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了。
他躲在珊瑚树后,将那对父女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并没有太难过,相反,能继续留在她身边,他觉得很高兴。
她也不是总这么坏脾气的,他好几次见过她流眼泪的样子,在四下俱寂的深夜里。她在梦里哭喊着“放开我娘!”,小手在空气中拼命乱抓,每次都要他握住她的手,听他哼起温柔的摇篮曲,她才能平静下来,把满是冷汗的脑袋往他怀里钻,蜷缩着娇小的身体,从噩梦中回归平静。
这些时候,他总是动都不敢动一下,怕吵醒了她,即便自己的身体僵硬发麻,也要坚持到她主动转向床的另一侧。
比起从小到大就没有父母,半路失去疼爱自己的娘亲只怕要难过千百倍呢,每每想到她在那么小的年纪便亲眼目睹母亲被野蛮人抓走的场面,他就能无限量地包容她的一切坏脾气。
日子本该平静如水,如果族长没有善良地救下那个差点淹死的商人,就不会有那出俗套之极的忘恩负义的故事。被救了性命的人,在离开这片迷宫般的海域时,暗自作了记号,带回的不是感谢,而是一场真正的灭顶之灾。
或许上天怜悯,他护着永欢,好运地从枪炮声中寻到逃跑的缝隙,千辛万苦地逃到了岸上。他想,先在岸上避一阵子,再图后路。可永欢不肯,她哭着要回家去找父亲,她说不能没了母亲再没了父亲,更不能没了那从小长大的家!那一次,是他生平唯一一次对她发火,他狠狠给了她一巴掌,说:“你若回去,蓝鲛一族就真的彻底变成纸上传说了!”
她终是被他硬拖着,朝内陆的某个方向而去。
躲进人群里,或许是目前最安全的避难法。
可是,他实在太低估了人间的险恶与人类的欲望。
一路哭泣的永欢,眼泪都成珍珠,想止也止不住。她不肯跟他说一句话,把所有悲伤与愤怒全部发泄在这个本来就让她讨厌的丑八怪身上。也怪他们时运不济,正是前门拒虎后门遇狼,躲过了杀戮者的枪炮,却没躲过见钱眼开的小人。
同行是遇到的“好心大叔”,用一包蒙汗药便将永欢从他身边偷走。
当他从简陋的乡间野店里醒来时,永欢已踪迹杳然。
他疯了般去找,直到两年后,才在洛阳城的一个马戏班里,发现了被关在水缸里展览的、已经瞎了眼睛的永欢。
看着水缸里形销骨立、双眼发灰的他,他恨不得立刻就杀掉所有伤害过她的人。可理智又让他平静下来,一直忍耐到凌晨,才偷偷潜入马戏班想救走永欢。
可惜,身手太差,惊动了敌人。
结果是,他被认定成一个笨拙的贼,妄想偷走马戏团的台柱子。愤怒的班主让手下把他拖到后巷往死里打。
也许是他命不该绝,危在旦夕时,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生了一头少见的湖蓝色头发的年轻公子从巷子的围墙上跳下来,笑嘻嘻地指责他们太吵,坏了他饮酒赏月的心情。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明明已经对人类万分忌惮,可这个人的出现,却让他莫名地大喊一声:“先生救我!这群人绑了在下的亲人!”
这实在是太冒险的一个举动,如果蓝头发不理闲事,他必丧命于此。可他怎么都觉得,这个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场,绝非街头浪荡子,明明放浪不羁却又可以托付重任,他赌他一定会路见不平。
结果,他当然是押对了宝。
马戏班的粗人们被蓝头发轻轻松松地用绳子绑到了一起,当他从水缸里捞出那个一息尚存、半人半鱼的“怪物”时,他只是瞪大了眼睛,好奇地说了一声:“咦,这是蓝鲛?”
他跪地磕头,向他道谢,将他们的遭遇一笔带过,只说家族变故,带了妹妹出来逃难,谁知与人不淑云云。
“你也是蓝鲛?”蓝头发嗅了嗅空气里淡淡的妖气,笑,“果然是啊。啧啧,如今这年月,蓝鲛已经很少见了呢。”
他也不知该说什么,仍是不住地道谢,然后抱起永欢准备离开。
“等等。”蓝头发叫住他,“你妹子都瘦得只剩半条命了,再不休养生息,我看她是活不了多久了。你有合适的落脚处吗?有钱买补品吗?”
他一愣:“这……我会努力去找。”
蓝头发将衣衫褴褛的他上下打量一番,摇摇头:“我看还是算了吧。你这个样子,只怕连半钱人参都买不起。你们蓝鲛虽是妖,可饮食上与人类也差不离,你妹子虚弱成这样,怎么也得有天山雪莲前年人参才补得回来呢。”
“那怎么办?!”他看着在怀里昏迷不醒的永欢,难过至极,“都怪我一时大意,才被那奸人下了药,害她颠沛流离吃尽苦头。”
“行了行了,别念这些无用对白了。”蓝头发赶紧打断他,找来笔墨写了一封短信又画了一张简明的地图,交给他,“从这里到西安城也不算太远,你们不怕我卖了你们的话,就照地图所示,去这个东篱小筑,找一个叫沈子居的人,把信给他,他自会给你们一个不错的落脚处。有空呢,我就去看看你们,没空就算了。”
他握着信与地图,连再说一声“谢谢”都来不及,蓝头发便消失在晨曦之中。
他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只得对着他消失的方向,又狠狠磕了三个头。纵然整个人间都欺骗他,这个人却一定可以相信。这个念头特别坚定。
族长说过,遇到一个可以全心相信的人,是莫大的福气。在商人的大船攻入之前,族长拍着他的肩膀,很严肃地说:“端午,我看着你长大,你的脾性注定了你是一个能被无条件信任的家伙,所以,我不仅放心把永欢交给你照顾,还有一件东西,或许也要交给你保管。”
回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心口。在最贴近胸膛的地方,他用最结实的绳子挂着一个两寸见方的白玉小匣。
他曾亲眼见过到,在大船来西时,族长取出这个匣子,念了一串咒语后,匣子自动打开,射出蓝光无数,八九个站在船头的野蛮人顿时被这些光线染成了蓝色,然后“吸”进了匣子里。
他从不知族长手里竟有这般厉害的“武器”,照这么来看,来再多敌人也不用怕了?!
可是,族长却说它的作用仅仅只在暂时威吓敌人。因为,这个匣子一天只能开启两次,一次最多“装进”九个活人。
这个匣子,就是“烬弯”。
它存放着所有逝去的蓝鲛的灵魂。
原本,蓝鲛像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这个世界,以及这世界里的人类,一次次去到他们面前,渴望与他们成为恋人或者朋友,但结果总是让人叹息,所谓的真情敌不过雪白的珍珠。每一只死去的蓝鲛,都带着深切的悲伤与不甘的遗憾,所以,灵魂一直不得安息。天长地久,这些残留于世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又在海面上受了日月风水的灵气,这便成了一个白如珍珠的匣子。老族长说,匣子里装着另一个空间,是个既可悲又可怕的地方,切记不要掉进去,否则定然生不如死。而开启匣子的咒语,只能由族长知晓,代代相传。可这一次,族长在大船的炮火隆隆响起时,将“烬弯”与咒语,还有永欢,都交给了他。
纵然全军覆没,也总得留下一些什么——这是族长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烬弯与永欢,分别镌刻着蓝鲛的伤与爱,而他的生命,从此只为这两者而延续。
他脱下外衣将永欢裹好,又细心擦干永欢的尾巴,看她的鱼尾慢慢化回人形,背起她,毅然朝前方走去。
这条路,将他送到了沈子居面前。
在来到东篱小筑之后,他才明白为何人类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说法,蓝头发对于他们的身份一点都不差异,连他的朋友,在知道他们并非人类之后,亦不将他们视为异类,只管让他们安心住下,需要的补品什么的,都由他来解决。
人类真是复杂的物种,好与坏,善于恶,端看你遇到了谁。
对于生命中这两个“贵人”,他不知如何报答,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都在心里为他们祈福,愿他们平安长寿。
沈子居将他们安排到东篱小筑里最清净的偏院里,除了一日三餐由专人送去,平日都不许任何人打扰他们。至于各种昂贵的补品,他也毫不吝啬。不到半年时间,永欢又变成了当年那个花一样的俏丽姑娘。只是,补品能挽回她的生命与容貌,却换不回一双健康的眼睛,她依旧看不见这个世界。据她回忆,当初被人绑走之后,她被卖到了一户人家,那家的女主人将她锁在狭窄的水池里,每天都要她哭,她哭不出来就用手使劲掐她的脸,还不哭就用针来刺,她的眼睛越拉越疼,眼泪越来越少,于是他们更变本加厉,用烧红的烙铁去烫她的肩膀和背脊。不到一年时间,她终于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了。一个清晨,她从噩梦中醒来,却发现自己眼前只剩漆黑一片。作为一个无用的瞎子,这户人干脆将她卖给了马戏团,又拿了几辆银子。
当她说出这段过去时,不止他心如刀绞,连一贯斯文的沈子居都拍桌怒斥那帮混帐。
之后,沈子居业积极找了一些名医来替她诊治眼睛,可惜都束手无策。
自住进东篱小筑之后,九厥也来过一两回,他还是从沈子居口里才知道了这个从不自我介绍的人的名字。这个人的行踪总是很飘忽,突然来,突然走,除了与沈子居聊聊天喝喝酒,便只是简单地问问他们的状况,他甚至都没问过那个可怜的瞎眼姑娘叫什么名字,只说,有需要就找沈子居,他钱多,不用替他节省。在知道众大夫都治不好她的眼睛时,九厥想了想,说他反正要东游西荡去许多地方,也尽量替他们打探一下有没有治疗鲛人眼睛的方法,但不保证一定成事,若真寻到治疗方法,第一时间便通知沈子居,让他将一切所需药材准备妥当即可。
他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感谢这个萍水相逢的人了,在九厥离开之前,他追出去叫住他,突然抓起他的左手,将一枚亮闪闪的玩意儿用力“贴”到他的掌心。
“你这是干吗?”九厥抽回手一看,掌心里却什么都没有。
他认真说道:“我的鳞片。以后若你身陷险境,只需喊三声我的名字,就算我死了,也会赶来。”
九厥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这是在诅咒我和你自己吗?”
“当然不是。”他赶紧澄清。
九厥哈哈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道:“好啦,你也不用总记挂着什么报恩不报恩的,我只是做了顺便之事。你就别操心我了,好好照顾你那瞎眼妹子吧。告辞!”
这一走,又是许久不见踪影。听说,他只在沈子居大婚那天去了他府上一次。
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阿,若自己能有他一半本事,一半潇洒,永欢也不至于吃这么多苦头。
此刻,端午缭乱的回忆被一阵清脆的马蹄声打断。不等他从地上爬起来,白色的马儿已经停到他面前,摇头晃脑,马背上的九厥笑嘻嘻地跟他打趣:“啧啧,这天儿又不热,你躲树底下干啥?”
他高兴地站起来:“好久不见!谢谢你捎回来的药方,很有效果。”
“那就好。”九厥跳下马,打量着他的脸,“怎么气色这么坏?沈子居不给你饭吃?”
“没有没有,沈公子一直对我们厚待有加。”端午赶紧澄清,又问,“这次来会多留一些时日吗?”
九厥摇头:“来看看就走,最近太忙啦,马上要去特别远的地方,可能三五七年都不来西安城了。”
“啊,那路上一定多保重啊!”
“这个自然,你就别担心我了。”
“嗯,沈公子一早就来了,应该还没走呢,你来得刚好。”
“咦?他最近常来吗?”
“自打你捎带回药方,他就比平日里来得勤了,每次来都带一堆名贵的药品跟补品。沈公子之举,实在令我过意不去。”
“别别,他不缺钱,一点药材补品就能换回一双眼睛,他何乐不为?”
“你同沈公子都是难得的好人。”
“嘻嘻,我不一定是人的。”
“你就是一头猪,也是我没齿难忘的恩人。”
“这……就不能换个比喻?”
两人边说边朝东篱小筑那边走,走着走着,九厥看着他走路的姿态,不禁问道:“你的左腿怎么了?走路怎么一跛一跛的?”
“哦……这个啊……”他赶紧说,“就是那天出去散步的时候摔了一跤。”
“散步?”九厥想了想,“哦!上回好像听沈子居说,你常带你妹子去秋山湖岸?”
“嗯,总留在屋子里也不好,秋山湖岸景色优美,走一走,整个人都能精神不少呢。”
“那倒是,那地方我去过一次,光是一池靛蓝荷花就百看不厌了。你挺会选地方嘛。”
“嘿嘿。”
一路行至东篱小筑,还没进门,便传出一阵悠扬的《春江花月夜》,堪比天籁。
沈子居独坐院中,专注抚弄面前那一家崭新的琴,直到九厥都走到他面前了,才抬起头,琴声亦戛然而止。
“你这家伙,婚礼一别,至今一载有余,你再不来,我就当你不记得我这好兄弟了。”沈子居笑着起身,“正好得了一壶上好的西域葡萄酒,你回得还真是时候。”
“你们叙旧,我就先过去了。还要煎药年。”端午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高高兴兴地走开了。
他不懂品酒,也不识音律,更不会吟诗作赋,实在不适合加入这两个人的谈话。
每当看到九厥跟沈子居在一起煮酒话家常的场面,他总是想,人类老说相由心生,这两个男子的心底得是多纯良干净才能生得这般好容貌,反观他自己……算了,不提也罢,反正,他现在的世界只在东篱小筑与秋山湖岸之间,没什么人会注意到他藏在面巾之后的丑陋的脸,永欢就更不可能看到了。
回到房间,永欢已经醒了,正燥郁地在屋间里走来走去,时不时踢到凳子和桌角。
他深吸一口气,换了另一副声音,上去扶住她:“这是做什么?踢伤了怎么是好?”
听到这个声音,她顿时转怒为喜,一把握住他的手说:“阿九大哥,你可回来了。药好苦,我不想喝了,我们去秋山湖岸走走吧!”
“那可不行。”他晃了晃手里的药包,“新鲜的药,我马上去熬,喝完了咱们就出去散步吧。”
“好吧。”永欢沮丧地坐下来,抬起一只手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又高兴起来,“阿九大哥,我能看到白影子在晃了呢!”
“真的?”他欣喜若狂地握住她的手,“真的能看见了?”
“嗯,一点点。说明药虽然是哭,但真的有效呢。要不了多久,我就能看到你了。”她抽出手,情不自禁地摸向他的脸庞。
他心下一惊,赶忙抓住她的手,有些慌乱地说:“你坐着,我先去煎药。”
“咕嘟咕嘟”翻滚着的药罐前,他拿着扇子轻轻扇着火。
她很快就能看见了吗?!这是他多么盼望的事!他的永欢终于可以跟从前一样了。
可是,他又该怎么办?
阿九大哥……根本就不存在的一个阿九大哥……
不错,他可能干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对蓝鲛来说,模仿声音也是他们的强项之一,作为他们的远亲,某些海妖最擅长的技能,也是这个。在来到东篱小筑的翌日,永欢醒来的瞬间,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突然就变出了另一种声音,对,他想都没想,便模仿出九厥的声音,在一脸惊讶的沈子居面前,温柔地安慰着永欢,顺便编造出一个路见不平、从水缸里英雄救美的“阿九大哥”。
之后,他将沈子居拉到一旁,说:“永欢一直很讨厌我很恨我,现在她身体本就虚弱受不得刺激,所以请你……”
话没说完,沈子居已然笑着打断他:“不必说了。今后,东篱小筑里没有端午,只有一个阿九大哥,如何?”
他感激不尽。
可现在看来,这个谎是撒不了多久了。
不过也有另一种可能,这个谎言,能一直保留下去……
傍晚时分,正当九厥准备离开东篱小筑时,端午突然喊住了他。
扭结了半晌,端午终于开口道:“这一别,又不知几时才能相见。若永欢眼睛康复,我们大概就要启程回去了,毕竟我们是蓝鲛,终归要回到海中。”
“也是啊,给我药方的人说,不出一个月就能康复。看来我是赶不上替你们饯行了。”九厥笑道,“那就预祝你们一路顺风,以后多长个心眼,别再被人坑了。”
“我有个小心愿。”
“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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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甚至是我们整个蓝鲛一族的恩人,以后若无缘再见,能不能留一幅肖像给我?”
一听这话,出来送行的沈子居当即拍手道:“这个也好!不嫌弃的话,由我来代劳吧。”
“沈公子会画画?”
九厥哈哈一笑:“除了杀人放火打架,他有什么是不会的?”
沈子居尴尬地笑笑,说:“没有人这样夸人的。”
很快,一张栩栩如生的画着九厥与端午两人的肖像便完美诞生于沈子居的妙笔之下。
“好好收着吧,但愿后会有期。”九厥翻身上马,潇洒而去。
端午捧着这幅画,如抱珍宝。
繁星初现的时候,他一如既往地小心搀扶着永欢,沿着秋山湖岸慢慢地走。
沈子居确实是个非同一般的人,连选别墅也选得这么尽善尽美。据说,他就是为了那片靛蓝荷花才买下这块地,修了这座简单却雅致的小院。这样的生活,真是令人羡慕。
“阿九大哥?”永欢舒服地呼吸着带着淡淡幽香的空气,“你知道我不是人类?”
“嗯。”他点头。
“我可能……是世上最后一只蓝鲛。”
“嗯。”他点头,却又马上摇头,“万一你还有同族留下呢?”
“不可能有了。”她垂下头,“即便有,我也不会承认他是我的同族。”
他的心脏像被一只手狠狠掐了一把。
“为何这么说?”他佯装无事。
“如果不是他,也许我就跟阿爹一道离开这个世界了。如果不是他,我就不会被人抓走,吃那么多苦头。”她皱起眉,“我从小就很讨厌他。”
原来,她对自己的观感从未改变过。
他忍住心口的疼痛,拍拍她的手:“如果不是他,你也遇不到我呀。”
她低落的情绪一下子就被拉了起来,不禁朝他甜甜一笑:“那倒是。所以,算了吧。最多以后看到他,我骂他一顿就是了。”
他笑笑:“你看,还是好好活着比较好吧。你阿爹从来就不想你跟他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啊。”
她沉默片刻,说:“你可能无法想像我那时的绝望和悲伤,当你一再亲眼目睹至亲与同族们被人类伤害的惨状,确实是很难有力气再独自撑下去。想来,也许真是阿爹在冥冥中保佑我,因为他知道,你会来我身边。”
她红了脸,将头斜靠在他的肩膀上。
有星光闪烁,靛荷摇曳,还有她依偎在侧,如果,时间可以停在这一刻该有多好。
他扶她坐下来,别了好半天,才很不好意思地在她耳畔轻轻念道:“七色石,三生约,长相守,永欢喜。待到靛荷展笑颜,再执手,醉秋山。”
她一愣。
“我请沈公子教我的。”他红了脸,有些语无伦次,“我一直羡慕那些出口成章的人。我听老人们说,世上有一块七色神石,是由人类心中的爱意与温暖的感情凝聚而成,谁能得到它,谁就能得到缘定三生的美满姻缘。我找不到这块石头,但我把它放到这些句子里,送给你。”
永欢的眼眶有些发热,她紧紧拉住他的手,说:“再念一遍给我听听。”
“好!”
如果可以,我愿意给你念一辈子——端午的心里反复回荡这句话。
可是,他哪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疼痛已经从左腿蔓延到了全身,此刻的身体,也许稍被撞击就会散架吧?!毕竟,少了好几块骨头呢。
对蓝鲛来说,环环相扣的骨头就是生命,不论少了哪一块,都会渐渐断了支撑,变成一堆“散沙”。许多年前,曾有一位同族,用自己的一根指骨与陆地的巫师做交易,她有没有达成愿望他不知道,他只是亲眼目睹落魄而归的她一天天虚弱下去,一个多月后的某天,她的身体在病榻上化成了一堆闪亮的“沙”,以全盘崩溃的形式,结束了生命。族长说,人类大多数只贪恋蓝鲛的眼泪,可还有一部分人觊觎他们的骨头,只有蓝鲛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亲自取出的骨头,才会像蓝宝石一样剔透,磨粉服下,除了能延年增寿,还有令哑人复声的奇效,但,若经旁人之手强取,则只会得到朽木一块,无用。所以,族长告诫他们,不论遇到怎样的诱惑与遭遇,都要看好自己的骨头。
可他,偏偏那么容易地、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骨头交给了当铺老板。
那一天,当沈子居拿了九厥差人捎回来的药方时,他就觉得不对劲了。一贯爽快大方的沈公子在看了药方之后却变了脸色,他要看,他却支支吾吾说可能这药方不对,他得再看看再确认一下。
他满心狐疑,偷偷走到沈公子的房间外,却听他对一个年迈的仆役说:“这味‘百花照月’真的只有万隆当铺的何老板才有?”
“只有他有。”
“需要多少银两?”
“他不要银两。公子你也知道何老板脾性怪异,他不缺钱,只收世间奇珍。”
“他要什么珍宝,我们给他就是。”
“咳,这胖子最近只收一种东西。”
“何物?”
“蓝鲛之骨。说有延年益寿之效。可咱们上哪儿去找这个宝贝?”
“这样,你千万不要同端午透露半分。先随便抓一味温补的药材顶替着,我再去想想办法。只要能找到,哪怕倾家荡产,也要买回来。谁叫我答应了九厥,要妥善照顾他二人呢。”
“公子,这事不好办啊。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呢,咱们对他们已经够仁至义尽了。”
“不要再说了,我意已决,先这样办。”
他悄悄离开沈子居的窗前,心中涌动的居然是无比的兴奋。
左腿之上四根骨头,换回永欢一双眼睛,不亏本。
他瞒着所有人,去了万隆当铺。
那肥如硕鼠的老板好像早知道他会去似的,早早将包好的药材从窗户里递出来,一根骨,一包药老板说,四副“百花照月”,死人都能医得活,何况一双失明的眼睛。
今天是最后一包药了,看来九厥的药方没有错,当铺老板也没有拿假药糊弄他,永欢的情况正朝着预计的最好的方向发展。
“阿九大哥,我有点困了。”永欢抱着他的手臂,打了个呵欠,笑,“我想快点见到你。”
“等你眼睛康复了,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我。”
“好!你再把你的大作年给我听听。”
“我都念了几十遍啦。”
“听不够。”
凉风飞过湖面,一池靛荷顿成荡漾的花海,温柔无限。
她在他怀里沉入美梦,梦里有人在说话,有人在哼唱,调子是她最熟悉的摇篮曲……
三天之后,东篱小筑里失去了端午的踪影。
沈子居派了所有人去找,皆无所获,他命令所有人都不得向永欢透露端午的失踪,只说他去洛阳为她找另一味药材。
而永欢连环一的力气都没有,自从服食了最后一副药,她整天整天地想睡觉,一觉就是大半天,醒也只醒得了片刻,然后继续深睡,不想吃饭不想喝水,脑子里越来越空。
端午失踪的第十天,也是永欢陷入彻底的睡眠的第三天,沈子居将她放入一具以金丝缠成的“棺木”里,四角皆拴上沉重的石兽,沉入湖底。
当湖面上的气泡消失时,他慎重地朝湖水鞠了一个躬,说:“谢了。”
回到东篱小筑的房间里,他从匣子里拿出九厥捎回来的药方,放到燃烧的烛火上。
药方上,只有寥寥几行字——
“得内行人指点,取白茯苓二钱,蛇胆一钱,川贝二钱,荷叶三钱,三碗水煎一碗,连服十五日,可治鲛人因泪失明之症,此药材遍地可寻,实乃大幸。然服用者会暂染嗜睡之症,在其深睡不醒之后,可寻安全之处沉入水中,三年后醒,眼疾痊愈。”
落款是“九厥”
一片灰烬落在桌上的白玉匣子上,端午离开前主动将这个东西交给他,并请他认真将一段短而怪异的咒语记在脑中,在永欢康复之后,将匣子的秘密与开启的咒语交给她。除了这个,还有一个银制的圆筒,也请一并给她。然后,永远不要让她知道这些日子陪在她身边的,是他这个让她厌恶的人。
他拿起那不起眼的匣子,嘴里喃喃:“烬弯?!易进难出,循环往复?!”
端午说,这个匣子是蓝鲛一族留在这世上最后的痕迹,也是危险的武器,请沈公子一定妥善保管。
他一定会好好地,并且永久地保管它,这个东西,不适合永欢。
他起身,走到墙边,将覆在某件东西上的锦布慢慢掀开——
一家崭新的琴,连琴弦都透着灵慧的蓝光,谁都不会知道,琴座四角,镶了四块举世奇珍的蓝鲛骨。
古籍《名琴谱》有云:深海之中有妖名蓝鲛,若得其骨镶于琴,则成千古名器鲛骨琴,音色绝美,天籁尤不及也。然蓝鲛之骨,强取无用,见光则成焦石,唯其亲手取出方可保有奇效。谨记谨记。
他的手指轻轻拂过每一根琴弦,微微的颤音中,他想,有些族群之所以会灭绝,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的智慧还不足以去懂得这个世界。
而他更愿意相信,这两只自动找上门的蓝鲛,是上天赐给他的珍贵礼物,让他有更充足的资本,去抓住那个“命中注定”的女人。
他重新盖好这架花费了他大把心思的宝贝,想到明日一早便要出门办货,三日方能回来,届时她看到这份礼物时,不知会是怎样的欣喜若狂……
“夫人,已三更天了,您还不就寝吗?”丫鬟小钏打着呵欠,看着仍在一针一线学刺绣的岳如意。
从她过门至今,一载有余,有好些个夜晚都是这么过来的。沈府所有人都说,公子爷与少奶奶相敬如宾,可就是太“相敬”了,不像夫妻倒像个半生不熟的普通朋友。而其,公子爷经常夜不归宿,顶多在老夫人出面斥责他“不像话”的时候,他才会稍微增加回家过夜的次数。好在少奶奶不是河东狮母夜叉,对夫君的行径从不过问,甚至连个埋怨的表情都没有。不得不说沈家真是积了八辈子德才娶到如此贤良淑德的女子。
“你捆了就先去睡吧。”岳如意头也不抬地说,手中的绣花针笨拙地在大红的绸缎上来回,绣的鸳鸯像鸭子。都这么多年了,她还是学不会一个女人该做的女红。
“不行啊,少奶奶您不睡卧如何敢睡,老夫人知道了一定打死我的。”小钏赶紧摇头,用力睁大了眼睛,拍了拍脸。
她笑着摇摇头,放下阵线:“看你怪可怜的,好吧,你替我准备浴汤。”
“是!”小钏高兴地跑出去提热水,她的少奶奶爱干净,每晚都要泡过香喷喷的鲜花澡才就寝,人虽然不够美貌,可身上的香味倒也能迷倒不少人呢。
“等等。”她忽然又叫住小钏,“桌上的燕窝,你替我喝了吧。”
“啊?!”小钏受宠若惊,“我喝?这是老夫人炖给您的呀!”
岳如意看着桌上那盅冰糖燕窝:“我今天不舒服,不想喝。你若嫌弃,我也只有倒掉。”
“别别,太可惜了啊!”小钏舔着舌头跑到桌前,抱起平时做梦都想吃的燕窝,一口气喝个精光。
“好喝吗?”她笑问。
“好喝死了!”小钏连勺子上的残余都不放过,非得舔个干干净净,“小时候我娘就跟我说,燕窝是神仙才能吃到的好东西!可我家连肉都吃不上几顿。所以啊,我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吃一碗燕窝!”
“那你的梦想实现了,现在没有遗憾了。”岳如意抽出手帕,亲切地擦去这馋猫嘴角的残渣,“小钏,你今年多大了?”
“十五啦。”小钏老实回答,圆圆的苹果脸在烛火里闪着青春的光泽。
“家里还有什么人?”
“没人啦,那年瘟疫,老家的人都死了,是表婶带着我逃了出来,然后我就被卖到沈家当丫头啦。”小钏有些奇怪,少奶奶今天的问题好像特别多,不像她平时的模样。
她点点头,笑:“没事了,你去准备吧。”
小钏蹦蹦跳跳地跑了出去。
片刻之后的内室,房门被牢牢反锁,巨大的木质浴桶里升腾出浓浓的白气,新鲜的花朵密密麻麻地漂在水面上,再加上特制的浓缩香粉,味道更是浓郁到让人窒息。
整个内室,只点了一支蜡烛,光线牵强,幽幽暗暗。
“咚”!
似有重物倒地。
然后,便是“哗啦”一阵水响,赤裸的女子将自己沉入桶中,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的每根头发都是香的。
浴桶旁边,躺着另一个女人,死了般无声无息,微弱的光线照出一张毫无血色、白中泛青的脸孔,虽然有些骇人,但仍旧……岳如意的脸。
要支持这个死去的身体,确实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啊,但,她会坚持下来的,一定会。
因为,她在做一件多么伟大的事啊。
细碎的水光映在雪白的胸口,一道深深的伤痕霸道地刻在那里,仿佛被一支利箭狠狠地扎了进去,一圈细碎的七色光点在伤痕上若隐若现。
细长的手指在这道伤疤上缓缓地画着圈儿,远远地,两个声音从记忆深处钻出来——
他不要你,我要你!
你?!
对,我!
为什么?
他不愿意做的事,我来做。而且我能做的更好。
你知道收留我的后果吗?
我早已不惧“后果”这个词。
即便在心口里,永远埋上一支箭?
呵呵,万箭穿心之苦我都受了,一支箭又算什么?
也好,反正,落到谁的心口里对我都没什么差别。
声音又渐渐远了去,蜡烛燃尽,室内空留阵阵清冷的水声……
翌日傍晚,小钏提着竹篮出了沈府,有人问她出去干啥,她说少奶奶遣她去秋山湖岸摘几朵新鲜的靛荷。
可这一去,直到天明,也不见小钏归来。
沈老夫人把家里所有能骂得人都骂了一遍,说连个小丫头都看不住,小钏这丫头是野惯了的,等回来了,一定要打她个半死!
岳如意一言不发地站在沈老夫人面前,一脸内疚。
见她这模样,沈老夫人压下火气,说:“你也不必自责,许是这疯丫头私自去哪里玩耍也不一定。过两日子居办货归来,再商量要不要去报官吧。”
“是我不好,无端端要她去湖边,万一失足……”岳如意突然掩住嘴,难过得要哭出来。
“万一失足……”沈老夫人摇摇头,“也只怪她命不好。”
“可小钏毕竟在府里待了那么多年,突然没了……”她怯怯地望着老夫人。
“再买个丫鬟就是了。”沈老夫人不以为意,“你不要难过,不会少了服侍你的人。”
岳如意垂下头,不再言语。
看不见的地方,却有几声冷笑。
偶尔,她也回想,是怎样的家庭才能养出沈子居这般的人物,现在看来,答案不言而喻。
人哪,不就是这个样子……
10
沈子居这辈子都没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准时归家,一进家门,等待他的不是仆从们的前呼后拥,也不是老祖母惯有的嗔怪,甚至不是岳如意那张不咸不淡的脸,而是埋在白布之下的、排列得整整齐齐、沈家上下二十几口的尸体,以及漫天的血腥味。
一切,就发生在凌晨,他归来前的数个时辰。
衙差们守在大门口,时不时需要驱散前来围观的民众。
所有人都用讶异或者古怪的语气在门口指指点点,有人说沈家不知惹了什么仇家,先有送亲队伍全军覆没,不到两年居然就轮到自己家;有人说沈家为发迹也干了不少缺德事,这是老天有眼;也有人说,根本就是沈家娶了个扫把星。
可问题就在这里,岳如意这个“扫把星”竟然在两次灭顶之灾里,都侥幸存活了下来。
他冲到衙差把守的卧房,躺在床上的岳如意,额头上覆着湿帕子,高烧不退,旁边,由官府请来的老妈妈正在摇头叹息,说好好的姑娘,怎得如此命运多舛。
“起来!给我起来!”他不管岳如意是不是只剩半条命,用力摇晃她,“为什么这样?谁干的?说!谁干的?”
“哎哟沈公子,你可不能这么着,尊夫人身子正虚弱呢。”老妈妈看不过去,上来阻拦。
“出去!这里没有你说话的地方!”沈子居疯了般抓住老人的胳膊,三两下便将她推出门外,“砰”的一声反锁了房门。
什么斯文,什么风度,他不要了,全不要了。
岳如意软软地靠在床头,目光呆滞,好像根本听不到他的咆哮“你是死了吗?”沈子居的额头青筋暴涨,简直要把她的胳膊捏碎似的,“谁干的?你说啊!”
“是……是……”岳如意痛苦地朝他哭喊,“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你三步不出家门,怎可能不知道?!”他怒吼。
“我……”
“说啊?!”
“我不认识他!”岳如意抱住头,语无伦次道,“他一定是妖怪!不然怎么能像老虎一样,咬死所有人!他……他还说……”
“他说什么?!”
“他说,只要沈家从世上消失,微澜就能安心跟他走了……”岳如意哆嗦着,神智已经完全混乱,“他会法术!‘唰’一下飞过来!‘唰’一下飞过去!”
微澜……他说微澜?!
沈子居的耳朵里,此刻只剩下这两个字。
这时,岳如意突然一把抓住他:“快去找道士把他收了!我知道的,道士们都有法宝的!他们有葫芦,有碗,有匣子!能把妖魔鬼怪关起来!相公,你快去。”
他用力甩开岳如意,甚至连她幸存下来的原因都可以不在乎,转身拉开房门,飞奔而去。
老妈妈被他的模样吓个半死,赶紧跑进屋子,扶助摇摇欲坠的岳如意。
“水……我要水!”她抓住老妈妈的手,模样可怜至极。
老妈妈连忙去倒水,却发现水壶是空的,回头说:“沈少奶奶,你等一下,我这就去别处拿水。”
老妈妈的脚步声刚一消失,岳如意脸上的所有疯癫与虚弱一扫而空,她深吸一口气,坐起来,将落在身上的湿帕子扔到地上,看着打开的房门,冷笑:“沈子居,再跑快点吧,不然就赶不上见你女人最后一面了吧。”
不多时,老妈妈到了热茶回来,却发现房间内早已空无一人,只留下一缕“沈少奶奶”身上的、独有的花香。
11
她伏在翠绿的草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宛若青空的衣裙上开满了血红的“花”,脸与手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只有重重叠叠的、别人的血。
凌元峰上的微澜,让百花都羞于相见的微澜,像蝴蝶一样自信穿梭在不同男子之间的微澜,此刻却以这般不堪乃至狰狞的姿态,出现在他凝定的视线里。
昨夜,他只是离开了片刻,再去隐芳庐时,已不见她的踪影。空气里弥漫着奇异的咸味,像血腥里混了奇怪的药味。湖水前的空地上,一个竹篮尚在水中漂荡,被撕烂的衣裙躺在还很新鲜的血泊中,一堆挂着血肉的人骨散落其中,触目惊心。
他皱眉,本能地倒退几步,脚下“咯吱”一响,一块硬物被踩在脚下。他拾起一看,却是个染满血污的木制腰牌,上刻“沈府出入”四字。
沈府?!
他心下一惊。
纵然他用了最快的速度赶去沈府,看到的情景也只是满室残骸,血流成河。
他见到她时,她刚刚从一堆缠着白发的尸骨中爬起来,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你疯了吗?”他上前,死死拽住她的手腕,将她从一团血腥里拖离出来。
“是你啊。”她怪异地笑,可她并没有疯,起码还能认出他,“我很饿。从来没有这么饿,只有这里的肉特别特别香,我忍不住不吃光他们!”
她的话,她的笑,还有她扯住自己袖口的模样,寒透了他的背脊,混乱了他的思维。
“你不会杀我的,对不对?”她仍在对他笑。
这个语气,这份笃定,他太熟悉。
“我好累啊,飞不动了,你送我回家好不好?”她靠在他肩头,娇滴滴地请求。
此刻,窗外已闻鸡啼,他一咬牙,一把揽住她的腰,迅速消失在他认定已无活口的沈府。
其实,他也累了,累到没有力气继续抱住她。
他停在了离秋山湖还很远的草地上,一线晨曦里,能隐约看到那道他越过了无数次的山坡。
“我是不是吃得太多了?”她似乎也难受起来,倒在地上,捂着肚子,“好撑啊。”
他怔怔地看着她:“你吃得是人哪,不是青菜叶不是鸡鸭。”
“我知道呀。”她又打了一个饱嗝,“可我饿呢,你难道忍心看我挨饿?”
最后的退路也消失了,哪怕她露出一个愧疚的眼神,哪怕她只对他说一句“我也不想这样”,他都可以找一万条理由说明自己谅解她。
可是,从相识到现在,千万个春秋,她的心就像她的容颜一样,丝毫不曾改变。
他蹲下来,牵住自己的袖口,细细地擦着她脸上的血迹,微笑:“你一到凌元峰,那里的花儿就怕了你的美貌,不再盛开。”
她一怔:“你怎么知道凌云峰?”
“野果还是青的,你就迫不及待地要吃,师兄们抢着替你摘。”他缓缓地说,“你跑来我身边,给我果子,很酸,可我都吃了。”
她的眼神依然一片茫然,似乎这些事只是落在记忆里的灰尘,她随意一吹就不见踪迹。不重要的东西,从来没有记住的必要。这是她永远的习惯。
“三师兄为了你,被师父处死,而你,在他尸骨未寒之时,又委身他人。”埋在心底的陈年伤疤被一道道撕开,她忘记的东西,他捡起来,从未放下。
她愣了许久,看着他的脸,突然就咯咯地笑了:“呀,是我的小师哥啊!”
他一直在等这一声甜美如昔的“小师哥”,一直在等,但真的被她喊出口时,他才发现,自己隐忍等待的,从来不是一个美好的希望,只是一场噩梦中才有的毁灭。
“是啊,微澜,我是你的小师哥。”他也笑了,“你可还记得,在你与你新欢的家中,我对你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她歪起头,想了半天,坦白回答:“我连你都忘了,还如何记得你的话?”
是啊,也许,你除了自己的“爱”与欢愉,什么都不会记得。
他看着她的眼睛:“我说,‘不管你从那里头学到了什么,你若伤人,我必亲手杀你。’”
她像是听到了最幽默的小花,伸出污糟的手,俏皮地点了点他的鼻子,将脸贴到他的耳畔,梦呓般低喃:“你不会杀我的。你连我一根头发都不愿意伤害。因为,你爱我。所有的男人,都爱我。”
他笑,第一次这么亲昵地将自己的脸孔贴上她的:“我跟你,都不太懂得什么是爱。”
话音未落,她惯有的娇媚又自信的笑容突然凝在了脸上,然后,慢慢垮下来,变成错愕与痛苦。
她推开他,低头看向自己的心口,刻满符纹的金色短刀,决绝地插进了她的身体。
五脏六腑开始搅动,越来越厉害,皮肉、血液、灵魂,都被搅进巨大的漩涡,慢慢地在剧痛中碎裂,成灰……
“小师哥……你……”
她瘫倒在地,青丝瞬间成白发,吹弹可破的肌肤慢慢干瘪成一张风干的皱皮,覆在凹凸不平的骨骼上。
“咔咔”几声,深深地裂纹自她的皮上爆裂开来,白骨渐露,她尚能视物的眼睛第一次露出深深地恐惧。已成枯骨的右手,绝望地抓住他的袍角,在所有的皮肉都化成黑灰之前,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如何忍心……”
若能忍心,又何须夜夜难眠?
若能忍心,又何须远远相望?
若能忍心,又何须自断情腺?
他的眼睛,被扬起的飞灰呛出了泪,这一定是呛出来的泪,因为他早就没有哭得习惯了。
他坐在那具森森的白骨前,恍惚地回想着当它还是微澜时,那双总爱扯住自己衣角的手。
天色渐暗,风起寒凉,他脱了披风,裹起枯骨,难得枯骨未散,努力保持着最后一点完整,躺在他的怀中。
他抱着她慢慢朝秋山湖岸走去,既然她说过这事她见过的最美的地方,那就将她永远留在那里吧。
小舟轻动,湖水涟漪,他撑着竹篙,送她去最后的地方。
从凌元峰的修行人,到月老殿的天神,再到失去神职、非神非人的自己,他觉得自己应该去找个人来怨恨,但始终又不知道该恨谁。
冰凉的风中,他想起那块有七种颜色的长得像一把箭的石头,它真是快出类拔萃的石头呢,不但会飞会走路,还会说话。
当年,“那个人”要他与葵颜将各自的神力分别注入两块石头里,而他也就此告别天神的身份,本以为日子可以平静如水地走下去,却不曾想十年前的某天,隐居于江南小镇的他,却意外地在自家窗口,见到了这块被“那个人”唤作“情起箭”的石头。
至今都记得它的声音,像个初涉人世的小孩子,奶声奶气地对他说,它从一个青色的地方钻出来,无家可归,需要他的“收留”。
“为何找我?”他问。
他并没有兴趣收留任何东西,当年,能做的他都做了,所有与天界与石头于“那个人”有关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了,如今,他只想做个淡泊隐者,独自生活。
“我的身体里有你给我的力量,所以我第一个想找的人,就是你呀。”石头回答。
“你走吧。我连一只猫一只狗都不收留,何况一个石头。”他转身,不留余地地拒绝。
石头带着哭腔跳到他面前:“没有人收留的话,我会‘死’的!”
“与我何干?”他绕开它,躺回床上。
“我可以替你做件事,作为交换。”石头跳到他的身上,箭头自作主张地对准了他的左眼。
什么?!
不等他说同意或者拒绝,石头便化成了一枚细细的针,尾巴上穿着一条斑斓的七色线,“嗖”的一下扎进他的皮肤,从左眼下钻出来,以闪电般的速度“缝”了好几针之后,才又化回本来的模样,得意洋洋地站在他的身上。
他猛地起身,摸向左眼下突然发烫发痒的皮肤,怒道:“你干什么?!”
“接回你断掉的情腺亚。”石头高兴地说,“还有哦,被我加固的情腺,不论用什么方法,都不可能有再次断掉的机会。怎样,开心吗?!”
结果是,石头被他从窗口扔了出去。
爱恨重归的感觉,太坏太坏,他倒在地上,摁住狂跳不已的心,不能这样,他万般苦痛才得到的“无爱无恨”,怎么就被一块石头给毁了?
心跳得这么厉害,陌生多年的情感像洪水一样挤回原来的地方,难受与恐惧纠结在一起,狠狠钻进灵魂里的每一道缝隙。
他害怕,实在地害怕着……
谁知,几天之后,石头又摸回他门前。
“你还回来做什么?”他怒指着大门,“你这妖孽,给我滚!”
“我不是妖孽哇!我是上古神石!”石头纠正他,“我再帮你做第二件事,这样你一定会同意收留我的!”
“滚出去!”他不给它一点面子,“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任何事!”
“我能看见你心中最爱的人哟!”石头嘻嘻笑道,“美貌的微澜姑娘。”
他的心脏被这个名字狠狠戳中,几乎停止跳动。
“你……”他指着石头,努力让自己不要那么惊恐。
“我知道她在哪里哟!我昨天才去看过她哟!”石头蹦了蹦。
不要说……这三个字还未出口,石头已经大声道:“她的家跟你居然只隔了一个镇子哇!就在双霞镇的杏花巷里哟!”
这一次的结果是,它被更用力地扔出了窗外。他甚至都不问它如何知道他的秘密。
“再让我看见你,我不管你是神石还是妖孽,必要你粉身碎骨!”他斩钉截铁,没有任何玩笑的成分。
滂沱大雨里,他狠狠关上了窗户。
自那之后,石头再没回来找他。
说来,他最恨的,应该是这块石头吧?!那么轻易地转折了他的命运……
他用力一撑竹篙,苦笑。
小舟划过的地方,留下淡淡的水痕,两旁的靛荷,似乎已过了它们最美的时节,微微露出了颓态……
12
深夜,落起了小雨,淅淅沥沥地在湖水上打出一个个的圈儿。
隐芳庐的秋千架前,沈子居呆看着那块新垒起的土包。
许久后,他很平静地问那个坐在石桌前饮酒的男人:“你是谁?”
“定言。”对方比他更平静,“一个可耻的闲人。”
“你躲在我们背后,有多久了?”沈子居突然笑了,“躲在我们背后,看我们花前月下,一定很难受吧?难受得恨不得我死吧?可怜虫!”
定言不说话,只管给自己倒酒。
“你要微澜跟你走,微澜却坚持要与我在一起,你这个畜生……”沈子居的笑,换成了切齿之恨,指着他,“沈家上下二十几口人,你怎么下得去手?畜生!畜生!”
定言的手停了一下,旋即又若无其事继续斟酒。
“你这般毫无人性的畜生,微澜怎可能与你离开?”沈子居冲到他面前,揪住他的衣襟,“你竟连微澜都杀了!”
定言稍微用力,便将这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推倒在地,冷冷道:“如今我最后悔的,是杀她杀得太晚。”
“啪!”酒杯在他手里碎成了粉末。
“你……”沈子居踉跄着爬起来,没敢再与他硬碰,只能像疯子一样反复吼道,“你是个畜生!比畜生还畜生!你把微澜还给我!她是我的!她只爱我!”
“她谁都不爱。”定言笑笑,“残缺的情腺注定了一切。在你买凶杀人、害岳如意一家大小命丧黑狐岭那天起,你就失去骂别人畜生的资格了。”
沈子居脸色大变:“你如何得知?!”
“你刚刚不也说了,我是个躲在你们背后的可怜虫。”定言饮下壶中最后一滴酒,“我又是个闲人,最爱做的,就是躲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观察你的生活。毕竟,你是微澜身边的男人。我也好奇,你能用怎样的能耐,拴住她这般的女子。”他顿了顿,看向沈子居,“对,我无数次想杀了你。但最后我发现,你跟我一样,,只是个不懂如何相爱的可怜虫。”
说罢,他仰天大笑。
“胡说八道!”沈子居怒吼,“微澜说过要永远跟我在一起!她说过我是她此生唯一!”
“她对所有人都这么说。”定言站起身,“她不曾为任何一个‘唯一’赴汤蹈火,不曾在他们身陷病痛或者危险时出手相救,她甚至不曾为谁的离去掉过一滴眼泪,她的‘最爱’,永远是下一个。”
“你杀了她,还要污蔑她!”沈子居的脸因为极度的愤怒,变得无比狰狞。
“你喜欢怎样想都可以。”
定言转过身,最后看了那新坟一眼,才回头往湖边而去。
芳隐庐,就把它永远沉到记忆的湖水中,再不相见吧。
他望着雨夜中凄清的湖面,不禁在心中大笑,自己的生命,原来这么糟糕。
离湖岸只剩几步距离时,身后突然传来沈子居的声音,不是怒骂,也不是呼喊,而是在拼了命地大声念一串咒语般的东西。
未及回头,他便走不动了。
异常的感觉从脚底一路直上,他低头,赫然发现一股蓝光竟将他整个人染成了蓝色,牢牢被缚的感觉几乎让他窒息过去。
他用尽全力转过头,却见那沈子居身前的空气中,漂浮着一个打开了盖子的白玉小匣,蓝光便是从那里头而来,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朝它靠近,无数只看不见的手紧攫住他,仿佛一定要拖他进地狱。
“听说,这个盒子里装着的,是比地狱更痛苦的地方。”狂乱的笑声扭曲了沈子居的五官,他站在匣子后面,无比痛快地看着被一点点拽过来的定言,“你害死了微澜,只有这样的地方,才是你的归宿!”
地狱?!
也许沈子居说得对,现在,没有比地狱更适合他的地方了。
如果那个匣子里,真装着这样一个地方,那又何必抗拒呢?
定言忽然停止了挣扎。
“原来,烬弯真的这么厉害!”
惊喜地声音,从沈子居身后冒出来。
岳如意高兴地拍着手掌,连声道:“虫人们说的果然不错,烬弯真是一个连神都可以装进去的武器。”
沈子居猛一回头,诧异地看着与平时判若两人的她,斥责道:“你如何跑来这里?”
伴着一道强光,一个他从未见过的陌生女子,从岳如意的身体中走了出来。
被抛弃的身体重重倒在地上,曾经白里泛红的脸颊迅速爬上一片只有死尸才有的青灰色。
一身黑纱的陌生女人,笑盈盈地站在看傻了的沈子居面前,故意扮出岳如意的声音:“相公,如意两次逃过灭顶之灾,不是运气好,而是我早就死了,在你找了杀手去黑狐岭埋伏送亲队伍的时候。”
沈子居颤抖着身子,踉跄着后退,指着她:“你……你是鬼?!”
“哪有那么多鬼?”女子笑道,“我是你的帮手才对。你找的那些杀手太差了,没两下就被岳家二少爷打跑了,还好有我替你补救。你看,我还得牺牲自己,钻进你夫人的尸体里跟你做了一年多的夫妻。”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沈子居顺手抓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向她。
她一挡,石头在她的手掌里碎成了渣。
“别过来!”他大喊。
“你不怕杀人,却怕被杀?”她一脸好笑地停在他面前,手指一动,从他肩头钻出一只指甲盖大小的浑身透明的“瓢虫”,“这个小东西叫做应声虫,我花了很大力气才找到一只,留在了你身上。所以你每天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都知道。能这么顺利地完成我的心愿,连我自己都有点惊讶呢。所以不管怎样,我得感谢相公你。”
沈子居恐惧地看着她,瘫坐在地:“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不用知道我在说什么。”她十分平庸的脸上,闪过一抹杀气,“反正,你家人都没了,你一个人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不如……”
话音未落,他眼前哪里还有什么女子,分明站着一头比牛小不了多少的野猪,雪白的獠牙仿佛细细打磨过的弯刀,寒气森森地插在嘴边,身上的每根黑毛都像钢针一样矗立,四只蹄子上戳出尖锐的指甲,恐怕天下没有它撕不破的东西。
“你为心上人做的鲛骨琴,我会烧给她的。”野猪咧开大嘴,呵呵地憨笑,“所以,你可以安心了。”
这时,沈子居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开口把刚刚念过的咒语又念了出来,烬弯,一天是可以使用两次的!
可是,一半的咒语,永远堵在了沈子居的喉咙。
野猪的獠牙,闪电般撕断了他的脖子。
它似乎还不满意,扬起前蹄,又往他心口上狠狠踩了下去。
鲜血喷涌与骨骼断裂的声音,是沈子居留在世上的最后的动静。
离匣子已不到两尺的定言,拼命朝后倾斜身子,拖延着被吞进去的时间,他的视线,惊诧地锁定那头眼熟不已的野猪。
“你……你是……”他的脑海里,隐约浮出了一片山顶,一抹月色,还有一个朝着泥塑虔诚叩拜的女子……
野猪的身躯慢慢缩小,划回了女子的模样,她举起粗糙的手掌,抚摸着自己并不美丽的脸,朝他露出一个无比舒心的笑容:“是阿松啊,我的月老大人。”
“阿松……”
对她的突然出现,定言完全没有任何防备,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过,这个老早被他遗忘在荒山之巅的女妖怪,却以如此震撼的方式重新切入了他的生命,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
“你问微澜,是否还记得当年你对她说过的最后一句话。”阿松耸耸肩,“那我问你,是否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他自然是不记得的,他对她唯一的记忆是,她是一头曾经长出过红线的野猪,但这条错误的红线,被还是月老的他,毫不犹豫地切断了。
“贵人总是多忘事的。”阿松笑得露出雪白的牙齿,“我说,我从未像现在这般,这么深切地憎恨月老。”
定言也笑了,就像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一样,对她说了声:“我很荣幸。”
然后,蓝光消失,被裹在其中的人也再无踪迹,匣子“啪”的一声合上,徐徐落到地面。
阿松上前,小心地拾起这个神奇又可怕的“烬弯”,将嘴唇贴在上头,说:“下次,我会为你塑一尊真正的好看的塑像。”
天明雨住,秋山湖岸深处,一股黑烟滚滚而出,伴着跳跃的火光。
隐芳庐,沈子居,还有那些长埋土下的白骨,都随着火与风,变成了永久的秘密……
13
我坐在山坡地最高处,脸上的表情一定有点天然呆。蓝鱼依然被我拴着,不过它现在的位置比较居高临下,在我头上。
我从未像现在这般,这么深切地憎恨月老——阿松的话,清晰得就像刚刚才对我说完一样,烬弯里透出的光,仿佛还在我眼里闪烁,那些关于爱与被爱的奇特的俗气的以及悲伤的故事,每一段还都那么深刻地印在我的脑子里,如同当它们逐一上演时,我就是离“舞台”最近的观众。
所以,我在发呆,因为即便是我,当那么多的爱恨喜恶曲折离奇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一股脑儿涌过来时,我也需要时间来消化整理。
同时,我还要接受一个事实就是,这个长脚的怪鱼,是迄今为止唯一一种把自己的脚当作传感器,把我的头顶当作接收器的奇葩,我说我要知道真相,这个家伙就“噌噌”跳到我的头顶,给了我它能给的所有真相……
“现在,你都清楚了?”蓝鱼从我的脑门前探出头来,“刚刚我传送给你的,就是铸造者心中所有的过去。每个进入循环的外来者,在烬弯里就不再有秘密了,他经历的一切都会像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一样清晰立体。”
“这里……是被定言‘铸造’出来的世界?”我环顾四周,青草蓝天,湖水粼粼,没有一处不栩栩如生。
“准确说,是他的循环。”蓝鱼再次提到了这个词,“蓝鲛是一个悲伤的族群,在痛苦中死去的蓝鲛们,留下遗憾而悲哀的灵魂,这些灵魂不再有从前的记忆,它们变成了模样怪异的精灵,永久地居住在这块被它们,也可以说是被所有伤害过它们的人类制造而出的‘烬弯’之中。但如果你们以为烬弯就像别的‘怨气聚集物’一样,把人关进来直接杀掉的话,就错了。我们从来不‘杀人’。”
我皱眉,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再次从远处慢慢逼近——横抱着白骨的定言,已经第三次出现在山坡之下,照着一模一样的路线,沉重地走向秋山湖岸,登船而去,最后仍以一块泪状黑晶石结束这一次出现,然后大个子跳出来,吃掉石头,又肥一圈。
“烬弯不杀人,烬弯只窥看内心,制造‘循环’。”我想我应该已经明白了所谓的“循环”,是什么意思。
“是的。来到烬弯的人,不会受到任何肉体伤害,他们只会在这个世界里,反复循环他们生命中最悲伤绝望的一刻。每循环一次所产生的晶体里,充满了他们自己的伤痕与被我们惩罚的痛快,所以,那便是我们最爱的食物。”蓝鱼眨眨眼睛,“世间人的心里,多少都有一段解不开放不下的疼痛,钻进去出不来的大有人在。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解不开放不下,比如你。”
我笑笑,若不是这一番遭遇,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在我心底,仍然刻着当年无望海洞穴里的悲伤。
“我只是习惯往前走。”我把它从头上抓下来,放到膝盖上,打量着一直“营养不良”的它,“可为何我看到的,只是定言的世界?照刚刚我得到的信息来看,在定言到来之前,这里已经关过不少人了。如果他们也在循环,这里岂不是变得五花八门,什么场景都混在一起了?”
“曾经是挺混乱的。我经常走一段路就看到一个年幼的孩子在茅草屋里被凶恶的长辈打个半死,再走一段路,又是一个人在千军万马血流成河的战场上抱头鼠窜,再走一段,可能又见到谁抱着死去的爱人嚎哭不止,不同的场景交织在一起。”它看着定言远去的背影,“而你有所不知,一旦外来者陷入循环,以后在每一次循环结束到他们化出晶石之前,都会有一段空白时间,在这个时间段里,他们是清醒的,并且知道自己进入了可怕的怪圈,在这个时候,他们只有两个选择,继续忍受一模一样的痛苦,或者自尽。所以,在铸造者到来之前,一大半人已经用自尽了结了一切。”
“那剩下的呢?”我追问。
“我们一直在这里寻找食物,一旦有人进来,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