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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跑酷

    封面上的少年是个帅哥,很年轻阳光,穿着休闲的肥大黑色裤子,脚下一双白色的球鞋,上身是很随便的一件白色T恤,正在翻越公园的围墙,他单手撑住墙边,人却高高跃起,动作既潇洒又轻松,看起来丝毫不费力,可这动作却和张全福昨天翻越围墙的动作一模一样。

    杂志是香港的杂志,是专门介绍跑酷这项都市极限运动的专业杂志,跑酷是一项街头疾走极限运动,它诞生于80年代的法国,“parkour”一词来自法文的“parcourir”,直译就是“到处跑“,当然在其中含义就是“越障碍训练场”的意思。

    我有一个同学的弟弟非常喜欢这项运动,所以我多少也了解一些,这项运动在国外虽然很火热,但在国内还属于少数一些比较时尚前卫的少年才会喜欢的运动,而他们的喜欢也只限于口头上,并不真的像国外一样去运动实践。

    跑酷运动是把整个城市当作一个大训练场,一切围墙、屋顶都成为可以攀爬、穿越的对象,特别是废弃的房屋。而这项运动对运动者本身的身体素质要求很高,先身体协调性要好,也讲天赋。如果天生协调性好,那玩起跑酷起步是非常快的,但如果天生就不好,就需要后天艰苦的锻炼,力量也是不可或缺的东西,可以说,力量跟不上的话,永远只能停留在某个台阶而不能进步。肩部、臂部、背部、腹部,还有下肢的力量。

    我看着手上的杂志浮想联翩,难道说张全福是一个跑酷运动员?否则他怎么会有那么精准的动作和这么专业的杂志?怪不得他抢银行连头套都不戴,他是对自己充满信心啊。可又一看四周他家的这个环境,要说他还有心去玩这么前卫的远动,实在是有点没心没肺,何况听他老婆说,一天他要开十二个小时的车,那还有时间去锻炼?

    我这一沉思,时间有点长,大熊拽了我一下:“老陈,想什么呢?”

    我从深思中惊醒过来,拿着手中的杂志问王婷:“张全福很喜欢看这种杂志吗?”

    王婷看了一眼:“这杂志是前天一个客人掉在车里的,全福寻思就一本杂志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给拿回家来了,吃饭的时候就一直看,这杂志有什么不对的吗?”

    我笑了笑:“没有,我挺喜欢看这种杂志的,最近整研究这个,王姐可不可以把这本杂志借我看看?家里还有类似的杂志吗?”

    “我们没闲钱买杂志,孩子眼看着也要上小学了,现在我俩花钱都是一分一分算计着花,家里就这一本杂志,喜欢就拿去吧。”王婷虽然这么说,还是有些不解的看着我。

    我道了生谢,和大熊告辞。走出王婷的家,大熊拽住我问:“老陈,你怎么跑到别人家里借杂志来了,你要喜欢看,自己买一本不就行了吗?”

    我把杂志递给他:“大6没有卖的,你仔细看看里面的内容。”

    大熊接过来翻了翻,惊奇的问:“这上面有些动作跟张全福的一模一样,难道说他也是练跑酷的?可他不像是练这么前卫运动的人啊。”

    我沉思了一下:“现在这个案子不普通了,你没现这里面有很多疑点,绝不会像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一个很老实的人突然变得疯狂,而且体能出了原有的水平,甚至达到了吓人的地步,还会去抢银行,我想这肯定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才会促成这样,咱们要做的就是调查出到底是什么原因?”

    大熊点点头心有余悸的问:“这次不会再碰到什么特别古怪的事情了吧?”

    我笑着给了他一拳:“就是一起抢劫案,虽然有疑点,但也不是什么古怪的事,再说了,进五科也两年了,大多数听起来稀奇古怪的事情还不都是人们自己吓自己,所有部门都说咱们五科神道,可经历了这么多,你有遇见过鬼吗?”

    大熊想了下:“老陈,你别说,咱哥俩经历了这么多的事,还真没见过真正的鬼。”

    我笑着说:“那就是了,别老自己吓唬自己,那有那么多古怪的事都让咱们碰上?”

    大熊也点点有,很是赞同我的说法,可让我没想到是,这句话说的实在是太早了。

    我俩刚想着去调查一下张全福的邻居和同事,我腰中的BB机突然响起来,我一看是那个小警察给我的信息,上面说张全福已经醒过来了。

    我和大熊急忙开车赶回急救中心,大步走进张全福的病房,一进门就见他果然醒了过来,他的身边除了那个小警察,还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夫。

    再见张全福,他完全没了当初逃跑时的神采,人斜靠在床头,脸色煞白,面部肌肉松弛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岁,双眼无神,就在这并不热的环境中,额头不停的在冒汗,他看见我俩进来并没有表现出不安或者惊讶,而是淡淡的看了一眼,就像是没见过我们一样。

    他的表现实在令我惊奇,昨天那么大的事他竟然如此平静,难道真的像小警察说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可那有过了一夜就什么不记得了的?难道说他真的失忆了,或者想逃避法律的制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如果是后者那他绝对是表演的天才。

    大夫见我俩就这么直直的闯进来皱了一下眉头问:“你们是什么人?”

    小警察急忙说:“许大夫,这两位前辈是重案组的警官。”

    许大夫不耐烦的说:“不管是什么人都不能打扰病人的休息,他现在身体状况极度的虚弱,得好好的静养才能调整过来,你们要是没什么事还是少打扰他的好。”

    许大夫一看就是那种为人正直不讲情面的人,大熊张开嘴刚要说话,我急忙赶在他前面说:“许大夫,我们也是职责所在,能不能和你出去聊聊?”

    徐大夫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睛:“出去说吧。”

    我们走出病房,来到医院的走廊,我问:“许大夫,您能跟我说一下张全福现在的情况吗?”

    许大夫皱了下眉说:“张全福并没有什么大病,他这是属于那种在极度的运动中脱力的症状,也就是说他用力过度,透支了他体内的蕴藏的能量,这就像一个三岁的孩子扛起一个一百斤的麻袋走了100米,虽然当时感觉不到什么,可事后他的身体却承受不了,所以他才会昏迷,不过令我奇怪的是,他好像还患有头疼的毛病,全身无力不说,还极度的抑郁。这点令我很迷惑,而且听他说,他失去了事情生前的这一段的记忆,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这是很罕见的,因为脱力对大脑的影响并不大,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情况。”

    “那依许大夫看,张全福的失忆是真的失忆,还是有意装出来的?”

    “失忆症是由于脑部受创而产生的病症,主要分为心因性失忆症和解离性失忆症。失忆症的特点是主要是意识、记忆、身份、或对环境的正常整合功能遭到破坏,因而对生活造成困扰,而这些症状却又无法以生理的因素来说明。看张全福目前的情况看不像是装出来的,我也不是专业的脑科专家,具体也无法分辨出来,建议你们去找脑科专家问问。”

    许大夫说了一堆专业术语,最后却叫我们去找脑科大夫问问,这一瞬间,我有种昏厥的感觉。我感谢了许大夫,想要进去问问张全福,许大夫很严肃的跟我俩说:“不要刺激了病人,他现在情绪很不稳定,一定要记得。”看着我俩点头,这才放心的施施然而去。

    回到病房,我到张全福床边坐下,对他笑了笑,稳定一下他的情绪,对他说:“你好,我是是警察,想找你了解一下情况。”

    听到我是警察,张全福眼中明显闪过一丝紧张,却不是那种害怕的紧张,而是那种不知道怎么回事心有疑问的紧张,他虚弱小声的问:“你们要了解什么情况?”

    我轻声的问:“你还记得昨天生过的事吗?”

    张全福想了一下:“昨天没什么特别的,接了车就一直在四处逛荡拉客人,说起来也是运气,昨天活还挺多,一上午就挣了一百,中午吃了点家里带的盒饭,想着在多拉点客人,多挣点钱,家里小子也快要上学了。我开车遛到绿林小区附近,见有个人招手,刚靠近,就觉得脑袋一迷糊,剩下的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就这些?你还记不记得一些别的事情?比方说你有没有见过我俩?”我指着大熊问。

    张全福迷惑的摇摇头:“我压根就从来没见过你俩?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在医院里,还有为什么会有警察看着我?”

    张全福说着开始流露出惊吓的表情,看他的样子绝不像是装出来的,我叹口气安慰他:“没什么大事,你昨天出了点意外,要好好休息,也好好想想昨天到底做过些什么,这样吧,你详细的把你昨天记得的一切都给我写出来,你看好不好?”

    张全福怯懦的点点头,精神已经显得很萎靡,我没想到就说了这么几句话,他就成了个这个状态,这时候也不敢过多的打扰他,安慰了他几句也没说抢银行的事,和大熊走了出去。

    事情到了这里,仿佛陷入了一个困局,张全福到底是真的记不起来了,还是在隐瞒什么?他一个普通平凡的人,怎么会突然会那么专业标准的动作?这一切都是迷。但我相信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三十二章 预言

    凯瑟琳一呲牙,大家都看的清楚,清风立刻大叫:“靠,我就一直觉得你不对劲,心里对你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厌烦,原来你才是最大的Boss啊。怪不得到了后来你连话都不说了,你隐藏的也太深了。”

    大熊也怒了大声的骂:“妈的,你个死骗子,原来你是扮猪吃老虎啊,还假惺惺的跟我们说你家族被人迫害,你就是想引起我们的同情,是吗?”

    凯瑟琳也不辩解,反而朝那些吸血鬼狂喊:“不要纠缠,赶快逃跑,沃尔夫死了就在扶植一个新傀儡。”

    一瞬间,以前不理解的事,都有了答案,原来凯瑟琳才是真正的幕后操盘手,想必沃尔夫就是吸血鬼扶植起来的傀儡,然后他们故意造成一系列的事故,使美国总统意外身死,接着就可以操控这个世界上最达的国家,引起战争后从中取利。

    只是凯瑟琳没想到沃尔夫会死,秦歌又偷走了一分秘密文件,凯瑟琳为了查访秦歌杀死沃尔夫的目的,在沃尔夫死后换了一种身份,全程参与了抓捕凶手的过程,她非要我们加入进来就是想掩饰她的身份,任谁也想不到最强的人竟然藏在最弱的队伍里,只有这样她才能出奇制胜。这女人当真是好算计,好预谋。

    可令我不解的是,秦歌又是如何识破她身份的呢?

    凯瑟琳喊完,秦歌照着她另一颗獠牙又是一枪,沙漠之鹰的威力十分强大,要是一般人的脑袋被沙漠之鹰轰一枪早就像西瓜一样被打的稀碎了,可这一枪下去凯瑟琳却只是流血,并未造成太大的伤害,离死亡还远,由此可见吸血鬼身体的强悍。可这一枪也让她再也不能说出话来了。

    秦歌面带微笑对凯瑟琳说:“你一定想知道我是怎么认出你来的?我让你死个明白。这十几年我杀的吸血鬼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而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感觉你很不寻常,在那个山崖上向你袭击的时候你明明可以避过,却还是挨了我一下,你以为这样我就认不出你来了?可是你错了,别忘了我跟你们战斗了十几年,你们的一切我了如指掌,当我手指碰到你皮肤的一刹那就已经知道你不人类了,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装晕过去,但我想一定有阴谋。于是我就将计就计,装作不知道,你果然跟这三个傻小子追来了沙漠。在那片废墟第二次我击倒你的时候特意对你下了重手,要是一般的吸血鬼早就重伤,可你仍然毫无损,从那时我就知道你肯定是吸血鬼里面的重要人物。然后我就一直在那个沙坑边上等着你来找。我相信只要手上有了你,也不怕这些个小蝙蝠不来,如今你们的秘密部队都在这里了,留着你也没用了,现在你可以痛快的去死了。”

    凯瑟琳紧紧的盯着秦歌,抹了一下嘴角的鲜血说:“你很聪明,可是你阻止不了我们,只要他们有一个人逃出去,仍然可以依照计划行事。人类仍将被消灭。”

    秦歌微微一笑,拽着她头向高举了举:“蝙蝠!你就别痴心妄想了,看看你的这些手下,这么多的僵尸他们能够突围出去吗?”

    石棺上的枪声一响,所有的吸血鬼都看见了凯瑟琳被秦歌制住的这一幕,他话音刚落一个奋战中的吸血鬼突然变身,凌空向秦歌扑来,秦歌见机的快,抬手就是一枪,子弹打在蝙蝠头上把他轰烂的一瞬间,凯瑟琳突然滚了一下,急的向上跃起,张开大口向秦歌凌空咬下。

    这一下又快又狠,度已经出了我所认知的范畴,这时候秦歌已是来不及反应,等我回过味来也已经来不及帮忙,眼看着凯瑟琳的牙齿就要咬在秦歌的脖子上。清风却早就在防备凯瑟琳,也不知什么时候他手中突然多出一张黄符,还没等凯瑟琳落下,他凌空一拍,黄符借着微风沾到了凯瑟琳的身上,就这一下凯瑟琳在空中的身形顿了一顿。

    她一顿秦歌已经转过身,他手中不知何时多出那把幽蓝的匕,他转身挥手,一道蓝光划过,凯瑟琳双眼大睁,一副不甘心不敢相信的样子,脖子上一道红线慢慢扩大,秦歌一把拽住她的头轻轻一提,竟把她的头颅给提了起来。

    秦歌提起她的头,凯瑟琳的身子轰然倒下,还没等倒在棺盖上,秦歌一脚将她的尸体踢飞,无数的僵尸接住凯瑟琳的尸体,撕了个稀烂。

    秦歌把凯瑟琳的脑袋狠狠的扔向还在奋战的吸血鬼和狼人附近,那些吸血鬼和狼人见到凯瑟琳的脑袋更加的疯狂,拼命的向我们冲击。

    秦歌仰天大笑,笑声之中却有一股说不出的疯狂,笑了会他歉意的看着我们:“对不起了,为了全人类,我什么都可以牺牲,这些吸血鬼和狼人绝对不能让他们生存下去,还有这些僵尸如果不彻底消灭,恐怕将来的危害更大。”说完解开上衣的口袋,取出那个像BB机大小的东西。

    “这是量子炸弹,威力很大,我想大家都不能活着出去了。对不起,我没有别的办法救你们。”秦歌说完一脸歉意的看着我们,我们三个也都是沉默无语,眼看着越来越少的吸血鬼和狼人,我知道等他们都死光也就该轮到我们了。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了生机。

    秦歌单手缓缓的举起量子炸弹,我也慢慢的闭上了眼睛,就在这时大熊突然一声惊呼:“那个肉球活了!!”

    我睁开眼向后一看,果然那个肉球在后面突然开始大放红光,红光闪烁中,肉球中钻出一个女人的头,我们离的虽然远却也能猜测到,这肯定是旱魃开始复活的前兆。女人的头一露出来,本来温度很低的沙漠里突然变得燥热无比。这热不同于一般的干热湿热,确确实实的是燥热,让人从里产生烦躁的感觉。温度上升极快,转眼我们头上就都冒出了汗珠,

    虽然我很留恋生命,可这此时也知道肯定是必死无疑了,我勉强笑了笑对秦歌说:“绝对不能让肉球里的女人出来,否则它的危害将比那些狼人和吸血鬼危害大千倍万倍。”

    大熊和清风也强颜欢笑的靠近我身边,大熊笑着说:“有兄弟陪着,死怕个球?”

    清风摇头苦笑:“你俩就是个扫把星,我就知道早晚得被你俩给拖累了,不过仔细想想,要不认识你俩,那有这么精彩的人生?我值了。”

    我紧紧抓住他俩的手:“来世还是好兄弟。”

    还没等他俩点头,天空中传来一声嘹亮的鹰嘀。我抬头一看,小白正翩然飞下,在它的身后响起机器轰鸣的声音,一架阿帕奇升机跟着小白从远方到了我们头顶。

    清风看见小白,大声的招呼:“小白,小白你快走,别管我们,你不是这些僵尸的对手。”

    小白不听,已经翩然落下,我也不知道直升机是谁开来的,可一看是阿帕奇也知道不可能是自己人,可没想到的是,直升机飞到我们头顶,从机舱里甩下一个吊梯。

    吊梯一甩下从直升机里伸出一个脑袋,我仔细一看不是别人,而是李队长,他扒住直升机的舱门,使劲的向我们招手,示意我们快些上去。

    大熊轻呼一声:“不用死了。”招呼着我们快爬,清风让他先上,大熊也不客气,他知道这会没有人会抢在他头里先上,也没有时间去墨迹,他抓住吊梯晃晃悠悠的爬了上去。清风跟在他身后,我拽了一下秦歌说:“咱们有救了,你先上。”

    秦歌笑了笑,笑容是那么的开朗和解脱,他一把抱住我,轻声对我说:“能认识你们我很高兴,可惜时间太短了,否则咱们一定能成为最好的朋友,我不能走,这是我的使命,朋友。记着替我好好活下去!!一路顺风。”

    说完他一把抱起我,转了一下,我下意识的向前一抓,抓住了吊梯,就这一下,秦歌举起手中的沙漠之鹰大声的狂喊:“快走,否则我就开枪了!!”

    说完真就砰的开了一枪,子弹擦过直升机呼啸而过,架势直升机的是孙斌,他经验还是少,枪声一响,他心中害怕驾驶直升机开始拔高。

    我看着秦歌昂然的身姿,心中却是一阵剧痛,他是一个英雄,一个真正的战士,这样的人不应该这么早就死。我紧紧抓住吊梯朝他狂喊:“你别犯傻,快上来,别犯傻,快上来啊…….”直升机快的升高,向远方飞走,小白紧随其后。月光下僵尸们和吸血鬼狼人之间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许多的红头僵尸也已经加入了战团,吸血鬼和狼人的覆灭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远方肉球越来越红,像是一个滚圆滚圆的大灯笼。空气中的温度也越来越高,高的让人喘不过气来,这样的夜色里月亮也变得暗淡无光,遥远的天边竟然出现一丝腥红。石棺上秦歌仍然站在棺盖上举起手对我轻轻的的挥舞着。

    直升机越飞越高,他的身影越来越小。我慢慢的爬上直升机,大熊和清风早就在舱门等着我,见我露了头,急忙把我拽了上去,我刚坐稳向下一看,就见高低起伏的沙漠上无边无际的都是僵尸,却已经看不见秦歌的身影。

    我还想再看,突然“轰”的一声巨响,沙漠里出现一道耀眼的白光,白光迅扩散,接着整个大地跟着晃悠了几下,白光所到之处无数的僵尸瞬间变成糜粉。接着一阵气流涌来,直升机剧烈的摇晃了一下,我不受控制的被弹起“咚。”的一声头撞上了直升机的舱壁上,接着脑袋一阵眩晕,昏了过去。

    也不知道昏迷了多久,睡梦中又见到了秦歌在对我微笑,我努力的想伸手抓住他,他却越来越远,我着急的对他大喊,却现怎样都喊不出声音,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去嘶喊“啊!!”一声大叫中,我突然一个激灵猛然醒了过来。

    我全身都是冷汗,张开眼四下打量了一下,这是一间医院,此时的我躺在一个洁白的病床上,身上盖着一床薄被。大熊和清风就在我的身边,见我醒来齐声欢呼了一下。我懵懂的问:“这是那里?”

    清风握着我的手:“老陈,这是乌鲁木齐的医院啊,你知道吗,你都昏迷两天了。”

    我愣了下,突然想起最后见到的那个情景着急的问:“秦歌是不是?”

    清风和大熊神色一黯,都点了点头,我茫然若失,躺在床上愣,却听房间里的电视机里一个播报员在播报新闻,他用一种冷静的语气说,前两天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生了轻微的地震,没有人员伤亡。

    这简短的新闻一闪而过。再没有了别的消息。

    半年后,99年的最后一天,我们三个和李队长孙斌相聚在一起,大家找了个饭店,要了一座子的菜,却摆了六付碗筷,六张椅子,电视里全球的人都在见证新世纪的来临,大家欢声笑语。像过节一样热闹。

    自从沙漠分别以后,我们还是第一次和李队长孙斌再次相见,我很想问那一晚他俩怎么会突然出现,没想到李队长仿佛知道我要问一样,笑着对我说:“其实你们要感谢的人不是我,而是那只白鹰,那天我和孙斌按线索也找到那个沙坑,没看见你们也没进去,却在旁边现了那架直升机,我的想法是有了直升机找秦歌也更容易些,就和孙斌开着直升机在沙漠上乱转,转了挺长时间白鹰突然出现,围着直升机不停的旋转鸣叫,看它的样子仿佛要带我们去一个地方,我突然想起白鹰在地下城镇的表现,最大它不会无缘无故的围着直升机乱叫,就和孙斌开着直升机跟着它飞,没想到却看见了那一幕。所以你们几个真应该好好的感谢一下白鹰。”

    我和大熊,清风都是会心的一笑,自从沙漠回来,小白也跟我们回到了北京,可是小白的性子实在太野,并不时常跟清风在一起,只是偶尔回来看看他。

    我们几个喝了几杯酒又聊了会,电视里已经零点计时,开始迎接新世纪的到来。我们五个人倒了六杯酒,十二的钟声响起,大家齐齐的把杯子里的酒撒在地上,祭奠远去的英魂。

    窗外烟花亮起,在夜空灿烂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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