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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8章

    三弄三十八

    到了九月中旬,红薯终于能收获了,范温雅这里种了五亩地的红薯,还是那句话,有粮食吃,红薯就是个菜,种太多也没用。

    她这里的红薯亩产是六千斤左右,不算高产,在后世算中等产量,但在如今,这个产量是相当恐怖的了。

    现代农业产量高,是因为有两点是古代做不到的,一是肥料,二是农药。

    现在老百姓只有农家肥,农家肥到底不如化肥,所以产量不高也是正常的。

    不知道皇帝种的能有多少。

    京城,皇家田庄里的红薯也在收获。

    虽然种的时候也都按照范温雅给的要求进行,但土壤成分,温度和其他原因也导致了收获不可能和范温雅这里一样,但也达到了四千多斤,五千斤不到一点。

    皇帝失声,“多少?”他都忍不住站了起来。

    来人激动道,“陛下,亩产五千斤略少一点!”

    皇帝在大殿里来回拉磨似的转圈,不停道,“好,好,好……”

    他忽然立定,“拿来……吃,先给牲畜吃,大量喂食!”

    秦管事带来的红薯基本都拿来育种了,当时吃掉的不多,吃的人也不多。

    现在皇宫里弥漫着一股红薯的味道。

    这玩意基本上都爱吃,热乎乎甜糯糯的,这些平时吃的精细的贵人们还发现吃了红薯上厕所变顺畅了。

    皇帝喜的满面红光,倒也没忘了范温雅,现在他也遗憾罗子律死了,要不然封赏也不会这么尴尬。

    皇帝也没想食言,这么大个功,换在罗子律这里,调回京城当个侍郎都绰绰有余了。

    只范温雅是女子,少了显得他小气,这高,也不知道多高才合适。

    一个国夫人的封号是容易,皇帝觉得简薄了。

    曹公公笑道,“罗夫人秀外慧中,知书达理,大度明理,您答应给国夫人的诰命,如今再添个封号就是了,再赏赐宅邸金银也可以了。”

    皇帝连连点头,笑道,“你说的很是,那就……赐封号为良,赏京城宅院一套,金银若干!”

    曹公公道,“不知陛下让何人去宣旨?”

    曹公公倒是很想走一遭的,这种报喜鸟一般都收获丰厚。

    皇帝想了想,“五弟的封地是不是正好在沂州?”

    曹公公道,“是,逸王封地正在沂州。”

    皇帝就道,“那就让五弟去宣旨吧,也算给罗夫人一个恩典,你也去,罗夫人那里应当也有这红薯,多带些回来!”

    红薯都要分发去各地育种种植。

    曹公公马上应下。

    传旨的大臣没这么快到,但秦管事让人快马报了回去,所以范温雅提前得知了,她也是喜不自胜。

    好了,稳了,这辈子基本不会再出什么问题了,她可以平安富贵不被任何人欺负觊觎,安然活到老了!

    于是她开始做出一系列安排,安排人把罗子律的孩子送回老家去,到了老家再给请个奶母下人带着就是了。

    这里一些产业能折现的折现掉,然后准备打包回京,只要接了圣旨,她就可以回京城了。

    逸王府,逸王爷正在发飙生气,逸王有个特殊的爱好,他喜欢驯养野兽,老虎狼豹子这些。

    还不是从小养到大的那种,他喜欢抓了长大的野生个体回来驯养,这种很难驯熟,但他就喜欢挑战这种不可能。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然后他就被一只新抓回来的狼给挠破了脸,还好这条狼带着嘴罩,脖子上有铁链拴着,一发现不对,驯兽的人扯住了链子,逸王只破了脸,没被狼开膛破肚。

    但逸王很生气啊,他的脸这么尊贵,现在破了,怎么见人?

    逸王有一张俊美非凡的脸,他一向也引以为傲,现在脸破了,怎么不让他抓狂。

    伤口如今倒是结痂了,只他现在脸上多了两个血条,碍眼的很。

    然后王府里一个美人还不知忌讳,拿了一盆花向逸王献宝,说这花叫抓破美人脸,就是白花上带了红丝,红点。

    逸王破相后没招过美人侍寝,也不许人说,所以府里人也不是全知道他破了相。

    逸王平时也爱花,这次却暴怒,花砸了,美人也倒了大霉。

    最后逸王带了个面具,这面具遮住他上半长脸,只露出嘴和下巴。

    面具做的极为精美,逸王照镜子,觉得自己多出了几分神秘,特别这么一戴面具,显出了他曲线完美的下巴,他顿时心态好了不少。

    逸王虽然封号为逸,其实他的脾气一点都不平和,他喜怒无常,性情多变,服侍他的人都有些战战兢兢。

    连那些姬妾都很怕他,上一秒对你温柔如水,下一刻就能让你感受狂风暴雨,正常人谁受得了?

    曹公公先到了逸王府,把皇帝的命令和他说了,逸王这么张狂,依仗的也是皇帝,自然不敢把他的脾气撒到曹公公头上,于是道,“皇兄用得上本王,是本王的福气,那本王就走一遭好了。”

    还让人好好款待曹公公。

    也好奇的问起范温雅的情况,待听了曹公公的话,逸王笑了笑,“莫不是那个罗大人生前就已经找到了那什么红薯出来,只罗大人没了,他夫人倒是捡了个便宜。”

    曹公公也知道逸王的脾气,因此不做反驳,“那也是有可能的,罗大人福气不好,这也无法啊。”

    逸王就道,“皇兄就不该给这种妇人封赏,倒得治她的罪才是!”

    曹公公,“……”

    看看,听听,察校司够蛮狠的吧,还不如逸王呢,这位才是正真的不讲理。

    曹公公委婉道,“若罗大人还在,这功劳自然是罗大人的,只罗大人没了,这功劳也不能不给,要不然,天下愚人多,不说旁的,只说陛下不赏有功之人,那以后也就没了人替陛下分忧办事了。”

    逸王了然,“我懂,不就是千金买马骨么,便宜了那妇人!”

    曹公公,“……还是王爷懂得多。”

    逸王又开始发神经了,“那有没有可能,这妇人贪这功劳,却把罗大人给害死了呢?”

    有时候神经病往往能一语道破真相,只没人会信他。

    曹公公,“……这应当不会,罗大人是风寒没的,好几个大夫一起诊治了,其实罗大人若在,这功劳还能给的更大些,就是因为罗大人没了,罗夫人一个女子,陛下给的也不算太多。”

    女子的诰命封号都是虚的,女子又不能为官,金银也才多少,就那宅子略值钱些罢了,罗子律若活着,那才是泼天富贵呢。

    曹公公都有些招架不住逸王,他这脑子,说他糊涂吧,说的话也是条理分明的,可他这种胡说八道不懂常理也真是要人命。

    后宅女眷只能依附男人生活,有男人没男人截然两样,那罗夫人又没失心疯,怎么可能害死当官的丈夫,听闻罗大人和夫人感情颇好,罗大人都没纳妾呢。

    再者,一个内宅女子,害死当官的丈夫,也得遮遮掩掩吧,罗大人从生病开始,就大夫不断,虽然民间大夫没有御医那么好,也不会个个是庸医,连风寒和被害都分不出。

    那罗子律是傻的,自己有没有被害都不知道?

    又不是一碗药下去人就没了,这才可疑啊,罗大人前后都病了一个多月,据说药都吃了几百两,还都是好药,风寒这病症有多凶险,人人都知道。

    逸王点头,“原来如此,公公说的也对,那红薯,味道怎么样?”

    曹公公这次来,可没带红薯,他还要从范温雅那里拿一些红薯呢,“想来那罗夫人处定然是有的,到时候王爷可拿来尝一下,味道还不错,烤了之后极甜,就是多吃了不雅,有些烧心反胃腹胀,还会放屁。”

    有钱人家当个点心当个菜可以,不会把它当主食。

    逸王哈哈大笑,也不知道他笑个什么。

    第二天一大早,逸王就和曹公公离开王府去宣旨了。

    范温雅早就做好了准备,听得人快到了,就让摆出香案,她本人也换了衣服,她在守孝,本来只能穿素色的,只接旨不比别的,还是要略作打扮。

    曹公公见过范温雅,那时候孟振山办丧事,他去祭奠,范温雅作为夫人,是要回礼的,只不过那时候范温雅穿着麻衣,戴着孝帽,一张脸也未修饰,和如今截然不同。

    曹公公见得人也多了,当初也就瞥了一眼,如今早就忘掉了,哪知道眼前跪着的女人就是孟振山的遗孀啊。

    逸王过来宣旨,知府,知州,还有县令等都来了,连想要参拜王爷的地主乡绅都来了。

    他们打听了圣旨内容,无不惊讶,没想到前知州罗大人的夫人这么厉害!

    这些人不约而同替罗子律惋惜,多可惜啊,这泼天权势,居然被他给舍掉了,要是在自己身上可就太好了。

    范温雅接旨接的很平静,就是看到逸王那张脸,心下一愣,这王爷喜欢cosplay?cos的还是兰陵王高长恭?古人真会玩。

    这天,府里上上下下都是喜气洋洋的。

    款待了逸王和曹公公一伙人,范温雅知道曹公公还要红薯,立马派人去准备。

    曹公公问她她的红薯某产多少,范温雅道,“六千斤左右。”

    曹公公大惊,“为何你这里这么多?!”

    比京城那里多了一千斤!

    范温雅道,“土壤,气温,肥料,水源等等都有影响,在北方,少的话两三千斤有是可能的,若在南方种红薯,照料精心些,可能能达到七八千斤左右。”

    曹公公若有所思,又问了些别的问题,范温雅回答的头头是道。

    曹公公就明白了,这红薯确实是这夫人弄出来的,和罗子律没关系。

    原本还在盲猜范温雅杀夫的逸王,如今倒是安静坐在一边,饶有兴致的看着范温雅。

    范温雅如今也是二十九块三十的人了,这个社会里只能称为妇人,若在大户人家当下人,得称呼某媳妇和某婆子,她比逸王还大了好几岁呢。

    逸王觉得范温雅非常不一般,他不会形容,其实就是知性美,这种女人,他从未见过。

    范温雅和曹公公谈论红薯的种植,语气平静,思维敏捷,言之有物,毫无女子局促害羞之态。

    她还会出手比划苗要育到多长可以摘,地垄距离是多少,前期最好用什么肥等等。

    逸王带着面具,见到他的人哪怕是知府和知州,都是一脸惊讶,只她,平平扫了一眼,没有任何表情,如同他没戴面具一般。

    其实逸王这算什么。后世的cosplay才叫千奇百怪呢,辫子朝廷那个四爷,也是cosplay爱好者,比逸王会玩多了。

    待红薯装完,曹公公就要告辞了,范温雅出门相送。

    逸王一眼又一眼地看范温雅,这女子,真有趣。

    范温雅知道逸王关注她吗?她倒是知道,但逸王是王爷,年龄比她还小,且范温雅没从逸王眼里看到色眯眯,所以她也没瞎想。

    逸王看待范温雅就如同看到一样新奇的物件,好奇多关注几眼,反正这就是范温雅的感受。

    这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她马上要收拾东西进京了,以后也见不到逸王。

    范温雅哪知道逸王这个神经病看到新奇玩意就喜欢收集呢。

    收集癖这种毛病,收集的东西千奇百怪,逸王是王爷,更加任性,凡是看上的,都要收到手里把玩一阵。

    玩过了腻了,可能抛之脑后,玩的时候弄破了弄坏了弄死了,那也是物件倒霉。

    范温雅殚精竭虑,想的只是安稳度日,只旁人总是不想让她好过。

    曹公公带着红薯先走了,范温雅还得应付一下沂州官场上的一些人,她接了圣旨,成了良国夫人,人们自然要和她拉拉关系。

    还有那个红薯,他们也想要。

    范温雅也没有全给曹公公,自己也留了几千斤。

    她当然也要分出去一些,这么的也就不能立马离开了。

    逸王回到王府,就在想怎么收集范温雅。

    他的贴身太监心里发苦,这个主子想一出是一出,在京城的时候,就因为他胡闹,身边服侍的人替他受了许多罪。

    主子有错,定然是下人撺掇的,要不然你们为什么不规劝不阻拦?

    真是有苦说不出。

    他连劝都不敢劝,逸王有时候就像是个小孩,还是特熊的那种,带着残忍的天真。

    逸王托着腮帮,“怎么样才能让罗夫人来呢?你直接去把她找来好了!”

    贴身太监颤巍巍道,“王爷,若是,罗夫人不愿意呢?”

    逸王奇怪了,“她为什么不愿意,我让她来,她就得来。”

    至于范温雅已经有了国夫人的诰命这种事对逸王来讲根本毫无意义。

    他是王爷,只要不造反,他想要什么皇兄不会给?

    一个寡妇,他喜欢就是给她脸了。

    太监满口苦涩,逸王轻飘飘道,“那我让侍卫跟着你,她不肯,绑来就是了。”

    太监只能低头答应,不答应也不行,不答应他就要有麻烦了。

    那顺着这个神经病是不是好了?

    也不一定哦,神经病之所以叫神经病,就是不知道他会做什么想什么,你觉得我都顺着你了,你还要如何?

    我今天突然觉得你很讨厌,想要打你一顿,你又能如何?

    还有,顺着他,将来他做的破事翻出来,帮着做的人也得倒霉。

    比如这次去抢掠这个皇帝刚封的国夫人,将来闹起来,他这参与的太监绝对没好果子吃,什么锅都得他背。

    范温雅这几天应付那些官员家眷也是挺累的,红薯都分出去很多了,自己也只留了几百斤做种。

    然后她听到逸王府来人了。

    范温雅一脸问号,“逸王府的人来干嘛?”

    八竿子都打不到的关系。

    白素琴提醒她,“曹公公说逸王想要尝尝红薯,你答应了给的。”

    范温雅恍然大悟,“哎呀,我差点给忘了,你快去收拾个一百斤,不,两百斤,等下让他们带走!”

    范温雅去接待逸王府的人。

    范温雅懂规矩,立马就给太监送上银子,两百两。

    太监看了看银子,再看看范温雅,突然升起一个念头,这个国夫人不是闺中少女了,她经过人事当了寡妇,若和她好好说,让她别逆了逸王,等逸王腻了她,她继续当国夫人去,这件事也就当没有了!

    他也不用最后替逸王背锅了。

    想到这里,太监就道,“夫人,咱家有几句贴心话要同夫人说……”

    范温雅,“……”怎么奇奇怪怪的,但她还是让下人下去了。

    这太监就遮遮掩掩说了,“……那是王爷,也不辱没了你,你若是得了王爷的喜爱,那可受用不尽……”

    范温雅目瞪口呆,“……”

    此刻,她脑袋上一群乌鸦呱呱呱飞过。

    那太监说完,觉得轻松了好些,又威胁道,“你若不愿,惹怒了王爷,必然也是没好果子吃的!”

    国夫人又如何,皇权之下皆粪土!

    范温雅低头,太监没看到她脸上那又要刀人的微笑,范温雅内心化身成了佟掌柜,“我错了,我从一开始就错了,我就不应该如此天真,以为搞些功绩就能傍身,功绩算什么,功绩算个屁啊,这里是个斗兽场,不是我吃了人,就是人吃了我……我错了……所以我不能继续错下去了!”

    这个世界,没有公义律法存在,有的只是弱肉强食,她成了国夫人又怎么样,逸王还不是说抢就抢,还得范温雅自己走过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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