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了,到此为止,”特得船长说,“这小崽子差点要了你的命,还把我的船折腾得乱七八糟,现在我要让它从我的船上出去,现在就扔。”
“你别碰它,”罗杰说,“否则,就让你离开这条船。”
船长双目圆睁,“你说谁让我下去?”
“我。”
特得大笑起来。“你这个小家伙,”他说道,“你以为你像你的小鳄鱼一样灵。”一个14岁的毛头小伙敢与老水手较量,这使船长感到很逗趣。
罗杰像头急了的野牛,一头扎了过来,船长跨步一让,脚跟踩到甲板边缘,滑落到河中。
罗杰当即后悔万分,“我不是真地……”
“他会活剥了你的皮。”哈尔道。
船长浮上水面,气急败坏地吐着口中的水,但是他大声笑起来。也许他想起来了,哈尔和罗杰租下了这条船,现在就是船的主人了。总之,他是个不记仇的人。
孩子们帮他上了甲板,他还在咯咯地笑着。
“我干了件混事,”罗杰忏悔地认错道,“对不起,我不该发脾气。”
“没什么,”船长说,“做母亲的都会这样去保护孩子的。”
“我要看好‘灵灵’,不让他再给你捣乱了。”罗杰说。他找来一条细绳,一头拴住桅杆脚,一头拴在“灵灵”的脖子上。
大家都满意了。不过这仅持续了两分钟,那小东西已经用利刃般的牙齿将绳子咬断,重新活跃在甲板上,又要找麻烦了。
罗杰无奈,准备放弃了,看来只有把这小捣蛋扔下河去,让它自己去碰运气吧,要么自由,要么让其它鳄鱼吞掉。
这时,他猛地想起钢丝制的网子,他弄下来一段钢丝,将“灵灵”拴到桅杆脚上。小尖牙又开始咬起来,不过牙齿还未坚硬到钢丝钳的水平。
小家伙仰望着罗杰,似乎在说,“妈妈,我哪做错了?”如果世上确有鳄鱼泪的话,罗杰也能想像出这婴孩眼中流的泪水。他把自己的孩子抱到腿上,安抚着它。船长拿过来一块儿鱼,罗杰将鱼喂到小东西嘴里。家庭里的气氛又平静下来。
太阳已落山了。由于新几内亚位于赤道上,所以白天很热。可是此刻,烈日隐去,风从终年积雪不化的山顶吹下,给人带来缕缕寒意。
大家都累了。这一天干的事太多了。特别是罗杰,在生平第一次做了一天妈妈之后,准备彻底放松一下,他能想象得出自己的妈妈经历了多少艰辛才把他们两个生性好动的男孩子养大。他爬上自己的睡铺,即刻进入了梦乡。
突然他被惊醒,什么凉呼呼的东西伏在身边,是不是哥哥也钻进来了?
“是你吗,哈尔?”没有回答。
罗杰伸手一摸,发现是“灵灵”。可是这小捣蛋鬼是怎么脱身的呢?
他发现钢丝仍拴在婴儿的脖子上,他顺钢丝摸下去,想找到被尖牙咬断的地方,但是钢丝上没有断裂或被咬的痕迹,他摸到钢丝头,发现钢丝是从桅杆上拽松了扣而脱落的。
小家伙以多大的毅力来完成这一步啊!它是以怎样的决心逃避寒冷啊?
现在他记起来了,两栖动物没有保暖中枢系统。人类是幸运的,体内的热量可以使自身的体温在日光下或阴影里、白天或夜间保持在略低于摄氏37度。可是两栖动物却不然,不论是蛇、蜥蜴,还是鳄鱼,它们体内都没有可保暖的火炉,它们的体温随外界的气温而变。
所以到了夜间,由雪山、冰川上刮过来冰冷的寒气,小鳄鱼已变僵硬,非常痛苦,若找不到温暖,还可能会死去。此外,它或许也感到孤独,所以它此刻紧紧地依偎在妈妈身边,贴在罗杰的肋部,凉得就像冰柱。
罗杰并没有把它推出去,相反,把它搂得更紧,将被单从身后给它盖好,用自己的体温来温暖这支“冰柱”。
他们双双入睡,一觉睡到第二天大天亮。
9、监狱
太阳在澳大利亚海岸升起,岸边有一处阴郁灰暗的监狱。
阳光未能射透那森严壁垒的高墙,牢房内阴森暗淡,屋顶悬吊下来的小灯泡,发出微弱的光。
凯格斯身体一颤。他是力大无比的壮汉,一脸凶相,背部隆起一团肉峰。他坐在小凳上,从床上掀起黑毯子披在身上,毯边沿他身体两侧耷拉下来,如两只翅膀,他看上去像一只正欲扑食的座山雕。
被扑的正是布查,此刻他正酣睡,就在座山雕的利爪扑杀范围内,唾手可得。布查是布查尔的缩名,他被关进监狱,是因为他人如其名,名符其实;他总是动不动就亮出弹簧刀。
凯格斯扑上去,不过,只是掳掉了同牢难侣身披的毯子,并把抢来的毯子又加在自己肩上。
牢中没有暖气,没有电视、收音机、读物,墙壁上连图画也没挂,只有石缝间渗出的冰凉的水珠。早餐还未送来,即使送来了。也不过是毫无味道的烂饭。没有寄托,只有在无望中度过余生。
太不公平了。他不过杀死了四个人,还有两次欲杀未遂,所以不应受如此重罚。现在他丧失了一切权利。
没有人可以交谈。好在可以让这笨蛋醒过来聊聊,于是凯格斯照那肋骨部位凶狠地踢了一脚。
布查呻吟着睁开双眼,他揉着肋部哀鸣道:“你想起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吗?”
“就是要给你道个早安。”凯格斯嚎叫着。
“一睁眼先看到的是你恶凶凶的脸,这可不是道早安。昨天早上比这会儿可好多了,因为你还没来呢。他们怎么搞的,为什么把你和我关在一起?”
“我想他们认为你需要个好伴。”凯格斯说。
“你干了什么事,跑到这鬼地方来了?”
“难道你还没看到报上说的吗?”
“报!什么报?我关进来六个月了,一张报也没看过。”
“唉,”凯格斯说,“要是没听到关于我的事,那你可是亏多了。到处都传遍了,大家全知道。”
“我还不知道,”布查道,“讲给我听听,让我高兴高兴。”
“嗯,既然是大家都知道的,我就把那些有滋有味的精彩细节告诉你。一开始是在旧金山的一处渔家码头出了点麻烦,一个喝醉了的水手碍了我的事,我最讨厌别人碍事,我给惹烦了,于是杀了他。没人看见,我便溜进一只小船跑到苏萨雷托,我躲在谬尔丛林里,待那件事烟消云散之后,我才出来。
“干那事太轻而易举了,所以我又干了一次,杀死了两个,叫人们给抓住后在监狱里过了一段。我使他们相信那是非预谋杀人,并且表现好而被释放。你可不知道,好好表现一下会多有用。
“可在旧金山,是混不下去了,于是我动身去南海。”
“为什么去南海呢?”
“因为我曾听人说起过珍珠可以发财的事。有个大动物学家在那建了个珍珠场,并且想让年轻的动物学家哈尔·亨特去看看。当然这一切都是极其秘密的。
“我想办法认识了这位叫亨特的家伙——告诉他我是传教士,要去太平洋各岛感召异教徒。”
布查笑道,“你,传教士?你怎么能不露馅儿呢?”
“容易得很,你知道吗,我家那老家伙活着的时候是个牧师,我也得去‘礼拜学校’,”听到耳朵都磨出了茧子。我能熟练地背诵圣经,也许做不到每个字母全准确,可是谁又能听得出呢?我们家人还真想过让我当一名传道士呢!所以扮成传教士,对我是一点不成问题。我摆出教堂教长的姿态,为那些未开化岛屿的异教徒们带来喜讯。
“亨特和他弟弟罗杰想帮助当地的土人,所以他俩让我上了他们的汽艇,与他们一起从波那佩大岛旅行至更北部的那些小岛。我想先了解到那个珍珠岛的方位之后,我再坐小帆船回来偷走珍珠。于是,我每天都看航海日志,哈尔对此起了疑心,开始在日志里标上假方位。
“我们到了一个孤岛——岛上没有任何生命——于是我只身一人溜进汽艇逃之夭夭,把那两个孩子甩在岛上让他们去等死吧。唉,这就是刚才说的没杀死的那两个人。我认为他们必死无疑,便租了只帆船沿回路找珍珠。可是,由于那个小滑头在日志里记下了假的方位,我找不到那个岛了。当我回到波那佩岛时,几乎要死了。与此同时,他俩造了个木筏,等我到波那佩时,他们早到了。多让人扫兴!”
“他们让你好一通折腾,”布查说,“他们骗了你。他们这样的滑头才应该呆在我们现在这儿呢。”
“是的,”凯格斯大声说,“我永远不会饶恕他们。我在这儿终身服刑,他们却自由自在。等着吧,我要找着他们,还有他们那个船长——他不让我偷他的船。”
布查的眉毛一扬,“你打算离开这儿?”
“只要能逃身出去,我就先去新几内亚,在航海讯息栏里找到亨侍他们俩的去向。我一定要找到他们,杀死他们。他们上一次把我骗了。”
布查听不明白,“他们怎么骗你了?”
“怎么搞的,我不是告诉你了嘛,还有好多没来得及说呢。他们没死在那个岛上,就是骗了我;他们记假方位,就是骗了我;他们告诉警方说我不是传教士,就是骗了我;我在海底城当上了教堂的教长,他们没让我干成,这就是骗了我;我想借一次山崩埋了他俩,他们躲开了,就是骗了我;我打算去搞一只满载金银的船,船上的黄金足够我悠悠闲闲地过一辈子,也未成,就是他们骗了我;我在‘星期四岛’上杀死了养珍珠的人,他们让军警抓住我,这也是骗了我。他们现在还在骗我——让我在这个臭哄哄的洞里腐烂、了却一生。欺骗、欺骗——全是欺骗。这些人就不该活在这个敬畏上帝的世界上。”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了,”布查说,略显疑虑,仿佛还未全搞明白。“不过你真的打算离开这脏窝?”
“当然。”
“你发誓?”
“我发誓。咦,你知道什么我还不知道的秘密吧?”
布查犹豫道,“你能让人信得过吗?”
“该与朋友实话实说,我告诉了你一切,你要说什么就痛快说吧。”
“嗯,这是相当秘密的。”
凯格斯脸色一沉,他恶狠狠地踢着布查。“快说——否则我活剥了你的皮。”
布查几乎是在耳语,“我们有一帮人准备明晚越狱。你想不想参加?”
凯格斯咧嘴笑了。“我想不想?除了这个我什么也不想。”
“好吧。别吭声,什么话也别说,谁也别看,否则就会露馅儿了。能保证吗?”
“当然。我保证——我是信守诺言的。可是你们打算如何行动呢?”
10、“高尚”的凯格斯
“在隔壁那间牢房里,他们已经挖了好几个月了,什么工具也没有,只有一把折刀,现在已挖好一个洞,足以让人通过爬到监狱的院内。”
“看守怎么办?”
“洞口边儿上只有一个岗哨,我们把他干掉,然后向外墙冲。当然墙角顶上有塔楼,两个对角的塔楼上各有一个卫兵,不过他们相距我们这儿约有500多米,不等他们来得及,我们已翻过墙跑了。”
很简单,凯格斯在想,太简单了。然而他嘴上却说,“好极了,我和你们一起干。”
“对着心划十字,不成功便成仁。”
凯格斯对心划着十字,“不成功便成仁,”他说。不过他没说出来谁成功谁成仁。
他越思忖这事,就越觉得没把握,也不想去成仁。他当然想逃走,但不能这样干。第一个通过那个洞的人将面对哨兵,他不能及时地干掉哨兵,哨兵就来得及吹哨报警。总报警器就会响,院内其它地方的卫兵会一齐冲过来,探照灯会对准囚犯,塔楼上的警卫就会用机关枪扫射,任何想越墙而逃的人都会让子弹穿成蜂窝。
不行,不能这样干。他全神思考着,终于一丝笑意慢慢浮上面孔。
布查喜形于色,“看来你觉得这主意不错。”他说。
“的确,很好的计划。定能成功。”
然而,他却在打着自己的算盘,只有他能成功,那些傻瓜则不然。
“他们是否整天地把我们关在这?”他询问道。
“不,”布查说,“他们每次放几个人出去活动一下。”
“什么活动?”
“就是在院子里走一走。”
“什么时候让我们出去。”
“差不多十一点钟。”
十一点刚过,随着钥匙与锁摩擦的咔嚓声,一个卫兵打开门,并说,“你们俩,出来。”
布查一跃而起,但是凯格斯原地未动。
“快走啊。”布查说。
“我不太舒服,”凯格斯道,“我不去活动了。”
当布查一走开,凯格斯就对卫兵叫道,“我要见监狱长。”
“啊,你想见狱长,是吗?监狱长忙着呢,没功夫见你这糟货。”
凯格斯全身挺直摆出一副最重要的姿势,“你跟我说话要注意礼貌,否则我就去报告。我可不是你们抓来的普通囚犯,我有最最要紧的事对监狱长说,为的是他而不是我。”
“什么事有他妈的那么重要?”
“我要跟监狱长说,不跟你说,快去吧,要不可别怪我发火。”
卫兵走了。几分钟后他又回来打开牢房的门。“好吧,还挺神气的,监狱长只给你一分钟的时间。”他在前带路到了监狱长办公室。
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监狱长几乎被桌上一撂撂的文件全遮住了。他向囚犯嘟哝了一声,又干起自己的事来。凯格斯站着等候了五分钟以等待这一分钟的接见。随后他四顾周围,试图找把椅子,卫兵抓住他的臂膀,轻声喝道,“站着。”
那卫兵还有其它的事要办就离去了。凯格斯又等了十分钟。
这时,监狱长才抬起头,仿佛是刚刚注意到凯格斯。
“好吧,好吧,”他不耐烦他说道,“你要干什么?看不出我忙得很吗?抱怨、抱怨——除了抱怨,你们这帮人还会说什么?好,现在说说什么事吧——吃的、取暖,快说,说完了就走。”
“不是抱怨,先生。”
“你们全是一个样。你说你不抱怨,接着就哀嚎。你的时间到了,出去吧。我知道你们这一套,笨蛋。”
“先生,我到这不是来受侮辱的。”凯格斯说。
狱长眼睛一瞪,“你再废话,我就把你单独囚禁。快说吧——诉你的苦吧。”
“我说,我不是来此抱怨的。我是来帮你忙的。”
狱长笑道,“今儿可是好日子,我得让犯人来帮忙。你叫什么名字?”
“墨林·凯格斯牧师。”
“我记得你这桩案子。你不再是受尊敬的牧师,你有刑事犯罪史,你住过圣奎丁监狱,现在给关起来是因为在星期四岛上的凶杀案。你,牧师?!门口有警卫,他会押你回牢房的。”
“走之前,”凯格斯道,“我要在你桌上扔颗炸弹。”
狱长跳起来、后退着。他脸色铁青,身体因惧怕而颤抖。
凯格斯狡黠一笑,“不是真炸弹,只是告诉你有人要越狱。真要成功了,你也就干不长了。作为一名好公民和基督徒,我认为我有责任通知你。”
狱长改变了姿态。现在是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孔。
“你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
“是的,现在我已经报告完了。”他转身向门口走去。
“等一下,”狱长说,“老弟,恐怕我对你的认识有误。”
“接受你的歉意,”凯格斯大度地说,“现在请允许我离开吧。”
“别走——请别走,说细点。你说得对,如果真让这事发生,那我就失职了,你为我效了大劳。越狱何时开始?”
“明晚。”
“有多少人?”
“这个我不知道。我想有不少人。有人邀请我参加。”
“谁?”
“一个下流货,他与我同牢,叫布查。”
“他们打算如何逃跑?”
“他们在隔壁牢里挖了个洞通到院子里。他们计划杀死院内设的看守,然后越外墙逃走。”
“那么你其实可以和他们一齐走。可你没那样做,而是来通知了我。你是终身监禁,明晚本可以取得自由的,你做得对,这很好,很高尚。”
“是的,先生,”凯格斯应道,欣然接受了赞扬。“我认为这是我的责任。”
“可是你过去对自己的责任想得太少了。”
“很遗憾确实如此。”凯格斯说,愧疚地低下头去。“但是自从被判终身监禁之后,我想了很多很多。事实上,我已经变成另一个人了,我认识到了自己过去行为的错误,我曾经装作教士,现在我成了真正的教士,我重新回到母亲的膝下,回忆起我圣洁的父亲,他过去是牧师,想起这些,我只想改过自新,从现在起一切从善。”
狱长轻信了他的话,完完全全被征服了。无论怎样,他以行动证明了自己,他放弃了自由而选择了正义之路。
“等这伙混蛋从洞里出来时,我们要给他们瞧瞧,不是一个卫兵,而是100人的接待团。如果你所讲的得到证实,我就给你特权。”
凯格斯仰起头来,挤挤眼睛,以给人一种压住欲出的眼泪的印象。“我无法表达对你的感激之情,狱长。我说过,我什么也不要。但是我只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好人?”
“要求你借我一本《圣经》,它将给我漫长的牢狱生活带来慰藉。”
他确实变成另一个人了,狱长这样想着,同时从自己的书架上取出一本袖珍《圣经》。凯格斯像得到贵重首饰似地接过《圣经》。
“你不知道,这对我意味着什么。”他说,声音略微发抖。他走出门去,紧紧地将书贴在心口处。
他随警卫沿走廊走着,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啊,太棒了,棒极了!他已经完成了预期的计划。塔楼上的卫兵使用机关枪,越狱绝不会成功。可是他却成功了。他已经用迷雾蒙住狱长的双眼,他将成为特权犯人了——一个长期囚犯得到充分的信任并可以自由行动,这就可以有机会逃脱了。
当布查活动回来后,发现凯格斯仍呆在牢内,原地未动,一副病态。
“不要紧,”他同情地说,“等明天晚上,当你把这虫窝远远地甩在身后,你就会好了。”
“你们的计划好极了,”凯格斯说,“你能让我参加进来,你知道我是多么感激你啊!谢谢你告诉了我这些,我很快就要去新几内亚了。”
11、逃跑失败
一个黑夜、又一个白昼,越狱的时刻快到了。
“我们像往常一样去吃晚饭,”布查说,“回来时别进咱们的屋,溜到隔壁,然后钻出去。”
凯格斯在床上蜷缩着、扭动着。
“怎么啦?”布查说。
“疼死了,”凯格斯说,“恐怕不能和你一齐走了,可能是阑尾炎,很遗憾,我赶不上这次机会了,但是你一定要争取走,别管我。”
“也许吃过晚饭你会好一点。”
“我什么也不想吃,我动一下就疼得要死。哥们儿,去找自由吧,让我自己忍受疼痛吧。”
布查刚一离去,凯格斯立刻就好了。他焦急地等待行动的开始。这帮人还吃得下东西吗?
晚饭后,通常允许犯人自己回屋,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在活动室呆一会儿。卫兵们过会儿才来锁门。
在这短暂的自由时间里,凯格斯听到走廊里的脚步声,晚饭后,人们拖着步子往回走。不过他知道这些人没有回各自的住处,而是奔隔壁而去,那里有一个可以让人爬出的洞,它代表着自由的希望。
他屏住气听着。厚厚的墙壁使他听不清隔壁的动静,直到后来他才知道,他们如何钻出洞,没有碰上一兵一卒。当全体都出来后,正要穿过院子直奔围墙之时,卫兵从掩蔽处一齐冲上将他们团团围住,强烈的探照灯光柱从塔楼上直射下来。有些囚犯冲出包围圈向外墙冲击,塔楼上的机关枪嘶鸣着击倒了他们。其它的人被赶回监狱单独监禁。
半小时后,卫兵来到凯格斯的牢房,透过铁栅望了一眼,随即锁上门。
“布查在哪?”凯格斯问。
“死了。”卫兵答道,转身离去。
凯格斯笑了。他独自一人拥有这牢室,很是满足。布查和其它的那些傻瓜是自找倒霉,凯格斯觉得自己比他们聪明多了,他们草率从事、前功尽弃,他将寻机而逃,他会大功告成。
上午,他被召到办公室。上一次他在这办公室里受到狱长的冷遇,此次,他刚一跨进室内,狱长就起身伸出双手迎过来。他们互握着手,狱长说:“凯格斯先生,对于你为我、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我真不知如何感谢你。我知道,作为讲信誉的人,你是多么不愿意告发你的朋友。”
凯格斯一抹眼像是抹去一滴泪水。“我的心都碎了,”他说,“知道他们的结果了,我的好朋友布查还有其他人死了,余下的人正等待惩罚。正是出于对你高度的忠诚,我才揭露了他们的罪恶计划。”
“我理解,”狱长答道,“虽然我知道你这样做并不是为了酬报,但是我还是要奖励你。”
“不,不,”凯格斯反对着,“我什么也不该得到,我只是尽了责任而已。”
狱长笑了。“我知道你会这样说的。你是个好人,有你这位朋友我很骄傲。你以行动排除了怀疑,证明你是可信赖的。现在已经没有必要把你关闭在牢房里了,我希望你搬到我隔壁的办公室来。你不仅仅是个特权犯人,而且也是我的助手。我不能改变你是囚犯这一现实,但是我可以让你享受其他犯人所没有的自由。我有时还会让你到监狱外面、去镇上办些事,我知道你会回来的——这一点已经证实了,你放弃了逃跑的机会。好吧,现在我带你去看看新房间。”
他推开了隔壁房间的门,站到一边,让凯格斯进去。
房间比狱长的办公室小些,可是比凯格斯的牢房大两三倍。窗户上没有设置铁栅,墙上挂着油画,地上铺着地毯,室内还有电取暖器、收音机、热咖啡用的电灶、安乐椅,写字台后面放着一把转椅。与办公室相邻的是舒适的寝室和整洁的卫生间。
“喜欢吗?”狱长问。
“对我来说,过分了,”凯格斯谦卑地说,“我不需要这些。”
狱长膨胀得像只凸胸鸽,这位的感激之情令他满意,“还有什么需要我帮你办的吗?”
“没有,”凯格斯说,“不过有一件事。”
“说吧。”
“我希望能有条件向我的伙伴们布道。他们需要福音,虽然我不是什么正式的教士,可是也许我能从这本书里给他们一些灵感和安慰。”于是他拿出了狱长给他的《圣经》。
“当然可以,”狱长诚恳地说,“而且你本身高尚的品质就是在为这些小偷、杀人犯树立榜样。”
狱长十分满意,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他又探进头来说道,“顺便告诉你一下,桌上有按钮,如果叫卫兵,按一下就行了。已经告诉他们要执行你的命令。”门关上了。凯格斯轻声地、咯咯地笑着,他走到桌旁,坐进转椅,按下电钮。不一会儿,办公室的门开了,出现了一个卫兵。
“我在这吃早饭。”凯格斯说。
“咖啡和面包卷?”
“再多点。瓜、热汤、熏肉、鸡蛋、牛排,还有一瓶香槟。”
那卫兵目瞪口呆,接着匆匆跑去执行长官的吩咐。
凯格斯向后仰靠着,丑陋的脸上泛开一层笑容。他已经品味到了即将端上来的早餐,并欣赏着自己的高招儿。如果他知道一星期后等待他的食品将是生甲壳虫、水煮虫、淹蚂蚱,也许他就不会如此得意忘形了。
12、步出监狱
丰盛的早餐端上来了,凯格斯滋滋有味儿地品尝到最后一口,这才是生活啊。要不是布查,他现在可到不了这儿,布查为了帮助他而大失其策,软心肠的布查啊,就这样丧了命。幸亏凯格斯向狱长告了密,现在的情形是,布查及他的朋友们不是已死就是被单独监禁。
单独监禁实际上是活着的死刑。被囚禁的人永远不能与他人会面,听不到别人的谈话,囚居在贮藏室那么大的小牢里,以水就面包为食,鉴于越狱是严重的不轨行动,这种形式的囚禁会持续多年,最终犯人不堪忍受,用头撞石墙直至撞出脑浆,以此来结束一切。
所有这些都令凯格斯无动于衷。他已经找到了一个舒舒服服的位置,还挺愿意呆下去的。
然而他仍是囚犯;他的仇人还在外自由自在。他们在智力上胜过了他;但是他要不惜一切地奔赴新几内亚,找到他们,消灭他们。
两天后,机会来了,狱长让他去镇上的批发市场采购用品。
“把囚衣脱下来,我借你一套制服穿。这是采购物品单,这是钱。我想大概要用200元,养活500个人需要不少钱呢。”
凯格斯没有接钱,他说:“我想你还是让他们把帐单寄来,你再给他们邮款。”
狱长很满意。“你这样讲就更证明你是可信赖的。”他把钱硬塞到凯格斯手里。“这款不能邮寄,”狱长说,“他们要求当场以现金付款。这是你进来时没收的钱,给你。这张通行证出大门时交卫兵检查后通过。别急着回来,你需要娱乐一下,如果愿意,去看场电影。”
13、蚱猛午餐
凯格斯穿过监狱,在门口将通行证向卫兵一亮便跨出了大门。
他并不即刻就坐出租车,那样就错了。他步行了半哩多路,到达闹市区,然后才招呼出租车。
“上哪?”司机问。
“机场。”
他坐在后面,游览着市容。他轻拍着口袋里装的厚厚的一大叠钞票。
机场到了,他对司机说:“稍等一下,我马上回来。”
他直奔“泛澳航空公司”服务台。
“去莫雷斯比港最早的班机什么时候走?”
工作人员抬头看了一下离港时刻表,“15分钟以后。”他说。
“来一张一等舱票。”
“你的姓名?”
“霍勃斯·威伯雷。”
工作人员写下“霍勃斯”,然后止住笔问道,“最后一个名字怎么拼?”
凯格斯一下子懵了。他不知道如何拼,但必须马上拼出来,“w-u-b-l-e-r-y。”
“最后是l-u-r-y吗?”
凯格斯也记不清自己刚才是怎么拼的了,便说,“对,对。”
“请交行李吧。”
“没行李。”凯格斯说。
工作人员吃惊地望着他,凯格斯觉得有必要做一下解释。“我已经提前运走了。”他说。
“那好,”工作人员报了票价,凯格斯付了款。“现在正在登机,六号门。”
凯格斯迈步向六号门走去,他注意到那位出租车司机耐心地站立在主大门入口处,等着车钱呢。事不宜迟,凯格斯当即穿过登机门走向飞机。
上机后,他舒适地坐到靠窗的座位上,当他用眼扫向窗外时,看到那司机正在登机门口与检票员争辩着,检票员态度坚决地不准他无票入内。气愤的司机看到了凯格斯,向他挥舞着攥紧的拳头,凯格斯惬意地笑着向那司机挥挥手。
飞机起飞了,航行于澳大利亚海岸与大堤礁之间。
飞机飞过了海底城上方设置的供给船,200多呎下面,他曾被水下小教堂录用为牧师——后来才被发现不是什么牧师,而是臭名远扬的凶杀犯,于是他被解雇了。他仍在怨那两个孩子使他丢掉了饭碗。他从心底里感到痛苦,感到遗憾,在大堤礁他制造的石雨怎么没有杀死那两个孩子。
飞机又飞过另一处他记忆犹新的地方——星期四岛,这里有著名的潜水采珠专家。他曾以珍珠商的身份在这里度过一段时光,后被人们发现是个骗子,于是他杀了那个采珠员,为此被送进了监狱。所以他又怪罪于那两个孩子,是他俩在船被偷走的情况下又追上了他,把他带到布里斯送交给澳大利亚警方。
接着飞到了新几内亚上空,下面是广阔山脉。
飞机开始下降,降落到海岸城市莫雷斯比港。
他明白到这会儿,狱长一定开始担心他出什么事了。不久就会告警,警察就会四处搜捕他。
他对这座小城十分熟悉。通常他总要到波罗口饭店过夜,可是这次要去那儿,也许不待天亮,警察就该来访了。
“上哪家旅馆?”当他钻进一辆出租车时听到发问。
“不去旅馆,”凯格斯说,“带我上码头。”
一到小船坞,他就向租船室走去。海湾上布满了小船。
“我要一只带大功率引擎、有一个小船舱的快艇。”
“靠码头边上的那个怎么样?”
“看上去不错,时速是多少?”
“20节。”
“油箱能装很多油吗?”
“你去哪?”
“特罗布里恩德群岛。”
“足够你到那儿的,油箱现在是满的。”
“租金多少?”
“每天18澳元。”
“很好,挺合算,”凯格斯说,“但是我得先试试,行吗?”
“嗯,如果开上半个小时左右,那不成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约翰·史密斯牧师。”这次凯格斯可注意了,得报个他拼得上来的名字。
“啊,牧师,那可以相当放心了。去试会儿船吧,你会喜欢的。”
凯格斯登上船,发动了引擎,轻盈地驶出港湾。当他驶出人们的视野后,并没有驶向特罗布里恩德群岛,而是向完全相反的方向——通过珊瑚海沿新几内亚海岸向西而去。
眼下,他的目的之一是摆脱澳大利亚边防巡逻队的追捕,所有新几内亚的东端都由澳大利亚统辖。岛的西部属印度尼西亚,那是一片荒漠之地,没有印尼的警察,又完全超出了澳边防军的控制范围。
他敢肯定,那两个男孩子已经到了那里,因为他们要捕捉活动物,而野生动物在那里要比在较文明的澳洲东部多得多。报纸上早清楚地说过,亨特兄弟要去的就是这一带。
当务之急是离开澳大利亚领海。他在这一区域呆过好几年,所以对地理环境十分熟悉,还可以用本地土语与人交谈。
按20节的速度,他需要22小时的时间驶过450海里的水面进入印度尼西亚边境。也就是说他必须一整夜加上几乎另一个白天连续行驶;睡眠,他是无暇顾及了。
船上没有给养,就是说他在22小时之后才能到达边境,从当地村里找些食品;在此之前他必须饿肚子。当然去找食品也要冒风险的,在这个食人的岛屿上,可能他为自己找不到什么吃的,却很有可能成为食人肉成癖的土人的食物。不过他感到还是较安全的,因为他知道那些食人的土人并不十分喜欢白人的肉,因为吃起来太咸还有一股烟草味。所以,不到他们饥饿不堪的时候……
整夜他都不敢打一下盹,第二天整个上午他都继续赶路,中午时分,他加大油门通过了托雷斯海峡,又一次路过他曾杀过采珠员的星期四岛,直至下午,他才松了一口气,现在他肯定已到了印尼海岸这一边儿的阿拉佛拉海。他在马老奇靠岸加油,但他不敢去找食物,因为过长地逗留会有危险,此处与澳大利亚领区紧紧相邻。此处也并非野生动物寄居地——亨特兄弟肯定已沿岸走了很远了。
他开始放慢速度,只要是亨特他们有可能上岸的地点就调查一番。这么多的河流,他们很可能沿着一条河往上走了。他沿着拜恩河上行,到达了一个小村庄。村民们对他白色的皮肤十分好奇,所以他明白他们不可能见到过亨特兄弟俩及特得·墨菲船长。看来,村民们把他当成了神,所以他就以神的身份行动起来,命令人们给他端上食品,须知神也是要用膳的呀。
他饿极了——可是当他看到端到面前的食物:淹蚱蜢、生甲壳虫、朽木中挖出的又在血里煮过的虫子,真是大倒胃口。不知那虫子是用人血还是动物血煮的。
他强迫自己咽下所有的吃的,并用河水冲下肚去,他压抑住强烈的欲一吐了之的感觉。
一个念头油然而生,也许他太傻了。不如仍留在狱中,此刻正可以享用上等澳大利亚食品。
甜食端上来了,他的情绪好起来。啊呀,又让人大失所望。石碗当中放着巨大的足以捕捉鸟类的蜘蛛,煮得正好,上面又撒上了蟋蟀作点缀。他拒绝了这道菜。替换上来的是一只幼蟒,绝对又鲜又嫩,因为它还活着。他心里明白村民们给予他的是极其特殊的款待,因为按他们的看法,蛇肉要比鸡肉味道美得多。
他忿忿地将蛇摔到地上,对围观的人们破口大骂。作为回应,人们开始诅咒他,有一个人举着石斧过来,只要一抡,就可轻而易举地将他脑袋一劈两半。
他觉得退却是明智之举,于是他退到船上,顺河驱船而下,不时地躲闪着人们从岸上扔来的石头。
他渴望自己仍留在狱中,那该多好啊!
他沿岸继续前行,查找每一条河流。夜里他只好睡在船上,船舱顶部开裂了,赶上大雨,当他醒来时,已是浑身透湿。他恨死了这些土人,土人也恨透了他。
他四处探寻那三个白人的下落,但是一无所获。后来,当他有一次把船靠上岸滩时,从村里走出一个巫医。
“你看到过一只船和三个白人吗?”凯格斯问道。
那巫医眯缝着眼小心翼翼地反问道,“你是盼他们好呢还是坏呢?”
“坏。”凯格斯说。
那巫医一笑。“那我就告诉你吧。他们就在上面那条峡谷里,在艾兰顿河上游。”
“你怎么知道的?”
“我见过他们。我是那个村的头儿,他们鼓动全村人反对我,我只好离开。你打算将他们怎么办?”
“杀了他们。”
“好!我已经给他们发出恶咒,我要给你发出吉语,还要送给你斧头、弓、箭、长矛。”
比起所有这些武器,凯格斯更愿意要一支左轮枪。当然他还是带上了这些武器,匆匆上路了。他沿着多石的海岸向艾兰顿河上游驶去。
每隔一会儿,他就将引擎熄灭,以便听清周围的动静。终于,在河水拐弯处,他听到了人们的说话声,于是他将船掩蔽好,爬行着穿过丛林,到了可以看清村庄的位置。
“飞云”紧贴岸漂浮着,他的追踪到此结束了。
他返回自己的小船,悄悄地乘船向下游漂去,漂到一处更安全的地带,他便开始筹划对策。
14、一万年前的你
你,想想你自己,当文明之初时——你会是什么样?你在做什么事?你又有什么样的行为?
“真有点令人毛骨悚然,”哈尔说,“如同一场梦。我总是这样想,这些食人的土人也许和一万年前的我或我的祖先一样。我感到自己退回到了石器时期。”
“噢,”罗杰说,“那你自己觉得怎么样?”
“我认为自己是个傻瓜蛋。”
“没关系,”罗杰宽慰道,“再过一万年,你就会摆脱愚昧了。”
哈尔一把将弟弟的头按到身旁的水里。
孩子们很快地掌握了这些单纯人的简单的语言,已经可以与当地人进行一些交谈了,随后,他们也了解到当地人更多的怪习惯。
自从巫医被驱逐后,帕瓦当了村头,孩子们和他交上了朋友。这会儿,帕瓦坐在他俩身旁,正在数着他从蟒蛇腹中取出的鸡蛋。
帕瓦的母鸡是下蛋的能手,他为此而骄傲。当母鸡离开窝的时刻,蟒蛇侵占了鸡窝并吞下了鸡蛋。于是帕瓦用磨尖的石刀剖开了蛇腹,发现鸡蛋既没碎也没裂。
此刻他正在数鸡蛋,那数法真让人好奇。他先点左手的五指,然后是左腕、左前臂、左臂肘、左上臂、左肩、脖左侧、左耳、左太阳穴、前额,接着是身体右侧的相同部位,最后数到右手的小指,总共27。这是最高计数了。可是还多出两个鸡蛋,既然数不过来了,帕瓦只好打碎了鸡蛋,将生蛋清吞了下去。
帕瓦有支笔,但不会写字。他羡慕哈尔的圆珠笔,所以哈尔就把那支笔当做礼物送给他了。笔是金色的,村头儿认为是件很好的装饰,所以他把常戴在鼻上的野猪牙取下,硬是将笔塞进,挂在鼻子上。与猪牙相比,笔确实美观多了,他的朋友们更是认为美极了,特别当他按笔的尾端,圆珠芯从另一端凸出,简直如同变魔术一般。
“不知道他是否理解写字是怎么回事?”罗杰说。
“一万年前,我肯定谁也不懂,”哈尔说,“那时还没有书写这回事呢。”
“那埃及人呢?”
“他们在后来才发明了文字,而且实际上不是在写字——是在画图。咱们试试帕瓦,看他怎么想。”
帕瓦已经在河里清洗了鸡蛋,又放回鸡窝,那几只母鸡立刻回到窝中,用自己温暖的身体伏盖住鸡蛋。
哈尔在笔记本上写着,他注意到帕瓦正在旁观看,似乎在想哈尔为什么把时间浪费在划这些毫无用处的圈圈点点上。
“咱们让他看看书写也有一定的神通,”哈尔说,“你到一个朋友家去,我让他带个字条去找你,你把字条上所要的东西交给他。这样,他就会明白铅笔的威力了。”
罗杰走开了,坐到一间屋子门口,哈尔指着岸边的一条鱼向帕瓦比划着,他用两手做了个向下戳的动作,帕瓦点点头——他明白哈尔需要一支尖矛。
旁边正巧有个男人在劈圆木准备做独木舟。
哈尔顺手拾起一块木片,在上面写下“矛”字。他将木片递给帕瓦,道:“去找罗杰。”手指着屋子的方向。
帕瓦看着木片和上面的标记,有些不知所措。最后他还是手执木片走开了,不过从他脸上的表情看,他认为哈尔有点晕乎乎的。他走到罗杰处,递给他木片。罗杰二话不说,转身进屋,拿出尖矛交到帕瓦手中。
帕瓦带着木片和尖矛回到哈尔这里,他看着哈尔,仿佛哈尔是一名神工巧匠。气喘嘘嘘的帕瓦递上尖矛,挥舞着那木片急匆匆地跑去找朋友。
“看看白人做了些什么吧,”他仿佛在说,“看看这木片,他能让木片说话,我把木片给罗杰看,木片就告诉他一切,木片会说话啊!”
这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村里人刚刚知道书写带来的奇迹。连续几天,人们交口赞叹“会说话的木片”。
对于这些生活在石器时期的人们来说,不仅仅书写是神秘的,就连图画也令他们费解。哈尔从船上拿来一本杂志和一些照片。杂志的封面上是一匹河马,帕瓦和他的朋友们看不明白。
“这是什么?”帕瓦问,“一匹马?”
“不,”有人说,“是树。”
帕瓦打开封页,看着封二页。“余下的怎么看不见了?”
哈尔又让他们看了罗杰的一张照片。
“哈,”帕瓦道,“这个我知道,是袋鼠。”
“不,”一位上了年纪的人说,“是野猪。”
其它的人认为可能是鲨鱼、梭子鱼或章鱼。
他们将照片翻过来,随后露出疑惑之色,他们不明白这动物身体的后部怎么没有突出来。
哈尔告诉他们那是罗杰的照片。
帕瓦摇着头,坚持说,“是袋鼠。”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他手指着遮住罗杰腿部的灌木丛,看上去罗杰就像栖身于树上,而且新几内的袋鼠类确实攀爬树木。还有什么能更好地证实这一点吗?
罗杰觉得很好笑,也略有些恼怒,“好吧,我还是当只袋鼠吧,我可不想当野猪。”
“我们把你运回家,爸爸可以把你卖给动物园喽!”哈尔说,“爬树的袋鼠能卖大价钱呢。”
围观的人们欣赏着哈尔的手表,只要是发光的饰物他们准喜欢。可是当他们听说手表是显示时间的,他们却露出鄙夷之色,唉,这些白人简直是傻透了。
帕瓦解释说,他们不需要什么机器来告诉他们时间。
“太阳在河对面时,就是上午;太阳到了河这边,就是下午了;等太阳跑到山背后,那就是晚上了。”
这些人总是没完没了地用手指戳两个孩子的衣服,他们搞不懂树皮怎么能变得这么软,须知他们自己是以树皮与草为衣的。
有两人同时向哈尔要他腿上穿着的东西。哈尔从船上取来一条裤子送给他们。两人争抢起来,很可能会发生血斗。这时,有一人想出了解决办法,他从中间将裤子撕开,于是两人各穿着一条独腿裤在村子里神气活现地走来走去。
有个小男孩赤身裸体,与初生的婴儿一样一丝不挂,他想要顶帽子,哈尔满足了他的要求,这小家伙戴着帽子赤裸着身体骄傲地四处行走。
有一天,帕瓦到船上来玩,一眼看到了年轻的自然学家们采集标本用的手推车,特得船长这一天十分大方,从储藏室里取出食物装了满满一推车,并用小船送到岸上。推车刚一放到地上,帕瓦就用他那强壮的背部背起推车向村里走去。
“不对,不对,”哈尔喊道,“不是那样背着。”
他让帕瓦将车放到地上,随后端起扶手向前推去。整个村子都被惊动了,村民们纷纷过来看着这个不停滚动的东西,赞叹不已。
“这个大碗——它会走!”
这是奇迹。每个人都要试推一下,对于他们来说,刚刚才开始了解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轮子。两个男孩子也从中意识到这一奇迹,这个不断滚动前进的东西是如何造福于我们的,没有它就不会有马车、货车、汽车以及飞机的起落架,也不会有制造产品的机器,正是这些东西才使我们的生活变得舒适。
村内的房屋只有窗户而无玻璃——所谓的窗户无非是蚊虫及雨水可自行穿入的窟窿。帕瓦在参观“飞云”号时,曾试图把头探出窗外,结果被硬硬地碰了一下。他缩回头,紧盯着窗户,可是什么也没发现。
“怎么啦?”罗杰问。
“我想看看外面,有人撞了我一下,我想是白人的神灵吧。”
罗杰力图用土语解释,“没有人碰你,你的头撞在……”他卡住了,不知道土语“玻璃”一词如何说。“‘玻璃’叫什么?”他问哈尔。
“没有这个说法——土语中没这个词,对于他们一无所知的东西,怎么会有词呢?”
罗杰抓住帕瓦的手指敲打玻璃,“是一种石头,”他说。
帕瓦摇着头,“不是石头,有石头挡着是什么也看不到的。我想是鬼。”
其它参观的人也碰上了同样的问题,可以见到不少被窗户撞伤了的头。
罗杰启开一筒白油漆,在每一块玻璃上划一道白线。人们看到线后就能意识到实物的存在,于是没有再发生“窗鬼”攻击人的事件。
“有的时候,我觉得他们挺傻的。”罗杰说。
“和你一万年前一样,”哈尔说。
一切坏事都是鬼造的孽。比如,和煦的微风是善神所赐,但是将房屋和树木席卷而去的台风却是恶鬼。雷击、闪电也是鬼。河中也处处是水鬼,只要你不会游泳,水鬼会随时溺死你。树林里则死鬼遍布——因为即使是好人在他死后也会变成鬼,由于亲人不再赡养他,亲朋好友已经忘却了他,于是他就会对这些忽略行为给予惩罚。
所有的石头也充满了鬼,大石中含大鬼。如果某块石头显出人状,那就万万不能碰。当罗杰正为此而感内疚时,有两位长者抓住他,口中前言不搭后语地哼着什么,为罗杰驱鬼。有一位往自己嘴里填满了红槟榔、辣椒、石灰,嚼成一团,然后喷到罗杰的脸上。
“谢谢。”罗杰道。他知道这些土人是力图好好待他。
当罗杰修剪完指甲,把剪掉的指甲扔到地下时,帕瓦小心翼翼地拾起来,并交给罗杰。
“唉,他干吗这样做?”
特得船长解答了他的问题,“他们以为,如果把自己的一些东西乱丢,如指甲、破衣片、头发、自己吃过啃过的猪骨头、鸡骨头,那么鬼就会利用你的这点踪迹发出恶咒。你注意到没有,这些人怎么嚼槟榔果、喷吐汁?他们往外喷的时候十分小心,散开的滴液极微小,这样就没有人能够再舀起来,也就无法发咒了。”
土人们对萤火虫尤为惧怕,萤火虫被视为死人的幽灵,它们一一打着灯笼,寻找各自的亲戚以便惩罚他们。
他们也同样地惧怕动物。当你死后,你体中之鬼就变成了虎鲨、科摩多巨蜥、龙蝎或一只大黑蝙蝠。你并不是怕这些动物的牙齿或爪子,而是怕你祖父或叔叔、婆婆死后所变成的这些动物的幽灵。
有几个村民缺手指头,有一位对哈尔和罗杰特别好的妇女没有鼻子、手指。帕瓦解释了其中的原由。这位妇女的丈夫死了,这寡妇必须削去自己的鼻子以寄托哀思,她的孩子也接二连三地死去,每次她就割去一只手指。村里有一个人割手指的技术很高明,他将手指置于木头上,用扁石斧一下就能砸断手指。被割断的指头挂在灶间放干,次日燃烧后与死者一同掩埋。
同是这位妇女,头枕其亡夫的头骨而眠,以便让丈夫的德行传给她,不过她事先将头骨的下颚移开,以免被咬。
另一位妇女用绳子拴挂起她丈夫的头颅,佩戴在脖子上,每逢她走动时,那头骨就在胸前一摆一摆的,真是够讨厌的,太碍事了,可是她却满不在乎,她只求使丈夫欢欣,不要差鬼神到世上来折磨她。
“告诉你,”特得船长说,“这些人连睡觉都害怕,因为他们也许会梦见到了另外的地方,如果在这会儿突然将他们唤醒,那么就来不及将神灵召回自己的体内。”
当地人如此众多的惧怕令两个男孩子伤感,他们以前从未意识到,与一万年前相比,生活在当今的时代是多么幸运。虽然,现今世界还存在着许多错误之处——但是其优越之处却远远超过石器时代。
哈尔与罗杰并不惧怕数以千计的鬼神——石中、树上之鬼、水鬼、雷鬼、风鬼、令人寒冷的鬼、使人生病的鬼、已故先辈变成的鬼,鬼、鬼、鬼。他俩在四处活动时并不因惧怕这些鬼而胆战心惊。
唯一让他们考虑的鬼是他,他在下大狱前曾向他们发誓说,“等我出去就找你们算帐。”
“不过我们用不着为凯格斯而忧心忡忡,”哈尔说,“他离我们远得很,牢牢地锁在狱中,永远也出不来了。”
15、科摩多巨蜥
这些食人的土人虽然见识少,却并不愚笨;虽然不识字,却能将某个消息传至百里之外。在这方圆百里的范围内,所有的村民都已获悉艾兰顿河上游的村里来了三个白人。
消息是这样传递的,用一根重棍捶击空心的木墩,声音可以传送到几里外的邻村,如此击鼓发声,相继传递。
捶击是按某种缩语码的形式,两声连击代表一个意思,两声慢击表示另一个意思,三击又表示其它的意思,如此可达27下,也是他们计数的最高值了。虽然各村所讲语言不同,但是击鼓的语言是相同的,所以这消息也就不胫而走,传到一个又一个山谷。
当地人最接近读写的方式即是在身体上进行纹身。妇女皮肤上刺的某些条纹表示已婚,一些曲线花纹表示是某个首领的女儿,双目下刺的花纹或者从下颚至胸间所刺花纹说明其父勇敢杀敌。每个村庄有各自的语言标志,有心者一眼就可看清楚某个人寄居的村落。
当然这种书写是令人痛苦的,用一根尖尖的西谷刺在皮肤上划出图案,被划开的口子上又洒上炭灰,伤口感染是时常发生的,往往引起发病乃至死亡。
“真是不可思议,他们居然在几乎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生活,”哈尔说,“他们不需要桌椅床铺,不需要毯子、衣服、鞋袜,也不需要餐碟;他们对丛林了如指掌,何种根、叶、果可食,何种有毒;他们设置陷阱捕捉动物;他们下河捕捉活鱼;他们磨石而取火;他们揉搓睡莲叶从叶中取水而饮;他们行走敏捷、攀爬灵巧,比我们可强得多;他们用藤条就能编成鱼网;仅用石刀就能造出造型美观的独木舟。”
“再看看他们是如何保持个人清洁的,”特得船长说,“就是因为不穿衣,才能保持干净的。新几内亚有些地方,人们穿布衣服,结果衣服变得脏乎乎的,人也一样脏,因为他们不习惯洗衣服。可是,这儿地方的人以干草、树叶做衣,可以每天更换。棉、毛料的衣物很贵重,不能轻易扔丢,所以人们就常年穿戴,直至衣物满是污垢、变成碎片。不过,草可就便宜多了,每天你都可以穿一身新装。”
有一个村民一路跑过来,手中拿着敌人的人头。这个被杀的人是因在附近的丛林中窥探而被发现的。全村的人围拢过来,观看那人头。
“啊,我知道他,”有人道,“他是多门部落的,他已经掳走我们许多人的头了,是个很厉害的家伙,聪明得很。”
“他什么意思?”哈尔问。
特得船长解释说,“你们没有注意到吗?特姆贝兰里放的头骨,有些带着洞。碰上哪个人聪明、勇敢、力大无穷,那他的头就会落得如此结果。将他头砍下的勇士也想聪明、勇敢、力量无穷,所以他就在头前额上挖个洞,取出脑浆吃掉。”
“这确实很不好,”哈尔也承认这一点。“可是你要回到石器时代,也会干这种事的。人们都想精明,这是很自然的,可是在无法上学读书的条件下,他们怎么才能变聪明呢?所以,吃了聪明人,你也会聪明,这种腐旧的迷信观念不仅在新几内亚有,在其它地方也依然存在。在婆罗洲、苏门答腊还有非洲的一些地方,人们认为吃下智慧的敌人就会使自己聪明。不过,也并不一定非是敌人不可,或许就是部落的首领,或许是你本人的父亲,你对他热爱、崇敬之至,希望他周身的优点全部融进你自身。”
“野蛮、残忍。”罗杰说。
“我们是这样看。然而,这些人并不真残酷,他们对我们多么好、多么善良,而且,他们相互之间很好。看看那位掳人头的——正坐在鼓上,双膝上各坐着一个孩子,真是个完美的慈父形象。探险家范得库克到过世界各地的原始部落,他发现与‘文明,人相比,这些人的举止更和善、更慷慨。自从我们到这后,还没听到过有谁大吵大叫,人们从未争吵,他们与外部落作战,却从不自相残杀。你可以半夜时在村里走动而没危险,在纽约、芝加哥行吗?”
当他们带帕瓦及其一些村民外出捕捉动物时,他们深深体验到土人的智慧。
帕瓦虽对外界一无所知——但他对自己所处的世界十分了解。他们在丛林中攀登、穿行,帕瓦用土语一一说出各种花、树的名称,然后就问英语的说法,哈尔也一一告之,帕瓦的记忆力简直惊人。
当告诉他相思树、桉树、柏树、棕榈树、兰花之后,下一次再见到同类植物时,他就能用英语说出这些名字。
当然,有些字他说得不太好,特别是桉树,他就说成了“昂树”。
但是哈尔认为他说得很不错了,哈尔自己也有一些土语字说不清楚。
这位土人脑子很快,他能像哈尔学习艾兰顿河一带方言一样迅速地掌握英语词汇,这不免令哈尔吃惊。
见到了哪些动物,他们也相互交换着名称,飞狐、6时多长的蜢蚱、能捕捉鸟的蜘蛛、能致人死命的蝎子、水蛭、周身闪耀珠光的蝴蝶、尖声鸣叫的白鹦,还有那五光十色的风鸟。
但是他们此次出征是专为找寻更大个动物的,你看他们装备的应有尽有:袋子、绳子、网子、抗毒药——唯独没有带枪。
突然间,他们撞上了两只新几内亚森林中最可怕的动物,哈尔和罗杰真希望他们带着枪。
这两只动物一只是盾尖吻蛇,新几内亚150多种蛇中个体最大、毒性最强的蛇。
另一只是活龙。大多数的自然学家认为龙已不存在了,龙仅在6000万年前才存在,这是根据科摩多小岛上发现的化石判断出的,所以自然学家称之为科摩多龙或科摩多巨蜥。大多数专家认为这种动物已经在百万年前就灭绝了。
科摩多巨蜥只生活在科摩多岛(Komodo Island)及周边地区,而这些地区离新几内亚岛西侧至少有2000公里。作者可能是为使文章高潮迭起,虚构了这种生物在新几内亚岛的存在。
近年来,在新几内亚荒僻的峡谷里,人们曾见到一两只活标本,但是都未能捕捉成功。而今天,机会轮到亨特兄弟俩了。
即使他们随身带着枪支,也不会用的。动用枪支是件轻而易举之事,他俩要干一件充满艰难的事——必须活捉这两只庞然大物。
蛇、龙正处于紧张的激战中,无暇顾及来访者。它们在进行一场殊死的拼杀。
那只黄褐色的大蛇,体长10呎,缠绕在龙身上,企图寻到一块松软之处,以便用其毒牙咬破并释放毒液。
然而周身覆盖鳞甲的龙,表皮坚硬得像钢铁,看上去像只鳄鱼。黄色的舌头成叉状,与蛇的舌头相仿,一吐一缩,又大又尖的牙齿正企图钳住光滑滑的蛇身。
和鳄鱼一样,龙也是肉食动物,眼下的这个敌手将会成为一顿有滋有味的美餐。
蛇不断的出击,龙更加愤怒,它凶猛地嘶嘶作响,大口大口地吞气使自己的身体膨胀,想以此来恫吓对手,龙的尾部甩摆着,巨大的爪子插进蛇的皮肤。
为了更好地作战,那龙以后腿支立起身体,12呎高的龙宛如一尊塔,要想杀死只鹿或猪,那是易如反掌,眼下它那咄咄逼人之势,看来蛇命难保了。
“我们必须先下手,不能让它们杀死对方,”哈尔说。“我们分下工,4人抓住蛇尾,4人抓住龙尾,把它们拽开。罗杰,你看看能不能把蛇引到袋子里,我去试试用网子扣住龙。”
帕瓦重复了命令,人们并不急于执行,因为他们不仅惧怕这两只可怕的动物,更惧怕动物体内的鬼魂。
哈尔和罗杰率先抓住两条尾巴,向相反方向拖拽。
被吓得瑟瑟发抖的人们也动起手来。
虽说他们都是壮汉,然而两只动物就像胶粘似地紧紧贴在一起,难以分开。经过10分钟的奋力拼拽,他们也不得不松开手喘口气,休息片刻。
只有罗杰和哈尔不肯放手。罗杰情况还好,因为蛇的尾部并不危险;但是龙的头部及尾部却异常危险,这野兽是鳄鱼的近亲,鳄鱼那尾巴一甩能把人击倒甚至把犀牛从岸上击到水中。
不过此刻龙尾静静地铺放在地面上,一动不动,突然间,乘紧抓不放的哈尔不备,那尾巴恼怒地拼命一甩,将哈尔抛向空中,哈尔落在离地面8呎的一根树杈上。
这一击非同小可,哈尔一口气也喘不上来了,盔甲覆盖的尾巴一抛接着往树上一落,摔得他周身是伤。好一会儿,他以为自己会晕过去的,但是他努力控制着自己,深深地呼吸,触摸身体各部位,检查有没有骨折。
哈尔很庆幸自己碰上的这只龙仅12呎长,已发现的龙化石骨架说明这野兽的祖先有它两倍之长,如用后腿支立,有24呎高,相当于二层楼的高度。
然而,如果这只一层楼高的家伙不是在忙于和蛇拼杀,也就会杀死哈尔了。
哈尔软弱无力地依靠在树杈上,合上双眼,让自己的头脑恢复清醒,神经松弛下来。罗杰奔跑过来。
“你怎么到那上边儿去的?”
“是龙的主意,”哈尔答道,“不是我的。”
“伤着了吗?”
“就是给撞了一下,一会儿就好了。”
其它人发现了一棵野柿子树,于是吃着柿子休息一会儿。帕瓦总是很有心,他给哈尔送过来几个柿子,那嫩嫩的柿肉和甜甜的汁液使哈尔恢复了生气。随后他爬下树,两队人马又干了起来。
对于这些人来说,这是一场比以往都可怕的战斗,乌云已经遮住了太阳,树木又形成一片深黑的影子,那乌云中肯定布满了鬼魂。在半黑暗中与两个巨兽搏斗这使人更加胆战心惊。
为了提高自己的士气,驱走鬼神,人们开始喊叫、唱歌,这些声音与蛇、龙发出的嘘嘘声构成混声大合唱。对于经历过多次险情的孩子们来说,他们还从未听到过这种奇特的声音。
哈尔和罗杰仍然站在最前面,这样一旦两只动物被分开后向人们进攻,他俩是首当其冲的。
龙发出恼怒的嘘嘘声,转向哈尔井伸出臂膀,将尖爪插进哈尔的背部。
它有两个哈尔那么高,于是它将哈尔举起到与它面对面的高度。
龙的脸上露出狡黠的一笑,向哈尔伸吐着舌头。
“嘿,你能干这个,我也会。”哈尔边说边吐出自己的舌头。可是与一呎来长的龙舌相比,哈尔的舌头显得很小,逊色多了。
龙与人互做鬼脸真是件趣事。然而,当那凶兽露出牙齿时,可不再是什么趣事了,那些尖尖的牙齿有两呎长。哈尔这次没有效仿,他知道自己的牙齿无论从长度还是利度上都无法与眼下的敌手相比。
不过,哈尔的牙齿还是较好和结实的,所以当那黄舌头再一次吐出时,哈尔抓住这机会用牙齿咬住那舌尖,紧咬不放。
这一袭击令龙不备,仓促间龙松开哈尔,哈尔“砰”地一声掉在地上。龙随后四肢着地,开始移动身躯,打算离去。哈尔抓住钢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