子虚答到。 “还分时间吗?”兰兰问。 “嗯,天气不好的时候,泣石才会哭。” “这么神奇啊,只是今天看不到了。”我心里想,我才不信什么石头会哭,出现这种现象,一定是有原因的。 “道长,我此次前来,还有一事。”兰兰说到。 “请讲!” “我的父亲入狱之前,嘱咐我到这里寻一封十几年前就保存在这儿的信。” “信?”子虚道长稍作迟疑,“你的父亲好像并没有在这里寄托过什么信。” “不是父亲写的,是我的母亲写的。” “哦,”子虚轻拍了一下头,“我说怎么觉得你似曾相识呢。” “道长是不是早见过我的母亲?我出生后不久,母亲就过世了,翻看照片时,我发现我和母亲长得极为相似。” “那就对了!”子虚道长端起茶盏,抿了一小口,“竹慕,换些热茶来。” 小道童跑了过来,端走了茶壶。 “十几年前,你的母亲确实在此观托我为她保存一封信。” “能把这封信给我吗?”兰兰欣喜而急切。 “嗯,你母亲当时只是说让我代为保管,并没有提起要寄给什么人,既然你母亲已过世,那么这封信也可以交给你。只是……” “怎么?” “她说不能给任何人看。” “我不会看的,我是替父亲取的。” 兰兰从背包中拿出一张照片,我看到了照片上美丽文静的女子,不是兰兰,应该是她的母亲。 “道长,父亲让我把这个给你,照片后面有母亲的遗言。” 子虚道长伸手接过,沉思了一会儿,叹了口气,“都是苦命人。稍等。”说完起身走向屋内。 我拿过照片,看到后面的字,“月笙,若是有一天你厌倦了世俗,倒是可以看看我留在那里的一封信。湘湘。” “你知道吗?我的父母是忘年恋,父亲比母亲大了整整十五岁。”兰兰又从我手中拿回照片,凝望着照片上的美丽女子。 “是吗?”我的好奇心更重了,“这么说,你父母的爱情一定很浪漫。” 当时的我,天真地在夕阳的余晖中编织着一片梦幻的云。 “我不知道,也许是母亲去世太早,我很少见到父亲笑,我觉得他活得并不快乐。” “不知道该不该问,他到底犯了什么罪?” “不清楚,我也不想知道,他会为自己犯的错付出代价,但是无论他的罪孽多深,我也只有这一个父亲,这世上唯一一个为我遮风挡雨的人。” “对不起啊。”我望向天空,此时它出奇的静谧。 小道童又端上来几盘茶点,“请慢用。”他身后,子虚道长拿出一封很厚的信,“记性确实不好了,找了很久。” 他把信递给兰兰,“请您务必遵守约定,只能由潘先生亲自拆看。” “好,”兰兰接过,自言自语,“好沉,母亲写了很久。” “几位,今天天色已晚,不便下山,请先多用些点心,在这小住一晚,明天再走。” “谢道长了!”沉默很久的东岳高兴地说到。 我吃了些东西,跟着竹慕来到待客的偏房,和兰兰睡在一屋。 山上没有电,屋里只能点蜡。 “兰兰,你还不睡啊?”我确实累了,上眼皮和下眼皮打着架。 “噢,我还不困,你先睡!” 烛光中,我隐约看到,兰兰拿着那封信,不断摩挲。 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一条白龙正行游于暴雨之中。 早上一觉醒来,发现兰兰不在,我推开门,看到湿漉漉的地面,“果真下雨了!” “早啊!”东岳坐在石桌边正和子虚道长下棋。 竹慕持一把和自己身高差不多的扫帚,扫着昨夜被风雨摧落的树叶。 “早。”我轻步走向他们,坐下。 “道长说,今天我们也许会看到泣石流泪!”东岳迫不及待地对我说。 “真的吗?”我有些惊讶,然后望向子虚道长,“您不是说我们这次来没有机会见了吗?” “是啊,”子虚说到,“我也没有料到,昨夜会突然下雨。” “嗯,天气预报也不准啊。”阎东岳看了看手机,“这山上信号果然不好。” “对了,兰兰呢?”我问东岳。 “啊,不是还没起吗?” “早就起了,我早上醒了没见她。” “那是去哪儿了?”东岳面露焦急之色。 “竹慕,”子虚把小道童叫了过来,“你早上可见过那位兰兰姐姐。” 竹慕迷茫地摇摇头,“并未见。” “不行,我得去找找,她对这里并不熟,昨天又下了雨,出危险怎么办?”东岳说话间就已经起身快步走出了院子。 “竹慕,你在这看着,师父我也去找找。” “我跟你们一起去!”我也有些担心。 出院子后,东岳向西边找去,我随道长赶向东边。雨后的路面极其湿滑,我有几次险些摔倒,还多亏子虚扶持。找了将近一个上午后,几乎快寻到山脚。我的手机响起,一看是东岳打过来的。 “喂,施诗,兰兰出事了,你们先别慌,我们现在正赶往医院……” 后面的话我没有听清,东岳的声音很小,我的脑子很乱。 “怎么办?”我挂了电话,看着身边的子虚。 “既然人已经送去医院了,你也不要着急,先回玄石观,准备一下再下山。”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观里的,因为一切都来得太突然。 “不知道兰兰现在怎么样了?” “无论如何,请看淡。” “师父,您可回来了!”竹慕看见我们进了院子,兴高采烈地跑过来,“你们看,泣石流泪了!” 我随着竹慕的指引,看到了那块石头,也看到了它流的眼泪。 下山后,我来到医院。阎东岳正坐在兰兰的病床旁,他冲我点了点头,示意我也坐下。 “兰兰现在仍在昏迷状态,医生说,如果明天早上还不醒,可能就永远醒不过来了。” “永远!什么意思?” 命中劫数 “我猜,她一定是昨天夜里下着雨的时候跑出来的,路面湿滑,所以摔了下去,所幸被一棵梧桐挡住。今天早上我找到她的时候,人已经昏迷了。现在虽然性命无忧,可是,却还没有醒。” “你是说……”我望着兰兰,她正沉沉地睡着,好像不愿醒来,“可是,她为什么会突然间跑出去呢?” “我也想不明白,也没听她说有梦游症之类的。”东岳抚了抚额头,“对,一定是与那封信有关,今天我找到她的时候,看到她手中正握着信,信封已经被打开,有几张信笺散落在地上。” “信现在在哪儿?” “哦,在那边窗台上晾着呢。” 我走向窗户,看到那一沓厚厚的信纸,它们就像是曾被泪水浸湿了一般,此时摸上去仍然潮乎乎的。 东岳也走了过来,“我会一直守着兰兰,但是这封信只有拜托你捎给潘先生了。” “好。”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我在兰兰的病床前又坐了一会儿,东岳说,“心意我替兰兰领了,你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先回,这有我呢,她要是醒了,我一定马上通知你。” 我说好,于是拿着信走了出来。 今天的阳光很明媚,多么讽刺,昨夜还是凄风苦雨,而且还把一个可爱的女孩拉入了未知的黑暗里。 我来到监狱寻问,才得知潘先生刚刚被执行枪决,那一刻,不知为什么,我哭了。 回到家,我无力地瘫倒在床上,沉沉地睡了过去,梦中又看见了那条白龙。等我醒来,窗外早已万家灯火。 打开包,我拿出那封信,我想,或许我不应该看;或许我看一看也无关紧要。 我还是看了,也许当时,兰兰也是选择了后者。 虽然被雨水浸湿过,但是字迹仍可辨认。信的开头写到,“月笙,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也许已不在人世,不必悲伤,不用难过,更无需痛苦,我的死并不是因为恨。我知道你爱的不是我,只是我的模样,它像极了你曾经的爱人,甚至你要我连我的名字都改成和她一样。虽然只是这样的爱,却能让我淡去你无情拆散我和他的痛苦,且一往而深的爱上了你。我只是想告诉你,在爱的最初,我只是单纯地想要守护这份薄如蝉翼的感情。可是,毕竟我太脆弱了,你既然已经找到了她,我就该退出了,为你,也是为我自己的尊严。……” 我一下子清醒,这几天我一直迷迷糊糊的,好像自己一直都在做着一个无法醒来的梦,直到我开始读这封信。然后,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出来。 那一天,我好像突然间想通了,凭什么石头就不能哭?若能感悟人间这种种难言的情,就算是石头也会哭的。 第二天,我到医院通知了东岳潘先生已辞世的事实。东岳听后,沉默了半晌,抬起头时,眼睛早已红了。他看着仍未醒来的兰兰,对我说,自己的命是潘先生给的,跟了他十年,潘先生把他当亲生儿子看,如今他走了,自己就是那个会一辈子为兰兰遮风挡雨的人。 后来,我又去了玄石观。见到子虚,我说,我终于明白石头为什么会哭了。 子虚淡然一笑,“石头本不会哭,这块石头本就是块奇石,内部构造特殊,疏松多孔,可储雨水,第二天,太阳一出,内部的水分被蒸发,表面湿漉漉的,就好像在流泪。” “那是因为经历了风雨,又见到了太阳,境遇变迁,所以石头因有感触而流泪。”旁边竹慕轻声说到。 子虚点点头,“孺子可教。” “道长,你会算命吗?” “嗯,要算哪方面?” “单纯的我的命运。” “这世上没有单纯的命运,每个人的命运都是和别人的命运交织在一起的。” “哦,那你给算算。” “写个字。”子虚道长将一卷竹简摊开,把毛笔递给我。 我从中抽出了一片,随手写上一个“静”。 “你确实要小心了,只要是贪恋人世,就定遇此劫。”子虚看了看我写的字。 “可有解法?我记得南婆婆也曾经说过我命中劫数。” “若在所居之处正南方位栽种树木,便可渡过此劫,一生无忧。” “种树?我住得可是五楼。” “哈哈,”子虚笑道,“那就难逃此劫了。” “您在这山中住了多久啊?” 子虚望向远方,“应该是很久了。” “那,您见过凤凰吗?” “没有啊。” “不是叫‘栖凤山’吗?” “你又不是修道之人,还信这些?” “哎,道长,是不是修道之后就有机会看到凤凰了?” “也许,反正我还没见过。” …… “梧桐树没有等到凤凰,但它与山石相伴了百年,由生到死。唉,这就是人世,我们身处人世,必须要经历生老病死,才能终得圆满。不过,这个子虚道长很有意思。静月,有机会你带我去拜会拜会。”徐世安说着,却在心里想:“子虚道长,把你迷的这么神魂颠倒,我倒真要见上一见。” “不太巧,这道长前些天去远方云游了,玄石观里只留下了那小道童一人。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哦,无妨。但是,静月,不知道这道长有没有骗你,不过,不用害怕,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 多年前,在大学里,两人的相遇,也许是从一场“车祸”开始的,也许不是。 在校园的林荫道上,杜静月正骑着自行车冲向教学楼。本来她每天都会早起,晨跑,按时上课。可是昨夜没睡好,无奈赖了床。若不是今天礼仪课的教授发飙,她可能就逃课不去了。 此时,虽然强撑着,可她的脑袋依然沉沉的,昨晚的星辉还在脑海中闪烁。 昨夜,那个格外温婉的九月中旬的夜晚,校园阔大的操场上正在进行迎新晚会。身穿深蓝色牛仔夹克的乐队主唱,双手紧握麦克,站在舞台中央。 台下,静月已经在这站了近两个小时了,她沉醉于一曲曲美妙的歌声。这些声音单纯幸福,无所畏惧。 再见如故 “下面,是咱们观众的福利时间,有请本届晚会压轴的徐帅,为大家献上一曲。”刚念完这个名字,就已经有许多女生激动地欢呼起来,等台下的躁动稍稍平息,主持人接着宣布,“并且,会选出一位幸运观众,上台一起演唱。” 台下的欢呼声更加热烈。 “谁啊?为什么大家的反应这么大?”静月疑惑地看向身边的叶纯。 还没等叶纯开口,旁边的一个女孩努努嘴道:“徐世安,他是新上任的文艺部部长,名副其实小鲜肉一枚。” 杜静月还没从中反应过来,巨大的舞台照灯就已经射向人群,锁定目标。接下来便发生了杜静月做梦也想不到的狗血情节,在周围人群的欢呼声中,在主持人的邀请下,她被簇拥着推向舞台。至今回忆起来,仍然回不过神。 偌大的舞台,翩然飘落的彩带,款步走来的少年。 吉他响起,像郁结在心的忧思,抓着人的心。 多少人走着,却困在原地,多少人活着,却如同死去,多少人爱着,却好似分离,多少人笑着,却满含泪滴…… 回去的路上,叶纯像只刚被放出笼的小麻雀,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宿舍里,其他人早已安然入梦,静月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却仍然辗转反侧,无法入眠。 …… “今天上课的同学实在太少了,”老教授说,“三次点名未到,成绩为零。”威严的声音一响起,教室顿时鸦雀无声。大家沉默三秒之后,步调一致地掏出手机,赶紧发微信,打电话。 “喂,哥们儿,你怎么还没到?” “大姐,抓紧,什么点啦!” 这边,细密的汗珠从静月的额头上频频外溢。无奈于宿舍与教室之间的距离,她咬紧了牙关,让自行车的两个车轮旋转的天昏地暗,一路向北。“加油,过了前面这个十字路口就快到了。”静月在心里向自己呐喊着。 怕什么来什么。“妈呀!”就在静月进入这个路口的刹那,一辆自西而来的自行车刚好撞向了她,她觉得眼前一黑,就人仰马翻,摔倒在地。“肇事”男生正是徐世安。他也摔在地上,又匆忙的爬起来,快步走到静月面前,一把将她搀起:“同学,对不起,对不起,我实在是急着赶路,没有看清,你没事?” 惊魂未定的杜静月本想破口大骂,可又想到自己不能误事,所以潇洒地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扶起自行车,想继续向前冲去,却发现自行车轱辘已经变了形。 “快到了没有,开始点名啦!”施诗正对着手机吼过来。杜静月一时手足无措。 看到杜静月着急,徐世安说:“你去哪儿,我送你。”一路上,杜静月不停的说:“快点,我快迟到了……”两人没有再做过多的交流。 终于到了教学楼前,杜静月连滚带爬,进了楼门。徐世安望着她,叹着气:“应该没事。”。 此时,老教授洪亮的嗓音响起:“杨帆。” “老师,他快到了。” “快到了?”教授立即在此名字后面打了个叉。“杜静月。”他抬头看看,又念了一遍,“杜静月!” “到……”说时迟,那时快,静月一个箭步冲了进来。 “幸好,幸好!”施诗看到静月气喘吁吁地“爬”到自己身旁的座位上,悬着的心落了地。 静月还没来得及为没有迟到而兴奋,又再一次拉下脸来。她不停地在背包里翻找,低着头说:“施诗,我把笔记本丢了。” “里面有什么重要的内容吗?” “我的一些日记,还有许多珍贵的照片也在里面。” 在校园生活的日子总是会溜得飞快。 舒朗的十月天气,和着在指间游走的丹桂香味。这正是一段合适跑步的好日子。杜静月穿着一身灰色运动服,默默地围着操场慢跑。 一阵嘈杂声响过,操场中心篮球场上,“嗖,嘭!”一个球进。静月的注意力已经被吸引过去,边跑边向那边看着,身后,叶纯赶了上来,说:“静月,看那边,那篮球打得好帅啊!” “你是无利不起早,原来犯花痴。”静月看着叶纯感叹,脚步不自觉慢了下来。 “好球!好帅啊!”叶纯随观众一起欢呼,拉着施诗,“走,我们去看看嘛。”两人找了块儿空地坐了下来。篮球场上的几个男生清一色的黑色背心裤衩,唯独一个例外,也是一身灰色的运动服。 眨眼间,那个一身灰色运动服的男生又一个漂亮的进球。定格的瞬间,跃起的姿势,修长的身材,凌风而起的衣袂,以及那个由他手中抛出的小球,这一切都莫名的让人感觉无比美好。恍然间,施诗觉得这个人似曾相识。叶纯瞥见望呆了的静月:“切,还说我犯花痴。” “好像在哪儿见过。” “哦,这不就是徐世安嘛。用不用我打听打听啊?问问这哥们儿哪个系的,有没有女朋友。” “随你,但是,不是我让你问的。”静月起身,继续跑步。 叶纯望了望静月,叹了口气:“不近人情的美女,是比外星人还要可怕的物种。” 谁都没有注意到的是,身穿灰色运动服的徐世安,望着操场跑道上陌生而又熟悉的身影,轻声对自己说:“我愿意等。” 叮呤呤呤,咚咚咚咚…… 叶纯带着像被雷劈过的发型,从床上愤然坐起。“喂,杜静月,你能不能把你那该死的闹铃关了!今天可是星期六啊!” “亲,对不起啊,我今天要去图书馆占座,要赶早呀。” “能不能不这么用功?” “施诗那才叫用功,我只是打算去图书馆看看书,排遣无聊。” “那你排遣无聊的方式也太变态了点。就半天!”叶纯拉低了音调说:“下午陪我去逛街。”就在她倒回床上继续春秋大梦的时候,静月已经走出宿舍带上了身后的门。 清晨的空气格外新鲜,静月闭上眼深吸一口,然后缓步走到宿舍楼旁的凉棚,从包里掏出钥匙,打开车锁,心说:“青草漫漫,绿树荫荫,莺歌燕语。这是清晨洒向人间的福泽。”她跨上自行车赶往图书馆方向。 先占了座位,然后在食堂吃过早餐,到水房打了杯热水,静月才坐回图书馆。她偏喜欢图书馆角落里这个靠窗的座位,每次为了占到这个地方,总是早早就在图书馆门外等候。这时候,周围已经坐满了人。“用功的同学还真多呀!”静月在心里感叹道,一边坐下继续翻看最近读的入迷的《倾爱》。 时间不会为任何人停下脚步,然而一定会有痴心人,在时间幻化出的故事中徘徊,流连,哭泣,挣扎,深陷。 “同学,你好,你身边的这个座位有人吗?”一个温柔的声音把正沉陷在迷离中的静月拉回现实。听到这个声音,她恍然间有些失神,这个声音她记忆犹新,可当时她只是定了定神,摇了摇没抬起来的头说:“噢,没有,坐。”又迫不及待的回到自己的幻想中。 整整一上午,静月始终都保持着一种“埋头苦读”的姿势,直到肚子“我饿,我饿”地叫起来。 现世安稳 “喂,同学,看什么看得这么入迷?” 静月用手按了按脖子,又捏了捏腰,迷茫中看向自己右边。“啊,是你啊!”两人皆是一惊。坐在旁边的正是徐世安,徐世安,她现在当然认识了。虽然舞台上没看清他的样子,却在车祸时好好打量了他一番。 “嗨,原来是你啊。”徐世安说到,“上次真是对不起啊,也不知道你有没有伤到。不过,咱们到是挺有缘的。” “孽缘。”静月在心里应声回答,一边回忆着那天突如其来的“车祸”。 “你也看《倾爱》?” 午饭时间,图书馆里,人走了大半。静月有些尴尬,冲旁边的徐世安笑笑,“我先走了,再见。”说完,急匆匆地跑了出来。 食堂里,杜静月端着饭盒和施诗叶纯坐到一桌。 “什么,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艳遇,桃花呀,月老啊,丘比特之箭啊。”叶纯听见静月的经历后,把持不住地感叹道。而施诗看着坐在自己对面几近疯狂的此人,瞬间满脑黑线。 回到宿舍,杜静月又念起了《倾爱》中的段子。 一九九一年五月的一天,冰心问铁凝:“你有男朋友了吗?”铁凝回答:“还没找呢。”九十岁的冰心说:“你不要找,你要等。” 只听施诗叹了口气,说到:“等待可能与青春的节奏不太合拍,很多人一看到幸福的苗头就已奋不顾身,岂知那不过是飞蛾扑火。” 上铺,叶纯正修理着指甲,她缓缓地说:“施诗,你站着说话不腰疼。” 静月也探出头:“施诗,你遇见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了吗?”施诗没有回答。叶纯接过话去,用有些调笑的语气对静月说到:“我觉得迎新会的那个徐世安啊不错。” 春换了秋,冬又更了夏。转眼间已是毕业的季节。静月翻看着自己的大学日记,平凡的生活,没心没肺,吃喝玩乐。“只有这些啊。”静月的心里有些落寞。 “静月。”叶纯抱着拳,“你知道男生们在背后叫你‘千年寒冰’吗?” 静月懒懒地摇摇头:“那不是施诗的外号吗?” “你不知道,施诗也有男朋友啦,还是个大老板,她的保密工作挺强,不过还是被我瞅见了,问她还死不承认,先不说她。”叶纯伸手指了指月静心脏的位置,“你把自己关的太紧,且用云烟中的一句话来说,整天伤春悲秋,纵然身边开满桃花,也只能在无情的寒风中零落成泥。” 静月哑然。 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天气渐暖,休整了一冬的同学们,上了弦,蓄势待发。身边的同学每天都神色匆匆地往返于宿舍与各大招聘会之间,静月却无精打采,像迷了路的飞鸟,孤单盘旋,无处停栖。 叶纯正在为面试化妆,静月则一直盯着电脑打字。 “以后想干什么?”叶纯问静月。 “不知道,还没想好。” “还没想好?”叶纯一脸惊讶,“你花了四年时间都没想明白你的人生问题吗?” “本来,打算毕业后去护乡支教的。”还没等静月说完,“我可受不了,我一定要留在城市,为成为城市一族而奋斗。”叶纯握紧拳头,目光坚定。 “嗯,我们都加油!”静月将视线转回笔记本电脑屏幕,脑海里,往昔的一幕幕也开始回转。 几年前,母亲在车祸中去世,而她自己也患了选择性失忆。父亲带着她来到逢原,然后和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结了婚。 母亲的突然去世让杜静月变得敏感起来,其实车祸发生的前几天,静月就有不好的预感。那时临近中考,静月全身心的投入到复习中,全然没有发觉母亲与父亲之间情绪的微妙变化。直到某一天,如同沉默的火山突然间爆发,父亲和母亲大吵了一架。 随着父亲摔门而去,静月推开自己卧室的门,看到地上粉碎的玻璃渣,凌乱的客厅,以及蜷缩在沙发上抱头哭泣的母亲。静月也傻了,虽然往日自己的父母也没少争吵,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两人的关系出奇的和睦,她知道,那也许是因为父母不想干扰自己学习。 但是如果心有裂痕,恐怕谁也无法成为他们婚姻的理由。 后来,就是她母亲的车祸,不,确切来说,是她母亲与她共同经历的车祸。只是一场车祸,有的人死去,有的人重生,有的人却不得不独自面对这背后血淋林的现实。 事情仍然没这么简单。多年后,一个安静的夜晚,杜静月无意之中听到了后妈与父亲的一段对话。那一晚,她觉得天旋地转,不断呕吐,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无力的躺在床上,陷入冰冷漆黑的恶梦中。 杜静月想到这里,头痛欲裂。 杜静月翻出自己压在储物柜里的一本日记,望向那些略显模糊的文字。 八月一号。这么多年的相濡以沫也敌不过新人一笑。父亲,我恨你,却不知道该怎么恨你。深入血脉的爱与让人绝望的恨,我游离在爱恨的边缘,最后选择了逃避。 二月十九号。我做过无数个噩梦,世态的炎凉,或是人心的叵测。我也只能一人默默的承受,不哭不喊,因为知道纵是哭喊也没用。 九月二十四号。凌晨五点,我又从一场噩梦中醒来。可,这次的梦,与以前有些不同。 梦里,我正站在悬崖边上,被刺骨的寒风啃食。悬崖的上面矗立着一座石头砌的城堡,城堡顶上一个身披黑色披风的蒙面人迎风而立,凝视远方。 然后,我开始坠落,坠向无底的深渊。就在我开始绝望的时候,那个黑色的侠客突然向我飞来。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从梦中惊醒的我,一身的冷汗。这个梦也许不够惊悚,但是那种绝望无助的感觉,却比洪水猛兽更加骇人。这是我多年来一直不敢窥视的内心,黑暗的最深处是无人知晓的寂寞和孤独,人在其中自生自灭。最无奈处,是梦与现实交织在一起,人生若梦,梦似人生。 十月三号。有一种缘分叫一见如故,有一种爱情叫一见钟情。但是有一种机缘却不是巧合。对某些人来说,人海中擦肩而过只是平凡又不能再平凡的匆匆岁月的流逝,而对另一些人,那却似闯入驻足凝望的心中的一只蝴蝶,唤回了整个春天的记忆。 四月八号。二十岁之前,我的生活极清极淡,无人打扰,而自己也无比地喜欢这种平凡。然而二十岁之后,本以为,我花费了数年时间围绕着心砌建的城池,能够抵抗住青春的洪流,却不料连这个人轻轻的敲打都经受不住,城堡瞬间崩塌,我的心无处遁形。 啪,一滴冰凉的泪珠砸在了桌面上。杜静月匆匆在日记本里翻到新的一页。 五月八号。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大学之后,我要走向哪里?第一次,人生可以自己选择,我要顺从我心,不受外界干扰。哪怕漂泊也好,流浪也罢,不想沦为生命巨大机制里的一颗棋子,虽然在所难逃。 六月七号。时间在有限的生命中有了弹性,有时你会觉得日子过得太慢,可有时候你又惋惜它走得太快。 潘帮旧部 刘伶正在帮着竹幕洒扫庭院,一行人走了进来。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传入他的耳膜。“七哥,我找你找的好苦。不认识我了吗?” 刘伶愣了一下,认出,这正是他在潘帮旧部结拜的义妹——南宫香寒。他随即说到:“怎么会不认识,八妹。”心想,该来的还是来了。 “怎么,不请我进去坐坐。” “请,竹幕,备茶。” “七哥,你对潘先生的死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 “当年若不是潘帮出了叛徒,去张铁军那儿告了密,潘先生不会被抓。” “你到底要说什么?” “算了,我问你,这几年,你去哪儿了?不辞而别,不像你的作风啊。” “我缺失了一段记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流落到这里,被这玄石观的子虚道长相救,这几年一直在这儿。” “是吗?哦,对了,五哥找到一个叫什么施诗的女孩儿,听说跟你有什么关系,是你的旧情人,这人,你可还记得?” 刘伶木然地摇摇头:“不记得。” 南宫香寒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我给七哥你三天的时间考虑,要不要将事实告诉我。三天后,无论你考虑的怎么样,打这个电话给我。”说着,她丢给刘伶一个银白色手机,接着说到:“五哥的手段你也不是不知道?” 南宫香寒起身走向门外。 “施诗……”刘伶心中回荡着,“这名字好熟悉。” 刘伶十九岁时就已经成为了张铁军的线人,当叛徒不是一年半载了。平时他喜怒不形于色,南宫香寒自然猜不出他的心思。可是,当听到施诗这个名字后,他本能的慌了。 看着南宫香寒走远,刘伶长舒了一口气,也发现门外不远处并不刻意隐藏的黑色身影。他不知道南宫是怎么找到他的,但仔细想想也不奇怪,潘帮旧部一向神通广大。 晚上,刘伶做着梦,他听到施诗说:“刘伶,你骗了所有的人,包括我。”而自己回答:“一开始你就不该信我的,更不该等我。” 第二天,手机响了,并不是南宫香寒打来的。 “老七,我,六哥沈戈。潘先生一死,潘帮旧部名存实亡,现在潘帮同室操戈,相煎何太急啊!我这人你了解,我不在乎什么权势,不想争什么老大,我只要实实在在的利益。你明白我的意思?” “六哥,我现在难得清静,不想管那些俗事。” “妈的,你不知道,五哥现在疯了,到处找你,找凤灵梳,有什么意思啊,你说是不是,他把都你得罪了。五哥自欺欺人,潘帮旧部已如同躯壳,什么也没有了,行尸走肉,他们傻我不傻,七弟,你也不傻。” “六哥,说句实话,我失忆了,什么也不记得了,什么凤灵梳?” “老七,别装了,我什么不知道啊,咱们合作的话,绝对对你有好处。” “我已经说实话了,如果你还不信,那悉听尊便。”还没等沈戈回复,刘伶就挂了电话。 “凤灵梳,施诗?”刘伶又开始在心里嘀咕,他觉得这二者之间有莫名的联系,“到底是谁?她是谁?” 三天已过,刘伶并没有给南宫香寒回复,而是打车回到了曾经住过的小区。他找到物业。 “按合同,你已拖欠了半年的房租,所以你的东西,我们都帮你整理保存到仓库去了。你登下记,一会儿去看看。” “这房子现在有人住吗?” “半年前就租出去了。” “我可以回去看看吗,我怕有什么东西落下。” “这要经得租户同意,我可以帮你打个电话问问。” “谢谢啦。” …… “行啦,你上去。” 刘伶没犹豫,上了楼,找到曾经的住处,按了门铃。几声铃响后,传出了一个他很熟悉的温柔的声音,“稍等一下。”他听到有脚步声渐近,却忽然停了下来。他静静地在门前站了一会儿,不见有人开门,就转身走下楼。 刚走到一楼大厅,听到身后有人跑过来,他转身,那人就撞了他满怀。 那么猝不及防。刘伶看向泪眼婆娑的她,脱口而出:“施诗。”说完,他自己都一惊。 “刘伶,我终于等到你啦。我曾麻木自己,以为时间会帮我忘了你,直到今天,我才终于明白,你对我而言,是生命中不能更改的一部分。” 顿时,刘伶觉得天旋地转。 一阵清风吹过。往昔的幕幕翻卷而来,清晰如昨。 四月的一天,当下课铃响起,周围的同学拿起书包,疯也似地就向教室外冲。留在教室里值日的施诗,混乱之中,一不留神撞入了某个人的怀中。 当时的她并没有注意到那个人是谁,然后头也没抬,就从他身边匆匆走过。施诗学习成绩不错,又是受班主任器重的班长。在那个学校极其重视其升学率的年代,她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学校重点培养的对象之一。 学校根据学生的成绩分了快慢班,由于受家长老师的偏见所影响,势不两立的快班和慢班,学习成绩还真形成了两极分化的局面。快班觉得慢班的人品行不端,慢班瞧不上快班装模作样。很快,学习好的越来越孤傲,学习差的越来越堕落。 在学校里,两种班的学生相遇也会相互敬而远之,有的绕道而行。在快班里,与世无争的施诗将学习生活过得平淡无味。她习惯这种安静的学习氛围。 初三开学后,迫于舆论压力,学校突然取消了快慢班制,把好生差生重新组合,再进行分班。这时候,很多学习好的不得不揣着不安的心情来到新的班级,然后不出所料的发现新班级的纪律确实不好,毕竟,好学生只占少数。 施诗分到了三班,被班主任指定为班长。头一天上课的时候,她听到后面的学生吵吵嚷嚷,有时甚至比老师的声音还要大。 这种嘈杂的气氛一直延续到下午自习课。施诗皱着眉,在心里一遍遍诅咒那些影响别人学习的人。终于,她站起身朝着正哄笑的几个男生喊了一句:“你们不学,别人还学呢!请你们安静点!” 尘网作局 顿时,教室里变得鸦雀无声,只几秒钟,议论声又起,施诗听到了各种各样的评论。例如,“喊得好!”“当个班长有什么了不起!脾气真大!”“不就是班主任的走狗吗?”“多管闲事!”“你们安静点,行不行,要不班长又生气了!”她的心情更糟了,后来,在年级的排名就开始下滑。 班主任找她谈话,她说:“我们班环境太差。”而班主任回答:“这无法改变了,但关键是你的心不静。” “我的心不静。”她一直回味这句话,然后,就开始锻炼自己。班上越热闹,她越要让自己抓紧时间学习。回家后,她在开着的电视机前做作业,硬是不看一眼节目。 这样做的效果很显著,施诗开始在嘈杂的教室里学得自得其乐。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思维后,施诗觉得世界也好像变得安静了。 岁月如梭,赶着织一张尘网。 中考,老师父母给的压力骤然上升,施诗一心扑在题海中,无心顾及其他。只是某个下午,她的轻轻一撞,却撞开了一扇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门。 照毕业照时,施诗没有找到刘伶,心想:有的人进入高中继续学习,有的人辍学进入了社会。我们被分到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在高中,大学,施诗越来越像个书呆子,“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她本以为命运的列车会开向父母期望的地方。 直到再次遇见刘伶,施诗的命运急转了个弯,向另一个方向驶去。 大学相比之前的学业生涯显得惬意许多,而施诗也开始在这样的环境中迷失。 有一天上网,施诗看到的初中同学林贤发布的这样一条信息:邀请正在逢原生活学习的东篱老乡于本月三号,到百日红饭店一聚,本人诚挚等候。 林贤和施诗在快班做过一年同桌,当时的关系还不错,曾被老师同学误会早恋,后来被分到不同的班,来往减少,谣言也不攻自破。 当施诗看到林贤发的这条消息后,立即就回复过去,“过得还好吗?想东篱的老同学们了。” 林贤发出感慨:“是啊,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这么多年,觉得还是那时的朋友最真最诚,不掺杂一丝功利。” “嗯,想想那些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纵然我们不去刻意回忆,也已深深地影响了我们对人与事的认知,成了一种无法亵渎的标准。” “再说了,我很想见见我的初恋,你一定要来。” “请您断句断清楚。” “哦,我正式邀请你来,不管你有没有时间?” “当然有时间,我正好想去百日红转转,听说曾有很多电视剧在那里采过景,是一家极具古韵的饭店。” 当天下午,无所事事的施诗应约前来,找了处临窗的座位静静的等待。不一会儿,林贤也到了。 “嗨,小诗,还是你靠谱,第一个呀!” “是啊,我比组织者到得还要早。”施诗冲他微微一笑,“怎么着,要不咱们先点菜?” “太早了。” “我看也不会有人来了。” “要是没人来也太不给我林某人面子了!” 他们有一句没一句的瞎侃。 渐渐地,应约的同学陆陆续续来了,都是与林贤交好的,跟施诗不太熟。在几个老乡闲聊中分别介绍了自己的近况。一个叫欧阳双双的好像非常喜欢和施诗聊天。施诗了解到,欧阳双双虽与她同龄,却已经有了一个一周大的儿子,是位年轻母亲。 饭局过半,几个男的喝着啤酒,说着醉话,女的喝着果汁,谈论生活琐事。施诗有些困意,强撑着眼皮应付着周围幸福洋溢的人们。 这时,一身穿黑西服的年轻男子走了过来。“老同学们,你们最近过得可好?” 林贤他们先是一愣,随即其中一个人从座位上跃起,一下子抱住来人。“哎呦,哥们儿,好久不见,好久不见啊!”一边寒暄,一边用手拍那人后背。 林贤也赶紧上前握住来人的手,“好久不见,刘伶!” “哎,刘伶,听说你最近混得不错啊!” “是啊,你现在可是大老板了,一定赚了不少钱。” 大家七嘴八舌,你一句我一句。而这个刘伶却不说话,只是用一双笑眼静静地看着说的不亦乐乎的老朋友们。 “承蒙大家吉言。”刘伶终于开口了,“一会儿吃完饭,我诚挚邀请大家去我那里玩儿。” “好!”男的们开始欢呼,稍后林贤又补充道:“你可得给我们定间最好的包房啊。” “当然,一定是贵宾级待遇。” 迷迷糊糊之中,施诗看向旁边的双双:“他们说那个人叫刘伶吗?” “对,他现在是宝山最大的一家夜总会——神话夜总会的总经理,干这行确实捞钱,你看刘伶现在的气度。” “夜总会?”一听到这个词,施诗浑身不舒服,当初她爸爸就是因为喜欢上了一个在夜总会里结识的女人,而和妈妈大打出手。从此施诗就讨厌上了那种地方。 “我是三班的。”刘伶坐到施诗对面对说到,“你不记得我了吗?” “啊……”施诗回过神来,心想:怎么会?她只是不想记得。可是,有两个声音在她的脑海中响起。 “你为什么不听劝?” “就算像你说的,我变强了,那又怎样,我的亲人都没了,谁会了解我的辛苦,谁会为我高兴?” “我会为你高兴,我会明白你的辛苦。” “如果你真这么想,就等着,等着我。” 施诗抚着额头,瞥了一眼刘伶,听到他指着杨帆,对自己说:“他也是三班的。”她心想:杨帆就是第一个站起来抱刘伶的,看来过去两人的关系不错。 施诗转念一想,顺口便说:“我上学的时候是个书呆子,认识熟悉的人本就少,就算是同班的,现在也记不清了。” 林贤看着施诗,笑盈盈地点点头:“书呆子倒是不假,在初中时就很出名了。” 后来有几个喝多了,吵吵着要去刘伶那儿。场面很乱,几个人硬要拉着女的一起去。双双跟施诗使了个眼色,然后拉着施诗挤到刘伶跟前,冲他抱歉地一笑,“我和施诗还想单独好好叙叙,今天就不跟你们一块儿去了。” 这时林贤也过来解围:“今天太晚了,女孩儿就别去了。” 刘伶淡然一笑,然后看向施诗:“好的,不过一定要留下联系方式,以后再约。”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施诗看到了一丝光芒在他眼睛里闪过。 “我这儿有她们联系方式,一会儿给你,咱们快走!”杨帆催促道。 杨帆和林贤坐上刘伶的黑色宝马,剩余的几个也分别坐上了车。然后,就一刻不停地驶向了漆黑的夜色中。 施诗和双双站在饭店门口,目送几个人远去。待他们走后,她们沿着马路散了会儿步,也各自回去了。 此夜笙歌 第二天,施诗与双双在网上聊天,无意中说起那天的聚会。 “你去过神话吗?” “嗯,跟丈夫去过一次,当时他还是我的男朋友。” “跟你丈夫一起?夜总会不是男人的天堂吗?” “虽然有的夜总会是打着招牌暗地□□、赌博,但是神话一直都清清白白,是从来没被抓住过把柄的乖宝宝。”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施诗对这位年轻母亲有点质问的意思。 “不是跟你说过嘛,我丈夫在市警察局工作过。” 施诗突然想起,双双确实曾经跟她提过她的丈夫。两人没结婚前,她丈夫也参与了前几年的“清查行动”,婚后,就转业经商了。 “那你印象中的神话怎么样?”施诗继续问。 “装修得不错,像座宫殿,来来往往的都是些有钱人。” 施诗心想:“有钱人的世界离我太远。” 黑暗的世界却近在咫尺。 日子被风翻页,一个星期过去了。那个星期六的早晨,施诗的手机响起。她打着哈欠:“喂,你好!” “你好,我是刘伶。” “刘伶?”没想到会是他,施诗磕磕巴巴说到,“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今天是我的生日,希望你能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 施诗开始犹豫,一时答不上话。 “一定要来,我一会儿开车去学校门口等你。” “什么?”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那边的电话早已挂了。 清晨中的万物还在打瞌睡,而施诗,则被这个电话彻底惊醒。一番梳洗之后,她走到学校门口,就看到了那辆黑色的车。走近,车门被打开,刘伶优雅而绅士地冲她一笑:“上车!” 两人都沉默着,车里的气氛有些尴尬。 “学的什么专业?”终于,刘伶先开口了。 “历史。” “哦,太厉害了!” “有什么厉害的,学什么都不过是为了赚钱而已。” “我连高中都没上过,所以跟你们这些知识分子接触起来,还有些紧张。” 又是一阵沉默。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上学?”施诗明显没话找话。 “啊,”刘伶笑着说,“这有什么难啊?找林贤一打听就知道了。” “真不好意思,还劳烦您来接我。” “这么客气干嘛,我们可是老同学啊。” 施诗看向刘伶,他目视前方却嘴角带笑。 “你不会是一点儿也想不起我来了?”刘伶突然转过脸来问。 “嗯,抱歉,你应该知道,我是出了名的书呆子。” “说实话,有很多人我也早就记不清了。”刘伶的语气仍然让人感到亲切,然后,突然又严肃起来:“可是你,不应该忘了我。” 施诗的心在这句话的尾音处跳漏了一拍。 她当然没有忘记,她看向车窗外,仿佛听到窗外雷声大作。 昏暗的嘈杂的教室里,施诗愤然站起,走到讲台上,说:“这是自习课,虽然老师不在,但也是上课,我希望不学习的同学不要打扰学习的同学。”众人安静了下去,但也冒出来几个声音。 “当个班长有什么了不起的。” “班主任都不管我们,你省省心。” 施诗准备回座位,就看到刘伶拎着书包往教室外面走。教室里一下子恢复了喧闹。 “刘伶,你站住!”施诗跟了出来,看见他头也不回,仍往前走,接着说:“还没放学,你不能擅自离校。” “不要管我。”刘伶冷冷的声音向她掷来。 “我是班长,你得听我的。” “你还是去告诉班主任。” 施诗看到刘伶走向院墙,翻身而出。她心里对刘伶失望至极。 放学铃响时,雨下得正急。施诗举着雨伞走在马路上,路过值雨亭时,看到了刘伶,他正和几个小混混抽烟聊天。 施诗走过去,捏过刘伶嘴里的烟,掷入雨中,失望地说:“不要变得跟你爸爸一样。”说完,转身欲走。 刘伶一下子抓住施诗的胳膊,“你说什么?” 施诗甩开他的手,举起伞继续走,边说:“你们家的事,我有所耳闻。” 刘伶追过来,“你知道什么,我爸爸也是被别人害得。” “所以你要活得比他们都强,你要振作,要向害死你爸爸的那些人宣战,而不是自甘堕落。” 雷声大作,雨下的更大了。 汽车一路飞驰,随后稳稳地停在一座宫殿式的建筑前。 “施诗,这儿就是神话,”刘伶指了指窗外,“你应该是第一次来?” 施诗点点头:“是啊,我胆子小。” “哈哈,”刘伶爽朗地笑起来,“原来的你胆子可不小啊,这儿可是我的地儿,不像你想的那样。走,”他先下了车,然后快步走过来为施诗打开车门,“我带你进去参观一下。” 本来施诗死也不会进这种地方,可是,他的语气不容置疑。 这座“宫殿”很大,一共三层,一层主要是舞池和酒;二层是各种ktv包房,以及贵宾会员的休闲娱乐场所;三层则是豪华总统套间。 看到施诗有些累了,刘伶把她带到一间豪华的ktv包房里,让她先休息会儿。 “你们这儿,没有陪酒小姐?”当时看到空空的楼道和走廊,只发现了几名清洁人员,并没有看到电视上那些浓妆艳抹的女孩们,所以施诗禁不住问起刘伶。但是,她立马就对自己提出的轻浮问题后悔了。 “呵呵,”刘伶幽幽一笑,“怎么没有,您要是需要,我马上叫几个漂亮的过来。” 施诗的脸一下子羞得通红,磕磕巴巴地说:“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好奇而已。”然后,抄起长几上的一杯冰水就“咕咚咕咚”猛灌了两口。 “饿了?先吃点点心水果。”刘伶把长几上的各种盘子向她面前推了推。可是施诗一点食欲也没有。 “哎?今天不是你的生日吗,怎么其他人还没到?” “哦,我通知他们下午到。” “下午到,”施诗心里想,“那为什么这么早把我接来,不会是图谋不轨?” 刘伶也许是看到了施诗的脸色由红变绿,再变黑,沉默了一会儿后,他故作轻松地说到:“要不,咱们先飙会儿歌?” “我可不太会唱歌。” “那,我唱给你听。”他选了一首《女孩儿》,然后拿起麦克风,柔柔地唱起来。 “女孩儿,你在我的心中梦里,纵我渡过平凡的秋冬,也逃不脱有你的春夏。 女孩儿,你像星般闪烁,若即若离,却不知我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你。 女孩儿,勿要怪我轻浮,岂知我情真意重。 女孩儿,岁月能夺走很多,却夺不走我坚定的心。 女孩儿。” 不由得,施诗跟着他的节奏唱了起来。 一曲结束,“还说自己不会唱!”刘伶看向施诗。 “我有时候记不住词,所以,没有一首歌能够唱完。” 接着,刘伶又点了几首歌,让施诗一起唱。气氛变得轻松。不知不觉中,他们唱了好几个小时,不觉得累,也不觉得饿,好像忘却了许多烦恼,而施诗自己也是第一次这么放松的在别人面前唱歌。她一开始以为刘伶不过是想和她以歌会友,但是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她发现刘伶不是只想交个普通朋友那么简单。 今夕何夕 夜色渐深。 林贤,杨帆,双双以及刘伶的其他朋友也陆续来了。蛋糕被推了进来,香槟、红酒倒满了高脚杯。大家围坐在一起,唱生日歌,簇拥着刘伶许愿,吹蜡烛。然后,大家开始嬉戏打闹,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代。 一会儿,可能是因为累了,大家安静了下来。 双双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林贤拿起麦克开始高歌,其他男人们一边安静地坐着,一边饮着酒,女人们则谈论起家长里短。 杨帆坐到施诗和刘伶中间,瞧了瞧施诗,瞅了瞅刘伶:“你们俩太安静啦!”说完,杨帆招呼着周围的人:“来来来来,我们一起玩个游戏。” 众人围了过来。“什么游戏?”双双问。 “当然是真心话加大冒险啦!生日聚会怎么能不玩这个。”杨帆说完看了一眼刘伶,然后从长几上拿起一个空啤酒瓶,放倒,“现在我开始转动瓶子,最后瓶口指向谁,谁就接受提问或挑战,否则,罚酒三杯。” “好!”几个男的起着哄,“三杯怎么够?要罚就罚五杯。”其中一人说到。 之后,大家就真的认真参与到这个游戏之中了。提问和冒险无非那几种套路,期间有两次瓶口指向施诗。第一次,双双问了她一个无关痛痒的问题。第二次,杨帆看双双又要问,就不耐烦的说到:“你先等会儿,先等会儿,你提的问题也太没劲了,这次换我问。”然后,杨帆就看向施诗:“你对我们刘总印象如何?” “嗯,挺好的呀。”施诗装得不明所以。 “不是,你说的具体点儿,哪儿好啊。”杨帆带着酒气,大着舌头说到。 还没等施诗开口,双双白了杨帆一眼:“这是第二个问题了啊!”说完就将酒瓶继续转起。 施诗长吁了一口气,在心中暗想,“总算逃过一劫。”不料,命运总是爱拿她开玩笑,这次瓶口又指向了她。 “哎哎哎哎,别动啊,别动!”杨帆站起来扶住酒瓶,“第第,第二个问题,如果可以,施诗,你愿不愿意做我们刘总的女朋友?” 瞬间,大家都安静了下来。双双看施诗面露难色,就说,“我们不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选大冒险。” “切……”几个人同时发声,“没劲了啊!” “大,大冒险也行,”杨帆已经醉得不行了,“你亲我们刘总一口就过,过关。” 双双一把推开探身在我们跟前的杨帆,嚷道,“你喝高啦!玩笑过了啊!”大家一听双双这么说,好像也突然间清醒了似的。 “是有点过了,有点过了。”旁边一人拍了拍杨帆。 “那不行,那就罚酒。”杨帆吐字不清。 就在施诗还没想好该如何收拾这局面时,刘伶已经拿起桌上的一只酒杯,一饮而尽。接着,是第二杯,第三杯,第四杯,第五杯。施诗当时看他这样,有点傻眼,而他的那些朋友们却不断的叫好。 不一会儿,包房里东一个西一个,大家醉得一塌糊涂。杨帆躺在地上就睡着了,双双也喝了一点,靠在软沙发上闭目养神。施诗看了看醉倒的人们,心想:“我是不是该走了。” 刘伶看了眼施诗:“没事,我一个个打发他们回家。”他拿起手机,说了几句,很快,几个戴墨镜的男人进来将杨帆他们半扶半抬地送了出去,双双也被施诗搀扶着下了楼。看到几辆出租车驶向了不同的方向后,施诗转身对刘伶说到:“时候不早了,我们也该走了。” 刘伶挥了挥手,一辆出租车停在他们跟前,他先把双双扶上车,拉住正要上车的施诗的胳膊:“你先别走,我还有话要对你说。” 四月的晚风,微凉。 施诗裹了裹身上的衣服,然后突然一股暖意涌上心头,她的身上被披上了一件黑色的西服。施诗看了看刘伶,他把外套给她后,只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 “有什么事吗?”两人沿着神话对面靠河的马路散着步。 “你好像对我印象不太好。” “没有啊!挺好的。”施诗有些慌张。 “是不是我在这种地方工作,让你瞧不起了?” “哪有啊?”面对刘伶的追问,施诗更失措了,“我还羡慕你呢!经营着那么大的公司!” “呵呵,”刘伶听我这么说,神情变得温和,“又不是我的,我也是给别人打工的。” “哦,”施诗附和道,“不管怎么说,也很能赚钱啊。” 刘伶停了下来,施诗也跟着停了下来。他往路边栏杆一靠,继续说,“施诗,你喜欢钱吗?” “喜欢啊!谁不喜欢钱。” 刘伶沉默着,把头转向了河面。 当时的夜色,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神和表情。 然后两人沉默着往回走。 回来后,施诗仿佛才看清夜幕中的那座建筑,它是那么的缤纷璀璨,如梦似幻,正如它的名字“神话”二字。 “我送你回去!”刘伶温柔的声音将沉醉中的施诗拉回。 施诗看了看表,“糟糕,都快十二点了!学校肯定已经关门了,怎么办?”她着急地跺了几下脚。 “要是不介意的话,”刘伶一顿,“去我那儿住一宿。先把你送到,我回公司住。”说话间,刘伶已经上了车。 “这……”虽然施诗的性格大大咧咧,可是这时也打起了小鼓,“这是我第一次夜不归宿啊。” “哈哈,”刘伶笑着,“嗯,有潜力。” “什么意思?”施诗上了车。 刘伶将视线从方向盘前方挪到她身上,然后上下打量了一下,“我是说你在这方面有潜力。” “哪方面啊?你说清楚!” 在施诗和刘伶说闹的同时,他已经把车开到了一幢公寓前。“走,先上楼凑合一宿。” 他的家不大,只有一间卧室。他执意让施诗睡床,而施诗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盖了一床毛毯,看着窗外的灯海。那些五颜六色的灯就像是那天她在教室后面黑板报上所画的。 当时她正在专心致志的作画时,后排几个看热闹的男生拾起地上的粉笔头,扔向她的裙子。看她不予理睬,一个说到:“不就是会哭哭啼啼找班主任打小报告吗。” 施诗欲哭无泪,手中的粉笔停了下来。就听到刘伶的声音,“要不想挨揍,就都安生点。” 灯海渐渐暗淡,施诗不知不觉的沉沉睡去。 夜,安静了。 谎言起舞 第二天醒来时,已是早上八点。施诗推开卧室的门,没有看到刘伶。于是,她找到洗手间,开始洗漱。期间,听到开门的声音,“咯吱……” “施诗。” 施诗从镜子里看到刘伶探进来的头。 “我出去买了早餐,你一会儿看看想吃什么。” 她赶紧擦了脸,来到客厅,一眼就看到了满桌的食品。 “买了这么多呀!” “哦,不知道你爱吃什么,所以,豆浆油条,牛奶面包都买了一些。” “我吃什么也行的。”面对刘伶的“款待”,她有点受宠若惊。 她确实饿了,不顾形象的狼吞虎咽起来,吃饱后,和刘伶一起简单收拾了一下,然后,观察起客厅的摆设。 刘伶确实很有钱。客厅里的液晶电视旁边,放着一架格子柜,里面摆满了各种金银和玉质饰品。其中,一把精致的玉梳吸引了她。 “好漂亮的梳子!”她不由赞叹。 刘伶走了过来,施诗没有看到他眼睛里的异样。“是吗?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 “那怎么成啊,君子不夺人所爱。” 这把碧玉梳是潘月笙给刘伶的。当时,潘月笙说他自己气数已尽,让刘伶尽快遣散潘帮,又给了刘伶这把碧玉梳,希望他不要错过心爱的人。 下午,刘伶送施诗回到学校,把一个包装精美的纸盒塞在她手里,“送你的,一会儿拆开看。”然后开车离开了。 一路上,他回忆起少年时代。那天窗外雷声大作,昏暗的教室里炸开了锅,一切都看不明了,除了前方那个娇弱的身影。那身影有长长的头发,明媚的双眼。虽然她并没有看向他,却深深地成为了他人生时光中一个不可更改的印记。 “去为人家庆生,自己也没带什么,反而白吃,白喝,白拿。”施诗正进行着自我总结,同时打开了礼盒,那把散发幽幽碧光的玉梳映入眼眸。他还是把它送她了。 两人的来往越来越频繁。虽然,施诗一开始对刘伶有抵触。她想,从一个正常女生的角度,没理由不喜欢上刘伶。人长得帅,而且很有钱。而且,随着不断了解,她发现刘伶很善良,有时也很单纯。想起来,如果他坚持完成学业的话,也不过只是个他们这样傻乎乎的学生。 过早地进入社会,才使他的心蒙上灰尘,披上铠甲,变得圆滑世故。可是,再有城府的人,也会不经意的流露出属于他那个年龄固有的纯真。施诗感受到他日益坦露的真心。 施诗已经开始相信她所看到的刘伶,也相信她看到的神话。刘伶隔三差五粘着施诗,加上施诗对刘伶与日俱增的好感,后来,两人就默认了恋爱关系。 “你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吗?”一天,施诗‘厚颜无耻’的问。 “嗯,初中的时候就爱上我啦?” “自恋,那时候我只是怕你堕落!” “要不然是什么时候?” “很可能是那次你替我挡酒的时候。那一刻,你,特爷们儿,特霸气!” “哈哈……” 时间往后推移,转眼已进入五月份。槐花飘香,气温微升。施诗和刘伶之间的关系跨过热恋期,变得平淡如水。一方面是施诗这个人本身就木讷,不懂浪漫,不解风情;另一方面,刘伶越来越忙,他们的约会越来越少,后来,一周只有空见一次面。在一个城市,却好似生活在两个世界里。 已经有两周没联系了,这些天,连刘伶的手机也关机了。后来,施诗实在忍受不了他的“音信全无”,一时冲动跑到久未踏足的神话找他。 夜色中的神话异常妖媚,蛊惑着世间浮躁的人心。 施诗曾走入过这座“宫殿”,看到男男女女沉陷其中,不能自拔。她心想:“这是个纸醉金迷,让人挥金如土的地方,不适合我这样的平凡女子,虽然我的男朋友是这的主人之一。”她抓住一个正在运送酒水的服务生,劈头问道:“刘伶在哪儿?” “你是?”服务生疑惑地问。 “我是他女朋友!” 这时,杨帆走了过来,拍了下服务生的肩,“你去干活!” 杨帆受到刘伶的提拔,此时已经是一楼的部门经理了。“施诗,你找刘总有什么事吗?” “我想知道他人现在在哪儿?在干什么?” “刘总现在很忙,他跟我说,如果你来找他,就让我转告你,等忙完这一阵儿他一定会去找你。” “我不管,我现在就要找他。” “施诗,你不要无理取闹啊!” 施诗拨开人群,仔细地寻找,每扇门后,是形形□□的男和女,但就是没有刘伶。她爬上二楼接着找,杨帆无奈,只能跟着。终于,她在一豪华包间里看到了刘伶。而当时的场景,差点没让她晕过去。 沙发的中间位置坐着几个大腹便便有大哥风范的男人,每个“老板”都搂着两个美女,喝酒喝的正酣。刘伶坐在他们旁边,一只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搭在身边正搔首弄姿的美女肩上。 “呵,你不接我电话,原来是躲在这儿快活呢!”施诗哭了出来,转身往外跑。身后,刘伶向杨帆使了个眼色,对几位老板应付了几句,就快步地走了出来。他一把抓住施诗,把她转回他面前,“别生气啊,不是你想得那样。” “不是我想得那样?如果你光明磊落,为什么手机关机?” “一时跟你解释不清,现在我这儿有个很乱的局,脱不开身。你相信我,很快就好了。” 这时,施诗才看清很久未见的刘伶,他的眼睛充满血丝,头上贴着一块手掌大小的纱布,显然是受了伤。“怎么了,没事?”她的手伸出去,想察看刘伶的伤,却被他用手抓住。 刘伶用双手用力握住施诗的双手,“相信我!”最后,他只说了这三个字,施诗也只记得这三个字。 杨帆送施诗回了学校。 深夜,无眠。 第二天早上,施诗的困意却起,于是做了一串很累很累的梦。醒来,已过了午饭的点。她捂着咕咕叫的肚子下了楼,在学校旁边的餐馆吃了盘饺子。然后,就开始吐,吐得昏天暗地。 饭馆老板看到她这个样,热心地过来询问,“姑娘,你没事要不要去医院?” 施诗浑身没有力气,说到:“好,麻烦您帮我打个电话。”然后眼前一黑,栽了下去。 信任危机 之后,施诗在医院病房里醒来,当她看到白色的天花板和悬挂在身旁的点滴瓶,第一个念头是,“天哪!我不会是怀孕了?”然后一想不对,她和刘伶可以用相敬如宾来形容。 双双和一名女护士走了进来。双双坐到施诗床边,削着苹果:“你啊,是急性胃炎,最近又乱吃了!” “哦,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怀孕了呢。” 然后,就听到双双“噗”的一声笑了出来,指着施诗笑,捂着肚子笑,就差打着滚笑了。直到一边的女护士实在看不下去了,示意双双在医院的病房里要保持安静,虽然这个病房只有施诗一个病人。 等两人彻底安静下来,施诗问,“你怎么知道我病了?” “还说呢,昨天你在饺子馆里晕倒了,饺子馆的老板就打了120,然后拿你的手机拨了刘伶的电话,刘伶又通知了我,让我来照顾你几天。” “他的手机又能打通啦?”施诗当时关注的重点和双双不同。 “哎,他忙,你这个坚强后盾应给予支持和理解嘛。” “我理解不了。也许,我们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不应该相识,更不应该相爱。”施诗的目光落向窗外,梧桐树上的花已经开始飘落。想到:凤凰非梧桐不栖,吾心非佳人不依。 又过了一个星期,刘伶来找施诗。他们坐在街角的咖啡馆里,沉郁的香气让人打不起精神。 “刘伶,我们分手!” “怎么,还在生气啊?” “我仔细想了想,我们其实并不合适。你有你的世界,我有我的生活。这样拉拉扯扯,让我觉得好累。” “不是跟你说了吗,你要相信我,这样的生活很快就要结束了。” “哼,”施诗冷冷一笑,“相信?我原来一直都很相信你,你曾跟我说我们之间是透明的,可是你敢承认你对我真的毫无保留吗?” “施诗,有些事情不告诉你,是我没有办法告诉你,我只希望你生活在一个快乐的世界里。” “但是,我只想生活在属于你的世界里,不管快不快乐。”施诗停顿了一下,“刘伶,我提出分手不是因为别的,你一直都说让我相信你,可是你相信过我吗?有好多事情你都不敢告诉我,那你觉得这样的感情算什么,算爱情吗?我给过你许多机会,我希望我能替我爱的人分担忧愁,可是你总是回避。这样,我活得并不快乐,你根本就不懂我。” 刘伶望向施诗,眼睛已经红了:“可是我只希望我爱的人无忧无虑。” “那就没有什么好谈的了!”施诗拿着包,站起来,从包里掏出那枚依然美丽的不识人间哀愁的玉梳,此时它看上去就像一滴泪,“这个还你!”她把它放在桌子上,转身离开。 背后,传来男人的哭声:“送出去的东西还怎么收。” 学校放假后,施诗并没有回家,而是找了份家教的工作,借住在双双那里。一天,她正在双双家的客厅里打起喷嚏,“啊切……” “看,有人想你了!”双双不知道她和刘伶已经分手的事,调笑地说。 施诗往沙发上一摊,接过双双递来的果汁:“什么呀,我只是感冒了。” “哎,小诗,最近看你都没有精神,有什么烦心事啊?” “我和刘伶分手了。”施诗终于还是说了出来。 “什么!别一吵架就说分手。” “是真的分了,我没跟你开玩笑!” “行啦,施诗,昨天刘伶还跟我打电话问你在哪儿?闹几天就算了啊!” “你不明白,对了,我在你这儿躲几天,他再问,你就说你也不知道我在哪儿。” “哎,还要把我掺和进去。”双双冲施诗无奈的耸耸肩。 下午,施诗无聊的躺在床上。手机再次响起,这已经是今天刘伶打来的第十个电话了。铃声停下后,她准备关机,一条短信被发了过来。 “施诗,我知道你的心意已决,但是,有一些话我必须告诉你,否则,我怕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可以出现再见我一次吗?刘伶。” 是啊,该结束了,好聚好散。“地点?”她回复过去。 “明天下午四点,百日红饭店。不见不散。” 施诗到达百日红时,正好是四点。刘伶正站在门口,他快步走过来牵住施诗的手,“上楼。”施诗则把手轻轻抽出,跟在他身后。他们来到二楼一雅致的隔间,临窗处正好可以看到清澈的湖水。 “施诗,你从来都没问过我,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 “现在这些跟我没有关系了。” “但是我要告诉你,我是从初中开始就注意到你了。”刘伶叹了一口气,拿出一支烟,点燃,“你不了解我的家庭,我的母亲在我五岁的时候就去世了,父亲原来经商,后来做生意赔了钱,就和黑道上的人有了来往。上初中时,每次回到家,总能看到父亲和一帮小混混模样的人喝酒,打麻将。他们口里说着脏话,骂着粗口,导致我在家里连作业都写不下去。 “一天我实在忍受不了了,我跑到他们面前,吼道:‘这是我的家,你们要玩儿请出去,我还要学习呢!’然后,其中一个人冲父亲说:‘哎呦,儿子敢管老子了?’父亲听后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没有我你哪有家,没有我挣钱你还上什么学?’我当时捂着脸,跑了出来,那时我就发誓,以后我要靠自己挣钱,挣很多很多钱。 “我的成绩本就不好,上了初三,我开始有了退学的念头。一天,我和班上几个要好的哥们儿商量要不要一起退学,去外面打工赚钱,几个人都说好。在我们商量的正热闹的时候,就听有人喊了一句:‘你们不学,我还学呢!’然后,我就注意到了你。”刘伶把还没吸完的烟摁入烟灰缸里。 刘伶把两只手交叠着放在桌子上,正色道:“施诗,你的话惊醒了我,我当时就在想,如果我现在放弃学业,进入社会,是不是最后也会和父亲一样。那时,我很羡慕像你那样的学生,单纯,天真,一门心思只有学习。我的基础太差了,而且每天心烦意乱,根本静不下心来学习。有一天晚上,父亲和几个自称是潘帮的黑道上的人一起出去了,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家里的亲戚报了警,按失踪处理的。可是我猜父亲是死了。” 施诗静静地听刘伶说着,是的,他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这些,她也没有想到,他的童年和少年时期这样的不幸。 “我终于决定提前退学,找机会进入潘帮,调查父亲的死因。那个下午,我急匆匆地赶出教室,却不料一下子被你撞了满怀,而你连看都没看我。那个年纪,我是极其自卑的,我想以后离开了学校,和你们这种人就隔的更远了。这样,我就更要功成名就,让曾瞧不起我的人全都来拜会我;让曾经忽视我的人,在我面前变得卑微。” “那你对我的感情不应该是喜欢。” “也许一开始不是,可是我没有想到多年后我会再次遇到你,这时的我已经万人瞩目了,不断有女人投怀送抱。可是,你对我的态度依然。所以,越是这样我越是要接近你,越是要你死心塌地爱上我。就像这么多年来,我一步步终于得到了神话的董事长——潘月笙的信任一样。”刘伶说到这里,施诗的心猛地一颤。 “所以,我在你的眼里也只不过是一个玩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