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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章节

    才是个头,昨天东城们那边又放枪了,死了十几个。有一个还是对面街李嫂的独苗呢!不到十七!我看李嫂是活不下去了。”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吃不够穿不够,还要担心哪天打起仗来,子弹飞到自己脑袋里,这种鬼日子有啥过头!我看呐,最好甩个大炸弹,一次把我们都炸死,倒也解脱了!”夏夜里睡不着的人,打着蒲扇,唉声叹气地说着闲话。

    话音未落,街那边跑过来人,忙天慌地地喊:“新新旅社烧起来啦!”

    远远地,一片火光在东边的夜空下跳腾。直到天明,火才被灭掉。清点伤亡损失,四住客轻伤,一住客死亡。

    调查失火原因,火源应在三楼305号房,于其中发现了一些玻璃瓶残片,伤透沾染了类似汽油的东西,疑似故意纵火。而火灾中唯一的遇难者,也是在305号房内。

    身份核实,根据旅社登记册,305号房的住客是一位姓陈的二十五岁男子,老板说他在旅社已经住了快一个月,不是本地人,听说是个会计,但被洋行解雇了,又被赶出宿舍,无家可归,偏不肯回老家,就在旅社住下了。长得倒还斯文,就是左手有六根手指,平日里都将左手藏在袖里。

    验尸的结果,如老板所说,305号房遇难者确实有罕见的六指,不过,年龄不是二十五岁,至少在七十岁以上。

    无人能给出合理的解释,也无人愿意花精力去调查,这军阀混战,朝不保夕的年月,四人这样的事太寻常了,随意安个结果,草草了事,新新旅社纵火案就此打住,顶多变成乘凉时的谈资。

    只是,有个小插曲并未被太多人留意——火灾第二天,看热闹的人群里,一个四五岁的小童抱着父亲的腿:“爹,昨天晚上,有一匹马从火里飞出来呢!”

    男人狠狠打了他的屁股,说:“小孩子家说谎,会被老妖怪抓走的!”

    “没有说谎,是白色的马!”孩子委屈地说。

    “都怪你娘给你将那些深深怪怪的故事,以后不许听了!”男人不准儿子再说下去,扯着他的耳朵离开了。

    “可怜的孩子。”他坐在云朵上,望着那对父子的背影,笑着摇头。

    云朵越白,越衬得他手臂上的烧伤触目惊心。

    终于也到会受伤的时候了,他叹了口气,老喽老喽,时光真如白驹过隙。

    他打了个呵欠,从云朵上跳了下去。

    万里高空,人是不见了,只有一匹雪色白马,白得要闪出光来。穿过云层时,那出色的速度,把天空中的各种颜色都化成一道道彩线,簇拥在其身周,想一直跟随,却又望尘莫及。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比他更快的。

    那条喝水都快干透了,河床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岸边曾有一座风光无限的石碑,是一两百年前某位有钱乡绅出资捐造的,曰“名士榜”,但凡做了官发了财,总之是干了光宗耀祖的事儿的同乡,名字都会被刻在伤透。只可惜到了后头,这里战火连年,连命都顾不上了,谁还有心思管那名士榜。

    琪

    炮弹把石碑炸成了两截,把这里的许多人也炸成了两截,房子没了,河水干了,如今就剩下一块残碑,和一棵跟它对面而立的歪脖子树,萧条不堪。

    他反而喜欢。臭味熏天,四下无人,难得的好地方。靠在粗大的歪脖树下,他舒服地闭上眼睛,手臂上的伤比之前更眼中了,但一点不疼,还觉得轻松。

    嗯,睡一会儿吧,谁也别打扰。

    不多时,他忽然又睁开眼睛,抬头朝歪脖树上一望……

    秘鲁,十年前。

    被时间抛弃的地方,总有与众不同之处。马丘比丘城的夜晚,就比任何一座城池都要黑暗,哪怕头上的月亮已然像洗脸盆那么圆。站在这座印加帝国迷失之城的最高处,风从不同的方向吹来,四周的山峦像复活的魔神,你会担心它们只要伸个懒腰,便会朝你扑来。毫无安全感。

    这一层一层精密堆积起来的石墙,是世上最完美的几何图形,只不过,横陈在石阶上的五具狼人尸体,破坏了所有的美感。并没有一滴血流出来,它们的身体只是在由缓到急地溶化,流淌成了一道金色的小河,渐渐渗进了坚硬的地下,无迹可寻。

    白马站在古神庙旁,习惯性地用手帕擦着枪口,边擦边说:“高贵冷艳的伊莉丝小姐,下次狼人再来咬你时,能不能麻烦你稍微反抗一下。”

    娇小的女子从神庙前的柱子后走到月光下,身上低调又单薄的深蓝风衣被风吹起,成了她身后一对生动的翅膀,精致过SD娃娃的脸孔仿若夜色中突然闪现的全美钻石,任何角度都光彩照人。

    她真是漂亮得过了头,把人类的美貌都给抢过来了似的。另外就是,她家也真有钱,连洗脸盆上都镶着顶级祖母绿。

    “不是有你在么,我何须反抗。”她伸长脖子朝石阶上瞅了瞅,捋开垂到身前的乌黑长发,“五个,下次可能有五十个呢。”

    似笑非笑的神情,赤金色的眸子,艳若玫瑰的嘴唇,将这年轻轻的小姑娘勾勒成不小心跑到人间的女妖,危险又吸引。

    白马叹气,“你就不能乐观一点顾及么?”

    “有几个逃犯能乐观?”她反问,笑意随着石阶上最后一点金色液体的消失而隐去,“狼人的数量像苍蝇一样多,你能杀多少?”

    他晃了晃亮堂堂的枪管,说:“我管他们的数量有多少,我只管帮你活着逃到乌克兰。”

    说罢,他拽起她的胳膊,从另一端的石阶快步走下去,一辆破破烂烂的RangeRover停在阴影中,无奈地等着它的主人。

    把伊莉丝塞进车里,白马发动引擎,打了N次火,越野车才发出突突突的声音,像迟暮老人的咳嗽。

    “猎豹只是睡着了,平时都是一点就燃。”白马一边跟她解释,一边狠狠踩了一脚油门,这车子顿时跟梦游的人突然醒了似的,铆足力气轰一下冲了出去,简直是飞一般的速度,不复猎豹之名。

    这辆被他命名为猎豹的越野车,算是唯一的家用电器了,多年前从开普敦的废弃车辆处理场里偷出来的。

    “你走的路线,与事先同我祖父商定的计划完全不一样。”伊莉丝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山石,风从只能关上一半的车窗里灌进来,让她不得不用手抓住长发,才不致被扰乱视线。

    “恐怕这恰恰是我们至今没遇到狼人大部队的原因。”白马看看手表,然后专注地看着前方,“离天亮还有五个小时,足够到市区。”说着他狠狠地挠了挠头发,自言自语般抱怨:“只能在晚上行动真叫人焦虑!”

    伊莉丝装作没听见,问:“听说你打算退休了,以后都不再做帮人淘宝的勾当了?”

    “我老了,跑不动了。”白马貌似很坦白,后视镜里那张属于东方人的脸,区区二十来岁,年轻英俊,健康向上,正是风华正茂的好时候。

    伊莉丝转过头,对他挑眉道:“那可惜了。不知有多少逃犯要伤心了。那个,我是不是应该为赶上你的末班车而万分荣幸?”

    “你确实是个幸运儿。”白马微微一侧目,突然神速地拔出手枪,“低头!”

    伊莉丝的反应很快,马上低下脑袋,一颗金色的子弹几乎在同一时间擦着她的头顶飞向窗外,精准地击中一个从车顶上倒挂下来,正欲朝伊莉丝伸出利爪的狼人。

    一声痛嚎中,狼人从车上落下去,轱辘似的在路上滚开了去,黄金制成的子弹深深没入它的额头,用不了几分钟,它就会跟石阶上那些同类一样下场。

    “印象中,狼人的轻功可没这么好啊。之前来神庙偷袭的那几只也这样。啧啧。”白马收起枪,摇摇头,“又浪费一颗子弹。黄金子弹成本太高了。唉,你爷爷应该多给我几颗。”

    “狼人也分等级,等级低下的只有蛮力,行动笨重,能够与我们为敌的那一级,身轻如燕无声无息,是最基本的技能。”伊莉丝毫无惊慌之色,“级别最高的狼人,黄金子弹也无济于事。要是你不幸遇上他们,我建议你直接把子弹送到自己脑袋里。”

    “这么贵的子弹,我享受不起。”白马嘿嘿一笑,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朝脏兮兮的挡风玻璃上一指,对着前方这条漫无止境的公路道,“天知道前面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想那么多干吗。”

    伊莉丝顺着他的手指往前看了看,说:“前面?不过是黑漆漆的一片。”

    “天会亮的嘛。”

    “我从没见过天亮。”

    “呃,你饿了吧?后座上的箱子里有给你准备的食物。”白马岔开了话题,“别浪费,我可是冒着被抓起来的危险去医院血库给你偷来的。不保证新鲜,但绝对是活人身上抽取的。”

    伊莉丝摇头:“不饿。我一周进食一次。”

    “减肥?”白马上下打量她,“身材已经很S了嘛。”

    伊莉丝白他一眼:“这叫进化!越弱的,进食频率越高。”末了还不忘补充一句:“所以你们人类是最弱的,一天三顿,只知道吃。”

    “我能把吃称为舌尖上的艺术么?”白马惋惜地撇撇嘴,“有机会的话,我真想带你去一趟中国,那个国家的美食,足以颠覆你的偏见。”

    也只是说说而已,谁也不可能带一只吸血鬼去吃东西,这个只存在于黑暗与传说里的族群,若隐若现地在人类历史中辗转,被隐瞒或者被夸张。真真假假地传承下来。他们的食物只有血,单一而绝对。其余任何食物,在他们口中都只有苦味与烧灼感,再美味的食物也只是一种折磨。催吸血鬼而言,没事如同阳光一样,是永远不可能拥有的体验。

    伊莉丝自己也说过,并非外界传说的那般,吸血鬼一闻到血便馋的流口水,什么无比鲜甜无比满足只是不负责的杜撰,对吸血鬼而言,血就跟清水一样淡而无味,仅仅是喝下去不难受罢了。她讨厌那些把自己的族群描述成为残暴的贪吃鬼的小说。

    “你现在走人,还来得及。”伊莉丝突然说。

    白马眨眨眼睛:“走人?我现在不正在带着你逃走么。”

    话音未落,白马只觉一阵非比寻常的冷风从脸上刷一下过去,视线也瞬间模糊了半秒,待到恢复正常时,副驾位置上早已空无一人。射向前方的车灯光线,雪亮得此言,伊莉丝横抱着双壁,若无其事地站在离车头不到五米的地方。

    尖利的刹车声下,猎豹死死停住,距伊莉丝不过一厘米。白马的肋骨被安全带勒得发疼,从车窗探出头去:“我觉得,在我生气之前,你最好回到车上来。”

    “我要自己去乌克兰。”伊莉丝一动不动,“你看到,我的动作很快。其实你才是我的累赘。”

    “你这么贬低我,可是很让人伤心的。”白马面露忧郁。

    砰一声枪响,惊碎了黎明前的黑暗。袅袅冒烟的枪口前,伊莉丝捂住右肩,微微张开嘴,瘫倒在地。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白马收起枪,开门下车,把毫无知觉的伊莉丝横抱起来,塞回车上,朝下一个目的地绝尘而去。

    有什么能比他拔枪的动作更快的?!

    对一个专业的逃跑人员来说,除了杀伤性武器之外,特制的麻醉枪也是基础装备。他曾经用这把枪放倒过一头大象。

    “跟我玩儿,切。”他瞟了一眼昏迷中的伊莉丝,脸上闪过一丝怅然,“傻妹子。”

    今天,利马市的居民们都在议论一件怪事——一些早起的人在黎明时分,惊讶地发现位于旧城的里马克河竟在一夜之间成了红色,但随着太阳的升起,河水又迅速褪回了原来的颜色。消息流传开去,一半人相信是灵异现象,一半人说是醉鬼的幻觉。

    白马站在寂静无声的大厅里,顶上繁复华丽的吊灯坏了一半,只有几个灯泡奄奄一息地亮着,墙上到处是干涸的血迹与锋利的爪痕,还有密集的弹孔,曾经挂在上头的名贵油画,被毁成了废纸。

    地上,尸体像山一样堆积在面前,每张死去的脸都比纸还要白。数日之前,他们还是一群美貌而优雅的男女,在这个美轮美奂的地下城堡中穿行。

    这是伊莉丝的家,在一座博物馆的地下,隐秘地存在了无数年,这里的排水系统与里马克河相连。吸血鬼们的鲜血,在屠杀中流尽了。

    一把冷冰冰的剑自后方袭来,横在他的脖子上,他笑笑,说:“我是客人,不是敌人。”

    横倒在他对面的一面银边落地圆镜,虽已碎了大半,仍清楚照出了身后的一切——艾隆的心口上,插着一把钛晶制成的匕首,金色的头发已变成银白,那张标准的美少年脸孔,也风霜成皱,青春不再,连握剑的手,都枯瘦得皮包骨,像所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那样,微微颤抖。

    艾隆,是伊莉丝的祖父。

    “你孙女一切安好。”白马将头一偏,离开了他的剑锋,转过头,皱眉打量对方,“狼人?”

    “血洗行动,如期而至。”艾隆低头看了看心口上的匕首,“它们的数量完胜我们,而且进步很快,还学会了将阳光锁到武器中的方法。”

    说罢,他双腿一软,眼看就要倒下,却将长剑朝地下一刺,硬生生地撑住了自己。

    白马忙上前扶住他:“我能帮你什么?”

    “扶我到那边坐下,我不想像狗一样趴在地上。”艾隆缓缓说,豆大的冷汗沿着他脸上的皱纹落下来。

    白马扶他走到最近的一张沙发上坐下,他的身体已经轻得没有什么重量。

    “时间对我来说太快了。”艾隆看着眼前的一切,无悲无喜,“你肯定很想笑吧,一个已经活了三百年的吸血鬼,竟然还嫌时间太快。”

    “我不会嘲笑一个快死的家伙。”白马很干脆的说,“还有什么事没有做完?”

    “你说话还真让人伤心。”艾隆笑出声,“还没有看到伊莉丝出嫁,还没有研究出不惧阳光的方法,还没有把狼人们打到银河系之外……哈哈。”他朝白马勾了勾手指头,示意他靠近些,才小声说:“我毕生的愿望之一,就是到阳光万里的夏威夷海滩上,现场欣赏那些比基尼美女们。”

    白马一笑:“以后我按照中国的习俗,给你烧几个纸扎的比基尼来。”

    “呵呵,那先谢谢了。”艾隆环顾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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