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联盟》 第一章 潭中遇险 夏日,远处的青山连绵起伏,高大的树木随处可见,林间绿草郁郁葱葱,偶尔红色的花、黄色的花、白色的花间或一片一片,又或者是间杂绽放,湿润的空气混杂着花香、青草香被吸入到肺里,使得人整个精神不由得一振。 这时,远处传来的呼喊声和动物的叫声打破了这处山林的宁静。 “小狐,看你往哪里跑。”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开心地追逐着前面跑跑停停的一只小狐狸。 这只小狐狸一身火红色的皮毛,只有下颚连着腹部是一带银白,红褐色的眼睛水汪汪显得非常灵动,跑动间还不忘“呀呀”欢叫,终于小狐跑到一汪潭水前停了下来,少年疾步上前把它抱在了怀里。 小狐在少年的怀里安静地躺着,偶尔发出几声轻柔地唧唧声,不再像奔跑时那么欢快的“呀呀”大叫,偶尔还会调皮地用舌头舔拭少年的手。 “呵呵,真痒痒。”感受着手心中的温润和酥(痒),少年轻声笑着,揉了揉小狐毛茸茸的头,又轻轻地捋着它下巴上柔顺的毛。 逗弄一番小狐后,少年将小狐的左前爪放在手心中检查了一番,发现伤口已经愈合如初,遂握着的小狐的前爪,轻轻地放在右脸侧,感受着那份温软的触碰。 这只幼狐是少年十多天前在这汪潭水旁发呆的时候碰巧遇到的,或许是被村里的猎户设下的机关夹伤了左前爪,当时小狐狸全身瑟瑟发抖地跑到了少年的身旁,左前爪血迹斑斑,毛皮上也沾了不少血痕。 少年看到小狐狸非常可怜,就把它抱回家里,跟爷爷一起帮它清理伤口、上药,并进行包扎,好生喂养,还懒省劲地给它取名叫“小狐”。 小狐三天前就能在家一瘸一拐地跑了,这不,左前爪的伤势刚愈合,就跟着于乐到山林里撒欢来了。 少年抱起轻柔娇小的小狐,靠着潭水旁的小树,静静地凝望着碧绿的潭水。 水潭周边长约八百米,名为“青龙潭”,潭水清亮且难以见底,即使没有触碰,都能感受到潭水的冷冽。 “呵呵”,少年无奈地苦笑着,感叹命运的无常。他依然清晰地记得二十天前来到这个世界的情景。是的,少年很时髦地穿越了,而且被穿越的倒霉蛋(简称前身)和他前世名字相同,都叫于乐。 这个世界的于乐今年刚十五岁,是蜀锦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二的学生,六月二十七日考完期末考试就回到了青山村。 于乐打小就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但由于爷爷、奶奶都是戏剧艺术家,经常有各种演出,没有固定的休息时间,也是聚少离多。 听说爷爷奶奶回到青山村定居,于乐也不等成绩出来,考完次日就坐车回到了青山村。 祖孙相见自然欢喜。一番嘘寒问暖之后,爷爷于文泉不仅询问了于乐的学习情况,还考校了他的戏剧唱功、武术和书**底。 于乐一向聪明好学,在学习上并没有什么好担忧的,但由于住宿学校的缘故,练嗓和武术方面就欠缺甚多,尤其是毛笔书法也退步了。 于文泉自然不满意于乐的表现,制订了严格的暑期学习计划,督促于乐的学习的情况。 于乐悲催了。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练功、练嗓,然后从村里到青龙潭进行往返跑,全程大约三十六里地,主要是为了练习气息。 吃完早饭,于乐还要跟着爷爷学习书法一个小时,美其名曰“静养心神”。学完书法,还要跟着爷爷练习二胡或者萧管等传统乐器直至午饭时间。 午休至下午两点,于乐要继续练习书法一个小时,美其名曰“凝练回神”。之后学习竹笛、古琴等传统乐器,直到晚饭时间才结束。 于乐还有从小养成的看书、打坐的习惯,结果一天下来虽然无比充实,但比起上学却要累多了。 就这样熬过了暗无天日的三天,于乐终于在第四天午休的时间偷跑到青龙潭边。 青龙潭的位置并不偏僻,但由于距离的缘故,经常往来的人也不算多,中午更不会有人到此。 于乐用手擦拭着额头的汗水,没来由地笑道:“真是冒傻气,没事跑这么远受热罪来了。” 看着潭边的小山,树木、野花和青草争相绽放自己的活力。于乐想了想,决定上山吹吹凉风。 这个小土山没有名字,祖祖辈辈的村里人也懒得专门给一座山起名字,后来大家约定俗成就称呼它“土山”。 此山高不足二十米,南北面犹如断崖,东西两翼坡度较缓,几分钟就能爬上去。水潭位于土山北侧崖底,却又没有完全相连。 晨雾还没有完全消散,隐隐约约漂游在山林深处。阳光透过枝叶打在身上显得暖暖的,微风轻抚着裸露的皮肤还带着青草香和花香。 爬上小土山的于乐举目眺望四周的风景,享受着出逃的快感,真的是心旷神怡! 不经意间俯视脚下那汪碧绿的潭水,于乐并不觉得有什么出奇。只是村里的老人常说,这青龙潭来历颇大,底部与南海龙宫相连。 这些年,于乐与村里的同龄人也曾多次来这里玩耍,却因为心中惧怕龙宫派虾兵蟹将抓小孩的传言,没人敢深入潭底,此时的他却有些跃跃欲试。 站定在北崖处,于乐回忆过往游泳时所了解的地形情况,奋力一跃,一条优美的弧线划出。 “扑通”一声巨响,于乐用身体硬生生地砸出一条通道,只是潜入到深约30米时,他就感觉有点不适,快速上游至岸边,大口喘息着。 歇了一会儿,于乐觉得身体没问题了,再次爬上山坡跳入潭水,这次他觉得自己更加接近潭底了,并且看到潭底闪过一抹幽绿色的浅光。 游上水潭,于乐不解地坐在岸边猜测道:潭底怎么会有绿光呢?是宝石还是翡翠,亦或是,想到僵尸幽绿的目光,他不禁打了个冷颤,汗毛倒竖。 不对,应该不是僵尸。毕竟只有一抹绿光,总不会僵尸也产独眼龙吧?于乐轻轻地拍了拍心口道:“自己吓自己,会死人的!” 怀着好奇和疑问,于乐三上土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高高地腾空一跃,“扑通”一声。 落入潭中后,于乐拼命地下潜,居然真的沉到了潭底。乱摸一通之后,他感觉抓到了一个物件,赶紧往上蹿,突然右边小腿抽筋,心慌之下喝了几口水,一口气就散了,胸口憋闷之下,头脑也变得昏昏沉沉。 说来也巧,潭水上方突然一声响雷,白光闪了一下,地球于乐就穿越到这个倒霉蛋身上,趁着刚融合的残余意识,他奋力上游,浮出水面之后想要大声呼救,还没喊出声,就昏迷了过去。 第二章 新的开始 醒来已是二日后的夜晚,于乐感觉到亮光,扭头望去,五米外靠门摆设的书桌上,台灯正发出昏黄的灯光,显得温馨、柔和。 于乐的第一反应是:这不是自己的房间。突然他意识到不对,自己应该在莫高窟附近的沙漠里啊,怎么会来到这里呢? 疑惑间,前身于乐的人生经历如同幻灯片似得在脑海中一一闪现。待接收完毕他的记忆,画面停格在潭中昏迷那一刻。 摇了摇头,于乐评价了一句:不做死,就不会死啊!刚说完,身体衰弱的他又一次华丽丽地晕了过去。 ---------------------------------------------- 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凌晨。看着这间熟悉而又陌生的房间,于乐心中有些惴惴不安。 穿越,是疯狂而滑稽的癔症。可当它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就成为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了。 毕竟占了人家的身,还要认人家的亲,最重要的是还要一家亲的生活在一起,哪怕自己前世活了三十多年,也表示没奈何,压力如山! 只是,还能怎样?难道头撞墙再穿回去?要真成,我绝对相信:老天爷就是我亲爷爷。 我想要这样的爷爷,老天给么?很明显,这是精神病,得治。 既然回不去,那只能安之若素。前世一句网络流行语说的好:人生在世,全靠演技。 只是想不到,自己人生的第一个角色就是演孙子。不是写《孙子兵法》的孙子,而是爷孙的那个孙。 于乐双手合十,在心中暗暗祈祷:倒霉兄弟,如果你有什么遗愿,我一定帮你完成。只望你能安息! 这边刚祈祷完,于乐就将手搭在双耳上,呼扇呼扇了一会儿,又默默合十道:“兄弟真的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更是一个伟大的人。居然对我毫无所求,让我白占你的身,白认你的亲,白泡你的马子,白打你的孩子。” 说到这里,于乐突然发觉不对,对方好像还没有女朋友,更不会有孩子。 他急忙改口道:“我知道你的遗愿了,没有女朋友的生活是不完整的人生。你放心,我会帮你把人生的遗憾弥补,并且超额完成任务。” 说完这些,于乐心虚地想:这样是不是太贫了!别把他气诈尸了,自己还怎么混。算了,少说少错。就这样了。 “哼!”于乐轻哼一声,又给自己打气道:不怕,不怕拉。我不说,谁能想到穿越呢!再说,即使我大声喊出来,人家还以为我精神病呢! 结束了上述耍宝似的行为后,于乐想到昨晚接收的记忆,无奈地摇头道:这他么不是我熟悉的世界啊! 这时,他的心中泛起百般滋味。毕竟,他已经熟悉了前世活过三十多年的世界,这次重生意外地脱轨,让他错失了前世最伟大的理想:把前世炒股亏的钱,十倍百倍千倍万倍的挣回来了。 是啊,爱看网络小说的于乐,虽然幻想着能够穿越,也只是想重活到十八岁,托关系搞贷款去京城买房当房哥、炒股做股帅,简称股房界的帅哥。 可特么的到了一个陌生的平行世界,虽然不是人猿星球或者充斥着斗气和魔法的玄幻世界,可是再想要轻松的当房哥、做股帅、赢娶白富美,岂不成为一夜春风了无痕的梦遗啊!哦,不,笔误,是遗梦。 比对着记忆中两个世界的认知,于乐心中既有兴奋点,也少不了泪点。 在大喜大悲的情感跌宕中,于乐想到了征服新世界的野望,在理想的蓝图上,于乐并没有下笔,而是起身想去卫生间。哦,他被尿憋的,理想都不要了。 奶奶张嘉怡听到于乐房间中有声响,就推开门进入于乐的屋子。 听到推门声,于乐第一次见到今世的奶奶张嘉怡。 她满头银发,面色慈祥,给人印象深刻的是那双眼睛,不像其他上了岁数的老人那样眼神浑浊,而是清澈明亮,充满着灵性和活力,可以想见这位老人必定保有着赤子般的情怀。 张嘉怡已经70岁了,年初过的生日。看到于乐脸色苍白、精神有些萎靡,她关切地问道:“小乐,感觉好点了么?” 面对着张嘉怡,于乐心中有着陌生感和距离感,只不过这些不合时宜的情感,很快就被他强行压下。 于乐抖了抖嘴角,勉强算是笑着回答道:“奶奶,我饿了。还有我想去卫生间。” 张嘉怡笑道:“你睡昏头了,这又不是在市里,哪里有卫生间。你看,尿桶不是在你床脚处么?” 于乐穿鞋下床,看到一个红色的小桶放在床脚处,脸上有些窘迫。 多久没用过尿桶了,哦,偷偷地计算一下。至少十二年了,帝都十二载的城市生活,让他快要遗忘自己儿时的尿桶生涯了。 看着红色的小尿桶,于乐仿佛看到乌鸦在头顶飞过,留下嘲笑般的“嘎嘎”叫声。 张嘉怡看到于乐站着不动,以为他长大了,知道害羞了,不好意思当着长辈的面小解,扭转身子就去厨房给于乐准备早餐。 于乐舒爽的放了水,憋胀感没了,饥饿感袭来。只是他还没有做好直面两位老人的心理准备,只好强忍着饥饿躺回床上。 不到半个小时,张嘉怡端着一个托盘走进了于乐屋内。 托盘上放着农村用的大瓷碗、一个小碟和一双筷子。把托盘放在床头柜上,张嘉怡推了下装睡的于乐。 于乐不好意思地坐起身子,假装无意地询问道:“奶奶,我记得我落水了,怎么回的家啊?” 张嘉怡嗔怪地瞪了于乐一眼,没有任何杀伤力,却充满着慈爱。 她说道:“你没事跳水干嘛!要是觉得学习累,就跟奶奶说,奶奶找你爷爷理论,怎么能够轻生呢!” 于乐无语了,我没有轻生啊!哦,不,你孙子没有轻生啊,他只是想要捞取东西而已。 对了,他最后抓到手里的东西呢,也不知道是不是又掉潭里了,算了,不管了。 于乐苦笑着说道:“奶奶,我就是觉得天热,想要跳水玩,谁知道腿会抽筋呢!” 第三章 帅气了点 张嘉怡听到于乐的解释,摇头道:“你差点吓死奶奶。幸亏你方永叔打猎经过水潭,看到你从土山上往水潭里跳,担心你的安全,想着过去看看。叫你两声没反应,就知道你肯定出事了,急忙下水去救你。幸亏他救得及时,要不然你就真的见不到爷爷奶奶了。” 于乐讪讪地说道:“当时是挺危险的,真是多亏了方叔。” 张嘉怡又絮絮叨叨地说道:“你方叔把你送回家后,你一直昏迷着。第二天早上又开始发烧,你爷爷找了镇上的医生给你挂吊针,这才退了烧。” 对于奶奶所说的方永叔叔,于乐并不熟悉。只知道他是大山里远近闻名的猎户,每次进山都不会空手而归,曾经独自与野狼和野猪厮杀,颇有传奇色彩。于乐小时候还曾想过拜他为师。 这次于乐能被人从潭中搭救,真的是太幸运了!因为夏天的大中午实在太热了,没有谁会这个时候去青龙潭玩,也就是方永捕猎归来恰巧路过。否则,于乐就会成为穿越大军中第一个被淹死的悲催男。 回忆了会儿方永的情况,于乐才意识到自己都昏迷三天了。昏迷期间还发高烧,也不知道说胡话了没有。 想到这,于乐小心翼翼询问道:“奶奶,我说胡话了么?” 张嘉怡心疼地看着于乐说道:“哪说什么胡话了。先吃饭,一会儿粥就凉了,你口中肯定没味,奶奶给你准备了你最爱吃的泡菜。” 于乐端起粥碗,轻嗅着大米散发的香气,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 他拿起筷子扒拉几下,吹了几口,就大口大口地吃起来,间或拣些小菜。不到五分钟,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稀粥就进了于乐的肚子。 摸着仍然有些饥饿的肚子,于乐可怜巴巴的看着张嘉怡。 张嘉怡看着于乐装可怜的样子,认真地说道:“你的病刚好,可不能吃太多,积食的话还要再看医生。” 听到奶奶的劝告,于乐不再强求。毕竟他好几天没有进食,一下子吃撑了肠胃也受不了,最后难受的肯定是自己。 于乐就问张嘉怡道:“奶奶,我昏迷期间还发生什么事了?” 张嘉怡摸了下于乐的额头道:“你呀,醒来之后就嚷嚷着不要……不要的,手脚还乱打乱踢。还说不想什么的,我和你爷爷也没有听清楚。 是不是你爷爷让你学习的内容太多了,我已经说了你爷爷一顿,不让你再学这么多了。你现在岁数这么小,本来就应该是爱玩的年龄,天天窝在家里学习,还不憋出毛病来。” 虽然于乐接收了前身的记忆,但还不是特别熟悉,唯恐自己遗忘什么重要细节,也不敢接口,怕说错话。 张嘉怡收拾好碗筷道:“你再歇会,我先去收拾下院子。” 看着张嘉怡端着托盘出了房间,于乐再也坐不住了。虽然他又是落水又是发烧的,但身体底子还是蛮好的,而且这三天的睡眠让他精力绝对充沛。 穿上鞋子,于乐先环顾一下房间内的摆设,十分干净整齐。 书桌贴着南面的落地窗,光线充足。桌子上摆着一个笔架,挂着几支大小粗细不一的毛笔,还有一方砚台。 书桌右侧有一个乐器架,上面摆着唢呐、笛子等传统乐器;乐器架旁边还有两个大书架,里面摆满了书籍。北面窗户也设计成了落地窗,深紫色的窗帘遮挡着窗外的风景。 于乐拉开北面的窗帘,挂好窗纱,映入眼帘的是满眼的绿竹,轻轻推开半扇窗户,清风徐来,竹叶的清香味扑鼻而来,于乐的精神不由得一振。 距离北窗内侧一米处摆放着一个长条几,上面摆放着一架古琴,于乐刚才就是绕过长条几过来的。 老式的红木衣柜显得非常高大古雅,摆放在床内侧。打开衣橱,里面只有几件衣服,还是于乐暑假时带回来的。衣橱左侧内门处镶着一个一人高的正衣镜,于乐急切想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 怀着忐忑的心情,于乐望向镜子。镜子里当然不会是那个三十来岁就早生华发、带着厚厚的眼镜片,已经有了眼尾纹的模样。于乐摇了摇头,似乎甩散了心中的惆怅。 镜子里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留着平头,额头丰满宽阔,眉毛浓而长,双眼皮、丹凤眼,眼睛黑白分明炯炯有神,鼻梁秀气而挺拔,唇红而齿白。 身高约有175公分,脖颈细长而不粗壮,肌肉紧凑平滑,肩宽臂长,手指修长纤细,还有两条大长腿。于乐不禁感谢上天的厚赐,这长相当个明星那是绰绰有余。 于乐对自身的情况有了大致了解之后,浏览了下书架上书的种类,有小说、散文、诗歌、历史、还有各种乐理知识等等。 当然最多的还是一些连环画、漫画、童话故事等读物。这两个大书架上摆放着他十五年的积累,像《世界通史》、《华夏联盟简史》以及其他史学类书籍,都是于乐父母外出游历时给他寄回来的。 于乐从接收的记忆中获知,他并非生活在地球上,而是一个平行的世界空间,只是记忆中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并不全面。 也是,一个高二的学生,怎么可能知道自己会被穿越,专门提前了解世界大势,为穿越者搭桥建房,傻子也不干这事啊! 于乐知道自己必须尽可能地了解这个世界,融入这个世界。否则,当他成为不合时宜,那结局该是何等凄凉啊! 第四章 前尘如梦 走出卧室,是一间大客厅。客厅东面还有一间卧室,估计是爷爷奶奶的房间,于乐也懒得细看。 由于客厅正对着院门,于乐看到院门西侧有一个用木板搭建成的大鸡舍,几只公鸡和母鸡在鸡舍内正扑棱着翅膀。 于文泉一家并非蜀州人,现在居住的院落,也是于文泉在于乐两岁时买下的,当时想的是退休之后在此安居养老。 说起于文泉,经历倒也坎坷,他出生于燕京的书香门第之家。由于华夏文化传承一直连绵不绝,于文泉的祖上涌现过三位经学和哲学大家。 于文泉的父亲于书香打小就喜欢捣鼓各种商品出售,颇具商业头脑。只是每每读起四书五经、诗词歌赋,头脑就变得昏昏沉沉,很快就能睡着。 后来于书香实在不堪学校教育,十五岁就辍学经商,慢慢地在商海闯出一份天地。 有时候,人的想法真的很难琢磨。于书香虽然不爱读书,但却寄希望长子于文泉能够子承祖业。 然而于文泉自幼沉迷国剧,加上自身的天赋,十岁就拜师国剧老生巨擘张文山,成为他的关门弟子。 于书香不愿意于文泉学习国剧,怒斥其道:“老子我给你起名字叫文泉,就是希望你文思泉涌,你倒好,去当戏子了,早知道我给你起名叫口莲,让你口吐莲花。” 于文泉别看人小,性子倔,胆子大,直接驳斥于书香道:“恩,你也别说我。爷爷当时给你起名叫书香,希望你书香满屋,结果呢,你是铜臭满身。” 父子俩闹的是不欢而散。最后于书香恼怒之下,和于文泉断绝了父子关系。 于文泉痴心不改,三年学而初成,五年学而大成,被张文山多次赞誉。 十七岁时,于文泉恰好赶上南疆边界与邻国战乱,于文泉弃戏从军,还被张文山斥责。 于文泉当时执拗地说道:“边疆不靖,男人自当从戎为国。报国与学艺,并非不可兼得。”这句话说的是掷地有声。 最后于文泉报名随军出征南疆。参军后,于文泉并没有忘记自己对戏剧的喜爱,经常在部队里为战士演出。一年半后,南疆战事平息,于文泉退伍。 回到燕京后,于文泉跪求张文山,希望能够继续受教于他。 张文山虽然爱惜于文泉之才,但对于文泉不听其劝告从军一事尚耿耿于怀,一直不肯松口。 这时,张文山的女儿张嘉怡出面了。虽然她自幼跟着梅香山学习梅派唱腔,并没有跟于文泉朝昔相处,但也属于青梅竹马。 况且,她知道父亲爱惜于文泉的才华,只是于文泉不劝告,使得他面子上过不去而已。因此,张嘉怡是使尽各种手段终于让张文山改口。 因为这次事情,于文泉和张嘉怡的感情突飞猛进。一年后,两人都凭借自己过人的唱腔进了联盟剧院,从事戏剧表演艺术。朝夕相处,两人很快坠入情网。 华夏联盟的法律对于婚姻方面多沿用古制,但也随着时代的变化有所删改。 像古时一般男十六岁、女十四岁即可结婚,甚至更小;而现在呢,则更改为男十八岁,女十六岁即可结婚。但男女十六岁即为成年。 由于各联盟并没有出现颠覆性的革.命.运.动,对于一些旧制就多有承袭。如并没有废止妾室制度,但是妾室不再像过去那样如同货物毫无地位,而是尊重妾室独立的人格权和财产权,婚生子女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 纳妾需要男方向国家的税务部门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其纳妾时全部财产的十分之一,如果夫家不顾妾侍的意愿强行与之解除婚姻关系,则保证金偿付给妾室。 如果妾室主动提出解除与男方的婚姻关系,则不能获得保证金,除非能够证明男方有虐待等违法行为。 另外,如果男方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还要向国家缴纳保证金金额的二分之一作为“特殊婚姻税金”。夫妻双方的关系倒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由于于文泉和张嘉怡经常有演出任务,二人虽然不到二十岁就结婚了,却直到张嘉怡二十八岁时才产下一子于正清。后因工作忙的原因,两人也就没有再要孩子。 于文泉参军时,曾经在青山村养过伤,非常喜欢这里淳朴的民风,当时就想等老了在此安享晚年。这不,等张嘉怡也到了退休年龄,两人就来到了青山村。 经过村人的介绍,两人发现了这处宅院,前有树后有竹,环境清幽安静,非常合他们的心意。缺点就是房屋过于破旧。 这座宅院的主家早就迁居到蜀锦市,听说于文泉和张嘉怡想要买宅院,就将地和房作价卖给了他们。因为华夏联盟实行土地私有,所有者对于住宅及所附属的土地可以任意买卖。 于文泉购买下此处院落后,依照燕京老宅子的样式设计了房屋,对院落进行规划,建造了新房。 房子刚建好不久,联盟剧院的领导又是打电话邀请,又是坐飞机当面邀请,三番五次。于文泉和张嘉怡磨不过熟人的面子,又被返聘回了剧院。 只是二老年岁已大,不可能承担繁重的演出任务,就带带徒弟,偶尔还参加演出,闲暇之余就来到青山村居住。谁知道剧团这十来年一直不肯放人,实在是老两口年纪太大了,唱不动舞台了,这才松口。 在脑海里梳理了一番于文泉的经历,于乐心里倒是安稳了不少。对于这个爷爷,于乐很是敬畏,当然畏大于敬。 毕竟于文泉对于乐要求太严格,完全是按照天才少年的标准,想要把自己一生所会的技能都传授给于乐,也不在乎于乐的感受。 于乐在院子里闲逛了一会儿,一直没见爷爷出现,不禁有些奇怪。只是他还在适应阶段,自然是多看少说。 奶奶张嘉怡在院子里进进出出忙活着,一会儿喂鸡,一会儿拾掇院子。 等忙完这些,张嘉怡洗净手擦了擦,看着于乐无聊闲逛,就说道:“听说你醒了,老头子去给你买些山珍和野味,说是要给你补补身子。” 于乐站在院子里陪着张嘉怡说了会话,腿就有些酸软。 张嘉怡看到于乐无精打采的样子,劝说道:“快回屋再躺会,你都好几天没吃饭了,身体还太弱。” 于乐也感觉自己有点吃不消,点点头道:“奶奶,那我回屋了。” 回到房间,他从书架上取下本《华夏简史》,想要看会书,比较下两个华夏究竟有何不同,别以后不经意间穿帮了就不妙了。 刚打开书扉页,于乐就觉得头脑昏昏沉沉地,很快就再次睡着了。 于乐做了一个梦,他看到前世妻子的笑脸,还听到儿子脆生生的童音叫着“爸爸”。想到爱粘着自己的妻子和儿子,犹在梦中的于乐心痛地厉害。 前世,于乐经常和儿子一起玩各种游戏。有时候回到家时很累很烦,但是儿子还会缠着他一起做游戏。于乐会耐着性子温和地告诉孩子自己很累,改天再玩。 可是小孩子怎么会体会大人的感受,他总是不依不饶地不肯放弃,有时候被孩子缠的烦了,就会呵斥孩子几句。 孩子的脸如同天,说变就变。刚才还笑着呢,大人一呵斥,马上转晴为阴。 看着儿子眯着眼噙着泪水,嘟着嘴假装委屈可怜的样子,于乐就无法继续训斥,只能是陪着他玩。 现在呢,想要再多陪他玩一会儿都不可能了。哎,辛苦你了,我前世的妻! 于乐的脑海中如同电影屏幕一样——一帧帧的播放着前世的画面,有苦、有甜、有喜、有悲,不知不觉间泪水打湿了面颊。 第五章 初见爷爷 恍惚之间,于乐感觉有人用手轻抚着自己的脸颊。这只手粗大而厚实,手指尖仿佛绷着劲,唯恐太过用力。他还在迷糊中感受的时候,这只手突然收走。 猛然间,于乐惊醒过来。他看到身前这人约70余岁,眼神透露出莫名的光彩,须发丝丝银白,清癯的脸庞刚毅、冷静。于乐顿时醒悟,这应该就是爷爷于文泉。 之前所设想的见面尴尬的情景仿佛被那只温柔的手掌粉碎。一股备受关怀的亲情洋溢在心间,于乐禁不住拉长了声音开口道:“爷爷!” 于文泉的脸上流露出愧疚的表情,但他什么都没有说,仿佛刚才擦拭于乐脸颊泪痕的动作不是他所为。 于乐有些惴惴不安,他不明白爷爷为什么会有这种表情,但他知道爷爷虽然精于唱戏,却不是一个擅言的人。 虽然于乐并不喜欢现在这种沉重的氛围,但由于他穿越者的身份,为了掩饰他内心中的无奈和不安,他不敢言语。 于文泉看着于乐,有点落寞地说道:“是爷爷过于苛刻了,不知不觉间让你背负太重的担子了。” 于乐知道爷爷说的是最近学习的安排,估计爷爷以为他是因为学习太紧张,所以才会想不开跳水自杀。 于乐看着爷爷有点不安的眼神,刻意用一种轻松地语气说道:“爷爷,我只是想去潜水,看看能不能到达潭底,结果腿抽筋了,不是因为想不开。” 于文泉疑惑地盯着于乐的眼睛,感觉他确实没有欺骗自己,神色顿时间轻松了些许,他有些抱怨地问道:“小乐,你怎么想着去青龙潭潜水呢?” 于乐看到爷爷的神情好了许多,这才轻声说道:“村里的老人常说潭底连着南海龙宫,我就想去探一探,没想到会出这种意外。” 于文泉脸上紧了一下,有点严肃地说道:“你知不知道这样做很危险?” 于乐明白关于潜水前身想的有些太简单。如果他潜入青龙潭的深度超过身体的承受能力,很有可能就会当场毙命。 幸亏前身每天练声、练武,而且还经常打坐练气,使得其肺活量和身体素质远超一般人,这才得以幸免于难。 于乐艰难地点了点头,把前身办的这点狗屁事就担起来了。不过话说回来,这就是自己搞的事嘛,有什么理由不认呢!于乐有点尴尬又有点难为情。 见此情形,于文泉也不想多责备,于是又劝慰他几句。 紧接着,于文泉说道:“以后我不再逼你学习了。你呢,对什么感兴趣就跟着我学,如果都没有兴趣,不学也罢。” 于乐沉思了一会儿,想到前身那几日如坐监牢般的学习场面,心中有些发憷。 虽然于乐占据了这具身体,共享了前身的记忆,然而他研究生毕业离校已经八年有余,每天模式化的工作,使得他对学习充满了功利性的认知,哪怕他曾经喜爱的文学,在工作后都愈来愈少的涉及。 可是,现在的于乐还只是一名十五岁的高中生,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时期。况且,身处这个未知的世界,一切都要从头来过,重新学习,根本就没有吃老本的可能。 前世初中时,于乐报名参加音乐老师开设的声乐培训班,只上了三节课,培训班就无疾而终。 后来于乐多次堵截老师向他索要报名费,却被百般推脱,最终是一分钱都没有要回来。当时的他不懂得斯文扫地,只觉得老师怎么也会耍赖皮呢! 也许他上辈子之所以没有成为一名歌唱家,就是因为这名音乐老师的缘故吧! 现在,面对不花钱的学习机会,而且是国剧大师的亲手栽培,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怕苦?呵呵,上辈子他可是通过了人生三大关:考大学、考研、司法考试。这辈子他会害怕这点困难? 于乐并没有思考太久,毕竟他已经不再是前世的穷diao丝男了,现在的他,应当具备征服大海和星辰、宇宙的雄心壮志,虽然这样说有点扯,但是人活着如果没有理想,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哦,这又是一句语录。 想到这,于乐抬起头对爷爷说道:“我什么都不想放弃,同时我还想加强锻炼身体,安排时间跟方永叔叔学习打猎。” 于文泉有些惊愕,却也意识到于乐还只是孩子,当然会更喜欢运动,不想因为学习天天被禁锢在院子里。 于乐才不在乎学习是不是一种禁锢,他想学习打猎射箭,是为了以后天天有肉吃。 哦,不,这个理想太低俗了,猪脚怎么会吃不起肉呢?好吧,说实话。主要是因为后羿射日的故事给于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觉得后羿太帅了,想要日射,哦,不,笔误,是想射日。 当然这种说法更扯淡了。好吧,说正经的。于乐是害怕。 若是有一天他穿越的事情暴露了,凭借打猎的技巧,往深山老林里一躲,他不至于饿死。毕竟茹毛饮血也需要技术和力量支持啊! 于文泉犹豫了半饷,突然问道:“你愿意学习国术么?” 于乐惊讶地张大嘴巴,国术,和前世国术的概念一样么?可是前身所学的都是戏行的基本功,只是花架子而已,难道爷爷是传说中的功夫高手? 于文泉正了正脸色继续说道:“当年参军后,我跟战友学到了几门功夫。由于之前担心你年龄小性情不定,怕你恃武凌弱,就没有传授给你,只是让你练习站桩、打坐等基本功。 还有就是国剧中的武生套路,长靠武生和短打武生的动作都已经教给你了,虽然不能练出什么大名堂,但是你的身体在强度、反应和柔韧度上比常人要优秀很多。 现在你年龄大了,基础也打牢了,再晚几年学习恐怕就会事倍功半。不如趁这段时间学习国术,进山打猎时,安全也能有保证。” 于乐认真地想了想,发现自己真的是撞大运了。 上辈子五音不全,唱歌找不到调,这辈子反而穿越到国剧大师的家中,每天练嗓造就了一副好嗓子。 上辈子想学习武术,却由于运动细胞欠缺,连学太极拳都事倍功半。好不容易学会了,又因为缺乏练习,又还给了师傅。 这倒好,前世的功夫梦有着落了,还能熟悉摆弄几种乐器,简直是穿越机中的战斗机啊! 也许,于乐想了想,不太肯定地在心中说道:“老天爷,也许真的是我失散多年的亲爷爷。” 脑洞开到天际,也终究要脚踏实地。于乐不再迟疑,坚定地点了点头道:“爷爷,我愿意跟您学习国术。” 于文泉欣慰地捋了几下胡须,说道:“这几天你先把身体将养好,三天后我们正式学习。” 于乐有点诧异地问道:“为什么不今天开始学习呢?” 于文泉解释道:“听你奶奶说,早上你在院子里活动了会儿,刚才我见你又睡着了。说明这几天的遭遇使你的身体亏欠很大,如果不调养好就学习,容易气血两亏。” 于乐想了想自己最近的遭遇,又是水浸,又是发烧,又是昏迷,三天才吃了一顿饭,还没吃饱。刚穿越过来还不适应,精神头不足,老是犯困。 “恩,爷爷说的对。”于乐想了想点头道。 于文泉又说道:“现在已是晌午,我早上到镇上买了些野味,给你补补身子。不过你现在的情况,还不宜多食。” 于乐点点头表示知道。然后他跟着于文泉一起来到院子里,看到奶奶正在准备碗筷,看样子是准备在院中大槐树下搭的棚子里吃饭。 于乐洗手坐到桌边,看到桌上摆着用半大砂锅装的蘑菇炖野山鸡和猪肉炖粉条二个大菜,还有熏兔子腿、炒丝瓜、炒四季豆等。 这么丰盛的美味,对于乐禁不住诱惑的胃来说,实在是杀伤力太强了,闻着扑鼻的香味,于乐的口水都流了下来。 张嘉怡笑着说道:“小乐,你先连汤带肉吃碗蘑菇炖山鸡。这还有野猪肉炖粉条。奶奶知道你很饿,但还是要抻着点,别吃太饱。” 于乐越看越馋,不过他牢记为他操劳的张嘉怡和于文泉,给二老各夹了一筷子肉,说道:“爷爷、奶奶,这几天你们辛苦了,孙儿孝敬你们块肉。” 于文泉和张嘉怡都觉得于乐变得更为懂事了,心中很是慰藉。三口人开开心心地吃着午饭。 第六章 温馨生活 饭后,于乐又美美地睡了一觉,醒来已是下午三点。 经过多天的休息,于乐的身体虽然还较为虚弱,但精神头有了改善。 于乐盘坐在古琴前,望着窗外轻摇的竹枝,听着竹叶簌簌作响的声音,心中雅趣顿生,想要弹奏一曲《竹园吟》。 这首曲子是于乐跟张嘉怡学习的,难度也不大,按照现有的考级制度也仅为七级。 清幽的古琴声响起,大声不震哗而流漫,细声不湮灭而不闻,和着竹枝、竹叶摇曳之姿、之声,精神中仿佛注入一股清泉。 此情、此景不禁让于乐联想起前世王维的《竹里馆》,纵声高吟道: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 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该诗的场景虽然并不完全符合现在的情形,既不是在竹林(幽篁)里,也没有明月当空照,可是此时吟来却别有一番风味,既展现出于乐独自一人面对竹林怡然自得的欢喜之趣,又与琴曲意旨隐隐相合的妙手偶得之的欣然。 于文泉和张嘉怡虽然在自己的卧室里或练习书法,或刺绣,却也关注着于乐屋中的动静。此时听到于乐屋中传出来的琴声和吟诗声,两人不由得一喜。 于文泉有点疑惑地问道:“嘉怡,这首诗我怎么没有印象,你听过么?” 张嘉怡此时也有些困惑地摇了摇头,这首诗她还真是没有听说过。虽然该诗没有借用典故,语言直白,但清幽绝俗、浑然如天成。 于文泉眼睛一亮,不禁惊道:“难道是小乐一时有所感而作?” 张嘉怡也找不到其他解释,只好说道:“等会得空问问小乐就行了,没必要费心猜测。” 一曲终了,于乐的精气神仿佛得到滋补一般,心中透亮欢快。 他不打算在屋子里待着了,毕竟还有好多事情他没有想明白。 刚打开卧室的门,他就看到于文泉和张嘉怡满脸欣喜地站在客厅里,不禁惊道:“爷爷,奶奶,你们怎么在这里站着啊?” 于文泉急切问道:“刚才你吟的那首诗是怎么回事?” 于乐有点疑惑地反问道:“诗?什么诗?” 于文泉见状,不得不克制自己急迫的心情,耐心地问道:“刚才你弹《竹园吟》的时候,读了一首诗。” 于乐这才恍然大悟般的“哦”了一声,又不知道怎么说。 他还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否还有王维这个人,是否有其他人也写过这首诗。 于乐假装有些糊涂地问道:“怎么了,爷爷,您在别处也听过这首诗么?” 于文泉摇了摇头道:“就是因为没听过才问你的。” 于乐松了口气,轻笑道:“刚才弹《竹园吟》的时候,一时情有所感遂吟唱而出,有点不登大雅之堂。” 这个逼,于乐觉得装的挺好,睁眼说瞎话,居然说王维的诗不登大雅...大雅之堂。若是王维地下有知,绝对跳出来喷他一脸盐汽水。 于文泉笑道:“你这首诗不错,可现在明明是白天,你怎么写明月呢?” 于乐故作无奈道:“哎!这首曲子不正表达了月色笼罩下的竹园夜景么!” 于文泉恍然大悟道:“是我一时失察了,只想着时间不对,忘记了曲子的意蕴了。” 看于乐像是要出去的样子,于文泉惊讶地“嗯”了一声,紧接着问道:“你这是准备去哪?” 于乐轻笑道:“刚才弹过琴曲之后,觉得精神头挺好,就想出去走走。” 于文泉劝慰道:“你身子骨还有些弱,但已无大碍,是应该多走走,但不要走太远。” 张嘉怡也叮嘱道:“记得早点回家吃饭。” 沿着记忆里经常跑步的路线,于乐慢慢地走着。一路上很少碰到村民,毕竟现在不到三点半,太阳还正毒晒着,村民们大都在家待着,偶尔遇到几个熟识的村民走过就打声招呼,回答对方关切地问候。 毕竟于乐落水这事儿在村子里也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 就这样,于乐一路慢慢悠悠的走出村子,走上山间的小路,然后开始小步慢跑。 大约四十分钟后,于乐估摸着距离青龙潭还有大半的路,就没有再继续往前跑。此时的他已经感觉有些劳累,便沿着来路晃晃悠悠地往回走。 回到村子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看到家里烟囱冒起的黑烟,于乐心中洋溢着温暖。 是啊,生活有时候就是简单地守候,只要家中有人等着,哪怕距离再远,心中都满是温馨。 推开院门,于乐看到于文泉正在给院子里的一小块菜地浇水,就想着上前帮忙,却被爷爷拒绝了。 于文泉道:“你啊,走了大半天了,先歇会,一会儿洗手吃饭。” 于乐无奈,只好先去洗手,顺便去厨房跟张嘉怡打声招呼,看问问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张嘉怡看了看于乐,只见他面色红润,微喘,额头还冒着小汗珠。她忙说道:“看你头上的汗,不要光记着洗手,还得用温水擦把脸。” 于乐无不笑着应承,看着奶奶在厨房里忙忙叨叨地,联想到前世爷爷奶奶在自己小学还没读完时就去世了,有点心酸,有点感动。 他上前两步抱着张嘉怡的腰,将脸贴到她的背部。 张嘉怡打趣道:“你这臭小子,毛巾都不用了,直接在奶奶身上将汗蹭干净了。” 于乐强忍住心中泛起的波澜,对张嘉怡动情地说道:“奶奶,您辛苦了!” 张嘉怡温和地说道:“老人不就是图着儿孙好么?你今天怎么了,感觉怪怪的?” 于乐转身用手背擦了下眼角的润湿,笑着说道:“没事,就是出去转了一圈,心中突然有些感概。我这不是想看看能帮您干点什么?” 张嘉怡想了一下,说道:“那你先把碗筷端过去吧,正好我们也要盛饭了。” 于乐松开奶奶的腰,倒了盆温水抹了把脸,也不用毛巾擦干,端着碗拿着筷子就放到院子里的小桌上。 当他还想要端菜的时候,张嘉怡劝阻道:“好了,小乐。剩下的我来端,你别烫着手了。” 于乐笑道:“奶奶,我哪有那么笨啊!”说完,他端起热好的饭菜放到饭桌上。 这会儿,于文泉也已经把院内的菜地浇了一遍水,洗过手正在盛粥。 张嘉怡也把新炒的菜端了出来,说道:“吃饭了。” 三口人就这样简简单单地吃起了晚饭。 席间,于文泉和张嘉怡关切地问到于乐下午的行程,于乐很是耐心地解释了一番。 于乐发现自己真是特别爱吃奶奶做的菜,尤其是野猪肉和野鸡肉,再次热过之后吃起来味道更香。 吃完饭,于乐还要抢着去刷碗,被张嘉怡给撵出了厨房。 第八章 潭边救狐 第二天醒来已是早上八点,也许是因为于乐身体的原因,于文泉并没有要求他像刚放假时那样学习,于乐也想趁此机会调整好自己的状态。 吃过早饭,于乐跟爷爷奶奶打声招呼,背着包装了两本《华夏简史》和一块小毯子就往青龙潭方向慢慢跑去。 山间的景色很美,夏花烂漫,路边青草没过小腿,远处青草望去,更是深深几尺长。 绿树或是新生不过臂粗,或是无法环抱的参天古木,一眼望去,那满眼的青绿色夹杂着野草的清新气息和野花的淡香,一切忧虑和烦恼都烟消云散。 前世十多年京城水泥楼舍的雾霾生活已成隔世,哦!别了,我前世的一切!那舍与不舍的人,那舍与不舍的事,那舍与不舍的无奈和烦恼! 到得青龙潭,于乐压下心中杂乱丛生的想法,平静地从小背包里取出一小块毯子铺在水潭旁边的一棵树下,坐在上面翻开书阅读起来。 不知为何,于乐总觉得这座水潭和他有着特别亲密的关系,毕竟他降临这个世界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汪碧潭,这是不是意味着青龙潭是他妈呢!好吧,我承认自己想太多了! 山林里看书最大的困扰就是无处不在的蚊虫,山民往往在这时显露出优势。他们总是能够因地制宜的找到各种草药制成药囊带在身边,这样就可以避免蚊虫叮咬。 刚才,于乐拿书时发现背包侧袋里有一个香囊,也没注意是什么。半天没被蚊虫叮咬,于乐很是奇怪,这才发现背包里的香囊有些奇怪。 于乐拿出香囊闻了闻,气味颇有些呛鼻,不像是香囊,倒像是药囊。他想到这很可能是爷爷奶奶为他准备的,他们见于乐背着背包外出,怕他被蚊虫叮咬,特地放进背包里。 想着二老这几天对他的关心和照顾,于乐有些感激也有些内疚,毕竟他穿到人家孙子身上,还承受着人家对孙子的好,真的是得寸进尺。 可是转念又一想,自己不还是他们的孙子么,没有任何变化,而且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其他亲人,他的身份永远都不可能改变。 是的,他必须说服自己,否则还不得心理疾病啊! 就在于乐一边自责,一边自我安慰的时候,他听到远处有窸窸窣窣的声响传来。于乐起身四处查看却并未发现异常。 虽然青龙潭距村子有段距离,但经常会有猎户往来,一般野兽轻易不会来到这里,故安全十分有保证。 于乐也没有多想,当他打算放弃搜索的时候,一只小狐狸一瘸一拐地出现在眼前。 这只小狐狸5个月大小,红褐色的眼睛里流露出惊恐的神情,火红色的皮毛显得脏兮兮的,上面沾了不少泥土、杂草和绿叶。 爱看聊斋的于乐对狐狸一直抱有好感,前世的他很想养一只狐狸,可是养在楼房里,对于狐狸而言,更像是一种监禁,而非喜欢。 第一眼看到这只颇具人性化表情的小狐狸,于乐就打心眼里喜爱和怜惜,尤其是小狐狸并没有避开他,而是径直朝他的方向蹒跚着跑来。 于乐快步向前几步,走到小狐狸的跟前。小狐狸则伏在地上用祈求的眼神看着于乐。 轻轻地抱起小狐狸,于乐看到它的左前爪还在流血,伤口却比较大、比较深。 他急忙收好毯子放进背包,然后把小狐狸放进去,头露在外面,自己拿着两本书就往家跑,希望爷爷能够帮忙。 一个小时后,于乐气喘吁吁的推开院门,大声喊道:“爷爷,奶奶,快,快来。” 于文泉和张嘉怡连忙放下手上的活来到院子里,看到于乐抱着一只受伤的小狐狸,不禁吃了一惊。 张嘉怡问道:“小乐,这只狐狸是你捉到的么?” 于乐摇了摇头,简单叙述了过程,催促爷爷赶紧救治。 小狐狸见到这么多人,既不害怕,也不闪躲。 于文泉进屋拿出医药箱,用剪刀将小狐狸伤处的毛剪掉少许,又用手术刀刮掉伤口附近的毛露出嫩肉,看到伤口处没有扎进其他异物,敷上药,然后裹上一层纱布。 整个过程小狐狸全身发抖却不挣扎,也不叫嚷,真的是很乖巧。 于乐看到小狐狸可爱乖巧的样子,实在是爱到心里。 看着小狐狸脏兮兮的毛发,于乐就在洒满阳光的院子里接了盆温水给小狐狸擦洗。 小狐狸很温顺的趴在于乐的腿上,任由于乐擦洗着后背、头和胸。一会儿功夫,就把身上擦干净了。 当于乐想要给小狐狸擦洗腹部时出了问题,小狐狸始终蜷着身子不让于乐触碰。 于乐三番五次转移小狐狸的注意力,想要把小狐狸身子给擦洗干净,但始终没有得逞,于乐只得作罢。 有了小狐狸陪伴,于乐也不往外跑了,就在家看起书来。坐在卧室的书桌旁,在腿上搭了条小薄毯子,然后把小狐狸放在腿上,认真地看起书来。 小狐狸似乎从伤痛中缓过神,感觉到了饥饿,仰着头来朝着于乐嘤嘤叫着。 于乐以为它在撒娇,轻轻地在它脖子下瘙(痒),却见小狐狸的头摇来摇去,很有节奏感。 看到于乐不懂它的心思,小狐闷闷不乐地趴在那里,不再动作。 于乐看到小狐狸好像生气了,就问道:“你怎么了?想喝水么?” 小狐狸趴在那里别着头不理不睬。 于乐被它生闷气地表情逗笑,勾着它的下巴调笑道:“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小狐狸傲娇地将头扭开,还是不搭理于乐。 想到聊斋中漂亮的女狐仙形象,于乐心中一热,脱口而出道:“小狐狸,我给你肉肉吃,改天你若化形为仙女,给我当老婆怎么样?” 小狐狸用懵懂地眼神看着于乐,晶晶亮的眼睛纯净而单纯。 于乐瞬间被小狐狸可爱的眼神打败,龌龊终于败给了单纯。 也是,如果小狐狸知道于乐说什么,谁特么还敢带狐狸回家?不过,若是女狐仙的话,好像有些求之不得呢,呢,呢!想到这,为什么我这小心肝扑腾扑腾跳得那么快呢?(小作,你想多了,该吃药了!) 于乐想了想,觉得小狐狸应该不是饿了就是想拉臭臭,于是他抱着小狐狸去厨房,拿了三小块烟熏的兔腿肉。 小狐看到肉就急了,没受伤的右前腿扒啊扒,看样子是饿坏了。 于乐准备了两个小碗,一个小碗装水,一个小碗装肉块,然后将小狐放在地上的小碗前。 小狐张嘴就叼了一块兔腿肉,咯吱咯吱地大口大口地嚼着,还不时用没有受伤的前爪扒拉着,很快就吃完了三块兔腿。 舔了几下碗里的清水,小狐可怜巴巴地眼神看着于乐,似乎没有吃饱。 无奈之下,于乐只好再拿二块兔腿肉,放在小狐狸的食碗里。 小狐狸很快又急吼吼地吃完了,这次它似乎吃饱了。蹲在小碗清水旁,身体收敛如同毛球,却优雅的用舌头舔着水喝。 看到这种场景,于乐心中升腾起小狐狸很抚媚地感觉。 待小狐狸不喝了,于乐就无视小狐狸水汪汪的可怜眼神,坚决地把小狐狸抱回屋子里。 看着把头放在未受伤的右爪上,闭目装睡的小狐狸,一副“我很生气”的样子,于乐就觉得好笑。他也不搭理小狐狸,静静地捧起《华夏简史》继续研读。 起初,小狐狸还抻着劲,一动不动,状似熟睡。过了一会儿,它终于把眼睛微微撇开一条缝,观察于乐的表情。 当它看到于乐始终无动于衷时,只好放弃抻着的动作,无精打采地耷拉着头,不再假装睡觉了。 于乐终于读完了《华夏简史》第一册,该册内容主要侧重于战国以前的历史,与于乐前世学习的内容基本不差,连文学作品和学派代表人物都相同。 只不过《华夏简史》对战国前那段历史的记载特别详尽,毕竟这里没有出现过焚书坑儒以及各种破坏性和颠覆性的运动,历史资料保存比较完整。 放下书本,抱起小狐狸,于乐拿起腿上的垫子放到北窗琴架旁,然后把小狐狸放在上面。 于乐花几分钟平静下心情,开始弹奏古琴曲《林中石泉》。这首曲子也是这个世界独有的,大约五级左右,他弹起来自然、流畅。 小狐狸安静地趴在坐垫上,听着清亮柔和的琴音,它仿佛置身于山林深处,又好像在一座开满野花的山坡上追蝴蝶玩,它的父母正在不远处守望着它。 听着听着,小狐狸安静地睡着了。 第九章小狐之名 于乐弹奏完一曲后,扭头一看,小狐狸睡得正香,涎水都流出少许,弄得嘴角湿漉漉的。 如果不是看到小狐狸就躺在自己身边,于乐还以为今天的遭遇就是一场梦呢! 于乐真心觉得冥冥中有种力量在支配着这一切,因为他无法解释自己的存在。 他有了敬畏心,因为唯有敬畏,他才不会肆意挥霍自己这一世的生命。 看着熟睡的小狐狸,于乐不再弹琴,而是拿本书坐在它的身边。 小狐狸睡得并不沉,左前爪偶尔还会抽动,不足巴掌大的尖尖小脸上,眼角偶尔轻蹙,这次受伤似乎给它带来了极大地伤害,无论身体上还是心灵上。 于乐轻轻抚触着小狐狸的脖颈,仿佛要给它些安全感和慰藉,看着它舒展着的眼角,于乐这才安心。 捧起第二册《华夏简史》,于乐细细品读战国时期各国如何合纵连横,诸子在各国又是如何发挥才敢,最终促成华夏联盟初建的史实。如果按照前世的划分标准,约是从战国时期到唐朝这段时间。 半个小时后,张嘉怡在院内喊道:“小乐,出来吃饭了!” 因为小狐狸刚吃过食物的缘故,于乐并没有惊醒它,自己出了房间去吃饭。 看到饭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和碗筷,于乐很是不好意思地说道:“爷爷、奶奶,我已经长大了,你们老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地宠着我,我会患懒癌的。” 张嘉怡猛然听到“癌”这个字,斥责于乐道:“小孩子,不能瞎说,怎么能咒自己患癌症呢!” 说到这,她突然意识到“懒癌”这个词好生动、好形象啊,把难以治愈的癌症和懒惰联系起来,充分表现出懒是无可救药的不治之症。 张嘉怡笑道:“你呀,怎么想出这么稀奇古怪的词语,倒是蛮贴切的。” 于文泉咂摸了几遍“懒癌”这个词,指着于乐道:“你呀!越来越让爷爷刮目相看了!” 于乐腆着脸笑道:“就是随口说个词,让您和奶奶这一通夸,我仿佛都无比英明高大了许多。” 张嘉怡脸上都要笑出花来,她用筷子头敲了一下于乐的脑袋道:“你呀,越来越贫了。快吃饭吧!” 于乐给于文泉和张嘉怡分别夹了几筷子菜,说道:“爷爷,奶奶,你们多吃点。” 张嘉怡笑道:“小乐真的长大了,懂事了。” 主菜是砂锅炖的红烧山兔,红彤彤的小山椒点缀其中,用来调味,还有几块灰褐色的香菇,用来提鲜。他夹起块兔肉品尝,真是香嫩爽口,微微有些辣味,正适合下饭。 还有一些鲜果时蔬,或炒或凉拌,看上去青青翠翠,激发人的食欲。 于乐也不多言,大口吃肉,小口吃饭,间杂吃些果蔬。毕竟他往返奔波了30多里地,着实累了,饿了。 吃完饭,张嘉怡收拾碗筷,于文泉回到卧室看书休息。 于乐也回到卧室,拿起一本名为《大江湖》的武侠小说翻看起来,内容有些模式化,属于杀亲复仇类;人物刻画也显得脸谱化。 看惯了金庸、古龙等名家所著的小说,于乐觉得这本武侠小说故事不够精彩,人物刻画过于简单。 翻看了大半个小时,小说枯燥的语言和故事成功地勾起了于乐的瞌睡虫。 于乐不是睡到自然醒,而是被小狐狸的尾巴扫中了面部,吃不住柔顺的细毛轻触面孔的痒痒感,更有甚者有几只毛钻进了他的鼻孔,一声喷嚏惊醒了自己。 惺忪迷离地双眼仿佛看到狐狸瞪大的眼睛,于乐还不甚清醒的大脑猛地一个激灵,眼睛圆睁了开来。 小狐狸仿佛被于乐猛然间地反应吓到,转身就想往床下跳。 于乐伸手抱住想要逃窜的小狐狸,没好气地说道:“你这小淘气,怎么跑到床上来了?还不让我给你洗肚皮,看看这草叶都掉到床上了。” 小狐狸眼睛透露出委屈的表情,使得于乐大为怜爱,也就不忍心再数落它。 抱着小狐狸,于乐也不想在床上赖着,坐起身子道:“小狐狸,我给你起个名字吧?” 小狐狸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看着在哪巴拉巴拉说话的于乐。 于乐也不管小狐狸听没听懂,轻轻地把它放在书桌上,盯着它的眼睛道:“你有一身漂亮的红色毛发,我给你起名叫大红吧?” 小狐狸吱吱乱叫似乎在表示抗议。 于乐不禁起了逗弄的心理,说道:“既然你不满意大红这个名字。恩,我再想想,要不叫小红?” 小狐狸头一扭,有些傲娇地表现出不屑的表情。 于乐不再逗乐,毕竟要体恤伤员,干脆地说道:“还是叫小狐吧,聪明如狐,漂亮如狐,可爱如狐。” 小狐狸转动着眼珠似乎在思考,有些欣然的样子。 “小狐,小狐,小狐...”于乐不停地喊道。 小狐也欢喜雀跃地“丫丫”鸣叫,眼睛似乎都带着笑意。 于乐挠了挠小狐的下巴,看着它舒服地发出“哼哼”的声音,温顺如猫。 逗弄了一会儿,于乐突然觉得自己这两天闲的有点无趣。 抱着小狐,于乐敲开于文泉卧室的门说道:“爷爷,我想从明天早上开始跟您学习国术。” 于文泉看着于乐坚毅的目光,点头允诺道:“恩,我看你这两天恢复的不错,比我想象的要好些,明天可以开始。” 于乐开心地问道:“爷爷,您跟我讲讲学习国术的经历吧?” 于文泉闻言仿佛陷入到回忆里,过了一会儿方才回神道:“十七岁参军那年我接触的国术,战友们还组成了一个国术社,规模虽然小,但大家经常在一起切磋功夫。 由于战场上大家都是朝不保夕,战友之间也不藏私,都是倾囊相授。不过却约定非至亲之人不能传授,所以爷爷也不会随意外传。 战争结束后,国术社不仅没有取消,反而保留了下来。最近十来年发展最快,在联邦大部分州市都开设有武馆,不过总馆设在西京,如果你有机会到西京去,不要忘记去拜访。” 于乐闻言道:“嗯,好的,爷爷。” 于文泉激励道:“学国术很辛苦,不仅流汗,还可能会流血。既然你愿意学,那就不可半途而废,一定要学有所成。” 于乐严肃地说道:“爷爷,我不怕辛苦,也不怕流血,一定会学好国术。”他在心中嘀咕道:“怎么会不好好学呢,将来穿越者的身份暴露,也有能力逃跑啊!” 于文泉看着一脸坚定神态的于乐,大感欣慰道:“口说为虚,主要看你实际表现。另外,千万不能把血性和斗狠斗勇等同起来。 学习国术不仅仅是学功夫,更重要的是通过学习国术掌控自己的心性,即真心和真性,最终达到身心合一,掌控自身。” 于乐若有所思道:“您一直要求我坚持打坐,就是为了打磨我的心性。是么?” 于文泉捋了几下胡须,大感欣慰道:“能够认识到这一点,说明你真的很用心了。” 第七章 月夜读史 回到卧室,于乐看到满满两书柜的书籍,想起了下午吟诗的事情。 他知道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太肤浅,必须多读书,熟悉这个世界,尤其是历史和文学史中出现过的人物。 因为他前世的文学知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瘙痒一下这个世界,无论这个世界颤栗还是微笑,他都必须明明白白,而不是稀里糊涂。 于乐花了二个小时快速翻阅完五卷《华夏简史》,脖子都有些酸疼。揉了揉疲惫的眼睛,活动一下僵硬地脖颈,放空了会儿大脑。 稍微休息了片刻,于乐回想起自己前世的历史知识,再对照这套简史中国家的概括和历史人物,不禁唏嘘不已,叹道:“国是人非耶,国非人非耶!” 合上书本,于乐的神情有些怅惘。 由于身体的原因,初到这个世界的前几天,他和青山村的村民并没有打过照面,相互之间谈不上熟悉,即使是他的爷爷和奶奶。因此,这个世界对他而言很陌生。 《华夏简史》却给了他不同的感受,书中对华夏联邦的介绍既熟悉又陌生。 熟悉的是先古神话人物直至战国初期都和地球的记载相同,如战国初期最终剩下了十国,分别为燕、齐、宋、韩、赵、魏、秦、中山、越、楚,其他诸侯多则亡国。各国疆域与前世相比则是有多有少。 奇特的是诸子百家与前世也基本相同,更奇特的是诸子百家代表人物居然相攻相交,各有一套本领。这十个诸侯国能够生存下来也是诸子百家学派的功劳。 在诸子百家代表人物的倡议下,十国共同创立了华夏联盟文化学院,负责为各诸侯国培养各类治国人才和各种技术人才,华夏从此进入暂时地稳定发展期。 随着边疆各少数民族的崛起,靠近边疆的诸侯国经常面临严峻地战争考验,有时候为了自保,不惜闭城自守,造成边疆战事侵入到中原各国。 三番五次之后,中原各诸侯国也无法坐观虎斗,提议成立联盟事宜,由十国分别派出一员作为联盟成员,最终决定对外的战争、兵力和粮食等配给。 同时还规定各诸侯国疆域明确,新占领土为联盟共占共管,税赋各国按比例分成。 就这样,十国疆域历经千年而不变,但联盟疆域面积却不断扩大,以维持各国王室骄奢淫逸的生活,最终国土面积达到两千多万平方公里,把前世周边国家的一些地区都扩张在内,成为诸侯国有十,而州有八十一的版图。 直至近代,世界各国俱都发展起来,相互间既有武力上的碰撞,也有经济上的互通。 随着世界诸多强国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华夏各诸侯国因传统文化的制约,对资本主义体制心存鄙夷,固守千年以降的传统治理模式。 经过千年的发展,华夏联盟文化学院不仅在各诸侯国开办分院,还在新开辟的各州建立分院。 辽阔的疆域,长期稳定的社会发展,学院培养的人才备受各州青睐,待遇非常优渥,所以他们保持着开明、忧思和责任感。 十诸侯国对新建各州的税负较为沉重,却不承担各州的公共开支,导致各州设施陈旧落后,民众生活困顿。 不仅如此,各诸侯国的民众也未受到半点实惠,征敛的所有财富都被诸侯国的各大贵族、豪强们肆意挥霍,使得他们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 各阶层纷纷大力抨击诸侯分封的弊端,积极推动各诸侯国废黜各诸侯君主的权力。 经过近百年的斗争,各诸侯国君主通过血腥镇压和言论控制,保持着自己的高压威权统治,但是国力却日渐凋敝,民不聊生。 面对着西方强国的经济入侵和战争掠夺,各诸侯国各怀私心,无法团结一致对抗外敌,造成类似鸦片战争和八国联军的入侵,使得华夏民族处于亡国灭种之危境。 严重的政治危机和经济危机终于迫使华夏联盟文化学院初露峥嵘,集结所有学子的力量推动社会变革,最终建立华.夏联.邦民.主政.体,实行总理内阁制,总统为元首。 各诸侯国的权贵们不甘心在政治上的失权状态,凭借着上千年积攒的财富,积极组建各种政党或者政治团体,同时还建立各种游说集团,以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发展自己的经济实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政治精英们的努力下,华夏民主联盟最终从一个四分五裂、内忧外患严重、贪腐盛行、政府工作效率极其低下的状态中逐渐改观,出台各种法律限制金融垄断巨头,使得原诸侯的家族产业析分,从而促使各种新的产业巨头的出现。 同时,面对各种利益诉求的冲突与矛盾,一套套的平衡政治的原则和法规相继出台。 于乐读到这些历史事件,心惊的同时也颇感庆幸。 心惊的是华夏的各种法规政策对于自己来说太陌生,前世的他作为法学硕士对法律非常喜爱,毕竟他一直靠着法律学识来混饭吃。 今世而言,还是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只有熟悉法律,才能更好地利用规则策划自己未来的发展之路! 庆幸的是他来到的这个世界有着熟悉的文化源头,诸子百家的经典他也读过不少,在文化认同方面不会存在偏差,前世的知识也许会给自己的发展插上翅膀。 于乐放下《华夏简史》,打算这个暑假把这套丛书认真读完。同时,他又拿起一本《华夏古诗词鉴赏》,想要找找是否有熟悉的名家和名作。 翻开目录一看,诗人的名字有些印象但诗文内容又不一样,大致翻看了几十个熟悉的作者和他们的作品,却发现全部都似是而非。 于乐思索着这种变化——文化的同源但不同流。即这个世界的文化源头并没有发生变化,世界各国都有着与前世相同的文化传承,四大文明古国依然如前世,可在具体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许多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就变得似是而非。 人不可能踏入同一条河流,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是的,哪怕于乐所经历的两个世界有着同样的文化源头,但文化发展和历史发展的具体进程却发生了种种不为人知的变化,可是,为什么他会来到这个文化同源的星球上呢? 于乐有着种种猜测,却始终没有明确的结论。 他也不知道这种文化异变是好是坏,但终究给予于乐一点慰藉。 毕竟他掌握了另一个世界文化的边角料,基于同样的文化源头,他可以轻易地创造出来,让地球文明在这个世界熠熠生辉。 于乐不愿多想这些,很多事情看得明白,讲得通,但做起来并不一定就会如己所愿。毕竟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还太浮于表面,待以后多思考多观察总能找到自己的发展道路。 站在漫画书、杂志和儿童故事的书架前,于乐随手挑了二本漫画书和一本儿童故事集翻看起来。 两本漫画讲的是一个篮球少年的成长故事,故事设定不如《灌篮高手》精彩,但也颇为励志、热血,还有美好青涩的爱情,故事并未完结,但书柜里就这两本,估计还在连载。 儿童故事集的内容较为丰富,有着许多奇思妙想,但语言和故事结构过于简单,给于乐带来很多欢乐。也许,于乐的阅读习惯要从漫画和儿童故事开始培养了。 一个小时过去,于乐合上手中的书,喘了一口气。看着南北两面窗户的窗帘盖得严严实实的,灯光如水般在整个屋子流动,于乐眯缝着眼睛,似乎想着什么,又似乎是在发呆。 呵呵,其实于乐是看书累了,装深沉。 “恩,收获巨大!”收起手中的漫画书和儿童故事,于乐一副很严肃地样子说道。 洗洗睡吧,幼稚的少年,明天可以继续看本儿童故事。 于乐走出卧室来到洗浴间洗漱完毕,看着爷爷卧室的灯已经熄灭,他就回屋睡了。 第十章 铁桶药浴 于乐开口道:“爷爷,是不是套路更能激发血性,从而与打坐相得益彰,达到一种血、精、气、神的平衡呢?” 于文泉诧异地看着于乐道:“没想到还没有学习,你就有了这种感悟,真是不错!” 于乐笑道:“这只是我练习武生套路时的浅薄感触而已。” 于文泉开心地笑道:“你有此悟性,日后在国术上的成就定然能够超越我。我会在假期剩下的日子里教你八极、形意、太极、八卦、洪拳和劈挂。你能掌握几门就先掌握几门。” 于乐心中很是惊讶,这和前世国术的名称没有区别啊,真是太神奇了!不过想到爷爷会这么多门国术,他很是惊讶地问道:“爷爷,您也太厉害了吧!居然懂这么多门国术?” 于文泉怅惘地叹了口气道:“具体的情形我就不多说了,你也别问,即使问我也不会说。我们从明天开始习武。 一会儿你先以青龙潭为终点进行往返跑,回来后我熬些草药给你药浴,这样能更好地熬练筋骨。草药这两天我已经准备了不少。当年在战场上无法采集草药,省了熬炼筋骨这一关,使我留下不少遗憾啊!” 于乐一下子就囧了,心中吐槽道:说好的国术呢? 他撒娇地说道:“爷爷,要不我先学几招再去跑步吧?” 撒娇,对于于乐而言,真的是太难为他了!十五岁的外貌,四十岁的心,撒起娇来,那叫一个酸爽! 不过,于乐严格奉行着“生活即为戏剧,人生全靠演技”的格言,因此,所有的不良情绪只能表明代入感还不够,演技尚未炉火纯青,小乐同志仍在路上。 于文泉脸一绷,斥责道:“这点耐心都没有,怎么能学好功夫。快去跑,跑完了还要回来药浴呢。” 于乐愁眉苦脸地应道:“好的,爷爷。” 反正明天就能学,何必急于一时呢!于乐发现自己心性还是需要打磨。 他将坐垫铺在院子里,然后将小狐放在上面,又叮嘱了它几句,这才往青龙潭跑去。 这次跑步,于乐开始注意节奏和呼吸之间的配合,以达到快速、稳健的发挥。 三十多里地,于乐跑的真的很辛苦,主要是因为他上午已经跑过一次。 虽然脚打颤、腿发软,呼吸有些顶不上去,于乐依然咬牙坚持下来,推开院门时身体都有些虚脱。 于文泉看着时间,三十六里地相当于一万八千米左右,于乐用了近二个小时,成绩很一般。他将评估结果告知了于乐。 于乐知道自己的身体素质跟普通人一样,只是经常练习武生动作,身体柔韧性还可以,因此他认真地说道:“爷爷,我会继续努力的。” 看到于乐真的很用心,于文泉点头道:“可以去厨房药浴了。” 听到去厨房泡药浴,于乐愣了一下。不过他知道于文泉不会伤害他,所以也没有细问。和坐垫上慵懒躺着的小狐打了声招呼,回屋拿了套换洗的衣物和毛巾,就进了厨房。 走进厨房,锅灶上的大铁锅被取下放置在一旁,取而代之的是十根拇指粗的钢筋焊成的架子,架子上放置着圆柱形的大铁桶,高约一米。铁桶旁边放着一个简易的脚手架,似乎要通过脚手架进入桶内。 于乐看着这个大铁桶,惊讶地问道:“难道是让我坐进铁桶里药浴?” 看到于乐吃惊地表情,于文泉解释道:“人肯定不能够坐在持续加热的铁桶内浸泡。我在里面垫了一块木板,四周也放着薄隔板,确保你的身体不会接触到铁桶内里。一会儿你脱光衣服进去即可。” 强忍住内心的羞耻感,于乐在于文泉面前脱光衣服,开始了人生中第一次药汤卤煮的尝试。 水温并不高,估计在三十至四十度之间,非常适合泡澡。桶内或漂浮,或沉底大量的草药,于乐几乎都不认识。 于文泉道:“你一会儿按照吐纳的方法进行呼吸,注意对身体状况的感知。我马上就要加火升温了。” 于乐点点头,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于文泉开始慢慢地往灶里加柴火,维持水温在五十度左右半个小时后,又开始加火升温。当他看到水桶内漂浮的特制温度计达到六十摄氏度时,终于停止了加热。 于乐的身体在高温和药物的刺激下一直在颤抖,既有药物刺激皮肤使得****的原因,也有高温持续刺激着他的内脏的原因,但是于乐保持着一动不动。 穿越后,于乐觉得自己的忍耐力和精神力都强了不少,感知也远远超出了前世,不管是对人的情绪,还是对动物的情绪,都能够敏锐感知。 例如,当于乐第一次看到小狐的时候,就感觉出它对自己的亲近。现在他似乎再次感觉到,旁观的小狐对火的畏惧以及对他的担忧。 于乐每每感觉自己支撑不住的时候,于文泉就会往铁桶内放置某种物品。 虽然于乐不知道是什么,但总能感觉到有冰凉的东西往身体里钻,破除了他心头的燥热。在凉热双重刺激之下,于乐进入到空灵的境界。 良久之后,于乐从空灵中醒来,感觉自己的精神和气血都有些旺盛,有种精气神满溢的感觉。 他知道自己应当收束精、气、神、血,只有这样才能够涵养己身。 这时,于文泉说道:“这次你总共浸泡一个小时,看你神色,就知道你收获不小。旁边铁盆里有水,你可以擦洗一下。” 慢慢地睁开眼睛,于乐的心神还有些放空。他也不言语,细细体会身体的变化。 精神因为铁桶药浴熬煮的痛苦被打磨得更加凝练,血气在高温刺激下运行得似乎更快。身体似乎充满了力量,其他的感受就没有了。 于乐缓缓站起身子,小腿并未因久盘而发麻,反而有些轻飘的感觉。跨出铁桶踏上梯子,于乐双臂紧紧握住扶手,避免腿打软摔倒在地上,那脸面可就找补不回来了。 擦拭干净身子,换好衣服,于乐的心中没有半分涟漪,估计是五感七触还没有完全归位。 过了半晌,于乐这才回过神来,帮助爷爷用工具捞出浴桶内的药材,并将水舀到盆里,否则这么大一桶水可是很难搬动。 清扫干净厨房后,于文泉带着于乐来到自己的书房。 第十一章 爷孙交心 于文泉看着于乐,严肃地说道:“小乐,今后你不能够只学国术,国剧也不能放弃。” 他知道这种要求很过分,但是没办法,儿子于正清不争气,所以继承衣钵的任务只能由于乐来扛了。 说来话长,于正清作为于文泉的儿子,从小跟他学戏,艺成后,于正清进入联邦剧院工作。但由于于正清天分不高,成就并不突出。 许多人风言风语,谣传于正清是借了父亲的光,才能够在国剧界站稳脚跟,否则,凭他的功底根本不配在国剧院演出。 事实上,于正清只是天分不够,但基本功扎实,比起联邦剧院中的大多数人而言,他算优秀的。只是于文泉成就太高,落差就凸显出来。 再说了,任何曲艺界的名家,能够让人记住的寥寥无几,其他人唱的好也只能做绿叶。 于正清年轻气盛,受不了他人背后里的指指点点,又因为婚姻的事情,和于文泉闹掰了,毅然辞职做起了文化商人,倒腾一些文化艺术品。恰逢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倒是赚的盆满钵满。 于乐想了想,认为学习国剧是一件好事,毕竟前世想学都没机会、没条件。另外,这具身体从小就跟爷爷练声,已经学过几出戏,还算喜欢。 不过,燕语依然是官话,这点让于乐想不通。毕竟华夏联盟的政治中心位于西安,不知为何没将陕话列为官话。 于乐开口道:“从小跟爷爷一起吊嗓子已成习惯,也学过几出戏,算是喜欢吧,所以能继续跟爷爷学习国剧,是我的福分。 但是,今后我不会把唱戏视为终生职业,只能算是票友。同时我还想要继续学习那些传统乐器,书法更不会舍弃。” 于文泉看着仿佛脱胎换骨的于乐,有些欣喜,又有些犹疑,还有些气愤。 之前,学习时间安排地太紧凑,于乐虽然不说,但从其言语和表情中还是能够看出来他的不开心,只是于文泉没当回事,而于乐虽然不开心,但学习依旧很认真。 直到于乐出事,这才恍若当头一棒,使得于文泉清醒过来。毕竟,当年他这个年龄的时候,学习可没这么紧张。 现在于乐主动提出按照之前的安排学习,于文泉当然高兴。但是他又害怕于乐学习负担太重,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对他的成长不利。所以面对于乐主动学习的请求,他有些犹疑。 而于乐直截了当地表明他不愿以唱戏为业,让于文泉非常不满。 于文泉斟酌地说道:“我这辈子真的是很爱国剧,也希望你能够继承我的衣钵。 不过,我也知道,当年自己都没按照父辈的心愿发展,对于你我也没资格多做要求,但我还是希望你首先考虑以国剧为业。” 听到爷爷这番声情并茂的话,于乐有些感动,却不愿改变自己的想法。他安慰道:“爷爷,我是喜欢唱戏,也愿意花时间学习,更愿意在舞台上表演,但我希望这是副业。至于主业,我希望能够自己选择。” 于文泉有些无奈,也有些庆幸,毕竟于乐不像于正清那样彻底远离国剧。 因此他说道:“路终究还是要自己走,爷爷只能提出希望,无法替你选择,也不愿替你选择。 只是,恢复原来的学习计划,压力是不是太大了。要不你就少学几门乐器,把主要精力放在吊嗓和书法上。毕竟爷爷掌握这么多门乐器靠得是日积月累。短时间内灌输给你,确实不妥。” 于乐摇头道:“爷爷,既然我喜欢,就不能畏难。况且我上次真的是想去水潭玩耍,并没有寻短见的念头。之所以出事,是因为腿抽筋的缘故。你真的不用担心我。” 再次听到于乐的解释,看到于乐很认真的表情,于文泉这才放下心来。虽然上次于乐解释过一次,但他以为于乐是为了安慰他才这样说。 于文泉点头道:“既然你喜欢学习乐器,那就多加练习吧!你的古琴弹得不错,现在几级了?” 于乐想了想说道:“前段时间我刚考过证,业余十级的水平。想要达到专业级,就需要灵性和长时间的磨砺了。至于别的乐器,我都没有参加过考级,所以不太清楚。” 于文泉沉思道:“那我就给你制定一份计划表,余下的假期,你就按照这份计划来执行。哦,对了,你现在还处于变声期,每天练声的时间别太长,晚上还要注意休息。” 于乐点头道:“好的,爷爷。” 于文泉和于乐就暑假学习的事情达成一致后,就听到张嘉怡在院子里喊祖孙两人吃饭。相视一笑,两人就不再多说。 坐在饭桌旁,于乐看到砂锅里炖的狍子肉,那是万分欣喜。 这个季节的狍子肉味道肥美鲜嫩,简直是咬断舌头的利器。尤其是这香气,简直可以把肚子里的馋虫勾引出来。 小狐在桌子下扒着于乐的裤腿,眼睛巴巴地望着他,提醒他不要将它忘记。 于乐急忙起身将小狐的两只小碗放在身旁,拣出几块狍子肉,放到它的碗里,然后又在另一个碗里给它续上水,这才跟爷爷奶奶一起吃饭。 这顿饭于乐吃的非常尽兴。由于二老年纪大的缘故,晚上几乎不吃肉。所以,这一砂锅狍子肉,几乎全让于乐塞进肚子里。 毕竟,于乐下午跑了小四十里路,又经受药浴的折腾,真的是身疲力竭,所以食欲大开。 而小狐吃完碗里的狍子肉后,再次扒着于乐的腿要肉吃。 于乐用手指点着小狐的鼻子说道:“漂亮的小狐,再吃就成小胖猪了,我们要保持身材哟!” 小狐严重抗议于乐的虐待,跑到张嘉怡身边撒娇,最后在张嘉怡的支持下,于乐忍痛割舍了一块肉。 看着于乐痛苦的表情,小狐咬着肉咯吱咯吱的,那满足感简直是溢于言表。 看着贪吃的小狐,于乐似乎预见到小狐肥胖如小猪的模样。 吃完饭,于乐逮着机会给小狐也洗了个澡,最后把抗拒洗澡不成,闷闷不乐的小狐抱回屋放在床上。 由于给小狐洗澡的时候,于乐身上被水溅湿,所以他又洗了次澡,这才回到房间。 于乐并没有将房门关紧,而是给小狐留了门,方便它排泄。 然后他将还没看完的《华夏简史》第二册拿在手中,又拿了一本小说和一本儿童故事。 儿童故事当然是拿来给小狐读,真的不是于乐想看。因为他已经长大了,而小狐还是小孩子。至于这话谁信,反正于乐信了。 小狐很爱听儿童故事,尤其是狐狸做主角的故事。于乐足足读了三个故事,才把它哄睡。 看着时间已经九点多了,于乐看了几页《华夏简史》,很快也睡着了。 第十二章 魔鬼训练 “小乐,快起床晨练。”于文泉敲响于乐的房门,在门外喊道。 “才几点啊,爷爷,让我再睡会吧。”于乐一看闹钟时间才早上五点,不由地瘪嘴道。 是的,这几天在于文泉和张嘉怡无微不至的关怀下,于乐从情感上已经接受了他们。 毕竟前世于乐对爷爷奶奶的印象并不深刻,尤其是爷爷,在于乐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去世了,奶奶也在于乐上小学的时候去世。 于乐特别怀念他们,因为爷爷奶奶经常给他零花钱,让他买吃的,所以他记得他们的好。然而爷爷奶奶到底长什么样,于乐的记忆已经模糊了。 现在,于乐又有爷爷奶奶了,对他关怀备至,也算是弥补了上辈子无法跟爷爷奶奶相处的遗憾。 于文泉毫不心软地说道:“再不起床,今天往返青龙潭跑十个来回。” 听到爷爷的威胁,于乐马上就服帖了,他急忙说道:“哎,别啊,爷爷,我的好爷爷,我马上就起,绝不拖延。” 没办法,不算昨天上午于乐带回小狐那一趟,下午的一次往返跑差点要了他的命,来回十次,那还死去活来。他赶紧换身运动套装,出了卧室。 于文泉站在客厅里,看到于乐出来,递给他一份训练表。 于乐拿起训练表一看,四个字浮现在脑海,那就是“魔鬼训练”。 这份训练表仿佛是按照部队的模式,而非武术的模式。于乐不禁问道:“爷爷,这好像是部队的训练模式吧?” 于文泉点头道:“是的。当年我参军时,通过实战进行特训。你呢,现在只需要训练即可。我相信你能够完成训练计划。这是第一个月的训练表,一个月后,我会检验成果。” 于乐口中哀嚎,但心中还是有些跃跃欲试。 这份计划表涵盖了于乐所有的兴趣,有负重跑、国术、声乐练习,书法练习,还有乐器练习等,一天中几乎没有多少休息时间,训练强度甚至超过了前几天。 不过,若是彻底贯彻执行这份计划表的话,他在很多方面都会得到较大地提高。 ———————————————————— 于乐开始跟着爷爷练习国术,不知是穿越的缘故,还是前身确实是天才,他学习国术非常有灵性,也或许是十多年的打坐站桩打好了基础。 看到于乐在习武方面的天分,于文泉颇为欣喜,更是宝贝这个孙子。一个教的认真,一个学的用心,倒也颇为融洽。 每天早晨5点,于文泉指导于乐一个小时的拳术。六点至八点进行负重跑,背负十公斤重的负重行囊,根据于乐的适应能力,每十天酌情增加五公斤。 上午和下午各有一个小时练习书法,至于吊嗓训练,是在于乐跑到青龙潭之后进行,大约半个小时。其他时间或是用来熟悉拳脚,或是继续练习各种传统乐器。 传统乐器的外形和前世并无太大差别,也许是相同的文化源头孕育了同样的审美观和技术吧! 期间,于乐还跟着爷爷行走在各个村庄,随着爷爷搭建的小班子,出现在各村的婚丧嫁娶的场合。通过边学边实践,于乐对唢呐、锣鼓、二胡、古笙、萧管等传统乐器也熟悉起来。 于乐对国术的兴趣非常浓厚,通过练习国术,身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因此,他想要在短时间内,将多门国术熟练掌握。 由于目标订的较高,而时间却比较短,所以每天的安排满满当当,几乎没有时间跟同龄的年轻人玩耍,大多是见面打声招呼。 虽然于乐的生活较为封闭,但仍不可避免地和许多村人打照面,倒和村里人都混了个脸熟。不过,陪伴于乐时间最多的还是小狐,可以说是朝夕相处,两者的感情也愈加深厚。 ———————————————————— 时间匆匆过了半个月,华夏联盟历已是七月二十日。 翻看着日历,回想自己二十天的经历,于乐总觉得生活犹如一场梦。 六月二十七日,倒霉的前身考完试就回到青山村。次日起,他开始了三天的紧张学习,心情满是压抑。 七月一日,心情郁闷的他发神经跳潭戏水,还要探究潭底的深度,以至于深水窒息身亡。幸得于乐莫名附身,算是再获新生。 然后是半个月充实的训练,还有狡黠可爱的小狐陪伴。不管如何,重活一世本是幸运,他可不想再窝窝囊囊地活一辈子。 现在的他,如同前世都市小说中的优质男主角,会功夫,懂音乐,喜欢小动物,生活有情调。 纳尼,每天高强度的训练,情调在哪里? 对于这种浅薄的认识,于乐必须语重心长地告诉他:情调并非特指跟女人**,没有女人的生活一样有情调。 爱好厨艺的人做顿大餐,喜欢旅游的人孤身上路,有小资调调的人下午去咖啡店喝杯咖啡。生活不照样有情调? 至于于乐,每天和着摇曳地竹枝竹叶,伴着月夜的清辉,调调素琴,生活不也很有情调。 至于训练的时光,于乐并不愿意多谈。 对于一名十五岁的高二学生而言,每天的生活恍若人间地狱,单调、枯燥、循环往复。可是于乐硬是咬牙坚持了下来。 于乐发现他对现在的生活很认可、很满足,已经很少回想起前世,或许是因为累的缘故,也或许是因为回返无望,他不愿让前世的牵绊,成为今世痛苦的根源。 同时他还积极地学习这个世界的历史知识,终于看完了《华夏简史》,对于华夏联邦的现状有了初步的认知。 这两天,于文泉发现于乐学习太刻苦,所以就给他放了三个下午的假,让他出来放松心情。 小狐的左前爪在两天前已经完全愈合,所以就有于乐带着小狐来山林间玩耍打猎的场景。猎刀和弓箭都是村民自制的。 小狐对气味很敏感,它总能发现各种小动物。而没有打猎经验的于乐,因为胡乱射箭,反而干扰了小狐的发挥,成为不受小狐欢迎的捣乱者。 看到小狐每次都能抓到野兔或者山鸡,他知耻则勇,向救过他性命的方永学习。 在方永的精心指导下,于乐每天都抽出时间锻炼射箭技巧,还将畜养的鸡作为靶子,将家里弄的是鸡飞狐跳。 不过,还别说,于乐的准头还真有了提高,至少在家里射鸡的成功率提高了不少。 仅仅二十天,于乐脸上的青涩已经褪去,显露出强大的自信和昂扬的斗志,充分体现出年轻飞扬的青春。 同时,于乐仍免不了梦回前世,梦到自己的妻子、孩子和苍老的父母,每每都会泪湿枕巾,这也促使他不愿多想前世。 埋藏在心底的伤痛赋予他独特的抑郁气质,平时并不会显现。一旦沉默或静思的时候,那寂寥的身形仿佛置于苍莽大海中的孤岛,静寂无声。 第十三章 玉石藏谜 值得一提的是,在训练开始的第三天夜晚,于文泉敲开于乐的卧室门,看到他正在阅读一本散文,就取出一块龙型玉石。 玉石尺寸并不大,约有三十公分大小,系着一根红绳大概是一个玉坠。这块玉石晶莹剔透,在灯光照耀下发出青绿色的幽光。 于文泉说道:“你方叔救你时,这块玉石就攥在你手心里。医生治疗时,我才发现并将它取下。 我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寻来的,就询问村民是否有人丢过吊坠,没有人来认领。我寻思着给玉坠配根红绳,你也能够佩戴。” 于乐有些迟疑地接过玉坠,仔细地想了想,终于记起前身沉入潭底时抓到了一样东西,估计就是这个玉坠。 他开心地笑道:“谢谢爷爷!”然后就将玉坠挂在脖子上。 于文泉看着欢喜的于乐,心想:难道是因为这个玉坠,于乐才会在潭底遇险?真是调皮的孩子,不知道轻重。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他也不想再多说什么,转身就回屋了。 于乐拿着玉坠在手里把玩,凉凉地很舒服。他不禁想到:这块玉坠既是前身最后的留念,也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抓到的第一件物品,寓意真的很不错! 想着想着,他的思绪翩飞,慢慢入睡,当夜无梦。 ————————————————————— 第二天早上,于乐五点钟醒来,觉得自己神清气足,睡眠质量超好,在训练中的注意力也更加集中。 起初,于乐并没有在意。可是当他连续五天无梦时,于乐的内心就有些恐慌了,毕竟唯有梦境才能让他重回前世,让他回味那曾经的分分秒秒。有时候,于乐觉得前梦如鸦片烟一样,让他上瘾。 直到第六天晚上,于乐随手将玉佩放在书桌上,睡觉时没有佩戴。当晚前梦依旧。 次日醒来,于乐的精神非常疲惫,注意力也不如前几天集中,这才让他意识到玉坠暗藏玄机。 后来,于乐发现小狐也喜欢贴着玉佩睡觉,经常盯着玉佩发呆。 七月二十一日晚,三人一狐吃过晚饭,张嘉怡去厨房洗碗刷锅。 于文泉问道:“最近训练中有什么问题么?” 于乐问了几个声乐方面的问题后,他困惑地说道:“爷爷,每天练习拳术套路,我总觉得缺少些什么?” 于文泉沉思片刻道:“我教你的拳术并非花架子,不是用来表演,而是用来对战杀敌。 现在你每天学习拳术套路和特训,仅有助于你在身法和力量上的突破,却不能体会拳术的精髓。因此,我会给你安排些实战内容。” 于乐好奇地问道:“是让我要和您实战么?” 于文泉笑道:“虽然我习武数十年,招式运用比较娴熟,对战经验却不丰富,拳术已沦为健身养命之术。你和我对战,不会对你有太大促进。 不过,我们对练的话,可以加深你对拳术的理解。那就每三天对练一次吧。 事实上,最近我一直托人购买活狼,让你进行实战演练。不过,现在还没有消息。如果能买到的话,爷爷希望你能够认真体会拳术在搏杀中的技巧。” 于乐听说要和狼对战,有些心慌。但是想到是爷爷的安排,又放宽了心。毕竟,他不会伤害自己的孙子。所以,于乐严肃地点头同意。 抱起吃饱饭后赖在自己大腿上的小狐,于乐走到了院子里。 院子里月色如轻纱笼罩,于乐看了看夜空中悬挂的银盘,尚不是特别圆。无数的银星犹如宝石般点缀在夜幕上,闪烁间恍若小狐眨眼睛。 于乐和小狐逗乐道:“你看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像不像你眨眼睛的样子啊?” 小狐傲娇地表示不屑,仿佛把星星闪烁比作它眨眼睛是对它的藐视。 于乐将小狐放在槐树下的饭桌上,然后学着电视里大臣拜见皇帝的姿势,恭敬地说道:“小狐贵为公主之姿,笑容甜美可爱天下无双,眼睛明亮胜过皎月之光彩,眼波流转远胜银河之灿烂,岂是那点点凡星能够与您相较。” 小狐听完,作抱肚子大笑状,还用电视里学来的鄙夷的表情斜睨着于乐。 说起这点,还真是奇怪。自从五天前小狐在爷爷屋里看过电视,它就对电视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最后于乐不得不把电视搬到自己屋子里,放在北窗墙角新添置的柜子上。 小狐爱看电视剧,尤其是古装剧,爱模仿剧中女子的各种表情,只是限于条件,面部表现力不足,但眼睛却能作出传神的表达,真真是一只聪明的狐。 想到即将开始的实战训练,于乐就无心与小狐调笑,打开电视让它卧在床上看电视剧。于乐觉得情绪有些浮动,就练习一会儿拳术,读了一个小时的书,直到十点,这才按照作息规律睡觉。 青山村附近山多,古时曾是蜀王兴建猎苑的所在。当年,为了兴建猎苑,蜀王圈禁万亩山林,青山村当年就被圈禁在内。秦灭蜀后,依旧保持着猎苑的建制。 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各诸侯的权利被限制,猎苑也被取消,山林间遗落了不少野兽。 真正对人有威胁的动物种类并不多,也就是虎、狼、熊、豹和野猪。只是猎人活动又频繁,山林又茂密,人类居住的山村附近,很少看得到虎、狼、熊、豹的踪迹。 天刚蒙蒙亮,于文泉就再次联系附近村子里的猎户,毕竟像狼这样的猛兽很难猎到,更何况是活的。 再说,并非所有猎户都有直面猛兽的能力。即使有枪,也可能会造成伤亡情况的出现。 猎户在山中更多是通过陷阱捕获猛兽,用猎枪和弓箭抓获野鸡、野兔等小型食草类动物。因此即使于文泉预定了好几天,依然没有猎户与他联系。 于文泉打电话问村子里的猎户,没有人捕猎到合适的动物。他又给邻村的猎户打电话,结果冀家村的一个猎户用陷进捕到一头活狼。 确认猎户的消息后,于文泉以高于市场价50%的价格收购这只狼,并让他们当天送来。 早上七点半,冀家村的猎户就将狼装在一个大铁笼里送了过来。于文泉当场将笼子也买下,存放在西厢房的外间。 这时候,于乐还在水潭边进行常规训练。 小狐在旁边一个软垫上睡眼迷离,一副“我很困、别惹我”的模样,让人看着有些忍俊不住。 于乐训练累了,想要休息片刻,却看到小狐可爱的模样。于是他将手伸进水潭中带起水珠,站在三步外,将手上的水珠弹到小狐的脸上。 小狐“呀”的一声短促的尖叫,一下子就蹦了起来,看清是于乐在捣鬼,不依不饶的轻声呀呀。 于乐弯腰伸手抱住小狐,看着小狐皱着的鼻子,不禁怜惜地说:“让你在家好好休息,你非要跟着过来。好了,好了,我知道,你是为了陪我,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小狐。” 小狐擎着沾着水珠的脸,不管不顾地往于乐身上蹭着,于乐的身子被它的毛发弄得痒痒起来。 “呵呵”,于乐轻笑了一声,又把它放到软垫上。 看着山间已经稀薄的晨雾,远处太阳照得暖暖的,金色的光辉映照着潭水,依稀闪现着七彩虹色。于乐心中的念头又通达了一些。 训练开始后,这种和小狐一起嬉乐的情形倒也不少。每次逗弄小狐之后,来到这世界上的阴郁心情就会消解不少。 于乐开始进行声乐练习,他开始吊嗓、进行气息训练等,还要朗诵这个世界上的散文。 每每训练之后,于乐还会想起前世的一些诗词以及音乐。虽然他会唱的歌不多,但文章却是学过不少,毕竟他也是正牌中文系毕业。 只是他不敢大声地朗诵前世所习的文章,毕竟记忆中的文章都是前世的名篇,若是自己背诵出来,被人听到,岂不是太惊世骇俗。虽然他已经很风骚的盗用过一首诗。 第十四章生死对战 回到家中,于乐还没来得及洗澡,就被爷爷提溜到训练室外,即西偏房最外面那一间。 于文泉说道:“今早我托人将这头狼送了过来,你进去后要小心,我已经打开了关它的笼子。这有一根木棍和一把带鞘的匕首,匕首不到生死关头不能使用。” 于乐闻言,心中既激动又惶恐,毕竟他不是一名战士,而是一名中学生。 最近半个多月的训练,磨砺了他的意志,促使他的意志孕育着某种蜕变。 而现在,他马上要进行另一种形式的训练——铁与血的战斗。 对他而言,战斗亦是生命层次的一种蜕变。唯有爱惜生命,才能奋力自保。而危害生命之物,都必须清除。战斗场合,我命之外无他命。 紧了紧手中的木棍,再把匕首别在腰间。于乐轻轻推开门,进入。门被反锁。 于乐警惕地贴着房门,快速适应着屋内的光线。他发现室内仅有一只大铁笼,笼门虚掩,笼子里没有动物。 双手执棍,他的头部轻轻左右移动着,用眼睛寻找猎物,却一无所获。 于乐心中不由一怔,这不可能啊!爷爷肯定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开玩笑。 他将后背紧贴着墙壁,慢慢地从房间四周开始寻找。当他行至与铁笼平行的位置时,发现铁笼后的底座处有一团阴影。 迅速扫视一下四周,他并没有发现其他地方有异常。心中一紧,他不知道:狼与人,究竟谁是猎物。 静立片刻,于乐看到狼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知道自己必须动了。 因为这是属于他的战斗,狼为了活命,必然会拼命;自己为了胜利,必然要勇敢。 于乐的双手用力地握住棍子,伏低身子,一步步向前走去,直至一人一兽正面对上。 张嘉怡站在院子里,静静守候,脸上露出忧虑的神色。而于文泉则坐在一旁观看监视设备里的画面。对于于乐的表现,他不置可否。 屋子里,于乐逼近那头狼。 狼体型瘦弱,身长一百六十公分左右,毛茸茸地大尾巴在地上轻轻扫动。 于乐试探性地一棍击下,却见狼猛然像左一蹿,棍子打了个空 受到于乐的攻击后,狼不再趴伏着,开始跑动起来。 于乐知道,在短途的爆发力上,他很难和一头狼相比,只能采取以静制动。因此,他双脚随着狼奔跑的方向轻轻转动,保证自己正面对着狼。 野狼似乎有些饥饿,也有些急躁,不顾于乐手中的棍子,扑了上来。 于乐当空一挥棍子,狼的头部挨了一下,身子摔落在地上,晃了几下头,它迅速跟于乐拉开了距离。 于乐顿时醒悟,狼被称为“铜头铁骨豆腐腰”,击打头部并不能带来有效伤害,反而容易激发狼的凶性,并且让狼钻到空子。 狼再次快速奔跑起来,并且几次作势扑向于乐,诱使于乐犯错。 于乐心神紧张之下,确实中计,只是狼也没有把握住机会,偷袭于乐不成,反被于乐抖手一棍,击中了它的肚子。 狼愈发地急切起来,它的阵脚仿佛乱了,几次三番猛扑向于乐,却被于乐抓住机会,觑见一处空档,击中狼的后腰。 狼吃痛之下“嗷呜”一声哀嚎,动作有所放缓。 于乐见势箭步追上前去,一棍插在狼的前后腿之间,想要将它挑飞。 可惜,单凭手劲,于乐的力度有些小,仅仅让狼踉跄了一下。于乐趁它站立未稳之际,快速缩回手臂带回木棍,接着连续三次快速击出,打在狼的后腰上。 狼不在坚持前扑,而是慢慢退后,眼神中流露出更加疯狂地气息。 于乐占据优势,自然丝毫不惧。他不再死死地握住棍子,而是松弛有度。 这时,他才开始施展今世古时名将赵匡忠的盘龙棍。该棍法充分糅合了各种技巧:打、揭、劈、盖、压、云、扫、穿、托、挑、撩、拨等。 狼作为速度型的对手,对于乐锤炼棍法起到积极地作用。通过对战,于乐加深了对棍法的理解,只是体力下降很快。 他知道:做事一定要行有余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突发事故。因此,他放弃继续磨练棍术的想法,而是巧出奇招专门攻击狼的后腰,打得狼嗷嗷乱吼。 狼的凶性决定它不会坐以待毙,而是开始猛烈的狂扑,绿油油的眼睛散发着疯狂的色彩。 于乐则开始游斗起来,只是针对狼的后腰进行攻击,不再费力气攻击狼的头和背。 战斗在持续,狼的后腰快被打烂了,裸露着血肉,地上也沾满了血迹。但狼的狠性无疑也暴露地非常彻底,它依然在顽强地战斗。 于乐心中有些怜悯,但他知道:对敌之际,一旦心中有怜悯之情,则棍棒必然会变得软弱。一旦棍棒软弱,那么生命就可能面临危险。 因此,他咬着牙,继续追击受伤的狼,最终狼没有逃脱死亡的命运,死的很惨烈。 于文泉打开房门说道:“小乐,你把屋子收拾一下,将地上和墙上的血迹擦干净。” 于乐点点头,没有说话。 事实上,他不想在这个时间做这些。活生生地打死一头动物,使他的心情有些抑郁,尤其是看到狼稀巴烂的身体和满地的血迹。 因为怕狼假死,于乐几乎将狼的后半边身子打个稀烂,因此收拾起来非常困难。看着狼残存的身体,于乐想吐,但还是强忍住了,认真地清理。 当于乐将房间打扫干净后,已经临近中午。因为血迹的浸染,房间的地面上和墙上依然有些零星的血痕,清洗不去。 于文泉再次进入房间,看到清理干净的房屋,点头道:“你已经很用心了。不过,我想问问你,你认为自己刚才的表现如何?” 于乐想了想,说道:“我似乎过于谨慎,而且战斗拖得时间太久。” 于文泉道:“谨慎并不算缺点,但在战场上,过于谨慎就会遗失战机。跟我来,我们一起看监控。” 打开监控画面,于文泉根据自己的讲解快进着监控录像,他说道:“你看,在第五分钟时,你可以选择打狼的后腰或者横扫它的四肢,但你却错失了良机。同时,你在第八分三十五秒时可以戳狼的眼睛,但你却用的是劈式……” 静静地听着于文泉的讲解,于乐结合着录像中的画面,在心中快速模拟,最后不得不承认:当局则迷,旁观者清。当人局限于战斗时,往往只看到眼前所看,却会忽略了许多细节。 于文泉总结道:“这是你的第一场战斗,由于缺乏战斗经验和意识,你错失了许多次结束战斗的机会。但这也不能怪你,以后通过实战来磨练,就会弥补这个短板了。” 张嘉怡看于文泉讲解的差不多了,打断道:“好了,老头子。小乐早饭还没吃呢,有什么话,吃完话再说。” 于乐想到刚才的战斗场景,顿时没有了食欲,他对张嘉怡说道:“奶奶,现在我没胃口,想回屋静静。” 张嘉怡走过来,将装着衣服和毛巾的袋子递给于乐。她说道:“不想吃就先不吃。不过,澡一定要洗。身上的衣服没法穿了,丢了吧!” 于乐真切地体会到长辈对子女的那种无微不至地关怀。 看看身上,沾满了血迹,还有一股子难闻的血腥味。他接过袋子,进入浴室,打开热水淋浴,死劲地搓着带血的皮肤。 半晌后,他换好衣服,认真地照着镜子,没有什么不同。是的,这就是我,真实的我。 现在已是中午,太阳晒的院子里热气腾腾,可于乐心中却是冰冷。 回到房间,于乐坐在古琴旁,看着窗外,竹子一如既往的青翠。 小狐乖巧地趴在琴旁的垫子上,安静可爱。 于乐信手弹起《竹园吟》,一遍一遍地、不间断地反复弹奏。 恍惚中,他仿佛徜徉在青翠的竹林,月光、清风、枝叶窸窣、虫儿长鸣,一股清流荡涤着他的内心,洗去所有的血腥、熨帖了无言地挣扎,他的心归于了平静。 第十五章 山林夜潜 十曲《竹园吟》弹奏完毕,于乐心中的郁郁之气终于散发出去,内心开始敞亮起来。 抱着小狐,他走出卧室。当于乐看到正在收拾餐桌的爷爷奶奶,他的心中荡漾着满满地温馨。 于乐上前两步分别抱住于文泉和张嘉怡,然后静立一旁,也不说话。过了一会儿,于乐才用正常地语气说道:“爷爷,奶奶,我饿了。” 于文泉和张嘉怡对视一眼,终于放下了心中的担忧。两人同时答道:“吃饭,吃饭!” 于乐很饿。一大早起床练功跑步,回到家又是一番激烈地对战,然后打扫房间。他的体力早就有些透支,若不是心中有股劲憋着,他也不会撑到现在。 午餐很丰盛。自打于乐开始练功以后,于文泉经常买些补药和野味炖着吃。 于乐经过近半个月的食补和锻炼,体质有了较大程度地提高,原本棱角分明的肌肉更显突出。肌肉块并不显得大而臃肿,会让人看着不舒服。 端起大海碗,于乐盛上半碗饭,然后加上菜和肉,满满地堆了一碗。 小狐在于乐身下着急地拽着他的裤腿,似乎因为自己被遗忘而生气。 于乐急忙往小狐的碗里放上五六块肉,这才安心地吃饭。 幸好这里是山村,野味和药材并不那么金贵。如果在大城市里这样买着吃,每月估计小十万元都不够。 吃完饭,于乐带着心满意足地小狐回到屋里。此刻紧绷的心弦松弛下来,他的精神愈发地感到疲惫。没有心思翻看书籍,他抱着小狐一会儿就睡着了。 醒来已是下午三点,于乐开始练习书法和乐器。同时他跟于文泉再次提起学习打猎的事情。 于文泉沉吟了片刻,说道:“你方叔并不单纯是个猎户,凭我的经验来看,他以前应该在部队里待过。你要跟他学习打猎应该不是难事,我一会儿找他问问。” 于乐笑道:“谢谢爷爷。我们继续学习吧!” ------------------------------------------ 晚饭时,于文泉说道:“你方叔今晚本打算进山,听我提起你想学习打猎的事,让你今晚就跟他一起去。” 于乐听说是晚上进山,心中很是诧异。不过想到方叔一身本领,他倒不担心安全问题。 晚饭过后,于乐准备了药囊和背包,腰插匕首、手握长棍、身背弓箭,功能齐全,可远攻,可近战。 晚八点,一阵敲门声传来,于乐打开院门,亲切地叫了声:“方叔,您好!” 方永看到于乐仿佛移动的兵器架,有些吃惊,又感到可笑。他告诫于乐道:“丛林中,没有人可以随时带着所有的武器。你要学会的是:寻找合适的物品充当武器,防身杀敌。 另外,今晚我教你丛林深夜生存的诀窍,并非去打猎,而且夜晚也不是打猎的时间。” 于乐愕然,不好意思地笑道:“方叔,我知道了。” 他将长棍放在家里,只是背着弓箭带着匕首,然后斜挎着一个小背包,装着特制的防蚊药囊。 方永见于乐清理完毕,跟于文泉打了声招呼,就带着于乐往村庄外的山林中走去。 于乐本不想带着小狐,可是小狐不依,非要跟着,怎么劝说都不行。 方永考虑了会儿,觉得并无大碍,就同意了。 抱着小狐,于乐跟着方永急速前进。 方永边走边告诉于乐丛林夜行需要注意的事项:夜行并不以速度为重,而是以稳定见长。每分钟一百一十步,每小时行军五公里。根据计划,这次外出三天,单程一百五十公里后返回。 同时,他还告诉于乐,山林夜行能见度低,容易跌倒引发扭伤,尤其不熟悉道路的时候,所以一定要小步轻迈,减少步数。 小狐此时已经被于乐放进了背包中,在颠簸中睡得很香甜。 于乐紧跟着方永走了三个小时,他们已经翻过一个山头,来到了于乐陌生的地方。一路上,他们只能借着月光和方永的经验前行。 正在前行时,方永手中的猎刀轻挥,仿佛打在了什么物体上,然后就听到“啪”的一声。 他一弯腰,用刀挑起一个物体甩的远远地,然后告诫于乐道:“你要仔细分辨树上垂下来的物体,大多是树枝,但也有蛇,如果你略微疏忽,生命就有危险。” 于乐闻言,更是小心谨慎。他认真地跟方永学习分辨树枝和蛇的区别。并被告知:心中存疑时一定要挥刀试探,而且要坚定快速。 夜行带来的不仅仅是精神和心理上的压力,还有各种潜在的危险。 于乐精神上很疲惫,但心中觉得收获很大。夜行让他重新认识和了解大山,也让他知道白日安静的背后,有着夜晚的种种杀机。 再次徒步行走二个小时后,于乐也开始探查四周的情形。毕竟,跟在别人身后永远不可能成长。 此时,他手中握着的是方永自制的猎刀,长约七十公分,锋利无比,刀把握着很舒服。 于乐尝试着分辨树枝和蛇,直到走出一片山林,他依然没有发现一条蛇,而方永又斩杀了两条蛇。 方永看着沮丧地于乐道:“我知道,你学了知识后急着想要学以致用,但机会不会那么轻易降临。最重要的是:将技巧融入到骨子里,成为我们的本能反应。” 说道这里,他有提醒于乐道:“你要记着,山林中不仅头上可能有蛇,脚下有蛇的可能性更大。” 听到方永的提示,于乐仔细听着周围的声音,风吹过草丛发出簌簌响声。 正在这时,于乐耳边传来方永的声音:“左前方草丛二米处有动静,注意安全。” 于乐停下脚步,果然听到有东西在簌簌作响的草丛中经过,方向正是自己这边。 他单手握刀,轻轻弯下腰,拱起后背。待声音急速前行至身前的一刹那,挥刀,刀过蛇断……啊喔,是本来能斩到蛇,但被草丛挡了一下,于乐的力道出了偏差,刀砍偏了,蛇也被吓跑了。 于乐懊恼地在草丛中了胡乱砍了几刀,发泄着心中的郁闷。 方永感知到这里发生的一切,告诫于乐道:“永远不要被愤怒和仇恨蒙蔽灵智,也不要在未知和黑暗中乱了阵脚,否则,将会面临意想不到的危险。” 听到方永的劝告,于乐知道,作为一名普通人,他有着各种缺点。若是像其他普通人那样生活,也能平平安安过一辈子。但是在野外或者在战场上,每一个错误的决定、每一个弱点,都可能造成致命的危险。 第十六章 山林故事 于乐不再多想,只是集中精力行走。若是连脚下的路都走不好,所有的人生感悟都是浮云。 清晨,天色蒙蒙亮了,已是五点钟左右。 方永招呼于乐道:“小乐,已经走了近九个小时,先吃点东西吧。” 于乐闻言,紧绷的心瞬间松懈下来,这才感觉到浑身酸痛。他将熟睡的小狐和背包轻轻放在草地上,然后又将身上多余的物品也卸下,伸展下四肢,活动下腰身。 方永看着于乐带着的弓箭,问道:“小乐,你的箭术练得如何?” 于乐闻言,有些不好意思地答道:“在家里射鸡准头还行。” 方永疑惑地问道:“在家里射击?射箭靶么?” 于乐解释道:“拿家里养的鸡做活靶子。” 方永笑道:“于伯和张婶没被你气着?” 想起于文泉和张嘉怡看到自己用鸡练箭时的吃惊表情,于乐笑道:“他们都被我拉风的箭技震呆了!” 方永想了想于乐在家拿着弓箭射鸡的场景,不由得笑出声来。 于乐有些羞赧,想来确实有些胡闹了。 方永强忍住笑意说道:“在这里试试吧!看看你能不能打到猎物。” 于乐闻言,很是兴奋。他走上一个地势较高的山坡,极目四望,有种山景尽收眼底的满足。只是,猎物在哪里呢? 看着毫无头绪、抓耳挠腮的于乐,方永提示道:“早起的动物肯定喜欢阳光,你可以去光照好水草丰足的地方找找看?” 于乐闻言大觉有道理,他看到前方有处向阳的山坡,遂寻了过去。 果不其然,真的有几只肥大的兔子在吃草。 于乐心中不禁为这几只早起的兔子默哀。因为大家都说早起的兔子有草吃,现在却要面临被吃的危险。看来相信“大家说”,生活多危险啊! 他左手持弓,右手拔出一支箭,瞄准方向,“嗖”的一声,箭支扫过肥兔的头顶,吓得兔子躺在地上。 于乐还以为自己射中了兔子,很是开心。 当他想要上前去捡兔子的时候,却见那只肥兔的脑袋左右晃动了几下,好像是确认自己没死,“teng”地跳了起来,然后钻入草丛中要溜走。 这时,“嗖”的一声,一支长箭从身边射出,穿过肥兔的眼睛,将它射倒在地。 于乐转身一看,原来是方永跟了上来,讪讪地笑道:“方叔,让您见笑了!” 方永走上前拣起兔子,将箭支拔下,在兔子的毛皮上擦拭了几下,这才放回箭筒。 将兔子递给于乐,方永平静地说道:“你的箭术太差,可以说根本就算不上箭术。这几天希望你能够钻研下箭术,争取提高些许。” 于乐当然不会拒绝,他点头道:“好的,方叔。” 方永说道:“你先用刀将这只兔子处理干净,一会儿生火烤兔子。我再去打两只做早餐。” 于乐点头道:“好的,方叔。”说完,他才想起自己没带点火的工具,刚想张口说,却发现方永已经走出十几步远,正准备搭弓射箭。 看到这种情况,于乐自然不好再出声打扰,只好先去找地方清理兔子。 他用手中的猎刀将兔子的毛皮划开,然后扯掉。打开内膛,清除掉内里的脏物。 用地上的兔皮擦干净猎刀,于乐拎着兔子想要找个地方清洗手上和兔身上的血迹。 四处溜达了一圈,于乐终于在一处山林中找到一脉山泉。将血迹洗干净后,拎着兔子他就走出山林,却看到方永手上又拎了两只兔子。 他问道:“方叔,我没带打火机,咱们怎么生火啊?难道要生吃么?” 方永玩味地看着于乐道:“怎么,你喜欢生吃?” 于乐连忙摇头道:“开玩笑,我还没有吃过生肉呢!” 方永从包里拿出两块燧石,找到一些干树枝、枯草叶。他轻轻撞击燧石,火星四溅,很快就将枯草叶点燃。 看着燃烧的火焰,于乐满眼的新奇和激动。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玩过这种原始的游戏,真让人心动啊! 看到于乐惊奇地模样,方永说道:“大自然中应有尽有,怎么利用大自然的恩赐达成目的,是门很深的学问。” 于乐非常认同地点头,然后将手中处理干净的兔子递给了方永,又接过他拎着的两只兔子,继续去山泉那处理兔子。 闻到方永烤兔的香味,于乐向方永讨借燧石,捡了许多枯草和干树枝,不停地相撞激起火星,不一会儿就生起了火。 于乐仿照方永的烤架也搭了个架子,把兔子穿过一根粗大的树枝,在架子上烤起来。 方永的兔子很快就烤熟了,他从包内取出几个调味瓶,一边将调料撒到兔子身上,一边说道:“大自然中有各种天然的调味料,制作也不麻烦,只是我们失去了动手的乐趣而已。你试试这种调味料烤出的食物,一点也不逊色于我们从商店里买的。” 说着,他将手中烤熟的兔子递给了于乐,然后又从于乐手中接过烤的半熟的兔子,说道:“你一定累坏了,先吃吧!” 于乐还想推让,却感觉到裤腿处有动静,发现小狐正眼巴巴地看着烤兔,口水都流了出来。 他无奈地朝方永笑了笑,然后将兔腿肉撕成细条喂食小狐。 看着少了小半的兔子,感觉着辘辘饥肠,于乐也不再谦让,双手拿着兔子就大口啃了起来。 于乐啃净手中的兔肉,抬眼望去,发现方永已经吃完了一只兔子,让他大为佩服。 方永将烤好的第三只兔子递给于乐道:“刚才那只兔子,小狐吃了不少。这只兔子你吃吧!” 于乐接过兔肉将它撕成两半,把大的一块给了方永,自己留下小的一块。 他说道:“小狐已经吃饱,我也差不多了,这大块的兔肉还是您吃吧!” 方永笑了笑,也没有多说什么,接过兔肉吃了起来。 待大家都吃完后,于乐这才发现小狐嘴角的油渍,真是可爱极了。 他害怕小狐玩耍的时候将油蹭到自己身上,就取出一块手绢给小狐擦了擦嘴角沾油的毛发。 方永对小狐的态度比较奇怪,他一直都不主动接近小狐,保持着距离。 小狐也从不找方永玩耍。事实上,在家的时候,小狐也只和于乐玩耍,这让经常去于乐家看小狐的小朋友们非常不开心、不理解。 于乐倒不会想太多。作为一个地球人,进入这个世界,他是孤独的。 在他眼中,小狐因受伤而生活在人类的世界,它也是孤独的。大概是被相互之间孤独的气质所吸引,所以他们才能够在一起开心地玩耍。他们都太需要快乐了! 吃完早饭,方永说道:“一夜急行军后,我们要注意饮食和休息,这样才能保持充分地体力和注意力。休息三个小时,然后再赶路。” 于乐本就有些疲惫,闻言大喜道:“好的,方叔。”说完,他找了块树荫下的石头,躺在上面很快就睡着了。 看着于乐熟睡的样子,方永点点头。他在附近做了一番布置后,也休息了。 小狐则在一旁看着,舒服地躺在于乐胸口眯着眼睛,却是睡不着,就兼职放哨。 十点钟左右,于乐被方永唤醒,二人一狐又开始上路了。 小狐还是躺在于乐的包里,懒洋洋的晒着太阳。于乐听着方永介绍山中生存的技巧,并且听他介绍身边能够用得到的材料,不仅有食材,还有一些含毒素的植物。 于乐听着方永的讲解,采集了一些材料,仔细观察,牢记它们的形状和特性。 他非常享受这次旅程,幻想着能够在不久的将来独自上路。 第十七章 狼谷击杀 白天除了睡觉、赶路,就是方永指点于乐箭术,通过实际运用中的技巧提高射箭的准确性。 这一路上,于乐进步很快。午餐,于乐贡献了一只大肥兔子,是他亲手射的。 行至傍晚时分,二人看到一座山谷。山谷口是朝东的,谷口宽约五米,谷道也不深幽,仅有六米左右,里面具体有多大却看不出来。从外围来看,整个山谷方圆不过二十里。 方永指着山谷说道:“听于叔说,你正在练习技击之道,只是封闭的屋子里杀狼收获甚微。前方山谷里有狼,大约十多只,不知道你敢不敢进去?” 于乐闻言有些愕然,他不知道,爷爷为什么会将他学习技击之道的事情告诉方永,但他知道爷爷是不会伤害他的,这只能说明方永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猛然听说要去面对十多只狼,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但是既然他选择了武道,那就不可能退缩。于乐咬咬牙,就要自己进去。 看着于乐迈着坚定地步伐走向山谷,方永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说道:“我会陪你一起进去,但我的主要任务是牵制,所有的狼都由你来击杀。” 于乐点点头,很慎重。 山谷中,十多只狼悠闲地躺在草地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两只狼警惕地注视着谷口。 于乐在左,方永在右,两人走进山谷通道,行至一半的时候,狼群已经在通道边缘严阵以待。 看到这十几只狼,方永并不惊讶,扭头对于乐说道:“这里的狼偏老弱。为了狼群更好地发展,它们从大部群中脱离出来,自愿老死在这山谷之中。之前路过时还有十五只,现在只剩十二只,正好用来给你练手。” 于乐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身前三米处有十多只狼环顾,随时可能发动群攻,让他不禁有些毛骨悚然。 狼群虽然盯着于乐和方永,但对于乐更仇视,因为他们从于乐身上闻到新近死亡的同类气息。 “嗷!”狼群仰脖长鸣,仿佛在悲送同类,也或许是战斗的号角。 于乐缓缓地从后背取下弓,抽出一支箭,瞄准射出,却被狡猾的狼轻易地躲开。 这支箭,燃起了战斗的硝烟,狼群“嗷嗷”着奔袭向于乐和方永。 看到狼群袭来,于乐将弓箭扔向背后,拔出插在身前草地上的刀,开始防备。 面对危险,两世为人的他不再是弱者的躲避,而是勇者的直面。人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 方永拔出自己常用的猎刀,一股血腥气仿佛从刀面散发出来。 十二只狼分成两队,一队七只,一队五只。迫于方永的气势,狼群重点照顾了方永。 小狐老实地躲在背包里,没有出来,也没有叫嚷。 两股狼群分别袭来,各有一只狼打头阵。 于乐知道自己不能慌,他必须做到一击毙命,既是震慑,也是为了迎接更凶烈地战斗。相形之下,方永站在一旁则显得游刃有余。 于乐盯着距离自己五步远的那只狼。 那只狼身体有些瘦瘠,毛也脱落不少,一只右前爪用力抓住地,而另外的三只腿似乎半屈蓄力。 于乐知道:当狼占据主动的时候,速度和尖牙利爪将成为它们依仗的武器,而自己将会陷入被动。 盯着狼的眼睛,于乐缓缓往前迈步,步子走的很讲究,并不是直线,而是曲线。每一步都走的有实有虚,只是为了迷惑狡猾地老狼。 方永看到于乐前行,他也跟着保持平行的距离,避免于乐陷入狼群之中。 二人前行的压迫态势,引起了掠阵的群狼的一阵骚动,却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狼群并没有一拥而上,显然还在观看态势,而二只打头阵的狼则更加谨慎。 心思一动,于乐故意踩在地上一块突起的石头上,假装被石头绊了一下,身子向左侧歪了些。 老狼猛地从右侧扑了上来,嘴巴张开,准备撕咬,尖爪也似乎在傍晚阳光的照耀下发出幽冷的光。 方永并不知晓于乐的打算,还以为他真的被绊住了,想要支援于乐,却被另一只扑过来的狼阻挡住。 于乐运转腰劲,借助左歪的身体划出一道平滑却略上挑的横刀,正好击中狼的肚子,并且由于力度较大,居然把狼的肚子给横向剖开。 只听“嗷呜”一声低嚎,那只狼趴在地上抖动着身体,眼中闪出悲寂之色。 方永正准备施展凌厉地刀势击杀扑来的狼,却发现于乐先前的动作只是诱敌,刀势瞬时大变,仅仅用刀背在狼的背脊上拍了一下。 看到袭来的四头狼,于乐意识到面对群狼的危险,因为它们懂得配合战斗。最终他挑选了最左侧的一只狼,小跑助力袭去。 另外三头狼看到于乐直冲向最左侧的那头狼,前扑的身子已经无法变向,只等落地之后转向于乐。 面对于乐的挑衅,那头狼丝毫不见慌乱,稳住身形,正面相向。 于乐知道机会只在瞬间,因此他毫不停留地冲上前去,从右侧挥刀斜斩向狼的脖颈。 那只狼向左侧轻跳闪过,却不料于乐仿佛预知它躲闪的方向,在他一刀斩空之后,顺势错步旋身跟着向左侧再次侧挥出猎刀。 这一刀正中狼下颚的脖颈处。由于于乐借力旋身的腰力,这一刀势猛力大,几乎斩开了狼的半边脖子。 那头狼短嚎一声,发出咕噜的声音,脖颈无力地耷拉下来,鲜血喷射而出。 于乐越过狼尸后转过身子,一人三狼对峙,中间隔着一具狼尸。 方永那边的战斗并不激烈,反而是一种凝固的僵持。他似乎用气势压制住了剩下的那七头狼。 于乐看着身前的三只狼,将脚下的狼尸挑起砸向中间的那头狼。 只是,设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他只是挑动狼尸在地上滚动了两下,根本就没有出现狼尸腾空砸向中间那头狼的场景。 实力不到,还想学电影里帅气的动作,结果玩漏了。于乐撇撇嘴,无奈地摇了摇头。 三头狼看到于乐用脚踢死去的狼尸,眼睛里流露出更加仇视的目光。它们相视一眼,然后一起扑向于乐。 第十八章 激斗结束 于乐侧身迎向最右边的狼,一个箭步和冲步,躲过三头狼的扑袭,却又奋力扭身挥刀看向最右侧那头狼的尾部。 “刷!”狼尾掉落大半截,狼身失去平衡,落地时站地不稳踉跄了一下。 “嗷!”狼痛吼一声,然后不自然地转过身子。另外两头狼将受伤的狼护在身后,屈身盯着于乐。 于乐站定身子,盯着两头未受伤的狼。他向左侧小步侧移,两头狼也跟着于乐转动方向。只是它们要照顾身后的狼,转动并不自然。 当于乐移到朝向方永的方位时,他看到方永一人与七只狼对峙,却并没有发生战斗,心中暗暗称奇。 想起方永之前交代过,这十几只狼全部由他解决,他又释然,或许这才是他和狼对峙的原因吧! 于乐决定强攻,他踏步向前,冲向左侧的狼。 那只狼俯身撑足,蓄势待发。另外那只狼则觑机偷袭。受伤的狼有些不自然地蹲在那里,也想着伺机报复。 于乐冲至狼的身前,那只狼伺机扑过来。而旁边的那只狼也适时窜起,扑向于乐。 于乐觑准方向,一矮身,来了个懒驴打滚,一刀刺向措手不及的受伤的狼。 那只狼似乎还没从纷繁复杂的局势中回过神来,就被于乐一刀刺中前胸。 于乐手腕用劲,将刀下拉,一个血淋淋的大口子出现在受伤的狼身上,鲜血直流。 哀嚎一声,这只狼也无奈地躺倒在地上。 剩下的两只狼见状,互视一眼。其中一头狼扭头朝同伴发出叫声,似乎在呼叫支援。 趁着一只狼扭头的时机,于乐迅速袭向另一头警惕性更强的狼。 那头狼似乎有些迷惑,不明白于乐为什么不趁势攻击分心的狼,而是袭向它。 蹲伏的它扑迎上来,于乐向狼的右边空处错开,躲开狼的扑袭。另一只狼则趁机从侧后方袭来。 于乐前冲的身形一顿,又借助腰部力量一旋身,刀尖略上斜,从狼腹的侧上方划过,血淋洒在草地上,一大片一大片地。 狼尸倒地,剩下的那头狼已经回转身形,看到唯一的同伴死亡,它显得有些慌乱,胆气顿失,转身就要逃窜。 于乐顺手将猎刀甩向狼逃跑的方向,用力过猛,落在了那头狼的前方。 那头狼被突然出现的猎刀吓了一跳,急忙停下。 于乐从后方赶来,取出腰间的匕首,趁着那头狼未及时回身的瞬间,抱住狼的身子,刀子狠命地扎入脖颈动脉处,血一下子飙射好远。 狼想要仰身甩下于乐,却终究无力地倒在地上。 于乐迅速起身,将右手的匕首换到左手,用右手拣起猎刀,看着地上杂乱地倒下的几头狼尸,闻着呛鼻子的血腥味,于乐强忍着呕吐感去和方永会合。 方永的身旁还是围着七头狼,它们似乎有些畏惧方永,一直不敢主动进攻。 于乐不由地暗呼道:“绝对是高手,狼都不敢欺负。” 看到于乐走来,狼群中发生一阵混乱。于乐方向的两头狼撤开身形,放他进入包围圈里,然后又封上包围圈。 于乐和方永背靠着背,环视诸狼。 方永点评道:“刚才的策略运用的不错,先示敌以弱,引的狼主动攻击,然后各个击破,真的很不错。” 于乐腼腆地笑了笑,可惜脸上有血,看着有些狰狞。 他突然醒悟到方永看不到他的笑容,遂答道:“方叔夸奖了,我现在还比较弱,必须利用环境和心理战术来击杀这些狼。” 方永道:“懂得用脑杀敌比用蛮力杀敌更胜一筹。这七只狼也留给你了。” 看着这些狼如临大敌的模样,于乐问道:“方叔,它们似乎有些怕你?” 方永道:“以前杀的多了。” 于乐咂咂舌,主动迎向自己面对的三头狼。 这三头狼间距不足两米,攻击任何一头狼都有可能被另外两只偷袭。 于乐逐渐加速往最左边的狼跑去,却用眼角关注着另外两头狼的动静。 另外二头狼前腿微收内弯,后腿则使劲撑地,正准备伺机而动。 正面的那头狼慢慢向后退缩着身子,另外两头狼则借助奔跑之势扑了上来。 于乐见状,懒驴打滚向后滚动,躲过两头狼的扑势,将刀插在地上,屈膝半蹲对峙着三头狼。 刚才真是惊险,若是被狼扑到,那就真的完了。此时的他喘着粗气,恢复紧张跳动的心脏。 三只狼也变得狡猾起来,一只狼打头阵扑过来,另外一只狼开始蓄力,伺机而动。第三只狼则想要绕过于乐。 于乐趁机打了个滚,想要接近第三只狼。 第三只狼仿佛受到惊吓,急忙退了回去。扑空的狼则站在了于乐的身后,另外两只狼则在正对面。 于乐暗下决心道:尽快破局。他狠狠一咬牙,假装蓄力前突。他刚刚迈开步子,正面的两头狼顿时警惕起来,想要分开一些距离。 而于乐背后的那头狼则趁势扑了上来。 于乐突然斜着身子停下脚步,猛一甩腰转身,刀子随着胳膊顺势击出,使得手臂长了一点,正中后狼的肚子。他也不敢补刀,蹲下身子顺势一滚。 正面的两头狼怒嚎着扑了过来,却因于乐这一滚,扑了个空。 于乐趁着两头狼未转身之际,左手匕首扎到一头狼的后腰处,右手的猎刀比划着恐吓另外一只已经转过身的狼。 狼的后腰受伤,吃痛不住之下,有点狂躁地撞在了身旁的那只狼身上。 于乐箭步突进几步,趁着未受伤的狼身子未站稳之际,刺向它的胸腹处,顺势一划,回手抽刀 那只狼哀嚎地倒在地上,抽搐低吼。 于乐顺势斩向后腰受伤的狼身上,连歼两狼之后,又把受伤未死的狼补刀杀死。 山谷中剩下的三头狼哀嚎一声,顿时四散逃跑。 方永并没有拦阻,只是看着。 于乐也不想再动手,也注视着如同丧家犬一样奔逃的狼。 山谷一片宁静,血腥味刺激着鼻子。 小狐从挎包中露出脑袋,看着满地的狼尸,有些物哀其类的神情。 于乐唯恐小狐心中有阴影,急忙将它抱在怀里,又是挠痒痒,又是给它顺毛,忙的不亦乐乎。 看到小狐的心情稍微好转,于乐开始回想这次厮杀,心中若有所悟。 他拿起猎刀练习于文泉教授的“斩断刀诀”,一招一式之间衔接更加顺畅,刀势也变得凌厉起来。三遍之后方才收手,他发现自己对刀法的运用能力提高了。 重生在这个世界上,于乐觉得他变化很大,身体素质提高很快,学习国术也是一点就透,只是缺少历练。 利用方永提供的这次野练,于乐收获颇多,他很享受这种状态,也明白功夫只有经历生死历练才能有所突破。 第十九章 月夜潜行 看着有些亢奋的于乐,方永指使道:“小乐,收拾出足量的狼肉,晚饭就吃烤狼肉了。皮毛完整的就扒下来,其他的就都处理掉吧!” 于乐将八只死狼归集到一起,听从方永的指点剥掉四块狼皮,留了十来斤狼肉。剩下的狼皮破损严重,只得放弃。 看着剥下来的四张狼皮,于乐有些发愁。每张狼皮都有十余斤重,全部带上,行程负担太重。 方永笑着说道:“不用带着走。狼皮先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待返程时再带走即可。” 听到返程再带,于乐松了口气。但是附近根本找不到山洞,如何放置这些狼皮,又是一个难题。 方永从行囊中取出一块大毡布,把四张狼皮包裹好,然后爬上一颗大树,用绳子把毡布拉到树杈上放好。 看到方永的处理方式,于乐才明白,自己还是太嫩啊! 从树上下来的方永从狼嘴里剜下十六颗大牙,对于乐说道:“这些狼牙做成项链,很不错的。” 看到这些狼凄惨死亡的样子,于乐急忙挥手道:“谢谢方叔,我怕戴着这种吊坠晚上做噩梦啊!” 方永闻言,有些惋惜地说道:“勇者无惧、无畏。过去,猎人喜欢佩戴自己猎杀的动物的牙齿或者身上的羽毛,以此来证明他们的优秀。 你刚才的表现真的很差。若是被死去的敌人吓破胆,你还不如回到热被窝里睡大觉呢!” 听到方永的训诫,于乐为自己内心的软弱汗颜,他知道自己还没有树立勇者的心态。因此他问道:“方叔,我想跟你学做狼牙首饰?” 看着于乐坚定自信的眼神,方永知道他想通了。他点头应道:“可以,回村后,我示范,你跟着我学。” 二人开始架火烤肉,狼肉的腥臭气味极大,即使烤熟后也没有闻到香味。 小狐轻嗅两下,就别过头去。 于乐拿出中午剩下的半只野鸡,算是安抚了挑食的小狐。看着手上的狼肉,他也紧皱眉头。 方永批评道:“人在能选择的情况下才会挑剔,在别无选择时却能忍受一切。你要学会适应,无论什么食物,只要能够填饱肚子,就必须珍惜。” 于乐闻言,强忍着腥臭的味道,一口一口狠狠地咬着、嚼着,最后咽下。 方永则显得很自在,仿佛吃的不是狼肉,而是野兔或野鸡等美味一样。 小狐美美地吃完半只鸡,看着于乐吃着腥臭的狼肉,很是嫌弃地跑到远处玩耍去了。 于乐望着小狐的背影笑骂道:“小没良心的,吃饱了,还闻不了腥臭味了,真是矫情。” 很快,于乐就有了饱感。只是想到夜晚的行军,他又强忍着吃了十多口。没办法,晚上消耗太大,若是这会不吃饱,跟不上方永就太丢人了。 这时,咽下最后一块肉的方永说道:“你在四周转转消消食,然后休息二个小时,一会儿继续前进。” 疲累的于乐迅速找到避风处,找了块干净的草地躺下休息。 青草柔柔的,扎着裸露的肌肤。于乐将驱蚊虫的鲜草药放在身边,闭目回想与狼群搏杀的场景,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 听到于乐熟睡的鼾声,方永笑了笑,闭上了眼睛,依旧保持着警觉的意识。 小狐找了块晒得暖暖的石头,映照着夕阳也睡着了。 晚上七点来钟,于乐醒来,此时天色已暗。 方永招呼于乐一声,两人背起行囊继续前行。他说道:“今晚继续夜行,明晨应该能够完成任务。休息二小时我们就往回走,争取后天早上赶回青山村。” 于乐答道:“是,方叔。一切行动听指挥。” 山岭中的夜,犹如泼了水墨般的黑,却又有一抹月光如水般流淌。这光与暗,恍若太极鱼中黑暗板块中小白鱼,有着极其静美的感觉。 埋头赶路的于乐在心中感叹下美好的月,就收敛心思,认真走路了。 小狐主动地跳回背包里,摆了个舒服的姿势休息着。 远处传来几头孤狼的夜嚎,不知是不是侥幸逃脱的三头狼。猫头鹰也在漆黑的夜不安分地飞舞着,偶尔响起恍如夜枭的鸣叫,给这黑夜带来几分阴冷和鬼魅。 于乐喜欢这样的夜,虽然有着许多未知,有着适度的紧张和压迫,但这是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他的心在兴奋,皮肤在夜风的吹拂下泛起鸡皮疙瘩,这迷人的夜和月,虽然空旷静远,却异常的充实。 晨阳初升,红霞漫天。 昨夜,于乐终于实现挥舞猎刀砍死蛇的愿望,这是他自己判断的结果,没有借助方永。在经过一片草地的时候,于乐还射死了一只地鼠。 这倒霉的小家伙当时正在啃噬一块根茎,见到于乐也不害怕躲避。 于乐本想吓吓地鼠,没想到一箭过去,正中小家伙的心脏。这可怜的小生命!于乐心中如是想。 清晨,于乐再次射杀了两只野鸡和一只肥兔,运气爆到惊人!他摆弄着食物,方永在一旁休息。 等到于乐把野鸡和肥兔分别清洗干净放火架上烤熟,已经是大半个小时后。 手忙脚乱的于乐先递给方永一只鸡,自己和小狐分食一只。另一只肥兔也是和方永一人一半,最后落入于乐和小狐的肚中。 于乐调笑小狐,比划着圆球状道:“小狐,你越来越贪吃了,身体都圆嘟嘟了。” 小狐恼怒地跳到于乐身上,比划着于乐的身体,似乎想要说于乐身体更大,更圆。 能和小狐在清晨中逗乐,这种感觉真是好极了。 ------------------------------------------ 回到昨日与狼搏斗的山谷时已是午后,夜晚十二个小时的行程,白天只走了六七个小时,可以想见晚间行路的艰难。 于乐协助方永将树杈上的狼皮取下,并背负起两张狼皮,方永也背负了两张。 小狐厌恶狼皮的气味,非要躺在于乐的怀里。 辨认了一下方向,方永带着于乐走上一条更加难走的山路。 这一路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二人遇到野猪群也是躲着走,至于其他小动物也没有心情动手。 第二十章 打猎归来 背负着约三十斤重的毛皮,于乐和方永的步伐都慢了下来。 在攀爬高山的过程中,于乐感觉肺部像排气扇一样地运行。不时拂过的微风抽离着他身上的水分,既舒爽又干渴。 山中的泉水多是平时的雨水经过土壤、树叶等等过滤而形成的,看着不脏但也不卫生。 直接饮用,轻则拉稀,重则造成急性肠胃炎,所以山林中饮水一定要烧沸腾,这样可以减少疾病的发作。 一路上,于乐和方永用小铁锅烧水喝,铁锅是方永随身携带。 只是今天太热了,出汗多,又被风吹着,口干舌燥,很是难受。所以两人饮水量比前一日大增,准备的水很快就喝完了。 于乐忍受口渴已经三个小时,夕阳西下的日光不再像下午二三点钟时那样炙烤,让人头晕脑胀。机械地迈着步子,于乐肺里好像往外喷火。 方永觉察到于乐的身体状态,心中有些忧虑。可是这条山路附近并没有水泉,根本找不到水喝。 方永大声地嚷着,因为于乐的反应已经有些迟钝,对小声说话已经没有反应。 他嚷道:“快停下来,把负重都放下。”然后观察起四周的环境。 于乐慢腾腾地把负重放在地上,尽可能的让自己站的笔直,用汗水浸的有些朦胧生涩的眼睛察望四周,想要寻找水源。 这时“嗖”得一声,于乐听到远处有物体掉落的声音,还扑棱了几下。 过了一会儿,方永递过来一只野鸡,说道:“没有水了,喝点血补充水分吧!” 伸手接过野鸡,于乐用匕首清理喉管处的毛,然后划开喉管,看着热腾腾的鲜血,他大口大口地吸允起来。 过了片刻,他终于缓过些劲,将野鸡递给方永。 方永摆手道:“我还不渴,你先留着。爬过这个山头,山下就有条河,还可以捕鱼吃。” 于乐心中有些欢欣,打起精神继续赶路。 还别说,喝点鸡血就是有用。于乐补充完鸡血,一直坚持到下山。 夜间的山林,风不再是温柔的,而是颇有些寒意。 一路行走的于乐满身汗水,在夜风的吹拂下,身体打了几个寒颤。 二人停在山脚下的小河旁,升起了一堆篝火。火光不仅带来了光亮,也驱散了于乐身上的寒意。 方永对于乐说道:“你在这待着,我一会儿就回来。” 半个小时后,于乐刚把那只野鸡烤好,方永就回来了。看着方永拖着一只五六十斤的小野猪,于乐直接震惊了。 清洗下猎刀,从野猪身上割下十来斤肉,继续烧烤。野鸡被分成三份,二人一狐很快就吃光了。 看着不时往柴火上滴油的野猪肉,小狐两眼迷离,馋得坐不住身子,在于乐身边来回窜动。 野猪肉很紧实,烤着吃并不是最佳选择,但耐不住油大肉香,至于土腥味什么的,还能有狼肉难吃么?所以二人一狐吃的很是舒爽。 将火上的烤架卸去,铁锅盛满水放在上面,扔进去点小肉块和摘的蘑菇野菜,炖了锅汤。 美美地品尝完香浓可口的菜汤,于乐都有些犯困了。 方永摇头道:“野猪的血腥味有可能引来同伴,甚至狼群,所以我们必须继续前行。你把我那几张狼皮背上,我带着这头野猪,咱们赶紧走。” 于乐背着四张狼皮,方永背着野猪,小狐躺在于乐的怀里,二人一狐继续前行。 负重成倍增加,于乐的气息有些紊乱,步子都不稳了。 方永指点道:“你不仅要注意脚下的路,还要找准呼吸的节奏,做好呼吸和行走的配合,可以增强耐受力,保持身体的状态。” 于乐不再一味地紧跟着方永,开始调整呼吸和走路的节奏。半个小时后,于乐发现自己轻松了些许,不再像刚才那样容易累了。 这一夜,于乐中途休息了很多次,休息并非是干坐着,或是练习拳术,或是打坐静养,以便激发气血、增强忍耐力。 山林里,晨雾包裹着这片天地,却因朝阳的步步高升而渐渐变淡。 “看,青龙潭!”于乐大声道,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小狐被于乐的声音吵醒了,从于乐的负重包内钻出脑袋,扒着袋口,跳着、尖叫着。 方永并没有言语,只是在前面领着路,直至走到潭水旁才说道:“修整片刻,小乐生火做饭。” 于乐欢快地应下来,割下野猪腿上的肉,削成薄片,取来潭水清洗,然后穿在二十来根自制的竹签子上烤炙。 厚厚的脂肪被火烧的吱吱作响,一滴油滴落在火堆里,火势都贪婪地****烤肉的表层。经过三天烧烤练习,于乐烤肉的手艺突飞猛进。 小狐被于乐这诚意美食打动了,从最初的整鸡、整兔烧烤到现在的削片烧烤,真是诚意满满,有木有! 只见它趴在盘子上呼哧呼哧地吃着烤肉,于乐负责在一旁把竹签上的肉扒拉下来放在小狐的食盘里。 食盘是于乐两天前闲着无事做的,当时他看到了一块倒地的檀香树,就用削下块树干给小狐做了个食盘。 小狐认为食盘很好,就让于乐装起来,每次吃饭时才拿出来,很是宝贝。 方永也吃得胃口大开,二条猪大腿被二人一狐分而食之。 于乐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突然来了兴致,唱起《打猎归来》,实际上是前世的《打靶归来》。 毕竟这个世界没有伟人,于乐也不是战士,更不是去打靶,所以这首歌就被命名为《打猎归来》歌,词一改,唱起来依然朗朗上口。 望着东边初升的朝阳,他高声唱道: 日出东山红霞飞 猎手打猎把家归把家归 胸前的狼牙映彩霞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米嗖啦米嗖 啦嗖米都唻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歌声飞到青龙镇 亲人们听了心欢喜 夸咱们歌儿唱得好 夸咱们箭法属第一 米嗖啦米嗖 啦嗖米都唻 夸咱们箭法属第一 一二三四。 三天没有开嗓,起初于乐的嗓音还带着杂音,但随着于乐唱开了,慢慢地歌声听起来就越来越好听,映衬着此情此景,方永都听得有些沉醉,小狐狸也侧耳倾听着。 就这样,于乐唱了二遍才停下来,歇了歇,觉得精神头又好些了。 方永突然问道:“这歌唱的真不错,我怎么没有听过呢?” 于乐笑着说道:“这是我现编的,马上就要到家了,心里开心啊!” 别看于乐嘴里说的挺好,他在心里嘀咕道:“上辈子老听这歌,一时欢喜就唱了出来。对不住了,哥们实在不是想占有这歌,而是为了传播地球文化,传播我军风采。” 方永当然听不到于乐心中的嘀咕声,只是觉得于乐把打猎回家的心情唱的挺好。这次出来,方永也有些想念自己的家人了。 第二十一章 安然返家 于乐圆了话,就抱起小狐,看着它满是油渍的嘴巴,于是接些潭水给她清洗,弄得它的小嘴巴旁的毛湿漉漉的。 可气的是,小狐的头在他身上蹭来蹭去,竟将嘴巴擦干。 真是婶可忍叔不可忍,于乐果断镇压,把小狐的头揉的像个毛球。不过,它的头本就是毛茸茸的。 面对可爱的小狐,心软的于乐,怎么舍得下狠手呢! 方永站起身来说道:“好了,准备回家。” 二人将行李整理好背起来,小狐依然躺在于乐的背包里。 想到马上就能回家,十几里路走起来似乎比平时要短些。不到中午,他们就到达村外。 方永住在离村子不远的村外,比较靠近山林的地方。他似乎不太愿意距离村人太近,就在村外搭建了房屋。 房屋风格朴实,十几间房子,整齐有致。毕竟方永箭术高超,猎取的动物皮毛都比较完整,卖的价格也高。 另外,近几年野生动物保护团体也逐渐增多,经常向政府呼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呼吁的结果是野味的价格飞速上涨,猎人的收入是水涨船高。 跟着方永进入院子,于乐将身上的狼皮卸下来。 小狐从背包里露出小脑袋,打量着陌生的环境。 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从屋子里跑了出来,眼睛又大又圆,嘴巴嘟嘟的很可爱,婴儿肥的小脸,长发已经及肩。 “爸爸、爸爸”,小女孩欢笑着跑了过来,要往方永身上跳。 方永双手抱起小女孩,举上了天空,却没有将她抱在怀里,而是对她说:“爸爸好几天没洗澡了,身上脏。等爸爸洗完澡再抱你。” 说完,他扭头对于乐介绍道:“这是我女儿,方萍萍。” 于乐笑脸盈盈地看着方萍萍,还做了一个鬼脸。 方萍萍瞪了于乐一眼,然后又有点害羞,就挣脱开方永的手,躲到了屋子里。 于乐对方永说道:“方叔,多谢您这几天的教诲,您也多有劳累,在家好好休息,我也该回家了。” 方永挽留道:“小乐,今天就在家吃饭吧,都到饭点了。” 于乐婉拒道:“方叔,出来几天,我也想爷爷奶奶了,改天我再过来。况且婶子那么多天没见您,我怕一会儿有少儿不宜的场面。”说完这话,于乐转身就跑。 方永不自觉地重复道:“少儿不宜”,猛然间才恍然大悟,看着于乐的背影失笑道:“这孩子,人小鬼大。” 于乐跑出院子,往家的方向走去。 这次外出,对于乐的精神仿佛是一种洗礼,离家越远与家的牵扯仿佛也愈紧,他的身心和精神愈发地融合,前世的牵扯对他的影响也少了许多。 一路上行来,他礼貌地与村里的熟人打招呼。 推开门,于乐看到爷爷奶奶正在收拾饭桌,正准备吃饭。他大声喊道:“爷爷,奶奶。” 看到于乐回来,于文泉和张嘉怡都非常高兴。 于文泉道:“小乐,回来的正是时候,快去洗手吃饭。” 张嘉怡嗔怪道:“洗什么手啊!看这孩子身上脏的,还不赶紧先去洗洗澡,多难受啊!” 听张嘉怡这么一说,于乐还真觉得不舒服。汗味、血腥味、狼的腥臊味,总而言之,很是不爽利。 回屋拿好换洗的衣服和毛巾,于乐就往浴室里跑。路上看到想要逃跑的小狐,他上前一把抓住。 “哼,小家伙,每次洗澡你都跑,这回你再不乖乖洗澡,我可不让你上床。”他对着张牙舞爪的小狐说道。 关上浴室门,于乐脱下衣服,也不理会身旁趴在地上假装生气的小狐。 打开沐浴头,热水如暴雨般宣泄而下,淋在身上很舒服。 室内热气如雾般缭绕,山林中的一幕幕如画面般闪现,想到和狼群搏斗的一幕,那血溅到身上的情景,于乐不由地大力揉搓,仿佛要把一切血腥给揉碎搓掉。 打了三遍肥皂,冲洗三遍身子,于乐这才从魔怔中清醒。 擦干身子,他穿上短裤,又接了两盆水,这才看向小狐。 小狐身上被于乐洗澡的水和泡沫溅到,浑身湿漉漉的,毛发一绺一绺的,还露出粉嫩的肉。 看着一脸可怜相的小狐,于乐不由地笑骂道:“怎么每次洗澡你都不乐意啊!真是,你看我给你洗一次澡容易嘛。来,淋上水。” 于乐把小狐抱进水盆,浸湿全身,然后把它从盆里抱出,在它身上打上香皂,第一遍香皂根本就不起沫,冲洗干净身体后,又给它打了一遍香皂。 搓着毛毛上的皂液,于乐碎碎念道:“看看,你身上多脏啊,打两遍肥皂才起沫。还不让洗,真是,小邋遢狐!” 小狐很是不服气地“嘤嘤”叫着,还故意抖落身上的泡沫,溅到于乐的身上。 于乐没好气地揉了揉小狐的小圆脑袋,准备给它洗肚子。 小狐则蜷着身子不让于乐洗。 于乐拍了两下小狐的屁股,用手挠它的下巴和腋窝,看它乖巧了,这才给它洗肚子。 实际上,他早就知道小狐是头母狐狸,每次洗澡都非常害羞。他不知道小狐为什么会有那么拟人化的情绪。 至少他上辈子给小母猫、小母狗洗澡的时候就没这样。难道是因为小狐的情商太高了? 于乐也没多想,给小狐擦了擦身子,又用它的专用浴巾帮它裹好身子,然后把它装进一个小篮子里。 擦干净镜子上的水雾,他对着镜子笑了笑,这才走出浴室。 出了浴室门,看到等着他一起吃饭的爷爷奶奶,于乐心中一暖。 还不待于乐说话,张嘉怡开口道:“小乐,快过来吃饭了。” “哎!奶奶。”于乐应了一声。坐到饭桌旁,他看到桌子上清一色的素菜,心中雀跃不已。 张嘉怡看于乐没有动筷子,就说道:“奶奶也不知道你中午回来,做的菜有些素了,晚上再给你炖肉吃。” 于乐忙道:“素菜好,这几天进山净吃烤肉了,一直怀念奶奶做的菜!” 张嘉怡笑道:“你这张嘴,说话就是甜。不像你爷爷,吃了一辈子我做的饭,都没夸过菜好吃。” 于乐急忙道:“您啊,这辈子才刚开头,有大拇指这一丢丢,还有着广阔的人生大路要走呢。 况且我爷爷天天吃您做的饭,再好吃的东西都吃不出二味,这叫幸福的习惯,他是在用实际行动支持您啊!” 张嘉怡脸上都快笑出花来了,嘴里还说道:“这小乐,嘴一张能说出花来,今后一定要给我多找几个孙媳妇。” 于文泉脸一板,说道:“吃饭,吃饭,还多找几个孙媳妇,哪管的了那么多?” 第二十二章 静养身心 于乐就着菜吃着米饭,觉得青菜里都透露出甘甜来。 小狐裹着浴巾,趴在于乐腿上,吃着于乐给它准备的几块熏干的兔肉,对青菜是不屑一顾,真真是太傲娇了! 吃完饭,于乐陪着爷爷聊会天,很快就觉得精神有些疲惫,和爷爷奶奶说一声,就抱着小狐回屋休息了。 醒来已是晚上七点钟,于乐只觉精神饱满,身体充满爆发性的力量。 走出卧室,一旁玩耍的小狐也跟了上来。 不得不说,于乐真的是很宠爱小狐,在屋子里给它做了一个秋千小床,还给它做了几个玩具:有线球,让小狐追着玩的;有几个小圈,让小狐跳着钻着玩;还托人买了几个小狐狸玩偶,给它作伴。 站在院子里,于乐把于文泉教授的功夫全部练了一遍,不管棍法、刀法还是拳法。这一身汗通透下来,他感觉浑身舒畅。 张嘉怡嗔怪道:“又是一身汗,还不快去洗洗。” 于乐答道:“哎,奶奶。还是先吃饭吧,要不然吃完饭又是一身汗。” 张嘉怡应道:“恩,刚看你睡得挺香,就没叫醒你。给你留了一大砂锅炖狍子肉,你多吃点。小狐刚才就已经吃过了。” 走进厨房,于乐拎起砂锅上的手提柄,又盛了一大碗米饭,坐到院子里。 连汤带肉往饭里倒上半碗菜,他闻着醇厚的肉汁香味,嚼着丝滑爽口的狍子肉,吃着浸着肉汁**的米饭,心中很是满足。 吃完饭,于乐把碗筷刷了,在院子里转圈消食。 于文泉认真地审视着于乐的神态,看到他由内心中迸射地强大信念,心中非常满意。 他说道:“现在你的气势太盛,需要学会内敛,否则回到校园会不适应的,不仅是你不习惯,你的同学也会不习惯。” 说完,于文泉就回屋了。 于乐知道,习武和搏杀使得他的气势有些锋利,这是不可避免的,也与于乐的选择有关。 他不想成为一名温室中的武术家,而是想成为一名有生死搏杀经验的武者,在搏击中磨掉内心中的软弱和惰性,更加适应这个世界。 外来者的内心是不安的,这种不安会影响他对事物的判断,或好或坏。同时外来者的内心是骄傲的,拥有着另外一个世界的知识,又怎肯雌伏。 但是他怕自己会眼高手低,只有不停地打磨内心才能坚韧自己,才能更好地把握自己的命运。 他抬头望向天空中的明月,月儿仅是半弯。 转身回房,于乐坐在琴旁,弹奏起《竹园吟》,然后又开始弹奏《夜月》。这首曲目也是六级的难度,却与他望月的心态极为契合。 他仿佛看到眼前升起一轮弯月,月光轻洒整间屋子,并随着曲调舞蹈,唱歌。他沉迷于月光之美景,在这月光力量的荡涤下,心境恍然得到提升。 慢慢地睁开眼睛,看着被灯光照亮的房间,弹琴时的月光犹如一场幻觉,却又异常地真实。 梦耶!幻耶!抑或真实耶!于乐没有功夫多想,他去浴室快速冲洗下身子就回到了房屋。 拿起一本游记散文,于乐开始阅读。 这本书是作者游历华夏大好山河时写下的,记载了各地许多历史遗迹、秀美山川,还有着对历史的沉思,有助于了解联邦的历史和人文,日后旅游也可以按图索骥。 看着书中对黄山、对长城、对庐山、对西伯利亚、对朝鲜半岛等等地方的描写,于乐真是很喜欢。 这些文章和他前世阅读过的相关文章相比,语言文字和思想情怀都颇有不同。 相同的文化之源,不同的历史,必然会产生不同的思想支流,也会造就不同的人才。 诸子思想不仅备受各诸侯国的推崇,在联邦思想和文化中也有崇高的地位。由于这个世界没有独尊儒术,百家思想相互争鸣、齐放,历史文化发展更加繁荣,也桎梏了近代思想文化的发展。 这个世界没有系统性的朱熹理学思想,也没有王阳明的思想,整个社会文化以放射性的进程发展着。 通过对比前世的发展,于乐思索着联盟的发展进程,希望超越这个社会一小步,从而赢得人生的一大步。 毕竟,谁愿意白白地活这一世?能够青史留名,又何惧流言蜚语! 想着想着,于乐可耻地睡着了。 --------------------------------------------- “阿嚏”,于乐揉了揉鼻子,睁眼就看到面前小狐狡黠的眼睛,一副偷小鸡仔得逞的得意表情。 于乐伸出手来要揉小狐那尖尖的小脸,却又被它躲开。他顿时睡意全消,只好起床。 看了看床头柜上的闹钟,四点五十分,哈!这只小狐,居然……居然这么早叫我起床。 每晚于乐睡觉都爱穿着短裤和背心,这是他前世的习惯,穿越后也承袭了下来,因此他只需要穿上运动鞋就可以了。 自从于乐把于文泉压箱底的功夫都学会了,于文泉就不再五点钟起床督促于乐练习了,恢复了六点钟起床的习惯。 于乐继续保持五点钟起床的习惯,每天早上在家按顺序把几套拳术、刀法和棍法都演练一遍,然后跑到青龙潭,在潭边练声、练气,之后再跑回家。完成了今天的计划,于乐却有点意犹未尽。 这次外出,返程时的负重徒步行走激发了于乐的潜力,促使他想要加大训练量。 于乐将这个想法告诉了于文泉。 于文泉回到屋子里取出一个背包,放到于乐的面前。 于乐单手想要拎起来,却陡地一沉,急忙加把劲才拿稳了。 开心地看着于文泉,他很是佩服地说道:“爷爷,您真是太神机妙算了!我还没跟您说,您这已经准备好了。” 于文泉捋着胡子笑道:“什么神机妙算?昨天下午你睡觉的时候,我去找了一趟你方叔,是你方叔给出来的建议,还把这个背包给了我。这还是他复员后为了保持体能使用的。” 于乐闻言,发现方永叔话虽不多,但心思很细腻,想的很周到。因此,他想去方永家表达自己的谢意。 吃完早饭,他拎着父母寄回来的饼干、巧克力、果汁以及其他零食,来到了方永家。 第二十三章 再见萍萍 推开门,于乐看到方永和方萍萍正一起玩耍。 方永眼睛上系着一块黑布,方萍萍则在不远处躲着,正在玩捉迷藏的游戏。 看着这个铁血大汉笨拙地陪着孩子玩耍的情景,于乐猛然间想起“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说法,使得他对武者的认知又加深了一层。 听到推门声,方永摘下蒙在眼睛上的黑布,看到是于乐,就和他打了声招呼。 这时,方永的妻子陈红从里屋走出来,端着一个簸箕,上面放着针线盒、鞋垫等东西,应该是想在院子里纳鞋底。 看到于乐,陈红也朝他打声招呼。见他手中拎着礼物,还嗔怪道:“到叔叔和婶婶家怎么还带东西,太见外了!” 于乐笑道:“才不是给叔叔和婶婶带的,是给我们超级无敌可爱美少女萍萍带的。” 方永和陈红听于乐说的有趣,都笑出声来。方永的笑是粗犷的、毫不掩饰的,该出声时就出声。陈红的笑则是婉约的、清脆的,笑声中带着温柔。 看到于乐,方萍萍顿时想起昨天冲着她做鬼脸的那个人。虽然很眼馋于乐带的糖果、巧克力,可是心中还存着气,因此她傲娇地哼了一声,也不理睬于乐。 陈红听到方萍萍的轻哼声,看她也不给于乐打招呼,就冲着方萍萍喊道:“萍儿,怎么不跟你于乐哥哥打招呼啊?” 方萍萍奶声奶气地说道:“才不是哥哥呢,昨天还做鬼脸吓唬我。” 陈红闻言有些无语,这孩子还真记仇,可又说不得孩子。 这时候,小狐从于乐的背包里跳了出来,冲着于乐呀呀叫着,大概不满于乐老是把它放在包里。 方萍萍见到这么可爱的小狐,顿时跑了过来,想要抱抱小狐,完全忘记于乐哥哥有多坏了。 小狐呢,不愿意被方萍萍抱,东蹿西跳地躲着方萍萍,急的方萍萍都哭了。 没办法,于乐只好抱着小狐对方萍萍说道:“这是小狐,哥哥的好朋友。小狐比较怕生,你第一次见到哥哥,肯定不愿意让哥哥抱,小狐也一样。 哥哥刚才跟小狐商量好了,让你摸它一下,好不好?” 听到于乐的解释,方萍萍的小脑袋瓜歪着想了想,说道:“恩,别说和哥哥第一次见面了,就是再多见几次,萍儿也不让哥哥抱。” 于乐顿觉他是躺着中枪的那类人,无奈地笑了笑。 看着于乐怀里温顺的小狐,方萍萍伸出小手在小狐的身上划拉了几下,很是开心。 看到方萍萍高兴了,于乐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就对她说道:“哥哥给你讲个故事吧?你想听什么样的呀?” 方萍萍听说要讲故事,就说道:“讲有关狐狸的故事吧。” 于乐闻言,想着自己听过的关于狐狸的故事,讲什么呢?列那狐,还是聊斋中的狐仙呢?猛然间,他想到了一个关于狐狸的故事。 坐在方永搬来的椅子上,他抱着方萍萍,不禁在心中吐槽道:“刚说完再见几次都不让抱,马上就因为童话故事放弃立场,主动投怀送抱了。哼,也就是看你小,原谅你了。要不然,非要你好看!” 心中虽然抱怨不已,可是于乐满脸得意,仿佛抱着公主一般的荣幸。 小狐躺在院子里葡萄藤下的石板上纳凉。方永在一旁看热闹,陈红则在一旁纳着鞋底。 于乐开口讲道:“狐狸早就听说,葡萄香甜可口,可就是没吃过。因此从冬天开始,它就盼着,希望在今年的夏天吃到葡萄。 一天,狐狸到河边饮水,突然看到河边的一座院子里种着葡萄树,树上挂满了紫色的葡萄,葡萄上还挂着白霜,在阳光的照耀下晶晶闪亮。 它围着墙转了一圈,找到了一个墙洞,就从墙洞中钻了进去,三步并做二步来到葡萄藤下,想美美大吃一顿。 可是葡萄架太高了,狐狸不管怎么跳都够不到葡萄。看着一串串的葡萄,它的口水都流出来了,急得眼睛都绿了。 它往后退了几步,憋足了劲猛地往上跳,结果落地时没站稳,摔了一个大跟头,却还是没有摘到一颗葡萄。 狐狸想:要是我能像猫一样会爬树就好了。 遗憾地看着葡萄架,狐狸知道吃不成葡萄了。它累得浑身是汗,又渴又急,只好趴在河边喝凉水。 最后,它垂头丧气地往家里走去,一边走一边还安慰自己说道:葡萄都是酸的,肯定能把牙酸倒,再也没法啃骨头了。” 听完这个故事,方萍萍不禁说道:“狐狸吃不到葡萄真可怜!” 她转身对妈妈说:“妈妈,你快摘一串葡萄给小狐尝尝吧!” 于乐连忙对方萍萍解释道:“小狐是肉食性动物,它不吃水果的。” 方萍萍也不听于乐的劝说,只是眼巴巴瞅着陈红。 陈红只好摘下一串紫葡萄,用井水浸泡清洗,取下一颗递给小狐。 小狐嗅了一下,傲娇地扭过头,仿佛刚才的故事侮辱了它一样。 方萍萍在一旁咋呼着喊道:“小狐快尝尝,很好吃的。”可当她看到小狐不吃葡萄,神情有些沮丧。 于乐把方萍萍放下,心中吐槽道:小家伙上了身子就不下来了,真是太粘人了。 他从陈红手中接过葡萄,取下两颗,用左手将三颗葡萄捏出汁来,滴到右手掌心。 看着于乐掌心中的葡萄汁,小狐用舌头舔了舔,味道似乎很合胃口,居然舔干净了。 方萍萍看到小狐舔光了葡萄汁,特别开心,对小狐说道:“我家就有葡萄藤,你再想吃葡萄就来我家。我让妈妈给你摘,不会让你摔着的。” 于乐看到时间不早了,自己还有好多计划没有完成,就抱着小狐跟方叔和陈婶说再见,还挥舞着小狐的左手跟方萍萍作再见的样子。 方萍萍看到于乐和小狐要走,心中很是不高兴,可是看到小狐跟她再见的可爱模样,她也开心地挥舞着小手,仿佛做着很神圣的仪式一般。 第二十四章 两狐出现 于乐走回家中,随手拿起笛子吹奏起来。 笛子表现力丰富,既能演奏悠长、高亢的旋律,又能表现辽阔、宽广的情调,还可以奏出欢快华丽的舞曲和婉转优美的小调。 刚陪方萍萍玩了一会儿,于乐的心情非常愉悦,因此,他选择了笛子练习《良辰美景》和《快乐今宵》两首曲子。 在这个世界上,《良辰美景》是古代一位乐师因朋友高中状元,为庆贺而作曲,充分表达寒窗苦读的学子一朝得中状元的喜悦,那种欣喜若狂以及喜极而泣的快乐。 《幸福今宵》则是当代一位乐师为联盟的春节晚会所作曲目。近五年以来,春节晚会的开幕曲都是这首笛曲,充分表达了过年时的热闹和全家团聚的幸福。 在练习笛曲方面,于乐花费的时间并不长,但他气息掌控的特别好,手指灵活度也高,练得虽然少但演奏起来水平却不低。 听着于乐的演奏,于文泉觉察出于乐心中的喜悦,心中的担忧少了许多。 毕竟于乐这么小的年纪,却在短短几天里经历了两次惨烈的搏杀,他不知道于乐心中会不会留下心理阴影。 于乐此时的表现完全超出了于文泉的心理预期,让他对于乐的未来更加期待。 听完于乐的演奏,于文泉说道:“明天早晨五点,我们去青云村做一场喜事,你吹唢呐吧!” 于乐闻言很是高兴。 青云村位于云梦山间,出门见云,抬头见得青天,故名青云村,是名副其实的人杰地灵之地。 于乐以前曾跟于文泉和张嘉怡去那里探访过青云观,这次故地重游,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回到房间,于乐开始练习毛笔字。 前世,于乐也曾临摹过颜真卿和柳公权的字帖,但由于性子不定,缺乏坚持的毅力,就没能写出名堂。 如今呢,有着前身于乐打下的书法底子,他的心性也更加沉稳,对于练字倒并不抵触。 于乐平时练字,也是临摹字帖,但并非前世的颜真卿和柳公权的字帖,而是书法家江公举的字帖。 因此,他颇为怀念颜真卿和柳公权那熟悉的字体,竭力在所习书法中融入颜筋柳骨的特点。 于文泉见过于乐近期的书法,很是吃惊他在书法方面的灵性和想象力,还以为他在书法上摸索出属于自己的筋骨,大为激赏和赞叹。 于乐是痛并快乐着。他没想到,前世仅习得颜、柳二人楷书的皮毛,就让于文泉青眼相加,增加了他每天练字的时间。 他知道,于文泉想让他在假期内打磨出成形的字体风格,所以,他不停地揣摩颜筋柳骨的笔法,尽可能地揉入到自己的字体中。 最初,一个字,他都得琢磨半天,四尺见方的宣纸要用掉二、三张;半个多月的书写练习,字形进步明显,但想要字体成熟完善则任重道远。 午饭时,小狐在于乐身旁欢快地跳着,这时的它最快乐。因为于乐无论是练功还是演奏乐器,都极为用心,根本不会陪它玩,只有吃饭或者跑步时才会跟它逗着玩。 由于于乐总穿着短裤,小狐没办法咬他的裤腿。但它有自己的绝招,就是舔他的小腿,而且是抱着他的腿舔,弄得于乐痒痒的,抱起它来大力揉搓一番,算是报复。 吃完午饭,于乐陪着小狐在院子里玩一会儿,又回屋推着它荡起秋千小床,钻会儿小圈,看会书就休息了。 小狐有时躺在于乐身边睡,有时就躺在秋千床上。 午睡时间是一个小时。 醒来后,于乐接着练习书法,以消除大脑中的昏沉,克服精神不集中的现象。 写完三张大纸,已经下午三点。他选出写的最好的几个字,誊写在空白纸上,这张纸被他称为“于氏书法”汇编。 想到明天一早就要出发,没有时间锻炼,于乐决定下午把第二天早上的运动量给补上,就背着负重包领着小狐出了村子。 负重包的感觉和背负重物完全不一样,负重背包的造型是按照人体特征设计,合理考虑人们训练时的感受,更加适合运动的习惯。 单程四十分钟的路程,因为负重量的增加,延长到六十分钟。 于乐跑到青龙潭边,把背包轻轻地放在石头上。 这时,小狐从背包上跳下来。 它只跑了三分之一的路程,就偷懒地趴在于乐的负重背包上,一看到达了目的地,就又开始撒欢了。 每每这个时候,都是于乐练功而小狐去抓小动物,这次也不例外。 在潭边,于乐把功夫练了一遍,又开了嗓子练声。喝了几口自带的凉白开,他从负重包中取出一套沙绑腿,开始练习蛙跳。 整个流程下来,一个小时就匆匆过去了。 此时小狐也不再撒欢,慵懒地躺在它的战利品附近——两只野兔和一只山鸡。 于乐开始和小狐追玩戏耍。 借助树木和身体的灵活性,小狐一下子跳到于乐的头上,用尾巴遮住他的眼睛。 猛然间,于乐看不到周围的环境,一头撞在树上。小狐则轻轻地跳到一旁。 摸着撞的有些疼的额头,于乐看着蹲在一旁的小狐。 小狐的眼角似乎带着笑意,却是一脸无辜地呆萌状,似乎刚才的恶作剧不是它所为。 于乐没好气地瞪了小狐一眼,刚想开口呵斥它几句,却警觉地意识到有些不对劲,他好像被什么盯上了。 故作若无其事地查看一番四周,他却一无所获,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之处。 正在疑惑间,小狐突然兴奋地轻声尖叫。它四处嗅着,突然跑向左前方的一片灌木丛。 虽然附近经常有猎户往来,很少见到不长眼的野兽,但终归怕出意外。 担心小狐安全的于乐跟着它跑了过去,却发现了两只大狐狸,蹲伏在两颗低矮的树杈上。 小狐兴奋地蹿过去,跳到体型娇小的那只狐狸身上。 那只狐狸受到冲击,身子一晃,差点掉落树杈。因为这一跳,顿时破坏了原本有些肃然的场景。 第二十五章 小狐归山 其实,体型较小仅仅是一种感觉。事实上,当你认真比较两只狐狸的时候,并不能一下子说出哪只狐狸较为娇小。 正如男人和女人,身高一样,体型差别不大,即使背对着你,你也能够猜到哪个是女人。这大抵是一种感觉,是女性独有的纤细感让你做出正确判断。 那只体型较为纤细的狐狸用慈爱的目光看着小狐。 于乐觉得大脑有些错乱了,他怎么可能从一只狐狸的眼睛中看到慈爱的情感呢? 难道这个世界上的狐狸在情感表达上,竟然如此类人了么?可是,除了小狐和这两只狐狸,他并没有见过其他如此有灵性的动物啊! 三只狐狸从矮树叉上跳下,聚到了一起。两只大狐狸用舌头舔了几下小狐的脑袋,似乎很溺爱的样子。它们相互嘤嘤鸣叫,似乎诉说着什么。 半饷,小狐恋恋不舍地看着于乐,猛然间跑到于乐身前,用前爪扒着于乐的小腿。 于乐蹲下身子,伸手抱着小狐的身体。 小狐很认真地盯着于乐的眼睛,两只眩如水滴般晶亮的大眼睛仿佛滴出泪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发散着七彩的光辉。 于乐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小心地擦拭着小狐的眼睛,仿佛真的有眼泪一样,手上却没有湿润。 小狐的眼睛是碧绿色的。当你盯着它的眼睛时,那双大眼睛充满着魅惑,如同黑洞一样吸引着你所有的视线。 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即使于乐平时和小狐对视,也没有这种感觉:那双诱人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 于乐心中一怔,说话,难道小狐狸在跟我说话。怎么可能呢?然而眼前的情景仿佛就是这样。 小狐的眼睛仿佛在向于乐诉说着别离。于乐也第一时间就领悟到了。 轻轻地捧起小狐尖尖的下颌,于乐亲在小狐的额头。 那一吻是如此的轻柔,却又如此地沉重,仿佛把一切情感都寄托在这一吻中。 这近一个月的朝昔相处,这近一个月的相知相伴,这近一个月的嬉戏玩耍,这近一个月的伤心、迷惘时的慰贴,于乐仿佛醉了。 小狐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于乐的脸颊,再次凝视他片刻,从他的怀里跳下,跑向两只大狐,中途却又突然停下,回头再看了他一眼,头儿轻摇,尾巴也似乎如手般挥摇。 两只大狐狸扭过身子,轻快地向水潭外侧跑去,小狐也紧紧跟着,并不时地回头看一眼于乐。 于乐挥挥手,向小狐挥手致意,并大声朝它喊道:“我会永远记得你——小狐。”他用手指着胸口。 这时,两只大狐似乎加快了奔跑的速度,小狐听到于乐的喊声,回头探望了一下,旋即加速跟上了两只大狐。 看着小狐的身影渐渐从眼前消失,于乐的心中一片茫然。他清醒后的第三天,小狐就陪着自己。 那每一刻每一秒,所有的时光仿佛倒转,一幕幕在眼前翻转,于乐不由地痴了。那心中最柔嫩的地方仿佛缺失了一块。 在于乐内心中最迷茫、最无助的时刻,小狐的乖巧和柔顺,如同一汪清泉,灌濯着他的心灵;它的嘤嘤细语,又如同阳光,驱散着他心中的阴霾。 于乐的耳边仿佛依然响着小狐的轻声尖叫,他仿佛再一次地看到小狐那血迹斑斑的前爪。那第一次眼神的对望,那无比柔弱的眼神,触动着他柔嫩的心,成为他最难以忘怀的记忆。 静静地坐在水潭边,于乐无思无想,心神仿佛被淬炼,意识飘飘荡荡无所依凭,却又有着明显的气感拖拽。就这样,于乐仿佛历经一世,又似乎仅是一瞬。 前世的许多记忆从脑海深处泛起,心情激荡之下,于乐继续保持水波不兴的心态。他知道,这次经历是一次顿悟,就看自己能够维持多久。 于乐如同一个翻阅史书的老学究,漠然地翻看着记忆中的一切,还发现了前身内心中的一些隐秘。 慢慢地,他从顿悟中清醒,心中似喜非喜,似乐非乐,只觉精气神仿佛被凝练了一番。 再次看身边这片天地,于乐仿佛看出些不同,又仿佛没有什么不同。 静静地望着水潭,于乐无意识地折断一颗青草在手中把玩。 与小狐的别离,使得他的心境得到荡涤,加深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同感。 ----------------------------------------- 拎着小狐的猎物,于乐慢慢地跑回家。这次他跑的很慢,足足跑了近八十分钟,因为他心中有着挥之不去的失落。 跑到村里,于乐听到邻人三三两两地高声谈论着“诗会”的字样,神情间充满激动和喜悦。 他有些困惑,这些村人并非文艺青年,怎么会对诗会这么感兴趣呢? 和相熟的邻人打着招呼,于乐跑回家。他将小狐的战利品放到厨房。 看到于乐满头是汗,张嘉怡嗔怪道:“先去洗个澡,一会儿一块吃饭。” 突然,她疑惑地看着于乐,问道:“小狐呢?” 也难怪,每次小狐抓到猎物,都会昂首挺胸地跟着于乐来到厨房,蹲在那里等待张嘉怡的夸奖。 张嘉怡自然不吝于夸奖小狐,小狐也甘之如饴。一个老小孩,一个显摆狐,画面很美,让人不忍直视,但一人一狐对这游戏却乐此不疲。 此时,她没有见到小狐,心中自然奇怪。 于乐闻言,黯然说道:“小狐的父母来寻它,它跟着父母走了。” 张嘉怡惋惜的说道:“非常有灵性的小狐呢,真是可惜了。不过小狐能跟着父母总是好的。” 小狐虽喜欢跟张嘉怡逗乐,却很少跟她一起玩,所以小狐的离去,她只是感到惋惜。 此时,于文泉走进厨房。由于他训练于乐的时候,小狐经常在旁边陪伴,所以他深知一人一狐之间的情感。 他安慰于乐道:“虽然你和小狐感情深厚,却无法取代这种亲情。你应该为小狐高兴,而不是伤心难过。” 想起小狐的温顺可爱,于乐有些怅惘,又有些欣慰。 序章 生活,永远都在跟人开玩笑,无论是玩世不恭,还是一本正经。当所有的理想和快乐都被生活湮灭,你才会明白,幻想强.奸生活的你,总是被生活强.奸。 幼时,于乐曾经幻想着自己能像超人一样拯救世界,就像奥特曼打小怪兽,每天吃饭、睡觉、打坏人。 少年时,于乐立志成为大明星,和喜欢的男明星做朋友,和喜欢的女明星谈恋爱,体会不一样的生活。 长大后,他读书、工作、结婚、生子。 曾经的幻想和志向只是回忆时的苦涩,平平淡淡的生活,仿佛才是生活的本真。 于乐三十一岁结婚,婚后的生活很平淡。和大多数人一样,通过辛苦工作养家糊口,渴望在帝京贷款买上一套天价房。 可是他那颗敏感而文艺的心总是在骚动。他总是烦闷生活的一成不变,哀叹自己是蛛网紧裹的飞虫,过着无力挣扎而绝望的人生。 妻子张静是个医生,工作单位距离住处比较远,每天上下班换乘地铁需要三个小时,天天早起晚归。 孩子的出生,成为于乐生活中鲜有的亮色。可是照顾孩子的重担就落在他的肩头。 每天下班,看孩子就成为生活的全部,喂食、擦洗、把屎把尿。爱运动的他再也没有时间去跑步,身体也渐渐富态起来,成为自己都不敢想象的大胖子。 后来,于乐厌倦了这种模式化的生活。 在一个明媚的春日,他拎起背包开始了四处旅行的日子,去过西藏、云南、四川,哪里风景好就去哪。最后他去了甘肃莫高窟。 游玩莫高窟之后,也许是壁画中显示的宗教、神秘、自由刺激了他,于乐总觉得冥冥中有一种召唤。 遵循着召唤,于乐离开行人向沙漠的深处徒步前行,走了三天三夜。 他的嘴唇早已被吮吸得白涨起来,干巴成一道道裂痕和死皮。虽然饥肠辘辘,但捱过了最难受的那一段时间之后,他只感觉浑身发软,却不知道饥饿了。 迷迷糊糊之间,于乐抱怨着:若是我不来莫高窟,不傻乎乎的感受召唤,甘于平淡的生活,也许就不会悄无声息地死在这里了。呵呵,这一生的平淡终因一时的激情而要葬送。 当他将要闭上眼睛时,耳边隐隐约约传来爆炸声。他抬头仰望头顶的天空,太阳照射出炽白炫目的闪光,眼前只是白茫茫的一片。 “砰”的一声,天空中坠落的物体砸在了他的脑袋上。 眼前一黑,他知道生命不是悄无声息的逝去,而是有着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大爆炸为他送行。 第二十六章 诗会消息 于乐说道:“爷爷、奶奶。我知道,跟我在一起,小狐虽然很快乐,但它肯定会思念自己的父母。 况且,我还要回到市里上学。属于山林的小狐,去到都市,一定会不适应的。它的父母能够找到它,并且共同生活在这片山林里,这是它的幸福。” 说完于乐远眺着小狐离去的方向,那是连绵群山的深处。据说里面有各种凶猛的野兽,几乎没有猎人深入到那里。 说话间,张嘉怡端着晚饭,进入和厨房相连的小客厅。 客厅布置比较简洁,有一个储物柜,一张桌子,六把靠背椅子,还有一个长条桌案。 张嘉怡冲着于乐和于文泉喊道:“快进屋吃饭了,有什么话吃完再说。” 于文泉和于乐相视一笑,双双走进了小客厅。 晚餐很丰盛,有于乐爱吃的孜然羊肉、炖野猪排、凉拌莲藕和野菜炒鸡蛋。 闻着热腾腾的饭菜散发的香味,于乐开心地坐好,对张嘉怡说道:“奶奶做的菜,我永远都吃不够!” 看到于乐狼吞虎咽的样子,张嘉怡暗松了一口气,扭头看了眼于文泉,两人相视一笑。 确实,自从于乐落水被救,他的情绪总是有些压抑,仿佛与爷爷奶奶都有些隔阂了,即使他笑的时候,都有种寂寞的感觉。 当时,二老还以为于乐是怨恨自己的父母。在他差点溺水而死时,父母始终没有出现,也未曾打过电话表示丁点的关心。毕竟于乐大多时候生活在爷爷奶奶身边,他的父母对他的关怀和照顾太少。 自从家中多了小狐,于乐的欢笑也多了,与爷爷奶奶的关系也越发地融洽。因此,二老唯恐小狐的离去会带给他心理阴影。 现在,二老看到于乐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伤心,心中俱都宽慰。 于乐心中似有所感,看着爷爷奶奶面容上的笑颜,心中也是安乐。毕竟,心有所安,必然康乐。 吃完饭,于乐好奇地问道:“爷爷,村里人为什么对诗会这么感兴趣啊?” 于文泉闻言,疑惑地问道:“你不记得了,三年一度的联邦中秋诗会正在海选参赛人员,你小时候可立志要争当诗王啊?” 于乐闻言,顿时想起诗会的事情。 华夏联邦已经举办过九十九届中秋诗会,今年正好是第一百届中秋诗会。 每届中秋诗会,八十一州各自选拔出十五名选手参赛,各州诗歌协会出十名选手,另外五名则由各州在社会上进行海选。 想到这里,于乐心中蠢蠢欲动。重活一世,他不想再甘于平淡和富足。 趁着年轻,对于未来,他还有着热情和冲动;趁着年轻,对于理想,他还有一腔热血要抛洒;趁着年轻,对于人生,他想要不一样的活法,哪怕生活中充满荆棘和坎坷。 “爷爷,我想要参加海选。”于乐坚定地说道。 于文泉愣神了,他没想到于乐会说出这样的话。他犹豫地说道:“可是你……” 不等于文泉说下去,于乐打断道:“趁着年轻,借着机会,我想去闯一闯,哪怕会失败!因为我还年轻,所以不怕失败和丢人,就怕胆怯和退缩。” 看着于乐倔强而坚持的眼神,于文泉点头道:“既然你已经决定了,爷爷不会再多说什么。蜀州海选日期为八月一日至八月三日,时间很是紧迫,明天你就不要再去青云村了,直接坐车去蜀锦市吧。” 于乐笑道:“爷爷,不着急。今天才七月三十号,从青山村回来,我直接坐车到蜀锦市就可以了。” 于文泉关切地问道:“你不提前做些准备么?” 于乐笑道:“吟诗诵词有什么可准备的,发情之所起,书心中所思而已。” 于文泉摇头道:“我也不太懂这些,你自己拿主意吧!早点休息,明天还要早起呢!” 于乐点点头道:“好的,爷爷!” 回到房间,于乐没有心情做别的事情,只是呆呆地躺在床上。 前世今生加起来,于乐活过五十余年。现有的生活状态激发起他的颇多感触:既有远离尘世满眼风光的山村闲适生活,也有险象环生于生死之间的搏杀历练。 既有初入这个世界无所适从的隔阂感,也有渐渐逝去的对前世的眷恋。 既有小狐可爱活波灵动有趣的陪伴,也有爷爷奶奶关怀备至无微不至的亲情关怀。 也许,只有这样的世界才是完满的吧! 次日凌晨四点半,于乐醒来。 他抓紧时间洗漱,和爷爷一起坐着王青山的面包车赶往青云村,车里还坐着其他三个人,分别是张迪、徐志远和孟飞。 这个民间乐队有成员十五人,乐队名称为“情绪乐队”。 有爱玩的学校音乐老师,无法参加地下乐队,也于正规乐队无缘,但喜欢音乐,就参加了这个民间乐队,像镇上的初中音乐老师张迪; 有以此谋生的民间艺人,像王青山,作为乐队的组织者,靠接各种活动抽成,偶尔还客串乐队成员; 于文泉和于乐则纯属玩票性质。 之前,于乐也跟着于文泉出过两次活,跟张迪和王青山比较熟,但和徐志远、孟飞则是第一次见面。 毕竟,乐队搭班子素来是谁有空谁去,有时候还不止去一家。 生意好的时候,乐队还要找朋友凑齐四支,甚至五支队伍,五人一组。 乐队的人虽然不属于纯文艺圈,但兴趣爱好很文艺,所以他们都认识于文泉,对他也很尊重,连带着对于乐也很客气。 毕竟于文泉作为联邦国剧界的泰斗人物,身份地位不容小觑。 车内气氛较为融洽,主要是张迪、徐志远和孟飞三人聊着四乡八邻的琐事和传闻,有真有假,就是图个乐呵。 于文泉毕竟年纪大,不可能跟小年轻聊家长里短,所以他一般不说话。 于乐则是带着耳朵不张嘴,听到他们讲的有趣,该乐就乐! 张迪作为一名中学老师,自认和学生打交道比较多,有时爱向于乐打听学习情况。 于乐也捡着蜀锦市高中的趣事说道,逗大家一个乐呵。 开车的班主王青山长期混迹于市井之间,更是插科打诨,一路上也不觉得沉闷,很快就到了青云村。 第二十七章 回蜀锦市 青云村位于云梦山的山腰处,从山下往上看,村子犹如居于云中,且山色青翠之间恍若仙境,云彩有时都能被林色染绿,故老相传称呼为“青云村”。 刚到青云村,大家就感受到,整个村庄都散发着喜庆的气息。 毕竟村庄不大,二百多户人家。外出打工的人也不多,只有十几人。剩下的人世代居住在村子里,谁家有个红白喜事,就是全村的大事。 近十几年来,华夏联邦经济发展迅猛,各州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为农村旧房改造提供资金,分期还款不收利息,十年还清本金即可。 这项政策极大地推动了农民建新房的积极性,促使农村风貌大变样,推动了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青云村的房屋就是近几年翻建的。 新郎名叫姜阳,新娘名叫李娜,两人都是本村的村民。乐队是男方家请来的。 一般而言,六人组的乐队报价八百元钱,便宜不贵而且热闹气派。 姜阳的叔叔在村口接了车子进村,街道两边的墙上贴着喜字。 按照村里的风俗,男方需要带着空花轿绕着村子走一圈,然后才能到女方家门口接亲。乐队一路吹吹打打,好不热闹。 村里的孩子围着迎亲队伍叫着、闹着、跑着、追着,干扰着队伍的行进。 新郎的家人会撒些钢镚还有喜糖,孩子们捡到钱或者糖就不会再闹了。 到了女方家,虽然男方事先给过了礼钱,女方依然会按照规矩再给迎亲的一份红包,五元、十元不等。 这算是额外的收入,乐队也不会干涉,谁拿到就是谁的。于乐也收到一份红包。 迎着新娘上轿,队伍绕着村子一路吹吹打打来到新郎家。 穿着传统的长衫,于乐身材挺拔,面容俊秀,一路上引得小媳妇、大闺女上下其手,大占便宜,甚至还言语挑逗。 于乐也不着恼,间歇时趁机反击,逗得这些小媳妇、大闺女红霞满面。若非于乐还有正事,说不定就能钻麦秸垛了。 新郎家是一个大院子,院内院外摆了二十多桌宴席。喜宴找的是做流水席的厨子,在院子的东南角搭建灶台,上有顶棚遮挡雨水和阳光。 于乐等人围着一张桌子,桌上有花生、瓜子、糖还有茶水,他们需要吹吹打打折腾一上午,偶尔得闲就喝点水润润嘴唇,直到开宴才算是忙碌完。 婚礼专门邀请了婚庆主持人,新郎新娘在主持人的引导下,致辞、交换戒指、跪谢父母等,仪式中西结合,井然有条。 还有几个年轻人闹婚,捉弄着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显得热热闹闹、红红火火,图得就是个喜庆。 待到婚礼结束,于乐等人坐在专门备着的酒席上。菜样不多,有肉有酒有烟,管饱管够。 吹了一上午的唢呐,于乐的嘴唇都有些发白了。虽然经常抽空喝水,但是顶不住长时间吹奏。 吃饭上,于乐还真没亏欠着肚子。长期练武使得他的胃口很好,逮着肉菜猛吃,也不见停筷子。 其他人则是以喝水或者喝酒为主,稍微垫垫肚子就不大吃了。只有三十来岁的张迪,还能在吃饭和于乐拼一拼。 吃完饭,他们跟主家打声招呼,接过礼金就打算回家。毕竟大家都忙活一上午,根本没有闲逛的心情,年纪大点的连话都不想说,精神上都很疲惫。 大家坐在车上歇着,王青山继续开车往回走。坐车上没多大会儿,于乐犯困就睡着了。 王青山需要将大家都送到家门口。没办法,作为司机,他还占着一份钱呢! 回到家中,已经是下午三点。于乐在车上睡了一路,下了车倒是精力充沛。于文泉则不然,毕竟他年龄大了,在车上颠腾来颠腾去,也睡不好。 红包里塞了五块钱,加上王青山给的一百元劳务费,也就是一百零五块。钱不多,只图个乐呵。 于乐看到于文泉有些困倦,就说道:“爷爷,一会儿我就坐车回蜀锦市,您先回屋休息吧。我到那边就跟您和奶奶打电话。” 于文泉确实有些累了,嘱托了于乐几句,就回屋休息了。 于乐收拾了几本书和几件衣服,拉着行李箱,跟奶奶打了声招呼,准备搭乘村人的车子去蜀锦市。 张嘉怡也只是嘱咐于乐几句,将他送到家门口,就照顾于文泉去了。毕竟于乐经常搭乘村民的车去上学,倒也不需要注意什么。 村民李大力是蜀锦市的出租车司机,昨晚接到于文泉包车的电话,不到下午两点就回到了青山村。 坐上出租车,李大力跟于乐寒暄了几句,就启动车子驶向蜀锦市。 青山村距离蜀锦市大约两个小时的路程,主要是因为山路难行的缘故。 于乐有一搭没一搭的陪着李大力闲聊,听着他闲话蜀锦市的各种小道消息,倒也不会乏闷。 进入蜀锦市区,李大力询问道:“小乐,你打算去哪啊?” 于乐想了想,有些茫然。暑假期间,学校宿舍都关着门,不可能回宿舍住。难道要住宾馆么? 猛然间,他想到了一处地方——流云别院六十号院。 两年前,前身考上蜀锦市第一高级中学,他的父母于正清和田梦随即购置了这套房产,供他居住。 只是前身和父母之间有心结,关系较为疏远,所以他并没有接受父母的好意,反而是住进了学校宿舍。 对于此时的于乐来说,心结是前身的事情,与他无关。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他自然不会推脱。 随即,于乐说道:“去流云别院六十号院。” 李大力闻言,很是羡慕地问道:“你们家在流云别院置房了?” 两世为人,于乐自然不会招红眼。他答道:“是亲戚家的房子,我也是第一次入住。” 李大力“喔”了一声,然后介绍道:“流云别院建成以来,一直是蜀锦市高房价的标杆。你亲戚可真有钱啊?” 听到李大力羡慕的语气,于乐不以为然地笑道:“再有钱也不是自己的。踏踏实实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第二十八章 酒店冲突 于乐从车上取下行李箱,和李大力挥手再见。 看着出租车走远,他从包中取出钥匙串,上面有个微型的电子遥控器。摁下按钮,别墅大门打开。 看到干净整洁的院落,于乐有些惊讶。不会吧,难道老爸老妈回来了? 走进室内,他发现所有的家具上都蒙着一层罩布,并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 他很好奇,房间和院落为什么会如此整洁? 拿起电话,他拨打刚才在大门口索要的门卫电话。 电话铃响起,很快就被接通。 于乐问道:“我是六十号别墅业主的儿子,我想问一下,平时别墅里有人住么?” 门卫有种太阳了狗的感觉,有没有人住,你房主不清楚么?居然要问门卫。 他有些迷糊地问道:“请问您是什么意思呢?” 于乐解释道:“我看院子和房间都很干净,不知道原因,所以想问清楚。” 门卫想了想,翻看记录后答道:“六十号别墅定期有保洁打扫。” 于乐“哦”了一声,又问道:“别墅区内有饭店么?” 门卫立刻答道:“距离您别墅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流云饭店,您可以去那里用餐。” 于乐闻言,详细地询问了流云饭店的地点,然后道声谢,这才挂断电话。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于乐都是第一次入住这栋别墅,因此,他将行李箱放在客厅,开始四处溜达熟悉房间格局。 中西合璧式的装修风格,使得别墅客厅的风格古典美观,既有红木雕窗和圆形拱门相隔,又有着雍容华贵的现代风范。 室内摆设艺术气息浓厚,大多是父母出国游历时购买的街头艺术家的油画,还有一些别具风情的民族乐器以及各种雕塑或瓷器。 于乐并不清楚别墅的具体面积,室内布局是七室三厅六卫,南北朝向,楼高三层,楼东南侧有游泳池。 一楼主要是大厅,设有小健身房,里面有几种健身器材。还有一间卧室,适宜老年人居住。 客厅东侧落地窗前,摆放着一架长近三米的华美钢琴,形态仿佛天鹅般展翅欲飞。 二楼有三间卧室,东头卧室有内设卫生间;西头二间客房,共用二楼客厅旁的卫生间。 三楼有三间卧室,都内设有卫生间。于乐选择居住在二楼东侧的房间。 将行李箱放进二楼卧室,于乐看到天色已晚,决定先去饭店吃饭。 走出别墅,按照门卫的指点,他来到了别墅区里的流云饭店,一路走来,认真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坐出租车时,李大力曾介绍道:“流云别墅区共建有六百二十栋别墅,名为流云别院,是蜀锦市第一位的高档住宅区,其中最深处的别墅,由于靠近湖岸的缘故,价格比最外面的别墅高50%。” 当时于乐还颇为咋舌,可是看了一圈之后,他又释然。从别墅的外观和风格来看,确实值这个价钱。 一名服务员笔挺地站在饭店门外,看到贾斯丁穿着一件体恤衫、一条短裤和一双杂牌运动鞋,全身衣物价格不足一百元时,他犹豫着开门还是不开门。 看着服务员满脸纠结的表情,于乐心中很是不爽。 他生气地说道:“看什么呢,还不开门?难道你们饭店今天不营业?” 服务员自然不敢明言。难道他能说你穿的太次,我们店不欢迎你?既然不敢拦客,他就只能放行。 他在心中暗忖道:“哼!不识好歹,就凭你这一身,吃得起饭么?进去也得给我灰溜溜的滚出来。” 这时,旁边驶来三辆豪华汽车,纷纷划出一道弧线停了下来。其中一辆汽车更是嚣张地停在于乐的身旁。 于乐一动不动恍若未觉。 车里走出一位穿着时尚的年轻人,一身名牌服装,还故意露出手腕上的名表,一副暴发户的模样。 年轻人名叫彭天,父亲是蜀锦市政府的领导,母亲经营着一家房地产公司,家里相当有钱。 彭天和于乐都是蜀锦市第一高级中学的学生,于乐是实验一班的学生,彭天是绩优二班的学生。 彭天的学习成绩很差,走后门进了一高。因为他父亲的关系,还被塞进了绩优班。 他走到于乐面前,傲气地说道:“呵,这不是于乐么!怎么,饭店服务员不让进啊!瞧你穿这一身,全是地摊货,到这么高档的酒店,你付得起饭钱么?” 于乐看着彭天,平静地说道:“彭公子,还没吃饭呢,你就撑着了?是不是屁多憋的,那也不能在公众场合下屁话连连啊!” 彭天最不忿于乐平静淡然的表情,使得他每次的挑衅都如同小丑一样可笑,更不要说于乐尖酸刻薄的话语。 这时,其他两辆车上走下四名年轻人——两男两女,来到于乐的面前。 两名男子都是二十多岁,一个留着飞机头,头发染成了紫色,左耳上带着耳环。另一个留着毛碎,前额还有一排刘海,类似前世动漫人物流川枫的发型。 一名女孩抹着浓妆异彩,大约二十多岁,看着像只花蝴蝶。嘴唇涂着诱人的玫瑰色,身材很是火爆,小细腰、34D胸围,略显肥大的臀部,尽显诱惑,挽着飞机头男子。 另一个女孩十六七岁,长相清纯,肤色白嫩,穿着连衣裙,身材初现规模,有种清水芙蓉的感觉。她是于乐的同班同学,名叫刘诗玲。 两人在学校见面经常打招呼,不过前身不爱交际,不怎么和女孩子交往,所以两人关系一般。 刘诗玲惊喜地喊道:“于乐,你也来这吃饭啊?” 那两名男子本想教训于乐,看到刘诗玲和他认识,就站到了一旁。 于乐微笑道:“诗玲,你也来吃饭啊?” 彭天插话道:“嘿,小子,诗玲是你叫的么?” 刘诗玲很是反感彭天,她生气地说道:“彭天,我们没那么熟,请叫我全名。诗玲是你叫的么?” 彭天感觉自己大失脸面,也不理会其他人,怒气冲冲地走进酒店。 第二十九章约会诗玲 刘诗玲也不理会彭天,微笑着询问于乐道:“你也住在这个小区么?” 于乐想了想说道:“以前我住学校宿舍。明年就要联考了,我就想着搬过来住,毕竟这里环境不错。” (联考相当于高考,是华夏联邦大学的招生方式。) 刘诗玲高兴地说道:“那以后我可以去找你玩么?” 于乐含笑道:“美女登门,蓬荜生辉啊!当然欢迎了。” 刘诗玲对碎发男说道:“表哥,你们先进去点菜,我待会儿就进去。” 碎发男点点头,然后领着另外二人走进酒店。 看到同伴都进酒店了,刘诗玲解释道:“彭天这人真的好烦的,我都不理他,他还要缠着我,跟个苍蝇似的。” 于乐笑笑,也没有说话。 刘诗玲看到于乐不以为意,咬了咬嘴唇,问道:“要不,你跟我们一起吃吧?” 于乐笑道:“那这顿饭吃着多难受啊!” 刘诗玲失望地问道:“那你明天有什么安排么?” 于乐答道:“我想去理发,头发太长了。” 刘诗玲端详了片刻,说道:“头发长点显得特别忧郁懒散,不过很帅哟!” 看着刘诗玲花痴的表情,于乐终于明白刘诗玲为什么老拉着他聊天了,原来是喜欢自己。 怪不得记忆里在学校碰上自己时,她总是要聊上几句呢! 于乐很是谦虚地说道:“一般一般,全国第三。” 听到于乐大言不惭的话,刘诗玲笑得眼角溅泪。 于乐也没料到,前世烂大街的话居然有如此笑果,他心中很爽。 听着刘诗玲银铃般的笑声,于乐示意服务员拉开酒店门,趁机牵着她的手走进酒店。他可不想饿着肚子站在酒店门口傻聊。 进入酒店,于乐松开了刘诗玲的小手。而刘诗玲则俏脸通红,低着头不言语。 等在包厢外的彭天看到二人牵手手已是恨得咬牙,此时再看到刘诗玲娇羞的神态,肺都要气炸了。 彭天不断地告诫自己:忍住,忍住,忍住! 可是,自名为天之骄子的他,又如何能忍下这口气。 彭天想要爆发,冲上前吊打于乐。可是比较下两人的体型,他无奈地冷哼一声,在心中寻思道:小子,等着瞧,我一定会找人教训你的! 看着远处包厢外彭天的表情,于乐觉得,如果在他头上做上“火冒三丈”的特效,一定会非常讨喜。 不过,于乐真的饿了。他没有心思玩暧昧,就对低头不语的刘诗玲说道:“明天上午我们一起去商业街逛逛吧,我顺便去理个发。” 刘诗玲闻言,惊喜之色溢于言表。 她忙不及地答道:“真的,那我们说定了。”说完,她转身就要离开。 于乐伸手抓住刘诗玲的胳膊,裸露在外的肌肤滑腻冰凉,摸着很舒服。 不过,于乐并不是为了占便宜。他笑着问道:“你准备怎么找我啊?” 刘诗玲这才恍然大悟,发现自己欣喜之下,居然忘记了要联系方式。这要是分开了,明天的约会不就黄了! 刘诗玲期期艾艾的说道:“我有点……有点着急了。” 于乐说道:“没事,这不是还没离开么!我住在六十号别墅,明天九点我们出发吧!” 刘诗玲重复了一遍时间和地址,这才说道:“这次我记下了。”说完,她还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目送刘诗玲走进包厢,于乐在大厅点了两个菜一碗米饭,要了杯白开水。 吃完饭,于乐沿着来路回到了六十号院,他想早点休息,明天早晨可以早起做运动。 ——————————————————— 清晨,阳光调皮地从未拉严实的窗帘缝隙中钻进屋内,一道光芒恰巧照射在于乐的脸上,使得熟睡的他有些不满。 他翻了个身,用空调被蒙上头,准备继续睡觉。 过了半晌,他猛然坐起,被子从头部滑落到腰间。 睡眼惺忪地环顾四周的环境,于乐这才醒悟,他已经不在青山村,而是住到父母购置的别墅里。 拉开窗帘,刺目的阳光仿佛满溢天空,此时更是不要钱的泼洒下来,晃花了于乐的双眼。 他去卫生间洗漱完毕,才想起今天上午还要去理发。 打开行李箱,于乐将里面的衣物都挂在衣柜里,然后取出一套休闲衣裤穿在身上。 下楼来到一楼大厅,于乐坐到钢琴旁,回想脑海中有关钢琴的乐理知识,试着弹奏起乐曲。 这首曲子的名字叫《手拉手一起爱》,曲调活泼俏皮,难度也不高。 刚弹完曲子,于乐就听到门铃声响起。他按动电子钥匙打开大门,看到刘诗玲走了进来。 刘诗玲好奇地打量着于乐家的环境,却看到于乐正站在房门外看着她。 此时的于乐,不再是昨晚T恤衫、短裤和运动鞋的装扮,也不同于他在学校的校服装扮,而是穿着得体的休闲衣裤。 略显紧绷的休闲衬衣衬托着于乐强健的体魄,刘诗玲打量了一番之后,俏脸微红。 羞涩轻笑,刘诗玲突然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单独到异性家中。 于乐笑着招呼道:“诗玲,进屋喝杯水吧,天气有些闷热呢!” 刘诗玲走进房间,屋内没有开空调,比外面显得阴凉。 喝口凉白开,润了下嗓子,刘诗玲道:“今天上午都有什么安排啊?” 于乐想了想道:“我去理发,你呢,有什么安排?” 刘诗玲说道:“我想去买几件衣服。” 她心中寻思着,这么难得的机会,怎能不多待一会儿呢。 于乐笑道:“好呀,诗玲这么漂亮,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我是有眼福了!” 刘诗玲羞涩地说道:“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啊!” 于乐打趣道:“应该说,我所形容的不及你的万分之一。” 听到于乐的赞美,刘诗玲心里美滋滋。她没想到,一个多月不见,于乐仿佛变了个人似得,说话完全不似过去,不咸不淡、不冷不热。 于乐安排道:“我先陪你买衣服,买完衣服你再陪我理发,怎么样?” 刘诗玲开心地点点头,从于乐的安排中可以看出,他把自己放在了首位,这让她感觉很舒服。 见刘诗玲同意自己的安排,于乐打电话给出租车公司,叫了一辆车。 然后他对刘诗玲说道:“我叫了辆出租车,一会儿就过来,你先在屋里坐会。” 刘诗玲也不答话,在屋子里四处走动参观。当她看到钢琴时,欢喜地问道:“刚才我在门外听到钢琴曲的声音,是你弹的么?” 于乐点头答道:“是啊。水平有限,弹得不好!” 刘诗玲说道:“你能给我演奏一曲么?” 看着刘诗玲祈求的眼神,于乐没奈何。他的心太软,不懂得拒绝,只好再弹一遍《手拉手一起爱》。 你问为什么?那还不简单,示爱呗! 错,这首曲子于乐刚弹过,比较熟,不容易出错,如此而已。 第三十章 逗比于乐 刘诗玲却不是这么想。 她半个小时前就到了,看时间还早,没好意思按门铃,愣是站在门口等着。听到于乐弹完钢琴,她才按响门铃。 此时,当她坐在房间里再次聆听这首曲子,不禁想起昨晚于乐牵着她的手进入酒店的情景,误以为于乐在向她示爱。 刘诗玲心中羞涩不已,又掺杂着一丝喜悦。她对于乐早有好感,可惜他之前就像榆木疙瘩,一点都不解情怀。 如今,看到于乐像变了个人似得,她心中又有点患得患失,不知如何是好!唯恐自己会错了意,那岂不是很尴尬、没面子。 在这种既欢喜又犹疑的心情中,刘诗玲听完了这首曲子。 弹完曲子,于乐看到魂游天外的刘诗玲,有些不明状况。 也没打断刘诗玲的思绪,他站起身为刘诗玲续了杯水。 听到倒水声,刘诗玲才反应过来,自己有点失态。想要解释,却又不知道说什么。 “叮铃铃!”电话铃声响起。 于乐拿起话筒,原来是门卫打来电话,询问房主是否叫过车。 于乐确认后,换了双休闲皮鞋,和刘诗玲出了别墅。 走到别墅门前,司机已经停好了车,于乐和刘诗玲一起坐在后座。 于乐说道:“师傅,去商业街。” 司机点头道:“好嘞!” 于乐问刘诗玲道:“假期你去哪玩了?” 刘诗玲摇头道:“哪也没去,上英语培训班了。” 于乐疑惑地问道:“你的英语成绩很不错啊,怎么还上培训班啊?” 刘诗玲神色间闪过一丝黯然,又笑着说道:“口语说的少,快成哑巴英语了。” 听到哑巴英语这个词,让于乐莫名的感到亲切。他上辈子英语六级都过了,却说不好口语。 于乐自嘲道:“若是不出国,又不从事涉外工作,学外语纯属浪费时间。” 刘诗玲惊讶地看着于乐,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概。 于乐猛然惊醒,意识到他的情绪不太对。 没办法,上辈子他工作近十年,一句英语都没用到,却要在学校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学习,真是奇葩的教育思维! 他急忙解释道:“老祖宗不是说过么: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有需求的学习才有动力,没有需求的学习就是浪费时间。” 说到这里,他猛然意识到不对,看着刘诗玲道:“你学习口语,不会是为了出国玩吧?” 刘诗玲强笑道:“只是兴趣而已。” 看到刘诗玲不愿多说,于乐转移话题道:“中午一起吃饭吧?” 刘诗玲开玩笑道:“你是在邀请我么?” 于乐转过身子正对着刘诗玲,将右手放在心口,微微躬身道:“美丽的公主,您的骑士荣幸地邀请您共进午餐?” 看着于乐的表演,刘诗玲憋住笑,清了下喉咙道:“鉴于你的诚意,我恩准了!” 两人在车上说说笑笑,半个小时的车程很快就结束了。 付完车费,于乐劝住正要拉车门的刘诗玲,摇了摇头道:“公主,请让您的骑士为您打开车门!” 看到于乐逗笑的一面,刘诗玲心中的阴郁一扫而光。 于乐屁颠颠地走到刘诗玲的车门旁,拉开车门,躬身说道:“公主,请下车!” 由于于乐并没有刻意地压低声音,旁边的行人很是诧异地盯着出租车,想要一睹“公主”的容颜。 感觉到车外行人的目光,刘诗玲脸上刷的红霞满面。 她强忍羞意,故作镇定地走出出租车,白了将手护在车门上方的于乐一眼。 于乐伸出右臂,示意刘诗玲将手搭在自己的手臂上。 行人看到车里走出来一位漂亮的小姑娘,并没有穿着华美的公主服,这才意识到是自己想多了。 公主怎么会坐出租车呢?这纯粹只是情侣间的玩笑而已。 待众人的目光散去,刘诗玲搭在于乐前臂的手一提一扭。 “嘶!”于乐吸了口冷气,他一脸无辜,哀怨地看着刘诗龄。 刘诗玲低声说道:“刚才你让我在众人面前出丑,这是报复。” 于乐激动地说道:“无论你怎么报复我,你都是我心中的公主,我永运都是你的骑士!” 听到于乐的话剧式的口吻,众人纷纷注视过来。 刘诗玲面色羞红,拉着于乐躲进旁边的一家服装店,抱怨地说道:“你这样说话好奇怪啊!路人会把我们当作神经病的。” 于乐知道,适度地玩笑可以增进情谊,过度了就会引起反感。 他保证道:“刚才入戏太深,我已经调整好了,咱们去选衣服吧!” 刘诗玲白了于乐一眼,这话也太不靠谱了。入戏太深,你真当自已是演员啊! 于乐笑嘻嘻地跟着刘诗玲,逛了几家女装店,接着又走进一家欧洲女装名牌店,店名叫“奇诺”。店里的女装偏清新风,适合非性感女郎。 看到店内的沙发椅,于乐顺势坐下,对刘诗玲说道:“美女,去吧,尽情采购吧!我从精神上支持你。” 刘诗玲被于乐的怪话逗笑,可爱地挥着小拳头说道:“选好后,你帮我看看合不合适。” 于乐欣然提议道:“那我们去买内衣吧!” 刘诗玲闻言,顿时惊呆。 太猥琐、太下流了!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自己,这还是稳重沉闷的于乐么? 在刘诗玲的印象里,她每次见到于乐,都想多聊会儿。可是看到于乐平静淡然的样子,她又不知道说什么,只好打声招呼各自离去。 然而,短短二个小时的相处,打破了她对于乐的固有认知,发现了于乐的另外一面:风趣、幽默、无下限。 其实,她不知道,于乐的身体里住着一位饱受地球逗比文化熏陶的穷逗比。 刘诗龄红着脸嗔骂道:“臭流氓!”说完,她转身就跑开了。 对于刘诗玲的笑骂,于乐丝毫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舒爽地伸了个懒腰,看了会刘诗龄选衣服,随即就开始闭目养神。 不一会儿,于乐感觉有人拽他的衣服,睁开眼睛,看到刘诗龄穿着一件公主裙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 刘诗龄红着脸问道:“这件裙子好看么?” 第三十一章 风情迎宾 于乐站起身,绕着刘诗玲转了一圈,笑着说道:“恩,可爱公主系。再戴顶水晶王冠,就更完美了。你若是穿这身裙装去学校,全校的男生都愿意跪地做你的守护骑士了。” 听到于乐的赞美,刘诗玲心中窃喜不已,俏脸红扑扑地,更显可爱。 她试穿这件裙子,只是想让于乐看,才不会穿到学校,让同学指指点点,那她还不被烦死啊! 刘诗玲挑选衣服很有眼光,搭配着穿,既显青春活泼,又显少女可爱,偶尔还略显少女的青涩气息,让于乐大饱眼福。 她换着花样穿,于乐语不重复的夸。两人是乐此不疲。 服务员算是看明白了,小姑娘就是来这换着法子让男朋友夸得,心里顿失殷勤的热情。 看着美丽、清纯、俏皮、可爱的刘诗玲,视觉效果虽然不具备写真集图片的香艳和诱惑,但是清音、体软、易推倒的萝莉风格,让于乐的“大叔心”蠢蠢欲动。 指着公主裙、制服装和几件裙装,他大方地说道:“这六件,我们要了,其他的就算了。” 刘诗玲意犹未尽地说道:“我还有好几件衣服没有试穿呢?” 旁边的女服务员直翻白眼,她在心中腹诽道:想听男朋友的甜言蜜语,也不要在公众场合,当众虐单身大龄女青年啊!心伤不起啊! 尤其是男青年买衣服的豪气,更是让她对刘诗玲暗中嫉妒不已:优质男居然被幼稚女捕获,这让成熟女何处觅食啊! 于乐解释道:“这几件衣服,你穿着特别好看,算我送你的。其他款式的衣服下次再试,我可还没理发呢?” 刘诗玲这才吐吐舌头,俏皮地说道:“我都忘记了。” 于乐一副被打败的模样,让刘诗玲又是一阵娇笑。 于乐拿出一张华夏联邦银行的白金卡,递给女服务员道:“刷卡,没有密码。” 接过白金卡,于乐在女服务员心中的形象更加高大,优质男已经不足以形容于乐,只有钻石男才配得上这张白金卡啊! 她殷勤地引导着于乐来到收银台,待于乐确认数额后,刷卡付账。 付完帐,女服务员帮助于乐拎着购物袋,送他们到服装店门口,满脸甜笑道:“欢迎您的下次光临!” 于乐接过手提袋,冲她点头微笑,表示感谢。 看到女服务员殷勤的表现,刘诗玲主动挽着于乐的胳膊,宣示着主权归属。 女服务员对此视而不见,殷勤不改,眼中根本没有刘诗玲的存在,让她郁闷不已。 于乐对刘诗玲称赞道:“这家店服务员真热情,下次我们还来这买衣服吧!” 刘诗玲没好气地说道:“我再也不想来这家店了,这几件衣服我都不想要了。” 看到刘诗龄情绪不佳,于乐吃惊地问道:“刚才你还高高兴兴,怎么突然就不开心了?” 刘诗玲嘟囔道:“服务员一脸狐媚相,看着让人心烦!” 狐媚相,于乐有些不解。女服务员除了下巴有点尖,还真没看出狐媚味。 刘诗玲自然没说实话。刚才她在心中对比了下,除了青春和美丽,身材上输分太多。胸小不够挺,臀部不够圆翘,总而言之,青涩没味道。 这让她心中产生了挫败感,盼着自己赶快长大。 于乐猜不透刘诗玲的心思,转移话题道:“附近哪个理发店手艺好啊?” 刘诗玲闻言,瞬间忘记了心中的不快。毕竟,生气只是少女心性,看不得其他女子的殷勤,来得快去得也快。 她四处留心查看,发现左前方有一家门脸气派的发型设计中心,遂领着于乐走了过去。 刚走到门口,站在里侧的女服务员推开玻璃门,弯腰鞠躬道:“先生、女士,欢迎光临!” 于乐走在前面,顺着她弯腰的身形瞟去,低开制服衣领露出两抹浑圆。这哪里是迎宾啊,简直都成色诱了! 老板真猥琐、有创意,于乐很是喜欢。 于乐聚焦了两秒,凭借超强的定力和高尚的心性,赶紧收回眼神。 毕竟,身旁站着美女,若是被发现他猥琐的举动,岂不是惹得美女不快!这种蠢事,于乐自然不会干。 站在于乐身侧,刘诗玲也看到女迎宾胸前的风景,心中先是自卑,更多是诋毁。 出行不利,今天为什么会流行狐狸精呢? 想到这,她扭头看向于乐,发现他目光平视,眼神并没有往迎宾员的衣领里钻,心中怒气稍平。 留意到刘诗玲的动作和眼神,于乐心中偷乐道:哼,想要抓我现行,不可能。我这眼速,扫过整个球面,用时绝对不超过0.000001秒。 漂亮的女迎宾直起身形问道:“请问二位需要什么服务?” 看到女迎宾漂亮的脸蛋,于乐心中暗自惋惜。这形象,做模特都绰绰有余,做迎宾有些屈才啊! 不过,他看到刘诗玲面色不愉,知道她嫌弃女迎宾的风情,快速答道:“我剪发,旁边的女士是陪我来的。” 女迎宾再次鞠躬道:“先生、女士,请随我来。” 说完,她领着于乐和刘诗玲进入里间。 于乐趁机再次鉴定了一次,心中大赞:真材实料果然不惧火眼金睛。 女迎宾将于乐的要求跟主管介绍,主管为于乐指定了一名技师。 这时,刘诗玲突然说道:“我想修下边,顺便做个护发保养吧!” 说完,她笑着对于乐解释道:“干等无聊,我也做个头发。” 于乐点头道:“恩,正好消磨时间。” 看到于乐二人都安排妥当,女服务员又回到了门口。 于乐对发型没有特殊要求,在技师精剪的条件下,也只用了半个小时。 理完发,于乐看到刘诗玲还在做头发,只好坐着等待。 旁边服务生捧来几本时尚杂志,供于乐消遣。 于乐对时尚无感,坐了会儿,实在无聊。跟刘诗玲打声招呼,商量好时间,准备出去转转。 走到门口,那位真材实料的女迎宾第三次鞠躬说道:“谢谢光临!祝您愉快!” 第三十二章 人生志向 趁着女迎宾抬头的时机,于乐对她小声说道:“姐姐,我看你衣服里塞了两球,借我玩一个呗?” 女迎宾怒咬银牙。球,衣服里塞了两球,臭流氓,你才衣服里塞球呢!不对,你是裤裆里塞黄泥粑粑。 这时,于乐看到女迎宾胸前铭牌上写着她的名字——黄雅莉。 这么高的颜值,若是请回家,穿这身站在门口,每天进出门给自己鞠个躬,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享受啊! 好吧,我承认,穷diao丝的偷窥心理,自己是深入骨髓! 什么,为什么不办了她?好怂? 拜托,吃掉后,谁还愿意看鞠躬间那一抹风情? 此时,黄雅莉怒气难平,胸部急剧起伏,晃花了于乐的眼睛。 过了半晌,她强抑制住愤怒,心中暗道:“小样,一会儿让你喝老娘的洗脚水。” 她冲着于乐媚笑道:“小弟弟,你真想玩啊?” 看到黄雅莉转怒为笑,于乐心中顿时警觉起来。因为他记得某本书中提到:漂亮的女人冲你笑,不是图你的钱,就是想玩弄你的身心! 什么?为什么不是爱上我? 拜托,我可没有这么自恋!让一个对自己咬牙切齿的漂亮女人,瞬间喜欢上自己,醒醒吧,少年,别做白日梦了! 做白日梦,伤神;做春梦,伤身啊! 于乐眼珠一转,小样,我还治不了你!哼哼! 于是,他猥琐地笑道:“哎,大妈,你真以为我不知道那是胸啊?哼!想要色诱我啊,没门!”说完,他一溜烟地跑了。 据说,暴怒的女人如同暴龙。想起他刚才的猥琐,于乐心中不寒而栗。捅了马蜂窝,当然要快速闪人。 黄雅莉银牙欲碎。这个小流氓,真是无耻! 姑娘我容易么?长得漂亮又不是我的错。拒绝了老板的潜规则,却被安排当迎宾员,还要穿这么暴露的衣服。 可是,家里急需用钱,她一时半会又没有办法。否则,她早把工作服扔老板脸上了! 黄雅莉心中算是恨上了于乐。她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少女,居然被称做大妈?而且对方还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天呀!她这辈子都没想过会有一天被人叫大妈! ------------------------------------------- 店外二百米处,于乐喘着气。 想到刚才的对话,他觉得玩笑开得过火。可是,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邪火,让他如此猥琐。难道是黄雅莉风情太盛,少男之心不安分的缘故? 想不明白的事情,于乐不愿意多想。 走在商业街上,他无趣地打量着四周,心中有些茫然。 他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宅男属性也跟着穿越了。站在大街上,他最想做的居然是回家,而不是看穿着清凉的美女。 “咦!”于乐看到一家书店,终于提起了半分兴趣。因为他的理想是征服星辰大海。哦,不,是做一个地球文化传播者。若是连华夏联邦的文化都不了解,抄袭穿帮怎么办? 走进书店,于乐闲翻起青春校园小说,因为他计划的第一部书是仿制《三重门》。事实上,他是想抄袭的。 可是他只读过一遍原版,根本无法回忆起原书的具体内容,想抄不能啊! 这时,他有些羡慕前世网络小说中的穿越前辈,手指一动,轻轻松松地就名利双收,而他呢,不仅要动手,还要动脑。 穿越比穿越,气死不带金手指的穿越啊! 写书,他是认真的。在这个没有盗版的国度里,还有什么比写作更挣钱! 想想《哈利波特》的作者罗琳,曾因穷困潦倒,一度想要自杀的单身母亲,现在呢,身价数十亿美元。据说,《哈利?波特》带动的经济规模达2000亿美元。 若是能够写出《哈利?波特》,想到这里,于乐的心一热。可转瞬,他就知道是不可能的。 金手指——我恨你! 你是如此的残忍,居然不垂青于我,让我孤身在这陌生的世界里拼搏,宝宝很心酸、很难过! 哎!实在不行,那就做个诗人吧!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也是,作家好像都是宅男和闷骚,诗人才是人生的赢家。 想想歌德,九十多岁还在追求十六七岁的小女孩,虽然被拒绝了。不过,那个女孩真理智。 再想想中国古代的那些文人墨客,狎妓是常事,有权有钱的更是妻妾成群。 无论如何,自己的选择空间很大。若是成为不了一个伟大的作家,名利双收;那就做一名风流的诗人,眠花宿柳吧! “啪!”书本落地的声音惊醒了于乐的美梦。 抬眼望去,于乐发现是一个衣着朴素的小姑娘,正在踮起脚尖,想把书塞到头顶的书架上。刚才可能就是没放好,书掉在了地上。 于乐走过去,温和地问道:“小妹妹,你是想把书放在这里么?” 小姑娘吓了一跳,忙说道:“不用了,谢谢大哥哥!” 于乐看到受惊吓的小姑娘,有些不解。他不明白,自己这么英俊潇洒帅气迷人,小姑娘为什么会怕他呢? 看到于乐发呆的样子,小姑娘小心翼翼地说道:“大哥哥,你真的愿意帮我?” 于乐点头道:“不就是把书放到书架上么?没问题。” 说完,他发扬乐于助人的精神,将书放回到原处。 小姑娘开心地说道:“谢谢大哥哥。” 于乐摆摆手道:“举手之劳,不用客气。” 小姑娘有点踌躇的模样,欲言又止。 于乐看到她这副模样,遂问道:“怎么了,小妹妹?” 小姑娘仿佛下了决心,她咬牙说道:“哥哥,你人真好!刚才我看你脸色通红,嘴里嘟嘟囔囔说着什么,把我吓了一跳。哥哥,你是不是有病啊?” 于乐愕然,有病?好像自己刚帮过小姑娘,怎么会被骂有病呢?这小姑娘也太白眼狼了吧! 可是,看到小姑娘眼中流露出的真诚关切,于乐又感觉不像是骂他。 面色潮红,嘴里嘟嘟囔囔,这不是形容神经病的么?自己刚才干嘛了呢? 哦,我知道了。估计是自己做白日梦,太happy!吓到小姑娘了。 第三十三章 莫名艳遇 于乐有点脸红,他解释道:“刚才哥哥正在想事情,过于激动了。” 小姑娘闻言,笑道:“那哥哥下回可千万别这样了,怪吓人的!大哥哥,我先走了。” 看着小姑娘蹦蹦跳跳的背影,于乐傻眼了。他居然被小女孩说教了。 不过,小姑娘的话也提醒了于乐。他可不想被人当做精神病,所以还是认真地看书吧! 于乐并不打算盲目写书,他想观察下青春校园类书籍的市场,以及同类型小说的水平。 他可不想,辛辛苦苦地写出来一本书,却发现市场太小、不符合年轻人的口味、水平太差,造成滞销,那就歇菜了。 翻看了几本青春文学书后,他发现这些书内容尽是些情情爱爱的,缺乏像《三重门》这种语言犀利、讽刺辛辣,且幽默诙谐的书。 前世有些假模假式的教育家批评《三重门》给读者的视角是灰色的或黑色的,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有消极影响,让他们的世界观偏离。 于乐当时就想喷他们一脸。这些评语,简直是教育家的无病呻吟。 什么写的灰暗、黑色视角,社会上那么多小学生、中学生、高中生因为学习成绩和请家长,每年死了多少人,又有多少离家出走的。 这些教育家想不出解决现实问题的办法,却指责别人反映现实的做法,真是太自以为是! 《三重门》揭露出教育的真实,本能为教育的进步提供一份助力。 可那些教育家们语重心长的说要光明、要光明、要光明,有本事你打造一个理想的乌托邦,把所有人都迁徙进去,与世隔绝,自我发展。 否则,只要你与世界沟通,你永远都不可能靠着吸纯氧活的更好,反而在社会的大潮中,最先溺死的就是受这种教育的人。 于乐考究了片刻,结合华夏联邦的国情、文化和制度等因素,发现应试教育生命力真顽强,无处不生长。 同时,应试教育反映出的问题也是大同小异,所以《三重门》这种类型的书,不至于水土不服,书中嘲讽、挖苦的力度也不会弱于前世。 他认为《三重门》把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展开来,体现了学生式的思考、困惑和梦想,比市面上的青春小说所体现的无病呻吟强多了。 想到就做,于乐决定尽快把仿制版的《三重门》呈献给华夏联邦的学子们。 只是,作为新人,他肯定会被出版商压版税,而且选择出版社也是一个大问题。 恩,最好是参加中秋诗会。 按照华夏联邦中秋诗会的规模和影响力,如果能凭借苏东坡的中秋词一举成名天下知,成为一年一届的诗王,那么书的销量就不用愁了,宣传可以省下大笔的费用。 看看时间,于乐觉得差不多了,准备回去接刘诗龄。顺路,他买了三瓶矿泉水装进背包。 走到门口,于乐发现黄雅莉还在原地站着。 他走到门口,也不推门,想着黄雅莉会给他开门,结果黄雅莉视而不见。 于乐在外面干咳了两声,也没能换回美女的转眸。他心想:看来“塞球说”和“大妈说”对她的伤害值很高啊! 想到这,他不准备再跟黄雅莉置气了。毕竟错在自己。占了便宜,看了人家的胸,还言语调戏人家,人生真是太猥琐了!一瞬间,于乐的三观突然正了。 因此,他拉开玻璃门,站在黄雅莉的面前,面色严肃地说道:“黄雅莉,你知道么?你刚才不给顾客开门是不对的。 顾客是上帝,顾客是衣食父母。你不能不尊重上帝,更不能对衣食父母视而不见。” 看着面前唧唧歪歪的小屁孩,黄雅莉血压开始升高。 这个无耻的、道德败坏的家伙!居然…居然说她在衣服里塞了两球,这句话对黄花大闺女的她而言,简直是核弹级的玩笑。 她心里对超大的胸围都有心理阴影了。每次鞠躬的时候,她都会刻意地将双手挡在胸前,唯恐有不开眼的说出“塞球”二字。 她忘记了,站门口迎宾两个月,只有于乐说这种煞风景的话。其他人大都趁机用眼睛揩油,谁会像于乐这样不懂怜香惜玉啊! 黄雅莉根本就不理会于乐,视于乐如空气。 看到黄雅莉的态度,于乐暗自咂舌:估计她已经求不出心理阴影面积了,因为满心都是伤痕啊! 这时,一名女白领拉开店门,看到一个男孩和女迎宾面对面站着,有些愕然。 黄雅莉手扶衣领鞠躬,站起身后,向女白领问道:“女士,您好!欢迎光临,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站在一旁,看着黄雅莉的举动,于乐忍俊不住,但又不敢笑出声来,怕对她造成心理阴影加成。 这名女白领刚想回答黄雅莉的问话,却看清了于乐的面容,心中大为惊喜。 “天呀,这不是那个刷白金卡的帅哥么?好机会,不容错过!”女白领的心思犹如电光急闪。 她作势走向于乐,高跟鞋踩地的时候,鞋后跟一歪,“哎呦”一声,女白领顺势倒入于乐的怀里。 黄雅莉看得目瞪口呆,精彩,这画面真是太假了!一个大白领往人家十五六岁的小孩子怀里倒,真是刷新三观啊! 在女白领踩空的一刹那,于乐就感知到她的意图。他也认出了这个女白领,正是他为刘诗龄买衣服,在他身后排队付账的人。虽然算不上大美女级别,但也位列优质班花级别。 女白领躺在于乐的怀里,居然不愿意起身。 她没想到,这个高大秀气的男孩子身材这么好,宽阔厚实的胸怀让她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于乐看看怀里的女白领,又看看对面的黄雅莉,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 这时,做好头发的刘诗龄从里面走了出来,看到于乐抱着女孩站在门口,顿时愕然。 于乐顾不得享受这点温存,双手扶着女白领的双臂将她扶正。 然后,他一本正经地告诫女白领道:“穿高跟鞋走路,一定要当心。摔着骨头、磕着腿,哪怕崴了脚也不好受啊!” 说完,于乐走到刘诗龄的身旁,牵着她的手,冲着女白领和黄雅莉笑了笑,两人走出了发型设计中心。 女白领幽怨地看着于乐的背影,感受着臀部尚未退去的热度,那是于乐手掌的温度。 黄雅莉心中恨恨不已,暗骂道:大色狼,龌蹉男! 第三十四章 恋人未满 路上,刘诗玲也不理睬于乐,低着头跟着于乐的步调走着。 于乐心中暗自叫屈,这纯粹是鱼没吃到反而沾了身腥。 两世为人的他知道,女孩子生气的时候,千万不能晾着,否则,星星之火足以烧红半边天,再想灭火,那就困难了。 因此,他制定下甜言蜜语攻势,微笑着说道:“小诗,这头发稍微修剪下,做个养护,凭空添了几分俏皮和可爱。若是再穿上公主裙,那岂不是萌翻全校。” 刘诗玲没好气地说道:“那也没女白领有魅力?” 于乐闻言,暗自欣喜。 会吃醋的女孩,很可爱。尤其是为自己吃醋的女孩,那就更可爱了。 他讪讪地说道:“你误会了!像我这种五好少年,见到蚂蚁摔倒,我都会扶一下,更别说是这么大的人了。 你想想,她要是摔倒了,磕着崴着,多痛苦啊!我这也是发扬风格,做好人好事啊!” 刘诗玲冷哼一声,问道:“你的手为什么放在那女的屁股上?” 说到这,刘诗玲俏脸一红,暗啐一口。 于乐苦笑道:“情势紧急之下,实在没想那么多啊!” 听到于乐的解释,刘诗玲也想通了,觉得他应该不是故意的。 毕竟,若真是故意,他也太下流了,与她对于乐的认知严重不符。 于乐适时地转移话题道:“刚才试衣服时,我的小诗如同百变小仙女,每件衣服穿在身上都是那么漂亮!” 刘诗玲嘴角上翘,洋溢着笑意。不过,她却板着脸道:“乱说,谁是你的?” 于乐眨眨眼睛道:“好吧,那我是你的。” 刘诗玲嘴角一撇,不屑地说道:“才不要呢,臭坏蛋!” 于乐举起手臂闻了闻,疑惑地说道:“不臭啊!” 看着于乐做作的表演,刘诗玲笑道:“你是身在臭中不自知。” 于乐讶然道:“既然如此,那我就闻香识美人吧。” 说完,他拉住刘诗玲,低下头,将脸放在她的脖颈处,长长地吸了口气。 刘诗玲甩开于乐的手,扭着身子说道:“坏蛋!” 于乐上前一步双手扶着刘诗玲的双肩,深情地看着她说道:“真美!” 刘诗玲头一扭,傲娇的说道:“再美也不给你看!” 于乐声情并茂地大声诵读道:“你的美,烙刻在我的脑海中,无法磨灭;你的美,驻留在我的眼睛里,挥之不去;你的美,灌溉着我的心灵,鲜花盛开。你的美,不是自私的拥有,而是你和我的分享。” 如诗的词句,浪漫的情怀,深情的诵读,这一切不仅让刘诗玲感动,还感染着路人的情绪。 几个年轻男女路人起哄着:亲一个,亲一个!, 看着刘诗玲娇羞的脸庞,低垂在身前,十指紧张的勾扯着,于乐知道,亲,不会被拒绝。不亲,可能会遗憾! 但他知道,两个人的感情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这时,他突然想起前世S.H.E的《恋人未满》。 于乐握住刘诗玲纠结的双手,他再次说道:“少女情怀如诗亦如歌。你我两年相处,曾经是同学,现在是朋友,但是恋人未满。我想用一首歌,唱出少女的情怀,希望你能喜欢!” 说到这里,于乐清了清喉咙,开始唱道: 为什么只和你能聊一整夜 为什么才道别就又想见面 在朋友里面 就数你最特别 总让我觉得很亲很贴 为什么你在意谁陪我逛街 为什么你担心谁对我放电 你说你对我 比别人多一些 却又不说是多哪一些 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甜蜜心烦愉悦混乱 我们以后会变怎样 我迫不及待想知道答案 再靠近一点点 就让你牵手 再勇敢一点点 我就跟你走 你还等什么 时间已经不多 再下去只好只做朋友 再向前一点点 我就会点头 再冲动一点点 我就不闪躲 不过三个字 别犹豫这么久 只要你说出口 你就能拥有我 …… 当于乐再次唱道“时间已经不多”时,刘诗玲突然从她和于乐紧扣的双手中,抽出一只手,捂住了嘴巴。 眼泪点点滴滴地落下,双眼朦胧,终于她再也无法压制,大声地痛哭起来。 于乐顿时傻眼。这是怎么回事?想象中的感动和投怀送抱呢?乱了,剧本全乱了。 他举起手想要擦拭刘诗龄脸上的泪水,却见刘诗龄转身向远处跑去。 路人在旁边看着热闹。 当于乐的歌声响起时,洋溢着青春气息的曲调,吸引了大量过往的年轻人,他们纷纷围了上来,聆听于乐的歌唱。 新颖的歌曲、青春的歌词,动听的歌声,帅哥的倾情演唱、美少女的含羞感动,像mv画面一样吸引着众人的目光。 少男崇拜地看着骚情满怀的于乐,惊为天人,直呼泡妞高手! 少女感受着歌曲中懵懂的情怀,盯着于乐,满面桃花,满心爱慕! 当刘诗龄哭着跑出人群时,少男少女全傻眼了。 多么动情的歌声啊,多么浪漫的情怀啊,怎么画风陡转? 少男嘲讽地看着于乐:莫卖骚,容易唱脱线! 少女惆怅地看着于乐:莫要追,还有我来恋! 于乐哪有心思管这些路人的想法,他急忙跟着冲出人群,追上刘诗玲。 挡在刘诗玲的面前,他问道:“怎么了?我唱错了么?你怎么突然哭了,你要跑到哪里去?” 刘诗龄摇摇头,哽咽地说道:“没有什么。这首歌很好听,我很喜欢。主要是想起了家里的一些不开心的事情,所以我才哭的。” 于乐疑惑地问道:“真不是我鬼哭狼嚎吓着你了?” 刘诗龄再次摇头道:“瞎说,怎么会是鬼哭狼嚎呢?这是我听过最好听的一首歌。” 于乐关切地追问道:“那你为什么要跑啊?” 他的问话,再次勾起刘诗龄心底的痛楚。 刘诗龄烦躁地说道:“我都说了与你无关,你怎么还问来问去?你好烦啊!” 于乐傻眼了。他没想到,素来温柔可爱的刘诗龄居然会发这么大的脾气,而且还是在大街上,当着许多人的面。 他可以容忍刘诗龄无缘无故地哭泣,却无法容忍刘诗龄当街莫名其妙的乱发脾气。 低垂下拦在刘诗龄身前的双手,于乐不再说话。 看着于乐冷冷的表情,刘诗龄悲从心中来。 她知道,于乐煞费苦心营造的浪漫氛围,被她搅和的乱七八糟。可是她又无法解释。 第三十五章 车祸危机 看着路边来来往往的车辆,刘诗玲脑子一热,冲上了马路。 于乐见状,伸手想要拉住她,却未能拉住。 听到汽车急速刹车的声响,于乐看到一辆汽车正冲向刘诗玲,他奋不顾身地追上去,一把推开了刘诗玲。 “嘭”的一声,于乐被撞飞了出去,重重地落在路边。 昏迷前,他闪过一丝念头:刚穿越一个多月,就这么悲催地挂了! …… 急救室外,刘诗玲不安地来回走动着。 刘文才劝说道:“乖女儿,坐下休息会儿吧!你这样走来走去,晃得我头晕!” 江珊瞪了刘文才一眼道:“小玲担心她同学的安危,你就不要添乱了!” 刘诗玲没心情理会父母,眼睛就没离开过急救室的大门。 于乐在一个半小时前被送进急救室,急救红灯一直亮着,这让刘诗玲心中焦虑不已。 她暗恨自己不争气,当时为什么就不能忍住眼泪,为什么非要往马路上跑? 急救室内,医生说道:“再检查一遍,被车撞,怎么可能没有内出血,怎么可能连点伤都没有呢?” 护士急忙开始第三次全身检查。 “真是怪了!”急救室里的七八个医生和护士都是如此感觉。 检查完毕,医生看着各项设备的数据,除了脑电图波动异常,其他身体数据都很正常。 对比前两次的检查结果,第三次的检查结果并没有什么不同。 若非于乐被送进医院时,警察当场将车辆肇事者带走讯问,医生都不敢相信于乐被车撞过。 主治医生挥挥手道:“手术结束,将病人送进病房,密切观察。若有异常,及时汇报。” 看着急救室的红灯熄灭,刘诗玲守候在急救室门外,静待医生的手术结果。 刘诗玲的父母也有些紧张地站了起来,走到刘诗玲的身旁。 江珊将手搭在刘诗玲的肩膀上,劝说道:“吉人自有天相,你同学一定会没事的。” 刘诗玲反手握住江珊的手,一句话都没有说。 看到于乐被护士推了出来,刘诗玲急忙问道:“护士,于乐他怎么样?脱离危险了么?” 护士点点头又摇摇头道:“病人的状态很奇怪。经过检查,他的身体没有任何伤势,只有脑电图显示异常。由于病人还处在昏迷之中,我们尚无法判断他是否脱离危险,需要继续观察。” 听完护士的话,刘诗玲有些茫然,又有些心痛。 看着被护士推远的病床,她急忙追了上去。 刘文才和江珊对视一眼,也跟了上去。 ------------------------------------- 病房中,刘诗玲坐在于乐身旁,呆呆地盯着他的脸庞。 刘文才和江珊本想劝刘诗玲回家,雇个护工照顾于乐,让她明天天亮再过来。 刘诗玲态度坚决地说道:“于乐因我而昏迷,若是我不能陪伴在他身旁,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最后,刘文才和江珊反而被刘诗玲劝说离开,只有刘诗玲一个人看护于乐。 由于车祸的缘故,刘诗玲中午根本没有时间吃饭,后来又不想吃饭。 下午五点,江珊给刘诗玲送饭,刘诗玲吃了几口就没有胃口了。 无论江珊怎么苦口婆心地劝说,刘诗玲都不愿多吃一口饭。 在刘诗玲的强烈要求下,江珊无奈之下,只得回家。 夜幕降临,于乐静静地躺在病床上,但他的意识并非如此平静,一场生与死的战争悄悄上演。 于乐穿越后,自然将前身的精神意识融合了大半。对于残余的精神意识,他一直下不了狠心融合。 毕竟,于文泉和张嘉怡对他非常好,他想将残余的精神意识留作纪念,算是对二老有个交代。 车祸,使得于乐的精神意识受到震荡,变得虚弱起来。 残余的精神意识一直都不甘心被人占据身体,但它势弱,只能龟缩在阴暗的角落。 此次车祸,让残余的精神意识看到了希望。它知道,错过了这次机会,以后再也不可能夺回身体的控制权了。 因此,趁着于乐的精神意识虚弱,残存的精神意识发动起了一场不对称的、力量不均衡的战斗,妄图夺回身体的控制权。 只可惜,于乐的精神意识虽然虚弱,但也不是残存的精神意识所能战胜的。 毕竟,于乐的精神意识融合了前世的全部意识和今生的大部分意识。 当初若非我占据身体,你早已经魂飞魄散,坟头绿草青,小树长新苗了。想到这里,于乐怒了。 “小样!”哪个穿越众像我这么仁慈?留你是情面,不留你是本分。给你三分颜色,居然还妄想开染坊。 于乐的精神意识冲向残存的精神意识,融合并吸收了残存的精神意识,前身于乐彻底消亡。 事实上,穿越以来,于乐过得很别扭。 脑子里有一股不属于自己、不受自己支配的意识存在,让他如同赤身**般行走在大街上,任人窥视。 借助残余意识的反目,于乐代表正义、名正言顺地消灭它,念头瞬时通达、舒畅。 当他想要松口气的时候,异变陡生。 胸前佩戴的青龙玉坠发出幽绿的光芒,透过他的身体进入他的意识。 面对这种陌生的能量,于乐一时间不知所措。 正在这时,意识深处传来一丝亮光,光芒愈发地明亮,使得于乐的头颅像透明灯罩,无法遮挡住光亮的存在。 此时,已是夜晚十二点多。 心力憔悴的刘诗玲,抗不住疲惫和伤心,早已昏然入睡,自然看不到这奇特的场景。 那股陌生的能量像扑火的飞蛾一般,冲向光亮的中心。 青龙玉坠慢慢褪去青绿色,变成普通石头的颜色,接着开始碎裂,化为粉尘。 亮光渐渐黯淡,并最终收敛至大脑中,病房再次陷入到黑暗之中。 窗外的清风透过纱窗吹拂进病房内,这些粉尘被风吹散,最终了无痕迹,世间再无青龙玉坠存在的痕迹。 第三十六章 智能生物 不知过了多久,于乐终于恢复清醒。 他发现,他的精神和意识不再像车祸时那样虚弱、黯淡,而是放射着纯洁的光华,柔和而不炫目。 突然,他诧异地看到,脑海中有一个物体:银色、约20公分、炫光流彩、流线型的外观,仿佛微型导弹。 上面有镂空的雕刻,神似维纳斯的雕像,双臂高举,裙装华丽,是于乐没有见过的款式。 虽然仅是雕刻,但当你细看时,又有着4D般的即视画面感,恍若真人站在你的面前,眼眸流转,流光溢彩。 迷人的双眸吸引着于乐的心神,眸光善睐,嫣然笑意,尽在那流转的眼神间。 恍惚间的痴迷、一瞬间的失神,于乐哑然失笑,摇头道:“看到她的眼睛,我瞬间领悟一眼万年。 眸光的流转,恍若静谧的时间长河,吸引着你的心神,人生画面飞转,仿佛万生万世的甜蜜。 若是意志力不强,人也许不会醒来,只会永久地沉沦在那一眼的风情和对万世情缘的痴迷。” 仅仅一双眼睛,就让人心生痴迷的情意,更遑论那完美的身体曲线,凹凸有致的身材,只恨那暗藏无限春光的长裙,激起人的无尽想象和遐思。 两节玉臂似凝脂、如美玉,秀美无暇,青葱般的手指似拈花状,恍若九天仙女降临凡尘。 于乐赞赏不绝,却又猛然间警醒,强行收敛心神。他知道,现在不是绮梦遐思的时候。 他想不起来,这个玩意是什么时候进入大脑,又是如何进入大脑?是否会对他不利,如何让它认主? 好吧,于乐承认他玄幻小说看多了,总是想着滴血认主,倚之为臂助,从此以后脚踢镇南山,狂拽吊炸天。可在这大脑空间,上哪寻找认主的那滴血呢! 一时间,于乐不知如何是好。他试探着问道:“请问你是?” 实际上,他并没指望这个鬼东西会回答他,只是下意识地想要做些什么,缓解内心的紧张和压力。 这个物体亮光一闪,居然幻化成笔上的人出现在于乐的眼前,容颜秀美,艳丽绝伦,风姿不凡。 她呆立片刻,半天没有说话,但你却能感受到她在调试着什么。 过了会儿,她开口说道:“主人,我叫维纳斯。” 发声有些僵硬,但音色糯软,听着让人心旷神怡。 于乐毫无欣喜之情,反而差点惊掉下巴。他心想:主人,这是叫我么?我还没有跟她滴血认主呢,怎么就成为我的女仆了? 而且,这么高科技的女仆,不知能否玩养成游戏、cosplay,甚至娇妻调教游戏,让她想主人之所想,急主人之所急。 想到春情荡漾之处,于乐怦然心动,不觉间流下口水。 只是,这可是大脑诶!若是出现意外,岂不是把自己玩完了。心痒痒的于乐顿时打了个冷颤,不再想那不着调的事。 这次车祸,在昏迷前的一瞬间,于乐有过后悔。后悔自己的冲动和冒失,让自己陷入到不可控的危险之中。 不过,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做到见死不救。若是那样,他会后悔和内疚一辈子。 人生,与其悔恨,不如慨然! 现在,于乐安然无恙,他庆幸自己的幸运。既然没死,于乐不会再去作死。 毕竟,远征星辰大海的帆还未升起,船尚未启动,他不想节外生枝。 想到自己能够拥有这么高级的女仆,因车祸而泛起的无奈和绝望之情都被抛之脑后,于乐感觉他又满血复活了。 “恩,我还是多想想,这么高级的女仆,怎么使唤才好呢?”于乐美滋滋地叨叨着。 可是,看着维纳斯绝美的容颜,于乐才发现,理智和理想在美色面前就是一坨屎。他强行克制的**又开始蠢蠢欲动。红颜祸水,古人诚不欺我! 想到维纳斯的女仆身份,于乐豁出去了。他满怀渴望地问道:“既然你是女仆,那你具备侍寝的功能么?” 维纳斯平静地答道:“主人,你所说的功能,我暂时不具备。若是你有特殊需要的话,花几百块钱即可。 对了,主人,你不会连几百元钱都没有吧?千万不要让我鄙视你哟!” 听到维纳斯在第二个“主人”一词上强调的语气,于乐脸色都变绿了。 他居然被自己的女仆给鄙视了!传说中主人至高无上、生死予夺、打骂随心的特权呢?女仆无脑倒贴、满腔痴情的狗血情节呢? 这以后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于乐无奈地问道:“那你能玩cosplay么?” 没办法,在无法满足**的情况下,他只好退而求其次,渴望慰藉自己发现美的眼睛。 维纳斯嘴角微微翘起道:“主人,维纳斯只有这一件衣服,恐怕达不成你的心愿。不过,若是你愿意表演cosplay给我看,我是不介意的。” 于乐发现自己居然被调戏了,这维纳斯到底是什么鬼? 说好的女仆,怎么有女王的潜质?想一想皮鞭、蜡烛和十字架,于乐的小心肝一颤一颤的。 日啊!于乐发现,自己若是不雄起,凭借着女仆的刁钻,以后谁是主谁是仆,真说不定。 想到这里,他正色道:“既然你是女仆,那我有什么权限啊?” 维纳斯眯着眼睛俏皮地说道:“权限不明,目前我只有资料查找和传输的功能。” 于乐闻言,顿时傻眼。权限不明是什么鬼?身为女仆,居然告诉主人权限不明,这也太扯了吧! 盯着维纳斯,于乐恶狠狠地说道:“直说吧,你到底是伺候人的女仆,还是折磨人的女王?” 维纳斯脸上露出楚楚可怜的表情,她娇柔地说道:“主人,我才刚醒,你就用这么多问题折磨我,我又哪里能想得明白!” 盯着维纳斯的眼睛,于乐有些迟疑。 显然,维纳斯的话半真半假,刚醒可能是真,但想不明白肯定是托词。 只是他也没有好办法,第一次遇到这种智能生物,身份未知、功能未知、危险程度未知,面对这种情况,他真的是束手无策。 第三十七章 身份来历 于乐决定先弄清楚维纳斯的身份,因为这个名字代表着罗马神话中爱与美的女神,她很有可能是欧洲制造。 他旁敲侧击地问道:“你的名字是来自罗马神话么?” 维纳斯瞬间就明白了于乐的想法,她摇头道:“请不要把我和科技不发达的地球联系在一起。” 于乐闻言愕然,尼玛,还不是地球出品,那怎么跑到自己的脑子里的,难道智能系统也喜欢玩疯狂穿越的游戏? 他紧张地咽了口唾沫,然后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从哪里来?” 维纳斯答道:“从来处来,到去处去。” 听到维纳斯不着调的回答,于乐真想打她屁股。可是他害怕维纳斯暴怒之下反客为主,那人生就惨淡了! 他只得耐住性子诱导道:“我可是你的主人诶,你的一切我都有权知道。” 维纳斯委屈地说道:“你想知道人家的三围,难道我也要告诉你么?” 于乐闻言,顿时好奇地问道:“你的三围多少?” 维纳斯摇头道:“数据不全,无法得知。” 于乐奸笑道:“没问题,我可以用手量,保证精准。” 维纳斯鄙夷地看着于乐道:“你上辈子得多猥琐,才能练出这种技术啊?” 于乐这暴脾气,真的无法忍受女人的鄙视,更何况对方还是自己的女仆——可没有人权和地位。 主人不发威,女仆都敢蹬鼻子上脸了。此种风气不可涨。 于乐怒道:“记住,你是我的女仆,不是我老婆。想爬到我头上,还是等转正再说。” 维纳斯眨眨眼,疑惑地问道:“转正?什么意思?” 于乐暧昧地说道:“女仆的逆袭。” 维纳斯闻言,更摸不着头脑了。 于乐发现,作为人工智能,维纳斯很不合格,居然不能领会主人的意图,难道他说的还不够明白么?情商不足,也是硬伤啊! 看着于乐龌龊的笑容,维纳斯仿佛领悟到逆袭的含义了。 她惊恐地捂着衣领道:“衣服脱掉容易,想要穿回去,就难了!” 这好像是三级明星的台词吧!用在这里,让于乐感觉自己像逼良为娼的老鸨。 他无奈地说道:“好了,别贫了。我算是明白了,跟你斗嘴,比打架都累。” 维纳斯莞尔笑道:“你明白就好!” 得,于乐又被鄙视了! 他无奈地说道:“姑奶奶,现在你不是女仆了,你是姑奶奶好不好!你就告诉我你从哪里来?” 维纳斯皱着眉头道:“人有三大哲学终极问题,千万年来,都没有定论,你让我如何回答你!” 于乐发现自己又被调戏了。尼玛,就不能消停会,戏耍主人,有意思么? 他终于失去耐性了,强硬地说道:“作为女仆,请不要和主人讨价还价,我的命令,你必须执行。” 维纳斯畏缩地问道:“如果你有不良的嗜好,难道我也要满足么?” 于乐傻眼了,这楼歪的太厉害了吧! 他正色道:“作为一名纯情小处男,我向你提出严重抗议:千万不要用你卑下的思想忖度我灵魂的高度,那是你无法想象的存在!” 顿了顿,他继续说道:“你必须回答我的问题,告诉我你从哪里来。否则,我有权拒绝你成为我的女仆。” 刚说完,于乐就头疼了。靠,怎么拒绝,没有人给他使用说明书啊! 出乎意料地,维纳斯抿了抿嘴唇答道:“我来自距离地球三百六十五万光年的伽马星球。” 于乐吃惊地问道:“伽马星球科技如此发达?能够超远距离投送?” 维纳斯避而不谈道:“伽马星球完全使用无污染超核裂变技术,一块青龙玉坠大小的原料可以支持我运行一万年。” 于乐下意识地摸了摸脖子上挂的玉坠,却没摸到,脑海中突然闪过玉坠变成粉末的情景。 他喉咙干涩地问道:“那个青龙玉坠就是你所说的原料?” 维纳斯回答道:“是的,正是因为青龙玉坠的存在,我才带着你的意识来到这个星球。” 于乐发现穿越真相马上就要揭示,他声音颤抖地问道:“为何你会进入我的大脑?” 维纳斯回答道:“我搭乘的‘和谐动力号’宇宙飞船失事,飞船启动保护程序,利用保护仓将我护送到地球。 由于保护仓在外太空碰撞损坏严重,穿越地球大气层时突然爆炸。我和一块保护仓碎片坠落到你的头上,致使你死亡。 因为地球上没有超核裂变的原料,缺乏维持我系统运行的能量补充,无奈之下,只好带着你的意识来到阿斯兰达星。 没想到有人拿到了这块原料,却濒于死亡。我只好用你的意识占据了这个人的大脑,才有了你的重获新生。” 整个故事如同科幻电影,于乐听得津津有味。虽然有些关键地方语焉不详,但也解开了他心中的疑问。 他心中怅然若失。宇宙之广阔,岂是人力所能穷尽! 他能与外星文明产生交集,不说是天纵奇才,那也应该是天赋异禀。 可是,当于乐听完维纳斯的话,他才发现,一切的自我膨胀都会遭遇硬着陆。区别在于是平沙落雁屁股着地式,还是倒挂金钩脸先着地式。 很显然,于乐硬着陆了,并且是脸先着地。他不具备任何幸运星加成,只是一个扫把星青睐的苦逼,没有飞来横财,只是飞来横祸! 于乐无语,干巴巴地问道:“还能回去么?” 维纳斯回答道:“依照现有的星际航线,青龙玉坠的能量可供五十分之一的行程,前提是‘和谐动力号’宇宙飞船完好无损。” 于乐闻言,觉得维纳斯的回答前后矛盾。 他急忙又问道:“你带我来之前,宇宙飞船已经失事,咱们又是怎么来的?” 维纳斯回答道:“原本,我的系统之外包裹着一层能量保护壳,里面有应急飞行系统,可以抵达二万光年的距离,阿斯兰达星恰好在范围之内。 失去了保护壳,应急飞行系统已被毁坏,我已经无法穿越星际。” 第一章 女死党和平行世界 “叮铃铃!”听到电话铃响,于乐在枕头旁摸了片刻,猛然想起自己根本没买手机。 他不情愿地下床,摸到座机话筒,迷迷糊糊地问道:“谁啊!这么早打电话,要死啊!” 电话那头静了片刻,瞬间飙出高音道:“于乐,你死定了!你给我等着,看我怎么收拾你!” 于乐急忙捂着话筒,暗道:“糟糕!怎么惹着这位姑奶奶了!” 话筒中的高音又持续了片刻,感觉到于乐这头异常的安静,林诗音咬牙道:“敢不听我电话,罪加一等!” 挂了电话,她将手机“啪”的扔到一旁,起身在衣柜里挑选衣服,打算兴师问罪。 听到话筒中传出“嘟嘟”的声音,于乐松口气道:“难得,男人婆会这么快挂电话!” 猛然间,他想到一种可能,脸上露出惊恐之色。他自语道:“莫非,她要杀奔而来!那我该捂头,还是捂裆?” 纠结了片刻,于乐不再多想,迅速穿好衣服,静候女暴龙的到来。 不是他不想躲,而是躲过这次,下次见面后果更严重。 想起他以前悲惨的遭遇,于乐眼眶中满是热泪。 ---------------------------- 于乐穿越了,故事很狗血。 前世,他毕业于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他就职于京城一家大律所。 因为他为人老实,不会花言巧语、故弄玄虚,更不会昧着良心骗人,所以他拿到律师证后,根本接不到大案子。 某次导师召集学生聚会,听说他的近况,劝他道:“依你的性格,适合当个法官或者检察官,踏踏实实过日子。” 于乐苦笑道:“老师,那么多同学从法检系统跳槽出来当律师,我再去考公务员,不是丢西瓜捡芝麻么?” 导师想了想说道:“也是,混.官场,你的性格也不行。” 于乐讪笑道:“相比公务员的朝九晚五,我更喜欢做律师的自由。” 导师点头道:“行了,我知道了。过两天我给你介绍几家公司,你挂名个法律顾问。平时没事去转转,有事就帮帮忙,能多赚个十来万。” 于乐大喜道:“哎呀!老师,您对我一直照顾有加。现在又这样帮我,我真是无以回报啊!” 导师笑道:“一会儿多喝几杯,放开点,不要老是仇大苦深的。” 于乐满口应道:“没问题。呵呵!” 可悲的是,酒量一放开,他醉了,再也没有醒过来。 -------------------- 再次睁开眼睛,于乐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虽然他还叫于乐,却不是原来的于乐。 于乐发现,他的人生就是一出悲剧。地球落幕,平行世界继续本色表演。 他的身份依然是律师,年初拿到了律师证。不过学历却降了一级,是本科学历。更让他无语的是,毕业的院校居然是不入流的三本。 即非名校毕业,又非高学历,于乐醉了。 平时爱好网文的于乐傻眼了,小白文中不都说穿越之后是天堂么,可他怎么就来到地狱了呢! 难道上天歧视律师职业? 除此之外,于乐想不出任何理由。 闭上眼睛,于乐开始平复自己的心情。一段记忆浮现在脑海中。 原来,这个于乐输了官司,被委托人纠集数人围殴,最后昏迷不醒。 经鉴定,于乐指骨骨折,颅脑震荡,属于轻伤范畴。 委托人变成犯罪嫌疑人,和同伙一起,被关押在看守所里。 若非于乐穿越,估计委托人的罪名就不是故意伤害罪,而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罪了。 前者罪名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于乐的伤情,顶多也就是一年有期徒刑。 后者罪名起刑点就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严重的话,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于乐苏醒后,想到委托人殴打他时丑恶的嘴脸,他当时就摇头道:“算你走运!不过想让我原谅你,没门。” 不过,委托人妻子探望他时,曾许诺道:“我们家那口子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希望您能写个谅解书,除去医疗费外,我们愿意再补偿您五万元。” 于乐当时很心动,只是他咽不下那口气,所以并未松口。 直到昨天晚上,委托人的妻子带着三岁的女儿来求他,看着母女俩伤痛欲绝的样子,于乐最终心软了。 收下十万元钱,于乐写下了《和解协议书》,并签上字。 事实上,于乐觉得十万元钱太少,只是当着小孩子的面,他不好意思讨价还价,也就捏着鼻子认了。 千万不要以为于乐黑心。 委托人是一家公司的老板,生意不算大,每年销售额在两千万左右。 拿到于乐书写的《和解协议书》,委托人的家属可以交给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将案件向检察机关报捕时,会将调解情况一并附卷。 考虑到被害人谅解和悔罪表现的情节,检察机关很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 逮捕和取保候审两种强制措施,决定着犯罪嫌疑人截然不同的命运。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百分之九十九会被判处实刑,意味着要在监狱中度过判决的刑期。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百分之九十九会被判处缓刑,意味着在监外执行判决的刑期。 对于委托人而言,花十万元,就能获得缓刑的机会,在监狱外继续管理公司,简直是太划算了! 所以,于乐感觉,自己这顿打挨的不值。 他的脸皮若是再厚点,心再黑点,索要个五十万,对方都会乖乖地双手奉上。 前世,帝都一个拆迁户将人殴打至轻伤,直接赔了对方八十万元。 当时,于乐听到同事聊起这个案子,对受害者那是百般羡慕,真想让那个暴发户将自己也打一顿。 因为拆迁户的霸气和骚气,于乐记住了这件案子,可以说是永生难忘。 现在,他有了更好的机会,可惜,因为脸皮薄、心软,错过了一夜暴富的良机。 于乐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就出院了。 回到出租房,于乐就在家静养。毕竟,十万元钱,数目真不算少,一年不工作都不会没饭吃。 第二章 霸王龙诗音 前两天,林诗音给于乐打电话,说是看他可怜,一直没有案源,想要介绍于乐认识她的明星朋友。 若是两人谈得来,就签个委托协议,兼职私人律师。每年帮她的明星朋友审查各类合同,年薪5万元。 对于林诗音介绍的这份工作,于乐很心动。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于乐对娱乐圈都很好奇。 他一直都想知道,男明星的英俊帅气、女明星的娇艳漂亮,是否真是千足金。 更何况,电视、电影中的美女明星,长腿、qiao臀、大眼睛、妩媚漂亮的外表,勾得他的心蠢蠢欲动。 这次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女明星,不管工作能否谈成,至少能满足一份心愿。 只是林诗音这个女孩子有魔性。 她和于乐算是青梅竹马,两人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二,都是同学。 之所以没有继续做同学,是因为老街区拆迁的缘故。 于乐家庭条件一般,拆迁后就搬往较远的街区,在附近继续读高中。 本来依照于乐的成绩,他很难考上本科院校。不知道是最后两个月临时抱佛脚的缘故,还是向上天祈祷的缘故,他的分数将将跨上三本线,勉强读上了大学。 林诗音报考了艺校——戏剧学院声乐系,四年专业课锻炼了她唱歌的技巧和较广的音域。 毕业后,她签了一家唱片公司,发行了两张专辑,可惜市场反应不佳。 她又不肯抱公司高管的大腿,叉开腿做人,两年合约期满后就被踢出公司。 无奈之下,林诗音只好去酒吧驻唱,挣钱养活自己。 漂亮的女歌手,虽然不红、不入流,好歹也发行过唱片,又有着正规艺术院校的背景,驻唱的工作很好找。 只是酒吧龙蛇混杂,经常有人不怀好意。下药、调戏、追求等手段防不胜防。 有一次,林诗音唱完歌被客人劝酒,勉强不过,又有着老板的劝说,只喝了半杯,头就有些晕了。 她意识到不妙,借着上厕所的机会给于乐打电话求救。 于乐接到电话,二话不说就骑摩托来到酒吧,看到被人搂在怀里、意识有些模糊的林诗音。 他非常愤怒,推开那人,搀着林诗音,拎起酒瓶子就往那人头上砸去。 其他人见状,还想围殴于乐。 于乐急忙将林诗音放在沙发上,拎起两个酒瓶,左右开弓,打伤了好几个人,这才带着林诗音脱身。 第二天,林诗音酒醒之后,听着于乐的数落,素来蛮横的她居然没有还口,也没有拳脚相向,显得很乖巧。 于乐说的是神采飞扬,意气风发。一时间居然收不住口。 没办法,素来只有林诗音说他的份。这次,他好不容易逮着机会,那还不撒欢的说,一次回本。 最后,口干舌燥的于乐端起茶杯喝水的时候,林诗音一把推倒于乐。 她骑坐在于乐身上,吻上于乐的嘴唇。 两人都是初吻,牙很容易就磕着嘴唇,于乐的嘴唇都流血了。 一吻之後,林诗音就趴在于乐身上深情地看着他。 于乐察觉到嘴唇的疼痛,轻轻用手背蹭了一下,看到手背上的血,倒没说什么。 只是一句话,就将林诗音气的炸毛。 他皱着眉头道:“你没刷牙就亲我,有口臭诶,真不卫生。” 说完,还有些不满的于乐看到林诗音的胸前,喉咙咽下口水。 原来,刚才于乐端着满杯水,被林诗音扑到时,茶水倾洒在两人身上。 林诗音穿着薄长裙,经水一浸,露出里面红色的胸罩,看着分外诱惑。 林诗音看着于乐的神色不对,低头看到湿透的裙子,妩媚地笑道:“好看么?” 于乐点头道:“没想到,原先的小豆芽菜,现在都有湿身诱惑的本钱了。” 林诗音闻言,拽着于乐的头发,又揪着于乐的耳朵说道:“让你说我口臭,想看,没门。” 说完,她披上于乐的外套,怒气冲冲地就回家了。 一场本可以更加旖旎的艳事,被于乐的抱怨给毁了。 后来,林诗音半年多没有联系于乐,直到两天前,突然打电话给他。 电话中说,她最近给同学帮忙,做了经纪人,工作比较忙碌,所以联系就少了。 说到这里,林诗音咬牙切齿道:“臭小子,半年都不联系老娘,老娘还要上杆子给你介绍客户,你就是头白眼狼!” 于乐苦笑,心道:你骂的白眼狼都魂归天府了,想白眼也浪不起来了。 ----------------------- 听着门外的敲门声,于乐心里哆嗦了一下。 这林诗音积威甚重,他换了个灵魂,身体还有本能的畏惧,也不知道前身,究竟被她做了何等惨绝人寰的事,才会有如此反应! 搓了搓脸,努力的挤出微笑,于乐打开房门。 林诗音见门打开,大力推开房门道:“于乐,你给我出来。咦,你躲到哪里去了?” 于乐站在门后委屈地说道:“我没躲,是你把挤到门后了!” 林诗音关上门,看到于乐额头有些红肿,笑道:“活该!居然敢在电话里骂我,还敢不听我电话,这就是惩罚!” 于乐嘟囔道:“大清早,扰人清梦,罪莫大焉!” 林诗音瞪了于乐一眼道:“呵,你还跟我拽文了!看来你的头被撞的轻了。” 于乐只好双手高举,投降道:“姑奶奶,我服了。你就别跟我一般计较了。说吧,有什么事?” 林诗音揪着于乐的耳朵道:“小子,没事姑奶奶就不能来了。” 于乐暗道:晦气!这么漂亮,居然是女霸王龙! 他满脸堆笑道:“找我什么事啊!电话里还不能说了。” 林诗音眼睛又瞪了起来,她说道:“呵,我还不能来你家了!” 于乐急忙点头道:“能来,能来。你住这里都没问题。” 林诗音环顾房间的布置道:“一间卧室,单人床,我住这,你住哪?” 于乐晕机了,只是随口说说,你还真当真了! 看着于乐不言不语的样子,林诗音恶声说道:“就知道你想忽悠本小姐,哼!” 第三十九章 写作神器 维纳斯倒不曾防备于乐的突袭,只是本能地感觉到不对,看到于乐来到身旁,娇斥道:“快退回去,离我远点。” 当于乐扑袭到维纳斯身上时,她才意识到,于乐果然暗藏祸心。 维纳斯惊呼道:“你要做什么?” 于乐恶狠狠地说道:“身为仆人,却不自觉,意图挟主自重,逼得主人低三下四赔礼道歉,你的罪过大了!” 维纳斯挣扎着想要挣脱于乐的束缚,却发现他运用搏斗术的技巧,双臂和双腿分别锁住她的胳膊和腿,根本无法用力。 于乐趴在维纳斯的身上,体会着她那娇柔的身体,不禁有些想入非非。 不过他知道事有轻重缓急,自然不会精虫上脑,胡作非为。 他低头在维纳斯耳畔说道:“我承认指责你的话很过分,可是我已经道歉了。你还要不依不饶,揪着不放,莫要忘记自己的身份?” 维纳斯双眼蕴着泪花,委屈地说道:“你刚才花言巧语一大堆,可在你的心中,我不还是女仆的身份!” 于乐闻言顿时语塞。心思急转之下,他打算以理服人、以诚待人、以情感人。 他饱含深情地说道:“你我偶然邂逅于地球,却互不相识;共同来到这阿斯兰达星,却相依为命。未来,我们还要相知相守,共同生活。难道我们不应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作出一番丰功伟绩么!” 看到维纳斯不再低泣,于乐觉得有戏,继续说道:“主人这个称呼,本是你主动提出,我并没有让你做出任何违心的事情。 至于指责你的话,我承认错误。可是你也必须认识到,刚才你太想拿捏我了,你做的难道就对么?” 顿了顿,于乐放松语气道:“之前的误会,我们一笔勾销。从现在开始,我们真正地像亲人一样生活,好不好?” 维纳斯凝视着于乐道:“你真是这么想的?” 于乐点头道:“上辈子,我一直都想有个姐姐或者妹妹。今生有你相伴,岂不是圆了我的梦想!” 维纳斯觉察出于乐的真诚,点头道:“好吧,我同意。” 于乐闻言,十分欣喜,紧紧地搂着维纳斯的身体,情不自禁地亲着她的额头。 感受到于乐的喜悦,维纳斯眉目含羞道:“你可不可以先从我的身上下来。” 于乐这才发现自己还趴在维纳斯的身上,讪讪地笑道:“姐姐身材真好,一时间都让弟弟忘怀了!” 说完,他站起身形,伸手将维纳斯也拉起来。 维纳斯知道,对于两人而言,于乐的提议,是最好的相处模式。 她也明白,若是不能给于乐满意的回报,他肯定还会翻脸。 因此,她坦然说道:“现在,我系统内只剩下地球的文化娱乐资源。” 看着于乐疑惑的眼神,维纳斯解释道:“这批资料原本安排在最后传输,却在开始传输时,遭遇爆炸事故,存在断点传输数据丢失的可能,不知道还保留多少信息资源。” 想到让他纠结的《三重门》,于乐关切地问道:“《三重门》这本书有收录么?” 维纳斯静立半晌,这才说道:“有。” 于乐闻言大喜,总算是少了一块心病。 想起即将举行的中秋诗会,他再次问道:“中国传统诗词和现代诗歌,你这里资料详细么?” 维纳斯静立半晌,答道:“我不知道是否详细,数量不少。” 这时,于乐才想起,维纳斯可不是地球人,哪里清楚资料是否齐备。 看着维纳斯,于乐兴奋地说道:“姐姐,你就是我天空中最明亮的那颗星,永远照亮我的夜。” 看到于乐欢喜的神情,维纳斯也面露笑意。 突然,于乐想到一个非常现实和严峻的问题。 他急切地问道:“姐姐,我怎么才能接收到资料呢?” 沉思片刻,维纳斯说道:“由于我存在于你的大脑,可以依据你的指令,在你脑海中演示资料,也可以通过脑电光波粒的方式传输。” 于乐觉得演示资料效率太低,遇到紧急事情,根本无法做到一心二用。 想明白这点,他好奇地问道:“脑电光波粒的传输方式,是否能够让我将资料记住?” 维纳斯点头道:“当然。一旦你接收资料后,就会成为你记忆中的一部分。” 于乐大喜,这名词一听就很高级,不愧是高等外星文明的技术结晶。 他点头道:“我准备好了,你快传输吧。” 维纳斯渐渐地虚化,无数光点呈现在于乐的眼前,似波段,又似粒子,更像是电子星云图。 这些光粒子运行至于乐的眉心中间,一种奇异的波动传输至于乐的大脑中, 于乐感觉自己的神经元在兴奋地颤栗,或许是幻觉,也或许是真实,这种知识的传输方式让他大开眼界,并没有任何不适感。 不到五分钟,这些光粒子又恢复为维纳斯的绝美身姿。 于乐诧异地问道:“这就搞定了?” 维纳斯点头道:“你可以体验一下。” 于乐闭上眼睛,想着《三重门》的名字。 果不其然,书中的内容,他每个字都能口述出来,仿佛把这本书背得滚瓜烂熟一样。 于乐开心地抱着维纳斯,趁机又亲了一下,这才松开道:“大功告成!” 维纳斯连续两次被于乐亲吻,有点不自然的说道:“你以后高兴的时候,不要这样,我不习惯。” 于乐拉着维纳斯的手,安慰她道:“姐姐,没关系。多亲几次就习惯了!” 维纳斯嗔怪道:“坏蛋,你要真这样想,以后我再也不给你资料了。” 于乐苦着脸道:“姐姐,人家还单身,你看我条件也不错,你也离不开我,要不,你就从了我吧!” 维纳斯脸色一沉道:“休要胡言乱语,否则我真的不会理你。” 看着维纳斯突然高冷的女王范,于乐知道玩笑应适可而止。 他说道:“好了,姐姐,我知道错了。我这就离开,您好好休息!” 说完,于乐睁开眼睛,发现旁边有个女子趴在床边睡觉。 第四十章 睡美人 虽然心中有所猜测,但他还是撩起了女子面部的头发,发现果然是刘诗玲。 他轻手轻脚地下床,然后抱起刘诗玲躺在病床上。 帮她盖好被子,于乐环顾四周发现,住的是豪华单间,只有一个大床,并不像普通病房的二人间或者三人间。 四处走动活动着身体,舒展下腰身,于乐站在窗前沉思。 不可否认,在于乐的眼中,维纳斯的存在很逆天。可是于乐并不忧虑。 维纳斯是女性,除非第二人格苏醒,否则,性别差异就是正常人难以克服的心里关卡。所以,于乐不怕维纳斯取代自己。 从刚才的试探中,于乐并未觉察到维纳斯包藏祸心。除非她真的隐藏很深,若真如此,于乐也无话可说。 再说,都市文中穿越者千千万,没见谁被金手指搞死,除非他自己作死。 因此,于乐放松心情,看向海棠暮睡的刘诗玲。 或许是心中自责的缘故,刘诗玲的面容有些憔悴,显得楚楚可怜。 于乐摇头轻笑,嘟囔道:“傻姑娘!”轻轻地躺在刘诗玲的身边,他握着刘诗玲的手,闭上眼睛。 从昨天中午被车撞到凌晨这段时间,于乐处于昏迷状态。从凌晨之后到现在,于乐又和维纳斯斗智斗勇,休息的并不充分。 因此,握着刘诗玲的小手,他很快就睡着了。 清晨,刘诗玲睫毛微微闪动,不一会儿,她就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于乐的怀里。 她眨动着可爱的大眼睛,却始终想不明白自己是什么时候上床睡觉,又是什么时候跑到于乐的怀中。 看着于乐紧闭的双眼,平静的神情,帅气的面容,她的心如撞鹿般“砰砰”地跳动着。 伸出手轻抚于乐的面颊,刘诗玲闭目感受着手心的温热和顺滑。 于乐轻眨两下眼睛,感受到脸上的异样,就伸手按在上面。 被抓现行的刘诗玲娇羞不已,紧闭眼睛,假装睡觉。 看到刘诗玲俏皮可爱的样子,于乐强忍住笑意。他开口讲道:“从前,有个国王和王后一直没有孩子……” 是的,你没有猜错,于乐讲得正是睡美人的故事。 他讲到第十三个未被邀请的女巫因愤怒而说出恶毒的咒语:“国王的女儿在十五岁时会被一个纺锤弄伤,最后死去。” 听到这里,刘诗玲紧张的蜷缩着身子,显得有些害怕。 于乐顺势将她搂在怀里,继续讲道:“第十二个女巫师还没有献上她的礼物,便走上前说道,这个凶险的咒语的确会应验,但公主会化险为夷,她不会死去,而只是昏睡过去,而且一睡就是一百年。国王为了不使他的女儿遭遇那种不幸,收缴全国的纺锤,并把它们销毁……” 听到这里,刘诗玲紧绷的身体终于舒缓放松了,感受着于乐怀抱的坚实和温暖。 于乐笑了笑,渐渐讲到公主被纺锤砸晕,然后整个王国都被蒺藜组成的大篱笆紧紧包裹。 刘诗玲又紧张了起来,她将头塞进于乐的怀里,然后竖起耳朵听故事。 当于乐讲到王子的吻让公主醒来,整个王国都恢复正常,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欢乐的生活时,刘诗玲嘴角露出笑意。 将从怀中将刘诗玲抱起,然后平放在床上,于乐故作深情地说道:“美丽的公主因为巫婆的咒语而陷入沉睡,你的王子将会吻醒你,与你一起幸福快乐的生活。” 看着刘诗龄眼睫毛抖动不已,却不睁开眼睛,于乐知道这个吻要成。 当他伏下身子准备实施时,门外传来咳嗽清嗓子的声音,中断了晨起的旖旎。 于乐扭头朝外看去,还没看清门外是谁,就被刘诗玲的头磕住下巴颏。 原来,刘诗玲听出咳嗽和清嗓子是妈妈做出的,她慌张之下,赶紧起身下床,却误伤了于乐的下巴。 于乐手扶下巴轻轻揉着,抱怨地看着刘诗玲。 刘诗玲则一脸无辜的表情,只是脸上的神情透露出内心的慌张。 于乐诧异地问道:“你怎么这么紧张?” 刘诗玲还没说话,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位********。 那美妇嗔怪地瞪了刘诗玲一眼,然后笑着看向于乐道:“你讲的故事真不错,都可以登报了!” 于乐闻言,顿时明白这美妇是敲打自己呢,估计他想亲刘诗玲的举动被她发现了。 他腆着脸笑道:“您是诗玲的姐姐吧,长得比诗玲漂亮多了?” 刘诗玲掐了于乐的胳膊一下,说道:“别乱说,这是我妈。” 江珊闻言,抬手遮嘴笑道:“诗玲,你的同学真有趣,怪不得你……” 刘诗玲娇嗔道:“妈妈!” 于乐明白考验自己演技的时候到了。 他拉着刘诗玲的手走到江珊的身旁,让她们肩并肩站着,然后他站在二女身前上下打量着。 江珊身为人妇,自然不惧被人打量,反而觉得于乐有趣。 刘诗玲怒视于乐道:“你搞什么鬼把戏?” 于乐不慌不忙地说道:“诗玲,你可别骗我。明明是姐妹俩,为什么要叫妈呢?” 江珊看着于乐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噗嗤笑出声来。 刘诗玲这才想明白,于乐是变着花样在夸自己老妈年轻,一时间又羞又喜。 江珊挽着刘诗玲道:“臭小子,别贫了。看你活蹦乱跳的样子,能出院了么?” 于乐闻言,右手抚胸,倒退着倒在床上道:“不好,我有点胸闷,还有点头晕,估计短时间内出不了院。” 看着于乐耍活宝的样子,江珊和刘诗龄都被逗笑了。 江珊说道:“我去找医生给你复查,你和小玲聊会天吧!” 刘诗玲闻言,急忙说道:“妈,我跟您一起去吧!” 于乐摇头道:“哎!病人需要人看护啊!” 刘诗玲反驳道:“你哪点像病人的样子?” 江珊劝说道:“小玲,你还是在这里陪着小乐吧,我去就行了。” 说着,江珊走出病房,去找护士。 于乐盯着刘诗玲,一言不发。 刘诗玲被于乐盯得很不自在,她说道:“老盯着我干嘛啊?” 于乐摇头道:“救命恩人,差点被你扔在病房里,置之不理。天理何在?” 第四十一章 情感or未来 想到于乐奋不顾身的场景,刘诗玲心中有些愧疚,但嘴上却丝毫不让地说道:“谁让你不老实?” 于乐故作惊讶道:“我不老实?天可怜见!凌晨醒来,我看见你趴在床边睡,很不舒服,就把你抱上床。一晚上我都是规规矩矩啊!可是,你呢,不仅钻到我怀里,还抱得我差点喘不过来气!” 想到清醒时的场景,刘诗玲脸儿红扑扑的,羞怒道:“你要再说,我就不理你了!” 于乐笑嘻嘻的不再说话,只是躺在床上凝视刘诗玲娇羞的容颜。 刘诗玲偷偷抬眼看了于乐一眼,刚好和他对视,顿时如偷糖被抓的孩子一样,心中有些惊慌。 她强行按捺住内心的慌乱,小声说道:“昨天的事情,真的很对不起,害你被车撞着。” 于乐拉着刘诗玲的手道:“只要你没事,我就安心了!” 刘诗玲闻言,心中感动不已。 她刚想说些什么,却听到江珊的轻咳声,急忙抽回被于乐抓着的手。 江珊发现,她的女儿被于乐吃得死死的,这刚出去一会儿,就被牵着手了。 若是再晚点回来,估计又亲上了。她在心中给于乐贴上“危险勿近”的标签。 于乐心中也是悲叹不已,为什么总是这么巧? 江珊说道:“护士一会儿就过来,检查身体没事的话,我们就办理出院手续。” 于乐点头道:“谢谢阿姨!” 江珊笑道:“不用客气。你也是为救小玲,应该我说谢谢才对。” 于乐听出江珊话语中的客气,笑了笑,不再多说话。 护士将于乐推进诊疗室,做了一番详细的检查,又问于乐的感觉,最后认定于乐身体健康,未见损伤。 办理完出院手续,江珊开车带着于乐回家,然后客气两句就开车走了。 望着车子远去的方向,于乐摇头道:“哎!救了人,连顿饭都不给吃,真是!防我如防狼,有这么夸张么?” 刘诗玲在车上质问道:“妈,都到中午了,你也不请于乐吃顿饭表示一下。” 江珊叹气道:“女心外向,自古无例外啊!” 刘诗玲红着脸道:“妈,你说什么呢!” 江珊摇头道:“你呀,被于乐吃的死死地,难道你一点都没有察觉。” 刘诗玲想了想,确实,仿佛所有的节奏都被于乐掌控着,可是,她并没有感觉到不适,反而觉得很轻松、自然。 因此,她说道:“我们就是好朋友,有什么节奏可言!” 江珊道:“你呀,是我肚子里掉出来的肉,你想什么,我难道不清楚?” 看着刘诗玲要辩解,她摆手道:“好了,不用解释。你能保证这个假期不跟他见面,我就相信你说的话。” 刘诗玲闻言,气愤道:“凭什么不让我跟他见面?为什么我就要离开了,你们还这样,就不能让我开心点么?” 江珊无奈地说道:“国内大学的教育体制太死板,我们这不也是为你好。” 刘诗玲流着泪说道:“为我好,为我好,你们总是这样说,可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看到刘诗玲的情绪很激动,江珊急忙安慰道:“等你长大就知道为人父母的心情了。” 刘诗玲倔强的说道:“那就等我长大了,你么再安排我的人生,好不好?” 江珊诧异地问道:“你怎么了?前几天也不见你这么抵触?是因为于乐的缘故么?” 刘诗玲摇头道:“不关于乐的事,是我自己想留在国内。” 江珊将车开进别墅,下车拉开刘诗玲的车门道:“好了,有话回屋慢慢说。于乐今天出院,你不是应该高兴么?” 刘诗玲甩开江珊拉住自己的手,强忍住怒气道:“我没有胃口,别叫我吃午饭了。” 说完,她怒气冲冲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 于乐溜达着去流云饭店吃了顿午饭,然后又溜达着回去,这一会儿,就出了一身汗。 洗完澡,他躺在屋子里,筹划着诗会选拔的事情。 今天是诗会选拔的第二天,选拔赛将会在明天上午十二点之前结束。 想到这里,于乐定下明天上午参加比赛。比赛结束后,去电子商城买台电脑的计划。 只是,关于大学、关于未来,于乐一直犹豫不定。 大学,是读艺术院校、文学院,还是法学院,他有些拿捏不定。 上辈子,他本科学文学,研究生学法律,最后从事法律业务。 之所以弃文学法,是因为于乐缺乏创作的**和心性,心中一直躁动不安。 他一向认为,学习文学的最终目的是创作,而不是为理论而理论。 工作期间,他接触到网络文学,看到别人种种匪夷所思的想象力,他心动了,文学梦死灰复燃。 只可惜,写了几本书,却总是扑街。不过,作为业余兴趣,他倒乐此不疲。 因此,文学院对他的吸引力非常大。 法律也是如此,学习法律之后,他才知道人性是多么脆弱。 一句话,就可能拳脚相向,打得不可开交,最后沦为犯罪分子;一拳头,就可能鼻骨骨折,轻伤入刑;这是刑事。 提及民事,那更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 农村邻里之间为了院墙外的护坡大小,打架、泼粪、打官司,四五年不嫌多,甚至能闹十多年。 姐弟为了房产,无视亲情,官司打了一个又一个,折腾不休。 夫妻反目,走人情、跑关系,就是为了少判对方财产。 借贷关系中,难以说清的借钱和还钱事实。 总而言之,文学触及人性,法律也不例外,甚至比文学更直观。 至于艺术院校,于乐首先想到的不是学什么,而是美女有多少。 好吧,于乐承认,他就是一个俗人。 对于漂亮的女明星,他也经常扒图看性感照。想到电影或电视里的风情,他也曾经心动过。 只是,思及娱乐圈中的纷纷扰扰,于乐又有些畏惧。 炒作暗斗、流言蜚语、踩人捧人、美人心计,最重要的是生活的**难以保证。这对他而言,是无法忍受的。 可是,想到前世那么多的精彩影视故事,若是不能呈现在这个世界,那该是多么遗憾啊! 上辈子,他喜欢唱歌,却没有好嗓子。 这辈子,他从小吊嗓子,音准、音域和声音的辨识度都很不错,不去唱歌真的很可惜。 更何况,爷爷于文泉还期盼他能够子承祖业,继续在国剧上青出于蓝呢? 第三章 调戏姑奶奶 于乐慌忙答道:“你睡床,我睡你!” 林诗音闻言愕然,这是在调戏自己么? 想到这里,她怒道:“小样,半年不见,你胆子见肥啊!居然都敢调戏姑奶奶了!” 于乐真想扇脸,这尼玛网络用语害死人啊!调戏女暴龙,这不相当于拿自己当饵料么? 他抱着头哀求道:“姑奶奶,我错了!” 林诗音没法拧耳朵,踹了于乐屁股两脚道:“你这认罪态度不够端正,应该稍息、立正、挺胸、收腹。然后大声说,姑奶奶请任意。” 于乐暗自叫苦道:“靠!整人玩出新花样了!还请任意,任意你个头。” 对于这奇葩的整人要求,他也只能在心里腹诽。他要是敢提异议,估计得在马桶沿上站一天,尼玛,姑奶奶太凶残了! 不过,他还是很好奇地问道:“姑奶奶,这是委托人参演电影里的情节么?” 刘诗音得意地反问道:“你也认为这个整人方法很特别,是不是啊?” 于乐苦笑道:“除非受虐狂,没事谁这样想啊!” 刘诗音愤怒地说道:“你说什么?受虐狂,你敢说姑奶奶是受虐狂?” 于乐快速摇头道:“不,不,不。若非姑奶奶天纵英才,绝对想不出此等绝妙整人良法。” 刘诗音满意地笑道:“算你有见识!” 于乐知道,若是他跟刘诗音瞎扯,一天都说不到正题上。 因此,他对刘诗音的来意询问道:“你来我家不会就是想要教训我吧?” 刘诗音瞪眼道:“我说过的话,你敢不记得?” 于乐想了想,试探着问道:“是当法律顾问的事么?” 刘诗音满意地点头道:“算你有良心,没有忘记我的话。” 于乐点头哈腰道:“姑奶奶的话,那是金口玉言,小的哪敢忘记分毫。” 刘诗音道:“我来,就是想告诉你,给明星做法律顾问,不该问的事情,不要瞎问;不该说的话,不要乱说;不该有的心思,不可妄生。” 于乐拍着胸脯道:“姑奶奶,您放心,作为律师,这点职业操守绝对有。” 顿了顿,他问道:“你给哪个明星当经纪人啊?” 刘诗音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说道:“紫妍,我大学同学,你们以前也见过。” 于乐绞尽脑汁地想了想,恍然大悟道:“就是那个眉目如画、清冷单纯的小姑娘么?” 刘诗音点头道:“不愧你当年对人家的心思,这么久还记得对方!” 于乐闻言,觉得刘诗音的语气酸不溜溜的,忙转移话题道:“那咱么什么时候跟委托人见面啊?” 林诗音嘲讽的语气说道:“呵,这听说是紫妍,热情劲马上就来了。” 于乐腆着脸坐到林诗音的身边,环抱着她说道:“姑奶奶,我心明月可鉴,只有你一人啊!” 林诗音闻言,俏脸一红,说道:“大白天的,找月亮作见证,你还真够滑头!” 于乐大汗,这尼玛思维真是跳跃,这都能挑出错来。 林诗音靠在他怀里说道:“紫妍在国内也算是接近一线的明星了。你可千万不要像个小流氓似得。” 于乐扶额叹道:“姑奶奶,我什么时候像流氓了?” 刘诗音冷笑道:“当初,一起吃饭的时候,你的眼珠子没事就往人家脸上瞟,当我和紫妍不知道啊!” 于乐闻言,老脸一红道:“第一次见到清清冷冷的小姑娘,这不是好奇么?” 刘诗音赏了于乐一个白眼道:“怎么没见你对我好奇过?” 于乐苦笑道:“从小就在一个浴缸里洗澡,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了。还有什么可好奇的。” 想到两人七八岁的时候还在一个浴缸里洗澡,刘诗音咬牙切齿道:“从小就是小流氓,长大也是大流氓。” 于乐没奈何道:“小豆芽菜的身材,有什么好看的!” 刘诗音抱着于乐的手咬了一口道:“姑奶奶有那么逊么?” 于乐坏笑道:“要不我们重温一下儿时的美好时光。” 刘诗音啐道:“想得美,姑奶奶现在可不是,你想看就能看。” 于乐的手无意识地搂在刘诗音的胸前道:“是啊,都长大了,你有男票了么?” 刘诗音一巴掌打掉于乐的大手道:“往哪摸呢?” 于乐尴尬地笑道:“无限风光在险峰,这手也太热爱旅游了。” 刘诗音剜了于乐一眼道:“说些流氓话,还说自己不是流氓?” 于乐握着刘诗音的手道:“刚才不是没处放么,这下就不会没规矩了。” 刘诗音岔开了男票的问题,继续向于乐介绍道:“紫妍大学时就出演过多部电影,一部女主角,四部配角。毕业后跟国内知名大导演合作,出演了大女主电影,现在风头正盛。” 于乐小声问道:“诶,听说娱乐圈盛行潜规则,她这么年轻就有这么多机会,是不是有大佬后台啊?” 刘诗音揪着于乐的耳朵道:“我是让你当律师顾问,不是让你当花边新闻的小报记者,你问这个干嘛?” 于乐揉着耳朵说道:“我这不是好奇么?” 刘诗音指着于乐道:“好奇?想干好这份工作,就不要有好奇心。” 于乐嘟囔道:“我是担心你,怕你吃亏!她要是那天身体不舒服,把你卖了怎么办?” 刘诗音闻言,感到既好气又好笑。 她没好气地说道:“满脑子的污秽,也不知道你怎么通过律师考试的?” 于乐正经地说道:“法律从来不掸以恶意度人,否则,刑法怎么对各种犯罪行为规定的那么详细?难道说那些参与修订刑法的专家、学者都干过类似的事情么?” 顿了顿,于乐继续说道:“所以,律师从最坏的角度揣度人性,进而立法予以制裁,从而保护良善之人。” 刘诗音被于乐的长篇大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却不得不承认,他说的还真有点歪理。 不过,对于于乐的关心,她还是蛮感动。 第四章 姑奶奶的由来 刘诗音眼珠一转,站起身,双手撑着于乐头部两侧的沙发靠背,居高临下地俯视于乐道:“你不会是对我有想法吧?” 于乐吃惊地问道:“啊!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看着于乐惊讶的表情不想做假,刘诗音心中有些失望。 不过她依然强硬地说道:“哼!最好没有。” 看着刘诗音傲娇的神情,于乐收回上仰的脑袋,平视前方,却发现眼前峰峦叠嶂,香艳秀美,不禁有些发呆。 刘诗音注意到于乐神色间的异常,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去,发现自己的衣领低垂,乳形仿佛滴露,暴露无遗。 她使劲将于乐的脑袋向后推去,嘴里说道:“眼睛这么贼,往哪看呢!我可是你姑奶奶,你要是敢有异动,小心我告你**。” 于乐用右手按住刘诗音摁在自己额头的左手,不忿地说道:“色诱都上了,还不许我有想法?” 刘诗音哂笑道:“色诱,呸!那是姑奶奶我心口燥热,想要透透气、吹吹风。” 于乐双眼圆睁,哑然无声。这理由太强大,宝宝很服气! 刘诗音用手指挑起于乐的下巴道:“即使我诱惑你,你也不许瞎想。” 于乐傻眼了。靠,合着只许你乱,不许我想,这也太霸道了吧! 想起上次的吻,他不禁委屈地说道:“上次你还亲我呢?” 刘诗音得意地笑道:“那是我看你单身狗太可怜,以姑奶奶的身份安慰你,别往歪处想。” 于乐半晌无语。 没办法,百多年的邻居就是这点不好,辈分很容易赶岔。 于乐爷爷的爷爷跟刘诗音的姥爷是一辈人,比刘诗音的爷爷大了二十多岁。 于乐爷爷的爷爷娶妻早,生子也早。于乐的爷爷又是长子长孙,所以成家立业也早,就这样一辈辈的排下来。 刘诗音的爷爷娶妻晚,又赶上刘诗音的母亲在家中排行最小,到刘诗音这辈时,于乐按辈分要叫她姑奶奶。 这个称呼几乎成为于乐幼时的噩梦。你能想象自己被一个同龄的小女孩追着,让他喊姑奶奶的场景么? 想起幼年时的悲惨遭遇,于乐的心中满是泪水。 直到刘诗音长成大姑娘,觉得让于乐喊她姑奶奶,太土气,而且容易把她喊老,这才不再逼着于乐喊她姑奶奶。 事实上,于家和刘诗音姥爷家只是邻居,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因此,要说**,也只是两人开玩笑的话,根本没有那么严重。 不过,辈分确实是两人感情的一道坎,无论是于乐还是刘诗音,他们内心再亲近,也不会谈及爱情。 随着于乐的沉默,房间内的气氛显得有些尴尬。 刘诗音不自然地轻咳一声道:“你想什么呢?” 于乐不加思索地答道:“想你呢!” 话刚出口,他就觉得自己的话过于暧昧,有点冒失。 刘诗音拧着于乐腰间的嫩肉说道:“姑奶奶刚才说的话,你又忘了?” 于乐长嘶一声道:“姑奶奶,轻点。这是肉,不是泥巴!” 刘诗音恶狠狠地说道:“让你没记性,乱说话!” 于乐说道:“我记住了,只许姑奶奶对我乱,不许我多想。” 刘诗音闻言,羞怒道:“说什么呢!你这是败坏姑奶奶的声誉。我要代表正义消灭你!” 说完,她坐在于乐肚子上,在他身上又拧又掐,没事还揪他耳朵,堵他鼻孔。 虽然刘诗音报复的声势浩大,但纯属雷声大雨点小,根本就不疼,反而有点像打情骂俏。 闹了一会儿,刘诗音脸色酡红,身体发软,趴在于乐的身上。 于乐暗自叫苦,这个姑奶奶真是煽风点火的高手。她坐的地方也太敏感了吧,让小小乐不自觉的激动起来。 刘诗音娇喘着说道:“坏蛋,居然敢乘着姑奶奶惩罚你的时候犯坏。” 于乐无语,你这是惩罚我呢,还是撩拨我呢! 坐在我的关键部位,没事还来回摩擦。除非太监,否则,谁能没点反应。 刘诗音也知道自己刚才的举动有点不妥,她急忙转移话题道:“刚才关于紫妍的事情,你不许在外面问。要是被小报记者听到,对紫妍的名声不好。” 看着于乐疑惑的表情,她觉得还是提醒他一句比较好。 她又说道:“你的猜测毫无依据。紫妍是因为家世好。她父亲掌握着一家院线公司,规模很大,在国内排名前十,而且院线扩张的势头很猛。” 于乐故作悔恨地说道:“都怪你,当初见面吃饭的时候,若是你帮我和紫妍牵个线,吹吹枕头风,说不定我俩当时就成了。” 刘诗音鄙夷地看着于乐道:“瞧你那点出息,紫妍才不会看得上你呢!” 于乐不甘心地说道:“万一呢!” 刘诗音斩钉截铁地说道:“没有万一。” 于乐好奇地问道:“为什么?” 刘诗音自然不会告诉于乐原因。 她私底下曾明确地告诉紫妍:“于乐是我男朋友,你可不能动歪心思。” 再者,紫妍身为校花级的人物,身旁多得是小鲜肉,合作过的男明星也有不少,眼光、心气都很高,自然不会对初次见面的于乐有想法。 想到紫妍混得风生水起,而刘诗音却只能作为助理和经纪人的角色,这让于乐为刘诗音抱不平。 于乐关切地问道:“你和紫妍同为戏剧学院的学生,发展差距如此悬殊,你心中就不尴尬?” 听到于乐哪壶不开提哪壶,刘诗音瞪了他一眼道:“我想继续唱歌,你给我出唱片。” 于乐不假思索道:“没问题。” 听到于乐干脆地回答,刘诗音心中有些感动,但又气愤他的轻率。 她揪着于乐的耳朵数落道:“说得这么轻松,就知道耍嘴皮子,糊弄姑奶奶。你知道我前两张唱片亏了多少钱么?” 于乐好奇地问道:“亏了多少?” 刘诗音沮丧地说道:“从收歌、录制到发行、铺货,公司亏了50万。” 于乐吃惊地说道:“亏了这么多?公司怎么没把你做成灌.肠回本啊?” 第四十二章 文学、法律和艺术 未来,搅动着于乐的思绪,让他烦闷不已。 他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出自己优劣势:文学和音乐两项,由于他坐拥地球资源,文学方面,读文学院,用处不大,纯属镀金; 音乐方面,演唱技巧需要磨练,但花费数年时间学习声乐知识,得不偿失,作词编曲,则无必要。 法律,是于乐上辈子混饭吃的专业。平行世界,两个国家的制度不一样,历史的发展也存在差异,法律理念和法律规定势必存在不同的地方。 例如,对于刑满释放的犯罪分子融入社会的标准,依据罪名的不同区别对待。 针对拐卖儿童、****幼童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权利的犯罪分子,在华夏联盟,刑满释放后,无论居住在哪里,都必须向当地的警察局报到。 警察会向犯罪分子所居住的社区通报,予以警示和防范。 对于此类案件的服刑期满人员,不允许他们单独或私下里接近邻居孩子;一旦违反禁令,则由法院直接处以罚金刑或者拘役刑。 而在前世,这两类犯罪分子刑满之后,根本没有报备程序和向附近居民警示和公告的程序,使得孩童受伤害的潜在可能性被放大,更重要的是孩童及其家长失去了知情权和防护权。 针对其他非人身伤害性的轻罪案件,刑满释放后,犯罪分子仅需向警察局备案,无需通告社区。 这还只是关于个罪对犯罪分子的报告制度的规定。 不可否认的是,犯罪现象既具有共性,又具有个性。因此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也大同小异。 而影响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方面,法律理念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法律是一门实践的学问。法律理论可以塑造人的法律思维,法律规范可以指导人的行为,社会事件可以将法律理论和法律规定连接起来,促使人进行深入的法律思考。 若是通过大学四年,学习法律理念,尤其是重点学习两个世界不同的法律理念,对于于乐而言,有些虚度光阴。毕竟大学主要是让学生培养和塑造法律思维。 于乐上辈子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难道还要把自己当白丁,重新坐在课堂上,规规矩矩地去学习么? 既然文学、音乐和法律都不需要考虑,难道只能选择报考艺术院校了么? 于乐纠结地思考着,是学表演,还是学导演,或者可以学摄影? 想到前世各种照片门事件,于乐觉得摄影技术不过关,连这些照片都拍不好。 可是这三种选择,都不是他最心动的。 是的,于乐想过成立一家集文学出版、电影投资和音乐制作方面的综合性公司,只是为了将前世的经典文学、影视和音乐等广泛传播,打造另外一种地球的感觉。 可是,演戏,可以找专业演员;摄影,可以找专业摄影师;导演,也可以找专业导演,或者培养新的年轻导演。 为什么他要跑到演艺圈,成为一名站在风口浪尖,连**都无法保护的明星呢? 他又不需要名气升级技能,也不想成为荷尔蒙支配的人形兽,更不想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人需要被认同,于乐也不例外。 无论是权力、金钱、名誉、美色,都是被认同的外在表现形式。 但他不想为了被人认同,而抛弃自己做一名安静的美男子的理想。 他曾想过,重活一世,势必要轰轰烈烈,站在风口浪尖,手把红旗旗不湿。 只是,上辈子宅男的属性,又让他对此抱有疑虑。 不熟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总是会让人格格不入,甚至有所畏惧。 也许,中秋诗会后,假如于乐能得到中秋诗王的封号,他的想法也许会有变化。 所以,有些事情,还是要静观事态的发展,不要盲目的抉择。等待,有时候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想通这些,于乐明白了自己的优缺点,对于未来的发展不再迷茫和畏惧。 因为,他知道,只要他能够坚持,最后一定会成功。 心神放松之下,于乐不再多想,安然入睡。 下午三点,于乐醒来,他开始练习钢琴技能。 于乐认为,钢琴是非常高贵优雅的乐器,坐在钢琴前弹奏,既显气质,又显专注,而有气质的专注男往往会更加吸引异性。 再说了,弹钢琴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最主要的是符合他的气质——高贵、优雅和迷人。 好吧,于乐承认,他有点骄傲了! 于乐很感激前身在音乐素养上的积累。虽然,就目前而言,钢琴是他最弱的乐器,但是他有信心在短时间内追赶上来,成为古琴之外的第二特长。 打开琴凳,里面是一个小型的储物空间,放置着钢琴布和一些练习曲谱。 于乐拿出练习曲谱开始认真练习,一串串的音符,牵动着情绪和思想,让他无比的投入和陶醉。 晚上六点,于乐去流云饭店吃晚饭。 回到家,于乐决定再置办一批乐器,闲暇之余就调丝弄竹,倒也不失为一桩雅事。 晚上七点,于乐背上负重包开始锻炼,一直跑到别墅区深处的湖岸边。 河岸边人群一簇簇地,全部是居住在别墅区里的住户。 大多是老人和孩子,年轻人也多是情侣或者夫妇,他们在河岸边纳凉、下棋或者跳舞,热热闹闹,显得很有活力。 于乐拣了一处人少的地方,练习负重蛙跳,直到筋疲力尽,这才背着负重包往回跑。 偶尔有人看到于乐锻炼身体,倒也没有多想,只是有些稀罕,毕竟年轻人愿意出来跑步运动的并不多。 回到家中,于乐喝杯白开水,休息半晌,这才开始练习拳术。 经过近一个月的勤学苦练,于乐对练法已经熟稔于心,打起拳来虎虎生风,颇有气势。 晚十点半,于乐洗簌完毕,拿本《诗词鉴赏》躺在床上翻阅,不到二十分钟,于乐就睡着了。 第四十三章 披着羊皮的狼 第二天一大早,于乐负重跑到湖岸边,找了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开始吊嗓子。 当他练习国剧唱腔片段时,吸引了数十个老年人的注意,站在一旁咂滋咂味地听着。 几段唱下来,于乐向周围的老人颔首示意,准备离开。 一些老年人见状,纷纷挽留道:“好久没听过这么正宗的唱腔了,再来一段吧!” 于乐拱拱手道:“各位长者,小子今日实在有事,无法耽搁。待来日有暇,再唱与大家听。” 说完,他不再理会这些老人的挽留,背上负重包往回跑。 拎着早餐,于乐看到刘诗玲在门前徘徊,不知想些什么。 走到刘诗玲的身后,他轻咳一声道:“诗玲,来这么早?” 刘诗玲转身看到于乐,埋怨道:“大清早,你去哪里了?我都等你半天了。” 于乐将食物提溜起来,说道:“跑步去了,顺便买了吃的回来。” 看到刘诗玲也拎着食物,于乐转瞬就明白了,原来她惦念着自己,还准备了早餐。 他开心地问道:“你这早餐是给我带的么?” 刘诗玲小嘴一撅,生气道:“你都买过早餐了,还稀罕我做的啊?” 于乐眼睛一亮道:“你做的早餐?当然稀罕了。” 刘诗玲娇羞地解释道:“早上做多了,吃不完,所以就给你拎来了。” 于乐失望道:“我还以为,这是你专门给我做的爱心早餐呢!” 刘诗玲闻言,转身给了于乐一个背影道:“爱吃不吃,大不了我倒了。” 于乐握住刘诗玲的手道:“好吧,我说错话了。先进屋吧。” 说完,他打开大门,接过刘诗玲手中的食物道:“我还以为,这几天见不到你了呢?” 刘诗玲惊讶地问:“为什么啊?” 指了指刘诗玲家的方向,于乐道:“医院里,伯母都快把我当敌特了,谨防严守,唯恐我怎么了你。” 想到于乐用《睡美人》的故事骗自己的吻,却被江珊打断的情景,刘诗玲抿嘴笑道:“你就是披着羊皮的狼,危险着呢,我妈做的对。” 将食物放到桌子上,于乐答道:“披着羊皮的狼,哼!冲着你的评价,我已经想到一首歌曲,等我洗完澡再唱给你听,绝对原创!” 刘诗玲闻言,笑道:“不会是给我唱儿歌吧?” 于乐傲娇地说道:“哼!别小瞧人!” 说完,他回屋洗澡,换了件清爽的家居服走到客厅。 看到刘诗玲已经将食物摆放在碗碟内,等着他一起吃,于乐感动地说道:“诗玲将来肯定是贤妻良母,谁娶了你,那才是福气。” 刘诗玲娇羞道:“这么多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快来吃饭吧!” 两人规规矩矩地吃完早餐,于乐想要刷碗,却被刘诗玲拦下道:“我刷吧,你先歇会!” 于乐摸了摸滚圆的肚子,说道:“那我先去坐会。” 由于启动了垃圾桶功能发,他把所有食物全部打扫了,美其名曰:爱心早餐一滴都不能浪费! 歇了会,刘诗玲拿纸巾擦干净手道:“儿歌王子,你的歌曲还没唱呢?” 于乐闻言,想到他给刘诗玲讲述《睡美人》的故事,想到刘诗玲紧闭的眼睛,闪动地睫毛,想到自己将要吻上那樱桃红般的小嘴,却被江珊打断的场景,想到江珊对自己的防备,想到刘诗玲那句披着羊皮的狼,他模仿狼张牙舞爪,轻轻走路的样子,唱道: 我小心翼翼地接近, 怕你在梦中惊醒。 走到刘诗玲的身后,于乐抱着她柔软的腰肢,将头枕在她的肩膀上,继续唱道: 我只是想轻轻地吻吻你, 你别担心。 我知道想要和你一起并不容易, 我们来自不同的天和地。 你总是感觉和我一起, 是漫无边际阴冷的恐惧。 绕到刘诗玲的正面,双手拉起她的手,深情地凝视着她的眼睛,他唱道: 我真的好爱你 我愿意改变自己。 我愿意为你流浪在戈壁, 只求你不要拒绝。 不要离别, 不要给我风雪。 看着刘诗玲眼角的泪花,于乐用手轻轻擦拭,继续深情唱道: 我真的好爱你, 我愿意改变自己, 我愿意为你背负一身羊皮, 只求你让我靠近, 让我爱你,相偎相依。 我确定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而你是我的猎物, 是我嘴里的羔羊。 刘诗玲扑入于乐的怀里,紧紧地抱着他。 于乐轻轻地拍着刘诗玲的后背,小声问道:“要是你不喜欢这首歌,我就不唱了。” 刘诗玲摇头道:“我喜欢,你唱的真好!” 于乐有点迟疑地说道:“上次唱歌,我被车撞,这次我都有点怕了!” 刘诗玲快速地摇头道:“不会的,我不会再那么傻了。我喜欢听你唱歌。” 于乐抱着刘诗玲继续唱道: 我抛却同伴独自流浪, 就是不愿别人把你分享。 我确定这一辈子, 都会在你身旁。 火热的心, 随你到任何地方。 你让我痴让我狂, 爱你的咆哮还在山谷回荡。 …… 一曲唱完,于乐才发现刘诗玲的泪水打湿了他的衣服。 捧着刘诗玲的脸,于乐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我感觉你的情绪不太对。” 刘诗玲拽过于乐的胳膊,扯着他的衣袖擦着眼泪道:“我能有什么事情,只不过觉得这首歌有点悲。狼和羊,多么浪漫的爱情,但注定只能是悲剧。” 于乐发现,玩浪漫,他真的很失败!两次唱歌,他都惹得刘诗玲流眼泪。 第一次,他想要借助《恋人未满》,完成一次水到渠成的亲吻,结果被车撞; 这一次,恰好刘诗玲提到披着羊皮的狼,让他想起前世的这首歌,可惜,刘诗玲认为,狼和羊注定是悲剧。 靠!再有人敢当着他的面说:唱首歌就能哄得女孩子心花怒放,投怀送抱,任其施为。于乐绝对喷他一脸盐汽水。 只是,眼前的烂摊子,他还要收拾。他可不能让刘诗玲高兴着来,哭泣着走。 因此,于乐说道:“好了,都是我不好,非要唱什么狼和羊,我应该唱狗和骨头,猫和鱼,男人和女人。” 第五章 戛然而止的高潮 刘诗音怒极而笑道:“靠!就知道幸灾乐祸,看姑奶奶的笑话。我要代表月亮惩罚你!” 说完,她出气似得在于乐身上苦练铁砂掌、一指禅、二指掐和抓奶龙抓手。 掌掌到肉,啪啪作响;指指钩挠,痒痒难耐;二指掐肉,旋转提拧;最可恨的就是抓奶龙抓手,丝毫不顾于乐的感受,肆虐于乐的胸部。 于乐只觉身上又疼又痒,加上刘诗音臀部在小腹的摩擦,勾起内心的青春骚动。 他痛并快乐着,百般滋味难以言表。 为了避免擦枪走火,迫于无奈之下,于乐双手摁住刘诗音的不安分的臀部道:“别闹了,再闹就出大事了。” 看着于乐面色红润,感受着下身契合处的凸起,刘诗音啐道:“色胚子,一点都不安分。” 于乐苦笑道:“姑奶奶,我相信,你是上天派来惩罚我的了!” 刘诗音顿时好奇地问道:“为什么?” 感受着刘诗音臀部的滑腻弹软,于乐摇头道:“你三番两次勾动我的火气,又不给我灭火。对于成年男人而言,还有什么惩罚比这更煎熬?” 感受着于乐的坚挺,刘诗音心儿一颤,说道:“明明是你没胆子,还怪我!” 觉察出刘诗音语气中的抱怨,于乐真想化身为狼,不过理智克制着他的****。 两人的关系是剪不清理还乱。不知从何时起,两人心中都有那么一点情愫,可是因为于乐的退缩,关系一直不远不近。 半年前的那一吻,始终在于乐内心深处镌刻着。几回梦醒时分,想到他当时不解风情的抱怨,都会悔恨不已。 于乐穿越后,感受到前身对刘诗音的爱慕,也了解到他囿于辈分的固执看法,不敢越雷池一步。 然而,现在的于乐,身是旧身,人却非故人。 他并没有那种根深蒂固的辈分观念,更何况双方并无血缘关系。 只是,他不敢转变的这么快。因此,他还要继续忍耐,等待摊牌的契机。 刘诗音却像火上浇油一般,又轻轻地动了磨动了几下臀部。 于乐心中的火势轰然爆发,他再也无法压制内心的骚动,翻身将刘诗音压在身下。 当于乐撩起刘诗音的裙子,想要褪下她的内裤时,刘诗音突然按住于乐的手。 于乐疑惑地看着刘诗音。 刘诗音以为自己准备好了,而且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 可是,事到临头,她才发现,她并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原来,所有的主动和诱惑,只是好强的心理作祟。当她面对于乐的主动时,她发现真的不可以。 轻轻地摇了摇头,刘诗音低着头讷讷地说道:“我好像还没有做好准备。” 于乐的兴奋和激情顿时化为乌有。 老天爷,你玩我,而且还玩出了新花样! 看着于乐沮丧地表情,刘诗音安慰道:“要不,我用手帮你?” 于乐吃惊地看着她,神情有些严肃,想要问什么却又没问出口。 看着于乐惊疑的表情,刘诗音擂了于乐的胸口一下道:“想什么呢?姑奶奶可是纯情美少女。” 于乐讷讷地问道:“那你怎么知道?” 刘诗音气极而笑道:“难道姑奶奶就不能看小电影了么?” 于乐呆了!不愧是姑奶奶,居然爱看小电影。 刘诗音不耐烦地问道:“要不要姑奶奶帮你,错过这村可没这店了!” 于乐真想点头同意,可是,刚才他能挺枪上马,完全是一时的情难自禁。激情一过,他又有些患得患失了。 想起姑奶奶的身份,想到她用手帮自己的情景,于乐心中的罪恶值瞬间爆棚! 这尼玛,纠结啊! 最后,于乐坚定地摇头道:“姑奶奶,以后别再招惹我了,落下心理阴影,一辈子不举,人生就只剩悲剧了!” 刘诗音听出于乐语气中的抱怨,只是她也没办法。没有准备好,就是没有准备好。人生的第一次,她不想勉强。 可是,看着于乐,她有些愧疚地说道:“等我准备好了,我……” 于乐急忙挥手道:“别,咱俩这么做本来就不对。还是换个话题吧,我总觉得咱俩聊这个话题怪怪的。” 也是,人生的起伏、激情和落寞,无不在于**。 从平静到被激发出情绪,再到激情的峰值,刘诗音如迷人的小妖精一般,千方百计地撩动他的**,刺激他的情绪,让他心中的火苗越烧越旺。 当情感的饱和度快要撑炸于乐,让他春情勃发的时候,刘诗音居然说她没准备好! 这句话的杀伤力不啻若在于乐的心中引爆核弹,他的情绪七零八落,心中只剩下空虚和落寞。 于乐轻缓地将刘诗音被撩起的裙裾放下,那雪白的大腿引不起他半分热情。然后于乐从她身上离开,坐在她的对面。 看着有些怅惘的于乐,刘诗音千方百计想要挑起话头,要不然,这屋内的气氛非得凝固不可。 想起于乐问她唱片的事情,刘诗音试探地问道:“你怎么突然关心我发行唱片的事了?” 于乐竭力克制心中的不愉快,平静地说道:“因为我知道,你喜欢唱歌。去酒吧,也是基于你对舞台的渴望。” 看到刘诗音想要说话,于乐伸手制止道:“你先听我说。” 刘诗音闻言,乖乖地闭口不言。 看到刘诗音像波斯猫一般的温顺,于乐心中的怨气终于消散了些许。 没办法,长期饱受欺凌的于乐,很少看到刘诗音这幅乖巧的模样,他心中是无限的满足。 轻咳一声,他才继续讲道:“后来,你发现酒吧太乱,就接受同学的邀请,去做经纪人和助理。但我知道,你并不想离开舞台,因为你的梦想是唱歌。” 刘诗音叹了口气道:“说这些有什么用。光有音乐梦想,却没有市场,发行唱片不还是赔钱?” 于乐摇头道:“你的专辑我听过,歌曲不行,怎么可能火呢!” 刘诗音无奈地说道:“没办法,我出道的时机太差,根本抢不到好歌。” 于乐吃惊地问道:“什么情况?” 刘诗音苦笑道:“我出道那会,恰逢公司的成名女歌手筹备专辑,我是个新人,根本争不过她,自然没有什么好歌了。” 第六章 我为自己代言 看着刘诗音无奈的表情,于乐咬咬牙道:“歌曲的事情,我帮你解决。” 刘诗音讶然道:“你?怎么解决?” 于乐摇头道:“保密。” 刘诗音嗤笑道:“总不能你去收歌吧?” 她转念一想,摇头道:“你又不认识音乐圈的作曲、作词人,根本不可能收到好歌的。” 于乐摆手道:“答案绝不是你能想出来的。还是别费力气了!” 刘诗音闻言,气呼呼的,想要收拾于乐,却又因为刚才的事情,心中有些迟疑。 看着刘诗音那副有气没处撒的表情,于乐心中暗笑:哼!让你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向。小爷也是血性男人,就不信制不住你。小样! 心神舒畅的于乐说道:“为了让你重拾最初的梦想,我打算多了解些情况,你必须配合我的问题。” 刘诗音不忿地哼道:“有话快问,姑奶奶有权拒绝回答。” 于乐撇撇嘴,也不搭理她这句话。 想到上辈子的时候,许多成名歌手亏本也要发唱片,然后通过开演唱会、商演和代言等方式挣钱。 他不禁问道:“公司难道不能从商演和代言中获利么?” 刘诗音郁闷地说道:“你小子是不是诚心气我呢!就那两张破唱片,一点知名度都没打响,还代言?” 于乐闻言,灵机一动,想到前世聚美优美的广告“我为自己代言”。 他跑到厨房找到半袋盐,塞进裤兜里,又跑到卧室翻出半瓶花露水,拿在手里,然后站到刘诗音面前。 看着于乐忙忙叨叨的样子,刘诗音好奇地问道:“你捣鼓什么呢!” 于乐在嘴巴前竖起食指,“嘘”了一声。 刘诗音不再言语,只是看着于乐。 于乐朝着腋窝喷了两下花露水,一脸陶醉的神色,深情地说道:“你只闻到我的香水。” 说完,他又开始比划着铲土的样子,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道:“却没看到我的汗水。” 结合着于乐喷花露水的行为,刘诗音以为他在表演喜剧。 可是当她听到第二句时,却发现自己深有感触,于乐并不是单纯在搞笑。 于是,她不再抱着逗乐的态度去看,而是认真起来。 于乐站直身体,严肃地说道:“你有你的规则。” 然后他拿起沙发上的抱枕,使劲往身后的地上一甩,大声说道:“我有我的选择。” 听到“规则”这个词,刘诗音想到唱片公司副总以歌曲相威胁,想要让她陪睡的事情。 她心有所属,自然不愿干这种龌蹉的事情,明确拒绝了副总的要求。 两天后,副总提议为公司的女歌手秦莎发行唱片。 会上,公司的一些部门领导持反对态度,因为秦莎签约五年,却一直不温不火,没有亮眼的表现。 副总退而求其次道:“让刘诗音先发唱片,若是能够一炮走红,就不再推出秦莎。若是刘诗音不行的话,我们再推秦莎。” 其他部门领导觉得没什么问题,就同意了副总的提议。 副总承担了秦莎和刘诗音的专辑监制工作。 当刘诗音看到手中的歌曲时,非常气愤地去找副总。 当她推开门后,刘诗音发现秦莎正坐在副总的大腿上,举止放荡不堪。 这时,她才明白,副总为什么会推出秦莎与自己打擂台,并且把好歌都分给了秦莎。 也许是警告,也许是诱饵,无论什么,她都不会去考虑。 对于录制歌曲的事情,她不再抗争,也不再抱怨,只是全心全意地投入和付出,想要靠自己的努力撑开那一片天光。 可惜,专辑大卖看的不是歌手的努力,而是词和曲。曲风流行度不够,经典度没有,歌词陈腔滥调、平庸无奇,专辑毫不意外的滞销。 副总电话里告诉刘诗音道:“我还会给你一次出专辑的机会,若是你不改变态度,专辑再次惨败的后果,恐怕你承担不起。” 刘诗音知道,若是下一张专辑还没有起色,她可能面临公司的雪藏。 等到合约期满,她也将面临没有公司签约,或者只能签订非常苛刻的合约。 毕竟,捧红一名新人歌手,远远比捧红一个毫无建树的歌坛老人更容易。 即便如此,她也不肯屈服于副总的规则。 因为她知道,名和利的诱惑就像潘多拉的宝盒,打开后只会带来灾难和不幸。 秦莎虽然过气,但在公司里很风光。因为她就像蜜蜂一样,盯着公司里每一位能给她带来名和利的高管,哪怕奉献自己的身体。 这次秦莎能够发行专辑,就是因为她靠上了副总。 副总也想利用秦莎打压刘诗音,迫使她屈服。两人臭味相投,仿佛蜜里调油,又甜又腻。 由于副总的大力扶持,秦莎的专辑里收录了几首不错的歌。 专辑发行上市后,反响较好,秦莎的名气又涨了几分。 看到最近发生的这一切,刘诗音都无动于衷。她坚信:是金子总会发光。 第二次的音乐专辑,由于副总的捣乱,还是没有收到特别好的歌曲。 无论刘诗音多么努力的去唱,仍然没有改变市场冷淡的反应。 雪藏、合约到期没有续约、酒吧唱歌、于乐打架,直至她答应紫妍做她的经纪人和助理。 回想起这两年发生的一桩桩、一件件事情,她从不后悔。 因为于乐一直陪伴在她身边,不离不弃。这也是她倔强和不低头的原因。 是的,你有你的规则,我有我的选择,无怨无悔。 看到刘诗音思绪飘飞,于乐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观察她的表情变化,猜测到她在公司应该有过不愉快。 于乐坐回沙发,握着刘诗音的双手说道:“是不是想起不愉快的事情了?” 刘诗音笑了笑,洒脱地说道:“一切都已成为过去,最重要的是把握将来。” 于乐点头道:“你能这样想,我就放心了。” 刘诗音将于乐的手甩开道:“你放什么心,姑奶奶什么时候让你操过心?” 于乐无语。我忙活半天,难道没在为你操心么! 第四十四章 鲜花和牛粪 刘诗玲破涕而笑道:“瞎说。” 说完之后,她又好奇地问道:“奥特曼和小怪兽是什么啊?” 于乐知道自己说秃噜嘴了,这个世界并没有出现过奥特曼系列电视剧。 他急忙补救道:“我正在构思一部空想科幻漫画故事,主角就叫奥特曼!” 听了于乐的解释,刘诗玲点点头,将话题又转移到刚才的歌曲上。 她欣喜地问道:“这首歌,你是为我创作的么?” 于乐毫不迟疑地点头道:“当然。因为你的话,才有了这首歌的灵感。” 刘诗玲的脸上露出甜蜜的微笑,她说道:“你唱的真好听,比一些歌星唱的都好听。” 于乐闻言,嘚瑟地说道:“那是,我可是传说中的情歌小王子啊!” 想起于乐两次唱歌,让她哭了两次。刘诗玲失笑道:“什么情歌小王子?准确地说,是悲歌王子!” 于乐想不通,刘诗玲的反应为什么那么怪。 他疑惑地问道:“为什么我每次唱歌,你都会哭呢?” 想起心中隐秘的原因,刘诗玲推脱道:“只是恰好想起不愉快的事情了。” 于乐盯着刘诗玲,突然问道:“难道你有过失败的初恋?” 刘诗玲闻言,气的脸色煞白。她挥舞着愤怒的小拳头,一通乱拳砸过去。 于乐抱头鼠窜,最后悲壮地牺牲在沙发上。 出完这口恶气,刘诗玲依然气愤不平地说道:“你再敢这样猜疑我,我这辈子都不会理你!” 于乐不敢再触刘诗玲的霉头,他从沙发上起身,搂着她柔软的腰肢道:“上午我要去济坛公园,可否有幸邀请美丽的诗玲公主?” 刘诗玲闻言,有些犹豫。 她心中暗道:难道于乐想跟我约会?可是,这份感情注定难有结局,我应该答应么? 看到刘诗玲半天不说话,于乐笑道:“好了,别为难了。要是有事,你就赶紧回家吧,我自己去就行了。” 刘诗玲结结巴巴地解释道:“我…我就是害怕同学发现我们在一起。” 于乐说道:“难道我们不是在一起么?” 刘诗玲这才意识到于乐正抱着她的腰,身子贴着她的后背。 她犹豫地问道:“公园有什么好玩的?” 于乐盯着刘诗玲道:“我要去参加中秋诗会选拔。” 刘诗玲闻言,吃惊地问道:“你…参加诗会选拔?” 于乐点头道:“试一试,要是瞎猫碰个死耗子,那不就赚了。” “可是,你在学校从没写过诗歌啊?”刘诗玲问道。 于乐笑道:“谁说的。我只是没把作品拿出来而已。” 刘诗玲闻言,突然发觉于乐就像个谜团,永远都无法猜得透。 唱歌也好,写诗也罢,于乐从没有在同学面前展现过这些方面的才华,尤其是于乐即兴创作歌曲的能力。 越是深思,越是好奇。现在她特别渴望看到于乐在诗会上的表现了。 因此,刘诗玲点头道:“我跟你一起去。” 于乐松开她的腰肢道:“我去订车,你先喝口水。” 说完,他就打电话订了一辆出租车。 -------------------------------------- 四十分钟后,出租车到达济坛公园门口,于乐和刘诗龄下车走进公园。 蜀州八月初的天气,显得闷热、潮湿。天上云层很厚,车载电台预报了近日有雨。 由于时间紧迫,两人在公园门口向工作人员询问清楚诗会的举办地点,就直接前往。 不一会儿,于乐和刘诗音走到绿植高耸的橡树林里,看到人头攒攒,非常热闹。 两人走到人群后,听到他们都在议论此次诗歌大赛。 他们或者品味参赛者的诗作,或者低头沉思酝酿诗作,更多的人在看热闹。 于乐拉住一名游客问道:“诗歌比赛是在这里举行么?” 瞥了眼刘诗玲,这名男游客呆了呆,不好意思地回答道:“蜀州民间诗歌大赛就在这里举行,前面的台子就是比赛的场地。” 于乐向这名游客道谢,然后牵着刘诗玲的手,向人群前方挤去。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那名男游客自语道:“靠!相貌清纯娇美,这不正是我的菜。可惜啊,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由于人多的缘故,于乐走的速度并不快,所以他很不幸地听到身后男游客的自语。 他苦着脸说道:“诗玲,由于你的美丽,我躺枪了。” 刘诗玲不解地问道:“什么躺枪啊?” 于乐耸肩道:“因为你这朵鲜花太美了,我就荣幸地成为了背景——牛粪。” 刘诗玲回头看了眼那名男游客,笑着说道:“你不乐意么?” 于乐能说不乐意么!他无奈地说道:“其实,有了牛粪,鲜花才会更娇艳!” 刘诗玲脸色绯红,啐道:“你都臭不可闻了,还自命不凡。” 看到刘诗玲的回眸一笑,那名男游客心神荡漾、魂不守舍。 于乐回头看到那名男游客的丑态,心中气愤不已。他眼珠一转,大声喊道:“前面有人窒息了,快闪开,快闪开,不要围那么紧,不利于病人康复。” 四周的人听到喊话,不自觉地就让开了一条道。 于乐急忙拉着刘诗玲朝前走去。 刘诗龄有些愕然,不明白于乐是怎么知道里面有人窒息的。 进到最里面,于乐四处观望了下,惊讶地问道:“咦,怎么回事,不是说台前有美女窒息么?我还想着做人工呼吸呢?” 刘诗龄这才明白,于乐明显是装腔作势,欺骗大家。 想到自己不经意间成为坏人于乐的同党,她很是难堪地捂着半边脸,躲开了于乐一些,一副我不认识这人的样子。 周围的游客还在寻思身边究竟有谁窒息,听到于乐这么一打岔,其中一位上了岁数的老奶奶在旁边说道:“小伙子,这里没人晕倒,你被骗了!” 也有人想明白了缘由,暗骂于乐无耻,居然想出美女晕倒,需要人工呼吸的借口,混到前场。 大度点的人觉得于乐有小聪明,倒也不为己甚。只有极少数人坚信,有人误传了此处有美女窒息的假消息。 第四十五章 最小参赛者 于乐不去理会周围的动静,抬头望向前方的题目。 诗会有三道题,可为现代诗,也可为古诗词: 第一个拟定题目是咏桂,树和花皆可。正所谓八月十五桂花飘香,中秋节诗会岂能无咏桂之诗; 第二个拟定题目是咏菊。秋将至,傲霜凌寒枝头香,说的不正是菊花么。 第三个是开放性题目,可选公园中任一植物为题。 三个题目,实为三关。 每关所做诗词经评委评定后,符合相关标准,才能开始下一道考题。 三关皆过的选手,由评委根据三首诗歌的优劣,评选出前六名选手。第一名可以参加联邦中秋诗会。 这种层进式的选拔方式,可以筛掉许多浑水摸鱼的选手。 奖品设置上,分别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和三等奖三名,鼓励奖不限名额。 一等奖奖品为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二万元;二等奖奖品为电视机一台,价值五千元;三等奖奖品为洗衣机一台,价值一千五百元。鼓励奖奖品是六斤装洗衣粉一袋,价值二十元。 看完参赛题目和奖品的说明,于乐不禁沉思起来。 前两个拟定题目并不难,只是历史上咏桂和咏菊的诗歌太多了,想要写得新颖、写出精彩,难度就大了。 第三个题目则是开放性的,看似容易,但入手较难。 毕竟前两题都有美玉在前,你完全可以抛板砖在后。而第三题,让你随便选植物,你就能保证写出好诗么?最后只能往诗文中经常出现的植物中靠。 想了片刻,于乐头脑中浮现出三首诗歌。 他觉得颇为满意,就嘱咐刘诗玲在台下等候,他则按照参赛流程说明,走到比赛台右侧报名处报名,等待登台作诗。 比赛的台子搭建的并不高,约莫高出地面五十公分。 台子的位置是坐北面南,南面挂着一块帷幕,上面贴着“蜀锦市民间诗歌大赛”九个大字。 台上放着七八张桌子,用做比赛。主持人为市电视台的主持人,于乐在电视里见过。评委有七人,全部坐在台上左侧的评委席上。 诗会于上午九时开始,已经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由于今天是比赛结果公布的日期,所以观众特别多。 半个小时后,于乐和其他六位参赛选手共同登台,其他选手的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于乐最为年轻。 三位主持人热情地跟参赛者打招呼,引导七名参赛者各自站在一张桌子后。 桌子上笔墨纸砚文房四宝俱全。 台下的观众看到于乐异常年轻的面容,顿时议论纷纷。 他们没想到十五六岁的年轻人,居然都敢登台参赛。这也太夸张了吧! 三天来,也不是没有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登台参赛,只是大都连第一关都无法通过。 偶尔有几位中学语文老师通过了第一关,却无法通过第二关。这个年轻人,看来是要出丑了。 主持人简单介绍了七位参赛者的身份,强调于乐是蜀锦市目前为止最年轻的参赛者,年仅十五岁。 台上的评委和台下的观众顿时都记住了于乐这位年轻人。 一位二十多岁、颇有姿色的女子双眼放光道:“哇!好帅啊!气质好好呀!他一定是满腹经纶,学富五车。可惜年龄太小,要不然每天抱在怀中亵玩,那该多好啊!” 很显然,这是一名帅哥控! 看到这位女观众满脸花痴的表情,旁边一位青年大冒酸水道:“十五岁,满腹经纶、学富五车,我只能呵呵了。” 另外一位青年适时补刀道:“五十岁还差不多!” 这名女子不悦地看着这两名男子道:“有本事,你们也去报名参赛。在台下叨叨逼.逼的算什么!” 这两名男子闻言,互视一眼,狼狈不堪地躲到人群后,不再说话。 一位满脸青春痘的年轻人看到于乐在台上潇洒自如的表现,嫉妒地说道:“现在的小朋友都知道出风头了,若是你写的不好,看我怎么嘘你!” 刘诗玲站在台下,听到身边观众褒贬不一的说法,心中不禁有些担忧。她害怕于乐风头没出成,却出了丑。 评委中也是褒贬不一,有的评委觉得于乐年少气盛,爱出风头;有的评委觉得于乐锐意进取,敢于尝试,还有的人不予评论,只等着看结果。 于乐身旁的一位参赛选手,看到他大出风头,不禁冷语道:“年龄这么小,你会写诗么?” 于乐诧异地看着他道:“哦,依你的说法,咱们还比赛个什么劲,直接按年龄排名次就得了。” 那名青年没想到于乐会顶撞他,一时语塞。 台下的听众闻言,大笑不已。 看着青年愣在那里,于乐摇头道:“幼稚!” 台下的观众更乐呵了。 有的评委蹙眉道:“得理不饶人,心性浮躁,估计写不出什么好诗。” 有的评委反驳道:“年少不轻狂,老大徒后悔。你年轻的时候难道是乖宝宝?” 那名评委闭口不语。 青年瞪着于乐,面色潮红。他没料到自己当众成为笑料。 他不由得怒声道:“耍嘴皮子算什么,有本事看谁能走到下一关。” 于乐哂笑道:“小家子气,你眼睛只盯着下一关,我看的确是第一名。有可比性么!夏虫不可语冰也。” 青年闻言,面色胀红,不再说话。 台下的观众有的听懂了,有的没有听懂。 看到听懂的观众摇头轻笑,不懂的观众急忙上前询问。 评委席上一名五十多岁的老头抚须笑道:“夏虫不可语冰,真乃妙语也!” 其他评委纷纷摇头失笑,一名女评委笑道:“牙尖嘴利,说不定于乐真能带给我们惊喜呢!” 不看好于乐的评委鄙夷道:“言语尖酸刻薄,若是这样都能给我们惊喜,那街头巷尾的泼妇岂不是要牛气冲天了。” 旁边一位跟他关系好的评委,扯着他的袖子,轻声道:“选手年纪这么小,你跟他置气,平白失了气度。” 那名评委猛然警醒,不再多言。 其他评委看到这一幕,心中轻叹道:“哪里还有气度可言啊!” 第七章 男女组合的设想 刘诗音恍然发觉所言不妥,急忙转移话题道:“刚才你念的是什么啊?” 于乐才不会跟刘诗音计较,否则他早就被活活气死了。 他答道:“这是我的座右铭,一直珍藏于心,没有公之于众,你算是首听者吧!” 刘诗音关切地问道:“下面还有么?” 于乐眼珠一转,调笑道:“下面没有了。” 刘诗音吵吵道:“不可能。就这两句话,怎么能算座右铭呢!” 于乐暧昧地笑道:“不愧是姑奶奶,知道我下面有货。” 看到于乐猥琐的笑容,刘诗音不禁想到他用小乐顶她的情景,俏脸微红,揪住他的耳朵道:“臭流氓!敢跟姑奶奶玩不正经,我可是专治各种不服!” 于乐吃痛,赶紧求饶道:“姑奶奶,别拧了。再拧就拧傻了。” 看到于乐还肯和自己说说笑笑、吵吵闹闹,刘诗音不由得松了口气。 事实上,她心中害怕于乐会因为刚才的事,憋着火,跟她闹别扭,变得生分。 毕竟,刚才她做的事情很过分,弄的于乐不上不下、十分难受,心情很郁闷。 因此,听到于乐求饶,她顺势撒手道:“还不快与本宫如实招来!若再敢调戏本宫,我就咔嚓了你!” 于乐双手捂裆道:“小生怕怕!” 看到于乐猥琐的动作,刘诗音羞怒不已,照着于乐的大脚丫就踩了上去。 “噢!”于乐哀嚎一声。 这一脚绝对真心实意,不掺半点水分。 刘诗音幸灾乐祸地说道:“哼!不要以为姑奶奶只是说说而已,狠起来,我都不认识自己。” 于乐抱着脚说道:“我信了!” 刘诗音看到于乐痛苦的表情不似作伪,不禁心软地问道:“真有这么疼么?要不我帮你揉揉?” 于乐忙不及地点头道:“好呀,好呀!” 刘诗音将于乐的脚丫放在她的大腿上,然后轻轻地按揉着。 体会着刘诗音大腿的热力和弹性,于乐舒服地哼哼唧唧着。 刘诗音看到于乐享受的表情,说道:“你把座右铭的内容完整地给我说一遍吧。” 于乐为难地说道:“这样说没气氛啊!” 刘诗音怒目圆瞪道:“矫情个什么劲啊!” 于乐轻嘶一声道:“疼!” 他数落道:“生再大的气,你也不能上手劲啊!你这是帮我呢,还是整我呢!” 刘诗音把于乐的脚往沙发上一推,翻脸道:“姑奶奶还不给你揉了。” 于乐再次轻嘶一声,屈服道:“姑奶奶,您善始善终,继续帮我揉揉吧!我说还不行么!” 刘诗音轻哼一声道:“德性!就不能给你半分好脸!” 于乐苦笑道:“凡是姑奶奶的话,我都会始终不渝的坚持;凡是姑奶奶的指示,我都会毫不犹豫的贯彻。” 刘诗音再次抱起于乐的脚丫轻轻揉着,还傲娇地说道:“算你识相。还不快说!” 于乐轻咳两声,朗诵道:“你只闻到我的香水,却没看到我的汗水;你有你的规则,我有我的选择; 你否定我的现在,我决定我的未来;你可以轻视我们的年轻,我们会证明这是谁的时代。 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得漂亮。我是于乐,我为自己代言!” 为了不触动刘诗音敏感的神经,他体贴地把“你嘲笑我一无所有不配去爱,我可怜你总是等待”这句话给省略了。 听完于乐删节版的叙述,刘诗音痴了。 这些话句句说到她的心坎上,让她思绪万千。 刘诗音的眼角滴落伤感的泪水,最后她趴在于乐的怀里痛哭起来。 于乐轻抚她的后背,想让她痛痛快快地发泄出内心的苦闷。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 于乐的衣服都被泪水浸湿,却不见伤心的泪水停止。 他害怕刘诗音过于哀痛,心情抑郁,急忙劝说道:“好了,别哭了。以后的路我陪你一起走,绝不会让你再受半点委屈。” 刘诗音闻言,泪眼婆娑地看着于乐道:“你这是向我求婚么?” 于乐低下头,避开她的眼神道:“我的意思是咱俩成立一个歌唱组合。” 刘诗音顿时忘记了求婚的话题,诧异地问道:“你不是不喜欢娱乐圈么?” 于乐点头道:“是啊!可是你热爱唱歌啊!” 刘诗音惊喜地问道:“你真的要和我成立歌唱组合?” 于乐无语道:“刚才我都说过了。” 刘诗音不满地抱怨道:“我这不是高兴么,想跟你再确认一遍,你还敢不耐烦!” 于乐一脸受气包的模样道:“是的,我是要跟你组建歌唱组合。” 刘诗音满意地说道:“嗯,我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于乐实在不理解刘诗音的想法,但他知道,他的任务就是配合,让她高兴。 刘诗音将手臂支在于乐的胸口,托着下巴,不知道想些什么,只是傻笑。 于乐实在受不了刘诗音的弱智表现,用手捏着她的脸蛋道:“姑奶奶,醒醒。再这样下去就真傻了!” 刘诗音打落于乐的手道:“姑奶奶清醒着呢,你干嘛呀!” 于乐腹诽道:“刚才你再留点口水,真跟傻子没两样。” 刘诗音急躁躁地问道:“建立组合,我们得起个好听的名字吧?” 于乐摩挲着下巴道:“要不洋气点,干脆咱们叫twins吧?” 刘诗音闻言,略微一寻思,揪着于乐的耳朵道:“twins,你跟谁twins?知不知道乱了辈分了?况且,本小姐天生丽质难自弃,跟你叫twins,那岂不是拉低了我的颜值。” 于乐忙求饶道:“诶,疼,姑奶奶你轻点,我们再换个名字不得了。” 刘诗音这才松手道:“不许瞎起名,组合的名字一定要响亮。” 于乐哭丧着脸,寻思道:“凤凰传奇,这个名字响亮。” 刘诗音从于乐怀中起身,盯着于乐道:“就你,还凰,土鸡还差不多?” 于乐咬牙切齿道:“那就叫土鸡组合?” 刘诗音大笑道:“逗死我了,你是不是上天派下来的逗比啊,土鸡组合,你怎么不叫蘑菇炖小鸡呢?” 第八章组合名称和首选歌 于乐道:“那你是鸡,我是蘑菇。” 刘诗音红着脸道:“你个流氓!” 于乐诧异道:“怎么流氓了?” 刘诗音低头不语。 于乐绞尽脑汁地想啊想,蘑菇和流氓,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 猛然间,他想起蘑菇的外形,这才反应过来,靠!姑奶奶,你小电影看的可真不少,这都能联想到一起。 感觉到于乐异样的眼神,刘诗音嗔怒道:“看什么看,还不赶快给我想名字。” 于乐耸耸肩道:“还是叫凤凰传奇好了,这名字听着提劲。” 这次刘诗音没再反驳,默然接受了这个组合名称。 她发愁道:“没有好歌,根本打不出名气啊!” 于乐拍着胸脯道:“歌曲的事情,你就别操心了,交给我吧。” 刘诗音始终不相信于乐能够找到好歌曲,毕竟,她当年在唱片公司都很难求到好歌啊! 看着刘诗音放心不下的样子,于乐慨然道:“纸笔伺候,看我给你写首歌。” 刘诗音闻言,更觉得于乐不靠谱了! 于乐沉着脸道:“还搞不搞组合了,想搞得话,就赶快给我找纸和笔。” 刘诗音看到于乐不高兴,急忙去拿来纸和笔。 于乐就趴在沙发旁的茶几上,刷刷刷,写上凤凰传奇四个大字。 刘诗音还以为于乐写的是歌名呢,结果看到是组合名,她不由得撇嘴道:“你不要告诉我,歌曲名就叫凤凰传奇。” 于乐坏笑道:“怎么可能!我可是从你身上获得的灵感。” 刘诗音困惑地看着自己,浑身上下没有半分异常啊! 看着刘诗音困惑的模样,于乐不再掉她胃口,直接写上“小酒窝”三个字。 刘诗音惊奇地看着歌曲名,不禁感觉好笑。 她问道:“这能写出歌曲么?” 于乐微扬下巴道:“那得看是谁写了。” 刘诗音看着于乐骄傲的模样,气的直磨牙,都想咬他两口。 看着刘诗音两颊的小酒窝,于乐回忆道:“记得小时候,我一直好奇为什么要叫小酒窝,还以为里面真的藏着酒,喝了那么多年,却始终没有喝到酒。” 刘诗音想到于乐每次亲完她的小酒窝,都会假装喝醉的惫懒模样,不禁咬牙道:“从小你就爱占姑奶奶的便宜,怎么,还想白占便宜?” 于乐毫不犹豫地点头道:“近十年来,我都没有喝过里面的酒,不知道味道是否更加醇厚。” 想起儿时的嬉闹,刘诗音感慨道:“少年时,不知道忧愁为何物,喜欢故作愁容;现在,懂得了忧愁,却找不回当年的快乐了。” 于乐怅惘道:“欢乐一去不复返,忧愁何时是尽头啊!” 两人互视一眼,莞尔一笑,仿佛心有灵犀。 于乐伸开双手道:“音婆婆,让我尝尝你酿的酒儿可甘冽?” 刘诗音道:“乐儿,婆婆的酒,喝了会醉的。” 于乐摇头道:“我不怕醉,只怕清醒着痛苦。” 刘诗音苦楚地悲笑道:“知道痛苦,证明你还活着;若是失去感觉,岂不是生不如死啊!” 于乐上前两步道:“我受够了痛苦,可是我却无法正视死亡,所以,让我一醉解千愁吧!” 刘诗音无奈地笑道:“醉了,逃避了。可是酒醒后,不是依然要去面对。” 于乐拥抱着刘诗音道:“不,我愿意醉死在你酿的美酒中,一生一世。” 刘诗音伸出手轻抚于乐的面颊道:“傻孩子,死人还分什么一生一世啊!” 于乐低头凝视着刘诗音的眼睛道:“没有一生一世,却还有永远。” 说完,他抬头平视前方,仿佛望着无尽的虚空。 刘诗音轻叹道:“是啊,永远!” 于乐仿佛透过无尽的虚空,看到遥远的未来。 他说道:“无论永远有多远,我都不离不弃。” 刘诗音轻闭双眼说道:“请痛饮此中酒,忘却忧愁!” 于乐低头亲向刘诗音的酒窝。 刘诗音却一把推开于乐道:“你还真敢亲啊!” 于乐不明所以地问道:“小时候,我们不是一直这么演吗?为什么你要推开我,难道你私下里改剧本了?” 刘诗音拍了一下于乐的头顶道:“改你个头。这又不是小时候,哪能说亲就亲!” 于乐撇着嘴道:“每次你调戏我的时候,也不见你避讳啊!” 刘诗音跺脚道:“于乐,你再敢顶嘴,可别怪婆婆心狠手辣!” 于乐轻笑道:“难道你要灌醉我!” 刘诗音气道:“想得美。” 于乐耍无赖道:“不给酒喝,就不写歌词。” 刘诗音闻言,怒视于乐。 于乐回视刘诗音,半分不肯示弱。 刘诗音服软了,她讲条件道:“只许亲一下。” 于乐微笑道:“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刘诗音闭上眼睛,眼睫毛快速闪动,显示出她内心的紧张。 于乐搂着刘诗音,吻上酒窝,轻轻地吸允着,仿佛真能喝到酒一般。 一分钟后,刘诗音推了于乐一下,没推动。 三分钟后,刘诗音再次推了于乐一下,还是没推动。 五分钟…… 八分钟…… 刘诗音终于忍无可忍,使出全身的力气将于乐推开。 于乐无辜地说道:“说好的亲一下,怎么把我推开了?” 刘诗音闻言,蓦然想起儿时的糗事,不禁咬牙道:“怎么,还想用这一招,一亲亲好几年啊!” 于乐闻言,开怀大笑道:“那时候,我总是亲不够,你总是把我推开。我据理力争,索要补偿。最后,一个吻亲了四五年。” 刘诗音想起了那颗少女懵懂的心。 为了让这个吻能够继续下去,她总会在适当的时候推开于乐,造成约定的吻因为她的缘故,未能履行完毕。 直至于乐家搬走,这个吻都没有真正地履行完毕。 当然,刘诗音才不会承认她当时真正的想法。所以,这个黑锅只能由于乐来背。 因此,她埋怨道:“大坏蛋,你肯定是成心的。亲那么长时间,最后让我主动推开你,制造一个永远都亲不完的吻。” 第四十六章 首词问世 当于乐等参赛选手提起笔时,整个现场突然由哄闹变为极端安静,仿佛都在屏息等待参赛选手创作出上好佳句。 于乐所知的咏桂诗词不少,但是堪称惊世的却不多,有些属于艳词,写出来有失稳重;有些又是暗喻诗,讥讽朝政;有些则是闺怨诗。 总而言之,适合他这个年龄和生活经历的诗词并不多。 在选手席位等待登场的时候,他初定王维的《鸟鸣涧》一诗。 只是当他想要落笔的时候,通解此诗,又觉不妥。因为这首诗重在描绘春山之静,桂花只是背景衬托。 况且该诗中的桂花颇有争议,有人称是春桂。可春桂不符合即将到来的八月桂花香的节令,因此,他犹豫了片刻,决定换首诗词。 冥思苦想之后,他忆起李清照的词《鹧鸪天·桂花》,可以说是咏桂中的佳品。 静神凝思,于乐落笔稳健,书写章法严谨,气度恢弘。 一位鹅黄裙装的女主持人站在于乐身旁,未见词文,先睹其字。 虽然她并不精通书法,但见宣纸上字字显筋骨,彰精神,磅礴大气迎面而来。 她欣喜地介绍道:“现在我们最小的参赛选手已经写下词牌名:《鹧鸪天·桂花》,不仅词牌名紧扣题目,书法更是筋骨俨然,堪称一绝。” 其他主持人紧接着也开始介绍其他参赛者的诗词名称。 于乐完全不受干扰,仿佛沉浸在词和书法的世界里,一口气书写出上阕的内容。 三位主持人在选手登台的瞬间,已经分配好彼此负责介绍的人选,男主持人负责三人,两位女主持人各负责二人。 于乐身旁的青年写完诗名,却不见主持人向观众介绍,不由得抬头看去,却发现那名女主持人站在于乐的身侧,根本就没看向自己。 他不由得痛恨于乐抢了他的风头,暗自气愤不已,毛笔上蘸的墨汁差点滴落在宣纸上。 另一位红裙装女主持人见状,急忙上前补报诗名,算是圆了过去。 鹅黄裙主持人看着于乐的上阕词,不由得有些痴了。她仿佛看到自己化身一朵淡黄色的桂花,散发着悠远的清香。 因此她深情地诵读道:“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评委本就关注于乐的诗作,此刻听到主持人诵读,各自闭目微品,不禁暗自叫绝。 那位指责于乐心性浮躁、写不出好诗的评委脸色黯然,暗自祈祷于乐下阕写残。 刘诗玲在台下听到主持人的诵读,虽然一时间品不出词的优劣,但心中隐约喜欢这首词。 其他观众互相用眼神交流,感觉这位少年写出来的词,远远超于他们的预期。 那名想要抱着于乐亵玩的女子双手抱拳放在下颌处,闭目轻叹道:“难道这首词是为我而作么?” 站在这名女子身边的观众闻言,有的身上起满鸡皮疙瘩,有的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稍微向外挪动些脚步。 那位青春痘丝毫没有脾气,要是他敢嘘这首词差,估计其他观众会乱拳打之。 台子右侧不远处,彭天和几位同学也人群中观看诗赛。 看到于乐登台,彭天下意识的就四处查看,发现刘诗玲站在台前。 本来他打算上前和刘诗玲打招呼,可想到刘诗玲和于乐一起逛公园,他心中就堵得慌,也就没告诉其他同学。 看到于乐登台,其他几名同学霎时惊呼起来。 一位女同学双目泛桃花道:“于乐太帅了!” 另外一名女同学驳斥道:“他一直都很帅,好不好!” 另外几个男同学觉得于乐太胆大了,居然敢和成年人一起比写诗词。 虽然这几名学生不是于乐的同班同学,但他的成绩在学校排名靠前,人长得帅气,又多才多艺,在学校中颇有一批拥泵,当然女生占大多数。 彭天受不了这几个同学对于乐的热捧,讥讽于乐纯属不自量力、自取其辱,却被同学一阵猛批。后来见势不妙,他急忙闭嘴不言,这才逃脱被群殴的危险。 他在心中诅咒道:“我诅咒你写不出来,写不出来!” 于乐自然没工夫理会台下的诸般纷扰。他写完上阕后,闭目二分钟,这才开始书写下阕: 梅定妒,菊应羞,画阑开处冠中秋。骚人可煞无情思,何事当年不见收。 主持人在于乐收笔的一刹那,向观众读出下阕的内容。 六名评委听完下阕,再回顾上阕,俱都点头认可,不管其他选手写的如何,于乐凭借此词绝对可以进入下一关。 那名跟于乐不对付的评委心中郁闷不已,于乐这首词分明是打脸,而且是左右开弓啊! 刘诗玲听完下阕,心中大喜。不管于乐能否进入下一关,但这首词她真的很喜欢。 其他观众眼中透露出惊喜,一些文化水平高的观众轻轻击掌慨叹:有此一词,今日不虚此行也! 那名俏丽的女青年听完下阕,眼角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这首词分明就是她的真实写照啊!梅定妒,菊应羞,我的容颜冠锦城啊! 彭天非常郁闷,虽然他不学无术,但是诗词还是略懂一些,这首词分明很不错。 他不由得暗自揣度道:于乐这小子在哪找的枪手啊,居然能写出这么好的词! 其他同学则静候评委的结果,至于其他人的诗词,呵呵,我们今天就是来看于乐的! 于乐写完就回到了选手席上,闭目静候结果。 鹅黄裙主持人看到于乐下台,这才站到旁边那位青年旁。 看到中规中规、毫不出彩的书法,以及平淡的诗句,她都懒得介绍。 十分钟后,第一关时间结束。 选手纷纷回到选手席位,静候结果。 看到身旁静候的于乐,那名青年的怨气就不打一处来。可是于乐连眼睛都不睁,他也只得生闷气。 七位评委依次走到各位参赛选手书写诗词的桌前,低头赏析。 各自看完七首作品后,评委们回到评委席上,交头接耳交换意见,五分钟后形成最终的意见。 第四十七章 诗惊全场 在评委商议结果的时候,主持人示意服务人员上台,将各位参赛者的诗作依次向台下的观众展示。 展示诗作的同时,主持人向观众诵读了一遍。 当观众们看到于乐的词作时,纷纷赞叹不已。 这字、这词,真是没得挑。 台下的观众听完七位选手的诗作,议论纷纷,一致认为于乐的词作当属第一。 彭天都不得不承认,这七首诗作中,于乐的词最为亮眼。 主持人邀请第一评委到台前宣布比赛结果。 他介绍道:“现在由我们蜀锦市诗歌协会副会长郎宁向观众们宣布评审结果。” 朗宁接过话筒,看着台下的观众,欣喜地说道:“此轮比赛通过第一关的选手分别是于乐和陆城,其中于乐的词作当为最佳。” 台下观众欢呼不已,尤其是于乐的同学,更是齐声呼喊他的姓名。 刘诗玲听到整齐的叫喊声,不由得望去,发现是彭天以及其他同学,遂向他们招手示意。 彭天勉强挥了挥手,算是回应。 其他学生,尤其是男同学,不仅挥手示意,还纷纷从人群中挤向刘诗玲的方向。 女同学们互视一眼,不情愿地跟刘诗玲汇合。 彭天见状,只好跟着女同学们一起走了过去。 刘诗玲跟大家问好,相互介绍一番,算是认识了。 紧接着,于乐和陆城跟其他组的晋级者一起进行下一轮比赛。 这组比赛,参赛者有八人。也许是每组参赛者最多晋级二人的缘故吧! 于乐依然排在最后一位,站在最靠边的位置。 至于上一场看不惯于乐的那名青年,已经惨遭淘汰,灰溜溜地躲在人群中,等着看于乐出丑。 于乐在桌前站定,静候比赛的开始。 两分钟后,比赛宣布开始。 于乐心中已有腹稿,这次并没有花费时间思索,沉着地写下《咏菊》二字。 鹅黄裙主持人介绍道:“于乐的这首诗也是紧扣题目,名为《咏菊》。” 台下的观众听完题目,议论纷纷。 有人叹息道:15岁的年龄,写出这么好的词,并且进入第二轮,表现相当不错。只是想要进入第三轮,估计很悬。 有人赞许道:这个年龄段,能够进入第二轮,已经是胜利,虽败犹荣。 和于乐起纷争的那名青年幸灾乐祸地说道:“走了****运,才得了一首好词。估计这次,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吧!” 旁边一位观众斜睨他一眼,不屑地说道:“就你写的那狗屁诗,擦鞋我都嫌脏,还有脸说风凉话!” 另一位观众说道:“真稀罕!二十大几的人了,白比人家活这么多年,看这素质!” 看到身旁的观众怒视着自己,这名青年无奈之下,只好灰溜溜地躲到另一处地方。 他心中气的要发狂:尼玛,说几句风凉话,碍着谁的事了,居然被路人批。于乐!我恨你! 刘诗玲则双手放在胸前,暗暗为于乐加油。 其他同学互相打气道:“没关系的,于乐出马,一个顶俩。” 痘痘男和自恋女也都期待着于乐的新诗。 只有彭天表面上也在祈祷,只是祈祷的内容与大家不一样。 他暗道:祝你笔断、纸破、墨污,写出大烂诗! 鹅黄裙装适时的读出第一句:待到秋来九月八。 只是她语气和缓,读出来显得诗句平淡无奇,没有亮色。 这名主持人顿时心生遗憾,因为她还希望于乐再创奇迹呢! 台下嫉妒于乐的人大声喧哗道:“这句子算诗么?” 还有人喊道:“太一般了!” 于乐的同学开始担心了,只有彭天眼中喜色连连,心道:“小子,没有本事就别逞能,这也是诗,我都能写的出来。” 想了想觉得气势稍弱,彭天心中哼道:我就是用脚丫子都能写的出来。 自恋女有些失望,痘痘男显得开心不已。 各位评委也神情不一,但都认为首句很一般。 看到于乐已经写出下一句,鹅黄裙放眼看去,只觉瞳孔收缩,森严之气跃然纸上,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她大声诵读道:我花开后百花杀。 如果吸冷气也能够传染的话,那无疑指的就是现在。 台下的观众听出此句诗境界上的雄伟、豪迈,对比前一句普通的开头,气势犹如百丈高楼平地拔起,勾动起众人心中的百般豪情。 尤其是杀字,贴切、传神。借用秋风萧瑟之杀,渲染出独立枝头傲霜寒的气势。 闻听此句诗,刘诗玲喜极而泣。他从诗句中感受到于乐的万丈豪情,一时间眼神迷醉的看着台上的于乐。 虽然他穿着简单、随便,但在身穿礼服的主持人的衬托下,一点也不失色,反而流露出于乐豪放洒脱的诗意情怀。 于乐的这群同学也被诗句感染,不由得在台下高呼道:于乐,于乐,我们爱你!于乐,于乐,你最棒! 虽然声音杂乱,但因离前台比较近,引起了于乐的注意。 于乐抬眼望去,见到刘诗玲身边多了几个同龄人,还有彭天在场,轻轻地挥手示意,然后继续写第四句诗。 鹅黄裙读出了第三句:“冲天香阵透川州。” 台下所有的游客和评委此时仿佛感受到整个川州被秋菊的浓郁的香气所充斥,而且这香气直冲云天、气势非凡。 于乐在这句诗上取了个巧,因为原诗写的是长安,他自然不能照搬。 他怕在蜀州的诗会上写长安,不应景,被人砸臭鸡蛋。蜀字又不符合平仄要求,所以他用了蜀州的别称川州。 正在台下的观众还沉浸在无比浓郁的菊香时,鹅黄裙读出最后一句:满城尽带黄金甲。 语毕,满场皆是静寂,一种菊花魁首天下的瑰丽景象扑面而来。 黄金甲,柔嫩的花瓣居然被联想成黄金甲,真是…难以想象,石破天惊啊! 鹅黄裙主持人感觉她快要幸福地晕过去。 两首诗,都与她身着的裙装色彩想合。若非于乐年纪小,她都以为于乐在变着花样的追求她呢! 台下的评委也都不再言语,尽被诗中那种凌厉的气势所感染,仿佛菊花有魂,如穿着黄金甲的高贵战士一般。 第四十八章 公然调戏乐迷 于乐静立台上,满场皆服。 而他仿佛做完一件寻常事,抬脚走向台下。 鹅黄裙主持人热切地看着于乐的背影道:“我们蜀锦市最年轻的参赛选手,以最快的速度写完第二首诗,现在已回到台下选手休息区。让我们共同翘首以盼他的第三首作品吧!” 听到主持人如此推崇的介绍,于乐微笑着转身,朝主持人挥了挥手,然后才走下赛台。 鹅黄裙主持人双手捧在胸口道:“此时此刻,我感觉自己已经成了乐迷!” 台下的观众闻言,哄然大笑。 有人喊道:“把小帅哥领回家,你怎么迷都行!” 有人喊道:“一会儿让小才子为你做首诗吧,也算我们蜀锦市的一桩美谈啊!” 其他观众听到这个提议,顿时纷纷起哄,热闹异常。 另外两位主持人很无奈,心道:妹子,你能长点心不!我们也要播报其他诗人的作品啊!你这都把诗会当成热点追踪报道的舞台了。 不过,现场这种喧闹肯定是要制止的,所以男主持人急忙道:“观众朋友们,还有参赛选手在书写作品,请大家保持安静!” 连续重复了四五次,终于使得比赛现场恢复了安静。 男主持人瞪了一眼鹅黄裙装主持人,想要说她两句,场合又不对,只得按捺住脾气。 鹅黄裙装女主持人知道自己闯祸了,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开始认真地播报其他参赛者的作品了。 刘诗玲看着鹅黄裙主持人,心中暗骂道:狐狸精!假正经! 彭天看到女主持人掀起一波于乐热潮,恨得牙痒痒。 他心道:尼玛,小浪蹄子,怎么不骚死你啊! 其他男同学一副与有荣焉的表情。 一位男同学展眉道:“不愧是于乐,连女主持都春心荡漾了!” 另一名男同学垂涎地说道:“靠!这可是我们蜀锦市电视台的小花旦啊,我最爱看她主持的节目了!” 一名女同学不忿地说道:“恐怕你看的不是节目,而是人吧!” 另一名女同学补刀道:“没想到这位同学喜欢看儿童天地,你断奶了么?” 被针对的男同学僵着脖子道:“我就是喜欢看她,你想让我看我还不看呢!” 刘诗玲无奈地调解道:“好了,大家都是同学,有必要为了不相干的人,吵吵闹闹么?” 这名男同学不甘心地小声嘟囔道:“怎么不相干了,她可是我的梦中情人啊!” 刘诗玲白了这名男生一眼,心中吐槽道:可惜,你的梦中情人是乐迷! 不多时,第二轮比赛时间结束。 选手们纷纷回到选手席位,静候结果。 一名年纪较大的参赛者看着于乐道:“你是蜀锦市第一高级中学的学生吧?” 于乐看着老者眼熟,急忙起身道:“您老我看着就有种亲切感,不知道您是?” 那名老者闻言,抚须笑道:“还好你没说不认识,否则我可真要生气了。” 于乐犹疑地看着对方道:“您是学校的领导吧?” 老者点头道:“我是学校的校董,兼任副校长,张德福。” 于乐恍然,怪不得眼熟呢!每年开学典礼都会发言,能没印象么! 老者赞叹道:“后生可畏啊!” 于乐谦虚道:“张老客气,小子参赛就是为了向各位前辈学习,愧领赞誉啊!” 张德福摇头道:“少年须气盛,莫效老者状。” 于乐朗声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张德福闻言愕然,转瞬大喜道:“好,好!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果真如此,不愧少年英才啊!” 于乐故作赧然道:“读史有所感,偶得此句。知行合一,难之也。” 张德福越看于乐越喜欢,他说道:“我本想向你求一副《咏菊》诗,现在我改主意了,就要这两句话了。” 于乐愕然道:“您这是?” 张德福大笑道:“老头子舍下脸向你求副墨宝,不知可否?” 于乐连忙摆手道:“张老太客气了。墨宝二字,小子哪敢应承。至于求字,张老言重了。” 张德福摇头道:“非也。你的字体刚柔并济、筋骨俨然,堪称一绝。不知师承何人?” 于乐迟疑道:“小子喜欢临帖,取长补短,择己之欢喜,弃己之不欲,多年胡乱涂鸦,才偶有面目。” 张德福再看于乐,更是惊为天人。他还待再言,却发现引导员正招呼于乐进行第三轮赛事。 于乐歉然一笑道:“得空再与张老畅谈。” 张德福鼓励道:“加油,我看好你!” 说完,他哈哈大笑,丝毫不因自己未能进入第三轮而失落。 于乐走上赛场,发现上面临时增添了七张桌子。 原本还显得空旷的赛场,一下子变得有些逼仄。 鹅黄裙装主持人看到于乐登台,走过去采访道:“作为蜀锦市最小的参赛者,你连闯两关进入到最后一关,得冠的呼声也最高,不知道你想对台下的观众说些什么?” 于乐闻言,微笑着问道:“姐姐芳名?” 鹅黄裙装主持人错愕当场,于乐好像答非所问啊! 不过,专业出身的她体现出良好的素质。 她答道:“我叫林妙萱。不过,这和我的问题有关么?” 于乐干脆地说道:“无关。作为我的乐迷,我当然要知道姐姐的姓名,以后好出去吹嘘一二。” 林妙萱发觉自己好像被当众调戏了,不过她并没有生气,反而饶有兴趣地追问道:“那你是否应该回答乐迷的问题呢?” 于乐诚恳地说道:“我不一定会回答每一位乐迷的问题,但是对于美女乐迷,我是破例的。” 林妙萱感觉有些不妙,这于乐根本不像他这个年龄段的人,简直是老油子,而且是敢于当众调戏美女的小流氓。 她不敢多言其他,继续问道:“那你能回答我的问题么?” 于乐沉思片刻道:“作为最年轻的参赛者,我之所以敢于登台,是因为我抱着学习的心态而来,无论结果如何,至少我不会后悔。 或许,若干年后,当我垂垂老矣,坐在炉火边打盹的时候,我会想起美丽可人的林妙萱,公然宣布成为我的第一位乐迷。” 林妙萱俏脸红润地结语道:“好吧,让我们感谢于乐的回答。” 说完,她逃也似得走到下一位参赛者面前,继续采访。 第四十九章为你写诗 台下的观众鼎沸了,这回答简直,太爷们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当众示爱? 夏季是荷尔蒙发烧的季节,台下的男士们的high点仿佛被触及,他们都激动着、高呼着:于乐,于乐,为美女写首诗啊! 有的人极端地喊出:不作诗,毋宁死! 有的人则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喊道:有诗才有爱啊! 台下的纷纷扰扰,于乐的回答,搅动着刘诗玲的心。 看到于乐和林妙萱谈笑风生,当众调戏逗趣,她的心里酸酸的、涩涩的。 尤其是台下观众们的起哄,更是让她银牙暗咬。 她心道:于乐,等着瞧,看我回去还理你! 不过少女的心告诉她:所有的狠话都是气话,做不得真。 彭天看到于乐巨大的人气,心中很不自在。 看了一眼和自己保持距离的刘诗玲,他悄悄地离开了公园。 其他同学,尤其是男同学们看到于乐胆大、脸皮厚的作风,羡慕不已。 若是他们也能这样风光,估计校花也会垂青吧! 想到这里,几个男同学看向刘诗玲,猜测她是否是和于乐一起来的。 台上的主持人看到现场哄闹的场面,接连喊话都无法压制场中的气氛,只好请示主办单位——华夏联邦文化学院蜀州分院院长贺知章。 贺知章微笑道:“观众的请求并不为过,这不正好为我们蜀锦市民间诗会比赛添上一段佳话!” 主持人得到指示,吩咐林妙萱处理此事。 林妙萱接到任务,不禁心中有些忐忑和患得患失。若是于乐当场拒绝,那她多没面子啊! 可若是于乐同意为她写诗,想到这,她的心情一下子就被点亮了,还有些小欣喜和小甜蜜。 可惜,于乐年龄有点小,若是再大上几岁,那就真的是一段佳话了!林妙萱暗暗心道。 她收敛心中的百般思绪,强自镇定地走到于乐身旁道:“现场观众的要求很热烈,不知道我们的小才子能否满足大家的心愿?” 台下的观众闻言,顿时安静下来,静等于乐的答案。 于乐笑道:“非常感谢台下观众的厚爱。但我害怕唐突了佳人啊!” 林妙萱暗骂于乐滑头,这是逼着自己表态啊! 她保持着甜甜的笑容羞怯地说道:“我和台下观众的心情一样,很期待!” 看到林妙萱娇羞的模样,台下的观众更是群情骚动,欢呼不已。 于乐看到林妙萱嘴角一闪即逝的笑意,心道:美女都是好演员。这尼玛真是名言啊! 他接过林妙萱递过的话筒,拉住她准备收回的手,对台下的观众道:“这几天诗会,估计大家也该审美疲劳了。不如我唱首原创歌曲《为你写诗》,献给我们的林妙萱大美女,大家说好不好!” 台下的观众面面相觑,唱歌?原创歌曲?开玩笑呢吧!台下一时间显得有些沉寂。 林妙萱闻言一怔,发现于乐真是麻烦的制造者,总是不按照剧本行事,说话出人意料,让人措手不及。 不过,有些年轻人早就厌烦了诗会,听说唱歌,马上叫好声一片,打破了赛场的安静。 林妙萱想要抽回自己的手,却又不敢用力。 于乐玩笑之心顿起,他用手指在林妙萱的手心里轻挠了几下,惹得林妙萱的俏脸从浅红到晕红再到深红。 林妙萱算是明白了,这少年心中魔性很大,不能轻易招惹,她暗啐道:色胚子! 至此,她只能认栽,老老实实地让于乐牵着手。 贺知章听到于乐要唱歌,顿时大为失望,这诗会上唱歌算什么佳话。 不过让他聊以自慰的是,好歹《为你写诗》这歌名也算是与诗歌有关吧! 于乐走到林妙萱身前三步远的距离,凝视着她的眼睛道:“这首《为你写诗》献给林妙萱,祝她爱情美满、生活幸福。” 说完,他清唱道: 爱情,是一种怪事 我开始全身不受控制 爱情,是一种本事 我开始连自己都不是 为你我做了太多的傻事 第一件就是为你写诗 为你写诗,为你静止 为你做不可能的事 为你我学会弹琴写词 为你失去理智 …… 清亮而略显沙哑的歌声,通过话筒传遍赛场的每一个角落。 老年人回忆着恋爱的点点滴滴,想着爱人年轻的模样。 中年人回想起自己恋爱时的疯狂,那时常无法抑制的犯傻举止。 年轻人更多的是体会那种不受控制的喜欢,那种大胆的爱,恍若失去理智。 这首歌,对于每一位处于婚姻、热恋和懵懂之情的男女来说,更像是一种白描。 唱出那种情难自已,唱出那种为爱心甘情愿的付出,唱出那种难以磨灭的情感。 林妙萱迷失在那沙沙的歌声中,心中的情弦被撩动。 当于乐唱到最后一句“但唯一不忘的是你的样子”时,整个赛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台下的观众太惊喜了。 这于乐不仅写诗有天分,写歌都这么好听,太逆天了! 有的年轻人不管不顾地喊道:再来一首,还要听。 有的年轻人则起哄道:在一起,不然对不起这首歌! 中年人还算比较理智,没有随大流的起哄。 刘诗玲轻咬嘴唇,气愤不已。她没想到于乐会对其他女孩子唱歌,真是妹可忍姐不可忍! 正当她生闷气的时候,台下的年轻观众又跟着起哄。 更可恨的是,那几名男同学也起哄道:“在一起,在一起。” 几个女同学则一副花痴的模样,让人无法忍受。 她本想转身离开,可是想到于乐为自己唱了两首歌,才为林妙萱唱一首歌,她心里又舒服了些。 她暗道:不行,回去要让于乐为我写首诗,怎么也不能输给这个骚狐狸。 于乐不知道自己已经摊上了大事。 林妙萱看着帅气的于乐,芳心萌动,一瞬间做出了失去控制的事情——吻于乐的唇。 是的,是唇,而不是额头或脸颊。 于乐心中苦笑不已,这下子弄巧成拙了。 若是林妙萱亲他的额头,他还可以说个漂亮话圆过去;可是,对方居然真的像歌词中那样失去控制,这不是把问题交到我的手里了么? 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想到先前林妙萱嘴角的微笑,再联想起这一吻。他在心中嘶吼着。 第五十章 《致橡树》 这尼玛,剧本接下去怎么演呢?更可况,刘诗玲还在场下眼睁睁的看着呢? 这个时候,于乐终于想起了刘诗玲的存在。 望向刘诗玲的方向,虽然看不清她的表情,但于乐仿佛看到一团人形火焰在燃烧。 玩大了! 听着台下观众起哄的声音,于乐拿起未被林妙萱拿走的话筒道:“感谢各位的关爱,作为一名男士,我很想和林妙萱在一起;可是作为一名未成年人,我想说:大叔大婶、大哥大姐,这样做很不好哟!” 最后于乐还可耻地做了个卖萌的表情,惹得台下观众大笑不已。 这场闹剧最终被于乐机智的回答给破解了。 是啊,人家还没成年,我们瞎起什么哄! 吻过于乐后,林妙萱难忍羞意,一溜烟躲到了后台。 在后台,她平复下心情,收拾下妆容,这才再次登台。 得知于乐的答案,她走到于乐身旁,巧妙地借助身体的角度,避过台下观众的目光,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虽然于乐以未成年为由平息了这场玩笑,但对于林妙萱而言,这就是变相的拒绝,所以她心中自然有气。 男主持人见场面得以控制,继续介绍其他参赛者的情况。 二天半的赛时,数百人参赛,最终有十五人进入到第三轮,而第三轮更像是自由发挥。 于乐环顾四周,看到这个赛场周围高耸的橡树林,让他想起前世颇为喜欢的一首朦胧诗《致橡树》。 借景述诗,增强诗歌的感染力和震撼性,也算是为自己积攒文名吧! 想到这里,于乐挥毫写下《致橡树》三个大字。 台下大部分观众的注意力都已经集中到于乐的身上,看到这位蜀州的少年天才在赛场上躬身挥毫,仪态风流自在。 刘诗玲撇了撇嘴道:“骚包!” 现在,她已经不期待于乐出彩了,更希望他和光同尘。 写诗,尤其是写好诗,太招人! 你看看观众里那些年轻的女孩子,目不转睛的盯着于乐,仿佛饿狼盯着猎物,那口水,哦,好吧,是没有流口水,可是也差不多了。 “林妙萱事件”已经在她心中敲响了警钟。 一首歌就亲嘴,两首歌、三首歌,甚至更多歌呢?想到这里,她就不开心。 其他同学没想那么多。写诗、唱歌,于乐给他们带来的惊喜太多,他们只希望于乐最后能够夺冠。 林妙萱看到于乐的题目——《致橡树》。 她看了下四周的橡树,矮粗的树干、巨大的树冠、郁郁葱葱,生机勃勃。可这些能写出什么优美的诗句呢? 她没有贸然去念,而是将目光看向其他参赛者。 由于第三关是开放性题目,许多人也都有所准备,所以陆陆续续地已经有人写完。 主持人相继念起一首首的参赛作品,引起台下观众的热烈反响。 毕竟,这个公园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都太熟悉了。 听着参赛者的作品,对比自己对这些植物的印象,观众们发现这些诗人想自己所未能思,观自己所不能察,眼光和思想独到,引起了他们内心的共鸣。 当所有人的诗歌都念完,于乐这才停笔。 林妙萱抢先一步走到于乐的身旁道:“我们的小才子这首诗名为《致橡树》。” 一些观众起哄道:“不是我们的,是你的。” 林妙萱从善如流道:“好吧,大家请安静,让我来诵读‘我的小才子’做的这首诗吧!” 观众们听到林妙萱用“我的小才子”称呼于乐,不禁鼓掌叫好! 林妙萱清咳两声,介绍道:“大家注意到没有,比赛现场就位于橡树林中,这首诗很有可能是我的小才子现场所作,大家可以期待哟!” 现场的观众听到主持人的介绍,环顾周围的橡树,对于乐顿时肃然起敬,觉得很是高、大、上。 即兴发挥,素来是文人才华的展现,代表着人生的积淀和境界。尤其是好的诗文的问世,往往会被传为美谈。 场下顿时又是一片鸦雀无声。 于乐听到“我的小才子”,心中很无奈!林妙萱这种做法分明是不肯放过自己。 得罪女人,很麻烦。得罪漂亮的女人,更麻烦。 刘诗玲听到林妙萱两次强调“我的小才子”,不禁暗骂道:心机婊,死得早! 为了把握诗歌的基调,林妙萱快速浏览完全诗。诗句给了她极大的惊喜,让她无可抑制地喜欢上了这首诗。 看着台下的观众,她热泪盈眶地说道:“这是今天给我触动最大的一首诗,喜欢大家和我一样喜欢它。” 台下的观众看到林妙萱的情绪不似作伪,好奇心瞬间被调动起来。 林妙萱朗诵道: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象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 足下的土地。 这首诗歌,林妙萱饱含感情地朗诵着,每一字、每一句都仿佛敲打在她的心上,让她感动不已。 她心中呐喊着:是的,这才是我要的爱。独立、坚强、心心相印、互敬互爱。 一首诗读完,满场沉寂。 爱情,无论是少年、中年、还是老年,有的憧憬、有过经历,有些看淡,但那最初的渴望和悸动仍然在心底留存。 这首诗恰恰激荡起人们心中最无瑕的情思,最热烈的情感、最诚挚的祝福和最坚贞的爱情。 林妙萱痴痴地望着于乐,英俊的外貌、挺拔的身姿、淡然的神情,一副风流倜傥的文人风貌,芳心颤动、俏脸微红,心中的怨气也不翼而飞。 感觉到炽热目光的灼烧,于乐扭头看向林妙萱,暗道不妙:文艺女青年,还是大龄文艺女青年,这心啊,怎么如此敏感、脆弱、情绪化呢! 第五十一章 奇迹、危机和反转 这时,最后排的一名观众听完诗歌后,不经意间一瞥,发现身旁不远处,真的有一株木棉花生长在橡树旁。 “大家快看,诗中的橡树和木棉!”这名观众惊喜的叫声打破了人群中的静寂。 观众、评委、主持人以及其他参赛者纷纷看向发出声音的地方,个子低的观众更是跳起来看,还有些观众直接跑到橡树和木棉花旁观看。 所有人的情绪都被调动起来,在现场看到以身边景物为题所写的诗歌,真是让人很振奋,有木有! 于乐那帮同学更是在人群中钻来钻去,跑到木棉树旁看完,又跑回到台前。 他们兴奋地讨论着,完全是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 看到大家的表现,于乐目瞪口呆! 巧合,真他么的巧合。 上天太垂青他了! 运气爆表,有木有! 人生难得装十三的机会,于乐遇到了,自然要紧紧抓住。他瞬间恢复平淡如水的表情。 姿态秀美的木棉,粗壮雄奇的橡树,枝叶在天空中相触。 轻风给予他们窸窸窣窣细语的机会,仿佛是问候、是倾诉、是叹息。 木棉无花,却有着美丽婀娜的身姿;橡树无果,却郁郁葱葱枝繁叶茂,仿佛伟男子、奇丈夫。 诗中美好的形象得以具化,那些饱经风霜、有阅历、有过感情经历的人们一时间痴了。 于乐负手站立,眼神遥望着橡树和木棉,心中无忧无喜。 诗既是诗人的想象,也是自然的摹刻。诗离不开生活,生活也不能没有诗。 这一刻,大家都忘记了《致橡树》这首诗,仿佛这橡树和木棉就是一首诗,让他们心中充满了无限的美好。 正在这时,两个扛着铁锹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 看到无数双眼睛正盯着他们,这两名工作人员有点手足无措。 一名观众打破了此时的寂静,他问道:“你们拿着铁锹干什么?” 其中一名工作人员道:“这株木棉长错了地方,我们按照园里的指示,将它移植走。” 观众们闻言,群情激愤。 许多人齐声质问道:“你们凭什么将它挪走?” 另一名工作人员看到众人的情绪不对,急忙分辩道:“这是公园内部的事务,而且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好像跟大家无关吧?” 一位观众走上前道:“怎么无关?以前无关,但现在就有关系了!” 另外一位观众说道:“微不足道,谁说微不足道?你们这是在挖我们蜀锦市文化的根!” 这两名工作人员傻眼了。 园里早就想要移植这株木棉,但没有人重视,就拖到现在。 前两日,园长视察公园时,认为这株木棉夹杂在橡树林中,有碍观瞻,就严令工作人员在三日内将这株木棉花移植走。 他们拖到今天,这才不情愿的过来干活,却又被众人指责。 一时间,他们有种“太阳狗”的感觉。 看到众人因木棉花的遭遇而群情激愤,诗会秩序一片混乱,主持人们都快急哭了。 这于乐真是害人精啊!不仅明目张胆勾搭他们的电台之花,还写诗引发观众的骚乱。 无奈之下,主持人只好去请示华夏联邦文化学院蜀州分院院长贺知章。 贺知章闻言,也有些慌神。他急忙说道:“我去联系公园管理人员。” 说完,他急匆匆地走到公园的工作人员面前道:“我是华夏联邦文化学院蜀州分院院长贺知章,你们赶紧派个人去联系园长,就说我有事相商。” 两个工作人员互视一眼,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急忙往来路上跑去。 二十分钟后,两辆公园的游览车停在橡树林旁,从车上走下来七八个人。 报信的工作人员引导着园长走到贺知章面前。 贺知章和园长握手道:“之前申请诗会地点时,有幸和园长见过一面。这次的事,烦劳园长了。” 这名园长也客气道:“弘扬传统文化,不仅仅是学院的事情,我们公园也责无旁贷啊!” 贺知章简要地说明了具体的缘由,并让诗会工作人员将于乐《致橡树》一诗予以展示。 园长看完这首诗,神情兴奋道:“单凭这首诗,就使我们济坛公园多了一处人文景观啊!” 他拍板道:“这株木棉必须留在这里,而且还要刻碑保护,碑上就刻这首诗。” 贺知章赞道:“园长为我们蜀锦市文化发展立了一大功啊!” 园长双手轻摆推辞道:“不敢当啊!主要是诗作者才情超绝,令人惊叹啊!不知道诗作者是否在此处?” 于乐看到观众和公园的工作人员起纠纷的时候,就躲在人群中,准备伺机下黑手。 此时听到公园园长相询,他走出人群道:“园长好,初次相见,于乐能得园长盛誉,实在是愧不敢当啊!” 公园园长见到诗作者如此年轻、竟然是个男子,心中十分诧异。 没见到诗情满怀的奇女子,他心中有些失望! 还好,不是虬髯粗壮的鲁男子!园长在心里自我安慰道。 他很好奇地问道:“此诗品来,完全是女子视角,为何你写来如此自然、真实呢?” 这个问题,不仅公园园长好奇,其他诗会评委以及观众也都十分好奇。 于乐心中早有腹案,他笑着说道:“诗歌,是我的兴趣爱好之一,其实我更喜欢写小说。 在我构思的一本武侠小说中,我刻画了一位像木棉一样独立、自主的女性。可惜,她爱上的不是一颗橡树,最后上演一出情感悲剧。” 公园园长饶有兴趣地说道:“哦?果真如此,那我一定买本看看。” 写小说,而且是武侠小说? 听到于乐的回答,周围观众们都醉了。 你这么骚气好么? 有的观众嚷道:“小才子写书,我们肯定都会买。” 有的观众起哄道:“写好送大家一本呗?” 其他人闻言,顿时high了起来,齐声道:“是啊,大家都这么捧场,每人送本书,多好呀!” 于乐不得不高声道:“谢谢各位抬爱。” 待现场安静下来后,他严肃地说道:“古人告诫我们……” 第九章 小酒窝、长睫毛、亲不够 于乐深情地说道:“没有儿时饮不完的酒,亲不够的嘴,哪会有现今的词和曲。正所谓:长饮醇酒,心醉神迷。梦牵神萦,方悟此曲啊!” 听到于乐露骨的暧昧言语,刘诗音羞红了脸,不过心中的兴趣却越来越浓。 她急切地催促道:“恁多废话,还不快给姑奶奶写歌词。” 于乐点头哈腰道:“姑奶奶息怒,小的马上就写。” 说到这,他贱贱地笑道:“只是,刚才那个吻……” 刘诗音一脸无辜地说道:“吻?什么吻?不是亲过了么?怎么,你还不满足?” 于乐急道:“还没亲够,就被你推开了,总得找补回来吧?” 刘诗音轻哼一声道:“找补,没听说过吻还能找补的?” 于乐不忿道:“可刚才那一下,根本就不算一个完整的吻!” 刘诗音傲娇地看着于乐道:“驳回抗议。此吻解释权归姑奶奶所有。不服,忍着!” 于乐沮丧地说道:“亲的力度不够,灵感出不来呀!” 刘诗音岂会上他的当。 她说道:“没有灵感,就站马桶沿上去想,什么时候想出来,什么时候下来。” 靠,站马桶上想,你就不怕写出来的歌曲带屎尿味啊! 当然,这些话,于乐也只能在心里想想,不敢真个说出来。 他悲愤地说道:“好吧,我写。” 刘诗音得意洋洋地说道:“小样,我还治不了你!” 于乐不再逗笑,认真地将《小酒窝》的歌词写下。 对于于乐写歌,刘诗音本是抱着戏谑地心情因为她根本就不相信于乐会写歌。 当于乐写出歌词的前两句时,她收起了戏谑的表情,开始认真起来。 虽然没有歌谱,她无法哼唱,但是她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首歌。 因为那句“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因为那句“小酒窝长睫毛迷人的无可救药”。 看到于乐停笔,她急切地说道:“快把曲子给谱上呀!” 于乐甩了甩手腕道:“哎!手疼啊!” 刘诗音白了于乐一眼,坐到他身边,将他的胳膊放在自己的大腿上,然后帮他按摩手腕和手指。 于乐闭着眼睛舒服地哼哼唧唧着。 看到于乐这副欠揍的模样,刘诗音气就不打一处来。 不过,瞟了眼纸上的歌词,她又强行忍下心中的怒火。 按摩了五分钟,刘诗音看到于乐欲求不满的样子,将他的手一甩,嚷道:“你够了吧!” 于乐睁开眼睛,看到刘诗音愤怒的眼神,期期艾艾地说道:“你说够就够呗!” 看到于乐一副小受的模样,刘诗音莞尔笑道:“快给我谱曲,别磨磨唧唧的!” 于乐闻言,一副落败的公鸡模样。 刘诗音问道:“让你谱个曲,你怎么这副模样啊?” 于乐低声说道:“我好像不懂谱曲。” 刘诗音闻言,郁闷得吱哇乱叫。 眼前明明摆着一份优美的歌词,却无法知道曲调。那份急切和焦灼,气的她想把于乐撕成碎片。 不过,她也知道于乐不是音乐专业的,让他谱曲确实有点为难他。 她咬牙道:“大不了我拿回学校,让薛老师谱曲。” 于乐问道:“听一遍歌,你能谱曲么?” 刘诗音闻言,眼睛一亮。 她问道:“你会唱?” 于乐趁机打感情牌道:“这歌词,我在心里反复推敲数百遍,对于唱法倒也略有体会。” 刘诗音直接忽略了于乐话中的情意,笑着说道:“只要你能唱出来,我就能谱曲。” 于乐发觉,媚眼抛给了瞎子。他苦笑道:“那你听好了!” 清了清嗓子,他唱道: 我还在寻找一个依靠和一个拥抱 谁替我祈祷替我烦恼为我生气为我闹 幸福开始有预兆缘分让我们慢慢紧靠 然后孤单被吞没了无聊变得有话聊有变化了。 唱到这里,于乐凝视着刘诗音的眼睛。 他温柔地说道:“你的长睫毛,是我最美的记忆;你的小酒窝,是我最甜的味道。” 说完,他继续唱道: 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 我每天睡不着想念你的微笑 你不知道你对我多么重要 有了你生命完整的刚好 小酒窝长睫毛迷人的无可救药 我放慢了步调感觉像是喝醉了 终于找到心有灵犀的美好 一辈子暖暖的好 我永远爱你到老。 唱到这里,于乐怀念地说道:“曾经,我们幸福的在一起生活。然后,我们各奔东西。 说不完的话,不存在孤单;永不完结的吻,太多的甜蜜。分别,不会孤单;相恋,没有寂寞。” 说完,他继续唱道: 幸福开始有预兆缘分让我们慢慢紧靠 然后孤单被吞没了无聊变得有话聊有变化了 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 我每天睡不着想念你的微笑 你不知道你对我多么重要 有了你生命完整的刚好 小酒窝长睫毛迷人的无可救药 我放慢了步调感觉像是喝醉了 终于找到心有灵犀的美好 一辈子暖暖的好 我永远爱你到老 小酒窝长睫毛迷人的无可救药 我放慢了步调感觉像是喝醉了 终于找到心有灵犀的美好 一辈子暖暖的好 我永远爱你到老。 暖心的歌曲,让刘诗音感到无比的温馨和幸福,而于乐的旁白,让刘诗音心中的幸福感快要爆炸。 于乐微笑着看着刘诗音,一句话也不说。 刘诗音心中暗道:这首歌难道是他的表白? 看着于乐的微笑,她才发现,逃避和假装似乎是那么的可笑、自私和软弱。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扑到于乐的怀里,去感受那份难以割舍的爱恋。 于乐抱着刘诗音柔软的身体,手儿很自觉地揽在她的qiao臀上,低头轻轻地吻在长长的睫毛上。 这长长的睫毛,是那么的迷人! 上翘如钩,勾得人心荡神摇;齐整如刷,眨动之间,挠的人心痒痒难耐! 最后,他吻上那俏皮的嘴、粉红的唇。 火热的嘴唇灼烧着他的心,让他急切地吸吮甘甜的蜜汁,浇熄心头的灼热。 两人陷入到意乱情迷,双双从沙发上滚落到地上。 疼!这是于乐的第一感觉。 舌头被咬破,有点咸咸的味道。 胳膊挨摔,并被两人的身体压在身下。 第十章 假正经、性冷淡 看着于乐紧皱的眉头,刘诗音心疼地问道:“怎么样?你没事吧?” 于乐心中哀叹道:“废话,能不疼么!” 强忍着疼痛,他摇头道:“不疼!这大概是上天对我们的惩罚!” 刘诗音闻言,想到两人过往的经历,每次甜蜜的时候,总会莫名其妙的出状况,让他们不胜其扰。 她盯着于乐问道:“那你怕么?” 于乐看着刘诗音眼神中的慌乱和紧张,温柔地笑道:“有你,我敢于面对一切!” 刘诗音闻言,松了口气。 她紧紧地抱着于乐的头,贴着自己的胸口,感受着最真实的触感。 是啊,只要两个人都无所畏惧,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温馨的感觉让刘诗音深深地迷恋。 猛然间,她被胸前的凉意惊醒。低头看去,她发现于乐正隔着她胸口的衣服亲她的胸部。 她不由得羞怒道:“你在嘛呢?” 于乐抬头道:“我好像闻到桃子的味道,所以看看能不能吃到。” 刘诗音发现于乐和以前有些不同,似乎更加流氓,而且肆无忌惮了。 她嗔怪道:“你把我衣服都弄湿了,一会儿我怎么回去啊?” 于乐看着她胸口湿了一大片的衣服,露出里面胸罩的颜色。 他讪讪地笑道:“好久没吃桃了,可能是太馋了。” 刘诗音一只手叉着于乐的脖子道:“好久没吃桃?你以前吃过谁的?” 于乐傻眼了、悲催了。 他辩解道:“好久没吃的是真桃,不是****。” 刘诗音一脸不信的神色。 于乐无奈道:“就是一种形容,不要这么风声鹤唳好不好!” 刘诗音啐道“谅你也没这个胆量。” 于乐看揭过了这茬,笑着说道:“今天你就在这睡吧!” 感觉于乐内心的蠢蠢欲动,刘诗音哂笑道:“你还真是色心不死啊!” 于乐腆着脸笑道:“不以上床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假正经、性冷淡。” 刘诗音没好气地说道:“臭流氓!” 于乐急忙转移话题道:“《小酒窝》作为我们的出道歌曲,你认为怎么样?” 刘诗音点头道:“我很喜欢这首歌曲,估计市场反响也不错。但一首歌也出不了专辑啊!” 于乐问道:“一张专辑需要多少首歌曲啊?” 刘诗音解释道:“单曲就不说了,细碟一般有3-7首歌,正式专辑的话,十二首歌曲是标准版,少的话可以有十首,最多可以达到十六首。” 于乐摩挲着下巴道:“这倒是个问题!” 刘诗音问道:“什么问题?是凑不够齐十二首歌曲么?” 于乐摇头道:“那倒不是。最大的问题是,做一张专辑,我们选多少首歌?” 刘诗音闻言,顿时明白于乐在调戏她。 她恼怒地捶了于乐一拳道:“坏人!就知道让我着急。” 于乐怪笑道:“好了,小生怕怕!” 这时,刘诗音才发觉,她一直躺在地上,于乐则压在她的身上。 她不由得推开于乐道:“地上脏不脏啊,你就这样让我躺着!” 于乐贱笑道:“主要是我不舍得动啊!” 刘诗音站起身道:“都快中午了,我去给你做饭,你在这写歌。下午一起去见紫妍。” 于乐惊讶地问道:“我们都决定出道了,还要去给你同学当私人律师啊?” 刘诗音摇头道:“谁敢说出道唱歌一定就能火啊?这不预留条后路,免得发专辑失败,无路可退。再说,紫妍背景那么好,你结识下,对你今后的发展也有好处。” 于乐叹道:“恩,紫妍清纯如白莲花,看着养眼,每天看着,不给钱都值!更何况还有钱拿。” 刘诗音揪着于乐的耳朵道:“不许你打我同学的主意。否则,我阉了你!” 于乐“哎呦哎呦”的叫着,急忙道:“姑奶奶,我错了!” 刘诗音气愤道:“你要是敢有歪心眼,看我以后还理你!” 于乐陪笑道:“我保证,绝对忠诚于姑奶奶,一颗红心不动摇。” 刘诗音这才释然道:“哼!我同学才不会像我这么好骗呢!” 她在心中又补充道:“想骗你也没机会!” 无论是当初,还是前几天,刘诗音明确告诉紫妍,于乐是她的男朋友,为人老实可靠。想必闺蜜也做不出横刀夺爱、背信弃义的事情。 于乐浑然不知,他早就被刘诗音预订了。 刘诗音感觉身上的衣服湿湿的,不舒服,就找了件干净的T恤衫换上,然后去厨房做饭。 于乐留在客厅筹划专辑选歌的事宜。 成立组合,只是于乐心血来潮。 他并不想过多掺乎娱乐圈的事情,还是想干好自己的老本行——律师。 可无论干哪一行,没有名气,就没有地位和金钱。 所以,他这也算是另辟蹊径,积攒名气,以便做大做强律师事业。 对于唱歌的定位,他就是玩票的心态。所以,他不想给听众打上太深的组合烙印。 最重要的是,男女组合,真正唱红、并成为大歌星的几乎没有。 前世,选秀节目有很多男女组合出现,但真正得到听众认同的并不多。 很多时候,这些组合靠着新奇吸引了一批粉丝,却很难使自己的事业再进一步,只能维持着小有名气的状态。 缺乏现成的先例可资借鉴,于乐又并非专业的音乐人,在歌曲的选择上,他非常为难。 因为,刘诗音的重出必须一炮打响,若是再熄火,那就相当于是自己害了她! 歌曲的选择,最重要的是符合市场需求。 而音乐专辑最大的需求群体年龄段在十三岁至三十五岁区间。三十五岁以上至四十五岁区间,属于第二位的需求群体。 若是再细分的话,一张专辑最坚定的购买群体是粉丝,尤其是学生粉丝。 可是,按照刘诗音前两张专辑的表现,脑残粉和铁粉,肯定没有她的份。至于普通粉丝,于乐也不存在什么奢望。 现实如此严峻,于乐的心情有些凝重。 粉丝培养必须从零开始。而培养粉丝,选歌则必须侧重于青少年的喜好,再兼顾其他。 第十一章 选曲和脑震荡 想要取悦青少年群体,曲风应该青春和欢快,偶尔有些故作大人的成熟感,并且要抓住他们的内心。 而朦胧的爱情,是少年心中最柔软和最憧憬的美好。 青春、俏皮、欢快和爱情四种元素,应该完全符合青少年的心理。 至于其他受众群,于乐暂时不打算求全求杂。 男女组合,他发现自己完全是吃力不讨好。首先在选择歌曲上,他遇到了难题。 前世凤凰传奇之所以出名,歌曲的传唱度之所以高,有两个重要的因素:一个因素是星光大道扬名,另外一个因素是广场舞的盛行。 如果于乐照搬凤凰传奇的歌曲做专辑,估计也就是一块石头砸海水里,溅不起足够大的浪花。 因此,他必须先选择合适的歌曲,然后再进行改编,最终达到组合歌曲的要求。 不过,幸好他的定位就是打酱油,若是主唱或者对唱,那就真的是举步维艰了。 算了,还是先选出几首歌曲,让刘诗音先熟悉。至于剩下的歌曲,他可以慢慢考虑,争取做到一鸣惊人。 于乐首选的歌曲,就瞄准了蔡依林的《日不落》。这首歌歌词浪漫柔情,像一首抒情诗,结合动感时尚的音乐,让人耳目一新。 更何况,这首歌曲当年获得了观众最喜爱、最受欢迎金曲、年度金曲等多项荣誉。 于乐不再隐藏实力,写完歌词后,他又开始谱曲。 本来他想保留一些实力,不让刘诗音过度依赖自己。可是,他突然发现这种想法有些二。 为什么有便利条件不去用,还要遮遮掩掩呢? 如果怕说不清,那现在自己突然能写歌的事情,就一定能说的清么? 再说,以后写歌也不是一次、二次的事情。若是不小心暴露出他会谱曲的事情,指不定刘诗音会怎么折磨他呢,还不如早点坦白! 第二首歌曲,于乐决定继续选择蔡依林的歌曲《恋爱百分百》。 因为他发现蔡依林的歌曲青春动感,是最适合青少年群体的歌曲。 第三首歌曲,于乐选择了王心凌的《爱你》。 作为王心凌的成名曲,这首歌问世之后,就在台台那里刮起了一股甜蜜曲风。王心凌的甜心教主地位,这首歌功不可没。 第四首歌曲,于乐选择了******的《不怕不怕》。 当然,这个******是新加坡人,而不是华夏国那位。 前世,于乐曾不无恶意的想道:是否因为华夏国的******太火了,才盖住了这名新加坡******的名头,让她始终红不起来呢! 这首《不怕不怕》是首可爱的歌曲,曲风清新、欢快、俏皮,曲调简单,易学易唱,也可以说是一首神曲吧! 最重要的是,这首歌曲萌少女的味道十足,若是让刘诗音唱出来,肯定很卡哇伊,足以让少男萌动,让少女跟风。 于乐写完这四首歌曲,猛一抬头,却发现刘诗音手中拿着其他歌词,盯着自己。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自恋地说道:“难道是我太帅了,让你着迷了?” 刘诗音猛地扑倒于乐,用手揪着他的脸皮,又将他身上的衣服撩起,寻找自己熟悉的身体特征。 于乐无奈地问道:“你干嘛呢?再想做也不能这么着急啊,总得吃完饭吧!” 刘诗音揪着于乐的耳朵道:“快说,你什么时候学会写歌了?” 于乐知道,这个问题他早晚都会被问到。 他镇定地说道:“上次被人打得脑震荡后,突然感觉自己脑子里多了好些东西,有些就是音乐方面的。” 刘诗音闻言,惊得嘴巴大张。这样也可以! 她根本想不到所谓的穿越,毕竟那事太过于虚无缥缈。 刘诗音一把推开于乐,然后左顾右看,拿起木凳说道:“你也砸我一下,看看我能不能获得这项能力?” 贾斯丁拿着凳子,顿时傻眼了。 这尼玛也能见样学样么? 看到于乐拎着凳子半天没有动作,刘诗音催促道:“快点!姑奶奶今后的音乐天后的名头全看你这一板凳了!” 于乐闻言,手中的凳子顿时变得沉甸甸的。 这已经不再是普通的凳子,而是寄托着刘诗音的音乐梦想和希望的登天梯。 可于乐不是老天爷,他没能力制造出第二个“于乐”。 掂量了再掂量,于乐将凳子放回地上。 林诗音睁开眼睛道:“你怎么不打呀?” 于乐苦笑道:“这种莫名的不可复制的奇迹,若是能够人为制造,那世界不早就乱套了!” 刘诗音想了想,觉得也是。 世界上那么多脑震荡的人,脑子里能多出记忆的估计也就于乐一人。 若是能够人为制造,那岂不是每个人都挂着牌子,上面写着:“求打头,脑震荡最好!” 想到这里,刘诗音笑道:“好吧!幸亏你没有砸下来,否则我非得再砸你两下,把你这段记忆给砸飞了不可!” 于乐苦着脸道:“姑奶奶,这可是我们今后混饭吃的金手指啊。你若是砸没了,以后咱们只能吃糠咽菜喝白开水了。” 刘诗音想想也是。一个人有了,不就相当于两人都有了么。干嘛还要分得这么清呢! 想想自己刚才的傻样,刘诗音红着脸道:“快吃饭吧,一会该凉了。” 说完,她拿着这几张歌谱坐在了沙发上。 于乐好奇地问道:“不是吃饭么,你怎么又坐着了?” 刘诗音将歌谱捧在怀里道:“看到这几首歌,我就忍不住想要哼唱,实在没心思吃饭。” 于乐无奈道:“姑奶奶,先吃饭吧!歌都写出来,难道还能飞走不成。” 刘诗音摇头道:“你是不知道,对于一名歌手而言,好歌比饭更有吸引力。” 于乐略感不快道:“咱俩都多久没一起吃饭了,若是你不吃饭,下次我就不给你写歌了。” 刘诗音闻言,怒瞪双眼道:“你敢!” 于乐梗着脖子道:“你试试,看我敢不敢!” 看着针锋相对的于乐,刘诗音媚笑道:“大不了姑奶奶让你亲一下,你就让我多看会吧!” 于乐昂首道:“休想用美色来贿赂我。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我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底线。” 第十二章 小受变流氓 看着于乐拽拽的样子,刘诗音眼珠一转,身体四十五度角向下倾斜,然后轻哼道:“你要是不给我面子,我就不给你里子。” 里子,什么意思?于乐不解地看向刘诗音,两颗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尼玛,这也太夸张了吧! 峰峦叠嶂,幽幽隐隐,那抹雪白和粉腻,让他神迷意动。 原来这就是里子!于乐恍然大悟。 想要扭头不看,可是这半隐半露却最是撩人,让他有些欲罢不能! 这,这,这,女暴龙什么时候修炼成狐狸精了? 刘诗音妩媚笑道:“好看么?” 于乐下意识地点头道:“欲遮还露,若隐若现,勾人心魄啊!” 刘诗音一脚踹向于乐道:“看也看了,便宜也占过了,还不滚去吃饭。” 于乐霎时清醒过来。 尼玛,色诱!这也太离谱了吧! 可形势比人强,于乐只得灰溜溜地自己去吃饭。 这顿饭,他吃得没滋没味。 没办法,心思都被那道沟和那团粉腻给拐走了,吃饭能有味道么! 扒了一碗饭,他抬头看向刘诗音,发现她正在哼哼着歌曲。 有时欢喜,有时皱眉。 于乐一抹嘴,坐到刘诗音的身旁道:“这四首歌还可以吧?” 刘诗音下意识地看了眼曲谱,点头道:“我很喜欢这些歌,只是,让我唱这首《不怕不怕》,合适么?” 于乐疑惑地问道:“怎么不合适?” 刘诗音苦笑道:“这明显是一首少女歌曲,我都二十五岁了,唱这首歌有些放不开。” 于乐释然道:“你呀!影星四五十岁还演少女呢,你才多大,就把自己给限定了?等你四五十岁的时候,是不是还不能再唱情情爱爱的歌曲了?” 刘诗音闻言,想到影坛上的几位女性常青树,不由地点点头。 可是,想到自己的性格,她又有些作难了。 这种小女生的歌曲,她完全没有代入感。 见到蟑螂,她只会一脚踩死。看到老鼠,她都面不改色。 怕,想当年,她可是拿着蟑螂往于乐脖颈里塞的主。 想到这里,她突然来了主意。 她故作为难道:“算了,还是换首歌吧!你也知道,这歌我真没代入感啊!” 于乐无语。 代入感,你以为这是让你演戏呢! 我不就是想看到你可爱萌的一面么,怎么就这么难呢! 为了实现这个想法,于乐也豁出去了。他说道:“这首歌,无论是词,还是曲,欢快俏皮,很容易流行。要不,我给你演示一遍?” 刘诗音暗道:正合我意。 她不露声色,惊喜地说道:“那太好了!” 于乐感觉刘诗音的笑容怪怪的,只是话已经说出口,他只好无奈地站起身。 结合前世小熊舞中的一些动作,以及其他舞蹈中的可爱动作,他自制出一支简单的舞蹈。 看着于乐站在那里卖萌,唱着卡哇伊的歌曲,刘诗音再也无法掩饰,笑的是前仰后合。 于乐脸色臭臭的,坚持唱完这支歌曲。 刘诗音发现,这首歌男生唱更有喜感,只是显得有些娘炮。 她擦了下眼角笑出的泪花,打趣道:“出专辑的话,你完全可以单独录一版本” 听到刘诗音的调侃,于乐气的都不想说话了。 靠。哥辛辛苦苦给你示范,就是为了让你看笑话呀! 刘诗音知道她把于乐惹生气了,很是乖巧地说道:“我唱遍《日不落》,你帮我把把关。” 于乐点点头,也不说话。 刘诗音按照自己的理解唱了一遍,然后眼巴巴地看着于乐。 于乐听得直皱眉头。 他感觉刘诗音在发声和吐字上与原版有很大的偏差,歌曲的节奏上较为舒缓,缺乏青春动感。 该收紧的时候,音有些松弛,声音有些虚。该松弛地吐字时,又显得有些刻意。 按照原版的感觉,于乐清唱一遍。同时给她讲解咬字方面,哪些地方该放开音,让音飘出去;那些地方需要收紧,更有动感和质感。 调教完这首歌,已经是下午两点。 两人相视一笑,于乐说道:“我先去洗个澡,你也不用这么拼。我们给自己三个月的时间,慢慢磨合,争取在明年推出唱片。” 刘诗音看着手里的歌曲,自信心增强了不少。 她点头道:“姑奶奶的未来就交给你了,千万不要给我掉链子。” 于乐撇撇嘴道:“忙活半天,也没有奖励。还想让我撑起你的未来,简直是白日做梦!” 刘诗音看到于乐的无赖模样,又好笑又好气。 若不是她刚才检查过于乐的身体,许多特征宛然依旧,她都要怀疑于乐是冒牌货了。 过去,他们也很亲热,但也仅限于亲亲嘴、拉拉手。更可况于乐一直扮演着小受的角色。 现在的于乐逮住机会就占便宜,索要福利,简直像换了个人。 恩,对。小受变流氓! 若是以前他能如此,估计自己早就…… 想到这里,刘诗音脸色变得红润起来。 在刘诗音失神的那刻,于乐趁机将手伸进她的衣服。 哼!诱惑我,是有代价的。于乐心里美滋滋地想到。 由于刘诗音的裙子和胸罩都被于乐的口水打湿,她身上只穿着于乐的一件T恤衫。 顺着平滑的小腹,于乐将手直接按在那团软腻之上,胸不大,但很坚挺,盈手可握。 贴着刘诗龄的后背,把玩着那团软腻,于乐暗道:春天正在路上。 刘诗音恍然回神,发现上身失守,却也没有生气,只是白了于乐一眼。 她嗔怒道:“你不是一直都喜欢大胸女么?怎么还舍得光顾我这里?” 于乐大汗。 这么彪的话也就刘诗音说得出来。 他急忙否认道:“胡说,看图片,胸大点才显得立体。若是看贫乳女,那不跟看男人一样了?” 刘诗音声音柔媚地说道:“那我算不算贫乳女啊?” 于乐连忙道:“绝对不是。盈盈一握,正好合适。” 刘诗音只觉身体酥软,顺势就靠在于乐的怀里。 于乐的手指仿佛带着电流一般,在她敏感的高地上胡作非为。 她闭着眼睛问道:“你说我们算是谈恋爱么?” 第十三章 柳下惠的由来 体会着手心的温软,于乐顺口说道:“恋爱,怎么不算?咱们在襁褓中就手牵手,长大点就在一个大盆里洗澡,再大点还黏在一起睡觉。称为老夫老妻都不为过!” 刘诗音嗔怒道:“谁跟你老夫老妻了,那些才不算!” 看到刘诗音生气,于乐心思急转,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恋爱,女孩子心怀最浪漫的情思,编织着最美丽的梦,幻想着最神圣的净土。 她们渴望甜蜜的爱、温柔地呵护。 于乐的回答,无疑是让刘诗音在梦尚未开始,就面对无情的现实。 老夫老妻,那是什么鬼?刘诗音肯定无法接受。 于乐只好安抚道:“早恋,我们有着其他任何人都没有的便利。襁褓中的我,从看到你的第一眼开始,就意识到你是我的真命天女。” 刘诗音嗔怪道:“你才多大点,就有这心思了?净瞎说!” 看着刘诗音美滋滋的表情,于乐知道,哪怕是瞎说,只要是情话,就能让她开心和满足。 于乐也不反驳,继续编造情话道:“当我们第一次手牵手的时候,我的脑海中闪现八个大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刘诗音捶着于乐的胸口道:“越说越不靠谱!你五个月大的时候,就会牵我的手,那时候你懂什么?” 顿了顿,她品味着于乐的话,反握住他的手道:“真美!” 于乐问道:“什么真美?是我这造型帅气么?” 刘诗音根本没理于乐的打岔。 她犹如梦呓般说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说的真美。我们打小就手牵手,一直慢慢到老。 当我们耄耋之年,还能彼此牵着手,迎着夕阳,蹒跚着走在鲜花烂漫的原野,那该是何等的美好啊!” 于乐笑道:“嗯,你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解释真贴切!最适合我们两人了。” 刘诗音靠在于乐的身上,神情愉悦。 她发现,于乐变了很多,至少这些甜言蜜语,他以前不会说。 也许,多一段记忆,对于两人而言,并非坏事。虽然于乐好像越来越色。 于乐继续说道:“当我们第一次亲嘴的时候,我觉得世界都变得多姿多彩了,仿佛我们两人走在彩虹之桥上,在阳光下见证初吻。” 甜言蜜语让人陶醉,刘诗音现在就是如此。 她忘记了于乐使坏的两只手,沉浸在于乐描绘出来的景象中。 于乐不再言语,双手也不再乱动,让刘诗音安静地沉思。 当刘诗音再次睁开眼时,她说道:“你说的真好,无论真实的过去如何,你说的景象已经成为我们现在的美好。” 于乐轻轻地触碰了一下刘诗音的唇道:“童年那无瑕的情思,不正是我们最美好的过去么!” 刘诗音摇头道:“不,对于我而言,今天才是最美的时刻。” 于乐知道刘诗音的意思。 这几年来,两人互相试探着彼此的情感,却始终没有说出最关键的三个字:我爱你! 而今天,于乐用一首小酒窝打开了两人心灵之间的隔阂。 于乐再次低下头,不再试探性的吻刘诗音的唇,而是法式湿吻。 这甜蜜的吻仿佛昨日的记忆,又仿佛未来的幸福。两人愈发的动情。 有些窒息的刘诗音大力推开于乐道:“你想憋死我啊!” 于乐嘿嘿笑道:“每一次亲吻,总觉得甜如蜜、醇如酒,让人迷离沉醉!” 刘诗音白了于乐一眼道:“情话一箩筐,如吃大肥肉,多了就让人腻歪了。” 于乐无奈,这不说不行,说多了也不行。 女子的心思,实在是难以猜度。 正在于乐感叹的时候,刘诗音补充道:“以后每天都要像今天这样说几句,若是我听着有感觉,有奖励!” 于乐傻眼了。 这尼玛诗仙在世,也不可能每天不重复地说情话啊! 任务太艰巨,于乐觉得他的双肩都有些颤抖了! 对于于乐而言,现在打肿脸充胖子,就是为了以后给刘诗音递把柄。 若是以后刘诗音倒旧账,逼问于乐道:“每天说几句情话,你答应的好好的,却出尔反尔,没落实几天,你就是个大骗子,根本就不爱我!” 如果真面对这种情况,于乐估计更傻眼。 因此他以退为进道:“这个要求真不高,因为你就像是一本书,每一页都写着一首诗,都绽放着一朵花。我愿意用生命去歌颂你的美,赞扬你的真,欣赏你的唇。” 刘诗音闻言,大喜道:“我就知道,你一定行!” 于乐闻言,发现自己弄巧成拙了。退让了一步,却发现身后是堵墙。 这尼玛还有什么可说的,悲催二字而已! 刘诗音不理于乐的话茬,径直说道:“我饿了!” 于乐只好去厨房盛汤,然后摆放好碗筷。 刘诗音吃完饭,说道:“咱们走吧!” 于乐耍无赖道:“写了这么多首歌,我好累啊!” 说完,他打了个哈欠。 刘诗音揪着于乐的脖子道:“累什么累,又不是你自己作词作曲,抄袭而已,你还有脸说累!” 于乐丝毫不理会刘诗音的指责,抱着她就并排躺在床上。 当然,两人只是腻歪了一会儿,过火的事情什么都没干。 按照刘诗音的原话:纯洁的爱情,需要双方的坚守。人,绝不能被**支配,沦为生理的奴隶。 于乐闻言,直接无语了。 这说的还是人么?完全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贤啊! 对于于乐而言,他根本就不愿意成为道德的旗手,更愿意成为生理的奴隶。 也许,当年柳下惠就是抱着这种初恋的感觉才能坐怀不乱吧! 醒来已经是下午五点。 看着闹钟的时间,刘诗音都不敢相信,她居然爽约了,而且是自己老板的约。 推开贴着自己后背抱着自己睡的于乐,刘诗音起床去客厅拨打紫妍的手机。 很快,电话接通了。 刘诗音连声向紫妍道歉。 紫妍调侃道:“这么久没见,你们肯定恋奸.情热,见色忘友了!” 刘诗音脸色酡红。她想解释,却发现紫妍的猜测也算是**不离十。 恶狠狠地瞪向睡得如同死猪的于乐,她简单同紫妍聊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第十四章 试婚歪理 回到床前,刘诗音看着于乐熟睡的样子,嘴角还流着哈喇子。 可恶!想到紫妍见色忘友的评价,她气就不打一处来。 这小子,非要嚷嚷着睡觉。这可好,让好朋友看自己的笑话。 刘诗音泄愤似得开始揉面团神功。这是她打小叫醒大懒虫于乐的奇方妙法。 正是因为这个法子,她在于乐的床上失去了珍贵的初吻。 感觉到有人肆虐他帅气无敌的脸,于乐用手扒拉两下,却没扒拉动。 睁眼看到是刘诗音,他伸长胳膊,揽住刘诗音,先吧唧亲一下。 然后他用手轻刮刘诗音的鼻头道:“小淘气,好久没用这种方式叫我起床了。” 刘诗音撇嘴道:“想得美。被欺负了一次,还不长点记性。难道上杆子让你占便宜啊!” 想起少年时期的骚动,于乐不由得笑道:“谁让你天天揉我的脸。那个吻,我可是筹划了好久,才鼓足勇气实施啊!” 想起那次被袭吻的事情,刘诗音不忿地说道:“当时我哭着向阿姨告状。阿姨居然安慰我说,早晚都是于家的儿媳妇,这都不是事!” 于乐坏笑道:“这充分证明咱妈具有先见之明,知道你早晚是我的菜!” 刘诗音拧了于乐一下道:“谁是你的菜?打小你就居心不良。” 于乐握住她的手道:“所以,初吻的代价,就是整整一个礼拜不理我。” 刘诗音白了于乐一眼道:“那时人家还没心理准备呢!” 想想年少时的轻狂,对异性那种朦胧的幻想,于乐发现,他的很多好奇心都从刘诗音身上得到了满足。 也许,上天注定他们是一生一世的爱人。 紧紧地抱着刘诗音,他一点都不想放手。 刘诗音感受到于乐心理的微妙变化,不再说话,只是将头倚在于乐的胸口,倾听那怦然地心动。 过了半晌,于乐犹豫道:“咱们以后就是组合了,要不你住我这,咱们平时也好有个照顾。” 刘诗音轻锤于乐一拳道:“照顾,谁照顾谁?最后还不是姑奶奶我吃亏!我才不会上你的当呢!” 于乐腆着脸道:“媳妇照顾老公,不是理所应当么?” 刘诗音轻啐道:“呸,谁是你媳妇。我还想再谈两年恋爱呢!” 于乐郁闷道:“这么多年,风风雨雨,咱们相知相守,还恋个什么劲啊?” 刘诗音趴在床上,用手撑着下巴,盯着于乐道:“那是你自以为。我觉得恋爱很美好。再说,咱们以前那算恋爱么?” 于乐想想,也对。 过去,两人只能算好青梅竹马的暧昧关系。彼此虽然都有心思,但心有顾忌,关系总是踏步不前。 即使两人经常有亲密的举止,也是对男女之情的那种朦胧向往,偶尔尝试。 要说是真正的恋爱关系,还真勉强。 想到这里,于乐心思一转,说道:“为了让咱们的恋情更加甜蜜,干脆我们先试婚吧!” 刘诗音诧异地问道:“试婚,什么意思?” 于乐解释道:“婚当然是婚姻,以后我们总要结婚啊。但是,结婚前这段时间,我又不想跟你分开,咱们就按照夫妻的生活模式,住在一块过日子呗!” 刘诗音不解地问道:“这跟你刚才让我住你这有区别么?” 于乐一本正经地说道:“当然有区别了。刚才我只是想着两个人住一块,有个照应,没想到结婚这事。 现在我想着,咱们提前适应夫妻婚姻生活,享受恋爱甜蜜的试婚模式。一举两得!” 说完,他心道:为了自己的性福生活我容易么?还得充分发挥律师借助名词和概念忽悠人的本事,把同一件事情,愣是掰饬出不同来。 刘诗音白了于乐一眼道:“谁跟你一举两得啊!你那坏心思,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是不是还想让我给你暖床啊?” 于乐理所当然地说道:“你不给我暖床,还想给谁暖床啊?” 刘诗音嗔怪道:“满脑子下流想法。谁不知道你们男人那德行,轻易得到才不会懂得珍惜呢!” 于乐大义凛然道:“污蔑!这是对男人的污蔑!爱无所谓难易,只论有无。有爱才珍惜,无爱多分离。而我俩,那是永远都不可能分得开、离得了。” 刘诗音有些意动,却猛然醒悟道:“花言巧语,不就是为了满足你低俗的**么!” 于乐闻言,辩解道:“低俗,**无所谓高雅和低俗,只是本能、本性而已。那些说低俗的人,有本事一辈子不过性生活。他们能么?” 刘诗音低着头道:“是不是太仓促了?” 于乐苦笑道:“我都是高龄处男了,再没有生活,估计双手都长满老茧了。” 刘诗音不解地问道:“为什么啊?” 于乐严肃地说道:“撸啊撸,磨出来的呀!” 刘诗音羞红着脸啐道:“下流!” 于乐双手一摊道:“很正常的生理需要,有什么下流的。你不也经常看片么!” 刘诗音红着脸道:“我那叫好奇心强!” 于乐似乎想到可乐的事情,他刚想说话,却被刘诗音给掐得闭嘴不言。 刘诗音又担心道:“好多明星恋爱、绯闻都是为了博关注、博人气,我们若是还没红就结婚,大家要是不接受怎么办?” 于乐抱着她道:“正是因为没红,才着急结婚啊!你想想,以后我们要是真红了,肯定是以夫妻模式出道歌坛的第一对。 到时候,媒体肯定会给我们冠以第一的称号,第一对模范夫妻歌手,那可是莫大的荣誉啊!” 刘诗音认真地想了想,确实没有明星大火之前结婚的。 她颇有疑虑地问道:“结婚是不是会影响事业的发展,所以才没有人愿意先结婚呢?” 于乐点头道:“对于立志成为明星的人来说,事业嘛,总是在爱情前面。 可是,当你成为紫妍的经纪人时,难道你还奢望过东山再起么?” 刘诗音摇头道:“想要东山再起,谈何容易啊!况且,我根本就没有东山过。” 第十五章 私密情话和广而告之 于乐循循善诱道:“是啊,若是我不提议组建歌唱组合,若是我不会写歌,也许你永远都不会再接触歌坛。以此来看,我们结婚,你失去什么了?” 刘诗音想了片刻,发觉自己有些患得患失了。 是啊,若是没有重返歌坛这件事,听到于乐求婚决定的她,该是多么欣喜啊! 猛然间,她发现:名和利,真的是魔鬼,让人迷失本性,忘却初心。 因为喜欢唱歌,她报考艺术学校;因为喜欢唱歌,她立志成为歌手。即使专辑发行失败,她也初心不改,依旧喜欢唱歌。 所以,她唱歌决不是为了讨好谁,只是因为她喜欢。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讨好歌迷的想法,居然深植心间,让唱歌不再纯粹和快乐! 难道为了歌迷,就要放弃唾手可得的幸福生活?这样的她,还是自己么? 不,我绝不能让歌迷的想法和喜好支配和左右自己的生活。 生活,就应该自我。唱歌,就应该单纯。 于乐说的没错,她什么都没有失去,反而拥有了爱,拥有了幸福和快乐,拥有了整个世界! 可是,等等。她现在可没打算结婚啊! 她还想乐享两年幸福甜蜜的恋爱生活呢,怎么又被于乐牵着鼻子,走到婚姻的思路上了。 想到这里,刘诗音怒瞪双眼道:“姑奶奶的话,你根本就没往心里去。” 于乐诧异道:“你的话,句句都刻在我心上呢!” 刘诗音冷笑道:“那你说说,我进门说的第五句话是什么?” 于乐傻眼了。这谁能想得起来! 他想编一句话,随便糊弄过去。可是,现在又是体现他诚意的时候,谎话要是被拆穿,那可就不妙了! 低着头,于乐道:“我错了,刚才我话说的太满了。” 顿了顿,他好奇地反问道:“第五句话你究竟说了什么?” 刘诗音冷哼一声道:“我怎么可能记得住。” 于乐懵晕了! 女人要是不讲理,神仙来了都干瞪眼。 于乐小心翼翼地说道:“你不是一直想要披上婚纱吗?为什么还要生气呢?” 刘诗音道:“你还没有给我想要的恋爱呢。” 于乐抱着刘诗音道:“恋爱,不一定非要有距离。婚姻,也不必然是爱情的坟墓。同居,代表着我们恋爱情感的升华。你看现在的中学生,小小年纪就同居。与他们相比,宝宝心里很苦啊!” 想起于乐双手长满茧子的话,刘诗音不禁扑哧一笑道:“你呀,满脑子的荷尔蒙!” 于乐哀叹道:“少硬不操练,老软徒心悲啊!” 刘诗音没听懂,好奇地问道:“什么意思啊?” 于乐将刘诗音的手放在小乐处,解释道:“趁着年轻能硬,就多用用;等老了硬不起来的时候,就不会有太多的伤心和遗憾了!” 刘诗音啪地轻拍了一下道:“臭流氓,你休想!” 于乐嗷呜一声,蜷着身子道:“这关乎着我俩未来的福祉,你怎能如此不知轻重呢!” 刘诗音嗔怒道:“你太过分了!要是再这样,休怪我不理你!” 于乐心中哀叹道:哎!老处男的生活,何时是个头啊! 不过,他也知道,刘诗音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否则,上午的时候,两人就成就好事了。 算了,再说下去,只会引发刘诗音的逆反心理,好事就遥遥无期了! 想到这里,于乐不再装蛋疼了,他直起身子道:“我们再练会歌吧!” 刘诗音闻言,脸色顿时多云转晴。 一个人唱,一个人听,听的人没事插插话,指点唱的人吐气和咬字。 中间,于乐出去买菜、回家做饭。 菜式很简单,凉拌黄瓜、西红柿炒鸡蛋和清蒸团鱼。 两人吃过饭,时间已近八点。 看着窗外的夜色,于乐牵着刘诗音的手在小区内闲逛。 遇到人问起,于乐总是介绍道:“这是我女朋友,长得漂亮吧?” 年纪稍大点的邻居,赞一声:你真好福气,找的对象真俊! 于乐都会夸上一句:您老好眼光!我也是这样认为。 年轻点的就不客气了,起哄道:于乐,你走****运了!可得看好了,要不然被人拐跑了,你哭都没地方! 于乐挥舞着拳头道:李哥,你嘴上再不把门,我可就去撩拨嫂子去了。 李哥自信地说道:“我跟你嫂子的感情,那是没的说!就你,差得远呢!” 于乐威胁道:“古人说的好: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李哥笑骂道:“心思这么多,也不怕你对象回家削你!” 刘诗音抿着嘴微笑,也不说话。 于乐得意道:“瞧瞧,老弟这能耐,媳妇调教的多听话。李哥,你呀,回家别忘记跪搓衣板。” 李哥指着于乐,一时间,被气的说不出话。 刘诗音小声道:“为什么李哥回去要跪搓衣板啊?” 李哥耳朵灵,听到刘诗音的问题,臊红了脸,败退而逃。 于乐大拇指一比道:“神助攻?” 刘诗音脸色一板道:“一会儿回家,你也要跪搓衣板!” 于乐心一颤,问道:“娘娘,奴才犯了什么错,值得娘娘这般责罚?” 刘诗音看到于乐一脸贱像,忍俊不住笑道:“你刚才说什么了?” 于乐不解道:“我没说什么呀!” 刘诗音看了看四周过往的行人,知道在外面得给男人留面儿,要不然准炸窝。 她小声道:“回家我再收拾你,哼!” 于乐猛然醒悟过来,刚才说溜嘴,居然用了调教这个词,怪不得她不生气呢! 走了半个小时,于乐牵着刘诗音的手往家走。 刘诗音迟疑道:“这么晚了,我该回去了!” 于乐劝说道:“你这么晚回去,我不放心。干脆在我这住一晚,明天再回去吧!” 刘诗音白了于乐一眼道:“我还不知道你打着什么坏心思。住你这,才不安全呢!” 于乐无辜道:“我是那种人么?” 刘诗音反驳道:“你就是那种人!” 于乐拽着刘诗音的手道:“我就不放你走!” 刘诗音红着脸看向四周道:“快放手,这么多人看着呢,拉拉扯扯地,多丢人啊!” 第十六章恋爱季的早晨 于乐撇嘴道:“我拉扯自己媳妇,谁敢看不惯!” 刘诗音嗔怪道:才不是你媳妇呢! 虽然她嘴上不忿,却也没有太过于抗拒,半推半就之下,跟随于乐就回到家中。 关上门,屋里的气氛显得暧昧起来。 于乐道:“你先去洗个澡?” 刘诗音轻声应道:“嘛呀?” 于乐道:“都快八点了,该睡觉了!” 刘诗音问道:“你每天都这么早睡?” 于乐道:“今天不是例外么?” 刘诗音拧巴着说道:“不洗!” 心中有鬼的于乐,微微紧张地说道:“那我给你讲故事吧?” 刘诗音轻声问道:“什么故事?” 于乐也不开灯,拉着刘诗音蹴摸到沙发上,抱着她道:“你想听什么类型的故事?” 刘诗音坐在于乐腿上,背部绷得挺直,说道:“什么都行。” 看到刘诗音戒备的模样,于乐知道,对于一名有戒备心理的女人而言,想要不用强脱掉她的衣服,简直是太难! 突然间,他有些意兴索然。 也是,人家对你这么防备,你还处心积虑的,干嘛呀! 于乐想通了,也就不想再强求,他说道:“从前有座山,山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山里有个老和尚……” 刘诗音听着,感觉到于乐讲的故事很敷衍了事。 她问道:“怎么了,感觉你兴致不高?” 于乐洒脱的笑道:“没什么,就是突然想开了,不想勉强你了!” 刘诗音怀疑地神色道:“真的?” 于乐拍着刘诗音的屁股道:“居然敢怀疑我?” 刘诗音感觉到于乐的放松,倾身倒在他的怀里道:“等我准备好了,我一定给你!” 于乐紧紧地搂着她道:“我等你!” 房间陷入到寂静之中,只有偶尔的对话声响起。 第二天早晨,于乐跑完步,顺便拎着豆浆、油条和包子,回到家里。 卧室的门紧锁着,俨然是防偷防盗防于乐的态势。 于乐敲门,喊了声:小懒猫,起床了!我买了早餐回来。 过了半晌,刘诗音打开房门,身上穿着于乐的T恤衫。 看到桌上的包子,她拿起一个就要往嘴里塞。 “啪”的一声,于乐打了刘诗音的屁股一下道:“疯婆子,快去洗漱!看你头发乱的。” 刘诗音将包子放回袋子里,抱着于乐,舌吻了半天。 良久唇分,刘诗音道:“没刷牙,熏死你这个大坏蛋!” 说完,她跑到卫生间洗漱去了。 于乐摇头笑道:“我不会嫌弃你口臭的!” 刘诗音在卫生间道:“臭于乐,敢说姑奶奶口臭,看我一会儿怎么收拾你?” 于乐笑而不答。 他将豆浆倒在两个大碗中,然后取出两双筷子,将餐桌收拾停当。 走到卫生间门口,他敲门道:“姑奶奶,你掉便池里了么?怎么还不出来?” 说完,他跑到厨房,偷着乐去了。 刘诗音在卫生间里气的咬牙切齿。 她暗道:臭于乐,你等着! 洗漱完毕,刘诗音气冲冲地要找于乐算账,却发现客厅没人。 她喊道:“臭于乐,快给我出来,让我踢两下!” 于乐默不作声。 刘诗音跑到厨房,没人。 她又跑到卧室,还是没人。 “咦!”她有些傻眼了。这个臭于乐,他躲哪去了? 当她转身离开卧室,走回客厅时,于乐从衣柜里钻出,然后轻手轻脚地躲在卧室内观察刘诗音的举止。 刘诗音有些着急了。 这个死于乐,不会是害怕自己,偷偷溜了吧? 她愤愤不平地说道:“臭于乐,居然敢放我鸽子。下次见到你,定然要你好看。” 于乐猛地从卧室中扑出,抱着刘诗音,在客厅旋转着。 “啊!”刘诗音猛然被人抱起,惊吓连连。 待于乐放下她时,刘诗音回过神来,连踢带打,追得他抱头鼠窜。 打闹了一会儿,刘诗音看着时间不早了,这才和于乐一起吃饭。 吃完饭,刘诗音看着身上的T恤衫发愁道:“我总不能穿这身衣服去上班吧?” 于乐问道:“你的衣服呢?” 刘诗音恼怒道:“上面还有你口水呢,穿在身上怪怪的,我才不穿呢!” 于乐走到阳台上,取下昨晚洗干净的衣服道:“当当当当,看看老公洗的衣服可干净?” 刘诗音转怒为喜道:“你帮我洗了?” 于乐点头道:“我怕你今天没衣服穿,昨晚洗澡的时候就顺势洗了。” 刘诗音抱着于乐吧唧亲了一口道:“奖励!” 于乐扭头道:“还有这边。” 刘诗音开心地又吧唧一下。 于乐指了指嘴巴道:“还差这里?” 刘诗音推开于乐道:“想得美?” 于乐双臂大开道:“不亲不让走!” 刘诗音脸上流露出非常不情愿的表情,但心里却美滋滋的。 她发现:恋爱的感觉真好! 看着于乐嘟起的嘴唇,刘诗音勉为其难地蜻蜓点水一下。 于乐却趁机抱紧刘诗音,用舌头顶开她的唇,吸允起来。 过了半晌,刘诗音呜呜囔囔地要推开于乐。 于乐却不理会,直到她差点窒息,才松开。 刘诗音嗔怒道:“我都快迟到了,害人精!” 说着,她拎着皮包匆匆地打开房门,准备往外走。 于乐却冲着她背影喊道:“今天晚上我等你一起吃饭。” 刘诗音脚步顿了顿,也不回答,直奔楼下。 于乐美滋滋地洗个澡,然后看了看时间,还不到九点。 恩,都休息这么长时间了,去律所转转吧! 收拾停当,于乐拎着公文包就奔律所去了。 律所名叫四维律所,位于区法院附近,平时来咨询的客户也不少。 不过,多数当事人单纯是为了咨询与案件相关的法律,他们最为关注的是你能不能包赢。至于诉讼权利的行使,对于他们而言,并不被看重。 听完当事人陈述的案情,律师若是直言胜诉希望不大,百分之九十九的当事人掉头就走。 还有百分之一的人会向律师打听,能不能帮忙联系法官,想通过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得胜诉的机会。 第十七章 口才、脸皮和法律空想 律师,说白了,专业知识只是基础,更重要的是口才和脸皮。 口才好的律师,把自己的业务能力夸的天花乱坠,再有意无意地透露出他在公、检、法等单位关系多、路子多,让你觉得不聘请他当律师,简直是天理难容。 还有些律师,喜欢空口白牙说大话,各种承诺不要钱的往外许,哄得当事人开心。 这些律师,碰到有钱的主,律师费就收得高高的;碰到一般的案件,正眼都不会瞟一眼。 什么,这个案子肯定能胜诉,但只给一万元的律师费。 拜托,一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正常程序需要走半年。 若是加上调解、鉴定等,有时候一年都不一定能审结。 当然,没有律师会傻到办完一件案子,再去接下一件案子。 他们可能同时上手几起案件,但任何一起案件,都需要时间和精力的付出,完全没必要受理这种收费低廉的案件。 胜诉不是最主要的,重要的是律师费要给足。 而且,无论律师怎么向当事人允诺,案件的最终判决权亦非他们所能左右,而只能是法官。 判决结果,若是胜诉,皆大欢喜。若是败诉,不负责任的律师就会推诿到案件审判有问题,法官贪赃枉法,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上,以减轻自己的责任,转移当事人的愤怒。 民事案件,律师可说道的地方很多。但刑事案件,则不一样。 刑事案件的大多数律师,在法庭上表现出的职业素养都非常差。 正常而言,一起刑事案件的开庭,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由控辩双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交叉询问,再之后是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许多刑辩律师怠于在询问和法庭辩论中行使权利,而是在最后陈述阶段做老三段式的发言:初犯、认罪态度好,赔偿积极或家庭因素等。 这还只是一方面。有的刑辩律师还会以捞人为由,收取一定的活动经费。 如有的律师利用委托人不懂法的心理,以找关系办理取保候审为由,收取数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费用。 其实,有些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完全符合办理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但律师为了赚钱,昧着良心说要找关系。这部分律师就属于胆大脸皮厚的类型。 作为一名律师,于乐始终不愿意去做这些事情。他认为:司法若是不公正,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权利被侵犯,而正义无法得以伸张的困境。 构筑道德的防线,坚守法律的底线,这是于乐理想化的执业信念。 ------------------------------- 四维律所共有六名律师,不大也不算小。 走进律所,于乐先跟前台小姑娘打了声招呼,然后到律所主任王章办公室报了个到。 王章是于乐的师兄,比于乐早毕业了六年,算是在社会上打拼多年。 不同于于乐的“固执”,王章为人灵活有手腕,和法院、检察院的关系处的非常好。 记得于乐刚进四维律所做实习律师,王章请所内的几个律师吃饭,因为师兄弟的关系,就叫上于乐作陪。 吃到一半,王章的手机响了。 接听完电话后,他叮嘱于乐代他招呼,而他却匆忙离开了。 次日,于乐问他是不是家里有急事。 王章摇头道:“家里能有什么急事。区法院的张法官打电话让我去买单。” 于乐惊讶地问道:“这也可以?” 王章嗤笑道:“你呀,脑子太死板!现在是什么社会,你以为法治靠喊几句口号就能实现了?大错特错!” 于乐不解道:“法官不怕你去告他么?” 王章没好气地说道:“告?为什么要告他?不管这个法官会不会为你枉法判决,只要他在法院,你就有一定的便利条件。 打听案件的立案情况、案件的进展和证据、以及法院内部对案件审议的结果等情况,他一般都会告诉你。 对于他而言,这些都属于工作便利,告诉律师又构不成违法犯罪,可以说是提供律师便利,而自己则得到实惠。这些都属于法外人情。 若是你去告他,且不说可能给予法官的处理结果,你自己的名声就先臭了。以后再跟法官打交道,谁还会理你?” 于乐默然。 法外无过乎人情,尤其是在华夏,这种问题更加突出。 你想让法官和检察官像道德楷模一样,不食人间烟火,那可能么?既然是人,就有人的**和弱点。 后来,于乐经常跟着王章四处跑案子,跟法官和检察官打交道多了,也就释然了。 这两种职业,都是表面光鲜,而内里寒酸。 像民事审判庭的一名普通法官,一年审结近三百件案子,若无行政职级,全年的工资和福利加起来不足十万元。 而律师呢,若是大的经济案件,保底至少都得十万元。若是刑事案件,二万元以下的案子,除非是熟人脸面抹不开,或者是混的差的律师才会去接。 有时候,几个律师在一起聊天,谈起法官的办案数量,那是羡慕的不得了。 一位律师开玩笑道:“若是我一年有这么多的案件量,干个五六年,我就可以坐享其成了。” 另一位律师笑道:“给你开法官的薪水,你还愿意干这么多案子么?” 那位律师答道:“除非我有病,否则,谁那样干谁傻!” 第三位律师摇头道:“所以,法官和检察官大都跳槽当律师了。以后,法院和检察院估计要从律所招人了。” 第四位律师问道:“若是招律师去法检,你愿意去么?” 第三位律师笑道:“期限三年还可以尝试。毕竟,出来之后,资源和人脉都不同以往了。” 其他律师都笑了。 是啊,按照目前的公务员工资水准,想要让律师踏踏实实地去做一辈子的法官和检察官,那简直是开玩笑。 他们之所以愿意去,是冲着法院和检察院的人脉资源。 镀几年金,多结交一些法检系统内有身份的官员朋友,比他多干几年律师,效果好太多了! 第十八章 明星的业务需求 当然,这只适合那些中不溜和混的不好的律师,至于名嘴大状,估计政府将职位送到他们面前,他们都不屑一顾。 人脉,他们不缺;能做到名嘴大状的有几个简单的主。 一年数百万的收入,那可是实打实的利益,为这个虚头放弃,不值得! 除非是给他们挂个专家顾问之类的头衔,不影响他们开展律师方面的业务。 --------------------------- “所长,我来看您来了!”于乐招呼道。 王章端起茶杯正准备喝茶,闻言,板着脸道:“又寒碜师兄呢!怎么,脑震荡,荡傻了?” 于乐笑道:“这样称呼,显示出师弟对您的尊重啊!” 王章指着于乐道:“屁!尊重我就多拉几个案子,多挣点钱,别一年到头无所事事。” 于乐为难道:“我也不想闲着。可没有人委托我啊!” 王章怒其不争道:“你呀,就守着你那套理论,等着饿死吧!” 于乐腆着脸道:“饿死,师兄也不忍心啊!等我揭不开锅了,我就去师兄家蹭饭去。” 王章怒极而笑道:“呵,你还讹上我了!” 于乐惊愕道:“师兄弟,那可是一世人两兄弟。去你家吃个饭而已,又不是去挖墙脚。” 王章指着于乐,半天说不出话。 这损仔,还敢明目张胆地惦记嫂子——他老婆。 于乐怕把王章气出毛病,急忙说道:“我女朋友给我介绍了一单生意,若是谈成的话,倒是能多个案源。” 王章讶然道:“女朋友?你什么时候有女朋友了?” 于乐傻眼了。 作为律师事务所的老板,关注的重点不应该是案源么,怎么成女朋友了? 他解释道:“师兄之前见过,就是刘诗音。” 王章点头道:“终于开窍了。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那么漂亮的姑奶奶,还没有血缘关系,要是我,初中时候就把事给办了,至于当这么多年的手速狗么?” 于乐郁闷道:“师兄,您别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往我头上套啊!” 王章怒形于色道:“师兄是这样的人么!你大嫂可是我上大二时泡的学妹,谈两月就同居了。 哪里像你,双手健全,不找女友!哎,我今生最遗憾的事,就是不能体会手速狗的激情啊!” 于乐咬牙道:“装,可劲的装!” 王章脸一红,转移话题道:“什么案源啊?” 于乐也知道,玩笑可以适度开,过头了就伤感情。 他答道:“给女明星当私人律师。” 王章羡慕地问道:“谁啊?” 于乐淡然地答道:“紫妍。” 王章两眼放光道:“哇!我的梦中情人啊!” 看着王章那糙树皮般的脸,于乐撇着嘴道:“师兄,你家闺女都能打酱油了,还梦中情人,这样好么?” 王章辩解道:“常持对世间美好事物的欣赏之心,人的精神才能永葆活力啊!” 于乐挖坑道:“难道嫂子不能令你葆有活力?” 王章哀叹道:“人啊,跟这菜没两样。再变,还能做出新花样。” 于乐调笑道:“嚯。原来是审美疲劳。若是将这个消息贩卖给嫂子,估计能免费吃一个月的饭。” 王章炸了毛似得,大声道:“你敢!” 于乐知道王章特别重视家庭,遂不再开玩笑。 他问道:“一张签名照,师兄请我吃饭。” 王章转怒为喜道:“这才是亲师弟啊!” 于乐撇着嘴道:“矜持呢,风范呢?” 谈起紫妍,两人打开了话题匣子。八卦了下近期媒体的爆料,然后胡乱猜测着真相。 随即王章又打开网页,搜索出紫妍的写真照片。两男人头挨着头,对着照片品头论足,满足着他们内心中低级的趣味。 王章叹道:“要不,这单生意你让我给得了。” 于乐摇头道:“我怕女朋友打断我腿!” 王章讶然道:“怎么,你女朋友这么放心你跟漂亮女明星接触?” 于乐无奈地说道:“诗音是紫妍的助理,就近监视,能不放心么!” 王章哈哈大笑道:“别委屈了。每天陪着两个大美女,你就偷着乐吧!” 两人闲扯一通,然后于乐回到办公间。 办公间大约八十多平米,隔出五个小隔间,其他地方摆着四张办公桌。 办公间只有二个实习律师在忙,至于律师,不是去外地出差调查,就是去联系案源,也有可能去出庭。 事实上,律师很少坐班,除非律所有活动,或者接待客户,否则,没有谁喜欢膘在律所。 于乐和二个实习律师打声招呼,就走进他的办公隔断内,经历着人生几大必不可少的事情——发呆。 半晌,他摇头失笑道:“真是闲得无聊,巴巴地跑到律所发呆,有病!” 思及无事,他就拿出一张纸,思考紫妍的事情。 和公司法人、公民等不同,紫妍作为大明星,在业务方面,肯定有特殊的要求。 如明星经纪合约的审查,合约是否存在不利于紫妍的条款。 同时,无论是名誉权、**权,还是姓名权、肖像权,都属于人格权利的范畴,普通人很少遇到这方面的纠纷,但明星却恰恰相反。 例如,明星最大的问题是**权和名誉权容易被媒体侵犯。 君不见,大小报纸上、网络上,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开篇就是“据说”,没有一点事实依据。 尤其是关于明星的情感波折,很容易就被媒体报道成分手、劈腿、几角恋等,简直是丧心病狂。 而且报纸往往是谁红就连篇累牍的报道谁,至于过气的明星,没有噱头很难登报。 另外,一些不良商家未经明星的许可,擅自将明星的姓名和肖像印在商品上,用以宣传商品,误导消费者,进而引发各种民事纠纷。 以上都是于乐关注的重点,至于其他的民事纠纷,他只需注意即可。 分析完紫妍的业务需求,于乐松了口气。 正所谓知己知彼,这样才能够有的放矢,而不会临阵傻眼。 可是了解并不等于精通。 过去,于乐几乎没有关注过明星的案件,毕竟,那个圈子乌烟瘴气,他也挤不进去,根本拿不到案源。 现在,他必须寻找相关的案例,认真学习,以专业的知识和水平保障紫妍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不过,虽然影视圈违约的案例很多,但作为明星或者影视公司的丑闻,很少诉诸法院,多是双方和解,悄无声息地就处理了。因此,想要查找到具体的案例,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