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铸皇明》 第一章 初到贵境 三皇初治,人道始昌;五帝继业,天下大光;夏启华夏,百姓平章;汤武革命,宏德四方; 周祚八百,协和万邦;秦扫**,熠熠煌煌;两汉兴替,我武惟扬;魏晋风流,文明方张; 隋新旧命,意气高骧;唐盛海内,列宇之央;五代纷乱,族未得亢;两宋虽孱,斯文有常; 元胡饮马,国运辄丧;明伐北狄,汉运遂强;自彼及今,横越八荒;谕尔小子,莫失莫忘。 文字随着笔墨的铺展逐渐落在罗纹纸上,一个个八分书带着古老的波折于纤维肌理间慢慢延展,它们的转折方正而迅疾,笔墨浓重而不痴肥,恰如文字的内容一样。 柳旭写罢最后一个字,缓缓吐气闭目,假如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他的气息缓慢而有规律,一吐一吸似乎正好与心跳声桴鼓相应。冥想无日月,匆匆已千年,好像是过了几个世纪那么久,又好像是转瞬之间,柳旭睁开了眼睛。 眼前没有太多家具,不过一案,一床,一凳,一书架罢了,简洁而素雅,和自己在前世的陈设没有什么区别。 然而,案是小平头案,看材质是黄花梨所制,下设屉板,上陈一纸、一笔山、一端砚、还有一盆开得正娇艳的水仙;凳是长方凳,和自己在宜家买的在形制上没太大区别,只是一个是工业时代批量制成品,一个明显是能工巧匠倾力打造的珍品家具,价值不可同日而语;床认不出名字来,三面围着木板,两边设置了轻纱罗帐,想来也属于富贵人家才能用得起的奢侈品。 柳旭轻轻叹了口气,看来自己真的回不去了。 正如你料想的那样,柳旭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在写了一次堪称完美的书法作品之后一脑袋扎到了明末。之后柳旭多次尝试重演当日的情形,却发现自己恐怕是回不到原来的时代了。 “想想也是,假如写出一篇好字就能穿越,王羲之、钟繇不就成了无限流主角了?”柳旭暗暗吐槽着,开始考虑如何在这个时代求生。 柳旭的经历颇为传奇,在国内拿了一个化学学士学位的他在快毕业时突然决定放弃工作前往美国读博,读的还是以就业率低下著称的明史专业。在被鬼佬老板剥削了七八年后柳旭终于戴上了那顶丑陋的博士帽,回国在某高校担任青年讲师。“青椒”的日子比较苦,何况还是在帝都这种城市,急于寻求补贴家用之道的柳旭结果被朋友忽悠进了某传销公司。换了一般人可能从此就被传销组织废了,即使最后安然退出也得交上百八十万的学费。然而柳旭凭借天生的好口才和影帝演技得到组织头目欣赏,在短短数月时间内升任高级讲师,主要任务就是在大型教室内榨干来自全国各地的可怜人钱包里面的最后一个铜板。 “不对,是他们以及他们亲戚朋友钱包里面的最后一个铜板。”柳旭在脑海里面纠正了自己的错误想法,心底一股怨气油然而生:“想哥们从小寒窗苦读十几年,过高考,拼英语,拿签证,伺候老板好像伺候亲妈,好不容易拿了个博士学位,还没捂热就给忽悠进了传销组织,这倒也罢,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哥们不信邪,兢兢业业从事忽悠大业,千辛万苦升到高位,刚拿到第一笔分红,还没来得及花销花销就给送到这明末乱世了,这不是坑人嘛!” 虽然心中还是充满了对于冥冥中某个存在的不满,生存毕竟还是第一位的。柳旭整理了一下穿越过来的这具皮囊的记忆,这小家伙也叫柳旭,二十出头就考了举人,虽然比起那些十几岁中进士的变态有所不如,但是在文华锦绣、书香弥漫的江南地区也算是少年才子了。明朝对士大夫的待遇相当不错,平民百姓种地要交租子,做生意要交税,当工匠有可能人身不自由,当军户更是趋于下流,而一旦考了功名,哪怕只是个小小的生员秀才,也能“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只要能考上举人就会有大量贫民前来“投献”田产。至于进士那就更了不得,一朝为天子门生,插花游街后就是大富大贵,家人接着进士公威势在当地也能榨取大大一块田产。虽然明朝官员俸禄微薄,仅凭俸禄过活就得像海瑞那样日日挣扎在死亡线上,但是即使是翰林这样的清贵官员也自有来钱法门,看不上这蚊子腿一般的工资。 总之,柳旭总结道,“我穿越到了一个未来的少年进士身上,家里世代缙绅,父亲死了,祖父死了,母亲还在,祖母还在,下头一个兄弟一个妹妹,正是标准的明代科举龙傲天模板”。 这些条件都很好,唯独有一点不好:现在已经是明朝末年了。 已经运行了快三百年的朱明王朝到此已经是气数将尽了,在北有建奴兴兵虎视眈眈,西边先有高迎祥,后有李自成、张献忠揭竿而起,南边欧风洋雨乌云压顶,就算是最太平的江南地区也是民变丛生盗匪横行,整个大明朝早就是制度性**加皇帝内阁组团性作死,再遇上小冰期减产和外敌入侵,简直是没道理不亡。 任你少年得志,任你才华横溢,任你年少多金,遇上不讲道理的流民和建奴简直就是送到嘴边的肥肉,兵燹一起哪怕是堂堂明帝国皇帝也不免煤山松树上走一遭,况一明末江南小小举人乎? “按照通常穿越文的流程,我这时候是不是该立志驱除鞑虏恢复汉家江山了?”柳旭拈了拈下巴上尚显稀疏的胡子,开始思考这个略显沉重的命题。 社会蛀虫要从小培养,这年头最有发展的蛀虫还是要博览群书、知古论今。柳旭小小年纪就展现出传销干部的惊人天赋,小时候在路边摊蹭历史连环画,拉着全班同学大开故事会,中学从学校图书馆偷大部头的二十四史回家当小说看,看完还因为博览群书在毕业典礼上发言(当然,偷书的事没人知道),大学在各种论坛上下载各种盗版书籍音像制品更是驾轻就熟,纠结一帮乌合之众骗取学校创业基金也是不在话下。也正是因此,柳旭对于正义权威公理这种东西早就没了敬畏感,对于拯救文明、救亡图存也没有任何兴趣。 “要是穿到三国,说不定哥们还有兴趣逐鹿中原,和刘大耳曹阿瞒见个高低,可问题是哥们现在在明末这坑爹的时代,不管怎么看都是死局一片嘛。思来想去,不如在明末江南玩上几年,培植一个小小的势力,等满清入关就南下台湾、南洋啥的,说不定还能混个开国君主当当。” 前几天都忙着尝试能不能回到原来的时代,除了恍恍惚惚听见下人嘴里“天启”“皇上”的只言片语之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既然决定要在这明末活下去,第一步就是要确认自己身处具体年份。 门口的下人叫什么名字来着?柳旭皱眉想了一想,试探着喊道:“柳安,柳安!” “爷,您吩咐!”柳安今年才十八岁,正是跳脱叛逆的时代,但是这个柳府的家生子从小就被父亲教育“尊卑”“上下”“礼法”,是以他尽量让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循规蹈矩,对于礼法不敢有半步逾越。小主人写字时从不喜欢有人打扰,是以他从来都是忠心耿耿地守在门口,万万不敢放一只飞虫进去扰了主人雅兴。现在听见招呼,连忙说了一声“爷,小的进来了”,等了一会,见主人没反对,这才轻轻推门而入。 柳安头戴漆纱小帽,身着黄色四绔衫,脚下是一双青面布靴,一身的颜色都是暗色基调,既不张扬又显出几分大气,加上举动老成,让人看了颇为放心,一点也不像一个十八岁的少年。 柳旭眼见柳安的举动打扮,眼睛里闪过一丝得意,穿越第一要义就是自身安全,只要留得青山在,不怕日后没柴烧,想那汉高祖被项羽前前后后打得狗一样逃窜四方,最后不也是四面楚歌拿下了西楚霸王?是以,最最重要的就是身边有几个能放心的随从,不管是战场上挡刀挡剑还是拿来试毒替身都好用得很。 眼前这个柳安颇有发展前途,可以列入走狗考察期。 “爷,您有什么吩咐?”柳安见主人迟迟没有发话只顾着盯着自己看,不禁有些奇怪,然而即使奇怪,他也没有抬头直视主人,只是站在原地,显出了良好的家教。 柳安的话应该是南直隶官话,但是这官话听起来和后世上海话苏州话差距颇大,反倒带着几丝天津话的味道。 “这倒不奇怪,天津三卫多得是来自南直隶的军官,把这边的方言带过去也属正常。”柳旭这样想着,一边暗自庆幸“幸好哥们干传销得学各地方言,要不然还真听不懂明代南直的官话。也幸好哥们穿越的是明末,距离现代不过四百来年,要是把哥们搁到三国或者两汉去估计就听不懂那时候的上古音了。想哥们堂堂名校历史博士穿越后连话都听不懂,多丢份!” 一边想着,柳旭一边粗着嗓子问道:“咳咳,这几天嗓子不大利索,咳咳。”停了片刻,眼看柳安没有表现出奇怪的神色,心中大定,接着问道:“这几日读书读多了,分不清今夕何夕,我问你,现在年号是什么?” 柳安倒没有对这个问题表示出疑义,想来少年就中举人的少爷自然是不会不知道年号的,他恭恭敬敬地回答:“现在是天启七年,听说几天前皇帝去了,新皇帝是原来的信王。” 这也是江南一带士民殷富、文化发达,换了边塞地区哪有这么畅通的信息和和这么好的仆人素质。 说完这句话,柳安又语带担忧地说:“少爷嗓子这几天都不舒服,可要小的找个郎中瞧瞧?” “唔,这倒不必,只不过是喝水喝少了罢了。”如非大病柳旭并不愿意让这时代的中医看病,要知道,在这个近代科学没有发展起来的时代,无论是中医还是西医都不过是经验科学,根本没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虽然中医未必不能治病,但是小病也找无疑是自讨苦吃。 “少爷,少奶奶吩咐小的,若是您练完字就请您过去,说是有事相商。” 柳旭这才想到一个头疼的问题——在这个时代他是结了婚的!因为继承自柳旭的记忆也不全面,想了片刻也找不到太多信息,除了老婆姓陈,家里也是江南豪族之外别无所获。 “也罢,兵来将挡水来土屯,总归是要见!”柳旭一咬牙,心一横:“柳安,带路!” 第二章 炮制忠犬 这是柳家在乡下的一处别院,富贵之家果然处处是富贵景象,穿过雕花绘纹的楠木门,走过精工雕镂的门廊,眼前就是一尊假山,山周围还围绕着潺潺活水,这水自北方流淌过来,绕山一周后又在山脚下向南流去,水上有小桥联通,是为了行人准备的。 “这山不错啊。”柳旭见没有被柳安看出破绽来,松了一口气之后就恢复本性。他本来就是无法无天的性格,初到明朝时还有些不安,眼见自家身家性命安全之后就原形毕露,开始对周围景色品头论足。 “少爷果然眼力不凡,这山可是当年老爷请苏州名家建造,据说花了千金之多!” “唔,真是奢侈,奢侈。”一边批判着统治阶级的腐朽堕落,柳旭一边欣赏着眼前的景色,还不忘了腹诽读书人地位越来越低:“要是搁在现代,这么一座庄园还不得卖个上亿?而在明代只要考个举人就差不多能整一座,真是奢侈,奢侈!” 两人一边走一边说,柳安见少爷谈兴正浓,更是着意奉承,惹得柳旭连连大笑,心中对这个内定走狗的评价更高。 交谈间,柳旭已经知道柳安原来是家中老仆柳宏次子,在府中干点杂活,因为老实巴交又不会揩油,身上除了这身衣服之外再无余财,十八岁了还没结婚。几天前柳旭原来的亲随父亲病故请假回家办丧事去了,柳安只是原来亲随的替代品。 像这种亲随可是府中的肥缺,虽然月钱没有多少,但是搁在现代就是领导秘书司机一类的职业,距离领导近当然容易升官发财,要是少爷再接再厉考个进士甚至状元啥的,亲随更是能够一步登天。 昔日大明首辅张居正先生的家仆游七就是其中翘楚,此公“入赀为官,勋戚文武之臣多与往还,通姻好。七具衣冠报谒,列于士大夫”,简直就是个编外官员,而且一般官员根本连拜见人家的资格都没有。 “按你说的,你爹柳宏也不过就是个老马夫,你原来就是个打杂的,想来在府中地位不高,柳传怎么把你派来给我当亲随?” “回少爷,我爹给柳传送了十斤豆酒,两对烧鹅外加十两银子,好话说了一箩筐,柳管事这才开口把我送过来。” “这价码可不低啊,你月钱一个月多少?” “回少爷,小的吃住都有府中管着,一月月钱是五钱银子。” “好嘛,你爹把你两年的月钱都用出来了,看来我这亲随的位置还挺值钱的。” “回少爷,小的爹知道小的又笨又没本事,咬牙让小的给少爷当几天亲随就是希望能着少爷沾沾福气,要是能得到少爷提点那就是前世修得的福气了。”柳安说道自己“又笨又没本事”时神色平静,没有任何波动,显然是默认了这个评价。 “柳安啊,你把你爹使钱的事都跟我讲了,不怕我把你开回去吗?”柳旭随手折下人工湖边的一只柳条,轻轻抽打着在前引路的柳安的背部:“这府中风气真是日益败坏,还有使钱求职位的,看来我得让祖母好好整治一番了。” “回少爷,这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且小人从小就听着少爷读书的故事长大,能服侍少爷是小的前世修来的福分,又怎么敢欺瞒少爷?”柳安说着,语气有了几许波动,箭肩膀轻轻耸动:“小人没读过多少书,也不知道圣贤道理,但是只要是少爷说对的,那小人就是死了也要去做的!” 柳旭突然停下脚步,直视着柳安。 听见背后脚步声停下,柳安忙转过身来,但是他仍然不敢直视柳旭,只是将头微微低下,眼睛看这柳旭的胸口部位。 “抬起头来。”柳旭轻轻抛下柳条,伸出手拍了拍柳安的肩膀。柳旭的声音温和而有力,虽然还稍显稚嫩,却已经带着几许上位者的气息。 “小的,小的……”柳安没想到柳旭竟然提出这个要求,有些手足无措。他想要抬起头来,但是十八年来受到的礼法教育却让他不敢有任何逾越举动。对于少爷的崇敬让他用力梗起脖子,对于礼法的敬畏让他不由自主地收起肩膀,这两种力量相互冲突,让他的整个上身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畸形。 “少爷,小的,小的抬不起来……”柳安喃喃着说道,他的脸色涨得通红,这是羞愧与愤怒交织的神色,柳旭在传销参加者身上看到太多了。 柳旭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柳安,他需要时间来彻底看清眼前这个年轻人。 柳安竭力地将自己的脖子抬起,然后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仿佛有一块巨石悬挂在他的脖子上一般,让他不能挺胸抬头地做人。 “抬起来。”柳旭说,语气坚定而不容拒绝。 柳安用力梗起脖子,他是如此的用力,以至于柳旭清楚地在柳安的脖子上看到绷起的青筋。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柳安一次次失败着,柳旭饶有兴味地看着,比他在过年时看府里请来的名家演的昆戏还认真。 终于,柳安成功了,他成功地将脖子弯出一个弧形,他脸上的肌肉抽搐着,朝着柳旭露出一个丑陋的微笑。 这微笑很丑陋,但是柳旭却看得很开心。 “很好,就是这样。”柳旭拍了拍柳安的肩膀以示鼓励:“以后别叫我少爷,叫你,别自称小的,说我或者在下!想跟着少爷我,就要学会正眼看人,少爷的人都是堂堂正正的人!” 柳安哽咽了一下,没有说话,只是转过身去带路,在转身时候轻轻用手擦了一下眼睛,然而柳旭却敏锐地看到地上有几滴的水花。 柳旭微微一笑,没再说话。 两人在一片寂静却舒适的沉默中走到女眷区,一个丫鬟早就守在门口,朝着柳安埋怨道:“少奶奶让你去找少爷,怎么花了这么长时间?”说完,又对着柳旭轻轻施礼:“少爷,少奶奶有事要和您商量。” 面对丫鬟的质控,柳安有些手足无措,他想了想说:“少爷让我,哦,不对,你让我,哦,还是不对……”他一时不能适应新的称呼,平时就是笨嘴拙舌的他在经历了今天的冲击后更显得笨拙,加上之前在少爷面前露丑的经历,柳安更是惶恐不安。 “不用怕。”柳旭第三次拍拍柳安的肩膀:“我很看好你,好好跟着少爷办事,莫忧不富贵。”说罢,转身跟着门口丫鬟走进堂屋门。 刚才和柳安谈话知道,自己现在在明代南直隶松江府扬州府乡下,距离传说中的苏杭并不远。明代苏州可是不折不扣的流行之都,任何样式被苏州的能工巧匠妙手施为之后很快就能风行天下,人称“苏样”或者“苏意”。在这个时代,“苏样”就是品牌,就是销量的保证。 说起“苏意”倒还有一个故事,万历丙申年杭州有个官员抓了个穿着时尚的犯人,“笞窄袜浅鞋人”,判决他带枷示众。然而在写名字的时候犯了难,想了想写了“苏意犯人”四字,一时沦为笑柄。 由此看来,太时尚也不是件好事。 眼前的丫鬟应该就是作苏样打扮,年约十七八的她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高高的发髻盘在头顶,上面仅用玉钗固定,身穿绢布狭领长袄,行动时一双小脚轻轻挪移,正是“袅袅行步”的吴地风范。 柳旭只是大概扫了一眼就没再注意,他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关注。前世柳旭生性感情淡漠而喜欢刺激(或者说喜欢作死),对于男女之事一向迟钝,之于固定关系避之不及,前世有需求大多用金钱解决,因此从来没有过女朋友,遑论老婆。 现在问题就来了,哥们穿越了,还有了一个老婆,我该怎么对待她? 在线等,挺急的。 第三章 急管繁弦 进了堂屋只是“登堂”,还得进内室“入室”,但是丫鬟走到这里就不走了,她只是房中丫鬟,算不得贴身丫鬟,等闲进不了内室。 “少爷请进,少奶奶在房中等您。”丫鬟垂眉低眼,吴侬软语让人沦陷。 柳旭轻轻应了一声,他的注意力被一阵急促的琵琶声攫住。 这声音从内室传来,又好像自九天之上横冲而下,带着迅雷霹雳一般的威势横扫大地。细细品味,其中有金鼓交鸣声,有剑拔弩张声,有战吼咆哮声,有人喊马嘶声,有垂死挣扎声,最为奇怪的是这种种声音交织在一起浑然天成,听者却能从中分辨出每种声音,绝对不会混淆。 是古曲《十面埋伏》,又不似《十面埋伏》,这震天坼地的杀伐声中却隐隐透着一种幽怨。 大凡物不平则鸣,这古曲在琴弦响动之间就有一种不平之气。 柳旭索性驻足倾听,他前世常参加古乐演奏会,却从来不曾听过这种琵琶声。 各种声音很快就消失了,紧接着是一段短暂又漫长的沉默。柳旭没有说话,他只是屏住声息,静静等着演奏者施为。 一阵歌声响起,这歌声颇类《楚辞》,有着香草美人之怨,应该是楚地民歌;有一种凄惨而壮烈的吟唱声慢慢充满着整个空间,与之唱和的是美人幽怨而凄凉的声响,这是霸王与虞姬,再之后就是追击声,喊杀声,霸王斩首声,汉军辟易声,明明是琵琶弹奏出的乐曲,却仿佛带着某种魔力,生生将人拉回那两千载之前的乌江之战。俄而,众声俱逝,唯有项王自刎声,一声脆响,惊起群蝇,最后以汉军争尸声告结。 柳旭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被这声音征服的,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从幻想中回过神来,他只知道自己回过神来时已经泪流满面。 江南人才鼎盛竟至如此乎?区区一缙绅妇人竟有此惊世绝艺? 柳旭用随身携带的手帕轻轻擦拭了一下眼角,他并不想在那个还没见面就已经用音乐征服了自己的女人面前示弱。 “少奶奶请少爷进。”这是一个丫鬟的声音,正主在演奏结束后还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柳旭整理了一下衣冠,迈步走进内室。 陈夫人并不算是特别美丽的女人,至少在柳旭这种阅人无数的人眼里不算。她大概是典型的中国女人样貌,鹅蛋脸,小眼睛,蛾眉淡淡,丹唇点点,肤色白皙,放在桌上的双手除了指肚外没有老茧,显然是从小养尊处优的官宦女子。 她头戴鬏髻,上面有银丝编制的网,正面还有宝石装饰,显得华贵至极,除此之外,她头上还挑心插了一个金镶玉观音发钗,身穿烟里火回纹锦袄,脚上是金红凤头高底鞋,虽然不知道这些衣服价格如何,但是估计也是后世“私人订制”一类,一件就能换中产之家一年衣食。 虽然陈夫人的打扮和外貌都极尽工巧,本人也多少算是个美人,然而柳旭却心生警惕:她的嘴唇是紧紧抿着的,眉峰轻轻上挑,眼神中透着一种极度的自信,而这种自信又被她故意作出来的亲和所掩盖,让几乎所有见到她的人都不由得赞叹“果然雍容华贵,仪态万方,是官家大妇,诰命夫人的风范!” 柳旭心里轻轻道一声不妙,这样的女人他见过几个,虽然不能说个个都是女中英豪,但是没有一个是好对付的,要是搁在现代多半是职场女强人,政界铁娘子。 明代考举人后有两件必做之事:改个号,娶个小。这柳旭二十二岁了还没儿子,考上举人后竟然没娶妾,想来是老婆太厉害的缘故。 柳旭思维极快,电光火石之间就对自己的便宜老婆做了一番心理分析,然后眼角瞥见陈氏放在桌上的一张纸,上面墨迹未干,显然是刚写过没多久。 驼麟易安句,清风咏絮才。 龙泉壁上鸣,玉钗雪中埋。 欲诉生平事,浩叹未开怀。 举杯邀月饮,长啸不停杯(作“掰”音)。 柳旭轻轻吟唱出这首古体诗,坐在老婆身边的透雕玫瑰绣墩上,心中大呼不妙。 赵明诚和王凝之两位哥们都没啥本事,在历史上还不如他们老婆有名,后两句化用陆游诗句隐隐抒发郁郁之志,文虽不工,志气却高,这哪里是一介女子应该有的诗句? 柳旭搜肠刮肚,还是没想到在明末历史上有哪一位女诗人姓陈。 “娘子这首诗虽文气不足却勃勃有刚劲之气,颇得汉唐之遗风,甚好,甚好。”柳旭一时没想到该怎么对付这位女诗人,只好把车轱辘话拿出来讲一讲。 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自己虽然不喜欢谈恋爱,但是忽悠人还是有一手的。 “诗文小道尔,当不起相公谬赞。只是相公岂不闻‘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这功名还是要科场上博取的。”陈夫人转过头来,一双美目定定看着柳旭,缓缓开口。她说话声音并不快,每个字都说得特别清楚,给人一种不容置疑的感觉:“听下人说,这几日夫君只在书房睡觉,每日也只是把一篇颂词写来写去,却不要忘了温习八股时文啊。 完蛋!柳旭心中大叫,他虽然多少算个高级知识分子,堂堂美国大学历史学博士,但是术业有专攻,他可从来没有研究过八股文该怎么写。更严重的是,他不搞思想史,四书五经也是看看就完,要查就查电子版,大学中庸还能背背,《论语》《孟子》可是只会看不会背,如何能与皓首穷经寒窗苦读的明代读书人科场争霸? 好在柳旭有急智,从出生以来还从没有人能用话把他憋住。 “哈哈哈!”柳旭长笑三声:“娘子一直以易安、道韫之才自诩,没想到今天竟然说出这样话来!” 没想到昔日唯唯诺诺的丈夫竟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陈夫人眼神中闪过一丝疑惑:“这科举之道从隋朝开始绵延千年,是国家取士之道,天地运行之理,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不知相公今天又有什么高见?” 虽然口口声声说是“高见”,但是陈夫人语气里面却没有一丝疑问的意思,显然以前这家伙是个读书读傻了的孩子,连自己老婆都看不起自己。 不过话又说回来,作得出这样诗句的老婆,也不是一般人能消受的啊。 柳旭挥手让丫鬟在门口守着,一边感叹着,一边慢慢措辞:“我且问娘子,而今是什么年代?” “今天是天启七年八月己未日(注1)。”陈夫人语气平淡。 柳旭以前读明史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干支纪日法,算来算去总算不对,最后多半得死皮赖脸地求教学姐学妹,但是他好歹知道崇祯皇帝刚继位没几天。 “我不是问你今天是那一天,我是问你,这是个什么时代?”柳旭语气沉稳而有力,娓娓道来中又带着几丝令人深思的意味,这是他忽悠人的绝活。 “时代?”陈夫人语气有些疑惑:“《宋书·礼志一》倒是有记载‘况三国鼎峙,历晋至宋,时代移改,各随事立。’只是不知道相公这‘时代’一词作何解?” 柳旭暗道果然是女中豪杰,连《礼志》这种没几个人看的书都能张口就来。不过这丝毫不能动摇他忽悠自己老婆的决心。 “不,我的时代不是你所说的时代。”柳旭又一次否定了夫人的话,他顿了顿,开口说道:“你的眼睛能看到多大得地方?” “妾身自幼目力甚好,能举目对日,不觉眩晕。” 视日久而不瞬,柳旭又被自家老婆惊了一次——这可是蔡京蔡丞相的绝活。 古人以太阳为君上、威能之代表,平常人举目对日不过几瞬就涕泪交流,而蔡京能够举目视日,可见其才干精力都是上上之选。只是既然敢举目视日,自然也敢欺君罔上,蔡京最后祸国殃民、媚上欺下,想来与这种性格不无关联。 自家老婆才能太强,性格突出,这让柳旭压力很大。 好在能干传销的都是心理素质极佳的,柳旭轻轻一笑:“娘子能举目视日自然是目力超群,只是能看多大的地方?一里,两里还是十里?” “若是平地,三五里就是极限了,若登高台,能看十里以上。”陈氏开始觉得这对话有趣味了,她的嘴角轻轻勾起一个弧线,这是她心情极好的表现。 今天的丈夫,很有男人气概呢。 “夫人目力过人,登高而望,也不过看十里八里,而夫君我已经看了千里万里!”柳旭霍然站起,在屋内转了一圈,用慷慨激昂的语气说道:“乡间愚夫愚妇能看三五里,终日不过打柴种田,生老病死,一辈子脱不出一个生死轮回;地方缙绅能看百里,知道耕读传家,考取功名,传给后代一份家业;君王贤相能烛照千里,知道轻徭役,薄赋敛,亲君子,远小人,能开出大大一片江山——但是,‘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在我看来,都是鼠目寸光,离不开中国这片土地罢了!” 陈氏美目中透出一种从未有过的神光,她语气微微颤抖,轻轻问道:“请问相公看到了哪里?” “我看到了哪里?”柳旭轻轻自问,随即大声自答:“我看到了整个寰宇万国!”没等夫人发问,他随即开口陈词:“在北边,原来的女真人和各地野人已经组成了部落集团,从原始渔猎转变成固定农耕,南边大明兵强马壮就通商互市,一旦大明制度腐朽、兵力衰弱就南下抢掠,美其名曰‘抢西边’;在西边,曾经强横无比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帝王苏莱曼大帝的带领下日趋强盛,西压西班牙,东抗萨法维,国力不比大明帝国虚弱半分;再往西,几个欧洲小国已经开始了地理大发现,探险家行舟万里,发现了比大明还大得多的土地,他们找到了南美洲、北美洲,发现了印度,攫取了无数的黄金白银,建立了比我大明水师强横百倍的舰队,眼下占据南洋、澳门、夷洲的佛郎机人就是他们的统称!” 柳旭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话,慢慢走到陈氏跟前,居高临下,眼睛直视着女人的美目:“我且问你,此乃大争之世,寰宇万国都在兴兵攻伐,要开出一个大大基业,各种新鲜器物从南洋传来,争奇斗艳,目不暇给,眼见就是一个万年未有大变局,你却要我埋头科场,皓首穷经,做那书堆里面的蛀虫,皇帝手下昏官?” 说到最后一句,柳旭语气已经极其严厉,他的话已经近乎大逆不道,如果陈氏表现出半点要告发他的意思,他绝对会抢先下手排除隐患。 陈氏一双眸子圆瞪,她从没想过竟从丈夫嘴里听到这么一番话来。她和其他女人不一样,平日也多留心时事,自然知道北边兵事败坏,只是没有理论指导不明白堂堂大明为何连战连败,输给一群铁器都没有的蛮夷,现在听了丈夫这些话,竟隐隐感觉有扇大门向自己敞开。 陈氏盈盈下拜,语气里全是叹服与赞美:“妾身与相公结婚五载,竟不知相公气吞四海,是妾身之罪也!”停了停,她又感叹道:“昔日楚庄王三年不鸣,一鸣惊人,妾身以前以为不凡之人必时时有不凡之处,怎么可能三年不鸣而不被人知,而今看来传说竟然是真!” 柳旭暗道自然是因为哥们没有穿越过来,这傻小子当然不鸣了。不过做戏要做全套,柳旭将夫人扶起,轻轻说道:“你我夫妻同体,情比金坚,不必如此虚礼。前几年我学业未成,筹划未完,不敢轻易吐露心事,而今我有一番大计较要和你商议,能开我柳家万事基业,百年之后湛湛青史上未必没有你我名姓,你可愿助我一臂之力?” “妾身愿效犬马之劳!”女人用斩钉截铁的声音回答道,她的声音沉稳而有力,眸子里燃烧着熊熊的野心。 注1:作者一向不会算干支纪日,书中时间大致是崇祯继位后十余日,若有错误请见谅! 第四章 东窗之谋 得到了老婆的支持,后面的事情就好办了。陈氏在柳府中是王熙凤在贾府一般的地位,大小事宜往往得经过她允准才能办成。要是没有陈氏首肯,估计柳旭连银子都支不出来。 柳旭坐在陈氏身边,轻轻握住她的手,陈氏的手心微微有汗,透出丝丝热意,显然是心旌摇动、心悦诚服。 “女人果然是感性动物,只要能打动她,事情就好办了。”柳旭自觉得计,开始讲计划娓娓道来:“娘子可知这做大事有什么条件?” “为政之谋,首在得人。”合作者的考核总是双向的,既然柳旭已经赢得了陈氏的认可,下面就是陈氏展示自己的价值了。陈氏虽然只是闺中妇人,却也是知道只有表现出自己的价值才能在合作中得到最大的好处。是以,她抖擞精神,把自己平常思考所得讲了出来:“纵观古今欲成大事者,必先有贤人支持,然后内修政理,外用王霸,深根厚本,恩威并施,然后可以逐鹿中原,争霸天下。” 这番话虽然也属于车轱辘话,搁在现代网络论坛得被人喷个狗血淋头,但是没有足够的阅读量也是不可能的说出来的。明末江南风气奢靡,男人爱美妾,爱娈童,爱狗马,爱古董,爱灯火,就是没有多少爱金戈铁马爱经国济世的,男人如此,女人也多半在滚滚红尘三千欲浪中沉浮,偶有几个如柳如是、董小宛一般的奇女子也是流星一闪,不可多得。这陈氏能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可见平日也是下过功夫的。 柳旭暗暗点了点头,只要不是榆木脑袋总是可以造就的,这陈氏心机智力堪为上选,只要调教一番必然能成自己的贤内助。 然而,让他惊讶的事情还在后面。 陈氏忽然话锋一转,说道:“只是妾身以为,这一切都是虚的,真要争霸天下,就三样东西,银子,银子,更多的银子!” “你竟有如此见识?”饶是以柳旭的见识也不由得惊讶,西方有位名将就曾经说过“战争就是金钱,金钱,和更多的金钱”,没想到自家便宜老婆竟然也有如此见识。 陈氏很享受丈夫惊讶的目光,她今天已经受了太多的冲击,昔日瞧不上眼的丈夫一鸣惊人,这让她暗自惊喜之余也急于展现自己的能力:“妾身平日负责府中开支,深知这一个大家子要运行下去,没有银子是万万不行的,没银子就没饭吃,没银子就雇不起人,没银子就没法和上官打交道,所以妾身想,这治国平天下也是差相仿佛的。” “你说的很对,银子或许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银子是万万不能的,银子就是国之根本,没银子就要亡国灭种。”柳旭顿了顿,觉得这样说话不够直观,开始举例子:“偌大的大明朝,每年太仓银才四百来万两,这南直地带哪个大家富户家里没埋着几十万、上百万的银子?朝廷一年正常收入才是几个大家的存银,这岂非笑话?要说打仗,其实就是打钱,兵饷粮草要银子,器械军马要银子,火药火炮要银子,三军一动,大炮一响就要银子,可朝廷每年才收入这点银子,还得给军队、百官发钱,如何能打得了仗?” “相公以为朝廷收钱收少了?”陈氏问道,她语气里有些不可置信,她从小收到的教育就是“轻徭薄赋,民利百倍”,好像不与民争利的朝廷才是圣王在位,众正盈朝,今天听到这种说法,让她有一种耳目顿开的感觉。 “一是收少了,二是花多了。说收少了,国家八成收入都是田赋,可这田赋都收在小民身上,娘子你不习稼穑,不知小民谋生之艰难,太平年份还好,一遇天灾**,可能辛苦一年最后收到的粮食都不够交田赋和租子,最后只能借那驴打滚、九进十三出、羔羊贷,最后卖儿卖女都无法偿还!而贵戚勋贵、士绅大夫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却占据着两京、山东多少良田,他们却很少交过租子!长此以往,战事顺利还好,忍一忍就过去了,一旦战事迁延日久甚至丧师辱国,朝廷又要收税,到时候税越收越多,小民越过越差,不是逼死全家就是投献豪门,若是山陕那种穷地方,说不得就要扯旗造反了!” 柳旭唾沫横飞地说完这番话,拿起桌上的一杯茶水一饮而尽。 “这是上好的阳羡,哪能如此牛饮?”陈氏白了柳旭一眼,又将白釉茶杯倒满茶水,奉到柳旭手中,面带春色地继续问道:“相公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那花多了如何解释?” “收少了还没讲完,当今衮衮朝堂、地方士绅无不高呼税收太重,小民不能支撑,可是哪怕税负最终的苏州府也不过两成税收,山东不过一成赋税,溧阳县税收还不到二十分之一(注1),如何能说税重?说税重的,不过是地方士绅盘剥过重,小民无力支撑罢了!想来真是可笑,明明银子粮食都让地方官员绅士拿去了,朝廷却要受穷受气!至于剩下的的就要涉及商税,一时半会讲不清楚,我再跟你讲花多了吧。”柳旭接过茶水,饮了一口,这次他留心一品,果然汤色纯清,香气浓厚,不禁笑道:“好茶,好茶,只是为夫不会品尝,还要娘子教我。” “这都是小节,还望夫君教我何谓花多了?”陈氏心知柳旭所讲都是王霸之道、治国常理,堪称帝王之学,若能习得则家族永世受用不尽,是以轻眨美目,娇声问道。 “花多了,就是钱没花到点子上,多花一两银子都是白费的!”柳旭停了停,大声说道:“你们不知道,我却是知道,国家一年给宗室的银子高达八百多万两,而这些人于国家有何用?” 确实,明朝养宗室不可谓不厚,只是这帮人在朝廷完蛋的时候却没有表现出多少气节和本事,南明诸位帝王甚至为了争夺正统自相残杀,这一点比起“你大清”都大大不如。 好歹人家在清末的之后恋栈不去,为了保全自身身家富贵也是格杀了许多革命党的! “除此之外,皇家用度,极尽奢华,滥修宫殿,敕封名山,那个不是花钱的无底洞?天启七年,三殿的工价就用银五百九十五万七千五百多两,这岂不是自寻死路?”柳旭越说越来气,这大明都这熊样了还能坚持到崇祯十七年,也算是不容易了。 “至于军费开支,冒领军饷,侵占军屯,那又是一笔糊涂账,我以后慢慢跟你讲。” “一言以蔽之,出必有的,入必有据,合理收税,量入为出,这才是老成谋国之道,比在朝廷上党同伐异强多了!” 明人缺乏数字化管理的思想,虽然也只道要收税,却不知道该收多少,该作多少预算,该如何支配收入,国内更是充斥着各种短线收支,完全建立不起来一个中央财政处理中心,是以财政管理一团乱麻。在这种普遍不重视数据的精神指导下,即使如陈氏这样的知识精英也只知道“轻徭薄赋,民利百倍”,却不会从大数据角度分析国家财政。 陈氏此时才彻底拜服,她整理了一下心绪,面色有些发白,用略带颤抖的声音说:“相公大才竟至如此,妾身今日才知何谓管、亮之才!” “咳咳”,柳旭干笑两声,其实这些道理搁在网上估计是个人就能说出来,只不过他口才便给又占据了一些朝廷秘而不宣的数据资料罢了,实在没什么值得夸口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被美人钦佩的感觉的确是一种享受啊。 “佩儿”,柳旭终于想起自家老婆的小字,他握住陈佩儿的手,换了一种极其凝重的声音:“你我夫妻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那么告诉我,我能相信你吗?” “相公放心。”陈佩儿到底也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女孩,不管如何精明强干,博览群经,在现代充其量就是个女学霸,被柳旭这连敲带打的一套弄得霞飞双颊,早已不知如何是好。“妾身嫁入柳家,早就是柳家人了,相公有什么话都请说吧。” “好,很好。”柳旭这长篇大论为的就是此刻,“我现在要做三件事,件件都是大事。” “相公请讲。” “第一件,而今新皇继位,魏忠贤离垮台已经不远,当年魏忠贤派缇骑抓捕周公顺昌,早就闹得江南民怨沸腾,为夫要召集江南士子齐力反对魏忠贤,到时候一旦上达天听,不仅可以在天子那里留个名字,为夫在江南也能名声大噪,你一定要助我!” 陈佩儿没想到第一桩就是这么大的事情,不禁有些惊讶,好在她心理素质极好,又知道阉党多半蹦跶不了几天,丈夫在江南是没有性命之忧的,是以只是点了点头:“佩儿知道,待会吩咐账房给相公支取一万两银子,要做就要大做一番!” 一万两银子!柳旭暗暗咋舌,果然这统治阶级就是残暴腐朽,按粮食购买力这一万两银子可是相当于几百万人民币。 不过这惊讶是不能表现出来的,毕竟哥们也是吃过玩过见过的人物。 “这第二件,为夫最近琢磨出几个赚钱的门道,若是能成获利能有数倍之多,你要助我完成此事。” 陈佩儿好歹在家中就跟随长辈学习过管家理财,多少也是知道通常投资的回报率的。她一听数倍之利,先是一喜,接着露出些许怀疑神色:“虽然当年吕不韦对他父亲说‘劳作立身,其利十倍,珠玉无价,其利百倍,谋国之利,万世不竭’,但是实际上能有一分利就值得花钱了,能有三分利就人人趋之若鹜,什么门道能有数倍之利?莫非是海贸之利?可是海贸须有大船,且需要娴熟水手和船长,我们柳家向来不曾涉足海贸,如何能参与其中?” 后世有一句被网络小说作者引用烂了的话:“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论者无不以为是马克思老人家的原话,但是可惜的是这句话并不是马克思说的,只不过是老马在资本论里面引用的一个注解而已,原文出自托?约?邓宁《工联和罢工》1860年伦敦版第35、36页。 但是不论如何,这数倍之利的确是让人眼热心跳的,是以陈佩儿既有些不敢相信,又忍不住心怀希冀。 若真有数倍之利,资金周转再快一些,几十万银子几年间就能变成数百万! 数百万银子呐,堂堂大明一年的正税才四百万银子! 柳旭微微一笑,哥们好歹是名牌大学化学系出身,若是不能整出点发明来岂不是白穿越一场? 不过此时大雁还没打下来,还不必着急讨论如何烹饪,是以柳旭只是说:“拿纸笔来,为夫写下要准备的材料,在我办第一件事的时候,你且先行备料然后召集匠人。” 纸是薛涛笺,笔是檀木雕花绘金兔毫笔,墨是定制松烟墨,上有云纹松印,果然是江南富贵人家,衣食住行、行走坐卧,到处是讲究。 柳旭在纸上挥毫写下: 石灰一万斤 淮盐一万斤 石英一万斤 大碱一万斤 硫铁矿一万斤 精面粉一千斤 ……………… 柳旭倒是不傻,知道在古代不能写简体字,幸好他常读古书,写几个繁体字是没大问题的。 “相公可是要造罐玉?这罐玉制造之法古已有之,大内养心殿、两广都有制造,如何能有数倍之利?” 就古代造的那些不透明铅钡玻璃还想和哥们竞争?不透明的玻璃还敢叫玻璃?柳旭发自内心地表示不敢相信。但是他也懒得和陈佩儿解释什么叫钙钾玻璃什么叫现代玻璃,索性大振夫纲:“我这罐玉和一般罐玉自然不一样,到时娘子一看便知。” 陈佩儿见此没有再质疑,只是问:“这第三样呢?” “第三样,我大业草创,贵在得人,你从家里选二十个忠心可用、识文断字的家生子随我办事,再选同样忠心的加以培养,这就是我日后创业的班底。再者,你陈家若有可以信用的年轻人也不妨找来,通过考察后也可以委以重任。” 这第三样就是要打造亲信班底了,陈佩儿看丈夫今日说话办事皆有条有理,从容不迫,心中说不出的欢喜,只是点头应道:“等夫君事成归来,佩儿必然把这两件事办妥!” “好!”柳旭哈哈大笑,闪电般在陈佩儿脸上亲了一口,随即长身而起,离开内室。 他笑了很长时间,笑声声震四宇。 陈佩儿看着柳旭离去的身影,愣了半晌,忽然幽幽地看了看自己平坦的小腹,心中涌起一种紧迫感。 注1:见于黄仁宇《万历十五年》 第五章 三个损友 柳旭走出堂屋门,重重地伸了个懒腰:“哎呀,一天连续忽悠了俩人,一个呆子一个女强人,真不轻松!” 柳安还在门口守着,寸步不敢离去,见柳旭出门立刻走上前来:“公,公子,王、苏、周三位公子来了,说要和您商量上京参加科举的事!” “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柳旭懊恼地拍拍脑袋,心中大呼失策,木匠大师明熹宗朱由校刚死,新继位的崇祯虽然在群臣的多次催促下登上帝位,但是今年还是天启七年,得等到过了年才能改元崇祯。新帝继位、皇帝大婚往往是要开科举取士的,美其名曰“恩科”。 这不,几个要好的文友就来找自己商量何时上京赶考了。 在现代从松江府(今上海)到北京坐高铁不过五六小时,古代交通不发达,这一段路说不得得走上一个月,要是地处偏远加上适应场地来往应酬,很多人得提前半年到一年的时间。 说起科举赶路还有一则小故事。明朝贡院就是举行科举的地方,自古这考场周围就是宾馆服务业发达,有一条“驴蹄子胡同”就是因为南来北往考生太多,骑的驴子生生把青石板踩出驴蹄子印而得名。至于“鲤鱼胡同”,则是有一个河南哥们太穷,别人科举南人乘船北人骑马,他则是“11路”一路走到京师。等到了京师早就人满为患,不得已在一个老头家借宿,结果晚上天降暴雨,有白鲤鱼自天而降,别人都说是“鲤鱼跃龙门”之兆,最后此人果然高中。 由这则故事也可以看出古人科举赶考之不易,比起后世什么自主招生、雅思托福转场考试麻烦多了。要是一次考过了也就罢了,横竖就这一遭,但是万一考到七老八十还没考上,每三年折腾这么一遭可就太惨了。 由此我们更知道,范进虽然中举之后欣喜若狂,终究还没到京师受这么一遭,受的罪还是少的。 不管明代士子受罪多少,柳旭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的,春闱一般是每年二月到三月,现在赶过去倒是时间正好。但是不论崇祯元年的这次科举是在几月,自己这半桶水实在拿不出手,虽然写骈文律诗是一把好手,但是四书五经都不能熟背,谈何破题、承题、起讲、四比?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智者不去自讨苦吃。 但是前来拜访的几位文友都是江南大族,与柳家大都是通家之好,没有好的理由是打发不了他们的。 柳旭立刻开动脑筋,准备找个好理由忽悠来访的文友。 “少爷,少爷?”柳安见柳旭愁眉紧皱,不由得担心地问:“莫不是少奶奶又教训您了?要我说少奶奶也是多事,像少爷这样的风流才子逛逛秦淮河,游游勾栏院乃是寻常事,真是小题大做!” 柳旭闻言苦笑,原来自己这便宜老婆不仅才华横溢,醋劲更是香飘四里。 “没有,我和你少奶奶相处得很好,告诉下人们别在私底下嚼舌根子!”柳旭教训了柳安一下:“三位文兄在哪呢?带我过去。” “三位公子正在听雨轩品茶,听说少爷正和少奶奶说话,都不敢打扰少爷。” 合着自己老婆的霸道连世家公子都是怕的! “哦,走吧,带我过去。”柳旭本不关心这些小事,也没再多说。行了几步,突然想起一件事来:“话说,这江南士子多有书童,本少爷的书童呢?” “少爷忘了?少爷结婚前本来是有书童的,名叫柳明,只是婚后少奶奶说柳明长相妖媚,不是正人,把他给扫地出门了。”柳安暗暗奇怪自家少爷怎么连这些事都忘了,但是出于恭敬仍然认真回答问题。 柳旭这次是彻底没脾气了,女的要管,不许去妓院,男的要管,不许有书童,这陈佩儿可真是河东雄狮,百年陈醋!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明末世风败坏,男女不忌,君不见就连《金瓶梅》里面的西门庆没事都拿小厮泻火。江南士子的书童多半是娈童,白日磨墨温书,夜里软玉温香,如张岱“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就是双向插头,个中翘楚。 这么一想,没书童也好,至少不用发掘自己性向的另一种可能。 想到初到明末就摊上这么个厉害老婆,柳旭只觉得浑身无力,但是既来之也就只能则安之,总不能演一出“醉打金枝”吧。 柳旭跟着柳安走到府中听雨轩,里面已经坐着三位青年士子,他们彼此正品茶交谈,后面站着几位衣着华贵仆从,估计是从自家带来的仆人。 江南八月尚是正是夏秋交接,所谓”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天气仍颇为炎热,是以三位士子都穿着薄衫。 坐在左手边的是王振,苏州世家,他穿了一件天青色怀素纱衣,内里衬的是玉色素纱,加上他体量瘦高,面容俊朗,说话间手上纸扇摇动,真是“飘飘有神仙之慨”。坐在中间的是苏河,他身形矮胖,活似一个肉球,又偏偏穿了一件大红织金妆花斗牛衣,整个人好似一个红烧狮子头。但是千万不能因为外貌不佳就小看这个人,他谈话间两眼神光闪烁,透着一股精明和警觉,由此可知绝对不是普通江南富家公子一类。最后一个徐孚远家世更为显赫,为首辅徐阶小弟徐陟的曾孙,他今年已经二十九岁了,还没有考上举人,但是他是“几社”创始人之一,又是后来“复社”的主要成员,文名重于江南,是以反而是三位之中功名最低而名气最大的一个。徐孚远貌不惊人,尤其是一双眼睛总是失焦,给人一种恍然无神的感觉。 “哎呀,三位兄长远道而来,小弟却未能扫榻以迎,恕罪,恕罪!”柳旭抢在三位说话之前就走上前去,拱了拱手:“内子进来新得了几斤阳羡茶,小弟品尝之后发现果然名不虚传,端的是汤色纯清,香气浓郁。只是小弟于茶道也只是略知一二,想着这等好茶落到小弟手里就是明珠暗投,牛嚼牡丹了,正好三位兄长大驾光临,所谓‘宝剑赠英雄,香茗配名士’倒也不亏待了这好茶了。” 这江南士人是万万得罪不得的,他们彼此大多有姻亲关系,数代交流游学关系深厚,惹着其中一个就是捅了马蜂窝,当年董其昌也是地方乡绅,威望素著,就因为欺负了一个地方生员,被生员们群起而攻之,串联起几万人对付董其昌,连地方军队都没敢出动。所以说,对付这一群不怕死又占据舆论的江南士人,倒不如待之以礼,反正说好话是不要钱的,要是能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倒是值得。 “哈哈,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几日没见,伯阳(柳旭字伯阳)嘴上功夫见长啊,只是不知道近来可有好的时文?”徐孚远是三人中最老成的一个,没责怪柳旭让客人就等,主动接过话茬。 “说的也是,从前伯阳终日只知道读书作文,连秦淮河都不曾游过,而今一看嘴皮利索,竟成了苏、张一类的人物了!”王振和柳旭关系最好,见状也插话进来打趣柳旭:“我们三人久等倒没什么,谁不知道你柳家听雨轩风景最是秀美?我三人在此有茶水伺候,有时事品评,大是自在,只是兄弟你要听家中狮吼,却不如我们三人潇洒自在了!” “王兄此言差矣,这怕老婆也是有好处的,哪能说就比我们差呢?”苏河笑呵呵地插话进来。 “苏兄此言作何解?” “吾近来遍观史书,大凡怕老婆者多功绩煊赫,远者如隋文帝杨坚、唐朝宰相房玄龄,今的有本朝王余姚,那个不是一时之选?”苏河说完这话,总结道:“由此可见,怕老婆是好事,越怕老婆男儿越能成就一番功业!” “哈哈!”两人一听这话立刻大笑起来,一时间整个听雨轩充满了三人爽朗的笑声。 柳旭无奈地看了苏胖子一眼,此人家中数代经商,自己常常出没勾栏妓馆,平时交接都是清客****,最会拿人开玩笑的。 可是偏偏就是这种人还能考上进士,由此可见明末江南之多样多元。 “三位兄长不要再笑了,若是再笑只怕小弟今晚要难过了。”柳旭懒的和三人争辩自己究竟怕不怕老婆这种无聊话题,等自己导演的大事成功,名声立刻遍著江南江北两京十三省,到时候陈佩儿还敢翻天不成? “话不能这么说,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重颜色,我辈文人就是要‘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这男子汉还是要大振夫纲的,我们三个这是给你打气,让你在闺房之内一争短长。”苏河似乎不想放过柳旭,仍旧就这个话题大开玩笑。 “好了,好了,这自家事还是自家知,娇妻美妾固然可喜,张敞画眉未必没有闺中之乐,我们外人还是不必置喙。我们三人今天来你这里,是要和你商量明年科举之事。”徐孚远眼见火候差不多了,开始转入正题。 第六章 太上有三 柳旭心中一警,终于进入正题了,他故意做出一副惊喜的模样:“小弟正要寻三位兄长商议,不意三位兄长竟先我一步,是小弟之过。” “伯阳不必客气,来时听下人说伯阳这几日身体不适,每日只在房中练字不出,我们三人还有些担心,而今一见反而精神健旺,神完气足,倒是白担心了。”徐孚远打量了一下柳旭的精神状态,开口说道。 “只是小弟有一事不明,兄长文名重于江南,只是科场莫论文,暂未中举,不知这次去京师有何要事?”参加会试是举人们的特权,徐孚远虽然家世显赫,还是没资格参与的。 “家族有长辈在京,来信告诉我京师人文荟萃,又兼科场大比之时,不妨前去见识一二,以后为官一方,造福百姓,还是要靠同僚扶持。” “这倒也不错,只是我松江士子平时集会多要徐兄主持,徐兄此去短则半年,长则一年,我几社文会难免落寞。”苏河笑眯眯地插了一句。 苏河所说的几社是和后来鼎鼎大名的复社类似的文人集会,“有云间六七君子心,古人之心,学古人之学,纠集同好,约法三章,月有社,社有课,仿梁园邺下之集,按兰亭金谷之规”大体说来就是几个文人聚在一块研习古人文章,吟风弄月,附庸风雅,有时兴致一来说不定还要去秦淮河上见识见识美人风流。 在场几人都是几社成员,对这风月场上的调调都是烂熟于胸,至于苏河这种人,更是有过把勾栏院当作自家的荒唐经历,只是柳旭从前老婆管得严,只许吟诗作对,不许倚红偎翠,只许经史子集,不许花下宿眠,是以日子过得比较辛苦。 柳旭暗想暖场差不多该结束了,开胃菜既已奉上,接下来就是正餐主菜。他于是摘掉头上四方头巾,随手一掷,一头黑色的长发如瀑布般在空中铺散开来。随即,柳旭狂笑三声,又大哭三声,伏地不起。他哭得情真意切,好像一只失去了母亲的幼兽,又如同目睹家国沦丧的纯臣志士,在用哭声宣泄内心的彷徨惶恐与无限悲凉。柳旭哭得是这样伤心,以至于他的拳头狠狠砸在地板上,发出声响,有若雷鸣。 “伯阳,伯阳,这是何意?”徐孚远被吓了一跳,虽然江南士人多喜狂禅,行为放诞者也不在少数,但是好好说着话突然发疯的还是不多见。 三人七手八脚地将柳旭扶起,又有那没有眼色的仆人把四方巾拾了过来,迭声说道:“爷,好好的说话这是怎么回事呢?” 柳旭一把推开仆人,在听雨轩中走了几步,大声说道:“我方才的行为可是奇怪?” “大是奇怪。”王振回答道。 “我笑,是因为知道我大明尚有三位兄长这般贤才美玉,所谓‘国难思良将,板荡识纯臣’,虽然北边兵事不利,终于不至于有衣冠南渡之忧;但是我哭——”柳旭语气转为严厉:“则是三位兄长在此时此刻仍旧醉心科举为官,却不知我大明江山已经岌岌可危,万兆生民深陷水火,浩浩社稷早已不绝如缕!” “伯阳这话是什么意思,莫非说我等在祸国殃民?”虽然前面多少吹捧了三人一下,但是后面的指控实在太过严厉,是以一向脾气好的苏河都免不了勃然色变,他本来已经坐回座位,此刻如同屁股下安了弹簧一般霍然起身,大声问道。 “这个,伯阳也是好意,我们都想要扫除奸贼,但是只有考取功名之后才能为官一方,才有机会为民除害,铲除奸凶啊!”徐孚远过来打圆场,一边拍拍苏河的肩膀让他冷静,一边暗暗给柳旭使眼色。 “现在权阉用事,先蒙蔽大行皇帝于宫中,导致朝政颓靡,生民殒命,后兴党锢之祸,一逐叶公向高于内阁,二杖林公汝翥于朝堂,三造《点将录》以屠灭忠良,四害杨、左、魏、周、袁、顾六公于诏狱,种种行为令人发指,不异率兽食人,我辈本当趁圣天子继位之际齐力灭之,如何能醉心于科举功名?我哭就是因为各位兄长不愿替各位江南贤人报仇雪恨啊!”柳旭说完,又用力在大腿内侧扭了一下,疼出几朵泪花,又用手使劲捶打黄梨木的雕花茶桌:“天子在上,我辈无能驱逐权阉,有何颜面活在世上!” “原来如此,伯阳心忧国事如此,是我们想差了。”徐孚远这才转嗔为喜,“当年魏忠贤派緹骑来苏州捉拿周公顺昌,我江南士民就决意与之势不两立,只是权阉彼时势大,不得不暂避其锋,而今圣天子继位,正是权阉合当败亡!” 从政治立场上讲,南直隶是东林党的固有势力范围,很多东林官员其实就是南直隶地方势力在朝堂的代言人,当年魏忠贤大肆残杀东林党人,和江南士子早就结下了血海深仇;从个人感情上讲,代表皇帝权利的宦官本身就和士大夫八字不合,毕竟权力的蛋糕就那么大,太监多分一块士大夫就少一块;从历史记忆上讲,魏忠贤派出来的走狗在江南没干过多少好事,捉拿东林党人时没少在江南干一些天怒人怨的事情,敲诈勒索,破家灭户都是寻常,当年周顺昌案更是引得苏州城乡数万人齐集鸣冤,当场打死两名东厂缇骑。 正是因此,柳旭稍微一鼓动,三人立刻有同仇敌忾之感。 “伯阳这几日长进竟然如此之大!刚才所言甚是,我辈正当齐心协力,共同驱逐权阉!”王振立刻出声回答:“孟子云,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哪怕权阉权势煊赫,我们也要和他斗到底!” “对,要和权阉斗到底!”苏河家中经商,没少被阉党勒索钱财,是以国仇家恨公义私情都让他选择了和魏忠贤对立。 当然,哪怕三人心向魏忠贤也不敢在此时开口求情,否则一旦传出去就是无耻附阉,就不能在江南士人圈子里面混了。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咱们所作所为,就是立德,就是不朽!能有三位兄长支持,小弟纵是死了也值了!”柳旭一步窜上茶桌,本来他身材就高,这一下更是比最高的徐孚远高出一头。柳旭俯视三人,把手握成拳头,高高举过头顶:“魏忠贤杀戮朝中大臣时,咱们没有发声,因为咱们没有做官;当魏忠贤派人屠杀江南父老时,咱们没有发声,因为刀子没砍刀自己头上;等到魏忠贤要来杀咱们士子的时候,就没有人为咱们说话了,因为都给魏忠贤杀光了!魏阉不除,国无宁日,魏阉不除,你我皆危!除了魏阉,这朝廷就是咱们江南士子,咱们东林一派的天下!大家跟我喊:权阉用事,祸乱家国,有他无我,有我无他!打倒阉党,卫我正道!打倒阉党,卫我正道!” 柳旭的语言好像有一种别样的魔力,能够勾动人内心最深沉的恐惧和**,又好像战场上的金鼓雷鸣,能引发人的热血奔涌。一时间,斗室内热情涌动,人人喊打喊杀,三位本来温文尔雅的江南士子脸上充满暴戾,纷纷用最大的声音高呼道“打倒阉党,卫我正道!” 见火候成熟,柳旭停止哭叫,接过仆人送上来的热毛巾擦了擦脸,饶有兴致地欣赏了徐孚远脖子上暴露出来的青筋,停了一下,等三人发泄完心中的恐惧和**,用冷静而充满力量的音调说道:“就是这样,有咱们带领,扫除阉党易如反掌!到时候咱们就是新一代士林领袖,就是国家功臣!只是三位兄长,斗争是要讲究策略的,我辈文人无刀无剑,很多人终日读书,手无缚鸡之力,而阉党走狗多是东厂锦衣卫出身,抄家拿人是其拿手好戏,要和阉党走狗正面对决只能是自取其辱。到时候,非但不能歼灭祸种,反而使江南读书种子遭劫——虽然我辈文人傲骨铮铮,绝不怕死,但是如果能保留有用之身报效圣王又能毁灭阉党,何乐而不为?” “伯阳说的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如何能让读书种子和阉党走狗的刀剑硬拼?”因为刚才感情被柳旭带领,徐孚远对柳旭有了一种难以察觉的依赖:“依伯阳之见,我们该如何行事?” 柳旭没有从茶桌上下来,只是居高临下地扫视了三人一眼:“兹事体大,要想成事就必须有一人领导。要不然到时候政出多门,大事危矣!”顿了顿,柳旭又说:“而且此事虽然是堂堂正道,但是危险万分,稍有不慎就是抄家灭族之祸,一旦加入就绝对不能反悔,否则天人共击之!” 王振已经看出来柳旭想要取得此次倒阉活动的主导权,但是他本身就是比较闲云野鹤的性子,刚才被柳旭鬼话鼓动才扯着嗓子高喊打倒阉党,现在已经冷静了一些。今天看柳旭说话办事颇有条理,又擅长鼓动人心,把领导权给他倒也无可无不可,更重要的是,一旦事败,领头的人总是更危险一些。是以,王振立刻开口答应:“这个绝无问题,我辈文人行事只为天下公义,伯阳既然擅长组织,那就以伯阳为主好了!” 苏河和徐孚远心念急转,已经想清楚了这件事的利弊,只要事成自己四人立刻可以扬名天下,成为士林名流,若是事败也有柳旭顶缸,所以也跟着答应:“既然伯阳有意,我们就让伯阳做主!” “很好!”柳旭跳下桌来,开口吩咐道:“柳安,让厨房做一桌宴席,大事当前,当痛饮烈酒以壮烈士之怀,我们兄弟四人以酒为媒,结此同心,定要为天下除此一害!” 第七章POV:刘如意 艰难困苦 夜尽了,一丝熹微的光线从东方沉沉的夜色中透过,跌落在青龙寺的庙门前,紧接着它的是第二束、第三束光芒,这些光线彼此平行着从远处射来,交织成一张光的网,这光的网密密地将整座青龙寺包裹起来,驱散了所有的黑暗。 天亮了,几乎是在转瞬之间,在人的感官尚来不及察觉的那一刹那,无量光就笼罩了三千世界,逐走了过去,逐走了一夜的乡思,逐走了荒废的又一个日夜。 “这光是从东边来的呀,东边,是家乡的方向。”刘如意从已经显得有些残破的厢房门户中走出,小心地绕过寺后的浮屠塔,轻轻行了一个合十礼,慢慢走向寺庙大门。 他穿着一身已经浆洗得发白的青色襕衫,这是明太祖亲自指定的生员装束,本来是玉色的,后来明仁宗觉得青色比蓝色更好,于是以后生员监生都改穿青色襕衫了。虽然恶劣的居住环境和破旧的衣服已经出卖了主人穷困的境况,但是刘如意头上的四方平定巾依旧扎得整整齐齐,没有半点随意草率。 “当年子路死前尚且要正衣冠,我虽贫穷,买不起新衣服,但是衣冠者,礼之所存,又何能轻忽?” 刘如意想起自己当日回答同学的情形,虽然自己言行都符合圣人精义,只可惜现在的府学早已经不是当年书声琅琅、彼此友爱的府学。同学中是有钱者骄傲昂扬,穷困者无地自容;教官眼里也只看得到富贵人家的子弟,对于自己这种寒门学生向来是不假辞色的。 刘如意曾经见过同乡的一个生员,他的家庭比自己还要穷困,眼神比自己还要无光。他走到学宫时的步伐之畏缩的,脸色是苍白的,心情是痛苦的,有时从巷口到学宫门口这短短五十多步的路程竟然要走上一刻钟。门人在学宫守门已久,早就判断出有钱没钱,有钱的就热情招呼,没钱的连进门都要赔上不知多少好话。至于教官就更是看人下菜碟,有钱的笑脸相迎,没钱的就要遭受怒骂,平日读书考试若有差错也是要从重处罚的。 眼看又要到年关了,这年敬该从哪出呢? 刘如意想着这个严肃的问题,一时间竟然有些绝望。 他开始想家,想那虽然咆哮怒涛却能包容一切的蓝色海面,想那金色的阳光铺展在午后沙滩上的温柔惬意,想那从海平面上一掠而过的飞鸟,想那出海打鱼归来,满脸笑容,满肚子故事的父亲。 哦,父亲。刘如意想起了父亲。 父亲死了多久了呢?刘如意已经记不清了。 按说读书人的记忆力应该是很好的,不然该如何记住四书五经呢? 刘如意只是不愿意去想罢了。他依旧执着的以为父亲仍旧在家,母亲仍旧还是那个笑容满面的渔村妇女,家中还没有欠下巨额债务,弟弟也还没有在械斗中被人殴打致死。 他希望这样,这是他迄今为止并不长的生命中为数不多的美好记忆。 快迟到了。刘如意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力度以别人看不出来而自己又能感觉到痛苦为准。为了偿还债务和支付母亲的医药费,他必须强迫自己坚强起来,必须每天忍受着同学教官的白眼到府学报道。 这是这个贫家青年的职责。 虽然生活的压力已经让这个青年有些不堪重负。 他有时候真的想哭,但是他却不能哭,他是熟读圣贤书的君子啊。 孔夫子在冉伯牛快死的时候也只是长叹“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也没哭过。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也,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他大声吟咏着古圣先贤的至理名言,希望从其中获取不竭的精神动力,更希望为自己的痛苦找到一个形而上的高尚原因。 八月的清晨略有些寒冷,刘如意紧了紧衣服,整了整头冠,昂首向前走去。 阳光洒在他的背后,带出一片金色的光影,好像青龙寺中的佛陀,坚定、慈悲而坚韧。 他借住的青龙寺到府学并不远,寺里的和尚也不介意让生员在寺中借住,毕竟即使有十位生员里面有一位考中寺庙也能收获不少好处。刘如意干农活是一把好手,所以脚步也快得很,只花了一刻钟就走到学宫。 “刘叔,早。”刘如意勉强自己挤出一点笑意,对着看门人打招呼。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擅长伪装的人,但是他没有得罪看门人的资本。 虽然看门人并没有任何功名在身,但是几十年来看着生员来来去去,他并没有普通人对生员那种天生的恐惧感和崇拜感,是以他只是轻轻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神色冷漠。 他的眼睛里好像有一块化不开的冰。 刘如意成绩并不是很好,家里也很贫困,考中举人的几率几乎没有,没必要巴结。 市井小民自有自己的盘算,他们就像生活在丛林中的小动物一样,对着利益有着一种天生的敏感。 刘如意轻轻叹了口气,他打算去食堂买两个饼,这就是自己一天的餐食。 “想想当年范仲淹划粥取食吧,你现在比他还是好一点的,既然范文正最后能够做下那么大的事业,赢得生前身后名,你又何必妄自菲薄?”刘如意内心有一个声音在翻滚,在怒吼,在咆哮,但是他的面色依旧是平静的。 这也是他的伪装,想丛林里的其他小动物一样,他同样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突然,他见到看门人的脸色变了,那是一种明显的谄媚,一种下级者对于上位者的崇拜。 “呀哎,今天是吹的什么风,竟然把您几位给吹来了?小老儿今天回家可有的说了,竟然见到几位贵人!”看门人热情洋溢,眼睛里的冰块瞬间融成了热水,蒸汽翻腾,炙烤着刘如意的内心。 “让我猜猜谁来了,学官?不可能,他天天来这。黄知县?也不可能,这个时间他向来是在小妾床上的。”刘如意有些好奇,他快走两步,走到学宫大门内,回头一看。 此刻阳光正好从来者背后洒向刘如意,让走在前面的人好像散发着无量光辉,让刘如意有一种拜服的冲动。 来者年纪不大,似乎比刘如意还要年轻几岁,下巴上的髭须还有些柔软,透着年轻人的朝气和稚气。他身上的衣服真华丽,头上是干净整洁的万字头巾,身上穿的是青织金妆花蟒龙缎衣,腰间还悬着一块玉佩。虽然刘如意没拿到玉佩,不能亲手感受其质地,但是从那温润的色泽和来者的衣服来看,大概不是凡品。从后面跟着他的三位士人虽然高矮不一,胖瘦不同,但是都衣着华丽,显然来者非富即贵。 门楼被早晨的阳光笼罩,在门后的一大块地方投射下浓浓的阴翳,刘如意轻轻靠后站了一下,悄悄把自己隐藏在阴影里,他有些为自己的发白衣服感到羞愧。 他不想和来者形成对比,衬托自己的穷困和落魄。 “哈哈,老刘身体一向健旺!”走在前面的青年朝看门人拱了拱手,随后大步走进门来。他不会去看看门人慌里慌张的回礼,他只需要表示出他的礼贤下士就好,他心里对于看门人是根本一点都不在乎的吧。 刘如意这样想着,准备起身去食堂买饭。 “这位仁兄,在下松江柳旭柳伯阳,这三位是徐孚远,苏河,王振。”让他没有预料的是,青年士子竟然主动跟他打招呼了。 “哦,你好,那个,我是刘如意,松江府青浦大空村人。”刘如意没来得及听剩下三个人叫什么名字,他慌慌张张地自我介绍。 “该死,刘如意啊,刘如意,你读的圣人书都读到狗身上去了吗?孟子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如何能如此慌张!”刘如意对自己的表现很不满意。 “说来惭愧,兄弟和朋友们从别院赶来,竟然没来得及用早膳,听说这青浦府学的早膳做得很好,若是兄弟也还没用早膳,不如一起?”自称是柳旭的年轻人是个自来熟,他没等刘如意拒绝就催着他往里走:“待会打算和诸位学兄探讨一下时事,咱们还是快点为好。” 也罢,一起吃顿饭而已,至少能吃个饱饭。 府学食堂的饭做得并不好,没有油水不说,时不时还能从免费的清汤里面吃出各种虫子。但是早餐时间的麦面香味和糖饼的气息依旧让饥肠辘辘的刘如意感到馋虫大动。 “哈哈,没想到回到这明朝还能吃上食堂!”柳旭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打声招呼刘如意:“刘兄,刘兄,快过来和我们坐一块!” 刘如意能感受到府学其他同学奇怪的眼神,刘如意怎么有资格和这四个人坐在一起? 刘如意,一个贫困又不聪明的生员,怎么能和四个一看就是少年得志的举人坐在一起? 他和这些人一样,也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他甚至感受到了来自周围的种种目光,有探索,有嘲讽,有恶意,有鄙夷。 但是柳旭手里的糖饼和包子战胜了所有的疑虑,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刘如意迈开大步走了过去,拿起包子就吃。 久违的猪肉的气息让他几乎有一种泪流满面的冲动。 这包子,暖暖的,热热的,和眼前柳旭的笑容一样。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八章POV:刘如意 府学煽动 府学吃饭讲究的是“食不言,寝不语”,所以招呼刘如意落座之后柳旭没有再说话。 五个人围着一个小桌子静静地享受他们的早餐。 府学的食堂绝非如柳旭所说的那样好,他清楚地看到随柳旭而来的三位眉头紧紧皱了起来,好像在惊讶这世上竟然还有如此粗鄙的食物。是了,这些江南世家子弟平时出入有肥马精舍,起居有美婢书童,饮食皆膏梁肥肉,怎么会受得了府学的食物。倒是柳旭虽然衣着华丽,但是吃起这府学饭菜来倒是津津有味,丝毫不觉得对不起他的身份。 “能享福又能吃苦,既能为人上又能居于下,这个柳旭不简单啊。”刘如意在心里默默揣测着来者的身份,柳旭的做派让他想起了一种传说中的生物。 既能乘六气,驾云霓,出入青冥,逍遥宇内,又能潜伏沟壑,饮泥浆,伏躯体,伺机待发,潜龙出渊。 这是一条潜龙啊。 刘如意对柳旭的来意更好奇了。 早餐花的时间并不长,毕竟这里的饭食只能保证学子的温饱,其他的享受还是要等到他们中的一些幸运儿考中举人、进士之后才有幸享用。至于那些终生考不上举人的生员,剩下的生命中也不会有太高级的享受了吧。 早餐之后是早课,刘如意带着四人来到一间不算很大的教室前面。这间教室冬天冷得能冻住砚台里面的墨水,夏天热得连苍蝇文字都不愿意进来,但是这间屋子却是刘如意全家的希望所在。只有在这里学习,他才能拿到廪食供给,只有在这里学习,他才有希望考取举人,进士。 这间晴天尘土盎然,雨天雨脚如麻的屋子在他眼里并不可恶,相反,还很可爱。 他忍不住轻轻吟唱道:“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寒士之苦,古今同之啊。” 这本来是一句自言自语,却被耳朵灵敏的柳旭听到了。柳旭轻轻一笑:“刘兄说寒士之苦,寒士自然是苦的,这大明朝两京十三省,一千四百县六十万生员?国朝每年取士不过两三百之数,能当官的有几个?多数生员生活还是艰苦的。只是,兄弟只见到这六十万生员苦,却可曾想过这大明两万万百姓之苦?” 刘如意没有想到柳旭竟然能够开口报出这么精确的数字,他怔怔地出神,想到为了还债冒险出海打鱼,结果淹死海中连尸体都找不到的父亲,想到重病缠身,日夜盼望自己回家的母亲,想到被人引诱误入歧途的弟弟,眼泪忽然流了下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你说百姓苦我何尝不知道,只是这尧舜禹三代以下,百姓无有不苦,遇上贤君圣王、太平盛世倒还好过一些,一旦乱世到来就是‘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了。”刘如意轻轻用衣袖擦了擦眼泪,喃喃问道:“我是个不聪明的人,读了那么多圣贤书都没从里面找到让大家都不苦的法子,你既然知道这么多,可有法子让大家都不苦吗?”他的眼睛闪动着光,希望的光。 柳旭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 果然,你这潜龙一般的人也没有法子。刘如意眼睛里面闪烁的光芒一下子暗了下去。 “法子,我是有的,只是没人愿意相信我罢了。若是按照我的法子,不敢说没有人受苦,但是这世上七七八八的人是能吃饱饭穿暖衣服的。”柳旭想了想,终于开口说话。 “你有法子?!”刘如意没想到自己的声音竟然能够如此尖锐,这声音刺破了府学早晨的宁静,惊飞了几只在地上蹦跳的麻雀,更让很多来往的生员对他怒目而视。 “有辱斯文。” “吵吵嚷嚷,成何体统!” 他听见有人这样斥责自己。 但是他不在乎,因为体统不能让人吃饱饭,不能让女孩子不被卖到青楼去。他如同一个干渴了数日的旅人,终于在前面发现一个绿洲。哪怕有可能是海市蜃楼,他也必须用力奔跑。 “我有法子,但是没有人愿意相信我啊。”柳旭的声音里面有自信,却也有着几丝淡淡的无奈。 “那,我相信你,你能带我去做吗?用你的法子。”刘如意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就相信了这个柳旭,自己可从来不是一个轻信的人啊。 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自己只是听了几句话,还没看他的具体行动,怎么就相信了这个家伙? 也许是因为这个人身上有一种让人相信的魅力,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自信吧。 “你愿意相信我?”柳旭有些惊讶:“我可什么法子都没说呢!” “我相信你,不管你要做什么,算我一个,只要能让大家过得好一些,我什么都愿意做。”刘如意想到了很多人,村头经常给自己做馒头的王寡妇,对门爱笑的杨家丫头,经常帮大家申请缓交赋税的刘里长,他们都是好人,可是都过得太苦了。 王寡妇没能熬过上个冬天,得病死了;杨家丫头被卖到了扬州城的勾栏妓馆,人牙子管这种自小买来的穷人家丫头叫‘扬州瘦马’;刘里正因为替大家垫付租税太多结果家破人亡了。 大家过得太苦了,太苦了啊。 刘如意的指甲深深嵌入手掌中,刺出了几滴殷红的血,一滴,又一滴,滴落在干涸的大地上。 “我答应你,我的法子,从今天开始!”柳旭深深地看了刘如意一眼,昂首走进教室。 他虽然很高,身材却不算强壮,但是就是这个略显瘦弱的背影,一步一步走向教室,步履坚定,百死不悔,恍然有若神祇。 教室里已经有不少人了,他们有钱可以住在学宫的宿舍里面,每天在路上花的时间少,可以省出不少时间来温书。教室里书声琅琅,这熟悉的声音让刘如意有一种安全感。 这是一种归宿的感觉,哪怕生活再苦,总是有圣贤书可以读的。 但是这种感觉马上就被打破了。 刘如意看到柳旭大步窜入教室,大声说道:“在下松江柳旭柳伯阳,天启六年举人,问各位学兄好!” 顿了顿,柳旭又接着介绍道:“这位是王振,举人;苏河,举人;徐孚远,虽然还未中举,但是徐兄文名重于江南,堪为当代士子之表率,想来各位都是知道的,而且他家先祖就是当年徐首辅!” 其他三个人隐隐以柳旭为首,只是笑着和大家拱了拱手,没有多说话。 这意思就是一切由柳旭做主。 刘如意有些震惊,果然,这四个人都不是一般人。 接着他听到了柳旭介绍自己:“至于这一位刘兄,我们是‘白头如新,倾盖如故’,一见面就引为知己,想来大家经常在一起读书,彼此是知根知底的,我就不多介绍了。” 读书时被人打断是很闹心的,但是听到四人的来历,很多人立刻收敛了脸上的勃勃怒意,有些人还露出了谄媚的笑容。刘如意是理解他们的,现在江南读书人多如牛毛,读书中举大多要延请名师,四处交际,每年没有数百两银子是很难支持的。如果能和这几位江南世家子弟交好,日后科举会减少不知多少麻烦! 看到刘如意被柳公子引为知己,很多人眼神中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里面有刘如意熟悉的神情,比如鄙夷,比如恼怒;也有他不熟悉的,比如羡慕,比如嫉妒。 刘如意眼观鼻,鼻观心,他决定以静制动。 柳旭说话了,他的声音并不是特别好听,声调有些京城味不说还略带几丝沙哑,但是他的声音却有一种煽动的魔力:“各位在学宫读书,为的是治国平天下,小弟是极其敬佩的。我大明正是因为有诸位这样的饱学才子才成为****上国,礼仪之邦。小弟初来乍到,如果有说的不好的,请各位学兄多多包涵!”他朝四周拱了拱手,脸上挂着和煦的笑意。 “不敢,不敢,柳兄少年多才,年仅弱冠就得中举人,日后必然能直入凤池!” 千穿万穿,马匹不穿,见到柳旭如此谦逊,生员们半是讨好半是真心地奉承。 “既然各位学兄不在乎小弟年幼德薄,小弟有话就直说了”柳旭突然话锋一转,声音变得冷漠而坚硬:“各位日日辛苦读书,这是极其辛苦的,只是,这样就能为官一方,料民理政乃至出将入相,名垂青史吗?” 他的问题极其尖锐,又直刺很多生员内心最隐秘的忧虑,使得很多生员勃然变色。 刘如意清楚的知道,这江南地区,尤其是南直隶地区文风荟萃,生员实在是太多了,虽然那不知道柳旭的六十万生员之数从何而知,但是他的确知道这南直隶生员、举人实在太多了,哪怕是举人老爷都有很多只能做地方乡绅而不能为官,何况区区生员? 不中进士不为官,可是这三年才有两三百进士,这大明几十万士子那里够分的呢? “柳公子这话是什么意思,莫非因为少年得志就欺侮我等不成?”一个脾气大的生员立刻站起身来:“读书科举本来就是祖宗之道,能考上乃是祖上积德,考不上是自己学艺不精,你不要因为先我等一步就得意洋洋,须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生员们纷纷鼓噪起来,他们本来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很多人在乡间包揽诉讼、欺男霸女,虽然做不了官,却也是地方一霸,虽不及世家大族锦衣玉食,衣食饱暖是绝无问题的,只是刘如意从来不忍心欺压乡邻,所以日子过得才这么苦。 一时间室内群情激奋,生员们攘臂先前,似乎要痛打柳旭一顿。 要是举人被生员打了,生员事后肯定不了好,但是柳旭这顿打估计是要白挨了。刘如意有些紧张,他决定护住柳旭,哪怕是替他挨几下也无所谓。 “小弟怎么敢欺负各位学兄?”柳旭睁大了眼睛,神色满是无辜:“小弟和各位一样,觉得这学子仕进之路实在太窄了,不中进士想授官那是千难万难!” 生员们群情稍息,他们也不想打架。 “小弟这次来,实在是有一个计划想和各位商讨,不知各位愿不愿意给小弟一个面子。” “好说,好说,柳兄远道而来,咱们就洗耳恭听。” 刘如意看到柳旭眼睛里一闪而过的喜色,那种喜悦他曾经见过,比如父亲见到鱼儿进网时就会有这种神情。 “小弟想着,咱们生员、举人日子过得实在不好,生员不用说了,每月的廪供就那么点钱,松江富庶还好,每年能有个十八两银子,若是穷地方连吃饭穿衣都穿不起!更苦的是,廪生有额,府学40名,县学20名,而这附学动辄数百,在座的大多数人都是没有廪供的,我虽没有亲身体会过这种日子,但是想来是不太宽裕的!至于举人,情况虽然好一点,但是还是做不了官啊!平时县令请客咱们是上不了桌子的,遇见进士就矮人一头!大家想想,国朝每科才取二三百进士,一场一场考下去什么时候能轮到咱们!咱们从小就开蒙读书,寒窗苦读十多年,二十多年,三十多年,难道要熬到头发花白再做官吗?等到了那时候,吃吃不香,喝喝不下,连小妾娶了都伺候不消,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 刘如意不知道柳旭的话为什么有这么有感染力,他清楚地看到很多人悄悄攥紧了拳头,嘴里念念有词,想来不会是什么好话,而有的年纪大的生员眼角闪烁起了泪光。 “刘兄弟,你我一见如故,你的苦我虽然不能尽知,却也是能体会一二的,你要不给大家说一下?”柳旭对着刘如意说道。 “啊?我吗?”刘如意并不像贩卖自己的苦难,但是他不愿意拒绝柳旭的请求。更深层的,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地方,滋生了一种名叫希冀的东西。 让我帮你一把吧,让我看看你能走多远。 “各位学兄好,在下刘如意,各位都是认识我的。柳兄刚才说的句句是真,咱们生员的苦都是自己经历过的,自然没有假。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我的苦吧。”刘如意开始诉说自己的苦难,他从来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好的口才,他一开讲就停不下来,他边讲边想,他想到了很多人,有父亲,由母亲,有弟弟,有王寡妇,有杨家丫头,有刘里正…… 出乎刘如意意料的,生员们没有表现出惯常的鄙夷,他们真的在听他说话,他们真的对他的苦难,对他周围的人的苦难表示出同情。 “这个柳旭莫非真是天生圣王?竟然能让桀骜不逊的士子如此听话?”刘如意心里塞满了疑问。 柳旭静静地听着,不时用手帕擦一下眼角,显然是动了情。停了半晌,他选了一个停顿打断了刘如意的话:“听了刘兄的话,我才知道生员之苦竟然到了这个地步,我之前所说的还是太乐观了,刘兄,若有失礼,还请原谅。”说完,他竟然向着刘如意拜了一拜。 “啊,我当不起,当不起。”刘如意手忙脚乱地回礼,他心里纷乱如麻,既有一种成就感,又有一种迷茫,他虽然明确了自己的苦难,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去做。 “诸位,《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又有人说‘自助者天助’,我虽然比你们提前考了个举人,但是也要受到进士鄙夷,而咱们堂堂读书人,士农工商之首,竟然过着这么悲惨的生活,到了乡下还得受那土豪劣绅土包子的气,当年董其昌生生气死了一个生员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柳旭顿了顿,目光灼灼地看着生员们:“各位,各位!但凡是有点气性,有点自尊的男儿,告诉我,这种鸟日子咱们还过吗?” “不过,不过了!”王振三人突然高声呼喊,面对着地下面面相觑的生员们,他们大喊道:“咱们不是要造反,咱们都是饱学多年的读书人,咱们是要找朝廷要官位,要找官府要银子,要找土豪劣绅要土地!” 官位!银子!土地! 刘如意看到很多生员眼睛散发出绿光,他也见过这种光芒,他曾有一日黑夜行路,一条跟了他很远的狼眼中就是这种光芒。 “不过了,不过了!”终于,有一个生员开始喊,就是那个一开始质疑的人:“老子松江府白乐村李奉天,老子不受这学官的鸟气了,老子要找朝廷要官位,要找官府要银子,要找土豪劣绅要土地!” “对,要官位,要银子,要土地!”有了带头的,一个人开始喊,两个人开始喊,三个人开始喊,很快地,就像火苗终于开始燃烧一样,所有人都沉浸在烈火一般的激情中:“不过了,不过了!找朝廷要官位,要找官府要银子,要找土豪劣绅要土地!” “要官位,要银子,要土地!” “要官位,要银子,要土地!” “要官位,要银子,要土地!” 这声音远远传播开去,好像要将房梁震塌。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九章POV:刘如意 组党结社 刘如意一开始没有跟着喊,因为他觉得这样做似乎有些违反常理,但是他马上明白过来,如果不跟着喊如何能被柳旭信任,又如何能跟着柳旭见识他那个“七七八八的人能吃饱穿暖的世界”? 所以,他也跟着大喊起来。他喊的时候悄悄转头看了一下柳旭,他看到了柳旭潜藏在激情之下的一丝得意。 好像一只狮子看到了绵羊一样。 但是刘如意不在乎,古今成大事者谁没有一点野心呢,假如天下生民真能得到好处,倒不如让这个柳旭成事。 喊了大概几十遍,大家都累了,柳旭立刻伸手凭空下压,示意大家住口。因为之前积累的气势,生员们立刻停止叫喊。 “各位认识到了问题,这就是最好的开始,咱们只要明白了咱们一直在吃亏,就能活得明白,过得明白!” “但是,”柳旭沉吟了一下,目光扫视众人:“明白是一回事,去做是另一回事,大家都知道,‘众分则力弱,众合则力强’,要是三个人,五个人绝对成不了事,知府县令随便派几个衙役就能把咱们打散了!” 生员们点点头,明末江南印刷业娱乐发达业,他们基本上都读过三国,知道当年贾诩劝西凉军的故事。 “所以,咱们得团结起来,联合起来,凝聚起来!”柳旭高举着拳头,声音因为兴奋有些嘶哑“一个人两个人,官府朝廷不会拿咱们当回事,去要钱,要待遇,要土地门都没有,但是咱们要是不是三五个人呢?咱们要是三五十,三五百,三五千,三五万,乃至于十万,二十万,三十万呢?” 生员们眼睛亮了,他们都不是笨人,自然能想象出来那时候的美好场景。 “等到了那时候,咱们就是这江南最强大的一股力量,一股势力,哪怕是官府也得敬着咱们,哪怕是朝廷也得给咱们官位安抚,地方豪绅又怎么敢欺压咱们?”柳旭的话听起来很动人,刘如意虽然知道事情绝非这么简单,却也被柳旭描绘的美好前景打动了。 “伯阳话说得很对,咱们就是得团结起来,这样以后就算考上进士做官了,背后有几万生员支持,谁又敢对付咱们?咱们势力越来越大,上到朝廷,下到地方,都是咱们的人,就像那东林党一样,谁又敢对咱们不敬?”王振立刻出言赞许:“考科举未必人人考得上,但是咱们这么多人,总有人能考上,要是咱们能抱成团,一人考上,十人收益,一人有事,百人支援,这就是千古不易之基业啊!” 徐孚远走上前来,补充说道:“不只如此,一般人要是不抱团,这科举为官都是千难万难的!小弟不才,现在还没考上举人,和大家一样都是生员。但是小弟家里多少在官场还有点人脉,所以容小弟就科举之事和为官之道饶舌两句。” 没有人敢插嘴,论家势,曾经的首辅后人在此有着无可匹敌的权威。 “小弟说的话可能不太好听,但是的确都是这二十多年来积累的经验之谈,希望各位海涵!”徐孚远拱了拱手,开口说道:“这科举啊,说白了就跟做官一样,头顶上有人好科举,你要是认识当地学政、知府或者家里有钱,这科举就是比一般人容易得多!更严重的是,现在不比当年,只要你家里力量大,哪怕是春闱、殿试都是可以作弊的!” “这么一来,家里穷困的文兄就难以中举了,而富贵人家一代中举,代代中举,家中子孙繁盛,把持了中举途径,穷人子弟还怎么做官?这国家就危在旦夕了!”徐孚远说到最后,怒气勃勃,用力地敲打了一下桌子。 很多生员沉默地点了点头,他们身处其间,自然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只是他们很多人并不愿意去承认罢了。 当科举成为权势和力量的玩物,社会上升渠道再无公平可言,生员士子们的能力无法发挥,社会就要****了。这个道理刘如意一时无法总结出来,但是他仍旧悲哀地看到这样下去国家和百姓绝对不是最终的受益者。 “也许,等到最后,一了百了,所有人都是大输家。”刘如意有些悲哀地想着。 “徐兄,你们几位都是有大才的,肯定有好办法解决这事,你只要说出来,只要能兑现你们的诺言,我们是绝对跟从的!”最先开口的李奉天铁了心要跟着这几个人干了,他立刻开口支持:“咱们寒门士子眼看着再读二十年也中不了举,只要不是造反,闹他一闹又如何?” “对,闹他一闹,闹出官位、银子和土地来!” “读,闹他娘的!” 一时间,原本书声琅琅的教室竟然成了喧闹的菜市场,原本衣冠楚楚、彬彬有礼的士子们成了面色潮红、激情勃发的贩夫走卒。 “也许,这才是我们这些人的本性吧。”刘如意没有说话,只是盯着柳旭,看他如何应对。 “各位说的都对,咱们读书人知道轻重,一不造反,二不杀官,三不扰民,闹他一闹,闹出个前途来,有何不可?只是,这闹也是有章程、有先后、有侧重的,小弟不揣冒昧,跟大家讲一讲自己的想法,不知道各位可愿意听?” “愿意,我们愿意!”生员们纷纷高喊:“快说,快说!” “这第一嘛,咱们读圣贤书,是要为圣王效力的,咱们大明皇帝英明神武,圣德朗照,咱们必须效忠于皇帝,咱们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为了皇帝好的,哪怕皇帝被奸人蒙蔽,一时看不清楚,事后也会明白的。” “这是自然,这是当然!” “第二嘛,咱们既然是一个团体,就要彼此守望相助,不能背叛,所以必须一起干一件大事,这样以后福祸一体,自然不能背叛。在江湖上,这就叫投名状!” 在场多是看过《忠义水浒传》的,他们也明白忠诚的重要性,所以也都同意了。 “既然各位同意了小弟的一二点,这事就好办了。大家看,咱们是皇帝的忠臣孝子,就有义务让皇帝被贤人君子辅佐,当年东林诸位‘众正盈朝’是何等让人追思!要是有那奸佞小人,咱们就要鼓噪而攻之,让他死无葬身之地。而这种小人一死,党羽一散,不就空出许多官位来了?到时候咱们趁着大胜之势,看谁不顺眼就群起而攻之,把他打倒在地,然后朝廷看咱们锄奸有功,能不让咱们做官?” 这话说得很明显,这是要对付魏忠贤了。 生员们面面相觑,虽然他们已经决心要大搞一番,但是面对积威甚重又权倾朝野的魏忠贤,还是有些担心的。 眼看有些冷场,徐孚远立刻大步走出来,厉声喝道:“报国锄奸乃是忠君爱国之举,我乃是徐首辅的后人,家世比你们显赫不知道多少倍,连我都决心去做了,你们还迟疑什么?” 王振也大声说道:“大家想一下,这事根本没什么成本,不要你钱,不要你土地,全程开销咱们兄弟几个包了,顿顿有酒有肉,出入乘车骑马,事成之后咱们名声就重于江南,说不定还能被皇帝记住,以后科举做官都是大大有利,这事情大可做得!” 苏河则是晓以利害:“咱们又不是上京师和阉党的东厂锦衣卫硬拼,要是那样老子是绝对不去的,宁可在勾栏院搂着粉头睡觉!但是咱们只是在江南来回巡游,宣传反阉,江南百姓早就憎恨阉党,各地士子肯定会加入咱们,官员不敢得罪咱们,地方军队又怎么敢对这么多士子动手,咱们什么危险都没有!再说了,真要有事也是我们几个挑头的先倒霉,你们这么多人,朝廷还能把你们都杀了不成?” “说得对,咱们做完这事之后就是一党的了,我建议,咱们就叫济民党,所谓‘陈纲立纪,救济斯民’是也。到时候咱们守望相助,彼此扶持,那就是皇权与士大夫共天下了!我提议,咱们此次行动的口号是:打倒阉党,升官发财!” 刘如意心里暗暗钦佩,这几个人或晓以利害,或动之以情,或巧言蛊惑,或热情洋溢,把问题的利害得失剖析得极其透彻,由不得生员们不入彀。 他福至心灵,突然学着柳旭握拳大喊道:“我刘如意估计一辈子也考不上举人了,要是一辈子就这么活着实在没意思,我愿意跟着你们干,打倒阉党,升官发财!” “对,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亦当五鼎烹,等死,死国可乎!干了!打倒阉党,升官发财!”李奉天脸上流露出一丝后悔,大概是没想到从来迟钝畏缩的刘如意竟然跟得这么快,于是也跟着叫喊出来。 “对,咱们这么多人,再把江南士子生员拉来几千,朝廷也拿咱们没办法!” “我家在乡间素有人望,咱们给乡间愚夫愚妇讲明白忠君爱国之道,再把农民拉上几万人,到时候既有钱又有人,谁敢动咱们?!” “魏阉把持朝政这么多年,圣天子继位岂能容他?咱们只要做成了,就是天子眼中的红人了!” 天子眼中红人! 圣天子眷顾! 简在帝心! 士子们眼睛热了,他们抛去平日的拘谨和礼节,纷纷狂热地高呼:“打倒阉党,升官发财!” “打倒阉党,升官发财!”刘如意高呼着口号,嘴角流露出一丝微笑。 虽然不知道柳旭的全部计划,但是阉党害民已久,打倒他们总是好的。 第十章 统筹安排 柳旭得意地看了看面前癫狂如痴的士子们,果然,这不论古人今人,不论高低贵贱,不论贤与不肖,只要有利益,只要有**就有可能被鼓动。他又扭头看了看身边的刘如意,这个长相平庸、才具一般的年轻人倒是这里面少有的清醒的,他对于功名利禄没有一般人那么渴求。只不过刘如意也有**,虽然他的**相对高贵,是让平民百姓过上好日子,但是只要有**,不管你高贵低贱都要被哥们操控。 在名曰**的巨石下放一块小石头,用撬棍轻轻一撬,就能迸发出足以改天换地的巨大能量。 这个石头,名叫时势;这个撬棍,名叫智慧。 “很好,大家既然有这种气势,咱们的大事就一定能成!”柳旭用威严的嗓音说道,这时候正是确立权威的时刻,他绝对不会让人和自己分享这发号施令的权利。 好在事先已经说好以自己为主,其他三人都没有插话反对。 “据我估计,皇上最迟十月底就要对阉党动手,如果我们慢了,这事就没我们的份了!所以,事不宜迟,我们明天早晨开始行动,今天大家收拾一下行李,联络下信得过的生员士子,然后咱们兵分四路,分头赶往松江府学、华亭县学、上海县学、金山卫学,鼓动当地士子加入咱们,一切开销由我兄弟四人承担!” 士子们三三两两地散去了,他们三个一团,五个一伙,热情地议论着即将进行的大事业,彼此交流着该如何对付阉党才能激起最大的反响,才能让自己的名声传扬四方。 柳旭喝了口仆人送上来的茶水润了润嗓子,对着留着没走的刘如意笑了笑,说:“刘兄,今天多亏了你,否则大家反响绝对不会如此热烈。” 刘如意轻轻摇了摇头:“我其实没什么用的,我看你行事前后呼应,早有谋算,我顶多算是顺水推舟,绝不是雪中送炭。” “别这么说嘛,咱们以后就是济民党的同志了,同志同志,志同道合,咱们一起为了让芸芸众生、普罗大众吃饱穿暖努力!” 刘如意一愣,显然是没想到柳旭竟然还记着自己以前说过的话,随即,他开心地笑了:“好,咱们就是同志,就让我刘如意辅佐你,看看你究竟能走多远吧!” 表现抢眼的李奉天也没有走,他看柳旭说完了话,立刻走过来拱了拱手:“柳兄大才,我佩服不已,三言两语竟然就让这些士子热血沸腾,非张仪再生,苏秦在世,谁能为此?” “李兄过奖,我也只是因势利导,这阉党祸国殃民,由来已久,江南生员生活困难,早有不满,我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以利诱之,以义激之,自然是如孟子所云‘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渤然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柳旭言辞便给,三言两语就说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更是不忌讳说自己使了手段,这让李奉天更加拜服。 “刚才刘兄说要跟随柳兄做一番事业,其实观柳兄今日行事,谁不知道柳兄绝非池中之物?在下李奉天,虽然读书作文本事一般,但是自幼家中经商,跟随父兄学了算账盘账之法,管理钱粮略有心得,如果柳兄看得起在下,请随意驱使!” 听了这话,柳旭眼前一亮,他自己是不会什么会计记账之类的法子的,但是要做大事又必不能缺少后勤人员,当年刘邦评定开国之功,就把萧何评为第一,可见这后勤的价值所在。只是该如何考察这李奉天的本事呢? 不过柳旭毕竟是积年的狐狸,马上就想到一个办法:“李兄来的正好,我对这料理钱粮实在一窍不通,眼下就有一桩难事,还请李兄不吝赐教。” “不敢,不敢,柳兄请讲。”李奉天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这是要考察自己了,如果能表现出色,自然以后前途无忧。他自幼读书,年近三十还没混出个名堂了,是以极为重视这次机会,短短几息,鼻尖已经沁出了几滴汗珠。 柳旭拍拍手,喊进来四十个家仆来。这里面既有陈佩儿派给自己的忠诚可靠的家生子,也有三人带来的家仆:“我打算让这些人深入乡村,花钱雇些农民以壮我声势,但是小弟从小养尊处优,对于这人力价格实在一窍不通,况且这乡村有穷有富,统一价格实在苦难,况且身在乡下也难以彼此沟通,不知李兄有无妙法,让我花最少的钱,雇最多的人?” 李奉天闻言,想了一下立刻回答。其实他脑子原本没有那么快,只是以前见过有人用过类似的法子,所以当场改来使用:“柳兄是做大事的人,当然不会关注这些细微小事。不过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小弟倒是有个法子。” “请讲!” “要做这种大事,肯定是人越多声势越大,农村人力价格不一,但是要雇他们一个月,管吃管住,只要一个人先给半钱银子就够了!若要花少钱,雇人多,只要把这些人分作二十组,每组给二十两银子,每组至少招二百人,否则罚银二十两。如果都超过了二百人,招的人最少的三组依次罚银十两、五两、三两给最多的三组!” “好,好!”柳旭四人一起鼓掌,这李奉天不愧是出身商贾之家,竟然把人心和制度揣测得如此精微,在罚银和赏银的激励下,想来这些仆人不太敢偷懒磨滑,误了大事。 “哎呀,今日鼓动了将近两百士子,我也不为此激动,因为这些人眼里只有利益,本事不大,脾气不小。但是今天让我得到李兄、刘兄两位大才,我大事如何不成,阉党如何不灭?”柳旭做出一副激动的神情来,大声喊道:“柳安,快去县里最好的酒楼摆一桌酒菜,我们几人今天要把酒言欢,共商国是!” 如果说明代有哪一点还算让柳旭感到满意的话,那就是明代充足的肉食了。1613(万历四十一年),来自葡萄牙的传教士曾德昭惊讶于大明帝国肉食的丰富,他在《大中国志》中记下“在各地,即使小村镇,都有充足的肉食”,而来自葡萄牙的邻居西班牙的门多萨也在《中华大帝国史》里写道:“桌子中央整齐的摆着食物,有各种肉食、鸡和鱼。在其余桌子上,哪怕有二十张,他们也摆上大量各种食物,全是生的,如阉鸡、鸭、野鸭、母鸡、咸肉……腊腿,及很多别的东西。这些都摆在桌上直到宴会结束和客人离开。这时,设宴主人的奴仆收拾好这些生食物,赶在客人前把它送到客人的馆舍或住所,隆重地放在那里。” “要是老子不跑南洋或者台湾岛,还真不能让满清入主中原,要不然这‘糠稀盛世’一来,老子岂不是吃不到肉了?” 想到这里,柳旭哑然失笑“假如老子真改变了历史,后代历史学家会不会因为争论老子是不是因为吃肉才抗清而聚讼纷纭?” 所谓“天下诸福,惟吴越口福”,虽然这么说对川菜鲁菜等名菜有些不敬,但是至少也说明这吴越之地饮食业极其发达。 青浦虽然只是一个小县城,但是松江府富甲天下,这各种享受是绝对不缺的。 几人带着大队仆从赶往县里最大的福如楼,店家早就恭候在酒楼门口,见到柳旭下车,立刻奉承道:“几位爷大驾光临小店,小店真是蓬荜生辉,若是几位吃得满意,能留下一二墨宝,那就是小的前世修得的福分了!” 柳旭早把自己当作众人首领,他打量了一下福如楼,这座酒楼是典型的江南中式酒楼,楼内有一个大大的天井,里面露天陈设着观赏盆栽和石桌石凳,如果有演出赛会还可以用来充当演出场地。外围楼高五层,地基颇高,双重屋檐,每层之间间隔很大,阳光从天中投射下来,给了酒楼极好的采光。整座酒黑瓦红墙,白窗彩绘,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净整洁,显现出汉家商人勤劳本分的经商特点。柳旭看得心里一阵舒畅,笑着回答道:“你这店家是有眼色的,知道咱们几位来历都不凡,你且嘱咐后厨用心整治,做一些拿手好菜,如果吃得开心,说不得要请各位留下点东西!” 几人来到最高的楼层,此层几乎是县城最高处,远远眺望甚至能见远处青山巍巍,又能看远方天水相接,风景极佳,令人心旷神怡。 在江南宴请吃饭是必须上果品点心的,在厨师的匠心独运之下,各种名目应运而生,社么糖缠、大样饼锭、簇盘、插画、粘果、高顶、狮人,种类繁多,让人有目不暇给之感。这松江府流行的是“果山增高梯架”,店家为了展示本事,让伙计把各种时鲜水果一层层摆放在金银器皿上,竟然摞了有七八层之高。 “这人类为了享受真是穷奢极欲,这不就是后来婚礼必备的红酒瀑布嘛!”柳旭暗自感叹明末江南这奢靡腐化的风气,一边暗暗叹息:“要是哥们不来救你们,就等着被你大清千秋万载吧。”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一章 色与魂授 店家见几位客人都对这果盘表示出赞赏,心里更是开心,不迭问道:“各位可是要饮酒?” “你这都有什么酒?”论吃喝玩乐,柳旭是拍马都赶不上苏河,他腆着大肚子问道,边问还边用舌头舔舔嘴唇,显然是肚子里酒虫子开始闹腾了。 “您别看咱店面不大,比不上南京城的酒店,但是酒可都是好酒,这山东之秋露白、淮安之绿豆、括苍之金盘露、婺州之金华、建昌之麻姑、太平之采石、苏州之小瓶,样样俱全!” 柳旭不嗜饮酒,事实上,他前世虽然转行之后经济宽裕,但是既不抽烟也不喝酒,几乎没有任何嗜好,所以对喝什么酒是无可无不可的,于是对着苏河说道:“苏兄,你是这吃喝界的英雄,风流乡的好汉,不如你为大家做主了?” “嗯,这山东秋露白甘而酽,色白,性热,喝来别有一番风味,你且来上二斤,若是好的我们再要!”苏河开始大模大样发号施令:“你这里可有酒器?” “有的,有的,都是上好的瓷杯。” “瓷杯?这可不行,”苏河闻言有些不满:“这松江府的士大夫之家饮酒,或用金器,或用玉器,金器必须是名匠按古器式样打造,玉器必须是古玉,哪能用瓷杯!”说完,他对着自己的家仆说道:“把爷的酒器拿来,让这土包子看看!”接着,他又对柳旭笑道:“兄弟不爱饮酒作乐,自然不知道这酒器的好,用了我这双螭虎人杯,哪怕是没酒量的也能多喝三五斗!” 柳旭虽然没有不良嗜好,但是在社会上十几年摸爬滚打至少也是通晓人情的,因此没有拒绝,只是笑道:“有苏兄这妙人在场,咱们今天肯定是尽兴而归!” 掌柜的职业素质极佳,哪怕被抢白了一顿仍旧是笑容满面,他接着说道:“几位可还要些优妓小唱,近日新来了两个北方小唱,不仅生得唇红齿白,俊俏非常,更唱的一首好《西厢》,堪为尊者取乐啊。” 明末性服务业极其发达,如南北两京九街,妓女人数达数万计,山东临清是运河之都,南北车船水陆码头,各地大商聚集于此,也是以娼妓著名,“多淫,女妇以淫为业,旦夕奔诱者家相闻也,道相属也”,不过此间酒楼的娼妓还是以清官人为主,多是卖艺不卖身的,只不过财帛之下究竟有多少人能抵死不卖那就不得而知了。 掌柜的这话一出,柳旭立刻看到几人眼光看向自己,不用说,肯定又是自己这惧内的名声作怪。 “哈哈,都说这穷书生无闲工夫去看好女人,无闲钱钞去嫖好娼妓,是以穷秀才没有一个不怕老婆,柳兄才略经天纬地,却不免为河东狮所欺啊!”苏河一张嘴刻薄至极,拿着柳旭就开玩笑。 “这个,咳咳,士人风流,名妓佐酒,也是一时佳话,贤弟还是不要太拘泥了。”徐孚远微微一笑,也劝柳旭放开一些。 刘如意、李奉天两人新加入团体,又仅仅只是生员,所以没敢出言调笑,只是作洗耳恭听状。 “哈哈,谁说兄弟怕老婆来着?店家,把你们店里最漂亮的清唱找来,兄弟几个今天不醉不归!”柳旭前世久在风月场打混,求的是一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怎么会害怕这种阵仗。 “哼,这国王游戏、**********哥们还没使出来咧,要是让你们这帮土包子见了,还不得惊为天人?”柳旭暗自腹诽,突然有了个想法:“店家,把你们店新来的小唱也叫来,本公子有话要问。” “没问题,公子就等好吧。”掌柜笑嘻嘻地施了一礼,下去叫人了。 “柳兄,真是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贵夫人管家甚严,不许兄弟纳妾,却防不住兄弟纳娈童啊!”王振是有龙阳之好的,他对此从不避讳,反而还乐于和人交流经验。 “哈哈,非也,非也,兄弟我并非喜爱少年,只是心里突然有了个盘算,正好找这两个小唱询问一二,若是能成,对咱们的大事极有益处!” “哦,敢问这小唱少年除了在床上有用,还能有什么大用?”王振露出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原来兄弟才是此道高人!” “山人自有妙计,兄弟到时候便知。”柳旭一笑,特意卖了个关子。 说完了话,就可以开饭了,之前的水果架子一般是不吃仅供观赏的,刘如意没见过这阵势,还以为是给众人开胃的,伸手拿了一只苹果。 “诶,刘兄弟,这水果是摆来看的,咱们不去吃他。”苏河朝刘如意摆了摆手,眼神中有着一丝轻蔑。 刘如意脸红了,他慢慢放下手里的苹果,讪讪的说道:“我孤陋寡闻,不知还有这说法。” “唉,倒也不是这么说,这一个地方一个习俗嘛,听说刘兄弟那边餐前是要吃水果的。要我说,这餐前吃水果也不错,开胃解腻,咱们都来一个怎么样?”柳旭见刘如意受窘,连忙过来打圆场,这刘如意哪里都好,就是爱钻牛角尖,他不希望刘如意因此就和这个团体疏离。 “也对,也对,吃一个,大家都吃一个。”徐孚远老成持重,连忙招呼大家吃水果。 刘如意狠狠咬了一口苹果,对柳旭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 柳旭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这古代高级酒店上菜就是快,几人用热毛巾擦过脸之后就有人上菜,最先上来的是几个冷盘:山家三脆、芥末茄儿、熟猪肤、水晶脍,酒也装在金玉杯中,由高粱酿成的酒液纯白而香醇,挑动着饮者的味蕾。 妓子和小唱也从楼下陆续走了上来,柳旭抬头一看,妓子大多穿着纱裙纱裤,白皙的皮肤在纱衣下若隐若现,有的着满冠,有的插掩鬓,脸上略施粉黛,虽然不能和现代各种修饰打光技术支持下的美女相比,倒也颇为赏心悦目,于是随手选了一个,算是证明自己绝不惧内。 倒是两个小唱应该是兄弟俩,他们穿着玉色素纱衣,长得一般的唇红齿白、面容俊朗,和后世的少年偶像差相仿佛。尤其是两人中的弟弟,一双眸子皎若秋水,灵动而不失英气,让人一见就心生怜惜。 两人走上来自我介绍道:“小的周珙,周珙,向各位客人问好。” 王振在男色方面色心深炽,他一见到两个小唱少年眼睛就再也移不开了,只是感叹道:“好名字,好名字,君子温润如玉,世间竟然这样的美少年!”抬头问柳旭:“柳兄,你是真不要这两人了?如果你不要就便宜兄弟我吧!” 柳旭哑然失笑,这人真是欲火旺盛,未免显得太过急色,但是他本来就没有这方面意思,所以只是说:“我倒无所谓的,只是有些话想要问问——” “我们也是正经人家,只唱曲不卖身的!”柳旭话还没说完,就被周珺打断,只见他嘟着嘴叫道:“店家好不晓事,事先都已经跟他说过我们只是一时困窘,流落此地,是不会卖身的!” 掌柜本来还想借兄弟两人卖个好,没想到周珺当场给自己一个下不来台,但是客人面前又不好发泄,一张脸只是涨得通红。 “舍弟年纪还小,不同事理,各位请多多包涵,若是需要侍奉,我愿意自荐枕席。”周珙生怕场面转冷,于是开口道。 “哥哥!”周珙轻轻叫了一声,随即好像想到了什么,不再说话,只是一双眸子噙满泪水,好像西湖上飘渺的烟雨,又好像巫山山巅律动的云霓,更惹人怜爱。 “哎呀,哎呀,你们兄弟都是世间的妙人儿,今天能让我遇到是我三生有幸啊!”王振看着两位少年,口中啧啧有声,端起玉杯一饮而尽,似乎要接着美酒压下心头欲火。 柳旭心中暗自摇头,这王振风流俊秀,一表人才,举止言谈都挺让他看好,本来还觉得能成一番事业,没想到色与魂授,见了男色就走不动路,让人怎么能放心把大事托付给他? 人有**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支配,言行举动皆为**而做,整个人活着也是行尸走肉。 想到这里,柳旭开口道:“我们兄弟今天齐聚一堂,还是先开怀畅饮,至于其他王兄弟散席后自己去谈,也更放得开!”说完,朝着坐在自己身边的妓子使了个眼色:“你们有什么拿手的曲目,快露两手让我们瞧瞧,若是表演的好请在座才子为你们写首词,立刻就能扬名江南!” 这明末士人和妓女是相辅相成的,妓女因士人写诗唱和而名传四海,士子又因和妓女彼此结缘而备显风流,此风自北宋柳永开始就一发而不可收拾,到了明末如名妓柳如是、董小宛都是其中翘楚。是以柳旭这话一说,几位妓子都是眼前一亮,打算拿出看家本领赢取一个好评。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二章 各有用处 几名妓子相互看了看,最后把目光都集中在柳旭身边的妓子身上。她很明显不是其中最漂亮的,虽然一头乌黑的秀发如海藻般清丽,一点丹唇红若烈火,但是消瘦的脸颊和高耸的鼻梁让她很明显不符合明代的审美。然而,正像柳旭暗自揣测的那样,长得不漂亮还敢出来唱曲,想来是有绝艺在身的。 那名妓子站起身来,深深施了一个万福:“微末之技,不足以奉视听,但求尊者一乐。” 她用的是一把月琴,这把月琴饱满好像十五的月亮,琴颈很短,整个琴身呈现出圆月的金色,上面还雕镂着各色各样的花纹。柳旭还看到琴身的一些地方已经被主人摩挲得略带油光,这种由人体油脂和木头肌理组合成的材质让这把月琴更显得宝贵。 “月琴可圆人难圆,佳音一作追魂魄,好琴,好琴。”柳旭喃喃道。 妓子唱的是一首吴地山歌,内容柳旭是听不懂的,但是这吴侬软语即使听不懂也让人好像饮了醇酒一般沉醉。四野俱寂,黑夜降临,柳旭仿佛看到一轮明月自柳梢花下渐渐升起,这轮月亮是这样的圆,她的光辉自天穹正中洒向吴地的山水,山被月色笼罩,好像披上了一件纱衣,水被月色光顾,波光潋滟中透着吴地山水特有的温柔。 她说话了,虽然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但是柳旭能感受到那种几乎凝成实质的哀怨,是远方的戍卒经久未归,还是宦游的士子徘徊不去,还是薄情的商人浮梁买茶去?柳旭不知道,他只知道明明是天光大亮的白日,四下的光线却被妓子手中的月琴收去,被收去的光线攒成一轮月光,高高挂在酒楼之中。 一曲终了,柳旭恍如隔世,他不禁自言自语道:“若是那满清入关,此等音乐可得再闻否?” 究竟是奋勇一搏,将那满清彻底毁灭,让落后不能再战胜文明,还是见好就收,准备家当搬迁南洋?他有生以来头一次觉得对于自己的思想没有把握,这让他有些惶恐。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啊,好,好。”苏河大声赞叹着:“有此曲珠玉在前,我们哥几个若是没有清词丽句,还是不要拿出来献丑了吧。” 柳旭闻言一笑,若是比抄书背诗,他还真不怕出丑,毕竟他身后还有着清朝几百年的诗歌积蓄,更有纳兰性德、查慎行等人作靠山。 想了想,此时抄出一首好诗来颇有利于自己的大业,这也算是借花献佛,让百年后的纳兰对此间的妓子表示敬意。 是以柳旭立刻毫不犹豫地说道:“店家,拿纸笔来!” 墨是早就磨好的松烟墨,闻起来让人有清凉之感,显然是添加了冰片、樟脑一类的药物,笔是精制狼毫,纸是洒金生宣,件件都是精品,也可以见出即使店家是附庸风雅这准备功课也做得极好。 “伯阳,有此曲在前,咱可不能出乖露丑哈!”王振没想到从来不以诗词见长的柳旭竟然开口要写诗,这让他心里多少有些吃味,毕竟他自幼攻唐诗,对于自己的水平是颇有自信的。 柳旭微微一笑,没有说话,挥毫在纸上写下: 木兰词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细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一诗既出,全场皆寂。柳旭回头望去,王振张口结舌,嘴里喃喃有声,徐孚远目瞪口呆,有些惊慌失措,苏河表情最是夸张,一口酒含在口中竟然忘了吞咽,乳白的酒液顺着衣领流下而自己却浑然不觉。至于刘如意和李奉天两人也是同样的震惊,只不过他们地位较低,不敢发表言论,只是默默背诵此诗,生怕忘却。 过了良久,演奏的妓子悠悠叹道“妾身此生有此诗傍身,我刘月想来定会青史留名矣,只是郎君何来之晚也!”她眼睛直视着柳旭,里面是藏不住的崇拜和幽怨。其他几位妓子见此,也不敢再弹琴演奏,生怕成了陪衬,只是拿眼瞧着柳旭,好像要用目光把柳旭戳出个洞来。 徐孚远长叹一声:“往常我还和人说,伯阳工时文八股而不通诗词,未免美中不足,而今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此诗一出,可孤篇盖全明!” 柳旭对众人的反映早有预料,毕竟这可是纳兰性德成名作,拿性命呕出来的千古一诗,所以也不谦虚,只是说道:“兄弟此诗酝酿了数年,而今一曲奏罢,怀抱大开,因有此篇,也算是恰逢其会吧。” 两个小唱少年显然是懂诗的,他们的眸子自从木兰词一出就不曾从柳旭身上离开,让王振多喝了好几杯酒。闻讯赶来的掌柜见此大喜,连忙让人将宣纸送到县中最好的装裱师傅处裱好,日后就是传家之宝,至于今天消费也是全部免单。 柳旭一诗作罢,心情大好,举起酒杯说道:“今日若有诗无酒,岂非大煞风景?各位与我满饮此杯,祝我们明日大事一帆风顺!” “好,好!”众人很给面子,纷纷将杯中酒液一饮而尽,于是场面开始变得热烈。 这时热菜也上了桌,柳旭吃了一口扣肉,稍一转头,就见两个少年眼巴巴地看着自己,不由得失笑道:“我又不好娈童,更不好小唱,你们在我这呆着也是没有好处拿的。” 弟弟周珺眨巴眨巴眼睛,开口说道:“你之前说找我们有用,不知我们可以帮你什么?”柳旭这才想起之前的话,于是说道:“你们两个,怕死吗?” 周珺没想到柳旭说出这样的话来,不禁有些为难,但是他知道眼下这个机会难得,于是大声说道:“不怕死,只怕被人欺负。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亦当五鼎烹!” “看不出来你小小年纪竟有如此志气,看你容貌谈吐,似乎以前也不是平凡人家出身吧。”柳旭从眼前的少年身上看到了一丝自己的影子,这种感受既让他感到熟悉和亲切,又让他感到一丝威胁。 周珺的脸色黯淡了下来,他用几乎微不可查的声音轻轻说道:“家中遭变,凄惨无比,不足以奉视听,现在我兄弟二人唯有老母在堂,又身患重病,不得已来此卖唱买药。” “这倒说得通了,”柳旭打量了两人一下,说道:“我有件大事要做,需要借助你们之力,之前问你怕死否只是试探,其实此事非常安全,我们几位都参与其中。你们要是愿意去做,我承担令堂的全部汤药费,你们一人可以拿二十两银子。” 苏河惊讶道:“乖乖,柳兄不爱娈童,却舍得花这么多钱,显然是有大筹划了!” 这银子在明末的购买了还是挺强的,按照一石米一两银子,一人每年吃三石米计算,这二十两银子够一个人吃七年了。之前派人去乡下雇人也不过是半钱银子,可见柳旭此时投入之高。 只是高回报多半伴随高风险,两位少年虽然不知道这个投资原理,也下意识地感觉到让自己做的事情绝对不是什么唱唱西厢、打打双陆的简单事情。 周珙比起弟弟来少了几分果断,他有些迟疑道:“按说公子如此抬举,我兄弟二人理当效犬马之劳,只是什么事竟然能给出如此之多的报酬?” 周珺拉了哥哥一下,大声说道:“你我在酒楼卖唱,何时能赚够钱给母亲治病?百善孝为先,只要能让母亲痊愈,我们兄弟就算是赴汤蹈火也是在所不辞的。而且几位都是饱学才子,还能让我们去做杀官造反的勾当不成?” 柳旭欣赏地看了周珺一眼,这个少年比起他兄长来说多了几分果断和决绝,又天性纯孝,是可以培养成心腹的。更难得的是,周珺说话滴水不漏,还给自己留下了余地,这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了。 柳旭当下说道:“放心吧,我不会让你们二人干什么抄家灭族的事情,但是一旦事成,公子我必然获利甚多,你们二人若是愿意跟着我,以后莫忧不富贵,哪怕是重振家业,告慰祖先也是也是易如反掌!” “既然如此,还请公子吩咐,我兄弟二人一定尽力去办!” 柳旭脸上露出一个诡秘的微笑,让家仆拿出一个十两的大银锭:“山人自有妙计,眼下不说,你们先拿着钱去安顿了老母,若能多召集几个能说会唱的少年小唱就更好了!”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三章 POV:周珺 将星闪耀 周珺走出福如楼,哥哥跟在他的后面,亦步亦趋,好像一只忠诚的小狗。是的,虽然他是弟弟,但是哥哥的懦弱和脆弱总是让周珺以为他才是两人中起主导地位的那一个。 周珺停步,回头望了望灯火璀璨、弦歌不绝的高楼,心中突然泛起一股迷茫。 这种迷茫不是战胜了毕生强敌之后拔剑四顾心茫然的迷茫,更不是少年不识愁滋味,放眼四望无来者的迷茫,这种迷茫是经历了无数磨难挫折之后终于找到一丝幸福的曙光,但是又患得患失不知该如何是好的迷茫。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周珺低声呢喃着宴席上作出的诗句,轻轻对哥哥说:“哥哥,你说是什么样的人才能作出这样的诗句呢?他的心中又该有多少的哀愁?古人说,情深不寿,作出这种诗句的人怎么会是那个意气风发、多谋妙算的年轻公子?” “你的意思是,这首诗并非由他所作?” “不,唐人宋之问能为了一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杀死自己的侄子刘希夷,可见这好诗之难得,这种诗谁舍得送给别人?此诗必是那柳公子所作无疑。” “那你的意思是?”周珙有些不能理解弟弟的想法:“你先说这诗必然不是由他所作,又说不可能由别人所作,那到底是谁作的?” “我不知道,假如真是由他自己所作,这个人的感情该多么沉重啊,而他却能把这种浓重得化不开的哀愁驾驭的灵活自如,这有该是怎么样的心性!” “所以说,”周珺斩钉截铁地对哥哥说道:“这就是我们兄弟俩翻身的时机,如果还想为父亲报仇,还想重振我周家基业,就必须为这个柳公子效劳!” “可是……”哥哥还是有些迟疑,他是家中长子,不能像他一样孤注一掷,周珺是明白的,可是哥哥的个性实在太软弱了,太软弱了,这样的性子在太平年代管家尚可,在这纷乱的世道如何能在虎豹豺狼间保存自己? 周珺用力握了握自己的拳头,那一对拳头依旧沉稳而有力,凝聚在肌肉间隙的力量给了他一种无坚不摧的感觉。 “母亲,哥哥,就让我周珺来守护你们吧。”周珺抬头看了看天,东方的天空中一颗大星正在发出璀璨的光辉。 他相信,那是他的将星。 周珺和哥哥走了大概一刻钟,来到了他们借住的白象寺。因为母亲的病情,没有人家或者客栈愿意收留他们,毕竟如果母亲死在家中是十分晦气的。好在这座白象寺的和尚们没有因为母亲生病而把他们拒之门外。 周珺很感激和尚们的援助,在逃亡了半个月之后终于安顿下来,这对于母亲的伤势是有帮助的。但是他同时也知道,母亲必须得到及时的治疗,否则她受到的内伤必然恶化。 白象寺很小,只能容纳三五个和尚,而这些和尚就凭借着寺庙微薄的香火钱维生,但是这并不代表和尚们的生活是清苦的。事实上,周珺多次在夜间嗅到酒肉的气息,更是常在勾栏院见到光头出没。 末世似乎在方方面面都在论证着自己的存在感,纲常解体,道德纷乱,先是父亲倚为心腹的手下反噬背主,然后是昔日对自己亲热无比的叔叔伯伯拒不援助,有人甚至还试图对自己痛下杀手,最后就连本应该遵守清规戒律的释家子弟都成了粉头妓子们石榴裙下的恩客。 究竟是这个世界变化得太快,还是世界本就如此,他之前的十四年人生只不过是一种被遮掩的假象? 远远似乎有诵经的声音传来,那是《心经》,晨钟暮鼓,钟声梵呗,倒是颇有意趣,只是这“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究竟谁是色身,谁是空相? 周珺一时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他和哥哥轻轻走在庙里的青石板路上,脚上的黄皮胡履在石板上敲出哒哒的声响,这种熟悉的声音让周珺感到舒适和安心,毕竟这双价值七钱银子的靴子似乎是他和过去的唯一联系了。 他们走到一处厢房前,周珺轻轻伸出手,有规律地叩击着表面已经有些腐化的木门。 哒,哒哒,哒哒哒。 门里先是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声,这让周珺的心情瞬间收紧,然后接着是一个虚弱的女声:“是珺儿吗?” “是我,母亲。” “自己进来吧,我走不动。” 周珺推门进来,屋内燃着一盏小小的灯,灯火是如此的晦暗,以至于他开始质疑光明是否真的存在。接着那细微到几乎不存在的光,他看到母亲枕头旁的手帕上有着大块的血迹。 母亲的病情似乎有些严重,前几天还只是干咳,现在却开始咯血了。 “母亲……”周珺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不管如何老成,他毕竟也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眼见生养哺育自己的母亲受苦,他恨不得自己去替代母亲。 “不要哭,周家的男子汉从来不哭”母亲的声音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虚弱,但是话语间仍旧是昔日那个风姿飒爽的江湖女侠:“生死有命乎?富贵在天也!我和你爹昔日纵横江湖,神仙眷侣,约好了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可惜终究是放不下你们兄弟俩,还是拼了老命要把你们救出来。” “孩儿无能……”周珺的眼泪止不住地向外流淌:“没能将家传绝学修炼到位,以至于父亲殒命,母亲受伤。” “嘿,你就算把武功炼至大成又如何?也不过是个百人敌罢了,若是敌人结成阵势,用火枪长矛攻你,哪怕你武功练到武当始祖张三丰那个地位也只有落荒而逃的份。”母亲今天的话似乎格外的多,她继续滔滔不绝地讲道:“昔日给你们讲《史记》的故事,项羽为什么不学剑而学兵法?难道项羽武功不好吗?当然不是,只是这武功练得再好也只是力敌数人,但是若是修行圣人之道,熟读兵法,那就是万人敌了。” “母亲教训的是。”周珺灵机一动,突然想起今天的遭遇,对着母亲说道:“母亲,孩儿今日在酒楼卖唱”他清晰地看见母亲在听到“卖唱”两字时眼角抽搐了一下,很明显是伤心至极。 哪怕是丢了父亲的脸,失了自己的身份,他也要去做。何况他早已经不年当年锦衣玉食的豪侠公子。 周珺假装没有见到母亲的反应,继续说道:“有一位公子才具极高,作了这么一首诗。” 他的记忆力极好,很流畅地把那首木兰词背了出来。 周珺背出后接着说道:“那位公子说我二人对他有大用,给了我十两银子为母亲治病,事成之后还有四十两,还说母亲的汤药费由他承担。” 一阵风吹来,打乱了桌上暗淡的火苗,母亲的脸在变动的光阴下忽明忽暗,让周珺感到有些畏惧。 “有如此才具之人,所谋必大。”母亲沉吟了片刻开口说道。 “那母亲的意思是?”周珙似乎有些不愿意为柳旭所驱使,他趁着这个机会说道:“若是母亲不愿意,我们便把这银子还给他,告诉他不能效劳便是。” “若是以前便罢了,这等人物,这等心胸要做的事情必然危险至极”母亲突然叹了一口气,“只是现如今你我母子三人困居此地,衣食无着,而且若凭你们两人,报仇只怕无望。” 周珺有些羞愧地低下头:“让母亲失望了。” “我没有失望,只是你还太年轻,家仇对你来说太过沉重。”母亲言谈似乎充斥了一种血腥的味道:“但是家仇不报誓不为人,只有借力打力才能成事了。” “母亲的意思是?” “你们若是不愿意那便罢了,你们是我亲骨肉,我焉能不爱惜你们二人?只是困居此地终究也是个死局,倒不如拼死一搏,说不能杀出个生路来。”母亲说到“杀出一条生路来”时表情狰狞,显然是动了真怒。 “咳咳”许是怒气伤了肺腑,母亲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周珺知道母亲想让自己二人为父亲报仇,但他从来没有责怪母亲,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作为“江北大侠”的儿子,有义务为父亲报仇雪恨。 周珺偏头看了哥哥一眼,那张和自己酷似的面孔上没有勇气,却充满了对于未知的危险的畏惧。他不由得暗自叹了口气,有这样的兄长,他压力如何能不大?没有回应哥哥略带哀求的目光,周珺对母亲说:“孩儿也是这样想的,这柳公子才具兼人,又出手大方,这是以国士待我,我如果不能以国士报之,这辈子都抬不起头来。而且我看柳公子天庭饱满,气宇轩昂,是个能成大事的,跟着柳公子效劳,终有一天能报仇雪恨!” “好,很好!”母亲的神色有些疯狂:“珺儿,不要忘了,不要忘了他们是怎么残杀你爹的,他们用刀生生剐下了他的肉,将他活活生吃了,这一幕我永远不会忘,我永远不会忘!”母亲的声调越来越高,声色俱厉好像敌人就在她面前一样。 她声调越来越高,越来越高,凌厉的吼叫好像一只夜枭。 周珺伸手轻轻敲打在母亲的昏睡穴上,母亲立刻陷入昏迷。周珺看了看母亲,哪怕是在睡梦中,那张昔日纯美和蔼的面庞也充满了暴戾和仇恨。 “放心吧,母亲,我会为父亲复仇的。”周珺轻轻为母亲盖上薄被,对哥哥说:“明天去寻个郎中来吧,要最好的,咱们不会缺钱的。” 说完,他大步走出门去,他清晰地看到,东方那颗属于他的星星越来越亮,越来越亮。 周珺坚信,那就是他的将星。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四章POV:周珺 强者寂寞 周珺来到福如楼,柳公子已经走了,他交代给了自己一项任务,一项危险重重但是又回报丰厚的任务。 周珺觉得这是一场豪赌,但是他从来不怕赌,因为他并不经常输。 因为常胜,所以不怕输。 小唱少年们在酒楼堆杂物的房间里三三两两地坐着,他们见周珺进来,带着敬畏地给他让座。这种待遇不是因为这些少年平易近人,恰恰相反,这些皮肤白皙、眼神游移的城市少年是最靠不住和最不懂礼貌的。周珺从前在家看过不少闲书,都市少年是当年戚继光大帅最不喜欢的兵源,因为他们在战时往往会率先逃跑,扰乱军心,战后追究责任时又会把责任推到来自农村的朴实士兵身上。 他们是小人,但是小人有一点好,他们会畏惧权力和暴力,只要你有其中之一,你就能很轻易地让他们就范俯首。 周珺毫不客气地坐在房间最高处,他居高临下,骄傲地俯视着少年们,好像一只傲慢的雄狮:“有活儿,一个人二两银子,先结五钱,但是谁要是敢拿了钱跑,休怪我翻脸不认人。” 少年们眼睛一亮,二两银子不是一个小数目,他们在酒楼卖唱一个月也未必能拿到几钱银子,这相当于他们一两年的收入。 “什么活开这么高的价?”一个少年开口问。 周珺赞叹地看了他一眼,能不被利益迷惑,还知道问清楚要干什么,并不算太蠢。 “唱歌,到村子里教小孩子唱歌。” “到村子里?唱什么歌?” 周珺轻轻开口唱道:“魏忠贤,遮了天,勾结客氏乱中原;魏忠贤,乱把权,忠臣贤士不保全;江南子,柳伯阳,忧心国事夜不眠;效前贤,天下连,协力击贼正坤乾!” 这歌儿编得其实一般,但是内容却让在场少年们都大吃一惊。 “你疯啦?这魏九千九百九十九岁也是你能编排的?这个柳伯阳是什么人,竟敢和魏大人过不去?”最先提问的少年好像被吓住了一样,大声斥责道。其他的少年虽然没有出声,但是也都露出了类似的神色。 周珺对他们的想法洞若观火,不过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罢了:“王政,老子明明白白告诉你,第一,你们爱干不干,二两银子老子随便就能找到人干,让你们干是看得起你们;第二,让你们到村子里面教小孩子唱,朝廷的官儿又从来不下乡的,谁能抓得住你们?第三,这新皇爷即位,怎么可能留着前代的权臣?魏忠贤眼看自身难保,哪有功夫来对付你们!”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危险实在太大,得加钱!” “那这么着,换个法子,一个村子一钱银子,你只要教会了两个孩子唱,一个村子的孩子就都会跟着唱,你们画好片,老子会抽查,怎么样?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少年们彼此对视着,心里打开了算盘。 周珺早就在心里帮他们算好了这笔账,在酒楼卖唱一天也赚不了几个钱,有时候遇上那有龙阳之好的还要受欺负,若是到村子里教孩子唱歌,一天一个村子那就是一钱银子,一个月便有三两银子。 三两银子!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周珺看到他们相互点了点头,同意了这个办法。王政又开口说道:“这片区怎么划分?” “这个老子不管,老子只负责检查,反正老子的老娘得病走不了,你们也别怕老子跑路。” “行,不就是唱歌嘛,干了!”王政一咬牙,答应了。 周珺看着眼前欢欣鼓舞的少年们,轻蔑地一笑,想起了昨天晚上和柳公子的对话。 柳旭坐在一张红木太师椅上,虽然秦桧因为害了岳爷爷被千古唾骂,但是从他而来的这太师椅却得到了士大夫们的青睐,一直流传至今。柳旭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笑意,但是周珺却明白那绝非是笑。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呢? 周珺突然想到小时候跟父亲去山里打猎,据说山中有猛虎,但是他和父亲从来没有遇到过。而父亲曾经告诉他,猛虎在噬人之前总是懒洋洋的,好像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但是一旦动手,则是势如雷霆,一般人根本无从防备。 那么柳公子的这种笑容是不是就是猛虎的慵懒呢? 周珺相信,在那一片看似真挚无比的笑容之下,潜藏着凛冽的杀机。 但是他不在乎,因为他崇拜猛虎,崇拜强者,与其和弱者为伍,不如向强者效劳。 “周珺,你可知道,为什么你能拿二十两银子,而那些少年却只能拿二三两银子吗?” “因为公子看得起我。”周珺一时没有摸清楚柳旭的用意,他决定恭敬为上。 “不对,因为你是上级,他们是下级,你是治人者,他们是治于人者。”柳旭的脸上依旧挂着那和煦的笑意,但是他说出的话却冰冷至极:“我很看好你,有些话不妨给你讲一讲。” “公子请讲,周珺洗耳恭听。”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善良和正义,只有强大和弱小。大鱼吃小鱼,小鱼不应该抱怨,谁让它太小呢。同样,游牧民族毁灭文明,蒙古扫平南宋,也是因为南宋弱小,弱小就活该灭亡,南宋亡得不冤。只是如今我来了,这中国必然强盛,就活该游牧民族倒霉了。”周珺很奇怪,柳旭竟然会和他讲这种话。 这不是他应该听的话。 至少现在还不应该听。 “你是一个聪明人,我一向喜欢聪明人。聪明人有什么特点你知道吗?” “周珺愚钝。” “聪明人会选择强者效忠,因为他们知道只有跟着强者才能吃饱穿暖,才能锦衣玉食。我会一直强大下去,而你将会成为我隐藏在暗影中的利刃,不要让我失望。” 周珺虽然还不清楚为什么柳旭会跟他讲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的斗争,但是他明白柳旭想要自己效忠于他。 周珺很愿意效忠于一位强者,他需要强者的庇护,更需要强者的帮助,所以他立刻就答应了:“周珺愿为公子效劳,若有驱使,绝不推辞,刀山火海,一往无前!” 周珺跪在地上,看到柳旭的眼睛从自己头顶延伸出去,一直延伸到苍茫的夜色中,而他又从柳旭的眼神里读出了几许寂寞。 原来,强者是寂寞的。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五章 POV:李过 一夜霜降 虽然已经入秋了,但是天气依旧十分炎热,李过从田间地头走过,这是一个壮实、欢快、虽然饱经苦难却对未来充满希冀的青年,他身材高大,有着浓厚的眉毛,阔大的嘴唇和老秦典型的单眼皮。这个青年最令人记忆深刻的是他宽厚的胸膛,他的胸膛是如此的厚,以至于他穿不了正常人的衣服,必须请裁缝专门按照他的尺码定做服装,而这一切都加重了家中的经济负担。虽然如此,但是李过并不觉得这会成为他成功的阻碍,“胸厚才好哩,吃得多,有劲,干活也是一把好手!”他总是这样自豪地解释自己的身材特征。 天色渐晚,远处的太阳在散发了一天的光和热之后终于恋恋不舍地从西方地平线散场。或许是处于对自己职责的无限忠诚,哪怕是在快要落山的时候,他依旧慷慨地放出无线光热,烧灼了一天的火烧云。 李过用袖子擦了擦额头沁出的汗珠,轻轻叹了口气。今年又是一个旱年,在他的二十一年的人生记忆里,这片天地还从来没有像这样对农民不友好过。 小时候经常玩耍的小溪已经彻底干涸了,光秃秃的河床只露出泛着青色苔藓的石块,而那些青色的苔藓在失去了河水滋润后很快干涸,化作一团黑褐色的残渣,好像人身上久创不愈合的疤痕。河里没有水了,一只只不久前还欢快游动着的游鱼彻底遭了秧,它们一只又一只地趴在河床上,一双圆眼睁得大大的,嘴巴不住的开合,似乎在祈求老天爷下一场透雨,又似乎在留恋过去的好时光。李过知道,这些鱼儿活不了多久了,不论是身下被阳光炙烤得滚烫的石头还是附近同样饥饿的动物,都是这些鱼儿的生死大敌。 李过左右看了一下,他脚下的大地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裂纹,好像一块被顽皮孩子割了无数刀的猪皮,又好像一个迟暮老人布满皱纹的脸。 他曾听老人讲过,这八百里秦川原来是个好地方,曾经出过一个叫汉、一个叫唐的朝代,那时候的关中沃野万里,水源充足,是整个天下的中心。然而,谁也说不清是怎么一回事,这富饶的关中好像在一夜之间就变得穷困了、疲惫了、衰败了,不仅再也没有一个皇帝愿意在关中定都,老少爷们们的日子也是越过越难。 李过的目光越过那些布满了伤痕的土地,在远处是已经抛荒了的田地。虽然庄稼长起来困难至极,“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农民终年劳作不得闲,还不一定能伺候好庄稼,但是那些杂草长起来却是极其容易,李过记得那些田地去年还是李三叔家的,而今已经长满了田字草、参子、鬼针草,像母亲干瘪的**那样,彻底不能再哺育这片沃土上的孩子们。 李过的祖父(李守忠即李自成亲父)死去的时候,家里人都说他是“老了”,老了,那便是死了,再也无力供养他的子女了。李过陪伴祖父走完了死亡的最后路程,那时候他已经十七岁了,早知道了死亡和生命宽阔如鸿沟一般的区别。 祖父的皮肤变得松弛而苍白,寥落好像秦地的风霜,他的牙齿已经因为常年啃食草根、树皮和参杂着石子沙粒的粗粮掉落殆尽,他的眼睛逐渐失去神彩,瞳孔涣散,口流涎水。而将死的祖父的模样,可不就和这赤地千里的秦地一个模样吗? 难道这秦地也“老了”,也会和祖父一样,抛弃她的子女们吗? 米脂的人口越来越少了,而这米脂原来可是块好地方,文人们说这米脂“沃壤宜粟,米汁淅之如脂”,虽然李过读书不多,但是也知道这是在夸赞米脂物产丰足、适宜居住。时间回到十几年前,“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整个关中谁不知道米脂的婆姨是八百里秦川最美丽、最贤惠、最会持家的呢? 但是现在不是了,赋税一年重过一年,气候一年干过一年,物产少过一年,乡亲们过不下去啦,亲戚多的、家产多的还能苦苦捱着,相互支援还能勉强维生,而那些外乡人、小姓和贫农则是要么卖儿卖女,要么远走他乡,寻条活路。 本来活不下去远走他乡是谁都能理解的,但是他们这一走不要紧,可是赋税可是不会因为他们走而降低的啊,十个人里面跑了洒,本来十个人一起交的税让剩下七个人叫,谁能受得了? 剩下的人熬不过也跑了,再剩下的人更受不了,于是税越收越多,人越跑越少,留下的人越来越苦,日子也就没法过了。 听过前朝皇帝还有时候会免税,如果免税大伙还能将就着活下去,但是现在的皇帝据说是个不管事的,只听一个姓魏的太监的话。大家想着,这太监是没有根的人,对人的恨意肯定特别深,怎么可能会考虑大伙的生活呢? 嗨,这日子是越过越难! 李过又看了看自己的地,虽然自家的地并不是上好的田,自己能分到的水也不是最多的,但是李过自己是好庄稼把式,伺候的小米长得还是很好的。咱米脂的婆姨为什么唇红齿白,让老秦都念念不忘?还不是因为这米好嘛! 李过默默在心里算了算账,眼看就要秋收了,自己这十亩地能收个十来石小米,刨除交的皇粮和租子,能剩下个七八石,参合着杂粮野菜,也够自家活一年的了。 虽然这点粮食拿来结婚是绝对不够的,但是这年头能活下去就不错,知足吧。 一想到结婚,李过就有些失落。他今年已经二十一了,就算是农村穷人家普遍晚婚,他这也算是大龄光棍了。自己和念儿是青梅竹马,两家也是世代邻居,按说结亲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张老爹要价太狠,竟然要自己五石小米! 天啦,五石小米,这可是要人命啦! 一边骂着张老爹纯是把闺女当畜生卖了,李过又思念地想着念儿的脸,她的嘴唇,她乌黑的长发,她笑起来的样子…… 虽然张老爹要钱不要脸,但是他起名字的本事真不是盖的,念儿,念儿,果真是让人想起来就忘不了,可不是“念儿”嘛! 不行,念儿已经等了自己那么多年了,她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如果再嫁不出去那就太说不过去了。要知道,她可是十里八乡最漂亮的姑娘,如果大龄不婚,可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李过开始默默地盘算,村东头老王今年年景不错,如果找他说说好话,说不定能借上一两石米,然后再找李二伯家借上一两石,这缺口就小了,自己如果紧吧紧吧,再问张老爹说一说,这事八成能成。 实在缺的,也只能去找乡绅借高利贷了。这高利贷,说实话李过是打心眼里不愿意去借的,借的时候是小斗出不说,进的时候却要大斗进,借九斗还的时候就要十三斗,还美其名曰“九进十三出”,一来一回就是对半的利润,简直是“阎王贷”。 但是又想起了梦中佳人那张让人不能忘却的笑容,李过心里有充满了喜悦和自信,不就是多打点粮食嘛,自己年纪正轻,又是好庄稼把式,想来总是可以还上的。 就这么定了,李过,这个朝气蓬勃又对未来充满信心的年轻人打定了主意,心中立刻充满了希冀,脚步也因此轻快了不少。 他大踏步地向村子走去,脸上洋溢着只有青年人才会有的笑容和自信。 念儿竟然已经在村头等他了,她穿着一身薄棉衣,留着一条大辫子,那条辫子是那样的长,以至于很多外地商人会怀疑这是不是一条完整的辫子。当他们知道这是一条真正的辫子,一条顶好的辫子时,他们又开出了二两银子的高价购买! 但是念儿没有卖,她这条辫子从出生就开始流了,她绝不愿意放弃它。 “你这条辫子要留到什么时候哩,再留就拖到地上了!”李过笑呵呵地打趣念儿。 “拖到地上就拖到地上,正好给你家擦地!”念儿犀利地回嘴。 “给我家回嘴?我还没娶你哩!” “哼!”念儿的脸红了,红得好像日出之际的红霞,这是李过人生中见过的最美的场景。 “念儿,你怎么又等我了?天气太热,待在家里不好吗?” “我这不是出来转转嘛,也没特意等你。”少女言不由衷地辩解着,然而她忸怩的表情和做作的语气早已经出卖了主人的内心。 “好好好,出来转转。”李过很识时务地没有拆穿少女脆弱的自尊,他只是看着少女傻笑,笑到后者忍不住锤了他一下。 “那个,我爹又让我问你哩,你什么时候能娶我回家?”少女终于进入了正题,这一方面说明她不擅长寒暄,另一方面又说明她是极其急切的。 李过知道自己这时候最好的选择是给一个否定的答案,这样说不定能张老爹减下几斗米来,但是他绝不希望自己的心上人有半点失望,于是他很果断地说:“跟你爹说,没问题,我今年过年前一定娶你过门!” “哼,能不能娶上还说不定呢!”念儿轻轻哼了一下鼻子,蹦跳着走开了,但是李过从她雀跃的身形和说话的语气判断,她也是非常开心的。 李过摸了一下鼻子,傻傻地笑了,充满希冀地笑了。 李过回到家中,年老的父亲正坐在家中乘凉。生活的重担压迫这个可怜的人已经太久了,所以他虽然不过四十二岁,但是背早早驼了下去,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参加任何重体力劳动,每天只能在家里干些木匠活补充家用,他的脸色蜡黄,这是以为太长时间没有摄入蛋白质类食物,他的牙齿也和祖父一样差不多掉光了,每天吃的都是弄不清楚原料的糊糊。 而就是这样一个可怜的中年人,用尽全身的力气拉扯李过和他的叔叔李自成长大,为他们提供了一片遮挡风雨的屋檐和一处能够安然休息的家园。 从这一角度讲,虽然父亲迟迟未能帮李过解决终身大事,但是李过实在无法埋怨这个可敬的男人。 “回来了。”父亲的声音很嘶哑,让人不由得想起冬季飞过天际的鸦鸟的嘶叫。 “嗯。” “老张又问你了?” “嗯。” “你应了他了?” “嗯。” “有盘算?” “嗯。” “嗯。” “嗯。” 父亲不说话了,他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不知为什么,李过和父亲的对话往往都很短,但是这一对父子总有办法完成高效率的交流。 虽然晚饭很简陋,只有不知道用什么做成的糊糊以及硬的好像石子一样的馍馍,但是他依旧吃得很开心。李过吃罢了晚饭,兴奋地躺在床上。 他又开始计算自己需要的粮食,而每一次计算,他都会不自觉地减少张老爹可能需要的数目,增加自己今年能够收获的粮食,所以每一次计算他都发现自己的把握又大了一分,而每次发现把握又大了一分,他又会忍不住再次确认自己的计算结果,于是他又惊喜地发现自己竟然会收获如此之多的粮食。 就这样,他在兴奋中度过了几乎一整个晚上,以至于他在床上折腾到很晚才沉沉睡去,这也导致他第二天很晚才起来。 当李过还沉浸在美好的梦乡的时候,一声焦急的呼喊敲碎了他的梦境,那是念儿的声音:“李大哥,快醒醒吧,下霜了,下霜了啊!”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六章 POV:李过 月亮之下 天啊,下霜了! 这声叫喊打破了李过所有的期望,他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匆匆冲出门去。 老人们常说“霜降不割禾,一天少一箩”,这霜冻几乎是陕北对庄稼最有害的天气之一,一旦遇上霜降,这庄稼至少得少收一半,这还是积极抢收的情况下。 但是在李过家,父亲无法下地,母亲又早死,别人家肯定也在拼命抢收,他又能去找谁呢? “天老爷啊,天老爷啊,你为什么这么对我,为什么啊!”李过哀叹着见到了念儿,她脸色被一夜霜降的冷气冻得通红,她眼角噙着泪,显然也想到了霜降的直接结果。 “别怕,别怕,念儿,我李过大男人说到做到,说娶你就娶你!”李过来不及和念儿多说,这个时候抓紧一分就是多收一粒粮食,是在耽误不得,他抓起工具,飞快地奔向他的农田。他走的是这样的快,以至于念儿的声音落在后面,依稀已经听不见了。 李过把铁质的镰刀用力在磨刀石上磨了几下,然后从身边的水壶里吝啬地洒了几滴水,又接着磨了起来。这柄镰刀已经跟了他好几个年头了,虽然铁料不好,经常需要打磨,用起来也不是特别顺手,但是李过买不起更好的镰刀,只能将就着使用。 李过把镰刀拿到空中,对着太阳看了看,铁质的锋刃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寒光,透着一股沁人心魄的锋利。李过满意地点了点头,一把锋利的镰刀意味着更快的收割速度和更多的收成,这两者在这个关键时候简直就是生命。 他已经连续工作了整整一个上午,和清晨的霜降的寒冷不同,眼下日头正热,残酷的太阳疯狂地炙烤着大地,似乎要从地面上攫取最后一丝水分。在这种天气下工作人很容易就会中暑,所以李过利用这个时间休整,顺便把镰刀打磨一下。 “李大哥,给!”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这是念儿的声音。李过回头,念儿正俏生生地站在身后,她为了干活方便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袍子,脚上套着当地妇女经常穿的厚布千层底,脸上没有任何装饰和粉黛,但是这并没有削减她的半分美丽,因为她拥有女人最宝贵的财富——青春。是的,正青春的念儿无疑正处于她最美好的年华,她的嘴唇是粉红的,一对红唇包夹着细碎白皙如小米地白牙,一双眼睛俏丽得好像弯月,笑起来就是圆月了。 她是一个美丽的婆姨,更重要的是,她是我李过的婆姨。 李过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不能自拔,他肆意地妄想着婚后的生活,甚至忘了和眼前的真人打招呼。 “傻子,想什么呐!” “哦哦,没啥,没啥,你怎么来了?” “俺看你早晨走得急,肯定没带饭,给你送饭来了。”念儿左手里提着一个瓦罐,里面是熬得喷香的小米粥,右手是一个包裹,里面蒸散发着麦面的香气。 这是一顿标准的农村农忙工作餐,但是李过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因为他的母亲早逝,父亲又是一个不会做饭的男人。 也是,你能要求一个牙齿掉光的男人擅长烹饪吗? 也正是因为想要享受这种待遇,李过迫不及待地想要娶媳妇。 娶媳妇,这已经不仅仅是他的愿望,这已经成了他的执念,他的梦想,他的信仰。 他每割一镰刀,每耕一亩地,每收一斗米,他都会换算成媳妇。 比如,割一镰刀单位太小,换算不了媳妇,五斗米就能换十分之一个媳妇。 “唉,傻子。”念儿嘟了嘟嘴,嚷道:“快吃吧,快吃吧,吃完干活,多收了粮食好娶我过门!” 李过这回没有嘲笑念儿,他开心地接过午饭,吃了起来。 虽然下霜了,但是他享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待遇,老人说那个什么塞翁丢了马,未必是坏事,他一直不能理解,现在一看,他李过虽然遇上了霜冻,但是有念儿送饭,这不也是好事吗? 李过很得意,他觉得自己已经懂了古人的想法,和那些读书人也差不太多。 吃完饭,李过很满意地打了个饱嗝,大声夸赞道:“好,好,好,念儿做的饭就是好!”其实他吃得太快,又太沉浸在幸福中,根本分不清饭食的好坏,但是只要是念儿送的,哪怕是屎他都会开心地吃下,何况是馍馍和粥? 念儿收拾了餐具,没有离开。 “你怎的不走?” “俺帮你抢收。” “你不帮你爹了?” “他是他,俺是俺,俺给他收再多粮食,他也不会少要你一斗米。” 李过心清沉重地点了点头,他知道自己未来的老丈人是个什么人,他有些为自己昨晚的乐观感到羞耻,但是想到念儿已经把自己当作了李家人,这个少年人浑身上下又立刻充满了战斗的激情。 下午的效率比上午还要高,虽然他上午已经工作了很久,镰刀也磨了一次又一次,但是他在下午简直就像一头披着人皮的牛牯,完全没有疲惫的时候,哪怕是念儿招呼他去休息,他也一脸骄傲地喊道:“不累,不累,一点不累,你看我,连汗都没出!” 念儿含笑望着他,没有说话,脸上泛出两个大大的酒窝。李过发誓这绝对是史上最好看的脸,哪怕是皇帝老儿的皇后也绝对没有念儿好看。这个念头似乎有些大逆不道,要是给县令知道多半是要挨板子的,但是李过既然没有当众说出来,也就不需要害怕有人找他麻烦。 他们一起努力工作,一起为了未来工作,汗水洒下也来不及擦,他们知道,眼下的努力都是在未来储蓄,现在多努力一份,他们结合的可能就增大一分。 天色渐渐的黑了,就算是李过年轻小伙子也看不清田里的庄稼了,这时候就不能逞强收割了,要不然收割的还没有浪费的多,这是庄稼人绝对不能容忍的浪费行为。 李过和念儿将粮食抗回家中,哪怕是大大的粮食包沉重无比,李过却没有丝毫疲惫,这可是他娶老婆的老婆本,自己搬自己的老婆本,又有什么必要喊累呢? 他们并排躺在村西口的大草垛上,月亮已经升到了天上,今天的月亮很远,好像一只大油饼。 “油饼?人家都说嫦娥仙子住在那里哩,难不成人家嫦娥仙子还天天啃油饼不成?” “啃油饼哪里不好?除了仙子家,谁还能舍得天天啃油饼?”说着,李过感到一阵馋意,上次吃油饼还是几年以前吧,他的小叔叔李自成带回家一张已经冷了的油饼,虽然那油饼重新热过之后已经失去了原来的香味,但是那种油脂的味道还是让李过念念不忘。 “嗯,不对,反正就是不对嘛,嫦娥仙子怎么可能啃油饼呢?”念儿虽然说不出嫦娥仙子为什么不该天天啃油饼,但是还是固执地认为月亮绝对不是一块油饼。 “好好好,你说不是就不是。” “那,也不一定吧,说不定她有时候吃呢。”停了一会,念儿又说:“你说,从米脂再往东是什么地界?” “那边啊,是山西。” “再往东呢?” “再往东就是京师了。” “京师大吗?” “京师很大,有好多好多人,有各种货物,各种好吃的好玩的,比咱们这繁华多了。” “那我能去吗?” “能,肯定能。” “怎么去呢?” “我带你去。” “你怎么带我去啊?” “我背着你去,咱们带足了干粮,一块去。” “那么远呢!” “我有劲,使不完的劲。” “好,那就说好了。” “嗯,说好了。” “那你说,江南在哪啊?” “笨蛋,江南当然在江南啊,长江南边。” “长江又在哪呢?” “这……”李过说不出来了,他少年时候曾经和小叔李自成一起学过弓马,从师傅和师傅的朋友那里听来了一些地理知识,但是也仅限于此,他也不知道长江在哪。 “反正是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的人都很有钱,有着吃不完的粮食,他们都穿着绫罗绸缎,顿顿都能吃肉。” “那么好的地方,咱们怎么不去呢?” “朝廷要征税,不让咱们走啊,而且咱们米脂也是好地方,才能长出你这么漂亮的姑娘!” “你讨厌!” “嗯。” “嗯,也不算太讨厌,一般讨厌吧。” “也行。” “哼!” “念儿,你真好。” “算你识相。”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他们一起看着天上的月亮,静静享受着这一刻难得的静谧。 “李过,你答应我,除非是死了,你都要和我在一起。” “我答应你。”两个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握在一起,他们握得是那样得紧,好像这样就可以永远分离。 月亮越升越高,哪怕是乌云都没有遮盖住它的光辉,月亮投射下皎洁如水的光线,将两人在草垛上的影子拉到一起,两个人的影子从此完全融合,成了一块黑色的光影,再也难以分离。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七章 POV:李过 再闻噩耗 李过不懂得时间与感受之间的相对关系,但是他不需要高深的知识也能够明白,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好像一场梦境,好像一阵来去匆匆的花事,又好像天际一闪而逝的流星,转眼间夜已深沉。 “李大哥,俺们该回去了。” 李过多么想大声地告诉她:“不要回去了,跟我走吧!我们一起走,我带你去京师,去江南,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但是他不敢,他害怕。 他害怕礼法,害怕乡亲们戳他的脊梁骨,害怕他们说他不守礼法。 “这个小李过啊,别看年纪不大,心思可坏,拐了人家的姑娘!” 他是多么害怕这种评价呀,老李家世世代代都是本分人、老实人、从来不敢逾越规矩半步,这种来之不易的名声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是却拥有它的意义。也正是因为这个名声,张老爹这种视钱粮如命的人也会同意把闺女嫁给穷困潦倒的他。 当然,前提是他出得起那五石粮食。 礼法呀礼法,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怎么看不见,摸不着,却有着这么强大的力量呢?以俺李过的力气,怎么也不敢对抗你呢? “好吧,俺送你回家。”李过叹了口气,面对强大的礼法,他生不起半分抗拒之心,唯有顺从而服从地接受。 张老爹家在村里是富户,他家的房子是大瓦房,五间敞亮的瓦房还有着黏土烧制的砖瓦,密密地铺在房顶上,显示出主人家的富裕和骄傲。 每次走到张老爹家的瓦房前,李过都有些不由自主地畏惧和自卑,这种畏惧和自卑不来自于力量,而是来自于某种他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这个年轻人人生第一次明白,这世上有一些东西拥有比力量更强大的威力,只可惜这种东西不被他所操控,恰恰相反,他还必须讨好这种力量以求得某种福利。 张老爹坐在大门前,虽然夜晚的气温已经很低了,但是他依旧坐在大门前等候着他的女儿,他的财产,好像一只忠实的老狗一般,一步不让,一步不退。 这个视财如命的老人坚定不移地保护着自己的财产,绝不容许任何外人在支付能够让他满意的代价之前带走他的财产。 李过和念儿走到张老爹身前,老爹没有说话,他瞪着两只大眼,平静地喘着气。他没有作出任何会给李过增加心理压力的举动,但是正是这种没有任何意图的姿态让李过在心里无限猜测,无限怀疑,反而更容易被张老爹占据心理优势。 张老爹是一个木匠,平日里下田耕种,有事时带着几个徒弟出活,是以见闻和经验比起李过多得多,他知道该如何对付这样的后生仔子。 月光斜斜地从张老爹身后照过来,这样反而让张老爹的脸隐藏在一团黑暗中,让李过根本无从判断张老爹的表情。 这比张老爹大声斥责、喝骂他还让他感觉不安。 念儿知道父亲的花招,事实上,这些招数只能对头一次接触的人起效,她和自己父亲一起生活了十八年,清楚地知道这个老人的所有伎俩。 “爸,俺回来了,李大哥把俺送回来的。”她跑到父亲身边,用轻柔的力量按摩着张老爹的臂膀,这双臂膀虽然不及铁匠的臂膀有力,却能做出灵巧的动作,打造很多精美的物件,是这个家庭财富的源泉。 “哼,你眼里还有我这个爹?”张老爹大声呵斥着女儿:“没礼数,还没出门就跟着男人这么晚才回来,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女儿!” “爹!我迟早就是李大哥的人,早一点,迟一点,有啥区别!”念儿很直截了当地表示绝对不会接受和其他人的结合,永远会和李过在一起,这种旗帜鲜明的支持让李过很感激也很庆幸。 “叔,你放心,今年年景虽然不好,但是俺一定把粮食凑齐,俺家虽然穷,但是俺一定对念儿好,她吃干的,俺吃稀的,她穿棉的,俺穿破的,只要家里有一口饭,就饿不着她!”李过的声音并不好听,甚至还有些沙哑,但是正是这种声音让念儿听来却比之春天的鸟叫更加婉转动听。 念儿听了这话抖了一下,手上加了三分力气,突然增加的力量让张老爹略微感到有些疼痛,他不满地看了女儿一眼,缓缓地开口:“哼,想娶俺闺女?你先把你老李家的事解决了再说话吧!” “老爹,你这是啥意思?”李过有些摸不清他的路数,他谨慎地说:“俺老李家世代都是老实人,俺爷、俺奶、俺娘死的早,就剩下俺爹、俺小叔和按自己,能有啥事!” “就是你那个小叔,他啊,犯事了!”张老爹冷哼一声,大声说出了一则令李过震惊不已的消息:“李自成这小子,骑死了驿站的马,还不是一匹,不是两匹,一共三匹马啊!驿站的官老爷已经把他关了起来,说赔不起钱就杀头!” “什么!”李过惊叫出声:“俺小叔自小就会骑马使棒,照顾马匹更是一把好手,要不驿站的官老爷也不会让他去管理驿马,怎么可能骑死马匹呢,更别说一死就是三匹!” “嘿嘿,我哪知道怎么回事,我要是知道了,我不就是官老爷了吗?”张老爹没有感情的声音在李过听来无异于是来自地狱的魔音,他冷冷地说道:“我看你老李家这次是难熬过这个坎了,念儿和你也不要来往了,我们老张家要不起你家这样的亲家。”想了想,似乎觉得这样说有些违背邻里相处的规矩,他稍微柔和了一下声音,用带着一点悲悯的语气说道:“要是你家要借银子,三两五两的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咱得按照九进十三出的规矩来办,我想你干庄稼活是一把好手,应该能还得起的。” “哦,好吧,好吧。”李过失魂落魄地随口应了一句,慢慢转身离开,张老爹的话彻底击碎了这个年轻人玫瑰色的迷梦,他仿佛看到穿着红嫁衣的念儿缓缓离开自己,看到那贴着红喜字、点着红蜡烛的洞房里面坐着一对新人,只是那个喜气洋洋的新郎官却不是自己。 “李大哥!李大哥!”念儿眼看着李过慢慢走开,没有回应自己的呼唤,顿了顿脚,咬了咬牙,大步跟了上去。张老爹想要起身阻拦,随后想了想,又做了回去,轻蔑地一笑:“哼,他们能干什么?敢干什么?” “李大哥,李大哥,等等俺!”念儿焦急的声音从李过背后传来,这让李过惊喜交加:“念儿,你怎么跟过来了?” “俺不要和你分开!”念儿的声音极其坚定,带着一丝斩钉截铁的决心,这种声音通常不应该出现于这个年纪的少女身上。 “可是,可是俺实在娶不起你了。”李过难过地低下了头,他不愿意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承认这个让他心碎的事实,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在经历了霜降和小叔两次打击之后,家里本来就不宽裕的经济是绝对不容许他再有任何非分之想。 虽然陕西也能养马,和蒙古人互市换马能换来一部分马匹,但是马价仍然不低,哪怕是不赔全额,三匹驿马至少也得赔个十两银子,这对于这个家庭无异于是一笔天文数字。 天啊,李过从来没见过囫囵个的银子,他从小到大接触过的最大的一块银子也只是六钱,又何况是十两银子呢? 那块六钱的银子是当初村里几户凑钱交租子的钱,他只是将银子放在手里拿了一下,就觉得仿佛重如山岳,拿了片刻就觉得双臂酸麻,往日能挑起百来斤重担的胳臂简直不能再起,又何况是十两呢? 十两银子,该是多么重的一个重量啊! “念儿,对不起,俺小叔有难了,俺必须救他,俺不能把他放下不管。”李过没有敢看念儿,只是低着头,这一是因为他觉得有愧于眼前的佳人,二是因为他害怕再看一眼会动摇他的意志,而小叔是他的血亲,他又如何可以眼看小叔丢命? 与他同岁的小叔李自成和他自幼同时长大,两人虽说辈分上是叔侄,但是情分上和亲兄弟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好得完全是同一个人。李过从小就佩服有领袖天赋的李自成,深信这个小叔会带着自己作出一番大事业,又怎么可能弃他不顾? “对不起,对不起,念儿,俺不是人,俺对不起你!”这个身长近六尺(此处取嘉靖牙尺,尺长32厘米)的陕西大汉悲伤地蹲在地上,用双手捂着脸,哭得好像一个孩子。他哭得是如此的伤心,好像要把心内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安,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出来,是以一开始他的声音是沉闷的,是断续的,是间歇的,接着就是一阵又一阵的嚎啕大哭,这哭声好像春日下雨时的闷雷,巨大、震撼而又痛苦,任何一个听到这种哭声的人都能从中体会到声音主人的无限悲伤和郁闷。 他哭得好像一只穷途末路的孤狼,又好像一只离群受伤的鸿雁。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八章 POV:李过 喜欢和爱 念儿将手轻轻放在李过的肩膀上,这个男人的肩膀是多么的有力啊,即使是隔着厚厚的棉布,她也能感受到一阵又一阵肌肉的跳动,这种跳动像地底的岩浆,又像波动的海潮,带着沛然不可抵御的巨力,一阵一阵拍打在她的指尖。但是她不畏惧这种力量,因为这种力量是属于她的,这是她的男人,这股力量终究会为她而运作,而她也愿意为了这个有力的男人付出一切。 是的,她决心为了这个男人付出一切。 “李大哥,没事,俺张念儿这辈子就给你了,俺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咱俩哪怕下了地狱,到了阎王老子面前,下辈子也要做一对鸳鸯。”这个女人似乎在变故面前骤然成熟,她静静地说出一番话,虽然她的音调不高,虽然她的言辞粗鄙,但是任谁都能听出里面蕴含的无限爱意和决绝之心。 “念儿,俺门家这是眼看灭门的灾祸了,俺怎么能拖累你?”李过止住了哭泣,他似乎感觉在女人面前哭泣有些丢人,声音有些虚弱而羞愧:“俺们家能不能过去这道坎还难说,要是你愿意等俺一两年,俺记你的情,要是不能等,俺绝对不会说什么,但是绝对不能把你拉进这个火坑子!” “李大哥”念儿的声音极其冷静,冷静得让李过想起冬日湖底一块化不开的冰:“俺娘说过,喜欢一个人是让她幸福,爱一个人是要自己幸福,不管他幸不幸福。俺爱你,所以俺不管你怎么想,俺就是要让自己开心,让自己幸福。” 她的话听起来有些自私,但是爱的本质不就是最大的自私吗? 自私的张念儿不在乎李过会不会为此感到愧疚,她只需要自己的幸福,虽然这种幸福的本身就是一种牺牲。 “俺,俺对不住你。”李过并不是一个擅长谈话和论辩的人,是以他只是翻来覆去地重复这段话,似乎这样做就可以给自己一种心理安慰。 “不用说了,现在回家和你爸商量商量吧,明儿咱们一块去县里。”念儿轻轻说完这句话,起身向家里走去。在作出这样的牺牲之后,她不需要再作道别,因为这样的话语本身就是最大的牵绊。 李过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的家,这段路他早已经走过千次万次,他清楚路边的每一块不规则的石头,知晓土路每一道转折和弯曲,明白路两旁每一户人家的房屋结构,但是这些都是他在无意中完成的任务,他的大脑仍旧被刚才听到的消息击打得支离破碎,与之一道破碎的还有他那年少多情的梦想和信仰。 父亲还没有睡,他的那布满皱纹的脸上充满担忧,这种担忧之情哪怕是看不到父亲的面容也能够清晰感受到。这担忧已经浓郁得化作一团雾气,牢牢地笼罩着这个饱经风霜的家庭。 “爸,小叔犯事了,他骑死了驿站的马,三匹。”李过不知道该如何像父亲传达这个讯息,虽然这并非是他的错,但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家庭联系让他成为其他家庭成员的直接受益人和受损人,是以他心中既有对小叔的担忧,又有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埋怨。 “嗯。”父亲比李过更加的沉默寡言,李过明白,自从父亲失去了重体力劳动的能力后,这种什么都干不了只能干吃饭的愧疚感让父亲更加的沉默,于是这个驼背的中年汉子就成了一个木头人,除了每天按时吃饭睡觉外几乎不会做出任何响动。 但是李过明白,他深深地明白,父亲是关心自己和小叔的,只是这个笨嘴拙舌的汉子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表述,他唯一的能力就是用已经衰老而疲惫的肩膀为自己和小叔撑起一片天空。 这个男人,沉默,无助而又坚定,像一头即将被牵进屠宰场的老耕牛,虽然眼角噙着无限热泪,却丝毫不愿意别人为他担心。这个男人呵,有多么像这八百里秦川的黄色土地,厚重,坚韧而从不要求回报。 “爸……”李过的声音带着哭腔,这种破家灭门的灾祸对于这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年轻人来说还是太重了,太多了,太大了,他在别处找不到倾诉对象,只能和父亲进行这场看似独角戏的交流。 “嗯。”还是那个字,但是情绪截然不同,李过感觉父亲的大手,那双布满老茧、青筋暴露、干瘪枯黄的双手,轻轻地握住自己的双手。 那是父亲的感觉,不同于母亲的温暖的博爱,那是坚定,是奉献,是沉默,是一种山一般的巍峨和天一般的包容。 那是父亲在告诉他,尽管去做吧,我永远在你身后。 刹那间,李过泪如雨下。 时间过了很久,时间又好想根本没有流逝,李过能清晰地听到自己和父亲的呼吸,也能清晰地辨认出自己的心跳与父亲心脏的搏动。 “地里小米还有一两亩就收完了,你明天找人收一下吧,我明天央求里正带我去县里,说什么也要把小叔就回来。”这个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世事的险恶的年轻人并不知道即将摆在他眼前的将是怎样的痛苦和折磨,但是他只知道一点,那就是不管前面是刀山火海还是豺狼虎豹,他都从无退路,他只有一路向前。 夜里李过做了很多梦,有好的,也有坏的,但是永远在他的梦里扮演女主角的只有一个人,奇怪的是,那个人的面貌却从来模糊不清。梦里的她穿着一身红色的嫁衣,嘴角轻轻咧开,笑得甜美。她或是与他共舞于广阔的三秦天地,或是在流风舞云的吹拂下渐行渐远去,或是与他凝眸伫立,彼此对视,但是唯一不变的,却是那张永恒如一的笑容。 那个女人是谁呢? 李过醒来,在床头坐着想了很久,始终没能找到一个对应的面容。 “那个女人不是念儿,她就竟是谁呢?”李过将这则梦境讲给据说会解梦的李里正,说起来,里正还是他父亲一边的大伯。 大伯叹了一口气,想了想,张口欲言,停了停,终于没有说出口。或许是整个秦地的男人长相都很相似吧,他们很像远古那位皇帝造出的陶瓷军队,面容朴拙、感情内敛,他们往往都有着单眼皮、厚嘴唇、方脸蛋,好像一批制造出来的产品。里正看着李过,看了很久,直到李过开始感觉不安:“大伯,哪里不对吗?念儿说是要跟我一起去,为什么这个时候还是没有来呢?” 李过满心以为大伯会和自己开一些关于女人的不守时的笑话,这些消化虽然无关痛痒,不咸不淡,却可以有效消解他的不安和紧张。 但是大伯只是看着李过,定定地看着他,有时叹一口气,有时摇头,但是就是不说话。 “到底怎么了?”李过没有第六感,但是他直觉地感受到有一些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的事情就要发生了,这种感觉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练习获得的能力,在一夜霜降之前,在走到张老爹家门之前,他都有类似的感受。 他隐隐觉得不安。 大伯将一包银子拿了出来,这包银子是如此的重,似乎要将这积年老木支撑的大方桌彻底砸穿。这包银子于木制的桌板碰撞发出如此巨大的响声,以至于李过的耳朵因此晕眩了几秒,他分明觉得在银子和桌子相接触的那一瞬间,整个世界似乎都为之摇晃。 “这,这是什么意思?” “念儿今天早晨答应到文乡绅家里做他第七房小妾了,聘礼是二十两银子,十两给她爹,十两给你。”大伯的话语轻轻的,似乎他也害怕太重的语调会彻底毁灭这个年轻人的世界。 “可,可是她答应了我,她答应了我要和我一起去县城的,她答应我有事要一起面对的!”李过的声音有些嘶哑,像是一截铁棒从砂纸中慢慢抽出,又好像一块石头缓缓在沙石上摩擦,这种声音凄惨、沉重,又带着一种年轻人特有的不可置信和不可接受。 这声音逐渐增大,声调逐渐增高,他开始嘶吼,开始咆哮,开始愤怒:“她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 很快地,似乎是意识到事情的不可挽回和不可抗拒,这种愤怒在几个呼吸间化作哀叹和忧伤,他呜咽着重复着这么几句话:“她答应了我,她说爱和喜欢不一样,她说了,她说了……” 大伯带着几分爱怜地看着李过,缓缓开口:“她说了,爱和喜欢不一样,她想了一夜,最后还是觉得,她喜欢你,但是不爱你。” “不!不!”李过有些癫狂地吼叫着:“不是这样,不是这样的,她爱我,她是一个自私的女人,所以她会和我在一起,不管我是不是愧疚!”他像风一样飞快地从房间里冲出,带着悲哀,带着愤怒,带着无限的哀怨和已经破灭的希冀。 大伯跟着他走出门外,看着李过飞奔而去,没有跟上去。他的眼睛浑浊而衰老,这是秦地的风沙吹打下磨砺后的必然结果。这个身为里正的老人已经见过太多太多的变故和悲剧,这则爱情悲剧在他的记忆里还排不上前三名。 所以他只是看着远处被脚步溅起又迅速跌落的沙石和被劲风吹卷起的黄沙,轻轻叹一口气,缓缓走回屋里。 他没有再说话。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十九章 POV:李过 稚子之善 李过站在县里艾乡绅的大院门口,双拳紧握,他的小叔、一起长大的兄长就被绳索捆在乡绅大院里面。 这座大院真的很大也很豪华,这是一座典型的两院四进式砖木结构四合院,有耳房、左右厢房、卜房门洞、街门,院子里面修建了假山、花厅、鱼池、门迎,在门前窗口、楼间瓦头还雕刻镂刻着各种各种花纹精美又富丽堂皇的图案。李过认识的不多,他只能依稀分辨出有的是姜太公钓鱼,有的是牡丹菊花,有的是卧冰求鲤,有的是八仙过海,这些造价昂贵的木质结构落落大方地站在那里,好像从亘古以来就已经坐落在这里了似的,而李过却不敢驻足其中。 那是一种他终生都不可能接触到的富贵,薄薄的一墙之隔,竟然截然开出了两个不同的世界。墙里面是安宁、富贵、静谧,有丫鬟汲水,有小厮洒扫,有小姐弹琴,有文人来往,而墙外是肮脏,是贫穷,是混乱,有的只有横行的土匪,贪婪的衙役,来往的盗贼和饥饿的游民。 李过不敢用自己肮脏的布鞋去玷污这片净土,虽然他心焦小叔的安危,他却只敢在门外观望,丝毫不敢进入这片神圣的领域。 这个年轻人似乎已经从昨日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了,他的眼睛虽然红通通的,但是神色已经恢复镇静,表情已经重回老实,正是一个农村庄稼汉的标准形象。但是假如你仔细去看他的眼睛,你就会发现曾经闪耀在这个少年人眼中的火焰,曾经活跃着的爱情之火已经彻底毁灭了,现在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只是一具身负重任的行尸走肉。 他的心,已经死了。 “大伯,为什么小叔骑死了驿站的马,却要被捆在艾乡绅家里?” “咳,咳”大伯咳嗽了两声,他的呼吸道因为经常呼吸带有黄土的空气而变得脆弱而敏感,他狠狠地吸了几口气,才喘着粗气说话:“这艾乡绅可是县里一霸,你小叔前几天光着脊梁在他家门坊上睡觉,早就心里不满了,前天又看见你小叔在他家门墙上尿尿,于是派人用棍子打你小叔,把他捆在那里,不给水也不给饭。他还放话说,驿站要处理你小叔可以,但是得等他把你小叔捆够三天!” 李过将牙齿咬得咔咔作响,他抬头向院内望去,虽然可以看见小叔,但是因为小叔是背对着大门捆绑的,他看不见小叔的面孔,只能通过想象去猜测此刻小叔的境况。 从自己接到消息开始,已经快有三日了吧,整整三日水米未进,哪怕是铁打的汉子也撑不住,何况小叔还是被捆着呢?李过曾经挨过饿,那是五年前的一个灾年,全村粮食都差不多绝收,自己家已经有五天没吃过什么东西了。那种感觉就像胃里有一个空洞一般,他的脑子不能思考,耳朵不能聆听,他的肠胃干瘪,他的心脏无力,甚至连血液都泵不动。他心里想的,嘴里念叨的,全是粮食。啊,那种感觉是多么的痛苦啊,就好像有一个人在操纵自己一样,自己做的、想的全都是“吃”,在那个时候,哪有什么道德,哪有什么底线,哪有什么礼法,一个人最大的奢望就是有东西吃,哪怕是泥土,是树皮,是人肉也好啊! 假如礼法有什么敌人的话,那也许就是饿肚子吧!李过终于找到了礼法的克星,但是他并不为此感到高兴,因为这两者对于他来说都是招惹不起的东西。 所以,李过很清楚小叔的境况,他很想去亲自替代小叔,但是他却没有这个胆子。 没经过主人家允许进入人家院子,这是可以被乡绅纠拿去送官的。 自家经有一个壮劳力陷进去了,自己万万不可以再出任何差错。 远远地看见,一个身穿锦袍的小孩子走了出来,估计是艾乡绅的一个儿子吧。他圆圆脸蛋,十一二岁左右,还有着小虎牙,眉毛秀气而修长,天庭饱满而圆润,是人们经常说的福相。手里拿着一块饼,圆圆的、亮亮的、香香的,正是李过曾经和念儿说过的油饼。哦,念儿,一想到这个女人,李过自以为已经坚硬如磐石的心就一阵紧缩,她,不知道她现在可还好吗? 李过看到自己的小叔艰难地伸长了脖子,做出了一副乞求的样子,这是在乞求一块饼吗?应该是吧,整整三天没有任何东西入肚,这种经历但凡只要经历过的人就不会想要经历第二次。 “给他一块饼吧,给他一块吧”李过在心里哀求着:“他不过是冒犯了你们家,并没有做出什么大错,你定是个好孩子,请你们发发慈悲,给他一块饼吧!” 求求你们,发发慈悲吧! 李过见到那个孩子带着和煦的笑意,将手里的油饼轻轻伸到李自成的面前,他几乎可以想象到那块热腾腾的油饼的香气缭绕在小叔面前,那油脂的气息,那麦面的芳香,是多么的让人垂涎,又是多么的让人向往啊! 往前一点,再往前一点,让他吃到吧! 李过看见,那油饼在孩子的手中一点点前进,一点点前进,逐渐接近了李自成的鼻尖,李过几乎可以想象得到,那油饼略带焦黄的饼沿已经快要擦到李自成鼻头上的毛发。 就差一点了,就差一点了! 李过心里好过了一点,虽然这个艾乡绅为人刻薄,但是他的儿子还是好的,毕竟,小孩子总是天真无邪的。 突然,小孩子蜕变成了恶鬼,他做出一个愤怒而邪恶的鬼脸,将油饼狠狠地抽在李自成的脸上,他抽得是这样的用力,以至于一块完整的油饼在李自成脸上碎裂成无数碎块,复又化作满天飞星。 那块黄色的、完美的油饼沾上了污渍,碎裂了。 李过目光呆滞地看着孩子将饼抽在李自成脸上,看着孩子飞起一脚踢在李自成的小腹上,这一脚踢得是如此之狠,击打的位置是如此的精妙,以至于他几乎可以听到小叔痛苦地呻吟了一声,整个身体如同虾子一样抖动。随即,狠狠地,孩子用那内穿松江墩布袜、外穿描绘着吉祥图案、装饰金银丝线棉鞋的脚碾压着地上的油饼。 他正对着孩子狰狞到了几乎恐怖的表情,他看着孩子蠕动的嘴唇,几乎可以读出孩子的话,几乎可以听到孩子用力乃至于声嘶力竭的吼叫:“扔了也不给你吃!扔了也不给你吃!” 扔了也不给你吃! 扔了也不给你吃! 扔了也不给你吃! 李过突然感觉这个世界一阵陌生,明明同样是生活在这三秦大地上的人,明明都是爹生娘养的孩子,为什么彼此之间要有如此之多的仇恨,要相互作践到这种地步呢? 那块油饼,假如真的不想吃了,真的不需要了,又何妨送给需要的人呢? 你们三个时辰不吃饭就觉饥饿,又可曾知道这个世上还有着三天没吃饭的人呢? 李过紧紧地攥着拳头,他的脑海中轰鸣着孩子那句可怕的吼叫,他胳臂上的肌肉相互纠缠,积蓄着愤怒的力量,他脸上的青筋高高隆起,似乎在向四周昭告主人无限的悲愤。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给我们吃? 为什么,为什么要欺压我们? 李过感觉一阵强烈的愤怒,这种愤怒来自于一种叫做道德的原动力,发源自一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原始而朴素的情感,虽然目前还被主人的理智和周遭社会的道德礼法所压抑,但是一旦爆发开来,将如同火焰,如同飓风一样摧毁所有的抵抗。 匹夫一怒,血溅十步,万人齐怒,天崩地裂。 李过突然被人拉住,这力量不大,却足够让他清醒,这种来自于**上的阻碍直接作用于他的精神,结果就是瓦解了他破坏、杀戮的**。 他回头,是大伯。 大伯眼神严肃地摇了摇头,他浑浊不堪的眼珠此刻显得精光四射,这个已经在这个残酷而没有温情的世界上生存了将近六十年的老人有着充足的生活经验,他懂得趋利避害,懂得伏低做小,懂得该如何才能牺牲自尊以保全生命。 他是聪明的,但是同时又是悲哀的。 李过想大喊一声:“难道这样,被人踩在脚下,像狗一样,像虫豸一样的生命,就真的是生命吗?如果像这样活着,哪怕是活一百年,一万年,又有什么意义呢?” 大伯不懂得生命,不懂得价值,更不懂得高贵,但是他懂得如何活下去。他很严肃地,用嘶哑而浑厚的语音警告李过:“如果你和自成想活下去,就得忍着!” 李过一愣,随即深深把头低下,他的拳头却没有因此放松,恰恰相反,他们攥得更紧了。幼年时习得的武术早已经深深刻印在了他的肌肉和脑海深处,这些用于杀戮的专门技术在他的血管里咆哮着,愤怒着,嘶吼着,煽动着他去杀戮,去破坏,去斩杀。 “我,记住了。”李过的头垂下了,但是他的心却高昂了,他知道,自己不是服软了,拳头缩回去并不意味着退缩,它更可能意味着蓄力。这种蓄力或许需要一刻钟,或许需要几个月,或许需要几年,但是一旦它完成了蓄力,接下来的后果就不是任何人可以轻易制约的了。这种力量不来自于**,它根治于人类内心最深处的不甘,一旦爆炸开来,将会狠狠摇动这个古老国度的一切存在。 李过深深地看了一眼小叔,那个和他同岁的年轻人,他视为兄长、偶像的年轻人此刻正在受苦,在被一个黄口小儿狠狠折辱,而他却无能为力,这种境况又一次让他重温了昨日的感受,所以他不得不离开。 “小叔,你等着,那一天不会太久了。”李过暗暗发誓,他的牙齿紧紧咬合,目光凝重而深沉。 他要去交罚金,去用他的女人卖身得来的银子拯救他的血脉之亲。 在命运的天平上,亲人重过了爱人,虽然这并非出自他的意志,但是他仍然感觉自己做出了一种困难的选择。 一种如非必要他连想都不愿意去想的抉择。 “或许,这就是老人家们常常说的‘命’。”李过这样想着,身影走入秋日的霜天,渐行渐远渐无踪。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二十章 POV:周珺 少年心思 周珺和柳旭同坐在一架两轮马车内,这辆马车的轮子约莫有半人之高,车体和窗椽上雕饰着各种吉祥图案,紧要处还用金银修饰,配合丝绢珠玉制作的车帘和毛色油亮的驽马,更显得富丽堂皇,从里而外透着一股贵气。 周珺少年经历惨痛,曾经连续半月逃避敌人追杀,是以虽然曾锦衣玉食,而今对于起居用度也没有什么渴求,只要头上有一片遮雨之瓦,囊中有一日之餐就心满意足,并不怎么在乎马车的华丽程度。而这马车因为驽马的行走是不平均的,行进起来颠簸不已,所以坐在里面并不舒服。 马车辘辘远行于江南道路上,因为马车颠簸得胸中烦闷,周珺将头从窗口伸出,借着窗外的风景整理心中纷乱的思绪。 秋已经渐深了,远处的天空与地面的距离越拉越远,好像整个空间都被拉伸了数倍,以至于那些原来只觉悬在头顶的白云现在看来却恍若天外。霜还没有下,周遭的各种植物还没有从盛夏的生长盛宴中回过神来,东面有一片枫林,一簇簇红叶在视线的边缘缓慢而悠然地燃烧着,触目一望,便熊熊了少年的视域。车队在泥土和碎石铺就的路上蜿蜒而行,远远望去,好像一条巨蛇穿行于江南大地。道路沿一条小溪铺就,溪中生着片片芦花,白色的芦花相互掩映,随风悠然摇动,倒是驱散了他心中的些许不安。 周珺将头从窗口收回,对着坐在车中冥神休息的柳旭恭敬说道:“公子神机妙算,我派人到处传唱童谣,放出谣言皇帝将要诛杀魏忠贤,果然一传十,十传百,波及甚广。如果我的估计没错,我等行事不过三四日,整个松江府只怕都已经知道此事,更知道公子号召天下士子齐力击贼。” 柳旭没有表露出任何得意的姿态,自从周顺昌被锦衣卫捉拿进京之后,江南人民对于缇骑的厌恶达到了历史上的顶峰,到了后来缇骑连京师大门都不敢出,当年烜赫一时的锦衣卫现在不过是一堆酒囊饭袋。对付一个必死无疑的太监外加一群不复前代雄风的特务,他并不感到有任何成就感。是以,他只是淡淡地说:“我吩咐你要多收纳人手,眼下只怕人太少,绝不怕人太多,你可办理了?” 周珺闻言,立刻从怀中掏出几张纸,带着几分自满地说道:“我和柳安大哥这些日子到处招揽能言善辩的无赖少年,分赴他们到处传播我等行事,现在已经招募了一百多人,这是名单,请公子过目。” 停了片刻,周珺露出了一丝犹豫的神情,等他确认柳旭已经看到了自己的犹豫后,才出口说道:“属下有一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柳旭不吃他这一套,也没有接过那几张纸:“既然不知道当讲不当讲,那就不要讲了。” 周珺弄巧成拙,一时有些困窘,脸色也涨得通红,停了一下,眼见柳旭没有露出不悦的神色,才大胆地说:“属下知错,不该弄这些玄虚。属下只是想着,这些少年只是以重利诱致,对我们没有任何忠诚可言,做一些传播谣言、煽风搅雨的勾当还可,万万不可委以重任!” 因为天气渐冷,柳旭今天穿了一身素色改机衣,他听了这话,笑着鼓励了周珺一下:“周珺,你很聪明,只是小心思太多,但是看在你忠心可嘉的份上,我不和你计较这些小事。现在我们要做的,是大张声势,故布疑阵,我们这里声势越大,加入我们的人就越多,而我们人越多,从众而来的人就越多。”说到这里,他打了个比方:“你可玩过雪球?” 周珺点了点头:“属下曾随父母居于山东数年,幼年也和兄长见过雪景、打过雪仗。” “那就好解释了!你把一个小雪球从高处滚下来,它会逐渐吸附周围的雪,逐渐变大,而雪球越大,它的表面也就越大,能够吸附的雪也就更多。这么一来,雪球增大的速度就越来越快,可能刚才只有拳头大小,几个呼吸之后就大如斗,再过几个呼吸就大如磐石!”说到这里,柳旭露出了不同常见到的得意神情:“我这一招就和古人有三五万兵力就敢诈称十万大兵一个意思,我声势越大,从者就越众,等到了和其他几队人会师的时候话语权就越重,也就越能从这次事件中收获声望!” “所以”柳旭总结道:“他们的忠心我不在乎,因为他们本就是一次性的工具,我只需要声势!” 周珺这才明白柳旭的全局谋划,不禁佩服得五体投地:“公子经文允武,不仅深通文理,更懂得行军布武之策,属下佩服,佩服!” 柳旭听了周珺的表态,没有出言讽刺,而是温言安抚道:“你哥哥不愿意随我做事,这也便罢了,只要有我在一日,就能保证你母亲和哥哥衣食无忧。但是如果你想要报得家仇,可要用心表现。我所谋甚大,一旦事成,泼天的富贵荣华自不用说,你也能执掌一方,到时候报仇灭门易如反掌,不要把它当成包袱!”说完,柳旭又闭目冥想,不知道在考虑什么大事了。 周珺没有想到柳旭竟然还想着自己的杀父之仇,虽然他少年早慧,但到底是一个少年,当下立刻起了誓死以报的心,暗自想着:“柳公子这真是以国士待我了,我周珺虽然是江湖儿郎,却也常读史书,知道豫让报主的故事,只要这柳公子公平待我,真给我报仇的机会,我定然誓死以报!” 想到这里,他又有些不自信:“柳公子人中龙凤,以后招揽的属下肯定也都是一时豪杰,我周珺又有什么本事能占据一席之地呢?” 这样想着,周珺心里就带了些不安,窗外的风景也无心观看,只是低头苦思,希望能找到自己的长处,为自己搏一个富贵前程。 想了约有半刻钟,周珺还是一无所得,他有些恼怒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暗暗责备自己:“枉你平日自负有王佐之才,经书武艺无所不精,上马管军,下马管民,莫不能行,现在仔细一想其实也是泛泛之学,正是梧鼠五技,一无所长!”这样想着,他又伸头看了看身后的车队。 因为一行人在青浦兵分四路,分头号召士子,所以这一队中只有柳旭一个领导,其他都是青浦府学的士子和为了重利临时加入的农民。士子们属于高级人士,所以家境富裕的雇车骑马,穷一点的骑骡代步,再穷的如刘如意这样的则由柳旭付钱坐车骑骡,总归是不需要用脚步去丈量松江大地。而农民们则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毕竟他们是收钱给人壮声势的,不可能让雇主再花钱给他们雇车,所以只能步行前进。好在农民们都是干多了农活的,平时也都靠步行交通,加之马车、骡子速度不快,他们也能跟得上。 周珺粗略地数了一数,坐车骑骡的士子大概有一二百人,这是从府学跟过来和半路加入的士子总数,他相信随着公子声势的逐渐壮大,加入的士子会越来越多。而哪怕是没人再来加入,就凭这近两百口子人也能让任何地方政府谨慎对待,眼看着大计就要成事了。周珺在窗口看了一会,就听到士子们高谈阔论的声音远远传来,这江南的士子比北方嚣张许多,对待皇帝和朝廷高官也不像北方人那么诚惶诚恐,他们的言谈里充斥着一种狂妄和虚骄之气,好像只要他们振臂一呼,天下都会为之震颤。 “哼,让你们闹腾去吧,你们不过是公子取利的工具,没有公子你们什么都不是。”周珺冷哼一声,又看了看队尾的农民,他们人数更多,怕不得有上千人。虽然公子已经明确说了不要小孩,但是仍然有不少农民带着孩子跟随在队伍后面。这些乡村顽童把这次大进军当作是一次庙会,相互追逐、打闹着,不时还闯进士子的队列,惹得士子们大声斥骂。而每到这时候,农民们就会谦卑的过来道歉,然后要么狠狠给孩子一巴掌,要么喝令孩子为冲撞斯文而赔礼道歉。 “看来这天下还是读书人的天下啊,虽然生员仅仅只是秀才,但是已经能够决定很多农民的命运了。”周珺想着自己从北方到江南的见闻,很多江南生员虽然不可能在官府里面求得一个职位,但是这些人交通知府,能够直接和官员交往,有的还能够包揽诉讼,收取好处,算是除了乡绅之外最有势力的人。 “国家养了几十万的士子,却不让他们做官,做官的好歹还有个管束,不敢做得太过火,而这些生员却把乡村扰乱得一塌糊涂,只怕不是长久之计啊。”一边这样想着,周珺将视线投向刘如意,这个年轻的生员是公子颇为看重的一个属下。但是在周珺看来,此人虽然心怀天下,有廓清寰宇的志气,但是心性太过心慈手软,料理一方、安抚民众倒是可以,只怕不能委以重任。 新书上传不易,您的收藏、推荐、点击和书评不仅决定了作品的质量,更决定了作品的命运。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作者的倾力作为,更需要读者的悉心呵护,若您觉得作品不错,还请留下您的推荐~~ 第二十一章 POV:周珺 事师如父 话说评论区有些寂寞啊,大家看完书如果有时间发表一下看法如何? 周珺这样想着,却看见刘如意催动他坐下那匹三年口的大青骡,慢慢走了过来。 “公子正在休息,刘兄有何见教?”虽然不觉得刘如意会是自己的竞争对手,但是周珺仍然下意识地不想让刘如意和公子有太多接触,在他想来,由自己做个中间人是最好的。 刘如意面色略带两分焦急,但是他仍旧没有忘记了礼数,他匆匆向周珺行了一礼,然后说道:“有些农民体力不支,已经走不动了,现在要找咱们要钱回去,我想这些人从青浦跟到嘉定,多少也是很辛苦的,就想让人给他们一些钱,谁知道那个柳安谁都不听只听公子的,所以我只能来找公子。” 周珺一听,立刻明白这是有些刁民要占便宜了。他们都是干老了农活的,平日里耕种收割多重的体力劳动做不了,队伍行军速度又不快,怎么可能就撑不下了?周珺下意识地要开口斥责刘如意,但是他马上停了下来,转头看了看柳旭。 柳旭闭目养神,没有说话。 周珺心里略定,知道公子是要看看自己怎么处理,底气马上就足了,只听他大声呵斥道:“刘先生,你好不晓事!这些农民都是干老了农活的,如何现在就撑不住了?公子虽然家资巨富,但是钱必须花得有价值!” 刘如意被周珺这夹枪带棒的一番话说得满脸通红,但是他好歹也是一个生员,怎么甘心对一个十四岁的少年示弱,因此只是嚷着:“这话就不对了,农民必然都是老实勤恳、不敢耍滑的,他们既然说跟不上了,那么就一定是跟不上了,公子想要刷新世界,再致太平,怎么能不示以信义?” 周珺嘿嘿冷笑一声:“既然这样,我且问你,假如他们拿了钱,趁你不注意再混入队伍中,然后再要你给钱你怎么办?现在人还不是很多,多少还能记得过来,过几天人数更多,你如何记忆?而且既然你给了一个人,其他人你给不给?如果这些农民要挟说如果不给钱就不走了,你又该如何自处?” 周珺自小就跟随父母在江湖游荡,虽然父亲在北方武林中地位甚高,但是也只知道民间疾苦和人心险恶的,他知道这些农民虽然老实巴交但是却绝对不是没有小算盘,要不然民间就不会有这么多因为争水源、争地爆发的械斗冲突了。 “这,这肯定不会发生的……”刘如意张口结舌,只是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却说不出什么道理来反驳周珺。 看着刘如意的样子,周珺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毕竟他以前只是靠拳头打服了同龄人,现在却是靠才智胜过了一个读书人,他想了一想,补上了最后一击:“刘兄,这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经济料民之事不仅仅是有一颗好心肠就能做好的,你同时还得觉察底下人的阴微心思和心机,这一点上,你就不如我了。” 刘如意没有再说话,他失魂落魄地骑骡走开,边走还边琢磨着这个问题,嘴里念念有词。 周珺转头对柳旭说道:“公子,不知属下这样处理可对?” “可以。” 得到公子赞许的周珺自信心大涨,忍不住问道:“公子,这个刘如意虽然心善忠诚,却太过迂腐,这如何可以做得大事?”想了想,周珺又补充道:“属下以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只以为这世上仅是好人豪杰,可是自从家父为小人所害,属下才知道这人要存活,就不得不留上两分心机,这世上也还是坏人多于好人。” 柳旭饶有兴味地打量了一下周珺,缓缓开口:“周珺,你可曾去过寺庙?” “这个,自然是去过的,属下母亲笃信佛陀,经常带我兄弟俩去寺庙进香。” “那你可认识弥勒佛和韦陀?” “这个当然认识。” “那他们为何是弥勒在外,韦陀在内?” “这……”周珺想了一想,发觉实在弄不明白,于是恭敬地请教:“请公子示下。” “很简单,这弥勒笑口常开,大肚能容,人人都是喜欢的,所以把他放在寺庙门口招揽香客,这韦陀金刚怒目,锱铢必较,所以把他放在庙内计较账目,免得出现差错。”说到这里,柳旭感慨了一声:“都说慈不掌兵,义不理财,又说王霸并用,由此可见这王道与霸道是要相辅相成的。” 周珺悟性极好,他立刻说道:“属下明白了,公子继续要属下和李奉天这样的人精心打算,节约开支,也需要刘如意这样的人招徕远人,收拾民心,这样王霸结合,自然是千载万年的不易基业!” “很好!”周珺似乎从柳旭眼中看到了一闪而逝的惊喜,但是这种神色闪现得实在太快,以至于他不敢确定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你能这么快领悟我的话,的确是不容易。我大业草创,贵在得人,但是随便招徕的人我是不敢委以重任的,我让你跟我同车而坐,未尝没有培养、抬举你的意思在里面,希望你抓住这个机会,好好表现,日后必有大用!” 周珺听到这番话,这些日子来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心中立刻被喜悦充满,他立刻用玉磬一般清脆的声音大声回答:“属下一定不会辜负公子一番苦心!” 两人进行完这番对话之后就没有再说任何话,柳旭依旧瞑目思考,周珺则端坐车中,满心里都是对未来的无限渴望。 这个少年相信他会大有作为。 车队行了一天,已是近了黄昏,但是劳累了一天的太阳似乎没有计划好一天的光线,在这即将落山的时刻反倒散发出了更多的光线。从西方的云霞之中射出了万道红色的丝线,这些丝线扎进天上的棉花中,将他们通通染作了红色。天空传来几声鸟鸣,毕竟是少年心性,周珺扭头一看,天空中掠过几行归鸟,显然是要回家照顾雏鸟了。 “这些鸟儿都有家,只是我的家却破碎不堪了。”周珺心中叹了口气,心中回忆着父亲的音容笑貌,正出神间,却听到李奉天在窗外叫道:“公子,眼看这天色已晚,时不时准备休息?有农民说这附近有个小村,我们可以在那里歇息一晚!” “好,那就省了宿营的功夫了。”柳旭点点头,告诉李奉天:“你和柳安先去村子和村民说好,咱们是要铲除奸党的义民,有两百多士子和上千农民,希望乡亲们行个方便,如果需要什么食物,咱们都拿钱买。” “好,属下这就去吩咐!”李奉天应了一声,退了下去。 晚饭吃得很一般,不过是几个粗面馍馍和几盘寡盐少油的蔬菜,虽然有几个鸡蛋作为陪衬,但是还是算不上美味珍馐。周珺原以为柳旭肯定会吃不惯这些饭菜,却不料柳旭却吃得津津有味,不禁好奇地问道:“公子自幼锦衣玉食,为何能将这些食物下咽?” 柳旭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却反问道:“现在假设你是军中一卒,每日爬高山,过深河,抗火铳,拉大炮,修营寨,每天吃得却是这种东西,你会是什么感受?” “这,虽然有鸡蛋也不算坏,但是毕竟不算好饭,我多半不会太开心吧。” “若是一军主将与你一同吃饭,一卒不食他不食,一卒不饮他不饮,那又该如何?” “有这样的主将我自然当为他效死冲杀,十荡十决!”说到这里,周珺恍然大悟:“公子的谋算竟然如此深远!” 柳旭一笑:“这锦衣玉食、膏梁肥肉是人天生就喜欢的,我从来没见有人见蔬菜粗粮则喜,见美味珍馐则厌的,只是这喜欢是一回事,如何对待是另一回事。我固然不会故意虐待自己,但是也绝对不会为了吃好的、穿好的而苛待手下士卒!”说到这里,他感叹了一声:“当年袁术袁公路,身为袁家嫡子,四世三公,门生故旧遍天下,手下雄兵十万,虎步淮南,多么显赫!只是一朝败亡,却连蜜水都喝不上,可见这存亡之道,生死之间,不可不察,不可不慎!” 说到这里,柳旭有些激动:“方今天下版裂,神州动荡,即使是这江南繁华之地也是盗匪丛生,流寇纵横,太湖流域水网交错,这些盗贼往来如风,难以抓捕,我有意谋划天下,自然少不了熟悉兵事,自然要从现在做好准备!” 周珺一时心情激荡,一叶知秋,窥一斑而知全豹,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他平日里只是从评书和传记里见识过这种人物,没想自己恩主却是这样的气象雄浑、怀抱天下,不禁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周珺本是江湖世家子弟,平日里见识来往大侠游侠,只道这就是英雄好汉了,而今见公子风采,才知道往日真是井中之蛙,不知天高地厚了!若是公子不弃,周珺愿以师礼事公子,一条贱命,听任公子驱使,他日若得报家仇,有所成就,都是公子再造之恩!” 柳旭见此,却没有任何错愕的表情,只是笑道:“既然如此,我倒也不好不收你,只是我为人规矩甚多,你可能接受?” 周珺知道机不可失,自己只要稍微表示出一点犹疑,公子就可以拒绝自己,自己也会失去一个绝世良机,因此斩钉截铁地说道:“莫说是几条规矩,哪怕是让我上刀山,下火海我都愿意!” “好,那我就和你约法三章,第一,一切以我意志为主,说东不得往西;第二,我的谋划极大,你必须谨言慎行,万万不可给人拿到把柄;第三,以后你就是我开山大弟子,日后我若收了其他弟子,你必须做好大师兄表率!” “弟子愿意!”周珺毫不犹豫地点头应允,恭恭敬敬地磕了九个扎扎实实的响头,喜极而泣地说:“弟子父亲死后,弟子就意味从此就是无父之人了,师长如夫,而今有了师傅,弟子就又是有父亲的人了!” 油灯昏暗,摇曳的火焰被一阵风吹来一阵摇晃,周珺稚嫩而充满激情的面孔被光线照射,散发出无限的希冀。 第二十二章 POV:刘如意 社员大会 刘如意走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他本来想用袖子擦一些,但是随即想到自己这身素色湖罗衫乃是公子赐下的新衣,价值颇昂,怎么能拿来擦汗。虽然公子生性大度,不会因为细节而对自己不满,但是自己却不能轻忽待之。 《易》云:“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子日:,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由此可见,这谨慎乃是君子言行的基石,又哪里可以轻忽? 最重要的是,自己白天在公子面前丢了一个大人,被一个少年说得哑口无言,这难免会让公子质疑自己的能力,若是让公子觉得自己不足以辅佐他那就不妙了。 正是带着这种想法,刘如意在士子间来回奔走,告诉他们晚上要开济民社大会的通知。好在生员们知道刘如意是柳旭的亲信,因此也都给他面子,纷纷表示会按时参加。 通知完自己所管理的一百个士子,刘如意开始暗自琢磨公子的用意,他知道江南士子爱结社,这些文社大多是士子们彼此交流信息、鉴赏作品和揣摩时文的组织。他以前穷困潦倒,又没什么文名,自然没人邀请他参加什么文社,但是他下意识地感觉公子这个济民社和一般的文社是不一样的。 这是自然,柳公子乃是人中潜龙,有廓清寰宇、再造太平的志向,自然不会和腐儒穷酸一样整日和人揣摩时文制艺,但是这个济民社究竟有什么特殊之处,他又有些说不上来。 想了片刻,还是感觉摸不着头脑,刘如意决定放弃,反正自己是公子亲信,日后总会知道的。 月上中天,已经堪堪接近酉时了,士子们吃罢农家晚饭,纷纷前往村中空地,这块空地原本是村中用来决议大事的集会场所,现在被柳旭占下来作为开会场地。虽然秋日的夜晚有些寒冷,但是柳旭命人在四周点起了篝火,加之士子们穿得挺厚,因此还不算难捱。 场地中央搭起了一个大台子,这是柳安带着家仆们临时用土石垒制的,这柳家家仆在柳公子说服士子跟他进军之后就对自己公子佩服得五体投地,因此办事格外认真,搭的台子也效率很高。这台子高约五尺,看上去像一个短粗的柱子,上面大约能占三五个人。虽然外形不很漂亮,但是胜在便捷结实。 柳旭见到刘如意从远处走来,示意他跟自己上台,然后带着身边的周珺和李奉天走了上去。周珺犹可,毕竟他是公子身边人,之前据说还拜了公子为师,而李奉天则是满脸喜色,这明显说明他已经被认可为公子亲信了。 跟来的农民和本村的村民也逐渐聚拢了过来,一时间将本来就不大的场地挤得满满当当。两百多秀才公聚在一个地方可是从来没有过的稀罕事,秀才可是文曲星下凡,他们来到本村可是本村的福气,说不定本村的孩子就能沾沾他们的灵气,从此考中秀才乃至举人呢!当然,这种庄重肃穆的场合是不允许孩子捣乱的,刘如意事先跟农民说好了,谁要是敢让孩子来捣乱,不仅要扣钱,几百士子要合力控告他。 这威胁一出,农民们纷纷表示不敢造次,他们派出十个小伙子把孩子集中在一起看管,好在有吃有喝,短时间内不用担心孩子闹事。 “各位学兄好,在下柳旭,想来各位都是知道我的。”柳旭风姿翩翩地走上高台,他今日特意穿了大红织金麒麟绒衣,在摇晃的火光的映衬下分外鲜艳。 刘如意注意到公子手里拿了一个长相颇为怪异的铁皮桶,这个桶上下都是开口的,一段向外扩展开去,公子的话通过这个铁皮桶之后变得极大,能保证在场的人都听到。 “果然是公子,竟然能想出这种器物!”刘如意暗自赞叹一声,一边努力保持严肃,他强迫自己站得极直,好像一棵冬雪中巍然傲立的雪松。 “天气有些冷,咱们今天废话不说,抓紧解决问题!”柳旭顿了顿,大声说道:“告诉我,你们谁不想当官?” 此言一出,全场皆寂,本来就是嘛,大家寒窗苦读十几年,怎么可能有人不像当官呢?要说江南不想当官的文人倒是也有,比如据说公子夫人那边的陈继儒先生就不爱当官,但是他家是江南大族,不当官也能隐居山林,逍遥自得,也能和高级官员交往,和普通贫寒士子是不一样的。再说了,要真是不想当官,犯得着跑那么远来这荒村野地嘛! “好,大家都是想当官的,不瞒大家,我也想当官,但是很不幸,我还没考上进士,举人授官又太难,所以我还不是官。” “那么问题就来了,怎么才能当官呢?” 柳旭说话抽丝剥茧,一环套一环,不怕有人不认真听。 “我之前想了几个对策,一人计短,两人计长,说出来给大家参详一下。” “第一,找朝廷要官。我觉得这个法子不好,为什么呢,因为朝廷就那两万个官位,每年空出来的官位给了进士之后就不剩多少了,剩下的还得紧着举人。兄弟我若是不考进士了,说不定还能凭借举人功名混上个知县,但是各位,说句不好听的话,多半是没戏唱的。更重要的是,咱们没考上进士,凭啥找朝廷要官呢?以,从各位兄弟的角度讲,找朝廷要官不大可能。” “第二个呢,找地方官要官。大家知道,我们大明官吏有别,一县除了那几个有数的官位之外,都是不入流的小吏,咱们若是能说动朝廷把小吏变成官,大明一千四百多县,这样官位就多出不少。这么一来,然后咱们先当个小官,慢慢往上升,慢是慢了点,但是总比没官当好得多。但是问题在于,第一,朝廷未必愿意这么做,毕竟朝廷是要给俸禄的,方今军事倥偬,国难方殷,哪来的钱给咱们发俸禄呢?第二,原来那些皂隶、小吏是绝对不愿意咱们当官的,他们手里握着鱼鳞图册和本地资料,从来都是父子相传的。所以,兄弟想着,这一条也不大可行。” 眼看着柳旭否定了两条最有希望的路子,士子们有些骚动了,一个士子大喊道:“那柳兄有什么办法吗?” “嗯,办法还是有的。”柳旭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官是什么?官就是印把子,就是权力,就是权威,所以咱们得找一个朝廷没有权力的地方,咱们把朝廷的权力给安插进去!” “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哪里还有地方呢?”又是这个士子提出了大家的疑问,刘如意用极其细微的动作转头看了一下,却是李奉天负责收买的士子,他应该是早就排练好的,特意在这个时候出头引导话题。 “这个简单,咱们大明皇权不下县,知县不出郭,农村乡下都是族长、村长管理的,他们虽然没有朝廷的官位和印绶,但是谁敢说他们没有权力?” “所以,”柳旭言简意赅地总结道:“咱们要想当官,就要跟他们抢权,把他们的权力抢过来!” “这恐怕不可能吧,农民不读圣贤之书,不懂礼节大意之道,咱们读书人如何能管理他们?” “这位兄弟”柳旭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语气里满是煽动:“官位就那些,举人都排不上,生员就不用想了,正是不容易管理,所以朝廷官员不去管,咱们才有可能去管!你们都是生员,在本乡本土肯定声望卓著,平时包揽诉讼、交接豪绅估计也不少。你说这些农民不懂圣贤之道,但是他们既然愿意尊重你们,听从你们,又怎么不能把你们当作官?你们怎么不能管理他们?” “这……”那位生员凝神想了一下,突然喜道:“说的也是,咱们平日里在乡间给人裁断诉讼本来就是干的知县的活,只不过没有个朝廷的承认罢了!只要朝廷承认了咱们,咱们就是这村里的官!这知县是百里侯,咱们为什么不能当个三里侯,五里侯!” “说的是!这就是我的主意,大家想一想,这件事那里不能实现了?大家都是读书人,有朝廷功名在身的,平日里做的也是官员的事情,怎么就不能当官了?” 此言一出,士子们纷纷交头接耳,他们平日里在乡间欺男霸女,横行无忌,靠的就是一个读书人的功名,善良一点的帮助协调诉讼,裁断纠纷,本来就和官员没什么差别。他们以前没有从这个角度想过问题,只道自己只有考了举人、进士才有望当官,却没想到自己早就已经当官了! 虽然这个官比芝麻还小,毕竟是官啊! 就连刘如意都有些呼吸急促,他没想到柳公子竟然如此大才,三言两语就解决了他以为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他一想到自己也有可能当个小官,一时间百感交集,竟是痴了。 “但是,各位,不要忘了,皇权不下县这是祖制,大家想当官,还得过朝廷这一关!”突然,柳旭出言打断了大家的幻想。 第二十三章 POV:刘如意 士子心思 生员们火一般的热情似乎被这盆凉水浇灭了,他们从升官发财的迷梦中决心过来,面面相觑,表情复杂。 祖制不可违,国法不轻动,他们都是熟读圣贤书的士子,自然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他们相互交谈着,哀叹着,咒骂着,一种躁动和不安的气氛在人群中逐渐蔓延。 身在局中看不清,走出此山方大白。刘如意站在台上,身在公子身边,自然没有那么容易被柳旭的言辞调动,因此心中保有了一分轻松和镇静。他眼看着生员被柳旭三言两语调动起来,又被他三言两语打消热情,心中的敬佩简直不能用言辞来表述。 “以官位引诱人心,将功名利禄摆在这群做梦都想中举做官的士子面前,由不得他们不动心,然后把困难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分明就是暗示了他们唯有跟着柳公子干才能有个前程,由不得他们不效忠!”刘如意智力过人,于体察人心方面别有专长,只是平日里从没人发掘他的才能,是以自惭形秽,不敢逾矩。而今被公子提拔,做了身边亲信,他抖擞精神,用心体会公子的言行,终于从中发现奥妙,不由得万分惊喜。 “既然大饼已经画出来了,困难也摆出来了,下面就是找个机会引出公子的解决办法了,不知道公子会有什么解决手段呢?换作是我,我该如何去做呢?”刘如意皱着眉头,暗自捉摸换作是自己该如何应对,却想了半天也毫无所得,不得不将视线望向之前的那个托。 果不其然,就在士子们议论纷纷的时候,早有那乖觉的知道大事必须靠有主意的,所以立刻有人高叫:“我等都明白了,我等若是离开公子带领,只怕是一辈子都只能在乡间做个秀才了,固然衣食饱暖是不缺的,却终究难以光宗耀祖,执宰一方,究竟下一步该如何处事,还望公子示下,我等一定唯公子之马首是瞻!” 他这话一出,立刻又有几个士子高叫:“是极,是极,我等唯公子之马首是瞻!”只是毕竟只是七八个人这样说,大部分士子还在犹疑不定,没有立刻出言支持。 刘如意环视了一圈,发现还有人没有下定决心,知道这时候公子不宜出口,于是立刻大声叫道:“你们这群人好不晓事!没有公子,你们这群人能有几个考上举人?三个?五个?剩下的人难道就愿意一辈子困居乡下,做那乡民眼中的秀才公,县令眼里的小生员吗?告诉你们吧,也是公子宅心仁厚,愿意带着你们一道富贵,若是换了别人,谁愿意把这机会拱手让人?” 李奉天早就把自己和刘如意看作是公子手下哼哈二将,和刘如意一路上一唱一和合作得也相当惬意,因此立刻跟进:“你们都是聪明人,自然知道蛇无头不行,没有公子这样的惊天之才辅助,在场的拍拍胸脯想想,谁能带领咱们做官发财?要我说,择日不如撞日,咱们今天就选柳公子做了社长,团结在公子旗下,日后自然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娶不完的娇妻美妾!” 刘如意看到李奉天说完这句话朝着东面轻轻挥了挥手,立刻人群中传来无数嘈杂的声音: “青浦士子愿意跟随柳公子!” “川沙里士子愿随公子铲除奸邪,达致太平!” “嘉定士子十一人誓死效忠公子!” 就连在一边围观生员们开会,大气不敢出一个的农民们此刻也鼓噪着: “柳公子,柳公子,柳公子!” 刘如意起初只是听着四面传来零星的叫声,犹如岸边海浪,轻柔地拍打着海岸,让人觉得不胜惬意。然而随后这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逐渐自四方向中间聚拢,声若海潮,迅如奔雷,响动隆隆,震耳欲聋,他只觉得自己是漂浮在巨浪中的一只小船,四面夹逼而来的响声如同阵阵海潮,狠狠拍打着他的孤舟。 “柳公子,柳公子,柳公子!” “升官就找柳公子,发财也找柳公子!” “跟随柳公子,富贵自然来!” 不知是士子还是农民,他们吟诵着不知谁传播的口号,纷纷高喊着,呼唤着,咆哮着,跳着脚,打着拍子,瞪着眼睛,要求柳公子带领他们走向胜利、走向成功、走向荣华富贵。 “天啊,这不过是千把人,齐声吼叫起来就能有如此气势,不知公子以后领导万人、十万人,又该是怎样的一种壮观?” 刘如意正暗自猜测着那种盛大的场面,眼角瞥见柳公子轻轻压了压手,这一下好像触动了人群之中的某种机关,人声立刻低垂了下去,海潮一般的呼唤似乎狠狠地撞在了屹立不动的巨岩上,不得不沮丧地退回,不敢逾越一步。 “大家既然这么看得起我柳旭,我也不好退缩,只是我柳旭德薄才浅,未孚众望,只怕耽误了大家的前程啊!” “柳公子这话是怎么说的,大家盼望柳公子的领导如若久旱之苗盼**,怎么敢有所怀疑!” “是极,是极,我等在此发誓,必然跟随柳公子完成大业,若有背弃,人神共弃之!” “哦,是所有兄弟都这样认为吗?若有不同意见的,还望在此时说出,免得大家日后起了纷争,伤了和气!”柳旭不急着结果领导权,反而询问众人谁有不同意见。 他这样喊了三遍,洪亮的声音在秋日的夜空回荡,如同一条摇头摆尾的巨龙在空中游来游去,它摇头摆尾、气势如虹,让所有人都不敢抗拒。 没有人敢出言反对。 刘如意自然明白,并非是所有人都愿意听从柳公子的领导的,只是他们第一要靠柳公子带来官位富贵,有求于人自然不敢出言反对,其次这么多人正是群情激奋之时,若是螳臂当车难免落个自取其辱,所以也不会有人敢抗拒大势。 什么是此时的大势?跟着柳公子倒阉,跟着柳公子授官、发财就是大势。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这个道理基本是人人懂得的。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有志如公子一般廓清天下,清平寰宇,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人终究是少数,大多数人眼睛框子太窄,窄到只能看得见一时安危,只能看得见求田问舍,只能看得见娇妻美色。 但是刘如意不是这样,所以他清楚地看到了这群士子的可悲可笑,也更因为自己的选择和高洁而骄傲。 不管这种追求究竟是太平之道还是惑世妖言,终究是比那些只看得见功名利禄的人要高出一筹,而高出的这些高度,就是名垂青史和湮没无闻的距离。 带着这种信念,刘如意咧开嘴笑了,笑得很开心,也很自豪。 柳旭终于开口了:“好,既然大家是一条心的,那我也就放心了,现在就跟大家伙说说我的想法。” “这官位人人想做,但是大明两万万子民,却只有两万官员,哪怕是一个九品芝麻官也是万里挑一!所以,想要求官,难上加难,不能在科场称雄,东华门外唱名,终究是个空。” “那么,咱们就放弃了吗,退缩了吗,畏惧了吗?” “当然不是!” “这道路越是难,越是狭窄,越是没人问津,越是有机会,有可能,若是人人赶上去,这阳关道也变成了独木桥,还有咱么什么事!” “所以,这最重要的,就是要齐心协力,勇往直前!” “具体的呢,我说几点,请大家指教。” “第一,子曰,唯名与器不可假人,可见这官位乃是朝廷的名器,不可轻易授人。那么,如何才能让朝廷愿意给你名器呢?那就是立下功劳!自古什么功劳最重?最重乃是从龙之功,一朝天子登基建极,称孤道寡,昔日跟他打天下的老兄弟自然不会亏待,高官厚禄、良田美舍不在话下,只是眼下朝廷虽然被北边兵事困于泥淖,终究是大位不虚,而且咱们名微望寡,也轮不到咱们拥立;第二是军功,开大阵,对大敌,要么御敌于国门之外,要么开疆于万里之外,扬威异域,封狼居胥,只是咱们都是书生,不习兵事,这一条也不可行;这第三就是扫除奸党之功,奸党窃据神器已久,党中拥趸甚多,权倾朝野,势倾天下,若是能够辅佐圣天子清除奸党,那咱们就是天子一脉,天子铲除奸党附庸之后,难道还不会用官位酬功?” 刘如意清晰地看到,在听到公子抽丝剥茧的分析之后,所有人的眼睛都泛着绿色光芒,这是一种渴望到极点的光芒。 是啊,哪怕是刘如意都隐隐心动,何况这些肩负了家族期望、一族兴旺的士子们呢。 虽然本朝不乏“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故事,好像一个贫家孩子艰苦读书,只要足够聪明就能考上科举,但是所有人都选择性地忽略了在他身后一个宗族的付出。为了供应孩子们读书,一个宗族必须开设学堂,延请先生教育孩子,这对于农村的普通家族来说是一笔极大的开支,除此之外,孩子的母亲必须整日纺织,换来银子支付学费、书本费、纸笔费,父亲必须努力耕作以弥补失去一个劳动力的损失。为了一个中举的孩子,可能整个家族、数代族人都要付出无数的努力,奉献无数的资源。 是以,这些孩子在考取功名之后也必须为家族付出,回报无私投资他的宗族、父老、亲戚。 每一个中举的士子后面差不多都是一群默默奉献而怀抱无限期望的族人,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又怎么可能不想着回报桑梓、回报父母宗族? 哪怕是刘如意,身后不也有母亲支持、村中大户支持吗? “读书人不容易,乡民们也不容易啊。”刘如意轻轻叹息一声,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这些士子为何这么容易被鼓动了。 这些士子被压抑了上升渠道太久了,虽然他们有着各种特权和捞取好处的方法,但是这些方法毕竟是不入流而不被法律纲常允许的,他们急需一种能够将自己的利益合法化的方法,而做官,哪怕是最小最小的官,也是合法化的最佳途径。 而任何人,只要能给他们带来官位,就是他们最拥护的领袖。 第二十四章 POV:刘如意 庄严起誓 “我说得已经很明白了,咱们要做的,就是协助圣天子铲除阉党,诛杀叛逆,天子难道不会对咱们心存感激?这样一来,朝廷就能空出大量官位,或许咱们做不了巡抚、巡按,甚至连个县令都混不上,但是这些新上任的官员是得了咱们的好处才上位的,能不尊重咱们吗?而这江南各地的地方官,谁要是敢和咱们过不去,咱们就群起而攻之,说他是阉党余孽,看他敢不敢和咱们江南数十万士子对抗!到时候,上有天子、朝廷看好,下有地方官支持,咱们想弄个官位就太简单了!” 虽然柳旭讲得很好,但是还是没说到能当个什么官,终于有个士子耐不住了:“柳公子才具兼人,经天纬地,我等都是佩服到骨子里头了,但是究竟大家能当个什么官,还请公子示下!我等水里水里来,火里火里去,是绝对不会推辞的!” 柳旭故意卖了一下关子:“你们都是这样想的?大声回答我,是不是!” “是,是,是!”士子们齐声吼叫,声势震天,让刘如意只想捂住耳朵。 “我没听见,大声点!”公子似乎有些不满意,他挥舞着手臂,大声吼叫着,早就扔掉了之前的温文尔雅和仪态端庄。 “是,是,是!”士子们绿着眼,挥着胳膊,用尽平生最大的力量吼叫! “还不够,还不够,还不够!我要你们,像我这样,将右胳膊举起,举得高高的,用尽你全身的力量大声喊,是,柳公子,是,柳公子,是,柳公子!” 刘如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平日里散漫无比、自傲无比的士子们纷纷将右胳膊举起,他们圆瞪着眼睛,齐齐竖起了胳膊,他于是在一瞬间看到了一片胳膊组成的森林,这森林密密麻麻,遮天蔽日,好像要覆压整个天宇! “是,柳公子,是,柳公子,是,柳公子!” “是,柳公子,是,柳公子,是,柳公子!” “是,柳公子,是,柳公子,是,柳公子!” 声震天地,状若海啸! “好!既然有你们这句话,我就说了!”柳旭似乎很满意眼下的狂热气氛,示意各位放下手臂,缓缓开口,他的语气庄重、严肃而端庄,好像在代替玉皇宣布上天的旨意:“我们能当个什么官?我们什么官都能当!只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要先从基层做起,做好了,就能升上去!” “我今天只说第一步,我们可以请求朝廷要我们在乡间组建‘议会’,为朝廷宣布教化,管理愚夫愚妇!朝廷没那么多官位给咱们,又没钱发给咱们,为了不寒了天下士子之心,肯定会答应咱们!这个议会由倒阉生员、地方缙绅、大族族长组成,平时不召开,每逢朔望就召开议会,共同审定乡间纠纷、案件、赋税、教化等事,大家可别小看这个议员,一县县令也不能全权决定所有事务,而你们既管审案又管赋税,还能管理乡间文化教育,权限大得很,能捞好处的地方也多得很!哪个地方官若是不愿,那就是同情阉党,咱们眼下几百士子,到时候就是几千、几万士子群起而攻之,不由得他不同意;哪个地方缙绅、族长不同意,咱们就找个软柿子,说他是阉党余孽,伙同地方官一块灭了他满门!等到了那时,哪个生员想当议员,就得加入咱们济民社,咱们势力庞大,又有着忠君报国的名头在,谁敢招惹咱们!到时候,县令是百里侯,你们就是一个个三里侯、五里侯,而咱们定期召开社员大会,选出社长、分社长,可以决定一县乃至一府大事,可不就又是一个百里侯!” “好,柳公子说得好!哪个地方官不听话,咱们就把他赶出衙门,让他丢官!哪个缙绅敢不听话,他就是阉党余孽,咱们灭他满门!说到底,这大明天下还是要咱们读书人来管,皇上也离不开咱们!” “说得对,咱们做了乡间议员,就能决断乡间大事,这对于建立咱们的权威非常有利!平时地方缙绅仗着家大业大看不起咱们,现在却不得不和咱们平起平坐!” “最好的是,一旦朝廷承认了,咱们可就是正儿八经的朝廷的人了,还是天子亲口承认的,要是做得好,说不定还能升上去做个县令什么的!” “倒阉做官,做官升官,升官发财,谁要不服,丢官灭门!” “丢官灭门,丢官灭门,丢官灭门!” 士子们高举起右臂,平平伸直,大声叫喊,他们叫嚷着,嘶鸣着,吼叫着,他们虽然形状疯狂,眼睛里却蕴含了无限喜意。刘如意知道他们为什么喜悦,毕竟,他们以前仅仅只是能参与一地事务,却没有一个条款支持他们的行为,说到底只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权力妥协罢了,而现在他们却看到了一个建立权力权威的机会,一个进入官员上升体系的机会,又如何不能欣喜若狂? 柳旭让士子们吼叫了一会,这才缓缓开口说道:“想来各位已经看到了前途远大,绝对不是我蒙骗大家了!但是大家必须明白,这大事想要成功,就和军阵对垒一样,就必须团结一致,令行禁止!” “所以,我提议,咱们趁热打铁,选出领导,定下社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彼此照应,相互关照!” “没问题,这是必须的,我们都支持柳公子担任社长,带领咱们一起做官,一起发财!” “那好,咱们举手表决,同意本人担任社长的举右臂!” 因为之前就一直在举右臂,所以大家都不由自主地举起了胳膊。 刘如意暗暗观察着,几乎所有士子都第一时间举了起来,偶尔有几个不大愿意的,也不敢抗拒众怒。 他记下了这些人的长相,打算以后密切注意这些人。 “今晚简直是大获全胜啊,柳公子的权威算是树立起来了!” “很好,那柳某就忝为咱们济民社第一任社长了,然后咱们济民社要办事,要组织联络,少不得几个任事的联络员,这些联络员也不白干活,我本人出钱,一个人每年给二百两银子的辛苦费,算是酬劳他们的功绩!” “这是必须的!”既然这些人只是干活,又还是柳公子自己掏钱,士子们也说不出反对意见来。 “公子这招妙极,这帮蠢人只看到自己以后能当乡村议员,能管理一乡,却没想到这个联络员联系彼此,积累人脉威望,以后摊子铺大了就是一县的地下皇帝,哪里是一个小议员能够比拟的?而公子自己出钱雇佣这些人,就是把济民社当作自家产业,这是化家为国的前奏啊!”刘如意觉得自己天生有一种对于政治关系的理解能力,他立刻明白了柳旭这一招蕴藏的心机和盘算,但是他自己是受益者之一,自然不可能出言反对。 “既然这样,我提议,徐孚远、苏河、王振、刘如意、李奉天、周珺六人暂为我济民社联络员,负责联络彼此,沟通消息,做到互通有无,此呼彼应!而我在事成之后会在松江开办一家印刷厂,印刷济民报,只卖他一个铜钱一分,赔本赚个吆喝!这个跟朝廷塘报类似,不过都是刊登咱们社员的文章和论文,专门宣传咱们济民社的德政和功绩,要不了多久就能让天下知道咱们济民社的忧国忧民和无私情怀,这么一来,咱们又有人、又有名气,天下英雄滚滚来投,谁敢跟咱们过不去?” “至于规矩,咱们先定个简单的誓词,我说出来,大家提意见,若没有反对的,就这么说定了!” 柳旭深色肃穆,缓缓背诵出一段文词: 圣王作文,教化天下,天子居位,光被四表,唯以孔孟至道,上敬君王,下抚生民,昭明百姓,协和万邦,以定千载流芳之文明,以开万世不易之太平。我等济民社员,于今发誓,国难方殷,奸邪跳梁,我等不求虚名,不逐利禄,扎根乡间,燮理庶务,但求国泰民安,河清海晏!我等济民社诸君子,有江南之名士,有湖广之精英,有河北之壮士,有云贵之豪杰,有山东之英俊,有岭南之吉士,有中原之才子,有山陕之纯臣,而今建奴嚣张,其势方刚,此乃儒教与异端之判分,此乃文明与野蛮之决战,我等读书种子,一无刀剑之利,二无甲胄之坚,三无炮铳之精,四无弓矢之强,唯一身浩气、两袖清风、三生报国、四国为式,人在国在,与国偕亡! 这一段誓词文白兼用,气势雄浑,虽不能算文句极工,却也堪称句句泣血,字字惊心,加之士子们早就被调动起来,是以士子们纷纷出生赞许,大声呼唤: “我等唯一腔热血、两袖清风、三生报国、四国为式,人在国在,与国偕亡!” “人在国在,与国偕亡!” 士子们伸展右臂,声声呼唤,明明只有数百人的声音,却恍然让刘如意以为置身两军阵前,即将殊死搏杀,他不由得也伸出右臂,嘶声吼叫:“人在国在,与国偕亡!” “好了,今天就说这么多,那便散了吧,我稍后派人放下誓词,大家须得日日诵读,不可荒废!日后事成我们需要筹划一个正式的入社大会,会上一起背诵誓词,颁发社员证书!后日我们就能抵达嘉定城,这是我们路上第一个大城,大家要养足精神,打好倒阉第一场硬仗!” 刘如意转头看着柳旭,只见他言语间挥斥方遒,指点江山,心中也跟着涌动起无限豪情,不禁低声说道:“就让我跟着你,看看你能在这个世上建起多大的功业吧!” 他抬头一看,月色明得正好,一轮月色缺了一角,却丝毫不影响亮度,洁白如水之月色照耀而下,天地一片朗照! 刘如意跟在公子后面走下高台,他眼见公子还不时跟台下士子招手,连忙让开道路,却差点跌下台子,幸好周珺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 刘如意向周珺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之前的以前龃龉也烟消云散,他感觉,这个少年本性不坏,只是有些时候有些争强好胜罢了。他看了看公子的脸,一向精力充沛的公子也面露倦容,这倒也难怪,毕竟今晚这么大的场面,想要调动起这么多人的情绪也是很耗费精力的。 “公子,属下有个问题还想请公子解答。”刘如意小心翼翼地说道,因为怕公子太累,他又补充道:“若是公子疲劳,我可以改日再问。” “有问题当日解决最好,问吧,你我二人彼此相得,如鱼之有水也,何必客气?”柳旭的声音有些疲惫,但是他的话却好像一剂强心针,让刘如意大为兴奋。 “公子,属下只是觉得,这些士子虽然被公子鼓动起来,但是毕竟本性都是桀骜不驯的,一时缺人可以一用,时间一长多半是要横生事端的。” 柳旭用带着一点奇怪的眼神看着刘如意,刘如意暗叫一声不好,却不知自己错在哪里,只得垂首低眉,表示顺从。 过了一会,他才听公子继续说道:“你能看到这一点,真的,真的让我很惊讶,我还以为你会觉得这些士子可以当作嫡系人马呢!” “这些士子不过以利而合,不过乌合之众,以利而合者自然可以以利分,如何可以当作亲信来使用?” “那,你觉得该如何做呢?”柳旭的话有一点考校的意思了。 “属下觉得,这些人应该用,毕竟周公一饭三吐哺,一沐三握发,才能收揽天下英杰之心,成就功业,而汉初韩信也有背水一战的战例,可见这乌合之众也并非全然无用。如果把这些人拒之门外,绝非圣主应为。其次,一旦公子谋划成功,这些人就会进入地方成为实权派,属下虽不知主公大计如何,但是这些人必然是应该成为我等之臂助而非敌人!” “你能想到这里,已经不错了,还有呢?” “要是真要建立亲信,倒不如买上几百孤儿少年,像对周珺一样悉心调教,由主公亲自教导思想,由我等属下教育文字,只要过上五六年,就是一批忠心耿耿的读书人,思想统一,如臂指使,使用起来自然不怕背叛!” “刘如意啊刘如意,没想到啊,没想到,你竟然连这招都能想出来!”柳旭似乎非常惊喜,对着周珺说道:“刘兄这才是王佐之才,你要好好向他学习!这个主意甚好,等事成我就着手去做,周珺你就是大师兄,刘兄就是第一任教习官,定要好生去做!” “是!”刘如意和周珺齐声答应。 “那刘如意,你说这些士子不堪大用,但是又不得不用,那该如何处理那些见利忘义之辈呢?”柳旭的话里透着欣赏,这让刘如意更加兴奋。因为这些问题早就是他暗自思考过的,所以现在说来娓娓道来,极其流畅: “属下觉得可以三管齐下,第一,《论语》上说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由此可见,这不遵从咱们的信条者,就是叛徒、异端,可以用咱们济民社的报纸抹黑攻击之,只要说他是阉党余孽,混入咱们队伍中,自然可以把他逐出议会,只要这么打击一两个,杀鸡儆猴,就可以保持成员忠心;第二,建立体系,积极参加社内活动的,咱们给他升级发钱,表现不好的开除出社,奖惩分明,自然上下肃然,井然有序;第三,公子的几个朋友都是世家大族,咱们事成之后名声更高,完全可以左右当地科举,到时候跟咱们走的可以当生员、举人,不跟着走的连生员都当不上,咱们自然声威大震,必有无数士子来投,咱们自然可以培养出一批比较忠心的来用!” “好,好,好!如意之才今日才知,你以后全力助我,咱们上下一心,共同给生民开出个太平世界来!”柳旭看着刘如意,目光灼灼。 刘如意坚定地点了点头:“定当效死以报!” 第二十五章 POV:徐靖恩 谣言纷飞 A签了,这本书会写下去的,支持的书友还请推荐、收藏、评论哦~~~ 秋日的清晨已经颇为寒冷了,尤其是太阳将升未升,阳气将起未起之时,更显得寒气逼人,让人恨不得躲进被窝多躺一会才好。徐靖恩整了整身上的装束,紧了紧脚上的扎带,迈步走上城墙。虽然南方承平日久,虽然有些许盗贼,也不过是劫杀过往商旅,绝对不敢冲击县城,是以把守城门的兵丁大多盔甲不整,毫不警惕。 然而徐靖恩却从来没有把自己看作其中之一,哪怕是南方太平无事,他仍旧将一身山文甲穿得整整齐齐,头戴的四明盔也擦得光可鉴人,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对自己的职责极其负责的人。 徐靖恩今年已经快三十岁了,他长得颇为英挺,锋利的眉毛如刃如刀,一双锐目直视千里,鼻子高挺,耳大面方,尤其是那坚硬而方正的下巴,无声地告诉所有人这是一个坚硬如石又不动如山的坚定军人。然而,哪怕是倾城美人也抵不过岁月冲刷,饶是徐靖恩终日打磨气力,一身精血充沛,也无可奈何地被岁月在脸上留下了些许痕迹。假如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他的额头、眼角、嘴角已经无奈地显露出了些许皱纹,这些皱纹虽然在旁人看来更显沧桑成熟,对于徐靖恩来说却是最大的痛苦。 “哈哈,我徐靖恩功业未成却皱纹早生,鞑虏未除而英雄先老,这是何等的可悲,又是何等的不公啊!”一天的守城之后,徐靖恩常常去小店沽半斤浊酒,酒入愁肠之后便常常大声感叹,不时还用筷子敲打着桌子,大声吟诵着:“国仇未报壮士老,匣中宝剑夜有声。何当凯旋宴将士,三更雪压飞狐城!呜呼,呜呼,何当凯旋宴将士,三更雪压飞狐城!” 徐靖恩迈步走上嘉定城墙,这座城墙修葺得颇为完善,高约三丈,上面箭楼林立,女墙完整,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座坚城。 “可惜,可惜,再坚固的城墙也得有精兵锐卒把守,否则不过是冢中枯骨,灭亡也只是指掌之间。”徐靖恩看都不需要看,就知道墙上是怎样的景象:一群站得歪歪扭扭的兵丁,他们身材单薄,甲胄不全,有的缺了头盔,有的没有盔甲,有的虽然有一套皮甲,却没有兵器,这些人几乎从来没有经历过战斗,操练也不过是应付差事,平时欺压良善、镇压地痞流氓还能派上用场,若是两军对阵,徐靖恩带五十精骑就能杀个十荡十决,以一敌百都未必是虚言。 “想我大明初立国时,大兵北伐中原,先破其屏蔽于山东,后断其羽翼于河南,再据其户槛于河南,三战三捷,百战余生,而后据有天下形胜,终于进兵京师,竞其全功,这是如何赫赫兵威!而后又有成祖北伐漠北,鏖战捕鱼儿海,大军所向,贼人溃逃,又是何等的威风!而今看这些残兵败将,甲胄不全,战技不熟,哪怕是几个倭寇都能全歼他们!” 徐靖恩带着几许感伤地回忆着大明初立国时的无敌兵威,又对比了一下眼前这些称他们是军队简直侮辱军队的杂兵,心中的愤懑愈发深重了。 “若是给我三千精卒,由我精心操练之,教育之,调理之,定能建立戚南塘那般的不世功业,到时候也叫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看看,俺徐家就算不被魏国公一脉认可,也不是不能出将军!” 这样想着,又和惨淡的现实进行了一番对比,他不仅没有三千精卒,更没有操练教育的机会,自己不过是个看门的百户,这份郁闷也就更加深沉了。 “唉,我徐靖恩眼看就要到而立之年了,却看不到任何出头的机会,男儿生于世间,若不能留个名姓给后人念想,和没活过有何区别!” 属下的话打断了这个怀才不遇的徐姓百户的自怨自艾:“大人,城头守军一百人已经整备完毕,请大人检阅!” 徐靖恩抬眼看了看自己面前的士兵,他粗粗一数,不过三十多人,哪有百人之数。 “今儿来得尤其少啊。”徐靖恩看着跟他说话的王总旗的圆脸,淡淡地说。这个王总旗名叫王忠,虽然生得一张娇生惯养的圆脸,白白嫩嫩好似个公子哥,却是能开三石弓的神射手,是以他虽然个性孤傲,崖岸高耸,却少有得看得起这个王总旗。 “大人明鉴,这邹千户要修宅子,从咱们南城门要去二十兵丁,属下看昨日天色已晚,就没再打扰大人。” “哦,我知道了。”徐靖恩狠狠握了握拳头,没有再说什么。这军中弊病他早已深知,太祖当年建立军屯军户,说是养兵百万,却不费百姓一粒米,却不知这后人却把兵丁当作将领私产,拿来种田修筑都是常事,唯独不会开弓射箭,不会放铳对阵! 只是他仅仅是一个小小百户,又不被魏国公一系承认,宗谱上也没自己名字,哪有资本对抗邹千户,又拿来本事对抗这大明的腐朽堕落! “眼看这江南军备之废弛,就知道大明军事之颓败,难怪北边连战连败,畏惧建奴如虎!这大明哪里是输给建奴,建奴再厉害也不过两个肩膀扛着一张嘴,能厉害过蒙元铁骑去?不过是这兵无兵样,将无战心,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罢了!”徐靖恩又暗自批判了一顿大明的军备,开口说道:“那就这样吧,你们用心守城,不得放进一个贼人!” 哼,贼人在哪里?他徐靖恩倒是巴不得来几个贼人让他杀了立功,他早就受够了这平静如水一般的生活。 身为将种却不得上阵厮杀,终日只是在城门洞里和游商小贩、地痞无赖扯皮,这简直就是天下最大的酷刑! “你们都下去守城吧,谁要是敢偷懒磨滑,必然军法处置!”王忠说完这句自己也知道不可能实现的话,挥散众人,凑到徐靖恩跟前:“大人,还有个重要的事要和您汇报。” “什么事?”徐靖恩稍稍来了点兴趣,或许他平静如一潭死水的生活终究会有些波澜了。 “听说松江一帮士子正在巡行江南,反对阉党,其中最大的一波眼看就要到咱们嘉定府了,前几日听说他们有二三百士子,上千农民,现在就不知道有多少人了!” 这事徐靖恩也是听过的,毕竟这几日很多少年在城内大街小巷张贴各种大字报,将阉党骂了个狗血淋头,里面内容也是半真半假,比如魏忠贤和客氏私通,魏忠贤豢养刺客和皇帝替身准备玩一出“狸猫换太子”,再比如魏忠贤和建奴勾结,打算把宁远防线卖给建奴,自己收了二十万两黄金…… 这些大字报内容低俗,情节离奇,荒诞不经,其中还有魏忠贤派人到处搜集童男童女给自己续命的故事,详细到连魏忠贤建立七星八卦阵、献祭了九百九十九个童男童女、请来截教妖仙赐下长命金丹都讲了出来。 这些故事徐靖恩是半点都不信的,毕竟魏忠贤再专权祸国也是大明的九千九百岁,大明亡了对他半点好处都没有,而且他早就富可敌国,又何必专门去卖宁远防线? 只是江南市民太多,平日里又没个消遣,这下好不容易有了话题,连故事情节都贴心地给大伙编好了,又怎么可能不让市民们津津乐道? 一时间,整个嘉定城的老少爷们们都在谈论魏忠贤卖国求荣之事,茶馆里的说书先生还专门根据这些大字报编排了话本故事,更是把事情说的有头有眼,恍若亲见,有的茶客还因为魏忠贤究竟把宁远防线卖了二十万金子还是三十万金子争得面红耳赤乃至于拳脚相向——在徐靖恩看来,这种分歧多半是因为抄大字报的人不小心抄错了。 至于街头巷尾的各种童谣、传言更是了不得,有的说魏忠贤乃是狗妖化身,是蚩尤余孽派出来的,要来败坏这大明花花江山,天上文曲星已经下凡降妖,说者还言之凿凿地讲此人姓柳名旭字伯阳,松江府人士,小小年纪就考上举人,现在带着江南忠心报国的士子们巡行江南,要将魏忠贤抽筋扒皮,彻底破了蚩尤余孽的法术。 又有人说这柳旭柳公子才具过人,前几日在青浦酒楼作了一首《木兰词》,哀感顽艳,情思深重,乃是当年柳永柳三变转世,前世未能得到北宋官家重用,抱憾而终,这辈子必定是要匡时救世,完成前世遗愿的。 更有人说,士子们本来是畏惧阉党权势,不敢加入的,这柳公子晓以大义,责以忠孝,把几百士子感动得痛哭流涕,纷纷追悔自己贪生怕死,不敢匡扶正道,于是大家合伙组成“济民社”,立志要扶纲立纪,救济斯民。 反正各种传言谣言满天飞,吸引的关注比前几日天子登基还大,毕竟天子远在京师,跟自己多半没什么关系,但是这江南士子齐力反对阉党却发生在自己家门口,而且阉党前几年还在江南犯下累累血债,正是人人喊打之时。 徐靖恩敏锐地在这谣言之中感觉到一股阴谋的气息,若是仅凭口口相传,根本不可能传得如此之快,怎么可能那边刚出青浦这边就谣言满天飞了,更不用说那些大字报言之凿凿,证据充足,情节生动,扣人心弦,显然是经过人精心编排的。 第二十六章 POV:徐靖恩 声势浩大 新书上传,成绩不好的话不大好看,在这里厚着脸皮向大家讨要一下推荐、收藏什么的,如果您觉得这本书还好的话,请向朋友推荐啊。 虽然新书要养肥,但是也要注意及时投食,也不能养死了是吧~~ 徐靖恩沉浸在思考中没有说话,却听得王忠骂骂咧咧地说道:“这些秀才举人真是吃饱了闲得没事干了,不好好读书做学问,考个进士光宗耀祖,反而到处结社游荡,反倒给咱们添了不知道多少麻烦!” 徐靖恩冷笑一声:“你道这进士是那么好中的!这嘉定府至少也有将近两千生员,又有几个举人,有几个进士?这些生员平日里也不去府学读书,整日里只是游荡生事,有的还在乡间欺行霸市,结交豪强,哪里有个读书人的样子!这是为什么?还不是国家每年取士太少,当不了官憋的!这帮人这么在江南一闹,没有什么危险不说,万一真扳倒了这魏忠贤,少不得那领头的几个人要得一个大大的好处,其他参加的人也多半有利益在里面!” 王忠恍然大悟:“还是大人见得远!这事情可不就是这样,这江南父老早就厌恶阉党,他们又是读书种子,这么多人一起行动,官老爷也不敢背上个欺压生员的骂名,这下子横行江南谁敢招惹!没打倒魏忠贤倒也罢了,万一真给他们整成了,依照他们这制造谣言的本事,三分事情得说成十分,这倒阉头功说不定就是他们的!” “所以说,这领头的柳旭不简单啊。”徐靖恩感叹了一句,语气中既有敬佩又有萧索:“先是魄力惊人,区区举人就敢挑战九千九百九十九岁,何等的勇气过人;然后善于操纵民意,你现在去城里听听,街谈巷议那个不说他是柳永再世,国之栋梁;最后是格局极大,能够统帅数百生员上千百姓倒阉,让他们拧成一股绳,若无极大的胸襟气魄,是做不了这种事情的!” 说到最后,徐靖恩不禁叹服地说:“此人若是领兵打仗,即使对兵事不甚精通也是个好统帅,为何?为帅者不需精通戎事,但求敢用人,能用人,善用人,如果佐以敢战之将,精锐之卒,精制兵器,赏罚分明,哪怕是建奴之兵也难以抵挡!”说到最后,他似乎把自己带入到了其中,幻想自己在英明的主将带领下亲率铁骑英勇冲突,十荡十决,杀得建奴丢盔弃甲,斩获首级辎重无数,万人夸赞勇冠三军,归来京师夸功献俘,策勋九转,天子亲封为一省总兵,让南京魏国公府狗眼看人低的小人巴结万分。 想到痒处,徐靖恩眉飞色舞,竟是痴了! 王忠眼见自己大人又沉浸在幻想之中不能自拔,悄悄叹了口气,徐靖恩怀才不遇,他又何尝不是如此?只是形势比人强,不得不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罢了。他出言提醒道:“大人,大人!若是那些士子进城,咱们是拦还是不拦?” 徐靖恩被王忠从迷梦中惊醒,他恼怒地看了王忠一眼,随即问道:“房知县怎么说?”虽然他名义上不归房知县官,但是眼下文贵武贱,他又在人家的地盘上,自然不免要询问地头蛇的意见。 “县里的大人们似乎也不知所措,既不敢得罪魏忠贤,又不愿意当那欺压生员的,所以只是在县衙里面当起了缩头乌龟,要咱们临机决断。” “嗤——”徐靖恩鄙夷出声,大声道:“狗屁的临机决断,还不是要咱们顶在前面当替罪羊,若是魏忠贤没倒台,咱们就是替罪羔羊,到时候说不得要挨上一刀,就算不死也得脱一层皮;若是阉党完蛋,他们就是起义首功,到时候升官发财也没咱们的份,能赏下点辛苦银子就算好的了!” “那咱们是拦还是不拦?”王忠此刻也感到问题棘手,朝廷上的大佬们争锋,彼此仇恨再大往往也能留个全尸,而自己这样的小人物却是最先倒霉的。 这可真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呀! “唔,不忙,等他们到了我先交涉一下,若是真是那能成事的,咱们就卖个好,放他们进城,若是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就让他们另寻别处罢了!” “大人果然智计过人!” “狗屁的智计过人!”徐靖恩又叹了口气:“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啊!” 虽然早就定下对策,但是徐靖恩却从来没有觉得时间过得如此慢过,他平静如死水的生命太需要一些刺激,一些变化了,哪怕这些变化以麻烦和苦难的形势袭来,也总是好过在这里平白浪费生命吧! 要知道,困难就是机遇,危机就是转机,他徐靖恩从来不是太平将军,而是要三千里外觅封侯的,若是没有变故和困难,他向哪立功呢! 徐靖恩一向注重培养自己的大将气度,遇事喜怒不形于色,经常幻想泰山崩于前,白刃加于左,而自己哈哈一笑,面不改色,尽显大将之风,让所有下属跪拜称道。是以他强迫自己端坐城头,只是抱着一本《春秋》苦读,但是你若看他念念有词的嘴和不住颤动的手就知道,他绝对没有看上去那么气度雍容、喜怒不惊。 “大人,来了,来了!”王忠匆匆跑了过来,大声说道:“好多人啊,我看穿长衫的得有**百,泥腿子得有五六千!” 好嘛,都能组成一支军队了! 徐靖恩哈哈一笑:“终于来了,小的们,给老子备马,老子要亲自去见识见识传说中的文曲星柳旭是怎么个样子!” 所谓人数满万,无边无沿,跟着柳旭来的人虽然没有满万,但是也有个六七千,远远从城楼上看上去也是颇为壮观,让早就知道此事的兵丁们交头接耳,不住感叹不虚此生,竟然见到如此壮观的景象。 当然,这种景象在将种徐靖恩的眼里还不算什么,毕竟这些士子们脚步虚浮,横冲直撞,农民们不知队列、阵形为何物,只知道乌压压向前走,是典型的乌合之众。 “若是给我三百精骑,我在弹指间就能叫这帮人灰飞烟灭!” 虽然脑子里这样想着,但是他是绝对不敢干的,先不说整个南直隶拿不拿得出三百精骑,这些人可都是大明子民,又不是杀官造反,而且光是那**百士子就是一股庞大的政治力量,若是这些人出了事,朝廷必须得摘掉几个高官的脑袋以谢天下读书人。 “不过这个柳旭倒是有点本事,竟然能让这些秀才公死心塌地跟着他到处巡行,此子不是凡人,若是可以,倒要和他交好,日后他若是入阁拜相,说不定我的出头就在他身上了。” 这样想着,他命人牵来自己爱若性命的那匹黑龙驹,仔细端详着自己的坐骑。 这可真是一匹好马!这匹马高过人顶,一身都是纯黑,毛色油亮得好像刷了一层上等桐油一般,肌肉紧绷,眼神灵动,显示出良好的营养和训练。徐靖恩喜欢黑色,觉得这是将军正色,整匹马都是黑的不说,雕花马鞍、锦缎褥垫、包铜马镫都是纯黑,搭配着这匹好马,更是显得神骏无比。兴许是感受到主人要动用自己了,这匹两岁口的战马兴奋地用脚掌刨着地,掀起了不少泥土,不住地打着响鼻,咴咴叫唤着,眼神中充满了对于即将踏上战场的兴奋和向往。 “好小子!”眼看自己的爱马状态极好,徐靖恩大喜过望:“老子以后能不能封侯说不定就看这次了,咱们好好表现,让这帮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公看看这江南还是有能战之将的!” 说完这句话,他翻身上马,骑着黑龙驹绝尘而去。 马速极快,而徐靖恩又没有节约马力,放手奔驰,因此他只觉得两边风声呼啸,景物模糊,正是全速前进的景色,这种速度的快感让他快意至极,忍不住大喊道:“好,好,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大丈夫当如此!” 跑了半刻钟就远远瞧见了巡行队伍,已经有很多百姓在前面围观了。仔细察看了一下队伍的构成,徐靖恩倒吸一口凉气,感叹道:“这柳旭真是大才,竟然整出这么一套!” 原来,眼看这就要到嘉定城了,这些人纷纷取出之前准备的道具,有的是一个大字,几个人组合在一起就是一句话,徐靖恩大略一看,大致有“打倒阉党,卫我正道”“扶纲立纪,救济斯民”“继绝学,开太平,扫阉党”“圣皇继位,刷新政治”这么几种,而队伍周围还有一些少年在到处散发传单,另外一些手拿锣鼓,大声吆喝着各种口号进行宣传,他们都穿着统一的制服,白色丝棉罩衫上面绣着“济民社”三个大字,显然是柳旭建立的济民社的成员。 在队伍中间还有精壮的年轻农民抬着一看就是草草赶制的滑竿,上面没有坐人,而是请人塑造了穿着黄袍的人形塑像,显然是代表了皇帝,滑竿旁边有一副对联: 圣皇继位,刷新政治绝奸邪,河清海晏清平乐; 书生救民,结社报国定正理,君臣共奏大同风。 徐靖恩越发感觉到自己之前的猜测没错,能搞出这么大场面的人绝对不是寻常人物,自己应该与之结好而非成仇,于是他驱马上前,气沉丹田,大声喊道:“嘉定百户徐靖恩,求见济民社柳旭!” 他的嗓门本来就大,这下气运丹田,声震九霄,更是惊飞了在队伍上空盘旋的飞鸟。一时间,少年们不再宣传,而是呆呆地看着他不说话,整个队伍也停止前进。 第二十七章 POV:徐靖恩 各显神通 新书上传,成绩不好的话不大好看,在这里厚着脸皮向大家讨要一下推荐、收藏什么的,如果您觉得这本书还好的话,请向朋友推荐啊。 虽然新书要养肥,但是也要注意及时投食,也不能养死了是吧~~ 他这一喊未尝不是存了敲山震虎,给来者一个下马威的心思,是以用尽了全身气力,起到的效果也是很好,走在前头开道的少年被他唬了一下,一时间喧天的锣鼓声和嘈杂的人声都停止了。 最前面引路的一个少年头戴凌云巾,身穿一身细绒茧绸的长衫,长相俊美,气度不凡,显然是一众少年中领头的人物,只见他愣了一愣,立刻发话:“传令下去,全队暂停前进!” “周公子有令,全队暂停前进!” “周公子有令,全队暂停前进!” “周公子有令,全队暂停前进!” 这道命令被少年们扯着嗓子吼了出来,从队伍前端一直吼到队伍最后,虽然这些生员农民们不习号令,也根本没有什么纪律性可言,行走起来一片混乱,但是只要有了统一的号令倒是也似模似样,纷纷停了下来。 徐靖恩暗暗点了点头,这次第传话之法在军中也是有应用的,只是军中常用鼓钲为令,四金錞﹑镯﹑铙﹑铎,六鼓雷﹑灵﹑路﹑鼖﹑鼛﹑晋,金鼓一响,必须奋勇冲锋,迟疑者立斩不饶,钲声一作,全军撤退,若有贪恋金银甲马者,亦是立斩不赦。这些人不过是乌合之众,听不懂金鼓之声,用次第传话之法倒也适用,算得上是因地制宜。 周公子回头看着队伍缓缓停下,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即大步走上前来,拱了拱手:“小子周珺,忝为柳旭公子首徒,前队负责人,不知这位将军将我等拦下,有何见教?” 这个少年公子不知是什么来路,但是看他举止有度,言语便给,想来也不是乡间草莽之辈,是以徐靖恩也不托大,只是说道:“不敢称将军,甲胄在身,不能见礼,某乃嘉定城南门守将,特来询问你等来意。” 徐靖恩有意显摆自己威武雄壮,是以端坐马上没有下来,他本来就身量甚高,上身长于下身,加上胯下雄壮战马,整个人在还没长成的周珺面前好像一个巨人,这也是他的一点打算,他孤身前来,不壮气势不足以扬威,是以特意做了这么个倨傲的表现。 周珺似乎没有意识到两人之间的巨大身高差距一般,只是平静地说:“若是如此,还请将军随我前来,师尊在队伍中间坐镇,与陆续赶来的士子讨论我济民社宗旨,劳烦将军了。” 虽然徐靖恩明说了自己还不是将军,但是周珺仍不以为意,口称“将军”,这份尊重倒让徐靖恩颇为欣喜。 徐靖恩轻轻点了点头,“既如此就劳烦尊驾了。”他没有下马,只是轻轻抚摸了一下爱马的鬃毛,示意缓行,于是高矮悬殊的两人就齐头并进,缓缓走向队中。他没有在意周围好奇的目光,事实上,他甚至有些享受这些带着畏惧、好奇和崇拜的眼神,在这里,他是最强大的,最有杀伤力的,他有权利结束每个人的生命,这种拥有暴力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他留神注意了一下周围人的装备,这让他有些惊讶,身着统一济民社制服的少年们手里拿着白铁皮制成的器物,虽然结构粗糙,显然是草草赶制的,但是这看上去不值几分银子的东西却能让少年们的声音放大不少,显然也是别具匠心的。 “此物造价不贵,结构也简单,但是却颇有用,日后我若统领一军,倒是可以造上几百个给军官和传令官使用。” 他还注意了穿长衫的士子们的表情,这些平日里一副“天是王大,我是王二”作派的士子们此刻却显得有些狂热,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地坐在一起,纷纷讨论着徐靖恩根本听不懂的话题。他仔细听了听,说的不外乎是些“议会”“议员”“权力斗争”之类的词语,虽然每个字都听得懂,但是合在一起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敢问周小兄弟,这‘议会’‘议员’是何物,能让这些士子们如此疯狂地追捧?莫非是秦淮河又新出了歌姬?” 周珺憋得脸色通红,过了一会才好转过来,他咳嗽两声,说道:“这‘议会’‘议员’可不是歌姬,但是比歌姬更让这些人痴迷,幸亏有我家公子发明此物,他们一辈子的功名利禄说不定就落在这上面了。” “啊?这‘议会’‘议员’竟然如此神妙?莫非是什么新式机械?这倒也不是,虽然江南士人经商之风盛行,但是比起经商这些人更爱做官,又怎么会痴迷到这种程度?”徐靖恩想了好久不得要领,不由得问道:“这‘议会’‘议员’究竟是何物,还望周小兄弟不吝赐教。” “这个嘛,此是我济民社的法宝,虽然未必不能让外人知道,但是将军马上就要见到我家师尊,不如亲自去问他,想来他解释得会比我更好。” 见周珺不愿意细说,想着马上就能见到正主,徐靖恩也就点点头,不再说话。 走了一会,前面过来几个家仆,这些人也都穿着厚棉布制作的服装,不过是蓝色的,样式颇为时髦,胸口也写了“济民社”三个大字。这些家仆虽然长相平平,行走动作间也看不出有多少武功底子在身,却显得精神焕发、志气昂扬,大异于徐靖恩平时所见的大户家仆,这让他不由得有些奇怪:“这些家仆和平常家仆倒是有些区别,士气甚高,平时营养底子也不错,若是拿来练兵,定是一只强军。” 他还是这副作派,不管见到什么马上能联想到军事作战上去,显然是将全副心思都放在这上面了。 周珺眼见这些家仆走来,伸手打了个招呼,转身对徐靖恩说道:“将军,我身在前队,指责在身,不好擅离,这几位乃是公子亲信,就由他们带将军前往中队了。” “好,有劳,有劳。”徐靖恩点点头,表示感谢。 为首的家仆模样很是年轻,估计不过十**岁,却举动老成大方。他走上来行了个礼,恭声道:“这位将军,我家公子就在前面,只是为了避免阉党走狗行刺我家公子,您身上兵器还请交给在下保管。”这家仆执礼甚恭,说话也有条有理,加上徐靖恩是来市恩卖好而不是来找茬的,是以也没说什么,将腰间雁翎刀解下交到家仆手中,连声嘱咐道:“好叫你知道,这是本将家传宝刀,锋利无比,戾气过人,向来是不见血不归鞘的,万万不可轻易抽出!” “这是自然,我家公子治家甚言,对我等要求也高,绝不会失了礼数,将军大可放心。”家仆双手接过宝刀,双手捧着,一副珍而重之的模样。 家仆的态度让徐靖恩好感大增,对于他这样的军阵厮杀汉来说,宝马、宝甲、宝刀都是性命攸关的器物,有时候比之老婆小妾还要亲密几分,若非要见柳旭是绝不会离身的。眼见这家仆对待自己宝刀的态度恭谨,心中很是开心,于是多说了一句:“你这仆人虽然身为家仆,却是个有见识、懂礼数的,日后成就必然不会小的,某家徐靖恩,可愿意和本将通个名姓?” 虽然明末武将地位甚底,不说不可能与文官分庭抗礼,哪怕是一个小小七品县令都敢不对一省总兵行礼,但是说到底徐靖恩也是个六品百户,是个官身,比起一介小小家仆那是高到天上去了,是以他满以为自己折节下交,此人定会感激涕零,自己也算得上平易近人了。 因为存了这个心思,所以他言辞里带了几分高高在上,却不防这家仆拱了拱手:“在下柳安,忝为公子亲随,本不敢与将军结交,只是公子常对我等说,人或有官职高下、出身贵贱之分,但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今日之低贱家仆未尝不是日后之一方大吏,今日之煊赫高官未必不会潦倒落魄,人在低处须得把自己当个人看,人在高处也须得把别人当个人看,因此在下就腆颜和将军交个朋友了。” 这番话虽然言辞尚显俚俗,但是道理却不一般,尤其是出自一介区区家仆之口,更让徐靖恩大为吃惊,他连忙跳下马来,拱手行礼:“刚才某还觉得与一介家仆结交有**份,而今听君一席话,方知日后成就必然不同凡响,是我之不能识人也,还望柳兄莫怪!” “将军说得哪里话来,在下有幸随公子一些时日,公子常常教导我,人以傲慢待你,你只须显露你之本事,他自有平等待你之日,你若是无能,也怪不得别人看不起你。将军能如此待我,足以说明在下并非无用之人,在下高兴还来不及,如何能怪罪将军?” 两人这一番交谈,更显热络,徐靖恩既然已经跳下马来,自然不可能再上去,于是一拱手:“常言道,见一斑而窥全豹,有家仆如此,柳公子大才亦可以想见一二,还请柳兄为某引荐,在下感激不尽!” “好说,好说,将军请!” 徐靖恩此刻再也不敢拿出刚到队伍中的那份傲气,只是跟着柳安走在队伍中间,心中暗暗想着那柳旭究竟是怎么一副模样,竟然能调教出这般仆人。 “虽然传言多是无稽,柳永转世,也多半是附会之言,但是柳公子之才却是宰辅之类,我必须与他处好关系,或许我一辈子的功名就在这上面了。” 这个怀才不遇的军官趁柳安没注意,悄悄整了整衣甲,试图显示出自己最威武雄壮的一面,又顺手一抹腰间宝刀却摸了个空,自嘲地笑了笑,大步向前走去,眼中充满坚定的光。 第二十八章 POV:徐靖恩 托古改制 新书上传,成绩不好的话不大好看,在这里厚着脸皮向大家讨要一下推荐、收藏什么的,如果您觉得这本书还好的话,请向朋友推荐啊。 虽然新书要养肥,但是也要注意及时投食,也不能养死了是吧~~ 还没走过去,徐靖恩目力过人,就远远见到一辆马车边挤了约莫有上百士子,他们高举右臂,痴狂地高呼:“议会政治,生员分权,上敬天子,下抚黎庶,孔孟所传,端在我辈!” 这些生员虽然平日不习武艺,中气不足,但是此刻上百人呼喊起来却是声震天地,让将种出身的徐靖恩都有些奇怪:“这平日里校场上训练士卒都没有这么疯狂的,这柳旭莫非真是文曲星下凡,能让这些士子如此信服?” 他随即又想到练兵打仗上去了:“要是我手下能有五千,不,三千这样的兵,由我精心训练个一年,补齐甲仗火器,哪怕是建奴也可以战而胜之啊!”想了想,他随即又泄气了:“要让普通大头兵如此疯狂怎么可能,除非都是些读书人,能听的懂忠君报国的大义,只是读书人都是天之骄子,平日里最看不起我们这些武夫的,又怎么可能和我们这些丘八混在一起?” 正想着如何练兵打仗,柳安已经过去汇报了,接着就见柳安走到自己身边:“将军,我家公子正在给新来的士子们讲授议会政治的孔孟正理,请您过去一块旁听,等大家都讲完了您就能和我家公子说话了。” 徐靖恩心里对“议会”“议员”这些东西好奇得要死,自然不以为意,连连点头,“好,好!” 他寻了个人少的地方挤了进去,有个被挤的士子恼怒地看了他一眼,低声嘟囔了一句,随即就狂热地继续听讲了。徐靖恩没听清楚说的什么,八成是“粗鄙武夫”“有辱斯文”之类,不过他早就习惯了这种待遇,而且身在别人地盘,也不在乎。 他只见到一个身着五彩孔雀改机衣的青年士子站在马车顶上,手拿铁皮作的器具,高声讲话。这青年面容俊朗,虽非倾国之色,但是一脸的笑容极有亲和力和信服力,似乎你只要看了他的笑容就会不由自主地相信他,觉得他说得都是真话。 “兄弟我为什么说咱们有必要建立议会,让咱们生员执政呢?第一,因为朝廷那帮尸位素餐的高官阁臣只知道党政揽权,只知道贪污受贿,只知道吃喝纳妾,于国事可有半点益处?想我堂堂大明,一失抚顺于努尔哈赤老奴,咱们且算他是有心算无心,饶他一次,二亡十万大军于萨尔浒,丧城失地,丧军辱国,仅有南路军算是完整逃回,也是兵无战心,丢盔弃甲,那督师杨镐一点军事不懂,搞什么狗屁‘分进合击’,想这大军出动,彼此联络困难,后金人再劫杀你探马斥候,如何能如臂指使?这就是这些庙堂高官之愚蠢无知了!再之后,三丢辽沈大小七十城,兵马钱粮损失无算!就算侥幸取得了宁锦大捷,可是不过斩获奴夷首级二百六十九颗,活夷一名,这凭坚城、用大炮也不过这些斩获,如何算得上是大捷了?这辽东军队只知凭城坚守,不敢野地浪战,只知城口开炮,不敢主动袭击,如何算的上强军了?” 柳公子喘了口气,大声说道:“在兄弟看来,这不是军队不能战,而是上头战和不定,朝廷党争不断,军队军官经商,后勤保障不利,一言以蔽之,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试想,咱们大明二万万子民,还能抽不出十几万精兵强将来?如果精选将领,精制装甲,还能有连战连败之理?归根结底,还是领导太愚蠢!要兄弟说,与其让这般废物窃居高位,倒不如让咱们上台,说不定还要好一些!” 他这话一出,立刻群起叫好,掌声连成一片。 徐靖恩暗自摇了摇头,这兵危战凶,生死存亡一线之间,哪有柳公子说得那么简单。两军交战,靠的是将士用命,上下一心,赏罚分明,甲兵精良,若是嘴上说说漂亮话就能打胜仗的话,当年萨尔浒也不会输得那么惨了。不过这柳公子对于朝廷的分析倒是颇为到位,引用的报功文书也是没错,显然是下过一番功夫的。 又想了想,徐靖恩倒也明白了柳公子为何这么说话,无非就是要这些生员同仇敌忾,一起反对朝廷高官。这江南之风气吊诡,有时朝廷之是反倒成了江南之非,朝廷之非倒是江南之是,所以这番话说出来自然得到了士子们支持。毕竟,这提意见、找麻烦总是比做实事、办大事简单的,这柳公子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联合士子们指着朝廷的鼻子骂,反而还因此赢得了“关心天下”“远见卓识”的名声,手段的确是不一般。 “至于第二点,则是因为咱们这“议员政治”乃是孔孟所传下来的堂堂正道,不过被汉宋的腐儒给篡改了罢了,他们抱着刘歆的古文经学不放,自以为得了孔孟的正道,其实却走上了邪道而不自知!后来朱熹捣鬼,又是搞出了一套东西,更是错上加错!大家想想,若是咱们能实行孔孟之道,这天下如何不能大治,这建奴如何不能俯首称臣?不过是因为那帮歪嘴和尚念歪了经,所以才使得天下丧乱,至今不能平息!”说到这里,柳公子作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佛说法灭尽经》有言,吾涅槃后,法欲灭时,五逆浊世,魔道兴盛,魔作沙门,坏乱吾道,着俗衣裳,乐好袈裟五色之服,饮酒啖肉,杀生贪味,无有慈心,更相憎嫉。咱们都说这和尚可怜,竟然遭遇了末法时代,可是却没想到,这孔孟死后还没多少年,就有这刘歆倡乱谣言,败坏经书,以至于伪经盛行,祸乱天下,乃至于大明天下罹祸,万千生民含悲!” 徐靖恩是个武官,文化水平也就仅仅能看懂《孙子兵法》《纪效新书》《练兵纪实》这样的兵家必读书目,对于四书五经所知不深,更不用说搞明白这刘歆作伪经和这天下丧乱有什么关系了。但是他隐隐觉得,这柳公子是打算拿理学开刀,要搞自己的一套东西。虽然他根本听不懂,但是出于对读书人的尊重和学问的敬仰,加上自己没什么学问,他不敢开口说话,只是暗自想着:“朝廷是不怎么管这读书人说什么话,搞什么学问的,听说当初那个叫李贽的,就算抓起来也是好吃好喝得招待着,最后还是老头子自己拿剃刀割了脖子。这柳公子攻击理学也罢,批判那个叫什么刘歆的也好,是和我没啥关系的。” 想了一下,他突然恍然大悟:“这柳公子下得好一盘大棋!要是他把这理学推翻了,甚至不需要推翻,只要有一大批生员信他服他,那他就是这一派宗师,自成一家,以后地位说不得就和朱熹一个等级了,这是能在孔庙吃冷猪头的!”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对这柳公子敬佩又加深了一层:“这人不仅会抓机会,选了个好时机反对阉党,还能在学问上自成一家,说不得就是本朝的王余姚一样的人物,而王余姚当年旬月之间平定叛乱,手底下的武将也立了不少功绩,要是我能跟随此人,说不定功名封侯就有着落了!” 正想着,柳公子已经批判完了理学的弊端:“这理学之伪,由来已久,兄弟一时半会是说不完的,兄弟打算写成一本书,就叫《新学伪经考》,日后风行天下,横扫伪学,光大我孔孟正道!接下来,兄弟就讲一下为什么孔孟也是说要搞“议会政治”的!” 眼见得就要进入戏肉了,徐靖恩抖擞精神,聚精会神地听着。 “这上古之治,你说好,我说好,大家都说好,可是好在哪里?大家说了半天也不过是一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垂手而天下治,可是在具体一点呢?这君王管什么事?大臣分几个等级,有几品官?搞不搞科举制度?收税是怎么个收法?田赋收他几层?小民有了冤情怎么解决?这些细节大家就都说不清楚了。其实,这个孔孟也是承认搞不明白的。比如《论语》里面说‘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礼记》里面说‘子曰:吾说夏礼,杞不足征也。吾学殷礼,有宋存焉。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子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时焉。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干》焉’。而这个周礼也随着时间推移湮没无闻了,比如北宫䴙问孟子:‘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孟子就说‘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由此可见,这三代之政,现在都不可追溯了!” 柳公子说的话前面徐靖恩是能听明白的,不外乎就是说夏商周三代的政治、礼仪大家都不知道了,但是后面引用的什么圣人精义他却听的头昏脑胀,什么《礼记》什么《乾》《干》是绝对会说不会写的,他只好只通其大义,把听不明白的跳了过去。 第二十九章 POV:徐靖恩 倡乱妖言 新书上传,成绩不好的话不大好看,在这里厚着脸皮向大家讨要一下推荐、收藏什么的,如果您觉得这本书还好的话,请向朋友推荐啊。 虽然新书要养肥,但是也要注意及时投食,也不能养死了是吧~~ “既然如此,三代之礼早已经湮没不闻,孔子之好托古改制,这一章证据又多,论证又繁,我已经写在《孔子改制考》中了,日后便会风行天下,咱们社员是每人都配发一本的。接着说咱们的‘议会政治’。” “孔孟要不要搞‘议会政治’呢?这个回答是必然的,为何?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连孔子都说自己要向别人学习,何况现在那些朝堂上的大人先生,何况地方上的知县知府呢?他们必定是会犯错的,这就需要别人来辅助他们。这个辅助由谁来完成?由朝堂的大人君子们吗?他们连自己的屁股都擦不干净,连连丧师辱国,凭什么有资格?由不懂圣人精义的愚夫愚妇吗?那怎么行!他们不读《论语》《孟子》如何懂得圣人微言大义,由他们辅助必然是变乱国家!所以说,搞这个‘议会政治’就是生员参政议政,就是圣人大意,就是修齐治平!”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站在徐靖恩身边的一个士子恍然大悟地高喊:“原来孔孟也是支持咱们的,原来咱们这个‘议会政治’就是孔孟之道!咱们是真正的孔孟之道,科举考试,宋儒理学都是歪门邪道!” “对!圣人在时儒士还不够多,圣学未能传播,所以这‘乡间议会’还办不起来,现在天下六十万士子生员,正是要搞‘乡间议会’的大好时机!这就是复圣学、开太平的至道!”另一个生员不甘落后,他扯着嗓子嘶吼,双目圆瞪,睚眦欲裂,似乎眼前就有一群进士高官在反对他:“凡让我生员参政议政者,都是圣人弟子,但凡拒绝我生员议政者,皆是小人儒,我当效‘孔子诛少正卯’诛杀之!” “孔子诛少正卯!” “孔子诛少正卯!”狂热的士子们似乎找到一个发泄情绪的方向,他们纷纷高呼口号,似乎准备和敌人作殊死搏杀。 这种斗志是那么的昂扬,以至于徐靖恩都感觉到了一丝威胁,他伸手摸了摸腰间,却才想起他的宝刀早就交给柳安了。 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柳旭站起身来,狂热地大喊道:“咱们的圣人之道肯定有反对的!但是他们忘了,孔子说过,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况我等读书种子乎?科举是什么?科举就是考试,难道圣人微言大义仅凭考试就能考出来吗?科举考出来的昏官、庸官、懒官还少吗?我宣布,天下之大,海内四方,凡我生员,凡我济民社读书种子即有权参政议政,即有权加入‘乡间议会’!” “好!” “凡读书人就有权参政议政!” “谁反对就是异端民贼,要诛杀之!” 好像火油被扔进了一个火把,原本就沸腾的士子们如同火药一般爆发,他们齐声朗诵着口号: 先有盘古后有天,孔子作礼定千年。 文贼刘歆作伪经,宋儒继之祸相连。 柳旭复古追前贤,乡间议会保坤乾。 生员议政桑梓间,圣人道统万代延! 这些人朗诵口号时将右臂高高举起,神情激动,面色虔诚,好像真的在保卫一种神圣而不可描述的存在,眼睛中投射出一种狂热而不可名状的光! “好,很好!就是这个精气神!我柳旭只是一介凡夫俗子,圣人在前也不敢妄自尊大,但是保卫道统,守卫文明却是每个人的责任!即使我哪一天被人刺杀了,被朝堂上的文官大人们处死了,你们也要继承我的事业,让天下受压迫的生员们、做不了官的读书人们知道,只要能读孔孟就能当官,解释权在咱们自己手里!”柳旭挥舞着胳膊,面容圣洁而大义凛然,真好像一尊即将涅槃的佛陀! 徐靖恩只觉不寒而栗,背后冷汗直流,他也曾亲冒矢石参与战阵,不管是面对敌人的刀枪剑戟还是自己的炮火连天都不曾畏惧过,但是面对柳旭他却感觉有些腿软脚软,根本不敢前进一步! 停步,停步,不要前进!前面很危险,很危险! 这是他的直觉,这种直觉曾经在战场上救了他很多次,是他能安然活到现在的法宝。 “这个柳旭太危险了!他所宣扬的东西,虽然很多我都听不明白,但是仅仅是我能听明白的就已经很危险了!我若是和他靠得太近,只怕有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徐靖恩虽然不能理解全部的言论,但是仅就他了解到的一些,就足以让他悚然而惊,不管是变乱祖宗成法还是宣扬生员议政,这都是极其危险的东西! 他想走,想逃走,想远远地离开这个地方。 然而,他又舍不得离开,他同时也深深地明白,前面有着他向往了二十九年的东西,有他一辈子深深可望而不可得的东西。 他同时有一种感觉,假如他此刻离去,他会享受一段时间的平安,但是他永远也不会有机会实现他的梦想了。 是选择平安,接受生命和价值的平庸,还是奋勇一搏,将全部的筹码推上牌桌? “妈的,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老子就押你柳旭是个天九了!”徐靖恩睁开紧闭的眼睛,眼前士子早已经全部离开,只有柳旭看着自己,眼神中带着喜悦,带着探寻,还带着几分了然。 “徐将军,不知你如何评价我这学说?”柳旭声音淡淡,但是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不容违抗的力量。 “祸乱天下,变乱成法,不外如是。”徐靖恩很快调整好了心态,他必须把自己卖一个好价钱,哪怕是一起向死亡行军,他也必须当那个领头的先锋将军! “哈哈哈哈!”柳旭一愣,随即笑了,他笑得是这样的开心,以至于徐靖恩以为自己根本没听明白柳旭的学说。 “好,好一个祸乱天下,变乱成法,徐将军文武双全,这么快就看穿了我学术的本质,日后定然非池中之物!” “不敢当,而今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贤士无名,谗人高张,某少小即入战阵,杀敌以百计,却不过是个小小百户,日日在城头看守城门,若无公子前来,只怕这辈子就这样了!”说到最后,徐靖恩语气已经带着一点萧索:“某平生所求,不过封狼居胥,扬名域外,而今看来,却是一个都不能实现,只好日日沽半斤浊酒,唱大江东去罢了。” 这个军人说完这句话,嫉妒地看了看眼前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是多么的年轻,是多么的大有可为啊,他的眼角还没有被皱纹占领,他的心态依旧积极而健康,他的眼神依旧充满乐观和进取**,而自己廉颇老矣,却没人来问自己尚能饭否。 “哈哈,将军何必妄自菲薄?若是活着没了指望,又何必来找我?我看将军听我讲话时全神贯注,显然是有所求的,既然有所求,又何必和我打马虎眼?”柳旭没有给徐靖恩虚伪客套的时间,显然,这个年轻人非常的忙碌,他只需要直入主题。他的眼神灼灼,带着期望、希望和拷问,似乎直直刺入了徐靖恩的心。 徐靖恩深吸一口气,他感觉眼前这个年轻人是自己有生以来遇到的最强大的对手。他没有再客套,开门见山地说:“既然如此,某便不客套了,某来此只问一件事,某的一生前程向何处去寻?” “若是一般人来问我,我就直接打发他走了,只是徐将军与我一见投缘,我是绝对不肯胡言诓骗的,也罢,我就和将军分辨一下天下大势,只是眼前有茶无酒,未免失了青梅煮酒论英雄的气度。” “公子不必客气,某只愿知道这天下大势如何。”徐靖恩身在江南,只能看到眼前这一亩三分地,虽然有意征战天下,却苦于所得资料太少,终日也只是纸上谈兵罢了。 “我之所说,必然惊世骇俗,甚至大逆不道,将军会把我捉去见官否?” “公子莫要拿我取笑,公子巡行反阉,我若拿了公子,岂不是成了阉党一派?日后说不得在青史上留个千古骂名!” “既如此,我便讲给将军听——”柳旭突然放大了声音,高声喝道:“我若告诉你,这大明二十年以内必灭,江南也将化作一片鬼蜮,你可相信?” “这!”徐靖恩何曾想过听到这样的答案,他“噔噔噔”连退三步,大声喝道:“此事你怎么能够知道,莫非你真是妖人降世?!”他的动静实在太大,以至于远远守在一旁的仆人们纷纷跑过来护主,为首的柳安手拿徐靖恩的雁翎宝刀,对着他怒目而视:“我家公子学究天人,才华盖世,乃是文曲星转世,你这人如何敢唐突了他!” “没事,没事,柳安你先下去。”柳旭温言安抚了柳安,“我在这里很安全,徐将军不会害我。” “可是——”柳安心系主人安危,死撑着不肯下去。 “他若真要害我,你们也是挡不住的,下去吧,我这里自有主张。”柳旭挥手让几人退下,温声对徐靖恩说道:“徐将军,你若不信的话,就请回吧,咱们就此别过。” 第三十章 POV:徐靖恩 整体之战 新书上传,成绩不好的话不大好看,在这里厚着脸皮向大家讨要一下推荐、收藏什么的,如果您觉得这本书还好的话,请向朋友推荐啊。 虽然新书要养肥,但是也要注意及时投食,也不能养死了是吧~~ “不,你说吧,我相信你。”徐靖恩的声音很苦涩,似乎失去了一种非常珍贵的东西:“我乍一听只觉得你在妖言惑众,我大明如何就在二十年之内亡了,后来一想,这暴秦之亡,两汉之灭,唐宋之倾颓,蒙元之衰败,也不过几十年间事,可见这兴旺成败实在是倏忽间事,既然强汉盛唐都有尽头,我皇明如何不能亡。” 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只是,只是,某身为军人,理当保家卫国,守护一方安宁,一想到这大明就亡在自己手里,实在是心有不甘啊!” 说完这句话,他又轻轻问柳旭:“某现在真有些怀疑公子乃是文曲转世了,敢问柳公子,我大明将亡于谁人之手?” 他本以为这个问题会很好回答,却见柳旭皱眉思考了一会,才轻轻开口:“若说当今天子之亡,是亡于西北流寇,若说这江南之亡,却亡于建奴之手。” “这辽饷岁费千万,如何能让建奴过了山海关!”徐靖恩有些惊讶,随即又失笑:“这兴亡之道从来都是没有道理的,若是花钱多就能免于灭亡,当年南宋富甲天下,不也亡于蒙元!”说着,他又有些惊讶:“只是这西北流寇,如何能将今上,将今上……”他终究还是不敢说出这个忌讳的词语,只是拿充满询问的眼神瞧着柳旭,希望后者能给出一个解答。 “我且先问将军一句话,这两军交战,何以胜?”柳旭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却问了这么一个看似毫无关联的问题。 “这两军交战,自然是兵强马壮,庙算精微,甲仗精良,赏罚分明,上下同欲者能胜,这个问题实在太大,某很难用一两句话说清楚。”徐靖恩略略皱眉,他平日里没有什么爱好,只喜欢研究古今成败和用兵之妙,因此深知这兵战之事绝对不是三两句话可以概括的,这柳公子也并非没有见识的,不知为何问出这么个大而无当的问题。 “既如此,我想请问将军了,这两军对垒和两国之争有何区别?” “这……”徐靖恩一愣,他本想说这两个问题并无分别,但是他想了一下,却发现这个问题大有深意,两国之争绝非两军相争那么简单,要涉及的问题也大为不同,他想了一个方面又一个方面,却发现问题层出不穷,不由得冷汗直冒——他向来自以怀才不遇,自认为兵家战事、兵法韬略无一不精,无一不晓,可眼下遇到这么一个问题却无从对答,不由得大感惭愧。 “徐将军,不知你意下如何?”柳旭出言催促了一下。 “公子恕罪,某已经认识到这两国之争绝非两军对垒,可是该是怎么个不一样法,某却说不清楚,还请公子示下。”徐靖恩虽然自大自负,却有一点好,那就是不明白的是绝对不肯装作明白的,这也是因为战场之上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兵器使得不好就要请教,谋略不明白就要拜师,否则就是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徐将军肯承认自己不知,的确是光风霁月,倒是显得在下故弄玄虚了。”柳旭微微一笑:“这国与国之争,不同于两军之争,拼的是一个‘整体’,我把他叫做‘整体战。’” 徐靖恩脑袋轰得一下子炸开,只觉得被打开了一扇窗,无量的光线从其中透了出来,不由得问道:“敢问公子,这‘整体战’是怎么个名堂?” “这‘整体战’说简单也简单,两国相争,绝非两军相争,不能计较一城一地、一时一日之得失,要有长远规划、远见卓识,比如你夺我一个边境小城,我未必立刻夺回,若是能拉长你的补给线,不妨先让给你,你守也不是,不守也不是,自然增加了后勤压力。再比如说你我大战一场,你死了一万,我死了两万,看似我吃了大亏,但是我人口亿万,你却只有几十万,我不怕死人,你只要死伤十万就有亡族灭种之危险,这如何不是我占了便宜?” “倒是这个道理,只是这些说法古已有之,虽然例证新奇,却也不是太过精妙。”徐靖恩暗自想着,“我必须奉承他两句,从他肚子里面再掏点货出来”,当下夸赞道:“公子言语精妙,道理深远,某家佩服。” “这‘整体战’可不止如此”,柳旭又开口说道:“比如这两国交战,各自死伤,为何有的越打越强?因为有的越打老兵死得越多,死到最后全是新兵,如何能当老兵精锐堂堂之阵?有的却不是这样,他们在一战之后把老兵调回去练兵,以老带新,以老促新,然后在国内建立讲武堂,让老兵给新兵讲解战斗经验,这样新兵没上战场就等于先在战场上走了一遭了,然后上了战场再依次轮换,自然能让军队越打越强!” “不只如此,还有一个科技进步的关系在内。这秦用弩阵、铁剑,汉用轻骑、大黄弩,魏晋用具装、刀兵,唐用陌刀、精骑,宋用神臂、步人,元用骑射、重骑,而我大明用火炮、鸟铳,可见这武器装备是逐渐进化的。将军不研究兵器不知道,这明军用的颗粒状黑火药只是火药的一种,发射之时烟雾漫天,威力不过一般,其上还有无烟火药,发射时燃烧迅速,没有烟气,若是拿来装在鸟铳里面,岂不是倍增威力?这上面还有硝化炸药,制作方法又繁难一些,但是爆炸威力百倍于黑火药,若是装到炮弹里面,可以摧城毁池,易如反掌,若是一国花大力研究这火药之术,一国不知其利,战场之上岂不是要吃个大亏?而这研究能力,又是大国强于小国,富国强于穷国,又是‘整体’思想的一个体现了。” “还有,这宣传动员之术也是大大不同。兵法云,哀兵必胜,归兵勿扼。为何?只因为这哀兵都是心怀仇恨,或为亡国之恨,或为毁家之仇,打起仗来只求速死,当然要拉着敌人一起死,这样的军队哪怕是打赢了自己也要损失惨重,因此只能高壁深垒挫其锐气。至于归兵,更是急着回家,心有所爱,谁敢阻拦他就是要让他有家不能回,自然打起来上下同欲,难以战胜。若是一国文化发达,将这保家卫国、忠君爱民之道传谕全军,每五十个人就设立‘训导官’一人,由他传达上意,表达下情,这样上下沟通方便,士兵们懂得为何而战、为何能战、为何能胜,这打仗岂有不胜的道理?” “此外,这后勤补给也是重要的一环,试想一国富裕,各种辎重充足,甲仗精良,你打掉我十万兵马,我立刻能补给二十万,你夺了我二十门红衣大炮,我立刻造出一百门,你如何能是我的对手?要知道,这老兵值钱,铅子、炮弹却不值钱,我造上十万鸟铳才花多少钱?若是十把火铳打死你一个人,那就是一万精兵,这区区建奴、蒙元全族才多少人?我若是国家富裕,造上千万火铳,他们全族都不够我打的!” “此外,还有这士兵训练之法、宣传作敌之术、后备力量培养、高等教育建设、经济侵略战术,都是‘整体战’的法门,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就不好三言两语解释了。” 徐靖恩听到此处已经冷汗淋漓,之前的那一点点自傲也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他扑通一声跪下:“小人先前不知公子大才,竟然胆敢出言冒犯,当真是不知死活,而今公子阐述这‘整体战’的法门,果然精妙无双,若是真能实行,有十万兵就足以横行天下,真乃是国家之秘术、经国之**!徐靖恩何德何能,竟然能有幸聆听公子学问,真是前世修得的因果!” 柳旭伸手想把徐靖恩扶起来,但是他不过是一介书生,虽然平日里注重锻炼,但是徐靖恩一身铁甲,又是打熬惯了力气的,他如何能扶得起来,不由得连连说道:“你我相遇即是缘分,知音少,弦断有谁听,我说与你听也是因为你是能听得懂的,又何必跟我客气?而且你毕竟也是朝廷军官,向我跪拜于情不符,于理不合。” 徐靖恩挣扎着就是不肯起来:“我终日里只觉得自己读熟了兵家之道,只欠一个机会就能大破贼虏,扬我国威,却不曾想到这里面竟然还藏着如此之多的秘密。观公子所言,每一门学问都是博大精深,哪怕一个人穷尽一生之精力都未必能够学得,而公子却熟门熟路,娓娓道来,显然是烂熟于心的!公子今年不过二十多岁,竟然能够知晓如此之多的兵家法门,莫非真是天降英才于我大明乎?” 说到这里,他毅然决然地大声说:“某平日里坐井观天,不知世上竟有如此英雄!某愿意以师礼事公子,鞍前马后,誓死相随,愿公子教我兵法之道!” 这个满心抑郁的军官似乎找到了自己一直以来郁郁不得志的原因,他将一切的原因都归于自己还没能掌握这个“整体战”的秘密,并且坚定地相信自己只要能从柳旭这里学得“整体战”,就可以实现自己封狼居胥、横扫漠北的毕生愿望。 第三十一章 POV:徐靖恩 决心投靠 新书上传,成绩不好的话不大好看,在这里厚着脸皮向大家讨要一下推荐、收藏什么的,如果您觉得这本书还好的话,请向朋友推荐啊。 虽然新书要养肥,但是也要注意及时投食,也不能养死了是吧~~ 徐靖恩跪在地上不起来,他满以为自己这样诚心求教,定能感动柳公子传授**,到时候柳公子高居庙堂之上运筹帷幄,他学了这绝世兵法纵横疆场,就又是一个前朝的张居正和戚南塘! 出乎他意料的是,看到自己跪在地上不起来,柳公子根本不再搀扶,只是冷笑两声,回头坐在马车上,高喊一声:“继续前进!”然后就不再搭理自己。 队伍中传来一声又一声的呼喊,少年们越过徐靖恩继续前进,丝毫不去看这个跪在地上的大明军官。 “公子,公子这是何意?莫非以为某心不诚否?”徐靖恩高声呼喊,他眼见一个出人头地、封妻荫子的机会就要从自己眼前溜走,心中大急,也顾不得什么师道尊严了,只是高声呼叫着,声音凄厉犹如一只鸦鸟。 “来,靖恩,坐我身边来。”柳公子没有拒绝徐靖恩,却温声招呼他坐到自己身边。 徐靖恩站起身来,匆匆疾步走到马车边上,看了一眼马车,尴尬地说:“弟子这一身加上盔甲怕不有两三百斤,不敢坐在车上。” “那你就站着听我说话吧。”柳公子不以为意,只是冷笑两声:“你以为学了我这兵法就能纵横天下,守护这大明江山了?” “公子这兵法精妙至极,以攻则无所不克,以守则无坚不摧,如何不能保卫这大明江山?”徐靖恩虽然下意识地这样回答,但是他隐隐有一种感觉,他的世界又要被柳公子彻底倾覆。 “我且问你,我这整体战是用于什么战争?” “自然是这两国交兵。” “既然是两国交兵,你一个小小军官学了又有什么用?” “这……”徐靖恩有些语塞,但是他仍旧不服气地辩解道:“庙堂上的宰辅学了,自然可以经国济民,我若是学了,自然也能打胜仗的!” “不对,不对,你还是没有明白我这兵法的精髓。” “还请公子示下。” “既然名为‘整体战’,那就是为一个国家准备的兵法,唯有上下配合,综合运用,方能无往而不利。你既然不服气,那我就问你几个问题。” “公子请说。” “第一,我说这大明不怕死人,建奴却是怕死人的,可是建奴一旦动兵就是全族出动,全民皆兵,蒙元的牧民也都是好骑兵,稍加训练就能上战场,而我大明之兵额十存一二,如何能和他们比数量?而你看这江南民风就知道,人人贪生怕死,爱侈恶战,如何能够算得上是有效的兵员?” “这……我大明毕竟还是有那忠肝义胆之士的。” “大明当然有忠肝义胆之士,只是当年辽事一起,高官们冲锋在后,逃跑在前,生生把数百万辽民扔给后金,白白给他们增添了无数丁口,这有如何去说?” “这第二点,我这以老带新,讲武说战之法只要战胜的老兵才能做作教官给新兵作训导的,这大明连战连败,从来没有一只军队和后金野战后能全身而退的,这种败兵虽然经验丰富,可丰富的全是打败仗逃跑的经验,我如何能用他们来作教官?而这讲武堂既然要教导军官,自然是要有精通兵法的教员的,这大明有几个人精通兵法?精通兵法的又有几个愿意俯下身子去教大头兵?” “这……这……”徐靖恩张口结舌,不知该如何回答,他一开始只是觉得这“整体战”的办法精妙至极,若是能运用五分之一就足以扫平建奴,却没想到还有这么多问题在里面。 “第三点,我说要研究科技,发展新式武器和火药,可是这大明火器作坊造出来的鸟铳你是知道的,动不动就炸膛,士兵都不敢打放,如何能指着他们造出好武器来?而且想要研究新式火药是要花大价钱钻研投资的,只是这朝廷穷得要死,如何愿意拨出钱款来给你研究这火药?” 徐靖恩汗如雨下,他“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虎目含泪,只是喃喃道:“某今日方知这做事之难,以前只知道打熬气力,修炼兵法,以为凭此可纵横天下,而今听了公子兵法,才知道以前所学不过皮毛,以为可凭此挽救大明天下,而又听了公子的论说,才知道这大明江山竟然是不可挽回了!” 这个汉子的梦想被彻彻底底地摧毁了,他一边失声痛哭,一边回忆着自幼修炼武艺、夜读兵法的岁月,一边感慨生不逢时、才不得用的愤慨,哭得是这样的伤心,好像要把心肝都呕出来一样。 他心中有恨,他恨幼年就撒手离去的父亲,害得自己和母亲颠沛流离,居无定所,若非长官照看,将爱女嫁给自己,只怕终自己一生不过是一个大头兵罢了;他恨这荒唐腐化的世道,有志有才的沉沦下僚,无才无德但是有钱会拍马吹牛反倒是能一路青云直上,反过来欺压压榨才智之士;他恨这末世来临,自己见识到真正的兵法之后却不得施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倾力守卫的国度沦为废墟,家乡化作鬼蜮。 他哭得伤心,好像要把一生的郁郁不得志,一生的难以言说的愤恨全部哭出来。 柳旭耐心地听他哭泣,等到徐靖恩哭得喘不过来气,方才轻轻递上一张手帕:“你这人性子太急,如何能做得了大将?我只是说你仅仅学这兵法挽救不了这大明江山,又没说这中华神州彻底没救了。” “公子当真?”柳旭递上的手帕乃是苏绣,是精工绣娘花费数月光阴才能织就的精品,一块拿出去也能卖个一两银子,却被徐靖恩拿来胡乱在脸上擦拭,整张面孔都变得花猫也似。 “我骗你又没有好处,何必骗你?” 徐靖恩脸色庄重地拜倒在地:“某代这大明亿万生民请公子大发慈悲,救救这芸芸众生吧!” “将军真是说笑了,我不过一介布衣,虽然家有薄财,又能给多少人买粥吃?如何能救得了这亿兆生民?” “公子莫非是因为某举止不当而迁怒百姓乎?”徐靖恩神色惶恐:“公子切不可因为某而不愿援手,否则某真是万死莫辩了!” “将军真是愿意拯救这万千生民而不惜己身?” “某食的是百姓脂膏,穿的是百姓制造盔甲,拿的是百姓所献之宝刀,骑得是百姓所驯养之马匹,如何不能为百姓而奉献此身?”顿了顿,徐靖恩又坦然说道:“若是真能救得这万家生民,某自然也能扬名天下,封侯拜将,也不亏了这堂堂男儿身了!” “将军倒是个妙人儿,捐躯报国的时候还不忘了给自己求个青史留名。”柳旭轻轻赞赏了徐靖恩一句,缓缓开口:“这世上的人啊,说大话,放空炮总是一个比一个擅长,若是真要他们落到实处,毁家纾难,反而各个往后缩头了,我若是要将军舍了这一身军职,暂忍一时骂名,带着妻子随我到蛮荒之地,将军也是愿意的?” 徐靖恩略一犹豫,听了柳公子一番话,他早就明白了大明不可救药,自己是千肯万肯的,只是自己的发妻乃是昔年老长官的独女,老长官没有让自己入赘就把女儿许给自己,对自己是有大恩的,他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也都是**岁年纪,尚未长成,他自己捐躯报国无可无不可,却如何愿意让这些人卷入其中? 转念一想,这柳公子学究天人,多半是天上某个星宿下凡,自己跟了他必然有一番作为,这大明眼看就要乱了,妻子跟着自己说不定更加安全。 这个男人仔细想了想其中利害关系,终于下定决心:“徐某愿为公子前驱,只要公子有令,某必上刀山,下火海,为公子扫清障碍!” “上刀山,下火海是没你份的。”柳公子没有露出收复了一员虎将的喜悦来,或许这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一件大事吧,这份气度反倒让徐靖恩更加心折了。柳公子轻轻扶起徐靖恩来,对着他说道:“我这次倒阉是必成的,但是我的学说多半是要遭到朝廷的大人相公们反对,因此我将另寻一个地方,建立一番基业,以我所学,定然能在三年之内练成五万强兵,到时候必有你的用武之地!眼下你可以仔细想想有哪些亲信你可以带去,到时候就是咱们起家的种子了。” “某的百户王忠乃是神射手,三石强弓可以连射六矢,百步之内,无有不中的!”徐靖恩听到那句“五万强兵”眼神中简直就要冒出光来,立刻推荐了自己的亲信。 “很好,你可以试探一下他有无意思,此外,还有那制造枪炮甲胄的工匠,我也是多多益善的,你可以用心去查找,我事成之后自然会派人与你联系,你定要细心去做!” “王忠向来怀才不遇,又是一个光棍,末将一说,自然答应的,至于军事工匠虽然不好找,末将也会尽力去做。” “如此甚好。”柳旭说着,抬头看见已经到了嘉定城南门了,于是一笑:“徐将军,到了你的地盘了,快引我等进城吧!” 第三十二章 一片混乱 今天上分类新书榜,请大家投票支持哈~~ 柳旭轻轻回头,看了看自己的队伍,士子九百六十二人,大部分来自松江府各县学、府学,个个都是科场无望而不得不跟自己冒险以求功名富贵的;农民一千两百多人,不能精确计算,因为每天都有人来,又每天都有人走,半途而废者自然不可能拿钱走人,不过是享受了几天的免费三餐罢了。 这是名副其实的乌合之众,他们有统一的领导,但是这个领导仅仅只是一种精神意义上的领袖,对他们没有生杀予夺和奖罚升降的大权;他们人多势众,却没有组织规则,没有军队号令,没有基层管理人员;他们士气如虹,似乎横行江南也不过等闲事,然而却只不过是因为知道没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攻击他们,即使一群乱兵也能将他们追得狼奔豕突。 但是柳旭没有兴趣把他们组织起来,因为他的统治核心注定不会是这么一群人,他们不过是他生命中的一群过客,只有一时的利用价值,就像一枚鲜红的荔枝,他会在汲取完甜美的汁液后将荔枝毫不留情地抛弃掉。 眼下,正是汲取汁液的时机。 “靖恩,你现在还不适合出现在我身边,你且去做你的事吧,我会联络你的。”柳旭又看看自己刚收复的军官,他并不清楚这个军官的过往和生平,也不知道他的长处和能力,但是他在这个军官身上看到了熊熊燃烧的野心和尚且没有完全冷却的热血。 而这,就足够了,他需要的是忠诚而坚定的走狗,绝不是甘愿牺牲自己的圣人和满腹阴谋诡计的自利者,走狗们可以有自己的私欲和追求,只要他们服从自己的领导。 “是,公子。”徐靖恩的眼神中没有了一开始的桀骜,这是他初步被驯服的表现。这个在官场混得不是很好的军官此刻展现出了极大的主观能动性,他主动地招呼自己的兵丁驱散围在城门口的围观群众,引导着队伍进城。 他说话中气十足,发号施令有条不紊,显示出了一定的统帅能力,似乎可以作为后备军官进行培养。 柳旭默默将徐靖恩这个名字记在心中。 嘉定是典型的江南城市,整座城仿佛建立在水中一样,城中水网密布,桥梁纵横,人在桥上过,船在河上行,彼此往来通行,互不干涉,倒是有一点立体交通的味道。嘉定城的建筑也是江南式的,它们有着白色的外墙,这是为了减少热量以及保持洁净美观,有着黑色的瓦片和坡度很陡的屋檐,这是因为当地居民并不需要太多的雨水,所以他们不在乎让这些在北方干旱之地贵如黄金的水源白白流掉。嘉定城还有着诸多的植物,南方地区四季变化虽然比热带明显一些,但是始终是有绿色长存的,这正是深秋时节,瓶兰花、南天竹开得正好,有得还结出红色的果实,挂在碧绿的枝叶间,更显江南秋色旖旎。 柳旭大致观察了一下嘉定风景,回头看看队伍已经开始入城,对着走上前来的周珺说道:“珺儿,这大队入城,该如何处置?” “师尊,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派出去打前站的府中家仆已经定下城中各大客栈,眼下嘉定外人人口不多,有足够的雅间容纳士子,至于农民让他们在店中打通铺即可。弟子已经名一百三十二名少年分作十三队,每队分管士子七八十人,农民一百多人,按照名单分配住宿,饮水、干粮也准备充足,必然不让一个士子挨饿!” “不错,士子们跟着咱们巡行江南,这后勤保障工作是一定要做好的,至于农民也不可怠慢,至少要保证不能饿着他们!”柳旭轻轻赞许了一句,接着说道:“这嘉定乃是我们巡行江南第一站,这首战必须打个开门红,你和其他几人是如何安排的这广而告之活动?” “师尊,这广告活动徒儿是这么想的,第一,李奉天派人准备了万块姜饼糖和各色小吃,分发给少年和士子们,本地居民会唱一首童谣就能领一块,不设上限,领完为止,反正这些小吃花不了几个钱,权当赔本赚个吆喝;第二,刘如意一路上请士子们抄写了两万多张大字报和各色传单,事先已经贴了三千多张,打算在嘉定城把剩下的分发完毕;第三,农民们则要他们大声吆喝口号,用自己的话宣传各类故事,干得卖力的可以领到鸡蛋、猪肉作为奖赏。” “哦?做得很不错嘛!”柳旭没想到自己只是稍微一提点,这个徒儿就能想到这么几点,不禁有些惊喜。他抬眼仔细看了看周珺的脸色,发现他眼圈发黑,显然几天都太过忙碌,一直在几人之间协调工作,以至于没能好好休息,不禁有些心软:“为了为师的事业,竟然让珺儿如此辛苦,是为师之过了。” 周珺闻言有些发愣,似乎除了他的母亲之外从没有人真正想过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少年,如何能承担如此沉重的工作负担,眼圈不禁有些发红。但是这个少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笑了一笑:“直到跟着师尊,我才知道这世上竟然有这等谋算,为师尊做事乃是我的福分,又何必说累!” “也罢,你今天就好好休息吧,我让如意他们多承担一些,毕竟他们比你年长,理当多做些事。”柳旭轻轻拍了拍周珺的头:“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你多跟着师尊学一点,以后必然少不了你的。” 柳旭又看到刘如意带着一群士子在做宣传,这些士子们此刻简直没了个士子的模样:有些富裕的士子不愿意穿济民社的统一制服,因为他们穿惯了绒衣和湖罗衫,觉得临时赶制的长衫布质太硬,让皮肤不舒服,因此还是穿着原来的衣服,各种颜色都有,而贫穷的士子们好不容易能换身新衣,倒是毫不犹豫地换上了,因此他们制服未能统一,显得有些混乱。士子们左手挎着一个藤条小篮子,里面的装的是各色小吃,如姜饼、绿豆糕、豆沙包、红糖块,这些廉价的零食并不能算是什么大礼,但是对于街边顽童和普通民众来说,说唱一句童谣就能换一块还是一笔好买卖,是以他们纷纷围了上来,争相嘟囔着各种童谣,有的因为士子忙不过来,没能及时分发,甚至直接下手去抢。一时间,大人吼,小孩叫,混杂着各色方言、各种童谣,景象混乱无比。 士子们此刻也被逼得焦头烂额,他们从来只知道读圣人之道,只知道之乎者也,只知道八股取士,哪里知道该如何和普通民众打交道,哪里能明白竟然会有人为了一块姜饼糖当街对骂,甚至大打出手,是以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老子的教诲发扬到极致。虽然一团混乱,虽然不知该从何下手,为了能到乡间开议会,做议员,他们也只能硬着头皮宣传下去。这些穿着长衫的士子们把作为读书人的风范和风度抛之脑后,就像街头走街串巷的小贩一样,他们左手挎着篮子,右手拿着各色零食,一边保护着篮子不被抢走,一边高声吼叫着各种童谣,试图扩展自己的影响力。 “一块姜饼一句歌,大家一起跟我唱!” “打倒阉党除奸贼,大明江山万万年!” “议会政治真儒教,大明万民须仿效!” “阉党祸国十余年,恢复大道三代前!” “说你,说你呢,你还没背歌,怎么能下手抢呢!” “乌合之众,典型的乌合之众,无组织无纪律,无方法无规则,只知道扯着嗓子高喊,除了声势比较大之外,没有别的优点了。”柳旭看着这群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形象的士子和百姓,暗自摇了摇头,果然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教育出一只战斗力强而拥有坚定纪律的政宣队伍的。 不过他眼下也不需要这样的一支队伍,他只需要声势浩大,能拉拢大多数的士子投奔就可以了,至于纪律和方法,统统都只能是锦上添花而绝非雪中送炭。 他只需要一样东西,声势,声势,和更大的声势。 “李奉天,把咱们的锣鼓队、标语队和皇上塑像抬出来吧!”因为环境实在太吵,柳旭不得不扯着嗓子高喊。 “遵命!”虽然是霜降天气,李奉天还是热得满头大汗,他不再顾忌形象,将头上的四方平定巾撤了下来,披散着头发,对后面的农民大声发号司令:“一队,锣鼓齐鸣!二队,抬牌子!三队,抬轿子!” 跟着他的农民都是拿双份工资的,所以他们工作起来更加卖力,很快就将道具准备好,一边抬道具,一边朗诵宣言。一时间,锣鼓喧天,人声沸腾,倒是把百姓们的声音压了下去。 “按计划行事!士子自由行动,大队跟我去魏忠贤生词!”柳旭懒得再看后面的混乱,他只需要向整个嘉定城证明自己来过就好,至于场面的好看与否,是没有人在意的。 当传言从嘉定开始蔓延,向南到杭州,到江西,到广东,向北到南京,到山东,到京师,人们只会知道有这么一直数千人的队伍为了反抗魏忠贤而奋起战斗,将战斗的宣言传遍了大大小小的角落,而不会知道他们组织混乱、训练全无、各怀鬼胎。 这或许是传言的真相,但是人们不需要真相,所以真相就不被知道。 第三十三章 毁灭生祠 魏忠贤先生的生祠在后世没能留下多少,等他一倒台就被原来哭着喊着要给他建立生祠的地方官员们给拆毁了。毕竟,如果在魏忠贤死后还留着生祠简直就是往自己脑门上贴着“老子是阉党,老子崇拜魏忠贤,快来打我呀!”除了能让自己死得快一点之外没有其他好处。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出于讨好魏忠贤的目的,各地建立的生祠无不富丽堂皇而极尽奢华,堪称是民间艺术的结晶。 嘉定城的魏忠贤生祠就是如此。 虽然叫做生祠,但是它实际上是一组规模极其宏大的建筑群,从南到北至少有三四百米,柳旭漫步其间,一想到马上就要毁掉这座生祠,颇觉得有些不忍。 生祠原本是有地方衙役和驻军守护的,但是眼下队伍人多势众又声势庞大,这些护卫见势不妙早就开溜了,是以柳旭原来准备的保卫力量也没能派上用场。 生祠的入口有三道牌坊和五道石门,匾额上面各写着不同的语句,两侧是常青树木组成的间隔,肃穆的灰色牌坊和青色的植物相互掩映,更显得生祠庄严肃穆,甚至隐隐透露着一种神秘而神圣的气息。最外面的大门上是明熹宗亲笔写下的“普德”二字,他作为九五之尊自然不能在说出更加谄媚的语句,但是后面的匾额则是极尽奉承之能事了,诸如“光被四表”“德昭日月”不过是初级阶段,“千古一圣”“德比周公”这样的才算是勉强合格。 “公子,这些地方官员为了巴结魏阉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连这些不知廉耻的话都能写得出来,说的出口,简直是天下读书人之耻!”刘如意走在柳旭身边,眼见这些匾额上面极尽巴结谄媚之能事,不禁愤愤地骂道。 “哼,魏阉权倾天下,你若是不立生祠就是和他过不去,他要解你官职,要你性命易如反掌,你敢不立吗?依我看,这些官员未必全是坏的,只是不立生祠就得丢命,不得不立罢了。”李奉天仔细研究了一下匾额的署名,不由得感叹道:“这里的匾额除了地方官的题词,连南京留守太监、南京六部的高官都有,这阉党的威势可见一斑了!” “阉党权倾天下又如何?孟子有云,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李奉天你既然跟着公子行事,就一定要和阉党划清界限,又怎能给这些不知廉耻的地方官说话!”刘如意有些愤愤然地指责李奉天,他面色涨得通红,眼神中也都是愤怒。 “就算这最后朝廷把魏忠贤砍了,还能把给他立生祠的地方官都砍了不成?这偌大的国家还是需要官员来治理的,做人可以是非分明,这做官可就不能太过斤斤计较啦,要知道,水至清则无鱼!” “你这就是给他们找借口,他们压榨百姓建立生祠,眼睁睁看着阉党走狗祸害民众的时候不站出来卫护一方安宁,结果最后还能逃避惩罚,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柳旭眼见两人争得面红耳赤,不得不站出来打个圆场:“行了,你们两人没有谁对谁错,咱们今天的主要任务是毁掉这生祠,把这事办成比说多少话都有用!” 公子发话,两人不得不偃旗息鼓,但是从他们看相彼此的眼光来看,这场争斗还没有结束。 手下人彼此有点小矛盾还是不错的,是以柳旭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大步向前,前面就是供奉魏忠贤塑像的大成殿了。 曲阜孔庙中同样也有大成殿,是为整个孔庙建筑群的主要建筑。这个大成殿虽然是盗版,但是该有的一点不缺,此殿面阔九间,屋顶重檐歇山,形态庄重大方,大殿有石柱二十八根,全都是从外省山上才来,光是运送这些石材就花了几千民夫和上万两银子,这些价值昂贵的石柱上面雕刻着祥云和蟠龙浅雕,显然是无数石匠花了无数个日日夜夜静心雕琢而成。 说实在的,魏忠贤生词主建筑起名大成殿倒也不是僭越,早就有人提出要把魏公公和孔圣人放在一起供奉。柳旭记得前几年应该有个国子监生向朝廷提议把魏忠贤的塑像搬进孔庙和孔子一块祭祀,把魏忠贤的父亲和孔子生父一起祭祀,理由是魏忠贤铲除“东林党”,功绩可比孔子杀少正卯;魏忠贤编《三朝要典》,有若孔子笔削《春秋》。所谓“国之将亡,必有妖孽”,由此人行径可见这明末衰世跳梁小丑轮番登场,争相往这马上就要倒塌的大明帝国大厦上踹一脚。 只是他们忘了,踹一脚自然可以从中得利,但是踹得最晚,跑得最慢的可是要被埋在废墟底下,给大明王朝殉葬的。 “只怕是这些人也没想到堂堂大明竟然崇祯十七年就玩完了吧,你一脚,我一脚,踹来踹去发现墙要倒,满朝文武谁都跑不了,也是这个朝代和这个时代的吊诡。” 柳旭摇摇头,驱逐了脑海中的思绪,漫步走进大成殿。大成殿内香火缭绕,仔细品味,香气浓郁,在空中恍若凝成实质,入鼻经久不去,只觉令人心思沉静,竟然是价值昂贵的沉水香。 但是和魏忠贤的塑像相比,这熏香也就算不上奢侈了。 魏忠贤的塑像端坐在一方宝座上,全身都是用沉香木雕刻而成,外面套着冠冕袍服,头上戴的是天子专用的九旒冕,手里拿的是象牙笏板,虽然明摆着就是僭越,却从没有人胆敢质疑。柳旭走到近处观察了一下,塑像的每一处细节都极尽工巧,连魏忠贤眼角的皱纹,手心的纹路,皮肤上的褶皱都被雕刻出来,显然花了雕刻匠人不知多少心血。魏忠贤头上是一个发髻,但是里面是中空的,这是特意留出来盛放四季鲜花的,每天清晨就有衙役用快马从乡间收了鲜花,然后恭恭敬敬地放入其中,虔诚地好像面对一尊伟大的神灵。 “柳兄,听说有一个工匠在雕刻魏阉雕像时把脑袋雕大了,不得不打磨小一点,监工的小太监就抱着魏阉的脑袋嚎啕大哭,比自己的脑袋挨了一凿子还要悲痛!”苏河昨日才赶来,今天就跟着大队人马横扫嘉定城,正是兴高采烈的时候。他见到柳旭对着魏忠贤塑像出神,走过来补充了一个趣事。 “苏兄果然博闻强记,若是我没有记错,这魏阉塑像的肠子五官都是金玉珠宝为之,咱们倒是不该浪费了。” “柳兄的意思是?” “不如把塑像砸了,把珠宝拿出来买点米面布匹发给士子百姓们,反正都是取之于民,咱们不如用之于民!” “不错,这才显得咱们是堂堂之师,是为了天下公义才巡行反阉!” 一起前来的农民不知道这座大殿的意义,只知道眼前这些穿长衫的都是秀才公、举人公,他们既然敢破坏这座大殿,又肯给自己发钱,向来是没什么问题的。是以当命令他们用斧子劈砍这座大殿时他们没有任何犹豫,纷纷将手中的柴斧砍向这座精心修造的大殿。 木屑横飞,刀斧纵横,为了祈福而建立的生祠连自己都没能保住,由嘉定城能工巧匠精心修造的大成殿即将在很短的时间内,在一群没有任何艺术细胞的农民手中化作一堆碎木。 “不能砸,不能砸呀!”突然,一个工匠模样的人冲了出来,他满脸是泪,神色惶急,冲着柳旭大喊道:“这生祠是大伙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是这嘉定城最漂亮、最辉煌的建筑,你们砸了魏忠贤的塑像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把整个生祠都给砸了?” 这个工匠年纪已经不小了,他穿着蓝色圆领短衫,面孔黝黑,手上老茧丛生,眼睛里满是经历了一生风霜艰苦的沧桑和悲伤。阅历给了他足够的能力辨认一群人中的首领,他巧妙地绕过几个阻拦他的家仆,冲到柳旭跟前跪下:“这座生祠是我老汉这辈子最后的作品了,公子您砸魏忠贤塑像是对的,我们都支持,但是请您把这生祠留下吧,这也是百姓的钱粮修造的,给他们留下点东西吧!” 说罢,这个已经进入迟暮之年的老汉给柳旭跪下,砰砰砰磕起了响头,他磕得是这样用力,以至于他的脑门很明显地肿胀了起来。 “老伯,老伯,不要这样!”刘如意似乎被他的泪水打动了,他试图上前扶起工匠,但是工匠和土木打了几十年交道,哪怕是年老力衰也不是刘如意这样的书生可以扶得起来的。 “公子,公子,你看这……”刘如意眼神中有些悲悯,又有些无奈,他迭声呼唤着柳旭,充满希冀地看着柳旭,希望自家公子能给出一个解决方案来。 其他人都没有说话,他们不喜欢破坏,但是此时他们唯有以最决绝的行动才能显示出他们的决心,同情在此时就和动摇等同,也只有刘如意这样的人才会不顾一切地上前扶起老工匠。 “老伯,你的心情我理解”柳旭走上前去,掏出手帕温柔地给老工匠擦了擦眼泪,丝毫不觉得这个满身泥垢的老人身上的污渍会弄脏他华美而昂贵的衣服。 “虽然我很理解,但是我不得不告诉你,这个生祠留不得。第一,魏忠贤必败,他一倒台,我不拆你们县令也是要拆的;第二,若是留着这生祠不拆,我们这此行动就不算完全胜利;第三,万一魏忠贤倒台后上官因为你们嘉定不拆生祠而迁怒,你们嘉定百姓就要倒霉了。所以,我私人给你二十两银子,你拿去做点小买卖吧,而这生祠——”说到这里,柳旭语气有些不忍,顿了顿,他随即说:“留不得!” 周珺听了这句话,没有再给刘如意乞求的机会,大声对着待命的农民说道:“公子有令,生祠全部拆毁,一个不留!所得自己保留,公子一文不取!” 对于他来说,公子的命令就是一切,而其他的事情,诸如价值,诸如感情,诸如意义,对他一钱不值。 少年略带尖利的声音在秋日的天空中飘荡,它和老工匠有气无力的哭声相互唱和,一起在空中渐渐消逝。 第三十四章 誓师演讲 仿佛是某种机关被开动一般,得到命令的农民们立刻按照事先分配好的地区进行拆毁活动。因为抢到的任何东西都归自己所有,所以他们的士气很高,动作很快,在柳家家仆把魏忠贤塑像搬出大成殿之前,就完成了大部分的摧毁工作。 甚至有些农民还因为彼此之间区域划分不明展开了小规模的械斗——为了防备生祠守卫和方便打砸,柳旭特地允许他们携带到菜刀、扁担、斧头之类的工具,而这些工具在招呼完了生祠建筑之后竟然落到了自己人身上,这就是他始料未及的了。 就这样,在农民们此起彼伏的劳动口号中在发现财物的欢呼声中,在文人士子们指点江山的激扬文字中,在老工匠越显衰弱的哭喊中,昔日雄踞嘉定城北的魏忠贤生祠彻底化作一堆灰烬。 “中国历史上的几次对于古迹的大规模破坏是否也是如此呢?由一群有着自己的政治目的的文人带领,由一群目不识丁、不知道自己所破坏的东西的艺术价值的农民执行,由一群知晓价值却不能作出任何反抗的艺术家作旁观,有的装聋作哑,有的难得糊涂,有的意气激昂,在巧言令色和各种口号中将一个个艺术结晶化作灰烬?”柳旭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但是他没有深思,因为他还有这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柳旭接过周珺递来的扩音器,健步走到大殿前的高台上,后面跟着周珺、刘如意、李奉天、苏河、王振、徐孚远几人。这高台虽然是由汉白玉打造,但是实在太大又太坚硬,所以没有人对它下手,侥幸留了个全尸。 “各位文兄,因为一个共同的目的,我们走到了一起!”柳旭的声音经过扩音器传播后更显洪亮,他经过这几天的磨炼,对于当众演讲更是驾轻就熟,没有任何迟滞和犹疑。 “谁能告诉我,我们为什么走到这里?” 之前的数日他已经成功建立了自己的威信,“乡间议会”的理念也已经被求官无门的士子们奉为圭臬,是以他们很热情地回应了他们名义上的领袖: “打倒魏阉,卫我正道!” “乡间议会,士人治国!” “打击科举,清剿伪学!” 他们的回答各不相同,但是都是柳旭一直以来竭力灌输的思想,并没有杂音出现,显然思想洗脑已经在潜移默化间显出了成效。柳旭很满意地点点头:“大家说的都对,但是都是表象,都是皮毛,我们还有一个更高贵、更伟大、更重要的目的,也正是这个目的驱使着来自松江各地,江南各地,乃至于全国各地的士子们前来此处!” 他环顾四周,神色中充满了自信,他的脑袋高高昂起,眼神凌厉而又威严,此刻,他就是这片空间和时间的唯一主宰,他的意志、他的理念将得到彻底的贯彻。 他停顿了足够的时间,这些时间可以让这些士子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憧憬未来的美好生活,又不足以让他们展开全面的思考,深度质疑柳旭的理论。 “我们今天来到这里,为的不是个人的功名利禄,为的不是为东林诸君子报仇雪恨,为的不是反对魏阉,我们今天来到这里,为的是——”他又停顿了一下,看着台下面露不解的生员们,大声说道:“是为了弘扬孔孟之正道!” “那么,何谓孔孟之正道?”他此时没有停顿,而是快速展开自己的论述:“孔孟之正道,就是凡我读书人,凡我济民社社员,即有权讨论圣人精义,别人或许说得比你好,但是他们无权阻止你发表自己的见解!孔孟之正道,就是儒生治国,就是儒生与大明天子共天下,科举是一个途径,但是绝对不是唯一的途径。考不上举人就不是儒生了吗?考不上进士就不是儒生了吗?告诉你们,绝对不是!凡是儒生,凡是孔门弟子,即有权建立‘乡间议会’,即有权”代天子牧民!谁要是阻挠你们,谁就是妖儒乱法,谁就是阻挠我大明六十万生员行道,谁就是要败坏我孔门道统!孔孟之正道,就是弘扬正道,排斥乱法,追求仁义,反对妖儒、贼儒!” 柳旭在这里稍微换了一口气,他看到很多生员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不由得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咱们生员已经忍了太久了,已经忍受了太多不平等的待遇了!从孩提时代开始,咱们就得开蒙读书,别人玩耍,咱们读书,别人踏青,咱们读书,别人吃香的喝辣的,咱们读书,别人倚红偎翠,咱们读书,这家庭富裕的还好,而家庭贫困的兄弟们则是几代人辛辛苦苦供养出来的,不仅咱们苦,咱们的爹,咱们的妈,咱们的族人都苦——而咱们寒窗苦读十几年,二十几年,三十几年,就因为没有考过科举,就因为卷子不合主考官的心意,时文不符合流行的范式,咱们就做不了官,保不了民——你们告诉我,这对吗?这合理吗?这是孔孟的本意吗?” “不是,不是,不是!” “不是,不是,不是!” 士子们的情绪被引爆了,他们很多人都已经不再年轻,岁月已经在他们的额头上和脸上刻划下了深深的印记,但是他们却没有为官一方的机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好的年华随水流去,而自己辛勤的付出却没有任何回报。 同样是士子,同样是读书人,有些幸运的挤过了独木桥,走过了科举关,就成了举人、进士,而自己却要蜗居向下,受穷受累,在学宫的还要忍受学政教官的白眼和虐待,这又哪里说得上公平? 都说“客场莫论文”,考得上的未必就是那有学识的,考不上的也未必就没有能力,只是朝廷眼下只拿得出这么一种考试方案和社会流动方案。但是大明生员六十万,每三年取进士不到三百名,巨大的官位需求不能被稀缺的行政职位供给满足,矛盾就由此产生。 考得上一步登天,考不上沉沦一生,而运气却是最大的决定因素,谁愿意忍受这样的社会设计? 原本这些生员因为在当地还有一些小特权而忍受了下来,但是当这火药库被柳旭煽动性的言论彻底引爆后,这种长期压抑下的压力就彻底爆发,如潜龙出渊,如天山水泻,奔涌千里而不可遏抑! 柳旭心知火候已到,开始连续提问:“大家回答我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将要决定咱们的未来,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此话一出,隐藏在人群中的中坚分子立刻明白决战时刻已经到来,纷纷做好准备。 他们隐藏在人群中,如同牙含毒液的蝮蛇,随时准备射出自己恶毒的汁液,引领话题的走向。 “来,告诉我,咱们是谁?” “孔门弟子,孔门弟子!” “咱们的天命是什么?” “代天牧民,总理一方!” “那为什么咱们现在却半点官位没有?” “朝廷不给,朝廷不给!” “朝廷不给怎么办?” “找他要,找他要!” “如何要?” “乡间议会,乡间议会!” “你们愿意跟着我,跟我一起,去找朝廷要官吗?” “愿意,愿意,愿意!” “很好,既然各位兄弟看得起我柳某人,那我就厚颜接下这个职责了!从今以后,在场的盟兄盟弟都是我济民社中人,大家相互照应,彼此关怀,定然要在跟这世道斗争到底,为咱们生员争出一片天来!” “来,咱们就用这魏忠贤的塑像做牺牲,祭奠咱们的孔孟正道!”柳旭一挥手,刘如意李奉天两人带着几个力壮的奴仆将塑像抬到台子上,狠狠往地下一丢,发出清脆的震响。 这震响好像一声木铎,象征着某个新生势力的彻底崛起。 “魏阉祸国,其罪当诛,眼下咱们还没打到京师去,暂且留他一条狗命,但是他的塑像我们就不能留着了!今天就由我挥动第一斧,彻底和邪恶势力划清界限,咱们向他们宣战!” 柳旭双手持斧,他将桦木制成的斧柄握得很紧,他的骨节因此咯咯作响,他手上的肌肤也因此渗出了细微的汗滴。 整个空间都好像凝固了,所有人都不敢呼吸,他们在等待,在等待这历史的转折,在等待一声惊天裂地的巨响。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柳旭高声朗诵着济民社的纲领,双手狠狠一挥——一声巨响,魏忠贤精心修饰的雕像随着钢铁制成的斧刃化作两半,他的肚子里面用来充当五脏六腑的金银珠宝统统洒了出来,因为动能的作用掉落在高台之下,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没有人胆敢去捡拾,他们只是看着柳旭,等待他们的领袖发出指令。 “这地上的东西,我不要,统一兑换之后发给大家,剩下的买米买面,发给嘉定百姓!咱们是什么?咱们是济民社!咱们的口号是什么,谁来告诉我?”柳旭左手执斧,右臂高高举过头顶,目光灼灼,望着台下的生灵。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 生员们眼神狂热,高举右臂有若一片树林。 而眼下的树林,即将凭借思想改革的暴风席卷天下,刹那弹指之间,此刻的树林,就将成为无垠的森林。 柳旭紧握双手,眼望天空,胸中涌动万丈豪情。 天地为盘兮众生为棋,宇宙为谱兮山河为际,而他柳旭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成为一名棋手! 明末世界,我柳旭来了! 第三十五章 各逞心机 嘉定县衙简直是一座精美的艺术品,它坐落城东,面北朝南,西边是正堂、幕厅、架阁库,幕厅前是库楼,正堂两侧安放诸吏房,正符合“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的训诫。 大堂是五间七架的,砖石搭建的建筑物因为高大的身型和挺拔的外貌显得格外威严,它的屋面上有兰瓦兽脊,最前面是一个骑着凤凰的仙人,后面跟着天马、海马、狮子三只跑兽,它们高踞屋顶之上,俯视着来访的访客,努力地表现出自己的威严。梁栋是檐桷青碧绘饰的,定是由最好的巧匠捉来天空的颜色,用心调制,融入到颜料之中,于是天上人间就彼此难以别分了。卷棚的作法是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这是最顶级的一种作法,显示出嘉定县在本地崇高的地位和当地富庶的经济。 柳旭一行人漫步走在县衙之间,此时天气已经不再炎热,经过数棵颜色青翠的银杏树,鼻间嗅到一丝若有若无的暗香,似是丹桂,又似木芙蓉,以至于整个人都好像融化在这静谧的环境中,再难以区分此间究竟是人间还是滚滚红尘。 “房大人果然是有福之人,这嘉定县衙构造精美,环境清幽,风水上佳,正是修身养性和升官发财两不误!”柳旭神色放松,他今天穿了一件天青妆花云鹭纱衣,手拿重金折扇,一副翩翩浊世佳公子模样,丝毫不见昨日演讲时的激情澎湃。 “柳公子说笑了,公子年纪轻轻就能作出这么大一番事业,日后前程无量,登阁拜相也是意料中事,又何必羡慕穷乡僻壤一县衙?”和他对话的是房县令的体己人,他没作官样打扮,却穿着一身紫花布衣,这也算是嘉定的风俗了。这个人说话时专门留神盯着柳旭的神情,见他听见自己说“登阁拜相”时嘴角微撇,却露出一副看不上眼的样子,心中不由得一惊:“此子年纪轻轻,作出这么大一番声势,却丝毫不把登阁拜相这等文人的最高理想放在眼里,不是志在泉林,真不在乎,便是大奸似忠,演技非凡!” “哈哈!房兄弟真不愧是房县令的亲信家人,不仅说话气度非凡,还不尚奢侈,只穿这紫花布衣,真是让兄弟我愧疚无地了!”柳旭懒洋洋地和此人打着哈哈,却浑然没有把他当一回事。 此行的正主还在二堂品茶,他才是自己此行前来的唯一目的,至于这些打前站引路的小鬼他只是随便应付,并不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实想法。 房县令是天启二年的三甲进士,像他这样的三甲进士没有特殊情况是进不了翰林院的,只能外放个县官慢慢往上升,不过如果有大机遇的话未必不能做到巡抚督师一类的职位,比如袁崇焕就是同进士出身,最后也是做到了蓟辽督师。总而言之,虽然三甲进士比起一甲二甲插上一些,比小小的举人还是强出太多的。 房县令今年不过四十来岁,正是一个官员**最强也最年富力强的时节,因为是私下会见,也为了照顾尚且没有出仕的柳旭等人的感情,他并没有穿官服会客,只是穿了一身燕居服。他是陕西人,脸盘很大,单眼皮,粗眉毛,说起官话来总是带着一股子陕西口音。 县令官职虽然只有正七品,虽不是“九品芝麻官”也差相仿佛,在京官眼里不值一提。但是县令在一县之地却称得上是“百里侯”,权力极大,所谓“灭门知府,破家县令”就是此理,和一介小小举人不啻天渊之别。 然而眼见柳旭走入二堂,房县令却满脸堆笑地起身迎接,这已经是难得的礼数了:“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柳公子年仅弱冠,却带领我江南士子作出这么大的事情,真让老夫羞愧啊!” 柳旭微微一笑,这房县令的表现已经表明了他寻求合作的意向,自己只需要打蛇随棍上就好了,信手打了个弓,把礼数做到,也是笑道:“父母大人何出此言?大人镇守一方,明察秋毫,活民无数,正是我辈士子楷模,学生只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如父母大人一般代天牧民,如此便遂了学生平生之愿了。” “柳公子昨日在魏忠贤生祠的言论本官倒是有所耳闻,公子的《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本官也业已拜读,只是有些问题哽在喉头,不吐不快,今日柳公子既然来了,不妨为本官解答之。”稍微寒暄了几句,房县令便令仆人取出柳旭昨日派人送去的两本书,问道:“敢问柳公子,你这《新学伪经考》是公羊派学术,这便罢了,我大明向来是不禁学术的,只是你书中说刘歆作伪经,是为那王莽新朝张本,那这《周礼》《逸礼》《古文尚书》《左传》《毛诗》岂非全是伪书?” “正是,这刘歆本是王莽亲信,为了帮助王莽篡汉才制造出这些伪书为他造势,不过断烂朝报而已,这东汉郑玄又因之继之,陈陈相因,祸乱道统,流毒甚广,这思潮乃至于南宋朱熹,更是因循守旧,只知道在这伪经里面打转,丝毫没了我儒学日新月异,经权变化的精神,反而编造出种种说法来为贼人背书,是以才有任用阉宦,广纳后宫,权臣篡国,倾覆社稷之事!若要我说,这强汉之灭,盛唐之亡,两宋之倾颓都是由这些妖儒、逆儒所为!”柳旭丝毫不因为身在朝廷命官之前而有所畏惧,他侃侃而谈,言辞激昂,直指刘歆、郑玄、朱熹。 跟他一起前来拜访的是苏河、王振、徐孚远三人,其他人因为功名尚低,反而不适合参见嘉定县的最高长官。三人见柳旭如此慷慨陈词,心中不禁为他捏了把汗,若是这房县令以“妖言惑众”的罪名喝令左右将柳旭捉拿,他们一时间倒不好回护,只能事后慢慢想办法,柳旭虽无性命之忧,却免不了要吃一些皮肉之苦。 房县令听了柳旭这番回答,眼角略微抽动,却一时没有做出任何评价,他慢慢品着茶杯中的顾渚紫笋,此茶经锅炒杀青而成,早在唐朝就作为贡茶供奉朝廷,汤色清冽,茶香渺渺,让人品来有俗意顿消之感。 他不说话,其他人自然也没有资格说话,一时间房间里竟然陷入一种可怕的沉默。 柳旭也不说话,他只是微笑品茶,这茶叶号称“青娥递舞应争妙,紫笋齐尝各斗新”,比之宜兴阳羡茶别有长处,他前世早就失传,现代人试制出来的也未必有明朝时后的原味,是以他乐得有时间品尝一下。 时间慢慢推移,眼看房县令小口品茶,杯中茶水已经快要见底,柳旭不由得笑道:“学生这几日收了个弟子,单名珺,我却觉得不好,不如改名‘玦’,不知父母大人以为如何?” 房县令似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缓缓将目光从茶水转移到柳旭身上,沉声问道:“你们生员要得官,要建立乡村议会,我虽不赞成,却也是不反对的,只是若有这不答应的地方官,你们打算如何处理?” “阉党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柳旭正气凛然,一双明眸里面满是杀气:“这等阉党余孽,祸乱朝廷不说,还要断我江南四十万生员活路,我等必然不与他善罢甘休!” “既如此,我便赞助你等一千两银子,县中还有车马数十,你等也一并带去,务必要张扬我江南士子之正气于天下,方不负我对你等之殷切期望!”房县令点了点头,开口说话。 柳旭大喜过望:“有老父母如此支持,我江南四十万士子必然不负所望,与阉党战斗到底!而一旦阉党授首,我等必然公推老父母于朝廷,使万家生民得一青天!” “好说,好说,你等先去吧。”房县令面露疲色,似乎刚刚完成了一次激烈的战斗,他站起身来,送柳旭四人离去。他目送着柳旭等人离开二堂,面色凝重,脸青如铁,竟似遭遇了生死大敌一般。 “堂尊为何如此做派?这柳旭执礼甚恭,言谈有礼,还承诺要公推老堂尊于庙堂,为何大人如此神色?”他的体己人见自家主人神色不愉,不禁上前询问道。 “你也看了他的两本新书了,你有何评判?”房县令叹了口气,问道。 “小人这点子才学如何能看得明白?只是模模糊糊觉得他是要打击这程朱理学了,其他的是一概不懂。” “你这水平都能看得出来,这天下读书人如何看不出来?此子外示人以陆王心学,内实有自己一套学术,表面上彬彬有礼,谈笑风生,内地里是要绝我理学之根啊!”房县令神色凝重,语气里似乎有着一丝恐惧。 “此子竟然如此嚣张狂妄?大人,要不要小人带人去把他拘捕?” “你道今天竟是我占上风吗?”房县令冷笑两声:“昨日生祠的情形你也见了,那九百生员把他视作领袖,忠心耿耿,狂热无比,我在县衙都能听见他们的呼声,若我把他拘捕了,那些生员当场就敢冲击县衙!这生员身份非比寻常,一个两个也罢,**百人一齐上来,你们还敢阻拦?你们被人打死都是白亏的!” “这……这小小举人竟有如此威风?”体己人似乎有些不敢置信:“仅仅是一举人就能号令九百士子,若是中了进士,还不得立刻登阁拜相?” 房县令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道:“我今日和他算是做了一笔交易,我支持他倒阉,他答应支持我作为他在地方的臂助,各取所需罢了。” “若是这阉党没倒呢?” “没倒?那就是他强行勒索了我一千两银子,到时候怕不得百倍给我还回来?” “原来如此!想这柳旭多么英雄了得,还是不如老大人神机妙算,孙猴子永远跳不出这如来佛的手掌心啊!” “唉,这话就不必说了,我只是想看看,这柳旭究竟能弄出多大场面。”房县令看了看堂外的天空,一轮太阳已经从地平线上升起,他向外放射出无穷无尽的光热,在东方的大地上缓缓向上,向上…… 第三十四章 誓师演讲 仿佛是某种机关被开动一般,得到命令的农民们立刻按照事先分配好的地区进行拆毁活动。因为抢到的任何东西都归自己所有,所以他们的士气很高,动作很快,在柳家家仆把魏忠贤塑像搬出大成殿之前,就完成了大部分的摧毁工作。 甚至有些农民还因为彼此之间区域划分不明展开了小规模的械斗——为了防备生祠守卫和方便打砸,柳旭特地允许他们携带到菜刀、扁担、斧头之类的工具,而这些工具在招呼完了生祠建筑之后竟然落到了自己人身上,这就是他始料未及的了。 就这样,在农民们此起彼伏的劳动口号中在发现财物的欢呼声中,在文人士子们指点江山的激扬文字中,在老工匠越显衰弱的哭喊中,昔日雄踞嘉定城北的魏忠贤生祠彻底化作一堆灰烬。 “中国历史上的几次对于古迹的大规模破坏是否也是如此呢?由一群有着自己的政治目的的文人带领,由一群目不识丁、不知道自己所破坏的东西的艺术价值的农民执行,由一群知晓价值却不能作出任何反抗的艺术家作旁观,有的装聋作哑,有的难得糊涂,有的意气激昂,在巧言令色和各种口号中将一个个艺术结晶化作灰烬?”柳旭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但是他没有深思,因为他还有这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柳旭接过周珺递来的扩音器,健步走到大殿前的高台上,后面跟着周珺、刘如意、李奉天、苏河、王振、徐孚远几人。这高台虽然是由汉白玉打造,但是实在太大又太坚硬,所以没有人对它下手,侥幸留了个全尸。 “各位文兄,因为一个共同的目的,我们走到了一起!”柳旭的声音经过扩音器传播后更显洪亮,他经过这几天的磨炼,对于当众演讲更是驾轻就熟,没有任何迟滞和犹疑。 “谁能告诉我,我们为什么走到这里?” 之前的数日他已经成功建立了自己的威信,“乡间议会”的理念也已经被求官无门的士子们奉为圭臬,是以他们很热情地回应了他们名义上的领袖: “打倒魏阉,卫我正道!” “乡间议会,士人治国!” “打击科举,清剿伪学!” 他们的回答各不相同,但是都是柳旭一直以来竭力灌输的思想,并没有杂音出现,显然思想洗脑已经在潜移默化间显出了成效。柳旭很满意地点点头:“大家说的都对,但是都是表象,都是皮毛,我们还有一个更高贵、更伟大、更重要的目的,也正是这个目的驱使着来自松江各地,江南各地,乃至于全国各地的士子们前来此处!” 他环顾四周,神色中充满了自信,他的脑袋高高昂起,眼神凌厉而又威严,此刻,他就是这片空间和时间的唯一主宰,他的意志、他的理念将得到彻底的贯彻。 他停顿了足够的时间,这些时间可以让这些士子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憧憬未来的美好生活,又不足以让他们展开全面的思考,深度质疑柳旭的理论。 “我们今天来到这里,为的不是个人的功名利禄,为的不是为东林诸君子报仇雪恨,为的不是反对魏阉,我们今天来到这里,为的是——”他又停顿了一下,看着台下面露不解的生员们,大声说道:“是为了弘扬孔孟之正道!” “那么,何谓孔孟之正道?”他此时没有停顿,而是快速展开自己的论述:“孔孟之正道,就是凡我读书人,凡我济民社社员,即有权讨论圣人精义,别人或许说得比你好,但是他们无权阻止你发表自己的见解!孔孟之正道,就是儒生治国,就是儒生与大明天子共天下,科举是一个途径,但是绝对不是唯一的途径。考不上举人就不是儒生了吗?考不上进士就不是儒生了吗?告诉你们,绝对不是!凡是儒生,凡是孔门弟子,即有权建立‘乡间议会’,即有权”代天子牧民!谁要是阻挠你们,谁就是妖儒乱法,谁就是阻挠我大明六十万生员行道,谁就是要败坏我孔门道统!孔孟之正道,就是弘扬正道,排斥乱法,追求仁义,反对妖儒、贼儒!” 柳旭在这里稍微换了一口气,他看到很多生员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不由得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咱们生员已经忍了太久了,已经忍受了太多不平等的待遇了!从孩提时代开始,咱们就得开蒙读书,别人玩耍,咱们读书,别人踏青,咱们读书,别人吃香的喝辣的,咱们读书,别人倚红偎翠,咱们读书,这家庭富裕的还好,而家庭贫困的兄弟们则是几代人辛辛苦苦供养出来的,不仅咱们苦,咱们的爹,咱们的妈,咱们的族人都苦——而咱们寒窗苦读十几年,二十几年,三十几年,就因为没有考过科举,就因为卷子不合主考官的心意,时文不符合流行的范式,咱们就做不了官,保不了民——你们告诉我,这对吗?这合理吗?这是孔孟的本意吗?” “不是,不是,不是!” “不是,不是,不是!” 士子们的情绪被引爆了,他们很多人都已经不再年轻,岁月已经在他们的额头上和脸上刻划下了深深的印记,但是他们却没有为官一方的机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好的年华随水流去,而自己辛勤的付出却没有任何回报。 同样是士子,同样是读书人,有些幸运的挤过了独木桥,走过了科举关,就成了举人、进士,而自己却要蜗居向下,受穷受累,在学宫的还要忍受学政教官的白眼和虐待,这又哪里说得上公平? 都说“客场莫论文”,考得上的未必就是那有学识的,考不上的也未必就没有能力,只是朝廷眼下只拿得出这么一种考试方案和社会流动方案。但是大明生员六十万,每三年取进士不到三百名,巨大的官位需求不能被稀缺的行政职位供给满足,矛盾就由此产生。 考得上一步登天,考不上沉沦一生,而运气却是最大的决定因素,谁愿意忍受这样的社会设计? 原本这些生员因为在当地还有一些小特权而忍受了下来,但是当这火药库被柳旭煽动性的言论彻底引爆后,这种长期压抑下的压力就彻底爆发,如潜龙出渊,如天山水泻,奔涌千里而不可遏抑! 柳旭心知火候已到,开始连续提问:“大家回答我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将要决定咱们的未来,大家一定要慎重对待!”此话一出,隐藏在人群中的中坚分子立刻明白决战时刻已经到来,纷纷做好准备。 他们隐藏在人群中,如同牙含毒液的蝮蛇,随时准备射出自己恶毒的汁液,引领话题的走向。 “来,告诉我,咱们是谁?” “孔门弟子,孔门弟子!” “咱们的天命是什么?” “代天牧民,总理一方!” “那为什么咱们现在却半点官位没有?” “朝廷不给,朝廷不给!” “朝廷不给怎么办?” “找他要,找他要!” “如何要?” “乡间议会,乡间议会!” “你们愿意跟着我,跟我一起,去找朝廷要官吗?” “愿意,愿意,愿意!” “很好,既然各位兄弟看得起我柳某人,那我就厚颜接下这个职责了!从今以后,在场的盟兄盟弟都是我济民社中人,大家相互照应,彼此关怀,定然要在跟这世道斗争到底,为咱们生员争出一片天来!” “来,咱们就用这魏忠贤的塑像做牺牲,祭奠咱们的孔孟正道!”柳旭一挥手,刘如意李奉天两人带着几个力壮的奴仆将塑像抬到台子上,狠狠往地下一丢,发出清脆的震响。 这震响好像一声木铎,象征着某个新生势力的彻底崛起。 “魏阉祸国,其罪当诛,眼下咱们还没打到京师去,暂且留他一条狗命,但是他的塑像我们就不能留着了!今天就由我挥动第一斧,彻底和邪恶势力划清界限,咱们向他们宣战!” 柳旭双手持斧,他将桦木制成的斧柄握得很紧,他的骨节因此咯咯作响,他手上的肌肤也因此渗出了细微的汗滴。 整个空间都好像凝固了,所有人都不敢呼吸,他们在等待,在等待这历史的转折,在等待一声惊天裂地的巨响。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柳旭高声朗诵着济民社的纲领,双手狠狠一挥——一声巨响,魏忠贤精心修饰的雕像随着钢铁制成的斧刃化作两半,他的肚子里面用来充当五脏六腑的金银珠宝统统洒了出来,因为动能的作用掉落在高台之下,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没有人胆敢去捡拾,他们只是看着柳旭,等待他们的领袖发出指令。 “这地上的东西,我不要,统一兑换之后发给大家,剩下的买米买面,发给嘉定百姓!咱们是什么?咱们是济民社!咱们的口号是什么,谁来告诉我?”柳旭左手执斧,右臂高高举过头顶,目光灼灼,望着台下的生灵。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 “济民社员,经纬天地,代天牧民,宏德是绩!” 生员们眼神狂热,高举右臂有若一片树林。 而眼下的树林,即将凭借思想改革的暴风席卷天下,刹那弹指之间,此刻的树林,就将成为无垠的森林。 柳旭紧握双手,眼望天空,胸中涌动万丈豪情。 天地为盘兮众生为棋,宇宙为谱兮山河为际,而他柳旭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成为一名棋手! 明末世界,我柳旭来了! 第三十五章 各逞心机 嘉定县衙简直是一座精美的艺术品,它坐落城东,面北朝南,西边是正堂、幕厅、架阁库,幕厅前是库楼,正堂两侧安放诸吏房,正符合“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的训诫。 大堂是五间七架的,砖石搭建的建筑物因为高大的身型和挺拔的外貌显得格外威严,它的屋面上有兰瓦兽脊,最前面是一个骑着凤凰的仙人,后面跟着天马、海马、狮子三只跑兽,它们高踞屋顶之上,俯视着来访的访客,努力地表现出自己的威严。梁栋是檐桷青碧绘饰的,定是由最好的巧匠捉来天空的颜色,用心调制,融入到颜料之中,于是天上人间就彼此难以别分了。卷棚的作法是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这是最顶级的一种作法,显示出嘉定县在本地崇高的地位和当地富庶的经济。 柳旭一行人漫步走在县衙之间,此时天气已经不再炎热,经过数棵颜色青翠的银杏树,鼻间嗅到一丝若有若无的暗香,似是丹桂,又似木芙蓉,以至于整个人都好像融化在这静谧的环境中,再难以区分此间究竟是人间还是滚滚红尘。 “房大人果然是有福之人,这嘉定县衙构造精美,环境清幽,风水上佳,正是修身养性和升官发财两不误!”柳旭神色放松,他今天穿了一件天青妆花云鹭纱衣,手拿重金折扇,一副翩翩浊世佳公子模样,丝毫不见昨日演讲时的激情澎湃。 “柳公子说笑了,公子年纪轻轻就能作出这么大一番事业,日后前程无量,登阁拜相也是意料中事,又何必羡慕穷乡僻壤一县衙?”和他对话的是房县令的体己人,他没作官样打扮,却穿着一身紫花布衣,这也算是嘉定的风俗了。这个人说话时专门留神盯着柳旭的神情,见他听见自己说“登阁拜相”时嘴角微撇,却露出一副看不上眼的样子,心中不由得一惊:“此子年纪轻轻,作出这么大一番声势,却丝毫不把登阁拜相这等文人的最高理想放在眼里,不是志在泉林,真不在乎,便是大奸似忠,演技非凡!” “哈哈!房兄弟真不愧是房县令的亲信家人,不仅说话气度非凡,还不尚奢侈,只穿这紫花布衣,真是让兄弟我愧疚无地了!”柳旭懒洋洋地和此人打着哈哈,却浑然没有把他当一回事。 此行的正主还在二堂品茶,他才是自己此行前来的唯一目的,至于这些打前站引路的小鬼他只是随便应付,并不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实想法。 房县令是天启二年的三甲进士,像他这样的三甲进士没有特殊情况是进不了翰林院的,只能外放个县官慢慢往上升,不过如果有大机遇的话未必不能做到巡抚督师一类的职位,比如袁崇焕就是同进士出身,最后也是做到了蓟辽督师。总而言之,虽然三甲进士比起一甲二甲插上一些,比小小的举人还是强出太多的。 房县令今年不过四十来岁,正是一个官员**最强也最年富力强的时节,因为是私下会见,也为了照顾尚且没有出仕的柳旭等人的感情,他并没有穿官服会客,只是穿了一身燕居服。他是陕西人,脸盘很大,单眼皮,粗眉毛,说起官话来总是带着一股子陕西口音。 县令官职虽然只有正七品,虽不是“九品芝麻官”也差相仿佛,在京官眼里不值一提。但是县令在一县之地却称得上是“百里侯”,权力极大,所谓“灭门知府,破家县令”就是此理,和一介小小举人不啻天渊之别。 然而眼见柳旭走入二堂,房县令却满脸堆笑地起身迎接,这已经是难得的礼数了:“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柳公子年仅弱冠,却带领我江南士子作出这么大的事情,真让老夫羞愧啊!” 柳旭微微一笑,这房县令的表现已经表明了他寻求合作的意向,自己只需要打蛇随棍上就好了,信手打了个弓,把礼数做到,也是笑道:“父母大人何出此言?大人镇守一方,明察秋毫,活民无数,正是我辈士子楷模,学生只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如父母大人一般代天牧民,如此便遂了学生平生之愿了。” “柳公子昨日在魏忠贤生祠的言论本官倒是有所耳闻,公子的《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本官也业已拜读,只是有些问题哽在喉头,不吐不快,今日柳公子既然来了,不妨为本官解答之。”稍微寒暄了几句,房县令便令仆人取出柳旭昨日派人送去的两本书,问道:“敢问柳公子,你这《新学伪经考》是公羊派学术,这便罢了,我大明向来是不禁学术的,只是你书中说刘歆作伪经,是为那王莽新朝张本,那这《周礼》《逸礼》《古文尚书》《左传》《毛诗》岂非全是伪书?” “正是,这刘歆本是王莽亲信,为了帮助王莽篡汉才制造出这些伪书为他造势,不过断烂朝报而已,这东汉郑玄又因之继之,陈陈相因,祸乱道统,流毒甚广,这思潮乃至于南宋朱熹,更是因循守旧,只知道在这伪经里面打转,丝毫没了我儒学日新月异,经权变化的精神,反而编造出种种说法来为贼人背书,是以才有任用阉宦,广纳后宫,权臣篡国,倾覆社稷之事!若要我说,这强汉之灭,盛唐之亡,两宋之倾颓都是由这些妖儒、逆儒所为!”柳旭丝毫不因为身在朝廷命官之前而有所畏惧,他侃侃而谈,言辞激昂,直指刘歆、郑玄、朱熹。 跟他一起前来拜访的是苏河、王振、徐孚远三人,其他人因为功名尚低,反而不适合参见嘉定县的最高长官。三人见柳旭如此慷慨陈词,心中不禁为他捏了把汗,若是这房县令以“妖言惑众”的罪名喝令左右将柳旭捉拿,他们一时间倒不好回护,只能事后慢慢想办法,柳旭虽无性命之忧,却免不了要吃一些皮肉之苦。 房县令听了柳旭这番回答,眼角略微抽动,却一时没有做出任何评价,他慢慢品着茶杯中的顾渚紫笋,此茶经锅炒杀青而成,早在唐朝就作为贡茶供奉朝廷,汤色清冽,茶香渺渺,让人品来有俗意顿消之感。 他不说话,其他人自然也没有资格说话,一时间房间里竟然陷入一种可怕的沉默。 柳旭也不说话,他只是微笑品茶,这茶叶号称“青娥递舞应争妙,紫笋齐尝各斗新”,比之宜兴阳羡茶别有长处,他前世早就失传,现代人试制出来的也未必有明朝时后的原味,是以他乐得有时间品尝一下。 时间慢慢推移,眼看房县令小口品茶,杯中茶水已经快要见底,柳旭不由得笑道:“学生这几日收了个弟子,单名珺,我却觉得不好,不如改名‘玦’,不知父母大人以为如何?” 房县令似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他缓缓将目光从茶水转移到柳旭身上,沉声问道:“你们生员要得官,要建立乡村议会,我虽不赞成,却也是不反对的,只是若有这不答应的地方官,你们打算如何处理?” “阉党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柳旭正气凛然,一双明眸里面满是杀气:“这等阉党余孽,祸乱朝廷不说,还要断我江南四十万生员活路,我等必然不与他善罢甘休!” “既如此,我便赞助你等一千两银子,县中还有车马数十,你等也一并带去,务必要张扬我江南士子之正气于天下,方不负我对你等之殷切期望!”房县令点了点头,开口说话。 柳旭大喜过望:“有老父母如此支持,我江南四十万士子必然不负所望,与阉党战斗到底!而一旦阉党授首,我等必然公推老父母于朝廷,使万家生民得一青天!” “好说,好说,你等先去吧。”房县令面露疲色,似乎刚刚完成了一次激烈的战斗,他站起身来,送柳旭四人离去。他目送着柳旭等人离开二堂,面色凝重,脸青如铁,竟似遭遇了生死大敌一般。 “堂尊为何如此做派?这柳旭执礼甚恭,言谈有礼,还承诺要公推老堂尊于庙堂,为何大人如此神色?”他的体己人见自家主人神色不愉,不禁上前询问道。 “你也看了他的两本新书了,你有何评判?”房县令叹了口气,问道。 “小人这点子才学如何能看得明白?只是模模糊糊觉得他是要打击这程朱理学了,其他的是一概不懂。” “你这水平都能看得出来,这天下读书人如何看不出来?此子外示人以陆王心学,内实有自己一套学术,表面上彬彬有礼,谈笑风生,内地里是要绝我理学之根啊!”房县令神色凝重,语气里似乎有着一丝恐惧。 “此子竟然如此嚣张狂妄?大人,要不要小人带人去把他拘捕?” “你道今天竟是我占上风吗?”房县令冷笑两声:“昨日生祠的情形你也见了,那九百生员把他视作领袖,忠心耿耿,狂热无比,我在县衙都能听见他们的呼声,若我把他拘捕了,那些生员当场就敢冲击县衙!这生员身份非比寻常,一个两个也罢,**百人一齐上来,你们还敢阻拦?你们被人打死都是白亏的!” “这……这小小举人竟有如此威风?”体己人似乎有些不敢置信:“仅仅是一举人就能号令九百士子,若是中了进士,还不得立刻登阁拜相?” 房县令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道:“我今日和他算是做了一笔交易,我支持他倒阉,他答应支持我作为他在地方的臂助,各取所需罢了。” “若是这阉党没倒呢?” “没倒?那就是他强行勒索了我一千两银子,到时候怕不得百倍给我还回来?” “原来如此!想这柳旭多么英雄了得,还是不如老大人神机妙算,孙猴子永远跳不出这如来佛的手掌心啊!” “唉,这话就不必说了,我只是想看看,这柳旭究竟能弄出多大场面。”房县令看了看堂外的天空,一轮太阳已经从地平线上升起,他向外放射出无穷无尽的光热,在东方的大地上缓缓向上,向上…… 第三十六章 POV:邓玉涵 思乡之情 阳光从窗帘外透射进来,在木制地板上洒出一片金黄色的光辉,邓玉涵(JohannSchreck)悄悄睁开眼睛,但是他没有立即起床,他只是静静享受着这清晨的一分宁静。 他今年已经五十一岁了,按照中国人的虚岁算法应该是五十二岁,这不管在世界的那个地方都是一个比较大的年纪了。他是一名耶稣会士,这是对于天主教牧师来说是一项殊荣。要成为一名耶稣会士,一个虔诚的信徒必须申请并通过基本素质考核成为见习修士。在经历两年见习修行期后,他还必须花费三到五年研究文学和哲学,在此期间他必须不断进行简单却庄重的宣誓。此后,他还要在特定的教廷职务上服务二到三年,然后进入为期四年的神学研究阶段,方能在修业结束时正式发“三绝”誓愿﹐成为耶稣会最正式的成员。 虽然这个过程是痛苦而困难的,但是邓玉涵却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曾经在纽伦堡(Nürnberg)附近的阿尔特道夫(Altdorf)大学学医,而后就读于意大利的帕多瓦大学,此时就与伽里略相识。1611年,因为在医学、天文学、植物学等领域学识卓著,他被由贵族费特里考·欠席(FedericoCesi)创建的猞猁科学院吸收为第七位院士,此举仅略晚于伽里略几天。是以,即使在以学术发达著称的耶稣会中,他也是最为优秀的一份子。 阳光逐渐推移,照射在他的脸上,他的眉目逐渐清晰。这是一个典型的日耳曼人,高高的鼻梁,金色的头发,白色乃至于有些苍白的皮肤,粗糙的皮肤毛孔,以及高大的身材和硬朗的骨架,无不说明他本不属于这片土地。 虽然我不属于这片土地,但是这世上有哪一块土地不属于天主呢?皇帝和国王们统治贵族和平民,但是他们的精神永远属于天主。哪怕是所罗门国王那样的伟大而有力的统治者,也必然要在天主面前俯下他高傲的头颅。 信仰上帝,则可以在末日审判中获得永生,如果不信仰上帝,结局早就在《圣经》中写就了: 我就必将以色列人从我赐给他们的地上剪除,并且我为己名所分别为圣的殿也必舍弃不顾,使以色列人在万民中作笑谈,被讥诮。 邓玉涵没有起身,却在脑海中默默回想着自己对于这片东方神秘土地的思考。这是一块肥沃到令人不可置信的土地,当年马可波罗回到意大利之后极尽夸耀这片土地的繁盛和富饶,已经让很多人不敢置信了,而相信的人则因此燃起了寻找东方中国的无穷动力。 而他来到这片土地已经八年了,他仍旧不敢相信这个国度的富庶和强大。 从东到西,这个国家享有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的疆土,从南而北,这个帝国占据了一万零九百四里的土地,平原、山地、丘陵、岛屿、半岛、沙漠、森林、绿洲,所有人类能够踏足的地方都由帝国的官员管辖,都有帝国的人民生息。 与这个庞大而强大的帝国相比,欧罗巴的所有国度都相形见绌,与江南的繁华都市相比,辉煌的神圣罗马帝国的首都不过是乡下小镇,美丽强盛的法兰西、雄踞英伦三岛的英吉利、发现了新大陆的西班牙和葡萄牙也不过能和藩属小国相提并论,即使是教皇霓下的财富,也不能和这个国度的中等富裕的商人相提并论。 这里的文官和富商建造美轮美奂而匠心独运的精美园林,他们的住宅精美而华贵,他们的食具都是由金银、玉石、象牙雕刻而成,他们使用的书写工具别有讲究,用各种动物的毛发精心制作而成,每一种纸张、每一种墨块都各有用处,而他们训练精良的仆人则能够区分这些文具之间细微的差距,并且不犯任何错误地为主人服务。他们的朝廷虽然曾经下令禁止过海贸,但是眼下帝国的海贸事业蒸蒸日上,每一处东南沿海的大港口都停满了船只,这些船只运送产自大明的棉布、生丝、瓷器、茶叶、药材、铜钱前往日本、东南亚,然后运送各种香料、木材、藏红花、檀香木和金银回到大明。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在美洲杀死了数百万的印第安人,毁灭了多个历史悠久的大帝国,抢来了上万吨的金银,但是他们却不得不用这些金银购买明朝的各种特产。从这一意义上说,明朝人雇佣了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在美洲抢夺金银,并且毫不费力、不死一人、一枪不开地享受了其他土地上的无限财富。 这是一个极度富裕的国度,东南地区的每个人似乎营养都很好,他们衣着考究,几乎每个人都识字,面色红润,说话彬彬有礼,即使面对来自异域的传教士也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敌意,而这是邓玉涵从来没有奢望过的。 这个国家既富饶又强盛,哪怕是奥斯曼的******大帝国也不能比拟。而更令人奇怪的是,这里的人们没有一个统一的宗教,他们中的人很多人,尤其是朝廷官员,几乎全部信仰儒教,但是儒教是没有神灵的。他们的祖师孔夫子不愿意谈论鬼怪神灵,因此他的后辈弟子们也都对这个话题敬而远之,只当不知道这件事情。 他们也有自己的宗教,比如道教,但是影响力并不是非常大,而且教义混乱、派系林立,根本构不成太大的威胁。他们还接受了来自印度的佛教,这个在印度已经式微的宗教在中国极其发达,以至于江南地区几乎每一处地方都有着佛教寺院,而据说整个国家有着几十万的全职神职人员,这已经相当于很多小国家的总人口数了。 总的来说,有着唯一真神的天主教在这块土地上有着无限的发展前景,哪怕只是让十分之一的大明人民皈依,也有一两千万的信徒! 这必然是一块神赐予的土地,他们还没有接触过伟大而正确的天主教,不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唯一的真神,所以他们虽然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明却不能在审判中逃过一劫。而这就是自己前来中国的唯一目的。 这样想着,邓玉涵胸中涌动起一阵感动,这是一种神圣的使命感,这种使命感有如甘美的顶级葡萄酒液,让他如痴如醉,不惜奉献自己的一切。 “主啊,感谢你赐予我的生命,感谢你派我来到这个富饶美丽的国度,感谢你让我有机会让这些迷途的羔羊皈依你的正道。我必将贯彻你的意志,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作为一名耶稣会会士,他并不需要举行刻板的祷告仪式或者进行损害健康的斋戒仪式,他们是“在行动中冥想”的人,立志要在工作中、在整个世界中“找到”天主,因此他们的神职工作具有弹性。 但是邓玉涵更愿意抓住每一个机会祈祷,他认为他行在异域,一片还未笼罩在主的荣光之下的土地,因此必须随时祈祷、加深信仰,以对抗隐藏在暗处的魔鬼的袭击。 祷告完毕,邓玉涵缓缓起身,他穿上了一身中国士子常常穿的青色长衫,头上扎着天青色的凌云巾,和一个中国的士子没有任何区别。这种穿着方式是传教的先驱利玛窦提倡的,他认为穿着汉服、说汉化、阅读汉文典籍会让中国人更容易接受自己,也更容易传播主的荣光。 虽然他的主张遭到很多葡萄牙教士的嘲讽,但是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他被明朝的士大夫们看作是自己人,还尊称他为“西儒利子”,这个称谓即使对于一个本国学者来说都是极其难以获得的,由此可以想见利玛窦的成功了。 邓玉涵感受着身上长衫舒适的质地和顺滑的感触,心情非常好,虽然来华**年,漫长的时光已经耗尽了他的惊奇,但是这种舒适的生活仍旧让他非常满意,甚至对于故乡的思念之情也稍稍得到缓解。 哦,故乡,说起故乡,邓玉涵的心情又有些沉重了。思乡之情从来只能被缓解,又怎么能被解决呢?按照中国人的话说,****虽好,终非久居之乡,他还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回到自己朝思暮想的故乡啊。 他生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康斯坦茨,这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小城,早在罗马帝国时代就是一座边境要塞。 这是一座坐落在莱茵河畔的小城,她不大,也不是十分美丽,除了那缓缓流淌的莱茵河和一望无际的日耳曼森林,似乎没有太多可说的景色,但是就是这种乏善可陈的景色,却让他在午夜梦回之时泪下沾襟,不能自己。 哦,那宽阔的、奔涌的、浩瀚的莱茵河啊,你像一条蓝色的缎带,那种最美丽的、最精致的缎带,那种只适合装点在皇后和公爵夫人的晚礼服上面的最优质的缎带,你从康斯坦茨的旁边流淌而过,带着我的童年,我的过去,我的乡愁,一直流淌,一直向着彼岸流去。还有那一望无际的日耳曼的森林,你似乎从来都不能找到它的尽头,它好像从上帝创造世界的那一天起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又好像将一直存在下去,你从来不能走完它,也不能穷尽它。从高处远远望去,他就好像一块绿色的毯子,温柔地、带着无限爱怜地拥抱着康斯坦茨。 哦,康斯坦茨,我的家乡,伟大的帝国自由城市,我想念你,想念你亚麻布的粗糙质地,哪怕江南的丝绸再好、再舒服、再柔软,却仍旧不能和你相比,我还想念你冬日寒冷的暴风雪和能冻掉人耳朵的气温,即使你桀骜不驯,让人不能安生地休息,我却仍旧怀念你,想念你,就像依恋天主那样。 邓玉涵缓缓睁开眼睛,这个意志坚定、学识渊博的耶稣会士因为思乡之情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开始已经泪流满面。 故乡,哦,故乡! 第三十七章 POV:邓玉涵 不速之客 虽然心中涌动着无限的思乡之情,但是邓玉涵并不会因此就放弃自己的职责,他不认为思乡是一件坏事,在侍奉主的同时思念故乡,这是每一个传教士都会有的情感,根本无可厚非。 他用产自苏州的丝绸手帕擦了一下眼泪,丝绸温润的质地让他感觉有一双温柔而多情的手在抚摸自己的脸颊,这让他的心情多多少少获得了一些慰藉。 他用清水稍稍洗了一下脸,又用青盐和猪鬃牙刷刷洗了一下牙齿,这是他来到明朝之后才学会的生活方式,他觉得很不错,这里的人除了不信上帝之外其他东西都非常好,值得欧洲人学习。 他漫步走出室外,他的汉语学得还不是特别好,虽然可以进行流畅的对话,但是还不能流利地撰写文书、阅读文献,更不用说像利玛窦一样和士大夫们讨论艰深晦涩的教义问题了,所以他一直在和傅泛济神甫一起接受费奇规神甫的汉语教导。 这所私人状元是当地的教友孙元化建筑的,他的教名是纳爵,虽然入教还没有多久,却非常热心,不仅邀请郭居静、曾德昭两位神甫到他的家乡嘉定传教,还奉献了这处园林作为教堂。 江南地区盛行私人园林,据说早在几百年前的宋朝就有无数私人庄园在这片土地上建立了。这所私家庄园是孙元化建立的,虽然并不很大,也并不富丽堂皇,但是环境清幽,花木众多,还建设了一座礼拜堂和一座学校,是个神赐的居所。 邓玉涵慢慢走在庄园中,这所庄园虽然不大,但是仍旧分出了几个景区,这个景区是“翠竹园”,栽种了各种颜色的竹子,其中还有产自很远的南方的紫竹,一旦风过竹林,轻轻摇曳,就会发出轻轻的“簌簌”声,让人倍感轻松惬意,的确是一处修行、传教的圣地。庄园的道路都是用小石子铺成的,之所以不用青石板,据说也是一种意趣,邓玉涵不知道这两个字该怎么写,但是想来应该是一种审美词汇。这些小石子路彼此萦回,相互缭绕,让刚来到这里的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熟悉之后就会觉得实在是设计得精巧无比,符合艺术的表现特点。 费奇规神甫的课程从九点开始,现在才不过是早晨六点,所以他决定复习一下昨天的课程。于是,在一片梳竹摇曳,在一片清风拂袖间,一个金发碧眼,穿着士子长衫的传教士开始用他那腔调古怪的汉语朗朗背诵: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 汉人的方块字有些难以辨认,毕竟他们长得非常相似,比如“己”“已”“巳”三个字就非常相似,邓玉涵花了很久才明白他们的开口时不一样的,所以意思也就不一样。《大学》虽然朗朗上口,背诵起来也不困难,但是理解起来就非常难了。比如这个“道”,明朝人说这是宇宙的总规律,事物的最终本源,这个“道”多半就是上帝,但是他却是没有名字的,因为一个叫老子的学者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还说“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这就让人非常纳闷了。但是中国人还是说对了一部分,因为上帝也是不能用偶像来崇拜的,绝对不能用一个形象来描绘他,中国人的“道”也是“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在这一点上两边又取得了共同之处。 总之,虽然学习起来比较困难,但是邓玉涵还是保持了旺盛的学习兴趣的。 他背诵了一会,觉得已经学会了昨天的功课,于是决定坐在青石绣墩上休息一下,他将手中的《四书章句集注》放在石桌上,慢慢坐下休息。 毕竟已经五十多岁了,他不能再像年轻时那样风风火火了。 这时候,他听见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他转头一看,原来是傅泛济神甫。傅泛济是意大利人,今年才四十二岁,也是耶稣会士,有着蓝宝石一样的眼睛和刀削一般的俊朗外貌——事实上,在挑选派到中国的教士的时候,外貌也是很重要的一环,毕竟相貌堂堂的传教士总能获得羔羊们的更多尊重,当年罗明坚神甫就是凭借堂堂的相貌和流利的汉语敲开了岩石的大门,成功进入中国传教。 但是不论是外貌还是圣母像,抑或是自鸣钟和天文历法,都只是表象,一个传教士最重要的东西还是对于天主的最忠实的信仰,也只有这个信仰能让人脱离尘世,升入天堂。 就在他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傅泛济已经走了过来:“神甫,您好。”他用的是拉丁语,这是欧洲通用的上层语言,也是学术研究使用的通用语,但是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的汉语比起邓玉涵还远远不如。 “您好。”邓玉涵用汉语回答了他,他试图在日常生活中多使用汉语,以便自己能尽快掌握这门语言。 “听说今天有一位学者要前来拜访,他们还送来了丰厚礼物。” “是哪一位呢?”邓玉涵有些奇怪,毕竟他们在中国人眼里还属于蛮夷之类,虽然未必会遭到攻击,但是当地人还是看不大起他们的。莫非是有士人决心入教?这可是一个好消息,他们最近吸纳的教徒多是下层民众,这些人固然信仰虔诚,但是对于传播主的荣光未必有太大的帮助。而一位汉人士大夫就不一样了,他们是这个国家的上层人士,掌握着庞大的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如果能多一些士大夫信教,对于传播主的荣耀是极其有帮助的。 想到这里,邓玉涵有些激动:“莫非是王乡绅吗?” “不,是一个外来的举人,其实您可能听说过他,他就是昨天在城里巡行的士人们的领袖,他带着士人们砸毁了帝国宠臣的祠堂,昨天派人送来礼物,说是今天要来拜访。” “是那个叫柳——柳什么来着?”“旭”这个发音对邓玉涵来说有些困难。 “是柳徐吗?”很明显,傅泛济的汉语比他还要不如。 “如果是他的话,倒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虽然他带领的只是一群拥有最低级功名的读书人,但是他们人数众多,势力庞大,如果能帮助我们则将是我们的有力盟友。”邓玉涵说完这句话之后,略微皱了一下眉,前天城里面闹得风风雨雨,士子们吼叫打砸的声音半个城市都能听见,他自然也不例外。他觉得这些人太过暴力,有可能会对传教士们不利。 似乎是感觉到了邓玉涵的不安,傅泛济接着说道:“昨天您不在,费奇规神甫和他们的使者进行了交涉,我在旁边听着,他们的使者非常有礼貌,还给我们送上了米面、菜油、丝绸、白糖等等礼物,还说有办法帮助我们传教。” “真的?”邓玉涵感到一阵惊喜:“虽然我仍旧不觉得这个柳先生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但是如果他们愿意帮助我们传教,那么再大的罪愆也可以被宽恕!” “所以我专门过来通知您,费奇规神甫说今天的课程取消了,他邀请您一起参加会面,柳先生会在九点钟左右前来拜访。” “那就太好了!”邓玉涵点了点头:“我现在就去吃早餐,九点钟准到会客室!” 第三十九章 POV:邓玉涵 魔鬼契约 虽然邓玉涵今日已经接收到了太多的冲击,他觉得哪怕撒旦现在就站在他面前冲着他微笑,要求皈依也不会让他更加惊讶,但是这个提议仍旧让他欣喜若狂,毕竟这就是他来到这个古国的目的。 而眼前的这位柳旭先生——管他是天使还是魔鬼,只要愿意帮助他传教,那就是有利于主的,那就是他的盟友。 但是他仍旧有些不可置信,是以他用一种试探性的、小心翼翼的音调询问:“您说的是真的吗?您真的愿意帮助我们传播主的荣光?” “这是必然的,主的意志必须得到贯彻,他的国必将降临。”柳旭神色肃穆,话语深沉,让人不由得不相信他所说所做都是事实。 “但是,你们也必须明白一点,那就是,假如我不能实现我的意愿的话,我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帮助你们。我计划在十年之内在这个国度中取得非常高的政治地位,对于这个古老国度行使合法的治权,这不仅对于我非常重要,对于天主教的传播也非常重要。” “所以,”柳旭总结道:“我们是在一条船上的,我帮助你们传教,你们帮助我,相互帮助,互利共赢,就是这么简单。” 听到柳旭说有求于自己,邓玉涵反倒有些放心了,既然对方有求于自己,总归是不会立刻翻脸的。而如果真如柳旭所说,他们可以互惠互利,这无疑是非常有利于教会的。 不过他需要什么呢?是处女的鲜血,是古老的魔法阵,还是水晶的骷髅头? 邓玉涵已经下定决心,不论对方是怎样的存在,只要能够传播主的荣光,那就不妨先答应他——反正在那末日降临的时候主会审判一切,而到了那个时候不论什么邪魔外道都会伏诛,而自己的功绩也会得到公正而合理的审判。 而自己利用对方传教的行为,不论怎么看都是天主的仆人的高超智慧的体现! 这样想着,邓玉涵突然发现自己是有利可图的,这让他既兴奋又有些好奇,于是他大着胆子问道:“请问您需要什么呢?我在教会还是有很多朋友的,他们可以为我提供很多帮助,包括一些失落的黑魔法和古老的魔法道具。” “不不不,我亲爱的朋友,我不需要那些破烂。” 这句话让邓玉涵心沉到了谷底,很明显,对方的法力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那些被藏在教廷秘而不宣的器具并不能吸引对方的注意力。 “我想要你们的科学技术,比如物理原理、数学知识、天文知识,而我也有很多技术可以和你们交换,咱们可以公平交易,如果您能够引进足够的科技来我这里,我会为教会捐献大量财产,多到您不敢相信的财产。还有,我希望雇佣一批天主的士兵为我作战和训练新兵,我保证为他们提供优厚的报酬和良好的工作条件,他们将获得数倍于以前的工资和良好的晋升空间,除了士兵之外,经验丰富的海员、工匠、造船匠和船长也是我需要的,我会用十倍的工资招待他们!” “您,您只需要这些吗?”邓玉涵心中突然有些狂喜,没想到对方的要求竟然这么容易满足,区区一些微末的科学技术就能让他满足,而帮助招募海员士兵更不是太难的问题,毕竟因为欧洲大陆地狭人稠,有太多的专业人员前往异国他乡寻找发财的机会,自己还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提升自己在国内的影响力。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极其厚道的交易,优厚到他完全就是在白赚,而对方似乎并不觉得自己吃了大亏。 邓玉涵收束心神,竭力不表现出内心的喜悦和兴奋,他故意做出一副为难的样子:“哎呀,这倒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我在国内的影响力有限,未必能满足您的要求啊。” 他满心以为自己的表现可以从对方那里获得更多的好处。 “亲爱的先生,还记得我一开始跟您说过我讨厌新教徒吗?”柳旭突然换了一个话题:“但是假如您不能满足我的需求,那么很遗憾,我可能不得不向他们寻求帮助,虽然在中国的新教徒很少,但是这并不等于没有,而且我完全有能力发动生员捣毁你们的教堂,理由我都想好了‘妨碍教化,伤风败俗’!” 魔鬼露出了爪牙,魔鬼露出了爪牙! 如果说一开始邓玉涵只是怀疑的话,现在他已经完全不怀疑了,眼前笑容满面的年轻人根本不是一个人类,他是隐藏在人间的魔鬼,是隐藏得最深、最好,行为最隐秘,智力最高超的魔鬼! “您想一下吧,亲爱的先生,如果您答应我,我保证向教会捐献大笔财富,多到您不敢想象的财富,我还将为天主修造他在人间的宫殿,至少二十座,金碧辉煌,气魄宏大,遍布全国的大型城市!我还将保证您可以转化超过一百万人成为天主教徒!想想吧,这是多么大的功绩,您可以因此成为整个远东的最高宗教领袖,甚至可以凭借在远东的崇高地位和你们的教皇分庭抗礼!而这一切,这一切,只需要您帮我一个小小的忙,一个渺小到微不足道的忙。” 年轻人的笑容依旧让人沉醉,但是邓玉涵似乎已经看到对方隐形的翅膀和身后的黑色尾巴。 “怎么样,亲爱的神甫?对了,我还听说您和伽利略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我听说过他的事迹,也很钦佩他的成就。您要是能把他给我拐过来,哦,或者说请他过来,我将为他提供他所需要的一切实验器材和丰厚的薪金,至少每年五千两!而您,亲爱的神甫,也将因为您慷慨无私的帮助获得五千两银子!当然,如果您也愿意为我工作的话,用您的智力帮助我发明一些精巧的器具,您也会获得同样的丰厚待遇!” 一面是威胁,一面是厚利,他该如何选择? 邓玉涵突然觉得自己从未像这样无力过,他将求援的目光投向费奇规神甫,但是费奇规神甫却没有抬头,他在问完那句话之后就像死掉了一般,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主啊,我现在正在孤军奋战,希望您与我同在,用您伟大的力量,成为我在现世的盟友,助我战胜眼前的敌人!”邓玉涵神甫在心里呻吟一生,但是他早就明白了自己别无选择。 一面是传播主的荣光的渴望,一面是教会被捣毁的威胁,作为一名以智慧和学识著称的神甫,他明白自己别无选择。 “天主的仆人会暂时地撤退,就像拳头会缩回去一样,但是这种收缩是以后面的打出为前提的,天主的荣光必将会照耀远东的每一寸土地!”这样想着,邓玉涵神甫露出一个难看的好像哭泣的笑容:“好心的,呃,先生,感谢您的奉献,我答应您!” 就这样,魔鬼带着他想要的承诺走了,他还留下了两千两银子,一千两是见面礼,另外一千两是招募船员士兵的路费和安家费。他的动作依旧是那么的彬彬有礼,他的笑容依旧是那么的和煦可爱,但是这丝毫不能在邓玉涵神甫心里触发任何快意。 “他究竟是什么东西?”望着对方翩然远去的身影,邓玉涵神甫喃喃自语,似乎在自问自答,又似乎在询问费奇规神甫。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但是我知道,我们是不可能对抗他的。”费奇规神甫语气凝重:“他虽然现在还不是大明朝廷的正式官吏,但是根据他表现出来的力量和智慧,我相信他会在十年,不,会在短于十年的时间内取得这个国度的统治权。”老神甫已经很老了,他的皮肤褶皱,他的气息微弱,但是他的眼神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这是天主和岁月馈赠给他的礼物。 “那我们该如何去做?” “我们既然不能对抗他,那就服从他,而且我觉得我们会从中获得好处,毕竟即使魔鬼和人作交易,也是会给人一些好处的。” “但是——”邓玉涵有些焦急:“他可是,”他顿了一顿,继续说:“我不敢称呼他是什么,听说他们都会有感应,但是我不觉得他们会是好对付的!任何与魔鬼做生意的人,最后都失败了!” “但是我们不同,我们是天主的仆人。”老神甫语气坚定,充满智慧和勇气:“天主的光芒会帮助我们卫护所有的敌人和邪恶,而只要我们能在远东大地传播主的光辉,我们就是主的义人,哪怕到了末日也是义人,而到了那时候,任何魔鬼也都不能动摇天主的意志,我们还害怕什么呢!” “所以,”老神甫做了决定:“满足他的所有要求,获得他的支持和援助,在这片土地上,天主需要他的帮助。” “好吧,您的意志就是我的方向。”邓玉涵无奈地点了点头,他抬头看了看对方离去的方向,门外梳竹摇曳,正在清风吹拂下发出悦耳的声音。 第三十八章 POV:邓玉涵 石破天惊 柳先生非常年轻,他穿着一身绿色丝绸长衫,里面是玉色的丝质内衬,头戴士人常带的头巾,邓玉涵分不清楚这些名目繁多的头巾的名字,就把他们统称为“头巾”。柳先生的长相无疑是非常令人感到亲切的,他有着一双虽然不大但是非常灵动的眼睛,即使右眼皮有些下垂,也不影响他的神采奕奕,他脸蛋瘦长,鼻子高挺,嘴唇不厚不薄,两侧有两个酒窝,笑起来的时候非常明显,他下巴上长着胡子,但是不长,脸上还有一些细微的绒毛,说明他的年纪不过二十来岁。 毫无疑问,这个学生运动的领导人是个非常年轻却很有魅力的人,他的笑容已经消解了邓玉涵之前对他的猜忌。 他来的时候柳先生已经早早到了,正和费奇规神甫相谈甚欢,他的身边还坐着一个长相英俊的少年,他静静地站在一边,倾听二人的对话,或许是他的仆人吧。他们坐在黄花梨制作的太师椅上,享用着孙元化教友提供的碧螺春,一副非常开心的样子。感觉迟到了,邓玉涵带着一些歉意地说:“柳先生您好,我是邓玉涵,天主的忠实仆人。” “您好,我是柳旭,松江府的举人,倒阉运动的领袖。”出人意料的是,他说的是西班牙语。 是的,名副其实、不折不扣、只要不是聋子就能清晰分辨出来的西班牙语,虽然语法和发音略微有些怪异,但是想到这是一个明朝人,还是以自傲和闭关锁国出名的明朝人,这一点就完全可以被忽视了。 “主啊,这一定是主的意志在东方的体现!您会说西班牙语!” “还会一点点拉丁文。”柳旭又说了一段拉丁文,虽然说的不好,但是毕竟是拉丁文。 “天啊!” “我还会背诵一点点《神曲》——”似乎是觉得惊讶还不够,柳旭由吟诵了一段《神曲》的内容。 虽然还是有一些语法和口音的问题,但是他朗诵时全神贯注,神色庄重,如果不是黄皮肤、黑头发和身上的长衫,他完全就是一个意大利大学里面修习文学的大学生! “您,您是从哪里学会的这么多欧洲的语言?”邓玉涵觉得自己已经用完的惊奇全部回到了自己身上,他嘶哑着嗓子,用一种乡下人进城的语气询问道。 费奇规神甫似乎已经被惊讶过了,所以他只是含笑看着邓玉涵神甫,没有插话。 “我曾经跟随一名外国学者学习过你们的语言,他来自美利坚合众国,不过时间不长,只有一年不到”柳旭的声音里面有着一点点的哀愁,又有着一些伤感:“他教完我之后就去世了,所以我只知道他的家乡在美利坚的科罗拉多州,他的名字叫约翰逊,其他的就所知甚少了。”这一段他说的是汉语,邓玉涵也能够理解,毕竟他只学习了一年,能说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对不起,我没有听说过这个国家,它位于欧罗巴吗?” “也许吧,不过他们是信仰新教的。” “哦——”邓玉涵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接话,对于他来说新教徒全都是异端,虽然不至于绑在火刑架上烧死,也绝对是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他想了想,试探着问:“您,您信仰新教吗?他们可全都是异端!” “新教?不,我不喜欢新教,我觉得马丁路德是个混蛋,我认为加尔文应该被绑在火刑架上烧死!至于那些宣称地球绕着太阳转的异端,也全部应该绑在火刑架上烧死!”柳旭的言论非常激进,不过这也符合他的身份,毕竟他刚刚带领着一群年轻人毁掉了一座精心修造的建筑艺术品。 邓玉涵大喜过望:“如果中国能多一些您这样的人,主的荣光一定能得到更好的贯彻!” 他非常开心,自从来到中国开始,他遭到的待遇就是冷漠和无知,这个富饶的东方土地上的人们似乎只关心四书五经和吃喝玩乐,对于真正的信仰不仅所知甚少而且冷漠无情。邓玉涵曾经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办法唤起当地人对于主的热情信仰,但是眼下就有一个对耶稣基督非常感兴趣的人,这让他如何不开心? 更重要的是,他认为新教徒应该被绑在火刑架上烧死! “您,您还知道其他关于主的知识吗?”邓玉涵小心翼翼地发问,他认定眼前这个有影响力的士人是一位知识渊博、同情天主教的人,他不能承受失去这样一位盟友的风险,所以他极尽谨慎之能事,生怕那句话说错了惹得柳旭拂袖而去。 “我呀,我知道很多——”柳旭突然换上了一种沧桑而疲惫的声音,这种声音仿佛从历史的长河一路游来,然后在这个时间点走上河岸,带着水汽,带着尘埃,带着一路上经行的无尽岁月的万千过往:“我见过那创造世纪的六日辛劳和一日休憩,我见过亚当夏娃在伊甸园中赤身**,我见过毒蛇引诱他们吞噬果实时的兴奋和焦急,我见过耶和华在宣谕指令时的漫天火焰无尽伟力,我见过犹太王国在公元前八世纪记录最早的《圣经》时的分歧——他们一个写作了‘耶’典,把他的神称作‘耶和华’(Yahweh),一个写作了‘伊’典,沿用了更古老的神名‘伊罗兴’(Elohim),我见过神指示摩西用金、银、铜、紫色饰物、紫罗兰遮阳物、红色或深红色的东西、精致的亚麻制品、山羊毛、绵羊皮以及阿拉伯胶树建造的宏伟宫殿,我见过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试图用形而上的哲学去解释上帝的意义,我见过基督教在罗马帝国从压抑到复兴的经历,我见过希腊派基督教和拉丁派基督教的渐行渐远,我见过十字军拔足远征的尘沙弥漫,我见过耶路撒冷城下的鲜血淋漓,我见过教皇贩卖赎罪券时的贪婪嘴脸,我见过马丁路德分裂基督教时的天地哀叹——至于我是谁”他声音悠远、沧桑,好像一曲吟唱了千万年的史诗,又好像一块自吉尔伽美什时代就遗留下来的石板。末了,柳旭幽幽一叹,结束了他的发言:“我,我也不知道我是谁。” 邓玉涵呆坐在垫着丝绸坐垫的太师椅上,已经不知该如何是好,他的大脑一片空白,思维全部紊乱,哪怕是这个曾经加入过欧罗巴最优秀的学者组成的社团的学者也完全不能理解眼前的景象。过了很久很久,好像是创世那么长的时间,他缓缓转动头颅,看向费奇规神甫,而他比自己表现更差,好像一座蹩脚石匠雕刻的大理石塑像那样,完全做不出任何有效的回答。 “请问,请问您究竟是谁?”邓玉涵可以轻易感觉出自己语言的干瘪和气势的衰弱,他甚至能从自己颤抖的尾音里面品尝出无穷无尽的畏惧和惶恐——从来没有人,从来没有一个东方人能够知道如此之多的教会知识,更不用说那些对于上古基督教的了解,这恐怕是连教皇都未必能知道的事情。 而他全部都知道,全部都知道! 他是谁?他是什么? 是天使,还是魔鬼?是神派来的仆人,还是干脆就是那无限者在人间的化身? “我说了,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柳旭的表情有些痛苦,又有些幸福,又带着三分焦躁,他开始反复讲述一段话:“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我知道你们的每一段历史,我见证了你们的每一个圣人的诞生和毁灭,我能看得很远,远到那天降火雨、米迦勒降临的日子,在那个日子里,义人将升入天堂,不义者将堕入火狱,这些我都知道,我全部都知道——但是我唯独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是谁!” “所以,请你不要再问了!”柳旭用力地把头垂了下去,神色沮丧,好像吃了败仗的将军,又好像富可敌国却没有子嗣继承财富的富豪。他身边的少年脸色惶急,一边按摩着主人的脑袋,一边怒视着两位神的仆人。他好像把自己主人的异常表现归结于两人的邪术,大声呵斥道:“你们究竟用了什么魔法,让我师尊成了这个样子?告诉你们,我师尊乃是天上文曲星下凡,百邪不动,万法不侵,你们若是那有眼色的,快快收了魔法,还能留下个全尸!” “您,您想错了,我们什么都没有做——”正说着,柳旭摆摆手:“珺儿,和他无关,是为师身体有些不舒服,邓神甫,还请您继续说话。” 邓玉涵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该继续询问下去吗?对方明明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该继续谈论其他的话题吗?但是对方的知识比他多了不知道多少,他又何必自取其辱!应该向他传教吗?但是眼前这个人如果真是自己猜想的那样的身份,只怕自己根本没有资格向他传教! 这个以知识渊博和智力突出著称的神甫就这样呆坐椅子上,那根昔日灵巧得能让最顽固的石头脑袋皈依的舌头也彻底失去了作用。他从未像此刻这般无助过,哪怕是小时候在森林里面遇到了巨熊,他也靠着智力逃脱生天——而哪怕是遭遇了巨熊,他也从未像此刻这般恐惧和无奈! “那,柳旭先生——不,不管您是谁了,请问您,您来到我们这座教堂有什么目的呢?”这个小心翼翼的疑问句是费奇规神甫提出的,他在此时体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定力和思维能力。 “我是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来帮助你们传教的。”柳旭似乎已经恢复过来,他带着一丝微笑,轻轻说道。 第四十一章 POV:王蔷 不过娱乐 新人榜关键时期,求票,各种求~~~ 一阵细微的风吹过,王蔷用最小的幅度轻轻翕动鼻翼,嗅到了一丝血腥味和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带着一点甜,又有一点点酸,像烧刀子一样烈,又像桑葚一样甘。 那是死亡的气息。 她处在下风,这是一个完美的捕猎位置。事实上,她也从来不会让自己暴露于上风位置。 在森林中,先机就是生命,而隐蔽则是她最强大的武器。 狼来了,狼来了。它踉踉跄跄地慢慢挥动四肢,它的喘息越发低沉,它的微弱乃至于微不可闻。但是王蔷并没有掉以轻心,濒死的动物拥有最强大的爆发力,这是它们对于死亡最后的挣扎。任何一个有智力的猎人都不会让自己直面猎物的垂死一搏。 她轻轻搬动手腕,手心里攥着一枚石子,这枚石子只有她的大拇指大小,没有棱角,早已经被她磨平,这样在空气中飞行时就不会因为外形而影响飞行轨迹了。 这枚石子很干,丝毫没有被她的汗浸湿,这是因为她从来不会因为紧张和恐惧而出汗。 王蔷不会出汗,更不会流泪。 蔷薇花不流汗也不流泪。 石子在空中画出一道圆滑的轨迹,王蔷闭上双眼,她不需要看也能准确地判断石子的轨迹和落点,她从三岁开始就开始把玩石子,对于石子比她自己的身体还要熟悉。 她曾经见过木匠用墨斗和细线在木头上画线,还见过他们用一种叫“规”的东西画圆,但是她敢保证,最好的木匠也不能将线画得比她还要直,也不能画出比她的石子还要优美的弧线。 因为他们画线只是为了吃饭,而她扔石子却是为了生存。 石子外形流畅,在空气中没有发出任何鸣叫声,即使有那么一点点声音,也会被蟋蟀不绝于耳的声音遮盖,不会引起老狼的任何警觉。 石子落在一个树桩上,树木的生民已经消失,剩下的树桩就静静躺在那里,等候生命的再次敲击。石子发出一声脆响,这生脆响声音并不很大,却一下惊破了整个森林。 风声似乎都被它改变,原来的气流是和缓的、静谧的,而眼下的气流却因为这个变故而狂暴、而躁动。 蟋蟀的叫声戛然而止,它们惊恐地闭上了自己呶呶不休的口器,他们敏感的神经似乎感受到某种名为死亡的存在的降临。 老狼的脚步停止了,它疑惑地左右扫视,尖尖的耳朵高高擎起,搜集着周围环境中的任何动静。 王蔷呼吸很平稳,她既不屏住呼吸,也不惊慌失措,她就像古庙中的和尚那样,静静地进行着一场无人打扰的闭口禅。 森林中寂静和躁动共舞,杀机与禅意并存。 老狼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它决定前往发出声音的查看,它虚弱的身体太需要一些营养的补充了,他需要愈合伤口,它需要重新恢复身体机能,而这些都需要营养。 它的步伐很慢,很慢,它的喘息微弱而悠长,似乎一场久久不愿醒来的夏梦。 它距离发出声响的地方并不远,因此哪怕走得很慢也没有花太长时间。它满心以为能够找到一只不小心落到地上的松鼠或者某种可以被追踪的生物,但是他却没有找到任何能够用来果腹的食物。 老狼的智力不足以理解这种变化,因此它歪着脑袋,发出一声讶异的叫喊。 而这是它给这个世界留下的最后讯息。 似是一阵风,又好像一场润物无声的夜雨,又好像闪电速度太快,以至于将滚滚雷声,全部落在后面,王蔷动了。 没有人能够形容出她的动作,那不仅仅是在短距离内的高速冲刺,那是一种舞蹈,一种战舞,一种祭祀,一种牺牲,她就像一位狩猎女神,带着死亡,带着杀戮,带着一丝兴奋和几许漠然,然后轻轻走到猎物身边,轻轻划开它的喉管。 王蔷经常想,为什么生命这种东西是如此的脆弱呢?老虎很威猛也能吃人,但是你只要轻轻划破它的喉管,它就会死;狼很狡猾,也很勇敢,它既能和其他捕食者殊死搏杀,也能追逐猎物数天直至猎物死去,但是它也会因为喉管被割破而迅速死去;至于人,人会练武术,会穿铁甲,会拿着长刀大剑耀武扬威,好像比起畜生们高级了不知道多少,但是他们也会死,而且死法会更多样,更丰富——割破喉管他们会死,扎破心脏他们会死,失血过多他们会死,恐惧过度他们会死,甚至划破一个小小的伤口都有可能的病而死。 人这么脆弱,却又常常妄自尊大,真是奇怪。 狼的喉管被划破了,它浓密的毛皮或许可以帮助它稍微抵挡其他动物的尖牙,却不可能抵挡这柄精钢打造又终日打磨的匕首。像割破一张纸一样,又像撕裂一段布一样,鲜红色又略带铁腥味的血液就汩汩涌了出来,像他们读书人说的“一江春水向东流”一样,带着它剩下的生命渐行渐远。 王蔷很享受这种感觉,她能分明地感受到在她的匕首划破老狼的皮肤的那一刻,分明有一个生命消逝了,就像她幼年趴在地上玩,用手指按死一只蚂蚁那样。 按死一只蚂蚁,杀死一只狼,对于她来说都没有什么区别。 娱乐罢了。 她熟练地处理着这只狼,她的力气不大,不能把整只狼带回去,而她也同样不愿意任何人帮助她。 她不喜欢和这个世界发生任何交集,更不想冒着被人骂作“****”的风险去求助。 她剥皮,她的动作很熟练,一般人要花很久的工序在她手中却易如反掌。事实上,她根本不需要用眼睛去看,她也不需要月光的帮助,她清楚这只狼身上的每一处筋腱、知道它的每一处器官、了解它的任何部位,所以她的匕首轻轻运作在狼身体最薄弱的部位,而不会收到任何阻碍。 她根本不需要使出三分力气,就能将一张狼皮剥下来。 就像一个石匠清楚一座建筑所有的构造一样,她清楚常见动物的身体构造,这部分是因为她花了很多时间解剖它们,部分是因为她似乎有一种理解生命构造的天赋。 当然,这些“常见动物”里面包括人。 人当然是动物,而且是不那么聪明的一种。 她将剥下来的狼皮对着月光看了一下,她虽然能够将狼皮完好无损地剥下来,但是事先已经发生的破坏她却无能为力。 好像最挑剔也最精明的皮毛商人一样,她用冷静的眼神打量着狼皮。 毛色灰白,不是最好的那种,质地比较粗糙,价格不会太高。后腿处有几个明显的破洞,还被鲜血浸透了,除非用石灰和药物精心处理一下,不然是很难去除的。 很明显,这块狼皮的质量并不算太好,卖不了几两银子,可能连一两银子都未必卖得到。 她皱了皱眉,今夜的运气并非特别好,剩下的狼肉或许有人会买,但是狼肉并不好吃,不如狗肉香不说,肉质还非常柴,只有想吃肉却吃不起猪肉的人才可能会掏钱买一点。 而你想想也知道,从这种人身上赚不到多少钱。 她收起狼皮,割了一些狼身上还有利用价值的部件,比如狼牙,比如狼鞭,然后踏上回家的路。 她脸上没有太多的不满,更没有刚刚经过一场完美的伏击战的兴奋和得意,似乎这场杀戮对于她来说只是一种娱乐。 就像文人喜欢填词,老婆子喜欢听戏,道士喜欢打坐一样,她也差不多,只不过她的娱乐方式会比较血腥。 如此而已。 第四十二章 POV:王蔷 回到房间 新人榜关键时期,求票,各种求~~ 王蔷慢慢走着,她并没有像来的时候那样全速飞奔,这一是因为她眼下携带着几十斤的狼身上的零件,根本跑不了那么快,二是因为她喜欢享受这杀戮后的寂静。 她喜欢观察,她发现母亲的床伴在办完事之后喜欢静静地坐着,好像超凡入圣一样,眼睛里面全都是沧桑和看破,好像入定的老僧一样。 她以前觉得这样很假,明明上床之前急色得好像十几天没吃饭的饿死鬼一样,上完床却表现得四大皆空,这不是虚伪是什么? 但是她现在却能理解这些男人,她也很喜欢这种狂风暴雨之后的悄然和宁静,这就像喝了一大口烈酒之后天旋地转,然后慢慢坐在窗边看着窗外雨疏风骤,静静享受微醺的感觉一样。 很舒服。 天色慢慢亮了,金色的光线穿破森林中的薄雾,轻轻扫在她的肩膀上,为她拂去夜晚留下的尘埃。王蔷能够感受到光线中存在的温度和力量,这种感受让她热爱却不敢奢求。 她不是适合生活在阳光下的人,阳光让她向往,但是她却无权奢求。 夜晚的她和白天的她是截然不同的。夜晚的她喜爱杀戮,热爱夺取生灵的生命,而白天的她却是“婊.子的女儿”,注定要承担和她无关的鄙夷和敌视。 阳光有温度,有热量,有无限的慈爱和包容,只可惜,她没有那福分享受。 母亲已经起来了,她正在院子里面侍弄她栽种的几株花。 那不是些好花,不过是牵牛花,野菊花以及她最喜欢的蔷薇花。 说蔷薇花是她最喜欢的花也不贴切,其实这是母亲最喜欢的花,也因此成了她的名字。 一见到蔷薇花,王蔷都能想到母亲对着自己微笑的情景,母亲那时候露出了罕见的微笑,会对着自己亲热地说:“蔷儿,你知道娘为什么会给你起名叫蔷吗?”她没有等王蔷,自顾自地说出谜底:“娘希望你能坚强,蔷薇是最坚强不过的花了,路边、墙角、丛林、灌木,只要由地方就能长,只要有一点阳关雨露就能开放,你定要像蔷薇那样,勇敢坚强地活下去。” 虽然不觉得蔷薇很漂亮,但是王蔷觉得蔷薇还是很坚韧的,这比那些娇贵的牡丹月季强多了,所以她接受了这个名字。 母亲还没有看到自己,王蔷眯起眼观察着自己的母亲。不论是从男人还是从女人的角度来看,母亲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漂亮女人。 母亲穿着一身素色的绒衣,头上轻轻插着一枚玉钗,这种衣服不厚却保暖,最适合身段窈窕的女人穿着。她此刻背对着自己,轻轻弯下腰去,侍弄着那几株花,她的屁股轻轻翘起,虽不是很大,却饱满而浑圆,带着一丝令人心惊胆战的弧线,好像一颗熟透了乃至于流着蜜汁的水蜜桃,让人恨不得扑上去狠狠咬上一口。 王蔷遗传了母亲的长腿,但是两人的长腿作用不同,王蔷的腿可以用来飞奔,可以用来踢踹,但是从来不喜欢给别人看,但是母亲却喜欢将两条修长而纤细,雪白而带着三分肉感的腿露出一半,只遮住大腿,却将小腿直至脚踝轻轻露出。 似乎是做完了某种工序,母亲轻轻转过身来,她的脸正好正对着初升的日光,因此轻轻眯了一下眼,面目肌肉也略微抖动了一下,而这种怪异的表情却丝毫没有损害她的美丽,反而让人想起雪原上精灵古怪而魅惑人心的白狐。 她是这样的美,以至于她每一处弧线,每一次呼吸都好像在向外散发着吸引的气息,而这种气息是不分男女的,即使王蔷不认为女人之间会有任何关系,却也觉得内心中有一种冲动被隐隐唤起。 这种冲动不是杀戮的冲动,却比那种冲动来得更加迅猛,更加令人猝不及防。 王蔷很不想承认这一点,但是她不得不承认,母亲不管是不是一个婊.子,她都拥有做一个婊.子的全部资格,而她,虽然并不丑,却从来称不上美丽,对他来说,“婊.子”甚至是对她的外貌的谬赞。既然她可以确定母亲是亲生母亲,那她的外貌就只能去责怪父亲了。如果说父母相貌的均衡是女儿的相貌,那她的父亲一定是世上最丑的男人之一,要不然又如何才能均衡掉母亲的美丽呢? 母亲看到了她,也看到了她身上背着的狼零件。母亲眼里闪过一丝关心,又闪过一丝黯然,随即又换上一副冷冰冰而不带丝毫感情的脸:“又出去野了?” 王蔷的观察力很敏锐,所以她不为母亲的冷漠所动,只是略微点点头:“嗯。” 母亲看了看她一路上滴下的血迹,看上去有些担心,但是她似乎很清楚王蔷的本事,所以只是说:“回头我让你徐大叔把狼皮什么的卖了,他拿两成,剩下的都是你的。” “嗯。”王蔷该说什么呢,她不知道该如何对话。假如她说话的功力有她杀戮的一半,不,甚至只需要一两成,她都可以将心中对母亲的话全部说出来。 她想问母亲,问她自己的父亲究竟是谁,问她为什么明明担心得要死,却这样冷漠地对待自己,问她为什么不愿意和自己敞开心扉好好地聊聊天,问她为什么要做一个“婊.子”,问她如果她是“婊.子”,自己是不是也必然是一个“婊.子”。 但是她说不出来,她能说的只有一个“嗯”。 多么冷淡,多么冷酷又无情的字眼! “会有机会的,总会有机会的。”王蔷这样安慰着自己,虽然这样的安慰她从八岁一直说道十四岁,但是她却依旧这样认定。 毕竟她才十四岁,母亲也不过三十岁。 王蔷将收获轻轻放在木屋门前的木台阶上,稍稍整理了一下,走进了屋子。 屋里坐着三个男人,这个她早就了解,他们的呼吸各不相同,一个粗重,一个细微,一个沉稳,彼此频率不一,早就暴露了自己。 声音会说话,只不过很多人不会去听罢了,而在她眼里,一阵风、一片纸、一股气味都会暴露自己。 有些人从室外走进光照不佳的室内会有一时的失明,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时间段,因为敌人很可能就隐藏在黑暗中。母亲曾经的一个男伴是个海贼,他的一只眼是遮住的,那只遮住的眼已经适应了长久的黑暗,这让他可以轻易地进入船舱进行格斗。 但是王蔷不会有这个困惑,她的眼睛就像猫一样,可以轻松地控制光线进出眼睛,她能够在最昏暗的光线中看清对手的长相。 黑夜是她最好的朋友。 她家既穷也富,说穷,是因为她清楚地记得自己和母亲有时候吃不上饭,母亲在床上饿得气息微弱,自己不得不冒险去森林打猎,也从此开始爱上杀戮;说富,是因为隔三差五总会有人给自家送上米面油盐,给母亲送上金银首饰,甚至一些看上去就很贵重的衣服母亲也有很多套。 漂亮是需要本钱的,如果吃不好,睡不好,面黄肌瘦,满脸黑眼圈,再漂亮的女人也不会美。母亲每天吃的,用的,穿的,连村里的大户人家都比不上,也正是因此她才能如此光彩照人。 但是这些东西母亲很少会和她分享,她除了能够得到足够维生的食物和勉强遮体的衣服之外,其他东西什么都享受不到。 就连她的匕首也是卖掉猎物自己买的。 但是她又无法指责母亲,毕竟这个女人生养了她。 王蔷从来不关心屋子里面的家具叫什么名字,只知道有一张大号八仙桌,几把好像藤条编制的椅子,一个屏风,上面画着她看不懂的山水画,窗子上挂着绿色的窗帘,上面有奇怪的花纹,但是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式。 事实上,她只关心大小、方位这些可能在战斗中用得上的东西,至于这些家具有什么美感,值多少钱,她统统不在乎。 三个人穿着打扮各不相同,喘息粗重的就是昨夜母亲的男伴,床上功夫很好的那一个,他大脸盘,圆眼睛,满脸横肉,穿着一身武人短打,雄赳赳地坐在一把椅子上。他的眼睛斜斜睨着王蔷,但是又懒得和她说话一副傲慢的样子。 但是王蔷不怕他,越是危险的动物越不会表现出危险,他们只会在你死亡的那个瞬间露出爪牙。 喘息细微,好像风中残烛的是个老头,他已经很老啦,生活已经彻底压弯了他的腰,让他再也不能像年轻小伙子那样挺胸抬头。他穿着一身读书人的长衫,但是这长衫却是黑色绒布制成的,头上戴着黑色的头巾,看上去好像一只乌鸦,浑身散发着腐朽和不详的气息。 王蔷不喜欢他,这个人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威胁,但是王蔷能想象到像这样一个一没有劳动力二没有战斗力的人能活到现在绝对不是没有原因的,所以这个人要么很有钱,要么很聪明,而这两点都是王蔷敬而远之的。 最后那个人——王蔷稍稍停住脚步,打量了一下。他长得平平无奇,甚至王蔷都懒得去形容他的长相,因为这幅长相实在太过一般,只要把它放在人堆里,他就会立刻消失不见。他穿的衣服也是这样,和一般的脚夫差不多,头上是一种网状的头巾,身穿青布的短衫和裤子,脚上是布鞋,没有特色,没有突出的颜色,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平平无奇。 但是王蔷突然很害怕他,这是一种下位者对于上位者的恐惧,也是弱小的动物面对猛兽的恐惧。 这个男人,极度危险,非常不好招惹。 第四十章 POV:王蔷 是耶非耶 月色从窗户照进来,在泥土的地面上倾斜下一地的光芒,这光芒如水,却又比水多么几分高贵。 王蔷用破烂不堪、散发着异味的被子裹住脑袋,不断地和自己说话,试图让自己能够不去听隔壁房间传来的声音。 但是她失败了。 一个娇媚的女声放肆地呻吟着,浑然不顾此时有人正在隔壁聆听,这声音娇媚入骨,哪怕是稍微一听,也能让人联想到声音主人包含风情的眼神,能让佛陀动心的笑容,以及那夭娇窈窕的美好身段。很明显,这个声音属于一个漂亮女人,而她此刻正在享受人生的极乐。 还有一个粗壮而雄浑的男声,他喘着粗气,用力挺动着,他的力气是如此的大,哪怕王蔷此刻趴在床上仍然能够感受到整座房子的晃动。 一对男女正在**。 那个女的是她的母亲,但是男的却不是她的父亲。 事实上,王蔷确定女人是自己的母亲,但是她却不知道谁是她的父亲,不过这个男的肯定不是,因为她的母亲认识这个男人不过三天。 两人的声音越来越大,动作越来越激烈,很明显,他们已经到了最重要也最快乐的环节。王蔷默默感受了一下,这次的震动强烈而有规律,母亲的叫声高亢而嘹亮,显然这个男人的功夫要强于前几天的那几个人。 是的,她的母亲是个“婊.子”,而她则是“婊.子养的”,既然母亲是婊.子,她又没有父亲,她以后多半也是个“小婊.子”。 她有时候真得很恨自己的母亲,恨她为什么要这样****,这样不知廉耻,恨她不肯给自己做一个良好的榜样,恨她让自己遭受那么多的白眼和鄙夷。 每次她走在村子里,都觉得像在遭受过堂审判,虽然村民们表面上不会说她什么,因为她还太小,但是她能感受到,在她转过身子的那一刻,他们眼里的冷漠会变成鄙夷和带着三分色情的憎恨。 他们窃窃私语,他们交头接耳,他们指手画脚。 而小孩子们不会有任何道德上的顾忌,他们有时候会聚拢在一起,将她拦住,大声呵斥道:“你妈是个婊.子,你也是个婊.子!” “你妈是个婊.子,你也是个婊.子!” “你妈是个婊.子,你也是个婊.子!” “婊.子!婊.子!” 这声音是她的梦魇,她无数次进入甜美的梦乡,却因为这个声音而无数次惊醒。它们好像跗骨之蛆一样,永远缠绕着她,永远不会放过她,让她永远痛苦,永远无助。 王蔷恨自己的母亲。 但是她又无法恨她的母亲。 是这个“不知廉耻”的女人生下了她,是这个“****下流”的女人用奶水喂养了她,是这个“********”用她那并不强壮的臂膀抚养她长大。 这种恩情王蔷无以为报,她又该如何去憎恨自己的母亲呢? 但是她仍旧愤恨,愤恨自己的身世,愤恨自己的环境。她见过村里大户人家的小姐,她们吃的是精米猪肉,穿的是花花绿绿的棉布衣服,用得起脂粉、水粉,还能在过年的时候拿到压岁钱。 而她什么都没有,只有残羹冷饭和一身破旧的灰色衣服。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的身世,因为这个身世,她吃不饱穿不暖,因为这个身世,她有了一个“婊.子母亲”,也因此“必将是一个婊.子”。 说这话的是一个以亲切著称的老伯伯,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愤恨,声色俱厉,好像在卫护什么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东西。 而王蔷从来没有冒犯过他。 这一切,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的母亲是个婊.子! 这不公平,这不公平! 难道人可以被自己的出身定义吗? 这一点都不公平! “不,不,她不是个婊.子,我也不是婊.子!”王蔷突然尖叫一声,掀起被子,赤足冲出屋外,这个时机把握得很好,因为这声音正好和旁边房屋的男女达到顶点的爆发相互重合,所以没人有听到她的呼喊。 月光照射在她的脸上,让世界看清楚了她的长相。 她今年十四岁,还不算是一个成年的女人。王蔷也不是一个漂亮女人,她甚至都没有长成一个漂亮女人的潜力:她的脸瘦瘦小小,又有些黑,显然不会招人喜欢,而她的眼睛小小的,鼻子瘪瘪的,嘴巴大大的,让人一看就倒了胃口。最可怕的,她的下牙是突出的,也就是说,她是个龅牙! 一个龅牙的女孩,还有着一个婊.子母亲! 这真是一种命运的悲剧! 王蔷飞快地跑出屋子,她的速度很快,快得好像一阵风,又好像一束闪电。如果说她还有什么优点的话,那么腿长跑得快或许是其中之一吧。 风在耳边快速驶过,王蔷灵巧地越过了一个又一个障碍物,一路飞奔,跑进了距离村子不远的森林中。 夜晚的森林是可怕的,这里面有各种凶猛的食肉动物,比如狼,比如野狗,比如不时会出现的野猪和老虎。 但是王蔷不害怕——假如你生活在一个所有人都把你看作婊.子预备役的环境中,你会发现夜晚的森林虽然可能要了你的命,却不会夺取你的尊严。在这里,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谁比谁更高贵,每个人、每个动物都只有一次生命,也只有一次死去的机会,这里不讨论道德,不议论私生活,有的只是生和死。 王蔷喜欢这种环境。 王蔷慢慢停下脚步,轻轻地调整着呼吸,在森林中,猎人同时也是猎物,每个生命都在捕猎别人的同时被别人捕猎,所以小心谨慎是生存的第一要义。虽然王蔷不明白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但是她并不打算在弄明比之前稀里糊涂地去死。 而在她的心灵深处,似乎隐藏着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让她相信,她终有一日会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婊.子。 “是的,我王蔷不是一个婊.子!”顿了一顿,她又小声说:“娘,娘也不是一个婊.子!” 她像幽灵一般在森林中闪动,她身形瘦弱,体重很轻,所以即使踩在枯树枝、松动的石头、带着潮湿青苔的树根上也不会发出太多声响,这很有利于她隐藏自己。 “噼啪”一声传来,王蔷寒毛直立,立刻打起了精神。这是异常的响动,干枯的树枝断裂的脆响,这说明某种动物正在接近。她慢慢抽出用布条绑在腰间的匕首。 这是她的匕首,一把真正的杀人工具,她唯一的财产。 匕首的把手很长,大约有她的手掌那么长,锋刃长约半尺,一边开刃,上面还有着一道长长的血槽。今夜月色很明,锋刃在月色照耀下闪烁着锋利的寒光,这种光芒对人来说是一种危险的讯号,但是动物们不会明白,而且森林中也有积水,它们同样会反射出月光。 王蔷用手紧握把手,但是又不是太紧,力度以适合发力为准,她用她灵敏的触觉感受着把手上布条粗糙的触感,还从锋刃划过空气的阻涩感判断出自己行进的速度。 对于匕首,对于潜行,对于暗杀,她有着一种天生的直觉和灵感。 她就好像是为暗杀而生,她的血液里奔涌着黑暗,她的眸子里充满月色。 近了,近了,那个未知的动物,慢慢走进,它还没有意识到危险,仍旧慢慢走动着,一路上踩裂了秋日的很多枯树枝。两边的树林上还有一些蟋蟀在鸣叫,似乎感觉到渐冷的空气,它们用尽最后的生命发出恼人的声音,然而这正好给王蔷提供了最好的掩护。 王蔷轻轻舔了舔嘴唇,她感受到一种饥渴,这种饥渴不同于从下体传来的那种饥渴,这种饥渴从她体内疯狂奔涌的血脉中传来,又一次次又一次冲击着她的大脑。 “杀,杀了他,不管他是什么,杀了他!”这个声音诱惑着她,蛊惑着她,要她动手去杀戮。 “当然,我当然会杀了他——不管他是什么,都挡不住我的匕首!” 暗夜里,月色下,这把刀刃闪烁着摄人的光线,似乎在述说某个传说故事。 更近了,更近了,那个生物已经来到了她的近处。王蔷闭上了眼睛,用心去感受空气的流动,在这片森林里面,到处都是她的耳目,到处都是她的帮手,哪怕是别人看来平淡无奇的空气,都能够告诉她对手的讯息。 她觉得自己就是这片森林的女王。 那是一头老狼,灰色皮毛,中等体形,毛皮粗糙,卖不了几个钱,耳朵尖尖,直立着,它走得不快,似乎受了伤。对,它受伤了,右后腿受到了非常严重的伤,已经影响了它的行动。它的伤口还在滴血,一滴,两滴,吸引了一些蚊子,但是这匹狼没有驱散蚊子的办法,只好任由这些讨厌的昆虫跟着自己。 它蹒跚而行,跌跌撞撞,显然命不久矣。 但是越是这种受伤的狼,越是凶狠,越是难以对付。 但是王蔷不在乎,再强大的动物也绝对不会是她的对手,她有人的智慧,有风的速度,还有一把经常打磨的匕首。 一把匕首,一把杀狼的匕首,一把也能用来杀人的匕首。 她用力感受了一下把手的存在,确认了自己安身立命的本钱,略微突出的下牙轻轻摩擦着上嘴唇,给她带来一种异样的快感,而这也是她准备杀戮的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