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道宗师》 第一章 调皮的周幽王 时维夏末,中海市—— 紫薇小区,绿树遮眼,红花正开。 五栋三楼301,硬木床,淡蓝色凉被下,一个身形睡的正香。 “小哲,起床了。” 一名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推门进来,站在卧室门口,脸上带着薄怒。 那身形毛毛虫似的一阵蠕动,从凉被下端缓缓伸出一只脚丫子,接着又是一只。 随后,从被窝里猛然探出一双手臂。 露出一张少年的脸,此时两眼迷瞪,明显不是自然醒,脸上有些起床气。 “啊哦……” 少年长长打了个哈欠,伸着懒腰,恍恍惚惚的转过头。 “妈,您催命呢,现在是暑假唉。” 中年妇女上前一把掀开被子:“暑假也不能睡到中午吧,快起床,早饭都快冷了。” “唉唉,妈,别掀,我都快十八了,给点面子。” 闻言,中年妇女向少年头顶轻轻拍了一巴掌,好笑说:“怎么,现在知道害羞了,睡到九点怎么不害羞?隔壁的语菡每天七点就起床背书,再不加把劲,明年考不好,看你怎么办。” “切!”少年翻了个白眼,不屑道:“那丫头是笨鸟先飞,儿子需要吗?需要吗?” “喊谁丫头呢,语菡比你懂事多了,你起来不起来?” 说罢,作势又要动手。 正穿衣的少年连忙加快动作,嘴里委屈道:“别打别打,麻利的……别人都是后妈才动手。” “啪!”真又挨了一巴掌。 “让你后妈,后妈打你,你给我挺着。” “唉吆,下手轻点。”说着,少年哧溜一下,蹿出卧室。 中年妇女愤愤然走出来,嘴里却道:“赶紧刷牙洗脸,吃完早饭去复习。” 忽然看到少年已经坐到饭桌前,嘴里塞着食物,烫的吸溜吸溜的,还一边咕哝:“灌汤包,我喜欢吃……” 少年眼珠一转,看到中年妇女快步走来,马上逃进了洗漱间。 “这么大人了,连照顾自己都不会。” 刷牙洗脸,完事后出来,少年轻轻捏起一个包子,递到老妈嘴边:“妈,咬一口?” “去!”中年妇女一手拍开,说道:“这不算孝顺,考上燕大才是真孝顺。” 看母亲不吃,少年马上风卷残云。 两分钟不到,食物全进了肚子,喝完旁边的牛奶,手背一抹嘴。 “您就放一百个心,考个燕大而已,很简单……” 说完,走到门口,准备出去。 “唉,你干嘛去?”中年妇女急了,连忙喊住。 少年用最快的速度打开门,迈出门槛才回过头,露出一个笑脸。 “先运动一下呗。” …… 少年名叫沈哲,今年十七岁。 出门后,沈哲看着对门302的门牌,自说自话。 “老天待俺真不薄,看俺活的太累,就把俺弄来这个平行时空,还附送个美眉……” 其实,沈哲也不是很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他本是地球上一名三十挂零的网络写手,扑街到死的那种。 2025年后,地球科技迅猛发展,人类开始进入芯片时代。就在那一年,科学家研制出第一代大脑芯片,内置互联网,辅助人们学习生活,所有人都欢呼新时代的来临。 沈哲也没能免俗。 植入芯片的时候,大脑会陷入深度睡眠。 差不多花光了所有积蓄,终于赶上第一批芯片植入。 谁知道,等沈哲醒过来之后,却发现身边已经不是原来的时空。 他的名字还是叫沈哲,但本来是一个孤儿,这里却有父亲和母亲。父亲叫沈明诚,在附近的钢铁集团工作,母亲叫杨欣,一名家庭主妇。 让沈哲无语的是,除了还叫地球之外,这里和原时空很多地方都不一样。 就拿亚洲来说,如今只存在一个国家——华夏。 原本的脚盆、菲国、越国……全都没了,统一成了华夏。 国土之广袤,看着地图都眼晕。 但最大的不同还是文化,那些耳熟能详的作品部分缺失,很多不见了踪影。 《封神演义》《搜神记》等神话作品,《中庸》等经典著作,似乎都没有流传下来,甚至于墨子、庄子、韩非等思想家,连生平记述都很混乱。 没有床前明月光,没有大江东去,海棠依旧、绿肥红瘦。 没有金老爷子的《射雕》等作品,惊艳一闪的小李飞刀,熟悉的网文小说也不见了。 开始的时候,沈哲恍如梦中。 花了很长时间,研究了这个时空华夏文明轨迹之后,他发现这不是梦。 是蝴蝶效应。 …… 一切都要从一位古代国王说起。 这个国王不是别人,就是那位不把江山当回事,拿诸侯当猴耍的周幽王。 当然,这里的周幽王不叫周幽王,而被谥号成王。 安民立政曰成,动祭乱常曰幽。 原时空的周幽王是个巨昏君,但这个时空的周成王却变了,变成了一代贤王,连带着褒姒都成了贤后。他励精图治,消弱诸侯实力,加强中央集权,爱民守德,生生打退了犬戎的进攻。 成王死后,当时的都城镐京被战火所毁,平王东迁洛邑,两个时空的历史再次重合。 但只是一点小小的改变,就把后来的春秋战国弄的面目全非。 那是无比重要的一段历史。 在这个时空,那段时期相对和平,诸侯混战烈度降低,也就减缓了各种新思潮的涌现。 原本应该大放光彩的那些巨牛思想家,虽然大都一样出现了,但顶多算是人杰。不但境界掉了好几个层次,甚至有的连代表著作都没有创作出来,流传后世。 试想,经典巨著不都是在绝望或愤怒的头脑风暴中,才能孕育吗? 失去那些思想光芒、皇皇巨著,对后世的影响,或许只有来自另一个时空的沈哲最有体会。 秦朝以后,历史继续向前发展。 汉、三国、晋、南北朝……总体来说,没有太大变化。 但受到周朝的影响,后世朝代的思想家、教育家、诗人等人杰,水平蹭蹭往下掉。 到了近代,西方世界用坚船利炮轰开国门,华夏开始进入大变革。 当时的上层文人抛弃古体,抛弃所有被认为腐朽的东西,主张全盘西化,抵御外辱。只有很少人不赞同,其中就有华夏伟人——第一任首相。 他也算是文人,气魄雄浑,经过一番斗争,推翻帝制。 然后带领全体华夏人,花了近三十年的时间,把侵略者赶回老家,以首相为国家元首,开始建设新华夏。 如今到了新世纪,华夏愈发强大,迫使整个西方必须联合起来,才能对抗。 尤其是重工业,华夏一个国家,几乎能够和其它所有国家单挑。 但其中也蕴含着凶险,文化上的对抗,华夏就稍落下风。 网络时代来临,西方的文学、影视、音乐等文化形式开始大举侵入。他们把各种新技术应用在文化传播上,对本身的价值观进行鼓吹,不可否认的是,其中确实出现了不少杰出的作品。 一旦整个民族失去自己的传统文化,可以说,某种意义上已经被消灭了。 十年前,在舆论支持下,华夏文联成立。 开始实行作者分级制度,从一星到十星,由官方、出版单位、网站和民间等组成评定小组,对作者进行评估,颁发相应的胸徽和证明,以鼓励文学创作。 这是文化产业的源头,只有抓好源头,后面的事情才好办。 与此同时,打击盗版,提高作者待遇。 一系列的政策后,情况有所好转,出现大批一到四星的作者,甚至有数十位达到五星以上。 版税是一方面,其它标准需要小组成员共同决定,结论公布在华夏文学网。 “我的文学梦,那些经典作品,将会再次绽放光芒!” 第二章 天然野生美眉 “梆梆!”302的房门开了。 露出一张娇俏可人的脸庞,少女撅起嘴唇,瞪着沈哲。 “你是不是刚起床?” 沈哲一脸无辜:“怎么可能,吃完早饭,做了张模拟试卷,耽误不少时间。” “骗人。”少女伸出小手。 小手葱白似的,沈哲眼珠马上转不开了。 少女恼道:“还看,再看把你眼睛挖出来……拿来!” 沈哲挑挑眉:“什么拿来?” “装糊涂是吧,”少女的小手往前伸了伸,脆生生的说:“试卷呢?” 沈哲肩膀一跨:“语菡,被你打败了,你管家婆啊,不知道一些谎言没有恶意么?” 少女名叫林语菡,和沈哲家是对门邻居。 一个301,一个302。 她十七岁,他也十七岁。 “哼,”林语菡哼了一声,娇声道:“就知道你是个骗子。” 沈哲脸色一正:“林妹妹,话不能乱说,小心告你诽谤哦,俺可是正人君子。” “切,就你……咦,你看什么呢?”忽然见沈哲踮着脚,往自家屋里瞄,林语菡奇怪问道。 “嘘……语菡,叔叔阿姨在家吗?” 林语菡噗嗤笑了,她敞开门,回头叫道:“妈,沈哲找您!” 门口,沈哲不见了。 出门一瞧,身影已经快遛到二楼了。 “咯咯……” 听到林语菡的笑声,沈哲就知道上了这丫头的当,气急败坏冲上来,不由分说进了302。 “小丫头,反了你了。” “别别,阿哲,我怕痒,快放手!” 少男少女的追打声很快传来。 …… 来到这个华夏,沈哲忽然变成少年。 为了不使周围的人察觉他变化太大,只好从行动和说话上,尽量往年少靠拢。 慢慢地,感觉仿佛真的年轻了十几岁,改不回去了。 特别是身边总是出现一个女孩。 紫薇小学、中学、高中,两人同时入学,一直处在同一个班级。 现在是高二暑假,开学后两人就升入高三,肯定还是同班。 沈哲心里有数,俩人成绩差不多。 玩闹一会,沈哲问道:“语菡,你刚才在家做什么呢?” “看你,把我衣服都弄皱了。”林语菡带着小恼火,一边抚平衣服一边答道:“还能做什么,再有半个月就开学了,高三开学前有分班考试,抓紧复习一下呗。” “你也是,阿哲,假期如果忘太多,考不进重点班就完了……” 沈哲不假思索道:“可以的,放心吧。” 林语菡白了他一眼:“这不是胡闹的时候,重点班的老师是全校最好的,必须进去,听到没?” “听到了。”沈哲用小指头挖挖耳朵,示意听的很清楚。 “不信?你有哪道题没做出来,指点你一下。” 林语菡皱皱眉:“还真有,数学试卷上面有道题,可能超出了高考范围,就是……” 沈哲转头就走向林语菡的房间,她的书桌就在那儿,轻车熟路。 “站那儿!” 林语菡抬头一看,发现沈哲快进到自己房间了,连忙喝了一声。 沈哲充耳不闻,长驱直入。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小床,嫩绿色的床单,最显眼的是那条白色小…… “哎呀,谁让你进来的。” 站在门口的沈哲刚瞅了一眼,就被冲过来的林语菡撞个趔趄。 “害什么羞嘛,都是自家人。” 沈哲摸摸下巴。 林语菡手忙脚乱的把私人物品藏进床单,红着小脸冲过来就是一顿小拳头。 “好了好了,我看看你哪道题不会。” “紫薇高中全年级保持前五名的林语菡同学,我要是做出你不会的题,是不是很有成就感?” 拿起书桌上的试卷,一瞧,是数学。 简单。 …… 华夏高中的教学课程和原时空有些类似,只分四门课,国文、数学、英语和自然。 其中,国文也包括历史。 数学就不说了。 对于英文,沈哲开始不理解,后来接触这个世界多了,才逐渐明白。 如今世界的对抗,主要集中在东方华夏和西方诸国,但只是政治和军事上的对抗。事实上,经济和文化上却是交流合作为主,华夏学习英文,西方也需要学习华夏文字。 自然这门课比较特殊,包括物理、化学、动植物等几乎所有其它学科,和文综、理综差不多。 从高考卷分数上看,国文、数学、英文都是150分,自然300分,总分也是750分。 高考之前不分文理,进入大学才分专业。 沈哲抓起一旁的签字笔,刷刷写了几行公式,摆到林语菡面前。 “比比答案,看看对不对。” 林语菡在沈哲写公式的时候,就把脑袋凑过来了,被瞅见不该看的东西,很快她脸色就恢复了正常。反正也不是第一次看,他进这个房间从来没打过招呼,都成习惯了。 “我查查……” 林语菡翻出试卷套附着的标准答案页,对比一下。 “咦,都对。” 沈哲随口道:“必须的。” 开玩笑,脑海中有着芯片,里面几乎存着原时空所有的习题册,要是不对才见鬼了。 芯片植入并没有失败,可能是出了BUG,才把沈哲带到这个时空。但里面存放的整个世界文明却没有丢失,可以这么说,这辈子沈哲做大部分行业都不会太失败。 但他有自己的打算。 那个文学梦,在原时空没有实现,小扑街成了他永远的痛。 如今手握无尽资源,必须实现这个梦想。 所以高考成绩什么的,对他并不太重要,平时成绩保持前几名就行,动不动满分就太显眼了。 他将来想要做的工作,是经典作品的搬运工。 之所以现在还没开始,是因为年纪还小,弄出经典文章,肯定质疑满天飞。现在又没有网络小说网站,弄出个小白文估计出版社也不肯,不说读者口味,300万字就要十几本,定价都能吓退不少人。短篇的倒也有很多好书可以搬运过来,但十五六岁写出那样的作品会很古怪,文学作品毕竟来源于生活。 再说,现阶段对他来说,挣钱也没那么急迫,父亲沈明诚刚到中年,收入足够全家人生活。 不如趁着少年时期,弥补一下曾经的遗憾。 冥冥中的上天,这一次也非常善解人意,一扫霉运。不但把沈哲送到一个幸福的家庭,还在隔壁安排好一个天然野生美眉,陪她度过每一天。 日子爽的不要不要的。 第三章 美术馆 “阿哲,你为什么每次考试,都只考那点分数?”林语菡忽然问道。 沈哲愕然:“我的成绩也不比你差吧,前几名还不行?” “再骗我,不理你了!”林语菡小脸一拉,看着书桌上数学试卷上几行飘逸的字迹,说道:“每次我不会的题目你都能做出来,还没见你被难住过,是不是当我傻呀,考高点不好吗?” “要多高?”沈哲笑了,“满分行吗?” 林语菡抬头,肩上的马尾辫滑落背后,盯着沈哲的脸庞看了一会,忽然惊道:“阿哲,你几科能考满分?” “想什么呢。”沈哲上前拽住林语菡的辫子,扯了扯,惹的她很不满。 “你看,我就说了一句而已,就把你吓到了。真要每科都考满分,岂不成了紫薇高中的大猩猩?” “什么大猩猩?”林语菡怔道。 沈哲道:“就像动物园里的大猩猩呗,被人围观,指指点点。” 林语菡不信道:“没见有人指点过你啊。” 沈哲叹道:“那是因为现在还算正常,成绩好的学霸很多,变成妖孽就不同了。” “不说这个,说说你明年准备报考哪所大学,记得以前你说过,现在呢?我也准备去那儿。” 林语菡不知道想起什么,小脸泛起红润,咬着嘴唇不说话。 沈哲没听到回答,又问道:“说说呗,明年就要高考了,你的志愿怎么填?” “燕京服装学院……” “什么!” 沈哲跳了起来,看着林语菡大声道:“还没改主意呢?” “嗯。” “这个答案真让人伤心。”沈哲一屁股坐倒。 旋即跳起来,咬牙道:“不过没事,我就报考燕京服装学院隔壁,那什么学校来着……” “噗嗤!”林语菡笑了,说道:“隔壁是华夏商学院,你想去,杨阿姨也不愿意,肯定会揍你。” 沈哲脸也耷拉下来了,是哦,母亲一直以来就只认一所大学。 过了一会,林语菡忽然说:“下午我有美术班,你还和我一起去吗?” 沈哲点头,又玩了一会,回到自己家。 中午父亲不回家吃饭,只有沈哲和母亲杨欣二人。 杨欣还不到四十岁,有一次沈哲开玩笑说,妈您要是打扮一下,和二十多岁姑娘都能比比。 母亲没啥反应,倒是父亲喷饭了。 结果,晚上沈哲发现父亲睡在客厅沙发。 吃完午饭,杨欣洗了碗筷,拿着拖把,去挨个收拾房间。 原来沈哲曾试图帮着做家务,母亲发现比不帮还糟糕,后来再看见他动手,就直接赶走。 沈哲从书房拿本《华夏文学史》看了一会,和母亲打了个招呼,出去敲响302的门。 林语菡的母亲对女儿期望很大,不太喜欢她和沈哲瞎玩闹,怕影响高考。 所以沈哲那点心思,暂时不敢表露出来。 可林语菡对沈哲比较了解,甚至比沈哲父母还要了解他,坚固的堡垒都是从内部攻破的。 敲门声一响,门就开了。 …… 林语菡背着双肩包,指指门边的画架。 沈哲上前拿起来,夹在胳膊下面,右手却是仍然抓着那本《华夏文学史》。 “你怎么看课外书?”林语菡皱眉。 “林妹妹,正经学的知识不一定有用,毕业后可能你偷偷学的东西用处更大。” “又骗我。” “嘿,不信走着瞧。” “以后不要叫我林妹妹,我又不是《红楼梦》里那个病秧子。” “那叫你什么,女强人?还是林设计师?” “林语菡!” “不好听,要不林宝宝?” “……” 两人走一路,不停拌嘴。 中海市临海伴江,是一座千万人口的超级都市。 经济地位在全国排在前三,政治文化地位也不差,各种设施非常完善。 市立美术馆距离紫薇小区只有三站公交,所以沈哲和林语菡一般都是步行前去。 美术馆占地数亩,建筑巍峨,前方有三个入口。 两人从最左边的那个入口进去,沿着长长的走廊往里走。 正是暑假期间,很多周边地区的家长,开车带着孩子来参加补习,美术馆内部显得人流很多。 一路上,很多青春期少年的视线都随着林语菡移动。有的目不转睛,有的躲躲闪闪不敢直视,甚至有的家长也把目光投向这个鹤立鸡群的女孩身上。 看到林语菡身旁的沈哲,少年们无不露出杀千刀的表情。 “切!”其实沈哲也不差,不能和男明星相比,但放进人群人中,还是挺显眼的。 他身体里装着一个年轻化的三十岁灵魂,就显得少年老成,又读了不少书,自然带着一股书卷气。 “林语菡,你怎么才来?”一个女生走过来。 刚走进其中一个画室,映入眼帘的是四十多名学生,大的不过十六七岁,小的甚至不到十岁。 这些孩子都利用假期来参加美术补习,因为报考的时候,有的专业对美术功底有要求。林语菡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产生了做服装设计师的愿望,报了美术补习班,从此意愿不改,谁都劝不动。 小丫头平常说话细声细语,一旦主意拿定却很正。 “夏雪,你早来啦?” 林语菡向那个女生挥挥手,打了个招呼。 叫夏雪的女生瞥到林语菡身边的沈哲,哼了一声,问道:“怎么又把他带来了?” 每次林语菡来上补习课,沈哲都自愿跟来,美其名曰免费保镖。 “这个夏雪对我有敌意啊,不会和我有仇吧?” 沈哲闻到杀气,在林语菡耳边轻声道。 林语菡好笑的拍了沈哲一下,说道:“胡说什么,夏雪人很好的,从来不会和其他人结怨……你不是拿着课外书么,先去外面家长区等着,一个多小时补习课就结束了。” 沈哲瞪了那女生一眼,无声的警告,不要打语菡的主意,更不要打我的主意。 一米六不到,至少一百二十斤,白瞎一个好名字。 正要走路,林语菡又回头道:“顺便把答应我的事情做了。” 什么事? 沈哲一脸蒙圈,他答应林语菡的事情很多啊,没做到的更多唉,都是玩闹。 比如给她摘个星星,带她去看哈雷彗星啥的,这谁能做到啊。哈雷彗星七十六年才露一次脸,下一次要见它老人家,都六十年后去了。 能让林语菡回头提醒的,肯定是他能做到的。 忽然一拍脑门:“诗还没给!” 第四章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家长区是一个大厅,摆放着一排排连座椅。 沈哲找了个位置坐下,翻开那本《华夏文学史》,开始阅读。 虽然他脑海中的芯片存有海量的资源,但自身也需要具备足够的储备,不能只靠搬运。将来哪天需要和人面对面的交流,一下子露馅了,丢人就大发了。高中生写出大师写都不出的东西,也会被人质疑,都要尽量注意。 事实上,来到这个时空后,沈哲的阅读量不降反增,特别是不曾见过的作品读了很多。 回归少年,让他懂得时间宝贵,需要不断充实自己。 但同时也不能失去生活的乐趣。 现在沈哲读的是关于当今文化现状的介绍。 几十年前的大变革,对古体文学造成了很大冲击,白话文大行其道。毕竟文字越白,读者阅读起来越是容易,在推广方面越简单快捷,和半个世纪前推广简体字道理一样。 最近十几年,文化界再次出现复古思潮,认为传统应该得到发扬,不应丢弃。 但这种声音很快被大量白话文作者驳斥。 驳斥的原因有很多,沈哲看了看,说的似乎都不全面。 以他看来,古文落在下风,其中一个原因是作品太少,尤其是传世雄文。 就美的一方面来说,古文的简约美,格律美,意境美……都要甩开白话文无数条街。 杜牧的《阿房宫赋》开篇写道“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寥寥十二个字,就把秦统**、骄奢残民的场景描绘出来,读起来朗朗上口,如身亲临。 老子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也仅仅十三个字,便能阐明宇宙演变之至理,通俗易懂,却带着诗歌般的韵律,意境高远。 白话文无论如何也达不到这种美。 但这不是说白话文就不好,即使现在教育这么发达,能欣赏古文之美的还是少部分人。 真要讨论起来,根本说不清,谁特么都有理。 若是问沈哲的观点,他也只能说上一句“我身在黑夜,心向光明”。 “呵呵……”沈哲从书中回神。 …… 大厅侧墙的高清电视,中海卫视正播放新闻。 忽然画面一跳,屏幕中出现一名女记者,看样子正在直播。 现场在一个医院的住院楼前面,人群都仰头看着上方,还有消防队员忙碌的布置气囊。 镜头转过去,电视里的人和沈哲身边的家长们都发出一声惊呼。 住院楼六楼的顶部边沿,正站着一个女孩。看身材有二十来岁,脸上蒙着一层厚厚的纱布,遮住了眼睛部位。 女孩直挺挺的站在那儿,住院服被风吹过,似乎随时准备往下跳。 “不想活了啊……” 沈哲看着电视里的女孩,皱皱眉,那么年轻的生命,就算生了什么病,也不能想不开啊。 电视画面又是一转,女记者拿着话筒出现,面色严肃的播报。 “据医院方面透露,该名女孩几天前和男友开车外出,在小青山附近遭遇到车祸。车门没有完全关闭,女孩被惯性甩出汽车,落在绿化带上,眼部受到撞击充血。今天院方通知,以目前的医疗技术,她的眼睛暂时无法治疗,不排除将来有一天能够自我恢复。” “最终让女孩产生轻生念头的是男方的离去,医院方面透露,经过全身检查,男方已于昨日出院。但并未探视该名女孩,如今失去了联系。” “若是能够寻找到该名男子,或许可以令女孩重拾生活的勇气。” “剩下的就只有靠我们的消防队员应对了。” 失去视力? 那不就成了瞎子? 难怪女孩会产生这种念头,沈哲露出不忍之色。 忽然想起一本自传体散文,写的也是一个失去光明的故事,主人公比这名女孩还要不幸。 “要是我瞎了,你会不告而别吗?” 耳边传来林语菡的声音,沈哲转头,看见她情绪不高。 “别胡说,你要是瞎了,我马上把自己眼睛扣下来,做一对瞎公瞎婆。” “去你的!” “你去和别人做虾公虾婆吧。” …… 回到紫薇小区,沈哲走进家门,一头钻进了书房。 这间书房是母亲专门为他布置的,供他学习使用,一个小书架,还有一台电脑。 这台电脑还是老式台式机,是他缠着母亲杨欣买的。 开始母亲很不愿意,虽然网络游戏还没有兴起,此时家长还是认为玩电脑和游戏机差不多,属于玩物丧志。 沈哲经历过网络智能时代,连电脑都没有,手痒的厉害,便以学习的名义纠缠。 母亲被缠的不耐烦,就这还花好几个月才弄到手。 只是,沈哲除了历史相关知识以外,其它的都存放在脑中的芯片。用别的学生全部学习时间,来补习这个时空的新知识,要是还学不好,一头撞死算了。 沈哲打开电脑,搜索确认了一下。 果然没有他读过的那本散文,这个时空也没有出现那样一个人物。 散文的作者也是主人公,名字叫做海伦·凯勒。 在她十九个月大的时候,因患脑部急性充血症,而被上天夺去视力和听力。 所以,在她88年的人生经历中,有87年活在黑暗和寂静的世界里。 沈哲从芯片中找到她的资料,越看越是敬佩。 婴儿时期便失明失听,在一片漆黑中摸索着长大,直到七岁时遇见帮助她一生的老师莎莉文。在老师的辛苦指导下,学会了手语、说话,后来竟然还学会读书,最终考上哈佛大学,掌握数种文字。 从她一系列头衔中,作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谁能想象她是一名瞎聋人? 难以想象,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出现在那个时空,她取得的成就,绝大多数健康人也难望其项背。 一生十数本著作,荣获总统自由勋章,被评为二十世纪十大英雄偶像…… 马克·吐温甚至把她和拿破仑相提并论。 只能说,海伦·凯勒超出了人类极限,一生所为就是为了挑战世界的神经。 她的代表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写的就是自己的奋斗历程,文中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激励着很多人。 第五章 清秋诗话 出神中,书房的门被推开了,母亲杨欣走进来。 “小哲,吃饭了。” 沈哲无奈道:“妈,您怎么老是喊我吃饭,才几点啊。” “嗨,不识好歹咧。”杨欣道。 “天都黑透了,不吃晚饭,你要绝食啊……好啊,我和你爸吃去,别来哈。” 沈哲扭头看窗外,又看看屏幕下方的时间,吃了一惊。 连忙关了电脑,推开椅子去客厅。 沈哲家的客厅不大,餐桌和茶案都是同一张红木矮几。 父亲沈明诚已经端着饭碗在吃了,抬头看了儿子一眼,使了个眼色。 沈哲一瞅,母亲的脸色不大好看。不用想,肯定是刚才书房里说的话惹得她不开心了。 “爸,换个位置,今天让我和妈坐一起呗。” 一般来说,吃饭的时候,都是父亲和母亲并排坐在沙发上,沈哲搬个小板凳坐对面。 沈明诚没说话,端着碗坐到儿子搬过来的板凳上,继续夹菜。 沈哲过去,先假模假样的给杨欣按按肩膀,一脸讨好。 杨欣瞪了瞪沈哲:“去,还让不让人吃饭了,碗都快给你晃掉了!” 沈哲回身坐好,端起碗:“妈,别生气了,刚才忘了时间,还以为是半下午呢。” “吃你的,”杨欣脸色好看了些,不过还是说道:“早晚被你俩气死!” 沈明诚闻言,无辜道:“关我啥事咧?” “哼!” 沈哲和父亲对视一眼,心有戚戚。 在家里杨欣最大,一旦矛盾爆发,沈哲和父亲沈明诚就必须联弱抗强。 即使这样,结果往往也和今天差不多。 杨欣也并不是真的生气,照样在饭后收拾碗筷。 沈明诚回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拨到新闻频道,点起一支烟,当大爷。 沈哲喉咙有点发痒,原时空里他也抽烟,三十年的生涯就有十几年的烟龄。不过来到这个时空,身体只是一个小小少年,再拿着烟抽,那纯粹是找抽了。 再说男人只要学会抽烟,没有不后悔的,等于患上精神病。 不如眼不见为净。 “爸,我去书房了。” 沈明诚没理他,他本就是沉默寡言的性格,不爱说话。 走到书房门口,沈哲回头道:“爸,少抽点。” 沈明诚一愣,看着手里半截烟默然,妻子说过他多少回,都戒不掉。 儿子第一次说,这回鬼使神差的,竟犹豫着掐灭了。 …… 书房,沈哲坐在电脑桌前,从抽屉里拿出纸笔。 在脑海中回想一遍,选中一首诗,洋洋洒洒写下来。 【如何让我遇见你 在你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语菡啊那不是花瓣 是我凋零的心】 这是原来时空席女士一首感悟自然的诗,当然,更多人把它当作一首情诗。 沈哲做了几个字的改动,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表达,把少女怀春之心整成了少男怀春。 前几天,沈哲去找林语菡的时候,看到她在读一位诗人的现代诗集。可能太过投入,读到最后情绪低落,差点泪水涟涟,感动的不得了。 沈哲拿过来瞅了一眼,叫《清秋诗话》。 作者是一位华夏抒情诗人,好像笔名叫冷月清秋,一位五星诗人。 捡了几首读读,男诗人写闺怨诗,通篇都是无病装病,沈哲差点把手里诗集扔了。 为赋新词强说病未尝不可,可装过头了,就真成了病。 “就这破诗集,把你眼泪哄下来了?”沈哲道。 林语菡白了他一眼:“有本事你写一首!” “好,我写一首给你看。” 当时要动笔搬运的时候,发现林语菡的母亲马上就下班回来了,改口道:“给我几天时间。” 出门忘了那事,谁知道那丫头今天还记得,这得赶紧办。 抄完诗,摇头晃脑念一遍,神清气爽。 美术馆电视里的事情又闪现在脑海中,不知道后续怎么样了,网上应该有报道。 再次把电脑打开,果然,最终结果出来了。 女孩被消防队员救下,送回了病房,被她母亲严加看护起来。 据报道里说女孩叫姜颖,今年只有二十一岁,在中海大学上大四。将要毕业的当口发生这种事情,一辈子差不多都毁了,更别说如今还没从绝望的深渊里跳出来。 还想死? 沈哲皱皱眉。 看来我有必要把海伦·凯勒的书搬运过来了。 本来他打算读大学的时候,再开始文学之路,现在既然需要,提前一年也行。 看了这本书,就不信你还会有轻生的念头,海伦·凯勒战胜生活的勇气可太强了。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孩的视角,来告诫你应该珍惜生命,珍惜上天赐予的一切,再那么想就服了你。 轻生是可耻的。 连一个又瞎又聋的人都热爱生命,谁有理由轻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全书大约二十多万字,光打字都要好几天。 这个时空没有海伦·凯勒这个人,只好换成架空,就当作自传体小说来写吧。 今晚就开始,或许能被那女孩看到,有点启发。 “当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然什么也看不清楚,眼前一片黑暗时,我像被噩梦吓到一样,全身惊恐,悲伤极了,那种感觉让我今生永远难以忘怀。” 第一段就无比契合女孩现在的心理状态。 时间一分一分过去,文字呈现在脑海,又被沈哲敲到文档里。 “嗒,嗒,嗒……” 等到沈哲感觉手臂发酸,正好敲完第一章。 今天开始的太晚,这几天加加班,应该能在开学考试之前完成。 当码字完全变成一个力气活,写手本身就变成了读者,无形中再次受到洗礼,真的不得不佩服海伦的勇气。 起身舒展舒展手臂,重新坐下,存好文档,关上电脑准备睡觉。 今天太累了,书法就不练了。 既然决定走文学这条路,书法水平不能太烂,至少能让人看。原时空由于一直扑街,生活压力让人喘不过气,想练习书法也没精力,如今大把的时间,必须练出一手好字。 父母已经休息了。 沈哲到洗漱间弄好个人卫生,关了客厅灯,检查一遍房门,进了卧室。 床头边还有一个小书柜,沈哲有睡前阅读的习惯。 不一会,书本掉落床下。 第六章 被抓了 第二天,在母亲杨欣的催促声中,沈哲爬起来。 “我去,又起晚了。” 和昨天一样,洗漱完毕,坐在板凳上吃母亲准备好的早饭。 杨欣有些怪异,不时的瞄一眼大快朵颐的儿子,似乎有什么话说,却欲言又止。 “妈,怎么了,有话就说。” 杨欣叹口气:“刚才下楼买早点,遇见你张大娘,正押着她家张放去相亲,心里有些着急。” 沈哲奇怪道:“放哥啊,他二十七八了吧,和我……哦,相亲是好事啊。” “确实是好事……”杨欣瞅了沈哲一眼。 沈哲又奇道:“咦,急也是人家张大娘,您急啥呢?” “我急啥?”杨欣白了他一眼,颇有些恨铁不成钢:“你说我急啥,你不知道,现在娶个儿媳妇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好姑娘老早就被人抢光了。” 沈哲乐了:“妈,没发现,您这么开明啊。” 杨欣忽然凑过来,低声道:“你是不是对语菡,嗯,那个……” 沈哲嘴里的牛奶差点喷出来,哭笑不得道:“妈,您今个是怎么了,这话让儿子心里扑通扑通的。” “还能怎么了,今天不是七夕节么。”杨欣坐了回去,说道:“考大学重要,找媳妇也不能落在人后,等你反应过来,剩下的都是歪瓜裂枣了,妈到时候可不同意。” 什么歪瓜裂枣,沈哲哭笑不得,母亲这心,操的也太远了点。 不过,七夕节? 沈哲想了想,可不是么,昨天初六,今天不就是初七。 和原时空有些不同,华夏的年轻人最重视的却是传统的七夕情人节。正好,昨晚抄的那首诗可以当作礼物送给语菡,非常合适。 沈哲试探道:“那您觉着语菡怎么样?” 杨欣一拍沙发,高兴道:“那丫头我老早就满意,没有别的姑娘泡吧蹦迪的坏毛病,脾气也不错,学习成绩也是顶尖的……” 说着说着,看到一旁沈哲听傻了的模样,哦了一声:“人家语菡至少能考上重点大学,你考的学校也不能差,还得比她好……不过一起玩没事,可不能耽误学习。” “妈,早知道您这么开明就好了。” 沈哲抹抹嘴,蹿进书房,身后传来母亲的声音:“你还有事瞒着我?老实说出来!” 拿起书房桌上的诗稿,沈哲出来对母亲扬扬,一脸笑意:“喏,儿媳妇会有的,大学更是不用您操心,想让我考多少分,都能满足您的愿望。” 杨欣狐疑道:“真的?——你拿的什么,我瞅瞅。” “唉,这可不能让您看。”沈哲连忙躲开,开门就要出去,一边下了决心:“妈,您就瞧好吧,明年高考儿子给您考个状元回来。” “还状元呢,你们沈家打黄帝起也没出过状元,没那命!” …… 林语菡打开门,一眼就看到沈哲手里的诗稿。 “我看看你写的是什么诗,能比清秋写的还好?” 不等林语菡让开身子,沈哲就挤了进去,老实不客气的坐到沈家客厅沙发上。 “林妹妹,话说我的诗,比那烂诗人写得好是肯定的!” 林语菡关上房门,边走边读,脸上有些惊讶,等到读完,看着沈哲的眼神都变了。 “阿哲,这是你写的?” 沈哲心下鄙视自己,脸色却不变:“当然,当作送你的七夕节礼物,满意不?” 林语菡正要说满意,不能更满意了,还从来没看过如此能打动人心的情诗。读过这首《一棵开花的树》,感觉以往喜欢的《清秋诗话》好像不能入目了。 忽然她脸色一变:“嘘……” 沈哲大咧咧道:“这首诗要是不满意,打你屁股。” 林语菡脸色通红,急道:“别说了!” “怎么了?” 沈哲有点奇怪,以往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太多了,说打屁股还真打过,不至于反应这么大吧。 忽然身后传来一个冷冷的声音:“这是小哲吧……” 沈哲屁股像中了箭,马上跳起来,转身结结巴巴道:“阿姨,您没去上班啊?” 身后一名和杨欣年纪差不多的中年妇女,看着沈哲的神色很不好看,是林语菡的母亲黄心兰。 “哼,我要是去上班了,还逮不到你们两个!” 黄心兰的声音带着寒气。 “呵呵……”沈哲这时也冷静下来,怕个锤子,姓黄的,你这个岳母当定了! “岳……啊,呸呸呸,黄阿姨,您误会了。我和林语菡同班,现在不是暑假么,开学了就要参加分班考试,今天来是和语菡请教一些问题。” “请教问题?”黄心兰的脸色还是没好转,实在是刚才听到两人的对话,显得太过亲密。 狐疑的在两个人身上打量,难道我太疑心了? “心兰,谁来了?” 身后又传来一个声音,接着就是拖鞋声。 沈哲瞪瞪躲在沙发角落不敢说话、小脸红红的林语菡:丫头,父母在家,竟然不告诉我! 林语菡偷偷白了他一眼。 “奥,是对面的小哲啊。” 沈哲转身看着面前带着眼睛的中年男子,打了个招呼:“林叔叔好,您也在家啊?” “嗯。” 中年男子就是林语菡的父亲,叫林远志,他拿着一本杂志,态度倒是很温和。 “小哲,别站着,坐吧,在学校学习怎么样?” 忽然感到现场气氛诡异,奇怪道:“你们怎么了,发生什么事?” 沈哲连忙说:“没事,我来向语菡请教一些问题,可能被黄阿姨误会了……” “误会啊,那就好,学习讨论完了么?”沈哲还没答话,林远志又接着道:“对了小哲,上次你那侠客和历史社会背景结合的观点,很有见地,能不能再详细说说?” 林远志是个侠客迷,连工作都是《东方侠客》杂志社的副总编,侠客二字不离口。 “好了!”黄阿姨打断了他的话。 “整天摆弄你那破大侠,打打杀杀不知道有什么意思,小哲,讨论完就回家吧。” 可能感到语气太生硬,放缓了一些:“语菡还要复习,小哲你也是,该懂事了,考不上好大学,将来怎么能挣大钱?” 黄心兰的工作是银行职员,可能数钱太多,三句话不离钱字。 沈哲听语菡说过,林远志就是一个标准的宅男,除了心爱的侠客小说,对别的事情不太上心。 林家的家务事一般都是黄阿姨管着,受生活影响对钱看得重些,但都是良善人。 不过听这语气不大好听,得争辩两句。 “黄阿姨,金钱不能衡量一切,用来通兑所有价值,总有一天都会一无所有。人应该在金钱之外,有一个更高的目标,谋求一些更高的追求!” 林远志听了赞赏道:“小哲别看年纪小,这话说的在理……” 他就是这样的人,喜爱侠客就以此为生,即使身处的杂志社很小,工资也不高,却甘之如饴。 可惜,话没说完,就被黄阿姨一个眼神噎住了:“别说没用的,小哲,回去吧,不要打扰到语菡学习。” 沈哲无语问天,这世道怎么了,女人不顶半边天,这都要遮天啊…… 自己家是这样,语菡家还是这样。 林语菡一直低着头,只在沈哲争辩的时候抬了一下头,偷眼向他打个眼色。 还是我的林妹妹好,尚没有翻天的迹象。 沈哲回了一个恶狠狠的眼神:丫头,等你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再好好收拾你! 愤愤不平的走出林家,看了一眼对面紧闭的房门,没有进去。 下楼去转转,散散心,一会回去接着码那篇散文。 还要选个杂志社投稿,倒是不担心被拒稿的问题,那么经典直抵人心的作品还看不上,编辑不如去死。 中海市杂志社数十家,大大小小,选择哪一家呢? 第七章 三口之家 现在正是2000年夏天。 如今的华夏,双脚踩着新世纪的门槛。 其它行业暂且不论,文学的发展和原时空相比,还要再落后十数年。 近年,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读起来依然带着大变革时代的气息。而娱乐文学和大众文学更是难得一见,言情小说还停留在历史背景下的妻妾争宠,旧派武侠当道,也就是侠客小说,金古梁未现。 网络时代刚刚兴起,以网络为载体的文学尚未露出尖尖角。 原时空披荆斩棘,开创网络文学局面的那一票人,还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蹲着。 尤其是二十年前,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开放后,文学作品的匮乏,使得华夏人渐渐把目光投向西方。 但这个时空对版权的保护好得多,哪怕是西方文学作品,盗版也不多见。 沈哲曾经不止一次见过,有人为了借阅一本德国名人传记,向朋友苦苦纠缠。大多数人找不到足够的娱乐性消遣读物,只好订阅各种杂志、报刊,寻找不多的阅读乐趣。 这种情况对于沈哲,足够让他偷笑了。 …… 客厅响起电视的声音。 父亲沈明诚下班回来了,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看新闻。 “七月七日,华夏首相范守信在紫光阁会见了米国总统威廉·泰勒。” “双方就全球贸易协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交谈,彼此交换了意见。” “这是范首相自五月中旬当选以来,首次以国家首脑的身份会见国外政要,需要交流的是当今全球经济发展问题,从会见的地点也可以看出内阁对此次外事活动的重视。” “九人内阁有半数参加了此次活动。” 听到动静,沈哲推开椅子,活动活动手腕,从电脑前起身前去客厅。 曾经作为一个以文字为生的人,他从没认为自己是作家,顶多算是一个码字工,体力劳动者。 如今手握海量资源,那些作品的原作者都没有在这个时空出现,但他也不可能原文照抄。内容必须和如今社会现实相符合,有些就需要改动背景什么的,一下午才码出两万来字。 “爸——” 沈哲坐到沙发上,叫了一声。 沈明诚看了儿子一眼,“嗯”了一下,继续看电视。 等到首相大人会见外宾的新闻过去,画面转向教育部门领导视察校园的报道。 沈明诚叹口气,点上一支烟。 “爸,怎么了?” “唉,以后工作估计不好做了,国家政策要变,不知道工资会不会下调……” “你说什么!”沈哲还没说话,母亲杨欣就从厨房探出身子。 沈哲大惊小怪:“哇,妈,你监听我们。” “去!”杨欣有点不好意思,拿着铲子走出来,在围裙上擦擦手斥道:“说的那么难听,你们爷俩在我面前还存着秘密?什么事我不知道,用的着监听?” 转头瞅着沈明诚:“你刚才说什么?” 忽然看到丈夫指间的烟卷,皱眉道:“把烟掐了!” 沈明诚被妻子看的一阵发毛,连忙把烟摁灭,狐疑道:“没说什么啊……” “你说工资下调?” 沈哲一旁帮腔:“妈,您这不听的很清楚么?” 杨欣举起铲子作势要拍,沈哲举手投降。 “嗨!”沈明诚恍然道:“我还以为犯什么大事了,这不刚才新闻说的吗。华夏可能要签署全球贸易协定,经济发展的重心肯定会转移,钢铁企业员工没以前吃香了……” 杨欣脸色发急:“员工降工资,你不是车间头头么,也降?” “你不要听风就是雨好不好,没说降!” “没降就好。”杨欣松了口气,左右瞅瞅沙发上等着伺候晚饭的爷俩,很不满意说道:“没心没肺的,家里就一个人拿工资,还不到两万块……” “一万二!”沈明诚插嘴道。 沈哲听着好笑,母亲对外人说父亲的工作,都是“他呀,没多少,不到两万”。 杨欣挥舞着铲子,颇有些指点江山的味道:“你也知道少不是,这个月电费都要八十多……” “呵,”沈哲笑了,“妈,那还有一万一千多呢?” “嘿,你和我较劲是不是?”杨欣气道。 “不敢!” “哼,你也不想想,你明年就读大学了,学费大几千,生活费大几千。如果再谈个女朋友,那花起钱更是没个数,你爸工资再降,将来一家人怎么办?” “妈您等会,让我捋捋……”沈哲找抽。 “啪!”这回没躲掉,背上挨了一下狠的,马上老实。 教训完儿子,杨欣赶去厨房,丢下一句话:“洗手,准备吃饭!” 一家三口每次一起聊天,整一个三国演义。 这个时空也没有《三国演义》这部书,对那段历史,华夏人只知道比较混乱。 四大名著缺了两部,另一部是《水浒》。 所以华夏粉丝最多的就是《红楼梦》,对作者老曹简直顶礼膜拜,尊为一圣,地位比原来时空高出几个层次。 对其中的桥段,每个人似乎都能说上两句。 新闻里的全球贸易协定,和原时空的世贸组织差不多。和平与发展的大背景下,全球经济一体化,华夏内阁的决策重心必然会发生转移。给人一种狼来了的感觉,沈哲却知道,父亲的担心有些杞人忧天。 其实,应该害怕的反而是西方国家,勤劳的华夏人从来不用怵任何人。 沈哲也没有向父亲解释,只有经历过才明白,再说,这种转变对他来说也算是好事吧。 经济越发展,生活越多姿多彩,对文化产品越渴求。 …… 吃完饭,沈哲回到书房。 看了一下文档显示的字数,这两天差不多码出三万多字。 从头到尾又读了一遍,更正错别字和标点符号,单对码字来说,他有些强迫症和完美主义。 接下来就是选择投稿的杂志社了。 文章太长,报纸肯定不行,再说面对的读者对象也不同,沈哲准备选一家青春文学类的杂志。 最好还是中海市本地的。 上网搜索一下,发现有点眼花。 输入“中海”“杂志”“青春”几个关键词,结果一下子出来七八十家杂志社。 后面都注明了平均发行量,五千到数百万不等,太少的pass掉,按发行量排序,从上往下看。 《华夏文艺》,全国性杂志,月刊,平均发行量840万册。 《青年人》,全国性杂志,周刊,平均发行量420万册。 《华夏青年》,全国性杂志,周刊,平均发行量280万册。 …… 《东方侠客》,地方性杂志,月刊,平均发行量12000册。 沈哲笑了笑,想起对门的小丫头林语菡,《东方侠客》杂志社就是她的父亲林远志所在的单位。不得不说是一家很小的单类型杂志,读者群固定,但人数不多。 难怪林叔叔工资不高,黄阿姨也参加工作,隐隐是一家之主。 林语菡是沈哲内定的媳妇儿,不过刚成年,年纪还小,暂时得忍着。 林远志很容易就能搞定,投其所好嘛,他不是喜欢侠客小说吗,有爱好就行。一个爱好就是一条缝,断腿的苍蝇也能叮一下,金古梁附体,搞不定他才怪。 黄阿姨有点认钱,这个将来再说。 沈哲的目光仿佛穿过几道墙壁,落在302那个小小的房间。 说杂志社的事情。 越大的杂志社越好,能让作品更大范围流传,稿费也比较大方。 《华夏文艺》不合适,这是全国第二的杂志,但比较严肃,稿件审查也严格。 那就《青年人》吧,面向华夏年轻人的读物。 从杂志官网上找到投稿邮箱,沈哲把准备好的前三万字发过去。 关上电脑,练习了一会书法。 困,觉。 第八章 青年人杂志社 沈哲,男,十七岁,性情慵懒。 暑假漫长,每天晚睡晚起,练练书法码码字,闲来读几篇小文,乐不思忧。 “失明的我可以给那些看得见的人们一个提示——” “对那些能够充分利用天赋视觉的人们一个忠告:善用你的眼睛,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同样的方法也可以应用于其它感官。聆听乐曲的妙音,鸟儿的歌唱,管弦乐队的雄浑而铿锵有力的曲调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耳聋的厄运。抚摸每一件你想要抚摸的物品吧,犹如明天你的触觉将会衰退。嗅闻所有鲜花的芳香,品尝每一口佳肴吧,犹如明天你再不能嗅闻品尝。” “充分利用每一个感官,通过自然给予你的几种接触手段,为世界向你显示的所有愉快而美好的细节而自豪吧!” 将近三十万字,一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被沈哲搬运到这个时空的华夏。 最后,沈哲在后面加上一段话:四肢健全的人,可能完全难以体验残疾的痛苦;正如和平年代的某些人,居然希望战争刺激一样。殊不知,生命是脆弱的,当所有的假设变成现实时,一切已为时太晚,因此,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年代,爱和勇气都是我们生存的基础。 “呼——” “大功告成!” …… “《青年人》编辑部的效率也太低了吧……” 距离投稿已经过去五天了,还没有一点消息,这样的稿件难道还不能打动编辑? 口渴,不爽。 起身去客厅倒杯水。 母亲杨欣在拆沙发套,看样子准备清洗一番。可能使用的时间长了,沙发套太紧了,正在那里一个人较劲。 沈哲连忙过去帮忙:“妈,您不行喊我啊,和死物件较啥真。” “我不行?”杨欣闻言,斜睨儿子一眼道:“那你一边站到起,看我行不行,还就不信了!” 沈哲哭笑不得:“妈,我是您儿子,又不是仇人,话怎么这么冲?” “有吗?”杨欣一愣,皱眉道:“我自己怎么没觉得?” 想了一会,接着说道:“可能最近糟心事太多了,你爸工作不顺心……” 沈哲忙道:“打住,我看爸挺好的。” “我说不好就不好!”杨欣瞪了他一眼,滔滔不绝:“你爸工资太低,你明年上大学要去燕京,北方天气冷的多……昨天去买盐,一袋涨到二块五,鸡蛋六块了……对了,小哲,看到你爸藏的烟盒记得上交……” 沈哲:“……” 妈,您想的太远太多,思维也太跳跃了吧。 更年期? 沈哲打了个寒噤。 这可不是好兆头,焦虑、烦躁、难以沟通,一大堆问题全跟来,还不把家里闹翻天。 把杨欣按到沙发上坐下,掰着手指头数数。 “你数啥呢?” 沈哲抬头,问道:“妈,您今年才三十九啊。” “哦?”杨欣想了想,点头道:“是啊,你爸四十一,我比他小两岁……” “那就好……”沈哲挠挠头。 女性更年期都是四十五岁以后才开始,看来自己和老爸还有几年安心日子。 “您先坐着,沙发套儿子来拆。” 抓住棕色沙发套上端,看母亲刚才用力的样子,套的还挺牢靠。 一使劲…… “刺啦!” 沈哲拿着裂成两半的沙发套,有点傻眼,随后看着母亲,两手一摊。 “唉,”杨欣上前接过来,翻来覆去看了看,叹口气:“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喊你帮忙了吧,你和你爸在家里就是俩废料,养条狗还能帮我把拖鞋衔过来,你们俩……” “做你的事去吧,别在这碍手碍脚的。” 得,连条狗都不如了。 端着杯子刚走两步,杨欣一声大喝:“站住!” 沈哲吓了一跳,水差点洒了,回头无奈道:“妈,又怎么了?” 杨欣怒气冲冲走过来:“刚才你怀疑我到了更年期?” “啊?”沈哲一哆嗦,头摇得像拨浪鼓:“没有没有,儿子怎么会那么想,没有的事!” 杨欣一看儿子的模样,就知道在撒谎,巴掌扬起来。 沈哲哧溜逃进书房,死死关上门,任凭杨欣门外喊,就是不搭理。 …… 欠母亲的几巴掌,中午吃饭的时候还是补上了。 “叮咚!” 邮件提示音。 沈哲一瞅,果然是《青年人》杂志的回复,打开。 “……不可能吧?” 邮件内容只有一行字:“尊敬的作者您好,您的作品暂不符合本社要求,现退回稿件。您可以进行深度修改后,再次投稿,或投向其它杂志社——《青年人》三室主编知秋” 深度修改? “我修你个腿啊,知秋是吧,你给哥等着,有你好看的时候!” 沈哲很生气,竟然看不上? “哼!” …… 《青年人》杂志社—— 一名二十几岁、戴着黑框眼镜、娃娃脸的女孩,气冲冲的走进三室主编办公室。 “谭主编,为什么要把这份稿件退稿?” 女孩把手中的文件夹放在办公桌上,胸口起伏不定,可能正在气头上,动作不自觉用大了些。 办公桌后面的青年男子翘着二郎腿,正歪着身子修剪指甲。闻言,皱眉瞥了一眼文件夹,轻轻吹吹指尖。不高兴的看着女孩,没有说话,随后伸出两根指头挑开文件夹。 “奥,原来是这份稿件……” 青年男子稍显尖细的声音让女孩一阵火大:“三天前我就提交了审核,今天却发现主编室已经发了退稿通知,为何没有通知我这个责编?谭主编,知秋大人,你解释解释!” 谭主编在女孩喷火的目光中,把桌上的文件塞进身边的碎纸机。 一沓稿件成了碎纸条。 “作为编辑,已退的稿件你还留着,苏薇编辑,你想干什么?” 谭主编摇摇食指,眼睛眯着:“还有,你是编辑,我是三室主编,懂么?” “是否退稿,最终决定权在我手中!” 编辑苏薇深吸口气,死盯着办公桌后面的顶头上司。 作为销量数百万的全国性青年杂志,《青年人》创办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编辑部总编室下辖八个主编室,单位越大越臃肿,办事效率就越低。 笔名知秋的谭姓主编就是三室的老大。 苏薇是三室一名新进编辑。 主编室外的集体办公区,十几位三室编辑也在偷偷听着这边的动静。 一名三十来岁的男编辑摇摇头:“这个小苏,还是嫩了点,不明白知秋大人的深意。” “哼,狗屁深意,不就是下马威么,新编辑磨磨刺罢了。” “别说了,听着就是,我们三室的人谁不得看知秋大人的脸色,谁让人家是主编呢,掌握着稿件的生杀大权……你不听话,提交审核的稿子再好,毙掉了你也没办法。” “嘘!” 苏薇看着眼前露出得意之色的谭主编,忽然笑了。 她伸手摘下那副盖着半张脸的黑框眼镜,掏出眼镜布擦了擦,再次戴上。 惊鸿一瞥的秀丽面容,谭主编看的一呆。 没想到这个新来的女编辑,去掉难看的瓶底后,竟然还是一等一的美女。 暗暗后悔时,眼前出现一根白皙的中指。 “姑奶奶不干了!” “去你的三室,姓谭的王八蛋,别以为老娘不知道你想干嘛,死去吧!” 说完,女编辑蹬蹬走到自己办公桌前,翻出纸笔,当场写了一份辞职信。雷厉风行的甩到谭主编面前,随后拿起包包扬长而去,留下一地眼珠子。 不一会儿,主编室传来捶桌子的声音。 “太不像话了,她以为坐公交车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谭主编狞笑着拿起电话。 第九章 责编 “叮咚!” 正咬牙切齿的沈哲忽然再次听见邮件提示音。 “桃花岛主您好,我是《青年人》编辑薇薇,请加我说说号,有事商谈!” 沈哲投稿时署的笔名就是桃花岛主,出处众所周知。 “怎么回事,退稿后还找我干嘛?” “再见!”沈哲回道。 半分钟后,又来一封邮件。 “桃花岛主先生,我是您的审稿编辑,不是退稿的那个王八蛋主编!” 沈哲乐了,这是怎么个情况,编辑骂主编,内讧? 一篇稿子还能造成杂志社分崩离析? 随手加上对方的说说号。 显示对方昵称就是薇薇,看头像是一个姑娘,资料不详。 估计对方也在看他的说说资料。 “你是桃花岛主?资料上写着十七岁,你确定你是本人?”后面跟着一个吃惊的表情符号。 沈哲挑挑眉,打字道:“嗯哼……” “……”对方发来一串省略号。 “说吧,既然退稿了,再找过来是什么意思?” 薇薇打字道:“好吧,暂时相信你十七岁,能否见面详谈?” “没这个必要吧……” 沈哲刚打了几个字,对方立即又发过来一大段:“先别拒绝,我看了你的稿件,很励志的一个故事。不过只有三万字,体裁也有些奇怪,最好见面交流,详细了解一下您的想法。” 废话,不奇怪才奇怪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本就是海伦·凯勒的自传。 如今沈哲等于把它当作小说来写,背景等于架空。 但是要见面…… 沈哲想了一下,也不是不行,反正以后和编辑交流的事情不少。 这个笔名薇薇的女编辑态度挺诚恳,另一个原因是那句骂主编王八蛋的话,沈哲听的很爽。 “我就叫你岛主吧,请问,您是中海人?” “嗯哼。” 薇薇道:“那很方便,您说个地址,我可以去找您。” 沈哲道:“行吧,紫薇小区,我在小区大门外等你,到时候我手里拿着玫瑰花。” “……” 对面女编辑发个无语的表情,肯定以为沈哲在戏弄她。 随后打字道:“紫薇小区啊,那地方我知道,稍等,半小时就到!” 头像一黑,对方下线。 “还是一个作风干脆的女编辑。”沈哲挠挠嘴角。 插上U盘,把稿子存进去,先去楼下不远的复印店打印出来。 …… 洗漱间—— 沈哲探头进来,对杨欣道:“妈,我出去一下,您钱包我拿走了。” 母亲杨欣坐在小马扎上,在洗衣机旁洗全家人的衣服,夏末的天气,每天衣服都要换洗。听到儿子招呼,回头道:“整一个猴子,这个热的天,到处瞎蹿什么?” 沈哲道:“这回真有事。” “什么事?” “去见个朋友。” “男的女的?” 沈哲无语:“不用问这么详细吧?” 杨欣白了一眼儿子,交代道:“别乱花钱哈,路边摊捎个西瓜回来。” “知道了。” “对了,不甜的不要,要沙的,先尝再买。” “……” 站在小区门口绿树荫下,沈哲趴在地上数蚂蚁,旁边放着一沓稿纸。 等了二十多分钟,从西方来个辆出租车,停在不远处。 少顷,车上下来一位女子。 出租车开走后,苏薇把包包挎到肩上,四处打量。 烈阳当空照,没有人傻了吧唧的进行毒日光浴,所以附近空空荡荡的。只有门口两侧的各种店铺里和外面遮阳伞下,有人乘凉,还有就是沈哲这个少年了。 犹豫着走上前,顿时无语了。 “玫瑰花?” 稿纸最上面那张,用大字写着三个字:玫瑰花 “薇薇编辑?” “桃花岛主?” “是我。”两人同时说道,都笑了。 沈哲拿起稿子起身,道:“先不谈事,冷饮店坐着,十块华夏币以下随便点,我请客!” “为什么要限定价格?” 苏薇摘掉眼镜,塞进包包,微笑着问道。 面前的少年白体恤、蓝色牛仔过膝短裤、夹板拖鞋,眼神灵动却不猥琐,让人不自禁生出亲近。 “唉,本人学生一个,哪来经济收入,故,在钱这方面受家里管制……” 看着女编辑的脸,微笑道:“果然是一个美女。” “果然?” 沈哲边走边随口道:“是呗,不是美女干嘛用大个眼镜遮住脸,那样若是本身不漂亮,岂不更显丑?只有自持漂亮的女子才有自信把自己拌丑,除非是蛇精病。” 他看着苏薇:“你的工作环境很糟糕?” 这时两人走进一家冷饮店,坐下前,苏薇看着沈哲的眼睛奇道:“你很聪明。” 沈哲耸耸肩,问了苏薇的口味,喊了两杯冷饮。 果然都是十块华夏币以下。 喝了几口,沈哲胸口一阵舒爽:“我猜,你现在已经不在《青年人》了,对不对?” 苏薇放下饮料,拍了拍手,赞叹道:“路上的时候我依旧不太敢相信,《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个十七岁的人写出来的,现在开始有点相信了。” 沈哲摇头笑道:“你可以认为我是文曲下凡……” “会不会太自大了?” “有吗?” 苏薇停止了口水话,首先进入正题:“实话给你说吧,你的稿子是我审的,也是我提交给主编知秋。就是那个自作主张退稿的王八蛋,知道情况后,我当即就辞职了!” “以我的经验来看,你这份稿件有畅销的潜力。” 她说到这里,看着倾听的沈哲问道:“你怎么不问我找到新工作没有?” 沈哲笑道:“没找到工作的话,你来找我岂不是没有意义?” 苏薇扬眉:“你很成熟,看模样只有十六,交流起来却像三十六……” 那是,两个时空加起来,沈哲的年龄说是三十六也不夸张。 “虽然和我的稿子有些关系,但还是薇薇编辑你的问题,左右不过是前去《青年人》敌对的地方找罢了……” 苏薇的目光更赞赏了:“你说的不错,我辞职用了三分钟,找新工作也是三分钟!” 沈哲问道:“现在是哪家?” “华夏青年杂志社,你应该听说过。” “嗯,也不错。” 事实上,即使没有编辑找他,沈哲也打算把稿子投向这家杂志社。 苏薇饶有兴趣调侃道:“现在可以把完整的稿子给我看了吧?” 被女编辑揭穿,沈哲也不尴尬,从身侧拿起打印好的六十多页文稿递过去:“全文已码完,不到三十万字,责编大人先审审吧。” 苏薇接过来,一目十行的开始浏览。 沈哲终于见识到专业编辑的恐怖之处,快速审稿叹为观止。 二十几分钟后,苏薇翻到最后几页,轻轻念出声来。 第十章 真假美猴王 “第一天,我要看人,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使我的生活值得一过……我还想问你们:能准确地描绘出五位好朋友的面容吗?你们有些人能够,但是很多人不能够……” “有视觉的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为白昼的动人奇迹。我将怀着敬畏之心,仰望壮丽的曙光全景,与此同时,太阳唤醒了沉睡的大地……” “下一天清晨,我将再次迎接黎明,急于寻找新的喜悦,因为我相信,对于那些真正看得见的人,每天的黎明一定是一个永远重复的新的美景……” 翻过最后一页,苏薇脸色怪异地看着对面耐心等待的少年。 少年完全不像是一个高中生。 如果有亲身经历,写出这样的文章虽不容易,却也不奇怪,但这里明显是依靠凭空想象而作。 这得多复杂的脑回路? “稿子交给我操作怎么样?” 沈哲摊开手,看着手心:“不交给你的话,何必答应见面?” 苏薇点点头:“现在我确定,你的这篇稿子有成为经典的潜力,时机不错。” 沈哲笑笑,知道女编辑指的是什么。 这段时间,姜颖失明被男友抛弃的新闻,在中海市乃至全国,掀起了一轮道德批判的风潮。 这便是所谓时机。 “因为你是新作者,稿费我可以争取千字100,这是我最高权限了。” 沈哲点点头,同意。 千字100,全篇稿子差不多三万多块,对新人来说不少了,女编辑很有诚意。 苏薇接着道:“这篇稿子算是长篇了,只能采取连载的方式,完成后视成绩出版,这就超出了我的工作范围,到时候会有主编再和你商谈。” 沈哲点头道:“没问题。” 编辑遇见省心的作者不易,作者也喜欢干脆的编辑。 当下,苏薇拟好合同,沈哲签字,正好三个多月前刚领了身份证,算成年人了。 只是暂时没办银行卡,说好过几天办好,卡号再发过去。 …… 沈哲发现,无论哪个时空,沉淀在一个民族骨头缝里的东西很难改变。 华夏人爱记东西的爱好甚至有点强迫症,这发端于大河文明的高等属性。从茹毛饮血进化到文明阶段,文字的创造,那种自豪往往让西方不理解,有时候又非常羡慕。 表现在现实中,就是记载,各种记。 某年,隋军东征;某年某月,某叟在此地钓鱼…… 原时空有名的运输大队长常凯申公,据说就是靠一些“某某到此一游”的记载,地图开疆。 也成了他让国人记住,津津乐道的功绩之一。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在这个国度是真理。 君不见南亚某个国家,不信奉老祖宗的谆谆教诲,想要考证自己民族历史的时候,有些依据竟然从他国史书中寻找。没错,说的就是神奇的三哥们。 华夏历史上,受周成王的影响,造成某些作品的断层。 但像《汉书》《史记》《资治通鉴》这些偏向记载的著作,还是顽强的出现了。 消失的大都是想象力取胜的作品。 比如李白大仙,白发三千丈,还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仔细琢磨琢磨,较真的人会以为这人是蛇精病,三千丈长的白头发,你以为你是妖怪啊?绝对是发育不良,营养全长到头发上的原因。 这种情况用网络语言解释,就是脑洞太小。 …… 华夏文学网—— 沈哲坐在电脑前,漫无目的浏览着页面。 上面有各种板块,最上面的是作者星级,几乎囊括了华夏全部以文为生的作者。 爱上文学,对读者来说是一种享受,对作者来说就是自作自受。当然,不排除有些人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否则就是苦逼作者了。 华夏人认为搞文学的很高端,搞不是胡搞,那是谦虚。 某君说:“最近哪发财?” 被问者答曰:“搞几篇文章,勉强糊口!” 某君就要竖大拇指,心里却鄙视他,搞文学的怎么能不饿死呢? 没见《红楼梦》的老曹就窝囊死了,但人家成圣了,搞文学清高些才对嘛,糊口啥的太俗! 沈哲曾经深受其苦,多年码字生活,硬生生的从一个阳光少年,变成躲在电脑背后的猥琐大叔。生活被搞的一塌糊涂,死宅,但爱上就爱上了,不后悔。 这个时空依旧初心不改,只是需要尽量改掉一些不好的习惯。 点击进入论坛板块。 帖子数量很多,置顶的大都是关于《红楼梦》《西游记》的内容讨论。 华夏的一般读者几乎就靠这两部小说活着。 沈哲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这部小说,初中的时候就在课堂偷偷读过,原因他也不知道,读着过瘾,畅快,代入感好? 看了十几个帖子,千篇一律的歌颂孙悟空,批判玉帝,甚至观音也有人批判。 “这帮人,脑洞忒小了!”沈哲咕哝着。 想起原来是空网友关于西游记的讨论,那观点能突破天际。 忽然来了兴趣,登录桃花岛主的ID,随手发了个帖子,让华夏人见识见识另一时空网友的威力。 《真假美猴王中的伏笔》 “西游记第五十七回:说是“六耳猕猴”化作孙悟空的摸样,伤了唐僧,后又和孙悟空大打出手。这位假孙悟空,实力不用多说了,和真孙悟空一般无二,大战孙悟空,闹到上天入地下海。 在唐僧那,念紧箍咒,两个都喊疼,自然看不出哪个真假;到天宫,拖塔天王拿照妖镜照,也看不出;又到观音那里,观音也看不出。最后到幽冥处阎罗那,经“谛听”听过之后,“谛听”却说:“我看出来了,却不敢说”……最后还是如来老佛爷道出六耳真身并用金钵盂罩住,才被孙悟空一棍子打死。” “整段故事,看似简单,很完整,不过,却有一个重大伏笔。” 接下来,沈哲条分缕析,当然是从脑海中的芯片中直接搬运。 “一、六耳猕猴和孙悟空一模一样,谁也看不出来,就算如来骗大家说六耳猕猴就是真的悟空,而这个谎言,也只有如来知道真相,真正的孙悟空,他只是个哑巴吃黄连。” “二、六耳猕猴很有可能是如来安排的一个托儿,大家都知道,孙悟空是个叛逆者,而如来是西天的最高统治者,哪个统治者会允许一个叛逆者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再加上,大家都知道的,孙悟空一向不敬重如来。所以如来会想方设法消灭孙悟空。当然不能明白着把孙悟空直接杀了,所以才出现一个一模一样的悟空,杀孙悟空于无形……” …… “八、在真假美猴王事出之前,孙悟空并不完全都听唐僧的话,甚至还闹个小矛盾,唐僧只好念紧箍咒,典型的一个叛逆者形象。可自从真假美猴王事出之后,孙悟空从此保护唐僧,安安分分。而以此事可以看出,孙悟空前后可谓判若两人。” “从以上分析,楼主认为,真的孙悟空被一棒打死,代替取经的已经变成了六耳猕猴!” 点击发布,页面跳出一句话——您的帖子发布成功。 沈哲起身伸个懒腰,准备去隔壁找林语菡谈谈人生理想,培养培养感情。 第十一章 文化商人 走出书房,路过父母房间的时候,被母亲喊住了。 “小哲!” 房间半掩着,沈哲探头进去瞅瞅,道:“妈,有事?” 猛然跳进去,叫道:“哇,妈,今天打扮那么漂亮,您这是要搞哪样呢?” 杨欣平时一般在家里处理家务,买菜做饭洗衣服,很少打扮自己,觉得没那必要。身边转来转去,除了沈哲,就是沈明诚,大小俩爷们。 杨欣一边修剪眉毛,抽空回头道:“不要乱跑,一会和我去新街。” 新街是中海市最近两年兴起的购物中心,商品从针鼻到冰箱电视,所有客户一网打尽。 “您要买什么?” 杨欣放下眉夹,从床上一堆衣服中间拿出一件套头卫衣走过来,在沈哲身上比划比划,说道:“是给你买,过几天就开学了,买两身秋装换穿。” 沈哲一愣,嗨了一声:“这么多衣服,还不够穿啊?” “那你穿上试试。” 沈哲脱掉体桖,抓住那件卫衣套进去,咦了一声。 杨欣一把又给他脱了:“短五公分呢,你以为去年的衣服还能穿吗?” 沈哲挺高兴,这一年,个头又蹿了不少啊。 站到门边比比,去年刻的那道痕迹还在,今年却高了好几厘米。 这是好事,就是费钱,年年换新衣服。 和林妹妹联络感情的事情先放明天,今天陪着母亲给自己买装备。 等到杨欣准备好出门,时间已经又过去一个小时了。 走出紫薇小区的时候,沈哲看看了身边挎着小包包的杨欣,笑嘻嘻道:“妈,来,你挎着我的胳膊,咱俩并排走。” “干什么?”杨欣警惕道。 “嘿,这样。”沈哲抓起老妈的胳膊放进臂弯,说道:“试试,看有没有人把我们当情侣。” “一边去!” 杨欣笑骂一句,抽回胳膊,感到一阵不自在。 沈哲摇摇头,语重心长:“妈,这都不好意思,说明您的心态老了。” “心态老了,外表就会跟着很快老去,作为儿子,强烈建议以后和爸出门的时候就学刚才那样。” 杨欣打了他一下:“那像什么话,小年轻才那样!” 接着怀疑道:“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比真金还真,您和我爸试试,就知道效果了,肯定好。” “哦。” 沈哲偷笑。 …… 出租车停在华夏青年杂志社门前,苏薇匆匆下车。 这家杂志社的编辑部比《青年人》小一些,没有主编室,只有一个总编室。 “钟总编,你好,我是电话求职的苏薇。” 总编室,办公桌电脑屏幕后面,一名戴眼镜的青年男子闻言抬头,笑道:“来了?” 说着,起身绕过办公桌来到侧方的会客区,朝苏薇做了个请的手势。 “苏小姐,请坐。” “谢谢,钟离总编,你还是叫我苏薇吧!” 钟离一愣,旋即告了声罪:“不好意思,那就喊你小苏吧,以后在一起工作,这样也亲切点。” 举手投足间,男子透出一股彬彬有礼的风度,即便说错话,让人也生不出恶感。 房间内开着空调,凉风习习。 “那我就喊你总编了。”苏薇走过去坐进沙发,随手把包包放到前方茶几上。 钟离呵呵一笑,等苏薇坐定,眼神看过来的时候,方才说道:“本来是需要面试的,不过小苏你既然是从《青年人》离职,这个环节就可以省掉了。” “是辞职!”苏薇纠正了一句。 “哈哈,”钟离身子往后一仰,大声笑道:“那不是更好?” 苏薇也笑了。 “小苏,你很聪明,来我们这里是无比正确的决定。” 苏薇皱眉,问道:“总编是什么意思?” 钟离一愣:“原来小苏你不知道,那你到我们这家杂志社求职,就是天意了?” 看女编辑眉毛一挑,他继续说道:“中海人都知道,《华夏青年》和《青年人》目前是中海销量排前两位的青年类杂志,处于竞争关系,想哥俩好不太可能……事实上,双方的离职员工,另一方总是无条件聘用,某一天或许就会令对方难堪。” 苏薇恍然:“这么说,我不来求职,你们也会找我喽?” 钟离微微笑着,模棱两可道:“或许吧,所以我说小苏你聪明呢。” 苏薇失笑,想起不久前见到那个十六岁少年,还说对方聪明,没想到转眼自己也成了聪明人。 “《青年人》和我们杂志社不同,拥有者是一父三子,门路很广,势力不小。” “小苏你若是没打电话向我们求职,猜猜会怎样?” “哦?”苏薇愣了愣,试问:“封杀?” 钟离叹口气,起身道:“我刚才已经接到业内消息,你被封杀了!” “那一父三子可是姓谭?”苏薇眯着眼睛问道。 “对,我不知道你在那边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但想来应该是谭小三搞出来的。”钟离道。 苏薇咬牙道:“王八蛋!” 钟离摇摇头:“他不懂文学,偏偏喜欢在杂志社指手画脚,从某些作品中学习一些官场之道,用在编辑身上,女编辑嘛……其实我也不懂文学,我不是作者,而是商人。” “你应该听过我的绰号,他们都叫我文化贩子……” “我当作是夸奖,文化贩子嘛,会的也是生意场的一套,其它杂志社不敢签你,我敢!” 钟离走到办公桌前,从电脑旁边拿起一份合同递过来。 “小苏,看看吧。” 苏薇接过来,刷刷签上名字,再次递过去:“不用了,我没其它地方可去,不是么?” 钟离微笑,伸出手:“那合作愉快?” 两人的手握在一起,苏薇正式成为华夏青年编辑部的一名编辑。 “走吧,你的办公区还没来得及准备,先安排临时的,我去通知后勤给你马上弄好。” 苏薇却拦住他,脸色也恢复平静,笑道:“总编,其它的先不急,有一篇稿子你得先看看。” 钟离停住脚步,回头看着女编辑:“投名状?” 苏薇道:“算是吧,这篇稿子就是我辞职的原因,总编看后应该能明白。” “这倒要好好看看。”钟离脸色也郑重起来。 让一名编辑不惜辞职,和顶头上司决裂的稿件,应该会不同寻常。 接过苏薇递过来的一沓文稿,没有立马阅读,而是走回自己办公桌后面坐下。扶好眼镜,挥手让女编辑随意,这才把视线投在手里的稿件上。 “噢?”刚看一眼,抬头狐疑道:“西方文学?” 苏薇道:“算是吧,不过和稿子内容相比,文学形式应该是细枝末节吧?” “是嘛……”钟离深深凝视着女编辑,旋即收回视线。 苏薇面色平静,坐在一旁等待。 三分钟后,钟离脸色起了变化,翻页的速度渐渐加快。 随后,脸色越来越郑重,时间不知不觉过去,四十多分钟后才再次抬头。 “读完了?”苏薇笑问道。 钟离没回答她的问话,而是反问道:“签了?” “签了,”苏薇回道,又摇头:“也没签,我电话求职,马上去找了作者,以责编的名义签了份合同。当时没取得杂志社的授权,算是一份意向。” “那就是没签!”钟离脸色严肃。 华夏版权法很严格,一份有漏洞的合同,即使华夏青年这样的杂志社,出了事也兜不住。 苏薇抿抿嘴,没说话。 办公桌后的钟离想了想,起身走出总编室。 编辑部成员听到开门声,纷纷看过来,有的视线停在总编身后的苏薇身上。 钟离拍拍巴掌,大声道:“几位主编来总编室开会!” 第十二章 编辑部 主编室陆陆续续进来五个人,华夏青年杂志社的五名主编。 进来之后,他们都沉默等待,因为钟离这时走到角落的复印机旁,正在准备着什么。 一份稿件复印六份,钟离拿着走过来,口中招呼几人坐下。 等他们都坐好,苏薇也在几人好奇的目光中坐在末尾。 首先介绍道:“这位是新来的编辑苏薇,从那边辞职过来,以后就要一起工作了。” 主编们都恍然,这就不奇怪了,即使面前女编辑能力不够,总编也会聘用。 “不过喊大家过来不是认识美女编辑的……” 钟离先开了个玩笑,接着道:“作为一家杂志社,离不开资本的支持,所以销量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我这个不懂文学的人来做总编的原因……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杂志的质量,读者不买账,杂志做的再漂亮也没用。” “一本好杂志最大的标准,无疑就是内容。” “这是苏薇编辑交上来的一份稿件,大家先用专业的眼光过过眼,然后说看法。” 五位主编都用奇异的目光看向苏薇。 苏薇倒是脸色不变,估计他们都在猜测,自己是不是想以这份稿件做进身之阶。 钟离把稿子分发下去。 主编室响起哗哗的翻页声,主编们脸色不时变化。 看稿的速度都很快,等最后一名女编辑把目光从稿纸上挪开,时间刚过去半个多小时。 “都看完了?” 五名主编都点头。 钟离道:“那就表态吧,赞成签下这本书的举手。” “刷!” 四名编辑举起右手,一名三十来岁的女主编从沙发上起身,面带激动之色:“总编,一定要签下来,绝对会大幅提升我们杂志的销量!” 只有年龄最大的一名五十多岁男编辑皱眉不语,不时低头翻看手中的稿子。 “魏主编,你有不同意见?”钟离问道。 魏主编摇头,然后又点头:“是有一些不同看法,想问问苏编辑。” 苏薇看过来,摆手笑道:“魏主编尽管问,我知无不言。” “呵呵,”魏主编正正身子,用手拍拍稿纸,说道:“苏编辑,这份文稿最初投向青年人?” “是的,不过被三室主编拒稿,这份稿子是我离职后,找到原作者寻回。” 魏主编哦了一声:“这么说,苏编辑已经见过作者?” “是的,不过……” “不过什么?” 苏薇苦笑一声:“可能大家都不相信,作者只有十七岁,是一名高中生。” “什么!”最先出声赞成签约的女编辑惊呼一声,其他人也露出吃惊之色,连总编钟离都看过来。 魏主编耸耸肩:“那苏编辑怎么确定这部作品是他本人写的?” 苏薇一愣:“魏主编的意思是……” “代笔。”一名男编辑插嘴,说道:“文学界这样的事情不稀奇,或许是他父母?” “不可能!”苏薇斩钉截铁道。 魏主编道:“别的我不知道,但这部作品一旦连载或者出版,这种显得奇异的背景设定,还有独特的体裁,和如今的作品都不同。看起来像是主人公的自传,事实上却是一部幻想文学。” 钟离看向苏薇,忽然问道:“小苏,为什么不可能?” “总编,各位主编,如果你们见过那个少年,就会相信我的话了。”苏薇内心极度纠结,现在回想起来,从见到沈哲起,她好像从没想过代笔的问题,编辑经验太少? 好像不完全是。 编辑们沉默不语,钟离忽然笑道:“小苏,你说作者十七岁?” “是的。” “那就是天才作者,如果真是本人作品,反而是好事,愿意配合我们的话,话题性就有了。” “现在只有一个问题,你们都觉得应该签下来?” 五名主编和苏薇都点头。 “那就好,小苏,你再联系他,和我一起去拜访这个小天才。” …… 华夏现在物质尚未丰富,网络购物也没有出现。 习惯了动动手指,快递小哥送货上门,此时逛商场竟然给沈哲一种新奇的感受。 沈哲开始兴致勃勃东瞧西看,不过被杨欣拿着各种衣服试穿,摆弄来摆弄去,很快便耐心耗尽。 在旁边服务员小姐的窃笑中,沈哲垂头丧气跟在杨欣身后,苦苦忍耐。 等回家到家里,他已经瘫在沙发上成了死狗。 看着母亲摆弄成果,真是佩服。 休息一会,喝了杯水,前去书房。 打开文学网论坛,瞬间跳出一大堆提示,把沈哲吓了一跳。 《真假美猴王中的伏笔》已被版主“醉红颜”加精置顶,看看回复数,后面显示四位数,卡通头像旁边的桃花岛主个人关注数三百多。 点开一看,都是孙悟空那篇帖子惹来的。 2楼:先抢沙发!!! 3楼:沙发! 4楼:哈,沙发是我的! 沈哲看的无语,都是抢楼专业户,手快有手慢无。 往下拉,全是垃圾跟帖,一直到70楼:楼上全去死,楼主神人,去看第二遍! 71楼:膜拜楼主! 72楼:逐字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这个更水。 看完第一页200跟帖,沈哲也没找到驳斥自己的读者,帖子很热,他却失去了兴趣。 受文学作品缺乏的影响,华夏读者和作者似乎都缺少一种怀疑和娱乐精神。就拿西游记来说,原时空各种西游歪传、改编有很多,包括大话西游,还有吴闲云的西游未解之谜等等。 虽然有的纯属娱乐,有的也是一家之言,未尝没有意义。 再说,华夏还缺少《封神演义》这部和《西游记》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作品。 沈哲无心现在就把这部作品搬运过来,他只是一名高中生,像《封神》《三国演义》这样的作品,单看文字就不是一个少年能驾驭的。 到时候迎来的不但不会是赞誉,反而一定会质疑。 搬运作品也要循序渐进,本来依旧做网络写手是很好的选择,但尚没有小说网站成立,无从谈起。 最好从校园小说或者青春类文学开始,然后是最爱的武侠小说。 时机还要等待,现阶段,华夏笨重的台式电脑都未普及,更别提笔记本和智能手机了。能在网络上划水的人还是高端人士,去年沈哲想买电脑,都花了那么多功夫。 沈哲知道,网络发展是大势所趋,总有一天会铺天盖地。 按原时空的发展速度,一旦出现,这种大势几年内即燎原,那时候才是文学发展的黄金期。 正要关上帖子去看书,忽然想起一本小说。 第十三章 总编找上门 如果说原时空世纪初最出名的短篇网络小说,大街上拉住人去问,大部分年轻人即使没读过,也听说过它的名字——悟空传。短短六万来字,很多经典语录,读者背起来比课文还熟。 看看时间还早,想了想,就以悟空传的名字编辑,再发一篇帖子试试。 “先传两章,看看华夏年轻人的接受能力。” 四个人走到这里,前边一片密林,又没有路了。 “悟空,我饿了,找些吃的来。”唐僧往石头上大模大样一坐,说道。 “我正忙着,你不会自己去找?……又不是没有腿。”孙悟空拄着棒子说。 “你忙?忙什么?” “你不觉得晚霞很美吗?”孙悟空说,眼睛还望着天边,“我只有看看这个,才能每天坚持向西走下去啊。” 花了半个小时把帖子编辑好,点击发送。 正好这时杨欣敲门喊他吃晚饭,沈哲暂时把事情放到脑后,起身去客厅。 如今父母对他的教育放松了不少,自从十四岁之后。 吃完饭,打声招呼,沈哲又遛进书房。 登上说说号,就有一条消息闪烁起来:“桃花岛主,在吗?现在有时间吗?” 薇薇? 不是今天见面的那个女编辑么,哦,现在是自己的责编了,于是回道:“在了,编辑大人什么事?” “谢天谢地,你终于上说说了,等你好几个小时了。”对面苏薇松了口气。 沈哲问道:“事很急?” “急倒不急,就是我们总编想见见你,提价哦。”对方卖了个关子。 “总编?”沈哲一愣,“你们杂志社的老大?” “嗯。” 沈哲马上道:“可以,最近几天还没开学,我一般都在家里,你们什么时候方便都可以。” “那好,老地方吧,你们小区门口见。” “……” 沈哲还以为他们明天白天过来,没想到大晚上就要赶来,正要询问,头像已经黑了。 “唉,去吧,晚上出门又要挨批……” 果然被杨欣狠批一顿,最后还是放他出去了,不过交代说不能走出小区。 好不容易出了家门,走到小区门外,就看到苏薇站在小区大门外等待,身后还站着两个男子。 门卫像防贼似的盯着他们,这个小区防护意识挺强的。 “编辑大人,你们太敬业了吧?” 苏薇听到沈哲的话,佯作苦笑:“没办法,上面有资本家盯着,不勤快点饭碗不保。” 后面一个男子笑了笑,打量着沈哲。 “这是?” 苏薇一拍脑门,她长着娃娃脸,性格倒是爽利:“忘了介绍,这是我们杂志社的总编钟离,那位是魏主编,业内很资深的。” 沈哲打招呼道:“魏叔好,钟哥好。” 钟离笑道:“平白矮了一辈。” 沈哲失笑:“心中窃喜吧,喜欢被人喊大叔?” 几人都笑,苏薇道:“既然喊他钟哥,那就喊我苏姐吧。” “苏姐。”沈哲从善如流,接着开玩笑:“要是让我喊苏小妹就更好了。” “讨打!” “呵,”长相比较严肃的魏主编也满脸笑容,赞叹道:“英雄出少年!” 彼此开几句玩笑,关系迅速拉近,钟离和魏主编看着沈哲的眼神都变了。如果蒙上眼睛交流,他们绝不相信对面是一个十几岁的高中生,而是年龄和自己相当的成年人。 沈哲是特例,说英雄绝对不是,只不过得了上天眷顾罢了。 十七岁身体装着三十岁灵魂,表现出来就很违和。 面对父母和从小长大的林语菡,他会不自禁显露出少年人的心态,而其他人面前就变得比较成熟。 “太晚了,就去小卖部门口坐着谈吧,话说还不知道你们找我干嘛。” 苏薇退后两步,把谈话的主动权交给钟离。 “这个等会详谈吧?” 沈哲点头,几人就在小区门外的小卖部门口,寻露天金属椅坐下。 苏薇道:“都喝什么,我去买饮料。” “可乐吧,保持年轻心态。”钟离随口道。 这个时空依然有可乐,牌子有很多,华夏人一般都喝江南。 魏主编却摆摆手:“我不喝东西,晚上不容易入睡。” 轮到沈哲,他玩笑说:“我啊,喝水只喝纯净水,喝奶只喝纯牛奶。” 几人都笑,钟离也开玩笑:“这里我是总编,你们一个主编,一个责编,一个作者,那我就做一回主。小苏,就给我们的岛主先生买纯牛奶,还是长身体的时候,没坏处。” “哈哈,玩笑。” 寒暄玩笑过后,几人喝着饮料,晚风净爽。 从十七岁到五十多岁的四个人,几句话间,颇有些意趣相投。 随意而坐,接下来却是一场影响他们很久的谈话。 …… “千字200,杂志独家连载权。”钟离直接伸出三根指头。 沈哲愣愣,转头看向苏薇。 苏薇耸耸肩,说道:“我可比不上总编大人,小责编和总编差着几级呢。” “呵呵。”一旁魏主编笑了。 沈哲努努嘴,算是同意,研究了华夏的知识产权制度,他的戒心小了很多。要不然白天的时候,也不会那么随便就把稿子给了苏薇。 “合同重新签一份,前一份作废。” 沈哲笑道:“钟哥大气。” 钟离道:“业内对手常说,我是一个异类,以商人的身份占据总编的位置,属于外行领导内行。” 沈哲摇头道:“也不是这么说,首相不是军人,却是三军总司令。” 随后又继续说:“在您几位眼里,恐怕我也算异类吧?” 一旁苏薇盯着他肃容道:“绝对是!” “还是苏姐实在。” “商人嘛,就该用商场的手段。”钟离挥手,仿佛挥去身边的苍蝇:“这是我和谭家父子之间的事情,你们只需要找出好的作品就行!” 沈哲看了一眼苏薇,笑道:“成了商战了,把敌人搞的少少的,朋友搞的多多的?” 钟离和魏主编对视一眼:好敏锐的少年! “凡是敌人赞同的我们就要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赞同……” “是这个理吧?” 钟离吃惊的看着沈哲,竖个大拇指:“没想到你对商战这一套也挺透彻,你真的十七岁?” 沈哲哑然,心道我透彻个屁,纯粹是拿太祖的话装逼。 太祖才是真牛,带领一帮泥腿子,在原来时空的险恶环境,华丽丽上演一场逆袭。 妥妥的网络小说主角模板。 钟离看着沈哲,忽然道:“全球出版分成8%,如何?” 沈哲又是一愣,苏薇也有些意外,看了看魏主编,没有说话。 “全球?” 魏主编在此时插了一嘴,说道:“小沈,你以前没有正式入行,可能不太清楚,华夏青年杂志旗下也是有出版社的,虽然不大,但也有出版资质。” 钟离道:“魏主编就兼任着华夏青年出版社的社长。” 沈哲有些犹豫。 第十四章 未来的武侠 他早先从已知的渠道简单了解过文联这个单位。 只要是华夏公民,原创书籍一旦出版,个人资料就需要纳入管辖范围,进行星级评定。 换句话说,作者创作一本书,有出版社愿意出版,差不多就成了一星作者。 门槛很低。 一星作者:出版图书5000册,这都达不到,估计也没有出版社当冤大头。 二星作者:——3万册 三星作者:——10万册 四星作者:——50万册 五星作者:——500万册 六星作者:——1000万册 七星作者:——3000万册 八星作者:——5000万册 九星作者:——1亿册以上 十星作者:——荣誉星级,待定 从华夏文学网公布的数据上可以看出,五星作者是一个分水岭。 百万册以上算是畅销书,想达到那个级别,至少需要三五本畅销书打底,或者有一本超级畅销书。 如今的华夏四星及以下作者数万,五星的却只有百人,以上的就更少了。 西方国家也有类似的排名,不过和华夏并不相互承认。 一则是华夏的文联成立时间尚短,刚刚十年,还是学习的西方世界,之前的作品没有纳入评定。还有就是华夏作者们确实不争气,每年百万册的畅销书寥寥几本。 而西方动辄300万册、千万册,吓死个人。 不能怪华夏读者不买账,购买图书首先是阅读需求,内容才是王道。 而创作是一个长期工作,长篇往往需要准备数年才能出版。 华夏是后发国家,优先发展国防等重工业,对文化建设的投入自然就少些。 以文为生吃不饱饭,好作品就难以出现。 …… 沈哲那篇稿子只是发表还好,算是业余文学爱好者偶尔所作。 一旦出版了,就成了文联旗下作者,信息公布出去,明枪暗箭的就得招架。 所以他不想高中时期就出现在公众面前。 这种父母爱护、美眉相伴的舒服日子,他还没享受够呢。 “小沈,可是有什么难处?” 看沈哲皱眉好一会不说话,钟离试探着问道。 沈哲抬头,看着钟离道:“钟哥,你知道,我还是高中学生,虽然对大学不大看重,还是要读。” 钟离点头道:“理解。” 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部作品来看,面前的少年肯定走文学这条路,也有这个实力。 读大学对他来说确实不像一般高中生那样。 姑且把这部作品看作小说,好小说就是一个好故事,若是其中还有几个打动人心的情节桥段,就是精品了。在这之上,最后塑造出能够走进人心的人物,就是经典。 很显然,少年成功塑造出海伦·凯勒这样一个人物,也是他和两位编辑大晚上还要找上门的原因。 沈哲摊开手:“不读是不可能的,老妈会把我切片的。” 钟离和另外两个编辑都笑了。 “所以,今年我不愿意加入文联。” “另一方面来说,高中生和大学生是两个阶段,虽然只差一年。” “大一加入的话,要好得多。” 钟离心下赞叹,面前的少年确实很成熟,考虑问题也全面,特别善于保护自己。 如果是一般高中生,拥有这种才能,恐怕早就迫不及待扬名了。 他低头想了一会,和魏主编对视一眼,回头看着沈哲,说道:“我很赞同你的想法,这样吧……我们可以用杂志社签约作者的身份,就是你的笔名——桃花岛主,帮助你评定文联星级。真实信息不会公布,作品还是要出版,原因嘛,将来你会知道。” 沈哲苦笑道:“钟哥,你这样让我很难拒绝啊。” 钟离哈哈笑道:“那就不要拒绝!” 魏主编忽然问道:“小沈,能问问你的笔名有什么含义吗?” 苏薇诧异的看他一眼,不明白老编辑为何在乎这个。 其实还是经验问题,一个作者的笔名一般都是深思熟虑的,带有某些象征意义。 桃花岛在哪里? 沈哲神秘一笑:“这个以后就会明白了,桃花岛是一部小说中的地名,上面住着一位痴情的绝代隐士,有一个古怪精灵的女儿,她会成为华夏的国民少女!” 沈哲无比肯定。 查老先生笔下的靖蓉恋,就是原时空最出名的一对情侣。 三人都看着沈哲,苏薇饶有兴致的追问:“听起来就是一个不错的故事,是长篇?” 钟离也问道:“什么类型?” “哦,百万字左右吧,至于类型,钟哥认为,未来几年文学会向哪个方向发展?” 钟离挑挑眉:“你问什么书最火?这谁能知道,读者的口味……” 他摇摇头,显然长期做文学工作,对华夏读者很头疼。 沈哲道:“我可以告诉你,未来几年最畅销的书是武侠!” 魏主编皱眉:“你说侠客小说?” 沈哲摇头:“不,是武侠小说,脱胎于侠客小说,新派武侠。” 魏主编一脸不以为然。 沈哲却很笃定,华夏如今文学作品匮乏,但骨子里还是有侠气。 金古梁现世,谁人能挡? 钟离深深看了沈哲一眼,心中已经有了动摇。 少年看起来很有信心,但信心的来源是哪里?想不明白,只有等待时间检验。 “说回稿件,小沈,同意我的意见吗?” 说着,再次补充道:“千字200连载权,8%版税,全球出版。” 沈哲沉吟着,钟离又道:“版税的问题,国内一般3%到12%,小沈你是新人,8%已经打破常规了!” 旁边苏薇解释道:“同人出版最低,新人5%。” 魏主编苦笑着摇摇头,叹道:“魄力确实不小,我压力很大啊。这事如果让姓谭的知道,总编,你我又会成为笑柄了!” “那没关系,看谁笑到最后!” 沈哲看着几位大佬表演,也不阻止,知道他们试图说服自己,也未尝不是施加压力。 但最后他点头同意了。 8%还可以,最主要是看在他们的态度上。 钟离当即从公文包掏出草拟的合同,沈哲看到这位总编大人翻来翻去,就知道准备了不止一份。一旦自己不同意,肯定会拿出更好的合同说服自己,也不后悔。 签完字,钟离看着“沈哲”俩字,赞赏道:“很好啊,小沈你还练习书法?” 沈哲笑道:“字体是一个人的脸面,那书法就是作者的光环。” “啧……” 分手后,路上魏主编忽然道:“总编,今天的你可不像平时啊。” 钟离笑道:“你是说我对那少年的态度?现在你还认为他是十七岁的少年?” 魏主编苦笑:“妖孽!” “看吧,几年后这个沈哲必定名满天下,我的眼光不会错,虽然我没有一部作品。” “桃花岛,嘿……” 第十五章 大师有话说 走进家门,沈哲看看墙上的电子钟,刚过八点半。 挺直坐在沙发上的杨欣看到儿子进门,哼了一声,又转头看电视。 里面播放着家庭宫斗剧,母亲最爱看。 沈明诚一脸的不耐烦,手中拿着一份报纸,视线不停的在电视和报纸之间切换。 每个父母都希望孩子整天围在身边。 沈哲走过去,坐在杨欣身边,帮老妈捶肩膀,笑着说道:“妈,换个台?” 杨欣一下拍掉他的胳膊,哼道:“换什么台,不想看去睡觉!” 沈哲没动,父亲沈明诚却是马上起身走向洗漱间。 “哼!”杨欣看着他的背影,嘴里嘟囔着。 沈哲坐好,陪着老妈看了十分钟电视,然后就被脑残剧情毒翻了,起身准备闪人,却响起片尾曲。 接着一堆广告轰炸而来。 杨欣的注意力转移到身边,问道:“刚才干嘛去了?” “赚钱啊,”沈哲笑嘻嘻的,看着老妈说道:“为了过更好的日子,当然要多多赚钱。” 杨欣翻个白眼:“没一句实话。” 沈哲也学着老妈翻白眼,他本来相貌就随母亲,这下更像了。 “反正我也管不了你,你多有主意,保不住现在成绩,到时候再给你算账!” 其实杨欣对儿子学习还算满意,督促儿子,纯粹是习惯性操心。 …… 电视广告播放完毕,正好九点。 黄金时段的尾声,再过一小时,中海人都该休息了。 随着一阵乐曲,出来一位女主持人,胸前别着微型话筒。 “各位观众,晚上好,现在又到了我们每周《大师有话说》栏目播出的时间。” 沈哲精神一振,这个栏目还勉强能入眼,是一档星辰电视策划的访谈节目。邀请国内较有名气的各行业人士,面对面交流沟通,兼顾高低两端观众,收视率一直居高不下。 主持人名叫沈静,和沈哲同姓。 三十几岁的样子,国内难得的知识女性,却颇有些“神经”。 节目中言辞犀利,常常把嘉宾搞的下不来台,也正是这样,才讨得国内观众的欢心。 “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依然是一位名人。” “大家都知道,华夏有几千年的历史,期间涌现出的杰出人物数不胜数,到了近当代也不例外。” “七年前,一部作品横空出世,一位中海作家广为人知。” “说到这里,可能对历史比较关心的朋友,已经猜到他是谁了!” 说起历史,无论哪个时空,都是华夏人的G点。 “是李想!”杨欣刷的坐直了,显然对那位作家感兴趣,把沈哲吓一跳。 因为那位作家也是中海人。 沈哲心里吐槽,简直莫名奇妙。 电视中,女主持人沈静继续播报:“不错,他就是李想,中海的骄傲,下面有请李先生上台!” 接着又是一阵激昂的乐曲,挺二的,你以为上战场啊? 沈哲翻个白眼,他对李想这名作家没啥好印象,他那本超级畅销书倒读过,不过没读完。 书名叫《秦殇》,描述的秦朝历史,不是夸秦朝,十足的标题党。 书的内容没多少可观之处,不过是把零碎的历史记载揉合到一起,然后用白话文叙述出来。出版后意外调动了华夏人的历史情结,但对沈哲没什么吸引力。 最让沈哲无语的是,李想这部书出版之后,竟被喊作大师,自己也以大师自居。 拜托,只是古文翻译者好不好? 节目中,随着乐曲,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走上台,在主持人的引导下坐到采访桌前。 李想个头不高,眉毛很浓,眼神犀利,稳稳一坐,确有大师风范。 两人相对,沈静说道:“李先生您好,首先欢迎您能前来我们这档栏目,接受采访!” 李想沉稳的点点头,微微笑道:“主持人好,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好!” “好了,让我们进入正题。” “李先生,我们都知道您出身名校,听说您学生时代,就以复兴华夏历史为己任,说实话都很佩服。” 李想呵呵笑道:“那时候还是年轻,没想到历史如此厚重。” “是啊,华夏是全球唯一幸存下来的古文明,每个人都为之自豪。” “那么,谈谈您的作品吧,《秦殇》这部书自出版以来,累计销量……”沈静翻翻前方的稿子,接着说道:“文联官方公布的数据,已经突破1000万册,是文联成立以来,国内图书单本销量总冠军!” “李先生,您能不能首先谈谈您的创作初衷?” 李想点点头:“好的,主持人……关于我的这部作品,最初产生创作念头是因为看到一份史料,就是杀神白起坑杀赵国40万降卒。当时深为震撼,要知道,我们民间有句话,叫人数上万无边无沿,而40万降卒可以排成40个万人方阵,全部坑杀,可以试想当时的场景……” 沈静疑惑道:“40万的数量,史学界有争议吧?” 李想嘴巴一顿,挠挠眉心,随即道:“哦,这个……没定论吧?” 沈哲噗嗤笑出声,杨欣回头瞪他一眼。 关于白起杀人数量,两个时空都有争议,事件过去两千年,争来争去不过是一场吵闹。 估计白起自己都不知道,当时也没有统计学。 这个李想水平太次,只靠一部作品封神,底蕴不足,主持人都能问住他。 沈静一笑,没有继续追问,而是换了个话题开始谈起:“那李先生,您认为对历史,我们应该抱着什么态度呢?” “当然是尊重史实!”李想斩钉截铁道。 “能否说明一下?” “嗯,这个……”李想犹豫十秒,开口道:“历史已经发生,谁都无法改变,我们搞历史文学的作者,创作素材只能在现有的史料中找寻……我举个例子吧,不知道主持人上不上华夏文学网论坛?” “我?”沈静指指自己,摇头道:“有时会上,不过最近比较忙,没再上。” 李想点头,话顺畅多了:“那我就说说这几天华夏文学网论坛上的事,西游记板块忽然出现一个帖子,名字叫《真假美猴王的伏笔》,就是不尊重历史的表现……” 沈静眼睛一亮,追问道:“李先生,能否详细说说,相信观众朋友们也想知道。” 搞新闻的就这毛病,李想的话无疑是挑起战火,这样才有新闻爆点。 沈哲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这不是我那个帖子吗? 想找茬啊? 第十六章 吃瘪 果然,李想开喷了。 “帖子中说的是《西游记》五十七回,六耳猕猴化作孙悟空的模样作乱,唐僧、托塔天王、观音等都分辨不出两者的真假。帖子的作者后面列举了一系列看似有理的证据,证明后来的孙悟空已经被替换,其实都是主观臆测,建立在不尊重原著的基础上……” 沈静忽然打断他,皱眉问道:“这个,李先生,我们今天谈历史,《西游记》是小说吧?” “呃?” 李想一下被噎住了。 沈静这回没有放过他,就像条美女蛇喷涂着毒液:“李先生,孙悟空不是历史人物!” 李想脸色尴尬,过了好一会才道:“刚才只是举例说明尊重前人的重要性,并没有说孙悟空是历史人物……” 对面美女主持摇摇头,脸色失望。 本来栏目组邀请李想的目的是想做一期经典节目,毕竟嘉宾本人的名气在那放着,读者群众多,大部分知道偶像出现后,都会观看这期节目。 这下好了,没想到中看不中用,丢人来了。 节目才过一半,剩下的时间都成了垃圾时间,嘉宾也难受,这个人算是得罪了。 《大师有话说》其中一个卖点就是全程现场直播,取信观众,以前也出过问题,不过没这次丢脸。 因为邀请的都是大师,大师嘛,没几把刷子,能被人叫做大师? 因为是实时现场,想剪切都没办法。 沈哲乐呵呵的,让你喷哥,这下脸丢大了吧。 口无遮拦,历史、小说都搞混,想玩串串烧啊? 身旁的杨欣一把关掉电视,气呼呼的起身,推了推儿子,说道:“去睡觉,不看了,还以为中海出个人物,没想到这么没用!” 沈哲笑道:“妈,丢人也是人家,您气啥?” …… 后台化妆间—— 《大师有话说》栏目工作人员极有眼色的送上一瓶纯净水,只是神色古怪。 李想阴着脸接过来,拧拧瓶盖,没拧开,猛然砸向房间角落。 节目一结束,他就逃也似的离开了演播室。 却不知,当时电视卫星信号尚未切走,他那稍显踉跄的身影完全落入了全国观众眼中。 身后,主持人沈静的目光也似笑非笑。 不太愉快的采访,对栏目本身结果更好,这种情况也是卖点。 坐在椅子上的栏目组长曾志永起身走过去,弯腰捡起,回身放到工作台上,再次坐下。对一旁的李想看都没看一眼,仿佛当他是一团空气。 “曾组长,这就是你们栏目的待客之道?”李想冷声道。 “哦?”曾志永回头,却不起身,挑眉道:“李先生认为,我们哪里做得不妥?” 李想忽然不知道该怎么说,节目中出的状况似乎也怨不着栏目组。 可心头一团邪火总得找个地方发泄。 “我要求栏目组对我的名誉损失进行补偿!” 曾志永好笑的摇摇头:“李先生难道不知道,《大师有话说》栏目从来没有出场费的说法?” “栏目组发出邀请,嘉宾来不来,全凭自愿,我们不会勉强。” “既然自愿上节目,那么留给观众何种形象,我们自然不会负责,更不会补偿。” “李先生如果需要钱,不如多创作几部作品,如今经济形势越来越好,作者收入也水涨船高,三五部《秦殇》之类的超级畅销书,说不定可以买下《大师有话说》整个栏目……” 一番话说的李想面红耳赤。 “哼,那我们走着瞧!”像所有失败者一样,大师李想也丢下一句场面话。 目送嘉宾离去,曾志永轻轻摇头。 不一会,主持人沈静进来,毫无形象伸了个懒腰,露出一截白皙的腰身。 曾志永目光一扫即过,笑道:“今天过瘾么?” “过什么瘾!”沈静嘟起嘴唇,三十多的女人硬是散出一点少女味道,随口道:“这个李想,当初我还买了他的书,连读一个多星期,没想到人却这么……” 她一时间找不到形容词,只好说道:“有些幼稚!” “幼稚?”曾志永失笑,说道:“承受能力太差,没有大师水准。” 沈静点点头,无精打采:“上节目之前,还以为有一场交锋,谁知道两个问题都没扛住!” 曾志永调侃道:“能扛住你提问的人可不多!” 沈静摇头:“开始真没把握,历史方面是我的短板,对手太弱,不是我强。” “较真了哈,看看即时收视率吧……” 沈静走过来,低头一看:“比上期提高0.7个点?” 曾志永笑道:“主要是节目的后半段,收视率增长快了些……” 沈静恍然,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很容易就明白。 简单点说,从嘉宾的角度看,粉丝同仇敌忾,路人看热闹不怕事大,其他人幸灾乐祸。 “可怜的李想。” “对了,节目中他说的真假美猴王是怎么回事?”沈静忽然问道。 曾志永道:“那个啊,看看华夏文学网的论坛就明白了,是一个帖子。” 说着,他走到电脑前几下操作调出沈哲那篇帖子,展示给沈静看。 “真假美猴王的伏笔……”沈静花了几分钟看完,兴趣很浓:“暂且不论能不能站住脚,这个观点很新奇啊,有些阴谋论的感觉。” 曾志永接到:“确实有些颠覆,不过我很喜欢,这样才有话题嘛。” “知道发帖人的身份么?” “这个不清楚,只有网名,叫什么桃花岛主,很有意思。” 谈了一会,便放下了这个话题,因为和他们栏目关系不大,并不像某位大师发的帖子。 …… 沈哲手中拿本书,躺在被窝里,视线飘忽。 原来时空他就见识过不少文人相互倾轧的事情,不以为奇。 一直以来,他都试图尽量避免这种无意义的相互攻击,没准备过早入行。 也做好了被狗咬的心理准备,常备狂犬疫苗,没想到只是随意一个帖子,就引来一条恶犬。 幸好这条恶犬自身智商有问题,省了一针。 “被狗咬一口,你还咬回去?” “是的,我会咬回去,吃掉它的肉,啃干净它的骨头,吸干它的骨髓……” 沈哲懒洋洋的自言自语,把书放到床头,调整姿势,准备睡觉。 第十七章 文人病 夜深深,中海市江畔别墅区。 透过其中一栋的二楼窗口,灯仍亮着。 书房,宽大发亮的实木办公桌后方,李想坐在真皮豪华版转椅上,胸口起伏不定。 妻子不久前喊他休息,被咆哮声吓回去了。 “呼哧,呼哧……” 粗重的呼吸声暴露了他此时的心情,几小时前演播室的一幕在脑海里回放,让他无比羞愤。 搞文学的心气高,容不得别人质疑,特别是自己擅长的领域,更别提被人问住了。 古时就有掌中乾坤的说法,秀才不出门,掐指一算,天下事全知。 怎么能让人知道有东西不懂? 这口气不出,就不爽利。 睡不着,吃不下,出门走路不敢回头,脊梁骨发痒。 不用想也知道,看到节目的观众必然有一部分对自己失望,更关键的是同行怎么看自己。 要不怎么说死要面子活受罪,纯粹自己作的。 失去的找不回,挽回一点是一点,怎么做?无非是马上转移人们的注意力。 “星辰电视……” 刚产生一点念头,就被李想自己掐灭了。 虽然他自认全国作者当中,算是一号人物,星辰电视也惹不起,就连《大师有话说》都不能惹。 自不量力冲过去,就不是智商有问题,而是欠费了。 把粉丝的注意力往哪儿引呢? 想着想着,忽然心中一动,李想笑了。 “桃花岛主……嘿,该你倒霉,谁让你正好撞上!”他恶狠狠的笑着,自言自语:“连西游记这样的名著都敢胡乱编排,找上你也没话说!” 其实李想最初看到沈哲那个帖子的时候,也有些赞赏。 对六耳猕猴和孙悟空身份的说法太新奇,虽然有些主观,小说嘛,有什么关系? 随便看看,就当消遣了。 没想到赶去星辰电视的路上,犯病了,文人病。 搞文学的多少都有这病,两种以上观点各执一词,到最后能说服对方的不多。 李想也不例外,想啊想,想帖子里的漏洞。 但他对西游记研究不深,想了一路也没找出不妥,到上节目的时候还在想。 这个问题就一直存在脑海中,被美女主持人沈静一个问题问住,这叫一个鬼使神差,竟然拿沈哲的帖子举例回答历史相关问题。 其实离开书本和史料,水平再烂也知道西游记只是小说,演义都不是。 找到了暂时解决问题的办法,李想一下子松口气。 登上个人主页,发布了一条信息。 “今天接受《大师有话说》栏目邀请,上了这档节目,不料中了桃花岛主的算计。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无论怎么攻击我,大家自有公论!” 发布出去之后,李想就在那不停的刷新页面,等待读者的态度。 很快下面就有读者发评。 “支持老李!” “想仔不会错,桃花岛主该死!” “想仔,说吧,你想怎么弄,我们无条件支持!” “桃花岛主是什么玩意?” 十分钟不到,下面就有五百多条评论,李想呼了口气,读者还没有抛弃自己。 又发了一条信息:“算了,我认栽,桃花岛主是华夏文学网论坛的发帖人。可能他也没什么恶意,我们也没见过面,大家不要找他的麻烦,早点休息吧!” 最后还装可爱,发了个笑脸符号。 经常和读者交流,李想深谙其中三味,越是这样说,读者们越是不答应。 深夜还在关注着他个人主页的,都是《秦殇》的死忠,果然爆发了。 “华夏文学网是吧,等着!” “大家都去,非骂到他姥姥都不认识!” “兄弟们,谁认识桃花岛主?以前好像没听说过有这号人物,竟然敢找想仔麻烦……” “管他谁,敢弄想仔,就俩字,骂!” “那是一个字!” “靠,狠骂!” 几百人一下全去了华夏文学网论坛,李想躲在屏幕后,终于笑了。 “桃花岛主,出来!” “尼玛,不要装孙子,出来对质!” “对什么质,只要骂!” 沈哲早睡熟了,他睡觉的时候呼吸很轻,当然不知道网上开始讨伐他。 可惜华夏如今的网友,对水军这种生物还没有清晰的认识,几百人算什么,毛毛雨。 骂了半小时,这帮人自觉无趣,纷纷散去。 李想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心情好了不少,和读者互动一会,起身休息。 …… 沈哲是乐醒的。 好像做了一个很美的梦,可惜忘了,坐在床边半天也没找回来。 “叫一声佛祖,回头无岸,跪一人为师,生死无关……善恶浮世真假界……” 哼着调调走出卧室。 “妈!” 喊了一声,家里没人,抬头看表,八点四十五。 “嗯哼,不错嘛,生物钟提前十几分钟。” 踢踏着拖鞋去洗漱,母亲肯定下楼买早点去了。 磨磨蹭蹭弄完,坐到客厅沙发上,等啊等还没回来,正要前去迎接,门外响起掏钥匙的声音。 沈哲跳过去,把门打开。 “咦,今个太阳打南边来?”杨欣惊奇的上下打量儿子。 沈哲道:“我也是很勤快的好不好!” 杨欣没理他,随手关上门,走过去把买来的早点放到矮几上。 沈哲有些不乐意:“妈,怎么是油条?” 往常都是包子加牛奶,现在矮几上放着的却是油条加豆浆,差别很大。 杨欣道:“今个王老板店门关着,等半天没见来,就吃这个吧。” 沈哲无奈,坐到专属小板凳上,直接用手拿起一根油条翻来覆去的看,吃耗子药似的咬一小口。 杨欣也没吃早饭,不过看见沈哲的样子,问道:“油条咋了,这么不待见?” 沈哲皱眉道:“妈,这个我可得给您说道说道……油炸食物制作过程会产生大量有害物质,二聚体、三聚体什么的,没营养,对了,还会发胖!” 杨欣狐疑道:“没营养怎么发胖?” “……” 沈哲哑火,他哪知道具体怎么回事,只好说:“反正少吃就对了,我还想长命百岁呢。” “吆,你活一百岁,我和你爸早埋土里了吧?” 沈哲忙道:“怎么会,到时候您和爸躺床上动不了,一百岁的儿子一旁伺候,多好的事情。” “就会贫嘴。” 油条确实不咋地,杨欣也没吃好,最后还剩一根。 “妈,我们家是不是喂条狗啊,剩菜剩饭啥的可以养着它……” 杨欣斜睨他一眼,说道:“养俩大爷还不够我忙的,你还要我养条狗伺候它?” “嘘,妈,小声点,别让狗粉听见。” 杨欣闻言有些疑惑,看看四周:“什么狗粉?” “哦,不知道就算了,那是很有爱的一个群体……” 第十八章 网上被骂 照例遛到对门,探望了林妹妹,一上午的时间就过去了。 沈哲摇头暗骂自己堕落,一直这样下去,如若不是来自另一个时空,早就半废了。 吃完早饭好像就是午饭,在母亲爆发之前,前去书房学习。 今天不是真学习,练了半小时书法,随手从小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翻看。 一瞅,《秦殇》。 又皱眉放回了书架,最近几年的畅销书,沈哲基本上都买回来了。华夏的作者们如果不同意连载,网络上也不容易找到,想读的话就得买实体书。 “邪门了,大师缠上我了,不读了,网上看看新闻……” 打开电脑,国际国内要闻浏览一遍,全国人民关心首相的关节炎,德国竟然还有总统…… 忽然想起发的那两个帖子。 “被骂了?” 一共发过两个帖子,悟空传那个已经沉了。 可能因为前两章看起来是恶搞较多,那种压抑之下的抗争味道,还没有描写太多。 《真假美猴王的伏笔》却被高高顶在最上面,红色字体很醒目,后面的跟帖数目显示五千多条。右下角通知区私信三百多,沈哲吓了一跳,挨个点开,看一眼就火了。 “好心情全没了,李想是吧,逼我爆发,想找死成全你!” 帖子后面几千条回复全是骂人,私信也是,骂他就罢了,还带上家人,这不能忍。 不用想,没有李想指使,网上不会这么有组织。 和原来时空差不多,网络刚兴起的时候,仿佛瞬间打开人们心中一直隐藏的邪恶之门。 上网的人突然发现,竟然有一个地方,没人知道电脑背后是谁,可以说话不用负责。 各种现实中不敢说的话,实话、脏话,全都可以在网络上肆无忌惮的表达。 一时间群情振奋,乌烟瘴气。 李想昨天深夜发上去的两条信息,被早上起床的读者粉丝发现,全都亢奋了。和打仗一样,军队需要军旗,找到前进的方向。李想就是读者的军旗,没有他,读者群是混乱的,他一出现就能聚成整体。 沈哲的帖子就遭殃了。 没心情去看挨骂的话,关掉帖子,坐在椅子上细细思量。 其实网上挨骂很正常,经过原来时空二十年网络洗礼,这方面的认识不知道高出华夏网民几条街。和对方粉丝对骂是**行为,直捣中宫才是王道。 李想算哪根葱,不过是一个伪历史作者,所有的依靠就是那本《秦殇》。 一本沈哲读不下去的白话文历史记录,竟然成了销量冠军,可见读者的阅读渴求。 起身重新找出《秦殇》,沈哲准备先花点时间好好读读。 要攻击对方,找本人骂回去也没用,那成了泼妇骂街,得先把他的根挖去。 不必担心找不到漏洞,特别是李想的《秦殇》还是历史类的。真正大师的历史作品,在华夏这个民族一样有人黑,太擅长了,人人都能说上一点。 对秦朝史实的记载一概跳过,漏洞在私货里。 说秦朝,其它历史人物都是陪衬,只有秦始皇站在最高处冷看臣民。 “嘿,这哪是历史相关的书,都成筛子了!” 读了一会,沈哲直摇头:“把秦始皇描写的太邪恶了吧,又不是玄幻,都整成魔头了……叫什么秦殇,书名改为秦黑算了,高看这货了!” …… 杨欣推门进来,送来个苹果,还是削好的。 “谢谢妈,太疼我了吧?” 杨欣正要说话,忽然瞥到沈哲手里的书,皱眉道:“你看课外书?” 沈哲脸色不变:“……不算课外书,历史考试用得到。” “抓紧时间复习,开学分班,万一考不进重点班,给你算账!” “……” 紫薇小区里,家里有高三学生的家庭,父母有时一起聊天,话题离不开重点班。 按照以前的规律,八十人的重点班几乎都能考上重点大学。 高三开学考试等于高考的预演,重点班就是提前录取。 母亲走后,沈哲接着读。 一个多小时后,掩卷沉思,差不多了解了全书的大致脉略。 知己知彼,沈哲心里有了底。 从芯片中找出一些原来时空的秦朝资料和帖子,加上自己的一些理解,沈哲在脑海里酝酿一下,打开文档,不到一个小时就写出一篇文章。 文章写完,沈哲犯了愁。 发到哪儿去?华夏文学网论坛肯定不行,没有作品就没读者支持,说不定秒沉。 报纸似乎也不行,每家报纸都有许多固定的特邀作者,一个新人投稿过去,审稿编辑看不看得到都不一定。再说文章不是时事新闻,就算被采用,或许因为排版问题,一竿子支到下个月。 被骂这么惨,一口气憋着很不爽。 想什么来什么,说说号上有头像闪动。 “……”是一串省略号。 沈哲回道:“责编大人,有事?” 对面苏薇:“小沈你在啊,问你个事,美猴王的帖子是你发的?” “哦,是我,苏姐你也逛论坛?” 苏薇发来一个吃惊的表情,接着道:“真是你啊,随便看看,就看到发帖人是桃花岛主,和你笔名一样,过来问问……” 沈哲:“嗯,闲着没事,娱乐娱乐。” “这么说,被李想找麻烦的就是你了?”苏薇无语了。 “一个六星作者攻击新人,过分了吧。” 沈哲:“苏姐,这个倒不怪他,又没人知道我的身份,就是骂我带上我家人,气不过。” “那你准备怎么办?” “写了篇文章,挖挖他的墙根!”沈哲发了一个滴血的匕首。 “你一个新人和六星作者打擂台,太疯了吧?” “呵,疯就疯呗,不能忍……” 苏薇道:“文章写好了?哪里发表?” 沈哲心里一动:“写好了,正愁这个事,新人不好混啊。” “要不然发过来,我看看能不能在我们杂志上发表?” 沈哲就等这句话,当即就把文章通过共享发过去:“苏姐肯斧正就最好了,那就麻烦了。” 苏薇:“现在我名下暂时只有你一个作者,当然要上点心。” 过了一会,苏薇回了一条信息:“能让总编看看吗?” 第十九章 海边吹吹风 太平洋吹来暖湿的季风,妹子正在疯长。 下午的时候,林语菡敲门来到沈哲家,小脸微皱。 母亲杨欣稀罕的跟什么似的,就像看着准儿媳妇,一个劲地招呼。 沈哲不停的翻白眼,全翻给瞎子看了。 其实两年前还不是这样,那时候,林语菡也经常来对门和沈哲玩,和杨欣很熟。 不知道何时起就很少来了,可能是长大了,男女之防觉醒。当着别人不好和男生太亲近,何况还是对方家长。 沈哲倒没什么感觉,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 他也发现林妹妹这两年发育很快,身段已经初具规模,更可喜的是那股纯真的气息还没丢。 没事的时候,他躺在床上,独自研究林语菡的成长经历,得出一个结论。 林语菡还是阅历少点好,挺喜欢黄阿姨养女儿的手段,或许太疼爱了,硬是在华夏进入现代社会的大环境里,将她变成大门不出的小闺秀。 家里有黄阿姨管着,到了学校又有沈哲心怀不轨,虎视四方,林语菡几乎没有几个朋友。 少女的纯真就这样一直保留着。 原时空有些同龄女孩,平时接受的信息太多,心理和外表茬了样。 看着像十六岁,一张嘴就变二十多,外表三十岁,说话十六岁,还是林妹妹好。 …… 那篇文章交给编辑苏薇,又被苏薇交给了总编钟离。 没等半小时,钟离专门加了沈哲的说说号,承诺帮他找家文史类的报刊发表。 沈哲表示了感谢,接着就没事干了,正好林语菡来了。 沈哲书房,少男少女独处的时候,林语菡的小脸就拉了下来。 “怎么了?” “没怎么,随便走走,不想学习!”林语菡抿着嘴唇。 沈哲凑过去,鬼兮兮道:“没怎么?那脸拉那么长,变成丑丫头了……大姨妈来啦?” 林语菡白他一眼,使劲推他一把,恼道:“阿哲,你怎么什么都说!” 沈哲一摊手:“这有啥不能说的,打嗝放屁,拉屎撒尿,鼻涕眼泪大姨妈,人体需要啊。” “噫……”林语菡拉长声音,说道:“你真恶心!” 沈哲大咧咧说道:“既然不是大姨妈来了,那就想我了。” “自恋鬼!” 林语菡不再理他,踱到小书架旁左右瞄。 过了一会,沈哲忽然道:“要不,去看海?” 中海市是海滨城市,不过这一带距离海边较远,想看海还需要跑十几里地。 “海阔天高,吹吹风,心情会好一些。” 林语菡闻言有些心动,歪着头想了一会,还是摇头道:“不去,被我妈知道又唠叨。” 沈哲道:“那怕什么,你妈下班还有三四个小时吧,正好路上我办点事。” “三个小时能干嘛,来回就得一个小时。” “那不是还有两小时的吗?”沈哲看着林语菡,这丫头藏不住心事,生活简单,也不可能有什么麻烦上身,估计是少女的烦恼。 十六七岁,开始思考人生,沈哲现在不用经过这个阶段,但原时空也经历过。 “那好吧,不过要在我妈下班之前赶回来。” 沈哲马上走出书房,叫道:“妈,你钱包呢,再借我用用。” …… “铃……” 华夏青年总编室,电话声响起。 钟离伸手抓起电话,喂了一声就笑了:“怎么样,老同学,那篇文章看了吧?” 对方的声音传来,带着点意外:“我说老钟,你哪里弄来这么个作者,好像应该归我们文史周报吧……文章我读过了,散了点,高手读起来能看出不成系统。但是胜在观点新奇,其实史学界一直隐隐有这个声音,因为秦汉以来都在骂秦始皇,所以公众知道的很少。” 燕京,文史周报编辑部,一名三十多岁的男编辑手中抓着一份稿件,边翻看边打电话。 稿件的最上方,写着标题《为历史翻案》,副标题——千古一帝秦始皇。 钟离笑着问答:“能采用吗?” “能倒是能,一会我去问问我们主编,问题应该不大,历史又不是时政,标准很宽。” 稍微停顿一下,又道:“稿子没什么大问题,对了,是不是有好戏看了?” 钟离哈哈笑:“老同学,别问这个了,算我欠你个人情,这篇稿子的作者是我最近发现的一个好苗子,有希望成为我们杂志社的中坚作者,却是不能让给你了。——尽量采用吧,其实最大的卖点还是作者的身份,公布出去绝对算是一个新闻,不过暂时不能告诉你,以后你会知道……” “不厚道啊,和我卖关子是吧?” 钟离道:“不是不是,作者身份特殊,我不能随意公布出去,见谅了。” “嗯,了解,这种事不稀奇。” “老同学理解就好,什么时候来中海,我请你吃饭。” “那可得宰你一顿,”对方顿了一下,“——那就这样吧?” 钟离道:“行,稿子的事情拜托了。” …… 海边,沙子有些烫,海面吹来的风却凉丝丝的。 找了个人少的地方,沈哲看着眼前温柔平静的海面,心头一清。 林语菡的小脸也盛开了。 少女不识愁滋味,欲说还休。 玩玩闹闹后,林语菡鼻翼煽动,急促呼吸:“对了,阿哲,刚才没问你,你办银行卡什么用?” 路过市区中心的时候,沈哲拉着林语菡下车,进到华夏商业银行办了张借记卡。 华夏商业银行是以皇室的名义建立,而如今的华夏早就没了皇室,算是公共银行,公信力在国内是最高的。沈哲很奇怪,既然推翻了帝制,首相是国家元首,头上顶个皇室的名义干嘛? 又不是西方的英国,也有首相,但人家还有个老太太,七十多岁还能出访他国。 而世界大战期间,华夏伟人首相就已经彻底把皇座砸了个稀巴烂。 抛弃了千年帝制,偏偏留下一个皇室的名头。 晚间黄金时段新闻画面,内阁成员开会的场景里,也是在最前方摆把空椅子,首相偏右一点。 沈哲对华夏和原来时空的异同,喜欢没事对比研究一下。 想来想去,也就夫子的一句话能解释。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通俗解释就是,君子有三种敬畏:敬畏天命,敬畏居于高位的人,敬畏圣人的言语。做事抬头看,听从比你强的人,听从圣人的言语指有道理的话,不是圣人说的话才听。 社会环境不同,观念也不同,西方追求思想自由,华夏人把君子当作道德标准,克己修身。 没有敬畏之心的人,显然不是君子,甚至可能成为犯罪分子。 或许这就是当时华夏上层的部分心思,经过六七十年的演变,皇室这个概念被成功的抽象化了,和民间老天爷的说法差不多,代入感却强得多。 华夏的公共服务行业大都以皇室的名义成立,不属于任何一个人。 “阿哲,你又没上班,身上带着银行卡有什么用?”林语菡道。 “哦,这个,最近准备投稿,收钱用。” 林语菡诧异道:“投什么稿,你要发表文章?” “嗯。” 林语菡眉头皱皱,又问:“阿哲,从没问过你,将来你准备干什么?” “活一天算一天呗,”沈哲玩笑道,“家庭煮夫怎么样?” 林语菡狐疑道:“你是男生好不好?” “是煮夫,不是主妇……”沈哲用手指写了几个字,逗得林语菡咯咯笑。 “唉吆阿哲,你会做菜吗?” 沈哲起身搬着一块大石头走向不远处的灌木丛,累的吭吭哧哧的。 林语菡看的无语,等他回来,免费送上白眼,问道:“石头好好的,你搬它干嘛?” “哼,这么干净的沙滩,黑不溜秋的玩意,光屁股长个脓疮似的。” “……” “死阿哲,还没说你投稿的事!” 沈哲一屁股躺倒在沙子上,双手枕在脑后,悠然道:“可能出书吧,挣点钱给你买糖吃。” “我才不吃糖!”林语菡撇撇嘴,又道:“杨阿姨知道吗?” “咱妈啊,没敢告诉她,又会说我,等上了大学再告诉她,到时候管不着我了……” 林语菡抓起一把沙子扔过来,沈哲伸手掩住脸。 “哼,那是你妈,不是我妈!” 沈哲一脸淡然:“现在不承认没关系,早晚你也得喊妈……” 林语菡咬牙扑上去,一顿乱捶。 不一会儿就累的喘息息,沈哲舒服的哼唧唧。 “哼,不务正业!” 第二十章 为历史翻案 周畅是华夏北方江津市一名公司高管,主要工作是负责和外商同行谈判。 由于平时接触的西方人很多,商人、律师、集团老总……他发现华夏人和他们差别很大。 外表的不同很容易看出,但也有不少华夏人融入了西方,变成西方人。和他们交流的过程中,还是能够很简单的分辨出哪个是华夏人,哪个是西方人。比如签一份合同,如果是和华夏朋友之间的生意往来,时常省掉许多细节问题,甚至能在饭桌上三言两语敲定。 西方人就不行,所有条款必须清楚明白,权责清晰。 再比如说话方式,华夏人心口不一,西方人相对直来直去。 这不是贬低华夏人,或许是为了照顾对方面子。 打个比方,一个女人在大街上拉住两个人,一个华夏人,一个西方人。 然后询问他们:我漂亮吗? 西方人如果不喜欢,可能会说:no、no、no,稍微客气一点的,摇头走开。而华夏人就会说:哈,美女,你这么漂亮,自己竟然不知道吗? 这个女人就很高兴,却不知华夏人心中想的却不是这么回事,而是:漂亮个鬼,赶紧回家吧! 两者的巨大差异引起了周畅的兴趣,但他不是心理学之类的专家,一直搞不明白。 遇到不明白的事情,华夏人不管是否意识到,都会不自觉的从历史当中寻找原因。 这就是华夏人的历史观,或者叫做大局观。 就像内阁决策,美英等高层疑惑的是,为什么明显是吃亏的事,这帮人也愿意做呢? 华夏人的眼光比较长远,因为这片土地历史悠久。当前没好处的事情,或许将来就能成倍找补回来,一句俗语说得好:哑巴吃饺子,心里有数。 真实念头却是不足与外人道,内敛,冷看。 …… 周畅有意识的去历史当中寻找答案,慢慢的爱上文史类作品。 可是华夏的历史学者,就像羞答答的小姑娘,抱着前人的观点滔滔不绝,说起自己就三缄其口。 如今风格最开放的《文史周报》也不例外。 周畅刚进行完一场艰难的谈判,提着公文包走在大街上,出租车来拉客,被他挥手赶走。 他想步行走走,生意场上生存压力很大,每次见完客户都心力交瘁。忽然想起,今天好像是《文史周报》发行的日子,四周看看,两百米外就有报刊亭。 “老板,来份《文史周报》……” 中年报刊亭老板正蹲在狭小的空间看电视,闻言起身翻找,一边嘟囔着:“有,我找找……” “嗯,这儿呢,这家报纸比较冷门,在下面……” 《文史周报》是全国性的报刊,发行量却不是很大,平均20万份左右。 销量排名算中下等,由于读者群文化水平普遍较高,很忠实,成为最知名的文史类读物。 付完钱,周畅拿着报纸边走边看。 “不知道这期有没有酒鬼的文章,上期就没看到……” 酒鬼笔名“醉中读史”,读者给他起了个绰号以示喜爱,因为观点犀利、与众不同而闻名。 当然,也经常招致正统史学研究者的责难。 翻到史评板块,周畅失望的叹口气:“最近酒鬼怎么了,不至于江郎才尽啊,那么多历史素材可以利用。” 首先是一篇考证康熙皇帝到底有多少儿子的文章。 “无聊,这些搞历史的整天不干正事,康熙老儿几个儿子重要吗?看你们闲的……” 翻过下一版,没意思,随手又翻过去。 忽然,周畅被一个标题吸引住了。 《为历史翻案——千古一帝秦始皇》 周畅眼睛一亮,自言自语道:“嚯,这标题够颠覆的,就是不知道水平怎么样……秦始皇,那个焚书坑儒的暴君,难道你也能洗白?” 看看作者署名,愣了一下:“桃花岛主?是个新人吗?” “看看吧,或许新人也能写出好文章……” …… 兴致勃勃的看正文。 “一篇帖子惹来骂名,没想到李想先生作为华夏知名历史类作者,亦会关注无名小卒。闲来拜读大作《秦殇》,读罢掩卷,不以为然,试驳之。” 周畅一下子兴奋了:“还是一篇战斗文!” 接着往下读。 千百年来,许多人围绕着秦始皇编造了一个又一个故事,真假参半。 但我们翻开华夏历史,回到2000多年以前,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秦朝的时间虽短,但它对华夏历代发展的贡献是最大的。如果没有秦始皇,我们现在的华夏可能就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可能分争为多个国家,单凭统一华夏这一历史贡献,就永远值得我们华夏人尊重。 仅仅两段,周畅就被勾起浓厚的阅读兴趣。 研究秦史,任何人绕不开的一个人物就是秦始皇,李想先生的著作《秦殇》也不例外。 下面就书中一些观点,以《史记·秦始皇本纪》为料,聊作议论。 首先是秦始皇创立的制度。 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 廷尉李斯议曰:“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 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丞相王绾主张分封制,廷尉李斯主张郡县制。 那秦始皇怎么说的呢:正因为分封有诸侯,才使得国家内战不止,刚完成一统,又搞诸侯国,是再挑起战争,李斯说得对,王绾滚开! 于是,秦朝实行的便是郡县制。 正是这个制度,无论后世如何剧烈的变化,华夏总会最终一统! …… 文章中写到:“是不是觉得,秦始皇还是很好说话的嘛,不是李想先生书中的暴君形象。” 周畅嘴角露出笑意,没想到历史也能用谈话的形式表述,挺有意思。 最起码立即转变了他对秦始皇的固有印象。 上面是从制度上去看,那么秦始皇的最大的恶名是什么呢? 李想先生书中也说了——焚书坑儒,有汉以来,大部分华夏人都持这种观点。 毁灭文化,这绝对是大大的坏人,那是不是真的呢? 笔者的观点是存疑,下面依旧用史据说话。 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 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上面两段话,简单说,秦始皇求长生,重用侯生卢生,他们却在背后大骂,秦始皇生气了。 帝王一怒,血流千里,何况还是第一个皇帝,下面是他的处理办法。 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 为了惩戒后人,经过问案,这些术士争相揭发,秦始皇杀掉了460多人。 这是整个所谓坑儒的过程。 周畅把视线从报纸上挪开,摇头道:“原来是这样,杀的人原来是术士之类的骗子?” “再说那个时期,杀几百人算个事?” 接着迫不及待的重新往下读。 …… 再从文化毁灭的罪行看。 丞相臣斯昧死言: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制曰:“可。” 李斯建议烧掉百家之书在民间的流传,只有掌管典章的博士官可以藏书,想学就以官吏为师。 秦始皇同意李斯的建议,控制书籍流传,烧掉民间书籍。 我们可以看出,没有文化大毁灭。 周畅一拍大腿,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蹲在路边,行人都目露奇异。 “没想到,这个桃花岛主的文章比酒鬼还大胆,虽然尚有怀疑,但却是洗白了一部分……” 瞄瞄后面的文章,发现作者桃花岛主历数了秦始皇几大功绩,比如一统六国,比如统一文字,车同轨等。时间太晚了,他准备回家仔细阅读。 回到家里,周畅马上打开电脑进入说说群,把文章分享给同好。 与此同时,伴随着新一期的《文史周报》,沈哲的这篇东拼西凑的文章传遍华夏。 读者有的张口结舌,有的翻开史书去求证,将信将疑。 不过,有一个人却被气得鼻孔冒烟。 第二十一章 李想 “嘭!”玻璃杯砸在墙上,碎片飞溅,把身旁的女人吓了一跳。 李想坐在自家豪华客厅沙发上,呼哧呼哧喘气,脚边散落着被他撕烂的报纸碎片。 《文史周报》的刊头依稀可见。 回头瞅瞅蒙头蒙脑的妻子,李想心头愈发火大。 “咋了?”女人小心翼翼的问道。 “没你的事!” “哦……”女人走过去,自觉把碎玻璃扫进垃圾桶。 七年前的李想可不像现在这样,住着豪华别墅,出门被人大师喊着,酒宴吃着。 那时候的他是一名乡镇教师,拿着两三千的工资。三十出头才经媒婆介绍,娶了老家不远一个村子的姑娘吴燕春当媳妇。 在当时的李想看来,吴燕春哪儿都好,就是文化不高,和他的名校毕业生身份不搭调。 你要问他名校毕业为什么去做乡镇老师呢,还是本身脾性闹的。工作找了四五个,最后全部和上司弄掰了,雄姿英发的他经常试图表达自己,往往碰一鼻子灰,忍不下那口气。 最后,落了个中学老师的工作,不能再退了,再退就回老家锄地了。 可是性格改不了,最后曾经以他为傲的学校也把他辞退了。 没工作了,李想终于着急了,把主意打到创作上面。 他大学期间学的是经济专业,和作家不搭界,但这不影响搞创作不是。开始写文向杂志社投稿,一律被退回,后来写了本30万字的中篇小说,又被编辑鄙视了。 逼到悬崖边,李想发了狠,买了很多历史类书籍,昏天暗地读了半年,提笔写出《秦殇》。 这回被一家出版社看上了,试着印了五万册。 当时华夏经济一片大好,大部分手里都有闲钱,只缺消遣,加上版权保护,几天时间就卖光了。 出版社和李想都信心大增,第二版印了三十万册,只五天再次售罄。 这绝对是畅销书的节奏,出版社和李想沟通之后,版税提高到顶级的12%,加印100万册。 这次也只花了十多天全部卖完,出版社和李想赚的盆满钵满。 …… 如今七年过去,《秦殇》这部书累计销量早就超过千万册,李想一书封神。 可以说这部书就是李想最珍贵的孩子,虽然妻子吴燕春还没给他生下一男半女。 他也曾经试图趁着火头,再创作一部畅销书出来。 可惜终究底蕴太差,且不是专业的历史研究者,那些大块头历史书他看着也怵头,连着扑两本。 不过一部《秦殇》就奠定他国内历史书籍的销量冠军,大师头衔稳稳戴上。 今天,他没有接受一位企业家的赴宴邀请,而是呆在家里。 假假也算是历史作家,家中同样订了《文史周报》,随意翻看的时候,就看到了沈哲的文章。 一读之下,李想热血上涌,只觉眼前五颜六色。 “这是要挖我的根啊……” 事实上当初他出书的时候,心里也有点打鼓,怕书中的观点经不起推敲。 后来书大卖,掀起一股研究秦史的风潮,虽然其中有些历史比较精通的读者提出异议,很快便消失在数量更加庞大的读者中间。 而真正的历史大家,平白出来指出书中的问题,显得缺少雅量,网络不发达,被他蒙混过去了。 李想成功蜕变为历史专家,只是一直没有再写出可以和上部书媲美的作品。 现在,有个人出来找他麻烦了,似乎还是自己首先挑起的。 可气的是,他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一个桃花岛主的笔名,下次也能换成南海仙翁。 “怎么办,怎么办……” 李想坐立不安,不停的碎碎念,看刚才那篇文中,那些史据都是真的,说不定还真干不过人家。 妻子吴燕春又给他端来一杯水。 李想抬头,接过杯子,脸色好看了些。 “你先睡吧,我再想点事……” “嗯,那你别太晚,对身体不好……”吴燕春小心的嘱咐道,小步去了二楼卧室。 李想看着妻子的背影,紧皱眉头。 …… 说实话,他对吴燕春确实不满意,也有些懊恼没有早几年发达,结婚太轻率了。 不过知识分子的节操还在,即使出了名之后,生出那一丝离婚的念头也被他自己掐灭了。 弯腰捡起地板上的报纸碎片,抬脚走进书房,花了好一会才拼接到一起。 “再读一遍,我也找找你的漏洞。” 过了半小时,李想迷茫的抬起头,喃喃道:“我怎么觉得这个桃花岛主说的有点对呢……” 旋即反应过来,抽了自己一巴掌:“李想啊,你有病吧……” 狠狠咬着牙,发狠道:“管不了那么多,必须驳斥他,否则等于认栽了。” 打开电脑,挠着头牵强附会了一篇千字左右的文章,马上发到个人主页。 “什么,桃花岛主出现了,告诉我们地址,大家抄家伙!” “想仔不要怕……” “今天太晚了,明天去买报纸,准备开炮!” 李想的读者当然是一色的支持。 第二天,《文史周报》发行部收到的销量报告,数据显示直接提升20%,达到将近40万份。编辑们全都惊呼,疑神疑鬼,除非首相发表文章,否则怎么看,这个数据都不正常。 异常情况一路上报到总编那里,他也摸不着头脑。 直到李想的一名书迷编辑,把他发的那篇文章在编辑室公布,才算明白怎么回事。 总编和发行部的编辑都乐了,天上掉个肉丸子,自然笑纳不客气。 总编笑着说,似乎这也是一种报刊营销之道,让发行部的人好好研究,以后应用进来。 而李想先生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读者动态。 当他看到自己读者的回复,差点往电脑屏幕上喷出一口老血。 “兄弟们,都在么?” “嗯哈!” “我在!” “桃花岛主那篇秦始皇的文章都看了吗,我怎么觉着很有道理呢?” “哎呀,楼上的兄弟,你也这么看?” “楼上别闹,正搬着《史记》查呢,如果资料纯属杜撰,那个桃花岛主就等死吧……” “咦,全靠楼上兄弟了,现在发现什么没有?” “还没呢,引用的都是原文……” “靠,难道秦始皇真是好人?” “别傻了,当皇帝的能有好人吗,好人当皇帝对国家也不一定是好事。” “楼下有话说?” “也不看看历史都是谁记载的,都是夫子的徒子徒孙,夫子虽然没有著作传世,但一个仁字就代表了一切……儒家弟子掌握话语权,对秦始皇那一套法家能认同才怪,当然照死里骂!” “靠,原来高手是楼上,这么说的话,桃花岛主比想仔的历史水平还牛?” 看到这里,屏幕前的李想直接爆了一句粗口,加速往下滑动鼠标,找找为自己说话的。 “楼上兄弟们,这是想仔的个人主页,你们这样不太好吧?” “难道你不觉着?” “好吧,我对比一下,也觉着桃花岛主看法更合胃口,华夏第一个皇帝啊,洗洗白也好……” 李想:“……” 特么的,我一六星作者,什么时候需要读者可怜了? 第二十二章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人人都生活在圈子里,影视圈、音乐圈……还有另一个时空的朋友圈。 李想的遭遇很快在编辑圈和读者圈中间传开,《文史周报》本周销量直接增长20%多,且不提发了奖金的员工,只说编辑们。 钟离接到电话:“老同学,怎么打电话过来了?” “老钟啊,求你个事,把桃花岛主本人介绍我认识一下!” “这个……”钟离一皱眉,为难道:“老同学,说实话,现在我真不能告诉你他的情况。” “靠!”对方说了句读书时代的口头禅,不悦道:“你这是过河拆桥,懂吗?” 钟离拿着电话苦笑:“这样吧,我征求一下他的意见,他如果同意,我再告诉你?” “怎么回事,没出过门的大姑娘吗?” 钟离哈哈大笑:“大姑娘算什么,大街上到处溜达的都是,桃花岛主可是只有一个!” “那好吧,尽快给我消息,对我们报社很重要。” 与此同时,沈哲收到苏薇的消息:“牛啊,我以为骂顶头上司已经很个性了,没想到你一个新人能把六星作者弄哑火了……” 沈哲笑着打字:“那是姓李的自身不够硬,出来个真大师就不行了。” 那篇文章,不过是沈哲从原来时空一些网友的发帖中凑出来的,肯定经不起研究。 苏薇道:“不提他了……你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下期就开始连载,样刊会在发行当天给你送过去,注意查收。这可是你的处男作,就看读者反响如何了。” 打发了编辑,沈哲思考一会,开始写另外一篇文章。 这次的文章就要有深度一些。 太祖教导说,宜将剩勇追穷寇,打狗就要打到对岸去,不然爬上来溅你一身臭水。 刚写了个开头,说说号上钟离的头像闪动起来。 “小沈,可在?” 沈哲忙回道:“总编大人,受宠若惊啊,您老有啥事,还用亲自联系我这样的小卒?” 钟离道:“这话说的,还是叫我钟哥,喜欢听。” 沈哲回了个笑脸:“那行,你说吧,钟哥,你那么忙,没事不会找我吧?” “嗯,还真有事,你那篇秦始皇的文章,是托我一老同学发出去的。当时他没太在意,没想到引起报纸销量增长,这不就找上门了。” 沈哲还不知道这事,狐疑道:“什么销量增长?” 钟离给他解释一番,沈哲也乐了:“做人不能太李想,够倒霉的!” “哈哈,”钟离道:“我那同学找你,我还没告他你的号码,估计是想约你再写上一篇……” 沈哲道:“钟哥,打我脸了不是,就冲你帮我那么多,只要不拿刀捅我,都行!” “仗义!” 沈哲看着电脑上正准备的半截文,心道:瞌睡送来枕头,重生都会转运的么。 却没有告诉钟离自己的打算,而是打字道:“我准备准备,明天让他联系我就好。” …… 沈哲选择的第二篇文章,是意大利历史学家克罗齐的《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 原书有点长,对一般读者来讲有些晦涩难懂。 不过沈哲并没有打算全部公示于众,只准备把其观点提取出来。 之所以选择这部书,是因为其中的一个观点,有助于华夏目前史学界的现状。 因为他发现华夏史学界如今的情况,比科学主义历史观还严重,国内史学爱好者很多,但能真正沉下心研究的少之又少,这部分人又不能突破前人的樊篱。 书中,克罗齐提出了“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观点,回答历史是什么的问题,维护了历史学的地位和价值。 可想而知,这样一篇文章发表在《文史周报》上,绝对会引起史学界讨论,吸引更多人加入。 什么学科都需要活跃起来,当纷纷发声的时候,李想这样的伪历史作者必然人人喊打。 原时空沈哲简单读过这本书,没太读懂。 来到华夏后时间贼多,详细读了两遍,概括的任务还是能完成的。 最终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沈哲就完成了。中间钟离的老同学,也就是《文史周报》的编辑,得到沈哲说说号之后,马上联系了他。 两人没见过面,说了些场面话,沈哲承诺明天就能发给他一篇文章。 对方很高兴,说下次去中海一定要见见沈先生。 沈哲知道钟离没把自己真实情况告诉对方,这样很好,被编辑催稿也是很痛苦的一件事。 …… 这几天沈哲都不知道忙了些什么,颇有些身不由己的感觉。 仔细算算,发发帖子,又写了两篇文章,正儿八经的处男作也要开始连载了。 对了,差点忘了那个跳楼的女孩怎么样了,如果不是看到她的事,也不会出现后面这些人和事。 上网搜了一下,发现姜颖还排在新闻类的前列。 女孩的双眼受创很严重,虽然伤势基本稳定,额外还需要接受康复治疗和心理干预。 因为她最严重的心理问题尚没有得到解决。 想了想,沈哲给责编苏薇的说说号留言:苏姐,样刊就不要送到我这了,如果方便的话,该给我的样刊,帮我送到那个轻生女孩那里吧…… …… 洗漱完毕,沈哲走向自己卧室。 “爸,这么晚了,你怎么不休息,有事?” 看到沈明诚坐在自己床边抽烟,神色很纠结,沈哲问道。 “嗯,那……”沈明诚欲言又止,看了儿子一眼,起身道:“算了。” 沈哲拦住,歪头瞧着老爸的脸,奇怪道:“爸,怎么了,您还有话不能和我说的?” 作为儿子,因为心理年龄比较大,沈哲从来不怕父母。开始的时候杨欣很不满意,过上一两年才渐渐习惯了儿子没大没小的,开始平等交流。 不过父亲和母亲也有远近,沈明诚整天白天不着家,和沈哲之间就没杨欣亲近。 沈明诚训斥道:“有你这么和老子说话的吗?” 沈哲道:“好吧,亲爱的老爸,平时你可不进我的房间,说说什么事?” 沈明诚无奈,只得说道:“你是七月十五开学吧?” 沈哲掰着指头算算日子,点头道:“是啊,爸,想问问我的学习情况?” “我管得住你吗?”沈明诚看他一眼。 沈哲道:“这不挺好吗,我没少在单位帮您挣面子吧?” “哼!” 紫薇高中一千多名同届学生,沈哲一直都处在前几名的位置。单位有差不多年纪孩子的同事,很羡慕他有个好成绩的儿子,面子比较足。 “你妈生日还记得吧?” 沈哲惊叫一声:“唉吆,可不就是七月十五吗……” 看着老爸的表情,恍然道:“爸,你关心的不是我妈的生日吧,是你们的结婚纪念日,对不对?” “知道就好!”沈明诚有哼了一声。 “爸,想庆祝一下?” 沈明诚手一抖,掉落一截烟灰。 沈哲道:“爸,是不是想让我给您出出主意?” 沈明诚道:“让你出什么主意,你那主意都是年轻人的,到时候帮我把你妈弄出家门就行。” “不让我妈待家里?”沈哲一愣,狐疑道:“爸,您要做什么?” “你别管,照我说的做就成了……” “简单,算我一份。”沈哲答应一声,马上一拍脑门:“唉,老爸,那天我要考试唉!” “那就让你妈送考。” 沈哲无语:“又不是高考,再说,就算高考,我也不用你们送考吧?” 沈明诚道:“你懂什么,高三分班考试比高考还要重要,分到重点班你妈就放一半心了!” “爸,你也会说瞎话啊?” 沈明诚尴尬道:“我和你妈结婚二十年,你看着办……” 不等儿子回话,施施然甩门而遁。 第二十三章 几件事 接下来几天,苏薇回信息答应了沈哲的要求,说样刊照送,还狠狠地夸奖了他几句。 遇到有爱心者总是让人高兴。 林语菡丫头很快心情就变好了,不知道是不是和沈哲到海边转了转,烦恼尽去的原因。 在她的房间里,沈哲在书桌上看到自己送她的那首诗。 林语菡用笔在冒着香气的稿纸上,工整的抄写了一遍,夹在书本里。 本来被沈哲放进诗中的“语菡”俩字被改成“朋友”,原诗中就是这俩字,可能是不好意思。 两个人从来没有向对方表达过什么想法,又好象彼此都清楚对方的心事。 沈哲手贱之下,又抄了首词送给她。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林语菡瞅一眼就被征服了,看了沈哲一眼,两眼冒雾气。 以她高二毕业生的水平,应该不难看出这首词的艺术价值,可惜女孩子也是女人,完全不能按常理度之。人家欣赏的角度不在文学价值上,而在于心情是否受到感染。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林语菡轻声念道,然后对沈哲说:“最后两句真好,小哲,以后你别来找我了!” 沈哲直想剁手,无奈之下,只好又抄了一首送过去,终于避免了对门相恋不相见的悲剧。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幸好沈哲脑海中的存货够多,要不然就算李白和苏东坡合体,脑洞也不够折腾的。 …… 不出意料,《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引起了华夏史学界的广泛关注。 甚至燕京几位德高望重的老学者也公开表达观点,当然有支持也有争议,文中的观点太过唯心,但文章的积极作用谁都无法否认。 其中有个师大的历史教授读完文章,意犹未尽,想要找到文章的作者探讨一下。 这是当然,文章本身就是经过阉割后概括的,一部书被缩写为一篇数千字的文章,肯定有疏漏之处。 最后辗转找到钟离那儿,寻找文章的作者,被钟离搪塞过去。 藏进别墅的李想被这种阵势吓得不敢出头。 当初他百万字的长篇也没有引出这么多历史学家,如今一篇数千字的短文就闹的沸沸扬扬。 沈哲对这些已经不关心了,既然李想不敢出头,装死,也不怕丢人,暂时放过他。 估计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很老实。 暑假的最后几天,沈哲也要准备复习一下华夏历史相关知识,考试时要用到。 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母亲杨欣的心情却越来越差。 …… “妈,今天心情还不好啊?” 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沈哲扭头看着老妈。 “别闹!” “妈,不就是四十岁吗,一辈子只是过去三分之一而已……” 杨欣道:“瞎说,按你说的,我要真能活到一百二十岁,就成仙了!” 边走两人边说话,已经来到紫薇高中校门口。 沈哲嚯了一声:“什么情况,这么多家长来干嘛?” 杨欣也有些意外:“虽然不知道你打什么主意,让我来还算来对了,好像都有家长送考……” 沈哲问道:“妈,听这话,您原本心里根本一点不打算来?” “本就没有,送你干嘛,自己事自己办。” 沈哲嚯了一声:“您这妈当得,太不负责了吧?” “噗嗤……”身后传来一声笑,两人都转身,是黄阿姨和林语菡。 杨欣打了声招呼:“你们来得早……” 黄心兰回了什么,沈哲没注意听,眼神落在林语菡身上。 “小哲,你又没带书包?”她的肩膀上背着一个粉红色的双肩包。 沈哲无所谓道:“考试带什么书包,忒傻了。” 林语菡撅起嘴,不满意的说:“我背着书包的样子很傻吗?” 沈哲补救:“你除外,披上猪皮你也好看,我说的是那边一帮货。” 林语菡顺着沈哲的手指看去,因为今天读高三的同学,要提前几天来参加考试,都背着书包来了。视线扫视一圈,好像只有沈哲空着手,对比之下,还真感觉背着书包有点傻气。 “那你的笔呢?” “笔?” 沈哲一愣,马上回头喊道:“妈,快帮我买只笔,忘带了!” 黄心兰:“……” 杨欣气道:“知道考试,笔都不带,让你带兵打仗,刀也不带吗?自己去买。” 从挎包里掏出钱包回身递过来,沈哲也挠头:“真忘了,光记着爸托我办的事了……” 杨欣狐疑的看着他:“你爸还托你办事?什么事?” “……没事。” 沈哲接过钱包,小跑去旁边的小卖部买笔,回来的时候没发现人,就往校门里走。 …… 教学楼前,几名老师维持秩序,其中一名女老师看见林语菡,马上走了过来。 “语菡,暑假复习了么?” 她是沈哲和林语菡高二的班主任,姓李,教英语。 林语菡露出一个笑脸,乖乖道:“李老师好,复习了。” “那就好。”李老师很欣慰,亲昵的拍拍林语菡的手,说道:“今年老师也随班教高三,但不是重点班,教不了你了,希望你考个好成绩。” “谢谢李老师!” 李老师转头看去,杨欣和黄心兰都说:“李老师,您好。” “黄女士,您又请假来学校了?”李老师笑道,接着狠狠夸奖了林语菡几句。 看着两位家长又想说什么,想了想,把嘴边的话憋了回去。 林语菡紧张的看着曾经的英语老师,生怕她在黄心兰和杨欣面前,说出自己和沈哲的事情。 整个学校师生几乎都猜测,他们是一对,上学放学一起走。 林语菡是好学生,沈哲成绩也不错,就是不爱学习。这事有点超出理解,一名上课喜欢拿着课外书看的同学,偏偏每次考试都全年级前列,批评都找不到借口。 每当有人用怪异的目光审视二人,林语菡都浑身不自在,而沈哲对那种眼光视若无睹。 高一的时候,教数学的魏老师特别不爽,黑板上出道题,装作随便点名正好点到他。 谁知道沈哲刷刷刷,黑板上写了二十几行积分式,得出正确答案。 魏老师四十多岁的资深教师,倒是学过高数,不过担任高中老师一久,慢慢生疏了。 看了好一会,愣是没看懂沈哲的解题步骤。 可答案是正确的。 从那以后,这件事流传到其他老师耳中,对这样的学生只好敬而远之,上课爱干嘛就干嘛吧。 沈哲在紫薇高中是很出名的一个学生。 第二十四章 字如其人 考试第一门就是国文,也是沈哲最轻松的一门课。 随手就是一篇短文,从作文开始做起,抄名篇太浪费了,满分作文来上一篇,搞定。 其它的题目也很快完成。 “嗯,差不多了……” 华夏的高考制度和原时空类似,也有地区之分,往年中海市的重点线都在600分左右徘徊。 重新读了两年高中,最初还是有点激动的,慢慢就感觉没意思了。 交上试卷,沈哲到了教室门外。 别的学生都没出来,只有沈哲一个人来到操场边的树荫下。 正和黄心兰扯闲篇的杨欣,看到儿子,脸就沉了下来:“出来干啥,考试还没完吧?” 沈哲道:“题目都做完了。” “多少?” 沈哲道:“140多分吧。” 旁边的黄心兰听到,一脸不相信,这考试时间还不到一半呢。 杨欣却点点头,还算满意,儿子一直都是这个成绩水平。 沈哲就在一旁陪着老妈说话。 说着说着,杨欣就道:“你说你,就算有题不会,也不能交卷啊,说不定就想出来了呢……” 沈哲也没解释考的是国文,乐道:“妈,您上学的时候就这样?” …… 沈哲所在考场—— 监考的是一张陌生的脸孔,三十五岁模样的男老师。穿着水蓝色短袖衬衣,戴一副无框眼镜,身材挺直,看起来有一股文人气质。 范思哲目送沈哲走出考场,低头看向讲桌上的试卷。 “咦?” “紫薇高中还有这样的学生?”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手飘逸的字体,签字笔写出的硬笔书法赏心悦目,令人眼前一亮。 沈哲的时空,现代书法高手也是不少的。 其中书法界的一种说法:庞中华如山,顾仲安如水,钱沛云如月。 他们的作品都经得起欣赏品评。 字如其人,或许是性格上的原因,沈哲最喜欢顾仲安的字体。 水,亦柔亦刚,随环境而变。老子都说了: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缓缓而流,看上去柔弱无比,但未必就不能刚,一旦爆发就是摧枯拉朽。至于何时才刚,那要看前方是不是有拦路的江石。 所以练习书法的时候,他也是以顾仲安先生的字为贴。 几年下来,架子学了个七七八八,筋骨不过两三分。不过,对于从没见过这种字体的范思哲来说,已经是大为吃惊。 如果出自一位华夏的书法大师笔下,他可能会有些敬仰,但一名高中生…… 稍显荒谬了。 书法是文字的艺术形式,华夏文字结构有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爱好者众多。 范思哲从讲桌上轻轻拿起沈哲的试卷,啧啧赞叹。 欣赏了一会,好奇之下看看题目。 “这道做对了……正确……还是正确!” 连忙翻到最后的作文题。 “阅读之美。”范思哲笑笑,这是他亲自出的题目,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 沈哲直接拿它做了作文标题。 “一盏茶,一缕香,一捧古卷细思量。” “喜欢在春天踏青,在夏夜谈心,在秋天登高,在雪夜神游。” “人生有味是清欢……” 范思哲越读眼睛睁得越大:“这……满分作文模板!” 作为国文老师,他读过海量的高中生的作文,差的简直像儿童涂鸦,好一点的大多也是议论文。 而这篇作文表达的却是情怀,笔触随性,淡然成熟。 加上那一手硬笔书法,绝对是满分水平。 范思哲仰头回想那名学生交卷时的面孔:“难怪感觉那名学生有些特别……” 低头看看试卷左侧学生姓名:沈哲 “还和我名字重了……”范思哲一下就记住了这个名字。 …… 上午考完国文,还有一门数学要考,剩下两门课安排在明天。 紫薇高中全部是走读生,没有学生宿舍,大都是家住附近小区的学生。 两门考完,随着铃声响起,校园里马上变得人声嚣然。家长们都追着自家孩子询问考得如何,能不能进重点班之类的,这时感觉发挥不好的,难免如丧考妣。 沈哲叹道:“唉,都一窝蜂的想进大学校门,进去又如何呢?” 一旁黄心兰诧异的对杨欣说道:“你家小哲不准备考大学了?那将来咋办?喝西北风啊?” “别听他胡说!” 沈哲装作没听到,大学才是人生苦难的开始,不学习肯定完蛋,好好学习,可能也完蛋。 不过和他没关系,乐得一旁看热闹。 回到家里,刚进门,沈哲和杨欣就被眼前的景象吓住了。 …… 华夏后世,对于沈哲是不是音乐人展开过一场争论。 全球唯一公认的十星作家、文化宗师沈哲先生,一生留下的作品数不胜数,但其中一个很特别。 那是一首歌颂母亲的华夏歌曲,一经出世便广为流传。 沈哲在异时空的华夏也只留下一首音乐作品,并且从中没有赚一分钱,而是作为公益歌曲发布。 有学者认为,沈哲先生当时一定处在情绪极其激烈不稳的当口,从作词到谱曲,他的这首音乐作品都显示出极高的水准。只凭一首,足以当得起音乐人的头衔。 况且,沈先生的作品被改编为音乐的更多。 反对的也不少,沈哲先生用文字改变世界,何必再弄一个别的头衔?多此一举。 而少量的沈黑们也不敢过于放肆,随意污蔑这位大师,只能拿音乐作品匮乏来反驳。 实际上,当时的创作背景,完全不是别人猜测的那么回事,很偶然。 …… 看着蹲在厨房门口剥葱的沈明诚,沈哲耳边一阵乌鸦叫声。 走过去看着尴尬的老爸,沈哲做梦般说道:“爸,您这是……支开我妈,您就弄这个?” 杨欣也跟见了鬼似的,喃喃道:“怎么了这是,你怎么回来了,厂里放假?” 沈明诚丢掉手里的干葱叶,起身小声道:“请假了……” “出什么事了?”杨欣连忙问道。 “不是被厂里开除了,心里有鬼,回家找活干吧?” 沈明诚皱眉,斥了一声:“胡说什么呢,我好好的谁开除我。” “你忘了今天什么日子了?” 杨欣撇撇嘴,说道:“喔,你还记得我生日呢?” 沈明诚:“……” 旁边的沈哲缓过劲,主要是老爸从来没有做过一次菜,向来都是大爷待遇。猛然看见他摆弄厨房,冲击力太强了点,听见母亲不解风情,噗嗤笑了。 “妈,今天还有比您生日更重要的事!” 杨欣看他一眼:“还有什么事?” 沈哲看看老妈,同情的瞅瞅老爸,叹气道:“妈,您哪天结的婚不会都忘了吧?” 杨欣道:“七月十五呗,哦,你还记得啊,还以为早忘了呢。”说着说着却是看向沈明诚。 沈明诚松口气,从打击中回神。 杨欣四处瞅瞅,又到厨房门口向里面望望,嚯了一声:“鸡、鱼、茄子……那黏糊糊的是啥东西?” “和面呢,后来……” 杨欣摇摇头,回身道:“水放太多了吧?” 沈明诚无语。 过了一会,说道:“本来想在你们回来前弄几个菜,没想到搞坏事了……” 沈哲看着尴尬的老爸,暗地挑了挑大拇指。 第二十五章 烛光里的妈妈 那天晚上卧室里,老爸让他把杨欣支出家门,沈哲猜测就是想给母亲一个惊喜。 至于惊喜是什么,当时以为是买的什么礼物,没想到却是亲手做顿菜,真是又惊又喜。 杨欣沉默一下,把包放回房间,出来摆摆手。 “你们俩,还是看电视去吧。” 说完走上前,解下沈明诚身上的围裙,戴到自己身上。 “真是越帮越忙,还好都弄的挺干净,不然你们就等着吃晚饭吧。” 父子俩都无语,默契的跑路。 坐到沙发上,沈哲小声道:“爸,这法子不错啊。” 沈明诚把他凑过来的脑袋推开:“不是说算你一份吗,去帮忙!” “我能帮啥忙,去了也被赶出来。” 沈哲想了想,要不就唱首歌吧,反正也不怕在家里丢人。 等到饭菜全部端上桌,已经是一个多小时过去了。 “要是全世界都死光了,就剩你俩,过不上三五天,也得饿死……”杨欣解下围裙,随口道。 父子俩都脸色讪讪。 沈明诚买回来的食材挺多,做好了端上来,七八个菜,还有荤有素。 祝福的话老爸是不会说的,尤其是当着儿子的面,还得拿着筷子跃跃欲试的沈哲来。 杨欣端正坐在那里,等着呢。 家里人两个重要节日同一天,总不能闷头开吃吧。 “妈,生日快乐!” 杨欣不满意:“就这?”说完看向沈明诚。 沈明诚诺诺好一会,抬头道:“小哲,你来说!” “……” 沈明诚实在张不开口,沈哲把筷子放下,笑着问道:“妈,我给您唱首歌?” 杨欣惊奇道:“你还会唱歌?” “……嗯哈,会一点。” 沈明诚连忙道:“唱歌好,不是有生日歌吗,小哲,起来站墙边,给你妈唱唱。” 当我小朋友啊?沈哲翻个白眼,没理老爸话茬。 要说唱给妈妈的歌,沈哲还真会一首。记得原时空读大学时,有次网上看视频,无意中听到羽·泉唱了一首歌,感动全场,还特意去搜了那首歌的信息。 李春利作词、谷建芬老师谱曲的《烛光里的妈妈》。 演唱者比较多,最先听到的是羽·泉的男声,还有毛阿敏的女声。 那时候,沈哲还是一个孤儿,根本不记得妈妈的样子,不过歌曲是真感人。 推荐给宿舍的同学听,在宿舍一放,好几个爷们泪眼朦胧,还有个同学失声大哭。当时沈哲是用耳朵去听,而有妈妈的同学却用心去听,感受自然不同。 有人说了句:催泪神曲啊。 当时还得意洋洋的表功,谁知道被大伙鄙视了,才知道是一首八十年代末的音乐。 今天是老妈生日,唱这首歌很应景,当下清清嗓子,学着羽·泉的唱法: 【妈,我想对你说 话到嘴边又咽下 妈,我想对你笑 眼里却点点泪花 妈妈,烛光里的妈妈 您的黑发泛起了霜花 妈妈,烛光里的妈妈 您的脸颊印着这多牵挂】 开头声音很轻,沈哲唱的还好,不对……听不出好坏,沈明诚和杨欣都很感兴趣的看着儿子。 不知不觉,原来那个小肉团已经变成小伙了,嘴边开始出现毛绒绒的胡须。 “不知道会便宜谁家丫头!”杨欣心里恨道。 然后就听到儿子声音突然拔高。 【噢,妈妈,烛光里的妈妈 您的腰身变得不再挺拔】 杨欣瞬间呆住,她身旁沙发上坐着的沈明诚,也猛然回头,愣愣的看着对面小板凳上的儿子。 【噢,妈妈,烛光里的妈妈 您的眼睛为何失去了光华?】 又听了两句,杨欣眼泪刷就下来了,止都止不住。 沈明诚看到,从矮几下面掏出纸巾,抽出一张递过去。 杨欣不接,直勾勾的看着儿子流泪。 儿子在给我唱歌! 十几年的一幕幕,仿佛又重新经历过一遍,小东西调皮捣蛋、惹自己生气,都算什么呢? 那是我的儿子! 沈明诚攥着纸巾,环住杨欣的肩膀,拍了拍。 即使是他,听到对面儿子唱的这首歌,眼圈也是一阵发红。 …… 很少唱歌的沈哲,此时已经入魔。 他想停止,却停不下来,根本停不下来,嘴巴早已不受自己掌控。 他原本以为这不过是一首音乐,充其量更加感人一些。当初看到宿舍的一帮同学听的眼泪都来了,还有点莫名其妙,不知他们感情为何都那么丰富。 他忘记了,当时他没有妈妈。 而来到这个华夏,他的妈妈就坐在对面沙发上! 歌曲开头沈哲并没有感觉到什么,直到高音来临的那一刻,他直接崩溃。 才知道,有妈妈和孤儿之间,差别竟然这么大。 平时也和母亲拌嘴,沈哲和杨欣都习惯了这种交流方式,却在无知无觉中,感情一直酝酿着。 酝酿着,等着有一天爆发。 如果没有这首烛光里的妈妈,或许沈哲依旧懵懵懂懂。 他一直以为自己假假算是两世为人,对这个华夏保持着超然的心态,毕竟拥有着芯片么。 【妈妈呀,孩儿已长大 不愿牵着您的衣襟走过春秋冬夏】 唱着唱着,沈哲再也唱不下去了,趴在矮几上嚎啕大哭。 杨欣起身走过来,拉起儿子,紧紧的抱在怀里。 猛然发现,儿子不知不觉间,已经高出自己半个头了。 “你这孩子,你这孩子……” 杨欣流着泪水,抱着儿子的胳膊越来越紧,喃喃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沈明诚默然不语。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哲带着浓浓的鼻音,勉强笑道:“妈,我没事……” 杨欣松开胳膊,上下看着儿子,没发现不妥,才坐回沙发上。 一家三口沉默一会,杨欣情绪也渐渐稳定下来。 “儿子,你今天怎么了?” 沈哲摇摇头:“妈,没什么,可能是歌曲太感人了……” “不应该啊,我和你爸从小就没动过你一根手指头,更别说虐待孩子了,怪了!” 沈哲忙打断道:“妈,爸,吃饭吧,菜都凉了。” 抓起筷子,发现都没胃口。 就这样,一顿饭吃到半下午还没吃完。 沈哲忽然感到很累,起身和父母打声招呼,去了卧室。 也不洗澡,扑到床上,很快陷入梦乡。 第二十六章 催稿 迷迷糊糊中,沈哲感觉身后有人跟踪自己。 一惊醒来,神经的睁开眼睛四处打量,旋即心里汗了一下:梦见成了大盗,什么鬼梦! 原来是母亲正坐在床边,眼睛发红,脸色也略显憔悴。 “妈,您干什么呀,一个好梦给我弄没了。” 杨欣看到儿子醒了,难得没有教训他,轻声说道:“醒了就起来吧,吃点东西再接着睡。” “几点了?” “应该马上九点,起来吧。” 沈哲连忙爬起来,问道:“这么晚,您和我爸吃过了吗?” “没呢,”杨欣伸手把床单抚平,说道:“饭点早就过了,你没睡醒,我和你爸能吃吗。” 沈哲套上拖鞋:“我先去冲个澡,十分钟……” 回到客厅的时候,拿着报纸的沈明诚看看儿子,神色关心,母亲已经把饭菜从厨房端出来了。 沈哲一屁股坐到板凳上,拿起筷子就准备开吃。 老妈挥手拦住,看着儿子问道:“小哲,今个你唱那个歌,我怎么没在网上找到?” 沈哲随口道:“找它干嘛?” “你说干嘛,”杨欣撇撇嘴,说道:“唱给我的歌,想再听听,去你电脑上找,根本没有。” 沈哲道:“妈,您能找到才怪,根本没有这首歌。” “是你瞎唱的?” 沈哲点点头,杨欣一脸失望。 吃完饭,沈哲又去了卧室,准备接着睡,感觉身上有些发酸。 回身发现老妈跟在身后,奇道:“妈,碗还没洗吧,早点休息,跟着我做什么?” 杨欣看他一眼:“儿子,你把歌给我录下来。” “妈您这要求难了点,儿子对音乐一窍不通,怎么录?” 杨欣一脸坚定:“那妈不管,反正你得做到!” “妈,咱得讲理,做不到的事情,您让儿子怎么帮您?” “荒唐,你见过谁家孩子和妈能讲理的?” “……” 沈哲是真不愿意再唱一遍,只一次就受了内伤。再说,家里又没有录音设备,以他的嗓音,就算录下来肯定难听的要死,再张不开那个嘴了,不如不弄。 最后被母亲轰炸半小时,沈哲无奈,只好答应想办法,然后一头扎到床上。 第二天还有两门课要考,都是很简单的事情。 只是监考的那位男老师,一直站在身边是什么意思? 沈哲心里腹诽,怕我抄别人试卷么,真没那必要,脑海里全是标准答案。 回到家里,一场大睡他缓过神了,母亲却很不正常。 任谁老是在耳边念叨一件事也受不了,沈哲只好打包票:“妈,别催命了,肯定帮您录好!” 杨欣才不甘心的去打扫房间。 考试完毕,判卷也需要几天,等到统计成绩班级分好公布,正式开学是七月二十。 这几天还算是放假期间,进到书房,沈哲刚打开电脑,好几条消息。 “小沈?” “在了没有?” “沈哲……” 发消息的都是女编辑苏薇。 “我在。” 过了半分钟,苏薇回道:“小沈,没上网啊,一直找不见你人。” 沈哲道:“这两天忙着考试。” “忘了你还是高三学生,”对方哦了一声,又发来几行字:“新一期的杂志已经出来了,正好是今天发行,给你送样刊,确认一下你在不在家。” “我在家呢,”沈哲回道,“每个作者都送吗?” “差不多吧,一般都是邮寄,这不,你家也住在中海市,我这个编辑暂时围着你转。” 苏薇又道:“小沈,你该买个手机了,作者比编辑还难找,不是个事。” 华夏现在移动手机距离智能还远,沈哲兴趣不大。 家里倒是有电话,因为是瞒着老妈投稿,签的合同上就没有填写。一直用说说号联系,确实有些不便,让编辑等待作者回复消息也不像话。 …… 紫薇小区大门外,沈哲看着女编辑手里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走下出租车。 “苏姐,这是谁家孩子,老漂亮了。” 苏薇还没说话,小女孩自己回答道:“我叫苏小薇。” 很漂亮的一个女孩,水灵灵的大眼睛疑惑的打量着沈哲,好像奇怪这个人和妈妈的关系。 沈哲诧异道:“苏姐,你的孩子?” 苏薇耸耸肩:“没想到吧,我比看起来年纪大些。” 沈哲摇摇头,这个真没想到,第一次见苏薇的时候,还以为她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 “你是舅舅?”小女孩苏小薇仰着小脸,脆生生的问道。或许是刚才听到沈哲喊苏姐,就以为是自己舅舅,逻辑能力倒是很强。 沈哲弯下腰,笑眯眯的说道:“以后喊叔叔!” “叔叔?”小女孩不怕生,却也对各种称呼有些迷糊,鼓着小脸心下计算。 这时,苏薇包里的电话响起来。 “黄编,这时候打电话,有什么事吗?” 对面说了几句什么,苏薇回答说正在见一个朋友,不方便见面,并没有说见的是沈哲。 挂了电话,看到一旁沈哲笑眯眯的,给他个白眼。 苏薇道:“就不知道你是怎么长的,一个高中生偏偏懂这么多事……我离婚两年了,小薇一直是我妈来中海帮着带,最近她回趟老家,我只好带着小薇去上班。” 对于女编辑这么年轻,就荣升单身妈妈,沈哲没发表什么意见。 “你都叫黄编了,我瞎猜猜还不行?” 苏薇说起这事,情绪不高:“职场上,总是少不了这样的事,躲不开。” 沈哲诧异:“苏姐,你不会想一直单身吧?” “那有什么不行?”苏薇挑挑眉。 “好吧,当我没说。” 苏薇掏出一本16开设计精美的杂志递过来,说道:“差点忘了,这是新杂志,你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从这期开始在后面的长篇板块连载。先看看吧,销售记录和读者反馈下周才能知道。” 沈哲接过来翻开,前面都是青春感悟类的文字,配上时尚插图。 只有最后十几页是自己的长篇连载,以他的眼光来看,内容还是比较匮乏。 “别皱眉,这已经是全国前列的青春杂志了,好作者很难寻到,长篇就更难了。” 沈哲摇头,华夏的文化产业确实落后太多,想想原时空的各种出版物、网络作品,动辄百万字都算中短篇,读者都挑花了眼。 苏薇道:“所以总编见到你的长篇,才直接开出千字200的稿费。” “一个新人作者能签份千字80的合同,已经很不错了……别人哪像你,这合同都签好几天了,银行卡信息还没有提交过去,你不会是想杂志社把一捆捆的华夏币送到你家门口吧?” “所以,再有新作品出来,不要往其它杂志社投稿,直接找我就好了!” 沈哲失笑:“苏姐,你说了半天,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吧?” 苏薇也笑了:“那是当然,我的工作成绩还是靠你的作品评定,有时候也看作者脸色的……” 小女孩苏小薇一直注意着俩人的谈话,乌溜溜的眼珠转来转去。 苏薇又道:“我一个人拉扯小薇可不容易,多写几部长篇出来吧?” 沈哲苦笑:“苏姐,你这不是催稿,貌似在逼稿啊?”他总不能说,你放心,稿子多得是,只要我愿意写。 “好吧,最后问一句,刚才打电话的编辑有老婆吗?” 拉着女儿走出三米远的苏薇差点一个趔趄,回头咬牙道:“他要是有家有室,还敢找我吃饭,信不信姑奶奶切了他!” 第二十七章 开始连载 华夏网络信息不足,不像原时空21世纪,想找失散十几年的同学都能找到。 沈哲搜索好久,才搞明白,制作一首音乐作品只靠简谱还不够。 简谱在他脑海的芯片能直接找到,歌词也有。但还要编曲之类的专业人士,隔行如隔山,自己根本搞不定。 答应母亲的事还得想办法,又是一个麻烦事。 低估了那首歌对妈妈的杀伤力,两天下来,沈哲被催的一个头两个大。 沈哲被母亲和责编催稿的同时,钟离也忙的脚不沾地。 作为《华夏青年》杂志社的总编,每个周到了杂志发行的前一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定稿、印刷、铺货……还要和书店、报刊亭等销售终端协调,昨天他一整天都没有回家。 今天上午九点,杂志社所在的中海市,第一批杂志已经开始上架。 钟离从仓库回到总编室,坐倒在办公桌后的椅子上,解开衬衫最上面两颗纽扣,松快一下。 其实他年纪并不大,今年不过三十四岁。 可在总编的位置上一坐就是六年,二十八岁就成为一家中型杂志社的总编。 公司任命他做杂志总编,当时也是引起业内议论纷纷。 谁都不相信一个外行能坐稳这个位置。 钟离偏偏就坐稳了,花了六年时间,把杂志销量从150万册提升差不多一倍。 对文字的偏爱是一部分原因,还有本身的专业素养和商业天赋。 钟离抬头看着天花板,估摸着到晚上可以估算一下销量,真实数据要等到下周。 …… 一个大学生摸样的女孩,在公交站牌下面等车。 可能是去往郊区,公交车迟迟不来,女孩渐渐有些不耐烦。 看见人行道的那侧有一个小小的报刊亭,信步走了过去,准备买瓶饮料,天气有些热。 从老板手中接过饮料后,眼神无意中瞄到摆在最上面的一本杂志。 《华夏青年》? 女孩摇摇头,最近几年这本杂志在年轻人中间很受欢迎,宿舍的女生就有三个一直在订阅。她借过来翻看过,感觉不怎么样,内容比不上另一家《青年人》,之所以销量高是因为每期封面都很漂亮。 她不知道的是,钟离刚坐上总编的位置,就在杂志的外观上下了大功夫。 杂志行业离不开资本的支持,销量上不去,就买不来好内容,对公司也没法交代。 所以他在内容不变下,首先对编辑和工作人员进行了整编,然后招聘十几名美术编辑,对杂志进行美容。 效果是很不错的,数年间销量几乎翻倍就是证明。 不过现在杂志社又到了瓶颈,钟离明白,一本主打情怀的青年杂志,王道还是内容。 如今他已经开始调整思路,更让他惊喜的是沈哲的出现。 女孩往前方看看,发现公交车还没影,就站在原地浏览各种杂志报刊。 闲着无聊,伸出拇指从《华夏青年》开页的一边翻看。 忽然有东西吸引了她的目光,那是一连十几页的文字内容,里面没有插图,像是长篇连载。 “咦,这家杂志什么时候开始有长篇了?” 好奇之下,重新翻了回去,找到文字开始的地方,念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正要往下看,老板不乐意了:“嗨,姑娘,要看买回去再看!” “那是最新的杂志,别弄皱了,卖不掉……” 女孩送上甜甜的笑容,说道:“老板,买水果还有先尝后买呢,不试试怎么知道好不好看?” 老板或许是被女孩乖巧的样子迷惑,嘟囔一句:“都看完了,还买回去干啥?”嘴里不答应,却没有阻止女孩低头阅读的动作。 当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然什么也看不见,眼前一片黑暗时,我像被噩梦吓倒一样,全身惊恐,悲伤极了,那种感觉让我今生永远难以忘怀。 “又是卖情怀的文章,还是第一人称,难道这样就能让人相信吗?”女孩撇撇嘴。 又往下读了两页,女孩的神情渐渐变了。 “眼睛看不见,耳朵听不见,还是一个婴儿,这……” 女孩自语道:“这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情不自禁的接着往下读,随着书中的小女孩身在漆黑无声的世界,从绝望中看到一点点希望。那普通人习以为常的红花绿树、虫鸣鸟叫,都看不到,也听不到,触摸成了接触世界的唯一方式,童年仅有的一点记忆零碎成片。 直到遇见她的老师,教会她用心感受世界,用爱和人交流,吃力而又认真的学习着。 水唤醒了我的灵魂,并给予我光明、希望、快乐和自由。 你摸不到云彩,但你能感觉到雨水。 “唉,姑娘,姑娘……” 女孩是被老板的声音唤醒的,抬头看见老板很不高兴的脸。 她连忙抓起那本杂志,口气急促道:“老板,这本多少钱,我买!” 付完钱,女孩也不管公交车是不是会来,依然站在报刊亭前面接着阅读,又读了几页。 “怎么没有了?海伦怎么样了?” 女孩尖叫一声:“这华夏青年杂志社也太没节操了吧!” …… 中海医院里,姜颖半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眼睛还蒙着纱布。 姜母神色憔悴,焦虑的盯着女儿,自从轻生被消防队员救下后,女儿再也没说过一句话。 病房的门被敲响,姜母有些不耐烦。电视报道后,不时就有同情女儿的人前来探望,说上一大堆鼓励的话,满足后离去。 可那又有什么用,自己不但要照看女儿,还要接待他们。 苏薇站在门外,看到门开了,客气的说道:“阿姨,我是华夏青年杂志社的编辑苏薇,您好!” “你好,”姜母回了一句,皱眉道:“你有事?” “是这样的,这是我们杂志社新一期的杂志,里面有一篇文章,作者托我们送给姜颖,您收好。” 姜母一愣,这叫什么事,女儿是眼睛和心理病痛,送本杂志算什么? 但也不能把人家的好心拒之门外,随手接过来。 “小颖不想被打扰,我还要看着她,你要是没什么事……” 苏薇忙道:“没事阿姨,祝姜颖早日康复!” 姜母走进病房,看看女儿还是原来的样子,叹口气,低头看向手里的杂志。 “什么作者,这么不靠谱,文章有什么用……” 翻了一会,忽然手一抖,抬头看着女儿试探道:“小颖,妈给你读篇文章听听?” 姜颖不说话。 姜母却起身坐到女儿身边,就像小时候读童话一样,自顾自的开始朗读。 过了半小时,姜颖缓缓转过脸:“妈,海伦死了么?” “妈不知道……”姜母哑然,旋即喜极而涕。 第二十八章 舆论 今天不知道有多少人骂《华夏青年》杂志社没节操,不过对销量反而有促进作用。 下午六点半,天快黑的时候,杂志社发行部门一起来到总编室等消息,五名主编也全部在场。 忙了一天,就看最终销量如何了,这关系到每个员工的福利。 一名工作人员推门进来,递上一张表格。 “总编,这是我们社里自己估算的大致销量,比同期提升大约5%……” 几位主编纷纷皱眉,钟离接过表格看了一眼,却笑了:“不错的成绩,第一天全国销售125万册,这样下来,按这个比例,一周估计能达到300万册以上。” 第一天销量最高,以后每天都会递减。 魏主编道:“听起来和上期280万册差不多嘛,提升不明显。” 他对沈哲的那个连载很有信心,按他的心理预期,应该不止这点效果。 钟离笑着说道:“老魏,你还是对读者了解不深,现在华夏市民最缺的不是钱而是消遣。文化消遣就是其中一种,但你不能奢望读者都有记者的鼻子,哪里有好东西马上能闻到。” “能提升10%已经很好了,最近两年有过吗?” “这就需要宣传,可我们的经费比不上《青年人》财大气粗,这次我们靠口碑!” 几位主编有点明白了,这只是发行第一天,有提升效果已经说明问题了。 果然,第二天估算效果显示提升9%…… 一周过去,华夏全国基本上都覆盖到了,销量提升21%…… 下周一,文联官方的统计数据也出来了,这一期《华夏青年》总销量350万册!距离《青年人》的平均销量420万册的差距缩短了将近一半。 杂志社一片欢腾,兴奋的投入下一期发行工作中。 但与此同时,一场舆论也随之爆发。 …… 女编辑再次找过来的时候,沈哲已经开学好几天了。 不出意外,他和林语菡全部都进入重点班,班主任就是监考的那位男老师。 沈哲听到班主任讲台上自我介绍,意大利鼎鼎大名的奢饰品牌,范思哲的名字差点让他笑出声来。 靠墙座位上埋头读完华夏一名六星作者的新作,正好放学。 学校门口的苏薇看着走过来的一对少男少女,眼神之间很是羡慕,最好的年纪最好的人。 林语菡小声问沈哲:“那个就是你的编辑?” “嗯,不要担心,人家是孩子他妈。”沈哲随口道,抬脚走了过去。 林语菡咬着嘴唇,小脸一红,狠狠瞪瞪沈哲的后背。 “苏姐,这次是什么事?” 苏薇收回视线,脸色有些兴奋:“杂志社确实出点问题,需要和你沟通。” 事情和预想的出现一点偏差。 仅仅一个多周的时间,《华夏青年》的销量几乎完全超过了以前排在前边的《青年人》,第二期数据显示依然有5%左右的提升,说明有不少新读者加入,口碑的力量。 周三的时候,一位女主编走进钟离的办公室,神色之间,带着掩饰不住的喜色。 不过她说出的话,让忙着审查宣传方案的钟离有些皱眉。 “钟总编,我下面那几位编辑撑不住了!” 钟离疑惑道:“审稿的编辑?” 女主编摇摇头:“不是,他们还好,是那几位处理读者反馈的同事,尤其是接听电话的小黄。” 这几天上午,保卫处的人都会往编辑部送来几大箱读者来信,还是那种装台式电脑那么大的纸箱。年轻编辑们面面相觑,只好苦笑,从前每天也有读者来信来电,都是零星的。 这个还好,接听读者来电的编辑小黄已经右手抽筋,目光呆滞了。 “这是挑选出来的几份读者评论,还有抗议信……” “抗议什么?”钟离一愣。 接过来一看就明白了,向来都是作者被编辑催稿,这次是读者向杂志社催稿。 随手放在一旁,钟离笑道:“这是好事。” “好事?”女主编苦笑,指指外面道:“总编出去看看就知道了,刚才保卫处派人过来问应该怎么处理……” 钟离疑惑的走到编辑部门口,往大门口看去。 那里推推搡搡,三名门卫满头大汗,并排站在一起,阻挡人群冲进杂志社院内。 仔细分辨,大约清楚人群里有记着、学生…… 编辑部的人也都放下手里的工作,隔着玻璃窗看热闹。 “怎么回事?” 不远处的苏薇一摊手,说道:“很明显,记者要采访,其他人来催稿。” 钟离恍然,挠着眉心仔细思考好一会儿,发号施令:“老魏来一下,还有苏薇编辑……其他人接着干活,这件事我来处理。” 总编室坐定,钟离披头问道:“老魏,现在开始设计、排版印刷,你估计要多久能全书出版?” 魏主编愣道:“全书出版?这才连载第二期,出版了连载怎么办?” “管不了那么多,读者最重要!”钟离道:“当初我们似乎想差了,小沈这本书不太适合走连载的路子,那就马上出版,连载也继续。” 苏薇愕然道:“全书出版,谁还看连载?” 钟离看她一眼,别有意味,口中却道:“以前可没小沈这篇文,再低也不会比那时候低吧?” “老魏?” 魏主编低头算了一会,说道:“要最快的速度,加班加点明天下午可以开始印刷,初版……” “一百万册!”钟离接口道。 魏主编手一抖,苦笑:“总编,咱能不能不要这么乱来?” 书籍印刷出来,卖不掉就成了厕纸,擦屁股都嫌硬,带上油墨字迹,回收都不行,成本太高。 “一旦出问题,我们这个小出版社,马上就得翻船!” 钟离摇头,说道:“就按我说的做,出了事我这个总编担着,杂志的销量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书籍销量。门口那些,只是我们单位附近的读者,你算算全国会有多少?” 魏主编耸耸肩,无可奈何,他并不喜欢这种大大改动既定计划的事情。 但既然说不服上司,只好照办。 心里却也有些激动,因为《华夏青年》是一家青春类杂志,五十多岁的他有些不搭调,被钟离安排在主编的位置上,负责的却是公司旗下出版社。 在这家杂志社里,那就是个清水衙门,虽然渠道搭着杂志社的快车,问题也很大,无书可出。 反对钟离冒进也是对这家杂志社的深厚感情作祟。 “老魏,按我说的做,当初我给杂志化妆你就反对,结果你也看到了。” 对这位杂志社元老,钟离多说了一句。 苏薇忽然道:“我是责编,要对作者负责,是不是通知小沈一声?” 钟离想起那次和那名少年见面的场景,缓缓道:“喊你来就是这事,不过我估计……” 第二十九章 改变计划 听了苏薇说了事情的经过,沈哲笑了。 “苏姐,杂志社的意思,我这本书先出版,然后继续连载?” “就这意思!” 沈哲疑惑道:“我的稿费和出版分成不变?” 苏薇歪歪脑袋:“嗯哼。” “这和我没关系吧,受损失的好像是你们出版社?” “呵,”苏薇笑了,饶有兴趣道:“你和总编大人还真是心有灵犀,我来的时候他就猜测,你不会在乎先连载还是先出版的……” 沈哲把胳膊下面夹着的书拿在手中,笑道:“是和我没关系么。” 林语菡在五六米外等着沈哲,视线不时瞄过来。 一个男同学看到林语菡,眼睛一亮,快步走过去叫道:“林语菡……” 更快收到信号的却是沈哲,马上转头,喝到:“滚蛋!” 然后招手让林妹妹过来。 林语菡白了他一眼,还是走过来了。 那男同学和沈哲对视一下,又见林语菡不理会自己,悻悻提着书包走开。 苏薇咯咯笑:“你小女朋友?” 沈哲得意的想拉住林语菡的小手表个态,林语菡一羞躲开。 苏薇没有过于调笑一对少年,想起一件事,说道:“对了,昨天你卡号提交后,总编交代财务马上就把稿费给你打过去了,今天应该到帐了,有空去查查。” 沈哲点点头,心里犯起嘀咕。 …… 和编辑分手后,林语菡好奇道:“阿哲,你挣到稿费了?” 沈哲看着林妹妹光线下现出细细绒毛的俏脸,歪歪嘴角:“语菡,你想帮我管帐?” “我才不管!”当先向紫薇小区的方向走去。 小丫头好像对钱还没有多大渴望,连稿费的数目都没问,完全不像黄阿姨。 沈哲对稿费的事,真有些犯愁。 按母亲的性子,让他考上大学是必须完成的一项任务,刚读了高三就出版一本书,具体态度还没摸清楚。万一搞砸了,母亲不愿意让他分心,电脑没收深藏,绝对是她首先想到的手段。 沈哲离不开那东西,从原时空带来的毛病。 林语菡忽然回头,认真问道:“阿哲,你投稿的事,杨阿姨知道吗?” “哦,还没告诉她。”沈哲小声道。 林语菡皱眉:“为什么不告诉杨阿姨呢,怕她念叨你?” 果然林语菡是好学生,我是坏学生。 沈哲叹口气,小丫头最烦的事不过是被黄阿姨耳边念叨。 不过将来不要变成那样才好。 沈林两家的状态很奇怪,明明住对门,大人之间几乎没有来往,反而是下一代形影不离。 都是三口之家,沈哲家父亲上班,母亲搞家务。林家是父母都参加工作,夫妻二人工资加一起,将将赶上沈明诚一个人的工资,家庭生活条件就被拉到同一水平。 紫薇小区门口,放学的俩人正好遇见下班的沈明诚。 至于林语菡的父亲林远志,常常加班加到天黑,回家还要继续看稿子。 沈哲原来以为是被现实所逼,曾经想打乱计划,搬运一本武侠小说帮帮他,后来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林远志的忙碌都是个人爱好问题,纯粹自作自受。 “沈叔叔好。”林语菡乖巧的上去和沈哲父亲打招呼。 沈明诚回头,笑道:“是语菡啊,放学了?” 看到林语菡身后的沈哲,眉头就皱皱,却没有多说。估计要是沈哲成绩下滑,他就没这么淡定了。 “爸,怎么很少见你加过班?” 沈明诚不悦道:“你很不想见我吗,哼,我倒是想加班,接班的人得愿意啊!” “得,爸,当我没说……爸,给您说个事呗!” …… 一场小型新闻发布会就在总编室举行。 通知保卫处之后,十几名记者和前面几位读者代表就被请了进来。 钟离让人把总编室内不适宜公布出去的细节布置一下,站在办公桌后面接受采访。 “你们杂志社的长篇连载,每期内容太少了吧?” “告诉我们作者是谁,难道不是华夏人,而是西方人?”一位读者问道。 钟离安抚了读者的情绪,让工作人员送上茶水和椅子,才让嘈杂的总编室安静下来。 记者的采访才是目的,帮助杂志社宣传,还是免费的。 “请问钟总编,《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篇文章是不是原创?”一名记者首先提问。 钟离保持着风度,微笑道:“当然是原创,你们有谁曾经读过它吗?” 记者追问:“那么,作者是谁?” “桃花岛主。” 那名记者翻了个白眼:“我们当然知道是桃花岛主,但我们想知道作者的具体身份,是哪国人?现在从事的职业是什么?是不是具有文联星级?难道是一名新人?” 钟离想了想,露出一脸歉意。 “这位女士问题还不少,我们确实知道作者的真实信息,但在没有征求他本人同意之前,不能随意公布出去,还请见谅。” 另一名戴眼镜的男记者随即插上:“我是《中海日报》记者,请问钟总编,这位叫桃花岛主的作者是否写过一篇文章——《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发表在《文史周报》?” 钟离一愣,对记者的嗅觉真是叹为观止。 沈哲的那篇文章还是经他介绍才发表的,当然清楚是怎么回事。 老同学还专门打电话来感谢,说这回欠人情的反而是他了,钟离专门找出来那篇文章读了读。 看过的西游记那篇帖子就很有意思,颠覆的态度去解读《西游记》,阴谋和厚黑论,有官场味道。 以他的眼光不难看出,沈哲写官场文应该也有一套,大为赞叹。 这一篇就更不得了了,竟然是从历史研究者的角度表达历史观点。钟离对历史研究不深,不过对读者反响比较敏感,从那位燕京师大教授来电中,也能察觉文章的威力。 当时还真想再见见沈哲,问问他到底想走什么路子。 开始接到海伦的稿件时,钟离心里挺激动,以为沈哲又是一位青春文学写手。 文中那股勇敢、乐观的情怀,和杂志定位很是契合。 猛然间冒出一篇老学究似的文章,钟离竟开始怀疑那晚见到的少年是否真实了。 不过后来犹豫犹豫,还是把任务交给了苏薇。 第三十章 家庭会议 以中海市为中心,两期《华夏青年》载着一名瞎聋女孩传遍华夏,立即牵动很多读者的心。 沈哲没有在文章中做太大改动,只是背景稍微变了变。 比如这个时空没有一战、二战的说法,只有一次世界大战,那文章中就不能出现二战。 第一人称的叙述角度,代入感可能太强了,读者竟然相信世间真的出现过海伦。沈哲可以理解,原时空海伦确实真实存在,并且比大部分人活得都长。 打发走记者和读者代表,钟离前去出版部门。 “老魏,怎么样?” 忙碌的魏主编没有停下手中的工作,随口道:“赶赶进度,后天能发行第一批新书。” “我说总编,你不会把消息都散布出去了吧?” 钟离道:“是主动公布,讨好读者嘛……既然热度起来了,就得利用好这次机会。” 魏主编摇摇头,苦笑:“难怪公司让你掌总,奸商啊。” 钟离哈哈一笑,不以为意。 …… 沈哲细思后,最终决定把自己的一点秘密告诉父母算了,免得将来算老账。 先是告诉父亲自己出书的事,开始沈明诚不相信。 小区门外提款机上一查,第一笔稿费果然到帐了,五万八千多。 沈明诚眼珠子差点惊掉,他在集团内也算中下层员工,工资不低,小区里也是别人羡慕的对象。 谁知道儿子不声不响弄回来自己小半年的工资,就是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 “你写了多久?” 沈哲道:“差不多一个星期吧,其实最快三五天就成。” “不耽误学习吧?” “不耽误,本来就是暑假期间,再说,我高中学习成绩差过吗?” 沈明诚道:“这倒是。” 马上改口:“你成绩很好吗?” 沈哲无语,在父母眼中,除了第一名,其它的都不放在眼里。惯的,幸好有芯片帮忙,否则有得唠叨。 沈明诚语重心长说道:“现在你的任务还是考上大学,其它的向后推推,不晚。” 沈哲只好点头答应。 户口本上一家之主叫沈明诚,母亲虽是平时管得多,其实真正当家的还是他。沈明诚一般不开口说事,真开了口,沈哲就没说话的份,母亲就算听了不满意,也顶多唠叨几句,不顶用。 和父亲达成共识,回家面对母亲就心里有了底。 二比一。 “什么?”母亲杨欣一惊一乍,“你说你挣回五万多块华夏币?” 沈哲道:“妈,家里不止这点钱吧,大惊小怪的。” “你管家里多少钱!”杨欣把沈哲的小板凳搬过来,拉着她坐下:“坐好,好好交代问题……” 这是家庭会议啊,上一次大动干戈,就是课堂上把数学老师弄得下不来台那回。 “说吧,是不是又干坏事了?” 沈哲无语:“妈,我从小到大,干过几件坏事啊,您还不知道?顶多胡闹些……这钱是投稿到杂志社发表后,人家给的稿费,正大光明……对了,妈,过俩月天冷了,您买件皮衣咋样?” “我穿什么皮衣,又不经常出门……”杨欣翻个白眼。 随即反应过来:“别转移话题,投的什么稿,人家肯给你几万块?” 沈哲小跑进了书房,想找出原稿给她看,不过马上想起已经给了编辑,又回来老实坐好。 “又怎么了?”杨欣问道。 “稿子交给杂志社了,只有电脑上有,拿不过来。” 沈哲拉外援:“妈,别胡乱猜,这事我爸知道,这钱来路正当。” 杨欣马上转头,沈明诚道:“嗯,刚才门外知道的。” 沈哲差点一头撞地上,背叛同盟啊,谁知杨欣却相信了:“你爸说正当就正当吧,钱呢?” 刚掏出银行卡就被母亲夺了过去:“暂时先没收!” 果然! 早知道这样,不如早点交代,又是跑银行办卡,又被编辑催要,何苦来哉。 “这事算揭过去,说说你将来的事。”杨欣收起卡,抬头又说一句。 沈哲愣愣:“还有什么事?这回都交代清了。” 杨欣道:“将来的事情,你不会以为,考上大学这辈子就万事大吉了吧?” 沈哲恍然,在家里还从没说过这个话题。 他最大的优势还是脑海中的芯片,里面存放着原时空的各种资料,让他能比别人更有底气。这个华夏技术发展已经是全球顶尖,原时空相比起来,看样子还稍微落后,但总有一些不相通之处。 比如华夏网络技术很发达,互联网建设却刚刚起步。 利用双马、网络购物的概念,进入互联网行业拼搏一番,靠着芯片未必不能成功。 不过最方便的还是走文学这条路,芯片中的作品几乎都是他的依仗。 马上就能想出将来能做的很多职业: 文联旗下独立作者,把优秀作品尽量多的搬运过来。 开文化公司,成立杂志社或出版社,宣传小说剧本等文化形式。 甚至到大学教书,利用芯片中的知识,传播给更多的华夏人。不过这一条就比较难了,单靠芯片必然有露馅的一天,还要付出更多努力。 当一名教授? 沈哲心道别被人喊作叫兽就好。 实际上大学里的教授不也是学生时代过来的,自己努力努力,加上芯片帮助,就不行? 还能成立网络小说网站,把全民创作搞起来。 网络文学世界里的小虾米,即使一直扑街,那份情结一直放不下。 还有…… 他脑子里都是关于文学的事情,对其它的事情都不大感兴趣,所以将来也必然走这条路。 花了一个多小时,和父母正儿八经的说完自己的想法。 因为这是一家三口,首次就沈哲的未来职业问题展开讨论,父母听的很用心。 沈明诚中间点起三支烟,杨欣竟然都没发现。 等沈哲说完,杨欣一拍沙发:“儿子,当教授,我支持这个!” 忽然看到沈明诚手里的烟头,就要说话又咽下,沈明诚慢条斯理的把烟头摁灭:“小哲,你说了半天,最想做什么呢?” “文联独立作者!” “你确定作家这条路能适合你?” 沈哲使劲点头:“当然!” 海量的文学作品就在脑海中,失败才是不可能的。 “那就做呗……”说完,沈明诚起身,又转头问道:“做饭了么,吃完睡吧,已经很晚了。” 杨欣背着丈夫,张口无声的威胁沈哲:“当教授!” 第三十一章 流年(上) 燕京市,一幢挂着竹简徽章的建筑,看起来像是一家政府单位。 其实不然,这家单位很特别,并没有官方性质,奇怪的的是也不属于民间。 这就是华夏文联总部,至今年,算起来成立刚好十年。当初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华夏文化产业,学习了西方类似模式,但又不完全一个样。 今天是文联例行讨论,八名文联副主席各抒己见,前方却有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昏昏欲睡。 这是仿照的内阁九人制建立的文联制度,九人评定小组。 九人中有退休老教授、封笔的作家……在文化界都是大名鼎鼎,地位很高,能够保证文联的超然性和公正性。 “老鬼,上次你的提议又失败了吧?” 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头转过身,幸灾乐祸说道,其他几人纷纷面露微笑。 “哼,那也不见得,”被喊作老鬼的是一位老作家,他不屑一顾道:“总比你这个闷葫芦强的多,进来那么多年,数数你有几项提议?” “提那么多鬼主意有什么用,文联发展挺顺利的,你这样只会搞的一团糟!” 除了最前方的老人,他们就是年龄最大的副主席,偏偏火气也最大。 被喊作老鬼的是童百龄,另一位是郭嵩,都是巨匠。 郭嵩撇嘴道:“弄个乱七八糟的笔名,到报纸上发表几篇文章,老不修!” “嘿,就是有你这样的人坐在这里,华夏文化对抗才一直落在下风……”童百龄悠然道。 郭嵩怒道:“哪里落后了,说话要负责!” 童百龄“啪”甩过来一叠文件,挑起灰白的眉毛:“还不承认,去年的就不说了,看看今年上半年全国图书发行量……百万册以上的畅销书一共13本,其中8本是从西方引进!” “你也搞过出版,难道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西方文学在我们大本营内部,把我们干掉了,你再嘴硬一个给我看看?” 郭嵩瞄瞄眼前的文件,低头不语。 “华夏文化产业要发展,必须有更多的文学作品。”童百龄瞥到郭嵩不再吭声,也不为己甚,接着道:“所以我今天的提议是,在华夏文学网上建立作者个人版块。” “网络时代已经来了,华夏文学网越来越重要,而作者离不开读者。” “必须建立交流渠道,才能激发作者创作更多的作品……” 坐在最前方的老人睁开略显浮肿的眼皮,打了个手势。 一旁的工作人员连忙走到郭嵩面前,拿起童百龄丢过来的文件送上去。 老人换个姿势,戴上老花镜,接过来仔细阅读。 过了一会,咕哝道:“似乎可行,那就发下去,讨论讨论……” …… “应广大读者要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全本于七月二十五日上市。全国各大城市书店、销售点和报刊亭均有售,读者届时可前去购买,订阅杂志的读者也可选择从《华夏青年》上阅读连载。” 一则广告悄然在《华夏青年》官方论坛的首页出现。 最下方的跟帖在半小时内,很快达到一百多条。 “明智的选择!” “这是什么书,怎么没听说过,最近能看的书越来越少了!” “楼上的就去读读吧,不会让你失望的。” 真正的读者素质还是比较高的,到处骂人口吐脏话的,只是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 …… 接下来一周,沈哲开始把心思放到学习上。 高中最后一年,用老师的话说就是冲刺。教室里弥漫着紧张的气氛,同学下课休息上厕所都脚步匆匆,连他也受到了感染。 沉浸其中,校园生活确实有它独特的魅力。 做个平凡的学生,脑中想着那些让人疯狂的故事,一旦写出来,必然会在华夏大地上掀起的风暴。然后深藏身与名,这种淡淡的爽感,让他不自禁的笑出声来。 学习上,他只需要温习那些原时空没有出现的一些知识。 新班主任范思哲教国文很有一套,据说是校方从别的学校挖过来的,专门来带这届重点班。 国文课讲的深入浅出,对华夏文化各种典故了解很深,但又不会超出高考范围。 很牛的一个老师,每次国文课沈哲竟然听的津津有味。 可有的人不会放过他,再次接到了见面邀请,沈哲在学校门口看到苏薇。 催稿总能找到理由,苏薇道:“小沈,再写一篇稿子吧,最好还是中长篇,杂志社发现这样的文章更能拉住读者……你上一篇直接出版了,连载的效果马上就打了折扣,魏主编高兴了,可还有其他主编呢,还有我们这些小编辑……” “苏姐,我今年高三好不好?” 苏薇一脸歉意,个性女编辑也有些不好意思:“每天半小时的时间总能挤出来吧?我们杂志社是周刊,每天写上几百字,都够我们连载了。” “你的笔名已经有了不小的名气,很多读者都为这个原因购买的杂志。” 沈哲明白了,问道:“现在杂志销量怎么样?” 苏薇耸耸肩:“你应该知道,编辑工资也不高,都和销量有关……七月份的两期杂志都超过四百万册,不过你那本书出版后,就滑落回了350万册左右。” 沈哲愣道:“差这么多?” “是啊,现在杂志社都知道是你的功劳,对我这个责编很羡慕呢。”苏薇自嘲笑笑,“其实我什么也没做,只不过和你签了一份合同罢了,最后还被总编否了。” “苏姐,你这是哀兵必胜吧?”沈哲忽然笑道。 苏薇也笑了:“蛮聪明的,不过我在杂志社确实不好过,手下没作者,算哪门子责编?” “没有新作者投稿吗?” 苏薇摇摇头:“有倒是有,都是新人,不像你一部就红了,星级作者都有老编辑负责。” 沈哲想了想,试着说道:“西游记同人怎么样,我有个五六万的稿子?” 苏薇皱眉:“西游记同人,和你那美猴王的帖子一样?” 看着苏薇的表情,沈哲犹豫了一下,他想到的就是原时空那部流传很广的悟空传。内容描写的各种抗争,很能写到年轻人的心里头。 不过转念一想,确实不太适合《华夏青年》这本卖情怀杂志。 “那就换一个,描写感情生活的怎么样?” 苏薇眼睛一亮:“有名字嘛?” 沈哲道:“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很有感觉,大约多少字?” “差不多不到十万字,每次连载一章,够好几个月了。” 苏薇皱眉:“一章是不是太少了点?最少两章吧,内容也最好是关于情感方面的。” 沈哲摇头苦笑:“苏姐,胃口不要太大,一章还要经过我妈同意,最近管我特别严格,没办法。” “那好吧,总比空手而归强。” 那天和父母达成大致共识,沈哲以为可以放松一点,不过当真的开学后,母亲杨欣态度就变了。书房的电脑虽然没有给他封存,放学回家后,母亲时不时的就进来,看看儿子是不是在学习。 按她的说法,就算将来要当作家,首先也要考上燕大,其它学校一概不认。 除了练习书法之外,一切和课本无关的事情,全部归结为不务正业。 让沈哲无奈的是,考上燕大是母亲的最低要求,事实上这是华夏最好的一所大学。华夏第一任首相就是从这所大学走出去的,所以在华夏人心中,就带上点神圣意味。 他倒不担心考不上,虽然往届中海市的招生,燕大分数线都在700分以上。 只是要和林语菡分开了,那小丫头主意也拿的挺正的,想学设计,连黄阿姨都劝不动。 燕京服装学院也不错,至少都在燕京同一个城市。 第三十二章 流年(中) 八月份的时候,天气已经入秋。 今年对于沈哲来说,注定是水深火热的一年。 母亲杨欣履职监狱长的角色,而沈哲就成了书房中的一名囚犯。 再三保证会合理的安排时间,不会耽误高考的大事,无奈母亲在这方面完全无法沟通。 即使是收到第一本书一百多万的版税,一向精打细算的杨欣只是淡淡点头,仿佛没有看在眼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版首月就销售78万册,进入畅销榜可以预期。为此,华夏青年出版社不得不第二次开动印刷机,魏主编对总编钟离的魄力很是佩服。 当初他也认为会畅销,不过首印百万册的决定也不敢随便下,想到和敢做差别很大。 连载还在继续,约下一篇稿子的任务就被钟离交给了苏薇。 最终沈哲争取到的时间,只有晚饭后的半个小时,不过足够他码上几千字了。 完成前三章后,发到编辑邮箱,第二天就收到回复。 “这算什么?坏学生的赞歌吗?” 沈哲摇摇头,《那些年》前面给人的印象,的确是一个不爱学习的坏学生。 更坏的还是自传体,苏薇很容易就代入到沈哲身上,因为原作者九把刀本身名字就是主角。 沈哲并没有改变整体叙述方式,只把华夏未出现的事物进行了替换,比如脚盆。 钟离接到稿子也有些不满意,让责编问问小沈到底要写什么。 “苏姐,不要被前几章迷惑,这是一篇描写青春忧伤的故事……这样吧,上一部连载不是还要一个多月吗,等我把这篇全部完成后,你看了就明白。” 回想一下,他来到华夏最先投的两篇稿子,似乎都不适合连载。 因为芯片中的作品实在太多,他不可能全部搬运,无意中首先选择印象比较深刻的作品。最初的投稿只是一个意外,他原本的打算是高考结束才开始投稿。 《那些年》沈哲最先看到是电影版,引进后照例被某部门进行一番阉割,便习惯性去寻找原著。 当时的他已经毕业数年,马上就被文中那一场青春的大雨淋湿。 就像曾经看到过的一篇书评,青春是一场大雨,即使感冒了,还盼望着再淋一次。 主角柯景腾的惋惜读起来让人心中发堵,却没有眼泪可流,只能说是一种无奈的忧伤和苦涩。沈哲觉得这样的情怀非常适合《华夏青年》的定位,才选择了它。 杂志社月末收到了沈哲发去的全稿。 果然,苏薇读完后随即用说说号联系他,看法一百八十度转弯。 “厉害,这编故事的水平……” 以她看来,沈哲的两篇稿子都是编织的故事,其实不然,严格说来都是曾经发生的人和事。 倒是总编钟离看过稿子,怔然良久,随后说道:“直接出版吧。” 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青春那年,也曾经被忧伤砸中。 魏主编乐呵呵的,别的编辑纷纷苦笑。 本来一家杂志社,硬是被沈哲两篇稿子,快整成了出版社。 依然是8%的版税,沈哲很满意。 …… 学校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 周四下午是自习课,班主任范思哲走上讲台,宣布一件事。 “全体小青山游玩!” 教室里一片哗然,学生们都不敢相信的看着范老师,沈哲也有些意外。 “给你们换换脑子。” 听到消息,校方领导也有些傻眼,校长马上亲自找到范思哲的办公室。 “小范,你这是要干什么,难道你不知道今年是他们最重要的一年,还是重点班!” 五十多岁的任校长鼻头发红,皱眉盯着正做出游准备的老师。 范思哲抬头,叹口气道:“任校长,你看看教室里学生的状态,一个个目光呆滞,这样学习效率能有多高?学校和家里给他们的压力太大了……” “往年的高三学生不都一样,你这样太胡来了!” 范思哲道:“任校长,放心吧,小青山不远,还是属于市区,不会出什么意外……既然校方请我带这届学生,总要考虑考虑我的教学方式吧。” 任校长似乎被说服了,想想一下午的时间没有太大影响,但还是警告他一句。 “小范,带着学生看看风景,就赶紧回来吧,家长们知道,还不清楚会不会闹出事来……” 沈哲想了一下,倒是有些明白范老师的想法。 华夏的高考似乎比原时空还要紧张,毕竟全国学生多了近倍,闯过去更难。 看看周围的同学,开学一个多月了,依然有同学不认识,连林语菡最近笑容都少很多。 亲近一下大自然,同学们的脸上确实轻松了不少,沈哲没有和林语菡走在一起,而是在四十多名男同学那一堆。游玩了两个小时,回到校园后,沈哲被范老师叫进了办公室。 范思哲在办公桌后坐定,看着对面沈哲问道:“沈哲,你应该知道特长生的事吧?” 一头雾水的沈哲点点头,华夏一直有这个传统。 体育、音乐等某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可以被看中的某所大学提前录取。 “知道就行,其实每年都有,不过这样的招生方式,不被有些校方领导喜欢,一直没公布。” 沈哲点点头,提前录取在华夏被允许不用参加高考,影响学校整体成绩。 范思哲笑笑:“我看过你高中三年所写的全部作文,觉得你有参加文学特长生考试的能力……有那么一笔好书法,好文笔,不当文联作者实在可惜。如果你愿意,我可以选出你的几篇作文提交考试组初审,具体选拔时间还要等到春节前放假。” “范老师,作文和文学作品不是一码事吧?” 范思哲笑道:“总有相通之处嘛,你敢说你心里没有这个想法?” “嗯,确实准备走那条路,不过参不参加提前考试,还要回家问问我父母……” 范思哲点点头,呵呵笑道:“这是应该的,到时候一旦被心中想考的大学提前录取,算是一道双保险……我估计你们几个尖子生想的都差不多,之间还有竞争关系。” 又笑道:“来的时候听说你这个学生很不好教,不是这回事嘛,最省心的学生了……” 沈哲也笑了,问道:“以前的作文就行?” “我看你的考试作文,任选几篇都可以,不过真考试的时候,看的就不是作文水平了……能不能走文学这条路,还要看你到时候的作品,做点准备。” 沈哲也明白,学生作文和文学作品关系实在不大。 他的国文试卷有些就是原时空的满分作文,平时考试得高分也不奇怪。还有几篇是自己所作,假假也当过那么多年写手,写一篇高中作文的本领还是有的。 回家和父母一说,沈明诚支持,杨欣反对。 “你说提前录取还要考试?”母亲振振有词,“那还不如直接参加高考,光明正大!” 沈明诚不以为然:“进了大学校门,谁问你怎么考进的?” “要去燕京?”母亲露出了真实想法,她对让儿子突然跑到千里之外有些顾虑。因为自从来到华夏之后,沈哲从没离开过中海市,难免不放心。 “这有什么,怎么考上的,明年不都要去燕京上学。”沈明诚皱眉道。 原时空沈哲虽然没出过国,这片大地也去过不少地方,但都不能说出来。 “肯定啊,”沈哲道,“到时候通过初审的学生都会在一起,估计考试地点还是首都。” 商量半天,父母也没达成一致,沈哲的意见被无视。 放学路上想着,写篇真正的文学作品,再让范老师提审的想法掐掉,就拿原来的作文试试吧。 若是通过了,就参加提前考试,通不过就算了。 全国统一高考,沈哲也有足够的信心,还有大半年的时间,去学习一小部分知识。 第三十三章 流年(下) 学校离家很近,走路只有十几分钟。 所以从早读到晚上,沈哲和林语菡每天要回家三次。 一进家门,等着沈哲的必然是热腾腾的饭菜,有很多次推开门的时候,母亲都正好解下围裙。 和林语菡一前一后上楼,脚步声响起,两边的门同时打开。 让孩子敲门都是浪费时间,可见华夏高三学子的妈妈们,时间掐的多准。 沈哲也有过一颗叛逆的心。 曾经他也是这种应试教育的批判者,什么填鸭式填鹅式,一说起来就是批评。不过后来年纪越来越大,到最后也没搞懂什么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该怎么搞。 口号喊来喊去,可是加身上的是更严重的应试教育,只能随波逐流。 最有名的叛逆学生就是韩寒,沈哲很崇拜过一段时间,他的一些观点很能挠到痒处。 比如学生作文应该废除,那是人学会说谎的开始。因为教材上说,文字就是用来赞美和歌颂的,而揭露和鞭挞都是阴暗的,不阳光的。可是,赞美的话大都是瞎话,揭露的话大都是实话。 到最后,学生作文中充斥的是满篇瞎话。 你赞美身体某个部位,虽然是实话,但肯定会得零分。 …… 看到母亲紧张兮兮的做事情,沈哲每次都欲言又止。 总不能说,妈您别这么紧张,只是高三而已,就算高考,我的成绩不是在那放着吗? 现在搞的父母在家里走路都踮着脚,高考有这么可怕吗? 沈哲忘记了他有芯片帮忙,自是不用紧张,其他人可没有那东西帮忙作弊。 客厅电视好久没有打开,还是后来沈哲要求下,把电视搬进了父母的卧室,才算心里舒服点。总不能因为怕影响他休息,就让父母没事看天花板吧。 书房电脑自从完成第二篇稿子后,再也没好意思打开过。 沈哲暂时也没有手机,也就是说,最近他和编辑苏薇处在失联状态。 “小哲,妈还是不愿意你参加那什么鬼考试。”这天吃饭的时候,母亲忽然说了一句。 沈哲端着碗,诧异道:“妈,这两天您一直在想这事啊?” 杨欣嗯了一声:“总觉得那不是正道,到时候别人问你考多少分,让妈怎么和人说?” “有特长的学生是不是都偏科,正经考不上大学?” 沈哲失笑:“那也不一定,这个办法还是好的……您想啊,每个人将来肯定要选择一门最擅长的学科去钻研,所以大学都分专业,一科精通总比各科平平要好。” “那都精通不是更好?” 对特长考试的事情,沈哲其实挺动心的,不过听母亲这么说,没想到给她造成这么大的困扰,嗨了一声说道:“您别想了,到学校我就拒绝范老师,您也别对他有意见,估计他也是抱着负责的态度,毕竟如果被提前录取了,省了多少事。” 杨欣高兴道:“这样好,你成绩在那放着,怕什么,被人提前录取,万一不是燕大怎么办?” 沈哲差点呛住,才明白母亲的心思还在那个燕大情结上。 得,一会就去书房,背那篇国文教材原时空没有的古散文,满足她的愿望。 …… 亟待故事的华夏读者,最近又有了新作品可读。 一本定价18块华夏币的小册子,忽然疯狂的在大学校园和职场中流传。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沈哲的班级里没见到,都是学霸,不过紫薇高中其它班级,也有很多学生在偷偷阅读。书中那个上课打瞌睡的同学,还有身后的女生偷偷戳你的衬衫,故事就像发生在身边。 不知道多少家长和老师从孩子手中没收,然后被其中的某个桥段打动,尤其是最后几段话。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着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青春已不在,欢乐逝去,忧伤永存。 情侣们在一起的时候,男方难免被问上一句:谁是你的沈佳宜? 男方无言,当初为什么不勇敢一些呢? 柯景腾最后也不愿去吻新娘,只为了保留那么一点点的特别,小心珍惜。 一个意义丰盛、翅膀柔软的故事,唤醒了华夏年轻人的青春记忆,还有抹不去的忧伤。 …… 钟离也很忧伤。 杂志社又被围攻了,比上一次人数还多,要求公布作者的真实信息。 他也很无奈,时机很不巧,作者沈哲已经联系不上,猜测是准备高考,总不能上门堵人。 想再约稿,这大半年内都没希望了。 杂志社的情况越来越好,出版社竟然也利用这次机会,打响了名气。最让他哭笑不得的是,可能受到沈哲两本书的影响,杂志社旗下作者纷纷以第一人称写稿,简直成了爆料大会。 还真对销量有促进,九月份的四期都稳定在350万册,增长幅度很吓人了。 不过等沈哲的两篇连载完成,能稳定在300万册以上就很好了。 培养一名作者是很难的事情,沈哲这样的属于天上掉馅饼,没多少人能写出那种情怀。最火的是笔名“当年花季”的专栏《我的青春在流泪》,心情短篇集,还是跟风之作。 前几天文联终于来人了。 米国有家出版社联系华夏文联,要求引进《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钟离等的就是这一天。 从第一眼看到稿子开始,他就敏锐的察觉这本书的潜力应该是西方。 当初和沈哲谈的合同,版税8%就是全球出版权,要不然给一个新人那么高的版税,和公司也没法交代。那个少年不知道是不清楚,还是不在意,没有过多纠缠于这一点。 文联想通过杂志社联系作者桃花岛主,顺便进行星级评定。 没有从钟离这里得到沈哲的信息,知道杂志社已经获得国外出版代理权后,便交给双方谈判。 钟离准备拿捏一下,这是为华夏文化界争光的好事,对提升杂志社的形象很有好处。 …… 沈哲在母亲的监督下,化身高考学子的时候,文联有了新举措。 华夏文学网专门开辟一个板块,为具有星级的作者开通官方个人主页,读者有了交流的地方。 以前自发的各种论坛BBS太过分散,某些读者集中地,连作者本人都不知道。 现在好了,全部一窝蜂的跑去各自偶像那里。 沈哲还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稀奇,顶多具有粉丝之家的功能。 华夏青年杂志社联系不上他,便用他的笔名申请暂时开通了一个主页,当天关注数就达到二十万。不过也不算多,其中一名华夏七星作者,三天时间关注数就有九百万之多。 文联官方还恶作剧似的开通一个曹雪芹的主页,马上被顶上第一,粉丝数近三千万。 这还是电脑尚未普及的华夏,只是文学作者的粉丝。 沈哲的读者大部分都是从《那些年》找来的,更适合华夏的文艺青年。 粉丝们在下面谈读后感,分享青春故事。 不过桃花岛主本人一直没有出现,不到一个月,差不多都变成了僵尸粉。 …… 似水流年,半年时间匆匆过。 2001年五月,又是一个夏日,窗外空调声嗡嗡响。 沈哲惬意的坐在书房椅子上,啃一块冰镇西瓜,刚从冰箱里拿出来。 杨欣在一旁面带悔色:“小哲,妈是不是错了,要是你能提前录取就好了!” 沈哲哈哈一笑,安慰道:“妈,您啊,现在后悔可晚了……不过完全不用担心,儿子准备充分,就差拿回状元了!” 看沈哲斗志不错,杨欣微微放下心事。 第三十四章 这是谁家孩子 五月初六,下午五点,校内铃声猝然响起。 隔离彩带外面的家长们一窝蜂的冲过来,看这阵势颇像一军冲锋,连门卫也不敢挡在前方,纷纷后退。 杨欣和沈明诚也在其中。 高考最后一科已经结束,考生们交上试卷走出考场,脚步声轻快许多,仿佛卸下了肩上一块大石。 沈哲没有提前交卷,高考毕竟是略显严肃的事情。 跟着人群往外走,校门外两军会合,一眼就看到父母正翘首四处找寻他。 “爸,妈。” 一片乱哄哄的杨欣也能听清楚,转头看见儿子,甩开丈夫小跑过来,佯装淡定:“行吧?” 沈哲道:“当然行,被您差不多当囚犯关一年,能不行吗。” 杨欣像是长出了一口气,这时父亲也迈着步子走过来,眼中有询问之色。 昨天就不让他们来,沈哲分到的考场还是本校,倒是林语菡被分到中海七中考场去了,好几天没见面。母亲杨欣不同意,说一辈子的大事,家长都在大门外等着,你爸请假也得去,我也去。 听儿子语气轻松,沈明诚和杨欣都放心了,也是一直以来,沈哲的成绩给了他们足够的信心。 沈哲对这次高考也是有野心的。 高考是华夏参与人数最多的一场活动,外面的新闻早就铺天盖地。 这两天,考生坐出租车不给钱都没关系。 半个月后还有一轮报道,就是成绩公布的时候。那时各考区状元会在相当长时间里,占据报刊新闻头条,这个称号对沈哲的文学之路有很好的保护作用。 不过也不能强求,沈哲自认已经做到了最好,接下来就看天意了。 “沈哲同学!” 身后有人喊,回头一瞧,任校长带着两名学生朝这边走来。 老校长笑眯眯的和沈哲父母打招呼,然后对沈哲道:“能预估一下吗?” “大概750吧。”沈哲耸耸肩。 “……” 正巧被身旁一名学生家长听到,瞠目结舌:“这是谁家孩子?” 身旁学生撇撇嘴:“他叫沈哲,在学校很有名的,想全考满分呢,牛皮吹上天!” 杨欣瞪了瞪儿子,朝后脑勺啪一巴掌:“不会和任校长好好说话啊?” “让我预估,确实这样嘛……”沈哲挠挠头。 “哼,你能考750分,以后我这个当妈的全听你的话。” 任校长干笑一声:“不愿意说就算了,也是想对你们几个尖子生摸摸底,成绩出来很快……” 转身去找那些有希望考出高分的学生,身后两人却狐疑的看看沈哲。 750分是不可能的,不但母亲不信,连沈哲自己都不太信,即使答案全对,评卷还是有一部分主观因素。记得原时空有个考生考了748分,被封为考神,还是数学差两分,沈哲都很替他惋惜。 不管怎么样,总算解脱了,沈哲像个草鸟似的吼了一嗓子。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假期,其他人是否快乐不一定,沈哲肯定是高兴的。 母亲道:“走吧,回家,今天做顿好吃的,这一年你不好过,我和你爸也不好过,轻松一下。” “好咧。”沈哲随手把考试袋扔进了路旁垃圾箱。 沈明诚看见,去捡了回来:“你这孩子,高兴也不能随便扔啊,考试证还在里面。” 沈哲摸摸嘴唇,周围都长起了软软的胡须。 照镜子的时候,感觉不怎么好看,可一直舍不得剃掉。 两回人生,上一回是悲剧,不像《那些年》中的柯景腾只是遗憾,可以弥补或用来回忆。悲剧却只有绝望,若不是重生异时空,他都不敢想结局。 这回目前看起来是喜剧。 新生的胡须是告别年少的标志,暂时得留着。 少年是个梦,青春是场病,十八岁的沈哲不知不觉入了梦。一方面是心底渴望再回到这个时期,另一方面纯粹是母亲杨欣造成的,完美胜任了监狱长的角色。 路过菜场的时候,杨欣买了很多菜,又让老板帮着杀只鸡。 “好好补一回,今年瘦了不少。”母亲道。 沈哲看看身上,扯,这大半年每天各种营养品吃着,还胖了一圈呢。 小区楼下树荫,几个老大爷在拿着蒲扇唠嗑。 “小哲,考完啦?”一个满脸红光的七十多岁老头吼过来一嗓子,“多少分啊?” 沈哲笑道:“李大爷,还要大半月才知道,估计没问题。” 母亲杨欣小声道:“谦虚点,现在就把大话说出去,万一砸了怎么办?” 沈哲翻个白眼,平时和街坊邻居闲聊,您倒是谦虚,可谁都能听出来快把我夸成一朵花了。 李大爷赞了一声:“你这小子,小时候挺捣蛋,大了出息了……” 这当口,正好林语菡也回来了,身旁是林远志和黄心兰。林语菡和她父母脸上也是一片轻松之色,就知道发挥的还算正常,报考哪所大学都问题不大,也是准大学生了。 “远志,你家丫头考得怎么样?”楼道里,沈明诚扭头问道。 回答的却是黄心兰:“语菡啊,听她说还不错,就是要填的志愿不怎么满意。” 林语菡的意愿,不满意的只有她。 燕京服装学院也是专业类的名校,世界知名,不过招生分数倒不高。林语菡如果正常发挥,至少要超出五六十分,有点浪费了。没有希望也罢了,偏偏成绩很好,黄心兰当然希望女儿能去燕大一类的顶尖大学。 林语菡跟在最后,咬着嘴唇不说话,小丫头有时候挺倔的。 沈哲倒是支持她,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将来出一个林设计师也没有什么不好,逮住机会开导她一下。 杨欣去厨房忙活了。 沈哲冲个凉,然后就急不可耐跑去书房,这大半年可憋坏了,简直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在家里母亲管着,学校又身在重点班,管理也是最严的。不看电视不上网,身在都市,却过着深山老林般的日子。 打开电脑,连上宽带,登上说说号,三步走。 “小沈,高三不至于时间那么紧张吧?” “通知你一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已在米国出版,手中还有稿子吗?” “服了你了,真是好学生。” 一大堆留言乱闪,上面全是责编苏薇的,还有一条是《文史周报》的那位编辑,也是约稿的。 拉到最后一条,已经是三月份发过来的。 “好吧,你牛,知道你要准备高考,就不去门口堵你了,不过到时候必须拿一篇十万字以上的稿子补偿我……最近杂志社严重缺稿,读者胃口被你吊起来了,还有《那些年》类似的稿子,赶紧交上来!” 沈哲感觉忽然间活了过来。 第三十五章 文学与哲学 沈哲给苏薇回了一条信息,等到吃完饭躺在床上的时候,却迟迟无法入睡。 人为地把这辈子分为两个阶段,以高考为界限,或许是内心深处对无忧无虑少年时代的那一丝贪图。而当一切过去,留下的却是更多的不舍和惆怅,要是能永远长不大就好了。 但那该死的十八岁还是按时来临。 他不必再去思考将来的路该怎么走,身披外挂,一头扎进去就好。 曾经幻想过上天化身一个慈祥的白胡子老头,拍着他的肩膀说:去吧,那个世界需要你。 很扯的一个念头,算是给自己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找一个借口。 带着上天赋予的使命。 如果把华夏比作一台计算机,现在就是硬件很强,软件稍弱,所谓软件无外乎文化认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成文化核心,文学、法律、道德、哲学等构成文化形式。 其它的先抛在一边,沈哲私下狭隘的把文化分为文学和哲学,最感兴趣的两部分。 哲学是智慧和启迪人生的,注定只能在小范围精英当中才能得到理解。 相对来说,文学更能为广大读者所接受,能满足人们的审美愉悦。但如果他期望成为一个不平庸的杰出作者,就必须在作品中表现出文学里的哲学性,兼具思考和愉悦。 想着想着,沈哲有些自嘲,真是瞎操心。 想那么远干什么,脑海中那些故事,只是想讲给这个世界的人听罢了,还是脱不开想装逼的毛病。 容易被打脸,还是谦虚点好。 从哪里开始呢?原时空的2000年,占据自己课堂大部分时间的不是课本,而是金古梁温黄五大宗师的作品。既然如此,第一步就从刀光剑影中开始吧,前两篇稿子算是开胃小点心。 不知道还能不能在这个时空掀起一场武侠风暴。 心思一松,第二天就起晚了,走出房间才发现母亲好像也是刚起床。 “唉,这一年别说你,我都难受的不行。” 杨欣头发都没梳理,发丝蓬乱,正靠在沙发上打哈欠。 沈哲活动一下手脚,走过去给她捶肩膀,母亲也没反对,而是说道:“使点劲……” “妈,要不然您还回去睡吧,反正也没事做。”沈哲加了点力气。 杨欣没吭声,享受着儿子的服侍,好一会才舒了口气:“还是你爸轻松,就前两天比较忙活。” 沈明诚的工作是很轻松,只是一天到晚离不了岗位,儿子参加高考的两天还是向单位请假才有空。平时一般都没有节假日,今天一大早就上班去了。 “对了,小哲,填志愿的事情还要几天吧?” “后天。” 杨欣嗯了一声,问道:“好了,填完就真完事了,假期你有什么打算?不能老睡懒觉吧,小三个月呢。” 沈哲算算,从今天算起到大学开学,差不多有两个半月的时间。 想了想,说道:“写几篇稿子吧。” 杨欣唉吆一声,起身走向卧室,口中道:“去年你那张卡被我收了,听你说上百万的稿费,真的假的?” “对唉,”沈哲一拍脑袋,“妈,你不说我也想不起了。” 杨欣不知道从哪里把沈哲那张银行卡翻了出来,翻来覆去的看:“小哲,这里面真有一百万?”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稿费五万多,出版后的版税应该还要高的多,有一百万是肯定的。还有《那些年》的稿费和版税,把稿子交给苏薇之后就没管过,应该都在卡里。 “下楼去查查就知道了,不过我猜不止一百万。” 杨欣愣道:“当作家这么挣钱?” 沈哲笑道:“那也不一定,出版后书卖得出去才有版税,将来改编什么的会更值钱。” 原创作者对盗版无不深恶痛绝,原时空那么恶劣的正版环境,创作出一部畅销书得到的钱也不少,更不要说版权保护方面不错的华夏了。但总的来说,作者依旧还是弱势群体,和其它行业的佼佼者相比,即使五六星作者的收入也不太上得了台面。 “还能改编?”杨欣有些怀疑,“你写的什么书,一直想着监督你,也没得空看看。” “妈,这得怪您自己,出版社联系不上我,样书就没送来。” “那行,听着当文联作者还是靠谱。”杨欣又打个哈欠,无精打采的把卡递给儿子,说道:“那你收着吧,有钱也不能胡乱花知道不,将来娶媳妇用……我再去躺会,浑身都发酸。” “妈,您让我自己拿着?”沈哲试探道。 杨欣瞪他一眼:“妈还能昧你的钱?都快上大学了,该学会管住自己了。” 沈哲笑眯眯的接过来:“看您说的,不都是咱家的钱。” 忍不住马上下楼到小区门外提款机上一查,二百三十五万多华夏币,沈哲还是一阵兴奋。这是两辈子拥有过最大的一笔钱,当初为了植入芯片,花光全部积蓄也不过才十多万。 上楼的时候腿都打飘,直到敲响林家大门,才稍微清醒一点。 林语菡狐疑的看着他,皱眉道:“有什么喜事,高兴成那样,傻乎乎的!” 沈哲一愣:“很明显吗?”马上一变脸色,强行变得古井不波,一时间感觉有些不自然。 “进来吧。”林语菡让开身子,淡然道。 这一年上学的时候两人还是天天见面的,只是考试的这几天一直没见到,小丫头在沈哲眼里竟然显得有些陌生了。打量了好一会,才恍然道:“哎呀,我说呢,都说女大十八变,语菡,你这变得也太快了吧?” 总算知道奇怪的感觉从哪里来了,原来林语菡和沈哲在一起的时候,说流鼻涕有些夸张,但也像是一个没长大的小毛丫头。现在高考的压力一去,再加上身上换了一条淡绿色的薄裙,身段也已经张开了。十八岁的姑娘渐渐显现出一股妩媚的韵味,难怪看上去有些陌生了。 林语菡白他一眼:“还说我,你看你嘴上毛绒绒的,也不剃掉。” 敢情在她眼里,沈哲的变化也不小。 可见,华夏高考对学生的摧残确实比原时空还要厉害一些。 沈哲摸摸嘴角:“这可是男人的标志,你不喜欢?” “鬼才喜欢!” “那好吧,回去就全剃掉,话说,还得用咱爸的剃须刀。” “……” 林语菡习惯性的想过来打他,起身后却犹豫了,果然已经成了大姑娘,说话和动作都矜持不少。 “一个人在家干什么呢?” 林语菡靠着沙发,从背后摸出一本书。 “美术课的时候,夏雪给我推荐了一本书,考试完我妈才允许我看,挺感人的。” 说着,忽然看着沈哲问道:“阿哲,我是你的沈佳宜吗?” “啊?”沈哲嘴巴张得老大,“我说林妹妹,你看的该不会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这本书吧?” 林语菡愣道:“你也看啦?” 沈哲呵呵直笑。 第三十六章 龙虎初现 “哈哈,真是太有趣了。” 《少儿365》主编办公室传来一阵老年女子的欢畅笑声,年轻编辑们纷纷相顾莞尔,投向总编室的目光带着崇拜的情绪。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发生了,都知道总编甄奶奶七十多岁了,依旧一颗童心不减,每当看到好故事都会像年轻时那样发出爽朗的笑声。 华夏最出名的那个人,不是首相,而是一辈子精力都献给了少儿文学的甄奶奶。 近半个世纪以来,几乎所有的华夏少年儿童都是伴随着她的故事长大。 她的名字早已经被人们选择性忘记,即使三十多岁的华夏人回忆起童年时期,可能记不清自己的小伙伴,但必然还会记得那个稻草人,脑海自动浮现一张慈祥老奶奶的面容。 “这架直升机真漂亮。”小蚂蚁打量着机舱说。 他忽然看见了舒克的尾巴,“哟,你的绳子真像老鼠的尾巴。” “啊,是吗?”舒克一惊,这才想起忘了将尾巴藏起来,他一边把尾巴往裤子里塞,一边说:“直升机上的绳子都是这样的,有弹性。” “哈哈,这个沈哲同学真是太有意思了,一只老鼠也能描写的这么充满童趣。” 总编室再次响起笑声,一位女编辑忍不住好奇,蹦跳着推门而入。 她脸上带着娇憨的模样,笑嘻嘻问道:“甄奶奶,您见到好故事啦?” “是小琪啊,”办公桌后的老妇人抬头,脸上皱纹都笑成了花,“你们也都拿去看看,一个叫沈哲的高中生投来的稿子,逗死人了,看样子还是长篇,下一期可以放在第三版,推荐给爸爸妈妈们。” 她绕过办公桌,七十多岁的老人却脚步铿锵,看起来比年轻人还活跃。 “呀,甄奶奶,怎么能放在第三版呢?” 《少儿365》的编辑室氛围很融洽,就像一家人,没有上下之分,可能和平时接触的故事有关。 这家杂志的第三版向来都是甄奶奶的专属,基本上每期都会在上面发表最新创作的一些童话故事。华夏读者也习惯买到杂志后首先翻到那一版,然后讲给孩子听。 “你这丫头,真以为奶奶还能想出孩子们愿听的故事啊,都七十多了。” 小琪道:“就是嘛,我还是愿意看甄奶奶您的故事。” “就放那一版,这个故事只有三个章节,已经能看出是一篇好故事了,孩子们肯定喜欢。” “哦。”小琪接过稿件,心里有些不乐意。 一个高中生写的童话,怎么可能比得上甄奶奶的故事好看。 …… 红油添香伴抄书。 沈哲的书房多了一个女孩,自从知道《那些年》的作者后,林语菡就缠上了他。 追问沈佳宜和柯景腾是不是以他们两个为原型,沈哲当然是矢口否认。翻着白眼说,你愿意做沈佳宜,我可不愿意做柯景腾,让林语菡小小失望。 填完志愿后,沈哲便开始了自己的搬运大业。 林语菡除了每周末两次的美术课,也变得无所事事,泡在沈哲的书房里看闲书。 更远的不说,华夏当今侠客小说和原时空20世纪中期的情况差不多,产生于大变革时代的社会现实。内容大都是舒胸中不平气,创造世间乐土,就离不开争勇斗狠、绿林和镖师那一套。 这种情况其实和“侠”的关系不大,更加偏向于“武”。 这就造成了虽有近百年的发展,侠客这个文学类别依旧得不到文联承认。 文联主办的各种颁奖、征文活动,从来没有侠客这个类别,江湖和庙堂泾渭分明。 有关侠客的出版物,作者评定星级也只能单靠销量说话。 积累了很多读者,像林远志这样的坚定拥趸也不少。沈哲看过一篇统计表,二十年前全国侠客小说读者四千多万,到新世纪开叶的时候,差不多只剩一千万左右,可见整体趋势是走下坡路的。 这和梁老当年的情况何其相似。 1954年,太极派与白鹤派因门户之见起争执,进行擂台比武。当时街头闾巷以为谈资,议论纷纭,反响热烈。梁老以此为契机,创作了其本人武侠处女作——《龙虎斗京华》,甫登出即广受欢迎,从而拉开了中国武侠小说复兴的序幕,同时预示了新派武侠小说繁荣期的到来。 沈哲后来想想这则传闻,觉得武侠的兴起或许也是一次偶然。 在梁老之前,“侠”是具有两面性的,一面是赞美,一面被认为“侠”与“盗”同体,是反秩序的。 所以才有江湖的说法,江湖人行踪隐秘,交流都使用个各种黑话切口,见不得光。 一次比武,让梁老偶然提出“以侠胜武”,到后来查老先生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才让武侠这个文学类别登上大雅之堂,为主流社会所容。 两个声音听上去显得有些空洞,但无疑是武侠的最强音。 尤其是前者,在黑暗中找到一抹亮色,才被后来公认为新派武侠的开派祖师。 让后来的沈哲略显可惜的是,梁老的作品依然没有完全脱离旧派武侠的一些樊篱,带着说书人的痕迹。往往开篇精彩,收尾的时候让人郁闷,故事性稍弱。 这一点被后来的查老先生完全超越,成就一代宗师之名。 给“侠”重新下了定义之后,才有了后来郭靖守卫襄阳的壮举,杨过击杀蒙哥的传说。 沈哲也打算遵循原时空新武侠文学的发展规律,或许还有向梁老致敬的心思,第一部小说选择的就是《龙虎斗京华》。 …… “楔子:夜雨空山,深宵来怪客,自云苍狗,古刹话前缘” “罚水萍飘,莲台叶聚,卅年心事凭谁诉?剑光刀影烛摇红,禅心未许沾泥絮,绎草凝珠,昙花隔雾,江湖儿女缘多误,前尘回首不胜情,龙争虎斗京华暮。” 在文档上敲完开篇词,沈哲摇头晃脑念了一遍。 梁老的文学造诣,在一票武侠名家之中或许是最高的,查老先生也未必比得上。 “咦,阿哲,你这是准备写什么书,这个是你想出来的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林语菡探着身子从后面看着电脑屏幕,看到开篇后,惊疑了一声。 沈哲回头笑道:“有感觉吧,是一篇武侠小说。” “是我爸喜欢的那种小说?” 沈哲摇摇头:“有些不同,咱爸那家杂志社主打的是侠客小说,我写这个有些变化。” “哼,”林语菡用手打了他一下,“你脸皮怎么这么厚……” 随后问道:“那你准备向我爸投稿?” “语菡,我正准备和你说说这事,也想和林叔叔谈谈。” 林语菡诧异道:“谈什么?” “《东方侠客》这家杂志社太小,我今后会写出很多武侠小说,这家杂志社承载不了。所以想建议林叔叔换家单位,最好是《华夏青年》吧,以前和他们合作蛮愉快的。” “那你自己和咱……我爸说去!” 正说话间,编辑苏薇的回信来了。 “明天上午派车去接你。” 第三十七章 扫榻以待 第二天上午九点,沈哲准时等在小区门口,身旁跟着林语菡。 本来林语菡窝在沙发上读红楼梦,不愿意动弹,后来被沈哲那句“懒丫头”刺激了一下。 等不多时,一辆公务面包车停在面前不远处,总编钟离伸出车窗向沈哲招招手。忽然看到沈哲身边还站着一位十七八岁的女孩,愣了一下,马上跳下来,反手拉开车门。 “钟哥,怎么亲自来了?”沈哲走上前问道。 “哈哈,我这个总编其实干的还是外勤的活,不像其他编辑那样。” 钟离上下打量着沈哲,忽然笑道:“我说怎么感觉好像忽然有些陌生,原来开始剃胡须了。” 说着,迎上来伸出手和沈哲握了一下:“小沈,好久不见。” 沈哲摸了摸嘴唇,似笑非笑的看了林语菡一眼,女孩忍不住“噗嗤”笑出声来。 出门的时候就把母亲杨欣吓了一跳,她猛然看到儿子换了一副模样,差点没认出来是谁。 “钟哥,好久不见。” 虽然只见过一面,沈哲对这位魄力不凡的总编印象很深刻。 “这位是?” 沈哲忙道:“这是我的同学林语菡,也是高考完闷在家里,昨天接到你们的信息,自作主张多带一个人,不知道钟哥方便不方便?” “你钟哥都喊出来了,当然方便,欢迎……” 钟离做个请的手势,微笑道:“上车,你也是我们杂志社的人,还没进过家门呢,今天先带你认认门。” 沈哲一脸古怪,只不过投过两篇稿子而已,就当是自己人了?还真是不客气。 “苏姐好。”上车后才发现编辑苏薇也在,沈哲忙打了个招呼。 苏薇笑着点头:“终于盼到你高三毕业了。” 这辆公务车很宽敞,最后面的一排座位上坐着大小两个女子。小女孩正用小手捧着一本少儿读物,不时问问身边的妈妈,这张图上画的是什么。 沈哲瞄了瞄,是一本《少儿365》,前天刚投过去一篇稿子。 小女孩不认识几个字,只是跳着看插图,上面的故事需要妈妈读给她听。 看见沈哲和林语菡上车,只是抬头瞅了瞅,注意力立即又被拉回了童话世界。 车开动后,充任司机的是一位中年大叔,听介绍说姓赵,沈哲叫了声赵叔好,便转头看着钟离。 “很奇怪我刚才的话?” 沈哲摊摊手,等着总编大人解释。 钟离道:“这一年之所以没打扰你,那是因为你正高三的原因,追着你要稿子确实不合适。”他苦笑着向苏薇那边努努嘴,接着道:“我和编辑部一直都想再次向你约稿,不过都被她拦住了……” 沈哲一愣:“谢谢苏姐理解!” “没什么,高考太重要,关系你一辈子的大事……现在都结束了,可得好好补偿我。” 沈哲点头称是,只听钟离接着往下说。 “但你的笔名已经以杂志社的名义上报文联,没过一个月评定就下来了,现在你是四星作者。” “以前的作者大都属于自由职业,现在文联管理下,拥有文联刊号的杂志社都充当着作者之家的角色,而你就挂在我们杂志社名下。这么说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说你是杂志社的人了。” 沈哲苦笑道:“这说法有点勉强吧?” 苏薇把女儿往座椅上抱了抱,插口道:“那是你还不知道自己有多大价值。” 钟离摇摇头:“能写畅销长篇的作者不多,这方面我们杂志社不占优势,五星以上的作者资源都被大的出版社垄断,看不上连载的稿费。年前那段时间,向杂志社问你消息的电话都需要专人接听,很多来电都是别的杂志社匿名挖人,当然不能随便告诉他们。” “不至于啊,前两天上网看到,今年畅销书前十名几乎都在二十万字以上……” “《忧伤年代》《十八岁那年》《我的青春在流泪》……”说起这些,作为责编的苏薇比他熟悉,一口气说出七八本书名,最后道:“听出来了吧,都是受你的《那些年》启发创作出来的。” 沈哲“……” 和原时空的网络小说差不多,出来一本畅销书,马上就是一大堆跟风之作,偏偏卖的还不错。 “现在文学市场上,历史和青春文学平分天下,科幻、侠客等属于小众读物,只靠着一批死忠读者维持。像你这样的青春文学高手,是每家杂志社都想抓住的,我们当然也不例外。” 沈哲不以为然,任何文学都有大师级作者,只不过这个世界还没出现罢了。 不过和《华夏青年》继续合作也是他愿意的,和编辑几次见面,相互之间交流很舒服。 几人随意聊着,汽车已经驶过小半个中海市。 …… “那就是我们杂志社的总部,出版社在后面。”钟离隔着车窗,指指侧前方一栋三层小楼说道。 小楼的位置很好,靠着江边,虽然不高,胜在清雅别致,像是搞文学的地儿。外面四周用半人高的围墙围着,一个钢铁丛林中的小王国,难怪编辑们一进去就不愿意再换别的单位。 林语菡一直乖巧的坐在一旁听他们说话,车停的时候,见沈哲看过来,皱了皱鼻子。 两人肩并肩走进编辑部那一刻,都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五位总编在前,后面还跟着十几名编辑,在沈哲几人进来的瞬间,响起一阵巴掌。 “这位就是沈哲同学。” 钟离话音一落,对面编辑们又是一阵掌声。 “欢迎!” “欢迎沈哲同学!” 弄的跟领导视察似的,林语菡连忙退后一步,好奇的看着沈哲。 沈哲苦笑一声:“谢谢大家!太客气了!” 大家好奇的看着对面少年,除了魏主编,都是第一次见到沈哲。就是他去年为杂志社带来两本畅销书,看上去没什么特别之处,像一位邻家男孩。 或许是他身后的女孩太过出色,林语菡扎着马尾,脸孔精致,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接下来又是一番介绍,沈哲把各位编辑默默记在心里,可能以后都会打交道。编辑部给他的第一印象不错,气氛很融洽,一群人看样子都在三十岁以下,交流起来也没有隔阂。 钟离挥挥手,大声道:“好了,欢迎新成员的仪式结束,大家该干什么继续,我带小沈了解一下我们杂志社的情况……走吧,苏薇,你是他的责编,老魏也来。” 苏薇拉着女儿的手递给林语菡,俯身用商量的口吻说道:“薇薇,让这个小姐姐给你读故事听好不好?” 小女孩歪头看这林语菡,脆声道:“好的,妈妈,你要快点回来!” 林语菡面对小孩子有些手足无措,沈哲看得直笑,被狠狠丢了个白眼。 几人主编室坐定,沈哲先是苦笑一声,问道:“钟哥,今天你这是搞得哪出?” “这出啊,”钟离打了个哈哈,“叫做扫榻以待。” 第三十八章 武侠专栏 君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 沈哲心中有些感动,当下从裤袋里掏出一个U盘,扬了扬。 “钟哥,借你电脑用用?” 钟离眼睛一亮:“小沈,你又有了新稿子?” 对面的苏薇和魏主编也目光炯炯的看过来,都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没稿子的话,钟哥会把我赶出去吗?”沈哲开了个玩笑,首先打预防针,说道:“不过你们可能要失望了,这次我带过来的稿子不是青春文学,而是武侠!” “武侠?”魏主编挑挑眉,“小沈,就是上次你说过的那种侠客小说?” 沈哲点头道:“嗯,魏叔还记得呢?” 在第一次投稿的时候,就是面前的三位编辑找上门,在小区门口的小卖部外面,他曾经透露过未来创作的一些构想。当时魏主编还多问了一句,对沈哲关于侠客小说的说法有些不赞同。 “这么说,新作品就是武侠?”钟离皱眉道,他对这种文学类型也没有太大信心。 沈哲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把目光投在钟离身上。 “还是先看看稿子再说,老魏,我对小沈很有信心,从前两篇就能看出一斑。” 沈哲心道,这次你可猜错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不以文字取胜,而九把刀是玩弄文字的高手。钟离应该就是从《那些年》中看出那种文字水平,不过和梁羽生先生相比,却是两种风格。 钟离接过U盘,走到办公桌后插进电脑,一下跳出来近二十万字的文档。 “奥,这么长……小沈,可以打印出来吗?” “可以,看后若是不准备采用,不要流传出去就好。”不管对稿子多有信心,丑话说在前头。 钟离道:“放心,打印出来方便老魏和苏薇他们两个,不会出这间办公室。” “还是需要专业编辑的眼光。” 打印机就在旁边,很快稿子就被分到两位编辑手中。 魏主编只看一眼开篇词,拿着稿子的手就剧烈抖动一下,惊讶道:“小沈,这首词是原创?” 沈哲淡然点头。 他带过来的是《龙虎斗京华》全篇,大约有二十万字,花了五天时间才用电脑打出来。 总编室很快陷入一片寂静。 沈哲拿起旁边一本杂志翻看,他看书不挑,但有一个习惯,遇到喜欢的作品非要一口气读完不可。还记得原时空,第一次被《飘渺之旅》带进网文的大坑,让他连续读了一天一夜,觉都没睡。 足足一个小时后,苏薇首先抬头,面带怅然道:“最后总算报了仇!” 其实,《龙虎斗京华》的故事也不复杂。 全书以义和团运动为背景,讲述一次京城擂台之争。 太极门丁派掌门人丁剑鸣,结交伪善的退休官员索善余,为群雄所不齿。引出隐居的门中师兄柳剑吟出山前来调解,不想误会越来越深,丁剑鸣最后也被索善余毒杀。 柳剑吟为报师弟之仇,加入了义和团“反清灭洋”派。 又遭到“保清灭洋”派岳君雄等人的仇视,连带三徒左含英被一起设计害死。此时女儿柳梦蝶已得心如神尼所授,学得一身绝艺,并和师兄左含英产生情愫。闻听几日间父死夫亡,决定联合师兄娄无畏、丁派新掌门丁晓等,以江湖寻仇的规矩,向岳君雄寻仇。 京城一番龙争虎斗,结果是柳梦蝶一方获胜。 但义和团却被清政府和八国联军共同剿灭,擂台之争在家国面前,变得毫无意义。 柳梦蝶出家为尼,直到数十年后才得以手刃隐居多年的仇敌。 “听得武林中人说陕西有一个隐居的大绅士,虽然年过六旬,却是精神健铄,体魄极佳,不知怎的,有一晚突然被人刺死,连头颅也不翼而飞,后才有人侦知,这人就是当年曾叱咤一时的岳君雄。” 虽然最后交代了上面这一句,但整部书还是给人一股怅怅然。 特别是柳梦蝶的老父和爱人早早逝去,让这个故事依然呈现一种悲剧的感受,但这并不能减少它的吸引力。苏薇是站在女性的视角去看,而魏主编却是从另一个角度去解读。 “金戈铁马江湖梦,梦觉天涯,明月胡笳,处处天涯处处家。 龙争虎斗卅年事,事渺人遐,遥望京华,万里西风瀚海沙。” 老编辑一口气读完,拍案而起,大声赞叹道:“文采斐然,大气磅礴,难怪小沈你要说这是武侠。现在市面上的侠客小说确实当不起一个侠字,这才是真正的武侠小说,你这是要开一派之先呢!” 听到他的话,沈哲却摇摇头没说话。 这就被震撼了,等到査老先生的大作出世,恐怕你更会瞠目结舌。 梁老的作品给沈哲印象最深的只有三部。 第一部就是《龙虎斗京华》,可以说这部小说的创作应该是玩票性质,受两派比武启发所作。 沈哲来到华夏后再次翻阅,恍然发现,这部小说已经包含了梁老三十余年创作的基本框架,巅峰的《萍踪侠影录》和最后那部《武当一剑》,都没有摆脱它的影子。 还有就是《云海玉弓缘》《白发魔女传》了,稍稍脱离了其它作品的藩篱。 沈哲以自己的心思猜度,或许梁老创作《龙虎斗京华》这部处女作的时候,内心也是兴奋而惶恐的。 后来当写作变成职业甚至饭碗时,那种灵气已经不复存在。 不过这些如今并不重要,即使是这样的作品,看看两位编辑的表现,也足以震动侠客读者。 沈哲再次信心大增。 “这么说,又是一本畅销书?”钟离这时才读完最后的一章,饶有兴致的看着微微失态的魏主编。 魏主编目光湛然,看着沈哲,佩服道:“小沈,说说你的创作思路?” 沈哲把手中的杂志放下,感到有些口渴,四处看看。苏薇见状,起身跑到饮水机接了杯水,拿纸杯盛着双手端到他面前,稍微有撒娇的意味:“沈大师,以后就靠您罩着了。” “呵呵,苏姐,你这是干嘛?” “和你商量个事,能不能改改,不要让左含英死去?” 总编室几人都哑然失笑,苏薇虽然看着恬静,性子有时候还是很火爆。 来杂志社一年,都对她了解了不少,只不过她一直带着女儿上班,显露出更多的母性。现在露出这种神态,以前还从没见过。 改内容肯定是不可能的,苏薇也是开个玩笑,表达对这种情节的不满。 “苏姐,将来还有一部女性为主角的武侠,到时候你肯定喜欢。” 苏薇眼睛一亮,目前市面上的大众读物,除了言情之外鲜有以女性为视角的。听沈哲这么一说,似乎也是一个创作方向,可以在签约作者中稍作引导。 想起魏主编的问题,沈哲答道:“侠一直在华夏人的心中,只不过现在的侠客小说受清末乱世的影响太深,一直在仇杀的圈子里绕不出来。如今承平日久,市场自然越来越萎缩,成了小众。” “侠也是一种情怀,在每个人的心中,不只是一怒杀人。” “侠为主,武为目,以侠胜武。” “现在什么都讲情怀,青春忧伤、爱恋,历史的沉重,侠也是!” “说得好!”魏主编抚掌赞道,“好个以侠胜武!” 他就是因为清楚侠客小说的不足,才对沈哲说的武侠期望不大。侠客小说之所以登不上大雅之堂,主要就是其中的价值观和主流不符,看看市面上的侠客小说就明白了。 《喋血大漠》《屠龙记》《刀光剑影》…… 不过读完《龙虎斗京华》,那点不以为然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把江湖义士的争斗,和历史上的义和团事件联系在一起,不得不说,简直是一个天才的创意。 可以想象,这部书一旦面世,必然会对此类作者有巨大的启发。 作者也可以凭此开一派先河,想着想着,五十多岁的老编辑看着沈哲竟然有丝隐隐的羡慕。 钟离坐在办公桌后,也是一脸若有所思,听完沈哲的解释,低头思索一阵,目露亮光。 “《华夏青年》要开武侠专栏!” 第三十九章 提价 PS. 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武侠专栏?” 魏主编又苦笑了,他总是跟不上总编钟离的想法。 按他的意思,《龙虎斗京华》最好是先在杂志的长篇版块进行连载,然后视销售情况再出版。看稿子的文笔和诗词,创作速度不可能太快,现在有了全稿,连载自然没问题,但要开专栏就有问题了。 中海排行第二的青年杂志,《华夏青年》也不过只有一位五星作者的专栏。 因为作者开了专栏,虽然知名度会提升很快,但需要长期提供稿件。不能像一般作者那样,今天不高兴明天没心情,一旦断了稿子,专栏就得关闭,至少要保证一年时间内稳定供稿。 看看手中的稿子,魏主编对沈哲投以怀疑的目光。 这么高的文字质量,瑰丽的背景设定,下本书谁都不敢保证还能保质保量。 钟离话一出口也反应过来,马上询问道:“小沈,怎么样,有没有信心开个专栏?” 作品都在脑海中,沈哲当然信心十足。 “速度从来不是问题!” 钟离一拍桌子,大声道:“好,今天周五,下周的新一期杂志就用你的笔名开通武侠专栏!” 苏薇忽然担心道:“小沈,你确定能行?” 怕沈哲不明白她的意思,又解释道:“你这可不像当年花季的专栏,每期只要有几篇记录心情的文章,不管是高兴还是悲伤都可以,你能保证下本书的创作速度?” 沈哲笑着说:“放心吧,苏姐,每期三回的速度还是能保证的。” 苏薇下巴差点掉地上,魏主编和钟离两个也一脸吃惊的看着他,沈哲奇道:“怎么了?” “还怎么了,”苏薇以手抚额,“我说的是每期连载一回!” 沈哲愣道:“一回?那才一万多字,太少了吧?” 苏薇无奈道:“还是第一次见到嫌弃杂志社催稿太少的作者,你能说说你的创作速度吗?” “哦,这个看打字速度……” 不怪沈哲嫌慢,一部二十万字的《龙虎斗京华》,如果每期在周刊上连载一章,除开楔子,小说正文十二回是要花上三个月的时间。那以后轮到百万字超长篇的时候,动辄就是大半年,估计半辈子都得忙活这事。 “按你这样每期三回四五万字,杂志版面都被你一个人占去一小半!” 苏薇无语了,钟离哈哈大笑。 “折个中吧,每期杂志连载两回,这本《龙虎斗京华》一共十二回,也就是一个半月连载完毕。如果能接下一本书,我现在都能想象,那种销售火爆的场景。” 沈哲忽然道:“好了,连载方面没问题,可杂志社有专业的武侠编辑吗?” 一家杂志社开通文学新类别,总不能连专业编辑都没有。 他也有些无奈,脑中那些武侠故事,在林叔叔工作的《东方侠客》连载更合适,可惜那是一家地方性杂志。 华夏的刊物发行和原时空有点差别,现在都是从文联申请刊号,分为地方性、全国性和全球刊号,而地方性刊物无法异地销售。 让那些故事只在中海流传,未免太糟蹋了。 倒是能建议《东方侠客》升级为全国性刊物,但林叔叔也不是杂志社的拥有者,还不如把他本人挖走。 听到沈哲问题,钟离也有些皱眉:“这事难办了,既然是开武侠新流派,就没有专业编辑。” “也好办,”魏主编插言,“可以从侠客类刊物挖人。” “是个办法。”钟离眼前一亮,“武侠也算是从侠客小说创新而来,我找朋友打听一下这方面的人才。” 沈哲笑着说:“我给杂志社介绍一个怎么样?” “奥,小沈认识侠客编辑?” 沈哲点头道:“认识一个,还住在邻居对门,喏,就是外面我同学的父亲。” 苏薇恍然,看着沈哲笑道:“你倒是不客气!” 沈哲摊摊手,笑容满面:“林叔叔是《东方侠客》的副总编,到这里完全能够胜任。” 钟离微微一笑:“未来岳父?” 沈哲笑笑没吭声。 魏主编想了想,迟疑道:“我好像听说过这家杂志,十几年前中海很有名,如今侠客小说没落,它也消失了。” 钟离倒不在乎沈哲向他介绍编辑,华夏本来就是人情社会,当遇到困难或者好事,总会找某个熟人。他身上本来就有浓厚的商业精神,反倒很欣赏沈哲的态度,说明真对杂志社有了亲近感。 “能做到副总编,肯定也很有水平,小沈,有联系方式吗?” 沈哲想想道:“我回去问问吧,因为没有手机,也没记过别人电话,那我告诉林叔叔给杂志社打电话?” “行,只要水平差不多,一准录用。” 一时间都忘了林语菡就在门外,肯定知道自己父亲的电话。 当下经过一番讨论,商定沈哲每周交稿三回,钟离再次把稿费提到千字300的最高标准。如果作者还不满意,总编就需要向公司进行申请,不过沈哲感觉这个价格还算不错。 连出版的分成一样谈妥,10%的分成版税,比以前的8%又提高两个点。 不过将来想再次提价,空间已经不高了,其实,华夏作者的收入比原时空好得多。 像出版一本书,出版社就需要付出编辑、美术、装订仓储、运输、税收、破损等一大堆费用,赚不了几块钱。 再付给作者3%——15%的版税,如果一本20块的书,就需要每本再付出2块钱左右。 不是五星以上作者,绝对没有出版社愿意把版税定在10%以上。当初沈哲以新人的身份拿到8%,纯粹是编辑们一致看好,钟离一锤定音,很少见的待遇。 也正是了解过这一点,沈哲没想过去别的杂志社投稿。 不像原时空一直缺钱,和对方的态度相比,他对金钱反倒不那么看重,只要不特意歧视就好。 拥有芯片,就像知道亿万富翁的银行密码,随时可以提出来,不用斤斤计较了。 签完合同,苏薇道:“小沈,去买个手机吧,找你也方便。现在你可是小富翁,比我有钱多了。” 沈哲点头称是,确实需要一部手机了。 和林语菡从杂志社出来,没有让钟离派车,打算去新街。 “接下来去哪儿?”林语菡掏出纸巾擦擦额头的汗。 出门就是毒太阳,不过一小会,林语菡小脸就被晒得红扑扑的,沈哲看着直皱眉。 “想去买手机呢,看你样子不行啊,先送你回去吧,知道让钟哥派车了,不好意思再回去说。” 林语菡撇嘴道:“我才没那么娇气!” “还硬气呢,”沈哲气道,“看你脸跟虾子似的,我先去帮你买瓶冰水擦擦。” 林语菡弱弱道:“我妈没给我钱……” “我有啊,不是和你带着一样……”刚说一句,才发现自己也没钱,以前都是出门拿母亲的钱包。那张银行卡倒是在兜里揣着,只好先去取钱,不然公交车都没得坐。 林语菡看着显示的一串数字,惊讶道:“阿哲,这是你的钱?” 沈哲头也没回随口道:“也是你的!” 林语菡打了他一下,气哼哼的:“你再这样就不理你啦……”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这次起-点515粉丝节的作家荣耀堂和作品总选举,希望都能支持一把。另外粉丝节还有些红包礼包的,领一领,把订阅继续下去!】 第四十章 林语菡的特长 盛夏的中海市区让人气闷,沈哲也想窝在家里吹吹空调,读上一段文字消遣。 其它事情马上抛掉,走进家门的时候,开门的母亲好像在专门等他,一进门就劈头问了一句话。 “小哲,查了吗,你那卡上真有一百万?” 沈哲道:“不是一百万,是二百三十万,国内的版税加上稿费,国外版税还没有结算。” 说完奇怪问道:“妈,您这反应也太慢了吧,这卡放您那里一年了,您不知道?” “我哪知道,这一年都忙着你高考的事。”杨欣长长舒了口气,回身坐到沙发上,“那就好,本来还怕你爸挣的钱不够你读大学的,既然你自己有这么多钱,我们就不管你了……” 忽然看到儿子身后的林语菡,马上笑眯眯的:“语菡啊,快进来,看小脸晒的。” 林语菡羞羞道:“谢谢杨阿姨。” “妈,您的意思是自己的任务完成啦?”沈哲让林语菡先进到屋里,笑着说道。 杨欣到屋角打开冰箱,拿出一块切好的冰镇西瓜递给林语菡,随口答道:“反正把你养到十八岁考上大学,我已经费尽了心思,以后啊,只伺候你爸一个就够了。” 沈哲从裤兜里把卡掏出来:“这卡还交给您收着吧,装身上怪不舒服的,我取了点钱够用了。” “自己拿着,家里没用钱的地方,你看看屋里缺什么吗?平时你爸的工资都花不完,要不是给你准备读大学的花费,你爸几年不上班都没问题。这么大人了,该学着管钱了。” 沈哲看看周围,家用电器什么的还真不缺,华夏发展的很不错,生活都挺优越。 “要不,把这套沙发换了?” 杨欣不悦道:“刚说让你自己管钱就想乱花,这套沙发刚用两年多,连破损的地方都找不见。上次要不是你瞎帮忙,连沙发套都是原装的,换什么换!” 沈哲只好诺诺点头,走进书房把卡随手放进抽屉。 回到客厅,站在空调前面吹吹,正要找个话题聊聊,家里座机忽然响了。 电话就在杨欣手边,随手接了起来。 “喂,你找谁?” “您好,我是《少儿365》的甄总编,这是沈哲同学家吧?”对面的声音清晰的从话筒里传出。 “甄总编?”拿着听筒的杨欣一愣,试着问道:“您是甄奶奶?” 《少儿365》是一家半月刊,差不多随着新华夏成立,如今已经半个多世纪了。在国内地位很特殊,政府一直大力扶持,每个有十岁以下孩子的家庭都会订阅这本杂志。 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它的身影,沈家的杂物间里至今还放着一摞二十多本,是母亲小时候买来讲给儿子听的。 别说沈哲,就是母亲小时候也听过上面的故事,所以张口也喊甄奶奶。 “呵呵,是我,您是沈哲同学的家长吧,请问他在家吗?” 杨欣手一抖,激动道:“甄奶奶,真是您啊,哎呀,可得谢谢您,我们一家三口都读过您的故事!” 林语菡的目光也看过来,她小时候也听过父亲在床边读上面的故事。 “谢谢,都是为了孩子们。”对面听起来很礼貌。 杨欣情绪稳定了些,问道:“甄奶奶,您找我们家小哲是?” “哦,对了,通知他一下,舒克和贝塔的稿子今天已经刊发,另外顺便问问后续创作方面的问题。” 杨欣诧异的看看儿子:“小哲,你向甄奶奶投稿了?” 沈哲已经听明白了,走过去从母亲手中接过听筒,笑着说道:“甄奶奶您好,我是沈哲。” “沈哲同学,我就叫你小哲吧,”七十多岁的老人声音依旧宏亮清晰,“你这两只老鼠的故事很好,将来或许比奶奶写出来的稻草人还有名,有后续的稿子吗?” 沈哲只投了六章稿子,于是答道:“甄奶奶,因为不知道会不会被采用,后面就没写出来。” “奥?”对面的甄奶奶好像笑着,“这么说,你有完整的想法?能先和奶奶说说吗?” 旁边的杨欣推推儿子肩膀,教训道:“和甄奶奶好好说话!” 沈哲忙对着话筒把整个故事简单介绍一遍。 舒克出生在一个小偷家庭,因不愿背负坏名声离开家用劳动换取食物,贝塔也因为花猫咪丽的逼迫,出门寻找自己的生活。两只老鼠相遇成为好朋友,遇到很多其它小动物,成立了航空公司,打败海盗,让很多小动物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故事很幼稚,对面的甄奶奶却听的津津有味。 “很有趣的故事,孩子们肯定喜欢,小哲啊,能半个月交一次稿吗?” “没问题,请问甄奶奶每期发几章?” “嗯,先三章吧,还是要先看看孩子们的反应,这个故事可以写成大幅长篇,是吧?” “是的,大约三百多章。” 挂完电话,杨欣对儿子道:“你写其他书我不管,《少儿365》的事情必须当成头等大事,知道吗?” 沈哲对这家少儿文学杂志的地位有些挠头,以前只知道它的发行量从来没有低于300万册。却忘了每个华夏人都是从儿童少年时期张大的,即使自己不再去读,心里依然保留着儿时的记忆。 和林语菡一起到书房读书消磨时间,十几分钟后看到她在画着什么,好奇的走过去瞧瞧。 “咦,语菡,你画的是舒克和贝塔?” 林语菡抬头问他:“怎么样,和你心里想的样子一样吗?” “啧啧,画的真好。” 沈哲看着纸上铅笔画的那只卡通小老鼠,忽然心头一动。 他也感觉高考完之后,林语菡似乎变得不知道做什么好,父母上班离开后都茫然失措。现在每天都会在沈哲的书房随意翻阅书籍,事实上她对小说没有多大爱好,只是无聊。 从忙碌紧张的高三生活,忽然没了学习任务,一时间找不到生活目标。 最大的愿望是成为服装设计师,不过大学开学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当前也只有每周两节自报的美术课。 画画也是她从小就喜欢的,算是唯一的特长了。 沈哲本人是有点闷的,也可以说是慵懒,能躺着就不愿意动弹那种人。最大的爱好是读书,如果给他本一辈子读不完的书,让他躺死在床上都没关系。 所以两人相处就少有激情和娱乐什么的,不唱歌不跳舞,也不常去逛街。 就是原时空所说的宅,可人总要找事情去做,否则那是腐。 林语菡除了画画还真没别的爱好,沈哲闲了还能和母亲打打嘴仗,小丫头一个人闷在家里就很无聊了。 现在似乎有个事情,能交给林语菡去做。 “语菡,你说,把舒克和贝塔配上图画会怎么样?” 林语菡眼睛一亮,她刚才已经在电脑上读了一遍舒克和贝塔的原稿,想象了一下,拿起铅笔。 不到五分钟,四幅卡通画像就出现在画纸上。 第一副图妈妈在教育舒克,第二幅图两只老鼠来到一个房间,第三、四幅图妈妈给舒克介绍衣柜和冰箱。 小老鼠的形象被林语菡画的很可爱,不但穿着衣服,还戴上帽子。 说起画画,林语菡声音像银铃似的:“阿哲,你的主意太好了,你看,好有意思!” 沈哲却心里苦笑了,刚才他的想法是给这篇童话配上一部分图画,让小读者能更直观的产生联想。 没想到林语菡念头转的也快,不过提示了一句,她就来个连环画的想法。 真要是按这么画,整部《舒克和贝塔》就是一个巨大的工程,花一年时间都不一定能完成。 转念一想,这样图画和文字结合的童话,倒是更讨孩子喜欢。甚至不再需要父母读故事听,只看图画就能看懂整个故事,下面配上文字片段,或许还能帮助识字。 那么这部童话作品就属于两个人共同创作了。 这么一想,沈哲马上把麻烦忘到了脑后,夸赞道:“语菡,你真是个天才!” 第四十一章 孩子的力量 按华夏传统来说,家庭话语权随辈分和年龄而增长。 若是按力量的强弱来说,应该是成年人大于老年人,老年人大于孩子。 但如今,小子都是王子,闺女都是公主的时代,某些时候声音最弱的孩子,却在家中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 就像燕京这个家庭一样,星期五的下午,银行工作的周女士早早下班,赶往幼儿园接回三岁半的儿子。正巧在小区门口汇合了回家的丈夫王先生,夫妻两电话中分配好任务,一个去接孩子,一个去买菜。 儿子很懂事,常常被街坊邻居夸赞,特别是今年又长大一岁,学会和别人问好了。 周女士心中高兴,但面对儿子的时候往往不露声色。 这是一个慈父严母的家庭。 看到爸爸的身影,儿子豆豆就扑了上去,王先生不得不把手中买回的青菜递给妻子,然后举着儿子放到脖颈上玩耍。看见儿子和爸爸更亲近,周女士一阵气闷,却也拿宝贝没办法。 回到家里,父子两变成一对小孩子瞎闹,周女士就去厨房做晚饭。 “妈妈,你先吃!”吃饭的时候,豆豆用笨拙的动作夹了一棵青菜想喂给妈妈,最后还是掉在饭桌上。 周女士一点也不嫌弃,喜滋滋的夹起来放进嘴里。 “豆豆,谁教你先让妈妈吃的?” “老师教的!” 周女士向丈夫投去挑衅的眼神,看的王先生摇头失笑,夫妻俩在孩子面前争宠也是小情趣。两人对幼儿园老师的工作很满意,从小学会礼貌和尊长,长大了走不上歪路。 饭后,一家三口并排坐到沙发上看电视,当然全部都听取儿子的意见。 九点半的时候,周女士看看表,对儿子说道:“豆豆,该去睡觉了,明天再好好玩,好不好?” “嗯,妈妈说得对,早睡早起。”豆豆一本正经回答道。 小大人似的模样看得夫妻两个相视而笑。 读故事的权利是妈妈的,这是夫妻两人争吵很久才定下来的,作为周女士拌黑脸的补偿。 念了一个故事开头,躺在小被窝里的豆豆忽然说话了:“妈妈,这个故事前天读过了,换一个好吗?” 周女士一愣:“是么,妈妈忘记了,那读下一篇。” “森林里住着一位大魔王,它长着血盆大口,一口就能吃下一头小羊,常常在人们夜里睡觉的时候,偷偷跑到村子里找吃的。有一天,大魔王看见一个半夜不听妈妈的话,跑到门外的小男孩,嘴角……” 念了一会,周女士皱着眉头停了下来。 这是什么故事啊,下面不会是大魔王吃小孩子吧,目光快速扫过,果然发现故事里小男孩差点被吃掉。 周女士很不满意,睡前给儿子读这样的故事,是为了让宝贝做噩梦吗? “妈妈,怎么不读了?” 周女士忙道:“这个故事不好听,妈妈去看看新一期的《少儿365》送来没有,宝贝先等一小会。” “好,妈妈快去,我要听甄奶奶的故事。”豆豆高兴说道。 王先生正在翻看刚送到的少儿杂志,周女士来到客厅一把就抢走了。 “唉,别抢啊,我正看的过瘾!”王先生不悦道,“这期有个两只老鼠的故事,很有意思。” 周女士也不理丈夫的不满,拿着杂志就进了儿子的小床边,习惯性的就翻到第三版。那里一般都是甄奶奶写出来的故事,都是很可爱的一些想象事物,不会吓着豆豆。 “舒克,你都大了,可以自己出去找东西吃了。”一天,妈妈对小老鼠舒克说。 “真的吗?”舒克高兴了。 舒克是一只生活在中国的小老鼠,他从生下来以后就一直憋在洞里,从来没有出去玩过。 “今大晚上,我带你出去,先认认路,以后你就可以自己去了。”妈妈一边说,一边磨牙。 念着念着,周女士又不舒服了,怎么是两只老鼠?最讨厌老鼠了,甄奶奶不会写这样的故事,一看作者果然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沈哲。 视线扫到儿子,宝贝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连续读了三个故事开头,最后都没头没尾,最懂事的孩子耐心也快耗尽了。 接着往下读吧,心里一边腹诽甄奶奶,怎么把这样的故事放在第三版呢。就算一时没故事,也要找个童话名家作品来吧,弄一个新人写的老鼠算啥啊。 夜里,舒克跟在妈妈身后出了洞。 “好大的屋子!”舒克惊叫道。 “小声点儿!”妈妈告诫舒克。 “为什么不能大声说话?”舒克问。 “对于咱们老鼠来说,在外边小声说话安全。”妈妈说。 周女士忽然心里惊讶一声,这个故事很可爱啊,看样子和恶心的老鼠没多大关系。 偷眼看看儿子,发现宝贝刚才有些紧的小眉头也舒展了。 “你们以后有什么事,就来找我帮忙,我经常在这一带飞。”舒克吃饱以后对蚁王说。 “我们也欢迎你经常来!”蚁王笑眯眯地回答。 “你可经常来呀!”小蚂蚁眼圈红了。 舒克心里也挺酸,可他不敢哭,要是眼泪把牙膏冲掉了,人家认出他是老鼠来,谁还理他! 舒克钻进直升机,冲大家招招手,起飞了。 周女士读完第一集,竟然发现自己竟然也喜欢上了这个故事,仿佛也变成了一只小老鼠。 马上就听到儿子的催促声:“妈妈,接着读啊,下面呢,舒克又见到小蚂蚁了吗?” “好好,宝贝,妈妈接着读!” “对,舒克不是坏蛋!”大家一起嚷道。 …… 另一只小老鼠贝塔出现了,被小花猫咪丽吓唬。 …… 贝塔把坦克隐蔽在床底下,焦急地盼望眯丽的出现。 故事到这里就没有了,周女士的声音也停了下来,扭头看看儿子豆豆小脸兴奋的发红。 “宝贝,你怎么了,还不想睡吗?” 豆豆没回答妈妈的话,而是连声催促道:“妈妈,接着读,我想知道坏花猫咪丽被打败了吗?” “哦,妈妈也不知道唉,后面没有了。” 豆豆一脸失望,喃喃道:“妈妈你也不知道吗,那我要打电话问甄奶奶!”说着就要爬起来去客厅打电话,两个月前他刚学会认识电话上的数字,记住的第一个电话号码就是《少儿365》的甄奶奶。 王先生也听到动静,忙过来安慰豆豆。 “宝贝,甄奶奶这时候已经睡觉了,我们怎么能打扰呢。” 豆豆想了想,点头道:“爸爸说得对,不过你要告诉我贝塔打败咪丽了吗?” “……”王先生也不知道,只能迟疑道:“肯定打败了!” 谁知豆豆也聪明,脑袋一别:“哼,原来爸爸也不知道,还不如妈妈呢!” 王先生被儿子鄙视,顿时心中泪流。 明天就向《少儿365》的甄奶奶催稿,至少一次要多刊登几章,慢慢讲给豆豆听。 周五的晚上,不知道多少个家庭被孩子折腾,家长们被同时问到两个问题:舒克又见到小蚂蚁了吗,贝塔打败坏花猫咪丽了吗。 可怜养着猫的家庭,从此再不待见这个人类的好朋友。 这天晚上,苏薇也回到家中,自从母亲回了老家,单亲妈妈的她就带着女儿一同上下班。 幸好杂志社的同事也都很喜欢这个乖巧的小姑娘,总编钟离也对她很照顾,单位管理也比较宽松。最近正在考虑是不是把快四岁的女儿送到附近幼儿园,周末再带着一同上班。 和往常一样,吃完饭就和女儿并排躺到被窝里。 她一般是拿着笔记本电脑继续审稿,女儿却是在一旁打开新的少儿杂志翻看。缺少父亲的疼爱,她发现女儿竟然自己学会不少事情,开始有些心疼,慢慢觉着没什么坏处,早点自立或许还有好处。 要是个男孩就好了,每次看到女儿自己乖乖的看图画,心里就发堵。 谁让曾经遇人不淑呢,她也是内心很柔弱的女人,外面即使再强硬也不过是伪装罢了。 “妈妈,你能给我读读这个故事吗,我看不懂字。”薇薇忽然道。 苏薇连忙把审稿的事情放到脑后,轻轻拿过女儿手中的少儿杂志,微笑道:“好,妈妈读给你听。” 等到读完三章故事,薇薇照样问了她两个问题。 苏薇也答不上来,又不能随便敷衍瞎说,万一下一期出来和自己说的不一样怎么办? 只好哼着儿歌哄女儿睡觉。 眼神从杂志上瞄过,忽然看到上面的作者,眉头一拧,哭笑不得。 又是沈哲,那个少年还真是阴魂不散,哪里都能看到他。以桃花岛主的笔名创作励志和青春文学,今天又见到他写的一部武侠小说,无不让人吃惊,没想到同时也在用本名创作童话故事。 得问问他究竟要干什么,连上宽带,点开了沈哲的说说号,发过去一条信息。 第四十二章 都是童话 沈哲读到《舒克和贝塔》的时候,依稀记得都已经是大二暑假了。 当时无家可归留守校园,买来一摞书籍慢慢品读,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弄回这本童话全传。没想到却一下子看进去了,好几天都在童话世界里漫游,不愿意出来。 过了做梦的年龄,依然还有梦想,他也觉得挺高兴的。 后来又读了另一本童话大作,更是对这种文学非常喜爱。那个时空被人们认同的经典很多,名家也多,鲁迅、茅盾、钱钟书等人的作品他都爱时常翻阅。不过当喜欢上童话,便觉得就算没读过那些名作也不必遗憾,因为书总会有各自的时代印记,童话却是简单的美好。 “小沈,告诉我你在想什么,刚看到你的《龙虎斗京华》,又看到一篇童话,很别扭知道不。” 苏薇发来信息的时候,沈哲还没睡觉,正巧在电脑上赶稿子。 准备再把《舒克和贝塔》码出六集,先交给林语菡配上图,加上先前的六集投给《少儿365》试试。 林语菡今天找到事情做,显得很是兴奋,沈哲也乐得和她共同完成这部作品献给孩子们。要是能够出版的话,署上两个人的名字,那是最好不过,一切麻烦也都不在乎了。 看到编辑的信息,沈哲码完一段,抽空回道:“苏姐,今天刚刊发你就发现了?” “能不发现么,你用的真名,再说谁家不给孩子订《少儿365》?” 沈哲道:“奥,明白了,给薇薇小姑娘讲故事。怎么样,她喜欢那个故事吗?” “喜欢的很,我估计明天甄奶奶的杂志社就会收到很多催稿信,连我都想让他们每期多发点了。” “喜欢就好。”沈哲道。 苏薇看着身旁安静睡着的女儿,小脸似乎带着笑容,不知道是不是梦见了那只小老鼠,摇摇头:“故事是很好看,你讲故事确实有一手,不过我很别扭,刚看完《龙虎斗京华》,猛然见到同一个人竟然还能写出小孩子听的幼稚故事,看到作者不用猜就是你,国内写童话的名家没这号人。” “呵,那是因为苏姐你用成年人的眼光去读武侠。” 苏薇愣愣,打字道:“哦?什么意思,武侠还不能用成年人的眼光去读?” 沈哲笑笑,回了一句:“武侠是成年人的童话。” “咦,这话听着有感觉,说说,看样子能弄出一个长篇大论,武侠本就是你想出来的。” 沈哲正要打字,却发现一时还真没办法给她解释清楚。 这本是原时空华罗庚对梁羽生说过的一句话,武侠是一个梦,成年人的梦。既然是梦,就是绝对美好的,不能映照进现实当中,一旦和现实对应,便会让人失望。 郭靖曾经误会黄药师杀害几位师父,对战中黄蓉担心靖哥哥的安危,一直喊他的名字。 郭靖是怎么回的?——你叫我干什么,以后别再叫我…… “爱心”和“孝心”一旦发生激烈碰撞,郭靖的形象马上变矮了。 沈哲就曾经对金庸的这段描写耿耿于怀,仿佛一碗美味佳肴之中看到一只死苍蝇,郭黄之间童话般的爱情都被蒙上一层阴影,再看其它桥段都会不自觉的回想起这段来。 但要和苏薇解释,暂时没有论据,武侠现在都是没影的事。 “怎么说呢,侠客和武侠一样吧,都是写江湖,而江湖本身就是一个大的假设。” 苏薇道:“有些道理,但也不能说就是童话吧。” 沈哲边想边打字:“可以把武侠小说世界看成释放现实束缚的地方,都是和现实相反的。” “举个例子,《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在被压在五指山之前,可以把他看作武侠小说中的人物。而从五指山出来就变得循规蹈矩,动不动请示搬救兵,可以看作现实中的人物。” “还有,武侠小说中,好人就是好人,坏蛋就是坏蛋。” “和孩子们的想法一样,现实中往往无法分清楚好和坏,如果武侠小说中有这样的人,八成不讨人喜欢。” 《笑傲江湖》中的东方不败,沈哲就更愿意把他看作好人,这部小说被称为政治寓言,明显偏向现实一些。在金庸的作品中地位很高,沈哲用童话的眼光去看,不太喜欢。 但总体上来说,武侠小说中的人物,读者会自动分成正义和邪恶两种。 也算是一种童真吧。 “你对文学理论还有研究啊,那你说现在的青春文学怎么样?” 沈哲皱眉道:“苏姐,你得知道,任何流传下来的文学作品,都是有它美好的一面。现在市面上的青春文学比如疼痛、虐恋之类的,我是看不进去的。” 苏薇道:“那你的《那些年》呢?” “《那些年》是一部纯爱小说,即使是青春的忧伤,也是美好回忆不是吗?” 苏薇眉头一挑,马上回道:“纯爱?这个名字好,还有类似的创作想法吗,再写篇稿子。还以为你最近要忙着写武侠小说,既然同时在写童话,开创一个纯爱类型也很好啊。” 沈哲哑然失笑,没理这话茬。 这个类型倒是有几部可以搬运过来,不过要拿捏一下,不能给编辑一种随时都能拿出稿子的印象,不然就得等着时不时来要稿了。 “反正吧,武侠和童话一样,都是宣扬美好的东西,我都喜欢,所以前几天同时投了篇童话的稿子。” “对了,苏姐,这对我和你们杂志社的合同没什么影响吧?” 苏薇回道:“没事,你一直签的都是作品,不过除了童话,其它作品还是投给我们吧?” 沈哲也打算就这样和《华夏青年》合作,随口答应下来。 不知不觉和编辑聊到11点多,书房门口响起敲门声,母亲杨欣披着睡衣进来,皱眉道:“小哲,怎么还不去睡觉,放假了也不能熬夜,明天又睡到晌午,昼夜颠倒的!” “好好,妈,您去接着睡,我这就去洗洗睡了。” “也不知道那电脑有什么意思,抱着去睡觉算了……”杨欣打了个哈欠,嘟嘟囔囔去了。 和编辑打了招呼,又见对方发过来一串帐号密码。 “这是杂志社为你申请的文联个人帐号,可以登录作者之家版块,有空去和读者交流交流,对你有好处。” “是么,谢谢苏姐。” 沈哲随手把帐号存进电脑,能和读者交流的个人版块,因为WB还没有出现,和博客应该差不多。好久没上过华夏文学网了,明天再上去看看。洗簌后,从书架上抽本书去了卧室。 此时《华夏青年》杂志社的钟离,却忙着和美术编辑商讨着新一期杂志的封面设计。 下周就要发刊,因为一篇新类型的武侠小说,需要更改设计好的封面。 第四十三章 一起把侠客小说埋葬 门被咚咚敲响的时候,杨欣刚刚起床准备下楼买早点,沈明诚七点就上班去了。 趴猫眼一瞧忙把门打开,看着两眼泛着血丝的林远志,诧异道:“远志,你这是怎么了,家里出事了?” 林远志手拿一沓稿纸,口中问道:“小哲呢?” “还在睡觉,”杨欣敞开门让他进来,狐疑问:“这不才七点半,找小哲什么事,这么急?” 林远志不答,问了问沈哲的房间,转身没敲门就进去了。 杨欣一头雾水,林远志夫妻白天上班都不在家,平时根本不会来串门,相互打招呼也只有偶尔遇上的时候。正要跟着进去看个究竟,林语菡也从家里出来了,看起来刚洗完脸,鬓角发丝还带着水珠。 “语菡,你爸这是怎么了?” 林语菡一跺脚:“昨天阿哲让我带给他一本小说,我爸看了一夜没睡,早知道就今天再给他了!” “奥,对,你爸是做总编的。”杨欣瞅瞅房门,嗨了一声,“那他找小哲除了小说,没什么大事,你们应该也没吃早饭,阿姨下楼去买,你先进屋,等会一起吃吧。” “杨阿姨,我和您一起去。” 沈哲被晃醒,迷迷糊糊睁眼一看,结果看见林远志,吓了一跳。 昨晚睡前看书,不知不觉又看到一点多,假期里如果母亲不监督他,往往都是自然睡自然醒。 “小哲,昨晚我看了三遍《龙虎斗京华》,忽然感觉侠客小说又有希望了,这真是你写的?”林远志也忘记了吵醒了嗜睡之人,是不是会引起不满。 沈哲就算不满,也不敢挂到脸上,而是强打精神问:“林叔叔,您读完啦,怎么没去上班?” “上什么班!”林远志大声道,“我们杂志社都快变成季刊了!” 沈哲笑笑,侠客杂志的现状确实不太好,二十年前百万册以上发行量的就有十几家,如今只剩下《江湖》和《古今侠客》两家。办刊地点还都在江南,林叔叔所在的《东方侠客》亦处于消亡边缘。 自从文联成立,申请文学类刊号比较容易,大大小小的报刊杂志一下子冒出数千家。 不过优胜劣汰之后,很快淘汰了大部分,有的发行一期就消失无踪。 更不要说还是小众的侠客类文学了,若不是中海还有一批死忠的侠客读者,林远志早已再就业了。 或许热爱这类文学的都有一些中二属性,林远志也认死理,死活不愿意换工作。听林语菡说黄阿姨没少因为这事在家里争吵,可林叔叔别的事情都好说,谈到侠客小说就两字:死扛。 其实江南那两家侠客杂志混的还是不错,再小众也有忠诚的读者,但林叔叔总不能孤身异地求职。 和钟离说起侠客编辑的时候,沈哲就打定了主意,因为已经签了合同,还取得了杂志社的同意把稿子给林叔叔看看,对沉浸在梦想世界的文学爱好者,作品最有说服力。 “小哲,以前就听你说过这类想法,写出来确实精彩百倍,但真的能拯救侠客小说?” 林远志对侠客小说有很多研究,也觉得找不到复兴的希望,昨晚忽然看到女儿拿给他的《龙虎斗京华》,马上从中看到一丝曙光,一大早不去上班就找上门来。 沈哲组织一下措辞,用了三句话就打消了他的幻想,起身要去《华夏青年》求职。 “侠客小说不符合时代潮流,已经病入膏肓。” “我这里有数十部腹稿,您手中这部只不过是一个引子,后续的作品就足以撑起另一个武侠时代!” “旧的东西必须先被打破,我们可以一起把侠客小说埋葬,重新开创一个武侠流派。这话其实我和《华夏青年》编辑部也没说过,准备将来用事实去证明。所以我希望林叔叔也能进入这家杂志社,正巧他们原本没有这方面的编辑人才,就向总编推荐了您。” 同根的华夏,沈哲对此信心已经很足,原时空的大众文学,武侠是谁都绕不过去的。 林叔叔走后,沈哲在书房里赶稿子,林语菡就在一旁设计连环画。 学了几年美术,第一次用于实战,林语菡无比认真,皱着眉头一丝不苟。一旦有一点不满意,画好的图稿就被丢在一旁,短短两个小时就攒了几十张。 这样一来工程就变得更大了,左右没其它事做,沈哲任由她自己弄。 这几天林语菡在白天一直在沈家,两个准大学生共处一间书房,关系好像又近了一步。母亲整天笑眯眯的,还时不时的溜达进来看看情况,沈哲心里好笑,却不点破。 林叔叔痴于一件事,黄阿姨整天上班早出晚归,女儿高考一完这方面就大意了。 快中午的时候,说说上收到钟离的消息,对林远志的专业素质很满意,尤其对那种热爱很佩服。 “不说水平,只看态度我们杂志社也得录用!” 原来,林远志听了沈哲的话,也没和黄阿姨商量,一小时辞职,很快赶到《华夏青年》杂志社。和钟离聊了不到十分钟就签了合同,因为本身就是原单位的副主编,当场入职武侠主编,比苏薇当初求职还干脆。 另外就是通知沈哲,下周武侠专栏就正式开通,连载《龙虎斗京华》。 把码好的稿子到楼下打印出来,交给一旁的林语菡,小丫头头都没抬一下,接过来放一边继续忙活。 必须再买一台电脑了,沈哲又想了想,还是买两台笔记本电脑吧,和林语菡一人一台。过几个月去燕京上大学的时候,还是离不开那东西,还有手机,下午出门一趟把事全办了。 先不和林语菡说,来个先斩后奏,要不然她肯定拒绝。 出去和母亲一说,杨欣很支持,反而对儿子说的数量有疑问:“两台电脑,你们俩一人一台,四部手机买回来什么用,一部还不够你用的?” “你和我爸也有。” 杨欣皱眉道:“我们不要,家里有电话,我又不太出门,要手机干什么,你爸也不需要!” 沈哲想想也是,现在的华夏还不像原时空的智能手机那么泛滥,家里三口人就有三部手机,母亲喊儿子吃饭都能坐着不动,用微信招呼。 “那就手机电脑都买两部吧,将来需要再说。”沈哲转头又去书房。 杨欣照着儿子屁股拍了一巴掌:“便宜你个臭小子了!”感情她也已经把林语菡看成儿媳妇了。 沈哲坐在电脑前,开始思考接下来准备哪篇小说稿。 搞文学必须首先取得读者的支持,所以他对武侠很重视。因为这个类型已经在原时空得到证明,小说、影视、游戏都和大众相关,前景最光明。 重生异时空这么多年,身怀珍宝,他对利没有太高要求,对名更是没有奢求。 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让这个时空的文学更多姿多彩一些,习惯了轻易找到读物的他,对这个信息传播和文学作品欠发达的世界,总是不那么满意。 说来说去,他不过是一个热爱阅读的人而已。 能通过原时空这些作品的启发,让华夏的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沈哲反而会非常高兴。 这样他能单纯的做一个读者,享受阅读的乐趣。 但目前看来,首先他需要娱乐大众和华夏文联的作者,然后或许能看到足够多的精彩作品。 “阿哲,看看这两个舒克的形象,你喜欢哪一个?” 耳边传来林语菡的询问声,沈哲回过神,接过画稿,和林语菡讨论起来。 第四十四章 新闻第一弹 这个周末,中海市最大的新闻,是一对新人将要在大剧院举行婚礼。 到时候婚礼现场将会通过中海卫视进行直播,两个出身中海的影视明星喜结连理。 再次喜结连理。 “你说他们结了婚又分,现在又办一场,是不是为了多拿一次份子钱?”看电视的时候,杨欣看了新闻主持人面无表情播报这个喜讯,转身狐疑的问沈明诚。 “啊,谁要结婚?”沈明诚正在看报纸,诧异道。 “我!” 小板凳上的沈哲没忍住笑出声来,说道:“妈,您刚才没注意听啊,人家办这场婚礼要花300多万,就算邀请几百人参加,这也回不了本吧?” “那谁知道,都是明星,一人随一万,肯定赚钱!”杨欣八卦道。 沈哲无奈道:“拿一摞钱塞进去啊。” 沈明诚也反应过来,皱眉道:“现在的人怎么越来越随意了,新闻整天都乌烟瘴气的!” “爸,您看不惯,咱关起门过自己日子呗。” 这个时空,没有谁比沈哲更清楚信息爆炸时代的恐怖了,人心思动,新闻媒体推波助澜。 华夏只不过刚开始而已,父亲这样略显老派的知识分子看不惯,一点都不稀奇。 …… “一只老鼠征服了华夏无数孩子,甄奶奶还是那么了解宝贝们!” “新一期《少儿365》走进千家万户,可怜的家长被孩子们两个问题弄得焦头烂额……” 华夏数十家新闻报刊头版,同时出现一家杂志社的名字,和那位能被数亿人喊作奶奶的老人。 早上八点二十分,邮政车准时停在《少儿365》杂志社门前,车上下来的邮政员工向门卫招招手,老黄狐疑的走过来问道:“小胡,啥事?” 小胡苦笑一声:“帮着把读者来信送到甄奶奶办公室。” “送个信而已,你直接送去不就完了,以前不都这样吗,也没见你主动找我登记过。” “两大箱!” 老黄吃了一惊:“怎么可能,谁写那么多信?” “看信封上的笔迹,都是小学生的来信,附近三地的今天先送来,明后两天估计还有一拨。” “那好吧,我帮把手,发生啥事了?” 小胡准备打开后车门,随口道:“还不是那个《舒克和贝塔》闹的,几岁的喜欢听故事也就算了,都上学识字的,还喜欢让家长买回去读,真是奇了怪了。” 岂不知世上还有沈哲这样的奇葩,读大学的时候还看童话故事呢。 和琪小编辑也蹦跳着进了办公室,叽叽喳喳道:“甄奶奶,我们这期的320万册卖完啦,人家好多书店都打电话来补订呢,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加印呗,你这丫头,没一点稳重气!” …… “《华夏青年》将于五月十五日开通新专栏,天才作者桃花岛主携新作《龙虎斗京华》重磅万字连载,武侠来袭,震撼你的神经!” 钟离组织杂志社十几名市场部编辑,在官博、武侠论坛和各个网络角落展开招骂式广告。 与此同时,又在《中海日报》上花重金买了广告位。 这是魏主编的建议,《龙虎斗京华》他这个年龄的老读者也很喜欢。这类人最爱没事翻翻报纸,广告不到位的话,是绝对不会买回去一本青年杂志的。 钟离马上就同意了。 如果能把青年杂志卖到那帮老头手中,感觉简直爽歪歪。 都是读过完整版《龙虎斗京华》的人,魏主编比沈哲还有信心,光是里面的诗词就能挠中他的痒处。 广告突兀出现,让钟离他们意外的是,读者首先关注的重点却不是书。 而是一个名字,准确的说是笔名:桃花岛主。 “岛主现身,快抓住他!” “特么的,这货终于出现了,还以为被车撞了!” “楼上注意点,不要诅咒我的小柯,不然卫生巾放你碗里!” “出现妹子,小心戒备!” 网络上,各大网友集中之地,纷纷在广告下方跟帖。 杂志社的编辑们面面相觑。 钟离苦笑道:“忘了小沈曾经出版过《那些年》了,因为高考一年没出现,寻找他的声音才少了。” “《那些年》有这么大影响力?”魏主编不解道。 事实上,沈哲出版的两本书魏主编更喜欢第一本,比较符合他的胃口,当然现在将要连载的武侠更好,至于《那些年》在他看来有些无趣。 一旁的苏薇心里笑笑,你这个五十多岁的人当然看不上学生时代的故事。 “《那些年》到现在累计销量都快到300万册了,还只是一本小册子,听说高中校园里,如今特别流行亲手抄写这本书送给女孩子。对了,总编,后续的稿费给小沈打过去了吗?” 钟离摇头道:“还没,本来想着米国那边结算后一起,却到现在都没完成。” “奥,那本书国外销量怎么样?” “你是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钟离的表情很奇怪,“这个小沈,也不知道他脑子怎么长的,写出的故事好看也就罢了,还能以假乱真。听国外朋友说,米国国内很多人都在寻找海伦这个人。” “还有这事?”周围的编辑也都惊愕。 钟离道:“确实有,他们都相信米国真的出现过这样一个人,那个塔斯甘比亚小镇还以海伦诞生地自居!” “……” 苏薇感叹道:“以前还以为这本书国内销量刚超百万,虽然引起一时轰动,但仍低于预期,没想到真正的爆发却在国外。” “正常吧,毕竟是以米国为背景创作的。”一个男编辑插口道。 钟离摆摆手:“不要带偏了话题,其它的先放一边,都去上网先把武侠的概念炒热,用一切手段!” …… 江津市某大学宿舍,一名女生气喘吁吁跑进来。 “小琳,桃花岛主出现了!” 衣着清凉的女孩正在玩电脑,忙娇喝道:“死璐璐,快关上门!” 叫璐璐的女生哎呀一声:“关什么门,这是女生宿舍,又没有臭男生……你听没听我说话呀?” “听着呢!”小琳只好起身去关门,一边不满道,“女生宿舍也会进男生的,懂?” 忽然尖叫一声,顾不上春光外泄,急声问:“什么桃花岛主,你是说岛主?《那些年》的岛主?” 璐璐连连点头:“就是他,他又要在《华夏青年》上连载小说了!” 小琳又是一声尖叫,走到床边手忙脚乱的套衣服:“那还等什么,赶紧去买啊,晚了就没了!” “哎呀,小琳,还没开始呢……” 小琳一愣:“你刚才不是说他出现了吗?” “是出现了呀,人家杂志社打广告呢,发行要等到五月十五!” “广告?上面有他照片吗?”小琳一脸兴奋,“是不是我猜的那样,一个快毕业的大学生?” “肯定不是,我猜的才对,三十多岁留着唏嘘胡茬的大叔,才能写出那样的故事!” “帅哥!” “大叔!” 好姐妹顿时争吵起来。 …… 《舒克和贝塔》因为读者受众的关系,虽然报道的报纸不少,在整个媒体界却没有太大轰动。 青年类文学读者就不同了,这是粉丝属性最强的群体,也是网民的主力军,一旦发动,动静就小不了。 沈哲在网上看到杂志社打的广告,顿时两眼发直。 “这什么跟什么嘛,作者带上笔名不就完了,加个天才干嘛,太高调了吧?” 这不符合做人的风格,容易被打脸啊。 马上说说上联系编辑。 苏薇在线,看到沈哲的质问,不解道:“这是总编的意思,他认为你是天才作者,哦,我也这么看。” “姐姐啊,这么看也不能说出来啊!” “这有什么,每天都会有很多天才出现,文学上带着天才之名的作者也不少,怕什么。” “那……”沈哲愣愣,对哦,我怕啥?挠头想想,估计还是原时空低调做人的习惯保留着,因为太失败,再高调纯粹作死。现在失败的可能已经降到了最低,还怕什么? “好吧,反正广告已经打出去了,天才就天才吧。” 苏薇道:“对了,还要和你商量个事,网上找你的动静不小。我估计记者们应该也闻到味了,明天他们就会出现在杂志社外面,打探你的消息。总编想给你召开一个小型新闻发布会,你觉得怎么样?” “呃……”沈哲又听到一个意外消息。 说真的,他对媒体记者没多少好感,但也明白随着搬运的作品越多,必然会出名,绕不过他们。 不过还是尽量少出现在媒体面前,搞文的人,又不是明星,神秘点还好些。 “不必要了吧,真要采访,可以用文字访谈的形式嘛。” “那好吧,我和总编说说去……” 第四十五章 坏学生 《华夏青年》编辑部小会议室—— “钟总编,去年你说过,没有征求作者的同意不能公布桃花岛主的真实信息。现在新作品发布在即,不知道是不是到了公布的时候?” 十几名驻中海媒体记者目光炯炯,盯着钟离。 参加这场媒体见面会的,还有不久前入职的武侠主编林远志,沈哲的责编苏薇。 众记者先是一阵七嘴八舌,在钟离微笑着无奈示意,自己无法同时回答几个问题后,一名二十多岁华夏网男记者首先拿着录音笔问了一个问题。 华夏网是国内排行第一的门户网站,有记者在场的时候,一般都会得到同行们的礼让,真心或假意。 “是的,我们已经和作者本人沟通过了……” 钟离迟疑了一下,一名记者插言:“他愿意现身了?如今是不是文联星级作者?” 记者们都看向这个菜鸟,有人皱眉道:“两本畅销书,至少都是四星了吧,这还用问?” “嗯,大家都是明白人,目前桃花岛主的笔名确实是四星。” “四星?”边上一名反应很快的男记者马上问了一句,“这么说,原本他是一位新人?” 钟离看向他竖竖大拇指,马上被追问:“具体身份呢?” “好吧,这也是去年我们隐瞒他身份的原因,因为今年正是他参加高考的一年。大家都知道,高考对华夏学子来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仅次于婚礼现场。”钟离耸耸肩,开了个玩笑。 “什么!” “你是说桃花岛主是一名高中生?” 记者们哗然,小会议室里一阵喧哗声,后面几位面面相觑。 “钟总编,你是说去年出版了两本畅销书的作者,还是一名高三学生?” 高中生出版书籍在华夏也不奇怪,以前也发生过这种事,难得的是能成为畅销作者。十几岁就能有这种水平,那么一生的创作高峰期就超长了,将来成为大师的可能就很高。 “虽然当初见到他,我和你的表情差不多,但事实就是这样。”钟离摊开手说道。 这下记者们真的有些兴奋了。 本来文学方面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新闻,他们到这里来是看到网上的事件热度,抱着试试看的心态。 但要真像这位总编说的那样,这回真得到一个不算小的新闻,没白来。 “能不能让作者本人接受我们的采访?” “这个……”钟离面带难色。 通过苏薇和沈哲的沟通,杂志社已经基本明白了他的态度。 接受采访可以,但不想太多媒体参与,最好选择一家信得过的媒体单独接触。 沈哲不想成为明星人物,过于打扰自己的正常生活。 他脑海中的芯片拥有那么多作品,就算只放出一小部分,成为六星以上作者都很正常。 要知道,华夏文联六星作者还是有很大名气的,和娱乐行业的明星相比也不逊色。主要是因为华夏的娱乐文化还没有进入狂化阶段,音乐、影视等形式都离不开文学创意,息息相关的。 文学疲软,娱乐产业自然跟着不景气。 不要小看大众的甄别能力,好的东西就是好的,他们分的很清楚。 去年六星作者李想,被沈哲两篇文章弄得好长时间不敢吭声,就是因为读者看了文章也对他的作品产生了质疑。 林远志看着乱哄哄的现场,显得有些诧异,低声问苏薇:“苏编辑,小哲很出名吗?” 苏薇的脸色也有些兴奋,沈哲目前就是她手下最大牌的作者。虽然目前刚刚四星,但是她读完将要连载的《龙虎斗京华》之后,无比相信前景很光明。 一旦武侠的概念能成功推广,再出版三五部作品,自己手下出一位六七星的大师级作者很有可能。 简直是一定的,苏薇心底默默想着。 “林主编,小沈没和你说过,他已经出版过两本书了吗?” 林远志茫然摇摇头。 “去年的畅销书不过二十多本,其中就有两本是小沈以桃花岛主的笔名出版的。” 苏薇说了两个书名,林远志也有些吃惊,他平时只关注侠客类文学,对其它类型不怎么敏感。不过在单位还真听说过那两个书名,都是进了畅销榜的,没想到作者却是从小就认识的沈哲。 “这个臭小子!” …… 华夏网当天下午就在首页重磅新闻下方,公布了沈哲的部分信息。 虽然新闻位置不是最凸显的,但也被很多人无意中看到,很快这条新闻就被转发到网络其它地方。 “哪来的假新闻……” “就是,《那些年》的作者至少走入社会几年,否则写不出那种感觉。” 很快这些人就沿着痕迹追踪到华夏网上去了。 “我去,竟然是真的!” “啊,这怎么可能,不会连网站都上当了吧?岛主不可能是一个躲在课本后面偷偷写小说的小弟!” “……小柯是高中生?作为一个妹子,表示深度怀疑!” “看来是真的,话说高中生出书不少见,能进畅销榜的还没有,何况是一年两本,膜拜岛主!” “反正我是海伦粉,还有什么能让我吃惊的……好吧,烟灰都吓到键盘上了!” “经本人鉴定,楼上是宅猪!” 到了晚上七八点,上网高峰来临的时候,有关桃花岛主的帖子大部分都被网友人工置顶。 沈哲也没想到,随便起了个网名,让自己在网友中间得了个岛主的诨号。 其实沈哲去年出版的两本书累计销量,相对华夏总读者群来说也不算高,《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国内刚破百万册大关,不过读者的评价很高。而《那些年》也只在畅销榜上排名第六,前面还有两本超过五百万册的大作。 沈哲在网友中粉丝最多的就是《那些年》的读者,其中90%以上都是沈佳宜的拥趸。 这些读者正是如今网民的主力,造成这个笔名在网络上比现实中出名得多。 第二天讨论的热度又有所提升,当初参加杂志社见面会的媒体也都报道了这则新闻,在华夏文学界也引起一阵波澜,一些皱眉,一些欣慰。 文学网上忽然出现一个帖子,再次把这则消息推向**。 帖子的名字叫做:原来岛主是个坏学生! 很多《那些年》读者都认为柯景腾是作者的自传,现在知道作者本人当时还在读高二,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再想到快高考的时候他还有空写小说,完全是不务正业啊,大大的坏学生。 张琳和张璐璐也看到了网上的新闻。 这是一间双人宿舍,学校的条件还是不错,大一的两个女生报道的时候是被随机分到这间宿舍的。 了解之后发现还是同姓,又在对方行李包了见到《那些年》,都很喜欢这本书,正式开学后很快成了好姐妹。 “怎么是学弟啊?”璐璐嘟着嘴,一副很生气的样子。 小琳也皱着眉头,不过很快就舒展开了:“璐璐,我们都猜错了,岛主今年才参加高考,比我们还晚一年。” “不是应该是大叔吗?” “你呀,那本来就是小说,可能你代入感太强了……你不喜欢啦?” 璐璐咬着嘴唇想一会,颓然道:“虽然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不过还是很喜欢读。” “那不就好了,说不定今年岛主大人还真的会变成我们的学弟呢……” “哇,对哦,他要是出现,我肯定要问问他报考的哪所大学!” 璐璐很快就变得高兴起来,兴致勃勃的翻着有关桃花岛主的消息,看有没有本人接受采访的内容。 “要真成了我们学弟,一定让他再写本大学生的小说!” 第四十六章 说文评书 桃花岛主的新闻,两天之内成了一个网络新闻小热点。 一方面这个笔名去年就引起很多人的探知兴趣,但没有得到答案,这次好奇心被再次吊起。还有一方面是高考刚刚结束几天,有关高三学生的新闻尚未完全退去,突然爆出一名高三学子的消息,很容易引起关注。 不过,在一片惊讶中,也有不少异样的声音。 比较能引起网友共鸣的,是有关高三学生出书是不是合适的论调。 代表就是那个坏学生的帖子。 沈哲把那个帖子读了一遍,眉头缓缓皱了起来。 “这文笔不一般啊。” 他的文学鉴赏能力不说达到编辑的水平,两个时空读了那么多书,好和坏、成熟和稚嫩还是能一眼分辨出来的。 “写这个帖子的人肯定是一名作者,怎么还有些熟悉的感觉呢?” 再次寻找帖子里的几段重点读读。 “靠,不会是那个李想吧,和《秦殇》的行文有些相似!” 帖子的作者是一个新注册的小号,个人资料上什么都没有,这种隐藏身份的企图太明显了。 沈哲摇摇头,刚才只是猜测,根本无法证实。 不用太在乎,原时空写第一本小说的时候,网上骂声比这难听多了。华夏的网友骂人的词汇还稍显匮乏,对他没有多大杀伤力,不理会就行了。 倒是林语菡看到后,嘴唇撅的老高,脸色很不高兴,看的沈哲很高兴。 “等你考上燕大,看他们怎么说!” 沈哲失笑道:“网友的骂声不要太在意,话说,语菡,听你话考上燕大很容易似的。” “就是啊,你要是考不上,今年咱们学校就惨了,任校长非气晕不可。” 紫薇高中最近十年,每年都有三五名尖子生进入燕大校园,其中只有一年只考上两名学生。在整个中海市也是很有名气的一所高中,因为第一任首相毕业于燕大的关系,进入燕大的数量成为衡量学校的一项重要指标。 沈哲高中三年大部分都处在年纪前五名之内,有时也能占个鳌头。 他要是高考发挥正常,还进不去燕大,那估计紫薇高中今年的升学成绩真的会降低不少。 周日下午的时候,沈哲收到苏薇的信息。 “按你说的,在请求杂志社与你沟通采访的媒体中,找了两家愿意文字访谈的,你看看选择哪一家。” 一家是本地报纸,一家是网上论坛。 苏薇的建议是接受报纸的访谈,现在华夏人说起新闻,下意识的还是想起报纸这个方式。 不过沈哲却选择了那家“说文评书”论坛。 就像姑娘嫁到另一家,心里也总想着娘家一样。他内心深处也一直有着娘家情结,做了很久的网络写手,总觉得网络才是自己的娘家。 苏薇也没有多说什么,现在华夏网络在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争取网友支持也不错。 主要是她不愿意因为这点小事和沈哲闹分歧,就算沈哲不接受访谈也没什么,靠作品说话都够资格。 …… “说文评书”也是近两年刚随着网络大潮成立的文学论坛。 现在还不大,从IP接入量来看,日均连五万都不到,三名版主都毫无办法。奢望网友一窝蜂的自动涌进来是不现实的,现在回想,成立之初就已经晚了好几年,没赶上第一批网络论坛。 论坛建了一个说说官方群,三名版主和十几个副版主都在里面。 “都想到招了吗?”版主飞天鱼一上线就问道,这成了他的口头禅了。 几名副版主纷纷冒泡。 “老板好!” “老板好,能不能不要每次都问这句话啊……这么长时间,能想的办法我们都试过了,人气还是提不起来,这副版主做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别呀,慢慢会好的!”飞天鱼连忙打了一行字,人心散了,这个论坛肯定歇菜。 “胡子和小四在不?” 胡子的网名叫“三尺络腮胡”,看到飞天鱼的话回了一句:“我在,小四还没上线……” “你干嘛呢?” 好一会胡子才回道:“等会再和你说,现在我正在忙,等会说不定有个大消息公布!” “好事还是坏事?”飞天鱼忙问了一句。 “胡子大大,先说说呗?” “胡子大大,人呢?” 群里七八个在线的纷纷冒出头,追问是什么大消息,可惜胡子好像忽然消失了。 直到十几分钟后,聊天窗口猛然被刷屏了,胡子发了几百个哈哈大笑的表情,接着又是一串感叹号。 “胡子,你搞什么鬼?”飞天鱼骂了一句。 其实成立这家论坛的三名版主,相互也不认识,开始只是通过说说号在一起聊天,发现有相同兴趣。就是爱看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看完之后还不评不快。 于是在胡子牵头下,成立了这个评书论坛,三人就算创始人了。 “哈哈哈,实在忍不住,太激动了!” 一名副版主冒出来:“胡子大大,快说什么消息,不然给你发病毒网站了!” “别别,这就说,你们猜猜,我请到谁了?” 一看这话,大家都来了兴趣,发展论坛有很多种方法,邀请名人来坐镇就是最简单的方式。不过也是最难的,首先你得认识一个名人吧,否则都是瞎扯。 飞天鱼忙道:“胡子,莫非你能邀请到大神来镇坛?早干嘛去了!” “我靠,你以为我不想啊,我要认识那样的大神啊……” “既然以前不认识,今天就认识了?唉吆,我说胡子,你不会卖身给哪个大神了吧,真是那样,我服!” “哈哈,胡子大大这么敬业的话,我们死也死在这个群里……”副版主们也纷纷起哄。 胡子道:“你们这帮禽兽!” “好了,不和你们卖关子了,这两天文学界出了个人物你们知道不?” “谁呀,几星作者啊?” 一名副版主忽然道:“胡子大大,你不会说的是桃花岛主吧?” 胡子发了的酷酷的表情,夸赞道:“聪明,就是他,你们猜怎么着,我向《华夏青年》发去消息,申请对桃花岛主进行直播访谈,结果……” “人家理都没理你……”飞天鱼插了一句。 胡子差点气晕,手一抖,一行字打了三个错别字:“放屁,接过桃花岛主亲自和我联系,接收邀请!” “……” “你确定?” “areyou确定?” “这是哪位大神?”只有一个副版主小心问道。 “……你丫不会刚通网吧?最近两天网上都传遍了,两本畅销书的高中生,刚参加高考,九十九分牛逼!”网络兴起之初,搞论坛的大都是一群年轻人,就算没看过书,网上也基本都能扫一眼新闻。 飞天鱼也兴奋了,不过先泼冷水道:“桃花岛主这两天很热,但底蕴不够!” “但这是我们最好的机会不是吗,再说,还有一个问题你没明白。”胡子不赞同道。 “什么问题?” “我问你,小四最喜欢什么?” “电脑。” “还有呢?” “还有……”飞天鱼想了一下,恍然道:“侠客小说。” 胡子:“对嘛,那你知道桃花岛主的新作品是什么吗,就是因为《华夏青年》那条广告才出现这个热点。” “……武侠?” “看来你还不笨,武侠是什么?谁知道?听起来就像侠客小说,估计也差不多。” “……啊,我明白了,武侠和侠客之间的战斗!” 胡子:“哈哈,你们终于悟了,我和桃花岛主已经约好,访谈定在晚上八点的高峰期,现在……” 飞天鱼嘿嘿笑道:“明白,我这就发动他们去其它地方发帖,直接把武侠概念炒起来,最好能让侠客们气的屁股冒烟,嘿嘿……” “吆,今天你那一窍也通了?” 沈哲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说文评书”的无良版主们当成了宣传工具,不过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在乎。 武侠必定在他手中兴起,侠客小说走进末路也就是必然。 第四十七章 侠客已死,武侠当立 事情往往会偏离初衷,沈哲不想过于曝光,却偏偏在网上舞动了风雨。 “说文评书”论坛的三位版主晚上集体上线,电脑高手小四为这次访谈,专门设计了一个在线访谈软件。在直播间和论坛进行同步直播,然后就隐姓埋名,用各种耸人听闻的标题到处发帖。 时间还是有些太赶了,到七点四十五分左右,沈哲先进了那个官方群。 胡子态度很客气,首先道了歉:“岛主大大,我们先说声对不起,没有经过您的同意,某种程度上利用了您的名气,不会怪我们吧?” 大大?现在有这个称呼吗? 沈哲一愣,旋即就明白这位版主的意思,今天他也一直在网上瞎逛。 “没事,不过以后请不要帮我拉太多仇恨!”沈哲随口警告一句,免得这帮人今后没有底线。 “果然大人大量,谢谢您能理解!” 沈哲确实理解,华夏网络发展的迅猛期就要来临,这时候各种论坛BBS兴起和消亡的情形很常见。和成熟的文化行业不同,此时这方面还真没有相关法规约束,全靠版主们自觉,能事后说一声道个歉,他就满意了。 “那快到八点了,我们这就进直播间怎么样?”胡子客气的问了一句。 “好。” 一进去,沈哲吃了一惊。 因为公告上实时通知他的到来,屏幕马上被一片掌声刷屏了。 看看在线人数,目前显示十二万多,数字仍然还像秒表似的,不停刷新着。 某个城市的一个房间里,版主小四正满头大汗的更改后台程序。 本来为直播间设定的人数上限是十万,这已经考虑到网友大量涌入了,可最终的数据还是让他傻眼。 飞天鱼负责维持直播间的秩序,但是现在却是坐在电脑桌前苦笑,刚说了一句“请大家保持秩序”连他自己都没看清楚,瞬间就被顶到天外去了。 群里忽然发来消息:“关闭发言权限,不准说话!” 飞天鱼一瞅是胡子发给自己的,马上反应过来,飞快点了一个按钮。 在线访谈那么多人进来,肯定不可能人人都能说上话,这次经验不足,以后再有这样的事就知道怎么做了。 沈哲也不说话,饶有兴致的看着胡子在里面指挥。 “各位网友,理解一下哈,你们这样子访谈根本没办法进行,等我们准备的问题问完后,岛主大大同意抽取几名网友的提问,到时看运气!”胡子反应很快,马上把规则发到公屏上。 不知道多少网友在电脑前骂娘,但是被禁言发不出来。 这次访谈主持人就是这位“三尺络腮胡”了,他不是新闻记者,沈哲也不是娱乐明星,采取的更是这种文字访谈的形式。所以商量的就是提一个问题,沈哲答一个,一共十个问题,沈哲已经看过。 八点整的时候,直播间再次爆发一次,显示人数已经突破十七万。 小四抹把汗,暗自庆幸把人数上限调整到三十万的决定,看着样子,半个小时后绝对能突破二十万大关。 论坛成立以来,最高在线人数也不过四万出头。 这次一下子就翻了好几倍,难怪明星代言什么的要价那么高。 胡子掐着点,看时间到了,就开始问第一个问题:“岛主大大您好,欢迎来到说文评书直播访谈!” 果然不专业,沈哲吐槽。 其实此时的“三尺络腮胡”也很紧张,这可是在十几万网友面前实时对话,比某些报刊读者还要多。 相互打了个招呼,第一个问题被机械般的问了出来:“岛主大大,昨天华夏网最先爆料,说您是高中学生,今年刚参加完高考,是真的吗?” 网络上很多人也在等着本人正式确认。 “是真的,确实刚高考完毕。”沈哲正经打了一行字。 “那么前天填报志愿也正式结束了,能告诉我们您填的哪所大学吗?” “燕大。” 胡子:“……” 飞天鱼也有发言的权限,忽然插了一句:“岛主大大啊,您不会和我们开玩笑吧?” 沈哲哑然,网上有人说他是坏学生,这种观点很有市场,毕竟能考上燕大的都是学霸级别的,哪里还会有那么多课外时间完成两部长篇小说? 宿舍内,璐璐尖叫一声:“不可能,他肯定在和我们开玩笑!” 小琳看着公屏,咬着嘴唇也不太相信。 很多在线的网友急不可耐的等着提问环节,问问岛主是不是破罐子破摔了,据说很多连野鸡大学都考不上的,志愿上填的也是燕大。 开始几个问题都是关于沈哲的基本信息,很快问到胡子最想问的问题。 “《华夏青年》的广告上说,下期的杂志就要为您开通专栏,连载一部武侠小说,请问岛主,武侠是什么?” 编辑苏薇也披着马甲在关注这次访谈,看着沈哲的回答,若有所思。 “这个很难解释,看过作品后自然明白。这么说吧,武侠是从侠客小说演变而来,也是描写侠客的。” “也是侠客?”腾出手的小四带着情绪,“那你为何要说武侠,还不是侠客小说!” 沈哲道:“这类小说都包含两种元素,武和侠,所以我把它叫做武侠。侠客讲武,武侠论侠,武侠小说更偏向于侠,以武来描写侠,侠才是内核!” “所以我认为,侠客已死,武侠当立!” 作为侠客小说爱好者,小四对任何攻击侠客的人都不抱好感。 但是沈哲的解释还是让他有些失神,仔细回想自己读过的那些侠客小说,好像确实在以侠名写武实。 胡子苦笑了,真是失败的一次访谈,版主竟然和嘉宾搞起分歧。 匆匆问了最后两个问题,胡子在群里向沈哲又道个歉:“对不住啊,岛主大大,小四对侠客是真爱,这个……” 沈哲笑道:“没关系,正常争论我反而欢迎。” 等武侠盛世来临,侠客读者大都转变为武侠读者,小四这样的也会变成自己的粉丝。只是争论而已,又没有骂出脏话,生哪门子气。 “接下来的提问就由您亲自抽取吧,点击网友的名字就行。” 沈哲应了一声,看看实时在线人数,经过二十多分钟的提问,现在已经达到二十三万多。 随手点了一个名叫“我才是沈佳宜”的网友,没办法,带沈佳宜三个字的网友实在是太多了,看不到都难。 “哇,点到我了,好高兴!” “请问您有什么问题呢,都可以提问。”沈哲道。 “小柯,你能把说说号告诉我吗,最好给我发私信哦,自从看了《那些年》一直想联系到你!” 沈哲“……这个,直播间没有私信功能,发公屏也不行,加太多人我那号也废了……” 一连点到三个网友,问的问题全都是关于《那些年》的一些情节,还有一个要他照片的,看样子都对武侠不太感冒。看看时间还早,沈哲又点了一名叫做“璐璐”的女孩名字,估计还是一样。 宿舍的张璐璐欢呼一声,连忙飞快问道:“岛主,什么时候再写一本青春小说啊?” “嗯?” 沈哲一愣,青春言情类的小说他也没看过几本,还都是原时空从网上流传得知的。华夏如今的读者貌似对青春文学有独特的偏好,这样的话,再搬运几本也可以。 “本来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不过既然璐璐同学要求,那就最近几天动笔吧!” 沈哲笑着回答道。 “耶!”张璐璐兴奋的跳了起来。 “岛主大大,时间差不多了,今天的访谈是不是就到这儿了?” “行,那就最后再回答一个网友的问题……”沈哲没在意,胡乱最后点了一下。 “从你出版的两本书来看,比较擅长青春励志和言情,文学功底也算不上多高。从你笔名也能看出一点端倪,桃花岛主是吧,没有任何典故,哗众取宠,奉劝一句,还是不要对侠客大家说三道四的好!” 看到对方的话,沈哲眉头皱了起来。 侠客小说几个名家的作品中,能看出文字功底很好,比起梁羽生也不差多少,甚至有位还专门写半古体的。 不过论起小说,讲故事的水平,别说金庸,就是梁羽生都甩他们几条街。 至于自己的笔名,虽然是随意取得,也不能说没有出处,只不过华夏还没有人知道罢了。记得杂志社的魏主编曾经私下也问过这个问题,当时透露了一点,这次却不能那么解释。 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一首诗,正好可以回击这个问题。 第四十八章 桃花诗 此刻,湘南某大学的教职工楼,尚远脸上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作为数学系讲师,最擅长的肯定是数学,不过他最大的爱好却是侠客小说。 按理说,四十来岁出身家庭不错的他,不应该喜欢那些戾气稍重的文字,可自从读中学时一接触便爱之切切。 闲来逛逛各种论坛也是最近两年才染上的习惯。 “说文评书”的几名版主对作品的评说,很合他的胃口,没事常过来瞅瞅。 今天无意中看到论坛通知,说一名高中生要开创武侠新文学。 大学讲师不能说脏话,心里却很不满意,没忍住抨击了两句,对方竟然用一首格律诗来回击自己。 诗曰: 桃花岛上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只看了两句,尚远就呆住了,对数字敏感的他下意识数了数,二十八个字光桃花就出现六次! 别说大学讲师,就是一个初中生也学过不少经典古诗词。 但这首诗谁见过? 六个“桃花”前后勾连,浓墨重彩,使人迅速跌入一片桃花的世界,偏偏用词浅显。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 车尘马足显者势,酒盏花枝隐者缘。 若将显者比隐士,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花酒比车马,彼何碌碌我何闲。 尚远仿佛看见一个手拿酒葫芦的古代隐士,正醉卧花间,逍遥快活。 中间几句是表明志趣,依然使用浅近的语言,仿佛自言自语一般,可他感到一股强大的艺术张力扑面而来。 等到看完最后两句,他的表情就再也没有变化,张大嘴巴,见鬼似的看着电脑屏幕。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和流传下来的其它诗词充斥着典故不同,这首诗除了“花酒间”和“车马前”带有象征意味之外,只用了一个典故——五陵豪杰墓。这个典故尚远不太清楚,但不影响对诗的感受,想来是历史上某个名人的坟墓。 我说你的笔名哗众取宠,没有典故,你就写首诗当典故? 过了几分钟,尚远苦笑着打了一行字:“岛主先生,请问这首诗的诗名是什么?” 震撼之下,一个大学讲师对高中生用了尊称。 很快发现,他被禁言了。 …… 此时,网络上已经炸锅。 “说文评书”的三位版主也惊住了,华夏人对古诗词都有一定的鉴赏能力,而这首诗即使放进《诗词大典》当中也是顶尖水平,怎么以前没有看到过? 胡子马上打开搜索网站,发现没有! “老鱼,小四,你们谁有《诗词大典》,赶紧查查,这不会是原创吧?” 飞天鱼:“正在干这事!” 过了十分钟,胡子等得不耐烦,催问道:“找着了吗?” “……没有!” 忘记了解除直播间的禁言规则,网友们这时依然无法发言。 小四反应过来,顺手点几下,然后就看到公屏一卡,用作服务器的电脑瞬间宕机。 距离沈哲发上全诗已经过去十几分钟,原时空唐寅的这首桃花庵歌就病毒似的传遍网络,有的通过电话告知。无数人听到消息进入直播间,很快就就达到人数上限,小四一时没有注意到。 现在只好在论坛上交流了。 胡子看到最上面的帖子“经本人鉴定,桃花诗出处已知!”,他马上点了进去。 “桃花岛主原创无疑,不要找了,三分钟我就确定了!” 下面的跟帖已经好几百。 “楼主你确定?” “前四句简直闪瞎我的眼,这辈子就靠它活着了!” 下面还有:“我最喜欢那句‘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说到我心里去了!” “已改为说说号签名,不要和我抢!” 基本上能确定是原创了,胡子一下子变得非常激动,首发在论坛上,这代表着可以当作镇坛之诗! 只凭这么一首诗,就可以引来多少流量啊…… 没看那些名诗诞生的地方,几乎都成了华夏著名旅游景点了吗? 马上就在群里联系到重新上线的小四:“小四,论坛首页进行重新设计,把这首诗放在最顶端,并且还要在分级页面通通显示……” “对了,忘记问岛主大神诗名了!” 沈哲发完就下线了,这首诗就暂时当作笔名的注解吧。 当网络写手的时候,他就换过好几个笔名,却没想到华夏的作者对笔名还挺在意。 就像古时文人都有字一样,带着某种意义。 之所以选择这首诗,除了和笔名相配之外,他本人也很喜欢。 记得原时空二十五六岁那段时期,因为诸事不顺,对生命产生了疑问,说简单点,就是不知道活着干什么。 当然不是想寻死,而是无论他怎么努力,生活依然越变越坏。 无奈之下,只好用更多的阅读来麻醉自己,或许也想从书中寻找到某种答案。 最终的结果仍旧是迷茫,直到重生在华夏。 当初数次读到这首《桃花庵歌》,因为有唐寅本人坎坷的经历做注解,只感觉一股萦绕不去的悲怆。 …… 华夏历史上,唐寅的名字未见记载,自然也没有桃花庵歌。 读到诗的人也感觉不到那种怀才不遇,看似洒脱实则消极避世的意味,只会在眼前浮现一位飘飘若仙的隐士。 网友们在论坛上追问诗名,没有得到沈哲的回应,便叫做《桃花诗》。 如果不知道原来的作者其实是唐寅,《桃花诗》中甚至没有表示出社会现实,放在任何时期都没问题。 “快上‘说文评书’论坛!” 苏薇在工作群里吼了一句,哆哆嗦嗦的手晃动鼠标,把那首诗复制下来。 “妈妈,你怎么了?” 一旁薇薇看到妈妈的异常,抬头稚声问道。 因为今天是周末,女儿不去幼儿园,苏薇只好再次带着她来上班。 “噢,妈妈没事,你还记得见过的那个哥哥吗?” 薇薇歪着脑袋想想:“老鼠哥哥?” “……” 苏薇一阵好笑,自从听了《舒克和贝塔》的故事,告诉女儿是沈哲编的,然后沈哲就成了老鼠哥哥。 “苏编辑,发生什么事了?” “去看看就知道了。” 很快在线的编辑都看到了那首诗。 “这诗……” 苏薇问道:“你们谁读过吗?” 编辑的态度还是很严谨,都通过各种渠道查了一遍,纷纷吃惊道:“这是现在人新创作出来的?” 苏薇笑道:“小沈写的!” “前几天来杂志社的那个少年?” “就是他。” “……这怎么可能,就算擅长诗词的文学大师,也不能用这么简单的语言,写出这样一首传世格律诗!” “不需要怀疑了,已经很多人查询过了,华夏历史上根本没有这首诗的影子……” 魏主编也看到了,顿时脸色古怪。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沈哲,自己就问过和那个网友差不多的问题,当时他用将来一部小说中的地名解释。还曾经赞叹少年想的够远,一本书还没有出版,已经想另一本书去了。 好像过于自信,难道不懂,有些书是会扑的? 当时留下的印象不是很好,不过连续两本书都畅销,魏主编才渐渐欣赏起来。 可是这次,《桃花诗》也太吓人了。 华夏很大一部分人爱古体,也爱古诗词。但毕竟是现代社会,受的教育不同,能写出符合格律的诗词就不错了,至于意境什么的,根本无能为力。 而《桃花诗》的用词,连小学生几乎都全认识,意境却是七星大师也不一定能写出。 “现在十几岁的孩子都这么厉害,还要老头子还干什么……” 第四十九章 谭易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正是上班高峰期,公交车变成了沙丁鱼罐头盒。 乘客大清早呼吸的就是污浊之气,心情都很不好,不免感到站牌太多了些。 车门打开,一窝蜂又上来十几个。 跟在最后的却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大爷,也不和别人抢,手拿一副空竹,不慌不忙抬脚上车。 上车后有人给他让座,摆摆手道:“不必!” 说罢,打量着其他乘客,口中唱了句:“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满车乘客都无语,这老大爷什么毛病,装! 前边的司机也被逗乐了,他见过不少老人上车都直接找喜欢的座位,反正上面有人没人不重要,都得起来。 这老大爷倒好,人家让座非不要,车开动时站的还挺稳。 老大爷姓张,性格奇特,年轻急躁、中年豪爽、如今古怪,反正就要和别人不一样。 离家不远就有一片绿化不错的地方,很多老头老太太起床都去那里遛腿,他不去,嫌地方太小施展不开。别的老头只是走走,或者打打太极,他非玩空竹,还要每天坐上七八站去公园开练。 反正坐车不掏钱,老年人法规定,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国内乘坐交通工具不收费。 昨天晚上,十五岁的小孙子玩电脑,快午夜了还不去睡觉,路过书房门口听了那句唱词。张大爷当即把已经睡下的儿子媳妇喊起来,把三人狠狠教训一通,哪有不管孩子,自己睡的香的父母? 都赶去睡觉后,小孙子说的那句唱词冒了出来,很对胃口。 他人老心不老,别看平时对小孙子爱玩电脑很有意见,自己却趁儿子媳妇上班、孙子上学时偷偷学会了。 当下潜进书房,把孙子关掉的电脑重新打开,找到了那首《桃花诗》。 只看了两遍就背下来了,觉着那两句简直是为自己所作,做口头禅不错,将来还能当墓志铭。 …… 作为网络主力军,年轻人们自然争相转告。 如今除了高三毕业生,其他学生还都没到假期,几乎是一夜之间,第二天教室里充斥着桃花音。 沈哲的真名没人知道,但笔名却已经一诗成名。 “我宣布,岛主是我偶像了!” “只比我们高一届,我连首打油诗都憋不出来。” “也不看看是谁,我一点都不奇怪,《那些年》都出版了,写首诗很奇怪吗!” “……这两码事好不好。” 当然也引起了老师的注意。 某间高二教室,国文老师正在讲台上分析一篇宋代碑文。 下面的学生却都低着头抄写着什么,不时的还摇头晃脑一番,看得国文老师直皱眉。 “你们都干什么呢,认真听讲!” 学生们纷纷抬头,一位女生忽然站起来:“章老师,《桃花诗》您看了吗?” “什么桃花诗?”章老师皱眉问道。 “就是昨天从网上流传出来的,作者就是写《那些年》的桃花岛主。” 章老师随口道:“打油诗啊,和你们学习有关吗?那本小说也不要再看,真喜欢的话,放假的时候可以看看,现在发现还是要没收!” 办公室已经没收了几十本了,印刷的,还有手抄的,这得耽误多少学习时间? 他当然也读过那篇小说,写的就是同龄时期的故事,很能共鸣,难怪学生都喜欢看,作为老师却不能鼓励。 那名女生可能成绩不错,不怕老师,从本子上撕下一张纸,跑上去交给老师。 章老师一看,脸色变得非常精彩。 女生追问道:“章老师,你觉得这首诗和我们课本上的诗词相比,怎么样?” 章老师茫然抬头,摇了摇:“这是现代人的新作?” “是。” 缓了缓神,章老师道:“这是一首近体诗,开头四句还是回文体,到处都是花、酒艳语,读起来却没有丝毫靡靡之气。有很强的画面感,形象凝练,现代人能写出这样的诗词?” 女生继续问道:“章老师能不能解释一下五陵豪杰是什么典故?” 这是全诗唯一的难点了,一般人还真不知道。 章老师想了好一会,才迟疑道:“应该是五陵原这个地方,埋葬着汉代五位帝王……” …… 《桃花诗》在网络上闹的动静不小,很快就传到中海文联。 文联是三级机构,总部、地区文联和市文联,中海文联处在第二级。 “很好的一首诗!” 主席谭易稳坐办公椅,口中啧啧说道。 秘书一大早就送来一份文件,上面只有一首诗,谭主席看了看,眼前就是一亮。 “哪位诗人的新作,不会是江老先生吧?” “不是江老师的作品,是一位新作者……”秘书偷眼看看主席,似乎欲言又止。 “怎么了,在我面前还有话不能说?”谭主席不悦,“什么事瞒着我……咦,作者是中海人?” 五十多岁的谭易是以小说进入文坛的,他最初的作品,大都是描写社会变革中青年人的生活,也就是当时的青春文学。 成名后创立《青年人》杂志,至文联成立,一跃变成中海销量第一的青年杂志。 谭易却忽然改变了兴趣,把杂志社交给了大儿子,自己进入文联,很快凭自身名气被选为主席。 他有三个儿子,一父三子在中海名气很大。 大儿子谭立业和他很像,爱好文学,可惜创作几部书销量都不尽如人意,只好老老实实当总编。二儿子谭立群专门利用父亲的名气做图书批发,成了一个商人。 三儿子谭立行,就是笔名知秋那个,最是不学无术,但家学放在那里,总算没变成完全的废物。 开始成天无所事事,不知道怎么说服了大哥,让他担任了三室主编。 谭主席虽然对大儿子的决定不满,但没说什么,总不能把小儿子再赶出杂志社到处瞎转。 听到主席的问话,秘书低声道:“是中海人……” “这是好事啊,中海作者创作出好作品,也算中海文联的成绩,总部……”谭主席笑着说话,忽然皱眉,“还有什么事,和这位作者有关?” “嗯,是一位高中生创作的……” “噢,这么说,中海出了一个天才作者,那不是更好吗?” “可是,知秋主编……” 秘书吞吞吐吐的,他实在不愿意当着父亲的面,说儿子的坏话,何况还是以秘书的身份。 当初沈哲第一次投稿,选择的就是《青年人》,毕竟是中海最大的青年杂志。没想到因为三室主编的原因,苏薇提审的稿子被当场毙掉,最后投向了《华夏青年》。 两本畅销书,特别是《那些年》在年轻人中间的火热,让对头销量大为增长,今年都快赶上自己了。 听说最近那名被赶走的作者,要在《华夏青年》上开专栏,还是新文学类型。 三室编辑部气氛有些诡异,老资格的编辑就有人偷偷把情况反映给谭易的秘书,谭主席创办的杂志不会不爱惜,不能让主编这么胡来,对编辑收入也有影响。 因为知秋的身份,秘书收到消息,却悄悄隐瞒下来。 谭易不缺钱,事业做的也挺大,继承人都选好了,现在喜欢的就是一个名了。 华夏文学方面最出名的就是文联,文联中最出名的是九人小组,其中任何一个都在华夏大名鼎鼎。 想进去却没有那么容易,要么著作等身,像其中几位副主席如果参与星级评定,至少都是七星。要么在文学方面有突出贡献,也就是威望。还要等九人中有人老去,这没关系,有的都八十多了,谭易刚五十多岁。 谭易作品方面薄弱些,便想着在其它方面能做出较大的成绩。 看着秘书的脸色,谭易猜测应该是小儿子搞出来的事,马上往杂志社打去电话。 谭立行听老爹询问,倒也没有隐瞒。 听完小儿子的解释,谭主席有些傻眼,呆了好一会,憋出一句:“彼其娘之!” 知道桃花诗的作者也是两部畅销书的作者后,谭易真的想骂娘。两本书销量在畅销榜不太靠前,但其中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却不是那么简单,意外在国外取得骄人的成绩。 外界不知,他作为文联二级主席却听说了,总部准备搞一次大动作。 华夏文学作品在西方冲击下,阵地已经逐渐失守,除了历史外,青春、奇幻、科幻等每年都有一小半占据华夏文学畅销榜,而华夏文学却很少能在西方畅销榜上有所作为。 文学上的对抗是软对抗,除非不健康内容,强行不让人家进来就成了硬抗,那就没意思了。 今年意外出现一本书,却在米国火了一把,占据畅销榜第三位。 文联几位大佬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因为该作品是中海文联旗下作者创作的,在那次大动作上,谭易作为主席,肯定能得不少分。本来想提前接触一下,最后发现这名作者是曾经的对头发掘出来。 中海文联没有沈哲具体信息,一时间根本不知道作者是谁。 现在知道了一些,原来本该属于自家杂志社的,谭易心里直冒火。 …… 有人欢喜有人愁,此时的《华夏青年》正在钟离的指挥下,准备着明天的新一期杂志。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五十章 武侠首期刊发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自我标榜文化商人,钟离当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炒作的机会。 他把杂志甚至文化都当作一种商品,因为封底都有定价嘛,然后卖给读者品味。 中海业内很多人批评他这种观点,有辱斯文。 扯,他本就不是文化人。 当得知沈哲“说文评书”访谈中丢了首桃花诗,在网络上搅乱一池春水,也是一阵赞叹,接着马上把网络当成主要宣传阵地。通知市场部编辑加班,这是他在发行部外主张设立的部门,如今成了水军。 广告早就放出去了,现在需要把武侠相关的帖子都顶上去,或者买通版主置顶。 很多业内人都没有注意到网络平台这个平台,作为青年杂志总编,钟离已经敏锐的发现读者中很多也是网民。 杂志的封面进行了重新设计,为此放弃了以往的浓墨重彩,改为黑白水墨画风格。 美术编辑也加了两天班,赶出一副江湖图。 柳剑吟、柳梦蝶、左含英、娄无畏、丁晓、岳君雄…… 在钟离干预下,美术编辑把柳梦蝶放在封面图的最前方,单手执剑再捏个剑诀,英姿飒爽。 一看之下,还以为这本小说是以女子为主角。 杂志封面做好后,武侠编辑林远志啧啧赞叹,大杂志社就是专业。他以前的《东方侠客》因为经费不足,什么都是凑合凑合,只要载满文字就算一期了。 苏薇发给沈哲看了一下,沈哲也觉得不错,他对这些不太在意。 倒是对杂志社的重视有些摇头,《龙虎斗京华》只不过是开胃菜,柳梦蝶也并不是故事的主角。 事实上梁师的很多作品主角都不明显,阅读起来代入感不强。 大部分读者都会在阅读小说的时候,把自身代入进去,随着主角在故事当中经历悲喜离合,就是代入感了,这一点被原时空的网络小说发展到极致。 最初说不得大师的《佣兵天下》还有三位主角,结尾还弄死一个。 后来的网络小说敢写双主角,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梁师作品中让人过目不忘的人物不多,像金庸作品里面的郭靖、陈家洛、乔峰甚至老顽童、任我行等,数都数不过来,沈哲阅读金庸作品的时候,就喜欢代入黄药师身上。 让人记住的角色这么多,但一般还是有一个或几个明显的主角,比如郭靖、天龙三主角等。 沈哲却忘记了,如今面对的是亟待故事的华夏读者。 就是原时空的香港,梁师的《龙虎斗京华》连载伊始,也在当地文坛引起震动。 骄傲的国家地位,优渥的生活水平,华夏人需要很多娱乐,包括文学。 也不是从文学中学习什么,而是单纯的阅读快乐,只要能写出一个好故事,他们就愿意买单。 相对来说,《龙虎斗京华》就是一个好故事,杂志社的编辑一致认同。 至于沈哲,已经被原时空养刁了口味。 …… 三辆厢车驶出杂志社,向着最近地区首先铺货。 编辑们目送车辆离开,纷纷瘫坐在椅子上,这两天被总编赶驴子似的,接下来就是等待了,等待销售数据。 钟离也回到自己办公室,拿起一张纸,摇头晃脑诵读一番。 “对了,小沈这首诗是在网上面世,应该没有手写版,他的书法也很好,再见面求个首版真迹。” “将来真成了文学大师的话,就成宝贝了!” …… 最先拿到《华夏青年》的,是中海一所职业学校的学生,名叫王放。 他和如今华夏很多年轻人差不多,对侠客小说的认识都在小时候,是属于父母一辈的文学符号。很多人家都存着二十年前的侠客小说,小孩识字后难免翻阅一下,看得多了,觉着也没多大意思。 内容要么主角小时候被灭门,长大报仇雪恨;要么就是押镖时被抢,召集同伙杀进强盗窝抢回来。 没有瞧不起的意思,侠客大家的文笔都很好,用典遣词,功底深厚。 可就是感觉读多了没什么意思,缺少点什么。 上赶着买这期的《华夏青年》,不是因为广告上说的什么武侠,他不抱期望。而是单纯为了支持桃花岛主,因为他是《那些年》的粉丝,曾经很受触动。 去年他就进了这所职业学校,而高中时期坐在前面的女同学,考进了一所重点大学。 自以为逐渐忘记了那个背影,但从好哥们手中发现《那些年》这本小册子后,往事瞬间再次涌上心头。 花了一晚上时间读完,坐在床头浑身发凉,不言不语。 不同的故事,相同的结局。 让他哭笑不得的是,读完小说,一直脑海中的那个女孩背影被换成了沈佳宜。反正从那以后就成了桃花岛主的粉丝,只可惜没有再看到他写的青春小说。 杂志到手后,就算支持到位。 封面不错,准备翻到武侠专栏瞅两眼,他对偶像一个高中生写武侠不看好。 只是认为偶像讲故事是一把好手,写诗属于天才或灵光一闪,但文学功底不见得有多强。毕竟年龄在那放着,而文学功底是随着年龄和阅读量增长的,写得好的侠客大家也都在三四十岁以上。 一眼就看到开篇词。 罚水萍飘,莲台叶聚,卅年心事凭谁诉?剑光刀影烛摇红,禅心未许沾泥絮! 绎草凝珠,昙花隔雾,江湖儿女缘多误,前尘回首不胜情,龙争虎斗京华暮——调寄踏莎行 “偶像就是偶像,开篇就是一首词,还挺有味道!” 再往下看,王放渐渐被吸引了,喇嘛教、密宗、巫鬼教……一些他根本没听过的佛教源流宗派。 “这……和侠客小说不是一个套路啊……” 楔子最后抖出一个包袱,老尼姑的未婚夫死于宵小之手。 “噢,这才对嘛,看来还是报仇的套路,只是偶像啊,你拿一个老尼姑当主角,太标新立异了吧?” 左右无事,边走边翻。 第一回:水泊隐居,一心传绝技,同门义重,千里作调人 高鸡泊一个小村金鸡村,故事地点的描述就让王放一怔:“这和《那些年》的写法不一样啊,好像换了个人,文笔这么好!” 接下来的故事也出乎王放的意料,没有灭门之祸,也没有押镖情节。 柳梦蝶和左含英师兄妹用十二个羊脂白球练习钱镖,师妹发镖,师兄却是使了个“铁板桥”躲过。接着,旁边二师兄杨振刚说了一门“燕青十八翻”的功夫,提醒他们对敌时先求稳健,再出绝招。 从没见过这样的武功,让王放大开眼界。 然后柳剑吟老拳师出现,收到太极门丁派掌门人丁剑鸣的来信,引出后面的故事。 “空手入白刃”“黑虎卷尾”“滚地堂”……劈、砸,拨、打、压、剪、持、锁,奇门兵刃判官笔,五花八门的武功穿插在故事当中,让王放看得眼花缭乱,心跳加速。 不知什么时候,他站在原地,眼睛盯着杂志,微张着嘴,眼珠飞速转动。 罗大虎还待挺枪直上,却蓦地在广场上奔来一条人影,竟在数丈之外,如怪鸟掠空般的一掠而前,让过柳大娘,掌锋便贴枪身直击罗大虎的面门。来人身法奇快,罗大虎竟给他一掌击倒。 ——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啊,怎么没了?来人是谁?柳大娘认识吗?”王放茫然道,忙向后翻,发现武侠专栏就到此结束。 这期的武侠专栏,连载只到第二回。 过了一会,他回过神。 “这就是武侠,果然不是侠客小说能比!” 翻到开头再读那首开篇词,原来只是觉着有味道,现在发现竟然是为故事量身而作。 王放决定,回到住所就打开电脑,帮助偶像宣传,让更多人看到。 随着时间的推移,《华夏青年》的订阅用户很快收到新一期杂志,不喜订阅的,也有很多在书店报刊亭买了。 侠客界的一场讨论即将爆发。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五十一章 东搞搞西搞搞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阿哲,怎么办?” 林语菡咬着铅笔,眉头紧皱,神色纠结。 卡住了。 和沈哲当初码字一样,看着画出来的东西,忽然感觉能画的更好,然后重新来过,然后…… 最终发现貌似第一次最好,折腾半天完全是浪费时间。 “嗯,你画的几幅都很好!” 林语菡有些恼了:“我很认真的问你呢,我分不出来哪一个更好,你太敷衍了吧!” 沈哲无奈,只得从电脑前起身。 小丫头窝在沈哲书房三四天了,舒克、贝塔、咪丽几个主要角色形象都没有最终定稿,总是感觉有更好的。 “这个……噢,这一副最好!” 林语菡狐疑的看看沈哲,忽然把十几张画稿打乱,然后道:“刚才你说的哪一副?” 沈哲:“……” 捂着额头,气道:“语菡,你太狡猾了,跟谁学的?” “哼,看你的样子就不认真,我问杨阿姨去!”林语菡打他一下,拿起画稿去了客厅。 杨欣正在看电视。 “杨阿姨,你看看我画的,哪一副最好看?”林语菡过去,笑着问。 杨欣看见她就高兴,接过来一瞅:“我看看,嗯,这个好,咦,这张也不错,还有这张……” 林语菡闷闷不乐的回到书房,沈哲问道:“怎么样,咱妈怎么说?” “还不如不说呢……”林语菡下意识回道,马上反应过来,举着铅笔去戳沈哲。 又是一番打闹。 “你也不想做艺术大师,学了好几年,现在水平已经很高了。” 过会,沈哲把画稿并排铺在一起,说道:“其实完全不用纠结,这是给小孩子看的,风格只要偏向可爱就行。这么多副都很好,只不过细微的差别罢了,耳朵长点短点而已。现在,把你最不满意的挑出一半。” 林语菡犹犹豫豫挑了七八副,沈哲接过来揉成一团,扔在一边。 “现在再挑出一半比较不满意的。” 经过三次选择,还剩下两幅,林语菡道:“这两幅都喜欢怎么办?” 沈哲道:“简单,奇数就选左边,偶数就选右边。” “什么意思?” 沈哲伸手往眉毛上揪了一下,让她看,说道:“三根,奇数,选左边的。” 说完,抓起右边那副画稿撕成几半,摊开手说道:“你看,就是这么简单,不用纠结是不是?” …… 搞完童话,沈哲还要继续搞武侠。 因为开了专栏,就不能断稿,《龙虎斗京华》全篇只有十二回,每期两回,正好连载一个半月。 这个假期还需要向杂志社提供一篇武侠稿子。 文学本身自有其发展规律,可这一条到了沈哲这里就不适合了。 武侠这个文学类型是他提出的,那么多经典,他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安排发表次序。 第二篇武侠依然选择梁师的作品。 《龙虎斗京华》作为武侠开山之作,必须排在第一。 原时空说起武侠大师,金梁、金古梁、金古梁温黄,可见梁师在武侠界的地位,至少是和金庸平等的。 而金庸的作品流传更广,那么为什么梁师地位也那么高呢? 就要从旧武侠时代说起。 当时旧武侠的读者也不少,可其中缺少知识分子,大都是“识字”分子。加上旧武侠小说中血腥、嗜杀倾向的价值观,不符合社会主流,始终登不上大雅之堂,直到梁师出现。梁师出身书香门第,把旧武侠中的侠提取出来,重新定义在正义、尊严的基础上,作品中无不带着一股正气。 自此,武侠读者开始普及各个阶层,甚至专门研究,全是梁师之功。 华夏的几位侠客大家,文笔都是一流的,为什么侠客小说一直还是小众? 只因身在此山中。 沈哲天外而来,却可以用俯视的角度去看待侠客小说。 春秋之后的华夏历史貌似没多大变化,但从现代回顾历史,总感觉这个国度相对原时空要更严肃一点。这一点却扼杀了想象力,尤其是小说创作更是需要极强的想象力,比其它方面都要重要。 原时空网络小说的出现,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还为此产生了一个专有词:脑洞,谁开的脑洞大,谁的作品就能火。 侠客大家们什么都不缺,恰恰缺少这种创造故事的能力,久而久之,越来越小众。 咳,又扯远了。 梁师作品有几个系列,沈哲比较喜欢天山系列,所以第二部就选择《七剑下天山》。 正要开始码起,一只小飞虫从眼前飞过。 这就来了兴趣,起身跟着它,小飞虫却是直直的飞向窗边。 林语菡看到,还以为沈哲爱心泛滥,有点无语。 谁知等小飞虫快飞出去的时候,他伸手抓住,然后小飞虫被一把掐死。 林语菡:“……” …… 忽然收到“说文评书”胡子版主的信息。 前天商量文字访谈的事情,胡子通过苏薇要到了沈哲的说说号。 今天再次主动联系,主要是征求沈哲的同意,在论坛挂上那首桃花诗,供网友前来膜拜。 沈哲清楚怎么回事,人家尊重自己,当然要答应。 “谢谢岛主大大,请放心,以后我们论坛上,您的作品保证一句差评都见不到,随见随删!” 沈哲哪里怕这个,都是经典作品,差评避免不了,好评只会更多。 “不用,差评更能使人进步不是吗?” “啧啧,岛主果然厉害,难怪高中还没读完就能写出经典!” 赤果果的拍马屁,沈哲有点扛不住,脸上发热,不过很快调整情绪。 忽然心中一动。 “你们论坛可以发表小说吗?” 对面胡子手一抖,马上激动了:“岛主大人,您不会要在网上发小说吧?” 难怪他被吓一跳,别说网络小说,现在还没有人在网络上发表过原创文学,没有这个意识。 原时空的网络文学也是逐渐发展起来的,至于第一次在网络上发表小说的是谁,已不可考,比较公认的是蔡先生98年在网络上发表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但只是在网络上发表,和后来的网络小说很多地方根本不一样。 当初苏薇约稿的时候,沈哲动过这本书的念头,不过心里挂念着网络文学,下意识放弃了。 如今华夏已经2001年了,还没有出现网络小说,是不是推动一下? “岛主大大,不在了?” 沈哲走神的时候,胡子有点急了。 听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没抓住机会,飞天鱼和小四非骂死自己不可。 “哦,我在,怎么样,有一部小说想在网上发表,你们论坛行不行?” “行!当然行!”胡子急忙承诺,“我们可以给您贵宾级待遇,不,让小四专门为您设计一个版块!” 沈哲道:“那倒不必,普通帖子的形式就可以。” 胡子道:“那怎么行,您是岛主啊,《那些年》几百万人买过,读过的上千万都不止。现在您发表新小说……对了,岛主大大,新小说是什么类型?” “嗯,这个嘛,和《那些年》相似,不过是描写网恋的。” 一个纯纯的悲情网恋故事。 “网恋?”胡子手又是一抖,“这……发在网上太合适了!” “是吧,所以想在网上首发,正巧你赶上了。” 胡子激动道:“谢谢岛主大大,这回您真的是论坛的救命恩人,说实话,在您访谈之前我们自己都想放弃了。” 沈哲道:“还是坚持住了嘛,放弃就没了,相信将来会更好的。” “是是,”胡子发来一个膜拜的表情,“多亏岛主照顾,从现在起,您就是‘说文评书’的永久名誉版主!”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五十二章 两正一邪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侠客已死,武侠当立!” 孙教授拿着一份《南方日报》,这是今天早上刚送来的,下方一则新闻标题引起他的注意。 江南市是侠客大本营,时不时的还能在当地报纸上看到此类消息。 其它新闻类刊物,如今已经很少见到侠客两个字。 古典文献学教授是表面上一个身份,从二十多年前的侠客小说最盛时期,孙教授就是著名的侠客作者。如今还记得他名字的读者都是中老年人,年轻人或许也有人看过他的作品,但只知道侠客三大家。 侠客小说界的三位大家,孙教授就是其中之一。 他本名孙方仁,笔名孙长卿。 “这是仿照黄巾起义的口号,黄巾革了东汉的命,这个是要革侠客的命?” 六十多岁的老教授眉毛皱皱,有些无奈。 有心无力,说起如今的侠客小说作者,全国也没几个了,作品能见诸报刊杂志的,满打满算不过数十人。 读者群的萎缩是一方面,另外侠客小说本身,也无法做出突破。 这个类型的文学没有新作者加入,等到上了年纪的作者纷纷封笔,就是侠客文学消亡之时。 作者也要吃饭,而真能把写侠客小说当饭碗的,连他在内,全国不过三位。 孙长卿、司马鸣风、东海散人。 侠客读者群宣扬的侠客三大家中,有两正一邪的说法。 孙长卿和司马鸣风的作品比较正统,文字深受华夏传统文化影响,被称为两正。而东海散人的作品却文字奇诡,剑走偏锋,带有强烈的个人风格,被称为一邪。 孙老教授,也就是侠客大家孙长卿,对这种说法不以为然。 正邪不能单看文字风格,还要看作品的思想内核。 东海散人的作品中,文字有异,但作品内核依然是传统文化那一套,而司马氏作品宣扬的却多是个人自由。 这是受了西方文化的影响。 最近十几年,华夏和西方的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自由思想也随之占据一部分读者的头脑。 但研究华夏传统文化的孙长卿,态度是反对的。 从古流传下来的典籍,包括那些圣人、思想家、教育家等人,教导后辈时,从没教过这一点。 华夏文字带“自”的也多不是什么好词,自我、自满、自诩、自惭、自大…… 即使有些好词,也是自尊、自谦、自强……从来没有说过自由。 连自信都没有,也是从西方传来的。 你说你自信,这没什么,但同时心中若没有自谦,那就自大。 这是因为东西方社会组成基础本就不同,人家是由个体为纽带组成社会,华夏社会却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除非你是孤儿,否则,一出生就陷入家庭的小社会里,怎么自由? 所以华夏是家国天下。 孙长卿为此专门花时间,研究西方主流国家的文化,发现它们也不是绝对自由。那是不可能的,因为绝对自由的结果就是混乱,必然有调和个体矛盾的规则,那就不可能自由。 那么司马鸣风用作品中的侠客,宣扬自由思想就是错误的。 至少是为了迎合一部分读者,故意曲解自由的真意,把西方思想进行阉割后,有意或无意的灌输给读者。 如果真说侠客三大家有两正一邪,那么邪的那个,不是东海散人,而是司马鸣风。 这是孙长卿的看法。 所以他一直对那个司马鸣风成立的侠客协会看不上眼,从来没有接受过邀请,倒是和东海散人见过一面。最后发现对方只是一名三十多岁的中学国文老师,有年龄代沟,之后再交流就换成了电话。 …… “一个高中生?” 《南方日报》的这则新闻援引的是网络信息。 前两天的武侠广告和沈哲那首桃花诗都在上面,因为侠客文学如今已经太过沦落,武侠一词在现实媒体中,没有引起什么波澜。之所以出现在报纸上,主要还是那首桃花诗太惊艳,媒体也不能无视。 “好一个隐世神仙!” 孙教授眼前一亮,马上脑海里迅速构思一个侠客角色。 旋即摇头失笑,他已经两年多没有创作新作品了。不是写不出来,而是就算再写,也是无趣的重复,没有找到突破以前作品框架的方法之前,他不准备动笔了。 不如把精力放在教书上,或许能培养出几名新作者。 知道不太乐观,现在的年轻人更爱看一些青春文学,要么是全白话历史小说,读起来轻松。 甚至有些翻译过来,看起来古里古怪的文字,也有很多爱好者。 接着就看到《华夏青年》推出武侠专栏的消息,孙教授眯着眼睛仔细寻找蛛丝马迹。 可惜广告中只是透露了一个新概念,没有具体内容。 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一名学生敲门进来,站在三米外恭敬道:“孙老师,我们想邀请您参加今天晚上的协会活动,不知道您有没有空?” 孙教授笑道:“你们年轻人的活动,我一个老头子就不参加了。” 那名学生却道:“孙老师,这次活动主要是讨论一首桃花诗,到时候我们古诗词协会想听听您的点评!” “哦?”孙教授一怔,把手中的报纸推过去,“是这首诗?” 学生上前看看,点头道:“就是这首桃花诗,原来孙老师也读了,网上说是一名高中生创作的……” 孙教授忽然问道:“那你们对武侠怎么看?” “武侠?”那名学生愣了,“那是什么,侠客小说吗?” 孙教授摇摇头,看来学生们也没有太过注意武侠,不过他上了心。既然敢提出武侠的新概念,也得到了一家杂志社编辑的认可,必然会有打动他们的地方。 “这样吧,你们活动的时候我去看看,这首诗我也很喜欢。” 学生高兴道:“谢谢孙老师!” 孙教授摆摆手:“先别谢我,你帮我办件事。” “好,什么事,孙老师您说!” “去问问你们那儿谁有最新一期的《华夏青年》,帮我找来一本,我想看看上面一篇文章。” 那学生瞠目:“孙老师,那是青年杂志,您……” “怎么,老人家就不能看青年文学吗?” “……能!” 不提那学生颠颠的跑回去借杂志,孙教授在办公室左等右等,一个多小时还没等来那名学生。 校园广场一角路边,那名学生却正站在那儿,看的眉飞色舞。一会赞叹,一会摆出各种姿势,也不管旁人看傻子的目光。 原来从同学手中借到杂志后,有些好奇是什么文章,能引起了孙老师的兴趣。 翻来翻去就翻到了武侠专栏,马上恍然,作为学生,还是听说过孙老教授是侠客大家的。那么,让他感兴趣的,肯定就是这个武侠专栏了。 随意瞅了两眼,不料自己掉坑里了。 看着看着就忘记时间,把老师的任务忘到了脑后。 直到“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才回神,连忙屁滚尿流赶往孙教授的办公室。 “特么的,什么见鬼的下回分解!” …… 此时,中学国文老师东海散人也从学生那里知道了桃花诗。 下课后,自然忍不住去找寻出处,然后也从网上看到武侠的消息,微笑摇头。 “一个高中生,不知死活的要写侠客小说,哦,不对,是武侠小说,杂志社的编辑竟然也通过?” “我倒要看看,你能写出什么鬼东西!” 说着,起身走出校园,到不远处的报刊亭,买了一份《华夏青年》。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五十三章 三大家 司马鸣风走出机场,打开手机看到一条信息。 “快看《华夏青年》!” 从南粤回到江南市,飞机上打了个盹,酒后微醺的他清醒了些。 前两天接到一位集团老总的邀请,参加一个文学沙龙。这位老总事业做的很大,以文学爱好者自居,经常邀请一些同行和著名作者一起高谈阔论。 同行为了加深关系愿意参与,作者们就是图钱了。 清高些的作者大都不愿意来,司马鸣风却毫不犹豫赶去了,大有收获。 之所以邀请他,是因为他的《大漠》系列小说,四部销量全部突破30万册,目前国内侠客界首屈一指。 这和他的苦心经营分不开。 国内的侠客作者中,能被他看在眼里的只有孙长卿,不过也两年没出新作品了。至于那个什么东海散人,一个小字辈,靠标新立异博得一部分读者,不值一哂。 侠客文学萎缩,他反而觉得这两年轻松多了。 不像以前,孙长卿一直压在头上,还时不时蹦出来个新人让他吓一跳。 现在多好,孙长卿封笔了吧,除了东海散人外,也好几年没有新人加入。终于成了执牛耳者,侠客界变得再小,也是一个单独的文学类型,作为其中的代表,地位也不低。 不然那位老总为什么弄个聚会,还会想到自己? 就像那个故事中说的:我不用跑得过熊,我只要比你跑得快就行了。 司马鸣风想做的就是侠客界最大牌的作者,并且他现在就是了,那些侠客杂志报刊经常求着他写稿。 至于侠客这个东西将来会不会消亡,不在他的考虑范围,那叫闲心。有他一天就有侠客小说,就算将来真的消亡了,后来人说起这个文学类别,也会说“新世纪初侠客文学经历了司马鸣风最后的辉煌”。 这也是史上留名不是吗? 司马鸣风随着人流向外走,摸摸裤袋里鼓鼓的红包,打了个酒嗝。 一旁的行人皱眉躲开,他没有在意,心里却想着那条信息的事情。信息是协会一名资深读者发来的,习惯性的很重视,因为读者是他的立身之基。 没错,他就是这么认为的,和孙长卿差不多同时期出道,拼文笔一向完败,现在他的知名度却更高。 这都源于他成立的侠客协会,里面都是死忠,销量的保证。 “《华夏青年》是什么东西,像是青年文学,记得在哪里听到过……”司马鸣风小声咕哝。 脚步一顿,转身去了候机厅角落的刊物摊位。 “来本《华夏青年》。” 看摊的年轻姑娘走过来,一听,摊开手说道:“卖完了!” “卖完了?”司马鸣风一愣,“这家刊物很出名吗,怎么还会缺货?” 姑娘到摊位上翻了几下,抽出一本很精美的杂志递过来,说道:“上上期的倒还剩下一本,你要不要?昨天最新一期的早就没了。” “昨天才发行,说什么早就没了!”司马鸣风有些不满,“这本先买了吧。” 等他付完钱走远,售货姑娘撅着嘴啐了一口:“死酒鬼,老不修,还看青年杂志,出门被车撞!” 司马鸣风当然不知道自己被人诅咒了,翻了一会,也没找出什么内容值得自己快看的,估计是在最新那期上面,只好先赶回市区再买一本。 坐出租车回到市区后,竟然连续好几家书店都缺货,最后才在街边一个报刊亭买到。 一眼就看到这期《华夏青年》的封面。 “这是侠客的风格,莫非刊载了侠客小说,看这家杂志社不小,估计是姓孙的又出山了!” 连忙翻看内容,读完后脸色很难看。 “姓孙的,你个小娘生,两年不出来,原来练笔去了,完了想重立山门哪!” …… 东海散人也买到了新一期的《华夏青年》。 花了半小时读了两遍,好一会皱眉不语,随后拿起电话拨号。 “孙教授,看到《龙虎斗京华》了吗?” 对面的孙长卿好似情绪有些激动,压着嗓子回答道:“看了,小岳啊,你觉得怎么样?” 东海散人的真名叫岳彭。 岳彭试探道:“孙老师,这不会是您假借别人的名号,发表的新作品吧?” 孙长卿失笑:“小岳,你想什么呢,在你眼里我这么糊涂啊,老了老了还晚节不保?” “也是,”岳彭点头,接着苦笑道:“如果《龙虎斗京华》真是桃花岛主所作,那国内侠客就要多一个大家了,我看他的笔力比您也不差。” 孙长卿在电话里笑骂一声:“别给我添彩了,我比不上他!” “如果说文字驾驭能力,或许还能比比,但那文采我是真比不了。那首开篇词专门为小说创作,虽然只连载前两回,但从中已经能看出一点端倪。” “对了,还有那首桃花诗,现代人做出这首诗,生不逢时啊!” 岳彭沉默。 他明白孙长卿的意思,《桃花诗》放在古时,就是唐宋时期估计也算顶尖。 过了一会,说道:“《龙虎斗京华》刚开篇,还看不出整体水平如何,虽然惊艳,后期未必不会崩。” 孙长卿思考一会,说道:“可能性不大,文采撇在一边,那种驾驭文字的能力已经显露出来了。这种能力虽然大多靠阅读和训练,也有天生的,甚至神授都说不准。” 随口一言,岂不知恰好说中。 沈哲来自异时空,科学被人们奉为圭臬,却也无法解释。 可能真是某个神仙,闲来无事开的一个玩笑。 岳彭道:“网上说作者还是一名高三学生,今年刚参加高考,我是不怎么信的。” “小岳,你在中学教书,可能少见天才。不过我身在大学校园几十年,见过的天才不知凡几,有的学生甚至连我都不相信世上会有这样的人。” 孙长卿感叹道:“这个世上并不缺天才,只不过大部分夭折了!” “是嘛?”岳彭怔了怔,“那孙老师您认为,这个桃花岛主就是天才了?” “或许吧。” 岳彭笑道:“您不动心?” 孙长卿的声音听上去有些诧异:“我动什么心?” “当然是收学生的心,我刚才专门搜了他的一次访谈,看到他报的志愿是燕大。燕大可不好进,没有680分以上想都不要想,您觉着他文学方面是天才,其它方面也是天才?既然参加了高考,那就没有参加特长生考试。” “高考看的可是整体学科,我看他是自知不行,随口言之,准备走的是文学这条路。” “您可以收为学生,也为侠客界培养一下。” 岳彭用带着玩笑的口气说了一番话。 孙长卿听了,忽然真有些动心了,他和司马鸣风对后辈作者的态度完全不同。一个提携,一个打压,虽然假假是同行,向来是形同陌路,互相看不顺眼。 “看看吧,真落榜了,我向学校要个名额……” …… 沈哲还不知道有人打他主意。 在别的学生眼中,落榜也能上大学是天大的好事,对他没那么重要。 还没赶紧回家重要。 “你说你,十七八的大小伙子,扛两个煤气罐都喘气!”母亲杨欣跟在身后,训斥道。 “明天开始,七点起床,给我跑步去!” “……妈,我没……没喘气!再说,这是两个煤气罐,不是一个!” 沈哲脑袋被夹在中间,费力转过头去看母亲,神色委屈。 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今天换煤气罐的时候,问了林语菡一声,听说她家的也快没了,就决定一起换了。 苦力当然是沈哲,沈明诚和林远志都不在家。 雇车拉到小区门口,沈哲准备跑两趟,杨欣道:“这么毒的太阳,让你妈多晒会?” 得,一次扛起走吧。 一个煤气罐装满煤气大约30公斤,两个就是60公斤,这要是没练过,扛着能不喘气吗? “七点……起床跑步不……可能,除非你逼我!” 第五十四章 读书 手机和电脑依旧没有买回来。 沈哲各方面都比较懒,唯独读书这件事非常勤快。 原时空当他想读书的时候,已经被生活压弯了腰,没有多少闲心挤出时间去读书了。 一朝重生,最初的念头,便是完成未竟的文学梦。 把华夏人没有见识过的经典文学作品,一股脑儿砸到他们头上,然后躲在暗处,看着他们的表情偷笑。 时间过去这么久,他的念头也随之改变,只做搬运苦力未免太过辜负神的眷顾。 但他读者的身份是不会变的,无论搬运过来多少作品。 文联的星级评定中,六星作者就被人称为大师,李想先生一部书销量破千万就被读者膜拜。但这只是普通读者的看法,估计在真正的大师眼中,是不认同他称谓的,连沈哲都会摇头。 华夏文学界有两个人不得不说,一个甄奶奶,一个姬老先生。 你看,真正大师都被时间化去了名字,甄奶奶是写童话的先不说。 姬老先生三十岁被称为姬先生,五十岁被称为姬老先生。 当初文联成立时,主席之位根本没有悬念,只能戴他头上,所以文联内部也有少部分人能称他姬主席。 他没有一部长篇,但全华夏都知道他是大师中的大师,也叫宗师。 因为他的学生中,大师作者就有十几位,大师们的老师不叫宗师叫什么?从中小学、大学课本中也能看出一些,他的散文、随笔、诗歌甚至生平都能随处发现。 最为华夏人津津乐道的是,姬老先生据说能够背诵《史记》! 这就被神话了,52万多字的《史记》都能背下来,难怪能教出那么多大师作者。 沈哲还记得原时空写过《国学概论》的钱穆先生,曾经在回答孙女读书问题时这样说:“《论语》外,须诵《孟子》《大学》《中庸》与《朱子章句集》为主。《庄子》外,须诵《老子》。四书与老庄外,该读《史记》,须全读不宜选读,遇不易解处,约略读过,遇能解又爱读处,则仍须反复多读,仍盼能背诵……” 诵就是背诵,不是朗诵。 还希望孙女也能背诵《史记》,至于自己能不能做到,不太清楚。 反正沈哲当时觉得很可怕。 还有写过《金粉世家》的张恨水大师,读起书来也十分的要命。 据说他十四岁之前便能背诵《三字经》《孟子》《论语》《礼记》《古文观止》等一大堆书籍。小时候就写过和《聊斋志异》酷似的小说,那么这本著作他至少也是滚瓜烂熟。 可见,大师们不说阅读能力,只那份狠劲就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 另外读书还会受到主观的影响,讲究方法。 钱穆大师的话中“遇不易解处,约略读过,遇能解又爱读处,则仍须反复多读”,他也是有偏好的。 傅士德好像说过读书内外各三条法则,从内在法则而言:第一步阅读了解作者说了些什么,第二步阅读了解作者说的什么意思,第三步阅读要思考作者说的对不对。 但这样读书其实很难。 沈哲原来读书都是从第三步开始的,读书的时候首先就对作者的话进行心理评判。 读书之时前两步自觉已经了解,便被自动忽略,很少返回去读第二遍。 …… 读书就像十月怀胎,写书就像生孩子。 如果一切顺利,经过漫长十个标准周期的280天怀胎后,生孩子就是水到渠成。 姑且认为,拥有恐怖的记忆力,同时本身也酷爱读书,那么创作作品,成为大师也是水到渠成的。 但好像还缺少点什么,沈哲从一个网络写手身披外挂来到华夏,只要搬运足够多的作品,就满足了所有成为大师的条件。但到时候有人喊他大师,估计脸上还是会发热。 缺少大师“十月怀胎”的艰辛读书过程。 如果没有芯片,沈哲的记忆力就是渣,晚上背一首诗,早上就孝敬姥姥了。 如今嘛,他比真正的大师还要恐怖。 手里拿着《史记》,十几分钟都没有翻页,因为可以通过芯片阅读。 “阿哲,你怎么了?”林语菡歪头凑到他面前,狐疑问道,还用小手在他眼前上下晃晃。 “哦,没事。”沈哲回过神,扭头看了看,“你画完啦?” 林语菡起身道:“哪有那么快,现在只完成前五集,你不是给我十二集的稿子吗,还得好几天呢。” 沈哲点点头:“没事,《少儿365》是半月刊,下期还有十来天呢,慢慢画。” “刚才发什么呆呢?” 沈哲笑道:“想你呢!” 林语菡打了他一下:“胡说八道,我就在你身后,是想别人吧……是谁?夏雪吗?” 敢情她也想不起除了夏雪,沈哲还和别的姑娘相熟。 沈哲哭笑不得,那胖丫头,我会想她? 啊呸,减肥了也不会想! 他最怕的就是麻烦,一个林语菡都时不时弄出不少飞机。 如果天底下还有什么事,能比一个姑娘更麻烦的,无疑就是身边出现两个姑娘。 想想都头大。 “你说说号一直在闪,怎么不理人家?” 沈哲瞅瞅电脑,慢悠悠的伸手去抓鼠标,随口道:“不是编辑就是那个满脸胡子的版主,八成是催稿来的。” 林语菡也知道访谈的事,说道:“人家叫三尺络腮胡,不一定就长胡子……” 点开消息一看,是编辑苏薇。 “怎么不上文学网主页,你的读者闹翻天了!” 沈哲回道:“知道了。” 马上对方就回了消息,问道:“你在啊?小沈,要经常和读者交流,文联在文学网上开通这个版块,也是为了让作者能了解读者的想法,你怎么都不去的?” “好吧,马上去。” 沈哲高考完上去看过,粉丝还剩十几万,都是僵尸粉,下面最近的发言很少。 苏薇他们认为文联这个举措很好,沈哲却觉得功能太少。粉丝只是关注一下就算,一个数字,连是谁都不知道,又没有二级页面。粉丝发言倒是能翻页,但不用看都知道,无非粉和黑两种。 实时交流很麻烦,回答粉丝问题是私信的方式。 作者能在最上方发表公告,这个还不错,没有字数限制。 对了,似乎能在上面发一些短篇。 沈哲想了想,还是算了,已经答应了那个胡子版主去论坛首发《第一次亲密接触》,不好改主意。 昨天他专门上网搜了一下,还真没有作者在网上发表小说的,倒是有很多短篇心情集。除了新闻类撰稿人,现在华夏作者们写作时间比较随意,有感而发,也叫创作。 原时空的网络文学萌芽时期,作者也不是每天更新,大部分还是文学爱好者随性而作。 后来随着读者增多,网络写手相对比例增的更多,渐渐被逼成了码字机器。 苏薇就对沈哲的创作速度很吃惊,记得在紫薇高中门口约稿的时候,说了《那些年》的想法,三五天就交稿了。 那是十来万字的中长篇,平均一天要创作两万字左右。 和其他作者一比就很吓人了,有的作者一部50万字长篇需要数年才能完成。 后来问沈哲是不是已经在脑子里创作完成了,只得到一个神秘的笑容。 网络写手出身,打字速度都不会太慢,之所以还有手残党之称,是因为脑子跟不上。哪像沈哲这样,内容都在芯片里存着,只需要码出来,速度杠杠快。 登上文学网个人版块,和前几天稍显冷清不同,跳出一排私信提示。 沈哲挑挑眉,点开翻看。 第五十五章 紫星文学奖 一夜之间,国内各大媒体、门户网站的头条被一则新闻占据。 华夏紫星文学奖,每年的六月一日,还有十多天的时间,就要举行第八届颁奖典礼。 文联成立的第三年主办了这项颁奖活动,主要是表彰上一年最优秀的各类型文学作品,由文联大会评选。 紫星文学奖是华夏最高文学奖项,成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对抗西方诺尔文学奖。 其中最受人瞩目的是北极星奖。 每年只有一部作品能得到这个奖项,媒体和民众最关心的,也是哪部作品能最终登顶。至于同时进行的短篇小说奖、诗歌奖、散文奖、戏剧奖等,相比起来都算小奖,同类作者比较关注。 三天后召开文联大会,评选尘埃落定后,便邀请获奖作者参加颁奖典礼。 …… 燕京文联,九位最终评定小组成员全部在座。 “砰!” 童百龄猛地把手中数据报告拍到桌面上,重重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在和谁置气。 其他成员脸色也不太好。 只有坐在最前面那位老人,软软的靠在椅子上,一副快成仙的模样。 “你们说怎么办吧!”童百龄道。 大家都不吱声,过了一会,一位副主席叹气道:“还能怎么办,把奖给人家呗。” “给他?”童百龄哼道,“你说的轻巧,去年就被米国人夺了去,今年换成法国人,敢情你心里很舒服?” “嘿,我说老鬼,你在这撒什么气,有能耐你出山呐!”一旁的郭嵩就看不惯童百龄这口气。 童百龄鄙视的看看他,怪笑一声:“软蛋,这话说得好,我一个教古典文学理论的,你让我出山?倒是你,不是靠畅销书出名的吗,多久没有新作品了?” 郭嵩暗地咬牙,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事实上他心里很清楚,他的作品已经不讨现在读者欢心了,再出山只会打击自己的威望。 会议室一阵沉默。 姬老先生活动了一下身体,咳嗽一声,问道:“商量出什么没有?” 一位副主席无奈答道:“主席,第一名和第二名销量实在差的太远,硬是把奖颁给第二名,这……” 能把几位文联主席难成这样的,肯定和东西方文化对抗有关。 这种对抗在各自文学最高奖项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每年都企图吞掉对方那颗明珠——诺尔奖和北极星奖。 华夏在这方面落在下风,只算紫星文学奖成立以来的七次记录,只有一次获得对方的诺尔奖。而西方作品已经三次获得北极星奖,几乎和文联作者旗鼓相当,华夏文学界也相当没面子。 既然是对抗,评奖的时候都会被对方盯着,以防下黑手使绊子。 得出的评选结果要能说服双方媒体和民众,而媒体的节操……他们有吗? 至于民众,大部分是没有鉴赏能力的,他们只觉得哪部书最好看,销量最高,便认为应该获奖。 事实上,两个奖项某种程度上,都已经被这样的对抗绑架了。 但没有办法,谁都不能认怂。 所以最近数年的文学最高奖,最终登顶的往往都是销量最高的作品。 去年的北极星奖就颁给了米国一部战争小说,再看看这次畅销榜,排在首位的赫然是一部科幻小说《联盟号》,由一位法国作者创作。 《联盟号》讲述一艘星际战舰在宇宙中流浪的故事,文学价值不是很高,但架不住故事好。 小说就是讲故事嘛,半年的销量就蹭蹭蹿到五百多万册。 这只是华夏国内,全球销量早就突破三千万,读者认为一位新的科幻大师崛起了。 当然也可以把奖颁给第二名,但最起码销量要相差不大,或者作品的文学性能得到大部分读者承认。 畅销榜第二名,是华夏一位西部作者创作的《苦难之旅》,讲述沙漠探险途中一次尘暴迷失方向后,孤身坚持十七天最终获救的故事。 故事很感人,描写的尘暴如在眼前,不放弃的精神也感人。 累计取得400多万册的销量,很不错的成绩,但和《联盟号》那种星际间的宏伟旅程就不能比了。 硬要把奖颁给这部作品,先不说媒体和读者会不会认同,文联大会的成员就不一定同意,这偏向性就太明显了,等于砸文联和紫星文学奖的招牌。 为了不喝馊汤,也不能就把碗摔了。 最让在座的主席郁闷的是,《联盟号》还在四月份的诺尔文学奖得到提名,只得到第三名。 好么,人家的第三,跑到华夏拿了北极星奖,算是这个奖的最低谷了。 但也丝毫没有办法。 只能怪自己的作者太不争气,好作品怎么那么难找呢? …… 一位副主席忽然道:“我们把皇家文学奖,和这次的紫星文学奖放在一起举行,怎么样?” 大家都眼前一亮。 紫星文学奖没有出现之前,华夏最高文学奖项就是这个奖,也是每年一次。 如今影响力已经不如以前了,不过华夏民众还是很认可的,特别是从去年起放在网上进行评选,民众参与的积极性很高。 “是个办法,不过到时候《苦难之旅》依然是陪衬!” 那名副主席摇头道:“我说的不是这本书,而是另一本,国内刚进畅销榜,在米国可是销售了700多万册!” 童百龄猛然瞪眼道:“你说的是那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对,怎么样,我们可以在国内宣传一下,引导民众投票,把皇家文学奖颁给他!”那名副主席笑道,“《联盟号》在国内也不过500多万,这本书可是在西方销售700多万册!同时颁奖声势也不弱吧?” “可能是因为作品描写的是米国人,国内媒体敏感性太低,竟然没有大肆报道……” 童百龄问道:“似乎可行,知道作者的身份了吗?” “老童啊,怎么说你呢,整天让我们跟上网络潮流,你自己倒落伍了?” “这话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那名副主席摇头笑着,“这就是我说的另一个好处了,作者是一名高中生,到时候领奖台上和那位法国人站在一起,你说谁更吸引眼球?听说那名法国作者可是三十七岁了!” “媒体和民众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他身上,连续两年北极星奖落入西方的影响就大大降低了!” 大家纷纷看着他,笑骂道:“你这是歪门邪道!” 那名副主席耸耸肩笑道:“要不然你们想办法,反正不想招的话,这回有点憋屈。” 大家都不说话了。 姬老先生就坐在那里养神,一般他从不发言,只等八名副主席商定,然后拍板。或者有时席间各执一词,最后就由他做决定,据说是因为年纪太大,嫌说话费劲。 童百龄话最多,忽然道:“以前皇家文学奖都放在腊月举行,现在要提前,怎么向外界解释?” 那名副主席小意的看一眼姬老先生,低声道:“就说到时候主席不能现身主持?” “嗯?” 大家都没反应过来,倒是最上首的姬老先生一瞪眼:“你是说我活不到腊月?” “噗!” 童百龄向那名副主席竖竖大拇指,意思是你牛,敢诅咒文联主席。 “不不,没那意思,生场病什么的就可以了!” 姬老先生怒道:“就我这年纪,生病和要命还有差?我看你就是想我早点死!” 其他人偷笑,都是知根知底,知道没那意思。倒是姬老先生越来越小孩脾性,特别是日常生活中,喜欢和重孙子在一起,甚至有时候还会哼儿歌。 “那主席你是同意不同意啊?” 姬老先生一摆手,拿起身旁拐棍,说道:“同意!” 他最挂心的也是这事,现在听到一个还算靠谱的结果,也不管会议还没结束,起身就走。 “对了,小童,把那本书给我送来一本。” 童百龄歪歪嘴,这个破称呼,从二十岁一直喊到六十多岁,真是改不掉了。 “还有那个娃娃的资料……” 第五十六章 发布新书公告 文联对国内出版行业不满的时候,沈哲已经吃惊的有些麻木。 还记得原时空信息时代来临,图书出版的销量迅速从百万级降到十万级。 当时,年内若出现一两部百万级图书,就让媒体惊呼这是出版行业的复苏,二十万册的销量便被称为畅销书。 除了电子阅读给了出版行业致命一击外,盗版横行是图书市场萎缩的最大元凶。 华夏文联和作者觉得一年不如一年,沈哲感觉这里就是写手的春天。 全国将近20亿人,读者几乎翻倍。 再加上娱乐项目匮乏,国内外版权法的完善,就是低潮时,百万级图书每年也有十几部。 …… 方便别人称呼自己,古人起字实在是很明智的事。 现在沈哲正在回复一名粉丝的私信,这名粉丝在私信里就直接称呼他“神仙哥哥”,差点让他起鸡皮疙瘩。 相熟的人一般称呼他小哲,林语菡叫他阿哲,还有小沈,诨号岛主,小柯…… 此时他还不知道,千里之外一位老人叫他“娃娃”。 如果有个字,称呼起来就方便多了,除了父母至亲,也不会有人乱喊名字什么的,那是骂人。 这名粉丝明显是一位年轻女孩,信中说:“神仙哥哥,太喜欢你的桃花诗了!不过最喜欢《那些年》,怎么去写武侠了呢,不太喜欢,还写言情好不好?” 沈哲回道:“谢谢关注,最近正在准备一部网络言情,请关注公告。” 连续回了好几个私信,大都是询问新书的事情,《龙虎斗京华》看样子热度还没起来。 苏薇说他的读者闹翻天了,主要是一帮粉丝自己斗上了。 “唉吆,难道国内又要出一个侠客大家?” “很有可能噢,开篇词很惊艳,文字也老道,比司马大人的水平都不差……” “我怎么不太相信高中生能这出这样的小说,是不是代笔啊?” 下面就变得不太正常了。 “楼上臭男生去死,岛主大人文笔本来就好,让那个什么司马的写一首桃花诗出来!” “写诗好不代表就能写出成熟的小说,妹子你可懂?” “回家找妈妈去吧……”另一粉丝插一句。 “警告你们哦,我可不是臭男生,每天早晚都洗澡,还擦了宝宝霜!” “你有洁癖!” 忽然出现一堆跟帖:“楼上的兄台,你真擦了宝宝霜?” “尼玛,真人才!” 鼠标向下滚动,粉丝分成两拨,一拨看到《龙虎斗京华》找来的,还有另一波是《那些年》的读者。 “跪求岛主更改结局,让沈佳宜离婚!” 沈哲:“……” 更改结局是不可能的,那就完全失去了全书的味道。 他没办法和读者做过多的交流,下面回帖很快就被顶飞了,最后在公告上发布了在“说文评书”上即将连载新书的消息,类型是纯爱言情。 关了个人板块继续看书,准备晚上抽点时间码出一章发到论坛。 “快看快看,岛主要发新书了!” “已经看到公告了,谁能告诉我‘说文评书’是什么论坛?” “我一眼就看穿楼上是新来的,估计连桃花诗都没读过,更不要提前天的访谈了……” “好吧,我承认是被武侠专栏指引来的……” “不要说些无关话题好不好,看岛主说的新书,类型纯爱言情,这才是重点!” “是唉,听起来很诱人啊……” …… 书房很安静,沈哲和林语菡都忙着各自的事情,只有翻页声和铅笔划过稿纸的沙沙声。 “叮咚!”邮件提示音显得有些刺耳。 林语菡提醒道:“阿哲,有邮件!” “嗯,听到了……”沈哲把书放到一旁,点开邮件,是苏薇发来的杂志销量预估表。 五月第三期的《华夏青年》已经发行两天了,最近地区的销量情况已经反馈到市场部,表格上显示着七八个地区的铺货记录。数字低的不到五万,高的已经突破了二十万。 全国有五十二个行政大区,沈哲没有从前的数据,看了也不知道销量增长情况。 再说,武侠专栏是按千字拿的稿费,发行多少册对他没什么影响。 随意浏览一下,正准备继续看书,说说上来了消息。 “小沈,看到数据了吗?” 沈哲道:“看到了,苏姐,给我发这个干什么,我也看不懂,代表着什么吗?” “噢对,忘了给你解释了,”对面苏薇说道,“那个表格是市场部按照发行量预估的,因为很多销售点都打来电话要求补订,所以可信度很高。这么说吧,这一期销量肯定能超过《青年人》!” “现在编辑部正在庆祝呢,一会都要赶去魏主编的部门去帮忙……” 沈哲回道:“哦。” “怎么?你不兴奋?”苏薇有些诧异。 沈哲忙道:“兴奋啊,苏姐,是因为报了被开除的仇吧?” “是辞职!”苏薇马上又纠正道。 “好吧。”沈哲回道,“不过这没什么吧,国内不是还有超过千万册的杂志吗,盯着老对头也没什么意思。” “我们不过是一家中型杂志社,千万册太遥远了吧?”苏薇苦笑道。 沈哲笑笑,当年金老爷子一支笔就能撑起《明报》,他现在拥有那么多大师的作品,撑起一家杂志社很奇怪吗?不过这话却不能对旁人说,信不信还在其次,非把他当神经病不可。 沈哲道:“这不重要,知道爆发点在哪里吗?” “还能在哪,肯定是你的武侠专栏,要不然哪里会突然冒出百多万的新读者。” “确定吗?” “猜的,总编猜测应该是一部分侠客读者看到广告购买了杂志,毕竟武侠和侠客一听就是同类小说。现在才发行两天,还没收到读者反馈,编辑部也都是这种看法。” 沈哲问道:“侠客小说不是小众吗,还有这么多读者?” 苏薇回道:“你对小众文学读者的认识有问题,他们一般都很忠实,有的读者爱上就是一辈子。” 沈哲哑然,他一直还是网络文学思维,当初比较火的玄幻和都市小说读者最多。 但是像职场、灵异、军事等小类型写手一样有不少读者,相反忠实度更高,只不过赶不上热门分类罢了。 华夏如今还是纸质文字统治文学市场,读者群更加庞大,小众相对的也赶上了热门类型。像侠客界司马鸣风的《大漠》系列,每本销量都能超30万册,放在原时空就是畅销书的水平。 不过在华夏就泯然众人,销售榜上毫不起眼。 苏薇忽然又问了一句:“对了,小沈,那篇童话后面的故事……哦,算了,我是编辑,不能坏了规矩!” 沈哲试问:“是薇薇小姑娘要看?” “是啊,前三章已经给她读过四五遍了,每天都问贝塔怎么样了。” 沈哲道:“苏姐,后面的稿子写出来一部分,不过不能交给你啊,让薇薇再等几天吧。” “我懂,稿子没发表呢,刚才随口一说。就是甄奶奶的杂志是半月刊,实在太慢了,你不能每期多发点吗?” 沈哲无奈道:“少儿杂志本身文字就不多,还要配上各种插图,三章就占了好几版。” “也是,孩子也没太大耐心。” 沈哲道:“有个消息可以告诉你,林语菡还记得吧,我们正做《舒克和贝塔》的连环画,小孩子自己就能看懂,估计甄奶奶也会喜欢。” “那敢情好……” 此时,《华夏青年》编辑部中,苏薇和沈哲聊天时,也在关注着相关新闻。 忽然惊叫一声,引得同事纷纷看过来,苏薇连忙说了一句,同时也给沈哲发消息。 “去南方新闻网看看,侠客协会有人接受了访谈,还和你有关!” 第五十七章 隐晦的攻击 娱乐圈是个名利场,作者圈也未尝不是这样。 华夏的义务教育普及早,闲时便不会蹲在村口、街边胡侃,拿卷书或报刊显得更有文化。 特别是江南一带的几个行政区,市井乡间如今还有说书人的身影。 这里是侠客文化的大本营,国内两家最大的侠客杂志《江湖》《奇侠故事》全在江南市。 南方新闻网也算是侠客的喉舌,因为这一代民众比较关心侠客文学,侠客界有任何风吹草动,这家新闻网站就会随即跟踪报道,和司马鸣风的侠客协会关系也不错。 今天网站首页就被挂上一个访谈视频,女记者采访了侠客协会会长任某。 其实,消息稍微灵通点的都知道,侠客协会就是司马鸣风的。 江南软语听起来就像巴掌大的丝绸擦屁股,又舒服又让人捉急,两人一问一答,访谈进行了三十多分钟。 沈哲饶有兴致的看完,挠挠嘴角若有所思。 林语菡也凑过来看,撅着嘴不高兴道:“阿哲,那个姓任的会长是什么意思?” 沈哲笑了笑:“很明显,人家这是贬低我呢,没听他访谈里说吗,桃花岛主是新近忽然冒出的侠客小说作者,身份不明。——如果网上的信息是真实的,他确实是一位天才作者,可以看出,行文深受司马先生的影响,假以时日,青出于蓝也未必不可能……” “听出来了吧,好像全都是夸奖,但首先已经把我摆在司马先生之下。” 林语菡皱眉道:“这有什么用?” “怎么没用,后面还有呢,邀请我加入侠客协会,司马先生可以指导我一些创作经验……” 林语菡道:“听我爸说,司马先生地位很高的,这么说没什么吧?” 沈哲想了一会,摇摇头:“语菡,你要知道,那个会长代表的就是司马先生,先是怀疑我的身份,再说《龙虎斗京华》深受他的影响,将来如果我真的成名了,见到司马先生该怎么做?” “你不会以为他是真心想提携我吧?” 林语菡也不是傻子,马上就明白了,气道:“司马先生这么坏啊,亏我爸那么崇拜他!” 沈哲又摇头道:“这是我的猜测,算是小人之心。” 这时,苏薇又发来消息:“小沈,看到了吧,你要不要回应?” 沈哲回道:“苏姐,人家是前辈,说我两句,让我怎么回应?感谢司马先生的厚爱,小子自己能行?” “你听不出他话里的意思?” “你我听出来又如何,信不信司马先生的死忠读者,反而会认为他提携后进品德高洁?” 南方忽然出现的访谈也惊动了总编钟离,他拍了拍椅背,起身道:“既然小沈这么说,那就没事了,杂志社也不作回应,我们用作品说话。” “不过我猜测,司马先生是被武侠刺激了……” …… 司马鸣风确实被“武侠”二字刺激到了。 那天从机场回家,马上就电话联系了侠客协会的会长,询问为什么孙老鬼封笔两年再次出山。 会长任某告诉他,《龙虎斗京华》不是孙长卿写的,而是一名新作者。 司马鸣风马上就按任某所说,到网上找到沈哲的文字访谈记录,看完眉头就皱的很紧。 翻出《华夏青年》又把武侠专栏读了一遍,发现这回麻烦大了。 从这篇《龙虎斗京华》的文字来看,和孙老鬼都不差,比起自己好像还强上一线。故事流畅,虽然只有前两回,已经能看出设定在清末义和团时期,设定宏大,后期不崩的话,肯定是篇好文。 加上卷首词的加成,比《大漠》系列还要好。 难道又一个竞争对手要出现了? 几年前东海散人的出现,就让他很是紧张一段日子,上面有孙老鬼压着,下面又有追赶者。 不过很快孙长卿封笔,东海散人虽然获得了不少读者,但那奇诡的文笔看多了,很快许多人弃他而去。 刚坐上侠客文学头把交椅没两年,这次竟然冒出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作者。 文风还是他和孙长卿这一路的,这怎么可能? 姓孙的是专业教授,有这样的文笔水平不奇怪。他可是直到四十多岁才收放自如,下笔如神,其间不知道有多少作品被编辑打回。最著名的《大漠》系列作品,都是四十五岁以后才创作出来的。 就算以奇胜,东海散人出道时也三十出头了。 一个十八岁的高中生就有这样的水平,对他的威胁就太大了。 等等,武侠? 司马鸣风眯着眼睛,嘴里直吸气。 这是要开宗立派啊,看不上侠客小说,开创一个新的武侠文学? 这不行! 首先想到的就是用侠客协会,把这个桃花岛主打压下去,最忠实的读者都认同这个协会,没读者谁看你的书? 转头一想,就发现不行。 《龙虎斗京华》发表在一家青年杂志上,和侠客杂志本就不搭界。 作者的身份也不能容许他明目张胆的攻击,以他的年纪和地位,用带有攻击性的词语评论都不行,太丢人。 揪着眉毛想了很久,最后想到一个阴招。 “老任,我看那名少年不错,可以把他吸收进我们协会……” 给会长任某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么一番话。 任某心领神会,他本就是司马鸣风安排进协会的,自然配合默契。 年轻也能拿来利用,只要进了侠客协会,我们在公开场合做几次表态,就能轻松把他晚辈的身份坐实。将来无论发展到什么地位,按华夏传统规矩,都要矮上一头。 如果那少年是个心高气傲的,那更是正中下怀。 到时就可以语重心长的教训一番,让他知道什么叫尊重前辈。 于是有了南方新闻网的视频访谈。 …… 访谈结束后,司马鸣风就在等着沈哲的回应。 他早就打算好了,无论对方怎么回应,他都能马上出来,和对方掰扯掰扯。 可是等来等去,两天后依然没有等到任何消息。 对方好像根本不知道侠客界最知名的前辈,隔空对他喊话,唱戏给了聋子听。 倒是有一些侠客读者很高兴,很久没有出现文笔这么好的作者了,眼看着喜爱的《江湖》杂志越来越薄,都知道需要更多的侠客作者加入进来。 《龙虎斗京华》前两回就讨得了他们的欢心,马上很多人都去沈哲的个人板块,催促他加入侠客协会。 孙长卿和东海散人也都在等待下一期的《华夏青年》,看是不是又一个侠客大家崛起了。 能不能在千篇一律的侠客小说界,找到一条新路。 这几天,沈哲除了读书外,还在攒《七剑下天山》的稿子,这部小说就稍长了。全书共分三十回,40来万字,每天抽时间码出一回,等《龙虎斗京华》连载完毕,正好完成。 另外还有《第一次亲密接触》,答应了在“说文评书”进行连载,昨晚已经上传了第一章。 小四版主果然为他专门设计一个版块,用来发布文章。 沈哲上传了第一章,随即到文学网个人板块,又发了个公告就遁了。 那个视频访谈的事情,已经被他忘到脑后了。 对侠客界的三位大家他不太了解,也只各自买回一本代表作读了一遍,没有精读。 他的口味被养的多叼啊,比如司马鸣风的《大漠》第一部,十二万字,讲述了“少年被灭门逃往大漠加入马帮历练十年最终干掉仇家”的俗套故事,文笔相当老练,可你报仇没什么,杀掉路人甲、乙、丙是什么意思? 最欣赏的反而是那位东海散人,文字颇有古龙之风。 比较差的是情节安排和人物塑造,依旧没有脱离侠客小说固有框架,开篇还是被灭门。 和网络小说一样,当初一部《斗破》开创退婚流,惊艳无数读者,马上一大堆小说都这样开篇。 读者都看吐了,依然阴魂不散。 “阿哲,我画完啦!”林语菡高兴的喊了一声。 “我看看。” 接过一摞几十张画稿,沈哲不得不夸道:“语菡,你确实有绘画天赋,难怪一直喜欢。” “是吧,我也这样觉得呢。”林语菡今天高兴过头了。 “对了,阿哲,你为什么写童话要用真名,不用那个桃花岛主的笔名呢?” 沈哲把画稿翻到最后一页,说道:“你署上名字。” “好吧,反正是你写的书……” 等林语菡署上自己的名字,沈哲也把自己名字署在后面,随口道:“这是为了将来孩子们容易称呼,沈爷爷、林奶奶,多好。” “……” 第五十八章 新闻第二弹 “今年的皇家文学奖要提前了!” “什么原因啊,好像没听说什么风声,太突然了!” “我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阴谋味道……” 五月二十日,网路上各大论坛忽然散播一条消息,瞬间占据头条。 “以前不都是在腊月吗,文联搞什么幺蛾子,把两个文学大奖放在一起是什么意思?” “我好像发现了什么,紫星奖和皇家奖莫非准备合并?” 就在网友各自猜测,逐渐蔓延到报刊杂志上的时候,燕京文联总部的一位韩姓副主席现身,接受了十几家媒体的了联合采访。 “韩副主席,请问今年为什么两个大奖放在一起颁奖,这是文联的最终决定吗?” 韩副主席笑眯眯的答道:“你猜对了,这就是最终决定。” 另一位记者很快提问:“能说说原因吗,过去几年,皇家文学奖都在腊月初五举行,今年为什么突然更改?” 韩副主席依然不慌不忙,说道:“因为文联内部原因,无法再依照以往的惯例。” “什么原因?”记者们纷纷追问。 眼看要爆料了,怎么可能允许你说一半留一半。 韩副主席貌似无奈道:“好吧,到时候姬老先生可能无法到场主持,所以进过商议,和本次紫星奖同时颁发。” 话一出口,在场的记者们全都哗然。 “姬老先生怎么了?” “天哪,不会是姬老先生病了吧?” 不怪这帮记者大惊小怪,在华夏人心中,首相死了没关系,内阁那帮人马上就能顶上去。 姬老先生可只有一个,国内唯一的文化宗师。 大部分人从上学开始,就从课本上学习他的文章,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下意识忽略了他八十多岁的事实。 看着记者们的反应,韩副主席脸色讪讪。 似乎低估了这个消息对民众的影响,可现在话已经出口,再改也来不及了。 “韩副主席,请问姬老先生是不是生病了?” 一位女记者面带悲戚之色,拿着话筒上前一步,盯着主席台上的韩副主席问道。 “大家别误会!”韩副主席连忙圆场,“姬主席的身体确实有点小恙,不过不是大问题,六月一日依旧能够到颁奖现场。但是……” 记者们一下子紧张起来。 “但是医生建议,入秋之时姬老先生最好开始疗养,所以年前不宜再出现在公众面前。” 旁边的秘书看了副主席一眼,心里竖了个大拇指。 这瞎话编的好。 事实上,让韩副主席接受专访,就是因为他应付媒体的经验丰富,也就是说瞎话不打草稿。 燕京,姬家。 六十来岁的姬先生下车,砰一声推开大门,看到院子里陪着小孙子的父亲,才松了口气。 “爸,新闻上说您身体有恙,这不是挺好吗?” 姬老先生紧跟着重孙子,被带着绕了好几圈,气都不带喘的。 “谁说我身体有恙,你也盼着我早死?” 姬先生苦笑一声:“爸,这话怎么说的……我看新闻上韩副主席这么讲,这不,马上赶回来了么……” “噢,知道了,是那事……没有的事,你去忙你的。”姬老先生随意说道。 说完,嘴里嘟囔两句,继续唉吆唉吆的,陪重孙子学舌。 …… “原来是姬老先生身体不适合冬天出来,吓了我一跳!” “我就说嘛,老先生都快成神仙了,上次新闻上看见他,比姓郭的走路还利索,终于生了回病……” “楼上去死!” “这就可以理解了,姬老先生无法现身颁奖的话,确实少点什么。” “好吧,顶文联的决定,我们投票去!” …… 就在网友们摩拳擦掌,争取让自己看好的那本书,能拿到皇家文学奖的时候,韩副主席又曝了一条消息。 “还有一个原因,去年是我们文学界取得较大成就的一年!” 下面记者纷纷吐槽,都清楚,今年的北极星奖八成要落入西方作者口袋。 还谈什么成就! 韩副主席笑呵呵说道:“因为有我们有一部书,在国外出版界取得了700多万的销量,是文联成立以来取得的最高成绩,难道不值得高兴吗?” 记者们愕然,去年有这么一本书吗,我们怎么不知道? 我们是记者好不好? 一名记者狐疑道:“韩副主席,请问这本书叫什么名字?” 韩副主席笑眯眯的从台上拿起一本书籍,展示给在场的媒体记者看。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有几名记者低头思索一阵,恍然道:“这本书我看过,在畅销榜末尾,韩副主席,这是一本西方文学作品!” “谁说的?”韩副主席皱眉,翻开扉页,说道:“作者是华夏人,笔名桃花岛主。” “桃花岛主?”记者们面面相觑,“这不是前几天网上很火的那名作者吗?” “是吧,这本书我是去年看的,难道不是翻译的西方文学?” “什么西方文学,这本书去年在中海一地很有名的,很火了一阵……” 一名二十多岁男记者忽然惊声道:“我想起来了,去年这本书我也看过,听说有读者堵过出版社的门!”看到周围的人都刷的看着他,马上说道:“我是中海人,作者也是,这本书出版的时候,很是轰动一阵。后来作者一直没有出现,渐渐就没多少人关注了……” 说着说着,这名记者一拍脑袋:“我终于明白他当时为什么不出现了,他是在准备高考!” “我的天,我们中海作者竟然在国外取得这么大成绩,真是……” 就算作者是中海的,又不是你! 有记者心里鄙视。 这时又有一名记者忽然大声道:“我也想起来了,去年不少人都买了这本书,还以为是作者翻译的!” 韩副主席一直等着记者们争论完毕。 “现在你们该知道了,这本书是我们文联作者创作,西方才是翻译的!” 这下记者们全都兴奋了,大新闻啊! 多少年了,不,从来没有过,华夏文学作品能在西方取得700多万册的销量,这本书已经缔造了历史! 有记者捶胸顿足,这么大的事件竟然被全国媒体忽视了一年,真够扯的! 这帮记者和中海参加《华夏青年》媒体见面会的肯定不是一批,中海本地还是有不少媒体记得这本书的。 可惜很多读者都忘记了,一地媒体影响力还是太小。 这也怪沈哲,第一部书就是以西方女子为主角。 韩副主席看达到了目的,也就不再多说,剩下的事情自有媒体去推波助澜。 可以预见,今年的皇家文学奖评选结果,不会出现太大意外。 相当大一部分民众即使没看过这本书,也必然会把票投给它,没有理由,只因作者是华夏人。 …… 沈哲也没预料到这种情况,接到消息时还有些愣神。 这次总编钟离亲自联系了他。 “当初我想差了,一直认为书中那股精神是卖点,没想到小沈你才是最大的卖点!” 沈哲摇头一笑:“就算这样,当时我也不会出现。” 钟离道:“被文联这么一弄,我们可以再次开动印刷机了,国内将有一次销售热潮,大好事!” 接着又说道:“好吧,这下你的笔名在国内可要出大名了,盖过六星作者都没问题……顺便再通知你件事,文联已经出面,敦促米国那家出版社尽快结清稿费,估计这几天就能打到国内。” “钟哥,国外出版稿费很难拿到吗?” 钟离回道:“能按合同拿到是肯定的,不过时间嘛……” 沈哲又问:“国内引进的西方文学也不少,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 钟离道:“你应该知道,现在我们和西方在文化上还是竞争中对立,这种事当然是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好么,又竞争又对立。 “也就是说,西方作者的版税,国内出版社也尽量拖着?” “那要看是不是著名作者,如果作者太有名气,他在媒体前面说句话,出版社马上就给办了。” 沈哲若有所思,忽然笑了。 “钟哥你的意思,我的名气还不够大,是吧?” 第五十九章 刷子的胜利 牵涉到民族荣誉,大部分民众都不能理智对待。 上世纪初,华夏面临欺压时,首相登高一呼,便是亿万人景从。 在民众心里,那位首相就是完人,好像从来没有犯过错。只用了短短数十年,华夏就能从一个贫弱混乱的国度,变成能单独和整个西方相抗的强国,历史上也没出现过这样的人。 沈哲找来那段历史研究时,同样无法理解。 他的经历已经很离奇了,或许那位只留下黑白影像的巨人,也是从某个更先进的时空而来? 文联几位大佬预测的没有错,当媒体曝出韩副主席的采访后,国内马上一阵喧哗,七嘴八舌开始议论。 “海伦的故事我也看过,特别励志!” “去年就读过那本书,不过当时以为是翻译过来的,没注意作者。” “没看过,真的那么神奇?” “楼上去买一本吧,这种正能量的书,看看没坏处,一定会刷新你对人类的认识。” “是唉,原来我还以为是真实的故事,今天专门重温一遍,原来是桃花岛主写的小说,不过真的值得一读!” “同上!” 一边倒都是对《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赞美,没听说过这本书的读者,很多都赶到书店去找。 华夏青年出版社的魏主编带领一帮编辑,开动了印刷机。 没有人对加班的事情叫苦,从外界的讨论热潮看,这本书将迎来迟到一年的销售热潮,奖金会很丰厚。 就在这时,一位女孩接受《长江晨报》的专访,再次给火爆的舆论添上一把火。 “我叫姜颖,大家想知道我的故事,可以从去年中海新闻上找到。” “今天我接受这次专访,主要是想感谢一个人。” “他就是大家称为岛主的一名中海作者,我的家乡人,可惜我不知道他是谁。” “当我对生活完全绝望的时候,我的母亲给我读了一篇他的故事,当初以为世上还有一位更不幸的女孩陪着我。现在知道上了岛主的当,原来只是他想象中的一个故事,但我还是要感谢他。” “母亲没有失去我,现在我每天都能陪着她,虽然是被病情逼的。” “我依然看不见,但那有什么关系呢?” “我能听到母亲的声音,甚至厨房里炒菜时油花的爆裂声,生活还是美好的。” “每天傍晚母亲牵着我到草坪上散步,邻居都会笑着和我打招呼,孩子们好奇的打量我。是的,我看不见,但我能感觉到那些孩子歪着脑袋看我的可爱模样。” “母亲给我读各种文章,还有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我没有被抛弃。” “但我手边一直有一本书,去年出版的时候母亲就买回来了,我无法自己阅读,但最爱它!” “最后,容许我调皮一次,帮岛主先生打个广告,听说皇家文学奖要提前举行,大家把票投给他吧?” …… 《长江晨报》的报道马上被国内大小媒体转载。 当初报道过姜颖事件的报纸,再次翻出以前的文章,重新放在头版。 几家电视台联系到姜颖的母亲,想专门为姜颖做一期直播访谈,却被坚决拒绝了。 她不想女儿再被外界打扰,之所以接受专访,也是对女儿向作者表达感谢的想法比较赞同。 “故事也能拯救生命?” “楼上不了解内情,翻翻当时的新闻就明白了,我怀疑岛主当时就是受了姜颖事件的启发,才创作的这本书。” 很快有人找到那期《华夏青年》。 发行日期和姜颖事件几乎同期发生,这下大家都相信了这种说法。 …… 钟离也没什么节操,命令出版社加班加点,直接加印一百万册。 市场部和发行渠道也爆发了,提前两天在全国完成铺货,趁这次新闻热潮大搞炒作。 当天就销售50万册,随后有所减缓,但依然每天二十多万册的速度很快售罄。杂志社被催订电话搞得手忙脚乱,钟离亲自赶到印刷车间坐镇,再次加印一百万册,看样子还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魏主编发现他真的比不上钟离这个小年轻,图书发行,哪家出版社敢随意就单次印刷百万册? 他真没话说,看着钟离的决策很外行,就是没有压货,催订电话反而一直响个不停。 “真是老了,管管内容还行。”魏主编感叹道。 …… 国内报业龙头《华夏日报》也插了一脚。 它的记者遍及全球,每天光发生的国内外要闻,都无法全部顾及。所以很少在上面出现音乐、影视之类的消息,文学作者也难以登上它的版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米国评价很高,简直引起一个社会现象,加上这次国内舆情滔滔。 破天荒的在今天的第二版给了一块几百字的短讯。 大报还是比较严谨,这则短讯是由驻米国当地记者发回的。 详细的介绍了这本书在米国的出版情况,还有很多米国人专门到塔斯甘比亚小镇的趣闻。 很多国内读者都乐了。 “米国人很有意思啊,竟然真的相信小说里的故事!” “看楼上你就没读过海伦,当初我一样以为是真的,只不过无法出国罢了,否则……” “连《华夏日报》都忍不住报道,看来书真的不错。” 除了《华夏日报》外,网络新闻当然首数国内最大的门户网站——华夏网。 热点新闻都以点击率排行,以前大部分都是娱乐明星占据头条,要不然就是某地出现的神迹事件。 今天的新闻头条也被一本书占据了。 至于某女性曝出自己的懒起照,只得到第二名,是不是在跳脚就不得而知了。 …… 这种新闻热度下,文学网顺势开通皇家文学奖投票页面。 一共有二十多本书入选,排在第一的依然是那本法国作者的科幻小说《联盟号》。 文联评选北极星奖必须专业、公平,读者评选的话,感情就占据上风。 一看排行就不乐意了。 新闻上也有很多介绍十天后两次重磅文学奖的消息,读者都知道今年的北极星奖,估计依然会花落西方。 现在连皇家文学奖也颁给他? 我去! 再往下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最开始只排在第二十一位。 后面的作者还被特意注明,作者:桃花岛主,中海人,文联四星作者。 网友很快就爆发了让人吃惊的能量,这本书的票数显示数字飞快增长,每次刷新页面百位数字都会变化。 华夏媒体也是华夏人,当然乐意看到这种情况。 去年的紫星文学奖颁奖仪式上,还记得那十几名米国记者趾高气昂的表情,想想都来气。 今年……不说了,换成法国记者,到时候依然憋屈。 媒体原本认为皇家文学奖已经不重要了,放在网上评选也就是乐呵乐呵。 但是文联决定出来,稍一分析,便知道那帮老头子的打算。再结合韩副主席忽然专门在采访中提到那本书,还不明白该怎么报道,记者们的智商就该回炉了。 第十八名、第十二名、第五名、第二名、第一名…… 两天时间不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直接登顶,票数突破四百万! 每天单个IP只能投一票,真的喜欢《联盟号》的读者发现已经无力回天,马上转变阵营。 “妈的,明天我也去投岛主那本书算逑,反正第二了!” “……岛主是自己人,投给他也不冤。” 这种情况下,文学网的投票页面开通五天后,第一名已经远远甩开后面几本书,达到了一千七百万票! 明目张胆的刷票,全国网友都成了刷子…… 第六十章 岛主是大师? 厨房外,沈哲靠在门框上啃黄瓜。 母亲杨欣和林语菡都围着围裙,一起忙活午饭。 自从高考结束,两家三个上班的全都不回家吃午饭,林语菡自己在家做饭吃。 不过很快就被沈哲拉到自家了,一共仨人还做两顿? 母亲当然是举双手欢迎。 女孩带上围裙光彩收敛,反而是最美的时候。当然,华夏是现代社会,男人围上围裙的样子也别有一番韵味。 沈哲曾经是泡面高手,现在快忘记泡面什么滋味了。 由于母亲杨欣是家庭主妇,他也没有什么机会练习做菜这个基本生活技能。 再说,让一个鸡蛋都会煎糊的人学会做菜,难度不小。 林语菡因为父母都上班,早学会了十几个家常菜,似模似样的。 五月中旬,天气正热,厨房没有空调,杨欣和林语菡额头都隐隐见汗,林语菡整张小脸都红彤彤的。 “好热啊。”沈哲把一根黄瓜啃得咔哧咔哧的。 两个女人同时回头,狠狠白了他一眼。 杨欣皱眉斥道:“出去!” 沈哲举起双手,说道:“当我什么都没说!” 不动手还乱发言,确实招人嫌,有说风凉话的嫌疑,闪人比较好。 他也感觉挺累的,上午一口气把《舒克和贝塔》码出十二集,又顶着毒太阳跑到小区门口打印出来。 昨天把林语菡画好的稿子已经传给了甄奶奶,很快就接到回电,说可以在连载之外做一个图画增刊,孩子们肯定会非常喜欢。还问林语菡是哪位漫画作者,得知是一名十八岁的女孩,狠狠夸奖了一通。 不过连载计划也相应改变了,文字图画如果同步,每期连载三集内容就太少。 商议后决定每期连载六集,文字当中就不配插图了,反正主要是家长给孩子讲故事的时候才看。 沈哲就要在半个月内再拿出十二集稿子,和图稿一同传给《少儿365》。 文稿很容易,沈哲闷头一上午就完成了。 林语菡的进度却快不了,还要依据故事内容进行设计,要花费一番功夫。 **做的事,她也没什么意见。 …… 沈哲又遛回了书房,随意在网上瞎逛。 点开几个网址,忽然想起“说文评书”论坛的《第一次亲密接触》,看看读者什么反应。 华夏网友刚接触网络也没几年,那些神回复、骂人词句还在酝酿之中,沈哲在上面找不到太多乐趣。 进入论坛,先被一个帖子吸引了目光。 这是一个转帖,不知道从哪里搬运到了这个论坛,帖名:经楼主鉴定,岛主已是大师! 经过那次访谈,都知道岛主刚高中毕业,忽然冒出大师的评语,很是吸引眼球。 “经本人查证,岛主去年暑期出版两本书,分别是《假如》和《那些年》,然后消失了,最近才知道原因。” “从文联官方公布的数据看,不算最近几天的爆发,《假如》国内销量128万册左右,《那些年》截至上月销量340万册。另外根据估算,还有部分手抄书不算在内,两本书销量共计约470万册。” “只差30万册就能达到五星作者的出版数据,所以岛主如今是四星作者。” “但不要忘记,《假如》一书在国外销售了700多万册!” “加在一起就是1170万册,六星大师作者!” 这个帖子没什么干货,都是人人能找到的数据,但因为是他第一次提出,很多人都点击进去。 “楼主,你这样算是不对的,文联星级评定只算国内销量!” “二楼正解,这样算的话对其他作者不公平。” 开始都是不赞同的声音,到了十几楼,忽然一个跟帖把楼顶歪了。 “你们说了一大堆,就是不认同岛主有大师水准,那我来给你们扯扯。首先,目前国内作者没有人在西方取得如此高的出版成绩,甚至有的连一万册都达不到;其次,文联这种做法本就不合理,对国内作者不利,故此主动寻求西方出版社合作的作者很少;还有,你们以为岛主会在乎他的文联星级?” 沈哲笑笑,这名网友倒了解他,他确实对那个作者星级不太在意。 文联成立不过十一个年头,一代人都还没长大。一项制度的建立,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深入人心。 六星作者被称作大师,更像是民众一种调侃的叫法。 目前全国七星作者十余人,六星作者几十个,如果都这样称呼,那大师也太多了些。 沈哲私下算算,那个规则待定的十星且不说,九星作者出版销量一亿册以上,要达到似乎也不是不可能。 只需要搬运足够多的作品。 而大师这个称呼,应该是对作者做出长期贡献后的一种尊称,而不是像玄幻世界一样的修炼等级。 例如一本书超级火爆,一下子卖了一亿册,作者能被称为大师吗? 事实上,国内公认的大师根本没有文联星级,他们都在文联成立之前已经得到了这种尊敬。甄奶奶一辈子写出无数的童话故事,除了杂志外,没有出版过,一样被称作童话大师,甚至宗师。 像某些新入行的作者那样,纠结于星级太低,实在没有必要。 或许再过一二十年,成长起来一批七八星的作者,那时才可能被读者认可为真正的文学大师。 …… 关了帖子,正好林语菡在门外喊他吃饭。 沈哲起身前去客厅,把去小说版块看看的念头忘到脑后了。 他现阶段可以不把星级评定看在眼中,是因为芯片中的作品给了他足够的底气,有的人显然不这么认为。 中海文联,主席办公室。 谭易看着坐在对面的小儿子,暗暗叹了口气。 “爸……”谭立行小心翼翼叫道。 “你还想遍瞎话么?我都听说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最初就是投向青年人,是你不问缘由就把稿件退还。我猜你连看都没看,是不是?” 谭立行抬头道:“我看了!” “看了?那为何还要退稿,还把提审的那位女编辑开除了?” “我看了开头,发现是西方文学,华夏人怎么可能写好西方文学?至于那个姓苏的编辑,是她自己辞职的……” 谭易皱眉道:“你觉得华夏人写不好西方文学,现在呢?” 谭立行不吭声了。 “立业也是的,你就不是搞文学的料,怎么把你安排在主编的位置上?你知不知道,今年那本书如果是从青年人出版,对我有多大好处?” “爸,要不然,我们把那个桃花岛主请回来?” 谭易瞄了他一眼,问道:“怎么请回来?” “这还不简单,”谭立行来了精神,马上说道:“我们可以给他提升稿费,钟离给他多少,我们多加3%!” 谭易冷笑一声:“真聪明,这就是你的办法?” “爸,您觉着不行?” “行不行我不知道,我问你,你知道钟离给他多少分成?还有,你怎么确定他会为了钱来青年人?” 谭立行瞪眼道:“不为钱写哪门子书!” 谭易盯着儿子不说话。 夏虫不可语冰,当初他开始创作,初衷也不是为钱,爱好文学的,谁没有一点追求? “那我们可以在网上把他搞臭,他不是在网络上很出名吗!” 谭立行咬咬牙。 “嘿!”谭易气笑了,“果然手段不少,网络都学会利用了,人家不理会你,你还怎么办?” 谭立行皱眉:“他是作者,连名声都不在乎?” “谁不在乎名声,但你知道那个少年的性子和做事风格吗?去看看侠客协会的访谈,再看他是怎么回应的。” 说着,他叹口气:“我和你大哥说说,把你安排在老曹手下,到发行部做个副经理吧。三室的主编可以从编辑中间提上来一位老资格接任,你不是搞文学的料,就不要往里瞎参和!” 谭立行不服气道:“不是搞文学的料怎么了,钟离也不是搞文学的,一样做总编!” 谭易一拍桌子:“他把杂志销量从200万提升到400万,你呢?” 第六十一章 网络教科书 自从网络兴起,拥有电脑的年轻人作息时间也随之推后。 各个自发建立的聊天群、聊天室,每晚都有许多人夜不能寐,不聊到半夜怎能闭眼。 “城市男女”群也不例外,数百人纷纷发言,聊天窗口的字迹流水一般。 忽然有人在群里用加粗加红字体喊了一句。 “岛主的新书发在网上,大家快去看!” “什么,书还能在网上发吗,要不要收钱啊?” “不收钱,我在另一个群里知道的。” “在哪里,我要去看!”群里成员纷纷追问。 “哦,忘记说了,就是上次岛主访谈的那个论坛,叫什么‘说文评书’,网上一搜就知道了!” “稍等,马上去!” 很快群里只剩几个人说话:“岛主是谁,我怎么不知道?” “你刚通网吧?”动作比较慢的一名网友随口说了一句,马上也遁了。 “……我也看看去!” 暗灰色的房间,光线稍显暗沉。 一名长发女孩端坐在电脑前,脸庞很精致,却眉头皱着,不知道有什么忧愁。 “搞什么,什么书这么好看,怎么人全跑了……” 女孩眉头皱的更紧,想了一会,晃动鼠标搜到“说文评书”论坛,点了进去。 “倒要看看是什么书,这么吸引人。” 进入论坛,一眼就看到那个前面带着一簇火焰标志的版块,不用猜,就是这个了。 “跟她是在网路上认识的。怎么开始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因为我的一个网络签名吧!” 女孩自语道:“原来是讲网络交友的,是男生写的?” 接着往下看。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整个太平洋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 女孩一愣,眼睛一瞬间就瞪大了。 “这段话好有感觉,像首诗一样。” 她轻声又念了一遍,感觉非常喜欢,迫不及待往下看。 “其实这只是我的职业病而已。我是研究生,为了要撰写数值程式,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各种逻辑。当假设状况并不成立时,所得到的结论,便是狗屁。就像去讨论太监比较容易生男或生女的问题一样,都是没有意义的。” 女孩“噗”笑了出来。 “太监还生男生女,果然是狗屁!” 女孩发现只是短短两句话,他就被打动了,接下来的故事一定不会让她失望。 果然,那种调侃的笔法,娓娓道来的叙述方式,很快让她沉迷了进去。 直到轻舞飞扬出场。 “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 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诧异也好,欣赏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年轻的心。” 女孩就想被雷击中了,呆呆的看着这几行字,说不出话来。 这段话依然和开头一样,带着诗情画意,只看上一眼就走进了她的内心深处。 “轻舞飞扬……”好一会儿,女孩口中呢喃着,“好美的网名,一定是个美丽至极的女孩。” …… 《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第一节只有3000多字,却几乎每句话都能做为网络签名。 “就像用诚实来形容政客一样,都会让人笑掉大牙。” “恐龙绝不会说她是恐龙,更不会说她住在原始公园里面,她总是会想尽办法去引诱你以及误导你。而优美的昵称,就是恐龙猎食像我这种纯情少男的最佳武器。” “情场上百战百胜,但绝不收容战俘。” “女人是被爱的,不是被了解的。” “君欲上床乎?”“美女难找,有身材就好。” 还有男人的四种类型,棒球比赛形容女孩子之间的进展……这样的语句对刚接触网络的人有着巨大的杀伤力。 很多网友一读之下就惊呆了。 特别是轻舞飞扬出场的时候,读着那几句话,简直是所见过最美的场景。 比曾经梦见的还要美。 还有一个被称为“LadyKiller”的哥们,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让很多夜半无法入眠的网友惊呼偶像。 这样的文只读一遍是不够的,是不过瘾的。 华夏年轻人还是稍显含蓄的,同处一个聊天群,很少有人要求见面的,更不要说网络感情了。 只是短短三千字,就像写出了一个梦,虚幻唯美的梦。 夜半还在网上挂着的,矫情一点说,都是寂寞想去数星星的人。 轻舞飞扬,一个小说中虚构的网络虚幻女孩,在这个晚上,让喧嚣的网络世界重归无声。 …… “城市男女”群,网友陆续回来了。 有网友说了句“但凭卿之所好,小生岂敢推辞?”后,聊天窗口马上就被刷屏了。 一大堆自认经典的语句被发了上来。 “我靠,谁能告诉我看到的是不是真的?” “我也是,这是我见过最牛的一篇小说开头,简直是网络教科书!” “哈哈,已经把网名改为阿泰,同学们以后请叫我阿泰!” “……” “以我和他所见到的恐龙为X座标轴,以受惊吓的程度为Y座标轴,可以经由回归分析而得出一条线性方程式,然后再对X取偏微分,对Y取不定积分,就可得到“网络无美女”的定律——这番比喻简直超经典有没有,我猜岛主一定自学过高数,高中数学可没有微积分。” “你的意思,岛主还是学霸?” “很有可能噢,前段时间不是有人说岛主是坏学生吗,还有人盼着他落榜呢,都是瞎说。” 群里网友纷纷询问:“这话谁说的?” “你们不知道啊,访谈的时候岛主说报考了燕大,都以为他自暴自弃了,一心想走文学这条路呢。现在看看,他微积分都懂,不是学霸是什么,话说不会真能考上燕大吧?” 一位女网友道:“我刚才在文学网的公告,看到他说这篇小说是纯爱类型,好像言情界没这个说法。” “那就是岛主自创的呗,《华夏青年》还有个武侠专栏呢,以前不是也没有。” “我感觉岛主非常叛逆,一点都不像是好学生。” 一众网友胡乱猜测,基本上都离真实的情况相差甚远。 看完这一节文章,他们都在回味那些经典语句,但是网络感情这个新的话题也在心底慢慢发酵。 …… 今天“说文评书”的三位版主乐坏了。 在访谈之前,论坛的IP接入量只有四万出头,傍晚的时候已经达到的六十多万。 这只是短短三天的时间,就翻了十几倍! 等到晚上《第一次亲密接触》首次上传,再次迎来一个高峰。 半夜两点多,他们依旧没有睡觉,睁着酸涩的眼睛,不停的刷新页面。 数据增长放缓之后,说明熬夜上网的网友也都休息了,这时已经有一百一十万人注册了论坛帐号。 “老鱼,小四,我们也是国内十大论坛了,哈哈!”胡子版主兴奋的在群里叫道。 “是啊,没想到我们也有这么一天!” “全是岛主成全!” 胡子忽然道:“对了,小四,你现在还对岛主有意见吗?” “我哪里对他有意见了,那天也是看他对侠客小说好像不太看在眼里,才随口说了几句。看了他的《龙虎斗京华》开篇,确实水平很高,但是也得罪了侠客协会。” 胡子和飞天鱼都忙问:“这是怎么说的?” “你们想啊,岛主抛开侠客,弄了个武侠专栏,侠客协会能舒服么?” “前几天他们搞的视频访谈就不太友好。” 两人若有所思,胡子道:“小四,反正不管怎么样,我们论坛不能出现对岛主不利的帖子,见了你就删!” “胡子,这就太那个了,没看岛主自己都说不在意了……” 胡子道:“那我不管,我们心意要尽到!” 第六十二章 盈盈一水间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 昨夜一场暴雨,清晨杨欣来到儿子的卧室推开窗户,一股清新的气息马上涌了进来。 沈哲难得起了个大早,吃完早饭到楼下转转。 小区广场上人很多,东看西看的时候被李大爷喊了过去。 “沈家小子,这放假了,你整天缩在家里做什么?” 沈哲叫了声李爷爷,笑着说道:“在家看小说呢,外面没什么好玩的。” “你也爱看小说?来来来,咱爷俩唠唠!” 然后就被拉着侃了一个多小时的《西游记》,这帮老大爷除了这部名著也没太多话题。 中午的时候,家里接到两个电话。 上次去杂志社的时候,给他们留下了家里电话,钟离还是第一次打来。 文联出面亲自向米国那家出版社催问稿费,果然效率比出版社高多了,三天钱就打到了国内。 钟离打电话来就是为了通知沈哲,上午给他的卡上汇了一笔钱,笑着调侃他查过帐后不要太吃惊。沈哲心里也有个大概的估计,这次税后能打到自己卡上的钱,恐怕是个天文数字。 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太放在心上,还没有上次拿到二百多万华夏币激动。 最后钟离让他下午三点左右,赶到杂志社附近的一家茶餐厅。 神秘兮兮的说,有个大人物找到了杂志社,想见见他,语气中透着喜气。 沈哲问是谁想见他,钟离却卖了个关子,只说到地方就明白了,这个人还是最好见见,对他以后发展有好处。 “小沈,你现在想躲进小楼,不理外界风雨,已经不现实了。” 沈哲也明白,随着新闻上这次炒作,自己在国内有了一定的名气,特别是网络上粉丝数量一直在稳定增长。 早晚有一天,公众会扒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听凭自然吧。 挂了钟离的电话,没过半小时,又接到华夏商业银行的客服来电。 “沈先生,今天您的账户有一笔数量不小的钱款汇入,激活了您在我行的贵宾身份。如果方便的话,请尽快前来办理贵宾手续,顺便还要帮您换卡。” “好的,那就今天下午,我赶过去。” 银行的效率很高啊,听人说过银行对待客户也分等级,他从来都在最低那一级。 “妈,您估计要有个千万富翁的儿子了,高兴不?” 看电视的杨欣头也没回,没好气道:“瞎得瑟什么,钱能吃还是能喝?” 沈哲下巴差点掉地上:“妈,以前您可不是这态度!” “废话,那是没钱,当然要精打细算的花,既然你能挣到那么多钱,钱还是钱吗?” 沈哲想想,上次拿到一大笔钱,事实上他连一百块都没花完。吃饭都在家里,也不抽烟出去玩,没地方花。 趁天气正舒服,今天要出门把事情全办了,然后继续宅。 …… 钟离约见的地方是一家叫做“盈盈一水间”的茶餐厅。 沈哲进去的时候,发现里面布置的很是精致,光线柔和,颇有古典韵味。 远远就看见了钟离,从靠墙的一个位子起身向他招手。 沈哲走过去,道:“钟哥。” 然后笑问道:“我来晚了吗?” 中午说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左右,他是踩着点来的,现在两点五十五。 不过已经有三个人在等待了。 “不晚,是我们来早了。”对面一位五十来岁的老人插了一口,脸上带着笑容。 “小沈,来,我给你介绍。”钟离让他坐在在身边,伸手道:“这是中海文联的谭主席,那位是焦秘书。” 沈哲一愣,刚才看到一老一少坐在钟离对面,却没猜到是文联的人要见他。 他在文联的信息就是通过《华夏青年》报上去的,只是一个笔名,没有真实信息,找他也只有通过钟离。 连忙起身伸出手,说道:“谭主席您好。” 谭易笑眯眯和他握了一下,也道:“小沈同学,你也好。”原来钟离已经把他的名字告诉了对方。 沈哲看了看钟离,见他眼中也有无奈之色。 《青年人》就是谭易成立的,和他掌舵的杂志社一直是对头关系,但对方如今以文联主席的身份找上门,总不能拒之门外,何况借口也光明正大。 谭易看着正和自己秘书打招呼的少年,心里叹了口气。 无论是在杂志社,还是在文联主席之位上,都见过不少作者,但十几岁的作者还真没见过几个。 从说话接物看,也不能把他当作少不更事看待。 几人坐定,钟离招来服务员要了饮品,席间先是一阵沉默,然后谭易说话了。 “小沈同学,这次找你是要通知你皇家文学奖的事情,现在投票情况已经很明显了,今年这个奖就是你的!” “你要做好准备,六月一日颁奖的时候要去现场。” 肯定是不能拒绝的,看这次网友投票的热情,到时候得奖的人不出现,华夏文学界就成了笑话。 沈哲笑道:“还是文联的支持,否则轮不到我。” 谭易一愣,看了沈哲一眼,旋即笑道:“你是说韩副主席推荐了你的书吧,首先是你那部作品好才行。” “谭主席过奖了。” 接下来又问了几个高考相关问题,沈哲一一回答。 谭易皱眉,搞不明白沈哲心里在想什么,这个少年人是心里淡然,还是天生狡猾? 无论问他什么问题,都是一本正经的回答。 他这次来主要是想看看沈哲的态度,能不能请回自家杂志社。 说了半天,什么也没看出来。 有钟离在场,这话又不能直接问出口,那姓焦的秘书也是欲言又止,看的钟离暗笑。 这期的《华夏青年》发行量已经突破400万册,眼看着就要压过对方。此时文联二级主席亲自找上作者,怎么可能是单纯的通知获奖消息这么简单,恐怕挖人才是主要目的。 钟离看看沈哲,没发现他有动心的迹象。 几次接触,他也算对这个少年有些了解,绝不相信他看不出那位主席的心思。 沈哲和《华夏青年》的合作还算愉快,确实没有产生离开的念头。 聊了半小时,渐渐找不到话题,谭易起身:“就这样吧,小沈同学,最近几天到文联一趟,登记一下个人信息,颁奖典礼前文联会派人和你联系。” …… “钟哥,当着你的面挖人,你就没点反应?” 谭易带着秘书走后,沈哲起身坐到对面,对钟离笑着说道。 “你看出来了?”钟离也笑了,“上午谭主席亲自把电话打到我的总编室,不答应也不行啊。杂志社之间互相挖作者也是很正常的事,但小沈你不同,不能随便放你走。” “不过我知道你不会走。” 沈哲笑道:“那可不一定。” “林主编怎么办,那可是你未来岳父!”钟离看他一眼。 沈哲:“……” “好吧,刚才是说笑,目前来说,合作很愉快。” 钟离道:“那不就结了,只要我在总编的位子上,会一直这么愉快的。” “这家茶餐厅名字起的不错。”沈哲忽然笑道。 “盈盈一水间?哪里不错?” 沈哲道:“下一句是什么?” 钟离神色一愣,马上指了指沈哲,哈哈笑了起来。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刚才那两位,可不就是想说的话说不出口吗? “你为武侠专栏准备了多少稿子,如果能保证一年不断稿,这个概念就能深入人心了。” 沈哲想了想:“三五年还是没问题的。” 钟离吃了一惊:“三五年?按目前速度连载,那就是几十本书,你能保证质量?” “放心吧,没问题!”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 第六十三章 未来岳母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华夏的高收入个税挺高的,算是一种劫富济贫的手段。 和钟离分手后,沈哲便坐上公交去了中心区的商业银行,顺便在门口提款机查查账。 看着那一串长长的数字,不由得回想起原时空刚毕业那会。身上揣着两百块钱,在钢铁丛林里流浪,最后竟然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现在千万巨款随手可得,反而没有当初从老板手中接过两千块钱爽快。 “真是矫情!” 低声啐了自己一口。 营业大厅办理业务的人超多,沈哲摇了个号就四处溜达,等着通知里喊这个号码。 谁知道刚转了两圈,一个穿制服的就走了过来。 穿制服的除了元帅,还有保安,这一类人中战斗力比较渣的。 “你要办什么业务?”那保安一脸警惕。 沈哲无语,我很像坏人吗? 很想牛叉的拍着胸脯吼上一嗓子:对不起,我是贵宾! 感觉保安马上会把警棍砸过来。 “贵宾业务。” 不是沈哲像坏人,而是他看着年纪不大,整一个高中没毕业的学生。 这里却是华夏商业银行在中海最大的营业点,保安发现这人四处乱看,还以为他想顺手从客户身上…… 听到沈哲的话,保安看看他的凉鞋短裤,更怀疑了。 “贵宾业务?你确定?” 华夏商业银行的贵宾卡,要求个人资产不低于一千万华夏币,这个少年怎么看也不太像有钱人。 沈哲很冤枉,夏天他向来都是短裤凉鞋。 又不是白领金领什么的工作人员,对着装有要求,犯的着穿那么正式么。 “好吧,你们大堂经理呢,我和他说!” 看保安的眼神,八成把他当成扒手了,我去,有这么一脸正气的扒手吗? 他四处瞎转只是对华夏银行内部环境比较好奇,上次办卡的时候是和林语菡去玩顺路,没看仔细。 那保安一直盯着他,挥手招来一名中年男子。 “唐经理,这人说他要办理贵宾业务,你看是不是真的。” 姓唐的大堂经理眼神瞄了瞄沈哲,微笑着问道:“先生,办理贵宾业务有贵宾室,请问你怎么称呼?” 大堂经理比保安有素质啊,即使怀疑,还笑不露齿的。 怎么看着像皮笑肉不笑呢? “沈哲。” 唐经理听了眉头一皱,马上翻了下拿着的一张卡片,脸色一变。 “三水沈,哲学的哲?” “嗯哼。”沈哲心里有些不快,任谁好人被当做坏蛋心里都不爽。 唐经理变脸飞快:“哈哈,原来是沈先生,请进请进,我们一直在等着您呢!” 好么,用尊称了。 什么等着我,沈哲刚才就瞅见那张卡片上一排名字,应该都是准备今天办理贵宾业务的。 那保安挠挠头,极有眼色的走开了。 不和你们一般见识,如果西装革履来到这里,还东张西望的,估计这个大堂经理早上来热情招呼了。 在唐经理的引领下,沈哲往贵宾接待室走去。 …… 刚进门心里就苦笑,刚才那点不快马上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黄阿姨好!” 和一人走个对脸,正是林语菡的母亲黄心兰,她手拿着一个资料夹正低头往外走,闻言抬头。 “咦,小哲,你怎么来这里?” 说着还向沈哲身后看看,说道:“你妈妈来了么?” 沈哲笑道:“黄阿姨,我自己来的,出门有点事,到你们这里顺便。” “要办事?不对啊,这是贵宾室,你办事不在营业厅吗?” 沈哲搔搔嘴角,说道:“中午接到你们银行电话,说我的贵宾身份被激活了,需要来换卡,这不……” “你要办贵宾卡?”黄心兰呆了一下,“你个人资产达到了一千万?” 这怎么可能,黄心兰怎么也没想到。 对了,听远志说小哲好像出版了两本书。 林远志换工作的时候,和她说过沈哲出书的事,却不知道具体有多少稿费,也没有说他新工作是沈哲介绍的。 “小哲,不会是你的稿费吧?” 沈哲点点头:“黄阿姨也知道?就是稿费,今天上午刚到手,收到银行电话就过来了。” 黄心兰面色复杂的看了沈哲一眼。 她没想到写书这么赚钱,一个高中刚毕业的学生写两本书就能挣一千万? 其实大部分作者是挣不了这么多的,虽然华夏版权保护的比较好,但出版一本书最终还是要接受市场和读者的检验。如果只卖几万册,版税也没几个钱,挣钱的是畅销书。 沈哲完全是个异类,两本书国内外发行超过千万,除去个税和中间分成,一千多万版税不算多。 私下算算,真正能到手的钱也就7%左右。 “怎么不让你妈妈陪着来?”黄心兰深吸口气,用责怪的语气说道。 沈哲心下一动,好像黄阿姨态度有变啊,怎么样了呢? 好像是长辈的语气? 心底笑笑,又想起林语菡那小丫头,说道:“黄阿姨,我也算成年人了,不用喊着找妈妈吧?” “你这孩子!”黄心兰笑道。 身边的唐经理一直听着他们说话,这时忽然道:“黄科,你认识这位沈先生?” 黄心兰上千拍拍沈哲的头顶,笑着说:“什么沈先生,唐经理,这是我邻居家孩子,你可要好好招待!” 沈哲被拍了一下,顿时浑身那个舒服啊。 “黄阿姨,您不是在业务部上班吗,怎么来前面了,换岗位了?” 黄心兰道:“没有啊,刚交换数据,我一般不到营业部,今天赶巧了,正好碰见你来办事。” 沈哲恍然,上次和林语菡一起来办卡的时候,就听她说她妈妈也在这上班,当时没见到。 “唐经理,小哲,你们办事吧,我后面还有工作。” 唐经理道:“唐科慢走。” 黄心兰又看了沈哲一眼,犹豫了一下,转身蹬蹬去了。 等黄心兰的身影消失在墙角,唐经理道:“沈先生,请进吧,我来帮您办理手续。” “好。” 两人坐定,唐经理道:“沈先生是作家?这么年轻的作家可不多见。” 说着,眼神看了看沈哲的穿着,嘴角挑了挑。 沈哲一眼瞅见,苦笑:“唐经理,这不是夏天吗,穿的随便点,不要介意……作家不是,随便弄点零花。” “没事,我们开始?” …… 办完银行业务,正好有一万多的零头。 让唐经理帮忙取出来,用纸袋装起,准备顺便把电脑手机的事情也办了。 走出银行大门,沈哲吸一口空气,笑了起来。 今天碰见黄阿姨是一个意外,可能还是一件好事。 林语菡对妈妈整天谈钱的事情比较皱眉,不过林叔叔到《华夏青年》上班之后,工资一下子翻了三倍,她妈妈脸色好看多了,在家里笑脸也多了。 沈哲倒是能理解,不说银行上班的黄阿姨,整天手边都是钱,难免心里不平衡。 就是自己母亲杨欣,曾经也是老说这个事,都是为将来打算。 不过沈哲一下子变成小富翁之后,母亲再也没有提起过,反而有了一种视金钱如粪土的感觉。 最近还学会了码城墙,隔几天就和小区几个阿姨战上两圈。 要不然就收拾家务,完了看连续剧。 父亲沈明诚按部就班,工作似乎也很轻松,回家也是电视机前端坐。 华夏这几年经济发展的比较好,去年还签署了全球贸易协定,民众都在享受发展福利。 可是,好日子过久了,感觉也就那么回事。 报纸看新闻、电视看新闻、网上看新闻…… 男明星出轨了,女明星劈腿了…… 民众看多了,会有意识的去寻找更多娱乐方式,有的去搞野外生存,有的出国旅游…… 不爱大动干戈的就找来各种书籍。 “真是我大展宏图的时代!” PS. 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六十四章 初起波澜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走辽东,学成绝技,擒凶贼,雪了疑冤】 【历历劫灰,抚刀长太息,匆匆来去,引剑上征途】 《龙虎斗京华》第三、四两回随着五月末的一期杂志飞向大江南北,侠客读者先睹为快,大呼过瘾。 这两回中,主要描写老拳师柳剑吟的首徒娄无畏。十年经历奔波,他两度拜师,把一腔仇恨全洒在清廷身上。 文中不但出现了匕首会,也隐隐透露出太平天国事件的影子。 “谁知事与愿违,用激烈的暗杀手段,非但不能成功,反而越弄越糟了!” “那些旧小说中,侠客夜入府衙,取贪官污吏首级于不知不觉之中的描写毕竟只是‘小说家言’,事实可并没有那么容易!” 司马鸣风也在第一时间关注了这期武侠专栏,看着上面这段话,瞳孔微微收缩。 “侠客小说不用激烈手段,夜入府衙,那你想干什么?往历史演义上靠?哼,一家之言!” 随即把杂志扔到一旁,思考着怎么应付武侠这个东西。 另一名侠客大家孙长卿却在纸上写下几个词:故事、武功、背景…… “情节发展迅速且复杂,悬念很多;武功招式处处创新,前所未见;融入历史著名事件,浑然一体……” 他低声自语道:“难以相信,高中生对文字竟能有如此强的掌控力,还能流畅表达。” “侠客文学真要变天了。” 过了一会,皱着眉头道:“还是感觉少点什么,意犹未尽。” 而东海散人读完连载后,沉默不语,忽然抓起纸笔,飞快的列出了一篇小说大纲。 …… “基本功夫就有练气、练力和闪、躲、腾、挪等身法步法,简直太厉害了!” “那算什么,六十四手大擒拿手和七十二路飞鹰回旋剑才是真的厉害,听起来就牛逼!” “难道听风辨暗器之术就不牛吗,你想啊,伸手不见五指,暗器四处乱飞,我自巍然不动,想想都颤抖!” “独孤一行,有史以来最厉害的武功大师!” “你就扯吧,没看岛主写的,独孤一行和云中奇对柳剑吟是慕名生敬的,这说明什么?说明江湖上最厉害的还是柳老拳师,丁派掌门人也未必比得过他!” 读者的讨论更多的集中在武功的创新上。 以前此类小说最让他们惊呼的场景,不过是某位侠客一下蹿上五米高的围墙,或者手持四十斤重剑轻若鸿毛。 而《龙虎斗京华》中的武功却让人眼花缭乱。 好像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招式、步法,甚至能够在前人的基础上创造一门新的武功,一跃成为江湖大师。 从没见识过这种描写的侠客读者,全都兴奋的脸色通红。 还提到柳大娘交战中受到内伤,连武功大成的娄无畏从外面都看不出来,简直太厉害鸟。 很多读者抑制不住,找来十二个圆球,请家人向他砸硬币,学着左含英和柳梦蝶练的样子练习钱镖。 结果肯定是捂着脸惨叫。 江南几个行政区本来离中海就不远,属于《华夏青年》最先铺货的地区,又是侠客读者集中的区域。经过两期武侠专栏的预热,武侠逐渐开始被侠客爱好者提起,私下分析和侠客的区别。 “这还不简单,这种小说写的就是武功和侠客,所以叫武侠非常好。” “但侠客叫了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 “改了也没什么,以前没发现,你看侠客小说的侠客二字,完全不能代表这种文学形式。” “咦,你不是很崇拜司马先生吗?” “哦,这不冲突呀,司马先生也可以开始写武侠小说,反正很多互通之处。” “我看不太可能,司马先生是前辈,岛主才刚入行!” “嘿,司马先生不是那样的人,上次视频访谈还说要提携岛主呢,高风亮节着呢。” “希望如此吧,我也感觉武侠更好。” 他们却不知道,嘴边曾经的侠客三大家,此时心情各不相同。 …… “总编,我们预估这期发行量能达到450万册!” 《华夏青年》总编室正在开会,市场部一名统计人员面带潮红,大声汇报数据。 钟离神色淡然:“这么说,我们从现在起,就算是中海最大的青年杂志了,青年人应该达不到这个数。” “是的总编。” 室内爆发出一阵掌声,编辑们都面色振奋。 钟离依然脸色平静,似乎眉头还有些发紧,丝毫没有兴奋的迹象。 魏主编问道:“总编,怎么了,还有什么问题么?” 钟离回过神,轻轻摇摇头,疑惑道:“我们都知道,今年我们压过青年人,靠的是什么?” 编辑们都看着他,林远志试道:“武侠专栏,小哲?” “嗯,林主编来的比较晚,可能不太清楚。去年同期我们杂志发行量还不到300万册,小沈两部青年文学加上最近两期的武侠专栏,马上把销量提升到450万册,可以说占了大部分功劳。” 编辑们纷纷点头,谁都无法否认这一点。 杂志社旗下数十名作者,那个少年已经成了最重要的那一个。 “我们给他的独家连载稿费是千字300,现在看来似乎不那么合适了,你们认为呢?” 一名男编辑道:“总编,签字300已经是业内四星作者顶级水准了。” 钟离哦了一声,看着他问道:“现在你还认为小沈是四星作者?”不等那名编辑回答,摇摇头,“再说,稿费标准的问题不能按照规矩定死,规矩都是用来被少部分人打破的!” 魏主编苦笑,又是这一套,年轻人就是爱不按套路出牌。 “总编,是不是小沈对稿费提出了异议?”有编辑问了一个问题。 林远志插口:“小哲不是这样的人!” “呵呵。”室内编辑都笑,难免觉得这个新来的林主编太闷了些,都快把你家闺女弄到手了,这么说太那个了。 钟离也笑着说:“这倒没有,林主编说的不错,小沈不是贪心不足的人。” 旋即摊开手,又说:“但我们不能冷了其他作者的心,一个能帮助杂志提升一百多万销量的作者,竟然还不能破例打破星级限制,那么他们会怎么想?” 这下大家都不说话了。 沈哲的稿费标准已经是四星作者中的顶级水准,虽然都知道,他达到五星不过时间问题,毕竟还没达到。 贸然再次提价必然招致某些作者嫉妒之心,但不提价坏处或许更多。 编辑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是作者,估计也会嫉妒那名少年,但不给他提价,反而会和杂志社离心。 相比起来,对杂志社来说,还是破格提价比较好。 等到作者提升到五星,要么等待下一次文联公布新的出版数据,要么由评定小组决定。 魏主编忽然道:“总编,再版的《那些年》数据快出来了吧,那时小沈肯定是五星了,为什么突然这么着急?” “苏编辑向我提了一件事,我觉得在小沈达到五星之前提价比较好?”钟离道。 “哦?”魏主编偏头看看苏薇,“苏编辑说了什么事?” 苏薇扶了扶镜框,撇撇嘴:“魏主编,你不太上网,可能不清楚。小沈前几天晚上,忽然在“说文评书”论坛上传了一部小说开头,在网上引起了轰动。书我看了,怎么说呢,可能会让你吃惊。” “小沈还同时写另一本书?”魏主编一愣。 “是啊,现在网上连续几天都沸沸扬扬,一个开头就被称为网络教科书,那个论坛快被慕名的读者挤爆了!” 有编辑也看过,说道:“开头只有3000多字,我看了都……哦,反正让人挪不开眼睛。” 然后总编室就是一阵讨论声,对里面的各种句子张口就来的编辑有好几位,没看过的听了,眼睛都瞪着。 “这些句子很多读者都会背了,好多人拿来做网络签名……” 钟离屈指敲了敲桌面:“不要带偏了话题,都是专业编辑,怎么变成疯狂读者了?” 苏薇笑道:“总编不能说上两句文里的话?” 钟离一滞,却说道:“还说回给小沈提价的事,当然,我不怀疑小沈在网上发表小说的动机。只是这件事提醒了我,虽然我自认比较了解他了,万一呢?” 看大家都不发言,钟离接着说:“哪怕明天小沈就五星作者了,今天也可以告诉他提价的消息。” “这样是不是更好?” “好吧,我们直接表决,赞成的举手。” 大部分编辑都举手了,几个人稍慢,看到结果已定,也随后举起手。 “嗯,大家接着去做事,我这就向公司申请。” PS. 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六十五章 武侠新在哪里?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到了五月末。 文联大会前天下午已经结束,但没有立即公布评选结果,而皇家文学奖人选早已注定。 虽然文联和媒体出于某种缘由,对这届北极星奖下意识的尽量淡化,但如今华夏网民每个月都以几何级数增长,他们失去了部分掌控能力,信息共享的网络精神已经初现端倪。 各大新闻网站和论坛,甚至聊天群里,都在议论今年这个重磅奖项花落谁家。 最后愕然发现,如果文联还要脸的话,似乎得奖的还是西方作者。 去年北极星奖被米国一名战争小说作者拿走,华夏读者就很不满意,私下难免骂上几句粗口。 今年倒好,一共举办八届颁奖典礼,人家拿走一半。 有聪明的网友从文联和媒体的态度,以及皇家文学奖突然提前举行这件事情上,看出点什么。 “我们被文联利用了!” 很快这条消息就传的沸沸扬扬,正要骂文联无耻,南方一位文学评论家发了一个帖子。 ——《华夏文坛怎么了?》 从东西方畅销书每年数量对比、各大文学奖获奖情况等,历数十余年来东西方文学作品。各方面的差距正越拉越大,文联似乎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在鼓励创作上完全无所作为。 帖子有些危言耸听,好像再不改变现状,华夏文学界就要沦陷了一样。 以沈哲看来,西方如今的文学也不怎么样,只不过他们的作品更能吸引眼球,获得读者青睐。 距离颁奖典礼还有五天的时候,沈哲收到了邀请函,钟离亲自送来的。 “六月一日那天,穿正式一些,杂志社会派车来接你,千万别穿着短裤去,那就闹笑话了。” 沈哲道:“怎么可能,我也不敢胡来。” 最近文学方面的新闻爆发的很猛,平时占据前列的娱乐新闻都被顶到了下面。 不知道是不是文联内部商议后的结果,今年的颁奖典礼放在中海大剧院举行。钟离猜测是主席谭易争取的,在他的地盘举行一届文学盛会,被媒体报道出去,肯定对他本人的知名度有不小的提升。 这正中他和沈哲的下怀,不用千里迢迢赶去燕京参会。 同时也在在这一天公布了姬老先生出席的消息,另外,还邀请到法兰西文学院著名教授塞利纳担任颁奖嘉宾。 …… “你说直播,到时候你会上电视了?”杨欣诧异道。 “肯定啊,领奖的都不拍,还拍观众啊。”沈哲从裤袋里摸出几张门票,“钟哥给了五张票。” 沈明诚皱眉道:“记者不会找上门吧?” “不会,他们也不知道我家住哪里,顶多去堵杂志社的门。” “嗯,不要让他们知道家门,还要过安稳日子……我就不去了,让你妈去就行,从没请过假,不好破例。” 杨欣愣道:“就我自己啊?” 沈明成道:“不是有小哲陪着你,我看人家以前领奖的,不也是坐在下面么。” 杨欣扭头忽然问道:“小哲,那个姓钟的总编为什么给你五张票?” 沈哲挠挠头,钟离做事还是周到,应该是连林语菡一家子也算上了,林远志属于杂志社,所以少给一张。 晚上九点多,沈哲去了对门。 “黄阿姨,这是两张文学奖的门票,到时候请您去支持我哈……林叔叔,您应该有了吧?” 他们一家三口在看电视,黄心兰笑眯眯的起身道:“小哲来了,坐吧,真是出息了。今天在单位就听同事说起你的事,能得文学最高奖,阿姨真没想到。” 沈哲挠挠头:“这次算是意外,比不上北极星奖。” “那也是早晚的事!”黄心兰一直带着笑脸。 林远志道:“小哲,我拿回来三张票都没用,你黄阿姨请不了假。来说说,新稿子准备的怎么样了?” 三句话又绕到他的老本行了。 林语菡坐在一边,眼神狐疑的在沈哲和母亲身上打转,妄图发现什么。 和沈哲探讨一会武侠相关的问题,林远志起身进了里间,不一会拿出几张稿件递过来。 “小哲,这是最近几名作者的来稿,你看看怎么样。” 沈哲没有马上去接,而是问道:“林叔叔,我不是杂志社的编辑,看别的作者稿件不太好吧?” 林远志一愣,笑道:“没事,你也不会外传,想让你提提看法。” “那好吧。” …… 花十来分钟浏览一遍,沈哲皱眉不语。 林远志看他的表情不对,问道:“稿子里有什么问题,发现没有?” “林叔叔,怎么全是以义和团为背景的武侠?” 林远志道:“我是武侠编辑,负责的也是此类稿件,最近接到来稿大部分都是这样设定,这几份是选出来的。” “都是受了你的《龙虎斗京华》启发创作的,我感觉有些问题,才让你看看。” 沈哲从中拿出一份,指着其中内容说道:“林叔叔你看,这一篇模仿的痕迹太重了,只是换几个名字,情节发展都差不多。借鉴可以,但是照抄后替换几个词就……” “嗯,是不太合适,读者很容易分辨出来。”林远志随手把那份稿子丢在一旁。 “还有这一篇,主要是武功的创新,我感觉没写到点子上。” 林远志问道:“你是《龙虎斗京华》的作者,那你说说你的创新在哪里,几份稿子我读着也不对劲。” 沈哲想了想,说道:“武功的创新只是一方面,别看读者对这方面的反馈最多,但真正吸引他们的,并不单纯的武功,还有更重要的东西。以后随着连载,他们就会把武功放在次要地位。” “什么才最重要呢?”林远志目光炯炯。 连黄心兰都听的很认真,看着沈哲的目光意味难明。 只有林语菡撅着嘴,父亲和阿哲一起正经聊天的模样,怎门看怎么别扭。 沈哲摸摸鼻子,还是问道:“林叔叔,你说为什么侠客小说读者越来越少,渐渐没落呢?” “你说呢?”林远志化身小学生。 沈哲无奈,只好接着往下说:“没有进步,固步自封是最大原因。” “从市面上买回十本侠客小说,总能从里面找到许多共同的元素,读一本是爽快,读十本就是折磨!” 黄心兰忽然道:“就是,全是那些杀人报仇,也不知道你们喜欢它什么。” 沈哲笑道:“黄阿姨,我正在构思一部新小说,您肯定喜欢!” “真的?”黄心兰笑呵呵的,“我可不像你林叔叔那么爱看侠客,想打动我可不容易。” 一语双关? 沈哲哑然失笑,自己想得太多了。 “那黄阿姨拭目以待,我肯定能让您也爱上武侠小说!” 林远志催促道:“别管你黄阿姨,说武侠小说,和侠客小说区别到底在哪里。我也读完了你正连载的《龙虎斗京华》,再去看侠客小说就没了味道,但总是说不出问题出在哪里,好像到处都是问题。” “林叔叔,你是身在此山,沉入侠客世界太久了。” “我个人的看法,武侠小说相对侠客有三点不同,等这类小说多了您就该明白过来了。” 林远志急道:“快说哪三点,我是编辑,现在指导作者都稀里糊涂的!” “首先是文学观,要有思想性。可以赞美,可以批判甚至揭露,总之不能空洞。” “其次是历史观,要有个人历史观。我一直认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个观点,对武侠创作有指导意义。” 林远志忽然道:“史学界有这个观点吗?” “……哦,这是我发表过的一篇文章,林叔叔如果有兴趣,可以找来当期的《文史周报》看看。” 黄心兰咦了一声:“小哲,你还研究历史?” “啊,黄阿姨,我也是瞎想。” 林语菡看着沈哲在父母面前高谈阔论,气的哼了一声。 林远志道:“杂志社有这份报纸,明天找来看看,小哲,还有一点是什么?” “最后是创作武侠小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价值观。侠客小说描述个人英雄主义,寻仇、报复、比武或者救苦救难,比较狭隘。而武侠中提倡集体主义,以一个‘侠’字束缚着角色的行为,甚至要优先保证国家和民众的利益。” “记得在杂志社第一次谈武侠稿子的时候,我说过‘以侠胜武’,可以作为武侠小说的总纲。” 当然,以后还有金庸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那是将来的事,现在不好对他提起。 “再辅以创新情节,武侠必然能够兴起,最终成为被文联承认的文学类型。” 第六十六章 月满则亏 新派武侠发展到《射雕英雄传》,算是达到一个高峰。 男女通杀,当时无人不读,如果把这部书搬运过来,现阶段却不一定能达到那种热度。 武侠市场尚未真正激活。 依然选择梁师的作品比较好,对女性杀伤力最大的,无疑是那部《白发魔女传》。 沈哲本来准备的是先发《七剑下天山》,如今在黄阿姨面前打了包票,计划就要更改了。事实上之所以原来这样选择,是因为梁师当初就是按这个顺序发表的。 其实《白发魔女传》的情节,发生在《七剑下天山》之前。 也就是说,前者在创作时,首先有了结局,然后才有主人公卓一航和练霓裳年轻时的故事。 可能梁师也不想他们有那样的结局,只是前书已定,不好改了。 如今也不是宅男腐女遍地的时代,看武侠的大都是男性中老年读者,要征服女读者,当然是女主武侠。 书名就是女性的《白发魔女传》,真是合适不过。 梁羽生大师肯定是怕老婆的,当然这是玩笑话。不过纵观他的全部作品,女性主体意识都占据着重要地位。 其中尤以练霓裳最为突出。 敢爱敢恨,至情至性,个性超强,不拘泥于俗世。还美丽聪明、武功吓人,自立女性的绝对偶像。 一朝翻身,便把歌来唱。 看看沈明诚和林远志在家中的地位,就知道了。 全书三十二回,四十来万字,按现在的连载速度,需要四个月的时间,到时候已经是燕大新生了吧。 沈哲从来没想过会落榜的问题,努力那么久还身披外挂,我是主角才对。 …… 全国高考分五处阅卷点,东部地区设在双江市一所大学校园内。 此时已是深夜,宽敞的计算机房灯火通明,数百名阅卷老师正在忙碌。 机器和人工阅卷已经全部完成,到了统计总成绩的时候,随后就要开通成绩的电话网站查询。 只是一个阅卷点,就有数百万份试卷,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 机器阅卷是由500多名警校在读生完成,而人工阅卷就需要资深教师来负责了,而这些阅卷人员在将近半个多月的时间内,无法与外界联系,算是事实上的囚犯。 每份试卷都关系到一名考生的前程,所以即使统计成绩是很简单的事情,大家也都不敢稍有疏忽。 “哎呀!”忽然,有一名老师惊叫一声。 “出什么事了?” 站在台上的监督员快步走过去。 那名老师起身指着电脑屏幕,结结巴巴道:“这名考生……这名考生的成绩……” “怎么了?”监督员皱眉问道。 这名监督员经验丰富,参加过好几年的高考阅卷工作,还从没见过某位阅卷老师这种表情。 走过去瞄了一眼,监督员也瞪眼了。 “749分?” 他声音大了些,马上惊动了不少人,纷纷惊呼:“什么?” 监督员伸手抓鼠标,拉了一下,低声念道:“国文149,英语150,数学150,自然300,这怎么可能?” 房间里顿时乱了,另外三名监督员连忙维持秩序。 “全部满分,不会是程序出问题了吧?” “不可能,三道关卡,还有每科成绩都有,怎么可能同时出问题!” “谁还记得往年成绩最高多少?” “我记得,是98年荆南一名考生,总分746,被封为考试之王!” “……那这位算什么,考神?”这句话后来真的一语成谶。 “出什么事了?” 门口忽然传来一个听起来很威严的声音。 监督员快步走过去,汇报道:“张组长,今年考生中间好像出了一位神仙!” “什么神仙,胡说八道!”进来的是阅卷组组长张在兴,华夏教育部门一位副职领导,皱眉斥了一声。 “真的!”那名监督员急道,“749分,张组长看看就知道了!” 闻言,张在兴愣住,猛然看着那名监督员,问道:“749分?最终统计出来的成绩?” 说着,快步走到电脑前观看。 然后他也呆住了。 全国高考制度实行几十年,每年的考题有难有易,某些学霸考出的成绩却总能让人吃惊。 但从来没有一个考生能全部满分的。 这名考生只有国文少了一分,已经是高考历史上最神的一个了。 “小刘,查查这名考生的国文试卷是哪几位老师审阅的。另外,调出他的所有试卷,嗯,原始试卷!” 张组长皱眉道。 …… 很快,会议室就进来七八位老师,其中还有两位看上去很不一般的人物。 三位阅卷组领导坐在桌子后面,凑在一起正在观看着什么,助手小刘招呼老师们坐在对面。 等了一会,张在兴抬起头。 他拿起一张试卷,问道:“你们是不是都审阅过这份国文试卷?” 一名老师接过来,只看了一眼,就点头道:“是的,这份试卷我印象很深。” 其他几位也扭头看看,马上都说:“我审阅过。” “看来都记得。”张在兴点点头。 “当然,这种字体只要看上一眼就挪不开,想忘都忘不掉!” “很好,”张在兴皱眉看着其中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师,缓缓说道:“我知道,国文试卷上作文这一项最难拿捏,但每年还是有那么几篇能够打动所有老师,得到满分……我先不说这份试卷上的作文如何,只看你们分别给的分数,其中五个满分,只有最后那个扣掉一分。齐教授,应该是您最后做的决定,能不能解释一下?” 语气中已经透着不满,齐教授是专门从华夏文学院请来的专家之一,负责对争议作文做最终评定。 “咳。”齐教授咳嗽一声,拿过那份试卷重新看了一下。 “唉,真不可思议,这笔字竟然出自一名高中生之手,已经透出大师风范了。” 张在兴敲敲桌子:“齐教授,我问的是作文的事!” “好吧,我给你们解释。” 齐教授目光依旧停留在试卷上,摇着花白的脑袋说道:“当初我看到这篇作文,也马上就想给他满分,如果这篇作文加上这手字体,还不能得满分的话,其他考生更没有得满分的资格。” “但是我忍不住去看了他前面的题目,竟然发现也是全对!” “我们都知道,国文试卷有很多主观部分,有的拿不准就需要讨论,结果所有老师都给满分。” “那么,这份试卷就是完美的。” 张在兴皱眉道:“既然完美,为什么还要扣掉一分?” 齐教授叹口气:“因为大道有缺,算是我的一个人生态度吧,如果张组长你不赞同我的判定,可以解除我的阅卷资格。” 张在兴愣了:“只是这个理由,你就扣掉他一分?那你知不知道,这位考生其它三份试卷也是满分?” 这次轮到齐教授发愣。 在场的几位老师也面露吃惊之色,那岂不是说,如果这一分没有扣掉,今年高考就要有一位全科满分的考生? 这……还是人吗? “哈哈,”齐教授忽然大笑起来,随后说道:“这下我更觉得扣掉这一分是明智的了!” “你这是迷信!”张在兴气哼哼道,“这件事我要向部长汇报,由他最终决定,我也无法定夺。” 确实比较扯,高考判卷竟然扯到了圆满上面。 就拿吃饭的碗来说,华夏民间很多地方,吃饭都不用带豁口的碗,认为预示着生活的不圆满。 而本来对生活很满意的人,看法却恰恰相反。 比如明朝的嘉靖皇帝,用膳时,要先把完好的饭碗敲个豁口,认为无暇必毁、月满则亏。 作为争议作文的最后判定人,齐教授的意见还真不能无视。 整个阅卷组也只有一条通往上级的专线。 打完电话,张在兴颓然道:“就按这个分数公布吧。” 第六十七章 新闻第三弹 几名初中生模样的少年勾肩搭背,走进一家网吧。 刚一进门就傻眼了,以往这个时间段都会有十几个空位,今天早已是人满为患了。 最奇怪的是,大部分来上网的同学身后,站着的好像是家长,里面熙熙攘攘,跟逛菜市场似的。 “这是怎么了,开始流行带着父母来玩英雄?” 《英雄》是国内一家网络公司在年初推出的一款网络游戏,客户端大型多人角色扮演的在线游戏,操作简单,互动性强。一现世就征服了所有人,纷纷抛弃街机走进网吧。 推广期的一个月内,在线人数就达到300多万,如今更是风行华夏。 特别是暑期将至,大街小巷新开的网吧如雨后春笋,屏幕上一色的游戏界面。 不过今天情况明显不同。 “老板,这是怎么了,今天这么多人?” 吧台小哥看看他们,努努嘴道:“没看人家都跟着爸妈么,今天是高考公布成绩的日子,都是来查分的。玩游戏的就得让让,你们要不了几年,也会和他们一样的。” “噢,这么回事,我说呢。” 一名少年回头道:“走吧,我等不及了,再升一级就能拿上龙纹剑了,我们换家网吧去!” 吧台小哥也不阻止,换别家同样也没位置。 如今电脑还算是大件,普通人家尚不多见,今天哪家网吧都爆满。 …… 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 一直在不停刷新页面的考生,忽然发现眼前一变,成绩查询开通了。 “小哲,开始了!”母亲杨欣大声提醒道。 沈哲道:“妈,放心吧,我心里有数,超不出我的预估。” 杨欣照他肩膀上就是一巴掌,急道:“快点,语菡还等着呢!” “好好好,麻利的……” 身后,沈家加上林家六口人全在,盯着电脑屏幕,连上班比较准时的沈明诚和黄心兰,都难得迟到一回。 买了两台畅想笔记本,不过林家目前没接通宽带,七点就来到了沈哲书房等待。 沈哲把自己的考试号输入查询框,回车后一下子愣住了。 “嚯,749!” 杨欣哎吆一声,冲上去凑到屏幕前仔细瞄:“小哲啊,你是不是输错号了?” 沈哲挠挠嘴角,他也有些意外。 本来心里预估总分大约745左右,如果没有变态人物,拿个本区状元还是很轻松的。至于满分谁也不敢保证,特别是国文这门考卷,判卷老师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好像没听说谁拿过满分的。 他不知道的是,那一笔顾体字让他占到极大的便宜。 只要答案符合,国文判卷老师看到后,全都不约而同的给了满分。 林语菡在后面,小嘴张的老大。 黄心兰也不敢相信:“只扣一分?那不是其它三科都是满分,小哲,你真没输错考试号?” “妈,黄阿姨,这不我的名字在上面的吗?” 意外归意外,沈哲并不是特别吃惊,可能运气也占了一部分。 沈明诚吐出一口气,他刚才也挺紧张的,虽然儿子成绩一直不错,但没出结果前一切都有可能。现在心里一颗石头落了地,马上催促道:“好了,快帮语菡查查吧,都考上才好。” 黄心兰和林远志也忘记了沈哲的事,扭头问道:“语菡,你考试号多少,快告诉小哲。” “黄阿姨不用问,我知道。”沈哲道,一边迅速输入林语菡的考试号。 “国文138,英语142,数学148,自然296,总分724!” 林语菡小嘴马上撅起来了。 这个成绩和平时差不多,发挥很正常,不过想起刚才沈哲的分数,就偷偷瞪了他一眼。 这次高考沈哲可是花了大功夫的,在外挂帮助下,务求做到尽善尽美。 “好了,这下他们俩都没问题,你们慢慢聊,我去上班了,这就迟到了。”沈明诚说道。 黄心兰对女儿的成绩很满意,只是看了看沈哲,眼神古怪。 等要上班的三人走后,杨欣欣慰的看看儿子:“还真让你考个状元,你们沈家祖坟冒烟了!” 这个分数拿个本区状元是肯定的。 沈哲哭笑不得:“妈,是我们沈家才对吧?” “我可不姓沈!”杨欣看起来浑身都轻松很多,转身向外走,“中午想吃什么,说罢,我下楼买菜去。” …… 每年这一天,整个华夏都很躁动。 作为目前全国第一大考,高考制度实行数十年,除了老一辈外,基本上每个人都经历过这一关。 尽管有很多这样那样的问题,批判的声音从来未绝,但似乎也找不到更合适的人才选拔制度来替代它。 查完成绩的考生,有兴奋,有沮丧,也有不忿想申请查卷的。 接下来的几天,连媒体也围绕着这件事,各区状元,满分作文,奇葩考生…… 二十四日的晚报,已经开始刊登与此相关的消息,标题加粗加红。 沈哲:749 一个名字,一个数字,短短时间就传遍半个华夏。 “额滴神哪!” “儿子快来看,明年你也要参加高考了,向这个人学习学习!”一个母亲喊着复习功课的孩子。 “老张,听说了吗,今年的状元简直神了!” “这还能没听说,我家孩子也是今年高考,查分的时候就看到了。” “唉吆,对了,你家小明考了多少?” “670多,唉……” “咦,不错啊,我们这片又要出个大学生了咧。” “不错什么呀,比人家少了80分,太好的学校是不敢想了。” “这……”那人估计想说,这能比吗,不过当着孩子的父亲,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网上—— “唉吆喂,老天爷,吓死偶咧!” “完了,这年头考试之王都不算啥,满分才是追求。” “考神出巡,诸邪退避!” “特么的,也就考神能称呼这货了,沈哲是吧,妈妈拿他教训我一天了,我和你不共戴天!” “楼上淡定,不能和他比,要和你当初的妈妈对比……” “我就想知道,那一分是怎么扣掉的?” “是哎,要是能考750分,以后的高考就没人敢叫状元了,变成他专属称呼算了。” “状元沈?听上去不错。” “不关我事,反正我666,本区重点毫无压力,大学,我来了!” …… 第二天,全国各大媒体头条几乎都是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分数实在有点吓人,高考历史上的最高分,当初那位98年的荆南考生就已经被惊呼天人。 晚上,沈哲收到责编苏薇的信息。 “小沈,你还真是文曲下凡哪!” 沈哲笑眯眯回道:“当初你不是不信吗,现在信了吧,天上太冷,凡间来转转。” “好吧,我信了,这回你可在全国都出名了。” “可惜你不是娱乐明星,要不然只靠这么一回,就能大红大紫。” 沈哲的笔名又是出版又是连载,也不过在读者中间有了一些名气。就算因为评选皇家文学奖的关系,在网络上的名气更大,也无法和这次引起的轰动相比。 家中有学生的家长无不瞠目结舌,和街坊邻居闲聊时,都把沈哲挂在嘴上。 “苏姐,我可不想当明星。” “这可由不得你,对了,你什么时候公布和桃花岛主的关系?” 沈哲想想说道:“听凭自然吧,总不能出去喊一声,我就是桃花岛主,快来膜拜我吧,不像话是不?” 对面的苏薇也被逗乐了。 “很快大家就会知道了,到时候对杂志社好处也不少,发行量估计又会增长很多。” 沈哲笑道:“那你帮我问问钟哥,稿费是不是要提一提?” “你不说钟总编就想到了,正在向公司申请呢,不过我现在也不知道结果怎么样。” 沈哲一愣,他不过是开个玩笑。 和哪家杂志社合作是看个态度,不过涨稿费也很好,回道:“那帮我谢谢钟哥。” 第六十八章 街坊邻居小朋友 几乎全华夏都知道了沈哲这个名字,紫薇小区的邻居也不例外。 傍晚的时候,沈哲在书房看书,林语菡也在忙着设计《舒克和贝塔》新稿子。 这时就听门外咚咚咚有人敲门,把屋里加上杨欣三个都惊动了。 沈哲和林语菡出了书房,看到杨欣正向门口走去,一边口中道:“这谁呀,不会按门铃啊!” 开门一看,杨欣唉吆一声:“您怎么来了,快请进!” 门外的是李大爷。 看到门开了,他先是哈哈笑几声,然后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乐乐也来啦,告诉阿姨,怎么没去幼儿园哪?”杨欣蹲下身逗弄男孩。 乐乐笑着躲开,绕到爷爷身后藏起小脸。 杨欣笑骂一声:“小东西,还学会害羞呢,比小哲小时候老实多了。” “扑哧!”林语菡笑了。 沈哲:“……” 李大爷看到沈哲在家,眼睛一亮,从怀里摸出一个红包递了过来。 沈哲疑惑道:“李爷爷,您这是?” “给你就拿着!”李大爷上前把那个红包塞进他怀里,中气十足,“你这小子,这么大喜事躲在家里,要不是楼下听老黄的孙子说起,还不知道有这事。” 沈哲有点明白了。 华夏学生考上大学时,邻里亲戚都会随礼,有的直接叫做贺礼,有的地方叫喝茶钱。 和结婚大喜上的份子钱差不多。 不过这规矩乡间比较盛行,城市人邻里关系稍显冷漠,随不随礼看人看关系。李大爷是个热心人,整个小区都很有名,谁家都什么喜事都爱掺乎掺乎,沾沾喜气。 “李爷爷,您知道我高考的事啦?” 李大爷嗨一声道:“这还能不知道,楼下正传呢,我先上来拔个头彩。” 沈哲愣愣:“什么头彩?” 就见李大爷抱起小孙子,硬是送到沈哲怀里,口中道:“让乐乐和文曲星亲近亲近,将来也考个状元!” 林语菡:“……” 沈哲也很无语,手忙脚乱接过小乐乐,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是不是要说些什么?”说完就想抽自己嘴巴,又不是领导视察,看完小朋友还带讲话的。 李大爷大咧咧摆手道:“不用,多抱一会就行!” 杨欣假意道:“您这事整的,现在只是分数下来,录取通知还没到呢!” 沈哲忙低头,妈,您这话太假了吧。 李大爷也愣住:“不是说只差一分就满分了吗,这也会考不上?” 杨欣也觉得话有点过分,忙去开冰箱:“太阳还没下去,怎么就带乐乐出来了,我拿块西瓜给他。” 打开一看,扭头气道:“还剩三块呢,怎么都没了?” 沈哲扭扭嘴:“早就被我啃了,对了,语菡也吃了一块……” 林语菡小脸一红。 杨欣关上冰箱,从茶几下面拿出钱包,说道:“你吃了就下去再买,反正小区门口就有,跑着去。” 沈哲把乐乐放下来,拿着红包道:“妈,这……” “噢,那是你李爷爷的心意,收着吧,要记着李爷爷的好。” 李大爷道:“哈哈,这就对了,乐乐,去找哥哥,让他带你一起去,多亲近亲近。” 沈哲无奈,只好再次抱起乐乐。 正要出门,楼道里传来一阵喧哗声,快上到三楼了,恰好沈哲开门。 “小哲在家呢,正好。” “小哲,这可是大喜事,你妈在家吗?” 是小区里和母亲相熟的四位阿姨,身后还有两个小孩子,一个看样子十三四岁的少年。 沈哲根本不会和同龄孩子玩耍,只记得这名少年大名叫黄志俊,就是李大爷口中老黄的孙子。 “阿姨,您们怎么来了?” 沈哲连忙把们敞开,退回屋里,让七八个人都进屋说话。 一位阿姨道:“平时就听说你和语菡成绩好,还不知道这么好,早就该让志俊跟你多玩玩,老是跟那帮孩子踢球瞎跑,过几年高三了才愁呢。” 这是黄志俊的母亲,说话间带着懊恼。 沈哲心道,让我和这帮小子玩?还是别了,真玩不到一起。 他也就在长辈面前还像孩子,在小区一群少年眼中绝对是个异类,平时对面打招呼都有面对家长的感觉。 想说话都说不到一起。 “咦,李叔,又是你先到!”一位阿姨说道。 李大爷得意道:“那是,小哲都抱着我家乐乐好一会儿了,文气沾了不少!” 屋里人全都无语,老辈人的心思理解不了。 杨欣连忙从里间拿出几个小板凳,招呼几个姐妹坐着,至于两个小孩子随便跑。 黄志俊已经上了初二,极有眼色的缩到沙发角落数圈圈。 “你说,你是怎么教的孩子,成绩这么好!”话匣子一打开,李大爷也去数圈圈了,逗弄两个小孩子。 一说起这事,杨欣忽然就脸上放光,姐妹面前极有面子。 今年全国的母亲,她绝对是最有面子那个。 沈哲怀疑母亲是不是就等着这一出,要不然怎么连电视都没开,连续剧都不看了。 看这架势准备使劲聊呢。 听从母亲的指挥,跑到小区门口买回来水果招待客人,这时候杨欣才讲到沈哲上小学的事。 然后他就被李大爷拉着,侃起了《西游记》中的情节。 说到长生不老,就扯到神仙上面。 “李爷爷,神和仙是不同的。”沈哲原时空从网上见过多少段子,侃晕李大爷毫无压力。 李大爷一愣:“神仙就是神仙,咋还会不同咧?” 沈哲道:“共同点是他们都有法力。” “但是,神是有编制的仙,就好比神是政府公务员。” “仙是没有编制的,属于体制外的一群人,但是他们有文凭,得到了认可,属于贤达和精英一类的存在。” “如果拥有法力,但没有文凭,就得不到认可,那就只能称之为妖了。” 一番话把李大爷听得一愣一愣的,连几位阿姨和黄志俊都听的津津有味,气得母亲直瞪他。 李大爷阻住沈哲,抓抓脑袋:“你等会,再从头说说,我没记住。” 沈哲哑然,估计李爷爷是听入迷了,想把这番话记在心里,和他那帮老伙计闲聊的时候吹牛。 到沈明诚下班回家,屋里已经挤了二十多人,都是闻讯前来贺喜的邻居。 一番恭喜,在李大爷的催促声中,接着往下侃。 沈哲不得不开起讲座,专挑原时空网上关于《西游记》的新奇观点。什么神与仙的异同啦,什么狐狸精是死的最冤枉的妖怪啦,什么猪八戒对高小姐的相思之苦啦…… 到最后连母亲杨欣都听入迷了,忘记了无声炫耀儿子成绩的事。 林语菡开始还以为沈哲在李大爷面前胡说,听着听着,发现挺有趣的,也蹲在一边听得投入。 林远志夫妇下班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 知道林语菡也考了700多分,没准备小丫头贺礼的邻居,说明天补上。 反正这个分数录取是一定的了。 只有李大爷不太高兴,本来想用这小子的话在老伙计面前吹牛的,现在已经扩散的太广,吹不成了。 不过看到沈哲一直抱着小孙子,心里舒服多了。 沈家这小子是不错,但也比不上自家孙子,将来也能考个状元就好了。 晚上快九点的时候,人群渐渐散去。 李大爷恋恋不舍的把小孙子接回去,邀请沈哲明天参加老伙计讨论会。 家里只剩下一家三口。 沈哲手里拿着一小摞红包,翻来覆去的看,拆开数了数,一共三千多块华夏币。 递给母亲,杨欣却道:“你收着吧,过几天咱家也得去给别家送钱去,小区好几个高三学生呢。” 那得等通知书下来了,不像沈哲,没有落榜的可能。 第六十九章 易学大师 杨欣很快简单弄点晚饭,说了今天太晚,明天再好好庆祝一下。 吃完饭后已经晚上十点多了,沈哲帮忙端盘子的时候,不小心摔碎了一只。 放在以前这就是毛手毛脚,今天就当是碎碎平安了。 父母休息了,沈哲却暂时不困。 坐在电脑前随意浏览最近的新闻,不少都是关于全国各考区几名状元的事,他的最多。 还有少部分网友对沈哲同学少掉的这一分很惋惜,没希望也就罢了,现在只差这么点就是完美,很令人遗憾。要是那个沈哲考个满分多好,简直能作为华夏高考的代言人。 沈哲心里本来没什么,看到这些议论竟也有些触动。 成绩在这里,他就能确定客观题部分没有什么错误,应该是评卷老师在主观题上扣掉的。 这没法说理,既然带有主观性,扣掉也就扣掉了。 想了一会,忽然自嘲道:“两辈子的人了,怎么还有这种执念?” …… 民众对那一分的怨念,也只是追求完美心态的自然体现,说说而已。 但是,第二天考试组爆出的一条消息,却引爆了舆论。 原来今年高考是可以出一个满分考生的! 就因为国文评卷老师的一句什么狗屁月圆则亏,硬生生的拿掉一分。 不管是唯恐天下不乱,还是真的想补回这一分凑个圆满,媒体掀起了讨伐那位齐教授的风潮。 网友也跟着凑热闹。 “简直莫名其妙,当然是完美的才是最好的,姓齐的教授搞什么鬼?” “什么教授啊,这不误人子弟吗!” “个人感觉没什么意思,就算改回来,也已经不完美了……” 沈哲也没预料到真相是这样的,看看到外界的态度,反倒觉得昨晚的想法有点可笑。 母亲杨欣差点跳脚:“这是什么教授,害人不浅!” 沈哲安慰道:“妈,我已经是华夏高考历史上的最高分,您还不满意啊?” “我是说这个姓齐的,”杨欣气哼哼的,“干什么的?为什么能做主扣你分数,差一分和满分能一样吗?” 沈哲道:“新闻上不是说了,他是争议作文的判定人。” “儿子,咱们去查卷!”杨欣忽然来个个主意。 沈哲苦笑道:“妈,您就得了吧,信不信我真去查卷,外界马上调转枪口针对我。” 杨欣愣道:“这是为啥,他们不是都在为你说话吗?” 沈哲摇头道:“那是我没吭声,我如果也对这一分表现的耿耿于怀,他们马上就会觉得我太不知足。都状元了还不依不饶,这样的人您也看不惯吧?” 杨欣想了想,点头道:“也是,那就这样算了?” 沈哲摊摊手:“还能怎么办?” …… 考生本人保持沉默,齐教授却很快被人挖出了老底。 齐景阳,华夏文学院资深教授,文学理论研究专家,国内著名易学大师。 “哇,很牛啊!” “那又怎么样,教授也不能随意安排别人的命运?” “晕,说的太严重了……” “一点都不严重,假如那个沈哲只是正好达到录取线,这下岂不完蛋?” 尚未解散的考试组面临着舆论压力,齐景阳不得不出来接受媒体采访,给考生和民众一个交代。 因为华夏崛起的比较早,对传统文化破坏并没有原时空那么严重,此时的华夏人还是比较传统的。虽然心有不满,要的也只是一个解释,有时候,公平也就是一句安慰而已。 齐教授只解释了一句:“有大者,不可以盈。” “什么意思啊?” “装神弄鬼吧,有谁知道这老头什么意思?” 这时候教授在民众的,心里地位还是很高的,不像原时空新世纪后什么教授、专家的,一露头就成过街老鼠。 很快有研究过古代文化的人出来科普。 …… 沈哲在网上查询了齐景阳的身份,又听了那句话,隐约猜到他的想法。 释然的同时,未免觉着这老头有点可爱,研究完典籍之后,估计平时都拿来做生活指南。 这位齐教授说的话出自《序卦传》。 《序卦传》是“十翼”之一,夫子及其弟子为《易经》作的十篇传,意思是为《易经》插上十只翅膀。 《易经》也称《周易》,是华夏文化的总源头,被称为设教之书。 沈哲之所以了解这些,不是他专门研究过易经,而是原时空看过台湾曾仕强先生的视频讲座。 曾老先生对这部著作很精通,更难得的是,他还能应用在工作生活当中。 八十多岁的老人,一副红尘仙人的模样。 “有大者,不可以盈”是《序卦传》中对谦卦的释义,谦卦是易经六十四卦之一。 当然,这里的卦和算命算卦没有任何关系。 易经中,每卦都有六个爻,就是平时经常看到的六根棍棍排在一起。连着的棍棍叫阳爻,断成两截的棍棍叫阴爻。每个爻都有爻辞,爻辞是对爻的解释。 通常来说,卦名听起来很好的,都会有一两个爻辞给人警惕;听起来不太好的卦名,又会给人一些鼓励。 听曾仕强先生说,易经六十四卦,其中谦卦是最好的一卦。 因为它六个爻的爻辞全都是好的——吉、贞吉、吉、无不利、无不利、利用,六爻皆吉。 所以谦卦在易经六十四卦里面,是非常特殊的一个。 受谦卦影响的华夏人也好,原时空的人也好,都认为谦虚是美德。 相对的,满就是不好,不可以盈。 和老子说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意思差不多,有余就损你。 金庸就在作品中的九阴真经里引用过这句话。 这些追其根源,都源自《易经》。 …… 沈哲笑笑,猜测齐教授家庭生活会很枯燥。 理论研究是一回事,可全都在生活中照做就难了。 如果能把易经研究到一定程度,并且日常生活中习惯性的应用,外表应该像曾仕强先生那样,有出尘之意。 当齐教授的学生也会有些奇怪。 坏学生他会鼓励你,好学生反而往往受到打击,怕你才高自诩。 学生最讨厌的一种老师。 忽然想起在论坛连载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上传一章后就没去看过了,这都四五天了吧。 登上“说文评书”论坛,果然催稿的网友快疯了。 “岛主还活着没?” “快出来更新,不然砸你家玻璃啊!” “不要催了,岛主还要连载《龙虎斗京华》,话说六月的杂志还要等一个周,心焦。” “是唉,作者是需要灵感的,多花点时间才能写出好文。” 沈哲差点泪流满面,两个时空很少见到为作者说话的读者。 如果是网络小说连载,四五天生不见人,弃书的不知道有多少,幸好还没有网络小说网站。否则,自己肯定忍不住去发上几部原时空的红书,过过做大神的瘾。 没说的,打开文档开始码字,反正也不想睡觉。 蔡先生的文里奇怪的标点和符号很多,码起来很慢,沈哲就这毛病。 脚底下有个垃圾,就当没看见,还要母亲收拾。但论起码字正好完全相反,看不得一点瑕疵。 当初做网络写手时就是这样,读者看到内容的时候,他已经检查过两遍了。 被催急了,来个眼不见为净。 读书也这样,尤其是翻译文学,纠结于大殿外面的过道,应该翻译成“走廊”还是“回廊”一类的琐碎细节。 如果读一部历史著作,看到描写文人走光,露出白皙的屁股,就觉得改成白皙的臀部更好。 码完一章都午夜了,犹豫了一下,还是去练了一会书法。 只要是和文相关的事,沈哲能忍受麻烦。 第七十章 歪楼了 七点半沈哲就被母亲赶了起来。 出门一瞧,今天林语菡换了一身装扮,正坐在客厅吃早饭。 纯棉白色T恤,淡蓝色薄牛仔,如果不是身材规模渐成,看上去反而年纪更小了。 “语菡,早,今天漂漂啊!”沈哲半睁着眼打个招呼。 “大懒虫!” 沈哲抬头看看表,嘟囔道:“还不到八点啊,我再去睡会。” “你敢!”杨欣正好走到他身后,闻言训斥道:“赶紧去洗簌,吃完饭出门有事。” “那好吧……” 洗簌完毕精神很多,林语菡已经吃完了。 沈哲一边啃着包子,口齿不清问道:“妈,什么事啊,非要出门?” “你想烂在家里呀,”杨欣看看儿子,面带不满,“今天二十六了,不是说下月初一要参加典礼吗,不买身衣服怎么行,上了电视多丢人。” 沈哲转转眼珠,很快吃完东西,起身去书房。 杨欣急问道:“唉,你干嘛去?” 沈哲愣道:“去书房呗,要不然我还去睡觉?” “赶紧走了,趁现在太阳还不高买完东西回来,就没你事了。再等两小时,出门晒死人。” 沈哲想了想,到书房抽屉里拿出那张存稿费的卡,回来递给杨欣。 “妈,用钱从这卡里取吧,我也没用。” 安贫乍富往往让人不知所措,就像买彩票中了头奖的感觉。 沈哲记得看过一本书叫《彩票的人生教训》,作者忘了是谁了,里面就说巨奖得主大都在五年内破产。 或挥霍,或投资失败,落得最终处境还不如以前。 他手拿一千多万华夏币,也和中大奖差不多,收益远远超过付出。 如今国内私家车还没有泛滥,沈哲拿到稿费后曾提议给父亲买辆车,开车去上班多拉风。 结果被沈明诚好一通教训,然后又被杨欣数落一番。 杨欣没接,打开钱包好几千块,说道:“你爸的工资都花不完,你那钱留着娶媳妇吧。” “要不,语菡你收着?” 说完直想抽自己嘴巴,果然,两个女人全都瞪眼。 就算母亲认同了这个未来媳妇,当着她的面让林语菡管账,纯粹自个找抽。 沈哲缩缩脖子,一溜烟跑书房去了。 “反正你们知道我的号码,不用我去,一样能买到合适的。” 逛街那是绝对不去的,上次陪母亲去新街就受了老罪,现在再加上个林语菡。 林语菡对各式各样的衣服都感兴趣,要不然也不会喜欢服装设计。 无论两个女人怎么威逼利诱,沈哲就是坐在椅子上不动弹,无奈只好撇下他一人在家。 …… 高考是最近的社会焦点,而高考状元就是焦点中的焦点。 齐景阳教授的一句话,显然无法浇熄民众的怨念,渐渐开始质疑某些教授的人品。 这时,湘南教育部门某位公务员匿名在《湘江周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 ——《高考状元并不杰出》 文中公布了一份最近几十年,历届各考区状元的职业发展调查报告。 数据显示,他们大部分都成了大学教授,甚至有的是博士生导师。还有的进入了职场,占据中高层职位。少部分曾经的高考状元自主创业,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最让人们惋惜的是95年的一位女生,毕业后选择到米国继续深造,最终自杀,原因不明。 状元们取得的成就似乎不低,但看到这份数据的民众很是失望。 远低于他们曾经的心理预期,既然是状元,那就要做的比所有人都要好,否则就令人失望。 他们都没能在职业生涯也做“状元”,取得赫赫威名。 状元情结是华夏千年科考制度积累下来的。 “高考状元”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好像表示他们的生活一定会不平凡。 “但此状元非彼状元,现代高考状元和科举时代的状元不同,不要过于在意一个名头。” 一位教育工作者也发声道:“能在全国近两千万考生中占据鳌头,高考状元都是天才,更重要的是他们同样付出了很多努力。考生中的天才有很多,但状元每个考区只有一个,也带有一定的偶然因素。” 这番天才论一下子把民众议论的方向转移了。 “特么的,我不是天才,也就是说我这辈子都考不成状元?” “我认为这位不敢透露姓名的老师说得对,当初我上高中那会,学习也很努力,可成绩就是比不上坐在我前面那个家伙。我做一道题花十分钟,他刷刷刷,不带打磕的,气的要命,这不是天才是什么?” “你们都没明白他的意思,没看说么,天才也是要努力的。” “我看你才是没明白,如果我不是天才,努力学习也没用?这完全是消极观点,对教育行业不利。” “就是,太打击我们了!” 事实上国内很多人内心都信命,孩子是否聪明,那是天生的,命运的一种。 当然信的不像南亚三哥国那么严重,什么这辈子过得越惨,下辈子生活越好,太扯了。 这番天才的说法招致教育界猛烈抨击,简直是反教育的观点。 但很多家长都情不自禁看看自家孩子,聪明伶俐的,开始欢天喜地。看起来笨头笨脑的,父母就开始担心。 “不是讨论那个沈哲是否该得满分的事吗,怎么扯到天才上去了?” “因为他就是天才呗,那么多锥刺股的考生,你见过有人能全科满分的吗?” “反正我觉得今年请姓齐的教授做评卷老师,是考试组的失职。” “姓齐的把个人处事原则代入评卷工作,有违师道。” “严重了,国文本来主观题就多,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别的老师都同意满分,齐教授说的也在理。” “估计以后再也不会出现这样的考生了。” “不可能了,姓齐的在一天,我们就别想考满分,明年我就高考了,哭死。” “噗,你确定你能考149?” 沈哲又被扣上一个天才的帽子,民众自发为他鸣不平,讨伐齐景阳。 …… 杨欣和林语菡回来了。 “看看,这是语菡为你挑的,本来我想给你买件衬衫的。”杨欣从纸袋里掏出新买的衣服扔过来。 一件T恤,白色的,款式也很好。 “妈,你要把我打扮成大龄青年吗,这件挺好,简约而不简单。” 林语菡咦了一声:“这句很好啊,能做广告词。” 沈哲一愣,哦,本来就是广告词嘛。 趁母亲离开的时候,沈哲鬼兮兮凑过去:“语菡,这是情侣T恤吧?” 林语菡脸色一红,抓起旁边的纸袋砸向他的脑壳:“情侣你个头啊,不想要送给我爸穿!” “哪个爸,貌似我们有两个。” “……” 林语菡跑去了书房,沈哲拿着新衣服呆了一会,猜测挑选和她身上差不多的款式,是不是有意的。 上午的时间特别短,做饭的当口,客厅电话响了起来。 林语菡探头进来:“阿哲,去接电话。”现在林语菡真的快成老沈家闺女了。 “哪位啊?” “是沈哲同学吧?” 听上去是一个老头,叫自己同学,沈哲迟疑道:“您是任校长?” “是我啊,”任校长笑呵呵的,“沈哲同学,成绩知道了吧,明天有空的话,能来学校一趟吗?” “任校长您好,我一直有空,能问问什么事吗?” 任校长道:“是这样的,高一高二的学生也快放假离校,学校知道你的成绩后,想请你来给他们做一次演讲。这次你可为学校争光了,很多家长都打电话问我们的招生要求呢,呵呵。” 听起来这位老校长心情很好。 沈哲皱眉道:“可是任校长,我不会演讲啊,再说我这也不算什么,都是学校教得好。” 任校长心里那个舒坦,电话中口气却变得严肃起来:“怎么不算什么,你可是学校有史以来,不,全国有史以来的高考最高分,无论如何也要给学弟学妹介绍介绍经验!” 好吧,刚才是商量,现在口气直接开始命令了。 沈哲只好答应下来。 “任校长,到时候我讲不好,你可不要怪我。” “没事,我让人帮你准备讲稿,没信心照着念也行!” 正要挂电话,那边任校长又来了一句:“对了,穿正式点,到时候有领导和媒体在场。” 沈哲苦笑,总算明白校长的心思,敢情还是为了宣传学校。 也是,今年紫薇高中放了个大卫星,学校不利用机会好好宣传一下才奇怪了。 但他只能答应下来,毕竟是母校。 既然媒体找到学校,真实身份也必然会出现在公众面前。 第七十一章 宝宝,你真聪明 独自走在校园里,有一种恍如隔世之感。 看着学弟学妹兴奋的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知道他们是因为漫长的暑期将至,可以尽情玩了。 听说今年新出的那款网游超火爆,不知道多少人十年后满是唏嘘。 就像《那些年》中的结局,又是忧伤又是怀念。 远远看见图书馆门口站着十几名记者,都扛着摄像机,肯定是为了逮他。 沈哲有些恶趣味的绕过去,从他们面前走过,记者们当他不存在,眼神一直盯着办公楼的方向。 紫薇高中的图书馆其实没什么用,里面的藏书虽然不少,却禁止学生进去。听上去有些搞笑,但老师和家长估计都不愿意让孩子去看那些他们眼中的闲书。 只有一楼的大会议室有机会进入,平时召开一些表彰会什么,能容纳近两千人。 沈哲直接去了办公楼的校长室。 “我们的小天才来了!”任校长看见沈哲敲门进来,起身笑呵呵的说道。 沈哲道:“任校长好。” 看到班主任范思哲也在,沈哲立即去打招呼:“范老师您好。” 范思哲拍拍他的肩膀:“沈哲同学,做的很好!” 语气有些激动,来到紫薇高中的第一年,恰好遇见沈哲这样的学生,作为班主任也在教育界名声大涨。 沈哲笑道:“是范老师您管得严。” “呵呵,我可没管过你,你也不需要人管,我见过最省心的学生了。” 校长室里有五个人,除了任校长和范老师外,最显眼的是一位中年人,看上去一脸官相,他身后站着一名二十多岁的青年。沈哲不认识他们,还有一名中年妇女也不认识,不过好像在哪里见过。 任校长笑着说:“沈哲同学,这是我们中海教育部门的章局,专门来看望你的。” 沈哲腹诽,是您请来的吧,我有什么好看望的。 “沈哲同学,你可为中海争光了,今年最大的状元落在中海,市长都被惊动了,指示我们表彰你呢!” 中年人这时才起身,准备上前和沈哲握手,可能觉得不妥,中途也换成拍肩膀的动作。 “谢谢章局。” 任校长笑着道:“学校也准备了奖学金。” 章局忽然道:“沈哲同学,上大学家里有困难吗?除了奖学金还可以申请助学金,不要不好意思说。” 任校长也道:“对,这样的天才学生就应该全心投入学习当中。” 沈哲拒绝道:“助学金不用的,我家里条件挺好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没问题。” “那就好,”章局看向任校长,“老任?” 任校长马上反应过来,却是看向那名中年妇女。 中年妇女走过来,递给沈哲一个信封,笑眯眯的说道:“沈哲同学,收着吧。” 信封也没封口,沈哲打开看看,是一张支票,十万。 “这是……出场费?” “哈哈……”校长室里的几个人都大笑起来。 “老任,你这个学生可不一般,将来成就也不会低噢。” 经过中年妇女的解释,沈哲才明白这就是刚才那位章局说的奖学金了,市里和学校共同发给他的。还真够大方的,这时他才想起,这名中年妇女好像就是学校的会计。 想了想,不客气的收下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说的真不错。 …… 图书馆大会议室早就坐满了学生,后面还有不少闻讯前来的家长。 都想看看沈哲这个差点考个满分的变态学生,长得是怎生模样,是不是身长八尺,腰围也是八尺。 沈哲几个人走进来的时候,立即就被挤在门口的记者一阵猛拍。学生和家长的目光都绕过前面几人,落在最后的沈哲身上。 “这就是沈哲?” “长得和我差不多嘛,没什么奇怪的。” “差远了好不好,比你秀气。” “唉,这个演讲是什么玩意,赶紧结束吧,我今天要升到58级……” 学生们窃窃私语。 沈哲当然不是身长八尺的怪物,因为比较仿杨欣,有些男生女相。 据说生有这种面相的都是牛人,最好的例子就是原时空的太祖,那多牛啊,明星中也有张国荣这样的。 当然不是娘娘腔。 任校长先走上台:“同学们,今天你们的学长,学校的天才学生沈哲再次回到母校,我们请他来和大家分享学习经验,掌声欢迎!” 沈哲手拿演讲稿走上去,这是刚才班主任范思哲塞给他的。 估计是怕他不懂演讲,在台上卡壳。 “同学们,我是你们的学长沈哲,一个月前还和你们一样在这所学校……” 家长们听的很认真,学生却不满意。 “这什么啊,又是开会那一套!” “一会我就要睡着了……” 听着下面的窃窃私语,沈哲目光扫过稿子上的内容,范老师果然写的中规中矩,一般讲话的套路。 任校长起身,眉毛皱起,生气的看着学生。 校长的威严,在校学生还是一般不敢冒犯,很快大会议室再次安静下来。 沈哲却没了继续往下念的心情。 既然不愿意听老话,那我就随便说说吧,所谓演讲也就那么回事。 看到沈哲随手把演讲稿抛在一边,闭着嘴看着台下的人群,马上又是一阵喧哗声。 “怎么回事,老任,没安排好?” 任校长头上出汗了,这些学生太不懂事了,没看见媒体在门口吗? 他本来想借沈哲来演讲的机会,好好把学校宣传一下,打造成国内知名高中,作为在任校长这辈子都值了。 现在似乎反而要在媒体上丢人。 扭头看看,果然看到那帮记者,正把摄像机对着沈哲和下面的学生猛拍。 范思哲也急了,不断给台上的沈哲打手势,让他不要理会下面的反应,继续往下念。 没上过台的人,果然要出问题! 这时,沈哲忽然笑了。 他身体忽然变得更加放松,双手撑在讲桌上:“好吧,我们重新开始!” “咦,有意思啦。” “还有意思?哈哈,这下校长要气死了!” 沈哲不管下面学生议论,继续道:“刚才校长说我是天才,最近也看多这个词,我是不赞同的。” “至于什么学习经验,也是没有的。” 任校长的脸一黑。 坐在旁边的章局却饶有兴趣的看着台上,这个学生貌似很有想法啊。 学生们听到沈哲说不赞同校长,马上都低声笑起来。 “这个世上有天才,但不是我!” 后面的家长们都愣住,如今选拔人才就是高考,考的最高那个,肯定也是最大的天才,怎么不是你? 沈哲清楚如果不是有外挂,他连人才都不是。 “问一句,小时候谁的妈妈对你说过:宝宝,你真聪明!” 沈哲一顿,看着下面的同学。 “噗,这是什么话?” “谁的妈妈没说过啊,现在我妈妈还这么夸过我呢,真逗!” 沈哲停了一会,继续说:“听到过这句话的同学就要小心了,它会成为伴随你一生的魔咒。” “什么,太扯了吧?” 章局皱眉道:“老任,怎么不提醒他,教育的事能胡说八道吗?” 任校长真头疼了,没想到好好的演讲会变成这个样子,可现在也不能上去把沈哲拉下来吧。 沈哲此时也不顾下面的反应了,自顾自的往下说。 “听起来这句话像是良好的祝愿,却在你内心从幼时便压上一块大石。” “是不是觉得从小学到高中,你的成绩排名一直往下掉?” “小学第一,中学前十,高中就只能排在中等,甚至垫底,连考大学都有没希望?” “你总会遇到比你更聪明的人。” “将来也是一样,那时候会发现我原来并不聪明,那我怎么办?” “你们或许羡慕我高考成绩很逆天,或许也有同学成绩很好对我不屑一顾,但谁知道今年我是怎么过的?” 这话虽然有些装逼,如果不是母亲关他一年,也不可能做这么完美。 下面家长老师们却不知道沈哲的情况,看着台上那名活生生的状元郎,最想知道的就是他怎么考那么多的。 议论声渐渐小了下来,直到整个大会议室只剩下沈哲一个人的声音。 范思哲若有所思,作为老师他也相信有天才一说的,有的学生怎么教都教不会,有的学生甚至不用教就能考出好成绩。但师德告诉他不能在学生中搞三六九等,内心却很认同。 沈哲想到哪里说到哪里,拿自己做例子,劝学总没错吧? 任校长脸色也好看了。 大约半个小时,沈哲结束了演讲,记者们马上围了上来。 第七十二章 迷糊的家长 “沈哲同学,你的话是对天才论的反驳吗?” “沈哲同学,你考了高考史上最高分,难道不认为自己是天才?” “你不向学弟学妹传授学习经验,是不是敝帚自珍呢?” 特么的,沈哲直想破口骂人,哪只耳朵听到我不想传授经验了,你用屁股思考的吗? 没办法,记者的问题他还真有点应付不来。 低头想了想,转身又上了演讲台,把那行“沈哲同学演讲会”擦掉,抓只粉笔拿在手里。 “我送一篇文章给你们吧。” 大家都愣神,有的家长还在思考刚才沈哲的话,因为在家里没少这样夸奖孩子。 小时候学会吃饭,幼儿园拿到小红花,或者考个一百分,爸爸妈妈谁不说上一句宝宝真聪明?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刚起身的章局又坐了下去,看到沈哲写出的几个字,咦了一声:“这字漂亮!” 范思哲早就知道沈哲有一手好字,却不奇怪。 沈哲忽然停笔,回头道:“也不要羡慕我写的字好,基本上每晚都要练习,时间长了谁都能写好。” 既然要装逼,就装个彻底。 原时空说起天才,读完义务教育的人,脑海里首先就会蹦出一篇文章——《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前两段比较易懂,学生和家长基本上都能明白。 让他们吃惊的是沈哲竟然能用古体作文,除了那些专门研究的老教授,以前从没见过高中生这么做的。 “字太小了,快帮我念念!”有同学催促身边的好友。 “就是一个叫方仲永的人,五岁就会写诗,长大了泯然众人……哎呀,等会,我再看看,写古文的神人!” 范思哲最为震惊,他看的是文中的思想内容。 现在文章还没写完,也就是点题的部分还没写出来,忍着怦怦的心跳,眼都不眨的盯着沈哲手里的粉笔。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本来沈哲想把“王子曰”改为“沈子曰”呢,想想放弃了,太过分了。 王安石的文章,总不能把名字都给改了。文章也只有300来字,把黑板占了大半部分。 “这一段是什么意思?” “我也蒙着呢,看不太懂。” 同学们议论纷纷。 范思哲是国文老师,所以最激动,猛地起身,快步走上演讲台。 “沈哲同学,这是你写的文章?” 沈哲点点头。 “好好好,我看绝对能选入国文课本!” 沈哲一点也不意外,这篇文章带有部分古代背景,但留给人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至今价值依然很大。 沈哲不想再多说,直接走下演讲台。 “沈哲同学,给我们解释解释最后一段,那是什么意思?”最后面有位家长大声道。 沈哲向范思哲指指,笑着说:“那是老师的职责。” 范思哲一愣,哈哈笑道:“当然可以!” “这段话的意思是:仲永的能力是上天赋予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人恐怕都不能吧?” 说完跳下去,来到任校长和章局面前,脸色涨红:“章局,校长,这篇短文绝对有资格入选教材!” 听了范思哲的解释,在场的都知道整篇文章写的什么了。 章局哈哈笑道:“我看对整个教育界都有指导意义!” 任校长兴奋的不行,连声道:“我们要把它刻在教学楼前面,不,挂在每间教室里面……” 记者们冲到演讲台前,把黑板整个拍进镜头。 转头想找沈哲的时候,忽然发现他已经趁人不注意,遛了。 …… 当天,反应最快的电视新闻就报道了这件事。 沈哲在母校的演讲,那句“宝宝,你真聪明”加上一篇《伤仲永》,很快蔓延到全国。 去了演讲现场的媒体都是中海本地的,其它电视台也都纷纷转播。 迅速在所有家长和教育界引起轩然大波。 “啊,夸奖孩子也成了坏事?” “宝宝今天没尿床,我刚夸奖了他,好担心!” “我去,你的宝宝话都听不懂吧?” “一个刚读完高中学生说的话,你们也信?我去看看怎么回事。” “想想也是,如果世上有个最聪明的人,其他人肯定都不如他聪明,那么该怎么办?” “你看的还是不认真,《伤仲永》不都告诉你了吗?” “是啊,真是一篇好文章,家长和孩子都应该好好看看,就不会为是不是聪明担心了……” 教育问题是头等大事,谁都不敢马虎。 国内最大的电视台之一,星辰电视随即在晚间做了一个即时访谈节目,邀请了两位教育界资深专家当嘉宾。 担当主持人的就是那位《大师有话说》栏目的沈静。 “韩教授,对于沈哲同学在演讲中说的,不应该夸奖孩子聪明,您是怎么理解的?” 这是一名看模样快70岁的女老师,据说在某师范学校教了一辈子书。 “是啊,这位沈哲同学一席话,就让我们开始质疑天才这个词语了。不过我认为他说的有些道理,过多的夸奖会让孩子将成功归结到本身天赋上,而不是后天努力。随着时间推移,当有一天比不上别人的时候,那么又会把失败也归因于这方面,开始怀疑自身。” 沈静又转头问另一名嘉宾。 “费先生,对于这个问题,您的看法呢?” 费先生道:“我认为这位状元同学说的有些道理,但孩子需要鼓励,就离不开夸奖。或许过多的夸赞会让他们迷失自我,但是如果缺乏自信,也会变得自卑。” 星辰电视在国内覆盖率很广,很多家长都看到了这次访谈。 沈哲虽然是状元之身,毕竟不是专业老师,说出的话让家长们开始怀疑以往的做法,却不是百分百相信。 现在两位资深教育人士似乎也这么认为,立马就不淡定了。 “完了,我的孩子都十几岁了,小时候没少夸奖他!” “韩教授说的我明白,那个费先生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怎么越听越糊涂?” “是啊,或许?听起来夸和不夸都不好,那怎么办?” …… “你说你,怎么在电视上胡说啊,教坏人家孩子可怎么办?” 一家三口吃晚饭的时候,正好看到沈哲演讲的视频回放,杨欣气的放下碗要揍儿子。 “妈,我哪里胡说了?”沈哲端着碗就跑。 沈明诚说话了:“好了,吃饭,我看小哲说的没错,孩子就不能夸。这不人家教授也说了,教不坏人。” 杨欣愤愤坐下,道:“那也不能这么说,以后嘴给我扎紧了!” “听到没?” 沈哲忙点头,现在的身份确实不能在媒体面前瞎说。 铃声猛然响起,是客厅的电话。 杨欣气头上,沈明诚不动如山,沈哲只好颠颠的去接电话。 “你好,是哪位?” “哈哈,沈哲同学吧,不打扰你们吧?” 沈哲道:“甄奶奶?” “是我啊,刚才看到今年状元沈哲的新闻,和你一个名字,是你吗?” 沈哲看看母亲,杨欣目光早看过来了,说道:“看我干什么,跟甄奶奶说实话!” “甄奶奶,是我,今年我也参加了高考。” “哈哈,真是你啊,了不得了不得,原来孩子们口中的老鼠哥哥,竟然是今年的状元!” 沈哲手一抖,怎么又多了个诨号? “你别在意,孩子们这么叫你,那是喜爱你的故事,特别是图画版,拿着都不愿意松手!” 沈哲笑着说:“喜欢就好,这么晚打算电话您这是要催稿?” “那倒不是,上次你发来的十二集还没有连载完毕。”对面的甄奶奶忽然声音变得严肃,说道:“沈哲同学,我是想问问你,你说的孩子不能夸他聪明是怎么回事,我看电视上说的也有道理,你认为该怎么做?” 原来是这事啊,甄奶奶对小孩子真够关心的。 也是,她一辈子就干这件事了。 “甄奶奶,孩子当然要夸奖,但不能对人,只能对事。” “比如孩子做了一件好事,能夸他这件事做得好,但不能夸他人聪明,不能形成一种我很聪明的印象。” 沈哲也不算胡说,原时空现代教育对这方面已经开始忌讳。 挂完电话,杨欣怪异的看看儿子:“你小时候我也没少夸你,现在才长成这样?” 沈哲无语:“妈,在您眼里,我很不靠谱吗?” 星辰电视的访谈没有让家长们清楚,反而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关于孩子的话题,媒体当然不会忘记采访甄奶奶,很快公众就知道了她和沈哲之间的电话内容。 “这个沈哲怎么还会认识甄奶奶,难道小时候是甄奶奶带大的?” 第七十三章 最强考生 五月二十七日晚上,评卷工作已经完成,老师们都在收拾个人物品。 近一个月的禁闭生活,见不到家人,只能在休息间隙从电视新闻上了解外界发生的事情。 忽然有勤务人员前来通知:“全体到一号会议室!” 老师们都愣愣,任务不是全部完成了么,明天就能回家,这个时候开什么会议? 一号会议室也在同一栋楼,本身是学校一间阶梯教室。 大约只有五六百个座位,而所有参加本次评卷工作的老师加上工作人员等有千余人,所以略显拥挤。 前方的大屏幕上显示着一张试卷。 有国文评卷组的老师一眼就认出了这张试卷。 “这不是那个沈哲的国文试卷吗,张组长要做什么?” “谁知道呢,等着吧。” “啧,只看卷面就想给他满分,这字写的,比打印出来的字体还规整。” “你们谁见过这种字体?” “没见过……看上去还有毛笔书法的神采,带着书卷气。” “我也没见过,总不会是他自己琢磨的,学生就算练习书法也需要有字帖吧?” “不太可能,就算自成一家,开始习字也要首先模仿,他才多大?” 看到差不多人齐了,一直站在主席台前的张组长咳嗽一声,扭头看了看大屏幕,再次转了过来。 “这张试卷有的人已经见过,甚至做过评分,没见过的刚才也应该都看清楚了。” 说着,他转头向坐在主席台仪器后面的一名工作人员示意。 那名工作人员点点头,在投影仪上操作几下。 大屏幕一闪,瞬间出现一篇文章。 ——《伤仲永》 张组长咂咂嘴,对着大屏幕看了好一会,才回身道:“这篇短文怎么样?” 目光却落在第一排的齐景阳教授脸上。 齐景阳苦笑一声,摇头不语。 事实上他也知道自己在学生中不讨喜,本来就是搞文学理论的,此类考试很难准确判定。 加上尚缺不尚全的态度,也从没给过任何学生满分。 但看着大屏幕上这篇古体短文,作为教育界资深教授,他不能违心的说出任何诋毁之语。 “张组长,如果他在试卷上写上这篇文章,我也同意给他满分!” 在场的所有老师都点头,他们也都是教育界人士,对这篇文章的价值再清楚不过了。 不可否认,有不少不负责任的坏蛋老师,但好老师更多。 师德是什么,华夏几千年也没个准确的说法,每个时代都有各自相适应的师德规范。 但每个做老师的心中都有一杆标尺。 聪明学生、笨蛋学生、捣蛋学生、自闭学生…… 无论什么学生都得教,现在不像古代社会,老师没资格选择天赋更好的学生。 当老师时间长了,见过很多天赋好的学生取得大成就,普通些的也能通过自身努力赶上去。但也见过不少聪明孩子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正像文中说的“卒之为众人,则其生受于人者不至也”。 张组长听了齐景阳的话,摇摇头。 “你又错了,高考作文自有判定标准,字数不够,当然不能给他满分。” 齐景阳愣住,再次苦笑。 张组长不再看他,看着在场的老师们说道:“下午我接到通知,让我们对这份考卷重新判定。” 老师们全都哗然。 “这……把定下的结果推翻?” “以前好像没有过这种先例,合适吗?” 张组长伸出手向下按按,等会议室安静下来,说道:“我这不是商量,难道你们不明白这个通知什么意思?” 众人沉默,还能什么意思,看看外界的议论还能不明白? 细想之下,出现一个全科满分的考生其实也不错。 科举一千多年,高考数十年,国内选拔人才的考试,从来没有出现一个毫无瑕疵的考生。 历史上,科举考试倒是有十几位连中三元的状元,但没出现过六元。 所谓“三元天下有,六首世间无”。 沈哲那个时空倒是有两位六首状元,其中一位就是洪武年间的黄观,但在靖难中投江自尽。 至于高考历史,单科满分不稀奇,全科满分基本不可能。 教育界和公众每年高考季,都对最高分那名考生很关注,但直到去年为止,最高的还是98年的746分。 想想刚才大屏幕上那份影印试卷,谁都不相信以后还会有考生能达到那个地步。 “没有先例,这名考生可以作为先例嘛。” 张组长笑道:“我不能直接下定论,叫大家来开会,就是让大家来共同决定。” 这会老师们也明白了,结果其实已经注定。 “同意的举手吧。” 张组长看向齐景阳教授:“齐教授?” 齐景阳直接道:“我同意。”首先缓缓举起右臂。 然后全体老师都举起手。 “人太多了,”张组长四下看看,“都放下吧,这样,不同意的举手。” 没有一个人举手。 即使有人心底因为某种原因不赞同,也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傻乎乎的跳出来。 …… 消息第二天一早就对外公布出去。 “经本区考试组全体决定,对沈哲同学国文一科成绩,做如下判定:国文150、英语150、数学150、自然300,总分750分。” 很短的一条消息,却被各大报纸不约而同的登上头版头条。 今天,如果国内还有人没听过沈哲这个名字,那么他一定生活在深山老林。 接下来公众就爆发了激烈的争论。 “高考成绩还能更改?” “当然能,不是说如果感觉和预估分数相差太大,可以查分吗?” “你天真了,只能差分数,不能查原始卷的。” “虽然我也希望出现一个能考满分的神人,但这样做是不是不合适啊,高考很严肃的事情,怎么能改?” “你看《伤仲永》了吗,如果写上去,别的题都不做,我都愿意给他满分。” “既然是全体老师决定,没什么吧。” 争论刚起,沈哲的国文试卷也随之公布在报纸和网站上。 “这……不会是电脑印刷的吧?” “电脑上有这种字体吗?” “谁知道这种字帖哪里有啊,我要买,太漂亮了!” 一天之内,质疑考试组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整张试卷毫无瑕疵,宛如艺术品任人欣赏。 沈哲在试卷上前面用的顾体硬笔楷书,作文部分是顾体行书。 部分学生到书店寻找字帖,却没有发现相似的字体。 一位书法界前辈忽然现身,告诉媒体:“这种字体架构已成,希望沈哲同学能够继续完善。” “原来是沈体!”有人这样说道。 …… 至此,华夏高考的最强满分考生产生了。 难得的是,虽然经历了一番波折,在公布原始卷之后,质疑声也渐渐消失。 最高兴的要数母亲杨欣了。 为了庆祝,第二天自顾自忙碌大半天,害的沈哲午饭都没吃好。 吃完一顿丰盛的晚餐,父亲沈明诚竟然翘着腿哼起小曲,连母亲都惊奇的看他一眼。 沈明诚尴尬看儿子一眼,说道:“做得不错。” 上班的时候,沈哲考了750分的消息就在同事中间传开了,接受了一大堆恭喜,下班回到家依然红光满面。 只差一分,感觉却完全不同。 沈哲也觉着不错,身上带着这么大的光环,对他以后的搬运大业好处很多。 即使有一天搬出名著,公众也不会太难理解吧? 上网的时候,忽然发现有网友认为,沈哲之所以在各区状元中最出名,除了成绩外,长相也占了便宜。 “现在就到了看脸的时代了么?” 第七十四章 大剧场 六月一日。 上午,似晴非晴,太阳时不时的躲到薄云之后。 这样的天气很适合外出,今天是颁奖典礼举行的日子,沈哲从头到脚都被母亲收拾了一番。 这几天,总感觉背后有什么东西在一直跟着他,回头去看却什么都没有。脑子变得有些混乱,昨天晚上睡的比较早,躺在床上思来想去,直到快迷糊时才恍然发现,那东西是摄像机。 最近除了回趟母校,也没怎么出门,已经有一大堆麻烦事缠上了身。 遇到这种情况,他通常的做法是全忘掉,就当那些事不存在。 还是比较喜欢平静、无人打扰的生活。 手机都爱开着震动,正想着,扔在沙发上的手机屏幕一亮,电话来了。 钟离打来的。 “小沈,准备好了么,到你们家小区门口了。” “好的,钟哥,马上下楼。” 昨天下午,责编苏薇就提醒他,颁奖典礼上午九点举行,早些休息,到时候精神一点。 锁好家门,和母亲、林语菡一起下楼,其他人都去上班了,连林远志一大早都去了杂志社。 一辆崭新的旗舰型商务车停在那里。 钟离站在车边,看到沈哲他们过来,迎上来和杨欣打招呼。 母亲和杂志社的编辑们不熟,客气几句便上了车,已经坐了好几个人。除了司机老赵外,苏薇带着女儿也在后排坐着,旁边是一位女主编,还有一位男主编坐在前排老赵旁边。 钟离道:“挤了点,反正也不远,很快就到,忍忍吧。” 前面的那位男主编回头笑道:“小沈,本来是林主编来的,他接到一篇稿子不来了,我是顶替的。” 钟离安排的是他和苏薇,就是沈哲的责编,加上武侠主编林远志一起来捧场。 不过林远志收到了一篇新稿件,看着看着就不愿意动弹了。 小女孩薇薇看见沈哲上来,眼睛就是一亮。 “老鼠哥哥!” 说着就想从母亲身旁起身,到前排和沈哲坐一起,手里拿着的正是《少儿365》刚发行两天的图画增刊。 “老鼠哥哥,为什么贝塔的尾巴不是卷起的?” 沈哲笑眯眯道:“薇薇啊,这得问你的老鼠姐姐了。” 林语菡白了他一眼,苏薇却是招手让她也坐在后排,转身把女儿抱在膝上。 “钟哥,你们有点抠门了。” 钟离苦笑道:“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何况财务还有上面公司盯着。” 商务车很快启动,钟离靠门而坐,对身边的沈哲说道:“小沈,怎么看着不太兴奋?” 沈哲愣愣:“是吗?” “这次得了这么大奖,不应该很高兴吗,哦对,那还是你的处女作。” 沈哲摇摇头:“钟哥,我这次得奖有其它原因吧?” 钟离诧异:“这是怎么说的?” “开始我也以为是读者自发投票,这几天翻了翻当初的新闻报道,似乎有人为的迹象。” “有这事?”钟离皱眉想想,过一会拍拍沈哲肩膀,“不要想太多,能得奖就是好事,杂志社旗下作者你还是第一个拿到这个奖。本来就是读者网上评选,就算里面有什么,也能代表公众的认可度。” …… 颁奖典礼设在中海大剧院的大剧场内。 今年华夏两个文学最高奖同时进行颁奖,虽然文联公布了原因,依然挡不住外界猜测。 国内媒体心照不宣,西方媒体则开始冷嘲热讽。 华夏青年杂志社一行人下车后,远远就看见安检处许多国内外记者在排队入场。 大剧场门口最显眼的,是一辆带着星辰电视标识的直播车,这家电视台是新闻霸主,影视剧方便稍弱。全球发生的热点新闻现场,往往都能发现它的身影,是当之无愧的传媒巨无霸。 今天的颁奖直播也是由这家电视台进行。 上次中海文联的谭易让沈哲去文联一趟,就是为了登记作者信息,领取胸徽。 不过沈哲一懒,就忘了那事。 凭票进场后,就来到大剧场内部,这是中海大剧院最大的剧场了,三层看台,可以容纳1800余人。 其实每个获奖的作者都被提前通知,钟离拿到的就是底层前排的提名区。 场内已经坐了三四百人,因为此次典礼并不对外售票,拿到入场票的都是文学界知名作者、评论家等,获奖人员所属单位的人,加上亲属好友前来支持的,还有就是两侧那一百多家国内外媒体了。 沈哲一行,两个少男少女加上一个小女孩就比较显眼,很快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咦,那不是今年的高考状元沈哲吗?” “看着挺像,他怎么来了?” 钟离扭头问道:“小沈,你准备好曝光身份了吗?” 沈哲摇头道:“早晚都要被人挖出来,瞒也瞒不住,听其自然。” 钟离点点头:“如果不知道怎么应付媒体,面对他们点头或摇头就行,有些问题不需要回答。” 几人很快找到座位,刚坐好抬头就看见主席台方向几个人朝他们走过来。 领头的就是谭易,他身边是一位白发皱纹的老奶奶。 “是甄奶奶!”薇薇首先叫了出来,她经常在电视上看到那个身影,一眼就认出来了。 看他们的目光,目标就是他们,连忙都起身迎接。 来到近前,谭易指了指沈哲,笑着说:“甄总编,那位就是沈哲同学。” 沈哲走上一步,客气道:“甄奶奶您好。” 甄奶奶笑眯眯的,看着沈哲:“好,你写的故事也好,那个丫头就是林语菡吧?” 沈哲回头道:“是的。” 林语菡也忙上前向老奶奶问好。 眼尖的记者马上围上来,纷纷道:“甄奶奶,您为什么会认识沈哲同学?” 还有中海本地记者认识钟离的:“钟总编,你和沈哲一起来,请问你是他的亲友?还有,你们杂志社这次获奖的桃花岛主在哪里,难道不来现场?” 没等钟离回答,他猛然一愣,伸出手狠狠拍向自己脑壳。 “高中生!” “桃花岛主也是今年参加的高考,我的神,不会就是今年的状元沈吧?” 甄奶奶看看沈哲,对记者道:“小沈是我手下的作者,当然要认识。” 钟离也笑着说:“你说的没错,他就是桃花岛主。” 记者们全都呆住。 桃花岛主的笔名最近一直不断出现在媒体上,尤其是网络上很火,正在连载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如今刚到第二章,却已经给“说文评书”论坛带来两百多万的流量,加上这几天的网上评选热潮。 至于武侠专栏,只在《华夏青年》读者和侠客界震动不小,尚未大范围流传开。 但没有人会把这个名字和今年的高考状元联系在一起。 虽然知道桃花岛主也是高中生,但文学上天赋已经显露无疑,甚至,网友认为他落榜才是正常的。 如今两个身份合二为一,对记者们的冲击太大了。 一名女记者忽然看见小女孩薇薇手上的图册,走过去俯身道:“能让阿姨看看吗?” 薇薇看看她,马上把图册藏到身后。 女记者笑着用商量的口吻道:“我不抢你的,翻到前面让阿姨看看就行,好不好?” 薇薇歪着脑袋想想,娇声道:“那就看一眼!” “好,多一眼都不看!” 看到薇薇翻过来的图册封面上沈哲的卡通名字,女记者脸孔涨红:“甄奶奶,他就是写出《舒克和贝塔》的那个沈哲?” 甄奶奶笑着点头。 “天哪,我每天给儿子讲故事,竟然没有往这方面去想!” 华夏的儿童文学一直是很特殊的存在,无论是孩子还是家长,记住的都只有甄奶奶,她就代表了童话。 事实上很多民众也都无意中看到过沈哲的名字,但没有多想。 直到沈哲获得高考状元,才有人怀疑他是不是写出那篇童话的作者,不过没有在主流媒体上引发猜测。而一些小报纸和电视台报道的时候也都打了问号,没有轰动起来。 八点五十左右,大剧场座无虚席,拿到入场票的大约到齐了。 而沈哲这片地方围上来的记者越来越多,都面带不可思议之色看着他。 场内忽然响起一阵轻柔的钢琴声。 工作人员不得不前来维持秩序,警告记者们可以在颁奖结束后再进行采访。 甄奶奶临走时,对沈哲道:“小沈,结束后到后台去一趟,还有林丫头,咱们好好谈谈你那篇作品。” 沈哲点头答应。 第七十五章 典礼上的意外 钢琴声渐渐变得几不可闻,走上台一名女主持人。 母亲杨欣一直没怎么说话,主要是代表亲属来支持儿子的,她一般不读小说只看电视剧。沈哲拿回去的两本样书还有刊载他小说的杂志,都被珍藏在床头柜里,却没读完。 这时忽然道:“这不是那个《大师有话说》的主持人吗?” 沈哲道:“妈,总要记着人家名字吧。” 钟离道:“她叫沈静,国内女主持人很少有比她知识丰富的,文艺界都很著名。” 下面是重头戏,一个个重量级颁奖嘉宾入场了。 沈静拿着话筒挨个介绍他们的名字,最开始就是那位颤巍巍的老先生,慢悠悠的走到主席台中间一个单独的位子上坐下。接下来也没一个简单人物,全是数十年国内国际享有盛誉的文学作者或评论家。 他们的入场顿时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这十几位都可以被称作文学大师,是大家奋斗的方向。 做文学的还是比较矜持,会场响起嗡嗡的嘈杂声。 却不像娱乐界文艺大奖上,得奖的明星粉丝会挥舞着棒棒尖叫出声。 听沈静的介绍,这些嘉宾除了姬老先生外,都是各文学类型的顶尖大师。有纪实文学、散文大师、戏曲编剧,甚至还有哲理文学、文学批评大家等,为儿童文学颁奖的自然是甄奶奶。 沈哲比较关注一个看模样就是外国人的老头。 “这位是法兰西大学的梅吉斯·梅萨克教授,今天也作为颁奖嘉宾特意赶来华夏。” 沈静的声音很沉稳,比电视上还要严肃。 沈哲看向媒体区的记者们,华夏的记者都面露不忿,而大约三分之一的西方记者兴奋的对着那老头猛拍。 连钟离都低声骂了一句:“么的,来看笑话的吧。” 沈哲失笑,他见过钟离好几次了,从没听他说过脏话,看来北极星奖被外国人得去,国人都很不高兴。 连西方的文学最高奖都和原时空不同,都是颁给某部作品的,当然也是由作者前来领奖。也就是说,只要能写出两部好作品,一名作者还可以重复得奖。 要是被某位作者连续出现在文学最高领奖台上,估计到时候更不爽。 忽然一愣,联想到自己被通知获奖的事情。 “我特么也想骂人了,这次不会被利用了吧?” 他那部作品出版一年,虽然入了畅销榜,但一直不温不火,突然出现密集宣传,本就令人生疑。 想到这里,获奖的喜悦又被冲淡些,差不多没有了。 隐约知道了自己被获奖的原因,加上皇家文学奖提前举行,应该就是为了冲淡北极星奖的影响。 但现在也不能拒奖,假假他也是华夏人。 “我靠……”低低的骂声脏话。 钟离扭头道:“你也觉着憋屈吧,赶快创作一部超级畅销书来,武侠希望不大。” 正好接下来是少儿文艺表演,沈哲索性和钟离聊了起来。 “为什么武侠希望不大?” 钟离诧异道:“你还真想写出一部武侠畅销书啊,受众太小。” “钟哥,那你为什么还支持武侠专栏?” “哦,虽然市场不大,但开创一个新文学类型,杂志社的地位也能大大提升。” “我觉得将来武侠畅销不难,得奖才难。” “畅销不难?” 沈哲点头:“尤其是国内,比让主流文学承认武侠地位容易多了,得奖估计更难。再说,你觉得现在文学奖能叫文学奖么,叫畅销书奖还差不多。” 像原时空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文学方面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作品的人,并不看重是否畅销。 所以影响力一直很高。 但诺贝尔先生的遗嘱“评奖不考虑候选人之国籍,不论是否斯堪的纳维亚人,最够资格者获奖。”措辞不那么严密,执行起来漏洞很多,同样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 钟离也叹气:“我们都知道,文联估计更清楚,改变起来不容易啊。” 交谈间,文艺表演结束,沈静再次走上前台。 最先颁奖的是各类型文学奖项,小说奖、散文奖、诗歌奖…… 每种文学类型竟然还分两个,紫星文学奖和皇家文学奖交替颁奖,台上跟穿花蝴蝶似的,来来往往。 典礼的组织者太狡猾了,本来皇家文学奖地位变低,现在都搞不清楚了。 但无论如何,最大的那个北极星奖肯定是压轴的。 果然,沈哲被排在倒数第二位领奖。 当沈静念到他的名字,台下嗡嗡声骤然变大,所有人都看着起身的沈哲。 两侧的几名华夏记者也不顾会场秩序,飞快的扛着摄像机来到过道前方,跟着沈哲的脚步拍摄。 不明真相的国外作者愕然,操着一口生硬的华语问道:“这个年轻人是谁?” 后面华夏人傲然道:“这是沈哲同学,他的作品征服了米国!” 这么说倒也不夸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确实在米国引起了轰动,比国内动静大多了。 说着,那名华夏人眼前一亮,指着前方道:“看,那个肯定是米国记者!”周围人一看,果然有一名西方脸孔的记者混在华夏记者当中,追着沈哲狂拍。 没等走到台上,沈静就大声道:“欢迎今年的皇家文学奖得主沈哲先生!” 台下华夏人刷就站起来了,掌声潮水般的响起。 搞得像最大奖似的。 沈哲心中哀叹,这个华夏的国人真能想到一起啊。 看着儿子登上领奖台,好像场内全都在欢呼,这种直观的印象,给杨欣也带来很大震动。 只有林语菡嘟嘟囔囔的。 与其说她是林远志和黄心兰的女儿,倒不如说是沈哲带大的。 特别是十几岁的这几年时间里,受沈哲的影响很大,都不怎么爱在旁人面前表现。 一上台,沈静忽然道:“沈哲先生,什么时候能到我们栏目做客?” 沈哲一愣,马上笑道:“我可不是大师。” 其实沈静话一出口,自己都是一愣,还想说什么随即反应过来,这个场合却不能偏了主题。 台下也有人好奇的打量沈哲,实在是一个少年人的脸孔,出现在在文学最高领奖台上太有冲击力。 文联的目的算是达成了。 接下来就是颁奖,忽然意外发生了。 同时站起来两位嘉宾。 一位是姬老先生,一位就是那位法兰西大学前来的梅萨克先生。 为北极星奖获得者颁奖的肯定是姬老先生,本来组织方安排为沈哲颁奖的就是梅萨克。 谁知道姬老先生怎么忽然也站起来了。 以他在国际上的地位,加上八十多岁的年纪,谁也不敢多说什么。那位梅萨克先生耸耸肩,又坐了回去。 姬老先生颤巍巍的来到台上,从沈静手中接过证书和奖杯,塞给沈哲。 沈哲有些发愣,看着那位老先生的眼神也不太对劲,为什么直勾勾的盯着自己? 沈静反应极快,拿着话筒递给沈哲:“沈哲先生,说说获奖感受吧。” “感谢全国网友对我的支持……” 这种感言不就是感谢天,感谢地,感谢父母和人民么,沈哲张口就来。 又有意外发生了。 姬老先生忽然抓起他的手,口中道:“说完了吧,说完先跟我走!” 也不管台上台下什么反应,拉着沈哲向后台走去。 沈哲忙紧赶两步,搀住老先生一只胳膊,老先生看他一眼,又道:“走吧。” 两人步子不快,却很快消失在台后。 留下一地大眼小眼。 “老先生今天怎么了?” “不会身体不舒服吧,上次不就说不宜外出么。” 台下杨欣诧异:“老先生要带小哲去哪儿?”这话是隔着沈哲那个空位问的钟离。 钟离笑呵呵的:“放心吧,说不定是好事。” 典礼很快在反应极快的沈静主持下进行最后一项大奖的颁奖仪式。 既然姬老先生忽然发神经玩消失,那么北极星奖只好由那位梅萨克先生颁给本国人。 第七十六章 老先生 一到后台,这位姬老先生像是变了个人。 腰也不弯了,腿也利索了,看样子到田间抡上两锄头都没问题。 八十多岁的老头玩大变身,把沈哲都看傻眼了。 老先生回头盯着沈哲,目光炯炯:“娃娃,快告诉我,那两只老鼠谁赢了?” 说着,又急道:“坦克应该打不过直升机吧?” 这时后台工作人员快步走来,连带忧色,还以为老先生身体出了毛病。 只是话还没出口,就被老先生不耐烦的赶走了:“去忙你们的,我一个大活人能出什么事?” 嘟囔着:“不死也被你们咒死了……” 沈哲正张大嘴巴,听到老先生自言自语,差点没笑出声来。 《少儿365》目前刚连载到第六集,情节刚到贝塔利用树林把舒克的直升机挂在树上,却被舒克在几十只麻雀的帮助下逃走,两只老鼠的大战告一段落。 不过下期的半月刊就需要六集连载,保持和图画增刊情节同步。 “老先生,您这么急着拉我下台,就想知道这个?您也看童话?”沈哲小意问道。 “废话,要不然我拉你过来干嘛,”老先生翻翻眼珠子,“对了,你那首桃花诗我也很想喜欢。领完还站在台上做什么,今年这个奖也没什么意思。” “快说后面的故事,小东西都两天没理我了!” 沈哲一愣:“什么小东西?” “我小重孙,走走,娃娃,先好好把后面的故事给我讲讲!”说着,又拉住沈哲往休息室走去。 “别拉啊老先生,慢着点!” 如果在沈哲手中这位老先生出个好歹,全国人口水能把他淹死。 “唉唉,好吧,具体情节我不能透露,但可以告诉您舒克和贝塔最后成了好朋友,可以了吧?”沈哲道。 老先生顿住,回头道:“成了好朋友?” 沈哲点头,颇有些无奈。 他听说人老了会越变越胡闹,俗语说的越老越小,但还没见过老先生这样的。 “这个好,这个好,就该成为好朋友!” 说着,两人已经走到一间休息室门口,老先生推门进去,坐到沙发上长舒了口气。 看样子这间休息室是专门为老先生准备的。 可沈哲等了半天,也没见老先生让他坐下,只好一直站在那里。 此时老先生却直勾勾的盯着墙上的显示屏,里面正在直播门外的颁奖现场,一位中年外国人正从梅萨克教授手中接过奖品,然后说自己的获奖感言。 这个时空很多西方人也都会说华语,虽然生硬,但能听得清楚明白。 “获得这个奖我并不意外,华夏历史很长,但是幻想文学方面赶不上我们法国……” 老先生气咻咻的,忽然转头不看了,颓然靠在沙发上叹气。 “怎么国内科幻起不来呢?” 沈哲也看得眉头直皱,这哪是获奖感言,分明有踢场子的味道。 这个法国人确实有理由骄傲,因为出自法国的科幻小说之父儒勒·凡尔纳,依旧出现了。 和原时空不同的是,如今的科幻三巨头竟然有两位也是来自法国,只有一位硬科幻大师海因莱因是米国人。科幻小说界另外两位巨头阿西莫夫和克拉克,不知道什么原因消失不见。 所以法国单就文学界来说,是名副其实的科幻之国。 如今,科幻小说已经成为西方世界最受欢迎的通俗读物之一。 而华夏这片土地上,幻想文学一直无法成为主流,科幻作者很少,也没有创作出划时代的作品。 原时空也直到新世纪,冒出一个大刘才有些起色。 沈哲倒也看过几部科幻作品,《基地》系列、《沙丘》,当然后来大刘的《三体》大火,也随大流读过。 最初入门是脚盆作家田中的《银河英雄传说》,当时刚刚二十来岁,记得是从学校图书馆见到的这本书,里面的谋略、政治探讨很合东方人的口味,适合对这方面感兴趣的入门读者。 科幻小说有时代性,搬运起来有些麻烦。 沈哲想事情的时候,老先生很快恢复情绪,转头看他,道:“娃娃,怎么不坐?” 噢了一声,道:“你是等着记者采访?别等了,你这回获奖没什么意思,但具体原因不能告诉你。真想拿奖就再写一本更好的作品,不过你那本书我也看了,倒是比那个外国佬更有资格拿奖。” 沈哲摇头:“老先生,我还得谢谢您呢,正好让我躲开那些记者。” 老先生哈哈道:“原来你也害怕记者啊!” “倒不是害怕,是怕麻烦。”沈哲看着他,“老先生,您害怕?” 老先生瞪眼道:“我怕他们做什么,老把我当菩萨,我也是怕麻烦,清静点多好。” 眼神又瞥到显示屏上那位科幻作者得意洋洋走下台,休息室里一阵沉默。沈哲也不敢随意说话,万一这是老先生考验年轻人的戏码,可不是面对母亲,没大没小的说话很容易引人不快。 要说老先生拉他过来,只是问问两只老鼠的后续情节,沈哲是不信的。 “娃娃,我看你写了情情爱爱的小说,还能写童话,现在好像又在弄个什么武侠,最擅长什么?” 果然老先生开始问话了。 沈哲道:“老先生,这个我也不知道,非让我说,就是武侠吧。” “噢,那回去让人订杂志。”老先生道,“不过那两只老鼠的故事可不能停,最好每期多登点。” 又道:“既然搞文学,就要沉下心,老被外界打扰怎么写出好作品。” 沈哲道:“我和老先生想的一样。” “那就好。” 颁奖仪式已经结束了,台上不知道搞什么庆祝节目,嘉宾们开始离开。 门外有人敲门。 不等老先生吩咐,沈哲就赶去把门打开。 呼啦啦进来一群人,打头的是甄奶奶和那位梅萨克,操着华语问候:“姬先生,您没事吧?” 沈哲回头看,老先生又变成那副老昏模样,有气无力道:“没事,想休息一会,你们都去忙,太闹。” 老先生说太闹,准备上前问候的人全都止步。 最后休息室只剩下甄奶奶和三位五六十岁模样的老头,甄奶奶看到沈哲在一旁,道:“小沈,来。” 沈哲过去坐在最下方。 “小沈,你和林丫头那个增刊很好,创作速度能跟上吗?” 沈哲道:“如果半个月六集的话,我没问题,现在林语菡也能赶上,至于开学后……应该也没问题!” 甄奶奶颔首,道:“那就好,你这个故事很受欢迎,可不能断稿。” 一位刚进来的老头忽然看着沈哲,问道:“沈哲同学,听说你报考的是燕大吧?” 沈哲道:“是的。” “哪个学院?” “文学院。” 那老头一愣,笑呵呵的。 甄奶奶也笑道:“这正好,小沈,你可能还不知道,这就是你将来的院长。” 听了介绍,沈哲才明白,对面的三位老头都是老先生的学生,所以仗着身份留在休息室。 其中刚才向他问话的那位,正是燕大文学院的在任院长大人。 忙起身道:“院长好!” 这位院长姓方,摆手道:“现在叫院长还太早,报到后再改称呼。” “哼,”老先生插话,都看向他,“小方,等这娃娃开学了,带他到我那里一趟。” 方院长愕然:“老师,您要收学生?” 老先生往后一靠:“收什么学生,先考考他,要是不行就算了。” 说着,嘀咕道:“既然能考满分,总要有些门道……” 甄奶奶笑道:“小沈,这下可要回去好好准备,老先生好几年没有亲自教过学生了。” 沈哲点头称是。 在座的几位都是文学界的大人物,第一次处在这样的场合,他一直不多说话。 工作人员进来带他出去,走出门口才松口气。 和这帮老人说话跟小区李大爷完全不同,承受的压力很大。 那名工作人员道:“沈哲先生,您的家长和朋友都通知了,他们在停车位那里等您。如果需要帮助躲开媒体的话,我们可以帮您安排。” 正中下怀,沈哲客气道:“那就多谢了。” 第七十七章 回归平静 休息室待的时间不过二十多分钟,让沈哲发现了内心最大的担忧。 就是他本身的文学修养,能否承担将来脑海中那些作品必然带来的巨大名声和荣耀。 即使他一直在这方面充实自己,但一个世界的文学成果太沉重。 和街坊、同学甚至钟离这样的非专业人士聊天,他尚能谈吐自如。但面对那几位文学大师的时候,就有了战战兢兢之感,他们那种平和中透出的淡然根本不是他现在能达到的水准。 就像原时空宿舍几位同学的卧谈会。 一位博览群书的杨姓同学不太爱插话,但他一旦开口,便口灿莲花,旁人难以追及。 这便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老先生随口说的“沉下心”,无非是多读书罢了。 一个渊博的学者或大师,看起来就和普通人不同,归根结底无非也是读的书比别人多。 还有一个问题,他缺少一个方向。 老先生问他最擅长写什么的时候,当时竟然觉得无法回答,下意识一直认为什么类型他都能写。 因为芯片里什么都有。 不是自己的东西,总是无法真正掌握,这又回到彩票中了头奖的问题上了。 青春、童话、武侠……已经涉足的地方太多了,刚在休息室内还冒出搬一本科幻小说的念头。 贪多嚼不烂,沈哲已经感觉被噎住了。 “《第一次亲密接触》完成后,心思都放在武侠上吧,哦对,《舒克和贝塔》也不能忘,其它的先放放。话说如果全部搬运过来,几大武侠宗师的作品就够我一辈子忙的了。” 被钟离送回小区门口,上楼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林语菡走在前面,忽然咦了一声:“家里怎么有人?” 302的门开着,林远志正坐在客厅。 “爸,你怎么回家了?对了,今天怎么没去看颁奖?”林语菡道。 林远志却道:“小哲回来了吗,我找他有点事。” 沈哲门口听到,连忙走进去,道:“林叔叔,您在等我?” 林远志向他招招手:“小哲,来来,我这有篇稿子你看看,最近见到最优秀的稿件了。” “噢。” 喜欢金、梁作品的读者大致知道,他们的作品开篇往往循序渐进,步步推进,好几章主角不现身很常见。梁师甚至很多作品连主角都没有,有的却是好几位主角,等于没有主角。 《笑傲江湖》的林平之,《倚天屠龙记》的张翠山,狠狠把当时的读者戏弄了一番。 《龙虎斗京华》如果说有主角,应该是楔子就出现的那位老尼姑——柳梦蝶,贯穿了全文。 这种情况放在后来的网络文学,那就差不多是必扑的节奏。 而另一位武侠大师古龙却不同,擅长开篇就能抓住读者的眼球。 比如《陆小凤传奇》:“陆小凤是一个人。是一个绝对能令你永难忘怀的人。”首先就点出了主角。 然后几段话,便刻画出熊姥姥、老实和尚、西门吹雪、花满楼四位人物。 还能让人过目难忘,栩栩如生。 现在的侠客小说哪种都不太像,每部基本上都有主要描写的角色,但似乎都不太突出。 因为想象力差,小说中的“武”设计的也不好,比如大部分侠客拿着十几斤的大刀,主角拿一把二十几斤的重剑,似乎也强不了多少。 正邪不分,用剑的都是正派人士,奇门兵刃都是歪门邪道。 手中这篇稿子,依然模仿的《龙虎斗京华》,以情节推进故事发展,主角也弱化了。 文字很有梁师的味道,才情斐然。 书名《草原飞鹰》,开篇是一个楔子却没有开篇词,一位中原少年流落草原,身怀秘籍,飞鹰相伴。 受网络小说熏陶的沈哲却很容易就看出这是主角,和别人不同嘛。 秘籍是金手指,飞鹰是宝宝。 沈哲读了一遍,只有三章三万余字,便感觉林远志真的发现一篇质量不错的稿子。 难怪这个侠客迷一见就挪不开眼睛。 “林叔叔,您准备把这篇稿子在《华夏青年》上连载?”沈哲问道。 林远志点点头:“我觉得可以。” 沈哲笑道:“林叔叔,您才是武侠主编吧,没必要专门回家一趟啊。” 林远志道:“你的武侠专栏,总要和你说一声。” “这完全没必要,我也是杂志社的一名作者,总不能不让别的作者发表文章吧?” 林远志也没在家吃饭,拿着稿子匆匆又去了杂志社。 沈哲回到家随手把获奖证书扔进抽屉,一个文学奖反而不及见到那位老先生重要。 尤其是最后老先生露出再见他的意思。 心里猜想老先生是因为人老变小真的喜欢通话呢,还是被小重孙缠得紧了,要是真喜欢的话,事情就好办了。 接下来直到开学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沈哲都准备宅在家里看书。 顺便把《白发魔女传》码出来,保持两天一章的速度就够了。 林语菡自从开始画那两只老鼠,美术课都不去了,速度也越来越快,现在好像到三十多集了。 只是稿子都存在手里,没往《少儿365》投过去。 ——书房,下午。 此时的林语菡正在一个笔记本上写写画画,沈哲凑过去一看,原来是心情日记。 林语菡感觉身后有人,连忙捂住。 “阿哲,走开!” 沈哲哑然,他也没有偷窥少女私密心情的癖好,无辜道:“什么都没看到!” “哼!” 过了一会,沈哲道:“我说语菡,你不会在本本上记着我的坏话吧?” “没有!” 沈哲去了客厅,杨欣出去了,估计是去哪家有高考孩子的人家回礼去了。 倒了两杯水回到书房,发现林语菡又拿出一个本本。 “阿哲,你多久没给我写诗了?” 沈哲道:“很久吗,上次那首临江仙不是上个月的事吗?” 他写给林语菡的诗当然都是情诗,还是这个时空没有出现过的那些经典情诗。 如果那些诗人词人知道沈哲竟然用自己的作品讨好女孩子,或许还会很欣慰呢,柳永这人例外。 林语菡再也没看过冷月清秋的诗集。 翻翻本本,林语菡道:“这一年一共才八首。” “好吧,我再添一首。” 沈哲想了想,从脑海里找出一首,接过林语菡递过来的纸笔。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原时空爱尔兰诗人叶芝的《当你老了》,袁可嘉翻译的版本,是沈哲个人比较喜欢的一首诗歌。 热烈真挚的爱情诗篇,但如果代入创作背景,却是一首摧人心肺的悲情诗。 二十三岁的叶芝认识了毛特·冈,便一见钟情,并且一往情深。 一则羞怯,一则认为她不会嫁给穷学生,备受煎熬。 接到她一封信,误解了其中的信息,以为对他做出了爱情的暗示,跑去求婚,被无情拒绝。 毛特·岗嫁给了一位少校,婚后失意,丈夫也早亡。 但依然拒绝叶芝的追求。 叶芝的一生好像都是为了证明这首诗,《当你老了》也产生于某种痛苦和不幸。 最后沈哲还是花了一个小时把这个故事写了下来,当然,叶芝曾经向毛特·岗的女儿伊莎贝拉求婚的事情就算了。这种情节对于华夏人来说,接受起来实在太难。 看得林语菡泪水涟涟。 “好了,知道你这样就不写了,你想啊,追求一辈子都没追上,这个人得多差啊,你哭什么?” 林语菡愣住,咬着牙拿笔要戳他。 “你故意的是不是!” 第七十八章 沈氏风暴第一季 沈哲觉得他真的很适合过宅男的日子。 和林妹妹在一起就很愉快,甚至单独关在房间里也能心情很好。 一旦出门,无论碰到好事还是坏事,总让他莫名烦躁。 在他又一次把头埋进沙堆,开始装鸵鸟的时候,文学界首先引发了震动。 忽然间业内冒出沈哲这样一个人,国内作者圈和评论家们心情有些复杂,他们时常在各种座谈会和采访中呼唤新鲜血液的加入,但真的有新人冒出来,下意识的首先皱眉。 透露出来的话语变得谨慎,电波开始在相熟的作者之间飞来飞去。 “你觉得桃花岛主这位作者怎么样?” “等文联公布上半年图书销售数据,应该就是五星了,都赶上我了,我能说什么?” 这是两位中年作者之间的谈话,语气有些唏嘘。 “可他没有代表作,毕竟年轻。” “那又怎么样,《那些年》比我的代表作还畅销,前几天刚专门找来读了读。” “噢?写的怎么样?” “你没读过?也是,学校和职场流传的比较广,很多青年文学作者模仿,不过都写不出那种感觉。” 侠客文学圈子动静稍大一些,司马鸣风目光透着不可思议,而笔名东海散人的岳彭第一时间就给孙长卿打了电话:“孙老师,这个学生您收不到了。” 孙长卿看着手里的晚报,笑道:“那没关系,小岳,现在知道什么叫天才了吧。” 岳鹏苦笑:“这样的人还是不要太多,给普通人一点活路吧。” 孙长卿道:“越是名校,对这位岛主学生越不奇怪,虽然没有他夸张,里面也有很多无法理解的学生。” “孙老师,现在您对武侠有新看法吗?” 孙长卿道:“再等等,里面很多新东西,但最重要的东西还没看出来。” 武侠读者群兴奋得多。 这部分读者来源有几部分组成,最多的反而是《华夏青年》的订阅用户,接下来是侠客爱好者看到广告闻风订阅了杂志,还有一部分市井群众。 五月最后一期的《华夏青年》发行量突破450万册,短短四回内容,武侠已经有了一批拥趸。 特别是从侠客小说转来的读者,这部分人对小说文字水平要求较高,都是三位侠客大家喂出来的。自从司马鸣风的《大漠》系列第四部连载完以后,再找不到可读之物,只好拿着以前的作品聊以解闷。 《龙虎斗京华》单看文字已在水准之上,他们是最惊喜的一群人。 “原来以为网络上是瞎传,现在看来就是真的,这下不愁没书看了。” “岛主还写童话,感觉有点不对劲呢?” “是吧,以他的文笔写青春小说不奇怪,写童话这差别太大了。” “因为他是岛主!” 听的人无言以对,状元效应开始显现,岛主这样人能用凡人的眼光去看么。 两大文学奖本就很受关注,但因为不对外售票,再说作者打动粉丝靠的是作品而不是脸,所以大部分网友只在结束后看一下结果。 门户网站上,沈哲被老先生拉去后台的视频很快被顶到最上端。 “岛主的真名曝出,成功与考神合体!” “前几天看到小侄女拿着一本童话图册不放手,原来也是岛主写的!” “是哦,岛主写童话,太意外了!” “写童话算什么,考神才吓人好不好,去年我只考600分……” “我500多的不活啦?” “可恶,早点看到伤仲永,我也能考个700分给你们看看!” 江津市某大学宿舍—— 张璐璐坐在电脑前正在不停的刷新页面,显示屏上是“说文评书”论坛的小说版块。 “还不更新,还不更新……” 嘴里不停的碎碎念,一旁的张琳无奈回头,她正在收拾个人物品,快放假了。 “璐璐,闭上嘴巴!” 张璐璐抓起一个苹果,嘎吱咬了一口,道:“小琳啊,岛主怎么还不更新,等的人急死了!” 张琳随手扔过来一本杂志:“先看看武侠,写的也不错。” “不喜欢,我就喜欢《第一次亲密接触》,轻舞飞扬好美呀,你不这样觉得吗?”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而是我年轻的心。 张琳脸上露出神往之色,感觉又一次被击中内心深处,口中却道:“璐璐,你不是最喜欢小柯吗?” “我叛变啦!” 沈哲只发了两章,已经征服了网上爱做梦的年轻读者。 有人按照书中“网络十大佳句”的说法发起一个帖子,评选前两章的十大佳句,帖子挂上三天依然争执不下,因为里面合胃口的句子实在太多了。 张璐璐在网页上一通乱点,忽然“啪嗒”一声,手里的苹果掉在地上。 “小琳,我没眼花吧?” 张琳过来一看,眼睛也直了:“岛主就是状元沈?” 网页视频正在播放,少年正在和甄奶奶一起回答记者问题,然后被钟离证实了身份。 “啊!”张璐璐尖叫一声,“沈哲,好好听的名字!” 脑残粉真可怕。 张琳比较文静,闻言白了好姐妹一眼,目光落在视频上:“还行,没有胡子。” 高考余波还未散去,这几天沈哲这个名字一直是全民话题,又猛然曝出如此劲爆的消息,热度再次提升。 因为去年《那些年》在校园里的流行,教育界已经隐隐出现批评的声音。 但作者只是一个笔名,矛头也只能对准钟离的杂志社。 当沈哲身份暴露之后,不少老派教育工作者正要执笔评论,却突然被《伤仲永》打了一记闷棍。 沈哲在母校的演讲加上一篇短文,首先把自己摆在了绝对正确的立场,经过媒体多次解读后,认为这篇古体散文是有史以来最有启发性的文章,绝对应该收入中小学国文课本。 据说教育部门内部也正在开会研究。 其实短文内容没什么好研究的,让官老爷们犹豫的是作者的身份问题,太年轻了。 刚入六月,沈哲便在华夏大地上掀起一场风暴。 电视机前、树荫下、某公司员工休息区、甚至夫妻床头…… 人们或论武侠,或论孩子的教育问题,或在讨论轻舞飞扬何时真正出场,世上真有阿泰这样的,哦,人才? “说文评书”论坛的胡子版主乐开了花。 如今论坛注册会员正式突破300万,都是不时登陆上来查看是否更新的书迷,还有瞻仰桃花诗的网友。 至于游客前来,没有注册的网友,或许还要翻上几倍。 虽然目前会员数只排在国内论坛前五位,但IP日均接入量早就达到第二位。 另一位版主小四已经开始设计页面了。 现在每天的新帖子流动太快,有必要再重新分出几个新版块。 沈哲只看文学网上粉丝数的增长就知道,现在外界肯定都在谈论自己,登录了论坛,把新码出的《第一次亲密接触》第三章传上去,也没有联系胡子版主便下了线。 华夏没有出现刘天王这位歌手,里面自然也不能有,有些地方仔细检查好几遍。 一场网络邂逅,又会换来几声狼嚎,透过每一块笨重的电脑显示屏,仿佛能看到无数道含情脉脉的目光。 如今网络读者催稿还羞答答的,保持三五天上传一章就差不多了。 接下来他准备把精力都放在武侠上面。 钟离知道沈哲的想法肯定会非常高兴,不过现在他也没时间想其它事,六月的第一期杂志后天要按时发行。 三层小楼里,编辑部忙的热火朝天,校对编辑在做最后的排版。 第七十九章 正义和规矩 六月四日—— 早上六点多,一位带着老花镜的老人就来到家门口不远的报刊亭。 “师傅,今天的《华夏青年》到了吗?” 老板正在亭内狭小的空间收拾东西,闻言起身:“是您哪,还没到呢,大约快到了。” “嗯,那我等会。” “您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老板带着恭谨的语气问道,外面的老人是一位退休干部,身上依然带着几分威严。 老人答非所问:“往常不都是六点多就送到吗?” 老板客气道:“您稍等,很快就来了,一般不会迟到,对了,您要买《华夏青年》?” 老人点点头。 “唉吆,您也看武侠专栏?前几天我也看了,听说还是状元公写的咧。” 老人笑笑没说话。 谁写的不重要,他关心的是内容,自从无意中看到闺女买回去的那本杂志,竟然发现上面有篇一直很喜爱的侠客小说。后来才知道是武侠,和侠客有区别,但他只是感觉不太一样,却说不上来。 今天应该有两章新内容连载,或许能看出一点端倪。 不多时,送报车从街角现身,缓缓停在报刊亭旁边,一个穿着蓝色工作服的年轻人跳下车。 拿到杂志后,老人并没有立刻翻看,又去买了份早餐带回家。 吃完早饭,他才点起一支烟,眯上眼睛抽了两口,在沙发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烟灰缸摆在手边。 然后拿起身旁的杂志直接翻到武侠专栏。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且先按下娄无畏等不表。先说柳剑吟北上的事。】 老人挪挪身子,他对江湖人敬仰的柳老拳师很感兴趣。 说不清为什么,如果沈哲当面,肯定能告诉他原因,无非是代入感罢了,年纪相符。 本期杂志连载的两回正是这部小说的**部分,前期人物铺垫已经基本完成,开始展现出一个五彩斑斓的江湖世界。 相对于侠客小说来说,这个江湖显得更加庞大、复杂,人心更加难测。 也更贴近现实情况。 不是说这部作品有什么现实意义,武侠也是幻想文学。 最近几年,之所以感觉侠客小说越来越看不下去,对比之下就恍然了。比如同样是报仇雪恨,仗剑杀掉仇人和杀掉仇人全家,肯定前者更符合社会真实。 文中“杂花生树”“雨雪霓霏”“群莺乱飞”之类的优美词语随处可见,一派北疆风光。 柳剑吟想道:【师弟这廿多年来虽然在变,虽然是骄妄自大,是非不明,可还只是糊涂,没有变节!】 看到这里,老人缓缓眯起眼睛,似乎发现了什么。 待读到“深夜论英豪”一回,整部书的背景完全显露,老人拍案而起:“历史还能这样演义!” 明亡,满清入关,一批义士组团“反清复明”。 直到清末西方入侵,同样有一批江湖义士摇身一变,成了“扶清灭洋”,抵御外辱。 “这才是侠客!” 然后拿起身旁电话,拨了一号:“老伙计,有一篇小说你非看不可!” 年轻读者喜爱的重点显然和这位老人不同,其中大部分都是订阅了《华夏青年》的男读者。 《龙虎斗京华》在女性中间还不是那么受欢迎。 “你看这段:原来按照江湖礼数,很讲究辈分尊卑,比如现在钟海平遣人来投拜帖,这来人当然是钟海平的晚辈,但他又是代表钟海平来的,而钟海平和柳剑吟则是平辈,因此这拜匣就可以由柳剑吟的门人弟子或后辈来接,也可以由柳剑吟亲自来接。” 一名青年一拍大腿:“这样才对嘛,就算是江湖,也不能没有规矩!” “原来江湖人这样论辈分的……” 他读的太投入了。 同伴点头赞同:“我也觉得这才是江湖,像侠客小说那样乱杀一气,哪里配得上侠客之名?” 两人急不可耐的挤在一起读一本杂志。 柳剑吟带着师弟见到钟海平之后,开始一系列较量,通过斟茶、接风酒都能相互交手一番。 “一壶酒装进黑铁坛子,四五十斤,老拳师竟然用筷子就夹住了!” “真是太过瘾了!” 如果说拿《龙虎斗京华》和原来的侠客小说相比,给普通读者的印象中,最大区别就是真实。 文中描绘出一个无比真实的江湖,正邪对立,立场鲜明。 …… 孙长卿看完两回连载,连忙翻出让人找来的那次访谈记录。 然后拍案而起:“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他说过以侠胜武,侠才是不对劲的地方!” 完了马上打电话给东海散人。 “小岳,发现了吗,内核已经变了,侠这个字被他重新定义!” 岳彭知道孙长卿口中的“他”是谁,无非就是那位提出武侠概念的准大学生。 “我看了,孙老师,你觉得侠是什么?” 孙长卿肯定道:“正义!” “辽东侠客劫贡物是正义,义和团反清复明是正义,扶清灭洋同样也是正义,甚至丁剑鸣为江湖不耻,因为和官员索善余交往也能说上一句正义,江湖之外,毕竟还有人情……” 岳彭沉默一会,道:“我觉得是规矩,从他前六回看,江湖里没有能随心所欲的人。” 对面的孙长卿一愣:“你说的也对。” “我们侠客文学缺少的正是这个,任何文学类型都有外延,历史小说不能有现代词,科幻小说不能出现内功等等,都是规矩,侠客里的江湖同样要有个规矩。” “不,武侠更合适!” 岳彭叹口气道:“是啊,有武有侠,的确是武侠。” 孙长卿口气兴奋:“小岳,你说靠这个以侠胜武,武侠小说能不能得到文联承认?” “孙老师,还是很难,不只是文联,连国内公众都不认为我们是文学。” 岳彭的态度并不乐观。 有点追求的侠客作者,都一直致力于进入文学殿堂,奈何无人成功。 “不不,”孙长卿的声音透过电话传递过来,“小岳,你没明白我的意思,当然不是立即就奢望所有人承认一种新的文学类型,但公众认可后,文联必然无法对抗舆论。” “舆论这东西很有意思,有时无用,有时能逆转乾坤,文联的成立本身就是舆论促成的。” “孙老师,那需要很多作品,争取更多的读者……” 旋即一愣:“孙老师,您想出山?” 孙长卿笑了:“我这么老朽,出山做什么,这不是有那位小友在前面顶着吗?” “小友?”岳彭愕然。 孙老师六十多岁的老教授,竟然喊一位新晋作者小友? 孙长卿哈哈笑道:“别说小友,如果他能让文联正式承认武侠这个类别,叫我大哥都没事!” 岳彭哑然,是不是爱好侠客的人都有这股愣气? “你倒还年轻,最近有新作品么?” 岳彭摇摇头,一时间忘记了此时的交流媒介是电话,孙长卿也看不到。 “上个月刚写的稿子,我已经撕掉了,最近不写稿了。” 时至今日,《龙虎斗京华》连载近半,沈哲也开始从网上关注读者的反应。 看着网友发帖留言,不禁摇头。 受金古梁温黄熏陶的他,自然没有网友的感受那么强烈。 但武侠之始显然梁师的作品更符合当今的情况,对传统思想文化的继承、包括写作手法,文中充斥着的诗词歌赋,民情俗语。 后来的金古更多的借鉴了西方文学的创作手法。 事实证明,沈哲的选择是正确的,这部作品在侠客读者中完成了无缝衔接。 然后对梁师在原时空的武侠地位更加确认。 第八十章 六月的江湖 司马鸣风显然不这么认为。 江南市中心区一间茶楼,他和一名中年男子相对而坐。 面前杯中盛着淡黄色的茶水,茶香飘进鼻孔,两人的心思却全然无心品尝。 “司马,《大漠》第五部的稿子准备的怎么样了?” 司马鸣风眉头紧皱:“快了,月底吧。” 对面的中年人微微摇头:“再加快些,这几天我已经收到十几篇投稿,都是仿照的《龙虎斗京华》。年轻人脑子转得快,耐心也不多,不能压的时间太长,否则他们就另投他家了……” 事实上每家杂志社都有当家作者。 《华夏青年》目前有两位,一位就是沈哲的武侠专栏,一位是笔名“当年花季”的青春专栏。 中年人就是《江湖》杂志的总编,姓王,而司马鸣风十几年来一直就是这家杂志社的专栏作者。对于他这样的地位,总会有些特殊待遇,比如发表先后或者时机,适当倾斜。 文学上开宗立派的毕竟凤毛麟角,后来者往往还是踩着前人趟好的路往前走。 《龙虎斗京华》连载三期,国内两家最大的侠客杂志就收到数十篇此类稿件,基本上都被暂时压下。 《江湖》和《东方奇侠》也需要看看风向。 “司马,你写的就是侠客文学,觉得那个桃花岛主能站稳脚跟么?”王总编面带忧色。 如果《华夏青年》的武侠专栏站稳了,以他们的发行量,作为目前国内此类杂志领头羊《江湖》,必然沦落到第二位。 最让他担忧的是,《江湖》读者会不会大量流失? “老王,不要太担心,那小子每期连载两回将近三万字,这种创作速度就是最大的弱点。不可否认,文章的质量很高,但正是应为这样,我敢肯定,他必定无法支撑专栏长期存在。” “那位姓钟的总编不是搞文学的,到时候读者不满,看他怎么收拾!” 王总编道:“那你就不准备对那位作者做点什么?” 两人看起来很熟悉。 司马鸣风说话少了许多顾忌:“你以为我不想,可那小子一直不吭声。” “这几天又突然曝出身份,确实是个天才,可年龄在那放着,我……”后面的话却没有说出来。 王总编点点头。 搞文学的都算文人的话,他们对骂也要一个身份对等。 老头骂老头,大师对骂更精彩,前辈明面上攻讦小辈,那叫以大欺小,除非这个小辈走上了歪路。 心里有些不以为然,作为侠客杂志总编,自然对此类文学了解很深。 虽然不像孙长卿这样的老教授很快看出新武侠的思想内核,也隐约感到不同寻常风雨欲来的意味。 “司马,回去好好看看那本杂志,或许有些启发。” 话中给司马鸣风留了面子,毕竟让他去学习一个后辈的创作手法,有些不太好听。 …… 在梁师出现之前,原时空也有武侠,不过后来被称为旧派武侠。 以沈哲看来,即使是旧派武侠也比如今的侠客小说更为进步,朱贞木的《七杀碑》、王度庐以《卧虎藏龙》为代表的鹤铁五部曲、白羽的《十二金钱镖》等都很耐读,更不要说《蜀山剑侠传》了。 他当然忍不住瞎研究一番。 认为旧派武侠肯定受到不少《水浒传》的影响,那部名著前半部分也能看作一部武侠小说。 整个内容描写的便是梁山和方腊两个侠客集团的命运浮沉,梁山集团受招安影射江湖和庙堂之间的妥协,不受招安的方腊集团不容于正统社会,最终消亡。 太祖都说过:《水浒传》这部书,好就好在投降。 沈哲没资格评价太祖,至于梁山好汉们投降好不好,看看他们的结局就知道了。 但书中投降后的部分,肯定不能算是武侠小说了。 而这个时空没有《水浒传》这部书,或许也是造成侠客文学格局百年不变的部分原因。 梁师对武侠的另一大功,便是成功把江湖和庙堂割裂开来。 在现实世界之外,创造出一个新世界——江湖。 这个江湖可以称为梁氏江湖,里面生活着很多现实中不太可能出现的人物,这些人物的性格,具有现实中人普遍压抑的特征,所以华罗庚读过之后,把梁师的作品称为成年人的童话。 此时沈哲还不知道南方有位侠客大家给了正义的评价,他也有自己的看法。 武侠小说界最为普遍认可的,应该是金古梁三大师。 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创造出了一个江湖世界,梁氏江湖、金庸世界和古龙世界。 用玄幻奇幻的说法,就是开辟了领域。 领域之内无敌。 情节、故事、文笔抛一边,只看每个世界的情况,梁氏江湖太传统,古龙世界人性太黑暗,金庸世界最美。 所以金庸最出名,如果可能,沈哲也想去转转。 …… 六月十日,《华夏青年》本月第二期发行。 此时整部书连载过半,经过上一期**的铺垫,杂志销售又迎来一拨增长。 总编钟离已经拿到市场部预估数据,松了口气。 预测本周最终销量能达到480万册左右,能否超过500万大关要看运气。 他也做好了销量下滑的准备,月初的市场调查显示,很大一部分读者属于习惯性订阅。但他没有料到的一个情况是,原本的青年读者买回杂志后,反而勾起了老年人的兴趣。 失去的那部分读者大都是年轻女性。 钟离并不在意,只要销量没有下滑,作为商人就是成功的。 最大的收获是除了版面设计、市场宣传之外,一名好作者的作用远超他的预料。 读者不关心这一点,只想尽快读到后面的情节。 这两回出场最重要的人物是心如神尼,挥手间制服追杀柳梦蝶的四名凶徒,收柳梦蝶为徒。 为了突出柳梦蝶的学武天资,书中还塑造了慧修这个比神尼大三十年的记名弟子:“嫌我资质和根基不够,许多超妙的武功,无法练习,到现在还只是一个记名弟子。我也自知不能继承她的衣钵,能跟她老人家学几手粗浅武功,也很心满意足了。” “心如神尼!” “我发誓,神尼绝对是本书最牛的人物!” “原来柳老拳师也不是最厉害的,塞外好像有一群神僧神尼都比他厉害!” “哪来的一群?” “唉,你怎么看书的,‘他们武功卓绝,精于医术’这句看到没,他们不是一群是什么?” “你们都没我认真,还说心如神尼最厉害,我问你们,她是谁的弟子?” 这句话一出,众人连忙翻回去重看。 “晦明禅师!” “心如神尼是晦明禅师第三代唯一女弟子,那必然还有其他男弟子,一个师傅教出来的,能差得了?” “有点吓人啊,柳梦蝶说神尼比她爹武功厉害,那么二代弟子和晦明禅师本人不成神仙了?” 《龙虎斗京华》创作出来后,在香江反响很大,梁师接着发表《草莽龙蛇传》巩固成果。然后在此基础上,演绎出天山系列,所以时间人物线现在都不清楚,难怪这帮读者大惊小怪。 这是武侠小说一贯的创作手法。 出来个牛人,然后被人打趴下,最后会出来武功更牛的侠客,吓跑一群人。 金庸老先生也很擅长这种手法,《射雕英雄传》出来江南七怪牛叉轰轰,却打不过梅超风,丘处机出场一副世外高人模样,读完全书才发现实在不咋的,五绝面前小虾米一只。 所谓五绝之下,皆为蝼蚁。 这个时空的读者却没见过这种情节,一个个看的面红耳赤。 恨不得马上跑到塞外,求见晦明禅师纳头便拜。 六月的侠客界,《龙虎斗京华》掀开江湖一角,便让无数侠客爱好者坐立不安。 第八十一章 沈哲说书 人为什么活着? 沈哲当然不会再去思考这么无聊的问题。 因为原时空他曾经被这个问题纠缠过,后来专门到网上寻找答案。 胡适说:生命本身没有什么意义,你要能给它什么意义,它就有什么意义。 还有一位作家这样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看了上面两位说的话,然后沈哲…… 关掉网页,没有然后了。 这是李大爷的感叹,听完沈哲一场《草莽龙蛇转》的说书,丁剑鸣结交退休官员索善余,最终反被其毒杀,官场江湖两不讨好,感叹了一句:“为什么要活着呢?” 然后摇着花白的脑袋,很文艺的45°角看天空。 本来沈哲的打算是宅上两个月,然后赶往燕京读大学。 四天前,李大爷忽然敲响沈家门,不顾杨欣的招呼,一头闯进沈哲的书房。 “小子,《龙虎斗京华》是你写的?” 沈哲看书看得正happy,耳边李大爷骤然一声喝,手里的书啪嗒掉地上了。 “李爷爷,怎么啦?” 李大爷一把攥住沈哲的胳膊,急声道:“快说,那本武侠是不是你小子写的?” “唉唉,李爷爷,别激动啊,先放手,是我写的。” 李大爷往沈哲肩头猛拍一下,哈哈笑道:“好,真是你啊,这回能过瘾了!” 说着,蹬蹬蹬又出门了。 不一会,十几个老头就挤满了沈家客厅。 “小子,讲吧,把后面的全讲出来,不然就你瞧好吧!” 原来还是那个黄志俊惹的祸,不知道从哪儿借来一本《华夏青年》,结果被他爷爷无意见到上面的武侠专栏,一看就入了迷。当然要去老伙计面前显摆,被李大爷逼问,这就等于全小区的老头全知道了。 侃了几十年的《西游记》也腻了,正好《龙虎斗京华》非常合他们的胃口。 梁师的作品大都带有说书人的痕迹,也适合这种传播形式,李大爷看完后便为等不及的老伙计设台开讲。 不过讲到第八回没了。 抓住黄家小子,追问哪儿能找到后面的故事。 黄志俊弱弱道:“李爷爷,这本书的作者就是阿哲。” 因为上面的署名是桃花岛主,这帮老大爷对笔名不敏感,一听阿哲就太熟悉了。 马上全找上了门。 看着一颗颗花白的脑袋,沈哲很是头疼,发表前肯定不能随便流传出去,这牵涉到版权问题。 但和这帮老人家没法解释,又不能打发走算了。 灵机一动,想起梁师的另一部作品——《草莽龙蛇转》,是紧跟着《龙虎斗京华》随后发表的,人物情节很多都相关联。他不准备把这部作品在这个时空发表,倒是可以拿来讲讲。 “各位爷爷,你们想听的我不能讲,会被告上法庭的,另一个故事怎么样?” “那不行,就听《龙虎斗京华》!” “对,小子,快点讲!” 李大爷大喝一声:“都给我住嘴,没听到会被告上法庭吗,你们这些老货,忒不知轻重了!” 沈哲无语,最不知轻重的是您好吧? “各位爷爷,这个故事和《龙虎斗京华》一样,人物也差不多,还是完整的!” 一听是完整故事,老头们纷纷道:“这个好,这个好!” “小子,别在意,就算不讲其实也没事。”李大爷拍拍沈哲的肩膀,貌似很好说话的样子。 沈哲哭笑不得,老年人真是不好伺候。 于是沈哲家客厅就成了茶馆,林语菡化身小厮,母亲杨欣被挤到了卧室门口里。 开始还好,每天说上两回,这些老头就心满意足各回各家。 但是第二天这个消息便在小区里传开了,然后上班族也参与进来,大门关不上,人都占了楼道了。 李大爷办事效率也高,很快在小区中间弄了张桌子。 至于说书人的扇子、扶尺、屏风就算了。 经过协调,众人商定每天下午六点半开始,说到八点半,放沈哲回家吃饭睡觉。 这几天连林远志下班都准时了。 今天已经是说《草莽龙蛇转》的第五天了。 沈哲下楼,一百多人搬着小板凳,坐的跟小学生似的,先是一通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的打招呼。 反正他家和小区内部没什么亲戚关系,称呼只看头发黑白和皱纹多少。 坐到桌子后面,沈哲咂咂嘴。 真是好学生,如果学校都这样,老师们就太欣慰了。 《草莽龙蛇转》可以看作《龙虎斗京华》的外传,主要描写的是太极丁派少掌门丁晓的故事。 丁晓因父亲丁剑鸣亲富豪而远江湖,少小离家,立志将太极丁派和太极陈派合并一家并发扬光大。受杨露禅“偷拳”启发,经历一番曲折感动了太极陈,收他为徒。 学艺出师后即投入义和团,后其父丁剑鸣身死,前往保定整顿门派,接任掌门。 后面的故事就和《龙虎斗京华》重合度很高了,一帮江湖好友截道,手刃索善余,为丁剑鸣报了大仇。 不过这算是一部喜剧,丁晓最终还是和女主姜凤琼有情人终成眷属。 “丛林莽棒,人影幢幢,刀枪不及,暗器便飞。沙家党羽跑在前头,冲上悬崖,居高临下,发一声喊,暗器乱投,金镖、袖箭、甩手箭、铁莲子、菩提子、飞蝗石、毒蒺藜……” “青钢剑疾的展开,左右扫荡;朱红灯的龙吟剑也舞成一道银虹,风雨不透。两柄剑矫如游龙,向前开道。众好汉或仗轻灵身法趋避,或用手中兵器碰磕,也跟着急进。” “话说这太极陈,运太极行功,翩如飞鸟,足登危石,脚点苍苔,直向崖峰冲去……” 沈哲说的唾沫横飞,下面人听的眉飞色舞。 其实沈哲哪里会说书,只不过把脑海里的故事内容照着念出来而已。 “柳剑吟那边,正与喀图音展开一场荒漠上惊心动魄的恶战。” “欲知柳剑吟战得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下面人群轰然叫好,然后搬着板凳,拿起茶杯,意犹未尽回家去了。 幸好是夏季,天气不冷,也不太黑。 楼道里,林远志道:“小哲,讲的很好!这个故事要发表吗?” 沈哲摇头道:“林叔叔,这个就算了吧。” 父亲沈明诚很支持这事,自从沈哲开讲,这几天小区邻居见到他和杨欣都客气很多。 第八十二章 小青山公园 也许正如你所说的……网络虽然迅速,但并不完美 我可以很快地寄给你我的思念……却无法附掉落在键盘上的泪滴 待会再寄给你最后一封mail后……我就该走了 现在的你……应该正在熟睡吧…… 轻舞飞扬把轻柔的语气化作文字,每一行字对于痞子蔡,都是心口上一把刀。 《第一次亲密接触》本就不长,沈哲发了两章后,又发现他犯了个错误。对彼世界来说,这部小说或许也会被称为第一部网络小说,这种文学自有时尚性和通俗化的特征,同时不规范性也是一种阅读乐趣。 网络语言的开放性,可以无视书面语的很多规范。 “T死你”、“I服了U”……让传统作者长针眼,而对**友很亲切,包括很多怪异符号。 改文要慎重啊。 忽然感觉后背一痛,沈哲一惊回头。 “阿哲,这章是什么意思,他们不会在一起吗?”林语菡气鼓鼓的,化身小老虎。 这篇小说沈哲看过好多遍,早已忘记第一次读到是什么感觉了,文学的眼光和读者感受肯定是不同的。 呲牙咧嘴一番:“林妹妹,悲剧更有感染力,国文课上不是讲了么?” “不管,必须让他们在一起!” “那我就写两人举办了盛大的婚礼,轻舞飞扬在家刷马桶,痞子蔡下楼去打酱油……” 林语菡愣住。 十八岁的女孩变化太快,身材变变变。 心情变化更快,刚才还很生气,这会又踱到窗口发呆。 窗外正淅淅沥沥……不对,哗哗啦啦的下着中雨,这几天都是这样,每天下一个多小时准时雨停。 沈哲喜欢雨天,听着雨点打在窗台,读书码字都很有感觉。 林语菡却不喜欢,在一旁坐立不安。 “好闷噢!” 沈哲道:“我给你讲个故事?” “你讲吧。”林语菡有些无精打采。 “……多开心的早晨哪!猪爸爸有点感动,他对猪宝宝们说:‘孩子们,你们要爱护这里的环境啊,不要让它再受到破坏了。’七只小猪一齐向猪爸爸保证:‘我们一定好好爱护环境,做个保护环境的小卫士!’” 林语菡无语道:“阿哲,这就是你讲的故事?” 房间太闷,天地很大。 等雨停后,和杨欣打了招呼,两人就出了门。 小青山离家不远,十几分钟就走到了地方,也不高,围山而建的公园供市民免费游玩。 不知道哪个在门口立个木牌:情侣出没,严禁偷窥。 路过一片水洼的时候,林语菡欢笑着跳到沈哲背上,抓着他的耳朵指挥方向。 她高兴了,沈哲有点苦逼。 一手抓着凉鞋,一手抓着栏杆往上山上爬,感觉很累。 心里莫名其妙的闪出一个念头:同等体积的男人和女人重量绝对不同。 事实上,沈哲已经越来越搞不懂林语菡心里的想法了。十五岁的时候,他还能很容易就猜出她的心思,十六岁的时候就有些挠头了。特别是最近,时而生气,时而发呆,时而高兴。 沈哲不是少女问题专家,只能等待。 山顶一个四面透风的凉亭,外侧一块红砖上,还有三年前那个假期用小石头刻的一幅图画。 背着书包的两个人手拉手去上学。 沈哲是从来不带书包的,林语菡坚持给他加上,当时也抱着小孩子玩闹的心态。 如今,小丫头似乎长大了,开始想平等交流。 “阿哲,一个拿着糖果引诱小姑娘的坏大叔,应该怎么惩罚他?” “皮鞭?还是夹棍?”沈哲笑道。 林语菡笑眯眯的:“我觉着惩罚太轻呢。” “语菡,我们都是同一年出生,我四月,你九月,也不过比你大了五个月,叫大叔太过分了!” 林语菡扭头看他:“可你现在给我的就是这种感觉!” “那是你的错觉。” 真实情况先不论能不能说,说了她也不会信。 “以前还小不知道,最近发现阿哲你和我说话,好像哄小孩子的语气。”林语菡看着沈哲的侧脸,笑着问,“刚才让你背我上山,心里面骂我没有?” “绝对没有!”沈哲矢口否认。 林语菡哼道:“我是故意的,谁叫你平时都不锻炼身体的。” 看来以后要和林语菡改变交流方式了。 沈哲笑道:“语菡,女生有折磨男生的特权,理解理解,和猴子差不多嘛。” “这和猴子有什么关系?” 沈哲道:“你看哈,猴群里的公猴追求母猴,母猴也是到处跑,不让公猴追到,折磨得公猴精疲力尽才让它得逞,人就是猴子进化来的嘛,你是不是也这样想的?” “歪理,那公猴还霸占所有母猴呢,你也这么想?” “语菡,你要和我探讨男女分别产生的社会根源?那我告诉你,等到物质极大丰富,就是母系社会了。” “什么叫做物质极大丰富?” “不论分配原则,往歪了说,就是想吃什么伸手就够到,想要美女,按个按钮美女从天而降……” “越说越不靠谱了!” 沈哲哑然,这好像是那个世界一代人的某种理想。 扶着栏杆向外看,北边是雨后的城市,东边是隐约可见雾蒙蒙的海面。 沈哲忽然感觉,在这里生活这么多年,心底另一个世界依然很清晰,给他一种“遗世而独立”之感。 同一个经纬的一座城市,建设都变得面目全非。 今年刚竣工的世纪大桥,从眼底下不远处的江面穿过,成了中海市最新地标,好陌生。 他没能力指挥市政府,更改建设规划。 “东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沈哲轻轻念了两句,林语菡回头问道:“阿哲,我有你说的这么好?” “啊,这两句说的是我。”沈哲回头道。 林语菡噗哧笑了:“你还是佳人啊……对了,阿哲,你写得那些诗会出版吗?” “不会,都是送给你的,我又不想当诗人。” “噢。” 沉默一会,林语菡忽然道:“阿哲,你说将来会发生什么?” “一辈子?” “嗯。” 沈哲想了想:“你会成为林设计师,我会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熟悉一些。” 林语菡皱眉道:“为什么你会感觉这世界陌生?” 沈哲不答,继续说道:“然后林设计师和沈大师生个沈小哲,平安过一生,最后翘辫子。” 林语菡捡了个小石子,在另一块红砖上又刻了一对小人。 这次都没有背书包。 下山的时候,沈哲拉起林语菡的手,并排走在石阶上。 林语菡第一次没有躲开。 第八十三章 作者出走事件 一辈子是个不准确的概念。 浑浑噩噩很短,忙忙碌碌就很长。 沈哲想过得简单点,但是责编苏薇联系了他,又让他变得清闲不起来。 “小沈,下月能再提供一个中长篇吗?” 沈哲拿着电话,愣道:“专栏不是还剩两期么,下一篇应该能准时交稿。” “另外再提供一篇,最好是那种纯爱小说。” 沈哲问道:“一期连载两部?”稿子他多的是,供稿倒是没什么问题,多花点时间打字就是了。 “嗯,下月要撤一个专栏,现在编辑部还没找到合适的作者接手。本来那块是唐编负责,他让我问问你,能不能先填上这个缺口。” 沈哲在杂志社见过那位姓唐的主编,不过不太熟悉,没说上几句话。 “当年花季呢?” 苏薇叹口气:“唐编正跳脚呢,除了你的武侠专栏,当年花季的青春专栏也是杂志的主打。但是找她续约的时候,我们被拒绝了,暂时还不知道什么原因。” 沈哲皱眉,听说那位有名的青春女作者已经和《华夏青年》合作好几年了。 现在不续约,肯定出了什么问题。 现在这家杂志社也等于沈哲的另一个家,遇到困难肯定要帮一把。 他毕竟骨子里出身网络文学,首先想到的就是原时空网络上流传较广的纯爱三部曲。 一部去年就出版了,另一部正在论坛连载,剩下那部正好顶上。 “苏姐,给我十天时间,我交给你一篇稿子。” 苏薇松了口气,惊讶道:“现在你就有想法了?你在网上连载那篇,当时阻止你就好了。” 沈哲笑笑,《第一次亲密接触》在网上连载,算是他一个执念。 “放心吧,下月是吧,误不了事。” 苏薇道:“嗯,她的专栏合约下月底到期,如果能找到新作者接手,你还是可以专心武侠专栏。” “我看你的武侠,创作速度快不起来,要费不少心神。” 沈哲没说话,他如果想放开速度,每天码上七八个小时,三五万字还是没问题的。 挂完电话,沈哲沉思一会。 杂志社最重要的资源就是作者了,特别是专栏作者跳槽,对任何一家杂志社都是巨大的打击。 《华夏青年》也会在每年秋季举行一场年会,聚聚餐,旅旅游,赠送一些纪念品什么的,就是为了笼络住几名重要作者。沈哲因为去年准备高考,还没有参加过杂志社的年会。 估计那名女作者露出跳槽的意思,对苏薇他们打击不轻。 想着,沈哲又给钟离打了个电话。 “钟哥,没事吧?” 钟离的声音听上去还轻松:“哦,是苏编辑告诉你的吧,没事,她怎么和你说的?” “苏姐向我约稿,八月中旬吧,我再向你们交一篇稿子。” 钟离有些高兴,却问道:“那就好,稿子方面你和苏编辑谈就好,不影响你的专栏吧?” “放心,我豁出去了。”沈哲笑道。 “仗义!” 别说双开,三开都没问题,沈哲心道。 至于论坛连载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本来就很短,赶一赶晚上就能完成。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后来又发生了几件事。 中午,他和林语菡、母亲一起边吃饭边看电视,随手拿着遥控器换台。 切到中海卫视的时候,无意中听到华夏青年的名字,好像说的就是作者跳槽事件,马上凝神观看。 这种地方卫视其它城市在收视率上还是占据不少份额,不过在中海市基本上属于鸡肋,因为国内最大的电视传媒集团星辰电视就在这里,本地卫视就很不起眼了。 渐渐就变成了一家八卦媒体,专门报道一些中海市发生的怪异事件,小道消息。 电视画面采访的正是华夏青年的一名作者。 “这家杂志社已经变了,不再是我们以前熟悉的青年之家。” “当年花季离开我一点都不奇怪,读者也肯定能发现,拿到手的杂志已经少了一大块爱看的内容。” 中海卫视女记者笑着问:“所以你也准备背叛老东家?” 这是一名三十来岁的男作者,闻言脸色不太好看:“背叛?我们作者可不是杂志社的家奴!” 当今的杂志社和作者之间确实算是一家人,自从文联成立,登记的作者信息都会注明属于哪家文化单位。只是女记者显然不怀好心,故意用一些让人无法接受的词语。 沈哲马上给苏薇打了个电话。 “苏姐,杂志社走了几个人?情况很严重吗?” 苏薇叹了口气:“可能吧,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钟总编一上午没出总编室了。” “是不是和我有关?” 杂志社和作者是一家人,那么作者之间就应该是兄弟姐妹关系,沈哲明显和别的作者不太亲近。 他的专栏还自成一体,差不多已经扭转了杂志内容方向。 “你是不是听到什么消息了?” 沈哲嗯了一声,说道:“那他们跳槽就是武侠专栏惹出来的了?” 苏薇沉默一下。 “小沈,我们几个编辑都对你有信心,但是忽视了其他作者。有些人还是有追求的,你的专栏影响越大,对他们的出版销量会有影响,间接影响到作者星级,这又会反映到稿费上……” 苏薇说了一大通,沈哲渐渐听明白了。 文联的作者星级平时是没什么大用的,主要作用就是一个评判稿费标准的规范。 每个星级的最低稿费标准,文联有规定。 这是一般情况,如果杂志社很看好某位作者,适当可以增加。 像沈哲第一篇稿子拿了千字200的稿费,就是钟离亲自拍板定下的。 那时他还只是一个新人,按照星级标准,大约应该拿千字80——100。 至于钟离为什么给沈哲几乎两倍的稿费,那是他个人眼光问题,事实证明,他并没有走眼。 随着《龙虎斗京华》连载过半,杂志又得到一批侠客读者的青睐,同时也被一些青春读者抛弃。像当年花季这样的青春文学作者肯定有了想法,这时有人背后引诱一番,出走就成了必然。 “当年花季去了哪家杂志社?” “她这个星级的作者,还能不容易猜想,你这么聪明。”苏薇道。 沈哲已经很少看青春文学了,只是听说过当年花季是一名五星作者,小杂志社估计容不下。 星级看得是出版图书发行量,证明她已经累计出版过500万册以上的作品。 这个级别的作者稿费标准是千字300,出版分成10%以上,整个国内也不超过两百名。 沈哲出现之前,当年花季一直是杂志社的主力作者。 沈哲眯起眼睛:“青年人?” 苏薇道:“我也是这么想的,钟总编一直没说话,现在我们编辑也不知道具体情况。” 第八十四章 李智宏 下午三点左右,钟离打来电话。 通知沈哲财务刚给他结算了一笔钱,主要是连载稿费和已出版两部书的后续分成。 沈哲闻到一股异样的气息。 果然,大约又等了一个小时,苏薇联系他,说编辑部来了位副总编。 不知道详细情况,只好胡乱猜测。 对于钟离这位总编,沈哲一直印象很好,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一开始就那么看好自己。 杂志社最近很顺利,销量节节攀升,按理说不应该出现大的人事变动。人事变动?沈哲心里一动,新来的副总编肯定不是钟离招聘的,应该是公司任命。 一时间忘记杂志社的主管单位名字是什么,沈哲从抽屉里翻出以前的合同。 海洋文化中海分公司。 这会也没心情看书了,坐在椅子上默默思考。 林语菡发现他有些异常,关心道:“阿哲,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沈哲摇摇头:“不知道,是杂志社的事情。” “和你有关?” “应该和我的专栏有关,具体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林语菡道:“对你影响很大吗,要不要打电话问问我爸?” 沈哲再次摇头,这种事问林叔叔等于白问。 也没等多长时间,电话响起。 沈哲马上接起来,钟离的声音听上去很平静:“小沈,如果方便的话,来杂志社一趟?” “好。” 坐出租车赶到那栋三层小楼,苏薇正等在外面。 “苏姐,到底多大事?” 苏薇叹气道:“看样子事不小,公司下午来了七八个人,以前这些事情都是总编负责,我们编辑只管好杂志内容就行。不过现在大家都已经知道,编辑部要增加一位副总编了。” “钟哥同意?” “杂志社不是他的,上司的任命他也没办法吧,可能是一位专栏作者的出走惊动了公司。” 沈哲微微放心,如果是缺少作者的问题,对他来说这个事情就能简单解决。 “他们在小会议室等你。” 走进编辑部,一眼就看到五个生人,和编辑们坐的泾渭分明,有男有女。 沈哲和林远志打了个招呼,按苏薇指的地方进了小会议室。 “小沈,来了?” 钟离向他招招手,沈哲笑着点点头,走过去坐在他旁边的办公椅上。 室内还有三个人,不用钟离介绍,也能大致猜出他们的身份。 坐在上首的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穿着白衬衫,领口松开一颗纽扣,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 “这是公司的韩经理。” 钟离先向沈哲说了句,和他坐对面的两个人却没有介绍。 就听那位韩经理笑呵呵道:“这位就是状元沈?果然年轻有为,一表人才。” 沈哲正要客气两句,韩经理却马上起身,对钟离说道:“钟总编,就这样吧,剩下的事你们谈,我先回公司,还有一堆事等着。今后呢,内容方面就交给小李锻炼锻炼,多管管市场开发,你也比较擅长。” 钟离轻轻点头,面色平静。 沈哲最大的名气貌似是高考状元这个身份,显然某些人暂时还不放在眼中。 韩经理起身走出会议室,对面其中一人跟着出去,估计是秘书。 被人无视的感觉好久没尝到了,沈哲自嘲笑笑。 “沈哲同学?”会议室剩下的那名男子,和钟离年龄差不多,自我介绍道:“我叫李智宏,你可以叫我李哥,希望今后合作愉快!”说着,起身要和沈哲握手。 沈哲也站起来和他握了握,点头道:“李副总编,你好。” 李智宏一愣:“你知道我?” 沈哲道:“听说杂志社来了位副总编,应该就是李副总编吧?” 钟离把胳膊放在桌子上,一直不插话。 沈哲忽然回头道:“钟哥,你打电话喊我来有什么事,现在可以说了不?” 钟离向李智宏努努嘴,示意让沈哲和他交流。 李智宏笑道:“沈哲同学,那我就直说了,杂志社以后的内容方向可能有些变化,希望你能配合一下。” “怎么配合?” 李智宏随即道:“我看你对青年文学也很擅长,以后多创作一些这方面的作品?” “那我的武侠专栏呢?”沈哲问道。 李智宏摊摊手,面露无奈之色:“我们准备关闭这个专栏,再给你开通一个青春专栏怎么样?” 沈哲不能答应,通俗文学方面,武侠是他最重视的一块。 这位李副总编看上去也不舒服,似乎有点面瘫,笑起来还不如不笑。 有时候,第一眼缘很重要,决定了能否能成为朋友。 “沈哲同学,文联上半年图书发行数据也快要公布,到时候你肯定是五星作者了。看看你两部出版作品,也是青春向的,为什么要突然改为不入流的武侠?哈,当然,我对你能考那么高分还是挺佩服的。” 武侠不入流?现在确实还不入流,将来的武侠可能会让你吃惊。 沈哲平静问道:“我要是想继续写武侠呢?” 李智宏一愣,好像对沈哲的话有点意外,不过马上道:“杂志的内容方向一定要回归的……” 言下之意,武侠专栏关闭已成定局。 沈哲点点头,忽然转头看向钟离:“钟哥,当年花季是怎么回事?” 钟离苦笑着摇摇头。 李智宏似笑非笑道:“她本来要跳槽到青年人,被我劝住了。” 沈哲这下真的明白了,这是一次自上而下的人事变动,以后估计杂志社就是这位李智宏当家。 只是他一时不明白为什么。 钟离做了这么多年总编,杂志发行量翻了个倍,绝对是一名优秀的掌舵者。 却不方便当场询问,说道:“那就关了吧。” 李智宏道:“感谢沈哲同学能理解,现在我们谈谈改编权的问题。” “改编权?”沈哲楞了一下。 “对,《那些年》的改编权,公司准备买下来。”李智宏翻开桌上一个文件夹,一边说道。 沈哲淡淡道:“我从没说过要卖改编权。” 李智宏皱眉,从文件夹抽出一份合同,说道:“这个合同上已经注明,公司有优先购买权,沈哲同学,你可不能感情用事啊!” 沈哲心里翻了个白眼,我当然要感情用事! 既然要当文联作者,他不可能忘记研究这个世界的版权制度,有文联顶着,反正有恃无恐。 “现在只有一家来谈,哪来的优先?” 李智宏看着沈哲,忽然感觉这个少年非常讨厌,皱眉思索一阵,看向钟离。 “钟总编,这件事交给你来谈吧。” 副总编用这种口气和上司说话,沈哲对钟离的处境有了清晰的认识。 第八十五章 武侠不适合改编? 谈话不欢而散,正好到了下班的时间。 编辑们疑神疑鬼的离开编辑部,钟离走出会议室的时候,只剩下六个人。 沈哲、林远志、苏薇、魏主编、一位性格活泼的美术编辑,二十几岁模样的女孩,还有一个保洁阿姨。 林远志是准备等着沈哲一起回家,其他人大约是和钟离比较亲近。 “你们啥时候走咧?”保洁阿姨首先催促。 几人连忙走出编辑部,给这位阿姨腾地方,人家要开始工作了。 叫雯雯的编辑却蹦到沈哲面前,问道:“小哲,那些句子你是怎么想到的?” 这女孩还是个自来熟。 “什么句子?”沈哲向后退两步。 雯雯话语冲口而出:“《第一次亲密接触》里面的句子呀,都好有感觉,轻舞飞扬嫁给痞子了吗?” 结果比你想的要残酷,沈哲心道。 好不容易打发了这个活泼好动的美术编辑,沈哲对苏薇道:“苏姐,我们冤枉青年人了。” 苏薇撇撇嘴,她向来不介意用最大的恶意揣度谭家父子。 魏主编比较稳重,此时凝重道:“钟总编,那位李副总编是哪里冒出来的?” 钟离摇摇头,可能感受到几个人的情绪,忽然笑了。 “别担心,我还是总编,不过今后内容方面要交给新来的李副总编负责,我只管市场开发,其它照旧。” 听着没事,魏主编脸上忧色不减。 别看钟离现在很好说话的样子,刚入职的时候也开了好几位编辑。 新上司要掌控局面,肯定从人事入手,这和人品好坏无关。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区别只不过手段高低罢了。 当初钟离搞的编辑年轻化,他这个五十来岁的老编辑竟然没有被清退,反而成了出版社头头。这次新来的上司也是个年轻人,再照猫画虎来一回,估计就得回家养老了。 林远志好像刚搞清楚状况,马上也忧色上脸。 钟离看向沈哲,笑道:“小沈,是不是请我们吃顿饭,这里你可是最富裕的。” 沈哲马上答应下来。 正好上次的现金还剩两千多,装裤袋里皱巴巴的一团,掏出来展示一番:“就照这个数。” 苏薇摇头道:“我不行,马上要去接薇薇。” “没关系吧,”钟离摆摆手,说道:“热闹热闹,正好席上缺个小孩,就在前面那家餐厅。” 沈哲道:“是上次我们见面的地方吧,好像不适合吃饭,倒是适合在那里约会表白,要不然换一家?” “坐坐而已,去去晦气,你真要吃饭?”钟离无语道。 沈哲不再多说。 雯雯嚷嚷着要和苏薇一起去幼儿园接女儿,沈哲四个先行前往目的地。 坐定后,叫了饮料,等着人到齐。 “钟哥,到底怎么回事,说说吧,太突然了。” 钟离迟疑了一下,摇头道:“小沈,这件事还真和你有关系。” 沈哲道:“猜到了。” “那我就说说吧,估计你们对这件事也不理解,明明杂志社状况很好,公司为什么却对我这个总编不满?”钟离苦笑一声,“说起来是我的问题,听了韩经理一番话才彻底搞明白。” 沈哲好奇:“那位韩经理说了什么?” 钟离道:“先别管他说了什么,要清楚原因,首先得知道我们的上司是谁。” “海洋文化中海分公司。”沈哲道。 “总公司呢?” 这个沈哲就不知道了,倒是魏主编悠悠道:“海洋电视。” 钟离摇头道:“准确的说是海洋文化,国内最大的两家文化公司之一,现在你们知道我们的东家了吧?” 沈哲恍然。 趁机问了另一个问题:“这两家电视台名字怎么这么相似?” 魏主编插口道:“估计你们这个年龄都不清楚,我小时候最大的电视公司是星辰海洋,本是一对好朋友共同建立的,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闹翻,分裂成两家公司。” 钟离道:“便是如今国内两家巨无霸,星辰传媒和海洋文化,旗下各有一家电视台。” 沈哲听到某些秘辛,颇感兴趣道:“一对好朋友,是桃园结义吗?” 魏主编诧异道:“什么桃园结义?” 沈哲自知失言,他还没动手,华夏哪里来的桃园结义。 只听钟离接往下说。 “星辰传媒主要业务在新闻报道,而海洋文化却在电视剧制作方面一家独大。” “我们只是海洋文化下面很多杂志社中的一个,成立这么多杂志社只有一个目的——优先改编权!” “这和版权制度有关,你们肯定了解。” “一直以来,最火的电视剧都是历史、青春、乡村、城市家庭矛盾等作品改编而成,这些作品大都发表在各类型杂志上面,签约合同一般都带有优先改编权的条款。” 林远志嘟囔道:“我说怎么电视剧都是海洋电视拍的,原来掌握着创意来源。” 钟离接着道:“投资较大的历史正剧,海洋文化占据绝对优势,其它类型又抓着优先改编权,这家电视**霸全国就不奇怪了吧?” 这时,苏薇已经带着女儿到了,雯雯也找了个座位。 薇薇看见沈哲就扑了过来,嘴中叫道:“老鼠哥哥!”沈哲连忙一把抱住。 “老鼠哥哥,给我讲舒克的故事!” 苏薇无奈道:“知道舒克是你写的,整天念叨,没办法。” 沈哲还记得第一次在小区门口见到这个小丫头,看起来非常乖巧,现在好像变得有点缠人。 这里不是讲故事的地方,先讲个小猪盖房子的故事对付一下。“薇薇,下次给你讲一整天舒克,好不好?” 小丫头很容易满足,转着眼珠打量周围的人。 钟离几个都面露异色,听上去随口编的一个故事,却很容易征服了小孩子,这讲故事的能力不佩服都不行。 却不知,沈哲最不怕的就是讲故事了。 刚才听钟离和魏主编说了老半天,他还有个疑问没解开。 “钟哥,既然海洋文化要优先改编权,中海分公司为什么对着干,还要关了我的专栏?” 钟离道:“这就是这番人士变动的原因了,前段时间我们商量着给你提稿酬,结果提交之后,公司就召我去开会,谈到武侠的问题,对其他作者影响很大。我不同意撤销你的专栏,当然稿酬的事也不了了之。” 还有这事? 沈哲看看几人,魏主编和苏薇都点头。 “先谢谢钟哥,不过这和撤销武侠专栏有什么关系,我不是也签了优先改编权吗?” 钟离怪异的看他一眼:“你平时不看电视?” 沈哲诧异道:“很少看。” 钟离点点头,说道:“这就不奇怪了,你见过武侠……不,侠客电视剧和电影吗?” 沈哲低头想想,好像真没见过。 魏主编却首先明白过来,恍然道:“武侠不适合改编,所以对公司没多大价值!” 沈哲这回是真的愣住了,武侠不适合改编? 这是哪个混账说的! 第八十六章 说着容易做起难 想想那些翻拍又翻拍的武侠影视剧、游戏甚至动漫。 现在竟然被下了一个不适合改编的论断,沈哲一时觉得非常荒谬。 原时空受国内社会环境影响,武侠进入内地是比较晚的,后来有部分武侠读者是先看到电视剧,然后再去寻找原著。一代人伴随着武侠成长,怎能说不适合改编? 钟离手指敲着桌面:“清楚了吧,我们干的不错,但对整个海洋文化来说,正好走上了歪路。” 众人默不作声。 魏主编叹气:“影视剧是视觉艺术,需要人物鲜明,情节生动,侠客小说确实不占优势。九十年代初倒是改编过几部,不过都失败了,收视率惨不忍睹。” 钟离道:“我不太懂这些,这话好像是公司一位评论家说的。” “评论家的话也能信?”沈哲冷笑一声,说道:“真正的评论家没有几个,都说些车轱辘话,就像太平皇帝子嗣数量往往赶不上乱世开国帝王,在太监指导下进行夫妻生活,那还能有好事?” 话说的有些刻薄,几个人都诧异的看看他。 还是第一听沈哲这样的语气说话,以往都是一副万事不萦于怀的淡定摸样。 沈哲也并不是真的生气,而是感到好气又好笑。 他曾经也看过不少武侠影视,到了这个异时空依然清晰记着那些经典场景。 花和尚倒拔垂杨柳,展护卫五鼠闹东京。 面对追杀,少年把情人送上马,嘶喊:你快走,我血条空了,不必管我! 圣火坛前,曾阿牛变身闯关最大BOSS,少林僧众全成了苦字辈。 天龙一战,慕容复被段誉的激光枪扫射…… 想了一会,沈哲心里好笑,这些场景尚未出现,人家产生这种想法也不奇怪。 钟离拍拍他的肩膀,几人用安慰的目光看着沈哲,作者都心高气傲,别受太大打击才好。 本来以为是当年花季跳槽,现在离开杂志社的好像变成了沈哲。 连责编苏薇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沈哲的心思却转移了。 他不可能向面前几个人解释的太清楚,海洋文化容不下武侠,自然有更合适的杂志社愿意发表。 事实上也怨不着这家公司,他们办杂志社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改编权。 版权制度下,一个优先改编权足够了。 只是等将来武侠兴起,这帮人不要捶胸顿足才好。 文学杂志本就和影视改编息息相关。 张一谋好像就说过:“我是全国订阅文学杂志最多的人”,《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活着》等很多作品都取材于文学杂志改编而成,反倒《十面埋伏》是直接找人编剧。 “小沈,小沈……” 钟离不知道沈哲此时的思绪在时空之间穿越,还以为他受打击失常了。 沈哲回过神,笑着说:“钟哥,我们解约吧。” “青春专栏呢?”苏薇插上一句,说道:“写青春文学,你的水平也是最高的,为什么一定解约?” “已经拒绝那位李副总编了。”沈哲苦笑。 钟离还是总编,估计想写青春文学,他一样能写,但失去了感觉,就不想强求。 沈哲忽然问钟离:“钟哥,你为什么支持武侠?噢,这么看好我?” 钟离指指他:“我虽然不是作者,也要能看出哪部作品能畅销啊,你的两本书不都进了畅销榜,我的眼光没错吧。至于武侠,我认为它是一种新文学类型,看起来似乎能量产,是不是?” 沈哲点头,武侠作品只说耳熟能详的,就有数十部。 “加上文化两字我还是商人,取的是利,失去一部分读者,我们不是得到了侠客界的更多欢迎么。” “公司对我不满,主要是内容发展方向问题,我的工作成绩还是被认可的。” “你要是继续写武侠,就去南边那两家类型杂志吧,肯定欢迎你。” “内容方面本来管的就不多,正好来个负责的,挺好。” 说着挺好,听上去也带着一股怅然,总揽全局差不多变成市场部经理,谁都不舒服。 席间沉默,只有小丫头薇薇看看这个,看看那个。 沈哲和钟离、苏薇甚至魏主编其实也没见过几面,交流最多的还是通过网络和电话,但就是觉着合得来,让他和刚认识的李副总编合作,马上浑身不舒服。 美术编辑雯雯忽然道:“办一家杂志很难吗?” 钟离一愣,旋即摇头:“雯雯,十年前文联成立初比较容易,现在啊,说起来也容易,做起来就难了。” “噢,我随便说说。” 在座的除了钟离,都是作者和编辑,对内容以外的事情不是很清楚。 沈哲也从来没有自办杂志的打算,在他生活过的时代,个人办杂志麻烦的要死,单单主管单位一项就不容易搞定。然后各种证明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文化布局,系列程序一般人搞都搞不懂。 主管单位? 沈哲忽然愣了一下:“钟哥,办杂志是不是向文联申请?” “是的,杂志社申请刊号,出版社申请书号,这些都是文联主管。”钟离点头道。 听了这话,沈哲脑海仿佛一道光闪过,怎么忘记文化管理制度不同了…… 某个念头刚冒出来,又下意识的掐灭了。 唉,是个麻烦事,现成的杂志社那么多,他只要码字就行。 苏薇却道:“听起来似乎很简单?” 一旁的魏主编不赞同:“那是听上去容易,要是真这样,还不到处都是杂志社?” 钟离无奈道:“业内相关的事,你们应该多少了解一点吧?” 魏主编道:“现在和十年前是不同的,文联的成立就是为了繁荣文化产业,我的意思是办起一家杂志容易,活下去很难。” “魏叔叔,难在哪里呢?”雯雯好奇道。 “这要问钟总编了,我只知道选题、排版、印刷、发行四大步……”魏主编摊开手说道。 雯雯无语:“魏叔叔,你说的是编辑部的工作,这我也知道!” “我来说说吧,”钟离接话,“申办一家杂志社有几个步骤是必须做的。” “先要成立一家文化公司,作为主办单位,然后才能到当地文联申请刊号。如果需要出版资质,还要同时申请书号。再寻找一个办公地点,招聘编辑,联系作者,雇佣运输公司,打通发行渠道……” “至于老魏说的那四步,是一切就绪之后的事情了。” 沈哲听的一个头两个大。 第八十七章 坑爹 听钟离一番介绍,雯雯吐吐舌头,不插话了。 苏薇却面露兴奋之色,说道:“只是很麻烦,好像并不难,总编,为什么你不自己办一家杂志社?” “不难?”钟离苦笑,说道:“不知道你们看过文联的出版管理规定没有?” “看过,不过细节不太清楚。”苏薇道。 魏主编活得长些,很多事知道的不少,无奈道:“资金一项就拦住大部分人了。” 钟离微微点头:“有出版资质的杂志社注册资金就需要50万,还有公司审批、书刊号,杂费等产生的费用,员工工资,办公场地等,没有百万首期都发行不了。最难的是稿子,所以很多作者能办的事,我们编辑反而……” 忽然看到沈哲脸色不对,问道:“小沈,怎么了?” 沈哲此时脸色非常古怪,脸上肌肉似乎在跳动,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 “钟哥,百万就能办一家杂志社?”沈哲忽然问道。 钟离愣愣的看着他,猛然一拍桌子:“小沈,你准备办杂志社?” 沈哲歪着嘴:“……听你一说,也有了想法。” 刚才几人说话的当口,沈哲无意回头,看见林远志正坐在那里翻几页稿纸。 这会还要审稿,太敬业了吧。 心里这个念头闪过,瞬间就咯噔一下。 仔细一想,脸上露出苦笑,林远志从《东方侠客》来到新单位,貌似还是他的手笔。 现在公司砍掉武侠内容,作为武侠主编,林叔叔怎么办? 待业还是回原单位?且不说那家小杂志社是否有前途,估计以林叔叔的性格,也绝不会再吃回头草。 这不坑爹么! 哦,的确是未来老岳父,真是坑爹啊! 威胁到感情问题,什么麻烦立即被他抛到脑后去了。 正好听到钟离说到资金问题,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来到异时空好多年,有些思维还没转过弯,这里文化行业的管理要放松的多。 钟离眼睛也亮了。 其实他也算是年轻人,开始未尝没有创业的想法。 最初进入杂志行业也抱着学习一番的念头,只是后来发现没那么简单,所谓资金什么的不过是借口。编辑和作者资源才是为难处,经验丰富的主编和星级作者都是各杂志社培养出来的,他也不善于搞阴谋诡计,暗地里挖公司墙角。时间一长,对《华夏青年》也产生了感情,一直呆了下来。 再说他想做的是事业,不是某些作者主编的个人杂志,小打小闹,没多大影响力。 中型以上的全国性杂志,哪家没有一群老编辑? 还要有一两位星级作者聚拢人气,加上慢慢培养的新作者,整个杂志社才能活起来。 一个业外人士真不容易做到。 很多事情都是做着难,慢慢也就打消的念头。 沈哲只是怕麻烦,但有些事非做不可,也不能躲着不去做。 “钟哥,一起做?” “个人杂志还是公司杂志?” “当然是公司杂志。” “注册资金?” “看钟哥你的安排。”卡里钱都超过两千万了。 “我需要你每年至少三部中长篇!” “五部就不行?” “股权怎么分配?” 沈哲一愣:“这有什么关系?” 钟离傻看着他,过一会摇头道:“果然天才不是万能的,小沈,如果两个人合伙开文化公司,你不会是想股权各占50%吧?” “哦……” 听钟离这么一说,沈哲就明白了。 他从来没开过公司,也知道平均股权一般都会出事,只是对这类问题不太敏感。 两个人连珠炮似的一番对话,最兴奋的倒是苏薇和雯雯。 “我要参加!”雯雯跳起身。 苏薇笑道:“我好像也有些动心了。” 钟离看看几个人,忽然笑道:“刚才还没发现,苏编辑、林主编和老魏是文编,雯雯是美编,我算市场部员工吧,小沈是作者,这里好像就是一个小型杂志社。” 魏主编苦笑:“你们小年轻折腾吧!” “老魏,你不参与?” “为什么不参与,五十六岁成为一家公司创始人,快哉!”不自禁拽了句文。 “不过,我可没多少钱。” 连林远志都抬起头,问道:“小哲,你们要办公司?” “林叔叔,您觉得怎么样?” 林远志道:“还是先问问你爸妈的意见吧。” 沈哲伸手掏掏裤带,电话忘在电脑桌上了,回家再汇报,估计没问题。 魏主编呵呵笑道:“林主编,你们是邻居,也算小沈的长辈,这件事你还反对?” 林远志想了想:“听起来不错。” 钟离拍拍手:“这就算有了意向了,我们合伙新开一家文化公司!” 几个人都转头看着沈哲。 “看我干什么?”沈哲狐疑道。 “你最有钱。”苏薇笑眯眯的来上一句。 沈哲恍然:“你们的意思是这家公司由我控股?” 钟离点点头:“事实上,我们……六个人就你最重要,没有你的稿子一切都休提,你还最有钱。” 沈哲苦着脸:“我可不会管理公司!” 钟离道:“这方面不需要你操心,按时交稿就行,另外你要做法人代表。” “除了出钱,还和以前一样?” “对。” “这个好!” 几个人都无语,自己的公司都不想管理,这什么人哪。 正好雯雯包里带着纸笔,钟离当场草拟一份合作协议包括简单章程,公司新创肯定不像大公司那样,股权精确到小数点后面。在座的六个人都算创始人,简单协商后,沈哲占股75%。 “这么高?”沈哲愣道。 苏薇笑着说:“我觉得已经占了便宜,我可是工薪阶层,没几个闲钱的。” 至于美编雯雯,能参与就兴奋的不得了。 都对新公司很期望,沈哲却知道,他最大的价值还是作品的版权。 钟离道:“文化公司注册资金要求比较低,不过我建议高点,对以后公司的形象有利。” “那就一千万!”沈哲道。 钟离傻眼:“你还真是外行啊,百万就不少了,只是一个公司实力证明。” “一百万?” 钟离颔首:“不过在经营上,这些钱肯定是不够的,具体出资比例改天计算后详细商量吧。” “小哲,你这就算有一家文化公司了?”林远志道。 沈哲笑着说:“林叔叔,是我们共同的公司,真正拥有它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钟离把草拟的协议给众人传看,然后摆在一边,又看了一眼,颇有些意气风发的感觉。 “现在,是不是该说说这家公司的名字了?” 第八十八章 杂志定名 谈起公司和杂志名,场间气氛又是一变。 即使钟离也算是个文学界人士,各有各的想法,六个人似乎七嘴八舌。 “先定下杂志的简称。”钟离首先道。 雯雯马上举手:“夏日,怎么样,现在正好是夏天。” 集体反对:“不知所云!” 雯雯吐吐舌头,等着其他人先说,苏薇想了想,试着道:“要不直接武侠两个字,合适吗?” 沈哲已经开口:“太类型了。” 钟离刚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看了沈哲一眼:“我和小沈的想法一样,杂志类型不能定死,武侠能不能发展起来还要努力。就算起来了,也必然会有一个瓶颈,将来更名非常不好。” 沈哲没说话,从侠客界和小区老大爷的反应,基本上就能确定,武侠将来可期。 反对以武侠命名,是因为他脑海里的作品本就类型丰富。 办起了杂志,他一般就不会再到其它刊物去发表文章,所以这家新杂志应该是综合性的。 接下来又提出几个名字,“中海周刊”有地域局限,“六人行”太恶搞……无法得到全部认同。 沈哲忽然道:“东方。” 视线从几个人脸上扫过,接着问:“这个名字怎么样,我们身在东方,应景吧?” 刚才他回想原时空那些杂志名,“东方”两个字突然跳了出来,历史非常悠久的一家杂志。 魏主编抚掌道:“好,这个名字好,东方文化,和西方相对,正好可以代表华夏。” 几人好笑,这个小老头还是一个愤青,想法太开放了。 雯雯插嘴道:“叫寰球不是更好?” “胡闹!”钟离笑骂一声,说道:“我也觉着东方不错,杂志就叫东方,公司名称可以是东方文化或者文化传播。我们要申请的肯定是国内刊号,又不是刊载国际新闻什么的,寰球不行。” 杂志名称定下,默念几遍,众人越来越兴奋。 仿佛都已经坐进了新的编辑部,等着新来的同事称呼自己一声前辈。 钟离的脸色却变得严肃起来。 “有小沈的资金和稿件支持,其实我们的杂志社已经算成立了,剩下的是要把该走的程序走完。但这些事情虽然不难,步骤却很多,需要我们齐心合力,争取首期尽快发行。” 沈哲笑着说:“钟哥,就不要小沈、小沈的喊了,像林叔叔一样喊我小哲就行。” “小哲!”美编雯雯先是笑嘻嘻的喊了一声。 众人都笑,钟离点点头:“那就这样,小哲,你觉得你担任什么职务?” 沈哲连忙摆手:“刚才不是说好了,我还和以前一样,主要身份是作者,顶多帮帮忙。” 又道:“倒是钟哥你的职务怎么办,总裁?” 钟离失笑道:“什么总裁,我还是喜欢总编这个称呼,照旧吧。” 新杂志六位创始人,有志于发展的话,人手是不够的,不过职务先要确定下来。 钟离依然是总编。 林远志还是武侠主编。 至于魏主编,老资格负责管理编辑部,做执行总编。 沈哲看着钟离写在纸上的名字,差点憋不住,魏虎,有点霸气。 苏薇暂时负责武侠之外的文学类型。 雯雯姓范,美编只有她一个,自然成了美术主编。多年后,范雯雯带着老公参加公司新办公楼落成典礼,都感觉非常唏嘘。当初那家杂志社突然发生人事变动,因为回家无事而留了下来,餐厅里看似随意的一个决定,竟无意间让她成了小富婆。 人生际遇真是很难说清。 魏主编忽然道:“杂志社最大的拥有者却不爱管事,正应了群龙无首。” 沈哲也笑道:“大吉大利!” “先别高兴,接下来有得忙了。”钟离阻止雯雯要庆祝的动作,缓缓道:“我们六个人,分成两班,明天我先辞职,想来正中那位副总编下怀,和小哲一起找办公地点。你们四个也需要开始联系作者约稿了,一本杂志要靠很多作者支撑,至于培养星级作者的事情,以后慢慢来。” “我估计能在一周内约到两篇稿子。”苏薇说道,“这一年手底下也认识了七八位新作者。” 林远志忽然扬扬手里的稿纸。 “这几份武侠怎么处理,我看有两篇可以发表。” 钟离道:“先安抚一下作者,等公司成立再行签约,签约制度晚上我先草拟,明天拿给你们看。” 杂志社运营,主要还是靠钟离这位总编,其他人都是内容方面的人才。 到此,成立新杂志基本达成意向一致。 《东方》首期什么时候能发行,还要看众人的努力。 看看时间,已经将近晚上八点半,分手的时候,连魏主编都抑制不住神色振奋。 和林远志回到小区家中,沈家客厅四个人在等待。 杨欣看到儿子进门,眼睛就竖起来了:“说吧,这都半夜了,谈什么事能用这么长时间?” “妈,这不和林叔叔在一起吗,能有什么事?” 林语菡知道一些情况,她妈妈下班后见到林远志一直不回家,还没开始着急,林语菡就向她解释一番,两个人就到对门等着他们回来,想问问到底出了什么事。 当下沈哲竹筒倒豆子,很快说清楚几个人的决定。 “你要开公司,办杂志?”母亲杨欣声音都变尖了,一脸不可思议,“你不上大学了?” 黄心兰也无语的看看丈夫:“远志,你要创业?” 林远志啊了一声:“不是,新公司主要是小哲出资,我还是当编辑,其它事我也做不来。” 沈明诚关心的也是沈哲的学业:“小哲,开公司我不反对,你大学怎么办?” “嗨!”沈哲连忙解释,“爸,这和上大学不冲突,其实我也不参与管理,只是写稿,大学照读。” “那就好。”杨欣先松了口气。 黄心兰听了沈哲的解释,低头思考一会,说道:“小哲,阿姨知道你有钱,但是和人合伙开公司,股权分配要事先谈妥。免得将来闹纠纷,这个比例你们谈了吗?” “黄阿姨,公司不大,具体出资多少还没确定,不过我占75%。” 黄心兰笑道:“那就是说这家公司等于是你的,你林叔叔,还有那几个算是创始人,搭了顺风车?” 沈哲心中叹气,口中道:“差不多吧。” “别怪阿姨想得多,在单位听说过不少此类纠纷,有的合伙人之间矛盾长时间无法解决,反目成仇。” “谢谢黄阿姨提醒,钟哥挺好的人,还有林叔叔他们都是搞文字的,我想没问题。” 黄心兰嗯道:“那就好,到时候办公司账户,你打我的办公电话,我帮着你办。”说着,让沈哲找来纸笔,写了个电话号码给他。 沈哲接过来,说道:“谢谢黄阿姨!” “不要谢我,你林叔叔以后倒是要给你工作了。”黄心兰看着沈哲,眼神越来越满意。 林家三人走后,沈明诚首先道:“小哲,你钱够吗?” “没问题,先租办公楼,还要先招聘一些员工,加上其它费用,撑死几百万,我这两千多万呢。” 杨欣道:“要不要妈帮你看着公司?” 听了儿子继续上学,黄心兰似乎也支持,她也就不再反对,却忽然冒出另一个想法。 沈明诚皱眉斥道:“这是小哲的事业,你这当妈的瞎凑什么热闹!” 当晚,沈哲就看到父亲拿条摊子,唉声叹气去了客厅。 第八十九章 棒棒糖 真正开始做,沈哲才明白什么叫千头万绪。 光是租房就花去一天时间,钟离不知道从哪儿弄了辆车,载着他到处看房。 这时沈哲才发现,两个人在细节上看法差别挺大的。 一件事有开头有结果,中间很多步骤。沈哲一贯是做完开头,看着结果,至于中间那些事情能省则省,不能省的也尽量简单化,有时间宁愿蹲着。钟离却是像个老太婆,絮絮叨叨,一点都不痛快。 所以大半天下来,连个办公地点都没搞定。 这是一栋离市中心不远的写字楼,两个人都挺满意,就要决定的时候钟离看到一块瓷砖有裂缝。 “再找找吧。” 沈哲无语:“钟哥,只是一点小瑕疵,有什么关系?” “以后这一块可以作为会客区,我们接待读者来访、广告商的时候,给人印象不好。” “好吧,再看下一家。”沈哲感觉腿都酸了。 钟离依然兴致勃勃:“去南区,我向一个朋友打听过,那儿有个地儿,据说环境不错。” 建筑有些抽象,抽象的意思就是外观怪异,内部装修却不错。 “我喜欢这地方,小哲,你觉得怎么样?” 沈哲道:“里面不错,外面怎么看着那么非主流,楼体是倾斜的?” 钟离摇头:“很好吧,我看着不错。” “钟哥,没想到你的审美已经达到了高级层次。”沈哲笑着说。 钟离愣愣:“审美还分层次?” “哦,这是马老师说的,你喜欢抽象的东西是不是?” 钟离想了想:“是那感觉,有点怪是吧,没想到我一个做生意的,还有些艺术细胞,难怪要往杂志界挤。” “小哲,你呢?”钟离颇感兴趣问道。 沈哲笑道:“我喜欢俗的东西,属于最低级,连文学方面都喜欢通俗的。” “对了,你说的哪个马老师,我怎么没听说过?” “嗯,就当他不存在吧,我也只是听他讲审美的四个层次。” “说来听听。” “那我就说说,”两个人一边往外走,沈哲便随口道:“第一层就是我这样的,大红被面牡丹床单;第二层是含蓄,唐诗宋词;第三层就是钟哥你了,一般人欣赏不了;最后一种审美就有些病态,古时缠足,畸形金鱼,近亲繁殖的哈巴狗,也有不少人喜欢。” 钟离皱眉:“怎么越往后越不靠谱?” “杂志要提销量,还得往通俗上靠,诗歌受众就没有青春文学多。” “艺术电影只有少部分人喜欢,他们便说大众俗不可耐,其实不过是审美层次不同而已。” 钟离道:“在这等着我呢。” “钟哥,你喜欢《红楼梦》,还是《西游记》?” “后者吧,看着不累。” “可是《红楼梦》的地位更高。” “那是红学研究者说的吧,民间好像《西游记》读者更多,老大爷都爱读,小孩子都喜欢孙悟空。” 两人闲扯着,这次倒很快把租房的事情搞定。 第二天,沈哲正好接到母校来电,让他去领录取通知书,和钟离打了个招呼,麻烦事全推了过去。 实在有些怕他做事那种认真劲。 注册一家公司要准备的材料很多,看钟离的样子反而有些乐在其中。 沈哲和林语菡再次回到紫薇高中。 沈哲这个名字在全国都出名,更别说小小校园,学弟学妹放假了,很多同届学生都用奇异的眼神看着他。沈哲有些后悔今天来了,对林语菡道:“过两天再来就好了。” “到了燕大,你也不算什么!”林语菡打击道。 沈哲失笑:“可不是,国内就这么一所超级学府,好像专收最顶尖的学生。” 此燕大非彼燕大,水木不知道怎么的也没有出现。 两个相似的世界共存于沈哲的脑海中,时常让他感觉违和,还不如完全不同呢。 一位女老师看看两人的考试证,抬头一瞅,脸上就堆满了笑容。 “是沈哲同学啊,你的通知书可不在我们这,得去校长室,任校长正等着你呢。” 沈哲点点头:“谢谢老师,那林语菡的呢?” “林语菡同学的也要去校长室领取,今年学校成绩特别好,任校长要和你们合影留念。” “走吧,我们去找校长。” 路过教学楼前的时候,沈哲终于知道同学的目光为什么那么奇怪了。 不只是他高考状元的身份,几名工人正在搬着一块巨大雕刻在旗杆前安放,上面就是那篇《伤仲永》。 “得,这下在紫薇高中算是永垂不朽了。” 林语菡呵呵直笑:“如果再给你立个雕像,就更有意思啦。” 沈哲牙疼:“姓任的老头敢给我立雕像,信不信我半夜翻墙砸了它!” 看看林语菡,又道:“除非把你也站我旁边……” 林语菡头摇的像拨浪鼓:“我才不做稻草人!”这源于甄奶奶的稻草人系列童话故事,每个夜晚孩子窗外都会站着一个稻草人,吓跑一切坏人。 任校长看到沈哲就高兴,看着林语菡却摇头:“可惜了,可惜了!” 林语菡道:“任校长,我就喜欢这所学校。” 任校长也无奈。 今年对于这所高中也算高考大年,光是燕大就录取四人,如果加上林语菡的话就更好了。 老头专门和沈哲照了张双人合影,不用猜肯定是想挂在校长办公室里显摆,满分状元校长不要太有面子。还请沈哲留下墨宝,说上次写在黑板上不易保存,沈哲一一满足他。 还要求留下学长寄语,听的沈哲连连摇头。 真要留下什么话对将来的学弟学妹,谆谆一番,身后估计骂名不少。 十几岁,我是对的,你们都是错的。 二十几岁,我对不对?这个世界对不对? 三十几岁,我是错的,世界也是错的,死了算了。 好不容易走出校长室,就听周围的几个同学向一个方向张望,还一边窃笑不已。 某男生正在对一位女生面红耳赤的说着什么。 “肯定在表白,压抑了许久的深沉浓厚情感,一朝爆发,摧枯拉朽!”沈哲咂咂嘴。 话音刚落,就见那女生头也不回的走了。 “你说摧枯拉朽?”林语菡似笑非笑的看了沈哲一眼。 “哦,还有一种说法,这世上所有的表白失败,都是因为表白者长得丑……” “长相那么重要?” 沈哲一边走,还像感情专家似的感叹:“除非一见钟情,否则只有两种办法能得到一个女孩的心。” “哪两种办法?”林语菡好笑问道。 “一种是棒棒糖,一种是把心掏给她看,后者失败的概率更高,血糊糊的会把人吓跑。” 林语菡顿住:“所以你就用棒棒糖?” 沈哲得意道:“我的优势一般人不懂,是上天赐予的。” 林语菡给了他一拳头。 “你是老谋深算!” 第九十章 快刀斩乱麻 《草莽龙蛇转》已经给那帮老大爷说完了。 沈哲以为能轻松一些,谁知道他们听上了瘾,非要再讲一遍《龙虎斗京华》不可。 这也怪他自己,既然说书,下意识就想起了单田芳老爷子。 学着那模样,时不时来个抑扬顿挫,再加上几句老爷子的口头禅,什么“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卧着”,什么“恨天无把,恨地无环”、“修桥补路双瞎眼,杀人放火子孙全”…… 说着说着起了兴头,把一帮老头听的**迭起,拍腿叫好。 “这沈家小子不错,难怪成绩那么好!” “回去让我那个孙子也多读读书,看来闲书也是有用的。”这是老黄的心声。 “有道理……” 沈哲一听心道要糟糕,少年们知道这消息会很高兴,但长大了估计却会恨不得弄死他。 “黄爷爷,千万别和我学,我是个没用的!” 没有半个世界的支持,学我者死啊。 “你没用?”李大爷哈哈大笑,巴掌又拍上沈哲肩头,“不学你学谁,学我一辈子也就窝在这片地方。” 两个小时说书完毕,街坊二百多人呼啦啦离去。 人数又增加不少。 这帮老头得罪不起,反正开学后就解脱了。 …… 《华夏青年》六月第四期即将上市的时候,钟离正式去分公司递交辞职信。 “小钟啊,这是为什么,你对小李很排斥?”韩经理把钟离的辞职信放在一边,没有立即签字。 听到喊他小钟,钟离便知道公司其实不太在意他的去留。 商业人才在国内一抓一大把,对杂志社来说,看上去远没有经验丰富的编辑重要。 “李副总编能力比我强,再说,做了这么久,心里也有了一些想法。” 韩经理笑了:“想创业?” 钟离微笑道:“韩经理,说不定以后还是同行,希望能帮衬帮衬。” “那我就不勉强你了。”辞职信上签了字,又说道:“小钟,祝你今后事业成功,需要帮忙尽管来找我!” “谢谢韩经理!” 钟离走后,韩经理马上给李智宏打电话。 “小李,你那儿钟离刚辞职,杂志社就交给你了。” 听起来李智宏声音有些抑制不住的兴奋:“经理放心,我一定按照公司发展方向去做!” “嗯,”韩经理揉揉眉心,“不过听他的意思是准备创业,如果还是杂志行业,干了六七年,你们那儿肯定有部分编辑愿意跟着走。” 李智宏问道:“那我该怎么做?” “留人留不住心,所以他辞职时随意就露了口风,嗯……普通编辑不能超过五人。” “主编不放,非要走的话,签竞业协议。” 李智宏沉默了一下,又请示道:“经理,我刚看了人事档案,主编一共六人,有位武侠主编怎么办?” 又解释道:“刚入职不久。” “商量着来吧。”韩经理道。 李智宏就明白了,接着还有个问题:“魏虎主编的事情怎么处理?” “魏虎?”韩经理愣了愣,说道:“他可是老资格了,快六十了吧,怎么,也没有他的位子?” 李智宏默认。 “尽量留下吧,如果他也走,给足补偿,但是不能去《青年人》。” “明白了。” 估计钟离听到这番话,反而会笑出声来,只能说天意使然。 辞职后,钟离再也没有去《华夏青年》编辑部,他也不是专业编辑,去留似乎对杂志社没什么大的影响。 编辑们魂不守舍,等待着新总编的三把火烧起。 苏薇几个也是心不在焉的,除了完成本职工作,主要思考向作者约稿的事情。 …… 六月二十四日,《华夏青年》新一期发行。 载着《龙虎斗京华》末尾两回,三天之内飞到南北东西数百万读者手中。 苏薇、范雯雯、林远志、魏虎四份辞职信也摆上了总编办公桌。 李智宏脸皮抽动一下,就当是笑了。 情况真的不错,两位主编要走,正是他想清理的,只是还有两个年轻女编辑有些可惜。 就算没什么龌蹉念头,养养眼也好啊。 犹豫了一会,签了几份,只是那个魏主编需要当面谈谈。 接着拿起市场部刚送来的发行预估表格,心情开始变得有些坏,上面清晰的显示着500万册的数字。几乎可以预料,当武侠专栏关闭的消息被读者知道,下期杂志发行量必然迎来一拨下滑。 不过没什么,公司了解这种情况,他的工作成绩要看将来怎么样。 …… 读者首先要读的是小说,京城江湖一番擂台之争,精彩纷呈。 梁师的作品自然是邪不胜正,然而八国联军如蝗虫入境,爱新觉罗皇朝轰然倒塌。虽然接下来依然是军阀割据的局面,可是东方已经渐渐露出曙光,华夏人自然随之脑补。 【十余年后,老拳师左琏仓,曾带一个少年在江湖历练,这少年据左琏仓说是他孙子,也即是左含英的儿子,这人的相貌,很有几分似柳梦蝶,使的也是青钢剑。虽然不会打牟尼珠,可是金钱镖却打得很好。】 最后一回简单的交代,总算让读者们对左含英早死的那些不甘,得到些许安慰。 人死有后,那就等于没死。 华夏人说起不孝,就无后最大,只要留了后,一切好说。 孙长卿读完全本,然后把写下的“正义”“规矩”两字扔进垃圾篓,皱眉思索。 然后就看到《华夏青年》上的通告,是武侠专栏关闭的消息。 最高兴的要数司马鸣风了,他的《大漠》第五部曲将于七月一日在《江湖》杂志开始连载,当时就是看《龙虎斗京华》在侠客读者中引起欢呼雀跃,刻意避开的。 现在果然不出所料,只连载了一部作品,那小子就撑不住了。 司马鸣风喝点小酒,醺醺然出门,且不提他。 读者就有些无法接受了。 “这是为啥呀,《华夏青年》搞什么玩意!” “刚看过瘾,等着下一部呢,里面好多情节都没交代清楚,急着呢!” “就是,至少来个三部曲、四部曲吧……” “找那家杂志社算账去!” 李智宏正式迎来上任后第一次挑战。 沈哲也逃不掉,说文评书论坛被挤爆了,纷纷让他出来给个说法。 就算你是状元,也不带这样的。 版主兼站长“三尺络腮胡”联系不上岛主大人,因为沈哲这几天忙着说书,还有签字,还有码字。 所有麻烦事全丢给钟离,签字的事情他还是要做,毕竟他才是暴发户。 沈哲准备在新杂志首期发行前,把《第一次亲密接触》完成,再把《白发魔女传》完稿,任务不轻。 一忙就忘了上说说号,此时和钟离他们联系改用电话了。 正巧钟离打来电话。 “巢已筑好,来看看吧。” 第九十一章 新编辑部新稿子 沈哲口中答应,手上不停。 《白发魔女传》只剩下最后两章就要完成全稿,五月末动笔搬运,保持一天一回。前几天决定办杂志的时候开始提高速度,这次见面想带给他们先看看。 吃过午饭,沈哲匆匆出门。 这几天他忽然变勤快了,不用喊就起床很早,母亲杨欣都称奇不已。 赶到新杂志社门口,正看到钟离指挥一名工人往门边钉标牌:《东方》杂志社编辑部。 目前刊号还没有申请下来,牌子倒先挂上了。 沈哲打了声招呼就进了门,原来的责编苏薇先看见了他,只是脸色淡淡。 “怎么样,董事长先生,还满意吗?” 沈哲马上赔笑道:“苏姐,我也没闲着呀。” “那你说说都干了些什么,从做决定到现在,我们好像只见过你三次?” 看到所有人都在,沈哲转移话题:“辞职顺利么?” 苏薇皱皱眉道:“我们小编辑有什么麻烦,就魏叔麻烦点,也解决了。” 这时钟离也进来,不满意道:“小哲,你这甩手掌柜当的也太彻底了,以后除了签字什么都不管?” 沈哲忙掏出U盘:“喏,杂志社邮箱还没告诉我,只好先用这个带来了。” 苏薇眼睛一亮,上前一把抢过来。 “完稿了?” 除了向其他作者约稿,几位编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等待沈哲的新稿子,此时哪里忍得住,都从电脑前起身。 钟离也顾不上埋怨沈哲,稿件很快分发到每个人电脑上。 原来为了保证重要稿件不在发表之前流出编辑部,开始往往在小范围先审稿。如今在场的都属于新杂志的创始人,自然不需要提防,小也有小的好处。 “四十万字?”钟离楞了一下,“这可是长篇,你一个周就完成了?” 沈哲摇头:“哪有那么邪乎,上个月就动笔了,本来是为那个专栏准备的,现在只好用在新杂志上。” “小哲,一天一万多字,你创作一直这么顺利?”苏薇好奇道。 “天赋异禀。”沈哲笑道。 几个人纷纷摇头,实在无法理解沈哲这种网络码字工加搬运工的创作模式。 “如果都是小哲你这样的作者,要编辑就没什么作用了!”魏主编感叹一声,现在有电话有网络,记得三十年前的编辑工作,甚至需要上门去催稿。 随后也不再多说,都把目光投向文字内容。 一看之下,眼睛就挪不开了。 因为开篇词就对编辑人员杀伤力巨大。 【风雷意气峥嵘,轻拂了寒霜妩媚生。叹佳人绝代,白头未老,百年一诺,不负心盟。 短栽花,长诗佐酒,诗剑年年总忆卿。天山上,看龙蛇笔走,墨泼南溟】 …… 《白发魔女传》的主题是反抗和背叛。 与历史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背景融合,而是时代精神和故事精神的统一。 明万历末年,满清即将入关,大明王朝行将覆灭,处处都是扭曲的人性。百姓反抗政府、小官杀大官、奸佞杀忠臣……都代表着对正统意识的反抗。 关键要读的还是故事。 练霓裳反抗世俗,卓一航也反抗。 只是女主角在狼窝里长大,被师傅教成了仙子,男主角却是凡人。 凡人的反抗若是能成功,那就不是凡人了。 在沈哲的时空,练霓裳这个角色,已然可以和金庸塑造的杨过、古龙的西门吹雪、以及黄易作品中的婠婠,这些经典武侠人物形象并驾齐驱,而不逊色,尤其是经过林清霞演绎之后。 因为个性超强,因为至情至性,因为不在乎犯错,所以真实而又虚幻。 如果小说还有什么不足,在沈哲眼里,武功打斗套路一些。 不过在钟离这些只读过侠客小说和一部《龙虎斗京华》的人眼中,就是新奇,就是创造。 …… 新编辑部静默无声。 似乎有人在咬牙切齿,鼠标都被抓出了声响。 沈哲看得好笑,就让他们慢慢读,看样子自己到旁边睡上一觉都没人发现。 房子本来就是装修好的,杂志社新创,自然不可能尽善尽美,但几个区域已经划分出来了。 整个杂志社目前只有一个编辑部,接下来还要招聘一些市场开发人员。 相对摆放着两个书架,上面都是几位编辑带来的书籍,因为连首期都没发行,大部分地方都空着。 沈哲随后抽出一本,找个地方也沉浸在阅读当中。 即使是专业编辑,读完四十万字也不是轻松的任务,不知道什么时候,身边坐了一个人。 “苏姐,完了?” 苏薇不可思议的看着沈哲:“你是怎么写出这个故事的?” “武侠加言情。”沈哲随口答道,其实他是没办法解释,梁师创作的初衷谁也不知道。 “嗯,”苏薇却点点头,“除去武侠和历史部分,也能算一部言情。” “但主角练霓裳的个性,不限于言情,而是人格彻底独立,爱便不顾一切,散也是无比决绝。放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女性有这种性格,那是邪门歪道。” “卓一航的软弱也不止言情吧,好像还有影射意味?” 苏薇喃喃道:“放在当代读到这部小说,就成了为女性代言,轰动是必然了……” 沈哲用手在她眼前晃晃:“苏姐,你不会看晕了吧?” “去,我哪有那么脆弱!” 苏薇一把打掉沈哲的手,嗔怪了一句,咬牙道:“说,你怎么会以女性视角创作这部小说?” 沈哲笑道:“苏姐,从你的话,就能发现你是那种理智读者!” “为什么这么说?” 这时就听魏主编的声音在一旁响起:“诗意邂逅并肩夜话,本该做一对神仙眷侣,却误打误撞黯然别离。小哲啊小哲,你怎么这么狠的心!” 沈哲对苏薇摆手道:“看到没,魏叔这种才是一般读者的正常反应。” “魏叔,你这说法偏颇,他们并没有彼此背叛,这才是重点!”关心两个主角感情的,只能这么安慰。 魏主编顿足道:“优昙仙花五六十年花期,卓一航头发也白了!” 忽然他身后插进来一个声音:“活该,那个没用的男人,死了才好!” 三人都回头看,是雯雯,眼圈都是红的,于是一起说道:“雯雯,别伤心,让小哲把花期改改。” “不可能!”沈哲直摇头。 “你敢!” 钟离读稿子就比较慢,几人注意到他的时候,还有好几回没读完。 只见他脸色木然,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电脑屏幕。 身后站了一群人,兀自不知。 第九十二章 消息公布 “林叔叔,还没读完?”沈哲走到林远志身边。 林远志头也不抬:“第二遍。”说着,打开一个文档,在上面记下几段文字。 ——“新世界”“江湖” 沈哲看得会心一笑,和他的想法基本一致。 五位编辑的读后感完全不同,关注的重点也不一样。 当钟离回过神的时候,雯雯问他印象最深的是哪部分情节时,意外听到一首词。 那首秦少游的《鹊桥仙》,借卓一航之口出现在文章中。 沈哲曾经给林语菡抄过,当时差点被一句“又岂在朝朝暮暮”搞坏菜。 “小哲,你要是生在古代,肯定会史上留名!”钟离看着沈哲,好似看到一颗明珠掉进粪池,“一首桃花诗,一首鹊桥仙,当得诗歌史上前五之位。” 他以为是沈哲原创,所以发出这种感叹。 现代教育中诗词鉴赏也占一部分,但和古时早已无法相比,除非一听就忘不掉的诗词。 恰好这两首都是经典中的经典。 整部小说是梁师感情最浓烈的一部,钟离偏偏最在意这首词,可见他的审美确实比较高级。 难怪对文学行业这么有爱。 “这部作品发表,杂志社肯定能站稳脚跟,武侠也深入读者的心了。” 钟离拍着沈哲的肩膀,豪情万丈:“放心吧,你要一直能提供这样的稿子,什么都不干,我们都没怨言……” 沈哲很想看看他们读到金庸时是什么表情。 魏主编他们几个却开始讨论优昙仙花的问题,据说有一种花叫优昙花,貌似年年开花。 “小说家言,你们还信以为真?”钟离好笑,回头道:“小哲,现在我们已经收到几篇质量不错的稿件,但还不知道刊号什么时间下来,发行时间就无法确定,稿费暂时采用预付的方式,你看怎么样?” “行啊,免得一稿它投。” 趁着时间还早,钟离索性拉着沈哲开始商量今后一段时间的安排。 杂志内容有几位主编负责,但首期发行之前市场要先行,最急需的是有经验的市场部员工。 联系图书代理商,各大书店,甚至主要地区的销售摊位…… 沈哲听着钟离有条不紊的介绍,一本杂志从约稿到读者看到,经过的所有程序,最后听到“明白了么”。 迷茫的摇摇头:“明白了。” “……”钟离看他模样就知道还糊涂着呢,于是说道:“那我再说一遍。” 又说了一遍,问道:“这回该明白了吧?” 沈哲直接摇头:“钟哥,我知道了这些,貌似没多大用,直接告诉我该做什么不就行了?” 钟离想想也对,便道:“广告由我来,网上宣传还得靠你。” 沈哲恍然,除了状元身份,他在侠客界的名气还不如网络上大。 特别是《第一次亲密接触》还未连载结束。 “至少也要到论坛和文学网上和读者说一声,不然我们做出杂志自己垫桌子啊,我怎么做广告,都不顶你去露个脸。现在知道了吧,如果是我做杂志,可能三五年连本地都走不出去,没人知道啊。广告就算铺天盖地,读者不一定买账,除非见到杂志真的喜欢其中的文章。” “原来我这么重要。”沈哲笑道。 钟离无语的看着他:“你才知道啊,你是大老板好不好,你是大名人好不好?” …… 沈哲即使不算大名人,如今在网络上肯定是名人之一。 不过让一个网络小扑街,接受成为另一个时空名人的事实,要花点时间。 作为钟离口中的大老板,总不能交完稿子就溜之大吉,给他也安排了办公桌,登上说说号。 一大堆信息提示音。 “岛主大大,什么时间上线?” “……岛主大人哪,这部小说不会没有结尾吧,读者会把论坛拆了的!” 都是那位版主胡子的留言。 最后一条信息赫然是半分钟之前的:“岛主爷爷,您可来了!” 沈哲看的哑然失笑,这位版主还挺有意思,回道:“可别,这么急,什么事啊?” “啊,您全忘啦?连载的事啊,这都五六天没动静了!” 沈哲一拍脑门,这才想起前几天已经把最后三章码了出来,不过和林语菡逗了会闷子,忘记上传了。 这几天又忙着码杂志社的新稿子,脑子一乱就完全抛到一边去了。 文稿还在家里那台电脑上,再重新码一遍就太二了。 “不好意思,这几天赶另一部小说,在你们论坛连载那部已经完稿,稍等,一个小时后吧。” 那边发来一个松口气的表情:“只要不是半截文就好……” 太监人人恨,虽然还没这个说法。 “版主大人怎么称呼,认识这么长时间,还没请教过。”沈哲随手打道,便准备起身。 “胡一飞,岛主叫我胡一肥也成,别人谁这么叫我跟谁急……” 沈哲眼珠子差点瞪出来:“你叫胡一飞?” “这个名字很奇怪吗?” “哦,不奇怪,如果将来有机会,我一定用你的名字写一个剧本。” ——兴奋的表情:“荣幸之至!” 好吧,看胡一肥就知道对方是个胖子,如果变成御姐,看你什么表情。 和编辑部几人打声招呼,搭出租车飞快回到小区门口。 正好邻里几个半大小子拿着个足球,估计是找地方去玩,黄志俊也在其中。 看到沈哲,顿时就是一滞。 状元光环带给他们的压力还是不小,其实是家长们利用沈哲加上去的,和他本人无关。 读书多,加上心理年龄大,比同龄人面相成熟得多。 事实上现在除了沈林两家人和那帮老大爷,也不会有人见到沈哲,再当他是少年人。 和魏主编五十多的老头交流,似乎也没有障碍。 回到家匆匆进了书房,打开电脑,又检查一遍文中是不是有错漏之处,最后三章全部上传。 此时论坛上有无数人一直在等待。 上次连载的最后一章,轻舞飞扬的消失不知道牵动了多少网友的心,看看“说文评书”论坛的IP接入量,一天二十四小时保持在300万以上,就可见一斑了。 再次刷新连载版块的时候,新上传的章节马上就被发现了。 还有大大的“全文完”三个字。 二十分钟后—— 整个论坛炸开了锅。 “什么,轻舞飞扬死了!?” “我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把岛主拖出来打死!” “同意!” 沈哲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非常淡定的又发了一则消息。 “本人新杂志《东方》将于近期上市,具体日期另行告知,欢迎关注!” 网友们一愣。 “对了,岛主的那个专栏被关闭了,原来自己办杂志去了。” “不订,谁订谁二!” “坚决抵制,让他去死!” “去死!” 第九十三章 筹备完成 可爱的读者一般不会抛弃钟爱的作者,除非被毒死。 更不要说如今的文学爱好者,长期被青春文学熏陶,充斥着大量文艺青年和文艺中年。 文艺是种病,病入膏肓的有很多。 “岛主写的很好呀,我最喜欢这种感觉,难道相爱非要在一起?” “死亡给这段感情延续了生命!” “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情感才是永远,其它承诺都靠不住!” 没救了…… 凡夫俗子自然气得不行,可既然病入膏肓,药石难医,单靠辩论肯定没有丝毫作用。 网络上的事情,动不得手,也找不到人。 正要搬起显示器练手的时候,沈哲以桃花岛主的名义,正式的网络上公布新杂志发行的准确消息。 …… 六月三十日,中海文联关于《东方》杂志的书刊号审查通过。 与此同时,杂志开始公开征文,体裁不限。 想要赶在七月一日发行首期杂志是不可能了,再说,时间还是有些紧张,钟离也没做好准备。 好在刚招聘的十几名市场部人员,已经踏上打前站的征程。 这方面钟离做了六七年总编,自然熟的不能再熟,用不着沈哲这位大爷插手。 只是美编雯雯一个人负责美工设计有些忙不过来。 沈哲有了麻烦,林语菡责无旁贷。 这是沈哲说的话,被林语菡丢了个大大的白眼,还是乖乖的去了杂志社帮忙。 一个月的时间,《舒克和贝塔》已经攒了40多集的画稿,林语菡越来越得心应手。全部交给沈哲,一次发给《少儿365》编辑部,三四个月不用为稿子发愁,笑开了甄奶奶几多皱纹。 至于林语菡能不能胜任美编的工作,沈哲从不担心。 除了几位长辈和沈哲面前,谁敢小看她,也是会被打脸的。 一个高考能以自身能力考出700多分的女生,绝对属于高智商少女,比沈哲强多了,他是BUG。 虽然高分不代表高能,但至少能代表学习能力。 比尔·盖茨只有一个,马帅哥也只有一个,韩寒也只有一个。同样,考了高分最后变残的也不多。 真信了那话就惨了。 林语菡跟着雯雯学习了两天,不说能拿到编辑资格证书,打打下手轻松胜任。 沈哲有时候私下想,如果还是原来的自己,林语菡会正眼看他吗? 这个问题他当面问过两次。 当然同时向她描述了一番原时空自己的模样、性格、处境等等。 一次是林语菡高兴的时候,她说:不会! 一次是林语菡烦恼的时候,她不耐烦的说:会,走开! 然后沈哲就变得跟怀春少女似的,托着下巴听窗外蝉鸣,感叹道:人生没有外挂,就是悲剧。 印刷厂联系妥当。 运输车辆连司机雇佣到位。 甚至还有一家期刊代理商来了趟编辑部,不少书店也打来了预订电话。 这些都是依靠钟离积攒下来的人脉。 所以公司由最初的集资,变成现在沈哲坚持的独资,持股比例不变。 若不是有一个丰富经验的总编指挥,加上几位还算厉害的编辑,他自己恐怕连头绪都摸不着。 就在他感到轻松的时候,杂志社开了第一次选题会。 “收到多少稿件了?”钟离问。 魏主编马上说:“收到的可不少,毕竟一旦通过,我们的稿费采取预付的方式。目前通过审核的稿子,加上小哲的那部武侠,够我们首期连载的。” 钟离皱眉道:“太少,我们是周刊,间隔本就不长。” “我和小哲商量了,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都用稿费预付拉住作者,不能单单依托他一个人的作品,这显然不是一家杂志社的长远之计。” 有的话没有说出口,但连沈哲在内都明白。 任何一名作者创作终会有才思枯竭的时候,失去顶梁柱靠什么支撑杂志正常发行? 这种论断杂志行业普遍认可,培养新作者大不易,需要投入和等待。 文联制度下,虽然出版过图书的星级作者稿费支出也要相应提高,但哪家都巴不得全是此类作者。 他们身后都跟着一个固定的粉丝群。 “那就……小哲,你再写两篇稿子凑一凑?”苏薇忽然看向沈哲。 沈哲一直坐在一旁听着不插话,他主要是作者的身份。 “我?” 钟离也笑道:“也行,我看你现在创作速度飞快,多写两篇应该不是太难?” 沈哲皱眉思考,问道:“需要几期?” “大概三期吧,首期发行先给其他作者一些信心,相信投稿的会越来越多。”魏主编笑道。 看过沈哲的新小说,几位编辑信心十足。 看着周围的目光都盯着他,沈哲心头动动,想起一部电视剧。 那是原时空九十年代的一部系列喜剧,剧风调侃、幽默,还带有讽刺意味。各集故事独立成章,六位主演妙语连珠,也是发生在一个编辑部。 电视剧的名字叫做《编辑部的故事》。 现在新杂志社算上自己也是六个人,同样四男两女,除了年龄对不上,真有些共同点。 以他如今的笔力,经典写不出来,把经典台词改编成小说体差不多能胜任。 那部电视剧也是由王朔几部中篇小说改编。 现在再把电视剧改编成小说,抽取那些搞笑片段,对新杂志也有宣传作用。 如今国内杂志社的编辑,对读者来说还是很神秘的一个群体,不管真假,肯定能引起他们的好奇心。 …… 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整理出一篇两千多字的文章。 拿到编辑部让苏薇他们一看,顿时整个屋子笑翻了,连林远志都指着沈哲哭笑不得。 “反正我这一辈子打小就不容易,胎里长慢了心脏缺损,长快了就六指儿。好不容易扛过十个月生出来了,一不留神能让产钳把脑袋夹瘪了。都躲过去了,小儿麻痹,百日咳,猩红热,大脑炎还在前头等着咱。哭起来呛奶,走起来摔跤,摸水水烫,碰火火燎。是个东西就能把咱撞个半死。钙多了,不长个儿,钙少了,罗圈儿腿……” “唉吆,笑死我了!”雯雯边读边笑得不行,腰都直不起来了。 魏主编摇头失笑:“怎么可能有这么贫的人!” 苏薇道:“有啊,这不写着演员表的么,钟离饰演李冬宝,这话是我们总编大人说的!” 钟离对沈哲笑骂一声:“好你个小哲,竟然这么编排我!” “那你们同意发不?”沈哲笑道。 “我同意!”雯雯手举得老高。 其他人都耸耸肩,同情的看着钟离,一脸爱莫能助。 “发就发吧,估计今后我们这几个人还可能跟着出个名,我看看都给你们安排了什么角色?” “苏薇饰演戈玲,雯雯饰演牛大姐,噗……” 沈哲忙退后几步,以防小美编和自己算账,他也没办法,和电视剧对不上,既然恶搞就恶搞到底算了。 谁知雯雯还挺高兴:“牛大姐好呀,快人快语,我喜欢!” “……” 第九十四章 又是一年七夕 对于十八岁到八十八岁的华夏人来说,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 ——七夕节 《东方》编辑部经过全体商议,决定把首刊定在今天发行。 这么重要的日子,大老板沈哲却不在,林语菡也不在,只露了一面两个人就消失了。 没有人问原因。 只有林远志中间随口问了一句:“小哲呢,今天他都不在场?” 钟离哦了一声:“他有别的事情要做,晚点过来。” 沈哲虽然在《第一次亲密接触》中借阿泰之口,说出了一年中对女生三个最重要的日子,本人却不太敏感。 她的生日,结婚纪念日,七夕节。 整年对她好,一旦把这三天忘记了,全是无用功,也不知真假。 之所以今年想起来了,是因为昨天在编辑部里,林语菡老是拿眼睛瞟他。 又不是真蠢,仔细琢磨琢磨就想到了。 免不了再抄首诗献上,倒是没有搜肠刮肚的困扰。 想吃烛光晚餐是不可能的,晚上两家人各回各家,只好安排在白天。 拉拉小手,墨迹墨迹,其它事脑补。 …… “轻舞飞扬”群——看名字就知道是沈哲的书迷群。 “唉,大家都在不,今天岛主的杂志发行,你们订吗?” “这还用问,首刊唉,说什么也要订啊。” “这话有道理,不管新书怎么样,首刊就有纪念意义,我也去订一本。” “唉,我在西北地区,不知道买不买得到。” “你就别想了,新杂志社也没有那么强的发行渠道,可以直接向杂志社订购,让他们邮寄。” “还是你们先吧,好看的话告诉我。” 不一会儿,陆续又有几个人上线。 “没买《东方》的赶紧去,晚了后悔死你们!” “怎么个情况?说说呀先。” 随后,一张图片发到群里:“内容就不发了,岛主不找我,自己也过意不去。” “吆,是岛主亲笔题的刊名,他的字体我认识。” “封面风格也不错,挺稳重的,还以为岛主闹着玩呢,看来是想认真做本刊物。” 一人发急:“我买不到怎么办?谁帮帮忙,多买一本,我给他寄钱。” “咦,你不是‘阿泰的恩师’么,说谁买谁二的不就是你吗,怎么,你要自食其言?” “……靠,这几天气晕了,女朋友被感动得一塌糊涂,非要看首刊,惹不起,二就二吧,哥认了!” “得,冲这话帮你一次。” 受限于发行渠道,《东方》首刊无法达到国内每个城市,三天时间也只在附近的十几个行政区能买到。 相信随着总编亲自指挥的市场部努力,情况会越来越好。 中海市和江南一代是重点区域。 一场名为“魔女”的风暴,像病毒感染似的快速蔓延。 …… 《白发魔女传》是梁师少数开篇就夺人眼球的作品。 用原时空网络小说行话来说,就是无敌流,玉罗刹首次出场就是绝世高手。 朝廷命官、武当门人、大盗来袭,环环相扣。一系列烘托手法之后,玉罗刹练霓裳一出场便废了三个剧盗。 【厅中群盗呆若木鸡,有几个更是面如死灰,瑟缩一隅,动也不敢动。】 单是这种威势就让读者汗毛乍起、心惊神摇,似乎看到了一个前所未见的江湖世界。 而“凉秋九月,北地草衰,有一行人马”这种铺陈的叙述手法,已经和金庸很接近了,阅读感很舒服。 这一天是属于年轻人的。 浪漫餐厅、电影院、各大城市广场……几乎都是成双入对的身影。 江南市是《东方》杂志这次宣传最重要的城市。 景苑广场—— 傍晚时分,东北角有家移动报刊亭。 报刊亭外侧新贴着一张人物海报,上面是位素描女子,黛眉柔肤,标准的华夏美人,引得路人驻足的却是女子一头银丝。这是沈哲的创意,林语菡的手笔,雯雯小美编合成,钟离的市场部推广的。 老板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胖子,正拿着一本杂志埋头阅读。 “老板,这张海报是什么?”女孩挽着男友的手臂,也忽然被吸引了注意力。 老板头也不抬:“自己找找吧,摊上有……” 女孩翻来翻去也没找到海报上写的《东方》,又问道:“老板,没有了吧?” “那就卖完了,等下期吧。” 女孩有些不乐意,忽然看到老板手中的杂志露出刊名:“你手里不是吗?” “这本不卖!” “我们去那边找找,岛主的新书还是武侠,你不是不喜欢读吗?”男友道,他们都是网络粉丝。 “我喜欢这张海报……” 不管什么原因,在钟离的指挥下,手拿奖金的市场人员把广告贴遍江南市大小销售终端。 买到杂志的读者全部瞠目结舌。 以往的侠客小说中,女子等于道具,动辄妻死家灭,是激发主角报仇雪恨的动力,女读者自然嗤之以鼻。 当一个“杀人魔头”变成女性后,立场马上反过来了。 特别是这位玉罗刹脾气刁钻、削人手指,含笑间毙敌,出场短短一回便得罪了黑白两道。 不得不为她今后担上一份心。 …… “东方杂志社吗,我们这里加订二十本,赶快送来!” “我们是博文书屋……” 编辑部内刚开通的三部电话此起彼伏。 沈哲此时正拿着一本杂志在读。 ——《江湖》 这是前几天钟离交给他的,上面连载着侠客大家司马鸣风的《大漠》第五部。 和林语菡回到杂志社后,大家都在忙着接催订电话,他倒开始清闲了,拿起来又读了一遍。 只有开头大约两万多字,初读的时候就发现有些问题。 太冒然了,系列主角本来背景设定在西部一带沙漠地区,到这一部忽然救了个官员回到京城。 后续情节暂时还没有,先放一边。 自从沈哲提出武侠概念以来,几位主编都不自禁的以南方两家侠客杂志为假想敌,沈哲不以为然,但也没有多说什么。随着作品越来越多,他们自然会明白两者的差别有多大。 钟离兴奋的走进来,看到沈哲:“小哲,猜猜,销售情况怎么样?” “一百万?” 钟离傻傻的看着他,挑挑拇指:“你比我还敢想,这是首刊,你就不怕滞销?” “应该不会太惨,侠客读者不是差不多都知道了?”沈哲道。 “其它地区迟点,我们市区九小时已经破十万!” 沈哲笑道:“这里可是我们的大本营。” 魏主编正好路过,笑道:“总编,你向来都是百万级,这回太保守了。” 按这个数据预估,首刊超百万是肯定了。 “没关系,这才是第一天,我马上联系印刷厂加印。”钟离揉揉凌乱的头发,这几天最忙的就是他了,“我估计首期成为百万级畅销期刊没问题了。” “武侠读者的封闭性和小哲的号召力!”魏主编断言。 第九十五章 魔女风潮武侠确立 “我糊涂了,岛主这本小说为什么要描写这样一个女魔头?” “喜欢女强人的朋友有福了!” “不喜欢,不过玉罗刹出场那段看的起一身疙瘩,写绝了,可见岛主创作水平又上涨了。” 《白发魔女传》前两回主要是两位主角的出场描写,读者中评论不一。 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这样的女主更能讨得女性欢迎。 三天后,销售数据反馈到钟离手中,《东方》首刊分三次印刷的150万册售罄! 编辑部一片轻松的氛围,此时正在讨论司马鸣风那部作品。 “前四部一直刻意模糊了真实朝代,但这一部开篇就交代故事发生在明朝末年的京城,我看这位大家也是受到《龙虎斗京华》的启发,准备让角色都参与到历史真实事件中去。”武侠主编林远志一针见血。 几位主编都看沈哲,有些担心,武侠最大的弱点或许就是发展时间太短。 沈哲摇头道:“林叔叔,不用太在意,只要不是抄袭,欢迎模仿。” 几位武侠宗师的作品还怕人模仿? 七月十五日,《东方》第二期发行,急于搞清楚女魔头真相的读者在数个行政区掀起抢订。 由于首期销售情况良好,又有三家代理商找上门来。 最让钟离高兴的是,发行两期杂志便开始有广告商闻到味了,只是主动联系的客户产品与杂志定位不符,和沈哲商量后委婉拒绝,但至少说明新公司已经走上正常轨道。 发行当天下午,沈哲挂在电脑上的说说号就闪烁起来。 现在说文评书论坛因为他的一诗一文,几乎成了个人展示平台,连文学网粉丝都转移了阵地。 “沈哥哥,我爱上玉罗刹啦,怎嘛办?”沈哲口水差点喷到屏幕上。 怎么又多了个称呼? “前两回还没搞明白,原来仙子变魔女是有原因的。” “唉,我正在侠客协会的群里聊天呢,里面炸锅了,我看早晚得闹掰!” “怎么个回事?” “还不是司马新书和岛主新书闹的,非要分个优劣。” “刚开头,至少情节展开再说吧?” 沈哲把帖子简单浏览一遍,发现读者对练霓裳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 …… 这主要是因为第四回末背景的交代:【卅年情若梦,石壁留经】 练霓裳遇见天山派始祖霍天都的弟子岳鸣珂,两人一番交战,却道出一则秘辛,也是一桩孽情。这岳鸣珂便是《龙虎斗京华》心如神尼的祖师晦明禅师,两部作品时间线相互重合。 原来练霓裳也是有师尊的,正是霍天都的妻子凌慕华。 霍凌夫妻二人俱是剑术行家,在峨眉山结庐隐居,做那神仙眷侣。却不料凌慕华极为好胜,常常不服丈夫。 霍天都费半世心力搜罗各派剑谱,潜心穷研,豁然贯通,独创一家武功。 随之,玩笑般向妻子炫耀。 不料凌慕华带着剑谱不告而别,留下一句话:你能独创一家,我也能,二十年后比过,看你强还是我强。 夫妻间一句玩笑,酿成偌大悲剧。 霍天都遍寻妻子不到,心灰意冷,不愿再回故居。于是在天山北峰钻研天山剑法。三年后收得弟子岳鸣珂,尽传所学,便是后来的天山派祖师晦明禅师。 此次岳鸣珂下山,是听到武林朋友传言,前来专程寻找练霓裳,探寻师母下落。 此时凌慕华练功走火入魔已逝去,但所创立的剑法却传给了练霓裳。 两门剑法一正一反,俱传后世。 其实凌慕华早已后悔,午夜梦回,滴血写字。 “昨夜群狼饿嗥,余仗剑出洞,忽闻女孩哭声,驱散群狼,在狼窟中,发现女孩,身驱赤果,约三四岁,见余来惊恐万状,跳跃如飞,发音咿呀,不可辨识,噫,此女孩乃群狼所哺,岂非异事。” 这便是练霓裳的出身来历,是被群狼养大的。 凌慕华遂收其为徒,去其野性,培其根元,授其武功,取名练霓裳。 …… “呜,好可怜,难怪养成那样的性子……” 这是女性读者的普遍心声,加上凌慕华师徒二人要强独立的个性,真个难以自拔。 沈哲的青春和武侠两个书迷群体正式合流。 随着时间推移,网络讨论热度迅速白热化,钟离又在各家晚报放了一拨广告,虽然花钱不少,但有沈哲这个小财主后面支持,一切都很值得。 当最终销售情况传回,看着350万册的数据,《东方》编辑部一片欢呼。 一家新生的杂志社,只靠两期,便一跃达到中型规模,国内业界寥寥几家,剩下就靠积累了。 …… 孙长卿封笔,不过一直关注着沈哲的动向。 看完四回连载,哈哈大笑,思考一阵,开始动笔写评论。 评论随即在《南方周报》发表,孙长卿盛赞了桃花岛主的新作,把以往所有侠客小说,包括他本人的几十部作品,甚至沈哲的《龙虎斗京华》在内,统称为“小学生习作”。 “侠客已死,武侠当立!” 文中引用了沈哲那次访谈中说的一句话,洋洋洒洒数千言,在侠客界引起轩然大波。 这是武侠第一次得到专业人士公开承认,以孙长卿的身份,这篇评论对侠客爱好者的冲击很强。 第二期发行第四天后,钟离再次通知印刷厂马上加印50万册。 这位一向极有魄力的总编,最近十天反而被魏主编说了好几次“过于保守”。 司马鸣风也不是吃素的,要不然也不会敏锐的发现沈哲第一本武侠受欢迎的原因,立即在自己的新书中骤然改变背景设定。 但是文采和梁师差着几个等级,单就取每个章节名的水平就没办法赶上。 【灯火阑珊,中年心事浓如酒,暗香浮动,少友情怀总是诗】 【月冷京华,卅年一觉江湖梦,秋寒塞外,万里西风瀚海沙】 很多原时空读者知道出处的诗句,华夏人都没见过,一概归于桃花岛主原创,毕竟有桃花诗垫底。 “小哲,你快开学了吧?”钟离抽空问道。 “对了,钟哥,正要和你说这事,最近我就不到编辑部来了,我妈已经有意见了。” 钟离笑道:“过段时间去燕京,一样见不到你。” 沈哲无奈:“就是因为这样,才想让我呆在家里,现在杂志社算是走上轨道了吧?” 钟离点点头:“我们这家新杂志社业内开始争相讨论了,不过想复制这种模式,可找不到第二个岛主!” 沈哲笑笑不语,想了一会,说道:“开学还有十几天,我再赶出一部三十回左右的武侠,已经完成了十回,足够连载半年了……对了,钟哥,那篇编辑部的文章反响怎么样?” “哈,这事啊,我们几个也跟着出名了,很多读者来问怎么应聘编辑呢。” 沈哲笑道:“这是好事啊,基层编辑缺口很大。” “除了基层编辑,广告部也要成立了,还有后勤部门,将来也不能一直雇佣别人。” 沈哲微微颔首:“这些都是钟哥你的事,我要去做大学生了!” “你这是偷懒……” 第九十六章 记者的节操 按录取通知书上所说,报到时间是七月二十五至八月一日。 还有十来天的时间,码出二十回任务还是不轻,每天都要三四个小时。 这部作品是由纳兰明彗引出,就要提一提梁师的癖好——万千词人,偏爱纳兰。 华夏没有出现纳兰性德这位词人,原时空却是鼎鼎大名。 特别是纳兰热简直无法理解,起始于清末王国维《人间词话》中“北宋以来,一人而已”,发扬于梁羽生在武侠作品中对纳兰词的引用,流行于某80后女作家。 当时若是把李白诗和纳兰词结集同时出版,前者可能会输。 最奇怪的是,大部分粉丝能说出纳兰词中的某一两句,却很少全背。 流传最广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一首就更有意思了,诗的名字《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友》。 这是一首和知己友人来往唱和的诗。 用男女爱情为喻,说明交友之道也应该始终如一,女子的口吻是一种摹拟。 如果是玻璃,倒是可以借用一下。 沈哲还记得曾经看过一个帖子,说的就是这首词,纳兰黑被纳兰粉围攻的惨不忍睹。 搬出理由最多的就是王国维的那句评语,然后说你根本不知道纳兰多么深情,多么伤心欲绝,纳兰性德知道估计会杀人。 不过梁师对纳兰词是真爱,甚至爱词及人。 以张丹枫之名写完“亦狂亦侠真名士,能哭能歌迈俗流”还不过瘾,到《七剑下天山》中,干脆让纳兰容若真身上阵,演绎了一段真实的传奇和忧郁的情怀。 “满州贵族,自有罪孽,可是不见得在贵族中就没有清醒的人。” 纳兰容若是满洲贵族,几位主角本就在为覆灭满清四处奔走,梁师还不忘在书中为他辩白一二。 咳,扯太远了。 沈哲准备的是《龙虎》始,经《白发》《七剑》,《云海》终,整整一个梁氏江湖。 红油添香的待遇没了,林语菡还要去杂志社帮忙。 母亲杨欣已经开始为儿子准备个人物品,什么内衣、牙刷、水杯的,每天都点上好几遍。 两家人也开始亲热起来了,好几次见到母亲下班时间在门口和黄阿姨嘀嘀咕咕,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杨欣看着儿子,好像手中什么宝贝要飞走了。 “妈,离别情绪酝酿的早了点。” “就会贫嘴!” 日子好像再次恢复了平静,直到七月二十日,沈哲正和母亲吃饭的时候,接到钟离的电话。 “你被老师点名了。” 沈哲放下筷子,怔道:“我高中毕业了,哪来的老师?” “是燕大老师,上华夏网看看,你报考的是文学院吧,一位教授点了你的名。” 挂了电话,沈哲吃完饭,连忙去书房电脑查看。 一则新闻高高挂在首页前十位的地方:燕大教授批评最强状元,称其已入歧途。 内容也说明了记者采访经过。 这是发生在汉学研讨会上的一幕,所谓汉学研讨会,便是研究古代文章典籍的国内学者,每年聚在一起讨论研究成果的一个会议。举行时间不定,以汉学研究会成员空闲时间来安排,今年却放在了七月。 国内新闻上有一定的关注度。 这么高端的一个研讨会,按理说怎么也牵涉不到沈哲这个小虾米。 但是散会后,参加会议的燕大文学院古代文学教授温方伦,和一名研究会成员的对话被记者听到了。 “你们燕大今年可招到一个好苗子,全科满分,史上未有啊!” 温教授不以为然:“天才也需要雕琢,他本人的《伤仲永》不也说了吗?” “这正是我们羡慕的地方,可惜每年最优秀的考生被你们燕大搞去一大半,何其不公!” 温教授摇头道:“这是学生本人志愿,何来不公?” 那名教授摇头不语,忽然笑道:“说起来,你们那位岛主学生挺能折腾,我那孙女都是他的书迷,最近迷上一部什么魔女的小说,我看了看,不忍卒视。和那篇古散文比起来,就不像是一个人的作品。” 温教授眉头皱得更紧:“我也听说了,搞的什么武侠,这么下去,迟早误入歧途。” “那就看你们燕大的教育水准了……” 高考热潮尚未退去,有关沈哲的新闻偶尔还很受关注。 更不要说创办杂志,发表《白发魔女转》了。 即使看见书名不去读,至少也有个印象,传到各大学院教授耳中也不奇怪。 那番对话其实没什么。 但是被记者听到就不一样了,来个掐头去尾,再来个断章取义,一则劲爆新闻就出炉了。 沈哲不知道具体对话,只看到新闻报道,还以为未来老师真的对自己有了恶感。 “唉,最下流的侠客和最高端的汉学,在他们眼中可不就是歧途么。”暂时放在一边,等报到后见到那位温教授,再慢慢化解这事。 第二天母亲竟然从电视上也看到新闻,沈哲就不能无视了。 “这还没开学呢,怎么先把老师得罪了?”杨欣气冲冲的质问儿子。 沈哲无奈:“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杨欣倒开始担心起来:“儿子,那到学校人家会不会找你茬,毕不了业什么的?” “妈,您把老师们想的太邪恶了,有些坏老师不能正好让我遇上吧?” 对于国人某种心态,沈哲也有些无语。 同一个人,公布分数的时候疑似遭遇不公,很多人为他鸣不平,如今也是疑似被质疑,又开始瞎起哄。 华夏网的新闻被十几家大小报刊转载,对沈哲比较关注的中海本地电视台也插了一脚。 怎么处理这个事,沈哲一时间也没什么主意。 他又不是河蟹大神,有能力全国范围屏蔽一切不利新闻。 给钟离又打了个电话,谁知钟离听上去非常高兴,负面新闻也是一种营销手段,听的沈哲眉头直皱。发现钟离这个人如果到娱乐圈发展一下,估计也很有前途。 晚上父亲下班回来,皱眉问:“小哲,得罪燕大老师怎么回事?” “爸,怎么您也知道了?”沈哲呆了呆。 “能不知道么,单位好几个人问我,我也糊涂着呢!”沈明诚脸有忧色。 沈哲只好安慰道:“没事,这是媒体惯用手段,不知道从哪里听个只言片语,就过度放大报道。” “真的没事?别影响你的学业。” “放心吧。” 回到书房,沉思一会,他还不是娱乐明星,要是整天有记者追着拍脸,日子没法过了。 上燕大官网查了一下那位温教授的资料。 六十七岁,文学院在职古代文学教授,汉学研究专家。 “汉学,汉学……” 第九十七章 有所思 午夜—— 窗外隐约传来城市的喧嚣,父母都已经休息了。 沈哲靠在床头,抬头盯着天花板,思绪也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身旁摆放着四套书籍,看起来被无数次翻阅过,书脊已经磨损的不成样子。沈哲抹了把脸,摸摸头发,刚冲了凉,暑期的天气很快就把水分带走了,随即视线一转。 右手无意识的从四套书上拂过——《孔子》《孟子》《朱子》《王公》 这应该是他最熟悉的几本书了,来到这个世界不久,幼小的他就缠着母亲到书店买了回来。 记得当时,连父亲沈明诚都摇头无语,认为他是胡闹。 后来看他确实读得懂还大为吃惊,幸好不是那种爱炫耀的父母,否则儿童天才之名早到手了。 意识到重生后,完成文学梦是小扑街自然而然冒出来的想法。 但文学根本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只是通俗文学这一概念的厘定就充满矛盾,商业价值?市场化?娱乐化? 拿被尊为通俗文学第一人的张恨水大师来说,就是他这个网络写手望尘莫及,想都不敢想的。 因为历史上某些人物和事件的变化,华夏文化也随之演变。 文道一事,最高端的肯定还是那些思想巨著。 这个华夏没有《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也没有《诗》《书》《礼》《易》《春秋》。却有上面四本典籍,其中唯一同名的《孟子》也和原书不同,不过思想内核差不多。 四本典籍给这个华夏注入了灵魂,孔子、孟子、朱熹、王阳明也被尊为四圣。 当然,还有写出《红楼梦》的老曹。 虽然网络写手的身份不太入流,好歹也是写文的,到了新世界,怎么可能把如此重要的典籍忘至脑后。 这些年闲来翻阅,仔细研究,书都快翻烂了。 里面囊括了四位圣人的话语和所有著作,几乎可以代表全部华夏儒学,构建了整个民族文化。 和原时空一样,儒学生命力超强,它就是个坑。 谁都能往里填点东西,除了孔子外,填的最好的成为圣人、亚圣,灌毒的被称为妖孽。 只是现代科学这个东西出现之后,儒学同样被人怀疑是否已经不适合当代潮流。事实上,沈哲的时空由于国家遭受欺凌的时间更长,自卑情节搞出的思想混乱比这里严重得多。 只是没有出现另一位圣人,再牛叉轰轰的把科学也填进儒学的坑。 明末三大思想家王夫之、顾炎武、黄宗羲有了苗头,可惜很快被满清铁蹄碾碎了。 尤其是满清统治集团把理学阉割后,用于腐化人民。一句“存天理灭人欲”遭到多少唾骂,被男权者利用压迫女性,其实也不是朱熹发明的。“灭天理而穷人欲者”早已有之,指泯灭天理而为所欲为者。不控制私欲,破坏人家夫妻关系,肯定不对。 圣人的思想都是同源的。 科技也造成工业污染、疾病流行等很多坏处,但不能说科技本身是坏的,都是人用坏的。 虽然典籍的叫法不同,但四书成就的四圣,思想成果还是基本相同。 也许最可惜的,就是西汉时期没有出现戴圣此人,随之,他收录、编纂的《礼记》肯定也没有。 这部著作也叫《小戴礼记》,原时空的四书有两部都出自它——《大学》和《中庸》 《大学》为四书之首,朱熹说:“先读《大学》,以定其规模”,子程子曰: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可见,这篇文章是研究儒学的入门读物,相当于总纲。 对儒学感兴趣的华夏人来说,非常重要。 但却没有出现。 所以华夏当今的四书更加晦涩难懂,而现代教育下,学生又没有太多精力去钻研。 不过研究这些学问的依然掌握着传统话语权,即“汉学研究会”。 华夏人没什么感觉,沈哲却知道这个名字并不是那么合适,它不能体现全体国民精神。 原时空叫“国学”就比较好。 所谓国学,便是先秦文化的生发,囊括诸子百家之学。 …… 沈哲晚上特意花了几个小时,浏览了最近两天媒体上关于他的新闻。 除了对父母造成一些困扰之外,对他本人没有太大影响,但那则报道引发了另一波评论。国内民众对他这位高考状元是很关心的,蓦然有位老师出来批评,难免认真审视一番。 主要是媒体和民众的议论。 真正的学术界倒没有过多关注,因为沈哲至今没表现出学术倾向,也没任何有分量的著作问世。 只有一篇《伤仲永》在教育界引发了讨论。 至今尚没有结果。 大牛们也对十几岁的高中毕业生不抱多大希望,即使再天才,他们见多了,沈哲顶多稍微特殊一些。 刚才仔细想想,沈哲也有些瞠目。 发现自己搬运的几部作品,格调呈下滑状态。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到《那些年》《第一次》,下滑一次,再到武侠,在华夏学者眼中已经是下九流了。 他们连评论都懒得,至今只有一个位够分量的人物发表过一篇评论。 还是孙长卿这位侠客大家,跟同行捧场似的。 此时大约夜半两点,沈哲丝毫没有睡意,脑子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 常言道:人生在世,名利二字。 沈哲一直以为自己来到异时空,抱着游戏的态度,金钱有外挂,俯拾皆是,好像什么都用不太在乎。 今晚忽然发现,他不但没有逃脱利的纠缠,对名似乎也有些隐隐渴望。 “也是啊,真正能逃脱名利束缚,就达到了至善之境,那叫圣人。再说,圣人已经得到了最大的名,虽然以他们的境界,或许也不在乎。”沈哲苦笑。 任何行业都有那么一撮人,他们掌握着话语权,努力变成这类人,便叫成功人士。 文道上,国内这撮人叫汉学研究者。 “有状元光环,《伤仲永》buff,也能叫两声了吧,希望你们不要太吃惊……” 夜深深,沈哲提拉上拖鞋,起身再次去了书房。 打开电脑,新建一个文档,敲下一行字。 “答温方伦老师……” 此时,窗外没有任何异象,一片平静。 即使中海这样的超级大都市,人们在这段时间也大都陷入了沉睡。 文章很快完成,沈哲仔细检查两遍,没有任何错字,马上发到钟离的加密邮箱。 “钟哥,我想这篇文章发表在新一期杂志上……” 发送后,沈哲摸摸下巴,思绪又飞了。 “不知道那丫头做梦了没有,该会梦到我吧,可能还会流口水!” 第九十八章 市井民间 不管文联和文学人士是否愿意承认武侠地位,都不能阻挡民众的喜爱。 《东方》第二期发行第五天—— 一位穿着清凉的二十来岁女孩匆匆走进一家书店。 这是博文书店在中海的最大分店。 现在是上午十点左右,女孩看上去风尘仆仆,额头布满汗珠。 闯进书店后,也不去书架和摊位上寻找,而是来到柜台前急问道:“《东方》在哪里,给我来一本!” 书店营业员也是两位女子,闻言轻轻笑道:“小姐,《东方》没了,你看……” 说着,一名营业员指指店内选购图书的十几位顾客。有男有女,正在海量的图书中间随意踱步,却没有挑选任何一本的意图,其中还有一位抱着婴儿的年轻妈妈。 女孩掩嘴吃惊道:“他们也是……” “你猜对了,”营业员笑着说,“他们和你一样,都是来买这本杂志的,我们已经催订两次了。不过听说今天发行方会再送来一批,要不,你也等等?” 女孩颓然:“我跑了好多家了,都说你们书店最大,可能还有剩余,原来也卖光啦!” “没办法,岛主是我们中海人,支持的人多些。”另一名女营业员呵呵笑道。 “才不是,我是要看玉罗刹!” 女孩有些无奈,掏出纸巾擦擦汗,也加入了等待的人群。 …… 电脑用户的指数增长,给新杂志的宣传提供了最便利的渠道,特别是沈哲的读者群相对集中在一个论坛。 “我靠,我显然是个男人,怎么反而更喜欢女主角?” “同意,但我就想知道玉罗刹是怎么被狼养大的,岛主是胡写的吧?” “唉,要是小时候被狼叼走就好了!” “……你敢当着妈妈说吗?” “呜,你们欺负人,我家在西南,跑了十几家书店都说没有!” “那你就只好温习一遍岛主上本书了,可惜首刊你没买到,等我看腻了,双倍价格卖你如何?” “……太黑了吧?” “你没算邮费!” “哦,这么说还行,给我留着啊。” 胡子版主坐在电脑前,视线却投在手中的杂志上,没有关注论坛上的内容。 看到紧张处,口中发出丝丝吸凉气的声音。 【玉罗刹喝道:“你若然自己知罪,我就免你的罪,你过来,把你的把兄杀掉!”】 “唉吆我的妈,真够狠的,我喜欢!” 忽然屏幕似乎抖动一下,一旁的音响发出一阵刺耳的怪叫。 胡子被吓得“砰”的一声,腿撞在桌子上。 气急败坏的通过语音骂道:“小四,你特么的再敢侵入我电脑,到你家找你算账!” “去你爷爷的,果然在呢,给你发十几条信息都不回,搞什么呢?” “在看岛主的新书。” “看完了吗,我去,昨天我就读过了,还梦见我吃奶的时候就被老虎叼走了!” 胡子咧咧嘴:“……你牛,要不被拉出来,我跟你姓!” “看我给你发的数据,今天的访问量正式突破500万大关,胡子,要不要见面庆祝一下?” “让你到燕京你不来,我生意走不开。” “话说岛主要去燕京读大学,你是地主,不接待一下?” “还用你说?早准备好了!” “那我今年找时间去趟燕京,一直对你到底是不是胖子抱怀疑态度,这次要仔细检查!” …… 与此同时,网络上还有很多书迷群也在热烈讨论。 “咖啡伴侣”说说群—— “《东方》首刊还有多少人没买到?” “我……” “还有我!” 瞬间几十个发言冒了出来。 “这么多?那就没办法了,我排队排了三家书店,跑了七家报刊亭才买到十五本,不够分啊。” “哦,那我就不要了,我是看岛主新杂志的份上支持一下。” “嗯,那正好,不过提醒你,岛主新书虽然是武侠,以我阅书无数的如电眼光,也是一部言情。” “怎么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武侠本就是岛主创造的,再创造一个言情武侠有什么不行?” “那我也要!” “晚了,你话都说出来了,已经超过二十人私聊我了。” “呜……” …… 司马鸣风手边同样也放着一本《东方》杂志。 此时却在通电话。 “司马,还要做出更大的改变啊。” 司马鸣风无语,视线落在一旁,皱眉道:“书已经完成大半,如果大修还不如重写,从这几期效果看,对你们杂志销量提升也非常明显吧?” “司马,部分原因要归功于你那个协会大力支持,再说,已经出现下滑趋势了。” 司马鸣风想了想:“这样吧,和那小子一样每期两回,随后开始下一部连载,这是我最大让步了。” “那好吧,好好准备。” 司马鸣风放下电话,拿起杂志又看了一遍,喃喃道:“又换个姿势……” 模仿一次就很丢面子了,还要再来。 …… 《东方》编辑部—— 今天大家来的都很早,昨天总编钟离就安排好了今天的任务。 突然收到沈哲的邮件。 打开一看,钟离就呆住了。 他虽然是商业学院毕业,但至少也读过初高中,受过国文教育。一直做的也是文化行业,对传统文化和古体文学了解也不少,但读到沈哲这篇文章也有些瞠目结舌。 马上打印了五份,把几位主编叫过来,一一发给他们。 然后编辑部就陷入了诡异的平静。 只有美编雯雯忽然咦了一声:“这是小哲写的?读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魏主编脸色涨红:“什么很厉害,这是大道之音!” 雯雯弱弱道:“啊,有那么厉害?感觉还没有《伤仲永》好呢。” “哎呀,小丫头,真是什么都不懂,《伤仲永》算什么,啊,不对,那个也很好。但是绝对比不上这篇文章,别看只有两百来字,绝对会震惊全国!” 说着,激动道:“五百年必有圣人出,没想到让我见到了!” 其他人虽然也脸色不对,却不像魏主编这么明显。 钟离最先平静下来,微微摇头:“老魏,太过了,现在很少人在意这个,最多震惊那些学者和专业师生。受过一定教育的可能会觉得很不一般,普通人看了也不会放在心上。” 魏主编缓气道:“也对,是我想当然了,现在毕竟不是古时。” 说完又摇头:“不过时间越久,绝对会被越多人明白,我敢肯定!” 苏薇道:“记得那两首诗,说他生不逢时,现在看来更是这样,怎么会去研究那么枯燥的东西?” 众人都看向林远志。 林远志木然道:“这我也不知道……” 第九十九章 七剑完稿奔赴燕京 【已惯江湖作浪游,且将恩怨说从头,如潮爱恨总难休。 瀚海云烟迷望眼,天山剑气荡寒秋,蛾眉绝塞有人愁——调寄浣溪沙】 七月二十七日傍晚—— 沈哲在文档上敲下《七剑下天山》最后一回,正式完稿。 感叹道:“梁师或许真是个多情人儿……” 正如某位网友所说的,既是武侠又是言情,几乎所有的作品当中,梁师经常借角色之口,发出“道是无情却有情,情到深时情转薄”的感慨。 但《七剑》一书依然算是比较特殊。 因为它是模仿之作。 模仿的对象就是原时空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名作——《牛虻》 主人公之一凌未风是仿照牛虻的形象而塑造。 牛虻漂亮小伙,身遭巨变,可怕丑陋;凌未风少年俊美,再出江湖面上两道刀痕,十分难看。 牛虻原名亚瑟,后被捕入狱,遭女友误会,伪装投河,得了一种突然痉挛的怪病;凌未风原名梁穆郎,也被捕入狱,遭女友误解,伪装投江,一样得了会昏厥的病症。 牛虻无畏、刚强,对敌冷酷;凌未风坚贞、正直,对满清鹰犬决不手软。 还有不少地方两位主人公都非常相似。 另外,《七剑》中还有其他人物,也仿照了《牛虻》中的角色而塑造,包括部分情节。 不过整体来看,梁师也不是一味模仿,而是在作品中加入了浓重的东方元素。 凌未风遵循武林规矩,尊师重义,一言九鼎百折不回,这是鲜明的东方传统文化色彩;而牛虻带着些嘲弄讽刺的玩世不恭态度,对待情和欲也有些随意,估计梁师这样人是看不惯的。 所以原时空有一种说法——《七剑》是中国式牛虻 从这句评语也能看出,毕竟是模仿之作,尽管手法翻新,依然没达到“羚羊挂角、了然无痕”的境界。 对于先发《七剑》,还是先发《白发》,沈哲也一度也很纠结。 因为两部作品放在一起有些拧巴。 前者创作在前,而时间线在后;后者艺术手法更成熟,但故事发生更早。 那天和黄阿姨随口说了几句,算是帮着下了决定。 最近码字的时候,突然冒出一个想法。 梁师对于《七剑》这种创作手法,似乎给沈哲一个提示。 某些西方世界未出现的经典文学作品,是不是也能东方化呢?想法产生就一直萦绕在脑海。 他毕竟还算是华夏人。 目前尚没有细思,感觉是一个方向,对他很重要。 最后想了想,还是发到了钟离的加密邮箱,以他的为人,应该会首先给林叔叔审阅。 …… 杂志发行还算顺利,但整个杂志社目前还是半残。 底层编辑招聘也在进行,最先入职的两位实习美编已经参与工作,林语菡回来开始准备行李。 杨欣接过沈哲递过来的营业执照等公司证明,默不作声保管起来。 随着沈哲离家的时间越来越近,她话越来越少。 时常斗嘴为乐的母子从来没有分开过,自然心情很不好,沈哲也没什么办法。又想让读书,又想让陪在身边,没见过上大学能带着家人的。 沈哲曾经数次提议过,在家里养条小狗,母亲一直坚决反对。 后来父亲沈明诚无意中说起,母亲年轻时养过一只小狗,不过没几年就死了。 正常,狗类寿命本就不长,投入太多感情,注定伤心,所以某些爱狗人士都是一群伤心人。 没有刀子嘴,倒有豆腐心。 只是,不会是把我当成小狗养的吧?沈哲有些怀疑。 “要是能给她生个孙子就好了。” 后脑勺一痛,就听身后林语菡气道:“生你个大头啊!” 本来是想看看沈哲姓行李准备的怎么样了,就猛然听到一句羞人的话,林语菡闹了个大红脸。 “语菡,自行代入不好吧?”沈哲笑道。 “……不理你了!”林语菡跺跺脚,转身回家了。 不理我才怪,沈哲一点都不在乎。 马上追了过去。 …… 本来一切准备就绪,打算提前两天去报到。 “再等一天吧,我准备点菜,吃顿团圆饭。”母亲硬是找个借口,沈哲只好答应。 晚上父亲也多说了几句,无非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之类。 不管真假,总是有必要。 人到中年,父亲的话沈哲都明白,无非是希望他能更快的适应社会。原时空可没人教他,莽莽撞撞的四处碰壁头破血流,一直不如意。 第二天一早,沈明诚难得请了个假,连林语菡的父母都在家。 还没出门,一帮老大爷就找来了。 “没晚,这不还没出门!”李大爷的嗓门。 沈明诚忙道:“李叔,孩子去上个学,又没出国,怎么您也来送了?” “嗨,能不来么,沾了光了。” 所谓沾了光,是沈哲为小区邻居说了几场书的事情。 “李爷爷,可当不起。”沈哲笑道。 李大爷又是一个红包塞过来,不由分说:“拿着,上次是道喜,这次是送行!” 沈哲心里叹气,这事做的不地道,没看几个老人家脸色尴尬吗? 据说这位李爷爷在事业单位工作过,目前每个月还拿着退休金,自然不会缺钱。 “闲了准备一下,放假再说上几场。” 在这等着呢。 如果不是电话响起,还要墨迹好久,钟离来接他兼送行。 小区门外正停着杂志社刚配的崭新商务车。 一帮老大爷挥手作别,像告别上级视察官员似的,沈哲莫名其妙想起某部电影中群妓送别柳永的场景。 因一句“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政审不过关,这货成了永远的落榜生,便把一辈子浪费到青楼之中。如果米国影片《幸运查克》中主人公由于女人太多,而不得不采取九宫格的画面是幸运,以今人的目光来看,柳永是全世界最幸运的人。更搞笑的是,他对社会地位底层妓子的感情安慰,还能算是一种慈善。从整个历史上看,那批妓子是素质最高的时代。 胡思乱想的时候,钟离回头道:“稿子收到了,厉害!” 沈哲笑道:“这下放心了吧?” “没有你三俩月的存稿压阵,心里没底啊。”钟离一边开车,啧啧嘴,不知足道。 “可以挖别家的星级作者。”沈哲开玩笑。 “哪有那么容易,除非受到不公正待遇,谁愿意离开培养自己的地方。” “优先改编权岂不就是一种不公?” 钟离若有所思。 “放心吧,除了作者,我也是杂志社的一员,肯定上心。”沈哲道。 第100章 陌生的城市 七月二十九日—— 中海开往燕京的列车上。 车厢某个角落,坐着一对母子。 对面是两个青年男女,说青年也不大妥当,男的看起来二十来岁,正闭目养神,睫毛微动显然没有睡着。女孩年纪似乎还要小些,脸孔柔美精致,正拿本时尚杂志翻看,时不时鼓着腮帮。 沈哲和林语菡都要去燕京读书,四位家长最初商量由杨欣负责送他们报到。 不过被俩人推了,直达列车能出什么问题,用不着家长去送,回程的时候还要再担一份心。 沈哲的思绪飞得远,想起当初的大学室友。 有点对不起他们,名字忘了,连面容都记不清,只记得每个人的绰号。 马上就要和另一批室友交往了。 “妈妈,小猫不吃老鼠吗?” 对面那个四五岁、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忽然仰头问了一句。 刚才他乖巧的阅读一本少儿图画,可能手太小,一翻页就滑掉,旁边年轻妈妈的注意力全在小男孩身上。 沈哲早就注意到小男孩手中,正是他和林语菡的作品《舒克和贝塔》的图画版。 “奇奇,为什么这么问,小猫当然会吃老鼠。”妈妈温柔笑道。 叫奇奇的小男孩有些不高兴:“妈妈骗人,贝塔和咪丽都成了好朋友!” “啊?”妈妈愣了一下,拿过儿子手中的图画一看,连忙补救:“是妈妈记错了,小猫不吃老鼠。” 奇奇很大度的点点小脑袋,似乎原谅了妈妈的错误。 沈哲饶有兴致的看完母子俩的对话,忽然冲口说道:“小猫吃鱼。” 奇奇抬头看了他一眼,身子往妈妈身边靠了靠。 小声嘟囔了一句:“坏人。” 但本就挨得近,几个人都听的清楚,沈哲呆了一下,林语菡抿嘴直笑。 年轻妈妈歉意道:“先生,对不起啊,宝宝不懂事!” “别别别,”沈哲连连摆手,犹豫了一下,说道:“怪我,看起来的确像个坏蛋!” 林语菡忍不住笑了起来。 年轻妈妈也笑了,摇头道:“先生很大度。”又低头对小男孩说:“奇奇,叔叔是好人。” 奇奇点点小脑袋。 年轻妈妈道:“我姓杨,看你们比我小得多,叫我杨姐吧。” 沈哲点点头,道:“杨姐。” “奇奇,和叔叔打招呼呀,老师不是教你懂礼貌吗?” 奇奇胆子大了许多:“叔叔好,你能告诉我,贝塔怎么帮咪丽回到主人家吗?” 沈哲想了想,笑眯眯的讲了一段。 奇奇听的很过瘾,脸色兴奋,又道:“那小猫为什么要吃鱼呢?” 沈哲一愣,一时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 喜欢鱼腥味?还是用进化论解释?几岁的孩子都理解不了。 忽然记起脑海深处印象很深的一个小故事——小猫钓鱼,于是咳簌一声,缓缓道:“……蜻蜓又飞来了,蝴蝶又飞来了,小猫就像没看见一样。不大一会儿,小猫也钓着了一条大鱼。” 听了两个新鲜故事,奇奇太兴奋,很快透支了精力,半躺在妈妈怀里睡着了。 杨姐给儿子调整一下睡姿,抬头感谢道:“谢谢先生了。” “不用客气,我姓沈,小沈就行。” “小沈?”杨姐一愣,仔细看了沈哲的脸,恍然道:“先生,你是沈哲?” “啊,杨姐认识我?” 杨姐微微激动道:“真的是你啊,奇奇最喜欢你写的故事了,没想到这么巧,刚才看着你就有些眼熟,没往细处去想,宝贝知道是你肯定会更高兴的!” 沈哲这张脸在媒体上露过两次,母校演讲和文学奖的时候。 不过一则不是娱乐明星经常出现在新闻画面里,二是最近开始剃胡须了,还有镜头中和现实相比总会有某种程度的失真,如果不特意关注,一般人还真认不出来。 “杨姐太客气了。” 知道是沈哲后,杨姐就打开了话匣子,请教怎么教育孩子的事情。 原因无外乎那篇伤仲永。 沈哲哪懂这个啊,一个劲说不懂,文章就是瞎写的。 可杨姐不这么认为,别说华夏人,就是原时空,那篇文章也是教科书上最重要的课文之一。 “几岁的宝贝,快快乐乐最重要,就是将来长大了,也不是一定要做首相,做大富翁,非要考上燕大……”说着说着,沈哲也说不下去了,感觉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 一个没考上燕大,最后取得更大成功的人这样说,才有说服力。 不过沈哲的确对某些父母的要求很腹诽,可能周围人太多,往往不看实际情况,只会对比。 所谓别人家的孩子。 杨姐却若有所思,没有再行追问。 …… 燕京西站,走出车站大厅,沈哲四处看看。 “又是一个陌生的城市。” 文化差异,城市建设也有很大差异。 “当然陌生,我们都没有离开过中海。”林语菡奇怪道。 沈哲没有说话,先打个平安电话交代一下。 正是高校开学报到的日子,车站外一溜儿停着数十辆校车,车身上都漆着校名。 燕大的最显眼,很多学子和家长都羡慕的看着几个登车的燕大新生。 “服装学院在那儿,走吧,我先陪你去报到。” 除了燕大,服装学院的校车周围也比较招人眼神,花花绿绿的,莺莺燕燕的。 女生的行李就是麻烦,沈哲一个箱子搞定,林语菡却是两个大号行李箱。虽然能滚着走,上车下车的,沈哲也不能让她自己折腾,只好多跑一趟。 “唉唉,你是哪个学院的?” 刚走到近前,沈哲就被一位中年女人拦住了。 服装学院女生居多,乍然冒出一个男的要挤过来,就有些显眼。 林语菡拿出通知书,又解释一番,沈哲才以家长的身份上车,倒也引来一些好奇的目光。 用后来的话说,看人看气质,书卷气也是一种气质。 忙活一个多小时,才帮着林语菡把行李搬运到宿舍楼前。 “男生止步”的大牌子拦住了他。 沈哲笑道:“这个规矩好。”也放弃了到女生宿舍观摩一番的念头。 “好了,阿哲,你去报到吧,要不要我陪你去?”林语菡掏出纸巾擦擦汗,递给沈哲一张。 沈哲接过来,胡乱抹抹脸:“得了吧,你休息吧,你身累我心累。” 林语菡白了他一眼:“谁稀罕你!” 正想转身就走,又道:“晚上打电话。”现在,两个人都拿着手机。 《少儿365》走的是低价策略,稿费不高,但加在一起也不少,单童话两版收入就够两人所用了。 所以都准备报最高档的宿舍楼。 第101章 室友 两所学校相距两里多地,此时再回车站就没必要了。 沈哲买杯冷饮解解暑,挥手叫辆出租车,直接赶去燕大。 实在有些热,尤其是大都市,不禁感叹非洲人强大的生命力。在那样炎热的地方,还有心情玩亲亲,奇怪的是竟能歌善舞,沈哲恨不得马上找块冰疙瘩抱怀里,窝着不动。 此燕大非彼燕大,连学校地点都不相同。 大部分新生都急不可耐的来到新校园,除了学校名气的原因,还有假期太长的缘故。 读书的时候,恨不得天天放假,放假一长,心又飞到学校去了。 沈哲来的算比较晚,新生接待处稀稀拉拉几个人。 递上录取通知书,一名女生愣了一下,抬头道:“你是沈哲?唉吆,就是你!” “学姐好。”沈哲笑笑,猜测这些位都是校内干部。 “真乖,沈哲学弟,我们换了几拨人,还打赌看谁能接到状元沈呢,让我们赶上了!” 这位学姐还是个外向型的。 “接客了,都精神点,今天的晚饭有着落了。”那学姐敲敲桌子,惊醒了几个打盹的学长。 遮阳伞下也不舒服,又是半下午的,精神头不高。 拿我打赌啊? 沈哲心里有些感叹,曾经的大学生活多么遥远,就要再一次经历了。或许真能交到一些朋友,高中以前,走在同学中间,总觉得像一个老头子走在儿童群,很奇怪的感受。 听到沈哲同学来了,接待新生的学长还是纷纷上前,看稀罕物似的,上下打量他。 “一介凡人!”沈哲苦笑。 “你可不是凡人,”学姐小鸡仔似的,咯咯直笑:“对了,喊我李学姐吧,李姐更好!” “李姐。”沈哲捏着嗓子道。 么的,想当姐的真多,只要不是太老,年龄也是一种优势。 几人扯了一番,李姓学姐亲自带着沈哲去各处办理手续,送到宿舍楼前才告别而去。 沈哲拿着发给他的学生卡翻看。 录取通知已经明确规定,燕大学生必须住在学校安排的宿舍,如果真的有必要校外住宿,可以向校方申请。不过估计不太容易,沈哲也打过租房的主意,然后把林语菡弄出来,一起生活几年,不下嘴摸摸抓抓也好啊,反正家长们天高皇帝远。但是新生就这么干,在同学中的形象似乎不好,暂时打消了念头。 从高三到大学,一夜间长大,也不对,半大。 办手续花了不短的时间,太阳低了很多,又有凉风起,渐渐校园里出现不少新生的身影。 高三生迷茫呆滞的表情早已被假期洗去,此时大都有了一股意气风发的味道,何况还进了这所名校。 宿舍楼要刷学生卡,进去就是一个小厅,旁边是楼长室。 “新生?”楼长是个中年肌肉男。 沈哲“啪”来个假模假样的敬礼,严肃道:“楼长好,新生入住,请批准!” 那楼长也是个妙人,回了一礼:“001号学员,前进吧。行李送上去,再下来领生活用品。” 沈哲笑呵呵转身,忽然瞥到一台自动售货机。 泡面、纯净水、各种饮料、甚至还有冰淇淋什么的玩意…… 楼长从窗口探出头,淡淡道:“不用奇怪,这是为那些喜欢熬夜的同学而准备。” 沈哲恍然,原来是为了防止熬夜党饿死。 挺人性化的。 …… 分给沈哲的宿舍在四楼,406室。 折腾半天,沈哲感觉腿像灌了铅,迫不及待想休息一番。 刚走近406门口,透过半掩的房门,传出一个滔滔不绝的声音。 “呆子,你这样是不行的,岛主他老人家已经教导我们,像你这样既不高也不帅,和痞子蔡有得一拼。如果还呆头呆脑的,注定是情场上的炮灰……” 沈哲脚步一顿,岛主说的不是我吗? 就听那声音接着道:“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岛主写个阿泰,是我偶像,正巧我也叫阿泰。” “叫这名的都很够朋友,将来我多交一些女孩子,剩余的过户给你!” 另一个人说话了:“你是说我只能吃你的剩菜?” “你不服?不服有什么办法,你最大的弱点是什么你知道么,岛主他老人家教导我们,讲究礼义廉耻是追求女孩子的兵家大忌。然后再看看你这张脸,左边写着礼义,右边写着廉耻,还不明白么?” 沈哲差点笑出声,推门而入。 入眼是两位新同学,一人正挥舞着手臂吐沫横飞,身穿赤橙黄绿青蓝紫花衬衫,帅比一个。 另一个坐在凳子上,长得很有特点,鼻梁上一副厚瓶底。 稍一打量,发现室内空着两个床位,看样子还有同学来的比自己还晚。 “不知道敲门哪?” 花衬衫长篇大论被打断,回头不悦道。 “回自己家不用敲门吧?”沈哲把行李箱随手一推,抓张凳子便坐。 花衬衫眼睛忽然瞪圆了:“沈哲?啊呸,岛主?” “对头。”沈哲咧咧嘴。 “吆嗨,偶像来啦,和我一个宿舍?”花衬衫顿时激动了,“莫非昨晚梦见幸运女神,听到了我的心声?” “你一眼就认出我了?”路上,随便认出他的还没有呢。 “你是谁,你是岛主啊,创造了我偶像的人,能不研究么。”说着,花衬衫皱眉道:“不过说实话,见到真人有些偶像幻灭!” “正常,你偶像是阿泰吧,我可是正派人。” 花衬衫撇嘴:“得了吧,能说出这话的,能是正派人?” 几句话间,相互了解。 花衬衫叫陈泰,如今化名阿泰,心理学系;厚瓶底叫戴志学,不内向,只是不爱说话,数学系。 燕大校方不按专业分宿舍,可能是为了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兴趣。 四年相互交往,总能多少了解一些专业之外的知识。 年纪相当的新生,要打成一片不要太容易,几分钟几句话就好像认识了一辈子。 “刚才我正教育呆子,个人认为,如果我们不帮他,他这样人毕业的时候肯定还是单飞,阿哲,你说说?”陈泰和戴志学已经认识两天,绰号这就叫上了。 “满脑子白色液体!”戴志学回击道。 沈哲似笑非笑:“阿泰,别看你叫得欢,说不定还比不上呆子,我看他是骚不外露!” “我骚不外露?”戴志学扶了扶眼睛,“阿哲,这话不该是你说出来的吧,能写出《第一次》那样小说的人,有资格评判我的情感生活?” 将要一起四年的舍友,谈崇拜就扯了。 再说,考上燕大的都是天之骄子,戴志学反而对沈哲考满分表达了一番不可思议之情。 陈泰嗤笑:“感情就感情,别扯生活!” 接下来的谈话就离不开追女生的话题,沈哲的一句话被陈泰惊为天人。 “追女孩要从幼儿园抓起。” 第102章 非典型富二代 这是原时空不知道哪儿听说的一句戏言。 却被沈哲坚决执行,并且超额完成,别说幼儿园,第一次见到林语菡就开始了。 陈泰哀叹:“真是人外有人哪!” 戴志学也诧异的看着沈哲,哭笑不得道:“阿哲,骚不外露的是你吧?” 两人追问之下,沈哲只好交代林语菡的事情。 “阿泰,你还让我喊你情圣?”戴志学似笑非笑看着陈泰,挑眉说道。 陈泰对沈哲做个膜拜的姿势:“改天一定要看看嫂子是何方仙子,能在幼儿园时期就能迷住男生。” 都是十**岁,不过沈哲看起来确实更老成,所以叫嫂子。 迷住什么啊,当初还要帮她擦鼻涕呢。 谁能想到长大了越来越漂亮,胚子不错,长歪的也很多啊,只能说上天眷顾。 “改天让你们见见,敢流口水的,直接打死!” 三人说话间,宿舍房门“梆梆”被敲响,陈泰随口道:“进来,敲什么门哪。” 沈哲和戴志学都捂脑袋,对这位喜欢花衬衫的帅比同学很无语。 刚才还对不敲门有怨言,这会又变了。 门口进来一个人,皮鞋西裤,白衬衫扎在腰里,要多正经有多正经。大热天头上没有一丝汗,也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年纪不大。 进门后没有立即向里走,而是站在门口。 说话很有礼貌:“请问,这是新生宿舍406吗?” 陈泰翻翻眼睛,指指宿舍门:“那么大字看不懂?大哥,你要推销什么东西?” 他来早几天,已经接待过几拨搞推销的学长了。 说着,打量几下那人:“我说学长,就算推销,这是男生宿舍,穿个裤衩就行,你这……” “太专业了吧?” 门口的年轻人一个趔趄:“我看起来很像推销员吗?” “你不是推销东西的?”陈泰皱眉道。 沈哲和戴志学更加无语,沈哲叹口气道:“阿泰,他脚边那么大行李箱,你没看到?” “这就叫有眼无珠!”戴志学也严厉抨击。 …… 搞明白真相,原来是一场误会。 年轻人叫楚飞燕,也是燕大新生,406宿舍的第四人。 “褚飞燕?”沈哲眼睛瞪大了,“你刚从黑山军来?失敬失敬!” 年轻人诧异道:“什么黑山军?” 这名新同学说话让人如沐春风,当然,现在正是夏末,感觉不到春风拂面。 沈哲纯粹下意识的说出那话,猛然想起,华夏人对三国那段历史本就不熟悉。一般是把三国称为汉末,和后来直到五胡乱华结束那段相当长的时期一起看待,连中间的两晋存在感都很低。 褚飞燕,鼎鼎大名的黑山军首领张燕,不研究那段历史根本不知道。 就像原时空的石勒,也是统一北方建国的牛人,后赵疆域似乎比三国袁绍的还大,却还没有公孙瓒出名。 一部《三国演义》,成就了多少英雄枭雄之名。 “姓是哪个字?”沈哲问道。 “噢,清楚的楚。” “对不住,我叫沈哲,文学院的。这两位是陈泰和戴志学,一个心理学系,一个数学系。飞燕兄,你是那个学院的?” 楚飞燕咦了一声:“国际关系学院,四个人都不一样。” 他看着沈哲,笑了一下:“你就是沈哲啊,挺厉害的,我很努力了,才考了730多。” 戴志学道:“比我强,我710多。”有些话却没说出来,他的数学却是满分,和沈哲的标准答案不同,他是每道计算题全部用三种解法给出答案,当时考试组也被惊动了。 用他和父母的话说,不是炫耀,是无聊,答卷时间太长,坐着没事。 “我说飞燕兄,你报到干嘛穿这么正式?”陈泰吐槽,“哪买的衬衫,我穿上是不是更帅?” 戴志学无语道:“他的衬衫能买你身上床单几百件,能比么。” 能住最贵宿舍的,家庭条件都不错,沈哲属于暴发户。 又来新舍友,难免再侃一会。 更多了解之后,沈哲几个就知道楚飞燕为什么这样了。 显然,他从小受过很好的礼仪教育,坐在凳子上都正襟危坐,一本正经的。 陈泰父母做的都是金融行业,而戴志学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父母是某高校教授。 楚飞燕说了一个公司名字,把三人吓了一跳。 “富二代啊。”沈哲道。 “你牛,难怪穿成这样,还学国际关系,这是为了继承家族产业吧?”陈泰惊呼一声,狐疑道:“陈氏集团,话说这是我们老陈家的呀,你怎么姓楚?” “家族产业在那,就算不想要,总不能扔了吧?”楚飞燕无奈道。 “至于为什么陈氏集团姓楚,那是因为我妈姓陈,我爸姓楚,而我随了我爸的姓,懂了?” 几人脸色怪异。 戴志学想了想:“你家公司我听说过一些,陈老先生过世后,只有一个女儿……” “那就是我妈。”楚飞燕道。 “啧啧,”陈泰咂咂嘴,“我猜你姥爷肯定去的很不甘心!” 楚飞燕作势要踹他,终于露出稍许年轻人的样子。 “你想说我爸走运是吧,其实,我父母感情很好的,富人除了条件好些,生活还不是一样?” “**型富二代……”沈哲微微摇头。 人到齐了,一般步骤,接下来聚餐。 只有楚飞燕皱皱眉,有些为难,陈泰叫道:“飞燕兄,你不是吧,出去吃顿饭都不敢?” 楚飞燕摇头道:“古今酒楼吧,我请你们。” 说着,一通电话,语气严肃的向什么人吩咐几句:“车开到学校门口,不要进来了。” 陈泰靠着门框撇嘴,戴志学摇头,沈哲也心下叹气。 好好的年轻人都被教育成什么样了,莫非这就是成为人上人的必须做出的改变? 楚飞燕对人情世故很精通,看几人模样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别这么看着我,我可没有欺压人的习惯,刚才的安排是外面人的工作,不这样才是砸人饭碗……” “保镖、司机、保姆……还有什么?”陈泰掰着指头数数。 “还有学习助手。”楚飞燕淡淡道。 几人都笑。 刚才聊了一会,能发现楚飞燕其实挺干脆的一个人。 绝不多嘴的司机,面无表情的保镖远远跟着,外表普通内里豪华的汽车…… 只是,这个富二代,似乎和沈哲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跨进古今酒楼大堂,沈哲化身刘姥姥,陈泰也规矩了许多,低声道:“你家产业?” 楚飞燕还没回答,戴志学插嘴道:“阿泰,没见识就不要张口,谁不知道,陈氏集团号称走遍华夏,吃住玩全在自家。” 楚飞燕道:“没那么夸张,这家酒楼是下面一家子公司旗下餐饮……” “停,停,”陈泰阻止他继续往下说,“别说了,我头晕,我只问一句,今天这顿饭要我们掏钱不?” 楚飞燕哑然。 很快走来一位酒店经理模样的中年男子,引领几人走入一个包间。 沈哲也不多话。 实在搞不懂富人的生活,那中年男子话都没有,但恭敬的态度谁都看得出来。 肯定知道楚飞燕的身份,却是一副不认识的态度。 “这古今酒楼听说在燕京排第三,菜也不怎么样嘛。”吃完,陈泰靠在椅子上剔牙。 “……进来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这话?”戴志学道。 “你当我傻呀?”陈泰翻着白眼。 楚飞燕露出标准的笑容:“下次有机会再去排第一那家试试。” “也是你家的?”陈泰瞠目结舌。 楚飞燕笑笑不语。 第103章 相见恨晚 406室第一届卧谈会召开。 会议主题有两个,一个是理想,一个还是女生。 陈泰的理想是做一名心理医生,开间女性心理诊所之类的玩意,为广大妇女同胞排忧解难。戴志学的理想是留在燕大数学系教书,这是他父母都没完成的心愿,传承到了下一代。楚飞燕就不用说了,去除功利的目光,以三人看来,他是比较悲剧的,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倒是可以掌控许多旁人的人生。 至于沈哲,念头从来没变过,死不回头。 说到女生,沈哲把和林语菡提过的棒棒糖理论又瞎扯一番,并奉劝他们抓点紧。 目前有家属的就他一个,自然可以语重心长,随心所欲的教训菜鸟。 “阿哲,你是说大学不抓紧,等女生毕业走入社会,再爱上一个人的概率就可以忽略不计?”陈泰问。 沈哲躺在床上,认真道:“相信我。” 陈泰捶胸顿足:“错过幼儿园黄金时期,真是天大失误,阿哲啊,早认识你就好了!” 戴志学道:“阿哲,你还总结出了理论?” “你脑袋里都是数学理论公式吗?”沈哲像个感情专家,“我问你们,小时候印象最深的女人是谁?” 陈泰抢答:“我妈!” 沈哲无语道:“除了你妈妈之外的。” “你是说翠花?” 全体笑喷,戴志学忍着笑问:“阿泰,翠花是谁?” 陈泰自知失言,瓮声道:“我小时候在老家长大,她是村里一块玩的小丫头片子。” “用阿哲的理论,这不挺好么,怎么,失去联系了?” 陈泰道:“那倒没有,不过人家早是孩子的妈了,前年见到就有了。” “节哀!”沈哲和戴志学都假意安慰。 沈哲道:“你看,小时候的玩伴你现在还记得清楚,女生呢,初高中时期就情窦初开,能没有印象深刻的同班同学?就算当时学习任务重,到大学也该爆发了,除非感情冷淡,否则毕业时心里肯定有个人儿,对不?” “有道理。” “那不得了,心里有人了,赶出去要花的功夫,你们觉得容易吗?” “我觉得我行。”戴志学闷头来了一句。 陈泰嗤笑:“空着地你都不定能进去,鸠占鹊巢反而行了?”忽然,他探出头问:“老楚,怎么不吭声?” “我在听。”楚飞燕淡定道。 “你这种富二代,不缺女人吧,怎么如今单飞,蹬了几个了?”陈泰奇怪问。 楚飞燕道:“没有,这事家里会安排。” “啊,你父母管的够宽的,现在还没给你安排对象,你自己不会找?” 楚飞燕考虑了一会:“倒是认识过几个女孩,但一直搞不懂她们的目的,就没再联系。” “节哀!”其他人同声安慰。 …… 所谓卧谈会,笑笑而已,不必当真。 第二天沈哲醒来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明天才正式开学,实际上头几天依然没有正课。 可能是为了让新生花几天时间熟悉校园。 宿舍每个人都有一张书桌,床铺在上方,沈哲爬下床,就看到对面陈泰的桌子上一片狼藉。 “早上刚送来的,吃吧,他们俩吃过了。” 转头一看,楚飞燕递过来一摞好几个餐盒,手中却依然拿本厚厚的书籍。 沈哲诧异:“老楚,你要管饭?” “都是每天送来,自家东西,就把你们的也安排下去了,你不接受?” “狗才不接受!”沈哲接过来放自己桌子上,先去洗簌。 完事回来,见楚飞燕正坐在凳子上看书。 “他们呢?” “不知道,一大早就被电话叫走了,老戴是被阿泰拉起来的,喊你没喊醒。” “昨天折腾一天,太累了。”沈哲随口道。 打开餐盒一看,嚯了一声,光包子就三四种花样,“屋里住个富家子弟,这几年要跟着享福了。” “喜欢就好。”楚飞燕视线依旧在书本上。 沈哲大快朵颐,随口问:“老楚,住宿舍还习惯吧?” “还行,我从没住过集体宿舍,昨晚你们卧谈会挺有意思的。” “那都是扯,别听我们瞎说。”视线一转,沈哲问道:“大清早这么用功,读什么书呢?” “营销管理。” “哦,对,将来你是做大事的。”沈哲嘴里塞着食物,含糊不清说道。 “什么大事,我也是随波逐流,上层决策关系集团几万员工的生活,不得不了解更多知识。” “你还挺委屈?”沈哲直翻白眼。 “呵,委屈谈不上,我还挺羡慕你的,文化搞得好,是会青史留名的。” 沈哲转移话题:“陈氏集团主要有哪些业务啊?” “金融、零售、餐饮、酒店、建筑……很多的,你对商业也有兴趣?” “没有没有,”沈哲直摇头,“听上去都是传统商业领域?” “传统?”楚飞燕诧异的看过来,“阿哲,你这话什么意思,还有新兴领域?”忽然又道:“噢,你说最近几年新出现的电商吧,搞文学的还了解这些?” 沈哲真愣了一下:“陈氏集团涉足电商了?” “目前没有,但已经有集团中层提交预案了,没有通过,我很感兴趣,可我父母不想摊子铺太大。” 已经很大了好不好? 这么大集团涉足电商,其它小公司有活路吗? “这不是商业机密么?” “又不涉及具体细节,网络兴起不久,许多人就知道电商前景光明。” 沈哲早就思考过这个问题,知道马帅哥的成功之路,不代表任何人都能复制,即使给你相同的创业环境。单看钟离管理杂志社的手段,就不是随便什么人能做到的,何况一家数万人的大型集团? 意识到有利可图,但只靠理念八成一无所成。 这和创作一部小说的过程差不多。 有个创意,描述出来很容易,情节发展、把千字大纲扩展为百万长篇才最挠头。 “你要做,我免费送你个名字——阿里巴巴。”沈哲挑挑大拇指。 “你也看好?”楚飞燕盯着沈哲。 “别看我呀,具体怎么做我也不懂,只是觉得行,你想啊,将来人人都用电脑……” 楚飞燕却不放过他。 沈哲的观点虽然经过验证,其实也都是空谈,但胜在新奇,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一番谈话直到十点多。 楚飞燕仔细思考一阵:“将来真能成功,我送你股份。” 沈哲正要拒绝,宿舍门咣被推开了。 “四张票,膜拜我吧,今晚的迎新晚会集体出动,前排座位,怎么样?”陈泰叫道,手里攥着门票。 第104章 三个电话 每年七月三十日晚上,高年级学生会举行一场迎新晚会。 今年在三号大礼堂欢迎新生入学。 “我就不去了吧,还要想些事情。”楚飞燕拒绝道。 陈泰不高兴:“大富翁,搞四张票多难你知道吗,今年招生5000多,座位只有3000个。我是牺牲了色相,才从学生会一个学姐哪儿弄到的,你竟然不去?” 楚飞燕苦笑:“那行,我去。” “这就对了。”陈泰转头看沈哲,“阿哲,有个学姐让我问问,你电话怎么不接?” 沈哲一愣,伸手从床上摸出电话,果然有个未接来电。 “醒得晚,没听到,我打过去问问什么事。” 昨天报到的时候,已经把号码填进登记表了,那帮学生会的神通广大。 “不用问,应该是邀请你加入文学社的事情,你是文学院新生。” “那也要回个电话呀。” 拨通陈泰递过来的号码,先道了歉说明原因,果然是邀请加入社团的事情。 燕大光文艺类的社团就几十个,状元沈的身份还是有些特殊,文学社已经开始抢人了。 问了不需要强制参与活动,沈哲随口答应下来。 “没关系,我这两天已经加入四个社团了,全是美女成群的。”陈泰道。 沈哲却看向后面的戴志学:“老戴,你怎么成了阿泰的跟班了?” “我跟他?”戴志学嗤之以鼻,“不是硬拉着,谁愿意和他在一起,今天才知道,这货高考竟然是压着分数线进来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运气真特么好!” 陈泰得意道:“冥冥中自有天意。” “挂科的好苗子!” 说着说着又到了午饭点,有酒楼服务生敲门送饭,比早饭还要丰盛的多。 “老楚,开学后就不要这样了。”戴志学道。 楚飞燕怔了一下:“这样不好么?” “好是好,不过我担心将来会生活不能自理,还是自己动手食堂找吃的吧。” “那你别吃了!”陈泰嘟囔道。 “那行,明天就不让他们送了,我也觉得这样不好。”楚飞燕想想说道。 沈哲和陈泰都怒目而视。 楚飞燕吃饭慢条斯理,不慌不忙,沈哲和戴志学算是比较正常,而陈泰完全是饿死鬼投胎。 说起话来就不一样了。 四个人专业不同,兴趣也不同,言辞激烈,连楚飞燕都渐渐放开了。 下午等待迎新晚会的时间,四个人各自拿本书看,陈泰也老实下来,能考进这里自然有份自制力。 …… 三号大礼堂—— 沈哲几个拿着节目表,寻找感兴趣的内容。 “怎么没有小品?”沈哲忽然道。 节目表上有歌曲、舞蹈、诗歌朗诵、小型舞台剧……甚至相声,唯独没有小品单。 “什么小品?”几人都疑惑。 沈哲恍然,他在家也不常看电视,忘了一件事。 华夏如今还没产生小品这门艺术。 原时空小品正式成为一门独立艺术表演形式,还是八十年代某次春晚的《吃面条》。 由陈佩斯和朱时茂两位表演艺术家创作的。 没有几句台词,但诙谐幽默的表演风格,赢得了观众、专家的一致好评。 从此朝廷台春晚有了一个新的艺术形式。 《吃面条》便是开山之作。 后来的又涌现出严顺开、赵丽蓉、巩汉林等一批小品表演艺术家,到赵大叔达到一个高峰。 不过,听说后来朝廷台做出的事不怎么地道,两位艺术家状告侵权的官司赢了,遭到永久封杀的命运。民众需求,华夏自然也有各种春节晚会,春节当晚海洋电视观众最多,这家电视台却没有权利封杀演员。 “没事,看节目吧,快开始了。”沈哲摇头道。 舞台流光溢彩,一位大三学姐担任主持人,激情洋溢说了一番对新同学的欢迎辞。 开场是一阵七八分钟的民乐合奏。 作为燕大一个传统,每年的迎新晚会都是由学生会主办,参加的也都是校内学生文艺社团。 节目一个个过去。 ——诗歌朗诵《我们的明天》 ——魔术表演《幻境》 ——大型歌舞《麦浪》 ——钢琴独奏《冬眠序曲》 ——男高音合唱 一位女生出来唱了首什么歌,刺激的陈泰嗷嗷直叫,据说唱歌的是艺术学院院花。 离的太远,歌手鼻眼都分不清。 陈泰在宿舍中说的前排,实际上是二区前排。 “多才多艺的同学真多啊。”沈哲心下感叹,无奈他除了文字方面,其它全都无感,缺少艺术细胞。 随着网络时代呈燎原之势,大学生的思想也越来越开放。 刚才走进大礼堂的时候,几个人手里都收到好几份社团收人传单,甚至还有服饰打扮协会。 有一张传单是介绍全年学生活动安排的。 年前主要有辩论赛、话剧月等,年后最重要的一项活动是大学生文化节,每年三月举办,全球名校都会派团参加。华夏崛起太早太快,使得如今西方同样重视华语,这就为文化交流和思想碰撞提供了便利。 大学生活多彩多姿,和高中完全两个样。 晚会时间也不长,一个多小时,出来后刚刚九点。 走在路上,沈哲一下子接到三个电话。 第一个是母亲打来的,问他在学校适应不,知道放假时间了没有。这刚开学,沈哲有些无语,只能好言安慰。 第二个电话声音很陌生。 “是沈哲同学吧?” “是我,你是?”沈哲疑惑问。 “呵呵,我是林助理,晚会结束了吧,院长让我通知你,明天上午九点之前到他办公室一趟。” 院长? 沈哲脑子转转,是文学院院长吧,记得颁奖后台见过一次。 应该是关于老先生的事情,当时说过一嘴,他也没有打算主动去找,没想到电话这么快就找来了。 “从你报到登记表找的电话,明天有时间吧?”林助理又问了一句。 沈哲忙道:“有,好像这几天也没课,我八点半赶去?” “嗯,学院很好找,如果真找不到路,向同学问问就知道了,记着这事。” “好的,林老师放心。” 快走到宿舍楼的时候,电话又响起。 “沈哲?” “是我,你是?” “哈,我是书法协会的邓骏,今年大二,是你的学长,这样,我们想邀请你加入协会。” “啊,邓学长,今天我已经答应加入文学社了。” “那没关系,两不耽误,你不同意?那可不行啊,你的国文试卷我们可见过,书法界都给你挂上号了,你不加入,书法协会还有存在的必要?” “……那行,我加入。” 这还没动弹呢,就加入了两个社团,以后估计更多。 邓骏态度立变:“准备一幅作品吧,挂在咱们协会辟邪,最好是你那篇伤仲永。” “……” 挂了电话,就听陈泰道:“啧啧,我入社团求着,你是被邀着,厉害!” 戴志学鄙视道:“那是你心思不正。” “我哪里心思不正了?” “我问你,你上午申请加入化妆协会是什么东西?” 第105章 文学界扫地僧 校园内响起喧嚣声,沈哲睁开眼睛,首先记起昨晚的电话。 心里存个事醒的比较早,等他洗簌完毕其他三个才起床,楚飞燕看样子睡的不是很好,可能对集体宿舍依然没有完全适应。彼此含糊几句吃早饭,陈泰又拉着戴志学出去搞公关,这俩人性格迥异,似乎真的开始焦不离孟了。 沈哲翻出报到时校方发的校园地图,找到文学院办公楼所在的区域。 院长召唤需要重视,何况估计还和某位老人有关。 彼世若谈金庸世界武功最强者,半数读者可能马上会想起一个角色。 天龙八部中,少林寺群雄汇聚,一场豪斗,突现慕容博和萧远山两位绝世高手,却被扫地僧双双秒杀。硬接萧峰一记降龙十八掌,并用深厚内力救治假死的两人后,混若无事。 同样的射雕五绝,牛叉轰轰,而南帝救治重伤的黄蓉后,五年内功力全失。 扫地僧几乎等同于武学之巅。 推而广之,各行业最高成就者亦能以扫地僧相称。 老先生就是文学界的扫地僧。 在国内,如果不加特指,或当面称呼,老先生指的就是文联那位老人。 崇高的地位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让学生无比头痛的课文背诵,长大了自然对作者记忆犹新。二是任教燕大文学院期间,培养出十数位文坛大师,如今正是文学界掌握话语权的一批人。 虽然早已不时兴师徒那一套,还要看学生取得何等成就。 毕业后默默无闻者,双方都不会再提,若是最终站到高处,对曾经的老师就需要高高抬起。 名师出高徒,老师越强,弟子肯定不是吃素的。 当然,老先生也确实具有很高的文学水平,藏着某些道不出的教育手段。 能把自己的名字和老先生联系起来,沈哲是很动心的。这辈子可能都会在文学界打混,一下子多出十几个大牛师兄,对他以后太有好处了,连院长都成了师哥。 文学院院长任培学,公告栏上头一位,主攻民间文学。 敲响院长办公室的时候,旁边一间房门却开了,走出一位三十多位的男老师。 “你是沈哲吧,噢,是你……” 沈哲忙道:“林老师你好,任院长不在吗?” 林助理摇头:“不好意思,院长今天临时到外面开会,临走时让我带你去个地方……噢,还有,我不是老师,是院长助理,专门在等你的。” “麻烦林助理了。” 出办公楼,走不远上了一条偏僻的林荫小道。 林助理边走边道:“沈哲同学,慢慢走吧,路有点远,不过没出校园,清和园那儿。” 沈哲一时没忍住,问道:“林助理,是不是带我去见老先生?” 林助理顿了一下,呵呵笑道:“你猜到了?这是老先生安排的,想见见你。” 沈哲点点头:“上次见面的时候说过。” “只是对原因迷糊是吧?”林助理随即问道。 “因为我考了满分?” 林助理摇摇头:“只是一部分原因,我就先说说,你心里有个谱。” “谢谢林助理!” “老先生子女都参加工作,孙子和孙媳妇去年也到国外进修,目前家里只有一个小重孙加一名保姆。年纪越大也不在媒体前露面,差不多隐居了,听院长说,这两年迷上了童话……” 沈哲有些明白了:“舒克和贝塔?” 林助理看他一眼,笑道:“老先生和孩子都喜欢,是你的书迷!” 沈哲愣了愣,苦笑道:“原来是这么回事,都说人活一辈子,最后还是觉得童年最美,老先生也不免俗。” 林助理诧异的看看沈哲。 继续向前走,又是一道曲曲弯弯的鹅卵石小路。 “这地方够偏的。” 沈哲话音刚落,眼前豁然开朗,一条小河出现在前方。前面的林助理转个方向继续走,极目望去,不远处一座人工湖,几十座红墙小楼围湖而建。湖面莲叶舞动,还有鸭子,竟然是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 沈哲从来没听说过燕大校园内还有这样的去处。 “这是清水河,那里就是清和园,学校不少上了年纪的老教授都在这里住。”林助理回头道。 不一会儿,两人就来到一座小楼前面。 林助理敲门,一位中年女保姆开门请他们进去,院子不大,朝着湖水的方向开着围墙,风景很好。 两颗石榴树,一个葡萄架。 葡萄架下,两张躺椅,那位见过一面的老先生正带着小重孙玩耍。 看起来林助理不止一次来过这里,很熟悉的上前向老先生问好,说了还有其它事忙,要先离去。 “你去。”老先生摆摆手,转头对沈哲招招手,“娃娃,过来坐。” “老先生您好。”沈哲老老实实打招呼,这不能和小区李大爷似的,就算说错话,顶多挨一脚。 旁边一个小男孩,看到生人,好奇的打量沈哲,模样只有三四岁。 “丫丫,喊哥哥。”老先生很疼爱。 小男孩咯咯笑着跑掉了,去到保姆身后藏起来。 老先生回头看了沈哲一会,丝毫没有粉丝样,忽然道:“娃娃,我看了你的杂志,有那个水平,告诉我为什么要写武侠?” 沈哲思考一会,道:“因为我觉得武侠能被更多人喜爱。” “你想出名?” 沈哲微微摇头:“不强求,但文学也是为了让更多人看到。” “你认为文学就是这么个作用?”老先生皱眉。 文学有什么用?说不清。莫言说,文学的确没有用处,但最大的用处或许就是没有用处。 但沈哲肯定不能这么说。 “我自己想来,文学一是为了丰富大众生活,二是弘扬人文精神。” “有些道理,但很笼统。”老先生想了想,缓缓道:“你偏向于前者,通俗类文学?” 沈哲苦笑,这是网络小扑街决定的,这辈子他一出生性格爱好已经定型。 “即使武侠是类型文学,甚至边缘文学,你也愿意为它付出?” 沈哲点点头:“我认为,类型文学是否有发展,很大程度上要看他的受众群体有多少,读者数量是可以培养出来的,小众文学的地位也不是无法改变。” “兴趣,兴趣很重要。”老先生起身,似乎不准备再多说。 沈哲跟着站起,也不知道老先生是否满意。 “跟我来。”老先生朝沈哲招招手。 第106章 一间书房 书,很多书。 这是一间书房,除了窗口和房门,两侧是高高的书架。 沈哲在中海的家中也有书房和书架,但只有三百来本书,都是他读过的。 这间屋子里粗略一算,至少数千本。 他一直认为书房里的书如果本人没读过,等于装饰品。 “老先生,这……” “这是我一辈子读过的书,你如果能全部读完,大学就可以毕业了。”老先生淡淡道。 “……” 沈哲上前从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两汉文化研究·第三版》,没读过。 翻开读了几页,迅速沉浸其中。 老先生又说了句什么,听到翻书的声音,愕然一下,旋即笑了笑,出门而去。 从彼世界来到华夏,沈哲最大的爱好依然是读书。只不过当初最喜欢武侠和网络小说,读起来爽快,但是这里都没有,无法挑嘴。 阅读内容变化,方式就得跟着变,从一目十行到深度阅读。 十数年下来,阅读习惯就形成了。 说起来,他从小就是寂寞的,即使时常有个小丫头陪着。 因为无法和人尽情交流,同龄人和大人都不行,前者他感觉怪异,后者对方怪异。 阅读就成了他唯一的消遣方式。 沉入书的世界里,才能感到真实存在。 随着年龄渐长,他已经算大人了,说话行事只要不是太出格,顶多算早熟,彻底融入了这里。 不过读书感觉形成后,一沾书本,很容易入神。 两个多小时,手里这本就读完了,放回原处,把紧挨着那本抽出来——《隋唐文化史略》 这里的书看起来都经过仔细整理排序,前后相接。 对于沈哲这样的读者,简直如鱼得水。 期间老先生进来过两次,看到沈哲头也不抬一下,挑挑眉毛没有说话。 中午,保姆做好饭,问老先生是否喊屋里那位学生一起吃。 老先生摇摇头:“不要打扰他,我倒要看看,这娃娃能看多久,奇了怪了……” 沈哲虽然身体回不去彼世界,但思想可以。 事实上他觉得如果在燕大开设一门比较文学课程,他必然是教授的唯一人选。 当然不是东西方文学,而是两个世界的文学比较。 经过老先生阅读后整理的一排书籍,恰好能让沈哲系统的了解两个世界的文化差异,甚至能模糊感受到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一个微小的变化,可能影响事物的发展,这就是蝴蝶效应。而华夏历史上,却疑似出现两位和他一样的重生者,周王和首相。随着历史进程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后者,让现当代世界呈现出完全不同的两种模样。 其实研究这些并没有什么用,也不能随便讲出来,只算他不多的爱好之一。 他是一个时空旅者,念头在芯片和书本之间切换。 又像一个顽童在玩连连看,把两个时空重合的部分连接起来,不同的部分进行对比。 这情况在老先生眼里,就变成了读书入神。 或许用道家的入静来解释更合适,读书人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 是光线打断了沈哲。 “已经八点了,出来吧。”老先生在门口道。 “啊,不好意思,老先生,我太入神了……”沈哲忙把手中的书插回原处,才感到浑身不舒服。 老先生笑笑,当先走进院子。 天已经麻麻黑了,保姆送上两杯清茶,看着沈哲的眼神很是怪异。 沈哲苦笑道:“老先生,那里面的书您都排好阅读顺序了?” “嗯,”老先生喝口茶,颇感兴趣的看着沈哲,问道:“你读书都是这样?” 沈哲羡慕道:“您这间书房可是宝贝,能省太多功夫。” 世间书何其多,阅读之时选书就是个不容易的事情,读什么书?按什么顺序读?那些需要通读,哪些需要略读便可?所以有书香门第的说法,野路子光耽误的时间就不少,单纯爱好者除外。 “那是最近十年整理的结果,你还是第一个进去的学生。”老先生悠悠道。 沈哲喜道:“老先生,您是说我以后还能进去?” “可以,我以前的学生都能进去,不过最近几年没有你这么大的娃娃来了。”老先生摇摇头。 他以前的学生,那都是大师级人物,转行的不算。 “这是为什么?”沈哲问道。 老先生叹口气:“信息媒体、电影电视,很多事情都比读书有趣,没想到你这个娃娃倒是个读书苗子。” “以后没事的时候,多来看看吧,那些书也算有些用处。” “别人都说我有什么好的教育手段,哪有这回事,搞文学的不过就是两个字,读和写。” “除去天赋,读得多,表达的多,成就自然越高。” “你也写过几篇作品,也就伤仲永一篇最好,说的不就是天赋么,这东西不用管,只有其它两点。” 沈哲脸色讪讪,天黑也看不清。 这就是传道授业了,和沈哲的想法差不多,目的不同,他纯粹是喜欢阅读,什么都能下口。 至于作品,都是现成的。 有些话只能憋在心里,即使他搬运过来的作品,也很难把自己当成作者,下意识就以读者的角度去看待。 像一个调皮的孩子,把玩腻的玻璃球扔给没见识过伙伴,看他们哄抢。 老先生道:“能遇见一个肯沉下心阅读的学生不容易,不要被外界迷住,保持本心就好。” 沈哲点点头答应。 老先生忽道:“现在读了大半天,有没有动笔的兴趣?” 沈哲一愣,这个真没有。 老先生微微摇头:“读后怎么能不写?回去写篇短文给我看看,就以今天的事情为题吧。” 沈哲苦笑,只好点头答应。 心里想着晚上赶紧找出一篇合适的文章来交差。 看老先生这语气,差不多认同自己了,那间书房真的对他很有诱惑力。 或许是受到书香的熏陶,或许是因为脑子这会比较活跃,沈哲忽然产生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 就听老先生道:“先回去吧,有空直接过来就行。” 沈哲起身告别,保姆过来送他出去。 “小沈,难怪你能考满分呢,一看书就是一天,学习能不好吗。” 沈哲回身道:“阿姨,太夸奖了,请问我该怎么称呼您?” 先打听好,以后来的次数不会少。 “我姓张!” 沈哲笑道:“好的,张阿姨,明天我再来。” 第107章 文联征文 走出小楼,沈哲微微摇头,心里说声抱歉。 他的目的不足为旁人道,对他来说,今天有两个收获。得到老先生的认同,对他大学期间及以后甩出作品有好处,还有一点属于意外,那间书房确实是个宝贝。 文学专业的学生,真能看完那些书的确可以毕业了。 也有一个麻烦,接到一份课堂作业。 从学过的课文看,老先生散文成就最高,脑海中有很多存货,找出一篇就能交差。 散文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很高,从先秦时期到现代,从未缺席。 以今天发生的事情为题,想来想去,也就一篇《荷塘月色》勉强能扯上关系。 外面也有水和荷叶嘛。 散文有两美,语言美和情感美,素有“美文”之称。 可是今晚没有月亮,沈哲又走了回去。 站在人工湖边,想着怎么修改。 月亮不能出现,可以叫荷塘夜色。文中的思想感情也要改变,但文眼“颇不宁静”的内心状态不能变,可以改成初入校园的迷茫之情。引用的句子也不能少,否则文章会暗淡许多,只能算作原创,少了部分说服力。 这么一改,整篇文章完全变了样。 回到宿舍又修修写写,花了两个多小时才感觉差不多。 心头动动,燕大怎么能没有未名湖,落款道:2001年8月2日于未名湖畔 正好那个人工湖也没名字。 “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 其中语言太美,仍不失一篇好文。 …… 第二天再去清和园的时候,家中只有保姆和那名叫丫丫的孩子,没有见到老先生,作业的事自不提。 “张姨,先生不在吗?” 张姨笑道:“小沈来啦,先生去文联了,已经交代了,如果你来,书房的书随便看。” 沈哲道声谢,逗逗孩子去了老先生的书房。 这次先大致浏览了整个书架,除了文学理论方面,小说类大众文学也不少。 这是沈哲的最爱,看来老先生读书也很杂。 …… 连续几天都不见踪影,舍友开始怀疑沈哲的动向。 陈泰大呼小叫:“阿哲,你不会偷偷见嫂子去了吧,太不地道了,说好要介绍我们认识的!” “就是,”戴志学也帮腔,“还有老楚,这几天也找不着人了。” 沈哲好几天没见到林语菡,都是晚上通过网络聊上一会,据说认识了一位叫小珠的姐妹。 身边少个人,马上被趁虚而入。 “会见到的,这又不是见家长,急什么。” 正说着话,沈哲接到个电话,是一位男同学通知他今晚八点班会的事情。 还说如果准备参加班长竞选的话,要准备好演讲词,然后说了一大通注意事项。 沈哲反而从中听出拉票的意思。 刚挂了,电话又来,还是文学院的同学,也是班会之事。 沈哲对班长之位没有任何觊觎,听起来有不少人跃跃欲试,都来首先试探他的意向。 毕竟是全校状元身份,参加的话加分不少。 想了想,决定去参加班会,但不参与竞选的事,还没见过新同学,总要露个面。 文学院在整个燕大地位不低,但是不大,今年好像只在全国招生一百多人,大课都跟着别院去上。 再次坐进教室,连沈哲都感觉浑身舒坦。 新生纷纷过来打招呼,都比较矜持,表达一番敬仰之情散去,倒有两位书迷坐到他身旁。 目前没有班长,召集同学的事情是有志于班长之位的几人完成的。 看到沈哲没有参与的意思,几人松了口气。 经过三轮投票,一位叫康成的男同学当选,随即发表就职演说。沈哲感觉整个竞选流程似乎比米国总统大选还随意,人家至少知道总统原来是干嘛的,这倒好,连班长名字都是刚知道。 恶意猜测,这位康成同学长得最帅,得到大部分女生票。 …… 回到宿舍,沈哲又从嘴快的陈泰那里得到一个消息。 文联征文。 沈哲上网一查,果然有这事。 看了介绍,原来是文化部和教育部委托文联举办的这次征文。 征文为期三个月的时间,四轮筛选,第一轮任何人都能参加,外国人也可以。 目的是替换中小学教材一些老旧文章,进入新世纪后,像几十年前带有讽刺、绝望、消极思想的课文已经不适合继续出现,家长们普遍表示过不满。 其实每过几年,国文教材都会变个样子。 《从政治挂帅到人性追问》 《让有毒思想远离孩子》 许多教育专家也都发文呼吁,教育部和文化部承受着压力,可是选择教材内容关系下一代成长,可选的文章很多,公认有资格进入课本的很少。 委托文联大范围征文,既是一次舆论转嫁,也有希望真出现几篇好文章的想法。 通过专家评选和民众参与,焦点就转移了。 除了沈哲之外,国人还是把科学当作真理,争议最大的就是国文。 本次征文的主题是:提高学生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发展健康个性,逐步形成健全人格。 没有稿费,可一旦入选,对作者本人在文学界地位能提升很多。 沈哲当然动心。 第一轮征文就要花费两个多月的时间,是线下评选。 可想而知,消息公布出去,作者和业余文学爱好者都会积极参与。可能还有部分学生参与进来,身边的同学课堂上学习自己的文章不要太有成就感,虽然几乎没有希望,试一试总是好的。 后面三轮就要到文联总部现场出题,题目没有透露。 线下评选的题目已经挂在文联官网。 要求参选内容积极向上,语言精炼优美,体裁不限,字数不超过3000字。 沈哲若有所思,手中貌似就有一篇合适的文章。 …… 直到第五天,沈哲再次见到老先生。 把改好的文章让他看一看,得到一句评语:“语言第一,字体第二,情感最差。” 沈哲苦笑,名篇哪里是那么好改的。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都产生于苦难时期,寄托着复杂的思想感情,甚至政治理想。但又必须要改,修掉其中的记叙属性,以后还是尽量选择幻想类文字吧。 他的书法最近倒是进步不小。 老先生又读了一遍,说道:“留这吧,明天推荐给征文小组。” 第108章 上课,议论,师兄弟 校园脚步声明显变得匆匆,第一堂课到来。 沈哲看过课程安排,前半年主要由现代文学作品选、现代文学史、现代文艺思潮论,由浅入深,系统讲解当今文学现状,讲师是艺术学院一位中年男老师。 本科课程也大都是起到归纳整理的作用,这些知识外界也能找到。 但是课堂上听讲能更清晰的在脑中形成整体脉络。 两个小时听下来,获益匪浅。 连带文艺专业三百多名新生,满满的阶梯教室鸦雀无声,做学生也会上瘾。 那位男老师历数近代文学作品的时候,无意外的提起沈哲的处女作,只是点点而过。 出版时间太短,尚缺少时间沉淀。 不过还是引起部分学生的张望,想来是寻找传说中的状元沈。 下午又没课了,大学里学生有两极之分,连燕大也不例外。想认真学习的,总觉得时间不够,上赶着走路;一心享受大学生活的,如鱼得水,什么事都有大量时间去做。 沈哲算算,付出三分之一的时间就能完成学习任务。 当然到时候考试成绩要和现在的成绩匹配,状元进来,倒数出去,就闹笑话了。 下午准备去找林语菡,几天不见想的慌。 …… 小珠果然不愧她的名字,圆脸,眼睛很圆,手指头都珠圆玉润。 几句话就成为好姐妹的事情不稀奇,幸好不是异性,否则沈哲会直接动手。 两个小姑娘共用一把遮阳伞,林语菡站沈哲身边显得娇小,现在另一个女孩更为袖珍。 “你就是沈哲,语菡的男朋友?”小珠审视般看着沈哲。 “小珠,你好。”沈哲笑眯眯的,“你说的不对,我不是语菡男朋友。” 小珠狐疑道:“不是?那你刚开学就找来?” “我是她未来夫君。”话音刚落,林语菡就作势要伸腿踹他。 “现在哪有夫君的说法,”小珠发现被戏弄,忽然拧眉道:“我怎么感觉你在叫我小猪?” 沈哲忍着笑,那是你名字有问题:“绝对没有!” “好吧,暂时相信你,不过,现在我和语菡想吃冰淇淋……”小珠瞄了瞄沈哲。 沈哲点点头:“你去买,我和语菡等着你。” “呵呵,”林语菡笑了,转头道:“小珠,不要和他吵嘴,你说不过他的。” 女友的闺蜜对男友似乎拥有部分使用权,沈哲乖乖去办事,语菡交到一个朋友不容易。 回来后就得到一个新的称呼,大叔。 或许是不再需要伪装,沈哲自然而然开始显露出真实心理,面由心生。 “装!”林语菡反而觉得沈哲在装蒜。 都是初到一个新的城市,自然要先把附近的景点逛一逛,太阳稍低阴云又来,小珠像被突然打了一针鸡血,四处撒欢,正好给沈哲卿卿我我留出空间。 依依话别情时,沈哲怀疑自己是不是把林语菡带歪了,越大越安静。 林语菡白了他一眼:“你真希望我也变疯丫头?” 沈哲讷讷无语。 “那丫头叫什么?”没话找话。 “潘瑞珠。” “哦。”沈哲皱起眉头,感觉这个名字好似在哪里听过。 …… 大学生活正式开始,沈哲也迅速进入状态。 上课、读书、见女友三步走,闲来攒攒稿子,杂志社的事情还要上点心。 三位室友常常不见踪影,只有晚上才能聚在一起。 沈哲仿佛真的躲进了象牙塔。 此时,随着北方报业一篇评论文章,各大媒体转载,征文活动迅速在国内引发一场大讨论。 有关教育的话题,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棍棒不行,就来谆谆教诲,还不行果断威逼利诱,长好长坏看你是否倒霉。 “那帮官老爷终于做了件好事!” “和平半个多世纪,那些课文的确该换掉了,不过,你们真觉得征文能行?” “反正我感觉有点意思。” 多数民众支持,但不知道为什么支持,娱乐性占了上风。 连小卖部老板都想搀和一下的时候,教育网、青年报、文学网……同时刊登了数十篇例文。 沈哲的伤仲永赫然在列。 这篇文章本就没有太多可争议的地方,高高挂在最上端。 副版上还附着数位教育专家、老师的赏析和评语,给了极高的评价。似乎牵涉到古今体之争,这篇观点极正的文章就被推出来,被古体爱好者做起了文章。 如今初级校园里流传着一句顺口溜: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老先生。 要么需要背诵,要么抓耳挠腮。 不知道将来沈哲和老先生如果并肩出现在某个校园,会不会被人扔砖头。如此中二的事情恐怕也没人会做,而教师群体和家长们反而有某种感激之情。 民众需要温情,不再需要革命。 彼世界也出现过这种情况,把鲁迅赶出课本的呼声就能说明问题,无关对错,只讲需求。 这是教育专家思考的问题,和沈哲无关。 征文小组开通投稿信箱后,各地邮局开始忙碌起来。 沈哲把所谓的荷塘夜色交上去后就不再关心,通过第一轮想来没问题,后面的事需要两个月后。 …… 八月中旬的一天,沈哲再次收到院长召唤。 这次在院长办公室,见到了那位有过一面之缘的中年人。 “现在你能随便进老师的书房?”问了沈哲和老先生见面的事后,任培学笑了。 “是的。” 任培学点点头:“那你就走运了,学校图书馆更大,但论文学专业,还是那间书房最宝贝。” 沈哲也道:“我已经感觉到了。” “不过,上课不能缺席,”任培学话锋一转,“系统学习也很重要。” 沈哲点头赞同。 未来四年应该是他最后的学习阶段,将来具体做什么走着看,但继续读书到时可能没多大兴趣。 想来父母也该满意了。 “我们如今可算师兄弟。”任培学忽然呵呵笑道。 沈哲苦笑:“这可不敢。” 任培学道:“只是一个说法,教师成了一种职业,也不兴这些了。” 又道:“好了,以后学习方面还要注意,你进来的时候是满分状元,将来毕业可不能太差,懂吧?” 沈哲点头称是。 等他出去,旁边一直没有插话的林助理忽然笑道:“院长,我怎么感觉这个同学过于老成了?” “你是说他缺少年轻人的锐气吧?” 林助理道:“是这感觉。” “天赋出众必有异于常人的一面,不必奇怪。” 第109章 太年轻 八月末的时候,沈哲接到家里的电话。 高三班主任范思哲找到家里,想见他一面,并要走了电话号码。 等了两天,沈哲在一家普通酒店房间见到曾经的班主任。 “范老师,您怎么亲自跑来燕京了,有什么事在电话里不能说?”沈哲问道。 范思哲拿出公文包:“这事啊,要当面和你谈。”掏出的是一摞试卷,“前段时间,我查阅了你初高中时期全部国文试卷,包括月考、期考、年考,一共大约80多份……” 沈哲怔道:“我所有的国文试卷?” “是,最终发现作文部分都能打满分,沈哲,你还记得吗?” 沈哲当然知道,初高中时期的作文,几乎全部选择的满分作文,满分不奇怪。 “单独看一份没什么,放一起看就很震撼了。”范思哲用奇异的眼神看着面前曾经的学生。 “……那范老师您找我是?” “当然是出版了,这些范文对初高中学生帮助很大,要征求你的意见,另外需不需要修改?” “范文?” “嗯,写作文不像文学创作,初中生花一个假期把范文背上几篇,马上作文水平就能涨一大截。你这些考试作文如果结集出版,肯定是一本非常好的课外读物。” 沈哲倒没想过这个问题,只是以他的眼光,当初也是优中选优,出版绝对够格。 “可以啊,听上去不错。” “我来就是为了让你再看看,可能你早就忘了,是否有新的想法,另外还需要你的授权。” “范老师,修改就不必了,出版可以找东方杂志社去办。” 范思哲笑道:“我知道你办了家杂志社。” 最后沈哲还是检查一遍,把范思哲送走,算是个意外之喜吧。 …… 此时的文联总部,老先生脸上没有任何喜色。 “既然是这样,还以文联的名义,是要把我们也拉下水?” 对面沙发上坐着教育部某冯姓副部长,闻言苦笑:“人言可畏,被人骂多了压力自己知道。” “就是说,这次征文根本就是走过场?” “嗯,结果早定了,就是公布的那些文章,目前看来反响不错。至于征文,转移一下公众注意力,老先生,您不会认为真会有什么大作问世吧?” “那可说不定,国内那么多作者,又是开放写作。”老先生淡淡道。 冯副部长皱皱眉:“那行,到时候看吧。” 有些人总以为能掌控一切,其实世上被太多人知道的东西,根本存不住秘密。 征文目的很快被有心人得知。 藏着秘密是很难受的,比不让母鸡下蛋还难受,很快全国公众都知道了。 “妈的,不想让我们监督,就私下搞小动作,太不像话了!” “哪里有丝毫政府部门的气度!” 部分教育界专家学者也在各大媒体撰文批评,一时间两大部门偷鸡不成蚀把米,落得人人喊打。主管这次征文的冯副部长不得不出来辟谣,证实本次活动的严肃性。 沈哲得知消息的时候,除了再次感叹世界太复杂、自己太年轻之外,还觉得很有意思。 他早就发现,华夏民众对政府工作有很高的参与性。 不过并没有什么用处,和米国民众差不多,往往沦为被玩弄的对象。 被玩和被管哪个好?似乎都不好。 影响一旦产生,只靠辟谣没有多大用,国内很多著名作者明确表态不会参与。 对于作者著文,比较公认的经典文章,最重要的就是灵光一闪。所以,很多成名已久的人物,代表作也就那么几篇,能入选教材的还要筛除一些。 曝出的新闻解开了沈哲心中隐隐的一点疑惑,教育部征文听上去有些不靠谱。 原时空就从没听说过这种事。 但可以用“某些政府部门做事有时就不靠谱”来解释。 “你还参加吗?”某天早上,老先生这样问。 “参加。” “参加也行,不过你那篇文章过第一轮没问题,入选教材就差点,节选还行。” 沈哲再次苦笑。 …… 八月底,钟离通过网络联系沈哲。 《白发》已经连载到第十六回,恰好过半,按一般流程,20万字一册,刚好两册书。 “小哲,现在出版吗?” 沈哲想了想,拒绝道:“钟哥,再等等吧,五期后出版,或者全本一起出版也行。” “五期后?” 对面钟离马上打开文档,五期后应该是第二十六回。 ——【剑闯名山,红颜觅知己,霞辉幽谷,白发换青丝】 “哈哈,懂了,你是想等这段情节出来后,达到**再行出版,是个好主意!” 沈哲笑道:“你也觉着不错吧?” “这段时间招了七八位编辑,老魏抽出身,开始准备出版事宜,因为刚发行八期,新作者还没有一个人达到出版要求,还要靠你顶上。” 沈哲:“《龙虎》?” “嗯。” “行,让魏叔看着办吧。”沈哲忽然想起范思哲那事,“最近可能有人上门,出版我的作文集。” “范文类?” “是。” 钟离道:“那类书我们不合适,要不以杂志社的名义推荐到南方教育出版社?” 沈哲愣一下:“是我考虑不周,按你的意思办。” 钟离又道:“发展还是太慢,武侠毕竟小众,小哲,再写部青春小说?” “钟哥,记得你好像说过看好武侠前景?” 钟离道:“我这样的人根本不会在乎是什么类型,只要畅销就行。问题不是没前景,养活一家中型杂志社绰绰有余,被主流读者群接受却难,除非你能创作一部轰动国内的武侠小说。” “呵呵,拭目以待吧,这不刚开始吗?” “这倒是,我心急了些,不过我总觉得你有什么计划,能不能先告诉我?” “畅销书其实不难……” 忽然,沈哲一愣,发觉自己好像走入了一个误区。 目前国内读者群最庞大的应该是历史类文学,认识个字的都爱读读历史。可能是在这里生活太久了,下意识就认为历史是严肃的,但他差点忘记,曾经最喜爱的某部历史类书籍一点也不严肃。 ——《明朝那些事儿》 有人说这本书不是历史书,如果用克罗齐的观点,没有现在就没有历史来看,它就是历史书。 只不过加入了小说笔法。 彼世界畅销五年破千万册,虽然沾了06年起明史热的快车,亦是历史书的经典之一。 如果出现在这个时空,肯定会对华夏人刺激非常大。 沈哲揉着脑袋。 第110章 口头派和行动派 又谈了一会杂志社今后一年的发展方向,打通国内发行渠道,建立一套由编辑、作者、市场人员组成的班子,这都是钟离的任务。沈哲的主要任务是,连载不能断,出版方面也要撑起来,至少要给新班子练练手。 其实钟离的意思,一句话就能说清,目前内容方面要靠沈哲一个人撑起。 交流完毕,沈哲已经做好决定。 金庸先生当年一支笔撑起《明报》,他撑起《东方》毫无压力,多码点的问题。 连载就是几部武侠,出版还是历史最合适。 带有网络特征、量又足的《明朝那些事儿》首先进入视野。 沈哲简单看一下杂志社最新成员名单,这是钟离刚发过来的,两个月的时间,编辑部加上市场外围人员已经扩展到近百名了。 这些人将来都要靠杂志社吃饭,单纯做一名作者的打算已经行不通。 挠头啊。 用母亲的话来说,沈哲小时候很乖。 其实就是闷蛋,整天不说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但那并不是他的真实性格,当时又不能拿本大部头去读,无聊之下,给一辈子做个规划。 十几年后才发现是很没必要的一件事。 打算的越长远,越没用。 因为世事变化,不受个人掌控,连他这个BUG角色都不例外。 本来不准备毕业前踏进历史圈,现在自家杂志社出版需要,计划又要更改。 这可不像武侠,折腾几百万读者,正统文学界都不看在眼中。 管他呢,走一步看一步,新建一个文档又做起码字员。 他也很想见识一下,那帮严肃历史作者和评论家看到这样一本另类历史作品是什么表情。 第一部:洪武大帝 曾获得名誉: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来最畅销的史学读本。 正要进入状态,忽然想起署名的问题。 当然不能署上当年明月,那样以后每部作品都要署上原作者的名字,太乱了。 当初的笔名起的太随意。 对于笔名,沈哲认为有两个作用:因为文章的攻击性或不成熟,避免麻烦;二是不求闻达。事实上除非真的隐姓埋名,麻烦避免不了。至于不求闻达,沈哲自认达不到不为名利所动的境界。 想了想,以后都改为本名算了。 …… 生活按部就班,华夏进入九月。 沈哲手头又多了一项任务,时间安排也开始紧张。 去的次数多了,老先生也发现他的读书速度叹为观止,一度怀疑是不是约略扫过。某次考问之后,发现看过的书沈哲竟然能够复述其中章节,大为吃惊。 “以这样的速度,一年多的时间你就把我的书都全偷走了!” 任院长得到消息后,专门把沈哲召到办公室询问,证实后苦笑道:“看来我要提前给你发毕业证了!” “能提前毕业?”沈哲有些动心。 “还要看你的成绩,学业要完成,以后准备继续深造吗?” 沈哲摇摇头:“大学就是学业的终结。” 任院长道:“可惜了。” 劝说一番,无奈沈哲打定了主意,再说,现在刚刚大一进校,说这些太早吧。 某天,舍友陈泰一个人回到宿舍,以往他都是和戴志学一起。 “阿哲,你在啊,真是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沈哲正在码字,闻言关掉文档,从凳子上转过身,笑问:“发生什么事了?” “老戴交了女朋友!” 沈哲摸摸下巴:“嗯,是早了点,十**岁就开始交女朋友,有点过分。” “你也故意气我是不是?” “完全没那意思,好吧,作为舍友,我们不是应该为他高兴吗?” 陈泰叫道:“要交也应该是我先!” 沈哲摇头叹气:“阿泰,我早就说过,老戴是闷骚型的,你不以为然,现在傻眼了吧?” 陈泰气咻咻的找张凳子坐下,过一会忽然笑了。 “我为什么要生气呢,应该高兴才是!” 沈哲赞赏道:“这就对了,打电话让他把家属带回来,我们帮忙掌掌眼。” “你还说这事,都多长时间了,你家那口子我们也没见模样。”陈泰鄙视的瞅瞅沈哲,“但我说的是,老戴那位是个眼镜妹,将来我是要追院花的人,为什么要生气?” 沈哲问:“你们院花貌似只有一个,你和人家说上话了吗?” “别急啊,我正在调查她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将来好一举成擒!” “她也是心理学系,你小心了。” 陈泰若有所思:“阿哲,你说的有道理,学心理学的女生有些吓人,感觉上次对视的时候我就暴露了。” 正说着话,戴志学推门进来。 看见陈泰,不满道:“阿泰,你为什么突然跑了,都不说一声。” 陈泰撇撇嘴:“你们卿卿我我,让我帮你们望风?休想,以后你们少出现在我面前。” “老戴,女朋友那个学院的?”沈哲问道。 “阿哲啊,我给你说说,青青太厉害了,比我成绩还好……”戴志学今天完全变成了纯青少男,闷葫芦也有滔滔不绝的时候。原来两人是自习的时候接上的,都是数学系,偶然坐在一起,干柴碰到烈火。 一口气说了十几分钟,把沈哲和陈泰都看傻眼了。 “真是没出息!”陈泰无语道。 “对了,阿哲,你要帮我签个名。”说着,戴志学从包里掏出一本书,“青青最喜欢你这本小说,听说我们一个宿舍,一定让我帮她弄个签名。” 沈哲接过来一看,《那些年》,就是一个趔趄。 陈泰探头一看,扑哧笑了。 沈哲小心翼翼道:“老戴,你那位青青说,最喜欢这本书?” “是啊,有什么问题?”戴志学迷茫道。 “问题大了,”陈泰一把拍向戴志学的肩膀,“她有没有告诉你,心中的柯景腾是谁?” 戴志学气红了脸:“阿泰,别乱说,青青一直忙着学习!” “那她没有同桌?同桌是女生,前面呢,后面呢,喜欢一本书八成因为有共鸣吧?”陈泰道。 戴志学别过头:“你就是嫉妒我!” “我嫉妒你?”陈泰一脸不可思议,仿佛不认识舍友了,“咱们走着瞧!” 沈哲刷刷签上“青青,管好老戴”几个字,戴志学苦着脸接过来:“阿哲,你怎么也变坏了?” “你就笑吧,你那位看到,肯定非常满意。” “好吧,我试试……”戴志学小心的把书塞进包里,一溜烟不见了。 沈哲看着陈泰道:“阿泰,口头派比不上行动派吧?” 第111章 骤然火热 秋风凉,秋叶落。 燕大校园一夜之间变得有些萧瑟,沈哲心头却一片火热。 因为早上睁开眼,就收到林语菡的信息。 “多穿点……” “学会疼人了!”沈哲傻乎乎笑笑,然后打开床头衣柜,找出几件秋装试穿。 三位舍友掉一身鸡皮疙瘩,只有戴志学考虑考虑,发出一条信息。 “老戴,人家阿哲是女友送温暖,你反过来了?” 戴志学不屑道:“阿哲家是学艺术的,当然和青青不一样,谁先开口有什么关系。” 说着,忽然冒出一句:“阿泰,你妈妈给你送温暖了么?” 这话攻击力太强,陈泰掩面败逃。 沈哲向戴志学竖竖大拇指:“老戴这话厉害,吃定阿泰了。” 楚飞燕从书本上抬头,也笑着说:“阿泰嘴上说的厉害,怎么到现在还没有行动?” “吹呗。”戴志学撇嘴。 楚飞燕忽然道:“阿哲,后天周末,把你的林妹妹约出来吧,还有老戴的青青,一起吃个饭。认识几个月了,除了报到那天,还没有真正聚过。” 沈哲想了想,点头答应。 几个人已经很熟悉了,确实应该认识一下彼此的朋友。 “不过老楚,可不去你家旗下产业,地方我联系吧,这次我来请客。” “行。”楚飞燕道。 …… 今天的武侠界,就像火上浇了一盆油。 沈哲如今可以骄傲的说,华夏本没有武侠界,看得人多了,自然有了武侠界。 上午九点,说文评书论坛崩溃。 二十分钟后恢复,马上又涌进数百万网友,讨论的焦点只有一个。 白发换青丝! ——【玉罗刹道:“难道我还在梦中未醒?”把手指送人口中,用力一咬,皮破血流,疼到心里。这绝不是噩梦了。玉罗刹急忙将长发拢到手中,仔细一看,那还有半条乌黑的青丝?已全斑白了!】 《白发魔女传》最核心的二十六回与武侠读者见面,迅速席卷华夏大地。 这一幕场景,绝对可以列入彼世界武侠作品最为经典的场景之一。 自此,“为情白发”模仿者不知凡几。 包括金庸大师塑造的杨过十六年等待小龙女而白发,瑛姑哀求南帝拯救孩子而白发…… 沈哲的大本营说文评书论坛被挤爆。 “沈大好狠的心!” “卓一航该死,他是个没用的懦夫!” 因为前段时间的决定,连载的时候沈哲已经开始署上本名,在读者群马上得了个“沈大”的称呼。 “沈大出来,给个解释!” “告诉我们为什么要如此对待练霓裳,你的心怎么这么狠!” “……这是小说吧,和沈大有什么关系?” “我不管,必须给个交代!” 首次出现这种情节,对读者的杀伤力比想象的还要大。 沈哲今天也独自留在宿舍,关注着本期的连载情况,他已经期待好久了。虽然本人看着这种情节已经没有多少感觉,那是因为见过太多的缘故。 只记得彼世界这段出现的时候,引起的轰动。 更不要说后来经过数位当红女星演绎,不但使练霓裳这个角色丰满,还变得多样复杂化。 “铃!” 接起电话,发现是母亲打来的。 “妈,怎么了,有事?” 杨欣的声音听上去不太对劲:“小哲,你是怎么回事,好多人找上门……” 电话忽然被夺走,接着就是一个大嗓门:“小子,让一个小姑娘马上变老太婆,这故事你也写得出来?” “李爷爷,您也看啦?” “废话,你小子的武侠现在我们都在看!” 沈哲哭笑不得:“李爷爷,我走的时候您可不是这么说的,还对写女人不满呢。” “此一时彼一时,”李大爷拽了一句,不容拒绝道:“马上改了,看得人揪心的不行!” “李爷爷,这可不能改,已经发表了……” 李大爷还在电话那头不依不饶,沈哲油盐不进,可惜隔得太远,没办法上来踹一脚。 开什么玩笑,全靠这段情节卖钱呢。 …… 《东方》编辑部,全体编辑都挤在一间屋子。 钟离拿着一张表格走进来,脸上的喜色怎么都掩饰不住。 “总编,怎么样?”美编雯雯跳出来。 “呵呵,你们猜猜?”钟离没有立即公布数据,笑呵呵的卖关子。 这种人最可恨,苏薇咬牙道:“我要是不猜呢?” “好好,预估数据50%……” 编辑们一愣,魏主编首先迟疑道:“与上期相比?” “嗯,”钟离让他们轮着看看,“上期我们发行400万册,最终收回5万左右,本期目前的400万册差不多已经销售一空,刚才市场部又接到一百多个加订电话,其中竟然有小书摊打来的,这回火大了!” “按我的经验看,再加印200万册照样能行。” “太好了!” “如果真能达到600万级别,我们在杂志界算打响名气了!” “你的策略凑效了。”魏主编对钟离说道。 钟离摇摇头:“这是小哲的意思,开始我也赞同你的想法,这本书显然是个例外。” 连载过半的时候,魏主编就提出出版要求,被钟离压下。 现在才知道是沈哲做的决定,他微微点头:“这样也好,还是作者本人更了解作品。” …… 作为类型文学,新的武侠读者群向来比较封闭。 除了南方几家报纸偶尔见到零星报道,鲜少从其它媒体上见到武侠的身影。 毕竟刚出现在华夏不久。 但是今天开始,仅仅一个情节,便让武侠二字疯传大半个华夏。 数百万读者读完后不吐不快,争相转告。 同事推荐给同事、同学推荐给同学、邻居推荐给邻居…… 产生的广告效果,比专门投放不知道好多少倍,口碑从来就是最好的宣传。 像钟离这样熟悉商业的人都知道,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只要供货及时,双手张开钱袋就行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最便捷的网络首先反应过来,仅仅说文评书一个论坛就在一天之内,刷出近千条500字以上的长书评,至于短书评不计其数,因为差不多每过三五分钟就要刷新一页,热评如潮。 胡子几位版主最初并不是按照大型论坛建站,服务器就有点悲剧。 华夏网、其它各大文学论坛,有关白发魔女的消息很快被网友的自发点击顶到最上端。 无孔不入的记者当然也随之加入。 “重磅消息!魔女风华来袭!” “震撼你的阅读感受!” 第112章 大讨论 武侠为什么会在某段时期流行? 有人说是因为当时压抑激荡的社会环境,让人们企图找到某种发泄途径。 但是尚未踏入社会的学生,也有很多武侠爱好者。 沈哲曾经也是其中之一。 若不是后来网络时代燎原之势,娱乐方式极度丰富,流行多久还未可知。 即使这样,人们依然没有摆脱武侠的影响,武侠电视剧、电影,武侠游戏,漫画等,甚至后来的网络小说都有深刻的武侠背景。 沈哲不是文学研究者,但作为读者,知道一个故事为什么讨人喜欢。 人有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 当读到一本书的时候,心头有没有产生某种情绪,如果有一种,必然爱上这本书。 而《白发》一书几乎占全了。 拿主角练霓裳来说—— 她偏执狠辣,却有着不可思议的赤诚、单纯。 她不讲轻重厉害,遇到不平直接给你个透明窟窿,说动手就动手。 她白衣若雪,容光绝世,娇笑如银铃却令天下英雄胆寒失色。 她好勇斗狠,桀骜不驯,连天下第一的红花鬼母也要对她叹一声后生可畏。 她潇洒不羁,独闯深宫来去自如,高手环伺她却在逍遥车里高枕而卧。 世间绝不会出现这样一个女子,真的出现了,也会是一个悲剧。 所以书中还有个晦明禅师岳鸣珂,无论练霓裳武功多高,好像都只能屈居第二。 …… 故事连载到这里,已经基本结束,连读者都这样认为。 其实严格意义上说,此书才算是出现在华夏的第一部武侠小说,前一部《龙虎》只是衔接或者预热。 某论坛忽然冒出一个帖子—— 《一夜白发可能吗?》 “头发生长靠毛根基质中的上皮细胞不停地分裂发育,然后经历程序性死亡,其死亡细胞最后构成毛发的基本结构,一层一层地推出毛囊,形成毛发。因此,我们看到的毛发是由死细胞构成的。外面有多层表皮细胞保护,短时间内脱色是很困难的。” 经过技术帝论证,一夜白发可能会发生,只是条件很苛刻,除非受到强烈的情感刺激。 帖子下面一片骂声。 “楼主SB……” “骂的不冤,激斗时被所爱的人打了一弹弓,情感刺激还不强烈?” “楼主是感情白痴!” 一位畅销书青年女作者也在自己的专栏发表感慨。 “练霓裳之独立,是现代女性意识觉醒的代表,至情至性,爱的决绝,走的怆然!” “还记得曾经路边遇到过一只野猫,看见行人路过,发出野性的喵叫,而我自己养的这只小猫只会轻轻的叫,所以叫猫叫,惹人爱怜。” “我情愿做一只野猫,在沈大的江湖里漂泊,也不愿做家养的小猫……” “感谢沈大,让我看清自己的内心。” 文艺青年,没救了。 “但我绝不愿接受沈大这种情节安排,将所有桎梏枷锁视若无物的煞星,怎么会被感情永远羁绊?” 女作者的话得到广大读者的共鸣,她所在的杂志被纷纷催订。 对免费为别家打广告的作者,本来还心存怨念的杂志社管理层,马上眉开眼笑。 “对,我们绝不接受!” “绝色少女变形容枯槁的老妇,是个人都无法忍受……” 此时文中的描写确实是这样,不过随着后来几回,练霓裳容颜恢复,但白发依然。 “练霓裳给了卓一航拼尽全力却一败涂地的爱,而他却那样软弱,像绵羊一样躲在她的身后,又像残忍的虎狼一样伤她的心。两个人之间的一百步,她已经走了九十九步,他却连迈出最后一步的勇气都没有。” “难道沈大也是这样的男人?恕我不敢相信……” 大致故事前面的连载中已经逐渐交代,“一夜白发”事件彻底引爆了酝酿已久的读者情绪。 第二天,曾经的侠客大家孙长卿教授在《南方周报》发表了新的评论。 “卓一航的悲剧在于他不仅仅是有自己的挚爱,他还有他的师长朋友,他无法突破世俗的条条框框,这与他从小的生活、教育经历有关。他爱练霓裳而练霓裳也爱他,但这终究不能成为他们能够在一起的理由。武侠小说虽是虚构,但一样是来源于生活。” “有这样一部作品,沈哲已经开创了一个新的类型文学。” 但读者显然不买账。 “一个老头子懂什么爱情,回家抱孙子去吧!” “真稀奇,还有为卓一航说话的,他最勇敢的事,也不过默默爱着而已。” “说出了关键,付出的不对等,便注定没有后来,虽然还没有结束,但我已经机智的猜出结局……” 孙长卿不常接触网络,但这几天也开始关注读者反应,随之气歪了鼻子。 某位疑似作者的网友在论坛发帖—— “伍子胥过昭关,一夜急白了头,今又见玉罗刹为情白头。可以预见,未来创作的文学作品中,这种场景必然会时常出现。” “因为经典,所以模仿。” …… 对于那位女作者最后一句隔空喊话,沈哲没有回应。 因为说不清。 最让他高兴的是,很多通俗文学作者对这部小说发出了声音,代表武侠开始受到关注和认同。 最重要的是武侠读者群的培养,否则拿出更好的作品就白瞎了。 从销售数据表和杂志社规划上看,要把发行渠道打通全国,至少还需要半年时间。 连载完梁师后面两部作品,读者应该还会有一个大幅度的增长。 随意浏览着网友讨论,沈哲忽然被一则评论吸引了。 “目前这部作品应该基本连载完成,从整体看,除了两位男女主角一强一弱性格鲜明外,其他人物形象过于脸谱化,一味侠义正统,乃至刻板僵化。书中的武打场面也是略显散乱,见面恶斗,缺少铺垫起伏。情感描写也不够深刻,黄龙洞、明月峡……几场见面两人定情,太过突然……” 沈哲感觉这位网友说的不错,估计是某位评论者的马甲,也说出了梁师作品的短板。 刚刚受到震撼的读者仍处在感性阶段,此时根本不在意是不是理性。 他们也喷,但不满的地方是对关于角色的命运安排,绝不是对故事本身有什么不满。 见到有人喷的是这本书,马上不乐意了。 “哪个人物不鲜明?武当五老还是白石道人?不懂别瞎说!” “就是,为情白发的情节还不够深刻,难道楼主你和老婆谈感情的时候,还要捅自己一刀?” “武打场面散乱?笑死我了,打架能不乱么!” “有本事你写一本!” 沈哲看得一乐,这和“你行你上”有异曲同工之妙。(未完待续。) 第113章 好姑娘 周六,下午四点。 沈哲来到燕京服装学院,昨晚已经说好了聚餐的事情。 不算杂志社的资产,只说稿费他也算是伪土豪,随便在学校不远处,找了家看起来最气派的酒楼订好位子。因为也不是什么重要节日,不用先预订,通知几个舍友先去。 “阿哲,我还是不去了吧?”林语菡罕见的露出忸怩之态。 沈哲道:“昨晚不是说好了吗,我都告诉他们了,现在估计到地方了。” “感觉跟见家长一样。”林语菡撅着嘴不动弹。 “就当见家长了,GO!” 林语菡小声道:“要不然,就说我们刚才吵架,我生你气了?” “你会生我气?除非我真的按着你无理由暴捶一顿。”沈哲拉着她手就走。 两家离得太近,所谓见家长反而没什么稀奇的。 路上林语菡渐渐也放开了,离得不远,并肩走在行人道上,沈哲求之不得。 “阿哲,你把卓一航写的太可怜了吧?” 林语菡开始喜欢青春小说,并不喜欢侠客小说,连《龙虎》都无爱,也是《白发》才开始看。 “难道不是可恨?”沈哲有些意外。 林语菡皱眉道:“练霓裳的性格明显有问题,太暴躁了,动不动喊打喊杀不算,对亲友也不客气,好事坏事都能得罪一大批人。你要是以我为原型,我会暴捶你一顿哦。” “怎么可能,你这么温柔可爱,书里都是瞎想的。” 林语菡满意点头:“卓一航没有自尽,真是心理素质好啊。” 沈哲傻眼,林妹妹读书怎么和别人观点不同呢?小心问道:“语菡,他为什么要自尽?” “无论练霓裳还是武当师门,都是他的至亲之人,但双方都只逞自己一时血气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没有一个人肯为他想一想。多像一个两头受气的男人,还是婆媳拿刀动枪的那种。” 沈哲赞叹:“语菡,你真是个好姑娘!” “还用你夸?” 既然林语菡想谈小说情节,沈哲也来了兴趣。 “其实,你有不知道的一面,晚上我把《七剑》发给你看看,不过不要流传出去。” “还有什么别的交代?”林语菡疑惑道。 “嗯,现在我们都知道两人相爱,为什么相爱你知道么?” “几次相见。” “也对也不对,书中已经说了,练霓裳是一名绝色少女,我估计比你还漂亮。”沈哲找揍道。 果然挨了一拳头,继续道:“但你知道卓一航的长相吗?书中描写的不多,不过全书读下来,自然觉得他是一个翩翩佳公子类的人物,男帅女美,这是相互爱慕的先决条件。《七剑》中就有一段情节,卓一航十分爱惜自己的容貌,死的时候也要让徒弟想办法保持容颜不变,懂了吧?” 林语菡白眼道:“庸俗!” “这怎么是庸俗呢,我们俩就是最好的证明!” “……” 又走过一段路,林语菡忽道:“阿哲,听你评论自己的书怎么感觉有些怪?” 沈哲一滞,旋即道:“因为我也是自己的书迷。” “自恋!” 其实这个问题,某次和钟离聊起的时候,也被问过。 原因很简单,他本身就是这些作品的读者,只是不足为外人道。 …… 因为是首次见面,几个舍友都比较矜持。 只有陈泰向沈哲比了个口型,看上去像是两个字“禽兽”。 旋即脸色一跨,自感择偶标准需要再次提高。 戴志学的女友的确是个眼镜妹,稍胖,话却不少,一直和陈泰夹枪带棒争吵,倒把正派男友抛在一边,直到沈哲到来才转移了目标。 作为网络大军的一员,当然知道最近比较火的《白发》一书。 因为还有六回没有连载,就不算交代清楚剧情。 而女性读者往往只关心“最后有没有在一起”或者“和谁在一起”的问题。 沈哲不好提前透露,含糊过去。 就像陈泰一样,住在一起熟悉了,就算是沈哲的读者也无法再产生偶像的感觉。书迷青青除了开始一直盯着沈哲之外,很快发现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嘀咕道:“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嘛。” 沈哲苦笑:“身高没有八尺,腰围也没有八尺,当然和你家老戴一样。” 青青坐回老戴身边,看上去真有点夫妻相。 俩人八只眼。 楚飞燕这个人没救了,即使朋友之间相聚也是一副谈生意的模样。 沈哲道:“老楚,我终于相信,后天训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先天体质,你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我真是有些好奇,你在家里都学过什么,夏天不怕热,秋天不怕冷。” 楚飞燕笑道:“你们都对我的家庭很好奇?” 陈泰猛点头:“当然好奇,将来我是要做心理医生的,肯定会接待一些富家千金。” “敢情你对吃软饭并不抗拒?”戴志学冷笑。 “四眼仔,吃软饭很丢人么?” 这句话骂了两个人,当然会收获两份报复。 青青首先回击:“就你这样的绣花枕头,哪家千金能看上你?” 陈泰说过对做电灯泡过敏,但是这段时间却没少做,看样子一挑二驾轻就熟,越吵越热闹。沈哲忙打圆场:“停,阿泰,我们想听的是老楚的成长秘辛,不是你拆散别人家庭。” 陈泰嗤笑:“如果没有我,老戴能这么快挂上二垒?” 这话一出,青青连带林语菡都有些吃不消,纷纷拿眼睛瞪沈哲。 所谓二垒,出自《第一次亲密接触》,形容和女孩子之间进展的第二步亲吻拥抱。 酒菜上来,所有人都拿眼睛瞅着楚飞燕。 “你们真想知道?” “嗯。” “非常好奇!” 楚飞燕颔首道:“我猜,你们对所谓豪门的印象,大约还停留在青春文学当中?出于某些心理,认为富家子弟活的非常潇洒,随心所欲。其实所有的父母都是同样的心情,怎么可能对孩子放任自流,甚至由于外在条件,成材率还要高上不少,只是个别不像话的被媒体大肆报道,毕竟大多数还是普通人。” “原来还是榜样的作用。”沈哲若有所思。 彼世界南京老太太事件,一下把人们道德水平拉低到负数。 个别富二代也能把群体形象拉低。 楚飞燕接着说了一些小时候接受礼仪、艺术、外语等一系列训练的事情,听得众人了无生趣。 “语菡,将来我们的孩子可要让他向老楚学习……” 林语菡终于忍无可忍,一脚跺到他脚面上。(未完待续。) 上架感言 上架感言是这么个作用—— “刚出炉的炊饼,街坊邻居快来买呀!” 众所周知,本书水准和武大相比,也高不了多少。 如果傻站着,等人自动上门,人家还以为在炊饼摊后拉翔,当众投毒。 刚发现“晨光晨”同学投了张月票,吓了一跳,研究半天发现真的已经上架,太嫩了。 不过这位同学已经载入本书史册。 终于可以大声说求首订求月票了,不管给不给。 先发个感言,收拾两章出来更新。 …… 先是感谢—— 编辑范范,没说的,精选、分强、三江、强推,标准一路推荐位。 再有问题肯定是自己的问题,所以首先感谢。 接下来还是感谢—— 心情就复杂了,前段时间出的问题,就是崩了。 不过马上一堆人喷,删掉坏情节,这口气直到现在还没喘匀净,不可能高兴,但还要感谢。 接受的意见太多,完全乱套了,影响一直持续,现在还糊涂着呢。 他想看这些,好,添上;那个想看这个,好,添上……额滴神,搞成四不像了。 幸亏是都市,如果是玄幻之类,这当妈的都不认识了。 读者救了本书半条命,又掐的还剩一口气,真是服了你们,暂离。 没啥天赋的码字员,想进步一点,比怀胎还难。 看书的时候觉得爽,但写起来根本不爽,已经写了一百多章,总得搞明白一本小说怎么完成。 总之吧,会写完,但好不好看不保证。 …… 最后吧,碎碎念—— 据说新书月票很重要,一向闷头码字,精力分散就回不来,放在本章一次把想起的事全说了。 背景设定用得太多修不了,所以喷背景的无视。 开书的时候很随意,当时做梦带领无敌舰队统一了亚洲,醒来就把所有小国都弄没了,改都没办法。 一句话交代的事,非煞有其事描述一番,给自己种颗苦果,有点雏。 其实现在写的依然很随意。 关于修改的问题,封面曾经修改过,内容也修改过,各平台可能不同步。 起点APP和PC端封面显示貌似都不同,拜托忍受。 对于外站读者,作为一个写手,本人三观正,业内标杆,表示强烈谴责,并且无比愤怒。 五月底还没上架,几号忘了,有个读者在书评区问,为什么投了月票还不更新,没说的,当场删帖。 爆发无缘,脑拙是硬伤,一发急自己都看不下去。 常在别的书评区看到抱怨,养了几天不够看,其实爆发几万字还是不够吧,也就十几分钟的事。 两更坚持一年也是一百多万字了。 一般就这速度,除非不可抗拒的原因,比如火山爆发、地震海啸、作者在天上飞、海里游…… 唉,太没经验,存个二十万发书,一下爆十万多爽,如今保持更新都累的不要不要的。 每天空闲时间基本都在码字,时速一千,偶尔翻倍,偶尔撞头。 爽点是什么?不知道;创作技巧?看完就忘了;也不要问主线,俺不懂…… 反正最终目的是把主角变牛叉。 小伙伴们可以把全书也当成一次碎碎念。 …… 本书定义:模仿抄书流的抄书流作品。 以上。 第114章 改编动议 “坚决不同意两人在一起!” “一定要在一起!” 几天火热评论后,对于《白发》后续剧情的猜测,书迷迅速分裂成观点相反的两个群体。 “如果是现实中,已经付出那么多,男主勇敢一次都做不到,不如不见!” “反正要在一起!”感性读者一口咬定。 一般两个思维清晰的人相互谈起某件事,可以你来我往,热火朝天。而遇见一根筋、死脑壳的人,往往会把对方气的头顶冒火,却没有丝毫办法。 讨论云一旦形成,即使信息时代,出结果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那让沈大出来评评理……” 可惜沈哲根本没有提前透露剧情的任何打算,会女友、攒稿子、读书上课,也忙得不亦乐乎。 任凭自己的书迷热火朝天,稳坐钓鱼台。 很快读者目光就转移到《东方》杂志社身上,热线电话响个不停。 稿子全在钟离和林远志手中,可他们哪里会做蠢事,即使读者发出停止订阅的威胁,依然不为所动。 这种情况下,一方果断宣布胜利,卓一航被彻底打入尘埃,似乎再无翻身之时。但这不是权威后续,想真正知道两人的结局,还要耐心等待作者造物主的安排。 当足够多的现实媒体参与进来,《白发》一书也随之进入各行各业人士的视线。 …… 李菲菲住在燕京一间廉价出租房里。 不管是出于成名渴望,还是表演**,从小就产生了做明星的理想。 十六岁身子长开就报名参加了艺考,因为孩童时期就很可爱,长大了更加出众。父母就她一个女儿,便当成半个男孩来养,眉眼之间似乎还带着一股英气。 面试环节一眼就被艺考老师们相中,高考后立即进了表演艺术学院。 进去之后才发现,抱着明星梦的女孩真是太多了,而演艺圈看起来光彩照人,其实是个相对封闭的圈子。 新人要混出头,必须付出某些代价,有些愿意,有些她也不愿。 李菲菲是个要强的女孩,宿舍姐妹甚至给了她一个“二愣子”的称呼,不怕苦,但怕失去尊严。 如今毕业两年,相熟的姐妹好几个已经嫁人,明星梦毕竟是个梦,梦都是不容易实现的。倒也有两个在国内演艺界混出了不小的名气,再相见神态已大变,逐渐疏远。 父母经常打电话,询问在燕京工作怎么样,她都告诉他们已经进了某个剧组。 其实这两年李菲菲只接过几个广告片的拍摄,收入菲薄,连租房子都是郊区的一个单间。 今天依然无事,李菲菲站在镜子前,练习演技。 “哭不出来吖,看来我还真是一个乐观的人!” 李菲菲不高兴的自言自语。 倒退一步,向后扑倒在那张小床上,因为房间太小,一张床就占了大半地方。随手抓起一本杂志翻开,身旁还散落着十几本封面相同的杂志,正是《东方》。 因为她也是沈大的读者,并且刚成为书迷不久。 契机就是此次的“为情白发”事件,前几天无意间在网上注意到,马上也被刺激了。 想找来全书时,发现不那么容易,这些都是花了三倍价钱从网友手中淘来的。 换言之,这十几本杂志都是二手货。 但没什么关系,想读的是连载故事,又不是看时尚杂志。 杂志到手后,李菲菲花了两天时间,连续读了三遍,感觉书中的女主角简直太对自己胃口了。 一样的独立好强,一样的不服输。 “我的将来也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吗?”李菲菲有些怔然。 迷茫的情绪只是一闪念间,她随即起身又回到镜子前,习惯性的按照书中描写,试着扮演女主角。 “好有感觉唉……” 李菲菲忽然一愣:“似乎改编成电视剧会更好啊!”又皱眉道:“只是武打场面不好办。” 打开笨重的老式电脑,上网搜了一下,没有《白发》将要改编的消息。 “不应该啊。” “这么好的故事为什么不拍呢,我能出演女主就好了……” 随手发了个帖子,影视公司都是瞎子吗? …… 影视公司当然不是瞎子,并且向来都和媒体有些孪生关系。 当海洋文化某位副总参加一次娱乐活动,被记者问起是否对《白发》有改编意向时,张口结舌。 因为他根本没听说过。 回到公司查阅后,一个电话就打到了中海分公司。 “小韩,你们那儿武侠是怎么回事?” 韩经理身在中海,自然知道最近发生的热点新闻,甚至比媒体了解的还要深入。 东方文化的成立本就和他有某种关系。 只是当时并不在意,文化行业生生灭灭,今天成立明天消亡的事情很常见,他管理的大小杂志社就有十几家,不可能去关心一家带有意气之争的新公司。 后来的事情让他隐隐后悔。 当初听了某位专家的意见,加上《华夏青年》内容发展的确和公司方向相悖,随即做了决定。 即使后来杂志发行规模直降三分之一,对新的李总编工作还是满意的。 只是没想到《白发》出世,在读者中间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前几天他已经读了所有连载,又让人找出《龙虎》做一番对比,刚要出口的骂声又吞了回去,怪不着那位评论专家。 武侠不适合改编是相对《龙虎》来说,但是《白发》很适合。 以他老道的眼光自然看得出来,主要人物丰满、故事动人,最重要的是情节冲突让人欲罢不能。 看看读者群的反应就知道了。 这样的作品无论改编电视剧,还是电影,比大多数作品都合适。 读完小说第一感受,竟然觉得改编后会出一部经典。 对着电话解释完毕,那边沉吟了一下,说道:“小韩,这不算你决策失误,但要处理好这件事,最好能把那名作者弄回来,如果弄不回来……” 韩经理摇摇头,一时间忘记对方也看不见,说道:“东方文化就是作者本人成立的,现在他们已经有了立足之势,弄不回来了。” “糊涂,我们的优势是什么?一部作品能改变什么?” 海洋文化的优势自然是国内影视霸主,钱多,各种资源多,其它电视台毫无办法。 数十家分公司掌握着国内大半原创内容,一个优先改编权就掐住不少人的脖子。发展时间够长,垄断地位早已根深蒂固,文艺界老大。 “我懂了。”韩经理道。(未完待续。) 第115章 隐形的权利 媒体素来挖掘真相、揭露黑幕、跟踪明星…… 它的代表——记者,素有无冕之王的称谓,自从出现这个群体,民众有了部分知情权。乃至于西方国家媒体一般被认为是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之外的第四大政治团体,非官方,影响却极大。 但有一个前提,媒体界必须独立,甚至需要免于审查,华夏也接受了这种世界设定。 不过当媒体面对真正的权利,它比民意更容易被愚弄。 彼世界太祖说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民意或许一时被误导,但最终会明白一切,媒体有时候却甘愿被权利操纵。 这个权利,在现代华夏主要代表金钱所拥有的力量。 文艺界、影视界霸主,海洋文化就是这种力量的某个化身。 大半个世纪的发展,它的影响力已经渗透到华夏大地每个角落,或许只有另一个雄霸传媒界的集团才能抗衡。 所以,当韩经理在某间茶楼约见钟离的时候,自己都没察觉那种高姿态。 “呵呵,小钟,你现在可春风得意呀。” 钟离苦笑道:“韩经理,别笑话我了,老板是个不管事的,我也是硬着头皮干。” “这家杂志社不是你的?”韩经理佯作讶然。 “我可没有那么多钱,韩经理明知故问吧,在公司做了那么久,还不知道我的家底?”钟离苦笑更甚,“说起来是总编,也就比普通白领强些,这方面李总监应该深有体会。” 旁边的《华夏青年》总监李智宏尴尬笑了笑。 只是他面皮真有些问题,笑起来就像有一双手在下面拉动,看起来让人非常不舒服。 两个同行各方便差别不小,钟离带着一些文艺气质,喜欢别人叫他总编。而李智宏对总编的称呼不感冒,入职当天宣布的职务是总监,听上去显得很是高大上。 都是业内经验丰富的从业者,所谓的谈话艺术起不了作用。 钟离不动声色,心中盘算。 当初辞职是无奈,以他的资历完全可以再找一家同等规模的杂志社去工作,海洋文化虽强,也不能一手遮天。如果说和沈哲从头开始是因为眼缘就太扯了。因为在杂志行业做的久,才深知一名好作者的力量,以他看来,沈哲文学方面天赋超强。青春、励志、诗词古文,还有后来的武侠,擅长的领域就有数个。 最重要的是,看他创作速度,似乎也快的离谱。 拥有这样一名作者,对任何一家文化公司都是宝贝,后来的事情是因为专注武侠闹出来的。 拿到《白发》全稿的时候,钟离就知道他的选择是对的。 果然把老东家吸引来了。 “具体情况我就不问了,小钟,我们要购买武侠影视改编权。”韩经理进入正题。 钟离摊开手,笑道:“这个我可做不了主,版权不在公司里,而在作者,哦,就是我们老板手里。” 韩经理微微颔首:“我当然明白,他还在上学,目前是小钟你在运营嘛。” “我可以转告,只是不知道你们准备如何购买?”钟离平静问道。 “嗯,具体可以谈,不超过500万我都可以做主。” “行,我会转告。” 韩经理顿了一下:“另外,对东方文化的收购意向也一并转告吧。” 钟离失笑:“公司成立几个月,你们就要动手?” “估价的双倍!” 钟离愣了一下,听上去真的不错,目前陆陆续续投了几百万,三个月翻数倍。只是估价恐怕不容易,连他也看不清这家杂志社的发展前景,一部《白发》就能以武侠二字价值翻倍,再来一部呢? 《七剑》的稿子就在他的加密邮箱里躺着呢。 却不知小哲动不动心。 …… 沈哲接到钟离电话的时候,正在上课。 从后排座位猫腰出了教室,接起电话:“钟哥,有事吧?” “是有点事,”钟离笑呵呵的,“小哲,海洋文化的人找来了,猜猜什么事?” “海洋文化?”沈哲怔了一下,随即道:“是改编的事吧?” “还真猜到了……” “不太意外。”沈哲笑道。 《白发》一书是梁派武侠改编最多的,从这方面说,这部作品才是梁师的代表作。 沈哲问道:“他们出多少钱?” “500万以下。” “蛮有诚意的,钟哥,你还愿意和他们合作么?” “我有什么不愿意,作品是你的,再说,我是商人,你见过有商人因为伤了感情不要钱的吗?” “哈,说的也对,让他们回头找你已经是不错的感觉……” 就听钟离道:“对了,是武侠改编权。” 沈哲眉头一皱:“什么意思?不是单单《白发魔女传》的改编?” “对,他们看好的是武侠,也包括这一部,协议期限和授权期限到时可以谈判。” “特么的!”沈哲骂了句脏话。 “不卖!” 开什么玩笑,想买全部武侠作品改编权,海洋文化胃口大,手笔真小。 沈哲忽然一愣,自己想差了,不自觉的把未来的武侠作品也算上,别人可不知道。 但不卖是肯定的。 “还有,他们要收购东方文化。”钟离又道。 沈哲:“……” 过了一会才说:“唉,难怪人家是业内霸主,我们刚有点好东西就开始抢。” “估价双倍,动心吗?”钟离笑着问。 “钟哥,你觉得我们这家公司就值双倍?” “你是大老板,几个月投资翻倍,再没有更赚钱的生意了,不过到时肯定会附带你的合约。” 沈哲干脆道:“不卖!” 钟离严肃道:“那我们就要迎接他们的打击了!” “让我们关门?” “那倒不至于,所有的出版单位都归文联管,海洋文化没有关停杂志社的权利。但他们有一种隐形的权利,同样能给我们带来打击。他们要垄断的是创意来源,你的武侠明显游离在外。” “后果呢?” “目前我们杂志发行渠道,有百分之六十左右都靠图书代理商进行,一旦……” 沈哲道:“明白了,我们有读者,但杂志送不到他们手中?” “就是这意思,国内只有一家足够大的代理商不受影响,就是博文书店,因为它在星辰传媒旗下。除非我们能得到这家书店大力支持,同时加快建设我们自己的发行渠道,否则会大大影响我们的杂志订阅。” “这些大公司手伸的够长的,博文书店背后也有一家势力……” 沈哲一直以为遍布各大城市的博文书店,属于某家独立文化公司,只是没想到背后是另一家传媒巨头。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博文书店会支持我们吗?” “小哲,你这话挺有商战味道。”钟离重复一下,旋即说道:“可能会支持,但我们要有打动他们的东西,比如一本超级畅销书,武侠的影响力不够,还需要发展。” 沈哲讶然道:“钟哥,你是不是侵入我电脑了?” “胡说,我哪有那水平!”钟离笑骂一声。 “好吧,博文书店的事交给我,正巧有本书快完成了。” “你又有新作品了?”钟离喜道,忽然声音一变,“还是武侠?至少要百万级别,才有打动他们的可能。” “不是武侠,是历史,放心吧。” 《洪武大帝》如果在华夏出版,销售不了百万,沈哲敢把脑袋拧下来。 “出版可要我们自己做!”钟离道。 “当然。”(未完待续。) 第116章 早晚要改编 回到教室,沈哲有些心不在焉,思考刚才的事。 好的文学作品往往都伴随着影视改编,武侠作品对于华夏,更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类型。 他不懂影视剧制作,也不懂演戏。 但知道这些作品出现后,早晚会被影视公司看上,目前来看,他们反应很快。 只希望改编后的武侠影视剧不要太脑残,他早就想看看,由华夏艺人演绎出来的各个经典角色是什么模样。 从彼世界情况来看,金古梁三位武侠大师中,最适合改编的就是金庸先生的作品。 因为金庸是做过编剧的人,作品临场感很强。 导演拿着小说几乎就能直接拍摄,文中环境、人物、动作、表情的细节描写交代的很清楚。像发动“降龙十八掌”时,要蹲马步,双手出掌向内划个半圈;“蛤蟆功”发动要蹲在地上像个蛤蟆、脖子鼓起…… 连读者阅读的时候,可能都会情不自禁的比划两下。 剧情发展自然顺畅,比如靖蓉恋,从相识相知、到大漠南北、误会反目,带有真实的生活气息。 这些都不需要编剧再次创作,也无法随意改编。 另一位大师古龙就不同了。 说起这个,沈哲都想吐槽,估计拍古龙剧的导演也想骂娘,编剧更会抓掉不少头发。 看看他在文中描写吧。 ——他没有招式,杀人的刀,不需要招式 ——他挥刀的速度很快,没有人能看清 ——没有人见过他的刀,因为见过他刀的人,都已经是死人! 好嘛,剧组里的武术指导首先要被气晕。 ——没有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 ——他不远万里,骑马三天三夜,就为了杀一个人,而他并不认识他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 接着,再把编剧弄背过气去。 《三少爷的剑》有段情节——【曹冰霎时间已刺出九剑……可惜他这九剑都刺空了,本来在他眼前的燕十三,人影已不见……然后就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地上已多了三个死人】 如果用电视画面呈现出来,这就是超级BUG。 古龙先生“白光一闪,人影倒地”的写作手法,对喜欢这种调调的读者来说,文本阅读才是享受。 他本人早逝,作品被改编得面目全非就不奇怪了,最后还不讨书迷欢喜。 而梁师的作品,其实也不太适合改编成影视剧。 角色太复杂,观众有时分不清谁是主角,剧情也显得过于杂乱。 不如看婆媳争宠的戏码,那个更乱。 连梁师本人生前接受采访时亦说,没有一部改编的影视作品能真正让他自己“最满意”。 《白发》一书是例外,练霓裳的光芒照耀始终,当之无愧的主角。 所以被改编的最多,由不得沈哲不重视。 改编得不好,被曾经的读者喷没多大关系,恶心到自己就太难受了。 本就不能只满足于把作品发表完事,武侠文化的形成,需要影视、网络、文本阅读等共同发力。 沈哲经历过彼世界90年代,那时候看武侠更多的还是通过书籍阅读,正版盗版都分不清。新世纪后的武侠爱好者,接触武侠的方式才开始多种多样。 除了书籍影视,还有游戏,《仙剑奇侠传》《金庸群侠传》…… 说起伪君子,想到岳不群;谈论装逼男,绕不过西门吹雪、叶孤城…… 即使没看过作品,也能挂在嘴边,这就是武侠文化。 …… 回到宿舍,沈哲马上打开电脑查些东西。 “难怪每部影视剧里,好像都能见到海洋出品的标识。”沈哲喃喃道。 从一家数据统计公司提供到网络的表格上,清楚的显示着海洋文化占据的市场份额。 百分之八十以上,从创意来源到观众进场,海洋文化打造了一条影视剧生产线。这条线上由最重要的几部分组成,海洋电视、数十家影视公司、数百家出版单位、遍布各城市的剧院…… 只是电视剧方面,国内数十家卫视受限于内容、渠道,全都仰人鼻息。 沈哲经常看到评论说,影视剧早已进入市场化运作,敢情卖家基本是一个,客户才是市场化。 只有一家文化公司例外。 星辰传媒在电视剧方面没什么作为,而在大屏幕上吃到35%左右的市场份额。 因为这家公司拥有一个顶级电影制作团队,还和国外电影公司有着长期合作,引进过不少优秀影片。 “原来依然是两兄弟相争。” “幸好在华夏,如果是那个世界,这么大垄断私人集团,上世纪就被没收了……” 沈哲忍不住腹诽。 政治上的事情和他无关,只看金钱和影响力,自家那个新生的小杂志社根本抗不住人家一个喷嚏。 不过没关系,沈哲并不是太担心。 无论杂志销量受到什么影响,说白了就是利益之争,而垄断就是最大的利益,所以海洋文化反应快了些。现在又不是古时,自家受损可以拿刀去砍,怕什么呢。 既然他们的权利是隐形的,那么拥有最终决定权的就变成了读者,或者观众。 小蚂蚁未必不能咬一口巨龙肉。 海洋文化要来,那就来,大不了慢慢发展,反正作品多的是。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再说,他们也有个对头,博文书店是个突破口。 沈哲又查了博文书店公开的某些信息,被吓了一跳,仅二级以上城市就有三千多家。 “看来要联系联系博文书店了。” 听钟离的意思,就算这家书店愿意给海洋文化唱唱对台戏,也需要利益打动。 沈哲笑了笑,他还记得一句话:一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现在所谓的利益,不都是用钱衡量么?那就没问题。 书店是卖书的,想要的自然是畅销书,这个沈哲最擅长。 从已经了解的阅读市场分析,华夏最大的读者群就是历史相关作品,《明朝那些事儿》这本奇文正合适。 最畅销史学读本、五星级最佳图书…… 彼世界就取得那么高的成就,有华夏更加庞大的历史迷群体,不畅销才见鬼了。 首先要把它的第一部《洪武大帝》完成。 如果系列图书也有“凤头猪肚豹尾”之说,这一部就是全书的凤头。 沈哲关掉网页,打开桌面上一个文档,已经完成了一大半,再有两天就差不多了。 先上说说号给林妹妹发了个猪嘴的表情。(未完待续。) 第117章 明朝那些事儿 “梆,梆梆……” 一连串带有节奏的敲击声,响在东方杂志社总编室。 此时,钟离正坐在办公桌后,左臂肘部放在桌面上,右手曲着手指,不停地敲击着桌面,神思不属,视线时不时的瞟向一旁的电脑屏幕。 几个月的努力,杂志社渐渐走上正规,总编室前几天刚收拾出来。 房间内只有两个人。 魏主编微微摇头,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把他也叫了过来。 来了也不说明,一坐就是半个多小时,到底还是年轻人哪,遇事沉不住气。 钟离这些天压力其实不小。 对于同行的竞争行为,他早有心理准备,只是没想到第一个面对的会是老东家。 前天和沈哲通了电话之后,他随即就明确拒绝了海洋文化的合作要求,截至今天早上,已经收到几乎所有代理商希望终止合约的请求。这就是影响力,钟离也知道,他们会在其它方面得到某种补偿。二选一的话,抛弃东方文化这家新生杂志社是必然的选择,换成他也会这么做。 所幸的是,早上再次和沈哲打电话时,同时得到了新书今天完稿的消息。 另外,知道杂志社果真遇到了困境,沈哲也没有什么表示,只说会尽快完成让他看看。 如果新书能保证百万级销量,他就有把握取得博文书店的支持。 至于自身的发行渠道,那是以后要忙的事情,现在连载正是紧要关头,必须先借助其它力量。 “叮咚……” 邮件提示音一响,钟离马上精神一振。 魏主编恍然道:“总编,谁的邮件,你一直在等这个吧?” “是小哲的新书,前几天刚知道。”钟离回道,一边下载文档。 “噢?《白发》还有三期就结束了,正好接上,小哲还是挺上心的。”魏主编呵呵笑道。 “不是连载所用,直接出版,所以把你叫来了……好了,先看看吧。” “那连载怎么办?”魏主编皱眉道。 “连载部分还是武侠,稿子在他去燕京之前就交给我了,不过一直没有公布,林主编也知道。” “那就好。” …… 两人各自面前摆放一台笔记本,轻轻点开文档。 “这次是什么类型?” “历史。” 听到这话,魏主编也没有太吃惊,经过几次判断失误,他反而觉得沈哲写什么都能接受。 以往的经验,一名青春类作者忽然写本科幻什么的,肯定会让他怀疑。 不过刚看了几段,差点被一口气呛住。 姓名:朱元璋别名(外号):朱重八、朱国瑞 性别:男 民族:汉 血型:?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乱七八糟的,这也叫历史?”魏主编哭笑不得。 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还是我的 1368年-1398年——主要工作是做皇帝 看到这里,五十多岁的老头终于被呛到了,剧烈咳嗽,抬起头不可思议的看着钟离。 “总编,你们不会是在跟我开玩笑吧?” 钟离的脸色也很诡异,似乎略显扭曲,不过视线没有离开文档,伸手按按。 “接着读,这次肯定不是玩笑,小哲不会这么不知轻重。” “也是……” 很快两人脸色就变得凝重起来。 …… 《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第一章很快牢牢抓住他们的心,除了开头朱元璋的档案资料、家族姓名的数学解释稍带调侃,难以产生历史阅读感,接下来就感受到一股阴郁色彩。 ——灾难到来后,四月初六,朱重八的父亲饿死 ——初九大哥饿死 ——十二日,大哥长子饿死 ——二十二日,母亲饿死 正像文中所讲,如果这是日记,绝对是世界上最悲惨的日记之一。 其实,朱元璋这位皇帝在民间名声并不太好。 一方面修《明史》的是满清,彼时史官早已绝迹,难免有些曲笔之处。此外,朱元璋的确做过许多不得人心的举动,屠戮功臣、剥皮萱草、戮尸等都太过暴虐,掩盖了爱民的一面。 但只是短短几分钟,速读数页之后,朱元璋的形象完全在两位杂志从业者心中翻了过来。 从赤贫起家,没有后台和依靠,朱元璋的一切都是靠自己争取来的。历经千辛万苦,掩埋战友的尸体,起身继续战斗,无数厉害的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等,全都倒在他卓绝的军事天赋之下。 钟离面色潮红,魏主编面沉似水。 正如当年明月连载本书时的副标题——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 沈哲也在书名后加上了。 文风幽默轻松,笔触晓畅,完全没有以往历史作品的生涩感受,让人全情投入。 资深编辑老魏当然知道,一本好书,初读就会有个大概判断。 是否感觉卡顿?是否不忍释卷?而最好的作品,能达到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 现在的他,已经忘记了编辑的职业素养。 …… “不可思议!” 魏主编有些茫然的抬起头,揉揉发酸的脖子,看到钟离依然埋首电脑前,再次把目光投向眼前的文档。 上网开始查阅一些历史资料,以便证实书中几个疑惑的地方。 历史类作品可以不严肃,但必须严谨。 如果漏洞太多,即使写的再有趣,也只能归于哗众取宠。 “啪!” 钟离忽然一巴掌拍上桌面,大声道:“痛快,这是我读到最好看一部历史作品!” “不可思议……” 只听魏主编又说了一句不可思议,不敢相信道:“小说笔法,流行文学的表达方式,还能遵循史实……” 钟离才不管什么表达方式,只在乎读者爱不爱看。 他也是读者,并且是眼光异常毒辣的作品挖掘人,否则也做不到总编之位。 兴奋之下,马上给沈哲打电话。 “小哲,历史竟然也能写得这么好看,你是怎么做到的?” 沈哲笑道:“钟哥,从文学史上看,我们一直走在通俗化的路上。作品越是草根,越容易被推广,被最广大的读者接受。《明朝那些事儿》就是一部草根历史书,你不是一直说自己是商人么,喜欢吧?” 不知不觉,又站在读者的立场去评论。 钟离没在意,保证道:“绝对是超级畅销书,放心,剩下的交给我!” 沈哲却想起曾经的网络文学,不为主流接受的原因,恐怕也不单是过于通俗化,而是消遣娱乐化。 “老魏,你负责出版准备工作,我联系印刷厂,两天之内要完成第一版!” “收到!”魏主编没有丝毫迟疑。 …… 两天后,博文书店中海总店的经理办公室。 书店经理接待了钟离,一本设计精美的书籍,摆放在两人中间的茶几上,开始谈笑风生。 第三天,《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全国上市! 令人有些意外,此次新书上市,除了沈哲在论坛告知了书迷之外,钟离没有做任何宣传炒作。 “这本书不需要我们炒作!” 商人们都明白,最强为有力的炒作就是口碑,读者会自动帮你完成。 除非你堵住所有人的嘴。(未完待续。) 第118章 似火非火 正是因为没有宣传,才给了某些书迷一个惊喜。 没有连载,《明朝那些事儿》突然上市,就像天上掉下来的一颗糖果。 不过,让钟离和老魏略显以外的是,前三天的销售并没有出现预料中的井喷现象。虽然从博文书店官方得到的数据,三万册售出加上杂志社本身的努力,估计能破五万,已经足够恐怖,但和心理预期依然不符。 为此,两人专门去了一家附近的博文书店去踩点。 超市般的销售大厅,东方文化得到一个小型专柜,专柜前正站着四五个读者埋首书中。 有的看了几页匆匆付钱走人,有的一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钟离和老魏相视一笑。 “我就说嘛,不可能我的口味和读者差那么远。”老魏微笑说。 “每种类型的读者都是一个相对忠实封闭的圈子,小哲以前没有历史作品,接受起来需要过程。” 钟离松了口气,得到博文书店的支持,总算给本身发展提供的缓冲时间。 接下来几天,《明朝那些事儿》的销售还是不温不火。 四万、五万、七万…… 双方的合作也包括《东方》杂志的代理,被书店方面放进了畅销期刊的位置。 对于东方文化所有人员来说,这本杂志才是根本。 《白发》的持续火爆,博文书店销售网点的成熟,新一期杂志销售并没有造成巨幅下滑,基本持平。 一家大型连锁书店便能抵消所有代理商离去的影响,钟离更坚定了自我发展的想法。 …… 首先掀起新一轮讨论热潮的依然是《白发》连载内容。 牵动人心的,自然是卓一航和练霓裳的感情归宿。 当前国内,最方便的实时交流方式就是网络,网络上最方便的是说说群和评书论坛。看到“公子苦相寻”、“一意觅伊人”两回,许多网友心中堵着那块大石仿佛一瞬间被搬开了。 “活该!早干嘛去了?”女性读者大感痛快。 “当初携手离去多好,人走了才想到去追,完全是咎由自取!” “这种男人活该孤独一生!” “……这样说不好吧,卓一航也有自己的难处,武当毕竟培养了他。”男读者弱弱回应。 “你妈妈把你养大,就能随便把你媳妇赶走?” “……当我没说!” 对于能把武侠读成言情,甚至婆媳剧的人,说理肯定是说不通的,聪明的果断憋住。 糊涂蛋成了主力辩论手,争吵得面红耳赤。 另外,钟离还干了一件让业内人士瞠目的奇葩事情。 《东方》已经到十五期了,因为渠道一直无力,较远的十几个行政区订购杂志很困难,很多人只能上网听到一些火热情节。借着此次网络热潮和博文书店的支持,竟然重头又发行一遍。 招来骂声是必然,欢呼声更多。 并且让美术编辑设计了两幅海报,“公子寻伊人”和“红颜白发图”捆绑销售。 前者很可能被人挂在飞镖盘后面。 不少订阅过的读者偏偏喜欢,只好骂骂咧咧再买一回。 杂志社公告说,这是为那些以前未如期订阅的读者所准备。 “那你们别收钱啊!” 可惜东方文化目前是钟离在运营,如果是沈哲,可能真会附刊赠送。 …… 在文联成立以前,博文书店一直扮演着出版界晴雨表的角色。 作为国内最大的连锁书店,任何一本图书或期刊发行后,只看在这家书店的销售数据,大致情况就知道了。 只是后来文联官方数据更为详实、权威,业内关注才开始变弱。 又过了两天,有本书开始引起了注意。 《明朝那些事儿》在书店官方公布的数据中,显得有些异常。 如果把图书也当成一种商品,从经验来看,前期销售情况有高峰,也会有低谷,应该是呈波浪型。 可是这本书的销售曲线却是一路上扬。 “有些出乎预料,我们的老对手相帮,目的就达不成了。”韩经理叹了口气。 和他对话的是《华夏青年》李总监。 “韩经理,我们和星辰传媒不是有默契吗,为什么要插手这次的事情?” 韩经理微微摇头:“对手不假,有默契也不假,但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们国家的情况放在这里,任何行业都不可能出现一家独大,精英和公众不会同意。当初星辰海洋就是例子,那么大的文化集团一朝分裂,你不会以为真有什么解不开的矛盾吧。” 李总监愣道:“是自愿的?” “那谁知道,是公司上层决策。”韩经理踱了几步,又道:“不过,我们两家共生是无疑的,相互竞争也是现实需要,这次的事情说起来还是好事。” “杂志社……” 韩经理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忽然失笑道:“小题大作,你真觉得武侠能有很大影响?” 李总监道:“可《白发》影响已经不小……” “一部小说撑不起单独类型,那名作者叫沈哲吧,以后他还能创作出同质作品,甚至更好的?” “估计他也不敢保证。”李总监笑道。 …… 钟离“需要过程”的判断再次出现偏差,说完这话的当天,网络上就出现一拨评论。 最先对《明朝那些事儿》做出反应的,是沈哲原来的书迷群。 “本来是单纯的支持沈大,看完才知道,沈大根本不需要支持……”群里有人发声。 “我也是,随便瞄了一眼,然后一口气读完!” “唉,真是服了沈大了,我很少看历史作品,太难读,这次竟然看了个通宵!” “好了,别说这些了,行动起来吧。” “让那帮书呆子见识见识,沈大的书就是喜闻乐见,我决定做一辈子沈迷!” ——《如果没看过这本书,就不算真正了解朱元璋》 论坛也出现各式各样耸人听闻的标题。 书迷们自发组织起来,帮着进行宣传,一时间各处都能见到《明朝那些事儿》的身影。 文学论坛首先遭殃,差点被刷屏。 校园BBS也中了招。 ——这不是历史,这是励志 ——完全颠覆了我对明朝的看法 ——期待沈大下一部上市,话说该是永乐大帝了,难得开国两位雄主 由于时间尚短,长篇书评还比较少,但对书中一些零散的看法和感受开始纷纷出现。 首印百万册,剩余的七十多万三天内售罄! 最大的代理商博文书店缺货。 “第二批二百万吧,”钟离在和印刷厂联系时,语气尽量淡定:“二百万,不要搞错了。”(未完待续。) 第119章 历史学界的声音 《明朝那些事儿》上市第二周结束,博文书店货源再次告急。 “钟哥,这个事应该是你拿主意,我不太熟悉。不过,两个周的时间,应该还有很大潜力吧?”沈哲的声音通过电话从燕京传到中海。 “就是拿不定主意,才要问问你的。” “印刷成本很高吗?” 沈哲对图书运营一窍不通,那属于商业领域,彼世界听说过一些,不过没什么参考价值。华夏人口数量、阅读群体都大幅增长,原来二十万就是畅销书,这里百万册才算,他当时的时代,纸质阅读已经受到沉重打击。 “我们自己排版设计,印刷成本倒不高。” “那就按你想的做呗。”沈哲道。 “就是想找个人分担一下,”钟离吐了口气,说道:“这是我直接经手的第一本超级畅销书。” “以后可能会更多……” …… 华夏进入深秋,历史学界坐不住了。 ——破国内图书单周销量记录 ——单月历史销量冠军 ——月内三版,图书出版界的奇迹 从门户网站到现实媒体,开始沸沸扬扬,文联月末公布的畅销榜上,《明朝那些事儿》遥遥领先。 “呵呵,这不是历史书,是一本小说吧?”某师范大学一位中年历史教授面对记者,微笑的脸上,带着不以为然的表情,“从书名就可以看出,作者对历史抱着一种玩笑、甚至轻浮的态度,我们先人过去创造的辉煌,理应得到尊重,而不是随意评说。” “张教授,您看了这本书吗?” “书名本身就不忍卒视,翻开看看,通篇现代词汇,还需要再多说?” “可是内容还原了洪武朝的历史真相!”记者争辩道。 “历史真相?”张教授更是不以为然,“历史真相需要我们从史册典籍,甚至真实遗迹中寻找,而不是坐在书桌后面臆想。” “我不得不说,这部小说对民众了解过去,了解历史,会造成相当大的恶劣影响。” “它开了一个非常糟糕的先例!” 这篇采访见报之后,马上就有许多历史界学者、专家、评论员表态赞同,发出自己的声音。 “如果历史著作能在书房完成,历史研究就没有必要了!” “作者在书中加入了太多个人感情,于治史而言,不仅不冷静,且不会客观,等于是亵渎历史!” “十**岁写历史?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一位很少接受采访的老历史学家,竟然破天荒的接受电视台的视频采访:“纵观作者所有作品,可以看出他的写作水平呈下滑状态,数月前一篇伤仲永让人惊艳,余者不足论。可惜进了大学校门,开始走进了歪道,从这方面来说,燕大校方没有引导好他,毁了一棵好苗子,罪莫大焉!” 视频画面中,这位老历史学家挥舞着手臂,情绪激动。 燕大文学院任院长表态:“燕大的教育方式,用不着旁人置喙!” 温方伦:“要容许年轻人犯错。” 某位讲师:“沈哲同学没有错,他为死气沉沉的历史学界注入了一股清风!” …… 沈哲看到一系列新闻之后不久,接到好几个电话。 苏薇:“没事吧?” 沈哲笑道:“苏姐,你还关心我呢,没关系,又不是小孩子,一点坏话都不想听。” “没事就好,我不是你的责编了,但你成了老板,总得问问……我看他们就是嫉妒你新书的成绩!” 沈哲道:“看到自己的研究领域被换个模样,反应大了些。” 钟离再次打来电话,苦笑:“没想到还有这茬,一直没遇到过这个大风波,忘了学术界也有是非……” “钟哥,以前是因为青春和武侠入不了他们的法眼,如今不同了,历史学界可是国内最大的一个学术团体。他们的固有观念就是把严肃和严谨等同看待,我是燕大学子,对我造不成任何伤害。连温教授都说了,容许我这样的年轻人犯错,钟哥,你说我要不要改正?” 说着,沈哲带上了玩笑的口气。 钟离忙道:“别,千万别改,就这样,历史作品太多了,能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就这一本。” “你看,还有问题吗?” “大概有几部?你准备写完整个明朝历史?” “七部,保持三到四个月一部怎么样?当然要写完,不然岂不是和书名不符。” 家里也打来电话,说话的却是父亲:“小哲,你不好好上学,怎么和教授争论起来了?” 沈哲苦笑道:“爸,我没吭声啊,写了本书,是他们看不顺眼。” “那就是你写的哪儿不对,历史是谁都能写的吗?” 母亲杨欣接过电话,披头道:“赶紧给他们道歉,我看到你们学校的老师也对你有意见。” 挂完电话,沈哲有些苦笑了。 知道这本书可能会有一些争议,但没想到几乎所有历史学者都无法接受。 彼世界是先在网上发表,才有的纸质出版,冲淡了一些争论。沈哲不可能再那么做,网络作品版权制度尚不成熟,文学爱好者还可以做的事,他文联作者的身份不能再做。 林语菡也打来爱心电话。 沈哲带着哭腔:“语菡,我完了,被人欺负死了,你快安慰我一下!” 林语菡:“……” …… 一片争议声中,署名“酒鬼”的作者写了一篇3000多字长评,忽然出现在《文史周报》。 文章的标题叫做《实用主义历史观》 “花了两天时间把《明朝那些事儿》读了四遍,有了些许发言权。” “首先奉劝没读完此书的,不要随便张口。” “研究历史的有两类人,一类人皓首穷经,梳理细节,还原历史真相;一类人花很多功夫学习,然后用自己的眼光去解读。两类研究历史的人,我同样尊敬、喜欢,《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明显属于后者。” “找来他以前的作品,发现竟然和《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是同一个人。这就不奇怪了,前一篇文章中就能看出他的历史观,是站在著述者当前立场,去看待前后历史。” “这是非常实用的观点。” “唐太宗说过,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就持有这种观点。” “如果我们研究历史,不是为了应用在当下的社会现实,那就是一种自慰!” “酒鬼”再次出现,文字一样不依常理。 文章最后,说道:“我很喜欢这个年龄不大的作者,当然也好奇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研究明史的。” “某些腐朽的历史研究者,自慰去吧……”(未完待续。) 第120章 沈氏风暴第二季 历史学者先是一阵沉默,然后纷纷调转枪口, 被描述成寂寞男,任谁都受不了。 那位接受过视频采访的老历史学家再次出现在电视画面里:“如今国内的历史研究风向很不对头,受到太多民间思潮的影响,让人痛心疾首……” 对寂寞的说法反而没什么意见,研究历史就要耐得住寂寞,而自慰一说,他只有有两个字回应。 庸俗! 作为《明朝那些事儿》在华夏的署名者,沈哲最关心的是读者看法。 华夏有最自豪的历史长河,拉出一个人就是历史爱好者。 但是,历史学者代表的是精英,而普通的爱好者相对就是草根,这是两个相交不相融的群体。 专业历史作者和历史读者关系疏远。 说文评书论坛最先出现的一篇长评中,可以看出一斑。 “从爱上历史作品开始,我就以为历史书与轻松、幽默毫无关系,它是沉重的,枯燥的。因为用文学作品的观点去看,进入书本之前已经知道,这是一个悲剧。但当我看了《明朝那些事儿》之后,观念随之改变,沈大竟然用流行文学的手法去写历史!” “不得不说,这让我大吃一惊,不要误会,我的惊,是惊喜。” “是的,沈大能把枯燥的历史用生动的小说手法再现,尤其是市长、司令等现代职务解释明朝官位,轻易就能读懂。” “开始有些疑问,这样写是否还能尊重历史呢?” “当然可以,这本书同样以历史为根基,某些记载模糊之处,沈大也注明了,可见他翻阅了海量史料。” “……有学者说,这不是历史书,有什么关系呢?精彩足矣!” 帖子一出现,下方就跟着无数回帖。 “同意,前几天朋友介绍的,能把我从电脑前拉回书本,沈大成功了!” “朱元璋实在太励志了!” “我现在只有一个念想,希望沈大尽快写出第二部,抢侄子的皇位太过瘾了!” “你真当小说看了?” “楼主显然没有看过沈大另一篇文章——《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其实个人觉得,历史不但可以在已知史实的基础上进行自身解读,而且我们还可以创造历史,那些演义小说就是明证。比如《红楼梦》养活了一批红学家,他们就试图从书中找到当时人们的生存环境、社会发展等等,但不要忘了,它是一本小说!老曹创作的时候已经经过艺术加工,二次解读,能了解到多少历史真相?” “楼上才是高人!” “我去看看,沈大何时进入历史领域,俺咋不知道!” “我觉得沈大不是凡人,写小说的同时还有时间研究历史,高考还能得个状元,是不是太过分了?” “同感,不过不关心,‘别人家的孩子’我已经无法理解。” “噗,楼上精辟,总有超出常理的人,沈大更加特殊一些,你们有什么好奇怪的?” …… 除了个别顽固的老学究之外,大部分学者还是真的读完了全书。 正像梁启超当年评价新文体白话文时,正统观念认为的“野孤禅”,他也不得不承认“偏偏有一种魔力”。 和沈哲对钟离所说的通俗化一个意思。 从骈文,到古体散文,到白话文,文学一直变得越来越通俗。 读书人越多,通俗倾向越主流。 精英读者是极少数,草根读者才是大多数。 一位普通读者在帖子中说:“细节并不重要,能让我了解历史才重要,这个过程需要愉快。” 可是历史研究者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还原历史真相”。 最擅长的工作也是从作品中找出漏洞,而当年明月加上如今的沈哲一起算,也顶不上一名浸淫半生的专业研究者。何况沈哲根本没有完善的想法,他的心声被一位读者说了出来。 “历史真相并不重要。” 那什么重要? 要知道,对学术研究者来说,最坏的批评不是好或坏,也不是对或错,而是“你研究的问题不重要”。 各种媒体上出现的“不严谨”之处,被人们无视。 即使知道这些确实有问题,因为学者们的坚持,普通读者反而拧着脖子反驳。 …… 事情演变成精英和草根两个群体的战斗。 处于风暴中心的沈哲,他的名字被人一次次提及,本人却躲在燕大不露面。 事实上,他也开始皱眉了。 低估了华夏人对历史的关注程度,因为这个世界近代虽然一度落后,但很快再次崛起。不像彼时空,一直经受了一百多年的欺凌,某些人恨不得把曾经的历史完全抛弃。 燕大对他闹出的事没有表示不满,看作一次学术争鸣。 一位刚刚入校几个月的学生,便在历史界掀起偌大波澜,还有些赞赏。 只有任院长把沈哲召到了办公室。 “沈哲,你弄出这么大的事情,很多老前辈都快找上门了。” 沈哲苦笑:“院长,是我大意了。” “那你准备怎么处理?” “他们会找我真人PK?”沈哲小心翼翼问道。 “什么PK!”任院长笑骂一声,说道:“谁会那么不顾身份找你PK,既然是你的作品搞出来的事,总得表达一下你的看法,争论是双方的,你不说话就是认错,对你以后不利。” “谢谢院长提醒。”沈哲真心道。 “你既然能进老师的书房,说明也看好你,总要提醒你一下。” 出了院长办公室,沈哲给钟离打了个电话。 “钟哥,那个记者又联系我们了吗?” 钟离嗯了一声:“每天都往我的总编室打电话,怎么,你决定要接受他的专访?” “嗯,我们院长提醒了我,至少要说出写这本书的初衷。”沈哲又考虑了一下,“你帮我告诉他,专访可以来找我,但是不接受拍照或摄像,如果不答应,就换一家媒体。” “行,其它的采访要求呢?” “很多吗?” 钟离道:“每天都有,按你当初的说法,全拒绝了。对了,还有我们这儿的大师有话说栏目。” “那个就算了,现场直播我不行。” 很多笔锋辛辣的作者,面对摄像头往往口拙,沈哲已经发现自己也有这个问题,和人对话没关系,面对摄像机就浑身不舒服。当初成立东方文化就开始收到不少采访要求,让钟离他们一概拒绝。 “可要准备好,《人物》专访的都是学术界人士,如果不是这次与历史有关,还不会找上门。” “明白,我不够资格嘛。”(未完待续。) 第121章 《人物》专访 ——幽默、爆笑,打发时间 ——有善有恶,有理想,有情感,也会妥协,活生生的历史人物 ——完全被很多神来之笔打动了 当读者纷纷对《明朝那些事儿》表达看法的时候,沈哲在燕京一家咖啡屋见到了齐思远。 一名三十七八岁的男记者,供职于《人物》。 深色西服,白衬衫,没系领带,背着那种只能装文件的单肩包,干练又传统的形象。 相互审视一番,齐思远先笑了。 “喝点什么?” “茶吧。”沈哲也笑着说。 “嗯,我也是一样,那就上两杯绿茶,健康。”齐思远对服务生说道。 服务生脸色怪异。 “我还以为职场人士都爱喝咖啡。” “有些为了提神,有些为了彰显生活品位,我是个俗人,提神的话,茶也有同样的效果。” “我比你还俗!” “哈哈……” “正式开始前,先聊聊吧,”齐思远掏出记事本,放在一边,伸出四根指头,“你那本书首月销量就破四百万册,成为目前为止最畅销的历史类书籍,有什么感想?尤其是那些学者对你的一些看法,气愤吗?” “我真的成名了,这段不记录吧?”沈哲笑着问。 “不记录,你看,知道你不喜欢在公众面前露脸,电脑、录音笔都没带。” “那我就说说,”沈哲组织一下语言,“看到那些前辈很不满意,我倒能理解,毕竟那是他们投入一辈子精力的领域,结果被搞成另一番模样。气愤不至于,因为世界上很多人有不喜欢你的理由,成名太早就是其中最有道理的一个,应该理解。” “只是有些怨气?” “不是怨气,是委屈……”沈哲开了个玩笑。 中年记者叹口气:“我们和西方不同,对年少成名的看法也相反。” “以人为纽带和以利益为纽带,自然有差别。” 齐思远怪异的看了一眼沈哲,这时服务生上来,把两杯绿茶放到他们面前,谈话暂停。 等服务生退下去,齐思远道:“好吧,至少已经对你有了一些了解,本来还担心和年轻人交流有障碍,现在看来完全没必要。先提醒一下,这次采访,主要是表达你个人对历史研究的看法,《人物》关心的只是学术方面,对人物本身反而不会太多关注。” “这个最好了。” 齐思远打开记事本,准备好后才说道:“首先有个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研究历史的?” 沈哲迟疑了一下。 说三岁肯定不行,会把人吓着,晚熟的孩子还在吃奶呢。 “小学毕业吧。” 齐思远进入记者角色,边听边迅速记录下来沈哲的话语,抬头看看沈哲。 “对于《明朝那些事儿》被认为是小说,你赞同吗?” 这是彼时空原作者当年明月面对的最大问题,如果承认是小说,一切争议都不存在了,但这部书做的却是科普历史的作用。 “不是历史,也不是小说,在我看来体裁并不重要。”沈哲摇头道。 “亦正亦邪?” “可以这么认为。” …… 接下来,两个多小时的专访,都是沈哲对历史的相关看法。 其实,生活在穿越历史大潮、经历了历史虚无主义洗礼的沈哲,哪里还有能让历史学界认同的看法。 彼时,把支流当主流、演义和小说当真实、穿越回古代改变历史……试卷中,甚至出现“韦小宝签订尼布楚条约”的答案,不知道将来的华夏,会不会有这种奇葩小学生。 幸好,他有一个世界研究者的支持。 采访中,沈哲也对“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做了一番解释。 “历史著述都是研究者创造的历史。” 齐思远有些动容,沈哲这句话足以把那些“还原真相”的老学者气歪鼻子。 已经发生过的事情都是过去,无法重现。 所以现在被学者、作者创作出来的作品,都经过描述、归纳,和真实的历史不同,甚至相反。 无论承认与否,古今所有的史书中,无不包括研究者本身的立场、观点和感情。太史公作《史记》的目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太史公曰”、《资治通鉴中》中的“臣光曰”……都表达的是个人观点。 造成“历史真相”无法还原有很多因素,历史资料的局限、研究者的立场和水平…… 最后,沈哲又把柯林伍德的“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抛了出来。 “研究历史有两个用处。”沈哲伸出两根手指。 “一是应用在当下,以史为鉴。” “二是作为载体,把思想传承下去,影响后世。” …… 齐思远合上记事本,一脸不可思议。 这不是《明朝那些事儿》中的幽默搞笑风格,而是属于正经的学术范畴。 “十岁开始研究历史,如果刚才还有些怀疑,现在我不得不相信,你为什么不考历史系?” “研究是爱好,一辈子研究就是折磨。”沈哲笑道。 “这是年轻贪玩吧?”齐思远微微摇头,“不过我已经能够想象,这篇专访面世后,肯定会在历史学界掀起十级地震!” 沈哲笑笑没吭声。 说了老半天,都是彼时空著名历史学家的学术成果,虽然散乱,但中心很明确。 ——坚持历史实用主意,反对为研究而研究 像原作者的笔名一样——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历史到底如何,只有月亮知道。 …… 外界对《明朝那些事儿》的争论还在持续。 最高兴的就是东方文化一干员工,越争议销量越高,眼看着就要突破五百万册大关。 沈哲也有些吃惊,想了想,猜测可能有几个原因。读者群更大、议论声更多、没有经过网络免费发表……看形势七部下来,破五千万销量都没问题,和彼时空相比,翻了数倍。 齐思远再次打来电话,问沈哲是否需要花点时间整理出来。 因为专访是对话的形式,内容散乱,沈哲选择的又是好几位大师的学术观点,如果不是最后点明“实用”两个字,可能一时都搞不明白说的是什么。 “没关系,乱就乱吧,自然会有人整理。” 三天后,《人物》期刊发行,上面刊载了齐思远以“历史研究那些事儿”为题的专访。 全文都采用了他和沈哲的对话,没有修改整理。 刊物飞入大学校园、研究所…… 一位在校大学生,冒冒失失的闯进了学术界,语落惊风雨。(未完待续。) 第122章 学术飓风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这句话其实和时代背景有关系,当时瞬息万变,她是一个专注于写作的作家,希望通过出书赚钱,来满足有情调、有品位的生活。短期内赶快成功,否则很容易被时代浪潮淹没。 事实上,由于流传太广,耽误了很多人。 比如童星,绝大部分长歪了;比如相信“三十岁之前成为千万富翁”,往往更加落魄…… 成功的契机,应该是心智成熟、最有精力、实力最强的时候。 沈哲是个例外。 即使刚出娘胎就成名,也拥有成年人的心智。 成功之前做什么? 《明朝那些事儿》表达的非常清楚,从历史人物到作者本人,都在说这件事。 这部书之所以读起来很怪,就是因为它不像历史书,太通俗;也不像小说,建立在史实基础上;更像是作者做人态度的一次展示。 朱元璋积蓄实力,当年明月老实做人、勤奋写书。 …… 专访登出,针对《明朝那些事儿》的批评瞬间消失。 这部让专家学者怎么都看不进眼中的作品,完全被扔到脑后去了,只有普通读者争相传阅。 能和大师对话的,只能是大师,这次沈哲搬出的就是彼世界数位大师。 一个学术观点产生,后面必然跟随着大量论述,才能成一家之言。沈哲这个年龄,不可能有那种能力,只把浓缩后的论点抛出来。完整论述脑海中也有,但他不敢拿出来。 论点可以解释为读书时的灵光一闪,只不过他闪的多了点,完整论述就不同了。 到专访中,很多观点就相互矛盾。 这是沈哲思考后的决定,他需要表现出自己的不成熟、学术上的幼稚,但又不能真的幼稚。 把历史看成当代史或思想史,很容易招致反对。 正确的说法是——一切历史都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不过没关系,看起来就错误的学术观点,只要能自圆其说,一样能博得赞赏。 “来学院一趟吧。” 任院长的电话亲自打到沈哲的手机上,叹着气道:“你是要改变学术界研究方向啊!” 语气一转,又说道:“不要担心,学术多元化本就应该提倡。” 沈哲赶到文学院的时候,被林助理带进一间会议室。 十七八个老头老太太,一眼看过去,就没有一个五十岁以下的。 除了任院长,全都不认识。 …… “小子,这些都是你想出来的?” 沈哲恰到好处露出一丝腼腆:“读书的时候瞎想的……” “我看你也是瞎想,来来,你给我解释解释,这两个说法相互矛盾是怎么回事?” 这就为难上了。 七嘴八舌,每个人都能指出专访里的错误。 足足被拷问了半个多小时,即使脑子里有海量论文支持,沈哲也被弄个汗流浃背。 “光想出来怎么行,要完善它!”一位老教授不满道。 另一位老奶奶看不下去:“我看小伙子不错,你们趴在纸堆里几十年,有人想到类似的观点吗?” 全场寂然。 她转头慈祥的看着沈哲:“沈哲同学,你真的十来岁就看历史书?” 任院长介绍道:“这是我们哲学系的张教授。” 沈哲点点头,张口说瞎话:“张奶奶,小时候我喜欢看书,确实读历史比较早。” 事实上为了对比两个时空,最先看的就是历史类,学会走路就偷偷看。 真说出来估计能把一帮人吓着。 “难怪,”张教授微笑着,打量沈哲,“转到我们哲学系来吧,在文学院学不到什么。” 一个老头忽然插话:“转什么哲学系,我还等着他抗历史系大旗!” 任院长苦笑:“都别争了,沈哲是文学院学生!又是老师看重的,我们不会放人的……” “老先生也要通情达理吧,”张教授面色不悦,“我看他实用主义的说法,和文学、历史根本没多大关系,或许能成为哲学另一个分支,不过需要首先系统学习,到哲学系是最好的选择!” 沈哲诧异,这帮老教授真不是吃素的,一个名词就能感觉到不同寻常。 实用主义本就是彼时空一门现代哲学派别。 受马克思主义影响而形成,20世纪在米国成为主流思潮,《实用主义》一书,甚至成了米国人的行动准则。 哲学有两个分歧,唯心和唯物。 实用主义则是要在上述两者之间找出一条中间道路。 不过,沈哲根本没打算搞学术,只要他们不找自己麻烦就行。抛出几个新观点,够他们争论一阵子了。 “我更喜欢文学,用作品感动读者。” 文学院不放人,学生本人也不愿意,两位想拉人的老教授也没办法。 …… 沈哲说不出所以然后,很快被抛在一边。 正中他下怀。 留下一帮学术狂人在里面争吵,他偷偷出了会议室。 会议室里只是燕京附近几所高校的相关专家教授,其它地方没办法立即找上门,但也对着专访皱眉思索。 似乎每个人都能从中找到部分认同。 但只看到简单概念,没有详细论述,不免叹上一句:“年轻人就是不靠谱!” 不吐不快,一篇篇论文飞向各家学术期刊。 作为此次争鸣的发源地燕大,理所当然的占领了学术制高点。 连续几天都接到老师们的电话,沈哲不敢再多说,一口咬定专访中的话,都是读书时偶然的想法。 历史和哲学系学子愤愤然。 “他随便想想,就让我们闷头研究?” …… 附庸风雅的普通读者也有订阅《人物》的,看到专访,一头雾水。 如果只是单个新观点,还可以论证一番,好几个夹杂在一起,只能感叹:“沈大想的真复杂!” “只有让那帮学究去理清了。” 反而对“十岁读历史”的事情很感兴趣。 “我十岁还在玩泥巴!” “十岁读历史,十八岁考状元,人生啊,真是爱开玩笑!” “孩他妈,快让小宝回来,十岁的孩子,不要外面瞎玩,该读书了……” 而国内许多学术研究者,听说专访只是年轻人读书笔记似的想法,哭笑不得。 无奈该争论还要争论。 沈哲是指望不上的,没看专访里的话,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只有一个实用主义挺肯定。 此时哪里还顾上那本不严肃的历史作品。 “500万册!” 沈哲看着钟离发过来的最新销售数据,显得很高兴。 “这才是我该做的事情。”(未完待续。) 第123章 推倒的怨念 既然是学术界人士,肯定都有几把刷子。 “从思考的高度讲,我们理应对这篇专访抱以敬意,但也要看到一些危害,容易把主观臆测代入研究……” “第一历史无法还原,我们认知的都是第二历史、第三历史……” “思想史方向的论文、著作涌现,这篇专访功不可没!” 客观的说,沈哲的专访不但不成熟,反而可以用武侠小说中一种武功来形容。 ——乱披风 学术界纷纷扰扰之下,也没心情再去关注他的书,沈哲算达到了目的。 反正都是老头子,也带不坏。 他们首先要从专访中的漏洞争起,再发表专著有个长期过程。 如果沈哲能年长十岁,或许能趁着这股风,把威廉·詹姆斯的《实用主义》一书搬运过来,会更轰动。 有用即是真理,无用就是谬误。 特别符合当前普遍价值观,彼时空就塑造了米国气质的半官方哲学,全球轰动都有可能。 现在,还是把注意力放到通俗文学方向,比较适合这个年龄段。 …… 不知不觉中,好像已经过去了十几天。 林语菡早上打电话,让他多加点衣服,沈哲才恍然感到,入秋已经一个多月了。 《白发魔女传》最后两回,前天已经面见读者。 打开电脑看看书评。 果然,武侠读者群也闹翻天了。 “一个天山南峰,一个天山北峰,这样算在一起了么?” “神结局!” “我看沈大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才最终弄出个相伴不相见的情况……” “如果练霓裳原谅了卓一航,才是无法忍受!” 多愁善感者泪落:“优昙仙花要等几十年,卓一航太可怜了!” “……前天你还骂他呢?” “我改主意了,不行啊!” 全文最末一回的两首诗词,也像病毒一样传遍网络。 一首鹊桥仙,沈哲曾经在去年七夕抄给了林语菡,差点悲剧,梁师却在书中借卓一航之口吟出。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见过最好一首七夕词了!” “牛郎织女听到,也会把沈大引为知己!” “卓一航这首词足以和‘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相提并论,真是大才子!” “噗,大姐,这是沈大写的好不好?” “就是卓一航!” “无语……” 太沉浸书中情节的妹子伤不起。 …… 还有一首是梁师为全书结局创作的,用以表明卓一航的心声,尽显风流。 ——别后音书两不闻,预知谣琢必纷坛 ——只缘海内存知己,始信天涯若比邻 ——历劫了无生死念,经霜方显傲寒心 ——冬风尽折花千树,尚有幽香放上林 正是这首词,把读者对卓一航全书的怨念洗去了,特别是女读者。女孩子爱上一个人,总会一次次原谅对方的伤害,现在似乎连故事里的角色都不例外。 有网友发帖推测后续。 “以我看书无数的毒辣眼光,沈大不可能让两人真的等待五六十年,肯定还有别的剧情安排没有交代。个人猜测,最大的可能是优昙仙花提前开放,然后你侬我侬……” 有网友质疑:“可是已经全文完了呀?” “这有什么奇怪的,结尾挖个坑,下一部容易续写,作者都有这爱好。” “我也觉得很有可能……” “如果真这样安排,就太狗血了!” “你们都不看杂志封面的吗,上面已经给出答案了!” 没注意的连忙去翻——魔女幽恨,公子苦待,《七剑下天山》,下期不见不散! “难道卓一航打不过练霓裳,教出七个徒弟,强抢民女?” “我猜的没错,就是狗血言情剧!” 沈哲挠挠嘴角,对于卓练二人原著中的归宿,他也颇有怨念。 真改了,却不能接受。 真正主导两人感情的是女方,从主动追求到主动离去,毕竟出身狼窝,干的又是强盗业。而男方却是偷瞄仙子的害羞小男生,被女方看上一眼,心就扑通跳。 如果《白发》一书出现在明清时期,估计梁师也是被打入邪魔外道的人物。 性格、生活经历确定,结局也就定了。 很多时候,作者创造的人物,后期也不能完全做主。 …… “砰!” 宿舍里,陈泰一掌拍到桌子上:“阿哲,你这样也太不像话了!” “怎么了?”沈哲抬头。 这个阿泰,就喜欢大呼小叫。 陈泰悲愤道:“卓一航不推倒练霓裳我也就认了,没有在一起我也能忍。但你让他们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对面相望几十年?这是怎么个意思?” “俗!俗!”戴志学痛心疾首,“你想看大团圆,打开海洋电视,一水的喜剧片。何况阿哲书中也说了,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你这种俗人,说了你也不懂!” “让你和青青分开几天,你愿意吗?”陈泰斜睨着戴志学,不屑一顾。 “那不同,我们上课都在一间教室,当然要朝朝暮暮!” 陈泰从桌上拿起一本心理学书籍翻开,念道:“女性心理学上第二条,女人有先天遗传特点。所以阿哲,你对练霓裳的性格塑造,由于被狼养大和一般女人不同,本身就不合理。” 沈哲无奈道:“你说的女性心理学,好像也不适用于所有女性,我说的没错吧?” “咦,阿哲,你还懂我们心理学系课程?” 沈哲不理他,接着说道:“再说,我写的是小说,你不要胡搅蛮缠好不好?” 戴志学:“哈哈,你说阿泰像女人一样胡搅蛮缠?” “老戴,这话我会原封不动转告给青青,看她什么反应!”陈泰威胁道。 “你当灯泡还上瘾了?”沈哲笑道。 “这不怪我,老戴每次和青青出去玩,非要拉上我!” 过了一会,陈泰看看楚飞燕的空位,疑惑道:“老楚怎么这几天不见人?” “上自习还没回……”戴志学头也不抬。 “唉,人家富二代都这么用功,让咱们怎么活?”陈泰叹口气,“话说,我们野外生存小组明天要举行校外活动,你们俩谁参加,我帮你们报名。” “我不去,我要像老楚学习。” “阿哲呢?” 沈哲也摇头:“我也不去,明天我有事。” “……”(未完待续。) 第124章 红叶黄花自一川 “古语说,妻以夫荣,语菡,没想到你也不希望我成为公众人物。” “我可没答应过做妻。” “妾也行。” “你是不是就想让我三从四德?” “不要一想到这个词,就反应这么大好吧,嘴里说着不好,做法还是老一套。” “怎么老一套啦?” “所谓三从四德,现在依然存在,你也无法反对。” “反对!” “女友出门跟从、听从、随从,女友生气要忍得、心事要懂得……” “……” “哎呀,你怎么咬人!”沈哲叫了一声,揉揉胳膊。 他和林语菡正走在大街上。 目前,沈哲在感情方面扮演着两种角色。 宿舍里他是专家级前辈,不但儿时就开始追女,《第一次亲密接触》还被陈泰奉为恋爱宝典,可惜一直没什么进展。而在林语菡面前,他成了不折不扣的菜鸟,已经完全搞不清楚对方想什么了。 据说人类和猴子的基因只差2%,但是男人和女人的基因差别是一条染色体。 与其试图了解女人,不如找只猴子交流更容易。 此时的林语菡,穿着一身纯棉卫套,黑色,小脸如花,看上去已经是个小女人了。 沈哲的是白色的,出门的时候刚换上,不是情侣衣,胜似情侣衣。 或许这就是十几年的默契。 千万富翁穿着百多元的衣服,貌似两人都没有感觉什么不妥。 舍友都认为沈哲是追女孩的专家,其实沈哲除了抄几首诗词外,根本完全不懂。当这个追求的过程延长为十几年,需要的功夫就可以省掉了。 再说,林语菡睁眼闭眼都是一个人,早装心里去了。 斗嘴归斗嘴,林语菡也没放开被沈哲拉住的手,而沈哲打量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看他们忙忙碌碌,都在为名利奔走,还很羡慕。 对比前世今生,如果没有那些作品给他底气,这辈子成功的可能依然不大。一心挣钱的人终会成功,坚持思考的人也可能成功,他两样都在乎,活的纠结,失败是必然。 心有所感,沈哲情不自禁抓紧了林语菡的手。 林语菡仿佛感受到他的心情,勾勾手指,在他手心里挠了挠。 有些调皮。 沈哲顿时抛开所有不合时宜的想法。 说起来他毕竟是从三十来岁开始活起,心智这东西也不会退化,相比同龄人就少些朝气。 深受影响的林语菡也有这种倾向。 两人明显依旧处于青春期,青春不飞扬,总感觉少点什么。 北方秋季天高云淡,如果抬头看,和夏季是完全不同的感受,仿佛世界一下子变大了。 沈哲其实不喜欢在大城市生活,感觉太闹,周围人脸变幻太快。 人在闹市无人识,还不如身处荒野舒服。 每过两三个路口,街道旁边就会出现一个小型城市公园,这是建设者的功劳,沈哲不吝啬给他们点个赞。 坐在草坪上,沈哲忽然道:“听说小孩子都喜欢母亲的抚摸?” “你又想到什么啦?”林语菡白他一眼。 沈哲动动大拇指,在林语菡手背上滑过,笑着问:“有没有心灵相交的感觉?抚摸就是最原始的交流。” 林语菡本来没什么感觉,听沈哲这么一说,连忙甩开他的手。 “不走了,坐车吧。”林语菡起身道。 沈哲就等这句话了,一骨碌爬起来,喊着站牌在前面。 …… 今天要去香山。 红叶那么有名,肯定要去看一看的。 上周末就和林语菡约好了,只是被杂志社的事情绊住,拖到今天,已经有些晚了。 林语菡是真文艺,沈哲是假文艺。 欣赏美好景色的心情是相同的,燕京最浓的秋色不容错过。如果上周过来的话,还能赶得上主题文化节,不过现在去也有好处,人流较少,再好的景色满目都是人也淡了不少。 静翠湖前,林语菡一脸沉醉。 沈哲也感叹道:“山林朝市两茫然,红叶黄花自一川。” “咦,”身旁忽然有人惊讶一声,问道:“小伙子,你这两句很应景啊。” 沈哲回首,看到一位六十多岁模样的老人,正背着手打量他,眼中隐隐露出好奇之色。 “老先生……” 那老人伸手摆摆:“我姓韩,不要叫老先生。” 沈哲点点头,礼貌问道:“韩老先生,您也赶着人少的时候来看红叶?” “是啊,几人是点缀,百人拥挤,韵味便减三分。”韩老先生叹道,却没有立即回答沈哲的问题,“小伙子,我刚才听你吟了两句诗,是一时有感而发吗?” “胡言乱语……” 这是周昂《香山》诗中的头两句,“红叶黄花自一川”在彼世界就是眼前景色的缩影。 “我看不是吧,能补全吗?” 沈哲迟疑了一下,他本人只记得两句,不过可以从芯片中搜索。既然没有出现在华夏,补上也很好。 “山林朝市两茫然,红叶黄花自一川 野水趁人如有约,长松阅世不知年 千篇未暇偿诗债,一饭聊从结净缘 欲问安心心已了,手书谁识是生前。” 韩老先生仰头复述了一遍,赞道:“真不错,尤其是现在,我帮你推荐给公园怎么样?” 沈哲笑道:“随意,这首诗本来就属于这里。” 韩老先生看看沈哲身边的林语菡,微笑道:“只是这诗意不合适。” 《香山》一诗,实则是相思,如今相思的对象就在眼前,自然显得无病呻吟。 沈哲尴尬道:“只求完成,哪里顾得上诗意……” “只是一说,小伙子太苛求了,现在能写出符合格律的古体诗已经很好了,公园方面还要感谢你。” 这位老先生也没问沈哲姓名,聊了一会,背着手离去。 从他口中,两人还听到一个传说。 原来的香山只是一座荒山,山下有个财主雇了个长工给他养猪,猪食倒在一个破石槽,可是猪怎么也吃不完。长工心知这个石槽是宝贝,算工账时什么也不要,就要这个石槽。 一个破石槽能值多少钱?财主乐意给他,还省掉一笔。 石槽太重,长工扛到山里,就扛不动了。挖坑埋好,怕忘了地点,栽了一棵松树和一棵柏树做记号,自己回家找人来抬。可是返回一看,满山都是松柏树。 便是如今的香山。 “这还是座活山,地底下不会有灵脉吧?”沈哲狐疑道,隐隐想起好像在某篇文章中看到过。 “什么灵脉?”身旁林语菡抬头问他。 “灵脉蕴含大量灵气,出产灵石,可以用于修炼,一条灵脉就可以开宗立派……” “又胡说!” 两人沿着静翠湖、翠微亭、双清别墅一路游览,到香山寺时,身后忽然有人大叫一声。 “好你个阿哲,这下被我逮住了吧!”(未完待续。) 第125章 三季人 在香山也能遇到陈泰,沈哲无语。 “昨天你说有事,原来是要陪嫂子玩耍!” 沈哲连忙看看林语菡的表情,果然眉毛要竖起来了,斥道:“阿泰,瞎说什么!” 陈泰失言,讪讪道:“嘴快嘴快……” “你呢,你说有野外生存活动,怎么跑这儿了,公园也算野外?”沈哲不满道,嫂子是宿舍里的称呼,怎么能当着面叫呢,狠狠瞪了他一眼。 和陈泰一起的是七八个学生,应该都是燕大的同学,里面有三个女生,看上去都挺漂亮。 沈哲心道,这就是阿泰加入的原因了。 “我们要去爬香炉峰,也算野外训练,你们要不要一起去?”陈泰道。 沈哲摇摇头:“几百米的山,爬上去有什么意思,不去,我们只看红叶,不爬山。” 说完拉着林语菡转身就走,那几个男同学的目光一直在林语菡脸上打转,让沈哲心里很不爽。 “回去要交代哈!” 陈泰在背后喊了一句,转过身很不高兴:“我说,你们没见过美女啊,这里有三个还不够看?” 一位男生凑过来,笑着问:“阿泰,那女生哪个系的,我怎么没见过?” “你死了心吧,不是燕大的,而且,你没看见人家名花有主了?”陈泰翻了个白眼,不悦道。 “那没关系,我来松松土!” “嘿!”陈泰撇他一眼,“你如果能给他俩松土,我特么叫你爷爷!” “靠,这么邪门?” “人家都认识十八年了,再说,阿哲的墙角,你确定你能挖得动?”陈泰不屑道。 “青梅竹马啊,这个有难度……” 一名身材爆好的女生忽然道:“陈泰,你说的阿哲,是不是文学院的沈哲?” “不是他是谁。” “他就是沈哲?”又一名男生插言,恨道:“难怪刚才看着眼熟,电视上见过一次,前几天我们学院教授布置了一篇论文,关于他的专访,抄都没地方抄去,这是个害人精啊!” 三个女生立即围上陈泰。 “陈泰,你要把沈大拉进社团哦,我早想认识他了。” “对哦,拉他到我们社团……” “难度不小,阿哲不爱参与社团活动。”陈泰被美女包围,心里爽的要死。不过心知,说服沈哲参加野外活动是不可能的,即使有空,也是窝着看书或码字。 “而且,名草也是有主的!” …… 林语菡在沈哲背上捶了好几下才解恨,“让你乱说,让你乱说……” 沈哲苦笑道:“这不是我教的,他们非要那么叫。” 沿着“永安”牌楼,两人拾阶而上。 燕京香山寺遗址,就是乾隆老头举行“千叟宴”的大永安禅寺,八国联军入侵时被烧了一把火。彼时空这个地方经过修缮,而华夏可能有足够勇气正视那段历史,如今依然留着一片残垣断壁。 这里的游客更少,林语菡疑惑道:“阿哲,香山寺和这个地方同名,应该最好才对呀,怎么……” 沈哲微微摇头,说道:“带香山名头的寺庙就有十几个地方,这里不重要。” “是吗,哪里重要?” “香山是大悲观世音菩萨得道之地,在释迦牟尼出生地迦毗罗卫国都城附近,佛教传到我国,最早的香山寺在中原平顶山。据说当地山川和原地相似,那座寺庙就被称为真香山寺,供奉的是观音菩萨。” “送子观音?”林语菡问道。 “对啊,不过这里恐怕不灵,太破败了。”沈哲笑眯眯的,“要不,我们去一趟平顶山?” “……正经点好不好?这是佛地!”林语菡无语道。 “好吧,说点正经的,观音菩萨在学术上叫观自在,这个正经吧,其实拜哪个佛都有送子效果,关键在于心诚与否……” “那我听说拜的都是观音?” “因为中间发生过许多事,老百姓硬是的把观自在先生弄成了女菩萨,自然深入人心。” “嗯,这个我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高三国文课上,范老师讲唐太宗李世民的时候,当作轶闻说的。” 所谓轶闻,是说避李世民的讳,其实沈哲觉得就算没有李世民,观自在跑到华夏也必然要变个样子。什么东西到这片土地来,必须适应这里的民间文化,马列还要首先本土化才能运用呢。 文学院任培学研究的就是这个方向,沈哲上课也听过不少。 林语菡忽然奇怪问道:“阿哲,你也没离开过中海,怎么对这些事那么清楚?” 告诉你我是查出来的? “书上看的呗,将来有本书叫《天龙八部》,里面有个吐蕃国僧就以是翻译观音的鸠摩罗什为原型。” “你写的书?” “……嗯。” “那还不是任你瞎编!” “好吧,咱不说这些了,再回刚才的地方看看。” 林语菡主要是赏景,沈哲却想再去看看彼世界那个闻名的地方。 双清别墅——太祖指挥渡江战役的地方,并且在这里写下了《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 游览胜地更多的是品味历史、文化,单独的景色对沈哲吸引力不大。 时不时的冒出一首诗,林语菡早见怪不怪,看着沈哲偷偷摸摸在石头后面刻字,撇撇嘴等在一旁。 “唉,不准随地大小便!” 不远处一声喝,一位公园管理员模样的老头快步走来。 沈哲写完最后几个字,跳出来堆着笑:“老先生,没有,没有大小便,我在逮蚂蚱呢……” “逮蚂蚱?”老头瞪眼,“骗谁呢,这都秋末了,哪来的蚂蚱?” 沈哲捶捶脑袋,怎么瞎话都不会说了呢? “好了,年轻人少说谎话!”老头不为己甚,放他们走了。 “谢谢老先生。” …… 回去的路上,沈哲有些沉默,林语菡皱眉道:“阿哲,你还生那老头的气啊,以前你可没这么小气!” 沈哲摇摇头,说道:“不是,突然想起一个典故。” “干坏事被抓,想起典故?这也能连得上?”林语菡哭笑不得。 “语菡,我给你说说吧。” 林语菡拉起他的手向前走,等着沈哲说来。 “孔子的一个门徒在院内扫地,有绿衣人想考考他,过来问,你知道一年有几季吗?” “怎么忽然提起孔子了?”林语菡担心的看着沈哲,“阿哲,你没事吧?” 沈哲又摇摇头,继续说:“那门徒当然说:四季呀,这还用问?” “绿衣人摇头晃脑说,错,一年有三季!” “门徒当然不服,谁不知道一年有四季?于是两人争执不下,吵得面红耳赤。” “绿衣人说,好吧,看起来谁也说不服谁,那咱们打赌,谁输了,就向对方磕三个响头,怎么样?” “两人来到孔子面前,孔子将绿衣人打量一番,一本正经道:一年当中,三季是也。” “门徒只好咚咚咚磕了三个头,绿意人满意而去。” “门徒纳闷,问孔子:老师乃豁达明理之人,却为何错断一年三季?” “孔子敲敲门徒脑袋说:你没看他一身绿吗,蚱蜢一个呀。蚱蜢者,生于春、长于夏、葬于秋,何曾见过冰雪漫天之冬也?所谓夏虫不可语冰也,你同他较什么真?吃点亏,叩三个响头,算了。” “门徒大悟:老师明智,此乃三季人,不可较真。” 沈哲说着说着,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这么多天一直在和别人较真,真是的,心境太差了!”(未完待续。) 第126章 要么老死,要么被弄死 出来散心,肯定是心中有什么需要散发。 沈哲自己并没有察觉,反而是打电话的时候,被林语菡感觉到了。 所以相约到香山玩了一天。 离开闹市不久,沈哲就发现这几天的生活状态很不对头。 杂志社的事情,学术界的事情,不知不觉已经被卷了进去。从“逮蚂蚱”偶然想起孔子教导门徒的典故,豁然知道,自己所作的回应都是没必要的。 顺风顺水长大,没遇到过像样的对手,忽然被人围攻,有些乱了方寸。 孔子说的蚱蜢不可语冰,和庄子的夏虫不可语冰不完全相同,也可以说成道不同不相为谋。 他将来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作品面世,在所难免会讨部分人厌恶。 蚱蜢人骨子里就认为一年只有三季,再争辩又能怎么样? 学术界骨子里就看不上《明朝那些事儿》,现在依然还是,抛出几个新观点,也不过转移一下他们的注意力。 忽然又想到一个笑话。 孔子、孟子、商君,三人坐而论道。 “不知为不知!” “自感舒服才是真舒服也!” 孔孟二人对视一眼,闭目自爽。 商君骂道:“鸟!天下不清不白混浊不堪成何体统!毫无章法可循岂不是误人子弟?” 愤然又道:“呸!伪君子!还想教化天下?” 这个笑话讲的是儒法理念之争,儒家二老中庸行道,商君坚持真理。 所以孔孟老死了,商君被人弄死了。 于是华夏人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当然,“子贡问时”的故事估计是后人杜撰,因为孔子向来主张不语怪力乱神。 “我肯定想老死,对不住商君了……”沈哲歪歪嘴。 学术界才几个人,无数普通读者都不赞同他们的看法,他何必在意。 道不同不相为谋,权当他们是蚱蜢人。 想通了一些问题,沈哲感觉身上忽然完全轻松了,仿佛换了个人。 “明个早上去接你,和琪小编辑已经催了好几次了,先把童话出版的事情搞定……” 因为《舒克和贝塔》连载将近半年,攒了六十多集了,很多家长给《少儿365》打电话询问何时出版。如今,这部童话作品早已成了全国孩童的最爱,舒克、贝塔、臭球……每个角色都能讨得欢喜,情节渐渐铺展,正义的小动物们开始和海盗战斗。 听说很多幼儿园里面,老师带领小孩子做游戏,也开始给他们分配故事中的角色。 开飞机的欢喜,当海盗的大哭。 只是内容分散在十来本杂志和增刊上面,连家长都常常搞混。 结集出版就成了所有人的迫切需求。 不过出版之前,《少儿365》杂志社要首先要得到两位作者的授权,需要去编辑部一趟。 今天周六,两人玩了一天,明天必须办这事,要不然又拖到下周。 “出版后,估计你也是小富婆了。”沈哲笑呵呵的说。 见他回复正常,林语菡小脸也变得飞扬不少。 青春本就应该飞扬。 …… 此时,香山公园管理处,两位老人碰头。 “老韩,又来蹭吃蹭喝?进来买门票了么,我这儿可不是慈善机构!” “你这老家伙,谁敢收我的门票?” “少来几趟,下边几百口子就靠这点钱发工资,你这样的太多,我们喝西北风?” “算了吧,一个园林养这个多人,寒颤不寒颤?” “就这还照顾不过来,刚才去转了一圈,垃圾就发现十几个,还冤枉了一个小子……” “行了,存货赶紧拿出来,今天有好处给你!” 如果沈哲在这里,一眼就能认出,这两位老人正是他和林语菡在公园里前后碰到的两位。 送了一首诗的韩姓老先生,另一位却像个农夫。 两个老头进了管理处一间办公室,农夫模样的老人嘀咕着,从抽屉里摸出半瓶酒,又拿了两杯子。看酒瓶包装估计存了几十年了,应该是珍藏,连杯子都古色古香。 “上次喝了一半,你这还惦记上了!” 农夫老人话音不满,动作却不慢,转身看到对方正在纸上写着什么。 “写什么呢?” 韩老人道:“好酒就要分享,你一个人喝,那有什么意思……喏,魏老头,这就是酒钱。” “装神弄鬼!” 魏老人笑骂一声,接过瞅瞅:“山林朝市两茫然,红叶黄花自一川……咦,写的是这里的红叶?不错啊,今天老家伙你诗兴大发?” “够酒钱了吧,你这儿缺的就是这种文气,再美的景色,少了三分韵味,这回补上了。” 魏老人皱眉:“还开始自夸了?” “哈,这可不是自夸,从一个年轻人手里得的,正适合这地儿。” 魏老人挑眉道:“是不是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身边跟着一漂亮丫头。” “咦,你认识他们?” 魏老人摇头,视线停在手中纸上,面色奇怪:“不认识,不过我也从他那里得了首诗。” “什么诗?”韩老人很感兴趣问道。 魏老人把酒瓶和杯子放在一边,夺过纸笔刷刷写了几行字,递过去道:“就是这首。” “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好气魄!……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韩老人来回念了两遍,忽然道:“这是当面送给你的?” 魏老人微微摇头:“不是,见他躲在双清别墅刻石后面,开始还以为是干坏事。” “为什么要刻在后面?” “可能是不想为人见到,他们走后我才发现的。” 沈哲当时也只是随念而做,把彼时空太祖创作于那座别墅的诗刻在石后,并不想为人而知。毕竟那首诗在中国革命史上占据重要一席之地,只是被一个老头误会而发现。 韩姓老人想了想,忽然笑道:“我可能猜出那个年轻人是谁了……” 魏老人愣道:“是谁?” “你还记得伤仲永和桃花诗吧?” “废话,非常好的两篇作品,当然记得……”魏老人忽然回头,惊讶道:“是那个小状元?” 韩姓老人指指桌上两首诗,笑道:“国内还有哪个年轻人有这水平?” “这段时间闹出风波的燕大学生?” “估计就是他。” 魏老人点点头,叹道:“应该是他,可惜了几首好诗,如果配上典故,流传后世都很正常!” 典故都有,可惜沈哲却不能注明。 韩老人道:“那首《香山》不就有典故么,够酒钱了吧?再说,像桃花诗,他本人就不能成为典故?” “你这么看好他?”魏老人讶然道。 “也不一定,人间正道是沧桑,华夏诗歌也正面对这种情况吧,都说不符合时代潮流。”韩老人喟然,“年轻人都能看懂的事,我们老家伙坚持也没什么意思……” “征文快开始了吧,你不见见他?” “嗯,是想见见,本来不准备去的,小冯他们扛不住压力胡闹,去看看也好……” “我看也是胡闹,征文能有什么好文章,小心老窝被人拆了。” “那可说不准……”韩老人目光落在桌面上。(未完待续。) 第127章 三线畅销 第二天,沈哲二人按和琪编辑给的指引,来到北园附近。 《少儿365》编辑部就在这儿,外表是旧式院落,只是内部经过现代化装修改造。 甄奶奶却不在,听说去参加文化部举办的一个“关爱儿童”主题研讨会。 制度不同,爱开会的习惯倒是一模一样。 有关内容、图稿方面的事情,沈哲都交给林语菡去和编辑们商量,最后签合同的时候简单看了一下。 因为是图文版,杂志社一方给了15%的最高版税,再高就破例了。 沈哲和林语菡对视一眼,都没有提出异议。 儿童文学一直是个很特异的类型,如果得不到孩子的喜欢,作者连汤都喝不到。但像《舒克和贝塔》这样,风行全国的优秀作品,一旦出版,破千万册是等闲事,随便赚个盆满钵满。 大人不一定会闲来读书,而对孩子看书,除了后娘后爹没人会反对。 从和琪编辑口中得知,已经有几家电视台看上了作品动画改编权,其中就有海洋电视。 再次听到这个名字,沈哲已经没有太多想法。 文学作品改编,具体要商量的细节很多,只有等下次几方见面再详谈。 …… 短短一个多月,《明朝那些事儿》持续火爆,又出现一个学术界始料未及的情况。 据博文书店官方公布,历史类图书的销量上月增长超过200%! 尤其是明史类,增幅甚至翻了十几倍,以往放在货架最顶端的《明史》《大明十六帝》等书,有的已经落满灰尘,依旧被读者喜滋滋的买走。另外还有国内无数的历史类作者,这是仅次于青春类的一个文学作者群体,纷纷从出版社得知图书大卖,需要再版加印。 而很多历史类作者,和学术界并不是一家人,他们是为了赚钱糊口。 意外大喜之余,从各个渠道开始打听这波历史热的缘由,得知真相后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从几家电视台记者的采访中就能明白了。 “这位先生,请问你经常看历史类书籍吗?”博文书店,记者随即向一位中年男子询问。 “也不是,最近对明朝很感兴趣。” “为什么呢?”记者颇感兴趣。 中年男子笑道:“看沈大的《明朝那些事儿》,发现很多地方不是很清楚,买本《明史》对比一下。” “那看《明史》不就好了?” 中年男子不以为然:“这么枯燥的书,哪个看得进去,当资料翻翻还成!” 旁边冒出两个中学生模样的少年。 “哎呀,谁写的历史能这么有趣,比小说还好看,我们还要找到沈大的错误,才有成就感……” 为此,海洋电视紧急启动一系列明朝电视剧拍摄计划,只是《明朝那些事儿》显然不适合进行改编,没有再次通过东方文化联系沈哲。因为历史正剧往往投资巨大,虽然版权纠纷较少,小电视台依旧无法参与,但可以截取其中某段时期精雕细琢,算是能喝口汤。 衍生出的另一个问题是,清史VS明史。 和彼时空一样,主流学术界对清史的重视程度远远高过明史。 一是因为满清是华夏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二是研究清史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民族融合,政府扶持。 如今,《明朝那些事儿》掀起的明史热,似乎开始挑战清史地位。 过分宣扬明史有消极意义,这也是彼时空官方学术界对明史热冷眼旁观的重要原因。 而华夏的学者们,依然对沈哲的专访争论不休,暂时没空关心这些。 沈哲骨子里对满清没啥好感,乐见其成。 至于什么社会影响,大爷们,这么大的帽子不要胡乱按在头上吧。 扣帽子也是华夏一大特色。 也不知道将来沈哲会不会也被某些人强行扣上一顶。 想太多的人下场很多都惨,幸好是现代社会,如果是古代,东方被口诛笔伐,西方被烧死。 …… 一个星期后,《白发魔女传》全本、《舒克和贝塔》第一册几乎同时上市。 博文书店出现一幕奇观。 东方文化专柜前,每天都排着长长的队伍,很多读者一次购买几本、十几本,这是帮朋友代买。 仅仅三天,《白发魔女传》销售175万册! 不过购书热潮很快消退,买这本书的都是狂热书迷,得知出版消息后很快赶来,不少买书者都是准备收藏,内容早在连载的时候已经读过了。 但是,一本武侠小说出版销量能达到200万册,也让业内人士大为吃惊。 这时才发觉,武侠读者已经不容忽视。 说来说去,任何文学类型流行与否都是虚的,创作出读者欢迎的内容才是实的。 好吧,金钱才最实在。 而《舒克和贝塔》的销售更为火爆,发行当天恰好是周末,各大城市的书店成了人流最拥挤的地方。 大人、儿童、不讲礼貌的少年…… 图书和华夏币在人们手中传递,拿到书的小孩子喜笑颜开。 人群中不时响起孩童的哭声。 往日安静的博文书店,简直成了比菜市场还热闹的地方。 十月最后一天,文联官方公布本月销售数据。 排在第一位的赫然是沈哲的《明朝那些事儿——洪武大帝》,后面一个数字:680万册! 第二位是《舒克和贝塔》:450万册! 这部童话作品到今天上市只不过短短几天,还有非常足的后劲,破千万大关可以预料。 第六位才是《白发魔女传》:182万册。 虽然没有破200万,但意义非同寻常,这是武侠首次进入畅销榜,也是第一部出版的武侠小说。 这是沈哲做出的决定,《龙虎》一书没有出版。 也让出版界人士认识到武侠的潜力,纷纷从侠客界寻找作者,劝说转型,武侠得到民间承认。 …… 收获的月份,沈哲银行卡上骤然多了一笔将近3000万的巨款。 加上以前办杂志社剩下的一千多万,身上带着这么多钱,他反而有些愁眉苦脸。 再次见到林语菡的时候,苦笑道:“这钱咋办哪?” “你不会花钱?”林语菡抿嘴直笑。 “你说呢,我会花一百、一千、一万,但是一千万,说实话,真不会花!” “买衣服?”林语菡的建议很不靠谱。 “一万一件的?几千件也需要先买一栋房子吧,不然放哪儿?” “……你是炫耀吧?” “唉,真不是,版权和钱都一样,是双刃剑啊!”(未完待续。) 第128章 七剑遇冷,武侠新作 周一下午,沈哲刚从教室出来,马上接到钟离的电话。 “下课了吧,进群说说话。” 说的是编辑部的工作群,里面只加了几位主编,有关杂志社的问题都在这里商议。 婉拒了一位女同学代表现代诗协会的邀请,沈哲匆匆回到宿舍。 开学时,钟离就把他的课表要了过去,这次听起来语气轻松,不过可能杂志社又出了什么问题,不然也不会扣着时间给自己打电话。 想来应该是《七剑》连载问题,因为今天是新一期杂志发行的日子,肯定会有读者反馈。 打开电脑,首先登上论坛,沈哲就明白了。 “把我看糊涂了,沈大水平有些下降,你们有没有这种感觉?” “同感,除了文采依旧,故事似乎太乱?” “我觉得很好看,刚开始两回,你们就有意见啦?情节铺开就好了。” “希望如此吧……” 沈哲挑挑眉,又选了几个稍长的书评浏览一遍。 “读了三遍,总算理清了部分人物关系。出场的实在太多了,冒浣莲、傅青主、多铎、刘郁芳……采用大段描写的就不下十人,其中傅青主儒冠儒服、医术精妙、剑法高超又擅长书画,最有主角气质,但他是个老头子,显然不会是主角。楚昭南作为晦明禅师的弟子,却热衷名利,是大反派无疑。第一主角尚不明朗,个人猜测仿照练霓裳的安排,那位名叫刘郁芳的女子能和多铎相斗,最为可能……” “纠结于卓一航和练霓裳的可以睡了,沈大新书明显发生在数十年后……” “可能会中间交代,否则对不起我们……” “说实话,感觉沈大开书有些急了,可能杂志连载压力过大,受到不少影响……” “母女相认是一大败笔……” 沈哲叹口气,他早就发现华夏的侠客作者甚至读者,都有比较高的文学鉴赏能力,依然很感慨。 这些评论几乎都说到了点子上。 特别是从情感的角度看,易兰珠和母亲纳兰明彗的相认太平淡了。 母:“你不姓杨?” 女:“我为什么姓杨?你对姓杨的很有好感吗?” 母:“你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忙吗?” 女:“我没有什么困难,所有的困难,我自己一个人都硬挺过去了。” 母:“只要是你的事情,我都会替你办!” 一位母亲见到从小失散的女儿,绝不应该是这种表现,虽然用了颓然、木然、迷茫等词语,表现纳兰明彗的内心挣扎,依然不够。只想到帮忙,难道不应该崩溃,至少也得痛哭一番吧? 经过“为情白发”的震撼,这里读起来让人很不舒服。 因为纳兰明彗是王妃之身,易兰珠早已流落江湖,这种处理不能说错,改了才不正常。 但不讨读者欢喜是肯定的。 说白了,是《白发》《七剑》连载顺序造成的影响,前者更成熟。 把侠客读者培养成武侠读者,梁师的作品是最好的过渡,而当初《东方》杂志新创,要想一炮打响,《白发》也是最好的选择。 沈哲曾经考虑过放弃《七剑》,后来发现不行。 一个完整的“天山江湖”,绝对不能缺少这部作品承前启后。 工作群—— 钟、苏、林、魏、范都在等着沈哲。 “钟哥,对杂志销量影响很大吗?”沈哲首先问道。 “那倒不是,我们预估一下,可能还会有一些上涨,要看武侠也只有看这个!” “只是读者反馈不太好是吧?” “我觉得问题不大,下期天山神芒凌未风就会出现,肯定会翻过来……”林远志插言。 “小哲,你有什么想法?” 沈哲失笑道:“我明白了,你们是来安慰我的吧,以前都是好评,突然有读者质问,怕我心态失衡?” “没这么严重。” “放心,我没那么脆弱,慢慢会好起来的,下部作品会更好。” 退出工作群,沈哲思索一会。 梁师后来也曾借《七剑》,表达过对武侠创作的看法:“文学作品能够感动读者,主要因素是人物塑造和内心情感的刻画,我个人写小说并不注重故事的情节,合理化而不流于神怪奇诡。” 这种观点贯穿梁氏武侠,“文学性”的执念不但没达成,反而被金庸先生完全超越。 除了文字差异外,关键之处恰在于故事情节安排如何。 …… 武侠界的发展也超出了沈哲的预料,《江湖》忽然宣布转型。 沈哲骤然崛起,对曾经的侠客杂志龙头《江湖》《奇侠故事》造成的冲击很大,销量一路下滑。 前者企图依靠司马鸣风挽回败局,但面对风靡的魔女毫无办法,一脉相承的侠客和武侠,显然武侠更精彩。而后者因为读者大量流失,已经在消亡的边缘。 司马鸣风早过了创作高峰期,如果没有沈哲出现,系列作品也能撑起一家杂志。 如今看起来也显得有心无力。 侠客协会会员流失四分之三,与此对应的,全国各地开始出现武侠书迷会。 恰在此时,《江湖》的王总编收到一份投稿,这是一部武侠作品的开篇三回,大约四万字。 王总编读完大为惊喜。 “湘江怪侠携武侠巨作《白莲群英传》逐鹿十一月,问江湖浮沉,三天后与大家见面!” 《南方周报》悄然出现一则广告,噱头很足。 逐鹿、浮沉、群英VS七剑…… 有读者看到后,在网络上四处转发,武侠界马上沸腾了。 “武侠的春天要来了!” “不看好,《东方》才是武侠正宗,侠客杂志大变身已经说明问题……” “好事啊,沈大的作品太少,看完根本不过瘾,只要他们内容能让人读下去,我就会订。”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一时间,欢庆者、冷眼旁观者、质疑者纷纷留言。书商们都知道,不怕写的差,就怕没有话题性。 话题性有了,必然开始期待作品问世。 “武侠巨作?” 沈哲有些摇头,不过他也很想看看,由华夏作者创作的武侠怎么样。 跑了好几家书店,才买到一本《江湖》杂志。 花了二十分钟仔细读完,低声笑道:“还不错,看来真遇到对手了。” 能让他读着不错的,那就真不错。 从开头看,湘江怪侠吸收了《龙虎》《白发》不少创作理念,以民间很有市场的白莲教团体为背景,以后的情节应该是反抗为主题。因为这个团体干的活就是反抗统治者,宋元明清一水的这么干。 具体怎么样,还要看连载情况。 沈哲并不是太担心,既然是学习梁师,估计也超不出这个范畴。 如果突然冒出个金庸似的大师,才可能让他动容。(未完待续。) 第129章 未名湖残荷 周一下午,沈哲刚从教室出来,马上接到钟离的电话。 “下课了吧,进群说说话。” 说的是编辑部的工作群,里面只加了几位主编,有关杂志社的问题都在这里商议。 婉拒了一位女同学代表现代诗协会的邀请,沈哲匆匆回到宿舍。 开学时,钟离就把他的课表要了过去,这次听起来语气轻松,不过可能杂志社又出了什么问题,不然也不会扣着时间给自己打电话。 想来应该是《七剑》连载问题,因为今天是新一期杂志发行的日子,肯定会有读者反馈。 打开电脑,首先登上论坛,沈哲就明白了。 “把我看糊涂了,沈大水平有些下降,你们有没有这种感觉?” “同感,除了文采依旧,故事似乎太乱?” “我觉得很好看,刚开始两回,你们就有意见啦?情节铺开就好了。” “希望如此吧……” 沈哲挑挑眉,又选了几个稍长的书评浏览一遍。 “读了三遍,总算理清了部分人物关系。出场的实在太多了,冒浣莲、傅青主、多铎、刘郁芳……采用大段描写的就不下十人,其中傅青主儒冠儒服、医术精妙、剑法高超又擅长书画,最有主角气质,但他是个老头子,显然不会是主角。楚昭南作为晦明禅师的弟子,却热衷名利,是大反派无疑。第一主角尚不明朗,个人猜测仿照练霓裳的安排,那位名叫刘郁芳的女子能和多铎相斗,最为可能……” “纠结于卓一航和练霓裳的可以睡了,沈大新书明显发生在数十年后……” “可能会中间交代,否则对不起我们……” “说实话,感觉沈大开书有些急了,可能杂志连载压力过大,受到不少影响……” “母女相认是一大败笔……” 沈哲叹口气,他早就发现华夏的侠客作者甚至读者,都有比较高的文学鉴赏能力,依然很感慨。 这些评论几乎都说到了点子上。 特别是从情感的角度看,易兰珠和母亲纳兰明彗的相认太平淡了。 母:“你不姓杨?” 女:“我为什么姓杨?你对姓杨的很有好感吗?” 母:“你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忙吗?” 女:“我没有什么困难,所有的困难,我自己一个人都硬挺过去了。” 母:“只要是你的事情,我都会替你办!” 一位母亲见到从小失散的女儿,绝不应该是这种表现,虽然用了颓然、木然、迷茫等词语,表现纳兰明彗的内心挣扎,依然不够。只想到帮忙,难道不应该崩溃,至少也得痛哭一番吧? 经过“为情白发”的震撼,这里读起来让人很不舒服。 因为纳兰明彗是王妃之身,易兰珠早已流落江湖,这种处理不能说错,改了才不正常。 但不讨读者欢喜是肯定的。 说白了,是《白发》《七剑》连载顺序造成的影响,前者更成熟。 把侠客读者培养成武侠读者,梁师的作品是最好的过渡,而当初《东方》杂志新创,要想一炮打响,《白发》也是最好的选择。 沈哲曾经考虑过放弃《七剑》,后来发现不行。 一个完整的“天山江湖”,绝对不能缺少这部作品承前启后。 工作群—— 钟、苏、林、魏、范都在等着沈哲。 “钟哥,对杂志销量影响很大吗?”沈哲首先问道。 “那倒不是,我们预估一下,可能还会有一些上涨,要看武侠也只有看这个!” “只是读者反馈不太好是吧?” “我觉得问题不大,下期天山神芒凌未风就会出现,肯定会翻过来……”林远志插言。 “小哲,你有什么想法?” 沈哲失笑道:“我明白了,你们是来安慰我的吧,以前都是好评,突然有读者质问,怕我心态失衡?” “没这么严重。” “放心,我没那么脆弱,慢慢会好起来的,下部作品会更好。” 退出工作群,沈哲思索一会。 梁师后来也曾借《七剑》,表达过对武侠创作的看法:“文学作品能够感动读者,主要因素是人物塑造和内心情感的刻画,我个人写小说并不注重故事的情节,合理化而不流于神怪奇诡。” 这种观点贯穿梁氏武侠,“文学性”的执念不但没达成,反而被金庸先生完全超越。 除了文字差异外,关键之处恰在于故事情节安排如何。 …… 武侠界的发展也超出了沈哲的预料,《江湖》忽然宣布转型。 沈哲骤然崛起,对曾经的侠客杂志龙头《江湖》《奇侠故事》造成的冲击很大,销量一路下滑。 前者企图依靠司马鸣风挽回败局,但面对风靡的魔女毫无办法,一脉相承的侠客和武侠,显然武侠更精彩。而后者因为读者大量流失,已经在消亡的边缘。 司马鸣风早过了创作高峰期,如果没有沈哲出现,系列作品也能撑起一家杂志。 如今看起来也显得有心无力。 侠客协会会员流失四分之三,与此对应的,全国各地开始出现武侠书迷会。 恰在此时,《江湖》的王总编收到一份投稿,这是一部武侠作品的开篇三回,大约四万字。 王总编读完大为惊喜。 “湘江怪侠携武侠巨作《白莲群英传》逐鹿十一月,问江湖浮沉,三天后与大家见面!” 《南方周报》悄然出现一则广告,噱头很足。 逐鹿、浮沉、群英VS七剑…… 有读者看到后,在网络上四处转发,武侠界马上沸腾了。 “武侠的春天要来了!” “不看好,《东方》才是武侠正宗,侠客杂志大变身已经说明问题……” “好事啊,沈大的作品太少,看完根本不过瘾,只要他们内容能让人读下去,我就会订。”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一时间,欢庆者、冷眼旁观者、质疑者纷纷留言。书商们都知道,不怕写的差,就怕没有话题性。 话题性有了,必然开始期待作品问世。 “武侠巨作?” 沈哲有些摇头,不过他也很想看看,由华夏作者创作的武侠怎么样。 跑了好几家书店,才买到一本《江湖》杂志。 花了二十分钟仔细读完,低声笑道:“还不错,看来真遇到对手了。” 能让他读着不错的,那就真不错。 从开头看,湘江怪侠吸收了《龙虎》《白发》不少创作理念,以民间很有市场的白莲教团体为背景,以后的情节应该是反抗为主题。因为这个团体干的活就是反抗统治者,宋元明清一水的这么干。 具体怎么样,还要看连载情况。 沈哲并不是太担心,既然是学习梁师,估计也超不出这个范畴。 如果突然冒出个金庸似的大师,才可能让他动容。(未完待续。) 第130章 《免费》 ——爱 这就是文联公布的征文第一题,只有一个字。 “真是正能量啊!”沈哲有些好笑,看来征文官方也被舆论搞得很狼狈,出题都小心翼翼。 这个题目包含的太多了,父爱、母爱、爱情……爱小动物也算吧。 一篇短文很快闪出脑海。 沈哲忽然想调皮一次,因为公布的规则是不超过5000字,对于一般文学作品来说足够发挥了。 “那就给你们来个短的不能再短的……” 输入征文密码,进入页面后,上面有文字窗口,沈哲双手放到键盘上,直接打字:【一天晚上,我正在准备晚饭,我10岁的儿子走进厨房递给我一张纸,他在纸上写了一些东西,我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仔细地看了看,上面写着……】 来自彼时空米国作家雪莉·凯撒的小小说——《免费》! 因为这辈子和母亲一起生活,沈哲最先想到关于爱的话题就是母爱。 而《免费》是母亲和孩子不可不读的好文章。 全文仅四百来字,没有曲折情节、惊险故事,但那无价的母爱却写得力透纸背,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撼人心魄的力量。 噼里啪啦,五分钟完成,又花了五分钟检查一遍,直接上传。 …… 接下来的三轮征文要花去六天时间。 每轮一天交稿,第二天发布评选结果,向民众公示。 虽然初衷变了,但已经勾起了外界兴趣,获奖作品还是需要先在网上公布,然后发表。 此时,征文办公室—— 老先生、冯副部长、文联副主席童百龄,另外还有十几名各处征调的评委,气氛轻松。 征文页面刚开通十几分钟,暂时无事可做。 “忙活两月,选出三十二人,有名的作者都不参加,这征文闹笑话了!”童百龄气道。 “老童,淡定一些……”冯副部长笑的有些尴尬。 本来就是两大部门转移舆论搞出来的,最后硬是塞给文联,童副主席自然不高兴。 “耐心些,选出的几十篇文章还是不错的。”老先生缓缓道。 这三大巨头可以随意聊天,其他十几名老师、教授开始浏览网页,看看新闻,等待有人交稿。 其实公布现金奖励后,很多作者已经后悔了。 拒绝参加是抗议官方利用征文之机,转移民间舆论,但谁也不想和钱过不去,50万对很多作者还是挺多的。 只是当知道有钱拿后,已经失去了参与资格,抗议《文学选刊》貌似没用。 忽然,一名女老师“咦”了一声。 她坐直身体,眼睛盯着电脑屏幕,疑惑道:“这么快就有人交稿?” 老先生和冯副部长朝那边看看,微微摇头。 童百龄眼睛一瞪:“你说有人交稿?胡闹,这么点时间能写出什么文章?” 那名女老师已经飞快的看了一遍,张口结舌:“童主席,您最好先看一下这篇文章!” “如果参赛态度不端正,直接取消他的资格!” 童百龄口中不满,手中还是刷新了一下电脑页面,看看第一个交上来的是什么东西。 …… 文章很短,看到标题时,童百龄眉头皱了一下。 语言浅白,段落似乎是一篇小小说……实际上,刚看完第一句,童百龄就差不多知道主题是母爱。自动脑补出一段困苦环境中,母子相依过日子的故事出来,然后就愣住了。 儿子递给母亲的账单—— 打扫家务,10元; 这一周整理自己的床铺,2元; 去商店,3元; 你去购物我照看小弟弟,1元; 倒垃圾,1元; 取得优秀成绩,5元; 看到这里,童百龄嘀咕道:“这是谁家的捣蛋孩子,干点活还要向母亲收钱?” 事实上国内已经有不少家庭出现过这种情况,为了锻炼孩子的生活能力,采用金钱刺激的手段。因为条件越来越好,孩子却变得越来越懒,受到商品时代的影响,有的父母已经接受了这样的教育方式。 接着往下看—— 儿子满怀期待等着母亲付钱,母亲却在账单背面写道: 怀你九个月,免费; 为你熬夜,请医生为你看病,免费; 多年来花在你身上的时光、为了你流过的泪、抚养你成长所付出的一切,免费; 天天夜夜为你担忧,将来还要为你操心,免费; 给你忠告和教你知识,供你上学,免费; 给你买玩具、食品、衣服,为你擦鼻涕,免费; 儿子,当你把这些都加到一起时,妈妈付出的所有的爱都是免费的! …… 本来以为是某位参赛者胡乱上传的文章,一直紧皱眉头的童百龄眼睛猛然睁大了。 文章的最后,儿子眼睛里噙满了大滴的泪水说:“妈妈,我真的很爱你”说着拿起笔在纸上写下了很大的几个字: ——帐已付清! 童百龄拍案叫绝:“我不得不提前宣布,第一档的奖金得主已经出来了!” 说完还不够,加了一句:“这篇文章足够选入小学国文!” 最先发现的女老师猛点头。 他们两个的异常很快被所有人发现,纷纷道:“我看看!” 老先生和冯副部长也愣了一下,视线投向身前电脑上:“几分钟完成,还能切题?” 文章太短,对于经常阅读的人来说,只是一眼扫过就够了。 “好!” “童主席说的一点不错!” “这么点文字,母爱、家教、甚至还有批判,难以置信!” 因为征文的最初目的就是为教育选文,后来无奈变更,但征文办公室还是留下了一半的在职教师。经验丰富的他们,读过一遍,心中很自然就设计出好几道阅读理解题。 ——如果你是文中这位母亲,面对儿子开的账单,会采取什么办法?请至少列举一种。 ——如果母亲付钱给儿子,会对儿子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 教育部任职的冯副部长,自然在教育方面有些认识。 “帐已付清,帐已付清……” 老先生看完,轻轻吐了口气,转头笑呵呵道:“说不准吧,这不,好文章还是有的。” “沈哲?《荷塘夜色》那位?”童百龄转过身,“老先生,您的学生?” “呵呵,我早就不教书了,他只是在我那里看看书。” 童百龄赞叹道:“啧啧,您这眼光厉害,我看他两篇都不错,尤其这篇《免费》,够短够绝!” “我也赞同给他第一档!”冯副部长目光湛然。 老先生微微摇头:“还是等所有文章到齐,评选之后再说吧。”(未完待续。) 第131章 过度解读 被写烂的题目,又有字数限制,完成稿子不需要多久。 一个小时候,陆续有稿件开始上传到征文页面。 中午,最后一份也交上来了。 十几位评委又花了一个多小时仔细审阅后,再次翻回《免费》页面,一致表态:“这篇就是第一档。” 即使知名作者不参与,能通过初审的三十二人,肯定都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几位熟悉的笔名还是《文学选刊》上的常客。以“爱”为题很容易就能写出一篇文章。 但写出经典好文就不那么容易。 如果不是切身体会,或者情绪恰好处在某个当口,就只有以创意取胜。 挑挑捡捡之后,在场所有人发现,唯一留在脑海中挥之不去的,还是最初见到那篇《免费》。 “能把商品特征融入母爱的主题,也只有青年人想得出来。”一位评委叹道。 “构思奇特,小选材显出大手笔。” “我会把这篇小小说交给部里讨论,的确是最好的一篇。”冯副部长看了老先生一眼。 后面两档选起来就比较难了,水平都差不多。 经过激烈讨论之后,三位重量级评委拍板决定了两篇二等、三篇三等作品。 “既然提前完成,就公布吧。”老先生颔首道。 童百龄揉揉眉心:“有这篇短文垫底,总算没有搞成笑话。” …… 六篇文章很快出现在征文页面,关注此次征文的读者纷纷点开链接。 最先引起主意的当然是排在第一的作品。 “免费?什么鬼,爱和免费有什么关系?” “煽情呗,这个题目有什么好写的,能把人看哭的就是好文章。” “千万不要是狗血的绝症戏码!” 等看到正文后,这些人开始傻眼,“这是谁家孩子,太精明了,我要是有这样的宝贝就好了。” “唉,你接着看,看完还这么想,我就服了你!” “智商堪忧,能把孩子养大就不错了。” 接下来,免费账单一瞬间就刺中了所有年轻妈妈的心。 半小时后,征文页面被各种评论挤满了。 “孩子看似精明,实则幼稚,天真的向母亲列出一份付账清单,却不知付出和收获之间,不单是简单的金钱利益关系。不得不说,这是商品式家庭教育的悲哀,如果母亲真的向儿子付了钱,或许能培养他的生存能力,而最后无疑会长成唯金钱论的庸俗之人……” “狠狠教训一番,怎么样?” “太粗暴,可能挫伤孩子幼小的心灵。” “那也不一定,我小时候被老爹用棍棒养大的,如今不也挺好?” “你打孩子?” “我?我不行,舍不得,老一辈人下得去手,现在虐待孩子,法律也不允许!” “那你说个球!” 忽然,一篇长评被顶了上来——《怎么付得清?》 “小时候,每天送我上学,免费;雨中为我撑伞而淋湿半边身子,免费……长大了,千里之外读书,日夜牵挂,免费……爸爸妈妈的账早已付清,我欠他们的帐呢,怎么付得清?” 评论署名“夏有乔木”,是一位国内著名的青春畅销书女作者。 “乔木都来了!” “把乔木妹子都打动了,看来文章是真好。” 征文办公室,评选结果公布后,评委们继续《免费》展开讨论,几位在职老师最有体会。 “两份账单放在一起,真是感慨良多。” “前者还有个量化,再多总能付清,后者名为免费,实则无价,无法偿还!” “这说的也是家教问题,其实在每个孩子成长过程中,家长施加的影响,要比我们老师重要的多……” “所谓养不教,父母之过,而如今更多的把任务交给了我们老师。” “出了问题,也推给我们!” 话题渐渐偏离了方向,冯副部长敲敲桌子,不悦道:“这不是诉苦大会!” 一位文联官员忽然道:“难道没有对金钱论的抨击?” 这个问题让在座的老师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回答,童百龄摇摇头,说道:“你这个问题,牵涉到文学作品的二次解读,一部作品创作出来,总会被读者引申出很多额外的意义,经典作品尤其突出。而大多数时候,作者本人并没有什么深意,拿这篇《免费》来说,等于是征文类命题作文,作者或许只是想扣住‘母爱’这个主题,其它解读都可以算再创作。” “可是,真的能从中读出一些抨击意味……” 童百龄瞪眼道:“我不反对读者再创作,不赞同的是过度解读!” “单就这篇文章,你可以简单的认为只是表达母爱深沉无声,也可以更深一点,家教应该引导、循循善诱,而不是呵斥、责骂,甚至满足一切要求。但刻意往黑暗面靠,完全没这个必要!” 那名官员低头不吭声了。 童副主席文学理论功底深厚,只是太过霸道,说话往往让人下不来台。 …… 沈哲并不知道征文官方对他的参赛稿件,试图进行深度研讨。 知道也不会在意,这是搞文学的通病。 特别是这片土地上,文学工作者曾经是死亡率很高的职业。 文字向来被各种玩弄,“维民所止”都能被解读成“雍正无头”,还有什么可说的。 不过,随后网上也出现了这种论调。 沈哲看到后,哑然失笑,不禁又想到另一篇文章。 彼时空脚盆作家栗良平,收集民间故事而创作的——《一碗阳春面》。也被译作《一碗清汤荞麦面》,由更为感人的几个故事组成,赞颂母子三人面对逆境时的努力,和面馆老板夫妇的人性之美。 说白了就是讴歌“真、善、美”,但一被过度解读,像变了个样子。 亚洲金融风暴,三星集团跌入低谷,巨额亏损。 紧要关头,会长李健熙和副会长尹钟龙向数万员工朗读这篇文章,号召向母子三个学习。 据说,员工受到感召,拼命干活。 数年后,这家企业欣欣向荣,至于是不是文章之功,都说是。 这还不算什么,李健熙吃到甜头,再次组织员工学习,这次学习的是面馆老板夫妇人性化的经营之道。 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愣是变成商场宝典,不知道从何说起。 沈哲后来参加工作后,曾经去过一家公司应聘,当时面试题目就是这个。 ——从《一碗阳春面》,谈谈如何吸引客户(未完待续。) 第132章 一样的题目 一天的时间,不足以使获奖作品得到太多关注。 网络上刚刚出现两份账单的段子,爱好文学的网友啧啧赞叹,争相贴到个人空间。 但对《免费》的评论还没彻底热起来,需要时间。 征文第二题已经开始公布。 ——爱 一样的题目,没有丝毫变化。 关注此次征文的家长、作者和评论家们有些哗然,完全搞不懂文联官方在搞什么。 获得参赛资格的作者也很不满,纷纷表示费解。 因为这个题目真的不好写,评委们也知道,从上一轮的稿件中能看出,水平都差不多,以感人为主。 出现一篇《免费》已经让人惊喜了。 同样的题目,两天内连续写两次,三十二个作者开始抓耳挠腮。 …… 时间回到征文第三天早上。 经过几次商讨之后,新一轮的征文主题依旧没有确定下来,准备好的几个选择,得不到全部评委的认可。比如奉献、友谊、尊老爱幼等等,清一色的正能量。 没办法,华夏近代受西方影响,舆论相当开放,争议题目容易受到谴责。 这些传统公认的美德,民众也无法表达不满。 眼看着安排好的时间就要到了,外界和参赛作者都在等待,不能一直拖延下去。 正在这时,征文办公室走进一位老人。 童百龄连忙迎了上去:“老韩,你怎么来了,对征文也感兴趣?” “我感什么兴趣,被你们搞得乌七八糟的。”老人脸色淡然,打过招呼后,坐到了老先生身旁,说道:“我只对一个人感兴趣。” 冯副部长笑道:“这几年被民众戳脊梁骨,我们也是没办法。” “所以想了个歪招?”老人皱眉道。 “您的名声在那放着呢,骂不到身上,当然不会感到压力,我们可不好受。”冯副部长苦笑。 韩姓老人哼了哼。 如果国内文学界的BOSS是老先生,童话界的BOSS是老奶奶,那教育界的BOSS,就是这位韩启功老人了。 不到三十岁就获得正高级教授职称,任教于燕京师大,后来一路从大学、初高中、小学,差点连幼儿园都去教一遍。很多大学教授并不能胜任低级别老师的角色,而作为最著名的教育理论研究者,韩启功却在这儿取得了更高的教育成果,让所有教育界人士不佩服都不行。 所以他成了国内教育权威。 五十岁之后,他被教育部聘为终身顾问,负责考核制定出的各种教育方案。 韩启功还有一个不为大多数人知道的身份,民间古文协会的发起者。 沈哲前几天刚在香山公园见到过。 只是这位老人比较低调,很少在电视上出现,又是一身便装,当时没认出来。 “老韩,你说你对一个人感兴趣,是谁啊?”童百龄忽然问道。 “沈哲。” 童百龄恍然道:“是为伤仲永的事吧,你现在也就这点爱好了。” “不只是这个,”韩启功微微摇头,“前几天还从他手里得了两首诗,所以对这个年轻人有些好奇。” “哈,不用好奇,昨天他又写了篇好文章。” “《免费》是吧,我已经听说了,古文能写出来,阅读量低不了,写篇好文章有什么奇怪的!” “……你还是看不起现代文体,小心被人指着鼻子骂!” 韩启功失笑道:“没有看不起的意思,只是年纪越大,越觉得前代文体更有味道。”抬头问道:“本来想见他一面,刚听你们文联人说起,改成线上征文了?” “嗯,没必要召集起来,不过你想见那小家伙容易,问问老先生就知道了。” 老先生笑道:“现在不行,完事了可以让小任把他送来。” 童百龄正要问韩启功新得两首什么诗,只听冯副部长道:“先把征文题目定好吧,时间不多了。” “你们还没定好题目?”韩启功皱眉,“儿戏了吧?” 一位评委老师走过来,递上一张稿纸,笑道:“韩老师,您看看哪个合适。” “噢?”韩启功接过来一看,“呵,全是好词,被吓坏啦?” 在场评委都笑,确实受到外界不少影响。 韩启功想了想,抬头问童百龄:“老童,上轮题目是母爱?” “只有一个爱字,因为母爱最好写,也最能打动人心,所以参赛作者选这个方向的比较多。”童百龄道。 “那就还用这个字嘛,写写别的方向……”韩启功把稿纸一丢,随口道。 评委们眼前一亮,纷纷道:“是个好办法!” …… 题目很快公布,参赛作者和民众都认为文联在故弄玄虚。 沈哲看到的时候也愣了一下。 不过并不担心,有海量名作加持于身,他无惧任何形式的出题。 参加这个征文,一是老先生的要求,另外他也想借这次机会,在文学界占据一席之地。征文一般都是短篇,这方面打开突破口,适合他这个年龄段。以前的几部作品都是小说类的通俗文学,在真正的文学界地位不高,即使他不以为然,也根本改变不了什么。 一旦有几个短篇文学名作压阵,局面又会不同。 看到题目,马上就有数篇印象深刻的名作跳出脑海,不过首先要确定主题。 上次是母爱,这次父爱? 太沉重,再说,这类名作似乎不多。 沈哲笑了一下,全世界的父亲们挺冤枉的,爱不少,表达的却不多。 记忆最深的是《背影》,可惜写实意味太重。 不如选择以爱情为主题更适合他。 既然想利用作品在文学界打响名气,当然要选择彼时空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作品。 莫泊桑,擅长从平凡琐碎的事物中,截取富有典型意义的片段,以小见大概括出真实的生活。 契科夫,早期擅长讽刺揭露官场人物的丑恶面目,后期反映底层人民生活的悲惨。 欧·亨利,风格是喜剧形式、悲剧内涵,作品被称为“含泪的微笑”。 沈哲个人最喜欢的是欧·亨利的作品,往往构思精巧,语言幽默,最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创作手法,对短篇小说界、甚至整个文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 ——欧·亨利式结尾 后来的文学创作中,“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说的就是他。 米国式幽默故事、对虚伪道德的批判,读到最后,再重重给人敲一闷棍,真是酸爽。 《麦琪的礼物》就是他的代表作。(未完待续。) 第133章 千万穷鬼 一体化影响到各国传统习俗,圣诞节逐渐成为全球节日。 华夏很多民众也开始过圣诞节。 甚至蔓延到南半球的炎炎夏日,穿着圣诞老人红色毛皮大氅冲浪、乘凉,略显趣怪。 这是为了庆祝圣子诞生举行的仪式,麦琪——耶稣诞生时前来送礼的智慧三贤人,首创了圣诞礼物的风俗。 西方人看来,圣诞礼物是最珍贵的,希望自己获得的礼物也是“麦琪的礼物”。 尊贵、圣洁、智慧。 欧·亨利就从此处取材,讲述一个“没有曲折、不足为奇”的故事。 男主人公吉姆是一位薪金只够维持生活的小职员,女主人公德拉是一位贤惠善良的主妇,两人生活贫穷。但他们各自拥有一样极珍贵的宝物——吉姆的祖传金表和德拉一头瀑布般的秀发。为了给对方赠送圣诞礼物,吉姆卖掉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玳瑁珠宝梳子,德拉卖掉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 两个人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圣诞愿望却都落空了。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局收尾,凸显了夫妻之间感情深挚。 【……住公寓套间的两个傻孩子不足为奇的故事,极不明智牺牲了家中最宝贵的东西。】 【或许有人认为这是最没用处的礼物,可是我觉得和那三位贤人一样,他们送上的礼物是天下最聪明的。】 【——他们就是麦琪。】 …… 《麦琪的礼物》翻译版四千余字,沈哲因为上午有课,中午才回到宿舍,用了半个多小时完成。 上传到投稿页面后,准备吃完午饭去看看书。 楚飞燕推门进来。 “咦,飞燕,你怎么回来了,中午可很少见你回宿舍。”沈哲惊讶道。 每次喊楚飞燕的名字,都有一种“袁绍老贼哪里逃”的感觉。 “猜你就在,找你的。”楚飞燕笑着说。 “什么事?不会是参加你们那个圈子的聚会吧,说实话,我适应不了。”沈哲摇头道。 刚报到的时候,沈哲还为和富二代分到同宿舍有些意外,后来发现燕大校园里这种人其实不少,从楚飞燕经常参加那些聚会就知道,还形成了一个圈子。陈泰曾经随着楚飞燕去过一次,回来后很郁闷:“我怎么感觉成了老楚的跟班?”转头又道:“里面美女真多啊!” 戴志学很有大哥风范的教训:“能和富二代交流的必然也是富二代,你瞎凑什么热闹?” 据陈泰绘声绘色描述,那是一个舞会,富人扎堆,美女成群。 西装革履,裙裾飘飞。 反正让他看得目不转睛就对了。 沈哲猜测,那样的聚会估计是楚飞燕之类人物扩展人脉,某些系花、院花钓凯子的地方。 再收到楚飞燕邀请,三个人一溜摇脑袋,不能当陪衬。 沈哲也不愿意去,他这点稿费也就虐虐陈泰之流,面对那帮身后站着巨额财势的同学,估计得掉翻个。 “阿哲,你写的《白发魔女传》有没有改编的想法?” 打定主意不和楚飞燕同行的沈哲,自顾自收拾桌面,闻言转身道:“你怎么知道?” “还真有,那正好,我给你介绍个朋友。” “什么朋友啊,唉,别拉,如果人太多,我可不去,下场不会比阿泰好多少!” 楚飞燕好笑道:“那种场合我也厌烦,这不是以后需要么。今天不同,我一哥们提前来燕京,听说我们一个宿舍,非要见你。正好和你有些关系,你要是不去,我这面子可丢了。” “你也有哥们?”沈哲诧异,“我还想着只有阿泰这样的才有哥们……” “这话说的,我也是年轻人好吧?” “看不出来!” 楚飞燕看看自己的老板装,再瞅瞅沈哲的青春套装,有些无语。 “走吧,我也想看看你的哥们是何方神圣。” 沈哲忽然道。 …… 古今酒楼—— 一位样貌帅气、穿着时尚的年轻人,抓耳挠腮的坐在会客区,身旁还陪着一名花枝招展的都市美女。 上次沈哲他们见过的那位大堂经理,双手放在身前,作陪客状。 只是脸色很古怪。 见多识广的他,一时也搞不清楚对面两人是什么关系,相伴来这儿应该是情侣,可看起来完全不像。尤其是每当年轻人口出恶言,身边的美女一咳嗽,他马上老实下来。 一身名牌服装,硬是穿出注册商标的气质,和身份不符。 无奈这是集团少董交代下来的客人,客人早来,主人未现,他这位下属只好耐心作陪。 忽然,有位服务生模样的员工过来,在经理耳边说了几句。 隐约听到“客人”“账单”的字眼。 经理皱皱眉,点头道:“我一会过去看看。” 年轻人马上注意到了,猛地一拍面前的茶几,骂咧咧的说道:“特么的,敢在飞燕哥的地盘闹事,带我去,我看看是哪个孙子胆这么肥!” “咳……”美女瞅瞅年轻人,稍带着威胁的眼神。 年轻人缩缩脖子,讨好道:“这话可不能告诉我姐,不然生活费又要扣掉不少。” 经理苦笑道:“先生,不用麻烦您了。” “自己能处理就好,一会飞燕哥来了,如果不痛快,我心里也不会爽,去吧,把闹事的孙子赶紧弄走!” 经理陪个好,走进酒楼里间,心里却吐槽:也不知道哪家公子,欠教育! 年轻人躺回去,眼神不时瞄向酒楼门口。 …… 再次享受一回富人生活,外面普通里、面豪华的汽车,像个小酒吧似的,前头还有一位装聋子的黑衣司机。 沈哲赞叹:“飞燕,这车一直等在学校外面?” “嗯,我父母安排的,读书也总会出校门,出租车不安全……” “装低调,自己屋里爽,我喜欢,多少钱能买一辆?” “定做的,你想要的话,”楚飞燕想了想,笑道:“你买得起,两三千万足够了……” “……算了!” “过两年大学课程完成,手里有钱了,我送你一辆。” “可别,消受不起!”沈哲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转移话题:“对了,要给我介绍什么朋友?” “姜小楼,电影学院管理系新生。” 沈哲愣了一下:“半学期都快过去了,现在哪来的新生?” “对某些人来说,什么时候报到没关系。” “鄙视某些人!”(未完待续。) 第134章 400字=50万? “飞燕哥!” 沈哲和楚飞燕跨进古今酒楼大堂,立即听到一声怪叫。 发出怪叫的就是等在会客区的年轻人,叫着就快步走来,给了楚飞燕一个大大的拥抱。 “好久不见,说话都找不到人,想死你了!” 楚飞燕一把推开他,笑骂一句:“什么样子,离我远点!”脸上却露出见到好哥们的表情。 “飞燕,这就是你说的小楼兄?”沈哲一旁笑着问。 没等楚飞燕介绍,那年轻人一抱拳,身子一正,大咧咧说道:“沈兄,在下正是姜小楼,久仰!” 沈哲愣了一下:“读过武侠吧?” 姜小楼用的是梁师武侠中,江湖陌生人打招呼的普遍方式,没读过才是稀罕事。 “当然读过,连我姐都读了……” “咳!” 这时沈哲才发现姜小楼身后还跟着一位美女,那美女只是盯着他看了两眼,旋即收回目光。一时也搞不懂姜小楼的身份,看穿着就很奇怪,明显是一身名牌,能穿出地摊货的感觉,算是人才。 大堂有客人经过,楚飞燕正要说话,忽然改了口:“走吧,进去再说。” 作为地主,楚飞燕安排的包间不大,几人围坐。 那美女却坐的远远的,姜小楼不知道低声嘟囔几句什么话,单独坐在一边。 沈哲暗自猜测的时候,楚飞燕道:“阿哲,我这哥们是星辰少董,名字你已经知道了,是你老乡。” “老乡?” 沈哲怪异的重复一句,忽然反应过来,讶然道:“星辰传媒?” 马上苦笑道:“确实是我老乡,久仰的应该是我才对,果然富二代的哥们还是富二代!” 楚飞燕道:“都是老一辈的交情,到我们第三代,关系保持下来的不多了。” 姜小楼哈哈笑:“沈兄,你说的不对,我们都是富三代!” 伴随华夏经济腾飞成立的那一批大公司,成功活下来顺利发展到现在的,已经半个世纪过去了,像楚飞燕这个年龄,的确是第三代继承者。 沈哲摆摆手:“叫我沈哲就行。” “叫沈哥吧,你比我们小两岁,叫声哥不冤。”楚飞燕皱眉,“好好说话!” “哦。” 姜小楼似乎很听楚飞燕的招呼,视线狐疑的在两人身上打了个转,忽然叫道:“就说感觉有点怪,都在我面前装成熟是吧,跟俩大爷似的,妆模作样!” 沈哲和楚飞燕相视一笑,都摇头失笑。 宿舍四个人,的确是他们两个关系更近,而陈泰和戴志学喜欢呆在一起。 楚飞燕是被家里教育出来的,沈哲纯粹是真有几十岁的心理年龄,不自觉的就被分成两个团体。 经理进来亲自等待吩咐,楚飞燕道:“想吃点什么可以告诉他,美女优先!” 那美女微微摇头。 经理走后,姜小楼大声道:“不用管她,我姐派来管我的,烦死了!” 楚飞燕做恍然状:“明明姐的朋友?那随意吧。” 沈哲脑海中马上蹦出一个形象,从楚飞燕“星辰少董”“明明姐”几个关键词,即使他这个不常看电视的人,也见过不少次星辰传媒如今的掌舵者,著名女神姜明明。 那个五官极度精致,仿佛整个人都是PS出来、被时光女神眷顾的东方女人。 姜明明据说不到三十岁,一直以少女摸样示人。 接手自家公司的时候,马上被封为男性杀手,后来这种地位进一步巩固。 因为她喜欢的是女人,智商又很高,对于公司和粉丝来说都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同性情感在国内很难被大多数人接受,但她是唯一还能因此博得赞赏的女子。 沈哲偷眼看看,不远的那位美女想来就是姜明明的蕾丝之一。 酒菜上来,话题随之展开。 最先是姜小楼和沈哲探讨《白发》中的情节问题,听上去他们姐弟俩还真读过这本小说,姜小楼非常喜欢玉罗刹这个角色,拍着桌子道:“快意恩仇,一剑一个窟窿,做人就该这样!” “所以姜爷爷把公司交给明明姐,你只好来读书?”楚飞燕忽然道。 姜小楼瞪大眼睛:“飞燕哥,你不喜欢?” “我还是喜欢卓一航这个角色,官场生意场都有许多规则必须遵守,特别是国内……” 楚飞燕有一种本事,谈着谈着都能把话题引申到赚钱上去。 这种人不发财才没天理。 …… “来了,沈哲的投稿来了……” 此时,征文办公室里,前天最先审阅《免费》的那位胡姓女老师高声提醒道。 由于第一篇的关系,评委们对沈哲比较关注,只是等了一上午也没等到,当时沈哲在上课。 看了十几篇稿件,似乎没有发现让人眼前一亮的作品,上一轮写完母爱,这次不出意料的统一指向爱情这个主题。至于父爱,实在过于深沉无声,表达困难,表达的好更困难。 眼看着到了中午,老先生说了句:“大家都去吃饭吧,截至时间到下午六点,不要急。” 吃完饭回来不久,《麦琪的礼物》就被胡老师发现。 得到提醒的所有评委纷纷刷新了一下页面,很快就看到这部短文小说。 不足四千字的文章,评委们只需要短短十来分钟时间,就能大致阅读一遍。读完之后,所有人脸色都出现细微的变化,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凝重之色。 特别是经验丰富的老师,拿起手边的纸笔,开始做文本语言、结构分析。 又是十分钟后,大家抬头互相打量,默不作声。 “怎么都不说话了?”老先生笑道。 胡老师最先起身,快言快语道:“我先说两句,虽然是以爱情为主题,这一篇和其他人完全不同。作者显然是热爱生活且懂得生活的人,有说教的意味,但又不流于表面,佳作无疑!” 她是从小说情感上去说,很快又有一名老师评委起身。 “开头描写女主人公把一块八角七分数了三遍,随即埋头大哭,单刀直入设置悬念;接下来用女主人公‘脸上失色’等一系列反常表情动作,表达忍痛卖发的心情,为情节推向**做好铺垫;最后的男主人公收到礼物,并没有说太多话,只露出心理活动的端倪,悬念效果极好……作者具体如何安排,还需要详细研究,但我可以说,这是我见过结构最完美的一部短篇!” 这是课堂上分析课文的常用手法。 “似乎还有其它意思,”文联一位评委起身,脸色严肃:“比如批判唯金钱论、颠覆利他主义……” 胡老师激烈反驳:“只要是歌颂情感的文章,都是唯金钱论的批判者!” 坐在上首,一直默不作声的韩启功忽然道:“利他主义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最高道德要求,不需要讨论!” 那位文联评委默然坐下。 现代社会中,利他主义其实早已被摒弃,但是传统认识里依然保留着这种道德追求。 一位四十来岁的男评委依然起身说:“我倒从中看到某些博弈论的影子,假如两位主人公能更多的彼此了解对方,或许会避免礼物无用的悲剧,若是都克制一下,又是另一种错误……” 胡老师激动道:“我觉得不应该做过度解读,这就是一篇宣扬正能量的好作品!” 男评委耸耸肩:“我并不反对你的说法。” “好了,你们的争论恰好再次证明这篇作品的价值。”韩启功摆手阻止评委继续争吵,“而且,你们都没发现写作手法才是这篇文章最有价值的地方吗?我敢肯定,明天发布出去,会引起文坛热议。” 所谓文坛,文人聚会之所。 …… 每个富二代都不能小视,即使他看上去大咧咧的。 古今酒楼,三位年轻人讨论怎么赚钱的问题,姜小楼耳濡目染,也说的头头是道。 沈哲如果不想被抛在一边,只好拿彼世界那些富豪的观点滥竽充数。 “越花越有,越省越穷。” “阿哲,你这看法奇特,是怎么个说法?”楚飞燕颇感兴趣问。 沈哲想起的,却是马帅哥在公司内部加薪邮件中的一句话:“去花钱!!去消费!!!”连用五个惊叹号,曝光后让业界很吃惊,这是拥有巨额资产的人对月薪几千元员工的倡议。挎上喜欢的包包、穿上喜欢的鞋子和衣服,那种感觉和施加英雄光环差不多,会带来能力成倍增加的效果。 说简单点,就是钱花光了,才会产生赚钱的**,调整自己的事业,主动成长。 而节俭是传统经济意识,早已被多元化的财富来源所覆盖。 且不论说的对不对,创业之初,马帅哥这话肯定说不出来,说出来也被鄙视,成功后说才有效果。 不过,用来忽悠富家子弟足够了。 “我们国家的人都喜欢节俭,省下钱让你们花,自己没钱花,你们还能越花越多,不佩服都不行。” 楚飞燕笑道:“有些道理,银行就起这作用。”接着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低头沉思。 姜小楼忽然漫不经心道:“沈哥,我姐看上你的作品,让我问问能不能改编。” 沈哲心头一动,知道正题来了。 和这帮人说话真够累的,直接问不就完了,非要先扯半天。 “电影?” “嗯,我们也只擅长电影,可以吗?” “可以啊。”沈哲马上想起彼时空那个经典白发女子形象,他看过几部国内影视公司制作的大电影,发现华夏电影水平和西方也差不了多少,归功于技术发展更早。只是版权方面比较缺乏,这就和文学一道相关了,最受欢迎的科幻类作品,完全被西方碾压。 还是观念在作祟,比如西方科幻作家可以和科学家当面交流,而华夏科学界人士根本不会甩你。 即使是科班出身,不交流的话一个人能有多少精力? 所以国内电影最好的依然是历史剧、情感剧,影迷最多的视觉大片还靠进口,有技术买不来剧本。 这是西方对华夏电影界的一种默认限制手段。 “要不要弄来几个编剧帮你?” 沈哲摇头笑道:“剧本也是文学的一种,我就是文学院的。” 姜小楼痛快道:“那行,我给我姐说说。” …… 征文新一轮六篇文章公布后,《文学选刊》官方论坛马上爆发了一波评论。 这是文学作者的汇聚地,无数文艺青年、文艺中年集中在此。 沈哲再次获得一档奖金。 夏有乔木:“说到最后,爱情,依然是可以衡量的。沈大这篇小说,也只不过把衡量的标准做了变化,从限量版跑车换成彼此情感上的付出。我们常说愿意为对方付出所有,文中主人公就是代表,这是最打动人心的地方,付出和得到是等同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遇到让我甘心卖掉头发的男孩……” “为他卖掉头发”的论调一出,就征服了不少情侣。 “你能让我为你卖掉头发吗?”女孩仰头问。 男生无语:“宝贝,你这话亏心不,想卖头发至少要留长吧?再说,现在哪有收头发的,做地毯哪?” “……哼,一点诚意都没有!” “啊,我冤枉!” 著名女作者夏有乔木随后又在专栏中写道:“我一直以为,任何有关爱情和面包之间的估价行为——都是可耻的。因为有些东西无价,此商品不存在,任何人都买不到。而沈大却硬是给爱情估了价,当两位主人公收到彼此的礼物,他们的爱情价格就是——麦琪的礼物。” “人生是由啜泣,抽噎和微笑组成的,而抽噎占了其中绝大部分。”悲观主义者说,“德拉的话折射出作者部分生活态度,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文坛关注的重心不在小说本身情感上,而在于整部作品的结构安排。 “圣诞买礼物很正常,贫困家庭卖掉心爱的东西,为对方买礼物也是可信的,情感上也合乎情理。” “只有结局看似是一个巧合。” “这是天才般的结尾,一种最新的独特文学风格!” 这种风格在彼时空被称为“含泪的微笑”,结局方式被称为欧·亨利式结尾。 显然,华夏文坛还需要时间研究。 正在此时,某家发行量数百万的报纸上,突然出现一篇评论文章。 文章是匿名发表,标题——《400字=50万?》 除了诗歌类,国内报刊杂志对作者稿费都有明确规定,一般不超过千字1000——3000。除非创作足够的作品出版,靠版税赚上一大笔,大部分作者还是比较穷的,而沈哲只靠一篇《免费》,400余字就得到50万奖金,接下来又是四千余字的《麦琪的礼物》,让许多作者傻眼。 他们早已忘了,当初因为舆论而退出征文的事情,只是觉得千字百万过于荒唐。 文章说到很多人的心里,换上马甲,开始推波助澜。 “我从没听说过如此荒唐的稿费标准,对文联此次决定十分不理解!” “文联出来给个说法!”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看着征文页面那些闹事帖子,纷纷骂开了。 “嫉妒就明说,不要藏着掖着!” “一看就知道是同行,特么的,文人的节操真不能相信!” “人家还给母校捐了一千万呢,你们怎么不说?”此时沈哲捐款的事已经传开了,同样褒贬不一。 阴谋论者哪里都少不了,对沈哲产生不了什么影响。 全当他们是蚱蜢人。 …… 沈哲也受了一番刺激。 前几天还为怀揣几千万巨款发愁,蓦然发现自己这点钱真的不算什么,心理落差比较大。 生意场上那一套是学不会的,一个被姐姐淘汰的姜小楼,看起来大咧咧的,完全不像富家子弟,谈起正事都似模似样,环境影响太大了。 看到奖金过高的的说法,沈哲只是摇头失笑,不打算理会。 热度还没起来,《文学选刊》一位李姓主编就表态:“此次征文奖金全部由本刊发放,和文联无关!” 所有不和谐的声音戛然而止。 文联是半官方性质,《文学选刊》只是合作方,人家愿意出钱关你毛事? 或许征文办公室也被一**的舆论搞得不耐烦了,两大部门、文联、到刊物,总会被说三道四。国情如此,徒呼奈何,只是,最后一轮征文题目直接在第四天晚上公布。 ——人性 —————— PS:改到晚11点前吧,写多少算多少(未完待续。) 更新通知 本书写了两个多月,期间感受已经变了几次,不说了。 反正成绩也不太好,就当练笔、攒人品了。 所以私自做了如下决定: 更新时间:晚22:30——23:00之间,4000字以上,写多少算多少 章节也不分了,除非超过了6000字,太长分一下,瞎写想个章节名挺烧脑的。 看好多人都2000一章,研究半天没发现啥用,新书期涨涨点击外,似乎没其它用了。 白天上班没法码字,有时候早上完不成一章,弄得更新时间也不稳定。 干脆统一发布时间,免得就这点读者还要等,破罐子破摔。 埋头写书,安心看书,被毒到了就去簌簌口、喘口气,换换口味。 以上,通知,轻打。 …… 嘿,不到500字还发不出来…… piapia!咚!咣咣咣!噗通!点娘一声惨叫,KO! 发到作品相关好像没人注意。 那就多说点废话凑凑。 ——对于一天码字上万的同行,也只有羡慕嫉妒恨了,辛辛苦苦写好久,一抬头发现才几百字,被打击的不行。一边写还一边想着保住节操,听人说太监是种病,得了治不好,很吓人。 ——在吃肉丝煎蛋酸菜面 ——喝的是康师傅包装饮用水,1.5L版 ——牙膏是佳洁士全优七效健康专家新配方 ——码字用的笔记本,手机码字十分钟,手指头估计就得抽筋 ——是不是有广告嫌疑? ——据说1000字以下不收费,我先试试(未完待续。) 第135章 《窗》 转眼又到周末,沈哲去附近食堂吃完早饭,回到宿舍开始思考剧本的事情。 其实严格来说,剧本并不能说是一种文学形式,它是为影视拍摄服务的,而文学中的小说却能独立存在。 但无论小说和剧本,塑造人物都是头等大事。小说塑造人物以叙述、描写为主,甚至可以使用一切手段,剧本却只能靠台词和动作,完全不相同的两码事。 小说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到剧本里就变成了场面、情节、对话。 拓展武侠文化的影响力,影视剧又是必不可少的。 未雨绸缪,沈哲自学过一些编剧理论,加上脑中很多现成的影视剧提供对照,差不多可以胜任编剧工作。 因为知道梁师的武侠作品,除了他自己改编,换成任何人必然遭骂。 遭原著读者的骂。 彼时空那么多梁氏武侠影视,似乎都反响平平,并不单是导演或者主演的问题,也受制于小说本身。 或人物形象模糊,或素材不够丰富。 被翻拍次数最多的《白发》一书,好像也是越忠实原著,越不讨影迷喜欢。 到了后来,娱乐方式极度丰富时,更不常见了。 最深入人心的应该是93年张国荣版,导演于仁泰也是勉强拍摄。 当时找到梁师询问意见:如果愿意授权我们彻底改编,那就拍摄,不许伤筋动骨就放弃。幸好梁师同意了,才留下一部经典电影。 改编后的白发魔女电影,一度让于仁泰杀进了好莱坞,足见这部武侠片的分量。 对于大部分影迷来说,它是浪漫武侠电影的极致代表作。 让原著读者无奈的是,除了名字外,内容基本全毁,弱化了武侠色彩,突出浪漫的爱情。 以这版为基准有个好处,能吸引影迷关注武侠。 影迷和读者关注点不一样,赵薇拍《致青春》时说:“如果是已经看过小说的读者,那么我则不建议他们再去看电影,因为他们的脑海中已经有一个30万字的东西。” 小说依然停留读者脑海的现在,由旁人对原著动大手术,肯定会遭到读者激烈反对,他亲自动手最好。 沈哲也一直等着影视公司上门,对出售《白发》影视改编权并不抗拒,姜小楼首先找上来,还算是个不错的结果,总比海洋电视一口吞下武侠好得多。 大家都是聪明人,几句话点到便达成共识。 最后,姜小楼也说了部分实话:“剧本通过,拍摄日期不一定,沈哥你不要抱太大期望。” 沈哲心头恍然,影视公司囤积创意,不是太稀奇的事情。 没关系,他的主要方向是文学作品,等金庸大部头出来,看谁沉不住气。 …… 想了一会,发现时间已经过了八点半。 征文最后一轮题目昨晚已经放出来了,很坑爹,也很打脸。 不管文联官方出于什么目的,总算顺便为他也出了口气,沈哲心情很好,稿子很快有了决定。 澳大利亚女作家泰格特的名作——《窗》 沈哲一边打字,脸上笑意掩饰不住,心中对那帮眼红奖金的作者满满的恶意。 因为这篇文章也很短,1200余字。 不但切合征文主题,还能恰好说中那些作者的心思。 短文设定极其简单:一间病房,一扇窗。 人物也只有两个:靠窗的病人和不靠窗的病人,连姓名都没有交代。 靠窗的病人热爱生命,凭借残存的精力和满腔的热情,描绘出一副窗外的美丽景色,激励自己勇敢和病魔作斗争。同时讲述给唯一的病友听,激发他活下去的**,点燃其生命之火。 在他看来,窗是两人共同的财富,景色自然也要分享。 “我们的房间俯瞰着一个公园,里面有一泓湖水,湖面上漫游着一群野鸭、天鹅……情侣在散步……” “公园里鲜花盛开,主要有玫瑰花,但四周还有五彩斑斓、争相斗艳的牡丹花和金盏草……” “公园尽头是一排商店……” 不靠窗的病人听得津津有味,仿佛看到窗外发生的一切。 他多想亲眼看看这一切,一个想法不可遏止冒了出来,为什么看到美丽景色的不是我呢? 为什么靠窗的不是我呢? 为这一想法困扰,他失眠了,病情开始加重,医生却对病因摸不着头脑。 这天夜里,他盯着天花板无法入睡,忽然,靠窗的病人醒来,大声咳嗽,呼吸急促,慌张摸索电铃。 只要电铃一响,值班护士就会立即赶来,可以得救了。 不靠窗的病人已经被自私和嫉妒占满,眼睁睁的看着,心想,他凭什么要占据窗口那张床位呢? 渐渐的,靠窗的病人停止了呼吸…… 稍过几天,不靠窗的病人觉得可以开口了,正当得体的要求护士把他抬到窗口位置,气喘吁吁的向外望去。 ——他看到的只是光秃秃的一堵墙! 欧·亨利式结尾! …… “真的不得不佩服这些名家的笔力!” 沈哲赞叹自语,检查一遍,随即上传到页面。 一扇“窗”照出两种灵魂,表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处世态度,揭示了人性的美与丑。 虚的“景色”之于实的“墙”,是对丑恶灵魂的有力鞭挞! 短篇小说的魅力在于文章结束后的想象空间,比如靠窗的病人当时的心理活动?不靠窗病人的最终下场? 这些都会吸引读者自动脑补。 同时,《窗》的寓意和文联“人性”之题呼应,是对文坛小撮人的一次有力回击。 沈哲没有和人战斗的自觉,完全是下意识认为应该这么做,自从香山之行,他好像灵魂升华一个层次。 以他稍显随波逐流的性子,些许领悟活的更自在些。 倒是林语菡让他心里发暖。 通过电话就能就能发觉他的情绪变化,灵与肉的范畴内,已经达到极高的水准。 “我想什么都知道,也挺可怕的……” 征文任务完成,沈哲还有事做。 昨晚逛校园论坛,看到今天上午十点有个大师讲座,关于世界文艺简史,他想去听听。 …… 一篇《免费》,一篇《麦琪的礼物》,沈哲已经成为征文办公室头号被关注对象。 今天最后一轮征文,连《文学选刊》总编归景林都忍不住到了现场。 这家刊物是国内纯文学的桥头堡,地位早在清末就已经确立,可以说是目前华夏所有刊物的爷爷辈。 文坛公认,一篇作品只要能登上这份刊物,就等于得到了文坛认可。 后进作者趋之若鹜,为登上它绞尽脑汁,醉翁之意不在稿费,在乎的是文坛地位。 这次征文最初,目的是转移民众舆论,清高文人知道后自然不屑一顾。出乎意料,最后来了个峰回路转,变成《文学选刊》征文,意义就变了。很多作者悔青了肠子,只可惜已经失去了参赛资格。 前两轮的题目引起参赛作者不满,他们依然老老实实投稿,很能说明问题。 这些作者水平稍次,要求不高。舆论压力下,改为《文学选刊》征文后,还很是高兴了一番。 没想到两轮都被沈哲拿走第一。 即使是小状元,他们也不信沈哲文学水平有多高,面世的那些小说和古体诗并不能证明太多。 带着不服气的心情,看到两篇作品后,才有些傻眼。 就像“言多必失”一样,长篇小说总能找到漏洞,但好的短篇小说是相对完美的。 傻眼归傻眼,服气是不可能的。 具体会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小手段,还要看他们的节操剩下多少。 “真是两篇好作品,凭此足以让他在文坛占据一席之地!”归景林手边放着两份打印出来的稿件,赞叹道。 老先生微微摇头:“偏颇了,你见过哪位作者只靠两篇作品吃一辈子的?” “哈哈,老先生这是为学生捞印象来了!” “哈哈……” 几位重量级评委纷纷大笑,下面十几位老师和文联人员也莞尔。 “拉他进古文协会的事,先生帮忙说说?”韩启功笑道。 “你们那个协会没什么前途,现在的学生第一怕就是文言文。”老先生还没接话,归景林忽然不以为然的说了一句,“再说,他是个年轻人,跑到一群老头子中间凑什么热闹,多写几篇好文章才是正经事!” “那可不一定,你敢说伤仲永一篇比不上手边这两篇?” 归景林失笑:“那样的文章估计也是以前积累的总爆发,让他再写一篇试试,顶多再出几首好诗罢了。” “嘿,你连诗歌都瞧不上?”韩启功斜睨归景林。 归景林道:“也不是瞧不上,鹊桥仙足够好了吧,放在唐宋也出挑,现在被人当作求爱之用……” 韩启功愣了一下:“什么鹊桥仙,我怎么没听说过?” “你没听过?”归景林皱眉,拿起桌上稿纸抖抖,“说来也怪,这位小状元明明有这水平,偏偏在侠客小说里打混……噢,也不对,他自己搞出个武侠,还为了写武侠创作应景的古诗,真让人看不明白。” “武侠?”韩启功念叨着,“回去看看,为作品专门作诗,《红楼梦》的做法吧?” “是该看看,说不定还真被他搞出个新文学类型……” 几人聊着,就听胡老师大声道:“来了,这回还是个短篇……嗯,大约千余字,啧啧。” 所有评委马上把目光投向眼前电脑屏幕。 “窗?”有人低声念道,“这名字真够怪的,窗有什么好写的?” 没人搭理他,都在进行第一轮速读。 三分钟后,某个角落忽然想起一阵丝丝吸凉气的声音。 “这……这……”他好像被猪拱到鼻子上,“这最后一句简直神了!” “和《麦琪的礼物》是同样的写作手法,出人意料的收尾,简直可以归于沈氏短篇了……”童百龄喃喃道。 归景林抬起头,意味深长笑道:“沈氏短篇?不错的说法,只怕很多人不服气。” “呵,不服气?”童百龄一瞪眼,“可以学嘛,学了还是沈氏短篇!” 老先生笑骂一句:“不要给年轻人招灾惹祸。” “少年便能狂,不狂枉少年……”韩启功摇头晃脑,拽文道:“他还不到二十岁,狂一狂未尝不可。” “这不应该是教育家说出来的话!”归景林嘲弄道。 一个是现代白话文扛旗刊物总编,一个为古文体摇旗呐喊,彼此都看不上眼,来气不至于,斗嘴是常事。 “你的意思是,我把你家俊明教坏了?”韩启功眼皮一耷拉。 归景林滞了一下。 他的儿子归俊明高中时就在韩启功手下读书,顺利考上燕大,如今毕业七年,已经是一家大公司的老总。 昧着良心,归景林也无法说儿子被人教坏了。 “哈哈,景林也有被人噎住的时候?”童百龄笑得合不拢嘴。 老先生打断他们,说道:“闲话一会再说,都说说对这篇文章的看法吧。” 几位重量级评委都等着那十几位老师先说。 “没有人物外貌描写,也没有个人经历介绍,性格变化、心理活动也统统没有,正因为省去了这些笔墨,才让整篇文章如此之短,却如此深刻,对以后的创作很有启示……” “两个灵魂的强烈对比,是本文一大亮点……” “我感觉《窗》的最大价值就在于创作手法,意料之外的结尾,今后可能会成为短篇创作圭臬……” 很快各位老师表达了各自的看法。 “嗯,都说的不错。”童百龄是文学鉴赏大师,补充道:“刚才有种说法——对比,这个说的不错。简单总结起来,就是蕴含了丰富的辨证艺术,在文学创作上,很是难得。” “辨证艺术?童副主席说的什么意思?”有老师问道。 “什么叫辩证艺术?” “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童百龄伸出三根指头。 “《窗》的名字本身就很好,看似一个简单的窗口,就能作窥视灵魂的万丈高台,正是见微知著。” “靠窗的病人描述的景色,文中似乎都是真实的,却在结尾处峰回路转,化实为虚。一扇并不存在的窗户,却能同时引出无穷想象,这就达到虚实相间,实在是前所未见。” “靠窗的病人描述的景色都是假的,欺骗了自己,却有意唤起病友生的**,对比非常强烈。” “微中知著,虚实相间,正反对比。” “除了以上三点,文中到处都能看到这种辩证艺术,而只用了千余字,简直让人……” 说着说着,童百龄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低头又读了一遍文章。 征文办公室响起一阵掌声,连其他几位重量级评委都不例外,早知道童百龄文学鉴赏方面的造诣很高,一席话听下来,才知道所言不虚。 刚才他说的那些道道,听起来简单,分析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 而童百龄只读了一遍文章,就能说出这么多东西,文学鉴赏一道,无人能出其右。 “还是第一档?”有老师小声道。 几名评委回身看他,纷纷道:“这样的文章要是还不能第一档,我们抹脖子算了!” 有时候,评委会被感情左右,不过最基本的底线还是要遵守的。 就像另外的参赛作者,即使对沈哲再不服气,面对他的文章也无法说什么。 有点文学功底就能分辨出好坏,颠倒黑白只会引火烧身。 再说,这篇《窗》实在没什么好质疑的。 “征文也结束了,今天正好周末,老先生,把小伙子叫来吧,我想见见他。”韩启功忽然道。 “可以。”老先生回身颔首,向一直等待在旁边的文联官员示意。 一名官员点头表示明白,掏出电话给燕大文学院任培学去电。 …… 大师讲座还没开始,来的人不少,沈哲寻了个角落坐下,等待传说中的某大师到来。 刚等了大约十分钟,兜里电话就响了。 一看是文学院林助理的号码,赶紧接通,这段时间林助理好像已经找过他好几次,快混脸熟了。 “沈哲,在学校吧?” 沈哲道:“林助理你好,我在听讲座。” “以后有机会再听吧,现在到学院来一趟,我送你去文联。” 林助理具体没说什么事就挂了电话,不过只提了一句文联,沈哲也不能拒绝。 “林助理,能问问什么事吗?” 坐上学院配车,沈哲疑惑的开口问道。 林助理回头笑眯眯的:“你参加征文那三篇文章,院长已经看了,好一顿夸奖,真给学院长脸!” 沈哲腼腆道:“太抬举了。” 林助理好笑摇头,说道:“我帮你打听了一下,好像是韩老师想见见你。” “教遍大中小学的韩老师?”沈哲猜测道。 “嗯,院长说,你的古文写作水平也不低,韩老师就是国内古文方面的权威……另外,这次你的三个短篇肯定要在《文学选刊》上发表,听说归景林主编也在场,你心里有个谱。” “谢谢林助理!”沈哲真心诚意道谢。 “不用谢我,你是学院的学生,凭这次机会进入文坛,是好事。” 汽车驶入文联大楼,有位工作人员笑着迎上来。 “是沈哲同学吧?” “您好,我是沈哲。” “跟我来吧,几位老师正在办公室等你。” 当沈哲看到屋内四位老人,发现除了老先生,其中还有一位见过面。 “指挥百万雄师过大江的人物,进来吧。” 韩启功笑呵呵的说道。(未完待续。) 第136章 与大师对话 这几位是真大师,不是畅销书大师。 沈哲面带矜持:“韩老师,那首诗您也看到了?” “你不知道香山是什么地方吧?”老先生面带微笑,说道:“那里是他们的老窝,你能逃得掉?” 韩启功哈哈大笑:“先生说的不错,沈哲啊,你去香山到此一游,那是自投罗网!” 落座后,沈哲不好意思笑笑:“是我胡闹了。” 游览风景胜地,找个地方刻上到此一游,很多人的趣味,只不过他刻的是一首诗。 “发现一首好诗,就饶过你了。”韩启功笑呵呵的,话音一转,“但是你得把那首诗先解释解释。” “解释什么?”沈哲怔了一下。 “《香山》就不说了,当面说过了,你刻在石头后面那首非常霸气的诗是怎么回事?”韩启功敛起笑容。 沈哲恍然,原来是要求解释太祖的诗。 太祖的诗词是帝王诗,霸气那是必须的,何况此诗创作于革命胜利前夕。 旋即有些挠头,当时在双清别墅前,想起太祖曾在此地指挥渡江战役,忍不住手痒,补上这首诗。纯粹是下意识的举动,但被人发现,在这种场合询问,真需要说出个二五六来。 华夏没有太祖之人,自然没有渡江战役,百万雄师过大江的说法就纯属杜撰了。 怎么说呢? 看他低头不吭声,归景林笑道:“是胡乱写的吧?” 韩启功瞪着眼睛,不满道:“写诗这种事,心中有感而发,你胡乱写一首我看看?” 四位大师级人物都看着沈哲,看他是怎么个说法。 被归景林一打岔,沈哲倒忽然冒出个主意,摸摸脑袋说道:“这首诗的名字是《七律·蚂蚁搬家》……” 韩启功身子一晃,不可置信道:“沈哲,你真是胡写的?” 当然不是胡写,只不过没法解释罢了,沈哲摇摇头,一口咬定:“的确是看到群蚁搬家,写出来的。” 老先生也好奇问:“这是怎么一个说法?” “各位老师肯定知道,年轻人都有指挥大军、两军对垒的梦想……”看他们都点头赞同,沈哲组织一下语言,继续说道:“那天游香山,在双清别墅看到成群的蚂蚁搬家,井然有序,和一支军队行军相似。像韩老师说的心有所感吧,后来刻在石头上,确实违反了公园规定……” “谁管你违不违反规定,你能写诗,写到管理处大门都没关系。”韩启功晃晃脑袋。 “那我问你,钟山风雨什么意思?” 沈哲道:“钟山是紫金山,位于古时建业,东吴大帝建都之处,风雨指赤壁之战。” “东吴大帝?” “赤壁之战?” 四位老人面面相觑,老先生想了想,说道:“汉末诸侯混战,东吴大帝指的是孙策或孙权吧?” 沈哲忽然想起,对华夏人说三国,没研究过的还真听不懂,幸好老先生读书多,连忙补充道:“汉末诸侯混战时,诸葛亮联吴抗曹,路经林陵,见紫金山地势险峻,虎踞江边,对孙权说‘钟山龙蟠,石头虎踞,真乃帝土之宅也’。赤壁大战后,孙权迁都于此,改林陵为建业,后来成为六朝古都……” “是有这么回事。”老先生回想一会,“赤壁之战是历史上第一次长江流域大战。” 几个老人用奇怪的目光看沈哲,韩启功道:“你想的够远的,看到群蚁搬家,能想到千年前一场大战?” “为什么不会想到垓下之战或长平之战,比赤壁之战有名吧?”归景林道。 那是因为你们没看过三国演义,看过的没人不知道。 沈哲摸摸头,有些尴尬。 别管是不是真的,能圆过去就好。 童百龄倒是很赞同,说道:“没有想象力,谈何诗歌创作?”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应该是源自楚汉争鼎,这就不用问你了,总算有点像年轻人的样子,看你现在装模作样的!”韩启功皱眉道。 沈哲暗暗叹气,朝气蓬勃了,那才是装模作样。 装了十几年,不装了。 归景林一拍大腿,笑道:“哈哈,通过群蚁行军,回溯历史战争场面,也算是个典故!” “……怎么我感觉不对味?”韩启功低声道。 “前面的就不要说了,最后两句已经很不错,透着哲学意味。”童百龄微笑道。 韩启功想了一会,无奈道:“算你能自圆其说。” 其实“天若有情天亦老”一句也不是太祖原创,而是引用自唐代诗人李贺的《金铜仙人辞汉歌》,这句成了流传千古的名句。 “唉,难怪前段时间在历史界闹出风波,汉末乱世典故张口就来,看样子读书是不少。” “读书少能写出好文章?”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年轻人,古今文体都能写,还都不错,算什么?” “算怪胎,不用管那么多,有好文就行!” 七嘴八舌的对沈哲进行品评,老先生看样子对他也很满意。 沈哲心里抹把汗,对太祖说声抱歉,这么一糊弄,整首诗又变了个味道。 …… 讨论了一会,屋内安静下来。 知道找自己来这儿,肯定不是为了一首诗,沈哲耐心等待他们发问。 这是韩启功的要求,其他人都看着他。 “沈哲啊,我看你写的伤仲永,内容思想先不说,文字上,古文功底可不低,你对文言没落怎么看?” 原来是这事,沈哲心里有了底,他了解过不少。 当代所谓的“古文运动”,眼前这位韩启功貌似就是发起人之一,平时从书刊杂志上也见过他不少论点。不过沈哲并不看好,虽然文言自有其美,对比两个时空,只把这群人看成古文爱好者。 有一条万金油似的理由“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要”。 和另一种通行全球的语言相比,文言每个词都有厚重的历史积淀,而英文词性相对固定,彼此翻译困难。 东西方交流日益频繁,怎么担当重任? 现代白话文体以明清白话为基础,引进大量西方词汇,达到一对一的关系,才提供了交流基础。 这是古典华夏对近代西方世界的一种妥协。 另外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沈哲佯作诧异:“韩老师,文言没落从何说起,好像还行吧?” “什么叫还行?”韩启功愣住,马上皱眉道:“现在还有多少人用文言交流的?” 那是你没见过另一个时空的情况,沈哲心底说道。 有一大批喝了几口洋墨水的文人,借某次思想运动的掩护,大肆攻击古文体。如果说西学东渐是历史必然,语言改革也势在必行,那么作为民族文人,应该有担当维护本国语言文字的觉悟。而事实上恰恰相反,他们反倒成了文化闯将,枪口对准了自己,态度极其激烈。 其中的代表胡适同学,还写了《白话文学史》,为这个团体造势。 只可惜写完上卷,然后太监了,他的另一部《中国哲学史大纲》也是写完上卷,随即太监。 所以胡适被当时的语言文字学家黄侃,调侃为“著作监”。 总是“绝后”,文史留名。 比起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差远了。 因为他写不下去,宋元以后,白话在文学中的地位已经非常主流了,清末时就更不用说了。 卡文一点不稀奇。 既然已经在发展,还要你造个毛的势。 根据后来有人研究,白话发展经过两个阶段——白话、欧化的白话。 即使欧化的白话,在新文化运动前也早已出现。 但那帮文化闯将是不承认的,恶意猜测,是怕影响他们“一切自我开始”的良好感觉。 事实上,书面语言白话是势所必然,小胳膊小腿起的推动作用有限。 牵涉到另一条罪名,口语和书面语的“言文一致”,殊不知这本身就是错误的。就算书面语改成白话,和口语依然不是一回事,谁天天讲话跟写文章似的? 回头看看,古时除了有书面交流需求的读书人、官员,老农说话难道不是白话? 两种白话区别在于词的意象。 比如李白《静夜思》就带有白话的感觉。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胡适创作了中国第一首白话诗——《两只蝴蝶》,发表在《新青年》,就是由欧化的白话写成。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他的本意是提倡白话文写诗,实际上全欧化的白话写诗惨不忍睹,不得不结合古白话。 《再别康桥》中,笙箫、夏虫等意象词汇,简洁、隽永等,都是古白话的特征。 从两首诗也可以看出,中国自身的白话依然无法适应世界交流需要,人间正道是沧桑,欧化的白话出现可能真是历史必然。只不过那场文化运动太过激烈,把自己弄残废了,文言差不多成了文物之类的玩意。 当然,也不是胡适一个人的问题,他只是站在北大讲台一呼百应的代表。 这个华夏的白话发展就比较缓和,大变革时期短得多。 沈哲对比两个时空,和眼前这几个人不同,感觉文言并不算没落。 在国文课本中占了很大比例,使用文言的还有不少人,没有完全脱离所有人的生活。 …… “韩老师,我是学文学的,就拿古今文学来举例说明?”沈哲道。 “说说看。” “四言敝而有楚辞,楚辞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有律绝,律绝敝而有词。” 沈哲一口气说了五句,引用的是王国维的《人间词话》。 “这几句听着有意思,我们历史上的文学发展确实是这个规律,继续往下说!”韩启功眼睛一亮。 归景林他们也颇感兴趣的盯着他。 沈哲点点头,说道:“一种文体流传的时间长了,作品数量自然变多,慢慢形成俗套。这时候,很难有人能写出新意,只好舍弃这种体裁,去创造新的体裁,除旧迎新……” 老先生忽然皱眉道:“你是说今不如古?” 沈哲暗暗笑笑,这正是他接下来要说的话,“整个文学来说,当然不是,而单独一种体裁,今不如古。” “比如?” “比如诗歌,现在的人就很难写出古人的水平?” “你那几首怎么解释?”童百龄忽然问。 沈哲顿了一下,旋即微微摇头:“可能是我从小就读过不少古文的原因?” “嗯,算你有道理。” “举文学的例子,就是想说文言其实也一样,最初也不过是先秦口语。因为交通不便,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古人以此为标准,定下一种书面语言,供读书人‘笔谈’。如今,不再需要了,自然被抛弃。” 归景林哈哈笑道:“这么说,你也是白话文的拥护者?” 韩启功拿眼睛直瞪沈哲。 本来因为沈哲写过很出色的文言和古诗,才对他产生兴趣的,没想到一番话听下来,似乎不是一路人? 沈哲话音一转:“但我认为文言应该承担另一项任务。” “说下去。”几为大师都催促。 韩启功道:“发现你这个小年轻很有想法啊。” 沈哲笑笑,没搭理这话茬,这些说法除了彼时空国学大师外,还有很多是从网上看来的。 “开始的时候,韩老师说文言没落,我不这么认为。从人数上看,不往远的说,就说最近的封建王朝满清,现在懂得文言的也比当时多不少,是吗?” “这倒是真的,国民教育半个世纪,读完高中的学生基本都能看懂。”老先生道。 韩启功不屑道:“哪有什么用,没多少人使用。” “韩老师,古时的文言也只是书面使用吧?”沈哲摇摇头,停顿了一下,说道:“占据人口极少数的读书人,平常说话之乎者也一番,也被认为是书呆子,康熙批折子都用‘知道了’打发,情况差不多嘛。” 韩启功若有所思,过了一会,皱眉道:“这么说,你反倒认为文言复兴了?” 沈哲笑了,摇头道:“当然不是,但如果说没落,太悲观了。” “那另一项任务是怎么个说法?” 沈哲先打预防针:“各位老师,这都是我的个人看法,平时胡乱琢磨的……” 几人都哑然失笑,老先生笑骂道:“你说你的,对不对,他们自然会判断,不用这么小心。” 沈哲不好意思摸摸头,说道:“文言在历史两千年里,除了提供书面交流渠道外,还承担着传承我们本土文化的任务。是相对固定的一种文体,如果没有这种文体,可能华夏文化早就被割裂的不成样子了,别说先秦时期,估计唐宋文人的著作我们都看着费劲,因为口语在不停变化。” 韩启功点点头:“这些早有公论……” 他忽然愣住,思索一会,道:“你是说……” 沈哲笑道:“韩老师已经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就是承担传承文化的作用。” “我们的生活方式、思考方式等,都来自与传承下来的文化,大部分载体就是以文言的形式。因为它的固定性和丰富性,所以一个高中毕业生能基本看懂2000年前的典籍,不会认为是鸟语。而以英语为母语的人,阅读1000年的古英语,基本上傻眼。” “白话文承担不了这个任务,变化太快,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流行词,如今很多人已经不知道了。” “华夏虽然是多民族国家,能聚成一个整体,就是因为认同这个共同的传承文化。” “如果自身文化都不认同,即使拿着华夏国籍,也不能算华夏人……” “反之,不在国内生活,也是同胞。” “会不会使用文言创作,我感觉不是那么重要,但是学习文言,至少要能大致明白,是非常必须的。” 沈哲咳嗽一声,润润嗓子。 “各位老师,这就是我的一些看法。”(未完待续。) 第170章 沈氏手法 室内沉默,几位大师脸上若有所思。 一场前辈对后辈好奇的见面,好像变成学术研讨会了。 韩启功和归景林是古今文体的代表,童百龄是文学鉴赏方面的权威,都有所触动。 沈哲的主要观点,文言不再是书面语言工具,而是承载文化的母体。 老先生忽然笑着看看韩启功,说道:“按这个说法,文言传承就是教育者的工作,如今你把更多精力投入那个古文协会,反倒有些本末倒置?” “好像真是这样。”韩启功苦笑。 “当今社会层出不穷的好坏思想,也是杞人忧天了?”童百龄道。 韩启功点头道:“文化因子融入了骨头,只要这个不丢,华夏还是华夏,我们的文化兼容性本身就很高。” 沈哲的思绪却忽然转到了另一个方向。 这片大地上,两个时空的传统文化极其相似,面对的都是同一个问题。 人总是要死的。 乞丐、市民、精英……统统要咽下最后一口气,外在条件再好也逃不掉。 在那些思想走在前头的圣贤眼中,大到战争,小到争斗,甚至个人**,都是没必要的。 直接绕过所有问题,探寻人生意义的终极命题——为什么和怎么活着。 ——天人合一 ——与上帝同在 ——实现全人类的解放…… 都是这类思想的体现,结果有好有坏。 思考的同时,又活在现实世界中,各种诱惑,除了圣人谁也抵挡不住。 于是,世界各地出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存天理、灭人欲 ——复活 ——因果报应、生死轮回…… 信仰任何一种思想,最起码不会漫无目的的活着,或有个盼头。 思想家和圣人干的就是这个活,近代科技爆发,活得越来越舒服,这个终极命题被选择性遗忘。 但总有一天会再次被人们想起来。 想到华夏人,勤劳、贪婪、占小便宜……很多西方人的认识各不相同,那是因为这里的人比较现实。 文化选择就体现了这一点。 最为广大认同的传统思想,就是孔子的一套,比较清楚明白。 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一辈子被安排妥当,这下不用迷茫了吧? 近代,**爆发了战争,不少人接受了西方思想。一旦和平日久,触及到终极命题,马上又回归了。 彼时空的国学热不是偶然。 承载这些内容的东西就是文言,即使第一怕就是文言文,还是要学的。 想这些事情挺有意思,沈哲的思绪天马行空,不过,真要让他沉下心研究,又嫌麻烦。 乐趣在于,他可以拿另一个时空的新奇观点和别人交流,自己又可以用华夏新思想和原来的做比较。 学术娱乐化。 沈哲这种人,永远做不成学术大师,倒有条件成为伪大师。 学术上谁活得长,一般谁更权威,因为思考的时间多,眼前几个人当然不会随便就被他几句话心惊神摇。 只是一个方向,顺便表明一下,他也是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最起码做个文人还是够格的。 不过,如果传出去,华夏几千万中小学生估计会扎他小人。 …… “沈哲,沈哲……” 正沉思中,沈哲被唤醒,抬头发现喊他的是韩启功。 “啊,不好意思,走神了。” 韩启功叹道:“唉,你这脑瓜整天想什么呢,又是历史又是文言,又搞创作,东一榔头西一棒槌!” “韩老师,我主要还是创作吧,平时也喜欢想些东西。” “还是年轻,沉不住,花个二十年摸索,说不定你就是顶尖学术大师,写再多书不过是个好作者……” 沈哲卜楞脑袋,二十年太长,花二十天研究还差不多。 归景林不赞同道:“不用非要搞学术著作,好的文学作品力量更强!” “这倒不假,要影响别人,首先要让人知道。”老先生慢条斯理。 韩启功苦笑:“你们倒成了一路人,搞学术的成歪道了?也是,学术著作也没多少人愿意去读。” 转头问沈哲:“搞搞创作也很好,有新作品吗?” 沈哲微微摇头:“这几天参加征文,哪里有那么多心思想别的事,韩老师高看我了。” 韩启功点头认可。 “好作品千锤百炼,几百字的文章花上三五天也不稀奇。” 沈哲心头暗笑,千锤百炼的那是别人,他只需要键盘啪嗒啪嗒就行。 “你想拉他进协会,现在知道本人的意思了,怎么办,失望而归?”归景林调侃韩启功。 韩启功嘿嘿笑道:“那也要进,我们老头子还能活多久?沈哲啊,跟我走,我先带你认认门……” 说着,起身就要拉着沈哲离去。 “这是强买强卖!”归景林笑骂一句,“先别走,你的事完了,我的事还没说呢。” “你还有什么事?”韩启功道。 刚起身的沈哲也回头看去。 归景林从身旁拿起几份稿件扬扬,看着沈哲道:“三篇稿子,《免费》抛一边,后面两篇内容情节虽不同,但用的都是同一种创作手法,我说的没错吧?” “韩老师说的不错。”沈哲点头,泰格特在《窗》里使用的正是欧·亨利式结尾。 “那就行!”归景林起身走过来,“这几天有空再补上一篇吧,凑个三篇,我给你一次性发表。” 童百龄道:“景林,不知足啊,你手里三篇还不够?” “如果不是你们下不来台,我何苦掺乎进来?”归景林不满道,“还好结果不错,老先生推荐个沈哲,写了几篇好文章。一篇叫偶然,两篇叫必然,三篇才能说风格,《免费》可不算。” “景林说的有道理,就再补一篇吧。”老先生一旁道。 “行,给我两天时间。”沈哲答应下来,“到时候发到您的邮箱。”投稿邮箱《文学选刊》官网就有。 反正欧·亨利一生创作了300余篇小说,不愁资源。 看沈哲答应的痛快,归景林眉毛一挑,说道:“要不,多写几篇?” 韩启功笑骂:“人心不足,你以为写文章和卖菜一样,仓促下笔还不如不写!” 沈哲笑笑没说话。 归景林顿足道:“一篇也行,老韩,这几年你躲在小圈子里,还不知道文坛发生什么事吧?” “吃饱喝好,吵吵闹闹,还能有什么事?”韩启功不屑道。 归景林哭笑不得:“敢情在你心里,我们就是这个形象,百无一用?” “好不到哪儿去!” “行,我也不和你争,找人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 事实上,沈哲参加征文的三篇文章,影响力比他想的要大一些。 文学圈很大,文坛相对较小。 沈哲情知,做什么行业都绕不开各种圈子,圈子里的人相互承认,不如主动融入进去。就算做不成好朋友,也不要竖太多敌人,给自己找不痛快。 欧·亨利式短篇就是进入文坛的敲门砖。 华夏文学院—— 这是一所特殊的学校,氛围不像校园,倒像一个现实论坛。 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你什么行业都干不成,那么可以试着去当作家。抱着这种想法,半路入行开始写作的人也有很多,这类作者往往没有什么创作理论指导,只凭一腔热情。 开始的时候可能没问题,写着写着就需要知道一些文学理论。 还有的畅销书作者渴望真正进入文坛,和同行交流也需要差不多的理论水平。 这时可以申请进入这所学院进修。 还有高级班,某些科班出身的作者和文学批评者也会来。 学院里有资深文学理论教授亲自授课,也有好为人师的科班作者,学习、交流同时进行。 下午三点多,一名三十几岁模样的男子走进教室。 迟到与否不必在意,室内气氛轻松,都在讨论着什么,看到男子进来,有人打声招呼继续讨论。 夏然站在讲台上,笑眯眯的听他们说话,也不阻止。 十来分钟后,有位作者拍拍巴掌,大声道:“好了,夏先生来一会儿了,我们先听听他怎么说。” 夏然笑道:“我听到了,你们都在关注这次征文的事?” 参加进修的作者纷纷发言。 “是啊,那位小状元三篇短文拿走150万,想不关注都不行……” “文坛高手都没参与,否则可不一定。” “看了文章,发现我是不行,不过高手都参加的话,他能拿一次就不错了。” “捡了个便宜……” 夏然听了一会,伸手按按,教室里安静下来。 因为有的学生比他年龄还要大,说话不能太过分,平时上课一般都是讨论的形式。 “你们还是不太明白,那三篇短文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 “夏先生指的什么方面,具体说说呗。” 夏然点点头,说道:“第一篇《免费》胜在创意,大家都应该明白,就不多说了。” “这个确实,语言文字没有什么体现,只是一般作者想不到。”已经有作者尝试理论分析。 “我怎么感觉作者是个女的?” “哈哈……” 雪莉凯撒的作品,如果沈哲硬换成父亲的角度,反而不对劲。 夏然笑道:“沈哲你们不认识也该听过,怎么会是女的,或许心思细腻一些,这没什么。” “异性角度创作,我也这么做过,说笑说笑。” 夏然“嗯”了一声,道:“重点是后面两篇,我们应该重点解读。实际上,特别是最后一篇《窗》,到达征文办公室的时候,文学鉴赏功力深厚的童主席,已经做了一番精彩点评。” 作者们有些羡慕,这些信息流传外界不知何时,而圈子里早就知道了。 “童主席从辨证艺术的方面说了三点,分别是微中知著、虚实相间、正反对比……” 夏然把童百龄的点评说了一遍,下面一阵骚动。 “童主席厉害,只看一遍就能抓住精髓!”有人这么赞叹一句。 “童主席什么时候能来上次课?” 夏然不可察觉的皱皱眉,微微摇头,童百龄比较讨厌拍马屁行为,当面说这些话,被甩脸子是一定的。 “这篇短文童主席说过了,我们重点需要讨论的是《麦琪的礼物》……” 一位作者说道:“青春言情的风格,他比较擅长,去年就出版过一本类似的书,当时还读高中。” “《那些年》吧,感觉不是一回事。” 夏然道:“当然不是一回事,这几天听几位前辈谈起,已经把它归入艺术范畴。” “什么,艺术?会不会夸张了?” “夏先生,说说它的艺术性体现在那些方面,我只是觉得情节变化比较多端。” 如果归于艺术,那肯定是殿堂级作品,拿任何行业来说,拥有这个评价,都是属于顶尖水准。文学艺术、书法艺术、建筑艺术、雕塑艺术等,连电子游戏玩得好都开始被称为“第九艺术”了。 创作出艺术级的文学作品,是每个作者的梦想。 一个大学生数千字轻而易举做到了? “你们讨论那么久,说明都看过了,我就说说我的看法。” “德拉只有一元八毛钱,可是明天就是圣诞节了,她不够钱给丈夫买礼物。”夏然打开便携电脑,操作几下,然后读了一句,“这是文章的开头,我们写作时常用的手法——设置悬念,读者自然会思考德拉接下来会怎么做,俗称的挖坑……” “哈哈……”作者都笑起来,这种手法太常用了,是创作利器。 夏然笑道:“接着看,紧跟着又是一个悬念:吉姆看到妻子变成短发时,神情不自然,几分失落。” “最后是结局:互赠礼物后,发现都已经不再需要彼此的礼物。” “并不像我们想当然的那样,丈夫一定会为妻子的行为感动,反而安排了一个更令人欣慰的结尾。” “经过两个悬念的铺垫,最终笔调发生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但是依然在情理之中,这需要很强的创作笔力才能做到。加上构思精巧,融会贯通,戏剧性的结局,只能令人拍案叫绝。” 下面的作者若有所思。 让夏然这么一说,他们也顿时感觉文章的不平凡之处,不再像开始单纯的感动。 只听夏然接着说:“被感动是读者该有的情绪,我们都是作者,应该学习的是这种手法。” “悬念重叠设置,而结局出人意料,则是重中之重。” “下面再从思想艺术上分析,互赠礼物后,对夫妻二人是无用的,同时失去了原有的珍宝,这是悲剧;但是却收获了彼此真挚的感情,又是喜剧……” “悲剧中蕴含着喜剧,这是更高的文学艺术。” “呵呵,听说童主席在征文的时候,已经称呼它为沈氏手法……” 作者们炸开了锅。 “这么夸张啊,不过听起来很有道理。” “一举成名啊!” …… 彼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代表作,获得赞誉很正常。 除了文坛关注外,沈哲的书迷群、部分关注征文的文学爱好者,也展开热烈讨论。 《免费》得到母亲的一致感动,从中讨论学习家教方式。 《麦琪的礼物》得到广大文艺少女、文艺女青年的推崇,多愁善感者,产生留长发的念头。 《窗》更多的是鞭挞,揭露人性的黑暗面,也挺让人感慨。 …… 香山饭店旁边,有一幢精致的三层小楼。 “这就是古文协会,叫文言协会也行。”韩启功说道,沈哲跟在他身后。 这里已经处在公园内部了。 “能读进去,就说明爱好,”韩启功笑着往里走,“只凭一篇你也要进来,不过协会里都是我这样的老年人,出行不便,就不喊来迎接你了,下次聚会一块办。” 大厅,沈哲看到四周墙上挂着各类作品,书法居多。 “有些是原创,有些是现代书法作品,诗词是小道,就不要你写了,伤仲永写下来吧。” “入会仪式?”沈哲哭笑不得。 门外进来一人,正是抓住他干坏事的老头,“来了就得留下点东西!” “喊魏老师吧,现在退休,管理这儿。” “魏老师好,”沈哲打声招呼,旋即笑着问:“我以后来香山,是不是不用买票了?” “哈哈,那要问老家伙答不答应。” 笔墨纸砚一应俱全,沈哲写好后,韩启功不等墨干,轻轻拿起,咂咂嘴:“你这书法什么时候开始练的?” “小时候就开始了,练得不多,每天写几笔。” “难怪,三五年小成,十年初具规模,你练十几年,有这成就正常。不过,要成大家,还不能停笔。” 沈哲点头称是。(未完待续。) 第138章 公司发展问题 作为教育方面的专家,韩启功最感兴趣的是沈哲怎么学习文言的。 半个世纪教育投入,目前国内大部分都能阅读文言,但是能流畅写作的还是专业研究者,高中生不多。 直到傍晚,谈的都是这件事情。 闲谈式的交流,沈哲就感觉轻松多了。 从前世发生过的一些事,和他本人的学习经历,文言学习并不是想象中那么难。 经典文章写不出,写出比古人更晦涩的文言是可能的。 【呱呱小儿,但饮牛湩,至于弱冠,不明犍状。佌佌之豚,日食其羓,洎其成立,未识豜豭……】 2010年江苏高考考生王云飞一篇《绿色生活》,使用的就是通篇骈体,当时的古典文献学专家、阅卷老师竟然看不懂,注释就写了四页纸。最重要的是古为今用,还十分切题,他还是理工科学生。 以沈哲当时的水平,大半字根本不认识。 高考时如果能切题抄上去,由于伤仲永缺少历史沉淀,估计还赶不上这篇《绿色生活》轰动。 可能会被怀疑出生时七星连珠、一道紫气冲天。 虽然它的现实意义不大,因为没几个人看得懂,无人看懂的文章就没有意义,有装×嫌疑。 正是荀子“文以明道”、唐宋八大家“反对骈文”思想的批判对象。 但同时也能证明现代人可以学好文言,甚至比古人还牛。 钱钟书先生在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有段话:【时代愈古,愈在前,它的历史愈短;时代愈在后,积累阅历愈深,年龄愈多。所以我们反是我们祖父的老辈,上古三代反不如现代的悠久古老……我们思慕古代不一定是尊敬祖先……也许是卖老……所以我们也相信现代一切,在价值上、品格上都比古代进步。】 今不如古是个伪命题。 沈哲道:“英语作为一门单独语言都能学好,文言怎么会那么难?” 韩启功也道:“字、词、句、篇的掌握,文言语句的积累比较枯燥,又显得无用,抵触心理作祟。” 所以沈哲一直认为,通俗和学术相比并不逊色。 不过这话还是不说的好。 具体到文言学习,沈哲道:“如果没有兴趣,说什么都是枉然,变语言积累为语言运用,突出对人文素养、现代语言水平提高方面的作用,也许有些用处……” “随便说,年轻人怎么那么多顾忌?”韩启功看到沈哲欲言又止,催促道。 沈哲连忙摇摇头,想说的话憋回去了。 对于作者来说,现代语言复音节为主,文言单音节为主,句子更凝练、简约。 创作时加点进去,顺便装一装深度。 …… 十一月初,天高净爽,有些寂寥。 燕大校园里,仿佛被滚水里泼上一勺油,彻底喧闹起来。 到处扯满了横幅、彩带,传单发到每个路过的同学手中,沈哲半路就收到十几份。 大学生文化节来了。 趁着天气还未入冬,课业有一部分结束的时候举行。 不止只燕大,国内所有大中专院校都在同时做这件事,甚至在世界范围内。 东西方文化交流频繁,大学生处在最激昂的人生阶段,这样的文化盛事怎么能少得了他们。 明年就是偶数年,世界大学生文化节才是重头戏。 现在是预热和选拔,为期一个月。 每届新生都有两次机会参加,华夏会有十所院校参加明年的正式文化节。 校内各大文艺团体早就开始准备了。 而沈哲这位当初入校的状元,最初引起过同学们的兴趣,但他实在没什么艺术细胞,除了书法协会偶尔去露露脸外,很少出动。至于诗歌什么的,他没有现代诗面世。 渐渐邀请他入会的消失了,正好乐得轻松。 校园广场被LED灯照亮,沈哲路过的时候,又被塞了一张宣传单。 沈哲抬头一瞧,惊讶道:“老戴?”往他身边一瞅,戴家媳妇也在,“青青也在呢。” 同在一所校园,见过好几面了。 “咦,是阿哲啊,刚回来?又找你林妹妹去了?” 戴志学身材比较宽,还穿上一身淡色嫩装,显得清凉败火。 “你这发的是什么?”沈哲低头一瞧,乐了,“水果拼盘大赛?文化节还有这活动?” 一旁青青马上道:“当然有,节目已经通过主席团审核。每一种水果,都有属于它自己的颜色和心情,每一个创作,都有属于它自己的创意和价值……” 戴志学猛点头:“对!” 青青:“赤日炎炎,绿柳抚风,环保新风尙,水果也疯狂……” 戴志学:“对!” “哈哈!”沈哲笑成鬼了,“这是谁写的策划案?” 戴志学不满道:“有什么好笑的!周六上午三食堂举行,你们都要来,听到没?” “一定捧场!” 沈哲止住笑,问道:“可以免费品尝吧?” “品尝?”青青皱眉,戴志学马上道:“阿哲,那是艺术,怎么能吃呢,说话注意点!” “行,”沈哲又是一乐,“我先回宿舍,晚上小风吹着,身边又没温暖……” “对了,现在快入冬了,这广告词能不能改改?” “阿哲,你变得真无趣!” “……老戴,你基因都快变了……行,当我没说!” 校园里青春飞扬,沈哲试图融入进去,却感觉有点飞扬不起来。 刚打发了几个老头级前辈。 一路回到宿舍,推门而入,发现陈泰和楚飞燕竟然破天荒都早回了。 楚飞燕正在指点陈泰。 “一身搭配的颜色不超过三种,黑白、金银不包括其中……你以前那种和裸着没差……” 沈哲无语道:“今天大家怎么都不正常?” “哪里不正常了?” 陈泰头也不抬,从衣柜里不停掏出一件件衣服,可惜全是花溜溜的品种。 好不容易找到件米色小西服,高兴道:“飞燕,这件总可以了吧,再不行只好去商场重新买了。” “嗯,这件倒可以,米色是百搭色,你裤子怎么办?” 陈泰低头瞅瞅:“还是要去?” “去吧,你要得到先得付出,麻烦也是,要不然我让人帮你买好送来?” “算了吧,你大少爷的生活,我们凡人享受不起,是吧,阿哲?” 沈哲笑道:“说得对,鄙视他!” 陈泰话音一转:“话说你也不是什么好鸟,千万巨款说捐就捐,我的小心肝都疼……我捐一千块,学校会收吗?” 楚飞燕笑道:“阿哲捐钱是大赚,你捐钱学校可能会报警。” “幼儿园都不收!” 陈泰把手中衣服一扔:“我要去买衣服,你们谁陪我去?” 楚飞燕摇头。 沈哲也摇头:“没兴趣陪大老爷们逛商场,老戴在下面,拉着他去吧。” 陈泰一阵风似的摔门而去。 “阿泰今天怎么了?”沈哲好奇道。 楚飞燕抚着额头,叹道:“他要挤到那个什么青年合唱团里,人家不愿意带他。” “哈,我不知道他会唱歌啊,滥竽充数?” “那不重要,他想打下手,据说团长就是他们系花,嫌他穿的不庄重……” “难怪回来挑衣服。” 沈哲看着陈泰床上、书桌上扔着的一堆衣服,摇头无语。 “你参加吗?”楚飞燕问道。 沈哲摇头:“这些人都是凑热闹的吧,平时不训练,事到临头热乎劲挺高,你呢?” “没有,不知道参加什么?” 沈哲诧异道:“你小时候就开始学习,怎么会没有擅长的文艺节目?” “会的太多,无从选择……” “你牛!”沈哲竖竖大拇指,“我去说书倒是可以,不过怕被人扔砖头。” …… 宿舍里剩下沈哲和楚飞燕的时候,就会显得很沉闷。 两个人各做各的事。 沈哲最近要做的不少,武侠连载,《明朝那些事儿》第二部准备,《舒克和贝塔》也要补上一部分。 缓急有序。 先把《文学选刊》的约稿完成。 沈哲想了想,很快选定欧·亨利另一篇代表作——《最后一片藤叶》 两个年轻画家苏、琼西同邻居贝尔曼之间的故事。 琼西在寒冷的十一月患上严重的肺炎,将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认为叶落即死。 苏看到朋友失去活下去的信念,伤心之下告诉了贝尔曼。 这个老画家是火爆脾气,也是个爱取笑人的酒鬼,听到后,骂了一通,无计可施。 后来发生了令人惊奇的事情,无论寒风刮得怎么厉害,窗外最后那片藤叶依旧牢牢长在藤枝上。经历过寒冬,藤叶仍在,琼西重拾生活的信念。 故事的转折依然发生在结尾部分。 贝尔曼在医院去世,他也害上了肺炎,只挺了两天。 【你不是觉得纳闷,最后一片藤叶为什么总是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一片藤叶掉落时,他雨夜画在墙上的。”苏说道。】 一生饱经风霜、挣扎在社会底层,只热爱绘画艺术的贝尔曼,用生命完成了最后的杰作。 同样很短的一篇文章,4000余字。 “经典都有两个特征,讴歌真善美,或批判假恶丑……” 欧·亨利两篇代表作,加上泰格特的《窗》,都是同一种创作手法。 登上《文学选刊》官网,把码好的文章发到总编邮箱。 …… 周三,青年酒店一间套房里,沈哲见到了钟离。 钟离算是自派出差,因为有些事需要和沈哲商量,还有些文件需要签字,干脆亲自跑来燕京。 “北边是冷一些,怎么样,还适应吧?”钟离笑着问。 “我可没那么脆弱。”沈哲嘟囔一声,旋即热情道:“钟哥,好久不见!” 平时交流不少,不过都是通过网络和电话。 寒暄一番,钟离从公文包里掏出一沓文件,“这些都需要你签字。” 沈哲想了一下,说道:“咱们还是签一份委托书吧,这些事情你代理就行了。” “没那必要,交通方便,经常见见面不好吗?” 沈哲对这些也不在意,说了一嘴就抛到一边去了,一边忙活,边道:“他们都还好吧?” 问的是一干总编。 “新公司新气象,升官发财,当然好了。”钟离颔首笑了,“就是杂志社盈利还比较难,上个月开始有广告商找上门了,你的稿费可是支出大头。” “要不然,我就不要稿费了?” “还像捐款一样,把连载稿费也给捐了?” “捐款不好吗?” “那要看什么事,你这事做的不错,就是早了点。”钟离考虑一会,说道:“我看了你的专访,还有征文的几篇稿子,只写通俗小说太可惜了。如果能在学术方面有些成就,这次捐款就成美谈了……我觉得你以后总会成为大师,那时再这样做,就不会有任何争议。不过也没关系,做自己的事,也没什么好顾忌的……” 沈哲抬头苦笑:“当时手里钱太多,没过脑子就行动了。” “钱太多?” “哦,现在感觉钱又太少了!” 钟离哭笑不得:“你都没有一个长期人生规划吗?” “有啊,大学毕业、结婚、写写书、看看世界……”沈哲数了一遍,又道:“钟哥,我告诉你吧,人生规划我做过两次了,通常是YY出来的,我也不例外。人生太无常,这个规划没有太大意义。” “嚯,年纪轻轻,感慨倒不少!” 沈哲心道,咱俩年纪其实差不多,或许就是对脾气的某些原因。 “三五年的愿景、年度计划倒是可以做一下。”沈哲忽然想起一事,问:“影视方面的事你了解吗?” 钟离一愣,马上反应过来:“有人找你买作品改编权?” “嗯,我一舍友的哥们,正好是星辰传媒少董。” 钟离点头道:“不奇怪,听你说过,是陈氏集团那位吧,他们那一批起家的创业者,联系都很紧密。” 忽然问道:“星辰传媒只有电影公司吧?” 沈哲道:“你还真了解这些道道,怎么样,写剧本我没问题,其它事就不行了。” “写剧本没问题?”钟离很开心,说道:“不如交给公司操作,比你个人去谈好得多。”又摇头道:“不过成立一个新部门,还需要你追加投资。” “这敢情好,求之不得,忘了文化公司本来就能干这活。” “相应股份也需要变化。”钟离目光湛然。 沈哲立即摇头道:“钟哥,不必了,我一甩手掌柜,什么都要你们来做,现在都于心不安了!” “就算将来毕业,精力肯定还是在创作上。”(未完待续。) 第139章 司马发布会 “经济发展必然伴随着文化繁荣,未来文艺界肯定会有新集团崛起。” “潮起潮落,商业巨头轰然倒塌的例子屡见不鲜。” “西方还有数百年的家族存在,我们国家只是几十年的发展,有钱人已经换了几波。” “那不正说明华夏发展快吗?”沈哲笑道。 “可发展红利不一定人人都能吃到,或许生活变得更惨……” “还是要动手抢?” “听说上层正在酝酿文化复兴计划,文联是其中重要一环,你们作者收入会进一步提升,羡煞旁人。” “又复兴啊?” “哈哈,能复兴说明传承还在,什么时候再来搞新文化运动才是悲剧。” “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前进吧,中年人!” 沈哲请钟离到附近饭店吃顿饭,完了后路过城市广场,驻足半小时欣赏城市夜景,被商业思想统治头脑的钟离打开话匣子。 “连载的稿子你当回事,春节要准备好。” “放心吧,我这辈子就干这事了,还能干不好?” “创作方面对你最放心了,当初当作者的想法胎死后,还是一心往文艺方向凑,最羡慕你们这些人。” “码字的苦逼你不懂!” 沈哲吸溜吸溜鼻子,发现苗头不对,钟离马上笑道:“你说你没那么脆弱?” “唉,这里空旷,小风太溜了……” …… 果然糟糕了,低估了北方冷风的威力。 第二天早上起床,头发蒙,四肢无力。昨天感觉不对劲后,才发现钟离狡猾的里面穿着毛衣。 早知道就不会陪着他在外面傻站着。 三位舍友也注意到他的异常,同情两句,各忙各的去了。 “这帮没义气的家伙!” 幸好出门的时候,已经从家里带来了药丸。 啃了两片,沈哲把笔记本电脑扔到上铺,又爬了上去,坐在被窝里,码那篇童话的稿子。 现在完成的还不到三分之一,林语菡的图稿进展还要相对缓慢,而《少儿365》的编辑们,已经对两人的创作速度很吃惊了。按沈哲的计划,全传的完稿时间还需要一年。 童话作者在国内地位很高,各类文学研讨会有时不邀请类型作者,反而对对童话作者另眼相看。 没有参加征文之前,沈哲在文坛的名声,童话作者的身份更好些。 他的名字为公众所熟知,除了状元加成外,很大部分也都来自这两只老鼠,武侠影响力还不够。 从窗口也能隐约听到校园的喧闹声,沈哲又昏昏沉沉睡去。 …… 一觉醒来,沈哲感觉脑袋清醒许多,只是鼻子发堵。 “嗡嗡……” 这时才发现身边手机一直在震动,抓起来一瞧,就是哎吆一声。 设置好的事件提醒,下午两点还有两节文学原理课要上,现在已经一点半了,手忙脚乱爬下床。 说起来挺悲剧,他这张脸在各位老师眼里早就很熟悉了,别人逃课没事,他如果逃课,一准被发现。 今天的两节课还是小课,必须露面的。 没想到打个盹,一上午的时间就过去了,简单洗簌,随便抓了本书就跑出了宿舍。 小课只有本专业的一百多名学生,沈哲紧赶慢赶,正巧和一位四十来岁的女老师同时走进教室。 “啊,李老师好。”沈哲瓮声道。 “沈哲,赶着么急。”李老师笑着说,蹙眉问道:“怎么了,生病了?” “唉,不小心冻着了……” “你是南方人吧,第一次到北方生活,还是要注意点。” “谢谢李老师。”这和哪儿人无关,纯粹他自己作的,完全忘记了高处不胜寒的古训。 女老师笑道:“那就回去休息吧,上课又不是打仗,还讲究轻伤不下火线?” “可以吗?”沈哲求之不得。 “去吧,看了你几个短篇,我的课你上不上关系不大,估计课下也没少钻研这方面的内容。” 走出教学楼,两腿打飘,又想起午饭都没吃呢。 附近食堂吃个小灶。 浑身暖洋洋的回到宿舍,只想快点躺到被窝里养神,脑子里胡乱想:这生了病真是弱鸡。 楚飞燕赶在空档里回来了。 “阿哲,回来看没人,还以为你上课去了,病好点了吗?” “明天吧,再睡一觉差不多了。” 沈哲爬上床长长舒了口气,叹道:“北风那个吹啊,雪花那个飘啊……” “呵呵,我看你身体不错,怎么一下就倒了?” “让你站在冷风里吹上半小时,估计也得倒下。”沈哲有气无力回道。 “……那就怪不得别人了。”楚飞燕微微摇头,忽然问道:“阿哲,我觉得电商支付渠道是个大问题,你觉得呢?” 沈哲嗯了一声:“废话,现在网银不成熟,第三方支付还没苗头,基本发展不起来。” “详细说说呗。”楚飞燕来了兴趣,书本一丢,抬头看着上铺躺着的沈哲。 “上次你说的空间平台、专业人才等问题,依托集团资源,应该都没问题,只有支付方式是个麻烦事。” 沈哲心里暗骂一声,富二代就是牛。 平台、物流、支付几大方面,到他们这儿都不是问题了。 反正自己也干不了,眼界可能没问题,执行力和魄力全是问题,性格就这样,想成企业家不可能了。 “最好是开发自己的支付渠道……当然,这些都离不开银行支持……” 楚飞燕听得很认真,待沈哲住了嘴,他忽然狐疑道:“阿哲,这些东西你从哪儿听来的,还是书上看的,我怎么从没见过?” “天授!”沈哲随口道,“得吊丝者得天下呀……” “不愿意说算了。”楚飞燕扭身接着看书,“我真开始做,有你10%的份子。” “你真做成了再说吧……” 沈哲嘀咕了一句,脑子模糊记着那个世界,阿里市值两千亿多美元还是多少,给我十分之一就发了。 这是我的梦,还是全世界所有人的梦? 不知不觉又睡了过去。 …… 就在沈哲恍恍惚惚的时候,武侠界也没有闲着。 文坛高高在上,大学生文化节更是和他们没关系,武侠作者和读者只关心自家事。 这个曾经小小的类型文学,经过《龙虎》《白发》催生,扩张三倍不止。 武侠的发源地《华夏青年》很快被读者遗忘,如今这群读者最关注的杂志叫《东方》。 连读者都从小道消息得知,杂志背后就是武侠开创者沈哲。 当初的侠客三大家,听说两个封笔,一个扑街,武侠书迷还有些隐隐骄傲。 古时怎么说的,和文曲星做对,能有好果子吃? 十月底,文联官方公布的杂志发行量排行,《东方》已经接近600万册,成为顶尖的中型杂志。 第一部武侠出版物《白发》发行300万册,售出240万左右。 总编钟离从市场反馈拿到的数据要更真实一些,从燕京回到中海,他就收到报告,文联十月数据发布后,第一部畅销武侠的噱头,戴到《白发》头上。可能书迷们受了一番刺激,又掀起一拨购买潮,据市场部预估,剩余的50余万册本月售罄大有希望。不过钟离不太信得过这帮新手,期待值自动下调一档。 几位主编被召集到一起,钟离道:“《七剑》低开高走,小哲的事情还是没必要担心。” “《白莲群侠传》呢,这段时间威胁很大……”魏主编抬头道。 钟离摇头:“超过我们了吗?” “那倒没有,不过《江湖》死灰复燃了。” “不说作者,杂志社为的是赚钱,用小哲的话说,最该关心的是读者群大小,而不是对头是否强大……” 众人都笑:“他信心足的很哪!” 钟离耸耸肩:“我也搞不明白,最近的征文你们都看了吧,我感觉他在文坛会更有前途。” “这是我们的不幸!” “等他下一部书,估计能看出点端倪。” “对了,南边那部小说连载进度怎么样了?” “和《七剑》差不多,我们靠凌未风和刘郁芳回热,他们靠唐赛儿征服不少人。” “唐赛儿?” “明朝初年靖难时白莲起义女首领,在民众传说中很有市场。” “想起来了,被凌迟那个?” 魏主编摇摇头,道:“这是民间谣传,我查了下资料,记载中这位女首领不知所踪。湘江怪侠这次就是抓住了读者心理,把她塑造成侠客一类的人物,为反抗明王朝暴政,带领一群同伴四处奔走。和小哲新书里几位角色做的是同样的事情,只是时代背景不同,加上是女性,很能讨女读者欢心。” “呵,是受了小哲《白发魔女传》的启发吧?” “话不能这么说,这种程度别说抄袭,模仿都算不上,创作上互相借鉴的事情多了……” “这名作者从哪里冒出来的?” “看文笔老作者无疑,只是没人知道是谁,笔名是新出现的。” “好了,不讨论这个了,你们接下来的主要任务,要放在培养新作者上面。”钟离阻止了大家越说越远,开始直接安排任务,“给编辑们都说说,我们不要优先改编权,这就是优势,能拉来成名作者最好。” “一直靠小哲独自顶着,不是健康模式。” …… 周六上午十点,曾经的侠客大家司马鸣风,在江南大酒店召开了新书发布会。 他的《大漠》第五部连载的情况就不太妙,完成后硬着头皮出版,卖出20万册草草收场。 本人一个多月无声无息。 忽然为新书来个新闻发布会,让业界、媒体和读者都很吃惊。 “……” “我没听错吧,什么时候写书的也要开发布会了?” “没听说过才有意思呢!” 很多家现实媒体也非常感兴趣,看样子这次发布会的规格很高,记者的消息都灵通,很快打听到邀请了三十多家同行参加,还说了到时候也许会有惊喜。 惊喜就是意外,媒体最喜欢的就是这个。 如今,侠客协会虽然萎缩的不成样子,还是有一部分死忠书迷跟来了。 “王者归来!” “司马无敌!” 记者们看着书迷拉起的横幅,嘴都乐歪了。 世易时移,今年的武侠界变化太剧烈,不知不觉江湖已经从江南市转移到了中海市。 《昆仑侠影》 史上最浩然、史上最恢弘、史上最瑰丽的武侠,全篇60万字!将于十一月十一日,《江湖》重磅连载! 前方墙壁上挂着十来米长的条幅。 果然是惊喜,三个“史上”引来阵阵闪光灯。 记者:“司马先生,请问您这是要向沈大和湘江怪侠邀战吗?” 司马不悦道:“你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什么事情都往坏处想。对这两位后起之秀,我本人是很欣赏的,邀战从何说起?我们都是武侠作者,共同为读者奉上好的阅读内容,战斗一说,不显得很无稽吗?” 又一名记者:“也是,武侠是沈大创立,您已经认输了!” 妈的,哪壶不开提哪壶。 司马脸色一绿,转头看看“武侠”二字,回身道:“这是应我的书友要求而改变,不需多说。” “司马先生,您说的惊喜就这些?” “当然不是!”司马脸色好看不少,就在这时,侧门一溜走进来十几位男男女女。 记者们集体傻眼。 “顾西林!” “许地!” “欧阳心远!” “怎么回事?我认识几个,全是文坛名人,其他人也是吧,怎么全跑这儿站台来了?” “……他们不是瞧不上类型文学吗?” 记者反应过来,摩拳擦掌,准备把这事搞个清楚明白。 司马脸上堆满笑容,挨个握手致意,然后一帮文坛人士从条桌上拿起记号笔,在条幅上签名。 “类型文学需要文学界所有人的支持……” “司马是老资格作者,我小时候就读过他的作品,是他的书迷。” 这帮人整天相互交流、穿着马甲发帖,骂人不吐脏字,应付记者绰绰有余,问了半天,等于什么都没说。 不过,武侠爱好者还是一阵激动。 “文坛都支持武侠了!” “天山江湖、白莲江湖、现在又有昆仑江湖,莫非武侠盛世真要来了?” “太高调不喜欢,不过会买来看看,作者是人是猪不关心!” “先看书,再论人品。” “沈大书中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司马年纪不小了,何不封笔,保住晚节?” “姜是老的辣!”(未完待续。) 第140章 老婆使用说明 当天晚上,沈哲才知道这个消息。 预定的老岳父亲自通过网络告诉了他,不能随便打发。 “林叔叔,武侠要发展,进入的人越多越好。读者爱上一种类型文学,不可能只读一本书就满足了,即使他的书比《七剑》要好,我们还是应该高兴,会有更多人成为武侠书迷……” 前天从钟离口中也得到林远志的一些情况。 说的好听些,沉浸在爱好中,安于生活,不好听就是胸无大志。 自从《东方》发刊,有不少武侠爱好者投来稿件,被林主编看上的也有几十篇了,可惜都没掀起太大波澜。 武侠界单说“以侠胜武”阶段的作品,对文学底蕴要求是很高的。 原本的侠客大家本就是这样,加上沈哲代表的梁师,都属于传统文人的范畴。 思想各不同,但语言文字都很讲究,优点是能吸引文化水平较高的人群,缺点华夏读者无从对比自不知。 沈哲从香山回来的第三天,就接到了韩启功的电话,这位教育家也成了武侠读者。 不过,这种情况很快就会改变。 沈哲接下来准备的作品是《云海玉弓缘》,“高大上”侠客之外,竟然塑造了两个亦正亦邪的人物。 这部作品成了梁氏武侠巅峰,可见,读者都不喜欢太完美的角色。 练霓裳如此。 厉胜男亦如此,一朵带刺的玫瑰,性格怪癖,喜欢独来独往。不幸遇上一位更怪癖的金世遗,为了留住他而自断经脉,最后逼迫成亲,硬是用生命把对象变成活死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云海》一书,和金庸早期作品风格已经很相近了。 沈哲打开电脑上网,专门去说文评书论坛浏览读者风评。 拿《七剑》和《白发》进行对比的帖子不少,事实放在那儿,有褒有贬。但是和其它作者的作品相比,还是一致认为高上一个层次,文采加分不少。 实际上经过金古梁温黄的熏陶,眼界高的不行,沈哲对这儿的武侠很不容易上眼。 评价也不会客观。 未来岳父要认真对待,舍友就不需要太客气了。 “你竟然忍了?” 陈泰回来后,一脸不可思议,怒沈哲不争:“你的《七剑》哪儿差了?我吐他一脸!” “人家没说差好不好,只说要发布新书。”沈哲无奈道。 “老东西一脸折子,还开新书发布会,我呸!阿哲,人家可是请了文坛十几位去捧场,你不担心?” “那你说我有什么需要担心?” “那可是文坛人士,本该支持你的,全叛变了呀!” “咦,阿泰,你不傻呀,知道我想进文坛。不过,我只是想穿上一身漂亮外衣,和他们没关系。” “销量超过你怎么办?” “唉,”沈哲叹气道,“你知道他们不是坏人。他们只是没受过教育,不谙世故,没出过远门,不道德,不文明。外加愚蠢……我们不要和他们一般见识,OK?” 陈泰张口结舌:“你……这话太毒了吧?” “好吧,这话不是我说的,是米国小说家高特罗说的。” 陈泰皱着眉头想半天,狐疑道:“有这人吗?” “当然有,但不在这个时空。” “什么意思?” “别管什么意思,如果还不满意,我再告诉你一句话:看他起高楼,看他宴宾客,看他楼塌了……” 司马想虐梁师,哪有那么容易。 “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不想看书去睡觉。” 陈泰道:“真是媳妇不急婆婆急!” 沈哲不理他,盘算一会,现在他的读者每日都在增长,只不过还略显分散。 文艺迷不读武侠,武侠迷不爱文艺。 《云海》完结时,需要一部作品凝聚起来。 看看时间,今天还是早早睡吧,去洗了个滚烫的热水澡。 生场小病说起来还是好事,身子一重一轻之间,猛然多出一股舒爽味道。 明天要陪着林语菡逛校园,燕大是必然要进文化节十个名额之内的,所以节目办的很用心,丰富多彩。附近没希望的高校,不少学生都来参观,沈哲也邀请了林语菡过来。 …… 邀请了一个妹子,结果来了两个妹子。 “小猪妹妹,我没记得有邀请你啊。”沈哲面带不满。 小珠不理他,自顾自的和林语菡品评活动上的奇怪玩意,正巧今天文化节的主题是创意集市。 涂鸦搞怪、拍客、校园达人……甚至还有儿时玩的小游戏。 都趁着这次校园活动月,好好疯狂一把。 其实真正的高手都没出现,那些关系到荣誉的项目,都在幕后紧张准备。 “我说小猪,学校里就一直霸占我家语菡,该轮到我了吧?” 林语菡无语:“阿哲,胡说什么呢?” 小珠瞟了瞟沈哲:“你不是文学院的么,怎么没见你的作品?” “我是文学院……写文章的,不是文艺学院的!” “还不是没用!” “我没用?”沈哲气歪了鼻子。 他有多少斤两,林语菡一清二楚,反而在一旁有些怂恿的意思。 “这些都是小孩子的玩意!” “你也不就是会写写字罢了,再说,你比他们大吗?” 这种牙尖嘴利的小丫头,沈哲对付不了,心里感叹,媳妇的闺蜜真比不上小姨子。 林语菡难得有个朋友,不能随便破坏。 脑子一直在转,想着怎么才能露一手,论创意,他有一个世界的支持,怎么也不会输给这帮同学。 走过不远,旁边是两个搞创意漫画的男学生。 林语菡驻足不前。 “师兄,你画笔能借我用一下吗,再借张纸。” 两人抬头一瞧,乐道:“行,看在你带着俩妹子份上,答应你了!” “看好了,谁说写字的就不能搞创意了?” 沈哲这边写了几个字,那两位师兄就讶然道:“看这字就知道谁了,沈哲吧?” “师兄好。” “你可不常参加活动,”其中一位羡慕道,“原来是……” “嘿,偶尔,偶尔。” 沈哲写完数行,几人顿时笑得不行了,这下又把旁边五六个同学吸引过来了。 ——《老婆使用说明书》 【品名】媳妇 【通用名】老婆 【化学名称】已婚女性 【理化性质】酸性;易溶于蜜语、甜言 【成分】水、蛋白质、脂肪、核糖核酸、碳水化合物及少量矿物质,气味幽香 …… 【性状】本品为凹凸状,表面光洁,涂有各种化妆品…… …… 【特别说明】退货手续繁琐,买之前睁大眼睛,买之后睁只眼闭只眼。(未完待续。) 第141章 怎么把他忘了 这种可乐的段子,彼世界网上很多。 沈哲写到最后,身边已经围了二十多个同学,眼看人越来越多。 很快被人传到校园BBS上。 “唉吆,可把我笑死了……我不行了!” “哈,真是人才!” “看来我们相声艺术团,需要赶紧邀请沈哲入会啦!” “沈大,求老公使用说明书!” 晚上,沈哲送回林语菡两个回学校,一进宿舍,陈泰就点头哈腰凑上来了。 “干嘛?” “阿哲,老公说明书有吗?” 沈哲摸着下巴上下打量,有些怀疑他的动机:“说说你要来干什么用?” “他想用他的学号发表在校园论坛。”一旁戴志学鄙视道。 “怎么样?”陈泰眼巴巴的看着沈哲。 “三天小灶,至少两菜一汤!”沈哲忽然看见楚飞燕伸了三根指头,末了添上一句:“乘以三。” 这位富二代舍友融入集体生活是最慢的,花了几个月才有点苗头。 “行!”陈泰咬牙道,回头狠狠瞪着戴志学。 戴志学无辜道:“看我干啥咧?” 沈哲打开电脑,拿陈泰学号登上BBS,一瞅,高高置顶的老婆使用说明书,已经被回复了一千多次。 索性再开一个帖子——《老公使用说明书》 【品名】俗称老公,可称丈夫、相公、官人、夫君、那口子、孩他爹等,自定义猪猪、花花、爱爱等。 …… 【禁忌】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说没用。 “哈哈,这下我陈泰要在燕大所向披靡了!”陈泰很猥琐的把昵称都改成真名,几人都无语。 “阿哲,你就不该答应他,真把哪个妹子祸祸了,害了人家!” “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吧?” 谈笑一阵,轮流洗簌完毕,沈哲准备爬上床码字。 …… 此时,燕园小剧场楼—— 一场哑剧表演刚刚谢幕,邀请前来品评的学生散去,舞台上十几名青年男女目光呆滞。 “这是第三个剧本了……” “特么的,演话剧笑场,演搞笑哑剧没动静了,什么玩意!”充任导演的纪文博骂骂咧咧。 “我们演的不好?” “唉,我感觉自己已经很投入了。” 纪文博摆摆手:“不怪这个,你们演的不错,是台词问题。” “那就没办法了,选中的三个剧本都试了。” 纪文博低头思索,然后转头问一旁默不作声的陈经:“老陈,你觉得这三场哪场最好?” 学生会主席陈经专门来压阵,闻言苦笑:“前年文化节你就是演员之一,还能分不出好坏么?” “是哦,”纪文博丧气道,“信心十足,最后还是败给别人了。” 陈经安慰道:“这也没办法,话剧这玩意本就是从西方移植过来,比不过他们也正常。” “试试舞剧怎么样?”纪文博忽然道。 陈经摇摇头:“不行,舞剧更难排练,现在剧本都没有,再说,你们人也不够。” “嗯,今年新生文艺好手缺了点。” 有人忽然试着说道:“要不然,我们还用前年那场?” “那不行!”陈经和纪文博都摇脑袋,陈经道:“输就输了,规矩不能坏,大家都用原创新剧,我们燕大吃老本?就成笑柄了!” 纪文博跺跺脚,恼火道:“爷认了,再做一回陪衬也没什么!” “哈哈……” 忽然一声笑,引得众人回头望。 笑声从幕后一堆音响器材后面传来,纪文博皱眉喝道:“老张,笑什么玩意,心烦着呢!” 幕后探出一颗脑袋,笑道:“导演,这不怪我,实在太可乐了……” “什么事这么好笑?” “哦,BBS上面不是被人上传了沈大老婆使用说明书么,这不,一个叫陈泰的家伙又上传个老公使用说明。我看了好多人的跟帖,就这货写的最搞笑,‘五脏俱全、独缺胆子’,乐死我了!” 能叫沈大的,估计都看过沈哲的小说。 “沈哲?”纪文博摇摇头,“这也是个没用的,开始以为是个人才,后来听人说是个书呆子。” 陈经一拍大腿:“怎么把他给忘了!” 纪文博愣愣,奇道:“老陈,把谁忘了?” “沈哲啊,”陈经又往脑门上使劲拍了一下,“老纪,你们觉得排练一场新剧大概要多久?” 纪文博苦笑:“短则一个月,多则三五月,但关键不在时间上。” “那在哪方面?” “在文本上,这三场就是文本弱了,其他元素弥补就很困难。” “是剧本吧,这三场从哪找来的?” 纪文博道:“一个是我们剧社自己琢磨的,两个是请文学院帮忙写的,可惜不尽如人意。” “你们找文学院的了?” “废话,一个好的剧作家,本身一定是个优秀的作家……等等,你是说……” 陈经掏出手机看看时间,说道:“走吧,我去过一次他们宿舍,现在九点多,应该还没休息。” 纪文博也拍向自己脑壳:“哎呀,怎么把他忘了,光记得是个书呆子了……” “什么书呆子,听谁说的?书呆子能弄个老婆使用指南?”陈经笑道,一边向外走,“这家伙闷声不响,自己发大财,不想理你们。” “很骄傲?” 陈经摇头:“开个玩笑,见了就知道了。看他的作品,好家伙,好像没有他不擅长的,我知道文学院有戏剧相关课程,剧本肯定也能写。我说老纪,你去文学院找剧本,怎么把最重要的人给忘了?” “怨我怨我!” …… “剧本?” 沈哲码字半小时,脱了衣服躺被窝里,正通过短信和林语菡瞎扯。 “陈主席,衣服脱了,我就不下去了,抱歉。” 陈经还没说话,他旁边那位学长摸样的高个子就伸出手:“沈大,找你帮忙来了!” 沈哲苦笑,伸出光胳膊和他握手:“学长好,我没写过剧本啊,你们怎么会找上我的,嗯,晚了吧?” “不晚,我们现在有三个剧本先顶着,还有四个多月的时间准备呢!”纪文博急道。 “噢,你们瞄准的是世界大学生文化节?” 陈经严肃道:“不是你们,是我们,我们全都是燕大一员!” 当主席的觉悟就是高。 沈哲改口道:“对,我们。”剧本?沈哲脑海里马上冒出孟京辉、廖一梅和开心麻花。 还有莎士比亚、易卜生这些大神。 “怎么样?”纪文博和陈经都盯着他。 “话剧行么?” 纪文博道:“当然行,话剧是最合适的,歌、舞剧我们还不是太擅长……” 沈哲笑道:“什么时候要?” “半个月?” 既然不急,沈哲嗯道:“十来天吧。”(未完待续。) 第142章 恋爱的犀牛 被人当面喊作沈大,并没有特别的快感。 偶像很容易幻灭,曾经视沈哲为情感权威的陈泰,报到当天就变成聊天打屁的对象。 崇拜自然休提。 开学最初那个月,还有部分附近宿舍的同学前来拜访,很快消失了。所以偶像距离粉丝还是远点好,胡子兄通过说说号联系过几次,说要好好招待一番,沈哲都婉拒了。 女明星光彩照人,如果跑到粉丝家里,对着镜子剪鼻毛,也是挺让人崩溃的事。 自我介绍舞台剧社导演的纪文博千恩万谢走了,沈哲翻身就躺回被窝,继续和林语菡墨迹。 “这种事还真和阿哲有关,舞台剧小剧场在精英人群很受欢迎。”楚飞燕道。 陈泰反驳:“你的意思,我们没资格欣赏呗?” “我哪有那意思,各大高校经常都有舞台剧演出,我们学校也有,只不过你不看。” 戴志学瓮声道:“那你说精英人群?” “大学生不算精英吗?” “没觉得。”戴志学和陈泰异口同声。 “你见过我这样的精英人士么?”陈泰不屑一顾,“我不看舞台剧,主要是票价太贵,消费不起。一场下来千八百的,不如投资在妹子身上。” “那你现在怎么还孤单的鸟儿,飞呀飞……” “唉,我已经发现了,投资金钱不如投资时间,你看阿哲也没花多少钱,时间呢?二十年哪!” 沈哲悠悠道:“没那么夸张。” 戴志学忽然道:“阿哲,我帮你算算,出了娘胎先当三年傻子,余下还有十六年。睡觉、回家什么的除去一大半,花在你林妹妹身上的时间至少五年……阿泰,难怪你不行!” “你说谁不行?” “重新投一次胎,带着记忆,不然达不到哥哥的水平。”沈哲的建议非常靠谱。 陈泰不屑一顾:“真行的话,我早就妻妾成群了。” 说实话往往没用,都不愿意相信。 如果对读者大喊一声“我是穿越者”,可能被当成段子。 沈哲把手机放到一旁,双手枕在脑后,思考舞台剧本的事情。 …… 首选话剧,歌舞剧太难理解。 他也没看过现场版,只在彼世界查过这方面的东西。 原因和陈泰差不多,票价太贵,况且读的又是野鸡大学,根本没条件欣赏被称为高雅艺术的话剧表演。 所谓高雅艺术,就像楚飞燕说的,少数人欣赏的艺术。 小剧场二百来个座位,想看一般人都找不到地方,看视频又没感觉。 网上见过一则新闻,陈到明演一场话剧只得1500元,还不如一集电视剧的十分之一。 那为什么还要去演呢? 甚至有的演员为了演一场话剧,把片约都推掉,赔违约金也在所不惜。 好奇之下搜索相关内容,才有个大概认识。 “肯演话剧的明星就没有冲着钱来的。”某位话剧制作人曾经这样表示。 电影电视剧的发展基础,正是舞台艺术的再次延伸,通俗点说,话剧是这些东西的基础。舞台表演讲究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好多演员以演过话剧或者是话剧演员出身为荣,相比来说,金钱反而是其次,自降身价也就能理解了。当然,这里说的是正式舞台表演。 话剧表演舞台、演员、文本三者并重。 没有NG,也没有分镜头和剪辑,没有台词的时候,演员也不能躲到一边吃盒饭,话剧是表演的最高峰。 影视更多的是一种影像艺术,导演通过镜头表达的内容可能远超表演,除非演员非常优秀。 听说看舞台剧就要在现场,一部剧由演员和观众共同完成。 可惜沈哲一直没试过,现在突然有机会参与其中,拒绝不合适,都是燕大学子。 能让他感兴趣的事情不多。 舞台和演员和他没关系,他也不懂,后者倒是他的领域。 心里盘算着,以前没有这方面的计划,不过没关系,很多人在背后支持他。 开心麻花都是大剧场,首先被pass掉。 至于莎士比亚,进入这行肯定绕不过去,但一下子搬出这位大牛,他也觉得不太好。至少明白舞台表演对演员要求非常高,还是找些适合大学生剧社的作品为好。 自然而然,唯一看过的话剧《恋爱的犀牛》蹦出脑海。 “看”是要打引号的,因为只看过视频和剧本,视频看了已经很震撼了,剧本更让他膜拜。 之所以去找这部剧,是它当时太火了。 彼时大三,路过附近一所金光闪闪的985高校,抱着对“九校联盟”的向往之情前往一观,正巧赶上《恋爱的犀牛》免费放票。排队的学生跟抢媳妇似的,开始还以为是被“免费”噱头吸引而来,听旁边人说不是这么回事。因为学神学霸来了,连不良于行的宅男都出来光合作用了。 高校本来就是话剧生存的重要土壤。 悲剧的沈姓同学是没份的,只好躲在14吋屏幕后面找安慰。 剧作者廖一梅和导演孟京辉夫妇,上演了一场华丽的戏剧人励志传奇,一个中国式话剧奇迹。十几年间,在全世界30多个城市演出累计超过千场,而为大众喜爱的《茶馆》也不过600多场。 无聊的媒体甚至把巡演里程、观看人数进行详细统计。 剧情主要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主角马路和明明都是别人眼中的偏执狂。 马路愿意为明明做任何事,明明心里装着的却是另一个人,最终收获的全都是拒绝、拒绝。 犀牛的视力很差,暗喻人们在恋爱中的盲目。 【黄昏是我一天中视力最差的时候,一眼望去满街都是美女……】 【我想给你一个家,做你孩子的父亲,给你所有你想要的东西,我想让你醒来时看见阳光,我想抚摸你的后背,让你在天堂里的翅膀重新长出。】 还有很多…… 廖一梅说,“骨子里我是个疯子,跟台上的马路和明明一样,我相信我们应该拥有那些超越于世俗生活之外的更自由的生活,我也相信人的愿望可以强大到改变天空的颜色、物品的形状,让梦想具有真实可触的外壳。” 这部剧的台词实在太强了,几乎不用表演,找个人站在舞台上念一遍,就能打动不少观众。 对于那些情感无处安放、或者无意丢失的青年男女来说,句句戳到心窝上。 沈哲已经能够想象它风靡校园的场景了。(未完待续。) 第143章 既生瑜何生哲 一部好的话剧剧本,本身就是优秀的文学作品,也可以阅读,和影视剧本差别很大。 《恋爱的犀牛》两万多字,沈哲两天就完成了,搬上舞台后近两个小时。 但是不能立即给他们,至少留出一个星期的创作缓冲时间,否则会把别人吓着。 周六,《少儿365》的和琪编辑亲自来拿稿子。 当天下午,又有《文学选刊》样刊送来,总编归景林不知道从哪儿弄到沈哲的号码,同时打来电话做了通知。三个短篇小说终于发表了,《免费》由于篇幅过短,风格也不同,只显示在某个角落。 150万参加赛奖金和稿费也已经发放,银行的到账信息即时同步。 让沈哲意外的是,随后又有一条银行通知,这次的数额达到了480多万。 想了一下,应该是《明朝那些事儿》和《白发》的再版版税分成。 前者出版一个多月,不得不进行两次加印,火爆情况让历史圈作者无力吐槽。 就在沈哲参加征文到现在,媒体、网络、市井民间对两部书的讨论,始终没有停止。 口碑是宣传,争议同样也是助力。 大家都还记得历史类畅销记录是累计销量破千万,目前看来,这个数字亦将成为历史。 虽然只出版了一部,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是系列图书,一位皇帝一部,整个明朝写个十几部都有可能。 真这样的话,持续火爆总销量若能破亿,作者们非崩溃不可。 年前还有一部要出版,沈哲即将准备完毕。 同行未尝没有借历史界专家打压这种势头的愿望,可惜沈哲一篇专访,给研究者找了许多事干,直到现在还不知道多少人埋首书堆。自己出头没有立场,因为《明》掀起的历史热,差不多让所有作者都跟着受益。 东方文化赚了钱,最重要的是借这次机会搭上了博文书店的线,杂志发行没有受阻。 沈哲和杂志社的关系有些古怪。 他有一个公司账户,同时是当家作者,钟离指挥财务结算的时候,还要把钱从公司账户打到他的个人账户。 加上童话稿费,最近沈哲时不时就会收到一笔转账。 彼世曾经做梦才能实现的事情,如今轻而易举发生在他身上。 …… 校园里在狂欢,但该上的课还是要上。 周一上午,沈哲就有两节小课,提前二十分钟赶到教室,发现气氛不太对劲。 来得更早的同学都打量着他。 因为校园论坛被上传的老婆说明书?除了这个,沈哲也不记得最近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狐疑的走到最后一排找个座位坐下。 时空差异造成的不同观点在脑海里翻腾,上课喜欢走神,他向来都是坐在最后面。 文学专业被称为万金油,周围的同学也不一定都是写作为生。 思想丰富,彼此相轻倒是真的,所以和同班同学的关系远没有几位舍友亲近。 沈哲虽然没有参加班长竞选,地位还是有些特殊。高考其实也只过去几个月,考进燕大的学生基本上都是高中时代的学霸,深知高分艰难。如果是差生,只是觉得考得好高,学霸就有些小敬畏了。 敬,而远之。 古时对这种心态就有描述。 沈哲心中无奈,只好把交几个朋友的念头打消,幸好陈泰他们不是这样。 向看过来的目光笑了笑,作为回应,打开书本自顾翻看。 “蹬蹬蹬。” 鞋底敲打地面,一个人站到沈哲座位前。 沈哲抬头一看,这个女生认得出来,于是笑着问:“管瑜,有事?” 挺漂亮的女孩子,如果选院花,也是候选人之一,只是看上去眉眼稍利,估计性子有些倔。 管瑜盯着沈哲的眼睛,“沈哲,你是不是要给校剧社写剧本?” “你从哪儿知道的?”沈哲眉头微皱。 也就这两天的事,他没对人说过,别是陈泰那个大嘴巴捅出去的。 “想瞒是瞒不住的!” “我为什么要瞒着?”沈哲哑然失笑,知道就知道呗,多大事似的,“太阳底下藏不住什么秘密,但我总不能到处喊吧……不错,是有这事,前天剧社纪学长找来,我答应了。” 管瑜一副斗志昂扬的模样:“承认就好,敢不敢比比?” 沈哲哑然:“比什么?” “当然比谁的剧本更受欢迎,观众当裁判,剧社不公平!” “啊,你也写了剧本?” “《斑竹泪》就是我的!”管瑜一脸不可思议,“你竟然不知道?” 沈哲挠挠嘴角,歉意道:“不好意思,我不太关注这些事情,早知道不接这活了。” 管瑜皱眉道:“哪个要你可怜了,我的剧本最有希望参加明年文化节,现在你中途插进来,我不反对。但我先提醒你一点,只有悲剧才有长久的生命力,免得输的太惨。” 沈哲忙道:“我可没答应和你比。” 管瑜似笑非笑:“晚了,如果校剧社选择你的剧本,我就把《斑竹泪》交给新月剧社,同时排练。” 两个剧社相当于“官方”和“民间”。 “有这个必要么?” 沈哲皱皱眉,麻烦上身不是好事。 管瑜傲然道:“写小说我可能不如你,但写剧本你绝对比不上我!” 说完,蹬蹬回到她的座位上。 沈哲四处打量,发现别的同学都是一副看好戏的表情,连班长康成都送来一个安慰的眼神。 上课时间快到了,沈哲掏出手机给康成发了个信息:“班长大人,知道怎么回事吗?指点小弟一下。” 康成很快回了一条短信。 “你小心吧,管瑜的父亲是国家话剧院的头牌编剧,她从初中就随着学习编剧理论,水平很高的。昨晚校剧社有人曝光你接了个剧本,又说以前三个剧本都要淘汰,当然不服气。你可能不知道,校剧社虽然有校方支持,新月剧社实力也不差,到时候肯定有好戏看了!” 沈哲轻轻摇头,原来是家学渊源,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是剧社不满意才换人吧。 这个管瑜,第一次听到名字的时候,心里还偷偷笑过。 因为她被一个口音不怎么标准的同学喊作了关羽,手持青龙偃月刀和一小姑娘不怎么搭界。 现在才知道,她不是关羽,也不该姓管,而应姓周。 “既生瑜,何生哲啊……”(未完待续。) 第144章 疗妒汤 沈哲天生适合低调。 也可能是彼世无数次打击后,形成的自我保护,无法改变。 然而正如周星星电影中的台词,他整个人就像黑夜中的萤火虫,尾部末端自带发光器。 在燕大学子眼中,他无疑是个才子。 虽然从入校以来,没有表现出任何文艺天赋,依然是燕大史上特殊的一位学生。比文艺明星学生还出名,加上前段时间捐款的公告还高高挂在BBS上,有关沈哲的话题更容易形成校园热点。 才子佳人是华夏永恒的话题,相互争斗更是能吸睛无数。 如果说文艺学院是燕大的明星学院,那么由该院学生为主的舞台剧社,一直以来就非常引人注目。 校剧社又不以营利为目的,剧本保密似乎没有必要。 所以沈哲答应后,兼职导演纪文博回到剧社一说,马上就被内部人员发布到了BBS上。 ——才子VS班花 ——美女招惹情圣 ——继千万手笔,状元沈情挑院花 赶上狂欢节,各种唯恐校园不乱的话题被挑起来,几万人的校园比娱乐圈还八卦。 沈哲对班花、系花、校花之类的美女不感冒,像陈泰那样张口什么花的说法,更是嗤之以鼻。百人班级、千人院系总有一个女生最漂亮,质量参差不齐,还能比得上我家语菡? 当然,也可能是他五感退化,认为情人眼里的眼屎都是核桃仁味。 “四个Q!” “你刚才出了顺子,哪来的四个Q?” 晚上九点左右,陈泰拿着一副扑克回到宿舍,招呼沈哲和戴志学玩牌。 由于花钱没谱,离月底还有还几天呢,陈泰生活费已经告罄,只好打舍友的主意。 楚飞燕照例最晚回来。 “阿哲,告诉你个消息,新月剧社几个有钱兄对你辣手摧花很不满,决定加大对剧社的支持。” 沈哲正配合输牌,闻言哈哈笑道:“放马过来!” “咦,你这么有信心,剧本写好了么?” “差不多了,你们肯定喜欢,小丫头争强好胜,不用理她。”沈哲头也不回,有些任凭风吹雨打的味道,荷尔蒙过剩的大学校园,找点乐子也不错。 戴志学扶扶眼睛:“飞燕,新月剧社接受同学的钱?” 陈泰道:“废话,学校只给校剧社拨款,你是不是吃奶太多,脑筋转到不动了?” “我就当你嫉妒我!” “我嫉妒你?”陈泰一下被踩了尾巴,“一进校门就被人牵走,没点出息劲!” “那你还整天往女生身边凑?” “我……” 这两人最近一直这样,说不上两句话就开始彼此攻击,往往陈泰先败下阵来。 研究的最多,反而是情感弱势。 戴志学过了把瘾,话也多了:“阿哲,我告诉你,一个女生开始嫉妒你,小心你林妹妹知道。” 沈哲笑道:“太夸张了,她只是不服气自己的剧本被刷下来。” “青青善妒?”陈泰像发现了新大陆。 “……每个女生都善妒,青青何能例外?和你说你也不明白!”戴志学唉声叹气道。 “呵,你还成了哲学家了?” 沈哲看看戴志学,好笑道:“老戴,要不要我给你开个方子?” “这也能治?”戴志学愣道。 陈泰:“你听阿哲胡说,就算能治,也是我们心理学系的拿手戏。” 沈哲道:“那可不一定。” “说说看。”一旁楚飞燕也来了兴趣,谈到女生,富二代也免不了俗。 “秋梨一个,二钱冰糖,一钱陈皮,水三碗,梨熟为度,每日清早吃这么一个梨,吃来吃去就好了。” “……”几个人都无语。 戴志学想了一下,忽然道:“我怎么听着这么耳熟?” “不耳熟才怪,这是红楼梦里的段子。”楚飞燕哭笑不得。 “对,我想起来了。”陈泰一拍腿站了起来。 从自己书桌上拿出红楼梦,翻了好一会才找到“美香菱屈受贪夫棒,王道士胡诌妒妇方”。 “这是王一贴给宝玉医治夏金桂善妒的方子,老戴,你可要听好了……一剂不效吃十剂,今日不效明日再吃,今年不效吃到明年。横竖这三味药都是润肺开胃不伤人的,甜丝丝的,又止咳嗽,又好吃。吃过一百岁,人横竖是要死的,死了还妒什么!那时就见效了。” 男生在宿舍里都是情感专家,楚飞燕道:“这方子要是有用,男生就有福了。” “越说越不像话了,老戴,青青任你胡来,估计你更不舒服。” 戴志学叹气道:“还是阿哲看的明白,女生好妒,男生好贱,是这意思吧?” “别,我可没这意思!” 陈泰道:“是你自己病得不轻!” …… 燕大校方的管理方式,对前两年的新生比较严格,如果能提前修完大部分课程,后两年就相对轻松多了。可以申请出国,可以创业,想游览全世界都没有问题。 久而久之就形成一个传统,新生看着悠哉悠哉的学长学姐,恨不得马上把所有课程全部修完。 事实上,对于学霸们来说,这点难度不算什么。 沈哲也有这个打算,所以平时的课程就显得有些紧张。 这个月,校园里人影明显变得多了起来,出现了许多面相略老成的学生。 因为是校园文化节,前辈戏称狂欢时间。 尤其是牵涉到整个学校的某些荣誉,平时不露面的学长们也都回到了校园,准备出上一把力。 “哈哈,老纪,好久不见!” 小剧场第一排座位上,完成今天排练任务的纪文博留到最后,正收拾自己的手机电脑。 听到声音,豁然回头,惊喜道:“你娃终于舍得回来了!” 起身快步迎上去,朝着来人就是一个大大的拥抱,旁边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含笑看着他们。纪文博正要转身给女孩也抱一下,被一把推的倒退好几步。 “去你的,嫂子的便宜你也敢占!” 纪文博也不生气,哈哈直笑:“悦子,红蕾,这几个月跑哪儿疯了,还以为你们忘了剧社的事情!” 来人一男一女,男生叫齐悦,女生叫赵红蕾。 和纪文博一样,都是文艺学院大三学生,课业已经基本完成,等后年暑假前拿毕业证。 齐悦不悦道:“我说,别喊我悦子成不?” “哈哈,对,你最烦这个。” 最近为新剧的事发愁,纪文博好久没笑的这么畅快了,“你们回来我就放心了,今年新招的人忒嫩了,还得靠你们俩撑场子。”(未完待续。) 第145章 剧本 “三个月前就开始联系你们,跑哪儿去了,出国了?” 舞台上摆放着道具,有几个老式藤椅,三人走过去坐下,纪文博问道。 赵红蕾抿嘴笑笑,看了看齐悦。 齐悦脸色淡然,道:“去的地方挺多的,忙活两年,当然要好好玩玩,以后就没时间了。” “妈蛋,”纪文博骂骂咧咧,“爽死你们!” 赵红蕾巧笑嫣然,“老纪,没有我们,校剧社的舞台就立不起来了?我看你们不是在准备吗?” 谈到正事,纪文博皱眉道:“今年心里真没底,搞到三个剧本,忙活了两个多月,前几天试演几场,反响不怎么样,就别提文化节了。” 齐悦正色道:“不至于吧,今年文学院不是还进了个名人,写不出好剧本?” “舞台和演员都不会缺,想来就是剧本方面有问题。”赵红蕾猜测。 纪文博唉声叹气:“别说这事了,那人叫沈哲,你们应该听说过,进的就是我们学校文学院。” “嗯,红蕾很喜欢他那本轻舞飞扬的小说。” 赵红蕾道:“还有其它几部小说都很好,书迷都千万级了,应该能写出好剧本吧?” 纪文博苦笑:“那人进了校门太低调,找剧本时把他忘了,后来一忙也顾不得了。要不是前几天老陈说起,还想不起来。” 齐悦问道:“那现在你准备怎么办?” 纪文博看他一眼。 齐悦摊手道:“别看我呀,让我演戏、制作没问题,得有本子才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纪文博摇头道:“具体我也不清楚,才过去一个星期,不知道完成没有。” “那就问问,编辑还能催稿呢?”赵红蕾一旁道。 “行,我打个电话。” …… 沈哲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老先生的书房看书。 上午上完课,下午都是空闲时间,刚看了一个多小时,就接到了纪文博来电。 “纪学长,很急吗?” 当初沈哲承诺的是十天完成,本来还想过几天再给他。 “如果完成一部分,可以用的话,我们能先行排练,时间还是有点紧,你知道只有不到四个月了。” 沈哲只好说:“已经完成了,想着修改一下,再告诉你们的。” “啊,这么快就写好了?”纪文博惊喜一声,马上道:“那我去你们宿舍拿本子……”电话被另一人拿走,沈哲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沈兄弟,如果方便的话,来趟剧场楼,看看舞台或许对你有些启发。” 应该是另一个学长,沈哲虽然已经写完剧本,还是说:“那行,我马上过去。” 回宿舍拿稿子,食堂楼下复印店打印好。 剧场楼挺远的,沈哲走了二十多分钟,首先迎上来一位没见过的学长。 长得不帅,五官也不精致,但看上去很特别。 成熟,沉淀,神情内敛。 沈哲莫名其妙想起和钟离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只是钟离当时三十多岁,眼前的学长二十来岁。 看来还是和同龄人更有共同语言,毕竟自己也经历过这个年龄,沈哲心道。 “我叫齐悦,今年大三。”齐悦嗓音低沉。 “齐学长你好,我是沈哲。” 两人相互打量一番,同时笑了,齐悦道:“听说你很多次,现在有些后悔没有早些认识了。” “同感。” “你们俩还惺惺相惜了,”赵红蕾走过来笑道,“沈哲学弟,我叫赵红蕾,也是大三。” 沈哲眼前一亮,笑着点头:“学姐好。” 赵红蕾高挽着发髻,肌肤透着水一般,浑身透出那股女人味,沈哲还从未在同学之中见到过。 看她和齐悦肩并肩,应该是一对儿。 旁边纪文博道:“沈哲,剧本真完成了?” “喏,这就是。” 纪文博连忙接过来,发现有二十多页。 齐悦也凑过去一起看,刚看了两眼愣道:“恋爱的犀牛,这名字有点古怪啊……” 沈哲笑笑:“看完再说吧,如果觉得哪儿需要修改,可以告诉我。” 这是客气的说法,事实上《恋爱的犀牛》十几年间演上千场,五个版本。导演层面、舞台呈现有变化,但台词基本没有进行过修改,可见剧本非常成熟。 “嗯。” 齐悦和纪文博看完一页,就递给一旁等待的赵红蕾。 沈哲还是第一次进入学校剧场楼,趁他们读剧本的时候,就四处查看各处摆设,到座位上试试感觉。 大约二十分钟,再回头时,另外三人正不可思议盯着他,一副见鬼的表情。 “沈哲,这是你一个星期写出的剧本?”纪文博瞪着眼睛问。 沈哲走回来,点点头,问道:“怎么样,觉得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吗?” “修改什么!”齐悦大声道。 赵红蕾也道:“唉,我也得叫你一声沈大了,以前只读过你的小说,现在看了剧本……” 沈哲有些迷惑。 纪文博道:“沈哲,你是今年新生,可能还不知道,齐悦和红蕾一直是校舞台剧社的主要演员。虽然借了前年文化节的东风,也是唯一在国家大剧院舞台表演过的在校学生,全国都知名。” 沈哲恍然:“原来齐学长和赵学姐都是话剧演员,不好意思,我没看过话剧。” “如果没来过现场,一般不会爱上话剧。”赵红蕾摇头道。 齐悦摆摆手:“沈兄弟,你也别叫我学长了,如果看得起,喊声齐哥就成。” 沈哲失笑,钟离当初也是这么说。 “齐哥。” 齐悦拍拍他的肩膀:“你和老纪先坐下面去,我们弄一段给你们听听。” “这个好。”纪文博拉着沈哲到第一排坐下。 舞台上,齐悦和赵红蕾对视一眼。 赵红蕾:“我是说‘爱’!那感觉是从哪来的?从心脏、肝脾、血管,哪一处内脏里来的?也许那一天月亮靠近了地球,太阳直射北回归线……” 齐悦:“有的犀牛生活在干燥而开阔的草原地带,有的犀牛则喜欢栖息在浓密的森林中……” 两人交互着念了一句台词,把沈哲听傻了眼。 通过屏幕和现场观看表演,竟然天差地远,这还是他们第一次拿到台词。 回头看纪文博也在点头,听他说道:“还行,比那些新手强多了,加上新剧本,总算心里有底了。” 台上二人只是念了几番对话,走下舞台。 齐悦道:“沈兄弟,我敢说,这部剧绝对会火遍校园!”(未完待续。) 第146章 失眠的人 因为作品多样,沈哲的读者呈现出某种复杂性。 比如赵红蕾,青年时代伴随着网络兴起,《第一次亲密接触》更合胃口。比如最近刚开始阅读沈氏作品的几位老前辈,反而觉得《龙虎》之类不错,至于文坛部分人,则对他几个短篇大加赞赏。 按以往的公论,作品和作者本人经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如果没有相当的阅历,写出对应的作品很难,纵观沈哲两年来的动作,不是没有人心存疑虑。 只是沈哲一味低调,没有地方去了解他。 后来更是以满分进入燕大,在普通读者眼中,根本不是凡人所为,质疑声没有市场。 再从另一个方面看待,把作品好坏和作者人品联系到一起,也是华夏大多数人的天然认识。 沈哲是个什么样的人? 没有多少人知道,一次大手笔向母校捐款事件,不能看出太多东西。 他给同校学子的印象,主要来自作品的思想内容,校园爱情、网络爱情、武侠爱情等等,被舍友陈泰之流拜为情圣,其实相差甚远。 能说明的是,沈哲在校园里的一些活动,比其他同学更受关注。 他本人却没有任何做明星学生的愿望,生活规律,偏宅。 对于钟离说过的人生规划问题,也只做到了大学前两年,首先把学业完成。 不管有用没用,不能脱离于社会主流认识之外。 否则只能给自己找不痛快。 一般情况下,每天晚上七点回到宿舍,这时另外三人都不会在,方便他码字。 每天大约五六千字,十点左右就要停下来了,敲击键盘的“塔塔”声影响别人休息。 洗澡上床,天南海北侃上一会,安然入睡。 …… 同时同刻,沈哲可以睡的香甜,有人却还在忙碌。 司马新书《昆仑侠影》连载在即,现在快要凌晨了,依然在做最后的校对工作。 时常能从电视上看到,米国或英国某地爆发游行示威,然后华夏媒体开始担心是否会影响我国民众。他嗤之以鼻,你游行你的,关我们什么事?虽然华夏政府不再像以前那样,视民怨如洪水猛兽,但最近几十年国内爆发的游行活动屈指可数,有那时间不如带着孩子去游乐场玩玩。 他不缺钱,只想守着侠客界一亩三分地,做个小头目。 可惜沈哲的出现,打乱了他的想法,情不自禁想起那条著名的鲶鱼理论。 武侠对侠客影响太大了,才知道各行业之间都互有影响,更别说相似的两种类型文学。 沈哲就是那条鲶鱼,让侠客作者恢复一些创作初期的激情。 前段时间,司马曾经的老对手孙长卿发表的一篇长论,和沈哲的想法不谋而合。 武侠要真正得到主流社会承认,需要全体武侠作者共同努力。 即使金古冲天之时,依然同时出现了卧龙生、司马翎、陈青云、柳残阳等一大批武侠小说家。 部分人眼中,武侠新生,谁执牛耳还未可知。 …… 中海市的一间公寓,钟离也没有睡觉。 看完沈哲刚发给他的《白发》剧本,穿着睡衣坐在客厅沙发,想着新部门的预算。 博文书店的销售分成要催一催。 明天上午还要和几位代理商见面,当初因利益而去,现在回来要做出利益补偿。海洋文化看到打压无效,自然不愿意白白损失,商人眼中是没有仇恨一说的,再次合作未尝不可。 发行渠道的建设很花钱,幸好小老板不是铁公鸡似的人物。 越对沈哲了解,越觉得他对商业方面不感兴趣,也没兴趣学习,是所有管理者梦寐以求的上司。 杂志、图书出版,如今影视制作似乎也能掺乎一下。 新公司发展急不得,尚未进入快车道。 就像当初专业课上听过那个题目,池塘浮萍每天增加一倍,长满需要20天,几天能长满二分之一? 前期总是艰难的。 能完全看透人生的不多,除非他也经历过沈哲的穿越事件。 想的太多容易失眠,三十多岁正是渴望成功的年龄,又有足够的阅历和行业经验。 钟离索性也不睡了,打开电脑新建个文档,一条条列出公司发展计划。 …… 失眠的不止一个,今天刚回到燕京的齐悦,也丝毫没有睡意。 高年级学生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再继续住集体宿舍,校园附近很多青年公寓应运而生。 齐悦和赵红蕾没有**做的事,而是拿着同一份剧本,看的入神。 “我有一个想法。” 两人几乎同时出声,然后愕然,忽然笑了。 “那我们同时说。”齐悦道。 赵红蕾点点头。 “找人投资!” “把这个剧本买下来!” 齐悦往后一趟,双手枕在脑后,“看来我们有共识。” “嗯,这样的剧本可遇不可求,只是……” “只是我们没钱,营利性的表演首先需要买下版权,这还好说,十几二十万的事。排练场地和舞台可不简单,而且需要的不是小钱,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小城市又不行,没有观众基础。” 赵红蕾点头赞同:“我们的钱顶多够买下剧本,这还要看沈大是不是愿意松手,成全我们。” “你怎么也喊上沈大了?” 赵红蕾嫣然道:“下午我就说了,如果看小说还不觉得,但这个剧本实在太喜欢。” “嗯,没想到刚回学校,就是这么大惊喜。” “麻烦一个个解决,既然我们愿意把未来事业放在舞台剧上,就不要怕麻烦。拉投资的事情,学校里那么多富家子弟,你认识的也不少,找他们试试看。” “你怎么不去找?” 赵红蕾不满道:“我是女生!” “你好像只有让我办事的时候,才会想起自己是女生?”齐悦笑了一下。 过了一会,忽然道:“我们找沈兄弟投资怎么样?” 赵红蕾愣了一下:“你怎么会想到他,作者有那么多钱吗?” 齐悦从旁边拿过笔记本电脑,指给她看上面一条帖子,“你看看,向学校捐款的事情还在最上面,普通作者稿费不多,畅销书作者可不缺钱。我专门查查,他好几本百万册以上的畅销书了。” “咦,是个好主意。” “那明天请他吃顿饭,我觉得和他挺对脾气的,找他比那些富家子弟强多了。” “你说的不错,正好剧本也是他的。”(未完待续。) 第147章 投资 沈哲接到齐悦电话的时候,正和林语菡走在燕京街道上。 因为林语菡专业学习需要不少额外的道具,有的校方并不直接提供,需要学生自己去购买。 沈哲当然作陪,俗称苦力。 齐悦很礼貌的邀请他共进午餐,毕竟两个男生相约晚餐不是事,并且说明电话是从纪文博处要来的。 “一起吧,有人请吃饭不去,老天都看不过眼。” 到了地方才知道,齐悦不是一个人,昨天见到的那为赵姓学姐也在,正低头看着什么。 沈哲站住,在林语菡耳边说:“语菡啊,你要和那位姐姐学着点,以我的眼光来看,你比她漂亮,但是还差几年火候。这也怪我,以前把你照顾的太好了,成熟有点晚。” 林语菡睨他一眼:“你阅女很多吗?” 沈哲差点栽个跟头,不可思议道:“阅女两个字你听谁说的,我去杀了他!” “不是你自己说的么……” 齐悦已经远远看见两人,马上起身迎了过来。 一番招呼,女生一边,男生一边,两个女生各擅胜场,吸引了不少目光。 赵红蕾颇感兴趣的看着沈哲,笑着问:“我从BBS上看到很多同学叫你情圣,名副其实,不介绍介绍?” “我女朋友林语菡,西边服装学院的。”沈哲苦笑,解释道:“情圣不能乱叫,他们从我的书里胡乱猜想,要写小说就离不开这个情字。事实上,如果咱们聊上十分钟,你就是和我说话最多的燕大女生。语菡,不要听他们的,这位是我的学长齐悦,至于那位女生,我不认识……” “赵红蕾。” 林语菡道:“我还没答应呢。” 沈哲抓抓脑袋,佯作苦恼。 齐悦哈哈一笑:“沈兄弟是真人不露相。” “所以有人说如果核武器被女人掌握,世界不知何时就会GAMEOVER,很难搞懂她们在想什么……” “哈哈……” 开几句玩笑,饭菜上来,边吃边聊。 赵红蕾看着沈哲,说道:“原来喜欢你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产生过改编话剧的想法,现在没必要了。” “网络感情呈现在舞台,不好弄吧?”沈哲道。 “那倒没关系,”赵红蕾摇摇头,“只是里面很多话太痞了些,读起来感觉不错,做台词不太好。” “噢,我对话剧的了解止于剧本,只当作文学作品。” 齐悦点点头:“我们舞台剧社和你们文学院合作的次数最多,我个人更偏向于制作和表演方面。” 赵红蕾也道:“我只会场景和道具布置,对于剧本是无可奈何……” 沈哲笑道:“那你们在一起才是天作之合。” “昨晚我把你的剧本看了五遍,千场剧的说法是对真正的舞台来说,这是我见过最好的原创剧本。”齐悦想了一下,抓抓眉心,“你是剧作者,能说说怎么才能创作一个好剧本吗?” …… 评价自己的作品? 看清自己最难,很多作者无法评论自己的文章,沈哲是个例外。 “我也只能从文学的方面说。” “话剧剧本很多都是文学作品,不像影视剧本,随便说,要不要抽烟?”齐悦摸出烟盒。 沈哲摆摆手:“我戒烟很久了。” 林语菡好笑的看看他,皱皱鼻子,意思是当着她的面说谎。 其实是实话,戒烟快二十年了。 “从三个角度,作品的文字、气质和价值。文字技巧指的是阅读难度,在通俗文学中是最重要的。若能在作品中产生一种独特的个人气质,就是名家了,很多作品就算匿名发表,也能被读者一眼认出来,就是这个道理。至于作品的价值,呵呵……” “你不赞同?” “我当然赞同,流传下来的名著都有各自的价值,只是对文坛拿来做抨击通俗文学的借口不赞同。” 沈哲微微摇头,“价值就不说了,需要时间沉淀,说回话剧。” “这是一个悲剧。”赵红蕾忽然道。 “悲观主义吧,达不到悲剧的层次。”沈哲道,“这部剧可以简单粗暴的归结为A爱B,B爱C的纠结故事,是一个死循环,解不开的感情疙瘩。” 赵红蕾感慨道:“所以注定会击中大部分人的心,第一次动心就能相互爱慕的毕竟少之又少。” 她转头看看林语菡,又看看沈哲,问道:“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哦,一岁?” “胡说,一岁你出过门口么?”林语菡白他一眼。 “我是个编故事的,你们怎么能全部相信我的话呢?”沈哲摊摊手。 “这是为以后说谎打埋伏?” 赵红蕾好奇道:“原来是青梅竹马,那你怎么会写一部悲剧作品呢,噢,悲观主义作品。” “我从课堂上学到的知识,悲剧更有生命力。” 沈哲随口道,心里想起莎翁的悲剧,一般被认为是人类文学的瑰宝,喜剧相对弱一些。 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加上另一部上演更多的《罗密欧与茱丽叶》,比他的四大喜剧更著名。 野心、残忍、冲突、理想…… 这些悲剧中反映出来的人性,无论什么时代、地域都会有,会让观众共鸣。 这就是文学的价值,并不像文坛扯淡的教育性、思想性,有价值的文学作品甚至不需要太优美的语言。 读者和观众并不需要说教,只需要故事。 一个文盲在社会上打滚久了,也能学到不少人性,也会大获成功,社会才是最好的书籍。 能把故事中融入某些普遍人性,这样的作者就是真大师。 然而想起这些,对于目前的沈哲来说,并无多大用处,他没有化身评论家,在文学界打假的想法。 快结束的时候,齐悦忽然问:“沈兄弟,有没有投资剧场的想法?” “投资?” 沈哲愣了一下,感到有些好笑,怎么还会有人找他投资? 有些恍然,这顿饭就是为了这件事。 齐悦苦笑道:“我们的梦想是推广舞台剧,让更多的观众接受这种艺术形式,只是……” 赵红蕾干脆道:“没钱!” “这个……”沈哲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主要是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齐悦道:“可是有难处?” 难处倒是没有,最近卡里又变两千多万,花都没处花。 林语菡忽然道:“阿哲有钱,让他出钱……”(未完待续。) 第148章 第一场雪(上) “语菡,我和他们刚认识一天!” “啊,那是我多嘴了,还以为你和他们是朋友。”林语菡意外道。 “昨天才见过第一次。” “那也什么呀,同学也算关系,你不是钱多没处花么,这下正好。” “那可是咱俩的钱,你怎么都不在意的,再说,建个剧场多麻烦……”沈哲脚步一顿,摸着下巴思索,忽然说道:“嗯,这事似乎可以找老楚帮忙,就这么办!” 林语菡无语道:“你就是懒!” 沈哲道:“那要看什么事,你让我搬东西,这不马上颠颠过来了?” “我和你说正事呢,他们是有梦想的人,舞台剧很好的。” “你看过?” 林语菡瞅瞅他:“你请我看过吗?” “哦,语菡,你说得对,有梦想的人应该支持!将来他们有钱了,可以再买回去嘛。” …… 对于齐悦天大的事,到沈哲手里是个麻烦事,而晚上到了楚飞燕这里,就成了一个电话的事。 关了电话,随口道:“行了,安装调试比较慢,到时候去接收。” 沈哲傻眼道:“就这些?” 楚飞燕皱眉道:“你有特殊要求?那工期还要往后拖拖,剧场设计有点费时间。” “这么简单?” “集团旗下建筑公司各种业务都接过,要不要派过来几位知名设计师?这样的话,你要多出钱。” “不必了!”沈哲苦笑,叹道:“认识富二代真是件幸福的事。” 马上点电话告诉齐悦。 “沈兄弟,你决定了?” 沈哲哈哈笑道:“找舍友帮忙,很快开工,我只提供剧场,其它事可不管!” 齐悦:“……” 挂了电话,楚飞燕一旁道:“阿哲,从投资上看,你这是一笔非常失败的生意。” “从艺术上呢?” “嗯,这方面还行,演第一场的时候别忘了请我。” …… “楼长兄,406室沈哲。” 沈哲下课后路过宿舍一楼小厅,朝楼长室喊了一声。 “唉吆,是沈老弟呀,你等会,我找找。”中年楼长答应一声,不多时窗口伸出一摞清洗好的床单被套,楼长探出头,竖竖大拇指,嘿嘿笑道:“沈老弟呀,最近写的过瘾!” “哈,楼长兄,现在我确定你是纯爷们!” 不知不觉,《七剑下天山》已经连载到十七、十八两回。 上个月,沈哲路过楼长室外,被楼长喊住,眉飞色舞探讨好一会书中情节,才意犹未尽放他上楼。 恍然发觉,武侠开始侵入到大学校园了。 十七回凌未风夜探天牢,十八回【孽债情缘,公主情多徒怅怅,泪痕剑影,王妃梦断恨绵绵】 看楼长脸上荡漾的表情,不用猜肯定是挠到痒处了。 “楼长兄,等下下周第二十一回,可能会更好看……”沈哲说的神秘。 有《白发》美玉在前,《七剑》一书深受影响。第二十一回晦明禅师岳鸣珂坐化,其弟子凌未风领师叔卓一航遗命“优昙仙花,一白一红,携同此匣,上南高峰。” 玉罗刹练霓裳再次现身,已满百岁,深入人心的两个角色一死一老,也不知会有多大风波。 对面墙上电视正在播放天气预报。 “上午十点国家气象台发布寒潮橙色预警,未来几天,受强冷空气影响,从北部边境到鄂皖一带将会刮起5到7级风。这些地区温度普遍下降8到12度,未来几天即将迎来大面积降雪天气,我市……” 回到宿舍一说,几个舍友纷纷开始翻找过冬衣物。 陈泰:“其实下雪不冷,雪融才冷。” “废话,初中就学过好不好,装什么文化人!”戴志学不屑道。 “天帝一怒,万物无声。” 楚飞燕悠悠道:“雪会吸收部分声波,天气越冷,雪越蓬松,吸收声波的作用就越强,世界越安静。” “行了老楚,知道你懂得多!”陈泰头埋在衣柜里。 楚飞燕摇头叹气:“我的意思是,这种天气最适合躲在被窝里看书,正好这学期课也快完了。” “那帮狂欢的家伙被掐住脖子才是一定的。” 沈哲最喜欢的是雨天,卧听雨打窗台,拿一卷书,再眯上一觉。 雪天也凑合吧。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白居易的诗,出现过的,沈哲随口一念。 “啧啧,就是文学院的才子。” 戴志学咂咂嘴:“我怎么想起这首诗,不想喝酒,而想到火锅了呢?” “想吃就去吃,走!” 楚飞燕想想,说道:“冬吃羊肉,我带你们去。” 沈哲他们都反对:“不去你家,都是火锅城什么的,吃着没意思,还是去街边小店舒服。” …… 日子怎么过都是一天,有人在享受,就有人在忙碌。 剧场楼,两拨人马相聚,新月剧社刚刚排练完毕,齐悦就带着人赶来了。 纪文博退居二线,成了打下手的,他本人和剧社成员没有丝毫不满。前面一男一女不只是师兄师姐,还是校史留名的演艺高手,上届文化节上落败,更多的是华夏舞台剧方面对西方的天然弱势。即使如今,高校文艺专业、各大影视学校使用的还有大部分英文翻译剧本。 新月剧社是贵族式的,听说导演和海洋文化一位董事有七扭八歪的关系,名叫方俊杰。 这样的身份已经很能吸引那些一心演戏的学生。 “方少,你们好了?” “咦,齐悦,你什么时候回的?老纪,你不厚道了,还放烟雾弹,说他们回不来……” 纪文博笑笑:“这是意外,我也没想到。” 方俊杰看了赵红蕾一眼,笑道:“这么说,我们输的可能性更大?” 赵红蕾嫣然道:“那可不一定。” 齐悦:“真比啊?” “走了,各回各家!”方俊杰向自己的演员招呼一声,回身道:“不比?那由不得你了,放美女的鸽子,大家都看不过眼!你没看校园论坛上也都在讨伐那位小状元吗?” 齐悦苦笑,心知这些富家子弟也不过是找点乐子,而舞台却是他的事业。 校园里大家可以谈笑无忌,毕业后自然矮人一头,出身不同,下意识的就有些排斥。 方俊杰带人走后,纪文博歉意道:“老齐,这事怪我,没处理好,对了,你又见沈哲,他怎么说?” “什么也没说,看样子他对这事不在乎。” 纪文博骂道:“妈蛋,我能写这样的剧本,也不会在乎一小丫头的挑衅!”(未完待续。) 第149章 第一场雪(下) 北国雪飘,南国雪也飘,前者风景更美。 一连下了两天多,骤然放晴,室内室外明亮的晃眼。 “老戴,带上青青,一起去?” 一大早,沈哲就爬起来了,昨晚和林语菡约好去香山看雪景,这次纯粹是赏景。 沈哲还罢了,林语菡从没见过这么美的雪,而香山除了红叶,雪景也是一绝。彼世的“西山晴雪”就是燕京八景之一,所谓的十全老人乾隆同学为此专门立碑,只是后来降雪不多,市民难得一见,声誉渐薄。 今年这么好的机会,如果不去游览一番,打算好好看看这个世界的沈哲,绝对会后悔几年。 陈泰床上听到,立即凑话:“别走,等我起来,同行同行!” 沈哲和戴志学对视一眼,都耸耸肩。 太阳刚刚露头,校园就喧闹起来,一窝蜂的出来玩雪,对扫雪的大叔阿姨怒目而视。 沈哲三人和戴家媳妇碰头,先去服装学院大门,林语菡已经等在那里了,看他们到了,笑着迎上来。 穿着一身白色过膝羽绒服,黑发直顺,看得沈哲老怀大慰。 陈泰在四人脸上瞄瞄,忽然低骂一声“我靠”转身就走,戴志学远远道:“是你自己要来的!” “不理你俩禽兽!” “哈哈。” …… 伫立在山腰,山、树、湖、寺、桥尽收眼底,美轮美奂。 沈哲和林语菡喜好文艺,戴志学和青青搞数学的,只看风景,干脆分道扬镳,回程时再汇合。 当然要顺道看看那位脸皮超厚皇帝的手笔。 林语菡不好古迹,文艺对她只是一种心情,笑着问:“阿哲,怎么不刻诗了?” “被人抓住又要解释半天,晚上偷偷给你说。” “你给我那些,还有小说里的,可以出版一部诗集。”林语菡忽然道。 “唐诗宋词,现在做诗人实在没什么意思,还是要读古人的句子,今人写得再好总少三分韵味。” “嗯。” 林语菡抬头望着眼前山峰,“我要爬上去!” “行,GO!” “你背我上去。” “啊,这山虽然不高,也有五百多米的!”沈哲苦着脸。 “你怕累?” “……不怕,幸亏你不是胖丫头!” 山径缘客扫。 江山笼统,满眼都是雪白,不会想到人世间的种种烦恼,只有享受大自然的美丽多姿和迷人风光。 当然,沈哲什么烦恼都没有,估计这辈子都不多。 站在峰顶,江山尽在我手。 这只是错觉,现实的人,现实的生活,沈哲说出的也是现实的问题。 “你的工作室,叫范思哲怎么样?” 林语菡诧异道:“范老师?和他有什么关系?这才第一年,只是个想法,你说的太早了吧。” “让你去某家公司上班,我可不同意。”沈哲笑眯眯的说道,只是他起的名字都不为人认同,上次和楚飞燕说个阿里巴巴,也被对方不置可否。“你看世界著名的服装设计师,都有自己的事业,要不以我们两人的名字语哲或者哲语,沈林也行,反正得带上我。” “不行,你的名字坚决回避。” 沈哲妥协:“那就沈家,我是一家之主,否则跟你急。” “咦,林家是个好主意……” 来的时候记着去古文协会拜访一下,因风景和身边人,完全忘到脑后了。 …… 任何东西好像都不完美,回学校的途中,街道上被汽车碾过的雪花尸体惨不忍睹,污水横流。 阳光照射下来,无风,脸却被刺得有些痛。 接下来一个多星期,除了上课吃饭,沈哲再也没有走出宿舍的念头。 从老先生那里一次借来三十本书,开始坐在书桌前读,嫌不舒服,干脆躲到被窝里读。 闲来关注一下网上信息,不时从遥远的中海收到家人和杂志社消息。 刚认识的朋友齐悦忙于排练新话剧,歌曲、舞蹈、舞台剧是校园文化的重要项目,而舞台剧显得更有专业性和欣赏性,尤其受到关注。课余蛰伏于各个宿舍的学子们,无聊之下话题不断,有支持美女编剧的,有支持沈大的,更多的支持齐赵二人表演组。 沈哲此时才知道,齐悦和赵红蕾一对儿,在校园文艺方面有超人一等的号召力。 齐悦专门到406宿舍拜访他,请他做艺术总监,提提意见。 沈哲以不懂的借口拒绝了。 不仅是话剧,将来会改编的电影、电视剧他也不准备参与,只提供剧本。 可以从心理上俯视整个世界,却无法俯视任何一个人,另一方面,他也想看同样的剧本,不同的演绎。 比如林清霞的东方不败,彼世经典角色。 如果华夏找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演员,肯定演不出同样的气质感觉。 那么何必参与,别人做的更好。 他只能瞎指挥。 …… 月末的时候,米国一家叫《People》的文学杂志,通过归景林发来约稿函。 沈哲有些愕然。 “我们《文学选刊》选登的都是国内最好的文学作品,当然在国外也有一定市场,你的四个短篇其中有两篇明显是以米国社会被背景,引起了它们的注意。这次的事,一是征求你的同意进行转载,二是正式向你约稿。据我们了解,这是一家正规刊物,在美国有些名气,风格倾向于揭露阴暗面。” “没问题,转载和新稿都可以。” 归景林在电话里笑呵呵的说道:“这样的文章再来个十来篇,你就是短篇小说家了!” “啊,没这么快,说不定一辈子都达不到水平。” “谦虚点挺好,不过我看好你。” 挂了电话,沈哲笑得诡异,这种自动送上门找骂,就不客气了。 反正身在华夏,找不到自己麻烦。 很快选定欧·亨利又一个短篇——《警察和赞美诗》 饥寒交迫的流浪汉苏比,想去监狱过冬,屡次以身试法,吃饭不给钱,当着警察的面调戏妇女……可惜全部失败,警察不甩他。无奈路过一个教堂时,赞美诗演奏声使他陶醉,他的灵魂突然间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他想抗争了,想找个工作,混出个人样。 就在这时,警察却毫无理由的逮捕了什么也没干的他,监禁三个月。 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 一个可笑的故事。 一方面讽刺了米国司法制度的黑暗,另一方面也流露出命运无情捉弄人的悲观情绪。(未完待续。) 第150章 三代白发 欧·亨利参加过工人运动,经历过思想探索之后,作品主要反映的就是下层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社会经济怎么发展,贫富对立很难消除,只有强弱程度不同,二十一世纪也不例外。用彼世某些观点看他的短篇小说,标准的反动文章,而米国报刊杂志似乎很爱干这事。 所以《People》向沈哲发约稿函,指明这种类型的短篇小说,纯粹是为米国社会找骂。 地球另一边的国度,对如今的沈哲太过遥远,想了一会,很快抛之脑后。 陈泰冒冒失失的闯进来,手里拿着一份杂志,叫道:“阿哲,你居然把练霓裳写成了真老太婆?” “废话,百年一瞬,出场还是小姑娘,你信么?” “……也对,可心里不是滋味。” 沈哲从凳子上转过身,带着兴趣问道:“那你就没从里面读出点别的东西?” “还有别的东西?”陈泰愣道。 “算了,没有。” 沈哲微微摇头,不再理陈泰,无法交流。 …… 最近两个月,一连上了几十节《文学发展史》课程,讲师系统介绍了各种文学类型的产生和消亡原因,让他有时间和机会,再次梳理彼世武侠文学的发展历程,蓦然感觉时间不多了。 这个世界,武侠刚在他手中诞生,似乎就看到了结局。 侠,夹人者。引申为助人。 抽空看了几部最新出现的武侠小说,统统都在往这个字上靠,再高级点能表达出为国为民的思想。 书迷们也愿意往这个方向去解读。 听说文联副主席童百龄在征文办公室说:“利他主义是我们的传统道德要求,不需要讨论。” 侠,就是标准的利他主义。 华夏传统文化继承较好,但总有一天,同样会被金钱代表的利己主义所取代,出现新的流行文学。 装逼踩人、逆袭人生、财色兼收、超然物外、羽化飞仙…… 人间疾苦? 那是什么东西? 到时,武侠必然像彼世一样没落。 能不能复兴,彼世武侠爱好者很有信心,因为金庸竖了一座大山在那里,被认为无法超越。 话音未落,古龙又在旁边竖了另一座山。 还有多长时间,十年? 二十年? 沈哲也不知道,看华夏民众观念变化需要多久,看媒体推波助澜的能力。 事实上,最强音“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只是郭靖的台词,却不是金庸的台词,更像是梁羽生的台词。梁氏武侠的主角大都在为国奔走,而金庸武侠世界的主角,除了郭靖外,少有一心为国的。 ——乔峰是命运的玩偶,一箭插死自己,只为义 ——黄蓉是靖哥哥干啥我干啥,靖哥哥带着蒙古反攻大宋,我也去 ——杨过和蒙古大战,是为报郭靖之恩,“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正版聆听着,后来也没当回事 ——袁承志为的是替父报仇,一经发现报仇没什么意义,马上带着美女,乘船游览海外去了 ——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同学,认了乾隆当哥哥,反清大业被他彻底玩坏 ——张无忌是个没主意的,大家反元我也反 ——可怜的阿青,为情所困…… 至于大财迷韦小宝韦爵爷,你问他什么是侠之大者,估计他会说——“升官发财” 彼世蔚为大观的武侠文化中,“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连金庸本人可能都不赞同,民族、国家、政府分的清楚明白。反而是出身传统的梁羽生,在作品中一直在角色中灌输这种观念,例外是《云海玉弓缘》一书,正好也是梁氏作品巅峰,挺讽刺的。 想这些,只是沈哲一个人自娱自乐,华夏刚接触武侠小说的读者,没有这种意识。 整个文学圈都没有。 …… 网络事物的发展不能以常理看。 仅仅一年多的时间,说文评书这个小论坛已经发展成评书网了。 站长、版主随之变为网站管理者。 其中最大的原因,自然是沈哲为他们做到了原始IP引流,接下来的事情由马太效应完成。 还有首次出现的在网络上的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当初沈哲以网恋为主题发表,包括钟离、几位主编都没有说什么。只是上传完毕后,钟离向他提起不要再这样做,会破坏文联主导的版权环境。 事实上,文学界根本没拿这篇小说当回事,只当是网民发帖,大多数读者似乎也是这样认为。 这么一来,网络小说当然不会随着出现,“利己”读者还不够多。 可见,再次读读大学还是有用的。 今天,评书网武侠板块忽然涌进大量读者,不用猜肯定是作品出现了某种让人不吐不快的情节。 “唉,沈大似乎喜欢挑逗我们!”武侠爱好者小四在工作群里说。 胡子:“这不正说明故事写的好么。” “故事是好,可读完总让人憋了一口气,上本书的白发魔女就不说了,那个情节实在震撼的不轻。可是《七剑》出来个飞红巾,也为情一夜白发,并且安排为练霓裳的徒弟!噢,专门在小说里蹂躏女子,男的都看不过去了。我不相信沈大是因为江郎才尽,唯一的理由就是在挑逗我们……” 胡子:“凌未风探天牢、慑群雄,不是很过瘾么,其他几位主角也厉害。” 小四:“我就不去看评论了,肯定都是为白发魔女抱不平的,要不然就是为三代白发的事发泄。” 上次飞红巾知道与杨云骢终生无缘,一夜黑发变白发,便引起武侠迷极大不满。 这次又有易兰珠青丝夹白发,练霓裳百岁之龄。 “老太婆?沈大不要这么狠吧?” “兰珠妹子……” “卓一航死了我都没说什么,前文交代过,还没什么感觉,这次出场心里很不舒服。” “估计沈大以后也不会再写,为母亲自尽而白发,到兰珠妹子为止了,感情悲剧毕竟没有重演三代。” “书中已经有了交代,只是来的过于艰难,心境的浮浮沉沉太让人伤感,直到最终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悲剧结束了。虽然这部还没有完结,尚不知道天山七剑、刘郁芳等人最终结局如何,对我来说已足够欢喜……” “练霓裳、飞红巾、易兰珠,师徒三代白发,无言……” “白发情节已被写绝!” “同意,如若再有类似故事,纯属狗血!”(未完待续。) 第151章 万国来朝 沈哲也搞不懂梁师是什么想法,硬是把师徒三代的头发都弄白了。 不管怎么说,这个场景也算梁氏武侠中最难忘的情节之一,构成了一半天山江湖。 正如某位网友所说,以后谁再写类似情节,就是狗血了。 …… 燕京西,韩启功俯身,看着一位和他年纪相仿的老人挥毫泼墨。 “……数英雄儿女,俯仰古今愁。难消受灯昏罗帐,昙花一现恨难休!飘零惯,金戈铁马,拼葬荒丘!” 放下豪笔,书写者转头问道:“和他比起来怎么样?” 韩启功莞尔一笑,说道:“老张你六十岁的功力,和少年比试也不害臊。” “这个沈体……姑且叫做沈体吧,如果不是他这一手好字,就算你介绍,我也不会在那个武侠上花功夫。”老张颔首,说道:“打发打发时间,一旦读进去,当真有些意思。文字竟然有股子半文不白的味道,阅历也不俗,提起那个《白发魔女传》,不得不替武当那几位老头叫一声不值!” “哈哈,”韩启功忍俊不禁,“这部小说里,武当几老可是反面角色。” “那是别人的看法,好不容易出个好徒弟卓一航,盼望着他继承武当基业,被一妖女拐走,何来道理?” “你这么一说,年轻人可未必赞同。” 老张道:“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看法,我们说70年代是堕落的一代,他们又说90年代是没有希望的一代……听你转告,那沈哲反倒认为今胜古,你这个搞教育的就没什么说法?” 韩启功好笑道:“有世界变好这个大前提,他就是正确的。” “嗯,”老张视线投向桌面,缓缓道:“我还是最喜欢他为作品创作的诗词,合情合景。” “也不知道那孩子小时候怎么长大的。” 老张不以为然道:“你想得太多,他能幼时花十几年练这手字,就不是一般孩子,没有代表性。” “得,不说人,看了晦明禅师坐化,心有凄凄……” “放心,你还能活个二十年!” …… 沈哲此时走在校园里,身边是位男同学。 来自新芽文学社,沈哲也是这个校园新社团的一员,当初有人邀请,很随意就加入了。 不过基本上没有参加过正式活动。 今天他再不去就不合适了,文学社派了位范理事专门到他的宿舍来请。 理事,办理事情。 新芽文学社在综合楼二楼,沈哲在那位范理事带领下进来,看到不少熟人。 康成、曾智明、管瑜……都是文学院的同学,另外一些人是其他院系的文学爱好者。 “沈哲,文学社可不能写小说?” 沈哲闻言看去,管瑜眼神盯着他,使性子的女生惹不起。 “管瑜同学,上次的事情是我没搞清楚,不至于这么长时间还生气吧?” “我愿赌不服输!” 康成过来打圆场:“没多大事,沈哲,管瑜说得对,知道你小说写的好,这里可没时间让你写长篇。也不能写文学理论,那是课堂上要学的东西,大家交上来都是自己的作品。” “哪些可以?” “短篇、小小说、新书评论、现代诗……对了,你擅长古诗词,通过了可以发表在校刊上的。” 这个沈哲知道,校刊发表文章没有稿费,但能校内出名。 男生追文艺女生的利器。 可沈哲没这需要,真有女生看上他,说不定还逃之不迭。 “我们都写完了,这期就差你了,要不要把以前的补上,可以通融的。”康成道。 “不要了,”沈哲摇脑袋,拿起旁边笔,“那我写几句吧。” ——《理想》 找个女人 生两个娃 男的像我 女的像她 彼世也不知道从哪儿看到的一首歪诗,反正闹着玩,以这所校园开放的学风,接受得了。 “……”康成无语了:“沈哲,虽说文学社是玩票性质,你这真够随便的!” “不好么,我觉着不错啊,那换一首?” “别,就这首!” …… 《东方》总编室—— 此时晚上九点一刻,总编钟离食指敲打着桌面,已经等待了两个多小时。 傍晚收到沈哲的消息:《明朝那些事儿》第二部今天完稿。 下班后,他就没动弹,一直在等那声邮件提示音。 他和几位主编经过几个月的观察,已经确定了一件事,杂志销量只要沈哲的武侠不断稿,根本不用操太多心。甚至连对手同类刊物也不用在意,《江湖》为司马新书专门开场发布会,的确在武侠读者中间起到很大宣传作用。不过除了书名,武侠也跟着扩散。读者看的清楚,第一部畅销级武侠小说出自东方杂志社,地位已经确立。 以后的工作重心,就可以放在出版图书上面。 正如那句话,世界上一切问题都可以归结为吃饭问题。 作者写书也不列外,最终能成为真大师的必然是极少数,求名亦或求利,成为畅销书大师是现实选择。 杂志社的出版渠道之于作者,占据重要的考虑因素。 《明朝那些事儿》对这家新生不久的出版社,是打响名气的重要一步。 两到三个月一部,七部下来,要花去一年半左右,这已经很紧凑了,市场消化时间不太够。 但沈哲的创作速度不需要担心,也是全体杂志、出版人一致认同的。 到现在大家也不知道,沈哲是不是早有预谋。 总编室吹着空调暖风,钟离不相信小老板是个老谋深算的人物,怎么看都不像,忽然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这条路走得对。” 九点半左右,等待许久的邮件终于来了。 “辛苦了,剩下的事交给我。”钟总编在点开邮件的时候,顺手回了一句。 沈哲很快给他打来电话。 “钟哥,你还没休息啊,在办公室?” “哈,等你邮件。” “早知道就不给你发信息了,何苦来哉,你们这些工作狂。” …… 两天后的杂志封面堂而皇之的宣布,《明朝那些事儿·万国来朝》将于年末十二月一日发行。 700万明粉欢呼雀跃,争相转告。 网络世界仿佛蝗虫过境,科幻、历史、武侠、评书……各类文学网站充斥着明粉的身影。 出版行业惊悚的发现,一个无法理解的图书系列出现了。 又一位超级畅书王者,地位已经稳固。(未完待续。) 第152章 畅销书天王 最南方海岛上,远离北方寒冬,一座度假酒店。 “四大圣人、四大发明、四大美人……我们总是喜欢用‘四’来表达各类最高成就,这是大众心理诉求,图书出版一行何能例外,看开些就好了。” “我很喜欢沈大那几篇短文,去年他刚出道时的小说也不错。” “你们的事情,我不关心。” 笔名夏有乔木的女作家夏冬,两个月前就来到这家海岛酒店过冬,在自己的专栏中戏称为“冬眠”。 畅销书天王收入不菲,虽比不上大富豪,但和某些中小公司老总相比也不差分毫。 甚至生活质量要甩开他们几条街。 特别是网络时代的来临,让她有条件像候鸟般随季节迁徙,不影响创作,这个世界足够大。 成名之初,外界便盛传她是一位美女作家,但从未在公众面前露过面。 一切交流都通过专栏上那些出尘的文字。 房间明亮,白色落地窗外,玻璃般的海水似乎触手可及。 此时,夏冬轻轻蹙着眉头,努力保持耐心,回复某些同行的邮件,她很不想理会那些人。 发完邮件,电脑扔开,抓一本书,伴着海风品读。 遥远的北方,一位三十来岁的男作家低声道:“你竟然喊他沈大?” 第一眼看上去,她绝对不会让人想起“美人”这个词。整个人干净、透明,很容易联想到她的作品风格,娓娓道来的谈话式、无逻辑行文,与世无争的出尘风范,以及那种骨子里透出对整个世界的毫不在意。 我对世界不在意,世界却因我更精彩。 怎能不让书迷痴狂? …… “深巷困好酒,薄土掩黄金,在如今的社会,我们就得会推销自己。然而,推销不是倾销,不是毫无原则地发光发热,让公众看尽自己。字正腔圆、中气十足地迸出一两句具有轰动性的言论?大张旗鼓、声动全国地做一两件具有轰动性的举动?哗众也许你能,但得宠,却未必了。” 这是另一位畅销书天王申公子在《解忧》一书中的话。 《解忧》并不解忧,专给别人添愁。 讽刺味的语气,对世界带着满满的恶意,嘲讽明星和政客是他的最常干的事。 “我的名字成了敏感词?那是我的荣幸!” 这样的做人态度和写作风格,不但得到很大一部分书迷的欢心,也让这位申公子成了媒体的宠儿。 经常性被记者围堵,一般不会失望。 “你是傻逼么?” 申公子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的男记者:“冒出一个新手我就需要担心,你当我写书十几年吃干饭的?” “出版一两本畅销书有什么稀奇,超过五百万册的书,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能一直畅销才是本事,全国也不过三五位。我只发布一个书名,内容空白都可以卖出一百万册,你信不信?你去问问那个新手行不行,再来找我!” 被骂作傻逼的记者一脸欣喜,希望能拍到更劲爆的采访。 采访登出后,果然引起轩然大波。 “哈哈,就喜欢申公子这嚣张劲,冲这话,空白书我也买!” “里面放上果照就更好了!” 文学圈正统人士纷纷摇头,对某些书迷恨铁不成钢,文坛更是口诛笔伐,无奈网友们就吃这一套。 申公子,名字另类,作品更另类。 …… 《如何管理一分钟》 《半个小时训练你的自控力》 《从一到十》 《从十到一百》…… 提起这些商业、成功、心理励志之类的图书,书迷和网友的脑海里,很容易想到一家出版公司和一个人。 风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汪中信。 大家更喜欢叫他汪中天,因为最近几年,他的作品正如日中天。 汪中天的董事长办公室位于写字楼二十八层,商业气息浓厚,很难让人联想到这里的主人是一位作家。 “空白书?” 汪中天一身革履,气度不凡。看着对面墙上电视画面中那位同行,摇头失笑。 隔着办公桌,是他最倚重的运营总监蒋琦。 “呵,敢说这话的,也就他和汪董你了,不过论名声好坏,和你天差地远。” 汪中天伸出食指晃晃:“还要加上一个夏冬!” “噢,对了,神秘女作家。”蒋琦露出一副男人都懂的表情。 “这你就错了,”汪中天摇摇头,说道:“去年一次文坛聚会,我见过她一面,怎么说呢……” “难道真是一位美人?” “长得并不是太美,”汪中天再次摇头,说道:“但如果真想描述她,你需要一部长篇故事来丰满,单独的一段文字是无法表达出来的,最有味道的一种女人。” “否则也写不出那样的文字。”蒋琦若有所思。 “不说他们,《明朝那些事儿》这部书,还有沈哲这位小同行,你怎么看?”汪中天把话题转移。 “可以归于历史类,证明了系列图书的优势。” 蒋琦抓住两点说明,接着说道:“至于沈哲,我找了他所有作品,很难判断。” 汪中天笑道:“我们三个在图书出版界的地位,主要因为有独特的内容风格,加上连续几部销售超过500万这一关。事实上,十年来发行量超千万的作品也有不少,大都昙花一现,很快被书迷遗忘。那种作者我见的多了,可以归于长期创作积累的一次灵光闪现,只有这个沈哲与众不同。” “好像他写本书就能销售百万,目前只有两部书超过五百万册,国外那本不算,其实童话也不能算。” 蒋琦道:“但成绩是实打实的。” “你刚才有句话说的对,系列图书优势不小。”汪中天忽然想到什么。 “《舒克和贝塔》显然是个系列,《明朝那些事儿》也是一个系列,还有可以预见的武侠系列……” “这个小同行厉害,童话、历史、武侠三系列并行!” …… 《东方》一则封面广告,引发百万级明粉骚动。 敏锐的出版人和作者惊讶发现,数月前引发争议的《明朝那些事儿》,似乎不是那么简单的一本书。 粉丝粘性出奇的高,超出常理。 第二部尚未面世,新闻报刊、网络世界已经是喧嚣一片,出版界看来,销售火爆可以预期。 “从书名看,万国来朝显然是讲述明朝第二位帝王朱棣。” “如果这部系列图书有五部以上,那么沈哲单以此书,足以成为新的畅销书天王……” 有报纸这样评论。(未完待续。) 第153章 单日百万! 畅销书的出现,每年国内还是有那么十来本的。 但能销售500万册以上的图书,才真是可遇不可求,所以钟离拿着稿子找来,博文书店一口应承。 作为一家独大的连锁书店,博文书店员工可谓见多识广。 十二月一日这天,还是被吓了一跳。 这是西部最偏远的一个城市,全市也只有一家分店。 早上七点,营业员准时上班,走到书店门口的时候,看着那近千人的长龙,大家都呆住了。 “来了,来了!” “终于来了,我从没这么勤快过,五点多就起床了!” 看到穿着书店服装的营业员,排队的人群七嘴八舌,前面的几位开始催促他们快点。 这家书店本就不大,营业员也只有五名。 闻言苦笑道:“排队也没用的,你们是来买《明朝那些事儿》的吧,九点才能到货。” “什么,怎么不早说?” “得,我是看了广告说今天开卖,没看到具体时间,先占个位置,去吃早饭了。” 五名营业员互相对视。 “通知经理吧。” 分店经理是星辰传媒在这个城市的总负责人,听到消息也有些不可思议,连忙放下手头的事情,先来处理这边的突发情况。说是突发,其实昨天已经收到了消息,只是没想到书迷会来这么多。 经理毕竟是经理,一看现场人群,马上知道配额不足,打电话向附近仓库催货。 分配的份额只有五百册,现场就有近千人。 纷纷攘攘,直到上午十点左右,送货车才姗姗来迟,等待的人群一哄而上,二十分钟抢购一空。 “第一部你们还有么?” 经理大冬天抹把汗,忙道:“有,专柜还有几本。”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朱棣坐在皇帝宝座上,俯视着这个帝国的一切,之前那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似乎还历历在目,但已经不重要了……” 买到书的人有的也不离去,就在现场翻开,不时低声交流读后感受。 “就是这个味!” “毕竟任何董事局都不可能是董事长一个人说了算……哈哈,还是这么有意思。” “哈哈,现在才发现,电视剧里赏银一千两被太监捧着很搞笑,那可是100斤重,想捧着首先要练过才行!” …… “今天一则消息震动全国,让记者意外的是,引发这次事件的竟然是一本历史书籍,下面请大家收看本台记者由现场发回的报道。” 海洋电视娱乐频道,破天荒的被文学作品占据了。 董事会反应很快,顺势制作了一个专家访谈,所谓专家,也不知道从哪儿请了一位历史教授。 “邓教授,一本历史书出现抢购风波,您意外吗?”主持人问。 这位邓教授当初也是明黑一员,不过现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不能和全国读者唱反调。 那是傻子才干的事。 “我一点也不意外,如果你看过那篇专访,就知道作者对历史有些研究。” “答非所问。”主持人暗暗吐槽,接着问:“那您觉得这部历史书为什么会如此受欢迎呢?” 邓教授咳嗽一声,缓缓说了一段话。 “首先纠正你一点,《明》一书不是历史书,作者本人在专访中也进行了澄清。” “在我看来,它的成功主要因为作者在书中融入了强烈的个人情感。无论写文章也好,写书也罢,没有作者的感情是没有味道的。作者用独特的视角,表达着自己对那段明朝岁月的思考和热爱,像自己的孩子一般抚弄。” “这种基于史实、合乎道义的情感融入,对历史类作者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 普通读者无法在电视节目、报刊杂志上发声,网络才是天堂。 第二部《万国来朝》依然不过十来万字,读起来又轻松之极,当天上午,评书网就再次喧闹起来。 对此,几位管理者又高兴又烦恼。 间隔三个月左右,中间经历了历史专家和草根的斗争。 真理或许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但最终的结果,往往都是少数人服从多数,多数中一个群体脱颖而出。 ——草根历史学家 普通历史迷说,“草根历史学家”的胜利,就是他们的胜利。 “本人刚读了一遍,暂无资格发表看法。” “待我读过三遍,晚点可能有长评放出,朋友们可以稍作等待。” “时间太短,又心潮澎湃,不吐不快。沈大的感情一脉相承,如果说上一部的主角是朱元璋,这一部的主角毫无疑问是朱棣,一个毫不逊色的帝王。正如沈大书中的个人表达,即使你拥有人人羡慕的容貌,博览群书的才学,挥之不尽的财富,也不能证明你的强大,因为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这不是历史书,而是最优秀的文学作品!” 当然其中也少不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作者只是在史实上,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的考订工作,缺少严谨。” “读书笔记罢了!” “读史明智,还是读史阅情?” …… 沈哲对这些酸了吧唧的人,向来敬谢不敏。 特别是网络上一些躲躲藏藏、不用负责的言论,当初为了黄蓉的软猬甲郭靖抱了没事,欧阳克一摸满手血和人在论坛开战。现在想来,也是自己找罪受。 不过现在他也有些郁闷。 郁闷之处在于,《明》吸引粉丝的能力超出他的预料之外。 沈哲此人,看书实在太多太杂,荤素不忌,很难在某本书上投入太多感情。 真的喜欢,多看两遍就是。 两个时空他从来不是任何人的铁杆粉丝,根本理解不了粉丝心理。 另外,购书狂潮也远超彼世。 因为当时首先在网络发表,待出版后再买实体书的书迷,肯定是真爱了。 华夏就不同,读者基数扩大,加上舆情诱导,想看内容要么借阅,要么就得排队购买。 这种级别的超级畅销书,博文书店官方也重点跟进。 当天晚上七点,全国分店歇业,随之公布了经过初步统计的销售数据。 145万。 单日百万! 出版行业全傻了眼,找出历史记录对比后发现,除去行政手段干预之外,国内从来没有一部作品达到过这个级别。思索之下,这种情况不能说明总销量,但可以说明粉丝的急迫心情。 以往都发生在某位歌星专辑、影星新片发布之时。 文学作品引发,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 当然,在专业人士眼中,除了书确实受欢迎外,还能看出博文书店的渠道非常厉害。(未完待续。) 第154章 草根和精英 我今年大二,还记得两个月前,无聊的我在书店晃悠。 打算买一本杂志消磨时光,不知不觉走到一个图书专柜前,看到一本书的名字很奇怪。 翻开某一页,看到这样一段描述。 “在这场决战中,没有正义与邪恶的区分,胜利的人拥有一切,失败的人失去一切。 这场决战没有规则,没有裁判,这些东西在胜负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对决战双方而言,胜利就是阿弥陀佛,胜利就是元始天尊,胜利就是四书五经,胜利就是仁义道德! 决一死战吧! 成王! 败寇!” 赤果果、痛快淋漓的描述,牢牢抓住我的眼睛。 就在书店花了三个小时,一口气读完后,买回去又读了一遍。 但这不是结束,两个月来,我已经把那本书读了不下十几遍,仔细想想,事实就是如此。 从那以后,我成了一名疯狂的明粉。 每天晚上闭上眼睛,全都是那些人的影子,朱元璋、陈友谅、王保保、张士诚、徐达、常遇春…… 这本书重塑了我对历史的看法。 历史不再是冷冰冰的论文,也不再是夸张的演义,而变成了一种生活。 张士诚为了自己的利益揭竿而起,陈友谅在别人蔑视的眼光中埋下了仇恨的种子……这些人物曾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有父母、兄弟、人情世故,也曾迷茫前途,努力拼搏……说着和我们一样的话,吃着和我们一样的饭,写着和我们一样的字,抬头看见的是和我们一样的月亮。 我们共同创造了一段历史。 曾经发生过的事,现在依然在我们身边发生,没有变化。 读史可以明智? 是的。 以史为鉴? 我已经开始怀疑。 第二部终于出版了,没什么好说的,排队拿下。 沈大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仍然嬉笑怒骂,风格一脉相承。 郑和下西洋、北伐蒙古、土木堡二十万大军毁于一旦、忠臣于谦“夺门之变”后被害…… 应接不暇,欲罢不能。 沈大告诉我们,直谏者未必是忠臣,贪污者未必是奸臣。 尤其让我震撼的是,为了北伐蒙古,朱棣以帝王之身再次顶盔跨刀,上一次为了皇位,这一次为了国家。 呵呵,沈大对明朝是真爱呀,但不管怎么说,好看就行。 对明朝内阁制度的解读,我又忍不住呵呵了! …… 人都害怕改变,专家也一样。 《明朝那些事儿》最初出现时,历史学家们有些发蒙,经过几个月,态度逐渐变化。 一位明史专家发出声音。 “历史是千百万人的历史,是大家的历史,每个人都有解读历史的权利。《明朝那些事儿》的确别开生面,是一种创造。我热情地支持这种探索和创造!期待他把这三百年写完。” 还有一位历史学博士表达了看法。 “这是本好书,摆史实,评论、挖掘,用现代语言演绎,我喜欢愿意研究历史的人。” 沈哲作为燕大文学院学生,校方的关注自然不少。 《明·万国来朝》出版几天后,终于有授课老师在讲堂上,从流行文学的角度进行了一番分析。 “沈哲同学这部作品,可以作为流行文学研究的经典案例。” “它具备许多流行文学特征,却几乎可以算作一部历史作品,而且是正史,基本忠于《明史》。” “这种反差是造成轰动的主要原因。” “我总结了三点:其一,正说历史,取舍有道。关注点写出来,无关紧要部分被一笔带过、甚至舍弃。其二,文笔生动,设置悬念、噱头,这是小说笔法在历史作品中的运用。其三,战争、官场权谋、人物心理活动的合理猜测等,这是华夏人最感兴趣的东西。” “如果真要给这部书下个定义,可以作为通俗历史读本,普及历史的功能非常出色。” 主角沈哲被同学频频回望,如坐针毡。 笑看华夏读者为彼世好作品欢呼很舒服,但实在无法适应暴露在大众目光下的感觉。 老师话锋一转,笑道:“顺便也要给沈哲同学提个醒。” “李老师请讲。”沈哲忙起身道。 “历史毕竟不同于小说,不能戏说,更不能胡说,否则等于自降格调。” 沈哲眉头一皱。 “当然,严谨的历史研究者值得尊重,写一本所有人都喜欢的历史书,更值得尊重。” “这一点,你做的不错!” 下课后,这位李老师专门把沈哲叫道办公室,询问了几个问题。 个人情感表述过多。 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真正的历史形象。 材料注释问题…… “你这部书影响力太大,已经彻底扭转了大部分读者对明朝的固有印象,甚至史书中的印象……有些话课堂上不方便说,以后要注意些,用你的话说,我们应该站在当代看历史,本身就有些唯心。不是说唯心主义就该批判,而是必然招致另一些人的反对,争议将是长期的。” “李老师,这避免不了,其实已经很好了。”沈哲笑道。 李老师皱眉问道:“何意?” “课堂上学过,绝对的唯心或者绝对的唯物都是错误的,我觉得可以从易经太极观点去看。” “它们有关系?”李老师怔道。 “嗯,唯心到头就是唯物,唯物到头就是唯心,两者是一元的,与太极同理。这本书里,史实算唯物,个人历史观算唯心,读者看到唯心的部分,必然心生寻找史料真相的念头,岂不是一样?而太极是我们华夏文化的基本观点……” 李老师忽然笑道:“你懂得倒不少,《易经》乱入历史研究?非有人说你大逆不道不可!” …… “阿哲,恭喜!” “恭喜!” “哦,恭喜恭喜……” 回到宿舍,三位舍友竟然都在,纷纷道贺。 沈哲还没回过神,揉揉脑袋,勉强一笑,说最近发了一笔小财,请客是必须的。 还想着刚才的事。 史学研究有两个核心技能:搜集史料和解读史料。 偏偏这两点最麻烦,而沈哲最怕的就是麻烦,大部分普通人也最怕这些。缺少严谨是必然,内心深处,他也不觉得“草根历史学家”的作用比不上专业研究者。 另一方面,不管把历史这个小姑娘打扮的再好看,人们还是想看她不穿衣服的样子。 前提要先把目光吸引到这位小姑娘身上。 “所以,《明朝那些事儿》就是一部好书……管他呢,喜欢就好。”(未完待续。) 第155章 俗人一个 随着讨论的深入,专家担心的历史观问题并没有出现。 《明朝那些事儿》中,对明朝的粉饰部分瞒不过读者的眼睛,只不过他们不在乎而已。 反而觉得在某种程度上还原了朱棣的形象。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不称臣,不纳供。 最近,书迷、网友口头经常挂着这句话。 其实就是从明成祖朱棣开始的,整个大明朝只有他但得起这几句话。迁都燕京、死在北征路上。这句话用在称颂亡国之君崇祯,可怜其煤山吊颈实在是笑话。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本来明朝历代皇帝形象都比较不堪,以朱元璋和朱棣最甚,很多明粉也有同样的固有印象。 但读完两部书,很快被掰弯了。 一位草根历史爱好者言道: “朱元璋的骂名来自诛杀开国功臣,杀贪官没什么,主要是剥皮萱草让人无法接受。但从一个父亲的角度,他的行为完全能够理解。至于朱棣,毕竟得位不正,杀铁铉、方孝孺,洪武朝留下的一干豪华文臣阵容凋零殆尽,古典士大夫精神随之消亡,影响丝毫不亚于宋元两朝的灭亡……” 话题随之转到另一个方向。 ——大功之人必有大过。 这场争论看起来旷日持久,战场主要集中在各个网络平台。 而与历史文学相关的现实媒体,也逃不开这个话题旋窝,不少作者和评论员纷纷撰文。 焦点集中在皇朝权利的归属问题。 《明朝那些事儿》前两部放在一起看,很明显,浓墨重彩描述了建国初期的皇权、臣权拉锯。 两位雄主逝去后,朝野迅速被文官集团把持。 以他们更为专业的眼光看,后续几部肯定就是皇权与这个文官集团的斗争。 杀得太狠,离心离德。 如果把明、清对比,权利属谁就更为清晰。 前者文官,后者八旗。 所以有明一朝,明君或昏君都没有太大关系,主要权利不归于帝王,和现实的华夏已经很相像了。 说到权利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时,争论达到高峰。 联系当今的主流观点,皇权也好,文官、八旗、世家门阀等等都不重要。 人民是才是创造历史的主力军…… 扯的没边。 草根和精英消停不了,颇有些全民读史的味道。 当一位历史教授在讲堂上,被学生请教书中某些问题时,笑道:“真是盛况啊!” 作为话题的引发者,沈哲同样再次被血洗一番。 不论文字多搞笑,内容多轻松,两部书都杀性很重,血腥味掩饰不住。 洪武大帝杀武将、杀贪官;永乐大帝杀文官、杀鞑子…… 杀,杀,杀。 全部杀光,留着朱姓子孙,即使自相残杀,还是朱家天下。 可惜他们不是沈哲,有一定先知先觉的能力。 否则肯定会留下另一条祖训—— 不管多远,将来一定要把努尔哈赤这个人“乃伊组特”。 …… “小哲,还是全部推掉?”总编钟离打来电话,语气轻松,“这回可是有点麻烦。” 沈哲正走在校园里,随口道:“我有**权,他们也没办法。” 钟离笑着说:“七十多家媒体发函,一百多个记者找上门,这帮人无孔不入,我们地址被挖出来了。” “那是你们的麻烦!” 沈哲幸灾乐祸。 钟离笑骂一声:“那好吧,其实你如果露个面,对销量很有好处,杂志社也跟着沾光……” “当我任性呗,员工多发点奖金什么的?” “这你不用担心,新公司干劲不足的话,还有什么搞头。” 说了正事,钟离忽然道:“网上有传,你企图在各类型文学称王,要不要回应一下?” “好夸张,”沈哲拿着手机,脚步一顿,缓缓道:“不用理会。” “莫非这就是你的计划?” “钟哥,我哪有什么计划,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我可不是朱元璋,当着和尚,还想着造反。” 这是沈哲的心里话。 活了两个半辈子,虽说依然逃不开名与利,至少比大多数人看的开。 基本要求,不外乎家人身体健康、妻儿两全,生活无忧。 顺便把彼世那些好书介绍给华夏读者。 他当然没有什么计划,只是脑子里作品多而杂,想起一出是一出。 钟离嗯了一声,说道:“通俗文学方面,系列作品向来就是最赚钱的,你真这么想我还高兴些。不过,我看你还有往传统文学方向发展的苗头,短篇小说就是证明,还有学术……” 沈哲有些愣神。 这才想起现在华夏没有网络小说,下意识觉得纸质书籍就是传统文学。 自产生文学以来,分类从来没有明确过。 一般认为,与通俗文学相对的就是严肃文学,即传统文学。 他抓抓头皮,想那么多干什么? 就像《明朝那些事儿》,到现在已经出版两部,不知道多少人读过、研究过,类型依然模糊不清。 历史书、小说、励志…… 各种说法不一,只能代表个人偏好。 以沈哲看来,什么类型根本不重要,当年明月也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写的算什么,不是小说,不是史书,就姑且叫《明札记》吧……” 对着电话说道:“放心吧,至少五年内我还是俗人一个!” 外界显然不这么认为。 《明·万国来朝》曝出单日百万销量没几天,就有网友扒出了沈哲所有作品。 桃花诗、梁师武侠中的诗词等先放一边。 还有《假如》《那些年》《白发》《舒克和贝塔》…… 经过归纳整理后发现,里面包含了青春、历史、武侠、童话好几种文学类型。 绝对算得上国内作品最杂的畅销书作家了。 再从文联官网上找来历史数据,更是本本畅销,虽然没有一本千万级销量的代表作,被无聊的网友一合计,沈哲至少得到三千万以上的稿费。 沈哲目前拿着自己公司最高版税,这种算法完全不准确。 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自己值多少钱,开始感觉富得流油,后来认识楚飞燕后,反觉着穷得要死。 “原来沈大这么有钱啊!”有书迷回帖惊叹。 “……这还用计算,一看你就不懂什么叫畅销天王,以为随便写写就能销售百万的说法是瞎说么?” “喂喂,沈大何时成畅销天王了,我怎么不知道?” “目前只差一本代表作,童话不算。” “这么多类型,代表哪种?再说,千万级的作品可遇不可求,沈大也不能说来就来。” 对于这些言论,沈哲前几天当乐子看了。(未完待续。) 第156章 销量也能刷 转眼过去一个星期,没咂摸出什么味。 这天校剧社的齐悦忽然打来电话,让沈哲晚上七点抽空去看一看排练效果。 “作为剧作者,你应该有发言权。” 沈哲挺感兴趣,本来打算去图书馆溜达一圈,改了主意。 晚饭毕,施施然去了剧场楼。 看完排练,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齐悦跳下舞台,脸上还带着表演时的丰富表情,口中问道:“觉得怎么样?” 沈哲咂咂嘴,笑道:“最后一场来个浑身湿透,就棒极了。” “我靠!”旁边依然充任导演的纪文博气笑了,骂骂咧咧道:“现在可是寒冬腊月!” “哈,开个玩笑。” 彼世看《恋爱的犀牛》网络视频,印象最深的就是马路**的站在舞台上,绝望的嘶喊。 齐悦道:“剧本里有这场景,但现在这天气肯定实现不了,否则哥哥为了演戏把命搭上,太不值了。沈老弟,这只是初排,大家刚把台词记熟,一场完整的话剧没有几个月准备,达不到完美境界。” “需要这么久?” 齐悦道:“看效果,现在只是达到上场要求,平时不用占用舞台,今天试演,所以请你过来看看。” 想了想,又道:“第一场正式演出定在明年三月。” 沈哲恍然:“文化节?” “对。” 这时,参加现场排练的七八名演员都来到近前,赵红蕾也在其中,看上去还带着淡妆。 一名皮肤白嫩、身材娇小的女生挤到最前面,面色微微激动。 “沈大,你好!” 沈哲用大叔一般的口吻回道:“小妹妹,你好。” “哈哈,大叔?” 赵红蕾一旁笑着说:“沈哲学弟,不要搞错了,乐乐今年大二,是你学姐。” “啊,原来是学姐。” 赵红蕾点点头:“不但是你学姐,这部剧所有配乐都是乐乐做的。” 经过介绍,女生叫杨乐乐,文艺学院学器乐的,真正的天才少女。 以沈哲的真实水平,如今还需要仰望一番,不禁感叹全国选拔的天才,校园里真多。 “沈大,你的剧本写得太好了!” 沈哲真心实意道:“你才是真天才,我是冒牌货。” “哈哈,谦虚!” 其他几人都是配角演员,黑子、大仙等角色的扮演者。 纷纷上前表达了一番敬仰之情,沈哲在书迷群的称呼,延续到了舞台剧社。 大部分都是学长学姐,沈哲要多谦虚有多谦虚。 “我觉得你可以客串恋爱训练师这个角色,特别是找到你的几本书看过之后。”赵红蕾忽然道。 沈哲傻眼道:“开什么玩笑,我是感情白痴,书里都是骗人的!” “哈哈!”众人大笑。 齐悦说了一声:“好了,今天试演基本达到要求,我自掏腰包,请大家吃饭!” “校外餐馆?” 齐悦摇摇头,一本正经道:“不,三食堂小灶。” “社长,太抠门了吧。” …… 沈大是明粉、武侠迷、其他书迷共同的称呼。 像他这样的畅销书作者,各地部分读者会自发组成书迷会,有机会还能邀请作者参加活动。 不过沈哲尚没有参与过,略宅,一方面不愿抛头露面。 接下来两天,本学期还剩最后几节专业课,沈哲心开始飞往那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 年尾到了,各行各业都开始总结一年的成果。 文联也在腊月初十这天,公布了2001全年度畅销书榜单的前百,迅疾在文学界和读者群引发海啸。 第一名:《明朝那些事儿·洪武大帝》,920万 第二名:《秘密情侣》,470万 第三名:《我有罪》,430万 第四名:《明朝那些事儿·万国来朝》,400万 注,上市不足一月 第五名:…… 全年图书畅销榜前十,全部来自国内作者!所有华夏出版人、作者、看热闹的,全都兴高采烈,就差敲锣打鼓了。 多少年没有出现过的盛况! 不对,文联成立十一年来,还是首次。 因为东西文化交流的开放更早些,年年都会有一批西方作品被引进,从而占据畅销榜前列。 其实,博文书店作为最大的连锁书店,常时数据也能看出一些端倪。 哪本能上榜,消息灵通的记者早有个大概。 新闻标题都在心里转几圈了。 欢呼雀跃者:华夏文学终于崛起了! 幸灾乐祸者:和我们比文化?NO,我们有5000年历史! 记者写文章向来是哗众取宠,以夺人眼球为第一要务,倘若一味走中庸之道,且不论文笔和内容如何,读者都不会买账。如今的华夏媒体节操还没有全掉光,惩恶扬善记心间,但怎么做另说。像彼世的记者那样,扬善没什么噱头,扬恶才有人看。一边说着民众道德水准下降,一边拼命寻找各类恶事报道,管理部门实在太烂。 沈哲不愿意接受采访,部分原因也是对这个群体的天然厌恶。 正值《明朝那些事儿》第二部热销期间,公布的数据显示,第一部竟然快要突破千万册。 犹如火上浇油,从评书网开始,明粉炸开了锅。 “号召百万同仁,助沈大一臂之力!” “我两部都买过了,但为了沈大,再买一次!” 晚上,沈哲最先从舍友陈泰那里得到消息,上网一瞅,顿时哭笑不得。 这必须表个态了。 “感谢大家喜爱这本书,重买就不必了,千万级图书虽然是个荣誉,不值得让大家再次破费。再说,已经看过书的朋友,买回去垫桌子啊?” 不说还好,他在评书网上一说话,少部分特别喜爱这本书的读者更激动了。 “这不是沈大你一个人的荣誉,而是全体明粉的荣誉!” “沈大放心,我买回来推荐给朋友看,怎么会用来垫桌子,太不像话了!” 身后陈泰看得哈哈直笑。 “阿哲,这些读者是狂热书迷,娱乐圈很常见,文学界可不多见,你牛大发了。” 沈哲摇头叹气:“我去,这事管不了。” 《明朝那些事儿》本身就带着最强的流行感,吸引了很大一部分狂热书迷。 “我买两本算了,反正没多少钱。” 突然爆发的购书潮,让博文书店各分店值班营业员一阵忙碌。 “没想到实体书也能刷销量……” 沈哲苦恼道,去年莫名其妙被网友帮他刷了个文学奖,今年畅销榜还要靠刷?(未完待续。) 第157章 学期结束 一本千万级图书的出现,基本预定了明年的皇家文学奖。 但华夏两项最高文学奖,并不能令沈哲欢喜过头。 不是矫情,原因不足言说。 和楚飞燕搭伙吃完早饭,今天还有最后两节课,正好是院长亲自教授的课程——《民间文学鉴赏》 他和姓任的似乎有某种不解之缘。 高中校长和大学院长都姓任,能想到这些,说明沈哲有时候喜欢胡思乱想。 “总之,民间文学是广大人民长期社会生活的产物,氏族和部落时期,神话、传说大抵已经产生。” “古时、直到近当代,相当多的优秀作品也直接取材于民间文学,去其口头性,保留书面性。比如著名的《西游记》一书,成书之前已经有相当广泛的民间基础,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民众的基本认识。仔细品味,唐僧、孙悟空、沙和尚、猪八戒,其实分别对应了人们普遍认可的四种品质,执着、战斗、服从和享乐精神……呵,我看有的同学似乎不认同服从这项品质,这是不对的,人类社会需要分工协作,只想着执着和战斗,会处处碰壁。” “那么回到文学鉴赏的本质,它无法和影视、游戏等感官刺激的形式去竞争。” 任培学在讲台上踱步。 伸出两根指头:“好的民间文学是大家闺秀,不是一杯酒就能带走的随便女孩……” 下面响起嗡嗡的笑声。 等笑声消失,任培学道:“要追求这位大家闺秀,你需要做到两点。” “形成自己的理解方式,然后结合生活经验去品味。” “当然,这是个长期过程,不能快速见效。好了,今年上半年的课,到这里就结束了。” “啪啪!” 一百多名学生拍着巴掌,欢送院长离开教室。 任培学走到门口时,忽然停下脚步,回头张望一下,道:“沈哲来了么?跟我来一下。” 沈哲从最后一排起身,他当然来了,跷课是坏习惯,会上瘾的。 并肩走在校园里,任培学打量了一下沈哲。 “沈哲啊,学院一直很关注你,作品越来越多,不过我感觉你在刻意不往学术方向靠?” “啊,院长,真没那个水平!”沈哲挠挠头。 “呵,可以理解,以后年纪增长,学术上没有什么成就,只靠作品说话,力度就差一些。” 沈哲心道未必,没有那些好作品,鉴赏家、评论家们研究啥呀。 口中却说:“谢谢院长提醒。” “你不是正常学生,对你的要求和期望自然高些。”任培学笑呵呵的,说道:“不过你还不到二十岁吧,创作路上多走走也没错。哦,正好现在文化部正在酝酿一个文化复兴计划,文学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这事不是一两年,几十年也不稀奇,沈哲听说过好多次了,没太在意。 任培学第二次向沈哲发出邀请:“有没有兴趣将来到我这里读研究生,整理民间文学?” “啊,院长,我没什么生活经验……” “别急着下决定。” …… 华夏也曾一度被欺负,虽然很快崛起,文化依然和西方隔阂很大。 从全球视角看待,最近两百年的世界文化发展历程,古今差别太大,文学是其中的代表。 文字和语境创作方面,华夏相对世界天然弱势。 既然弱势,就要复兴。 毕竟当过几千年的世界老大,荣耀天生。 这个词语被官方、民间无数次提起,今年却是由文化部发动,影响力更大一些。 文联已经召集数十名专家、学者座谈,形成几点共识: 鼓励全球化语境中的创作; 加大对作者的支持力度,提高版税标准,出版行业闹意见,可以从星级评定上做文章; 支持类型文学发展等等。 经部分媒体报道后,沈哲专门注意了一下。 不过没看太懂,这种带着强烈华夏式官方语气的话语,他读起来也挠头。 知道是好事就行。 以他草根化的解读,文化部的意思就是,甩开膀子上啊,支持你们! …… 放假的前几天,沈哲和林语菡一起又去了趟《少儿365》编辑部。 《舒克和贝塔》的动画改变计划,年后就要提上日程。 因为文字版由沈哲完成,漫画版是由林语菡完成,主角形象早已被小孩子们烂熟于心。 动画改编就需要以此为标准。 “现在我也不知道具体的动画片是什么样子,但可以预先猜想一个场景,每天晚上六点,孩子们都会坐到电视机前,抓住遥控器不放。”甄奶奶笑着说道。 指了指办公室角落几个纸箱,笑道:“看见了吗,那些都是家长来信,我们根本处理不完。” “你们俩孩子这部作品,比奶奶一辈子写的东西还受欢迎。” 沈哲笑道:“您太谦虚了,我和语菡小时候,还是听您的故事长大的呢。” “呵,将来的孩子也是看着你们的故事长大。” 甄奶奶转身,对正和林语菡窃窃私语的和琪小编辑说道:“小琪,去把合同打印一下。” 委托全权代理的合同书。 “唉。” 和琪答应一声,跑出了办公室。 沈哲看着她的背影,好笑的摇摇头,只见过几面,倒和林语菡说到了一起。 看样子二十多岁,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这时,甄奶奶道:“动画改编全权交给杂志社操作,当然不能让你们吃亏,这方面了解吗?” “就是不了解,才推个干净。” “嗯,让小琪照着合同给你们解释一下。” 儿童的口味比大人更加挑剔,让很多作者无法理解,甚至父母都搞不懂自己孩子怎么想的,因为大家都已经长大了。很难再用童真的眼光去看世界,所以能写出广受欢迎的童话作品并不容易。而睡前故事又是大部分家庭必须的,不是每个家长都有编故事的天赋。 其实沈哲第一部畅销千万的作品,应该是这部《舒克和贝塔》。 只是童话文学比较特殊,在华夏自成体系。 …… 谈完动画改编的第三天,最后一门考试也结束了。 宿舍里,楚飞燕不见踪影,陈泰和戴志学已经开始打包行李,准备回家了。 游子归家的时间表,比较关心的永远都是父母一方,陈泰下午连续接到家里两个电话,嘴里不停抱怨,手里动作却加快不少。 沈哲这几天也被催问几次归家的准确时间,他当然不会抱怨什么。 全国高校几乎同时放假。 当天,沈哲就接了林语菡,一同坐上回中海的列车。(未完待续。) 第158章 我家在中海 中海市—— 沈明诚背着双手,快步走向厂区大门。 今天晚上,上大学走了好几个月的儿子要回来了。 他的生活一直按部就班,起床上班,下班回家,有时和小区邻居聊聊天,看看电视新闻和报纸。 最近添了一项爱好,追读《七剑下天山》。 不单是因为这部小说是儿子写的,他也确实很喜欢书里面那个江湖。他这代人小时候没有网络,甚至连电视机都没有普及,过了玩泥巴的阶段就开始看小人书,再大些往往都接触过一些侠客小说。二三十年前,侠客小说很是兴盛了一段时期,不过随着社会发展,很快被青春文学取代,只留下那段模糊的记忆。 对于儿子能写出和侠客类似的武侠小说,沈明诚并不奇怪。 小哲幼年从少儿图画开始,就喜欢看书,家里的故事书、侠客、连环画,还有报纸都读的津津有味。 却不知,沈哲以成年人的思维去看儿童书,那是多么痛苦的一段伪装时期。 穿着保安服的门卫看到沈明诚,打声招呼:“沈工,要回?” “唉。” 沈明诚笑着回应一声。 他已经在这里工作将近二十年,同事之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那代知识分子的普遍状况。 对于能教育出沈哲这样的孩子,厂里同事佩服之余,难免会请教一番。 沈明诚往往无言以对。 回想儿子十几年长大成人的日子,只是一眨眼之间。 好像非常省心? 没砸过人家玻璃,从没教过他,过马路都知道先看两边。 上学后,也只被请过一次家长,还是因为太聪明的缘故。这是怎么教育出来的,他也说不明白。 想着想着,沈明诚笑了起来。 “老沈!” 身后突然有人喊了一声,沈明诚按下匆匆的脚步,回头望去。 “噢,老孔。” 一位四十多岁、戴着安全帽的中年人走上来,哈哈笑道:“老沈,一起回。” “今天你挺早啊,车间安排好了?”沈明诚道。 中年人叫孔之冬,家也住在紫薇小区,在车间工作,平时下班时间都比沈明诚稍晚两小时。 “新来的几位大学生挺好,这不,半年时间就上手了,我也乐得偷个懒!”孔之冬摘下安全帽夹在胳膊下面,随口问道:“眼看这一年又到了腊月,你家小子要放假了吧?” “是啊,昨晚打电话说今天回来。” “唉吆,”孔之冬一拍脑袋,说道:“我说怎么一直念叨小哲呢,上班都把我弄迷糊了。” 沈明诚一怔:“谁啊,孔叔?” “可不是咋的,这几天在家里念叨好几次了。” 沈明诚笑了。 现在能让老人消遣的东西不多,电视一打开,广告铺天盖地,要么就是各种流行元素,连严肃历史剧都往美女上面靠。不是说老头就不喜欢美女,九十岁照样喜欢,挂在口头上就不那么像话。 他们从前最爱听评书,可惜如今连电台都不播放了。 沈哲高中毕业暑假说了几场,还是新奇的内容,一下子就抓住那帮老头的心。 “老沈,听说小哲每个月收入上千万?” 步行回小区的路上,孔之冬一脸好奇,还有些不可思议:“当作家太挣钱了吧,顶我们车间整年的?” 沈明诚道:“哪有那么邪乎。” “给学校捐一千万怎么回事,回头让小哲掌掌眼,我家小子能不能当作家!” “他也就那么些钱都捐了,不知道柴米贵,胡来一通。” 沈哲当初捐款时,直接绕过母亲给父亲打了个招呼,沈明诚被吓了一跳,千万“巨款”对工薪阶层还是很有震撼力的。思考好长时间才缓过神,直接问他身上共有多少钱,知道只捐了一小半才松口气。 孔之冬道:“啧啧,这不算胡来,要看他能不能挣钱。” “从小就不听话,现在更管不了。” 厂区离家只有两里多路,两人聊着话题,离不开自家孩子的事情。 …… 列车飞驰,窗外景色一闪而过。 车厢里有些空,不少人中途已经到站下车,沈哲和林语菡占了个靠窗的位置,相对而坐。 旅程近十个小时,聊天、看书也花不完的时间。 林语菡无聊之下,从行李包里掏出铅笔,给沈哲画了张素描。 “这胡子怎么回事?”沈哲瞪大眼睛。 林语菡道:“哈哈,阿哲,你不觉得留两撇小胡子,显得整个人更有意思么?” 沈哲气道:“我记得你很讨厌这个的!” “我改主意了……” 沈哲抓起铅笔要敲她脑袋,旋即放弃了。 摸摸下巴,挑眉道:“那你可要失望了,我的胡子有点软,将来留个山羊胡恶心你!” “随便!” “咦,是个好主意,我儿子抓着也方便。” “死阿哲!” 再次看向窗外的时候,熟悉的城市轮廓透进眼帘。 “到家了。” 林语菡舒了口气,起身整理一下衣服,准备收拾行李。 “有你的地方就是家。” 沈哲眼睛望着车窗,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林语菡诧异的看向他,咯咯直笑:“阿哲,这就是你的情话?” 沈哲摸摸嘴角,有些尴尬。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脑子里就出现这句话,接着冲口而出,整一个鬼使神差。如果初见面时,林语菡就是眼前这么一大姑娘,说说情话倒也没什么。 因为无论多么肉麻的情话,经受考验的不是女方的耳朵,而是男方的胃。 沈哲觉得自己有个强大的胃。 只是认识的时候,人家还是个流鼻涕、喊哥哥的丫丫,如果说情话那是不健康儿童。 渐渐也就说不出来了。 “坐下,还远着呢,急什么!”沈哲转移话题。 林语菡莞尔,听话的又坐到座位上,很感兴趣的盯着沈哲的侧脸。 “你还是第一次在我面前不好意思。” 沈哲皱眉:“我不好意思?语菡,你这玩笑开大了。” “是么?都语无伦次了。” 沈哲:“……” 有张老脸恢复能力还是不弱,过一会儿,沈哲看着林语菡,道:“你看那些小说会不会代入?” “你那些小说让我怎么代入?”林语菡撅撅嘴唇。 “有问题?” 林语菡道:“问题大了,我从头说吧。” “《那些年》里的柯景腾和沈佳宜没在一起,《第一次亲密接触》里的轻舞飞扬干脆死了,《白发》里的卓一航和练霓裳隔山相望一辈子,其它就不用说了吧……阿哲,你让我代入?” “啊!” 沈哲忽然发现,自己神经有些大条? 从言情的角度来说,这些长篇基本上都是悲情结局,难道我骨子里是悲观主义者? 林语菡又嘻嘻笑道:“不过,你刚才那句话说得很好。” “家呀……” 沈哲的思绪又开始天马行空了。 走出车站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冬季估计再过一个多小时,就会完全黑了。 两人一个背着包,一个拉着行李箱,走进出站通道。 这时,他们看到前方有人群在围观。 “话说这凌未风闯荡江湖,经历过无数劫难,真是什么惊险之事都曾遇过,多凶恶的敌人,他也是视若无物。但这黄衫少年像僵尸般直挺挺走来,眼珠动也不动地发出冷冷的光芒,不觉也是有点毛骨耸然……” 原来是个流浪说书人。 两人走到近前,沈哲忽然停下脚步,挤进人群观看。 说书的是一位邋里邋遢的中年人,脚边放着一摞杂志,正是《东方》。 “只听傅青主哈哈大笑,唯英雄能重英雄,你的武功是顶尖儿的人物了,所以一定特别怜才……” 林语菡拉他出来,奇怪道:“阿哲,怎么了,走啊,赶快回家。” “这人讲的是《七剑下天山》。” 林语菡愣了一下,恍然道:“噢,刚才听着耳熟,没在意,是你正连载的小说?” “是的。” 两人又听了一会,人群渐渐散去,地上被丢下一元、五元的纸币。 沈哲想了想,摸出一张百元钞票放在那人跟前。 说书人抬头看看他,笑着感谢一声,看模样倒真有读书人的味道,只是不知道遭遇了什么,变成这般境地。 沈哲和林语菡走远。 沈哲道:“这人水平不够,没我说得好。” 林语菡无语:“没你说得好,那你还给钱,不会后悔了吧?” “怎么会,你没看他脚边的杂志吗,买咱家的,给他钱最后还要花在我们这里。” “那杂志社是你家的!” “信不信我回去就把你爸开了?” …… 暑假的时候说了几场书,征服了一帮老头,沈哲感觉还是不错的。 可惜自豪这种情绪,往往都伴随着悲剧。 当两人走进紫薇小区,来到五栋不远处,耳边就传来一声大喝。 “嗨,小子,你可回来了!” 沈哲扭头一瞧,忙打招呼:“李爷爷,大冷天的,您怎么不在呆在家里?” 再看看天色,有的邻居客厅灯都打开了,小风吹着,谁家不是关起门享受温暖的房间。这李大爷一个人在外面瞎溜达,要不是他那颗大光头,沈哲一时还认不出是谁。 “小子,让你改结局,为什么不听话?” 沈哲哭笑不得:“李爷爷,您说的是《白发魔女传》?那个已经写完了,结局改不成了!” 李大爷走过来,瞪着眼睛:“不老实,打电话的时候还没写完呢。” “哦,这个……但是稿子已经全交给杂志社了。” “嘿,看我老人家好骗是吧,我听你妈说过了,杂志社就是你小子办的,他们还能不听你的话?” “啊?” 沈哲词穷,老人家怨念很深啊。 看了看身旁林语菡,林语菡抿嘴笑,意思是我在火车上说的没错吧,你的小说结局都不圆满。 “李爷爷,放心吧,下一部绝对让您满意!” “哼,看你的表现了。” 李大爷愤愤不平道:“先回家吧,你爸和你妈估计都等急了,我去小卖部。” “唉。” 沈哲挠挠头,刚才的话还是忽悠老头的。 因为他准备的下一部小说,是梁师的《云海玉弓缘》。 如果说《白发魔女传》情节虐的人欲死欲仙,《七剑下天山》凌未风和刘郁芳有情无份让人忧伤,那么《云海玉弓缘》金世遗和厉胜男之间,女方的死亡绝对让老人家感到生之无望,一了百了。 沈哲好笑自语:“反正下次回来就明年了,找部大圆满的交代一下,啥都忘了……” “你骗李爷爷的吧?”林语菡忽然道。 沈哲:“你怎么知道?” 林语菡哼道:“看你挠嘴角,就知道你说的瞎话,哼,连老人家都骗!” “啊,你什么时候发现我这习惯的?”沈哲傻眼。 “早发现了,没告诉你罢了。” “那我以后说谎话,你一眼就能发现啊,这日子还怎么过?” 楼道里,沈哲叫了一声。 他这一嗓子喊开了两家门,四个身影很快出现。 “小哲!” “语菡!” 林语菡走在前面,脸上绽放笑容:“爸,妈,沈叔叔好,杨阿姨好!” 沈哲背着包,吭吭哧哧的提着林语菡的行李箱。 林远志看到,忙走下来道:“我来。” “林叔叔。” 林远志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先进屋吧,有话明天再说,长途旅行最累人,好好休息一晚。” 这是心理暗示,沈哲马上觉得眼皮发沉。 要和黄阿姨打招呼,这是未来丈母娘,小视不得。 各回各家。 难免被父亲的目光扫视几圈,再被母亲翻来覆去一番。 临床检查后,发现沈哲身上零件完整,重量也没缩水,耳朵上光滑柔嫩没有冻疮……才算放心。 饭菜早已备好,父亲难得招呼他吃菜,一顿饭别的什么也没说。 地位不变,依然独占小马扎。 或许这就是家吧。 洗个热水澡,回到熟悉又陌生的房间,一头躺倒呼呼大睡。 刚睡了不一会儿,沈哲被噩梦惊醒。 梦里,他的灵魂飘飘忽忽到了窗外,忽然看到一只猫在仰望星空,顿时感觉不太对劲。猫猛然回首,死死地盯着沈哲。“你竟敢现出真身,莫非还不悔悟么?” “我做错了什么?”沈哲一脸迷茫。 那只猫大怒,气势不断暴涨,转眼变成几百丈高的庞大身躯,沈哲吓得浑身哆嗦。 “真是死不悔改,那就送你往生!” 巨爪挥来,沈哲躲闪不及,灵魂被一下子拍得四分五裂。 …… 沈哲被惊醒,几分钟后才定神。 “妈蛋啊,什么玩意?”摸出枕边手机看看时间,刚睡了不到四个小时。 手机上还有几个未接来电,一条短消息。 “休息了?嗯,欢迎回家!”发件人显示是曾经的责编苏薇,电话也是杂志社人员打来的。 沈哲顿时没了睡意,躺在软绵绵的被窝里,胡思乱想。 要好好上学,虽然不用操心作品问题,但至少要让自己的言谈、文学素养对得起这些作品。 钱不用发愁,但多多益善。 房子?毕业后才会买吧,到时候估计最贵的也买得起,除非像彼世那些上亿美金的豪宅。这件事似乎可以找新朋友楚飞燕帮忙,他家也卖房子。和林语菡在哪里安家呢?肯定还是中海,否则两家大人估计都不同意。太闹了住着不舒服,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江边就不错。 孩子……绕的太远了。 这辈子差不多过去二十年了,都干了什么? 高中以前就不用说了,装幼稚、扮纯、读书……终于变成大人了。 从某位女孩轻生事件开始踏进文学界,一部部作品随手拈来,杂乱无章没有计划,因为都是好作品。 闲来披上马甲水水论坛…… 沈哲忽然愣了一下,想起一事。“还有一部太监作品呢。” ——《悟空传》 为了试探华夏年轻人是否能接受网络小说,选择这部经典短篇,只发了两章还没进入**,编辑就找上门谈事情,帖子很快湮没无闻。 当时对文联的版权制度一知半解,后来发现在网上免费发书不合适,随之把它也忘了。 “怎么能少了悟空传呢!” 还有林语菡对书中感情戏不圆满的吐槽,这一个月的假期就办这两件事。 校园感情《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网络感情《第一次亲密接触》 还有都市感情《和空姐同居的日子》,野蛮又温柔的冉静,傻气的宅男陆飞,林语菡肯定满意。 就是字数多了些,有得忙了。 网络连载是不能了,杂志连载似乎也不需要,自家杂志不要和别人抢版面了,全书敲完出版吧。 反正天气冷,正好躲家里把这两部书完成。 霸气的魏虎大爷应该会很高兴。 无聊之下,连广告词都替钟离的市场推广部门想好了——爱情三部曲 呼吸渐缓,沈哲再次睡着了。(未完待续。) 第159章 生活是一团麻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学校里,陈泰喜欢向舍友们普及心理学知识,沈哲又从中知道了这句话的另一种类似解释。 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心理学和经济学方面,据说来自于圣经马太福音里的一则寓言:“凡有的,还要加倍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其实出版行业也逃不开这个规律。 年度畅销书榜对此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上榜的图书将会再次迎来一拨销售热潮。 重度爱书人甚至会把上面的所有书籍读上一遍,茫茫书海,普通人无从选择,榜单是最方便的途径。 畅销者愈畅销。 赶上春节大假,图书市场也是一片闹腾,各种促销活动,就差没有敲锣吆喝了。 《东方》编辑部的全体编辑和外勤人员,都在配合博文书店忙乎这件事,沈哲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 “别看了,你如果想让他们为你歌功颂德,我喊一声你的名字就行!” 一大早,沈哲就被钟离开车接到杂志社。 沈哲被母亲打扮得一身臃肿,不过就算脱光光站在当场,估计也没几个新进编辑能认出他。 “怎么感觉杂志社和我没什么关系?” “哈,你看他们都在忙什么,还不都是你那几本书的事情,占了畅销榜的东风,当然要顺便捞上一笔好过年。对我们声名远播也大有好处,新作者投稿怎么选择,你应该深有体会。” 沈哲点点头,他投第一篇稿子时,也是下意识找最大的青春文学杂志。 “我是永远无法做到你这种成功了。” “我这样所谓的成功人士,生意场上一抓一大把,但能让书迷自愿重复购买书籍的作者可不多。” “行了,咱两就不要相互吹捧了。”沈哲调侃道。 “哈哈。” 期间有人抬头看见总编领着一个年轻人谈笑风生,只以为是来洽谈业务的。 “小哲。” “小哲。” 总编室里,只有原来就很熟悉的几位主编。 沈哲装模作样摆摆手:“大家不要客气,这几个月都辛苦了,我心甚悦!” “哈哈!” “要过年了,奖金的事怎么说?” 大家开着玩笑,坐成一圈,脸上颇有些意气风发的味道。 博得年度畅销书榜头名,对一家出版单位的意义是不小的,编辑部的来稿数量马上提升一个数量级。用钟离的话说,作者写书、读者读书,两者是创造者和消费者,而杂志社和出版社包括各大书店、代理商等,都带着被人们称为吸血虫的商业特征,他当初被人叫做文化商人实在是合适的很。 所以寒暄完毕,他很快谈起正事,难得人聚这么齐。 与博文书店合作、新人扶持计划、各地派驻人员、周边版权开发…… 洋洋洒洒说了一个多小时,等于专场述职会。 几位主编的目光不时在总编和沈哲脸上打转,一个慷慨激昂,另一个快睡着了。 “小哲,你觉得怎么样?” 沈哲身子一正,拍拍大腿,道:“好啊,说到我心里去了!” 大家似笑非笑。 苏薇笑着说:“刚才一进门还感觉你长大了不少,没想到这么快就露了原形。” “早说过,我只会写书。”沈哲随口道。 钟离叹口气,道:“看来这个假期,你也不准备来杂志社上班了?” “我上什么班,有我的职位?” 恍然道:“坐办公室里当大爷,顺便码字,来不来有区别么?” “行吧,但是你也不能闲着,至少拿出一篇稿子吧,你的《七剑》过完年就完结了。” 沈哲摊手道:“下一部已经完成,五十来回的同类武侠,足够连载半年的,撑着杂志完全没问题。稿子在我个人电脑里,记着拿过来的,早上被你催的太急就忘了,回去发到邮箱吧。另外,过完年可能有两本小册子需要出版,魏叔,时间安排得开么?” 他的武侠稿子,审稿这一关直接跳过。 “超长篇!” 武侠主编林远志意外一声。 “小册子?”苏薇眼睛一亮,“是青春小说?” 沈哲想了想,《空姐》是标准的青春言情小说,《悟空传》也主要面向年轻读者。都是彼世网络兴起时代出现的优秀作品,和华夏当今的青年心理比较契合,说是青春小说也没错。 前者都市情感,当前城市化背景下必然受欢迎。 后者最突出的各种抗争,也肯定会得到青春期人们的共鸣。 “可以这么说。” “为什么不先连载,你的青春向和别的作者不太一样,一直受读者追捧,可惜忽然转到其它方向了。” 魏主编插上:“通过的那些稿件怎么处理?我看出版挺好。” “版面有限,我就不要抢了!”沈哲道。 钟离一锤定音:“听小哲的吧,这事交给老魏办。” 接下来又谈了几个公司半年来积攒下来小问题,主编们离去做事,总编室只剩下钟离和沈哲二人。 钟离起身从办工作抽屉里摸出一张纸,递给沈哲,上面是一个网络帐号。 “这是?” “听说过夏冬吧?” 沈哲愣了一下,随即道:“夏有乔木?怎么可能没听过,国内最有名气的青春女作家,我们是同行唉。” 她的作品也看过几部,只是沈哲阅读爱好广泛,青春文学不过是其中一种。 钟离道:“这就是她的网络账号,通过杂志社发给你的。” “我和她并不认识啊,发过来一个网络账号是什么意思,网上交流?” 钟离摇摇头:“你也是青春小说著名作者嘛,同类型文学之间交流交流很正常,要不然哪来的文坛?” 但他显然有另外的打算,接着道:“你如果能把她拉到我们这里发文,轰动就大了。” “钟哥,你这是当着我的面,说我名气不行啊!” “哈,自家人何必说假话,你踏进文学圈才多久,人家都十多年了,你名气赶得上,影响力可比不了!” 沈哲想想,道:“我可不敢保证,谁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如果只是想提携我一下呢?” “提携你?”钟离失笑,“谁能提携你,搞懂你都不容易!” “先看看她什么意思再说。” “嗯。”钟离换了个话题,随意闲聊,“说到提携指导,编辑对新作者就是这么个作用,不过,现在连几位主编也不方便对你的作品发表什么意见。我虽然做着总编,但是个外行,和总经理差不多,幸好你是最省心的那种作者。对了,前几天我看了你的几篇征文稿件,又听说被文坛称为沈氏手法,有这事吧?” 这事倒是有,课堂上就被讲师玩笑似的提过一嘴,沈哲和同学们都没在意。 听说是从文联童主席口中最先传出。 不过,很多事情不都是这样,最初不以为然,说的多了自然深入人心么? 沈哲没有想太多,欧·亨利手法如果不被称道,那才不正常。 “瞎说的。” 钟离看了沈哲一眼,微笑道:“我建议你再补上十几篇,出个短篇集,才能站稳脚跟。” “十几篇?你以为大白菜呢!” 沈哲有些动心。 欧·亨利数百短篇中,选出二三十篇组成短篇集轻轻松松,成为经典书籍简直是一定的。 在总编室呆了三个多小时,沈哲发现自己实在是多余的。 “将来公司其它业务都展开,你想躲清闲也躲不掉,趁着大学几年还能玩玩。”钟离笑道。 沈哲在这里没事干,准备回家。 “真不需要把你介绍给他们?”钟离看了看编辑室十几位忙碌的编辑,问了一句。 沈哲也把视线投向外面。 钟离的总编室,被改造成双面透明的玻璃门窗,里外都一览无余,只把声音隔断。 “钟哥,你也有监督员工的癖好?” “这和监督无关,平时编辑都盯着面前的电脑,监督什么,只是营造一起工作的感觉。” 沈哲点点头,道:“专门介绍不必了,毕业再说。” …… 回到家中,正赶上吃午饭的时候。 意外的发现父亲竟然回来了,肯定是因为自己离家几个月的缘故。 母亲还在厨房忙碌,沈哲就坐在沙发上陪父亲聊天。 父亲:“单位还好吧?” 沈明诚他们这代人,习惯这么称呼工作上班的地方。 沈哲身子往后靠,伸了个懒腰,道:“一切顺利,有我没我一个样。” “嗯,我没做过领导,也知道事必躬亲不一定讨好,先好好完成学业吧……”沈明诚点燃一支烟,做出长谈的架势。 沈哲连忙转移话题:“爸,过年怎么安排?” 说起自家亲戚,沈哲不到过年根本想不起来,因为关系太疏远了。 父母都是家中老幺,那时人们还认为多子多福,长辈在沈哲小时候已经相继去世。 老人一去,关系骤冷。 大伯姑姑舅舅阿姨的一大堆,住的天南海北。父亲也不是领导啥的,加上母亲辞职专门带孩子,想来家里也不会有余钱。所以平时没什么亲戚前来求助,只有春节几天,同城的才会聚聚,也不过花去两天时间。 所谓过节,亲戚聚会如今还没有邻里亲密。 “初四去你三姑家,初五去你大舅家,今年就两家,别的都不在中海,打电话问候一下就好。” “嗯。” 母亲出了厨房,招呼丈夫端菜,似乎很丰盛。 沈哲道:“爸,你坐着,我去吧。” 果然很丰盛,三口人吃七八个菜,还全是荤菜,游子归家补补身体是惯例。 “小哲,你说我找工作怎么样?” 母亲给沈哲加菜的时候,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沈哲怔了一下,笑道:“妈,这个恐怕不好,我爸也不同意吧?” 印象中母亲一直在家做饭洗衣,差点忘了当初她也和父亲一样是工薪阶层,还是工厂技术人才,因为没有老人照顾孩子,无奈才辞职的。沈哲那时又不能说我已经一岁了,不需要照顾,非被当鬼孩子不可。 但现在都二十年过去了,再上班哪里还能适应?最大的问题是找不找得到工作。 华夏如今最不缺的就是想工作的人。 即使能找到工作,沈哲也不愿意让母亲去给别人做事,万一受点气啥的,何苦来哉。 “家里要是缺钱,我给你卡上打一千万?” 母亲笑骂一声:“谁要你的钱,我要一千万干什么?就是你上学一走,闲的难受。” 沈明诚插嘴道:“那就和别人说说话。” “你天天去上班倒是舒服,我一人在家多无聊。”母亲不悦,不理沈明诚,转头还和儿子说事,“小哲,你说妈找什么工作好,还能找到工作么?” 沈哲直挠头,脑海里情不自禁冒出一句歌词:生活是一团麻,那也是麻绳拧成的花…… 虽然怕麻烦,母亲的无聊问题还是要想办法解决。 现在脑瓜捉急,无奈道:“妈,让我想想,不就找点事做么,儿子肯定有办法。” “好,还是儿子贴心。” 母亲眉开眼笑,瞥了一眼沈明诚。 沈明诚微微摇头,这件事妻子这半年好几次提起了,他哪里有什么办法,只说家里有钱,不需要你去工作。 吃完午饭,父亲去上班,母亲收拾碗筷。 沈哲去自己那间书房转了一圈,脑子里转着念头,可惜一时间也想不出母亲干什么好。 暂时先放一边,反正这大过年的,也不能立即安排。 抓过来背包,把笔记本电脑拿出来,连上网线,首先把《云海玉弓缘》的稿子发到钟离和林叔叔的邮箱。 和母亲打声招呼,拿着电脑,去了对门找林语菡。 闺房里,林语菡正在整理自己的床铺。 听了沈哲的打算,头也不回道:“你说要写一部结局完满的小说?” “你不是对那些主角结局不满么?” “开始了么?” “等着,你先收拾东西,一个小时码出来三章,交你审阅。” “我又不是编辑。” 沈哲拎着电脑去了林家客厅,黄阿姨和林叔叔不在家,只有他们两个人,感觉整个屋子都是自由的空气。 却见林语菡跟着他也出来了,口中道:“那我要看看你写的是什么。” 沈哲点点头,开始敲字。 “……她茫然的看了我一眼,小区的照明还是很好的,虽然夜深了,但是可以看出她红扑扑的脸蛋,再加上一身的酒味,就知道又是一个喝多了的美女。” 林语菡皱眉道:“醉酒的女孩?” 沈哲笑道:“接着看,这是引子,不然两个人怎么认识?”(未完待续。) 第160章 哈哈群 腊月中旬,沈哲已经回家两天了。 去了一趟杂志社,发现没有自己什么事,索性躲在家里码字。 昨天下午干了一件非常傻×的事情,拿《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去给林语菡现场直播,结果碰了一鼻灰。 两个多小时码出五章万字左右,林语菡一直在旁边盯着,最后给了句评语。 “不!好!看!” 说完,接着收拾房间去了。 沈哲傻眼,闷着头回家,晚上思来想去搞不明白,怎么会不好看呢,他觉得很经典啊。 最后今天上午,从主角陆飞身上找到了原因。 单身男,笨拙、邋遢,喜欢木讷宅……还有美女愿意和他同居! 这部小说非常明显圈出了自己的读者受众——男性爽文,恰好和女性言情爽文相对。区别只在于是男人眼中的理想女人,或者女人眼中的理想男人。 搞错读者对象,某些女生不喜欢正好包括林语菡,找部女性视角的言情爽文,估计他也一样不会感到爽。 沈哲抽了自己两耳光,失误啊! 一口气憋在胸口,起身去客厅倒杯水压压。 瞄了一眼开着的STV新闻频道,正在报道上班族归乡的事情。 因为上世纪初期把农历新年定为春节,所以现在同样和彼世一样有春运,除了火车、飞机,还多了渡轮。 小时候第一次见时才感觉新鲜。 “南亚三哥们归乡,如果能趴在船边,那才叫真牛。” 沈哲吐槽一句。 脑子里转着书的事情,林语菡不喜欢,但开头了就要完成,何况喜欢的还有大把人。 正要端着杯子去书房接着码字,忽然画面转向另一条新闻。 “下面是一条图书快讯,《管理一分钟》全年在米国销售超过五百万册,仅次于去年引起轰动的海伦一书,排入米国畅销书榜第八位,这已经是汪中信在米国出版的第五部作品。为此,畅销天王汪中信接受洛杉矶时报的采访时,被该报记者认为他是华夏最成功的专职作家,引起业内哗然……” 沈哲微微摇头。 怎么感觉那位洛杉矶时报记者是在嘲讽呢,最成功的作家才排第八位? 米国作家占据华夏畅销书榜前三都很多次了。 国内三大畅销天王各有各的特色,汪中天的作品是被西方引进最多的,也是沈哲最不喜的一个作家。 他那些金融、管理类的书籍,大都是稠浓的鸡汤文性质。 这位畅销天王的钱从哪赚的? 卖书赚的。 然后读者看了他的书,能赚到钱才怪。 贝多芬耳聋成了音乐家,你把耳朵削了,除了变成聋子之外,成不了音乐家。 沈哲也不愿意主动拆穿汪中天同学的伎俩,这么写能增加销量,读者现在愿意看,到时候自然会骂他。 想到汪中天,从裤袋里掏出钟离给他的网络账号。 有关另一位畅销书王者。 …… 在这个时空生活的久了,沈哲也感觉华夏是一个很纠结的国度。 交通、信息的便利产生全球化的概念,整个华语文化圈要融入现代社会,必须进行妥协。另一方面,骨子里那种民族自豪感,促使华夏人心底希望保留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 两者相互冲突,显得很纠结。 作为软实力的代表,文化行业更是如此。 白话文运动不清不楚,古文运动也差不多无疾而终,就是这种矛盾心理的折射。 华夏文化无疑很优秀,欧美不少深入研究的思想者也赞同。 可惜有时连本国人都抛弃了,披上香蕉皮投入西方怀抱,若不是华夏崛起太快,和彼世界也差不多。 畅销天王申公子在《西方的快车》一书中说: “第一世界三大文明,西方现代文明、华夏文明和YSL文明,前者有‘过把瘾就死’的性质,我们也不得不陪着登上商品经济时代的快车。可怕的是,这辆快车刹车闸已经开始脱落,并且正在朝着悬崖冲去……” 后面还有“地球先毁灭还是人类先毁灭”之类,博得很多人的掌声。 虽然想得太远,至少他做的是思考者的本分。 读书狂人沈哲自然看过三位天王的书,有读者封他为第四位天王,这个要矢口否认。 就像钟离说的,他如果出现在镜头里,名气肯定够了。 但影响力有所欠缺,这是积攒出来的。 数年、十数年能够不断拿出好作品,到最后一本空白书粉丝也愿意买,这才叫影响力。 现在的沈哲肯定不行。 夏冬这位畅销天王、青春文学掌门人,国内粉丝几千万。可惜真人从不在新闻媒体上露面,流出的少量照片也是远景,隐隐约约能看出身材不错。大家只好凭文字猜测,绝对是美女作家。 书商们也愿意利用这个噱头。 沈哲不相信她有多美,不过很喜欢夏冬那种淡淡出尘的文字,闲来读读感觉不错。 对着手中的帐号,打开聊天软件搜索栏,没搜到。 沈哲一愕,心道,不会是一个群号吧。 果然是个聊天群。 ——哈哈群 点了一下“加入该群”,跳出一个对话框:请输入你的代表作品或最擅长的写作类型! 是写作群啊,沈哲抹了把冷汗,还以为美女作家要找自己谈心呢。 这两天脑瓜有点不好使了。 这种群彼世当网络写手的时候加过很多,正要输入信息,抬起的手臂忽然僵了一下。 代表作品? 这个不好弄,好几种类型都搞了搞,哪有什么代表作? 最擅长的类型? 肯定是扑街网文啊,但不能这么写上去,想了想,填上俩字:武侠 青春、历史什么的作者太多,童话不合适,武侠是自己提出来的类型,应该能作为代表吧。 很快,聊天软件响起提示音。 点开一瞅:管理员夏有乔木已经通过您的加群请求 群里顿时冒出好几个人。 …… 唐一宗:“沈公子是哪位?” 林卉:“冬姐拉谁进来了,报上姓名!” 南山老妖:“哈哈,一年多没有新人进来了,让我看看这是谁。” 夏冬:“嗯,这位应该是沈哲,我最近就把群号码给过他一个人。” “冬姐来啦?” “小冬,你又在潜水!” “大家好,人不少呀,刚才我是在潜水,你们也没露面呀。” 沈哲目瞪口呆,拿着鼠标拉了一遍群成员的名单,顿时说了句“我靠”。群里面显示一共有76人,在线的只有22人,很小的一个聊天群。但是看那些真名或者笔名,全都大名鼎鼎如雷贯耳,虽然没有见过面,基本上每个人的作品他都读过。 科幻大哥大唐一宗、奇幻名家南山老妖、青春文学美女作家林卉、夏冬…… 管理员就是夏冬。 情况和当初小扑街加入大神群差不多。 “我靠,这是要干嘛呀,你们聚众打算推翻文联?”沈哲揉揉脑壳,噼啪打了这个一句话。 又接了一句:“我是沈哲。” 然后登录文联官网一查,目前国内六星作者只有不到百名,这里就占一大半。 能顶大半个文联,联合起来成立个小文联绰绰有余。 “哈哈,这个小兄弟有点意思!” “哈哈,原来是沈哲啊,这个名字已经听过好多次了。” “哈哈,推翻文联的建议可以考虑一下!” 夏冬出来说话:“别哈哈了,都欢迎一下新成员,童话、青春、历史、武侠、短篇小说著名作者沈哲,想来大家已经不陌生了。拉他进群可不容易,号码交给他那家杂志社七八天了,才收到入群申请。” 沈哲汗了一下:“不好意思,昨天拿到号码,又忙点事,这不刚想起来。” 夏冬:“没关系,欢迎来到哈哈群。” “欢迎欢迎!” “哈哈,掌声欢迎!” 在线的群成员纷纷鼓掌,沈哲忙道:“谢谢谢谢,谁能告诉我这群是?” 夏冬:“你也看到了,哈哈群嘛,哈哈一笑罢了。” “说明白点,我们这是一个畅销书作者群,也就是通俗文学作者群,和文坛那帮人不搭界。” “群里都是年轻人,没有超过四十岁的,那些人大多不愿意使用网络聊天工具。” “平时就聊聊天,交流一下业内动态什么的。” “再有,群已经建立好多年了,只招收六星以上的作者,所以成员不多,想来你也明白问题所在……” 沈哲好长时间没有关心过自己的作者星级了。 因为现在主要在自家杂志上发表作品,所谓的稿酬标准就变得没意义了,拿多拿少不过是左手换右手。 切换到文联官网,输入作者号,果然已经六星了。 夏冬的话他也明白,和当初的网络写手群一样。我一个月收入3000,你收入5000,好,咱们一起聊天。我收入3000,你收入3万、30万,那咱们怎么一起愉快的玩耍? 只好“膜拜”一下,潜水而遁。 六星作者基本上都是出版销量几千万的作者,年收入也是千万级别,互相交流没什么障碍。 用沈哲的网络文学思维,这是个大神群and富豪作者群。 创作风格已经确定,群里当面黑也没关系。 唐一宗:“沈老弟呀,你可了不起啊,我十七岁发表处女作,正好又十七年达到六星。你今年刚大一吧,十八还是十九?看新闻上说,你是去年出道的,一年多杠我十七年!” 沈哲:“啊,唐哥太客气了,最喜欢您的《星河记事》了!” “啧,真懂事!” 南山老妖:“哈哈,那是老唐代表作。” 唐一宗:“苦笑,老妖别寒颤我了,十年超越不了自己,人都丢完了!” 沈哲没插话。 夏冬:“沈公子,群名片要不要改一改,好像和某人重复了?” “我也叫您冬姐吧,请帮我改成本名,网名是随便起的。”沈哲这才想起,有个畅销天王和自己网名类似。 夏冬还没动手,又有一人冒泡。 申公子:“不用改,我这是真名,再说,音同字不同。” 唐一宗:“哈哈,申兄,你属王八的呀?” 沈哲拍了下脑壳,说了句“又是一条大鱼”,随即收到弹窗提示,群名片已被更改为“沈哲”。 夏冬:“好了,免得偶尔语音的时候叫错了。”随即,又发了条群消息:“对了,申公子,既然你在线,前几天记者采访的事情,你不当面交代一下?” 申公子:“哈,沈老弟,你不会在意吧?” “在意什么?” 沈哲有些迷糊,好像有什么事情和自己有关? 唐一宗:“哈哈,好么,人家根本不关注,骂人的和挨骂的都稀里糊涂!” 夏冬:“申公子面对记者,说你新手。” 沈哲明白了。 读申公子的书,就知道这货什么风格,说话变吵架、吵架变斗殴、斗殴变犯罪的主。 “申哥说得没错,我的确是新手嘛。” 申公子:“那行,不在意就好,对记者说话么,把那帮孙子说嗨了就是目的!” “……” “这个……” 群成员全都无语了。 申公子:“沈老弟,反正也没骂你脏话,习惯就好。对了,网上说你是第四位畅销书天王,我心里是赞同的,不说别的,《明朝那些事儿》吧,什么怪名字?这部书如果出个四五本,七星作者轻轻松松,到时候就是名正言顺的畅销书天王,我特么也不敢再说你新手了不是?” 沈哲哭笑不得,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骂过那么多人,这货竟然没有被人砍死。 “冬姐,申哥,你们都在,不会汪大大也在这群里吧?” 沈哲拉动群名单翻找。 申公子:“汪大大?是汪汪汪吧,不用理他!” 夏冬:“……” 林卉:“申大哥,你嘴忒缺德了!” 沈哲手一抖,真没在名单里发现汪中天的名字,“汪大大不在群里?” 申公子:“你平时还看他的书?” 沈哲:“哦,看过两本。” 申公子:“劝你以后不要再看了,没啥玩意用处,害人不浅!” 看群里没有人反对他的说法,沈哲就猜出大家估计都对汪中天的书不感冒,如何管理你的时间、如何增加你的财富……全都是瞎扯淡,偏偏一大帮读者奉若瑰宝。读上好多年,穷光蛋的依然是穷光蛋。 林卉:“可他的书在西方卖的好啊。” 申公子:“有个毛用,不就能赚钱么,一年几千万还缺钱?” “最近没骂他,就是因为他的书在米国进了畅销榜,多祸害祸害米国佬也不错……” 沈哲坐在电脑桌前,无声笑笑。 还是和这群人说话有意思,在燕京接触那些文人、教授,劳心不说,还不挣钱。(未完待续。) 第161章 全球性作品 群里渐渐热闹起来。 平时潜水的作者纷纷冒泡,一会竟然现身40多个,按照惯例,掌声欢迎一下新成员沈哲。 沈哲笑:“都是前辈,我得谦虚点。” “哈哈!” “没那个必要,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话说,这是群里年纪最小的一个吧?” “咦,还真是。” “后无来者不敢说,前无古人的确是,二十岁做到畅销几千万的作者还是第一次见到。” 沈哲:“反正,不管你们怎么吹捧我,我一个劲儿谦虚就对了。” “哈哈哈!” 申公子:“进来个好玩的。” 熟悉新成员之后,大家接着刚才的话题往下聊。 林卉:“说起汪大,他是为数不多能在西方翻起浪花的作者了。” 申公子:“嗯,这个倒是,除了他之外,群里也只有唐大哥和老妖能到西边几国蹦达两下。” “我怎么听这话不大对味呢?” 唐一宗发个白眼的表情:“都别提我的事哈,去年就被法国那个毛头小子虐惨了。” 南山老妖:“我就更不用说了,登陆三个国家大半年,一共卖了四百万册,什么榜单也没进去。” 夏冬:“是翻译的问题?” 唐一宗:“有这方面的原因,优秀翻译不好找,更大的问题是,我们的文字翻译过去读着总不对劲。比如国内类型文学作品里,不少很合语境的成语、俗语什么的,一经翻译,便少了许多味道。我们说三十而立,At-thirty,a-man-should-be-able-to-think-for-himself,这特么怎么念怎么不对劲!” 一位作者笑:“哈哈,老唐是深受其苦啊。” “谁说不是呢?” 夏冬:“也不能这么悲观,他们的作品中也有很多类似的情况,我们读译文也不如原文。” 申公子不赞同:“小冬,关键在于价值观,不在于语言文本。” “申公子又要在群里开讲座?” “坐等。” “我也看看热闹。” 忽然又有三个作者现出真身。 申公子:“又来黑我,得,不和你们扯没用的,我说我的。” …… 沈哲一直没发言,看得津津有味。 这些成就很高的通俗文学作者,思考的也很多,但似乎有一条最关注,书籍销量,被人读到才有影响力。 不像某些文坛人士,明明想多卖点书,口中却不屑一顾。 当然,有些前辈是真不在乎,而华夏经济爆发后的新生一代作者,鲜有视金钱如粪土的。 申公子:“图书就是文化行业制造出来的产品,承载着一种叫做价值观的玩意。” 他一说话,就露出文中特有的那种痞气。 “决定图书销量的是读者是否愿意购买,读者口味却深受价值观影响,而我们的人已经很大程度上接受了西方现代文明。所以他们那边进了畅销书榜的作品,引进华夏往往依然畅销,和星辰传媒STV引进的那些大片一样。反观我们,即使汪汪汪的有毒快餐书适合他们的口味,国外版权销售也不是特别理想。” “前几年我的名声还没有这么差,做过一段时间国外图书的引进工作。” 唐一宗:“你还做过这个?” 申公子:“嗯,你忘了我也有家出版社?” “当时就没少受到西方同行有意无意的嘲讽,我们在文化产品输出上的确步履蹒跚,没什么好争辩的。能和他们进行一番较量,也只有幻想文学方向,比如老唐、老妖……” 唐一宗苦笑:“我根本指望不上。” 南山老妖:“比不了唐哥。” 群里顿时闹腾起来,一群人出声抗议。 “怂了?” “没劲,还没怎么地呢,你俩就开始软蛋了?” 申公子:“行了,怪不着他俩,我们这群人是完不成逆袭了,还要看下一代青年作者怎么样。” 夏冬忽然说话了:“你们好像忘了一个人,汪大论单本还比不上他呢。” “谁呀,这么牛?” 夏冬:“唉,去年皇家文学奖是谁的?” 有人说道:“唉吆,可不是吗,汪大是靠数量,说单行本还是沈哲的成就最高。” “想起来了,海伦之事把米国人骗的不轻。” “沈哲呢,进群怎么不说话?” 沈哲:“哦,我看各位前辈聊得开心,先学习学习。” 申公子:“嗤,看来我说你新手真是不对,你比老唐进群时还老实,也要憋个半年再发表观点?” 沈哲无语:“申哥,展示肌肉不是我的风格。” 申公子:“我看过你的桃花诗,确实不错,可你年纪轻轻一副看破世间的想法实在不好。” “为赋新词强说愁嘛。” 现代社会写诗不是什么好事,特别是年轻时候,诗再好首先给人的就是装逼印象。 申公子:“我看你是高产作者,海伦一书还有上月的几个短篇,对西方语境创作似乎非常擅长,希望早点写出全球性好作品。我们缺的就是能代表国内作者的顶级图书,别看我说起来什么都懂,其实写起来完全不一样,毕竟从小长大的环境已经限制了创作风格,80年代后的作者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唐一宗:“申公子这话说到点子上了。” “我看过不少他们的科幻作品,即使模仿写出来的依然是华夏味。” 沈哲能从他们的聊天当中感受到,华夏这群顶级畅销书作者,面对西方出版物的无可奈何。 除了搬运彼世经典,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这是文化层面、甚至是文明层面的弱势,因为全世界已经都离不开的现代文明,发端于西方国家。 或许真的需要再出一个圣人,把现代文明融入华夏文明体系。 转念一想,也没有那个必要,华夏自古讲究集体创作,然后突出一个代表性人物。 比如伏羲之于《易经》,袁隆平之于杂交水稻…… 群里聊了大约一个多小时,沈哲也基本上进入了这个畅销作者圈子,说话随意一些。有对他感兴趣的同行问是否有新作品将要出版,他回答说寒假结束时大概会有两个短篇。 “寒假?噢,差点忘了,你刚上大学!”问话者崩溃道。 事实上,群里虽然都是前辈,踏进文学圈十年、十几年的很多,但谁也不敢小看沈哲。 写书不限制年龄,初高中生也有出版图书的天才作者,往往是流星一闪。 一般来说,进入大学发表处女作比较合适。 而沈哲今年刚大一,入行也不过一年半左右,中间还销声匿迹大部分时间,依然踏入畅销作者门槛。即使最口无遮拦的申公子,心里也不得不承认,沈哲能做到的成就,重来一次人生他也未必做得到。 “大消息!大消息!” 忽然,群里又有成员潜出水面,先是连发几个惊叹号。 “咦,有新人了?” 管理员夏冬:“嗯,把沈哲拉进来了。” 这人叫“飞扬跋扈”,看到夏冬的回话,惊叫一声:“哇,是沈大!” 林卉:“王志,奔三的人了还装纯,恶心不?” 沈哲恍然,刚看到网名没认出来这位作者是谁,林卉一说王志就知道了,著名的校园文学作家。新闻上见过他的模样,二十七八岁,个头不高,看起来很腼腆,没想到网名这么另类。 王志:“林卉姐,我真是沈大的书迷。” 林卉:“行,知道你喜欢上武侠了,快说什么大消息,如果没有震撼力的话,当场打死!” 王志:“文化复兴计划呀,你们知道么?” 所有人:“……” 申公子:“你小子刚睡醒吧,这事都提小俩月了,这么长时间干嘛去了?” 王志:“啊,都知道了?我最近闭了死关。” “哈哈,你的写作风格,闭关没什么用处吧?应该回到学校,再体验体验校园生活才对嘛。” 王志:“外行了不是,写真实校园生活现在谁还会看?”马上又敲一行字:“不和你们说这些,话说,既然文化复兴,肯定有我们作者的好处,是不是稿费星级标准要提升了?” 唐一宗:“估计差不离,但首先作品要好,上面瞄准的应该是全球文化产品……” 申公子:“不要抱太大期望,复兴多少回了?” 过了一会,又道:“以我猜测,最可能的激励手段,是把海外发行数据纳入星级评定。” “啊?” “会么,单方面这么做,会不会太丢面子?” “面子能吃吗?” …… 在群里一水就是四个小时,今天码字任务还没完成。 国内作者忍辱负重也好,无可奈何也罢,对沈哲来说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搬出彼世几部西方作品,效果估计立竿见影,但需要时间由浅入深。 目前还是按照原计划,把两个准备出版的短篇弄好。 看看时间,已经下午五点左右。 内容都是脑子里现成的,每天花三四个小时码出一两万字,完成进度很轻松。 只是沈哲如果拿起书本,太容易入神,常常耽误。 正要开工,大门被敲响。 “梆梆!” 一般都是母亲去开门,沈哲坐在书房的椅子上没动弹。 “咣咣咣!” 敲门声持续,并且在加重力道。 沈哲皱眉起身走出书房,发现母亲不知何时出门去了,难怪没人搭理敲门者。 外面响起林语菡的声音。 “李爷爷,阿哲应该在家,要不要我帮你打个电话?” 就听李大爷用宏亮的嗓门道:“丫头,洗衣服呢,这大冷天的,没事,人在家怎么不应声咧……” 正说着,沈哲把房门打开了。 “小子,你果然在家,就你一人?” 沈哲忙道:“李爷爷,快进来,对不住,刚才没听到敲门。” 转头看到林语菡被惊动出来,手上还带着洗衣手套,努努嘴,林语菡白他一眼,转身进屋接着做自己的事。 李大爷打量着沈家客厅。 “李爷爷,您是找我?还是找我爸妈有事?” 李大爷转身,哈哈笑道:“找你爸妈干啥,天天楼下见到,找你的。” “李爷爷坐啊。” “噢,这回找你,是要授权来了。” 沈哲差点咬到舌头,结结巴巴道:“授……授权?授什么权?” 李大爷皱眉道:“你这孩子,自己写的东西怎么不当回事呢?你学业为重,不能老占用你的时间,这不我亲自上阵么。不过听老黄家志俊说,如果没有你的授权就在小区里说书,属于侵犯了你的……那什么权利来着?” “著作权?”沈哲试探道。 李大爷一拍腿:“对,就这这个权利,不知道也就算了,知道了就不能让你吃亏。” 沈哲哭笑不得:“李爷爷,你的意思是要付钱?” 李大爷眼睛一瞪:“付钱?我给别人免费说书,我还要付钱,这是什么道理?” 他一脸的不高兴:“只要你授权就行。” 沈哲身子一晃,只想揉揉发胀的脑壳,真是交流障碍啊。 “李爷爷,您为邻居们免费说书,不用我来授权,只要他们爱听,您随便说。” “那志俊说我侵犯你的权利?” “他不懂!” “真没事?犯错误的事情咱可不做。” 祝您长命百岁!沈哲感觉很无奈,只好道:“那行,李爷爷,现在我正式向您授权。” “这样就行了?”李大爷踅摸踅摸,“这么简单?” “李爷爷,我给您好好解释解释吧,这个著作权确实是作者的权利。但您如果不用来获利就没事,咱们抬头不见低头见,授哪门子权,放心吧您。” 严格来说,不经允许、不注明出处等,不盈利也算侵权。 但较起真,沈哲就太二了。 他本人做的就是明目张胆的侵权事,只是无法适用于这个世界的版权法,也没人知道。 李大爷忽然想起一出:“照你这么说,大街上这行赚钱的话,才算侵权?” “……”沈哲真是无语了,这个老头精力旺盛的发指。 莫非还想去大街上抓侵权犯? “李爷爷,他们也不侵权,放过他们吧。” “也是,落到大街说书已经很惨了,再被人告发,那才是惨上加惨……” 李大爷嘀嘀咕咕往外走。 沈哲甩甩头,站在门口目送李大爷下楼,一顿夹缠不清,搞得失去了码字的兴趣。 正巧林语菡打开林家房门,笑呵呵的看着他。 “李爷爷好有趣。” 沈哲回头:“你一直在偷听?” 林语菡白眼道:“什么偷听,门都没关,我洗衣服都听到啦。” “我检查检查你洗的什么。” “一边去!”(未完待续。) 第162章 麻糖和喜事 腊月二十三,过小年。 一大早,沈哲就被母亲指派,到小区门外买麻糖儿,门口被黄阿姨喊住,顺道两家一块办了。 女婿还没当成,该干的活先干上。 华夏这些传统保留得不错。 两排流动摊位,正要随便选一家买两斤算了,听摊主吆喝一声“又甜又不粘牙”,沈哲转头就走。 既然过节,就要有过节的样子。 吃麻糖就是粘牙的,你光甜不沾牙有个毛用啊。 这东西是孝敬灶神爷爷的,老爷子保护一家老小360天,今个要乘嫦娥一号上天,向玉帝汇报全家人的恶行或者善行。这关系到来年的吉凶祸福,利害重大,马虎不得。所以家家都很重视,要供上零嘴麻糖儿让灶神爷爷路上吃,粘住他的嘴,使他不能调嘴学舌,以免在凌霄宝殿当着玉帝和文武的面说坏话。 当然,沈哲只是抱着好玩的心态。 闲来还有心思去考证灶神是谁的化身,管火的祝融么?是男还是女? 按这一带的说法,灶神姓张,名禅,字子郭。 子郭先生状如美女,帅气不凡,招蜂引蝶,先娶贤惠的郭氏为妻,后纳好吃懒做的李氏为妾。 故事里的事,这么做肯定悲剧呀。 果然,李氏教唆他休掉郭氏,两口子把家产挥霍一空,随后李氏弃家而去,子郭先生遂沦为乞丐。 饥寒交迫,最后饿晕在富户门前,被女仆弄到厨房,饱餐后面见女主人,正是前妻郭氏。 这下脸被打的生疼。 羞愧之下,一头钻进灶膛自我了断,郭氏见状大悲,不久辞世。 玉帝闻知,感念张子郭敢于悔改,又于灶火中**,封他为灶神,郭氏被封为灶神奶奶。 各地传说不一,自圆其说即可。燕大文学院任院长研究的民间文学,也包括神话传说部分,课堂上就讲过另一个版本的灶神来历。 什么版本不重要,主要能说明华夏神话体系是世界各地最丰富的,还能和生活结合的很好。 所以,灶神一年里大部分时间是好人。 但偶尔也会干点坏事。 比如腊月二十三这天,他就从保护神变成专门向玉帝打小报告的角色,必须粘住他的嘴。 一旦做的坏事被玉帝得知,来年全家**福难料。 很实在的做法。 一百块钱买三斤,卖麻糖的太黑了,市场决定价格,翻了一倍。 路上还有一群邻里小孩子,排着队等在路边,见人就伸手,发掉半斤多。 沈哲小时候也被母亲催着干过这事。 上楼时分成两份,多一块塞到嘴里,嚼两下,门牙马上就被粘到一起了。 林语菡接过去,似笑非笑看看他。 沈哲暂时说不出话来,估计这就是民间祭祀灶神爷爷的原因。 今天码字是没时间了,因为一大堆事都要沈哲去做,除了自家,还有林家的重活他也要自觉前去帮忙。 两个年轻人的事情,基本上被两家大人默认了。 考虑完上大学的问题,接下来肯定就是儿女婚姻大事,到哪儿再去找这么知根知底的合适人选? 沈明诚和林远志去上班,黄阿姨休假在家。 清洗被褥窗帘、各种器具……这些事情需要女人去做;搬沙发、挪衣柜、上梯子、擦天花板……反正屋子里要打扫一遍,都是男人的活。 科学解释是每年家庭需要一次彻底清洁,神话解释是一周后的除夕夜,家里要招待神仙们吃饭。 上供麻糖也要沈哲去做。 因为家里只有他是个男的,男的不拜月神娘娘,女的不祭灶神。 因为张子郭是个小白脸,又干过龌龊事,怕见女的。 据说北方把灶神爷爷和灶神奶奶一起供,沈哲估计灶神爷爷如坐针毡。 问母亲是这样不,被训道:看你闲的! 直到大年三十除夕,灶神爷爷天庭述职完毕把神仙们接引到家中款待,这一周时间都是大扫除,也叫迎春日。 神仙们大吃一顿,擦嘴走人,灶神继续蹲着保护全家。 上午九点,沈哲终于履行完部分家庭男性成员的职责,打声招呼,下楼去了。 …… 岁晏乡村嫁娶忙 宜春帖子逗春光 灯前姊妹私相语 守岁今年是洞房 作为常驻下界的神仙们,玉帝开朝会,灶神和其他神仙都被打发上天述职,人间处于无神监管状态,所以二十三到除夕这几天,可以百无禁忌。 娶媳妇、嫁闺女不用择良辰吉日,称为“赶乱婚”。 七栋楼的大龄男青年张放,经过一年多忙忙碌碌的相亲流程,今天终于要办喜事了。 本来沈家凑个分子就好,奈何小区有个李大爷。 这个热心肠的老头,什么事有了他一般不会变坏,但往往会增加不少麻烦。 自告奋勇充当婚礼总策划。 因为婚庆公司什么的如今还不多见,今天结婚的太多也不好联系,老人见得喜事多,交给他也算合适。 结婚要有喜联,小区里、新房前、连树上都需要不少。 商量到这个事的时候,按理说去婚庆用品店买回来就行了,李大爷又弄出来幺蛾子。 “买什么买?买来的喜联能比得上沈家小子写的?” 他这一说,众人愣了一下,马上点头同意。 “老李这主意好,状元公亲自动手,喜上加喜,张放有福了!” “正好,小哲毛笔字好得很。” “咦,以前怎么想不到呢,去年我闺女办事的时候,就该去请小哲过来帮忙的,唉。” “那时还没考上状元呢。” 一帮老头老太太七嘴八舌,事就定了。 于是,今天一大早沈家大门再次被人擂响,沈哲还没起床。 正要出门上班的沈明诚二话不说,就替儿子把这活接下来了,母亲也喜欢,说红事沾喜白事积德。 颠颠下楼来到现场,好几百口子,估计整个小区的闲人都来凑热闹了。 先递上喜钱,母亲准备好的六六大顺红包。 婚礼会计老黄抬头一瞅,吆了一声:“是小哲啊,你家不用出分子,要你这名头就行!” “黄爷爷,一码归一码,帮忙和贺喜不相关。”沈哲笑道。 “这个……”老黄有些迟疑。 张家大娘远远瞧见,笑的像吃了喜鹊屎似的,快步走过来,喊道:“小哲,放假啦?” 沈哲道:“恭喜大娘。” “小哲,我们这儿啊,出力的不出钱,出钱的等吃饭,你家分子拿回去吧。” 沈哲有些挠头。 拿回去没什么,只是自从他挣钱之后母亲大方很多,来的时候专门交代要给。 “小子,快过来,马上十点了,别耽误事!” 正犹豫间,那边有位六十多岁的老头一嗓门喊过来,沈哲红包一丢,麻溜闪人。 “这孩子……” 张家大娘笑着遥遥头,转头对老黄道:“记上吧,小哲结婚也要不了几年,到时候再说。” 场地最边上一排铺着红布的长桌,就是所谓的婚礼领导小组。 主力上班族不能随便为喜事请假,所以四周人老的老,小的小,女多男少。 “开始吧,都准备好了,喜联就要新鲜的!”李大爷看到沈哲过来,脸色很高兴。 沈哲一瞅,长桌上豪笔、墨、红纸都摆好了。 当下也不说二话,答应一声“行”,抄起毛笔就动手。 “新鲜的?有那么多词吗?” 说话的是同为七栋住户的蒋姓老头,挺有怀疑精神的。 李大爷瞥他一眼,哼了一声,道:“老蒋,你以为状元公是吃素的?搁过去给皇帝闺女写喜联都没问题!” “扯淡,你咋知道的,你吃奶的时候早建国了,见过皇帝家闺女?” “戏里、评书都这么说!” 沈哲心里吐槽,这事也就古代状元能干,高考状元估计没几个人行,幸好脑壳有存货,否则他也要丢人。 几个老头抬杠的当口,沈哲已经刷刷完成了一副。 “大雁比翼飞万里,夫妻同心乐百年。” “好!” “吉利!” “出手不凡!” 李大爷得意道:“怎么样,我的主意好吧?” 众人无语,一人道:“老李,这和你没什么关系吧?是小哲写的好。” 李大爷不以为然道:“如果我不说,你们能想起他来?” “就算要夸,那也夸不着你这老家伙!” 这边一叫好,顿时吸引来不少人,按李大爷的安排,婚车要正午赶到,贺喜的邻里都在闲聊。 “李爷爷,需要多少副?” 李大爷想了想,道:“没多少,三十多对就差不多了。” “……行” 沈哲想了一会,心里大约有个谱,蘸饱墨汁,一溜儿写下去。 旁边早有看热闹的小年轻,麻利的把裁好的红纸在长桌上一字排开。 软笔书法和硬笔书法不同,书法家创作讲究一气呵成,酣畅淋漓。喝的醉醺醺的似乎更好,狂草怀素有“狂僧不为酒,狂笔自通天”之称,小心翼翼追求完美反而写不出好字。 沈哲当然还算不上书法家,不过,他临摹顾体十几年,忽悠这帮邻里绰绰有余。 转眼就是二十几副喜联。 ——荷红莲开并蒂花,朝阳彩凤喜迎门;横批:婚姻美满 ——嫁有才郎君,娶娴淑之女 ——英男靓女成双对,风采丽姿展芳容 ——佳期值佳节喜看阶前佳儿佳妇成佳偶,春庭开春筵敬教座上春日春人醉春风 ——海枯石烂同心永结,地阔天高比翼齐飞 “好!” “放古代估计也是状元公,了不起!” 沈哲写一副,顿时响起一阵叫好声,结果把新郎也给吸引过来了。 “阿哲,太肉麻了吧?” 新郎苦笑。 假期里的一帮小子纷纷起哄:“放哥,就是肉麻才好嘛!” 还有大姑娘:“阿哲哥,新房门口还要一副呢,再来个更肉麻的!” 新郎:“我结婚好像什么都做不了主?” 沈哲笑道:“放哥,结婚你也想自己做主?想什么呢,开玩笑的吧!” “哈哈!” 新郎照沈哲肩头捶一拳头:“胡说八道,到时候轮到你,就知道什么滋味了。” “行了放哥,你就等着洞房吧。” 沈哲拿笔又写一副新房喜联: ——爱情似酒杯杯醉,生活如糖曰曰甜 横批:相公娘子 这个更肉麻,四周欢笑声更大了。 写完喜联,李大爷领导的婚礼小组非常满意,自有一帮小子帮忙贴满附近地方。 沈哲受到气氛感染,莫名也心情愉快。 …… 这是一个共同居住十数年的成熟小区,若是新建居民楼,很难出现这样的场景,对门不相识都不稀奇。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邻里关系冷漠也是必然。 难怪有一次电话里,沈哲提出买新房子的想法,被父母一口否决,只同意过两年好好装修一次。 “正好红纸剩下不少,小子,喜联能写春联也一样,比买的好!” 沈哲正要离开,被李大爷一把抓住。 “李爷爷,还让我写春联呀?”沈哲问道,往年自家都是他写的,好长时间对门两位家长都不知道,还以为是从外面买的。 “你不会?” “哦,可以呀,今年马年吧?” 旁边老蒋也挤过来,道:“老李真能赚便宜,正好我家也没买呢,小哲,一块吧!” 转眼又过来几人,那就接着写吧,反正不是什么难事。 “牛似南山虎,马如北海龙”、“千里宏图千里马,一年锦绣一年春”……刷刷又是二十几副春联。 黄大娘啐了一声:“前几天买三幅花十几块,卖对子的太挣钱了!” “大娘还要不?”沈哲问道。 黄大娘无奈道:“豆娃儿手快,早上就给贴了,算了,明年吧。” 老蒋:“嗯,我见了,不太应景。” 李大爷不满道:“你这老蒋,怎么不应景,大过年的说丧气话,我看挺好!” “今年马年,不带马字应景么?” 沈哲任务完成,正想着是回家呢,还是原地等待,身后林语菡叫道:“阿哲!” “语菡,你来早了,酒宴没到时间呢。” 林语菡无语道:“敢情你是为了酒宴呀,我是来看新娘子的!” “早晚亲身做一回,有什么好看的。” 说了两句,林语菡被几个大姑娘拉走了,她比沈哲的人缘好点。虽然当初学习比别人也高一截,但没有沈哲的气场强大,基本上没有同龄人敢和他开玩笑。 正午,一大群人伴着婚车开进小区。 举行婚礼仪式又花去个把小时,整个小区的人都在瞧热闹,沈哲踮着脚模糊瞅见新娘妆很浓。 酒宴就在小区外面不远一座酒楼进行。 席间,新郎新娘敬酒走后,林语菡低声问沈哲:“新娘好看吗?” 沈哲道:“所有的女子都是婚礼上最好看。” …… 腊月二十四,沈哲来到杂志社,和钟离在总编室嘀咕半天。 第二天,《东方》休刊两期,全体编辑放假过年,沈哲一力赞同,有钱就是任性。 发放员工红包,互道新年快乐,各自回家。 除夕夜,关起门来,看完海洋电视HTV春节晚会,迟迟无法入睡。 因为楼下鞭炮声此起彼伏。 前几年就有不少专家以污染环境、引发事故为由,企图影响市政府发出禁燃烟花爆竹的条令。 可惜被市民喷成了筛子。 过年不让放鞭炮,那叫什么过年? 私家车也污染环境,你们怎么不坐公交车啊?喝水也能引发事故,渴死你们得了! 反对,总能找到理由。 中海市政府也想禁止,能少给自己添点麻烦,可惜现在民意就是最大的麻烦。最终只出台一个市内不允许生产烟花爆竹,人群集中之地禁止燃放的条令。 华夏人含蓄,不善于歌舞,这么大一个节日,连个鞭炮声都没有,未免太无趣了。 2001年过去。 沈哲和林语菡算二十岁了。(未完待续。) 第163章 第一部名著 春节当天,如果不出去玩,对大人来说,可能是一年中最无趣的一天。 楼道空气里弥漫着火药的味道。 父亲难得休假,今天也在沙发上看各卫视晚会回播,一会翻翻报纸。 招呼父母去城市广场的提议未果,正巧家里来几拨串门的大婶,谈话的声音太大,黄阿姨听到后也过来。沈哲陪着说了会话,便拉着林语菡一起又爬了趟小青山,码字是个伤身的工作,很多作者都有采风、旅行写作的习惯。出门遛一遛也叫采风,到山顶的时候,发现半年前的涂鸦还在。 向下看,城市景观也只有夜晚才美,两人不太满意。 天冷也没人上来,就他两个。 沈哲吁了口寒气,道:“打娘胎算起,我该行加冠之礼,你桃李年华,都长大了。” 穿着棉服的林语菡只露出脸颊和脖颈,运动之后红扑扑的,真的很像桃李之花,古人从不欺骗我们。 林语菡道:“还差几个月,生日还没到呢。” 对于林语菡来说,青春正发生在身边,懵懂不自知。而对于沈哲,过往二十年只算一次重温。 有意识的去享受,爽感自然加倍。 悠闲而浅慢的学习时光,被很多人视为畏途,沈哲的确认为是一种享受。也只有多愁善感想找回青春或者垂垂老矣看透人生的老者,才会和他一个观点了。 沈哲缩缩脖子,轻轻拍着栏杆,悠悠道:“不管怎么说,今年是值得纪念的年份。” “怎么纪念?”林语菡扭头看他。 “回吧,有件事还需要你帮忙,过几天我完成原定计划再说。” “哼,还装神秘!” …… 亲戚邻里串串门,这个年就算过去了。 初七这天,沈林两家几个上班族恢复朝九晚五的生活,编辑们回到杂志社开始准备新一期内容。 沈哲起床比较早。 送父亲出门时,也见到林叔叔,见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好奇心大起,又不方便直接询问长辈。 这情况很反常。 挠头想了一会,暂时放在一边。 上午十点,沈哲坐在书桌前,手指飞快的敲击着键盘。 这几天他一直在赶稿子,当真正把速度提起来,一旁看热闹的林语菡吃惊不小。 《空姐》已经完稿,她还是花大半天读完了。 “唉,我的结论下的有点早,这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确实很好,希望真有这种事。” 沈哲头也不回:“你这样弃书的读者不稀奇。” “不过达不到轻舞飞扬的高度,最近上网还见有好多人用这个网名,不得不说悲剧更让人难以忘记。” 沈哲想了想,点头认可。 吃过午饭,又花了大约三个小时把《悟空传》后续部分敲完,一股脑发到钟离的邮箱。 附上一句:什么时候合适出版,交给你和魏叔操作。 过了大约半小时,钟离打来电话:“大致快读了一遍,都是青春文学的路子,前者可以和以前两部作为一个系列,发行一套精装图书。后者字数太少,读者受众更为年轻化,只能作为单行本,前景估计都会不错。小哲啊,《明朝那些事儿》第三部才最重要啊,关系我们和博文书店的合作,你得放心上!” 沈哲笑道:“放心吧,说好三个月一部,才过去一个月。” “你心里有数就好,根据市场部调查,你现在有三个铁杆粉丝团体,青春、武侠和明粉,往往互不相关,最晚的《明朝那些事儿》产生的影响力反倒最大,已经被业内认为是一部现象级图书了。” 沈哲道:“我记得你以前最看好武侠的。” 钟离沉默一下,道:“《七剑》低潮一段时间,其实这部也不错,只是大家对你的期望太高,所以……” “嗯,”沈哲沉吟着,道:“前几天的《云海》感觉怎么样?” “两个极端,一部分读者很喜欢,目前最高水准的武侠作品。另一部分读者会更不满,太虐心!” 沈哲想起早上林叔叔反常的表情,心头一动,问道:“这是你的看法?” “不,是林主编的看法。” 沈哲恍然,思考一会,道:“钟哥,还是按原计划连载吧,将来我们再做打算。” 没办法解释太清楚,《明朝那些事儿》影响力再大,单靠一部书也无法媲美整个武侠文化。 但在搬出金庸大部头之前,读者受众最关键。 估计钟离和林叔叔担心的是,南方那家同业杂志社因为正在连载的《昆仑侠影》《白莲群侠传》,在武侠迷心中的地位与日剧升,死灰复燃,开始和《东方》分庭抗礼。 当初的司马发布会被武侠迷嘲讽过,但并不影响他们欣赏高质量的武侠作品。 而梁师的作品被人画骨不是什么怪事,其中的诗词引用很难模仿,但模仿行文笔法、思想内核还是能做到的。 加上被沈哲连续喂了三部悲情,读者产生一些不满情绪。 《龙虎》做引子,链接侠客和武侠,而《白发魔女传》和《云海玉弓缘》堪称梁氏武侠最精良的两部代表作,接下来即使部分读者愿意看,沈哲也不能继续推了。 中间插上《七剑下天山》,已经遭受了一些“走下坡路”的诟病。 但是他看待这个问题的角度和别人不同,只要武侠读者群不断扩大,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事实上,两家连载武侠作品的杂志社,销量都呈快速上升态势。 《东方》650万+,《江湖》也冲到了400万+。 这个数字对于任何一种类型文学都已经很可怕了,只是现实媒体没有投注太多的目光。 沈哲需要一个契机,搬出一部轰动性的作品,一举摧枯拉朽,席卷全国。 这个契机是什么,他也需要等待。 武侠爱好者不会抛弃自己的爱好,顶多表达不满情绪,该看的还是会看。 …… 完成了既定计划,两部彼世网络时代的优秀小说代表,是沈哲最后的执念。 因为在他看来,这个世界的网络小说似乎遥遥无期。 沈哲打开网页浏览一下行业信息。 评书网、华夏文学网作者版块、文联官网……各大出版单位官博,可惜没有微博,实时交流不便。 意外的在文联官网上看到一条最新消息。 申公子浸淫十几年,的确对业内情况了解很深,随口就猜出了文联尚未发布的举措。 海外出版数据果然要纳入作者星级系统。 对于华夏文学界,单方面这么做肯定是非常丢面子的一件事。因为西方作品引进华夏的发行数据,同样并不纳入彼方系统,可以想象,未来一段时间整个文学界必然招致媒体的冷嘲热讽。 另外,稿费和版税的指导标准也相应提高了百分之二十。 这绝对是每个作者的福音,但同时也令所有杂志人、出版人哀声一片,对文联又是一轮抨击。 沈哲好笑的想,刚才电话中钟离听起来有些郁闷,也为这事? 他虽然是东方文化最大的老板,但常常出戏,更多的还是以作者的身份去考虑问题。 哈哈群里也在激烈讨论。 沈哲进来的时候,再次感到意外,发现他们讨论的焦点并不是文联新举措。 唐一宗:“欺人太甚!” “老唐,怎么了?”申公子冒泡。“嗯,大家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 “这几天一直赴宴,头都喝大了,哦,新年好!” 十几个人现出真身。 “老唐,什么事生这么大气?” 唐一宗:“我的新书被出版社被推迟一个月发行,放你们身上,难道不生气?” “《科幻世界》?” “怎么可能,你是科幻界一哥,推迟谁的也不能推迟你的呀!” 申公子:“他们应该有别的书要出版。” 唐一宗:“还是老申清楚里面的道道,贝特朗携新书全球同步发行,我的就被推迟了。” “那个法国科幻新秀?” “就是他!” 申公子安慰道:“这就没办法了,杂志社是赚钱的,扶持本国作者排在第二位?” 唐一宗:“听你这意思,我一定比不上他?” “呵呵,过往成绩在那放着呢。” 唐一宗:“妈蛋,听你说话就生气,就不会少说点实话。” “说瞎话有用吗?” 有人问:“什么时候的事啊,怎么没听说?” 唐一宗:“前天已经上市了!” “啊,年都没过完,就来踢场子了?” 申公子:“这位贝特朗很自信,开年发行新书,瞄准的应该是全年畅销书榜,老唐,他书怎么样?” 同行评价应该更可信些。 唐一宗:“郁闷的就在这儿,书叫《1001号舰》,的确比我的新书高一个档次。” “……这么惨,今年我们又要被人摘走榜首?” 唐一宗:“我瞧着差不离。” 申公子:“如果你不先连载的话,要不要通过别的出版社?我手底下就有一家哦。” “去你的,问题是还想着先连载呢,国内科幻读者集中在《科幻世界》,如果不在他们中间先打响名气,销售情况肯定不会太乐观。” “你先连载,说个球的出版!” “但计划还是给我打乱了,顺延一个月,菜都凉了!” …… “阿哲,你说纪念二十岁,到底是什么事?” 沈哲没有在哈哈群里发言,正瞧得热闹,一旁林语菡忽然问道。 “正要和你说,我是写字为生的人,纪念品当然是一本书。不过今天不行了,再敲键盘手会抽筋的,明天吧,现在我们去趟书店。” “去书店干嘛?” “买本书,听说法国新出一本科幻小说,牛叉轰轰的来我们这里踢场子,瞅瞅写得有多好。” “……你不也是文学界的,说的跟流氓打架似的!” “差不多吧。” “我不去了,开学后我就要上专业课了,没时间画稿子,趁这几天把40集完成。” 林语菡在弄《舒克和贝塔》的画稿,她挺在意自己第一部作品。 博文书店的大本营就在中海,全市遍布大大小小的分店,紫薇小区五百米外就有一家。 沈哲进去后,一眼就看到新书区货架上那本《1001号舰》。 “打折么?”随手拿走,来到柜台前问道。 “先生,新书不打折。” “我懂,随便问问,唉我说,给你们个建议,外国书应该打折才对。”沈哲贫了一下。 营业员噗哧笑道:“先生,书籍不分国界。” “可作者分国界不是?” “……先生,这不归我们管,图书商不按作者的国籍定价。” 沈哲倒不是同仇敌忾,而是打听到有好书,忍不住就想一睹为快。 他心目中的好书,包括爽文。 可惜在如今的文学界,爽文是最难找的。 另外有些不爽。这本书设计太精美了,封面竟有3D吸睛效果,翻翻内容根本没多少。定价38元,如果按10%的版税,作者一本书分到3.8元,卖个几百万册,千万巨款就到手了。 《明朝那些事儿》定价才20元,要和钟离说说,不能只关心杂志封面,出版也要设计好。 表示一下,他也是对公司运营很关心的。 进入小区范围,沈哲翻开书边走边看,从简介就能猜到大致内容。 地球末世,人类不得不登上运输舰做最后的太空移民,可惜遇到灾难,最后只剩下1001号运输舰。 标题党啊,也就地球末世的创意不错。 沈哲当然看不在眼中,不过想来对华夏读者来说,这个创意冲击力不会小。 销量自然也不低,难怪科幻大哥大唐一宗的新书被推迟。 花一晚上看完,大约18万字。 不是很爽,聊以自慰,更不爽的是最后还挖个坑,方便出续集。 …… 晚上躺进被窝之后,开始想下一本书的事情。 由二十岁泛起的念头。 这是一部世界名著,彼世第一次接触,缘起于舍友一次分手事件。 舍友的名字忘了,只记得外号叫菜刀。 菜刀交了一个女友,女友向他推荐了一本书,法国作家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 菜刀耐着性子读读说不喜欢,被女友愤而甩掉。 这事被大家引为笑谈,不管怎么说,引起了沈哲的兴趣,拿来一观,他立即喜欢上了。 如果用成人的心态去读,这本书很无趣,不要浪费时间的好。 《纽约时报》评论说,《小王子》是一部为“孩子们”写的书,尽管作者请孩子们原谅,他把这本书献给了一个“大人”。 理想化的孩子,理想化的大人。 喜欢这本书的人,内心多多少少还保留着一份童真。 一部童话名著。(未完待续。) 第164章 正月风暴 当今如果产生经典作品,大致会经过四个阶段。 从作者到读者中间一系列的主动宣传、广告轰炸,使人们知道有这么一部作品面世了,好奇心被勾起,但只是这样还不行。这部作品必须经得起品读,否则风潮一过,便销声匿迹,这时候就需要借助口碑的力量,议论纷起,口口相传。然后成功引出下一拨推动主力——评论家,俗称专家,引经据典,挖掘出作品各种内涵、思想性。 最难的是积累阶段,这个时期数十年到数百年不等,时空不限。 能做到前两个阶段,畅销百万就很正常。 所以,没有任何一名作者,敢说自己的作品将来肯定会成为经典,几十年没多少人等得起。 沈哲敢这样说。 彼世从哪儿见到过一则笑话,送礼只送脑白金,送书只送《小王子》。 《小王子》出版于1943年,正值二战时期。 50年后,法国政府将作者圣埃克苏佩里和小王子的形象,印到面额五十法郎的新钞票上。 又过10年,法国为《小王子》过60大寿,并向全世界宣布。 这部超短篇翻译过来只有两万五千余字,六七十年后全球依旧每年有上百万册的销量,被读者评选为20世纪最佳图书。史上排名第二的畅销图书,仅次于钦定版英文《圣经》。 所以它是经典,是名著。 以沈哲如今的阅历,其它名著要考虑考虑,这么一部童话名著更符合现实状况。因为他另一个身份就是著名童话作者。《少儿365》连载他的作品半年多,得到权威和家长们的普遍认可,创作另一部童话作品也不显突兀。 但这又是一部献给大人的童话书,也只有大人才懂。 这里的“大人”带有贬义,指那些空虚、盲目、愚妄、死板教条、孤独、随波逐流的成年人。 所以它并不适合所有人看,两种人要除外。 一是完全失去童真的人;一是特别厌恶向自己说教的人。 故事也很单调,很多人读后根本不在意,只记得某些经典语句,甚至能轻松背诵下来。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的人记得。” “你在你的玫瑰花身上耗费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花变得如此重要。” “倘若一个人对一朵花情有独钟,而那花在浩瀚的星河中,是独一无二的,那么,他只要仰望繁星点点,就心满意足了。” “在人群里也是很寂寞的。” “你知道的—当一个人情绪低落的时候,他会格外喜欢看日落……” 而那些刚刚告别童年、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包括文艺范们,心理防线本就不堪一击,当他们也读到这些话,瞬间溃堤,洪水漫延。 得到一个人的时候:“你以为你是驯服他的玫瑰,到头来才发现,原来你是被他驯服的狐狸。” 失去一个人的时候:“至少,我还有麦田的颜色。” 经历过一些事情,再去读这部结构完整的短篇小说,如果躲到被窝里偷偷大哭,不用羞臊其实很多人都这样。 因为它是一本枕边书。 五年读一次,马上会发现变了个样子。 …… 作为成年礼物,除了《小王子》别无二选。 只是飞行员的身份有些麻烦,这是文中两条线之一,不能去掉,沈哲一直思考怎么处理,想着想着忽然失笑。本来就是以孩子的口吻创作的一部童话作品,何必费这功夫,直接改成“昨晚我梦到一名飞行员,飞行员因飞机故障坠毁在撒哈拉沙漠”未尝不可。 开篇写下“献给我们的童年,以及所有不想长大的孩子”,并且署名:沈哲·林语菡 身后林语菡皱眉道:“写我的名字干嘛?” “里面一些必不可少的插画,需要你来完成,你也是著作人之一,当然要添上!” 其实算是沈哲有一点私心和玩心。 这样一部注定风行世界的图书,以两个人的名义,等于盖上了大红印章,就当童心泛滥一次。 两个人花一整天的时间,闷在书房宣告完成。 “星河中独一无二的花……” “真正奢侈的付出,是愿意花时间陪伴你……” 这样的句子,对林语菡这样年纪处在二十岁的女孩杀伤力巨大,口中呢喃,浑然不知身在何处。当最后小王子消失,而开始泪眼朦胧。 “阿哲,我还是长大了!” 她确实长大了,如果还是小孩子,就会相信小王子真的回了自己的星球。 沈哲沉默,心神激荡。 他对童话作品同样有特殊的偏好。 每个人内心深处都不想长大,需要被提醒一声。 …… 三天后,沈哲给钟离打电话:“钟哥,有本书需要你安排一下,已经发到了你的邮箱。” 开年忙碌,杂志社连续收到七八家书商的约见函,眼明心亮的商人都看上了《明朝那些事儿》的代理权,当时钟离正在和一位南方中年人商谈此事。接到沈哲的电话,马上向对方致歉,匆匆回到总编室。 他从没见过沈哲如此郑重其事的安排一件事情。 半小时后,忍着激动的心情回个电话:“我需要准备准备,有时间要求吗?” 沈哲愣愣:“哦,2002年内?” “那就好,放心,估计这是我出版履历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让我合计合计……”关了电话,钟离想了想又拨了一个号码:“老魏,我们收到一部注定轰动全球的来稿!” 这话自然略显轻浮不稳重,与他总编的职务和一贯形象不合,所以老魏非常意外,立即放下了手头的事情赶了过来。 狐疑的看了一遍,老魏叹道:“我无话可说,也无法赞美。” …… “还在为沈佳宜感动吗?还在为柯景腾心中发堵吗?念念不忘的轻舞飞扬、理科男痞子蔡呢?这一切都不再需要长吁短叹,元宵节过后正月十六日,青春文学掌门人沈哲为大家补上所有遗憾,青春三部曲精装版全国同步震撼上市!” 正月十四,《东方》2002首期封面直接挂上广告。 沈哲提议的爱情三部曲,被青春类栏目主编苏薇毫不犹豫否决,定为青春三部曲涵盖范围更广。 “俗气!” 海洋文化中海分公司,李总监面皮抽动一下。 坐在上首的韩经理微微摇头,翻动眼前的杂志,道:“坐在那个位置,不俗气点哪里行喔?” 话说得不重,却让李总监脸上发热。 当初钟离自立门户,他也有看热闹的心态,认为新成立的杂志社存活不了多久。因为在集团里这种情况见的多了,即使背后有大公司支持,新杂志存活率也不到一半。 没想到只过半年,大批武侠拥趸硬是把他们推到顶级中型杂志的地位。 加上和博文书店的合作,已经无可奈何。 归根结底,文化出版行业还是用作品说话最有力量。 “现在你应该对一名顶级作者的作用了解更深,当然不是怪你,当初是我决策失误。”韩经理沉吟一下,道:“看样子今年他们会在青春这块发力,留住我们旗下作者就要付出一些,这就是影响。” 李总监忽然道:“《那些年》的优先改编权还在我们手中。” 韩经理摇摇头:“没什么用处,作者本人不受我们掌控,消息散布出去我们付出的代价更大,目前还没听说有谁找他们购买,是因为东方文化成立时间尚短。STV有把《白发》改编为电影的意向,不过没有宣传动作,估计囤积创意的可能比较大。” 李总监欲言又止,事实上他看过《白发》认为改编电视剧更为合适。 正是他和韩经理所在HTV的业务范围。 “我们溢价购买。” 李总监轻声问:“《那些年》?他们会卖?难道不是在等着竞价?” 韩经理笑道:“小钟在我手下干了七八年,我很了解他,手里有那么一个作者,不会甘于只做杂志。” …… “杂志社什么时候变成卖假药的了?” 沈哲拿到样刊,盯着封面上广告词看了好一会,哭笑不得。 样刊是林远志下班后捎回来的,闻言笑道:“这是钟总编定下的,我看着也不对味。” 沈哲无奈道:“其实告知一下即可。” “你倒是自信?” 沈哲道:“林叔叔,不是我自信,喜欢的自然会买,现在不买,将来也会买。” “就像《明朝那些事儿》?” 转眼又过去一个月,《明朝那些事儿》前两部眼看着双破千万,高低两个读者群体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也从另一方面,把销售数据推向一个不可预知的高度,名著不敢说,经典是无疑的。并且意外得到教育专家认可,杂志社前几天刚收到南方一位学者的授权请求,准备对这部书进行勘误、注释,然后申请添入青少年必读丛书。 沈哲一口答应,那位学者不是指责,而是对这部作品的承认。 作品有专家自愿修正,本身就是荣誉。 “武侠你是怎么打算的?” 沈哲想想,道:“林叔叔,《七剑》还有三期,加上《云海》,半年无忧,到时容我再想想?” 林远志点头道:“你心里有数就好。” …… 元宵节后几天,沈哲再次回到校园时,沉寂已久的纯爱书迷群再次活跃起来。 “噗,这书名好黄!” “沈大终于又出新作品了,害得我书荒好长时间。” “骗人的书名,内容纯情的一塌糊涂,比市面上所有的纯爱小说都健康。” “校园、网络、都市三种情感,难怪叫做青春三部曲,你们有没有从中看出什么?” “你是说……” “沈大封笔,至少短期内不会再写类似作品了,以上纯属个人猜测。” “啊……” 《那些年》面世后,国内顿时出现一大拨主打纯爱的青春文学,沈哲就读过几部水准很好的。不过就像吃烤鸭一样,即使某地做的和燕京同样口味,总觉得不正宗,人们还是想亲自去燕京品尝。重度纯爱读者一直都在关注沈哲的新书消息,可惜一直没有等到,直到现在,东方文化推出这部——《终极版青春三部曲》,连未出版过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也包括在内,绝版?这个必须买来收藏。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武侠界,《江湖》卖力宣传,依然达不到《东方》发行量。 沈哲具有开派宗师的天然优势。 …… 紫薇高中开学半个月了,国文老师范思哲依然带这届重点班。 虽然刚进这所学校一年多,他已经得到全校师生家长一致认可,无他,手底下出了个学生沈哲。 今天上课的时候,发现教室里有些反常。 几名特别优秀的学生并没有认真听讲,而是低头读着什么,课外书? 重点班里很少出现这种情况。 范思哲快步走下讲台,毫无意外的从一名男生胳膊地下抽出一本小册子。 合上一瞅封面——《悟空传》 范思哲皱眉道:“你们的学长可没有此时看课外书的习惯,先放我办公室,高考完毕去领。” 男生弱弱道:“这本就是学长写的!” 范思哲脚步一停,仔细一看,可不是么,作者大名正是沈哲。 心中顿时哭笑不得。 下课后,掏出手机马上找沈哲的号码,上次去燕京谈作文集时得到的。 “沈哲啊,你考学走了,怎么还来祸害学弟呢?” 沈哲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范老师?这话怎么说的,我祸害谁了?” “算了,没事。”范思哲想了想,这事怪不着沈哲,学生课堂上看课外书正常,只是以前重点班很少见到,自己反应大了点。说起另一件事情:“放假怎么不来学校看看?” 沈哲:“范老师啊,过年事多呀。” “好吧,暑假要来看看,校长一直念叨你呢。” 任老头? 沈哲口中答应一声,心里想到别处去了。 去年范思哲搜集他的作文集出版的事情,是通过钟离办的,这很简单,但是版税计算就不那么好说。 沈哲占多少? 范思哲占多少? 因为整理、修正都是范思哲完成的,也算著作人之一,不能随便撇在一边,估计钱还是百万级的。 经过电话商议,一股脑儿捐给了学校。 正好沈哲向燕大捐过款,再向高中母校捐一次理所应当。 不过沈哲随口指明这笔钱最好用在体育场上,他就是从这所高中毕业的,当然一清二楚。高中校园除了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其它也不需要什么设施,紫薇高中的体育场是最烂的,用在上面最合适。 校方很重视这件事情,特别是任校长非常得意。 亲自组织了一个推广小组,打着沈哲的名义大肆宣传,在本校差点当课本发下去了。 范思哲在课堂上没收《悟空传》不是偶然。 这本小册子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已经从中海市流传到全国各地,校园、职场、连工地上都有。 生在人世间,或许早已被安排好命运,能事事如意的没有几个。 《悟空传》道尽心声。 …… ——不要死,也不要孤独的活。 ——原来像这样神仙没法管的东西都有个名字,它们叫做妖。 ——神不贪,为何容不得一点对其不敬?神不恶,为何要将地上千万生灵命运,握于手中? ——我虽然是只猪,但我,不,任,你,们,宰! 这些让人胸膛炸裂的句子,瞬间就能击穿庸碌、虚伪、逆来顺受、叛逆者的心。而在部分作者眼中,这是沈哲又一部颠覆性作品。对《西游记》的颠覆,思想的颠覆。详细分析不难发现,短短五万字的短篇里,包含着三种人人向往的强烈情感。 自由—— 若天压我,劈开那天,若地拘我,踏碎那地,我等生来自由,谁敢高高在上! “是不是带有某种强烈象征意义?” “官老爷们?” “不对,太狭隘,应该象征着一切压迫在我们头顶的东西。” 单纯—— 金鱼为何不能爱上和尚? 一只猪为何不能喜欢上嫦娥? 反抗—— 身姿被电光照亮,凝固千万年后,依然反抗到底,只有两个字不服!不服命运的安排。 佛在心中,你说它做甚?不如放屁! “戴上它,你就自由了!” 自由的是谁?那自由绝不是猴子的自由。 “记住你是一个猴子,因此你不用学做神仙,你的本性比所有神明都高贵。” 原来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也是软弱无力的小人物。 …… 新年第一个月,沈哲通过东方文化四部作品上市,或再版,或首发,长则十来万字,短则只有数万字。 在青春文学市场掀起正月风暴。 四部作品风格各不相同,颇有把青年读者一网打尽之势。 事实上,被书迷们称为沈氏风暴的正月,后来看上去更像是一场预热。 而这个年初,《东方》杂志的发展貌似遇到了瓶颈,连续三期发行量在650万左右,停滞不前。 沈哲已经再次进入忙碌又清闲的大学生活。 公司完全托付给钟离操心,这位年轻总编同时被挂上东方文化总裁的头衔,安排好杂志社相关事宜,拿着文联开的介绍信,于正月底悄然飞向米国洛杉矶。(未完待续。) 第165章 二月纷纷,三月扰扰 洛杉矶是米国西部最大的都会区,著名的艺术之都,又有“天使之城”的美称。这里拥有许多全球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博物馆、剧场、音乐厅、戏院林林总总,阳光普照少雨少雪,方便取景,因此电影业也非常发达,它是21世纪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城市之一。 钟离的目的地是米奇琳出版社。 这家出版社的创始人,是上世纪初期一位叫米奇琳的女士,后来被米国专业出版集团收购。 文联介绍信还是沈哲通过老先生拿到的。 现在这封信正在钟离的公文包里,坐上飞机的时候,他心里还感叹不已。 虽然大学毕业一直做的是文化行业,让他写一篇千字短文却不一定能写好,但钟离有一种商人的直觉,或者说扯淡的天赋。 认识沈哲一年多,足够彼此相互了解,他从没见过沈哲如此重视一份稿件。 可能是无意中显露出来的,被他敏锐的发觉。 而事实上,包里这份两万多字的稿件,的确当得起这份重视。 所以,他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把公司的所有事情安排好,准备妥当之后直飞米国。 洛杉矶也是一座旅游城市,钟离却没有任何欣赏的心思,下了飞机直奔米奇琳所在地,见到他们的负责人汤普森。两人具体谈了什么没人知道,后来钟离也没有向沈哲详细解释,只说了最终结果。 《小王子》将在合适的时机,全球同步发售。 之所以选择这家出版社,是因为它有英、法、德等七个世界主要国家的出版资质。 当然,华夏国内是东方文化的地盘。 所谓全球发售,也不是真的在一百多个国家同步上市,包括华夏八国而已,其它地区就要稍慢一些。 钟离只在洛杉矶呆了两天,随即回国。 当天老魏被喊到总编室,嘀嘀咕咕商量一下午,老魏出门的时候面色微微激动,引得编辑们面面相觑。随后一段时间,东方文化内部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约稿、编辑,杂志一期接着一期。 …… 二月中旬,《七剑》连载完毕。 大反派楚昭南在易兰珠剑锋逼迫下无奈自杀。 群雄重整旗鼓,凌未风、易兰珠、飞红巾、武琼瑶、桂仲明、冒浣莲、张华昭七人,组成新的“天山七剑”。加上天山之友刘郁芳,一共八人,以天山为家,仗剑行侠,继续干着推翻满清的伟大事业。 ——且将恩怨说从头,如潮爱恨总难休 大家最关心的两个角色凌未风和刘郁芳,到底还是有缘无份,让武侠迷们又是气愤,又是无从说起。 不管怎么说,整部小说完成了最后的**。 《东方》发行量一举达到700万级。 与此同时,南方《江湖》也依靠司马和湘江怪侠两部长篇武侠小说,轻轻捅破500万册这个最大关卡。 武侠界进入两强争霸时期。 目前,《昆仑侠影》和《白莲群侠传》均已超过30万字,而情节看起来只是刚到精彩处。《七剑》完稿让所有武侠作者松了口气,恍惚间感到头上一座大山倒塌,私下里弹冠相庆。 武侠迷花了两天时间,从天山江湖脱身,随即把目光投向南方。 侠客二字如今已经没有人再提起。 武侠小说越写越长,从十万字长篇到如今三十万字勉勉强强,仅仅过去一年多时间而已。 东方文化最新入职的员工们,忧心忡忡的盯着总编室,大家都知道杂志热销的原因主要在于《七剑》,以后怎么办,发行量会不会下滑的厉害?要知道,同城那家《华夏青年》半年销量直接被砍去一半,据说还和总编以及几位主编有些关系,这些都关系到吃饭问题。 知道内情的几个人却丝毫不担心。 苏薇掌握着青春栏目,忙着催编辑们要稿,林远志一直愁于找不到好的武侠作者,老魏常常不见踪影。 最忙的是雯雯小美编,指挥着新招的几个手下,负责所有美工设计,脚不沾地。 至于杂志销量,自有总编操心。 再说,不是有沈哲么,他一贯给人的印象就是只要你张口,稿子马上就来,有什么好担心的。 总编钟离心中有数,对业内猜测更是嗤之以鼻。 …… 钟离和林远志坐在休息室内,端着茶杯谈起最近发生的事情。 “总编,上一期为什么不在封面广告了?” 钟离摸摸鼻梁:“我准备给大家一个惊喜,你觉得怎么样?” “惊也许会,喜不可能。” “哈哈,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对了,林主编,那位湘江怪侠身份知道了吗?” 林远志笑道:“《江湖》一直没有透露,不过已经连载三十万字,我大约猜出来是谁了。” “哦,谁?”钟离很感兴趣。 “一位老资格侠客作者,《白莲》一书应该是他的转型之作。” 钟离愣愣,试问:“老资格?邪的那位?” “嗯。” “难怪看起来不像新人笔法,原来只是改变一下创作风格,换个马甲啊。” 林远志道:“最近的连载,常读武侠的应该都发现了,可能是创作周期太长,暴露了原有的写作习惯。” 与此同时,侠客前辈孙长卿给某位同行打电话。 “小彭,《江湖》上……” 曾经的侠客三大家之一的东海散人,如今的湘江怪侠彭越闻言:“孙老师,您读出来了?” “开始没发现,最近两期有回到老路的苗头。” 彭越沉默一下:“习惯成自然,以后我注意些,您说那位小朋友怎么如此多变的?” 小朋友自然指的沈哲,不说孙长卿,彭越也是快四十岁的老作者,叫沈哲小朋友也没错。对于沈哲一会武侠,一会言情,一会历史很是挠头,跟百变小王子似的。 孙长卿呵呵笑道:“我只关心作品好坏。” “小彭,你怎么不到《东方》去发表?他们的受众似乎更大一些。” “是小朋友的受众吧?” 孙长卿怔住,旋即道:“明白了,小彭,你还是有些傲气的。” “写武侠的谁没点傲气?” …… 《江湖》杂志摩拳擦掌,企图一举赶上对手,很快发现高兴的太早了。 二月二十日,《云海玉弓缘》正式开始连载! 一上市便在武侠书迷群体引起巨大波澜,由于发行方没有提前透露任何消息,这次纯粹是惊喜。 这部作品是梁氏武侠最精品。 偏偏脱离了“以侠胜武”的道德藩篱,绝口不谈什么为国为民,甚至行侠仗义最初主角都不在意。金世遗从小被人遗弃,遗世独立行为乖戾,如果不是交代他本性善良,应该是反派模板。 虽然情节尚未展开,但更加流畅的语言行文让人大为惊喜。 读者:“沈大功力又提升了!” 杂志人:“继青春三部曲,推出天山三部曲,系列图书要火了!” 有《白发》《七剑》打底,天山江湖世界已经形成大致轮廓,也是梁氏江湖的代表。 武侠界有些傻眼。 “莫非《东方》要在武侠文学上一家独大?” …… 远在燕京的沈哲,只在课余时间稍稍关注了一下新书连载情况,转头便把精力放在整个文学圈内。 二月底,文联官方例行公布图书数据。 从文化部提出文化复兴,到文联这个小范围的一系列举措施行,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图书市场都是一片喧嚣。老书再版、新书上市、编辑催稿、作者赶工……市场上骤然多出一倍多的铺货量。 从来没有如此多的媒体,关注文学这个日渐低调的行业。 “老唐《星球纪事》连载火爆!” “《1001号舰》日均销售12万册,破千万指日可待!” “欧阳心远登陆美洲!” “传统文学崛起,五十余部新旧作品风靡西方!” “夏冬蛰伏、申公子骂人、汪中天考察英国市场,三大畅销天王毫无作为!” “申公子:去你妈的!” “许地:复兴大旗还要文坛来扛!” 沈哲看的非常乐呵,把自己的新书都忘到脑后去了。往常的文学界,这样的情景可不多见,是难得一见,毕竟作者不如人家娱乐圈明星们光彩照人、吸引眼球。 最近时不时哈哈群里逛逛,里面经常曝出行业内幕,他本人保持低调,发言不多。 “小冬,你手机怎么关机了?” 夏冬:“唉,没办法,好多家出版社联系,妄图让我趁着这股热度,和西方出版单位合作。” “噢,你的书……” 夏冬:“你也知道不是,我的书不适合西方读者,只好躲起来了。” “躲一段时间也好,现在圈子里太浮躁了。” “谁说不是呢。” 申公子冒泡:“妈蛋,乌烟瘴气,乌烟瘴气啊!什么复兴,砸自己场子的吧!” 不等别人回话,他就是一连串刷屏。 “什么许地,文坛能扛复兴大旗,还不早就把旗子扛回家了?” “我无所作为?” “一窝蜂的找国外出版社合作,今天有个黄毛鬼竟然找上我了!” “我想好了,新书就骂这件事!” 群成员哈哈大笑:“对,骂死他们,就看申公子的了!” 申公子:“……” 传统文学、类型文学作者纷纷出版新书,一是提升星级,二是稿费标准的提高,归根结底是稿费的力量。 而文联一帮大佬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光走出去不行啊,书卖不出去产生不了什么影响。”老先生悠悠道。 一位副主席道:“但这是必须的一步。” 童百龄把数据表一丢,道:“五十多部作品,最高销量40万,实打实的销售量,没有送书一说,可见我们的作品在西方的确不讨喜,那小子说的真对。” “妥协?” “嗯,文言对白话妥协,文学作品也要对西方妥协。” “但是,只能是语言的妥协、文字层面的妥协、语境的妥协,价值观不能随便丢弃!” “老童,你想的太完美了。” “作为今后的努力方向,有什么不可?” …… 热热闹闹的二三月很快过去,关心文学的读者也不是傻子,媒体反应过来的时间更早,等到发现这次所谓的文化复兴运动也是雷声大雨点小,“切”了一声,迅速转移了关注目标。 那些新举措保留了下来,说明文联依旧没有放弃。 实际上,文化核心价值观可以复兴,但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 而作为文化外延的文学作品,往往有时代特征,只能进行再创造,根本谈不上需要复兴。 看一场大戏,沈哲同时也在忙乎。 三月底,《明朝那些事儿》第三部《妖孽宫廷》出现在博文书店专柜! 这一部从英宗朱祁镇“夺门之变”复辟成功说起,忠奸不分的朱祁镇听信谗言,杀害于谦,留下了继“土木堡之变”后又一大历史污点。英宗归西,接下来相继继位的两位皇帝宪宗和孝宗,一个懦弱不堪,一个有心无力,撂下一副又重又烂的担子。 华夏历史上一位奇葩皇帝诞生了。 朱厚照,宠八虎、建豹房、自封威武大将军……在煌煌都城上演了一幕幕闹剧。 满朝大臣都陪着这主玩起了老鹰抓小鸡。 朝廷内部动荡不安,外有藩王欲造反,幸好出现了一位亘古未见的文武奇才,圣人王守仁。清剿匪患、平定宁王反叛、智斗阉官,一系列丰功伟绩总算给大明朝保住一块遮羞布。 《妖孽宫廷》同样延续了前两部的风格。 权谋、朝堂诡诈、阳明悟道、战争场面等精彩描写……一如既往的牢牢吸引着读者的目光。千万明粉涌入博文书店和其它分销点,不到半月,千万售罄! 东方文化和博文书店自然笑逐颜开,出版界则是大眼瞪小眼。 情况完全不能用图书销售规律来看待。 一般来说,半年到一年内都是新书热销期,而《明朝那些事儿》是一波流! 只能让人啧啧称奇。 …… 对于整个华夏图书市场,这一连串热闹还不是结束。 《1001号舰》以新奇的地球末世设定、瑰丽的宇宙背景描写,得到所有科幻迷一致好评。花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终于破了千万。这是非常惊艳的成绩,西方传媒界闹的沸沸扬扬,而华夏因为《妖孽宫廷》成绩更为妖孽,热度稍低。 对比之下,后者只在华语文化圈轰动,说服力不足。 当然,明粉是肯定不认同的。 这种情况下,一本两人署名的薄薄童话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全球!(未完待续。) 第166章 世纪第一书 “本,我已经超过你了!” 贝特朗是法国近几年崛起的又一个新秀作家,特别是全新力作在东方取得骄人的成绩,得到消息后,马上通过网络电话向远在加来的好友本沙明炫耀。 “本,明年东方最高文学领奖台上,同样会出现我的身影,怎么样,比你厉害吧?” 贝特朗得意洋洋的重复一句,等待着好朋友认输的回答。 本沙明去年从东方那个国度拿到最高图书奖,轰动了整个法国,让贝特朗既羡慕又不服气。 法国科幻新锐作家层出不穷,他们两个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 虽然同行交流过程中成了一对好友,但并不影响在彼此都擅长的领域分个高下。 如今胜负已分,贝特朗一分钟都忍耐不住。 可是却没有听到对方赞美的声音,只听本沙明叹气道:“贝特朗,我觉得你高兴的太早了。” 贝特朗皱眉问道:“本,你什么意思,我占据榜首还拿不到奖?” 现在世界文学奖项被读者和激烈对抗所绑架,最大的评奖标准就是销售数据,这种模式广受业内抨击,但短时间还做不出大的改变。所以在颁奖之前,作家和公众基本上已经心中有数。 “前几天我也和你一样认为那个奖是你的了,不过今天我见到一本书,我猜你要完蛋!” 贝特朗不信道:“怎么可能?” “哈哈,我知道你的家乡被称为自由之乡,争强好胜,这次你没有输给我,但肯定会输给别人。” “谁?” 本沙明朗声笑道:“一个华夏小朋友,你去书店找找《小王子》这本书就知道了……你要拿华夏北极星奖,估计还要等待下一次机会,今年必输无疑!” “三个月内畅销千万,必输无疑?” 挂了电话,贝特朗一脸不可思议,马上穿上外套赶去了附近的书店。 他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书让好友如此看好。 “小王子?” 半个小时后,读完这本书,贝特朗站在书架前沉默不语。 …… 跨语种的图书出版有很多麻烦需要解决。 从达成合作意向,到提供稿件,再到翻译,然后协调各方。 紧赶慢赶,往往还是会花去数月时间。 米奇琳出版社负责人汤普森见到《小王子》的稿件,只花了五分钟便拍板决定签下这份合约,用他和钟离谈判时的一句话说:“赚多少钱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米奇琳的名字要登上这部书的底页!” 这种愉快的合作,首先要建立在双方版权制度的完善之下。 沈哲对此深有体会。 彼世90年代,《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发出“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独》”的狠话,不能不说是对国内猖獗盗版业的最严厉谴责。伯尔尼国际版权公约生效之后,国内好几家出版社曾想买下这部书的版权,可惜都不想掏版权费,随着拉美文学阅读热潮的消退,更是退避三舍,故坊间全是非法出版。中国加入版权公约更像是个笑话,难怪不少西方作家、艺术家对中国恨之入骨。 这个世界当然不存在这些问题。 华夏在文联的努力下,版权制度近年来已经相当完善,只是一直没有出现世界级作品。 所以钟离的谈判很顺利,只花两天便带着合约回国。 米奇琳出版社有丰富的全球出版经验,短短一个多月便完成英、法、德、意、俄等主要语言的翻译工作。 五十天后,《小王子》同步登陆八国。 这几个国家囊括了全世界三分之二的人口,英语和华语分别是使用最广泛和使用人数最多的语种,同时图书承载着人类初生时期哲理与思考的结晶,一切条件都奔着经典而去。 一场阅读飓风悄然刮起,继而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亚、欧、美三洲,波及全球。 各国新闻媒体闻风而动。 洛杉矶时报最先得到消息,以米国报纸的尿性,标题当然要耸人听闻。 “这是属于全人类的精神盛宴!” 西班牙世界报紧随其后:“《小王子》是属于全人类的!”抄袭毫不脸红。 英国泰晤士报则认为:“这是一部永恒经典!” 同一天,纽约时报也花去单独的版面专门评论,一位叫雅各的青年男记者酸溜溜的写道:“这部书理应首先出现在纽约,我们应该感到羞愧!” 世界流传着一个观点,19世纪是巴黎的天下,20世纪属于纽约,而洛杉矶则主宰着21世纪。 且不论准不准确,纽约发展前景不如洛杉矶似乎被公认了。 难怪纽约时报语气不忿。 …… 华夏媒体的反应一如既往的慢上半拍。 最先发现国外刮起“小王子飓风”的,竟然是以严肃著称的华夏日报。 早上六点,“时事摘录”版块主编伍安民已经来到办公室。 “小李,昨天有什么大事发生吗?” 伍安民今年五十四岁,这个年纪的男人如今还没有上网的习惯,要了解世界,首选依然是第二天的报纸。 秘书小李正在整理一摞国内外报刊,视线不时在上面扫过。 “总编,文学界有件大事。” 伍安民皱皱眉,端起秘书泡好的茶杯。 “文学界能有什么大事,你这个小李,来报社这么长时间了,还分不出轻重缓急。这样可不行,我们是新闻单位,讲究的就是这个,否则每天国内外发生那么多事情该怎么选择。” 小李苦笑道:“总编看看就知道了,真是大事。” “噢,是么,我看看。” 伍安民端着茶杯来到办公桌前,随后把那一摞报纸转过来,随即怔了一下,茶杯“咚”被放到桌上。 “这是华夏人写给西方人的童话!”最上面摆放的是自由报。 “难以相信这竟然是华夏人的作品!”抽出下一份,是法国费加罗报的报道。 伍安民抬头狐疑道:“《小王子》?” 秘书小李猛点头,道:“总编,我没见过那本书,但看这些报道,肯定不是一件小事。” 作为国内最官方的报纸,华夏日报相当任性,每天的发行时间要比别家晚上两个小时,直到上午九点左右才会到达各个销售终端。同时它有近百家印刷点,七点才会确定版面。 所以当天“时事摘录”版块上,一则报道德国民众游行的新闻随即被撤下。 “世纪第一书?华夏日报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没有节操了?” 读者面面相觑。 当全世界开始猜测“shen”“lin”是谁的时候,华夏网、STV、地方报刊等才如梦初醒,惊呼连连。 “世纪第一书!” “文化复兴的最大成果!” “我们不是写不出经典,而是缺少发现经典的眼睛!” …… 燕京服装学院宿舍—— 潘瑞珠眼睛里冒着星星,看着林语菡露出无限崇拜的表情。 “语菡,《小王子》是你写的?” 林语菡咬着嘴唇,瞪她一眼,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是我写的了?” 小珠不满道:“还想骗我,上面署着你的名字呢,当我傻呀,你先给我签个名!” “只有插画是我完成的,还有,这本是我的!” 沈哲前几天就收到杂志社寄过来的两本样书,理所当然要给林语菡送来一本。 “小气,让你家那口子再拿一本不就行了。” 林语菡也没想到这本书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虽然她也很喜欢,这几个月已经在电脑上读过好多遍了。想到她参与了创作,署名没什么,但现在忽然发现沈哲似乎还抱着其它小心思。 “哼,太狡猾了!” …… 同样想拥有一颗小小星球的孩子。 正在得到或失去玫瑰花的青年男女们。 读罢掩卷沉思,回想自己数十年人生历程的职场中坚。 叹气的老人。 文字这东西不像其它,最经得起推敲,往往几十个字在心头淌过,就能让人感慨无限,一生难忘。 远在南方的畅销书女作家夏冬临海伴风,右手似有似无的托着下巴出神,《小王子》每一句话似乎都能戳中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再次拿起身畔那本薄薄的书册,想了想又放下,感觉已经能够基本复述很多东西,现在不需要再读。过了一会,打开随身电脑,破天荒的主动给人发了一条信息:“或许我要真心实意叫你一声沈大了。” 刚睡醒的申公子、选题会开到半途改变议题的汪中天…… 《少儿365》编辑部,甄奶奶满脸皱纹盛开,摇头道:“小琪,这不是童话,和我们无关啊。” 和琪撅着嘴,道:“我觉得就是最美的童话,语菡竟然不和我们打招呼,哼!” 甄奶奶哑然失笑:“你果然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最兴奋的要数沈哲原来的书迷了。 无论最喜欢青春三部曲,还是武侠三部曲,甚至明粉,此刻也失去了争论沈大最擅长哪种文学类型的兴趣。 “唉,原来沈大最擅长的是童话呀。” “这一刻,我们都成了不愿意长大的孩子。” “太经典了!” “同意,两万多字的短篇,光经典句子我已经摘抄一百多了。” “我愿做小王子。” 一些与《小王子》相关的衍生信息,也随之被提了出来。 比如创作意图。 比如林语菡是谁? 中海市,闻讯赶来的记者围住东方杂志社,总编钟离顺势召开了公司成立以来第一场新闻发布会。这和主动邀请媒体不同,对一家文化公司来说,更像是一种荣誉。沈哲不会露面了,钟离只好代为做了一番解释:“大家或许有人还不知道,写《小王子》的两位作者,同时也是《舒克和贝塔》的作者。至于为什么没有通过童话杂志发表,看了这本书的人应该明白,它是一部主要献给大人的作品……” “林语菡是谁?”有记者迫不及待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钟离看了看不远处的林远志,笑道:“这个问题,其实我也不知道。” 记者不满:“钟总编,这部书可能是国内图书走入世界的最大荣誉,你还是配合我们一下!” 钟离耸耸肩,道:“的确不知。” “怎么可能,你是出版方,连作者身份都不清楚?” “不清楚。” 记者咬牙切齿,无可奈何。 《小王子》给了整个文联最大的惊喜,当然配合媒体卖力宣传,中海二级主席谭易狠狠露了把脸。 随着持续发酵,这部书对提升中海国际形象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标志是西方人听到中海这个地方,首先会问是不是小王子诞生的地方?因为这里是作者的家乡。 所谓软实力,不外如是。 …… “一旦你驯服了什么,就要对她负责,永远的负责。这不是女人对男人的基本要求么?” 文学院候选院花之一的管瑜,眼神复杂的看着沈哲。 燕大小剧场第一排前方,《恋爱的犀牛》《斑竹泪》完成终极排练,刚刚汇报表演完毕,百十名应邀观众意犹未尽退场。 现在只剩下校剧社和新月剧社双方演员。 谈论的却不是舞台剧问题,而是最近火热的那位小王子。 一旁脸带淡妆的赵红蕾,刚刚表演结束,闻言笑道:“我还是最喜欢那句“星海里独一无二的花”,沈哲,这是不是你的亲身体会?” 沈哲答非所问:“赵学姐,小王子离开星球漂流在外,还时时惦记着那朵玫瑰……” 赵红蕾:“即使在地球上见到花圃里种满了玫瑰花?” 沈哲摊摊手:“所以说人的心很小。” 事实上,《小王子》可以从各个方面进行解读,爱情、生命的本真、对成人世界价值观的抨击、各种象征意象、戏剧化的叙事特征……上市几天后,已经有评论家开始深度挖掘。 以彼世的经验,沈哲知道这个过程可以持续数十年。 所以《小王子》成了名著。 管瑜忽然道:“我输了。” 沈哲心道,你赢才不正常,《恋爱的犀牛》是彼世最著名的青春话剧之一,那么容易超越的? 口中道:“《斑竹泪》也不错。” 新月剧社走后,齐悦道:“沈兄弟,想好了吗,下周就要动身去巴黎,名单要尽快报上去。” 沈哲本来不想飞来飞去,不过问了林语菡想去,巴黎服装文化世界知名。 那就去,权当旅行前奏。 “我要两张参赛证。” 齐悦笑道:“带着你小女友吧,应该没问题,这事让老陈办。”(未完待续。) 第168章 出国 接下来几天,校园BBS上忽然被人贴上几段录音,像病毒一样飞快传播。 你有一张天使的脸和表子的心肠 我爱你,我真心爱你,我疯狂的爱你 …… 你是不留痕迹的风 你是掠过我身体的风 …… 忘掉她,忘掉她就可以不必再忍受,忘掉她就可以不必再痛苦 忘掉她,忘掉你没有的东西,忘掉别人有的东西,忘掉你失去和以后不能得到的东西 忘掉仇恨,忘掉屈辱,忘掉爱情,像犀牛忘掉草原 …… 录音是用手机录下来的,不是很清晰,但下面同时补上了文字版。最然是校园内网,BBS交流板块依然有近万的流量,齐悦那时而低沉、时而疯狂的台词演绎,让所有听到的燕大学子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就是优秀舞台剧的魅力,即使只听渣渣版。 “这是什么?” “从哪里来的,我都听尿了!”燕大学生还是比较矜持,一般不说脏话。 发帖人是曾经受邀观看《恋爱的犀牛》正式首演的百人之一,因为是为参加世界大学生文化节准备,暂时不方便流传太广。他只是贴了其中几个经典片段,在后面解释道:“这是齐悦学长和赵红蕾学姐为文化节准备的最新话剧,现场要刺激百倍!” “原来是他们,上届就差点拿到话剧冠军,今年王者归来啊。” “那就是说近期内我们看不到了?” “这几天舞台剧代表团就要动身,等他们呢回来,肯定会在剧场楼专场表演,耐心等待吧。” 406宿舍,沈哲和陈泰早回。 陈泰目光幽幽。 “阿哲,你太不地道了,表演竟然不邀请我们?” 沈哲苦笑道:“我也是受邀者好不好,再说,到场都是搞艺术的,你对艺术通了几窍?” “那比赛完了回校表演,我要看第一场!” “行,我帮你要票。” 陈泰不满意:“还有老戴的,老戴媳妇的,一共三张,飞燕的你看着办。” “你不是对老戴腻歪女生羡慕嫉妒恨吗,还帮他?” 陈泰狞笑:“到时候青青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倒要看老戴怎么办?”这话没说错,这场话剧对青春男女有不错的催泪效果,对坠入情网的女生伤害加倍。 戴志学和楚飞燕先后进门,前者还哼哼唧唧不知道唱着什么玩意。 表情告诉大家,他在春风得意。 在屋里转了三圈之后,戴志学才咦了一声:“阿哲,阿泰,你们都在啊?” 几人都无语。 陈泰甩头进了洗簌间,丢下一句话:“找了个胖妞而已,至于这么小人得志?我浑身都发痒……” 沈哲伸出三根指头,问:“老戴,这是几?” “这是三嘛,阿哲,你今天有病吧,当我小学生啊,二和三都分不清啦?”戴志学得意道。 沈哲无语:“有病的是你,老师讲解高数的时候,你还能听得懂么?” 他嘴里这么说,心里挺羡慕戴志学,虽然智商一路下滑的厉害,只要没有达到白痴的程度就好。他和林语菡少了这段,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如果从林语菡懂事算起,两个七年之痒都过去了。感情稳固是好的一方面,没有那段变傻×的共同经历,将来咂摸起来少了个话题,青梅竹马的悲剧所在。 十一点后,全部卧到被窝里。 楚飞燕忽然道:“阿哲,你是编剧,是不是跟团参赛?” “嗯,过几天动身。” 整个燕大代表团两百多人,第一批已经走一个星期了。 舞台剧交流表演在四月中旬,所以被校方安排第二批前往巴黎。 第一次出国这么大事情,肯定要和家里打声招呼,沈哲直接找父亲说事。母亲闲的难受让他出主意,可惜没想起来,只好暂时装鸵鸟。沈明诚知道是跟着学校随团出国后,只说虽然现在出国是寻常事,还是不要随便离团外出。倒是挂了父亲的电话,黄阿姨也来了电话,光荣接到照顾林语菡的任务。 多此一举。 …… 说是国际间的大学生文化交流,其实逃不脱华夏官方和校方的影响,小的方面关系个人荣誉,大的方面也是学校教学水平的折射,甚至也能扯到国家层面上,大学生本身就是国家的未来。 也有一个好处,审批程序通过的很快。 后来知道参赛人员控制还是很严格的,剧作者自然没问题,但能带“家属”竟然是《小王子》的光环加成。 四月初的一天早上,跟着舞台剧社的沈哲和林语菡,已经登上飞往巴黎的包机穿入云层。 这批学生的目的地是巴黎第一大学,主要由机器人协会、舞台剧社、手工艺爱好者协会等组成,带队的是一位副校长,看得出来燕大校方对这次交流活动比较重视。随行的有艺术学院邢自东教授,他是舞台剧表演的现场评委之一,另外还有七八名管理人员,以防参赛学生出什么意外。 如果不是林语菡动心,沈哲是懒得飞这么远,游玩需要申请,也玩不痛快。 他抱着游玩的心态,林语菡是想为将来打算。 客机飞行稳定后,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人来到沈哲身旁坐下。 “沈哲同学?” “我是,”沈哲礼貌的欠欠身子,看起来像是校方某位领导,问道:“您是?” “我是邢自东。”中年人笑道。 “原来是邢老师,难怪一身艺术气息。”沈哲随口胡扯。 “呵呵,挺会说话的,你的大名在学校里比我响亮得多。”邢自东似乎也不是个死板的老师,看上去更像一个高中国文老师,开着玩笑道:“听说《恋爱的犀牛》是你的本子?” “啊,是纪文博学长找我帮忙……” 邢自东道:“我只看了本子,写得好啊,非常适合大学生这个文化节主题。” 沈哲矜持笑笑。 他选择这个剧本就是因为适合,青春时代写青春话剧,再有华语流行世界的大背景,参赛成绩有保证。 “但还是有些局限性。”邢自东话音一转。 “邢老师的意思是?” 邢自东斟酌了一下措辞,道:“沈哲同学,你觉得那些经典话剧能流传于世是什么原因?” “演员水平高?” 邢自东摇摇头,道:“不是。” “排练上下功夫?” “也不对。” 沈哲笑道:“邢老师,我是文学专业,对话剧实在一知半解。” “恰好和你的专业关系最大,说起来,最大的原因是被人说烂的一个词:人性。时代会变,演员会变,舞台会变,只有人性是永恒不变的。话剧内容能反映这个东西,说透,说出典型,才能成为永恒经典。” 邢自东转头看着沈哲:“这岂不正是剧本文学方面的东西?” 沈哲装作思考一会,道:“邢老师说得对。” 邢自东起身,拍拍沈哲的肩旁,说道:“你能写出《恋爱的犀牛》,将来写出经典的可能很大,加油吧。” 等他走后,身旁林语菡道:“阿哲,他瞧不上你的剧本?” 沈哲微微摇头。 “不是,毕竟是现代恋爱话剧,比不了批判人性的经典剧目。” “什么意思?” “比如野心、权利、**、自我觉醒等,这些才是经典的基本条件……” 他越说林语菡越糊涂,转头不再理他。 沈哲想了一会,有关莎翁的作品,有关易卜生的作品,不得不承认刚才邢自东说的有一定道理。 转头看到林语菡正拿着一本法文杂志翻看。 她虽然爱好设计这一行,但不是特别爱美之人。今天打扮得非常干净利落,天气还是有些冷,薄款羽绒服搭配一条牛仔裤,再扎一条马尾,素面朝天。 “语菡,你看得懂吗?” 林语菡皱眉道:“一点看不懂,这半年只自学过一点法文字母,离阅读还远着呢。” “报补习班呗,嗯,明年吧,咱们一起学,还能做同学。” 前几天,两人就未来人生规划又详细谈过几次,林语菡经过半年学习,产生两年后去法国留学的念头,学校都准备了好几个选择。巴黎是世界艺术之都,服装艺术也是出了名的,这次就是为了趁机考察一番,好做最终决定。 沈哲没有太长远的打算。 跟着感觉走,或者跟着林语菡的打算走。 燕京服装学院是国内最好的专业院校,但毕竟发展时间太短,底蕴尚显不足,积累不够。 创造本身就是一种艺术,最能给人满足感。从这个层面来讲,文学作品是创造,做出一件新衣服同样是创造,都是艺术。 不同的是,沈哲是某种程度的假艺术,林语菡是真喜欢。 “阿哲,我的专业和你还有关系呢。” 沈哲怔怔道:“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事,能有什么关系?” “拿这本杂志来说吧,我还是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我们国家相关优秀杂志没有多少。而法国服装设计师层出不穷,一些原因就是数千家时尚、服装杂志,米国也是一样,著名设计师一大半都出自这两个国家。” “应该都有华语版本的。”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主要是氛围问题,要成为顶尖设计师,还是要去法国或米国学习。” 沈哲笑道:“我没反对呀,陪你去就是了,将来你也办个杂志,出法文版、英文版,卖到国外去。” “阿哲,我没有开玩笑!” 沈哲无奈道:“我也是认真的,正好两年后我把课程完成,就当出国旅行了。” 过了一会,沈哲忍不住道:“语菡,你心挺大呀?” “一辈子总要做点事吧?” 沈哲低声怪叫:“还有比生娃娃更大的事吗?” 林语菡翻了个白眼。 …… 燕京和巴黎相差六个时区,上飞机的时候是早上,下了飞机太阳依旧当头照。 有燕大校方安排的接待人员前来接机。 住处安排在第一大学内部,也称为巴黎大学,这所学校据说有八百多年的建校史,堪称世界上最古老的大学之一。尤以人文、艺术方向更为著名,是本届世界大学生文化节的主要承办方。 沈哲性子有些墨迹,放好行李就一头倒在床上。 不是睡觉,脑子还在活动。 东方和西方是两个迥然相异的文化体系,这种交流被多数人看成对抗,其实在沈哲眼中更像是融合。相互学习了解对方的长处,融入己方体系。单纯的对抗没有什么前途,就像十八、九世纪法国不忿英语殖民区扩张太快,采取硬对抗的方式去应对,可惜事与愿违,取得的效果恰恰相反。 社长齐悦参加过一届,经验相对丰富,所以等休息半小时后,招呼大家出去参观校园。 到处是数百年的古建筑,风格和母校也区别很大。 满目的各色人等,分不清谁是哪国人,沈哲只饶有兴致的观看四周的景色。 “咦,你不是第一次出国?”齐悦好奇问他。 “是第一次啊。” “那你怎么不好奇,他们和我们长得不一样唉?” 沈哲道:“我们学校留学生不少啊,都是地球人,如果蹦出来个外星人,可能吓我一跳。” “哈哈。”同行的被逗笑了。 “那怎么一样,学校我们是主流,这里变成少数了。”随便说了几句,齐悦把这个话题放下,说道:“正式的舞台剧表演要一个周之后,先休息两天,然后我们要和主办方沟通舞台、道具安排。想去校外游玩的可以去邢老师那里申请,天黑之前要回来……” 众人轰然道:“行了社长,大家又不是小孩子!” 齐悦正色道:“丑话说在前头,如果违反规定,学校肯定会处罚的,这里毕竟不是自己国家。” 大家这才正经起来。 沈哲来巴黎的主要目的,是陪林语菡先期考察几所学校,当下笑道:“我要先递个申请。” 齐悦翻翻眼睛:“你除外。” 回到住处,沈哲去了分配给林语菡的房间,看到她正在电脑上查资料。 沈哲帮不上忙,就在一边瞎看。 林语菡主要看重了三所院校,翻来翻去拿不定主意,于是问沈哲。 “巴黎高级时装学院、法国时尚学院、巴黎高等应用艺术学院三所,阿哲,先去哪个?” “这……”沈哲摸摸下巴,“你没主意啊?” “拿不定主意才问你的么。” “哪个最难考?” “为什么这么问?”林语菡指指屏幕,说道:“巴黎高装最难。” “就它了!”沈哲道。 “对于你这样的天才少女,越有挑战的越有搞头。” “……”(未完待续。) 第168章 需要做得更好 沈哲睡得迷迷糊糊,恍惚听到有人敲门。 一定是在做梦,不做理会,翻身继续睡,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挺累的,才刚睡没一会。 可是敲门声响个不停。 看看窗外,依旧漆黑一片,很安静。 “什么人这么没礼貌,大半夜的……”沈哲嘟嘟囔囔起身,晃晃悠悠走过去。 开门一瞧,马上打了个激灵,浑身睡意一扫而空。 “语菡,你怎么了?” 林语菡穿着睡衣,抱着枕头,两眼活灵灵的。把挡在门口的沈哲拨拉到一边,自顾自的走进屋内。 “困的要命,睡不着。” “啊,”沈哲揉揉眼睛,奇怪道:“这么困还睡不着,如果不困的话,你还不飞上天哪?” “不知道怎么回事。” 沈哲眼珠一转,有点明白了。 到了法国,和家乡相隔万里,基本上身处另一片天空下,安全感找不到了。 他是时空的旅者,整个世界对他来说全是异乡,早就已经习惯了,所以到哪里都能睡得香甜。林语菡和他不一样,刚去燕京读书的时候,最初几天还老给他打电话呢。 “嘿嘿,那就和我一起睡呗。” 林语菡眼神很精神,脑瓜却不太好使了,竟没有听出沈哲语气调笑,把枕头一扔,趴了上去。 “到你这眯一会……” 沈哲乐得颠三倒四,小鸡啄米道:“欢迎欢迎!” 心下寻思,自己送羊入虎口,这事怪不得我了,俩人都二十岁了,不算未成年人吧? 把门关紧,正要转身进一步挖坑,脚步一顿哭笑不得。 却见林语菡双眼半睁半闭,沈哲试探着叫了两声也没有回应,不一会儿呼吸平缓,梦周公去了。 那点鬼心思刚冒头就被掐灭。 沈哲看着床上睡衣勾勒出的小身段,怎么也睡不着,坐在床边唉声叹气。 …… 巴黎时间上午八点,林语菡悠悠转醒。 “阿哲?你怎么了?” 沈哲双眼像饿狼似的盯着她,闻言委屈道:“你说我怎么了,你不明白?时差赚了十个小时,这一下子全赔进去了!” 林语菡转头一想,忽然咯咯直笑。 “快补偿我一下!” 沈哲一动要去抓她,身子猛然一晃,盘着腿欣赏大半夜少女春睡,比搬一千块砖头疲惫得多。 “回我房间啦,一会见!” 林语菡动作灵活,一看就休息的不错,沈哲心里愈发不爽。 等到齐悦敲门进来,看到沈哲目光呆滞,隐隐带着血丝,哈哈笑道:“昨天见你很正常,还以为适应能力超强呢,一晚上就原形毕露了不是。” 齐悦不是一个人进来的,身后还带着一位二十来岁的男青年。 黄皮肤、黑眼珠,一瞅就是华夏人。 “齐哥,个中原因不足与你说……对了,我的申请邢老师批了吗?” “喏,这是申请表,不过剧本过审后让你去一趟,还要进行几场排练,如果需要修改你要拿出意见。” 沈哲点点头,接过申请表刷刷填好。 不说别的项目,舞台剧表演赛程他还是简单了解过的。 首先剧本初审就要涮掉三分之二,否则,参加这个项目的数十个高校剧社,登台一遍就需要半个月。然后才是现场表演,反正这些和沈哲关系不大,他把好剧本这一关就行。事实上他的剧本不一定需要修改,剧社两位主角也是这样认为。 “这位是?” 旁边那位年轻人在沈哲填表的时候,一直用看偶像的眼神打量他,几次欲言又止。 齐悦一拍脑门:“忘了介绍,这是给你找的翻译常文奇,目前就在这所学校留学,过段时间你就是我的老板了,当然要帮你安排好琐事,哈……” “常学长你好。” 沈哲挠挠嘴角,除了杂志社那帮主编,又有人喊他老板,这次是源于梦想剧场之事。 在楚飞燕的帮助下,燕京小剧场建设快完工了。梦想剧场是齐悦和赵红蕾起的名字,接手后调试一段时间投入运营,开始他们的梦想之旅。 沈哲当然没有什么反对意见。 自知不是做老板的料,懵懂的两次投资,无论是杂志社还是剧场,倒是他的意见被反对的比较多。 “沈大!”常文奇微微激动。 沈哲道:“大在何处?” “大在《小王子》啊,您还不知道呢,这几天我们学校快人手一本了!” “是么?”沈哲愣了一下,即使全球同步发行,这好像才过去一个周的时间,能流传这么广? 齐悦笑道:“常兄弟知道我为你找翻译,自告奋勇来的。” 常文奇又表达了一番仰慕之情,道:“别人见到我们华夏留学生,都打听您的事呢。” “大家都是年轻人,别您您的称呼了,直接叫我沈哲就好。”沈哲微笑道,“我就这个模样,见了估计要失望的,再说你来帮忙,我还要感谢你呢。” 常文奇啧啧道:“沈大真自信!” 错把心理年龄上的俯视感当作自信,沈哲摇摇头,没有多说。 …… 带个翻译果然有必要,虽然英语也能使用,在巴黎还是法语更方便。 “法国人认为,法语实乃世界上最优雅、最优美的语言。巴黎是国际大都市,说英语的大有人在,只是在有人同他们以英语交流时,他们大多不理不睬。只有机场这类公共场所英语才能派上用场,如果遇见民众游行示威,我们看热闹的时候,如果说了英语,可能会糟糕哦……” 沈哲和林语菡、常文奇走在巴黎街道上。 传说中的异国风情,没有给沈哲带来太大的触动。 倒是熟悉之后,发现这位来自华夏南方某市的留学生话挺多。 “语菡,看来你要来法国学设计,法语是必须要学的。”沈哲转头看着林语菡说道。 林语菡点点头。 “你们说的是?”常文奇问道。 沈哲于是把他们来巴黎的原因简单解释一遍。 “噢,那三所学校我都知道……”知道两人的目的后,常文奇又是一番喋喋不休,把各自优劣介绍一番,最后道:“正如你们的打算,高等时装设计学院是最好的选择。” “今天见不到游行吧?”沈哲忽然道。 常文奇撇撇嘴:“看运气啦,说不定就碰到了,大游行、小游行,他们经常这么搞。” “自由社会嘛。” “嘿,一帮抢劫了几个世纪的强盗之间,哪来的自由可言,瞎折腾呗。” 沈哲诧异的看看身旁的青年。 这话很少听到,华夏很多人对西方自由传说还是很向往的。其实沈哲内心也持相反的态度,无他,虽然制度不同,人性却相同,很多文学作品中都有类似的表达。所谓分权也好集权也罢,不过是权利者分为一拨还是两拨、几拨的问题,都是一个鸟样,和小民没什么关系,不如多关心一下早餐吃什么来的划算。华夏政体怪异,和彼世一样受西方抨击,只是华夏人更自信一些,能做到你来我往。 “想学学知识,来留学还是不错的。” 常文奇下个定论。 沈哲心下赞了一声,道:“华夏人人都这么想就好了。” 十点左右,三人来到国际时装设计学院。 它创建于十九世纪,是世界上第一所专业时装学院,也是全球三大时装设计学校之一,声名赫赫。毕业生炙手可热,受各大企业推崇,很多独立的知名设计师都出自这所校园。 “我喜欢这里。” 在学校里转了一圈,林语菡忽然道。 沈哲道:“喜欢就考呗,回国后开始准备,对你没什么难度。” “你怎么比我还自信?” “反正是两年后的打算,你说得对,一辈子总要找些事情来做。” …… 齐悦和赵红蕾带领的舞台剧社很忙碌,沈哲很清闲。 在常文奇陪伴下,又花了两天时间把另外两所学校考察一番,林语菡最终选择一年后报考巴黎高装。 两人这趟出国的任务已经算完成了。 终于从电视里看到巴黎北站附近爆发游行的新闻,沈哲想去现场一观,被常文奇阻止。 “有些危险,躲远点为好。” 过了十几分钟,新闻画面里的示威游行就演变成警民暴力冲突,玻璃瓶、橡胶子弹乱飞。 沈哲抹了把冷汗。 这次游行是环保人士抗议政府不顾民意,在南方修建一座水坝。 沈哲狐疑道:“南方的情况,关巴黎人什么事?” 常文奇耸耸肩:“谁知道呢,或许是为了彼此响应,或许只是习惯性参与。法国人称此为自由精神,反叛精神已经融入了他们的骨子里,所以历史上革命发生过数次反复。我们国文课本上也讲过,道路是曲折的……” “前途是光明的?”沈哲接了一句。 “哈哈!” 笑完之后,沈哲皱起了眉头。 常文奇好像猜出他的心思,道:“不用太担心,只要不参与进去,这里还是很安全的。” 沈哲心道,那是如今没有爆发移民危机,否则安全真是问题。 等林语菡上完学马上闪人。 当沈哲在巴黎对一次示威活动品头论足的时候,华夏国内翻起来热闹也不小。 甚至全球在同步热炒《小王子》这部名为童话的作品。 它也的确经得起任何考验。 文联和国内媒体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全力推动下,中海市东方文化挤满了各区书商。 彼世据说《哈利波特》某部上市前,一位脚盆书商亲自前去找到JK罗琳取得经销权,一举获利数百万美元。不知真假。但能从这方面说明一部超级畅销书的价值,代表着海量的金钱,甚至一夜暴富。 这次东方文化一分钱的广告费都没花,造成的轰动效果让业界瞠目结舌。 因为这是国内第一部撬动全球读者的图书。 沈哲把稿子交给钟离,甩手而去,但他的个人声望已经超越所有畅销书作者,包括三位天王级人物。 即使人们善忘,当看到《小王子》必然会再次想起他的名字。 相比起来,插画作者林语菡人气弱些。 大家只知道她同时也是《舒克和贝塔》的漫画版作者,而不知道她是男是女,万一是个老太太呢? 早已成为沈氏资深书迷的胡子,自掏腰包成立一个5000人大群——沈哲书迷群 公布在评书网后,半小时不到就被挤满。 然后,胡子迫不及待的在群里宣布:又一位畅销天王诞生了! …… 这一切沈哲本人还没有得到消息。 四月十八日,他和林语菡来到第一大学小礼堂,今天就是《恋爱的犀牛》登上舞台的日子。 礼堂显得有些空旷,对表演效果略有影响。 他们被安排在第一排。 沈哲感觉仿佛回到了国内,身处燕大校园,往身后一看,几乎清一色的华夏人脸孔,除了台上七名评委。 观众票是免费发放的,华夏留学生充分发挥了人多势众的优势,开放的五百个座位抢到将近五分之四,只有不到一百张票被其它国家的学生抢走。 正式表演开始后,沈哲赋予剧社的BUG光环彻底爆发。 这部剧能在影视剧大展宏图的时代,依旧坚守舞台剧最后的荣光,经典之处不容怀疑。 尤其对于年轻人来说。 一开场便牢牢吸引了全场观众的目光,沈哲已经看过一次,不过今天齐悦他们准备的更充分,他受到的震撼更大。 1:1的真人表演,和观看电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受。 一时间也忘记了关注身后观众的反应。 “太精彩了!” 开始不断响起的掌声,证明了这部剧的成功,随着剧情的推进,掌声也消失了,大家全代入了进去。 快结束的时候,水幕从天而降,扮演马路的齐悦被浇了个透心凉。 鸦雀无声。 “太拼了吧?”沈哲低声道。 十几度的天气这么搞,一会有得受了。 沈哲也不能随便更改设定,没有这个场景无法突出那种绝望的气氛,齐悦本人也不同意修掉这段。 谢幕,七名评委都是精通华语的艺术工作者,也微笑给予掌声。 大学生原创舞台剧达到这个效果,冠军无可争议。 半个小时后退场完毕,邢自东看到沈哲,走过来微笑着鼓励:“期待你写出更好的作品!” 这好像是燕大所有老师知道他是沈哲后,最常表达的态度。用文学院任院长的话说,你不是普通学生,当然不能寻常对待,做不到最好就是失败。 至于什么是最好,拿话剧来说,或许是下一部。(未完待续。) 第169章 白马啸西风 中海市一座滨海别墅内—— STV女掌门人姜明明慵懒的半躺在靠椅上,正拿着一本深蓝色封面的书籍阅读。 华夏无数宅男心目中的女神,白色的裘衣半敞着,任无限姣好的身体暴露在人前。可惜附近几百米之内只有两位同样美丽的女孩,这幅能让人喷出鼻血的画面,没有任何异性能够欣赏得到。 女为悦己者容。 姜明明只悦己,不悦他人。 “我不愿意人们粗心大意读我的书,因为这个时候,我承受了太多太多的悲伤……” 姜明明挑开一页,随口念道,随即嗤笑一声:“还蛮矫情的。” 她的声音也清脆悦耳,动听至极。 两名女孩跪伏在她的两侧,目不斜视眼神低垂,仿佛要把地毯看出一朵花来。 如果沈哲在这里,还能认出右侧那名女孩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对了,《白发》做过拍摄计划了吗?”姜明明道,眼神没有离开书本,好像是自言自语。 左侧女孩马上道:“冯导那里没有通过。” “理由?” “未有武侠,前景不明。”女孩的回答很简洁明了。 姜明明“嗯”了一声,道:“他不愿接就算了,不好为这点小事逼他,换个人就是了。” 过了一会,又问道:“小楼现在哪里?” 右侧女孩马上回道:“少董上月去了南粤,一直没有回来。” 姜明明皱皱眉,不悦道:“送他去燕京上学,怎么还是到处乱跑……嗯,刚才的事就交给他做,如果做不好的话,信用等级再下调一级。” “是。” 右侧女孩答应一声,心里暗暗可怜那位性子跳脱的集团少董。 所谓信用等级下调是扣生活费的代称,大半年已经从百十万级降到万级,再扣只能保证不饿肚子了。 让他主持拍一部新片? 还是算了吧。 …… 舞台剧表演结束后,剧社圆满完成任务。 大部分代表团成员是第一次走出国门,通情达理的领队老师们特意把大家召集在一起,告知可以在巴黎游玩两天的决定,引来一阵欢呼,同时也絮絮叨叨讲了一大堆注意事项。 这半个月沈哲已经玩了个过瘾,齐悦和赵红蕾是心中有事,一起留在住处。 “一个好本子是成功的一半,这句话在大学生话剧中尤其重要。” 沈哲猜测道:“演员更重要吧,今天换了别人,会不会达不到齐哥和嫂子这样的表演效果?” 赵红蕾摇摇头:“本子和演员,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齐悦道:“就是这话,两者缺一不可,以我们现在的水平,如果想演出一段过于脱离现实的场景,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像《恋爱的犀牛》这样具有现代感的校园话剧,最适合我们。” “这个剧也不算校园话剧,应该处于校园和主流话剧之间。”赵红蕾道。 沈哲笑了:“正好适合你们这个阶段?” “你说的不错,这几年我订了很多杂志,企图从中寻找灵感或者好本子,遇到你很幸运。” 沈哲忽然道:“你们将来是不是要往影视界发展?” 齐悦和赵红蕾对视一眼,齐悦说道:“将来的事情说不准,但要在话剧界取得一定成就之后。” 沈哲若有所思。 谈起这个话题,是他有意引出来的,现在看来眼前两人并没有驾驭主流话剧的信心。 要推出更经典的剧本,需要再想别的办法。 好的演员成长很快,左右不过一两年的时间,那时他还没有拿到毕业证,倒也不用太着急。 …… 四月底,舞台剧社载誉归来。 燕大一共派遣了十几个学生团体,其中七个取得前三名的好成绩,创意表演协会、舞台剧社还获得冠军,参赛成员的档案会被记上光彩的一笔。 虽然国内媒体没有对文化节进行现场直播,具体到学校,BBS依旧通过网络进行了文字连载。 《恋爱的犀牛》完整版台词,不出意料的打动了无数人心。 在这种情况下,校内表演就成了当务之急的事情,所以剧社成员只是简单举行一场庆功宴,便开始筹备。 庆功宴也邀请了新月剧社。 庆功宴上,管瑜专门要走了沈哲的说说号,引来一阵调笑。 “大家别误会,我只是想向他请教写剧本的经验,这次我输给他了。”管瑜连忙解释。 沈哲也笑骂道:“心思龌蹉!” 林语菡已经被沈哲送回了学校,但同行众人已经知道名草有主,看样子所有燕大师姐师妹全没搞头。 了解内情的知道,别说头,脚都搞不到。 沈哲某方面还是比较大条。 后来几天,管瑜真的向他请教了不少话剧写作方面的看法。 “话剧和影视剧本有很大不同,但有一点是共通的,文字必须能够表达出一连串动态画面。我看了你的《斑竹泪》的本子,个人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去改善。比如少用那些修辞手法、避免使用过多对话交代剧情、砍掉多余枝节等,剧本毕竟不是小说……” 拥有两个世界的理论知识,沈哲做同辈之师还是没问题的。 “多谢了,不过将来我超过你,可不要后悔!”最后,管瑜发来一条消息。 沈哲笑笑,没放在心上。 超越他就需要超越彼世一票牛人,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再说他的主业在文学上,剧本只是很小的方面。 不用太在意。 校剧社保持一周两场的演出速度,场场爆满。 “只有偏执狂才能一头扎进去,只有偏执狂才能刻骨铭心!” “所谓明智,便是不去做不可能的事情,爱上不可能爱上自己的明明,我喜欢马路的不明智!” “爱情的盲目性,犀牛视力的隐喻非常经典!” …… 校园论坛上满满的都是此类感叹。 如果在校园里听到“我的某某,我怎么样才能让你明白?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之类的表白,不要奇怪,很多经典句子男生们都在几天内背的滚瓜烂熟。 齐悦打来电话:“老板,电影学院的人想要剧本,你同意吗?” “齐哥,不要这么称呼好吧,身上起疙瘩,叫我沈哲,要不然阿哲也行!” “你马上就是我的老板了。” “……爱咋咋地,剧本啊,不用于商业表演,貌似不用经过我的同意?” 齐悦道:“还是要说一声的。” “噢,行,你告诉他们随便用,对推广也有积极作用。” “这话靠谱!” 挂完电话,宿舍门“咣”被一角踹开,屋里沈哲和戴志学都豁然回首。 “我是一只小犀牛,啦啦啦啦啦……” 陈泰哼着走调到姥姥家的曲子,天气稍稍回暖,这货马上翻出花衬衫穿上了。 沈哲:“……” 戴志学:“犀牛,皮糙肉厚,毛被稀少而硬,颈部粗短,身躯笨重,大便干结……换句话说,这是一种丑陋异常的野生动物!” 陈泰恶狠狠道:“老戴,信不信我明天就去追青青!” “哈,她理你才怪。” …… 如果把四年的课程浓缩到两年完成,还是不轻的任务。 只要能力达到,燕大学生都愿意这么做。 沈哲本来就打算遵循这个传统,现在林语菡要在燕京完成基础学习后留学,更是必须这么做。接下来老老实实上了一个月课,并且报了附近某个十四个月的法语训练班。 未来一年多,这种紧张的学习生活将会成为常态。 另外,武侠连载、《明朝那些事儿》的后续四部还要陆续放出,时间有些紧迫。 沈哲此人,最了解他的林语菡当面说过:“你这人,事情不逼到头上,慢慢悠悠的让人着急。一旦逼着你去做什么,就像换了个人……” 沈哲辩解:“忙碌一生百年,清闲也是百年,为什么要那么辛苦呢?” 他可能早就忘记了,这种态度就是彼世失败人生的罪魁祸首,世界发展太快,赶着人们向前走。 …… 春末夏初,燕京畅春休闲广场附近的梦想剧场调试完毕,正式竣工。 楚飞燕带领沈哲他们前去接收。 集团少董亲自前来,负责施工的王姓经理很给面子,拍着胸脯把工程款砍掉一折。 “飞燕,建筑行业也流行打折?” 楚飞燕耸耸肩。 “你这样就不地道了,怎么才给我打九折?”沈哲佯作不悦。 楚飞燕差点栽个跟头。 王经理确实有眼色,看眼前的青年和少东家关系不错的样子,连忙解围。 苦笑道:“小兄弟不知道吧,抽奖、活动什么都是手段,盈利不会少的,给您的可是实打实的折扣!” 沈哲哈哈笑道:“我开玩笑的,对了,这就是羊毛出在猪身上,狗来买单……咦,不对,这是互联网思维,你们应该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才对。” 楚飞燕惊奇道:“阿哲,你要发宏论了?” 每次两人谈到商业方面,楚飞燕明显看出沈哲是个菜鸟,但往往能突然冒出一些让人眼前一亮的观点。 原因无外乎沈哲经历过网络爆炸的时代。 如今的华夏,包括世界上所有国家才刚迈入互联网不久,这些观点就属于超前意识了。 “前者是网络商业特征,后者是老式商业思维……” 沈哲简单解释一番,他没有执行力,懂得再多也没有一点用,反而楚飞燕往往大受启发。 600多万花出去,一座全国顶级剧场诞生。 齐悦和赵红蕾早就迫不及待乱窜了,舞台上吼一嗓子,座位上试试,又打开灯光设备等看看效果。 320个座位,一场演出收入大概20万。 所以,沈哲这次投资收回成本没有五六年完不成,难怪楚飞燕说过非常失败。 不过从艺术上说,值得吧。 他手上的现金不降反增,除了日常稿费,还有《小王子》第一笔版税的汇入,一下子变成五千万富翁。 愁眉苦脸太矫情,但怎么花是个问题。 他和林语菡都没有什么理财天赋,只能先放着。 然后剧场和话剧方面就没有沈哲的事了,齐悦带着剧社成员熟悉舞台,又经过一个星期的精心再排,《恋爱的犀牛》于五月五日在梦想剧场进行了首场商业演出。 最高千元的票价挡不住观众,实际上,这部剧的名气已经从校园里不胫而走。 2002年春夏之交,燕京掀起了一场小范围的话剧热潮。 话剧在华夏从来没有进入过主流文艺市场,三场演出后,《恋爱的犀牛》引起燕京媒体的注意。 “舞台剧时代!” “东方舞台剧的典范!” “救市之作!” 各种不要钱的头衔扔到了这部剧头上,堂而皇之的出现在燕京几家专业报刊杂志上面。 国家话剧院—— 房间里摆放着一张老式红木办公桌,管正林“啪”的一声,气哼哼把一张报纸摔到桌上。 “救市之作?” “还什么东方舞台剧的典范?” 今年四十八岁的管正林是国家话剧院头牌编剧,严格说起来,吃的也是写文这碗饭,天然有宅属性。可他脾气略显急躁,有了一些成就之后,自视变高。 儿随母、女随父,女儿管瑜也随了他,前段时间沈哲把她的剧本刷下来,马上也冒火气。 “一个学生的作品,竟然抬这么高,瞎鼓劲!” …… 沈哲今天上完课,却拿着笔记本去了图书馆,新建一个文档——《白马啸西风》 敲完这几个字,忽然停手,自己心里首先翻腾一下。 准备了这么久,终于到了搬出金庸大部头的时候,对他本人来说,绝对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云海》连载过半,是时候准备下一部作品了。 他没有选择金庸第一部武侠《书剑恩仇录》,不是说这部小说不好,而是又一次任性。 陈家洛“送女”给乾隆的情节实在太毒了。 脑海里自动跳过。 而《白马啸西风》中的李文秀,是他个人比较喜欢的一个角色,读者们只好迁就他了。更重要是,小说主角李文秀爱的人不爱李文秀,有人爱李文秀,李文秀不知道,或者不爱他。 当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怎么办? 这个问题,是不是和《恋爱的犀牛》中明明的处境异曲同工? 沈哲最终做了决定。 有存稿的作者心里不慌,这是一部中篇,是连载还是直接出版,码出来再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