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嫡女被弃后的逃荒日常》 第1章 穿越 八月末。 天气热得像蒸笼一样,东夏国北境大部分地区从去年冬天开始至今没有下一滴雨,但今年夏季气温却比前两年高了很多,河道里的水位比往年这个季节明显低了很多。 有几条小河已经见底,流经冀州府最大的一条河叫洛水河,途经村子的河水水位只有一个成年男子半人高。 外面光秃秃的树干上,尖锐而刺耳的蝉鸣一声比一声急促,听得人莫名地心慌。 冀州府飞石县落叶镇西山村。 村子东头的林老汉家中,不少村民都往这边跑来,其中就包括西山村的村长林海亮和里正林有志,林老汉名林有生,是西山村里正的堂兄。 “发生啥事啊?”有人边跑边问,村里人最喜欢凑热闹,实在是村子里生活太单调,除了下地干活还是下地干活。 “听说要把刚从京城换回来的大丫头卖给镇上的徐老爷。” “啥?这沈老太黑了心肝,那徐老爷六十多岁了。” “可不就是嘛。” “不过现在人命不值钱,灾荒年别说丫头,小子都不值几个钱。” “她家大丫头可值钱,养得粉白娇嫩的,听说卖了十两银子呢。” “春枣这丫头倒是个有福气的,现在回京城享福去了。” “人家本就是侯府大小姐,不过是被坏心眼的下人故意抱错。” 林家院子里,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女和一个小男孩跪在地上,他们两人的旁边趴着一个中年男子,他双目赤红,正苦苦哀求林老汉。 “爹,求您不要卖了锦初,儿子求求您了,以后把儿子吃的匀一半给初儿吃。” 中年男子叫林知远,是林老汉的二儿子,半个月前上山打猎,因救同去的村民不小心摔下深沟,两条腿都摔断了。 林老汉旁边一个吊梢眉的老妇人沈氏哼了一声,厉声说道:“说得好听,你匀给她,你拿什么匀给她,连你吃的都是我们省下来的,你们二房三口人,没一个能干活的,这要是往年也就算了。 可现在到处干旱,听说鞑子也要打过来了,今年粮食收成肯定不好,也不知道朝廷会不会减税,这一大家子根本不够吃,要是买粮食的话,哪里买得起,镇上的粮食价格更是往年的三倍,可别说我这个后母苛待你们,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们的爹最清楚,大家都清楚。” 围观的村民中有人频频点头,也觉得她说得有道理,这个沈老太虽然脾气不太好,但这么多年倒也没听说过苛刻前面原配的孩子,一家人也和和睦睦的。 要说卖孙女,确实有些过分,但现在日子太难了,隔壁的村子也有几家卖了女儿换粮食,他们西山村林家是第一个。 今年小麦收成肯定比往年差很多,眼看这两天就要收割了,远看还和往年一眼金黄色的麦浪,看着喜庆,走近一看很多是空壳,要是还按往年的税例来交,怕是家家都没得剩下。 而且还听说鞑子就要打过来,往后的日子怕是越来越难了。 再说沈老太虽是继室,这些年来也确实没有苛待原配的两个儿子,她这个人刀子嘴豆腐心,也就脾气不好,嗓门大。 有平日里和沈氏关系不错的妇人说:“现在日子不好过,隔壁村子听说都卖了好几个女娃了。” “我也听说了,今年庄稼收成不好,估计交完税没剩多少粮食了,要还按往年的税例,家家户户都要断粮。” “不能够吧,怎么着也会减点,家里的陈粮没多少了。” 也有嫉妒那丫头被侯府金尊玉贵的养了十年,阴阳怪气地说:“不过是个赔钱货,卖了就卖了,你们林家出了个读书人,这读书啊最费钱了。” “是啊,林家老四一看就和我们不一样,那长相,那气度,以后铁定是做官的……” 沈老太原本见这么多村民跑过来看热闹很生气,她没想闹得人尽皆知,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没想到竟有这么多是支持她的,干脆敞开大门让人进来了。 特别是别人说起她的小儿子将来肯定能做官,她腰杆都直了不少,头也抬得高高的,几颗暴牙更明显了。 沈老太现在底气很足,便又道:“我们也不是卖了这丫头,不过是嫁到镇子上享福,那可是咱们落叶镇首富徐老爷,给他做妾,每天大鱼大肉,还有丫鬟婆子侍候着,那是掉进富贵窝了。” 林知远听她这样说,气得脸色铁青,只有他知道林家之所以表面和和睦睦,那是因为这些年来,林家就靠着他和大哥大嫂撑着,里里外外的活都是他们在干,就连大牛二牛春枣几个半大的孩子也早就下地干活了。 而沈氏生的老三林知财,老四林知书,一个整天游手好闲,一个倒是考了个童生,如今已近三十,还在考秀才。 老四一家四口在县城租了房子,这些年来,林知远打猎,大哥林知达种地,全家省吃俭用供林知书读书。 这种供需平衡在外人看来就是沈老太把一大家子的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可自从他断了腿,这个平衡被打破了,所以今日能卖他的女儿,下一次是不是要卖他的儿子。 想到这里,林知远悲愤地指着沈老太说道:“那男人比我爹年纪还大,给一个快入黄土的老头做妾,到你这里成了嫁到富贵窝,娘,这话你也说得出口。 还有,那老东西后院有二十几个妾室,个个都是十到十五岁之间,听说每个月都有死人从他院子里拖出去,你们说说,那是个正常人吗? 锦初才十岁啊!爹啊,她可是您的亲孙女。” 林知远的声音里充满了愤怒和无助,他泪流满面,浑身颤抖,双手不停地捶打着地面,他恨自己没用,恨自己是个废物,恨自己不能保护好女儿。 从前没有摔断腿时,几乎天天上山打猎,风雨无阻,打来的猎物都换成银子给四弟读书租房,供三弟一家,还有父亲,继母吃喝。 当初妻子秦氏病倒,想吃点肉补一下身子都没有,明明他从早到晚都在山上打猎,最后自家妻儿却一点都吃不到。 现在自己摔断了腿也不给银子治,这还没几天,他们竟翻脸要卖自己的女儿。 他一向少言,不擅表达,有什么事也只是憋着,只知道使劲干活就行,总归是干得越多,就能让一大家子日子过得好起来,可现在他实在忍不了,他倒是拿沈老太这些人当家人,可人家压根没把自己当家人。 无论如何他不能让女儿给那个姓徐的老家伙做妾,可他如今两条腿别说站了,连坐都要人扶才坐得起来。 摔断腿后,家中也只是花二十文请村里的大夫敷了几天草药,就这样听之任之,大半个月过去了,到现在腿还疼得很,也没有一个人关心一句。 空间古言大女主文,成长型女主,有空间,有萌宠,天马行空,奇思狂想。 传统古言和玄幻穿插而成,喜欢纯古言精品者慎入。 码字不易,请宝宝们手下留情,不喜请绕道,拒绝差评。 第2章 卖孙女 十岁的少女林锦初跪在地上,她知道哀求是没有用的,林老头和沈氏铁了心要卖了她,银子都已经收下了,岂有还回去的道理。 因此她听到这个消息后,第一时间让大伯娘悄悄去把村长请了过来。 这几天她爹摔断了腿,阿爷和大伯三叔忙着把爹上山打的野猪,野鸡送到镇上卖了,这个消息还是她偷听三叔对别人说的,也幸亏她听到了。 现在媒人和徐老爷的人还没到,她只能争取时间,争取得到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于是便冲到沈老太面前,给她跪了下来,扯了扯她的裙摆,然后抱着沈老太的腿声泪俱下。 “奶,奶,求你了,求你不要卖了锦初,锦初以后给你当牛做马,好不好?” 沈老太见她脸上眼泪鼻涕到处都是,怕沾到自己身上,嫌弃地一脚踹开她。 沈老太身高体壮,林锦初一个十岁的孩子哪经得住她这样一脚,林锦初被踹出两丈远,趴在地上半天捂着肚子蜷缩着不动弹,看上去好像伤得不轻。 沈老太得势不饶人,还想冲过去打林锦初,反正媒婆已经看过大丫头的长相了,只要不打脸,不打死就行。 可抬起的左腿突然一阵酸麻,她只得停了下来,再动动腿,好像又没事。 她这细微的表情林锦初看得一清二楚,她刚才用了巧劲借力摔在地上,实则手中那两根牛毛细的绣花针已经完全刺进了沈老太左腿的不同穴位里。 从她爹摔断腿被村里人抬回来,她就觉得沈老太有些不对劲,这两天总是和林老三夫妻嘀嘀咕咕,前天她还看到一个肥胖的媒婆带了人过来,然后沈老太还把她叫了进去,胖媒婆很满意地直点头。 后来沈老太又让出去,她便躲在窗边,看着沈老太收下一个银锭子欢天喜地把那媒婆送了出去。 然后她就悄悄跟着林老三,听到林老三和村子里的里正说是把她卖给镇子上的财主徐老爷做妾,说是今日下午派人来接走她。 无奈之下,她只能做两手准备,一方面到林老四媳妇房间里偷偷拿了两根绣花针,沈老太不肯给她爹治腿,那么她就让沈老太也变成瘸子。 她不懂医,也就知道几个人体重要的穴位,这都是跟现代的姥姥学的。 另一方面把这事告诉了大伯娘,让机灵的大牛去把村长叫来。 大牛平时挑水担柴在村子里有不少玩得好的小伙伴,这些小伙伴就到处散布消息,让村民都赶过来。 通过几天的相处,林家人谁是人谁是鬼,她大概心里有数,大伯娘是个心善的,真心关心她和弟弟林三牛,而大伯和大牛二牛则是个软弱、愚孝的性子。 而此时林三牛则以为沈老太是想冲上去打他的姐姐。 林三牛平日里不太爱说话,性子闷闷的,这时候见自家姐姐快被踹死了,他小脸气得通红,突然就像个炮弹一样朝沈老太腰腹部顶了过去。 他嘴里还叫道:“不准你打我姐。” 沈老太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和老大老二一样被她压制惯了的闷葫芦竟敢撞向自己,来不及后撤,生生被撞得一个趔趄,往后退了几大步,腿上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幸好及时扶住身后的墙。 林三牛见没有撞倒沈老太,又一口咬住沈老太的手臂,痛得沈老太用另一只手使劲打林三牛,一边打一边骂。 “好你个死野种,敢咬我,早知道当初一生下就掐死你,看我不打死你,老头子,老三,你们还不快来拉开他,给我打死这个野种。” 林锦初见沈老太下死手打她弟弟,忍着痛站起来,也朝沈老太胸口中间的膻中穴撞去,看上去是头撞向沈老太,实则她的手指用足了力气,点了沈老太的麻穴。 她同时拉开林三牛,沈老太忽然觉得胸部和手肘一阵麻痹,腿上又因为疼痛而站立不稳,一下子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沈老太一下给摔懵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想坐起来,却怎么也使不上力气。 “娘,你叫三牛什么,野种?爹,三牛可是你亲孙子。”林知远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什么他双腿刚断了,原本还算和睦的一家人突然变得面目全非了。 林锦初重撞之下,收力不稳又摔倒在地,林知远爬过去一把搂住自己的女儿,搂着女儿嚎啕大哭,林三牛也扑过来扶住自己的姐姐,一家三口哭成一团。 林三牛可喜欢现在这个姐姐,虽然她才回来了几天,但姐姐脾气很好,还偷偷教自己认字,他现在都已经认得自己的名字,还有爹和姐姐的名字。 不仅如此,姐姐还教他背三字经,他已经能背几句了。 他真太喜欢念书了,他还想跟着姐姐学写字。 而以前那个春枣姐姐经常骂他,有时候还打他,奶一骂她,她回到房间就骂他。 现在这个锦初姐姐从来不骂他,姐姐很温柔,给他讲故事,教他认字。 所以他要保护好现在这个姐姐。 林知远在村子里一向人缘很好,平时见到哪家有困难,也会帮扶一把,有些孤苦老人,他还会偷偷送点吃食,帮人家修个屋抓个鸡,从来不要回报。 有些曾受过林知远恩惠的人也跟着抹眼泪,可这是人家家事,他们也帮不上忙。 村长和村民们见到这一幕,个个摇头叹息,议论纷纷。 “不是前几天才有一头野猪,怎么的也能卖个几十两银子,这才几天又要卖孩子?” “怕是那银子又给了老四。” “唉,林家老二一家就是血包,快被吸干了。” “可不是,人家娃才十岁,说是给徐老爷当妾,可听说徐老爷是个变态……” 林锦初见火侯差不多了,就强撑着走到村长面前跪了下来,她戏精上身地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哭道:“村长爷爷,我不想给那人做妾,爷和奶怕我们拖累林家,那我们就从林家离开,求您帮我们分家吧,我愿意和弟弟还有爹从林家分出去,不拖累他们。” “那怎么行?”沈氏一听这话连忙尖叫着阻止,她当然不好说出来已经收了徐老爷十两银子。 “为何不行?奶,你不是说我们浪费粮食吗?那我们一家三口从林家分出去单过,怎么,也不行吗?莫非奶今儿一定要把锦初卖出去?” 林锦初是知道沈氏已经收了那老头十两银子。 她知道现在村长和村民都在,是他们一家三口脱身的最好的机会,西山村村长最公正,也最有权威,最主要他是林家的族长。 她今天的目的就是要脱离林家这个狼窝,而且让沈老太把卖她的银子还回去。 村长心里明白,沈老太和林老汉肯定是收了徐老爷的银子,里正和林有生是堂兄弟,他和林老汉只是远房亲戚,若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 可现在要把锦初这孩子卖给那徐老爷,听说徐家几乎每个月都会买进几个模样漂亮的幼女,这些孩子最后是生是死也没人知道,只知道徐老爷有的是钱,所谓纳妾只是说得好听,实则就是一锤子买卖。 他作为村长是真不忍心啊! 第3章 分家 他看到了里正站在不远处看着,今日这事里正明显是不想管,只能他来管了。 再说林知远这次上山救下的人也包括他的小儿子林友安,大半年没下一滴雨,山外围都干透了,野菜几乎被挖光,树叶也枯黄,动物都跑进了深山。 村子里五个青壮年约好一起进深山打猎,进去了三天,几个人都打到了一些野鸡野兔,正往回走时,遇到两头野猪,几个人拼死抵抗,最后柱子死了,他小儿子第一次跟着进深山,哪里见过这个阵势,吓得躲在林知远身后。 是林知远和同去的常家父子二人杀死了两只野猪,因救常家儿子,林知远不小心滑进深沟,这才摔断了腿。 最后只有他儿子和常家父子无事,另外两个,柱子死了,林知远摔断了腿。 村长心里明镜似的,没有林知远和常家父子,他儿子也活不了。 他也知道现在日子不好过,但还没到卖儿卖女的地步,更何况两只野猪常家也没要,他家也没要,大的那一头给了柱子家,稍微小的一头给了林老头家,但就算小一点也有一百来斤。 这时候人群里有人悄悄说了句:“听说把这大丫头卖了十两银子。” “难怪这沈老婆子这么大决心,十两银子呢。” “黑了心肝,她怎么不卖她亲孙女。” “她亲孙女那模样能卖十两银子?怕是一两银子都没人要。” 沈氏听到这些议论有些恼羞成怒,她怒喝道:“我说不行就是不行。” 沈氏一向在村子里蛮横,站在她旁边的林老汉正叭搭叭搭地抽着旱烟,还时不时咳两声,他一声不吭,十两银锭子还没捂热,他当然不想再还回去。 今年干旱,粮食收成和往年相比应该不到四成,他们家的小麦已经收了一半,如果按往年的税例上交,没多少粮食能留下来,这一大家子都张着嘴要吃饭。 那一头野猪还有野鸡,野兔刚到手,第二天一早,也没管摔断腿的老二,林老汉和老大老三就驾着自家的牛车到镇上卖了三十三两银子,正好给回来拿钱的老四林知书夫妻拿走了。 现在除了这十两银子,家里连十文都没有,他们早些时候听老四回来说,今年粮食要涨价,所以早早屯了不少粮食。 里正站得远远的,没有说话,他是知道林老头卖这个孙女收了十两银子,老三告诉他的。 十两银子呢,整个西山村也就林有生这个孙女能卖到这个价钱,一般的女娃就算长得标致些的最多也就卖二两银子,连他这个里正都眼红了。 这时候村长发话了:“那就分家吧,知远,你有没有意见,把你们三个分出去。” 他是林家的族长,在村子里最有权威,几乎是说一不二的存在,他有心帮林知远。 欠人的人情不好还,何况是救命之恩。 “我同意。”林知远求之不得,村长发了话,他这才松了口气,只要不卖自家闺女,先从林家分出去再想办法,活人还能被尿憋死吗? 虽然分出去很艰难,但儿女齐齐整整在身边比什么都重要。 他想过死,不愿意拖累儿女,但一双儿女太小了,女儿十岁,儿子七岁,他现在还没死呢,沈氏就要卖他女儿了。 他若是死了,儿女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他不敢去想。 所以他不能死。 “我不同意。”沈氏大叫一声,也顾不得自己的腿上的疼痛和上身的不适,朝林知远苦口婆心地劝道:“知远啊!锦初不过是个丫头片子,一个赔钱货,把她养到大还得花不少银子。 现在不过是嫁到镇子上,离得又不远,你要想她可以随时去看她,万一能生个一儿半女,说不定徐老爷那老妻死了,还能把锦初扶正。 可你们要是分家分出去,靠什么生活,你现在还得要人侍候着,他们一个十岁,一个才七岁。” 还扶正,林锦初听到这里差点吐了,沈老婆子一点脸都不要了。 只可惜她这个穿越女一点用都没有,没空间没技能,在现代也只是个打工人。 再看向自己十岁的小手小胳膊,只能朝天哀叹一声。 人群里又有人悄悄呸了一声:“这老太婆说话太狠毒了,还生个一儿半女,徐老爷那是真纳妾吗?” “听说是什么取阴补阳……” “采阴补阳。” “伤天良的。” “死了不少人,都是年轻姑娘。” “官府怎么不把他抓起来?” “人家可是落叶镇首富,听说州府,京城都有房产,人家儿子在京城做官呢。” 林知远听到这里,越发悲愤难忍。 “那就不劳娘操心了,就算饿死,我们一家三口也要在一起。”他坚定地说道,但他不想在这个时候将沈氏得罪死了,现在分家这件事还得要沈氏和他爹同意。 林家老大林知达和老二林知远都被林老汉和沈氏压制惯了,分家这个事老大一家不是没想过,但就是没勇气提出来,如今锦初提出来正合他意,要分最好把他们大房一家也分出去就好了。 林锦初挺直腰杆,看着沈氏说道:“奶,既然徐家是个这么好归宿,不如您把春桃妹妹嫁过去,这样的好归宿我让给春桃妹妹,您看如何?” 林春桃是林家老三的女儿,老三林知财生了一儿两女,大女儿林春桃八岁,二女儿林春草六岁,最小的是儿子林五牛,今年四岁。 林家重男轻女极其严重,但林春桃是沈老太最疼爱的儿子生的第一个孩子,虽是孙女,平时也是特别宠爱。 林家的家务活都是以前的春枣做的,林春桃一有空就偷偷去沈老太房间,到处找好吃的,沈老太也每天尝一些好吃的零嘴,有时候是一个糖块,有时候是一块绿豆糕,有时候是一个肉包子。 都是林老头去镇子上买的,有时候老四回来也会带些好吃的偷偷给沈老太,都是背着大房和二房。 林春桃正靠着她娘看戏看得津津有味,手里就差一把瓜子了,突然听到林锦初点名要把她给六十多岁的徐老爷做妾,吓得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娘,爹,我不要给那老头做妾,娘……” 老三林知财恶狠狠地瞪了林锦初一眼,和顾氏一把搂过林春桃安慰道:“不嫁,不嫁,咱们春桃得做正头娘子,才不做妾。” 林春桃一听这才破涕为笑,她大声说道:“等四叔考中举人,状元,我要嫁一个京城的官老爷,比平信侯的官职还要大。” 她说完挑衅地看了一眼林锦初,你在平信侯府养育了十年又如何,不过是个假货,最后还不是灰溜溜被赶回村子里?还真当自己是大小姐呢? 林春桃眼里闪过一丝嫉恨,凭什么她这个堂姐要长得这么好看,明明一脉相传,都是林家的孙女,爹也长得不差,她却长相平平,像极了她娘和她奶。 要是拿刀子把林锦初那张桃花脸划几下就好了,林春桃已经不止一次这样想,她看一次想一次。 明明这个堂姐和她一样是个村里人,却阴差阳错被抱错,在京城侯府当成嫡大小姐养了十年,皮肤被养得粉嫩雪白,好像得能滴出水来。 就算现在穿着打着补丁的旧衣,也遮不住美貌,还有那该死的贵气,凭什么? 顾氏听她女儿这样说,笑着拍了拍春桃,而沈氏则是责怪地看了老三夫妻一眼,这话怎么能在这里说,她多年经营的好名声岂不是被破坏了。 第4章 她是假嫡女 老大媳妇孙氏站在一边忍了很久,要不是一直被老大林知达拉住,她早就想发火了。 她听了林春桃的话实在气不过,就壮着胆大声说道:“四弟这是第三次参加秋闱了吧,童生考了八年,秀才也要考八次吗? 前头一直是我们大房和老二两兄弟养的,现在二弟腿摔断了,你们就要把锦初卖了,你们还有没有良心?” 孙氏真不甘心,自家四口人干的全是苦力活,一个闲着的都没有,她和老大天天下地干活。 两个儿子这几天就更辛苦了,干旱气候,大牛和二牛天天去洛水河挑水浇地,孩子小小年纪肩都快压弯了,她这个当娘的看得很心疼,可又没办法。 老二林知远每天上山,经常伤痕累累回家,可沈氏生的两个呢,老四一家不用干一点活,却在县城过着最好的生活,每次回一趟家,说得好听是看望爹娘,实际上就是来拿银子的。 老四说得好听是读书也就算了,连老三一家也是什么都不做,老三干一天活能休息三天,三弟媳在家里说是做家务,其实家务活都是以前的春枣做的。 孙氏越说越气,又道:“前几天那只野猪卖的银子又全都给了四弟,现在又要卖锦初,今日卖了锦初,下一次又卖谁,是不是要把我们大房和二房的孩子都卖了换银子? 那野猪是二弟用两条腿换来的,你们不帮二弟治腿也就算,连把他们分出去都不肯,你们……你们实在……” 她气得说不下去了,用衣袖擦了一下眼泪。 沈老太一听炸毛了,她指着孙氏骂道:“什么叫你们两兄弟养,你爹没下地干活吗?你三弟三弟妹没干活吗?再说,你们四弟考中了秀才,咱们家的地都得免税,要是以后中了状元,咱们全家都得跟着过富贵日子,哦,有好处时你们享受,现在出点力都不肯。” 她指着林锦初又说道:“不过是个丫头片子,卖了也就卖了,我又没把她卖到青楼楚馆,你们一个个大惊小怪做什么。” 见老大一脸迷茫,也不过来帮她说话,沈老太干脆在地上撒起泼来,今日撒泼有点难度,腿疼得像针刺一样,胸口闷闷的,她总觉得是林锦初那个死丫头对她做了什么。 但她嗓子没事,于是干脆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哭嚎道: “哎哟,没天理啊!把他们一个个拉扯大,现在翅膀硬了,要逼死我这个老婆子了,我不活了,果然是后妈难当啊,就是对他们再好再换不来真心……” 沈老太干脆撕破脸了,反正她今日是铁了心地要卖了林锦初,不管用什么办法,灾荒年人命最不值钱了,女孩更不值钱,现在能卖个好价钱,银子都到手了,她哪舍得退。 “孩他妈,你少说两句。”林知达见沈老太这个样子,实在没办法,他一向拿爹和这个后娘没办法,只能劝自己媳妇。 他这个大伯对林锦初没什么感情,林锦初刚被平信侯府送回来,他们夫妻和这个侄女也没相处过,倒是从前那个春枣是真当亲生女儿疼的。 他们夫妻生了两个儿子,一直遗憾没有个女儿,所以对从前那个春枣格外地疼爱。 可惜那孩子回京城享福了,以后再也不用受这个苦,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见到。 林知远痛苦地说:“爹,我到底是不是你的儿子,为什么你要这么偏心,你一天到晚说老四要读书,让我和大哥什么都让着他,供他读书,可锦初也是你亲孙女,为啥锦初能卖,春桃就不能卖?” 林老汉没有说话,顾氏一把搂着自己的女儿春桃,朝林知远呸了一声:“锦初怎么能和我们春桃比?” 这时候旁边有妇人轻嗤一声:“呵,你们家春桃就算想给徐老爷当妾,徐老爷恐怕也不会同意,锦初这相貌,就算在京城怕也是排在前面,也不知道侯府的人当初怎么舍得把锦初送回来的。 听说锦初已经和宫里严贵妃生的三皇子定了亲……” “好亲事当然留给自己亲生的,这门亲事当然要给春枣了,春枣生得也不差,所以锦初只能离开京城。” “应该是这个意思了,照我说,锦初何止值十两银子,那可是三皇子都看中的人……” “就是,沈老婆子算盘精着呢,春桃就算卖也卖不出什么价钱,如何能与锦初相比,怕是倒贴一两银子徐老爷都不肯,她那长相,呵呵……” “锦初这丫头可怜,没娘的孩子,又被侯府舍弃了,十两银子呢,老婆子还说不是卖孙女。” “老太婆这次是撕破脸了,也不装好人了。” “就是,平时装得好,说是后娘一碗水端平,还不是把原配生的孩子当牛马一样使唤。 现在老二没用了,就卖人家闺女,侯府把这丫头养得细皮嫩肉的,她倒是捡了个大便宜,卖个好价钱。” 林春桃站得离那些妇人比较近,哪怕那几人刻意小声说,她也听得清楚。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塌鼻子和暴牙,羞愤得一跺脚捂着脸跑回自己房里,顾氏瞪了那几人一眼,连忙心疼地追了过去。 塌鼻子和暴牙确实是一脉相传,顾氏和沈氏都是塌鼻子暴牙,顾氏是沈氏娘家妹妹的女儿,她妹妹也是塌鼻子暴牙。 就连老三也有一点龅牙,但他有一半长得像林老头,所以还算周正,总之这一家子辨识度很高。 只有老四林知书完全长得像林老头板板正正,个子还比林老头高,加上有几分书卷气,穿上干净整洁的锦衣倒是有几分风流倜傥。 沈氏则狠狠地瞪了自己三儿子一眼,锦初卖了十两银子的事肯定是老三说出去的,他这嘴上就没个把门的。 她本来想着静悄悄地把这事办了,媒人很快就过来将人带走,到时候只要这死丫头出了村子,别人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她连林知远都没有告诉,也不知道那死丫头是怎么知道,竟然把全村的人都喊了过来。 林春桃气呼呼地坐在床边,顾氏坐在她身边安慰她。 “娘,我就是要把这个贱种卖掉,不该把她卖给徐老爷,应该卖给青楼,春枣临走前可是说过,她会在京城等我呢,等四叔考中状元,她和我们还是一家人。 她还说她会和三皇子成亲,以后还会是皇后娘娘,说将锦初这个贱人卖给青楼,她给了我一个银簪子,说只要我跟奶说把锦初卖到青楼,她以后会给我金簪子和很多漂亮衣服,可奶非不听,要卖给徐老爷,不就多二两银子吗? 卖给青楼她就会被踩在地底,被千骑万人踏……” 顾氏连忙捂住她的嘴,小声说道:“死丫头,这话在心里想想就算了,可不能被人听到,你以后可是皇后娘娘的妹妹,可得注意礼仪。” 林春桃一听这话,连忙点头:“对,对,春枣可是说了,女人要学着说最软的话,做最狠的事,我差点忘了。” 顾氏欣慰的松开手,轻轻拍了拍她:“这就对了,你可不能学娘,娘也只会和你奶一样撒泼打滚。 你要学你四婶,你看你四婶就是命好,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做,但全家就她日子过得最舒服。” “嗯,我都听娘的。”林春桃依偎着顾氏,心里这才平静了不少。 这边母女俩在做着富贵美梦,那边林老汉也因为有个老四底气十足。 “分家的事想都别想。”林老汉一口回绝,把旱烟杆在墙上敲了几下,然后又摸了摸怀里的银锭子。 一般来说族长发话,在村子里就是一言堂,根本不给人反驳的机会,可这银子对林老汉来说太重要了。 老四一家出发去了州府参加秋闺,要考中了,后面花银子的地方多着呢,庆祝请客吃饭,去书院读书,出去应酬,人情世故,样样需要花钱。 更何况还要继续考举人,别说十两银子,老四后面得有个钱堆子才能够花。 第5章 软硬不吃 林老汉之所以不怕村长,也因为自己这个有出息的儿子,儿子要是考中秀才,举人,那是光宗耀祖的事,不止免徭役,还能免赋税,村长就算是族长又怎么样,不一样要巴结着他。 道长还说小儿子知书是状元的命呢,想起这个,林老汉心里一阵得意,看向沈老太的眼神又温柔了几分,她生了个好儿子。 林老汉看了看跪在地上的林三牛和林知远,心想着,要是这两个也能卖个好价钱,他现在都能毫不犹豫地卖了。 没用的东西,留着浪费粮食。 林锦初把林老汉的神情看得一清二楚,她是十天前穿越过来的。 穿越到了古代。 她在大城市的互联网大厂上班,连续工作了十五个小时加班加点把工作任务赶出来,开车回到家中,就泡了一会儿澡,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然后就穿越到这里。 倒霉的是穿越过来时竟是在河里,原主跳河自杀,河水虽不深,但恰恰因为河水不深,却最容易淹死人。 原主死了,林锦初就穿了过来,连她这个会游泳的人在水里都挣扎了好久,就是浮不上来,最后还是想起学游泳时教练说过,遇到浅水不能着急,要双腿弯曲后合并,头自然就朝上了。 她试了试,果然是个好办法,最后总算爬上了岸边。 在现代,她寒窗苦读考了个不错的大学,一路考到名校研究生,拿到硕士文凭。 然后进了南方大城市的互联网大厂,有不错的收入,辛苦是辛苦了点,但收入高啊,几年时间加上父母的支持,在大城市的好地段买了个小两房,还买了个代步车,生活刚有了起色,就穿到这里来了。 父母没了她该有多痛苦啊!姥姥呢,姥姥更伤心吧? 想到这里林锦初心如刀割,真恨不得穿回去,只可惜她是怎么穿来的都不知道,又怎么能穿得回现代呢? 无论如何她都不能被卖了。 只是奇怪,原书中留在村子里的侯府真嫡女并不是这个时候被卖的,怎么现在真嫡女春枣被接回京城了,而她这个书中顺利嫁给三皇子,后来成为皇后的假嫡女却被送回村子里,现在还要卖给一个变态的老头。 这事透着古怪,和原书的情节不一样。 没错,林锦初是穿书的。 只是她无外挂,无技能,无空间,更没有按书中的走向在京城那个富贵窝里长大,然后嫁给三皇子,最后成为皇后。 来不及想其他,她今天只要一个结果,就是不被卖出去,而且要从林家分出去,最好能断亲,为了这个目标,哪怕茶一点也无所谓。 林锦初膝行着朝围着的众人哭诉道:“大叔大娘们,求你们了,这一次林家卖我,下一次肯定要卖我弟弟,村长爷爷,我们要分出去,分出去哪怕饿死我们也愿意。” 林三牛也和姐姐一起跪着,他也学着姐姐跪在村长面前,拉着村长的裤脚:“村长爷爷,求您了。” 村长本来还想为他们分家时争取分点粮食,但看林老汉和沈氏的样子,别说分粮食了,就连分家都不肯。 他们是铁了心地要卖锦初那丫头,油盐不进,什么都听不进去。 于是村长心一狠便说道:“林有生,你真要我把那件事说出去吗?” 林老汉一怔,很快便明白村长说的是什么事,他有些心虚地看了村长一眼,但摸着银子的手却舍不得拿下来。 侧过头又狠狠瞪了沈老太一眼,肯定是这婆子刚才骂林三牛是野种时,让村长想起了过去的事。 但事已至此,他也不怕了,于是心一横便说道:“说出去又能怎么样,我养他那么大,知道了又能如何?” 村长见他软硬不吃,叹了口气。 林锦初却从这句话里听出了名堂,看来村长和林老汉之间有秘密,而且这秘密还和她爹有关,刚才那老太婆还骂三牛是野种。 难道她爹是林老汉和外面的女人生的? 不像,一点不像,就林老汉那样的五官生不出她爹这样的相貌,书中没有写关于她爹和她娘的事。 原书主要写的是假嫡女和三皇子的爱情故事,哪怕后来真嫡女最后回到平信侯府,但一个是养尊处优的大家闺秀,又贵为皇后。 一个是逃荒途中被卖给大户人家当粗使丫头,后来又被转卖青楼的妇人,平信侯府当然知道怎么选。 平信侯府找到了春枣时,她已经十六岁,假嫡女那个时候已经嫁给了三皇子,且刚生下一子,她和假嫡女站在一起时,假嫡女高贵美丽,而她却如风中残烛。 侯府的人嫌弃她太丢脸,就把她送到离京城很远的庄子上自生自灭,她身体本就不好,没过几年就郁郁而死。 原书中林家老二摔下深沟回来没几天就死了,所以也就谈不上他什么身世,而她亲娘更是几年前就病死了。 林锦初脑子不停地想着。 围观的村民也听出点异样,但此事只有村长和林老汉夫妻知道,其他人一无所知。 有人已经看向村长,试图从村长眼中看出点什么,但村长闭口不言。 就在这时,一个胖女人带着四个家丁模样的人抬着一顶小轿子过来了。 沈老太连忙招呼道:“刘大姐,快把这死妮子带走吧。” 胖女人扭着腰,刚进门就被院子里这么多村民吓了一跳。 林锦初很无奈,自己穿到一个十岁的小姑娘身上,根本没有反抗的力量,只得拉着弟弟林三牛躲到她爹林知远身边。 “爹,我不走,我要和爹还有弟弟在一起。”林锦初真怕林知远最后也放弃她,要真那样,她就是史上最倒霉的穿越女了。 林知远万念俱灰,他活得太失败了,自己的女儿被卖,他这个父亲却一点都没办法,他无助地看了看林老汉,林老汉扭过头不看他。 他又看了看村长,村长叹了口气,在衣袖里摸了摸,掏出来五两银子。 “林有生,我这儿有五两银子,要不就看在我这个族长的面子上,放过这孩子吧。”村长无奈地说,他在村子里虽有权威,但这是林有生的家事,他不好管太多。 况且灾年现在村子里有好几家都在准备卖女儿,他也不可能阻止人家卖女。 真到了灾荒年,别说卖儿卖女,就是易子而食,他这个村长又管得了什么。 可他们家对林知远心里有愧疚,况且就林知远现在这个身体,站都站不起来,还得要大丫头和三牛娃照顾。 罢了,只当是还林知远对小儿子的救命之恩,村长咬着牙拿出五两银子。 林老汉见到那五两银子有些心动,他是不愿意得罪村长的,有了这五两银子皆大欢喜,他和四儿子的名声不会受损,又能在村子里继续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 就像沈老太做的那些事一样,他不是不知道,但沈老太能把这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至少表面上一家子和和睦睦,他在村子里也算是德高望重。 “不行,不行。”沈老太不同意,她可不敢得罪眼前的媒婆,以后家里的小辈还得靠这个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媒婆张罗。 这时候林锦初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种田文里面有过类似的画面,她大声说道:“你们林家今日十两银子卖孙女的事一旦传出去,到时候人人都知道四叔进州府赶考的费用是卖侄女得来的,是他二哥拿命换来的,看四叔以后考上秀才,举人有没有脸。 恐怕到时候人家会取消他的名额都有可能,爷,奶,你们真的为了这小小十两银子为四叔将来埋下祸根吗?你们不是说四叔将来是要考状元的?那是要当大官的。” 第6章 捧杀林家 她这是捧杀,林锦初在赌,赌林老头更在意林知书的前程,哪怕这个状元郎和林知书完全扯不上关系,但只要林老头和沈老太迷之自信,他们认为自己的宝贝儿子一定能考上状元,那么他们就不敢赌。 见林老头还在犹豫,沈老太已经有些动摇。 林锦初再加了一把火,她冲到青砖墙边对沈老太说道:“你们若是还决定要卖了我,那我就一头撞死,让所有人都知道林知书为了读书和赶考的费用逼死了自己的侄女。” 林锦初当然不想死,但如今没有别的办法,所有能想的办法都想了。 她的力量实在太弱了。 这时候胖媒婆怒道:“沈老婆子,你玩我呢,银子你收了,人却在要死要活的。” 沈老太压根就不相信林锦初敢撞死,但林老汉却怕了,他们了解春枣,但不了解这个刚从京城回来的林锦初。 看着一脸决绝的林锦初,再想到她说的关于自己小儿子考上举人被人取消名额的,儿子考中状元被人举报曾经逼死过侄女。 他真的怕了,后背上顿时冷汗淋漓。 他当然不敢赌,儿子的前程重要,林家的未来更重要,不过是区区十两银子,村长那里都愿意给五两了,也不算亏,再说知书要是考中了秀才,县老爷肯定有奖励,那可不止十两银子。 林老汉想到这里心一横拿出银子送到媒婆手中。 他陪着笑说道:“一场误会,人我们不卖了,这银子还给你,对不住了。” 沈老太想来阻止,但爬不起来,反而被林老汉狠狠瞪了一眼,吓得她没敢再出声。 沈老太很矛盾,一方面到手的银子舍不得还回去,一方面又不想影响自己儿子的前程。 这时候胖媒婆冷笑道:“你们林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玩我们呢,徐老爷是那么容易打发的吗?轿子都来了,岂有不上的道理,给我抢人。” 村长听她这么说却不依了,既然林老汉已经松口了,他就不能让人在自己的地头上抢人。 他怒道:“放肆,在我们西山村谁敢横行霸道,先问过我这个村长,我还就不信,青天白日当着我们这么多村民抢人。 大家拦住他们,护着知远一家,银子既然给你们了,人是肯定不会跟你们走的。” 有的村民还在犹豫,他们平时和胖媒婆刘氏关系处得还不错,牵线搭桥的事胖媒婆还算公道,而且徐老爷财大气粗,有权有势,他们也得罪不起。 胖媒婆其实心里也犯怵,他们来的人不多,强抢是抢不过的,况且,徐老爷出十两银子想买几个丫头还不容易,只要年纪小,样貌端正就行。 这不,昨晚就有几户人家求上门来,想把家中女儿卖个好价钱,难为她讨价还价一个晚上,累都累死了。 徐老爷压根不认得什么林家,李家,王家,也不在乎十两二十两银子,他老人家银子多的是。 他在乎的只是多找些小姑娘就行,越嫩越好。 胖媒婆的包子脸上绿豆眼滴溜溜地转了转,想着怎么能多赚点,徐老爷是给了她二十两银子一个人头,她本来已净赚了十两,现在她只要再花个五两买个别的姑娘,还多赚了。 谁能想到整个北境会是旱灾呢,听说鞑子军又要打过来了,人都不值钱了。 想到这里,她便说道:“人不带走也可以,但银子不可能只退十两,要想过徐老爷那一关,你们须退回二十两银子。” “什么?二十两?怎么可能!”村长气笑了,不过才两天时间,十两就变成二十两。 林老汉更是眉头紧拧,如今这个局势不是他能应付得了的,毕竟他儿子现在还没考上状元,小儿子但凡现在考上举人,他也敢凭一己之力和徐老爷硬扛一下。 沈老太才不想那么多,她一门心事想把林锦初卖出去,这丫头长得俊,生生把林家所有的女人都比了下去,最重要的是,这丫头长得太像她那个娘。 而她娘的死不过是个幌子…… 这时候村长想了想,将手中的五两银子也放到胖媒婆手中,他说道:“我们现在只有十五两银子了,再多也没有,但人肯定是不可能跟你们走了,你看着办。” 村长也知道这事没那么容易了结,徐老爷那人他是知道的,非常阴险毒辣,又有个在京城做官的儿子,在整个飞石县都横得很,胖媒婆既说了二十两,怕是没二十两这事有些麻烦。 可让他一家拿出十两银子,他也很为难,毕竟当初两头野猪,他们家都没有要,那头小一点的野猪林家人卖出去,怎么着也能卖个三十几两。 “我这儿有五两。”就在这时,人群里有个人站了出来,村长一看是常家大儿子,也是这一次打野猪的五个人中的一个,林知远就是为了救他才摔下深沟。 常家人是十多年前从外地过来定居的,他们自己在山脚下建了房子,一家四口没有地,常年以打猎为生,为人很低调,对村子里的人都很友善。 林锦初闻言抬头看向说话的那个少年,少年十五六岁的样子,大概一米七五的样子,身姿挺拔瘦削,脸上虽还有些稚嫩,但眼神却异常清澈坚定,有一种和村里人不一样的气质。 除了那一身洗得灰白的旧袍,光看脸倒像是城里的贵公子。 见他走出来时,村子里不少小姑娘眼都看直了。 常从铮将手中的五两银子给了胖媒婆,胖媒婆掂了掂手中的银子,心里乐开了花,但面上不显,她强忍住开心,板着脸对那四个家丁说道:“我们走。” 等那些人走了以后,沈老太不甘心地坐到地上撒起泼来,她的上身好像已经恢复了,除了一条腿疼痛之外,其他没毛病。 林锦初当然知道点了穴位半个时辰就能恢复,可惜她手里的针只有两根。 “哎哟,欺负人啊!不过是个赔钱货,怎么就金贵起来了,你们出的那十两银子可别指望我们还啊! 我的十两银子啊!你们欺负我这个老婆子,没天理啊!” 沈老太越想越气,到手的十两银子就这样飞了,不光如此,还倒欠了十两,她气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边哭边骂。 骂完林锦初,骂林三牛,连死去的秦氏都被她骂了几遍,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尤其是一家三口都被她一口一个野种的叫着,让村里人觉得很奇怪。 林老汉嫌弃地撇过脸去,有些话他原本没想着今日说出来,可老婆子这么一说,恐怕大家都猜出来了。 但老太婆的话也让他警惕起来,他看向村长和常家大儿子,习惯性的摸了摸腰间,一锭银子就这样没了,心里顿时空落落的。 十两银子没了,他可不想再欠下十两的外债。 村长正要开口,林锦初连忙说道:“阿爷将我和我爹,我弟三人分家分出去吧,这十两我们三个人还。” 她说着朝村长挤了挤眼睛,村长顿时明白她的意思,马上应道:“对,这十两银子以后我们就找林知远还,但你们要是不分家,我们只能找林有生你还了。” 沈氏这下子耐不住了,她知道除了徐老爷会出十两银子买一个没长大的丫头,就算卖给青楼也就肯出八两银子,这还是死丫头刚回来,在京城养得粉粉嫩嫩。 要是在西山村再养一段时间,只怕是变得粗糙干瘦,就更不值钱了。 再一看瘫坐在地上的林知远,她虽心有不甘,权衡过后还是黑着脸说: “分就分吧,以后我家知书考上秀才,举人,状元,你们三个也别想沾光。”沈老太恨恨地说,一想到十两银子就这样没了,她就揪心地疼。 因为小儿子每次回来就给他们二老讲州府发生的事,讲科考的每一个级别,讲得多了,她和林老头对科考制度都很了解,所以没事时,沈老太和林老头也喜欢在村子里给村民普及这些知识。 一想到自己的宝贝儿子现在正在州府参加科考,沈老太又得意起来。 儿子十岁的时候,村里曾有一道士路过,那道士停在林家大门口一会儿,说是将来林家会有一子高中状元。 还说什么要行善事多积德,不可作恶,否则遭报应之类的,她直接省略了后面这些话,只把高中状元听进心里了。 老三是她的第一个儿子,不爱读书,更不爱干活,老三媳妇也是一个德行,她是指望不上。 只有小儿子知书从小就爱读书,道士说的那状元郎铁定是自己小儿子了。 林知达和林知远两个蠢货连字都不认得,绝不可能是他们。 一想到小儿子将来是状元的命,沈老太浑身有使不完的劲,竭尽全力让儿子读书。 林锦初摸透她的心思,趁机蛊惑道:“那可不行,四叔将来要是考中状元,我爹肯定有一份功劳,我和弟弟将来也必定要投奔四叔的,毕竟我们是四叔的亲侄子和亲侄女,我爹是四叔的二哥呢。” 沈老汉不满地看了看林锦初,一摸刚才放银子的地方现在什么都没了,他重重地叹了口气。 想到这一次不仅银子没了,还得罪了徐老爷,也不知道后续徐老爷会不会找他们的麻烦。 他看向林锦初问道:“你想怎么样?” 第7章 她爹竟是捡来的 这个孙女到底是在京城长大的,是个有脑子的,只可惜不是自己亲孙女,林有生看了看一旁的春桃和春草,心道,亲生的丑点也无所谓,只要老四能考中状元,丑点也大把人抢着娶。 正妻嘛,图的是权力,只有妾才看样貌。 知书不是说过了嘛,什么娶妻娶贤,纳妾纳色,就是这个道理。 林老汉本来想找村长直接说的,但先开口的人先输这个道理他懂,他现在不仅要让林知远三个净身出户,而且还要和他们一刀两断。 谁也别想从他这里分走一文钱。 只有一刀两断,四儿子将来高中才不会被拖累,而且徐老爷也不会找他们的麻烦,要找也只有找林知远。 林锦初当然明白他的想法,她在现代就已经三十多岁了,可不是当真是十岁的小姑娘。 但她无所谓,现在只想尽快和林家断得一干二净,因为原书中下个月中全村就要开始逃荒了。 而林老汉的四儿子林知书也根本没考中,而且林知书是个极其自私毒辣的人,他继承了林老汉和沈老太所有的坏。 逃荒途中不仅什么都帮不了,吃要吃最好的,还把书中侯府真嫡女春枣,老三林知财的两个女儿,还有林三牛在逃荒途中都卖了。 只有和林家断了亲,才能远离林知书这个恶魔。 所以她朝林知远看了一眼,林知远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只轻轻对她说了句:“锦初你想做什么就去做,爹支持你。” 林三牛也转头看了她一眼说:“姐,三牛也听你的。” 林锦初很欣慰来到这个世界虽然样样不顺,但有这样的爹和弟弟何其幸运,而且西山村大部分村民好像也不错,就连那个常家人也很仗义。 她抬起头看向林老汉脆生生地说道:“爷要是怕我们以后赖上四叔,那就断亲吧。 要是不断亲,以后我们三人铁定是要赖上四叔的,四叔要是考上状元就更好了,说不定以后还能让我爹当个官,我弟能进个好书院念书,说不定我弟以后也能考个秀才举人什么的。 我们还要住很大很大的房子,四叔要是到时候不肯答应,我就到处告诉别人,当年四叔读书可是我爹打猎供养的。” 大伯林知达想阻止,怎么能断亲呢,就二弟现在的样子只有依赖林家才能活下去,再说那两个半大的孩子,以后靠什么生活。 但大伯娘孙氏拉住了他,并朝他摇了摇头,只有她明白林家就是个虎狼窝,吸血鬼,不把他们压榨完最后一滴血都不甘心。 如果可以,她都想和林家断亲,只可惜林知达这个人太愚孝,她一个妇道人家拗不过,最可悲的是两个儿子性格也像父亲,半点不像她这个娘。 他们大房现在还有利用价值,一大家子干活都指着大房一家四口呢,怎么可能放他们离开。 “想屁吃呢?还大房子,还做官,一个瘫子做什么官,我呸,谁也别想拖累我家知书,断亲就断亲,还想拿断亲来威胁我们,我就想看看断亲后,你们三个废物能活几天?” “还考举人?就那小野种大字不识一个,做梦,这辈子都别想。”沈老太说到这里更激动了,哼,以为每个人只要读书都能像她的小儿子知书一样有出息吗? 怎么可能! 沈老太因为太过气愤和激动,情绪很复杂,她的声音高而尖锐,林锦初的话彻底激怒了她,看向林锦初的眼神如淬了毒一样。 腿上钻心的疼痛一遍遍提醒她肯定是林锦初这个贱种搞的鬼,她的腿可从来没疼过。 只可惜没有卖得成这个死丫头,不过同在一个村子,以后总有机会的。 沈老太隐隐有些后悔,她当初就应该听春桃的话,直接把这死丫头卖进青楼,也不用现在这样头疼。 要是这死丫头卖掉了,林知远和林三牛还不任由她处理,到时候把林三牛也卖,再把林知远赶出林家。 可惜还是失算了,那可是十两银子啊!沈老太一想到十两银子,连心肝都疼,她向来是只进不出的性子,除了对小儿子大方,其他人可别想从她这里拿得走银子。 但沈老太也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和这三个贱种断亲,彻底没了关系,将来不会拖累知书她才能安心。 她见林老汉迟迟没发话,有些着急,连忙拉了拉他的衣袖。 林老汉听到了想听的话,于是便朝村长说道:“那就麻烦村长给写个断亲书,大堂兄是里正,就按个手印做个见证人,各位乡亲也做个见证,断亲这事是二房自己提出来的,出了林家,以后各不相干,没得吃或是遇到什么麻烦,可别再找上我们家。” 他停了停又对围观的村民说:“今日既然大家心里有疑惑,我也不怕让大家知道,林知远确实不是我的亲儿子,当年我们老二体弱,生下来就死了,恰好我和村长那天一起上山打猎,捡到一个男娃,于是便抱了回来。 我们把他养到这么大,也算是仁至义尽,现在既是断亲,他肯定不能从我家分出去一粒米。” 他话一出口,众人一片哗然,大家都不知道林家老二竟不是林老汉的儿子,林家人嘴真严实,瞒了大家这么多年。 村长嘴巴动了动,想说的话又咽了下去。 他其实想说,老二当时襁褓里有块玉佩,只不过以林老汉的性格,怕是玉佩很可能早就卖了。 他虽不懂玉佩,但那块玉清润水亮的,一看就不是凡品,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要不然就林知书在县城那样的花费,光靠老大和老二可供不起,那玉佩可是林知远身世的关键信物。 可这个节骨眼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先把林知远他们救出来再说。 再说三十多年了,要想认回林知远早就来认了,很可能林知远的亲生父母已经死了。 他能想到这一点,林有生肯定也想到了。 林锦初心道,果然如此,爹要是还好好的,林老头肯定不会说出来的,这会儿见他们三个一点价值都没有了,干脆完全撕破脸,把这事也抖出来了。 林知远则震惊地看向林老汉,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竟不是林老汉的儿子,难怪他和林家人一个都不像,而林家人对他也没什么感情,他无论怎么做林老汉和沈老太都不满意。 从前外人只道他和大哥是原配所生,所以才不得沈氏喜欢,可沈老头对大哥多少还是有些感情的,比如大哥要是受伤了,花费再多,沈老头也舍得治,而自己呢?任由自己腿断也没人问一句,他的妻子当年也是这样病了不治,拖了一段时间便没了。 原来如此! 那一次她妻子病了几天,后来开始下床做事,他以为没事了,就和常家人进山五天,没想到五天后回来,妻子竟已死了,而且没等他回来,就把人埋了。 同样震惊的还有老大林知达,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自小就护着他的弟弟,竟不是亲弟弟,而是爹从外面捡来的。 二弟从小力气大,而他这个大哥性子懦弱,被人欺负时,都是二弟护在他身前。 二弟小时候就喜欢摆弄刀枪,喜欢上山打猎,他和二弟去镇子上卖猎物后,二弟总喜欢去铁匠铺子,摸摸这个弓,再摸摸那个刀,可他们没有银子买,家里所有的银子都是给四弟读书的。 他看向林知远,再看向父亲,林老汉严厉地瞪着他,好像在逼他做选择。 最后林知达还是朝父亲走了过去,他性子懦弱,只能选择攀附着自己的父亲,怎么可能选一个没有血缘的外人。 再说二弟现在这个样子,他也没有能力帮他。 弟弟瘫了,以后再也不能护着他这个大哥了,他终归是父亲的亲儿子,只要他比以前更努力种地,父亲肯定护着他的。 大伯娘孙氏看着看似孤零零的三个人,她一点不觉得他们需要同情,反而很羡慕,只是再看向林知达,见他畏畏缩缩地样子,不由得叹了口气。 林锦初大大地松了口气,如今这样的结局是她最想要的,第一从此她和弟弟安全了,不会被林家卖出去,第二她作为一个现代人,她就不想信自己不能利用现有的知识过上好一点的日子。 最重要的是她在现代也是北方人,和冀州府现在的位置差不多。 林锦初小时候也是在北方农村长大的,读小学前,经常去姥姥家,陪姥姥到地里干活。 甚至后来上了小学,初中,到了暑假期间,她也有时候会去姥姥家,姥姥那时候已经上了年纪,家里也不缺她种的这点地,但老人家喜欢到地里摸摸豆角,种种茄子,再种点黄豆,花生,种各种瓜果蔬菜。 反正一年四季能种的姥姥都会种上,后来父母到城里做生意,姥姥有时候还让人不时带些蔬菜,红薯给他们家。 第8章 断亲 姥姥村子后面也有个山,山上的野菜,蘑菇她认识很多,童年的林锦初大多数时光都是和村子里的小伙伴一起度过的,大家最爱的就是上山爬树,挖野菜,下河摸鱼,游水。 还记得暑假那时候每天傍晚她就帮姥姥烧火做饭,然后热得满头大汗,故意不把汗擦了,再去跟姥姥说太热了,要去游泳,她早就学会游泳了,当然那时候她学的是狗扒式的游泳,后来上了大学,在学校里认真学了蛙泳,蝶泳,自由泳。 后山的溪水很浅,只到他们的膝盖,说是游泳,其实就是去玩水,所以姥姥每次都笑着同意。 其实那时候,几个小伙伴已经扒在姥姥家窗口等着了。 姥姥还会点中医,懂得人体穴位,三伏天和三九寒天也会帮村子里的人针灸或艾灸。 所以她才懂点穴位,能准确地把针刺进沈老太的穴位。 当时平信侯府把真嫡女春枣接回去,把假嫡女的原主送了回来,原主接受不了生活的巨变,夜里偷偷跳河,然后她就穿了过来。 一开始还以为是人贩子把她拐到深山,后来再发现是穿书了,来到这个世界几天,她也适应了。 她一个现代的成年人总有办法撑起这个家的,林锦初很有信心。 基本生活技能,不就是挖野菜,摸鱼吗?做饭吗?她都会。 种地暂时就不必了,因为按照书中的时间线,九月中鞑子就要打过来了,到时候全村都得逃荒,就连冀州府城,下面的县城都要被鞑子占领,别谈什么科举不科举了。 她现在吃点苦不怕,重要的是多准备些粮食,可惜作为穿越人士必备的空间她没有,有心无力,唉!林锦初叹了口气,她就是个倒霉蛋。 书中的原主嫁给三皇子成了三皇子妃,后来三皇子登基,还成了皇后,而她林锦初穿过来就成了炮灰。 别说在京城过富贵生活了,一来人家真嫡女和她这个假嫡女就各归各位了。 可为什么会和原书的情节完全不同呢? 林锦初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起春枣,也就是那个真嫡女离开时对原主说的话。 她阴恻恻地说:“三皇子只能是我的,和三皇子定亲的只能是我,未来的皇后娘娘也是我,你就等着被卖吧,很快,林家人就会卖了你,把你卖到青楼,你再也回不了京城。” 难道那个春枣是重生的?所以她提前知道了书中的结局,她一重生就偷偷联系上了京城的平信侯府。 一定是这样的! 就在林锦初脑子不停地想东想西时,就听到林老汉朝老三林知财说道:“去把老四放在屋里的笔墨纸拿出来,让村长写断亲书吧。” 林知财飞快地进了屋,然后又跑了出来,他早就对这个瘫子不满了,本来现在粮食就少,家里还要多个瘫子,就这样把他们三个废物扫地出门是最好的。 以后要是四弟高中状元,他们可是同气连枝的亲兄弟,肯定是要跟着享福的,自己的儿子到时候就是状元的侄子,女儿还不是往高了嫁,说不定还能嫁个大官,最好嫁到丞相府,国公府这样的高门大户。 一想到这里,林知财就浑身是劲,他眼中有光,脸上满是笑容,仿佛那美好的日子离自己已经不远了。 村长很快就写好了断亲文书,只要双方按了手印,他和里正再加几个村民做个见证,这事就算成了,至于要不要拿到县衙备案,就看当事人了,只要有空,一方去备个案就成。 就算不备案,这文书也生效了。 林老头第一个按了手印,沈老太也连忙按了手印,生怕这三个人以后赖上她的宝贝儿子,拖她儿子的后腿,除了心疼那不明不白少了的十两银子外,她一点遗憾都没有。 她哪里知道冀州府在飞石县的北边,此时鞑子大军已冲破西北边关防线,正向冀州打过来,今年的秋闱冀州府这边的已经暂时取消了,至于会不会重新安排时间,就不得而知了。 沈老太更不知道的是,她心心念念的未来状元儿子几乎花光了所有的银子,正租了一辆马车从冀州城打道回府呢。 林知远,林锦初,林三牛也按了手印,断亲书上还应林锦初的要求,特地加上了一句林知远本就不是林有生的亲儿子,是他们捡来的,这些年来打猎卖的银子就当还了林家的养育之恩,从此两不相欠,再见就是路人。 村长,里正和几个林姓村民也都按了手印,做了见证,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村长也持一份,放在林家祠堂,族谱和户籍林知远也从林家分离出去,自立一户。 村民们见好戏散场,这才意犹未尽地慢慢散去,大伯林知达从前和爹关系最好,但现在看向他们三人的神情有些复杂,见林老汉拉了他一下,他只得拉着大牛二牛一起跟着林老汉回到屋里。 只有大伯娘孙氏还站在原处看了看他们,但也不敢上前帮忙,然后也叹了口气回了屋。 村长摇了摇头,觉得林有生这家人真是太绝情。 他看着一大两小,叹了口气对自己儿子说道:“你们把知远背到常家旁边的那个空屋去,顺便帮他们整理一下那屋子,现在已经开始收割庄稼了,咱们家的粮食收得差不多了,你们几个帮他们把那屋修缮一下,现在虽没雨,但万一哪天下雨呢?” 林锦初想说,放心,逃荒前都不会下雨,往后半年都不会下雨。 她当然不好说出来,只对村长说:“村长爷爷,你们忙你们的事,最近不会下雨的,真要下雨就好了。” 村长一听这话没毛病,现在可不就盼着下雨吗?可大半年都没下雨了,哪那么容易就下雨。 林锦初拉着林三牛的手,默默地跟在村长三个儿子后面,常家大儿子常从铮也不声不响地跟在后面。 从村东头走到村北边,一路都是沿着山边走,约莫走了半个时辰才到了。 西山村很大,听她爹林知远说过,有一百多户人家,每户人家平均约有十口人,整个西山村有一千多人,在整个飞石县来说都算是个大村。 林知远自小上山打猎,身形高大壮实,村长三个儿子轮流背了好一会儿,总算到了他们说的那个房子。 房子有三间,是土坯茅草屋,正屋旁边还有两间低矮的茅草屋,一间是杂物房,只不过杂物房已经倒了,另一间做了厨房,还算完整。 三间正房中间的堂屋顶上破了个洞需要修缮,院子里长满了枯萎的野草,因为干旱反而都枯死了,倒是省得锄草,还可以拔出来生火做饭。 原来的土坯院墙已经倒了大半,院子大门也不见了,所幸那三间正房大门完好。 院子里有一棵梨树,树上没结一个梨,只有一些黄叶。 以前姥姥家院子里也长了梨树和柿树,所有林锦初一眼就认出来了。 林锦初到处看了看,厨房里有土坯灶台,两个破陶罐,两个破陶碗,可能因为太破没有人要。 正房东西各有一个土坯床,还有一个破木柜,柜门掉在地上。 第9章 常家人很不同 村长大儿子把林知远放到土坯床上,让他靠着床坐着,兄弟三个就帮忙收拾,这时候村长带了一些东西过来。 他把东西放到厨房里,对林锦初说道:“爷爷带了些糙米和荞麦面给你们,还有一个陶罐和三个碗,陶罐能煮饭煮水,一会儿你几个叔再砍些柴给你们送来,以后缺什么跟爷爷说。” 林锦初很是感激,她知道村长之所以这样尽心尽力,是因为对她爹林知远有亏欠,没有林知远,他儿子很可能会凶多吉少,而且就算野猪给了林家和柱子家,但他们自己打的野鸡和野兔也不少,这些他们也卖了不少银子。 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苍白的,只能接受别人的帮助,林锦初发自内心的感激对村长说道:“谢谢村长爷爷。” 村长摆了摆手,对林知远这个才十岁的小丫头多了几分了解。 他心安稳了不少,林知远总算有个能撑门户的,小姑娘年纪虽小,但做事有分寸,有条理。 要不然也不知道林知远后面的日子怎么过,他也不能天天过来,村子里的杂事本来就多。 这时候常家大儿子带着一个相貌出众,有些英武之气的妇人过来了,他们手中也拿着一个袋子,还有两床薄被子。 把被子放好,又把袋子放下,常家大儿子常从铮犹豫了一下,又把别在腰间的一把镰刀拿了下来。 他朝村长点了点头,对林锦初说道:“这些米你们先吃,不够我再送来,镰刀留给你们,上山挖野菜时拿着,有什么危险就找我家,喏,就几十步的距离,不远,这是我娘,我娘姓罗。” 妇人朝林锦初笑了笑,对常从铮说道:“你再搬些木柴过来,我帮他们煮点吃食。” 林锦初接过镰刀,古代的镰刀和现代有很大的不同,柄是木头的,刀则短而直,是铁制的,这可是好东西,太实用了。 听罗婶子说要帮她煮饭,她连忙说:“不用辛苦罗婶子了,煮粥摊饼子这些我会的。” 常夫人惊讶地看着林锦初,心道,这娃不是刚从京城回来,娇滴滴的小姐怎么会做饭呢? 林锦初知道她的猜疑,解释道:“前些天大伯娘教的,我已经在林家煮了几天,煮粥,煎饼子都会,没问题的,婶子放心,山上的不少野菜我都能分得清。” 林锦初其实内心想说,我大学毕业后就自己做饭了,一般中午在饭堂吃,晚上和节假日喜欢做点自己爱吃的菜,这么些年练下来,厨艺好着呢,村子里这些菜式,简直不要太简单,用一句她大学时一个南方室友的口头禅,就是湿湿碎啦。 常夫人这才笑了笑,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你这孩子,可真懂事得让人心疼。” 林锦初又对村长父子三人说道:“村长爷爷,你们快回去吧,我和弟弟会照顾好爹的。” 见他们不动,她又道:“有需要的一定会找你们。” 村长叹了口气,说道:“这房子的主人也是我们林家宗族的长辈,他无儿无女,已经去世了,现在这屋是无主的,已经归宗族了,你们就放心住,不收钱。” 他说完,这才带着几个儿子离开了小屋。 紧接着常家母子二人也离开了。 林锦初其实挺满意这个房子的,房子虽有些破,但离林家远,离山比较近,离山近好处多,她还指望着多上山寻些野菜什么的。 最重要的是离常家人近,她知道常家都是厚道之人,这是她来到这个村子以来,常家人桩桩件件都显出他们的大度和厚道。 她爹摔断腿,村长和常家人把野猪给柱子家一头,给林家一头,前面几天常家大儿子常从铮一有空就去林家照顾她爹,所以她和常从铮有些熟了。 常从铮那天又补了五两银子给胖媒婆,别人遇到事只想逃离,他们倒好,想方设法来弥补。 她爹摔断腿被抬回来的那天,常家父子她都见过了,常大伯长得高大健硕,常大伯和她爹身形差不多,常大哥才十五岁,但个子高而挺拔,只是瘦削些。 常家人看长相一点不像村子里的人,倒像是军人,常大伯身姿笔直,一看就不像普通人,也不知道他们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定居的。 就连罗婶子也长得很美,可又不象普通的贵女,倒像个女将军。 林锦初前世最崇拜军人,最喜欢看电视或短视频里军人迈着方步,男性荷尔蒙满满的样子。 而且她爹林知远和常家人关系也不错,要不然西山村那么大,爹就和那四个人一起进深山打猎,这说明平时彼此就很信任对方。 人品是没有问题的。 她孤身一人来到这陌生的世界,最需要的就是安全感。 所以和常家人住得近,她安全感十足。 常从铮很快又送来了木柴和干草,麻利地把两个床都铺了些干草,其实现在天热得冒烟,根本不用铺干草,但没有床垫和床单,又没有木板,总不能直接睡在土坯上。 村长的小儿子林友安不一会儿也提来了两个木桶,木桶里装满了水,他放下水桶就离开了。 林锦初洗了洗常家送来的陶罐和碗,坐在厨房煮粥,她在林家这几天,没喝过像样的粥,都是清可见底,所谓的粥就是水里有几粒玉米碴和米糠。 一天两顿,中午吃的就是半个粗粮饼子加一碗粥,还有一人一筷子水煮野菜,饼子就是刚回到村子那天给了她一整个。 为这多给的半个黑饼子,她还被那个三婶子阴阳怪气地说了一顿,原因是林家男女吃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成年男子吃的是玉米饼子,每个人可以吃三个,他们吃的粥也是稠的。 女的那一桌吃的是粗粮饼子,里面加了米糠,吃了特别刮嗓子,一口咬下去能把牙崩了。 也就刚回到村子里的前两天她分到整个饼子,就被林家三婶冷嘲热讽,说什么没那么富贵命,就不要得富贵病。 又说什么不过是个假货,还真当自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要入乡随俗,春枣离开了,家里的活就该她做等等。 几次三番挑衅,气得林知远差点和老三打起来。 然后第三天,她每餐就只能分到半个粗粮饼子。 林锦初坐在厨房里用小火熬粥,常婶子给的那一袋竟然是大白米,冀州府这边没有种水稻,这大白米可比杂粮贵很多,都是从南边运过来的。 她穿过来这么多天没吃过一顿饱饭,煮饭是不现实的,但熬一锅白粥倒也不错,常婶子还给了一碗油炒过的咸菜,咸菜里面竟还放了一些肉粒,看着就很开胃。 哇,这可是好东西,里面要是再有点辣椒,就更好吃了。 不过就算没咸菜,大白米粥也一定能吃个底朝天。 常从铮铺好干草正要离开,被林锦初叫住了。 “大公子。”她叫道,不知道为啥,她见到常夫人就想叫夫人,见到常大伯直觉就想叫将军,见到常从铮就想叫公子。 他们就是和普通的村民很不同。 第10章 终于有了自己的家 常从铮愣了一下,显然不太习惯她这样的称呼,不过转念一想,林家这小姑娘应该是从小在京城长大,这样叫习惯了,他脸一红停了下来。 实在是这小丫头明明只有十岁,可说话的样子老气沉稳,和他说话就像大人对小孩说话似的。 可不就是三十出头的大龄剩女和初中小少年的对话吗?林锦初暗暗吐槽。 她继续说道:“我爹摔断了腿,他也说了,与你们无关,你不必再有压力,这些天辛苦你了。” 常从铮见她幼态的小脸像个大人一样说着一本正经的话,有些不习惯,他有些手足无措地挠了挠头,然后点了点头,算是知道了。 压力确实是有一些,毕竟知远叔是因为救自己才断了腿,这是救命之恩。 撇开这个大恩,他们一家和知远叔关系一向很好,经常几家人一起结伴进深山打猎,可以说是生死之交的战友。 一直走到外面,常从铮才意识到自己在一个十岁的孩子面前犯什么囧,总觉得有些奇怪。 他有些懊恼,自己刚才似乎太过失态了。 熬好了粥,晾了一会儿,这才把陶罐端到他爹住的房间,三个人每人吃了两碗,林三牛摸着圆滚滚的肚皮对林锦初说道:“姐,这粥和咸菜真好吃,以后能天天吃吗?” 林锦初心疼地看向林三牛这个弟弟,这孩子以前在林家还能吃一个饼子半碗粥,她爹摔断腿后,他也跟着吃半块粗粮饼子了。 她摸了摸林三牛的头说道:“姐一定努力让你天天吃上这些,不止这些,还要吃米饭,大白馒头。” 林知远心疼地看了看儿子和女儿,他这些年来卖的猎物,让自己孩子吃得再好都吃得起,怪自己太蠢,都便宜了林家的林知书。 可惜现在自己成了废人,再也不能上山打猎了,可怜女儿才十岁,倒成了家中的顶梁柱。 他刚才吃了一碗就不打算再吃,觉得自己在浪费粮食,自己这个废物在拖累儿子和女儿,林锦初硬是帮他又装满了。 林锦初有个成年人的内核,她如何看不出林知远在想些什么,在现代,她的年纪和现在的林知远差不多,都是三十出头,一开始喊林知远爹,她是喊不出口的,但林知远确实是个好父亲,就是软弱了一点,但林锦初一看沈老太和林老头就是个PUA的高手,再加上她爹也不知道是随了谁,骨子里很宽厚。 她是既心疼她爹,又痛恨林家那些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喊爹的,喊着喊着现在也就习惯了。 于她便劝道:“爹,你可别胡思乱想啊,你可是咱们家的镇宅之宝,有你在,我和弟弟才会心安,你放心,女儿一定会想尽办法治好你的腿。 要是没有你,女儿和弟弟肯定会被人欺负,说不定林家又会把我们两个卖了,还不知道会卖到什么地方呢?” 林知远刚才正是在想,如果女儿能当家,他是不是就可以了结自己,早点到地下陪妻子。 可女儿的一席话吓得他打了一个激灵,再也不敢这样想了。 他不敢想象女儿和儿子被卖到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受什么苦,一想到这个可能,他的心就痛得几乎不能呼吸。 林锦初把装得满满的一碗粥放到他手上说道:“所以爹要多吃点,腿上做手术是大事,身体得要结实。” 林知远边吃边流泪,他又如何舍得弃下两个孩子,没错,女儿说得对,他要多吃点,把身体养好,他要成为这个家的顶梁柱,成为儿女的依靠。 于是他擦去眼泪说道:“好孩子,以后爹不会再乱想,锦初,三牛,爹还要看你们长大,看你们娶妻,嫁人。” 林锦初这才放下心来,有个爹镇着和没爹是完全不一样的,何况这个爹很好,对她和三牛都好,是真心疼爱他们两个的。 “爹,咱们既然从林家断亲出来了,以后和林家一点关系都没有,那就不要按林家的排行,您不如帮三牛重新取个名字吧。”林锦初觉得三牛这个名字不好听,便提议道,而且她觉得让爹经常琢磨点事,对她爹是有好处的,省得他在床上胡思乱想。 林知远听她这么一说也觉得有道理,于是思忖了一会儿问道:“你们觉得叫林文泽怎么样?三牛从小喜欢读书,他四叔,哦林知书以前在房里读书,三牛就喜欢在门口听着,听着听着他就会背了,他记性很好。 是爹没用,爹没让三牛进私塾念书。” 林知远说到这里有些伤感,愧疚地看了林三牛一眼。 林锦初听到这里反而很兴奋,她这几天教三牛认字背三字经,也发现弟弟确实很聪明,学得快,背得快。 弟弟喜欢读书,这是好事,只要他们能赚到银子,就让弟弟去读书,说不定弟弟比那个林知书还厉害呢。 林家人一天到晚做着林知书能考状元的美梦,都三十了,还没考中秀才,这样的蠢货还考状元,真是太可笑了。 “林文泽,这个名字好听,弟弟你喜欢吗?”林锦初问道。 林三牛腼腆地点了点头,然后说道:“喜欢。” 林锦初打趣道:“文泽。” “诶!”林文泽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意识到姐姐叫的是他,连忙应道。 “文泽,林文泽。”林锦初又叫道。 “姐,你……”林文泽听得美滋滋的,这名字真好听,但他又莫名有些害羞,不是很习惯。 林锦初哈哈大笑,想到弟弟当时用头顶沈老太的样子,又冲上去咬沈老太的手,她笑着笑着,眼泪不自觉地就流了出来,有这样好的家人,她何其幸运。 林知远见两姐弟这个样子,也哈哈大笑起来,他们三个人好像从来没这样笑过,不,应该是他和儿子从来没这样笑过。 收拾了碗筷,又烧了热水,洗漱后林锦初就回房了。 她睡不惯干草,干脆坐在被子上,天热没风扇,没空调,尽管开着窗户,也没有一丝风。 现在的天气就像个大蒸笼一样,一动就是满身汗,白天太阳出来更热,晚上虽然没有太阳,但地被晒热了,没风的晚上也是闷热无比。 才洗过脸,马上又是一身的汗。 唉,这日子怎么过啊,林锦初此时是分外怀念现代的生活! 她是大厂程序员,也没有其他爱好,就是利用闲暇时刷刷免费或短剧,平日里上班忙,晚上临睡前读几章,主要是利用节假日,窝在床上,哪儿都不去,饿了点外卖,吃饱了看,困了接着睡。 天热就开空调,冷了就开暖气,美食更是品种繁多,和现在相比,从前过的简直就是神仙日子啊! 林锦初坐在床边发呆,现在这个环境让她很发愁,她不知道如何面对接下来的逃荒,按书中的时间节点,只有半个月的时间整个村子的人就要向南逃荒。 她现在身上是一个铜板都没有,看来明天要上山了。 北境依然持续高温天气,不久后就连洛水河都会干涸,鞑子打进了冀州府城,然后一路向南朝他们这边杀过来,全村人都要向南逃。 就在这时候,她忽然听到一个奇怪的声音,那声音不像成年人的声音,有点奶音,又有点像小孩掐着嗓子在说话,但又不完全像个孩子发出的声音。 “哎呀妈呀,本尊终于醒了,这啥鬼地方,破破烂烂的,王母娘娘啊!王母娘娘,你让我说你老人家什么好,你处罚我也就算了,好歹帮我找个像样的主子,上上一世的主子虽然蠢了点,但好歹是个成年人,上一世的主子虽然懒了些,但却出身高贵,人家是个王爷。 这一世你给本尊配的主子竟然是个小黄毛丫头。 瞧这家破的,啧啧……我这倒霉催的,这样下去,十世能渡劫回天庭吗? 完了,完了,我要完了,我要一直在这凡间待下去了。” 第11章 小苍梧 林锦初听得清清楚楚,她看了看四周,空无一人,外面天还没有完全黑透,她又走到门口四处看了看,也没有人。 又从窗口朝外看了看,还是什么都没有,别说人,鬼影子都没一个。 她很想看看这个碎碎念的家伙是何方神圣,心里有了一丝幻想,莫不是金手指也轮到她了? 林锦初回到屋里关上房门,整个房子除了大门能关上,就只有她这个房的门能关好,这也是林知远一进屋就选择把这个房给她住的原因。 她毕竟是姑娘家,还是需要有一些属于自己的空间。 林锦初关好门这才轻声问道:“谁在说话?” 她其实怀疑自己是产生了幻觉,如果是空间,她都来了这么多天,要有空间或外挂早就有了,为何非要等到今天。 但她不死心啊,没有空间,他们一家人的日子太难过了,这还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不久后的逃荒生活。 总不能真赖着人家常家吧? 她要尽快把她爹的腿治好,不然她爹瘫着,一路上怎么可能跟得上逃荒队伍,靠别人帮一时可以,但一直靠人帮就肯定不行。 可别人不帮,她和七岁的弟弟一路上怎么带着她爹,她爹这么大个子,背又背不动,推板车也不够力,买马车倒是可以,但他们也没银子呀,马车可不便宜,估计得要五十两银子,而且还要早点买,不然真开始逃荒了,马车,骡车肯定会涨价。 她可真是太难了。 见没有回音,林锦初又轻声朝不同方向叫道:“空间,空间。” 屋子里很安静,并没有人回应,林锦初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她是魔怔了,哪有人说话,应该是自己想空间想疯了才出现了幻觉。 谁知道过了好一会儿,就在她不抱希望时,又听到刚才的声音响起: “得了,都是命,黄毛丫头就黄毛丫头吧,你能听到本尊说话,就是本尊这一世的主子了,这么着,你用意念说进,便可以进来看到本尊了。” 林锦初心头狂喜,看来天道爸爸没有忘记她,作为穿越人士必备的空间,她也有了,最好里面有个灵泉或灵药,给爹吃了双腿能马上好起来。 她欣喜地在心里用意念说了声:“进” 眨眼间便进了一个地方,里面雾蒙蒙的,完全隔绝了外面滚滚热浪,气温不高,不冷也不热,就跟在空调房里一样。 面积倒是挺大,有一大块地林锦初估计约有十几亩,这块土地是黑色的,其他地方面积更大是灰色的,和黑色那边划分得很清楚。 黑色的地方应该是能种粮食的,灰色是休闲区。 空间里面真有一汪水,也就水桶口那么大,浅浅的,清澈见底。 浅水池旁边有棵光秃秃的小树,树枝上停着一只小小的,没毛的鸡,除此之外,啥都没有。 林锦初失望地看着这一切,嘟哝了一句:“这什么破空间,人家的空间要不就是超市,要不就是武器库,要不就是灵药,我这儿除了一只没毛的鸡,一无所有,接下来的逃荒可怎么办?” 虽说空间能自由进出,算是多了个保命的神器,但当着众人的面她也没法躲进空间啊!况且她又不是一个人,还得顾及爹和弟弟。 也不知道爹和弟弟能不能进空间。 当然埋怨归埋怨,心里还是很高兴的,不管怎么样,能进空间,就能保住小命,而且还能把值钱的东西藏进来,等于多了个保险箱,这保险箱只有她能打开。 树上那只鸡听到她说的话明显有意见了,它张着嘴朝林锦初叫道:“喂,黄毛丫头,本尊不是鸡,本尊是凤鸟,是火凤,就你们民间所称的凤凰。” 林锦初扑哧一声笑出了声,又连忙捂住嘴,毕竟这只鸡,哦,火凤,一直在这空间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还是先哄着点,别惹毛了它,把空间收走。 只不过她看着一根毛都没有的小光鸡,想了想在书上看到的那长着色彩斑斓羽翼,高贵又炫丽的鸟中之王-凤凰,苦笑着摇了摇头,这二者无论如何都扯不上一点关系。 那只鸡见她不信就急了,“主人,我现在只是落魄了,唉,真是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古人诚不欺我也! 但只要这空间灵气足够,本尊红色的羽毛便会长出来,然后身形也会长大,到时候可以帮主子完成很多任务呢。” 林锦初听了它的话,感觉灵气这个词和她现在这个空间的气质完全不符,相距甚远,空间雾气朦胧,连阳光都没有,哪来的灵气,雾气就有。 可既然这只鸡,哦,是火凤,它已经说了,那应该是有办法的。 她便问道:“小凤啊!你说说看,怎么样才能让空间有灵气?” 小火凤又跳脚了,它从这根枝丫跳到那根枝丫,鸟头一点一点地说:“主人,你可别这样叫我,娘里娘气的,我火凤可是纯爷们,是有名字的。 你记住啊!本尊不说第二遍,我本名叫苍梧,本尊脚下这棵树便是天庭的神树梧桐,只要这空间有灵气,梧桐也会长叶子,还会长高的,到时候神树梧桐的一片叶子都能救人一命,卖出去少说也价值百金。” 林锦初嘴角抽了抽,一片叶子价值百金,那她岂不是发达了,看着没毛的火凤,她有些不太相信这厮的话,总觉得这厮是在给她画大饼。 “主人你说这空间的灵气啊,”小火凤说着突然停了下来,用爪子挠了挠鸟头,犯难地说:“这我也不知道。” 林锦初气得想打它的心都有,想起它刚才的自言自语,便道:“你刚才不是说前一任主人吗?是个什么王爷,他是怎么让空间有灵气的,我们学他做便是。” 小火凤苍梧又挠了挠鸟头上不存在的毛说道:“每换一个主人,上一任的记忆就被清了,就是你们凡人,也是我上上任的主人所说的电脑格式化。 不过我知道上一任主人任务失败,上上一任主人任务也失败了,所以本尊才又小又没羽毛。” 林锦初心里又咯噔一声,小苍梧两任主人都没能完成任务,她有些担心自己能不能完成。 于是又问道:“任务失败会怎么样?我能不能回到现代,哦,就是我原来的地方。” 第12章 卷王 如果任务失败能回到现代也好啊,那就干脆直接摆烂,等任务失败回去,唉,怀念节假日时躺在床上摆烂的美好时光,为什么那个时候没好好珍惜呢,人生最痛苦的事没过于此了。 要是知道美好的时光那样短暂,她当时一定好好珍惜,一定不会泡澡时靠着浴缸睡着。 从前的日子真好啊!吹着空调,吃着外卖,看着免费或短剧,困了就在柔软宽大的床上倒头就睡。 就连一天到晚加班,有时候上十几个小时的工作日在现在的林锦初看来都变得生动有趣起来。 林锦初想,如果有机会能再回到现代,她一定好好珍惜。 难罗!回不去了,她哀怨地叹息了一声,然后用期待的眼神看向小火凤。 可让林锦初失望的是,小火凤摇了摇头,又表示记不得了。 但小火凤刚才也说了,主人任务失败,它就不长个子,也不长毛,然后继续找下一任主人,不断地循环下去。 林锦初那股不服输的个性又作痒了,说起卷谁卷得过她,上学期间她就是卷王,比刷题的卷王,比考试成绩的卷王。 工作后她又成了新一轮的卷王,她进了最出名的互联网大厂。 卷吧卷吧,只要卷不死,就往死里卷! 她就不信不能完成任务,既然说只要有灵气,空间里的火凤和梧桐树才能成长,那么就一定有办法能让空间里生出灵力。 她要让小火凤长出最漂亮的羽毛,成为最美的凤凰,她要让神树梧桐长出翠绿的叶子,让她成为东夏国的首富。 她还要让她爹和她弟弟躺赢,成为女首富的爹和弟弟。 她知道再问什么火凤也是一问三不知,便想出空间。 “小凤……”她刚开口,小火凤就不高兴了。 “主人,本尊有名字叫苍梧。”小苍梧耐心地纠正道。 “小苍梧,这水能喝吗?”她指了指空间里的那一汪水问道,这是不是灵泉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 治爹的腿要紧。 小苍梧点点头,“当然可以,不过空间没灵气,水也没灵力,现在的水也只是凡间普通的山泉水而已,只能解渴,无其他功能。” 林锦初很失望,不是想象中的灵泉水,也就不能让爹喝了双腿瞬间变好,但想到不久后就要逃荒,有个水源还是帮了大忙,便又问道:“这么点水够喝吗?用完会不会就没了?” 小苍梧歪着没毛的小脑袋想了想说:“反正我印象中没缺过水喝。” 林锦初试着捧起一捧水喝了下去,清甜可口,如前世喝的山泉水喝下去全身舒畅无比,她又连喝了不少水,再看那一汪泉水看上去一点没少。 看来这水是无穷无尽的,会自动补充,林锦初不禁心中暗喜。 水会一直保持这么多,不管你怎么喝都不会少,那干旱年水的问题解决了,个人安危也解决了。 一个字:爽! “小苍梧,我爹和我弟弟能进空间吗?”林锦初又问道,她要把眼下的危机一个一个解决。 小苍梧歪着脑袋想了想,又摇了摇光光的小鸟头,眼神有些迷离,苦思冥想了一会儿才说:“记不得了,但我只记得空间里一直很冷清,可惜本尊又出不去,唉。” “那动物可以进来吗?”林锦初又问,没等小苍梧回答,她便说了句:“算了,你肯定又不知道。” 林锦初看着空间外面热浪滔天,她干脆把被子搬进空间。 躺在被子上,清凉舒适,林锦初舒服得深吸一口气,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还没好好睡过一觉,外面实在是太热了。 小苍梧在一旁唠叨个没完。 “主人啊!你下次上山挖几棵竹笋种进来,还有苦楝子,这些都是本尊的食物,你看啊!本尊光喝水不长肉,不长肉就没力气,没力气就不能帮主人。” 林锦初无语地问:“你现在能帮我什么?问啥啥不知,我连苦楝子是啥都不知道,怎么种进来?竹笋倒是可以,现在秋天有竹笋吗?天气干得冒烟,很可能山上的竹子都死透了。” “深山应该有的,深山水源多,水源旁边应该有野生竹林,挖些竹根进来,反正这空间什么都能长,只要有根就能活,咦我好像记得一些事了,我前主人就是挖了一些竹根进来的,也是进山挖的,后来长势很好。 只要竹子开花结了果,我就最爱吃那果实,好怀念竹米的味道啊!两世都没吃过了。” 小苍梧话很多,一直不停地说着,“我前主人,他是个王爷,就是太懒了,空间里什么都不种,也不管本尊的死活,只知道拼命把值钱的东西往空间搬。” “空间必须要种东西吗?”林锦初问道,她心念一动,那么一大块黑色土地不用来种东西也浪费了。 “当然呀,不然那一大片黑色的土地要来做什么,我前前主人好像种了一些菜,但菜只能长得快,不能产生灵气。” “能长得快也很好啊!我要种点菜,种点粮食进来,再想办法挖点竹根进来。” 空间有了粮食,又有水,有吃有喝的,这个灾荒年就能熬过去。 “竹子会开花结果吗?”林锦初没听说过竹子会开花结果实,她印象中竹子一年四季都是碧绿色的,青竹青竹嘛。 “会的。”小苍梧明显底气不足,它实在是什么都记不起来,只是零零散散地记得一些事。 “行,我记住了,明日上山我挖几棵,深山里面应该会有竹子。”林锦初答应下来,空间里有只鸟也挺好,起码不会感到闷。 有了空间,进深山也不用担心,万一遇到野兽就直接躲进空间。 不过林锦初又奇怪地问道:“小苍梧啊!你说你年纪轻轻,怎么这么爱唠叨呢?” 她倒不是嫌弃,她只是纯粹好奇,那小嘴叭叭地,像个小喇叭似的,只要一看见她就说个不停。 小苍梧抬起头哼了一声,然后说道:“本尊的确年纪轻,才八百岁,但本尊实在太闷了,在空间里待了两世,没长羽毛还出不去,平日里空间只有本尊一个,想找个人说说话都找不着,前主人和前前主人都是不爱说话的闷葫芦,而且他们根本不相信本尊是火凤凰。” 它说完又哄着林锦初道:“主人你不是闷葫芦,本尊相信主人能让空间充满灵气,只可惜本尊现在灵力尽失,看不出主人的前世今生。” 第13章 进深山 林锦初本来被小苍梧说的八百岁吓了一跳,看来这火凤是真火凤没假了,八百岁竟还说年轻。 再一听这小苍梧竟然还能看透凡人的前世今生,这个挺有意思的,只不过前世的事她都记得,所以这事对她来说并不重要,但让空间产生灵气很重要,涉及到小苍梧长翅膀,泉水有灵力,梧桐树长叶子。 所以她下定决心,一定要让空间里灵气充沛。 她安慰道:“我相信你是火凤,也相信你一定能长出美丽的羽毛,变成最美丽的凤凰。” 小苍梧听她这样说,激动得这根树枝跳到那根树枝,当然梧桐树总共只有三根树枝。 一晚上小苍梧在不停地唠叨着,就好像在唱催眠曲一样,林锦初就在它的唠叨声中睡着了。 一夜无梦,睡得特别香。 一大早起床,看到厨房里多了几样东西,一块旧布,一个旧木盆,一个生了锈的旧铁锅,还有补丁加补丁的布袋子里装小半袋荞麦粉,有一斤的样子。 另外还有一把野菜,厨房门边林锦初还看到一个竹背篓。 林锦初知道,这些东西应该是爹以前帮助过的村民送来的,想必爹以前也是帮过不少村子里的人。 爱出者爱返,好人还是多啊!林锦初感慨道,她真希望空间能有用一点,也好回报这些村民。 而那个竹背篓一定是大伯娘偷偷送来的,林家的其他东西大伯娘是拿不到的,都掌控在沈老太手中,只有这竹背篓是她爹编的,尽管如此,大伯娘要拿出来也是冒了风险的。 想到这里,林锦初心里暖暖的。 那些做好事不留名的人,林锦初猜想他们应该第一是觉得那些东西不值钱,第二是不想明着得罪林家,毕竟林老汉是村里正的堂兄弟,只能暗暗给些帮助。 想到这里,林锦初暗暗叹了口气,她明白第二种可能性更大。 自从知道她爹不是林老汉亲生的,大伯就与他们疏离了,林家恐怕也只有大伯娘还念着他们三个人。 她把野菜剁碎了,用荞麦粉掺了白面粉发的面做野菜包子,面粉是昨晚睡前开始发的,正好有铁锅了,林锦初用石子把那些锈迹轻轻刮了再洗干净。 没法蒸,那就锅底煮了粥,锅边贴了菜包子。 这时候弟弟林文泽也起床了,他是被香气香醒的。 走到厨房,看着热气腾腾的锅里有粥有包子,差点口水都滴到流出来。 “姐,真香。”他那双大眼睛清亮透澈,和林锦初一样。 林锦初在空间洗脸时看了看水中的自己,发现自己的长相确实挺好看的,比在现代的自己要好看些,和林文泽有七分相像,最明显的就是那双杏眼,又大又亮。 不同的是林文泽的头发又干又黄,而林锦初有着一头乌墨流云一般的长发,这是在京城平信侯府养出来的。 林锦初笑着拿了一个菜包子给弟弟,还帮他吹了吹。 林文泽也不怕烫,正准备往嘴里塞时,却把包子朝林锦初递过来。 “姐,你先咬一口。”他馋坏了,但还是强忍着先给他姐吃一口。 林锦初不太习惯和别人共吃一样食物,但望着林文泽澄澈的双眼,有些感动,她微微弯下腰,张开嘴咬了一口。 人啊,所有的规矩和原则都敌不过真心和真情,林锦初也是。 林锦初在大学时谈过一个男朋友,交男朋友前,她给自己立了很多找男朋友的标准,可真遇到那个人时,才发现所有的标准瞬间分崩离析。 所有的原则都是用来打破的。 后来大家毕业后各奔东西,天南地北,一个在南方的大学读研,然后又在南方工作,一个在北方的小县城考了公,所以就分手了。 林文泽见她咬了一口,这才跟着咬了一口,边吃边说道:“姐做的包子真好吃。” 他幸福得闭上眼睛,好像在品尝山珍海味一样。 “慢点吃,别急,多着呢,管饱。”林锦初见他狼吞虎咽,怕他噎着,连忙叮嘱道。 “一会儿姐上山,你在家中照顾爹,中午还吃菜包子,吃完把这些东西搬到屋子里,咱们这院子没门,放在厨房里不安全。” “姐,你放心,都交给我,姐,你一个人上山要注意安全,不要进深山,深山有蛇,有虎狼,有野猪。”林文泽反复地叮嘱道,想到爹就是进山摔成这样,他的眼神里满是担心。 “知道,知道,那姐现在上山啦。”林锦初急着要上山,她就是准备进深山的,有了空间,生命有足够的保障,野兽来了也不怕,但她肯定不会跟弟弟说,空间的事他暂时不想告诉任何人。 他们的住处在北边,这儿离深山比较近,西山村的村民一般从东面的山路上山,那边离深山远。 大概这也是常家当年为何会选在这里建房子的原因吧?他们要进深山打猎,这边更方便,又远离西山村的村民,林锦初暗暗地想。 林锦初背着竹篓,手里拿着常从铮给的镰刀上了山,一路上都没有碰到一个村里的人,外围的山上几乎没什么绿色,除了一些老树还在,小一点的树都被砍光了,野菜更是少得可怜,偶尔看到一两棵野菜,也是枯黄的。 越往深山里面走,树就越绿,野菜也越来越多。 看到认得的野菜就挖了往空间里扔,深山里面野菜还真不少,就是现在没雨,一点蘑菇都没有。 她看到前面有十几棵不认得的果实,这是她以前没见过的,根茎玫红色,果实黑亮饱满,看着真诱人。 “主人,主人,这果子有毒,快连根挖进来。”空间里小苍梧终在里面狂叫,他好像很着急的样子。 林锦初不明白它的意思,“有毒为啥要挖进来?那地是要种粮食的。” 小苍梧更急了,“从前的主子也往空间种菜,可一点灵气都没有,你试试毒草毒果,指不定能生出灵气来,咱不得什么都试着种些么?主人你也不想本尊一直没有羽毛,对你一点帮助都没有,对吧?” 林锦初听得嘴角抽了抽,小苍梧这是病急乱投医,种毒草能让空间生出灵气,这话鬼信呢,毒草产生毒气吧。 “这东西种进空间,你确定不会产生毒气?”林锦初本意不想种毒草。 毒药在有时侯还是有作用的,但也不需要种进去吧,摘些放进空间不就得了。 “没事,没事,什么毒气都害不了你我,你是空间的主人,也就是空间的主宰,本尊是天上的神鸟,凡间的毒对我无用的。 其他人也进不来,所以再多的毒草都没事的,你放心挖进来。” “你现在确定其他人进不了空间吗?”林锦初很无语,这个小苍梧一会儿记得点什么,一会儿又什么都记不得。 第14章 长出翅膀 既然小苍梧说没事,那就挖了种到空间吧,而且有毒的果子说不定将来有用呢,去药铺买毒药可是很贵的,而且听说还要登记用途。 林锦初麻利地把那几棵毒草连根挖起,都移进了空间,只不过她把毒果子专门栽种在一个地方。 又从野菜里挑了些小棵的,也栽在空间的黑土地上。 接着小苍梧指哪,林锦初就挖哪儿,不大一会儿就挖了好几种毒草,空间种了成片的毒草。 当然在另一边也种了成片的野菜。 挖完毒草和野菜继续向前走,前面有一片林子挡住了,林锦初正要离开,小苍梧叫道:“主人,别走,这林子后面有个湖。 啥,这儿有湖,完全看不到。 小苍梧果然是神鸟,这都能看到。 镰刀开路,砍去藤蔓,穿过林子,果然前面有一个湖泊。 湖泊本身很大,但因为干旱时间太长,缩小了一大半。 现在的湖水集中在湖中央。 湖边靠近林锦初这一头有一小片竹林,有几只鸟在飞来飞去,湖的对面有两只黑熊正在喝水,林锦初吃了一惊,奇怪的是黑熊见到林锦初走过来,朝她看了看,就离开了。 更奇怪的是正在林子里飞的麻雀一只一只地往下掉,林锦初看得莫名其妙。 林锦初本来很害怕,那可是熊瞎子,可熊瞎子竟然避开她,几个意思? 小苍梧这时候又鬼叫了起来:“竹米,有竹米,快,主人,小苍梧要吃竹米。” “竹米?是竹子的果实吗?你在空间里面也能看见吗?” “能看见,能看见,主人,那一片竹林都结了竹米,天哪,这么多,本尊前面两世都没吃到过,你知道吗?倒霉催的,现在总算是吃到了,呜呜呜,竹米只有灾荒年才会有,而且这一片竹林就要死了。” “啊!结了竹米竹子就会死吗?”这还真没有听说过。 “竹子五十至一百年才开花结果,开花后意味着生命的枯竭。”小苍梧小嘴叭叭,不停地说道。 “你不是什么都记不得了?”林锦初有些想不明白了,这没毛鸟一会儿笨得像白痴,一会儿又聪明绝顶。 “好像我看到什么,就会认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小苍梧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哇,这功能绝啊!深山里的植物,林锦初认得的还真不多,一是因为从前在姥姥家的后山也只是在山外围,深山她可不敢进。 二是古代的植物经过淘汰进化,有些植物在现代不一定有。 要是小苍梧能认得人参就好了,现在很多植物都枯黄了,就算见到也不一定认得,可小苍梧认得啊! 想到这里,林锦初干劲满满。 林锦初花了约一个时辰才把这里所有的竹米都收完了,看上去一片竹林,竹米并没有多少,连壳也就一小布袋子左右,袋子不算大。 林锦初用手掂了掂,约莫有一斤多。 她把装竹米的袋子拿进了空间,小苍梧一见竹米,眼睛都放光了,小尖嘴也顾不得说话了,它咬住布袋的尾端,直接把竹米倒在地上,两只小爪子麻利地扒拉了一会儿,竹米的壳就分到另一边。 圆滚滚的竹米堆成一小堆,小苍梧埋头吃竹米,一次啄两三粒,转眼间竹米就少了一大半,一顿饱餐过后,它舒服得用爪子摸了摸圆圆的小肚皮,还打了个大大的饱嗝。 林锦初看得目瞪口呆,明明只是一只鸟,还是只小鸟,怎么一口气吃了那么多竹米,它的肚子是有弹性吗? “两世没吃过竹米,真爽啊!”它刚说完,林锦初就见小苍梧的背上长出两片小小的肉色翅膀。 “小苍梧,你……你……长翅膀了。”她震惊得说起话来都结结巴巴的。 竹米这么神奇吗?天哪!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仙丹呢,这不过是普通的竹子,又不是仙竹。 小苍梧有些不敢置信地看向林锦初,黄毛丫头她说什么,本尊长翅膀了,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它都两世没长翅膀了,快记不得翅膀在自己身上是什么感觉。 咦,好像背上有些痒痒的,它连忙跑到水池边。 水中的倒影是谁,是它吗?自从被王母娘娘罚到凡间后,它不仅没了一身漂亮的羽毛,就连翅膀也被拔了,它两世都没有再照过镜子,不想看自己的丑样。 现在一看,丑确实是丑了点,但翅膀是真有了。 它真有翅膀了?虽然现在还不算真正的翅膀,只是小小的两片一点肉翅膀,离长出羽毛还远着呢,但总算有进步了,对不对? 哎哟,这次总算遇到对的主人了,我的亲娘哎,别说叫你主人了,就是叫你亲娘,亲奶奶,亲祖奶奶,本尊都愿意。 再遇到前任,前前任那种不靠谱的主人,它得猴年马月才能回天庭。 小苍梧激动得在空间里转圈圈,它真想飞啊,它可是神鸟,神鸟是应该翱翔于天际的,是祥瑞的象征,哪有神鸟是光着身子的,也难怪黄毛丫头叫自己是鸡。 真是丢死人啦,幸好神界没人知道它前两世的样子,看来这个小主人还是有点仙缘的,它得好好帮小主人。 最怕主人摆烂,它火凤可是很勤劳的,主人一摆烂,它再勤快有鸟用啊! 哎,哎,哎,有没有人来看啊!本尊长翅膀啦!它是真想喊啊,让所有人都知道,最好让前两世的主人也知道。 小苍梧疯癫了一会儿,这才看到黄毛丫头傻愣愣地看着它,小苍梧有些得意,怎么样?肯定是有了翅膀的本尊现在英武无比吧,哼,让你再喊本尊是光鸡。 果然凡间的人类都是颜控,希望快点长出火红的羽毛,它是真想看到黄毛丫头看到它神鸟苍梧长出羽毛的样子。 怕是要美哭了她。 它看了看地上不多的竹米舔了舔小舌头,然后再咽了下口水,这才对林锦初说:“看在你让本尊长出了翅膀的份上,嗯,还有一点竹米,你拿回去煮粥给你那个爹吃,对他的双腿有好处。” “真的?”林锦初听到这话才回过神来,眼前发生的一切简直颠覆了她的认知,太神奇了。 小苍梧光吃了一顿竹米就长翅膀了,看来任务并不难啊。 原来人也能吃竹米,而且还对爹的身体有好处,想到这里,林锦初嘟哝道:“这么少够我爹吃吗?早知道你少吃点,多留点给我爹吃。” 她也没怪小苍梧,就是觉得竹米太少了,要是多点,是不是爹的腿可以好得快一点。 第15章 血脉压制 “不止他能吃,你和你弟弟也能吃,你们凡人吃这么多就够了,你爹还得敷点草药,熬点汤药,我看过了,你爹的腿没有长歪,只是断了,这些竹米吃下去,他的腿就不疼了。” 林锦初一听连忙把余下的竹米又用布袋好放进自己的竹篓里,她怕小苍梧等会儿忍不住馋全吃了。 就小苍梧刚才长翅膀的速度,她断定这竹米不简单。 林锦初出了空间,继续沿着湖往前走,湖里能看到有鱼,可惜她不知深浅,一个人不敢下湖。 “主人,你可下湖,湖水很浅的,抓点鱼放在水池里,好像水池会有变化的,咦,你试试看能不能直接收水进来,好像是可以的。”小苍梧不确定地说。 “怎么样收进来,将手接触到湖水吗?”林锦初问道,她今天挖野菜挖毒草有些累了,为啥人家的空间,只要手一碰就能收进空间,她这个破空间就不行呢。 “好像是,你试试,别怕,湖水很浅的。”小苍梧又在催她。 它之所以催林锦初,其实是自己在空间太闷了,有几条鱼在空间的水里,没事它能和鱼玩。 “你确定很浅吗?”明明见不到底啊,这小苍梧说话向来不着调,林锦初有些犹豫。 她在心里祈祷,希望水能听到她的召唤自动进空间的水池里,这样她就不用一桶一桶地提了。 她把手伸进水里,大声说了句:“进空间。” 话音刚落,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水沿着她的手臂肉眼可见的,源源不断地进了空间,只不过才过了一会儿,她就瘫倒在地,力气都用完了。 有一种撸铁力竭的感觉,这个空间简直就是开盲盒一样,所有的功能都要自己尝试。 这是咋回事啊!她明明一开始挖野菜时,也想偷工减料,说了“进”,可野菜无动于衷,她这才慢慢挖野菜。 怎么轮到水就可以呢,而且还这样耗费她的力气。 再看看湖里,已少了一小半的水,湖水确实如小苍梧所说,比较浅,现在就可以看到底了,还看到不少鱼在里面游来游去。 林锦初进了空间,眼前的景象差点惊呆了她。 原本只有木桶口那么大的一汪泉水,现在已经像个小湖了,目测起码有三十个平方那么大,就连原来湖里有几株清荷也收了进来。 湖水在空间里变得干净清澈,一眼见到底,水里起码有几十条鱼儿在游。 林锦初好奇地问道:“小苍梧,你知道这是咋回事吗?怎么收其他东西不行,收湖水就可以,而且水里的东西也可以收进来吗?可我刚才明明没看到有鱼和荷叶进来啊?” 小苍梧歪着小脑袋,想了想,又摇了摇头。 林锦初心道,果然如此,这家伙就是一问三不知。 但小苍梧随后就说了句:“也不知道是因为本尊长了翅膀,还是因为种了毒草,感觉空间好像有了一丝灵力,虽然弱,但本尊还是感应得到,主人你能够引水入空间,很可能跟灵气有关。” “灵气对我也有作用吗?这么说,如果空间灵气越多,是不是我会的技能也就越多?”林锦初眼睛顿时一亮,技能越多逃荒路上越能顺利度过。 “这是自然,你是空间的主人,也是本尊的主人,本尊和空间与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林锦初听小苍梧说空间有了一丝灵气,就四处望了望,看了看空荡荡的空间里面,除了一小片野菜,一小片毒草,一棵没叶子的树,啥都没有。 忽然,她的目光落在那棵矮小的梧桐树上。 “咦,怎么树上有了两片嫩叶子。” 林锦初激动地跑到树旁边看,小苍梧也跟了过来。 “哇,哇,哇,这是刚长出来的,本尊刚才还在树上蹲着呢,梧桐长叶子了,天啦!” 它激动得一下子跳到林锦初的肩膀上。 “你可别在我身上拉粑粑,我只有这一身衣服。”林锦初笑着开玩笑道,她现在可喜欢这小苍梧了。 只是小苍梧没有get到她的玩笑,但它也不会生气,还顽皮地跳到她的头顶。 然后站在她头顶上说道:“呸呸呸,主人,本尊是那样不体面的人……神吗?本尊是神鸟,又不是麻雀。” 林锦初哈哈大笑起来,有了小苍梧这个活宝,她还真多了不少快乐。 林锦初看着梧桐忽然心念一动,她问:“小苍梧,若是在山上发现了梧桐树,我们把它移进空间,是不是也和你这棵梧桐一样。” “呸,呸呸,哦,主人,我可不是呸你啊!那些凡间的梧桐树怎么可能和我这神树一样,四海八荒,九天十地,神树梧桐仅此一棵。” 林锦初故意鄙夷地看了看小苍梧一眼,瞧把这丫的拽的,她笑道:“知道啦,这是神树,我们小苍梧是神鸟。” 这时候小苍梧又边跳边叫道:“主人,主人,你快出空间捡野鸡。” 林锦初不太相信它说的,野鸡还能捡吗?要是死的,她可不要,要是活的,凭她这小个子,刚才引湖水进空间那点力气又用得差得多了,到现在腿脚还在发软呢。 她忽然想起来,刚才确实有几只麻雀掉了下来,于是问道:“你说的是那掉在地上的几只麻雀吧,也是,麻雀虽小,但也是有肉的,烤着吃应该很好吃。 小苍梧好像知道她的想法,又道:“不是麻雀,是山鸡,也不是死的,是活的,但凡同类见到本尊都要下跪的,它们没死,只是腿软,那些麻雀掉下来就是因为感应到本尊的气息。” “有一句话叫什么来着,我的上一任主人曾经说过的,他是王爷,王爷以下的人见到他都是要下跪的,哎哟,我怎么想不起来了,瞧本尊这脑子。” “血脉压制。”林锦初的脑子里突然就冒出这样一个词。 “对,对,对,血脉压制,本尊要是灵力十足时,还有其他人……鸟什么事?哼!” 林锦初好像明白了黑熊为何要避开她,其实黑熊真正想避开的不是她,而是小苍梧,神鸟的血脉当然高贵。 哇,小苍梧还有这个本事,林锦初惊喜万分,小苍梧真厉害,不愧是火凤,她连忙又问道: “是不是所有天上飞的见了你都要停下来膜拜?” “大多数是,只不过本尊现在灵气太弱,只能影响短距离的鸟雀。”它说完便没有再说哪些鸟类见到它不用停下来。不过它又补充了一句:“日常见到是不用拜的,只有本尊灵力十足,气势外泄时才会。” 第16章 镇北军的少将军 “那老虎,野猪那些见了你要不要下跪?”林锦初羡慕地问道,心里乐开了花,哇,小苍梧果然是凤凰啊,她可是捡到大便宜了。 小苍梧答道:“非同类自是不能,但只要本尊长出长长的羽毛,它们见了你也不敢袭击你的,见你如见本尊,你是本尊的主人,敬畏之心还是有的,就算现在,一般山间野兽也不敢袭击你的,所以本尊才让你进深山。” 小苍梧得意地说着,小脑袋抬得高高的,林锦初第一次觉得小苍梧虽然跟传说中的凤凰相距甚远,但还是挺可爱的,尤其那两个小小的肉翅竖着,特别好玩。 说话时表情十足,两只小小的鸟眼睛近看黑白分明,很是传神。 自从长出了翅膀,小苍梧对主人这个称呼叫得有些频繁,它是真拿林锦初当主人了,心服口服那种。 林锦初赶紧地出了空间,果然离竹林不太远的地方五只漂亮的山鸡,四只野兔正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它们的旁边还有十几只麻雀瘫倒在地上,另外还有一只信鸽。 林锦初把山鸡,野兔和麻雀统统扔进了空间,一手提起信鸽,打开信鸽腿上卷着的小纸条,见上面写着一行小楷字:敌已攻陷冀州。落款是:傅言澈。 傅言澈是谁,林锦初回忆了一下书中的内容,书中最后鞑子攻陷京城,新皇被杀,皇后自杀殉情,最后傅言澈带领镇北大军夺回京城,亲手葬了皇后,也就是假嫡女原主。 对,林锦初想起来了,傅言澈是镇北军的少将军,是镇北大将军傅毅的嫡长子。 现在鞑子打过来了,目前镇守西北的是大将军吴承风,吴承风是吴皇后的亲弟弟,鞑子一打过来,他没打几下就溃败逃跑,鞑子大军长驱而入,直逼京城。 整个北境的压力全压在镇守北境的镇北军肩上。 可镇北军虽然骁勇,但他们主要对付的是苍璃国的二十万铁骑,分身乏术,前有狼后有虎,只能保住一边,把苍璃国的铁骑拦在外面。 如果说冀州此时已失陷,说明吴大将军已向南逃跑,鞑子攻下了西北的凉州,平州,仓州,冀州几座城池,看样子鞑子来得很快,比书中要快十来天,冀州府离飞石县最多也就十天左右的功夫,骑马更快。 这可是大事,林锦初也顾不得再找什么了,她要把这个消息尽快告诉村长,让大家做好准备。 只恨空间不能移动,还得靠两只脚走回村子,还好小苍梧记得路,她一路向前走,小苍梧在空间指点她向左还是向右,一路走得很顺畅。 而且她边走边捡树枝,敢进深山打猎的村民还是很少的,进深山打猎的,很少会砍柴,砍柴一般多在山外围。 因此深山的林木众多,树枝,断枝更是多到捡不完,快到山外围的时候,空间里的树枝和木棍已经堆得像小山一样。 林锦初还捡了些石块扔进空间,她打算在空间里垒个能烧火烤肉的简易灶台,上面能放陶罐和铁锅烧水做饭。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地好像身上的力气又慢慢恢复了。 “主人,主人,那边拐弯处有一棵枣树,哇,好大的一棵枣树。”小苍梧又叫了起来。 枣树?那可不能错过,枣子好吃,林锦初以前最喜欢买些枣子当零嘴,还可以烤面包,做枣泥蛋糕。 一想到有枣子吃,林锦初感到自己有了力气。 来都来了,报信的事也不差一时半刻,她拔腿就朝小苍梧指的方向走了过去。 “哪有枣树啊?”走了好一会儿也没看到枣树,倒是看到几棵不知名的果子树,但树太大了,高耸入云,就算想摘也有心无力。 树下有几只小鸟在吃掉在地上的烂果子,这种果子林锦初以前没见过,没见过的她可不敢吃。 “那儿,那儿,喏,这棵树的后面,挡着呢。”小苍梧在空间指挥着,它是个急性子,恨不得自己飞出来,可惜有心无力,没羽毛出不来。 越过几棵大树,林锦初这才看到一棵高大的枣树,旁边还有几棵矮小的枣树,小树上挂满了红枣。 那棵枣树还挺大的,高高的树上面结满了紫红饱满的枣子,地上还掉了少许的烂果子。 难怪没人发现,原来藏得这么深,就算打猎的也很难发现,这要不是有小苍梧,林锦初无论如何也是找不到这棵枣树的。 林锦初想把地上的烂果子扫掉,可没带扫帚,正想办法时,就听到小苍梧说道:“主人,你进来把小麻雀和山鸡带出去,它们有办法。” 小麻雀和山鸡?林锦初这才想起,空间里多了不少小可爱,她立即进了空间,想看看小麻雀和山鸡怎么把地上这些烂果子清理掉。 山鸡叨着她的裤脚,小麻雀停在她的肩头,就连小兔子也把粉粉的小爪子搭在她的鞋面上。 等林锦初再次出了空间,这些小麻雀和山鸡,小兔都来到外面。 一只麻雀飞到远处叽叽喳喳地叫了几声,不一会儿就飞来很多小鸟,有麻雀,有乌鸦,有喜鹊,还有燕子,看上去能有几百只,密密麻麻的。 只一会儿的功夫,地上的烂果子就全部不见了。 看得目瞪口呆不止是林锦初,还有小兔子,四只小兔子才搬了几只烂果,一眨眼怎么地上就没了。 林锦初怎么也没想到小苍梧的作用这么大,神鸟果然不凡。 “我现在把树上的枣子摇下来,你们帮忙捡到一边堆起来就行。”林锦初朝鸟儿们说道,她以为自己说的话得要小苍梧翻译,没想到鸟儿竟能听懂她的话。 她先把几棵小树上的枣子使劲地晃下来,有很少的枣子晃不下来,几十个小鸟飞了过去,把树上的枣子全部啄了下来。 林锦初又找了根粗一点的木棍,站在树下拼命地拍打,不一会儿就掉了一地的枣子,但最上面的枣子打不到。 小鸟又想飞上去帮她,被她叫住了。 “小苍梧,你问问这些鸟儿,它们平时爱吃红枣吗?”林锦初对小苍梧说道,小鸟能听懂她的话,可她听不懂小鸟的话。 “主人,他们平时爱吃红枣,爱吃山上的果子,谷物和青草。”小苍梧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那行,上面那些就不摘了,留给山间的鸟儿吃吧。”她看着地上堆得像座小山似的红枣,心里想着也不知道红枣是什么价格,她准备拿一些到药店去卖。 将手放在那一堆枣上,说了声:“进”。 红枣一下子就消失了,林锦初惊喜万分,看来除了长在地上的植物不能让这种方法送进空间,其他的很可能都可以。 “呀,这枣子真好吃。”小苍梧边用尖嘴琢着枣子肉边说道。 第17章 鞑子要来了 “枣子你也吃啊!”林锦初忍俊不禁,这丫的是神鸟吗?啥都吃。 “深山的野果吸收了天地的灵气,吃了对本尊恢复有帮助,可恨我前两任主人从来没带本尊采摘过深山的野果子,他们只知道在药铺买一大堆名贵药材往空间放,殊不知经过处理过的药材已失去天地的灵气。 他们还喜欢往空间里放一大堆金银珠宝,那些东西哪有灵气。 你看,你看,空间里的灵气又多了些,唉,以前咋就不知道呢,要早知道的话,说不定本尊早就回天宫了。”小苍梧又开启碎碎念的模式。 “吃还堵不住你的嘴。”林锦初笑着打趣道。 林锦初听得嘴角直抽,心道,你那前任主人和前前任主人生活条件太好了,他们只有金银珠宝,名贵药材,他们哪里还要到深山来采这些贵人根本看不起的枣子呢。 我要有银子,我也不会来啊!不过是歪打正着了。 林锦初本来还想往竹篓里装些枣子,但又怕爹担心,她爹常年进深山打猎,肯定知道现在这个时候,只有深山才会有枣树,所以想了想,竹篓里只装了一篓子野菜。 当然还有个原因,她怕被村子里的人遇到,到时候人家问起枣子树在哪里,她是告诉还是不告诉呢。 不告诉人家肯定记恨上了,告诉呢,他们进了深山,万一出了事算谁的。 她有小苍梧这个神鸟护着,可别人没有啊,就她爹和常家这些人都遇到危险,何况那些普通的村民。 离开这几棵枣子树,继续向前走,今日收获满满,林锦初高兴得轻声哼起了小曲。 “今天是个好日子, 心想的事儿都能成 今天是个好日子 打开了家门咱迎春风 …… 快到山的外围,那些鸟儿才散了,小麻雀和山鸡坚持还要进空间,另外有五只喜鹊也跟了进去。 林锦初不明白为什么有的鸟可以进空间,有的不行,然后就听到小苍梧又在说:“能进来的都是本尊同意的,空间里不需要太多生灵进来,他们进来会吸收空间的灵气,至于以后能不能进来,看他们的表现,刚才他们说了,会陪着我们一路向南逃荒。” 还能这么办,林锦初大感意外,她感到小苍梧这个小傲娇有点装逼的嫌疑。 但人家小苍梧有这个资本,一路上有这么多鸟类陪伴,想想都觉得热闹。 按照向南的路况,大概率是沿着龙脊山脉一路向南,这些鸟儿会一直在山中向南飞,也不知道会不会太累。 林锦初正想着,已走到山的外围,就见到常家父子二人往深山这边走。 “常大伯,常大哥,天快黑了,你们这个时候怎么还往里走啊!”林锦初快走几步朝那父子二人打招呼。 “锦初啊,你今天怎么往深山去,多危险啊,你爹不放心,见你一整天还没回去,让三牛,哦,文泽去到我家,拜托我们上山找你呢。” 常大伯看到她整整齐齐,一看就没受伤,而且刚才好像还在唱歌,顿时松了口气,语气中又是心疼,又是责怪。 上次他们五个可都是青壮年,五个人一死一伤,这要是锦初一个小姑娘遇到野兽可怎么办?常廷都不敢往坏处想,想想都觉得一身冷汗。 这丫头胆子真大,想到这里他又叹了口气,心疼地看了林锦初一眼,孩子不是胆子大,是家里没吃的了,她这是不想求人,所以才自己冒险到深山来挖野菜。 唉,可怜的孩子,晚点让从铮再送些粮食给他们家,可不能再往深山跑了。 “锦初妹子,下次我陪你进山吧?”常从铮拉了拉他父亲,示意他别吓着小姑娘,然后放轻了语气对林锦初说道。 他刚才也听到小姑娘唱歌了,唱得真好听,听的人都觉得快乐起来,她刚才唱的大概是京城那边时兴的歌吧。 只可惜他们一家也不知道能不能再回京城了。 “不用,不用,我没进深山,就在边上挖了些野菜。”她说着把竹篓拿下来,给他们看了看,大半篓子的野菜呢。 常从铮一把拿过竹篓,背在自己身上,然后说道:“爹,锦初妹子,我们快回去吧,林大叔和文泽等得着急,担心着呢。” 他见林锦初手上有只信鸽,又问道:“妹子手上这鸽子哪儿来的?” 林锦初连忙把手中的信交到常大伯手中,“常大伯,这是锦初在山中捡到的信鸽,你看怎么处理?” 常大伯接过那张卷起的纸,又看了看信鸽,打开纸的一瞬间,脸色突然大变。 常从铮见他爹表情这么严肃,也凑过去看了一眼,他看完脸色也变了。 “快,快回村。”他连忙往回走,又转过头从林锦初手中拿起信鸽,然后对常从铮说道:“从铮,你送锦初回去,我去找一下村长和里正他们。” 他说完匆忙离开,一会儿功夫已经不见了人影。 “锦初妹子,我们快回吧,这事交给我爹处理。”他说完就背着竹篓往回走,林锦初跟在他后面。 “常大哥,是不是鞑子快打过来了?”林锦初问道。 常从铮放慢脚步,和她并肩走着。 他看向远方,眼中有着和他年龄不相符的成熟。 “是啊!慢则十日,快则七八日,这边山多,骑兵走得慢,我们可能要离开这里了。” 他看向林锦初安慰道:“锦初妹子,别担心,我们会照看着你们一家的。” 他没有像前几日那样露出腼腆的笑容,而是清冷无比,脸色很严肃。 林锦初侧过头看向他,见他略显稚嫩的脸上如临大敌,林锦初听他爹说过常从铮今年十五岁,而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身上此刻却有一股杀气。 林锦初觉得这样的常从铮让她感到很陌生,她忽然觉得常家人似乎对鞑子很熟悉,他们应该吃过鞑子的苦,所以才了解鞑子的到来会有怎么样的后果。 侵略者无论是鞑子还是倭人,都是禽兽,只要是侵略者,分什么种族。 但她又觉得常家人没那么简单,他们一家人身上都有一种军人的气质,包括常从铮的母亲罗氏,她看着很温和,却也掩盖不了一身英气。 可林锦初想不明白的是如果常大伯和常从铮是会武功的,那为何还要她爹这个不会武功的人救呢,两个会武的人打两只野猪应该不难吧。 常家人身上一定有她不知道的事。 第18章 回到家中 林锦初此时无比庆幸自己有个空间,她不敢想象如果没有空间,她这样的弱女子在乱世如何保命。 这个保命神器来得还算及时,只可惜爹和弟弟进不了空间。 要不然,直接让爹进空间,空间里还有个碎碎念的小苍梧,一点都不闷。 希望爹吃了竹米能好些,再用野菜跟村里的大夫换点外用药,野菜现在可是稀罕物,山外围根本挖不到。 刚到院子里,林文泽就扑了上来,“姐,姐,你怎么现在才回,爹和我可担心你了。” 他说完又左左右右,上上下下地看了看,发现姐姐身上的衣服好好的,连刮破都没有,衣服上也没什么灰尘,脸上手上也都好好的,没有和动物打斗的痕迹,他这才安下心来。 林锦初笑了笑,“姐没有进深山怕啥?就在外围挖了点野菜。” 林文泽相信了,常从铮可不相信,没有人比他更知道野菜哪里才有,外围的山上但凡有点绿色的东西都被人拔光了。 这丫头不简单,进了深山还能全身而退,常从铮看向林锦初的眼神中多了一层审视。 但现在没时间想太多,他也要回家做准备了。 林锦初把野菜分为二,把一半野菜倒了出来,连竹篓一起放到常从铮手上。 “常大哥,这些野菜你带给罗婶子,做菜包子可好吃了。” 常从铮连忙把竹篓放下,他哪能拿小丫头从深山挖的野菜,他要拿回去,他爹娘能打死他。 见他不肯收下,林文泽进了厨房从锅里拿出几个菜包子,用布包着放到常从铮手中。 “常大哥,这是我姐今天做的菜包子,好吃着呢,你带回去尝尝,我今天一个人可是吃了三个呢。” 常从铮推脱不了,只得收下,菜包子确实诱人,他娘不会做菜包子,不过他们经常去镇子上卖猎物,每次去都会买些肉包子,菜包子回来。 他们家不缺这些,但再不收就太见外了。 “行,那哥哥就收下了,这布包明日送回给你们。”他知道这个时候林锦初什么都缺。 “嗯,好的。”林锦初答应了一声,就朝里屋走去,她爹还眼巴巴地等着呢。 今日在深山挖的野菜不少,都堆在空间,还有一部分种在空间黑土地里,空间里的那些鸟儿,山鸡和鱼她也没打算拿出来卖。 经过那些鸟儿帮忙收枣子的事发生后,她感觉自己好像和这些小生命之间有了感情,甚至有了家人,朋友那样的感觉。 罢了,要吃肉有空到镇子上的猪肉档买吧,林锦初心里暗暗地想。 现在最大的困难就是没银子,明日一早还得进深山,有小苍梧这个万能的百科全书,何愁挖不到人参和贵重药材。 这时候,小苍梧在空间说道:“主人,你用半片梧桐树叶煮水给你爹喝,再把竹米和粮食一起煮粥,煮出来的粥你们一家三口吃,你爹双腿很快就能好,而且不用再吃药了。” “真的吗?”她还准备过一会儿拿点野菜去换外伤药呢,这天气太热,换些防止感染的消炎止痛的草药回来。 她记得小苍梧曾经说过,梧桐神树的一片叶子能救人一命,想来光靠这梧桐她爹的腿就能好全。 小苍梧说道:“当然是真的,之前让主人买药外敷内服,是因为梧桐树没叶子,现在长了两片叶子,可以剪半片,明日再剪半片煮水喝,就好得差不多了,记住,叶子不要吃,光喝煮出来的水,叶子捣碎了外敷。” 林锦初走到门口时,就看见林知远已经拖着残腿爬到门口。 “爹,你怎么出来了。”她冲过去扶起林知远。 “文泽,快过来帮忙。”她朝外面叫了一声,弟弟林文泽马上跑了过来。 两个人一起扶着林知远坐到床上,连林锦初都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力气好像变大了不少,应该是空间有了灵气的关系。 如果按以前的力气,凭她十岁的小身板,根本不可能扶得起她爹那一米八的大高子。 可刚才好像就算她不叫弟弟来帮忙,她一个人也能扶着她爹到床上,只是有些吃力。 “初儿,你往后不要自己一个人进深山,深山太危险了,你柱子叔,还有爹现在这个样子……” 他哽咽着说不下去,脸上满是担心,上下打量了一下,看着林锦初没事,这才放了心。 “爹,女儿有分寸,没进深山,只在边缘处挖了野菜,女儿找到一处地方,那里有很多野菜,别人不知道。 女儿现在就去熬粥,做菜包子。” 林锦初在现代父母也很疼爱她,在古代又遇到这么疼她的爹和弟弟。 “你歇歇,别太辛苦,吃饭不急。”林知远叮嘱道。 “爹,我知道啦。”林锦初边说边往厨房走去,她急着把竹米混着糙米熬成粥给爹和弟弟喝。 竹米太神奇了,也许喝了竹米爹就能站起来了,这样就方便很多,最重要的是不久就要开始逃荒,一想到这里,她心里紧迫感很强,恨不得马上就看到她爹能走能跑了。 她刚把锅洗了,两个水桶,还有一个木盆里都装满了水,应该是常从铮或村长小儿子挑的水,连院子里的草都锄得干干净净,干草全都堆成一堆放在院子里。 她麻利地把接过小苍梧给的半片梧桐嫩叶放进水里煮成一碗,又用另一个锅把竹米和糙米混在一起熬粥。 “姐,我来帮你烧火。”林文泽一来就坐到灶后头烧火。 “姐,今天村长家的友安叔帮我们挑水了,常家哥哥把院子里的草都锄了,还有狗剩娘送了一件旧衣服给姐,是狗剩姐姐大丫以前穿过的。“ “嗯,知道了,这些恩情我们都得记着,以后要报答人家。”林锦初很感动,她爹在村子里帮过不少人,这些人中有些害怕林家使坏躲得远远的,但也有人知恩图报,默默地帮他们。 “我知道的,姐,我要快快长大,我要跟从常家哥哥学打猎,练得一身力气,以后让爹和姐过上好日子。” 林文泽今天也吓着了,他很喜欢现在姐姐,万一姐姐在山上被大老虎咬了,可怎么办?他吓得一整天都提心吊胆,经过了这一事,他好像突然就长大了不少。 他想要学本事保护姐姐,保护爹,他也想以后能挣银子。 林文泽又道:“姐,常家哥哥答应我,明日开始教我扎马步。” 林锦初听到这里,心里的疑惑得到证实,常从铮果然是会武的,那为什么还能让柱子叔死,还要让她爹救,让爹摔断腿呢? “你小点火熬粥,我煮了点水给爹送过去。”林锦初端着半片梧桐神树上叶子煮的水朝里屋走去。 第19章 爹的腿快好了 林知远见女儿端来一碗浅绿色的水,心里很疑惑。 “初儿,这是……”他知道女儿刚从京城回来,怕她不认识山上的野菜,沈老太那时候非要女儿每天上山挖野菜,所以那天他没办法,只得带着女儿进深山边缘地带教了一下午,女儿倒是很聪明,一教就会,有些东西甚至无师自通。 想到这里他又开始自责,要不是他带初儿进深山,初儿不会认得路,如果进深山遇到什么意外,他该如何向死去的妻子交代。 他不知道初儿这是煮的什么水,难道是去村子里赤脚大夫那里买的药,可她哪有银子。 林知远疑惑地看着女儿。 “爹,你闻闻。”林锦初把碗放到林知远手中,“女儿今日在山里寻到一种植物能治爹的腿,这是在京城时学的,爹应该知道有些名贵药材只有京城才有得卖。 林知远想想也有几分道理,于是接了过来,才一靠近鼻子,他便觉得清香扑鼻,顿时浑身好像有了劲一样,有一种如怵春风的感觉。 果然是好东西,林知远没有再犹豫,一口气就喝了下去,喝完觉得浑身很清爽,仿佛打通了各个关节,舒畅无比。 尤其是双腿在这一刻一下子就不疼了,简直太神奇了。 “初儿,爹怎么觉得腿好了很多,这难道是神药?”林知远兴奋地说,没有人比他更希望自己能站起来,这个家现在全压在这个十岁的女儿身上,天知道他有多绝望,多心疼。 “哇,那药果然有效,爹,一会儿让文泽帮你把药汁涂在膝盖上,爹的腿很快就好了。”林锦初没想到梧桐叶效果这么好,欣喜万分,再喝下竹米煮的粥,爹的腿有希望了。 “嗯,都听初儿的。”林知远高兴地应道,他用手捏了捏腿,果然已经不太疼了。 林锦初准备回厨房时,突然想起常家人,她试探地问她爹。 “爹,常家人是会武功的吧?” 林知远一愣,“初儿怎么知道的?哦,常家人确实会武功,但因受奸人陷害,常家人都中了毒,用不了内力,被人用毒压制住内力,平时只能用蛮力,和我们普通人一样。 甚至还不如我这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不过这事没几个人知道,不能说出去。” 原来是这样,看来爹是知道常家人的底细,也信任常家人。 “知道了,爹,女儿省得,那毒就没法解吗?”她又问,“常家来西山村定居十多年了,十多年都没找到解药吗?什么毒这么霸道?” “唉,难啊!”林知远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药方倒是找到了,还是高价买来的,但有没有效果也没试过,按药方里记载的,有一种药引根本找不到,所以一直拖到现在。 真是苦不堪言呐! 林锦初不好再问下去,便拿着空碗回到厨房,她把半片煮过的梧桐叶用小石头捣成泥,然后对林文泽说道:“文泽,我来烧火熬粥,你去帮爹敷一下腿,就敷在他腿平时疼的地方。” 接着她又按小苍梧教的方法细细地说了一遍,林文泽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拿起小碗里那一丁儿绿色的泥,有些不太敢相信他姐的话,姐什么时候懂医了,难道是在京城学的?但他没有问太多,还是照做了。 走到屋里,他看到他爹精神和刚才完全不一样了,往日苍白的脸现在竟然变得正常。 “爹,你咋变了,你的腿……”他竟看到他爹在捏腿,“爹,你腿疼吗?哦,这是我姐让给爹膝盖涂的泥。” “快给爹。”林知远把裤脚掀了起来,露出两边的膝盖,往日又红又肿的膝盖,现在和正常膝盖一样,除了有些青紫的斑,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哇,爹,你腿不肿了?”林文泽别提多开心了,爹腿好了,姐姐就不用进山了。 林知远一边把汁液涂到两个膝盖,一边答道:“还没完全好,但应该快了。” 他停了一下又道:“是你姐上山找的神药,嘘,这话不要在外面说。” 他总觉得没那么简单,就龙脊山外围这一大片地方早就被附近的村民翻了个底朝天,别说神药,就连野菜都找不到一棵。 而离外围比较近的深山里面,野兽很多,按说女儿不可能进到最里面,那里倒可能找到一些好的药材,但也太危险了。 要说龙脊山的情况没有人比他和常家人更熟悉,他自小就在山上打猎,砍柴。 常家人更是以打猎为生,他们最近这几个月经常进深山打猎。 但女儿不想说,他也不问,只要他们一家人好好的就行,女儿本事越大,越能保护自己,这是好事。 这个世界本就是弱肉强食,尤其是乱世快要来了。 林文泽一听,掉头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叫道:“姐,姐,爹的腿快好了。” 林锦初抿着嘴微笑着,看着弟弟大呼小叫地冲了过来,他小脸上都是汗,因为消瘦显得两只眼睛更大,更明亮。 “姐,爹说是你找到的神药,姐,你可真厉害。”他压低声音说道,“爹让不要对外说,我懂的,我又不傻。” “那是,姐厉害的地方多着呢,我弟弟也聪明着呢,将来更厉害,谁让我们有个厉害的爹呢。”林锦初笑道。 林文泽听她这样说,笑得很灿烂。 “对,文泽以后要考状元,当大官,让爹和姐住大屋,顿顿有肉吃,还要买几个丫鬟婆子侍候我爹和我姐。” 林文泽说完一下子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开始变厉害了,谁让他有个厉害的爹和姐姐呢,那他肯定也是厉害的。 他忽然在这一瞬间就对未来有了很大的信心和向往。 “洗手吃晚饭罗,今儿晚上两碗粥再加一个菜包子。”林锦初说着就往碗里盛粥,竹米加大白米,熬得稠稠的,别提多香了。 粥里特地加了点盐,盐是常家昨天送来的,虽然只有小半碗,但也能吃十天八天了。 林锦初不由得感慨,常家人是真的很细心体贴,面面俱到,什么都替他们这一家想到了。 三个人围坐在一起吃,林文泽边吃边问:“姐,为啥你煮的粥这么好吃,我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粥,还有这包子也很好吃,奶以前做的包子可难吃了,哦,她现在不是我奶了。” 林文泽说到这里眼中有了一丝的失落,但很快就消失了。 林锦初安慰他道:“以后姐天天煮好吃的给你这馋猫吃,林家人不值得一提,他们本就不是我们的亲人,以后呀,只有爹爹和姐是你的亲人。” 第20章 深山有宝贝 林文泽这才高兴起来,一边吃着包子一边说道:“对,还有常家大伯,罗婶子,常家哥哥,还有村长爷爷。”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谁对自己好,谁对自己有恶意,心里跟明镜似的,这个道理就连七岁的林文泽都清楚地知道。 所谓的当局者迷,不过是有的人真傻,有的人装傻,他们不愿意去相信残酷的真相,所以便自己骗自己。 林锦初趁大家高兴的时候又道:“爹,女儿明日一早还要上山,请爹放心,女儿保证不会有危险。” 她想找更多的理由让她爹相信,但实在想不出来,因为她明白,她爹是最熟悉龙脊山的。 林锦初很担心林知远不肯她再进山,她要趁这几天把深山里的宝贝多带些进空间,以后全村人一起,很难有机会单独行动。 “嗯,你去吧,注意安全,早点回来。”林知远很痛快地就答应了。 林锦初还在想着万一爹不同意,她要说什么,是哀求,还是撒娇,没想到她爹这么爽快。 林知远以前养过春枣,他当然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有多大本事,当然锦初是从京城回来的,是村子里的小姑娘不能比的,可常家罗夫人也是从京城来的,罗夫人可从来不敢一个人进深山。 他帮不上什么忙,今日一天担惊受怕,刚才只喝了锦初给的一碗水,腿明显好了很多,他忽然就想通了,他知道自己这个女儿不是普通人。 女儿肯定有天大的秘密不能告诉别人,包括他这个爹,既然如此,他就信任女儿,支持女儿,保护女儿的秘密。 吃完饭林文泽很懂事,收拾碗筷,照顾他爹,打扫,样样抢着来。 林锦初陪她爹坐了一会儿,就回到自己房间,她这一天确实累了。 关上房门,第一时间就进了空间。 还是空间舒服,凉爽舒适,里外简直就像是冰火两重天。 林锦初发现自己种的野菜已经长大了不少,也没浇水,空间种植好像不用浇水,那一片毒草毒果郁郁葱葱,小湖里又开了几朵荷花。 再看向小苍梧,正在树上和十几只麻雀,五只喜鹊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几只山鸡伸着头站在树下,好像在听他们说话,可能梧桐树的树枝太小也太少,它们不敢上树。 小兔子在野菜地里钻来钻去,其中一只兔子正抱着一棵菜吃得正欢,那样子实在太萌了。 林锦初哑然失笑,难怪小苍梧一晚上这么安静,原来有小伙伴聊天了。 空间里越来越热闹了,她原本还想把几只兔子和山鸡找个时间去镇子上卖了,现在不舍得了。 这些小家伙和小火凤一样都成了她的家人和朋友。 也不知道是不是林锦初的错觉,她觉得空间里的雾气似乎退去了一些,比刚开始时明亮了点,吸进去的空气感觉有些耳聪目明,清爽宜人。 小苍梧一见她来,忙从树上跳了下来,它翅膀虽小,但却能很容易跳上梧桐树。 小苍梧一跳一跳地跑到林锦初身边。 “主人,主人,明日我们还去深山吗?”它抬起头,明亮的小眼睛期待地看向林锦初。 林锦初蹲下身来,见小苍梧身后跟着山鸡,小麻雀和喜鹊也落到地上,乖巧地跟着。 “明天还去,你喜欢去吗?”林锦初问道。 “喜欢,主人,小麻雀刚才告诉本尊,说是离那湖不远处有宝贝。”小苍梧神神秘秘地说道,还看了看那小麻雀一眼。 小麻雀小脑袋上下一点一点,表示确实是这么回事,可它说的话林锦初听不懂。 林锦初一听小苍梧的话来劲了,有宝贝好啊!她现在一穷二白,最缺的就是宝贝,最好是有个金矿银矿啥的,要不是藏宝之地,或者人参也可以,这样她可以收多点在空间。 她连忙问道:“啥宝贝?” 小苍梧摇头,它也说不出是啥宝贝,林锦初再看向小麻雀,小麻雀拼命地用它那小短爪子比划着,意思那宝贝很大。 哇,很大,难道真是金矿,林锦初好期待。 行,反正明天一早就能见到了,林锦初美美地睡在空间。 空间不分白天黑夜,一直亮着,小苍梧见她要睡觉,就带着山鸡,麻雀它们离林锦初远远的,说话的声音也小了。 又是一夜无梦,在空间睡得真舒服,林锦初伸了个懒腰,就是睡在被子上有些腰疼,被子太薄,和睡在地上没区别,她真怀念自己在现代买的厚床垫。 天刚蒙蒙亮,林锦初就醒了,她忙着做菜包子,熬粥,菜包子快好了的时候,弟弟林文泽也醒了。 林锦初匆匆吃了两个菜包子,喝了一碗粥就背起竹篓上山了。 路上碰到了两个挎着篮子上山挖野菜的妇人,林锦初朝她们打了个招呼就匆匆往前走。 那两个妇人在后面指指点点。 “这丫头可真俊,细皮嫩肉的。” “俊有啥用,还不是个辛苦命,一个小姑娘撑起一个家,可怜的。” “唉,昨儿上山一天就挖了几棵野菜,叶子还是黄的,再这样下去可怎么办?再这样下去,猪都不能养了,总不能喂粮食给这些牲畜吃” “可不是,我家也准备把两头猪卖了,要不我们进深山找找,就算猪不吃,人也要吃。” “我可不敢进深山,你没听说,这娃爹就是进深山摔断了腿,深山野兽多着呢。” “沈老太昨天还在家里骂这女娃呢,骂得可难听了,说什么白白不见了十两银子,什么赔钱货,小野种,什么话都骂得出口。” “女娃可不就是赔钱货,我家二丫明天也有人过来看,听我家那位说鞑子已经打到冀州府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到我们这边了,没粮食怎么养这么多孩子,更别说林老头一家还要供小儿子读书。” “也不知道林家小儿子科举考得如何?” “要是考中了,这老二得后悔死,断亲有啥用,谁家不是一大家子抱团取暖,他倒好单门独户的,还瘫在床上要死不活。” “沈婆子昨儿好像也瘸了,你说林家是不是风水不好,不是瘫就是瘸,请了大夫去看也没查出什么,听说今天一大早去镇上了。” 林锦初越走越快,奇怪的是明明隔得很远,两个妇人说的话她却听得一清二楚,这也以前是不可能的事,她明白这应该又是跟空间的灵气有关。 第21章 巨大的盐湖 看来空间的灵气越充足,她解锁的技能就越多,想到小苍梧说的宝贝,她越走越快。 还是走的昨天那条路,一路上也没有再看其他东西,直奔目的地。 沈老太变成瘸子是林锦初意料之中的事,就是没把两条腿都废了有些可惜,当时时间来不及,又是众目睽睽之下。 她轻笑一声,找镇子上的大夫有啥用,就算找县里的大夫也查不出,那根绣花针又短又细,又不像现代用能用CT照得出来,这里的大夫总不能把沈老太的腿切开找针吧。 想到给自己报了个小仇,林锦初腿步轻快了很多,想把自己卖个好价钱,就看你们有没有这个命。 她打定主意,以后和林家人桥归桥,路归路,互不打扰。 小麻雀在空间里叽叽喳喳不停地指引走哪条路,经过湖的时候,湖的那一边有两只老虎,一只狮子在喝水,它们离得远远的。 见林锦初从那里经过,老虎和狮子都停了下来,就这样看着林锦初,林锦初这回没有上次见到熊那么害怕,只有一点点紧张,有小苍梧在,她淡定地走了过去。 “主人,别担心,它们不会伤害主人的。”小苍梧感应到她的紧张,安慰道。 林锦初本来还想再收些湖里的水,现在看看这边的小动物就靠这个湖生存,她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空间的水够用了,要是收的话,可以去洛水河收一些,洛水河那么大,她收一点对洛水河没有什么影响。 前面的路越来越难走,小麻雀干脆让林锦初带出了空间。 它在前面带路,林锦初跟在后面走,跟走迷宫一样。 又走过一片森林,终于到了一个大湖。 这个湖比之前看到的那个大至少几十倍,可这么大的湖竟没有一个小动物来喝水,只有离他们很远的地方有一些动物在舔地上白色的晶体。 林锦初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天哪,这也太美了,与其说是湖,不如说是艺术品。 她不知道这个湖到底有多大,只觉得比洛水河还要大还要宽,如果不是远处有高山挡着,能看得出湖的轮廓,林锦初几乎会认为这湖是没有边际的。 天哪!这是盐湖啊!小麻雀诚不欺我也,果然是宝贝。 不,应该是宝藏,古代的细盐有多贵,不用问也知道,而她这个理科生却知道细盐的提炼方法。 只不过盐是专控的,就现在来说,至少自己一家人可以实现用盐自由。 真是没想到,在这深山里还藏着这样一个巨大的盐湖。 林锦初不知道怎么样来形容这样一个湖,太美了。 湖底远处是碧绿色的,中间是浅绿色的,近看像牡丹花的花瓣一样,花的外围是一圈雪白的晶体,晶体里面圈着的是淡绿色的,花芯是雪白的,如一个巨大的画卷一样,平铺在天际。 林锦初站的地方也是雪白的,有些是雪花一样的,有的像是白色的棉花一样,还有些是晶体状的。 我的天,美不胜收,简直是人间仙境。 想到自己家中吃的还是罗婶子送来的一点粗盐,在林家时,沈老太更是严格控制用盐,尽管那盐又粗又黄,但沈老太还是当宝贝一样。 每次煮好菜都是她亲自把装盐的碗拿过去,手拿盐块在汤里晃一晃,汤里有咸味就行,然后又把盐块收进房间锁起来。 这个湖倒是可以收一些进空间,湖水里含有大量的盐,可空间里那个小湖里有鱼有荷花怎么办,而且逃荒路上还要喝水。 林锦初犹豫起来,她想问小苍梧,但小苍梧应该也回答不了,只说可以试一试,想到这里,她把手放在岸边的盐晶体上,说了个“收”字。 很可惜,那盐一点动静都没有,但当她用镰刀把盐晶体堆成一堆,再次说“收”时,那一堆盐就到了空间。 她慢慢走到湖边,将手伸进湖里,再次说了个“收”。 湖水又顺着她的手臂进了空间,不过这一次,她只收了一点,然后紧跟着进了空间。 让她意外的是,盐湖的水没有和之前那个湖水混在一起,而是在另一处重新有了一个小湖,这个发现让林锦书很是激动。 小苍梧跳过来说道:“主人,主人,是本尊引导湖盐往那边去的,你说,本尊是不是很厉害。” 原来是小苍梧的功劳,她还以为空间这么懂她的心思呢。 林锦初朝小苍梧竖了个大拇指,夸了句:“小苍梧真棒。” 这丫的太聪明了,不愧是神鸟,还知道把盐湖安排到离淡水湖很远的地方。 她又朝那群小麻雀说了句:“小麻雀也很棒。” 小麻雀围着小苍梧叽叽喳喳一会儿,大概是听小苍梧翻译,过了一会儿都飞过来,围着林锦初打转转示好。 林锦初趁热打铁说了句:“这林子里还有什么宝贝都告诉苍梧,神药,人参啊,灵芝啊,宝藏啊,什么都可以。” 她说完忍住笑又出了空间,没想到这些小东西还挺有大本事的,随随便便都能找到宝贝。 林锦初出了空间,继续引湖水进空间里面,刚才只是小试了一下,这一次要引多点进去。 湖水面积极大,三面环绕着怪石和高山,只有一面是森林,如果不是有小麻雀指引,大概普通人很难发现。 顺利地引了不少湖水进空间,直到精疲力尽才停了下来。 林锦初发现自己这一次好像比上一次坚持的时间长了不少,进了空间,看到盐湖的面积明显比淡水湖要大很多,只不过空间的湖水很浅,一眼看得清雪白的湖底。 湖底是雪白的晶体,林锦初用手沾了点湖水,然后用舌头舔了舔,有些苦味,又咸又苦,又抓了一把湖边的雪花一样白色的盐花,发现这个湖的盐花杂色极少,几乎是纯白色的。 她学的是理工科,上学时曾在实验室做过过滤细盐的实验,现在还有些印象,只不过现在没有器械辅助,只能靠最原始的熬煮方法来提取,尽可能的去除有害的杂质。 林锦初出了空间,又收了一些湖边的盐块进了空间。 抬头一看,离正午还早,于是又进了空间,躺在被子上歇了会。 感觉力气恢复了不少才站了起来。 “小苍梧,还有没有哪里可以去的,哪里果子多,野菜多,有没人参?” 一只小喜鹊走到小苍梧面前说了几句,然后小苍梧就说:“离这儿有点远,有一片原始森林,那里有很多野兽,不过小喜鹊说那里应该有灵药,还有宝贝。” “走吧,让小喜鹊指路,咱有空间怕啥,再说有神鸟苍梧在呢,我家小苍梧多厉害呀!” 林锦初情绪价值给得满满的,小苍梧得意地抬起头,然后嘿嘿笑了两声。 第22章 发现灵芝 然后林锦初又问道:“小苍梧,空间这些毒草里面,有没有驱蛇的?” 她最怕那种又软又滑的生物。 小苍梧指着最高的那几棵结着黑亮果子的毒草说道:“那种果子就是蛇最怕的,你可以摘几颗放在袋子里,不过那玩意本身有毒,主人你得小心点。 其实不用怕,本尊和它们虽不是同类,但相互尊重,它们不会袭击主人的。” 林锦初一听果子本身也有毒,顿时就怂了,想了想还是没有摘。 继续按小喜鹊的指引向前走,穿过一片林子,再走过一个很长的山洞,走了约有半个时辰,终于看到一处原始森林。 林锦初看了看四周,要不是有小喜鹊带领,也是很难找到这里,虽然从远处能看到这处原始森林,但根本找不到过来。 这原始森林四面都是悬崖峭壁,除非从悬崖上跳下来,否则真是无路可走。 山洞里面弯弯曲曲,小喜鹊一直在前面带路,山洞的门口被枯萎的藤蔓密密麻麻地挡着。 和以前在短视频看到的原始森林一样,阴森森的,哪怕现在烈日当空,一走进林子里面,也觉得清凉了不少。 原始森林里因为地势偏低,湿度比较大,不少地方还有水洼地,这里一片青绿,几乎很少有枯死的树木和花草。 林锦初看到熟悉的草药和野菜就忍不住挖了往空间里扔,只可惜一直没找到人参。 小喜鹊继续向前飞,一边飞还一边回头看看林锦初是不是跟上了,嘴里有时候还咕咕地叫着,说着林锦初听不懂的鸟语。 好在有小苍梧做翻译,它一边叫,小苍梧不停地翻译着。 “主人,它说不远了,让主人坚持一下。” “主人,它说还有一会儿就到了。” “主人……” “停,停,停,这里停一下。”林锦初看到前面有一块低洼的湿地,中间洼地里有浅浅的水,这里长着一小片桦树,有几棵粗壮的桦树上长着很多桦树茸,她是认得的,在现代她也曾和姥姥在后山上找到过一些,不过量很少。 晒干后拿来泡茶,还有炖肉也可以,好像适量喝点茶能治糖尿病,她是没喝过,但姥姥偶尔会喝点。 总归是有用,不如捡点吧。 林锦初说干就干,拿上镰刀就朝离得近的那棵树走去。 “主人,你可以折几个枝栽到空间。” “折枝可以生根吗?那菜也可以不用根生长吗?”林锦初问道,她对小苍梧时不时记得点什么已经习惯了,记得总好过记不得。 “这个,不记得了。”小苍梧声音都变小了,明显心虚。 林锦初还是听了它的话,从地上捡起几根大的树枝,又用手中的镰刀从大树上挖了一些扔到空间。 突然她看到前面有两棵大树的树根部长着很多金黄色、紫黑色和褐色的灵芝,还有一小部分是深黑色的,靠近水的有很多灵芝已经烂了。 林锦初记得姥姥曾说过时间越久的灵芝颜色越深,但灵芝和人参是不同的,人参年份越长越值钱,尤其是野生人参,超过百年的就很珍贵了。 灵芝的生长周期是一年以内,而且灵芝不是越大越有效果的,林锦初也不管什么颜色了,直接把那些完整的,没有一点腐烂的都收进了空间。 她现在手上一两银子都没有,有了这些灵芝可以到镇上的药店里卖掉一小部分换点银子,再买些粮食存到空间。 一想到粮食,林锦初手中就没停,恨不得把这里的灵芝都收走,只不过那些灵芝的根她没动,还有那些小朵的也没有挖走,姥姥以前教过她,留根采药是对大自然的敬畏,能保持一种可持续性的生长,避免药材绝迹。 采得差不多了,林锦初进了空间,没想到自己采了这么多,堆成一大堆,应该有百来斤,还有一部分有根的,林锦初把这一部分种到黑土地里,那几根桦树枝也插在一起。 看着空间里的东西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热闹,林锦初心里说不出的满足。 喜欢屯物资是人类的通病,屯银子,屯地,屯粮食,有钱人喜欢屯珠宝,屯古玩。 手里有米,心里不慌。 在现代,父母只生了她一个,除了几个玩得还不错的同学,单位有一个饭搭子,除了单位时不时的团建,有个集体活动,平时她几乎是独来独往,偶尔她也觉得挺孤单的。 空间里小苍梧和山鸡,小麻雀,小喜鹊还有小兔子叽叽喳喳的也挺好的。 引路的小喜鹊停在她手上,也跟着进了空间。 空间里放了个旧木盆,林锦初浑身都是汗,忙打水洗了个脸,又洗手,擦汗。 天气实在太热了,身上都是汗臭,她一口气喝了两大碗的水。 空间的雾气又散去了不少,比早上明亮了些,空气吸进去似乎有些清甜,在空间里待了一会儿,林锦初感觉浑身都是力气。 难道是空间有了盐湖的原因吗?还是因为灵芝?有了盐湖之后,空间明显大了许多,好像湖盐没有占用空间的面积。 梧桐树上又长出几片小嫩芽,再一看小苍梧的肉翅上长出两片短短的红色羽毛。 淡水湖里又开了几朵荷花,湖水清澈见底,鱼儿在水里游来游去。 此时梧桐树下小喜鹊正和小苍梧说着什么,林锦初这才想起,小喜鹊带她寻宝的事。 难道小喜鹊说的不是这些灵芝吗? 小苍梧兴奋地朝林锦初跑了过来。 “主人,主人,你看小苍梧的翅膀,怎么样,小苍梧没骗你吧,本尊的翅膀是红色的。” 因为林锦初总是小苍梧小苍梧的叫着,所以听惯了,它自己有时候也自称小苍梧。 “真漂亮啊!小苍梧,我们的小苍梧以后长齐了翅膀该是多好看呀!”林锦初很高兴,情绪价值给到足,空间里能有这么多资源都是小苍梧的功劳。 “小苍梧幸亏遇到主人,前两任主人只把空间当成仓库,小苍梧白白虚耗了两世,唔,唔,唔……” 小苍梧说到这里还哭了起来,小爪子学着人一样摆出一副擦眼泪的姿势。 林锦初听了嘴角不由得抽了抽,据她所知,鸟类表达情绪是不会流眼泪的,小苍梧经历了两世凡人生活,学人的样子倒是十成十。 第23章 挑衅 “好啦,小苍梧可是神鸟,神鸟怎么能哭呢,更何况你的这些小弟都看着呢?”林锦初低声劝道。 她也能理解小苍梧的无奈,两世白瞎了,孤独地待在空间里,有些委屈是真的,但哭是假的。 小苍梧一听说小弟在看着,马上停止了哭。 “主人,主人,刚才小喜鹊说前面还有宝。”他说完,旁边的小麻雀直点头。 林锦初朝空间外看了看太阳的位置,估计这个时候应该是下午三点左右,也就是申时初,她今日走得有些远,也不知道天黑前能不能回到家,万一天黑了她爹和文泽有要担心了,但现在就回去又有些不甘心。 这里太远了,下次不一定还有时间过来。 她心一横便出了空间,对小苍梧说道:“让小喜鹊引路,去看一下。” 她打算明日如果还进深山就不能走这么远了。 小喜鹊在前面引路,走了不过十几分钟就到了。 林锦初一看,小喜鹊所说的宝贝所在地,还是在原始森林里面,她们一直沿着原始森林的边缘在走,映入眼帘的是一片低洼的山谷。 山谷里有不少漂亮的鸟儿,还有一大片野生牡丹花,鸟儿和牡丹花都是五颜六色的,在阳光下别提有多美丽。 林锦初真是大开眼界,刚才在盐湖那里,她已经震惊过一次,如果说广阔的盐湖是天地间安静的艺术品,那这里就是繁华似锦了。 大自然真是天然的艺术家,他用心雕刻了各色各样的美景,或绚丽多彩,或雄伟起伏,或宁静悠远,或辽阔无垠,或自由奔放…… 她在现代没有时间去领略,如今倒在这深山老林里见识到了这些纯天然的美景。 “这些就是小喜鹊所说的宝贝吗?”林锦初有些不敢相信,她以为是人参或者金矿呢,搞半天是牡丹花,不过这些牡丹花是真的很漂亮。 “小喜鹊说就是这些,不过,主人,我闻到很熟悉的味道,这些牡丹不是凡品,全挖进空间种起来,肯定有大用。”小苍梧也说不出为什么,它只是觉得这些牡丹的味道很熟悉,直觉告诉它,这些东西就是宝贝。 不仅小苍梧觉得很熟悉,就连林锦初也觉得很熟悉,她上一世就特别喜欢大自然,喜欢花花草草。 这些牡丹花移进空间后,空间一定会变得很美,想到这里林锦初干劲又足了。 她埋头挖了起来,也就几十棵牡丹,其他那些高大的花树,她也挖不动,只能放弃,干脆挖松了根后,直接上手拔了,土质疏松,一拔一个准。 把几十棵牡丹拔了直接扔进空间,等拔了一大半时,她停了下来,再看看太阳,现在起码四点多了。 她也不进空间了,就对小喜鹊说:“快,小喜鹊带路,咱们抄最近的路回村子。 顺利地穿过山洞后,就没有走刚才走的路,而是抄了近路,走了约半个时辰就到了山外围,只不过不是在进山时走的北面,而是偏了点。 林锦初进了空间,往竹篓里装了半篓子野菜,还特地挑了些黄叶多的,又往篓子里放了几把枣子,她打算今晚粥里面放些枣子,可以帮她爹补补。 出了空间,见天色不早了,急匆匆地朝北面走。 没想到一到山外围,迎面就遇到四位村里的妇人,她们其中有两个竹篓里空空的,啥都没有,另外两个妇人也就捡了些枯草,见林锦初竹篓里全是野菜,忙追了上来。 这些妇人应该是专门到北面挖野菜的,山外围东面那一大片几乎没有野菜了,所以这会儿她们从北面往东走,应该是家在村东头,和林老汉他们家住的地方比较近,而林锦初和她们正相反,往北边走。 西山村大部分村民都住在东边和南边,北边只有几户人家,一户常家,一户就是林锦初家,还有几户也离他们比较远。 “这不是林家老二家的大丫头吗?” “就是从京城换回来的那个,和林家断亲的那个,现在不是林家的人了。” “娃,你咋挖到这么多野菜呢?”一个妇人见林锦初的竹篓里有大半篓子野菜,冲过来就翻她的竹篓,贪婪的样子一点都没有掩盖。 “哇,还有枣子,这可是稀罕物。”她说着拿起几粒枣子就往嘴里塞,也不管枣子上面还有灰尘。 “婶子,枣子要洗洗才能吃,枣子上很多灰。”林锦初急了,她有些后悔,早知道应该回到家里再从空间拿枣子就行,她干嘛多此一举现在拿出来。 昨天回到没碰到村子里的妇人,她以为今日也碰不到呢,没想到小喜鹊把她带到这边来了。 “洗什么洗,哪有那么多穷讲究,娃,你可别怪婶子多嘴,咱们这山村里可比不得京城,现在水可是越来越稀罕,家家都要大老远到洛水河打水,比不得京城家家户户有井水。” 她说着又伸手抓了一把往自己口袋里塞。 另外两个妇人也围了上来,只有一个妇人没有动。 “娃,你这野菜哪里挖的,我们咋就挖不到呢?”一个妇人问道,边问边将手伸到林锦初的竹篓里,顺手也抓了一把枣子。 “这枣子真甜,我家三个娃好久没吃过甜味的东西了,带给他们甜甜口。” 她说着又把手伸进去想抓起一把野菜就要拿出来。 林锦初个子小,避不开,但她现在力气比前几天大了不少,一把抓住那妇人的手,妇人想挣脱,但几次都没成功,脸憋得通红。 另一个妇人打圆场道:“也就一把野菜,娃,乡里乡亲的,你咋一点不通人情世故呢?” 林锦初冷声说道:“人情世故是什么,是我们一家都快饿死了,还要把仅有的食物送给你们吗?要不,你们拿粮食来换,这些枣子换你们一斤白面,野菜换你们一斗荞麦面,怎么样?” 另两个妇人一听,连忙退后几步,尖刻地说道:“想啥呢,枣子可吃可不吃,哪能拿救命的粮食换,野菜我们自己也能挖,用一斗荞麦面换,想的美呢?” 林锦初笑道:“有些人可不就想的美,别人辛苦了一天才得了这么点野菜和枣子,怎么,你们想瓜分了,还理所当然?” 另一个妇人声音很大,指着林锦初道:“喂,你这丫头不识好歹啊!你奶对你们多好,你爹都瘫了,又不是亲生的,都没被赶出来,想不到你们自己主动要断亲,蠢死了。” “就是,不过就是把你嫁到徐老爷家而已,有福不会享,没苦偏要硬吃,哼!” 第24章 被林家人抢走了 林锦初讥笑道:“既然徐老爷的亲事这么好,把你们的女儿一起嫁过去,你们也不用天天来山上挖野菜了,多好,听说那个胖媒婆现在还在到处找小姑娘呢,你们现在去还来得及,只要徐老爷没死,他就一直需要妾室。” “你……”那几个妇人气得变了脸。 林锦初冷冷地看着这些人的嘴脸,想戳她的痛处来满足自己的,做梦呢。 她这个人就这性格,在现代也是这样,人对我好,我对人好,人若对我不敬,去他奶奶的,有多远滚多远,连装都懒得装。 林锦初毫不客气地一把甩开那人的手,把她们手中的枣子打落在地,提着竹篓退到几步之外,然后就往北边跑,边跑边大叫道:“想要枣子和野菜就往深山去,你们要是不怕死的就去。” 她见到其中有个年纪大一些的妇人,她一直站在一边,一句话都没有说,但林锦初却见她面目狰狞起来,果然是会咬人的狗不叫。 她有些害怕那人,怕她们为了抢她的野菜和枣子,几个人合计起来想害死她或者干脆卖了她。 她现在和林家没有了关系,爹又瘫在床上,弟弟还小,在外人看来,她就是待宰的羔羊。 万一她们真要掐死自己,自己该怎么办,进空间肯定不行,空间不能让外人知道。 杀了这几个人也不是不行,但就怕这一带不止这四个人,而且她也不想因为这事而杀人,杀人诶,又不是杀鸡,还是尽可能不沾染这些因果,毕竟他们一家现在实力很弱,还要靠着西山村生存。 那就只能跑。 难怪她爹那么担心,原来进山不仅要提防野兽,还要提防居心不良的人。 一路小跑回到家里,林锦初怎么也没想到,她爹竟然能扶着门框站一会儿了。 一进院子,林锦初正好看到林知远正站着,脸上很是激动。 “初儿,爹能站起来了。”他今天一天双腿有些发痒,但一点都不痛了,于是便试了试,试了很多次都没站得起来,腿上力气还是不够,他一只手扶着林文泽,一手扶着墙,也站起来两次,也就只能站一小会儿。 但这一次他只是一只手扶着门框竟然能稳稳地站起来了。 林锦初放下手中的竹篓和镰刀,跑过来扶住她爹。 她也没想到神树半片叶子再加上竹米效果这么好,今晚再用空间的水熬半片叶子,她爹应该过两三天就能慢慢走路了。 “太好了,爹能站起来,很快就能走路了。”弟弟文泽在一旁开心得直拍手,自从和林家分开后,他们一家人日子越来越好过了。 文泽刚在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姐姐把他们一家的名字教给了他,他天天在练。 “文泽真棒,等以后找到地方安顿下来,姐就送你去读书,我们找最好的书院。”林锦初发现弟弟是真的特别喜欢读书写字,三字经已经能背好多了。 扶着林知远坐下后,林锦初这才把刚才的事告诉了她爹。 “初儿,你进深山了?”他其实早就猜到女儿是进深山,不然野菜从哪挖得到,外围的山里是个什么情况,他还能不知道吗? 他猜到女儿身上有秘密,但作为父亲,他还是很担心,女儿进山,他是望穿双眼,一直看到女儿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他才松口气。 听到女儿说遇到村子里的妇人,然后逃跑,他内心更是自责不已。 林锦初本来不想把遇到那个女人的事告诉她爹,但她总觉得有这几个长舌妇见到她挖的野菜和枣子,林家或村子里的其他人很有可能要来找他们家的麻烦,所以她必须把这事告诉她爹,让她爹心里有个准备。 她希望是她想多了。 “没事的,爹。”她说完转过身把竹篓里的枣子抓了两把,用水洗了洗,一把给了弟弟,一把给了她爹。 “爹,文泽,你们吃吃看,可好吃了。”林锦初现在担心那几个妇人把她捡到枣子和挖到野菜的事传出去,干脆也不留着了,一家人直接当零嘴吃了。 小苍梧不是说了,深山里的植物很少被凡人打扰,它们是吸收天地之间灵气蕴育而成,大概这枣子也是有灵气的吧,总归吃了对身体好就行。 她还准备明早做些红枣馒头,吃一些另外放一些在空间,进到厨房,她闪进空间,又从空间抓了几把枣子出来。 见弟弟已经吃完枣子,她找了一块布盖住竹篓。 “文泽,竹篓里有两小碗枣子,你送给常大哥家还有村长家。”林锦初叮嘱道,“快去快回,别让人看见。” 林文泽拿着竹篓走了出去,林锦初开始用梧桐叶煮水,一边又开始熬大白米红枣粥,她准备明天去一趟镇上,卖点灵芝,空间里面要储存一些粮食,估计冀州那边被攻下的消息一传出,粮价就会疯涨。 说不定到时候有银子都买不到粮食。 等她爹刚把煮的水喝下肚,粥还没煮完,就见林文泽哭着跑了回来,手上空空的,连竹篓都不见了。 “姐,爹,竹篓被三叔抢了,他说那竹篓是他家的,明明那是我爹编的,而且碗和枣子也被他抢走了,就连罗婶子给的几个馒头和咸菜也在竹篓里,呜呜呜……” 林文泽哭得很伤心,他没想到离开了林家,林家人还不放过他们。 林知远心一沉,他早该想到的,女儿刚才回来时遇到村里人,那些人说不定就会告诉沈老太了。 他双拳紧紧地握着,自己带着儿女净身出户,林家人还不想放过他们,看了看自己的双腿,心里渴望自己的腿能尽快完全好了,这样,两个孩子就不用太辛苦了。 现在枣子可是稀罕得很,镇子上都不见有得卖,林家很可能还会作妖,林知远此时还不知道沈老太已经瘸了。 “常家已经送了,村长家还没送到,对吧?”林锦初替他抹去眼泪问道。 “嗯,快到村长家时,三叔冲过来一把就抢走了,还说有好东西也不孝敬爷奶,可我们已经和他们断亲了,爹也不是他们亲生的,为啥还要孝敬他们。” “我想追上去抢回来,大牛哥和二牛哥拦住了我,不让我上前,他们怎么都变了,呜呜呜。” 林锦初安慰道:“算了,抢了就抢了,姐下次再上山捡些回来。” 东西是不值钱,枣子林锦初的空间里多的是,堆成了小山,但竹篓和碗没了很不方便,晚上吃饭都没碗。 第25章 林家来闹事 好不容易哄住了林文泽,一家人吃了晚饭,林锦初刚收拾好,就听到有人敲着铜锣大声叫道:“各家派一人到林家祠堂开会,有紧急事情要宣布。” “爹,我去吧,你早点休息。”林锦初知道应该是关于冀州被鞑子攻下的消息,还有村子里的人如何安排的计划,她肯定是要去听一听,好安排接下来的几天。 林知远看着女儿离开的身影,愧疚万分,女儿才回来几天,小脸都晒黑了,衣服也补丁加补丁,和村子里的女孩差不多了,哪里还像刚回来那天衣着光鲜,白白嫩嫩的。 唉,都是他没用啊! 他下意识地站了起来。 “爹,你不用扶墙也可以站啦?”林文泽正在扫地,无意中看了他爹一眼,姐姐吩咐他要看好爹,别让爹摔了,所以他时不时会看一下爹。 这一看不打紧,爹竟然什么都没扶,稳稳地站了起来,一点都不吃力的样子。 更让他吃惊的是爹竟然向前走了两步,林文泽激动得放下手中的扫帚,走到他爹面前,看着他爹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走了十几步的时候,终于支持不住了。 林文泽连忙扶住他他爹。 父子二人相视一笑,林知远更是激动,他终于能走路了,再也不是别人口中所说的残废,瘫子,废物。 借着儿子的力,林知远回到凳子上坐着,这凳子还是常从铮今天刚送来的。 两个人注意力太集中了,没有注意到站在院子外面的林老汉和林知达,还有大牛和二牛。 “老二,你能走路了。”刚才那一幕他们都看到了,林老汉相当意外,要知道村里的大夫当时一看就说没救了,除非找到神医或者宫里的太医治或许有几分把握。 不然林老汉也不会就这样放弃了,不帮他治疗,要知道林知远是所有儿子里最有力气,也是最能干的,不到万不得已,他哪里舍得放弃。 如今才几天,他竟然能走路了,邪了门了,所以林老汉语气有些激动,还有些遗憾,早知道这样,就不断亲了。 家里少了个壮劳力,特别不方便,现在什么事都要他一把年纪去干活,老三又是个扶不上墙的混账玩意,老大一家倒是有一把力气,但也只会蛮干,没脑子。 林知远一见这四个人,脸都黑了,林老汉不是他亲爹也就算了,反正他这些年来对自己本就不亲厚,既然断开了,也就没任何关系。 但林大哥和他这么多年就是亲兄弟一样相处,说变脸就变脸,还比不上常家和村子里其他人对他们好。 至少这两天不断有人往家里送东西,虽然不值钱,但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啊! 大哥大嫂心真狠啊! “老二。”林知达有些拘谨地叫了声,不敢表现得亲热,怕他爹生气。 “是你们刚才抢了我儿子的竹篓,里面的枣子和馒头呢?”林知远不客气地看向大牛和二牛。 大牛和二牛脸上很不自在,躲到林老汉身后。 林老汉走上前来,清了清嗓子说道:“老二呀,现在日子艰难,大丫头从哪里捡到枣子的,你让她领我们去一趟,你放心,捡到多少肯定分给你们一份。 听说大丫头这两天都挖到野菜了,你让她明天带上她几个婶子一起去,她一个姑娘家容易被人欺负,和自家婶子一起人多力量大。” 他说得理所当然,好像当初把林锦初卖给徐老爷这事没发生过一样,又好像又回到林知远没有瘫以前,那时候没有断亲,更没有分开住,一家人还维持着表面的平衡。 林知远快气笑了,他是怎么说得出口的,他以前怎么没发觉林家人脸皮很厚。 林老汉见林知远没有说话,以为他还和从前一样老实听话,便又道:“老二呀,你既然腿好了,就还搬回老宅吧,住在这里也没个人照顾,总不能指望三牛做饭吧?” 林知远不想与他们再纠缠,就对林老汉说道:“林大伯,我本就不是你儿子,既然断亲书都写了,就不再是一家人,还是井水不犯河水,各家过好自己的日子吧。 我们一家住在这里挺好的,穷是穷了点,但不用给别人当牛做马,想卖就卖,毫无尊严,所以我们是不可能搬回去了。 至于你让锦初带她的婶子去挖野菜更是荒唐,她是冒着生命危险进深山挖的,你们想要枣子,想要野菜,自己进深山找便是,深山里什么宝物都有,只不过深山有野兽,出了事可不要找上我们。” “你……”林老汉没想到一向不敢顶嘴的老二现在这么硬气,他气急了,冲上来就要打林知远的耳光。 林文泽连忙护在林知远前面,他手中抄起扫帚,紧张地看向面前的四人,刚刚喝了姐姐煮的粥,他浑身暖暖的,好像力气变大了些。 姐姐说多吃东西才有力气,姐姐果然没有骗他,他这几天吃得多,一次能吃三碗粥,还能再吃三个菜包子呢。 姐姐让他保护好爹,他可不能让爹受伤,爹的腿好不容易能走路了,决不能让林家再靠近爹。 “爹,你消消气。”林知达在一旁干着急,便小声提醒他爹,“爹,今日最重要的是野菜和枣子。” 他说完又朝林知远叫了声:“二弟,爹娘养大你不容易,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生气归生气,可也不能总记着不好,得想想从前的好,爹这些年也没亏待过你。” 林知远冷笑道:“我可不敢当你的二弟,不过是个野种,不配做你林家人,你们还是回去吧。 还有,别说什么养育之恩,我这些年打猎赚了多少银子给你们,养育之恩早就还清了,以后别再拿什么养育之恩来绑架我,我们之间的恩情,在你们决定卖锦初时就已经恩断义绝了。” 林老汉仿佛没有听到他说的话,阴冷地看着林知远,自顾自地说道:“老二,你娘腿不能动了,你既然腿好了,也该回去看看她,尽尽孝道,行了,明天让大丫头带她几个婶子进山吧。” 林知远简直被气疯了,这林老汉怕不是有病吧,吃相实在太难看,脸都不要了。 第26章 脸都不要了 他愤怒道:“锦初差点被你们卖给徐老爷,你觉得她还会理你们吗?怎么,看到我现在腿差不多好了,又扮演父慈子孝了,当初我腿摔断时,你们拿着卖野猪的几十两银子给林知书,只拿了二十文给我看腿。 那个时候怎么就没有父慈子孝呢,哦,不,你和你的亲生儿子当然父慈子孝,只不过对我如此。 既然是这样,我拿命换的几十两银子给了你小儿子我也认了,但麻烦你们不要再膈应我了。 你们当时可真狠啊,打算卖了我女儿,再卖我儿子,最后再把我扔到山里吧。 林老汉一怔,这老二什么时候变得聪明了,他当时确实是这么想的,别说老二不是亲生的,就算老大一家,只要能对老四好,必要的时候卖了他们,他都觉得没所谓。 林知远看着他的神情,苦笑了一声,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林老汉是个这么无情且冷血的人,还真给他猜中了。 从他断腿后,短短十几日,见惯了人情冷暖,更看透了林家人丑恶嘴脸。 他又朝林知达看了一眼问道:“怎么,林大哥也是这个意思,要我继续给林家当苦力,当血包?还是打算再把我家锦初卖给谁?” 林知达尴尬一笑,他知道他爹和娘这一次确实做得过分了,但没办法,老四花费太大,只能举全家之力供养老四读书。 卖锦初他虽然觉得有些过分,但女儿本来就是赔钱货,他要是有女儿,爹娘真要卖了,他也没意见。 “二弟,爹娘也知道错了,这不,爹亲自来请你回去。” 林知远气笑了,“他是来请我吗?你确定,他不是来命令锦初带你们去打枣子,挖野菜吗?这是见我腿快好了,才想我回去吧? 林家没了我很可惜吧,也是,没人干活了,老三老四两家都等着享受,靠你林老大一家还不够,又打我们一家的主意了。” “你真不打算回去?”林老汉又问,语气没有了刚才的客气,变得严厉起来。 他向来是一家之长,说一不二,这么多年以来,只要他说出口的话,就没人敢反驳,除了老四,老四将来是要做大官的,身份尊贵,怎么能和这些泥腿子相比? 没想到有朝一天老二这个闷葫芦竟也软硬不吃,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野种就是野种,怎么养都不亲。 “我们一家现在挺好的,就不劳林老爷操心了,你们还是回吧,一会儿锦初回来了,她可没我这么好说话,万一她把村子里的人都叫来,你们也没脸,对吧?” 林知远没办法,只得搬出女儿,他其实根本不想女儿现在回来,这些天女儿上山他提心吊胆的,也是怕林家把女儿绑去偷偷卖了。 他私心里又觉得女儿很有本事,有一些超乎常人的本事,要不然女儿怎么能进深山,而且每次都安然无恙,就好像所有野兽都自动避开她似的。 要知道进深山可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每次进山都是结帮的,几个大男人带齐武器进深山都十分警惕,深山里人迹稀少,野兽毒物众多,不是有毒蛇,就是有毒蜂,毒蚁,毒蜘蛛。 更可怕是有各种野兽,他们那次不过是遇到野猪就已经伤成这样了,柱子还死了。 要是遇到老虎,狮子这些,几乎不可能活着走出来。 而女儿却轻轻松松进深山,就好像逛自家园子一样。 他这个做父亲的真是又担心,又欣慰。 “二弟,你就让锦初带她几个婶子进山一趟吧。”林知达不死心地说道,语气有些哀求,今日这个任务完成不了,娘又要骂他们大房一家了。 娘骂他们时,爹从来不帮他们说一句好话,明明这一家子干活全靠他们。 可要他像二弟这样反抗,他不敢,他无法想象离开林家,他们一家要怎么活下去。 “你们走吧,我家不欢迎你,锦初不可能进深山了,哦,你们最好把卖野猪的银子给我们,我们一家现在一个铜板都没有,家里的一点米还是村长给的。” 他特地说了是村长给的,就是告诉林老汉不要再打家里的一点粮食的主意,他知道林家人是真做得出的。 果然这句话还是提醒了林老汉,对,他们还有粮食,还有林锦初挖来的野菜。 林老汉黑着脸对林知达说道:“老大,二牛,三牛,他既然不识好歹,就不要怪我翻脸无情了,把这个屋子里里外外能用的东西全拿走,一样都不给他留。” 他想用这种办法,逼林知远就范,让他没有活路,只有他们活不下去了,最后自然会主动求着他回林家,到时候还不全凭他提条件,大丫头,哼,再卖一次又如何,这一次不会卖给徐老爷,直接卖到怡红楼,卖个大价钱。 林知达犹豫了一下,但大牛二牛已经冲进了厨房。 林文泽一时急得直跳脚,不知道是救他爹,还是救厨房里的粮食,要知道那些粮食是他们一家仅有的一点救命粮,是村长和常大哥家给的,这些粮食吃完还不知道后面吃什么。 姐姐每天冒着生命危险进深山找吃的,家里公有的一点粮食再被林家人拿走怎么办? 现在粮食快没有了,林文泽急得不知道怎么办,他恨自己年纪太小,恨自己力气太小,他想快点长大,变得力大无比,可以保护爹和姐姐。 可以一拳把林老头打到几丈外,可以会使长枪,一枪戳瞎这死老头,他也恨大牛二牛,他们曾经是好兄弟,现在却也助纣为虐。 “文泽,你去拦住大牛二牛,爹没事。”林知远也很着急,女儿这些天挖的是野菜,可人不能光吃野菜,还得吃粮食。 他可以不吃,但儿女还在长身体的时候,不能饿着。 林文泽听他爹这么说,马上就冲到厨房,装粮食的袋子已经被大牛二牛拿在手上,野菜也被他们拿走了,就连铁锅和陶罐也被林知达拿在手上。 林文泽冲上去抢粮食,被大牛一甩手摔到地上,大牛二牛这几个月天天挑水,力气很大,这一摔,林文泽浑身都像散了架一样。 他只是个八岁的孩子,而林大牛已经十五岁,林二牛十三岁,两个人都长得牛高马大。 第27章 神药那么多吗 林知远见儿子趴在地上起不来,朝林文泽跑过来。 可他哪里能跑,一下子也摔倒在地。 林老汉见他摔倒,心里平衡了不少,心道原来腿没有好,不过是个花架子,还是废物一个。 他哼了一声,朝林知远说了句:“以后我们每天都来,你有什么我们就拿什么,看你能撑几天。” 然后冷冷地看了一眼摔在地上的父子二人,带着林知达父子三人扬长而去。 林知远一句话都没有说,他面若寒霜,静静地看着林家四人离开的背影,眼中闪过一丝狠毒。 而此时,林氏祠堂里,按每户出一人,共一百多人,林家是林老三去的。 林锦初眯起眼看向不远处的林老三,想起空间的毒草,这一刻,她恨不得用毒草毒死林老三。 欺负她可以,但欺负她爹和文泽就是不行,林老三这个仇她是一定要报的。 林老三莫名打了个寒颤,他四处张望,看到不远处的林锦初,心虚地低下头。 他总觉得这个丫头有些邪门,爹娘把这死丫头卖给徐老爷的事确实是他泄露出去的,但他也只是悄悄告诉了里正,也不知道怎么就让全村人都知道了。 而且这小贱种竟敢一人进深山挖野菜,捡枣子,胆子真大,不要命了。 他什么都不怕,最怕不要命的人,人一旦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那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林老三看着林锦初心里直犯怵。 就在这时,村长在台上开始讲话,村长大儿子一敲铜锣,大家都安静下来。 “大家静下来听我说,据可靠消息,鞑子大军前锋已经攻下冀州城,正在向我们这个方向打过来,慢则十天,快则六七天,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今天一早,我和里正已经去了县衙,把件事告诉了县令大人,但县令大人没有给我们开路引。 他老人家的意思是让我们多等几天看看,万一鞑子不是向我们这个方向来,岂不是虚惊一场,再说逃荒的话,暂时还不需要,毕竟我们洛水河还有水,秋粮还没有完全收上来。 他老人家还说,前线在打仗,今年的粮税照旧。 所以这两天,还没收秋粮的要尽快,大家先把秋粮收上来,该交的税交了,到那个时候,鞑子的动向也清楚了。 当然粮食收上来后,大伙儿该买的东西先买好,真要打过来,肯定来不及去镇上买。 就这样,大家回去和家里人商量一下,明天衙门开始派人收粮食,各家先把要交的粮税准备好,别想着以次充好,更别想蒙混过关,到时候被县老爷抓起来不要怪我没提醒。” 村长一说完,底下的人就吵了起来。 “今年才收了那点粮食,怎么照旧啊,天哪,没活路了。” “就是,我家收上来的粮食要是交了就一点没得剩,后面这一年吃什么,就是下一年粮种也没有啊!” “我家也是,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还能不交咋的?” “说不定鞑子现在就来,我们就不要交了。” “不交没路引,我们就是流民。” “行了,快回去准备吧,我们西山村不说富,但这十里八村里面,我们西山村肯定不算穷,家家户户也不缺粮,该交的还得交。” 村长没有客气地说了句,就先离开了。 粮食的事和林锦初一家没有多大关系,他们家没地,不用交粮。 林锦初回到家里的时候,天还没有黑,只见爹和弟弟都躺在地上。 “爹,文泽!”林锦初大惊,忙冲上来扶起离她比较近的弟弟。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她也就离开了半个时辰左右,怎么像进了土匪一样。 林文泽睁开眼,叫了声:“姐。”然后就哭了起来。 他刚才被大牛那么大力一甩竟晕了过去。 “姐,他们太坏了,他们把粮食,锅全抢走了,呜呜呜……” 林锦初一听脑袋一片空白,她当然知道弟弟口中的他们是谁,怎么也没想到林家人这么无耻。 先把弟弟扶到屋子里躺下,再把她爹扶起来,好在林知远现在只要借着力就能走,而林锦初也比之前力气大了很多。 总算顺利地把弟弟和爹都扶到房间,林文泽躺着,林知远坐着。 “爹,弟弟,刚才怎么回事?”她问道,其实不用问也能猜到,是她挖到野菜和枣子的事让林家眼红了。 林文泽一五一十地把刚才发生的事都告诉了他,说到最后泣不成声。 林知远则感觉愧对女儿,这个家全靠女儿支撑着,他们连守着家都做不到。 可他哪里想到,就算刚才林锦初在家,也阻止不了林家人把东西搜刮干净,她也只是个十岁的小姑娘。 林锦初越听脸色越冷,她安慰道:“别怕,总会有办法的,他林家人在村子里敢只手遮天不成,我去倒点水给你们喝。” 林锦初说完转头去了厨房,一看厨房里锅碗都没了,木桶里的水也倒了一地,两只完好的木桶也拿走了,只有一个旧木桶倒在地上。 幸好空间里她垒了一个简易灶台,还放了一个陶罐平时烧满水放在空间,空间里还有一个陶碗,是她平时进山喝水用的。 小苍梧默默地折了半片梧桐叶给她,林锦初放进陶罐里煮开了倒进碗里,她出了空间,等水不烫时端进了屋。 林知远和林文泽见她手中的碗愣了一下。 “我藏起来的,就这一个碗还有一个锅,文泽伤得不轻,把这一碗水喝了,全喝了,爹也有一碗,等一下我去装。” 林锦初解释道。 林文泽心道,姐把这些东西藏在哪里,家里家外都是他在收拾,他怎么没发现呢,姐可真有本事,藏得真好。 他一口气喝完后,把碗递给林锦初,刚喝完,忽然感觉身上的疼痛瞬间就消失了,他惊奇地下了床,还跳了跳。 “爹,我好像全好了,一点都不疼了,姐,你是不是给我喝的也是神药水。”他高兴地叫道。 林知远刚才闻到那阵清香就知道儿子喝的水和他这两天喝的是一样的,是女儿说的那种神药,这神药有这么多吗?他很疑惑,但又不敢问女儿,只得装傻。 其实做个傻乎乎的父亲也不错。 第28章 冲动是魔鬼 很快林锦初又端来一碗水,林知远二话没说就喝完了。 “爹,早点休息吧,有事明天再说,哦,今日村长说了,让我们早作准备,很可能过几天要离开这里向南走。” 林锦初把村长的话又说了一遍,其实昨天回来她就把信鸽的事告诉了她爹,他们一家已经有心理准备了,今天去只不过是想得到一个确切的消息。 可他们家根本没啥可收拾的,现在更是空无一物,除了两床旧被子,几件旧衣服。 “爹,我明天打算去一趟镇上,我,我还捡了几个灵芝,打算去药铺卖了,买些粮食。”林锦初要去镇子上得找个理由,不然她身无分文去做什么,家里又没什么能卖的。 林知远意外地看了她一眼,明明是个十岁的孩子,不说话的时候稚嫩可爱,但说起话来时有板有眼,老成持重的样子。 林知远在这一刻甚至想,自己家这个亲生女儿莫不是被龙脊山的精怪上了身,他越想越觉得像。 不然为什么这丫头进深山一点事都没有,不仅能挖到野菜,捡到枣子,还能捡到灵芝。 灵芝么?你以为是大白菜啊,就算大白菜现在也捡不到。 他进深山老林里这么多次,咋就从来没找到一个灵芝,但他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没有问太多,他怕问太多,让女儿不自在,又要想什么来圆他的问题。 还不如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是自己的女儿,管她是什么精怪变的。 说实话,林锦初刚回来的第一天,林知远是见过的,那时候的林锦初一副怨恨的样子看着林家人,吃东西想吐,嫌弃的眼神一点也不遮掩,然后又躲在一旁边偷偷地哭。 可自从当天夜里他在洛水河边找到她时,林知远一看浑身湿哒哒的样子,就知道她刚从河里爬上来,那时候的林锦初睁着一双迷茫的大眼睛,跟着他回到了林家。 从那以后,这丫头就像变了个人似的,糙米粥也吃得下了,也不哭不闹,还主动要求上山挖野菜。 “从铮今日来过,说是明日一早也要到镇上,你去搭他的牛车,你年纪太小,一个人去不安全。”林知远对她说道。 其实他说完也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他家的小锦初深山老林都可以去,去镇子上肯定没问题。 但有时候人心比野兽还可怕,这么一想,他又有些不放心,万一小精怪在深山长大,不知道人心的险恶呢。 林知远从腰间掏出一串铜钱,放到林锦初手中说道:“阿爹这里只有这么多,是村长偷偷给我的,你买些喜欢吃的东西。” 林锦初接过铜钱,她还是第一次亲手拿着古代的钱,感觉沉甸甸地,她这个爹对她这个女儿好得没话说,没有提买粮食,只是让她买喜欢吃的东西,在古代,这样的爹可不多。 “知道了,爹。”林锦初心里暖暖的。 “要是明早从铮已经出发了,你就去村东头坐有根爷爷的牛车,来回要两个铜板,路上注意安全。”林知远再三叮嘱道。 “爹,知道了,那我去休息了。”林锦初如今这个爹叫得越来越顺口了,主要是她对爹还是很满意的。 “好孩子,快去吧。”林知远点点头,这一碗水喝下去,他感觉自己明天应该能轻松走路了。 他真想马上就和正常人一样,把这个家承担起来。 林锦初回到自己房间,关上门,她进了空间。 小苍梧见林锦初进了空间,马上就气呼呼地说道:“主人,要不把毒草扔进林家的水缸里,毒死他们一家,一了百了。” 小苍梧是个暴脾气,它刚才听了外面发生的一切,恨不得直接飞到林家,一把火把林家烧了,竟敢欺负它神鸟的主人,活得不耐烦了。 林锦初看了它一眼,“为这些烂人这么冲动做啥,冲动是魔鬼,你就不怕折你的寿,把你好不容易长出来的翅膀全收了。” 小苍梧一听收了它隔了两世才长出的翅膀,吓得退后几步,护着自己刚长出来的两根短短的红色羽毛,是啊,他们火凤是祥瑞的代表,怎么能随意杀生呢。 他当初就是因为生气才杀死了魔尊那个作恶多端的大公子,然后被王母娘娘贬下凡尘。 不能冲动,不能冲动,主人说得对,冲动是魔鬼。 “那怎么办,难道任由他们这样欺负吗?”小苍梧虽然知道不能冲动,但还是很气愤,要它堂堂神鸟就这样吞下这口窝囊气,也太憋屈了,它受不了。 旁边的小麻雀,小山鸡和小喜鹊也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声音比平时都大,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讨论得很激烈的样子。 “别冲动,听我的,我们夜里行动,明的斗不过,咱们就来暗的,现在力量太弱,不能硬碰硬,只能用脑,用计谋。”林锦初严肃地说:“明白没有?” 小苍梧听到这里这才点了点小脑袋,其他小动物也不叫了。 林锦初抓紧时间睡了一会,子夜时分被小苍梧叫醒,也不知道小苍梧是怎么知道时间的。 动物好像天生对时间很敏感,就好像公鸡,不管是阴天晴天还是其他什么恶劣天气,公鸡都能每天黎明准时准点打鸣,还有大雁南飞等等。 在现代林锦初小时候在家养过一只狗狗叫雪球,雪球很奇怪,今天这个时间带它出去溜达,明儿到这个时间,它又提醒你了,意思是到点出去玩了,比闹钟都准时。 说也奇怪,林锦初自小就亲近小动物,亲近大自然的各种花花草草。 林锦初起床后出了空间,悄悄开了门,又反手带上,直接朝林家走去。 北方农村村里人睡得都很早,尤其是古代,为了节省灯油天一黑就早早睡了,当然早上醒得也早,天亮就起床干活。 所以古代生孩子都很多,没有节育措施,又没有其他娱乐。 而她刚一出门,隔壁的林知远就知道了,他一直醒着,一晚上都没有睡着,想着怎么样报复林家,可他现在有心无力,腿脚还不方便,没办法去帮女儿,只能静静地躺在床上等着女儿安全归来。 第29章 让林家寸草不生 林锦初像一只暗夜里的精灵,轻盈地穿梭在西山村的巷子里,西山村虽然很大,但村子里的每条路都很长,总共就三纵三横六条主干道。 路上一个人都没有,银钩一样的月亮挂在天上,给漆黑的夜里增添了一丝光芒。 一只小麻雀和一只小喜鹊在前面卖力地飞着,其实林锦初自己就认得路,她记忆很好,那天从林家搬到这里时,她已经暗暗记下了路,林家想卖她,这个仇她是记下了。 很快就到林家,整个林家一片漆黑,这个时候是所有人进入深度睡眠的时候。 林锦初在林家待了一段时间,知道林家院墙北边土块垒成的院墙有一处坍塌了一个口子,但那边砌了个小土屋专门用来放木柴,所以很少有个注意到,而她每天来搬木柴到厨房,注意到了。 她是个很善于观察的人,而且记忆力极好。 林锦初从那缺口爬了进去,林家的后院里有一大片空地,听说那里本来是另一户人家,那户人家无儿无女,两老人去了以后,房子按道理归村子里,但后来房子无人管理就倒塌了。 沈老太就把那块地圈了进来,种上各种瓜果蔬菜,久而久之,那里就似乎成了林家的地。 林老汉的堂兄是村里的里正,里正没有发话,其他人也没说什么。 种了那么大片地的瓜果蔬菜,平时都是林大牛和林二牛两个人负责到洛水河挑水浇菜,所以这一大片瓜果蔬菜长势很好。 但林家的这些果蔬很少上桌子,反正林锦初回到村子里,就没吃过一餐这些蔬菜,平时吃的都是挖来的野菜。 后院种的这些新鲜果蔬大部分被沈老太晒干放进地窖里,少部分送到县里给林家老四一家。 林锦初手脚麻利地把全部瓜果蔬菜都拔了扔进空间里,一棵都没有留,连掉下来的几片叶子都被小麻雀和小喜鹊叨到她身边,被林锦初也扔进空间。 反正空间里的小动物都喜欢吃菜,这些叶子也算是物尽其用。 紧接着林锦初四下看了看,又摸到地窖口。 地窖上了锁,一把大铁锁,林锦初看着那锁犯了难,她可不会像人家用个铁丝或簪子随便转转就开了锁。 更何况她既没有铁丝,也没有簪子。 这时候小苍梧说道:“主人,你带我出去,我试试。” “你可以出来吗?哦,你长羽毛了。”林锦初记得小苍梧说过,只要它长了羽毛就可以出来。 于是闪进空间,小苍梧落在她的手上,一人一鸟出了空间。 她见小苍梧没有飞的意思,这才想起,它还不能飞,要是能飞,以小苍梧那张扬傲娇的个性,在空间早就显摆了。 林锦初把小苍梧放到大铁锁旁边,只见小苍梧双脚蹬得笔直,现在已经有三片火红的羽毛,羽毛好像比白天长了一点。 三片羽毛立了起来,小苍梧看起来很吃力地朝那把锁吹过去。 那姿势让林锦初想起她小时候养的那条萨摩耶雪球,雪球拉便便时也是这个样子。 林锦初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小苍梧嘴里吹出微弱的火,那把大铁锁瞬间被烧熔了。 小苍梧瘫坐在地上,几乎力竭,林锦初很是心疼,连忙把它送进空间。 “本尊进了空间就没事了,空间现在有少许灵气,有助于恢复,主人放心,我没事的。”小苍梧反过来安慰她 林锦初出了空间,她又惊又喜,怎么也没想到小苍梧还有这本事,如果空间灵气足够,小苍梧的能耐一定很大,光是这喷火的本事就绝了。 而且这火似乎和平常的火不同,片刻功夫就把大铁锁熔成一摊铁水。 啧,啧,啧! 来不及细想其他,林锦初赶紧下到地窖,里面漆黑一片,她又把地窖口的木板移开了,这才透进来微弱的光芒。 还好把东西收进空间不用她搬,目前看来除了植物一定要拔出来或挖出来才能收进空间,其他的死物都是只要一碰到就可以收进去。 也不管里面有什么,反正地窖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收进了空间,连地窖口的那一摊熔解了的铁块都收了进去。 到地窖外面,林锦初一看,还早着呢,就又进了厨房,厨房里的锅,碗,盘,连水缸都收了进去,还把堆在一边的木柴也收进空间,一想到地窖旁边的屋子还有一屋子的木柴,那都是她爹砍的柴,肯定要拿走,反正煮饭要用,走过去全部收进空间。 还有猪圈里的两头猪,十几只鸡,林锦初怕吵着林家人,打算放弃。 “主人,收了,它们不敢叫的。”小苍梧在空间叫道。 林锦初听到小苍梧的声音已经不像刚才那样萎靡,心里特别高兴,看来空间的灵气越来越多了,所以恢复得也快。 走到猪圈和鸡圈,果然猪和鸡都趴在里面一动不动,林锦初有些嫌弃地把它们都收进空间。 大牛二牛平时挑水浇地已经很吃力,这些猪很久没洗过,确实很臭。 林锦初主打一个雁过拔毛,让林家寸草不生,既然林老汉想斗狠,那就不妨斗一斗,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反正她家现在啥都没有。 来呀!互相伤害呀! 回到家里,天还黑着,她连忙进了空间,明天要起大早去镇上,还得睡眠充足。 林知远听到动静,见女儿的房门关上,他这才松了口气,就看明天林家这一夜发生了什么。 小苍梧已经完全恢复了,它扑楞了几下想飞,但还是没有飞起来,几个小麻雀还在示范着怎么飞,它们就差把小苍梧抬起来飞了。 林锦初简单地看了一眼从林家地窖收来的东西。 不得不说沈老太确实是个守财奴,也确实是个不错的管家婆,有五麻袋大米,四麻袋白面,六麻袋糙米,各种菜干更是有八大袋,还有一些肉干,腊肉,腊鸡等,装满咸菜的陶缸都有两个。 想必沈老太是为林知书高中秀才庆祝做准备的,林家这夫妻二人对林知书确实是十分用心,对林知书将来能高中状元极其期待。 第二天一早,林锦初把空间里几个包子拿出来交给弟弟,自己朝常家走去。 现在连竹篓都没有了,只能自己做了个简易布包,里面放了十几棵灵芝,还有几个铜板。 第30章 卖了灵芝 出门没走几步,就见常从铮驾着牛车朝她家这个方向来了。 “常大哥。”她上前几步叫道。 常从铮见她这种打扮愣了一下,这是假小子的打扮,不错,小小年纪还知道保护自己。 “锦初妹子这是要去哪里?”常从铮车拉了一下牛绳,牛乖巧地停了下来。 “我想去镇子上,听我爹说常大哥你也去镇子上。”林锦初也不扭呢,常家人也是直爽的性子,她说话也就不兜圈子。 “去镇子上啊,正好我现在去,你上来吧,我刚才也是想来你家问问你去不去呢,看要不要买些什么。”常从铮说完顿时又感觉自己是不是说错话了,锦初妹子现在哪有银子买东西,这样问会不会让她不高兴啊。 林锦初没有介意,这又不是什么丑事,她坐在板车上,离前面车辕上的常从铮不远,牛车很慢,常从铮是个心细的人,他怕林锦初第一次坐牛车不习惯,所以刻意走得很慢。 “常大哥,我昨天捡到一些灵芝,所以今天想去卖了,买些粮食,你知道哪家药铺比较好吗?”林锦初声音不大,尽管周围没有其他人,她还是很小心。 常家人经常到镇子上来卖东西,应该很了解落叶镇上的铺子。 当然她爹以前也经常来镇子上,但她觉得以沈老太那样的抠门,她爹很少有银子到药铺买东西,毕竟她爹腿摔断了,也只是在村子上赤脚大夫那里花了二十文看诊。 灵芝?常从铮一听愣住了,为啥他天天进山都没看到过灵芝,这十岁的小妹子能捡到这种宝贝。 小丫头的运气真好。 要知道现在品相好的灵芝,一斤值百两银子呢,尤其这种灾荒年,贵重药材更少也更贵,很多药材都旱死了。 而他们拼死拼活地面对各种危险,进一次山运气好的话,能打几只野鸡野兔,运气不好挖点野菜再打点柴回来。 他们进山可不敢走得太远,也只是在深山边缘地带的林子里打猎。 常从铮再一次感叹小丫头运气好,他有些羡慕。 但他还是叮嘱道:“进深山里要小心啊,就是在边缘挖些野菜,不能进里面,还是很危险的。” 林锦初知道他是善意的,“嗯”了一声。 林锦初特地穿了罗婶子给弟弟林文泽的一套衣服,衣服改过,应该是常家二哥以前穿的,她穿上正好,衣服虽旧,但干净整洁,细麻布的,很舒服。 她从村民送来的旧布里撕下一块小布条,扎着高马尾,打扮成小小少年,脸上还涂了点草汁,草汁经过小苍梧的鉴定是对皮肤无害的。 西山村离落叶镇不远,很快就到了镇子上,常从铮特地把牛车停在一个药铺门口。 林锦初跳下牛车,见常从铮没有下来,就问道:“常大哥你要去哪里?” “我在外面等你,这家药铺老板很实在,不会行欺瞒之事,你放心卖给他们就可以,你记住品相好的灵芝差不多百两一斤,差的也有六七十两,进去吧。” 林锦初刚才还担心常从铮和她一起进来,那她今日只能卖袋子里的那些了,那些也就一斤左右。 但她知道离逃荒之日没几天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来这里,打算卖多点,手里有些银子和粮食,心里踏实。 她从空间又多拿了些灵芝,现在以布袋为媒介,可以任意拿空间的东西,当然小动物不好直接通过布袋往外拿。 “小子,你是拿药吗,可有方子?”一个年轻伙计迎上来问道。 药铺只卖药,不看诊,所以除了这个伙计外,还有另一个老者正在分拣药材。 “我想先卖一种药材,然后才拿药,你们这儿灵芝怎么卖的,一斤多少钱?”她说出口才意识到古人应该不是这样问多少钱的。 伙计被她的话惊着了,卖灵芝论斤的还真不多,能在山里找到野生灵芝两三片已是很了不起了,一般来卖或买灵芝的都是按片论,这种名贵药材周围都有毒蛇守护,普通人很难采摘到。 旁边的老者闻言也停下手中的活计,他看向林锦初问道:“小子,你爹手上有多少?”他下意识地朝外面看了一眼,见远处停了一辆牛车,看样子不像她爹,年纪太小。 不过能进深山采到灵芝的肯定是大人,不可能是这种小毛孩。 这家人真奇怪,怎么让个孩子卖这么贵的药材? “我爹去铁匠铺了,他让我过来卖,他说你们这儿很讲信用,童叟无欺,在这里买卖都很放心,所以我才自己过来的。” 林锦初这话说到老者的心窝里,他们老字号分店,全国有近百家,出了名的公正。 老者越看林锦初越顺眼,别以为他不知道,这明明是个小丫头,装扮成小子是为了安全,他也就不说破了。 “你打开给老夫看看。”老者说道。 林锦初将手上鼓鼓的布包放到柜台上,然后解开布包,一大包金色的,深紫色的,深黑色的,各种颜色都有且品相极好的野生灵芝呈现在眼前。 老者震惊得嘴巴好久都没有合上,他一看就知道这些都是深山野生灵芝,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宝贝。 他连忙朝林锦初说道:“老朽向来童叟无欺,全部收了,一百二十两一斤,你看如何?” 老者见惯了药材,知道这个品相的灵芝有多金贵,名贵药材从来不缺少买家,只是苦于无货源。 进深山会冒着极大的风险,很少有人愿意拿命去拼,最重要的是就算进了深山也很难找到,采到名贵药材是需要缘份的,深山老林里的药材吸收了天地灵气,一般人就算经过也看不到。 更有年份高的人参会自己跑掉,根本不给采药人机会。 “你要是同意的话,我们到里面说。”他指了指灵芝,“财不外露。” 林锦初点点头,表示同意,她拿起布包,跟着老者进了旁边的房间。 老者称了一下,一共有五斤五两。 古代一斤是十六两,总共637.5两银子。 “老伯,可以给六百两银票,五十两一张的,另外37.5两给碎银子可以吗?”林锦初想着那么多银子要是拿在手上也不方便,最主要的是常从铮还在外面,她不好当着店铺老板或常从铮的面往空间里收。 “可以。”老者收好灵芝,爽快地把银票和银子交到林锦初手上。 林锦初将银票和碎银子放进刚才的布袋里。 “伙计,你帮我捡一些常用的外伤用药,还有一些解暑气的药材。”林锦初随老者走了出来。 “好的,请稍等。”伙计麻利地捡了一些药材包好,又拿出两个瓷瓶子。 “小哥儿,这瓶子里是外伤药,这些药材是解暑气的,平时几天煲一次,不用煲太久,一共给二两银子就可以了。”伙计叮嘱道。 林锦初心道果然看病贵,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都是如此,这么点药材就要二两银子。 她拿了二两碎银子给了伙计,然后走出药铺,此时她的袋子里只剩下碎银子了,银票全部放进空间。 林锦初想着空间里还有一大堆灵芝,顿时安全感爆棚,终于有银子了,手上有钱,心里不慌。 她朝常从铮的牛车走了过去。 第31章 疯狂购物 “常大哥,卖了三十两银子呢。”脸上的兴奋不是假的,但银子的数量她就说了个零头。 她轻飘飘的三十两,在常从铮听来却已经很了不得,三十两能买很多东西了。 “走,去买东西,是去布店还是粮店?”常从铮很高兴,知远叔一家有了这三十两银子就能坚持很久,要知道平常人家十两银子都可以撑一年了,当然现在粮食比平时贵些,但省着点还是可以用两三年的。 “去成衣店,常大哥,你在成衣店那里放下我,我要买些女子的东西,就到处逛一逛,不会离开这条街,等你忙完了再过来接我,或者我买好了去找你。”林锦初准备买很多东西,所以和常从铮一起没那么方便。 她指了指远处有一家铁匠铺子说道:“我到时候在铁匠铺子门口等你。” 她想买把菜刀,肯定是要去铁匠铺子的。 “也行,那你买好了去铁匠铺子找我。”常从铮知道这丫头有很多秘密,也不强求,便答应了,最重要的是他今日确实要买很多东西,马上要向南逃荒,什么都要备齐。 成衣店其实离药铺不远,镇子上只有这一条商业街,也不算很长,一眼看到头。 林锦初下了牛车,看着常从铮离开后,便进了成衣店。 镇上的成衣店面积很大,既卖布匹又卖成衣,成衣的质量偏好些,夏衣以棉,绸,纱,缎面料为主,当然也有一些细麻的,主要是面向镇子上的平民。 村子里的人一般都买布回去自己做,哪舍得直接买成衣,镇子上有钱的大户人家府上都有绣娘,多数也不需要买成衣。 林锦初问了价格,买了五匹细棉布,两匹白色,三匹淡青色,十匹粗棉布,三匹粗麻布,两匹细麻布,两匹葛布,还买了些棉花,又给一家人每人买了两套细麻夏衣,两套秋衣,买了五床薄被,又一人买了五对布鞋,还买了几对草鞋。 林锦初觉得这家店可真会做生意,连草鞋都有,更像是杂货店,她原本是想到杂货店买草鞋的。 逃荒路上鞋最苦鞋了,可草鞋伤脚,新布鞋又太显眼,真出发前要把布鞋的鞋面弄点灰尘遮一遮。 粗棉布每匹五百文,十匹花了十两银子。 细棉布每匹八百文,五匹共四两银子。 布鞋一双一百文,共一两五钱,草鞋每双五文钱。 掌柜的很高兴,今天做了个大生意,手中的算盘拨得飞快,最后一算总共花了二十五两银子,林锦初给了一张五十两的银票,让他找碎银子,便让店家把所有的东西打包好送到旁边的巷子里。 店家好心提醒道:“小哥儿,东西放在店里也行,一会儿你家人可以直接过来拿。” 二十五两银子的东西可不是个小数目,现在长期干旱,吃不上饭的人已经开始出来乞讨,小镇上最近抢劫的人比以前多了。 他是看到那个驾牛车的小伙子,想着应该是这小孩的哥哥,这么多东西放在偏僻的巷子里,万一遇到坏人,把这些东西都抢了怎么办? 林锦初笑着说:“没事的,我哥转头就过来,牛车停在店铺门口,耽误你们做生意,再说牛身上有股子味道,怕吓着店里的贵客。” 见她处处为店里着想,掌柜的有些感动,随手拿了两个帕子,又抓了一大把碎布,还有几块沾了污渍的棉布,另外又给了几个能装东西的麻布袋子放在一起。 掌柜的朝林锦初说道:“布袋子送给你装东西,还有这些布别看有污渍,洗洗说不定就干净了,都是些好棉布,运载途中被淋了雨,你洗洗拿来擦擦东西也好。” “谢谢掌柜伯伯。”林锦初很礼貌,小嘴很甜,礼多人不怪,这是处世之道。 “诶,不客气,下次再来啊!”掌柜的朝她挥了挥手。 林锦初随着店里的伙计一起到了巷子里,伙计离开后,还没等她看四周,小苍梧就说道:“主人,现在四周没人,可以收进来了。” 林锦初迅速把所有的东西收进空间,只留下家人各一件夏衣放在布包里。 接着她又去了米铺,一进米铺就听到有妇人在嚷:“没天理啊,糙米都涨到这个价格了。” “唉,没办法,要是再不下雨,往后怕是更贵了,我劝你们能买就多买点吧。”店家边叹气边劝道。 “你卖米的当然希望我们多买点啦,新粮马上就要上市了,我还要等着吃新粮呢。”一个妇人不屑地说道,她以为店家在骗她买多点,她觉得新粮上市,这些陈粮就不值钱了。 店家无奈苦笑道:“我是好心提醒你,说不定过两天就买不到了。” “啥意思,买不到?怎么可能?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眼看着又有新粮食了,怎么会买不到?我信了你个鬼。” 有人表示不相信他的话,林锦初听到这里意识到鞑子打到冀州的消息只有少数人知道,普通平民只知道干旱,不知道战乱即将来临。 但店家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林锦初心想,这店家肯定也知道了鞑子快打过来了,但朝廷没任何通知,这种话他不能明面上说,否则就是造谣,要抓起来的。 林锦初看了看,新米从江南运来的,一斗新米要200文,一斗陈米要150文,糙米要80文一斗,白面250文一斗,玉米面500文一斗,贵得离谱,难怪刚才那妇人不停地埋怨。(注:一斗等于12.5斤) 林锦初在心里粗略地算了一下,跟店家报一下自己哪种要多少,她主要买的是新米最多,大白面其次,也买了一点陈米陈面,糙米,荞麦面也买了一点,总共花费二百两银子,同样让店家把这些东西搬到旁边的巷子里。 想起玉米饼子很好吃,又买了四大袋玉米面,一袋约三斗,共花了三两银子。 又想到空间里还有一大片空地,买了一大包玉米种子,一大包小麦种子,花了十两,这个时候北地很少有人种水稻,所以没有水稻种子。 北地常年干旱少雨,往年虽不是灾年,但下雨也不算多。 让林锦初奇怪的是,这个店家看她买这么多,竟然一点都没有惊讶的表情,想来现在大批买粮的人很多,店家见怪不怪了。 跟仙女宝宝们说点心里话: 有个别宝宝说女主性格有些软弱,大家换位思考一下,一个现代普通女孩,穿到古代才十岁,手无缚鸡之力,又不懂这个世界的规则,如何能马上做到大杀四方。 大家耐心点,无论是性格和本领,女主都有一个成长过程,我们一起期待和呵护女主的成长和蜕变。 谢谢宝宝们的支持,爱你们! 第32章 人贩子 店家倒是仔细地看了看林锦初,大概觉得这么小的孩子来买粮食有些奇怪,但小孩也说了,放在旁边,一会儿家里人就会来拿,便没说什么。 离开米铺,林锦初又来到一家杂货店,她要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家里现在连碗都没有,锅,碗,勺子,筷子,布袋,麻袋,草帽,装水的水囊,竹篓,篮子,木桶,木盆,帆布,伞,蓑衣,还有上下三层的木架子买了五组等等,只要她能想到的,都买了下来,想了想又买了些木炭。 连木床都买了一张,准备放在空间,总是睡在地上很不舒服。 从林老汉一家顺的那些锅和盆子,其实都已经很旧,林老头和沈老太都是抠搜之人,东西不用到修不了都不会换新的,他们大多数的银子都用在老四沈知书身上。 杂货店里的盐多为粗盐,一斗粗盐竟要400文,和米价差不多了,细盐更贵,林锦初干脆都不买了,她自己空间里多的是,随便刮点就是粗盐,比杂货铺的粗盐还要干净呢。 又买了几包红糖,这里现在好像还没有白砂糖。 最后算出来,总共花了一百九十两。 又是同样的借口,让店家送到巷子里,收进了空间。 接着林锦初就去了包子铺,连着跑了几家包子铺,把馒头,包子几乎全买了下来,尤其是肉包子买了很多,几乎把镇上的包子,馒头,玉米饼,烙饼子都买了下来。 她也意识到自己的动静太大了,但没办法,时间太紧张,再来一趟镇子上的机会应该没有,接下来不是上山寻宝,就是要逃荒了。 林锦初自从来到西山村,没吃过一点肉,她一边走一边拿着肉包子往嘴里送,古代这原生态土猪做的肉包子实在太香了,唯一不足的是盐放得太少,味道淡了点。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她长时间没吃过好东西,所以觉得肉包子分外好吃。 馒头两文钱一个,肉包子四文钱一个,菜包子比肉包子还贵,竟然五文钱一个,现在蔬菜太少了,物以稀为贵。 馒头,菜包子,肉包子花卷,杂粮馒头,总共加起来又花了二十两银子,反正放在空间也不会坏,甚至有两家连人家的蒸笼也一起买了。 还好她刚才在杂货店买的布袋子足够多,木盆也买了十八个洗干净放在空间。 杂货店里只有十八个,要是有多点,她能都买来,大木盆放东西最方便了。 又在旁边的点心铺子里买了十两银子的点心,几乎把人家点心铺子买空。 空间很奇怪,黑色土壤那边是动态的,也就是水烧开了放那边会冷,植物也会生长,肉放那边也会自然变质。 而灰色这边放的东西则会保持原样,包子热腾腾放进来的,便会一直这样热气腾腾的,开水放在这边,也一直是冒着热气,不会变凉。 等她把这些全收进空间,快走出巷子时,小苍梧提醒道:“主人,外面有人盯着你,能感觉到那几个人不怀好意。 林锦初也知道自己今天急了,到处大笔大笔的买,难免不被人注意到。 她确实着急了,连米铺老板都知道过两天要离开镇子上,她还想进深山转转,时间太紧迫了。 林锦初决定先进空间,等那些人走了再出去,反正她现在东西都买齐了,正好进空间整理一下。 外面的几个男子等了好一会儿还不见她出来,就朝里面走来。 “怎么没人了,那小丫头呢?” “哪有丫头,不是个小子吗?不过挺俊的。” 旁边那人打了他一下:“笨,这都看不出,明明是个姑娘。” “姑娘,不可能吧?”那人觉得不可思议,哪有胆子这么大的姑娘,姑娘不都是娇小柔弱,哭哭啼啼吗? 他们抓来的那些姑娘不都是成天在屋子里哭闹吗?不过有一个倒是很凶。 “原来是个姑娘啊,难怪那么好看,还是老大厉害。” “那是,快找人,找到兄弟们就赚大钱了。” “咦,明明看着她进了这巷子,难不成她飞了。” “哈哈哈,怎么可能?谁会飞?又不是神仙。” “可我们一直守在这里,她没理由跑了。” “再找找看。” “我今天盯着她去了几家铺子,买了不少东西,看来是个有钱的主,前两次没敢靠太近,怕她家有大人在附近,结果没发现有大人,白白错失了机会。” “那小丫头长得俊,要是卖了,能值个十两银子,比我们之前抓的那几个小娘们都俊,虽然穿得不好,但细皮嫩肉的,倒像是州府那些小姐,说不定十两银子都不止呢。” “上一次我们抓了一个好货,卖给怡红楼的梅妈妈,给了三十两银子呢,这个可不比那个差。” “可惜了,要是有了这一个,那这批黄货就上档次了,再找找。” 林锦初在空间听到这几个人的对话,顿时火冒三丈,她最恨这些可恶的人贩子,被他们拐卖的女孩子大多都被卖到青楼,下场凄惨。 林锦初痛恨这些人贩子还有个原因就是在现代,姥姥村子里有一家也是丢了个八岁的小姑娘,父母发了疯地到处找,后来那孩子的妈妈都疯了,拐了一个孩子毁了一个家啊! 从古到今的这些人贩子,抓到就应该直接枪毙,砍头,太可恶了。 听这几个人的口气,应该是惯犯。 既然她遇到了,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过这些人,林锦初顿时正义感爆棚。 她在空间静静地看着那几个人把附近找了个底朝天,结果自然是找不到她的,就在那些人离开快走到巷子口的时候,林锦初从空间出来。 她对小苍梧说道:“让小麻雀把那袋子里的毒粉洒到那些人身上。” 空间毒草里有一种毒草的叶子能让人全身麻痹,这是小苍梧说的,小苍梧好像天生对植物很敏感,它有时候会突然想起来一种植物的功效,有时候又会忘记,反正就是不稳定。 林锦初带着两只小麻雀出了空间,小麻雀迅速朝那些人飞过去,那些人只顾走着,也没在意飞过他们头顶的麻雀,药粉顺利地洒到那几个人身上。 “喂,你们是找我吗?”林锦初突然叫了一声。 “咦,是那小臭丫头……”那人没说完就倒了下去,紧接着所有人都倒在地上。 林锦初走到那些人面前,蹲着身子对他们说:“你们几个都中了毒,没有我的解药就只能等死,但只要你们中有人告诉我两个问题:一是你们一共有几个人,二是那些被你们偷来的女孩关在那里,我就帮你们解毒。” 那几个人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明明刚才他们到处都找了,这个巷子根本没有其他人,这小丫头是从哪里来的,莫非是精怪? 第33章 救人 其中有一个人胆子比较小,马上就叫道:“我说,我说,求女菩萨给我解药,小人家里有老有小,不能死啊!” 林锦初哼了一声:“你们也知道有老有小,被你们抓的姑娘家里就没有吗?” 有一个人说道:“有些是她们父母卖给我们的。” “可我怎么听你们说都是抓来的,别糊弄我,我刚才可是在墙那边听到的。” 那人朝巷子两边的墙看了一眼,是啊,他们怎么忘记,原来那丫头刚才躲在墙里面,那墙是里面住户的院墙,他们没敢去人家院子里找人。 但现在后悔也晚了,可这丫头是怎么给他们下的毒? 刚才主动要坦白的那人这个时候赶紧抢着说:“我说,这一批确实都是我们偷来的,他们现在被关在桂花巷,我们一共七个人,这里六个,还有一个守着那几个黄货……哦,是小姑娘。” “桂花巷在哪?” “沿着这条街向南走一小会儿,那里有个很大的布庄,旁边那个小巷子就是桂花巷。” 他说完又道:“小仙女,那个,我说了,能不能给我解药。” 林锦初冷哼一声:“解药,做梦呢?你们等着。” 她只是从来没有杀过人,连鱼都没杀过,但她今天很想杀了这些人渣。 不过但这些人现在中了毒,以后就这样半身不遂,等鞑子来,他们也逃不了,还得连累他们的家人,想来这些恶人的家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吧。 本来想找官府来抓走这些人,但一想到很多这些做恶的人都是有背景的,万一镇子上的衙役本身就和这些人互相勾结,那她就惹下麻烦了。 林锦初想了想,先让毒折磨他们一阵子,等放了那些被抓的小姑娘再说。 她麻利地搜了一下那些人的身,顺利地搜到几百多两的银子放进空间,林锦初没想到有这么大的收获,乐得眉开眼笑。 那些人躺在地上欲哭无泪地看着林锦初。 林锦初出了巷子就向南走去,没多一会儿就看到一个布庄,也就门面宽了点,不算大,转到巷子里,果然是写着繁体的桂花巷。 一条很短的巷子,里面只有一户人家,她敲了敲木门。 很快门从里面打开,一个肥胖的男人刚要开口,迎面就被林锦初洒了一把药粉,那男人瞪着小眼睛震惊地看了站在面前的小孩一眼,手还没举起来,肥胖的身子“咚”地一声倒在地上,发出很大的声音,溅起了漫天的灰尘。 林锦初掩鼻退后几步,没办法,天气干燥,灰尘特别大,要是到了秋天刮起风来,根本没法在外面待。 她朝里面走去,还没到房间就听到哭声。 房间上了锁,林锦初拿起空间里的一把大木锤,使劲地敲了两下,锁就掉了下来。 木锤还是在杂货店买,马上就派上用场了,转手把木锤扔进空间。 里面关了十几个年纪不等的女孩子,小到还没有林锦初大,大的有十五岁左右,那些人一见到她,还以为她也是被抓来的,有几个女孩子哭得更厉害了。 “别哭了,你们快走吧,那几个人贩子都被我制服了。”她话一出口,就有几个胆子大的小姑娘往外跑,其他人见她们跑了,也跟着向外走。 走到院子里,见那胖男人倒在地上,有个姑娘还朝那人吐了口水,用脚踢了他一下。 前面那几个胆子大的,凑在一起说了几句话,就从地上拿起一块石头狠狠地朝那胖男人头上砸去。 眼见着那个胖男人头上不断地流血,几个小姑娘才停了手,其他那些已经跑到外面的小姑娘犹豫了一下,也往回跑。 有的用拳头打了胖子几下,有的用脚踢,有的捡起小石头往他身上砸,林锦初看见那胖子歪着脑袋好像已经死了,就拉住她们。 “别打了,还有几个坏人在前面,你们要不要出气?”她试探地问道。 如果这些小姑娘不想再惹事,那就算了,反正这些人身上中了毒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有两个小姑娘没有说话,然后就跑了出去,很明显她们只想逃跑,不想惹事。 紧接着又跑出去几个。 只有那几个胆子大的留了下来,她们围着林锦初。 “你带我们去。”一个子高些的姑娘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她有十四五岁左右,长相明媚,还有一个年纪和她差不多大的姑娘也捡起了一块石头,那姑娘长得也很漂亮,只是更柔美一些,两个人一直手拉着手,应该是熟人。 另外几个也学着她们捡起院子里的小石头,还有个小姑娘砸烂了碗,拿起其中一块,看上去很吓人,看来这些小姑娘真的恨透了这些人贩子。 “要不要搜一下他身上有没有银子?”林锦初突然想起刚才那些人身上应该也有银子。 她捡起一根树枝,想挑开胖男人的衣服,胖子身上有很多口水和痰,甚至还有脑浆和血,她实在是不敢碰。 那高个人女孩抢过她的树枝扔到一边,说我一句:“磨磨叽叽。” 她说着麻利地扯开男人的衣服,看那样子应该是知道男人或女人平时放银子的地方。 那姑娘很快就翻出两张银票,一张一百两,紧接着又从那人腰间扯下一个香囊,里面有些碎银子。 高个子姑娘明显没想到这胖子身上有这么多银子,她愣了一下,随即抽出一张百两银票放到林锦初手中。 “我们都是你救的,这个理应归你,你现在带我们去找那几个人。” “你们不怕他们吗?”林锦初问,按道理这些小姑娘此时应该和前面那几个一样直接逃跑,这几个姑娘挺有意思的,她也正愁怎么处理那几个人渣。 “怕个球,老娘要杀了他们这些人渣,不杀他们,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遭殃。”高个子姑娘胆子很大,人也很爽快。 林锦初带着她们到了那条巷子里,巷子是个死胡同,里面没有人家。 那几个人还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几个小姑娘冲上去,用石头砸,用棍子抽,每一下子都是朝头打。 挺狠的,厉害,林锦初在心里为她们点了个赞,看这几个胆子大的,一看就不是乡下养出来的,怕是镇子上富贵人家的姑娘。 那既然是镇子上的姑娘怎么没有家里人来找呢?林锦初有些想不明白。 就一会儿功夫,那几个人都死透了,几个小姑娘手脚麻利地从那些人身上翻出了所有的银子。 第34章 收获满满 高个子姑娘很有魄力,所有的银子都在她手上,一共又搜出一百五十两银子,其中有一百两是银票。 林锦初已经搜过一次了,这帮混混刚才对她有所隐瞒,没有全告诉她藏银子的地方。 另外还有一些首饰,也是林锦初刚才没搜到的,几个姑娘各自领了自己的,剩下的是逃走的那几个姑娘的,里面有一个金钗,一个银簪子,一个珠花,她们人已经走了。 “这些都给你吧。”也不容林锦初推辞,她就把那三样放在林锦初手中,其他人也没有意见,毕竟她们的命都是林锦初救的,虽然她们也不知道林锦初那么小的一个人是怎么放倒这么多人贩子的。 高个子姑娘蹙了蹙眉头,说了句:“才这么点银子?” 林锦初没有出声,她当然不会告诉她们,自己已搜过一次,地上的那些人已死得不能再死了。 “我有这些首饰就行,银子你们拿着当路费吧。”林锦初说道。 “行,那走吧,去叫个马车,我们回家。”一个姑娘说道。 “你们不是本镇子上的吗?”林锦初多嘴问了一声。 高个子姑娘说:“不是的,我们是隔壁镇子上的,这是我表妹,她是县城的,你是哪里的?” 林锦初当然不会说自己是哪里的,只含糊地说了句:“我就这地方的,你们快走吧,趁天没有黑,早点回去,注意安全。” 她想了想又从袖子里找出几小包纸包着的毒药,一人送了一小包给她们。 “回去注意安全,再遇到坏人,朝他们脸上扬,毒不死人,但能要死不活。” 几个小姑娘感动得差点哭了,高个子姑娘深深看了林锦初两眼,转过去,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林锦初将手中的那些金钗子扔进空间,然后也跟着离开了,她走到一个僻静处进了空间。 在空间里把要拿到外面的东西,分了两个布袋,一袋放衣服,一袋放碗,盆子和陶罐。 买了粮食,家用杂物,包子馒头若干,布匹成衣鞋子,草帽等。 再数了数剩下的银子,碎银七十五两,加上那四百两,她现在总共有四百七十五两银子。 银子花得真快,林锦初有些后悔,灵芝卖得太少了。 想起空间里还有不少从林家拿来的粮食,菜干,腊肉,腊鸡,买肉的想法暂时搁浅了。 还得留点银子傍身。 她忽然想起刚才从人贩子老巢那里出来时,没来得及看看里面还有什么,看着现在的位置离那里不远,又走了过去。 大门虚掩着,她轻轻推开门进了里面,胖子的尸体还躺在院子里。 主院的三间房,一间一间搜了,有一间里面放了几袋白米,白米旁边有两个大木箱,打开一看,里面有很多珠宝首饰,另一个箱子里装的是银锭子。 这些肯定也是抢来的,全部收进空间。 其他两间只有破旧的床和发臭的被子,林锦初没要,到了厨房,将厨房里能用的木炭和锅收进空间。 进了空间,整理了一下随身要带的东西,半袋面粉,一袋糙米,锅碗等杂物,还有三件衣服,左右各挂一个包袱,拿这么多东西,她一点压力都没有,力气比几天前大了很多。 出了空间,离开了这个地方,回到街上。 抬头看到一家种子店,又买了一批蔬菜种子,只花了半两银子,随手扔进空间。 又看到不远处有一家书店,想买个地图,却没有买到,想到弟弟喜欢念书,就买了三本启蒙书《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还有一些纸,笔和墨条,砚台,又花了二十二两银子。 果然是读书贵啊!想着空间还剩下四百多两银子,她一阵无语。 也难怪林老汉一家要榨干林大伯和她爹,要不然凭林老三和林家其他人,别说供养林家老四这么多年读书科考,养活一大家子都不容易。 林家几乎是从大人到小孩,举全家之力在供养林老四,只可惜林老四烂泥扶不上墙,怕是在县城只顾着一家人享乐,根本没有好好念书。 林锦初摇了摇头,为她爹感到不值得,她又朝前走了会,看到一个铁匠铺子,忽然想到家里连把菜刀都没有,这几天都是用一个薄石片当菜刀切菜。 于是又走进了铁匠铺子里,没想到常从铮此时正在铁匠铺子里,他手里拿着一把弓箭,正在试着拉开,但他面色痛苦,大汗淋漓,只拉了一半就放弃了。 林锦初想到她爹说过,常家人都中毒了,失了内力,她想着也不知道梧桐叶能不能解了常家人的毒,常家人帮他们很多,不管怎么样都得试一试。 “常大哥。”她朝常从铮甜甜地叫了一声,在他心里也确实把常家人当成自己亲人,把常从铮当成自己兄长一样。 “锦初妹子,你买好东西了吗?”常从铮走了过来,帮她把几个袋子拿了过去。 “还有东西要买吗?”他问。 “想买把菜刀。”林锦初说道,她本来还想买两把匕首,但怕银子花完,想着一把镰刀,一把菜刀,再加一条木棍,逃荒路上应该够用了吧。 再说她空间还有很多毒草呢。 “行,我帮你挑一把。”他说着,指了指一把小而轻薄的菜刀,“这把没那么重,家用可以了。” 林锦初一看这种细薄的菜刀有点像现代的剔骨刀,非常锋利,带在逃荒路更实用,于是便问店家多少钱。 “这把刀500文。”林锦初没想到这么便宜,她以为古代的铁器很贵。 于是又看向旁边的一把匕首,“这个多少钱?” “这个二两银子拿去吧。”那人说完看了看旁边的常从铮。 常从铮点了点头,拿起匕首和菜刀,正要从腰间的拿银子,林锦初连忙道:“常大哥,这可不行,我自己可以付的。” 这可不是一文二文,怎么能要别人付呢。 常从铮没有再坚持,便拿着她买的东西往后院走去。 牛车停在铁匠铺子后院,板车上装了七八袋粮食还有一些杂物,林锦初上了板车,常从铮把她买的东西也放在板车上,这才驾着牛车朝西山村而去。 林锦初觉得常从铮和这个铁匠铺应该是很熟的,要不然也不会把马车停在人家后院。 林锦初和常从铮回到村子里的时候,村口有很多衙役正在收粮,村民们排成几队,村长和里正还有不少村民在帮忙。 她家和常家都没有地,所以不用交公粮,她们一家三口只要交人头税,今年的人头税在林家时已经交了。 林锦初见到有些人正在苦苦哀求那些衙役。 “官爷,今年收成实在太差了,原以为能收往年的一半也好,没想到收上来才知道只收了三成,能不能少征一点?” “是啊!没收上来时一片金黄,哪想到好多都是壳,怎么活呀,求官爷开恩呐!” “去,去,去,滚一边去,鞑子都打过来了,北边在打仗呢,这些粮食最后都是要送到边关的,你让边关的将士空着肚子打仗啊!” “不识抬举。” “粮食不够的交银子也行。” “哪有银子啊?” “官爷,官爷,我们家上次报官那个贼子抓到没有啊?”林锦初听到沈老太的声音。 第35章 苦肉计 她在心里暗暗发笑,抓贼子?去那里抓,就算衙役把整个落叶镇翻个底朝天也抓不到人。 “我家粮食都交了,这一大家子吃什么呀,能不能让县令大人通融通融……” “去,去,去,你谁啊?还通融通融,这是能通融的吗?” “我家小儿子是个读书人,和县令大人很熟悉,他叫林知书。”沈老太不死心地说。 林锦初没想到在这里看到了沈老太,沈老太拄着个拐杖,正在和收粮的衙役求情。 眼前的沈老太再也没有前些日子那意气风发的样子,那个时候她笃定自己的小儿子能高中,腰杆挺直,那气势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个诰命夫人呢。 那时候林家别的人都在吃糠咽菜,她吃着细面馒头,玉米饼子,还时不时偷偷给自己加餐,整个人容光焕发,现在的沈老太像被霜打了的茄子似的,整个人都蔫了,也比从前消瘦了不少。 要知道古代一个县的秀才本就不多,这种北边的穷山村秀才更是少得可怜,所以要是平时,县令大人多少还是给些面子林家的。 不管怎么说,只要还在考,万一就考中了呢? 可现在不管沈老太如何哀求,那些衙役都无动于衷,有一人还粗暴地推开了她。 “别挡着干活,今晚必须全部收完,不交的到县衙的大牢里待着。” 一听到大牢里待着,那些闹事的人吓得退了下去,沈老太也柱着拐杖跟在后面,哪里还有往日的嚣张。 林锦初冷漠地看了沈老太一眼,示意常从铮离开。 “走吧,常大哥。”她和常从铮说话时,见到有几个妇人朝他们指指点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她也没在意,嘴长在人家身上,她管不了,自己开心就行。 本以为今日又是农忙又是收粮,自己家会没人有空来骚扰,可进门还是被眼前的景象惊到了,原本完好的正屋大门,现在掉在地上,床上的被子,铺在床上的干草都扔在地上,窗户被砸了一个洞,唯一的一个碗也摔得四分五裂。 她爹眼角被打肿了,弟弟正在那里哭,院子的地上到处被挖得坑坑洼洼。 “又是林家人干的?”她沉着脸问。 她夜里把林家厨房,地窖的东西都拿了,预计林家今日会上门来找,所以早上她离开时已经跟弟弟说了,要是林家有人上门,就马上去叫常家人,还有村长,另外到处告诉村子里的人。 把事闹大,才能让村长出面,制止林家人再来搞事。 “姐,他们太坏,太不讲道理了,他们说林家的东西不见了,肯定是我们偷的,大牛二牛,大伯三叔,还有顾家,沈家的人都来了,在我们院子里到处挖,说是我们埋在地下。” “姐,我有去找村长,村长来了,常大伯也来了,把他们都赶走了。” 林锦初拍了拍林文泽的肩膀,又走过安慰一脸愧疚的爹。 “爹,你的腿没事吧?”只要爹没事,这里随便他们林家的人怎么挖,反正也住不了几天了。 林知远心里很平静,今天早上女儿离开村子后,吃过早饭后,村长的小儿子就过来帮他家挑水,说是林家昨天夜里遭贼了,地窖里所有的粮食都不见了。 那贼甚至连林家的木柴,碗,锅都偷光了,就连两头猪,十几只鸡都偷了,说沈老太一看马上就晕了过去。 林知远听了直想笑,他知道肯定是锦初干的,但他不明白锦初把这些东西藏到哪里去了,怪不得这丫头刚才叮嘱文泽说是今日如果林家的人来要怎么应付。 但女儿的这个秘密他没告诉儿子,而是配合儿子和林家人一起周旋,上演了一出苦肉计。 摔倒,被打一拳,爬不起来,再加上儿子的哭声,挖得满院子都是坑,家里的东西都被扔在地上。 于是村长和常家人带着一部分住在附近的村民一来,林家那帮人就成了众矢之的,最后只得灰溜溜跑了。 女儿昨晚一再叮嘱他,不管林家来做什么,随他们拿,反正家里就这点东西了,千万不能硬碰硬,这腿刚恢复,现在最需要护理好,要好好保护,马虎不得。 他牢牢记着呢。 脸上这一拳是顾氏的大哥打的。 沈老太和三儿媳顾氏是亲戚,沈老太和顾氏的母亲是亲姐妹,所以顾氏是沈老太的姨侄女。 连沈家和顾家的人都来了,可见林锦初这次是动了林家的根基,沈老太应该把大多数的物资都放在那个地窖。 但林家人总是来搞事比较麻烦,林家人来到她家,一眼看到头,除了厨房里有几个包子,连一粒米都没有,林锦初离开家时,把那些东西全收进空间了,防的就是林家人。 那些人知道她家根本不可能有本事去偷林家那么多东西,最有可能偷林家这么多物资的人,要不就是村子里的熟人,要不就是逃荒的流民。 但他们还是乱挖乱砸一通,摆明了就是欺负人,拿林知远和林文泽出气。 林知远默默地听着林文泽在一五一十地告诉女儿家里发生的一切,见女儿一点波澜都没有,更加确定这事是女儿做的,心里不由得为女儿拍掌叫好,也觉得一阵痛快。 林锦初决定明天去一趟县城,把那个断亲书做个备案,过一下明路,这样下次他们再来骚扰就不是亲戚间的事了,而是犯法的。 “爹没事,是不是爹太没用了?”林知远哪怕知道了女儿有大本事,还是感觉很愧疚,不管怎么说,她才十岁啊。 “爹,你说什么呢?我爹是天底下最好的爹,你做得很对,现在咱们就是要示弱,不能硬碰硬,爹的腿现在是关键时候,没几天就要离开这里了,到时候腿不能走路才是大事。 听女儿这么一说,林知心里才舒服了些。 “每年农忙时,顾家和沈家的人都来帮忙,以前爹和你大伯,大伯娘也会去帮他们,没想到他们忙完了,还有力气来砸我们的东西。” 林知远苦笑道,从前和和睦睦的一大家子,就好像是一个笑话,那所谓的和睦是他和林知达一家撑起来的。 如今的他不能如林老头的意了,便天天来折腾他们家。 第36章 解毒 想到沈老太刚才的惨状,林锦初心里平衡了很多。 她安慰道:“爹,林家现在很惨的,听说他们家丢了很多东西,女儿则才经过村口时,还看到那沈老婆子在求官差少收点粮食呢,官差推开了她。 爹现在最重要的是养好腿,养好身体,好日子还长着呢。” “听说是地窖里很多粮食都没了,就连我以前砍的木柴堆都被偷光了,这贼子也是有趣,怎么木柴都要。”林知远不动声色地说着,说到这里忽然笑了,这些日子的阴郁这一瞬间一扫而空。 “贼子”林锦初有些心虚地跟着笑了笑,不,应该是皮笑肉不笑。 “爹,我去做饭啦。” 为免继续说下去露出破绽,林锦初想进厨房去做饭,只是她不知道,她爹在她后面看得直想笑。 “初儿,你罗婶子今天送了饭,爹和文泽已吃过了,还留了些给你,你快吃吧。”林知远叫住了她。 “姐,我藏起来了,现在去拿给你。”林文泽蹬蹬地跑进屋里,从被窝里拿出一个布包,布包里装着一个玉米饼子。 林锦初从布包里拿出四个肉包子,给了两个她爹,两个给她弟弟。 “爹,弟弟,快吃了,肉包子不能放,还热乎着。” 见她爹和弟弟开始吃,她又道: “爹,今天灵芝卖了37两银子呢,我买了白面,糙米,还买了衣服,爹一件,弟弟一件,我一件。” 林知远一听很是吃惊,女儿这是捡了多少灵芝,竟然卖了这么多银子,这孩子怎么还帮自己买衣服呢,他是又心疼女儿又心疼银子。 不过一想到她连林家那么多粮食,木柴都偷了,便又不觉得奇怪了,甚至觉得女儿捡到的灵芝怕是不止这么一点。 “爹,我明天想去一趟县城,把那个断亲书到县衙做个报备,这样林家就不敢再来闹事了,他再来闹,我们就可以告他。“林锦初说道。 她其实是没时间去的,想趁这两天到深山多寻些宝贝,逃荒路上,如果再有乱军,流民,甚至瘟疫,能活着都不容易,哪有空寻宝。 林知远吃完了两个肉包子,听她这么说忙道:“不用你去,初儿,我今日已同村长说了,明日村长正好要去县里办路引,顺便帮我们办了这事,他熟悉县衙,办起来更快。 你别担心,今日村长已经骂了林家那些人,他们不会再来了,今日林知书中午已经回来了,听说并没有参加科考,他离开冀州城时,鞑子正在攻打冀州城。 村长说他们一家几乎不敢休息,坐着马车逃了回来,到家时人都病倒了,吓病的,发着高热。” “活该!”林锦初见她爹已经和林家彻底没了感情,骂人也不避着她爹了。 她又把今日镇子上米铺老板说的话对她爹说了。 “爹,这两天你要多练习,女儿明日想托常大哥帮忙买个骡车或驴车,这样爹可以走一会儿,再坐一会儿板车,没那么伤腿。” 林知远思忖了一下说道:“买个驴拉车吧,便宜实用,咱们家没多少东西,你和文泽轮着坐板车,爹正好腿好了,拉你们。” “爹,我可以拉你们,女儿现在力气大着呢。”林锦初急了。 “你会赶驴车吗?”林知远笑了笑,这孩子从小在京城长大,怎么会赶驴车呢,他问得太幼稚了。 没想到林锦初答道:“爹,我会骑马呢?驴和马应该差不多吧?” 这下子林知远更吃惊了,这小身板竟还会骑马,看来京城那个平信侯府把女儿教得真好。 林知远又问道:“初儿,那个神药你可还有?” 林锦初想到梧桐神树上长出的几片小叶子便点点头,“一会儿再熬水给爹喝,明日爹就完全好了。” “不是,初儿,不是爹,是你常大伯一家,你常大伯一家中毒一直没好,使不上劲,要不然以他们的本事,两只野猪怎么能伤到我们。” 林知远本不想让自己的女儿知道太多,他虽不知道常家人的真实情况,但他猜到常家人身世不简单。 他见林锦初没有说话又道:“咱们一家肯定是要和村长还有常家人一起的,到时候鞑子真打过来,只有常家人能打,西山村这些村民只有被打被杀的份,你和文泽还小,爹一个人怕是护不住你们……” 他停了一下继续说道:“常家人是会武功的,要是解了毒,这一路上我们都安全很多。” 林锦初想到梧桐树上还有三片小嫩叶,心里没有底,怕把叶子全都撸了,会伤到梧桐树。 正犹豫着便听到小苍梧说话声:“主人,主人,梧桐叶可以用,现在又长了三片叶子了,共有六片,常家人那毒只要两片梧桐叶就能解,神树梧桐叶能解百毒,尤其是现在新长出的嫩芽效果更好,应该是那些牡丹花的功劳。” 林锦初一听小苍梧的话大喜,忙对她爹说道:“爹,可以,我晚上熬好汤药给常家送过去。” 林知远连忙紧张地说:“不用,你熬好了,我让文泽叫他们过来喝,万一送来送去,洒了怎么办?” 那可是神药,自己的腿本以为废了,才两三天就完全好了,虽然还不能行动自如,但不过是适应过程。 林锦初干脆直接用一整片叶子煮了一锅汤,叶子给他爹敷在膝盖上,让文泽去把常家叫了过来。 常大伯看着手上端着的一碗浅绿色的水,正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光是闻已经神清气爽,凭直觉他就知道,这碗水不简单,于是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 紧接着罗婶子,常大哥,常二哥都喝了一碗,林锦初还奇怪怎么一家子一起中了毒,就听到罗婶子解释道:“你二哥是胎里带来的毒。” 原来如此,这就解释得通了,常二哥还不到十三岁,而常家人已经到这个村子里已十几年了。 喝完了汤药,常大伯进了屋和林知远不知道说什么,罗婶子和常二哥回去了。 林锦初见常大哥还在,便问他:“常大哥,你明儿还去镇子上吗?” “咋啦?锦初妹子还有什么要买的吗?”常从铮问道,他喝下那汤药后马上就觉得浑身暖暖的,和以往他们花重金买来的任何药都不同,他感觉自己好像有力气了。 他觉得这个十岁的小姑娘越来越看不透了,她从哪里弄来这么厉害的药材,小丫头莫非是神仙下凡? 第37章 两家一起走 没有人能理解常从铮此刻的心情,他们一家人自从中了这个毒后有多痛苦,只有他们一家四口知道,并不是如知远叔所认为的只是内力消失了。 “常大哥,我们家想要买个驴车,逃荒时可以放东西,我爹腿还没有完全好,也可以在板车上休息,就是不知道驴车要多少银子?” 常从铮前两天已经买了一辆马车,一辆骡车,加上原本就有的牛车,现在有三辆车了。 之所以买这么多,就是想着马车给她娘和锦初妹子坐,牛车给三牛,哦,现在叫文泽,给文泽和知远叔,而他们家三个男人就负责驾车。 至于那些粮食和杂物,可以装在骡车里,不管怎么说,知远叔救了他一命,救命之恩总是报答的,现在是知远叔一家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爹娘也同意了。 现在锦初妹子这样问,他倒有些为难了,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 就在这时,常大伯从屋内走了出来,刚才林锦初的话他也听到了。 “锦初丫头,大伯刚与你爹商量好了,我们两家到时候一起出发,你们也不用再买粮食了,车和粮食,你常大哥都买齐了。” 常廷明显感觉到刚才自己喝下那碗汤药后,身体与往常不同了,别人不知道,可他中毒最深,知道那毒有多阴狠。 除了失去内力外,哪怕使用蛮力,心口都疼得厉害,甚至说话久了,心口也会隐隐作痛,所以他们一家拉不开弓,也用不了大刀,要不然区区两只野猪算什么。 而且这毒每隔一段时间会发作一次,中毒最浅的是常从铮,所以平时打猎主要靠他,从铮大半年发作一次,但中毒最深的常廷每两三个月发作一次,每次发作一个时辰,让人生不如死。 可刚才他和林知远说了那么长时间的话,竟然一点痛感都没有了,他甚至还试着打了几拳,心口只有轻微的痛。 这个发现让他惊喜万分,小锦初给的真是神药啊!鬼知道他们一家这些年遭的罪。 “常大伯,我爹同意吗?”林锦初这个人在现代其实是个很有边界感的人,她不太喜欢什么都与旁人掺和到一起,可以像朋友一样相处,但各家归各家,有自己的私人空间。 但她也明白她爹的担心,而且逃荒路上,和常家人一起也没什么,毕竟逃荒路上还是很多危险的,不止有流民,有鞑子,还有各种未知的风险。 她家三个人,她爹腿才刚好,没有攻击能力,她也不会武功,她弟弟才八岁,说实话和常家人一起,是她家占了便宜。 但她爹救过常大哥,她若是能解了常家人身上的毒,就不算占常家便宜了,也算是两家人互帮互助共赢吧。 “你爹答应了,你就安心吧,明儿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我让你二哥守在你家,看谁还敢来,林家人敢来,就让你二哥把他们打出去。” 林锦初听常家大伯这口气,猜想常大伯应该身上的武功恢复了一些,而常家每个人都会武,所以他才有这样的底气。 “好,那锦初就听大家的。”林锦初乖巧地答道,她正好明天还想去一趟深山。 天黑后,林锦初进了空间,她打算尝试着制点细盐出来。 现在外面卖的那些粗盐,其实就是没有去除杂质,晒干后就直接拿出来卖。 而古代的细盐也没有真正去除盐里的化学杂质,只是盐水多次熬煮后,晒干再研磨成粉末状。 她以前做实验时用的是实验室的器械,那些器械的目的是提纯,用化学反应去除盐水中的有害成分,但那时候是用的是岩盐块,现在只能用土办法。 她打了一些湖水上来,盐湖的水清澈干净,把湖水倒进新买的大陶锅,又把带进来的草木灰倒进一些,一边煮盐水,一边用干净的木不停地搅动,煮开后放一会儿,然后用白色的细棉布过滤了两遍,把草木灰完全过滤掉。 然后接着熬煮,等水全部蒸发掉,锅底留下一层细细的白色晶体,用同样的办法熬煮了五锅,最后得了满满一碗相对比较干净的细盐。 她准备明晚再熬煮多一些,不过细盐暂时有两三碗够用了。 整理一下今天刚买的木床,铺好了被子,用棉花自制了一个枕头,正准备美美睡觉时,就听到外面铜锣声响起。 一般这个时候村里人都睡了,铜锣响只有村长有急事要宣布才会敲,林锦初连忙穿好衣服,出了空间。 这个时候林知远和林文泽两父子也已走了出来。 林锦初看了她爹一眼,两个人都猜出来了,村长要宣布的事肯定是鞑子打过来,村里人准备逃荒的时间。 “爹,你和弟弟在家里,我出去看看。”她是没想到会这么快,按原书中所写,起码还有半个月,书中写的是九月中旬,鞑子才会打过来,应该是那个侯府真嫡女春枣的重生,她这个假嫡女的穿越,这两样产生了蝴蝶效应。 外面很多村民,手上拿着铜锣正在敲的是村长的大儿子,他的旁边跟着两个汉子正举着火把。 西山村很大,一个铜锣远远不够,所以每次有紧急事,村长的几个儿子都要出来。 “各家快准备啊,明天中午午时正全村向南走,大家今晚收拾好东西,抓紧时间把活鸡,活猪都杀了,能不带的东西尽量不要带,鞑子已经打下隔壁县城,就这一两天很快就要打我们飞石县了。” “啊!这么快吗?不是说还要几天?” “是啊,我家还什么都没准备呢?” “我家几十只鸡,还有两头猪,可怎么办啊!” “能不能后天走,不是还要一两天才打过来吗?” “就是,我们明天杀猪,杀鸡。” “我家还有一点粮食还没收完了,怎么办?” “我家种了很多菜,现在收了,放不了几天都得烂掉,不知道有没有人愿意拿粮食换菜的?” “这个时候谁舍得把粮食换菜?粮食才金贵,菜可以不吃,粮食不能不吃。” “呜呜呜,那怎么办?” 第38章 是非真多 村长大儿子林友正又说道:“就是考虑到大家的粮食和牲畜才明天中午出发,要不然就明天一早走了,大家要明白,我们走路快不过鞑子骑马。 鞑子骑马很快就到了,是命重要还是粮食重要,大家想一想,快抓紧时间回去准备吧,不强迫啊!愿意跟着我们走的就走,不愿意的就留下来。” 林锦初这个时候庆幸自己家没有地,反而不用担心地里的庄稼,更不用心疼地又带不走,对村子里的人来说,地才是最值钱的。 林老汉一家也有八亩良田,还有十几亩林大伯和大伯母开垦的荒田,这下子全泡汤了。 地又带不走,估计林家人气晕了。 林友正看到林锦初还特地问了句:“小锦初,你们准备好了吗?” 林锦初点点头,“林大叔放心,我们都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记得明早去打水,多打点水备着。”林友正又叮嘱道。 林锦初想着自己空间里虽然有两个湖,一个咸水湖不顶用,另一个湖倒是有水,可那水里有鱼,不能生喝,唉,怎么空间里面就没有个灵泉什么的,每次喝水都要煮开,麻烦。 其实生喝也是可以的,只是她习惯了喝煮开过的水。 “知道了,谢谢林大叔。”林锦初道了声谢就准备回家。 还没转身就听到有几个妇人说道:“她家哪有什么可收拾的,就算现在出发都行,和我们大家可不同。 前两天,林家人把她家的东西全拿走了,我看到的,现在她家怕是一根干草,一粒米都没有。” 说完哈哈大笑起来,另外几个妇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很好笑吗?”林锦初冷冷地看着她们,不急不缓地问道。 “咋的,不能说啊!我说的是事实,又不是造谣。”那妇人瞪了林锦初一眼,她还会怕一个十岁的丫头不成? 林锦初深深看了那几个妇人一眼,她记住这些人了,希望以后她们不要有求于她,她是个不爱找事的人,但也是个不怕事的人,而且还是有仇必报之人。 “人家有常家,不用担心没饭吃,靠这丫头那张脸就能哄得常家那小子团团转,听说常家那小子天天往她家跑,莫不是两家要结亲?” “难怪她家不着急,有常家人一起,常家那小子这几天买了不少东西。” “咦,大庆嫂,你家梅儿不是喜欢那小子吗?那天媒人上门,常家人怎么说的?” 林锦初听到这里好奇地看向那个大庆嫂,她是认得这个女人的,和沈老太关系特别好,尤其爱搬弄是非,和沈老太蛇鼠一窝,是村子里的八卦王。 听说她的女儿林小梅喜欢常从铮,多次拦在常从铮上山的路上纠缠,被常从铮拒绝,甚至为此,常从铮换了一条路上山。 大庆嫂听到这里脸色很不好看,明显就是吃了瘪,大家也就不好问下去,万一得罪了这个女人不好收场,她和沈老太一样只要不顺心就躺在地上撒泼打滚。 有人转移了话题,想把大庆嫂的愤怒转移到林锦初身上。 “林知远这亲生女儿长得真俊,怕是早就被常家小子看上了。” “我估计也是,昨天两个一起去镇子上呢,谁知道做了什么?” 林锦初又好气又好笑,就搭了个车,都能惹出事,她见那个大庆嫂看向她的眼神淬满了毒,写着满满的恶意。 村长大儿子林友正听不下去了,喝斥道:“你们在这儿乱嚼什么舌根呢?这么大年纪的人说人家一个孩子。 知远叔救了从铮,人家帮帮忙怎么啦,我们一家人也经常去看知远叔,你们又想嚼什么舌根?” “你们是村长,村长关心是应该的。” “闭上你们的嘴,锦初还是个孩子。” “不小了,村子里的姑娘这个年纪可以定亲了,她以前在京城时就和三皇子定亲了。” “就是,现在那亲事肯定给了春枣,春枣那孩子是个有福的。” “人家侯府养到她十岁,已经很仁义了。” “听说她知道山里有个枣树,只顾自己家吃,也不肯带她奶一家去摘,哪有春枣心善?” “还有野菜呢,要不然林老头怎么会砸她家?” “活该,哼,林家养大她一家,他们见利忘义,一点也不记得林家的恩情,林家这是寒了心,要我也不认这样没心肝的人。” 林锦初听了这些话气笑了,简直刷新了三观,说来说去,在村里人看来,倒成了他们的不是,林家还寒了心。 “你们……”林友正指着那些人,气得说不出话来,他也进过深山,知道锦初就算找到枣子也是在深山里面,那是冒着极大的风险进去的,柱子进去都丧了命,这些年村子里进深山出不来的男子不下十个。 自从上次进深山出事以来,这么长时间,村子里再也没有人敢进深山,这要是他捡到枣子也不敢告诉村里人,万一有人要进去出了事谁负责。 知远叔家现在什么都没有,这个才十岁的孩子不得不冒险进了深山,捡了点枣子,挖了点野菜,就被这些人说三道四。 林锦初很是无语,农村就一个不好,是非太多,特别农忙过后,个个闲得慌,天天嚼舌根,东家长李家短的,也不管别人听到怎么想,只图自己嘴上痛快。 什么事到她们嘴里,黑的能说成白的,红的能传成蓝的。 是她不好,总以为现在的自己才十岁,在现代还是个小孩子,哪会有人说什么闲话,以后还是要注意点。 这里是古代,男女七岁不同席。 林锦初朝林友正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再理这些人,她整天往外跑,很少和村里人接触,也不知道村里人都说了些什么。 大概更难听的话都有吧,这还是当着她面呢,完全不顾忌。 她掉头就朝家里走去,正在暗处站着的常从铮也悄悄地退了回去。 林锦初意识到既然全村人一起走,那就不能和常家人吃住都混在一起,否则以后说的话更难听,到时候假的都传成真的了。 不是说常从铮不好,而是她虽然顶着十岁的样子,但实际上芯子已三十出头了,对十六岁的常从铮,她已经是阿姨级别,硬把他们二人说到一起,听起来怪怪的。 更何况人家常家一片好心,怎么让别人背负这些。 这时候小苍梧在空间骂骂咧咧:“这些可恶的三八,怎么敢说我主人,我去撕了她们的嘴,可恶,本尊到现在还不能自由出入,哎呀,到底啥时候本尊能自由出入这破空间啊!” “你们要多给本尊找些宝贝,让空间多些灵气,本尊气死了,这些凡间无知妇人,还敢对本尊的主人信口开河,这要是以前,哼,本尊喷一口火,直接烧死她们,渣都没得剩,直接成灰。” “哎呀呀,气死本尊了……” 第39章 开了灵智的小动物 林锦初听到小苍梧这一碎碎念,好气又好笑,心里却暖暖的。 常从铮回去把这事对他爹娘说了一下,心里很气愤,但又无可奈何,逃荒不可能单枪匹马地走,人越多越好。 但这样的传言多了对锦初妹子不好,虽然他无所谓,大不了以后娶了锦初。 但就算要娶,也不能这样折辱人家小姑娘,而是要明媒正娶,堂堂正正,三书六聘三媒六礼。 罗婶子听了想了一会儿说道:“铮儿,你把马车给你知远叔送去,马车里放两袋粮食,一袋白米,一袋白面,就说这些是给我们解毒的报酬,两家人还是一起走,但分开吃喝。” 常从铮眼睛一亮,“娘这个办法好,就是马车给他们会不会太张扬?而且乌骓是爹最爱的马,爹同意吗?” 罗婶子叹了口气道:“你爹肯定同意啦,这也是他的决定,我们本来就列了两个方案,这是第二种,乌骓是千里马,西域良马,不容易累倒。 牛车太慢,驴车太小,锦初和你知远叔对我家可是有救命之恩,你爹今日已把马车外面换了旧油布,外面看上去破破烂烂,实则里面很结实,你知远叔的腿还没好透,还得养几天,到时候让你弟给他们赶马车。” 她看向欲言又止的儿子说道:“你避避嫌,以后的事以后说,现在先保护好锦初。” 常从铮这才没有说什么,默默地出了屋子。 等林锦初回到家中时,把明天中午要出发的事对她爹和她弟说了,但村子里的那些流言她没说,只准备明天一早就去常家买个骡车,和常家人分开吃喝,但两家人还得一起,反正全村人都在一起,怕什么。 就在这时听到外面传来常从铮的声音:“叔,锦初,文泽,你们睡了吗?” 三个人走到院子里,见常从铮赶着马车进了院子。 “叔,锦初,马车送给你们家,马车里面有两袋粮食,我爹娘说,就当是给锦初给我们解毒的报酬,你们一定要收下,不然后面我们一家就不好意思继续解毒了。” 他一向嘴笨,说这个借口时,连自己都觉得很拙劣,但没办法,为了锦初和知远叔一家,他只能这样说。 林锦初一怔,忽然意识到很可能刚才常从铮或者是常家人也在外面,那几个妇人的话,他们也听到了。 常家人的人品真是让她感动,处处细心周到,却又不动声色。 林知远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是说得好好的,两家人一起吃喝吗,常家这是和他们分开吗? 林锦初连忙接过马鞭笑道:“谢谢常大哥,那我们就收下了,我今晚烙点饼子,再蒸些馒头和包子,到时分些给你们家。” 馒头和包子是为了日后从空间往外拿做准备,当然这种天气就算馒头也放不了几天,主要还得靠干饼子。 现在的天气白天炎热,晚上稍稍开始有点凉,日夜温差比较大,馒头和干饼子能放。 常从铮笑道:“那行,到时我二弟帮你们赶车。” 林锦初道:“不用,我会赶车,我以前在京城学过骑马。” 她是在现代学过骑马,骑得很熟练,她最喜欢骑马的感觉,很飒很爽,特别减压,没有什么压力是骑马跑几圈解决不了的。 “那好。”常从铮说不清什么感觉,他有些失落,一个小姑娘本事太大,似乎让人有些挫败感。 天气太热,明面上什么都放不了几天,她就只做了一些煎饼子,又从空间拿了些肉包和馒头,让弟弟送给常家,其余的全部放进空间。 回到房间,关上门她就进了空间。 一进空间就感到比以前灵气更充裕了些,她放眼一看,几乎惊呆了。 黑色土地上全是密密麻麻的青绿色的小麦苗,还有各种小菜苗,只留了一小片空地。 梧桐树上还有五片嫩叶子,另外又冒出两片金色的小嫩芽。 小苍梧迎了上来,“主人,你不是说那几袋是种子吗?我让小麻雀,小喜鹊和山鸡种了,连小兔都帮忙刨坑了,他们都是播种子的小能手,只不过他们有个小小要求,就是菜里的虫子归他们吃了。” 小麻雀,小喜鹊,兔子和山鸡也都围了上来,好像在求表扬,其中两只白色小兔子手里还各抱着一棵菜在啃,头上两只粉色长耳朵一动一动的,小嘴动个不停,睁着两只乌黑发亮的大眼睛,样子萌萌的,可爱极了。 另外两只灰色兔子则一起抱着一只很大的白萝卜在啃着,小嘴好像上了发条似的,不停地啃嚼。 林锦初扑哧笑了,刚才的不开心一下子烟消云散,这些小动物还真是活宝,让她的生活多了很多乐趣和温暖。 想到这里,她小手一挥,豪爽地说了句:“不仅虫子归它们吃,菜叶子和谷子也管够。” 林锦初又撕了一些从林家地窖拿来的肉干,撒到地上给他们吃,还画了一片地域专门是他们吃喝拉撒的地方。 吃喝是一个地方,拉撒在黑土地那边,正好给菜苗施肥,她自己也是在黑土地那边解决,刨开一个小坑就行,完事用土盖上,古代就是这点特别尴尬。 唉,说出来都是泪,还好空间里都是些没开灵智的小动物,除了小苍梧。 晚上,马车也被林锦初带进空间,一进空间就把马具缷了下来,让马可以自由地在空间玩。 买来的东西都被林锦初分类放在架子上,空间里所有的东西都归整得井井有条,放在一个角落。 淡水湖里的荷花开得越来越多,偶尔还能感到有风从空间吹过,湖水被风吹起一波波微微的涟漪。 离荷花湖不远处种的是牡丹花,黑土地上种的牡丹花谢了又开,开了又谢,远看那一簇簇盛放的牡丹花上好像有一层淡淡的金光。 那匹黑色的马舒服地深吸了一口气,呆萌的神情让林锦初直想笑,空间里的小动物都很通人性,怎么她以前没发现过。 难道空间的灵气会让小动物们开灵智? 马儿又跑到小湖边,它竟知道往荷花湖那边去,而不是往盐湖去。 乌骓马 在湖边它看向林锦初,这是要喝水吗? “想喝水吗?想喝就喝,管够。”林锦初笑着朝它说道。 马儿闻言,咕咚咕咚地喝起来,林锦初其实刚才还有点担心,毕竟这马她没有骑过,也不知道脾气怎么样。 但现在她完全不担心了,马儿喝了她空间的水,看那样子就很听话,甚至听得懂她刚才说的话。 第40章 乌骓马 林锦初想到那几个妇人说的话,应该又是沈老太关系不错的那帮人,大庆嫂就是其中的代表,沈老太因为有个将来能考状元的小儿子,村子里有不少人很给他们面子,私下关系都不错,她在心里默默地又记下沈老太一笔账。 见马儿喝饱了,林锦初又问:“吃过了吗?青菜吃不吃,馒头包子吃吗?” 她没养过马,只知道马是吃草的,那草和菜应该都可以吃吧。 见那马朝青菜点了点头。 林锦初走了过去,那一片瓜果长得很好,还结了几个西瓜,茄子,豆角,南瓜,红萝卜,白萝卜都有。 这一片都是从林家后院那边拔过来的,林锦初拔了一个红萝卜问马:“这个吃吗?” 马儿又点了点头。 林锦初在湖里洗了几个红萝卜递给马,她自己则摘下一个大西瓜,在水里洗了洗,用菜刀对半切开,拿起木勺就挖了一大块往嘴里送。 真甜,都快赶上现代吃的西瓜了,应该又是空间灵气的功劳。 把瓜子又撒在地里,另一半切成小块放到小动物的吃喝区,见它们都跑过去吃西瓜了。 空间里的小动物除了小苍梧有名字,其他都没名字。 小麻雀十几只,起名头疼,统一叫小麻雀,小喜鹊有五只,山鸡和兔子不知道怎么起名,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匹马林锦初想帮他起个名。 “你有名字吗?”她看向正吃得津津有味的马儿问道。 马儿点点头,但它不会说,急得嘴里叽叽呜呜地,林锦初又听不懂。 小苍梧边吃西瓜边翻译道:“它说它叫乌骓。 好名字! 林锦初一听这个名字,脑子里马上就想起霸王项羽的爱骑好像也叫这个名字,仔细一看,这马儿似乎有些不凡,因为今日常大哥送来的时候已经天黑,她也没注意看。 现在仔细一看,马儿通体像黑缎子一样,毛黑乌亮,这时候乌骓刚吃完了萝卜,突然抬起一只脚给林锦初看,蹄子竟是雪白的。 果然是宝马啊!常家人不简单这个想法再一次得到验证,这种马普通人哪里可能有,就算普通的马一般人也买不起。 东夏国到没有规定什么等级的人才能坐马车,但马车在东夏国却很贵,这是原主记忆里有的。 难怪就算她说了自己会骑马,常大哥的眼神还是有些担心,这样的宝马一般人还真驾驭不了。 但她林锦初可不是一般人,马儿现在已经完全当她是自己人了。 “踏雪乌骓。”她朝着马叫了一声,“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了。” 乌骓高兴得打了个响鼻,然后在空间的空地上蹦蹦跳跳地撒起欢来。 但当它到小苍梧跟前的时候就停了下来,小苍梧停到它的马头上,然后小麻雀,小喜鹊也叽叽喳喳地停在马身上,几只山鸡也围着乌骓转圈儿。 就连平时几乎负责躺平的四只兔子也一跳一跳地跟在山鸡旁边,好像在欢迎空间里多了个小伙伴。 林锦初还特地问了一句:“乌骓,你和项羽认得吗?就是西楚霸王项羽。” 乌骓乌溜溜的大眼睛有些迷茫,它摇了摇头,表示没听说过,这一次没有要小苍梧翻译,林锦初也看懂了。 原来名字只是巧合! 林锦初突然犯了难,乌骓这一路上吃什么,马是吃草的,青草,干草,青菜,红萝卜,瓜果,好像还有饲料。 她想起以前在姥姥家,有时候也会拿馒头给猪吃,也不知道乌骓吃不吃馒头和包子这些。 想到这里林锦初拿了个馒头给它,没想到乌骓一口就吞了下去,还表现出很好吃的样子。 “要嚼碎了再吞,知道吗?”林锦初耐心地教导马。 乌骓明显听懂了她的话,常家人不愁吃喝,但用馒头和萝卜喂马儿吃,还是很少的。 林锦初决定明天问一问常从铮,他们平时给乌骓吃什么。 第二天一早,林锦初在空间一口气吃了三个肉包子,吃了些煎饼,喂饱了乌骓,这才带着乌骓出了空间。 拿了些煎饼和肉包子出来,正在厨房熬粥,这时候常二哥过来了,他一手拿着一个鼓鼓的布袋,一手端着一个陶罐。 “锦初妹妹,我娘叫我送些肉干给你们,这是前几天我们买的半头猪全部烤成肉干,肉干耐放,路上吃方便。” “还有这一罐是我娘自己腌的咸菜,我娘说这一路上不吃盐肯定不行,人没力气就走不动路,平时吃饼子就点咸菜,你快试试这肉干,可好吃了。” 他说着把装肉干的布袋和陶罐放下,林锦初打开布袋一看,简直爱死了,油滋滋的样子,她拿出一块肉干吃了,不由得感叹,罗婶子手艺太好了。 这是她来到西山村吃得最好吃的东西。 “太好吃了,帮我谢谢罗婶子,诶,常二哥,马儿平时吃什么?你知道吗?” 她差点就叫出乌骓的名字,但她从来没见过常家的马,怎么会叫得出名字呢,马儿又不会说话,总不能说是小苍梧告诉她的吧。 “锦初妹妹喜欢就好,肉干我们那儿还有很多,到时候吃完再拿,哦,你说乌骓啊,乌骓平时不挑食,一般吃青草,但这大半年没青草吃,只能吃干草,现在连干草也很少了,就吃麦秸。 哦,对了,这几天正好家家都收了麦子,村子里有很多麦秸,对了,我刚才从外面回来,见到打谷场还堆着很多,应该还没来得及运回来,可以跟人家要点麦秸切成段给乌骓吃。” “好的。”林锦初想着一会儿到打谷场收些麦秸。 一旦逃荒离开村子,这些麦秸就只能烂在打谷场,所以也不用跟村里人打招呼,中午大家就要出发了。 “那我先回去了,记得午时在村口东边集中。”常从闻又叮嘱了一句,便离开了。 整个上午,林锦初都没有出门,她先是熬了一陶罐梧桐叶水,等凉了后,给她爹喝了一碗,又让弟弟整罐送到常家。 然后把家里所有要放在明面上的东西打包了,中午还特地煮了大米饭,蒸了点腊肉,又炒了个野菜。 第41章 出发了 林锦初昨天在杂货店买了五罐油,三罐是熬好的猪油,两罐是芝麻油。 腊肉香得林文泽直吞口水,用油炒的野菜让林文泽食欲大增,他吃了两大碗米饭,半盘子野菜,他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野菜。 吃腊肉从前在林家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林家有腊肉,但他们从来吃不到,好东西都是带到县城给四叔一家的。 林知远不知道女儿从哪里买来的腊肉,事实上林锦初在杂货铺也买了一些烟熏肉,那是杂货铺掌柜自己家的,刚烟熏好挂在那里晒,被林锦初看到,直接花大价钱买了一半。 吃过中午饭,一家人就把所有要带的东西都放进马车,林知远和林文泽上了马车,林锦初驾着马车就往村东头走去。 到了集合的地方,已经来了很多人,常家人也来了,林锦初把马车停在常家人旁边,让她爹看紧了,自己则悄悄离开了。 走到离集合地不远的打谷场,村民们平时有事集中,不是在祠堂空地上,就是在打谷场。 一到打谷场,果然那里还有十几个麦秸垛,周围空无一人,除去逃荒,大家也不要麦秸了。 手一碰到麦秸,就全部收进了空间,林锦初连续收了两个麦秸堆就没有再要,这东西太占地方了。 想着这么多的麦秸应该够乌骓吃好长时间了,再说空间还有各种瓜果蔬菜,还有大米面粉,馒头这些。 收好麦秸她便直接回去找她爹了,她怕林家人又作怪,她爹虽然心里对林家人也没什么感情,但孝字当头,毕竟林家曾养育过他,哪怕断亲了,做得太过总是不太好。 但她不同,她又不是林家养大的,而且既然她爹不是林家亲生的,那她和林家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对付林家,她一点都不需要留情。 一是她年纪小,名声不名声也不在乎,二是因为她与林家没有半点关系,所以她从来不怕林家人,该怼就怼,该骂就骂,该扮柔弱搏同情就扮柔弱,只问结果,不问过程。 回到村口,村长正在核对各家报上来的人数,林锦初走到她爹身边,平时没觉得村子里人多,现在都出来了,人是真多,像个长龙似的,都排到外面大路上。 全村马车只有五辆,林锦初家一辆,村长三兄弟一家一辆,里正家一辆,牛车倒是有五辆,驴车也有几辆,还有骡车,更多的是手拉的板车。 整个队伍乱糟糟,小孩的哭叫声,鸡鸭扑愣声,最离谱的还有几头猪。 有的人家板车上放满了东西,什么都舍不得扔下,恨不得把整个家都放到板车上带走,破被子,破木板,破铁锅,破木桶…… 林锦初叹了口气,在现代搬个家都觉得是个大工程,所以她在外面打工就拼命攒钱,一定要买个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样就不用搬家,搬家真的累人。 现在是逃荒,不是一天两天,而是未来漫长的几个月时间,拖儿带女,带着这么多家伙什,太不容易了。 想想在现代的幸福生活,林锦初更是盼着有一天能重回现代,她保证如果有机会再回到现代,不管什么加班加点,她决不会抱怨,而是做一个兢兢业业的牛马人。 最后出发的一共有六百多人,村子里的老人都没有走,也有一些人打算进深山,还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鞑子说不定打不到这里来。 就在这时,一辆驴车急匆匆地到了村口,一个十八九的男子跳了下来朝村长快步走来。 他身上脸上还有一点血迹,看见村长连忙叫道: “大爷爷,要快走,鞑子已打到我们县城了,我亲眼看到那些人骑着高头大马,挥着长刀,见人就砍,我拼死往家跑,驴都快跑死了,我们这儿离县城不远,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飞石县县城在西山村的正北面,骑马过来顶多一个时辰,当然这中间隔着几个镇,还有很多村庄,鞑子如果打过来,不可能直接到西山村,但时间不等人了。 真等到鞑子杀过来,这些村民就是待宰的羔羊。 村长听到这里,不再去催促村子里的其他人了,敲了几下铜锣,说了声“出发”,前面的队伍开始缓慢地向前走。 有马车,骡车,驴车的在前面,没车的在中间,有板车的在最后。 林锦初从布包里拿出三个小布袋,给她爹,她弟弟一人一个,让他们绑在腰间。 “这里面是我炒的米,路上饿了就吃一点。”她悄悄说道,这也是她今天才想起来,万一鞑子真打过来,一家人失散,至少每个人有点干粮保命。 每个布袋里还放了一些罗婶子做的肉干,另外一人一个水囊。 三个人的户籍和路引今天早上也贴身缝在衣服夹缝里,当然林锦初自己的放在空间的货架上。 队伍前行时,突然冲出去十几户人家。 “喂,你们去哪里?”村长急得喊他们。 “村长叔,我们准备躲进深山。”有一个男子回了一句,又朝前跑了。 村长急得一跺脚,“进深山有什么用啊,现在就快没水了,算了,我们快点,大家加快速度。” 常从铮驾着牛车和林锦初并排走在前面,他真的没想到这小丫头真会驾马车,更奇怪的是乌骓竟然很乖巧地配合她。 要知道乌骓可是他爹当年的战马,在战场上十几年,除了他们一家人骑,别的人很难近身,他原本的打算就是他或他二弟轮流驾这辆马车。 林锦初则看了看身后,密密麻麻的长龙,缓慢地向前,马车里的林知远则笑着对她说:“初儿,爹今日腿已经好了,你累了就换爹来赶车。” “姐,我也想学,我们三个人轮着赶车就不会累。” 林锦初笑笑,看了看前面的乌骓,这家伙可不是温顺的,她还得找机会和乌骓好好聊聊,弟弟就算了,还是太小。 她和她爹轮着赶车,可以歇歇。 “好的,爹,等有空了姐再教文泽赶车,你还小,就在马车里待着。 林文泽撅了撅嘴,有些不服气,姐就比她大两岁半,姐一个女孩子都能驾车,凭啥说他小呢,明明姐也很小嘛。 但姐姐的话对他来说就是圣旨,他只有服从,林文泽拿出姐姐给他的一本三字经,在心里默念起来。 第42章 逃荒第一天 很快队伍就到村子南边的洛水河边,林锦初看着快干涸见底的洛水河,想起当初刚穿越过来时就在这河里。 那时候侯府派人把原主这个假嫡女送回村子里,真嫡女接了回京城,原主受不了突如其来的惊天巨变,加上一路上那些婆子的冷嘲热讽,再看看林家吃的那些从前狗都不吃的食物,她彻底绝望了。 于是当天夜里投河自尽,她淹死后林锦初穿到她身上,自己从河里爬上岸,被出来找她的林知远及村里人发现带回林家。 爬上岸的林锦初接受了原主所有的记忆,原来是原主不甘心留在西山村,想去追回京城的马车。 她自小京城平信侯府长大,过着养尊处优的嫡小姐的生活,再看看贫困潦倒的林家,吃着黑乎乎的菜糊糊她几次都想吐,又听村里围观的那些人说,以后还要每天洗衣服洗碗下地干活,她实在不敢想象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她很想侯府那里的父亲和母亲,可马车走得快,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了,她身无分文,如何追得上,如果凭自己孤身一人去京城,更是难上加难。 冀州府离京城千里之遥,而且她离开京城时,一向疼爱她的侯府夫人决绝嫌弃的眼神让她心头如染寒霜。 平信侯夫人嫡女有两个,庶女有三个,个个长得貌美如花,唯独只有一个嫡子才五岁,府里不缺女儿,知道她不是亲生的,当即决定送她回村,一丝犹豫都没有。 原主左思右想之下,觉得与其过这样的日子,还不如死了算,于是绝望之下跳了河,而现在的林锦初便穿越过来代替了她。 林锦初看着才几天就已经干涸快见底的洛水河,正感慨着,就听到村长在喊:“要打水的快点,就等一刻钟,没打水的赶紧,也不用打太多,多了走不快,我们是往南去,南边不缺水。” 话刚落下,就有不少人提着木桶,瓦罐,水囊等朝洛水河跑去,常大伯一家昨天已帮她家打了四桶水,此时正放在马车里。 眼看着一刻钟很快过去,队伍又开始动了起来,打水的人也陆续回来了。 走了半个时辰,汇入一条主干道,前面有另外一队,看队伍的长度约有两百人左右,这个村子里的人男性比较多,不少人身上背着弓箭,还有人腰间别着刀。 村长小声对周围的人叮嘱了一句:“这是我们一山之隔的北山村村民,他们村子不大,别看他们村子小,北山村的人以打猎为主,性子野,他们来头不小,很不简单,大家小心点不要惹他们。” 林锦初心道,本来就很难了,怎么一出门就遇到这些人,看那些人凶神恶煞腰间别着大刀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土匪呢,还好常家人应该都恢复了武功,否则这些人要是找西山村的麻烦,还真没有人能抵挡。 林锦初出发时换了一身灰色细麻布长衫长裤,昨天穿的那一套,她在空间洗了,腰间系了一条腰带,又把头发扎了个高马尾,脸上抹了一些草汁加泥灰,看上去就像个不起眼的小少年。 一开始连她爹和弟弟都认不出她来,但常从铮却一眼就认出她来了,无她,就那双眼睛出卖了她。 一路上不断有队伍加入,很快就变得浩浩荡荡,眼看天黑了,村长让大家在龙脊山的山脚下休息。 龙脊山是东夏国北部最长的山脉,西北至东南走向,而洛水河则是沿着龙脊山由北向南延伸,一山一水蕴养了几个州郡的百姓。 上游缺水,中下游可想而知,按河流走向来看,林锦初对接下来的缺水问题并不乐观,冀州在北境中部,也是洛水河的源头,整个北境缺水严重。 幸运的是龙脊山很长,跨越四州郡,相当于现代四个省,一路上不管是碰到鞑子军或是缺水缺粮,都可以上山,只不过龙脊山深处有很多原始未开发的地方,那些地方地势险要,野兽众多,非常危险。 不少人家开始生火做饭,有的带着活鸡活鸭的人家嫌带着这些活物麻烦,开始杀鸡宰鸭。 很快肉香传开,但因为是第一天,大家都有粮食,并没有出现抢粮抢水的事。 村长三兄弟共三十来口人,常家四人,还有林锦初家三人,围坐在一起,几家人都没有生火,只就着水吃了饼子,肉干。 林锦初看到林老汉一家和里正几兄弟在一起,她还看到那几个嚼舌根的妇人,看样子是里正家的人。 就在林锦初朝她们看时,沈老太和那几个妇人也朝他们这边看来,还恶狠狠地朝林锦初瞪了一眼。 林锦初也没有客气朝沈老太吐了一下舌头,还做了个鬼脸,她就是要气沈老太,折磨她。 果然,沈老太气得想站起来,谁知道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手中的拐杖也掉在地上,她正想撒泼,旁边的林老汉瞪了她一眼,吓得瞬间收住哭声,心虚地低下了头。 沈老太原来深得林老汉的欢心,她会来事,撒泼打滚样样会,村里人不敢招惹她,又生了个未来状元郎,而且她在林老汉面前很懂得温柔写意,家里家外打理得井井有条,所以在林家,林老汉一向不管事,所有事都交到沈老太手里。 可自从沈老太瘸了后,脾气变得很暴躁,天天在家里指桑骂槐,老大一家几乎是她的出气桶。 再加上家里被贼偷光了,她家值钱的东西都锁在地窖里面,老四没有参加科考,大半的粮食都交公之后,他们现在要银子没有银子,要粮食没有多少粮食,所以林老汉现在很头疼,对沈老太也没从前那么敬重。 要不是几个堂兄弟看在小儿子林知书的面子上,凑了些粮食给他们家,他们连吃都成问题。 老大林知达不管怎么说也是他亲儿子,他可以欺负老大,但别人不可以,再看看老三老四两家,整日就知道抢骡车睡,就好像没长腿似的,谁也不肯下地走。 老大一家大牛二牛轮流拉板车,老大驾骡车,老大家的要照顾一大家子的吃喝。 林老汉以前没注意到的事,现在都赤裸裸地暴露在眼前,以前反正都有人干活,是谁干的不重要,他向来只看结果,可现在呢?他简直没眼看。 这个时候越想越后悔当初把老二赶出去,最恨的就是连老二不是亲生的也说了出去,他心里对沈老太多了不少怨怼。 第43章 谷城县 见沈老太消停了,林老汉朝林锦初一家深深地看了一眼,没有再说话。 睡到半夜,听到有人尖锐地叫道:“啊!有人偷东西,有贼。” 林锦初跳下马车,刚才轮到她爹值夜,她进了马车里面,林文泽睡得很沉,她就进了空间,空间的灵气比一开始浓了不少,反正一进空间,就感觉到元气满满,有一种满血复活的舒畅感。 她打水洗了洗,然后换下那一身臭汗的衣服,穿上去镇子上穿的那一件袍子,然后喝水吃包子,又吃了些肉干,在空间里睡了一会儿,见弟弟还在睡觉,忙出了空间,这个时候外面传来叫喊声。 “爹,发生了什么事?”林锦初问道。 林知远已经能轻松地走路了,他指了指不远处,西山村有板车的那些人排在最后面,有几家人正在哭。 “老天爷啊,这些强盗,怎么把我们的粮食抢走了,我也就睡了一会儿,没天理啊!呜呜呜……” “本来粮食就不多,抢走了粮食,还把我们的水桶打翻了,太狠了,这是不给我们活路啊!” “可有看到是什么人?”村长虽头疼,但没办法,都是他的村民,既然跟着他出来了,他得管,于是走过去问道,林锦初也跟在后面看热闹。 “不像是我们这边的人,穿着黑衣服,像是山匪。”说话的那妇人其实也就看了个背影,十几个人呢,来得快也去得快。 山匪?其他人一听心里不安起来,山匪杀人不眨眼的,而且他们手里都有刀。 村长朝暮色中的龙脊山看了看,还真有可能,龙脊山上确实有土匪,就算不是灾荒年,山上都有土匪,现在灾年,没粮食吃的人都上了山,占山为王。 他们或几十人,或几百人一伙,占据一个山头,专门打劫来往的路人。 “先睡会儿吧,明早再说,现在也追不回来了。”村长无奈地叹了口气,又叫了几个青壮年走在队伍的后面,这才走了一天,往后的路怕是更难走。 等村长回到队伍的前头,林锦初本想跟村长说每家出个男人,白天黑夜队伍的周围都有人值班,这样能最快时间发现异常。 可一想到自家如果要出一个人,那就是她爹,她爹腿刚好,可经不起折腾,还得好好养养,若是常家出两个人,那些妇人又要嚼舌根,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开口。 至少目前来讲,他们走在队伍前面的人比较安全,村长三兄弟三家人里有七八壮劳力,常家四口都有武功。 这西山村对他们一家最好的人都在身边,至于其他人,她又不是圣母,管不了太多。 接下来的两天出奇的平静,不用村长说什么,大家都埋头向前走。 至于那丢了粮食的几家人,村长让各家出一点凑了几袋子帮他们。 到了第四天上午,才走了一个时辰左右,后面的人就躁动起来。 有人高叫道:“不好,好像有马蹄声。” “莫不是鞑子追上来了?” “鞑子追我们这些人做什么,我们又没银子,他们图什么?”有人自我安慰道,他要是鞑子,才不会追着这些穷鬼,有这时候还不如找个城池,抢那些富人的银子。 他这想法是没错的,鞑子自然也是这样想的,所以鞑子先攻下的是冀州府城,然后又是各个县城,至于鞑子为何要追这些流民呢?很快有人给出了答案。 “听说鞑子嗜杀,就是很喜欢杀人,尤其杀我们东夏人,说我们东夏人是两只羊。” “我还听说鞑子喜欢烤小孩吃。” 那人的话一说完,旁边的小孩子就吓得哇哇大哭起来。 小孩子的哭喊声,加上天气热得冒烟,土匪的传闻,鞑子即将到来,这众多的压力几乎让所有的人到了崩溃的边缘。 常大伯站在骡子拉的板车上,拿着一个类似望远镜的长筒朝后看了看,然后对他们说道:“目前看来应该还在远处,我们先快点赶路,前面不远处就是谷城县城。 谷城虽是一个县城,但却是比较大的县城,谷城有驻军两千,只要能进城,或者从谷城通过再向南,就算鞑子打过来,也会被拖慢,至少有城墙挡着。 林锦初听常大伯这样说,感到意外,一个县城竟然还有驻军,那肯定不会小,在现代应该就是县级市的存在。 行政级别虽小,但规模不小,听说冀州城作为北方州府,也只有一万驻军。 村长听他这么一说,敲了敲铜锣,然后大手一挥,大家便拼着命地赶路,这一次根本不用催,有的人主动把没用的东西扔掉了,有小孩子哭闹大人直接一巴掌打过去,就不敢再哭了。 有的不忍心打孩子,就吓孩子说:“鞑子马上打过来了,要是被鞑子抓住,就没命了。” 小孩子虽不知道什么是没命,但却听出了危险,也乖乖地不哭了。 又走了近一个时辰,终于到了他们出发以来第一个城池,林锦初到这个世界也才去过落叶镇,落叶镇也就和村子差不多,只不过热闹些,有一条很长的商业街。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城池,还没有靠近县城大门,老远就看到城门紧闭,城墙上站着很多手持长枪和弓箭的官兵,林锦初没想到一个县城的城墙竟会这么高而厚重,城门外埋着很多密密麻麻的小黑点。 林锦初正看不明白这是什么,就听到常大伯说道:“谷城我们进不去了,他们这是准备迎战。” “常大伯,那黑点是什么?”林锦初没忍住好奇问道,旁边的文泽也在点头,他也想知道。 “那是铁蒺藜,还有铁钉,这暗处应该还有绊马绳,都是用来对付鞑子骑兵的,看来这里的守军倒没有弃城逃跑,还是懂打仗的。”常廷答道。 村长意味深长地看了常廷一眼,当初他收留常家人时就觉得他们英武不凡,且面相端正,他当时神差鬼使地就应了下来。 现在听常廷对这些城池和战事了如指掌,心里不由得庆幸当初一念之仁收留了他们一家,有他们在旁边,少走很多弯路。 林锦初苦笑:“只是他们弃了百姓。” 第44章 无奈上山 常大伯闻言一怔,这个问题他倒是没想过,为了大局牺牲一些百姓对将军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因为他很理解谷县县令,如果要是打开城门让百姓进去,或是从城中经过,很难保证这里面不会有鞑子的细作,要是这些人进了城,那谷城不可能守住。 而且流民实在太多,等所有的流民都进了城,这些流民怎么安置,谷城不过是小小的县城,根本不可能供养得了这么多流民,更可怕是除了这几万人之外,还有源源不断的流民在向南。 林锦初其实也知道,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题,她喃喃地说:“这事搁谁头上都难选择。” 果然其他人的选择都是为了大局舍了百姓,甚至把百姓当作挡箭牌。 除了现代的那位伟人,他领导下的将军肯定是不会眼睁睁丢下百姓的。 村长看了这个小姑娘一眼,不知道为何,他总觉得这不像个十岁的孩子,有着和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和稳重,甚至她的思想深度连他这个六十岁的老翁都不如。 难道京城长大的孩子都这样吗? 村长陷入深深地迷茫中。 不过,村长很快就释然了,这确实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姑娘,人家可是在京城侯府长大的,是当成嫡大小姐养了十年。 还和三皇子定了亲,那是当皇子妃教养的,那是皇家的人,见识肯定不是一般姑娘能比的。 “那接下来我们怎么办,前面还有这么多人挡着,又进不了城,后面又有鞑子,要是进深山,山上有土匪,有野兽,怎么办?难道我们才走了几天就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 村长像是问常廷,又像是在问大家,他已经慌了神,他也就能在村子里管管同宗同族的人,管些小事,哪里遇到过这么复杂的情况。 常廷沉吟片刻后答道:“目前只有上山一条路,后面的鞑子我们打不过,他们装备精良,又是骑兵,而我们大多数不过是手无寸铁,从来没杀过人的平民。 向前的路更是行不通,谷城肯定是进不了,或者我们也可以过了洛水河到对面去,但对面也是深山,现在河水虽浅,但多是淤泥,过去也不容易。 且河面太宽,过河时容易被箭射中。” “所以我们只能上龙脊山吗?那这些马车,骡车怎么办?” “先上山看看,必要时只能弃了车厢,但马和骡子,驴子可以背东西上山,或者拉板车上山。” 众人还在犹豫,讨论,很多村民反对上山,认为如果要上山,他们还不如在西山村那里直接上山,何必跑这么远来上山,而且这边的山他们一点都不了解。 西山村那边的山上只有野兽,没有土匪,这边的山不仅有野兽还有土匪,更有数不清的流民。 几乎所有村子的人都在争论何去何从,前面有些人甚至往谷城城门那边走,他们刻意避开那些铁蒺藜。 铁蒺藜拦得住骑兵,但拦不住行人。 见城墙上没有动静,越来越多的人胆子变大了,他们开始从后面向前挤,林锦初他们都被挤到路边。 就在这时,城墙上的人动了,他们齐刷刷地走到城墙边,拉开了弓,有人在城墙上用喇叭喊道:“所有人快快离开,谷城不接受流民,请各位上山抄道而行,否则以谋反罪格杀勿论。” 向前涌去的流民们这才停了下来,格杀勿论这几个字太有震慑力了。 村长终于下了决心,他朝后面西山村的村民说了声:“大家跟着进山。” 说完也不管后面的人听到没有,让自己的几个儿子驾车往山上去。 林锦初也跳上车辕,驱动自家马车上山。 刚才听城墙上的人喊话,说是山上有路,只是要抄道便可通过谷城县,她顿时便有了信心,只要有路就行,绕道就绕道,总之能继续向南就行。 跟着上山的人很多,有些不是西山村的人看到有人上山,也跟着上了山,人都会权衡利弊的,往前往后都不行,只能上山。 但也有不少西山村的不想上山,他们和其他人一起留在路边,想等谷城开城门,他们在赌,只要鞑子不打过来,谷城县就会如正常时一样开门,到时候不过是交几个铜板就能通过,何必上山冒险呢? 上山的路被谷城附近的居民踩出一个宽大的缓坡,马车暂时也能过,山上一片枯黄,地上没什么草,全是灰尘。 上山的人和车多了,马,牛,骡子,驴还有人的踩踏中扬起了漫天的灰尘,看不见前面,也看不清后面,只能沿着路往前走。 只是村长三兄弟,常家人和林锦初一家三口一直没有分开。 林锦初跟在他们的车后,紧紧盯着前面的骡车,前面的骡车是常从铮赶的,他刻意等着林锦初的这个马车。 “初儿,你小心点。”林知远看得心惊胆战,马车摇摇晃晃地向前冲,后面不断有人向山上挤,有人被车撞倒,后面的人踩踏上去,不断听到有人在尖叫哭喊,他们这辆马车时不时被挤一下。 林知远怪自己这腿不争气,刚才驾车时只要一用力,腿还是有点痛,要是平地他自是没问题,但上山他只能让锦初驾车了,万一他连人带车翻下山去,那就太危险了。 林知远愧疚万分,一个十岁的孩子,倒成了一家之主,什么都要她来拿主意,这个时候他只是一个父亲,已经忘记林锦初是个不一般的孩子。 他没读过书,平时也算是有把力气,能打猎,但东夏国武器管理很严格,他平时上山打猎一般都是自制的长矛,短刀,弓箭也是自制的,还是常廷送给他的,和真正的军用弓箭不能比。 他还没用过真正的弓箭和大刀,不知道为何,他骨子里很喜欢这些武器,每次进镇子上卖完打来的猎物,他都要去镇上的铁匠铺里看那些铁器。 他很想拥有一把真正的弓箭,一把长陌刀。 但每次去镇子前,沈老太都检查他带的东西,以及大概要上交多少银子,控制得死死的,他没银子买喜欢的东西。 弓箭和短刀都是常家人给的,长茅是他自己削的,几把木质长茅锋利无比,这一次他在家中无事又削了几把长茅带在身边。 他是腿有事,手可一点事都没有,扔长茅是他的强项,林知远想到这里,暗暗地把长茅握在手里。 谁也不能伤害他的两个孩子,他发誓! 第45章 书中的女配出现了 马车走得比人快,大概走了有半个时辰,不少行人渐渐被抛到后面,灰尘也没有刚才大了。 又走了一会,灰尘慢慢消散,林锦初这才看清周围,她的马车前后都是马车,牛车骡车驴车都落到后面,早已不见了踪影,甚至她连常家人都找不到了,只有村长三兄弟中的三辆马车,而且也落在她的后面。 外围的山上很少树木,只有小树桩一个接着一个,林锦初让马慢了下来。 村长家的马车这时候也追了上来,他们下了马车,村长没想到这个小姑娘竟能跟上他们,而且比他们还快,他心里很是震惊,人家孩子才十岁啊,还是个姑娘。 “村长爷爷,我们是在这里等他们,还是再往前走一些等他们。”林锦初问村长,她自己是想趁天没黑多走一些,能早点穿过这一片山林到下一个城池。 另外一点也怕鞑子追上来,还有大量的流民也跟在他们身后。 她说的他们是指常家人,还有村长三兄弟里的其他人,牛车,骡车和驴车都比马车慢些,刚才林锦初只顾埋头向前冲,反正也看不清前面,冲就对了。 村长看向后面已有一部分行人在往这里跑,他没有犹豫,直接朝林锦初一挥手:“丫头,向前再走走,你先到前面找个地方等大家,那些流民都过来就麻烦了。 他说完朝林知远点点头,又上了马车。 林锦初又跑了大约两个时辰才停了下来,连村长他们的马车都被她远远抛在后面。 林锦初从车辕上下来,轻轻摸了摸乌骓的头,说了句:“今日辛苦啦!” 乌骓蹭了蹭她的手,林锦初拿出一碗水给乌骓喝了,又把碗收了回去。 然后就听到有人叫了声:“喂,是你呀!” 是个女孩子的声音,声音有点耳熟。 林锦初不认为有人在叫她,所以也没有理。 “喂,假小子,叫你呢。”那声音又响了起来。 林锦初这才抬起头,周围没有人,只有他们家三个,但爹和弟弟还在马车里。 谁会认识她,除了西山村的村民,还有人认识她吗? 而所有西山村的村民都被她抛在身后。 再说她现在可是穿着男装,又梳了高马尾,脸上还有灰。 “这儿,这儿。”两个姑娘在朝她挥手。 林锦初朝叫她的那人看去,哦,两个姑娘正朝着她走过来。 这两个姑娘就是在镇子上被拍花子抓走的其中两个,一个是高个子姑娘,还是那种风风火火的样子,走过来的速度很快,穿着一身淡绿色的窄袖长袍,腰间系着绿色腰带,腰带上挂着一个浅白色绣着荷花的香囊。 另一个跟在她后面追着,那姑娘长得很娇美,给人一种柔弱的感觉,是那种男人一看就想保护的类型,她穿着一身粉色的衣裙,打扮得很精致。 这姑娘上次在拍花子老窝时就一直粘着高个子姑娘,好像是高个子姑娘的表妹,那天林锦初也没注意看,只知道她们两个长得都很漂亮。 今天仔细一看,打扮起来的这两个姑娘更漂亮。 刚才叫她的正是高个子姑娘。 难怪她们认出她,上次她到镇子上穿的同一件衣服,也是扎着高马尾。 “你还会赶车,真厉害!”高个子姑娘走到她跟前,朝她伸了大拇指,然后说道:“介绍一下,我叫高敏,这是我表妹,她叫柳如宁。” 柳如宁?林锦初一怔。 这名字有点熟悉,好像原书上看到过,原书中柳家人表面是太子的人,实则是三皇子的人,柳家在旧太子被废后,彻底成了三皇子的人,三皇子被立为太子后,柳如宁便成了太子的侧妃,太子登基为帝,她成了宁妃。 鞑子攻占皇城,皇帝被杀,皇后自尽,好像是柳家人打开宫门放鞑子进来的,宁妃逃回柳家,后来镇北军在傅言澈的带领下,又把皇城夺了回来,他带人冲进柳府杀了柳府满门。 总之柳家人政治立场特别不坚定,就像墙头草一样左右摇摆,既要也要,最后落得凄惨下场。 原来她就是柳如宁,而这些竟是柳家人,想到这里,林锦初心里多了一些戒备,她的性格一向嫉恶如仇,尤其讨厌为了利益出卖国家,背刺朋友的人。 在原书中原主这个皇后和宁妃是死对头,宁妃几次三番地要害皇后生下的儿子,可惜没有成功,反而她自己生的女儿成了柳家人送给鞑子的牺牲品,自己的儿子也因为在和皇后的斗争中死了,最后皇后的儿子被镇北大将军拥立登上皇位。 真是没想到,原书中的两个死敌,她和柳如宁现在就相遇了,只不过,现在和书中已完全不同了,她是不可能成为三皇子妃,现在的三皇子未婚妻是春枣,而柳如宁或许会成为宁妃。 那就让春枣和柳如宁去斗吧,她对皇家一点兴趣都没有,只想着搞钱。 高敏这个名字书中也有,只不过她是一个小角色,也就寥寥几笔带过,她痴恋镇北少将军傅言澈,只可惜少将军对她无意,后来傅言澈成了摄政王辅佐小皇帝,高敏结局如何,书中没有写,反而傅言澈终身未娶。 看着眼前两位少女将来都会和东夏赫赫有名的两个男人扯上关系,林锦初不由有些感慨,谁能想到逃荒路上的她遇到的一个是未来的宁妃娘娘,一个是痴爱东夏国迷倒万千少女的少将军傅言澈的少女。 她还曾经救过这二人,这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如果这一世是她救了这两个姑娘,那上一世是谁救的她们,上一世原主可一直在京城呢,而春枣是不可能到镇子上救她们的。 可惜书上没有写,书中甚至没有写她们被拍花子抓走这些细节。 “你这脸上抹的是啥,看着怪渗人的。”高敏问道,还用手在林锦初的脸抹了一下,“这是啥,灰吗?” “抹的是路边的草汁,瞎抹的。”林锦初答道。 “啊,会不会毁容,姑娘家的脸上可不能瞎抹,我还以为你懂医呢,原来是瞎抹的。”高敏惊呼,又拿出帕子擦了擦自己的手,女儿家的手是第二张脸,也不能有斑痕。 人家姑娘都在拼命花大价钱保养脸,她倒好,随便找点草汁抹在脸上,还真是心大的丫头。 林锦初很喜欢高敏,落落大方,敢爱敢恨,是个真性情的姑娘,可惜一厢情愿。 第46章 柳县令 林锦初不喜欢柳如宁,尤其是知道柳如宁的名字后,就感觉到很不舒服,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并不是原主,这一世她也不可能和柳如宁对立,可就是不舒服,很奇怪。 “我叫林锦初。”她这才报上自己的名字。 林锦初报上自己名字时总觉得柳如宁脸上突然一变,但也只是一瞬间就恢复原样,以至于林锦初怀疑自己刚才是眼花了。 林锦初看向不远处稀疏的林子里有七八辆马车停在那里,大概有三十几人,另外还有十几个家丁,和几个婆子丫鬟。 “你怎么一个人?”高敏问道。 “我爹和我弟弟在车里。”她话音刚落,林知远和林文泽就下了马车。 林锦初赶车太快,他们二人在车里晕乎乎的直想吐,见马车停了下来,也不想动,靠在车壁上想歇一会儿。 见外面有人说话,他们这才下了车。 “初儿,他们是?”林知远不知道自己的女儿什么时候竟然认识了别的地方的朋友,根本不可能啊!进深山认识的,没可能。 那就是上次去镇子上认得的。 自家女儿是真厉害,才去了镇子上一趟就认识了大户人家的女儿,他这个当爹的从小到大去镇子上没有一百次,也有九十九次,怎么就没有认识一个有能耐的人呢。 林锦初连忙拉着她爹到高敏和柳如宁面前,介绍道:“这是我爹,叫林知远,这两个是我朋友,哦,上次帮了她们一个小忙认识的。” 她当然不能说那些姑娘被拍花子抓了,这要是传出去,这些姑娘的名声都要受损。 她这么一说,高敏朝她一笑,心道,这小丫头真机灵,连这么大的事都没告诉她爹,这是保护她和表妹呢。 高敏心里暗暗发誓要和林锦初做朋友,以后林锦初的事就是她高敏的事。 而一旁的柳如宁脸上不自然地变了变,她昨晚在马车上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里她成了东夏国尊贵的宁妃娘娘,生了一儿一女,但儿子惨死,女儿被迫嫁给鞑子国的大皇子,后来傅言澈夺回京城,灭了柳家全族,杀了鞑子国的大皇子和她的女儿。 而梦中导致她儿子惨死的就是眼前这个小姑娘,未来的皇后娘娘,她们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她只是很奇怪,梦里这个小姑娘可是平信侯府最尊贵的嫡长女,怎么现在成了一个村姑,难道只是同名同姓? 柳如宁很是疑惑,不,不是同名同姓,梦里那个可恶的皇后就是眼前这个姑娘,那天在镇子上她没注意这林锦初的长相,也压根没往那方面想,现在细看,那五官,就是同一个人。 柳如宁的双手在宽大的袖子里紧握,她压抑不住愤恨,尽管那是个梦,但清清楚楚就如同自己经历了一世。 那丧子丧女刻骨的痛和仇恨几乎让她疼得醒不过来。 她不能让林锦初活着,宁可错杀,也不能让她再害她的儿女,柳如宁在心里暗暗发誓。 “锦初妹妹,要不你们后面就和我们一起走,你们人太少不安全。”高敏说道。 “对啊,一起走吧,路上有个照应。”柳如宁也热情地说道。 一起走好啊,一起走才有机会除去她,千万不能让她跑了。 林锦初拿不定主意,这事要等村长来了才能决定,她看向她爹。 林知远说道:“等村长和常家人来了商量一下,人多总是好的,互相帮忙。” 他难得看到女儿有玩伴,心里高兴,有心让女儿和她的朋友一起,女儿回到村子后,每天都在忙,不是进深山,去镇子,就是在家里忙。 “等人啊,那去我们那边坐着等。”高敏热情地拉着林锦初的手。 还没走到高家人那里,就看到村长三兄弟的马车来了。 村长下了马车,看向往林子那边空地上走的林锦初,再看了看林知远和林文泽走在后面。 林知远转过头迎向村长。 “总算是追到你们了,锦初丫头跑得真快,真是看不出,她小小个子,能坚持到现在,真不简单,倒是个力气大的。”马车上的人都下来了,所有人都跟着笑了起来。 林锦初回过头见村长一大家中坐马车的人都往这边走来,她爹和村长走在最前面,只有常家人坐在马车那边没有过来。 村长正准备跟林锦初说话时,忽然看到那边坐着的一群人,连忙跪了下来。 “见过柳县令!” 众人呆愣了一下,看着穿着常服的县令,也跟着下跪。 “大家快快起来,现在在外面不讲究这些,来,来,来,快坐,坐。”一个中年男子站了起来,虚扶了一把村长。 林子里到处都是矮木桩,天然的小凳子,逃亡路上,大家也没那么多讲究。 竟是县令大人,林锦初吃惊地看向坐在柳如宁旁边的县令,她的左边坐着高敏,右边坐着的就县令。 原来柳如宁竟是县令大人的女儿,原书中只提了一句宁妃是京城柳家人,是柳丞相的亲侄女,但柳丞相只有两子,听说拿柳如宁当亲闺女。 村长朝他们这边的人介绍道:“这位就是我们飞石县的县令柳大人。” 高敏走过来拉着林锦初坐到自己身边,并朝身边的一个华服中年女子轻声说道:“姨母,就是这位锦初妹子救了我们。” “锦初,这是如宁的母亲,也是我姨母。”高敏很热情地介绍道。 但林锦初觉得高敏有些反常,明明坐在一边的是她的家人,可她只介绍柳家的人,却不介绍高家的人。 但这是人家的家事,她不便多打听。 柳夫人不敢置信地看向林锦初,“这孩子才十岁左右吧,就能救了你们那么多人,真了不起。” 她身边的婆子使了个眼色,婆子连忙送给林锦初一个荷包,林锦初不想收,因为高敏当初已经给了三百两银子她了,她们的交情已钱货两讫,谁也不欠谁。 柳夫人温柔地拍了拍她的手:“你就收下吧,你救了我的两个宝贝女儿,是我们的恩人,这一路上少不了要用银子。” 林锦初只得收下,并说了句:“谢谢柳夫人。” 柳如宁话很少,不知道是不是林锦初的错觉,只觉得柳如宁现在没有以前那么粘着高敏了,哪怕现在两个人看上去总是一起,但无形之中有一种说不出的疏离,可能高敏并没有察觉到,但林锦初却敏感地察觉到了。 第47章 北山村的人 难道柳如宁也是重生之人吗? 春枣是重生的,柳如宁也是重生的,这下子热闹了。 就在这时,后面的驴车,骡车,牛车陆续跟了上来,大家都蓬头垢面的,身上脸上都是灰尘,空气里弥漫着难以言说的汗臭味。 村长连忙跑回去,把他们往另一边领去。 林锦初目测跟过来的西山村的人约有两百多人,另外还有些是其他村子的,包括那个北山村的,以及一路上跟过来的人。 之所以能够辨别出来,是因为每个村子的人都自动聚集在一个地方,而西山村的人都聚集在常家人附近,林锦初看到林家人和里正一家也在里面。 北山村的那帮人有一百多个,偏偏要往柳县令这边走过来。 他们蛮横地坐在空着的地方,和柳家和高家的人离得很近。 “这边不准你们坐,走,走,走。”有高家那边的家丁过来赶人。 “这地是你家的?”北山村的几个牛高马大的男人中的一个问道,一脸的不客气,一看就是平时横惯了。 “甭废话那么多,叫你走你就走。”家丁大概平时横惯了,高家是大户人家,柳家可是出了个柳丞相,而柳县令又是飞石县的父母官,就凭这些条件,柳家的家丁底气也比一般人也硬很多。 也难怪这些人毫不客气地赶人,他们才不管那些是什么人,能不能得罪,他们只知道这东夏国他们不能得罪的人很少,就算皇家人,有些他们也是不怕的。 柳丞相的夫人和当今皇后是姐妹,只不过皇后是嫡女,柳夫人是庶女高嫁,姐妹两个是塑料姐妹情,面和心不和,所以柳家表面上是支持太子,实际上暗中支持三皇子。 皇后的儿子是当今太子,这些书中都有记载,林锦初很理解柳家人的底气。 想起镇子上那些拍花子竟敢抓了柳如宁,也真是胆子太大了,林锦初现在怀疑那些人是太子的政敌干的。 “我们今儿偏不走,你能咋的?”北山村的那帮人也毫不客气。 “就是,谷城不给进,老子已经一肚子气,连这儿也不给坐,凭啥?”那些人依然油盐不进。 “就凭我家……”那人刚说出口,就听到身后一声怒喝:“回来。” 发怒的是柳县令,他穿的是常服,就是不想这些人知道他的身份,逃荒的路上,身份有时候就是催命符,这个时候越低调越好。 林锦初默默地看向北山村的那帮人,他们好像都不认得县令,难道北山村的村长和里正没和他们在一起? 正常来讲村长肯定是认得县令的,各村和村长是由所在县的县令任命的,就连路引也是县令发放的。 那帮人挤得满满的,高敏嫌弃地捂住鼻子,林锦初有些后悔刚才没有拉着爹和弟弟跟着村长离开,同样不自在的还有村长三兄弟的家人,他们也坐在这边。 不过林知远父子和村长弟弟那些人离北山村的人有些距离,而柳家人离得最近,林锦初和高敏坐在一起,自然也离得近。 她刚才就是碍于高敏的面子不好离开,她暗示她爹和弟弟离开,可他们就是不肯走。 “哟,这儿有两个妹子长得怪水灵的,还有两个娘们也长得标致。”北山村的那些人指着高敏和柳如宁说道,又看向柳夫人和高夫人。 高夫人应该是高敏的继母,看年龄只有二十来岁,倒像是高敏的姐姐,长得很美,是个绝色佳人。 “那几个丫鬟也不错。”北山村的人又指向那几个丫鬟说道,然后有不少北山村的人七嘴八舌地说着黄腔,嘴里污言秽语信口拈来。 “瞧她们衣服上都是汗,一看那身材,啧啧啧。” “那小娘们归老子。” “我要那个高个子的。” “高个子有些野,不好玩,我要她旁边那个。” 北山村那边坐得靠近这边的十几个高壮的男子边看着高敏她们,边调笑道。 大概是刚才柳家人的退让,北村人便以为他们软弱。 柳如宁头低恨不得低到胸口,尽管如此,因为相貌出众,她还是被北山村那个领头的看中了。 高敏则气得想站起来打架,被身边的林锦初从后面死死拖住。 林锦初庆幸自己穿的粗布棉衣,衣服厚而且宽松,汗水没有渗出来,倒是脸上的灰尘被汗水冲开,但前两晚林锦初在脸上抹了点草汁。 草汁不容易掉色,就连高敏手上的草汁到现在还在呢,这是碰的她头发丝上的。 这里山高皇帝远,真打起来还真没办法,林锦初暗暗着急。 村长说离北山村的人远点,果然没错。 “你们放肆。”有个家丁实在受不了,怒喝道。 “闭上你们的臭嘴,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另有一个家丁见有人想搞事,迅速从马车里拿出大刀,一人一把大刀,威风凛凛地挡在柳家和高家人前面。 柳县令似乎猜出了这些人的来历,脸上有些恐惧。 “你们是北山村的?”他问。 “老子就是北山村的,北山村怎么啦?你又是谁?”北山村那边有个书生模样的人问道,他警惕地眯起了眼,看向柳县令。 “你们不是被招安了吗?又不安分了吗?”柳县令身边一人问道。 招安?招安的意思林锦初明白,只有土匪或强盗才会用招安这个词,这些人是土匪? 难怪村长的话意味深长,这种人根本不要命,当然要离得远一点。 这时候林知远朝她使了个眼色,让她躲到后面去,她人小,躲在一边不起眼。 但林锦初没敢动,这个时候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让对面的那些北山村的人暴怒。 “咋的,还想干仗?老子早他娘的憋坏了,自从被你们县老爷招安后,天天上山打猎,又不给我们打猎的武器,这些年不少弟兄死在野兽口中,老子早就想上山干回老本行了。” “就是,打家劫舍的多爽,隔三岔五的抢几个小娘们玩玩,老大,要不咱们还上山吧。” “就是,还上山吧。”那十几个人磨拳擦掌,跃跃欲试。 “大哥,这帮人一看就衣着光鲜,是大鱼,要不……” 林锦初心里隐隐有些不安,县老爷招安,应该不是现任的这位县令大人,听她爹说过,飞石县的柳县令是来自京城,一般京城大户人家到边关地区做官,都是混三年然后升官的,这位县令大人才来了飞石县一年多。 第48章 柳如宁背刺 北山村的人说着都拿起武器站了起来,他们有刀,弓箭,木棍,看来虽然招安了,但这些人并不安分,还在偷偷私藏武器。 有个人一把抓住高敏和柳如宁就往北山村那边拖。 高敏拼命地把林锦初一把推开,手脚并用地挣扎,而柳如宁则怨恨地看向林锦初,林锦初被她看得直犯怵,她并没有招惹柳如宁啊! 上一世她们有仇,但那是她和原主的事,与她这个穿越人无关。 这一世,她又不会与皇族中人有什么牵扯,等下了山就各奔东西,说不定以后都不会再见面了。 更何况,她可是柳如宁的救命恩人呢。 难道柳如宁真的是重生之人?如果她是重生的,那就说得通了,那就是柳如宁已经认出她是谁? 可前世的她是平信侯府的大小姐,这一世的她并不是啊! “爹,快救我,救命啊!”柳如宁大叫道。 高敏则在拼命地挣扎着,眼看着已经把她们二人拖到北山村那边,这边的家丁这个时候已经怂了,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两个小姐被人劫走,而且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 眼看那首领就要扯开柳如宁的衣服,柳如宁突然大叫道:“慢着,这儿可是有一个大家千金,那人比我美,比我高贵,她比我更配你。” 北山村那人手一顿,柳如宁指着跌坐在地上的林锦初说道:“就是她,坐在地上那个,她是京城平信侯府的嫡女,三皇子的未婚妻。” 北山村那边有几个人马上冲过来,一把揪住林锦初的衣领就把她提溜过去。 那首领笑着问柳如宁:“就这,长得这么丑,豆芽菜似的,你确定她是三皇子的未婚妻?” 这下子林锦初确定了柳如宁是重生了,唉,前世是仇人,今生又逃不过命运的安排,还是仇人。 高敏则狠狠地瞪了柳如宁一眼,冲过来把林锦初护在自己身边。 “她只不过是个农女,哪里是什么平信侯的女儿,什么三皇子的未婚妻,你们觉得像吗?”高敏大声说道。 “哈哈哈……”那些人一阵哄笑,就连柳家的家丁都跟着笑了起来,可一看到柳县令沉着脸,吓得又缩了缩脖子。 林知远脸吓得煞白,他怎么也没想到柳县令的女儿会这样坑自己的女儿,他一时不知道怎么救自己的女儿。 林文泽更是吓得目瞪口呆,傻着眼一动不动。 就在林知远想冲上去欲和那些人拼命时,被一个人拦住了,拦住他的是常廷。 常家一家四口突然手持木枪和短刀冲了过来。 常家大伯朝林知远说道:“快带文泽离开,别担心,我不会让锦初有事的,你们在这儿只会拖累我们。” 林知远拉着文泽往西山村村民那边跑去,村长的三兄弟也跟着往那边跑,他们刚才也吓呆了,让他们和土匪打,就等于送死。 见西山村的人都离开了,常家人正准备和土匪谈条件。 “大将军,是你。”柳县令突然失声叫了起来,“你们不是……” 常廷冷冷地看向柳县令说道:“你是想说,我们常家人不是成了废物了,是吗?托你们柳家人的福,我们又好了,怎么?还想再害我们常家一次吗?” 他又冷笑道:“你们柳家人还真是嫡出真传啊,老的是这样背信弃义之人,小的也是这样,人家小姑娘明明是个农女,非要说人家是什么三皇子妃,真是太奇怪了。” 柳县令惭愧地低下头,如宁这事做得太缺德,他作为柳如宁的父亲,被人叭叭打脸,却一句话也没法回击。 “你们放了那孩子吧,她真是一个农女。”柳县令朝北山村那些人说道。 “不是的,爹,她就是平信侯府的嫡女,女儿不知道她为何混在这些村民里面,但她真是三皇子的未婚妻,未来的太子妃……”柳如宁尖叫道,她想拖时间,可也知道不会有人来救她们。 可她是未来的宁妃娘娘啊,不可能毁在这些人手中的,上一世她们明明平安进了谷城县城里面,并没有遇到这些土匪。 对上一世是傅言澈的人在镇上救了她们,又让她爹带人撤出了飞石县,然后他们直接进了谷城县,那个时候谷城县还没有关闭城门,多怪这个死丫头救了她们。 要是她不出现,就是傅言澈救她们,而她们也会平安地到达京城。 表姐就是在遇到傅言澈时,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只可惜神女有心,襄王无梦,注定一生孤苦,她其实挺瞧不起表姐,更恨傅言澈。 北山村那个首领突然就举起手打了柳如宁一巴掌,不屑地说了句:“话真多,留点力气等老子今晚享用你时再使。” 他又朝柳县令这边看了一眼,说了句:“弟兄们,杀了他们,把这几个小娘们看好了,其他人跟我冲上去,杀了这些人,把他们的女人和财宝抢到手,就跟着老子上山去。” “对不起,大将军,我替我大哥说句对不起,只是……只是各为自主。”柳县令害怕了,他语气很急,希望可以说动常家人救他们。 “你们柳家人为了帮严贵妃和三皇子作恶不少,我常家一向只维护太子正统。” “常大将军,杀了这帮土匪,有他们在,还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受害。”柳县令害怕常家人不想管他们柳家的事,更着急了,把土匪两个字搬了出来。 林锦初知道他这是拿捏常家人了,知道常家人爱护百姓,不会见死不救。 真是没想到,柳家人竟是三皇子那边的,三皇子不就是原主曾经的未婚夫吗?现在是春枣的未婚夫。 “什么?大将军?吓唬谁呢,这不就是西山村的猎户吗?连个弓都拉不开的废物,兄弟们,上,杀了这帮肥羊,我们就上山,那儿还有几个娘儿还有丫鬟留着给兄弟们尽兴。” 北山村的人冲了上来和那十几个家丁打了起来,常大伯犹豫了一下,对柳县令说了句:“你还算是个不错的父母官,就帮你这一次,记住,我帮的是东夏国的好官,而不是帮的柳家人。” 柳县令听他这么一说,差点感动得落泪。 第48章 战斗结束 林锦初见现场一片混乱,北山村这边留下的人已经不多,她趁那些人不备,拿起手中的匕首就朝抓住她的那人手上刺去,那人被刺中,手上吃痛,甩开林锦初。 林锦初又用匕首刺中抓住高敏的那人,然后趁那人不备拉住高敏就跑。 “表姐,救我。”柳如宁朝高敏叫道,她看向林锦初眼中的妒意几乎藏不住,凭什么这个贱人又逃过一劫,难道她天生就是皇后命,注定是要跟自己成仇。 不,她们已经是仇人了,刚才她对林锦初做的一切,已经彻底把林锦初推到她的对立面了。 那么不管她将来做不做皇后,这个死贱人不能活着。 柳如宁到这个时候还在想着怎么害林锦初。 高敏看向柳如宁的眼神很是挣扎,她捏了捏手中的药包,那是在镇子上,林锦初救了她们,离开时给她们一人一包的,表妹那一包当时就扔了,说一个黄毛丫头的东西,她才不信有什么用。 表妹刚才对林锦初做的事,让高敏很是不齿,可再怎么样,她始终是自己的表妹,她母亲早逝,姨母对她很是疼爱,姨父姨母当她亲生女儿一样照顾,所以高家人才不敢对她做什么。 她知道她的继母早就恨她入骨,碍于柳家的面子才不敢造次,但上次在镇子上她们两个被抓,高敏知道这事跟她那个继母脱不了干系。 “锦初,对不起,我要去救我表妹。”高敏吞吞吐吐地说,林锦初和柳如宁,她只能选一个。 “对不起。”她又说了一声。 她说完没等林锦初反应过来就朝柳如宁冲过去,一把拉起柳如宁,将手中的药包洒向抓住柳如宁的那人。 林锦初也跟着她过去,她直接用手抓起一把药粉就朝北山村的那些人洒了过去,北山村留在原地的那些人倒了一片。 她告诉自己,她帮的是高敏,肯定不是帮柳如宁,但柳如宁她总有一天会亲自收拾的。 但林锦初也知道,她从此和高敏道不同不相为谋,注定走的是一条不一样的路。 林锦初见那边打得激烈,几个家丁一会儿功夫就被砍倒在地,另外几个家丁被这一幕血腥吓坏了,正要往后退。 林锦初急了,不能只靠常家人打,他们就算有武功,也刚恢复,再说这个时候他们的武功还没有完全恢复,如果用力过猛,很可能是毁了身体。 于是她大声朝那些村里人喊道:“你们要是再不上前杀了那帮土匪,接下来他们杀的就是你们了。” 高敏把柳如宁交到柳县令手里就跑开了,她一时无法面对柳如宁。 她听林锦初在喊帮手,明白了她的意图,赶紧往其他村子的人那边跑,边跑边喊:“快去帮忙,别在这儿看着,那帮土匪杀人不眨眼,你们现在不上前趁他们虚弱杀了他们,一会儿他们铁定会杀了你们的男人,侮辱你们妻子和女儿,我们几个刚才要是不反抗,就是这样的命运。” 她和林锦初不断地喊着,还真有人拿起锄头,斧头,菜刀往这边跑,也有人吓得驾起牛车往回跑,想着只要离土匪远一点,他们靠近谷城县城门口,但不进城,就算鞑子来,谷城县守卫总不会见死不救吧。 林锦初又朝那些逃跑的人叫道:“你们想逃到哪里去,后面等着的鞑子大军,谷城县城根本不可能进得去,我们眼下只有一条路,就是杀了这帮土匪。” 高敏也高声喊道:“就是,土匪总共一百多人,里面有几十个是女人小孩,真正的土匪也就六十来个,我们几百人还杀不了他们几十个人吗?” 她把土匪的人数说少了,事实上土匪至少有八十多人,个个牛高马大,女人和小孩很少,这些女人一看个个长得标致,就知道是抢来的。 也不知道北山村那些老人去哪儿,林锦初在北山村那些人里面,一个老人都没看到。 随着她们不断地喊话,越来越多的人朝北山村的人冲了过去,家丁和土匪穿的衣服完全不同,家丁穿的是统一服装,非常容易分辨。 “大家快去杀土匪啊!别给土匪活命的机会,只要他们有机会翻身,就是我们大家的死期。” 林锦初看到就连她爹和村长的三个儿子都冲了过去,她也偷偷从空间拿出匕首,跟在她爹身后。 刚才她已经叫小苍梧让小麻雀帮忙,把上次多余的毒粉洒在匕首上。 于是趁着乱成一团的时候,她朝几个土匪刺了几刀,几个村民也拿木棍朝那些人使劲地打去。 接着就看到那些人倒了下去,村民看得目瞪口呆,以为自己力气突然间变得很大,三下两下就把土匪都干翻了。 林锦初还朝那几个村民竖起了大拇指,于是刚才那几个村民更加有斗志了,杀得也更欢了。 准备退后的家丁这时候也有了勇气,就连有些力气大的妇人也拿着菜刀朝土匪砍去。 战争终于结束了,很多人脸上衣服上都是血,但每个人都带着笑,这一场与土匪的战斗驱散他们逃荒以来的恐惧和不安。 他们原本对从山上绕道要面对土匪和野兽产生了极大的畏惧,现在看着土匪的尸体,所有人都激动起来,仿佛生出了无穷的力量。 山上就算有土匪又怎么样,只要大家齐心,肯定能顺利穿过这片山林,十个杀一个土匪也能把所有土匪干翻。 这时候常大伯高声说道:“大家帮个忙,挖个大坑,把这些人埋了,天气太热,如果暴露在外面,很快就会腐烂,到时候会有疫病。” 听到疫病二字,很多人脸色大变,很快刚才那些人还没来得及换件干净衣服就拿起自家的锄头开始挖了起来。 第49章 沈老太又搞事 这时候村长也高声说道:“大家把北山村这些人的财物全部找出来,一会儿我们平均分到各个村里,凡是出过力杀土匪的人都有份。” 人多力量大,很快就挖了个大坑把北山村的那些人埋了,为免晚上被野兽袭击,连地面上的血迹都一起铲了埋到一起。 北山村那边还有些一直坐着没有动的女人和孩子,大家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 “要我说斩草要除根,这些小崽子长大肯定会报仇的,他们可是亲眼见到我们杀了他们的爹娘。” “对,杀光了。” “可他们不过是女人和孩子,孩子是无辜的。” “应该斩尽杀绝,这些人就不配活着。”这时候沈老太大声说道,她是深有体会当年没有直接溺死林知远,以至于他现在忤逆不孝,她的话里有些指桑骂槐的意思。 沈老太此时坐在板车上,明明说的是北山村的人,却眼睛始终盯着林锦初一家这边。 她嫉恨地看着林知远一家舒舒服服地坐着马车,而他们一大家子只有一辆牛车和两个板车。 牛车上装满了东西,所有人都要走路,就连他最疼爱的两个儿子孙子都只能轮流坐牛车,只有她因为腿瘸了,坐在大牛拉的板车上,二牛的板车拉的是林老汉。 林锦初知道沈老太的意思,没有接话,她暗暗地想着,看来沈老太一只腿瘸了还是不够,她还还力气闹腾,可惜空间里没有哑药,要不然直接把她毒她哑就好了。 “主人,给那老东西下点全身麻痹的毒吧,要不然就直接毒死她,我实在受不了这个老东西了,太坏了。”小苍梧在空间急得喳喳叫,其他小动物也吱吱地叫着,林锦初听出了义愤填膺的感觉。 林锦初嘴角抽了抽,有些忍俊不禁,她沉吟了一下便说:“先别忙,你想啊!如果这个时候沈老太全身瘫了,林老汉说不定会借机让我们过去侍疾,这么多村民看着,我爹现在腿好了,不去也不行,哪怕断亲了,沈老太对我爹始终有养育之恩。” “再等等,找个合适的时机,他们肯定会先动手的,只要他们敢先动手,那就不要怪我们了。” “好的,主人,那个合适的机会一到,你马上叫我啊,我让小麻雀和小喜鹊行动。”小苍梧为了保住自己的羽毛,只得忍着。 最后还是柳县令拍板,把北山村的那些女人和孩子赶走,至于这二十多个女人和孩子最后是生是死,他们就不管了。 一句话就是生死由天,有命活你就活,没命就是天意如此,怪不得旁人。 林锦初一点也不同情这些人,北山村的人从根上就坏了,这样的处理方式已经是很仁义了,哪怕他们没有了粮食,但这二十几个人身上并没有被搜查,应该多多少少都有些银子。 不得不说,尽管柳如宁不是什么好东西,书中的柳家人最后背叛东夏国,但柳县令这个人不是个心狠手辣的人。 最后所有参与战斗的人,每人分得十两银子,还有些生活用品,也按人头分了。 林锦初只要了十两银子,其他东西都没有要,她嫌膈应。 这一晚分外的宁静,大家经过一天的长途奔波,又和土匪恶战,早已疲惫不堪。 一夜无事,天刚亮,大家都陆续起来随便吃了点干粮,收拾好就出发了,所有人都不想在山林里待太久。 柳家和高家的家丁几乎死光了,只剩下两个还是受伤的,于是这两家人就自动并入西山村队伍里面。 主要是西山村里有热情的村长,还有给他们安全感的常家人。 还是和之前一样,有马车的安排在前面走,这样林锦初就不可避免地和柳家人,高家人一起都在队伍的前面。 到了中午,太阳当空晒着,大家被晒得头晕脑涨,不少人吵着要休息一下。 于是几个村各派了一个代表一起商量了一下,决定各自找个阴凉处休息半个时辰再出发。 林锦初刚把马车停在一处,还是和常家人靠在一起,村长三兄弟这一次没有和他们一起,而是紧靠着柳县令一家。 林锦初把干粮分给了她爹和弟弟,就坐到罗婶子旁边,正准备吃干粮时,就见一群人闹哄哄地往他们这边来了。 人还未到,就听到林三婶顾氏在叫着:“锦初,二哥,还不快来接娘到你们马车里,娘刚才晒晕了。” 林锦初叹了口气,果然是林家人,又开始闹幺蛾子了。 “主人,主人,那个臭三八,死婆子又来了。”小苍梧嫌弃地说道。 林锦初不知道小苍梧从哪学来这些话,估计是前面的主人那里学来的,可这完全不符合神鸟的光辉形象啊。 “嗯,我会找机会的,稍安勿躁啊!”林锦初应道,他们是用意念交流。 转眼林知达,林知财二人抬着沈老太过来了,顾氏在一旁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指着林知远控诉他的罪行。 “大家来评评理啊,这是我们林家老二林知远,他们一家三个粮食充足,坐着马车,把自己的爹娘扔在后面,可怜我娘腿脚不便,硬是坐在板车上晒了这几天,这不,刚才都晒晕了。 你们说说,都是一家人,这老二怎么就这么心狠呢?” 几个村子的人混坐在一起,有阴凉的地方,大家都去争,于是不明真相的人就开始议论了。 “瞧这一家三个精神头都不错,一看就知道过得不错,怎么有马车不先让老人坐。” “我昨晚看到了,他们的马车里面又宽又大,有不少粮食和水。” “这也太不地道了,是大不孝啊!找柳县令来评评理,当儿子的不管爹娘,只顾自己享受,这种人就应该蹲大牢,我们东夏国最重孝道了。” 村长头疼地抚了抚额头,林有生一家什么时候能消停点呢,要不是有常家人和锦初这丫头,他们这些人对付北山村那些人时,都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呢。 这么快就忘记了。 常家人拼着命杀敌,锦初丫头和那个高敏丫头拼命鼓动所有人上前杀敌,这才有了现在的和平景象。 很快和沈老太平时关系不错的几个女人也帮腔道:“不是我说,锦初丫头,在村子里你挖到野菜和枣子没有告诉村里人,我们也就不计较了,你连你爷奶一家都不肯告诉,确实是不孝,这是吃独食。 现在你们自己坐着马车,吃着大白面馒头,自家爷奶吃着粗饼子,这确实说不过去。” 第50章 颠倒黑白 “就是,让你爷奶坐到马车里吧。” “让两个老人家坐到马车里。”很多人跟着叫了起来,这一刻,好像林知远一家简直就是狼心狗肺的东西。 林知远被他们的无耻气到了,但他嘴笨,不知道怎么回,他嘴角颤抖,脸都憋红了,指着林家那些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林锦初看到林知书躲在一旁冷眼看着,她就知道今天这一出是沈老太和林知书想出来的,林知书这个人阴坏,好吃懒做,爱享乐。 他今天的目的就是把林锦初的马车夺走,包括里面的米粮和水,等马车抢走后,他爹娘最疼他,最后坐马车的还不是他们一家四口,他坐在那个没有顶棚的牛车,晒得半死,还一阵臭味,他早就想换马车坐了。 高敏和柳如宁也站在那些人旁边看着,高敏不了解情况,总觉得林锦初不是那样的人。 而柳如宁则兴奋地看着,希望林家人这一次能给力一点,把林锦初的马车及马车上的东西都抢走,这样林锦初因为大不孝的理由被这些人从队伍里赶走,就像北山村那些人一样,到时候就很难活下来。 到时候她再求她爹狠狠地批评林锦初一顿,让她无地自容,像只落魄的狗一样被赶走。 最好能被鞑子抓走,狠狠折磨一番,让她生不如死。 “锦初,想不到你是这样的人,怎么能对老人家这么狠心呢,那可是你的爷奶,你应该主动把最好的东西都他们,而不是让老人家开口来要。” 柳如宁声音轻柔地说道,她今天又换了一套淡青色的长裙,头发一丝不乱,插着一个赤金镶碧玉的步摇,看上去比粉色衣服更衬得她肌肤赛雪,白皙柔美。 村民们看得眼睛都直了,有几个人还吞了几下口水。 “对,对,还是县令大人的千金说得对,高门贵女就是知书识礼,不像这种山野长大的女子,不知礼数。”有人讨好似地说着柳如宁的好话。 “对,对,对,柳小姐人美心善,说出来的话又好听又有道理,真没想到县令大人的女儿这么有孝心。”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柳县令和他们在一起,这些村民心里异常踏实,他们也算是救过县令大人的人,而且有人还说出柳大人其实是当今天子宠臣柳丞相的庶弟。 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文官之首,众人看向柳家的眼神多了几分敬仰,丞相大人,那可是他们这些平民想都不敢想的人物。 如今丞相大人的弟弟,侄女,侄子竟然就在眼前,天哪,他们这是祖上积了多少德,才能碰到这等好事。 高敏不满地拉了柳如宁一下,觉得她不应该这样说出来,她们根本不了解林家人和林锦初究竟是什么关系。 林锦初看着柳如宁和刚才说话的那人,简直要笑出声来。 柳如宁当时对土匪是怎么说的,说她是平信侯府的千金,三皇子的未婚妻,是在京城长大的,怎么现在又成了山野长大的? 村长正要上前说点什么,但看了看柳如宁还是犹豫了一下,他是不想得罪县令大人的,柳如宁是县令大人的掌上明珠,她说话等于是县令大人发话。 想了想,他还是退后了几步。 顾氏见村长退后了,更得意了。 “知财,大哥,你们还站着干什么,还不把娘抬进马车里,再把马车赶到我们自个儿那边,就当是二哥孝敬咱娘的。” “哦,好的,娘,娘,儿子现在抬你到老二的马车里,马车里有水有粮,你老人家很快就没事了啊!”林知财别的本事没有,和顾氏一样就是嘴皮子厉害,会哄人,沈老太尤其吃这一套。 沈老太这才慢慢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周围,她挣扎着下地,然后哭道:“你们就由得我这个老婆子饿死热死算了,老二是个心狠的,我们斗不过他,你们还是抬娘回去吧,娘死也要和你们一起,娘还是睡板车吧。” 林锦初心道:你要走就不要坐地上啊! 顾氏大声说道:“不行,今儿娘必须睡到马车里,不止是娘,爹身体也不好,爹娘都要到马车里休息,马车里有好几袋粮食里,都是大白面,大白米,还有几桶水呢,娘。” 沈老太眼中闪过一丝贪婪,她没想到马车里面竟然是大白面和大白米,常家这么大方吗?竟给这么好的粮食给老二? 她刚才确实是晒晕过去了,但早就醒了,能坐马车,谁愿意坐板车啊。 马车诶,县令大人也坐着马车,那她岂不是和县令大人一样的待遇。 “可是老二他……”沈老太故意装作很为难,“算了,你们还是由得我这个老婆子自生自灭,老婆子我腿脚不便,拖累儿女,呜呜呜……难怪老二不待见我,我死了算了。” 连林知书在暗处都想给他娘竖个大拇指,他就不信一大家子还不能把马车抢走。 “锦初妹子,你还不快上前扶你祖母进马车,让一个老人家坐在地上,你也忍心。”柳如宁声音虽然还是轻柔,但却是命令的口气。 意思就是我爹是县令,我是代表我爹命令你照做,她隐隐有些得意,这一世,你还想成为皇后,你的儿子还想做皇帝,哼,做梦! 我要让你跌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林知财上前一把推开林锦初,林锦初被他推得倒退两步,被站在她旁边的罗婶子扶住。 林大牛又把站在马车边的林文泽拖开甩出去。 林文泽一个没站稳,摔倒在地,他才八岁,这几天又在外奔波,天气炎热,本来就有些头晕,这一摔直接摔得没了声响。 林锦初心里咯噔一声,冲过去摇了摇林文泽:“文泽,你怎么样?” 林文泽悄悄睁开眼小声说了句:“姐,我没事。 林知远也冲过去抱起儿子,他急促地叫道:“文泽,文泽。” 林文泽没有应他,假装晕了过去。 林知远悲痛欲绝,声音嘶哑地吼道:“你们究竟想怎么样?是不是要把我们一家都逼死才能罢休?” 高敏也上前几步对林知财和大牛说道:“你们要用马车就用马车,把人家小孩子推倒做什么,我怎么觉得有些怪怪的?” 第51章 哭诉真相 高敏又道:“听你们说得很可怜,好像是他们三个人在欺负你们家,可我怎么觉得是你们在欺负他们? 锦初不过十岁,她弟弟更小,她爹腿脚不便,他们这样是如何能欺负你们这一大家子的?不行,这马车你们不能推走,没有了马车,他们一家人前面的路怎么走,吃什么,喝什么?” 围观的人见这个和县令女儿一起的姑娘说得也有道理,林家人看上去又是撒泼,又是蛮横推人,那孩子现在在晕着,也不知道有没有危险,而且人家爹和儿女一家人三人到现在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林锦初刚才在看到林家人往这边来时就和林文泽说好了,让他只要林家人对他有推搡就装晕。 但大牛刚才那一推太重了,她当时很担心弟弟会真的摔伤。 这会儿见时机差不多了,她朗声说道:“各位伯伯,叔叔,婶婶,你们不知道其中的内情,且耐心听我说给大家听一听。” 她目光有神,声音清朗,众人神奇般地安静下来,个个看着林锦初,等着她往下说。 柳如宁想阻止,却被高敏拦住了。 “我爹是林家人没错,我爹从很小的时候就拼命地上山打猎,打来的猎物全部卖到镇子上换银子,换来的银子拿来供养这位沈奶奶生的小儿子读书。 对,我爹不是他们的儿子,是他们捡来的,而这位林知财,林知书才是沈奶奶的亲儿子。 直到今年,半个月前,我爹上山打猎摔断了腿,这位沈奶奶就要把我卖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做妾,你们当奶的做得出吗?可这位沈奶奶就做得出,伯伯们,婶子们,我才十岁啊!” 说到这里林锦初泪流满面,看得一些人也跟着抹眼泪,他们这个时候也明白,原来这些人口中的老二不是亲生的,难怪。 “不是亲生的又如何,那我也养大了你爹,生恩不及养恩,而且不是没卖成吗?就你事多。”沈知财恶狠狠地说。 “是没卖成,但卖人的银子十两是我们背下的债,不止如此,还把我和我爹,我弟三人赶了出去,写下断亲书,没有给我们一粒米,一个铜板。” 林锦初说着抹了抹眼泪,从袖子里拿出一张纸,“大家看看,这是断亲书,已经拿到县里报备过的,县令大人也知道。” 她说着看向柳县令,柳县令刚才因为女儿的一番话对林锦初很是不满,虽然林锦初和常家关系好,在对付北山村那些土匪时也帮了些忙,但不孝是大罪。 东夏国是以孝治国的,看看那几个皇子是怎么对皇帝的就知道了。 他在柳家虽是个庶子,在京城也确实过得不好,但无论如何这些都不是对长辈不孝的理由,他不管是对亲娘,还是对嫡母都很孝敬,哪怕嫡母哄着他来到西北这边远小县城,他也没有犹豫照做了。 但柳县令听到这里也明白林家是怎么回事了,不由得有些怪自己的女儿,怪她不应该插手这些村民之间的破事,没有了土匪,他们一家应该是高高在上的,让这些村民仰视的存在,他们是最尊贵的,怎么能和这些又臭又粗鲁的泥腿子打成一片,像什么样子。 要不是因为那些家丁都战死了,他才不想和什么西山村的村民在一起,现在就是想靠着常家人平安到达下一个城池安平县城,那里的县令是他的至交好友。 到了安平,他就可以和好友结伴同行,到时候带上百来个驻兵一起回京城。 村长见县令脸色不好,也在一旁耐心地解释,林家是个什么情况,柳县令听了更加不高兴。 面对林锦初看向他的眼神,他不得不看向西山村村长。 村长心神领会,马上说道:“确实有这回事,还是老朽亲自找县令大人办的,林家人之前确实做得太过分了,我作为村长也不帮他们,林知远确实和林家断了亲,再无任何关系。” 这下子人群里炸开了锅,连村长都不帮他们,更何况村长还和县太爷在一起。 柳如宁还想说什么,柳县令咳了一声,她没敢再开口。 林锦初又道:“这马车和粮食并不是我们的,马车是常家借给我们的,因为我爹曾救过常家大哥,常家人重情重义,见我爹的腿还没有完全好,就把马车借给我们用一用。 马车里的粮食和水是村长家和常家,还有村子里一些好心人送给我们的。 我说的都是事实,你们要不信可以问问罗婶子和村长。” 罗婶子在她旁边适时地朝大家点头,常大伯也说:“马车确实是暂时借给知远老弟坐的,他腿脚刚有点恢复,昨天又去杀那些土匪,这不腿伤又复发了。 马车借给他们家,我夫人现在都是坐牛车的,要是知远老弟腿好了,马车得给回我夫人坐。” 那些人见识到常家人的勇猛,要是没有常家人,他们说不定现在都被土匪杀了,尤其是听到县令大人还叫常家人大将军,所以村民们对常家人很是敬畏,人人都喜欢英雄,敬畏英雄的。 “原来是这样,那这马车不能给你们坐,更不能推走,这是人家常家的东西,你们有什么资格抢走,又不是你养子的,再说这位好汉现在也不是你养子,都断了亲了,还是把人家赶出来的,那在这里得啵什么,想糊弄我们这些不知情的人呢!” “就是,这一家子没安好心。” 林锦初见大家开始帮他们了,于是又接着说: “我们一家子被沈奶奶一家赶出来时,身上一文钱都没有,一粒粮食都没有,这些锅碗,木桶都是罗婶子还有村里的大伯婶子给的。 村长爷爷还把村里的空屋子给了我们一家住。 可就算这样,他们还是冲进我家,拿走了所有的东西,连碗,锅,粮食一样都没有留下,呜呜呜,他们就是强盗,见不得我们有一点好。 各位伯伯,叔叔,婶婶,你们说说,我们是不是应该把马车还有粮食给沈奶奶他们,我爹的腿伤还没好全乎呢,没有了马车,我爹怎么办,我和弟弟年纪还小,也背不动我爹,呜呜呜,还给不给我们活路啊! 马车是人家常家的,又不是我们的,你们要抢走,我们拿什么还给常家啊!呜呜呜……” 第52章 灰溜溜走了 高敏一听简直气炸了,“我就说锦初妹子不是那种人,原来你们还想把锦初妹子卖给六十岁老头,你们真不是人。 人家摔断了腿,你们就把人家赶走,还写了断亲书,白纸黑字,连一粒米都不给人家,村子里好心送点东西给人家,你们还去抢,现在要人家把借来的马车给你们,还要把村里人给的粮食和水都给你们,你们哪来的脸啊!我呸!不要脸的东西!” 高敏这个时候已完全想不起来,她曾经在镇子上给了林锦初三百两银票,还有一个金钗,一个银簪子,一个珠花。 这些银子拿来买几辆马车也买得起。 林锦初虽然知道自己注定和高敏走的不是一条路,但听她这样为自己说话,还是很感动。 高敏和柳如宁是一家人,她们的人生注定和皇家绑定在一起,而她不过一介农女,以后只想和她爹,她弟弟三家人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好好生活。 其他人也朝林家人吐口水,“呸,不要脸的东西,一家子都不是什么好人,欺骗我们,仗着我们不清楚其中的关系,想混水摸鱼,把马车和粮食抢走。” “就是,黑心肠,我看那老太太最坏。” “咦,那女人和那老太太长得好像,都那么丑,大龅牙,丑人多作怪。” “欺负人家小姑娘,昨天那小姑娘一家杀土匪可卖力了,人家那爹是个好样的,腿伤没好透就去杀土匪,现在旧伤复发了,昨天杀土匪林家那些人一个都没敢上前,现在欺负自家人倒是很厉害,窝里横,窝囊废,废物。” “可不就是嘛,见不得别人好,见人家有马车又想霸占,恶心人的玩意,人家那是自己平时做好事做得多,别人送粮送水的,可见那男人是个心善的。” “一看就知道是个老实人,这些年来怕是给林家当血包,吸干了,一摔断腿,这家人怕是觉得没价值了,就又卖人家女儿,又断亲把人家扔了,现在见人家腿又快好,又来折腾了。” “有了断亲书,怕他们,哼。” “这父女两个,还有个弟弟真是可怜。” “咦,刚才小姑娘说什么,她爹这些年来打猎供谁读书,难不成这家人还有人中了举?” “是啊,这么多年,怎么着也能考个举人,说不定考个进士,小姑娘,你说说,你爹到底供谁读书的?”有人好奇地问道。 村民对读书人还是很敬仰的,实在是读书人太少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他们还是懂的。 能参加科考就意味着有可能中举,中进士,能做官。 林锦初指着正往人群后躲的林知书说道:“就是他,他读书可厉害啦,还考中了童生呢,听说考了十次就考中了。” 她装作什么都不懂,天真无邪的样子说着,眼里似乎还有崇拜的意思,只有高敏知道,这小丫头是装的,但她不会揭破。 这话一出,许多笑了起来,一笑林锦初太无知了,考到三十岁,还考十次才考中童生,她还羡慕。 就连高敏这下子都没忍住笑出了声,而且还越笑越大声,旁边的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村民虽然大多数不太清楚科考的各个等级,但也知道童生是最容易的,秀才在县里开始金贵了,一个县里能考中秀才不多,可一个三十岁的人才考了个童生,也不知道有什么了不起的。 不远处的柳县令也摇头叹息。 林知书他是很熟悉的,整个飞石县数得过来的读书人,参加科考的人考前他都亲自接见过,每人还送了十两银子给他们。 但他并不看好林知书,这个人清高狂傲,爱挥霍,爱打扮,总是一身华贵锦袍,不知道的还是他是哪家高门公子。 更有甚者,言谈举止中,好像他考的不是秀才,而是状元,连他这个县令都没放在眼里。 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话里话外都是他将来是能考中状元的,是个状元命。 柳县令当时听了都觉得很无语,状元诶,三年一次,全国才一个人,林知书都快三十岁了,秀才都没考到,还状元,做春秋大梦呢。 林老汉本来也想挤上马车的,见到这个情形,悄悄地往后退了退,然后转身灰溜溜地离开了。 而林知书也捂着脸跑走了,他第一次丢了这么大的脸,心里对林锦初又记下一笔账。 剩下的林家人有林知达,林知财,大牛,顾氏还有沈老太还坐在地上,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很是尴尬。 顾氏皮笑肉不笑地说:“锦初啊,不管怎么说,你奶也是把你爹养大的,我们现在没粮食了,你看,能不能给一袋粮食我们?” 林锦初装作很为难的样子,“可这些粮食都是村长爷爷和常大伯给的,要不你们问一下村长爷爷和常大伯,他们同意,我就没问题。” 她说着,见大家都不说话,走到马车旁,从里面拿出半袋白面。 “要不这一袋婶子你拿去给沈奶奶煮点吃的,我知道,这些粮食给了你们,以后再也没有人给我们了,毕竟人家给我们是一片好心,我们却辜负了这片好意,把他们的好意转手送给别人了。 下次我们再缺粮食哪里还会有人帮我们,再说现在大家粮食都很紧张,谁也顾不上谁了。 罢了,大不了到时我和我爹我弟弟饿死算了,但我们总算是尽了孝道,虽然沈奶奶不是我爹亲娘,虽然我爹为你们林家付出了很多,虽然你们把我们赶出来了,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断亲了,但你们养大了我爹,我们就算饿死,也不能不孝,对不对?” 顾氏骑虎难下,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林知达和林知财刚要抬着沈老太,也想悄悄离开。 “林三叔,林大伯,你们快把沈奶奶抬回去吧,别一会儿又晕了,这马车啊,我们要还给常家的,我爹这会儿腿还没好透,还得坐马车,要是你们实在想要,就跟常家大伯借,他们还有牛车和骡车,应该是可以借给你们的。 有马车的人家还有不少,村长爷爷家也有,还有县令大人家也有。 毕竟别人都可以不坐车,你们林家人不能不坐车,别人可以饿死,你们林家人不能饿死。” 第53章 鞑子真打过来了 她说得很认真,高敏捂着嘴直笑,她可真喜欢这小丫头,可她看看身旁的柳如宁,见柳如宁看向林锦初的眼神仿佛淬了毒一般,她心头一振,不明白自家表妹什么时候和锦实结下了仇。 不应该啊,如果说有仇,也是林锦初记恨表妹,是表妹把锦初暴露给土匪的,还说什么锦初是平信侯府的嫡小姐,三皇子的未婚妻,也不知道说的什么,她完全听不懂。 锦初明明是个乡下丫头,人家亲爹在旁边呢,怎么和平信侯府扯上关系,表妹莫非是得了失心疯? 沈老太见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正要撒泼。 这时候村长又敲起了铜锣,“出发啦,快点跟上来,掉队的不等啊!” 林锦初连忙跳上马车,林知远把儿子抱上马车,这时候林文泽才醒了过来。 “爹,我没事。”林文泽见马车动了起来,小声对林知远说道。 林知远松了口气,但对林家人他还是很讨厌和头疼,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尽头。 才走了一会儿,就听到后面有些骚动,林锦初懒得理,驾着马车继续前行。 两只小麻雀停在林锦初的肩上,她知道这不是空间的,但也没有驱赶,和空间里的小麻雀小喜鹊相处久了,觉得这些小鸟挺可爱的。 小麻雀嘴里叽咕了几声,然后林锦初就听到小苍梧说:“主人,小麻雀说刚才朝沈老太一家脸上拉了好多屎,是本尊让他们干的,杀又杀不得,毒又毒不得,可把本尊憋死了。” 林锦初这才知道,原来刚才后面的骚动来自林老汉家。 她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前面不远处的高敏和柳如宁听到她的笑声,朝她看了一眼。 两只小麻雀悄悄飞走了,这些都是之前在西山村那边的大山里,跟着林锦初他们往南飞的小鸟,没想到它他们还真的跟着过来了。 林家那边一阵鬼哭狼嚎,所有人脸上都是鸟屎,林知书夫妻二人下了牛车,在路边一阵呕吐,他们两个孩子,刚才被刘氏护着,只有身上被波及,脸上倒是没有。 沈老太这一次是真哭了,这几只臭麻雀为什么偏偏只朝他们一家拉屎,旁边很近的人都没有。 刚才看了他们一家去找林知远闹的人鄙夷地看了他们一眼,嫌弃地说了句:“这就是恶事做多了,马上遭报应了。”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沈老太气势汹汹地朝那妇人吼道。 那人也不是个善茬,对着沈老太那张加了料的丑脸说道:“再说一遍又如何,当我怕你们啦?” “你们可不就是恶事做多了,这下子遭报应了,你看看,这么多人,怎么鸟儿就专找你们一家下手,旁人离得不远,这还不明显吗?还是奉劝你们坏事少做,人在做,天在看。” 其他离得不远的人也纷纷点头称是。 “就是,我们刚才差点误会人家那小姑娘,恶毒的是这家人,还想颠倒黑白,一把年纪,想把人家十岁的孩子卖给六十岁的老头,真是折寿哦。” “有这样的奶也是倒了大霉。” “有了断亲书,现在不是奶了。” “也是,幸好这一路有我们跟着,看他们还敢不敢伤害人家小姑娘。” 沈老太拿出一块旧布把脸上的鸟屎擦干净,现在大家都在往前赶路,又不能下车,只得忍着恶心,正想把一块布递给林老头时,见林老头正用袖子擦脸。 “当家的,这也太臭了吧。”沈老太嫌弃地看着林老头,这哪里是以前那意气风发的男人。 林老头个子高,长得壮实,年轻时候确实很招女人喜欢,原配死了才过头七,沈老太的家人就找上门来,沈老太比她足足小了十多岁。 这段时间林家诸事不顺,林知远进山摔断腿,没人赚钱了。 家中攒的粮食,肉干,菜干等全部被偷了,就连木柴,后院种的菜都没了,最夸张的是那贼是真的狠,连根菜叶子都没给他们家留下。 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是儿子竟然又没参加科考,这一错过又是三年,唉,桩桩件件都不如意,老头子苍老了很多。 沈老太想着,自己应该也老了很多吧,她的衣兜里就放着小铜镜,平时她最喜欢偷偷照镜子,现在她可不敢照,怕把自己吓着。 说也奇怪,整个林有生家,只有走在最后的大伯娘孙氏,头上没有中招,连孙氏自己都觉得惊奇。 一个时辰后,地势没有之前那么平坦,是一个很长的陡坡,所有的马车,驴车,骡车,牛车都上不去了。 大家停了下来,正商量着怎么办时,就见队伍后面有很多人朝这边狂奔而来。 “快,快上山,鞑子打过来了,城门外死了很多人,太可怕了,你们怎么停在这里,要是不走,就让我们先走。”有个男人跑在前面,他沿着空隙朝前继续跑。 村长一听慌了神,忙朝柳县令看去,柳县令只得招呼马车上所有人下了车。 “现在只能弃了马车,牵着马上山了,粮食我们来背。”村长对柳县令说道,神情有些讨好。 “行,就这么办,那就辛苦你们了。”柳县令说完就带着柳家和高家的主子和丫鬟婆子一起往山上跑,他临行前看了一眼离他们不远处的常家人,摇了摇头。 村长点了几个高大的汉子跟在柳县令一家身后,背着他们马车上的东西,那些丫鬟婆子身上也背了一些袋子。 “大家把能丢的东西都丢了,带些吃的喝的就行,没用的东西就扔在路上,正好挡住鞑子,也能为我们争取一些时间。”村长见柳家人和高家人跑走后,这才拿起铜锣吆喝起来。 林锦初一家和常家人也都下了车,常从铮麻利地把板车拆了下来,把粮食和水挂在牛背和骡子背上,让他爹娘和二弟牵着牛骡子先走。 他又帮林锦初把马车缷了下来。 林锦初趁此时大家一片混乱,最多的一袋米收进空间,四个木桶,陶罐,碗和被子等其他杂物也收了进去,只留下两个小袋的米和几件衣服。 爹和弟弟下了马车后和常从铮在说话,其他各家都在一边扔东西,一边心疼得骂骂咧咧。 她也学着常家人用粗布捆着挂在马背上。 后面的人不断地向前涌来,手脚麻利的村民也跟着往前跑,这个时候那些没有拉板车,只有几个包袱的村民反而是最快的。 林锦初牵着马,林知远拉着林文泽的手。 常从铮和他们一起走,这是刚才他爹吩咐的。 过了这个陡坡后,又是一个很长的陡坡,等上了这些陡坡后,前面上山的路开始平缓了,而且这个地方有不少树木,虽然叶子黄了,但林木很密,路也变窄了。 林锦初看向身后密密麻麻的人群,正拼着命地向上爬坡,还有些人不死心在捡别人丢下的东西。 林锦初停了下来,常从铮和林知远,林文泽也跟着停了下来。 “初儿,怎么啦?”林知远问道,常从铮和文泽也看向她。 “要是这些人跑得快些就好了,大家都上了来,我们就可以合力砍些树扔下去,就能堵住马匹上来,争取一些时间。 或者直接就让追过来的鞑子军放弃继续追。” 林知远瞪大眼睛,自己的女儿可真厉害,这个办法是真的好啊! 常从铮看向林锦初的眼神越发深邃起来,这小丫头就像个宝藏一样,脑子里的计谋很多。 就像那天杀土匪,也是她带头把村民发动起来,合力杀了土匪,要是只凭他们常家人,怕是杀到力竭也不一定能杀光土匪。 “此计可行!”常从铮兴奋地说道,“你们在这儿等着,正好休息一下,我去找村长想办法。” 第54章 设路障 过了一会儿,常从铮就带着村长和几十个青壮年拿着斧头和砍柴刀跑了过来,大家招呼都没打,直接就去砍树了。 村长朝林锦初和林知远点了一下头,就拿着铜锣朝跑上来的村民高声叫道:“各位乡亲,有斧头的过来帮忙砍树,一会儿把砍下来的树推下去,堵住下边的路,这样鞑子骑兵就上不来,大家快来帮忙,树砍得越多,我们在山上就越安全,不然现在就算往前跑,两条腿怎么也跑不过骑马。” 大家一听很有道理,纷纷放下行李,让老弱妇孺先往前面走,走远点,找个阴凉的地方歇息,他们拿着工具过来砍树,这个时候大家都混在一起,也不管哪个村的了。 事实上从杀土匪开始,几个村子的人就已经没之前那样集中在一起,有些混熟的人就结伴同行了。 甚至还有人找到自家亲戚,一般村民结的姻亲都是邻近村子的,但也有少数是跨县或跨镇的。 这时候有个人爽朗笑道:“昨天我们一起杀土匪,今天我们一起对付鞑子,兄弟们快来帮忙,要是再把鞑子打跑了,这牛逼够吹一辈子。” 后面又有人笑着打趣道:“何止一辈子啊,子子孙孙都可以接着吹。” 说得大家哄堂大笑,越来越多的人过来帮忙,没有斧头的就帮忙把砍下来的树搬到路上,一会儿所有人都上来后,直接往下推。 人多力量大,不一会儿就砍了不少树,砍的砍,抬的抬,眼看着这边的树堆得老高。 大约半个时辰后,底下的人才全部跑上来了。 这时候,村长大手一挥,“往下推,路障越多,鞑子追我们的速度就越慢,谷城县那边越激烈抵抗,鞑子就越有可能从这条路过。” 大家一听觉得有道理,既恐惧又觉得刺激,干劲更足了,直到看到下边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树干,砍下来的树全部推了下去,大家只才停下来,去追前面的人。 就这样,所有人都埋头赶路,中间没有停,要吃干粮也只能一边走一边吃。 越往里走,路越窄,最多只能容得下一匹马或牛经过,左右都是高而密的森林,这里倒是没有那么热了,因为地势高,反而有了一丝凉风。 一直到天快黑,才追上前头那些人,他们正停在一片空地上生火做饭。 林锦初一眼就看到林家所有人都在吃着干饼子,大概是真没有粮食了,连喝水都轮流着,全家只有一个水囊每人只喝一口这样传着喝。 不少参加砍树的人家中其他人也早已在生火做饭,树林里现成的木柴很多,随手都可以捡到,那些人纷纷走进人群找自己的家人。 “铁蛋哥,这里。”一个妇人朝这里的一个男人叫道。 “爹,我们在这里。”有小孩子跑过来扑到一个男人怀里。 “狗剩,娘煮好饭了,快来吃。”一个老妇人扬手叫道。 “二狗……” “三娃子……” 林锦初听得嘴角抽抽直想笑,这都是些啥名。 村长家的男人也走到自家那一处,柳县令还是和村长一家在一起,他们粮食多,还有肉,煮了一大锅肉菜,又煮了一大锅米饭,在这荒野里,肉香和饭香传出很远。 很多村民羡慕地看向这边,有的人馋得口水都流出来了,不要说现在是逃荒路上,就算以前在村子里,也很少有人家舍得吃大白米饭,至于吃肉,一年里面只有过年才吃到肉。 沈老太坐在那里啃着干硬的粗饼子,眼睛死死盯着传来肉香的地方,心里想着,要是那个贼子不把她家的肉和菜干偷了,那现在他们一家也是有米有肉。 一起到这里,她就心口疼得紧,心里把那个贼子狠狠骂了一百遍。 林锦初一家和常家人走到最旁边的一小块空地,林锦初在地上垫了两块布,她拉着罗婶子坐在一块布上,另一块布上坐着她爹,文泽和常大伯,常从铮则一跃上了树,常二哥不甘落后,也跳上了树。 村里那些小姑娘的眼睛盯着这兄弟二人,恨不得牢牢焊在他们身上,只有高敏和柳如宁只看了一眼,就移开了。 林锦初拿出玉米饼子分给两家人,每人一块,常家两兄弟是文泽送过去的。 其他人拿着玉米饼吃了起来,只有罗婶子看着那似乎还冒着热气松软的玉米饼子有些怀疑。 他们从出村子到现在已经是第五天了,五天时间哪有玉饼子还能这样松软好吃,而且还是暖的。 村里人吃的都是干饼子,那种耐放,放个十天半个月都可以,玉米饼子这种热天就算放三天也酸了。 她当然不会问林锦初,只觉得这丫头不简单。 “哟,还说这二人没问题,瞧瞧,两家人都快成一家人了。” “可不就是,要不然常家为啥又是借马车,又是给粮食的。” “为了一口吃的,连廉耻都不顾了,要我说,林家婶子,你这个当奶的该管管。”里正那边的一个妇人阴阳怪气地说道,林锦初认出这个女人就是当初一个劲地拿她枣子的那人。 她坐在里正夫人身边,年纪比里正夫人要小些,应该是里正哪个弟妹。 “唉,老婆子我可管不了,人家本事大着呢。”沈老太吞了一下口水,这才收回目光,抱着个痛腿哼了两声,然后说道。 她的眼神恶毒地看向林锦初手中的玉米饼,以前是她吃玉米饼,林锦初吃干粮饼,现在反过来了。 “不管怎么说,你是她奶,你要不管,到时候影响的是林家的姑娘。” 有些妇人见常家大郎没希望了,又看向一脸秀气的常家二郎,满眼都冒着星星,常家人会武功,长得好,力气大,要是做了常家的儿媳妇,一辈子不愁吃喝是肯定的。 还有一点,常家人一向与人为善,罗婶子脾气好,在村里那些有女儿的人眼里,常家简直就是最完美的亲家。 而且县老爷叫常家大伯什么,大将军哎,说不定以后女儿还能跟着回京城,成为少将军夫人,天哪,想想都让人激动。 她们越想越看不惯林锦初,凭啥她从京城一回来就把常家那最优秀的儿子给占了。 第55章 又作妖了 常从铮摇头苦笑,他又不傻,当然看得出这些人想的什么。 他倒是乐意娶锦初丫头,可人家还是个孩子,根本没开窍,完全只是把他当成和文泽一样的家人。 再说,这是他们两家人的事,关村里人什么事,他怎么以前没发现西山村的人这么多事呢。 村长更是气得胡子哆嗦,常从铮可是告诉他了,把树木砍下来推到下边阻碍鞑子军骑兵前进,这个主意可是林锦初想出来的。 他一次又一次被这个小女娃刷新了看法,多聪明的孩子啊,别说小丫头和常从铮没什么,就算人家愿意结亲关村里人什么事,他再看看自己家大孙女林月香,此刻也是一脸娇羞地看向常从铮,无语地叹了口气。 他也曾旁敲侧击地试探过常从铮,问他自家这个孙女他是怎么看的,常从铮马上就岔开了话题,这明显就是委婉拒绝嘛,他后来又问过常廷,常廷说二儿子还小,不急,大儿子的婚事看儿子自己的选择,总之,起码是儿子喜欢的人。 人家这么说就是明确拒绝了,只不过是委婉的说法,他这个村长再也舍不下这张老脸死皮赖脸再问了,哪怕他孙女再三求他去,他也没脸问。 但凡人家有一点点意思,他这个村长出面了,也会给这个面子。 这些人的闲言闲语,把林知远和林文泽气得要炸,林锦初走过去拍了拍她爹,又拿出饼子一人给了一块,还拿出水囊大口喝了几口,她空间里可是烧了几大桶水呢,馒头,玉米饼更是多得很。 边吃还边示威似的看了沈老太和顾氏一眼,好像在说,我就是有粮有水啊,就是不给你们吃喝。 沈老太越气愤,那根牛毛细针在她腿上游走得越快,沈老太就越疼。 沈老太气得指着她骂道:“你个小娼妇,不要脸的东西,没有一点廉耻心,要是影响我林家其他姑娘的名声,看我不撕了你。” 顾氏则直接冲过来,就要抢林锦初手中的饼子和水,她一只手揪着林锦初的头发,一手抢她的水。 常从铮急得从树上跳了下来,站在林锦初身后,随时准备帮忙,罗婶子则静静地看着,她知道这孩子不会做没把握的事。 杀土匪时的毒粉,新鲜的玉米饼,捡的灵芝和枣子,挖的野菜,这么多事都不寻常,罗婶子想知道林锦初还有什么其他能耐。 林锦初一把拧住顾氏的手臂一转,顾氏疼得手一松,紧急着她又要扑上来抓林锦初的脸,她早看不惯这张脸了,刚才她女儿春桃一再强调要把林锦初这张脸抓烂。 只要把她的脸毁了,她就是全村最丑的,再也没有人要林锦初了,到时候常家人也看不上林锦初。 再说人家春枣回京城前特地叮嘱她要让林锦初越惨越好,那一根银簪子还在她娘袖子里藏着呢,这事连她奶都不知道。 顾氏发了狠,为了女儿拼了,林知远也想跑过来,被林锦初的眼神制止了,她可以反击顾氏,但林知远一来性质就不同了。 常大伯也拉住了林知远,常大伯知道自家夫人在一旁不会看着锦初被欺负的,让林知远放心,更何况从铮那小子一直在锦初身后不远处站着呢。 瞧把那小子紧张的,没出息,不过锦初丫头他也喜欢,要真嫁给从铮他和夫人都是举双手赞成的。 林知过没过来,但林文泽却跑了过来,又是那一招小牛犊子牛角顶人的招式,他每天吃得多,上次又喝了竹米熬的粥,身子骨健壮得像个小牛。 他低着头要朝顾氏就冲了过去,顾氏虽然眼疾手快地闪避,但林文泽更快,顾氏被撞得肚皮生疼。 但她见林锦初正愣神,顾不得疼痛,又朝着林锦初的脸上抓去,她今天的目的第一是抢粮食抢水,第二就是把林锦初的脸抓破。 只要抓破了,这里没药治,就等着满脸化脓毁容吧。 林锦初闪开,等的就是现在,她抬起脚使出全身的力气,一脚朝顾氏踹了过去,踹完就听到小苍梧在空间哇哇直叫:“主人,这一脚太痛快了,要再来几脚就好了,老是一直憋着,本尊都要憋出病来了,本尊八百年来还没这样窝囊过。” 这一脚把顾氏踹到三四丈外,顾氏像个炮弹一样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原本被林文泽撞得胸和肚子都疼,这一下子浑身都在疼。 “娘,娘,你怎么样?” “娘……” 林春桃,林春草,林五牛,还有林知财跑了过来。 “平儿!”沈老太发出凄惨的杀猪般的叫声,这可是她的亲亲侄女,最疼爱的儿媳妇。 林锦初没想到自己的脚能有这么大的爆发力,她有些傻眼了,空间的灵力还真厉害,她现在成了大力士了。 虽不会武功,但力气大就多了个自保的能力。 旁边离得近的还有人在拍巴掌,从杀土匪开始,到现在砍树设路障都有这小姑娘的身影,很多人都认识林锦初了。 而林家人的胡搅蛮缠,好吃懒做也有很多人知道了,尤其刚才林家那边的人对一个十岁的孩子说的那些难听的话让他们很气愤。 “小姑娘,厉害。” “踹得好!” “这种人就是欠揍。” “要我说,应该再打几巴掌,让她们长了一张臭嘴。” 林春桃听着别人的讽刺挖苦,再看看自家倒地不起的娘,他恶毒地看了林锦初一眼,而年纪最小的林五牛则朝林锦初扑过来。 “坏人,打我娘的坏人,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这种小野种,小娼妇,打死你这个小贱人,你个不要脸皮的卖肉玩意。” 旁边的村民从一个五岁的孩子嘴里听到这样的污言秽语都惊得张大嘴巴,人家小姑娘才十岁啊,果然是坏人不分年龄,有些人天生就是坏种。 林锦初听得简直毁三观,她自然不会被一个五岁的小孩撞到,而是敏捷地朝旁边一闪,林五牛就没有文泽那么好运,他没撞到林锦初,而是一头撞到大树上。 第56章 没占到便宜 然后…… 然后林五牛就像风筝一样掉在地上晕了过去。 其实常从铮本来是站在大树旁边的,他随手就能挡住林五牛,林五牛才五岁,个子不高,长得很瘦,就算撞到他也不会很疼。 但林五牛刚才的那些难听的话听得他极其不爽,于是他也闪开了。 “五牛啊!”沈老太又凄惨地大叫起来,“杀人啦!大家快来看啊!我的乖孙儿哟,求县令大人作主,那个小贱种杀了我孙儿。” 这边的动静闹得大,柳县令当然也看在眼里,他摇摇头没有理沈老太,村长也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林知财见此情形,忙放下顾氏,跑过来一把抱起林五牛。 他怨毒地看了一眼常从铮,但他不敢和常从铮来硬的,常家人他惹不起。 转过头看向林锦初恶狠狠地骂道:“死丫头,你咋跟一个孩子计较呢,他撞你你就不能让他撞一下吗?他那么小,就算撞到你,你也不会疼,你的心咋就这么恶毒?一家子都是白眼狼。” 旁边有不少人实在看不过眼了,尤其是其他村的人,一个妇人站起来说道:“我们这么多人看着呢,你们一家太欺负人了,专门盯着人家小姑娘欺负。 从头到尾,人家小姑娘只是踹了你家娘子一下,你家那女人想抓花人家的脸,多恶毒啊!人家小姑娘没办法才踹她的,再说,她一个孩子踹一个成年人能有多疼,你咋还骂人家呢。” 林锦初不由得直想拍手,这位婶子厉害,把林知财的话还给他了,可不就是,她林锦初也是个孩子,一个成年人来打一个孩子,反击一下还不能吗?怎么说她都有理。 至于林五牛,她可从头到尾连衣角都没有碰一下。 另一个婶子说道:“就是,你还有脸说人家小姑娘,瞧瞧你儿子,人家小姑娘可没动手,你听听他骂人的话,哦,他撞向人家,人家只是闪开了。 你也是奇怪,还人家应该站在那里等着撞,这话你也说得出口,她不闪开,真站在那里等着被撞啊,你那小崽子一肚子坏水,恶毒得很呢。” 林锦初转过头,看了一眼身后不远处的常从铮,这家伙也是挺腹黑的,他竟然闪开了,哈哈,有趣。 那棵树又高又壮,成年人撞上去都能撞伤,林五牛刚才又用了全身的劲,也难怪会撞晕了。 可这,与她何干?自找的。 林春桃幽怨地看了常从铮一眼,自从四叔没参加科考,全家逃荒开始,她对四叔考状元的事有些失去信心,对于成为高门正妻开始动摇。 她的眼睛时不时会看一看常从铮,整个西山村只有常从铮让她心动,个子高,长得帅,而且还会武功。 尤其常从铮杀土匪时,那叫一个帅。 所有女人都是崇拜英雄的,美女爱英雄嘛。 尤其是常家人在整个西山村过得最好的,以前还不知道,但这次逃荒,他们加上借给林锦实的马车,另外还有骡车,牛车,粮食好几大袋,听说里面装的都是大白米,还有肉干。 她林春桃虽没有林锦初那样的皮肤,那样的五官,但她除了牙齿难看一点点,鼻子稍稍塌一点,其他哪里比林锦初差啦? 可常从铮竟这样对她的弟弟,她感到很是委屈,他怎么就被林锦初那个狐媚子给迷上了呢,处处帮那一家子贱种,凭什么。 要是常家也这样帮他们家多好,这一路上别提多舒服,有水喝有粮吃,还有人保护。 她的目光看向常从铮的弟弟常从闻身上,不行,这个还是太小,缺少了点男人味,这个可以给她妹妹春草。 常从闻感觉有人在看他,一抬头就看到林春桃打量他的目光,他感到一阵恶寒,忙朝地上吐了一口水:“我呸,一群臭东西。” 罗婶子莫名其妙地看了看自己的小儿子,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 这时候议论声越来越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正好当一回吃瓜群众,顺便放松一下。 “就是,一个点大的孩子骂起人这么难听,可见这一家人没少当着这孩子的面背后骂人,不然四五岁的小孩怎么会想得出这些词?” “可不就是,坏透了,这一家子。” “一路走来,杀土匪没他们一家的份,刚才我们这些男人都在那边砍树,他们倒好,一个个都缩在这里坐享其成。” “脸皮真厚。” “人家精明着呢,只想占便宜,不想付出,可见小丫头的爹这些年来在林家过的什么日子。” 沈老太原本看得起劲,只可惜她没法起来,要不然她也想加入,把林锦初的吃的喝的都抢走,再狠狠打一顿,最后再把她卖了。 她的腿不争气啊!刚才不知道为什么腿突然一阵钻心地疼。 忍着疼痛看戏看得好好的,一转眼自家侄女兼儿媳妇被这个小贱种踹倒了,连最疼爱的小孙子也撞晕过去了。 她正想发作,就听到坐在一旁一直在叭嗒叭嗒吸旱烟的林老头朝林老三喝了一声:“还不快滚回来,还嫌不够丢人吗?” 他是个极要面子的人,喜欢别人把他捧得高高的,有一种高高在上看众人的优越感,可惜这一段时间以来,没有一桩事是顺心的。 林五牛不一会儿就醒了,一醒来又要往林锦初这边冲,这回被林知财拉住了,他们家每次找上门来,次次都失败告终,还弄得一身的伤。 实在太邪门了! 林知财有些气馁,刚才要不是四弟在一旁撺掇,顾氏也不会冲上来打人。 林家人消停了,围观的人也散去,大家直接倒在地上就睡,上山时丢了太多的东西,现在个个都很心疼,但没办法,山路难走又窄,连板车都过不了。 有些人不甘心,还把板车也拖了上来,现在还是要扔,向前拉不了,路太窄了,山路崎岖不平,那东西只能靠人背。 到了半夜,所有人熟睡,林换初趁着外面一片漆黑,带着绑在树后面的乌骓马一起进了空间。 空间里的小东西们全都围了上来,乌骓马则自顾自地跑到湖边抓紧时间喝了个饱,林锦初又拿了一些切好的麦秸,馒头,包子给它吃。 第57章 危险来临 乌骓马在空间里待得舒服,简直不能忍受外面恶劣的高温天气,吃饱喝足后,满足地打了几个响鼻。 小苍梧则撅着小尖嘴不停地说着:“主人,要我说,你得找个机会把林家人都嘎了,他们一家就是这个位面的垃圾生物,活着就是浪费资源。” 林锦初忍着笑,好奇地问它:“小苍梧,你从哪学得这些词?是你的前主人,还是前前主人。” 小苍梧不好意思地挠挠自己的小脑袋,他记不得了,反正也不知道为什么,随口就说出来了。 林锦初惊奇地发现小苍梧脑袋上也长了一些短短的,红彤彤的细绒毛,这下子不秃了,也好看了不少。 她看向空间里的植物和湖泊,也不知道到底是哪样产生了灵气,反正空间里是越来越舒适,就好像是人体充电宝,再累只要进来就活力满满,看看乌骓马的状态就知道了,瞧,它此刻正围着盐湖跑圈呢。 林锦初对小苍梧说:“人类社会是有规则的,不能随便杀人,你能被贬下凡间也是因为触犯了神界规则吧? 不过你放心,只要有机会,我们一定让他们一家受到惩罚,至于杀人,也不一定要自己亲自动手。” 小苍梧两只小而圆的眼睛顿时一亮,“主人是说借刀杀人!” 它为自己突然间蹦出来的一句成语感到很快乐,怎么感觉自己好像越来越聪明了,前主人说过一句叫什么来着?文思泉涌,对,就是这个意思。 她吃了两个肉包子,又在空间煮了一锅白米饭里面放了点腊肉片,焖了个青菜肉干,简直香到迷糊。 又装了些饭和菜放在鸟儿们的吃喝区,还给乌骓马也盛了一碗。 吃饱喝足,又拔了几棵毒草,切碎了,用石头把汁压了装到一个专门的瓷瓶里盖上盖子,把身上的匕首涂满了毒,又用油纸装了一些毒粉揣在袖子里。 让小苍梧看着空间外面的情况,她准备睡一个时辰就出去。 空间里有灵气,虽然现在灵气还比较弱,但睡眠质量已经很好。 刚睡到一个时辰的时候,小苍梧把她叫醒了。 “主人,主人,快醒醒,不远处有危险人物靠近,一刻钟左右能到这儿。” 林锦初睡得迷迷糊糊被叫醒,她一个激灵下了床,朝外看去,外面还是一片漆黑,今夜没有月光,她看了四周,什么也看不见。 “一刻钟就能到,这么快?”林锦初知道小苍梧说的一刻钟应该是走过来,山坡上那么多路障,马是过不来的。 来的人是谁?林锦初猜想,要不就是山上下来的土匪,要不就是逃荒的流民,要不就是鞑子军。 她带齐东西,牵着马出了空间,还带出来十几只小麻雀,小麻雀个个都是装备齐全,精神抖擞,嘴里叨着装毒粉的小布囊。 她没有把小苍梧带出来,小苍梧是她的底牌,不能轻易让人看到,尤其是它会喷火,而且它色泽艳丽,才刚长出点羽毛,不能受伤。 带出小麻雀是因为没有人会注意到小麻雀,山林里最多的就是小麻雀。 她叫醒了她爹和弟弟,又让她爹把常家人也叫了起来。 “出什么事了?”常大伯问道。 “锦初说有人朝这边来了,那个方向。”林知远指了指来时的路,他也不知道怎么说,总不能是他发现的吧,他哪有这个本事。 常家人都很好,他便实话实说。 常廷一下子就站了起来,还把夫人和儿子都叫了起来。 “不管来的是谁,我们做好准备总没错,老大,老二,你们去打探一下情况,先不要惊动其他人,注意安全,记住不正面交锋,只打探情况。”常廷叮嘱道。 “知道了,爹。”常从铮和常从闻飞身跃起,瞬间就不见了人影。 林锦初见此情形,知道他们一家武功都完全恢复了,安心了不少。 旁边有几家人见他们起来了,有人没睡够,怪他们影响了自己睡觉。 “还没出发呢,这么早起来做什么,腰酸腿痛的。”一个妇人嘟哝着抬头看了一眼,又睡下了。 “大将军,可是有什么事?”有一男人也跟着起身,走到常家人跟前轻声问道。 另外还有几个值夜的也拎着一盏马灯走了过来。 常廷道:“我不是什么大将军,我姓常。” “是,常大哥。”那人也不在意,总之他很欣赏和敬重常廷一家,这一路上如果没有常廷一家,他都不敢想像他们能不能活到现在。 “坐下等吧,我两个儿子去打探了,很快就会有消息。”他说完看了看天空,东边的天空已经有了一丝白色,应该用不了多久天就要亮了。 几个村子的人加起来有一千五百多人,要是土匪或流民还有把握一些,可要是来的是鞑子军,那就麻烦了。 鞑子以牛羊肉为主食,身型高大壮硕,他们一路杀过来,杀人不过是家常便饭,有的人甚至以杀人为乐,曾杀了平州城三万人,最变态的是他们还比赛看谁杀人多,杀人的花样还多,非常残忍暴虐。 从西北到此地,途经的几个城池都被他们攻下,每个城池基本上都有守军,一路上血流成河,他们这帮普通百姓如何与杀人如麻的鞑子军对战。 常廷眉头紧蹙,在思索着如何应对。 这时候常从铮和常从闻已经回来了。 “爹,有几十个鞑子军举着火把往我们这儿来了,走过来的,没有骑马。”常从铮说道,他有些紧张。 和鞑子军打了十几年的仗那是他父亲常廷,他那时还小,没上过战场,如今面对面和鞑子就要打起来了,他是既兴奋又紧张。 常廷心一紧,麻烦来了,果然是鞑子。 而那个原本坐得好好的村民,吓得瘫倒在地上。 值夜的几个村民也吓得连手上的风灯都扔在地上,往柳县令那边跑,边跑边叫:“鞑子来了,鞑子来了,快跑啊!” “鞑子打……打过来了。”瘫在地上那人舌头打着颤问道。 常从铮点点头,那人想喊,可不知道为什么声音却发不出来,他脸色煞白。 就在这时东方泛起了一丝鱼肚白,常廷低着头拍了拍脑门,然后抬起头看向林锦初。 第58章 第一次看见鞑子军 他其实不明白林锦初是怎么知道有人来了,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 他想问林锦初现在该怎么办?但又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一个大将军问一个孩子怎么办,你说可笑不可笑。 可他就是想听听小锦初怎么说。 “锦初丫头,你觉得我们现在要怎么做?”他问得有些急,时间快来不及了,天一亮所有人都暴露在眼前,那时候这些手无寸铁的人都会成为鞑子军的刀下亡魂。 他们常家人还是太少了,对付土匪还行,对付几十个鞑子军,他不敢赌。 “赶紧告诉村长和县令大人,不过现在县令大人应该已经知道了,刚才那几个已经过去,让大家快往林子里跑,什么东西都不要了。”林锦初很冷静,“鞑子有几十个人,人不算多,但平民天生对鞑子军有恐惧之心,正面硬碰硬难度太大。” “我去和县令大人说说。”常廷说完就朝村长那边小跑过去。 “大叔,你也回去带着家人往林子里跑,要快。”林锦初扶起瘫在地上的那个人,“这个时候我们不能怂,鞑子军也是人,没啥可怕的。” “对,对,他们也是人,也是两只眼睛一张嘴,两只手两只脚的人,不怕,不怕。”那人边说边跌跌撞撞地往家人的方向跑去。 林锦初拿出镰刀,菜刀,将镰刀给了林知远,菜刀给了林文泽,自己则拿着匕首。 “爹,文泽,你们现在就往林子里跑,不要回头。” 林文泽不肯,林知远更不肯。 “初儿,我们一家人一起跑。” “姐,我不走,我要和姐还有爹一起。”林文泽不肯走。 林锦初摇摇头道:“要是都跑了,就谁也跑不了,总要有人拦住鞑子,爹不要担心我,我有自保的能力。 鞑子不可能只有几十人,后面肯定还有,只可能是我们前面设的路障挡住他们了,要不然他们怎么可能不骑马?” 她有空间,不管怎么样都不会有生命危险,可爹和弟弟不同,他们不会武功,爹的腿才好,弟弟年纪小。 不少人被叫醒后,很是不满:“大清早的叫什么叫?好不容易踏实睡一觉,担惊受怕这么多天,就不能消停点?” “对啊,走了几天的路,累死了,好不容易才睡了个安稳觉,又给吵醒了。” 村长本来想悄悄地转移,怕这些人动静太大,惊动不远处的鞑子军,现在看来明显是不现实的。 人太多,轻声细语的叫到何时,于是干脆拿出铜锣敲了起来。 “别睡啦,大家快往林子里跑,鞑子军来了。”他声音很大,柳县令和高家那些人已经往林子里跑了。 其他人这才惊醒,然后就是惊慌失措地收拾东西,孩子的哭闹声,大人骂骂咧咧的埋怨声都响了起来,很多人明显还没有反应过来。 更有人看了看四周骂了起来:“哪有什么鞑子军,是谁做梦梦见的吧?” 旁边的人哄笑起来,也觉得不可能,不是说弄了很多路障吗?鞑子军怎么上得来。 自己吓自己,有人干脆又睡下了。 见这些人执迷不悟,林锦初摇摇头,想着自己本来还想留下来,但保护这些人有什么意义,想了想决定带着她爹还有文泽也往林子里去。 常家人没有动身,这是常家人刻在骨子里信仰。 他们必须保护百姓,百姓不需要他们时,他们可以蛰伏,可以离开,但百姓需要他们,信赖他们时,他们不可以把这些平民丢下。 哪怕他们现在也只是庶民! 林知远忽然停了下来,“初儿,你带着弟弟进林子吧,爹不能丢下常家人,不能让常家人为我们承担所有的责任,这不公平,爹也是个男人,所以爹留下,爹和常家人一起再筑一道屏障,护着你们。” “以后好好照顾弟弟,好好活下去。” 说实话,在林锦初来到这个地方大半个月,他爹一直是被她照顾的,他一直少言,但是真疼她和弟弟。 只不过她从不知道林知远这个爹很有男子气概的一面,之前还不太明白,为什么常家人和村长都那么喜欢她爹,那样帮他们,现在才明白,她爹是个这么讲义气的人。 她没有说什么,便拉着爹和弟弟又回到常家人身边。 爹不离开,她肯定不能离开。 “看,林锦初也不走,他们是骗我们的,我们也不走,听说今天走到晚就能下山出谷城县了,往林子里去又要耽误一天。”林春桃看到林锦初没走,也不肯走了。 于是林家人也留了下来,其他人见他们都不走,也不走,就连柳县令那些人都犹豫起来。 就在这时,几十个鞑子军已经到了他们面前,林锦初还是第一次见到鞑子军,他们身形高大壮实,眼窝深邃,身着铠甲,长刀别在腰间,手上端着一把大弓,身后背着箭筒。 柳家人和高家人离林子最近,他们见势不妙,就要往林子里跑。 最边上那人拉开弓朝正往林子里跑的柳家人射了一箭,柳家一人中箭倒下,再射一箭,又一人倒下,其他人吓得不敢再往前跑。 “路上那些树障是你们放的?”其中一个人问道,他说着东夏国的语言,只是说得比较慢,有些咬文嚼字的生硬感。 那人的神情过于阴鸷,村民都吓得屏住了呼吸,生怕被鞑子军拿自己开刀,人群顿时死一样的寂静,刚才哭闹的小孩也吓得住了嘴。 突然,沈老太指着林锦初和常家人高叫道:“是他们,就是他们带人去砍树的,他们最坏,军爷快杀了他们。” 那些参与砍树的人愤恨地看向沈老太,有的人这个时候有些后悔,是他们砍树让这些鞑子产生了报复心,他们这些人今日怕是一个都活不了。 早知道这样不去砍树了,说不定鞑子军还会放他们一马,毕竟他们只是逃荒的难民,身无分文,无利可图。 第59章 林文泽遇险 有几个鞑子和问话的那人一起走上前,站到了沈老太面前。 那人笑着问道:“你,现在,就把那些人都指出来。” 他虽然笑着说话,但神情很怪,手中的弓箭端着,一身的血腥味。 沈老太见那人突然站在自己身前问话,铠甲上还有血迹,吓得直哆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然后一股难闻的尿臭味就散发出来,地上多了一滩尿。 那人嫌弃地捂住鼻子退后两步,其他人也跟着退后,连旁边的林老汉都嫌弃地往边上挪了挪。 就在这时,问话的男人和旁边的人说了几句大家听不懂的话,突然抽出腰间的长刀,一刀刺进沈老太的胸口,沈老太的眼睛睁得老大,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本想立功,却成了第一个送死的人。 林老汉的脸上溅了一些血,他抹了一下脸上的血,再看沈老太已经死了,就嗷的叫了一声,晕了过去。 林锦初万万没想到,让她小苍梧恨得咬牙切齿的沈老太就这样死了,死得毫无征兆。 顾氏坐在沈老太旁边,见沈老太就这样被杀,一下子瘫软到地上,身子一抽一抽的,也晕了过去。 林五牛见奶奶死了,爷和娘也倒在地上没了动静,吓得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林知财忙捂住他的嘴,林五牛的小脸憋得通红,拼命挣扎,被林知财打了一巴掌,这一巴掌打下去,打得林五牛晕乎乎的,像是傻了似的。 他本来撞了树,脑子就有些晕,林知财情急之下这一巴掌用了全力。 林家所有人都傻了眼,但也没人敢吭声。 鞑子军有两个人朝林锦初和常家人走过来,林锦初对小苍梧说:“小苍梧,可以让小麻雀放毒粉了,把外围的那些人先干掉。” 小苍梧很激动,终于可以毫无顾忌地杀人了,这段时间太憋屈了。 大约有三十几个鞑子军,外围有十几个,有几个走到林子那边,阻止村民往林子里跑,有几个在沈老太那一边,还有一些站得离村民很近。 所以能用毒粉的人只能是最外围的那十几人,且要一击击中,等他们察觉到时,小麻雀就危险了。 而且小麻雀的行动被村民们看到,再联想林家被鸟屎砸中,会让人想到林锦初和小麻雀的关系。 林锦初不想自己和小麻雀的关系被人知道,这些解释不清,反而被人当成异类。 就在一片死寂之中,外围那十几个鞑子军毫无征兆地倒了下去,其他鞑子军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要往后撤,场面突然就乱了起来。 要的就是乱中取胜。 说到时那时快,常廷从牛背上的布包里抽出一把长刀,从背后刺向离他不远的一个鞑子,一击即中。 林锦初这才看到鞑子军夏天的铠甲很薄,坚固的部分在正面和头部,而背部和颈部,脸部是弱点。 这时候常从铮也从牛背上解下一个羊皮袋子,从里面拿出四把连弩,除了林文泽没有,林锦初,罗婶子,林知远各分到一把。 “里面只有十六支铁箭,省着点用,看准了再发。”他简短地说了一句,就朝一个鞑子军的脸上射去。 那人被射中一只眼睛,箭尖直插在眼中,疼得哇哇直叫,挥着刀朝常从铮乱砍,手中的弓箭也掉在地上,被林知远冲过去捡起来。 那人又朝他乱砍,林锦初也跟着过去,朝那人脖颈射了一箭,不得不说连弩用起来是真爽,命中率太高了,只要会瞄准就行。 那人倒在地上没了动静,地上一摊血,林知远拿起那人的长刀,又把他肩上背的箭筒拿了下来,背在自己身后。 林锦初护着她弟弟和她爹,三个人背靠背站着,林锦初在现代喜欢学骑马,也学过一段时间弓箭,虽然力气不大,但技巧还是懂的。 所以连弩射人,对她来说不是难事。 她学着常从铮往那些人的后背,脖颈,和脸上射,转眼就射中三人,林知远也射中两人。 林知远从开始的紧张发抖,到现在已经变得从容,他越来越得心应手,连弩在他手中好像开了灵智一样,百发百中。 连弩里的箭射完后,林知远又将手中的两根长矛掷出,刺中一个鞑子的眼睛,一个鞑子的腿。 林锦初惊喜地发现自家爹竟是个射箭高手,甚至比常从铮射得还准,而且也是投掷高手。 她见其他人傻愣愣地站着,就高声叫道:“你们还不快帮忙,不用怕,鞑子也是人,没什么可怕的,拿斧子,锄刀,菜刀朝鞑子砍啊!,再不行拿根木棍打。” 有人这才清醒过来,想起沈老太的惨状,明白与其等死,不如拼命一搏,于是抄手斧头就往前冲,“大家快杀鞑子啊!杀死了这些鞑子我们才能活命,杀死了这些狗日的,能让我们子子孙孙吹几辈子的牛。” 不少人也跟着拿起手中的家伙什就朝鞑子冲过去,可他们哪里的鞑子的对手,不多久就有十几个人中箭倒下,还有几人被长刀砍得血喷出老远。 吓得不少村民不敢上前,有很多人躲到常家人和林锦初身后。 林锦初正专心对付鞑子时,后面突然有人推了林文泽一把,林文泽一个踉跄就被推到一个鞑子军面前,他一时吓懵了,呆呆地站着,他前面的那个鞑子军举起长刀就要朝林文泽的脑袋砍来。 林锦初冲上去一把拉开林文泽,险险避过那把刀,她把弟弟推到人群里,自己迎了上去。 林文泽见她姐小小的个子才到那鞑子军的腰间,如何与这牛高马大的鞑子军打,吓得大哭起来,旁边有个好心的婶子连忙捂住他的嘴,小声安慰他。 林知远余光看到有人把自己的儿子推到鞑子军面前,他趁着空隙时间,朝身后几人扫了一眼。 他身后也是林文泽刚才站的位置,万万没想到他们身后竟站满了人,连柳县令,村长一家都躲在他们和常家人身后。 但林老头那一家子没有挤得进来,他们在后面,一家人吓傻了,个个都不敢动弹。 林知远都快气笑了,不用问,他儿子刚才就是这其中一个人推的,而且还不是沈氏那帮人,那么会是谁呢? 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他朝女儿看去,但这个仇他记下了。 第60章 不会给柳如宁机会 林锦初利用自己个子小的特点,灵活地左闪右避,那个高大的鞑子军占不到一点便宜就发起狠来。 他手中的长刀挥得很快,林锦初找准机会,抽出匕首,闪避时划破那人铠甲的缝隙,刺破那人的皮肤。 夏天的铠甲缝隙比较大,如果太密这样的天气能活活热死,这也就帮了林锦初的忙,如果此时是冬天,那人穿着厚铠甲,她真不一定能杀死这个鞑子军。 那人见自己的膝盖在流血,狞笑着没有在意,哪个士兵打仗时不流血,这点伤在他眼里不值得一提。 可很快,他就觉得不妥,一开始行动慢了下来,然后腿开始发软了,然后就重重地倒在地上。 林锦初上前挥起匕首刺进那人的脖颈,那人立即就血流如注,死得透透的。 见一个才十岁的小姑娘又杀了一个鞑子军,这一举动大大振奋了所有的村民,很多人都冲了上来,有的抱腿,有的抱腰,力量不够,人数来凑。 几十个人压都压死鞑子军了。 这场仗打得很惨烈,死了不少人,伤的更多,最后村长负责带人清点,死了三十六人,伤一百五十多人。 鞑子军共三十五人,全部死了,所有的铠甲都被村民扒了下来,那些人身上的银子也被众人搜了出来,见有的鞑子军还没有完全死透,村民马上拿起斧头就砍,有的人用菜刀砍,确定每个人都死透了才停了下来。 没有一个人表现得开心,看着躺了一地的伤者,大家都很沉重。 他们一千多人,鞑子军只有三十五人,要不是有常家人和林锦初和林知远这父子二人,他们肯定所有人都死透了。 “鞑子也是人,他们也是血肉之躯,只要我们的拳头够硬,一样能把他们赶出东夏国,所以大家不用怕。”很多人围着林锦初和常家人,大家或站或坐,一脸的疲惫和无助,所以她给大家打气。 “对,锦初丫头说得对,鞑子再厉害,不也被我们杀死了,他们一样会流血,一样会死,没什么可怕的,只要我们大家齐心,就算战死了又如何。”有个汉子站出来附和道,他可是刚才用斧头砍下一个鞑子的头颅,也正因为如此,胆子大了不少。 “死的不是你的家人,你当然站着说话不腰疼。”有一个妇人边哭边埋怨道。 那汉子扬声道:“大妹子,老哥我知道你难过,我们这些人刚才冲上来,就把命系在裤腰带上,没打算活了。 谁也不想死,可如果我们刚才不战,那死得更快,所有人包括你,你的孩子,都得死,喏,那老太太不就给人一刀杀了。” 他说的是沈老太,林家的人刚才竟没有一个人敢跟着众人冲上去杀敌,而是像个鹌鹑一样缩在那里不敢动。 “呸,你拿我男人和他们比,他们一家就是怂包,窝里横的东西。”那妇人虽然刚才哭得伤心,但还是很自豪。 “死了三十六个兄弟,这些兄弟以后有啥困难就吱一声,我们能帮的绝不推辞。”那汉子说完朝大家拱了拱手又道:“我姓齐,谷城县玉河村人,行三,大伙叫我齐三郎。” “谷城县的人也不能进谷城县城吗?” “我们这边离飞石县比较近,这一路都跟着你们,现在谁也不给进城。” “听说鞑子大军已经和谷城县城的守军打起来了。” “是真的,我亲眼所见,不是大军,应该有几千人。” “鞑子太嚣张了,几千人也不少了,谷城县城驻军才两千人,也不知道……” 大家又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如果谷城县城守不住将会怎么样,那大家就算过了这段山路出了谷城的范围,说不定鞑子军的速度比他们还要快。 林锦初看向大家,她的目光落在柳家人和高家人那里,刚才她爹已经告诉她,推她弟弟的人不是高家的就是柳家的。 “刚才我们在和鞑子军战斗之时,是谁把我弟弟推到鞑子军面前的?我想知道,我相信很多人看到了,因为真正参与战斗的只有三四百人,我们总共一千五百多人,有很多躲在我们身后。” 她虽个子小小,但声音如寒冰一样,这件事已经触犯了她的底线。 林锦初发誓,她一定会亲手杀了推她弟弟的人,当然不是现在,也不是明面上。 没有一个人回答,似乎也没有一个人敢回答。 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是柳家的人。 所有人都不敢和柳县令作对,那么是柳家的谁? 林锦初看向村长,村长眼神闪烁地低下了头,她再看向高敏,高敏也低下了头,但她低头前朝柳如宁看了一眼。 林锦初明白了,是柳如宁,这个女人一直不消停。 也是,柳家也只有柳如宁一直看不惯她,柳如宁这是当她是上一世的皇后,现在就开始宫斗上了。 那行,来吧! 任何的阴谋诡计在实力面前都是不堪一击! 上一世柳如宁就没有斗得过皇后,还把自己的儿子作死了,自己的女儿送上鞑子军的床。 而皇后的儿子最后被傅言澈扶上皇位。 这一世,她不会给柳如宁当宁妃的机会,她要在逃荒的路上就杀了她。 但柳如宁既是原书的重要女配,又是柳县令的女儿,未来的宁妃娘娘,怕是不能经由自己的手除了她,这里只是书中的小世界,也不知道她杀了柳如宁,这个小世界会不会坍塌。 她不怕死,或许死了能回到现代,但她一死,空间就没了,小苍梧又得重新来过,她想帮小苍梧修得正果,所以就算要回现代,也不是现在。 况且林知远这个爹,林文泽这个弟弟,她还是很喜欢的,也是舍不得的,她得让爹和弟弟过上安定的日子再说,林锦初在心里不停地盘算着。 “既然大家没看见,此事就算了,但仅此一次,再有下次别怪我不客气,谁敢欺负我爹,我弟弟,我一定让她不得好死。”她一字一句地说着,眼睛从众人脸上扫过。 柳如宁躲在柳夫人身后,她低着头默不作声。 阳光照在林锦初的脸上,明明是一张幼嫩的脸,众人却从她眼中看出了坚毅和狠辣。 第61章 谷城县失守 林锦初收拾了一下自家的东西,和常家的人一起默默地在前面走,队伍动了起来,大家都跟在后面走。 这件事发生后,林锦初一直没有说话,她牵着乌骓马,林文泽坐在马上。 罗婶子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虽没有说话,但林锦初知道她的意思。 知道柳如宁推她弟弟的人很多,但没有一个人敢站出说真话,无非是个个都忌惮柳家,而他们一家人力量太弱,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何况柳家在京城势力那么大。 但他们的举动还是让林锦初很寒心,逃荒这一路上她和她爹出了不少力,但没有人念他们一家的好,林锦初甚至一度起了想带着家人离开队伍的念头。 她和她爹在前面和鞑子拼命,后面的人不但不护着她弟弟,反而眼睁睁看着有人害她弟弟,而且事后还不肯说出来,反而畏惧一直躲在后面的柳家人。 林锦初暗暗决定,后面再遇到危险,她会只顾自家人和常家人,至于村子里其他人,与她何干? 因为怕鞑子清理了路障后追上来,也想着再走这一天就能下山回到官道,大家好像在憋着一股子劲,一直走到快天黑的时候,终于看到了下山的路,众人这才开心地欢呼起来。 村长这时候发话了。 “大家一天没有休息都辛苦了,就原地休息半个时辰,吃点东西,喝点水,下了山就到了安平县内,到时候我们到镇子上补充一下粮食和水,继续向南,这里离鞑子还是太近,还有,这边干旱依然严重,沿途的河已经干涸见底了。” 林锦初却隐隐有些担心,谷城县不过只有守军两千人,能守得住吗?要是守不住,很有可能山下还没山上安全,但总要下山看看,万一谷城县城守住了,走官道肯定比在山上走安全且快速。 村长的话说完,所有人瘫软在地上,西山村的村长一直和县令大人在一起,他就是县令大人的嘴替,所以也不管是哪个村子的,现在都听村长的。 一千多人把下山出口都堵住了,很快半个时辰到了,村长正要发话,就见从山下跑上来很多人。 不过这些人有一大半蓬头垢面,也有一小部分衣着很干净,背的粮食也多。 林锦初知道不妙,谷城县城真的失守了。 “让开,让开,你们别堵着路,快上山,鞑子很快就追上来了。”有人高声叫道,边往上跑边推开挡着路的人。 怕被踩着,所有人都站了起来,让开了一条路。 “怎么啦,大兄弟,谷城真的被攻下了吗?”村长将一两碎银子放到一个模样端正的男子手中问道。 男人收下银子,停了下来。 “你们也快走吧,向山上跑,鞑子半个时辰前已经攻下谷城县城了,见人就杀,见东西就抢,唉,惨不忍睹,等杀光抢光就会来追我们了。” “他们还没来,你们怎么不趁现在走官道向南逃。”村长还有一些侥幸心理,只要跑得够快,总比在山上好。 “想什么呢,有一部分鞑子军已经骑马向南追了,一路追一路杀,路上都是死尸,尤其那些驾马车逃跑的谷城县的富商,惨得很。” “就是啊,我们之前也是从官道跑的,幸亏跑得快才逃到这里来,别啰嗦了,快逃命吧。” “是啊,快走吧,别挡在路中间,后面还有很多人呢。” “常大伯,村长爷爷,我们继续在山上走吧。”林锦初知道现在再不走,一会儿人越来越多,行程就会很慢,因为刚才上来的这些人有很多是当初围在谷城县城门外的流民。 他们应该后来见到鞑子来了就躲到山上,鞑子攻下城后,他们趁乱又从城内出来。 有的人身上脸上很脏,但穿的衣服却很干净,说明是进城抢的其他人的衣服。 这些人没水没粮食,和他们混在一起很危险,有的人身上还有血迹,说不定杀过人,而且杀的是谷城县的平民。 村长听到林锦初叫他,顿时一怔,他刚才一直很心虚,林知远救过他儿子的命,而他和柳家人一起躲在别人身后,不敢上前杀敌,眼睁睁地看着柳家女儿把林文泽推到鞑子跟前。 不仅没有救人家的儿子,连真凶都不敢说出来,他一个小小的村长,一大家子人,得罪不起柳家啊! 没想到这小丫头竟还愿意和自己说话,他有些羞愧,又很激动,忙朝大家说道:“大家快跟上去,从山上向南走,山林里虽有野兽,但只要我们齐心,好过在山上和骑兵正面硬碰硬,那样我们是打不过的。” 他说完就带着自己家人和柳家,高家人朝前走,其他人一听到鞑子已经攻下谷城县,都不敢逗留,脚下也不觉得累了,拿齐东西快步跟了上去。 他们可不敢托大到觉得自己杀过鞑子军,就不怕这些人了,他们那时候可是几十人杀一人,才三十多个鞑子军就折损了他们那么多人,这里可是几千个鞑子军。 靠这点人和几千个鞑子军拼命,笑话。 顺着人群向前跑,连乌骓马都跟着小跑起来,常家的牛和骡子却走得很慢,很快常家人就落到后面去了。 林锦初一开始其实是想过把乌骓马还给常家的,但相处下来心里实在舍不得,乌骓马在空间里和其他小动物感情很好,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她已经把这些小动物和乌骓马当成自己的家人,她甚至连空间湖里的鱼都舍不得吃。 一口气跑到天黑,前面的人渐渐少了,很多人都被抛在后面,林锦初环顾了一下四周,熟悉的人一个都没有看到。 山路被踩踏出好几条小道,其他人有可能和他们一家走的不是一条道,要不就是在后面没追上来。 “爹,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林锦初实在太累了,如果不是因为空气的灵气,她的力气和体格都强健了很多,以她从前的身体这样的消耗肯定吃不消。 就算这样,她也时不时骑会儿马。 林文泽很乖,一直骑在马上,被人推到鞑子军面前吓坏了他,林锦初安慰了很久,他才缓了过来。 第62章 你这马卖不卖 “好,那就休息一晚再走,明日一早就出发。”林知远答应着,把马牵到一棵大树下,树下厚厚的一层叶子,因为天气太干,倒是没有腐烂,反而像个垫子一样,林锦初干脆脱了鞋,踩在树叶上。 林知远拿着树枝四周敲了敲,“爹,你这是怕有蛇吗?”林锦初问道。 “嗯。”林知远答道,“爹以前上山手上都拿着个棍子,深山里不小心就能踩到蛇,这些腐叶下最容易藏蛇,咱们现在连药都没有,还是小心点。” 林锦初当然不怕,空间里有蛇药,小苍梧可是说了,那黑果子虽是毒药,但也能治百毒。 而且有小苍梧在空间里,蛇不会近他们的身。 “爹,你好厉害,你掷长矛和射箭百发百中,要是爹在军中,肯定也能当将军。”林锦初忽然想起她爹杀鞑子时的英勇,由衷地赞道。 林知远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他在林家三十多年,每天只知道埋头打猎卖钱供四弟读书,也从来没有人赞过他一句。 只有沈老太每天的数落和埋怨,沈老太每天不断地贬低他,呵斥他,让他变得很不自信,总觉得自己除了会打猎空有一把力气,而且打猎也比常家人差了很多。 “今天怎么才打了这么点?” “去镇子上卖的银子你一个铜板都不能用啊,知书在县城等着用呢。” “看看人家常家,打的都是狍子,你就打了两只兔子,没鬼用。” “打猎的工具你只能自己做啊,家里可没银子给你买。” “山上有的是竹子,树,自己不会做啊,常家怎么啦,常家有钱,人家当然可以买刀。” “你们两兄弟也就只有一把力气,干点粗活,不像知书以后是要当大官的,你们现在把知书哄好,以后等他当了官才会照看你们一二。” 沈老太的话像紧箍咒一样,反反复复在他脑子里回荡,时时刻刻提醒他是个没用的人,空有一把力气的糙汉子。 没想到天天指责别人的沈老太就这样死了,这些日复一日的打压和指责却依然如一座山一样压着他,让他在林家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所以他一直少言,沉默。 此时林知远从回忆中抬起头来,有些腼腆地对她爹说道:“爹平时干惯了粗活,也就懂这点,哪能和军中的将军相比,初儿太高看你爹了。” 话虽如此,但他心里还是很开心,原来被人夸奖是这样快乐。 林锦初却笑道:“爹,你可不是懂一点啊,在军中用的是长枪,长矛和槊,爹你自己削的长矛堪比军中的,再说射箭,百发百中的神箭手真不多,你没看到就是常从铮射箭都不如你呢,爹,你可太厉害了。” 她边说边递给爹和弟弟一人两个饼子,又道:“爹,林家既不是爹的亲生父母,也不知道爹的亲生父母是做什么的,你说,爹是不是什么将军的儿子,要不然爹怎么天生喜爱枪和箭呢?” 林知远陷入沉思,自林家说明了他是捡来的,他也想过这个问题,但三十多年过去了,也没见有人来找过自己,他心想,大概他的家人早就忘记他了吧。 又或者他们早已死了。 如今自己有儿子有女儿,已经满足,就是不知道这逃荒的日子何时是个尽头。 想到这里,林知远深深地叹了口气,他打开水囊,喝了一大口水。 “咦,初儿,这水囊里的水怎么又满了,我记得昨儿只剩下一半了。”林知远好奇地问道,之前有马车时,水囊在夜里总会装满还可以理解,现在除了水囊里的水,其他的水都没了,只剩下两个空木桶。 林知远刚问完,忽然想起木桶和棉被好像也不见了,连米粮都不见了。 这一路上女儿总是从布袋里往外拿饼子,这些饼子是哪里来的,那小布袋看上去也装不了多少东西啊。 他又想起林家曾经失窃过,猛地看向女儿。 林锦初有些不自在,她不习惯撒谎,但又不能实说,唉,难呐! 林知远连忙打圆场:“是爹记错了,水囊里本就有水。” 林锦初直想笑,爹看上去猜到什么了,但她爹知道了也不点破,林锦初只觉得心里很暖,她喜欢这样的爹。 她看了看四周,目前看来他们这些人应该是跑得最快的,有十几户,坐在离他们一家不远的是三个壮男人,一个女人,一个老妇人,一个小孩子。 那三个壮男人看向乌骓的眼神中有些贪婪和渴望,尽管马身上有灰尘,但这匹马身形高大,毛色乌黑透亮,一看就不是凡品,眼前这一家能跑得这么快全靠这匹马。 那一家人男子牵马,马上坐着他的两个孩子,他们一直跟在后面,早就看上了这匹神骏的马。 也正因为看中了这匹马,才一直跟着这家人走同一条路。 要是他们家有这匹马,老老少少就不用人背了,直接坐在马背上,要是粮食吃光了,还可以把马杀了,吃马肉,喝马血。 “喂,这马你们卖不卖?”三个男人交换了一下眼神走过来问道,“我们可以出十两银子。” 林锦初无语,十两银子,万两银子她也舍不得买现在的乌骓,那是她的家人,家人是无价的。 林知远冷淡地回了句:“不卖。” 这马一看就是好马,林知远可喜欢了,一路上全靠这匹马,一双儿女才省了不少力气,而且这马是常家的,有机会还得还给常家的,怎么可能卖了。 他现在可不怕,自己身体完全恢复了,力气比以前正常时还要大不少,手上还有两根长矛,长矛上的血已被他削去了,现在更尖利,还有镰刀在手。 自己的女儿力气也很大,手上有匕首,连弩,他自己连弩里的箭已经发完了,女儿手中的那把里面还有装满了箭头,杀完了鞑子,他见到女儿在捡地上的箭头。 凭父女二人的实力,杀这几个人一点压力都没有,就是怕他们有同伙,人多了就对付不了。 杀死好几个土匪,又杀了鞑子军,林知远现在对杀人已经得心应手了,杀第一个还会怕,现在只要有人想伤害他们一家,可别怪他不客气。 第63章 再杀人 “十五两,可以卖了吧?”那人又问,三个人虎视眈眈地看着林锦初一家,心里盘算着,这一家人两个小孩一个男人,应该很容易对付。 “我出三十两。”就在这时又走来几个男人,一开口就翻倍。 林锦初暗叫声不妙,乌骓马要是灰头土脸也就罢了,她现在每晚都带马进空间一顿洗刷,吃得好,加上空间的灵气,乌骓马不仅养得越发神骏,马毛油亮,精力充沛,速度快,耐力强,是逃荒路上最好的交通工具。 难怪这些人都眼馋呢! “五十两。”那三个男人见此情形,只得咬咬牙把价格抬到五十两,暗中捏了捏荷包,他们银子是有一些,但谁还会嫌银子多呢,现在这个荒年,就算当土匪也穷。 之前路过谷城县城时,怕遇到鞑子军,又没来得及抢点东西就匆忙出了城。 林锦初观察到这两边的人都穿着干净的衣服,只不过那三个男人一伙脸上身上都很脏,另外一伙人衣服上有点灰尘,脸上反而很干净。 而后面这伙人应该是谷城县的人,谷城县城被攻下他们逃出来,交通工具来不及准备,也或者是他们的马车和粮食逃跑时丢弃了,现在也看上她的乌骓马了。 林知远警觉地看着站在面前的这些人,林锦初摸了摸乌骓,牵着乌骓马往林子里去。 “喂,小丫头,你做什么,不准走!”三个人中的一人凶狠地叫道,他们在外面逃了几天,当土匪时杀过不少人,胆子很大,根本瞧不起林锦初一家,本想再谈不下价格就夜里来杀人抢马了。 没想到遇到也想买马的人,对方有五个成年男子,实力相当,这下子他们不淡定了。 “给马喂点吃的,马也要方便。”林锦初边说边走了林子里,一离开这些人的视线,她便将乌骓收进空间。 过了好一会儿她从林子里走出来时,两边的人还在争得面红耳赤地谈价格,完全把林知远这个马主扔在一边。 一见林锦初出来,见她两手空空,两边的人停了下来。 “马呢?”他们问道,几乎是齐声问的。 “马跑了,我没追上。”林锦初故意气喘吁吁地说道。 “要不你们去追吧,说不定能追上,现在应该还没走远,我刚才追了一会儿,没追上。”林锦初又看向林知远道:“爹,对不起,是我不小心,可能马感觉到危险挣脱了。” 林知远听说马跑了,有些心疼,这可是良驹啊,但他也知道,今日这两帮人为了乌骓,没法善了,或许马跑了才能解决。 他摸了摸林锦初的头,摇了摇头:“没事的,跑了就跑了,良驹不该出现在这样的地方,太浪费了,说不定它会跑到属于它该去的地方。” 他更担心这些人万一把马抢走,说不定没粮食了会杀马充饥,但他又担心马被其他人追上,一样逃不过这样的命运。 那两帮人一听马跑了,立即朝林子里追了过去。 大概一个时辰后,两边的人陆续回来了。 另一帮人回到原来的地方,没有再到林锦初这边来,马都没了,再谈也没意义了。 但那三人却走到林锦初身边,一把抓住林锦初的肩膀。 “说,臭丫头,那马你藏哪儿了?”那人力气很大,仿佛一用力就能把林锦初的手臂捏断。 “你们放开我女儿。”林知远扑上去,意图拉开那人,他不敢直接拉女儿,怕拽断女儿的手臂。 另一个人上前就给林知远一拳,“我去你的,刚才识相的就十两银子把马儿卖给我们,什么事都没有,非要整些幺蛾子,想把马藏起来让我们找不到,门都没有,今天要不把马乖乖交出来,就是你们一家的死期。” “你们想明抢,就不怕官府吗?”林锦初大声问道,她就是想确定一下这些人能不能杀,毕竟这个时代的律法她不太了解。 “官府?”一个男人笑了,旁边围观的人也哄堂大笑。 “官府现在自己都管不了,还管我们?谷城县县令都死在鞑子军刀下了,老子亲眼所见,现在鞑子军又往安平县去了,那里肯定也守不住。 老实告诉你,我现在就是把你们一家都杀了,都没人管,你们管不管,会不会去报官?” 他说着还挑衅似地看向旁边看好戏的人,那些哄笑起来摆摆手,有几家害怕这几个人报复,连忙收拾自己的东西退到远处。 那人看得哈哈大笑起来。 外面到处都是死人,谁来管,林锦初一下子明白了,既然如此,那就不要怪她下手了,她连鞑子都杀过几个,还怕这几个人? 林知远刚才心里想的都是林锦初,一时没有防备,这一拳重重地打在他的胸口,疼得他后退几步,弓下了腰,但他还是挣扎着拿起长矛,谁知道那三个男人中后面一个人手中竟拿着一把军中长刀。 那人举起刀就朝林知远砍来,林知远险险避开,又用长矛格开那把刀,那人再次举起刀砍向林知远, 林知远再次举起长矛,这一次长矛遇刀,被砍成两段。 林锦初原本想如果这三个人太过分,那就趁夜里把这三个人干掉,但现在她爹和她都危在旦夕,弟弟更是被突如其来的变化吓得躲在树后面。 他惊醒过来后就往林锦初这边冲,被林知远一把拉到自己身后。 趁所有人的目光都是她爹和那三个人身上,没有人注意她时,林锦初从空间拿出涂了毒汁的匕首,迅速刺向那个抓着自己肩膀的手臂。 男人吃痛放下她,随手打了林锦初一巴掌,打得林锦初眼冒金星,退后几步,但同时也摆脱了那三个人的控制。 小苍梧和其他小动物在空间里急得团团转,可惜它们也没法出来帮林锦初。 就算外面有其他小鸟,现在两边的人混战在一起,也帮不了他们。 林锦初使劲地摇了摇脑袋,让自己清醒些,她迅速地退回林知远身边,拿出连弩,朝另外两人各放一箭,三个人一下子都倒在地上。 此时,天还没有完全黑,旁边看好戏的人本来以为林锦初一家肯定死定了,谁知道情形突然就这样反转了,这一家人非但一点事没有,反而杀了那三个大男人。 第64章 他们是土匪 林锦初冷冷地看向旁边看戏的人,这是震慑,杀了这几个人,至少今天晚上能安生了。 刚才来要买马的那几人被她的眼神吓得往后退了几步,连忙收拾自己的行李退到其他地方,不敢再在原来的地方过夜。 但那几个人里的一个男人却眼热地看向林锦初手中的连弩,连弩很小又轻便,也不知道那小丫头什么来头,又是好马又是连弩,这些都是军队里才有的好东西,普通人有钱也买不到。 但他没敢再来问林锦初卖不卖那把连弩,林锦初冷静地把那三人身上的连弩拔下来,还在他们身上擦去了血迹,在箭头上又洒了点毒粉,然后才把箭头又装在连弩里。 从死去的鞑子身上搜的弓箭和长刀,有几把长刀和弓箭被她悄悄收进空间,就连连弩的箭头她也捡了不少,全部收了起来。 那三个人的亲眷一个年老的妇人,一年轻女子,还有一个几岁的小孩子,年老的妇人见三个人都死了,哭着朝林锦初扑了过来。 “小贱人,还我儿子的性命来。”她发了疯似的朝林锦初扑过来,手上还拿着一把闪着寒光的短刀,那短刀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刀。 短刀锋利无比,老妇人手上的力道也很大,林锦初人小,在她的冲击下差点没站稳。 她但人小灵活,迅速向后倒退两步,退后这招一点用都没有,那老妇人步步紧逼,手中的短刀上上下下不停地划着,就连林知远也近不身。 林锦初被逼得恨不得逃进空间,但她不到万不得已决不会当着众人的面进空间,虽然现在月光微弱,但仔细看还是看得到的,这样的秘密一旦暴露,说得好的,当你是神仙,说得不好的,拿你当妖孽。 她最近跟着常从铮学了点武功基础,空间灵气的关系,人也比以前力气大,杀的人多了,胆子也越来越大,身体也更加灵活。 她从空间拿出一把短刀,短刀是从死去的鞑子军身上捡来的,短刀和老妇人的短刀相撞,竟然没断,看来是个好东西。 但两个来来回回几十下,谁也没有占上风,林锦初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数次的战斗中,身手不知不觉已经提高了数倍。 她想拿出连弩,但距离太近了,弄不好连弩要是被这个女人抢走更麻烦,连弩的箭头上有毒,决不能落到敌人手中。 “毒死她,主人,毒粉。”小苍梧在空间里急得直跳。 毒粉肯定不能用,自家爹和弟弟正在旁边呢,林锦初只能继续闪避着,对抗着,那女人手中的刀挥得越来越快,也不知道什么来头,好像功夫还不弱呢。 但林锦初也越战勇,她有意朝离她爹和弟弟的方向离远了些,方便一会儿用毒。 林锦初本来还以为那三人加上他们的家人,都是北边逃来的平民,没想到这老妇人比那几个男人还难对付。 林知远几次上去帮忙,但手中的长矛已经被老妇人手中的短刀砍成几段,他甚至拿起一把鞑子军的大刀,就连大刀也被短刀砍断,他没想到老妇人的身手这么快,手上舞刀的功夫这么厉害。 女儿现在虽然能和老妇人打个平手,但女儿年纪小,持续打下去肯定不利。 林知远来不及想太多,捡起地上一把长枪瞅准机会,就朝老妇人身后刺去,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几乎用尽所有的力气,他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哪怕他自己死,也一定要救下自己的女儿。 长枪穿透老妇人的腹部,黑色的枪尖从前面露了出来,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所有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 围观的所有人都紧张得不敢呼吸,心里为小姑娘捏了一把汗,老妇人这样的武功,他们这些人哪一个都不能与之抗衡,别说一个,就算几个一起上都打不过。 老妇人眼睛瞪得大大,她刚才只顾看向林锦初,没想到那个完全没有武功的男人突然拿长枪刺向自己,她擦了一把嘴角流出的血,然后看向自己腹中刺了个对穿的长枪,最后看向林知远,手指向他,来不及说出一句话就倒了下去。 “娘” “奶奶” 那女人和小孩子也冲了过来。 有了老妇人的前车之鉴,林锦初对这个妇人和孩子很是提防,女人长得很水灵,二十多岁的样子。 那小男孩虽然不胖,但也白白嫩嫩的,他们根本不是平民,那他们是什么人? 但奇怪的是那妇人只是拉着孩子跪下朝老妇人磕了几个头,又看了看其中一个男人,忽然拿起地上的长刀朝地上那男人的头部狠狠砍了几刀,砍得那男人的脸上皮肉外翻,血肉模糊。 最后那妇人还朝那男子呸了一口,拉着那孩子的手回到刚才的地方,拿了点行李便离开了,也不管那四具尸体。 “这是些什么人啊?怎么也不埋了那尸体自己跑了?” “刚才我听了那男人说了句黑话,应该是土匪。” “啊,土匪啊,那女人很可能是被抢来当媳妇的。” “难怪跑了,只给老妇人磕头,可能只有老妇人是真心对她好。” “呸,真心对人家好,就应该把人家姑娘放了。” “也是,想不明白。” “就刚才砍那人的狠样,想来是很恨那男人,这么一想很有可能是土匪。” 大家七嘴八舌拼凑出一个故事来,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林锦初觉得可能性很大,她朝大家一拱手道:“各位伯伯姨姨,幸好这几个人死了,否则我们这些人今晚很可能都要被这几个土匪杀了。 他们有军中的长刀,我和我爹是为了自保才杀了他们的,大家要帮我们做个见证。” 众人闻言纷纷点头,有个妇人说道:“小姑娘,放心,这些恶人死了就死了,你不知道谷城县内都是死人,现在人命比草贱。 县城里面不止鞑子军杀人抢东西,就连平民也跑进那些富人家中抢劫杀人,乱世之中能活下来就行,没人在乎你杀没杀人。” “就是,刚才我们看得清清楚楚,你不杀他们,他们就会杀你。” “你这是为民除害,杀了土匪要是平时不仅无罪,而且还有奖励的。” 人都是畏强慕强的,这些人一开始是帮那三个男人的,现在又转过头说林锦初的好话。 但谁会在意呢?林锦初听到自己想听到的就行,毕竟谁也不认识谁,明天一早大家就各奔东西了。 “大家能不能帮忙把这些土匪的尸体一起埋了,我愿意把这三个人身上搜得的银子都分给大家。” “对,对,大家帮帮忙,万一有这些人的同伙看到就不好了。”林知远也附和道,然后他走向那三个男人尸体,从他们身上翻出一沓银票,数了数有五百两,另外还有一些碎银子。 他举起那五百两银票,“有五百两银票呢,谁愿意来帮忙?” 话音刚落,七八个男子带着锄刀,镰刀走了过来,五百两呢,能分几两这话也值得干啊。 “我们也来。”又过来几个人,所有人手脚麻利地抬起那三个男人就往林子里走。 有个妇人去搜老妇人身上的东西,从老妇人身上搜出几十两碎银子,一个玉镯子,一个金簪子,一个玉佩,还把老妇人手上那个玉镯子也撸了下来,老妇人头上插的银簪子也拿了下来。 其他妇人看到也去抢,还有人冲向那几个人的包裹,是那小妇人留下来的,有粮食,有水,还有肉干,被子,全部都一抢而空。 第65章 救我给你一千两 几个妇人还为抢东西打了起来,谁也不让谁,还有个男的拿了把菜刀朝搜出金簪子的女人就砍,那女人的家人也围了过来。 场面一下子失控,全都打成一团,林锦初带着她爹和弟弟默默地后退到远处。 她悄悄地把几个土匪的长刀和那老妇人手中的短刀全都收进空间。 那把短刀她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不仅锋利无比,刀柄上还镶嵌着两粒红宝石,这样的宝贝肯定也是土匪从别人身上抢来的。 等到那几个人把土匪埋了后,林知远把银票分了,只把那几十两碎银子收了起来,打起来的那些人有五六个人受了轻伤,没有人死亡。 林锦初一家默默地吃着饼子,喝了水,天已经黑透了,刚才点的火把也都熄了,过了一会儿陆陆续续后面又有几个人追上了他们,见这里有人,便也在这里停了下来。 等林知远和文泽靠着树盖着被子睡下后,林锦初进了林子,她准备进空间睡觉。 她走进林子,继续往里面走了没多久就被绊倒,林锦初说了句倒霉,就要站起来,没想到手支撑的地方竟是暖的,而且手上摸了一把血,那人衣服上也都是血。 是个人!一个受了重伤的人! 说不定是死尸,不,死尸不会是热的,但林锦初不想多管闲事,便打算走远点再进空间,反正快死的人也威胁不了她爹和弟弟。 再说她进了空间,有小苍梧和那帮小动物看着外面,有什么情况会第一时间通知她。 正准备离开时,那人一把抓住她的腿踝。 林锦初吓了一跳,正准备挣脱时,就听那人断断续续地说道:“救……我。” 是个男的,年轻男子的声音。 她才不会那么傻,这个时候在林子里还受伤的能是什么好人,她低下头想掰开那人的手,却怎么也掰不开,没想到那人受了重伤力气还那么大。 “你先松开啊,不松开我怎么救你?”林锦初决定哄那人松开手就跑,她轻声地说道。 那人明明已经快昏迷了,却没有松开她,固执地抓着她的脚踝。 “救我,给你一千两银票。”那人这次说话倒是利索。 一千两,哪个流民有这么多银子,难道又是土匪,不,土匪应该也没有这么多银子。 “我不是坏人,更不是土匪,刚才你杀那些人我看见了,你放心,我不会告官的。”那人说完便松开手。 “你告官我也不怕,我杀的可是土匪,官府可是会奖励的。”林锦初可是有底气的,虽然她也不知道那些人是不是土匪,但这个乱世之中谁管呢。 “他们是流民,不是土匪。”那人又道。 林锦初心里直发毛,这人情商咋这么低呢,现在可是你求人救命诶,你要真要告发我,我先杀了你。 那人好像猜到她的心思,有气无力地说道:“不管他们是什么人,我都不会告发姑娘的,只要姑娘救我,我一定会给姑娘一千两银子。” 林锦初心道,我管你是什么人,本姑娘不想多事,谁知道救了你的命,你会不会转过头来就灭口。 她抬脚就要离开,见后面没了动静,抓着她脚踝的手也松开了,她想了想还是蹲下身,推了推那人,“喂,你还好吗?” 那人没有回答,林锦初心道,难道死了,不应该啊,他刚才说了那么多话呢。 林锦初借着微弱的月光,摸到他的鼻子,还有气,没死。 手接触到那人的衣服,很滑,应该是锦缎之类的,那布料她很熟悉,她从平信侯府穿回来的那套衣服也是这样又滑又软。 难道真是个有钱人,再一摸,那人腰间竟有一把短刀,一把剑,刀有刀鞘,剑有剑鞘,腰间还有一块质地冰凉的玉佩。 傅言澈刚才昏迷过去了,这会儿被这小丫头的手一顿乱摸有了些知觉,但他昏昏沉沉,提不起力气说话,只能任由她上下其手。 这时候小苍梧在空间里叫道:“主人,主人,快救此人,煮梧桐叶的水给他喝就能好。” 林锦初心道,整天逮着那棵梧桐树薅叶子,才长了几片叶子都快秃了,可没办法,谁让她的空间没有灵泉水呢。 进了空间,空间的变化很明显,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明显,梧桐树的叶子又长出了几片,空间的灵气比以前似乎更浓了些,牡丹花香气扑鼻,牡丹园的面积比以前扩大了,湖里的荷花也比之前开得更多,空间似乎变大了一点。 “这是我的错觉吗?空间变化了?”她问小苍梧。 “不是错觉,主人,这个人气场很强,主人快煮水。”小苍梧的爪子递过来一整片梧桐叶。 一整片梧桐叶,林锦初有些心疼,小苍梧可真大方。 只不过,还没开始救这个人,空间已经发生这么大的变化,要是救活了这人,那还得了。 想到这里,林锦初接过梧桐叶,赶紧煮水,煮开后端到外面,等水没那么烫时才给那人喂了下去。 傅言澈只闻到一股清香浓郁的茶灌进了他的喉咙,茶水进入腹中,只觉得全身顿时都暖了起来,麻麻的感觉,浑身似乎有了点力气。 他失血过多,明明外面很热,他却感到生命在流失,身体有些发冷,这下子又暖了起来,胸口也没有刚才那么疼了。 这是什么神药吗?他想着,但闭着眼睛静静享受那股暖流在身体里不断地流动,五脏六腑都舒展开来。 林锦初朝林子外面看了一眼,黑乎乎一片,一点动静都没有,她便从空间拿了一盏风灯,血从上身往下流,应该是上身受了伤。 她解开那人的衣领,看了一眼他身上的伤。 伤在胸口,尖锐物贯穿,身下都是血。 林锦初用刀割开那人的上衣。 把煮水的梧桐叶用石头碾烂敷在那人伤口,把伤口周围的血擦干净,然后从空间撕下细棉布把伤口包扎好。 全部弄好后,她累得不轻,进了空间倒头就睡。 天快亮时,小苍梧叫醒林锦初。 林锦初睁开眼下了床,她在床边围了一圈深色布帘,空间里不分日夜都有光,以前有雾气还好,现在雾气散了不少,光线太强对睡眠不好,所以围上帘子有利于睡眠。 第66章 空间升级 掀开帘子,她被眼前的一幕惊住了。 空间里竟有了一缕阳光,梧桐树每一个枝上都长出了嫩叶,黄绿色的嫩芽在阳光下如玉雕刻般美丽。 牡丹园比以前大了一遍,鲜花盛放,清香宜人,各种颜色的花在微风中摇曳生辉。 林锦初光着脚跑向牡丹园,她贪婪地深吸了一口花香,困意消失了大半,感觉到整个人活力十足。 瓜果蔬菜一夜之间竟全都成熟了,十几只小兔子正在兔妈妈身边啃着西瓜,哇,兔子繁殖得可真快啊! 原来只有四只兔子,现在已经十几只了,小小的家伙们浑身雪白,软萌软萌的,小嘴不停地咬着西瓜。 黑土地上的麦子都成熟了,种西瓜的那一块地结满了大西瓜。 淡水湖扩大了一倍有余,湖里开满了荷花,还未走近就已经闻到荷花的清香。 我的天,人间仙境啊! 而且空间竟然有了一点风。 林锦初有一种感觉,好像这空间里种的花特别香,而且花香里的灵气比蔬菜瓜果要浓郁得多。 难怪小喜鹊当初说牡丹是宝贝呢,可不就是宝贝嘛。 小苍梧说它的前主人和前前主人总是喜欢往空间里搬珍宝,种粮食等等,怪不得会没有灵气。 原来这空间的灵气主要来源于花,那以后要种多点花,各种各样的花都要种。 这人是什么来头,怎么对空间影响这么大? “小苍梧,对空间影响这么大是什么人物?皇家的人吗?”她看向小苍梧,这一看又震惊了。 小苍梧再也不刚见到它时的光鸡的样子,它现在全身长满了红色的绒毛,不仅如此还长出两条长长的火红色羽毛,已经有了些神鸟的样子。 小苍梧摇摇头道:“主人,这回不是我记不得,而是我前面两任主人都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他们的空间连灵气都极稀薄。 不过我猜这人说不定跟主人关系不一般,因为只有和空间主人关系亲近才会影响巨大,当然他应该也是位高权重,普通人一般对空间不会有影响。” 和她关系不一般,林锦初傻眼了,有些不敢相信,她在这个世界认得的人除了常家人和西山村的村民,也没别的人啊! 难道此人是书中的太子? 只有太子和原主在书中是夫妻关系,可太子怎么会在这里,太子是储君,平时都是在宫中,怎么可能会独自一人在这荒山上,这也太奇怪了。 而且太子身边一个侍卫都没有,这不合常理。 她吃了三个肉包子,一个菜包子,然后拿了些玉米饼出了空间。 她其实很想拿肉包子给她爹和弟弟吃,但拿这些出来不合常理,这么多天了,包子怎么可能放得住? 天已经蒙蒙亮,她先看了一下伤者,知道梧桐树叶的神奇,她估计那人已经醒了,说不定已经离开了,为了稳妥起见,她昨天进空间时向前走了几步,也就是说她出空间时,那人是不会看到她的。 空间不能移动,从哪里进空间,出来时还在哪里。 傅言澈此时确实已经醒了,但他没有起来,他其实夜里已经站起来过,但身体还是有些虚弱。 睡了一觉起来,感觉比昨晚好了不少,他躺在地上,刚才摸了摸胸口,发现胸口好像已经不疼了,甚至感到伤口已经结痂了。 不可能啊!那长枪头从身后刺入,贯穿到胸前,不死也得丢半条命,而且他受伤后进了深山,一路上血几乎流尽了。 他求小姑娘救他,也是如溺水之人随意抓住一切能帮助他的人,当时还以为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救得了他,可万万没想到,也不知道那一碗是什么神药,竟救活了他。 真是命不该绝啊!他万分庆幸自己当时没晕过去,否则他现在已经死在这里了。 难道那小姑娘是这山中的精灵变的,否则怎么说得通,就算太医院也不可能有这样的神药。 可这世间真有精灵吗?他想起来了,昨晚那小姑娘和她爹杀了几个土匪,哦,她身上还有连弩,那是军中才有的东西,她怎么会有? 不过夜里太黑,他没见到小姑娘的样貌。 傅言澈正思考着,就见眼前出现了一个小女孩,也就十岁左右,长着一双澄澈明亮的大眼睛,长长的眼睫毛,头发随意在后面扎了个高马尾,应该是不会梳发髻。 虽穿着粗布衣裙,但那神情和气度一点不像普通的流民。 “你醒啦?”林锦初见他精神不错便问道,“你说过救你一命,你会给一千两银子,算数吗?” 傅言澈坐了起来,衣服被剪开的地方露出里面的布条,整件锦袍被林锦初昨晚剪得只有身后还有一点连在一起。 傅言澈有些尴尬地说:“算数的,只不过我现在没有,等我的人找过来,一定给。” 他又道:“不过在他们找来前,我还有一个请求,还请姑娘同意。” “你说。”林锦初想着,一千两银票,说话算数就行,且看你有什么请求。 “在我的人找来前,我想扮成流民和你们一起走,我知道你们向南,我也是向南,咱们正好顺路。” 他见林锦初犹豫不语的样子,又加了一句:“这样,只要我的人找来了,我就付给你二千两银票,作为一路上吃你们粮食的费用,你觉得怎么样?” 是个大方的,林锦初正要答应,又听到那人说道:“不仅有二千两银票,还有,你们一家人多了我一个会更安全,我只要养好伤,恢复了力气,一人打几个没问题的。” 这话倒不假,按梧桐叶煮水这样的奇效,再喝一次,估计这人就能痊愈了,到时候他们家整体力量确实要一个新台阶,想到外面有数以万计的流民,林锦初自然不会拒绝。 她想了想,便答应了:“行,就这么说定。” “你多大?”她问道。 第67章 我叫秦子墨 “我十六。”傅言澈说出这话时,林锦初这才认真看向他,十六么,他还以为有二十呢。 “怎么啦?不信?”傅言澈见她目露疑惑,便问道。 “你似乎长得有点着急。”林锦初笑道:“你既比我大,那路上便当我大哥吧,我端点水来给你洗洗。” 林锦初说完便往旁边走,她还要再进空间拿件她爹的衣服给这人穿,先不说衣服被她剪成这样,就凭那一身血污再穿在身上也不合适。 “喂,可以给件衣服吗?我穿这身衣服不方便,再说这衣服已经破了。”傅言澈又叫住了她。 “知道了。”林锦初脆生生地应了一声继续朝前走。 很快,她从空间拿出一套她爹穿的旧衣,又端出半盆水。 “你洗洗,换上衣服就出来吃点东西。”林锦初说完就往外面走去。 傅言澈呆呆地看向面前的半盆水,这丫头真大方,现在水比油还贵,她倒好,直接给半盆水他洗脸。 他又看向地上有个水囊,是小丫头刚才放下的,这是给他的,他打开一看,满满的,喝了一口,清甜可口,比他平时喝的水都要好喝,忍不住又喝了一大口。 他哪里知道这水就是空间里刚多来的水井里打出来的水,林锦初终于不用再烧水了,她喝了一碗,虽不是灵泉,但空间里灵气充足,里面的水自然也不是普通的水。 等傅言澈洗了脸,穿好衣服出来时,林锦初这才看清这个男人的长相。 乖乖! 这么帅的男人,刚才脸上有血污还没注意到,现在一看,林锦初看得眼都直了。 个子高大挺拔,应该有185左右,比常从铮还要高半个头,气质矜贵冷冽,五官立体,妥妥的男主样貌,哪怕他现在穿着林知远的旧衣,也掩盖不住他通身的气质。 林知远吃着饼子,刚喝了一口水,水囊里一到早上就满了,突然看到一个年轻男子走到他身边,他惊得差点呛到水。 “你是谁?”林知远问道。 林锦初连忙移开自己的目光对她爹道:“爹,这是我昨晚救的人,他想暂时跟我们一起,不过爹不用担心粮食,他会给银子我们的。” 她说完又转向傅言澈道:“这是我爹林知远,你叫林大叔就行,这是我弟弟林文泽,我叫林锦初,喂,你叫什么名字?” 傅言澈看向林知远,他一怔,林知远这个脸他似乎有些眼熟,但一时之间也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喂,发什么呆呢,你叫什么名字?”林锦初提醒道,这人看向她爹的眼神怪怪的。 傅言澈这才醒过神来,听到林锦初的问话他一愣,他的名字在北境知道的人太多了,暂时不能暴露,于是他便问道:“你母亲是姓什么的?” 林锦初不明白他的意思,问你名字呢,你倒问起我母亲了,这关我母亲什么事?我亲生母亲别说姓什么,连长得啥样都不知道。 傅言澈解释道:“有人问起,就说我是你表哥,是你母亲娘家的侄子,要不然平白收留一个外男,容易让人起疑心,再说对你名声也不好。” 林锦初倒是没想这么多,逃荒途中,村里人都不知道去哪了,谁还管什么名声,活下来就已经不容易了。 但林知远却觉得傅言澈说得很有道理,虽然这人说给银子,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歹人,倒像是个贵家公子。 但银子重要,自家姑娘名声更重要,于是便说道:“你既与我们同行,这样的身份倒是合适,若是遇到村里人,就说我是夫人娘家侄儿,哦,我夫人姓秦。” 傅言澈想了想就说:“那我以后就叫秦子墨。” “好,子墨。”林知远从善如流地答道,他们一大两小确实危险,容易被人盯上,人少虽然不怕,但对方人一多,也很危险,昨晚那老妇人一人之力让他们父女二人都差点没对付过去,现在多一个成年男子肯定不一样了。 只不过这孩子长得也太好看了。 林锦初掏出一个瓶子,从里滴出两滴草汁,又从地上抓了点细土和草汁混在一起。 “把这个涂到脸上,你这脸太招人了,再说万一有人认出你就不好了,你跟着我们不就是想安全点吗?”林锦初小声对傅言澈道。 傅言澈看了小丫头一眼,没有犹豫,就把手上的草汁涂到脸上,涂完还抓了点地上的灰尘抹在细脖子和脸上。 “这样总可以了吧?”他问道,他知道小姑娘说得有道理,北境认识他的人还是有的,前些年得胜还朝时,一路上途经各个城镇,很多百姓都认得他。 林知远和林锦初看着他现在的样子,虽不是太像流民,但已经比刚才好了不少,他们点点头表示可以了。 傅言澈当然愿意听林锦初的,这小丫头不简单,别看她年纪很小,但人小鬼大,他胸口那伤有多严重,他一清二楚,如果不是遇到这丫头,等到他的人赶到,他大概率已血流干而死。 这丫头也不知道给他喝了什么,竟然一夜之间就好得差不多,现在只是有些隐隐作痛,伤口周围都已愈合了。 就算是宫里最好的创伤药也没有这么神奇,傅言澈心里暗暗赞叹,要是这样的外伤药用到镇北军里,会少死很多将士。 周围的人已经继续向前走了,连那几个伤者都被其家人抬起了,后面又有人陆续跟了上来,林锦初一家也随着人流向前走。 没有了马,林锦初撕下一块布,将自己的腿和弟弟的腿都缠上了,她以前在健身房跑步时,喜欢穿长袜,总觉得那种紧绷绷的感觉,跑起来腿不容易酸,能有效缓解疲劳。 至于她爹和傅言澈两个人都没有跟着她这样做,她爹是常年进山打猎的人,要不是摔倒,身体骨结实得很,再加上又喝梧桐叶,连续走了几天都没觉得很疲劳。 傅言澈是什么身份,林锦初不知道,但感觉他是练武之人,昨晚碰到他的手,掌心有厚厚的茧子。 走了大半天后,没有了路,前面的人在向上攀爬。 另外一条路上走过来一群人,林锦初一眼看到村长。 村长一脸疲惫,后面有几个村民用临时做的简易轿子抬着几个人,是柳县令一家三口,还有高家夫妻二人加两个小少爷。 高敏在一旁边走着,常家人也在。 第68章 娘家侄子 林知远叫住了林锦初他们。 “初儿,我们等一等他们。” 林锦初其实不太想和这些人一起,尤其是柳家人,但她知道她爹对村长这些人还是有感情的,尤其是常家人也在其中。 她可以不等别人,但常家人她愿意等。 唉,还是避不过,又要和这些人一起走了,林锦初叹了口气。 “村长爷爷。”林锦初见村长走到跟前了,还是迎了上去叫了一声。 村长一家在村子里对他们还是不错的,尤其是他们被林家赶出去后,村长几个儿子又是送东西,又是挑水的,这些恩情林锦初都记得,也就是在她弟弟被柳如宁推出去这件事上偏帮了柳县令一家。 百姓如蝼蚁,在这样一个社会,大家都是畏权贵的,这一点她可以理解,这么一想,心里也没那么气了。 常家人也围到林锦初身边。 “丫头,乌骓呢?”常从铮问道。 这还真不好回答,林锦初总不能说马好着呢,在空间。 林知远愧疚地看了常廷一眼,然后答道:“真不好意思,常大哥,此事说来话长,我慢慢跟你们说,马现在离开了,不过初儿说,让我们不用担心,只是暂时离开了。” 常廷不明白啥叫暂时离开,就是不见了呗,难不成还会回来。 他安慰道:“没事,乌骓很有灵性的,一定能找到,不过马既是给了你们,就是你们的。” 常从铮忽然想起林锦初的种种不寻常,便不再说话,他有一种直觉,乌骓肯定没事。 他的视线落在林锦初旁边一个男子身边。 “他是谁?”常从铮指着傅言澈问道,他总觉得这人有些眼熟,但很快就摇了摇头,不可能,那人此刻正在北境呢,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 可无论是身形和气质都很像,就是脸上怪怪的,和那丫头一样,也不知道涂的什么东西在脸上,看不出真容。 林知远笑道:“他呀,他叫秦子墨,是我夫人娘家的侄儿,昨天才遇到的,既是一家人,以后他便和我们一起走。” 哦,原来如此,也是,这世上身高体形差不多的人肯定很多,是他想岔了,常从铮心道。 这时候村长挤了进来。 “知远,锦初丫头,你们还有水吗?”村长问道,他的嘴干得起了皮,其他村民也是这样,人人都一脸疲惫,一点也不像林锦初一家人吃饱喝足,精神很足。 林锦初看向不远处那些简易轿子,心里犯嘀咕,他们身边明明有驴子,骡,马和牛,奇怪既然有这么多牲畜,怎么还用轿子抬。 这些村民看上去还挺乐意的样子。 柳家和高家人此时也下来了。 见林锦初盯着那些简易轿子看,村长解释道:“动物没水没草吃喝都很疲劳,载不动人,拿鞭子抽都不肯动,我们也没办法。 况且这些牲畜身上白天晒得发烫,所以县令他们并出钱请村民抬一下,每人一两银子一天,有银子赚谁不愿意呢,这要是往日在村子里,三个月都挣不到一两银子。 现在我们也只有县令大人他们有水,村民们几乎都没水了,买也买不到,县令大人也是出高价买的,那些刚从谷城县逃出来的人现在有粮有水。” 这时候柳县令发话了,“要不就在这里停一停,大家进山找水吧,再这样下去,别说到安平县了,半路上就会渴死。” 傅言澈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背着的水囊,竟是满满的,再想想自己早上竟是用了半盆水洗脸的,他有些糊涂了,大家都没水,怎么这一家人的水好像用不完似的。 而且吃食也很新鲜,哪怕是饼子和干粮,一点看不出是隔了很多天,带着酸臭味那种。 他在军中吃惯了放几天,甚至十几天的干粮,早上吃的玉米饼子就像刚烙出来一样。 他当然不会说出来。 林知远解下自己的水囊倒了一半给村长,其他人都眼红地看着,不停地舔着唇,但林知远没有理其他人。 村长也只浅浅抿了一口,就递给了家中其他人。 林知远本来对村里人是很有善意的,平时也没少帮助村里人,但自从腿摔断后看清了很多人的真面目,加上杀了不少人,心肠冷硬了许多,他可不会再做老好人。 于是便对大家说道:“我家的水也不多了,只能给村长这么多,就听县令大人的,趁现在没天黑,进深山找水吧。” 村长点点头,看到傅言澈时问道:“这位小兄弟是谁?” 其实这逃荒人群里什么人都有,已经不是哪一个村子的人了,但和林知远站在一起,关系好像很好,村长还是好奇问了一句。 还没等林知远答话,常从铮在一旁答道:“这是知远叔夫人娘家侄儿,他叫秦子墨,刚才我也奇怪呢。” 傅言澈朝村长点了点头,他没有说话。 这时候站在人群后面的柳如宁却瞪大了眼睛,她死死地盯着傅言澈,不敢置信地看着。 怎么现在发生的事和梦里一点都不一样了。 她怎么会在这里遇到傅言澈,梦里在落叶镇傅言澈救了她们那些被拐的女孩子,然后傅言澈送她们姐妹二人到了飞石县城,把鞑子军攻占冀州城的消息告诉了她爹,在梦里,他们提前两天出发,并没有上山,而是直接从官道回到京城。 可现实中救她们的是林锦初,他们这些人上山和流民混在一起,鞑子已经打过来了。 更奇怪的是在梦里,林锦初是在京城的,可现在她怎么会和这些流民在一起,还认村民为爹,这是怎么回事? 这一路上她也听了村长介绍,说什么真假嫡女的事,可梦里根本没有真假嫡女,平信侯府只有林锦初一个嫡长女。 柳如宁越来越糊涂了。 只是她看向傅言澈的眼神越来越阴冷,别人或许认不出那男子是傅言澈,但她一眼就能认出,毕竟前世是傅言澈一路上护她和表姐一起到飞石县的。 那眼神就算化成灰,她也认得。 在梦里,就是这个男人害得柳家家破人亡,落得一个灭九族的下场。 一想到这里,她双拳紧握,拳头在衣袖里不停地颤抖,她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一刀捅死这个男人。 第69章 进深山找水 傅言澈此时也认出了柳县令,但他很快就明白过来,柳县令这是弃城跑了,凭柳家的势力,柳县令就算是弃城而逃也不会有人追究,何况鞑子连周边几个大城都打下来了。 但他没有与柳县令相认,傅家一向与朝中文官来往不多,更何况柳家人如今权势滔天,明面上站太子,暗地里又和三皇子有私交。 他不由得庆幸小丫头给他脸上抹的花花绿绿的,应该不会有人认出他来。 他当然也认出了常大将军一家,他一直在北境,常廷他是见过的,但也只是见过,不太熟悉。 因为十几年前,常廷一家就失踪了,慢慢地京城也再无他们的消息,至于常廷的夫人和两个儿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但他不确定常家人不认得他,因为他曾有一次得胜回京是经过飞石县的。 人群里有一道不寻常的目光还是让傅言澈捕捉到了,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子,女子长相娇美,站在柳县令身边,和柳县令有几分相像,应该是柳县令的女儿。 可柳县令的女儿为何对他有敌意呢? 傅言澈有些想不通,但从小就跟随父亲在北境边关,很少回京,和京中女子更是很少有交集。 柳如宁的眼神看向傅言澈充满了怨毒,这让林锦初有些看不透了,难道这位子墨公子和柳如宁是故交?如果是,那这位公子也是京城人士? 有意思,如果柳如宁是重生者,那么原书中柳如宁最恨的是谁? 很明显,柳如宁最恨的不是旧太子,不是三皇子,她最恨的当然是灭了柳家九族,又扶原主儿子做皇帝的傅言澈。 想到这里林锦初猛地一震,不可置信地看向身边的男子。 难怪…… 难怪空间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化,傅言澈的未来确实贵不可言,只要他想,就算做皇帝都可以。 可小苍梧说能产生巨大能量让空间升级的人和空间主人肯定有不同寻常的关系。 到底说的是原主和傅言澈,还是她和傅言澈? 她和傅言澈应该不可能,傅言澈十六岁,她才十岁,傅言澈这个年纪肯定早就定亲了,说不定成亲了。 原书中到底傅言澈有没有成亲,林锦初已经记不得了。 如果秦子墨就是傅言澈,那她要好好保护这个人,决不能让柳如宁伤害他,抱紧傅言澈的大腿,就是抱住了权势和富贵,因为傅言澈未来是权倾天下的摄政王。 林锦初满脑子飞快地转动时,村长已经在招集村民准备去找水了。 浩浩荡荡近百人往深山去找水,所有人身上都背满了能装水的东西,手上也拿满了,水囊,水桶,水盆应有尽有。 林锦初和傅言澈也跟着去了,她虽然有水,但再次和队伍一起走,总不能她一直有水,那肯定会有人怀疑她每天用的喝的水是从哪里来的,况且,就算村民不知道,但傅言澈这个外人一起,也容易让他起疑。 “小苍梧,让林子的小鸟帮忙找找水。”林锦初对小苍梧说道。 也不知道小苍梧是怎么通知小鸟的,林锦初一抬头就看到几只小麻雀在前面叫了几声。 好像是在和她说话。 “主人,跟着那几只小麻雀,它们知道哪里有水。”小苍梧在空间说道。 林锦初和傅言澈跟在众人后面,她看到小麻雀往哪里飞,就会提醒大家,或是因为植被,或者是因为地势,但凡她提了,有些人还是相信她的。 至于为什么会相信林锦初,就凭他们一家现在还有水,就凭林锦初带着他们杀鞑子军,大家不知不觉中对她很是信任。 尤其是那个杀敌很厉害的谷城县的齐三郎,明明长得牛高马大,却带着几个男子像个小迷弟一样,跟着林锦初。 “锦初小妹妹,你说去哪边,我们都跟着你。”他讨好地说道。 林锦初转过头看了看齐三郎,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心道,要是这些都像齐三郎一样这么配合,大家一起杀鞑子,一起找水,没那么多心计,没那些阴招,她倒不介意帮一帮大家。 有几个和顾氏关系不错的妇人则在一旁小声嘀咕着,也不知道说什么,不时有人侧过头看向林锦初身边的秦子墨。 尽管她们刻意放低声音,林锦初还是听到了,她现在听力比以前厉害,哪怕那几只带路的小麻雀在远处叫,她也能听得到,当然现在还听不懂小麻雀在说什么,还得小苍梧翻译。 “那小妮子还真能耐,之前把常家老大迷得团团转,又是送米,又是借马车,现在这才多久,身边又多了个男子。” “这丫头长大了还得了,才十岁就会勾人。” “莫不是在京城学的勾人的本事?” “可别乱说,要被平信侯府的人知道,要你小命。” 常从铮听得头皮发麻,这顾氏真是搅家精,什么话都敢瞎说,朝人家一个孩子头上乱泼脏水。 林锦初则认真记下了说这些话的几个女子,有仇不报非君子,她虽不算君子,但却是很记仇的。 在深山里兜兜转转半个时辰左右,还是没找到水,有人不耐烦了。 “我们凭啥听一个小丫头的话,不行,我们自己去找吧。” 林锦初抬头一看,又是顾氏身边的妇人,是里正那一脉的。 “我可没让你们跟着,不想跟着可以自己走啊!”林锦初笑道,笑话,现在如果不靠这山里的小麻雀,几乎不大可能找到水,山这么大,盲目地去找,山上多少猛兽毒蛇,一不小心就能送命。 “走就走,我还不信,没了你,我们就找不到水了。”那妇人拉着几家人就往另一边走。 顾氏有些犹豫道:“要不,还是跟着大家吧,看看天,还有半个时辰就要天黑了,万一碰到毒蛇猛兽太危险了。” 有个妇人笑道:“妹子,你多虑了,我们刚才走了一路,哪有什么毒蛇猛兽,天这么干,野兽都渴死饿死了。” “这么说也有道理,我们刚才走了半个时辰,别说猛兽了,就连小动物都没看到,也就看到两只麻雀。” “我们去那里找水,分成两路,想要跟着一起去的就快点,我们这边可是有几个是东山村的猎户,他们最懂得找水。” “对,跟着我们既能找到水,还不怕遇到野兽。”有人附和道。 听他们这样说,有不少人看了看前方,确实没见到有水的样子,别说水了,一路上连绿色的树叶都没看到。 就在这时,顾氏大叫道:“我挖到两棵野菜了。” 第70章 她要成为人上人 顾氏说着在不远处举起了手中的野菜,林锦初一看全是黄叶,这哪是野菜,是野菜干吧。 不过顾氏的这一举动确实把刚才犹豫不决的一些人吸引住了,尤其是西山村那边的人,他们还是很偏向里正这边的,于是来找水的村民有一半去了顾氏那边,基本上西山村的村民都过去了。 就连村长家那三兄弟也过去了大半,最后村长的三个儿子没办法也只得跟了过去。 因为顾氏他们走的那条路看上去确实地势比较低,水往低处流嘛,所以跟过去的那些人更觉得那边才有可能找到水。 而林锦初一路把大家往更高的山上走,一看就不太靠谱。 只有其他的村民一路上跟着林锦初和常家人一起杀敌,他们很信任常家人和林锦初。 眼看着他们越走越远,林锦初笑了笑,她巴不得这些人分开走,还真以为这深山里没有毒虫野兽,太天真了,要不是空间里的小苍梧一直血脉压制着这周围的野兽,他们哪会走得这样顺利。 柳如宁带着两个粗壮的婆子跟在林锦初这一队后面,她们身上带着雄黄粉,这一路上很多村民的行李都丢了大半,只留下必备的粮食和水。 但柳家和高家带来的东西几乎没有丢掉,全靠西山村的村民背着,反正柳家和高家不缺银子,只要舍得给银子,多的是人愿意出力。 听说村长和里正家出的几个壮劳力甚至一两银子都不肯收,他们只想傍着柳家这棵大树。 “主人,柳家那坏女人跟在咱们后面。”小苍梧提醒道,刚才人太多,它只顾着和小麻雀沟通找水,柳如宁跟在大家后面,它还以为柳如宁也是来找水的。 现在人少了一半,柳如宁不敢靠得太近,在后面鬼鬼祟祟跟着,一下子就显露出来。 林锦初装作无意识地朝后面瞥了一眼,果然看到了柳如宁带着两个婆子,柳如宁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林锦初身边的傅言澈。 看来柳如宁的目标现在不是她了,而是傅言澈。 也是,原书中傅言澈可是亲自带人灭了柳家九族,柳如宁准备趁傅言澈现在身体弱杀了他,就避免了柳家再次陷入绝境。 好算计,可就凭她们三个想杀傅言澈简直是笑话,她当然不知道现在的傅言澈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林锦初回忆了一下原书的内容,原书中傅言澈救下了高敏和柳如宁那帮女子后,就送她们二人去了飞石县城,并通知柳县令连夜离开飞石县城,因为飞石县城除了几十个衙役,并没有守军。 留在城里无疑等死,所以原书中柳县令和高家早早就离开了,应该并没有从山上走。 通知了柳家后,傅言澈就一直在北境,至于在北境做什么,书中没有详细说明,只说了一句傅言澈受了重伤,好像被神医所救,伤好后好像回了一趟京城,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傅言澈和原主有了交集。 那上一世,傅言澈是何人所救?是哪个神医,为何会和原主有交集?书中都没有细说。 不过林锦初觉得也有可能自己当时看得太快,记不得了。 看来因为她的出现,产生了蝴蝶效应,很多事都发生了改变,她回到了西山村,跟着村里人出来逃荒的变成了她,她救了柳如宁和高敏,又是她救了傅言澈。 柳如宁的眼睛如淬了毒一样,死死盯着前面有说有笑的二人,现在发生的一切和梦中不一样了。 在梦里,这个时候傅言澈被太子和三皇子两路人马派来的人暗杀,镇北大将军是太子和三皇子都想拉拢的人,但偏偏傅家父子油盐不进,只听皇帝的,对皇帝忠心耿耿,不愿意偏帮任何一方。 太子党和三皇子党各怀心思,都怕傅言澈会加入另一方,于是便想杀了他。 应了那句:若我得不到,那就毁了他。 在梦里是平信侯府大小姐林锦初的师傅钟炎救了傅言澈,钟炎是药王谷的谷主,当然这个时候林锦初还不是钟炎的徒弟,北境旱灾,尸横遍野,疫病盛行,外敌入侵。 药王谷的人坐不住了,于是钟炎带着自己的几个徒弟,十几个药童,以及大量的药品出了药王谷。 他们想凭一己之力来拯救百姓,正好遇到了重伤的傅言澈,同时平信侯府也由林锦初带着家仆出面在城门外施粥。 于是救下了傅言澈的药王谷众人一路救治灾民,直至回到京城,与带着一众城里城外的大夫和几个太医救治灾民的林锦初相遇,然后钟炎看中了品行至纯至善的林锦初,收了她为徒弟。 也因此傅言澈和林锦初相识了。 可为什么一切都和梦里不同了,明明他们二人几个月后才会在京城相见,而现实中这二人现在就见面了,足足提前了三四个月时间。 药王谷的那些人呢?柳如宁陷入深深地疑问。 不过她又笑了起来,这一世,林锦初可是没机会拿平信侯府的粮食和药品救治灾民,也不能为三皇子树立一个仁善宽厚的形象了。 那么,她就不可能成为三皇子妃。 柳如宁忽然脑中闪过一个想法,那就是她要尽快找到药王谷的那些人,然后救治百姓,成为药王谷谷主的徒弟,有了这个身份,那她离三皇子妃又近了一步。 对,很快就要到安平县了,安平县令是她爹的好友,如果能在安平县遇到药王谷的人,那就一切都容易多了。 她得意地看向前面那一高一矮两个人,阴狠地想着,好,既然前世最恨的两个人都在眼前,那就正好都除了,等她回到京城,三皇子妃就是她的囊中之物了。 只要没了傅言澈,那么将来皇后就是她,她的儿子也会继承皇位,柳家也不会被灭门。 可惜这一切,她不能跟她爹说,她爹和其他柳家人不同,她爹比较正直,要是知道此人就是傅言澈,不仅不会帮她害死傅言澈,还会阻止自己动手。 而高敏更不能说,前世高敏对傅言澈一见钟情,非君不嫁,而傅言澈根本瞧不起高敏,后来高敏竟主动和高家断亲帮助傅言澈,被傅言澈的拒绝后竟削发为尼。 真是没鬼用的东西,柳如宁恨恨地想着。 注:喜欢有些宝宝画的和剧情相关的图片,评价时会画图的宝宝可以插一些图片,万分感谢!爱你们哟! 第71章 我能救你 如果梦中的一切是真的,那就是前世发生的事,想不到她竟知道了前世发生一切,活该她要发达,要成为人上人。 她会成为皇后,将来会成为太后,享尽一切荣华富贵,想到这里柳如宁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小姐,小姐,快跟上去,他们走远了。”旁边的婆子见她在傻笑,低声提醒道。 那婆子身上背着一个袋子,袋子里有个东西在蠕动。 婆子心里很害怕,怕袋子里的东西,也怕接下来她们三人所做之事产生的后果。 “小姐,我们真要这么做吗?”婆子不安地问道,她总觉得那个林锦初很邪门,要是这事成不了,小姐的名声会不会受损,毕竟小姐一心想嫁给三皇子,可如果小姐有了一个恶毒的名声,皇家肯定容忍不了。 到那个时候,小姐的三皇子妃的位置怕是未必能得到。 “说什么呢,多嘴,小姐的决定也轮到你来置喙。”旁边那婆子轻声喝斥道。 被骂的婆子低下头应道:“是,是,是,是老奴的错。” 柳如宁瞥了那婆子一眼:“啰嗦,瞧你那点胆,怕什么,只要他们死了,谁会注意到我们,这蛇可是有剧毒,好不容易花重金从猎户手中买得,听说只要被咬一口,片刻之间必死无疑,就算不能把这二人都咬死,死一个也值了。” “就是,小姐英明,谁敢挡小姐的道就杀了谁,只要被咬一口,就凭这荒郊野外,再过一会儿就会黑灯瞎火,到时候想救都来不及,没大夫没解药,死定了。”另一个婆子马上又谄媚地说道。 柳如宁嗯了一声,很是满意,脚下也更快了。 “小姐,那只是个梦,未必是真的,人家都说梦是反着来的,就凭咱们柳家在京城的势力,谁敢造次。”那婆子又劝道,她是小姐的乳母,有些话敢当面说。 柳如宁有些话不敢跟柳县令和柳夫人说,但她什么话都对乳母说。 “不,就是真的,梦里的一切太真实了,就是这二人害死了我的孩子,害死了柳家。”柳如宁固执地说道。 另一个婆子走在前面,听到这里抽了抽嘴角,没敢说什么,一个黄花大闺女,哪能一口一个孩子孩子的,这要叫人听了去,指不定怎么想。 不过她只是一个粗使婆子,不能和小姐的乳母相比,埋头做事就对了。 又走了很久,天渐渐地黑了,众人点了火把,山上的枯树很多,随手就能捡到木棍。 就在众人专注地看着前方时,突然有人叫了起来。 “啊,蛇,有蛇” 蛇也不知道从哪个地方掉在傅言澈前面一个村民的身上,那婆子悄悄走近了林锦初和傅言澈身后,将那条蛇往傅言澈身上倒去。 林锦初一直暗暗注意着柳如宁这三人的行踪,小苍梧更是盯得紧,所以那婆子行动时,林锦初早就一把拉开了傅言澈。 蛇落在傅言澈前面一个妇人身上,夏天的衣着单薄,那妇人感觉到滑腻腻的东西掉在自己后背,蛇头还圈住了她的脖子。 吓得那妇人哇哇直叫,她身边的那汉子一把扯下蛇扔到后面。 林锦初没有出手救人,因为她知道有小苍梧在,那蛇是不会主动攻击他们这些人的。 只不过站在后面的那婆子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蛇被甩到地上后没有游走,反倒朝柳如宁三人的方向游去。 所有人都回头看去,只见柳如宁一把推开身边的婆子,另一个婆子也就是她的乳母则趁乱拉着她的手躲到人群里。 柳如宁惊慌地把雄黄粉洒抹在自己身上,其他人见到她先是愣了神,然后不屑地看了看她。 那婆子没站稳,摔倒在地,正好压住那条蛇,婆子吓得鬼哭狼嚎,她凄厉地叫道:“小姐,小姐,救老奴啊!” “啊,蛇蛟了我一口,救命啊!”婆子不停地叫着,声音里满是恐惧,偏偏越慌张越爬不起来。 众人哪里敢救她,个个吓得往前跑。 “小苍梧,让蛇去咬柳如宁和另一个婆子。”林锦初对小苍梧说道。 但小苍梧却无奈又愧疚地说道:“蛇不会听小苍梧的话,苍梧刚才已和它交流过了,回去咬那婆子它已经帮了我们,它与本尊非同类,主人,抱歉啊。” “主人,要不要把那条蛇弄进空间里?进空间它是愿意的,所有生物都喜欢灵气充足的地方,那可是剧毒的蛇,以后说不定能帮我们。”小苍梧急切地问道,它现在对毒草,毒物比较有兴趣。 虽然林锦初认为空间里的灵气来自于牡丹花和荷花,但小苍梧觉得那些毒草肯定也起了作用。 林锦初最怕这些软体动物了,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拒绝了,主要是所有动物要进空间必须经过她的手,她哪敢碰啊! 还有一点就是这条毒蛇一开始就在和她讲条件,没意思,空间是她的家,必须绝对的安全,而蛇和其他小动物不一样的。 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林锦初不自觉地因为小苍梧把鸟类和小动物当成了同类。 “跑了,蛇跑了。”有一些胆子大的跟在林锦初身边没跑开,他们举着火把四处查看。 众人这才松了口气,水都还没找到,见到了毒蛇,差点小命不保,这也太可怕了。 有些人甚至打起了退堂鼓,想回去,但大家都没水了,就算回去也是渴死,来都来了,就算有危险,还是得找水。 林锦初走到那婆子身边,见她已脸色发紫,嘴唇更是青黑,被咬的手臂肿得比平时大了一倍。 “我能救你。”她说,她的声音很大,其他人闻言都围了过来。 “救我……”婆子此时声音微弱地哀求道,她已做好死的准备,蛇是她们带来的,没人比她们更知道这条蛇有多毒。 她怎么都不敢相信,有人能解毒,而且那人还是林锦初,那她们这一晚上忙忙碌碌是为了什么,人家有解药,忙了个寂寞,还搭上她的命。 “你要告诉大家这蛇是怎么回事,我就救你。”林锦初朗声道。 众人面面相觑,难道这蛇竟有古怪?也是啊,走了这么久都没见什么蛇,天一黑就有蛇了,确实有些古怪。 “锦初丫头,蛇不是山里的吗?深山有毒蛇也很正常。”有人好奇地问道,他们都觉得蛇是山上的,刚才应该是从树上掉下来的。 “难道是这婆子带来的,她是想害谁吗?” “刚才掉在王婶子身上,可王婶子和她们也不认识啊!” “就是,难道有人想害锦初丫头,锦初丫头就在王婶子后面。” “这是柳家的婆子,是柳姑娘身边的,我见过。” 有人听到这话,马上看向不远处的柳如宁,柳如宁此时真恨自己刚才不该留下来,但她又不敢自己回去,再说她一直跟着大家一路走来,也认不得回去的路。 第72章 找到水啦 她身边的乳娘身上也背着几个空水囊,本来是想扮成一起来打水的,夹在人群中。 “你们看什么看,又不是我家小姐做的,是那婆子自己恶毒。”柳如宁的乳母高叫道。 她心想林锦初说能救解蛇毒,骗鬼呢,那婆子很快就要死了,要是马上就死了,那就死无对证,她和小姐才不会认。 但如果林锦初非要把这个罪名栽到小姐身上,那还不如趁那婆子临死前将罪名栽到她的身上,反正蛇确实是她背来的,也是她放出的,不算是冤枉她。 倒在地上的婆子眼神绝望,但她不甘心就这样死啊,她这样死了倒是一了百了,可她是家生子,她的夫君和儿子的卖身契都在柳夫人手中,他们要背一世的恶名,被发卖,被打死都极有可能。 “林姑娘真能救老奴吗?”她微微抬头看向林锦初问道,声音很虚弱。 林锦初看向她,肯定地朝她点点头,“要快点说,再拖下去神仙也救不了你,这是剧毒的蛇,有多毒你们应该最清楚。” 她这话一出,众人大惊,齐齐看向柳如宁。 “看我家小姐干啥,又不是我家小姐做的,就是有人做的,也是那毒妇做的。” 柳如宁身边的乳娘高声对那些村民叫道,然后她转过头又看向地上那婆子说道:“武氏,你就放心去吧,你的家人我会好好安排的,毕竟你我共事一场,当年我们可是同一批入柳家的。” 地上的婆子流下一行清泪,她闭上眼,不敢再说话。 “你觉得你死了,你的家人能得善终吗?”林锦初见她不打算治了,那婆子刚才的话就是拿这位武氏的家人来威胁她的。 武氏还是闭着眼没有开口,她死和不死都没有好下场。 “你的家人可是在队伍里?”林锦初问出这话时,忽然想到柳家的府丁几乎死光了,如果在京城柳家就难办了。 “在的,他们是车夫。”那婆子终于还是开口了。 “我会想办法救他们,只要你说实话。”林锦初说道,这一路上她也有些了解柳大人和柳夫人,柳大人还算是个清明的好官,要不然常家人当初救下她和她爹,弟弟后,也不会再出手救柳县令一家。 “此话当真?”武氏本来已打算放弃的心顿时一震,连声音都大了起来。 “自然,本小姐说话算话,当然我说的是尽力。”林锦初说道,她心里还是很有把握的,现在知道真相的人很多,出来找水的人有三百多,分了一半去了另一条路,他们现在大概还有一百五十多人。 “我说,我说,我们小姐想用毒蛇咬死林姑娘你和你身边这位公子,她说你们二人是她的仇人。”婆子说完闭上眼睛,她知道无论是生是死,他们一家都难善终。 要不就是背负杀人的恶名,要不就背负背主的名声,哪条路都不好走,她只能赌一把,赌柳县令为了名声不会杀她,也不会连累家人。 她知道柳家人是很看重面子的,一路上这么多流民,此事一旦传开,柳家人应该不会轻举妄动,最多把他们一家送到庄子上。 但等此事平息后,他们一家还是不会有好下场,可如果锦初小姐肯出手救他们一家那就不同了。 可一个十岁的孩子真有这个能耐救下他们一家吗? 众人一片哗然,林锦初往婆子嘴里塞了一颗黑色的果子,刚才小苍梧已经说了,那果子能解此毒,因为有小苍梧的承诺,她这才敢开口救婆子。 “这柳小姐心也太毒了。” “就是,上次把锦初丫头的弟弟推到鞑子军面前,差点就给劈死了。” “小小年纪心思如此歹毒,也不知道柳家是怎么教女的?” “嘘,别说了,我们这些人哪能和柳大人对抗?” “柳大人现在又不在,怕啥,何况朝廷有律法,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你太天真了。” “听说京城的柳家势力滔天,我们这些人还是不要掺和进去。” 林锦初让婆子在众人面前说出真相,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她是没法现在杀了柳如宁,但她可以毁了她的名声,哪怕这些人惧怕柳家,但终究知道的人多了,柳家总不可能把所有人都杀了。 只要杀不死这些人,柳如宁的恶名就很有可能传出去。 柳如宁是原书中重要女配,她不敢轻易杀了,怕这个小世界因此坍塌,但她自己不动手,也可以让别人动手,不杀死柳如宁,也可以让她生不如死。 柳如宁被众人的话激怒了,她冲到那婆子跟前,狠狠甩了婆子一巴掌,武氏喷出一口黑血,血溅到柳如宁身上。 “你个老贱人,明明是你自己做的,敢赖到本小姐头上,回去后就让爹爹把你们一家发卖出去,啊,啊,啊,臭血啊!” 柳如宁从一开始冲过来的面目狰狞,到血喷到她身上后大惊失色的样子把众人吓了一跳。 大家眼中的柳小姐是大家闺秀,平日里柔弱娇美,像一朵让人不敢心生觊觎的娇花,而现在却像一朵面目可憎的食人花。 她现在这个样子让大家反而都相信了,毒蛇这件事就是她做的,要不然她一个大小姐为啥偷偷跟着他们过来。 找水吗?怎么可能,柳家和高家有的是银子,哪里要一个大小姐过来找水,平日里这位大小姐可是连路都不肯多走一步。 只能说她跟过来的目的就是要杀林锦初,可人家林锦初也没得罪柳小姐啊,反而处处为大家着想。 柳小姐倒好,先是要害人家弟弟,现在又要趁夜色害人家姐姐,真是最毒妇人心。 “主人,小麻雀说,前面有个水塘。”这时候小苍梧叫道。 林锦初见事件已发酵得差不多,柳如宁的真面目大家也都看清了。 她开口道:“此事暂且放下,我们先找水吧。” 她说完,拉着傅言澈走在前面。 “对,对,对,先找水,再找不到水,大家都得渴死。” “嗯,柳小姐的事由柳大人处理。” 大家快速跟了上去,那婆子吃下那果子后,奇迹般地能走路了。 “这儿有个水塘,大家快来装水。”林锦初大叫道。 听到好的叫声,众人几乎沸腾了,没有水的绝望笼罩着大家,官道上有鞑子军,就算有银子也买不到水,再渴下去,所有人都得死。 大家争着冲了过去。 第73章 遇见老虎 “有水啦!”冲在前面的人看到水塘顿时欢呼起来,“锦初丫头果然帮我们找到水了。” “太好了,这么多水,我们有救了。” 傅言澈默默地看着这一切,这件事太诡异了,林锦初这个小丫头神了,先是给他喝了不知道什么神水,救了他一命。 刚才那蛇明明是冲着他的,可林锦初好像知道似的,及时拉开了他。 更诡异的是,那条毒蛇好像知道什么人能咬,什么人不能咬,圈住村民的脖子都没有咬,特地游到那婆子跟前咬她。 现在呢,她好像知道这里有水似的,一路将人往这边引,这边的地势比另一边还要高,按常理来说,在这种干旱天气,这边是不可能有水的。 可谁能想到这里有个深洼地,还真有水,她才十岁,以前根本不可能没来过这个地方,他们这些人不是从冀州过来的吗?这里离那个飞石县起码三百里了,那么小丫头是如何知道的? 当然,这些疑问傅言澈是不会说出来,现在他和小丫头可是一家人,而且人家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他快步跑上来,终于看到一个很深的山谷,山谷里有个低洼的湖,只有湖心还有一点水,但尽管只有湖心有水,也足够这些人吃用一段时间了。 有人激动得大哭起来,有水就能救命。 大家也不管了,冲上去就拼命地装水,只恨自己离家时买的水囊太少,有些人的空木桶上那个长长的陡坡时已经扔掉了。 有的人不顾一切先猛喝一顿,林锦初想阻止说这种生水不能喝,尤其是这种积水,会有蚊虫卵,但她还是忍住了,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废话。 很快一边的水浑浊了,林锦初和傅言澈则走到另一边装水,将两只水桶都装满了。 柳如宁身边的婆子也装模作样地装了两个半桶。 “水里有鱼!”有人叫了一声。 湖里水越来越少,湖底下的鱼也露了出来,有人干脆跳下去抓鱼,见抓鱼的人多了,傅言澈也用手中的长矛戳了两条大鱼。 常家两兄弟也抓了好几条鱼,他们有四个水桶,都装满了水。 大家满载而归,一路上都很兴奋,只有常从铮看向走在前面的林锦初有些失落。 自从林锦初的表哥来了之后,林锦初一家不太需要他们常家了,两家人似乎没有以前那样的亲近。 他看向傅言澈,越看越觉得他像那个人,他去年曾经见过那人和镇北大将军骑在高头大马上经过落叶镇的样子。 回到村民临时驻扎的地方,村长迎了上来。 “我们西山村的人呢?”他左看右看,除了看到狗剩和狗剩爹,还有林锦初和傅言澈,其他人都不见了。 回来的那些人都是外村的,村长心里有一丝慌张,他拉住林锦初问道:“锦初丫头,村里的人呢?” 齐三郎举起手中用枯草串起的三条大鱼爽朗地笑道:“村长,你们西山村的人眼光高,不愿意跟着我们和锦初丫头,他们呀,走的是另一条道。” “啊!这么晚还没回来,去哪里了?”村长的心越来越慌,深山里什么都有,白天都危险,别说晚上了。 就在这时,远处跑过来十几个人。 “爹,爹,不好啦!”走在最前面的是村长的大儿子林友正,后面跟着小儿子林友安,还有堂侄子林铁栓。 村长看到是自己的两个儿子和侄孙,心安了不少,但刚才西山村去打水的有百来个人,才回来十几人,其他人呢。 “发生了什么事?”他急切地问道。 “大爷爷,我们遇到老虎了,死了好多人……”林铁栓哽咽道。 西山村的村民听到这里都围了过来。 “我娃他爹呢?友正。” “我大哥呢?” “我儿子呢?” “我男人呢?” 众人七嘴八舌地问道,有人胆子小,听到老虎,吓得晕了过去,其他人则围着林友正问个不停,场面异常混乱。 林友正不敢看向这些人,村长年事已高,他是公认的下一任村长,如今遇到危险他先跑了,一时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些村民,可不跑的话,他也只是死,现在不管怎么说,他也带了十几个人跑回来了。 “友正,这不是你的错,现在救人要紧,他们人呢?”柳县令也走了过来,他温和地安慰林友正道。 刚才他看到自己的女儿和婆子竟提着水回来了,以为自己眼花了,自家的女儿是个什么德行,他当然知道,恐怕提水是假,有其他目的是真。 女儿十二岁之前一直是在她祖母身边长大,去年才来到这里,小小年纪确实学会了琴棋书画,却也学得了不少后宅阴私手段。 他和夫人起初也没有当回事,毕竟柳家的门楣高,生的女儿又少,嫡母才硬把女儿留在身边教养,就是冲着三皇子的妃子去的。 直到见到女儿把林文泽推到鞑子军面前,他才惊醒,但已经晚了。 柳家儿子多,女儿少,所以当时他外放到外地时,嫡母硬是把女儿留了下来,说亲自教养。 他从南方的小县城,再到这北境的飞石县,一晃十年过去了,如今的女儿和他的嫡母如出一辙,唉,养歪了。 这么多年不是他不想回京,而是嫡母不允许他回京,谁让他只是个庶出呢,谁让他的娘曾得了父亲的心。 如今哪怕他的娘早已成了一堆黄土,但嫡母对娘的恨意丝毫未减,但好在没有对女儿刻薄。 林友正跪了下来,他声泪俱下道:“县令大人,求县令大人发动人去救那些村民,我们刚才只顾着逃命,手上没武器,没敢上前。” 那些打了水的人,把手中的水桶和鱼放下,也围了上来。 齐三郎问道:“大兄弟,有几只老虎?” 林友正抹了下眼泪答道:“三只,我们寻到一处水源,那水都冒着泡,已经有臭味了,在水源处我们看到一只小老虎,我本来想着不惊动老虎崽子,大家装好水就赶快回来。 水很少,我们一人打了一点,臭是臭了点,但沉淀一下,煮一煮还是能喝的,就在大家往回走的时候,谁知道里正叔家的两个儿子在后面偷偷抓了那个老虎崽。 大家都知道小老虎崽值钱,有些大户人家就喜欢养一些小兽,自小养到大有感情,可以保家护院,又可以拿来炫耀。 他们二人走在最后面,一开始我们也不知道,后来两只大老虎追了过来。 我们当时吓坏了,让他们把小老虎还回去,可他们就是不听,说给了小老虎我们所有人都得死,只有小老虎在我们手上,大老虎有所忌惮,才不敢袭击我们。 他们把小老虎当人质了。 小老虎见到两只大老虎就拼命挣扎着,里正叔家的老大手一松,小老虎就掉到地上,这时候一只大老虎冲上来叼走了小老虎,另一只大老虎趁机一口就咬住了里正叔家老大的喉咙……” 第74章 你才是最坏的 “我的儿……”旁边传来一个凄惨的叫声,众人一看是里正的老婆,她已晕倒在地上,而里正也在一旁站立不稳。 里正急切地问道:“友正,那我家老二呢?” “二哥吓晕,倒在地上,被老虎叨走了,我们也没敢再看,掉头就跑,一直跑到这里都没敢回头看。”林友正声音越来越小。 他本来既不是文人,也不会武功,连打猎都没试过,平时也就是帮帮人爹管管村子的琐事,哪里见过大老虎当面撕咬人的场景,当时差点吓傻了。 里正眼皮一翻也晕了过去,村长连忙扶住他。 林友正说完就低下头在一旁呕吐不停,跑回来的十几个人里面也有几个在拼命地吐,实在是那些血肉模糊的样子太刺激他们感官了。 “你们搭把手,把里正扶到那边躺着。”他朝里正的几个兄弟说道。 谁知道里正的几个兄弟,现在也没空理会,只是不停地问道:“我家的几个娃呢?” 林友正吐完了,用袖子擦了一下嘴,又抹了把泪接着说道:“后来老虎也不知道是不是报复我们,冲着村民一顿撕咬,见人就扑上来, 大家只顾分头逃命,回来的就是我们这些人,其他人我也不知道。” 村长三兄弟一大家子也少了几个,里正家的一个都没回来,总共去了大概一百人左右,八十多个人没回来,林老汉家顾氏和老大一家也都没有回来。 村长朝这些取水回来的外村村民拱了拱手,恳求道:“不知道大家可愿意帮忙找一找人,死了的就算了,万一有受伤的帮忙救回来。” “凭啥我们去救呀,那可是老虎,丢命的事我们才不干。”这个时候大家也不管什么县令不县令了。 “就是,是他们不愿意跟我们一道的,他们想死,我们也拦不住。” “那些人离开时,还把锦初妹子一顿羞辱,是锦初妹子带我们找到水的,我们没打他们一顿已经很仁义了,凭啥去救他们?” 村长有些尴尬地看向自己的儿子,林友正和林友安羞愧地低着头,看着那些人个个都打了水回来,还有人在生火烤鱼,说不后悔是真的。 柳县令这时候站了出来,他朝众人鞠了一躬,然后说道:“本官恳请大家帮忙,凡去帮忙的一人给十两银子。” 他说完又补了一句:“大家不要和老虎硬碰硬,此次只是找伤者,其他别无所求。” 他之所以这样说,一是因为后面的路还需要西山村的青壮年帮忙,能救一个是一个,二是不管怎么说,他是父母官,西山村的村民也是他管辖下,他如果见死不救,日后传出去必会被人诟病。 他这话一出,有人心动了,俗语说财帛动人心,十两银子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只是去找受伤的人,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反正和老虎拼命他们是不会干的。 但也有人嘀咕道:“当官的就是有银子,也不知道是不是个贪官?” 高敏的父亲听到这话马上站了出来:“这银子由我们出,我高家的生意遍布东夏国不少州府,这点银子还是出得起的。” 林锦初看了她爹一眼道:“爹,我想去看一看大伯娘,林家没有一个好东西,但大伯娘对我们还是不错的,爹放心,女儿会保护好自己的。” 林知远道:“还是我去吧,你们刚回来,而且这次有老虎,太危险了。” 林锦初看了一眼傅言澈,然后又转过头对她爹说:“我和表哥一起去没事的,表哥会武功,能保护我。” 傅言澈一怔,他会武功的事这丫头如何得知,但既是和小丫头合作,小丫头有要求,他当然照做。 他把手中的三条鱼放到林知远手中:“姑父把三条鱼烤了,先给文泽吃,我和锦初表妹过去看一下。” 见林锦初和傅言澈站了出来,其他人纷纷加入,于是临时又组建了一支五十多人的队伍,大家把能拿的武器和工具都拿在手上。 齐三郎走到林锦初面前对她说:“锦初小妹妹,我们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去救人的,可不是为了十两银子。” “对,就是。”有人附和道:“我们听锦初小妹妹的。” 村长震惊地看向众人,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林锦初这个十岁的小姑娘竟能收拢了这么多人的心。 于是林友正和林铁栓在前面带路,一行人举着火把来到出事的地方。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的人,三只老虎早就不见踪影,林锦初和傅言澈也举着火把找人。 死了二十多个,其余的都是被咬伤了,也有几个是吓晕了,但没有被咬。 林锦初看到死的人里面有林老头的大儿子林知达,和大牛,不见二牛和大伯娘,更没看到顾氏。 她细细地在周围找,终于在外围一个偏僻的隐蔽处见到几个女人躺在地上,是顾氏和里正那边的几个妇人,一共六个人,也是这几个一直对林锦初怀有恶意的,闲言碎语说得最多,和沈老太关系最铁的几个人。 地上还有老虎的脚印,这几个人应该是被吓晕的,她们躲在这里装晕,谁知道老虎真找来了,装晕变成了真晕。 “小苍梧,我们空间里面栽种的,有没有让人发疯的毒药?”林锦初用意念问道。 “有一种可以,我摘几个果子给你,主人,你只要把果子汁滴几滴进那人口中,那她后半世都是疯子。” 小苍梧的话刚说完,林锦初手中已经出现几粒小巧的粉色果子。 “这几个婶子我认得,都是女人,你去不方便,你就站在这儿,我去看看。” 林锦初让傅言澈留在原地,她自己走过去,装作探她们口鼻是否有气,暗中将那果子汁滴进每个人的口中。 等走到顾氏身边时,顾氏却突然睁开眼睛。 一看是林锦初,她抓住林锦初的手问道:“你,你刚才给她们吃了什么?” 林锦初一笑,轻声说道:“有吗?哦,你们几个不是最爱搬弄是非吗?而且特别喜欢欺负我们一家,你可知道谣言有时候比刀更可怕,你们一天到晚凭空捏造,颠倒黑白,不就是想我们死吗? 我把她们毒哑了,不过这些人里面,最该毒哑的应该是你,你才是最坏的,不是吗?” 第75章 你娘其实没死 顾氏刚才已经看了,周围都没有人,远处吵吵闹闹的声音很大,她如果开口求救,林锦初很可能会弄死她,这丫头有些邪门。 “别,我是你三婶,锦初,我以后保证不再骂你,不再说三道四诋毁你了,你放过我,好不好?我还有孩子,我不能出事,求你了。”顾氏哀求道。 “晚了,除非……”林锦初说了一半便停了下来。 “除非什么,只要我能做的,我知道的都可以告诉你。”顾氏急眼了,她看了看不远处的傅言澈,这人是林锦初表哥,她现在逃不了,只能服软。 “说说我爹和我娘的事,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林锦初说道,她总觉得不仅是她爹的身世有问题,而且她娘死得也蹊跷。 她记得今天把傅言澈这个表哥介绍给村长时,她无意中看到林老头的眼神有些不对劲,林老头很慌张,很心虚,一种直觉告诉林锦初,她娘的死有问题。 林老头是在怕面对她娘的娘家人,这里有什么鬼? “你娘早就死了,她能有什么?”顾氏不敢看林锦初。 林锦初也不废话,直接要把果子往她嘴里塞。 “我说,我说。”顾氏慌了神,反正沈老太也死了,说出来也没人会怪她。 “你娘其实没死,而是被卖了,是我姑母卖的,卖了八两银子,你爹也不是捡来的,而是姑父偷来的。” 顾氏爆出来的几句话如惊雷一样震得林锦初眼前阵阵发黑,秦氏虽是原主的母亲,但她继承了原主这么一副好样貌,能多活一世,在她心里,便已把秦氏和林知远当成了亲生父母,把林文泽当成亲弟弟。 “你们把我娘卖给了谁?”林锦初强压住愤怒问道。 “卖给路过一个行商,那家有个老太太病重,需要买一个奴婢服侍,所以……”顾氏不敢看林锦初,因为这事是她和沈老太一起做的,她也分了一两银子。 “那行商是哪里人?”林锦初又问。 “姑母说是京城人,路过我们这边,也是胖媒婆介绍的,你母亲病倒也是假象,实际上姑母给她下了点毒,让她看上去病得很重,那毒也是胖媒婆给的,不过那毒对身体无碍。”顾氏接着说道,反正知道的她都告诉林锦初,这丫头不好糊弄。 “马车上可有什么标识,姓氏?”林锦初追问到底,他们此行向南,必经过京城,母亲既然没有死,不管怎么样也要找到。 顾氏想了想道:“马车上好像有个字,但我不认字,不过那字只有几笔。”她说着用手在空中写了几下,“好像就是这样的。” “姓木?” “对,对,听人叫那男人木老爷。”顾氏连忙说道。 “我爹是偷来的,怎么回事,村长不是说和林老头一起捡的吗?”林锦初又问。 “不是,是姑父上山见到一个男人背着一个婴儿,男人重伤,姑父抢了那人身上的银子,将那男人推到崖下,把那婴儿带了回来,那婴儿就是你爹,村长不过是正好遇到姑父,姑父说那孩子是捡的,他便以为真是这样。” 顾氏现在求生心切,有问必答,恨不得自己知道得多一点,她知道林锦初精得很,不好蒙骗。 林锦初冷着脸又问:“你又如何知道的,那时候你还没出生吧?” “是我姑母说的,这事我姑母亲眼所见,所以姑父后来才娶了我姑母,他不敢不娶。” 还真是知无不言,顾氏和沈老太一样都是欺软怕硬的人,你变强大,她就怕了。 “林老头为何要个婴儿?他们自己不会生吗?” “那时候姑父的原配刚生的第二个儿子死了,那女人很伤心,就病了,姑父原本和那女人感情很好的,只是没想到,婴儿抱回来没几天,那女人还是病死了。”顾氏边说边到处张望,希望有人能发现她们在这里。 “那女人怕不是你姑母害死的吧?她想上位。”林锦初冷笑道。 “不是,这肯定不是,我没必要对你撒谎,反正我姑母也不在了,是我姑父喜欢我姑母,那女人死了才过了头七,我姑父就娶了我姑母,他们感情一直很好。” “不要脸!”唉,男人的心啊,哪有什么爱不爱的,林锦初叹息。 “再说说我娘吧,我娘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骗我爹说我娘死了。”林锦初又问。 “你爹和你娘感情很好,你娘是你爹在镇上买来的,花了五两银子,把我姑母气得差点吐血。 你爹从来没有忤逆过我姑父和姑母,事事听话,只有这一次,他把手上的银子全部花出去买了你娘回来。 这事我姑母一直怀恨在心,处处看你娘不顺眼,只要你爹不在,我姑母就想方设法折磨你娘。 而你娘为了不让你爹担心,一直忍着,也不告诉你爹,他们两个感情是真的好。” 顾氏边说脸上露出一丝嫉恨。 “我爹娘感情很好让你很嫉妒吧,你也没少欺负我娘吧?”林锦初突然说了一句,顾氏慌乱地垂眸不语。 “难怪我爹上山五天后回来,我娘就病死下葬了,原来是这样。”林锦初自言自语道,这还是她爹那天和她唠叨时说出来的。 “你爹上山五天也是我姑母安排的,说是小叔那边催着要钱,没办法你爹才进深山,只有进深山才能弄到大货。” 林锦初又问:“这么大的动静就没有人看见吗?” “没有,只有她们几个知道,也是她们几个帮忙打掩护,事后还给了一人一百文作封口费。” 林锦初看了那几个还在昏迷的妇人一眼,心道,刚才应该直接毒死她们,不过,想来疯了会更惨吧,就像她们折磨我娘一样。 “我爹被抱回来时,身上有没有什么信物?”她突然又问道。 “有个环形玉佩,那玉佩我见过一次,可漂亮了,现在被林知书戴在脖子上。”顾氏连忙答道。 她家相公也喜欢那玉佩,可惜姑父非要给林知书,什么好东西都紧着林知书那混账玩意,说是在县城读书,鬼知道是不是真读书,一家人养得白白胖胖的,哪像读书。 “还有什么关于我爹娘的?” “没了,我知道的都说了,锦初,你放过我吧,我这人也就嘴巴坏,心不坏。” “你配合沈老太卖我母亲,还要卖我,这也叫心不坏?”林锦初冷笑道。 第76章 我有个条件 “要么让你疯了,要么让你死,你选一个吧!”她面无表情地问道。 “算了,我和你不一样,我心善,就不折磨你了,毕竟我也叫了你几天三婶,我念着旧情就送你去死吧。” 她边说边拿出一个瓶子,把瓶子里的毒粉倒进顾氏嘴里,顾氏想挣扎,被林锦初点了下穴位,就不再动弹了。 人身上的穴位林锦初最熟悉了,她那些年来跟着姥姥可不是白学的。 “这是卖我母亲的代价,你放心,林春梅和林春草只要不做伤害我的事,我不会同她们计较的,但如果她们自作孽来招惹我,可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顾氏听到林锦初说她女儿,很是着急,难得露出哀求的神色,只是没过一会儿,嘴角就吐出黑血,然后不再动弹了。 傅言澈一直站在原地没有动,他负手而立,山谷里的微风吹动着他洗得发白的长袍。 他冷眼看着远处那些人在不停地忙碌着救人,林锦初和地上那女人的对话他听得一清二楚,在这东夏国他的武功可是排在前三,再远一点,只要他留意听,也能听到。 原来他所谓的姑父竟是这么曲折的身世,也难怪小姑娘一家和西山村的人关系这样恶劣。 林锦初帮顾氏擦去脸上的血,这才朝外走去,她拉着傅言澈走到外面朝林友正叫道:“林大叔,这儿还有人。” 林友正带人跑了过来,探了探这六人的口鼻,大喜道:“五个人还活着,太好了,就死了一个。” 他都不看是谁了,只关心有几个人是活着的,活着的人带回去越多,他就越安心。 林锦初没再管这边,而是继续去找大伯娘,最后在离水洼处另一边不远的地方找到大伯娘和二牛。 二牛被咬断一只手,已经断了气,大概是血流尽了,大伯娘浑身是血,紧紧搂着二牛。 林锦初探了一下口鼻,大伯娘呼吸微弱,再一细看,原来她腿上也被咬了一口,整块肉被撕下来了。 林锦初连忙解下自己的水囊想给大伯娘喂了几口水,但已经喂不进。 孙氏悠悠转醒,一看是林锦初,她声音微弱地说:“锦初……好好……活着……大伯娘太懦弱了……!” 说完头已经歪向一边,傅言澈朝她摇了摇头。 “小苍梧,还能救吗?”林锦初用意念问小苍梧。 “救不了,已经死了。”小苍梧答道,它对林家人都没好感,不过这位大伯娘还行,可死人是没法救活的,重伤可以。 林锦初闻言眼泪不停地往下流,她想起刚到林家时,只有大伯娘对她好,顾氏每次骂她,都是大伯娘站在她这边帮她。 想起大伯娘偷偷塞给她的饼子,教她做饭,教她认野菜,偷偷送到她家的竹篓,想起自己刚来到这个世界,大伯娘是除了她爹和她弟弟以外,第一个对她有善意的人。 也许如今这样的结局是大伯娘最好的归宿,否则往后余生,她如何面对两个儿子都死在她眼前的痛苦。 “走吧。”傅言澈在旁边说道。 林锦初见已经有人在一边挖坑了,只得走开。 这次他们来的目的只是找伤者,至于死人直接就地埋了。 回去后,高家人信守承诺,给每人发了十两银子,救回来的人在接下来的夜里发高热又死了几个。 “锦初丫头,能不能让他们匀点水给县令大人?他们给银子,十两银子一小桶,大桶五十两。”村长眼巴巴地对林锦初说道。 他们在第二天一早也带着人去了那个湖,只可惜湖里的水已经很少,天气太热,湖里蒸发得很快,最后只打了几桶混着泥的水,还抓了几条小鱼。 这些水他们可以沉淀后再煮开就可以,但柳家和高家却不想喝这种水,于是便让村长过来和有水的村民商量。 有人舍不得,有人心动,只不过他们都听林锦初的。 林锦初当然不会阻碍他们赚钱。 她想起那个姓武的婆子,自己答应她会尽力救他们一家人。 于是便对村长说:“卖水可以,但我有个条件,只要县令大人同意,我这一大桶水给县令大人只收四十两。” 村长很是意外,林锦初还舍得减十两银子卖一桶水,十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就算以后找到地方落脚,建房买地买种子,哪样不要银子。 就是不知道她提什么要求? “你说说看,说完我再找县令大人商量。”村长不知道林锦初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眼下她不发话,没人肯卖水,而且他知道就算有人肯卖水,也是极少数的,毕竟再想找到水源很难,现在还不知道要在山上待多久。 林锦初看了一眼柳家那边,没看到武氏的身影,刚过去的这一夜加半天时间,应该还没有机会发卖武氏一家。 于是她便说道:“村长爷爷,你跟柳大人说我用十两银子换他家的姓武的那个婆子一家三口,问他肯不肯?如果他同意,我们这边愿意按村长你说的价格卖水给你们。” 她刚才已经看到有几家愿意卖水了,心里有数,所以才答应下来。 村长不明白她为何要武氏婆子一家,于是便走到柳县令跟前把林锦初的话转述了。 “不行,我不同意,那老贱奴出卖我,还想脱身,门都没有,等到了安平县,我要把他们一家卖到最低贱的地方。”柳如宁一听就马上反对。 “宁儿!”柳县令喝斥道,当着众人的面这样说话太失体统,女儿之前虽然刻薄,但京中贵女的教养还是有的,可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脾气越来越暴躁。 柳夫人没有像女儿一样急躁,不过是个下人,卖了就卖了,到了京城还怕买不到合心的人,现在流民这样多,人最不值钱了,买了还要粮食养着,况且武婆子不过是个粗使婆子,平日也没注意过,也就是这一路上才接触多了。 这个时候水就是命,至少先撑到安平县再说,到安平县城至少还要三天时间。 柳夫人缓缓说道:“那婆子可以给她,但父子二人是我们柳家的车夫,要是到了安平县买到马车,车夫还有用。” 第77章 少年将军 柳大人却不置可否,他一挥手,对村长说道:“到了安平县,还怕买不到车夫,给就给吧,现如今水更重要。” “爹……”柳如宁急了,想阻止,但迎上她爹那双锐利阴沉的眼睛,便不敢再说话了。 乳母把武氏一家三口领了过来,柳夫人拿出三人的卖身契给了村长。 见村长把那三人领走了,柳如宁急得直跺脚。 “娘……我爹他……” “住口!别以为我不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我就不明白了,你总是和锦初那个小丫头作对是什么原因,你跟爹娘说说看,我想知道为什么。 人家那小丫头才十岁,杀土匪,杀鞑子,一路上保护着我们,你不感激也就算了,还处处跟她作对,甚至还放蛇想害死人家,你说说,你和她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 柳县令有些恼火,语气也不像以前那样温和,连柳夫人都不明白女儿怎么会变成这样。 “爹娘真想知道吗?”柳如宁决定把知道的告诉她爹娘。 “你们都走远点。”她对围在旁边的几个奴仆说道。 乳母一听马上就动手赶人,就连高敏也赶到外面,直到这一块地方只有他们一家三口,当然他们头顶的树枝上还停着两只麻雀。 “爹,娘,女儿做了一个梦,这个林锦初将来会嫁给三皇子,成为太子妃,最后成为皇后,女儿也会成为宁妃,她害了女儿生的儿女。 她那所谓的表哥,根本不是什么表哥,而是镇北将军府的少将军傅言澈,这个傅言澈以后会灭我们柳家满门的,所以女儿想现在就杀了他们两个,为我们柳家扫清障碍。” 柳县令和夫人听得目瞪口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一直以为女儿在胡闹,没想到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想保柳家。 “可人家总说梦是相反的。”柳夫人轻声说道,但有些底气不足,因为这一路走来,她是看着林锦初一步步走到现在,从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姑娘,到现在那么多村民都只听她一人所言,在这些逃荒的流民之中,她的威望甚至大过自己的夫君。 这样的能力决不可小觑,她才十岁,再过几年可想而知,想到这里,柳夫人额角冒出豆大的汗珠。 “可林锦初不过是个乡野的丫头,怎么可能会嫁给三皇子,三皇子不是和平信侯府嫡出小姐定了亲吗?”柳夫人不太明白这里面有什么联系。 “娘,女儿梦里面,林锦初就是平信侯府的嫡小姐。”柳如宁想不明白,林锦初明明在梦里是平信侯府的人,怎么现在成了西山村的乡野丫头。 “可……”柳夫人还是想不明白,但她知道林锦初这个人不可小觑,说不定还真会如女儿梦中一样。 “我听村长说过,林锦初是平信侯刚送回村的,说是两个女儿弄错了,真的千金已经回平信侯府了,现在和三皇子定亲的是那个女儿,不是林锦初。”柳县令解释道,他也就听了一点。 “难怪这丫头不像乡野长大的,原来是这样。”柳夫人听后不胜唏嘘。 柳夫人又对柳如宁说道:“既然她现在不是平信侯的人,那应该不会再嫁给三皇子,将来也不会对我们柳家有什么威胁,那就不必与她作对。” “娘……”柳如宁急了,好就觉得林锦初处处不顺眼,欲除之而后快。 “你确定那人是傅言澈?”柳县令突然问柳如宁。 傅言澈此人他是听说过的,不过他只见过镇北大将军傅毅,他出京城已十年,而傅家人常年在北境抗敌,所以自然不认得年少的傅言澈。 不过,这么一细看,确实这个少年有些眼熟,哪怕他脸上不知道抹了些什么东西,但那眉眼之间很像他认识的人,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像谁。 像谁呢?柳澄习惯性地用食指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就是想不起来。 “确定,化成灰我也认得,我虽没有见过他,但梦里的傅言澈就是他。”柳如宁很肯定地说。 “可凭我们现在的能力根本除不了傅言澈,传说傅言澈的武功深不可测,在我们东夏国排名前三不是说着玩的,有真本事的。”柳澄现在也相信了女儿的说法。 如果说旁人想灭了柳家他是不信的,但傅言澈,他信。 傅言澈现在仅十六岁,却已盛名在外,整个东夏国无人没有听说过他,少年英雄,可以说这些年来北境一直安稳,一是靠曾经的常廷,二是靠现在的傅言澈。 镇北大将军傅毅因为受伤,最近几年对敌出战的都是傅言澈,他十岁就上战场,十三岁就作为主将上阵杀敌。 最可恨的是傅家人不站队,三皇子和严贵妃几次三番示好,他们都拒绝了。 这傅言澈将来必是大患啊! 他柳澄虽与柳家嫡系关系不好,嫡母也处处与他作对,这些年来在边关从南到北,其中的艰辛只有他们夫妻二人知道。 但尽管如此,他姓柳,他与柳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柳家倒霉他走不掉,柳家名声大,别人也会敬他几分。 柳如宁见父亲相信了她的话,就说道:“爹,傅言澈现在重伤在身,否则他不会跟在我们后面,说不定想杀他的人还在附近,只要我们配合外面想杀他的人即可。 趁他病要他命,这是祖母教给女儿的。 而且女儿可以接近他,他是将军,想必对女子很轻视,这也是机会,只要刀上涂上毒药,划破他的皮肤他必死无疑。” “从哪里找到毒药啊?”柳夫人问道,她觉得自己这个女儿有些陌生,简直和那个嫡母一模一样,满腹算计。 “祖母曾给了一包见血封喉,虽然量少,但对付他们二人足够了,只不过这玩意太毒,平日里没放在身上,从县城出来后,女儿一直放在贴身携带的小箱子里,乳母收着呢。”柳如宁自信满满地说道。 柳澄没有说话,便是默认了女儿的做法,他心里也很纠结,如今这个时候外敌入侵,东夏国最需要傅言澈这样的人保家卫国。 可……国在他心中终究比不上柳家,他沉默了。 第78章 文泽不见了 “你注意安全,有什么让你乳母做,她见的事比你多,做事更稳妥些。”柳夫人叮嘱道。 “女儿明白,娘请放心。”柳如宁信心满满地说道,既然爹娘都同意她的做法,那林锦初,傅言澈,你们做好准备了吗? 这一世,我必会保住柳家,你们二人也不会有机会再害我柳家了。 村长把武氏一家领到林锦初身边。 林锦初朝武氏点了点头,接过卖身契。 她对齐三郎说道:“三郎叔,你问一问他们,有愿意卖水的就提过来和村长爷爷交易吧。” 傅言澈把他们的水提了一桶过来,放在村长面前,不知道为何,他一点都不担心会没水喝,今儿早上醒来,他的水囊里又是满满的,晚上睡前,林锦初会把所有人的水囊都收走,说是帮他们装水,可两个桶里的水一点没少,还是满满的。 水是他亲自挑回来的,他一清二楚,这事很玄乎。 林知远更是不担心,女儿能轻松带着这些人找到水,肯定不会让他们一家没水喝的。 村长和其他村民在交易,总共提了五大桶水走了。 林锦初收好村长给的三十两银子,这才看向武氏一家,她把卖身契放到武氏手中。 “卖身契给你们,过几天到了安平县,只要到县衙销了奴籍,你们就是平民了,以后你们一家愿意去哪就去哪,愿意跟在这些村民后面才可以。” 她答应过武氏,就尽力做到,但武氏这样的人她也不喜欢收到身边,背主之人,不管背叛的是什么人,她都不想要,有一就有二,一次不忠,百次不用。 武氏一听跪了下来,“求小姐收下奴婢一家,奴婢一家愿意给小姐当牛做马。” 她的夫君和儿子也跪了下来:“我们父子会赶车,还会干粗活,求小姐收下我们。” 他们是怕柳家人报复,说实话,要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做奴才。 “你们都起来吧,粮食和水我会分一些给你们,但从此以后,是生是死就靠你们自己了。”林锦初一听就知道他们的心思了,心思不纯,为人不忠,她肯定不会用。 林锦初从她爹身上解下一个小米袋,里面约有三斤糙米,又用瓦罐装了一罐水给了武氏。 她说完这些又朝齐三郎说道:“三郎叔,这三人你帮忙安排到哪个村子里,以后我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了。” 齐三郎知道她说的什么意思,他可是亲眼见过这婆子所做的一切,毒蛇就是她放的,就算被逼,但放毒蛇害人的事能做,他也不喜欢这种人。 现在这些村民都是他在管,锦初丫头的意思他知道,就是说由得这一家人自生自灭。 他朝武氏一家说道:“走吧,你们一家就到最后面去,你们现在是自由的,可以跟我们一起走也行,不一起走都可以。” 等齐三郎带着武氏一家离开后,小麻雀飞了过来,它当然没有靠近林锦初,而是叽叽喳喳叫了几声,过了一会儿,小苍梧就把小麻雀带来的消息告诉了林锦初。 “原来她是做了个梦,也和重生差不多,但梦更全面些,能见到柳如宁死后的事,她确实已认出了傅言澈,而且柳澄夫妇也支持她对付我们,以后我们要更加注意了。”林锦初证实自己的想法。 她更加坚定了要除去柳如宁的决定,只是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最好能既杀了柳如宁,又可以把他们一家撇开关系。 林锦初抬起头,就见坐得不远处的林知书正阴恻恻地盯着她笑,林锦初被他笑得有些发慌,再一看身边的林文泽不见了。 她慌了,忙问:“爹,表哥和文泽呢?” 林知远正用石头垒成的简易灶在熬粥,见她问便答道:“文泽刚才和狗剩一起去小解,就在旁边,不会走远,你去看看,你子墨表哥被齐三郎叫了过去。 林锦初有些感觉不妙,忙找到后面林子里,林子里只有狗剩一人在,狗剩被人用绳子绑着扔在一边,嘴里塞了块布。 林锦初脑子嗡地一声炸开了,她万万没想到,这些人可真大胆,天还没黑呢,大白天的当着家人的面把人家孩子抓走,也太嚣张了。 把他口中的布拿了出来,“狗剩,文泽呢?” 狗剩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姐,文泽被人抓走了。” “是谁抓的?”林锦初急切地问道。 “是两个很凶的婆子。”狗剩用袖子抹了下眼泪答道。 林锦初又问:“如果让你指认,你能认得出来吗?” 狗剩摇摇头,“那两个人用布蒙着脸,不过一个长得胖,一个瘦,两人都很凶,还打了我一巴掌,踢了我一脚,文泽被打晕了。” 林锦初帮他把绳子解开,带到她爹面前。 正好傅言澈和齐三郎也朝这边走来,他见林锦初眼里有泪,就问道:“表妹这是怎么啦?” 林锦初冷着脸道:“爹,表哥,三郎叔,文泽不见了,狗剩说被两个婆子绑了。” 林知远手中的碗“砰”的一声掉在地上。 “谁绑走了文泽?”他猛地站了起来,声音有些颤抖。 傅言澈反而很冷静地说道:“别急,既绑了文泽,对方肯定有所图,且看对方怎么联系我们。” 林锦初急道:“可明日我们就要出发了,我刚才看到林知书在朝我笑,总觉得他知道些什么,我估计这件事不是林知书干的,就是柳如宁,这二人最有可能。” 齐三郎拍了拍林知远安慰道:“知远大哥不要急,我现在找些人等着,就看对方出招,锦初丫头也别怕啊,有你三郎叔呢,还有你表哥。” 林锦初冷静下来,点点头,他知道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冷静。 她坐到一边,看到对面柳如宁正拉着林知书的老婆刘氏,还有几个西山村的女人不知道在说什么,还时不时地朝她这边看一眼。 而林知书依然看向她这边,眼神犹如毒蛇一样。 林锦初没有理这些人,而是用意念跟小苍梧说话。 “小苍梧派出从村子那边跟过来的小鸟去跟着柳如宁和林知书,听到什么马上来告诉我。” 第79章 找到文泽 “好的,主人,马上就办,对不起,我刚才睡着了,最近老犯困。”小苍梧郁闷地说道,他平时警醒得很,它刚才就睡了一会儿,以前没羽毛的时候睡得很少,现在不知道为啥,长羽毛长身体,人……鸟比以往困了许多。 就这点功夫,文泽就不见了,要在空间里面也只有它可以看到外面,其他麻雀,喜鹊和山鸡都不能看到外面发生的事。 林锦初反过来安慰它:“没事,以后我们两个轮着值班,白天你睡觉,晚上我休息,要不是表哥刚才走开,这些人也没机会。” 粥煮好了,谁也没胃口吃,齐三郎带着十几个男人过来了,常家一家都过来了。 自从傅言澈来了之后,常家人有意和林锦初一家拉开点距离,不像之前总靠在一起。 林锦初心事重重地喝了点水,过了一会儿小麻雀飞回来了。 小苍梧对林锦初说道:“绑走文泽的是柳如宁,柳县令夫妻也知情,不过林知书夫妻也是帮凶,他们把文泽绑在后面的林子里,主人你跟着小麻雀,它知道在哪里。” 既然知道了弟弟在哪里,林锦初又看了看齐三郎带来的人,这么多人围着,她走开没人看得到。 林锦初瞒着他们,朝她爹说了句:“我再四处看看,你们在这儿等消息。” 她之所以瞒着他们,怕对方察觉到,万一对方恼怒了,杀了文泽怎么办,同时现在人多,对方不容易察觉她走开了。 她有空间,可以避开敌人,没人的时候就走,碰到敌人的时候可以进空间躲一下。 林锦初假装走到后面的林子里,这里和小麻雀所说的不是一个方向,但为了避免有人看到,她只能从这里的林子转过去。 幸好有小麻雀在前面引路,走了好一会儿才看到了两个婆子正守着文泽,文泽被绑着吊在树上,嘴里塞了块黑布,耷拉着脑袋,应该还没醒来,两个婆子在树下东张西望,十分警惕。 林锦初进了空间,把空间里最毒的粉给两只小麻雀叼着,让他们洒到两个婆子身上,直接毒死算了。 两个婆子正专心地守着,小麻雀飞过她们头顶没一会儿,两人就倒在地上,嘴里吐出黑血。 林锦初上前踢了踢两个婆子,确实已死透了,这才松开绳子,把文泽放了下来,把绳子扔进空间,然后把文泽抱开,放到一边。 然后把那两个婆子扶着靠住大树,从远处看,两个婆子好像在聊天。 她把文泽藏在不远处,又让两只小麻雀守着他,过了一会儿,柳如宁带着她的乳母还有两个丫鬟走了过来,和她们一起来的还有林知书的老婆刘氏,几个人边走边说笑着。 “一会儿让林锦初一个人和傅言澈一起过来,我这刀子上有见血封喉的毒药,他们两个只要一碰到,片刻之间就会死,然后我们再把这小崽子也杀了。” 柳如宁吩咐身边的丫鬟道。 “是,小姐,不过,刚才没看到林锦初。”那丫鬟道。 “没事,她一个十岁的小贱种能干什么,要是来救人,不可能不带上傅言澈的,信送过去了吧?” “嗯,刚送过去了,送到林知远手中,只让林锦初和傅言澈过来。”丫鬟答道。 “好,那我们就拭目以待,大家都警醒着点。”柳如宁吩咐道,只可惜她现在身边除了几个粗使婆子,没有会武功的高人相助,否则哪要这么费尽心思,直接杀了就是。 “柳小姐,杀了林锦初和傅言澈会不会被人发现,常家人还有齐三郎那伙人可不好惹。”林知书的老婆刘氏问道,她脸上的表情很丰富,既兴奋又紧张。 “我相公可是说了,只有把这两个小崽子都杀了,老二才能回到林家,现在那个没用的老大一家都死了,没人干活,后面的路怎么走?还有,我相公说,把我们老三家的两个丫头卖给柳小姐当丫鬟,一人十两银子,可是真的?” 柳如宁鄙夷地瞥了一眼身边喋喋不休的刘氏,心里暗骂一句既蠢又毒的恶妇。 但她面上不显,还是客气地说道:“林四夫人请放心,说好了十两一个就不会变,这点银子算什么,只要你们忠心地跟着本小姐,荣华富贵少不了你的,本小姐以后可是要嫁给三皇子的。 至于林锦初,杀了就杀了,谁能证明是我们杀的,我还说是土匪杀的呢,逃荒路上哪有这么多讲究,去打个水,都能被老虎咬死几十个,谁说林锦初和林文泽两贱种不是被野兽叼走了。” “柳小姐,你说啥,你也要嫁给三皇子,那春枣那丫头怎么办?”刘氏不明白柳如宁所说的嫁和春枣所说的嫁是不是一个意思。 柳小姐这样高贵身份的人总不能做妾吧? “她一个乡下丫头三皇子怎么可能会娶,要娶只会娶我柳家女儿,而我是柳家唯一的嫡女。”柳如宁得意地说道,她也是才听她爹说的,原来林锦初不过是平信侯府的假嫡女。 “是,是,是,她怎么能和柳小姐比。”刘氏跟着林知书在县城里也不是白混的,拍马屁的那一套她玩得很顺溜。 林锦初将她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不错,很好,野兽叼了,土匪杀了,连杀人的借口都帮她找好,省得她费神了。 “小麻雀,现在就去洒毒粉,趁她们还没发现文泽被救,空间里还有一种毒能让人四肢无力,就用这种,这种好,还有解药。”林锦初拿起架子上的小荷包让小麻雀叼着一起出了空间,自己把另一个装解药的荷包别在腰间。 林锦初躲在暗处,看到小麻雀从她们头顶飞过,不知道为什么,刘氏看到两只小麻雀飞过时露出一丝恐慌,上一次林家所有人被小麻雀无端拉了一堆屎在头上,脸上,也是这个样子。 只是这一次她又没有躲过,小麻雀盯着她的脸,看她倒下才飞走了。 林锦初看到柳如宁和刘氏还有丫鬟婆子全都瘫软在地上,这才走了过去。 第80章 杀了柳如宁 她拿出之前从土匪婆子手里缴获的极锋利的短刀,一刀一个,把那几个丫鬟婆子都割了喉,杀人杀得多了,对人的生死也没有那么敬畏,似乎有些麻木。 林锦初忽然想起以前看过的书中写在战场上打过仗的战士很多都需要看心理医生,她现在忽然就明白了。 很幸运她有空间,空间里的小动物和空间的灵气就有天然的治愈功能。 她又走到刘氏面前,将刀在刘氏身上擦了擦。 刘氏吓得张口想叫,却叫不出来,这种类似软筋散的药让人浑身无力,只能发出微弱的声音,只不过药效时间不长。 林锦初还是第一次用这种毒药。 “刘氏,你想不想活?”她问道,手中的短刀发出冷森森的寒光。 刘氏吓得只顾着点头,脑子浑浑沉沉。 “你要是想活的话,就杀了柳小姐,但你要是不肯杀柳小姐的话,我就先杀了你,再杀你女儿,儿子。”林锦初本可以直接一刀杀了柳如宁,但小苍梧提醒过她,说尽量不要亲手杀这个小世界重要的主角和配角。 因为小世界就靠书中的主角和配角撑起来的。 但只要不是她杀的就行,所以她才会问刘氏。 刘氏哪敢杀柳小姐,吓得直摇头,但听到林锦初说要杀她儿子女儿,又看到林锦初那把搁在她脖子上的短刀,连忙点头。 林锦初又问了一句:“确定杀柳小姐吗?” 刘氏肯定地点点头,反正她儿子女儿不能死,反正她自己也不想死,她还要等相公考中状元,当状元夫人呢,到那个时候柳小姐算什么。 林锦初拿出一粒解药,送进刘氏嘴里,又拿出一把锋利的镰刀交到刘氏手中,但她手中的短刀一直抵在刘氏的腰间。 “快点杀,把刀送进她脖子就行,你要不杀她,我就先杀了你。” 她说着,手中的短刀往刘氏腰间刺去,刘氏感到一阵微小的刺痛,吓得一个激灵,拿着镰刀就朝柳如宁的脖子,胸口使劲地刺了好几下。 柳如宁显然不相信刘氏真的会杀她,她手中还握着一把带毒的匕首,只是没想到这匕首竟无用武之地,她浑身无力,根本抬不起手。 她不可置信地看着杀得疯魔一样的刘氏,怀疑这一切不是真的,很可能又是在做梦。 可疼痛感却在提醒她,这不是梦。 梦里的她可是尊贵的宁妃娘娘,她可是生下皇子和公主的,怎么可能现在就要死了呢,她还没嫁给三皇子呢? 柳如宁张大嘴巴,想叫,但只能发出微弱的呜咽声,她感到体内的血在不断地往外流着,自己的生命气息也越来越弱,眼前逐渐变得模糊…… 等刘氏杀得兴奋的时候,林锦初握住柳如宁手中的匕首直接刺进刘氏的胸口,刘氏不敢相信地看着自己胸口在往外冒血,她用手一抹胸口,好像这才确定自己就要死了。 “你……不讲信用。”她指着林锦初说道。 “信用要对值得的人讲,你和林知书这种人渣也配讲信用。”林锦初冷冷地说道。 刘氏一口气没上来就倒了下去,林锦书没再管她,她知道那把匕首上涂着见血封喉的毒,小麻雀都听到了。 她看向柳如宁。 柳如宁竟还没死透,两只大眼睛死死盯着林锦初。 林锦初笑着对她说:“宁妃娘娘,好走不送,这一世,你死得真早,上一世,你败在我手里,这一世,你呀,还是败在我手里。” 她说着,还拍了拍柳如宁的脑袋说了一句诛心的话:“人啊!要认命。” 柳如宁一怔,眼睛瞪得更大了,她心有不甘,还没嫁给三皇子呢,还没成为皇后,太后,怎么就死了呢。 临死前她还在想,怎么林锦初难道也是重生的,要不然,她怎么会叫她宁妃娘娘呢? 可如果林锦初是重生的,她怎么会不在平信侯府享受荣华富贵,等着嫁给三皇子呢,跑到这破地方来做什么? 可惜,她再也得不到答案了。 柳如宁就这样带着满腹的疑问,在不甘心中断了气。 刘氏手中的镰刀此时还插在柳如宁胸口,柳如宁手中的匕首插在刘氏胸口,两个人的样子互杀的现场。 从头到尾,林锦初身上一点血都没沾上。 林锦初把手中的短刀扔进空间,拍拍手站起来时,看见林文泽躲在树后面正看着她,便走了过去。 “文泽,你醒啦?你看到姐姐杀人,觉得姐姐可怕吗?”她问道,刚才杀了这么多人,也不知道文泽什么时候醒来的,他又看到了多少。 但其实杀了几个土匪,又杀了几个鞑子军后,林锦初觉得杀人也就这么回事,和菜市场杀鱼杀鸡没什么两样。 就像刚才她杀那些丫鬟婆子,没有一点心里负担,在这样的乱世,想害你的人你不提前下手,等着你的就是死,她已经彻底没有了刚来到这个世界的茫然和放不开。 就像文泽今天,他们一家不过是一会儿没照看到,就差点让文泽送命。 在现代,别说杀人,她连骂人都不太会,大家除了工作,最多的就是宅在家里,非必要不想与人过多交流,也就少了很多纠纷。 林文泽拉着她的手,摇了摇头。 他说:“姐姐不杀她们,她们就会杀我们,她们和土匪,和鞑子军一样坏,坏人就该杀,姐姐没做错。” 林锦初耐心地摸了摸他的头说道:“你能理解就好,当然,坏人也要分轻重,这些要杀我们的人当然要杀回去,但有些人罪不致死,懂吗?” 林文泽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林锦初也没有再解释,只说了句:“以后要多读书,读书可以懂律法,明事理。” “嗯,姐姐,我知道了,文泽喜欢读书,文泽以后想做一个好官。” “好。” 林锦初说着就牵着他的手从林子里往回走。 他们没有马上回到驻扎的地方,而是在林子里静静地等着。 直到半个时辰后,柳家那边才发出嚎哭声。 “我的宁儿呀!”柳夫人在哭,几个丫鬟婆子把柳如宁从林子里抬出来。 第81章 到此为止 林锦初听到动静,这才拉着林文泽走了出来。 “文泽!”林知远冲过来一把抱住儿子,又左右看了看,见他没受伤,就是手腕处被绳勒青了。 “爹,我没事。”林文泽轻声安慰道,他知道姐姐杀人的事不能说出去。 傅言澈的眼中闪过一丝诧异,怎么小丫头离开了一会儿就把人救了回来,而柳家那边却在鬼哭狼嚎,说柳小姐死了,就凭小丫头一个人吗?他有些不敢相信,一个十岁的孩子有这样大的能耐。 林锦初连忙解释道:“刚找到文泽,他贪玩,自己走到林子里了。” 齐三郎看到那边柳如宁的尸体,心里明白了怎么回事,便顺着林锦初的话说道:“找到就好,文泽以后还是跟在我们身边,或跟在你爹身边,反正不能一个人待着,也不能跟哪个小孩一起,不安全,这林子里老虎,野兽的多着呢,还有土匪,可知道?” 他说完还摸了摸林文泽的头。 林文泽点了点头:“谢谢三郎叔,文泽知道了。” 林县令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盯着这边看,他没有哭,也没有说话,脸色阴沉得可怕。 他知道柳如宁这个女儿对于柳家的意义,柳家已经和严贵妃说好了,要把柳如宁嫁给三皇子做侧妃,这是一早就定下来的,虽然太子那边也有意拉拢,但大嫂和皇后面和心不和,所以他们柳家实际上站的是三皇子这边。 嫡母花了很多心血培养这个孙女,没想到现在说没就没了,可宁儿不是说她会成为宁妃吗?可为什么他们还没回京呢,难道说,宁儿的梦不准,柳家也没有被傅言澈灭门。 不,不,梦中发生的一切肯定是真的,要不然她怎么会认出傅言澈,她又如何知道林锦初是平信侯府的嫡女,而她根本不知道真假嫡女之事。 柳县令一动不动地坐着,脑子里不停里思考着柳如宁告诉他的梦中发生的一切。 村长和里正坐在一旁安慰着,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没人敢说什么,这种感觉和当初柳如宁把林文泽推到鞑子军面前一样,那时候大家忌惮的是柳家,没人敢说出来。 如今所有人都忌惮林锦初,如果这么多人都是林锦初一人所杀,那她也太可怕了,根本就不是常人,而是小魔鬼。 林锦初一点都不害怕,既然双方都撕破脸皮了,害怕和恐惧没有意义,这件事谁也没有证据,就算说出来也没有人相信,一个十岁的小女孩能杀几个成年人,而且里面有几个是粗壮婆子。 上一世,原主和傅言澈是一派的,这一世,她还得牢牢抱紧傅言澈的大腿,有傅言澈在,他就不怕柳家人。 就在这时,柳夫人冲到林老头一家那里,一把揪住林知书的衣领。 “都是你们,都是你夫人杀了我儿,你们还我女儿命来。” 她边说边拳打脚踢,哪怕知道杀她女儿的不可能是林知书的老婆,但她心里愤懑和痛楚无处发泄,只得把怒火发在林家人身上。 村长在一边看着直叹气,明明他们一个村的人一起出发,出发前都和和睦睦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成了现在的样子。 他看了看林知远一家,知道从此以后,他们就是两路人了。 他们几家人感情一直都是很好的,林知远和常家人每次进山狩猎都会带着他的小儿子,有猎物也会分给他们家,如今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林老头一家现在只剩下林知书,林知财,还有林知财的两女一儿,林知书的一儿一女,其他都死了。 看到林知书被打得鼻青脸肿,也没有一个敢上前帮忙,林家的几个小孩吓得直哭。 林知书一声不吭,任由柳夫人和几个丫鬟婆子砸他家的东西,打他家的人,他趴在地上,像一条死狗一样,两只眼睛阴冷地看向林锦初这边。 刘氏死在那里,只不过看那样子确实是刘氏杀死柳如宁的,但柳如宁也杀死了刘氏,但柳家人林知书可得罪不起,所以林知书连刘氏的尸体都不敢埋,任由得曝尸野外。 林锦初冷冷地看着对面,她毫不畏惧柳县令和林知书那两双阴鸷的眼睛,林知远这时候也察觉到了,他拉住女儿和儿子的手,抬起头直直地看向对面,女儿都不怕了,他有何可怕,大不了就是个死,一家人死在一起也值了。 这一路上就是因为柳县令一家,所有人都顾忌他们,畏惧他们。 凭什么!老子不干了。 林知远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个男人,一个能护住儿女的父亲。 一个长期在沈老太和林老头打压下重生的父亲,他的腰杆终于直了起来。 齐三郎,傅言澈,常家父子都昂起头看向对面,不知道为什么,柳县令忽然有种无力的感觉,这种无力感在面对傅言澈的时候他有些心慌。 他在这一刹那,电光火石间忽然明白了女儿口中傅言澈灭了柳家九族的事。 柳家没落了!他脑中忽然就跳出这几个字眼。 柳家这一代的子孙没一个能撑起来门面的。 女儿口中柳家又是对皇后下手,对皇后的儿子下手,打开皇城门迎接鞑子,这些所有的种种,不过是无计可施后的垂死挣扎。 如果不是无计可施,谁会甘愿背负叛国的罪名。 原来如此! 他垂下脑袋,不敢再看对面这些英气勃发的少年郎。 第二天一早,林锦初在空间睡醒从床上起来,不管傅言澈和她爹如何说,她都固执地要求值夜,她在空间睡着,小苍梧就在空间值夜。 等林锦初出了空间,天还没有亮,就见西山村的村民,还有柳家和高家的人已经在收拾行李出发了。 这两天高敏一直很低调,林锦初知道她和高敏的友谊到此为止了。 柳如宁的那些计划,高敏不可能一点没有察觉,但她选择两边都不帮,林锦初杀了柳如宁那些人,高敏肯定也明白,她也没有说。 林锦初有多大本事,高敏是知道的,在落叶镇她凭一己之力救了十几个姑娘,又引诱她们杀了那几个拐子佬,她有本事又有智慧,是一个劲敌。 林锦初感觉到,高敏就算无意中看向她的眼神,也是冷冷的,那种寒霜入骨的冷。 活在世上,我们所有人都在不停地权衡利弊,现代如此,古代更是如此。 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 第82章 很多疑问 林锦初能够理解高敏,她失去了一个朋友,从此多了一个敌人。 但那又怎么样? 林锦初默默地看向他们一行近百人越来越远的背影,她知道接下来的路将会越来越难走。 安平县的县令是柳县令的至交好友,他们能不能平安通过安平县? 林锦初叹了口气,从空间拿出几个热气腾腾的玉米饼子和馒头,还有几个煮鸡蛋,从林家鸡棚里顺来的几十只鸡有十几只是母鸡,这十几只母鸡每天都在空间里下蛋。 也不知道是不是吸收了空间的灵气,那鸡蛋吃了以后,走路都不容易感到累。 所以现在每天都煮几个鸡蛋给大家吃,不止他们一家四个吃,还送了几个给常家人,问就说是山里捡的。 常家人主打一个只吃不问,他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年头还能在山上捡到鸡蛋也是奇事了。 傅言澈有很多疑问,比如这丫头是怎么有能耐杀那么多个成年人的,比如这热气腾腾的玉米饼是什么时候烙的,比如这水囊每天早上都装得满满的,而且这水怎么这么清甜,一点也不像水桶里那略显发黄的水。 而且现在只有一个水桶,每天都满满的,接下来走路全靠他用双手拎着走了,要有两个水桶还好,能挑着走。 可卖了一个给村长后,只剩下一个水桶了。 好吧!就当练功了,等别人家有空桶了再借过来分成两桶水,然后挑着走。 林锦初懒得理他们几个怎么想,她本来也想学以前看的网文里,自己在空间吃好的,拿又冷又硬的粗饼子给家人吃。 她不想装,那粗饼子在这样的高温下就算放几天就有一股酸臭味了,如何能入口。 所以她每天拿出来新鲜的吃食,没有人问,她也不说,大家只顾埋头吃饱喝足就行。 昨晚吃了烤鱼,又睡足了,一早起来赶路,大家劲头很足,没有人在意柳家和高家的人已经走了,反而觉得这些人拿腔拿调的让人很不自在,样样都要迁就他们。 现在大家都很放松和自在,大家都把齐三郎当成所有村子的村长,而齐三郎有什么事就去请教常家人和林锦初。 今天要向上爬更高的山,只有越过半山腰再走两天才能到安平县境内。 平时这座高山很少有人上来,猎户都很少来,只有流民最近踩出来的小路,因此路十分难走。 但也正因为这样,大家走得慢,林锦初在路边边走边挖了不少草药。 难得逃荒以来最放松的时候,这个地方山高林密,鞑子军应该不会到这里来,所以除了要照顾老人小孩,其他人都边走边在附近找果子,挖野菜,会打猎的也打起武器找猎物。 空间里林锦初买了些解暑气的药材,最近白天实在太热,林锦初想把那些药材煮水给大家喝,但找不到理由,总不能说是凭空变出来的,身边人可以知道,但外人当然还是提防着点。 于是林锦初一路上都在挖草药,其中大半扔进空间让小苍梧带着山鸡,兔子和小鸟先栽种起来。 只留了一小部分自己随身背着,清热解毒的药材她是认得的,比如金银花,野菊花,蒲公英这些。 下午走到半山腰时,有一片低洼地虽没水,但却发现一大片野菊花,林锦初趁大家休息时,把这一大片野菊花都拔了扔进空间,拔不动的就挖,她现在力气很大,很轻松的就把一大片野菊花清理了。 只留了极少的部分在山上没动,她又摘了不少菊花放在随身的背包里。 也有人不愿意休息,抓紧时间进了林子里。 一些会打猎的男子也结伴往林子里找猎物,常从铮打了两只野兔,齐三郎和几个人打了三只野鸡,傅言澈则打到一只狍子和两只野鸡,林知远和常廷也用从鞑子军手里抢来的弓箭射杀了一头野猪,其他人或多或少也打到猎物。 有些大娘挖到不少野菜,还有人打到果子。 等到快走出半山腰时,天已渐渐黑了,林锦初让大家支起了铁锅,叫了几个婶子帮忙,熬煮了几大锅野菊花水,保证每人都能喝上一碗。 武氏一家最是热心,帮着烧水,她很珍惜如今自由的生活,对林锦初心怀感激。 林锦初没在意这些,不过是随手之劳,所以根本没放在心上。 林知远和常廷猎得一头大野猪分了一半给大家,另一半由林锦初,常从铮,傅言澈和罗婶子四个人把多出来的肉都烤成了肉干,林锦初还在肉干上洒了自制的细盐花。 野猪肉干常家和林锦初两家各一半,其余的各人猎得的东西各自拿回家,傅言澈猎得的狍子和两只野鸡也被林锦初一部分用来红烧,一部分用盐腌了起来。 常从铮见林锦初毫不心疼地拿出一碗雪白的细盐在腌肉,他没忍住问道:“锦初妹子,这么好的细盐哪儿来的?” 林锦初硬着头皮调皮地说道:“镇上买的呀。” 常从铮挠挠自己的头皮,他怎么没看到镇上有这么好的细盐卖,罗婶子只知道以前在京城倒是买过这种雪白的细盐花,落叶镇上买的就算是细盐花也是带点黄黑色,而且特别贵。 而且他家就算是腌菜,腌肉平时都是用粗盐,哪舍得用细盐,细盐只用于日常吃食里。 林锦初这一次是个试探,有些东西不可避免地要让身边的人看到,反正她说是买的就是买的,只要是这个世界有这样东西就行。 傅言澈只顾着烤肉,他平时话少,但观察得很细致,雪白的细盐花他早就看到了,不过这小丫头身上发生的哪一件事是正常的,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只是叮嘱了一句:“这样的盐以后不要暴露于人前,吃多少拿多少出来就可以了。” 林锦初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这一晚上大家都吃得心满意足,就连没有打到猎的人家也分到了几块烤肉和一碗肉汤。 林锦初还分了一碗肉干给齐三郎一家。 齐三郎和林知远年纪差不多大,有一儿一女,齐三婶子是个朴实的妇人。 齐三郎的女儿叫齐娇娇,儿子叫齐明。 林锦初还是送肉干时第一次认识齐三郎家的人,齐娇娇十三岁,齐明十岁。 第83章 鲜花产生灵气 林锦初还发现原来西山村的也有几户人家混在他们这个队伍里,狗剩一家五口,狗剩爹娘,狗剩姐姐大丫,还有一个是在村口拉车的有根爷爷。 有根爷爷是一个人,无儿无女,住在狗剩家隔壁,两家关系一直很好,狗剩在村子里和文泽是好朋友,狗剩爹娘对林锦初一家也一直很好,他们一家留下来可以理解。 还有一家留下来就很奇怪,林大庆一家也留了下来,大庆嫂一向和沈老太和顾氏关系好,他们也是一家四口,没看见有老人,也是一个女儿林小梅,十五岁,一个儿子八岁叫林小武。 林锦初经过林大庆一家时,大庆嫂转过脸去,不想让林锦初看见,很心虚的样子。 林锦初没理他们,反正你们只要不作死,一起就一起,但要是想为顾氏报仇,那就是自寻死路了。 夜里,林锦初借口去方便,走到偏僻处进了空间。 一进空间,她被满眼白色的野菊花惊住了。 一大片白色的野菊花迎风而立,随着风伸展着,仿佛在尽情吸收空间的灵气。 林锦初就这样看着那些细小的花苞在她眼前不断地长大,然后开花。 小苍梧飞到林锦初的肩膀上,其他的小动物也纷纷围了上来,连乌骓马也跑过来蹭了蹭林锦初的手。 “主人,看来产生灵气主要还是靠鲜花,野菊花一移进来,本尊就感觉到了空间灵气的变化,主人,你看,小苍梧又长出一根羽毛了。” 小苍梧说完,在林锦初面前飞了两下,不过很快就支撑不住落在林锦初伸出的手上。 林锦初还是第一次这么细心地端详小苍梧,以往小苍梧总是抗拒林锦初这样看它,这一次它却没有躲开,而是自豪地张开羽毛显摆着。 “小苍梧,你竟能飞啦!太好啦,你好了不起!”林锦初欣喜地夸道。 小苍梧全身长满了红色的细绒毛,两只肉翅也看不到了,被绒毛和短小的红色羽毛盖住,最明显的是小脑袋上长出五根立着的红色细毛,这应该是传说中凤冠的雏形,尾巴也长了几条长长的羽毛,样子可爱极了。 请叫本尊小苍梧 还有小苍梧的身形也长大了不少,也不知道是真长大了,还是因为有了羽毛的原因,看上去比以前大了一些。 “我家小苍梧真漂亮。”林锦初由衷地赞叹道。 听到林锦初这样称赞它,小苍梧昂起了鸟头,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好像在说,本尊真正好看的时候你还没看到呢。 那幼稚的样子看得林锦初直想笑。 小样的,还挺孩子气。 几只山鸡听了,也争相过来展开自己的翅膀也在等林锦初表扬。 林锦初一看,还别说,五只山鸡确实比以前好看了,羽毛又长又光滑,色彩五彩斑斓。 “你们也很漂亮。”林锦初忍俊不禁地赞道,主打一个又吹又捧。 林锦初再看向其他小动物,乌骓马比以前更加优雅矫健,浑身的毛乌黑油亮。 四只小兔子,身后跟着几十只更小的兔子,不得不说,兔子的繁殖能力是真强,再这样繁殖下去,空间成了兔子窝了。 四只为首的大兔子,呃,除了长大了一些,好像没什么变化,唯一变化的是眼神,好像开了灵智,没有像以前一样抱着萝卜啃,而是站立着看向林锦初。 林锦初蹲下身子问小兔子:“怎么啦?你们四个有话说?” 四只小兔子排成一排,朝林锦初嘴巴动了动。 小苍梧翻译道:“主人,他们说以后你也是他们的主人,它们认你为主了。” 林锦初不太明白什么意思,于是奇怪地问:“他们既在我的空间,难道我不是早就是他们的主人了吗?” “不是的,主人,鸟类可以跟我,但兔子不是鸟类,他们认你为主后,以后所有的兔科动物都会敬你三分,包括空间外面的。 如果空间的小兔子将来足够强大,如本尊一样,那这世间的兔科动物都将为主人所用。” 哇,还有这功能,天哪,又解锁新功能,兔子虽不凶,也不强,但兔子有个优点,就是多啊! 林锦初乐得差点跳起来。 她看向四只兔子说道:“既然我是你们的主人,那就帮你们四只兔宝宝起个名吧,就叫欢乐祥和吧,欢欢,乐乐,祥祥,和和。” 四只兔子闻言很高兴的样子,带着其他小兔子一蹦一跳的,然后其他小动物也跟着跳了起来,能飞的鸟类则在空中围着林锦初盘旋着。 林锦初感叹,空间是真的好,真治愈啊,小动物的心思很简单,一门心思对她好,人心可就复杂多了。 她在外面的所有烦恼,每次一进到空间就烟消云散。 小苍梧又指着梧桐树说道:“主人,梧桐树长高了,以前只有三个树杈,现在又长出了一根,叶子也多了几片。” 哇哦!梧桐树终于开始发力了,叶子越多越好。 林锦初看了看空间里现有的三种花,荷花,牡丹花,菊花,真美啊!以后有机会要种上各种花。 “看来真是鲜花生出灵气,也不知道是不是只有野生的才行,还是说只要鲜花都可以?”林锦初疑惑地问小苍梧。 小苍梧歪着小脑袋想了想说:“我前前主人也曾在空间种了不少粮食,蔬菜,但都生不出灵气,所以后来她就把空间当成仓库,和专门种植粮食的地方,空间如果没有灵气,十年就会枯竭。 所以我前两任主人都是只用了十年空间就自动消失了。” “啊,还可以这样。”林锦初又一次惊呆,她不由得抹了一把冷汗,幸亏她运气好,先有了荷花,再有了牡丹花,现在又有了菊花,阴差阳错,只能归咎于运气好。 既然山里的鲜花对空间的灵气作用这么大,当然要多找些。 “小苍梧,让外面跟过来小鸟在这山上找找,看到有成片的花,就来通知我们。”林锦初对小苍梧说道。 “嗯,知道了,主人,我发现这个秘密后就已经通知下去,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林锦初在空间睡下,睡到半夜被小苍梧叫醒。 “主人,主人,小喜鹊发现了一处有鲜花,是现在去挖还是明天?” 第84章 你就是不要脸 林锦初听到说又找到花,既开心又无奈地下了床,为啥这些花都要她一棵一棵挖,怎么就不能直接收了。 她的老腰诶! “去挖,现在就走,我把我爹叫醒值夜。”能让空间升级,再辛苦也得干。 林锦初出了空间,正朝她爹走过去时,傅言澈已经醒了,他原是坐着靠在树干上睡的。 “锦初,你去哪里?”傅言澈见她手里拿着一把短刀就问道。 他一向睡眠浅,这是在军中养成的习惯。 “哦,你既醒了,那就值夜吧,我要走开一下。”她本想叫她爹起来值夜的,但傅言澈既然醒了,那救他吧。 傅言澈点点头,站了起来,几乎所有人都是睡在地上,林锦初一家每个人在地上垫了一层布,算是讲究些。 林锦初见糊弄过去了,便在小喜鹊的带领下直奔目的。 今晚有月光,没过一会儿就到了,也是在半山腰上,只不过是他们驻扎地方的背面。 林锦初挖了一棵进了空间,一看才知道这一大片是火红的杜鹃花,面积很大,但有些地方在山崖壁上,根本挖不到。 林锦初也不废话,埋头苦干,把能挖的都挖了,既然花能增加灵气,再辛苦也得干。 她是个很务实的人,如果花花草草只是点缀生活的作用,就没必要占用空间太多的地方,种一点就行,对庄稼人来说,种粮更实际。 也许正因为如此,小苍梧前面的两任主人都没成功。 全部挖完林锦初腰酸背痛,直接进了空间躺在地上,一动都不想动。 她的任务完成了,空间小动物们又开始忙碌了,她只负责把花弄进空间,种花是小兔子,乌骓和山鸡的任务,就连从林老头家顺来的那些猪和鸡也在帮忙。 还别说,两头猪拱地特别快,小兔子挖坑,所有的小动物都在帮忙。 林锦初刚恢复了一些力气,就听到小苍梧说道:“主人,刚才小麻雀过来说常家那边好像出事了。” 林锦初听到常家有事,马上跳了起来。 “啥事,可有讲?”她边说边准备出空间回去。 “好像被一个女人讹上了。”小苍梧说道,小麻雀说不清楚,干着急。 “快回去看看,小麻雀前面引路。”林锦初出了空间朝在她旁边打转转的小麻雀说道。 由于恢复了体力,很快就到了驻地。 还没看到常家人,就听到有人在哭喊:“你们家大儿子睡了我女儿,就得负责。” “谁睡了你女儿啦?我说了多少遍,她刚躺下,都没碰到我,子墨就叫醒我,然后我就闪开了。”常从铮的声音,听上去很烦躁。 林锦初还是第一次听到常从铮这样焦虑,暴躁,甚至愤怒。 “我不管,反正我女儿和你睡到一起,你就得娶她。”那妇人边哭边叫道,声音很大,就怕别人听不到似的,她觉得只要所有人都知道她女儿和常家这儿子睡到一起,常家人不认也得认。 这时候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响起:“从铮哥哥,我哪点不如林锦初了,我虽然没有她长得好看,但我也不差,而且我专一,我只爱你一个人,林锦初水性扬花,见一个爱一个。” “你说什么呀,怎么说着说着,说到我家初儿头上了,我警告你别乱说啊!”林知远的愤怒的声音响起。 林锦初悄悄地站到她爹身边。 “初儿,你回来了,别听这些乱嚼舌根的话。”林知远唯恐女儿听到伤心,流言如刀似箭,杀人不见血,女儿还小,听不得这些。 林锦初走到刚才说话的那女子身边,常家人住的地方有两个女人,一个是林大庆的老婆,一个是他们的女儿林小梅,早就听说林小梅喜欢常从铮,还说托媒婆到常家求亲被拒。 没想到还没死心,难怪这一家子没有跟村子走,而是赖在他们这里,在这儿等着呢。 林小梅跪在那里,眼里都是泪,学着柳如宁娇滴滴的样子,林大庆的老婆则躺在地上撒泼。 常从铮和常从闻站在他们父母身边,罗婶子安安静静地坐着,没有说话。 林锦初早就不是刚来时的那个手无寸铁的小姑娘了,她已经杀了土匪,杀过鞑子军,杀过顾氏等人,心比从前更冷硬了。 与其天天看着这些人跳上跳下的闹腾,还不如将危险扼杀在摇篮里,主打一个以暴制暴,事实证明这个方法确实少了很多麻烦,当然也增加了一些新的麻烦。 她虽然还是十岁的年纪,但这段时间吃得好,又天天在外面走,个子蹿了很高,和林小梅一比,竟比十四岁的林小梅还要结实,两个子也差不多。 刚才听了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她大概明白发生了什么。 “林小梅,你刚才说我什么?”她本不想多事,相信罗婶子能解决,但林小梅嘴里不干不净地说起了她,那她就不能置身事外了。 她站着,俯身看向坐在地上的林小梅,林小梅的母亲怕女儿吃亏,见势也一骨碌地坐了起来,现在很多人都怕林锦初,尤其是西山村那边的人,对她避之不及,她怕自己女儿吃亏,所以也顾不上撒泼了。 林小梅心虚地看了林锦初一眼,明明这死丫头刚才没在,要不然她也不想得罪林锦初,林锦初杀鞑子军时,她可是看得一清二楚,那股狠劲让她很害怕。 还有柳如宁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别人不知道,她可是知道柳如宁绑架了林文泽,就是为了杀林锦初和那什么傅言澈的。 结果反被杀,不用问,大家都知道柳如宁是林锦初杀的,虽然死的样子看上去是刘氏杀的,但以刘氏那个胆子,哪敢杀柳如宁。 现在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再怕林锦初也不能阻止她赖上常家。 林小梅为了能攀上常家这棵富贵树,豁出去了。 林小梅仰起头看向林锦初说道:“林锦初,我有说错吗?你和从铮哥哥纠缠不清,又和你表哥这么亲密,听说你还和三皇子定了亲,你就是水性扬花,就是不要脸,一脚踩三条船。” 第85章 把他们赶出去 “你别这样叫我,真恶心,呸!”常从铮朝林小梅骂了一句,这件事已经在他心里留下了阴影,他刚才差点吐了。 傅言澈冷冷地站在远处,本来这事与他无关,他已经和暗卫联系上了,说不准过几天就离开了。 但刚才那女人说什么,林锦初和三皇子定了亲,一个乡野小姑娘怎么和三皇子扯上关系的?她是三皇子那边的人吗? “林大庆,你怎么不管管你女儿,太不要脸了,我家初儿才十岁,你女儿嘴里乌七糟八的说的什么?”林知远冲过来骂道。 林锦初挡住她爹向前,女人之间的事一旦男人掺和就不好办,万一不小心碰到或撞到就说不清了。 这一路上也不是没有女人向她爹抛媚眼示好,她倒不是反对她爹找个后娘,作为现代人来讲,林锦初还是很开明的。 但她娘没有死,还活着,而她爹和她娘感情还很好,所以无论如何都要先找到她娘。 林锦初看着林小梅扬起的脸,一双三角眼,腊黄的皮肤,破烂的衣服,露出脚趾的破鞋,满是灰尘的脸,更可怕的是指甲缝里的黑色污泥。 没眼看了,这要是个长得顺眼,人品不错的姑娘,和人家常从铮联系在一起,还能让人心里好受些。 就这歪瓜裂枣,也太膈应人了,隔夜饭都差点吐出来。 你来勾引人家,好歹也洗干净脸吧。 不过林小梅一家原来也是跟在西山村那边的,上次受伤的人里面有林大庆,这么快伤就好了吗? 所以他们一家虽不知道什么时候混进了这边的队伍里,但却没有水。 林锦初举着的手放下了。 她扬声说道:“你们一家离开我们队伍吧,这次就放过你们,本来我想打烂你的脸,但太脏,实在下不了手。” “就是,滚出去,不准再在我们队伍里。”有人高叫道。 “难怪他们这一家跑到我们这里来,原来存了这个肮脏心思,想讹人家常家小哥,我呸,丑八怪,还想嫁常小哥,什么东西。” “赶他们走,快滚!” “还敢往锦初丫头身上泼脏水,恶心人的玩意。” “贱种。” 林大庆拉着他儿子躲在一边不敢作声,他以为本是十拿九稳的事,怎么就被那林家表哥发现了,就差一点点,只要小梅从后面抱住了常从铮,这事就成了。 林大庆的老婆见众人纷纷指责他们一家,马上撒起泼来。 “没天理啊!欺负人啊,我好好一个黄花大闺女被你们糟蹋了不想负责,你们要是不娶,我就死给你们看。” “那你就死啊!”林锦初说道。 林小梅突然发了狠地张开双手朝林锦初扑过来,她要抓花林锦初这张脸,这张脸太碍眼了,只要林锦初成了丑八怪,说不定常从铮就会对她另眼相看。 林锦初早就不是从前的那个任人欺负的丫头了,她闪过身,林小梅扑了个空,重重地扑倒在地上。 林锦初一脚踩在林小梅腿上,她用了点力,林小梅疼得拼命挣扎。 “还要不要嫁给常从铮?”林锦初此时只想着常家人曾经是保家卫国的英雄,不该受此屈辱。 没想到林小梅虽然疼得哇哇叫,还是没有松口,她哀求道:“林锦初,你已经有你表哥了,还有三皇子,你就把常大哥让给我,好不好?” 林锦初差点气笑了。 她还没说话,没想到林小梅又哀求罗婶子。 “婶子,你就让我嫁给常大哥,哦,不,不嫁也行,哪怕做妾,做奴婢都可以,只要在常大哥身边就行。” 罗婶子冷冷地说:“对不起,你们这样的人家,我家铮儿可消受不起,你们还是离开队伍吧,不要逼我们对你们一家不客气。”罗婶子说着还朝林小梅举起了拳头。 林锦初没有再说话,而是一手拎起林小梅就往前面走。 “三郎叔,带上你们的人把这一家人扔到前面那条小路上去,不要让他们跟我们走一条路,让他们一家自生自灭。” 她话音刚落,齐三郎已经带着几个牛高马大的壮汉直接拎小鸡一样一人一个,把那一家四口扔到队伍前面几百米远处的另一条小路上。 林锦初一人拎起林小梅毫不费力,她的力气真的越来越大了,而林小梅瘦得皮包骨,轻飘飘的。 后面还跟着一个人拎着林大庆一家的行李,所谓行李,也就是一床又脏又黑的被子,一口破铁锅。 林大庆的老婆拼命挣扎,也无济于事。 见他们一家四口被扔在路上,林锦初冷冷地说道:“别让我们再看见你们一家,以后见一次打你们一次。” 她又蹲下身对林大庆的老婆轻声地说道:“下次你女儿再朝常从铮发春,我就把她卖到青楼去,你要是不信,可以试试。” 她说完拍了拍手,跟在齐三郎几个人身后离开。 林小梅阴冷的眼睛带着浓烈的恨意看向林锦初,满眼都是不甘心。 “哼,你所谓的表哥,别以为我不知道是谁,柳如宁已经告诉我们了,傅言澈,你坏我好事,就等着吧。 不止我知道你的身份,整个西山村的人都知道了,你难道不知道柳县令已经派人去报信要杀你了吗? 等到那些人来了,你们所有的人都要死。” 林小梅喃喃自语道。 “小梅,你说的是真的吗?”林大庆夫妻异口同声地问道。 “自然是真的,只不过柳如宁那个蠢货也不知道怎么就死在林锦初手里,这个野贱种很是邪门,咱们以后还是避着点。” “女儿,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林大庆问道,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女儿变得很厉害。 女儿前段时间一直和柳如宁,高家女儿,还有林家那个春桃一起,几个人也不知道成天在嘀咕什么,然后柳县令的女儿突然就死了,还是和刘氏自相残杀死的。 从那以后,女儿好像突然变得很有主见。 林大庆觉得跟在这些大户人家的女儿后面就是能长见识,要不然怎么会有宁娶大户人家的丫鬟,不娶小户人家的小姐这种说法呢? 林小梅三角眼一挑,缓慢地说道:“一个字,等。” “等什么?”林大庆急切地问道。 “等柳县令叫的那些人来,哦,听说是三皇子的死士,那些人一来,就是傅言澈和林锦初的死期,也是这帮贱民的死期。”林小梅阴狠地说道。 第86章 你可以离开这里了 “那我们现在要不要追上村长他们?”林大庆完全没了主意,什么都想问女儿,他没想到一向瞧不上的女儿,这个时候成了家里的主心骨。 林小梅摇摇头,“不急,我们得给那些人引路,只要那些人到了,我们不会有危险,杀了傅言澈和林锦初二人,我们就是功臣,因为柳县令夫妇也想借机杀了林锦初为他们的女儿报仇。” “好,那我们就等着。”林大庆高兴地说着,想着不久后,他们一家将会迎来泼天的荣华富贵,浑身就有使不完的劲,就连被老虎追赶时摔伤的地方也不觉得痛了。 和西山村的人一起去找水,他是走在最后面的,因为平时比较懒,他们一家五口就去了他和他爹,结果前面的人说有大老虎,他也不管他爹了,就顾着自个儿逃跑,他爹被老虎咬了一口,就被众人踩踏而死,而他也只是摔伤了,跌跌撞撞地跟着林友正跑了回来。 林大庆的老婆因为这件事反而很高兴,终于甩了那个老东西,本来粮食和水就不够,死了就死了。 现在只要他们能成为柳家的恩人,帮柳家人报了杀女之仇,以后何愁没有出路,但凡柳丞相一家从指缝里挤出一点好处,也足够他们一家享尽富贵。 林锦初刚回到驻扎的地方,小麻雀就飞回来了,看着小麻雀一顿叽叽喳喳说着她听不懂的话,然后小苍梧就把小麻雀的话翻译给林锦初。 “主人,那个林小梅一家说柳县令已经派人给三皇子的人传话,要来杀主人的表哥和主人你,还说他们不走,等那些人来给指路。” “该死!我还是太仁慈了,小苍梧,让小麻雀去给那一家人下毒吧,直接毒死算了,这些书中没有的边角料,死了就死了,对我们没什么影响。”林锦初说着,眼中闪过一丝狠辣。 杀人杀得多了,她的心也越来越冷硬,现在的她更喜欢将危险扼杀在摇篮里。 “好的,主人,想害我主人者通通死!”小苍梧答应得很爽快,以它的暴脾气,凡是让它不爽的全都杀杀杀,它是烈火中的精灵,是涅槃重生而来,它对亲近之人的感情尤如熊熊燃烧的火焰,炽热而猛烈,它的爱恨如黑与白一样泾渭分明,没有中间地带。 就像当年对青鸾的感情那样,也不知道青鸾现在过得如何,你的苍梧很想你啊! 这是我在人间的第三世,青鸾,你可曾将苍梧忘记? “还有,小苍梧,让跟着我们来的那些小鸟分散开,密切注意着如果有大批黑衣人往这边来,马上来报信。”林锦初又吩咐道。 她的话将小苍梧从回忆中拉回到现实。 “是,主人,小苍梧马上去办。”小苍梧现在越来越得心应手,这附近的鸟类都对它马首是瞻,服服贴贴。 谁让它现在长出了羽毛,气势已有巅峰时期的三成,未来可期,如何能不开心,最主要的是这一世如果能顺利渡完劫,它就能回到天庭见到他日夜思念的青鸾。 林锦初交待完任务,就走到罗婶子面前安慰了几句。 “没事了,婶子。” 罗婶子倒没在意,一个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有什么可怕的,大不了杀了就是,只不过不想脏了自己的手,想坏他儿子的名声,门都没有。 罗婶子拍了拍林锦初,感激地说道:“夜里多得你表哥提醒,那女人刚想抱住从铮时,你表哥就大叫了一声从铮,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娶是不可能娶的,就是怕我儿子会心里会有阴影。 她还不知道林锦初表哥秦子墨就是大名鼎鼎的北境名将傅言澈,常从铮也只是猜测,反而西山村那边的人大多数人都知道了傅言澈的身份。 他们都上了柳家的这条船,对傅言澈和林锦初分外忌惮。 林锦初轻声对她说:“婶子,那一家人以后都不会再来骚扰常大哥了。” 罗婶子一怔,难道是她想的那样,她见林锦初点了点头,便捂住嘴不再说话,心道,这丫头比她的心还狠辣果敢。 不过,她喜欢这样的林锦初,乱世之中,一个不够果断,不能自保的女子结局都是很悲惨的。 一路陪着这丫头走到现在,罗婶子几乎忘记第一次见到这小丫头是什么样子了。 只知道她特别欣赏现在的林锦初,可惜这样的小丫头她儿子恐怕配不上,倒是和那表哥挺配的,那孩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秦氏的娘家在哪里,怎么以前没听说过。 咦,不是说秦氏是林知远买回来的吗? 秦子墨,是吧,一身的矜贵气质,英俊挺拔,自信沉稳,怎么看都不像普通人家的孩子。 罗婶子看向林锦初的背影叹了口气,这样的好孩子终究入不了她常家的门。 林锦初走到自家人驻扎的地方,此时太阳已经出来了,气温开始回升。 见她爹和她弟弟在忙着煮早饭,林锦初默默走到傅言澈身边。 “你是傅言澈吧?”她轻声地问道,这是她第一次戳破他的身份。 傅言澈其实已经猜到柳家人可能知道了他的身份,因为柳家那个已死的女儿看向他的眼神有一股怨毒。 他和柳家向来立场不同,并没有实质性的恩怨,他也不知道柳家人为何会恨他。 尤其是那条毒蛇明显是冲着他来的,如果不是林锦初拉开他,那条蛇应该是掉在他的身上,当然他自己也会闪开,但柳家要杀的目标是他傅言澈。 柳家人为何要杀他,难道是三皇子授意的?只有这一种可能了。 听到林锦初叫他的真名,他震惊地看向林锦初,这小丫头是怎么知道他的名字的,总不会是柳家人告诉她的吧,这不可能。 但他忽然想到一种可能,就是这小丫头杀了柳如宁,是柳如宁临死前告诉她的,应该是这样。 他朝林锦初点点头大方地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我是。”他说。 林锦初见他认了,便悄声说:“柳县令已经派人通知三皇子了,要杀你的人很可能不久就会赶来,他们既锁定了你,这一次来的人恐怕不会少,我们要做好准备。 你现在身体已没事了,如果你的人已经找到你了,你可以选择现在就离开这里,我们这些老老少少的只会拖累你。” 第87章 谜一样的小姑娘 她说完看向傅言澈,对方这次有目的而来,来的人肯定会很多,到时候傅言澈和常家人都不会丢下这两百多的百姓自己去逃命。 傅言澈再次点点头说:“嗯,我的人昨晚才找到我的。” 他说着从衣袖里抽出两张银票,放到林锦初手中说道:“这是二千两银票,答应给你的。” 林锦初犹豫了一下便问道:“边关可需要银子,要不你还是留着吧。” 有银子收当然是好事,但她在现代,骨子里就很有正义感,崇拜军人,现在鞑子军已经打进来了,边关将士大概很需要物资和银子吧。 她帮不了,但也不想拖后腿,以前不知道他是傅言澈,既然知道了,这银子她便不想收。 傅言澈没想到她一个小姑娘竟有这样的格局,而且知道了他的身份也没有半点胆怯,要知道就算京城的姑娘见到他都很害怕,说他身上有股杀气。 更奇怪的是,这小丫头和他说话,就好像和同龄一样,完全不像一个十岁的小妹妹。 傅言澈想了想,还是说道:“该给你的,你就收着,你现在带着这么一大帮灾民,到时候安置也需要不少银两,拿着吧。” 林锦初见傅言澈这样说,便没有再忸怩,收下了银票。 傅言澈说完看向后面两百多人,然后又说道:“但我现在不能离开你们,我离开能保命,但你们都会死,严家人和三皇子都是狠毒之人,且有仇必报,你们收留了我,就是他们的敌人。” 他停了一下又道:“柳家和三皇子关系匪浅,听说柳如宁原本是要给三皇子当侧妃的,柳家势大,恐怕也不会放过你我。” “这次来的人应该是严家养的死士,就算有常家,你们也活不了。” 他说着摸了摸林锦初的脑袋,“放心,我会和你们一起走。” 林锦初仰起头,睁着明亮清澈的大眼睛问道:“你不用杀敌吗?鞑子已经打过来了。” “我要进京面圣,拿到西北军二十万大军的虎符,否则整个北境都要被鞑子军占领。”他的眼神中有些复杂的情绪,有愤怒,有忧伤,还有不甘。 北境要是没了,北境几十万的百姓将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 最重要的是宫里有人给他们报了信,说是皇帝病了,太子和三皇子现在陷入内斗,整个东夏国现在内忧外患,他必须亲自见皇帝一面,这也是太子和三皇子想要他命的一个原因。 林锦初知道,按照原书中的进度,今年年底老皇帝就会驾崩,十月中,太子因病去世,膝下无子,老皇帝册封三皇子为太子,年底为帝。 但现在因为蝴蝶效应,时间上有了改变,也不知道京城现在什么情况。 “我会和你们一同进京,我的人只有十几个,其他的都死了,离京城越近,死士越多,单凭我这十几个人很难活着到京城,所以我还得扮成你表哥在你们这群人里面。 进京的流民很多,他们很难找到我的,从今天开始,我会带着大家练习一些基本功,做一个武器防身,这林子里木头多。” 林锦初一想也有道理,他们也算是互惠互利,抱团取暖。 于是便说道:“我爹和常家人都会自制长矛和长枪,这件事交给他们办,你挑一些适合练功的人教他们一些自保的武功。” “嗯。”傅言澈很久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了,今日这么有耐心对一个小孩子说这么多话,连他自己都有些吃惊。 “这事我来安排,你负责教就行。” “刚才那一家人已经处理了,他们没机会把死士引来,他们死了,西山村的也离开了,现在到处都是流民,那批人想找到我们不容易。”林锦初刚才已收到小苍梧的提醒,说是那一家四口全死透了。 就算在战场上杀敌无数的将军,傅言澈还是被这小姑娘的杀伐果断惊到了,那四个人就这样死了? “他们留在这里,勾引常从铮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要给那些杀手指路以便杀你和我,所以他们不能活着。” 傅言澈默默地看着面前只有十岁的小女孩,明明长着一张稚嫩的脸,可为什么和他说话时仿佛是个大人,她知道了他的身份,却一点怯意都没有。 真是谜一样的小姑娘! 林锦初没有在意他的表情,又说道:“我这样想啊,你听听有没有道理,我刚才看到一路上不断有流民涌过来,如果按柳家的猜测,我们现在应该到什么位置,那我们要不要反其道而行,打破他的猜测。” 傅言澈听到这里来了兴趣,“说说看,如何打破?” 林锦初道:“他们肯定以为我们很快就走出大山,往安平县而去,那我们就在山上多待两天,这个地方山高林密,我们可以找到水源,多找一些食物,还可以避开鞑子军。 想必现在官道上都是鞑子军,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的灾民往山上涌。 如果我们这样操作的话,那些死士没有人指路,大概很难找到我们,你现在穿着土布衣,乍一看和流民没两样。 正好利用这个时间,把武器做好,你觉得呢?” 傅言澈略一思忖,便道:“那就按你说的办,不过我们要往山里走一点,至于我们要在山里待多久,接下来的路怎么走,等我的人打探回来再决定。” 林锦初调皮一笑:“好,都听表哥的。” 林锦初求之不得,她还想利用这个时间再在山上找点好东西,万一不小心找到金矿,银矿啥的,或者是人参等。 傅言澈见她实在是可爱,一向冷冽的脸,也难得露出一丝笑容,只点头:“嗯”了一声。 林锦初又问:“表哥的人是去哪儿打探消息了,安平县城吗?” “嗯。”傅言澈惜字如金,又吐了一个字。 林锦初感觉和傅言澈沟通没有什么障碍,傅言澈不知不觉中把她当成大人一样看待,也愿意听她的话,认可她出的主意。 但常从铮总是把她当成小妹妹一样,什么都保护着,而她在常从铮面前,不自觉地用三十岁的灵魂看待十几岁的初中生那种感觉。 这种感觉很奇怪,林锦初想不明白。 第88章 当年换女真相 林锦初把这个想法告诉常家人和齐三郎时,大家都很赞成,因为越来越多的流民都在往山里逃,这说明官道上不太平,那还不如在山上待两天再说。 再说这半山腰处有一大片低洼的森林,里面猎物还不少,野菜也多,趁这个时间补充一下食物。 大家在原始森林边缘找到一处空地安顿了下来。 天刚黑,傅言澈来到外面,一个暗卫朝他行了一礼。 “少将军,从谷城方向来的几千个鞑子军,分成十几小队,到各个县城和镇子上抢掠杀人,安平县以北的小城基本上都被攻下了,外面血流成河,惨不忍睹,最可怕的是现在天气炎热,这么多尸体发出阵阵恶臭,这样下去很麻烦。 听说药王谷的老谷主带了几十个药王谷的弟子和药童在四处发药,预防疫病,还出钱请流民在清理尸体,鞑子见到他们避让三分,他们也敬重药王谷的人。 另外安平县城现在城门紧闭,听说这两天只有少数人进了城,其余人都被拦在城外,属下见到安平县令一家几十口人已逃离县城,还有另一队人马跟他们一起的,听说是姓柳的,也是个县令,属下猜测应该是飞石县的县令柳大人一家。” 傅言澈眉头紧蹙,他沉默了一会儿又问:“可有查到林锦初的背景?” 那人答道:“属下遇到一个自认是西山村的村民,还碰巧找到西山村的村长,他们说林锦初曾在京城平信侯府生活了十年,最近才被送回林家,平信侯夫人当年从北地回京时,中途发作,那天下着倾盆大雨,在西山村附近一破庙里生下一女婴。 当时正好有一对夫妇也不巧因下雨滞留在破庙,同一时间生下一女婴,平信侯夫人身边有一婆子因记恨其对自己女儿无情,听说那婆子的女儿对平信侯最小的弟弟下药爬床,被平信侯夫人打了一顿,落下顽疾。 说什么平信侯夫人对她女儿无情,那就别怪她对侯府千金无义,于是那婆子偷偷把两个女婴调换了身份。 这事直至十年后才被发现,具体怎么发现的,那二人也不知道。 这个假嫡女,就是林锦初,她回到西山村不久就开始逃荒,之后就是将军见到的情形了。 哦,还有一点,这个林锦初确实和三皇子定过亲,她当时在平信侯府名叫苏锦如,现在这个名字被那换回去的真嫡女春枣用了。” “也就是说,现在和三皇子定亲的是那个新的苏锦如。”傅言澈心下了然。 原来如此,难怪她一点不像普通的平民之女,气度沉稳睿智,长相性格都不像平信侯夫妻。 平信侯那样的谄媚之人生不出有风骨的女儿,平信侯夫人更是仗着娘家和严家沾亲带故清高孤傲,不可一世。 “是的,少将军,表面上看,林锦初和三皇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暗卫说道,但他们这些人习惯以最谨慎的方式去揣度人心,不会轻信别人。 “行了,把我们的人全部叫到这边来,暂时不用打探消息了,三皇子派来的人很快就要到来,此次来者不善,希望这一次,大家都能好好活着。”傅言澈叹了口气说道。 如今这世道,天灾人祸,皇帝年老昏聩,三皇子残酷无道,太子无能软弱。 他傅言澈有心无力啊! 苍天,派个人来救救满目疮痍的东夏国吧! 他面对鞑子军,面对苍璃骑兵都没有畏惧过,但从边关到这里一路上数次追杀,傅言澈的心几乎凉透了。 暗卫也跟着叹了口气说道:“少将军,此去皇城,危险重重,我们的人都打没了,如果这一次我们这批暗卫再逃不过去,少将军不如就回武阳关吧,不管如何,先保住自己的命。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至于京城保不保得住,也只能看天意了。 回到京城,还不知道能不能入城,就算入了城又如何进宫,老皇帝如今重病,少将军拿到虎符的机会几乎为零,不值得啊!” 暗卫说到最后落泪了,大将军和少将军怎么就这么难,大将军拖着病体在武阳关苦苦支撑,没有粮草供应,没有军饷,将士们现在都在啃树皮,挖草根度日。 太子和三皇子都肯给,但要少将军答应攀附他们,而且就算答应他们,如今到处乱成一团,有粮食也没法运去边关。 “到时候再说吧,先度过眼前这一关,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活着,常家父子现在已经恢复了武功,如果能拿到虎符,就能把西北的军队交给常廷父子,有他们在,西北才有希望,光靠镇北军力量还是太弱,要把东夏国所有能用的力量都团结起来。” “可谈何容易。”暗卫并没有那么乐观,现在整个东夏国如一团乱麻,缺的就是一把剪刀,能把这团乱麻剪开,把东夏国从水深火热里拉出来。 “我们都可以死,少将军你不能死,东夏国的百姓不能没有你,你若是出事,东夏国就真的没救了,到时候整个东夏国会成为亡国奴,被鞑子军和苍璃国的人踩在脚底下。”暗卫哽咽地说道。 “你把他们都带来,先养精蓄锐,其他的以后再说。” 傅言澈说完强忍着泪水转过头回到驻扎地。 他也是人,一百多个暗卫是他三岁时,他爹帮他组建的,到现在已剩下十七人,如何能不心疼? 林锦初正在和齐三郎和常家人说着要在山里逗留几日的事,大家都非常支持这个决定。 傅言澈一回来就对众人说道:“我的人打探来的消息,说是有几百鞑子骑兵朝安平县城而来,安平县现在也是城门紧闭,只有少数人进了城,哦,柳家人进城了,其他人都在城门外,我们现在留在山上是对的。” 傅言澈说这些话时没有瞒着常家人和齐三郎,这个时候常廷和常从铮几乎已经确定傅言澈的身份。 但傅言澈没有明说,大家也默契地没有问出来。 林锦初问道:“柳家人进了城,那西山村的村民呢?” 傅言澈想起暗卫说的在城外遇到西山村的村长和村民,便说道:“村民没有进城,应该只是柳家那些人,他们已经离开安平城往京城方向去了。” “呵,柳家和高家人竟丢下了西山村的人,柳家人果然不同凡响,书中描写的柳家人就是自私自利的典范,只要一碰到利益,就会左右摇摆不停。 第89章 空间解锁新功能 柳家人在原书中先是太子一派的,然后又和三皇子搭上关系,还把自己几岁的女儿和三皇子定了亲,京城被鞑子攻破时,他们又打开宫门,成了鞑子军的走狗,最后落得个九族被灭的下场。 齐三郎也说道:“可不就是,老子早就看柳家人不顺眼,也就西山村的人愿意当狗一样被他们使唤。” 西山村的人如今在这个队伍里的,只有林锦初一家和狗剩一家,加上有根叔。 第二天一早,男子在附近砍树削长矛,长枪,女子挖野菜,摘果子,小麻雀还在附近找到几棵板栗树。 “主人,那边有几棵板栗树。”小苍梧在空间里叫道,“那边现在没人,我们可以过去。” 林锦初一听大喜,板栗可是好东西,想到烤板栗,板栗鸡,她已经开始流口水了,于迫不急待跟着小麻雀走了过去。 映入眼帘的是两棵高大的板栗树,树上挂满了果实,地上厚厚一层都是裂开的板栗,有几只松鼠正眨巴着圆溜溜的眼睛啃板栗,见林锦初过来,也不怕,反而自来熟地朝林锦初吱吱叫了几声。 “它在说啥?小苍梧。”林锦初问道。 “它说离这儿不远还有几棵小板栗树,它还问要不要它叫多点小松鼠过来帮你捡板栗,说它们过冬的板栗已经收藏好了,这些如果不收就会烂了。” 那当然好啊,求之不得。 林锦初朝小松鼠说了句:“那就谢谢啦,你想要什么报酬吗?” 小松鼠摇了摇头,然后朝远处叫了几声,不一会儿就涌过来至少有百来只长尾巴的松鼠。 松鼠的样子和兔子很像,就是尾巴特征很明显,又大又长的尾巴翘着,两只圆溜溜乌黑的大眼睛,竖起的耳朵和兔子也很像,只是松鼠的耳朵小短一些。 林锦初见它们在捡板栗,而速度极快,不一会儿地上就有了两堆板栗,她趁这个空档,朝小苍梧所说的不远处几棵小板栗树走去,她想挖一棵种到空间,空间里面除了花和粮食,一片药田,一片瓜果蔬菜田,还有很多空地。 自从把杜鹃花种进空间后,空间突然就大了许多,也不知道是什么原理,空间的阳光也比以前充足了些,雾气又散去了不少。 就好像花的种类达到一定的数量后,每增加一种花,空间便会解锁一些功能,同时也会发一些福利,比如空间变大些,比如灵气更足些,阳光更多些。 林锦初从空间拿出镰刀,手刚碰到那棵小板栗树,说了句:“唉,要是不用挖,能直接进空间就好了。” 话音刚落,她刚接触到的那棵树就消失了。 啥意思,林锦初看着手中空空的有些傻眼,她又是试了一棵还是这样。 这是不是表明以后都不用苦逼地挖了,只要手触到就可以直接进空间,这次的升级很给力哦。 如果是,那这功能太好了。 林锦初又用同样的方法,只将手搭在旁边的几棵小板栗树,说了个“进”,几棵板栗树又进了空间。 她跟着进了空间,发现更神奇的还在后面,凡是用这种方法收进空间的植物,竟能自动种植在空间。 空间里一直和林锦初同样苦逼栽种植物的小动物们也开心得跳了起来。 林锦初再一看,空间确实比以前大了很多,多出一大片黑色的空地,有的地方已经被小动物们种上了粮食。 不过小苍梧和梧桐树在移进杜鹃花的那一刻,就已经升级了,而空间功能升级似乎是滞后的。 现在梧桐树的叶子更多了,小苍梧长出几条长长的羽毛,还有头上长出小凤冠。 就在林锦初还在观赏空间美景时,突然小苍梧飞了起来。 它兴奋得一边飞一边咯咯笑着:“主人,主人,本尊会飞啦,本尊会飞啦。” 边飞还边发出锵锵的和鸣声,声音虽然不大,但林锦初已能想像出小苍梧完全蜕变后的模样。 神鸟果然不凡! 哇,会飞的苍梧太帅了,那几条长长的羽毛似乎更红更艳了。 要是全身的羽毛长齐了,小苍梧就和传说中的火凤凰一样漂亮,不,肯定比那画中的凤凰还要漂亮。 林锦初满心欢喜地出了空间,好像日子越来越有奔头了。 我叫林锦初,姐姐们喜欢我的话多给我好评哦 她看了看那两棵大的板栗树,再看看那些正在树下忙碌的小松鼠,意外地看到还有几只猴子正在卖力地摇着树枝,也不知道这几只猴子是什么时候来的。 她决定留下这两棵大树,这是山上小动物们的粮仓,她不能全拿走。 她看了看地上堆成几堆的板栗,自己收走了两堆。 这才让小松鼠和小猴子离开。 她摸了摸那个带头的小松鼠说道:“你们去那边稍远点地方等我,我一会儿送点好吃的给你们。” 小松鼠和猴子闻言马上就消失了。 林锦初见到地上和树上满是板栗,这才高声叫道。 “婶子们快到这里来,这儿有板栗。” 二百多个人的队伍由几个村子混在一起,留下来的大部分都是共同经历了杀土匪,杀鞑子军的家庭,男的勇猛,女的也不含糊,当然也有一小部分是混在他们队伍里的。 “锦初丫头叫我们,说是有板栗。” “啊,板栗是个好东西,大家快点过去看看。” “哎,拿上家伙什。” 这时候,林锦初又叫道:“多带点竹筐,很多板栗。” 大家一听说很多,有人跑回住的地方把能用的竹篓,竹筐,空木桶,布袋子都拿了过来。 住在山边的人大家都知道板栗是个好东西,能填饱肚子,往常品质好的板栗要是发现都要献给皇家的,现在没人管,大人小孩都过来帮忙。 有几个男子也跑过来帮忙,林锦初假意埋头捡地上裂开的板栗堆到一边。 一见大家都来了,林锦初就说道:“把地上的这几堆先抬回去,树上熟透的也可以打下来,但没熟的不要动,树也不能砍,大家记住了。” “行,都听锦初的,就这地上这么多就够我们吃好几天了。” “咋还堆好了,你这孩子,叫我们来做就行了。” “就是,找到板栗叫我们过来,锦初丫头热心着呢。” “咱们都听这孩子的。” “嗯,大家统一把板栗抬过去,等全部收好了,再按人头分。” “是,是,是,野菜也按人头分。” 第90章 玫瑰 林锦初说了句:“野菜就不要按人头分,婶子们自己找到的就分一小部分出来让三郎叔分给一些家里无劳动力的人,板栗可以先放在一起,最后按人头分。” “行,听锦初的,反正锦初一向很公平了。” 林锦初趁大家都在忙碌着收板栗,自己悄悄地向远处走去。 走了一会儿就看到小松鼠们和小猴子们都在等着,林锦初进了空间,从空间里拿出几个熟透了的大西瓜,又用菜刀把大西瓜切开,分成很多块。 “喏,这是奖励你们的,快吃吧。”她话音刚落,小动物们就扑上去乱啃一通。 林锦初蹲在地上看着它们吃得正欢,小松鼠小脸上都是红色的西瓜汁,小猴子的脸上像和猴屁股一样红,样子很搞笑。 等它们全吃完了,林锦初这才从空间打了桶水出来给它们喝。 桶是旧桶,是村里人送的,平时她用的都是自己在镇子上买的新桶,空间里的物资充足,林桶,木盆更是很多。 等到所有的小动物喝足了水,她把旧桶装满水留在果树下。 “你们可知道这山上哪里有鲜花,哪里有果树?”林锦初问道,怕它们听不明白,林锦初还把刚摘下的牡丹花拿出来给它们看。 空间没有果树一直是林锦初觉得遗憾的地方,她不知道如何表达果子的意思,就听到小苍梧吱吱唔唔地朝小猴子说了几句。 然后小猴子就跳上树,朝西面指了指。 “主人,小猴子说那边有甜果子树。”小苍梧翻译道。 林锦初精神一震,有了这些小动物朋友,简直就是人生开了挂,想什么来什么。 她小手一挥:“快走,去看看。” 于是小猴子在树枝上跳跃着,明明两棵树之间的距离不远,小猴子却能凭一根软枝,从一棵树弹跳到另一棵树,好像在表演杂耍一样,还不时回头冲着林锦初做个鬼脸。 林锦初看着,乐得开怀大笑。 跟着小猴子一路朝西走去。 一刻钟左右,就到了小猴子说的地方。 哎呀,好多的果树,要不怎么说,还得找本地的向导,这里最好的向导无疑就是小猴子,小猴子是最爱吃果子的,它最了解。 林锦初只觉得这一次真是找对了人,呃,找对了猴。 有几棵苹果树,两棵梨树,十几棵樱桃树,还有一棵杏树,还有几棵认不出的果子树。 林锦初收了一棵苹果树,一棵梨树,五棵樱桃树,每一棵树上都结满了果子,这些树全部是老树,真是没想到,这一片竟没有被人发现。 再一看,这里是悬崖峭壁之下,往上看是高耸直立入云端的山峰,难怪没人发现这里,要是自己找,铁定找不到,外围全是深山密林,仅这一小块地方是果林。 最重要的是深山密林不光只有浓密的大树,还有连在一起的藤蔓,有枯藤,枯枝,还有长得很高的草。 收完果树后,猴子又朝另一个地方指去,嘴里不停地咿咿呀呀,两只前爪还不停地比划着。 虽不知道它说什么,但林锦初知道肯定那里有好东西。 她手一挥,“走,小猴子带路。” 林锦初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反正空间有小苍梧,外面有小麻雀和小猴子带路,她负责跟着就行了。 她放心地跟在后面,山路极其难走,一边走一边还要用镰刀砍前面的藤蔓和枯枝,林锦初一路走着一路听着小苍梧的指示又找到了不少草药。 现在不用挖了,直接碰到哪棵草药,就收进了空间,而且还在小苍梧的安排下都种进了药田。 走走停停,也不觉得累,时不时找到几株草药,就这样又走了两刻钟左右才到达目的地。 人还没看到,老远就闻到了一阵玫瑰花的香味,林锦初欣喜若狂,又有花了,就冲这味道,玫瑰花肯定不会少。 她也试过将路边的野花移进空间,但那些野花和蔬菜一样,对空间没什么作用。 只有移进去成片的,而且似乎要空间规则认可的鲜花,才会产生灵气,至于这空间规则是什么,没有人知道。 就跟开盲盒一样,时不时升级一下,时不时来一个惊喜。 这种感觉似乎也不错,很刺激,很新鲜。 林锦初朝前面跑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紫色的玫瑰,玫瑰随风摇曳着,在阳光下闪着淡淡的金色光芒。 天哪!太美了,简直是世外桃源一样的存在。 她还以为古代没有玫瑰呢,原来是有的,而且是紫色。 林锦初不由得庆幸,现在不用挖了再移植到空间,要是像以前一棵一棵挖,真是太为难她了。 玫瑰和其他花不同,除了花之外,全身都是刺,现在只要碰到就能自动移植到空间。 爽翻了! 玫瑰移植了一大半进空间,林锦初这才收了手。 抬头一看太阳,估摸着应该下午两点左右了,身上都是汗,后背都湿透了。 “回去了,小猴子,你跟我们一起回去吗?”林锦初问道。 她有小麻雀带路,回去很方便。 小猴子指了指前面,又吱吱了几句。 小苍梧这才说道:“它说给你领路,说等到了那里,还想要一个西瓜给它的小猴子们吃,问主人肯不肯。” 林锦初朝猴子点点头:“当然肯。” 猴子这才蹦蹦跳跳地吹了一下口哨,然后头顶树枝上出现了十几只小猴子。 林锦初跟在它们身后走着,走到一半路的时候,看到一个低洼处有个小湖,湖里快干涸了。 她走到小湖边,往湖里放了一点水,等水到她膝盖处就停了下来,又放了一些盐块在岸边,她空间的水有限,只能为小动物们做这么多了。 她对小猴子说道:“如果这边没水了,你们就沿着山脉向南去,越往南边雨水越多,我们也向南去。” 十几只猴子一直跟着她,直到快到驻地,林锦初摘了五个西瓜给它们,它们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等回到驻扎的地方,大家正欢天喜地在分野菜,分板栗,见到她回来,都围了上来。 “小锦初,你去哪里了,这么久才回来?” “就是,锦初丫头,刚才你爹还问起你呢,不过他好像不担心你。” “快过来,这一份最大份给你家的。” “这是我挖的野菜,给你家的,大家都记着你的好呢。” 第91章 乌骓竟也是神兽 林锦初接过野菜篮子,把野菜放进自己的竹篓里,然后笑了笑道:谢谢婶子们了,我就到处转了转,看看还有没有其他能吃的。“ 这一天除了收获很多板栗和野菜外,猎物打得也不少,晚上又痛快地吃了一顿肉。 天黑以后,照例是林锦初值夜,小苍梧又在空间叫了:“主人,主人,你快进来,空间又有新变化了。” 林锦初一想,对啊,今天又移进了大片的玫瑰花,而且面积比牡丹和菊花还有荷花加起来的量还要多,她有些期待了。 小苍梧别看平时咋咋呼呼,但每次叫她进去前什么都不说,一听就知道话痨病又发作了。 林锦初笑着进了空间。 乍一看,只是空间大了不少,黑色土地的面积又多了很多,从刚开始时的十几亩地,现在起码多了十倍还不止。 紫色的玫瑰,粉色的荷花,白色的野菊花,火红的杜鹃花,还有黄色为主的牡丹花。 牡丹花除了黄色的,另外还有白色,蓝色,还有几株是绿色和黑色,这两种颜色的牡丹可不多见,是稀罕物。 林锦初点点头说道:“空间又大了不少,可以多种些粮食了。” 小苍梧道:“我们刚刚播种,成熟的那些粮食都收了起来,喏,那边又堆了不少。” 它停了一下又指了指乌骓说道:“主人,你看看乌骓和梧桐树。” 林锦初此时离梧桐树不远,就看了看梧桐树,梧桐树枝壮了很多,也高了不少,现在树上的叶子起码有几十片了,而每一个树枝上都长满了嫩芽。 还没等林锦初移开目光,乌骓已经跑了过来。 这一看,林锦初吃惊不小,怎么好好的乌骓头上长角了? 乌骓好像比以前更加健壮了,乌亮的毛发在阳光下更镀了一层金色的光芒,两只粉色的角竖在头顶,看上去一点不觉得怪异,反而显得很高贵神圣。 这时候小苍梧已经叫了起来,“主人,主人,乌骓刚才告诉我了,说它想起来,原来它就是神界太上老君的坐骑乌骓飞马,它是神兽诶。 太上老君确实有一个坐骑叫乌骓的,不过平时很少看到它的身影,因此就算天界也很多神仙没听说过它,我说呢,原来这家伙总在凡间游荡。 它还说项羽,它也记起了,说它真的曾经给另一个位面的霸王项羽当过坐骑呢。” 哇哦,真没想到,乌骓竟也是神兽,她林锦初何德何能,竟与这些神兽和神鸟相伴。 “可乌骓这样就不能出去了,乌骓现在这样漂亮,要是出去肯定有很多人觊觎。”林锦初有些可惜,一个神兽,一个神鸟都不能出去。 可她再一想,现在这样的乱世,还是不要出去的好,如果不是有她爹和弟弟,她都想一直待在空间了。 现在空间里面啥都不缺,灵气充足,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主人,乌骓说它出去可以变成普通的马,主人,小苍梧出去也可以变成普通的鸟。”小苍梧又道。 “可变成普通的马和普通的鸟万一不小被人射杀怎么办?”林锦初担心地问。 “乌骓本就不属于这个空间,它如果真……被射杀,那就重新投胎到下一个世,反正无论多少世,它都是神驹,它的主人无一例外都是英雄。” 林锦初心里一阵抽疼,她早就把乌骓当成空间的一员,当成自己的家人。 小苍梧又道:“乌骓说了,它天生属于战场,不属于空间里面安逸地生活,如果每日在空间里,那它还不如留在天庭。” 乌骓走到林锦初面前,用头蹭了蹭她的脸。 “所以你打算跟常家人走,还是跟傅言澈走?我知道他们更需要你。”林锦初不舍地摸了摸乌骓光滑的脑袋,将自己的头靠在马脖子上。 小苍梧又道:“乌骓说,它要回到小主人身边,去完成它的使命。” 林锦初抬起头又看向小苍梧问道:“小苍梧,那你呢?你会不会离开我?” 小苍梧语气坚决地说:“本尊不会,直到主人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完成,从这里消失,本尊也会回到天界,所以主人不用担心,小苍梧会一直陪着你。” 小苍梧说着,飞到林锦初肩膀上,用它的身躯蹭了蹭林锦初的头。 “那要是有人用弓箭射到你怎么办?”林锦初还是不放心地问道。 小苍梧说道:“我就算出了空间,也不会离开主人很远的距离,我只要能自由地飞出空间,就能用意念回到空间,空间的灵气有治愈的功能,主人放心,小苍梧不会有危险的。” 那就好,林锦初一直觉得自己有个软肋,就是不能接受重要之人分离,她恨不得把自己的人都捆绑在身边。 就像在现代,父母因为她读书,而去了她读书的县城,后来她去了省城读大学,父母又到省城做生意。 在县城时,父母只是摆了个做各种葱油饼,鸡蛋饼的小摊档,她每天一放学就去帮忙,只要能和父母在一起,她就很满足。 后来父母开了食品公司,将加工好的半成品饼在网上出售,生意越来越好。 再后来她到了南方,而父母年纪大了,丢不下厂子,而她却莫名其妙地到了这里。 一想到这里,林锦初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她把头埋进乌骓的脖子处默默地流泪,好想爸妈,也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 过了好一会儿,小苍梧又叫她道:“主人,你看,我们收了很多粮食,都堆在那里呢。” 林锦初这才想起刚才小苍梧就提醒过了,说是收了很多粮食,空间的粮食生长速度明显比外面快了至少十几倍,应该不止十几倍,因为就她知道的,小苍梧已经收了几次粮食了。 好抹了抹眼泪,既然来到这里,就把当下过好吧,也许有一天还能回到现代,回到父母身边,现在空间的小动物们更需要她。 别看小苍梧像个话痨,但林锦初知道小苍梧其实是个小暖男,贴心着呢,刚才知道她不开心,马上就转移话题。 因为有了小苍梧,她才能无障碍知道这些小动物的心思,多了很多快乐,在这样一个陌生的世界里也不觉得孤独。 第二天一早,大家刚吃早饭时,有很多人从外面涌了进来。 第92章 我们就是那二人 他们宁静的生活被打破了。 齐三郎拉住两个年轻男子问道:“外面到底出了什么事?怎么都往这边来。” 他们白天已经找过了,这半山腰根本找不到水源,也就他们住的这片地比较低洼的地方还有植物,有原始森林,虽没有干旱,但有水的地方也已见底,这里也不适合久留。 估计再不下雨,下不了半个月,这里的植物也会枯黄,按道理不会有人再进里面,应该尽快往南边跑。 其中一个男子说道:“别提了,外面不知道从哪儿来了一帮穿着黑衣的人,到处在找一男一女,说是男的姓傅,女的姓林,这我们哪知道。 我们又不认识这两个人,可那帮人一个都不放过,一个一个地查誓要找到那两人为止。 他们是见人就找,找不到还砍人,昨晚到现在已经死了几十人了,大家都在逃,说他们比鞑子军还可怕。 不过别说姓傅的还真找到几个,但看了一眼都说不是那人,姓林就更多了,我们北边可就是姓林的多嘛,结果一个都不对,有个男子专门跟在他们身边找人,看上去那人是认识这二人。” 另一个男子朝他们说道:“你们也快逃吧,这里他们很快就能找过来。 齐三郎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们队伍里可没有姓傅的,于是便道:“反正又不是我们,我们逃啥,老子连鞑子都杀过,还怕他们不成?他们要敢来,老子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对杀一双。” 而常从铮则深深地看了傅言澈一眼,他果然就是傅言澈,只是常从铮想不明白,傅言澈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在北境守边关吗? 跟在他们这些流民里做什么?而且还充作林锦初表哥,他这样做的目的何在? 常从铮从一开始见到傅言澈时,傅言澈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所以他不能理解傅言澈为什么会跟着他们,又怎么和林锦初扯上关系? 那人又说道:“就算没有那二人在队伍里,那帮人不高兴也会杀人的,他们人很多,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而且个个武功很高,我们这些普通百姓哪里是他们的对手。 他们里面有一个人看上去特别厉害,应该是那些人的头领,那人从来不动手,一直站着看别人杀,还蒙着脸,那眼睛挺吓人的,看一眼就能冻死,哎哟! 也是奇怪了,你们说说,有这本事,怎么不去杀鞑子军啊!杀我们这些平民算什么本事?你们也快逃吧,碰上可不得了。” 那人边说边摇头,然后朝密林里跑去。 林锦初和傅言澈对视了一眼,他们本来想,如果三皇子的人真来了,他们可以和那些村民暂时分开,让齐三郎带着那些人先走。 可刚才那人说了,即便没在队伍里找到他们二人,那帮人也会杀人,而且那些黑衣人里面有个男的,明显是认得他们二人的,也就是说那男子应该就是西山村的村民。 既然是西山村的村民,肯定也认得齐三郎他们这些人,所以他们如果看到齐三郎带着村民们,肯定也不会放过的。 所以他们不能离开,只能和村民们在一起,还能保护这些人。 林锦初和傅言澈将齐三郎和常家人拉到一边。 “三郎叔,常大伯,有件事我们一直瞒着你们,抱歉啊!”林锦初愧疚地说道,早知道这样,就应该他们一家带着傅言澈单独走了。 齐三郎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这丫头能有啥事瞒他。 而常家父子没有说话,他们当然知道林锦初说的是什么。 林锦初指着傅言澈说道:“我姓林,他姓傅,外面那些人找的是我们二人,那些人是柳县令报信给三皇子的,柳县令想杀我,三皇子想杀他。” 齐三郎听到她的话,有些不可置信,三皇子想杀的人, 那得多牛,但他没有再问下去。 只憨厚地笑道:“锦初丫头,有什么抱歉的,没有你和你爹,还有常家父子,我们都不知道死过几次了,说抱歉的应该是我们,是我们一直在拖累你们家。” 他停了一下又道:“叔相信你,你要保的人肯定不是坏人,而且子墨一看就不错,叔喜欢。” 傅言澈朝齐三郎一拱手,然后说道:“三郎叔,你好,我叫傅言澈,字子墨。” 傅言澈,这个名字好熟,齐三郎将这个名字在心里读了一遍,突然张大嘴巴,指着傅言澈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是镇北军的傅少将军吗?” 傅言澈点点头说道:“正是。” 齐三郎激动得脸都抽动了,他也学着傅言澈的样子朝他拱了拱手。 “难怪我总觉得有些眼熟,去年你和你爹从带着军队从我们谷城县经过,当时人太多,我就匆匆看了一眼就被挤出去了。 能和我们的英雄同行一路,这牛逼比杀鞑子军还值得吹。” 他说完又正经起来说道:“三皇子现在要杀你们,那锦初你带着你爹和你弟弟,同傅少将军一起进林子躲一躲吧,不要管我们,他们要真敢杀我们,今天做的那些长矛也够他们喝一壶的,总能杀死几个。” 果然是患难见真情,傅言澈有些感动,齐三郎和西山村那些人真是不一样的,这两百多人的队伍他是带定了。 他也看过了,两百多人里面有七十多个青壮男子,这些人听说都杀过土匪,杀过鞑子军,现在大家都有武器,可以护住那些老人孩子。 他手下有十七个暗卫,再加上常家四口人,林锦初和林知远,能打的共二十二人。 胜算不是很大,对方是死士,哪怕他和常家父子一人可以杀几个,他的暗卫只能一对一。 傅言澈眉头紧蹙,一时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杀死士他没有那么担心,他担心的是刚才那些人口中的那个首领,三皇子死士里面有一个首领,名叫秦风,他原是三皇子身边最厉害的暗卫,他已经领教过一次,那人需要他一个人专心对付,才能有胜算。 齐三郎知道他担心什么,连忙说:“傅少将军,我们先把老弱妇孺安排进林子里,七十多个青壮年,再加上常家父子,和他们拼了。” 第93章 秦风此人 他说完又觉得不妥,似乎常家人一直没有表态,他没有资格替常家做主。 于是便看向常廷说道:“常大哥,对不起,我不该这么说。” 常廷摇了摇头,拍了拍他的肩头。 然后才转过头对傅言澈说道:“傅少将军,在下常廷,曾在你父亲傅毅大将军手下任亲卫首领,他和我年岁相仿,却亲如兄弟,后来被大将军举荐给了陛下,到了西北军中。” 傅言澈朝他一拱手,“常将军有礼,子墨曾听父亲提过,他很欣赏你,父亲说退出西北军不是你的错,是陛下听信谗言,你们一家受苦了。” 常廷老泪纵横,还是傅毅大将军懂他啊! 齐三郎目瞪口呆,他一直知道常家人不简单,也听人叫过大将军,但因为常家人已于十几年前归隐于西山村,所以他一直没有把常廷和曾经赫赫有名的常大将军联系在一起。 现在才知道,镇守西北和北境的两大阵营的首领都在他的身边。 我的天! 齐三郎有些晕乎乎的,他这段时间都经历了什么? 杀土匪,杀鞑子军,见到常大将军和傅少将军,他这是祖坟上冒了青烟啊! 齐三郎现在还不知道,未来的他也会成为别人眼中的大英雄,现在只是他的起点。 常廷朝齐三郎道:“三郎大义,考虑得很周到。“ 他说完又看向傅言澈:“虽然我不知道傅少将军为何会在这里,但既知我在你身边,必会替你父亲护你周全。 不如你带着锦初和这些村民一起进林子躲一阵,由我们一家带着这些青壮年在外面挡着,我们可以死,但你不能,整个东夏国的北境离不开你。” 傅言澈说道:“不,我们每个人都不能死,常大叔,如果这一次能脱身,不如你随我回边关,西北军还得靠你们父子来掌管。” 常廷一听这话激动起来,这真的可以吗?他们一家早已被朝廷舍弃,如今因为锦初恢复了武功,他们做梦也想上战场杀敌。 他问:“所以你此次回京的目的是西北军那二十万大军吗?” 他一猜就猜到了,如果是他,他现在也会这么做,光靠镇北军的二十万大军根本守不住北境两边的要塞,而且现在鞑子军已突破防线进入中原地区。 傅言澈点点头,算是默认了,但他没有多说,这已算是机密了,就算眼前的几个人都可靠,但他不习惯大声说军事机密。 但他对常廷说道:“本将原有一百多个暗卫,这一路上被太子和三皇子的人围追堵截,死伤大半,现在只有十七个暗卫,可以一战,但对方人太多,没有十足的把握,最重要的是,他们里面有一人很难对付,那就是秦风。” 要是有把握,当初也不会被秦风用长枪刺中,差点命都没了。 就怕不止三皇子的人来了,还有太子的人也来了。 “秦风!”常廷和常从争都失声地叫了起来。 “三皇子身边的暗卫首领,那个一人能抵千军万马,江湖上排名仅次于你的秦风吗?”常从铮说道,他的声音有些颤抖,甚至有些恐惧。 “正是他,要不然我的人也不会死那么多。”傅言澈答道。 常廷沉默了,所有人都没有说话,气氛安静得大家心里有些慌。 这时候林锦初说道:“你们先别急,我想想办法。” 她说着走进了林子里,看了看左右无人便进了空间。 “小苍梧,有没有办法,除了毒药,连弩,还有上次从鞑子军手里缴来的长刀,弓箭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助力?”林锦初现在无计可施了,只得问小苍梧。 小苍梧歪着脑袋想了想,“要不本尊朝他们吹把火,直接烧死他们。” 这是一个办法,但如果要小苍梧出面,那小苍梧的身份就要曝光,现在还不是时候,凤凰出世,就怕引起有心之人的猜测和觊觎。 况且,小苍梧现在还很脆弱,喷火伤身,上次为了烧林家地窖那把锁,喷完火,小苍梧肉眼可见的消瘦了不少,要不是后来空间灵气越来越浓,它才很快康复了。 不管做什么,伤害小苍梧的计策只能放在最次,那是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才会用。 再者毒药的数量足够,想其他办法,只是为了减少伤亡。 上次三十多个鞑子军,他们这边一百五十多个男子参与战斗,死了三十多人。 这一次八九十个死士,战斗力不比杀鞑子军时弱,只不过这一次多了傅言澈和他的十七个暗卫。 但对方队伍里多了个厉害的人物秦风。 这时候乌骓突然对着小苍梧呜呜地说了什么,小苍梧顿时眼睛一亮就对林锦初说道:“主人,乌骓说可以把它放出去,它说这片林子里有几十匹野马,应该有些是谷城县跑过来的。” 林锦初一听,有几十匹野马,这些黑衣人没有骑马,可以冲撞他们,给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只要这些人慌乱了,那就容易杀。 至于那个秦风,等他和傅言澈打起来时,她就放冷箭,也许能伤他一二,说不定就帮到傅言澈。 于是她便说:“那第一轮让小麻雀,小喜鹊出去下毒,剩下没死的让乌骓带着几十匹马冲撞,最后再让傅言澈的人杀上去,我和我爹用连弩杀这些人,我爹的弓箭很厉害。” 乌骓和小苍梧听得直点头,小麻雀小喜鹊也在旁边叽叽喳喳叫着,似乎都很赞同这个计划。 不过她又看向乌骓问道:“乌骓,那些野马能召集过来吗?” 乌骓点点头。 小苍梧说道:“乌骓召集这附近的马没有问题,等乌骓足够强大时,再远一点的马都可以召集过来,它可是神兽,普通的马与它而言,就如同鸟类与本尊一样,只不过他不在空间修炼,恐怕现在的力量就是他的顶峰,天道对乌骓肯定会有限制的,要不然当年项羽也不会败。” 林锦初摸了摸乌骓的脑袋说道:“只不过这一次乌骓露了面,就不好再回空间了,又得当普通的牛马了,你真的想好了,这一战之后就跟着傅言澈吗?” 乌骓点点头,然后拱了拱林锦初的手,样子很高兴,似乎有些迫不急待地要见到傅言澈。 第94章 神奇的阵法 小苍梧又道:“乌骓说了,能帮到主人,它很高兴,它说傅言澈也是它的小主人,常廷也做了它十五年的主人,所以它一下子帮到三个主人,特别开心。” “哦,还有这事,常廷是你的主人我是知道的,傅言澈怎么也是你的小主人?”林锦初感觉很意外。 小苍梧看着乌骓翻译道:“乌骓说了,当年乌骓是傅毅大将军送给常廷的,在这以前,乌骓是曾是傅毅大将军的坐骑,那时候傅言澈才一岁多。” 原来如此,乌骓和他们真是有缘。 林锦初从空间出来。 她把常家人,傅言澈,她爹林知远和齐三郎叫到一起。 她进空间这会儿,傅言澈已经和她爹都表明了身份,现在正和常家人还有齐三郎几个人坐在一起商讨着怎么对付三皇子的人。 “初儿,你说说你有什么计划?”林知远问道,常廷也直点头,林锦初有些大能耐,别人不知道,他们却都知道。 上次杀鞑子时,外围十几个鞑子军突然就死了,不用说是下毒毒死的,但林锦初怎么把那些人毒死的,他们至今也想不明白。 “三郎叔,你把村民全部藏到林子里去,估计那些人今天就能找到这里,外面那些人往这里跑,势必会把他们引进来。 三皇子的人由傅少将军带来的人,常大伯和常大哥,常二哥来对付,我和我爹用连弩专门发冷箭,箭头都有剧毒,哪怕擦伤也会死。” 她说着,从随身布包里拿出几个瓷瓶。 “这里面是剧毒,傅将军拿去擦点在你们的人武器上,不过自己不要碰到,沾之即死。” 她故意说得严重点,但其实是有办法救这些人的,空间里已经煮好了梧桐叶水。 这些水都是要给傅言澈及他带来的人喝的,有毒解毒,无毒就当强身健体,总归是有好处。 傅言澈没有亲眼见过林锦初杀人的能耐,但救人的能耐他是知道的,见所有人都支持林锦初,他便没有再说什么,眼下也只有这个办法最好了。 他的主要目标是秦风,秦风虽排在他后面一名,但只有傅言澈知道秦风此人武功深不可测,没有人知道他的年龄,知道他来自哪里,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武功路数,正因为如此,栽在他手中的人死伤无数。 傅言澈深深地吸了口气,他才十六岁,要不是常年在军中淬炼,根本不是秦风的对手,不过,傅言澈握了握自己的拳头,他感觉自从被林锦初救下来,他感觉自己内力淳厚了不少,也许真能和秦风一战。 不管怎么说他这一次都不能死,他身边这些人也都不能死。 林锦初给每个人发一个黑色布巾。 “一会儿那些人来了,咱们每人捂住口鼻,这样不会吸收毒粉。 几个人又商量了一番,齐三郎就动手安排所有村民进入林子深处,林文泽跟齐三郎一家一起也进了林子里。 林锦初看到傅言澈在村民进入的出口处堆了一些石子和树枝,还栽了一些小树在不同的位置。 她灵光一闪,试探地问道:“傅少将军这是设阵法吗?” 傅言澈闻言很意外地看向林锦初,这小丫头怎么什么都知道,就算在平信侯府长大,不过是深闺女子,如何能懂这么多。 难道是平信侯教她的?平信侯苏正浩执掌十万靖卫军守护京城,但据傅言澈所知,苏正浩本人的实力与苏老侯爷相距甚远,自老侯爷过世后,苏家一日不如一日,苏正浩手下更是没有得力的副将。 但不得不说,平信侯别的本事没有,溜须拍马的本事很大,而且他拥兵十万,掌管最重要的京畿重地,加上平信侯是三皇子最忠实的拥趸,所以严贵妃才早早就将三皇子与平信侯府嫡女定下亲事。 这小丫头身上一点看不出平信侯的影子,她真让人越来越看不透了。 “这阵法有什么作用?敌人进不去吗?”林锦初见他停了下来,于是问道。 “你试一下进林子。”傅言澈笑着对她说道。 林锦初狐疑地看着不远处的林子入口处,便朝里面走去,可无论她怎么走,明明看着不远处的入口处,就是走不进里面,一直在自己脚下的方寸之地打转转。 而且她一踏进阵法里面,就看不到地上这些石子和树枝,完全就是一片林子。 太神奇了。 这时候傅言澈也不知道施了什么法,林锦初便看清了眼前真实的场景。 于是她便问道:“傅将军,既然敌军进不去,那不如我们全部进里面避一避,那些人找不到我们,自然就离开了。” 傅言澈听到她的话,深邃明亮的眼睛看向林锦初,仿佛能看透林锦初的内心,上扬的唇角也拉成一条直线,他不明白一个十岁的小丫头如何能拥有与她年龄极不相符的睿智,只不过这个疑问也就一瞬间在他脑中闪过,然后又迅速恢复往日一般的清冷。 他眸色深沉地看向远处说道:“只可惜对方的实力太强,他们当中有破阵法的高手,而且还不止一个,有两个人精通阵法,这个阵法挡不住他们,除非……” “除非我们在外围先把那两个人杀了,对不对?”林锦初脱口而出,只要杀了那个最强的高手,还有懂阵法的高手,哪怕他们这些人为了杀那两个懂阵法之人死光了也值得,只要那二人死了,其他人就进不了林子。 那么林子里所有的百姓都会安然无恙。 “嗯,所以我更希望你和你爹能进林子和那些人一起。”傅言澈也不知道为什么,和林锦初一家相处了短短几天,不管是这群村民也好,还是林锦初一家也好,都相处得很融洽自然。 他们不像其他村民一样,那些人只想着逃命,想着苟活,家国大事好像与那些人无关。 可眼前这些人不同,他们心中有国,哪怕在逃荒途中,也能感觉得到,他们心中有正义感,有一股拼命的劲。 傅言澈和他们在一起,和在战场上与战友并肩杀敌时的感觉是差不多的。 所以这一战,他不希望林锦初一家任何人有折损,只希望他们能安然无恙地到达南方。 第95章 他便是秦风 “不,我不会进林子里的,我能帮你们,傅少将军,相信我,我爹也能帮到你们。” 林锦初才不会躲进林子里,她憋着大招呢,她要是躲进林子里,不得把小苍梧急死。 如果光靠常家人和傅言澈带来的人,肯定会有一场血战,而且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他们这边的人太少,死伤会更多。 可有了林锦初的杀招就不同了,能最大程度地尽量保护所有人不会有死伤,就算伤了她也有办法救人。 她是很相信傅言澈的实力的,傅言澈这一路上遇到太子府的高手,再加这个秦风带着无数三皇子府的死士,这都被他死里逃生,可见傅言澈名不虚传。 但对方的实力不可小觑,尤其那个秦风。 “傅少将军,不懂阵法能从里面出来吗?”林锦初好奇地问道。 她其实还是有些担心傅言澈的安危,哪怕她知道自己能救傅言澈。 原书中的主角配角,林锦初起初以为是不会轻易死的,但柳如宁作为原书中的重要配角死得这么容易,因为她和春枣的改变,现在的发展路线和原书几乎完全不一样了,她也不知道其他主角配角的命运会怎么样? 傅言澈莞尔,他知道这小丫头的担心,但他有一个直觉,只要和这小丫头在一起,他就会没事,就凭一碗水能救他一命,明明他当时已经意识模糊,血几乎流尽了,就连他自己都觉得就算神仙来了,也救不活他。 可这小丫头就是救活了他,而且只用了一碗水。 难道这小丫头是天道派下来拯救东夏国的仙子? 有她在他们都不会死!傅言澈此时这个信念感很强。 他朝林锦初淡淡一笑说道:“放心,这阵法进去难,但却可以随意出来,所以那些村民包括三郎叔都不知道我布置阵法的事。” 林锦初惊讶地问:“也就是说这阵法只对进来的人设限,对于里面的人来说,这阵法是无效的。” “嗯,但出来容易,再进去就难了,不过一会儿我会教一下三郎叔。”傅言澈解释道。 还可以这样,真是太神奇了,她也就随口一问,没想到真有这样的阵法。 还没到下午,那近一百个黑衣人就进到他们驻扎的地方,密密麻麻地,看得人头皮发麻,林锦初有密集恐惧症。 就在这时,那些人身边的一个男子一眼就看到了傅言澈和林锦初。 “就是他们,快把这几个都杀了,终于找到他们了。”那人大声喊道,声音因极度激动而有些尖锐刺耳。 林锦初不用看都知道是谁,跟在黑衣人身边的狗腿子原来是林知书,到处找他们的竟是林知书,林家人还真阴魂不散,哪哪都有他们。 正好,不用找他们,来一个杀一个。 林锦初还记得顾氏说过,证明他爹身世的信物还戴在林知书脖子上呢,没想到他亲自送上门来了。 黑衣人朝他们掠过来时,几十只小麻雀马上出动,飞在他们头顶,紧接着毒粉便到处飞扬。 傅言澈就这样看着那些人往下倒,只抽搐了一会儿就没了声息。 第一批就死了一半,其他黑衣人抬头看到麻雀就举起手中的刀朝小麻雀砍去。 小麻雀任务完成连忙飞走了,它们力气有限,只能叼那么重装毒粉的布袋,它们还要保留一点力气飞走,就这样也耗费了他们大半的力气,不同于一般的小麻雀,它们可是在空间吸收了灵气的小麻雀哦,力气比一般的小麻雀要大很多。 布袋是用轻柔的纱布做的,两只麻雀一组,一只负责叼着,一只负责衔住底端,等到了那些人头顶时,一只麻雀松开,负责衔住底端的麻雀便把袋子倒了过来,然后便一边飞一边往回撤。 经过几次操作和历练,它们已经越来越驾轻就熟了。 傅言澈倒抽一口冷气,还能这样操作,那些麻雀他是看得一清二楚,这林锦初到底是什么人,怎么连麻雀都听她的,也是奇了怪了,麻雀喜鹊那么小的鸟怎么能有力气在空中撒毒的? 难道她真是天上的仙子来帮助东夏国的? 可接下来更让他吃惊的事又接踵而来。 只见几十匹骏马从林子里奔腾而至,朝着那些挥刀奔过来的黑衣人就冲了过去。 “是乌骓。”常家人激动得大叫起来。 林锦初和林知远不停地朝黑衣人射箭,刚才毒粉撒下来时,有的黑衣人感觉不对劲,第一时间用衣袖蒙住口鼻,但多少还是吸了一点,正头晕呢,又被几十匹马一顿冲撞,有几个人转眼就被踩在马蹄下。 再加上林知远不停地射箭,又死了十几个。 这一顿骚操作直接把三皇子的死士打懵了。 有几个人直接朝林知远和林锦初扑过来,还有人将手中的剑脱手刺向林锦初,企图阻止他们的射箭。 常廷一把拉开林知远,挥刀砍向扑过来的那人,常从铮则用长矛刺向一人。 林锦初一时间呆住,他只看到那剑直朝自己刺来,她还从来没遇到这种事,箭速度太快,她没办法,正准备闪进空间时,傅言澈手中的长剑挥出,两柄剑在空中相撞,发出尖锐刺耳的铮鸣声。 林锦初的耳膜差点震破,连退几步才堪堪站稳,她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古代用剑高手对决。 两柄剑相撞后神奇回到出剑的两个人手中,傅言澈便和那人打在一起。 林锦初朝那人射出几箭都落空了,那人武功太高了,林锦初射出的箭几乎近不了他的身,只有傅言澈能压制他。 他便是秦风! 只见秦风身材高大颀长,以黑布蒙面,手中舞动的剑如风一样。 两个人打着打着,已凌空而起,然后各站在一棵树枝上,利用树枝的弹跳力,不断地刺向对方。 剑花在不停地飞舞着,林锦初想瞄准那人,却怎么也瞄准不了,两个人速度太快了,快到人和剑差点晃花了眼。 林锦初知道这个人就是死士头目,是所有死士中武功最高的那个人,也是上次差点杀了傅言澈的那人,不过有可能不是他武功比傅言澈高,而是上一次他们人太多了。 反正林锦初是这样认为。 第96章 姐姐叫秦霜 太子的人刚走,三皇子的人又来了,傅言澈再厉害的武功也吃不消这样的车轮战,最后身边的人几乎死光了,连他的坐骑闪电都被暗卫骑着引开敌人而失踪了。 也正因为如此,傅言澈重伤后独自一人在密林里,最后遇到了林锦初救得一命。 这一次他手中没有长枪,只有一柄寒光凛冽的剑。 这时候箭矢快没了,常家的人也早已冲进去厮杀起来。 趁着两边的人在激战,她爹在暗中朝黑衣人放冷箭,林锦初走到林知书躲藏的地方。 林知书本以为这一次是十拿九稳的事,最后却落得这样的结果,他现在几乎吓傻了,怎么也没想到,三皇子的这些死士太不经打了,半个时辰没到就已经死了七七八八。 明明他们前两天杀流民的时候很威风,还毫不费力地杀了几个鞑子军,对付林锦初这种不会武功的人还不是手到擒来,怎么倒像是遇到了硬茬。 林知书躲在一棵大树背后,蹲着身子,用手臂蒙着头,嘴里不断叫着:“别杀我,不关我的事,是柳县令让我来的,我也是被逼的,别杀我,别杀我……” 林锦初走过去拍了他一下:“四叔……” 林知书听到是林锦初的声音,开始很害怕,他是知道林锦初虽不会武功,但她是个心狠手辣的,而且她手上有武器。 但此时求生心切,只要林锦初还肯叫他四叔,说不定哄一下林锦初,她毕竟年纪小,也许心一软就能放他一马。 他酝酿了一下表情,咧开嘴,露出平时最迷人的招牌微笑,刚抬起头,看向林锦初,正要开口说话,突然一顿,眉心一阵刺痛,一支短箭插在他眉心,血顺着眉心流到他的鼻沟两侧。 “你……你……”他没有说下去,就一头栽倒在地。 林锦初冷哼一声:“你早就该死了,吸血鬼!” 她扒开林知书的衣领,就见林知书脖子上挂着一条黑色的绳子,绳子上串着一个水润光滑的环状玉佩,她没有细看,就把玉佩拿下来放进空间。 林锦初刚站了起来,就见齐三郎带着几十个村民手拿长矛冲了过来。 “大家不要心软,能杀一个是一个,这些都是东夏国最该死的人,他们是三皇子的人,可恨的是他们竟在这个时候想杀我们守护边关的英雄。” “杀光他们,一个不留。”又有人大叫着冲过来。 “杀……” 等到了跟前时,这些人傻了眼,只见除了傅言澈和一个黑衣人正在空中杀得你死我活,地上的常从铮正杀死了地面上最后一个黑衣人,将手中的长刀从那人身上拔出来,鲜血溅了他一身。 “都死了?”齐三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说好的敌人都是顶尖高手死士,有近一百人呢,怎么还没用上他们就死了呢。 林锦初扑哧一笑,对齐三郎说:“三郎叔,你们再检查一遍,看这些人有没有假死的,要是没死透就补上一刀,不过要注意安全,防止他们想假死脱身,这种人反而是最危险的。” 齐三郎精神一振,马上答应下来:“对,对,地上有的是刀,咱们一人一把,不管死不死,先砍一刀再说,朝脖子砍,砍不死他。” 其实林锦初知道,中了毒的几乎都死透了,而且小苍梧刚才也感应到了,它说这些人都死了。 让这些村民砍几刀,一是出出气,二是消除他们的恐惧,壮壮胆,杀多了人也就不怕了。 他们现在想去京城,还有千里之遥呢,少不得会遇到鞑子军,土匪和流民。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杀地上这些黑衣人能让空中和傅言澈对战的那个秦风心神大乱,说不定傅言澈能趁机杀了他呢。 秦风见到死了一地的黑衣人还在被村民用刀使劲地砍,当下目眦欲裂,傅言澈一剑刺向他,不料他迅速闪开,躲过剑气,但脸上的黑布却掉了下来。 林锦初本来表面顾着看戏,手中的连弩却随时对准着朝那空中的秦风。 秦风脸上的黑布掉落时,林锦初正准备射向他,却忽然呆立在在那里一动不动。 “初儿,你怎么啦?”林知远见她不对头,连忙问道。 “爹,你看那人,那秦风,他……他……他是不是长得像我还有弟弟?”她几乎说不出话来,要知道看到一个长得像自己的人,有多恐怖,对面那人明明是他们的敌人,可她没来由地觉得亲近。 林知远的眼睛看向秦风时也呆住了。 他喃喃地说道:“他长得真像你娘。” 秦风?秦霜?天哪! 林知远不顾一切地大叫道:“秦风,你可有一个姐姐叫秦霜?别打了,都别打了。” 但已经来不及了,傅言澈的剑已经刺向秦风,哪怕刺偏了,只刺到他的手臂,但林锦初还是咯噔一声,她知道傅言澈剑上的毒有多厉害,于是不顾一切地朝秦风掉下来的地方冲了过去。 她也管别人怎么看,就拿出一个水囊,里面装着梧桐叶煮的水,朝秦风的嘴里灌去。 秦风慢慢苏醒,这才看清了眼前的小女孩的脸,那张和自己有九成相似的脸。 “姐姐……”他虚弱地叫了一声。 林知远连忙问:“你姐姐是不是叫秦霜?” 秦风茫然地看向林知远,突然喃喃自语:“秦霜是风儿的大姐,大姐呢?” 他到处张望着,然后又问林锦初:“我是谁?” “你叫秦风。”傅言澈走了过来,他不明白秦风此时怎么像一个傻子一样,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难道他在装傻? 不像,以秦风这样的高手宁死也不会装傻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秦风一直被人灌了毒,让他成为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杀人工具。 难怪,尽管秦风恶名在外,但却从来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也没有知道他多大年纪,恐怕秦风的来历只有三皇子和严贵妃知道吧? 第97章 一桩旧案 傅言澈深深地觉得严贵妃和三皇子太过狠毒,这样的人怎么能做东夏国的皇帝呢? 林锦初用哀求的眼神看向傅言澈:“傅少将军,他和我娘长得一样,他应该是我娘的亲弟弟,也是我和文泽的亲舅舅,我可不可以给他下个毒,让他先留在我们身边,等弄清楚了真相,如果他真是恶人,我亲自杀了他。 但如果……” 傅言澈没等她说完便说道:“你看着处理吧,只要别伤到你们。” “不会的,肯定不会伤到我们。”林锦初说完便往秦风嘴里倒了一些药粉,药粉进了口不一会儿,秦风便软塌塌地躺在地上,嘴里还在念着:“姐姐秦霜,爹,娘,是那严家,对严家害了我们。” 傅言澈沉吟片刻缓缓说道:“十二年前有一件旧案,秦国公府一夜之间被人灭门,相传死的人里面少了一儿一女,但也有人说一个都不少,全死光了。” 常廷也点了点头,那时候他们也中了毒,又打了败仗,被贬为庶民,族人也翻脸无情,不仅把他们一家赶出去,还除了族,那时候他们一家人心灰意冷,躲到偏僻的西山村。 但秦国公府的事他也听说了,至今没有人知道秦国公府到底是什么原因被人灭门。 没想到还真是一儿一女都被人救了,女儿被林知远以五两银子买了下来,生下了林锦初和林文泽,儿子却在严贵妃和三皇子手里成了杀人机器,看秦风现在的样子,以及他嘴里吐出的那几个字,秦家很可能是被严家所灭。 如果真是严家派人灭了秦国公府,那他们的目的何在,总不能只是为了秦风给他们当杀手吧? 林知远扶着秦风坐了起来,此时的秦风茫然地看向大家,似乎有些不知所措,像个小孩子一样,很难和刚才那个武功高强的秦风联系起来。 但林锦初却猜测,秦风应该是喝了梧桐叶水起了作用,只是喝一次两次恐怕解不了他的毒,等明日再喝一次看看。 毕竟这毒已经在他体内十多年了,而且林锦初猜测,这种毒很可能每年都要喝,所以他现在才会有些痴傻。 众人七手八脚地把地上的尸体埋了,数了一下死士共有八十五人之多,加上林知书八十六人。 这一战无一人伤亡,而来的敌人却一个都没有跑掉,当然,除了秦风,这是大家最想要的结果。 村民中壮年男子几乎人手一至两样武器,有的是鞑子军的长枪,会打猎的拿了鞑子军的弓箭,也有从土匪手中抢来的斧头,长矛,大刀,这些黑衣人的剑,大家反而都不会用,林锦初悄悄地把多余的剑收进空间。 傅言澈从黑衣人腰间用力扯下一块黑色的牌子,牌子有个小巧的严字,秦风身上的是金色的严字,表示这个人是首领,其他人是白色的严字。 果然是严家人培养的死士,据说严家人总共培养了两百来个死士,其中一些在之前和傅言澈的搏斗中已死了几十个,当然跟着傅言澈的暗卫也死了不少,太子第一批派来的一百多人也几乎死光了。 他们还真舍得,把这么多死士花在他一个人身上。 傅言澈苦笑着摇了摇头。 他们只想他死,却完全不顾现在鞑子军正在攻陷北境,他们逼他屈服,逼镇北军归顺,却不知道这样的人如何值得镇北军死心塌地听从。 见她爹正在照顾秦风,林锦初走向乌骓,乌骓亲热地舔了舔她的手,常家人也围了上来,乌骓也亲热地拱了拱常从铮和常廷。 只有傅言澈远远地站着,乌骓朝傅言澈慢慢地走过去。 “少将军,这是乌骓,是十五年前,你父亲傅毅大将军给我的,乌骓很有灵性,当时你才一岁多,他还记得你。”常廷朝傅言澈喊道。 傅言澈伸出手,乌骓走过来,温顺地将脑袋贴着他的手,还舔了舔他的手。 “你就是我爹心心念念的乌骓吗?真是好马。”傅言澈本就是爱马之人,他心爱的闪电马为了护着他,引开了追兵,至今生死未卜。 大概已经没了,要不然以闪电的个性,早就来找他了。 见傅言澈满眼的忧伤,林锦初想着当时傅言澈受重伤后一个人,想必他的坐骑已遭不恻,于是看向常廷,没想到常廷朝她点了点头,似乎是读懂了她的意思。 常廷对傅言澈说道:“这乌骓也是幸运,你父亲当年送给了我,我又送给了锦初,没想到我们三个人却在这里相遇了。” 林锦初看向乌骓,很是不舍,但她明白,这乌骓只有送给傅言澈才能发挥他的最大的作用,困在空间里面,就失去了乌骓来人间历练的意义。 也许乌骓跟过许多如项羽一样的英雄,它骨子里早就烙下了英雄的情结,而傅言澈才是最适合它的主人。 她走上前,摸了摸乌骓的脑袋,轻轻摸挲着它长角的地方,现在的乌骓只是一匹好马,但实际上的乌骓却是神界飞马。 她轻声对傅言澈说道:“乌骓很有灵性,你看这几十匹马都是它召唤来的,你说话它能听得懂,能日行千里,你要是着急回京,就骑着它去吧,你们一人两骑,很快就能到京城。” 她说着看向不远处的齐三郎和她爹,又说道:“只有你能救东夏国,你若是离开了,我们会找一人扮成你的样子留在队伍里。” 她说着又指了指如孩童般的秦风,“诺,秦风舅舅和你体型差不多,他就是最好的人选,有他在,我们不会有危险的。” 傅言澈震惊地瞪大眼睛,他没想到林锦初会说这些话,把乌骓送给他,而且还把所有的马都给他们。 她说什么,找个人扮成他,她可知道这样会有多大的风险,太子手下的人还在找他,肯定也收到消息,知道他混在流民的队伍里,万一找到这支队伍,他们这些人分分钟会死的。 只是那人是秦风的话…… 想到这里他说道:“秦风的武功深不可测,秦国公的武功自从一统,这是秦家祖上留下来的秘笈,严家很有可能因为这本秘笈而杀了秦家一门。 有他在,定能保你们平安,只是他现在这个样子……” 他说着,又担心地朝秦风看了一眼,这还是那个秦风吗? 要不是亲眼看着他变成这样,傅言澈根本不相信这就是那个和他比肩的杀手秦风。 “别担心,有我在,秦风舅舅肯定会没事的。”林锦初拍着胸脯保证道。 她清澈明亮的眼睛看着傅言澈,她内心崇拜英雄,敬畏这些为国常年守在边关的将士们。 第98章 药王谷的人 林锦初准备等把爹和弟弟安顿好,再把娘找到,到那个时候她也会女扮男装上阵杀敌。 现在的一切都与原书不同了,也不知道老皇帝现在是生是死,原书中老皇帝是年底才死的,可这一世变化太多,早就与原书完全不同,傅言澈如果要拿到西北边军的虎符,并顺利地接管已退到益州的吴承风手中的二十万大军。 那他就可以用最短的时间把整个北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也就可以把鞑子军和苍璃国的骑兵阻拦在边关之外。 原书中,傅言澈是拿到了兵符,成功地接管了西北军,杀了吴承风,两年后王者归来,重新占领京城,把鞑子军赶出东夏国,扶已故皇后即原主苏锦如之子为帝,自己成为东夏国最年轻的摄政王。 益州在京城的西北方向,是东夏国最西部的地方,那里人迹稀少,一般来说,没有哪个外敌去打那边,离京城约千里,而此地距离京城也是千余里,形成一个三角形,这是林锦初听常从铮说的。 常廷将傅言澈拉到一边,和他说了会悄悄话,然后二人回来后,傅言澈就决定离开。 十八人一人两骑,多余的几匹马就留下了。 林锦初突然追了上去,将手中的两个大布包交到傅言澈手中。 “这两包是干粮和肉干,还有五个水囊里装满了水。” “另外,这香囊里面装了十片叶子,你切记,十片叶子,一片叶子可救一人性命,只要还有一口气在,都能救活,用水煮开即可,叶子可吞食,也可敷在伤口。”她叮嘱道。 傅言澈听着她不停地叮嘱,眼中闪过一丝温柔和感动,他的心中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是在他十六年里面从未有过的,就像他母亲为他临行前的父亲打理行装时的嘱咐,年少时他觉得母亲似乎有些啰嗦,可现在,他却很喜欢听。 时光仿佛在这一刻停下来,傅言澈静静地看着林锦初,这么近距离认真看她,还是第一次,她脸上细小的绒毛伴随着汗珠都看得一清二楚,脸色已经晒成古铜色,小巧的鼻尖上有一滴汗珠滴了下来,傅言澈有一种冲动想帮她抹去汗水。 她粉色的唇一张一合地说着,傅言澈脑中一片空白,心跳得厉害。 他别过脸,暗骂了自己一句,人家还是个孩子,他在想什么呢,而且她还是三皇子的未婚妻,万一她心里只有三皇子呢? “傅少将军,一路顺风!”林锦初见他发愣,又说了一句。 傅言澈红着脸应了一声是,把装粮食和水的布包交给身边的暗卫,自己便跃上马朝身后众人看了一眼,然后飞驰而去。 林锦初本以为常家人会跟着一起走,没想到常家四口人都留了下来,也不知道傅言澈和常大伯说了什么。 此时,躲在林子里的村民都带着自己的行李,拖儿带女地走了出来。 齐三郎大声说:“大家休整一下,明日一早,我们就出发。” 大家重新在原来驻扎的地方安顿下来。 上半夜很是平静,到了下半夜,林锦初睡在空间里,忽然听到小苍梧叫她。 “主人,主人,外面有人求救。” 林锦初翻了身,管他谁求救,那么多流民,她也管不了每个人,她能把这两百多人照管好,已是不容易,这些人和其他流民不同,他们是她并肩作战,生死之交的战友。 “主人,这些人身上的气味有些不同,不是流民,你快去看看。”小苍梧又催促道。 林锦初知道小苍梧一般叫她救的人不会是普通人,它更是很少打断她休息。 这么一想,林锦初觉得这些人可能身份特别,于是一骨碌爬起来,穿好衣服出了空间。 临近十五,月亮越来越圆,林锦初朝小苍梧指的方向走过去,就见到目测有二十几个年轻人簇拥着一个头发雪白的老者朝他们这边跑过来,后面不远处还跟着几只狼。 随着林锦初离他们越来越近,因为小苍梧的血脉压制,那几头狼站在那里,不敢再朝前走。 这些人走近时,身上有股很浓的草药味,另外还有汗味及臭味,样子有些狼狈。 他们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个很大的竹编采药篓子,篓子里装满了各种草药。 他们是医者! 林锦初回忆了一下原书,书中写到医者最多的便是宫里太医院的那帮人,其次便是江湖上的医者药王谷的人,好像原主的师傅便是药王谷谷主钟炎,难道他们就是药王谷的人。 “救命啊!”这些人跌跌撞撞地向前跑着,有几个男子背着伤者走得慢落在后面,但他们不敢向后看,只知道拼命地向前跑。 “别怕,狼没跟过来,你们跟我来。”林锦初朝他们高声叫道。 “小姑娘,别那么大声,会把狼引过来。”走得近的那几人有个人说道。 刚才那些人听到有人叫,又惊又喜,以为有救了。 可再一看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有些失望,连忙劝道:“小姑娘,快跑吧,后面有狼,很多狼,太可怕了,快找你家大人。” 林锦初声音清脆地说道:“没事的,狼没跟上来,你们不要怕,我带你们找我爹。” 说着她在前面跑,那些人在后面跟着,他们知道只有找到人多的地方,寻求帮助,因为他们之中有好几个人被狼咬伤了,还有两个药童被咬死了。 有几个胆大的朝后面看了一眼,小姑娘说得没错,狼果然没有跟上来。 有个人激动地大叫:“谷主,狼没有跟上来,太好了,我们有救了。” “小姑娘真是福星,她一来狼就跑了。”有个人突然感叹道。 其他人听他这么说,都停了下来,有人朝后看,狼果然跑了,有人朝林锦初看,只见小丫头正睁着明澈的大眼睛看着大家。 大家瘫坐在地上,实在太累了,一路上借着月色狂奔,早就疲惫不堪,有人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一动都不想动。 这时候齐三郎他们听到动静也都跑了过来。 “三郎叔,这里有人被狼咬伤了。”林锦初朝他们叫道。 齐三郎知道林锦初不是那种滥好心的人,她主动救的人肯定是好人,于是便招呼大家来帮忙。 第99章 想收徒弟 于是众人扶的扶,抬的抬,把伤者安置好,由那老者和几个年轻男女一起给那些人上了药,又包扎好。 旁边还有两个人伤口被撕咬开一大片肉,但伤口虽大,却没有被狼咬下来。 林锦初见他们也是和其他伤口一样只是涂了草药就要包扎,她连忙上前阻止。 “老伯,这种伤口要用针线缝合才行,否则容易反复感染,伤口不容易好。”她提醒道,在现代就算切掉个痣都要缝合,何况这么大的伤口。 “感染是什么意思?伤口还可以缝合吗?”其中一个年轻男子好奇地问道,在他看来,这么大的伤口在如今高温环境下,能救活的可能性并不高,他们也只是尽人事,听天命。 伤口创面太大,容易腐烂,而且现在也只是暂时止血了,伤者除了躺着,不能动,稍一动弹,伤口又会裂开。 常家人也在一边看着,他们听到缝合伤口也觉得好奇。 那老者也看向林锦初,他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竟还懂医术,缝合术,古书里虽没有记载过,但他师父曾提到过,只不过一直没试过。 如今被这小丫头再提起,仿佛冥冥之中师父曾教导过的话又浮现在他眼前。 “小钟炎,我们药王谷不参与任何政治争斗,众生平等,医者仁心,济世救人,哪怕见到小动物也不能见死不救。” “钟炎啊,为师曾听说过一种缝合术,说是掌握了这种缝合术外伤能好得快很多,可惜为师一生游历查访,终是不能理解缝合术的精髓。 他日有朝一日,若你遇到这样一个懂得缝合术的人,一定要和此人做朋友,或者收为徒弟,光大我药王谷的门楣,将医术发扬光大。” 钟炎一想到师父就感慨万千,他看向林锦初的眼神更加柔和。 他站了起来,朝林锦初作了一揖,“还请小友不吝赐教,说实话他二人受伤太重,失血过多,到现在未曾苏醒,我们也只能尽力而为。” 林锦初拿出泡过梧桐叶水的针和线,帮那二人缝合伤口,她以前在乡下帮姥姥缝过衣服,自己小时候还经常学着电视上那些时装用旧布缝过衣服和裙子,虽然没有穿出来,但她是真心喜欢服装,只可惜填报志愿时,还是选择了热门的计算机专业。 缝合伤口她还还是第一次,这些针线之所以用梧桐叶水泡过,是怕万一有人受伤,毕竟他们这个队伍也不是第一次参加战斗,难免会有伤者,所以一直备着呢。 这一次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钟炎和一众弟子见她手脚麻利地穿针引线,就像缝布一样,个个看得目瞪口呆。 林锦初边缝合边说:“这线七天后伤口愈合好就可以拆了,我们也可以用处理好的羊肠线,这样就不用拆线,羊肠线直接与伤口溶合在一起了。 这样处理伤口外露的面积变小了,容易止血,更不会反复裂开,只需要上了药包扎好,每日换药包扎,几天后伤口就会愈合,十来天后就能完全好,当然如果不想留疤,可以过几天涂点去疤痕的药就行。” “原来是这样。”钟炎这才明白师父心心念念的缝合术是这么一回事。 “不知道小友从何处习得这缝合术?”钟炎好奇地问道,一般来说这样高明的医术谁都不愿意外传的,可这小姑娘却把这门技术毫无保留地教给所有人,包括那些逃荒的村民在围在外面眼都不眨地看着。 这样的格局和胸怀是一般人做不到的。 齐三郎马上就自豪地代替林锦初答道:“老师傅,锦初丫头以前在京城长大的,肯定是跟京城的大夫学的。” 林锦初一时语塞,不知道怎么回答,如果药王谷的人都不会缝合伤口,那大概率京城的医者也不会。 于是她硬着头皮点点头,又继续说道:“也不算是京城的大夫,是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一个外地来京游历的大夫,可能是投缘,他将这一缝合术教给了我,但我并不太懂医术,也就学了点皮毛。” 村民们哇的一声惊呼。 有人说道:“锦初丫头果然有大造化,这样的高人都能遇到。” “锦初丫头就像小仙女一样是来救我们的。” “我也觉得,锦初丫头就是和我们不一样,她才多大,懂的可真多。” “就连那什么乌骓马都听她的话,我要是上前想摸一下那马,凶的很,根本近不了身。” 没有人不喜欢听好话,林锦初心里暖暖的,自己付出多少不要紧,但付出要值得,遇到像西山村那些人,不管怎么对他们好,那些人还是会踩你,背后说三道四,冷不防地在你背后插一刀。 而这些人却在用行动治愈她在西山村那里受的伤。 “不知道锦初丫头可有兴趣加入我药王谷?”钟炎很想说收林锦初为徒弟,她现在年纪小,大概也没学更多的医术,刚才上药时,她连上的什么药是不知道,如一张白纸一样。 但她教的缝合术却是一绝,令他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悟。 可钟炎不敢开口,怕吓着人家小孩,只能邀请她加入药王谷。 “什么?你们是药王谷的人?”齐三郎听到钟炎的话,惊得大叫一声,吓得旁边的人拍了他一下,“你声音小一点,别吓着人家老大夫。” “这是我们的谷主,姓钟,你们他叫钟谷主就成,我们跟着谷主出来,一路上都是病人和尸体,太惨了。” “是啊,我们带来的药全都用没了,只能天天在山上采药,没想到遇到了狼群,幸好狼群没有跟到这里来。” 林锦初一听,果然是药王谷的人,书中原主是药王谷谷主的徒弟,没想到到她这儿还是没能逃过当徒弟的命运。 药王谷的人风评极好,深受东夏国百姓的爱护和尊重,他们看病不管什么人,贫穷的百姓可以分文不收,京中贵人也可以看一次千两银子,而且他们不会加入任何政治帮派。 咦,不对,书中原主可是三皇子的皇后,那岂不就是三皇子那一派的人。 第100章 进入安平城 在不明白药王谷政治立场的时候,林锦初不考虑和药王谷有建立深度关系,就目前来讲,她只想安安稳稳和她爹,她弟弟好好过日子。 想到这里,林锦初不好意思一笑道:“谢谢钟谷主的赏识和抬举,锦初年纪尚小且并不懂医术,也就只会这缝合术的皮毛而已,哪有资格加入药王谷?” 她也确实不太喜欢学医,学医很苦,没个十年八年学不到什么真正的医术,她在现代喜欢服装设计,但在这里,她更希望将来能成为一个威风凛凛的女将军。 所以说学医对目前的她来说,并非是必要选择。 常从铮静静地看着眼前的小姑娘,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小姑娘时,那时候她胆怯地躲在她爹身边,不甘心被卖,最后还是他和村长各拿出五两银子救了她。 没想到短短半个多月时间,她已经蜕变成连他都仰视的人,她到底还有什么本事是他不知道的。 钟炎听了她的话有些失落,不过他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人,容易放弃的人是学不成医术的。 他看向齐三郎问道:“不知道你们是要去哪里?” 齐三郎看向大家,大家只知道向南,因为越往南,就离鞑子军越远,而且南边没有旱灾,听说那里都是平原,有很多河流,根本不用担心没水喝,那里的人吃的大米,一年四季都有白米饭吃,瓜果蔬菜很充足,这是他们心之向往的地方。 他的目光最后落在林锦初脸上,这小丫头别看年纪小,主意大着呢,所以他现在习惯了有什么事先问林锦初,这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他总觉得,林锦初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正确的。 不只是他,队伍里的所有人都这样认为。 “我想先去京城。”林锦初答道,她要去京城找到她娘,等找到她娘后,再决定去哪里。 “大家如果愿意就跟着我们先到京城,咱们到那里再分开也行,或者过了这几座城没有危险了,你们各自愿意去哪里都成。”她又补充了一句,和这些人相处久了,她其实也挺喜欢大家的。 如果以后落户在一起,她爹也不会闷,大家还可以互相有个照应,但这事勉强不得,大家也只是得时组建到一起的。 西山村村长给他们开的路引是到京城南边二百里的株城,听说那里也是多山。 总之先到京城没有错,按照原书的时间线,明年年初鞑子军就会攻陷京城,所以他们应该不会留在京城很久,只要找到她娘后,到时候再继续向南。 至于株城会不会被鞑子攻陷,书中没有说,只能走到那时再说了。 她娘还活着这事,她还没有告诉她爹,一是怕她爹太激动,激动是人之常情,何况至爱之人突然死而复生,这种事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但她娘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又没有改嫁他人,是生还是死,毕竟已经过去好几年了。 万一找不到,再让她爹失望一次。 或是她娘又嫁人再生子了,让她爹如何接受。 林锦初决定等找到她娘时,再把这消息告诉她爹,到时候给他一个惊喜。 “我们都听锦初的,锦初去哪儿,我们跟着去哪?” “我们听锦初丫头的,她去京城,我们也去。” “对,对,对,锦初丫头说去京城,就去京城,我们也去京城,去见识一下咱们东夏的京城到底是什么样子。”齐三郎连忙说道。 “我们都跟着锦初丫头和三郎哥去京城。” “京城很大吧,听说有很多东西卖,那里的街道很宽,好吃的东西多,还有很多好玩的。” “就知道吃,玩。” “知道吃怎么啦,吃得是福,我们可不就是跟着锦初丫头才有吃的。” 钟炎一听马上说道:“我们也是去京城的,正好与你们同路。” 他话音刚落,后面几个一起来的年轻人听了先是扑哧一笑,然后就调皮地朝他一脸鄙夷地翻白眼,明明谷主说在这深山一路采药,一路救人,按照先前谷主的计划,至少一年后才能到京城。 可现在锦初小妹妹说去京城,谷主马上也跟着去京城,这是明着要抢人家小丫头当徒弟。 谷主的三个徒弟都已经到处云游各地,这么多年未曾收过一个徒弟,看来这丫头合老谷主的心意,谷主准备收一个关门弟子。 更搞笑的是人家锦初妹妹压根不想做他的徒弟,他还上赶着求着给人家当师父,也不知道那些天天求着给谷主当关门弟子的人听了会不会气得吐血。 要知道想给谷主当徒弟的人每年不知道有多少求到药王谷,但谷主就是一律拒绝,连见面的机会都不给别人,只说一切随缘,这不,缘分就来了。 众人一听说药王谷的人要和他们同行,个个大喜过望,这可是药王谷的人,有他们在,就不用担心生个病啥的,更不用担心外面的瘟疫。 第二天一早,天没亮所有人就收拾好行囊继续出发,走了一天一夜,终于到了下山的路口,就见很多人从山上下来,大家都往安平县县城的方向涌去。 他们这一队也顺着人流往那边去,一路上听到不少人在议论。 “听说鞑子军昨天进了安平城,把值钱的东西都抢走了。” “昨儿有一队人马进了安平城杀了好几十个留守在那儿的鞑子军呢,其他的鞑子军带着抢来的东西跑了。” “那是什么人,敢杀鞑子军,真了不起。” “不知道,个个蒙着脸,骑着高头大马,威风着呢,反正杀鞑子军的都是好人。” “那是,所以今日我们才敢从安平县城通过,赶紧买些粮食和水继续向南,这边始终不太平,就怕鞑子军来报复。” 林锦初和她爹对视了一眼,常家人也朝她看来,大家都心知肚明,那帮杀鞑子军的人肯定是傅言澈他们,他们这是为后面的人趟平了路,让大家能快速经过安平城继续向南。 安平县城城门大开,没有人看守,大批流民从四面八方涌来,林锦初他们算是来得比较早,所以顺利地进了城。 城里空空荡荡,除了街上遍地的血迹之外,放眼望去,家家户户门窗紧闭,商铺也早就关门,乍一看去,像是一座死城。 第101章 再遇西山村的人 除了不断涌进来的流民,似乎看不到一个本地人,就连客栈都关了门。 哪有卖粮食卖水的,有流民找到有水井的人家,看到水井也干涸了,林锦初也跟在后面看到,除了一个很深的水井里面还有些浑浊的水,其他井里基本都干了。 但那口深井的绳索和水桶都被砍掉了,水井边还有不少血迹,也不知道水井里有没有死人,有人还在想办法找绳子想打点水。 林锦初默默地走开了。 齐三郎从队伍后面走到前面,他们还有充足的水和粮食,不需要在安平城里买。 他看向常家人和林锦初问道:“要不我们直接出城吧,后面挤进来的流民太多,怕要出事。” 常家人都点头赞同,林知远也同意,他们都不愿意惹事,再说这些流民里面指不定有鞑子军或土匪也不一定。 林锦初也同意,她想尽快到京城,一是快点找到她娘,二是想看看傅言澈能不能顺利拿到虎符。 药王谷的人也没有意见,他们此行的目的主要是防疫病蔓延,至于这些流民,不是他们有能力去管的。 所以队伍没有停下来,而继续朝南门走去。 林锦初怎么也没想到,快到南门的时候遇到了西山村的人。 村长一看到林锦初和常家人,脸上闪过一丝尴尬。 他们之间有了太多的矛盾,早就不是同路人,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那种互相帮助的关系。 林锦初一看西山村的村民比以前多了,看来是走散的村民又回来了不少,目测西山村的队伍起码有两百人左右,再一细看,那不是胖媒婆吗?她怎么也在,她是落叶镇的人。 胖媒婆也朝这边看来,但她还没认出林锦初就是当初她买给徐老爷的那个少女,当时的林锦初白白净净,说话斯斯文文。 哪像现在皮肤晒成了古铜色,人也长高了不少,身上还背着一把弓箭,头发梳成高马尾,一身青衣束袖束脚,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个少年。 林锦初还注意到胖媒婆的身后有几十个壮年男子,她身边有个又干又瘦,样子猥琐,穿着深蓝色锦衣的老头,老头旁边有十几个瘦弱苍白的少女。 林锦初只觉得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当初那个要买她的徐老爷,一想到当初沈老太竟是要把她卖给这样一个人,她心里一阵恶寒,差点吐了。 以那个时候她刚穿越过来,无空间无助力,一个没有任何武力值的十岁小姑娘落到徐老爷手里,结局可想而知有多惨。 很好,这个祸害很多少女的老东西终于还是遇见了。 徐老爷第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少女,他眼睛毒得很,男孩子和女孩他一眼就能看得出。 小姑娘身上有股子鲜活的生命力,正是他最需要的,哪像胖媒婆帮他找的那些人,一个个面黄肌瘦的,要死不活,哭哭啼啼的,有的一看见他直接活活吓死了。 谁欺负我,我就射死谁。 还有的更离谱,竟想怀孕上位,做他的正妻,简直太可笑了。 他的老妻都不知道死了多少年了,还是他亲手勒死的,那老太婆整天叽叽歪歪,他实在受不了,干脆一了不了送走了她。 而他只想长生,守住这偌大的家业。 可惜啊,落叶镇和飞石县城他的二十几间商铺,他的几百亩良田现在都在鞑子军手中了,一想到这里,他心口一阵抽痛。 幸好京城和州府还有些铺子,京城总不可能被鞑子军打下的,徐老爷暗自庆幸自己广撒网,多敛鱼的投资方式。 太英明了。 林锦初路过村长身边时,只是礼貌地朝村长点了点头,村长爷爷这个称呼她实在叫不出了。 长长的队伍,常家人和林锦初在前面领路,林知远和林文泽带着秦风跟在他们后面,队伍的最后是齐三郎一家还有十几个青壮年,队伍的外围和中间都安排了手拿武器的青壮年男子。 徐老爷朝胖媒婆说了几句,紧接着胖媒婆就把村长叫了过去。 “刚才那小姑娘是谁家的?能不能把他们哄到我们这里来,徐老爷愿意出这个数。” 胖媒婆说着张开胖胖的五个手指。 见村长不说话,她直接说道:“五十两银子都不行吗?” 村长这才叹了口气说道:“这就是你当初从林婆子手里买过,后来又退了的,你不记得了。” 他没敢说多少银子,长期和衙门的人打交道,他早就是个人精,知道胖媒婆和徐老爷只是合作关系。 胖媒婆吓得差点上前捂住村长的嘴,她可不想断了徐老爷这门生意,她可以从每个买来的人里面抽一半的银子,徐老爷平时抠搜,但在这事上特别大方,就凭这一样,一年也能赚个两三百两银子。 村长一把打开她的手,压低声音说道:“不会乱说的,放心,一行有一行的规矩,我懂。” 胖媒婆这才放开她的手,还嫌弃地擦了擦手。 村长在心里暗骂了她几句,自己也不照镜子看看什么鬼样子,胖得像头猪,身上又是汗臭,又是浓香,要不是为了生存,谁会看你一眼,也不怕夜里做恶梦。 心里骂归骂,面上还是一脸讨好地看着胖媒婆。 胖媒婆听他这么一说,细想了一下,这才记起来了,那个沈老婆子的孙女,五官确实有几分相像,黑了,也土了,只不过精气神完全和当初不一样,现在这丫头皮肤晒得发亮,眼睛炯炯有神,身上竟还背着把弓箭,连她看了都很喜欢,难怪徐老爷舍得出五十两了。 “那就去问一下林家的人,只要林家的人肯卖,再多点银子徐老爷也是舍得出的。”胖媒婆对村长豪横地说道。 他们一行也是在安平县城外面和西山村的人遇到,于是就拼在一起,徐老爷大方地给了些粮食和水他们。 被柳家和高家无情地舍弃的村长和西山村的村民,正愁粮食越来越少,没想到这么快又遇到贵人,个个大方地把最好的位置让给徐老爷一行,有了徐老爷手下这么多家丁开道,就算到京城,也能平平安安。 所以西山村的人从村长到平民,个个对徐家人都很客气,几乎就是有求必应,还有人主动想把女儿卖给徐老爷的。 跟着徐老爷至少不会饿死渴死,天天有大白馒头吃,有水喝,光是这一点也值得了。 再说把女儿卖给徐老爷是双赢的事,他们有了银子,女儿有了好着落。 第102章 知道林知书死了 这种情况下哪里还有人会笑你卖女儿,只恨自己没生多几个女儿。 村长为难地对胖媒婆摇了摇头,又看了一眼林锦初,然后说道:“不,不是银子的问题,而是小姑娘已经和林老头断了亲,原来你认得的那个婆子和顾氏都死了。” 胖媒婆惊讶地捂住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这才多久,那两人都死了。 她和沈老太是最熟悉的,沈老太是个嘴甜心毒的人,不是说祸害活千年吗?你看徐老爷就活得久。 那个顾氏更是阴坏,一家子好吃懒做,坏事却做尽。 真没想到,这样的两个却死了,胖媒婆一阵唏嘘。 村长又道:“林家那些人都死得差不多了,只剩下林老头还有一个儿子林知财,不过林知财昨天还在叫嚷着要卖两个女儿和一个侄女,你如果要买小姑娘可以找找他,喏,离你这儿不远,就是他。” 村长说完指了指不远处的林知财,林知财也正看向徐老爷这边,他正盘算着把两个女儿和林知书的一儿一女卖给徐家,就是不知道徐家要不要男娃。 林知书几乎花光了他们林家所有的银子,还没考中秀才,没想到就这样没了,现在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银子没了,人也没了,那他们林家这么多年的努力岂不是都白费了。 林知书和那些黑衣人是去杀林锦初的,这一点西山村多数的人都知道,村长和柳县令并没有瞒着大家,相反还把这事公开了,表明自己和三皇子关系相当亲近。 现在林锦初活得好好的,不用说,去杀林锦初的人肯定是死了,也就是说林知书肯定是死了,那些近百个武功高强的黑衣人也死了。 林锦初是怎么做到的,林知财不敢往下想,就这帮流民还有林知远,林锦初,对,有常家人,应该是常家人杀的。 可常家人武功有那么高吗?不可能啊!数量上绝对压制,怎么可能以几个人的力量杀死那么多黑衣人。 那可是严家为三皇子训练的死士,几乎倾巢而出。 咦,林锦初那个所谓的表哥,不是姓傅吗,是个什么将军,人呢? 林知财脑子像一团乱麻,越想越乱。 他烦躁地看着手上只剩下的几两碎银,粮食几乎没有了,剩下袋底下的一点糙米,他根本养不起这么多小孩。 他爹现在浑浑噩噩,只知道傻坐着,逢人就问:“你见到我家知书了吗?我家知书是要考状元的,嘻嘻。” 胖媒婆朝林春桃和林春草看了一眼,嫌弃地皱起眉,啧了一声,这样的长相怕不会吓晕徐老爷,不过另一边坐着的林春柳和林四牛这两个倒是长得眉清目秀。 外人不知道,徐老爷其实男童和女童都要的,只不过明面上找少女是纳妾,但买男童却没有明说,他儿子可是礼部侍郎,这样事情上不得台面,会对儿子仕途有影响。 而纳妾无所谓啊,男人只要有银子,想纳多少就纳多少。 “你帮我把那男人叫来。”胖媒婆朝村长手里放了五两碎银子说道,为了把那丫头弄到手,她也是拼了,该花的还得花,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 村长麻木地点了点头,反正是林知财自己要卖的,又不关他的事,他把碎银子收进袖口里,便朝林知财走去。 村长走到林知财身边跟他耳语了几句,然后村长走到队伍前面去了,后面的事就是林知财和胖媒婆之间的交易,与他没有关系。 林知财这才拉着林春柳和林四牛的手走到胖媒婆身边。 胖媒婆仔细看了看这林春柳和林四牛,爽快地说:“一人五两银子。” 林知财哪里肯依,“他们二人可是在县城长大,也算是锦衣玉食,完全按城里公子小姐来教养的,五两银子太少了。” 林春柳才五岁,懵懵懂懂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饿得头晕眼花,差点站都站不稳,她也不管什么卖不卖的,只要有口吃的,干啥都成,自从娘死后,爹也不见了,她已经两天没吃一口了,连水都没有喝过,她感觉自己好像快死了。 林四牛虽然也挨饿了,但他已七岁,知道卖掉他们兄妹是什么意思,听了林知财的话,挣扎着拉着林春柳就要往回跑。 林知财拉住了他,反手给了他一巴掌。 “反了天了你,还敢跑,到徐老爷这儿吃的喝的都有,在我那儿,再饿两天你们就只有死路一条,你选吧,咱们家还有多少粮食你还不知道吗?” 他见林四牛听到这话,脚下不动了,又苦口婆心地劝道: “四牛乖,徐老爷最喜欢小孩子了,他会拿你们当亲孙子一样疼爱的,吃的喝的都有,要是到了京城,他儿子可是京城当大官的,你们到时候就是官老爷的小孩。” 林四牛迟疑了一下看向胖媒婆问道:“真的吗?” 林锦初当初被卖时,他们没在林家,当时在县城,林知书夫妻把两个小孩保护得太好,只知道花钱请人教他们学贵人家子女的那一套,结果两个孩子都特别单纯,也特别自私。 胖媒婆张着她满口金牙的嘴笑得一脸慈爱,她拍了拍林四牛的肩膀说道:“当然是真的,我们徐老爷是出了名的大善人,你和你妹妹到了徐家,那以后就是徐老爷的亲孙子,亲孙女。” 离得不远的几个村民听到他们的对话,连忙低下头,他们从前畏惧柳家和高家人,现在又不敢得罪徐家人。 不是所有人都舍得把自己的孩子卖给徐家的,有的人哪怕生活所逼,迫不得已要卖女儿,也希望女儿能卖到一个不错的人家。 他们在西山村时就打听过了,知道只要卖给徐家,没有一个孩子能得善终的,所以他们都把自家孩子搂得紧紧的,唯恐被胖媒婆看中。 不过,也有不少人见林知财把两个孩子领到胖媒婆面前,也动了这个心思,大家粮食都不多了,水比油还要贵,柳家人最后走之前,一粒粮食,一桶水都没留给他们,平时帮忙也都是给的银子,银子是挣了十几两,但现在就是有银子也买不到粮食和水。 第103章 把她引诱过来 西山村的人先进的安平县城,他们已经在安平城里转了一圈,除了在地上捡了几个铜板,几粒谷子,其他什么都没找到,就算找到那些没住人的空屋子,里面也什么都没有。 值钱的东西都已经被鞑子军搜刮走了,不值钱的东西也被前面的流民清理了,听说鞑子军装了十几马车东西运到隔壁的林州城,林州城里有好千鞑子军,周围这些州县搜刮到的东西都运往林州。 林知财一看林四牛把他的话听进去了,这样子明显是动心了。 他连忙把林四牛拉到一边:“四牛,你先和妹妹玩,三叔对你最好了,放心,三叔再和婆婆说几句话,你们今晚就可以吃到热乎乎的饭菜,以后再也不用挨饿。” 林四牛睁着大眼睛问道:“三叔,那徐老爷会给四牛读书吗?我爹娘说我以后是要考状元的,奶说我们家以后一定会出个状元,爹没了,我要考状元。” 林知财听了他的话,这一刻产生了一丝动摇,是啊,他娘说过,他们家肯定会出个状元的,林知书死了,整个林家,他自己的儿子是指望不上的,又笨又懒,也许这个林四牛说不定好好培养真能考上状元。 要不然这些年来整个林家的付出都泡汤了。 他犹豫起来,甚至有些后悔把林四牛领过来了。 “考虑好没?磨磨唧唧,到底行不行,一人五两银子,不行就滚远点,别烦着老娘休息?”胖媒婆有些不耐烦,差点就爆粗口,实话说他瞧不起顾氏,瞧不起沈老太,更瞧不起林知财这种窝囊废男人。 但没办法,要想讨主家欢心,她不得不非要和这些人打交道,能卖儿卖女的有几个是好人。 这些年来,自从攀上了徐家这高枝,从来都是人家巴结着她的,这林家人就是让人不爽快,上一次没成,这一次嘛…… “能不能再加点?我这个侄子可是读过书的,正在考童生呢?万一以后考中了,说不定……” 林知财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胖媒婆呛了回去。 “行了,姑娘五两,男的八两,一共十三两,行就行不行就带回去。” 林知财犹豫了一下,他也知道现在这个世道,人最不值钱了,要不遇到徐老爷,卖给其他人顶多二两银子,要说考状元,以后如果徐家真把林四牛培养好考中了状元,他这个嫡亲的三叔去找他总不可能拒之门外吧,没了爹娘的林四牛,他可不就是林四牛最亲的人。 于他狠一狠心说道:“行是行,能不能把银子换成粮食和水?” 现在缺的不是银子,而是粮食和水,没有了这两样,再过两天就得饿死,渴死,别说再往南走了。 “也不是不成,这样,有一件事只要你答应做,别说十三两银子照旧给,另外再送半小袋大米和一个水囊的水给你,怎么样?”胖媒婆叫他来的目的本就不完全是买那两个小孩,她的目的是林锦初。 林知财狐疑地看向胖媒婆,他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价值能值半袋大米和一水囊的水,现在就算手上有二十两银子也买不到。 半袋大米怎么说也有十几斤,还有一水囊的水,虽说这价格听上去像天价,但现在是非常时期,银子哪有命值钱。 “你说,我能做的肯定会做。”他虔诚地看向胖媒婆,这一刻他觉得胖媒婆就是来拯救他的,就连胖媒婆满脸的皱纹也觉得生动可爱起来。 “你靠近点。”胖媒婆轻声说道。 林知财连忙凑了过去,胖媒婆身上浓烈的香气夹杂着汗臭差点熏晕他,但为了大米和水,他强忍着不适耐心听胖媒婆说话。 “那个林锦初是你的侄女吧?” 林知财没想到胖媒婆问的是林锦初,于是点点头,虽然断亲了,但她只要是林知远的女儿,就是他林知财的侄女。 “只要你把她想办法弄到这里来,徐老爷不止给你粮食和水,除去十三两银子外,另外再给你五十两银子。”胖媒婆轻声说道。 林知财一怔,五十两银子加粮食和水,林锦初这么值钱吗?为啥四牛和春柳加起来才值十三两,林锦初那臭丫头就值五十两银子,还外加水和大米。 那丫头现在晒得黑乎乎的,比以前壮实了一些,高了些,看上去也就那样,林知财有些想不明白。 可林锦初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现在可是知道的,连三皇子来了那么多人都没把林锦初杀了,他要是去招惹林锦初无疑是火中取栗,风险太大了。 这银子没那么容易赚啊!他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于是他试探地问了一句:“林锦初那丫头很危险,她会杀人的,要说之前在林家时,刚从京城回来,白白嫩嫩的还有点看头,现在黑不溜秋的,还不如我家春桃,您看,要不,换成我家春桃,或春草怎么样?” 胖媒婆朝正盯着这里看的林春桃和林春草看了一眼,差点没倒胃口,那一口暴牙实在是难以言说的痛。 她也不是喜欢迎难而上的人,当然事办得越顺越好,可徐老爷讲明了只要林锦初。 当初沈老太说林锦初年后就是十一岁了,那丫头黑是黑了点,但五官精致,越看越好看,哪是林春桃这些歪瓜裂枣能比的? 胖媒婆为难地摇摇头,“不是我不肯换,是徐老爷就看中了林锦初,非她不可,别说五十两,你能把人弄到你那边去,给你一百两都没二话。 你要是不愿意,我只能找旁人帮忙了,只不过是帮忙,又不是要你去抓她过来。 我让你去把她抓过来,那是蛤蟆长毛-母鸡长牙齿。” “那是什么意思?”林知财听不明白胖媒婆说的是什么意思。 “那是不可能做得到的事,意思是我只是让你想办法把林锦初引到这边来一下,其余的交给我们就可以,没让你亲自去抓人。”胖媒婆没好气的说道。 林知财见她不肯换自己的女儿,又舍不得五十两银子,大米和水,这样的利益实在太诱惑人了,估计但凡是西山村的人,没有人能抵挡诱惑。 “我把她引诱过来,你真能给一百两银子吗?”他再次确认道。 第104章 答应你了 “你不信我,还能不信徐老爷吗?”胖媒婆朝徐老爷看了一眼,徐老爷坐得不远,他们的对话他自然也听得到。 徐老爷对林知财点了点头,表示认同,林知财这才放下心来。 “我要一百两银子,外加粮食和水,怎么样?”他又问道,粮食和水,银子,他哪一样都想要。 胖媒婆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果然龙生龙,凤生凤,乌龟原是王八种,破烂货生的还是破烂货,这林知财和沈老太一模一样。 “答应你了。”她应道。 “行,你说,我怎么做?”林知财见她答应了,便下了狠心,就凭这一次,粮食,水和银子都到手了,以后就安心跟着村长到目的地了。 到时候用手中的一百多两银子建个房子,买几块地,再买个美娇娘,好日子就要来了,他美滋滋地想着,幸好顾氏那丑八怪死了,要不然有了银子还得交给她。 胖媒婆轻轻和林知财耳语了几句,又递给他一个小纸包,然后从身边的篮子里找了一个银锭子加一些碎子放在他手中,林知财接过银子,又在两张卖身契上按了手印。 他收好银子,这才离开了。 林四牛和林春柳被留在胖媒婆身边,旁边有人拿了一个硬梆梆的馒头递给了二人,又倒了半碗水给他们。 两个人狼吞虎咽地边吃边喝,只要能吃饱,他们此时已没有力气想其他事。 林知财刚回到自家的地方,林春桃就一把从他手中抢过银子。 “爹,我们有银子啦!”她眼中放光,兴奋地用牙咬了咬银锭子。 “这么大的银锭子,能买好多吃的,早就该把那个贱种卖了。”林春草也高兴地说道。 贱种吗?他们林家这么多人供养着林知书一家四口,爹娘又宠着那孙子孙女,现在林知书死了,刘氏也死了,连春草这样小的人都敢骂他们是贱种了。 林知财看着两个女儿沉默了,他以前总觉得女儿家丑点没关系,只要家境好,林知书考上状元,当了大官,再丑的女儿也能嫁个大官做正妻。 现在林知书已经死了,林四牛也卖了,他们林家再也不可能有谁能做大官,这两个丑女儿反而成了累赘,幸好五牛长得没那么丑,要不然他直接撞死算了。 丑就算了,要是勤快点能干活也行,可顾氏把两个女儿惯坏了,十指不沾阳春水,啥都不会做。 西山村的人跟着林锦初那一队出了城,又走了两个时辰,天快黑了,这一次没有进山,官道上来来往往都是流民,大家就在山脚下找了块空地准备休息一晚才走。 村长知道胖媒婆和徐老爷的打算,便故意将西山村的人休息的地方和林锦初那一队的人靠在一起,这期间也有几个西山村的村民来和林锦初打招呼,还故意看了看林锦初吃的什么。 狗剩一家更是烦不胜烦,几个邻居都找过来问他们要吃的,狗剩娘没办法,拉不下脸,只得匀了一点粮食和水给了那几个家。 林锦初可没那么好心,她客气地朝过来的人点点头,但一句都没有说,该吃就吃,该喝就喝。 林知远本来是心软的人,但对西山村的人实在是心寒了,也默默地吃着手里的馒头,一句话都不搭理。 林知财将所有的粮食都倒进锅里,这几天他也学会了煮粥,活了三十来岁,他从来没干过家务活,哪里懂煮粥,偏偏春桃和春草以前被顾氏惯坏了,也不会做饭。 春桃以前只是跟在春枣后面,真正做事的是春枣,所以好吃懒做是三房一家五口的传统。 林知财边煮粥边骂骂咧咧,春桃还做着当官太太的梦,滴水不沾,就坐在那里发呆,春草年纪虽小,但知道她爹不高兴,连忙过去帮忙,还给林知财捶背。 林知财心里这才平衡了一点,好歹二女儿还能会帮他捶背,这个二女儿可以留着。 煮好粥后,林知财盛了一碗给林老头,把胖媒婆给的药粉倒进粥里,看林老头痴痴傻傻的,嘴角还在流口水,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但想起胖媒婆的话,只得忍着恶心,耐心地喂林老头吃下一碗粥。 他自己也装了满满一碗,又装了一碗给林五牛,这才准许林春桃和林春草吃锅底的粥。 “爹,只剩下半碗了,我和春草哪够啊!”林春桃不干了,她抱怨道,边说边把锅里的粥全装进自己碗里。 “不够就别吃,吃也是白吃。”林知财没好气地说道。 “爹,你说啥?等我以后有银子了,我会孝敬你的,可你得先让我吃饱。”林春桃话里有威胁的意思,你要是现在对我不好,别怪我以后对你不客气。 林知财没好气地说:“你高兴就行,爱咋咋的吧。”他声音越说越小,说实话,顾氏在世时,他是很怕顾氏和这个大女儿的,因为顾氏和大女儿都迷之自信,总觉得这个大女儿一定是嫁大官做正妻的命。 现在顾氏都死了,他是越看觉得这个大女儿碍眼。 林老头吃完过了一会儿就倒下了,然后浑身抽搐,口吐白沫,林知财慌了神,看向胖媒婆,就见胖媒婆朝他点了点头。 胖媒婆说这药就是让人发病,不会死人的,所以他才放心地在粥里下了药。 现在林老头这个样子,林知财大叫起来。 “不好啦,我爹发病啦!大家快帮忙把我二哥叫过来服侍爹。” 话音刚落,好几个妇人围了上来。 “按说林知远是该来服侍林老头,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他的爹,毕竟养大了他,生恩不及养恩,这话虽老套,但也是事实。” “就是,快来人去把林家老二叫过来,最好把那一家三口都叫来,林老头这样子怕是熬不过去了。” “出气多进气少了。” “我去叫人。” “我也去,养爹也是爹,不孝是大罪。” 于是西山村这边跑过去好几个人。 “林二哥,你快去看看你爹,爹爹可能快不行了。”那人大声地说道,就怕别人听不见似的,越说越大声。 “是啊,不管怎么说,你爹也把你养这么大,为爹侍疾,给爹送终也是你应该做的,对不对?” 第105章 道德绑架 西山村的很多人跟着起哄,他们知道林知财从胖媒婆那里鬼鬼祟祟离开,然后林老头就出事了,林知财这样做肯定没啥好事,但有人欺负林知远,他们也乐得帮忙。 这就是所谓的嫌你穷,怕你富,欺你弱,妒你强,恨你有,笑你无嘛,林知远一家被赶出去过得落魄反而有人会帮,现在不止被赶出林家,还脱离了西山村,但人家不仅没有落魄,反而一家过得越来越好。 瞧瞧人家吃的什么,冒着热气的大白馒头,那水囊里的水任喝,而他们呢,吃着放了十几天的干粮,不仅有馊味,还硬得像块石头。 他们怎么配过这么好的生活? 凭啥林知远离开他们村子后,反而越过越好了,他们一个个面黄肌瘦的,而林知远一家个个红光满面。 看那馒头好像还是软膨膨的,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对啊,知远,你虽是养子,但也是有生叔养大的,养了三十多年,生恩不及养恩,照顾一下老头子也是应该的。” “就是,知远哥,照我说,你应该将粮食和水分一些给林家,咱们东夏国孝字第一,不孝可是大罪,这要是林家去告官,一告一个准。“ 村长也走了过来说道:“知远,你就去看一眼,说不定就是最后一眼了,尽人事,听天命,把锦初丫头和文泽也带过去,咱们能遇到一起也是缘分,就去看看吧,老咯,看一眼少一眼,做人不能失了道义。” 他看似苦口婆心,但林锦初现在已不信任他了,这就是所谓的道德绑架吧。 林锦初想看看他们又在搞什么花样,西山村的这几个人,她真想一次灭了,省得他们过几天就到她跟前蹦哒。 林知远被众人说道有些动摇,生恩不及养恩,又听说林老头可能只是最后一眼,这句话击中他的心房,他想去看看。 他看向林锦初,见林锦初朝他点点头,就连齐三郎和常从铮也走了过来。 “我们随你一起去,知远叔。”常从铮说道。 “不用,你们看好队伍里的粮食和水,防止有人趁乱作恶,常大哥,我和我爹去看看,文泽就交给你了,还有我们的粮食看好,别被别有用心的人偷了。 林锦初说着看走得很近的几个西山村的人,他们被这么一说,朝后面退了几步,人家本就抱着这个目的来的,林家越乱越好,他们可以趁乱把林锦初一家的吃食和水都偷了。 大家都知道林知财肯定没什么好事,林家和林锦初一家已经成仇,林知书还带着那些黑衣人去杀林锦初,不知道为什么林锦初到现在还好好的,不但没死成,林知书到现在也没回来。 大家有很多猜测,但都没有说出来,于是想趁乱偷点粮食和水,反正偷回去马上就吃了,林锦初找来死不承认就行。 没想到这丫头越来越精明,竟让常从铮守着,常家人守着,他们可不敢乱动,于是几个人讪讪地离开了,临走前还怨毒地看了林锦初一眼。 “怎么,你们几个不会真想偷我家粮食和水吧,你们忘记了,鞑子军我都亲手杀过,土匪我也杀死几个,你们都亲眼见过的,这么快不记得了吗?” “还有我爹,我爹杀了五六个鞑子军呢,你们不会觉得我们现在还是软弱可欺的吧?” 那几个人默默地低着头一声不吭,他们知道林锦初厉害,但他们也知道林知远心软,水直接喝个饱,馒头拿了直接吃,就算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吃都吃了,你总不能因为我吃了你家馒头就杀了我吧? “我只对西山村的人说最后一次,谁要是欺负我爹,我弟弟,或是想偷我家的东西,我林锦初第一个不答应,你们要是想试就尽管试试,我的刀和箭可不认人。” 她说完取下身上的弓箭,背在身上弓箭和箭筒是她爹将从鞑子那里捡来的弓箭稍稍作了一些改动,敌人到来的时候,连弩是好用,但箭头有限,她又不会用长枪,大刀。 她在现代练过一段时间骑马和射箭,空间的灵气作用下,她的力气越来越大,再加上这段时间总是用连弩杀敌,军用的弓箭她也能拉满弓。 她搭上箭,拉开弓对着那几个人:“怎么样?要不要试试一箭穿心的滋味,这可是鞑子军那里的弓箭,就算是我射死你,衙门也只会以为是鞑子军射的。” 她说着,又把箭对准旁人,“我要是杀了他们,你们不会向官府告密吧?” 旁边的人吓得直哆嗦,就怕她手抖,那箭就射向自己。 “不会的,我们不会说,锦初,你就放过我们吧,我们以后不敢再起坏心了,也不会再想拿你家的东西了,实在是娃饿得慌,再饿下去就死了。” 一个妇人干脆演起了苦情戏,想让林锦初心软,可以给她几个馒头。 林锦初不动如山地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他们在表演,至始至终没有说一句。 “锦初,我们不会说的,你放心。”有人向林锦初表忠心,队伍里的这两百多人不就是因为忠心林锦初,所以现在有粮食吃,有水喝,早知道他们当初也学着狗剩一家,跟在林锦初身边就好了。 林知财站在一旁被林锦初这番操作惊住,他有些犯怵,直觉这一次不仅怕是讨不到好,还要倒霉。 林锦初这丫头邪门得很,自从她回到村子里,林知远从林家断亲后,林家一日不如一日,只要算计林知远,林家必倒霉。 这才多长时间,林家成年人几乎都死光了,现在只剩下他林知财一个人。 可事已至此,硬着头皮也要做,徐老爷他同样得罪不起。 就连村长都屈服于徐老爷,别提他这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平民。 “二哥,锦初,文泽,你们就快点去看看老头子吧。”他催促道,平白唱了这一出大戏,戏台子搭起来了,总要唱下去。 徐老爷冷森森地看向这里,林锦初眼中的寒光他是看到的,但他见惯了温顺软弱的女子,早就看腻了。 而性子这样野,又长得这么鲜活好看的小姑娘,他很久没见过了。 徐老爷看了看胖媒婆,露出一个志在必得的神情。 第106章 徐老爷死了 胖媒婆心里七上八下,她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十岁的小姑娘会这么泼辣凶狠,不由得往里靠了靠,心里为自己的安全担心起来。 她不知道常家人,也不知道齐三郎这些村民和林锦初是什么关系,一开始她以为这些人和林锦初一家也是拼凑在一起的,并没有什么利益关系,林锦初就算出了什么事,这些人也不会管的。 一个流民的生死如蝼蚁一般,官府都不管,还有谁会管,谁会帮,没想到这边的人刚才一过去通知林知远,那些人都围过去要帮忙。 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 胖媒婆心里直打鼓,因为能一路上帮徐老爷买人,徐老爷才答应带着她一个人,就连她的家人都只能跟着其他人一起走,只有她一个人享受这样的好待遇,一路上吃的喝的一样不少。 徐家家丁多,哪怕遇到好几次危险,他们这一行人都没有出事,可如果这件事办不好的话,她不敢想徐老爷会怎么对她。 林知远带了点水和粮食,带着林锦初到了林老头躺下的地方,这时候天已经黑了。 “怎么不点灯?”林知远问了一句,他借着月光看向躺在地上的林老头。 林锦初拿出火折子正要点燃手中的火把。 这时候徐府那边几个牛高马大的家丁悄无声息地围了过来,一棍子往林知远头上敲去。 空间里的小苍梧早就盯紧了这周围的一举一动,那人围过来时,就已经在空间里急得跳脚地提醒林锦初了。 “主人,你小心点,十几个人围过来了,手中有拿刀的,有拿棍子的,不行就把这些王八糕子直接毒死算了,卧槽他的。 不好,他朝你爹打过来了。” 林锦初早就注意着周围,听了小苍梧的话,知道了他们的意图,特地拉着她爹站在林知财旁边。 此时她一把拉开她爹,后面的棍子直接打在后面的林知财头上,林知财闷哼一声就倒在地上。 这一棍子是拼着要她爹命来的,所以打得棍子因震动发出颤音,而林知财头上的血也溅到几滴在林锦初的手中。 “卧槽,后面有人拿着袋子朝主人扑过来了,主人注意闪开。”小苍梧在空间里骂骂咧咧不停。 林锦初一把拉过林春桃,捂住她的嘴,拉到刚才她站的地方。 然后就见一个大袋子朝林春桃头上套去,林春桃拼命挣扎,但无济于事,很快就被人扛起,往徐家那边走去。 “小苍梧,让小麻雀用毒毒死那个姓徐的老东西和那个胖媒婆。”林锦初用意念对小苍梧说道。 小苍梧早就恨得要死,那个死老头太膈应了,一脸猥琐,竟还对自家主人起了妄念,他早就想要他死了。 “主人,这个老东西本尊要亲自毒死他,还有那个死胖婆子,本尊要他们死,死,死!”小苍梧连说几个死字,恨得牙痒痒。 “放心,主人,我会变小,现在天黑,没人看得清,而且我现在会飞了,可以自己飞出空间,自己再飞回空间的,你刚才没看见,我已经飞出去过一次。”小苍梧得意地显摆着。 “好,你不怕你的羽毛会没有吗?杀人有可能会折损你功德。”林锦初提醒道,小苍梧混到现在不容易,能让小麻雀干的活,她不希望小苍梧有因果。 “本尊这次拼着折损功德也要杀了这两个恶心巴拉的玩意,这是为民除害,说不定还能增加本尊的功德呢?” 小苍梧说话间已经飞了出来,林锦初这次终于看到小苍梧飞到外面的样子,虽然只看到一个黑影。 见那几个家丁把林春桃拖走,林锦初拿起棍子又朝林知财的脑袋敲了几下,应该是死透了,她这才拉着她爹回去了。 林知远还是有些担心,“初儿,这次是不是那个胖媒婆算计你?你早就知道了吗?他们会不会报复我们?” 林锦初拉着她爹一口气跑回自家的地方,然后问道:“那爹怕不怕?” 林知远马上挺直腰杆道:“初儿不怕,爹就不怕,有爹在,没人能欺负初儿和文泽,爹拼着这条命也会护着你们。” 林锦初悄声说道:“爹放心,初儿现在谁都不怕,他们这些人一个都不会有好下场,你看他们算好了时间,天快黑叫我们过来,一到这里就想打死爹,然后绑走我,出谋划策的是那徐老爷和胖媒婆,村长也有份,最坏的是林知财,所以他第一个该死。” 这时候,林锦初看到小苍梧飞回空间,她才放下心来。 “主人,搞定了,那两个东西已死透了,本尊亲自出马,没有理由让他们还有一口气,哼!”小苍梧一回到空间马上就汇报道。 “好,我的小苍梧棒棒哒!”林锦初用意念夸奖道。 “嗯”小苍梧傲娇地回了一声,看样子每飞出来一次就会很累。 常家人围了过来,常从铮问道:“没事吧?这么快就回来了?” 他还准备过去看看呢,结果还没动身,人家就回来了。 罗婶子瞪了他一眼说道:“不然呢,留在那里过夜吗?那家人是什么德行,要我说,今晚我们就出发,离那些人远着点,他们有心粘着我们呢。” 林锦初点点头,她正有此意,于是对常从铮说道:“常大哥,你悄悄跟三郎叔说一下,我们现在就出发,免得夜长梦多。” 说完她便开始收拾自家的东西,不一会儿队伍后面开始动了起来,而前面常从铮也已经开始动身了。 才走了几步,就听到西山村那边传来惊慌的叫声:“老爷,老爷……” “不好啦!三少爷五少爷,老爷没气了。” “这不是那个女人,这是假的,追上去,拦住他们。” “别让他们走。” 林锦初没理,继续向前走,队伍走了几十步时,后面有人追了上来。 两个男子,看样子一个三十来岁,一个二十多岁,他们二人带着几十个家丁冲过来将林锦初一家围了起来。 “刚才就你们去那边走了一趟,然后我们老爷子就没气了,是不是你们下毒害死我家老爷的?“有个家丁头领站出来问林知远。 第107章 秦风杀人 更有两个粗壮婆子过来拉林锦初,边拉边说:“咱们老太爷就看中了这丫头,既然老太爷去了,就让这丫头陪葬吧。” 林锦初差点爆粗口,被这样一个恶心的老东西看上,这不是想膈应死她吗? 小苍梧在空间里直跳脚,嘴里不断地骂着:“卧槽,卧槽,本尊刚才应该将这几个老乾婆直接嘎了,省得他们在这膈应人,老子真受不了。” 林锦初一点都不怕这些人,府丁而已,她一个人也能毒死他们所有人,现在的她可不是当初在林家院子里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丫,一个婆子死死地缠着她的左手臂,另一个婆子揪着她的头发。 林锦初一个侧身反转,右手抬起发力,猛地将一个婆子的脑袋全力推向另一个婆子的脑袋。 两个脑袋碰在一起,发出咚的一声,声音异常沉闷,然后就见两个婆子松开了手钳制林锦初的手,一个婆子倒在地上,另一个婆子头上直往外冒血。 “主人,干得漂亮,对这些坏东西就该杀杀杀。” 那婆子摸了一把头发,然后发出尖锐的叫声:“血,我的头。” 说完翻了两下白眼就晕死了过去,林锦初没放过她,朝她头上洒了些毒药,反正跟徐老爷有关的人没一个是好东西,都是些害人的帮凶。 林锦初发愣地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没想到每晚睡在空间,自己的力气现在这么大了。 两个男子见两个婆子倒在地上,其中一个男子悲愤地叫了声:“乳母。”便让人把两个婆子移开。 年长的那个指着林锦初一家对那四十多个高壮的家丁叫道:“给我上,给大爷我杀光了他们,杀了那个小贱人,爷赏一百两银子,不,二百两。” 重利之下,必有勇夫。 男子的话音刚落,那四十多人便冲了上来。 林知远一把把女儿护在身后,“初儿,你躲到后面去,这里交给爹。“ 他其实知道女儿很厉害,但这是一个父亲的本能,这些天总被林锦初夸奖,夸他力气大,夸他射箭很厉害,夸他要是上战场也会成为出色的将军。 林知远的自信心越来越足,甚至私下和齐三郎约好,有朝一日一起上战场杀敌,当然这件事,林锦初是不知道的。 常家人也都站在林知远身边,罗婶子朝林锦初说道:“锦初丫头放心,这几个歪瓜裂枣难不倒我们,你罗婶子一个杀他五个。” 而齐三郎这时候也带着队伍里的青壮年围了上来。 “去你婶子那边,这里交给我们。”齐三郎朝后看了一眼。 林锦初知道他说的婶子是三郎婶,她这几天老是送东西过去,和三郎婶子还有她家两个孩子都混熟了。 林文泽见他爹举起大刀已经和那帮人打在一起,他拳头攥得紧紧的,也想冲上去帮忙。 “舅舅,你乖乖待着,我要去帮我爹,还有我姐。”他看了看身边坐在地上的秦风,不放心地叮嘱道。 秦风这两天傻傻的,性格很温顺,一点看不出他是个杀手的样子。 林锦初已经连续两天给他喝梧桐水,昨天连人都不认得,今天一早就开始粘着文泽。 他别的人都不喜欢,就喜欢和文泽在一起,大概林锦初一家和常家人里面只有林文泽最没有攻击性,而文泽也奇怪地喜欢跟了在一起,两个人没事就坐在一起聊起小家常,言语之间十分幼稚,让林锦初哭笑不得。 不过有一点,秦风对《三字经》,《千字文》,甚至很多文章都倒背如流,他很多东西都暂时性的忘记了,唯独这些学过的文章却记得清清楚楚,于是林文泽便整天粘着他教自己背书。 或者是因为血脉至亲的关系,秦风和林文泽的感情特别好,当然秦风也不抗拒林锦初,林锦初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明明牛高马大的一个快三十岁的人,性格却像个七八岁的乖小孩子一样。 “我不,我要跟文泽一起。”秦风见文泽要去打坏人,边说着边猛地跳了起来,指着那些人说道:“坏人,那些人全是坏人,坏人要抓锦初,我要杀了他们。” 他边说边从马背上抽出一把长刀,下意识地就施展轻功一跃而起。 紧接着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事发生了。 秦风手持大刀,就像切西瓜一样,连砍几个人的人头,长刀是从鞑子手里缴获的,相当锋利。 于是一个接一个的人头滚到西山村那边,夸张得像下人头雨一样,人头落下时,血水四处喷溅,西山村的人被这一操作吓得鬼哭狼嚎,连声尖叫不已。 这边和徐家人扭打在一起时,村民里面刚才已有几个人受了伤,他们杀人靠的是人多,经常是五六个人围着一个人打,但尽管如此,还是被砍伤了,药王谷的人马上跑过来救治伤者。 别看徐家人带的是四十多个家丁,其中有不少人是会武功的,而且看上去有两个应该是高价请来的江湖之人,武功还不弱。 那两个人本来是站在徐家两个主子身边保护的,见秦风杀得太狠,不得不出手了。 “你们两个上去杀了这个魔鬼,杀了他,老子赏千两银子。”年纪大一点的那个狂躁地叫嚣着,这是徐家的老三,刚从京城回来接老爹进京避难的。 徐家五子,老大为礼部侍郎,老二是个七品闲官,老三和老五从商,帮徐老太爷打理铺子和土地,老四是个武官。 所以他们一家是最不缺银子的。 话音刚落,那两个人便冲上去和秦风缠上了,这边常家四人和林锦初也在奋力拼杀,林锦初现在杀人越来越灵活。 她充分利用自己个子小,力气大,身体灵活的特点,一有机会就用从土匪婆子那里缴获来的那把锋利的短刀朝敌人身上划拉。 万试万灵,她一人每次都可杀几个,杀土匪如此,杀鞑子军更是如此,她已经摸到自己杀人的优势和门道,所以面对少数敌人,一点也不畏惧。 不一会儿她一人就杀了五个家丁,其中有一次差点被人砍到,吓得小苍梧连声叫她进空间,是罗婶子及时拉开了她,就算罗婶没有拉她,她也不会被人砍到的,她惜命得很,不会蛮干的。 是小苍梧在空间里一惊一乍的,太紧张了。 第108章 徐家不简单 一开始,两个人缠着秦风貌似能打个平手,但时间长了,那两个人渐渐落了下风,林锦初当然知道什么原因,一是秦风实力本来就比那两个人要强,二是秦风这两天都在喝梧桐叶汤水,体质耐力肯定有了增长。 徐家那两人怎么可能是秦风的对手,不大一会儿,秦风就挥刀砍死了那二人。 眼睁睁地看着那二人的人头被秦风砍得滚到地上,徐家两个男子目眦欲裂,要知道这二人是花了大价钱请来的,已经陪伴了他们十几年,就这点时间,说没就没了。 两个人急得双眼通红,恨不得冲上来杀了秦风,可惜他们二人似是不会武功,生生地克制住,站在原地没有动。 战斗中的秦风又恢复往日的狠戾,几乎刀刀见血,而且他很快就看到带那些人过来的两个男子正想逃跑。 于是手中的长刀朝那二人扔过去,刀快如箭,一刀穿心,而且连杀两人,长刀从一个人身体穿过,正好插在前面那人身上。 血溅了很远,离得近的几个西山村村民身上都是血。 西山村的人吓得屁滚尿流,四散逃跑,哪里还敢留在原地,就连村长原本起了偷偷把徐家的行李物资带走的心思,见到这个场景也不敢呆下去,不得不放弃了。 现在只留下了徐家那边的人,还有孤零零躺着的林老头,林春草和林五牛,西山村的人早就跑得精光,很多人连吃饭的锅都没拿,板车也不要了,在他们眼中秦风比鞑子军还可怕。 林春草和林五牛平时最是嚣张,现在站在那里吓傻了,林五牛还吓尿了,裤腿上的尿在叭嗒叭嗒地往下滴。 原本激烈的一场战斗,因为有秦风的加入,变成快刀斩乱麻,一通嘎嘎乱砍的模式,半个时辰不到,那四十多个家丁都死光了,还包括徐家的所有主子。 趁大家在掩埋尸体和救治伤员,林锦初走到徐家人那边,见主子都死光了,只剩下的有十几个少女和几个小少年,其中就有林春柳和林四牛,最奇葩的是林春桃还在徐家人这边。 当然这些人都是徐老爷买来的,不是徐家的人。 林锦初看到林春桃没忍住,嗤笑一声,看来她是想赖在徐家人这边不打算走了。 她检查了一下徐家的物件,见马背上有不少粮食,粗看了一下有十几大袋粮食,还有八桶水,马和骡子加起来十几匹。 徐老爷坐的地方有几个箱子,那看守箱子的婆子连忙讨好地拿出一口小箱子给了林锦初。 “这里是徐老爷的家当,里面有不少银票。”她脸色有些僵硬,手还在颤抖着,刚才那两个粗使婆子被林锦初活活撞死的样子她还记得清清楚楚,她生怕林锦初一个不高兴把她的脑袋也朝哪里撞一下。 林锦初接过来,小箱子上有把锁,她没有接过婆子递过来的钥匙,尝试着用手拧开,还真成功了。 于是她在婆子瞪得老大,震惊无比的眼神下,打开小箱子,箱子里面放满了大小面额不等的银票,粗略一数,大概有二十万两。 难怪这老东西这么豪横,手里有这么多银子。 箱子底下还有很多地契,房契,都是些铺子,庄子,良田的,有飞石县的,有落叶镇的,还有京城的,冀州府的,就连林州府城,江南姑苏城,金陵城的房契地契都有。 这徐家不简单啊! 徐老东西除了爱买少男少女这个恶习之外,其他地方都挺低调的,这可不是一般的有钱,他默默地待在这个小镇子究竟是为了什么? 那婆子又打开两个箱子,里面全是银锭子,旁边还有一箱里面装的都是珠宝首饰,最后一箱里面装的古董字画瓷器。 旁边有两个特别大的箱子里,装的是布帛,都是些来自江南的绫罗绸缎。 林锦初看了那婆子一眼,然后说道:“你现在去遣散那些人,一人发点粮食给他们,都各自逃命去吧。” 婆子照做,一人分了两个馒头给他们,见那些人还不肯走,这边几个村民拿着刀过去赶人。 林锦初趁乱将那箱子银票收进空间,又把装着珠宝和字画的箱子也收了进去,想着逃荒路上这些银锭子不安全,又收进去一箱银锭子,这个地方有几匹马挡着,婆子离开后,其他人就看不见里面。 剩下的只有一箱子银锭子,两箱子布帛,十几袋粮食,八大桶水,还有一些馒头,干粮和肉干。 林锦初收好这些重要的东西,一抬头,见那些人都跑光了,就连刚才那婆子也跑了,大概她也不敢留下来。 只有林家几个小孩还一动不动地呆立在那里。 林锦初趁大家没注意又顺势把八大桶水都装满了,原来都已经剩下半桶水,就连旁边还放着的几个空桶也注满了水。 正准备离开时,就看到林春草和林五牛还在原地不肯走。 林春草也没有从前的嚣张了,她朝林锦初恳求道:“大丫姐,你就收留我们吧,我吃得很少的,不会拖累你们,不管怎么说,我们毕竟是姐妹。” 林锦初看了她一眼说道:“你娘当初可是要卖我的,你跟着我也不是不可以。” 林春草一听大喜,正要跑过来,心道,这死丫头果然好骗,看我以后怎么收拾她。 然后就听到林锦初说道:“我这人最喜欢有仇必报,所以向你娘学习,我会帮你们几个物色个好地方,也不知道哪里有怡红楼,或者怡春院也行,不然就找个像徐老爷这样大年纪的老头。 然后把你们都卖了,怎么着你们几个也能卖个十两八两银子吧,正好现在我们大家都没钱了。 还有那个林春桃,林春柳,林四牛也一起,五个人打包卖到一个地方,让你们一家子互相照顾,你看,我这个养姐对你们不错吧?” 林春草听到这里,哪里还敢往前走,她亲眼看着林锦初杀了好几个人,不敢再存一点侥幸,也不管林老头的死活,她拉着林五牛走到林春桃身边,林春桃心有不甘地瞪了林锦初一眼,三个人跑过去,扒拉了几个馒头,又从地上捡起一个装水的水囊就跑开了。 第109章 笼中少年 这时候林四牛哭叫道:“我不走,我要去京城的徐家,我要读书,要考状元。” 林锦初一听,哟,这林家的奇葩真多,一个两个都以为自己是考状元的料,简直有些入魔了。 于是林锦初哄着林四牛说道:“你们快拿几个馒头去京城吧,到了京城就找到徐家,他们会送你去书院读书的。” “真的吗?那你给我银子,等我考中状元,还你十倍。”林四牛朝林锦初叫道,他的语气中甚至有些轻慢,好似在说,你林锦初该跪在我脚下求我收下银子,这样他日我中了状元才会赏你点好处。 得了,林锦初无语,又一个活脱脱的林知书,着魔了。 林锦初懒得理他,村民们围过去,把剩下的那些人都赶跑了。 齐三郎他们把那些尸体埋了,这才走过来。 “三郎叔,你把这些粮食和水按人头分了吧,这些银锭子留下一部分给药王谷的人买药材,其他的都分给大家。”林锦初开口道。 如今这样一家能分到几十两银子,到了安家的地方足够置地建房了。 最重要的是这样一批批的杀人,前前后后各家早就已分了几十两银子,有的一家十几口人的,家里青壮年多,又爱上阵杀人的,分得更多。 边关的将士现在都在啃树皮,林锦初想着能不能把银票想办法送到边关给傅言澈,或者将银票换成粮食送过去。 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太难了,送银票还有可能,毕竟常家人应该和傅言澈说好了,肯定是要打回西北的,但粮食很难送过去,现在整个北境到处都是鞑子军。 “好,叔知道怎么做了,刚才从那些家丁身上也搜了几百两银子,那两个男子身上又搜了五百两银票,这些够分给村民了。 箱子里的银子先不分,药王谷的人要买药材,我们先留着吧,我就先把粮食和水给各家分了。”齐三郎说完看向林锦初。 “好,就听三郎叔的。”林锦初不禁感叹齐三郎这个人很大气,而且一点都不贪心。 齐三郎又朝林锦初说道:“锦初丫头,别忘了,我们这群人现在可是杀疯了,几天不杀这些坏人手就痒,等我们到了落户的地方呀,家家手里怕是都有几百两银子了,最好能再找个土匪窝打劫一下。” 他说完还嘿嘿两声。 林锦初被他逗笑了,想过好日子很难,想杀人还不容易,到处都是土匪,强盗,鞑子军。 他们这二百多人不知道不觉间已成了一个战斗中队,大多数人都很齐心。 见村民们都涌过来分粮食分水,林锦初走到自家那里,见秦风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文泽则紧张地拍打着他。 “爹,舅舅这是怎么啦?”林锦初问站在一旁很紧张的林知远。 “刚才杀了那些人后,秦风一回来就躺下了,本来还以为他累了,就由得他休息下,没想到现在叫都叫不醒。” 血缘这东西真是奇怪,他们现在并没有完全确定秦风就是秦霜的亲弟弟,主要是秦霜从来没有在林知远面前说过自己的身世,但林知远和文泽就是已经把秦风当成家人了。 现在全凭长相全姓名,加上林锦初母亲被卖到落叶镇的时间和傅言澈所说的秦国公府被灭门的时间对应得上,很大可能,她母亲秦霜就是秦风的亲姐姐。 林锦初从自己的水囊里倒一碗梧桐叶水,给秦风喂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秦风才醒了过来,又恢复了傻傻的样子和文泽玩到一块去了,两个人还摇头晃脑地背起了三字经。 林知远叹了口气,很无奈,也不知道秦风什么时候才能好。 林锦初倒觉得秦风这个样子挺可爱的,又乖巧,战斗力又强,还粘着他们家的人。 “初儿,为何常家人解毒几天就好了,秦风怎么喝了第三次神药水了,还没有好?反而越来越傻了。”林知远不解地问女儿。 林锦初看了一眼还在帮伤员包扎的钟炎一眼说道:“钟爷爷说了,舅舅这毒每年都要喂一次,生生把他用毒灌成一个杀人机器,毒性伤了脑子,恢复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毒药喝得太多,慢慢侵蚀他的全身,如果不是遇到我们,任由他再继续下去,估计活不过两三年。” 林知远听到这里,气得骂了一句:“这三皇子真不是个东西,到底和秦家有什么仇,能这样狠毒。” 是啊,严家到底和秦家有什么仇,要灭了秦家的满门,还要这样糟贱秦风,让母亲秦霜流落到人贩子手里,幸好被她爹碰到。 她爹这辈子做得最英武的一件,怕就是冒着被沈老太和林老头打骂的风险,第一次大着胆子把卖得的五两银子做主买了她娘。 也难怪沈老太处处看不惯她娘,又想方设法地卖了她娘,这是一直记恨着她爹当初自作主张花了银子买下她娘,所以报复她爹。 “锦初丫头,你过来看一下。”齐三郎在那边叫她。 林锦初快步走过去,就看到徐家的马匹后面有一个铁笼子,之前铁笼子旁边堆了一些被子,现在把被子拿开了,就看到铁笼子里面关着一个少年。 少年头发散乱在脸上,看不出长相,身上脏兮兮,衣服又破又脏,光着一双满是泥污的脚,脚上和小腿上,还有手臂上都是鞭痕。 后背上的衣服也破了,露出里面血肉模糊的样子,这也是被鞭子抽的。 “也不知道这孩子是谁?姓徐的老东西真不是个人,把人关在笼子里做什么,当牲口养啊!还把人打成这样。”齐三郎气得骂骂咧咧。 林锦初却细心地发现他的裤子虽又破又脏,但仅有的一点干净的地方,却能看出面料是质地不错的羊皮。 她能认得出来,是因为林锦初在现代时,秋冬最喜欢穿羊皮靴,那少年穿的是打磨得很精细的羊皮,这样的羊皮平民可穿不起。 林锦初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原书中有一段专门写苍璃国二皇子从京城礼部侍郎徐府逃出,后来历经艰辛回到苍璃国,继位成了苍璃国的皇帝。 第110章 少年巴彦 在傅言澈成为摄政王的第六年,小皇帝六岁时,苍璃国大军进犯东夏国,一路挥军直逼京城,某一夜里派人入城,一夜之间,杀光了礼部侍郎府一家大小百余口人。 后来傅言澈带兵亲征,为此进行了长达五年的战争,最后才把苍璃国的军队赶出了东夏国,而傅言澈最后因为伤重不治而亡。 难道他就是那个二皇子?要不然哪个东夏国的平民大夏天穿羊皮裤?只有北境的游牧民族才喜欢穿羊皮衣。 如果真是他,决不能伤害他,不仅不伤害他,还要好好待他,这样可为东夏国免去一场战祸,也能间接救傅言澈一条命。 想到这里,林锦初说道“三郎叔,这人给我吧。” 齐三郎不解地看向林锦初,林锦初一时不知道如何解释,只得说:“给我舅舅做个伴,总归是条人命,就当是积德行善吧。” 齐三郎一想,反正秦风那么厉害,谁也伤不了他,留着就留着吧,反正锦初丫头能让他留下,肯定有她的道理。 “好,这个孩子也是可怜,伤成这样,正好让钟老帮他治一治。”齐三郎叮嘱道。 “嗯,我会的。”林锦初答应道。 齐三郎正要叫人帮忙把那笼子抬过去时,就见林锦初已一手提着笼子就朝自家爹那边走去。 众人张大嘴巴看着,他们是知道林锦初力气大,但没想到这么大,铁笼子本就重,里面还有人。 等到林知远帮少年洗漱过后,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湿头发用布吸干,梳成和林锦初一样的高马尾,坐在秦风旁边时,林锦初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 少年十四五岁的样子,脸型非常立体大气,眼窝深陷,一双灰瞳眼睛湿漉漉的,有种破碎感,很是迷人,眼眸如幽潭一般深邃,鼻梁挺直如刀削一般。 明显不像是中原人,之前蜷缩在笼子里还看不出,现在才看到他个子挺高和常从铮差不多,只是很瘦。 见他低着头,林知远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有没有有家人?” 林知远为人简单厚道,压根没想过这少年是异族人,只以为是流民。 少年一动不动地低着头,没有回答他的问话。 常从铮说道:“锦初妹子这是捡了个哑巴?” 他其实想说的是,锦初妹子捡人捡成了习惯,先是傅言澈,然后秦风,现在又多了一个少年。 不过她的手气真不错,一不小心捡到了傅言澈这个名震东夏国的战神,又捡到东夏国有名的杀神秦风。 就是不知道眼前这个少年是个什么人物,常从铮直觉此人身份应该也不会简单。 无他,锦初妹子捡的人哪有简单的。 林锦初则看到少年的两只耳尖微微动了动,心道,他当然不是哑巴,而是一个很可怕的人,一个连傅言澈都勉强能对付的人,他是一匹恶狼,而且是恶狼之首。 林锦初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举动是正确的,这样的人只能做朋友,且要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若是做敌人,那就是灭顶之灾。 不仅是对个人,家族,就是对国家来说都是灭顶之灾。 原书中徐家人肯定严重伤害过少年,所以徐家满门被灭,东夏国长达五年的战争,如果不是傅言澈,恐怕要被灭国。 他真是个有极端报复心的人,那双幽深的双眸如深潭一样,让人完全猜不出他在想什么。 而常廷和罗婶子在刚才瞧见那少年的双眸时则露出惊讶的神色,虽不知他的身份,但隐约觉得这人应该是敌国之人,他们曾经在边关生活了十几年,当然会分鞑子军和苍璃国人的区别,但他们二人没有说出来。 林锦初拿出两个馒头,又用油纸包了一些前两天才烤的肉干,倒了一碗水给他。 “快吃吧,你一定饿坏了吧,不怕啊!以后再也不会挨饿了,也不会有人再伤害你。”她安慰道。 少年听了她的话,轻轻地抿了一下唇,犹豫了一下,林文泽见他不动,顺手接过馒头,肉干和水,塞到他手中。 “哥哥,快吃,可好吃了,我舅舅就很喜欢吃,你尝尝。”他说着还拉了拉秦风的手,似是让他证明自己说的没错。 “嗯,文泽说得没错,很好吃。”秦风见文泽这么相信自己,连忙很认真的憨憨地跟着说道。 一个快三十岁的傻子,看上去心无诚府,眼睛纯净得如同孩童一样,智力却和七八的小孩差不多。 但少年不久前才看到就是这位傻子,砍杀了那么多人。 他虽在笼子里,但对杀戮天性敏感,秦风腾空杀人的样子刻在他脑子里,他当时很羡慕,因为他也喜欢这样痛快地杀人,只可惜那个姓徐的老东西也不知道喂他吃了什么,他用不了内力。 他一直以为中原人喜欢使用阴谋诡计,他们不敢真刀真枪地干,所以对林锦初也一直提防着,不知道这些人为何要救他。 他们看上去是流民,但武功却出奇地高,这小姑娘为什么会救他,有什么目的? 林锦初当时看这本书时还觉得这个人设肯定是天蝎座的性格,阴冷,有谋略,善隐忍,出手狠辣,有仇必报。 所以这个在原书中作为男三的苍璃国二皇子名叫巴彦,她记得很清楚。 巴彦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馒头和肉干,又端起碗一饮而尽,可喝完他却怔住了,这水……怎么这么清甜,他还想喝怎么办? 喝完后一股甘甜的气息好像流遍了五经八脉,他当然不知道,这是林锦初空间里那口井里的水。 随着空间的灵气越来越足,井水也越来越甘甜可口,现在不用烧水了,直接打来喝即可,因此每天天没亮,林锦初就把常家众人和他们自己一家人的每一个水囊都重新装满井水。 巴彦转了转手,咦,好像有些力气了,他试着站了起来,一个多月的时间都蜷缩在铁笼子里,他几乎记不得挺直腰杆是什么感觉。 文泽和秦风一人一边扶着他站了起来,他尝试着挪动自己的双腿,双腿像灌了铅似的,才走了一步,差点摔倒在地。 “哥哥,不怕,多走几次就好了。”文泽鼓励道。 第111章 再次见到雪球 一个春枣姐姐对他只有打骂,一个锦初姐姐总是鼓励他,所以他小小年纪就明白了鼓励和赞扬对一个人有多重要。 他看到在姐姐的鼓励下,他爹现在也变得开朗爱笑起来,还整天一有空就自己练箭,练耍刀,让常大伯教他刀法。 姐姐真是个神奇的人,从前他们一家多可怜,现在他们一家人就有多开心。 夜里,林锦初又进了空间,没想到空间又有了变化。 这一次小苍梧竟然没有大呼小叫,反而和小麻雀,小喜鹊,山鸡们在欣赏空间的新变化。 空间里拔地而起,多了一个三层楼的别墅,别墅的院子还用白色的围墙围了起来,那一两扇大铁门林锦初怎么能忘记。 林锦初就这样站在那里,看着那个记忆中的别墅,那是父母在现代住的地方,也是林锦初从小学开始住到高中毕业的地方。 她任由泪水成河,没想到朝思暮想的父母,会用这种方式相见。 她推开大门,曾经养的一条萨摩耶雪球跑了出来,它全身雪白,正摇着尾巴朝她扑过来。 林锦初惊喜万分,雪球是在她上高二时过世的,那一年它十五岁,可以说是寿终正寝,尽管如此,林锦初当时伤心得几天都没有说话。 雪球是她三岁时姥姥买给她的,可以说是陪着她走过童年,少年,青年的家人。 没想到会以这样一种方式重新来到她的身边。 林锦初将头埋进雪球细长的毛里,一种失而复得狂喜冷充斥着她全身。 “雪球,我好想你啊!”她边哭边笑,边对雪球说着话。 雪球用脑袋蹭了蹭林锦初,又舔了舔她的手。 林锦初抱起了雪球,以前她总是觉得雪球太重了,抱不起它,没想到现在这个愿望实现了。 她抱着雪球往里走,从前她没觉得院子里种了这么多花,有玫瑰,有牡丹,有百合,有菊花,有杜鹃花,还有个荷花池,还有爬藤的蔷薇花。 她以前每次经过花店,看到喜欢的就买回来,没想到父母都帮她种了起来,自从上了高中后,她就住宿了,然后到南方读大学,再后来又在南方工作,好像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 有时候就算回来,也是匆匆忙忙,陪父母到外面吃个饭,然后约同学聚一聚,高中的,初中的,小学的,每个阶段都有一两个好朋友。 记忆里就算偶尔回家,陪父母的时间也是很少。 没想到父亲把这些花种得这样好。 父亲在家里是个好脾气的,一向很湿润,而母亲很爱看书,爱画画,母亲原是镇上的小学美术老师,后来辞了工作跟着父亲一起先是在县里创业,然后又到省城。 母亲爱画花,林锦初记得她的房间里还有两幅母亲画的茶花。 她记得后院还有一片茶花园,那是母亲最喜欢的,父亲把那些山茶花打理得很好。 林锦初静静地站在山茶花园子外面,茶花开得正盛,有好几个品种,都是母亲每年从网上搜罗回来的。 她搜罗回来就不管了,剩下的就交给父亲,印象中父亲只要一有空就在前院后院除草栽花。 从一楼走到二楼,二楼的主卧是父母的房间,房间里依然是一尘不染,阳光照在落地的玻璃上,林锦初走了进去,拉开了窗帘。 梳妆台上放着一家三口的照片,林锦初用手轻轻地抚摸着相片中父亲和母亲,泪水滴在上面。 “爸妈,你们还好吗?女儿好想你们啊!你们一定要好好保重身体。” 小苍梧飞了进来,落在萨摩耶背上。 “小苍梧,你说,我怎么才能见到我父母呢?”林锦初问道,“哪怕告诉一下他们,我活得好好的,只是在另一个空间位面。” 小苍梧最近有些开窍,虽然还是一时记得,一时又记不得,不太正常,但记得的东西越来越多了。 小苍梧歪着脑袋想了想说道:“应该是活着的人是见不到的,只有逝去的人才能看得到。” “真的吗?那是不是说明我爸妈还好好地活着,太好了,而雪球已经离世了,所以我现在反而能见到它,对吗?”林锦初问道。 “按说雪球既然离世了,主人应该是能看得到它,但不应该能触摸到它,如果能触摸到它,说明雪球上一世没有投胎,心愿未了,不肯离开,还想陪主人一世。” 小苍梧接着说道:“比如你有亲人离世了,你就可以看到他,但你不能和他说话,也不能和他交流,只能看得到他曾经在那个世界的样子,这些也只是根据我以前的记忆猜测的,不敢肯定。” 林锦初大概猜到她那时候住宿,读高二时学业很紧张,雪球离世时,父母并没有立即告诉她,而是隔了好几个月,她放假几天回到家时才知道。 这大概就是雪球的执念,也好,如果雪球还能再陪伴她这一世,那她一定好好陪着她,弥补上一世的遗憾。 “小苍梧,有人说如果狗狗有名有姓,下一世就能投胎为人,是不是真的?我的雪球名叫林雪球,它是有狗身份证的,所以它如果投胎一定会投胎成为人。” 这一次小苍梧毫不含糊地应道:“确实是真的,不过……” 林锦初一紧张,“不过什么?” 小苍梧老神在在地说道:“不过我瞧主人能让空间有这样的灵气,怕不是普通人,可惜我现在还不能看到主人的前世。” 林锦初轻笑道:“前世,我知道啊!我前世就住在这里。” 小苍梧没有说话,停了一会儿轻轻说道:“若是主人的前生不是凡尘中人,那雪球有你这个人主人,它投胎就不一定会是人,而是随主人一起的。” “也就是说,如果主人是仙界之人,那雪球也会跟着主人回到仙界,如果主人是灵界的精灵,雪球也会随主人回到灵界,如果是神界也是同理。” 林锦初可没觉得自己是什么仙子,不过小苍梧的回答让她很满意,至少雪球下一世投胎成做人了。 但其实,如果遇到一个好主人,做狗也挺好的。 林锦初又上了三楼,三楼的几间房都是她的,一间卧室,一间书房,一间是雪球的房间,雪球的玩具和床都还在。 第112章 家的感觉真好 雪球一骨碌地跳上自己的床,在床上打了几个滚,然后叼着玩具球从床上跳了下来,然后就往楼下跑,林锦初从窗口看下去,原来雪球面院子里的空地上玩,小苍梧也跟着玩起来,这时候空间里的其他小动物也都飞了过去,只有兔子的腿脚稍慢一点。 真好,雪球在空间里一点也不闷,有这么多好朋友。 林锦初回到自己的书房,书架上一排排书都整整齐齐地放着,连小学的课本都没有丢,一直到大学的书都在。 书柜里有很多本相册,小学的最小,林锦初打开一看,里面都是同学写的祝福,的的字迹歪歪扭扭,写得很幼稚。 初中毕业册的留言就五花八门,林锦初翻开一页,是班上很调皮很帅的一个男生,他的好友档案上写的内容可把林锦初乐坏了。 只见他写的口头禅是:快到碗里来。 座佑铭是:你才到碗里去。 缺点是:不会飞。 最爱看的书:儿童文学。 如果让你变成异性,你会:我会吐。 林锦初看到这里,笑得肚子都疼了,那个时候的同学多可爱啊! 她去南方上大学后,很多同学就没有什么联系了。 她叹了口气,抹去了眼泪,默默地放下相册。 书架旁边还有个小衣柜,里面放的都是她从小到大的校服,一年四季的,从小学到高中毕业。 衣柜中间有两个抽屉,林锦初打开左边的抽屉,里面放着几个小玻璃瓶子,里面全是金豆子金瓜子,那是从小到大父母给她攒的,还有奶奶和外婆每年生日送给她的。 考试考得好奖一个金豆子,成绩进步了奖励一个金花生,过生日奖励十粒金豆子,就这样一点一点的积累起来,拿起一个瓶子,沉甸甸的,都是家人的爱。 当初在南方都市买房子时,林锦初都没舍得变卖这些金豆子。 金豆子比以前又多了一些,尽管已经三十出头,父母攒金豆子的习惯还是没有变。 这个世界上唯有父母的爱最无私,最深沉,总是在你看不见的地方为你考虑,为你做很多事。 很庆幸还能再次回到自己的家。 让林锦初惊喜的是电脑还在,她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还能不能打开。 她坐了下来,轻轻抚摸着电脑,这是读大学一年级时,每次回家都要把笔记本电脑一路背回来,父亲怕她背得太累,总是让她不要背回来,但有时候要查资料或者要用电脑就很不方便。 于是父亲买了一台全新的台式电脑放在家里,这样她回来时就不用次次把电脑背回来了。 打开电源,小心翼翼地按下启动键,不一会儿电脑打开了,没想到还能连到网,试了一下可以上网查资料,只不过微信上不了,购物软件也用不了。 浏览了一下八卦新闻,只用了一会儿,电脑就黑屏了,林锦初也没有再开,也没断电,任由电脑主机的灯亮着。 林锦初有些失望,大概这台电脑已经老化了,毕竟已经十几年了。 离开书房,她又走到自己的卧房,还是像从前一样干净整洁,躺在柔软舒适的大床上,林锦初根本不想起来,太舒服了,没想到还能睡到自己家里的大床上。 不仅如此,三楼的沐浴间和厕所都可以用,林锦初痛痛快快地洗了个热水澡。 天哪,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能好好洗个澡,看着地上的黑水,她忍不住嫌弃地嘴角直抽。 衣柜里有她以前的衣服,睡衣和袜子,什么都齐全,而且洗得干干净净,就好像她从未离开过家一样,不仅如此还添了不少新衣服。 林锦初找了双深色袜子穿上然后再穿上布鞋,布鞋外面又套了个草鞋。 照了一下镜子,脸晒红里带黑,虽有些丑,但转念一想,黑了也好,连化妆都不省了,等到空间外面在脸上扑点灰尘就行。 楼下传来热闹的声音,林锦初站到窗口,看到雪球和空间的小伙伴玩得开心,几十只小兔子都加入进来,那只轻快的彩球在小动物们之间自由地跳动。 她下了楼,走到厨房和杂物间,厨房里正炖着一锅鸡汤,林锦初拿了个碗就舀了一碗汤喝完,还是熟悉的味道,那是父亲的手艺,父亲一向很心疼母亲。 母亲体寒,一到秋冬,父亲就经常炖些养胃驱寒的汤给母亲喝,这些年的调理下,母亲身体好了不少。 她连续喝了两碗,还吃了个鸡腿,这才满足地放下碗,再一看,锅里明显少了一小半,林锦初在想,如果她把厨房的汤喝完了,明天还会不会再有。 这个汤是每天再生,还是说是现代的父母实时炖的汤,如果同步的话,是不是可以说,汤少了父母知道有人喝了。 她故意没有洗碗,把空碗放在桌子上,汤勺还如从前那般放好,如果是同步的,她相信父母一定知道是她喝的汤。 她又走到杂物间,杂物间里放的是米和油这些物品,杂物间里东西不多,因为现在线上超市送货上门很方便,所以家里一般不会存太多的东西。 只有两袋米,还没拆开,有两桶油,十几小袋的盐,还有些小米,绿豆,红豆,花生,调料等等,都是装在玻璃瓶里。 杂物间还有个冰箱,里面有各种饮料,牛奶,酸奶,水果,还有鲜肉,排骨,一只宰杀好的鸡,几十个鸡蛋,还有不少蔬菜等等。 冷冻层里还放了一些雪糕。 林锦初吃了一支巧克力脆皮雪糕,又冰又甜又脆,特别好吃,顿时觉得浑身都清爽了,仿佛外面的暑热一下子就散了。 她忽然心念一动,如果家里的东西她能用,那么她放点东西进家里,也不知道父母能不能用呢。 想到这里,她在杂物间里找了个透明胶袋装了几斤灵芝,放进杂物间的柜子里。 等明天再看灵芝是不是还在。 这一晚,她睡在自己的床上,夜里,她梦到了父母。 父亲拿起桌上的相片问母亲:“小敏,这放在桌上的相框,你动过吗?” 母亲的名字里有个敏字,从父母认识开始,父亲一直这样叫母亲,这个称呼从来没有变过,哪怕现在他们都快六十岁了,还是这样称呼,而母亲也一直叫父亲浩哥。 第113章 女儿还活着 母亲正在看书,听到父亲的问话,她放下手中的书,抬起头走到父亲身边轻柔地说道:“我没动,也没看,浩哥,你放心,我不会再想不开寻短见了,我不能让我们的女儿担心,她在天上看着呢,我一定会好好地活下去,替我们的女儿好好地活着。” 梦里的父母都消瘦了不少,林锦初泪水一直在流,哪怕在梦里,她也能感受那份父母的爱。 她知道父母心里肯定很痛,他们互相安慰对方,她看到母亲说话时,父亲在偷偷流泪。 然后就听父亲说道:“可是,小敏,这相框上怎么有眼泪?” 母亲接过相框看了看,狐疑地说道:“这是你擦桌子没擦干净,留下的水吧。” “不是的,擦拭的毛巾我都是拧干的,哪来的水,咸的,我试了试,是泪,我以为是你的泪。”父亲语出惊人,他一向心细如发,竟然还试了。 “我没哭啊,我已经想开了,就当孩子还在外地工作,你说什么?这是泪水,该不会是……是我们初儿回来看过我们,一定是的,一定是的,初儿肯定想我们了。” 母亲激动得有些颤抖,手抖得几乎握不住相框,父亲连忙把相框放到桌上,然后扶着母亲坐下。 “你别激动,我怕你身体吃不消,还有一件事,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告诉你,就是怕吓着你。”父亲又道,眼神很复杂。 “什么事,我又不是泥捏的,哪有这么脆弱,你快说啊,别磨蹭。”母亲拿纸巾擦了擦眼泪。 “你看,还说不会哭,再哭眼睛就要瞎了,以后不准哭了。”父亲到洗手间拧了个热毛巾给母亲。 “厨房我炖了一锅鸡汤给你补身子的,刚才我去看了,里面少了差不多一半,还少了个鸡腿,我记得初儿是最喜欢喝鸡汤的,你说,会不会……是初儿回来喝的?” 父亲还是鼓足勇气,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他知道这话有些匪夷所思,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相信,这是他宝贝女儿喝的。 他原本不打算告诉妻子的,怕吓着她,又怕听了让她更伤感。 没想到妻子比他还相信是女儿回来了。 “肯定是初儿喝的,她每次一回家就先奔厨房,这孩子爱喝你炖的鸡汤,还有鸭汤,你快下单,不,我和你一起去菜市场挑刚宰杀的鸭子,一会儿我们再炖一锅鸭汤,放点莲藕里面,再放点山药,对,给女儿补补身子。” 母亲说着就拉着父亲往楼下走。 父亲和母亲走到一楼杂物间的时候,父亲又拉着母亲的手进了杂物间,他指着那一大袋深褐色的灵芝说道:“这些不是你买的吧?” 母亲白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看到我买这些东西的,咱们家不是一向是你买东西吗?” “可这也不是我买的。”父亲说着看向母亲。 “是初儿,初儿送给我们的,初儿还活着,她肯定还活着。”母亲激动地边哭说。 “不哭,不哭,女儿还活着,咱们应该高兴。”父亲见不得母亲哭,忙安慰道。 “我这不是伤心,是高兴的,没事,只要咱们女儿还活着,我和你都要好好保重身体,不能让女儿担心。”母亲边说边抹眼泪。 父亲已经泪流满面,如果说女儿还活着,可他们明明已见到女儿已死了,女儿的后事还是他们亲自去办的。 可母亲却坚定地说:“初儿根本没死,她一定还活着,你相信我的直觉,她一定在天上,或者在其他星球活得好好的,你看现在电视上不都有重生,穿越吗?我们女儿肯定也是穿越到哪个地方去了。 你信我的,以后咱们每天做点好吃的放在那儿,你看会不会少,就知道是不是初儿了。” 母亲说着,又匆忙往楼上跑,一直跑到三楼书房。 父亲瞪大眼睛,自从女儿出事后,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妻子这样开心。 前一段时间妻子总呆呆地坐在床上,整天病怏怏的,每天只能哄着喝点粥和汤。 现在这样,才是活着的她。 “浩哥,浩哥,你快上来。”她看着电脑亮着的灯朝楼下大叫道。 父亲冲上三楼。 “浩哥,我就说是我们的女儿回来了,你看电脑主机上的灯亮着,肯定是女儿要用电脑,我们今天,不,现在就去,重新买一台新电脑,这样女儿回来就可以用了。” 母亲是学美术出身,性格一向很清淡,如兰花一般的优雅和温柔。 像现在这样大叫大嚷还是第一次。 “好,好,好,都买,都买。” 母亲说着又跑到隔壁雪球的房间。 “雪球都不在了,你去那里干什么?”父亲追在后面叫道。 “不,你不懂,初儿那么喜欢雪球,雪球去世我们怕她太伤心影响学习,就没告诉她,直到放假回到家才知道,女儿把自己关在雪球房间两天不吃不喝,她很伤心。 雪球从小就陪着初儿长大,它是初儿最好的朋友和家人。 她要是回家,一定会来雪球房间的。” 母亲很固执地说着,一把推开雪球的房间。 “天哪,雪球的床上明明铺得平平整整的,现在有狗爪印,雪球最喜欢的玩具球不见了,浩哥,不止初儿回来了,雪球也回来了,老天保佑,初儿现在肯定和雪球在一起。” 林锦初就这样静静地看着父母不停地忙碌着,笑着,哭着,虽然在梦里,但能再次见到父母,她还是很激动。 只是她穿梭在父母中间,却无法触摸他们,只能看着他们,她说的话父母也听不到。 但能以这样一种方式再次触摸到父母,见到父母,听到他们说话,她已经很知足了。 第二天一早,林锦初醒来时梦里的一切,她记得一清二楚,就像是真实发生的。 她试着下楼,再到厨房,看到厨房里煮了很多她爱吃的东西,炖鸭汤,煎羊肉饺子,驴肉火烧,锅包肘子,还有几样肉丝炒青椒这些家常家式。 林锦初这一次不哭了,而是觉得很开心,她知道梦里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现代的爸妈知道她回家了,她喝了一碗炖鸭汤,其他菜每样夹了一些放在自己碗里吃了,剩下的留给父母吃,就像以前自己在家里一样。 第114章 煮汤药 能用这种方式感知到父母的存在,且能和父母在异时空交流,也是一种幸福,这样就和她在南方工作一样,虽见不到父母,但至少现在能天天感知到父母。 她用油纸包了驴肉火烧,然后出了空间,趁着天还没完全亮,叫醒了她爹还有文泽,秦风和巴彦这时候也醒了。 一人给了一个驴肉火烧。 “快点吃,一会儿要出发了。”她催促道,上次在镇上,她好像也看到驴肉火烧,不知道这里叫什么。 “火烧夹肉,初儿,这是哪里买来的?”林知远正要问下去,忽然又打住了,是啊,自己的女儿每天装的水都是清甜的,这一路上哪里能打到这样好的水。 所以女儿能拿来什么,他也不该产生疑问,吃就是了。 于是他闷声吃了起来,林文泽更是不说不问,他已经习惯了。 秦风三两下就吃完了,吃完了还巴巴地看向林锦初。 “锦初,好吃,秦风还要吃。”他可怜巴巴的样子让林知远有些不忍,于是林知远把自己吃了一半的火烧递给他。 “不要,你吃过的,不吃。”他转过头,拒绝接受林知远手中的火烧,嫌弃地说道。 林锦初没忍住笑了起来,哄着道:“今天先吃一个,明儿锦初要是看到再买给舅舅吃。” 她说着又递了四个肉包子给几个人,一人一个。 秦风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嘴唇上扬,他闻了一下。 “肉包子,好吃,香。”说完又两口吃完了。 吃完又看向林锦初,林文泽拿了一个昨天的馒头给了他。 “吃这个。” 秦风接过来咬了一口,就吐到地上:“呸,不好吃。” 林知远苦笑着摇摇头,很是无奈,初儿把他们这一家子嘴都养刁了,别人家想吃都吃不着,他们倒好,连昨天的馒头都嫌弃。 秦风吃完还围着林锦初转了一圈,又把她的手掰开看看,确实没有吃的了,这才罢休。 巴彦则埋头吃着,他不敢抬头,因为他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了。 自从大皇子夺位,父皇母后被杀,他一路逃出来,辗转大半年,从苍璃国到东夏国,因中了毒,无法使用内力,又不会说东夏国的语言,只能一路装哑乞讨,风餐露宿不说,没吃过一顿饱饭。 一个多月前被一个胖女人抓了回去,把他关在铁笼子里当牲口一样养着,胖女人喜怒无常,高兴的时候还能给点吃的,和他说说话,不高兴的时候拿鞭子抽他,他身上那些伤都是胖女人打的。 几天前,在山上马车不好走,胖女人嫌麻烦把他扔在路边,很多人看到铁笼子里的他,就拿石子打他,后来被那个路过的徐老爷捡了,只不过徐老爷看他的眼神有些可怕。 他恨大皇子,也就是现在苍璃国的皇帝,这个得位不正的大皇兄,总有一天他会清算这笔账。 但他更恨东夏国的人,他在东夏国被人打,被人骂,被人当牲口一样欺辱。 文泽将水递给巴彦:“哥哥,喝水。” 原来文泽,秦风和巴彦三个人一开始合用一个水囊,后来秦风不依,也要像文泽一样背着一个水囊,似乎背着水囊很威风,于是林锦初也给了他一个。 秦风的水囊里装的是梧桐叶水,只不过是一片叶子煮了一大锅,就这样给他慢慢喝,他身上的毒已经渗透五脏六腑,急不来。 巴彦也有一个水囊,但他没有像秦风和文泽一样背在身上,他觉得那样傻里傻气的,巴彦的水里,林锦初也掺了一些梧桐叶水,小苍梧说,巴彦也中毒了。 她放心给巴彦梧桐叶水,是从原书中知道巴彦这个人本性并不坏,相反,他是一个极重情重义之人,但也是一个用仇必报的人,他的性格非黑即白,没有中间地带。 林锦初怀疑这些高位上的人是不是都中毒了,怎么一个两个都这样,古代人这么喜欢用毒吗。 要不是有梧桐叶,她可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时候天亮了,大家都陆续起来,常家人也从队伍的后面走到前面。 现在流民越来越多,昨晚常家人搬到后面和齐三郎一家住在一起,增加后面的防卫,队伍后面的力量太弱。 而药王谷众人则在队伍中间走,后面和中间都各有十几个青壮年保护着。 吃过早饭,队伍继续向南,南边有一个大城叫宿州,走得快要五天的行程。 从安平县城往宿州方向是一条小路,而且多为山路,很是难走。 幸好他们有十几匹马,粮食和水有马和骡子,还有驴驮着。 走了一天,终于快到了官道,在路口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再次出发,刚上官道,就看到很多流民,从各个小路涌入。 地上时不时还能看到尸体,有饿死渴死的,也有被砍死的。 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发臭,引来很多苍蝇。 林锦初走到钟炎身边轻声说道:“老谷主,是不是让我们所有人用布巾蒙住口鼻?” 钟炎点点头,他身边的一位药王谷的弟子说道:“师伯正打算通知大家,另外我们这儿有一些药物,一会儿中午休息时,给每人熬一碗汤药喝下,但最重要的还要尽管离开这里。” “药可以分给大家自己熬煮吗?”林锦初觉得两百多人,这个工作量太大了,如果分到各家自己熬煮既快又省事。 那弟子摇摇头说道:“药草本就不多,分开就更不够了,统一熬煮好,让部分路人也喝点,就怕有疫病蔓延开来,那东夏国就真出大事了。” “就是会用到大家的水,也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意见?”钟炎补充了一句。 “放心,没事的,您老尽管用,反正咱们的人也要喝。”林锦初倒不担心水的问题,她夜里又往水桶里注了不少水。 “好,那就辛苦你们了,我现在去把这事告诉三郎叔,一会儿找个地方休息,你们熬好通知大家。“ 林锦初目前只关心他们这队伍里的人,流民实在太多,他们想帮也有心无力。 林锦初把钟谷主的想法对齐三郎说了,齐三郎立即通知下去,紧接着,他们这支队伍所有人都以面巾蒙住口鼻,同时脚下也走得更快了。 第115章 再次上山,有异心 熬煮好的汤药用掉四大桶的水,几乎所有知道这个消息的人都涌过来喝,他们也不管什么汤药不汤药,只要有口水喝就行,有的人喝得太急,洒了一半。 还有人喝了一碗还想要,被盯着的村民阻止了,力气大的推倒别人自己往前挤,还有人踩到小孩。 齐三郎命所有人拿出武器,让大家排队,大刀一亮出来,所有人都老实了不少。 林锦初看到了西山村的那些人也在,不过这一次没有一个人敢闹腾,有人拉着狗剩娘,想跟着他们一起,被狗剩爹拿斧头差点砍掉一只手。 “上次你们拿走了我家的粮食,现在还想粘着我们家,欺负我们一家太仁义了,是不是? 不过是看在大家一个村的份上,给你们粮食,看你们做的哪一件是人事,还蹬鼻子上脸了,再往前凑,别怪我不客气。” 狗剩爹一向老实肯干,平时话不多,这一次要不是林锦初给了他们家半袋粮食,齐三郎又多给了他们一瓦罐水,他们一家都断顿了。 狗剩娘后悔自己一时心软,让这些人得寸进尺,她也发狠地拿起一根木棍,就连狗剩都捡了他藏着的一根短矛,这还是文泽给他防身用的,狗剩妹妹大丫也拿了一根小木棍,小脸冷着,恶狠狠地瞪着那些人。 林锦初看在眼里,狗剩一家是什么人,她一清二楚,以前在村子里,也就狗剩对文泽好,经常偷偷给文泽一个饼子,一个馒头,狗剩娘心疼文泽没娘,看到文泽的衣服破了,就帮他缝好,这份情文泽记得,她也记着。 但这个队伍里只要有人拖累他们,她也会毫不客气地赶走,见狗剩一家终于腰杆硬起来了,林锦初放心了不少,人都是需要成长的,她刚来到这个世界时也有些怂。 现代生活和这里完全是天壤之别,在现代几乎不用吵架,更用不着打架,不是工作,就是窝在家里。 林锦初觉得有些养废了,想起自己刚来到这里时笨嘴笨舌,不会打不会骂人,顿时有些好笑。 药王谷的人这次也没有坚持留下来照顾灾民,因为官道上流民实在太多,一旦与队伍分开就会很危险。 林锦初一家是布鞋外面穿着草鞋,这样走路脚没那么痛,幸好当时鞋买得多,也给秦风和巴彦两个人外面也套了草鞋。 他们家分得一匹马,林锦初,林文泽坐在马上,秦风这个大个子见林文泽坐在马上,他也吵着要坐,林锦初只得下去把位置让给他。 秦风现在就和文泽心理年龄差不多,但文泽很懂事,秦风则像个耍懒的小孩子一样,什么都看着文泽,文泽要吃什么,要玩什么,他都要。 要是没有如他的意,就耍赖撒泼,甚至在地上打滚,和沈老太有得一拼。 林知远常常哭笑不得,但没办法,他还是好脾气地尽量满足秦风,明明是个小舅子,却好像多了个儿子,而且还是最小的儿子。 只有巴彦一声不吭地跟着大家,渐渐地对文泽和秦风没有那么大的防备心了,他很喜欢这种家的感觉,不需要提防着谁,也不需要耍心计,完全是一种放松的心态。 大家连晚上都不敢停下休息,一口气走了三天,前面的流民不多了,稀稀疏疏的,有的还在赶路,有的坐在路边休息。 他们这一行人也找了个背靠山的空地准备好好休息一晚。 第二天一早又继续出发,快到下午五点左右的时候,为什么能这么准确说是五点呢,是因为林锦初房间里的手表被她拿了过来。 没想到太阳能电子表在这里还能用,太阳能是个好东西,可惜他学的专业不是能源这个方向,要不然在这里一样可以有电可用。 他们刚走到了官道和一条小路的交汇点,就见小路上跑来很多人。 “有鞑子军,大家快跑啊!” “鞑子军今天攻下桃源县,抢了很多粮食和银子,杀了很多人。” 林知远拦住一个人正要问,还没等他说话,那人一摆手只顾跑,没有停下来,只大声说了句:“快跑,啥都别问了,我们逃出来的时候,鞑子已经杀疯了,桃源县没逃出来的人都死得差不多了,最多半个时辰就要经过这里,大家都快跑,往林子里跑。 他们有马,有马车,比我们快,他们要把粮食运往林州,这里是必经之路,从桃源县抢了几十车的东西,大家都快跑吧,到山上躲几天再说,等这些畜生走了我们再出来。” 他边说边跑,后面的人不断涌上来,显然都是从桃源县跑出来的,穿过官道,都往右边的山里跑。 常家的人和齐三郎都走了过来,刚才那些人的话他们都听到了。 几个人一合计,决定再次上山,但这次不是从山上走,而是听那个人的话,暂时在山上躲一下,等那些鞑子走了再走官道。 官道走起来要快很多,山路难走,而且蚊虫极多。 他们跟在那些人身后,往山上走,等到了山上的分岔路口,常廷突然让大家往那些人的相反方向走。 “人太多,他踩的脚印和砍掉的藤蔓会把鞑子军引来,我们躲到那边去。”他难得主动开口,大多数人走的地方,地势平坦,而他指的那条路却很陡峭。 有的人不解,平坦的路跑起来多快呀,能跑得远些,这么陡的路万一又得扔行李,扔起来容易,置办起来就难了。 “这儿明明有条路可以走,为何走那边?” “就是,这些是桃源县本地人,他们更知道哪里安全?” “爬那么陡的地方,万一还没爬上去,鞑子军已经来了怎么办?” 但林锦初却明白常大伯的意思,鞑子还有半个时辰能到,这个时间足够了。 她冷清地说道:“就听常大伯的,他对鞑子军的了解,比我们所有人都多,大家快点跟上来,走的时候尽量不要砍树枝,砍藤蔓,不要破坏原有的样子。” 她没空多解释,听就跟着,不听就拉倒,这个时候只能听一个人的,意见一多,商量到什么时候。 齐三郎朝林锦初说道:“锦初,你们随常将军先走,后面我来扫尾,放心,我会把这里恢复到和没进去前一样,让人看不出来。” 第116章 秦风舅舅作用很大 大家一口气跟着常家人走了约一个时辰才在高处找到一处隐蔽的空地,等大家累极了瘫坐在地上,齐三郎一点人数,发现竟少了三户人家,共三十多人,刚才意见最大的几个人都不见了。 “走了就走了,心不齐也走不下去。”林锦初安慰道。 “哼,杀鞑子他们躲得远远的,就是混在我们队伍里面的小人,都是我们村的,要不是和他们上一辈的老人有点交情,谁愿意带着他们这些累赘,走了好,走容易,再想回来就不可能了。”齐三郎气呼呼地说。 “对,走了的人别再想加入。” “我们也不依。” “他们就是舍不得丢掉那些刚捡的东西,呸,那些死人用过的他们也敢用,不嫌渗得慌。” “就怕染上什么病,都有臭味,那被子还捡回来了。” “还捡了好几个铁锅,斧头,生怕我们抢似的。” “抢东西比谁都快,杀敌人时就不见人影。” …… 等大家安顿下来,林锦初和常家人还有齐三郎找了个高地看向另一边,官道那边被一块巨大的岩石挡着,只能看向大家逃跑的那一个方向,离得远,隐隐约约能看到还有很多人在往那边跑。 小苍梧也派了外面的小麻雀出去打探消息。 过了一会儿,小苍梧把小麻雀打探来的消息告诉林锦初。 “主人,这次坏人很多诶,有两百多人押着很多粮食还有些大箱子刚离开,还有一百多人上了山,朝那边去了。” 林锦初心里咯噔一声,幸好他们听常大伯的话走这边了,要不然又要拼个你死我活,他们队伍人多,拖儿带女又带着很多行李,注定是走不快的。 一百多个鞑子军可不是闹着玩的,他们那次杀鞑子只杀了三十多个就很吃力了,最可怕的是官道上还有两百多个之多。 齐三郎突然叫道:“你们快看,鞑子军冲上山了,他们真的往那边追去了,幸好常将军让我们往这边来,否则……。” 大家都围过去看,鞑子军的衣服是深灰色,一眼就能分辨出来,尽管离得远,黑压压的一大片鞑子军。 然后就不断听到有人惨叫,也有几个人往他们这个方向跑来,被身后的鞑子军用箭射中。 “主人,我去杀了他们吧,不过空间的毒草不太多了,最近用得比较多,空间的粮食长得很快,都堆成山了,但毒草长得很慢,也是奇怪。” 小苍梧又想出空间了,但这一次林锦初拦住了它。 他有点手痒,哦,不,爪子痒,想杀人,怎么办? “白天你不能出去,那些人不是吃素的,他们的箭法很好,你出去太危险了,而且现在鞑子军和那些混在一起,没法下毒,大多数人已经逃进了深山,鞑子军不可能进深山的。” “你刚才不是说鞑子军运了很多粮食吗?我们想想办法,看不能把那批粮食搞到手,只可惜这空间不能瞬间移动,我又不会轻功。” “看来只能靠秦风舅舅帮忙了。”林锦初第一次觉得秦风这个舅舅作用真的很大。 天渐渐黑了,那边的惨叫声也停了,看样子一百多个鞑子军已退回官道。 大家准备今晚就在这里过一夜,林锦初把秦风拉到一边,给了他一个火烧,秦风几口就吃完了。 “还要,好吃,锦初给。”秦风吃一个完全不够。 “想要吃也可以,你带我去做一件事,回来我给你五个。”她爸妈根据厨房消失的食物来判定她的喜好,结果火烧直接补了两盘,数了一下有十个。 林锦初自己只吃了一个,特别顶饱,吃一个再吃了些素菜,喝了一碗白粥。 八个火烧她都从别墅里拿了出来,放在空间里备着,一个给了秦风。 “五个?”秦风瞪大眼睛,还举起自己的手指数了一下,“真的可以再给五个吗?” 他把再这个字强调了一遍,意思要除去刚才给的那一个,有点小心机。 林锦初忍住笑道:“嗯,只要你答应带我去办件事,我就再给你五个。” “好,我去,我带你去,你快说,做什么?”秦风有些迫不及待地说道。 “你用轻功带我飞到官道上,做得到吗?”林锦初问道,上次秦风和傅言澈大战,两个人在空中打了很久,相信秦风带自己到官道这点距离应该没问题。 秦风一听,开心地说道:“带锦初飞上去,好啊!秦风喜欢飞,飞得高高的。” 小苍梧在空间担心地问道:“这货靠谱吗?傻乎乎的,别一会儿把主人从空中掉下来,本尊现在力气还不够大,等本尊长到足够大时,主人以后要办什么事,有小苍梧帮你。” 林锦初却对秦风很有信心,别看秦风傻乎乎的,但他只和林锦初和文泽亲厚,和林知远都没那么好。 她安慰小苍梧道:“没事的,这点距离不怕,再说不是有空间吗,大不了快摔下来时进空间,掉一段就进空间一次,这样就算摔下来也没事。” “倒也是。”小苍梧这下子放心了。 秦风蹲下身来,“锦初,来,到舅舅背上来。” 林锦初这一刻愣神了,这样看,秦风好像是个正常人,可明明他平时真的智商就和孩童差不多,而且一点都不是装的,确实那些毒药伤了他的脑神经,也伤了他的五脏六腑。 林锦初趴在他身上,两只手紧紧地环住他的脖子。 “锦初不怕,舅舅不会让你掉下去的。”秦风安慰道。 秦风说着一跃飞起,穿过那块巨石,再过一片林子,就到了官道,今晚有月亮,虽不算太亮,但还是能模糊地看得见官道上的人。 微风吹着林锦初的脸,难得觉得有些凉爽。 到了官道,林锦初看了一下,是他们上山的地方。 “再往那边飞,对,继续,到了地方我就叫你停。”她一路指挥着秦风向前飞,过了一会儿,林锦初看到刚才在山上杀人的那群人,正在追前面运送物资的鞑子军。 “这里飞得慢一点,很慢那种,从这些人头顶上飞过。”林锦初说完,就见秦风脚下轻轻一点,就弹了起来,然后再慢慢落下一些,再一些。 第117章 秦风威武杀鞑子 林锦初拿出毒粉,洒在那些人头顶,由于飞得低,加上天黑作掩护,转眼就死了大半,这时候终于有人发现了秦风和林锦初,大喊起来。 他这一喊,那些人就用袖子掩住口鼻。 “舅舅,我们下去,杀了这些坏人,他们屠了整个桃源县城,我们替那些人报仇,我把你的剑给你。”林锦初知道不能让那些这样大叫大喊,把前面的人招惹来就麻烦了,便让秦风落到地面。 秦风放下林锦初,林锦初递给他一把剑,秦风一愣,不知道这把剑从哪里来的,而且这把是他的剑,他拿着这把剑,明显有些激动。 这把剑也不知道杀过多少人,这一刻他突然就清醒了,从来没有过的清醒,他记得十七年前被严家人带走,然后他就开始了杀人。 严家为了训练他成为杀人机器,不仅请了高手悉心教他,每天给他喂一种不知道什么药,还给他佩了一把宝剑,据说是一种天下掉下来的黑铁煅造而成,整个东夏国不超过两把。 来不及再往下想什么,秦风本能地一个跃起,离得最近的那个鞑子军已经人头落地。 其他人都朝秦风冲了过来,林锦初站在外围拿起连弩朝那些人点射。 一会儿功夫,两个人就把这群鞑子军收拾个干净,秦风还从这些人身上搜了些银两,他好像很懂这些人的习惯,一搜一个准。 “锦初,事儿办完了吗?要吃火烧。”林锦初看向秦风这会儿功夫又变脸成小孩了,亏她刚才还高兴了一阵,以为喝了几天梧桐叶水,秦风终于正常了。 原来是间歇性的正常,只有当他杀人时才会有片刻的清醒。 她拿出水囊,倒了水在秦风手上,将手上的血迹洗去,然后才拿出一个火烧。 见他又是几口吃完后摊开手要,林锦初道:“还没完,再飞到前面去,把那帮人也杀了,我再给你五个火烧。” 秦风一听哇了一声,开心地转了个圈,那刚才那个火烧不是白得了,林锦初虽看不清他的神情,也能感到他的快乐。 唉,其实吧,傻也有傻的好。 两个人又飞大概一刻钟,就看到前面有不少鞑子军正坐在地上喝酒吃肉,旁边有十几辆马车里面全是粮食和木箱子,另外还有十几匹马背上也驮着东西。 大概因为他们人多,又或者是因为在东夏国连续攻下很多城池,让他们觉得东夏国实在太弱了,可以横着走,所以他们把粮食放在一边,放心地喝着酒,还一边喝酒一边猜拳。 林锦初这一次几乎将空间的毒粉都用完了,才毒死了大半,能这么顺利多得这些人太得意了,加上吵闹声音很大,对至于见到很多人突然全倒下,才有人意识到不妙。 有几十几个漏网之鱼,看到眼前的人不断倒下,没死的那些人拿出大刀,终于看到飞在他们头顶的两个人,于是朝他们杀过来。 这些普通的士兵武功并不高,只有股子蛮力,秦风拿着剑迎了上去。 林锦初趁着秦风杀得起劲,借着天黑的便利,自己悄悄走到粮食那里,把那些粮食连马车一起全部收进空间,包括那些马也收了进去,又把地上的刀和弓箭都往空间里收。 收完后她又拿出连弩往那些人身上点杀,将连弩里十六支箭都射完时,余下的那些人也被秦风杀了。 秦风将滴着血的剑在那些人身上擦了擦,他自觉地将剑递给了林锦初,然后走向那些死尸,又是一通搜身,最后秦风把所有的银票和碎银子全部给了林锦初,装了整整一小布袋子。 全部搞定后,他又把手伸了过来。 “要,五个火烧。”他一脸无辜的样子,贱兮兮地冲着林锦初要火烧。 林锦初差点笑出声,连忙拿出五个火烧给了秦风。 又认真地看了看秦风,确定他不是装的,秦风只要一不杀人,就会恢复到小孩子的本性。 见秦风狼吞虎咽,转眼就吃光了,这一次自己把背着的水囊拿下来,一口气喝了很多水才停了下来。 林锦初就问道:“秦风舅舅以后还要不要吃火烧?” 秦风兴奋起来:“以后天天有吗?喜欢,要吃。” “那舅舅要答应锦初一个条件。”林锦初哄道。 “你说,一个答应,十个也答应。”他说着又数了数手指头,举起了两只手。 “只要一个条件,就是舅舅不可以把我们今晚的行动告诉文泽和其他人,这是我和舅舅两个人的秘密,舅舅可以做到吗?” 秦风犹豫了一下,他可喜欢文泽,但火烧他更喜欢呀。 于是他说:“一天五个火烧。” “两个。”林锦初哪敢答应五个,谁知道她爸妈会不会天天给火烧,万一爸妈每天换新食谱,其他的东西秦风也不一定就喜欢吃。 没想到秦风在数字上很较真,和她讨价还价起来。 “四个。”他嘟着嘴说道。 “三个。”林锦初只得和他继续还价。 “好,那就三个。”秦风见要锦初妥协,高兴得像打了胜仗的将军一样。 “我们现在就回去吧,一会儿回去舅舅怎么跟文泽和我爹说呀?你出来了这么久。”林锦初又问。 她会时不时消失一下,她爹和文泽早就习惯了,但秦风从来没有离开过文泽的视线,就算去解手,也是两个人或者拉上巴彦一起。 “我去拉屎了。”他说着还拍了拍自己的屁股。 林锦初没忍住哈哈笑出了声,这个舅舅真是好玩,也不知道有一天他彻底清醒了,还记不记得自己现在的样子。 两个人前后用了不过三刻钟,就回到驻地,秦风回到文泽那边,林锦初进了空间。 林知远和林文泽都习惯了她时不时消失,倒是文泽找了几次秦风。 第二天一早,大家下了山,继续向前往宿州方向去。 走了半个时辰就见到了很多流民围在一起,大家上前一看,地上全是鞑子军的尸体,有人在剥尸体的衣服和鞋子,有人在翻找银子,还有不少人在议论。 “也不知道是哪位英雄杀的这些鞑子军,一百多人呢?” “何止啊,听说前面还有呢,那些运粮食的两百多人都死光了,粮食都不见了。” “死得好,恶人自有天收。” “奇怪,也没见有军队经过,到底是哪些高手杀了这些鞑子军?” “管他呢,这些人死了就好,我们快去宿州吗?这里不太平,万一鞑子军发现他们的死了这么多,以为是我们杀的,来报复我们就麻烦了。” “哼,还报复我们,就算这些鞑子军没死,你以为他们会放过我们吗?不过快点离开这里是没错的。” 第118章 常家人前往益州 林锦初这一队人没有停留,他们是听到昨天那些人哭喊得有多惨,所有人都加快速度往前走。 “三郎,三郎。”后面有人追了上来。 林锦初一看,是昨天离开的三家人,身上破破烂烂还有血迹,原本三家人有三十多人,现在只有八九个人了。 齐三郎冷着脸看向他们。 “是我们不好,我们的家人都死在鞑子军手里,现在我们想通了,还是跟着你们好,以后我们保证死心塌地跟着大家,绝不会单独离开。” 一个男人哀求道:“我们是一个村子的,我爹以前还帮过你们家。” 齐三郎冷冷地说:“要不是你爹曾经帮过我爹,你以为就凭你们有资格跟着我们走了这么远吗?你们从来没有拿起过武器杀敌人,但每次都分粮食和水给你们,是你们太不知足。” 他说着,拿出小半袋粮食放到那人面前。 “你们走你们的,以后大家各不相干,再跟着我们,对你们不客气,从前给你的粮食和这小半袋粮食就当还你爹当初帮过我爹,我们两清了。” 他说完大踏步地追上队伍,头也没有回。 林锦初看着那些人,鄙夷地哼了一声,齐三郎这个人有大侠之风,和她爹甚是投合,他们这种人很宽厚,一般不触碰到他们的底线,将他们伤透都不会做得这么绝。 她此刻很庆幸林家当初对爹太狠,又要卖了她,又是不管摔断的腿,还把他们赶出去,一粒米都没有给。 当初林家做得有多绝,林老头后来想必肠子都悔青了。 那几个人绝望地看着前面的队伍,瘫软在地上,就凭他们几个人,很快就被这些流民吃干抹净。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齐三郎这么狠心,真不理他们,还彻底丢下他们。 更没想到的是,才过了一会儿,就有人冲上来,一把抢走他们手中的半袋粮食,转眼就跑得不见人影。 “我的粮食,你还给我。”几个人连忙追了过去,有几个人过来拦住了他们,拉扯起来后,那几个人对着他们一通拳打脚踢,他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直到那些人打得不想打,觉得他们太菜了,这才放了他们。 没想到勉强爬到刚才自家放东西的地方,发现自家两个女人也不见,东西也没了。 四处寻找了一个时辰,才在山脚下找到一个女人的尸体,衣不蔽体,惨不忍睹。 几个人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没办法,只得埋了女人,互相搀扶着继续往前走。 接下来的两天没有再碰到鞑子军,林锦初他们终于在第五天天黑前到了宿州城。 宿州城城门紧闭,只开了一个侧门,城门口围了很多流民,这里暂时没有见到鞑子军,入城要每人交一两银子,于是只有少数人舍得交得起入城费。 一大家子几两银子有可能拿得出,但问题是一大家子有十几口人,进城就要十几两银子,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交了入城费的人顺利地进了城,城门口有几十个官兵正在维持秩序,齐三郎交了所有人的银子,又额外塞了二两银子给守门的人,那人掂了掂手中的银子,又看了看银票,二百多人,一下子就赚了二百多两银子。 他喜笑颜开地朝齐三郎身后的众人一挥手,也不再一个一个查看,直接数人头让他们进城。 一行二百多人鱼贯进城,林锦初刚进了城,无意中朝旁边扫了一眼,这一眼让她很吃惊,她竟在冀州城门口看到了平信侯府的人。 原主的记忆里有这些人,因此她一看就认出了其中一个嬷嬷是平信侯夫人身边的亲信罗嬷嬷,还有个男子是管事,另外那些府丁里面也有几个是她认识的,都是平信侯府的家生子。 罗嬷嬷和那个管事上次也送原主回西山村,然后接回春枣回京城的,在侯府,罗嬷嬷更是和原主很熟悉,也曾心肝宝贝一样疼爱过原主的。 可也就是这个罗嬷嬷,在送原主回西山村后,连一个铜板都没有给原主留下,唯一留给原主的就是身上穿的那一身还算不错的衣服。 林锦初一想到这里,就对这些人就没什么好印象。 做得太绝,直接逼死了原主。 他们来这里做什么?林锦初很是疑惑,直觉和自己有关系,可自己已回林家,真假嫡女各回各家,各归原位,是最好的结果。 她如今和苏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平信侯府的人没理由会找自己。 她从那些人面前走过,那些人并没有认出她,尽管他们在四处张望,像是在找人。 林锦初不觉得奇怪,她也就是猜到他们认不出现在的自己,所以反而大大方方地走着。 他们那时认得的的原主白白嫩嫩的,穿着一身锦衣华服,头发干干净净,而现在的林锦初脸上晒黑了,穿着一身粗布衣服,完全就是两个人。 林锦初对平信侯府已经无感,她更不可能回平信侯府那个家,再说三皇子和严贵妃人品这么差,她可不想和三皇子再扯上什么关系。 大家没想到这么顺利能进城,都松了口气。 找到一家位置比较偏僻的大客栈,二百多人包下了整个客栈的大通铺,药王谷的人除了谷主和两个大弟子,其他也包了一个通铺,常家人,齐三郎一家,林锦初一家加上秦风和巴彦,钟炎和两个弟子都各自出银子住在二楼的地字号房间。 宿州的旱灾也在持续,只不过这边已经离西北逐渐远了,因此客栈的井里还能打水,但也已经快要见底,所以洗澡是不可能的,大家只能用水桶里的水勉强擦了擦,然后又买了客栈的水装满了所有的木桶。 林锦初不能明着放水进去,只能平时暗中加些水,尽量让人不察觉。 吃完晚饭,常廷把几家人邀请到他们的房间,等大家坐下来,常廷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知远,锦初,三郎,谷主。” “我们一家明日一早就要出西城前往益州,上次和傅少将军说好了,我们暗中去益州等他拿到虎符去和我们汇合,西北军现在驻守在益州。” 第119章 平信侯府的人找过来了 林锦初其实早就预料到常廷上次和傅言澈两个人走到一边商量的事应该就是这件事。 但没想到分别来得这样快。 常廷接着说道:“你们现在有秦风在身边,我们也放心不少。” 众人都没有说话,大家心里都很不舍,一路上都是常家人在护着他们,很难想象,要是没有常家人,也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活到现在。 这时候秦风突然眨了眨大眼睛说了一句:“秦风会保护锦初和文泽的,杀坏人。” 他说着还抬起头睁着晶亮的大眼睛看向大家,好像在求表扬似的,看着那双和妻子,儿女一样的大眼睛,林知远有些想笑,又有些发涩,想起妻子早早离世,心里酸涩难当。 常廷一听顿时笑了起来,“好,秦风好样的,以后要保护好锦初和文泽。” “嗯!秦风最喜欢锦初和文泽,还喜欢杀人。”秦风骄傲地点了点头。 这话说得大家没法接,众人听得想笑又心酸,大家都听钟谷主说了秦风身上的毒很严重,难以想象每年都给人下毒,连续下了十几年,这身体该破败成什么样子。 林锦初对罗婶子说了一句:“婶子等我一下,你们的水囊给我。” 常家的人已经习惯了每天摘水囊给林锦初,等水囊到手,她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先用空间的井水装满了所有水囊,又拿出两个大布袋,里面装满了馒头和饼子,还有肉干,这一次因为在客栈,客栈里有肉包子卖,所以她又在布袋里装了些肉包子。 想了想,又从空间把徐家人那里拿来的银票,分了一半用油纸包着,再放进另一具小布包里,这才回到常家人住的房间。 她拿着这么多东西走到常家人那里,气都不喘,要知道光是那四大袋水囊已经很重了。 罗婶子正准备明天一早在客栈买些吃食带着,没想到林锦初把这些都准备好了。 “锦初,你这孩子……”罗婶子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林锦初又把装银票的袋子打开说道:“这里面有十万两银票,是徐家人那里找到的,你们带着,等虎符拿到手,养兵要很多银子,这些银子你们暂时先用着,到时候有机会我再筹备一些粮食送过去。” 常廷何尝不知道接手军队后要大量的银子,现在朝廷一团乱麻,哪里有人会顾得上送军饷,送粮草给军队。 各个皇子都在拼命地拉帮结派,就算鞑子入侵了也没人管。 西北军原是镇北军的一个分支,鞑子军早些年很弱,不敢进犯东夏国,大概三十年前,那时候常廷二十出头,鞑子开始兴起,傅毅这才派常廷带兵进驻西北,并在西北与鞑接壤处修建了平山关关隘。 后来常廷就一直带兵驻扎在西北的平山关,渐渐地成了现在的西北军,常家人中毒后被皇帝收了虎符,再把虎符交到吴皇后的弟弟吴承风手中,吴家经过这十几年的换血,西北军里面的将领早就换了个遍。 吴承风兵败后逃回京城,西北军暂时驻扎在益州待命。 所以才必须要虎符,只有拿到虎符,才能统领西北军。 常廷只觉得手中的银票有千斤重。 “好,那我就代西北军收下了,你们也要多保重,我们后会有期。”他哽咽地说。 他知道林锦初完全可以不声不响地把这银票收了,只要她不说出来,没人知道这笔银票。 可这小姑娘还是拿出来了,就这样的气魄也值得他这个老兵敬重。 林锦初又道:“那些马,你们明早走时自己挑,要多少挑多少。” “嗯。”罗婶子应了一句,把林锦初送到门外。 这一晚,林锦初在空间睡得很沉,难得有一晚没有人打扰,可以心无旁骛地睡觉,雪球还和从前一样睡在自己的房间,只不过现在它的房间里多了小苍梧和几只山鸡。 小麻雀和兔子们则在院子里过夜。 第二天刚起床,她出了空间,走到客栈的窗台边,就看到常家四人一人一骑正走出客栈,来不及伤感,就听到有人在打听她。 “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叫林知远和林锦初的?”四五个膀大腰圆的婆子和几十个精干的府丁进了客栈的大门,在向客栈老板打听她和她爹。 罗嬷嬷的声音?她怎么跟来了,看来平信侯府的人果然是来找自己,林锦初十分不解,不明白她如今还能对平信侯有什么作用,平信侯府的人总不会良心发现,又想把假嫡女接回府里吧? 以平信侯夫人那性格绝对做不出这样的事,那又是为什么打听她呢? 是春枣出了什么事吗?也不可能吧,就算春枣出了什么事也与林锦初无关。 “我们这儿没这两个人。”客栈老板一口回绝了,他是确实不知道,因为昨晚两百多人一起,人太多根本没法登记,况且他们这些人也就住一晚,客栈已经很久没做这样的大生意了,哪怕这些人大多住的是通铺。 别看他们住的是通铺,但买了整整十几桶水呢,就凭那水,他就赚了不少银子。 反正井里的水打了第二天一早又会有水,所以这简直就是无本之利。 那些人还在这里买了很多馒头,干粮,咸菜,肉干,一看就不像一般的流民,精气神都不同,而且个个身上都有武器。 要不是因为队伍里有不少小孩,女人,他都以为这些人是南下打仗呢。 然后就见罗嬷嬷往客栈老板手上放了一个银锭子,十两银子,真大方,客栈老板马上就眉开眼笑。 “各位贵客请稍等,老夫去打听一下。”他说着让罗嬷嬷这些坐到饭厅,让人先上茶,自己则朝外面走去。 刚出门就碰到齐三郎,客栈老板连忙拉住了他,他知道齐三郎是这帮人的头,住宿的银子和买水的银子就是这个人给他的。 “这位客官,老夫冒昧问一句,你们这两百多人里面有没叫林知远和林锦初的。”客栈老板还特意把两个人的名字写在手心,他看了看手心才问齐三郎。 齐三郎一听到林锦初和林知远的名字,警惕地摆摆手:“没有,没有,没听说过这两个名字。” 第120章 我知道你们要找的人在哪里 客栈老板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正要退回去回复那婆子,又听齐三郎问道:“谁打听这两个人?我记下这两个名字,一会儿出发后,到外面也帮你们打听打听。” 客栈老板只得把有人正在打听这两个人的事说了出来。 “那帮人是京城口音,一看就是京城大户人家的亲信,小哥要是在外面打听到了,麻烦托人来传个信。”客栈老板还热心地拿了两个肉包子放到齐三郎手中。 “得嘞,打听到保证送信给老板,对了,我们一会儿就退房出发了。”齐三郎知道此地不可久留,顺便对客栈老板说了声。 “小兄弟一路顺风。”客栈老板客套了一句。 林锦初透过窗户看着齐三郎正吃着肉包子往这边走,她住在最西边一间,齐三郎一家住在二楼最东边一间,楼梯在东边。 “锦初丫头,外面有人在找你和你爹,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怎么办,我们一会儿出发会不会被他们发现?你要不要躲起来?听说你以前是在京城长大的,是不是那一家人又找来了?” 齐三郎因为紧张一口气提了很多疑问,他们此行往京城,尽量不要得罪京城的大官。 林锦初淡淡地说:“没什么可怕的,他们和我没什么关系,我是我爹的女儿。” 反正现在的她就算站在那些人面前,他们也认不出来。 况且,罗嬷嬷是认得西山村的一些人,比如村长和里正,比如林家的人,罗嬷嬷和管事当时送原主回西山村,并接走春枣,是见过这几个人的。 而林锦初身边现在没有这些人,至于她爹,她有办法让这些人认不出来,所以她根本不担心有人能认出她来。 但林锦初却没有发现,就在客栈老板向其他人打听有没有林锦初和林知远时,有个婆子却偷偷着跟着出来。 “给我五十两银子,我知道你们要找的人在哪里?”婆子冷不丁钻出来吓了客栈老板一跳。 他转过头看向那婆子,鬼鬼祟祟的,一看就不像好人。 “五十两,你咋不去抢?”他没好气地说道。 “五十两我给。”罗嬷嬷这时候突然出现在客栈老板身后,她在里面听到了外面的对话。 她看了一眼那婆子,然后缓缓说道:“进来吧。” 婆子跟着她进了屋内。 “你说说,林锦初和林知远在哪里?”她说着拿出五个银锭子放在桌上。 那婆子惊喜得眼睁瞪得老大,这简直就是意外之财,自从跟在这个队伍里,他们一家身无分外,粮食也快吃完了,而且大家很不待见她家的人。 她还听到有人说她一家都是奴婢,要不是锦初丫头心地好,哪里会收留他们一起。 风言风语听得多了,她早就不想跟着他们了,如今在这冀州城里,只要她把奴籍换在平民户籍,就可以凭着这五十两银子留在冀州城做点小本生意,她才不愿意继续跟着他们风餐露宿。 “她们就在刚才出去的那些人里面,走在最前面的那父女两个就是你要找的人。”婆子就是武氏,是柳如宁身边的粗使婆子,也是林锦初当时救了她的命,并帮她一家把卖身契要来的那个婆子。 原来刚才齐三郎知道有人在找林锦初,马上召集大家出发,早饭都是自行解决的,他们刚才出大门时,罗嬷嬷一直站在那里看着每一张脸,林锦初大大方方地从她身边经过。 她身上依然背着弓箭和箭筒,神色自如,落落大方,走过罗嬷嬷身边时,还朝罗嬷嬷点了点头。 “不可能吧,刚才走过的人老身看过,没有那丫头。”罗嬷嬷摇摇头不相信武婆子的话。 “你信我,没错,就是她,我跟着她一路了,还是她救了我,我不会认错的。”武婆子坚决地说道,那五十两银子她志在必得,别的事她不敢讲,但林锦初这个人她是很确定的。 柳如宁当初就是要害死她,所以被这丫头反杀,她其实是很怕这丫头的,但利益当头,只能铤而走险,况且这些人现在已往城外走了,只要出了城,估计这辈子恐怕都不会再回冀州了。 “是真的,林锦初很凶的,柳家的人想杀她,她杀了柳家的女儿,她还杀了很多鞑子军呢。”武婆子见他们不相信的样子,于是解释道。 屋内所有人听到这里都面面相觑,这还是他们知道的大小姐吗,大小姐娇娇滴滴哪里会救人? 再说大小姐一个十岁的小女娃会杀了很多人,还杀鞑子军,这简直就是匪夷所思,胡说八道吧?他们觉得这个婆子所说的林锦初肯定与他们要找的不是同一个人,一定是名字相仿而已。 不过如果真是大小姐所救,那这婆子也太坏了,岂不是恩将仇报,这老东西一会儿不能留,几个府丁相互看了一眼,心里有了打算。 就连客栈老板和店小二在旁边听了都一脸鄙夷地看了那婆子一眼,这老东西,别人救了她一家,她在人家眼皮子底下出卖人家,什么玩意。 罗嬷嬷虽然不信这个人就是他们要找的林锦初,但既然这婆子说的也不像是撒谎,反正那帮人也没走多远,看看便是,左右耽误不了多久。 于是她对武婆子说道:“你在这儿等着,我去看看是不是她,只要你说的没错,这五十两少不了你的,肯定给你。” “嗯,快点,他们走得很快的,怕你追不上。”武婆子巴不得她马上追过去证实一下,连忙催促道。 只要有这些人护着她,拖到林锦初出城,她就什么都不怕了。 她瞧着这些人很可能也是来杀林锦初的,也不知道林锦初怎么会招惹上这些人,柳家要杀她,这些人也要杀她。 希望他们能成功,只要杀了林锦初,其他人才不会管他们一家三口,这样他们在冀州城也能安安稳稳地生活了。 到时候,哪怕做不了小生意,就凭他们一家三口做惯了粗活,儿子和老头子会赶车,手上又有积蓄,日子差不了。 再给儿子娶个媳妇,生个孙子,小日子不要太圆满,武婆子有些得意地憧憬起来。 她又眼热地看了看放在不远处那五十两闪亮闪亮的银锭子一眼,脚习惯性地微微抖动起来,就是手中没有瓜子,要是有一把瓜子就更好了。 罗嬷嬷带着十几个府丁追了上去,她坐在马车里,那几个府丁则骑着马,很快就追上了林锦初的队伍,而此时的林知远已解下头上包裹着的布巾。 第121章 怎么可能不是林锦初 罗嬷嬷一眼就看到了林知远,那身材似乎和上次在西山村看到那个林知远很像,但看向林锦初还是产生了怀疑,无论是身高,面容,气质都和曾经的大小姐没有一点相像之处。 于是她远远地朝林锦初叫了一声:“苏锦如。” 罗嬷嬷相信人在突然发生的事面前,第一反应最重要,苏锦如这个名字大小姐用了十年,府里的主子们叫了十年,只要她喊了这个名字,大小姐第一时间就会转头看她。 结果林锦初并没有转头,不仅没回头,还在继续大踏步地向前走,罗嬷嬷不知道的是,现在的林锦初早就不是曾经的苏锦如。 而林锦初对苏锦如这个名字完全无感,她继续向前走着。 罗嬷嬷有些失望,难道这丫头真的不是大小姐吗?那走路的姿势怎么可能是宫中嬷嬷精心调教过的大小姐,大小姐一向娇娇柔柔,走路的姿势和步子堪比尺子量的距离。 这姑娘倒像是江湖中人,甩开膀子大步朝前走的样子,让罗嬷嬷不忍直视。 这姑娘个子比大小姐高不少,身子也壮实,皮肤黝黑,还扎着高马尾,太粗鲁了,最可怕的是脸上还有块斑。 肯定不是大小姐,短短大半个月怎么可能变化这么大,绝不可能。 可那男子明明就是林知远啊,难道是她认错了,那婆子骗了她? 齐三郎认出这些人,就是在客栈找林锦初的人。 他拔出大刀,冲着罗嬷嬷一行人叫道:“你们想干什么?不要耽误我们出城,小心老子砍了你们。” 平信侯府的府丁大多是军队里退下来的老兵,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一个逃荒的流民竟可以这么嚣张。 但随即齐三郎身后和十几个汉子都拔出了大刀,怒目相向,丝毫看不出一点慌乱和胆怯。 他们根本不是一般的流民,从他们的眼中看不出一点流民见到官员家府丁那种恭敬和畏惧,反倒是有些戾气散发出来,而且他们手中的刀有些眼熟,那不是鞑子惯用的长刀吗? 他们是从军队退下来的,当然清楚什么样的军队用这种长刀。 这些流民怎么会有鞑子用的长刀,他们不会是鞑子军假扮的吧? 不,不会,鞑子长得和中原人不一样。 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们杀了鞑子军,夺得鞑子军手中的长刀,这也太可怕了。 府丁拉了拉罗嬷嬷,示意她赶紧离开,这些人不好惹,罗嬷嬷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他们退后十几步,这时候林知远转过头,正好和罗嬷嬷的眼神撞了个正着。 罗嬷嬷这才死心了。 这个人并不是林知远,原来林知远脸上被林锦初用她房间的化妆笔划了几笔,看上去像是毁了容似的,清润如玉的林知远现在成了刀疤脸,一脸的凶相。 而林锦初自己脸上也画了个黑斑,看上去让人不忍直视。 等罗嬷嬷和那些府丁离开后,秦风用手摸了摸林锦初脸上的黑斑。 “好玩,好玩,秦风也要画个圈圈。”秦风不依了,别人有的他也要有。 “行,帮你画,帮你在脸上画个王八怎么样?”林锦初忍住笑说道。 “好,画个王八,我要画两个,比你多一个。”秦风高兴得跳了起来。 他的话一出就连一向板着脸的巴彦都没忍住笑出了声,文泽则憋笑憋得脸都红了。 林锦初无语,天天给秦风喝梧桐叶熬煮的水,就连他随身的水囊里面装的都是梧桐叶水,怎么越喝看着秦风心智好像越来越幼态化了。 等林锦初帮秦风画好,两边脸颊一边一个小王八,秦风又指着文泽和巴彦对林锦初说道:“锦初,帮他们两个也画个王八。” 文泽吓得连忙拉着巴彦就朝后面跑。 “文泽坏,文彦坏。”秦风不高兴地踢着地上的石子,又气得跺了跺脚,他倒没有追过去,继续跟在林锦初后面向前走。 文彦这个名是林锦初起的,说他以后就叫林文彦,在他们家排行老大,是文泽和锦初的大哥。 巴彦当时听到这个名字时,觉得不可思议,他严重怀疑林锦初知道他的身份,知道他的原名,不然怎么会这么巧。 不过他现在确实需要一个身份混在人群里,等着他的人找过来。 外祖父暗中养了一支五千人的暗卫,叫千武卫,从他生下来那一天开始就建立了,这事除了母后之外,其他人都不知道,他也是母后死之前才知道的。 只可惜当时情况紧急,大皇兄已经派了大量的军队去杀外祖父一家,他要是过去,无疑是送死,无奈之下,只得逃往东夏国。 他相信外祖父和舅舅一定还活着,一定会来找他的。 他只需要静下心来等。 罗嬷嬷带着众人回到客栈。 “你个老东西,敢骗我,看我怎么收拾你?”她说完,怒气冲冲地打了武婆子两个耳光。 “那个人根本不是林锦初,你个老货,敢骗我,给我搜,看他们一家是不是骗子,是的话就给我送到冀州官府,这里的知州和我们老爷是同乡,关系好着呢,她竟然连我们都敢骗。” 武婆子一脸懵,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无功而返,明明那就是林锦初啊!怎么可能不是呢。 “那就是林锦初和林知远啊,怎么可能不是,奴婢没有骗你们。”武婆子一慌张就露出真容,她做奴婢几十年了,早就习惯了自称奴婢,在林锦初那个队伍里做了几天平民,差点忘记自己一家人一直是奴才。 被罗嬷嬷一吓,两个耳光打得她眼冒金光,嘴里不自觉地就喊了出来。 “奴婢?你是哪家的奴才?”罗嬷嬷怒问道。 这时候其他婆子已经从武婆子的身上搜出了三张卖身契。 “果然是奴才,柳家的?哪个柳家?”罗嬷嬷问道。 “是柳县令,飞石县的柳县令,也是京城的柳家。”武婆子慌忙答道,她希望能救自己一家,只要知道的她都可以说出来。 这个时候她很后悔离开林锦初的队伍,她以为这是一件很容易办到的事,只要拿到银子就行,没想到变得这么复杂,现在不止拿不到银子,一家人的命都危在旦夕。 第122章 讨价还价的秦风 “你是柳家的奴才,怎么卖身契会在自己身上,该不会是偷的吧?”罗嬷嬷再次看了看卖身契,疑惑地问道。 武婆子争辩道:“不是的,是林锦初从柳家谈条件拿到手的,此事说来话长。” “那就不要说了,什么林锦初,根本不是大小姐。”罗嬷嬷对什么柳家的事不感兴趣,她只关心什么时候能找到西山村的人,找到大小姐。 “大小姐?你们不是来杀林锦初的吗?她是你们的大小姐,你们是平信侯府的,对不对?”武婆子想把柳小姐说平信侯府的大小姐将来是三皇子的正妃,又是太子妃这些都说出来,让罗嬷嬷相信她说的是真的,但她又怕罗嬷嬷杀了她灭口。 如果平信侯府的人不是来杀林锦初的,那就是来接她回去嫁三皇子的,真假嫡女的事就不能宣扬出去,知道的人恐怕都得死。 “不必再狡辩了,是奴才就好办,看来这卖身契是从主家偷出来的,给我打,把他们一家打死。”罗嬷嬷平时在平信侯府发号施令习惯了,她是夫人身边第一亲信。 夫人不愿脏手的事都是她代办的,府里的奴才对她都非常恭敬,个个都叫她罗嬷嬷,小一辈的丫鬟有的叫她罗妈妈。 几个府丁冲上来,把武婆子和她夫君,儿子都拉了过来,一顿拳打脚踢,最后三个人都瘫软在地上,地上流了一滩血。 “都死了,罗嬷嬷,一个府丁探了一下三人的脉搏后说道。 罗嬷嬷嫌弃地看了看他们,拿走了桌上四十两银子,留下一个十两的小银锭子。 “还要麻烦掌柜的处理了这三个人,这十两银子就当是请掌柜的喝茶,以后到了京城,报上我们平信侯府,可保你平安。”罗嬷嬷慢条斯理说着。 客栈老板连连点头,那可是平信侯的人,他哪敢得罪,刚才那老嬷嬷可是说了,平信侯和冀州知州大人可是同乡好友,别说给十两银子,就是不给,他也不能将今日之事说出去。 这是封口费,他们在场的没有被灭口已经是命大。 他对罗嬷嬷说道:“今儿老夫什么都没看见,也没听见,请贵人放心。” 平信侯的大小姐跑出来了,这事可大可小,他要是说了,全家人命都保不住。 罗嬷嬷见他识做,点了点头,就带着自己的人离开了客栈,继续在冀州城寻找流民。 他们离开后,客栈老板对几个店小二说道:“今儿咱们几个是聋子,是瞎子,听到什么都烂到肚子里。” “是,是,是,不敢。”几个店小二哪敢乱说,他们直后悔刚才怎么没有站在外面,贵人家的私事,知道得越少越好。 客栈老板又朝武婆子一家呸了一口。 然后朝店小二挥了挥手:“把这婆子一家扔到外面,扔远点,别脏了我们的地。” 几个店小二把武婆子一家三口拖到偏僻的地方,扔在那里,看着心里来气,还踢了他们几脚,这才离开了。 小麻雀把这里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小苍梧,小苍梧再翻译给林锦初听,并告诉林锦初,罗嬷嬷离开了客栈去了哪里。 “我去一趟,把那一家三口毒死吧,至少确认一下他们是真死了,这一家人死有余辜。”小苍梧恨死了这种忘恩负义之人,尤其他们还是自家主人救下的,那可是它神鸟苍梧的主人,他们也敢。 “行,办完早点回来。”自从上次小苍梧第一次毒死了徐老爷和胖媒婆后,空间不仅没有惩罚小苍梧,反而小苍梧的羽毛更长更密了些。 看来杀死伤害林锦初的人对小苍梧来说是有功德的,于是林锦初都由得他去。 上次不让去害那帮鞑子军,是因为那些人并没有伤害到林锦初,也没有损害到林锦初的利益,所以她没有让小苍梧去冒险。 更主要的是那些鞑子射箭很厉害,万一小苍梧被射中了,那就是不得了的大事。 过了一会儿小苍梧就飞回来了,它飞回空间后对林锦初说道:“空间如果再次升级,本尊可能在远处也能用意念直接回空间,如果那样的话就安全多了。” 它又道:“那死婆子果然没死透,很狡猾,在装死,不过本尊出手,现在他们一家都死透了,本尊还叫了几只天上飞的秃鹫,现在他们很可能已经尸骨无存了。” 果然是小苍梧,够狠! “让外面的小麻雀盯紧了罗嬷嬷那帮人,随时汇报行踪,我要问清楚,他们平信侯府究竟想做什么。”林锦初总觉得不踏实,她此行要进京找她娘,不想中途产生什么变故,更不想和平信侯府再扯上什么关系。 就凭三皇子和严家那样残忍地对秦风,而且置百姓,置东夏国的安危不顾,为了个人的私利,在这个时候追杀傅言澈,她就瞧不上三皇子。 这样的人当皇帝是东夏国的祸害。 队伍继续向前走,又走了一会儿,林锦初听到小苍梧说小麻雀盯着那些人现在走到城北一处偏僻的地方,怀疑是要出城上山找她。 原因是罗嬷嬷听说西山村的人都上山了,西山村的人没有银子从冀州城里通过,就决定和其他流民一起组成了一支五百多人的队伍从山上向南走。 罗嬷嬷就是听到这个消息才上山的,她要找到村长,只有找到村长才能打听到林锦初的下落。 林锦初又把秦风拉到一边。 “秦风舅舅,你能再带我去飞吗?”她轻声地说。 “五个火烧。”秦风先是眼睛一亮,然后就开始讨价还价起来。 自从上次和林锦初砍价以来,他似乎很喜欢这种模式,天天和文泽玩得乐此不疲。 “三个。”林锦初乐得陪他玩。 “四个,就要四个,哼,少一个也不行。” “三个,再加两个炸鸡腿。”林锦初说完就偷偷拿出一个鸡腿出来。 天天吃火烧有些腻了,于是她爸妈换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什么炸鸡腿,烤鸡翅,烤羊肉,每天吃得满嘴流油。 秦风抢过去咬了一口,哇,太好吃了,三口两口就吃完了。 “还要。”他伸出手,他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腿。 第123章 找回去和三皇子成亲 那当然,那可是她爸特地学着做的,先用调料腌好,再裹上一层调好的炸鸡液,最后再洒上面包糠,她以前在家时最喜欢吃。 “嘘,先去飞一会儿,回来再给你吃。”林锦初哄着他说道。 “那好吧,一会儿你要记得变给我吃呀!”他补充了一句。 林锦初一怔,这丫的一点不傻,竟能知道她是变出来的。 “好,好,好,只要舅舅喜欢,以后多变点好吃的,但这是我们两个的秘密,舅舅可不能告诉文泽和文彦。”林锦初笑道。 “嗯,不告诉。”秦风鬼祟地看了看了文泽和文彦,见他俩没注意到这边,便小声说道。 然后林锦初就和林知远打了个招呼就带着秦风拐进路旁边的巷子里,他们一家走在前面,少两个人也没人注意到,等大家陆续走过后,秦风这才背起林锦初飞了起来。 小麻雀在前面领路,林锦初指挥着秦风往哪边飞,秦风在林子里轻跃,所有的树木都是他飞起来的支撑。 林锦初喜欢上这种感觉,她对小苍梧说道:“小苍梧,你啥时才能长大些,那样我就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小苍梧在空间看了看自己已经长出来的长长的羽毛,沉吟片刻说道:“那就看主人怎么样让空间升级了,要本尊说,捡人似乎空间升级得更快,你看上次捡了傅言澈,空间升级了。 捡了药王谷的人,空间升级虽不明显,但本尊还是感觉到了有变化,主人你没觉得本尊现在身上的羽毛多了不少了吗? 本尊现在出了空间越飞越稳了,而且最近长大了不少,主人你肯定现在只顾着雪球,顾不上小苍梧了,哼!“ 它争风吃醋的话让林锦初有些想笑,这段时间她确实和雪球互动多了些,好吧,以后注意着点。 接着又听到小苍梧说道: “这次捡了巴彦,空间里多了个那么大的房子,下次再捡个谁,说不定本尊就能飞得很高了,到那时候可以带着主人到处玩,可以想去京城就去京城,想回西北就回西北。” 林锦初都不知道救下药王谷那些人,空间也有变化,这一点她确实没有注意到。 不过小苍梧的那句:想去京城就去京城,想回西北就回西北,还是很有诱惑力,想想都爽。 她一边指挥着秦风飞行的方向,一边观察路边的人,终于到了西门,看到罗嬷嬷一行人已经出了西门,正在上山的小路上。 上山的路不好走,现在没有马车,他们四十多人只牵着几匹马。 这边的山路上前面有很多人,后面人不多。 “舅舅,就在前面放下我。”林锦初本想直接用毒药,一次毒死这些人,但那样的话她就没机会问出想要的答案,罗嬷嬷和这些人在一起。 最主要的是有秦风在,这几十个府丁不算什么,他们和暗卫不同,更比不上死士,他们只是退伍的军人,而且年纪偏大,战斗力并不强。 林锦初一接触到地面,只稍加缓了一下腿麻,就快步冲到罗嬷嬷身边,用短刀抵着她的脖子。 一切变化得太快,罗嬷嬷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听到林锦初问道:“你们找林锦初到底是为了什么?” 后面的人要围上来,秦风抽出自己的剑,挡在林锦初前面。 他冷寒的气质让那些府丁没敢冲上来,两边就这样对峙着。 罗嬷嬷不愧是人精,也是见过世面的,她没有太慌张,缓解了一下,看向林锦初,脸上的斑现在已经没了,只见五官确实像大小姐,可皮肤,个子,性格与大小姐一点都不像。 “你是谁?”罗嬷嬷问,哪怕林锦初在她眼前,她还是不敢相信这位就是她前些日子送回西山村的假小姐。 “怎么?罗嬷嬷贵人多忘事,这么快就不记得我了?”林锦初嗤笑一声,语气带着嘲讽。 原主就是因为送回村里,所有才自杀死了,现在他们又找回来了。 “你是大小姐,不,不可能,大小姐从来没碰过刀,她哪有这力气。”罗嬷嬷依然不相信。 林锦初再次笑道:“这一路上不是土匪就是鞑子军,你觉得我还能像以前一样娇娇滴滴吗?我现在可不是什么大小姐,想要活下去,只能自己保护自己。 别啰嗦,快说,平信侯府既然把我送回来了,现在又找我所为何事?”她一边说着,手中的短刀用了点力,那短刀极其锋利,很快就割开了罗嬷嬷的皮肉,鲜血顺着往下流。 罗嬷嬷这才慌了,原来那死婆子说的没有错,她就是林锦初,虽然一切都变了,但五官确实没有变,现在脸上也没有了那块斑,只要养一养就会恢复成以前的白白嫩嫩。 “我说,我说,就是锦如小姐,哦,是春枣回去以后,宫里并不知情,夫人专门请了人抓紧训练春枣小姐的各种礼仪,还有学习琴棋书画,春枣小姐也能努力,学得很快。 夫人本以为宫里不会在意平信侯府哪个女儿嫁给三皇子,他们想拉拢的只是平信侯府。 没想到前些日子宫里有宴会,贵妃娘娘特地让夫人带春枣小姐进宫一趟,一看才知道换了人。 后来贵妃娘娘发了很大的火,让侯府把大小姐你接回去,还说三皇子只能娶大小姐你一人,又冲夫人说,如果找不回大小姐你,那平信侯府和三皇子的婚约就作废。” 罗嬷嬷倒豆子一样,嘴里打着转,说得极快,她怕自己说得慢一点,脑袋就会搬家。 “贵妃有没有说为什么一定是我?”林锦初又问,平信侯府女儿多的是,适龄的嫡女有两个,庶女还有好几个,为啥非她不可,林锦初想不明白。 “这个老奴也不知道,贵妃娘娘没说,夫人也没敢问,老奴一直在夫人身边,知道的都告诉大小姐你了,还请大小姐跟老奴回府,以后你还是平信侯府的嫡长女,就算春枣小姐也越不过你,她只能是二小姐,现在府里已经开始称春枣小姐为二小姐。 贵妃娘娘还说,只要找回你,回去就成亲。” 林锦初被她的话逗笑了,“我过年时才十一岁,现在才九月,还有三个月时间,你让一个十一岁的女娃娃成亲,是不是太荒诞了。” 第124章 回平信侯府做大小姐 罗嬷嬷哆嗦道:“是啊,夫人也觉得奇怪,但她不敢问娘娘,只能照办,不过娘娘说了,只是成亲,不会圆房,要等大小姐及笄后才会圆房。” 林锦初无语道:“那为啥不及笄后再成亲呢,非要现在成亲,难不成娶回去当工具人供着?” 工具人?林锦初突然就想到这个词,难道原书,三皇子那么早娶原主也是因为当工具人,所以三皇子才能成为太子,成为皇帝,是这个原因吗? 罗嬷嬷哀求道:“大小姐还是随我们回去吧,贵妃娘娘下了令,你除了嫁给三皇子,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林锦初气笑了,“我还就不信这个邪,偏不嫁给三皇子。” “大小姐说笑了,你要不跟我们走,我们只能抢人了,凭你们二人之力肯定打不过我们四十多人,大小姐还是不要犯糊涂了。”罗嬷嬷心里很笃定,她不相信林锦初不动心。 一个是四处漂泊的流民,一个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更是三皇子妃,是个人都会选第二种。 “如果我回了平信侯府,我爹和弟弟你们打算怎么安排?”林锦初又问,她还是很好奇的,毕竟要嫁给三皇子,总不能是平信侯府的养女吧,那样身份不够。 但如果是嫡女,就只能说春枣和她是双生子。 可想而知,她爹和弟弟只有一个结果。 罗嬷嬷心虚地低下头,没敢开口。 “所以你们来了这么多人,是要带走我一个,我爹和我其他家人打算杀了灭口,对吧?” 罗嬷嬷终于还是开口了,她说:“大小姐,你本就在侯府长大,和这些人也没什么感情,要不是春枣写信回去,夫人宁愿这事永远不知道,你一直是侯府的大小姐,春枣是西山村的平民,那样多好。 当时春枣写信回去说你是什么灾星,会给平信侯府带来祸患,也不知道春枣怎么做到的,就连大觉寺的高僧也这么说,所以夫人才让我们送你回到村子里,自己养大的,不管怎么说,就算不是亲生的,还是有些感情的。 灭了西山村的这些知情的人,也没人知道,现在到处都是鞑子军,谁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 大小姐,夫人还是很疼你的,侯爷也很想你,二老爷和二夫人还叮嘱老奴一定要把你带回去,不能有一丝闪失,他们都给你准备了礼物。” 林锦初哼了一声:“那是他们没办法了,三皇子妃只能是我一个,当初我苦苦哀求,夫人可是眼皮都没抬一下就让人送我回来,可惜了,如今我不想回去了,我有自己的爹和弟弟,为什么要认别人的爹?你们这是强人所难了。” “可是大小姐,你打不过我们这么多人的,与其我们绑你回去,你还不如跟我们回去,这样大家都体面。”罗嬷嬷再次强调自己的人多。 “那就试试,看我们二人能不能打得过你们四十多人。”她说完手下轻轻一划,罗嬷嬷就倒了下去,血溅了一地。 林锦初看了她一眼说了句:“别怪我心狠,只有你们死了,我的行踪才不会暴露,我才不想回什么平信侯府,做什么三皇子妃,我有自己的阿爹和弟弟,有自己的娘亲。” “罗嬷嬷!”其他人惊恐地大叫道,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信这是他们府上的大小姐,他们的大小姐连蚂蚁都不敢踩死,而这个少女说杀人就杀人。 “本来你们不是非死不可的,但你们既然要杀我家人,那就只能是死路一条。”林锦初缓缓地说道。 这些人震惊地看着这个把杀人说得如此轻松的少女,管事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难道春枣说的是真的,这个林锦初回到侯府,会给侯府带来祸患,可如果她不回去,侯府也没什么好下场啊! 逆了贵妃娘娘的意,说是婚事作废,但整个家族都不会落到什么好,平信侯府早就败落,就是凭着和三皇子的亲事才有了起色。 “你们……”管事的话还没有说出口,秦风已冲了上去,他早就想杀了这些人了,杀完了可以吃香鸡腿,他才没空听这些人啰嗦。 秦风连杀几人,其他人都围了上来。 林锦初拿出连弩,她每次杀完人都把箭头收回洗干净,再涂上毒放进弩盒里,一盒能放十六支。 转眼间连杀十六人,秦风也杀得起劲,余下的十几人见势不妙,想逃跑,秦风哪能让他们逃走,和林锦初一人一边围过去。 最后一个人跑得最快,秦风一剑朝那人甩过去,正中后心。 这次林锦初搜了搜几个婆子身上,只从罗嬷嬷身上搜到了五百两银票,还有几两碎银。 秦风从那些男子身上搜了三百多两,都给了林锦初。 两个人还击掌庆祝了一下,然后转眼间秦风就变成了另一个人。 他伸出手来。 “要吃鸡腿,两个,锦初快变出来。”他嘟着嘴叫道。 “好,你闭上眼,闭上眼我才能变出来。”林锦初笑道。 秦风很高兴地闭上眼,他很喜欢闭上眼变出好东西的感觉,太好玩了。 于是林锦初拿出三个火烧,两个炸鸡腿出来。 闻到香味的秦风马上就睁开眼,一把抢过去鸡腿。 现在炸鸡腿在他心里已经超过了火烧,等他将鸡腿和火烧都吃完了,林锦初又拿出自己的水囊帮他冲干净了手,再拧开他身上背的水囊盖子,让他喝梧桐叶水。 林锦初将所有的箭头又从那些人身上拔了下来,连同连弩一起扔进空间。 等他们回去时,林知远他们已经出了城,找了个机会回到林知远身边。 “舅舅,你又跟我姐去偷吃了好东西了吗?身上一股子肉味,我姐真偏心舅舅。”文泽这一次不听他找什么借口了。 秦风心虚地看了文泽一眼,鸡腿太好吃,才吃了三个,不够吃,根本不够吃,希望锦初下次再带他去杀坏人,杀完了就有好吃的。 那些人他一看就很讨厌,都是坏人,凡是想欺负锦初和文泽的都是坏人。 “行了,别乱说了,你姐天天都给好东西你们吃,哪里有偷偷给你们舅舅吃,舅舅是大人,又不是小孩,走快点,别磨蹭。”林知远对林文泽说道,但他一说完又觉得不对,实在是秦风现在比文泽还像小孩。 第125章 和父母联系上 林知远一副老父亲的样子看向四个小孩,有些幸福的感觉怎么办? 文彦,锦初,文泽,再加一个像儿子一样的小舅子,他一下子有了四个孩子,傅少将军去了京城,要不然他有五个孩子。 他已经猜到女儿和秦风是去做什么了,刚才齐三郎跟他说了有人在找他女儿,还有那一大帮人在城里围住他们,女儿给他脸上画了一条杠,又用草汁涂沫在脸上,最后队伍匆匆离开客栈,这些都证实了齐三郎的话。 平信侯府现在可别想把自己的女儿再换回去了,不管锦初是什么人,他都不肯任何人来抢走自己的女儿。 林知远又叹了口气,他不知道女儿为何非要去京城,但他们现在人还没到京城,就已经得罪了京城的大人物。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很快一天又过去了,夜里,林锦初进了空间。 她回到别墅,看到厨房里又摆放好了很多吃食,放在杂物间的灵芝父母已经拿走了,昨天她把杂物间的两袋米拿走了,今天那个位置又放了四袋,唯独她写的一封信,向父母报平安的那封信却一直放在那里没有动。 林锦初猜想,应该是两个位面是没法真正沟通的,所以信父母看不到。 也许父母也写了信给她,她同样看不到。 林锦初吃完晚饭后,用空碗倒了两碗梧桐叶水放在桌上,然后倒了一盆子红枣放在厨房,又用杂物间的红豆在桌子上排成六个字:,爸妈,平安,勿念。 第二天睡醒起来,见厨房里已收拾干净,桌上的两碗梧桐水已空了,袋里的红枣不见了。 她写的四个字不见了,现在桌子有红豆排成的另外六个字:初儿,保重,想你。 林锦初的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能用这种方法和另一个世界的父母交流,她已经万分感激。 她跪了下来,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然后仰起头朝天上说道:“感谢天道,感谢王母娘娘,让我能与父母还有联系,你们放心,我一定不辜负你们的期望,尽最大的努力让苍梧回到神界。” 桌子上还放着五个牛肉汉堡,外加五个炸鸡腿,这些爸妈是不吃的,她干脆全部拿到空间,反正放在空间也不会坏。 她吃了一个牛肉汉堡,然后将另外四个带了出去,趁天没亮,给秦风,文泽和巴彦各一个,最后一个给了她爹。 “姐,这是什么呀,这么大一个。”文泽好奇地问。 “什么都别问,快吃了再说。”她怕一会儿天亮了让别人看到,这些吃食只有早上天没亮和晚上天黑了才能给一家人吃。 秦风才不管是什么,早就迫不急待地吃完了,吃完还舔了舔嘴说道:“好吃,不够,再变一个。” 文泽也不问了,他才吃了两大口,汉堡实在太高了,一口咬下去嘴里包得满满的。 他一边嚼着一边从碗里拿出一个馒头塞到秦风手里,“没有了,只有馒头,你吃不吃,不吃我可吃了。” 秦风委屈巴巴地接过馒头,味同嚼蜡似的,一边吃一边可怜巴巴地看向林锦初。 林锦初两手一摊说道:“今天没有了,下次再说啊!” 她拿得越快,爸妈以为她在这里没得吃,就放得越勤。 她爸妈这哪是在养她一个女儿,明明是在养四个啊。 她准备到了下一个城池,拿点银票换成金子给父母,要不然坐吃山空,父母压力太大。 银子在现代不太好变现,而且不贵,只有黄金可以,她想起来从徐家拿来的里面有一箱子首饰,里面有黄金打造的簪子和手镯,等晚上可以给父母,这些可以熔了变现。 至于说这些东西拿到现代是不是属于古董,林锦初觉得不同位面朝代不同,人物不同,很可能不会相通,比如那一箱子字画,到了地球上从古到今都没这个人,那这画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字画这些就暂时不必给父母了。 他们这一行人走得快,现在官道上的流民大多数是宿州后面各个村落出发的,大家都忙着赶路,偶尔遇到生病靠在路边树上的人,药王谷的人也会停下救治。 路上见到更多的是马车,都是官道附近的县城逃出来的,也有赶着牛车,驴车的,人力拉着板车的,背着包袱行走的,什么人都有,这些人很容易识别,衣服都比较干净。 林锦初也买了个马车车厢,只不过赶车的活却轮不到她和她爹,都是秦风和巴彦两个人轮流赶车。 走到第三日时,林锦初发现大多数人避开官道,走了一条山间岔道,他们这一队的人都很不解。 齐三郎走上前拉住一个人,那人正要挣脱,一看手中多了一两碎银子,就停了下来。 “你是想问为什么走这条小道对吧,唉,能走大道,谁不想走呢,官道走起来多快啊,那条官道既是通往随州的,也是通往西边的林州,要走一半才会有分岔路口。 林州你知道吧,那是被鞑子军占领了,听说里面有驻扎了几万军队呢,现在还在不断往这边增加人,照这样下去,也不知道随州能不能守得住,随州要是守不住,京城危矣。 偷偷告诉你一声,他们准备攻打随州呢,早走快点,在鞑子军攻打随州前通过随州城向东向南,要不然,哼,根本走不掉,由北向南,只有两条路可以通往京城。 一条就是经过随州城,这是西边的路,还有东边的淮州,这两座城都是大城,里面有五万军队呢,就怕他们关城门。 这事也就我们这边的本地人才知道内情,北边来的人大多不知道,莽撞地往官道那边冲,听说那边死了很多人,鞑子军不是人,见人就杀,路边挖了个大坑,里面都是人,丧天良的,不拿咱们东夏国百姓的当人,唉。” “可我见到现在还有人往官道走,他们不怕遇到鞑子军吗?”齐三郎不解地问,既然那边死了很多人,怎么还有敢往那边冲,不怕死吗? 那人看在手中一两银子的份上,就耐心地答道:“他们有马车,只要跑得快,说不定运气好就能避开,走官道有马车的话两天就能到随州城,走路要四天。 但走小道明显慢很多,得八天,而且小道上马车走不了,这不有不少人在那里把车厢扔了,还有不重的行李都扔了。 咱们靠脚走的人,快不了,我看你们这么多人都是走路的,劝你们还是走小道安全。” 第126章 是硫磺吗 “好,多谢了。”齐三郎朝那人拱了拱手。 那人摆摆手,忙着朝前走去。 林锦初将他们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要是只有他们一家加上秦几和巴彦,肯定是走官道更好,但如今他们是一个团队,这么多人经过一次次淘汰,一次又一次携手杀敌,剩下的这些人的命运早就联系在一起了。 齐三郎还有这七八十个青壮年经过生死搏杀,现在个个都是好手,林锦初还记得常庭临行前还叮嘱过她,要守住这些人。 最重要的是她爹现在和这些人关系很好,所以他没少往大家喝的水里加空间的井水,有时也会添点梧桐叶水,当然量比较少。 现在这些人的体质个个都很好,就算没有武功,但现在去杀鞑子军肯定不需要几十个杀一个了。 “我们也走小道吧。”林锦初对齐三郎说道,她说完看了看远处扔的不少马车车厢,有的还是很贵的那种,林锦初本想收进空间,但大道上人太多,根本做不到。 齐三郎没想到离得这么远,林锦初竟然听到他们说话,心道,这丫头耳朵可真灵敏。 “可你们刚买的车厢才用了几天就要扔掉了,可惜。”齐三郎看了看队伍里有几个车厢,老人孩子现在都坐在马车里,确实舒服不少,没人拖后腿,队伍行走的速度都比以前快了不少。 “没事,到了随州再买,和银子相比,安全更重要,对付几十个鞑子军我们可以,但万一碰到人多,那就麻烦了,再说丢掉的只是车厢,马可以继续驮东西驮人。” 银子他们并不缺,那一箱子银锭子还没怎么用过呢,他们买的是最低配版的,一个花了三两银子,用旧木打造的,马本来就有,没花银子。 进了小路,走了两天后,这边的植物明显开始绿了,说明随州这边是没有旱灾的。 到第三天下午,齐三郎走到林知远和林锦初面前。 “大家快没水了,这里看着树叶繁茂,应该能找到有水的地方,不如我们休息一下,你们觉得怎么样?”齐三郎实则这话是跟林锦初说的,这一路上找水都林锦初找到的,也不知道她是用什么办法找到的。 反正找水的事交给锦初丫头铁定没错。 “行,大家往里面走走,不然青壮年去打水,老弱留下来不安全,大家一起进山里面吧,正好打打猎,挖点野菜,找些山果子,到随州还有八天了,趁这个时间把水和粮食准备齐。” 林锦初当然没意见,水桶里的水快见底了,她几乎每晚都往里面加点井水,但不能加太多,否则就很奇怪了。 不过加了井水后,一路上他们这两百多人生病的很少,大家走路的速度也快了不少。 一路往山里走,很快就找到一条小溪,小溪清澈见底,里面还有鱼,大家将手中装水的容器全部打满后,有的人甚至打水冲洗自己臭得不能闻的身体,妇人们则在小溪边洗起了衣服。 林锦初见她爹,她弟弟身边有秦风和巴彦,就和她爹说了一声,独自一人悄悄往山里面走。 林知远看了女儿背影一眼,又看到文彦几个正在玩水,心里越发觉得女儿很可能是山间的精灵变的,要不然女儿从哪儿弄来这么多奇怪的吃食,而且女儿很喜欢独自一人往深山跑。 别人进深山没有几天出不来,她倒好,就跟逛自家院子似的,当天去当天就回来了,不知情的人只当她在山外围转了转,也没觉得有什么危险,实际上只有林知远知道女儿真的是进了深山里面。 林锦初到了没人的地方,就进了空间,回到别墅,一进别墅的院子,雪球就扑了上来,又蹦又跳又蹭,其他小动物也围了上来。 和小动物们亲热了一番,又给小动物们喂了些吃的,她一个人走进了厨房。 见桌子上她昨天放的金首饰,金镯子都还在,但桌上其他吃食又换了一批。 她拿起一个酱肘子就啃了起来,又吃了一碗米饭吃了一些小炒菜,父母可以将灵芝拿走,也看到她把桌上的饭菜吃了,但金首饰这些就没看到,难道父母是看不到金银首饰吗?林锦初心存疑惑。 于是她上了三楼,拿了一小瓶金豆子往别墅外面走,奇怪的是,刚出了别墅大门,手中的金豆子就不见了,于是她再回到三楼,金豆子在三楼原来摆放的地方好好的。 看来金子银子是拿不出别墅的,而她放进别墅的金银父母也看不到,目前看来,似乎只有植物和生长性的东西才能从别墅拿进拿出。 比如红枣就可以,灵芝也可以,而爸妈做的饭菜,也是地里长出来的东西,所以这些是可以的。 出了空间,这一次小苍梧也飞了出来,它一出空间就可以变化成普通的灰色小鸟落在林锦初肩上,尽管幻化成灰色小鸟,但小苍梧和其他小鸟还是不同的,灰色的羽毛在太阳光下,仿佛镀了一层薄金,用小苍梧的话来说就是,自带的光芒,遮不住的。 呵,自恋的小家伙。 其他小麻雀,小喜鹊也跟着出来了,奇怪的是雪球现在还出不了空间,幸亏有几十只小兔子在空间陪着雪球。 林锦初边在山里走着,一路上找了很多药材装在背篓里,其他的都扔进空间,药材有些是她自己认得,有些是小苍梧指点的,反正大部分都不知道能起什么作用,但小苍梧肯定那是药材,便都挖了。 她一个人漫无目地的走着,走着走着又看到一条浅浅流动的小溪,比之前他们找的那条小溪要浅,奇怪的是小溪的溪水是黄色的,还有一股臭味,是那种臭鸡蛋味,林锦初捂住鼻子,正想避开走另一条路。 她忽然想起这该不会是硫磺吧?矿石里面只有硫磺味道特别难闻。 第127章 随州刺史 想起随州即将有一场恶战,原书中关于随州之战没有详细的说明,只说战了三天就投降了,然后鞑子军一路南下,直达京城,在京城郊外和傅言澈带领的西北军苦战三个月,鞑子军因远途而来,后续粮草没有跟得上,只得退兵。 他们虽然当时占领了北方很多城镇,但北境旱灾严重,加上死人太多产生瘟疫,所以即便占领了,后来也放弃了。 鞑子原想占领京城后,再继续南下,占领物产丰盛富足的江南,没想到遇到硬茬子傅言澈。 傅言澈一路将鞑子军赶到冀州,最后实在无力追赶,便守在冀州。 三年后鞑子军卷土重来,这时候苍璃国的二皇子继位,发动大军屯兵边境,鞑子军一路向南,攻下东夏国京城,杀了皇帝,皇后自尽。 这一世她来到这个世界,总能做点什么,避免东夏落得这样凄惨的命运,百姓太苦了。 如果这黄色的矿石真是硫磺,那么制作火药最重要的材料就有了。 假如她手里有火药,会不会这一次能把鞑子军挡在随州城北边呢,如果这样,傅言澈就不会这样辛苦,整个北境都要他操心。 就是不知道随州城的刺史是个什么样的人,一个手中有五万精兵,守着这样重城的将军,短短三天就能投降,怕也没什么真本事。 要知道随州城是整个东夏国第二大城池,是东夏国进入京城的要塞,里面守将有五万,粮草充足,而且在敌军兵临城下之际,有随时能从京城及周围调兵的机会。 不管了,先看看是不是硫磺,要真是硫磺就好了,有了火药,对付鞑子军就有了底气。 林锦初沿着小溪向上游走,果然在山林深处看到有个面积很大的矮山,矮山是金黄色的,一股浓烈的硫磺味扑面而来。 林锦初将手放在矿山上,说了声“进”,一点动静都没有,她又试着朝一些硫磺块说了进,块状的就瞬间进了空间里面。 这可怎么办呢? 转眼间外围的块状硫磺全部进了空间,但也只是一小部分,火药里最难找的就是硫磺,其他的硝石和木炭好找很多,硝石城里的药店里有,还有土房子墙角那白色起霜结晶的地方刮下来也是硝石,现在这个季节硝石最多。 而木炭则更多了,杂货铺很多卖木炭的,秋天很多人上山烧木炭。 林锦初围着山体转了转,正束手无策时,就听到人喊救命,顺着声音找过去,见两个黑衣人正躺在溪水旁。 林锦初一看到黑衣人下意识地就想离开,他们在的地方有黑衣人,林锦初就会以为是太子或三皇子派来的杀手。 但小苍梧却说:“主人不妨看看是什么人,万一又有什么重要人物能救,空间就会升级。” 林锦初唇角忍不住抽了抽,随便捡个人就能让空间升级,你以为是捡大白菜呢,哪有那么多大人物在山里等着你去捡。 古代人也是,一受伤就爱往山上的林子里钻。 但她还是把小苍梧的话听进去了,反正死马当活马医,救一个算一个,如果是坏人,救得了也同样杀得了。 于是她便走了过去。 一个人已经昏迷过去,另一个还有些意识,能说话。 “小仙女,求你……救我。”那人眼睛有些迷糊,他看到一只很漂亮的小鸟停在一个长得像画中小仙子一样的姑娘肩上,小仙女的头顶上还有不少麻雀喜鹊围着她转,他以为自己死了到了仙界。 他死了竟能看到小仙女,难道所有人死了都会到仙界吗?那人眼睛已经有些模糊,但还是拼命地想努力清醒一点。 能不能叫小仙女去救救他的主子? 林锦初一愣,小仙女?这人产生了幻觉吧? “你们是不是喝了这个黄色的水?”她问道,探了另一个人的口鼻,还活着。 “嗯,是的,喝完就感到不适,头晕得厉害,身上起了红疹子,我同伴昏迷过去了。” 他说着抬头看了看周围,原来自己还在山里面,并没有死。 “我们从昨天就出来了,找了一天一夜也没找到一个大夫,实在太渴了,就喝了这水,谁知道这水有毒。”那人闭上眼说道,他感觉自己眼皮越来越重。 不,他还不能死,主子性命危在旦夕,他强忍着咬破自己的舌头。 “你们是什么人?”林锦初问道,如果是三皇子或太子的人她就不救了,不仅不救还要杀了这些人,这些人来到山里没好心,肯定是要杀傅言澈的。 “我们……”那人犹豫着不敢说出来,想杀主子的人还在找他们,可不说主子就会死,万一这小姑娘能救主子呢。 林锦初见他吞吞吐吐,转过头就打算离开。 “姑娘……”那人连忙叫住:“对不起,是我太谨慎了,我们主子是随州刺史宋大人,他被奸人所害,身中奇毒,我们拼死将他救了出来,可没有大夫,他还是保不住命……呜呜呜……”那人说着说着哭了起来。 什么?随州刺史竟在这里,被奸人所害。 难怪原书中随州那么大的一个州府三天就破城,原来鞑子军攻打随州城时,真正的刺史已经不在城里了。 这还真是上天送给她的机会,要是火药能做出来,再救下随州刺史,说不定真能保护好随州城,而且三郎叔他们,还有爹都想着上阵杀敌,真刀真枪地和鞑子军干呢。 想到这里,林锦初倒出一碗梧桐水递给那人。 “喝了这碗水,你应该能好。”林锦初说道,边说边扶着那人坐了起来。 嘴唇一碰到碗,鼻子闻到一股清甜的香味,这水真好闻,光闻一下就觉得头没那么晕了,他心里想,然后没有犹豫,一口气就喝了下去。 只觉得浑身通畅清爽无比,然后就觉得神清气爽,头是一点都不觉得晕,呕吐感也消失了,他翻身坐了起来。 林锦初见他没事了,又倒了一碗给他:“你的同伙还没死,你也喂一碗给他吧。” 那人以为林锦初是随身带的水囊里倒出来的,心道,这小姑娘随身带着神药水,一喝就好了,这下子主子可算有救了。 第128章 又解锁新功能 不过他还是问了一句:“那个,你的神药水还有吗?我们主子还等救。” “怎么?如果我说没有,你是不是就不救你同伙了?”林锦初好奇地问道。 “不,不是的,如果你没有了,我就喂一半给他,省一半给主子,早知道我刚才不喝那么多了。”那人说道,他有些后悔自己刚才把那碗水都喝完了。 林锦初摆摆手道:“快喂他喝吧,我还有,放心,不是要救你们主子吗?还不快点。” 那人没想到这小姑娘做事这么利落,也是,她一个人敢在深山乱走,肯定没那么简单。 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快步走到那伴身边,扶起了那人,林锦初上前帮忙,捏住那人双颊,迫使他张开嘴,然后将一碗梧桐水都倒了进去。 水倒得太猛,那人呛得直咳嗽,然后睁开眼就看到左边一个小姑娘,右边扶着他的是他认得的人。 “凌风,找到大夫了吗?主子怎么样了?”那人一清醒就急促地问道,语气里很是着急,然后借着凌风的力气就站了起来。 凌风指着林锦初说道:“凌平你没事了吧,喏,这不就是大夫,别看她人小,救了你和我两条命呢。” “我们这是怎么啦?我怎么会晕倒?”被称为凌平的那人又问。 “应该是这水有问题,我喝的时候就觉得一股味道,没想到竟是有毒。”凌风说道。 他说完看向林锦初问道:“小姑娘,你能去救我们主子吗,他离得不远,就在前面山洞里,你家大人呢,要不要去说一声?” 林锦初摇摇头说道:“他们就在附近,不用说,他们今晚会在这儿过夜,明儿才离开,先去救人吧。” 凌风道了声:“好,那我们现在快回去,时间长了,我怕主子有危险。” 说完,凌风扶着凌平,走了一段路后,凌平已经能自己走了。 大约走了两刻钟左右,就看到一个山洞,所幸山洞离硫磺矿石有点距离,这里味道已经很淡,离得近的话就算闻到硫磺味道,时间久了,人也会昏迷的。 尽管知道凌风和凌平口中的主子是受了伤且中了毒,但见到他们口中的宋大人时,林锦初还是震惊了。 这人脸上一大片青紫肿胀,脸上胳膊上手上都有溃烂,身上有一股恶臭,要是在外面看到,肯定以为这是一个死人,太吓人了。 连跟在后面的小麻雀都吓得飞到外面。 这是多大的仇啊!把人折磨成这个样子。 “能救吗?小姑娘,你还有神仙水救我们主子吗?”凌风红着眼睛问道。 凌平跪了下来求道:“求姑娘救我主子,我们主子要是死了,随州城撑不了几天就会被攻占,这样一来京城的门户就会大开,东夏国会有一大半国土被鞑子军攻占,只有我们主子回到随州城,才能守得住随州城。” 凌风见凌平跪下,他也跟着跪了下来。 “起来,你们先起来。”林锦初说着,取下斜挎着的水囊,这水囊刚才已换成了梧桐叶水。 因为有秦风和巴彦两个天天要喝梧桐水的人,秦风是积年累月灌了太多毒药,毒已浸入五脏六腑,脑神经严重受损。 巴彦则是胎里带毒,又被人喂了剧毒,体内有两种毒,更要慢慢治。 所以林锦初在空间时灌了好几个水囊,方便随时取给他们喝,只不过现在的梧桐叶水比较淡,两片叶子熬煮一大锅,能装十几个水囊。 凌风感激地看了林锦初一眼,连忙和凌平一起将那个人的头稍稍抬起,然后一点一点的喂他喝水。 那人还有知觉,他好像太渴了,下意识地喝了好几口。 林锦初又拿出一些煮过水的梧桐叶,是这些日子熬过水留下来的,一直攒着放在空间里,现在总算派上用场。 “把这些用石头捣烂敷在他的伤口上,这水你们留下,隔一个时辰喂一次。”林锦初心里拿不定这个刺史大人要不要跟他们的队伍一起走,原书里没有提到这个人,所以这个人的人品如何,是不是个好官,是不是三皇子和太子的爪牙,她一点都不知道。 而且现在外面有人要杀他,带他回去会不会连累他们那两百多人,她心里没底。 走出山洞,林锦初的一只手搭在旁边一块山岩上,心里在想着要不要回去跟大家商量一下,毕竟这是关于大家命运的大事。 也不知道是不是无意中说了一个什么字,手搭着的山岩竟消失了。 她连忙进了空间,一看,那块巨大的山岩竟已经空间里面。 小苍梧激动地说道:“主人,主人,你看我的羽毛又又又多了,这个人看来不简单啊,主人这次又救对了人。 哇,这块巨石能进来了,主人你要不要试下刚才那硫磺矿能不能进空间?或许因为救了这个人,你又解锁了新功能呢?”小苍梧现在越来越聪明,小脑瓜很灵光,不像一开始呆头呆脑的,只会碎碎念。 林锦初心下一动,出了空间就要朝那片硫磺矿走去,她一点也不担心空间不够大,放不下那个小山坡。 上次收了盐湖,空间马上就多出了盐湖那么大面积,就好像这些山和湖进了空间不会占用空间原有的面积。 凌风在后面叫道:“小姑娘,你要走吗?” 林锦初朝他摆摆手道:“不走,我有点事走开一会。” 要是因为救了这位宋大人,能让空间解锁这么大的功能,那她怎么可能丢下这个人,但凡救下来能升级空间或解锁新功能的,都是在这个世界极为重要的人。 林锦初快步朝那硫磺矿走去,小麻雀在前面领路,领路已成了小麻雀的习惯,林中的很多小鸟也跟着飞来。 终于到了硫磺矿所在的地方,光看上面,和空间里那个盐湖差不多大,林锦初深吸了一口气,将手放在矿山上,然后说了个:“收” 转眼间,她已和矿山一起进了空间,她发现收进来的是一部分,并不是整个矿山。 这个发现反而让她松了口气,要是把整个山收进来,好像有点恐怖,这样分开收,分几次就行。 林锦初出了空间,用了四次,硫磺矿的大部分都进了空间里面,连旁边山上的一部分林子也收进了空间里。 第129章 你是我的亲孙女 奇怪的是跟过来的麻雀却进不了空间,只有原来就在空间里的小动物依然可以跟着进来。 “小苍梧,这是什么原因,以前什么动物都可以进空间,怎么现在只能是原来跟进来的小动物可以进来,别的却进不来了。”林锦初十分不解。 小苍梧歪着脑袋想了想说道:“我猜应该是空间灵气的原因,第一批跟着进来的,那时候空间没有什么灵气,所以它们能轻易进来,后来吸收了足够的空间灵气,他们已是空间的一员,已然不是凡间的动物,而外面那些却还是凡物,我觉得它们应该是被空间灵气弹出去的。” 林锦初觉得有道理,只能这样解释了。 等林锦初再次回到山洞时,发现宋大人已经醒过来,他坐在地上,脸上腐烂的地方已经开始结痂。 凌风一见林锦初连忙迎上来,他对用这个叶子敷脸后马上结痂的体验感觉既神奇又很恐怖,难道这小丫头真是仙女变的,要不然凡间哪有这样的神药,能瞬间见效。 刚醒来的宋大人看到凌风领着一个小姑娘进来,阳光洒在小女孩身上,仿佛有一层金光附体似的,他愣住了。 凌平在一旁介绍道:“大人,这就是救了我们三个人的小恩人。” 林锦初上前朝宋大人福了福身,原身的礼节学得很好,这是刻在骨子里的教养,不知道为何,她就是要给这位宋大人行礼,总觉得这是应该的。 “见过宋大人,民女林锦初,乃路过此地向南逃荒的。” 呃,她好像顺序说得有些不对,似乎该先说民女林锦初。 宋玉清愣住的原因不是因为那层金光,而是因为林锦初的那张脸,林锦初长得像她娘,但眉眼之间非常像林知远。 “姑娘是说你是来自北地的流民,那可否告知老夫,你来自北地何地?”他说话时有些急切,又紧张又害怕得到的答案不是他所猜想的。 林锦初不明白眼前这个刺史大人眼神为何这样炽热,总不会认得她吧?当然不可能。 于是她便实话实说:“民女来自冀州府飞石县。” 宋玉清一愣,心跳得更厉害了,又追问道:“飞石县的哪个镇哪个村?” 林锦初越发奇怪了,见凌风和凌平二人也完全愣了,他们也不明白大人为何对一个小姑娘这么好奇。 “飞石县落叶镇西山村。” “啪嗒。”宋玉清手中的水囊猛地掉在地上,没有人理解他此刻的心情有多复杂。 凌风一看到水囊掉地上了,吓得赶紧扑过去将水囊捞到手中,还好,里面的神药水没有洒出来。 “你父亲是何人?”他更加急切了,心都快跳出来。 林锦初这才明白,此人很有可能是认得她爹的,也是,她爹一向宽厚待人,不是帮这个就是帮那个,听说还曾经在山上救过陌生人,只可惜西山村的人并没有念着爹的好,倒是这个陌生人看样子一直记挂着她爹。 也不知道他和爹是怎么认得的,如果两个人真有交情,那可真是太好了,能顺利地进入随州城,那么爹和三郎叔要当兵杀鞑子军的心愿就能实现了。 于是林锦初老老实实回答道:“我爹叫林知远。” 宋玉清猛地站了起来,冲到林锦初跟前,双手紧紧地搭在她双肩上:“你爹人呢?他在何处?” 林锦初看向宋玉清,她忽然发觉宋玉清的两颊有很多伤疤没有完全好,但额头却好好的,除了多了些皱纹,但细看之下,他的眉毛,眼睛,额头和她爹很像,难道…… 不会那么巧吧?逃荒一路找到娘的家人,再找到爹的家人,也太魔幻了。 “我爹,我爹他……”林锦初肩膀有点压得生疼,她呲了一声。 宋玉清这才觉得自己的失态,他连忙手足无措地说道:“锦初,我可以这么叫你吗?你不知道,你不知道,你爹他是我宋玉清唯一的儿子,你是我的亲孙女。” 还真是的,可问题是,你既知道我爹是你的儿子,又知道他在西山村,这么多年也没见你去找他呀,让他在西山村吃了那么多苦,给林家当了三十年的血包,还让我娘都被人卖了。 她忽然就有些矫情,心里有了怨气。 宋玉清见她不说话,心里咯噔一声,听说从北地来的流民有很多都饿死了,病死了,还有渴死的,难道自己的儿子……他不敢往下想。 林锦初还是没有说话,宋玉清以为他儿子真的在逃荒路上出事了,他猛地跪在地上,双手捶地,悔恨交加道:“都怪我,都怪我,当年被那老东西推下山崖后,重伤昏迷不醒,一直想不起来是在哪里掉下崖的,然后又被派往南境,今年五月份才回到随州,做了这个破刺史。 这才派人到北地查找,上个月刚查到我的儿子在西山村林家,想不到那个老东西还养大了我的儿子,因为心里没底,怕他们父子情深,不愿分离,便想找个合适的时机先去看一眼。 结果鞑子军打过来了,又错失了去冀州的机会,去那边的人说西山村的人已经南下逃荒了,于是我便准备在随州等着。 没想到,我的儿,我的儿他怎么就……”他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 “我爹他没事,好着呢。”林锦初听他说了这些,知道是错怪他了,连忙解释道:“我还以为你不要他了,原来你也是有难处的。” 林锦初说着,从空间拿出那枚玉佩递给宋玉清。 “这是我爹脖子上的玉佩,你看一下,是不是你家的。”她觉得认亲这种事还是别弄错了,否则空欢喜一场。 宋玉清听到儿子没事,刚松了口气,就看到这个家族为子孙定做的玉佩,他瞪大眼睛接过玉佩,老泪纵横。 忽然他站了起来对凌风和凌平说:“走,锦初,好孙女,我们去见你爹。 刚走了几步,他又退了回去。 林锦初不解地看向他:“咋啦?” 她一时还没习惯叫他祖父,总觉得起码先是她爹先认了,她才可以叫。 宋玉清摸了摸自己的脸说道:“我现在太丑了,会让儿子嫌弃的,等养好伤再说。” 第130章 我娘没死 林锦初安慰道:“您呀,就放一百个心,我爹肯定不会嫌弃的,我爹自从知道自己不是林家亲生的,一直以为自己是被人遗弃的,他嘴上不说,心里很伤心,如果他知道了实情,根本不会嫌弃你的,再说了,明日这些疤痕就会脱了,没事的。 你要是今天不去,明天你又见不着我爹了。” “为啥?”宋玉清急了。 “我们那两百多人的队伍,明日天不亮就要出发,往随州去,你不如现在跟我回去,正好回随州。”林锦初劝道。 “可是……”宋玉清犹豫着。 这时候凌风解释道:“小小姐,我们大人现在被人追杀,进不了随州城。” 林锦初一愣,咋的,一个两个都被追杀。 有了经验的林锦初安慰道:“正因为被人追杀,才要跟着我们,你想啊,我们是逃荒队伍,别人怎么也想不到你们三个会混在逃荒队伍里,放心,到时候我帮你化化妆,没人认得出是你。” “化妆?”宋玉清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 “就是你们说的香妆,点妆。”林锦初补充了一句。 你们说的?宋玉清听她这么一说,有些糊涂,什么你们我们的,不都是东夏的子民吗? 你还是我孙女呢。 他抿了抿唇,犹豫了一下这才说道:“好吧,那咱们现在过去找你爹。” 四个人走了半个时辰左右,才回到队伍驻扎的地方。 “初儿,你咋一个人出去这么久。”林知远一看到林锦初马上就迎了上来,看到多出来的三个人,一脸的懵。 “他们是谁呀?”林知远已经习惯了女儿时不时捡个人回来,但一次性捡三个人还是第一次。 齐三郎和很多村民也围了上来,就连秦风也跑过来拉着林锦初,悄悄地说道:“锦初,锦初,什么时候我们再完成任务,我想吃鸡腿。” 林锦初笑出了声,这活宝,就知道吃,早上才给了他一个鸡腿,现在对火烧没兴趣了,爱吃烧鸡,鸡腿了。 她小声说道:“舅舅,后面任务多着呢,鸡腿也会有的,放心,不过,没有任务时,锦初也会给舅舅鸡腿的。” “没有任务才给一个,想吃,太少,哼!”秦风不高兴地说道。 林知远等着女儿回答,却见女儿在和秦风说着悄悄话。 他总觉得对面的老人眼光看向他时太过炽热,被一个男子这样看着,他有些难为情。 “爹,你有没有觉得这位爷爷有些熟悉?”林锦初卖了关子,她觉得如果直接说,能吓到她爹。 林知远听了女儿的话,看向面前年长的男子,他的旁边一左一右各站着一个黑衣人,那男子虽然脸上有伤疤,但个子身材和自己差不多,更离奇的是越看越觉得有股熟悉的感觉,尤其那双眼睛,额头也是宽宽的。 “儿呀,我是你爹。”宋玉清还是没忍住叫了出来,一看见林知远,他老泪纵横,那张和他有七成相似的脸,宽厚板正的神情,根本不用怀疑,就是他的儿子呀。 林知远吓得倒退几步,以为这人疯了。 爹哪能随便认的。 “初儿,他,他,他说什么……”林知远有些不知所措,脑子里有个念头就要跳出来。 林锦初睁着明亮的大眼睛,笑意盈盈地看向她爹。 “爹啊!这就是你爹,女儿已经确认过了,是我的祖父没错。”她看向傻了眼的亲爹说道。 然后走上前,把两个的手拉到一起。 “爹,当年你爹重伤带着你躲进西山村后面的山林里面,被林老头看到,把你爹推下山崖,带走了你。”林锦初解释道,因为她觉得这笨笨的老头子现在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就是那个被林老头推下山崖的人,只不过他没死,后来被他的人找到了。”她说完又看向凌风。 凌风正在不停地抹泪,天知道他和凌平作为大人身边的人,知道大人记得推下山崖的地方时有多渴望找到自己的亲儿子。 他一看到林知远就知道了,这人就是大人的亲儿子,那神情,那说话的语气,活脱脱的就是年轻版的大人嘛。 他和凌平二人不停地抹泪,小鸡啄米般地朝林知远狂点头。 林知远的手被宋玉清紧紧地抓着,这些年来在林家受过的苦和委屈排山倒海似的涌上来。 他眼中含泪,退后几步。 “可你并没有找我,你可知道我的初儿差点被卖了,我的腿差点就断了,我的夫人她,她……”林知远一个牛高马大的人突然就哭了起来。 他蹲下身子,双手蒙着头,把这些年来的隐忍都哭了出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每个人都需要情绪出口,他作为一儿一女的父亲,一直忍着,可如今在他的父亲面前,却哭得像个孩子似的。 有谁能知道一个父亲无能到,要自己十岁的孩子照顾着,维护着。 林锦初走上前抱住自己的父亲,林文泽也走前抱住,秦风也跟着抱住,他一边拍打着林知远一边哄着:“姐夫不哭,锦初说姐姐没死,还活着呢?” 林知远不敢置信地拉住秦风的手,站了起来。 “你说什么?霜儿她……她……没死?”他说着看向林锦初,见林锦初朝他点头。 “初儿,这是怎么回事?”他迫不急待地想知道,又觉得这事太荒诞,不太可能,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他夫人去世了,哪有可能死而复生。 林锦初拉住她爹的手说道:“这事从顾氏嘴里说出的,顾氏临死前说我娘没死,是被她和沈老太偷偷卖了,被京城一个姓木的人家买下了。 但这事过去的时间太长,未经证实,所以我怕万一不是真的,怕爹知道了空欢喜一场,所以才没有告诉爹。” 齐三郎这时候说了句:“难怪锦初一心要进京,是想找林夫人,真是有孝心的孩子。” 其他人也频频点头,他们本来就很喜欢林锦初,这孩子本事大,还不自私,又有股子狠劲,待人随和。 人都有慕强心理,尤其在乱世,谁不喜欢自己身边有强者呢,况且人家锦初还爱憎分明。 “初儿,你想去京城真的是找你娘?”林知远现在已经相信了,他自言自语道:“难怪,难怪那老东西说林知书没银子用了,硬是让我约常家父子进深山,明明前两天才卖了猎物给了五两银子她。 她们早就预谋,就是想把霜儿卖了,还假装草草埋了,等我从山里回来,一切都成了定局,我以为霜儿她真的死了……” 第131章 成了巴彦的义妹 林锦初拍拍她的爹,这可怜的爹呀,对娘的感情是真的好。 她伸出手,只能拍到林知远的腰,林知远是185的大个子,而她才155不到,现在吃得好,又在空间休息,那满满的灵气滋养着她,个子长高了不少。 但她还有三个月才十一岁。 秦风好像看透了林锦初的想法,代替她拍了拍林知远的背,哄道:“姐夫不哭,姐姐还活着呢。” 他说完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棒棒糖,还贴心地把糖纸剥了,递给林知远。 林锦初总是出其不意地变出吃食给他,他也喜欢藏着,然后再拿出来,这样在别人看来,他也是变出来的。 “姐夫吃糖,这是秦风省下来的,很好吃的。”他明明很舍不得,还是忍痛将糖果递给林知远。 林锦初忍住笑,这个馋嘴的猫还舍得把自己吃的东西让给别人,说明这个人对他真的很重要了。 林知远哭笑不得,明明他满腹的委屈,想要发泄出来,却被秦风这个大孩子搅得莫名有些欢乐。 他在林老头和沈老太面前从来没有真正做过小孩,林家人只是要他懂事,要他好好赚钱,要他讨好林知书,从来没有人管过他有没有委屈,他累不累。 可现在,明明眼前这老头自己第一次见到,却想在他面前当一次小孩。 他也想肆意地哭,也想任性一把,也想像秦风那样在纵容自己的人面前撒泼打滚。 他不愿意总是那么懂事,从来没脾气,总是忍气吞声。 林锦初朝她爹笑笑,可不就是欢乐嘛,一家人大团圆,管他曾经发生过什么。 人总要向前看嘛,等找到娘,这个家就圆满了。 她看到她一向端正的爹突然之间脸上有了秦风那样的表情,林锦初心里更想笑,但笑着笑着就流泪了。 爹这三十多年被林家人压榨得有些狠,如今的他总算也当一回小孩了。 林知远一把拉过林锦初和林文泽。 “这是你的孙女和孙子。”他一时之间没有叫得出爹,这个称呼他叫了林老头三十年,再叫另一个人有些别扭。 “祖父,我叫文泽。”林文泽一向乖巧,他的性格随母亲,这是林知远亲口说的,但林锦初却觉得文泽和她爹的性格也很像。 林文泽朝宋玉清行了一礼,然后叫道。 秦风这时候也拉着巴彦过来。 “这是文彦,文彦,快叫他祖父。”秦风催促道。 林锦初连忙想上前拉住巴彦,这可是原书中最大的反派,让一个异国的未来皇帝叫别人祖父,万一让这个杀神不高兴了,怨恨上他们一家就麻烦了。 她对巴彦没有什么其他期望,能解了他所有的毒,把他的身体养好,以后念着她的好,对她家的人有善意,不会入侵东夏国来报仇,这便足矣。 却不料巴彦走上前,也学着文泽一样,双手合抱于前,俯身朝宋玉清行了一个揖礼,然后叫了声:“祖父好,我叫林文彦,是这个家的老大。” 宋玉清以为文彦真是林知远生的,心里觉得儿子成亲也太早了,竟生了这么大一个孙子,不过这孙子的眼睛不对啊!怎么是灰瞳,明显不是东夏国的种。 他是行军打仗出身,如何能不知道这样的眼睛出自哪个国。 于是他眼神一凝,神情严肃起来,和刚才的慈父完全不一样了。 “儿呀,你,你怎么找了个异国的女人生孩子?”他责怪地问道。 林知远哭笑不得,他哪知道这孩子打哪儿来,看上去确实不像东夏国的人,长得是真漂亮,这段时间吃得好,把这孩子养得越发精致。 他和秦霜长得都好看,不细看,还真以为他和巴彦是亲父子。 林锦初笑着解释道:“祖父,文彦是我爹的义子,也是你老人家的义孙。” 宋玉清听到这话,表情微微有些尴尬,原来是他怪错了儿子,好不容易和儿子熟络起来,自己动不动就发脾气的毛病还是没改掉,这下子儿子肯定又不理自己了。 林知远倒没有因这事责怪他爹,只是不经意地看了看文彦,这么一看文彦确实和普通的孩子不太一样,他很少说话,也很少笑,总是心思重重的样子,也不知道他是谁家的孩子,经历了什么。 他心疼地看了文彦一眼,和巴彦看过来的眼神一触碰,不知道为何,巴彦看到了林知远眼中的心疼,那心疼的眼神忽然就让他产生了了一种幻觉,好像自己真是这一家子的一员。 他好像不那么恨东夏国的人了,心也在林锦初这一家人温暖的关怀时软和了不少。 他朝宋玉清再次长揖一礼叫道:“祖父。” 又朝林知远行了一礼叫了声:“义父。” 他身份尊贵,除了父皇和母后,从未给任何人行跪礼,所以他现在也做不出来。 林知远万万没想到,自己就这么白得了一个好大儿,总算这一路上好吃好喝地招待着,能让这孩子叫了自己一声义父,值了,太值了。 宋玉清则笑着应道:“好,好,好,等到了随州,你们都跟着祖父到我宋家宗祠认祖归宗。” 宋玉清也是个豁达之人,苍璃国虽强大,但苍璃国的人还算有分寸,虽然也时不时边关有小摩擦,但最近这几十年都没有再有大的动作,大家算是相安无事。 只是最近这一年,苍璃国开始屯重兵在边关,也不知道想做什么。 林锦初很是开心,巴彦这个大反派黑化后极其恐怖,只要他认了祖父,又认了父亲,等于承认了她这个义妹的身份。 那么大概率他至少会放过他们这一家人。 真好,她会慢慢化解巴彦对东夏那满腔的仇恨,那是不是将来傅言澈就不会因和苍璃国打仗而死,她间接也救了傅言澈的命呢?甚至间接救了东夏国的百姓,这么一想,林锦初开心起来。 “好啊,既然知远兄弟是随州人,那咱们休息一晚,明日一早就出发,过几天就到随州了。”齐三郎高兴地说了句,他是真替林知远高兴,虽不知道老先生是什么身份,但就凭他身边有侍卫,族中有宗祠,这身份低不了。 第132章 山跑了 他就说嘛,知远兄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林家那样人的后代,原来人家身份尊贵。 林锦初没有说出祖父是随州刺史,怕节外生枝,因为祖父现在还被人追杀,进随州城时还不能堂堂正正进去,所以低调点没坏处。 第二天一早,队伍开始出发,一路上宋玉清走在儿子身边碎碎念。 “儿呀,不是爹不来接你,而是爹被凌风凌平救回去后,重伤昏迷了一个多月,差点就醒不来了。” “后来身体慢慢恢复了,但脑子又不好使,很多以前的东西都想不起了,估计是摔坏了脑子,大夫说是什么间歇性失忆症,就是有的记得,有的记不得。” “然后爹就去了南边,和南月国打了这么多年的仗,一直守在南疆,今年三皇子派人去接替了我,我才回到随州,做了个刺史。” “最近爹才想起了当年在哪里弄丢的你,马上就派人过去找,刚找到西山村就看村子空无一人,知道你逃出来了。” …… “咱们宋家,唉,你那二叔二婶,还有三叔三婶都是个黑心肝的。” “他们联合严家的人,硬是把我调到南疆去打仗,以为只要我战死了,功劳归他们,家主之位也归他们,整个宋家都会为严家和三皇子卖命。 没想到老天有眼,我命大,不仅活了下来,我儿子也活了下来,老夫还有了孙子孙女,哈哈哈……” 凌风和凌平看自己的主子虽然高兴得跟傻子似的,但内心却很心疼他,他们两个当年被人打得半死逃出来,差点被人贩子抓走卖掉,是主子救下了他们,那时候他们才四岁,之后便一直跟着主子。 林知远就这样听着他爹絮絮叨叨一路不停地说着,时不时红着眼看向身边的老爹一眼,再看向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一眼,心里有说不出的满足。 他心想,再找到妻子秦霜,他的人生就圆满了。 宋玉清还在不停地说着:“如今他们占领了随州城,以为从外面买了几十个所谓的高手就能守住随州城,和鞑子军一决高下,我呸,文不成,武不就,一个贱妾生的东西。 要不是我娘当年仁厚,哪有他们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人啊!真不能太心善,容易养出白眼狼。 他们以为只要霸占了我宋家的家产就能为所欲为,呸,做个富贵闲人不好吗?偏要逞能,还想当随州刺史,这可以随州城,你以为是什么小县城,以为守城这么容易呢,和三皇子一样,不知天高地厚。” “随州城里有三万是老子的兵,凭什么给他们当炮灰,老子就要带着儿孙杀进随州城,老子现在是有儿子有孙子的人,总得给自己的儿孙留点家业,以前自己一个人,想着反正是姓宋的,这家业给谁都一样,谁有本事谁上。 没想到这黑心玩意儿给老子下毒,要不是凌风凌平还有其他侍卫忠心把我救出来,老子就死在随州城里了。 就这还不放过我,派出大批人来找我们,呜呜呜,要不是我孙女救了我们,我们三个不是死在那山洞里,也会死在那黑心玩意手中。” 林锦初听得又是心酸,又是想笑,这个老头也太可爱了,这是变着法子解释自己为何没有来找儿子,变着法子卖惨。 瞧把她爹感动的,又是抹眼泪,又是安慰的,真是父子情深。 连秦风和文泽都听得眼泪汪汪的,只有腹黑大反派巴彦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大概他在宫里长大,经历的事比这些更惨吧?所以才会见怪不怪。 “爹,那我们到时怎么进城,万一被他们发现了怎么办?”林知远担心地问道。 “远儿,你叫我爹哪,你终于肯叫我爹了,哈哈哈,凌风,凌平,我儿子叫我爹了。 凌风和凌平听得嘴角直抽抽,儿子叫老子爹不是天经地义吗?有啥好吹的,谁还没有儿子似的。 哦,他们两个还没成家,确实没有儿子,当然也没人叫他们爹,看来,等随州城守住后,第一件事就是找个姑娘成亲,生个儿子或女儿,那样也有人叫自己爹。 这是凌平和凌风此刻心里想的,以前从没觉得他们也会成亲,会生儿育女,现在看着自家主子又是儿子,又是孙子孙女的,他们是真的很羡慕。 “你们不用担心,爹自有办法进城,咱们还得走五天才能到随州,凌风凌平,你们怎么跑这么远来。”宋玉清当初一醒来就发现自己已经离开了随州城几百里远了。 凌风对老顽童一样的主子也是无语,为这个他已经解释过好几次了,但没办法,不是说人越大就越像小孩吗?谁让主子对他们兄弟二人不像主子更像父亲一样抚养他们长大,又教他们读书习武,恩重如山呢? 于是凌风再一次耐心地解释道:“大人,当时我们逃出随州城时,后面有很多追兵,所以我们的人都死了,只剩下我们三人,我和凌平带着您老是一路向北逃的,之所以停在这里没走,因为实在没吃的没喝的,只能在山里找水,找食物,要不是遇上小小姐救了我和凌平,我们肯定已经死了,呜呜呜……” 这回轮到林锦初无语了,这老的小的,一个个像开了水笼头似的,动不动就哭,对比之下,好像就她和巴彦最心狠了。 凌平突然说道:“小小姐是在溪水边救下我们,可是很奇怪,我们刚才从山洞出来找少爷时,那边黄色的山好像没了。” 凌风摸了摸头,“你也看到了吗?我还以为是我眼花了,没想到是真的。” 林锦初捏了捏鼻子,可不就不见了,在她的空间里呢。 凌平又道:“莫不是山跑了。” 凌风摇头道:“不能够吧,山又没长腿,怎么跑?” 呜呜呜,这回林锦初想哭了,这俩活宝怎么可以这么幼稚,幼稚程度堪比秦风舅舅啊! 这时候秦风凑了过来问道:“你们说什么,山跑了吗?在哪,在哪,快告诉我,我想看看山怎么跑的,好玩,好玩。” 第133章 有人参 林锦初终于没忍住笑出了声,好吧,这三个可以玩到一起。 于是她说道:“你们两个眼花了,那山根本还在,我亲眼所见,你们别瞎猜了,山怎么可能会跑,你以为是千年人参啊!” 说到人参,凌风突然说道:“小小姐,我们真看到人参了,当时被人追杀,就算看到了,也没空停下来挖了,可惜,好几株呢?” 林锦初来了兴趣,要说进山很多次,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找到人参,野山参最值钱,要是挖到了可以给现代的父母两株,让他们补补身子。 “快说,在哪里?”林锦初问道,既然是凌风他们逃跑时看到的,那肯定就在这条道上。 凌风想了想道:“在一个山崖上,离这儿不会很远,危险着呢,我也只是看到了,但要真上去也不容易,小小姐,太危险了,还是不要去了。” 凌平也点点头说道:“咱们宋家有的是银子,只要灭了那宋家老二和老三,收回家主的权力,到时候小小姐要多少人参都有。” 那能一样吗?山上的人参挖到可以种到空间里,到时候说不定能长一大片出来。 城里的人参都是炮制好的,种不活的,而且要夺回随州城谈何容易,肯定有一场恶战。 想到这里,林锦初问凌风:“那人参在那里,可否带我和秦风舅舅一起去看看,我舅舅很厉害的,他能挖到。” 昨天钟谷主帮秦风切了脉,说秦风体内毒素现在越来越少,杀人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巴彦体内的毒素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再过一段时间就能慢慢恢复。 所以林锦初才放心地带着秦风到处跑,巴彦的身体亏空太厉害,没那么快完全恢复,要不然她连巴彦一起带出来了。 长期练武的人不能养废,得多动动。 秦风一听锦初提到自己的名字,马上跑过来说道:“小凌子,快说,在哪里,我很厉害的哦。” 他见凌风在犹豫,又跑向凌平:“大凌子,你说,小凌子不说,你带我和锦初去。” 林锦初都快笑抽了,什么时候开始秦风竟帮凌风和凌平起了这么个称呼,他竟知道凌平是哥哥,凌风是弟弟。 说他傻,一点都不傻,说他不傻又呆呆的。 宋玉清好奇地问秦风:“你是怎么知道凌平是哥哥,凌风是弟弟的?” 秦风轻哼一声:“那还不容易,凌平壮一点,凌风瘦一点,一看就知道谁大谁小了。” 所有人都哄笑起来,原来他是这样分辨大小的,还真是歪打正着了。 这么一笑,大家都开心起来,明明是逃荒队伍,怎么看着像是旅游度假的。 一路上不时有人经过他们时都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以为这些人是傻子,都什么时候了,还在慢慢走,不知道鞑子军很快就要攻打随州城了吗? 凌风看向宋玉清,像是征求他的意见,究竟要不要带他的宝贝孙女去挖人参。 宋玉清看向秦风,他知道秦风的大名,更知道秦风是三皇子身边最厉害的杀器。 但现在却听自己的孙子孙女叫秦风舅舅,而且如今的秦风和从前那个杀手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人。 昨晚上他听锦初跟他说了秦风的身体状况才明白秦风这些年来受的苦。 他朝凌风点点头,说了句:“带他们两个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林锦初不担心队伍的安全,有祖父这个老将军在,有凌平,有巴彦,他们护得住队伍里的人。 三个人进了山里面,林锦初这才趴到秦风的背上,不一会儿就到了凌风说的地方,原来那地方离他们所在的地方确实不远,在更南边一些,也就是说他们挖到人参后不用回头,直接走到路边就可以等到队伍走过来。 林锦初站在半山腰,看向高耸入云的山峰,见山峰的前面却没有山。 便问凌风:“是不是过了这座山,那边就没山了。” 凌风点点头道:“是的,小小姐,过了这座山,整个龙脊山脉就要走完了。 不过这个山崖很险要,要不还是属下上去帮小小姐挖一棵,你们就不要上去了。” 林锦初却摇摇头道:“凌风,你在这里等我们,我和舅舅上到山崖去挖,没事的,你放心。” 挖一棵哪里够,怎么也要挖多几棵,空间里要种,爸妈要两棵,祖父给一棵,她爹一棵,如果有多,给钟谷主一棵,药王谷的人治病救人,普济大众,野山参在他老人家手中作用更大。 凌风看向那一块伸出来的山崖,再看向深不见底的谷底,连他都有些害怕。 他指了指那山崖边露出来的人参果说道:“就是那里,看上去有两三株,我当时还是跃起时擦过,只可惜没时间上去把那两棵挖下来,而且听说有人参的地方会有守护兽,你们要小心点。” 秦风拍了拍他,“没事的,我会照顾好锦初的。” “那你们挖一棵快点下来,山崖上风大,太危险,提防着守护兽。”凌风不停地叮嘱道,小小姐可不能出什么事,她要有什么事,自己都无法原谅,这人参的事是他说出来的。 林锦初朝他点点头,拍了拍秦风的背,双手紧紧地环住秦风的脖子。 “舅舅,我们出发。” 秦风的表情严肃起来,完全不像刚才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他感觉自己清醒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每当杀人时,遇到危险时,他就会清醒过来,但每次清醒过来他就会想起秦家被杀的场景,以及自己被严家人遍遍灌药,心中对严家人和三皇子的恨意蔓延开来。 而每次清醒过来,他再次看向林锦初时,知道林锦初是他的血脉至亲,那是一张和姐姐长得一样的脸。 姐姐还活着,太好了,姐姐还生了两个可爱的孩子,虽然那姐夫憨了点,但人还算不错,爹娘在天之灵可以安心了。 他一只手负到身后,另一只手检查了一下林锦初的手抓得紧不紧,然后一个飞跃就上了崖顶。 凌风看得目瞪口呆,凌平跟他说这个秦风就是三皇子身边大名鼎鼎的那个秦风,他还不太相信,明明是个傻小孩,怎么也无法和另一个秦风联系在一起。 现在他终于相信了。 第134章 找到前朝宝藏 落在山崖上,林锦初从秦风背上下来,站在山崖上,她眼睛都看直了。 山崖上面积不大,有一片平地,长着一整片的人参,目测能有三四十棵结了红彤彤的小果子,还有一些幼苗没结果子,天哪,发达了。 咦,不是说有人参的地方必有守护兽吗? 她这念头一出来,小苍梧就哼了一声。 “也不看看,本神鸟在,哪个敢出来作怪,本神鸟现在功力已恢复五成,等完全恢复后,万鸟臣服,万兽都会让路。” 天哪,小苍梧好棒!林锦初用意念猛赞小苍梧,她相信恰到好处的赞扬能让一个人,一个鸟越来越自信,想想小苍梧当初没毛的时候连照镜子都不肯,现在呢,一会儿就去井口或湖边照一照。 林锦初拿出五个鸡腿递给秦风。 “舅舅,我来挖人参,你坐在这儿吃,等我挖好,你带我下去就行。” 秦风一见鸡腿马上就放松下来,现在崖上没有危险了,他心下一松,又恢复了迷糊状态。 左手抓三只鸡腿,右手抓两只,拿起鸡腿就啃起来。 有了收硫磺山,还有以前收玫瑰的经验,林锦初其实都不用挖了,只将手放在人参的根部,说了声收,一棵人参就进了空间。 就这样,很快她就收了二十几棵老山参进了空间。 接着又拿出两个火烧给了秦风,这才从空间拿出一把镰刀,连续挖了两棵,秦风已经吃完了。 她又挖了几棵,收了十几棵年份不太高的苗子进了空间,其他的继续留在山崖上。 看了看崖上基本上已挖得差不多了,正准备叫秦风一起下去,就听到小苍梧叫道:“主子,这山崖里面有个山洞,里面应该有宝。” 真的假的,林锦初一听到有宝又来了劲。 谁会把宝藏在这个地方,取宝也很难啊!但也正因为难,才至今未被人发现,一想到这里,林锦初不禁对小苍梧所说的宝贝产生了极大的期待。 她想了想,又拿出一只烧鸡给了秦风。 “舅舅,我去那边再挖几棵,你慢慢吃,别急啊!”秦风吹着风,晒着太阳,吃着火烧,别提有多爽,见又有一只烧鸡,高兴得直点头。 “小锦初,别走远啊,有事叫我。”他叮嘱道。 “知道了。”林锦初往小苍梧说的地方快步走过去,没想到山崖上和山体连在一起的地方还有这么一个山洞。 他走进山洞,里面曲曲折折,林锦初转了一圈,什么也没看到。 “怎么啥都没有啊!”她问小苍梧。 “可明明本尊感知到有啊,现在还感知到呢。”小苍梧飞出空间帮林锦初寻找。 他只有感知到,但具体在哪里,还真不知道。 林锦初和小苍梧一起,又找了一遍,还是没有,她不死心,但又不能任由秦风一个人在山崖上,正要离开,忽然脚下踩空,掉了下去。 刚开嘴刚要叫,小苍梧飞了过来托住了她,但现在的小苍梧力气还小,往上飞不够力气,只能慢慢地托着她往底下掉。 这明显就是半山腰的山洞和山崖是连在一起的,就像电梯一样。 小苍梧一落地就进了空间,它需要尽快恢复体力,刚才下坠的速度太快,它体内的灵力几乎耗尽。 林锦初看了看四周,山洞很大,结满了蜘蛛网,里面密密麻麻放了一百多个大木箱子,箱子上有一层厚厚的灰尘。 林锦初猜测,这里应该就是小苍梧所说的宝贝了,她轻轻地打开一个箱子盖,灰尘四散洒落,幸好里面没有风,要不然她得一身是灰。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哪怕心里已经有了猜测,还是被箱子里的东西闪得眼睛都睁不开。 箱子里全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金元宝,她急切地又打开几个箱子,全部都是金元宝,各种金器。 这是哪个大宝贝藏在这里的,要是有主的,她拿了就不太好,要是土匪的,她就全收了。 林锦初拿起一个金元宝看了看,元宝底下印了几个字,东齐德恒十五年制。 不是东夏国的?脑子里原主的记忆有东齐这两个字,原来是前朝,东夏国之前叫东齐。 前朝的宝藏那就可以收了。 林锦初没再犹豫,就把这些全部收进了空间,等箱子收进空间,这块地就空了出来,里面露出的洞口就看见了。 她穿过这个洞口,继续朝里面走去,见里面还有几百个箱子塞满了整个山洞。 打开一看,里面都是武器,有大刀,有弓箭,有长枪,还有些是书,不过那些书都烂了,大概是时间放得太久。 当然啦,东夏国建国已经历两百多年,这些武器哪里还能用,不过这些铁器倒是可以重新用来打新武器。 有一本书封面上的字很大,林锦初还能认出来,写的是《东齐国志》。 可惜了这些书一拿起来就化成了灰,大刀质量很好,刀柄有些也腐烂了,但有几箱的刀柄竟然完好无缺,真是神奇,林锦初也来不及细看,就把那些武器都收进空间。 其他几箱子也没细看,全部收进空间,等有空再慢慢清理,没用的到时候再扔了。 又在山洞转了转,发现确实没有其他东西了,她甚至还用脚使劲地踩了几下,看看下面还有没暗道。 确定没有了就往外走去,出口处是一扇石门。 石门封得死死的,根本出不去。 林锦初在石门周围找按钮,看到不寻常的地方就使劲在按下去,却没有一处是真正的按钮,她又是按,又是转,石门依然纹丝不动,她有些着急了。 林锦初担心自己在里面时间待得太长,要是秦风烧鸡吃完找不到她,肯定会着急。 她加快了速度,在门周围到处按,甚至连脚下也没放过。 忽然她的手指被刮了一下,手指喷溅出一条血线,林锦初连忙从空间里拿出井水冲了冲伤口。 就在这时,她忽然听到咔嚓一声音闷响,然后就见到石门徐徐开了。 见鬼了,怎么突然就开了呢,林锦初看向自己手上的伤口,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总不会是她的血让门打开了吧。 怎么可能,林锦初摇摇头,觉得自己简直是异想天开了。 走出大门,门在身后徐徐关闭,说也奇怪,门关上后,就变了样,林锦初怀疑自己是做了个梦,于是进了空间,那些箱子确确实实还在,她又出了空间。 第135章 收徒弟 哪里还有门,再一看,山洞不远处就是出口,她走了出去,不远处凌风正急得团团转。 秦风在上面锦初、锦初地喊着。 林锦初连忙跑到凌风身边,朝上面叫道:“舅舅,我在这里,我已经下来了。” 秦风从山崖上看下去,见林锦初好好的和凌风站在一起。 他缓缓落下来。 “你这丫头,自己是怎么下来的?”他语气里满是自责,担心,却没有意识到他现在说话的口气和平时有什么不同。 林锦初则震惊地睁大眼睛,“舅舅,你恢复正常啦?” 谁知道下一秒,秦风又恢复原样。 “锦初,洗手,手脏。”他伸出手朝林锦初摊开,手上都是油。 林锦初倒了一些植物洗护露在他手上,让他搓了搓,然后再拿下自己背上的水囊倒了水在他手上。 “好饱。”秦风又补充了一句。 凌风则一脸诧异地看向他们,不是到崖上挖人参吗?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刚去饭馆呢,明明是烧鸡味,崖上有鸡吗? 难道他们挖了人参后还在崖上抓了只鸡烤了吃。 不知道为何,凌风有些失落,他也很久没吃过烧鸡了。 林锦初从随身的布包里拿出一个油纸包着的火烧递给他。 “快吃了。” “火烧!”凌风看了看山崖,怎么去了一趟山崖,还弄了些吃食下来了,他严重怀疑山崖上是不是有个饭馆,而且小小姐刚才上去时明明身上没有包裹。 他也没有细究,拿起火烧就吃了起来。 太好吃了,呜呜呜,谁能告诉我这大半个月以来东躲西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的,多久没闻到肉味了,这火烧简直就是神仙美食。 大概是太久没吃火烧了,他觉得现在吃的这个火烧比以前他吃的任何一次都好吃很多。 林锦初看着他表情变幻不停,心道,大凌子小凌子忠心耿耿地跟着祖父确实吃了不少苦,唉,以后给秦风的吃食,也分些给这两个吧。 得了,她爸她妈又要多养两个。 别看大凌子小凌子长得牛高马大的,挺单纯的。 看他吃得很香,秦风突然神秘地对他说道:“锦初说了要保密,否则以后没得吃。” 小凌子吃完火烧后正在拿着林锦初给的水囊喝水,一听他的话差点呛到。 他怎么能对主子保密呢,可一看林锦初正看着他,想到小小姐也是主子,而且只是吃食,又不是什么国家大事,他认真地点了点头。 “好,这是我们的秘密,不说。”不说给凌平听,让他没得吃,谁叫他平时总是以大哥身份自居,什么危险他冲在前面啦,什么如果他死了让凌风好好保护主子啦,谁什么他是弟弟就得听兄长的,早点娶妻生子,传宗接代。 哼!说得好像他作为兄长不用传宗接代似的。 见林锦初三个人回到队伍时,真的挖到了人参,大家都围了过来看热闹。 林锦初首先送了一棵给宋玉清,又拿了另一棵完整的人参给钟谷主,钟谷主最近老是往这边跑,游说她爹,要给林锦初当师父。 林知远这个人很实在,既然初儿都不喜欢学医,他肯定不会逼迫她学,所以次次都婉拒了,他才不管药王谷名声有多大,锦初不愿意做的事,他决不勉强。 “这棵给祖父的,这一棵给钟谷主的,这一棵给爹的,这一棵我自己留着,还有一棵给舅舅,舅舅辛苦了。”她一棵一棵地分着。 秦风一拿到就放回林锦初手中,“秦风不要这萝卜,给锦初。” 林锦初见他这么说,也没再推辞,他现在很多时候神志不清,万一搞丢了太可惜,还不如自己帮他保管着。 宋玉清感动得老泪纵横,临老临老,以为自己会孤独终老,没想到儿子找到了,还有了这么孝顺的孙女孙子,好幸福啊。 他感动得抹了一把,谁知道旁边的钟谷主拿着野山参也激动得抽泣起来。 “这可是五百年老山参啊,京城里有银子也买不到的宝贝,你就这样送给了老夫,呜呜呜,好感动,小锦初,你做我的徒弟好不好?”钟谷主一边说一边抹眼泪,还一边看向林锦初。 他这是第几次问林锦初了,林锦初不太明白,这老头子为啥一定要收自己当徒弟,找个有医学天份的人当徒弟不香吗?自己对医学真的没太大兴趣。 她正要再次委婉拒绝时,就听到钟谷主说道:“严贵妃现在到处在找你,加上你本来就和三皇子有婚约,皇家的婚事你推不掉的,所以,只有我能帮你,但老夫有个条件,你要做老夫的关门弟子。” 啥,还要谈条件,哪有逼着人当徒弟的,这老头怕是收不到徒弟。 不应该啊!药王谷可是名声在外,原书中说药王谷里面四季鸟语花香,里面有各种各样珍稀药材,就连皇家向药王谷求药都要在谷外排队。 要是品行不好的人上门求医,会被药王谷当场拒绝,无论出多少银子,都不会妥协。 林锦初想不明白,但老头提出的条件确实挺诱惑人的,老实说她还真挺担心严贵妃和三皇子逼她嫁过去,她可以逃,但她的家人呢,现在又多了祖父一家。 她不可能丢下这些家人自己跑了,所以如果严贵妃一定要她嫁给三皇子,老实说,她是没法逃脱的。 这老头子算准了她的弱点,抛出的诱饵是很吸引人。 但药王谷真的可以替她人推掉这门亲事吗?林锦初有些怀疑。 林锦初假装冲上去要抢钟老头手中的人参,被钟老头闪身躲过了。 “送给老夫的,就是老夫的,除非你答应做老夫的关门弟子,老夫的一切财富便都是你的。” 林锦初心道:你的药王谷,你的财富哪里轮得到我,不是还有三个师兄师姐吗?而且还有很多其他师伯师叔的弟子。 “你说话可算数,三皇子那边你真的有办法解决我的婚约?”她问道,如果真的可以,当徒弟就当徒弟吧,不过是个挂名的,她也没那个耐心慢慢学医,等到了随州就要专心打鞑子军了,谁还学医。 第136章 少谷主 林锦初看向宋玉清,又看向她爹,如今她也是有两个长辈在身边,拜师的事还得长辈点头。 然后就见宋玉清很爽快地答应下来。 “锦初,药王谷的谷主是个正直坦荡之人,一向敬天地,爱百姓,行正道,不知道有多少人争得头破血流想拜钟老为师呢,他老人家能看中你是你的福气,你就答应吧。” 宋玉清不愧是带兵打仗之人,做事干脆利落,不像林知远思虑再三,犹豫不决。 他是知道,宋家庶出的几个姑娘都去了药王谷几趟,连钟老的面都没见到。 只要能跟药王谷扯上关系,哪怕是个记名的弟子,就连皇室都会敬重几分,更是能嫁得高门。 林知远因为她爹同意,加上药王谷能帮林锦初摆脱和三皇子的婚约,也觉得做老谷主的徒弟挺好,所以这一次他也朝林锦初点点头。 他一路上也看到钟谷主和这些弟子们见人就救,他们宽厚慈悲,女儿要是成了药王谷的弟子,以后就没人敢欺负她了。 见她祖父和爹都同意了,林锦初也就没什么压力了,她爹可能不太了解药王谷,但祖父肯定知道,他能同意,就说明药王谷肯定不错。 “行吧,那我就答应了,但你不能天天逼着我学这学那,否则我随时可以跑掉。”林锦初决定先答应下来再说。 “都听你的,不过师父知道你是个聪明孩子,你学得肯定比他们都快。” 好话谁不会说,只要先把这宝贝徒儿哄下来再说,学不学的不差她一个,药王谷的最不缺的就是精通医术的人。 老谷主的话刚落,就见在场的所有药王谷弟子都跪了下来,朝林锦初齐齐拜道:“拜见少谷主。” 林锦初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阵仗,她一慌神,啥叫少谷主,不是关门弟子吗,与少谷主有何关系。 “不是,你们先起来,怎么我就成了少谷主了,不是还有很多师兄师姐吗?”她忙着把这些人扶起来,古代人动不动就跪她还是挺不适应的。 其中一个男子恭敬地说道:“回少谷主,老谷主至今为止只收了你一人为徒弟,所以你就是少谷主啊!那些师兄师姐都是记名的,并不是谷主真正的徒弟。” “是啊,少谷主,谷主一早就说了,谁是他老人家的徒弟,谁就是少谷主,如今谷主只收了你一人为徒弟,你不是少谷主谁是呢?” “对的,就算老谷主后面再收徒弟,那你也是大弟子,不管怎么样,这少谷主的位子肯定都是你的。” “我觉得老谷主不可能再收徒弟了,他老人家都六十多岁了,好不容易才收到你一个徒弟。” 林锦初听着他们议论着,有点意外。 这,完全意想不到啊! 听起来好像药王谷没人要,硬塞给她的感觉。 难怪老谷主这么有把握说可以退了这门皇家亲事,严家和三皇子不敢逼迫她成亲,她若是药王谷的少谷主,三皇子和严贵妃说不定真不敢招惹。 原书中药王谷可是独立于各国之外的自成一体之地,他们慈悲,宽容,悲悯,对天下众生都是平等对待,不惧怕任何一国的皇族,而各国的皇族也默契地对药王谷众人很敬重。 行吧,既然老头,哦,师父如此看重自己,那就好好学吧,她要玉是理科学霸,总不会学不好吧。 不过,原书中原主也是药王谷钟谷主的徒弟,但她却嫁给了三皇子,还生下一子,这又是为何,林锦初想不明白了。 三皇子后来被鞑子军所杀,原主作为皇后抛下尚在襁褓中的婴儿自尽殉情,难道原主是和三皇子两情相悦,真心相爱的吗? 林锦初还是多嘴问了一句:“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药王谷是三皇子一派的,还是太子一派的?” 她话音刚落,钟谷主马上就严肃起来,其中一个弟子开口道:“我们药王谷从不拉帮结派,更不是任何一个皇子的派别,我们自成一体,没有哪个皇室敢左右我们。” 林锦初看向钟谷主,老头子点点头说道:“好徒儿且放心,我们药王谷不怕任何人,更别说三皇子。”他以为徒弟还是不放心三皇子那个婚约。 林锦初见他们都这么说了,心里大安,便说道:“好。“ 她说完,端端正正朝钟老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钟老头嘴巴笑得合不拢,塞了一块晶亮润透的白玉佩给林锦初,然后扶起了她,又拿出一本书递给她。 “好徒儿,这本书都是中草药的名称和作用,你有空背一背,等你会背了,以后回到药王谷,为师再带你慢慢对照实物,咱不急啊!” 钟老头哄着她的样子,就像哄小孩子,这一点让林锦初毫无压力,如果只是这样背背书,她还是乐意的,其他弟子则掩嘴发笑。 他们的谷主也太偏心了,生怕自己的好徒弟跑了似的,也不知道当初是谁说的,所有弟子要严格管教,打好基础,医术上人品上都不能丢药王谷的脸。 什么每月一考核,每季一检查,怎么到了少谷主这里,都成了摆设。 老谷主还真是双标! 林锦初不知道这些事,她还以为药王谷都是这样的,心道,原来药王谷采取的是散养式教学方式啊!那挺不错的,她喜欢这种方式。 她接过书,见一页是一种植物,字写得大,一页才几十个字,还配了图片,她随便翻了几页,觉得没有难度,论背书,她就是卷王,这是她作为一个从幼儿园就开始一直卷到工作的人来说,背书就是刻在骨子里的技能。 “都听师父的,徒儿一定认真背书。”她乖巧的样子让人产生错觉,好像这一刻她才像个十一岁不到的孩子。 其他弟子瞪着眼睛看着林锦初漫不经心地收起那块玉佩,她其实是放进了空间,但在其他人看来,她是藏进袖子里了。 “少谷主,那玉佩意义非同寻常,您还是戴着比较安全。”一个女弟子好心提醒道,那可是代表谷主身份的玉佩,持此玉佩者如见谷主本人,更可以代表药王谷。 可以到药王谷拿取任意珍贵药材,可以代表药王谷和各皇室签订合约等等,总之,此玉佩意义重大,玉佩虽小,却重若千金。 第137章 官兵在抓人 谷主把这么重要的信物送给一个小孩子,怎么就让人有些不放心呢? 但也有不少人一点也不担心,他们相信谷主的眼光,更相信这段时间和林锦初相处看到林锦初的为人和能力。 就凭少谷主凭一人之力救了他们这几十个人,连那些狼见到了她都跑了,别说什么碰巧啊,他们可不依,因为那些狼已经跟了他们一路,跟本没有退缩的意思,反而想和他们死磕到底。 因为林锦初成了药王谷的少谷主,保护林锦初就成了大家的责任,所以药王谷众人也走到队伍的前面和林锦初一家一起。 林锦初看了看四周,她的亲人不知不觉间越来越多了。 在西山村时只有她和她爹,她弟弟文泽,后来多了秦风这个舅舅,再后来多了义兄巴彦,又找到了祖父。 现在好了,多了整个药王谷。 甜蜜的负担呀!她与这个世界牵扯越来越紧密了。 又走了五天,终于出了小路,第二天再走了半日,看到了随州城高大的城墙。 相比谷城县的城墙,随州城的城墙简直就像高楼和茅草屋的对比。 不敢想象这是东夏国的第二大城,那京城的城墙该有多雄伟壮观啊! 宋玉清见小孙女直直地看着远处高大的城墙,便问:“小锦初可是有什么想问祖父,宋家经历了十几代人,从随州城建城祖祖辈辈都在这个城里生活,小事不敢讲,但大事,基本上都知道。” 见自家祖父这么说,林锦初就问道:“随州城不过是个州府,城墙怎么修得这么高这么厚?” 这城墙简直堪比我们的六朝古都啊! 原来孙女是想问这个,宋玉清便说道:“随州城虽说是东夏国第二大城,但这城墙比京城还要结实,随州是前朝的都城,东夏国的京城一开始也是在随州,后来搬到现在的京城,这里经过两个朝代几百年的不断加固而成。” 原来如此,这下子林锦初明白了,同时也说明了随州城有多重要,失了随州,东夏国等于向敌人敞开了大门。 所以原书中随州城破后,京城也就岌岌可危,如果没有傅言澈带着西北大军阻拦了鞑子军,东夏国的京城早就被攻破了,哪里还用再等三年。 她忽然想起在那个山上拿走的那些前朝的宝藏,怪不得前朝的宝藏藏在那里,原来随州城是前朝的京城,也不知道前朝当时是怎么灭亡的,有空再问问祖父。 看着离城墙很近,谁知道一行人走了很久都没走到城门口。 望山跑死马这句话,林锦初突然就明白了。 就在这时,忽然看到很多人往他们这边跑。 这又是怎么啦?咋的,每次到城门口都要搞事啊! 以前进不了城还可以从山路上走,这儿可没有山了,只有进城一条路。 “快跑,快跑,官兵在抓人。”有人边跑边叫道。 “抓人干啥呀,我们是灾民,往南逃的。”有人回应了一句。 “听说鞑子大军还有两天就要到随州了,随州城里很多人逃了,城里的守城军不足,现在见人就抓,我寻思着是不是把我们当傻子,抓到城墙上当靶子吧。” 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见:“反正现在也没吃的,饿死还不如去当兵,起码有吃有喝的。” “就是,我们也去当兵。” “当兵会死人的。” “说的好像不当兵就不会死似的,随州往京城去只能通过随州城,往北不远处只有一座山峰,且山势险峻,野兽很多,普通人进山没有活路,再说鞑子军攻打随州城,山上的人也藏不住。” “就是,山峰早就过去了,这边都没山,往哪儿逃,要想进山就得回头,我们可不想往北走了,北边到处都是死人,还没水,还不如进随州城当兵。” “走,我们去当兵,混口吃的。” “说不定以后能在随州城落户,我也去报名。” “可要是当兵,我家人怎么办?” “听说一家老小都可以跟着进城。” “还有这好事,那还等什么呀。” 齐三郎听到这里心动了,队伍里很多男子都想进城当兵,他们虽然一路上都在杀人,但更想堂堂正正成为一名军人,在战场上杀敌。 就连林知远都心动了。 宋玉清见大家都想当兵杀鞑子军,心里很满意,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能杀敌的军队,这些后生一看都是杀过人的,胆大心细,最重要的是不怕鞑子军。 要知道东夏国很多军队一听到鞑子军来就吓尿了,调头就跑,哪里敢直接和鞑子军对战。 接下来就是怎么样进城。 齐三郎早就走到最前面,和宋玉清他们在一起。 宋玉清看向前面往这边跑的越来越多的官兵,对大家说道:“本来我们是有暗道可以夜里悄悄进城的,但现在是不行了,暗道离这儿比较远,必段要经过正门,现在到处都在抓人,我们只能被抓走投军,进了城再想办法。” 齐三郎还不知道宋玉清是随州刺史,他不太明白为何要从暗道悄悄进城,大家一起进城当兵打鞑子军不好吗? 难道知远兄弟的爹不愿意留下来打鞑子军?可他不是随州人吗? 他虽有疑问,但没有说出来,因为他相信林锦初。 既然要混进城当兵,那就要捣腾一下她祖父和她爹的脸,哦,还有大凌子和小凌子,他们几个肯定有人认得。 林锦初拉着祖父和父亲走到一边,用草汁加化妆品给他们改变了一下,宋玉清其实脸上都是疤痕,看不出原样,但林知远长得太像宋玉清了,所以刻意改变了一下。 然后又帮凌风和凌平改变了一下脸,拿出几件土布衣服给宋玉清三人换上。 这么一装扮后就连齐三郎都认不出来了。 第138章 进入随州城 出来抓人的那些官兵没想到有很多人主动送上门来,简直是大大出乎他们意料之外,见涌过来的人越来越多,便也不再抓人,而是拿了个桌子和凳子坐在城门口登记。 因为人太多直接开了三条道,其中有一条道专门给林锦初这一队,因为光这一队就两百多人。 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登记的人竟然不看户籍,而是让每个人直接说出自己的名字。 林锦初猜测大概他们就是打算将流民放在城墙上当炮灰的,反正是个死,看不看户籍都无所谓。 但对林锦初这一队人来说,不看户籍对他们是有利的,因为秦风,巴彦,宋玉清,大凌子,小凌子这几个人都是没有户籍的,就连药王谷几十个也在被野狼袭击时弄丢了身份证明。 这次药王谷的人排在最前面,一听说他们是医者,马上就给了个牌子,直接分到军队里。 轮到宋玉清,大凌子,小凌子三人的时候,他们干脆说了个假名,但排在他们身后的林锦初还是觉察到登记的人手似乎在抖,而且看向她祖父的眼神也有些闪烁。 她警惕地看着那人,总觉得这人是认出了祖父和凌风,凌平,但发觉那人并没有其他动作,而是登记后就让他们三人进了城内。 林锦初这才松了口气,轮到林锦初和林文泽登记时,登记的那人说道:“女子和幼童做辅助性工作,进城以后会有人安排的。” 但林锦初却不想和父亲弟弟分开,她说道:“军爷,我力气大,我弟弟也可以杀敌。” 她又拉过秦风和巴彦说道:“这是我舅舅和大哥,我们一家都可以上阵杀敌。” 那人见还有人上赶着要求当炮灰的,当然不会拒绝,当即给了一个木牌她。 “你们几个一队,加上前面那三个,进去吧。”他的口气温和得让林锦初觉得奇怪,但她没有再说什么,而是往里走去。 等林锦初他们前面的人进了城,那个登记的人站了起来朝旁边的人说道:“小六子,你来登记,我肚子有些不舒服。” 站在一边维持队伍的人里面,只有那个瘦瘦的小六子会写字,被称为小六子的人连忙跑了过来。 他点头哈腰地朝那人说道:“大人只管去休息,小六子来登记。” 那人轻哼了一声,便站了起来。 林锦初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她朝后看了一眼,发现在那人将登记他们几个人的一张纸抽了出来,放进袖子里。 不知道此人是敌是友,因为宋玉清也说过,城中有三万人是他从南疆带回来的,这些人都是战场上的生死之交,过命的兄弟。 然后就见宋玉清进城后带着他们拐进一条小巷子里,过了一会儿那人也跟了过来。 见到宋玉清,那人马上就要下跪,宋玉清连忙扶起了他。 “将军您没事真太好了。”那人和刚才严肃傲慢的样子判若两人,此时情绪激动,嘴巴都在发抖,眼中更含着泪。 “朱安裕,城中现在如何?”宋玉清问道,他见朱安裕盯着身边的林知远看,于是又解释道:“这是我儿子,我的亲儿子找到了,这是我孙女,孙子,都是亲的。” 他语气中很是自豪,看着面前震惊不已的朱安裕,一个一个介绍道。 “将军,你竟找到少爷,小少爷,小小姐了,难怪刚才属下看他们个个都有几分像将军的样貌。”那人兴奋地说道,便朝林知远几个点了点头。 “不是说将军膝下无子,不适合做宋家家主吗?现在家主的儿子孙子孙女都回来了,看你们还有什么可说?”那人神情激动地又补充了一句。 “先说说城里的情况,此地不宜久留。”宋玉清催促道。 朱安裕这才回过神来说道:“昨天一早,宋三爷带着宋家家眷还有很多行李已经离开随州城,前往京城了,他们带走了城中一万精锐,都是他们自己人,把我们的人留下来当靶子,还有些人听说鞑子军要打随州城,趁夜里偷偷跑了。 现在城中只有宋二爷还在,宋家几个老族人还在随州城,他们总共两万人,一万人跟宋三爷离开了,另外一万人守着刺史府保护宋二爷,城里也有不少人举家往南了,随州城空了一半,所以二爷才让我们抓流民。 城墙上几乎都是我们的人,但里面也有不少人被宋二爷收买了,属下暂时分不出哪个是人,哪个是鬼,所以才不敢轻举妄动。” 宋玉清点点头:“你做得对,先找个地方安置我们一家,那一队两百多人都是我们的人,把他们安排到一起,和那个齐三郎的人说一下,说我们都没事,过后会联系他们。” “好,将军先跟属下走。”朱安裕说着带领他们八个人在城中小巷子里穿梭着,七拐八弯地,最后终于在一个二进的小院子前停了下来。 他掏出钥匙打开门,把众人迎了进去。 “这是属下暗中买下来的小院子,还没住进来,将军选在这里委屈几天,院子里有水井,杂物房里有粮食,属下不能在这里待太久,要回去了。” 宋玉清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快回去吧,现在事多,你只管做你的事去,不用管我们,听说鞑子不日便会攻打随州,可有收到什么消息,有没有派斥侯去打探过?” “有的,应该还有两至三天就能到达随州城下,随州城里所有武器都已搬上城墙,宋家的根基毕竟都在随州,二老爷还是想拼死保住随州的。” “哼,他一个从来没打过仗的人来保护随州城,会不会太好笑?”宋玉清冷冷地说道。 “是啊!还好将军回来了,这下子随州城有救了。”朱安裕笑道。 “虎符找到了吗?没有虎符,我们的三万人还在老二手中,刺史府里不是还有我们的人吗?”宋玉清又问道,虎符是关键,没有虎符调不动兵。 三万人里面只有两千人左右是他原来从随州带去南疆的,其余人是京城的守军,只不过在战场上一同作战,始终不算真正意义上他的兵。 第139章 背叛 没有虎符的话这些人不会听他的,这也是当初虎符丢失,只有他的亲卫护着他逃出随州城。 当初虎符是怎么不见的,宋玉清到现在都想不通。 朱安裕点点头,正要离开,又忽然问了句:“将军,你的伤全好了吗?身上的毒可有解?” 他不问还好,一问凌风却警惕起来,因为主子中毒的事他们并没有说出去,当时对外只说是受伤逃出城,而当时朱安裕并不在刺史府中,而是在城墙上。 朱安裕意识到他的话有了漏洞,连忙又解释道:“属下也是听别人议论的,说是看到将军逃出随州时,脸色青紫,猜到是中毒了。” 凌风脸色更不好了,将军是夜里逃出去的,后面有一大堆人在追,哪里看得到脸上有青紫,但他努力隐藏自己的情绪,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出什么差错,城中的情况他们没有摸熟。 而宋玉清一直在军中,他并不擅长玩心计,觉得反正是自己人,说了也无碍。 他正想回答,却被林锦初早一步回答道:“祖父的外伤好得差不多了,中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毒,就连一路同行的大夫都没有解药,朱将军可否明日帮祖父在城中找个医术精湛的大夫再看看?” 宋玉清一怔,自己这个孙女也太提防人了,怎么连自己过命的兄弟都要提防,但他没有出声,到底还是孙女更亲,而且自家孙女是个极有主见的人,不会平白无故乱说话的。 朱安裕听了她的话,则好像松了口气说道:“行,那你们早些休息,明日我让人买些肉菜过来,再找个大夫过来为将军诊治。” 林锦初一直暗中观察朱安裕,总觉得有些不对,祖父进城太顺利了,而且找到这个地方,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一个人,就算城中管治再松懈,也不可能一个巡逻的都看不到。 朱安裕说三万人是祖父从南疆带回来的,其中有不少人已经被宋二爷收买了,这些被收买的人里面会不会也包括他朱安裕呢? 林锦初当然没有将自己的疑虑说出来,因为她看得出祖父很信任这些生死与共过的人,是无条件的信任。 这一点林锦初能理解,就如她自己也一样信任齐三郎这些人。 她和齐三郎才认识多久,而祖父和朱安裕认识的时间要长得多。 “小苍梧,让跟着我们来的小麻雀盯着这个朱安裕,看他一会儿去了哪里?” 有不少鸟类一路跟着他们从龙脊山的北部一直跟到随州城,它们没法进空间,只能在外面听小苍梧指挥办事。 还有很多鸟儿留在龙脊山脉的南端,那边有水有树,能够生存。 大家进了屋子。 “我去弄点吃的,祖父和爹休息一下。”林锦初说完就独自朝厨房走去。 进了厨房,她没敢煮吃的,只是把两口大锅洗干净,然后都烧满了水。 因为对朱安裕有怀疑,她连水都是从空间井水里打出来的,没有用这个小院子里的井水。 小苍梧则默默地衔着一粒黑果子出了空间,然后将果子扔进院子中间的井里面。 它对林锦初说道:“水确实有问题,不过现在没问题了,看来这个朱安裕已经背刺了你祖父,今晚要小心。” 林锦初听说水有问题,心里咯噔一声,她叹了口气,果然还是被她猜中了,看来这宋家老二不简单啊! 水有问题,那杂物房里的粮食多半也有问题,难怪朱安裕答应明天给祖父找大夫过来,他是笃定屋子里的这些人活不到明天。 往灶膛里放了几块木柴,让小苍梧看着,她就进了空间。 最近几天林锦初才想起空间种了很多瓜果蔬菜,于是从昨天开始,每天摘一些豆角,茄子,还有冬瓜,西瓜,各种青菜放到别墅的厨房给父母,还别出心裁地每天剪一大束鲜花放在餐厅的桌上。 东西给出的,只要父母拿走了,林锦初就不会再看见,同样的道理,父母给她的东西,林锦初拿开或吃了,那边也看不到了。 进了别墅,林锦初直接进了饭厅,饭厅的大圆桌上放了满满一桌子吃的,煎饼,烧鸡,白切鸡,红烧鱼,炖老鸭汤,还有她放在厨房的菜也有一部分做成了炒菜和汤。 也不知道是不是秦风他们胃口太大,父母感觉到她不止一个人吃,每天都煮很多菜,还熬了一锅粥,再加一锅饭放着,热气腾腾的。 好像是因为在空间保温的缘故,不管她什么时候回到别墅,饭菜都是热乎乎的,就像刚出锅一样。 旁边放着一个小方桌,是新添进来的,以前她在家时没有这个方桌,只见小方桌上父母用红豆拼了四个字:“西瓜,好吃。” 林锦初笑了,这种能和父母互动的感觉太好了。 她拿出两棵老山参放在小方桌上,也用红豆拼了几个字:千年野山参给你们补身子,不用省。“ 这是第一次拼出这么多字,然后她又跑去空间摘了两个大西瓜放在饭厅里。 空间如今灵气充足,长出的瓜果给父母吃了对他们的身体肯定有好处。 将粥和饭都打到盆子里端到空间外面的厨房,其他的菜品不好拿出来,只拿了红烧茄子,肉丝炒青瓜,冬瓜鸡蛋汤,煎饼这些都拿了出来。 凌风看着一盆接一盆的饭菜被端过来,很是不解,明明刚才自己去过厨房,他还揭开了盖子,两个大锅里面都在烧水,而且厨房里也没有传来香味,这些饭菜是从哪里弄来的。 可看向林锦初那一双纯真清澈的大眼睛,他又觉得是不是自己刚才去厨房是一个幻觉,自己应该没去过厨房。 一定是小小姐亲自做出来的饭菜,小小姐真能干。 宋玉清则是吃得很高兴,边吃边不忘记表扬几句:“我孙女做的菜就是好吃,咦,这些肉菜是哪里来的,难道是朱安裕准备好的?” 林锦初朝他点点头:“是的,厨房里本来就有。” 宋玉清心下了然道:“安裕有心了,准备了这么多菜。” 林锦初没有再说什么,看,他祖父就是这么信任那个朱安裕,也不知道真相揭开后,祖父能不能承受这种背叛。 第140章 敌人来了 所有人都吃得津津有味,也不管从哪来的,只有凌风在想:“这么大热天的,肉是放在哪里才不变质的?而且厨房里面好像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袋米。 他在现实与幻觉之间苦苦的斗争着,心里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一个说肉菜就是朱安裕准备好的,将军住这里,朱安裕肯定一早就准备好了所有的东西。 一个小人则觉得不可能,朱安裕怎么知道将军今天会进城,如果不是朱安裕准备的,那小小姐从哪里拿来这些的。 除了凌风心事重重,不声不响地吃着饭,另一个灰色眼眸深深地朝林锦初看了一眼。 不止是这一顿,一路上他们几个人每天都变着花样,吃得很好,烧鸡,炸鸡腿,火烧,烧饼,肉包子,菜包子,巴彦不明白,也不知道这小丫头从哪里拿出来的。 有不少吃食连他从前在宫中都没有吃过,这小丫头跟变戏法似的,他相信这个林锦初身上有很多秘密是他不知道的。 秦风的每天挂在嘴上的一句口头禅:变出来。 怎么变出来的,巴彦的眼睛看向林锦初多了几分探究。 但他这个人一向心思很重,看破不说破,整天闷声不响,一天到晚也就和文泽能说一两句,其余时间都是在听别人说话,尤其是秦风这个话痨,正常时话少,现在像个小孩子,整整叽叽喳喳,三句不离吃的。 林锦初才懒得理他们怎么想,她本来也想让一家人天天吃干粮,但这些人里面个个都需要补充营养,两个中毒很深的,她爹断过腿,她弟弟以前吃得又不好,身体有亏损,又瘦个子又矮,最近这段时间吃得好,走得多,这才长个子了。 秦风是这个队伍的主力,他的身体很重要,巴彦是腹黑大BOSS,要拿出十足十的真心对他好,才能为东夏国免除将来的战争。 所以父母为她准备的肉菜,她几乎天天拿出来一部分,给一家人吃。 夜里,林锦初这一次自己一个人住在一个房间,她关上门就进了空间。 第一件事就是看父母有没有给自己留言。 结果小方桌上的人参不见了,显然是父母拿走了,但桌子上她拼出来的字却没有消失,这就奇怪了。 难道字太多了不行?因为每一次看完后,父母就会重新拼出字来复她,人参拿走了,说明父母来过饭厅。 之前最多的是六个字,这说明六个字是没有问题的。 于是她把红豆拼成的字缩减成野山参,补身子,共六个字。 小苍梧这时候和雪球一起进来了。 “主人,小麻雀回来了,说是那个朱安裕进了刺史府,到现在还没有出来,小麻雀听到他把这里的情况告诉一个叫二爷的人,然后二爷吩咐今日子夜时分来杀人。” 这个朱安裕真的背叛祖父了,先下毒再杀人,果然够狠。 “我先去睡了,夜里还要起来杀人,让小麻雀在巷子里守着。” 林锦初吩咐完,就回到三楼自己的房间,洗澡睡觉。 子夜时分,就听到小苍梧在叫她。 “主人,主人,有敌袭,来的人不少呢?目测有两百多人,还有一条巷子就到了。” 林锦初连忙从床上爬起,快速换好衣服,冲了出来。 她出了空间,走到秦风,巴彦,文泽三人住的房间。 轻敲了一下窗户:“舅舅,舅舅。” 叫了两声后,秦风和巴彦两个人就出现在窗口,他们都穿好了外衣。 “你们知道会有情况?这么快就穿好了衣服?”林锦初想起自己晚上在他们房间搜出了迷香,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以巴彦这么警惕的性格,肯定猜出来点什么。 “锦初,是不是又有任务?”秦风天天盼着有任务做,有任务做意味着有好吃的,火烧,炸鸡腿不再一个一个给,西瓜不是只有一小片,他想一人吃一个西瓜,鸡腿他想要十个。 巴彦没有说话,但他总算明白了,林锦初几次和秦风悄悄出去原来是做任务,想起秦风第一次和林锦初出去后找的借口,他不禁嘴角抽了抽。 他们所说的做任务就是杀人么? 林锦初朝秦风点点头:“嗯,不过这一次任务比较重,不能蛮干,要保护好自己。” 秦风一听真有任务,特别高兴,马上跳出窗外。 “五个鸡腿,一个西瓜。”秦风又开始谈条件了。 “好。”林锦初有什么不答应的,只要有的,她都舍得给舅舅吃,西瓜别说要一个,十个都行。 林锦初没想到巴彦也跳了出来。 “算上我一个,五个火烧。”他也学秦风对林锦初说道。 这是还是他巴彦第二次在林锦初面前说这么多话,第一次是认宋玉清和林知远为祖父,义父时。 林锦初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答了句:“好,不许蛮干,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这么长时间以来的努力总算没白费,巴彦似乎有些改变了,身上的戾气没那么重。 她说完抽出一把长刀给了巴彦,又把秦风的专用剑递给秦风。 今晚没有月亮,外面漆黑一片,巴彦也没看到林锦初是从哪里拿出来的这些武器。 他握紧了手中的长刀,凭借敏锐的触觉他知道手中的长刀应该是鞑子军专用的刀。 鞑子军人长得高大,力气也特别大,所以他们长刀和东夏国的军刀是不一样,要长很多,也重很多。 “文泽呢?”林锦初问道。 巴彦朝里面看了看,“我点了他的昏睡穴,外面的动静他不会知道的。” “好。”林锦初觉得巴彦成熟得不像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难怪人家回国后不久就夺得皇位,用了仅了几年的功夫就挥师南下。 “一会儿大概会有两百多敌人,而我们只有三人,你们先不要露面,第一轮战斗我先来,听我的口令,我让你们杀,你们再开始杀,记住,别受伤,别送命。” 这就是林锦初没有把药王谷的人一起叫来的原因,药王谷的医术很好,但没有武功,如果那几十个人都跟来了,没有人保护他们,反而让他们在军营里安全些。 相信那个宋二爷和朱安裕这个时候并不会对其他人有什么动作,那些人迟早也是炮灰,不过是早一点死和晚一点死的区别。 第141章 来了两百多人 巴彦看了林锦初一眼,小丫头怎么知道来的敌人有两百多人,她一直没睡吗? 林锦初本来打算让小麻雀们放毒,和以前一样,先毒死一部分敌人,但那样做的话很费毒粉,毒杀的面积太小,要是能把粉洒在空中,那样手中仅有的毒粉就能发挥最大作用。 看到巴彦,林锦初突然想到原书中所写巴彦武功极高,而且箭术特别好,随身带的巨型铁胎弓几乎百发百中。 她灵机一动,就对巴彦说道:“一会儿我射出的箭上挂着毒粉包,箭头上会点燃棉花,给你指引箭的方向,你可不可以用箭射中我射出的箭头,这样可以将箭上的毒粉射散开来。 巴彦马上就明白过来,他武功这两天几乎已全部恢复了,昨天药王谷的钟谷主只是叮嘱他不可过分用武,只说再休养几天就能全好了。 他看了林锦初手中的弓箭一眼,轻蔑地一笑,就这种弓箭他都没啥感觉,还不是手到擒来。 于是他从林锦初手中接过弓,试着拉了拉,又是鞑子军的,这丫头到底杀了多少鞑子军,难道一路上死的鞑子军都是她和秦风杀的? 这就是他们做的任务? 不可能吧,凭他们二人能杀几百个鞑子军,也太恐怖了。 就算是他也做不到啊! 看了看箭筒里的几十支箭,巴彦退到暗处,秦风也跟他一起。 林锦初之所以没有让秦风射箭,原因是秦风不擅长射箭,他能射出,但箭术没有巴彦那么高。 秦风最擅长的是用剑杀人。 检查了一下所有的门窗,林锦初带着巴彦和秦风上了前院的屋顶他们三人的动静惊醒了睡在堂屋外间的凌风和凌平,他们也走了出来。 凌风跳上屋顶问道:“出什么事了?” 林锦初拿出凌风和凌平的剑递给凌风,对他说道:“你和凌平在里面护着我祖父,我爹还有文泽,外面的事交给我们三个。” 凌风一怔,看向手中的两把剑,他记得这两把剑,还有主子的长枪,包括队伍里其他从鞑子军手中缴获的武器在进城前都交给了小小姐,当时他还疑惑小小姐会把这些武器藏在哪里呢?还以为藏着城外某个山洞呢? “朱安裕真的有问题?”凌风问道,他心情很沉重。 这些一起经历过无数战斗的兄弟,如今却是刺向主子最锋利的刀,主子的事这些人几乎都知道,这样的背刺才是痛入骨髓,也不知道主子知道了有多伤心。 “你和凌平守好他们,这边不用担心,我们能应付,他们马上就到了。”林锦初语气清冷地对凌风说道:“现在不是难过的时候。” 凌风一愣,是啊,他怎么还有心情伤春悲秋,别人就快打过来了。 “祖父他们可能中迷药了,先不管,你们把文泽抱到祖父的房间,不要离开他们。”林锦初又提醒道。 “放心交给属下,小小姐注意安全。”凌风只知道小小姐医术高明,没想到她武功也高。 其实林锦初武功真不高,就射箭还过得去,力气比较大,在空间待的时间越长,力气越大。 不是说一力降十会吗?强大的力量是王道,大于一切招式和技巧。 这话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很有道理的。 加上她这一路上不停地杀人,心性坚韧,如今面对强敌也毫不畏惧。 借着夜色掩护,林锦初从空间拿出很多箭支,箭头上已绑了棉花和装了毒粉的小布袋,棉花上沾了点别墅里的植物油。 很快,外围传来脚步声,脚步声音虽然刻意放轻,但人多,在寂静的深夜里还是听得很清楚。 黑衣人没有灯,借着暗夜漆色的掩护,他们脚步轻柔地从前面的小巷子里涌了过来。 等他们有一半人出了小巷子来到前院空地上时,小苍梧提醒林锦初:“主人,可以射箭了。” 这个时候他们根本想不到林锦初会在等着他们,以为井里下了药,米粮里又下了毒,房间里又有迷香,几重保障,人就算没有死透也有可能都迷晕过去了。 只要晕过去中,凭他们这么多人,杀八个人还不手到擒来。 这些人想得没错,林锦初她爷,她爹这个时候真被迷晕了,林锦初在自己住的房间里找到了装有迷香的香囊,又将文泽帮风他们住的房间的香囊也找了出来。 这种迷香香味不明显,让人在睡梦中不知不觉地沉睡过去。 祖父父亲住的那个房间她没有去找。 原因很复杂 祖父的伤还没有完全好,近距离洒毒粉,怕不小心大家中招,还有一点怕祖父无法面对最信任的人背刺,怕他情绪起伏太大,反而影响他们杀敌。 而她爹擅长射连弩,面对面杀这样强劲的敌人容易受伤,所以干脆他们的房间,林锦初就没有去检查迷香。 眼见着夜色中的黑影越来越多,林锦初对身边的巴彦轻声说了句:“准备好了吗?” 巴彦回了个:“可以了。” 林锦初拉开弓,朝黑压压的人群上方,也是屋檐的下方射出第一支箭,箭射出后,巴彦的箭也随之而来,他的箭头恰好射中林锦初射出的箭头,毒粉在火光中四散炸开。 林锦初拿出两片嫩梧桐叶,一片给巴彦,一片给秦风。 “含在口中。”说完,她又拉开了弓,总共射出了十几支箭,外面的人倒下了一片,没死的人身上有的沾了一点毒疼得在地上打滚,有的被火沾上,身上着火了,顿时一片鬼哭狼嚎。 尽管很吵,但奇怪的是周围的屋子没有动静,林锦初怀疑周围的人今晚都没有住在这里,或者说这些房子都被同一人买下来了,目的就是为了今晚悄无声息地杀人。 这倒便宜了林锦初他们,要是有不少平民跑出来,被毒粉误中就麻烦了。 借着火光,巴彦朝下面不断地射箭,而秦风则已经持剑飞身下去开始了杀杀杀的模式。 林锦初也拿出连弩转过头,朝向院子里几个翻墙进来的黑衣人射击,凌风和凌平则和破门进去的两个人打了起来。 第142章 岁月的沧桑和变更 “大哥,你帮秦风舅舅,我去保护我爹和我祖父。”林锦初朝巴彦说道。 巴彦被他这一声大哥叫得怔了怔,林锦初平时也叫过他大哥,但更多的是掩护身份。 可这一声大哥叫得特别自然,好像他本来就是林锦初的哥哥似的。 他应了一声:“好,我下去帮秦风,你小心点,别伤着。” “嗯。”林锦初发现今晚的巴彦话明显比以前多了,她心里有些小小的得意,看来巴彦也是个重情重义之人,他的爱与恨如白与黑一样极其分明,似乎没有中间地带。 战争历经了近两个时辰才结束了,林锦初点了火把看了看,巴彦的刀刃都砍得卷了起来,秦风和凌平满脸都是血,看着死了一地的人,凌风和凌平头皮发麻。 “你们有没有受伤?”林锦初不安地问道,看着满脸都是血,正靠墙蹲下疲惫不堪的两个人,心里祈祷他们没有受伤。 “没有,就是太累了。”巴彦说道。 “我也没有受伤,锦初。”秦风说着站了起来。 好,没受伤就好。 进了院子,凌风和凌平也杀退了几个进入院子里的人。 林锦初对大家说道:“我们要立即离开这里,要不然再来一批就不一定打得过。” 她想说她的毒粉已经全用光了,现在空间的灵气越多,毒草的生长就越慢,甚至有些毒草越来越少了,粮食和瓜果蔬菜反而长得越快,现在空间的粮食都快堆成山了。 西瓜多得每天不止拿给父母吃,拿给秦风他们吃,还拿出来给小动物们吃。 “可我们去哪里?”凌风急了,他当然知道这里不能再住了,可外面到处都是宋二爷的人。 “随州城不是前朝的都城吗?”林锦初问凌风道。 “嗯,是的。”凌风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问。 “前朝的皇宫在哪里?”林锦初总觉得前朝东齐国的皇宫在召唤着她,在牵引着她往那里走。 说不清什么感觉,她就很笃定要去那里,只有去那里才会安全。 凌平说道:“前朝的皇宫如今是刺史府,小小姐是不是让我们现在去刺史府?可刺史府里有重兵把守,还有二爷也在。” “离这儿远吗?”林锦初又问道,她没时间解释太多。 凌平看了看四周答道:“倒是不远,一刻钟能到。” “走,快带路。”林锦初语气不容否定:“背着祖父和我爹,秦风,你背文泽。” 秦风今晚没有打完向林锦初要吃的,而是闷闷地,一言不发,他其实很想吃,但看林锦初忙着安排,也没好意思要。 只要一有紧迫感,他就会有些清醒。 文泽没有中迷药,睡穴被凌平解开后,他哪里还睡得早。 乖乖地上了秦风的背,凌风和凌平一人背了一个,大家从后门出来,朝一个方向跑去。 一路上遇到巡逻军,他们就躲在暗处,等那些人过了,再向前继续走,林锦初觉得那个朱安裕有些话说得没错,确实城中的人少了很多,军队也少了些。 看晚上的城防就知道了,他们这些人一路上只遇到两次城防军,而且都能轻松避开。 也难怪书中随州城只守住了三天,就凭这样的安防,说守了三天,都夸大了。 “刺史府你们也熟悉吧?”林锦初看向暗夜中庞大的建筑群问凌风道。 “回小小姐,我们在刺史府住了好几个月,除了前面几个宫殿住了人,后宫很大一片地方都一直空着,守军一般也在前面。”凌风说到这里明白了林锦初的意图。 “小小姐这是要去后面没人的宫殿,对吧?”他问道。 “是,现在最好躲的地方应该就在刺史府,俗称灯下黑。”林锦初感觉自己说出这话的时候略有点装十三的感觉。 “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对吧,小小姐?”凌风高兴地问道,到底是宋家的血脉,就是聪明,小小姐真厉害,这都想得到。 凌平背着宋玉清走在最前面,他轻轻说了句:“往那里去我熟,大家跟上,小小姐选的地方确实好。” 过了好一会儿,终于走到一个偏门口,这时候天已蒙蒙亮了,高大的宫墙破败不堪,石灰层层剥落下来,厚重的木门上几乎看不到红漆,门上挂着一把粗大的铁锁。 “这里是个偏门,靠近御膳房,这边往御膳房和内务府的,进去后往左边去的是冷宫,然后是后宫嫔妃的宫殿。”凌平介绍道。 林锦初看向那边有一块坍塌的缺口,便朝那边走去,秦风背着文泽第一个轻轻跃了过去,然后凌风背着宋玉清和凌平背着林知远也跃了过去。 还剩下巴彦和林锦初站在原地,林锦初力气大,弓箭射得准,刀子现在也使得熟捻,但轻功还没完全学会,低矮的屋顶她可以跳上去,但宫墙还是太高了。 巴彦正要蹲下身,谁知道秦风又跳了出来。 他拍了巴彦一下说道:“你是外男,锦初我来背。” 巴彦斜睨了他一眼,这家伙不是只有三四岁小孩的心智吗?还懂外男,他轻哼了一声:“我是锦初大哥。” 秦风歪着脑袋想了想说道:“对啊!你是锦初大哥,将来锦初出嫁也是要你背的。 不过,现在锦初还得我这个舅舅背过去。” 巴彦又气又想笑,这家伙不就是惦记着炸鸡腿吗?一天天的嘴跟抹了油似的,严重怀疑你是装傻的。 两个人先后跃过高墙,到了里面。 沿着一条宫道向前走,旁边的建筑的屋顶或墙壁几乎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有的屋顶有一个大洞,有的墙倒塌了,一眼望去,到处都是断壁残垣。 凌平解释道:“这里我曾来到,当初背着将军离开刺史府时,前面走不通,只得从这边离开。 这边曾闹过鬼,没人敢过来,庆幸的是当时我们从这边走的时候并没有闹鬼,反而借着这个闹鬼的地方救了将军一命。” 他们又走了一会儿,看到成片的宫殿。 这哪里像宫殿,长满了野草和枯藤,野草从地砖缝隙中疯长,阶前长满了翠绿的青苔,殿顶琉璃瓦在风雨侵蚀下失去光泽,有不少已经掉了下来,摔成了碎片。 唯有爬到屋顶的枯藤缠绕着倾颓的飞檐,见证着岁月的沧桑和变更。 第143章 善良有什么用 凌风指着一排宫殿说道:“这一片是冷宫,再往前走就是后宫三大主殿,小小姐,我们去哪个宫。” “闹鬼的是哪个宫殿?”林锦初没有正面回答,反而问起闹鬼的事,她总觉得没那么简单,自从拿到了前朝的宝藏,她感到自己已经和前朝有了某种说不出的牵扯。 凌风道:“后宫三大主殿都闹过鬼,皇后的凤栖宫闹得最凶,一开始您的曾祖父任刺史时,家中后眷曾搬到三大宫殿居住,后来夜里总有鬼叫,每天都有下人跳井,吓得他们只得搬回宋府住,于是刺史府就只有前面用来办公。 林锦初心道,这世间哪有什么鬼神之说,但刚张开嘴,忽然就没有再说话,真的没有鬼神吗?她不就穿到这个世界,这是魂穿。 小苍梧是神鸟啊!谁说没有鬼神。 这么一想,她觉得说不定真有鬼在后宫,也许是那些死去的嫔妃的灵魂未散,还留恋后宫的生活。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去冷宫暂时住下来,夜里死了那么多人,他们肯定会全城大搜查,我们在冷宫相对安全些。” 这时候宋玉清醒了过来,他拍着凌风的背:“放我下来,这是干什么?我们怎么到这儿来了。” 他眼神迷茫,明明好好的在朱安裕的小院子里,怎么大半夜的跑到这里来了,还破破烂烂一股霉味。 凌风放下他,扶着他往冷宫的方向走去。 走到第三间,这一间屋顶和墙壁都相对完整,大家这才走了进去。 刚走进去,就惊到了一群猫头鹰和乌鸦,它们扑腾着四散从殿内往外飞出。 殿内结了很多蜘蛛网,大家一起简单地清理了一下。 林锦初拿出几块布铺在地上,让凌平将她爹放在上面,这时候林知远也醒了过来。 凌风这才解释道:“将军,朱安裕已经被二爷收买了,您那屋子被他下了迷药,还有我们喝的水里也下了毒……” “什么?朱安裕敢背叛了我,这怎么可能,他的命都是我救的,你说旁人我还可以相信,但朱安裕在我心里和你们两个没有分别,他怎么可能?你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他神情异常激动,林锦初心道,她就知道会这样,要是昨晚祖父知道了真相,也不知道会怎么样,所以才干脆让他昏迷。 祖父这个人太重感情,讲义气,也一直是身边的这些兄弟在支撑着他,所以他才能被宋家二房和三房逼到走投无路时都能坚持下来,靠的就是这些生死与共的兄弟。 “是真的,祖父,他们一共来了两百多人,都死了,不过可能会有漏网之鱼,所以我们才躲到这里来。”林锦初走到祖父面前说道。 真相虽然血淋淋,但总要撕开直面。 宋玉清不敢相信这一切,他不停地走来走去,嘴里自言自语道:“他当时才几岁,又瘦又小,差点饿死在路边,是老夫当时见他可怜,将他带回军中,教他武功,又悉心培养他,他才有今日的成就,想不到连他都背叛老夫了,这世间还有谁能相信?” 凌风凌平一时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他们也一直当朱安裕是亲兄弟一样。 “他的名字还是我帮他取的,几乎拿他当亲儿子养,朱安裕,平安富足,他如今为了荣华富贵背叛了老子,这名字还真衬他。”宋玉清还在说着。 “祖父,人品坏的人本性一直就坏,只是你没发觉而已,不管你是救他,还是养他都没用的,俗话说升米恩斗米仇,早点知道他的为人是好事,我们并没有损失,反而他们死了两百多人。”林锦初劝道。 林锦初觉得也许之前是觉得祖父膝下无子,才会哄着祖父吧,后来祖父中了毒又逃出随州城,他觉得祖父不可能回来了,这才投奔了宋家老二。 人性使然,不过是趋利避害,所以不能太过于轻信别人。 “锦初,你是怎么发觉得他异常的?”宋玉清问道。 两百多人来杀他们,还真看得起他,也不知道自己孙女是怎么把那么多人杀死的,也太厉害了。 林锦初答道:“他和祖父说话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了,他眼神闪闪烁烁的,很不自然。 然后米和水都有下毒,孙女还在房间发现了装有迷药的香囊,然后在其他房间也发现了。 但孙女没有一开始就告诉祖父,还望祖父见谅,主要是怕祖父不相信,也怕祖父伤心难过。 更重要的是拿到确凿的证据。” 宋玉清久久没有说话,连自己的小孙女都发现了,而他全然不知道,他是又惭愧又难过,五味杂陈,说不出的滋味。 “祖父也不要太难过,人总有看走眼的时候,尤其养在身边的人这么亲近的人大多是不设防的,以后孙女帮你看着,凌风和凌平就很好啊!” 巴彦这时候走了过去。 他定定地看了一眼林锦初,又看向宋玉清,这个时候他是最能理解宋玉清的,当年他的母后也是心软,将新婚没多久就丧夫的表妹接进宫里安慰她,本是一番好意,结果人家爬上了皇帝的床,也成了贵妃,跟她抢男人了。 更可怕的是在母后还没有察觉到的时候,她又设计害得母后失去了腹中的孩子,而她自己却在数月后生下大皇子。 就这样还不够,暗中拉帮结派,等那儿子长大,还杀了他父皇母后,让她的儿子登上皇位,又追杀他外祖父一家,幸好他逃脱了,否则连个报仇的人都没有。 巴彦看向宋玉清时,想到自己的遭遇,倾刻之间这些天来本已有些柔软的心,此刻又变得冰冷如铁,强者的世界里哪有什么善意和良知,比的只是谁的拳头够硬,谁的心足够狠。 他甚至用嘲讽的眼神看向林锦初,这个世界善良有什么用,善良只是你把刀柄递给了别人,让别人有伤害你的机会。 若是他母后没有接那女人进宫,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母后就是因为心善害了自己那个没出生的长兄,更害了母后的性命。 林锦初可不就如同母后那样蠢笨,是个人都要救。 第144章 苍梧和青鸾的故事 想到这里,心里仅有的一点柔软消散得一干二净,只有越强大越冷漠,才能把这个世界踩在脚下。 他冷冷地看向宋玉清,嘴里吐出几个字:“没必要为这种人难过,下次再见他,杀了便是,你既救了他的命,那便取回来。” 宋玉清听了巴彦的话,顿时一怔,他抬起头,看向面前长身玉立的少年,少年面容清俊立体,此刻看不出一点属于十六岁少年的稚嫩,他眼神深邃如潭,一眼看不到底,但又极其坚定而冷漠,甚至已经在不知不觉间生出了一种俯视天下的气势。 宋玉清忽然就向后退了两步,因为面前少年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也为自己刚才的失态感到羞愧,这么大把年纪还没有一个孩子看得通透。 甚至自己的孙女宁愿他晕着,也不让他面对那两百多个黑衣人,就是怕他失控。 到底还是老了,宋玉清忽然就有一种垂垂老矣的感觉。 巴彦的这一句话忽然就开解到了宋玉清。 “是啊,既然他的命是我的,那便杀了他,两清了,文彦说得对。”他眼中含泪,长叹一声说道。 他已感觉到巴彦的不凡,不敢再托大当他是自己的孙子,心道,这样的孩子幸好是孙女救了,起码是友不是敌。 林锦初知道祖父和父亲一样,虽心软但不会再与烂人拉扯。 当时林家伤害了父亲,后来父亲就真的和林家彻底断了,轻重他们是分得清楚的。 刚才巴彦的神情林锦初看得一清二楚,他能去劝慰祖父,说明对他们家的人还有点感情,但巴彦这个人明显不是什么善茬,他眼中的嘲讽之意明显。 尤其是看向林锦初的眼神,十分复杂,那神情好像在说,你也是个蠢女人。 好吧,算她蠢吧,但她有什么办法,还不是为了哄住未来大佬少点杀戮。 林锦初叹了口气,如果不是怕他日巴彦挥军南下,以强悍的银戈铁马连攻数城,最后直逼京城,最后一箭射伤傅言澈,以至于傅言澈伤重身亡。 而原书中没过几年巴彦也毒发而死,书中可没人帮他解毒,这一世遇到林锦初帮他解了毒,救了他的命,他应该能活得长一些吧。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她哪敢接触这样危险的人。 几个人在冷宫休息了一天,天黑后林锦初独自一人出了冷宫,她朝皇后的宫殿走去。 凤栖宫三个大字还在,只是经过漫长的岁月日晒雨打,黑底已成了浅灰,金色的三个字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仿佛在嘲讽这里曾有的辉煌。 林锦初走进里面,她没想到里面的家具都还在,只不过都破烂不堪,桌子柜子上有厚厚的灰尘。 奇怪的是她并没有遇到所谓的鬼,反而一路很顺畅,几个宫殿安静得有些渗人。 林锦初之所以不怕,是因为空间里小苍梧一直是说个不停,让她放松了不少。 “主人,你放心,本尊感觉不到这里有什么危险。” “没有鬼的气息。” “奇怪,有点熟悉的感觉。” “天哪,本尊为什么感觉到好熟悉,咋回事啊!” “这凤栖宫里怕是不简单,你好好找找,说不定有宝贝。” 林锦初走进内室,站在梳妆台前,透过铜镜,她诡异地看到镜中的她身着明黄色的凤袍,化着精致的妆容,头上戴着沉甸甸的凤冠。 她吓了一跳,连忙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再次看向铜镜,发现里面只有现在的自己,并没有别人。 难道刚才是自己出现了幻觉吗? 林锦初再次看向铜镜,那个身着凤袍的女人又出现了,但这一次她好像有话要说,她的嘴巴一张一合地不知道在说什么,林锦初看不懂唇语,但看到她的手指着那张宽大的床。 林锦初好奇地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向床,难道床上有什么机关吗? 床上的绸缎被子被虫子蛀了很多洞眼,锦帐用手一拉上面的接口就断了下来,落下很多灰尘,林锦初连忙闪身避开。 是啊,当年还是曾祖母来住过,已过去了五六十年了吧。 林锦初将床上所有的东西都拿开,然后一寸一寸地检查,没发现什么,奇怪的是布料都被虫蛀了,但床却一点都没坏。 传闻古代的凤床一般都是用金丝楠木打制而成,这应该就是吧。 林锦初又钻到床底,几乎是每一寸都用手按了,能转的也转了,还是没找到任何机关,她甚至用手拍了拍床,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她这一拍,就从床底掉下一个女子用的钗子。 钗子子是青色的凤形,惟妙惟肖,像真的一样。 林锦初正要扔进空间,就听到小苍梧激动地大叫着:“青鸾,我的青鸾。” 它从空间飞了出来,火红的身影落在林锦初对面的柜子上,它静静地看着林锦初手中的青色的凤钗,眼泪一滴一滴地往下流。 林锦初还是第一次看到小苍梧落泪,没想到一向碎叨叨的小苍梧还是个情种。 林锦初将手中的凤钗递给小苍梧,小苍梧站立起来,用前面两只手握住凤钗,眼泪大滴地滴落在凤钗上。 就在这时,林锦初忽然看到凤钗变成了一只毛绒绒的小鸡仔,还吱吱吱地叫着。 “主人,我又想起了一些事,当年魔界和神界议和,天帝为平息战乱,让魔界少主从王母娘娘身边选一仙子为妻,魔界少主谁也没看中,偏偏看中王母娘娘身边的仙子青鸾,可青鸾已被许配给了本尊,魔界少主欲强娶青鸾,青鸾抵死不从,被魔界少主从南天门一脚踹下凡尘。 后来我暴怒,杀了魔界少主,被天帝和王母娘娘以雷击之刑烧光全身的羽翼贬下凡间,这一晃就过了三世。 这三世,本尊一直被困在这空间里面出不去,更别说找到青鸾,更可怕的是本尊什么都记不得了。 主人,要不是遇到你,苍梧还得继续在这空间里待着,王母娘娘说了,这是惩罚,只要苍梧一日遇不到那个能让本尊变成凤凰的人,就一直待在这里,呜呜呜……” 第145章 变成了真凤凰 林锦初摸了摸小苍梧的脑袋,心道,原来苍梧是这样到凡间的。 “不哭了,现在找到了青鸾,空间里灵气充足,相信用不了多久,你的青鸾就会变成你这样了,快进空间吧,青鸾现在需要灵气滋养。” “好,主人那你小心点。”小苍梧点了点脑袋,带着手中的小青鸾进了空间。 林锦初不死心地又把床上上下下地检查了一遍,床底下到处按了个遍,还是什么都没找到。 林锦初顶着一头的灰,正要从床底爬上来,手不知道为什么,一阵尖锐地刺痛。 她连忙站了起来,也不知道刺到自己的东西有没有生锈,这里可没有破伤风针可打。 抬起手,这才发现除了流了点血,伤口已经神奇地愈合了。 就在这时,她听到咯嚓一声响,床里面出现了一条朝下的通道。 林锦初狐疑地看向自己手上的血,想起镜中身着凤袍的自己,以及自己的血可以打开宝藏的门,也可以打开这个暗室。 莫不是自己真的是前朝后人吗? 小苍梧又飞出空间,几个小麻雀跟着飞了出来,自从小苍梧能自己飞出空间后,空间的小动物就不再需要林锦初带它们出来,只要跟着小苍梧,它们就能直接飞出来。 走过长长的暗道,到了一个很大的地宫,一眼望过去,地宫里放着有几百个木箱,打开一个木箱,林锦初看到木箱子和上次在藏宝地方木箱子是一样子,和皇后的床也是一样的,都是金丝楠木质地。 所以都没有被虫蛀。 木箱子里放着各种金银珠宝,其中金锭子,银子最多。 林锦初也没有一箱一箱地细看,就将这些箱子全部收进了空间,在收完最后一箱后,脚下忽然踩空就掉了下去。 “主人。”小苍梧惊叫一声也跟着冲了下去,小麻雀们都飞了下来。 小苍梧想冲下去接住她,可惜林锦初此时已经滚到地上,而她在掉下去的过程中数次想进空间都没能成功,这还是第一次她进不了空间。 虽然摔到这么深的地方,她却一点都没有受伤,地上仿佛有一个柔软的手接住了她。 林锦初站了起来,眼前的一幕差点惊掉她的下巴,她怎么也没想到皇宫底下竟然有一个极其宽大的地下河,河水清澈,时不时还有鱼儿跃过水面,而这条地下河一端是通往随州城里,另一端通往城北。 难怪整个北境到处干旱,只有随州城里城外没有干旱,而且听说随州城历史上都没有试过有旱灾,所以很多北境的人都想移居随州,但随州被宋家掌控,门槛极高,普通百姓很难移居过来。 河岸边有风吹来,清凉宜人,看来这地下河是有其他出口的,只不过目前没有人知道。 林锦初继续沿着河向前走,走到前面河流转弯处离河岸有几米远的地方有一个很大的墓,墓上有碑,碑上面写着东齐天子德恒帝与孝仁皇后之墓,旁边还有很多密密麻麻的小字,记录的是平生的一些丰功伟绩。 但因为字太小而且过去的时间太久远,那些小字已经有些模糊。 德恒帝?林锦初想起之前在山洞里收的金元宝上写的是德恒十五年制。 难道东齐最后一任皇帝和皇后葬在这里?那是谁葬了他们? 既是最后一任,当年皇宫被攻下来时,皇帝和皇后应该还活着吧。 可惜这里什么线索都没有。 墓碑上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灰尘,难道后宫所谓的鬼,是这些守墓人? 那怎么她出现在这里,那些人又消失了呢? 林锦初跪在墓前,朝墓碑恭恭敬敬磕了几个响头。 不管她是不是前朝皇室的后人,但她收了前朝那么多的金银珠宝,磕几个头是应该的。 林锦初更加确信这地下河目前没有人知道,因为如果有人知道,帝后的墓两百多年了,不会还保存得这样好。 林锦初站了起来,在墓的后面她看到一大片蓝色和玫红色的绣球花,目测能有两三亩地那么多,两个颜色差不多各一半。 她的手搭在绣球花上,并没有把绣球花收进空间的意愿,纯粹是觉得好看,也觉得亲切无比。 谁知道下一秒,所有的绣球花都不见了。 这是怎么回事啊! 小苍梧也觉得奇怪,于是飞进了空间,然后就听见小苍梧在空间叫道:“主人,主人,很多绣球花到空间里了。” 咦,上次解锁了新功能,她只要将手放在哪一棵花上,那一棵花就会自动栽种到空间,这一次竟然能成片收进去,而且是绣球花自动飞进空间。 哦,不对,上次她已经能把一小部分山体收进去了。 但不管收多少,总要她有这个意愿,在心里说收,才能收进去,这一次连说都没说,这些花直接进空间了,更奇怪的是花收进空间后,地还是平整的,就好像这里从来没有种过花似的。 “主人,快进来。”小苍梧又在叫了。 林锦初进了空间,荷花,牡丹花,菊花,玫瑰花,绣球花六种花争相开放,阳光洒满了整个空间的每一个角落。 但光线很柔和,并不觉得热,还和之前一样清凉。 空间的小动物们都欢腾起来,林锦初竟然能听到空间的小动物说话的声音。 “好漂亮啊!” “主人真厉害。” “咦,你长大了,羽毛变了色。” “你也是,好漂亮呀!” 忽然林锦初的视线落在小苍梧身上,小苍梧长大了很多,长长的羽毛红彤彤的,艳丽无比。 小苍梧终于长成了凤凰的模样。 而小苍梧旁边的小青鸾已比刚才的小不点渐渐长大了点,有了林锦初第一次见小苍梧那么大了,身上的细绒毛也变成了青色,还吱吱吱地叫了几声。 “青鸾也长大了一些,哇,哇!小麻雀也长大了,小喜鹊也长大了,小山鸡能飞了,天哪……”小苍梧激动得哇哇直叫。 “主人,主人,快上来,小苍梧带你飞。”小苍梧又朝林锦初大叫起来。 第146章 能不打东夏国吗 哇哦!终于盼到了这一天!太威风了,她竟然有一天能坐在凤凰背上飞,想想都拉风。 林锦初坐到小苍梧的背上,一人一凤飞出了空间,在地宫里飞来飞去。 欢乐的笑声在整个地宫里传遍,而神奇的事发生了。 空间的每一种花都从空间飘出来了几十棵种在帝后的墓周围,迎着风摇曳,仿佛是一张张笑脸,也不知是不是错觉,林锦初看到好像空间的阳光都能照射到这些花上。 林锦初忽然看到前面有三间屋子,相隔不远。 她从小苍梧的背上下来,走向那三间屋子,第一间屋子里面干干净净,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但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了。 只有第二间屋子和最后一间屋子里面的床上有被子,有杯子有碗,但也仅有这些。 看来真的有守墓人,而且还不止一个,那这些人去哪里了。 林锦初百思不得其解,正准备回去时,才发现没有路可以回去,她只得回头找到从皇后寝宫掉下来的地方。 头顶上方并没有路可上去,甚至看不出是从上面掉下来的,正当林锦初不知所措时。 突然,从空间飞出来很多各种各样的鲜花搭成了一条通往上面的路,林锦初犹豫了一下,鲜花之路太美了,她都不忍心踩上去。 她一步一步朝上走着,不一会儿就到凤栖宫,等她刚踏进屋内时,那条花组成的路瞬间就消失了,而鲜花又重新飞回空间里。 林锦初看着那些进了空间的鲜花,陷入了沉思,难道这些鲜花还有其他用处吗? 她神差鬼使地伸出手,叫了声:“花来。” 随着她的叫声,从空间飞出来几十朵荷花,落到她的手心上方,停在那里不动。 这是什么意思?林锦初看向小苍梧,小苍梧也摇了摇脑袋,不知道怎么回事。 不过他提醒道:“主人,说不定这些花可以按你的意思变成你想要的东西,比如武器,你试试。” 林锦初对着鲜花说了声:“那就变成暗器。” 她话音刚落,手心上方的鲜花就变成了一根根针一样的东西,林锦初手一推,那些针就朝前面射出,一根根钉在墙上。 哇,还真能变成武器,林锦初那种因空间毒草越来越少有些郁闷的心,现在又快乐起来。 原来空间的终极武器是这些花呀!并不是那些毒草,那太好了,鲜花要多少有多少。 只是这些武器射出后,林锦初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要虚脱了一样,浑身无力。 她连忙闪进空间,大口大口地吸进灵气,过了好一会儿,这才觉得满血复活。 看来自己的身体还是太弱了,使蛮力还行,但用灵力弱爆了。 可自身的灵力如何提升呢,她有些毫无头绪。 林锦初出了空间,再次看向那面墙时,发现那些武器又变成鲜花飞回空间,屋内的地面也变得平平坦坦,好像刚才地下河发生的一切都是一场梦。 林锦初进了空间,看到成片的绣球花,她知道那不是梦,自己和前朝肯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林锦初将皇后那张床和梳妆台收进了空间,然后走出凤栖宫。 她走出凤栖宫的那一刻,写着凤栖宫的牌匾突然就掉了下来,林锦初捡起那块牌匾收进了空间。 回到冷宫,其他人都睡着了,只有巴彦还站在外面,今晚的巴彦让林锦初觉得有些不一样。 “大哥,怎么不进里面休息?”林锦初关心地问道,她努力将巴彦当成家人一样去关心,这样的顶级腹黑男还是不要得罪,尽管她知道无论怎么做,巴彦这样冷硬心肠的人该做什么还是会做什么。 她以为巴彦是捂得热的,所以拼命地对他好,给梧桐水他喝,给他吃各种好吃的补身体,总算把他的身体完全治好,现在能用武功了。 而且巴彦还恭敬地叫宋玉清为祖父,叫她爹为义父。 林锦初知道,只要巴彦不愿意,没有人能逼他叫谁祖父和义父,他这种人只能靠哄,靠软化,硬来是不行的,他遇强则更强。 两百多个黑衣人来临时,也是巴彦帮助她和秦风,才成功把那些人杀死。 可白天巴彦对祖父说那句话时,他投向林锦初的眼神冰冷如冬日寒霜,没有一丝温度,甚至她能看得出巴彦唇边的讥讽和嘲弄。 林锦初在这一刻觉得自己很累,所有的付出都白瞎了,她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让巴彦断了找东夏国复仇的念头。 她看向巴彦的眼中含着泪,第一次感到很无力,朦胧的月色中巴彦似乎并没有看到她流泪。 他轻轻说了句:“我要离开了。” 林锦初吃了一惊,这么快就要回去了吗?原书中并没有说巴彦是什么时候离开东夏国的。 林锦初看向他,巴彦负手而立,月色下的他清冷无比,林锦初在他面前,才到他胸口位置,明明是夏末的晚上,但林锦初却感觉到了阵阵寒意。 他感到此刻的巴彦很陌生,好像从未认识他一样,她刚才那声大哥叫得有些可笑。 “好,要为你准备干粮和水吗?”她问道。 “不必。”他的话中带着浅浅的疏离和淡漠。 看着他大步朝外面走去,林锦初不由自主地追了上去,在他身后轻轻地问道:“能不打东夏国吗?” 巴彦的身体一顿,他停下来,缓缓回过头来。 “你果然是知道我是谁?所以你一直这样对我好,就是为了我日后不打东夏国,对吗?” 他的声音里有着从未有过的冷漠,林锦初听得很无力,她确实是因为这个才对他好的,但这有错吗? 我总不可能对路上每一个人都好,虽然一开始确实是这个目的,但后来确实是拿你当亲人一样对待的呀! 林锦初心里这样想着,但嘴上却什么也说不出。 她知道此刻她无论说什么都苍白无力。 面对林锦初的沉默,巴彦静静地看着她,他没有回答林锦初的问题,打还是不打东夏国。 过了一会儿,他又提步朝前走去。 林锦初又追了上去。 “求你,别打东夏国了,东夏国如今支离破碎,百姓太苦了,要是实在不行,你给东夏国十年,十年后再打,可以吗?” 第147章 找到硝石 那个时候傅言澈强大了,东夏国也强大了,才有和巴彦相搏的实力。 巴彦听到她的话又停了下来。 “这算你救我的条件吗?”他看向林锦初,薄唇轻启,冷漠中有一丝玩味。 林锦初心一横答道:“救命之恩,换东夏国十年平安。” 巴彦没有说话,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止了,林锦初紧张得手心都出了汗。 这时候她才看到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站着几十个黑衣人,几乎和夜色相融在一起。 这些人是来接巴彦的,是巴彦外祖父的私兵,名叫千武卫,据说这些人武功极高,总共有五千人之多,书中写的巴彦就是靠千武卫夺得皇位,杀了原来的皇帝,也就是巴彦的兄长,苍璃国之前的大皇子,也是那人杀了巴彦的父皇和母后。 林锦初之所以能看到这些黑衣人,大概是因为空间又升级的缘故,她可以夜视了,她甚至可以越来越清晰地看到巴彦脸上的表情,感受到他脸上的寒色。 她想哭,她不知道面对一个冷漠且绝情的人她还能做什么,但她知道苍梧和青鸾都能来到她的身边,肯定不是偶然,若是能让青鸾和苍梧回到神界,必然要功德圆满,如今的东夏国肯定要他们一起来挽救。 “还不够,除非……”巴彦终于开了口,但说了一半并没有再说下去。 “除非什么?有什么条件,你说。”林锦初急切地问道,从前的情谊似乎都随风消散,如今两个人只是在谈条件。 巴彦没有再说话,而是再次往外走。 “你不怕我杀了你吗?你知道我做得到的。”林锦初发狠地说道,这种无力感让她要发疯,软的不行就来硬的。 面对一个沉默不语的人真的能逼疯她。 巴彦再次停住,转过头看向林锦初,他迎着林锦初走近她。 “我现在给你一个机会,你可以杀我。”他轻轻地说道,有一种说不出的压迫感,几乎让林锦初窒息。 两个人站得很近,林锦初甚至听到他的心跳声,他的心跳没有一丝起伏,冷静而淡定。 他的心如铁石一样冷硬,没有任何情绪。 林锦初知道,这样理性到极致的人一旦决定了做什么,是很难被别人左右的。 未来要做什么,他早就计划好了,没有人能说得动他。 月色下,林锦初抬起头,看向她叫了这么多天大哥的少年,心里很复杂,空间的毒草越来越少,而且长得很慢,现在还没有长出来,以她的身手根本杀不了他。 用鲜花杀他吗?恐怕她还没有出手,外面的人已经杀了她。 最重要的是这么多天将他当成自己家人一样对待,纵使有杀他的能力,她如何下得去手。 “你走吧,若你执意来打,我们战场上见。”林锦初没有察觉到自己此刻的声音极其冷淡和绝情。 那是绝望到极致,也是仁至义尽后的冰冷无情。 “你们一家可保平安。”他冷冷地丢下一句。 随即转过身直接走到外面,等林锦初再次看向外面的时候,那些人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林锦初朝外面叫道:“国没了,我们如何能独善其身?” 外面很安静,没有人回答她,只有微风吹过她的脸,明明是热风,却冰冷刺骨。 回到她住的那间侧殿里,然后进了空间。 她看向空间里的那座硫磺矿山,心里想着怎么样弄到硝石和木炭。 光有硫磺矿是不够的,还得有足够的硝石和木炭,鞑子军还有两日就到随州城下,时间太紧迫了。 回到别墅,见饭厅的桌上又摆满了饭菜,旁边的小方桌上原来她用红豆拼的字已经不见了,父母重新拼的字是:“人参一棵卖得五百万。” 咦,爸妈拼的是九个字,这是不是说明九个字以内都可以。 没想到千年野山参这么值钱,只可惜五百年以上的空间只有几株,不过,爸妈有这笔钱就能做很多事,以后煮再多饭菜也不怕败家了。 她忽然又一想,原来一直只能用六个字交流,现在能用九个字了,会不会是因为空间升级了。 应该是空间升级,连小苍梧都忽然就长成了真正的凤凰,青鸾也长大了一些。 第二天一早,林锦初忽然想起昨天好像看到冷宫的几个宫殿墙壁上有厚厚的白色晶体,她心念一动:这不就是硝石? 硝石可不就是喜欢这些阴冷潮湿且老旧的房子? 吃过早饭,她对众人说道:“祖父,爹,今天我们动手把这些白色的晶体刮下来,这东西有用。” 宋玉清却知道这是什么,他道:“这是火硝,药铺有得卖,锦初啊!你要这个做什么?这些宫殿墙上的火硝全部刮下来数量不少呢?” “这个可以做成炸药,一个炸药包少则能炸死几十人,还能把敌人的攻城车炸毁。”林锦初答道。 炸药的配方她是知道的,硝石,硫磺和木炭,但各自的用量和比重她原来是不知道的,别墅三楼她房间的电脑能查得到,所以昨晚她已经在电脑上查了。 “炸药,这么神奇?真能把鞑子军的攻城车炸毁吗?”宋玉清很兴奋。 “当然,这个火硝也叫硝石,是制成炸药很重要的配料,所以我们今天一天要把后面这些宫殿里里外外的硝石都刮下来。 她说着进了她住的偏殿,从里面拿出几把大刀,镰刀等。 宋玉清瞪大眼睛问道:“这些刀不是藏在城外吗?怎么会在这里?” 林知远连忙打断父亲的话。 “父亲,我们快点干活吧,既然炸药这么有用,能杀死鞑子,那就越多越好,我们只管把这些刮下来交给初儿就好。” “对,对,对,大凌子,小凌子,秦风,文彦,文泽,大家都来帮忙。”宋玉清见儿子发话了,连忙应道,他不知不觉间也跟着秦风叫凌平和凌风,觉得这样叫很方便。 秦风抢上前拿起一把大刀,耍了两下。 秦风见文泽都拿了,怎么巴彦还没来拿呢,他左右瞧了瞧道:“咦,文彦呢?” 第148章 被围困 文泽这个时候也发现文彦不见了,他里里外外找了一遍,都没有找到。 “文彦,文彦。”文泽紧张地叫了起来,又不敢太大声,怕传到外面。 “别找了,他走了。”林锦初叫住了文泽和秦风。 秦风走到林锦初面前问道:“文彦去哪里了,还回来吗,我要找他玩。” 还回来吗?或许吧! 也许再次相见,就是刀枪相向,生死相搏的敌人。 宋玉清这时候走到林锦初面前轻声问道:“锦初,文彦是苍璃国的皇子吧?” 林锦初闻言震惊地看向祖父,祖父是如何得知的? “听说苍璃国的二皇子逃往我们东夏国,苍璃国的新皇帝一直派人在找,我们之前从随州城逃出去时也遇到了几个人,我们杀死了那些人,从一个人口中问出来的。”宋玉清说道。 林锦初看向面前的老人,她没想到祖父的心思是这么细腻,而且他一早就知道巴彦的身份,却没有道破。 “祖父会不会怪锦初?觉得锦初养虎为患?救了敌国的皇子,如今又放他离开了。”林锦初忐忑地问道。 但她知道,即便自己不救巴彦,巴彦作为原书中很重要的一个配角,也不会轻易死去,如果不是因为身中奇毒,他会更强大。 因为原书中傅言澈伤重而死后,整个大陆上四个国家中他再无对手。 宋玉清拍了拍林锦初的肩膀笑道:“傻孩子,祖父怎么会怪你呢,东夏国现在这个样子,就如同一条破船,一个小风浪打过来随时都会翻船,哪里还经得起一连串的战争这样的狂风暴雨。 光是鞑子军来了,整个北境乃至京城都危险了,要是再多个苍璃国,可想而知,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没有人愿意当亡国奴,祖父知道,你想用真心和善良为东夏国争取时间,你对他那么好,他的事我听你爹说过了,祖父知道你有一些秘密,祖父和你爹一样都会为你守着这些秘密。 你救了那孩子的命,又解了他身上的毒,想温暖他,软化他的心,这是大义啊! 那孩子年纪虽小,但身上王者气势已显,他日必成大器,这样的人不能为敌,只能做朋友,所以他当时叫了我一声祖父,我知道那一刻他对我们一家是有善意的。 但他在皇宫长大,苍璃国皇宫更复杂,皇权更替频繁,他们奉行强者为王的道理,所以他这样的人是不相信什么亲情的。 咱们东夏国的战神傅言澈虽然武功高强,但还是没有此人心狠手辣,但他们各有所长,二人将来必有一战,你不仅没有做错,相反做得很好。” 林锦初心里一阵感动,感动于祖父的心胸和格局,以及对自己的理解。 “祖父年纪大了,以后这随州城要靠你们小一辈,你要做什么,放手去做,祖父会支持你的。”宋玉清想着这一路上都是这小孙女又是救他们,又是拿主意做决定,便又对林锦初说道:“大胆去做,祖父看好你。” 林锦初听他这么说,便也不再客气道:“祖父,还需要木炭,我们先把这些硝石刮下来。” “嗯,硝石和木炭的交给祖父和你爹吧,祖父在随州城生活了这么多年,要不是被身边人暗算,哪儿那么容易就能把宋家和随州城拱手让人。 要说人脉还是有些的,那三万军队是实打实跟着祖父在战场上淬炼过,真被宋玉杰收买的不多。” 林锦初应了一声:“好,听祖父的,只不过鞑子军还有两天就要到来,我们要抓紧点。” 祖父能把城中的军队收拢,能解决木炭的事再好不过了,配方正确便不用试几次,成功率高,再说也不会鞑子军一来就拿炸弹轰,随州城的城墙很牢固,能拖几天的。 林锦初对小苍梧说道:“派小麻雀去找到那朱安裕,盯紧他。” “已经派出去了。”小苍梧得意地说道,瞧瞧本尊的效率,在主人没开口的时候就已先安排上了。 “小苍梧真棒!不愧是万鸟之王!”林锦初赞扬道,及时表扬才能有动力。 “青鸾才是万鸟之王,当然,除了青鸾就是本尊了。”苍梧边说边逗青鸾道:“对不对啊,青鸾,不用怕,你很快就能自己飞了,我呀,一开始在这空间里也像你现在这样,这不,你看我现在能飞了。” 林锦初感叹苍梧这样一个自恋的神鸟唯独对青鸾言听计从,把青鸾放在它前面。 唉,以后天天吃狗粮啊!让她这个两世为人的单身狗情何以堪? 几个人刮了一天,基本上把墙上的硝石都刮了下来,天黑后,宋玉清和凌平凌风也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几车木炭。 “锦初,这是两家杂货铺里的木炭,都买回来了,你先用着,其他的再想办法。” 林锦初见三种配料都齐了,等大家睡着后,她按电脑查得的方法制作了十个炸药包,二十几个瓶装炸弹,由于在宫里没法试验,所以用起来效果如何,她心里还是很忐忑的。 天亮前,林锦初将这些做好的炸弹及剩下的原材料全部收进了空间,然后才进了空间睡觉。 再次醒来又是被小苍梧叫醒的。 “主人,主人,我们被包围了,很多人围了过来,那个朱安裕和宋老二来了。” 林锦初一惊,忙起身下床,快速套上衣服,出了空间,从偏殿的门缝里向外看去,这才知道已是中午。 冷宫外面密密麻麻围满了身穿深灰色军服的人,个个手中拿着武器,目测有几百个。 “MD,熬夜做出来的炸药正好在这帮人身上用一用,我没空去找他们,他们倒是找上门来了。”林锦初爆了个粗口,拿了火折子在手中,空间里的炸药她随时可以拿得到。 她看到祖父和爹站在最前面,一个中年男子正笑着和祖父说话,朱安裕谄媚地站在那人旁边,这个时候的他再也不是当日林锦初进城那天所见,一副满脸真诚的样子。 此时的朱安裕看向祖父的眼神很复杂,也很冷淡。 第149章 他们母子想害我 中年男人看向宋玉清笑道:“怎么样?我的好大哥,你说你既然解了毒,身体也好了,为何不安安分分地待在外面逍遥快活,还特地跑回随州城,你跑回随州城也就罢了,还特地跑到刺史府,跑到为弟的眼皮子底下,这不是送死是什么?” 中年男人不用说就是宋家老二,一个妾室生的儿子,一脸得意的样子让林锦初想揍他一顿。 他边说边走上前,走到宋玉清面前用只有两个人听得到的声音说道:“随州城咱们宋家的大部分家产我娘和我弟弟都已转移到江南了,算一算时间,这会儿应该已在半途。 随州城也就宋家那些老不死的,和你这个大哥还当回事,要不是三皇子非要老子守着这破城,老子早就走了。 你是不是想守这座城?我就如你所愿,等鞑子来了,我就让人绑着你在城墙上,让鞑子军给你来个万箭穿心,怎么样?弟弟待你不薄吧?哈哈哈……” 他得意地笑着,以为只有宋玉清一个人听得到他的话,却不知道林锦初听得一清二楚,她双拳紧握着,强忍着继续听他们说。 宋玉杰眼睛突然看向站在宋玉清后面的林知远一眼,又道:“这就是你刚找回的儿子吧?像,确实长得像,哦,还有个孙子,到时候你们祖孙三代一起绑到城墙上,到了黄泉路上也不会孤单。” 他得意地说着,嚣张的样子让身后的众人也跟着大笑起来,朱安裕也跟着笑了起来,只不过他笑得很难看,不笑不行,笑又显得太薄情。 “就是,现在整个宋家都是我们二爷的,你算什么,一个被追杀的耗子而已,也配回来和二爷争家产,要知道我们二爷背后可是有三皇子撑腰的。”旁边一个男子附和道。 “就是,老爷子在时,还有人给你撑腰,现在宋家是我们老夫人和二爷当家,你识相的话应该远离随州,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来,可惜,老爷子最疼爱的儿子就要去陪他了,哈哈哈……” 宋玉清深深地叹了口气,然后说道:“随州城是我宋家的,我当然要守住,宋家也是我这个长子嫡孙的,怎么可以落到你一个外族女子生的野种手中,除非我死,否则我一定要杀了你们,夺回宋家。” “哈哈,哈,这是我听到过最好笑的笑话,你拿什么夺回随州城,夺回宋家,就凭你们这几个人?”宋二爷没忍住大笑起来。 宋玉清又问道:“当年我母亲的死是你们母子下的毒吧?” 宋二爷故作深沉地想了想说:“那女人确实是我娘害死的,不过不是毒,是蛊虫,你身上下的是毒,只是我就奇怪了,明明你身上的毒无药可解,你怎么就好了呢?” “你们……果然是你们害死我母亲!”宋玉清声音激动起来。 “那又怎么样?你想为她报仇吗?来呀。”宋老二越来越嚣张,想激怒宋玉清。 宋玉清锐利的眼睛看向这个备受父亲宠爱的二弟,再看向一旁心虚的朱安裕。 “所以,你是来抓我们到城墙上的?”他问。 “自然,你放心,鞑子没来,你弟弟我不会杀你的。”宋玉杰一副宽容的样子说道。 外面的人还在说着,林锦初忽然就听到青鸾叫了起来:“苍梧,苍梧,呜呜呜,就是那个坏人,他们母子想害我。” 这还是第一次听到青鸾的声音,和第一次听到小苍梧的声音差不多,不过青鸾的声音柔软些,悦耳些,听得人耳朵痒痒的。 苍梧一听青鸾能说话了,本来很高兴,但听到说被人欺负了,马上就跳了起来。 “青鸾,快说,是哪个王八蛋欺负你了,我喷火烧死他。” 青鸾指着宋老二说道:“就是那个你们说的宋家老二,他还有他的三弟,还有他娘三个人都很坏。 两百多年前我从神界掉下来,变成一只普通的鸟,落在凤栖宫里,被孝仁皇后捡到,后来一直养在孝仁皇后身边。 后来东齐国被灭后,孝仁皇后和德恒皇帝就失踪了,但孝仁皇后失踪前告诉我,让我一直留在凤栖宫中,说两百多年后会遇到有缘人。 经过了两百年时间,有一天我发现自己竟可以幻化成人形,不料我幻化成人形时被宋家老二看到,他那时候还很年轻,大概二十多岁,刚把原来的刺史调走了,他成了新刺史。 他起了坏心事想抓走我,我躲进了皇后为我在床底准备的暗格里,那个地方可以进入地宫,是皇后娘娘给我留的后路。 但我一般不进地宫,进了地宫再回来要耗费大量的元气,我要在凤栖宫等有缘人。 他们找不到我,就用烟熏,有火烤,放毒气都试过了,他还和他娘加上那个老三一起请来道士给凤栖宫周围施了法,让我出不去,一辈子困在凤栖宫。 呜呜呜,幸好小姐和苍梧你找到我了,你们一定就是皇后说的有缘人,否则我就一直困在那个宫里。“ 她叫林锦初为小姐,让两个神鸟叫自己主人和小姐,林锦初总觉得自己一个凡人有点受之有愧,苍梧那时候还小,长得也不像凤凰,所以叫她也没觉得有什么。 可现在越想越觉得不太合适。 林锦初明白了,难怪凤栖宫有的墙壁上有些黑色,原来被宋玉杰母子烧过。 “啊!太可恶了,我的青鸾受苦了,我去杀了他们。”小苍梧愤怒地叫道,它现在长大了,声音比往日洪亮了不少。 “杀鸡焉用牛刀,别喷火,喷火伤身,这次我们用炸药拿他们试试手。”林锦初劝道。 “就听主人的。”小苍梧的火气没有刚才那么大了,反正宋家的几个坏人都得死,他只要结果,不管过程。 “那个,小苍梧和青鸾以后就叫我姐姐吧,可好?”林锦初还是没能忍住说了出来。 “可你本就是我主人啊,以前那两任主人,本尊也是这样叫的。”小苍梧不明白林锦初为何突然这样说,他能叫得出,自然是天道允许的。 青鸾也说道:“叫姐姐也可以,但青鸾还是喜欢叫小姐。” 第150章 咒语控制秦风 “行吧,你们喜欢就好。”林锦初也不再执着了,她看向外面。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这段时间你派出一批又一批的杀手,都死了,你以为我就一点自保之力都没有吗?”宋玉清又道,眼神冰冷地看向宋玉杰。 宋玉杰一笑:“我当然知道你的手下很厉害,但那些人都死光了,只留下凌风和凌平两个废物,还有这个秦风,要是为弟没猜错的话,你现在最大的倚仗就是秦风吧……” 他说着指着宋玉清身后拉着文杰手的秦风,他玩弄着拇指上的玉扳指,转动着玉扳指缓缓说道: “真没想到秦风被我娘下了那么多的毒和咒语,把他训练成三皇子身边最听话最好用的杀手,竟还能听你们的话,帮你们杀人。 秦风这个杀人工具虽然寿数不长了,但武功奇高,三皇子一向用得顺手,死在他手下的人无数,但今天大哥你要失望了,因为有我在,而这个世界上能驱动秦风的人只有三人,一个是三皇子,一个是我娘,一个就是为弟我了。” 他说完,没有理会宋玉清诧异震惊的眼神,突然就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在说着什么咒语,不久后,林锦初就看到秦风突然跪在地上,双手紧紧地抱着自己的脑袋。 不好!林锦初心里很慌,知道这个宋玉杰真的能够控制秦风舅舅,她更明白一旦秦风舅舅被宋玉杰控制了,他们这些人就很危险,他们现在这几个人最能打的就是秦风了。 林锦初打开门,她快速走到宋玉清跟前,看了看一旁边痛苦地抱着头在地上打滚的秦风,轻声对祖父和父亲说了句:“你们快往后撤。” 宋玉清听到她的话,看着还在念咒语的宋玉杰,拉着林知远和林文杰就往后跑,凌风和凌平也拖着秦风往后撤。 林锦初假装从布袋里掏出一个小瓶子,用火折子点燃了,然后朝宋玉杰扔过去。 宋玉杰本就离得不远,被突然而来的瓶子差点砸中,吓得停了下来,往后闪开,他嘴中咒语一停,秦风马上头就不疼了。 宋玉杰正要继续念咒,一看到前面的林锦初,眼睛都看直了。 “这小妞长得不错,来,来,来,到二爷我这儿来,以后就跟在二爷我身边吧,别跟着他们一起死。” 林锦初看着这个宋玉杰双目无神,眼睛浮肿,狐狸眼透着一股阴邪之气,皮肤白得有些阴柔,有点男生女相,举止十分轻浮。 宋玉清见孙女辛苦做出来的炸药瓶子没有动静,心里着急,再听到宋玉杰说的这些浪荡话,他气得举起大刀就要往前冲,“你敢对我孙女说这些话还是人吗?” 林锦初连忙拉住祖父,朝他摇了摇头。 见那个炸弹没有爆炸,林锦初又点燃了一个瓶子上的引线,再次对面扔过去,不知道为何还是没有立即炸开。 “哈哈哈……”对面的人哄堂大笑。 “这小美人不会是想用瓶子砸死我们吧,哈哈哈……” “来啊!朝我这儿扔吧,扔给哥哥。” 有一个人胆子很大,他走上前拿起一个瓶子,往旁边走了几步,和其他人一起哄笑起来。 就在这时,瓶子在他手中炸开,同时又引燃另一个地上的瓶子。 林锦初一把拉起祖父和爹,并叫道:“文泽,大凌子,小凌子,快后退,退远点。” 几个人炸得面目全非,有胳膊炸飞了,有腿炸断了,还有一个人脑袋搬家了,另外还有不少人被瓷片刮伤了。 成功了,炸弹是有效果的,林锦初松了口气,看来引线还要改善。 两个瓶子一次炸死了近十个人,对面的几百人慌了神,宋玉杰后退得快,只被瓷瓶碎片刮破了额头,他一摸自己额头上都是血,顿时脑袋有些发晕,被身边的亲信扶住往后撤退。 其他人吓得疯狂四散跑开,场面一度乱了起来。 趁场面混乱,林锦初又点燃一个瓶子,她还没扔出去,就被宋玉清抢了过去,宋玉清揪准方向朝前扔过去。 他的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朱安裕和宋玉杰,只是宋玉杰跑得太快,离得不远的只有朱安裕,而此时的朱安裕眼中慌乱紧张,正在悄悄向外逃离。 然后就见到一个瓶子朝他飞了过来,他想跑,腿却发软,加上四散逃跑的人太多,这个时候谁也顾不上谁,个个都想逃命,朱安裕一个踉跄被人绊倒在地。 他正欲起身,就在这时瓶子在他头顶炸开,他惊恐地睁大眼睛看向正朝他笑着的宋玉清,那个曾经如父亲一样教他为人处世,教他武功,给他一个家的人,现在真的老了。 他一向对自己很严格,极少看到他笑,以前他一直盼着将军能对他笑一笑,鼓励一下他。 原来将军笑的时候是这么可怕。 朱安裕的眼睛里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死前的这一刻,他有些后悔了,原以为宋玉清今生再也回不了随州城,整个随州城都被二爷和三爷控制了。 自己继续跟着他,二爷和三爷不会放过他,所以宋二爷只给了利诱,他就投降了,一直守着大门口,为的就是能抓到将军。 他甚至向二爷举报了几个和将军关系最亲近的几个将士,那几个人不肯屈服于二爷,都被二爷杀了。 真是没想到,自己的报应来得这样快。 朱安裕至死都瞪着眼睛,哪怕他的脑袋被炸飞了几丈远,血溅了一地。 秦风上前将受伤装死的人一剑一剑捅死,锦初说了敌人不能留活口,这些装死的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给你致使一击。 宋玉清嘴巴动了动,想阻止,他想说,那些都是随州城的将士,留着他们的命用来杀鞑子军,但秦风手脚太快了,切瓜砍柴似的三下五下就把那些人都杀死了。 他刚才头疼的那一刻,又想起了严家把他带回严府训练基地的时候,天天给他喂药,让他杀人时,给他念咒语,他突然间就清楚了。 他恨严家的人,更恨宋家那个外族的女子,还有宋玉杰,他想杀光他们。 第151章 重回刺史府 可严家当初为何要杀光秦国公府的人,他依然想不起来,就好像从前的记忆缺少了一部分。 宋玉清见秦风杀得起劲,只得轻轻叹了口气,自己到底是老了,心越来越软,不过宋安裕能被炸死,他安心了许多。 凌平和凌风上前一脚把宋安裕的脑袋踢出了老远,还朝那翻着白眼的脑袋吐了口水,这才消了气。 几百人瞬间跑光了,遗憾的是没有炸死宋玉杰,他在几十个亲信的保护下回到了刺史府。 惊魂未定地坐在宽大的圈椅上,他猛喝了一口水。 “刚才那是个什么玩意,能炸死人,太可怕了,上次我们死了那么多,也是这玩意炸的吧?”宋玉杰压了压惊忙问身边的人,他现在连刺史府都不敢住了,就怕宋玉清朝刺史府扔炸弹瓶子。 旁边一个侍卫模样的人说道:“回家主,不是这个炸的,上次那两百多人死状也惨,但却是毒死的,有的被砍死的,还有剑刺死的……” “别,别说得这么详细。”宋玉杰越听越怕,心里更加忐忑起来,“也看不出那几个人里面有这种高人,之前让你们在外面杀了他,派出去那么多人都没有杀死,会不会因为有这些高手?” 另一个侍卫答道:“家主,我们在外面追杀他们时,那时他们确实只有三个人,并没有什么高手,大爷身边跟着的其他人都我们砍死了。 说也奇怪后来他们进了一片林子后,就再也找不到人了,我们在那一片转来转去都没有找到,以为他们逃了,这才追到其他地方了。” “这个老东西还真是命大,这么多次暗杀他都没死成,还把他那些小贱种带回来了,当初宋家之所以能把家主之位给我坐,就是因为宋玉清没后代。 没想到他现在不仅有了儿子,还有了孙子,孙女,派多些我们的人,一定要把宋玉清的儿子孙子都杀光了。 否则老子家主之位不保,别看宋家那些老东西表面上对我恭敬,他们心里都觉得宋玉清才能担当家主之位,但只有他的儿子孙子都死光了,家主之位只能我来坐了。” 旁边的侍卫连忙应道:“是,家主,属下马上派人去杀他们。” 那侍卫话是这样说,但心里直犯怵,那小瓶子实在太可怕了,能把人炸成肉泥,胳膊腿的都炸飞的,光想想就恶心得想吐。 “朱安裕那个废物呢,死了没有?”宋玉杰越想越气,费了老大的力气,收买了朱安裕,结果一点作用都没有,那老东西不仅没死,还反过来炸死他的人。 “死透了,脑袋都搬家了。”那侍卫回答道,他们根本看不起朱安裕这样的人,能背主的人谁瞧得上。 “走吧,回宋府去收拾收拾准备出城。”宋玉杰下了决心站了起来,朝身边几个人说道。 “家主!我们真要丢了随州城吗?连宋府都丢给宋玉清吗?”几个侍卫惊呼道,他们在随州可以称王称霸,到了京城就啥也不是了。 “怕什么,宋家的大部分财物已经运往各地了,我娘派人去了江南,我娘和我弟弟到了京城,你们放心,你们的主子我没那么笨,怎么可能将财物都送到京城,那不是羊入虎口吗? 三皇子现在最缺银子,但我们就算给,也不能一下子都给,只能一点一点地给。 如今鞑子军已近城下,随州是保不住的,还不如弃城逃走,只要把城门关紧,这些守城的还是能坚持几天,有了这几天的缓冲我们已经快到京城了。” “可是……”那人刚开口就被宋玉杰打断:“哪那么多废话,可是什么,再留下来,必死无疑,你觉得我们能守得住随州城吗?再说了,我们守到今日,对三皇子那边也说得过去了。” 那侍卫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听说鞑子军有五万骑兵之多,他们城中只有四万人,还有一些是流民,根本不会打仗,这么一想,觉得弃城逃走确实是上策。 几个人说完就跟着宋玉杰往刺史府外面走。 “把我们的人全部带上,就怕他们在半途杀我。”宋玉杰怕再待在随州,他的小命也会不保。 他念了那么久的咒都没能让秦风杀人,也不知道秦风是吃了什么,竟有好转的迹象,好像他娘教他的咒语有些控制不了秦风了。 宋玉清带来的这些人太玄乎了,几次三番杀了他的人,他不得不防。 防宋玉清的人,还要防鞑子军,还是快逃走。 随着小麻雀将宋玉杰带人逃走,刺史府如今空无一人的消息带到,林锦初带着几个人来到了刺史府,几个人站在空空荡荡的刺史府。 宋玉清看向熟悉又陌生的大堂,自己曾祖父,祖父,父亲几代人置办的东西如今早已全换了。 现在的家私和装饰金碧辉煌,样样都是精品,这还是宋玉杰已被拿走了一部分后剩下的。 库房里的金银珠宝都没了,但粮食还有一部分。 宋玉清正在看着刺史府内的一切,这时候林锦初收到小苍梧的传来的消息。 “主人,主人,宋玉杰已经带着宋家的人往城门方向去了,带走了城中的一万军队。”小苍梧对宋玉杰恨之入骨,在它心里,凡是伤害到青鸾和主人的人都是该死的。 林锦初连忙把这件事告诉了祖父。 “要不要追杀他们?祖父。”她问道,她也不确定应该如何做。 宋玉清犹豫了一下答道:“要不还是别追了,让他们走吧,如果随州城我们守不住,至少这去了京城的两万人说不定能守住京城一阵子,宋玉杰这个人我总有一天会亲手杀了他。 最坏的是那个南月国的女人,当年父亲在南疆作战,救下这个女人,父亲当时好像中了邪似的,非要保下这个女人,偷偷摸摸地纳了她为妾,带回随州城。 她到了随州城没多久就害得我母亲早死,家族内乱,最可怕的是这个女人会一些邪术,会给人种蛊,下毒。” 可小苍梧听到这里却不干了。 “主人,我一定要杀了宋玉杰这些恶人,他把青鸾困在凤栖宫几十年,主人……” 第152章 鲜花化箭 “我帮你杀,我之前答应过你要炸死宋玉杰的,结果没死成,他们母子害死了我曾祖母,还差点害死我祖父和我爹,这个仇我要报,不能让他这样回京城,而且一万大军必须留下来守随州城。”林锦初对小苍梧说道。 林锦初知道祖父对能守得住随州城并没有信心,他是打算以死来守城,瓶子炸弹虽然威力大,但一次只能杀那几个人,鞑子军可是五万大军,而且个个骁勇善战,和宋玉杰带来的人可不一样。 “可我也可以,主人,现在空间没有毒药了,剩下的几棵毒草也突然消失了,以后要用毒,恐怕只能从药铺买了,如果你用鲜花杀敌,会不会伤害身体?”小苍梧担心道。 林锦初一笑道:“不会的,上次用鲜花化箭,虽灵力用尽,但后来恢复后,却感觉到体内灵力更强了。” 她相信空间规则既然让她拥有这种能力,不可能是藏着掖着的,肯定是用来拯救东夏国的,所以不可能越用越伤身,只会越用这门技能越强大。 空间里有鲜花不可能是偶然,鲜花能让空间充满了灵气,能让空间不断升级,肯定还会有其他更为强大的作用。 “他们一万大军现在出了城没有?”林锦初又问。 小苍梧道:“小麻雀知道在哪里,它们刚飞回来了,主人现在去吗?咱们怎么去?” 林锦初看向祖父走远的背影,现在整个刺史府都空了,就连父亲和文泽也跟着祖父上了城墙,大概今晚或明早,鞑子军就要到城下了,一场大战即将到来。 林锦初下了决心,对小苍梧说道:“小苍梧,你出空间带我过去吧。” “真的吗?主人,你愿意让小苍梧以真身带你出现在众人面前吗?”小苍梧惊喜地问,每次飞出去都要变成普通的小鸟让他很不甘心,他可是最骄傲的神鸟苍梧。 他要让王母娘娘知道,哪怕在凡间,他也会嫉恶如仇,会保护主人,保护青鸾,保护天下苍生。 他知道主人以前的好意,是不想让他太招摇,所成为有心人的目标,会放慢他回天庭的时间。 可现在他并不着急回天庭啊!青鸾在他身边,主人在他身边,凡间也挺好的。 林锦初看着飞出来的小苍梧,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像个小鸡崽的样子,现在已经长成真正的凤凰,心中不胜感慨,有一种我家有儿初长成的感觉。 她朝小苍梧说道:“随州的军民需要一些斗志,一些鼓励,一种力量,那么就让我们就成为那种力量吧。” 毕竟神鸟现身是一种祥瑞的象征,让百姓觉得天道佑随州城,他们才会更有信心守护这座城池。 林锦初坐到小苍梧的背上,小苍梧展开一身火红色的羽翼,锵锵两声长鸣,然后飞上天空,先是高过屋顶,然后再高过参天大树,宽大的羽翼稳稳地托住了林锦初,林锦初朝下看去,街道和行人渐渐缩小了。 风从耳边拂过,暖暖的,柔和的,小苍梧飞得很慢。 别看小苍梧平时有些暴躁,但关键时刻还是很靠谱的,他刻意飞得慢,就是让林锦初坐得稳。 然后,林锦初就看到不少行人站在街上朝他们一人一凤指了过来,还有人顺着他们空中的路线在跑着,追着。 “凤凰,天上有凤凰。” “凤凰上坐着一个人,那该不会是仙子吧。” “一定是仙子下凡来拯救我们随州城了。” “我听到凤凰叫了。” “凤凰是祥瑞,有凤凰帮我们,随州城一定能守得住。” “我不走了,我要留下来和随州城共生死。” “是啊,如果随州城守不住了,这东夏国还有哪个地方是安全的。” “走,回家去,誓死守住随州城!” “誓死守住随州城。” “可宋家人跑了,我们这些平民怎么守得住?” “宋二爷跑了,可宋家大爷回来了,他回来随州城就能守住,那可是能守住南疆的大英雄。” …… 明明离得不近,但林锦初在小苍梧背上却能将街上民众说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林锦初终于看到了宋玉杰带着一万大军已经到了城门口。 “追上去,高度下降一些。”林锦初的话音刚落,小苍梧已经缓缓地降了下来。 她之前是坐着的,当降到和房屋差不多高时,林锦初站了起来,站在小苍梧的背上,有一俯瞰众生的感觉。 林锦初看向骑在马上的宋玉杰。 有很多人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凤凰,十分好奇,就连宋玉杰都停下脚步看向凤凰。 这难道是凤栖宫那个小鸟?不对啊,那是青色的,不是红色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宋玉杰本能地觉得有些慌乱,他认出了站在凤凰背上的那个少女,正是宋玉清的孙女,就是她扔出那个能炸死人的瓶子。 她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能站在凤凰背上。 那个小青鸟又是什么鸟,为何当初能幻化成人形? 宋玉杰心里有很多疑问,就像他一直不明白三皇子为何一定要娶平信侯府的女儿为正妃,明明他的女儿身份比平信侯府的女儿更尊贵,平信侯府不过是没落的家族。 而宋家占据东夏国最大的城池,几百年的世家大族,而且娘帮了三皇子和严贵妃那么多。 “宋玉杰,鞑子大军即将到达随州城,你此刻带着一万大军离开随州,是不是太没有道义,置随州城万千百姓于何地?”林锦初冷声说道。 “你谁呀?一个小丫头片子,指手划脚的,老子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与你何干,哦,你是那老东西的孙女,是吧?来,弓箭手呢,给老子把这个小贱种射下来,把这个怪鸟也射下来,生死不论,射中者爷赏千金。” 宋玉杰慌了神,凤凰意味着什么,他怎会不知道,难怪他的人死了一批又一批,原来他们里面最厉害的是这个小贱种,既然你送上门来,那就得把小命留下。 弓箭手刚拉开弓对准林锦初和小苍梧,就见站在小苍梧背上站立着的林锦初身上飞出朵朵荷花和牡丹花,林锦初注意到,这一次似乎比上次多了双倍。 第153章 誓死守护随州城 看来越使用这个技能,她所能御使的花朵就越多,上一次只有荷花,这一次两种花,而且数量几乎也是上一次的双倍。 林锦初伸出双手,那些散发着香气的花朵悬浮在她手心之上。 这奇妙的现象让举起弓箭的人愣住了,他们手中的弓箭也不敢射出,只直愣愣地看向空中的一人一凤。 “快,给老子射箭,射死他们。”宋玉杰本能地感到害怕,他歇斯底里地狂叫着,指挥着弓箭手,自己则悄悄地向后退去,还把身边的亲信拉到自己身前,那亲信吓得腿都软了,往旁边倒去。 林锦初用灵力指挥着花朵幻化成锋利的箭头,直直朝着宋玉杰及身边的人飞速刺去。 宋玉杰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他吓得呆立在那里,直到箭头到了他胸前,他才醒过神拖过旁边的另一个侍卫挡在自己身前。 但箭头速度太快,穿过了他身前的侍卫,再次从宋玉杰的胸口穿过,力道之大,连他都没有感觉到疼痛,只觉得胸口似乎一凉,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 他看向自己的胸口,发现并没有流血,高兴得正要招呼其他人挡住自己往小巷子里退,忽然,他的嘴角溢出了大口的鲜血,然后胸口的血如小血柱一样猛地开始向外喷溅,宋玉杰这才意识到刚才胸口一凉不是幻觉。 他这是要死了吗?怎么可能?凭借他娘教给他的本事,凭借自己的亲妹子这一次要成为三皇子的侧妃,只要三皇子继位,他妹妹日后就是贵妃,再不济也会是四妃之一。 当然,到那个时候,他和他娘肯定不会让他妹妹屈居别人之下的,就像她娘当初也只是个妾,后来不也成为宋家的当家主母,他宋家必会飞黄腾达,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宋家也会在他手中有祖上从未有过的辉煌,宋玉杰一直这样想,所以尽管他不擅文,也不会武功,但他依旧志得意满。 宋玉杰一直觉得死亡这个字眼离他很远,一直只有他杀别人,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死在一个小姑娘手里。 不可能,这一定是幻觉,不是真的。 宋玉杰心里不断地这样说着,他怎么可能会死呢,他还没有让宋家发扬光大呢,他还没有成为国舅呢? 他的眼睛渐渐模糊了。 就在他倒下去的那一刻,林锦初正朗声朝一万个将士说道:“你们真的不想保护随州城吗?你们是宋家的兵,更是随州城的兵,这支军队本就是为了保护随州城而生,现在却想当逃兵,你们的家人呢? 他们都是随州人,难道你们不想保护他们吗?鞑子军已经快要兵临城下,你们却要在这个时候弃下百姓,弃下自己的家人逃走,逃到哪里去,随州城要是丢了,东夏国还有哪里是安全的?” 她的声音很响亮,在整个随州城上空回荡着,苍梧火红的羽翼上有一层淡淡的金色在闪烁,让人不自觉地就想下跪臣服,就连远处城墙上的军队也朝这边看来。 有人已经喊了起来。 “誓死守护随州城!” “把鞑子军赶出东夏国!” 此话一出,那一万将士纷纷扔掉手中的武器,跪了下来。 “我等愿誓死保护随州城!” 林锦初满意地点点头,她没想到这些人很上道,很庆幸能把这一万人留住,因为这些人几乎都是从小到大在随州城或周边长大的,他们对随州有不一样的感情,如果他们留下来,守护随州城希望大了很多。 于是她说道:“你们拿起武器去北城墙那边找我祖父吧,他是宋玉清,相信你们很熟悉他。 我祖父现已经回到随州城,他会带着大家保护我们的随州城。” 她说话时,小苍梧又渐渐地升高了,林锦初见到那些将士已经拿起了武器回过头向北门走去。 林锦初松了口气,没想到这么顺利,她自觉得自己不是口才好的人,刚才对那些人说的话,她自己都很忐忑和紧张。 接下来要做的工作就是守城了。 放松下来的林锦初忽然就一下子浑身无力,她知道这一次灵力又用完了,她连忙闪身进了空间,小苍梧还在外面飞着,直到飞进刺史府,小苍梧才进了空间。 当天晚上,林锦初在空间睡着时,鞑子军已经停在离北城门两里远的地方驻扎下来。 直到睡到第二天早上起来,小苍梧才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 林锦初连忙将空间里的原材料花了一天的时间全部做成了炸药包,直到把所有的木炭和硝石都用完才停了下来。 可惜时间太仓促,随州城经过宋玉杰的手,原来制作武器的几个老工匠都离开了随州城,所以想制作一些更精良的武器一时也找不到人接手。 林锦初这天把大部分的炸药都运上城墙,只留下一部分炸药包在空间,刚要对祖父解释怎么用时,就看到两个人在城墙上打了起来。 城墙下离高高的城墙有一里远的地方,站满了密密麻麻,身穿铠甲的鞑子军,他们在不断地往前面运送攻城车。 “今天还没有开始攻城吗?祖父。”林锦初虽然有满腔的豪情想当女将军,但她真的不太懂打仗的事,她的真正任务是能多做一些炸药包,瓶装的,麻布装的都做。 宋玉清看了看天色答道:“天快黑了,只能等明天了,他们二人大概就是等得太无聊了,所以打了起来。” 林锦初再次看向打斗中的二人,一个是秦风舅舅,另一个和秦风舅舅年龄差不多大,也是二十五岁的样子。 “这谁呀,随州城里还有和秦风舅舅武功差不多的人?”林锦初好奇地问道。 “他是我的部下,名叫陆寒,京城人。”宋玉清答道,有两个这样武功高强的人在身边,他安全感满满。 原本已经失去信心,只想着守一天算一天,给百姓向南逃离多拖点时间,也给京城多几天撤退的时间。 没想到自家孙女竟让那一万人主动留下来死守随州城,他们的留下给了随州百姓一个定心丸,连本来想逃离的百姓都留了下来,主动帮忙煮饭,搬抬武器,打水等后勤工作。 第154章 陆寒此人不凡 更主要的是孙女竟然骑着凤凰,宋玉清是知道孙女身上有秘密,却怎么也没想到竟有一只凤凰护着孙女,这简直颠覆他从前所有的思维和眼界,他觉得太神奇了。 而林锦初却在听到陆寒这两个字时,猛地一震,陆寒这个名字太熟悉了,因为在原书中,陆寒这个名字总是和傅言澈联系在一起。 原书中随州城只守了三天就被攻下,宋家人逃离随州城,留下三万将士守城,其中守城大将就是陆寒,陆寒是京城人士,当年作为副将率三万人和宋玉清一起守护南疆。 随州城兵败,至于为什么会败,原书中没有说明,现在想来,定是鞑子军打到随州城时祖父已病重不治,宋家老二宋玉杰弃城逃跑,将随州城的粮食,金银等全部搬走。 再看看今天刚到城下的鞑子全副作战装备之精良,又有攻城车,投石车,明显是有备而来,这样的情况下能打三天已经很不简单了。 于是最后守城将军陆寒带着仅剩的一万多人投奔了从益州赶来的傅言澈,之后,凡有傅言澈参与的战争,都离不开陆寒此人,几年后,在和巴彦的战争中,傅言澈重伤不治后,陆寒成了守护北境的大将军,替小皇帝和傅言澈守护北境。 林锦初想到这里对祖父说道:“祖父可重用陆寒,此人不凡。” 宋玉清见自家孙女表情很认真,便点了点头。 “陆寒文武双全,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只可惜他身世可怜,要不然也不会跟着我从南疆再到这北地的随州,唉!”宋玉清叹息道。 “他怎么啦?”林锦初好奇地问,原书中并没有说陆寒的家世,只知道他是京城人士,其他只有战争才会提到他。 “以后你会知道的。”宋玉清看了看正和秦风打得起劲的陆寒,叹了口气。 他不想说,林锦初也没有再问,总归她是要去京城的,到时候肯定会知道,再说她也不是个八卦之人,别人的私生活,就算知道了,也不会过多窥探和打听。 “我爹呢,还有药王谷的人在哪里?”林锦初有些愧疚,她几乎忘记了她还有个师父,这声少谷主她委实受之有愧。 宋玉清见自家孙女终于想起了钟老头,心里有点得意,钟老实总是卖弄说得了个宝贝徒弟,以后她宝贝徒弟肯定是跟他这个师父的时间比宋玉清多。 哼,那老头也不想想,自家孙女成了钟老头的徒弟,这辈份上是他宋玉清占了大便宜,但他看破不说破,由得钟老头得意去,孙女将药王谷的本事学会,最后还是宋家人,说不定最后把药王谷都拐回来。 他如今儿子,孙子,孙女全齐了,随州城又在自己手中,心里那个幸福和满足啊!都快溢出来了。 想到这里,宋玉清对林锦初笑道:“你爹和齐三郎编在一起,他们二人,药王谷的人和城里的大夫在一起,哦,文泽进了书院,跟了一个大儒后面习文,今天一早才送过去的。 随州城的鹿鸣书院是京城的分支,很出名的,那个夫子还说文泽很有天赋,说要将文泽收为关门弟子,真是可喜可贺。” 哇,没想到弟弟在随州城就进了书院学习,而且还是鹿鸣书院,原书中有提过这个书院,是东夏国的清北一样的存在,就算皇亲国戚也挤破头想进,没想到弟弟有这般好运。 弟弟是宋家的嫡孙,以后宋家还得文泽挑大梁。 林锦初忽然想到沈老太总是念叨着林家要出一个状元,这个状元该不会是文泽吧? 小苍梧在空间说道:“主人,请把后面的吧和问号去掉,文泽本就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状元之位本就是他的。” “真的吗?小苍梧,那你之前咋不说?”林锦初很是激动,弟弟竟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我的天哪! “嘿嘿,主人,以前本尊哪有这个本事能看得到人的前世今生?”小苍梧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林锦初大喜:“这么说你现在能看到人的前世今生了?我的前世除了现代之外,还有什么角色,快说说。” “看不到,本尊甚至能瞄到傅言澈是来自上边,但就是看不清主人的前世,抱歉啊!主人,看来小苍梧的本事还是不够,但我保证,一知道马上就告诉主人。”小苍梧的语气难得这样软。 林锦初怎么会怪他呢,她道:“没事没事,知道不知道都无所谓了,反正我现在很知足,很开心。” “初儿,敌军已到城下,你觉得我们该怎么打?祖父想听听你的意见。 “祖父,今晚看我的。”林锦初想着空间里还有十几个炸药包,看着城墙外面正徐徐运过来的十几架庞大的攻城车。 这些笨重的家伙移动速度很慢,正好给了她机会,只要把这些笨家伙炸了,就能给这些自从到了东夏国一路从北杀到南,从未有过败绩的鞑子军一个沉重打击。 他们甚至狂妄地叫嚣着说只要两个月就能攻下东夏国的京城。 林锦初心里哼了一声,别说现在,她祖父在,傅言澈身上的毒解了,而且多了个她,她不允许敌军这样猖狂。 就算原书中,傅言澈也将鞑子军阻拦在京城之外,鞑子军久攻不下京城,粮草物资供应不上,步步后退,这才被傅言澈逼到冀州一带。 想两个月拿下京城,做梦去吧! “初儿是想炸毁了这些大家伙?”宋玉清闻言一喜,是啊,他怎么没想到呢。 哦,不是他没想到,而是从来没有先例,大家只要看到鞑子军的攻城车就吓软了腿,所以才把城墙年年加固,就靠这牢固的城墙多一重保护呢。 在南疆也好,守随州城也好,他和所有的将士们一样,总是习惯了守城,等敌人攻过来,他们想着怎么样守住就好,却从来没想过自己也可以主动攻击。 确实,强者喜欢主动进攻,而弱者往往喜欢被动防守,东夏国的每一个关隘都是这样。 第155章 我要嫁给三皇子 如今这个习惯却要被自家的孙女打破了,宋玉清心里很是自豪。 他欣慰地看向孙女说道:“好,你放手去做,不管做什么,祖父都支持你。” 林锦初点点头。 深夜,周围一片寂静,就连鞑子军那边营地的灯都暗了。 林锦初骑在凤凰背上,连续投下三个引燃的炸药包。 她投下后,小苍梧马上就带着她飞到了上空,她已经在电脑上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对引线进行了改良,希望能一举成功,不要等很久才爆炸。 所以这一次他们刚一离开,三个炸药包就接连炸开,顿时敌营内火光冲天,几乎所有的攻城车都是木质为主的,所以烧起来很快。 一辆笨重的攻城车哪怕被烧掉一部分,那么整个攻城车都废了,这种设备很难在现场临时修理的。 等爆炸结束后,也知道了炸药包确实没有问题,林锦初再来第二轮,第三轮。 几乎把鞑子军的所有攻城车,投石车都炸烂了。 城墙上站满了一脸懵的守城将士,他们被巨大的爆炸声音惊醒,纷纷跑上城墙。 就连城中熟睡的百姓们也起来往城墙上跑,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听得轰炸声比较远,听着不像自家地方传来的。 见鞑子军架起了高大的排弩,宋玉清吓得连忙大喊:“快回来,危险。” 被那玩意射中还得了,别说孙女,就算凤凰也躲不开。 而此时的苍梧已经升到半空中,那些排弩射击的距离再远,也无法射到半空。 小苍梧轻哼一声,就人间的这些笨玩意,还有他小苍梧躲不开的,凤凰这个词是用来开玩笑的吗?没点真本事能叫凤凰? 林锦初听到他的意念,捂着嘴直笑,小苍梧还是一贯地自恋和自信。 可惜不能多炸一些鞑子军,他们的排弩太厉害了,确实不能靠得太近,只能攻其不备。 就这样,后面连续四天,林锦初白天继续做炸药,祖父也派人在随州城里找硝石和木炭,经过几天的努力又做了几十个炸药包,晚上,她就去敌军营地扔炸药。 弄得鞑子军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都没法休息,营地里的投石车,攻城车和排弩几乎都被炸没了。 鞑子军士气大减,遇到自攻破平山关以来最大的危机,现在不是什么时候能攻下随州城,拿下京城了,他们能不能全身而退都是问题。 谁能打得过人家天天拿着那大家伙轰炸,关键是扔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个什么玩意就炸开了,血肉之躯如何应对?那不就是直接送死吗? 驻守城下第六天,还没有正经地攻城,天天净想着防备那个小丫头和那头怪鸟。 如今武器已毁了大半,两军一度僵持着,进不得,也退不得。 与此同时,京城平信侯府。 春枣回到京城后用了原主的名字,叫苏锦如,成了平信侯府的嫡大小姐,这一世她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将会成为三皇子妃,成为太子妃,最后成为东夏国最尊贵的皇后,她产下的嫡子将成为下一任皇帝。 没想到才进宫第一次就被严贵妃狠狠地骂了一顿,这还不算,三皇子连正眼都没有看她一眼,严贵妃竟当着她和她母亲的面,要求平信侯府立即将原来的女儿找回来,如果找不回来,那三皇子和平信侯府的婚约作废。 “娘,他们也太欺负人了,我不管,我就要嫁给三皇子。”苏锦如,哦,现在改成苏锦春,取了她原来春枣的一个字,因为严贵妃说了,苏锦如这个名字只能给那个假货用,她这个嫡女反而用不得。 平信侯夫人看着她摇了摇头,总归是亲生的,年龄又不算大,只有这几年用心教一下,还是来得及的,再说皇族要娶的从来都不是哪一个人,不过是家族联姻而已。 要是平时,她还能宠溺地看一看自己的女儿,这个女儿她生得艰难,生在半途,差点难产,之后隔了四年才生下第二个女儿,再过两年又生下平信侯的嫡子。 所以在没发现那丫头是假嫡女时,她也是用足了心,给假嫡女请的都是最好的夫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只可惜,唉。 后来自己的亲生女儿回来后,看着长相酷似自己的女儿,她又再次为女儿请了最好的夫子和教习师父,只等及笄后嫁给三皇子。 没想到去了一趟宫中,被严贵妃骂得狗血淋头,难道严贵妃和平信侯早早定下亲事不是家族式联姻吗?为何一定要那个死丫头回来,那丫头不过是个平民百姓之女,她也着人查过了,并没有什么背景。 此时的平信侯夫人耐心已耗尽,她对苏锦春说道:“好啦,不要再闹了,你觉得嫁给三皇子是我们能决定的吗?把该学的学好,就算不能嫁给三皇子,将来锦如嫁给三皇子,就凭这个,你也能挑个如意郎君。” 平信侯夫人江氏是个很现实的人,既然严贵妃和三皇子对自己的女儿无意,非要娶那个假的,那就照办,反正那孩子也养了十年,还是很听话的。 如果真像女儿所说,将来嫁给三皇子就能成为太子妃,成为皇后,那有了这样的皇后姐姐,自家女儿苏锦春在京城还不是任意挑选如意夫君,皇家不皇家的,有一个嫁进去就行了。 “娘,女儿不想嫁给别人,就想嫁给三皇子。”苏锦春眼泪汪汪地憋着嘴撒娇道,她可是亲眼看到了三皇子,长相英俊非凡,尤其是那双狐狸眼,太勾人了,和严贵妃的眼睛一模一样,三皇子明明看了她一眼,那个深情的眼神谁能受得了。 一定是三皇子有不得已的苦衷,对,一定是林锦初那个假货给三皇子下了什么咒,或者是拿什么威胁三皇子,否则谁都会选,她才是平信侯府的真千金。 “将二小姐带下去,好好看管着,不准离开府。”平信侯夫人已失去了耐心,蠢货就是蠢货,哪怕是亲生的,她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就在这时,外面有人跌跌撞撞冲了进来。 第156章 大小姐杀的 “夫人,夫人……”来人失魂的样子让平信侯夫人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冒冒失失地,像什么样子,高管家,你的礼节学到狗肚子里去了。”平信侯夫人板着脸教训起来。 高管家跪在地上,低着头听夫人教训完,这才抬起头来,流着泪说道:“夫人,管事和嬷嬷去接大小姐的路上被……被……杀了。” “你说什么?不可能,去了那么多人,怎么可能会出事,我的乳娘,她怎么会死,不,不,你确定吗?” 江氏猛地站了赶来追问道,她天性凉薄,这世间能让她在乎的人少之又少,就算当初把养了十年的假女儿送回村子里,她也丝毫没有犹豫,但乳娘对她来说太重要了。 比她的亲生母亲还重要,她的亲生母亲可以为了权势违背她的意愿,非要将她嫁到平信侯府来,但乳娘永远都是向着她的。 “确定了,死得很惨,被人割了喉,尸体一直暴露在外面,有的已经被狼吃了……”管家说不下去了,他怕再说下去会吓坏夫人。 江氏捂着脸痛哭,旁边的潘嬷嬷悄声地安慰着。 “夫人,罗嬷嬷什么都替夫人着想,对夫人视如己出,想必也不会希望夫人这样痛苦,我们只要替她老人家报仇,将她的一双儿女好好对待就可以了。” 潘嬷嬷也是夫人年少时就一直在身边侍候的老人,和罗嬷嬷当年一同进府,只不过罗嬷嬷当时正好生下儿子,有奶水,便成了小姐的奶娘,而她只不过是小姐身边的贴身嬷嬷,待遇是不同的。 两个人一直明争暗斗了大半世,如今终于消停了,她早将夫人的脾气摸透了。 如果说罗嬷嬷是凭着一腔忠勇得夫人敬重,那她就凭四面圆滑,总能替夫人想出办法,能干净利落地处理一些疑难问题,而得夫人重用。 听了潘嬷嬷的话,江氏才抬起头说道:“对,一定要将杀人凶手找出来,本夫人要将那人千刀万剐,将脑袋祭于乳娘坟前。” “可有查出来是谁杀了他们,那可是几十人啊!个个都会功夫,难道是鞑子军?”她忽然犹豫着问道,要是鞑子军杀的,她该如何报仇? 高管家连忙说道:“不,不是鞑子军,我们的人遇到了西山村的人,他们根据一个猎户目击的信息推测说……说……” “说什么,吞吞吐吐的,话都说不利落了。”江氏不耐烦地催促道。 “他们说是大小姐杀的。”高管事终于鼓足勇气说了出来。 江氏都被气笑了,她指着高管家的鼻子就骂:“你是不是越长越蠢,这样的话你也信,大小姐是个什么样的人,你还不知道,那孩子心最善了,她在府中时,就连你都没骂过吧,她对罗嬷嬷可敬重了。 再说能重新回到平信侯府当大小姐本就是她的心愿,如今罗嬷嬷亲自去接她,她还不高兴疯了,怎么可能会杀了罗嬷嬷。 再说大小姐连蚂蚁都不敢踩,你跟我说她杀了几十个人?” 江氏怎么也不相信管事说的话。 “是真的,西山村的人正好要经过京城,所以我们的人将其他人安葬后,将罗嬷嬷运回京城,他们也跟着过来了,哦,现在已经过了随州城,再有十多天就能到了。 夫人放心,罗嬷嬷的棺木挑的是最好的花梨木,里面放了冰袋。 我们的人起初也不信是大小姐做的,但西山村的村长说大小姐如今性情大变,和刚回西山村那个完全不同了。 他们甚至说……说大小姐可能被山上的精怪夺舍了,现在的大小姐根本不是从前的大小姐,而是凶残无比的女魔头。” 高管家说完,全身都是冷汗,用袖子擦了一把汗,这才瘫软在地上。 江氏开始冷静下来,精怪夺舍她不是很相信,但南疆那婆子用咒语和药物就能控制一个人,她是见识过了,要不然三皇子怎么能和太子相抗衡。 老皇帝对太子极其重视,几乎为太子铺好了路,三皇子和严家硬是将三皇子用实力堆砌起来,让他能和太子势均力敌。 邪术的事确实是真的,所以林锦初现在被人操控了吗?是谁操控的她,有什么目的,难道是借由林锦初夺得江山? 不,不对,假如真是这样,那她应该乖乖地跟罗嬷嬷回京,怎么反而杀了平信侯的人呢。 “可不管怎么说,大小姐也没这个实力啊!”江氏还是不相信,除非那人是三皇子豢养的死士,否则谁有这个实力。 “他们说大小姐身边有个人,听柳家人说那人叫傅言澈,是镇北军的少将军,事发时,大小姐身边还有个男子,应该就是他了。”高管家又道。 江氏摇摇头道:“不可能,傅言澈前段时间潜入皇宫,从皇帝那里取得了虎符,这事就连贵妃娘娘都差点气炸了,还有京中有人见到傅言澈骑着马往益州去了,所以那人不可能是傅言澈,时间对不上。” “那会是谁呢?听说二人还杀了几百个鞑子军,这样的实力,咱们东夏国这么高武功的也没几个啊!除了傅言澈还能有谁?”高管家想不明白了,只可惜那猎户不认识那男的,离得远,长相也没看清楚。 “难道是秦风?不,更不可能,秦风是三皇子的人,杀鞑子军有可能,但杀我平信侯的人是不可能的,再说他们是去接林锦初的,等于是为了三皇子而做的事,他们没理由杀我们的人。”江氏分析道。 “去查,将这件事查得清清楚楚,不能让乳娘白死,我一定要为乳娘报仇,只要不是鞑子军杀的,我一定能报仇。” 鞑子军太凶残了,她一介妇人,就算有平信侯手中的十万靖卫军恐怕也做不到,遇到鞑子军只能向南逃。 “是,夫人,老奴这就着人去查,一定要还罗嬷嬷一个公道。”高管家边说边朝江氏行了个礼,这才退了下去。 随州城中。 又过了一天后,林锦初好不容易睡了个安稳觉,刚起床,小麻雀带来了新消息。 第157章 傅言澈打过来了 “主人,小麻雀说常家父子带领十万大军正在攻打林州,傅言澈带着十万大军往我们这边而来,现已抄到鞑子军的后方,和随州城呈夹攻之势。”小苍梧语气里透着兴奋,打呀,互打才有意思,总是被打太憋屈了。 林锦初一听也很高兴,这就意味着傅言澈进宫拿到了虎符,掌管了二十万西北军,其中十万给了常大伯和常从铮去攻打林州,抄了鞑子的老巢,让鞑子军在东夏国没了后路。 傅言澈带着十万大军包抄到想攻打随州城的鞑子军的后面,现在等于是三面夹攻,所以说原书中随州城只守了三天就被攻下了,如果能再坚持两天,傅言澈就会带来援军。 林锦初将傅言澈和常大伯父子的分布情况跟祖父说了之后,宋玉清虽然很诧异,但也知道孙女有特殊的本事,他并没有多问,而是和陆寒,秦风,齐三郎,还有林知远以及其他将领一起商量了一下午。 第二天一早林锦初站在城墙上,看到远处的大道上扬起阵阵尘土,紧急着从飞扬的尘土中,俊逸非凡的傅言澈骑着高大油亮的乌骓第一个跑了出来,然后后面的大军紧跟着他从西边杀过来。 同一时间,林锦初就见站在城墙上的祖父朝城门方向一挥旗,城门大开,秦风和陆寒各率一万人如脱缰的野马似的冲了出去。 林锦初甚至还听到秦风对陆寒说道:“陆寒,我们来比一比,看谁杀的鞑子更多。” 陆寒轻哼一声:“比就比,谁怕谁?” 林锦初总觉得陆寒和舅舅从前就应该认识,虽然秦风舅舅有些自来熟,但他一般和外人不会熟到这个地步,之前他和巴彦就极少比武。 而紧随其后的是林知远和齐三郎则各带领千人,用马驮着林锦初制好的炸弹,专找鞑子军集中的地方投掷瓶装炸弹,铁葫芦炸弹等。 外面杀声震天,战争持续到快天黑时,林锦初忽然听到小苍梧叫道:“主人,那是敌军的大将军,他们想逃跑。” 林锦初顺着苍梧的话寻去,果然见到一队人正鬼鬼祟祟地朝西边逃去,那是往林州的方向。 他们穿着普通军人的服装,而那个穿着大将军铠甲的男人正在和秦风打在一起。 没想到这些鞑子军也有八百个心眼,这些人不止强大而且很坏,林锦初暗暗发誓:这一次一定要把他们打趴下,把他们杀怕了,否则以后无何止的战争,东夏国的百姓那里还有安稳的日子过。 正好杀一儆百,杀给苍璃国的人看看,我东夏国并不是好欺负的。 林锦初朝正在逃跑的那高大男人冷笑一声:哼,让替身在战场上打,自己悄悄逃跑。 偏不让你们如愿,既然你想快点死,那我就先送你上路。 “苍梧,走,我们追上去。”鲜花化箭技能今天还没有用过,这个技能一天只能用一次。 林锦初出现在鞑子军那几百人的上空时,后面几个看到的人都傻眼了,他们还是第一次真正看到林锦初骑在凤凰背上,之前每次夜里林锦初到敌营轰炸时,因为天黑的缘故,她扔下炸弹就跑了,也没人见过她和小苍梧的庐山真面目。 “大将军,那,那是……”有一个人颤抖着说道,他停了下来,目光中有些恭敬,凤凰他们也听说过,那是祥瑞的象征,令人敬畏的存在。 “快走,鬼叫什么,等到了林州咱们就安全了,林州城里我们还有一万人守着呢。”林锦初看向那个被小苍梧说是大将军的人,也是这一次率军进攻东夏国的主帅。 此时的他哪里还有意气风发的样子,像个落水狗一样慌乱地逃跑。 “不是,大将军,你还是看看吧。”另一个也叫道。 那个大将军抬起头正要张嘴骂人,就看到静静站在苍梧背上的林锦初。 他呆呆地看着林锦初,小姑娘调皮地眨着灵动的大眼睛看着他,虽然衣服很普通,但站在凤凰背上,愣是有一种让人想要跪下来臣服的冲动。 “是你,是你天天炸我们的营地,炸光了我们的攻城车,我们的投石车,是不是?”那人怒道,甚至朝着林锦初举起了手中的长刀。 “是又怎么样?”林锦初笑道:“你们侵占我们东夏国的领土,趁着我们遇到天灾,一路上杀我东夏国无数百姓,还想逃?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那大将军看向自己身边的五六百人,再看看林锦初只有一人一凤,觉得自己是绝对胜利的一方,这么一想,他的胆子也大了起来。 “给我杀了她,把这个妖物也杀了,弓箭手呢。”他叫嚣着,身边所有人都拿出弓箭朝林锦初射去。 林锦初手中的花已经瞬间将苍梧和她围了起来,筑成一道屏障,任何箭都射不进来,那些人手中的箭都射光了,也没能有一支箭射中。 “妖物,这是妖物,大家快跑。”鞑子军的主将旁边有一山羊胡子的中年男人在叫道,他长着一副东夏人的五官,尽管穿的是鞑子的服装,但无论是语言和长相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是东夏人。 他边叫边拉着大将军往西跑,其他人纷纷将手中的铁弓扔了,因为箭羽都打没了,这弓背在身上影响逃跑的速度,他们都跟了上去。 林锦初轻哼一声,双手轻轻抬起,随着好的手势,花瓣在手心上方翻转,然后她用力朝下一推,鲜花便幻化成利箭朝着前面奔跑的每一个人的后心刺去。 “啊” “啊,我要死了,呜呜……” “不,不,我不想死,大将军,吴胡不想死啊,你不是说要拿下京城,替吴胡一家报仇,然后封吴胡为侯爵吗?大将军你说话不算数啊!” 山羊胡子的人叫得最大声,他心里极其不甘地看向大将军,最后直直倒下,眼睛瞪得很大。 吴胡?林锦初想起原书中有这样一个人,跟在鞑子军主帅身边做幕僚,就是他带着鞑子打进中原,攻下一座又一座的城池,后来鞑子军攻进京城,杀了东夏国的皇帝,吴胡被封为忠信侯。 哈哈,这样的人竟被封为忠信侯,还真是莫大的讽刺,也不知道鞑子军是不懂中原文化,还是故意羞辱吴胡的。 第158章 消除记忆功能 林锦初之所以对这个名字特别有印象,一是此人是卖国贼,因为个人私怨,投靠鞑子军,不顾百姓的死活,攻打自己的国家,这样的人最可恶;二是这个名字很奇怪,感觉他父母帮他起名有些潦草。 可现在林锦初忽然觉得,很可能吴胡的父母一个姓吴,一个姓胡,所以直接就叫吴胡,多简单。 而吴胡身边的大将军早就咽了气,想想原书中那个带着鞑子大军攻进东夏国京城的主帅,后来被封为鞑子军镇南王的男子,这一世却死在自己手里,林锦初心里一阵痛快。 缓缓地将所有的花瓣收回,林锦初拿出那把精美锋利的短刀,将那个大将军和吴胡的脑袋切了下来,扔进一个从空间拿出的盆子里,一直带到城墙上。 林锦初感叹原书中三天就被鞑子军攻下,然后一路挥军向京城而去,在京城北郊遇到傅言澈的拼死抵抗,一路追赶,后来将鞑子军赶到冀州城。 这一次的结果和原书完全不同,随州城保住了,而鞑子军五万人马经过了林锦初每晚的轰炸,不止攻城弩,攻城车,投石车全炸毁了,就连排弩都炸没了。 见敌军主将的脑袋都被砍了,整个城墙上下的将士和百姓都沸腾了,他们将敌军主帅的脑袋挂在城墙上,然后纷纷抄起手中的武器,有菜刀,有斧头,有木棍,有石头,总之拿到什么就是什么,只要能杀敌就行,大家都往城门外冲去。 还有些人手上没武器的,就点起了火把。 “我们也要尽一份力,不能杀他们,就给将士们照明。” “冲啊!” “杀光鞑子军!” “一个不留!” 苍梧送林锦初到城墙后就飞进了空间。 “苍梧,此地事一了,我们还要去进京城找我娘,有没有什么办法让这些人记不得凤凰一事,要不然三皇子那些人更加不会放过我,毕竟凤凰之事对于这些人来说最能拿来说事。” 严贵妃和三皇子放着平信侯府真正的嫡女不娶,放着京城里那些国公府侯府嫡女,那些高门贵女不娶,一定要娶她这个假嫡女,肯定是她的身份。 林锦初觉得秦国公府之所以遭到灭门,很可能也和母亲的身份有关。 她是前朝后人无疑,可到底什么原因,让严贵妃一定要让自己的儿子娶她不可呢,可惜无论是进了前朝的皇宫,还是地宫都没找到相关的资料。 时间过去得太久了,纸质的书籍和布帛都早已被虫蛀或被风化成灰。 若不是为了挽救随州城,林锦初是断不可能让苍梧现身的。 小苍梧当然是不知道,他是完全没有经验,前两任空间宿主啥也没办成,仅十年空间就消失了,连带着那些人存放在空间的数以万计的金银财宝也全部消失了。 他是真不知道啊! 反而这一次青鸾却说道:“小姐,要不你试试用鲜花,青鸾总觉得鲜花肯定不止一种杀人的功能,应该有抹去记忆,甚至治愈和修复的功能。 鲜花能产生大量的灵气,我们只要受伤了,一进空间就能迅速恢复,其实也许迅速恢复体力的原因,不仅是因为空间的灵气,更是因为有鲜花。” 青鸾说的这一点林锦初一听,忽然觉得很有道理,果然还是女孩子心细,苍梧这个粗心的家伙什么都是一问三不知。 林锦初每次进空间,就觉得神清气爽,从骨子里感觉到舒服和畅快,以前她一直以为是灵气的作用,现在想想她是每次只要闻到花香就觉得特别舒服。 “可我今天一次机会已用完了。”好像调动花箭一天只能一次,她试过再用第二次时,就一点灵力也提不起来,哪怕她已经在空间恢复了力气,也驱动不了花箭。 “这一次不是花箭,而是消除记忆功能,可以试试,小姐,你心里想着自己要做什么,用意念驱动鲜花试一下,但不能把别人的所有记忆都删除了,那样有违天道,会被反噬的。”青鸾轻声提醒道。 她的声音很柔和,如春风化雨的感觉,让林锦初感叹造物主女娲的神奇,怎么能造出这样灵动可爱的苍梧和这样细腻温柔的青鸾呢? 然后林锦初就听到祖父已经在城墙上大喊着: “快,快,大开城门,迎接傅将军进城!”宋玉清大喜道。 之前所有人出城后,大门关了起来,只留下两道侧门开着,这会儿应该是五万鞑子军全部杀光了,所有将士回城,这才大开正门。 此时,天还没有黑透,但林锦初有夜间透视的功能,所以就算天黑,她也看清每一个即将进城的将士。 只见她伸出双手,柔和地看向缓缓朝城门靠近的将士们。 鲜花徐徐从空间飞出,心里默念着,这一次飞出来的不是几十朵,也不是几百朵,而是很多很多,像漫天雪花一样轻轻地飞向每一个将士,也飞到城里城外那天见过凤凰的百姓头上,每一个人头顶上都会落下一朵鲜花。 然后林锦初就听到身边有人说道:“咦,这主帅的脑袋是怎么到城墙上的。” “不知道哎。” “是我们刺史大人家的小小姐杀的吧?” “不会吧,小小姐又不会飞。” “是傅将军杀的吧?” “说不定是陆寒将军杀的呢?” “我觉得像那个秦风将军杀的,他的轻功很厉害,杀死了人还把敌军主将的人头送上城墙,又下去继续杀敌了。” “真厉害,可我总觉得不是他杀的。” 真是太神奇了,林锦初看着自己的手掌惊叹着,不知道这些鲜花还有没有什么其他功能。 她这才松了口气,缓缓用意念收回所有的花朵,等鲜花飞进空间,她就像被缷了力一样,差点站不稳,但又不像以前那样疲惫得如同掏空了似的。 可见杀人消耗更大。 她扶住城墙,看向城墙下,正好看到了傅言澈。 城墙下的傅言澈虽然一身黑色的铠甲上都是血,但依然英姿勃发,俊美无双,这一眼令林锦初心跳加快。 第159章 全城欢庆胜利 她现在虽然快十一岁,但她骨子里却是三十岁了,奇怪,在这个世界待久了,她已自动慢慢淡忘了自己是三十岁出头的年纪。 更奇怪的是她在常从铮面前觉得自己是个老阿姨,但在傅言澈面前却感觉是同龄人。 傅言澈沉稳,淡定,坚毅,有着十六七岁少年所没有的成熟。 林锦初有时候也会反思自己,为什么会把傅言澈和巴彦当成同龄人呢,大概是在原书中,她见证过傅言澈和巴彦从年少到青年的时光。 傅言澈将十万大军留在城外,正纵马带着数十亲卫朝城门口而来,在城墙下抬头看到林锦初正笑眯眯地看向他。 此时的城墙上亮如白昼,火把将城墙点了一圈,就是为了照亮将士们的路,更是为了庆祝大战的胜利。 林锦初小小的身子在高大的城墙上,巴掌大的小脸红扑扑地,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睛分外有神。 傅言澈俊美的脸上一阵发烫,他似乎心跳加快,静静地看向城墙上的女孩,好像他心急如焚,日夜不停地朝随州奔来就是为了见她一面。 他心里暗暗骂了自己一句禽兽不如,人家还是个小孩子。 林锦初还看到了她爹,三郎叔,陆寒都相继进了城。 正准备走下城墙,她忽然问了一下离自己不远处手举火把的一个士兵:“大哥,你听说过凤凰吗?” 那人闻言怔了怔,头抬起来看向空中,好像在回忆什么,但又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摇摇头说道:“听是听说过,但没见过,凤凰那可是天上的神鸟,我们凡人哪能说见就见。” 林锦初这才松了口气,这么说来鲜花还真有这个功能。 “主人,你快进来看看。”小苍梧又在叫了,声音里有些欣喜,青鸾也哇哇叫了起来。 林锦初好奇地下了城墙,走到一处僻静的地方进了空间,今晚整个随州城都载歌载舞,彻夜狂欢,庆祝随州大捷,杀死鞑子军五万大军。 要知道鞑子军在东夏国普通百姓眼中比鬼都可怕,他们长相高大,杀人如麻,听闻随州往北无数百姓被杀,尸横遍野,在东夏国百姓眼中,他们就是恶魔般的存在。 而这一次百姓和将士们却亲眼见证,更有不少人甚至亲手杀过鞑子军,原来鞑子军也是人,并不是三头六臂的魔鬼,是人就会死,只要自己足够强大,也可以一对一杀死鞑子军的,这个认知对于百姓来说,如何能不开心。 没有人注意到林锦初,更何况她消除了关于凤凰的记忆,那就意味着她为随州城所做的大部分功劳都不会有人记得了。 林锦初进了空间,确实震惊到了,只见空间里所有的鲜花面积比以往多了至少双倍,花香扑鼻,闻到后只觉得全身的酸痛全都消失了。 难道因为她今天又解锁了鲜花的一种新功能,所以空间又升级了? 这一次解锁新功能是天时,地利,人和作用下的结果,要是平时,她利用鲜花去清除别人的记忆,恐怕不仅不会让空间升级,反而会被反噬。 更让人惊喜的是就在林锦初的目光中,她看到青鸾长出了几条长长的羽毛,青鸾的羽毛是青色的,长长的羽毛发出柔润的亮泽。 林锦初出了空间,走在随州城的街道上,街道上都是载歌载舞的百姓和将士,大家前所未有的放松和快乐。 这是一种真正的放松,是消除了对鞑子军骨子里的恐惧后而产生的放松,他们以后再也不怕鞑子军了。 林锦初混在人群中,也跟着跳了起来,她本身其实不会跳舞,但原主在平信侯府十年,却是从三岁就开始学琴棋书画,舞蹈,诗词,礼仪等,这是她这个身体自带的功能,所以林锦初一时间也跟着大家忘情地跳了起来。 街上卖吃食的,唱歌的,跳舞的,杂耍的,一派热闹的景象。 这是林锦初自从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看到如此欢乐祥和的画面。 真好,随州城保住了,那么随州城往南的所有城池都保住了,接下来傅言澈和常大伯,常从铮大概就要北上收复失地了。 林锦初没想到自己跳舞的样子被祖父,父亲,傅言澈,常大伯一家,齐三郎一家,还有药王谷的谷主和十几个同门师兄师姐看到了。 林知远想上前叫住林锦初,但却被宋玉清拉住了,他看到傅言澈和常从铮的双眼都牢牢地看着自家孙女。 宋玉清乐呵呵地拉着儿子和常家人,还有老谷主往前走。 “让他们年轻人多相处相处,我们到处看看。” 所有人都脱下军服和官服,穿上布衣,这个时候谁也不管曾经是什么官职,大家都一样,甚至还有人戴着面具在人群中载歌载舞,边唱边跳赶来。 老谷主轻哼了一声,看向傅言澈的眼神明显有些不善。 “我药王谷的少谷主可不是那么容易挑中谁的,这些臭小子,我徒儿才十一岁,早着呢,得慢慢挑。” 常大伯轻笑了一声,罗婶子也是听药王谷的人介绍,才知道林锦初竟在他们离开队伍后,成了药王谷谷主唯一的弟子,也是药王谷的少谷主。 她深知自己的儿子是彻底没机会了,从铮是个太单纯的直男,根本不会追女孩子,更何况三皇子那边还在到处找林锦初,要让她当三皇子妃呢。 罗婶子正想着,就见自己的两个儿子已经朝他们走了过来,只有傅言澈和秦风还留在原地。 这两天秦风一直跟在傅言澈身边,遇到陆寒也会打一架,秦风不打仗不杀人的时候又恢复小孩子那副呆萌的样子。 傅言澈看向秦风的眼神很复杂,秦风一直和他是死对头,甚至曾经一枪刺中他,差点没命,要不是林换初救了他,说不定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他傅言澈这个人了。 可现在的秦风却像个小孩一样依赖着他,刚才还跟他吵着要吃糖葫芦呢,真是无语,但就算无语也得买呀,谁还能跟一个小孩过不去。 真是世事无常,唉! 秦风完全记不得自己曾经差点杀了傅言澈,他看着锦初在跳舞,也跑过去跟着跳了起来。 第160章 准备回京城 林锦初见到秦风,这才注意到秦风舅舅和傅言澈也来了。 她走过来拉住傅言澈和秦风的手往人堆里走。 “来,大家一起跳舞,可热闹了,你们也放松一下。”她说着便跳了起来。 秦风和傅言澈也不自觉地跟着跳了起来,奇怪的是他们二人竟也能跟得上节拍。 那倒是秦风和傅言澈一个出自秦国公府,一个出自镇北将军府,都是名门出身,小小的跳舞肯定学过。 傅言澈被林锦初的小手拉着,温暖的大手包着她柔软的小手,他的心不自觉地漏了半拍。 “傅言澈,你的手怎么有点烫,生病了吗?”秦风突然问道,三个人围着一个小圈,随着旁边的鼓声和节拍跳着欢快的舞。 傅言澈有些尴尬地想抽回手,秦风一把拉住他,还用手试了试他的额头。 “锦初,我们还是回去吧,傅言澈额头有些发烫,阿娘曾经说过,额头发烫是发热了,傅言澈这是生病了。” 林锦初也看到傅言澈的脸在周围亮如白昼的灯光下,好像是有些红润,她踮起脚尖,将小手放在傅言澈的额头试了试。 “是有些发烫哎,傅言澈,你是有不舒服吗?”她本能是觉得可能傅言澈从京城到益州,再到随州,连日奔波又参加战争,生病也是很有可能的。 “我没事,没有生病。”傅言澈还是第一次拉着除母亲之外的女子,心里很是囧迫,被秦风再一说就更慌乱了。 你让他去杀敌没问题,让他和女子打交道太难为他了,不过他好像一点都不抗拒林锦初的小手,反而有些舍不得松开,这样的感觉让他很是心安,就好像疲惫的心有了归属。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傅言澈还是第一次知道这种感觉很有趣,很神奇,他甚至有一种希望时光能慢下来的想法,想和这个小姑娘就这样牵着手走下去。 就在傅言澈一脸尴尬,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突然看见陆寒正带几个士兵朝这边走来。 林锦初也跟着朝陆寒看去,原书中陆寒可是一直跟在傅言澈后面,是傅言澈的左膀右臂,后来傅言澈伤重死后,整个北境更是有一半归陆寒管,另一半归常从铮管理,再后来常从铮后来也病死了。 原书中没怎么提到常家人,林锦初想到这里忽然有一种不妙的感觉,大概原书中常家人身上的毒没有人能解吧,一想到常大伯和罗婶子前世早早离世,林锦初有一种难以控制的心疼。 这一世她要好好保护这些亲人。 所有的人都穿着便装,陆寒也是,除了守在城墙上的将士,这一刻没有什么将军和官员,大家都是随州的百姓。 陆寒也看到了傅言澈,连忙快步走上来。 “傅……”他正要行礼,见傅言澈做了个禁言的手势,就住了口。 这个时候叫名字可能没人知道身份,但要叫少将军,大家就全部要跪下,所以刚才宋玉清在这里时才没有出声。 但陆寒怎么敢叫傅言澈的名字,所以他朝傅言澈点了点头。 “这几个是我的亲卫,这是我族弟陆青。”他指着身边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子向大家介绍道。 林锦初惊讶地看着陆青,陆青这个名原书中也有,他后来和陆家划清了界线,跟着陆寒远在北境,后来也在北境成家生子,常从铮病重后,他到了西北,接替了常家人守卫西北,几十年都没有回京。 看着书中一个又一个的人陆续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林锦初觉得这种感觉很神奇,也很生动。 秦风这时候也看到陆寒了,他朝陆寒说道:“明天我再和你打一架,比个胜负。” 陆青看向秦风时,先是有些惊讶,惊讶于他明明长着一张俊秀成熟的脸,一说话却让人惊掉下巴,他是听说过从前的秦风的,但还是第一次见到本人。 不是说他是杀人魔鬼吗?眼前的秦风和魔鬼扯得上关系吗?陆青陷入深深地迷茫中。 “好,我答应你,不过你明天会留在随州吗?”陆寒问秦风道。 “怎么啦,为什么不留在随州?哦,傅言澈要回京,锦初你也要去京城,对不对?正好和傅言澈一起回京城。” 秦风东一句西一句的,原来晚上祖父已经和傅言澈他们这些人商量好明天的事宜。 林锦初看向傅言澈问道:“傅大哥要去京城吗?” 傅言澈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他一向谨慎,要不是宋玉清问起,他都不想当众说出来,他的行踪一向从不告知他人。 没想到这事被秦风听到了,也难怪秦风这一次也是大功臣,大家商量事也没避着他。 “我也要回京城找到我母亲,秦风舅舅身体还没有完全好,必须和我一起才行,就是怕他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糊涂,一会儿又像小孩,除了我,没人能看管得了他。”林锦初对大家说道。 “我哪里像小孩,明明我就是小孩啊!”秦风的话让所有人都哄笑过来,都不知道这样傻乎乎的秦风是好还是不好。 战场上杀人的时候,可一点不像个小孩,明明就是个杀神。 “嗯,嗯,秦风舅舅就是小孩,那秦风舅舅可愿意跟锦初去京城玩啊!”林锦初哄着他问道。 秦风一听开心起来说道:“去京城好,回秦国公府,在随州太久没意思了,坏人都杀光了,文泽去读书了,也不陪着我,我要回秦国公府找我姐,找我堂弟玩,总在外面,爹娘会担心的。” 大家闻言都默默地不敢说话,只觉得心酸,秦国公府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秦风却还活在从前的记忆里。 林锦初叹了口气,秦风现在的记忆越来越混乱,一会儿记得这里一点,一会儿又记得那里一点,就和小苍梧刚在空间时差不多。 林锦初的意念被小苍梧听到了,他在空间不服气地说道:“我可比秦风正常多了,我不是记忆混乱,而是完全没有以前的记忆,你想想,前两任主人啥都没做,就知道屯粮屯金子屯银子,我在空间二十年,唉,从头到尾,啥都没经历,谈何记忆……” 第161章 龙潭雪山 小苍梧忽然就不说了,这时候青鸾反而问道:“从头到尾怎么啦,苍梧哥哥,你快说说,青鸾想听呢。” 小苍梧只得答道:“我那时还不如你现在呢?” 他想说前面两世都没长羽毛,翅膀,可他是个要面子的鸟,尤其在青鸾面前,只想把最好的展示给青鸾看。 “那他们是坏人吗?”青鸾现在也是很单纯,比秦风就好一丢丢。 苍梧解释道:“也不是坏人,也许是时机未到,也许是懒吧,总之现在遇到主人,是苍梧和青鸾最幸运的事。” 林锦初想说,她其实也是个懒人,能让空间变成这样,也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对她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 出发前,林锦初一晚上做了十几锅细盐,又挖了空间湖边的很多粗盐块,教会了祖父和父亲怎么样制作细盐。 又把空间里的粮食,包括以前在落叶镇买下的,还有从林家地窖顺来的,当然最多的那部分是空间长出来的,粮食很多,几乎把刺史府的粮库,空出来的几个房间都装满了粮食。 自从空间里的花园成倍地扩大后,粮食生长的速度也比以前快了不少,几乎每隔十天八天就能收割一茬。 林锦初在随州城又买了一批水稻种子,刚种下去一天就出了苗,然后用意念栽种下水田,没多久,就已经长高了,看样子用不了几天就能收割第一批水稻了。 “祖父,这些粮食你看着分配,一部分给北上的军队,一部分给守城的军队,总之不能让咱们的军人空着肚子上和敌人打。”林锦初嘱咐道。 “知道,知道,好孩子,现在咱们北地最缺的就是粮食和盐,我们几个已经商量好了,你们离开后,常大将军就会带着大军收复北地的失地,将北境的所有鞑子军都杀尽。 祖父和你父亲会带人清理北边的城镇,让大家慢慢回归正常。”宋玉清感慨万分,自家这个孙女还真是神奇,就好像随身带着个百宝箱,想要什么就来什么。 “祖父,我还有银子,这边大概缺多少,要不我留下一些银子给你们。”林锦初说道,她之所以不那么肯定,因为这些银子都是前朝留下来的,她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资格这样分配。 从徐老爷那里顺来的银子倒是可以留下来。 谁知道宋玉清摆摆手道:“不用,你的银子你自己留着,别看宋玉杰说将宋家的财物都搬到江南了,你们曾祖父早就留了一笔财宝给我这个嫡长子,这些银子足够用了。 再说随州城没有受到过多的冲击,只要百姓安稳下来,税收就足够军队的支出。” “税收?税收不要交朝廷吗?”林锦初不解地问道。 “不用,所有地方的税收都要交给朝廷,唯有两处地方不用,一处是信王的封地蜀州,一处是随州府,我们宋家在前朝就是世家大族,随州城向来是我们宋家的,这其中的关系,等有空了,祖父慢慢跟你讲。” 宋家竟也是前朝的,那宋家岂不是已历经几百年而不倒? “锦初,我其实也想去京城找你娘。”林知远进退两娘,随州城很多事需要他做,父亲年事已高,再说他一直想成为军人保家卫国,如今这个愿意实现了,父亲已决定将随州城交到他手中,身为军人自然不能丢下城中的百姓不管,将私事放在第一位。 但他真的很想去找回秦霜,那是他的妻子,只要找回妻子,他们一家人以后就安心待在随州城,哪儿都不去。 他的这个想法被宋玉清拒绝了。 “你就好好守着随州城,这是你的家族责任,更重要的是如今京城风云莫测,老皇帝病重,要不然傅少将军也不会悄悄回京城,京城势必有要巨大的动荡,回京城很危险。 你这个时候去京城,不仅不能帮到锦初,还会成为她的拖累,她要是找到她母亲了,要保护她母亲,还要保护你。 你现在要学的东西太多了,学武功,读书,管理随州城,要相信锦初,只有她能救到霜儿。” 林知远想想也觉得有道理,自己可不就是女儿的拖累吗?从北向南这一路上都是女儿在保护他和文泽,还是得学点本事才行,要不霜儿就算回来了,看自己一事无成的样子也会嫌弃。 想到这里,他便说道:“行,那锦初你们小心点,我和文泽在随州等你和你娘。” 这一次出门,傅言澈带了十五名亲卫,林锦初就带了有秦风,药王谷的人也留在随州。 两百多个村民,能打仗的都加入了军队,其他村民都安排在随州城落户。 出了城,一人一骑,马车里放的都是生活用品,粮食和水。 顺利地走了两天,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又见到了大量的逃荒人员。 “怎么这里还有逃荒的?还以为随州以南都正常了。”林锦初不解地问傅言澈。 傅言澈解释道:“随州城被鞑子围困,南下的流民只得向东经淮州府南下,绕了几天的路,淮州那边一样旱灾,所以他们才没有留在淮州。 这些人里面也有淮州来的百姓。 林锦初想起随州城的地下河,也许只有随州城是特殊的,整个北境都没有摆脱旱灾。 就在这时,前面有人忽然大叫道:“水,这里有水,大家快来呀。” 傅言澈没有意外,对林锦初说道:“这里离荆城不远了,前面是一条大河,是从龙潭雪山上的雪水冲下来,久而久之形成了一条河,也叫龙潭河,有了这条河,荆城周边应该不会干旱。” 雪山吗?这个地方竟有雪山,真是奇事,要知道西北的龙脊山脉有的地方地势很高,她都没看到雪山,夏天吗,哪有雪山? 可这个地方离江南已经不远了,反而有一座雪山。 第162章 逃进深山 见她有疑惑,傅言澈说道:“此事说来话长,以后我慢慢再与你讲。” 林锦初嗯了一声,见所有人都向前方跑去,这些人中大部分都衣着褴褛,浑身散发出一阵阵臭味,只有少部分衣服虽旧,但干净整洁,这部分人应该是从淮州出来的,其他的都是从北边来的。 就在这时,从远处山上传来一阵巨大的响声,有的人不敢跑了,就停在原地,而有的不顾一切地向河边冲去。 傅言澈突然说了声:“不好,快往山上跑。” 小苍梧也在空间叫道:“主人,快跑,山上雪崩了。” 傅言澈已经拉住林锦初的手往山上跑,边跑边朝那边的人叫道:“大家快往山上跑,有雪崩。” 旁边有人嗤笑道:“现在只是初秋,雪崩从哪儿来呀,不懂就别乱说,趁现在有水好好洗洗,咱们快到河边去。” 也有人感觉刚才听到的那阵巨响事出反常,就听了傅言澈的话往山上跑。 林锦初暗自着急,数以万计的百姓还在河边,真有雪崩,这些百姓都要被冲走,河流在山区有巨大的落差,水流要是太急,生死难料。 没等她思考完,湍急的水夹杂着巨大的冰块已经倾泻而下,这时候那些人才感觉不妙,岸边的人开始向山上冲,但有些人站在河里洗洗,直接就被冲走了。 慌乱的人群开始往高处跑,他们的求生欲望极强,推开林锦初他们,拼命地往上边的高地跑。 秦风突然挡住林锦初道:“锦初,舅舅背你上山。” 其实傅言澈正在犹豫,他想夹着林锦初用轻功几个飞跃就能到高处,但感觉有些唐突,谁知道秦风这么直接,他一时傻了眼。 “好的。”林锦初也习惯了秦风舅舅背着自己,他的背厚实很稳重,让林锦初很有安全感。 林锦初在秦风的背上,秦风脚步轻盈地轻轻一跃,然后在山间的树丛间如蜻蜓点水一般,几个来回就上了山。 傅言澈这才和自己的亲卫一起也跟着进了山。 大家站在高处,眼睁睁地看着至少有两三千人被自高而下的水冲走,水中伴随着冰块,雪块,还有树枝。 有人抱着树枝顺水而下。还有人坐在冰块上,却又因为太冷滑了下去。 “好冷啊!”旁边有人叫了起来,本是炎热的季节,此时却感觉到很凉爽。 “怎么办,河面上的桥被冲塌了,几只小船也不见了,这么宽的河面,我们怎么过河?”林锦初问道。 这次连秦风都傻了眼,他本想说锦初我带你飞过去,可水面这么急,没有支撑点,就算会轻功也过不去啊! 跑上来的人有些坐在地上大哭,他们的亲人有的在河里被冲走了,河流湍急,连岸边都被河水淹没了,除了高处,到处都是一片汪洋。 傅言澈正想着要不要派人到离得最近的淮州府通知官府来救援,就在这时,突然出现了几百个黑衣人,黑衣人二话不说,就朝他们十几人砍了过来。 “秦风,带锦初往山里跑。”傅言澈喊了起来,其他人见与他们无关,便躲到一边朝这边看着。 秦风背着林锦初拼命地往山里跑,没办法,对方人太多了,目测至少有四五百人。 肯定又是来杀傅言澈的,林锦初感到一阵悲哀,傅言澈这样一心为国的人,也不知道是挡了谁的道,走到哪儿都被人追杀。 “傅言澈,快跟上,往这里。”林锦初朝后面大叫。 在这里,林木茂密,一眼望去全是高耸的树木,巨大的参天大树覆盖着整个林子,里面阴森得可怕。 林锦初知道,这里的深山才是真正的原始森林,比她曾在龙脊山的那个深山要恐怖很多。 越往里走越觉得恐怖,这时候傅言澈和他的亲信也跟了上来。 地上没有一个脚印,就连野兽的脚印都没看到一个。 完全没有人走过的深山有多可怕,地上的叶子有半人高,且腐烂发出阵阵恶臭,到处都是参天巨树,有些树上长满了伞状白蘑菇,森林里阴冷森暗。 偶尔看到一个山中的湖泊,湖面如镜,被深山包围着,一眼看下去,幽深如黑潭,深不可测,有一种诡异的宁静,湖面上除了有一些落叶,枯树枝,看不到一条鱼。 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只有秦风觉得哪儿都很好玩,他还是第一次进到这样的地方,一会儿捡起一块石头往水里扔,玩打水漂,一会儿又跃到一棵高树上。 “啊,啊,啊!有蛇,锦初,这里有条大蛇。”他吓得屁滚尿流地从树上跳了下来,惊得林锦初生怕他摔断腿,结果人家掉到一半才用了轻功,轻轻落到地面。 到了地面再朝上看去,见没有蛇跟下来,他才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还好,没有追上我,锦初,傅言澈,你们不知道那条蛇有多大。” 他说着用手做了个环抱的姿势:“这么粗的一条蛇,哦,不,这么粗,可吓人了。” 林锦初当然相信,这样的原始森林怎么可能没有蛇,蛇没有现身的原因是因为苍梧和青鸾这两个神鸟在护着他们。 秦风一边说着一边走到林锦初跟前,一手牵着林锦初,一手牵着傅言澈。 “锦初,澈澈,你们两个要保护好我。”他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澈澈,是秦风帮傅言澈起的昵称,就和大凌子小凌子一样,听得傅言澈的亲卫们想笑又不敢笑,这世上还有人敢这样给他们的主子起名,怕也只有秦风了。 澈澈,这叫起来有点怪,林锦初忍俊不禁,差点笑出声来,偏偏秦风觉得很好听,一会儿就叫一声。 傅言澈的亲卫当初是见过秦风的,他们一直将秦风当成心腹大患,曾发誓不惜一切地要除掉秦风,从随州出来就一直提防着秦风,一路走到这里,跟秦风混熟了。 没想到现在秦风竟给主子起这样一个名,他们可不敢叫出来,只在心里笑着跟在秦风后面暗暗叫了几声澈澈。 湖边的石头上长满了青绿色的苔藓,走在上面一不小心就会滑倒。 第163章 秦国公府的大火 后面的黑衣人也跟了上来,大家只得埋头往里面跑。 前面有一个巨大的瀑布群,颇为壮观,山上的雪崩伴随着瀑布,仿佛从山顶倾泻而下,远处的山顶上雪白一片和眼前的绿色形成鲜明的对比,哪怕离瀑布很远,林锦初也能感觉到一种寒凉之气扑面而来。 “这就是那个雪山吗?”林锦初不明白,现在才才秋天,山似乎也不是太高,怎么就下雪了,刚才傅言澈的意思是这里常年积雪。 “嗯,这个地方是很神奇的,谁也说不出为什么,地势明明不算很高,但常年山顶有雪,如果不是因为这座山太过可怕,进来无数批的人都有进无出,全都死在里面,这样有山有水的地方早就有村落了。”傅言澈解释道。 “我有一次被追杀,也逃进来一次,本来只是想将那些人引进来,我们的人都已死得差不多了,反正也是个死,不如将那些人一起引进这死亡之地,玉石俱焚,我死了,他们也活不了。 奇怪的是,那一次他们都死在里面,我却平安地出去了。” 林锦初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出去的?就这样走出去的吗?” 她当然好奇,如果没有小苍梧和青鸾,她也根本出不去,且不说根本没有路可走,跨出去的每一步都让人胆战心惊,这里处处透着危险,靠她哪里能有命活着出去。 傅言澈看了她一眼说道:“那一次很奇怪,眼看着他们一个接着一个死去,这林子里毒蛇猛兽很多,我还看到一条巨蟒,活生生地吞食了几个人,还有食人花,那些人一靠近就被卷进花朵里。 我拼命地向前跑,还有湖里的食人鱼,巨鳄才吞食了好几个,后来我惊吓过度又过于疲惫,就晕了过去,醒来后,一睁开眼前面有几株花开得很美。 于是我朝那些花走过去,没想到一路走过去都有花,或一棵,或几株花长在一起,就这样,只要找到花就找到路了,我就这样,不知不觉地就走到了外面。 等我出到林子外面,再回头看过去时,哪里还能看到一朵花,面前只有阴森可怖的林子,我甚至往里走了几步,还是没看到任何花。 我觉得肯定是神仙帮了我。” 花吗?这么巧。 秦风听到花,马上就叫道:“澈澈,花在哪里,我想摘朵花。” 傅言澈心念一动,四处看去,忽然,他真的在不远处看到一棵花。 “锦初,秦风,没想到真有花。”傅言澈激动地朝花走过去,秦风马上跟了上去。 这花当然是林锦初刚才用意念从空间移出来的。 林锦初觉得自己好像无论是空间,还是身边的亲人都和花有关系,这就有点神奇,是碰巧吗? “好漂亮的牡丹哎!”秦风开心得大叫道:“娘和姐姐最喜欢牡丹和绣球了,秦国公府的后花园种了大片的牡丹花和绣球花,开得可美了,锦初,到时候我带你到我们府上,你就知道我没有骗你了。” “好。”她能说什么呢,秦国公府早就不见了,十几年前就灭门了,也不知道当年的秦国公府还在不在,如果在的话,她想买下来。 可她真能买下来吗?严家当年灭了秦家满门,到底在找什么,如果她买了秦国公府岂不是说明她就是秦国公府的后人,严贵妃能放过她吗? 正当林锦初还在沉思时,秦风已抢先一步摘下那朵牡丹花递给林锦初。 “锦初,你是女孩子,要戴花才好看,娘和姐姐就喜欢戴牡丹花,然后绣球花插瓶子,嗯,就这样,很好看。”他说着已将那朵牡丹花插在林锦初的高马尾上。 林锦初哭笑不得,她现在穿着男装,扎着高马尾,头上再戴朵花,着实有些不伦不类了。 但嘴上还是对秦风笑道:“谢谢舅舅,不过锦初现在在外面,扮成男儿身,花就不戴了,但锦初很喜欢舅舅送的花。” 傅言澈本来也想将那朵花摘下来的,但只有一朵,只能给秦风了。 见林锦初将头上的花拿了下来,放在鼻子下嗅着,自己也不自觉地感到满足,他将小心思收了起来。 秦风听到她说男儿身时,点点头,然后沉思片刻说道:“对,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爹娘让姐姐穿上男儿的衣服和我一起逃出去,国公府好大的火啊!爹娘都烧死了,嬷嬷也送死了,土豆和他姐姐也烧死了,姐姐和我从狗洞里爬出去。 狗洞太小,我们爬不出去,爹娘让我们躲进莲花池里荷叶下,那些人在府里搜查,姐姐很害怕,莲花池有个出水口,姐姐带着我从那个出水口逃了出去。 我们逃啊逃啊!有很多很多黑衣人追上了我们,我把姐姐推到河里,他们只抓住了我。 喝药,好苦,打我,练武,我不想喝,锦初,澈澈,救我,我不想喝,呜呜呜……” 秦风边说边蹲下身来,双手抱着头哭了起来。 林锦初的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那也是她的亲人,光是听就知道,那场火烧得很惨烈,手落到秦风的头上,轻轻地拍着说道:“舅舅不怕,有锦初在,没人敢让舅舅喝药,谁敢欺负舅舅,锦初一定杀了他。” 秦风听了她的话这才停住了哭声,他朝傅言澈看了一眼,然后抽泣着说道:“澈澈会杀人,澈澈保护秦风和锦初。” 那些侍卫听得又心酸又无语,明明自己是个大杀神,这会儿跟个三岁的小孩子一样,说出去谁会信,这个大魔头竟要他的死对头保护他,简直是听天书一样。 “好,好,好,都听舅舅的,澈澈保护秦风,保护锦初。”林锦初只得顺着他的话安慰道。 傅言澈是个多骄傲的人,本就不喜欢秦风这样叫他,但澈澈这两个字从林锦初口中说出来时,他却听得甜滋滋的,想让林锦初多叫几声,又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 旁边的亲卫暮山和暮水见主子听到了林锦初的话后嘴角上扬的样子,只觉得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主子还会笑,确实会笑,从随州城出来后,他们经常会看到主子听到林锦初说话后不自觉地就会露出诡异的笑容。 第164章 软肋太多 说是诡异一点也不夸张,因为在他们的记忆里,主子几乎是不笑的,他们甚至以为自家主子是不会笑的,不是说每个人命里都有缺吗?他们主子命里应该是缺笑的。 主子十岁就上战场,然后在将军中箭伤重,主子小小年纪成为镇北军主帅,十几岁的孩子,硬生生地像个大人一样操心,有时候他们觉得主子的心理年纪远超于他的实际年纪,成熟得像个能担事的中年人。 幸亏遇到锦初姑娘,主子会笑了,真好! 暮山和暮水在心里暗暗为林锦初点了个赞。 林锦初这段时间从秦风断断续续的话里也知道了秦国公府当年出事的样子。 秦国公府被严家人灭口,母亲和舅舅逃出,但又被严家人围住,母亲被舅舅推下河,舅舅被严家人带回府,天天给舅舅灌药,将他打造人一个杀人魔鬼,杀人机器。 母亲当初也不知道是怎么流落到落叶镇的,母亲是幸运的,正好就遇到了当时手上有银子的父亲,父亲冒死将手中仅有的银子买下母亲,遭到沈老太一直记恨。 唉!林锦初重重地叹了口气,拉着秦风继续向前走。 到了这里,就算林锦初有空间有小苍梧,却也生不了找宝物的念头,她能感觉到从骨子里透出的恐惧和对大自然深深的敬畏。 在大自然面前,人类太渺小了,这是林锦初此此刻最想说的话。 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大树,仿佛张开邪恶的大口,能将突然闯进这片领地的所有人吞没。 追过来的人离他们不远,不时地就会听到一声声惨叫。 “啊,巨蟒。” “救命啊!” 秦风吓得躲到林锦初后面:“锦初,有大蛇,秦风怕怕。” 林锦初安慰道:“舅舅不怕,有锦初在,没有大蛇敢靠近舅舅的。” 傅言澈在一旁听了她的话,目光沉沉地看了林锦初一眼,他知道他们之所以平安地在这原始森林里走着,肯定是因为有林锦初在。 待在这个小姑娘身边,他这个从小到大背负太多的人,第一次有了一种叫安心的感觉。 安心这种感觉,从前只有他给别人,他用小小的身躯扛起了镇北军,给父母安心,给东夏的百姓安心,给朝廷安心。 唯独没有人让他安心过,林锦初是第一个,这个小姑娘个子才到他胸口,比第一次见到她时已经长高了不少,但她眼中的清澈和坚定总是能给他一颗定心丸一样,让他无所畏惧,勇敢向前。 这种无所畏惧和从前那种硬着头皮也要上的感觉是不同的,从前是除了他之外,没有其他办法,他只能上。 但在林锦初面前,他感觉自己生出无穷的信心和力量,那是一种充沛的能量,是一种信仰,一种气势,有了这种力量,他似乎能拔山能超海。 跟在后面那些太子的人还在不停地惨叫,偶尔还会撕心裂肺的嚎叫,嚎叫声惊得林中的鸟儿扑愣着飞起,给阴森森的林子增添了一点活物的气息。 林锦初在林子里听着小苍梧的指引往前走,渐渐地,越走越远,后面的惨叫声也越来越少,断断续续的,往他们身边靠拢的人也越来越少。 “主人,他们现在只有三十几人了,要不要本尊去一把火烧死他们这些杂碎?”小苍梧暴脾气又上来了,把自家主人逼到这种鬼都不来的地方。 “不,这里不能用火烧。”林锦初连忙制止道:“这是原始森林,现在又是秋天,一年中最干燥的时候,别看外面发洪水,那只是雪崩冲击瀑布的结果,那只是这原始森林的一小部分,而且在外围,这林子里面一旦起火,就会火烧连营。 况且你们神鸟的火非同寻常,一旦烧起来,根本扑灭不了。 要敬畏大自然,而不能破坏,放心,那三十多个交给我们吧。” 林锦初对傅言澈说道:“听起来应该没多少人了,不如我们杀了这些人吧。 她其实花箭今天还没有用过,但当着傅言澈和十几个侍卫的面,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用花箭杀人。 虽然傅言澈是值得信任的,但这种玄幻的事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安全,毕竟她在这个世界不止是一个人,不止有父母,有祖父有弟弟,有舅舅,现在还多了个药王谷。 她的软肋太多了,这是极其危险的。 她不能每用一次就要耗费一次用鲜花清除所有人的记忆,那个清除记忆的功能她发现用过一次后,后来再也用不了。 傅言澈点了点头道:“嗯,我也正有此意,杀了这些人,我们就下山,此处太过危险,我们现在越走越远,怕是很难出去了。” 林锦初倒是不怕出不去,有山林里众多小鸟和小苍梧,有青鸾在,根本不用担心出去的事,但她只是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傅言澈手一挥,十几个侍卫已经朝后面冲了过去。 他又朝秦风说了句:“秦风,你留在这里保护锦初,我去杀了他们。” 他说完人已经到了几丈之外。 “舅舅,你也去帮他们,我没事的,锦初足以能够自保。”林锦初知道秦风手又痒了,他一路上不停地杀人,杀人似乎成了他的肌肉记忆。 能杀人的时候不杀,就会形成一种执念,偏执,这也是严家给秦风灌的那些药产生的副作用,这些急不来,只能慢慢调养。 这正是严家毒辣的地方,如果没有林锦初空间的梧桐神树叶,恐怕秦风舅舅命不久矣!他体内的毒素积压太多了,早就伤及五脏六腑,说白了就是提前透支他所有的潜能来杀人。 上一次宋玉杰念的咒语已经让秦风舅舅有些动摇,当时舅舅的眼睛已经开始发红,如果时间长一点,说不定舅舅真的能被咒语唤醒,成为宋玉杰用来杀林锦初一家人的利刃。 要是遇到宋玉杰的母亲会怎么样,林锦初有着深深地担忧。 那边喊杀声不断,有两个人悄悄摸到林锦初这边,林锦初闪进空间,趁一个人不注意时,再闪出空间时,在闪出空间的那一瞬间,她手持锋利的短刀一刀割破了那人喉咙,然后又闪进空间。 第165章 走出原始森林 另一个人见旁边的同伙血流如注地倒下,吓得脸色苍白,以为遇到鬼了,正准备逃跑时,林锦初已手持短刀架在他脖子上。 “说,你们是不是太子派来杀傅言澈的?为什么要杀他?”林锦初他们一行人一直在躲,对方这一次派了几百人来,可见是下了重本,以傅言澈的预料,这批人应该是太子派来的,因为三皇子现在可派不出这么多人。 那人刚才就已经被身边的人死状吓得三魂不见七魄,根本就没有当死士的自觉,倒豆子似地说道:“我们是太子派来的不假,但我们不是来杀傅言澈的,而是来抓你的。” “抓我?为何要抓我,三皇子的人也要我回去成亲,太子的人也抓我,说!到底什么原因,是不是我身上有什么秘密?”林锦初手中的短刀一用力已经刺进那人的脖颈,虽只是轻轻一划,但血已经流了出来。 “别杀我,别杀我,我不是死士,只是太子府的侍卫,死士已死了很多,这一次出来的人太多,把太子府能打的侍卫都调了出来,务必要将你带回。 太子打探到傅言澈和秦风都在你身边,知道没那么容易抓到你,殿下甚至以万金许诺我们把你带回去,他还将原来的太子妃贬为良娣,说太子妃那个位置是留给你的。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抓你回去,太子妃的位置为什么一定要留给你,皇后娘娘和太子殿下没有说,只说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抓你回去,听说三皇子又派出了大批的人来抓你。” 三皇子的人又出来了,林锦初无语,这样的打斗没完没了。 她不由得暗自庆幸,幸好她出来了,不然她如果还在随州城,太子和三皇子的人去一抓一个正着。 想到这里,她手中一用力,那人的血朝外喷射出去,然后林锦初一脚将他踹得远远的。 她刚拿出水将手上的血冲干净,秦风已经跑了过来。 他兴奋地说道: “坏人全死光了,我还搜了一千三百两银子呢,喏,这三百两是我搜的,一千两银票是澈澈搜出来分给我的,锦初,都给你。” 他将银票放在林锦初手中,然后看到地上的两个人。 “这是锦初你杀的吗?”他惊讶地瞪大眼睛问道。 “嗯,锦初说过的,锦初能自保,怎么样?厉害吧?”林锦初面对秦风时,明明牛高马大一脸成熟,但一说话就幼稚味十足,所以她对着秦风说话也不自觉地用对孩童的语气对他说话。 秦风其实见识过她杀人,只是他记不得了,他只拥有阶段性记忆,很凌乱。 “厉害,锦初很厉害。”秦风一边说着,一边又去搜那两人身上的银子。 “呸,两个穷光蛋,才搜出五十多两银子,哼!”他气不过,又踢了那两人一人一脚,这才把搜来的银子又交给林锦初。 秦风有个好习惯,就是只要杀了人就一定会把死人身上的银子搜刮干净,一个铜板都不会留着,而且每次搜到就送给林锦初。 也许他起初的目的,只是想着只要银子给林锦初就能吃到大鸡腿,吃到火烧,然后久而久之,现在就成了习惯。 这时候,傅言澈他们也回来了。 林锦初递了个水囊给他道:“你们洗洗手。” 她倒了一些水在傅言澈双手上,等他洗干净,再递给他一个帕子,然后将水囊递给暮山。 “要快点离开这里,浓烈的血腥味会引来野兽。”傅言澈对林锦初说道。 “啊,有野兽,有大蛇,快走。”秦风已经往外走了。 “好,走吧。”林锦初抬脚也跟着秦风向前走。 傅言澈看了看四周,这一次没有鲜花引路,他都不知道怎么出去,按原路出去,根本找不着路。 林锦初见傅言澈站在原地不动,就说道:“走啊,跟着我走。” 小麻雀已经在前面引路了,小苍梧说有一条近路可以出原始森林。 “主人,其实你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已经离边缘不远了,只不过现在的出口不是原来那里,换了个方向。”小苍梧说道。 “嗯,只要能出去,哪个方向都行。”林锦初当然知道不可能是原来的地方,往那个方向走要走很久,最重要的是那边现在就算走到出口,但现在已被洪水淹没了,没法往荆城去。 见林锦初很笃定地朝一个方向走去,傅言澈不明白她怎么就这么自信,就好像手中有舆图似的,但他选择了相信,他知道跟着她就一定能走出去,于是一言不发地就跟了上去。 终于出了原始森林,天还没黑,看着天上的太阳,此时应该是下午申时左右,大家都松了口气。 还以为出不来了,没想到这么顺利,尤其是傅言澈的那些亲卫,心里对林锦初多了几分佩服。 眼前的景象是所有人都没有见过的,感叹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抬起头看去,只见前面像是一座大山从中间劈开似的,就在这被劈开的山峰形成的窄小空间里面,竟有一座村落。 从他们脚下有一条绿色的路一直通向那个村落。 说是绿色的路,其实就是野草丛生,神奇的是被劈开的山峰像一双摊开的手,而这双手上长满了树木和青草。 傅言澈看向那条路说道:“这明显是条路,是村落通往这座林子的路,但现在草长得比人还高,只能说明一个道理。” 林锦初接过话来说道:“村子里没人了。” 傅言澈朝她点了点头又道:“但我们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只能经过这个村子往外走。” “那便走吧。”林锦初抬脚就要走,傅言澈却拦住了她,朝身边的侍卫使了个眼色。 十几个侍卫手持长剑冲上前去,在前面开路,秦风见他们砍草东一下西一下好玩,也手持长剑冲了上去,他还冲到那些人前面去了。 手中的剑被他玩出了花,人在后面,剑在前面,剑从秦风的手中飞出,一道剑气将前面十几步的野草悉数砍断,在后面十几个侍卫目瞪口呆的眼神中,秦风继续边玩边清除前面的障碍。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前面的秦风刺激到了,后面的十几个侍卫憋足了力气,手中的力度也加大了,很快一条路就清晰地出现在林锦初和傅言澈面前。 “走吧。”傅言澈不自觉地牵起了林锦初的手向前走,他的大手一接触到林锦初那肉乎乎柔软的小手,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 他解释道:“草根茬不好走,我带着你走。” 第166章 前朝的村落 林锦初没有拒绝,心里却窃喜,谁能拒绝傅言澈这样大帅哥的牵手呀。 她本有些调戏大帅哥的意思,但没想到自己竟心跳加快,这已经是第二次有这样的感觉了,第一次是在随州城的城墙上,见傅言澈骑在乌骓马上进城时的样子。 那个样子的傅言澈一辈子都会印在林锦初的心里,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受,就像林锦初曾经在心里对古代英雄的所有定义,在见到傅言澈的那一刻具象化了。 她心里有一个声音在狂叫着,就是他,就是傅言澈这个样子。 有爱慕,有崇拜,有欣赏。 以前有这样的感觉还是在大学时第一次和男朋友约会时心里如小鹿乱撞。 想起那个回到家乡县城有了稳定工作的前男友,林锦初不禁感叹世事无常,谁也想不到此时的她竟在另一个世界。 林锦初的心里变化,小苍梧当然能感觉得到,他哼了一声,对青鸾说道:“瞧瞧主人那花痴的样子,不过是个凡夫俗子,哪里配得上主人。 主人应该像苍梧一样找青鸾这样的,青鸾和苍梧才是绝配。” 青鸾却睁着大眼睛说道:“可凡间的大英雄都是神界的上神下凡来历练的,配小姐是可以的。” 小苍梧一拍脑门:“对呀,我怎么把这事忘记了,说是来历练,其实是拯救这个世界的,也是来历情劫的。” 青鸾眼睛瞪得更大了,“难道大将军的情劫是咱们小姐?” 小苍梧老神在在地答道:“很有可能,希望咱们小姐能修得正果,别像苍梧和青鸾一样分离这么多年。” “嗯,嗯。”青鸾细声细语地答道。 但她又道:“可是一般上神的情劫都要经过几世的,而且和同一个人,多为虐恋,太痛苦了。” “啊,啊,啊,这可恶的元灵仙君,等本尊到了神界一定把那老家伙的胡子啄下来几根,让他也尝尝什么叫做痛。” 林锦初忽然听到苍梧和青鸾的对话,感到不可思议,再一想原书中傅言澈到死都未成亲,而是把原主的儿子扶上了皇位,自己成了摄政王。 难道上一世也有隐情,一想到青鸾说的几世都为虐恋,林锦初心口一阵抽痛那样窒息的痛,她再也不想尝试了。 她在现代就谈了一次恋爱,两个人从大一开始就恋爱,感情一直很好,说不完的话,本来都准备毕业后就结婚,前男友的家境不好,父母身体一直不好,她爸妈都愿意出钱为他们小两口准备婚房了。 可他却回乡后再也没有回来,只是打来电话来说,他是独子,父母身体一直不好,他只能留在家乡。 而她的理想却是到南方的互联网大厂工作,二人只得分道扬镳,从此没再见一面,所以林锦初在南方工作了很多年都没再恋爱,那一次伤得很重。 原以为经过这么多年,她早就忘记了那段历史,如今,分开时的那种痛苦又浮现在眼前,爱而不得难道要再来一次吗? 林锦初对感情有些绝望了,她这么些年好不容易心里才又燃起的小火苗啊! 十几人经过两刻钟的努力,终于走到了那个村落。 远看时村子很小,但走到近处却发现村子至少有几百户人家,只不过村子里,所有的路上都长满了青草,所以秦风和那些侍卫还在埋头砍草。 几乎所有的房子建得都差不多,都是用山上的石头建成的石屋,屋顶是茅草,房梁是砍的山上的树木,锅是铁锅和瓷锅,瓦罐。 突然他们听到秦风在前面叫着:“有死人,有死人,澈澈,锦初,秦风怕怕,你们快来呀!” 傅言澈连忙拉着林锦初跑了过去。 一个小型空地上,青草被砍去后,出现了大量的人骨,有大人的有小孩的。 “原来是灭了村,是谁这样狠毒,连小孩都没放过。”林锦初喃喃自语,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里突然很痛,就好像这些死的人是她的亲人,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 她也拿出短刀帮忙清理起来,直到把所有的死人都找了出来。 “我们把他们埋了吧。”她的声音很轻,但却控制自己的情绪,她感觉到自己心疼得几乎窒息。 “锦初,你没事吧?”傅言澈看出了她的异常,关心地问道。 他知道这丫头秘密很多,却又什么都不肯说出来,什么都憋在心里,他其实明白就是问她,也问不出什么。 “我……我……”林锦初也不知道想说什么,说这些人是她的亲人吗?别人听了以为她脑袋不正常,这些也不知道是何年何月死的人,怎么可能是认识的? “我没事,可能是累了。”她说道,低着头掩饰自己的悲伤。 “你坐到那块石头上休息片刻,人我们会埋了。”傅言澈扶着她走到一块大石旁,他说着又吩咐其他人道:“你们挖个大坑,把这些人都埋了。” 林锦初听话地坐在那个大石头上,走近大石头,却发现大石头上刻着三个字:东齐国。 她的眼泪猛地掉了下来,原来真的是前朝的人,这些人从随州逃到这里安家,结果还是被灭了村。 她不明白他们都逃到这里来了,那些人究竟是怎么找得到的,除非这些里面有细作。 如果这些人能和她血脉相连,那说明这些人是皇室之人,而非普通百姓。 想到这里林锦初站了起来,她一个人悄悄地往村子里走去。 村子里每个屋子里的布置都很简单,一床一桌,除了灰尘,一眼看上去东西都摆放着很工整。 不远处有个祠堂,林锦初没有犹豫,她抬脚就走了进去,很奇妙的是,她一走进祠堂,眼前的景象就变了。 繁华的街道上,有川流不息的马车经过,街道旁边有各种旺铺,小贩在不停地叫卖着,就在这时,有人叫道:“萧家和严家谋反啦!” “快跑,已经打进城了。” “快去报告给陛下。” 转眼间, 一人骑着高头大马后面跟着很多军人,他们直冲皇宫,宫门这时候竟然打开了。 “找不到皇帝和皇后,太子殿下和几个皇子都不见了。” “找,挖地三尺也要找出来。” 而在地宫,几百个身着铠甲的人护着几个小男孩正从密道出了城,他们进了荆城的这座原始森林。 第167章 与曾经的自己和解 画面一转,皇帝和皇后到了地下暗河那个小房子里,他们二人牵着手在河边散步,一起煮饭,种菜,种花,过着普通夫妻的生活。 林锦初这次看清了,她的脸和皇后长得像极了。 忽然,画面又回到了祠堂,她这才看清楚了祠堂里面真正的样子,祠堂里摆放很多祖宗牌位,林锦初朝这些牌位跪下磕了几个头,刚磕完,她就掉进地下,就好像当初在刺史府的凤栖宫里一样。 又是一个地宫,地宫里有几百箱的金条和银块,还有东齐国的玉玺,神奇的是地宫外面还有一片鲜花。 这一次是一大片的兰花,有橙色的,有青色的,有红色的,有白色的。 林锦初把这些全收进空间,等地宫里里外外收得一样不剩时,林锦初像上次一样,用鲜花铺路,重新进了祠堂。 她将这些祖宗牌位小心地收进空间,正准备走出祠堂时,小苍梧又在哇哇大叫了。 “主人,主人,快进来看。” 林锦初进了空间,空间出现七色彩虹,出现了天空,彩虹映照出绚烂的颜色,点缀在蓝色的天空上。 空间里出现了前朝皇宫的一个宫殿,刚收进空间的祖宗牌位如今整整齐齐地摆放在那个宫殿里,玉玺也端正地放在案几正中间。 宫殿在花丛中间,鲜花围绕着,空间第一次出现了蝴蝶和蜜蜂,它们在花间起舞。 梧桐树长得更高更壮了,青鸾也长出了长长的羽毛,和小苍梧比翼齐飞在空中,时不时发出一声声悦耳的凤鸣声。 天啦!这也太美了,怎么有一种身在仙境的感觉。 这时候,林锦初听到外面有人在叫她。 “锦初,锦初,你在哪儿?”是傅言澈和秦风的声音。 林锦初看到他们不在视线范围内,就出了空间朝外面走去。 “我就四处走走。”她对秦风和傅言澈说道:“处理好了吗?” “嗯。”傅言澈点了点头,他从林锦初脸上看到泪痕,不知道这丫头今天是怎么回事,但又不好多问,总之她没事就行。 “天快黑了,我们今晚就住在这里,明日一早再走吧?”林锦初试探地问道,这是她的祖先待过的地方,她血脉里有一个声音叫她留下来陪他们一晚。 “好,就住一晚,明早再出发,现在天黑了,冒冒失失出去反而不安全。” 当晚,林锦初住在祠堂里,其他人住在祠堂旁边的房子里。 她进了空间,回到别墅,雪球扑了上来,小苍梧和青鸾如今已不能站在雪球的背上了,因为现在的苍梧和青鸾已长成凤凰的样子,个子比雪球还大。 反而现在空间里的小动物们轮流着站在苍梧和青鸾的背上时常在空间的低空飞翔,整天玩得乐此不疲。 到了饭厅,父母和往常一样,为她准备了很多美食,小方桌上用红豆拼成四个字:“初儿,安好?” “爸,妈,我一切都很好,勿念,你们一定要保重好自己的身体,也许有一天我们还能相聚。”她喃喃地说着。 她小心地用红豆拼了几个字:“皆好,爸妈,保重。” 当晚,她做了个梦,在梦里,现代的前男友静静地拿着一束雪白的鲜花放在她的墓前,几年不见,他好像苍老了许多。 林锦初听到他轻轻地说:“初儿,是我对不起你,当年离开你,是因为父母找人算过,我是天煞孤星,靠近谁谁倒霉,我的父母因我常年身体不好,他们如今已经过世了。 而你也因为有我,早早离世,要是知道你会有这样的结局,我就不应该靠近你。 你放心,我已经委托了一个朋友以后照顾你父母,我不敢靠近他们二老,怕给他们带来坏运,以后,我就静静地留在这个城市,一直陪着你。” 林锦初已经泪流满面,这一刻曾经的许多不甘和心痛都烟消云散,原来他是有苦衷的,不是对感情的背叛,更不是抛弃了她。 原来她也是值得被爱的,这一刻,林锦初释然了,她与曾经的自己做了和解。 猛然惊醒过来,她坐在床上,想起青鸾曾说过的话,傅言澈要经历几世的虐恋,难道现代的前男友也是傅言澈的前身,所以现代那一世他们两个算是一世虐恋。 而原书里的那一世等于是上一世,他们又是虐恋,那这一世呢? 可上一世不是原主吗? 还是说原主也是她,她就是原主。 林锦初想得有些头痛,就下楼吃了早饭,今天的早饭是豆浆油条,白粥,牛奶,烧饼,火烧,还有牛肉饼,韭菜饺子。 天哪,家里都能开早餐店了,这是喂猪呢。 确实,秦风那个猪可不就在外面等着呢。 一见林锦初手里拿着几个食盒,马上就迎了上来。 林锦初走进了他们住的那个屋子,桌子已经抹得很干净,林锦初将所有的吃食放在桌子上。 傅言澈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暮山暮水暮白等十几个亲信就惊得瞪大眼睛。 要不是知道这个村子一个人都没有,他们都怀疑现在不是在荒无人烟的村子里,而是在随州城里,要不然怎么解释这么丰盛的早餐从哪里来的。 “吃吧,这些都是从随州带来的,放心吃。”林锦初笑着说,撒谎已经不用打草稿了。 骗鬼呢,出来几天了,前两天吃得好还能理解,是随州城带出来的,但随州城带出来的东西放多久都不会坏啊! 无论他们怎么质疑,林锦初当然不会说什么,更不会再解释,爱吃不吃。 傅言澈拿起一根油条吃了起来:“哪那么多废话,吃都堵不上你的嘴,快吃了出发。” 众人这才埋头干饭,秦风吃得最快,他不止吃了豆浆油条,还喝了一碗粥,又吃了两个肉饼,再吃了个烧饼。 他还想再吃时,被暮白一把抢了过去。 “秦风,你不能一个人把所有的都吃了,总得给我们留点吧。”暮白抓起烧饼就啃了起来。 第168章 到了雪山上 吃完开始出发,村子的南边有个通往外面的出口,当然这条小路也被青草覆盖,这次大家干脆不割草了,直接施展轻功,只有林锦初一个人不会轻功,自然是秦风舅舅抢着背着她第一个到了外面。 傅言澈又好气又好笑,昔日的死对头,没想到现在又成了死对头,处处跟他作对,合着他在秦风和锦初丫头面前倒成了外男,论谁先认识的,也是他傅言澈认识在前,秦风认识在后。 就算这样,傅言澈也没办法,只得默默地跟在后面。 要是傅言澈强行背起锦初,秦风能拉着他又要打起来。 一句话,牵手可以,背不行。 出了那条小路,林锦初站在路口回头望去,仍然像一页书打开的样子,更像是一座山峰被生生砍成一半,而那个小村庄就这样无声地建在中间,被杂草包围着,又在岁月的长河中无声地消失。 再向前走,变得越来越冷。 “怎么回事,难道我们现在前进的方向是雪山那边?”傅言澈问身边的侍卫首领暮山。 “不清楚啊,要不要属下先去打探一下。”暮山自然也不知道,他从来没到过这里,也不敢来。 “嗯,去看看。”傅言澈点了点头。 暮山便带着两个人离开了。 “好冷啊!冷死了,比京城的冬天还要冷,这里没有阿娘给我做的大氅,也没有阿姐给我织的围脖。” 秦风冷得直跺脚,边跺脚嘴里不断地唠叨着,傅言澈身边的侍卫也冷得受不了。 傅言澈看着衣着单薄的林锦初,便脱下自己的斗篷欲给林锦初。 “穿上吧,斗蓬虽然薄能挡风,你年纪小,不能受凉。”他说着就要往林锦初身上披。 “你自己穿,我不冷。”林锦初连忙推辞道。 她在空间里吸收的是灵气,不仅力气变得很大,灵力也惊人,灵力表现在不容易累,不容易冷,好像是个小太阳一样。 所以她现在一点不觉得冷,怕傅言澈不相信,将自己的手放在傅言澈的手上,果然暖暖的,和傅言澈冰凉的手形成鲜明的对比。 傅言澈惊奇地看了她一眼,连他和秦风这样武功高深的人都觉得很寒冷,怎么这小丫头反而一点都不冷。 小姑娘身上好像有无数的谜团,让人看不清,摸不透,特别神秘。 这时候暮山他们三个人回来了。 “主子,真的是雪山,我们竟走到了雪山山腰上,再往前走一点,就能看到了,那边响声很大。 林锦初怎么也没想到他们此时竟到了雪山,也就是雪崩的源头。 奇怪,明明从远处看,雪山很高,没想到他们在林子里不知不觉得竟走到了雪山的半山腰。 秦风一听,马上来了劲,第一个几个跳跃就不见了人影。 “锦初,傅言澈,快来看,真的是雪山。”他在远处大呼小叫地朝这边招手。 林锦初和傅言澈等众人都走了过去,刚绕过山体,巨大的水声就像开了放大器一样,声音大得震得耳朵嗡嗡叫。 他们朝下边看去,竟还有大量的雪块在不断向下倾泻,一眼看下去,被淹没的地方越来越多,巨大的轰隆声响让脚下的山体不时发出颤动。 林锦初的眼前忽然出现了一个个的画面,到处都是在水中挣扎的平民,到处都是被淹没的庄稼和房屋,疫病横行,鞑子军和苍璃军骑着高大的黑马肆无忌惮地斩杀东夏人。 林锦初被眼前的画面震憾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是什么意思,是预警吗? 难道是在告诉她,如果雪山继续这样崩塌,不止北境,就连江南和中部的荆城,淮州都要哀鸿遍野,民不聊生吗? 可她能做什么,武功没有秦风和傅言澈厉害,以她一己之力既不能与天灾相抗,又不能杀尽鞑子军和苍璃军。 这时候,青鸾声音柔柔地说道:“小姐,我有个直觉,你刚才看到的就是未来会发生的,或许小姐真的能尽一份力。” “你和苍梧也能看到刚才的画面,对不对?”林锦初没想到青鸾也看到了。 “嗯,我和苍梧可以看到,其他人看不到。”青鸾答道,她永远都是那么平和,而不像苍梧那个暴脾气。 “嗯,嗯,只有我和青鸾两个看到。”苍梧马上也跟着说道。 自从空间有青鸾,苍梧发脾气的时候真是越来越少了,对青鸾说话更是恨不得掐着嗓子说,温柔得能滴出水来,一物降一物,果真不假。 说实话,林锦初挺羡慕苍梧和青鸾两个的感情,凡人的男女之情不过短短几十年,都很难遇到心仪的另一半,而神仙的寿命几千年,甚至几万年,这样漫长的岁月能遇到一个心仪之人是多么幸福。 苍梧能为青鸾杀神,甘愿被罚下凡尘,唉,又是一嘴的狗粮。 “青鸾,我该如何做?东夏经不起一而再,再而三的天灾了,随州以北此刻已惨不忍睹,我都没有勇气回头看一眼,随州以南不能再经历这样大的洪灾了。”林锦初问道。 “小姐,试一下用鲜花,青鸾在神界大战时,曾经见过百花仙子用鲜花补过天,你想啊,天都能补,这小小的雪崩自然也能修复。 鲜花有以柔克刚的技能,具体我也说不上,只是一种感觉。”青鸾轻声说道,她其实也忘记了很多事,毕竟两百年前她从三千米的神界坠下凡尘,几乎死过一次,神界很多神,很多事都忘记了。 她只记得苍梧,现在随着空间的灵气越来越浓郁,她也慢慢想起一些事了,但还是很模糊,苍梧也是一样。 “锦初,锦初。”有人在叫她,林锦初的意识才回拢到现实,她见眼前的傅言澈和秦风正在叫她。 林锦初抬起头,看向傅言澈和秦风他们。 “我没事,只是在想怎么样能制止雪崩继续发生,要不然下游的良田和房屋都要被淹,现在又是秋季,很快就要入冬,这样下去百姓的日子难过,朝廷现在也顾不上。” 第169章 雪崩终于停了 林锦初想听听傅言澈的意见,毕竟在原书,傅言澈是个极有主见,也极有魄力的人,是他在关键时刻力挽狂澜,打退敌人一次又一次进攻,又扶小皇帝上位,对内整治,对外反击,做事有条有理,有主有次,又恰到好处。 要不是身体的毒没清,再加上被巴彦射中一箭,也不会早早离世。 想起傅言澈上一世的惨状,林锦初不胜唏嘘。 傅言澈道:“当下只有能让雪崩停下,不再继续冲击中下游,就能制止中下游的水灾,洪灾爆发,可想让雪崩停下是人力无法做到的事,就算现在在中下游修筑堤坝也来不及。 更何况陛下现在病重,朝中乱成一锅粥,皇后和严贵妃两派各自只顾着拉帮结派,哪有人管北境这些烂摊子。” 傅言澈说完重重地叹了口气,他是有心无力,分身乏术,拼着命到皇宫见了皇帝一面,总算把虎符拿到手,又杀出重重包围,这才调动大军击杀鞑子五万人马,救下了随州。 如今又要回去听皇帝调遣,朝中要乱,这是老皇帝将兵符给他时提的要求,他不能不回。 “我想试试,我现在要做一件事,你们退后一点,一会儿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倒下了或者死了,你们护一下,别让我死得太难看。 当然我会尽量让自己好好的。”林锦初的语气很平淡,仿佛在说一件稀疏平常的事,但其中她是很怕的,还是第一次做这样伟大的事,她当然知道后果。 轻则伤身,从此没了空间,和父母之间再也没有了联系。 重则身死,她真舍不得死,好不容易才多活了一世,空间里这么多小动物,还能天天吃父母煮的饭,多幸福。 可如果她能让雪崩停止,能救几万甚至更多的百姓,是不是大功一件,也许下一世投胎能投个好胎。 会死吗?应该不会,这是林锦初的直觉,会不会让空间消失,那苍梧和青鸾怎么办,他们会直接回到神界吗?他们现在已经成为真正的凤凰了,也该回神界了。 假如空间消失了,那空间里的别墅呢,爸妈呢,好不容易建立的连接又要断了吗?林锦初陷入深深的迷茫和无助。 无论是什么样的代价都是林锦初不能承受的,但她又必须要做,天道能让她看见未来发生的事,就是让她规避,让她拯救。 她的眼中一会儿痛苦,一会儿担心,一会儿又表现极度的不舍和犹豫,一会儿又变得很坚定,傅言澈将她的神情看得一清二楚,但他没有阻止,选择了尊重和守护。 “好,我们退后,你要小心,别怕,万事有我在。”他轻柔地说了这样一句话,就推了秦风一把。 “我们退后。”他朝秦风说道。 而此时的秦风又恢复了清醒,每次当遇到危险时,秦风就会变得异常清醒。 他清醒的知道自己是真正的秦风,那个神采飞扬的京城排名前三的秦国公府的世子爷,那个和傅言澈武功不相上下,两个人见面就掐,见面就打的秦风,那个让京城无数贵女心仪的京中少年郎。 如今早已不是少年,而全家被灭门的秦风依然还活着,他还有一个姐姐叫秦霜,有一个叫林知远的姐夫,一个叫林锦初的外甥女,还有一个叫林文泽的外甥。 只要他的亲人还在,秦国公府就不会消失,秦风此时站在不远处,看向林锦初的眼神很温柔,很心疼,那是姐姐的孩子,没想到姐姐掉到河里,后来竟嫁人生了一双儿女,姐夫还算不错,心里有姐姐。 他看向林锦初,此时的林锦初身边围绕着鲜花,空间里所有的鲜花全部飞了出来,在雪山的外围形成一堵花墙。 傅言澈和他的侍卫目瞪口呆地看着无数鲜花从林锦初身上飞出来,这种感觉就好像林锦初是鲜花变成的人。 然后肉眼可见地,周围大量的灵气蜂涌向鲜花和林锦初,半山腰的树木颜色变黄,有的甚至枯萎了,而山下所有的植物却丝毫未有变化。 傅言澈在这一刻忽然心口一阵刺痛,他用手捂住胸口,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唯恐惊扰到专注的林锦初,他很害怕这样的林锦初会随着鲜花一起消失,可他却又什么都做不了。 她果然不是一般的女孩子,竟然可以操控鲜花,让鲜花采集天地间的灵气来护住雪山,护住下游的万千百姓。 如果此时林锦初在空间,会发现空间里又变得暗无天日,回到她第一次看到空间的混沌状态,苍梧和青鸾浑身无力地倒在地上,空间里所有的植物都失去了颜色,病病怏怏的。 林锦初口中默默地念着什么,她此时是有意识的,但也不知道自己在念什么,只知道她的心里在祈求雪崩归位,洪水退去,百姓安康。 向下倾泻的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小了,而林锦初却依然在念咒语,她娇小的身体如暴雨中的海棠一样摇摇晃晃,她脸色苍白,浑身在颤抖,甚至站立不稳。 山下突然有人在高呼:“洪水退了,洪水终于退了,我们有救了。” “太好了,天神保佑,我们有救了。” “你们看,是天上的神女救了我们。” 山下密密麻麻跪了一地的人,从山下看山上,只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驻立在悬崖上,双手不停地做着手势,没有人能看懂她在做什么,也没有人能看到鲜花此刻正围绕着她的身体在快速地转动。 “谢谢神女!谢谢神女!” 很多人跪了下来,不停地磕头。 见她站立不稳,傅言澈连忙扶住了她,一股强大的吸力从雪山传来,他不自觉地任由内力被雪山掠夺。 秦风这时候站到林锦初身后,傅言澈的那十五个侍卫也站了过来。 他们用所有的力量来支持林锦初。 等雪崩完全消失了,这一次鲜花没有像往常一样进入空间,而是飘落在雪山上,林锦初仰头喷出一口鲜血。 “锦初!锦初!”傅言澈惊叫道,秦风也惊叫着奔了过来。 第170章 雪莲花 喷出的血落在不远处的雪山上,雪山上瞬间开出火红的花朵,一整片,红得像烈焰,也像血。 林锦初软软地倒了下去。 “锦初,锦初。”傅言澈一把抱起了她,小小的身体如风中的落叶一样轻飘飘的,傅言澈心痛如绞,真怕她就这样随风散了。 秦风又恢复小孩子的样子,这一次他没有强制要背林锦初,因为刚才他的内力也几乎耗尽了,他默默地跟在傅言澈后面。 雪山几乎是在吸他的内力一样,只是这种吸收不是那么明显,而林锦初几乎耗尽了心血和灵力。 “走,我们离开这里。”他说完便朝山下飞跃,秦风和侍卫们跟在他的身后。 “现在要怎么办?”到了山下,秦风看向昏迷过去的林锦初着急地问傅言澈。 “要不先找个大夫看一看,锦初脸上都没了血色,先补补血。”秦风又说道。 傅言澈其实想说,这是大夫能看好的吗?不过补补血倒是可以,总好过什么都不做。 “走,到前面那个镇子找个大夫,给锦初补补血,再好好休息一晚。”傅言澈做了决定。 他甚至不敢去试林锦初的鼻息,只坚定地相信她肯定会没事的。 傅言澈看向怀中的小人儿,轻飘飘的,一点重量都没有,就好像风一吹就能化了,他的鼻子酸酸的,很害怕,不,是很恐惧。 到了镇子上,找到一家医馆,除了林锦初,秦风也瘫软在地上起不来。 大夫给二人诊脉后,说了句:“两个人都没事,不用担心,就是身体很虚,多休息,多补补就能好。” 他这话就如同天籁之音一般,让傅言澈精神大振,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哪怕残了他都能兜着,只要她好好活着就行。 灌了一碗补汤后,秦风才恢复了一些,梧桐水对他来说好像有了免疫力,现在喝梧桐水和喝白开水一样了,尽管如此,秦风还是喝了几大口梧桐水。 大夫确定二人没事后,傅言澈就找了个客栈暂时住下,林锦初是一个人睡的,旁边的两间房,一个住着傅言澈,一个住着秦风。 她从医馆回来时,就已经醒过一次,只是太虚弱了,喝了一碗参鸡汤就又睡过去了。 她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了。 “主人,主人,你醒啦!你还好吗?”小苍梧在空间里叫道,听得出他的声音很虚弱,林锦初还是第一次听到苍梧的声音这样小,就算之前在西山村时,她第一次听到苍梧在空间碎碎念时,也是很有力的。 林锦初其实有些近乡情怯,不太敢进空间,自己力竭吐血的那一刻,小苍梧和青鸾都没有发出一点声响,这要在往常,小苍梧早就哇哇大叫了。 那一刻的她,心痛到了极点,她以为小苍梧和青鸾都离开了。 或者空间的梧桐树和里面的小动物们都没了,她是知道鲜花都没有回到空间,她不敢想象空间里会是什么样的场景。 别墅还在吗?爸妈还能联系上吗?她很不安。 在听到苍梧声音的时候,林锦初很激动的,至少苍梧还在,在就好,哪怕一切从头来过,大不了她再去爬其他的山,把山上那些花都挖进来,让空间里重新充满灵气。 那青鸾呢?青鸾还在不在?其他小动物还在不在? 怀着忐忑的心她进了空间,阴暗得不见一丝阳光的空间让林锦初感到自己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真的什么都没了吗? 但紧接着,随着她踏入空间后,几乎所有的花草都在这一瞬间慢慢苏醒过来,就连躺在地上的小动物们也都站了起来。 然后所有的鲜花源源不断地从外面涌进来,阳光重新照进空间,蓝天白云又回来了。 小苍梧和青鸾也翩翩起舞,林锦初这才敢抬头看向别墅的位置,别墅又重新回到了空间。 她小跑着进了别墅,雪球扑了上来,林锦初将头埋进雪球的长毛里,那种失而失得的感觉没有人能理解得了此时的她,带着雪球进了饭厅,饭厅里依然放着五六个盘子,各种热气腾腾的肉菜和米饭,馒头摆放得整整齐齐。 这是母亲摆放的,父母一向只管做菜,然后摆放在桌上就行,而母亲很少管这些,她总是浅笑着看着他们父女二人狼吞虎咽的样子,自己则吃半碗米饭,在吃些肉菜就放下了。 最的这几天都是母亲摆放的菜,母亲是个极讲究的人,学艺术的人总是精致的,母亲爱画画,爱弹琴,爱养花,当然都是父亲在栽种,施肥,剪枝,母亲只负责赏花。 母亲还爱下棋,经常和父亲对弈。 小方桌上用红豆拼成几个字:初儿,姥姥去世。 林锦初的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流,姥姥,那是她灵魂最温暖的归处,那个慈爱的老人将所有的爱都给了她这个外孙女。 她工作的时候每周都要给姥姥打视频聊天,有时候能聊一小时。 和父母建立联系后,她从不敢问及姥姥之事,她离开现代的前几天,就接到父母打来的电话说姥姥快不行了,让她请假回去一趟。 所以她一直不敢问,怕问出的结果,自己承受不了。 她擦干眼泪,用红豆拼了几个字:爸妈,多保重。 姥姥没了,希望爸妈好好活着,能一直陪伴着她。 林锦初将食物打包好,带着雪球出了别墅。 眼前的一幕几乎让她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林锦初瞪大眼睛看向空间离别墅不太远的地方,竟然在她进别墅吃饭这么点时间内,多了一座面积不算大的雪山,或者说是外面那个缩小版的雪山,雪山上开满了雪莲花。 林锦初往雪山那边走去,越靠近那边就越冷,她心念一动,连忙提了一桶井水放在雪山那边,过了一会儿那桶水就结成了冰块。 哇,夏天不用担心没冰了。 她忽然发现自己原本发寒的身体,在靠近雪莲花的时候却神奇地开始变暖了,林锦初想到傅言澈他们也一直站在雪山上,恐怕身体也受了伤,需要驱寒,于是便摘下几朵雪莲花煮了一大锅水。 第171章 秦风和傅言澈联手 她自己喝了一碗,顿时就觉得浑身暖洋洋的,寒气一扫而光,仿佛打通了身体某个脉络一样,吸收空间的灵气好像更快了,小苍梧和青鸾以及其他空间的小动物也都喝了。 她连忙端着那锅水到空间外面,回到了自己住的客栈房间里。 将吃食和雪莲水放在桌子上,然后打开门朝隔壁叫道:“舅舅,傅大哥,快来吃饭呀。” 一听到有吃的,秦风第一个冲了进来,虽然他现在内力全无,浑身也无力,但吃的动力还是太大。 然后傅言澈的侍卫也进来了。 “锦初,你没事了。”秦风惊喜地问道,他还没力气呢,锦初伤得更重,怎么就好了呢。 锦初可是说了梧桐水要天天喝,他刚才灌了一肚子的梧桐水,可惜效果不大。 “傅言澈呢?”林锦初问道,她装给每人一碗雪莲水,没看到傅言澈,便问道。 “你们一人一碗,驱寒的,快喝。”她催促道:“别犹豫了,你们一进来,屋里都冷了几分,身上寒气太重了。” “主子好像病倒了。”暮山接过那碗雪莲花水犹豫了一下说道:“这水能驱寒吗?那属下先送一碗给主子,主子更严重。” “你喝你的,我送给他。” 林锦初在听到傅言澈病倒后,马上端了一碗雪莲水朝左边房间走去。 傅言澈坐在床上,正在不停地咳嗽,脸上竟有薄薄的霜花,林锦初连忙走到屋里。 “傅大哥,快把这碗水喝了。”她将碗递了过去。 傅言澈见水里冒着热气,以为是热水,正想说,热水喝了不少,没用的,就闻到水里散发出一阵奇特的清香,是他从未闻到过的味道,他好奇地看向碗里,然后看到清水里有十几片白色的花瓣浮着。 “这是……”他狐疑地问道,虽然开口问了,但还是边问边将那碗水一饮而尽,这才看向林锦初。 “怎么样?好些没有?”她没有回答傅言澈的问话,而是反问道。 肉眼可见地傅言澈脸上的霜花就不见了,然后脸色开始变得正常红润,咳嗽也停了。 “这是雪莲花煮的水。”她其实想说,这不是一般的雪莲花,一般的雪莲花不一定有驱寒的功效,但越解释就越要解释更多,会带出很多东西,而有些东西她现在还不想说,哪怕这个人是傅言澈,所以林锦初干脆不解释了。 有些事还是低调点好,别看山下的人神女神女地叫着,好的时候人人追捧,万一有什么不好的传出来,舆论能逼死人,看现代那些明星就知道了。 傅言澈自然也没有问下去,她知道这小丫头心里秘密很多,她不想说他自然会尊重她,总有一天他会让小丫头信任他。 ****** 东夏国皇宫 此时,太子正在皇后的凤仪宫里。 “你说什么?我们派出的五百多人都死了,这怎么可能?五百多个人带一个小丫头回头有这么难吗?”皇后震惊得从华贵的椅子上站了起来,不可思议地问道。 头上的金凤头冠因为站得太突然而晃动起来,身边的嬷嬷连忙上前扶住。 跪在下方低着头,像个鹌鹑似的侍卫首领常荣这才抬起头来。 “回皇后娘娘,回太子殿下,是真的,林锦初不是一个人,她身边有傅言澈,有秦风,还有傅言澈的暗卫暮山,暮水,暮白等人都是武功极高的。” 常荣暗自庆幸自己机灵,派那些人去北地寻林锦初时,特地让他们兵分三路,一路直接往随州,只有几十人,一路十几人专门发送消息,其他五百多人找到林锦初并将她带回京城。 所以那五百多人言信全无,多半是死了,十几人留在外围专门接受消息和发送消息,他们活得好好的,常荣再一次为自己点了个赞,不然就连那些人死都不知道死在哪里。 进了那林子可不就只有死路一条,到时恐怕连尸体都找不到,谁敢进林子里找他们。 “傅言澈?你确定吗?他怎么会在那里,他不是偷了虎符调兵打鞑子军了吗?”皇后的声音尖锐起来,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怎么会在一起。 常荣道:“我们的人从随州发来消息,说鞑子军已全部被灭了,傅言澈大胜,杀光了所有的鞑子军,和随州城里的秦风,宋玉清,陆寒等人前后夹攻,大获全胜。” “这么快就杀光了鞑子军?”皇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鞑子军多勇猛,就连常家父子当年也在鞑子军手中吃过败仗,西北军这十几年在她弟弟手中几乎养废了。 前些年常家军和傅家联合起来将鞑子军打怕了,所以吴家才决定将西北军的大权夺过来,想着日后鞑子也不敢再打过来了,西北军的后权不能总集中在傅家和常家手中。 所以他们才让柳家人对常家人出手下毒,常家人中毒后归隐深山,他们找了几次没找到,后来也就放弃了,反正一家子都中了南蛮的毒,只有死路一条,不足为惧。 太子这时候也开了口:“秦风?你说的秦风是三弟养在身边的那个死士吗?” “正是。”侍卫首领答道,看看他多机灵,起初看到发回来的人里面有傅言澈和秦风,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秦风和傅言澈那是死敌,秦风差点一枪捅死傅言澈,怎么这二人竟会在一起。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二人怎么会搅和到一起,还成为林锦初的贴身护卫?”太子怒道,他能不发怒吗?他的五百多个亲卫,里面有死士,有暗卫,有身边的亲信,就这样全死了。 “这,属下还没有查到,不过有几个人没进那林子,他们还在追查,也许……也许,我们的人并没有死,只是进了林子。”那人其实心里也没底,只要进了那林子,几乎没有人能活着走出来。 除了一个人,那就是傅言澈,既然傅言澈能走出来,也许他们的人也能,只是已过去几天了,他们的人一直在外围守着,就是没见有人出来,这才给用信鸽给他送了信。 第172章 母子争执 皇后气得指着侍卫首领说道:“去查,派人去查,查一下林锦初那小妮子到底出了那老林子没有,如果他们能出来,我们的人说不定也能出来,本宫就不信,我们五百多人还玩不过他们十几个人,就算有傅言澈和秦风也不够。 我们的人也不是吃素的,一对一打不过,几十个打一个还打不过吗?” “是,属下马上派人去查,可我们的人手……”侍卫首领苦着脸,除了身边这些必要的暗卫,其他人都派出去了。 上次派的几百人杀傅言澈也是全军覆没,这一次又是。 太子愤愤地起身道:“母后,父皇身体都那样了,到现在还不把身边的隐龙卫给本宫,再不给,本宫身边连个保护的人都没了。” 皇后正要开口,就听到外面有人传话道:“禀皇后娘娘,太子殿下,首领大人,收到一封快信,北地来的。” 皇后一听,连忙说道:“快,快念给本宫听。” 那人进来正要下跪,太子一甩袖子,“别废话,直接念,站着念。” “是。”那人打开卷成小卷的纸条一看,大喜道:“回娘娘,回太子殿下,大喜呀,我们的人潜入鹿鸣书院,将林锦初的弟弟偷了出来,现正在回京的路上,据说林锦初很疼爱她这个弟弟。” “好,好,好,有赏,统统有赏,这一次办得漂亮,既然如此,就不必派人去抓林锦初了,只等他们回京后送上门来,只要有了人质,她就会乖乖地送上门来。” 太子大喜过望,连声说好。 皇后也喜形于色,心里暗自懊恼,早知道这么容易抓到林锦初的家人,何必枉送这么多人的性命,倒不是那些人金贵,而是他们的暗卫真的越来越少了。 “这么好的主意是谁想出来的,本宫要有重赏。”皇后看向侍卫首领吴荣,这是她常家的旁系侄子,也是太子身边的亲信。 吴荣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回娘娘,是属下想出来的,以为有宋玉清那个老将在,没那么容易得手,没想到那小崽子在书院,身边只有两个长随跟着,昨天他们还说没得手,没想到今天就抓到了,太好了。 其实我们本来想抓住林锦初的父亲,但那人天天刺史府待着,身边有宋玉清那个老东西守着,我们的人根本近不了身,后来听说那个小崽子在书院,属下便让人直接去书院抓人。 大家都以为在书院是最安全的,但其实读书的地方没什么高手,都是些书呆子,最容易抓人了,宋家人也是心大,竟没有派几个高手保护那小崽子。” “吴荣,快快起来,你立了一大功。”皇后心情特别好,她的手轻轻摩挲着那枚火红的凤戒说道:“这下子,看那个贱人拿什么和我们争林锦初,抓林锦初的事就放一边不管了,他们就算出了林子,也要十天八天才能到京城。 反正姓严的那贱货肯定会派人保护林锦初的,我们五百多人都没抓到她,想必严家的人折扣也不会比我们少。 我们守株待兔即可,不必费神再去抓了。 趁这个时间查一查严家为什么一定要娶林锦初,一个假嫡女而已,让严贵妃这么看重,绝不会是因为长相和性格,说出来鬼都不信,一定是那丫头的身份特殊。 去查,一查到底,查严贵妃身边的亲信,想办法买通她们任意一个,肯定有人知道这个秘密,总之盯紧严贵妃和三皇子,他们要的人我们都第一时间抢过来。 还有,查一下秦风怎么会和傅言澈在一起的,秦风可是三皇子身边最厉害的杀手,他差点杀了傅言澈,按理应该是傅言澈的仇人,怎么两个人反而一起杀鞑子军,一起保护林锦初,到底是怎么回事都要查清楚。” “是,娘娘,属下马上派人去查。”吴荣立即应下,然后站起来朝皇后和太子行了一礼就匆匆离开了。 吴荣和另一个侍卫离开后,太子这才对皇后说道:“母后,太子妃之位……” 皇后哪能不知道自己儿子心里想的什么,她恨铁不成钢地说道:“本宫这一次把太子妃之位腾出来,左哄右哄,才让玉儿和我大哥同意,玉儿点头做了良娣。 既然三皇子能把正妃之位一定要让给林锦初,我们也能做到,相信林锦初更会选,一个是太子妃之位,一个三皇子正妃,任谁都会选择我们这个太子妃之位。 这位置你那个女人就不要想了,腾出来是给林锦初的,不是给你的梅儿的,你还真的相信柳家人,恐怕他们暗地里早就是三皇子的人。” “母后,柳家人是柳家人,梅儿是梅儿,梅儿善良纯朴,她一心只扑在我身上,并不贪恋这些权势。”太子争辩道,在他心里梅儿是多么纯真美好的女子,她几乎是不染尘埃,如仙子般的女子。 一想到穿着白色长裙飘飘欲仙的女子,他的心里就甜甜的,无比幸福。 权力再高的男子也渴望美好至纯至真的爱情,亦或者说越是权力高的男人,越希望他的女人是用心爱他的,是爱他这个人本身,而不是权力和金钱,他的梅儿就是这样的女子。 “呵,这话你信吗?”皇后无语地看向自己的儿子,也不知道那个柳依梅给儿子灌了什么迷魂汤,柳家那个老东西将柳家的几个丫头调教得都快赶上青楼楚馆里的女子,哪有半点大家闺秀的样子。 一个个跟个瘦马差不多,狐媚得很,可惜儿子就是看不透,傻傻地爱上柳依梅,偏偏她前后派出两批人都没杀死柳依梅,还让她更提防了。 唉,皇后重重地叹了口气。 “你若不是太子,她会喜欢你吗?” 皇后可不信这些鬼话,可自己的儿子偏偏就喜欢那个矫揉造作的女人,头疼啊! 皇后很无奈地摇摇头。 “母后,你怎么就不信梅儿呢?她说过就算我不是太子,哪怕只是一介平民,她一样爱我的,她还说她一定会证明给母后看的。”太子努力让自己的母后相信柳依梅是个好女子,可皇后就是不听。 第173章 前面有打斗 母子二人都很无奈,谁也说服不了谁,各有各的主见。 “母后,那些派去杀梅儿的人是你派去吧?”太子冷冷地问道。 “我……没有。”皇后有些心虚,她知道这事只要柳依梅不死,儿子迟早会知道,没想到她一点也不隐瞒,这么快就告诉了儿子。 这个狐媚子,皇后恨恨地想着。 “母后还是不要白费力气了,儿子早就派了十几人守着梅儿,柳家本身也有十几个暗卫守着梅儿,柳家老夫人对几个孙女都倍加用心,花巨资买下武功高强之人。 不过梅儿劝过儿子,让儿子不要跟母后计较,母后这样做也是爱子心切,你看看,梅儿多善良,多懂理,母后……” 太子还想再说下去,被皇后打断了。 “行了,你先下去吧,柳依梅的事等林锦初确定下来再说,太子妃之位她是不可能的,你死了这个心,对外并没有宣布玉儿是良娣,玉儿已为你育有一子,她的地位是不能变的,小皇孙以后会继承会是下一个太子,这一点也不会变。 让林锦初做太子妃不过是权宜之计,等从严家那边得到消息后再看看。” 皇后头疼地赶太子走,身边的老嬷嬷轻柔地帮皇后按着头。 “娘娘,太子殿下还小,慢慢教,只怪柳家那个狐媚子太会勾人,将殿下哄得五迷三道,魂不守舍。”她慢慢开导着皇后。 “谁说不是呢?可太子他也太让本宫失望了,唉……但凡本宫多一个皇子……”皇后没有说下去。 “娘娘慎言,谨防隔墙有耳,你们可是亲母子。”嬷嬷吓得连忙劝皇后:“太子殿下虽平庸,但为人厚道,对您也孝顺,除了柳依梅这件事对娘娘有意见,其他倒还好,谁还没年轻过,新鲜劲过了,就啥也不是了。 你看看,以前这后宫有个颖贵妃,陛下千方百计从江南抢回来,那样的妙人儿,也不过就宠爱了三年,为了她陛下当年几乎不再踏入其他妃嫔的宫里半步。 最后还不一样落得了烧死的下场,就连她那个陛下一直说立为太子的小贱种也烧成了灰。 最后陛下明知道吴家有份做这事,又能怎么样,江山重要还是美人重要,陛下精明着呢,他可分得清清楚楚。” 皇后被她这么一说,心里好受了不少,她笑道:“颖贵妃这事以后不要说了,你呀总让本宫这不说那不说,自己还不一样。” 老嬷嬷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过颖贵妃之事都过去十几年了,恐怕陛下早就忘记这个人了。 皇后感叹道:“男人都是薄情的,我们女人斗来斗去,争宠还不如本宫争权来得实在。” 老嬷嬷笑道:“那是她们争不到权,就只能争宠,皇后之位只有一个。” “那倒是,女主子只有一个,其他的人都是些玩意。”皇后得意地轻轻摩挲着自己精美的长指甲。 “柳家那个玩意总会找到办法杀了她,且先让她高兴几天。”皇后恨恨地说道。 嬷嬷轻声地说道:“只要太子殿下继了位,以他乖顺的性格,还不什么都听娘娘的,娘娘将权力紧握在自己手中,到时候多给殿下找几个绝色美人,那柳依梅能得几天好日子? 再说小皇孙聪敏可爱,已经两岁了,只要好好调教,日后定会成品。” “你说得对,本宫总算心里好过些了,要不然能被这逆子活活气死,不省心的东西。”皇后想到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子被一个女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心里特别郁闷。 嬷嬷又道:“殿下虽没有三皇子那样会哄人,很滑头,但太子实在,对娘娘您是言听计从,除了柳家小姐这件事上不肯让步,左右不过是时间问题,娘娘以后当着殿下的面少说柳小姐。 皇后轻轻地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道理她都懂,可就是气啊! 她对嬷嬷说道:“去叫玉儿将小皇孙抱来,本宫想那孩子了。” “是,娘娘,老奴这就过去。” ****** 傅言澈带着林锦初他们一行人出了客栈,一人一马走大路上,又走了五天,一路走来,因为有了那条河,往南已经开始没有干旱。 官道上行人并不多,那条河虽然没有水灾,但还是拖慢了南下灾民的行进速度,所以这里几乎没有看到灾民。 “主子,前面好像有打斗声,属下去看看。”暮山走到傅言澈身边说道,他是傅言澈身边的暗卫首领,一向很谨慎,稍有一点风吹草动,他都能敏锐地察觉。 “去吧,我们正好到前面的树荫下休息一会。”傅言澈说着就牵着马朝旁边的大树下走去,连续走了几天,确实累了。 林锦初就在他旁边,自然也跟着过去,只有秦风还站在那里朝打斗的方向看着,他一听到打斗手就痒,又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打斗声那么激烈,直后悔刚才没有和暮山一起过去看看。 喝了雪莲水,又给每个人的水囊里都装了梧桐水,所有人都恢复了体力和内力,走了半日也不觉得累,反而精神十足。 “锦初,那边在打架。”秦风是个闲不住的,一闲下来就想吃,吃完就想打架,想杀人。 “你想去看啊,等暮山回来再说。”林锦初就是怕他一个人惹祸,他的记忆有时候随意切换,就怕一不小心杀错人,所以有时候对他也会严格一点。 而秦风现在谁的话都不听,只听林锦初一人的,起初是因为林锦初总有好吃的给他,后来慢慢的,他就听森锦初的话了,林锦初叫他向东,他绝不向西,哪怕清醒时也是一样。 当然他清醒时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林锦初,所以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秦风一直都处于糊涂的状态。 但傅言澈知道,在随州一起杀鞑子军时,他无意看到秦风的眼神时,知道那个时候的秦风是清醒的,一个人的眼神骗不了人。 但傅言澈也知道,现在的秦风确实处于混沌迷糊的状态,他一时像是正常人,一时像是五六岁,有时候又像是七八岁。 这时候暮山轻点着官道旁边的树枝跳了下来。 第174章 未婚妻 “主子,林姑娘,那边有土匪在抢劫走镖的队伍,队伍里面有男有女,土匪人多,看样子镖队就要败了,死了不少人。”暮山过来朝傅言澈行了一礼,又朝林锦初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土匪?北边没遇到土匪,这个地方怎么会有土匪,难道东夏国已经乱成这样了吗?”傅言澈看向暮山问道,目光有些迷茫,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感觉自己有些累了,护住北境,护不住西北边境,跑到皇宫拿到兵符总算杀了鞑子军,这儿又是土匪。 “可知道这些土匪的来历?”他又问道。 林锦初也觉得很奇怪,往南边并没有灾荒了,为什么还会有土匪呢?反倒是在龙脊山脉那么多天都没碰到真正的土匪。 暮山摇摇头说道:“属下离得远,并没有看清那些人的长相,不过土匪个子都不小,像是北边的人。” 个子不小?如果一个两个是个子高大很难说是哪里人,但如果都是大高个,很有可能是北边的。 “走,去看看。”傅言澈拉起林锦初的手就走,秦风连忙跟了上去,他早就心痒痒了,手里的剑擦了又擦,恨不得马上杀过去。 他们走到打斗的地方,这里的路明显窄了许多,是两边山体交界的地方,这一片都是低矮的山区,山势不高,但连绵不绝,长满了杂草和树木。 这里应该就是芜州地区,林锦初想起在祖父书房看到的舆图,了解东夏国大概的地理位置排列,到了芜州,往东便是平原地区,往西南全是山区,舆图上一大片都标注的山区,俗称千山山脉。 很明显这个地方很穷,朝西南边一眼望去,看不到一块平地,更看不到有庄稼生长。 两边的人打成一片,地上死了一地的人,约莫有二十多个男子,里面包括镖师还有一些是府丁,几个女子被两个土匪押着,一个土匪还动手动脚地摸了一把一个年轻姑娘的脸。 暮山突然指着一个女子说道:“咦,那不是杨大人的女儿吗?” 他说完吐了一下舌头,说了句:“怎么又遇到她?倒霉!” 然后林锦初就看到傅言澈的脸瞬间黑了下来。 她不由得有些好奇,那女子此时正被一土匪抱着,正拼命地挣扎,不时发出痛苦的哀求声。 “救命啊!求你放了我,你要多少银子,我爹都可以给,还有,我未婚夫是傅少将军,你听过吗?他有银子,你们只要修书一封给他,要多少银子,他一定会给的。” 林锦初在听到她说未婚夫是傅少将军时,不由得看向傅言澈,傅言澈脸色阴冷得几乎滴出墨来。 林锦初不知道他是恨那些土匪挟持未婚妻感到痛恨,还是对那女子感到头疼,因为她听到了暮山刚才的话,倒霉,这两个字可不是个好词。 傅言澈感受林锦初看向自己的眼光,他也看向她,林锦初避开他的目光,她是肯定不愿意插足到这些复杂感情里的,不管什么前世今生,什么宿命,纯粹觉得没意思。 那女子越是哀求,那土匪笑得越大声,但抱归抱,那人并没有做什么,只是狞笑着说道:“放心,老子不会染指你,你这样的美人儿是属于我们老大的。” “他们是鞑子军。”傅言澈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什么?竟是鞑子军,鞑子军已经跑到这么远的地方了,那整个东夏还有多少鞑子军隐藏在暗处?林锦初有些不寒而栗。 “秦风,你在这里守着锦初,暮山,我们去杀了这些鞑子军。”他说完提剑就朝前面冲了过去。 秦风急得想跺脚,这么好杀人的机会怎么能让出去,他还想和傅言澈比一下谁杀人多呢,但看到林锦初又忍住了。 “舅舅,别急,我们两个也去,不过我们可以躲在暗处,杀他个出其不意。” 林锦初说着从空间拿出连弩,之前虽然每次都把箭镞及时捡回来,空间里攒了几十支箭镞,但还是有些找不到了。 但随州之战后,打扫战场,她又偷偷拿了几百支放在空间,还有,运送粮草的鞑子军里有些人拿的是连弩,她当时还把那几把连弩也收进了空间,另外还有很多普通的大铁弓和铁箭。 每一把连弩都装得满满的箭镞,只是没有涂毒粉,空间现在已没有毒草,不过林锦初现在箭术越来越好,射出的每一箭都能击中要害,况且这些人装扮成土匪,身上没穿铠甲,把握更大了。 林锦初和秦风绕到山的后面,刚躲在一棵大树下,就听到一个女子的声音。 “澈哥哥,你来救月儿了,对不对?”女子哭着就要挣脱那男子的束缚。 那人抬手扇了那女子一巴掌,然后就见自己的后背心一凉,他呆愣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低下头看到自己胸前多了一支剑。 傅言澈一抽剑,那人不可置信地转过头看向他,朝他指了指,终于还是没能说出话来,就口吐鲜血倒了下去。 “澈哥哥!”女子刚才被吓傻了,这会儿清醒过来就要朝傅言澈身上扑过去。 傅言澈一闪开,朝身边的暮山说道:“将杨姑娘几个拉到一边。” 他说完就冲过去杀假土匪,镖局的人只剩下三个人还在抵抗,十几个假土匪围着他们。 “澈哥哥,表哥,我是月儿呀。”女子扑了个空,差点摔倒,被暮山及时拉住衣袖,这才险险站住。 她不顾被打得红肿的脸,眼神缱绻地看向傅言澈正在杀敌,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傅言澈杀人,那专注又凶狠的样子,让杨宛月芳心狂跳不止。 “小姐。”看护几个丫鬟的从转眼就被傅言澈杀了,见小姐终于被救他互相解开绳子连忙跑了过来,前后护着她。 “嘘,别吵着我看表哥杀人。”杨宛月估了个噤声的动作,丫鬟们吓得一声也不敢发出,个个恨不得屏住呼吸,盯着傅言澈。 “不准看,表哥只能我一个人看。”杨宛月瞪了瞪几个丫鬟一眼,丫鬟们只得低下头。 第175章 假土匪 林锦初原本看好戏一样看着这一幕,但心里不知道为何总有些不痛快,没想到这女子竟是傅言澈的表妹,而且似乎还是未婚夫妻。 古代这些表哥表妹最容易生出感情,他们大多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而且刚才傅言澈一看到表妹被人搂抱着,马上就往上冲,看样子是救人心切。 也是,如果已经定了亲,不管喜欢不喜欢,都是一家人。 林锦初是个重感情的人,哪怕她平时看上去很理性,但遇到感情还是遭殃,就像在现代,初恋失败后,直到三十多岁都没再谈过一次,更没有结婚的打算。 感情这东西还是少碰为好啊!林锦初想着很快就恢复了理性。 这一次秦风手里也拿了一把连弩,弓箭他是会用的,他还是第一次使用连弩,觉得很好玩,暗戳戳地躲在树后面,一射一个准,不是射中假土匪的眼睛,就是射中屁股,射得那些鞑子军嗷嗷直叫。 路边的树和草正好挡住了林锦初和秦风两个人,几个鞑子军端着弓朝这边走过来。 林锦初在一旁忍笑忍得肚子疼,也学着秦风的样子,专找鞑子的痛处下手。 “喂,看这里。”她朝离得不远的一个鞑子军叫道。 那人听到女子的声音,侧过头,一看是个小美人,马上眼睛发亮,张着嘴,差点就要流口水了。 林锦初朝他笑了笑,笑里多了一抹深意,他朝那人嘴里射去,天哪噜,有多残忍,离得不远,还真射中了,就连刚才射中鞑子军眼睛和屁股的秦风都觉得这个更有意思,也学着往人家嘴里射去。 转眼那几个鞑子军都被射中,另外有几个又过来帮忙的鞑子军看到这个场景,指着林锦初和秦风大叫着:“小恶魔,你们是小恶魔。” “小恶魔,这个称呼不错,可你们鞑子军是怎么样对我们东夏的百姓的,比起你们,我们还是太仁慈了。”林锦初恨恨地看向那些人,手中的连弩没有停下来,不断对那些人点射。 常大哥可是说过鞑子军杀人极其残忍,一直强调让她避开着点,说就连孕妇婴儿都不放过,其他人更不用说了。 他虽然说得平淡,但林锦初能想象,一路上灾民对鞑子军闻风丧胆。 还有在山上那次看到的到处都是断肢残骸…… 林锦初懒得再玩了,直接朝那些人胸口和喉咙射去,每一箭都是一击毙命。 假土匪有五六十人,被镖局的人已杀死了几个,秦风和林锦初射死或射伤二十几人,傅言澈一个人杀了五六个,暮水他们一人杀了一至两个。 看上去,余下来能打的只有十几个鞑子军了。 林锦初和秦风又射了一通,然后抓了一个被射中眼睛的鞑子军过来。 “说,你们的老窝在哪里?”林锦初问道。 箭头还在那人眼睛上,那人疼得生不如死,想一死了之,但手里的武器已被林锦初抢了过去,顺手就偷偷地丢进了空间。 “你说了,我给你个痛快,不说我就把箭头拔出来,活活疼死你。”她说着,手握那人眼中的箭头。 手一碰到箭头,那人疼得杀猪般地嚎叫:“别,别拔,我说,我说。” 他用手指了指西南边:“从这儿往里面走,走约半个时辰就会看到一条小路,再往里走,就会看到我们住的地方,不过挺隐蔽的,不容易找到,那里有一大片林子挡着,过了那片林子才能找到。” “你们一共有多少人,从哪里来的,我知道你们是鞑子军。”林锦初又问道。 那人惊讶地看向她,没想到一个小姑娘竟知道他们是鞑靼人,明明他说的一口地道的东夏语言。 “快说。”林锦初厉声催促道,她可没那么多耐心:“你不说有的是人说,反正射伤的人那么多。” “我说,我们一共一百五十多人,出来五十几个,我们是从林州逃过来的,才来了没几天。”那人样子很老实,个子很高大壮实,但看上去挺憨的。 装得还挺像,没想到草原上的人也很有心计,这倒是有趣,以为她是小姑娘肯定会心软呢,我呸!刚才谁骂本姑娘是小恶魔的。 “这么说林州已经被常大伯和常大哥打下来了,厉害!”林锦初不禁为常家父子感到骄傲,看来祖父和她爹那边应该会很顺利。 “你们总共就逃出来一百多个,还是分成几队逃走了?”林锦初又问道,最好都在这里就好了,一举灭光了,省得到处作恶。 “这个不知道,我们本来逃出来五百多个,后来有追兵杀过来,后面的人死的死,伤的伤,逃出来的只有这么多了。” 那人答道,眼睛滴溜着转了转,见林锦初听得脸色越来越好,他手里暗暗抓着一个尖锐的石头,准备朝林锦初一击击中,然后挟持她,以搏得一线生机。 秦风已经用剑把那些受伤的都砍死了,他杀人一向很利落,不拖泥带水,手上的剑正朝下滴着血,他高声问道:“锦初,问好了吗?问好了把这个也杀了吧?” 那人正要举起的手在听到秦风的话后顿了一下,没敢乱动。 但傅言澈杀光了所有的鞑子军后,正朝这边走来,他眼光瞄到这个被问话的鞑子军,看见他手里的石头,眼神马上就锐利起来。 他三步并作两步走过来,一剑砍下那人的手臂。 他的暴力行为吓了林锦初一跳,其实林锦初早就知道那人准备袭击她,苍梧在空间刚才已经告诉她了,她手中有短刀,只等着问完话要了那人的命。 “啊!”那人发出极其凄惨的叫声,手臂从中间断开,断开的手中赫然拿着一块尖锐的石头。 “锦初,你没事吧?”傅言澈紧张地问道,他当然知道林锦初有自保的能力,可秦风刚才走开去杀人了,她一个小姑娘有时候不一定防得住,她还是太小了,不知道鞑子军有多坏,他是亲眼见过鞑子军杀人。 第176章 几支金簪子 他们就不是正常人,是一群变态,他们折磨人的方法能有几十种,上百种,落到他们手中,没有一个人会善终的,个个都生不如死。 “我问完了,他可以死了。”林锦初站了起来,轻飘飘地对傅言澈说道。 傅言澈正准备砍下去时,秦风已先一步过来,用连弩一箭射中那人咽喉,那人连吭都没吭,脑袋一歪就死了。 “抓紧打扫战场,将这些人埋了。”傅言澈朝暮水他们吩咐了一声。 秦风最喜欢做的就是打扫战场了,不过在他认为的打扫战场就是将这些人的武器和钱财都搜罗过来给林锦初,当然,最重要的是钱财。 一顿猛操作,秦风将那些人身上的银两都搜了过来,一共有一千七百两银票和一些碎银子,还有一些金银首饰等。 秦风将这些全交给林锦初后,又将那些人手中的弓箭和长刀都搜刮来,就连中间放的几个雕花木箱子,他也朝这边拖。 “唉,你谁呀,这几个箱子是我们小姐的,你往哪儿拖?”杨宛月身边的丫鬟看不过眼了,双手叉着腰大声音喝道。 “你们什么都没有了,差点连命都没了,这些东西被土匪抢了就是土匪的了,我们抢的是土匪的,又不是你的,哼!”秦风振振有词道。 林锦初差点没笑出声来,舅舅说得没毛病,本来就已经被土匪抢走了,他们要是不来,这些人命都没了。 当然人家是傅言澈的表妹,这事肯定不能这样来计算,不该拿的还是不能拿,鞑子军身上搜的银子可以拿来,但这些箱子里的东西还是免了吧,有点强词夺理了。 “舅舅,那些就算了。”林锦初叫住了还扯着脖子要和丫鬟吵架的秦风。 秦风一跺脚:“我看到了,那箱子里很多好看的衣服和银子,还有女子头上戴的首饰,那些东西锦初也可以穿的,舅舅不想锦初总是穿这些灰土的衣服。” 林锦初一把拉过他,小声而耐心地劝道:“锦初有银子,离开随州时祖父给了很多首饰和好衣服给锦初,只是我们现在在路上,打扮不得,容易遇到坏人,你们那个杨小姐就是打扮得太漂亮了遇到坏了。” 一听说锦初有银子和好衣服,秦风的脸色好了不少,但一听到坏人两个字,他又激动了。 “有坏人秦风就杀死他们,锦初别怕,有舅舅在,没人敢欺负锦初。”秦风一拍胸脯说道,又把手中的长箭镞放到林锦初脚下。 “咦,刚才我拿来的刀和箭呢?”秦风看到林锦初身边空空的,一把刀和弓箭都不见了,奇怪地问道。 “嘘,舅舅,我已经藏起来了。”林锦初小声对秦风说道。 秦风一看林锦初这么神秘,声音小得只有他和锦初二人听到,很是开心,这是他和锦初之间的秘密,哼,傅言澈不知道,刚才看那个女人朝傅言澈扑过去,他很是不爽,不开心,不想再理傅言澈了。 “锦初,把这此武器也藏起来。”秦风特意压低声音说道,他很喜欢这种感觉,这说明锦初只信任他这个舅舅。 傅言澈正朝这边走过来,他已经不止一次知道林锦初藏了不少武器,他猜想林锦初应该有个神奇的百宝箱,可以装不少东西,每次杀了鞑子军或几个皇子派来的暗卫,事后那些人身上的武器都会少了很多。 他猜想是林锦初藏了起来,于是他手中也拿了一些剑和弓弩,走到这边后,也学着秦风的样子放在地上。 他左手还拿着一个木盒子,里面是几支金簪子。 他刚朝林锦初递过来时,一只手将那个盒子抢了过去。 “表哥,这个是给我的,对吧?”杨宛月抢过盒子,忙不迭地打开盒子,见是几支又闪又很时兴的金簪子,高兴地说道。 傅言澈瞬间黑了脸:“你那些箱子里的首饰还不够吗?非要抢这一盒,拿来。” “不给,到我手就是我的了。”杨宛月赌气地将那几支簪子插在自己头上,还不忘记挑衅地看了林锦初一眼,问傅言澈:“表哥,好看吗?” 傅言澈没有回答,而是看向身边的暮山。 “暮山,将那一箱子首饰盒都搬过来给锦初,至于这一盒从土匪怀里抢来的,杨宛月你真喜欢就拿着吧。”傅言澈冷声说道。 他不过是觉得锦初这丫头有些财迷,这几支金簪子确实有些份量,便想拿来给她。 “是,主子,派两个人来抬。”暮山刚叫人,秦风一听马上就跑了过去,一手托起一个大木箱子,还特地打开盖子看了看,见里面全是首饰,这才搬了过来。 走到杨宛月面前时还朝她哼了一声:“都是给锦初的,就是不给你,丑女人。” 杨宛月好像被人踩到了尾巴,马上跳了起来:“你说谁是丑女人。” 她刚才抢到那些簪子的好心情在听到傅言澈说那金簪子是从土匪怀里抢来的,顿时就觉得不香了。 “说的就是你,丑八怪,丑女人。”秦风毫不客气地说道,还不忘记做了个鬼脸。 “你这个傻冬瓜,敢说我丑。”杨宛月追上来就要将自己的箱子夺过去。 但她哪里能抢得过秦风,秦风飞一般地将箱子放到林锦初身边,然后叉着腰挡住箱子。 “表哥,那是我的首饰。”杨宛月一把将头上的几支金簪子拔下扔到地上,还踩了两下。 呸,土匪怀里,她嫌臭。 秦风可不怕臭,连忙把那几个金簪子捡了起来,放到林锦初手中。 “锦初,这些能换银子的,到时候买好东西吃,买大房子住。”秦风说道,银子越多越好,只有银子多了,锦初才能买更多好吃的。 “杨宛月,这是你的首饰吗?这些又去北境哄我娘买给你的吧?从我们镇北将军府前后骗了不少首饰,我还没跟你清算呢。 你跟我娘说什么,谁跟你情投意合了,谁跟你青梅竹马了,谁又是你未婚夫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实话跟你说,我早就说过,拿你当妹妹。 你非不听,再这样,别怪我不客气啊!我警告你,就算你追过来也没用,我是不可能娶你的。” 傅言澈的话说得很难听,他一忍再忍,忍无可忍。 然后就听到杨宛月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第177章 镇北将军府的秘密 “你凶我!我要告诉姑母,姑母明明已经答应了,我就是你未婚妻。”杨宛月哭着说,一边说一边跺脚,那样子就差在地上打滚了。 傅言澈看了她一眼说道:“谁是你姑母,你姑母是我二婶,而不是我母亲,别弄错了。 当年我爹和我在战场上,母亲病了,你们杨家不知道从哪弄来个药丸,说是一颗值千金,是什么神丹妙药,以此为交换哄着我母亲欲跟你定下这门亲事,我爹可从来没承认,我更不可能承认。 我爹说了我的婚事只能我自己做主,别人作不得数。 我一男的本不想与你计较,小打小闹也就算了,你现在这算是做什么?” 旁边的丫鬟连忙解释道:“表少爷,小姐是找你的,将军夫人说你很久没消息了,小姐就雇了镖局的人进京找你,小姐满心满眼都是你,再说,将军夫人早就将小姐当成未来的儿媳妇了。” “打住,你算个什么东西,指手划脚的,你们的事不要和我掺和到一起,暮山,你带几个人和那几个没死的镖师一起,送杨宛月去京城,也就几天的路程,送到我二婶手上就行。” “表哥……”杨宛月还想说什么,见傅言澈的脸冷得快掉冰碴,连忙打住。 她朝前走了几步,又不死心地转过头问道:“你刚才想把从土匪身上搜出来的金簪子是要给这位姑娘吗?” 她还是不忘记恶心一下林锦初,想在傅言澈和林锦初心口上插一刀,不是想送别人吗?既然是土匪那里拿来的,送给别人不觉得渗得慌吗? 林锦初闻言也看向傅言澈,她倒不觉得有什么,也知道傅言澈不是这种人。 “哦,是送给锦初的呀,不过是因为那些金簪子能换银子,怎么,你有意见啊! 我给锦初收着的,真要送首饰给锦初,我会亲自刻的。” 林锦初没想到傅言澈会这样说,原来他想亲手刻一个送给自己,大概如果不是杨宛月逼他说出来,他肯定不会现在就说。 可一想到太子和三皇子的人都在抓自己,又想到青鸾所说的傅言澈在凡间的每一世都会是虐恋,爱而不得,心里又是一阵苦笑。 “你不能喜欢她,姑母说了,你只能娶我。”杨宛月不依不饶地说道:“你母亲喜欢的人是我。” “那你跟她去过就行,我没意见,你不就想嫁进我们镇北将军府吗?哦,可以嫁给我二弟,不对,我二弟已定亲了,只能给他当妾了,要是不愿意做妾,那就只能嫁给我三弟了,我三弟才十岁,不知道他肯不肯。”傅言澈的话一句比一句毒,但林锦初听起来莫名有些开心。 傅言澈喜欢和林锦初相处的感觉,平和舒适自在,锦初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大义,而不是像杨宛月这种京中贵女自小到大学的都是些勾心斗角,让人别别扭扭地,很难受,躲都躲不及。 “你,你说什么,让我嫁你三弟,你……”杨宛月羞愤交加,舌头都不利索了。 “我母亲最喜欢我二弟和三弟了,你也知道我在家里是最不受母亲喜欢的,所以你只有嫁给我二弟三弟。”傅言澈继续开导道。 “不,我只喜欢你,我想嫁的人也只有你,而且你母亲就是答应了我和你的亲事。”杨宛月固执地说道。 “我和你永远不可能有亲事,要想嫁我,除非我死,不,我就是死也不会娶你的,死了你这个心,这是我最后一次跟你说这么多废话,下次再提,哼……” 他边说,边从地上捡起一把长枪,以枪尖顶着杨宛月的额头。 “别以为我不敢杀了你。” 杨宛月不认为傅言澈真会杀了自己,但一看到他的脸色冷得可怕,便不敢再开口了,怕他手一抖,刮花自己的脸。 傅言澈见她终于不说话了,这才放下手中的长枪。 “我不走,我就要跟你们一起走。”杨宛月松了口气,见他放下长枪,胆子又大了起来,她不想让别的女子趁她不在占了先机。 傅言澈朝暮山使了使眼色,暮山正要上前时,秦风已快步上前一个手刀打晕了杨宛月。 “跟她磨磨叽叽什么,丑八怪。”秦风嘴里唠叨着,手比嘴更快。 “小姐……”丫鬟惊呼。 “还不快带你家小姐走,再听到你们撺掇杨宛月,小心割了你们的舌头。”傅言澈冷冷地说道。 丫鬟吓得马上闭上自己的嘴,好像不闭上嘴,自己的舌头很快就不保了。 “马车还能用,你们几个人的马也骑走,送到后,你们几个就先留在将军府里。”傅言澈朝暮山又叮嘱了一句,他发现自己的话好像比以前多了。 以前面对杨宛月他从前只有黑着脸,从来不会跟她说什么,总之就是主打一个不理就行,能避就避。 从小到大,母亲就一直不喜欢自己,对自己特别严厉,无论他做得多好,多讨好母亲,母亲就是横竖看不顺眼。 但在对杨宛月这件事上,母亲却出奇地坚定,强调自己当初生病,是杨家给了一粒灵丹神药救了她的命,她也答应了杨家,会让傅言澈娶杨宛月。 让他奇怪的是,父亲和他从战场上归来后,在这事上一口拒绝了,说府中其他子女的婚事母亲可做主,唯独他的婚事,只能由他傅言澈自己做主。 这件事傅言澈一直不明白,总觉得父亲有什么瞒着自己,这个家里有什么是自己不知道的,甚至连母亲很可能也不知道。 当着林锦初的面,他想解释清楚,不想有什么误会,不想让林锦初觉得他和其他女人不清不楚,但他又害怕自己哪句话说错了。 他的嘴其实很笨,从来都是直接提刀就砍,这些弯弯绕绕的东西还真不会。 见暮山带着那些人离开后,其他人也埋了尸体后回来了。 “走吧,我们去土匪窝看看。”林锦初拍了拍手中的灰尘站了起来,她又轻声对傅言澈说道:“你们先朝西南方向走,我一会儿藏好这些武器就跟上来,舅舅,你也先走。” 第178章 土匪窝 傅言澈明白她的意思,知道她想避开大家,当然也包括他和秦风,一想到秦风和自己是一样的待遇,心里那点不痛快就一下子消散了。 “锦初……”秦风就要和林锦初一起,他不想和傅言澈一起。 “快跟上去,我马上就来,说不定一会儿我会追上你,要不要打个赌。”林锦初已经摸透舅舅的脾气,知道怎么让他听话。 “好啊,秦风喜欢打赌,你说,锦初你快说。”秦风催促道。 “如果我追不上舅舅,那我就给舅舅一个烧鸡。” “不,我要烧鸭,脆皮的那种,很多油的,再配上一根黄瓜,哦,两根,三根黄瓜,不要烧鸡,秦风不喜欢吃烧鸡了。” 秦风连忙换了一个赌注,自从上次吃了一次烧鸭,他又迷上了吃烧鸭,对烧鸡兴趣不大了。 “行,就烧鸭,如果我追上舅舅了,那舅舅要无偿帮我完成一个任务。”林锦初继续说道:“舅舅可答应?” “好,就这么说定了。”秦风高兴地应了一声,然后屁颠屁颠地朝前面的傅言澈他们追了过去。 林锦初这才将地上散落一地的武器都收进了空间,其实光是看武器也能猜到八九不离十,土匪哪有这等好武器,看来鞑子军真的做足了侵占我东夏国的准备。 长刀全是精铁制成的,份量很足,沉甸甸的,弓箭都是上好的木质和鹿筋制成,箭镞全是铁制的,正好全送给林锦初了。 林锦初看了一下空间的武器,已经快堆成小山了,上次和秦风一起杀了三百个鞑子军,所有的武器都收进了空间,这一批的武器又都进了空间。 林锦初将地上的武器都收进了空间,这时候小苍梧在空间里说道:“主人,小喜鹊传来消息,说是随州那边已经安置了三万多灾民,都安置在随州城外,主人留下的粮食足够多,现在不缺粮食。” 哇,从他们出了随州城到现在十天左右,就收留了三万多灾民,祖父和父亲他们速度真快。 “还有,常将军和陆寒他们兵分两路,各带领十万人马从东西两边各自向北清理尸体,清扫余下的鞑子军。 常将军已经过了谷城,陆将军已经到了清平县,继续向北推进,只不过北方现在有了疫情,所以药王谷的人已经跟着队伍向北了。 这和书中内容又不一样,书中这个时候药王谷的人已经在京城了,而原主此时已拜了药王谷老谷主为师,拜师这一点是相同的。 林锦初见四下无人,便进了空间,回到别墅,将桌子父母准备的吃食挑了一些烤肉,烤红薯,烤鸭,白面馒头等装到食盒里然后朝前面的秦风追去,刚才中午没吃东西,这会儿肚子饿得咕咕直叫。 “锦初,你没追上我,你输了。”听到脚步声的秦风高兴得忙调头朝林锦初大呼小叫,见她手中有食盒,口水恨不得流下来。 “你的烤鸭和黄瓜。”林锦初将一个食盒放到秦风手中,还递给他一对一次性手套。 秦风已经习惯了戴手套吃肉了,想也没想就戴上手套开吃。 林锦初又追上傅言澈,将手中的烤肉,烤红薯和馒头,肉包子给了暮水他们。 大家坐在一块空地上,直接开吃。 吃完继续向前走,这条所谓的路是土匪走出来的,杂草丛生,怪石林立,高一块低一块特别不好走。 好不容易走了两刻钟左右,才看到一条碎石小路,弯弯曲曲的小路被两边茂密的树林围着,不注意找,根本找不到这条路,在小路上又走了两刻钟,这才远远看到一个古老建筑。 他们躲在林子里看向建筑,有个大门正对着小路的拐角处,大门口站着两个手拿长刀的假土匪。 “里面大概还有百人左右。”林锦初说道,那人招供说总共有一百五十多人,出来五十多个,里面可不就只有百人左右。 “暮白,暮水你们两个悄悄杀了那守门的两个人,秦风,我们一起进去看看,其他人留在这里保护锦初,务必保证她的安全。”傅言澈低声朝大家说道。 林锦初其实也想进去,但她不会轻功,那外墙太高,根本过不去,让傅言澈和秦风舅舅进去专心杀人也挺不错的,她便没有说什么,而是乖巧地点了点头。 秦风一听又要杀人,马上就来劲了,抽出自己的剑,跟在傅言澈身后。 暮白和暮水二人毫不费力就用刀割了那二人的喉咙,四个人跃上墙,然后就听到乒乓一顿打斗。 “你们两个能不能带我上高墙,我有连弩,杀得快一点。”林锦初手又痒了,而且她也确实有些担心四个人进了里面会受伤,毕竟要杀一百个鞑子军,而且这样杀起来也很慢。 被问的两个人想了想还是摇摇头,主子吩咐他们保护好林姑娘,他们怎么能自作主张带林姑娘上到那高墙上,那里多危险,敌人可是有弓箭的,而且是铁弓,万一林姑娘受了伤,他们不好交待。 “你们不怕你们的主子有什么三长两短吗?我又不是没打过,从来就没吃过亏,我有连弩,怕什么。”她说着拿出几个连弩来,一个一个递给身边留下来的八个暗卫。 “你们带我到墙上去,你们八个也和我一起在高墙上,一起用连弩杀敌人,这样你们又可以保护我,又可以保护你们主子,这一举两得的事,总比我们这么多人躲在这里强吧?” 林锦初苦口婆心地劝道,心里觉得还是舅舅在这里好,她说什么舅舅都配合。 八个人明显被说动了,老实说听着里打得起劲,他们心里七上八下的,不踏实,总觉得自己本是主子的侍卫,哪有自己躲着,让主子在前面拼命的。 “行,我们听林姑娘的。”其中一个人答应下来。 “暮千,你……”另一个指着他说道,但他好像自己也被说服了,便说不下去了。 “行了,快点,别磨蹭了,万一你们主子受伤了,就不好玩,药王谷的人又不在这里。”林锦初催促道。 九个人轻手轻脚地上到高墙,朝下看去,地上死了十几个鞑子军,秦风和傅方澈不见了人影,只有暮水和暮白正被二十几个鞑子军围攻。 第179章 江南姚家 “会用连弩吗?”林锦初边说边已经射出两箭,各射中一人,一个射中喉咙,一个射在眉心。 “林姑娘好箭法!”旁边的暗卫惊叹道,他手中的连弩也射了出去,也射中一人胸口。 “我们都会用连弩,不过这次没带,只带了剑。”暮千在旁边解释道,他拿着连弩连杀两个鞑子军,赞叹道:“这玩意是真好用,太省力气了。” “一人一把就给你们了。”林锦初说完又继续点射,反正空间里还有几十把呢,铁弓更多。 他们一来,暮水和暮白压力小了很多,大家一起很快就消灭了这个院子里的鞑子军。 林锦初这才被暗卫架着下到地面。 “走,我们去帮傅言澈和我舅舅。”林锦初说着便朝前面那道门走去,暮千等人也跟了上去。 刚走进那道门,迎面射来一支铁箭,林锦初巧妙地避开,并用手抓住那支箭,举起连弩反手射向来处,就听到“啊”的一声,有人从房梁上掉了下来。 “林姑娘好俊的身手。”暮千还是第一次看到林锦初出手,平时都是他们冲在前面,等杀完林锦初也将连弩收进空间了,所以他们一直都以为林锦初只会用连弩。 刚才那支箭,差点吓得他们心跳都慢了半拍,这要是射中怎么办,没想到林姑娘竟能徒手接下那支铁箭。 大家将房梁上搜了一遍,确定真的没人才继续朝前走。 几十个鞑子军围着秦风和傅言澈二人,有几人举着铁弓对着他们,不过他们二人手中的剑舞成了剑花,身边又围着几个人在打斗,一时间铁弓倒是没法射中他们。 暮千紧张得就要往上冲,主子这样也太危险了。 不过看向林锦初又犹豫了,主子是让他们保护林姑娘的,他们这样冲上去似乎是违背了主子的命令了。 “快去吧,我没事,我能自保。”林锦初贴着墙一手端着一把连弩。 暮千目瞪口呆地看着林锦初,这小姑娘什么时候手上又多了一把连弩,合着这他们这些暗卫平时也才人手一把连弩,还没有这小姑娘给的连弩功能和品质好,军队里根本没有配置连弩,只有傅言澈贴身侍卫才有。 怎么到她这里连弩都成了大白菜一样的货色了,想有几把就有几把,好像凭空变出来似的。 暮千犹豫的这点功夫,林锦初已经靠着墙连杀三个鞑子军,他们这才放心地冲了上去,尽管如此,暮千还是留下来两个侍卫,让他们一左一右地保护林锦初。 正好两个人靠着墙也能射杀敌人。 有了他们的帮助,很快这些人被杀得差不多,最后还有一个应该是鞑子军口中的老大,秦风和傅言澈两个人夹攻那一个人,没打几个回合,秦风就一剑刺中那人心口。 又到了打扫战场的时候,秦风负责搜查敌人身上的钱财,其他人负责挖坑埋人,林锦初又把几把大铁锹拿了出来,这几把铁锹是在随州刺史府里拿来的,一直绑在马背上,自从听说北方有疫情,现在他们每次杀人后都把尸体埋了。 秦风手脚麻利地将所有的银子都找到,这一次竟找到三千两银票,几个银锭子,还有不少碎银子。 所有的银子给了林锦初,所有的武器堆到一起,趁所有人都在埋人,林锦初将这些都收进空间,秦风将铁锹绑回马背上。 林锦初见大家都在忙,她便一个人朝前面的房间摸去。 老建筑空空荡荡的,连家具都没有,假土匪们都是在地上打地铺,房间里只有十几个瓦罐煮饭,旁边有二十几个箱子,打开一看,二十几箱子是各种上好的布帛,另有两箱子是银子,应该是打劫哪个商队的。 林锦初将这些东西全部收进空间,再朝另一个房间走去,房间里什么都没有,连着向前走了两个房间,这才在一个房间里看到几个女子和一个两岁大的小男孩。 几个女人一丝不挂地躺在地上,身上都是斑驳的红痕,除了一个还有气,其他的都死了。 已死的几个女人,下身都在流着血。 小男孩躺在地上,不哭不闹,两只眼睛还在动,林锦初抱起那孩子,孩子好像吓傻了,脸上挂着泪,一声不吭,好像失了魂似的。 “救救他,求你。”那女人突然开口道,声音很小,说了一句后就不断地喘气。 “你想活吗?”林锦初问道,她知道那人已经受了很重的伤,梧桐水不一定救得活,她要是想活,林锦初就会尽力救她。 那女人摇了摇头,“我们是江南姚家的,从北地荆城省亲归家,本以为这段路还算太平,没想到……他叫姚麟,是姚家的独苗,请恩人帮忙送到姚家,必有重谢。” 女人说完拔下头上一支梅花白玉簪放到林锦初手中,又颤抖着手从贴身衣物里欲往外拿东西,但手太抖,一直没办法拿到。 “你帮我拿一下,里衣夹层缝着一张银票。”她吃力地说道。 林锦初按她的吩咐摸到一块里面有纸质的布角,拆开后果然有一张银票,一看竟是万两的面额。 林锦初惊呆了,她来到这个世界还是第一次看到万两的银票。 “救救孩子,把我们的人埋了,这是报酬,孩子到姚家……另有报酬。”她说完脖子一歪就没了气息。 林锦初默默地给孩子喝了一碗梧桐水,然后帮这几个女人都穿上衣服。 她知道这一支队伍不可能只有女人,应该还有不少男子和家丁之类的人。 她抱起那孩子,孩子喝了梧桐叶水已经睡着了,脸色也开始有了红润,呼吸平和起来,不像刚才呆傻的样子。 林锦初到处找了找,也没找到,想来应该直接杀死在路上,也不知道是不是被野兽吃了。 “傅大哥,舅舅,你们过来。”她朝外面叫道。 秦风第一个冲到这里。 “怎么啦,锦初,还有鞑子吗?怎么还有个孩子?”秦风吃惊地看向林锦初怀中抱着的孩子。 他又将手中的两张银票又放到林锦初手:“从一个鞑子军鞋底找到的,狡猾的东西,真会藏,就是有点臭。” 林锦初一听是从鞋底找来,差点扔到地上,但又忍住了,臭就臭吧,谁能嫌银子多,将这两张和刚才那张万两银票一起扔进空间。 第180章 颖贵妃 “舅舅,你来看看。”她将秦风带到那个房间:“这孩子就是这些女人带着的,大人都死了,就留下这个孩子,你叫几个人来把他们埋了吧?” 这时候傅言澈也到了,暮千他们都过来了。 一看到屋子里都是女人,连忙转过身就往外面走。 “都死了,你们可愿意把他们埋了。”林锦初想把那张银票拿出来给傅言澈,她知道傅言澈很需要银子,但想了想,还是决定等进京后将这些银子一起给他,除了前朝地宫的那些,她暂时不能动,其他的她留着也没用。 自己身上留下几千两就够用了,其他的还不如给千疮百孔到处需要花钱的东夏国,只有傅言澈才能把这些钱花到刀刃上。 “没什么愿意不愿意的,见到尸体就埋了,要不然留着,对死者不敬。”傅言澈说完,暮千他们已经去拿铁锹了,另有几人将尸体用麻布包起来往外抬,麻布是林锦初从空间拿出来,入在尸体旁边的。 其他人留下来埋尸体,林锦初抱着孩子继续朝前面走,傅言澈和秦风,还有暮水和暮白也跟在后面。 “这孩子是刚才那些人的?”傅言澈问道。 “嗯,说是江南姚家的,那女人临死前说的。”林锦初没有瞒着傅言澈。 “江南姚家?”傅言澈语气里似乎很是吃惊:“那是东夏国最大的皇商,她们怎么会在这里?” 原来是东夏国最大的皇商,难怪出手那么大方,真可怜,还好这孩子活下来了。 “说是到荆城省亲,没说几句话就死了,让我把这孩子送到江南姚家,大人都死了,只留下这孩子,孩子太可怜,我除了答应,还能做什么?”林锦初将当时的情况大概说了一下。 傅言澈没再说什么。 林锦初见他神色有些不对,于是又问:“这姚家有什么特别的吗?你很了解姚家吗?” 傅言澈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是有个秘密,这事告诉你也无妨,姚家这些年来一直偷偷给我们镇北军送粮食和银票,否则以朝廷给的那些,每年冻死饿死的军人就会有很多。” 原来是这样,林锦初觉得自己听到了一个很大的秘密,这种事不能让人知道的,否则姚家和镇北军都没有好果子吃。 官商勾结自古是大忌,更何况是武官,如果被御史台的人知道了,一顶帽子扣下来,轻则抄家流放,重则扣一顶谋反的帽子,直接诛九族。 可见傅言澈能告诉她是很信任她。 紧接着傅言澈又道:“十多年前姚家曾有一女儿在宫中做贵妃,赐封号为颖,称颖贵妃,听说异常得宠,后来颖贵妃生下一子后,不知道为何后宫走水,母子二人被烧死在里面,自此姚家人又回到江南,从此低调行事。 不过皇帝一直尚算厚待姚家,这么些年,姚家一直是最大的皇商,地位无人可以憾动。 但若是老皇帝有什么事,不管是三皇子还是太子继位,姚家大概……” 傅言澈没有再说下去,他想说什么,林锦初自然明白,姚家如今的富贵全靠老皇帝撑着,老皇帝一死,姚家就是待宰的羔羊。 这一次姚家这些女眷看似是偶然,谁又能说得准会不会是阴谋? 这时,秦风手拿一个小铁盒子小跑过来。 “你们看,我又找到什么?喏,锦初,这些银票给你收着。”秦风从铁盒里扒拉出一沓银票放到林锦初手中,林锦初一数,竟有五万两。 这些鞑子军真有钱! 秦风拿出银票就把铁盒扔到地上,从铁盒里掉出一个羊皮信封,傅言澈捡起那个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纸。 傅言澈看后脸色阴暗下来,他把那张递给林锦初。 “鞑子军到这个地方不是偶然,杀死姚家之人也是有备而来。”傅言澈声音冷得吓人,林锦初还是第一次看到戾气这么重的傅言澈。 她一直觉得傅言澈和巴彦都是顶尖的人物,但性格完全不同,傅言澈不说话时如谦谦君子,上马持枪时则冷俊锐利,但阴狠这一面,她还是第一次显露出来。 而巴彦一看就不好对付,眼中满是算计,性格阴狠果决。 林锦初看向那张纸,纸上写了几个字:姚三日后达,杀之,后另有重酬。 信上没有称呼,也没有签名。 “他们也太沉不住气了,这么快就开始动手了。”傅言澈淡淡地说着,声音里有些悲伤。 “他们何止是对姚家,对你不也是如此?”林锦初没客气地说:“你回京后扶持这样的人当皇帝吗?值得吗?” 傅言澈陷入深深地沉思中。 林锦初收好银票说了句:“傅大哥,姚家那夫人临死前给了我一万两银票,再加上这五万两,我这里还有十万两,一共十六万两银票,我先代你收着,到了京城再给你。” 傅言澈嘴唇动了动,想拒绝,但终于还是没说话。 他知道林锦初之前已经给了十万两银票常廷,这十万银票都换成银子给西北军发了军饷,还买了些粮食,十万两远远不够养这么多军队。 前面是个圆形的房间,里面除了有个石刻的画像,一个残破的祭台,其他什么都没有。 林锦初觉得这个画像有些面熟,好像在哪见过。 其他人绕着房子走了一圈,见啥也没有,便朝外走去。 就在这里,林锦初突然想起空间里那个祠堂,祠堂里有个老祖宗似乎和这个画像是同一个人。 但她又不确定,这时候苍梧在空间里说道:“主人,没错的,他就是你祖宗。” 你祖宗,你大爷的。 林锦初在心里默默地爆了粗口,她在现代身世极其简单,怎么在古代这么复杂,这前朝到底是想做什么,留下这些奇奇怪怪的房子做什么,如果没猜错的话,这地底下说不定又埋了什么宝贝。 几百年了,怎么就没其他人发现,非要等她来发现,她只是会卷,想赚钱,但她没什么野心,好嘛! 想到这里,她把孩子给了傅言澈,说了句:“先帮忙抱一会儿。” 然后就转过头,朝那画像走去,傅言澈和秦风等人都转过头来看向她。 第181章 五星连珠 林锦初在画像前恭敬地跪下,磕了几个头,还是没动静,难道这一次猜错了,这里没有地宫,没有宝藏,也是,哪能处处都有几百箱子黄金百银呢? 真那么有钱,怎么会被灭国呢? 站起来的时候听到一声极细的响声,是从膝盖底下传来的,林锦初不死心地拿出一把没用过的匕首,一狠心割破自己的手,将血洒在那画像上。 后面的几个人看傻了眼,不知道的还以为林锦初中了邪,好端端地割破自己的手,也不怕疼,还将血洒到人家画像上做什么。 但更让他们震惊的还在后面,紧接着就听到咯嚓一声,画像那里洒血的地方突然就开一道门,林锦初想也没想就进了门。 “锦初,别进去。”傅言澈在后面叫道。 “锦初,带我进去。”秦风边叫边往这边跑。 “没事的,你们退后。”林锦初朝后面摆摆手,然后等傅言澈他们来到门前时,那门马上就关上了。 如林锦初预料的那样,她又摔得七荤八素地到了地宫。 你大爷的! 就不能整个什么梯子慢慢下去,每次都要摔下去,然后用花搭梯子上来,这是什么道理。 要是没有花梯子,只能在地宫里等死。 好在她长得结实,否则指不定摔断胳膊腿的。 果然是个地宫,不过这个地宫比之前见过的每一个都大,但令人失望的是没有财宝,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个石碑立在里面。 石碑上面写一行字:景星出翼,凤凰在庭,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 这是什么意思?景星是谁?凤凰又是指哪只凤凰?苍梧和青鸾吗? 五星如连珠是指哪五星,五星连珠,五星连珠…… 林锦初嘴里不断地念着这一行字,总觉得有什么就要从脑中喷薄而出,难道五星是指这些地宫的排列吗? 到现在已经去过四个地宫,还有一个在哪里? 随州城皇宫里的凤仪宫是一个,那里有地下河。 找到人参的那个半山腰算一个,半山腰下面是个藏宝地。 龙潭山背后那个前朝村落的祠堂是一个。 还有现在这个,那么还有一个在哪里,如何能找到? 找到后又如何? 还有,太子的人和三皇子的人都在找她?都想娶她,又是为了什么? 所有这些如一个谜团一样,让林锦初深深地迷茫。 她只是个安于现状的人,有现代的父母和这个世界的家人陪伴着,有随州这个大本营,她已经很知足了,并不想与皇室产生任何交集。 与此同时,外面的人左等右等不见林锦初上来,暮千便学着林锦初用匕首划了自己一刀,将血洒在墙上的画像上,奇怪的是画像那里并没有开门。 秦风也想试试,被傅言澈制止了。 “等一等,别急,锦初会没事的。”他说,边说边哄着怀着的孩子。 两岁的孩子还在睡觉,完全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喝了梧桐水的孩子睡得很香甜,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什么,睡梦中的孩子嘴巴扁了扁,似乎是想哭。 傅言澈用手轻轻地点了点孩子紧皱的眉头,然后轻轻地晃了晃怀中的孩子,孩子在他怀里睡得特别安心。 林锦初左左右右都找了一遍,什么都没发现,她无语地腹诽了一句:“祖宗啊!你玩我呢,啥都没有,我进来做什么?好歹来点提示啊!我虽不算笨,但你们古人的这一套我不懂啊!” 她东踩一脚,西跺一脚,忽然不知道踩中了哪里,触动了机关,又一个不小心掉进更深的地宫。 “你祖宗,你大爷的,我身体再结实也吃不消总这样摔啊!”林锦初摸了摸摔得生疼的臀部,站起来嘟囔了一句。 还不能骂,骂就是骂她自己,憋屈。 小苍梧和青鸾轻笑一声,也飞了出来。 “主人,这是古墓,前朝的古墓。”小苍梧说着,挥动着翅膀飞过前面。 说也奇怪,一个宽大古朴的墓门就出现在眼前。 还真是古墓。 眼前有一个石门。 墓门是石制的,雕刻得极其精美,左右两侧各刻了一龙一凤,两侧刻的是二十四孝图。 林锦初无论用什么办法,墓门都纹丝不动,想着外面的人还在等着,林锦初决定等有空再过来慢慢看,现在最重要的是回到京城找到母亲。 “青鸾,小苍梧,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要没法进去,就先回空间吧,我也先上去再说。” 再说没事进祖宗的墓是大不敬。 小苍梧飞了几圈,见没有路,只得说:“主人,还得用鲜花铺路才能上去。” 林锦初差点又骂人,见苍梧和青鸾进了空间,这才调出鲜花,由鲜花铺出的梯子再次到了上面。 突然出现在屋里,其他人都吓了一跳,秦风跑过来左看右看,就是没看到有门,他就不明白锦初是从哪里来的。 她刚准备说话,就见外面有几个黑影飞过。 “什么人?”林锦初大喝一声。 秦风第一个飞了出去,暮水,暮白和暮千也跟着飞了出去。 过了好一会儿,他们几个人就回来了。 “跑掉两个,其他几个都服毒自尽了,应该是皇家的人。”暮水手里拿着一个木牌,傅言澈一看木牌就知道是谁了。 “又是严家的死士,他们死士还真多。”他苦笑道:“看来我人的行踪一刻都没有离开这些人的眼线。” 林锦初点点头:“他们现在既不刺杀也不抓人,就等着我们回京,看来京城的网已经撒下,不知道有什么在等着我们。” “那就回京吧。”傅言澈说着,将那孩子用布包着绑在自己后背,对林锦初说了句:“走吧。” 其他人已将姚家的女人埋在后面那一片空地上,林锦初走过去,朝简陋的木碑拜了拜,然后说道:“你们放心,孩子会平安无事的,我既答应你们,就一定会做到,总有一天会送到姚家人手中,但现在还不是时候,现在送回去,孩子保不住。” 让林锦初吃惊的是傅言澈和这些暗卫也一起朝姚家人拜了拜。 暮水说了句发人深省的话:“姚家人值得所有值得所有镇北军兄弟跪拜。” 林锦初点点头表示认同,这么多年送银子送粮食养着镇北军,可不就是衣食父母吗? 第182章 城门口杀人 接下来的三天三夜,因为有孩子,白天赶路,晚上找客栈投宿,第四天中午终于到了京城。 快到城门口时,林锦初将用锦帕包住的银票递给傅言澈:“傅大哥,这是十六万两银票,你拿着吧。” 傅言澈没有接,只是问道:“要不,你住到将军府,将军府西府是我二叔和三叔住着,东府很大,一直空着。” 林锦初将银票放到他手中,然后摇摇头:“你忙你的事,我找到我母亲后,就会带她回随州。” 傅言澈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锦帕,就在这时,林锦初看到平信侯府的高管家带着人迎了上来。 “大小姐,侯爷和夫人在府中等着大小姐归府,您还是跟我们回吧。” 他语气似乎有些恭敬,但细听总觉得有些不妥。 林锦初蹙眉道:“我要是不去,你们又当如何?” 高管家微微低着头,朝身边的一个婆子努努嘴。 婆子点头,走到林锦初身边轻声说道:“大小姐来京城是要找您的母亲秦氏吧?秦氏已经被贵妃娘娘请进宫里了,贵妃娘娘说了,只要大小姐听话,您母亲一定会安然无恙,可若是大小姐不听话,不乖乖进侯府备嫁的话……” 林锦初脑子一阵眩晕,眼前发黑,秦风和傅言澈都跳下马,扶住了她。 “我杀进宫里去,救我姐姐出来。”秦风抽出长剑叫道,他本能地感觉到危险时,马上又清醒了,知道那婆子口中所说的秦氏是他的姐姐秦霜。 林锦初舅舅摇摇头,将他手中的剑按下。 高管家又道:“秦风侍卫也该回到三皇子府了。” 秦风不干了:“我不回,我要跟着锦初。” 高管家笑道:“这就由不得你了,你和大小姐一样,你们任何一个不听话,秦氏在宫中的日子都不好过。” 林锦初慢慢冷静下来了,母亲还活着,还活得好好的,那就行,现在不是蛮干的时候。 傅言澈眼中的惊讶和愤怒让他俊美的脸有些苍白,是啊,锦初说得对,他赶回京城的目的何在,就是为了扶持这些无耻又残忍的人登上皇位吗? 轻声道:“要不,你们跟我回将军府吧,我看他们谁敢拦你?” 林锦初朝他摇摇头:“你先带人回去,我没事的。” 她说完转过头对高管家说道:“我可以跟你们回平信侯府,但我舅舅必须跟着我一起,他如今身体很不好,只能在我身边,你们要是不答应,我今日只有一死。” 她说着抽出短刀,抵在自己脖颈间,她想试探这些人的底线,到底想做什么。 高管家见她如此,顿时慌了神,连忙说道:“大小姐,快快放下手中的刀,我们答应就是了,秦风可以跟着大小姐一起回平信侯府,到时候嫁人时,一起跟着到三皇子府。” 他之所以答应得这样爽快,是听三皇子说过,秦风命不久矣,回到三皇子府跟回到平信侯府,也不过是迟点死和早点死的区别,在三皇子看来,秦风已经是一枚弃子。 见他们答应秦风跟着一起回平信侯府,林锦初这才放下手中的短刀。 她拉着站在一旁的傅言澈走到一边,轻声说道:“你快回去吧,我没事的,你早点回北境,你在京城的消息一旦泄露出去,边关就危险了。” 傅言澈说道:“我会想办法救你母亲出来。” 他说完又心灰意冷地说道:“这样的人我是不会扶持他继位的。” 林锦初苦笑道:“不是还有太子吗?” 就在这时,又有一队人拦住了他们,有一个衣着华丽的婆子走到林锦初面前,先朝她行了一礼。 然后说道:“皇后娘娘和太子殿下想请林姑娘到宫中一叙。” 高管家一听急了,马上就说道:“谨嬷嬷,虽说你是皇后娘娘身边的老人,但这是我们平信侯府的大小姐,凭什么听你们的,皇后娘娘要召见大小姐,也得让大小姐先回侯府一趟。” 谨嬷嬷语气沉稳,不卑不亢地说道:“怎么?皇后娘娘要召见谁,还得平信侯府同意不成?再说,林姑娘既然已经送回北地,人家有自己的亲生父母,她已不是平信侯府的女儿,不知道侯爷为何要强行在大街上掳人,难道东夏国没有王法吗?” 林锦初无语,你们两边的人哪个讲王法了,还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高管家突然看向林锦初,眼神有些闪烁地说道:“大小姐,别忘了你的母亲……” 林锦初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先跟高管家回侯府,她正要开口,就听到谨嬷嬷说道:“林姑娘,您的弟弟林文泽如今在哪儿,你可知道?” 林锦初心一紧,她知道这个婆子能说出这样的话,弟弟肯定已经不在随州了。 “在哪里?”她强装镇定地问道,一旁的秦风和傅言澈心里说不出的愤怒,但又无从发作。 那婆子答道:“自然已经被皇后娘娘和太子殿下请了去,至于他现在在哪里?就取决于姑娘的选择了。 姑娘若是肯听话,随奴婢进宫一趟,自然会让你们姐弟团聚,可若是不听话,这东夏国很多地方都喜欢这种长相俊俏的小少年……” 她的话还没说完,林锦初短刀已经划开了她的喉咙,她能忍高管家,是因为高管家至始至终没有说这样让她无法承受的话。 谨嬷嬷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在皇后身边几十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跟着皇后宫斗了几十年,立下汗马功劳,竟在这里死在一个才十岁出头的黄毛丫头手里。 “谨嬷嬷……”几个宫女惊呼着扶住摇摇欲坠的谨嬷嬷。 “你怎么敢……”谨嬷嬷说了最后几个字,脑袋就嗒啦下去,脖颈间的血喷了几个宫女一身,后面两个太监见势不妙,连忙返身就往城里跑。 她眼神冷若寒冰,对那几个宫女和太监说道:“回去告诉你们的皇后娘娘和太子殿下,我今天先回平信侯府,若我弟弟有什么三长两短,或是如这老婆子所说进了那些污糟之地,我让你们所有人陪葬,你们可能会笑我不自量力,不信的话尽管等着。” 傅言澈在一旁怒道:“还不快滚!” 见那帮人抬着鲜血淋漓的谨嬷嬷离开,高管家惊得打了个寒颤,然后堆着一脸的笑说道:“大小姐,那我们回府吧。” 第183章 你杀了皇后的人 林锦初面无表情地牵着马,和秦风一起跟着高管家进了城,傅言澈身后背着熟睡的姚麟,带着自己的暗卫也跟在后面。 这种情况下姚麟只能跟他回将军府,姚家的人就是三皇子派人杀的,只要他们稍稍查一下,就会知道这个两岁左右的小孩是姚家的人,所以林锦初自始自终一句话都不提这孩子,是不敢提。 傅言澈直到看到他们进了平信侯府,才上马往将军府而去。 侯府正门大开,但平信侯和夫人并没有到正门迎接,在他们口中宣传的是双生胎中大小姐一直在府中,二小姐身子弱,自小养在老家族里,所以不是他们不愿意来迎接,而是不想太张扬。 直到进了垂花门,侯爷和夫人才迎了上来,侯夫人江氏亲热地拉着林锦初的手说道:“锦如啊!哦,这个名字还是你的,你的锦绣院一直空着,锦春就住你的隔壁春兰院。” 她说着将一旁的苏锦春拉到林锦初身边,又将两个人的手叠到一起道:“以后你们两个就是嫡亲的姐妹,要齐心合力,将来风儿长大就是你们姐妹的依靠。” 这时候站在平信侯身边的个子小小才四岁的苏亭风奶声奶气地叫道:“大姐姐,风儿以后给你撑腰。” 林锦初心里没有半点感动,只觉得十分可笑,原主当初被赶回去时非常伤心,侯夫人竟然一两银子都没有留给她,就连首饰衣物都没有,除了身上穿着的那一件以外,几乎是空着手回去的。 这会儿倒像是亲密无间的一家人,除了春枣,也就是现在的苏锦春是本色出演,其他人都戴着面具。 苏锦春别别扭扭地拉着林锦初的手,眼中的恨意一点都不掩盖,也是,人家是亲闺女,就算失礼了,亲生父母还能惩罚她不成。 “行了,我也乏了,锦春你带着锦如去她的院子,晚一点再过来吃饭。”侯夫人见林锦初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也觉得再说下去更尴尬,便打算和侯爷离开。 “我能在自己院子里吃饭吗?”林锦初突然问道,她又指着秦风对侯爷说道:“这是我舅舅秦风,他就住在我院子外面,帮我守着院门。 侯夫人一噎,本来她是想一家人聚一下,多交流一下感情,不管怎么说,林锦初以后是要当皇后的,拉拢她总是没错,更何况,她是自己一手带大的,总是有些情分的。 平信侯苏正浩说道:“行,以后你就在自己院子里吃吧,叫人送过去,可是他是个外男,哪怕是舅舅,怎么能住在你院子里?” “我舅舅病得很重,你也知道他被严家灌了很多毒药,他只能在我身边,要是住在其他地方,万一发作,怕他乱杀人,他武功很高,相必侯爷有所耳闻,万一控制不住,将府中的人杀了……” 江氏闻言一阵哆嗦,心里有些责怪林锦初怎么带个杀人凶手进府,不由得有些埋怨严贵妃和三皇子,也不知道为什么非要娶这个丫头为正妃,这个丫头身上到底有什么秘密? 苏正浩到底是个武将,秦风他是很熟悉的,杀人如麻,就是三皇子养的一个杀人机器,但也知道秦风命不久矣,一个快死的人有什么可怕的。 想到这里他说:“锦绣院旁边有个小院子,收拾出来给秦风住,你在侯府也住不了多久就要嫁人,这段时间要听你母亲吩咐,安心备嫁,该买的该准备的都提前做好。” “行。”林锦初见舅舅可以住她旁边,安心了不少,至于嫁人,哼,只要三皇子不嫌命长,尽管娶,新婚夜正好将严贵妃和三皇子一窝端了,最好连严家人也杀了,正好替外祖父一家报仇。 正要离开时,就见一个婆子和高管家耳语了几句,然后那婆子就凑到江氏耳边说了几句话,江氏听完脸色苍白,吓得差点摔倒。 “你……锦如……你是不是杀了皇后身边的谨嬷嬷,这……可是真的?”她断断续续地问道。 平信侯一向不管府中之事,所以他只管安静地听夫人在说,可这一次他也震惊地看向林锦初,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不是说这丫头很乖巧吗?她连刀子都没碰过,怎么会杀人? “是我杀的。”林锦初大方承认,这事瞒也瞒不住,她也不想瞒。 “你怎么敢?那是皇后娘娘的乳母!”江氏此刻心里泛起惊涛骇浪,第一次审视林锦初,加上送她回西山村到现在好像才两个多月不见,这个曾经亲手养大的女儿好像变得完全陌生了。 “看不顺眼就杀了,怎么?杀不得?”林锦初揶揄地看向江氏,眼中有些嘲弄的神情。 看来以后她还可以放手杀人,让三皇子一派和太子一派彻底撕破脸皮,斗得你死我活,你们不是都喜欢拿我的亲人来要挟我吗?那就尝尝被我报复的滋味吧。 只要让这两派使劲地斗起来,他们就没空管傅言澈了,也没空去管西北军,随州祖府那边了。 既然你们主动挑衅我,那么我就把京城的风云搅动起来,这是你们应得的。 林锦初在心中暗暗地想道。 她生于新时代,接受的现代文明,从来不觉得杀人是最好解决问题的办法。 但在这里,杀人却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这也是她越来越对杀人没有障碍的原因。 瞧瞧,她就是杀了皇后最亲近的人,那又怎么样?你们又能怎么样,杀她不可能,杀她弟弟,杀她母亲,也不可能,这些是能逼她就范的工具,怎么可能杀了。 江氏吓得面如土色,平信侯苏正浩对江氏说了句:“我进宫一趟。”然后就匆匆骑着马出去了。 江氏摆了摆手,就带着四岁的苏亭风离开了。 苏锦春听说林锦初杀了人,也吓得离了她几步远,连皇后娘娘的乳娘都敢杀,也太虎了,不对啊,梦里没有这一出,梦里的苏锦如明明很高贵很温顺,从来没有杀过人。 难道苏锦如回到西山村遇到什么可怕的事,可她打听到,苏锦如并没有被卖到青楼,倒是和林家断了亲,住在一个小茅草屋里,然后就是逃荒。 肯定是逃荒路上遇到了可怕的事,让她失去了人性,变成这样。 想到这里,苏锦春再退后几步对林锦初说道:“你的院子你应该自己认得,我……我就不送你进去了。” 她说完拔脚就跑,去追江氏了。 第184章 整顿锦绣院 林锦初回到原主曾住过的锦绣院,里面的丫鬟已配置好,还是原来的四个一等丫鬟,四个二等丫鬟,两个粗使丫鬟,两个粗使婆子。 “见过大小姐。”十二人齐齐跪下,迎接林锦初。 林锦初眼前出现原主当初离开府时,这些人眼中的表情,个个恨不得避之不及,生怕夫人让她们其中一人陪着假嫡女回乡下,只有迎霜和腊梅二人偷偷地抹眼泪。 她坐下来,冷冷地看了这些人一眼道:“你们都出去吧,以后内室迎霜和腊梅可以进出,其他人都在外面干活,门外有我舅舅守着。” 另外两个秋菊和春柳听了吓得跪了下来,她们是一等丫鬟,被主子拒之门外,那和二等丫鬟有什么区别。 “大小姐,是奴婢不好,奴婢当初不该嘲笑大小姐,求大小姐开恩,让奴婢服侍小姐,奴婢会梳头,手艺很好,大小姐以前一直喜欢奴婢的手艺,还夸奴婢梳得好看呢。”秋菊哀求道,企图以真情打动林锦初。 因为以前的大小姐心很软,只要她们一跪下,大小姐马上就能原谅了。 林锦初冷冷地看了秋菊一眼道:“梳头谁都可以学,人品不好就没得救了,行了,你就在外面侍候着吧,要是不愿意,可以去夫人那里寻个好去处。” 接下来还有很多事要处理,她懒得放一个定时炸弹在身边,秋菊和春柳恐怕这一个月早就被苏锦春收买了,这种墙头草一样的人,她懒得调教。 “不,不,奴婢只愿意服侍大小姐,哪儿都不去。”秋菊听了直摇头,力表忠心。 “哦,既然如此,那就看你表现吧。”林锦初没放过秋菊刚才那犹豫的眼神,看来这丫头心里真藏着事。 “不过,本小姐丑话说在前面,但凡被我或我舅舅发现有不忠的行为,就不是被发卖这么简单了,轻则打成残废,重则杖毙,你们可要想好了。”林锦初边说边看着众人。 她发现这些人在听到她这番话时,只有迎霜和腊梅二人眉色不变,其他人似乎都很害怕和意外。 林锦初还注意到跪在最后面一个粗使丫鬟是原主记忆里没有的,那丫头年纪很小,看上去比林锦初大一点,也就十二岁左右的样子。 “你,过来。”林锦初朝那丫鬟指了指。 丫鬟听到点名,抬起了头膝行了几步到林锦初跟前。 “大小姐,您叫我?”她胆怯地问道。 “叫什么名字?几时入府的?我以前并没有见过你。”林锦初问这话时,其他丫鬟似乎松了口气,还好大小姐还是大小姐,要不然她们都以为大小姐换了个人。 只要大小姐没变就行,她们年纪都比大小姐大几岁,拿捏一个小娃娃还不容易,就算有什么改变,一个月时间能改变多少,或许大小姐就是暂时不习惯。 “奴婢青芝,昨天刚入府,是死契。”青芝声音软软的,很细,说话时头都不敢抬。 新人好调教一些,林锦初看了看她的面相,很柔和,但眼神似乎又有些坚定。 于是她便问:“你会什么?” 青芝道:“阿娘教过我……奴婢一些女红,会绣帕子,会梳发,不过只会梳一些简单的,奴婢还识一些字。” 识字?这一点林锦初有些意外,要知道在东夏国只有男娃才有读书的机会,女娃几乎没可能读书,这样的人当粗使丫鬟太埋没了。 想到这里,林锦初便对青芝说道:“两条路给你选,一条便是继续做三等粗使丫鬟,第二条路便是成为我的一等丫鬟,专门帮我梳发,做女红,但若是背叛只有死路一条,你选哪一条?” 林锦初以为她会考虑一下才决定,没想到她马上就说道:“奴婢选第二条,奴婢一定好好干活,绝不背叛主子。” “行,记得你今天的话,选择了就不能后悔,以后就贴身服侍吧。”林锦初对青芝说道。 “是,大小姐,谢谢大小姐。”青芝喜悦的眼神林锦初看在眼里,那眉飞色舞的样子很单纯,甚至她连奴婢两个字还叫得不利索,看上去原来的家庭并不差,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这小姑娘甘愿卖身为奴。 “大小姐……”秋菊和春柳不甘地叫道,她们知道还是原来的小姐时,胆子又大了一些。 “大小姐,你怎么能让一个三等丫鬟一跃成为一等丫鬟呢?再说丫鬟的等级是夫人决定的,您真的不问一问夫人吗?”春柳胆子似乎更大些。 林锦初目光沉沉地看向春柳,记忆里春柳一直用这样的口吻对原主说话,而每一次原主都会听她的话去问一问江氏,江氏同意,她便照做。 “不必,这件事本小姐能做主,春柳,秋菊……”林锦初没说完停了下来。 春柳本来有些不高兴,大小姐竟拒绝了她的提议,可后面大小姐似乎又犹豫了。 难怪大小姐又改变主意了,也是大小姐一惯很温柔,很喜欢听她们几个人的意见,毕竟她们年纪都比她大几岁,而且她们也是提意见,真正拍板的还是夫人。 “大小姐,您说,我们听着呢?”春柳热情地说道。 “春柳,秋菊,你们两个也有两条路,一条路是留在锦绣院,成为三等丫鬟,另一条路就是离开锦绣院,找夫人另寻出路。”林锦初毫不客气地说道。 她既在锦绣院,以后这个院子里的规矩当然由她来定,就算江氏也没有权力改变。 “啊!大小姐,为什么?我们才不做三等丫鬟。”春柳不甘心地叫道,声音很大:“大小姐,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你以前对我们可好啦。” 林锦初冷眼看着她们,余光瞅到外面有个人影闪过,秦风马上就飞过去抓住来人,原来是个小丫鬟。 林锦初认出那小丫鬟是苏锦春身边的,刚才一直跟在苏锦春身边,想不到现在竟躲在门外偷听。 那小丫鬟被秦风狠狠地扔在地上,发出撕裂般地哀嚎,秦风的手劲很大,摔得丫鬟七荤八素。 “说说看,苏锦春派你来干什么?”林锦初问道:“说!” 第185章 侯爷从宫中回来了 经历过一路杀人,林锦初心里变得很冷硬,看着面前这些无关紧要的人,不带一丝感情,她不像原主心里很柔软,她的心像一块石头一样。 最后一个“说”字,把那个丫鬟吓得直哆嗦,大小姐她以前也是认得的,大小姐离开侯府时,她是夫人身边的人,是家生子。 她是看着夫人当时对大小姐的苦苦哀求无动于衷,当时就算铁石心肠的人都会同情大小姐,夫人真的好狠,大小姐离府时,就连头上一根钗子都没能带走。 只用一根木钗把头发固定住,还给大小姐换了一身去年的旧衣,她怎么也没想到,大小姐竟还有再回来的一天。 “回……回大小姐,奴婢就是刚才从这里经过,好奇想进来看看。”丫鬟说的是实话,二小姐也只是叫她过来看看,她还奇怪,大小姐刚回来有什么好看的,没想到现在的大小姐这么厉害,就连春柳和秋菊都拿捏不了大小姐。 林锦初见问不出什么,就对她说道:“以后锦绣院以外的人非请不得入内,这是第一次算警告,再有下次就打断一只胳膊或一条腿,听到没有?” 她的声音不大,但却听得人浑身一震,这还是以前那个柔弱温和的大小姐吗?断手断脚谁不怕? 春柳突然好奇地问道:“如果来的是二小姐或三小姐,四小姐,五小姐呢?” 林锦初对这个春柳很是反感,看样子这个丫鬟并没有做丫鬟的自觉。 “青芝,给本小姐掌嘴,教一教春柳怎么样做一个奴才!”林锦初朝青芝说道,她就是想锻炼一下青芝,青芝是她在这府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自己人。 她想起自己刚来到这个世界,也是很放不开,别说打人,杀人,就连骂人都不太利索,但凡事都需要机会锻炼,现在的她可不就变了很多。 青芝胆怯地看了林锦初一眼,走到春柳面前。 “怎么,打不下去,你不狠,别人就会欺负你,你刚才也看到了,春柳连你主子我都敢欺负,你今天不打她,她日她一定会欺负你的,毕竟你是我从三等丫鬟提拔上来的,她肯定一有机会就会联合别人打你,骂你,你怕不怕?” 林锦初冷冷地看向青芝,青芝的眼神渐渐变得坚定,她抬起手。 “你敢!”春柳眼神狠厉地看向青芝威胁道。 “啪!”一个巴掌朝她打了过去,林锦初没想到,春柳这样的眼神都没能让青芝害怕,反而果断地打了一巴掌。 “再打,就打十下吧,这一次是警告,下次就没这么宽容了。”林锦初收回目光,慢悠悠地说道。 青芝眼神越发坚决,直到十个巴掌打完,她才揉了揉发红的手掌。 “下次再打人用鞋底打,要不找个木板打,别打伤自己的手。” 林锦初说完俯下身看向春柳和秋菊:“你们两个还不快滚!” 她对苏锦春身边那个丫鬟并没有什么惩罚,原主离开侯府时,那小丫鬟同情的眼神,原主记得很清楚,该警告也警告了。 春柳和秋菊怨恨地看了林锦初一眼,两个人互相扶着往外走,这两个人能如此嚣张,定是侯夫人说了什么,看样子整个侯府并不十分待见她。 也是,三皇子和严贵妃连她的母亲都可以抓起来,哪里有半分真心,侯府的人自然也不会尊重她这个工具人。 “我睡一个时辰,你们不要打扰我,有事就找青芝和我舅舅就行。”林锦初确实困了,一整天没有进空间,想念得紧。 一进空间,空间里面又收了很多粮食,自从雪莲花进了空间后,空间里的粮食几乎一周就能产一批粮食,而播种和收粮食都是空间的小动物在进行。 而多数是青鸾和苍梧用意念收割,这一次收了一批水稻,林锦初看着这些水稻忽然想,不知道让父母买一批水稻种子和小麦种子可不可以,因为现代的粮食收成很高,种子都是改良过的。 祖父和父亲在北地收留了很多灾民,现在到处都需要粮食,要是空间里既速度快,产量还高,那就更完美了。 雪球蹦蹦跳跳地迎了上来,吐着舌头,尾巴不停地甩动着,它立起来时几乎和林锦初差不多高了。 “雪球,雪球,想我了吗?”林锦初抱了抱雪球,低声问道,过世的雪球可以在空间,为什么姥姥就看不到呢? 小苍梧和青鸾自然看透她心里所想,青鸾说道:“小姐,逝去的亲人是不可能来到空间的,他们是要轮回的,雪球能入空间也是因缘际会,注定与小姐,与我们都有缘,它已经无需要进入轮回。” 林锦初叹了口气,是啊!也许姥姥已经进入了下一个轮回,在另一个世界活得好好的,姥姥那样仁善的人一定会投到一个富贵幸福的家庭里。 林锦初其实不太明白青鸾所说的无需进入轮回是什么意思,难道以后雪球也要跟着小苍梧和青鸾一起到神界吗?这些小动物也一样? 想到以后这个世界没有小苍梧,没有青鸾,没有雪球,没有这些小动物,林锦初不由得有些失落。 进入别墅,吃饱后,看着桌上还有那么多,这一次她没有打包,平信侯府的吃食一向不错,原主以前养得白白嫩嫩,个子也不矮,在侯府吃穿用都是很讲究的。 她在空间吃了,她和舅舅的两份都给舅舅一个人吃就够了,舅舅最喜欢一个人吃一整只烤鸭,包括这些春饼青瓜这些配料酱料,饭量之大令人震惊。 不过林锦初能明显感觉到舅舅的身体已经恢复了大半,除了记忆比较混乱,似乎还停留在童年时期,脑子多半时间不是太清醒,其他都没什么问题。 林锦初睡醒出了空间,已是傍晚,天还没有黑。 青芝走了进来,悄悄说道:“大小姐,侯爷刚才从宫中回来了,一回来就进了夫人的院子,二小姐也过去了,已经好一会儿,几个人还没有出来。” 她的眼神中有些担心,她刚才和迎霜,腊梅一起去厨房拿锦绣院的晚饭,回来时正好看到侯爷进了后院,看上去脸色很不好看。 第186章 一家人密谋 “这事就你一个人看到了吗?”林锦初也在观察院子里这些人,她想知道原主原来院子里的这些人,哪些是人哪些是鬼。 其实平信侯刚才一回到府中,小苍梧和青鸾就已经告诉了林锦初,白日里小苍梧和青鸾可以变成普通的小鸟到外面去,只是怕被伤到,所以林锦初不许他们白天出空间,一般只有晚上小苍梧和青鸾才会到空间外面玩。 但青鸾更多时间喜欢在空间,空间里灵气充足,鸟语花香,山清水秀,更有盐湖和雪山,如同仙境一般,比起外面闹哄哄的,她提不起兴趣,更喜欢留在空间小世界里面。 小苍梧本是个爱热闹的,但为了青鸾,他也很少到外面去,好像有了青鸾就有了全世界。 因此这两只凤凰就变得特别宅,就好像现代的林锦初一样。 白天需要得到的消息,都是外面的麻雀和喜鹊传来的,龙脊山那边的小鸟有不少一直跟着他们到了京城,就停在平信侯府前院一棵高大的百年老榕树上。 老榕树枝繁叶茂,主树干一个成年男子都环抱不过来,小鸟们藏身于其中也没人察觉。 青芝犹豫了一下说道:“迎霜和腊梅也看到了,我们三个一起去大厨房拿饭时正好远远看到侯爷回来了,迎霜还让奴婢不要告诉小姐,腊梅倒是没说什么。” 不告诉她,这是为什么,这不是讨好的机会吗? 就像青芝这样看到可疑的事马上告诉她,她肯定更信任青芝,难道迎霜也有问题?总不能原主身边一个靠谱的奴婢都没有吧? 也是,如果原主一直是侯府大小姐,那这些下人多数是忠心的,跟着嫡大小姐身边做一等丫鬟,这是多荣耀的一件事,关键是人家只是假千金,所以个个都原形毕露了。 “你今天做得很好,以后无论碰到什么,听到什么,都要告诉我,知道了吗?”林锦初想了想,还是拿出一个约有三钱的银角子放到青芝手中:“赏你的。” 人心从来是经不起考验的,还不如拿银子收买人心,大家都开心,反正核心秘密除了舅舅,她谁也不会信任。 青芝有些不好意思,她没想到大小姐会有赏,而且还是三钱银子,平信侯府中,一等丫鬟月银一个月才一两银子,大小姐一下子就赏了十天的月银那么多,她高兴地接过银角子。 “谢谢大小姐。”青芝欢喜地道谢后,眉飞色舞地跑开了,不过刚走出门外,她还是让自己平静下来,尽量不让别人看出来。 娘以前曾说过,做奴婢的对主子要忠心,遇到一个好主子不容易,如若遇到当好好珍惜,一心为主子着想。 她当时很奇怪,她们明明是平民,娘也不知道为什么好端端地提什么奴婢和主子。 她怎么也没想到一场大水,把娘冲走了,娘拼尽全力将她托举到一棵枯树上,自己却被淹没了。 而她一个女子根本不知道如何活下去,正好看到平信侯府去人牙子那里去买人,刚好看中了她。 她就这样糊里糊涂进了平信侯府,因为不是家生子,原本是做粗使丫鬟的,却不想被大小姐看中,成了一等丫鬟。 娘活着的时候还说过,不要做出头鸟,否则会很难过,会有人暗地里使绊子。 她自小就没爹,娘说爹在她出生前就死了。 林锦初默默地看向离开的青芝,总觉得青芝明明是开朗的个性,却有时候又心思很重,但她又什么都不说。 林锦初想起以前在古言书中看到,那些大家小姐手中都有些银瓜子,银花生,还有金瓜子这些,下次记得跟侯夫人要一些。 而此时,侯夫人江氏住的映雪院里,苏正浩正大口大口地喝着茶,哪里有平日里慢慢品茶的悠闲劲,额头的汗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侯爷,你倒是说句话呀!出了什么事,你别吓妾身。”江氏急得直跳脚,她一向端庄自持,很少有这样急躁的时候。 “爹,是不是三皇子让咱们杀了那个假货,这样皇后的人就不会追究我们了?”苏锦春问道,满眼热切而娇憨地地看向苏正浩。 她记得梦里成了皇后的林锦初,哦,不,当时叫苏锦如最喜欢用这样的眼神看着父亲和母亲,单纯而娇憨,那是一种被宠爱的女儿该有的表情,而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对这种表情都特别受用。 她的眼睛没有林锦初那么大而明澈,但她已经尽力睁得很大了,她不知道的是,她此时的表情略有些夸张,而身边的丫鬟知道她喜欢听好话,只一味地奉承,没有一个人说真话。 真话不好听,还得挨骂,谁会那么傻。 “住嘴!你胡说些什么?”江氏不满地喝斥了女儿一声,这个亲生女儿说实话她并不喜欢,将村里那个妇人的表情学得十足十,没有一个少女该有的单纯,哪怕是表面的单纯都没有。 哪怕是亲生的,江氏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女儿没有原来的苏锦如乖巧懂事,聪慧伶俐,学什么都不快,而且品性也不行,爱八卦,好吃懒做,不会搭配服饰。 最可恨的是她不会搭配也就算了,让府中的一等丫鬟帮她搭配梳妆就行,她偏偏又喜欢自己什么都拿主意,又爱听人吹捧,明明什么都不是,却让那些丫鬟个个只挑好听的话吹捧她。 唯有一样像她这个亲生母亲的,就是薄情,看着长相与自己有五分相似的女儿,江氏不由得叹了口气。 没办法,都是命。 “可那终究是皇后啊!我们怎么和皇后斗?”苏锦春才不怕,这可是她的亲娘,无论她怎么作,怎么闹,亲娘总不可能不要她,她这个亲娘虽然为人冷漠,但只要有作用,一般是不会舍弃的。 她梦里的一切可以帮助平信侯规避很多祸事,同时又可以抓住很多机会。 这不,她前段时间告诉她娘,大旱过后会有大寒,让她娘多屯些木炭,今年冬天木炭肯定会涨价,她娘就听了她的话,现在开始陆续囤货了。 她娘之所以这么肯听她的话,因为她刚回到侯府就让她娘屯粮食,她娘当时半信半疑,就小试了一下,到江南买了一万两银子的粮食。 第187章 绝子药 没过几天,大旱来临,战乱开始,大量的流民向南逃荒,短短一个月时间,将那些粮食卖完,就净赚了一万多两银子。 哼,有了梦中的一切预知,她一定能成为人上人,也一定能成为东夏国地位最高,最尊贵的女人。 “是啊,那毕竟是皇后啊!”江氏喃喃地说着。 江氏此时才意识到,女儿说得没错,那毕竟是皇后,人家的儿子是太子,就算严贵妃和三皇子背后再怎么和皇后母子作对,但表面上还得做样子。 万一老皇帝就此没了,太子就是名正言顺地继承人,所以三皇子才绞尽脑汁要娶林锦初,难道那丫头真是天生的凤命,要不然娶她一个假千金做什么? 再说这京城里面比那丫头尊贵,比那丫头长得漂亮的待嫁女子太多了,她凭什么。 苏正浩这才叹了口气,从衣袖里掏出一个香囊,里面有一个小小的白色瓷瓶。 “这是……”江氏愕然地看向那个小小的白色瓷瓶,难道贵妃和三皇子真的让他们毒死那丫头吗? 不应该啊!为了找到这丫头,可谓是劳民又伤财,前前后后不止他们平信侯府,就是三皇子府也是,死了那么多人,又千辛万苦找到她母亲,费尽心力藏了起来,最后只是为了毒死她一个小丫头吗? “不是要杀她。”苏正浩说道:“但总要给皇后一个交待。” “那这是什么?”江氏越发不解了。 “我知道,绝子药,让她没得生。”苏锦春突然说道,她记得梦里的严贵妃成了太后,有一次无意中说了为什么后宫只有她和皇后有子,因为其他妃子都喝了她的绝子汤药。 所以后宫除了太子是皇帝死保的,她动不得之外,其他就是严贵妃亲生的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另两个公主则是其他嫔妃所生,那两个公主是严贵妃入宫前就生了,年纪比太子还要大,早就嫁人了。 严贵妃刚进宫时并不是贵妃,那时候她是严妃,她怀孕生下一子后,皇帝去了江南一趟,几个月后回京,从江南带回来一个极美貌的女子,那女子一进宫就被封为颖贵妃,宠爱异常,就连严妃都失了宠。 只是那女人回京时已怀有身孕,被皇帝护得死死的,严妃想尽办法都没能得手,最后还是让颖贵妃生下一子。 就这样被皇帝保护得严严实实的颖贵妃最后还是没能逃得过惨死的命运,不过短短三年时间,就被烧死在宫中,母子二人尸骸都烧成灰。 颖贵妃的宫殿到现在还被封着,不准任何人打探,被视为宫中禁地。 当时许多人都怀疑颖贵妃母子是严妃害死的,因为严妃生子后是最有希望成为贵妃,谁知道被一个商户的女儿抢了贵妃的位置,这口气她如何咽得下。 所以她最有害死颖贵妃母子的动机。 就连皇帝都怀疑是严妃做的,但严妃当时直呼冤枉,后来大理寺卿查明后确认不是严妃所为,但也没说是谁害死的,最后此事后来不了了之。 苏锦春想到这里,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她发誓,日后只要她做了皇后,第一个就要毒死严贵妃这种人,留着她指不定哪天自己被她害死都不知道。 苏正浩没想到自己正眼都没瞧过的亲生女儿会有这等见地,震惊之余也朝自己的夫人点了点头。 江夫人吃惊地捂住自己的嘴,怕自己会忍不住叫出声。 “这……这是为什么?”她不解地问,难道只要娶了林锦初就能当皇帝,不管她能不能生出孩子都行,这怎么可能,没瞧出来啊! “那丫头是前朝的余孽,想必现在皇后也已经打探到这个消息了,三皇子殿下这次也没有瞒着本官,说只要娶到她,不止能当皇帝,而且东夏国的江山至少还能坐稳两百年。”苏正浩这才解释道。 “她母亲是秦霜,秦国公府的嫡女,秦国公府当年一场大火被烧光,秦国公和夫人都被烧死了,只有长女和儿子失踪,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沦落到了外面,被林家养子买下来,生了这个女儿,具体什么原因,殿下没有细说。 而儿子就是跟在那丫头身边的秦风,秦风很可能就是那个时候被严家捡了回去,后来成了三皇子身边的一把最锋利的刀。” 江氏竭力掩去脸上的异色,说是捡了回去,谁知道是怎么回事,严贵妃这个人有多狠毒无人不知,难怪那丫头叫秦风舅舅,原来他就是当年秦国公府的那个少年。 好今天乍一看觉得有些面熟,但许多年未见,怎么也和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联系在一起。 说起来,她当年和自己的手帕交好姐妹还偷偷喜欢过当年那个秦国公府的世子爷呢,后来以为他被那场大火烧死了,没想到兜兜转转,那人竟有一天会住在她的府上,真是造化弄人。 苏正浩说完又抹了把汗,江氏连忙递上一个帕子,苏正浩接过帕子,重新抹了抹额头和颈部。 今天一下子得到的信息太多,他一时难以消化,也不知道有了这个养女是幸运还是不幸。 “什么?前朝余孽?”江氏刚才只顾想着秦风的事,这会儿才想起侯爷刚才说他们是前朝的余孽。 这下子差点把江氏吓晕过去,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养女竟是前朝皇族留下的孽种,要不是养女是个凤命,太子和三皇子都在争抢,按以往的定律,收养前朝余孽,平信侯府就是抄家灭族的下场。 难怪自己的夫君一进门就不停地擦汗,吓的。 “可如果娶了她,却不让她有子嗣,会不会有影响?”江氏冷静下来问道。 “贵妃娘娘和殿下都说古籍里没有说这个,大概就是没有影响了,娶她就行,贵妃娘娘原本没有这个打算,一心一意想让这丫头做太子妃,做皇后,但现在觉得这丫头太难掌控了,如果让她有了子嗣,怕是要翻天。 所以干脆让她坐在皇后的位置上当摆设就行。” 苏正浩又抹了抹汗对江氏说道。 第188章 知道三皇子为什么一定要娶林锦初 苏锦春在一旁一直张大着嘴巴说不出话来,难怪三皇子一直要娶这个小贱人,原来其中竟有这么多的门门道道。 可梦里的小贱人确实当了皇后,也生下皇子,东夏国最后还是被鞑子军占领了,她也不过如此吗?什么东夏国可再延续两百多年,我呸,也就延续了两年。 可惜后面的故事她一直都没有梦到,之前在西山村时,她也只梦到她回到平信侯府,然后死在庄子上,那时候的林锦初意气风发,是尊贵无比的皇后娘娘。 前几天又做了一梦,梦得后面更多了,梦到她在庄子上死了之后,鞑子军占领了东夏国的皇城,三皇子殿下,哦,不,那时候已经是皇帝被鞑子军杀害,苏锦如这个皇后自尽,但傅言澈却将苏锦如之子偷了出去。 想到自己曾经被眼前这两个人弃如敝屣,让她活活病死在庄子上,无人问津,这就是她的亲生父母,在利益面前,哪有什么亲生父母。 苏锦春眼中不由得多了几分怨怼,但她没有流露出来,这一世,她未来的荣华富贵还得靠这对亲生父母铺路。 总有一天,她会对所有伤害过她的人算账的,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等着吧,苏锦春在心里暗暗地说道。 想到这里,她对侯爷和江氏说道:“爹,娘,既然贵妃娘娘不打算让林锦初生孩子,您可以跟娘娘说一下声,我可以做侧室,可以为殿下生孩子,若得长子,将来我们平信侯府可就不光是平信侯府了,说不定就是国丈府了。” 哪怕经历过一世,再说起生孩子,她还是有些娇羞,说完脸都红透了,她话已至此,再待下去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只看这一对利益当头的爹娘要做何选择了。 “爹娘,你们考虑考虑,女儿先告退了。”她说完飞也似地跑掉了。 四岁的苏亭风见姐姐走了,他也从母亲的怀里跳到地上。 “爹,娘,风儿也出去走走。”他黑葡萄一样黑亮的大眼睛紧盯着自己的母亲。 这个弟弟的长相就连苏锦春都很嫉妒,他一个男孩子长这么好看做什么,凭什么优点都给了弟弟,缺点都给了她,何其不公! 江氏轻点了一下自己的儿子的鼻子笑道:“行,你出去玩,你们几个看紧了少爷,少爷如果哪里受伤了,仔洗你们的皮。” “是”几个丫鬟吓得跪了下来,谁不知道少爷就是老爷和夫人的命根子,夫人嫁给老爷五年后才生下长女,而且生在路途中,差点难产而亡。 过了两年生下次女,如今次女跟在府中老夫人身边去了江南,又过了几年才生下这个宝贝疙瘩。 偏偏小少爷又特别调皮,爱爬树,爱爬到假山上,爱玩水,玩小虫子,只要是危险的,他都喜欢玩,身边的这些人感觉自己的脑袋天天挂在裤腰带上,随时会掉下来。 以前小少爷最喜欢跟在大小姐身后,只有大小姐能管住他,他也爱听大小姐的话。 大小姐离开侯府后,小少爷哭闹了好几天。 他们十几个人天天侍候小少爷,脑袋就跟不是自己的似的,战战兢兢的,就怕不小心,碰着小少爷了,更怕不小心,小少爷自己从假山上掉下来,或掉到水里。 江氏目送着儿子离开自己的视线,心里空落落的,四岁的儿子她都快抱不动了,可儿子终会长大,自己也不能一步不离地守着,他还要去族学读书,将来还要成亲。 唉!江氏叹了口气,转过头来看向苏正浩。 “女儿刚才说得也有道理,与其便宜一个假货,还不如让自己的亲生女儿给三皇子殿下生一个儿子,将来皇家血脉也有我们苏家一半。” 江氏觉得自己的女儿读书学琴方面虽然笨了点,但为人处世却一点不吃亏。 这么一想,心里安慰了不少,也不是一无是处,比如上次非要她囤些粮食,短短一个月时间就净赚了一万两千两银子。 现在她又投了三两万银子买了几个库房的木炭,就等着今年冬季大寒卖出大赚一笔。 还有今天这事,她都没想到,女儿小小年纪却想到了。 苏正浩见自家女儿走远了,这才小声说道:“我肯定对严贵妃说了,这么好的机会怎么能不说,我又不傻。 但严贵妃说两个侧妃两个贵妾都已商定好了,不日就迎回三皇子府,我们的女儿要是要进三皇子妃,就只能做侍妾,她说原先没考虑让我们苏家两个女儿同时进三皇子府,唉!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江氏心一沉,是啊,谁也没想到短短一个月时间,锦如这丫头会变成这样,哪里还有从前半点乖巧懂事的样子,已经完全脱离了他们的掌控。 也不知道一个多月到底发生了什么,让这个丫头变化这么大。 苏正浩将手中的白色瓷瓶放到江氏手中:“这事还得你来,你这个做母亲的平时和她待的时间长,贵妃说了一个月后就迎娶那丫头过门,这事得在迎亲前办了。” “这么急?”江氏脱口问道:“这还什么都没准备呢?能不能多给一个月?” “哎呀,你当买东西呢,还能讨价还价,不管了,贵妃说了让礼部的人准备,我们只管看紧她就行,别让她出嫁前跑了。”苏正浩声音很小,不想被人听到。 “跑不了,那丫头的亲生母亲在贵妃手中,也不知道林家给那丫头灌了什么迷魂汤,不过短短一个月时间,她倒是对那一家子父母弟弟那么上心,对我们却没了一点情意。” 江氏心里说不失落是假的,那毕竟是自己带大的孩子,她隐隐有些后悔当初太草率了,就凭亲生女儿的一封信,然后打了那老奴才几板子就全招了,这才决定将自己的亲生女儿接回来,将假的送了回去。 她也没觉得自己哪里做错了,谁会想到,贵妃和三皇子从头到尾想娶的根本不是平信侯府的千金,而是那丫头本身。 第189章 歹竹出好笋 苏正浩更加小声了:“你不知道,皇后和太子的人也抓了那丫头的弟弟,就看是她的弟弟重要,还是她的母亲重要,万一她自己跑到太子府呢,我们就全泡汤了。 现在就是太子和三皇子之间的博弈,别看这京城表面上风平浪静,其实水底下浪大着呢。” “啊!还有这事?”江氏这下子懵了,“那这绝子药还能下吗?万一皇后怪罪下来怎么办?” “不管了,贵妃说是给皇后的交待,我也不太明白,总之我们照做就是了。” 苏正浩说完又抹了一脑门子的汗,他是个武将,太复杂的弯弯绕绕他也不懂,总之他是三皇子这一派的,照做就是了,上面怎么吩咐,他就怎么做。 成不了新皇开疆拓土的前锋,做个听话照做的忠犬还是可以的。 唉,怎么就摊上这么个事,现在骑虎难下了。 苏正浩头疼地摇了摇自己的脑袋,又扶了扶,这个脑袋还不知道能不能坐得稳。 然后他就听到江氏说道:“当初贵妃说如果找不到那丫头就和我们取消婚约,早知道会是这个结果,还不如在路上直接把那丫头给……” 她说着做了个割喉的样子,意思早知道如此,直接杀了林锦初就好了,也就没那么多事。 “嘘,这话以后不能说,杀了她也许祸事更大,那丫头命数和常人不同,要不然怎么会个个抢着要。” 二人还在窃窃私语,窗户边上几只小麻雀已经飞回锦绣院。 听着小苍梧一五一十地将小麻雀叽叽喳喳所说的翻译给她听,林锦初不由得冷笑出声。 苏家看来是不必留什么情面了,平信侯夫妇二人对自己是半点情分都没有,枉原主当初还想回京投奔江氏。 恐怕她就算有能力回到京城,江氏也不会让她进门。 突然林锦初听到外面有人在嗷嗷叫着:“别杀奴婢,别杀奴婢。” 林锦初一愣,又是哪个不怕死的奴婢来听墙角吗?她站了起来,朝外面走去。 “舅爷,手下留情,是小少爷,小少爷要来找大小姐玩,别杀我们。”丫鬟声音比刚才更大了,声音里还有些颤抖,看来短短一天时间,秦风的大名已经传遍整个平信侯府了。 苏亭风,那个粉雕玉砌的小男娃,他怎么会来这里? 林锦初脑中原主的记忆里有这个小男孩,小男孩特别喜欢原主这个温柔和气的大姐姐,一有空就往锦绣院跑,然后姐弟两个一跑一个追,整个锦绣院都是两姐弟欢快的笑声。 很明显原主对这个弟弟是有感情的。 可惜她不是原主。 “让他回去吧。”林锦初冷冷地说道,才朝外面走了几步,又走了回去,重新坐了下来,她不想和平信侯的任何一个人有深度的情感联系,不想自己将来有一天正面冲突时有软肋。 反正她也不会在平信侯府住很久,在这一个月期限前,她肯定要救出弟弟和母亲,并将他们送回随州。 和平信侯府的人撕破脸就撕破脸吧,无所谓了,他们又敢对她如何。 几盘精美的点心经过小苍梧和青鸾共同检查过,确认没有下毒,就拿到别墅里给父母吃了,她自己正吃着从别墅里拿来的牛肉汉堡,喝着加了冰的汽水。 今年初秋的白天特别热,晚上又特别寒冷,昼夜温差极大,靠着府里送来的两盆冰根本解不了白天的暑热。 自己在雪山上制的冰又不好拿出来太多,只能自己找到机会就进空间待着,舅舅在门边看着,他身边也放着冰盘。 秦风最喜欢喝加了冰的汽水,冰冰凉凉的全身凉爽,就是喝得多有一个不好,容易上厕所。 这不,秦风刚离开,一个小脑袋就伸了进来。 “大姐姐。”苏亭风见缝插针地迈着小短腿跑了进来,一进来就要朝林锦初怀里扑去,林锦初正要闪过,一眼瞥到那孩子眼中似乎有泪,想到还在傅言澈身边软乎乎的姚麟,心一软就任由他扑进自己怀里。 所有人都在外面,屋内只有姐弟二人,秦风哪怕离开门边,旁人也不敢自己进来。 林锦初不知道如何和这孩子相处,就听到他轻声凑到自己耳边说道:“大姐姐,母亲给的东西不能喝……” 他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眼里又有泪水,他为难地抿了抿唇,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有毒,喝了……不生孩子。” 哪怕已经从小麻雀那里知道了所有,但这一刻林锦初还是深深地被感动到了。 原主和这个孩子关系好都是真的,歹竹出好笋,没想到平信侯夫妇二人不是个东西,却生了个好儿子。 “大姐姐知道了,这事不能说出去,以后你爹娘再说什么,不用告诉大姐姐。”林锦初一边用棉巾打湿了帮他擦了擦脸,一边悄声跟他说着。 平信侯夫妇二人这些话怎么能让一个四岁的孩子听到呢,而且这孩子和原主关系那么好,你当着孩子说着伤害他好姐姐的话,合适吗? 他是四岁,可不是两岁的姚麟。 林锦初拿出一块小蛋糕给苏亭风吃,小家伙丝毫没有防备吃得津津有味。 等他吃完,林锦初又帮他擦干净脸和手。 然后小声对他说:“以后不要到大姐姐这里来,还有旁人给的东西以后不能吃,除了你爹娘给的,明白吗?在大姐姐这里吃东西的事不要告诉你爹娘。” 小男孩眼中又蓄满了泪水,他不明白明明大姐姐是好人,为什么爹娘要害大姐姐,可爹娘那么疼他,他又不能说爹娘的不好。 而且大姐姐总说你爹娘,可他的爹娘也是大姐姐的爹娘啊!苏亭风有些迷茫,总觉得大人的世界很复杂。 “好了,以后就乖乖地陪着你娘,其他事不要管,你还小,以后长大了就明白了,要好好读书,做个男子汉,等你长大了,就能保护想要保护的人了。” 林锦初啰啰嗦嗦说了一大堆,也不管苏亭风能不能听得懂。 见他点点头,似懂非懂的样子,这才拉着他的手走到外面。 “看紧点小少爷,以后不要乱跑。”林锦初将他送到丫鬟手中,又恢复了冷漠的样子。 第190章 夜里回到随州 青芝紧跟着对那些人说道:“我们小姐说了,以后锦绣院一律不准外人进来,谁进来打断谁的手脚,这一次就饶了你们,下不为例。” 这小丫头倒是个精灵的,林锦初看了青芝一眼,觉得这小丫头越来越合心意,同时,她也看到了一旁边的腊梅和迎霜朝青芝白了两眼。 “知道了,大小姐。”几个丫鬟早就听闻大小姐一刀杀了皇后身边最得宠的谨嬷嬷,但凡京城大户人家,不管是主子还是下人,谁不知道谨嬷嬷这个人,那可是连太子殿下都敬重的人。 可就是这样的人,被自家大小姐一刀杀了,而且皇后竟然没有将大小姐抓走。 青芝忙完又开始在灯下绣帕子,她手脚麻利,眼里都是活,白天已经抽空帮林锦初绣了两个帕子,她心里急啊,觉得自家大小姐什么都没有。 “把灯拿到耳房,今晚你值夜,就绣一会儿,别熬坏了眼睛,我这里不会有事,你睡你的。”林锦初关心地说了句,她晚上要有行动,屋子里不能有人。 “是,大小姐。”青芝觉得大小姐特别好说话,一点也不刁难下人,比腊梅和迎霜好相处多了。 等青芝离开后,林锦初这才进了空间。 “小苍梧,青鸾,我想到随州去一趟,你们有没有办法?文泽不见了,祖父和父亲肯定急疯了,我要见他们一面。”她一进空间就对苍梧和青鸾说道。 “主人,我和青鸾可以带你去,自从雪山和雪莲花进了空间,我一口气能飞两百里,青鸾能飞百里,我们两个轮流带你飞,一个在空间休息补充能量,一个在外飞行,这样的话一夜从京城到随州一个来回没问题。” 小苍梧现在越来越自信,做事也更加沉稳,再也不像以前那样迷糊和鲁莽。 果然爱能抵万难,苍梧对青鸾的爱也好,青鸾对苍梧的爱也好,都证明这一点。 双向奔赴的爱最能让人成长和蜕变,神也是如此。 在现代心理学研究中,爱被证实是一种强大的正面情绪,它能够增强人的抗压能力和恢复力,让人变得沉稳、温柔和包容。 爱能让人变得有责任心,变得成熟稳重,爱能让人疯狂地长出血肉。 林锦初羡慕地看了看又在撒狗粮的小苍梧和青鸾。 “好,那便出发吧,我先上屋顶。”林锦初说着对坐在门口的舅舅说道:“舅舅,我今晚出去一趟,你守好门,不要给任何人进来,天亮前我就会回来。” 她说着指了指正屋的桌子上,“那些都是给你吃的,别让人发现。” 秦风惊喜地看着桌子上放着的烧鸭,他正觉得嘴里淡淡的,侯府煮的东西一点都不好吃,还是锦初变出来的好吃。 林锦初说道:“今天是烧鹅,比烧鸭更好吃,你试一试就知道了。” “真的吗?”秦风有些迫不及待了,不过他记得锦初说过的,要先洗手,然后戴那个一次性手套,哦,还有那个手套不能让其他人看到,他全都记着呢。 林锦初走到外面,反手带上门。 此时院子里已经没有人,她轻轻一跃,上了屋顶,她的轻功上高一点的树不行,但上屋顶现在已经可以做到了。 外面到处漆黑一片,秦风已经观察过了,平信侯府除了平信侯的书房和前院主院有两个暗卫守着,其他地方只有府丁巡逻,毕竟暗卫不是每个府上都养得起的。 不过上一次去接林锦初的府丁死了五六十个,这一批府丁还是刚从军中退下来的军人。 苍梧带着林锦初轻轻升到半空,空中风很大,而且很冷,林锦初外面套了个狐狸毛大氅,这才暖和了不少,这件大氅还是在随州时祖父给的。 平信侯府的一个暗卫好像感知到什么,惊讶地朝这边看来。 “刚才哪里刮来一阵很奇怪的风。”其中一人说道。 “刮风我们管得着吗?”另一人不屑地说道。 “也是。”那人摇了摇头,也觉得自己想多了,又隐于暗处。 “话说前院那棵以往我们隐身于其中的老榕树好像藏了很多麻雀,要不明儿我们打几只烤烤?”实在是晚上又冷又饿,不找点话题,长夜漫漫太难熬了。 “你除了吃还会什么?麻雀哪有什么肉?还不如烤鸡呢?”那人不屑地说道。 小麻雀们不知道因为那人的一句,救了他们的小命。 “嘿嘿,行,那明天我们去吃烤鸡。”另一个人脾气很好,也不见怪,好像习惯了这种相处方式。 平信侯府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漆黑的暗夜淹没了这繁华京城中数不清的肮脏与诡计。 凤凰果然是凤凰,才亥时中,也就是晚上十点左右,就到了随州城的刺史府。 果然,刺史府正堂还亮着灯,短短十天左右,祖父和父亲瘦了一圈,两个人正唉声叹气,旁边还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林锦初猜测,应该是书院的夫子。 弟弟从书院丢失,想必书院的夫人也觉得自己有责任,所以大家都在想办法找文泽,而且文泽确实是个读书的好苗子,夫子已经不止一次在祖父和父亲面前夸奖文泽了。 林锦初悄悄走到库房,将空间的粮食清空了,全部放进刺史府的几个大库房里,还有一些草药也放了进去,草药不太多,都是林锦初在老林子里挖的,品种并不多。 然后她又进了空间写了一封信,用连弩从窗户外面射到屋内的柱子上。 箭射入屋内,屋里的人一惊,祖父警觉地看了看外面,连忙拔下箭头,取出上面的纸,他没有很慌张,因为他认得那支箭头是自己的孙女常用的。 一看果然是孙女的笔迹,他看完大喜道:“没事了,文泽在京城,和锦初一起。” 他当然没有说后面的内容,直到那夫子离开了,他才悄悄对自己儿子说道:“锦初送了很多粮食回来,我们去看看。” 林知远提了这么多天的心这才放了下来。 “可文泽怎么……”他还想问下去,但宋玉清已经将那封信烧了,然后拉着他往外走。 “有锦初在,文泽没事的。”他安慰自己的儿子道。 “锦初可有讲她母亲如何?”林知远又问道。 “她才到京城,应该还没来得及找,不用担心,有那孩子在,肯定能找到的。” 第191章 想生几个娃就生几个娃 宋玉清其实自己也担心,孙子不明不白地怎么就到了京城,孙女是怎么将粮食送回来的,为何没有一个人察觉。 他记忆中关于凤凰的那一段也被清除了,所以林锦初不愿意露面也是考虑到这一点,短短十天,没理由到了京城,又回到随州,就算有千里马也做不到啊! 宋玉清没有说出来的还有一点,是他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是大逆不道,会是抄家灭族的大罪。 所以他才匆忙将那信烧了,信中林锦初让他专心练兵,扩大军队,将那些流民中的青壮年都拉到军队里,还说她会定期送粮食回来,让他不用担心没有粮食。 宋玉清猜测自己的孙儿失踪很可能和孙女说的扩大军队有关,他的心情很沉重,知道孙儿无故不见不是一件小事。 但这事既然发生在京城,他管不到,就算去京城也帮不了,还不如听孙女的,好好练兵,扩大军队,做自己能做到的事,争取不拖孙女的后腿。 由于钱财和粮食充足,随州城的军队现在已经有五万,短短十几天就增加了一万人马。 而且孙女在信中还说了,让他不要听任何人的吩咐,不管是三皇子还是太子都不要听,他们随州城的军队只听皇帝的,不站队,还说,假如新帝不仁,他们也可以不义。 这些话宋玉清哪里敢说出来,说出来就是死罪,他可没忘,陆寒可是京城的人,一起对付外敌可以,可陆寒到底是谁的人,他也摸不着头脑,孙女说陆寒可信,那便听孙女的,重用陆寒。 林锦初见事情办好了,就坐上青鸾的背往回飞。 ***** 京城 镇北将军府。 傅言澈以往每次回府都是静悄悄地,东府归东府,西府归西府,平时互不打扰,各自有门进出。 但这一次不同。 傅言澈回府的第二天,西府就打听到傅言澈带了个孩子回府。 打听到这个消息的正是前段时间被送回来的傅言澈二婶的亲侄女杨宛月,那个死缠着傅言澈,说她是傅言澈未婚妻的杨家嫡出姑娘。 杨家是淮州的世家大族,杨宛月的父亲是靠近武阳关的新州知府杨岩礼。 如果单凭身份,杨宛月配傅言澈是配得上的,这也是傅杨两家都极力促成这桩亲事的主要原因,傅言澈母亲更是因为那粒救命的药,十分喜欢杨宛月。 杨宛月两天前回到镇北将军府,傅二婶杨氏是她的亲姑母,她住在西院。 每天都派丫鬟到东府看几次,昨天听丫鬟说傅言澈已经回府了,因天色已晚,便没有过来。 今日一早又派人来打听,没想到打听到一个惊天的消息,傅言澈这次竟然带着个小幼儿回来了。 “姑母,傅言澈他是什么意思,怎么还弄了个野崽子回来了,莫不是他和外面的女人生的?”杨宛月自从知道这件事后,一直在和亲姑母杨氏在闹,闹得杨氏都坐不住了。 杨宛月嫁给傅言澈这已经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此事已得到傅言澈母亲的口头答应,而且宛月也因为等傅言澈如今十六岁还未许人嫁。 这下子杨氏也急了,她带着杨宛月就来到东府,守门的侍卫见是傅家二婶也没有拦,只是派人去通报傅言澈。 杨氏来到傅言澈平时住在前院的修竹苑里,她心里着急,也不敲门,干脆直接一脚踢开修竹院的大门。 只见院子里放着一张虎皮大席,一个粉粉嫩嫩两岁左右的小男娃正流着口水抱着一个苹果在啃,一旁的傅言澈捧着一本书在看,一边看时不时朝身边的小崽子笑一下,逗一下他。 杨氏细看了一下,这一看吓得她脑子嗡地一声炸开,一开始她是不相信傅言澈外面有女人的,更不可能生个野崽子,傅言澈有多忙她是知道的。 可是,细看之下,怎么越看越觉得这孩子长得有五六分像傅言澈,要死了,这臭小子还真在外面有了女人,还生了个野种。 杨氏一下子血往脑门上冲,冲进来就指着那孩子问傅言澈。 “傅言澈,你说,这是不是你藏在外面哪个女人给你生的野崽子?”因为替自家侄女不值,所以杨氏言语很是冲。 她一向对东府的人是很敬重的,因为镇北将军府一脉更多的还是依附大房在战场上得来的功劳。 没等傅言澈回答,杨氏又道:“肯定是了,你瞧瞧长得有五六分,哦,不,起码有七分像你,傅言澈,你说说,那女人是谁?” 傅言澈听了她的话顿时一怔,孩子长得像他,这就有点好笑了,这是姚家的孩子,怎么就长得像他呢,这不是瞎扯吗? 但他下意识地认真地看向孩子,这一看吓了他一跳,别说,姚麟还真有几分像他。 就连暮山,暮水几个也在姚麟和傅言澈之间来回看了看,几个人都很吃惊。 因为之前大家都没往那方面想,再有一个,这么点大的小娃都是胖乎乎的,哪能看得出像谁。 “怎么?心虚了,我家宛月苦等你多年,只等着嫁给你,你倒好,未成亲竟先弄了个野崽子回来,我这就给你母亲写信,让她回京一趟,总要为宛月讨个说法。”杨氏太愤怒了,声音很是激动。 杨宛月见傅言澈一言不发,以为他默认了,伤心地呜呜哭个不停。 傅言澈简直气笑了,本想对傅二婶说清楚,可一想到姚家现在正被三皇子的人追杀,他们很有可能以为姚家的女眷和那孩子早就被杀了。 傅言澈想到这里,下决心不顾一切代价也要保住这个孩子的命,姚家的下一代只有这一根独苗苗,救了这孩子,就当还姚家这些年来对镇北军的帮助。 于是他正式道:“没错,这孩子就是我儿子,杨宛月嫁不嫁人,什么年纪嫁跟我可没有半毛钱关系啊!别硬往我身上按,这罪我可不认,我父亲已明确说了,我的亲事自己可以做主。 况且我们两家并无婚书,更无媒妁,我想娶谁就娶谁,想生几个娃就生几个娃。” 第192章 找不到母亲和弟弟 杨宛月听了他的话气得捂着脸就往外跑,傅二婶杨氏指着傅言澈半天说不出话来,见杨宛月跑了,怕出什么意外,连忙和丫鬟一起追了出去。 “宛月,宛月,月儿” “小姐,小姐。”几个丫鬟也跑得很急,生怕杨宛月出什么事,跟着傅二婶一起不顾一切地往外跑。 “月儿要是有什么好歹,我们杨家不会放过你。”傅二婶走到外面又回头朝傅言澈放了一句狠话。 “你们杨家人高兴就好,尽管放马过来,还没见过上赶子逼人娶妻的,杨家人还真让人大开眼界。”傅言澈现在损人越来越顺口了,他发现他以前越是不说话,杨家人越得寸进尺。 既然如此,不如就撕破脸皮,他还就不信,他不娶,杨家还能逼他娶不成。 暮千听了他的这番话朝自家主子竖起了大拇指,还拍了拍巴掌,主子骂人越来越顺溜了,也是,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自家主子可不是温顺的兔子,逼急了提刀上门也是很有可能的。 傅言澈哼了一声,得意地看向在地上啃得正欢的胖小子。 而一旁的暮山,暮水他们正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家主子抱起地上的口水娃姚麟,他们几个是知道内情的,就算暮山他们当时提前一步送杨宛月回京,没有见到姚家人被害的场景,但昨天一回来就听暮水他们把来龙去脉交了底。 所以这胖小子是谁的儿子,他们都是清楚的。 “主子,你真认下这个孩子了?你可要想清楚了,这可不是小事,你要真有了儿子,怕是以后很难说亲了。”暮水老神在在地说。 谁家姑娘会嫁一个未娶妻就有了儿子的男子,就算有肯嫁的,也都是歪瓜裂枣,要不然就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 “没人说亲正好,我就养着儿子,反正咱以后有人养老送终,也算是后继有人了。”傅言澈开玩笑地说道,还把姚麟举了起来,夸张地做出各种鬼脸,逗得姚麟咯咯笑个不停。 说实话,他真有点喜欢这孩子了,肉肉的多可爱啊!还不用自己生,就喜提一子,直接当爹了。 “夫人那边怎么交待,夫人可是一心一意要主子你娶那个杨宛月。”暮山担心地问道。 “我爹不同意,她说了没用,就算我爹同意,我也不会娶那个女人。”傅言澈厌恶地说道,他确实是忍无可忍了。 这个二婶和他母亲也不知道是不中了邪,打定主意要他娶杨宛月这个女人,每次见那个女人,他都反胃得差点把隔夜饭吐出来。 看来自己是太好说话了,对傅家二房这些人太过迁就,以至于人家都要骑到自己头上来了。 林锦初做得对,直接杀就得了,哪那么多废话。 “主子,属下怎么越看这孩子长得越像你呢,这可就真奇怪了,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真是你的种呢?”暮千在一旁好奇地说道。 “胡说什么呢?”暮水呛了暮千一句,主子从来没去过江南,一直在北境呢,而且无论去哪里,主子都是和他在一起的,几乎没有离开过主子一步。 除了那一次,他们引开敌人,主子重伤被林姑娘所救,可那一次主子重伤差点连命都没了,林姑娘才十一岁不到,更加不可能有什么。 唉呀,自己瞎想什么呢,怎么会扯到林姑娘身上,暮水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人家还是个小姑娘呢。 总之这个孩子的的确确,百分之一百是姚家的孩子,这一点毋容置疑,除非…… 但这个想法一冒出头,就被暮水否认了,主子是傅大将军的儿子没错,怎么可能和姚家扯上关系,傅家和姚家并没有关系,除了姚家这几年总是给镇北军送粮食和银子。 暮水觉得自己有些魔怔,想象力似乎过于丰富了。 正说着,就听到傅言澈嘴里爆出一句粗口,差点把手中的孩子扔地上,原来那口水崽子姚麟朝傅言澈脸上撒了把尿,热乎乎的童子尿直直地尿在傅言澈脸上,那滋味太酸爽。 暮山笑得差点弯下腰,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自家主子这样狼狈。 暮千连忙接过孩子,暮水递过一张棉巾,但尿在脸上越擦越有味,整个修竹苑都笑疯了。 就连始作俑者口水娃姚麟也咯咯咯地笑个不停,这娃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大家都在笑,他也跟着笑了起来。 洗了把脸的傅言澈没好气地朝姚麟胖乎乎的屁股上轻轻地拍了一下:“你个臭小子,敢往老子脸上撒尿,胆儿肥了。” 想起这孩子母亲和其他亲人都死了,也不知道江南姚家如今还有没有活着的,姚家的那些财产是不是都被三皇子占有了,他心里对姚麟多了几分怜惜。 先养着吧,等找到姚家的人再说,总要找个值得托付的人。 ***** 与此同时,平信侯府 林锦初正在问小苍梧:“派出去的小麻雀和小喜鹊们,有没有查到文泽和我母亲的消息,他们将我母亲和我弟弟藏在哪里?” 小苍梧道:“整个皇宫都找遍了,没有主人的气息,他们是主人你的至亲,只要闻过主人的气味就能找到他们,但奇怪的是,小麻雀们几乎把整个皇宫都闻遍了,就连兔子也传信给宫里的兔子,大家都没有找到。 会不会藏在城外,或者是城里某个地方?” 林锦初疲惫地拧了拧眉头,说了句:“继续找,只要他们在京城,就一定能找到。” 小苍梧也觉得是这样,他挺乐观的,既然这些人是拿他们来要挟主人的,至少目前不会有什么危险。 但青鸾却道:“按理说几百只小麻雀小喜鹊,还有各个角落的兔子出动,藏得再深也能找到,就怕他们身边有高人设了阵法掩去了他们的气息。 你们可还记得,我当初就是被宋家老二老三他们母子三人困在阵法里出不来,在里面待了几十年,他们是凡人,要是在阵法里待上几十年可不得了。” 林锦初听到这里,顿时心一沉,如果是这样,凭她的能力根本找不到自己的母亲和弟弟,如果她不嫁,那弟弟和母亲就不可能找到,就一直被困在阵法里。 如果她嫁,同样有一个要被困住,怎么办? 这一局该如何去破,林锦初陷入深深地迷茫中。 小苍梧也不说话了,他知道青鸾说得对,难怪两天时间,出动这么多小动物都找不到一丝踪迹。 除了被人设阵掩去气息,没有第二种可以解释。 第193章 西府邀请 一大早,暮水就跑到练武场,修竹院里面有个小型练武场,傅言澈平时只要在将军府,每天清晨就会来练一个时辰。 “咋啦?”站在一旁的暮山问道。 暮水看了一眼正和主子对练武的暮白,暮千和暮峰也正打得不分上下。 他悄悄地说道:“那女人走了。” “哪个女人?”暮山觉得莫名其妙,大清早的,就有人走了,晦气,是死了吗? “还能是哪个女人,姓杨的那个女人呗,刚才西府那边停了几辆马车,动静很大,好像故意让咱们这边知道似的,他们就是知道我在树顶上能看到西府门口。” “哦,没死啊!”暮山没好气地说,那女人走就走呗,关自家主子什么事,又不是东府的人逼她走的。 暮水拳头朝暮山胸口捶了一下:“说什么呢?死不死的,那女人命硬着呢?丫鬟在旁边说着,应该是回新州了。” 暮山冷笑道:“回新州两千多里,且不说还有鞑子军在北地,就她那娇滴滴的样子怎么可能回新州,要不就是装装样子,要不就是回淮州杨家,不过依我看,八成是装装样子。” 二人正说着,傅言澈已经放下手中的剑,朝他们走来,暮山连忙递上棉巾和水。 “说什么呢?”暮白问道。 “没什么,闲聊。”暮山知道主子不喜欢那个女人,就不想说出来让主子厌烦。 暮白可没那么容易忽悠,他不依不饶地说道:“我明明听到你们在说什么女人走了,快说说,哪个女人走了?” 暮白是几个暗卫里最爱打听八卦的,也是,人家专门管傅言澈搜集各地情报的,爱打听是他的职责范围,谁让他生了一双巧耳,虽不能算是千里耳,但耳力却是极好。 暮水忍不住了,这事又不是什么秘密,再说那女人离开了,主子也不用天天躲在院子里,哪儿都不敢去,就怕弄个什么偶遇,或者被扑倒,要是当众被扑倒,有了肌肤之亲,又沾亲带故,不想认都不行了。 “就是那个姓杨的女人应该离开京城了。”暮水对暮白说道,他没有刻意小声说,为的是让主子也能听到。 傅言澈此时已经拿起长枪挥舞起来,但他们的对话傅言澈还是听进去了,不知不觉浑身轻松起来。 他其实不是怕杨宛月痴缠,而是怕昨天二婶所说的,他母亲很快就要回京,这才是最麻烦的。 他母亲也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说杨家救了她一命,一定要将他和杨宛月捆绑在一起,要不是父亲很坚决地反对,再三说他的亲事可以自己做主,也只能自己做主,其他人无权干预,恐怕他和杨宛月已经成亲了。 父母之命不可违,更何况他从前也没有喜欢的女子,想着大概成亲就是找个家世合适的女子过一辈子吧,所以杨宛月经常去武阳关,他虽然每次能躲就躲,但也没有这么厌恶。 大概是他现在心里已经有了喜欢的女子,虽然那女子对他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可从那以后,他就是对杨宛月,甚至京城所有的贵女都敬而远之,他产生了一种叫精神上和生理上的洁癖,这是他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 仿佛离那些人近一点都是对自己心里那人的亵渎和不敬。 暮白一听不由得很高兴,那个女人实在是太讨厌了,有事没事就往东府跑,赶都赶不走,人家一句自己是东府主母的救命恩人,他们就特别被动,打不得,骂不得,否则就被冠一句忘恩负义,背信弃义等等。 练完吃了早饭,傅言澈在书房看书,因为三皇子和太子对林锦初的做法,还有数次派人追杀他,他也没有进宫,每天就待在府上,奇怪的是宫中也没人来传唤他。 快中午时,暮山走了进来。 “主子,西府那边有人过来了,要不要见?”他声音刻意放低了,因为西府那人就在书房外面。 西府和东府是嫡亲的兄弟,一般来说只要有事,派人过来叫一声,没理由不理不踩的,所以暮山才将人带进院子里。 只不过书房是禁地,除了暮山他们几个,其他暗卫不经允许都不能进来。 傅言澈一怔,那女人才走,西府就派人过来,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太过刻意了,想到这里,他便站起来,朝书房外走去。 来的是西府的一个管事,见来的是二叔身边的人,傅言澈便放松下来,总归不是二婶身边的人,男人之间有什么话好说很多。 如果是二叔要见自己,一起吃个饭,谈点政事也还算过得去。 “见过少将军。”那人一见傅言澈就走上前来行了一礼,然后说道:“二老爷说了,少将军两次回京,一家人都没有聚一聚,就想请少将军今晚酉时左右到西府,一家人一起吃个饭。” 他见傅言澈没有答话,似乎有此迟疑,连忙补充道:“表小姐已经回淮州了,少将军不必担心,今晚没有外人,都是自家人。” 傅言澈不好再推了,只得点头应道:“行,那我酉时到西府。” “诶!奴才这就回去复命。”管事的欢喜地说道,心里不由得松了口气,他的任务完成了。 傅言澈目光沉沉地看着管事那欢喜的样子,以往二叔一家也请他过去吃过饭,但这一次太也凑巧了,怎么那女人才一走,西府就来请,但很快,傅言澈就摇了摇头,应该是他想多了。 酉时一到,傅言澈就去了西府,东府和西府之间有一道门,但东府的人经常不在府中,一直在北境,所以这道门东府这一头便一直锁着,只有镇北大将军回京时才会打开这道门。 傅言澈自己回来也懒得开门,所以他出了大门,绕过巷子过去。 东府和西府的南边有一个长长的小巷子,只要过了小巷子,就离西府正门不远。 小巷子的南边是吏部尚书府徐家,将军府和尚书府两边的高墙隔开这一条小巷子。 第194章 着了西府的道 傅言澈走在小巷子里,小巷子常年被两边的高墙挡着,很是阴暗,地上靠近墙的两侧有些青苔,将军府的高墙上垂挂下来一些藤蔓植物,而尚书府那边垂下来的是粉红色蔷薇花,还有一些青竹冒出墙头来。 两边形成鲜明的对比,一边是风雅,一边是荒凉。 再往前走,到了西府这边,墙头垂挂下来的却是成片的紫藤花,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成串的红色小花,就连外墙面都刷得洁白。 和对面的吏部尚书府遥相呼应,风流雅致,各有千秋。 二叔是国子监祭酒,和吏部尚书一样,都是文人雅士。 傅言澈还是第一次有闲情这样打量两府,以往他每次回京都是匆匆回,匆匆走,根本没有机会欣赏过京城的景色。 就这样到了西府,等管家将他迎进正堂,他才知道说是家人聚餐,其实只有他和二叔,二婶,另外还有个十四岁的堂弟傅言久,总共四人。 西府的人丁很旺,二叔有一妻二妾,二婶这个正妻生有两子一女,分别是傅言旭,傅言久和最小的女儿傅思乔。 傅言旭十八岁,已成亲,生有一子。 妾是刘姨娘和伍姨娘,刘姨娘生有一女名傅思姝,伍姨娘生有一女一子,分别是傅思茉,傅言晨。 结果来吃饭的只有一个堂弟傅言久,傅言澈不禁有些诧异。 “哦,你大哥带着你嫂子侄子回了娘家,怕是要晚些才回来,也有可能今晚不回来,直接住在娘家了。”二叔连忙解释道。 二婶也说道:“你妹妹今儿不舒服,已经睡了,其他那些庶子庶女上不得台面,他们在自己院子里吃了。” 二婶说这话时,好像有些怨气,傅二叔闻言却瞪了她一眼。 傅言澈倒没觉得有什么,反正就是吃个饭,吃完他就回东府,所以也没有废话,直接干饭就是了。 没想到二叔和傅言久不停地劝酒,傅言澈很冷静,他不是个好酒之人,平时在军中也很少喝酒,加上心里很警觉,所以只喝了浅浅两杯就不喝了。 吃完饭已经天黑,傅言澈便想回去,谁知道刚走了两步,脑子一阵眩晕,偏偏只带了一个暮山在身边,其他几个侍卫都没带。 而暮山又在院外候着。 “这是喝多了,言久,快带你堂哥去偏院休息一会儿,完了再去厨房让人煮碗醒酒汤来。”她声音很大,院子外的暮山都听到了。 她就是想让暮山知道傅言澈不胜酒力,喝醉了要休息一会才能离开,意思让暮山不要着急。 “是,母亲。”言久答应了一声,上前扶住傅言澈就往旁边的偏院去。 傅言澈浑身无力,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很明显这药很烈,而且下得很足,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着了别人的道。 平日里他特别警醒,在外面从不喝酒,更不会放松警惕,没想到这一次栽在自家人手里。 他现在就如一只待宰的羔羊一般,任人宰割,毫无还手之力。 见两人走远,傅二叔对傅二婶说道:“这样做会不会把事搞大,这小子可不是常人,逼急了能杀人。” 傅二婶一笑:“只要他和月儿生米煮成熟饭,两人的亲事就定下来了,这事轮不到他不认,再说,我们杨家还有西府都已投了三皇子殿下,只有东府一直拿不下。 前前后后损耗了严家多少死士,他大伯父子二人太顽固不化,根本说不通,只要这小子跟月儿定下来,东府就彻底和三皇子捆绑在一起了。 孩子他大伯娘早就和我们一条心了,另外几个孩子也乖顺听话,东府就这个老大父子二人冥顽不灵,咱们这也是没办法了。 要不是月儿喜欢他,非他不嫁,要我说哪用这么麻烦,直接要了他的命,一了百了。 月儿早就在房里等着,今儿这事必须办成。” 傅二叔听不下去了,怒道:“说什么呢,他不管怎么说也是我傅家嫡子,杀了他这种话你也说得出口。” 傅二婶压低声音说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孩他大伯娘偷偷告诉过我,言澈是个野种,不是她亲生的,说是他大伯从外面抱回来的。” 傅靖震惊地看向她:“这怎么可能?没听大哥提起过,你可别瞎说,这事不是闹着玩的。” 杨氏轻蔑一笑:“你以为大伯是个什么好人,指不定外面有几个女人呢,你们傅家人天生多情,都一样,你不也是嘛,非要从外面将那个骚货带进府。” “说我大哥,怎么又说到我身上来了,做官的哪个后院没几个妾室,就你矫情,怎么?你也想说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吗?做做梦差不多,也不照照镜子。” 杨氏气得直跺脚:“你……” 傅靖不跟她啰嗦了,不耐烦地说道:“谈正事呢,整天想东想西不着调,总归你是主母,这府里还不靠你把持着吗?其他那些不过是玩意,越不过你去。” 杨氏的脸色这才好过了不少,她也不再跟他再说这个话题了,每次谈到两个妾室,二人就会吵个不停。 她是西府主母,她儿子是西府未来的继承人,是府中嫡子,谁也越不过去,想到这里,杨氏心里舒坦了不少。 她没话找话说道:“就是可惜了月儿这丫头,也不知道为何非要嫁给他,杨家就这么一个宝贝嫡女,当初让她给三皇子当侧妃都不肯,给咱们旭儿做正妻她也死活不同意。 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唉,这臭小子已经有了个野种,外面指不定有几个女人呢,嫁过去能有什么好日子?” 二人说着说着又回到这个话题来了,杨氏不由得有些懊恼,她好像越在乎这个男人,就变得越蠢。 傅靖睨了她一眼,冷哼一声:“男人三妻四妾有什么了不起,就你成天为这种事叽叽歪歪,野种再怎么样,也是个庶子,还能越得过侄女将来生的嫡子?真是头发长见识短,一点不假。” “把你能的,三妻四妾,你是不是还觉得两个妾室不够,还想着多纳几房,我告诉你,除非我死了,否则,休想! 我杨家二嫂的亲大哥也是男人,人家怎么就能只娶了一个?” 傅二婶越说越气,手指恨不得戳到她男人眼睛上。 第195章 弄巧成拙 “啧啧,说出你的心事了吧?你是不是当时很想嫁给你二嫂的亲大哥?可惜当初人家没看得上你。”傅靖退后两步,继续冷嘲热讽。 这事戳中杨氏的痛处,但她知道现在不是闹脾气的时候。 两个人斗归斗,骂归骂,但大事上却不含糊,要不然这个家早就散了。 “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要不我们去看一下?”傅二婶有些不放心。 “这种事你也能去看,你……你……有辱斯文。”傅靖气得有些脸红,他大步朝伍姨娘住的院子走去,好像浑身有些燥热,得找人舒缓一下。 傅二婶朝他去的方向气得直跺脚,嘴里骂了句:“骚狐狸!呸!” 傅言澈咬破舌头,剧烈的疼痛让他有了一丝力气,他脚上使力将脚下一个石子朝墙上踢去。 “暮山!”他叫了一声,声音虽小,但暮山却听到了,不过是一墙之隔,一个小石子弹出墙,再听到主子微弱的叫声。 暮山想都没想,就往里冲,直觉主子出了事,院门边有两个府丁拦着。 “外人不得进入。”那两个说道,拔刀拦住暮山。 不好,暮山见那二人拔刀,更确认是主子在里面出了事,他发狠劲一脚一个踹在那二人心口上,趁二人被踹飞的这个时机连忙冲了进来。 傅言久当然知道有人进来了,他知道暮山的武功是暗卫里最高的,见事不妙,连忙将傅言澈往屋里拖,只要进了屋,傅言澈就说不清了。 暮山一眼看到这一幕,他目眦欲裂,挥拳就朝傅言久打来,傅言久害怕了,他们一家都是文人,并不会拳脚功夫。 他拼尽全力将傅言澈往屋里一推,正要关门时,就被暮山一拳打来,然后右手一拉,将他扔到院子里,傅言久发出一声哀嚎,他的左臂和右腿都发出一阵剧烈的疼痛。 正院一直等着的傅二婶杨氏听到他儿子的声音连忙往这边跑。 屋里的杨宛月全身只着了一件半透明的纱衣,几乎是半裸着的,室内点着带有甜味的香。 暮山连忙将门窗打开,屏息背起傅言澈就要离开。 这时,杨宛月已经扑了上来,暮山拉着傅言澈一闪,顺手将桌子上一杯水浇到主子脸上,如何处置这个女人,他还得听主子的,毕竟这个女人是杨家的嫡女。 冷水淋在脸上,人清醒了一点,傅言澈这才挤出一句话:“这个……女人……扔出去。” 暮山冷冷地看向杨宛月,也不管她穿没穿衣服,抓住她的头发就朝院子外面扔去,他愤怒到了极点,手上的劲用到十足,在这一刻,他甚至觉得,今天哪怕要杨宛月死,他都不怕。 好巧不巧,杨宛月赤身砸在躺着的傅言久身上,院子里的府丁全都看到了她的样子。 杨宛月吸了不少屋内的媚香,此时人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 她一把抓住身下的傅言久就要剥他的衣服,偏偏傅言久是个文人,刚才那一摔右腿摔断,左手臂也脱臼了,动弹不得,只能任由身上的人脱下自己的衣服。 院子里的府丁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到底要不要救二少爷,眼见两个人滚到了一起,而且众目睽睽之下,成何体统,几个府丁慌了神,吓傻了似的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 这时候傅二婶杨氏也跑到跟前,一见到这个场景顿时傻了眼,一个是她的亲侄女,一个是她的亲儿子,出了这样的事,侄女还怎么嫁人,儿子还怎么娶妻。 儿子最近还在议亲呢,这可怎么办? 暮山背起傅言澈走到门口,冷冷地对杨氏说道:“我们主子可没碰到那女人一根头发,今儿这事可别想把脏水往我主子头上泼,你们自求多福吧!” 他边说边背着傅言澈就往外面跑。 “拦住他们,不准走。”杨氏急了,今天这事完全背离她的初衷,明明是板上钉钉的事,几乎不可能出错,如今杨宛月却和自家小儿子滚到了一起,这么多双眼睛看着。 最主要的是,府里的府丁并不是奴籍,都是靖卫军里退下来的军人,杀又杀不得,卖又卖不得。 就算真要杀,也只能徐徐图之,不能一下子都杀了,要不然靖卫要翻天了。 暮山见势,拿出哨子,猛地吹了几声,这是暗卫们平时联系的暗号,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当着外人的面用哨音,这是他们的机密。 但现在是危急的时候,只能用哨音唤人。 哨音一发出,不过几息功夫,暮白,暮水等人都飞了过来。 所有人都拔出剑,直直地指向杨氏,杨氏哪里见过这个阵仗,东府的暗卫见到她一向都很恭敬,还是第一次拿剑指着她,杨氏吓得一个哆嗦,瘫倒在地上。 那边杨宛月和傅言久已经如胶似漆地搂到了一起,杨氏头脑嗡地一声就要炸开。 杨宛月是自己的亲侄女,是杨家唯一的嫡女,杨家是世家大族,嫁给自己的儿子也不是不可以,但问题是杨宛月心里那人是傅言澈,她就有些替自己的儿子不值。 最重要的是,她最近正在替自己的儿子物色到了户部侍郎家的嫡次女,两家正在商量中,极有把握能成,主要是三皇子殿下在极力促成。 户部侍郎原本正犹豫站哪一队,如果这事成了,就能将户部侍郎拉到他们这一队来。 杨氏看着两个粘粘乎乎地,拉都拉不开,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她气急败坏地朝身边的婆子吼道:“还不把他们分开。” 两个婆子连忙跑过去,却怎么也拉不开,二人无奈,其中一个婆子灵机一动,跑到荷花池旁,用平日里浇花的木桶装了一桶水朝杨宛月和傅言久身上倒去。 荷花池很小,池里的水位不高,里面有很多淤泥,又是死水,倒在人身上,顿时散发出一阵恶臭。 “啊!啊!啊!”傅言久猛然被又臭又冷的水浇醒,发出凄惨的怪叫声。 他其实并没有闻到媚香,但他倾慕杨宛月已久,实在是杨宛月长相出挑,家世又好,因为傅言澈的关系,经常往京城跑。 虽然秦风一直骂杨宛月是丑八怪,但其实人家长得很漂亮。 被杨宛月搂住就亲,对傅言久来说,这如何能受得了啊,傅言久脑子一昏,于是便顺势而为,抱住杨宛月又搂又亲。 第196章 找林锦初解毒救人 冷水将他淋醒,他这才意识到杨宛月是要嫁给傅言澈的,吓得他弹开了一步,却没想到腿断了,痛得他抱着右腿哇哇直叫。 “儿子,儿子,你怎么啦?”杨氏这才注意到自家儿子腿有问题。 “娘,娘,我腿好像断了,好痛啊!”傅言久抱着自己的腿大叫,脑门上一头的汗。 “快,快去叫府医,不,拿老爷的帖子去宫里请太医,你们两个还站着干吗?还不快把表小姐扶进屋内,像什么话,榆木珠子,不拨不动。” 杨氏骂骂咧咧,指指点点一通,将所有的事安排好,这才站了起来。 “你们两个背二少爷去他的院子。”她指挥道,好好的一盘棋,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就下成这样。 不过傅言澈就算回到东府也是死路一条,杨氏冷冷地朝东府的方向看了一眼,严贵妃给的药,从来就不是什么好药,宫里的哪个妃子能得善终的。 傅言澈但凡今天乖乖听话,把事办好了,说不定三皇子还能给他解药,现在这样,那就等死吧。 谁让大房那一对父子这样倔强,非要和三皇子一派作对,活该,杨氏狠狠地在心里骂道。 暮白,暮水等人掩护着暮山背着傅言澈离开西府,正要往东府的方向去,就听到傅言澈的声音。 “去……找……林锦初。”傅言澈的声音很小,暮山将耳朵凑到他嘴边才听清楚。 傅言澈努力说出这几个字,大脑又开始一片迷糊,脸烧得通红,两只手不断地扯自己的衣领。 去找林姑娘?暮山不理解主子的决定,主子这个样子明显是中了媚毒,而且很严重,恐怕没有姑娘来解,主子能爆体而亡,林姑娘才十一岁,太小了。 而且林姑娘现在是太子和三皇子都抢着要娶呢,怎么可以这么做?而且林姑娘身边还有个秦风,他们根本近不了林姑娘的身啊!暮山心情很复杂,但主子的话又不能不听。 忽然,暮山突然想起在雪山上,林锦初凭一人之力,用数不清的鲜花将雪崩停了,难道主子的意思是说林姑娘有超凡的能力,能救主子。 一定是这个意思!想到这里,暮山心里才踏实了不少,同时也责怪自己瞎想一通,差点误会主子的意思。 一路上暮白,暮水等人,个个都差点气晕,没想到主子千防万防,在自家被人算计。 “西府的人简直太过分了,打着家人的旗号害主子,等大将军回来,也不知道他们打算如何交待?”暮白气愤地说道。 “他们知道大将军现在自身难保,身体越发差了,上阵杀敌的是少将军,镇北军实际掌舵人也是少将军,只是拿下少将军,什么都能解决了,还真是费尽心思,可惜刚才没能杀了杨家那个贱人。” 暮水气极了,嘴里吐不出好话来,他只是忍着,要不然再难听的话他也说得出来。 “暮千,暮峰,你们守好东府,看好小公子,不要让任何人进府,暮水,暮白,你们和我一起,快走。”暮山到底是暗卫首领,大家还是很听他的话。 “你们去哪里,府里有府医。”暮白没有听到傅言澈的话,本以为是回府,结果暮山背着主子就要往外走。 他不解地问道:“要不我去外面抓个女人回来?” 暮山喝道:“胡说什么呢?主子去哪里,以后你们会知道,现在没空啰嗦了,快走。” 几个人轮流背着傅言澈,又避开人群,终于在两刻钟后到了平信府外面,然后跃上外墙,进了锦绣院。 秦风第一个发现有外人闯进来,正要拔剑,就听到暮山轻声说道:“秦风,是我们,暮山,暮白。” 借着月色,秦风看出了确实是暮山几个,见他背着一个人。 “这是傅言澈吗?你们来这里做啥?喝醉了应该去睡觉啊!”秦风不解地问道,他平时喝多了犯困就去睡觉,睡一觉就好了。 “不是喝醉了,我们找林姑娘,林姑娘在吗?”暮山怕主子时间久了身体要出事,主子现在已经浑身滚烫,人都烧糊涂了。 “找锦初干吗?锦初是个姑娘家……”秦风虽然说着,还是把他们迎了进去,毕竟在院子里说这些对锦初更不好。 林锦初已经打开内室的门,傅言澈他们一进来,小苍梧就发现了,她连忙起身穿好衣服,掌灯出了内室。 一看傅言澈的脸色通红,一摸额头更是滚烫,傅言澈感到一个滑溜溜的小手放在自己的脸上,就好像久旱的人遇到水一样,一把抓住了林锦初,紧紧握住不肯放手。 “把他放到我床上,然后你们快出去,我会想办法救他。”林锦初跟着暮山一起将傅言澈放到她的床上。 然后挣脱开傅言澈的手,把他们几人往外推,她怕傅言澈爆血管,刚才看到傅言澈胳膊上青筋都凸出来了,很是吓人。 暮白和暮水站在内室门外面面相觑,暮白嘀咕道:“林姑娘还真喜欢咱们主子,可她还那么小……” 暮山拍了他脑门一下:“胡咧咧什么呢?想哪去了,林姑娘连高山雪崩都能修复,肯定有办法救主子的。” 暮白和暮水这才明白过来,其实暮山自己也很羞愧,因为他之前也和暮白他们想的一样,只不过他是自己想通了。 “该怎么救他呢,小苍梧?青鸾?雪莲花是驱寒的,不是散热的,其他花可以吗?梧桐水应该对舅舅和傅言澈,甚至还有巴彦都已经免疫了,他们三人喝得太多了。 但现一时之间想不出其他办法,先给他喝几口梧桐水试试,反正空间里一直备着,喝下去也没害处。” 林锦初在原地急得团团转,眼见着傅言澈红通通的俊脸,一时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来救傅言澈,只得先给傅言澈灌了几大口梧桐水。 确实效果不大,但也没之前那么烫,缓解了一点点,聊胜于无。 林锦初怒骂道:“这是哪个王八蛋,给傅言澈下这样的毒,也太毒了,这是想要他的命啊!” 第197章 还被人下咒 几个人在外面听到了林锦初骂的这句话,暮山张了张口,终是没有说出来,现在救人要紧,他们不敢打扰林锦初,其他的稍后再说。 “主人,你试试用雪莲花救他,不是煮水,是用鲜花的修复和治愈功能,鲜花用得好,能解百毒。”青鸾这时候细声细气地说道。 这和林锦初的想法不谋而合,只不过林锦初没想过用雪莲花,她正在想着用什么鲜花能对症。 行,既然青鸾说了,那是神鸟,这方面比自己厉害,那就用雪莲花试一下,不行再换其他的花试。 林锦初知道现在人和动物都进不了空间,除了最初的一些小动物能进,现在任何活着的生物都进不了空间,所以她不能将傅言澈带进空间。 于是心念起,雪莲花便从空间飞出来,随着林锦初的手势和咒语,雪莲花便层层铺在傅言澈身上,然后慢慢地便见到傅言澈身上散出一些黑色的雾气。 过了好一会儿,傅言澈身上的雾气才完全散去,他的脸色也恢复到平常的样子,鲜花又飞回空间。 林锦初摸了一下他的额头,发现傅言澈已经没那么烫了,又托起他的头,喂了几口梧桐水。 见他呼吸开始变得平和,人也沉睡过去,林锦初这才瘫软在床上,她连忙进了空间补充灵力。 躺在空间的地上,很快就开始有了力气。 青鸾突然说道:“刚才少将军体内不光是媚毒,而且被下了咒,那些黑色的雾气就是咒语,如果不是小姐用空间的雪莲花救他,就算解了媚毒,他身上的咒语也解不了,这种咒语会让人神志不清,慢慢地变成傻子。” 这种恶毒的方式,肯定又是三皇子的人干的,和秦风舅舅身上的毒虽不一样,但结果都一样,林锦初眼中露出深深地寒意。 这些人是一刻也不能消停,想着法子害人,这样的人打死都不能让他为君王,否则就不止祸害哪一个人,而是祸害整个东夏国的百姓。 到底三皇子他们幕后那人究竟是谁,真的是宋家二房的那个妾室吗?一个妾室竟有这么大的能耐? 林锦初打开内室的门,暮山他们都在门口,个个脸上都很焦急。 “怎么样?林姑娘,主子好了吗?”暮山第一个问道。 “已经没事了,睡着了。”她边说边走了出来。 “到底发生了何事?谁对傅言澈下的毒,他不仅中了最烈的媚毒,还被人下了咒,时间久了如果解不了就跟我舅舅一样。”林锦初说完看了看秦风。 秦风一看大家都朝他看,不解地问:“锦初你刚刚说什么,傅言澈为什么会像我,像我一样会杀人吗?不对啊!他本来就很会杀人啊!” 林锦初哄他道:“是变得更会杀人。” 秦风不依了:“那你也给我下咒,我可不能输给傅言澈,我要比他更会杀人。” 林锦初哭笑不得,于是便说道:“行,行,下次我给你下咒。” 暮山他们在一旁看得嘴角直抽,这就是当年和自家主子齐名的杀神秦风,现在跟一个小孩子一样。 听了刚才林姑娘的话,说主子要不是及时治好,也会像秦风一样。 他们不敢想象主子要是也变成秦风这样有多可怕,看看秦风现在一步都不能离开林姑娘。 暮山突然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如果主子真像秦风一样,是不是也只能跟在林姑娘身边呢,其实,如果是这样的话,好像也还好。 秦风现在每天过的日子多爽,就连他们之前一路跟着林姑娘,每天吃的都是最好的,有些菜式就是宫里都没有呢。 林锦初说完看向暮山,她刚才问的话,暮山他们还没回答呢。 暮山这才回过神来,责怪自己刚才想的都啥,想岔了不是? 清醒过来的暮山便连忙将这两天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地细说了一遍,只要他知道的一点都没有遗漏。 林锦初听完后,思忖了片刻才说道:“这事没那么简单,傅言澈既中了媚毒,又被人下了咒,至于怎么下的,我现在也没有头绪,但应该这毒是严贵妃给的,所以傅家二房甚至淮州杨家,很有可能已经投靠了三皇子,不过这只是我的猜测。” 暮山这才恍然大悟,他一拍大腿说道:“所以,杨氏这是要让主子和杨家真正捆绑在一起,要真正捆绑,唯有主子娶了杨宛月,只要他们二人成亲,主子和镇北军就自动和杨家人一起,投到三皇子这一边了。” 林锦初点点头:“应该就是这样。” 她说完突然想起了那孩子,便问道:“姚麟怎么样?还好吗?” 她还挺牵挂那小孩子的,年纪小小就遭遇突变,希望姚家还有亲人尚在,否则这么小的孩子就成了孤儿也太可怜了。 可惜空间不能进人,要不然把姚麟放到空间去,有小苍梧和青鸾照看是最合适不过了。 暮山答道:“那孩子很可爱,特别爱笑,又白又胖,主子很喜欢他,主子说姚家能当家的,怕没几个活着的,所以暂时将孩子留在将军府,他先当儿子养着,等姚家那边的消息打听清楚了再说,总之,这孩子是姚家的独苗苗,不能有任何闪失。 西府那边的人还真以为姚麟是主子的私生子呢?就算以为姚麟是主子的私生子,可杨姑娘还是愿意死活都要嫁给主子,也不知道脑子是不是有病,主子都嫌恶成那样了,还上赶着贴上来。” 关于感情这一点,林锦初不好说什么,她曾经经历过感情,知道女人感性,她更明白女子的痴情和男子的无情。 当然,傅言澈和杨宛月这两个人之间的事,她还是比较了解的,傅言澈确实对她无意,这怪不得傅言澈,十七岁的傅方澈在现代不过是个高一高二的学生,应该还不懂感情。 杨宛月太固执了,这中间也有杨家人和傅二婶杨氏的功劳,说不定还有傅言澈母亲的功劳。 林锦初感叹,世间出色的男子也不是只有傅言澈一人,如果别人已再三表达对你的讨厌,其实真没必要上赶子凑过去打脸。 换一个人嫁呗!何必作贱自己。 唉!林锦初轻轻地叹了口气。 子时过后,傅言澈才醒了过来,他睁开眼发现自己睡在一个陌生的房间,而且还是个闺房,一时间警铃大作。 “暮山,暮水。”他叫了一声,嗓子有点哑,紧接着就下了床。 第198章 傅言澈的报复 傅言澈不知道的是,此时林锦初正趴在梳妆台上小睡了一会儿。 听到房间里面有动静,暮山第一个冲了进来,房门一晚上都没关,林锦初醒来也忙把灯点上。 “主子,属下在这儿。”暮山到了傅言澈面前,紧接着暮白等人也走了进来。 傅言澈这才看到林锦初,不知道为何他心里松了口气。 “这是锦初的房间吗?”他问道,面前站着的都是自己人,此刻傅言澈已经没那么焦虑,而是温柔地看向林锦初。 “嗯,这里是平信侯府,这是我的院子,傅大哥放心,你已经没事了。”林锦初答道。 “喂,你们醒了就快走吧,要是天亮了,锦初会被人说的。”站在门口的秦风扫兴地说道:“快走,快走,等锦初也帮我施了咒,我再找傅言澈打架,看谁更厉害。” 傅言澈听了他的话,也知道不宜在林锦初这里待下去,就朝外面走去,到了堂屋,傅言澈停下脚步。 他转过头看向林锦初:“锦初,秦风说施什么咒?” 秦风不依了,他走到林锦初身边道:“别告诉他,锦初,等我赢了他再告诉他。” 林锦初拍了拍他的手,笑着对傅言澈说道:“没什么,你确实中了毒,还被人施了咒法,不过都解开了。 但我估计给你下咒的人现在肯定以为你现在很严重,没那么快解开。” 傅言澈虽然不太懂下什么咒,但他知道肯定很危险,但既然锦初说这什么咒语很难解,那他可以装着自己身体有问题,做点什么。 然后就听暮山小声说道:“主子,林姑娘说,如果那咒法不解开,主子以后就会变得和秦风一样,甚至比秦风的症状还要厉害。” 秦风耳力惊人,又听到了,当然他着重听到了厉害两个字。 他道:“等锦初帮我也施了咒,我肯定比傅言澈厉害很多,你等着。” 傅言澈哑然失笑,这才意识到昨天晚上他有多惊险,如果不是锦初救了自己,自己也会变成秦风一样,可见那所谓的施咒对他的伤害有多大。 二婶昨晚是怎么给自己下的毒,他回忆了一下,估计就是那两杯酒上,但他和二叔和傅言久喝的都是一样的酒,极有可能毒抹在酒杯上。 可酒只能下毒,怎么施咒法呢?他脑中开始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事,吃饭的过程中好像二婶杨氏走了一会儿,然后他有些迷糊时,二婶对着他的脸说了几句什么,那个时候开始,他已经开始晕乎乎的,浑身无力。 二婶好像还说了句去偏院休息一下,然后他不自觉地就往那个方向走,因为以前他爹回来,一家人聚在一起,要是喝多了或玩得晚了,几个年轻人就是睡在偏院里凑合一晚。 傅言澈还想起了杨宛月穿着薄纱往自己身上扑,被暮山扔到外面,然后好像杨宛月和傅言久抱在一起。 傅言澈想到这里,哪里还有什么不明白,昨晚就是西府精心布置的一个局,而他防这防那,还是栽在自家人手里。 傅言澈知道,以二婶那样的精于算计,不可能会善罢甘休,还会继续想办法把杨宛月塞给自己,甚至还会联合母亲一起,强迫自己娶杨宛月。 想把这恶心的屎盘扣在自己身上,没那么容易。 想到这里,傅言澈的眼神忽然凌厉起来,他不该再忍了,哪怕这个人是他二叔二婶。 “杨宛月如果不处理了,等我母亲回京更麻烦,以前只要有我的地方就有杨宛月,无论我到了哪里,杨宛月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我,这点不用说,肯定是母亲的功劳。 往日我能避就避,没想到他们现在得寸进尺了,既然他们不仁,就别怪我做事太绝。 暮白,暮水,你们二人去一趟西府。” 他朝外面看了一眼又道:“现在已经过了子时,时间还够,去西府将杨宛月捆了,送到京城最低等的怡春院,她喜欢男人,那里男人够多,我母亲再不喜欢我,也不可能让我娶这样一个女人吧。” 林锦初闻言顿时一震,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傅言澈这样狠厉的一面,往常他只有对鞑子军够狠,对身边的人都很谦和有礼,这样狠毒的事她一直以为只有巴彦才做得出,没想到傅言澈对杨宛月这样沾亲带故的女子也这么狠。 但林锦初内心一点都不觉得傅言澈这事做得过分,男子汉大丈夫,该狠还得狠,人家都要自己命了,还磨叽什么。 遇事总犹犹豫豫,权衡来权衡去,黄花菜都凉了。 这毒和咒语有多狠,西府的人有一个算一个,肯定都知道,何况咒语是要下咒之人的心头血才能生效的,这也是青鸾告诉林锦初的。 所以西府的人有多恨傅言澈不言而喻了,青鸾也说了,下咒之人并无什么道行,只是普通人,所以这咒语才这么容易解开。 如果是道行高深之人下咒,林锦初解咒时肯定会吐血,说不定能重伤,就算是那样,也不一定能解开。 如果只是普通人下的咒,那这个人多半是西府的。 “是,主子,属下这就去办。”暮白和暮水应了一声,行了一礼就悄然离开了。 “暮山,你跟我去一趟药铺。”傅言澈边说边往外走,他忽然停了下来,看向林锦初:“锦初,谢谢你,你又救了我一命。” 他觉得自己已还不了林锦初的数次救命之恩,这声谢谢太苍白无力了。 他深深地看向林锦初,发现林锦初好像又长高了,虽然只有十一岁,但看上去有普通女子十三四岁那么高,灯光下皮肤更加白皙透亮,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澄澈明亮。 “我不会让你嫁三皇子,更不会让你嫁太子,只要你不愿意,没人可以强迫你。”他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就离开了。 林锦初觉得傅言澈这一刻特别帅,和他相处了这么久,逃荒路上更是一起生活了好几天,大多数时间,傅言澈都是话很少,但杀敌时一点不含糊。 真真应了那句,一人能独挡千军。 第199章 姚家可能已经被灭了 林锦初在城门口被拦住要回平信侯府,那时候林锦初没向他求助,傅言澈也没多说什么,他尊重她的每一个决定。 但这一刻傅言澈似乎做出了什么决定似的,说了这样一句话。 哪怕林锦初知道这话对自己作用并不大,她要离开,随时都可以,但问题的根源不在她自己,而在于她的母亲和弟弟在别人手中,只有找到她的母亲和弟弟,并带回随州,她才能真正自由。 到那个时候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一家人在一起自由自在的生活,空间里还可以吃到现代的父母每天做的饭,那是怎样的幸福。 想想都让人向往。 尽管如此,傅言澈说的这番话,还是让林锦初很感动。 “小苍梧,让小麻雀跟着傅言澈,看看他们去药铺想做什么,随时来报。”林锦初有些担心傅言澈,更担心被傅言澈带走,现在养在镇北将军府的姚麟。 可姚麟到她这里更不安全,空间进不去,一切都是空话。 林锦初说完就进了空间,准备好好睡一觉。 “有消息马上叫醒我。”她睡前又叮嘱了青鸾一声,苍梧太感性,有时候不忍心叫醒她,让她多睡一会儿。 但青鸾别看柔声柔气说话,但却异常清醒刚烈,所以让青鸾叫醒自己是明智的。 天快亮的时候,一只小麻雀回来了。 青鸾叫醒林锦初:“小姐,小姐,小麻雀回来了。“ 林锦初连忙从床上坐了起来,掀开床帘,穿上鞋子。 “怎么样?傅言澈他们做了什么?” 小苍梧道:“小麻雀说傅言澈到了一家叫宝芝堂的药铺,用黑布蒙着脸把药铺伙计揪了起来,跟药铺伙计买了铺子里最折磨人的毒药,且那毒药没有解药,据说那毒药能让人一天冷到极点,一天热到极点,叫什么冰火两重天。” 冰火两重天,这名字很熟悉,林锦初随手拿起师父给她的一本医毒宝典翻了起来,这几天她一有空就翻师父给她的医药书,有两本几乎都能背下来。 这一本昨天开始看,翻了几下,无意中看到这味毒药,没想到外面药铺里竟然有得卖。 林锦初不知道的是,那宝芝堂就是药王谷开的。 林锦初翻到了一页,果然是师父那本医毒宝典上的,她抬头问小苍梧:“傅言澈这毒是用在傅二婶杨氏身上吧?” 小苍梧嗯了一声,接着说道:“傅言澈从药铺出来后,就直接去了西府,找到了杨氏住的院子,傅靖宿在妾室那里,她一个人住,外头两个婆子睡得跟死猪似的。 傅言澈说那两个婆子最坏,一直是杨氏身边的走狗,这件事少不了那两个婆子的帮忙,于是便把毒分成三份,杨氏和两个婆子各灌进嘴里。 他还说给他下咒的就是杨氏本人,因为杨氏曾对着他说了几句话,他就开始晕晕乎乎了,这是他跟暮山说的,被小麻雀听到了。 小麻雀见傅言澈给那三个人下完毒就去东府睡觉,这才回来了。“ 原来是这样,傅言澈这招不可谓不狠,想不到杨氏是这么阴毒的一个人。 闲着无事,一大早林锦初在院子里晒着太阳,练了会功夫,然后坐在窗前看那本《医毒宝典》。 这时候小苍梧说道:“主人,平信侯夫人这几天也不知道为什么,每天都让人从外面买大批的木炭回来,恨不得把京城的木炭都买回来囤着,府里前院两个空着的院子都快堆满了。” 林锦初将手中的书合上,放在桌子上,她想了想原书中的一些情节,苏锦春是重生者,买木炭应该是她的主意,等等,书中好像写逃荒队伍到南方,这一年冬天,京城以北所有地方,包括京城,北地,甚至鞑靼,苍璃国都遭遇史上遇强寒冬。 最惨的是北境,刚刚遭遇旱灾和战乱,好不容易傅言澈到初冬到把鞑子军赶到冀州以北,大批流民返回家乡,紧接着就遇到寒冬雪灾,真是祸不单行。 还好那时候有陆寒驻守北境,傅言澈回到京城,找到了三皇子霸占了一江南富商的巨额家产,他拿到这批钱财,到江南购买了大量的粮食,派亲信到北境赈灾,这才缓解了北境的危机。 想到这里,林锦初脑中回忆起书中的那个江南富商,忽然就想到了姚家,虽然书中没写那江南富商是谁,但江南富可敌国的富商只有姚家。 林锦初却明白了,恐怕姚家的巨额家产此刻已经成了三皇子和严贵妃的囊中之物。 三皇子的人应该对外出的姚家人和江南的姚家人同时下手了,如果不是他们正好进土匪窝查看,姚麟肯定也活不了。 原书中那些财宝虽然被傅言澈找回,但有半数以上已经被三皇子和严家挥霍了,尤其是严家,将那富商名下的所有粮铺据为己有。 因为姚家的财产不仅在江南,而是在东夏国各个府城都有店铺,主要是丝绸,布帛和粮食,另外还有银号,当铺。 林锦初猛地站了起来,不行!姚家的钱财不能落到严家和三皇子手里,她想去一趟镇北将军府找一下傅言澈。 林锦初此时明白了,苏锦春这个重生知道今年冬天是个极其严寒的,所以她早早就让江氏斥巨资买下大量的木炭,更有可能这些木炭不是买的,说不定江氏自己在某个山头烧的木炭。 不同的木质和温度烧出来的木炭品相也不一样。 所以侯府囤了这么多木炭是打算大赚一笔,林锦初看了看自己空间还有很多空地,放再多的木炭也没有问题。 但她决定再等等,看看侯夫人江氏会不会给自己下那种丧天良的绝子药,如果真下,那别说木炭,侯府的库房她都会帮他们掏空。 她刚站了起来,就看见青芝进来了。 “大小姐,夫人请您过去吃饭,说是侯爷也回来了,一家一起吃个饭,来的是夫人身边的婆子,她在大门外面没敢进来。” 果然来了,林锦初心里哼了一声,就这么迫不及待么?好有小苍梧这样的识毒高手,心里一点都不怕。 林锦初到前院饭厅的时候,平信侯府一家四口已经坐好了,当然还有一个二小姐苏锦雪跟着老夫人去江南了。 第200章 江氏还念着旧情 侯府老夫人祖籍江南,一般到冬天就会去江南住上一段时间,特别是老侯爷过世后,有时候甚至长时间住在江南,那边景色美,气候好,除了夏天有时候太热,一年四季都很宜居。 “锦如啊!来,来,来,快坐。”苏锦春没客气地白了林锦初一眼,倒是江氏很客气地叫林锦初坐到她的身边。 侯爷苏正浩坐在上位,江氏坐在左侧,苏正浩的右侧坐着小少爷苏亭风,苏亭风的旁边坐着苏锦春,江氏右侧的位置空着。 林锦初闷头吃着,听着他们苏锦春不时说几句话,其他人都静静地吃着饭菜,苏锦春也不觉得尴尬,一会儿说这个好吃,一会儿说那个好吃,好像在林锦初面前显摆,她才是这个家的主人。 林锦初没理她,奇怪的是一顿饭吃完,又是喝汤,又是吃菜,又是饭后点心和茶,每一样里面都没有下绝子药,这让林锦初有些摸不着头绪了。 难道是江氏还念着旧情? 不,不可能,江氏要是个念旧情的人,当初不可能那样心狠连原主回乡一件首饰,一两银子,一件像样的衣服都不肯给她带走。 她要是念旧情的,就不可能对苏正浩说出当初直接杀了林锦初就好了,这样和三皇子的婚约断了,就不会有如今的麻烦事。 林锦初一直知道江氏是个很薄情的人,她的头脑里只有冷漠和利益,除了这些,就只有儿子和侯爷。 她是个精于算计的女人,不可能会为了她,而违背严贵妃的命令。 那她为何没有下毒呢? 林锦初用意识对小苍梧说道:“派小麻雀盯着江氏,听听她说些什么?” 林锦初吃完正要离开时,苏正浩对她说道:“以后有空就过来吃饭,我们毕竟是一家人。” “是啊,是啊!”江氏也站了起来,用从未有过的热情,拉着林锦初的手说道:“你也是母亲养大的,俗语说得好,生恩不及养恩,母亲肯定是希望你好的,母亲以前让人教的那些琴棋书画,你要是愿意,平时多练练,不要生疏了。 就是时间太紧了,还有一个月,你就要嫁入皇宫,宫里的礼仪以前有嬷嬷教过你,有空也要练练,别到时候失了礼。 父亲母亲还会给你备一份丰厚的嫁妆,你放心,你的嫁妆比春儿霜儿的还要丰厚,你嫁的是三皇子,是皇家,母亲不会让你失了体面。” 江氏突然的热情让林锦初有些不习惯,原主的记忆里,江氏为人淡漠,利益为先,很少有对人热络的时候。 就算对上京中贵妇,她也是很高傲的,她是忠勇侯的嫡长女,平信侯的正室夫人,自己女儿又早早就和三皇子定下亲事。 三皇子不仅仅是皇子,他的背后是严家,严家在京城根深蒂固,别看宫中有皇后有太子,但严贵妃和三皇子的实力足以和皇后太子相抗衡。 所以这京城里谁不给她江氏一份面子。 林锦初客气而疏离地应了下来:“是,母亲,女儿知道了,锦初但凭母亲吩咐。”意思是你叫我过来吃饭我就来,宫中礼仪我也不会忘记。 侯府的人叫她锦如,她自称锦初,这是不承认自己是侯府的,而是挑明自己是林家的人,这一点让苏正浩和江氏很是不满。 原主的规矩礼仪学得极好,所以林锦初全都记得,看样子严贵妃确实没有拿她当回事,要是正经娶三皇子妃,第一不会这么仓促,第二这个时候肯定会派个宫中嬷嬷来教礼仪。 现在各方之间,无论是三皇子和太子之间,还是她林锦初和太子,和三皇子之间,甚至她和平信侯府之间,就差捅破一层窗户纸,哪怕她已经杀了皇后身边的谨嬷嬷,皇后到现在都忍气吞声。 就是还没到撕破脸皮的时候,就像一个火药桶一样,积累到一定的时候,分分钟会爆炸开来。 到那个时候就真的一发不可收拾了。 林锦初一离开,苏锦春马上就不依了。 “娘,凭什么她的嫁妆比我的还要好,你偏心,对一个贱种比自己的亲生女儿还要好。”她一只手拉住江氏,另一只手假装擦眼泪。 她这点小把戏,江氏岂能不知,不过一想到前院堆得如山一样的木炭,就凭这一样今年冬天至少能赚五万以上的银子。 五万两银子,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平信侯府早就只剩下空架子,要不是江氏的嫁妆里有几间不错的铺子支撑着,凭如今奢华的生活,侯府怕是已经入不敷出了。 想到这里她便露出几分难得真心的笑容,拍了拍苏锦春的脑袋。 “你这傻孩子,分不出好赖,你的夫君八字还没有一撇呢,就算要嫁,也等你找到人再说,娘的嫁妆以后都是你和霜儿的,再说这些木炭要是卖出去,你还会担心那点嫁妆银子。 给林锦初顶多给一万两的压箱底,那是给贵妃娘娘的面子,这一万两就当送给贵妃和三皇子的,包括那两个铺子,一个庄子。 都是送给皇家的见面礼,你当我们真给她的。 到时候木炭赚来的银子,就算给你一半当嫁妆,也超过京城所有贵女的嫁妆了。” 江氏含笑对苏锦春说着,一旁的苏正浩听到木炭能卖这么多银子,也眉开眼笑地看着这对母女。 这事苏正浩也是知道,要不然以苏正浩的脾气哪里受得了苏锦春整天叽叽喳喳没个贵女样子。 只有苏亭风闷闷地坐着,一声不吭。 “娘,你刚怎么没给那贱人下……”苏锦春刚说了一半,就被江氏打断了,她轻咳了两声,制止了苏锦春继续说下去。 “怕什么,这里又没外人,都是我们自家人。”苏锦春有些不明白,弟弟还小,啥都不懂,父亲更不是外人了。 她不明白母亲为何躲躲藏藏的,想不通是什么原因。 “风儿,你先回去吧,嬷嬷,送风儿回他的院子。”江氏朝外面叫了一声。 站在外面的嬷嬷连忙进来带着苏亭风离开。 江氏当然不是不信她儿子,苏亭风昨天突然去锦绣院确实吓了江氏一跳,她忽然想起了,养女以前和儿子关系特别好,可以说儿子别看表面温温吞吞,话不多。 但实际上性格特别倔,除了这个大姐姐,他谁的话都不爱听。 第201章 苏锦春心里的恨 当时这个养女被送回乡下后,江氏带着儿子去温泉山庄住了一段时间,直到苏锦春回到侯府,她才带着儿子回府了。 她以为儿子很快就会和自己的亲姐姐热络起来,到时候一定能忘记那个养女,没想到,苏锦春回来这段时间,儿子和她根本连说话都很少,甚至儿子变得很沉默。 林锦初再次回到府里的时候,江氏明显看得出儿子很开心。 所以,儿子去了锦绣院一趟,她也很担心儿子将他们的计划告诉了林锦初,但今天一看,林锦初一点警觉都没有,对他们丝毫没有一点提防。 江氏不由得松了口气,看样子儿子并没有将下毒这事告诉林锦初。 苏亭风一离开,苏锦春连忙关上门问道:“娘,你快说说,怎么回事,我还以为你心软了呢?” 江氏看了一眼冒冒失失的亲生女儿,叹了口气说道:“你急什么,一个月时间,你还怕没机会下那点药,总得探探那丫头的底细,别弄巧成拙,你记住,下毒这种事,要不就不下,要下就要一击击中,别让别人有反咬你一口的机会。” 苏锦春有些不以为然,她嘟着嘴说道:“娘也太高看她了吧,她不过回村子里一个月,还能成仙成魔,你要知道,那村子你女儿我可是生活了整整十年,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江氏摇了摇头:“不,这丫头和以前不同了,或许是逃荒路上发生了什么,她的眼神连我都有些怵,你也沉住气,这冒冒失失的样子,很容易让人察觉到。” 苏正浩也点了点头,他还是很佩服自己的夫人,里里外打理得井井有条,他要纳妾,她帮忙物色,他要银子,她二话没说就送到他手中,要一千,她送二千,女儿是假的,马上把真的接回来,假的送出去。 几乎挑不出什么大毛病,嫡子嫡女都在身边,最宠爱的妾也在身边,苏正浩觉得自己的人生很完美。 他语重心长地对苏锦春说道:“这一点,你要多向你娘学学,不仅向你娘,还要向你妹妹雪儿多学学,雪儿很快就要回来了,你大姐成亲前她和你祖母都要回来。” 苏锦春听后很不服气,向她娘学也就算了,她娘可是名门闺秀,怎么还要向一个六岁的妹妹学习,凭什么。 但她没敢质疑苏正浩,她可以向江氏撒娇,却不敢在苏正浩面前有一点造次。 江氏安慰她道:“爹娘不是说你不好,你妹妹一向跟在你们祖母身边,你祖母是江南钱家的嫡女,出身名门,无论是礼仪,府中中馈,以及内宅的那些门门道道都学得很好。 等你祖母回来,你也跟着祖母后面学学。” 苏锦春哦了一声,然后别过脸去,说了句:“我回我院子啦!”就自顾自打开门,也没行礼,就离开了。 江氏看着她的背影,又叹了口气。 苏锦春一离开,马上就黑了脸,梦里就是祖母钱氏那个老虔婆处处看不上她,嫌弃她被卖过,甚至连靠近她,老太婆都用帕子捂住鼻子,好像她是个脏污不堪的人。 要将她送到庄子上的也是那个老太婆,苏锦春此时巴不得那个老太婆永远不要回来,最好和苏锦雪那个小贱人一起死在外面,这样侯府的嫡女就只有她苏锦春一个了。 “死老太婆,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报仇的,你欠我一条命。”苏锦春咬着牙说道。 她想起在梦里自己在庄子上无依无靠,被人欺负,就连庄子上那些臭种地的佃农都对她这个侯府嫡小姐指指点点,说她被卖过,做过爬床丫鬟,进过青楼,身子早就不干净了。 那些下人也见缝插针地欺负她,给她的吃食都是又冷又馊,衣服也是破破烂烂,整个侯府好像没有一个人记得她。 更离谱的是还有人在夜里放一些混混进来,只要跟她睡一晚,就能得到银子,银子从最开始的一晚五两,到后面一次一两,再到二十文一次。 她永远不会忘记,临死前,她躺在床上,求管事的让她见她娘一面,管事的冷哼一声说道:“见你娘,你以为侯夫人还记得你吗?人家的女儿是金枝玉叶的皇后娘娘,你只是个千人骑万人厌的烂货。 我要是你呀,早死早超生,下次投胎,早点回侯府,你但凡早点回,皇后的位置说不定都是你的。” “是谁指使你们这样对我的,我是将死之人,你说句实话,要不然我做鬼也会缠着你,让你日夜不得安宁,说,是我祖母,还是我母亲?还是皇后那个贱人?” 她声音很虚弱,但说来的话却带着极大的恨意。 管事的吓得打了个哆嗦,真要是被恶鬼缠上可不得了。 反正她也快要死了,告诉她又能怎么样? 想到这里管事便说道:“可不能乱说娘娘的坏话,娘娘是个仁善的。” “那就是我祖母和我母亲了?”她冷笑着说,心也凉透了,本以为是皇后那个假货容不下她,要置她于死地,没想到竟是自己的血脉至亲。 “夫人,夫人终是你的亲娘,她还没有那么……”管事的吞吞吐吐,他只是一个奴才,怎么能乱议论自家主子呢。 但不说又不行,万一这女人真变成恶鬼缠着他和他的家人就麻烦了,他不过是个听吩咐办事的下人。 于是他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暗示,希望这个恶鬼以后不要找上他一家人。 苏锦春明白了,一切都是那个老太婆的主意,她嫌弃她,厌恶她,视她为侯府的耻辱,但又不能明着杀了她。 她回到侯府才养了半年,身体已经恢复到很正常了,江氏虽然爱搭不理的,但吃用开支没有刻薄她。 一切都是在那个死老太婆带着苏锦雪从江南回到侯府开始。 梦中的她紧紧地捏着又脏又硬的被子,就这样不甘心地闭上了双眼,然后被破席子一卷扔到了乱葬岗。 她记得她的灵魂飘起来的时候,一阵风刮来,来接她黑白无常消失不见了,紧接着有人念了几声咒语,然后梦就醒了。 第202章 出府风波 醒来时,苏锦春才发现自己在西山村,这时候还没有开始逃荒,她相信梦里的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 想起死前那管事所说的,要是早点回到侯府,说不定皇后的宝座就是她这个侯府真正的嫡女坐的,她决定尽快回到侯府认亲,让林锦初那个假货回到村子里过她本来该过的生活。 看看这一世林锦初会过得有多凄凉,她梦里发生的一切,都会让林锦初尝个遍。 于是她从床上一起身就和往常一样上了山,实际上她只是假装上山,然后从山那边的另一条路走去了镇子上,用她平时攒下来的一点银子请人写了一封信,然后托落叶镇上一个商铺帮忙将信带给京城的平信侯府。 镇子上有专门可以捎信或捎物的店铺,每次捎信只要二十文,也可以托镖局带信。 信发出后,苏锦春,当时她还叫春枣,忐忑不安地等呀等,没想到只用了一个月就等来了侯府接她的人。 这一世,她不会再任人宰割,苏锦春恶狠狠地想着。 她要杀了老太婆和苏锦雪,更要杀了林锦初,那个老太婆整天就知道装,什么狗屁江南世家嫡女,不过是钱家旁支小官的女儿,要不是平信侯府和三皇子定了亲,她哪有这么风光。 还有林锦初,为什么她明明改变了梦里发生的一切,早早回到了侯府,假的也被送回了村子里,林锦初也确实跟在村民后面逃荒,她怎么就没有被卖掉。 她已经明里暗里引导林春桃让沈老太卖了林锦初,为什么这个贱人还活得好好的,林春桃这个蠢货,真是一点用都没有,白白浪费了她的银簪子。 林锦初不仅没被卖掉,反而又回到了平信侯府又成了平信侯府的嫡大小姐。 她这个真正的嫡大小姐现在倒成二小姐,为什么,到底是哪里出了错,最可恶的是三皇子竟非要娶林锦初。 苏锦春心里越想越气,她眼中如淬了毒一样愤愤地回到自己的院子里。 回到锦绣院的林锦初,刚坐下没多久,小麻雀就飞回来了。 小苍梧跟在叽叽喳喳的小麻雀后面翻译着:“主人,小麻雀说了,说是江氏先试探你一下,见你今天一点都没提防,准备明天给你下药。 还有,苏锦春好像跟侯府老夫人和苏锦雪有过节,好像也很不满意侯夫人呢,一路上都骂骂咧咧,说是要杀了她们呢。 还说什么怎么明明一切都改正过来了,怎么她还是当不了皇后,三皇子还是不肯娶她?” 林锦初冷笑,哼,还皇后,这一世三皇子别想当皇帝,就这种德行的人当了皇帝就是全天下的百姓遭殃。 至于苏锦春与老夫人,与侯夫人之间的矛盾。 那就好,侯府内部越乱越好,江氏和苏正浩不管怎么说对林锦初有十年养育之恩,因果法则上,她是不能直接杀这对夫妻的,杀了必受反噬,那就让侯府的人互杀好了。 想起医毒宝典上的几种毒药,林锦初决定制作一部分放在空间备着,用鲜花攻击太过损耗灵力,有时候还得用毒效果更好,方便快捷。 空间容不下毒物生长,便是有排斥的意思,那她就不能随便用毒物来伤人,最多在别人攻击她的时候再用毒,反正不主动害人便是,这是小苍梧和青鸾的解释。 “青芝,你守好锦绣院,任何人不得进锦绣院,谁进来打谁,出了事有本小姐兜着。”林锦初吩咐道,她发现青芝这丫头脑瓜子灵活,管理锦绣院很有一套。 秦风脑子不太好使,只能跟在她身边,所以林锦初决定带上舅舅一起。 “舅舅,我们一起去外面走走,你驾马车。”林锦初交待完青芝就对秦风说道。 秦风一听到要出去玩,马上就来劲了,天天将他困在这到处都是女人的锦绣院,特别没劲。 在这里,他天天都特别警惕,除了青芝,他看哪个都像坏人,天天拿着那把宝剑在锦绣院晃来晃去,锦绣院的每个人都感觉自己好像整天提着脑袋在干活,仿佛下一秒自己头上的脑袋就会掉下来。 “你,你,还有你们这些坏人,我和锦初出去一趟,你们不准进屋啊,谁进来一会儿我回来就杀了谁。” 他边说边将手中的长剑拔了出来,长剑通体黑色,寒芒外露,发出阴冷无比的气息,吓得几个丫鬟婆子跪在地上直哆嗦,他们是真的很害怕秦风。 见所有人服服贴贴,秦风这才满意地收起了剑,跟着林锦初走到门口时,又回过头狠狠地瞪了跪在地上的几个人一眼。 他们从西侧门出府,那边离街市比较近,到门口时却被两个婆子给拦住了。 “大小姐,夫人说了,大小姐还有一个月就要成亲了,这一个月大小姐最好不要出门,安心在府里待嫁。”一个粗壮的婆子说道,神情无一丝恭敬,倒像是命令的语气。 林锦初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平信侯府的人对她的态度一次又一次在挑战她的底线。 “舅舅,交给你了。”林锦初坐在马车里说道。 秦风二话没说,走下来,将说话的婆子扔出老远,婆子发出杀猪般的嚎叫声,另一个婆子连忙往主院那边跑去,林锦初知道这是去向江氏报信。 她也懒得理,秦风见门口终于没人了,驾着马车扬长而去。 林锦初在街上买了些要用的药材,跑了好几家才凑齐医毒宝典里选的几种毒药的配料,其实这几种在药铺里都有得卖,不过很贵,而且要登记,所以傅言澈才会蒙着脸强行买,这样查无可查。 空间里还有很多灵芝,她又卖掉了一部分。 空间里有好几种果树,林锦初几乎每天都摘一些放到别墅里的饭桌上给父母,一部分给空间的小动物吃,还拿一部分自己和秦风吃。 还堆了很多,但她没打算卖。 “要吃。”秦风指了指面前的大酒楼,酒楼里扑鼻的香气触动着路过的每一个行人嗅觉。 第203章 救下陆寒的儿女 严纪风旁边站着的陆云帆笑道:“你爹自己可能都被鞑子军杀了,就算没死,又能如何,他不过是我陆家一个最低贱的庶子而已,严少爷看中你妹妹,那是看得起你,别给脸不要脸。” “不,我爹是大英雄,他不会死的。”陆云归叫道,眼看着自己妹妹就要被那黑衣人扛着送上马车。 “不……妹妹,我不准你带走我妹妹。”少年突然爆发出一种强大的力量,挣脱开严纪风,冲向那个扛着妹妹的黑衣人。 陆云帆追上去拖住了他,正要朝陆云归踹过去时,就见一蒙面少女从天而降,少女手中端着一精致的连弩,只见他手中的连弩连发几箭,一箭射中严纪风的眼睛,一箭射中陆云归的鼻子,又射中那个扛着小姑娘的黑衣人的后心。 就在这时,秦风已驾着马车到了跟前。 “快上马车。”秦风叫道。 林锦初一把扶住从黑衣人肩上掉下来的小姑娘,又朝陆云归和其他三个少年叫道:“快上马车。” 等他们全都上了马车,严纪风还在嗷嗷叫着,完了,他的一只眼睛废了,从此成了独眼龙,想到这里,严纪风冲着马上对黑衣人叫道:“快,杀了他们,别让他们离开。” 林锦初坐在车辕上,她又换了一把连弩,继续朝黑衣人点射,她的射箭技术已练到纯熟,几乎一箭射倒一个。 可严纪风身边那两个武功很高的黑衣人却追了上来,这两人无论林锦初怎么射箭都无法射中他们。 “锦初,你来驾车,这二人交给我。”秦风的语气和平时不太一样,这个时候的他语气清冷有力,甚至有些阴沉可怖。 林锦初连忙在秦风腾起之时,拿起鞭子将马车快速向前驾驶。 秦风此时也蒙着脸,可当他抽出宝剑之时,那两个黑衣倒退了几步惊呼道:“是你,秦风。” 秦风没有理他们,长剑在手中直指那二人,在那二人发愣之时,长剑已划破他们的喉咙。 那二人怎么也没想到,秦风会对他们下杀手,明明是熟人,同在一个暗卫营训练过,秦风的武功最高,是他们的首领,一直挺护着他们。 在那二人倒下去之时,秦风一个飞跃已离开此地,朝马车追去。 不远处的严纪风正被人抬着往医馆走去,医馆不远,走了十几步就到了。 大夫看了伤势直摇头,铁制的箭头直射进眼珠,这只眼是彻底保不住了。 “我们这里不敢拔箭头,要是用蛮力拔,就破相了,箭头太粗,伤口比眼珠还大……”大夫不敢往下说了。 “你们还是回府请太医看看比较好,说不定太医医术高能救下严公子这只眼睛,再不行请药王谷的钟谷主,钟谷主手中有一种一粒千金的药丸,叫雪参丸,是用雪山雪莲和千年野参制成,说不定吃了那个雪参丸能保下公子的眼睛。” 另一位大夫也说道,他是知道严家不好惹,这事他们不敢沾上,这个铁箭头明显不好拔,要是拔了,眼珠子肯定一起拔下来,就算这样还不够,还要将周围的肉一起带下来。 “大夫,这儿还有一个。”一个黑衣人扶着陆云帆走了进来。 “这……”大夫看着又是一个铁箭头射在陆家嫡公子的鼻子上,鼻骨都射断了。 谁这么缺德啊!专挑人没法治的地方射箭,还是铁箭,我的天!大夫又好气又想笑。 好气是有钱没命赚,这些公子哥有的是银子,可惜他们没福气赚这笔银子了。 想笑是因为这二位一直狼狈为奸,专干缺德事,整天游手好闲,专挑良家女子下手,是人人喊打的恶霸,只不过严家势力太大,大家是敢怒而不敢言,只得忍气吞声。 京中贵女都不敢独自出门,有些姿色的普通女子也不敢出门,大家都防贼一样防着这二人。 “这个也治不了,快找太医,找药王谷的人,宝芝堂是药王谷开的,去找他们,说不定他们店里有雪参丸,快别耽误了。”大夫好心提醒道。 谁也没注意到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冷意,药王谷这些年总是和他们打擂台,他们这边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偏偏他们还不敢公然和宝芝堂作对,药王谷不是谁都敢惹的,就连皇家都给几分面子。 毕竟人吃五谷杂粮,谁能保证自己不生病呢。 那就祸水东引,让宝芝堂的人去应付这帮人吧。 而严纪风和陆云帆两个人一听医馆不敢接,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流血多了,两个人都晕了过去。 “快送少爷回府。”严府的人吓坏了,主子被人射成这样,他们这些当奴才的下场也不会好,现在最主要是找到太医来救少爷。 这些人很快就一窝蜂地离开了,见没人上当,也没人提宝芝堂,那大夫气恼地跺了跺脚,又追了上去。 “别忘了,到宝芝堂买雪参丸。”在医馆外面,他不敢说得太直白,毕竟谁也不知道这些外面看热闹的人里面有没有宝芝堂的人。 “锦初,我们去哪里?”秦风问道。 陆云归这时候说道:“两位恩人,我们还是自己走回府吧,不能再拖累两位恩人了。” 他说着就带着另外三位少年和自己的妹妹下车。 “坐回去,陆府你们不能回了,陆府里,你们还有什么人?”林锦初问道。 “还有母亲。”陆云归答道,又指了指身边几位少年道:“这是我弟弟陆云齐,这是我两个堂弟云敏和云霄。” 少年说着,眉心紧蹙,眼中满是担忧。 “听着,我认识你们的父亲陆寒,他现在在随州,是我祖父麾下的右将军,他是个大英雄,你们不用怕,我会保护你们的安全,你们相信我吗?” 林锦初边说边拿下脸上的面纱,她坦然地看向陆云归。 陆云归抿了抿唇道:“我相信你们,我爹前些日子托人送了信回来,他说是在随州,还说迟点派人来接我们去随州。” “所以我现在想办法送你们去随州,我先送你们去一个地方,之后再去接你们的母亲。”林锦初见陆云归几个点头,就对秦风说道:“舅舅,送他们去离得最近的宝芝堂。” “好”秦风很干脆,马上调转车头往右边一条巷子走去,过了巷子又走到另一条大街上,很快就看到宝芝堂。 几个人进了宝芝堂。 “几位是看病的还是拿药的?”一个伙计迎了上来。 第204章 到宝芝堂求助 “我找你们的掌柜,要快。”林锦初声音有些紧张。 “你找我们掌柜是有什么事吗?”伙计不明白为啥一来什么都不说就要找掌柜的,要是个个都这样,掌柜的岂不是很忙。 但他也没有显得不耐烦,反而耐心地问道。 林锦初这才拿出师父当初给的那枚玉佩递给伙计道:“将这玉佩交给你们掌柜的,他就知道我是谁了。” 她原以为伙计并不会知道玉佩的事,哪成想伙计一看到玉佩的图案脸色大变,连忙将玉佩小心地还给林锦初。 他虽不知道持玉佩之人是谁,但麒麟玉佩上的图样,他是一清二楚,药铺里每一个成品上都印有这个图样,这是药王谷的标志,所以伙计猜测来人是药王谷的。 “姑娘请跟小的来,其他人先在此坐一会儿。”伙计明显恭敬多了,客气地说道。 “让人将马车赶到后院,他们几个也不要站在大堂,找个房间安置一下。”林锦初不卑不亢地说道。 “是,请稍等。”伙计没敢怠慢,就低头朝旁边的伙计说了一声,这才领着林锦初往里面走。 医馆是个二层小楼,伙计将林锦初领上二楼,二楼是办公区域。 进入房间,掌柜的抬起头,见伙计领着一个小姑娘进来,有些奇怪。 “这是……”他狐疑地开了口,放下手中的东西。 林锦初走上前,将手中的玉佩再次轻轻地放到桌上。 掌柜的见到玉佩脸色马上变了,他站起来,走到林锦初面前就要下跪。 “韦晨见过少谷主,不知道少谷主来到京城,有失远迎。”他行了个大礼,那伙计一看掌柜的都行了跪礼,吓得也跪了下来。 “小人,小人不知道您是少谷主,该死!”他自责道。 “不必多礼,不知者无罪,快请起。”林锦初虚扶起二人。 “谢少谷主。”韦掌柜抹了把汗说道,前两天才收到老谷主派人送来的信,说是少谷主进了京,让他们务必全力协助少谷主,可两天过去了,也没见少谷主过来,今日一见,没想到是个小姑娘。 “现在情况紧急,韦掌柜,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从水路将几个人送到随州?”林锦初没有废话,直接说道。 “发生了什么事,还请少谷主直说。”韦掌柜对林锦初说道,看上去很有把握的样子。 “楼上那几个孩子得罪了严家的人,我用连弩伤了严公子和陆公子。”林锦初长话短说,她知道这个时间,严家和陆家都在忙着请太医救人,等太医救了人,他们就会全力追查。 韦掌柜吓得又抹了把汗,看不出少谷主小小年纪,竟敢伤到严公子。 “少谷主可否说一下那几个少年是谁?少谷主放心,在下已有应对之策。”韦掌柜就是纯粹好奇,不知道哪个人值得少谷费这么大动作救人还送人出京城。 要知道从京城到随州走水路至少要十几天行程,沿路还要避开追杀的严家和陆家人。 “陆寒的儿子女儿,另外两个应该是陆青的儿子,他们都在北境抗敌,我不能见死不救。”林锦初说道,她知道韦掌柜是谨慎。 “少谷主请跟老夫过来。”他说着做了个请的动作,然后又对伙计说道:“你将那几个人也带到后院,哦,还有,他们来时的马车重新装扮一下,改一下外观。”他说完就急匆匆地下楼往后院走去。 走到最里面的一个房间,挪开放药材的架子,又按了一下开关,林锦初明明看着,也不知道开关在哪里,里面就露出一个向下的通道。 这时候,陆家几个少年和那个小姑娘都已经带了过来。 “韦强,你带着他们到天心码头,那里是我们药王谷的专用码头,今天正好有一批货要送往淮州,让他们将这几个孩子送到淮州后,再用马车送到随州,一定要安全送达。” “放心吧,我一定送他们上船再离开。”韦强一口答应下来。 几个少年和陆挽月那个小姑娘眼巴巴地看着林锦初和秦风,林锦初安慰道:“你们得先离开,如果再接你们母亲,时间上肯定来不及,严家在京城只手遮天,恐怕到时候会封了各个码头。 你们放心,你们两家的母亲和其他亲人,我一定会安排好的,你是陆青的两个孩子,对吧?” 几个少年见林锦初一个还没他们大的小姑娘称自己为孩子,有些怪怪的,但他们知道此时不是讨论这些的时候,便点点头,他们当然知道严家在京城的势力,要不然当时也不会眼看着妹妹被他们抓走而无能为力。 林锦初和秦风也跟着他们一起从暗道离开,暗道只走了一会儿,就上到地面,地面是另外一个房子,很明显这房子离药堂不是很远。 他们上了药王谷的专用马车,行了一刻钟左右,这才又进了一个院子,再下到暗道,然后大概走了半个时辰,才到了一个码头。 药王谷还真是谨慎,不过谨慎点总好的,所以东夏国历史上曾出现过几次夺嫡风波,每一次夺嫡京城都会死伤很多人,而药王谷从来没有什么大的损失,恐怕就因为有这些暗道。 京城这边少山,多为沙土,容易挖暗道,但沙土不实,容易挖也容易塌,也不知道药王谷用的什么技术,能挖得这么结实。 等陆寒和陆青的几个孩子刚上了船,船离开码头不过几丈时,码头外面突然闯进一群身披铠甲的官兵。 “所有人要搜查。”有一个走在前面,穿着白色铠甲的年轻将军高叫道。 “请问莫将军,城里这是出了什么事要查人?我们药王谷一向安分守纪,从不做有损朝廷的事。” 莫将军?难道是书中的那位莫府的大公子,也是靖卫军的一名五品将军莫景怀,后来向傅言澈举报柳家人将鞑子军带进皇宫,被傅言澈收到麾下,后来傅言澈给予重任,成为最年轻的禁军统领,傅言澈重伤不治后,也是他保护小皇帝。 第205章 有惊无险 “严家报官,说有人重伤严公子,现在满城戒严,所有出入交通工具都要严查,那条船请靠岸。” 此时的林锦初和秦风又重新进入暗道,但她耳力很好,加上小麻雀在外面盯着,小苍梧在不停地翻译,所以外面发生的一切她都一清二楚。 林锦初连弩紧握,秦风的长剑也已出鞘,只要那个莫将军要带走那几个孩子,他们就会出手,总之,陆寒和陆青在前方保家卫国,她决不能让陆寒的孩子任人欺负。 况且,打伤严纪风的人是她林锦初,与那几个孩子没有关系。 船只得靠岸,因为码头上的一排人都已拉开了弓,况且这条河只是支流,并不宽,要想逼停一条船太容易了。 莫景怀第一个跳上船,但他只带了几个人上船,其他人在下面戒备。 几个孩子被藏在船舱的夹层里,那是一个隐藏的暗室,五个孩子在里面几乎连转身都很困难,他们大气都不敢出。 莫景怀没放过任何一个船舱,任何一个房间,就连船壁都敲了敲。 小麻雀在飞在船顶上,里面的动静基本上都能听到。 和莫景怀一起上船的还有另外一个中年男子,他比莫景怀更加细心,不放过船上的每一个人,尤其是少年。 几个孩子在夹层里汗流浃背,紧张到了极点。 莫景怀在那个夹层外面停留了好一会儿,终是放下举起准备敲击的手。 “这里怎么不找了?”那中年男子见他一直不动,怀疑地问道,当然他不是怀疑莫景怀的为人,因为莫景怀是平信侯苏正浩的手下,也算是三皇子的人,严家的事他肯定不敢怠慢。 莫景怀一摆手:“没什么东西,一眼看得到,你要不信,你来检查检查。” 他说着让开一条道给那中年男子。 那人看了他一眼,没看出什么,走到那夹层附近转了转,确实没什么,就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这真是活见鬼了,那几个小崽子还能上天入地不成?就连城里几个府里的暗道都找了,愣是啥都没找到。” 码头管事笑着对他们说道:“我们药王谷的人一向守规矩,从不参与任何争斗,所以两位将军尽管放心,还是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赶紧到其他地方找吧。” 边说往一人手中塞了一张银票道:“船上送的是救命的药,两位将军还是先让船先行,可否?” 中年男人一看手中的银票竟有百两,嘴里哼了一声,还是摆了摆手,做了个请的动作。 码头管事连忙催促船上的人:“快走,快走,别在这里碍两位大人的眼,那边还等着你们的药救命呢,唉,人吃五谷杂粮,总是要生病的。” 中年男人一听这话觉得很有道理,药王谷的人轻易不能得罪,毕竟万一有一天求到药王谷呢。 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就问码头管事道:“听说你们药王谷有一种仙药叫什么雪参丸,现在有吗?太医说严公子和陆公子两人都需要雪参丸。” 码头管事道:“药王谷的成药都是经我们的手运进京城的,最近两年总共只运进来五粒雪参丸,其中有三粒进了皇宫,一粒是太后娘娘服用,另外皇后娘娘要了一粒,陛下要了一粒,另有两粒在严国公手中,所以严公子要用,只能问严国公拿了。 要知道这雪参丸极难制出,要雪山顶上的雪莲花和千年野山参精制而成,这两味原料本就极难得到,更何况制作过程艰难,一粒要千金……” 管事的没说完,中年男人已经不耐烦地大手一甩说了句:“我们走,快回府找国公爷他老人家问问。 严国公是严贵妃的父亲,也是严纪风的亲祖父,只要他有,要一颗仙药来救他亲孙子肯定没问题。 听着小苍梧的翻译,林锦初几乎就确认那个莫将军,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莫景怀了,书中写他就用了几个词,沉稳大气,心细如发,既强硬冷血,又柔情似水。 在书中傅言澈死后,整个皇城大乱,莫景怀紧握十万禁军和十万靖卫军,将整个京城守得铁桶一般,他如父如兄地辅佐着小皇帝长大,直到小皇帝成年,国家稳定后,他才归隐山林,不知去向。 他在原书快到结局篇才出现,写他的篇幅也不多,但却让林锦初印象极其深刻。 等这些人离开后,林锦初长长地松了口气,她的手心和后背都是冷汗,来到这个世界,她还是第一次这么紧张。 接下来就是她和秦风要回府了,他们两个必须要回府,否则那些人就能猜出用连弩射严纪风和陆云帆的人就是他们了。 刚才管事的话林锦初也听到了,原来雪参丸是这两种材料制作而成,那她空间里不是现成的吗? 看来还得翻翻医书,看看雪参丸是怎么制作而成的,如果可以做十颗八颗,一粒千金,也就是说一粒雪参丸要一万两银子才能买到,那十颗岂不就是十万两银子。 不妨多做一些,从京城的权贵里掏些银子出来给前线的将领和北地的百姓们,还有即将到来的寒潮和雪灾。 离开了码头,林锦初和秦风从暗道里到了原先经过的一处院子,他们之前用的马车经过改装后已停在那里等着。 他们这才驾着这辆没有标志的普通马车往平信侯府驶去,马车本来就是他们自己的,并不是平信侯府的,所以也没有平信侯府的标志。 一路上,林锦初看得心惊胆战,路上到处都搜查的官兵,林锦初刚才进了空间已经打扮成男子装束,而且她坐在前面扮成小厮的样子驾车,秦风坐在马车里面。 马车快到平信侯府西门时,忽然前面有一队官兵在一个一个地搜查,林锦初眼尖地看到那个为首的男人正是和他们一起坐在二楼吃饭的男子,男子当时就坐在他们旁边,还嘲笑秦风舅舅躲到林锦初一个小姑娘身后。 “舅舅,我们离开这里,一会儿经过镇北将军府时,你直接飞身进东府找傅言澈,我驾着马车往其他地方去。”林锦初对马车里的秦风说道。 “啊,我不,锦初你这样很危险,不如我驾车吧,他们要追我,我就杀了他们。”秦风急了,他哪里会丢下林锦初,那是他阿姐的宝贝女儿。 “听我的,舅舅,你忘记我会藏起来吗?我有一个地方是任何人都找不到的。”林锦初此时已调转车头,往另一个方向驶去。 第206章 飞出一只金凤凰 这边检查的人也发现了异常,连忙指着马车叫道:“追上那个马车,快去。”命令一出,这边就有人上了马,朝林锦初驾的马车追过来。 这里离镇北将军府已经不远,在一个小巷子拐角处,林锦初让秦风跳下马车,自己驾着马车继续朝另一个方向快速而去。 几分钟后,马车又驶进一个小巷子里,林锦初飞身跃进一个很豪华的院墙里面,她也不知道这是哪个府上,见四周无人,便躲进空间。 她之所以直接待在马车里,是怕那些人万一不高兴砸了马车,或者将马车带走,那她就只能待在空间里暂时出不来,而她必须在天黑前回到平信侯府。 骑马的几十个人很快就追了上来,他们将马车团团围住,其中一人壮着胆掀开门帘。 门帘一掀,所有人傻了眼,人呢? 他们一直跟着马车,也没看到有人跑出来,怎么就拐了个弯,马车就空了,再一看旁边的高墙,追过来的人犹豫了。 “头儿,这是吴国公府,皇后的娘家,太子的外祖父,我们这样进去不妥吧?”旁边的人见那人朝马车里丢了个火折子,然后冷着脸就往这户人家走去,便劝道。 那人不仅丢了火折子烧马车,还白了旁边说话的那人一眼,从他腰间抽出大刀,一刀将马头斩了下来。 马车多为木质材料,只有关键部位加了铁架子,所以烧起来很快,很快就烧得只剩下铁架子了。 隔着墙,林锦初虽然没看到,但马的哀嚎声她听到了,林锦初想起很长时间没见到乌骓了,想想刚才这个无故送命的马,心里很自责,她很后悔离开马车时,没有将马放走,就算空间收不进来,放走也可以啊! 但同时,她也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庆幸自己多了个心眼,提前跑进这个院子里,不然她在空间,自己的位置在火里,也不知道对空间有没有什么伤害。 更何况烧起来肯定会引来周围的人,她一时很难脱身离开。 只是林锦初没想到,这里竟是吴国公府,太子的外祖父家,她躲的地方有个假山挡着,进出空间没有人看得到。 想着那帮人已经准备进吴国公府搜查,林锦初决定暂时待在空间等着,等这些人离开后再回平信侯府。 没想到,假山那边却传来说话声。 “那个小崽子天天关在咱们府里,要生要死的,烦都烦死了,这也不吃,那也不吃的,我看他就是知道我们不敢杀他,所以才折磨我们。”一个丫鬟说道。 “可不是嘛,明明是个土包子,还不如我们这些下人呢,不管怎么说,我们也是皇后娘娘和太子殿下的下人,他一个土包子,凭啥天天要我们侍候?”另一个丫鬟说道。 “脏死了,关在地库里,吃喝拉撒都在那里,我快要疯了,让粗使婆子来侍候还差不多,凭啥让咱们这些二等丫鬟来干这种事?话说到底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还是前面那个丫鬟的抱怨声。 两个丫鬟声音的辨识度很高,一个声音很细,一个声音有些大。 她们说的那人该不会是自己的弟弟吧?林锦初有些激动,简直就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林锦初正想把两个丫鬟抓过来审问时,刚才烧马车的那帮人已经进了院子,正朝高墙这边走来,他们也觉得林锦初很可能是越过高墙进了吴国公府。 两个丫鬟吓得赶紧地跑了,林锦初顿足,她刚才隔着假山还没有看清那两丫鬟的长相,更不知道自己的弟弟文泽关在哪里,一时间全无头绪。 等那些人离开后,天已经开始黑了,林锦初这才出了空间。 越过高墙,见到烧成铁架子的马车和躺在地上的马尸体,林锦初叹了一口气,将马尸体收进了空间,活的收不进,死的却能收进去。 她将马尸体埋进空间的空地上,希望空间的灵气能滋养这匹马,下一世能投到一个好人家。 谁知道刚埋进去没多久,就见到一阵雾气从刚才埋马尸体的地方升起,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这是怎么回事?”林锦初不解地问小苍梧和青鸾。 青鸾答道:“小姐不必难过,这马运气好,机缘巧合之下,竟然投生到了灵界,是小姐给它的好运气。” “真的吗?”林锦初又惊又喜,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无意中一个举动,竟会带来这样的善果。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埋马尸体的地方竟长出一棵小果苗,小果苗有点像番茄苗一样,肉眼可见地长高了不少,很快上面就结了一个火红的果子。 果子发出阵阵清香,林锦初问青鸾:“这果子能吃吗?” 她可从来没见过这种果子,有樱桃那么大,但是红色的,近看晶莹剔透,水汪汪的。 “主人,快吃了,这是灵界的万灵果,吃了会增强你的灵力值,以后再用花箭时,很有可能就没那么容易用光灵力。”小苍梧这次先认出果子,马上抢答道。 还有这好事,林锦初大喜过望,果然好人有好报,她喜滋滋地将果子摘下也没洗,直接扔进嘴里。 果子清甜爽口,入口即化,紧接着林锦初感觉到全身好像有满血复活一样,力气大了许多。 “果然是个好东西。”她感觉自己现在好像一拳能打死一只老虎。 青鸾点点头道:“万灵果是罕见灵果,也是灵界每年向神界进贡的贡品,产量并不多。” 哇,原来是这样。 青鸾又道:“马是善良的动物,一般经历三世后为马后,就会投胎为人,直接到灵界的是极少数,想必它是救了小姐,又被小姐带回空间才有这样的运气,一切都是缘份巧合。” 小苍梧说道:“主人,现在天黑了,又没了马车,不如小苍梧送主人回平信侯府吧。” 林锦初看着外面点点头,于是坐上小苍梧的背,小苍梧一个升腾到了半空,这时候有人在底下惊叫道:“不得了啦,从吴国公府飞出一只金凤凰,大家快来看啊!” 第207章 陆府救人遇傅言澈 林锦初看向外面几乎差不多一片漆黑了,怎么还有人能看到凤凰的,小苍梧解释道:“我们凤凰身上是自带光芒的,刚才发力时光芒更甚,所以有缘人自会看到,不过主人不用担心,也只是一瞬间,到了空中,光芒自会隐去。” 原来是这样,那以后还是得注意,宁可晚一点,等别人都睡了再离开,平信侯府的人怪罪就怪罪。 林锦初回到府中时,秦风已经回来,奇怪的是侯夫人江氏并没有派人过问她今日去了哪里,一切都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看门的那个婆子被打这个事似乎也自动被忽略过去了。 到子夜时分,林锦初叫醒秦风:“舅舅,你和我去一个地方。” 秦风本就睡得不沉,连忙坐了起来,他之前夜里在屋顶上守夜,但林锦初让青芝让出了耳房,强迫他住进了耳房。 “去哪里?”秦风一听到有任务就来劲了,但奇怪的是舅舅这次并没有跟她要烤鸭。 “去陆家,救陆寒的妻子和陆青的家人。”她已经悄悄问了,陆寒一家只有妻子王氏还在陆府的偏院里,陆青只有两个儿子,但他尚有一母,父亲已逝,所以陆青那边要救妻子和母亲。 只是陆府那么大,也不知道她们各自住在哪,有没有被陆家人抓走,一切都是未知数。 “好,你到我背上,我背你去,陆寒陆青一家住在哪里我知道,我以前老是找陆寒比武。”秦风这一刻像个正常人一样,林锦初有些恍惚,舅舅刚才竟然说的是以前,所以他是知道小豆丁那兄妹二人已经长大了,秦国公府也已经没了吗? 林锦初忽然觉得舅舅傻乎乎的,其实也挺好,要是正常了,想起秦国公灭门的惨事,想起姐姐曾被人卖到北地,要不是正好遇到林知远这些的好人,也不知道会有怎么样可怕的结局。 更让人崩溃的是秦风舅舅要是想起自己曾经被人那样非人的折磨,他会有多么的痛苦。 秦风在三皇子府时,他被不停地灌药,是没有自主意识的,像个傀儡一样,更像个杀人机器一样。 被林锦初每天用梧桐水治疗后,身上的毒慢慢清理了,但脑子却回到小时候,对长大后的事记不得,只记得一些特定的人,比如傅言澈,比如陆寒,陆寒的孩子等。 假如有一天舅舅彻底清醒了,他会记得曾经遭遇过的一切苦难,林锦初不禁有些心疼起舅舅,也心疼那位从未见过面的母亲。 很快就到了陆府的外围,陆府很大,林锦初忽然想起在原书中,陆家嫡女是嫁给严家嫡子也就是嫁给了眼睛受伤的那位严纪风。 等等,据她所知严纪风娶的是户部尚书的嫡次女,还生了两个女儿,严纪风的两个儿子是妾室所生,并不是如书中所写娶的是陆家嫡女。 难道书中的陆家嫡女正是陆寒的女儿陆挽月? 林锦初忽然意识到如果不是她到了这个世界,按书中发展,再过几个月陆寒和傅言澈就会将鞑子军赶至冀州,东夏国会维持短暂的平静,陆寒也会凯旋而归,官至三品大将军。 也就是说如果她不救下陆挽月,那么陆挽月被严纪风抢进府中,等陆寒回到京城,严家为拉拢陆寒,抬了陆挽月为正妻。 可陆寒为何还要谢绝皇后和严贵妃的拉拢,带着自己的家人回到北境,后来就一直驻守在北境边关,直到鞑子军攻下京城,他才随傅言澈打进京城,救下自己的女儿。 这里有个问题,就是书中只提了陆寒救了自己的女儿,并没有提外孙或外孙女,更没有提严家人。 可见如果那个嫁入严家的嫡女就是陆挽月,那么在陆寒回京前,陆挽月在严府肯定遭受过非人的摧残和虐待。 也正因为如此,鞑子军攻进皇城,第一个要杀的就是做了皇帝的三皇子萧承越和严家,而陆挽月却躲过这场屠杀,这其中肯定有隐情。 林锦初想到这里,正要让秦风进府找人,就听到有人拉了她一下。 吓得林锦初差点叫出声来。 “是我,锦初,秦风。”傅言澈的声音传来。 林锦初一看,傅言澈带着十几人身着黑衣,出现在她面前,要不是她眼力很好,几乎看不到他们,今晚的夜色如墨,月如银钩挂在天上,只有浅浅一层月光映晕在月亮周围。 “你们怎么来了?”林锦初很意外傅言澈怎么会来。 “我不放心你,听秦风说了,你们救下陆寒陆青的孩子,找去了吴国公府,你已经离开了,到了平信侯府,又扑了个空,于是想到你肯定要来救陆寒陆青的家人,所以便追了过来。”傅言澈凑得很近,嘴里的热气都喷到林锦初耳朵里,林锦初连忙别过脸去。 “那我们一起进去吧,就怕迟则生变,严家的人现在只顾着找我们和那几个孩子,可能还没想把其他人怎么样。”林锦初一门心思想救陆寒陆青的家人。 “锦初,你听我说,我们的人已经打探到,陆府的人猜到你们会来救陆寒和陆青的其他家人,他们早已在陆府设了埋伏,专等你们送上门来。”傅言澈拉住了她和秦风继续说道。 林锦初这才冷静下来,天啦,他们真是关心则乱,怎么没想到这茬。 “那现在怎么办?总不能任由陆寒的妻子和陆青的妻女留在陆府,陆府的人对她们的孩子都能那样,这几个女人留在府里更没有好下场。”林锦初担心地问道。 傅言澈道:“我们进去找,你和秦风留在外面接应,等把人找出来还得要你想办法将人送出去。“ 林锦初摇摇头:“我和舅舅进去先把那些人引开,你们去救人。” “那怎么行?太危险了,你们在外围,秦风能保护你。”傅言澈一口拒绝。 “傅言澈,你放心,我有自保的能力,舅舅也有自保的能力,人越少越方便,你们趁乱救人,能救一个算一个。 错过了今晚,恐怕再也没有机会,如果他们知道了我们也有一定的实力,以后只会防范得更严,甚至会用陆寒陆青的家人设下更危险的陷阱,所以今晚我们只能将人救出来。” 第208章 调虎离山之计 林锦初这一次很冷静地分析,可傅言澈心里却不太敢冒险,他虽然知道林锦初是有些特殊本事,但也只是上次见到她用鲜花制止了雪山雪崩,救下了中下游的灾民。 但那一次她也几乎丧命,所以他不敢冒这样大的风险。 林锦初看出他的担忧,举起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放心,你看到的只是我的一小部分本事,我本事大着呢。” 她这是安慰傅言澈,要说本事,她除了能躲进空间,还有什么本事,武功她也比不过这些古代人。 当然林锦初也是有杀手锏的,她可以用鲜花杀人,也可以让小苍梧和青鸾喷火杀人,但那些都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用的。 傅言澈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这个方案,一是尊重她的决定,因为和她相处的时光里,只要是林锦初做的决定都是正确的,他相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反正真有什么危险,到时候自己去救就是了,她都救过几次自己的命了,自己就算丢了命也要救她。 想到这里他便说道:“行,但要注意安全,你们二人只是浅浅诱出那些埋伏,引开他们后能拖一时算一时,自身的安危比什么都重要。” 林锦初这一次没让秦风背自己,基本的轻功她最近练得不错,加上那枚万灵果吃下后,自己好像已能跃上很高的地方,刚才从平信侯府她只是稍一提气,人就到了屋顶。 反正有空间兜底,她一点都不担心。 傅言澈看着林锦初轻轻跃上一棵大树,轻盈得如同精灵一般,很是吃惊,这丫头似乎比之前,轻功强了不少,这才几天时间。 暮千更是眼睛瞪得老大,林锦初的轻功她是最清楚的,在土匪窝那里,还是他们带着林姑娘到墙头的,怎么士别几日当刮目相看呀,进步简直神速。 暮千甚至觉得林锦初确实不太像普通人,暮山倒是没觉得怎么样,因为在他的认知里,林姑娘早就不是普通人了。 普通人能将主子三番几次从鬼门关救回来吗?普通人能指挥数以万计的鲜花将雪崩制止? 明明静谧的陆府,突然间灯光大大盛,几乎同一时间,陆寒陆青一家住的两个院子同时亮起了无数的火把。 林锦初和秦风手中各拿一把连弩,朝着举火把的人点射,几乎弹无虚发,火光就是最好的靶子。 “就是他们,也是这个箭,这两个人伤了严公子,也伤了大公子,快,抓住他们,一个都不能放走,只要抓住他们,就能知道那几个贱种的下落。” 站在下边有个人大喊着,紧跟着数十个黑衣人身着劲装跳上屋顶朝林锦初和秦风杀过来,旁边的屋顶上更是出现了数十个手持弓箭的黑衣人。 “走,舅舅,我们快跑。”林锦初知道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她掉头就跑,在屋顶上左跳一下,右跳一下,让弓箭手无法找到目标。 弓箭手太多了,秦风很快就中了一箭,不过箭在胳膊上。 “舅舅,你先跑,找个地方躲起来,我引开他们。”林锦初一把推开秦风,自己则朝另一个地方拼命地跃去。 她现在的灵力果然提升了不少,万灵果真是好东西,要是多几颗就好了,给傅言澈和舅舅都吃一颗,这样的话他们的战斗力就能有更大的提升。 秦风很快就躲了起来,林锦初继续引着那些高手往其他地方跑去,天空的黑暗也遮掩了她的行踪,尽管那些人中有人拿着火把,但林锦初一时进空间,一时又躲到枝叶茂盛的大树里,玩得那些人团团转。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追杀林锦初的队伍里,陆府的那两个院子里反而人少了很多。 傅言澈知道时机来了,十几人轻轻摸进了那两个院子里面。 先是找到了陆寒的妻子王氏,傅言澈曾在宫宴上见过她一面,有点印象,她被绑着关在自己的房间里。 幸好,没有转移走,傅言澈觉得一阵欣慰,要是关到其他地方,确实给他们找人增加了不少压力,在这么大的陆府里找人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更加说转移出了陆府,那几乎不可能找得到。 外面只有十几个府丁再加两个婆子,傅言澈他们很快朝那些人洒了不少迷药,趁他们晕乎乎地,就悄无声息地杀了那些人。 这一招还是跟林锦初学的,所以傅言澈上次去宝芝堂药铺不止强买那让傅二婶生不如死的毒,还拿了好几种毒药,包括软筋散,迷药等,当然也有剧毒,让人一闻就毙命的毒,但那毒太贵,而且只有一点点,对付这种小鱼小虾,迷药就够用了。 然后又找到陆青一家住的院子,陆青是旁支,陆家人好面子,主支旁支都住在一个府里,所以陆府特别大。 但那院子里有火把,所以今日找到两家人没费什么力气。 陆青的妻子救到后,却怎么也找不到陆青的母亲。 陆青的妻子哭着说:“母亲被她们带走了,我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傅言澈知道此地不可久留,对暮山说道:“你带几个人悄悄把她们二人先带走,带去药王谷开宝芝堂,这是锦初跟我们说好的地方,先把她们送走再说,陆青的母亲我带两个人慢慢找。” “主子,属下留下来,主子你送她们走,就怕宝芝堂的人不认属下。”他其实不想主子再有危险,他是傅言澈的暗卫首领,这是京中很多人知道的事实。 就像当初秦风是三皇子身边的暗卫首领一样,大家都知道,只是京城中有的人不认识秦风这个人,不知道他长什么样,更不知道此秦风就是当年秦国公府的那个秦风。 所以既然林锦初已经说好了,又留下信物给傅言澈,谁去宝芝堂的人都会认的。 傅言澈将手中的玉佩给暮山,然后说道:“别啰嗦,快走,一会儿陆家的人知道我们这是玩调虎离山,大家谁都走不了。” 第209章 陆青的母亲死了 暮山收好玉佩,只得和其他暗卫一起带着救来的两个人往宝芝堂赶去,幸好这里离宝芝堂不远,不大一会儿就到了宝芝堂。 这一次暮山只将人送到就离开了,他心里担心着傅言澈的安全。 傅言澈带着暮水和暮白二人一个院子一个院子搜着,在陆府东北一个偏僻的院子里停了下来,这个方向正是林锦初逃跑的方向,里面亮着灯,有一个人被蒙着脸吊在屋子中间,那人一身灰布衣服,看不出是谁。 傅言澈知道那不是林锦初,虽然个子远看差不多,但傅言澈就知道那不是林锦初,林锦初比这个人要胖一点,这个人太精瘦,傅言澈猜测这个女子很有可能就是陆青的母亲。 他们走到门口,见周围一个人都没有,顿时警觉起来。 “暮水,你喊一声试试,看看是不是陆青的母亲?”傅言澈觉得这很可能是陷阱。 “你是陆青的母亲吗?”暮水捏着嗓子喊了一声,怕惊动陆府的人,声音不大,但里面的人还是听到了。 “你们是谁?”妇人已经没有力气了,还是努力回了一句。 “我们是来救你的,陆家的几个孩子都救走了,陆青和陆寒的夫人也救走了,现在只剩下你了。”暮水又道,见周围还是一个人都没有,胆子大了点。 “好,孩子们都离开就行,你们走吧,我不会离开的,我既是陆家妇,生死都是陆家妇。”妇人又说道,明显声音比刚才轻松了不少。 不过她随后又大声叫道:“你们快走,他们在这里设了埋伏,我身走不了的,你们不用管我一个老婆子了,快离开陆府。” 话音刚落,傅言澈便看到左右两侧出来十几个黑衣人,其中一个中年男子冷笑着走了出来。 “让我看看,你们到底是什么人,竟敢来陆府劫人,大伙儿给我杀。”他说着手一挥,所有黑衣人都围了上来。 那男子随后拔出身边侍卫的剑,狞笑道:“可惜你们不能告诉陆青那个贱种,他的母亲被我杀了,哈哈……” 他说着手中的剑便刺向吊在房梁上的妇人。 “陆晟,你……”傅言澈冷冷地看向那男子,气得说不出话来。 “哦,还知道我名字,说明是认得我的,等你们死了,我倒想看看,你们都是谁。”陆晟压根没将这三人放在眼里,严家今日在陆府埋伏了很多人,他认准了今儿来的人一个都走不了。 “快走……”那妇人抬起头勉强说了这两个字,然后头就耷拉下去。 “走吧,这个救不了。”傅言澈说了一句,声音里有说不出的憋屈。 以前一直在北境,他竟不知道京城的情形是这样乱,傅言澈此时无比的失望,陆寒和陆青在前方杀敌,保家卫国,将鞑子军阻拦在外面,给这些人带来了安定祥和的生活,可这些人是怎么对他们的妻儿母亲的。 “别让他们走,全部杀了,杀一个陆府奖励一千两银子。”陆晟疯狂地叫嚣着。 暮山捡起一把地上的刀朝陆晟扔了过去,刀锋从陆晟眼前险险划过,吓得他连忙住口。 趁这个空档,傅言澈连杀几人,在黑夜中的屋顶上奔跑着,这时候暮山等人也赶到了。 林锦初将一群黑衣人引到远离陆府的一处空旷的地方,黑衣将她团团围住。 就在黑衣人以为就要抓住她时,只见她身边有无数的鲜花飞出,金色的花像暗夜里的萤火虫一样照亮这一片地方。 然后就像施了魔法似的,所有的萤火虫朝他们扑面而来,飞来的不是萤火虫,而是一把把锋利的箭。 后面有一个人觉得这事有些邪门,想偷偷逃走,小苍梧飞出空间,将那人抓上高空,然后重重地扔下。 所有追林锦初的黑衣人就这样被杀了,林锦初回到空间,见空间没什么变化,她这才重重地松了口气。 她其实有些担心空间会有什么规则不允许这样杀人,但很明显,今天这样杀了几十个人也没事,那是不是说明只要是恶意对她的人,她都可以任意用鲜花杀人。 她今天这样做也是一个测试,不然总是靠连弩,杀伤力太弱了。 林锦初直接返回平信侯府,她见秦风已经回来了,手臂上的箭已经拔了,秦风自己包扎好。 “舅舅,你没事吧,箭上有没有毒?”林锦初见舅舅脸色如常,心下大安,于是问了一句。 “我没事,我见你走远了,又追不上,便返回去看到傅言澈已经将人救走了,只不过陆青的母亲死了。”秦风说道:“傅言澈他们已经走了,不过那帮黑衣人还在追他们,估计他们一时半刻不会回镇北将军府。” “会不会有危险?”林锦初问道,不过她现在已经很疲惫了,今晚消耗太大,一路打打杀杀,又用了鲜花化箭这一极其消耗灵力的杀器,她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回到空间睡觉,补充灵力。 “傅言澈让我看到你回来就休息,说他们不会有事的。”秦风答道。 “锦初,你放心去睡吧,这些人难不住傅言澈的。”秦风安慰道。 林锦初嗯了一声,就进了自己的房间,然后进了空间,她倒头便睡。 第二天一早,青芝就跑了进来。 秦风已经坐在门口,见青芝要开口叫人,连忙打断她。 “锦初还在睡觉,你有什么事?”他对青芝算客气了,锦绣院的其他人看都不敢看他一眼,更别说说话了。 “夫人派人在大门外,说让大小姐中午到前院一起吃饭。”青芝说道,便朝大门口指了指。 “行了,这事我知道了。”秦风扬了扬手,让青芝离开,他现在出奇地冷静,似乎再也不是前两天还傻乎乎的秦风了,但还会时不时神志不清,并没有完全清醒。 林锦初这时候听到外面的动静已经起身了,她出了空间,就见到青芝犹犹豫豫地还没有离开。 “还有事?青芝,可是打听到什么消息?”林锦初问道,一般来说青芝每天都要将当天京城大街小巷传出来的消息汇总告诉林锦初,这些消息的来源就是向府里的采购打听来的。 第210章 吴家姑娘才是凤命之女 林锦初每天给青芝几十个铜板,有时候也会给些碎银子,让她在府里打探各种消息,主要来源是进出频繁的府中采购人员,另外还有倒夜香的,收废品的,再加上府里一些碎嘴的婆子,都能带来不一样的消息。 再说打探的是府外的消息,又有铜板拿,这样的美差何乐而不为呢?所以大家都很乐意告诉青芝一些消息,青芝每天只要坐在锦绣院的大门口,就不断有人悄悄过来告诉她消息换一些铜板。 一些很炸裂的消息还能换到碎银子,就比如今天这消息就很炸裂。 “大小姐,今儿一早外面传疯了,说是昨晚从吴府,就是皇后娘娘的娘家吴国公府的后院西边飞出来一只金凤凰,这事现在越传越神了。 大家都在说,吴国公府的后院最西边有个叫金芜院子,那个院子里住的是吴国公的嫡次孙女,好巧不巧,她名字里带个凤字,叫吴乐凤,她的院子名和人名加起来,可不就是金凤嘛!” “金凤?咋的,这意思是她才是凤凰命?可吴国公的嫡长孙女吴乐玉不是已经是太子妃了吗?难道太子还要再娶一个吴家女?” 林锦初听着就想笑,那金凤明明就是小苍梧嘛,万万没想到小苍梧从吴国公府的院子外面升到空中,还是被不少人看到了,林锦初更没想到的是,这事还被吴家拿来做文章。 “那吴乐玉现在是侧妃,太子妃的位置空着呢?现在整个京城都传遍了,说是吴乐凤才是皇后的命,谁娶了吴国公府的嫡次孙女,谁就能做皇帝,吴家人还在装腔作势地避谣。 哼,一边造谣,一边避谣,真会玩儿,我才不信真有金凤,肯定是吴国公府的人自己整的一出戏。”青芝不屑地说道。 哈哈,林锦初差点被青芝逗笑了,没想到这丫头连这都知道,可见是个机灵的。 不过,金凤这事还真有,也确实是从吴国公府那里飞出去的,呵呵!吴国公府的人整不出金凤来。 自从秦风天天像门神一样坐在正屋的门口,除了青芝敢进屋里,另外两个一等丫鬟腊梅和迎霜再也不敢往这边走,他们变得很老实,天天守在锦绣院的大门口,听青芝的使唤和青芝一起听着府里府外的各种八卦。 整个锦绣院每天都乐呵呵的,当然前提是秦风不发火,一切都有条有理的,锦绣院外面的人想进来,根本没机会,三个小门神坐在大门口,一个大门神坐在正屋门口。 大门里面还有两个粗壮婆子只要干完活,就坐到大门口加入到八卦队伍里,一只苍蝇想飞进来都要被拷问三次。 所以苏锦春明明恨得牙痒痒,看着林锦初每天日子过得滋润却一点打击或嘲讽的机会都没有,根本进不来锦绣院。 林锦初突然就笑了,笑着笑着,忽然心里咯噔一声,万一吴家人认为吴乐凤才是太子的命定之女,是凤命之女,那是不是就不会再打她林锦初的主意,这对林锦初来讲当然是好事。 可同样也会是坏事,坏事就是弟弟文泽岂不是很危险? 那天听到吴府的下人的议论,很明显她们已经很不耐烦每天侍候文泽了,现在文泽被关在吴府的地下室,吃喝拉撒都在密闭的空间里,光是想想就让人很窒息。 弟弟现在肯定很无助,林锦初越想越着急。 就是不知道那些人所说的地下室在吴府的什么地方,吴府那么大,想找到一个人很难,就连小麻雀都打探不到文泽的气息,林锦初不知道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小苍梧说应该是有人布了阵法,隔绝了气息。 林锦初决定天黑了来一个夜探吴国公府,希望能遇到上次那两个丫鬟,上次虽没见过她们,但她们的声音林锦初还是记得的。 到了别墅里吃了早饭,林锦初又睡了个回笼觉,直到快到中午时,才被青芝的声音吵醒。 “大小姐,夫人那边派人过来请你去吃饭。”青芝的声音在卧室的门外响起,这一次秦风没有阻拦她,此刻的秦风是清醒的。 清醒的秦风不会说那些幼稚的话,更不会和青芝说一些没用的话,他只会冷冷地看着院子里的所有人。 他手中的长剑从不离身,仿佛随时可以出鞘。 林锦初从房间出来时,正看到这样清冷的秦风,这个样子的舅舅真的很酷,很帅,她有些心疼舅舅,要是秦国公府还在,这个年纪的舅舅早已成亲生子。 舅舅应该也就比母亲小几岁,她已经快十一岁了,舅舅依然单身一人。 堂屋的桌子上青芝已经摆好了饭菜,等青芝离开后,林锦初又将别墅里父母做的菜拿出来几样放好。 “舅舅,我去那边吃饭,你自己吃啊!”林锦初说了一句后,就要出门。 “小心点,锦初,别着了那些人的道。”秦风的话很平淡,但在林锦初听来却很震憾,因为平时秦风这个时候肯定会第一时间冲向桌子那边,然后拿起烧鹅就啃起来。 可今天秦风却神情很平静地让她注意,只说别着了那些人的道,而不是说别给那些坏人欺负。 舅舅是不是真的好了,林锦初心情很复杂,怕舅舅想起太多不好的回忆,他的脑神经本就受损,若是再伤神,对恢复肯定不利。 “我知道,舅舅,你也吃饭,有你最爱吃的烧鹅,下次再给你换一种菜式,吃些卤鸭卤鹅。”林锦初说着,眼里涌出泪水,说不清是高兴还是难过,只是心疼得厉害。 往常她要是这样说,舅舅肯定很高兴,会嘴里包得满满的,朝林锦初直点头。 而现在舅舅的神情这样平静,好像林锦初在说一件与他无关的事。 想起母亲还在三皇子那些人手里,心里对严贵妃和三皇子多了几分憎恶。 林锦初快步走出锦绣院的大门,跟在引路的婆子身后,很快就到了前院饭厅。 和昨天坐得一样,林锦初没要江氏招呼,朝苏正浩和江氏福了福身,然后自己坐了下来。 江氏朝她笑了笑,然后让身后布菜的丫鬟也给林锦初装了一碗汤,当然也给其他人每人都装了一碗。 “主人,这碗汤有问题,不要喝。”小苍梧马上就提醒道。 第211章 调换药碗 林锦初看向众人,除了苏亭风埋头吃饭外,苏正浩的眼神有些紧张,就连苏锦春也低着头用筷子挑着米粒,有些心不在焉。 而江氏则含笑看着她说道:“锦初啊,快喝点汤,今儿这汤熬足了两个时辰,里面的老鸭入口即化,好喝着呢。” 林锦初用意念问小苍梧:“有没有办法让时间暂停下来,三秒钟就可以,也就是古人所说的三息时间。” 小苍梧哼了一声,拽拽地答道:“我知道三秒是什么意思,以前的第一任主人也是地球人。 让时间暂停下来靠我一个人肯定不行,因为暂停三秒意味着这个世界有三秒钟的停顿,耗费巨大,需要我和青鸾一起才能完成,这番操作下来,我和青鸾可能有三天都要休息,什么都做不了,主人你想好了吗?” 林锦初有些犹豫,她做任何事都不想以伤害小苍梧和青鸾来交换。 然后就听到青鸾说道:“小姐,这只是一种损耗灵力,并不是伤害,相反,灵力补充回来后,我们的功力还会大增,就和你损耗灵力是一样的道理,技能也是越用越熟的,所以小姐不要有任何的压力。” 原来是这样,青鸾这么一说,林锦初顿时压力全无。 “那就开始吧。”林锦初说道。 “好,主人,现在倒数三个数,三,二,一。”青鸾数着数。 当数到一时,林锦初就看到所有人都不动了,林锦初迅速将自己跟前这一份换到苏锦春那里。 时间很充分,她做好了正喝汤的准备时,所有人才动了起来,很明显小苍梧和青鸾给足了时间。 鸭汤果然很好喝,林锦初将满满一碗汤都喝完了,然后又开始吃菜,她还对江氏说道:“鸭汤真的很好喝,父亲,母亲,妹妹,风儿也喝呀,怎么光我一个人喝?” 江氏立即说道:“是,是,是,我也喝,春儿,风儿,你们也喝。” 她说着端起汤碗,一边喝一边赞汤好喝。 苏锦春刚才偷偷看着林锦初将汤全部喝完,放下心头大石,哪怕林锦初从头到尾并没有得罪她,甚至成为侯府的假嫡女也非出自她的本意,但苏锦春就是恨她。 恨她抢走自己的一切,恨三皇子非要娶她,不肯娶自己。 更恨林锦初为什么在逃荒路上没有被林家的人卖了,不仅如此,她还活得很滋润,回到平信侯府没有因为是假嫡女而自卑,反而整个侯府的人都不敢得罪她,锦绣院成了平信侯府最独特的存在。 最离谱的是,她可以自由出入侯府,可以任意让厨房做喜欢吃的菜,而且还不用花钱。 而这些是她这个真正的嫡女都做不到的事,她出入侯府,要江氏同意,她每天吃的都是厨房安排好的,虽然是嫡女的份例,但并不能随心所欲地点自己想吃的菜式,因为江氏不喜欢她将西山村的那些坏毛病带进侯府。 江氏每次说起都是,你现在是京城贵女,要有规矩。 可凭什么林锦初就可以不讲规矩,可以任意妄为,凭什么,这太不公平了。 现在好了,这个贱人终于喝下绝子药了,她以后就成了废物,一个废物就算嫁给三皇子又能怎么样,林锦初再也不能如梦中一样生下儿子,也没有儿子能做皇帝。 这是她昨晚才做的梦,梦里林锦初这个皇后虽然死了,但傅言澈竟然扶持她的儿子当了皇帝,梦醒之后,苏锦春都快气炸了。 凭什么她的结局那么悲惨,林锦初的儿子却能成为皇帝,而且还那么多人辅佐他,让他最后成为千古一帝。 所以苏锦春一醒来就催江氏这个母亲快点给林锦初下绝子药,她要让她这辈子都生不出儿子来。 她冷笑一声,端起汤很豪迈地一饮而尽,江氏虽然看不惯自己这个女儿很任性,怎么也学不会贵女那一套端庄大方的样子。 但今天她很高兴,就连苏正浩也难得地没有指责这个女儿吃没吃相。 一顿饭吃得所有人都很开心,等林锦初回到锦绣院,苏锦春也哼着小曲儿回到自己住的春兰院。 她每次吃完饭就会离开,不愿意和苏正浩相处,怕苏正浩一见她就挑鼻子挑眼的。 梦里的一切都在提醒她,平信侯府没一个人是真心对她的,梦里的她有多凄惨,现实中的她就有多恨平信侯府的每一个人。 刚坐下来,她的肚子有些隐隐作痛,这是怎么回事,她今天也没吃冷食,怎么会痛呢,应该是夜里老是做梦受凉了。 想到这里,苏锦春也没放在心里,相比梦里的那些痛,这算什么,如今锦衣玉食,应有尽有,而且侯府一到冬天就能赚大笔银子,想到这里,她忽然觉得肚子好像也没那么痛了。 江氏和苏正浩一直没离开,因为严贵妃对苏正浩说过,喝下绝子药的汤,会有轻微腹痛,要是外面卖的那种会痛得生不如死。 但她这种是特制的,只有轻微疼痛,但只要服下,就会无药可医,不可谓不狠毒。 他们等来等去,也没等到林锦初派人过来请大夫,想起严贵妃所说的轻微腹痛,江氏才松了口气。 小麻雀早已将这里发生的一切以及苏锦春腹痛的样子告诉了小苍梧,不过可惜的是小苍梧和青鸾此时已进入深度睡眠,林锦初从小麻雀叽叽喳喳的样子也能猜出大概。 苏锦春没有将这事说出来对林锦初来说是好事,要是苏锦春腹痛难忍,事儿闹大了,江氏就会知道那下了绝子药的汤是被苏锦春喝了,说不定会再次给林锦初下药。 小苍梧和青鸾总不能每次都要这样来帮她,看着空间里沉睡不醒的小苍梧和青鸾,林锦初不心疼是假的。 看了一下午医书,吃了晚饭后,天终于黑了。 “舅舅,我们出去一趟。”林锦初见其他房间的灯已经熄了,便对秦风说道。 “好啊!去哪里?”秦风的眼睛里又有了童真的笑容,唉,舅舅又回到小时候了,他还真是自由切换模式啊! “去一趟吴国公府,文泽被关在吴国公府。”林锦初小声说道,她本想等小苍梧他们三天后醒来再说,但一想到文泽住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林锦初就迫不急待想要救他逃离那个鬼地方。 第212章 夜探吴国公府 “好,等救了文泽,再去救阿姐。”秦风高兴地说道。 林锦初想起中午江氏给她下的绝子药,就对秦风说道:“你先等我一下,我要办点事,就一会儿。” “怎么不带上我一起。”秦风不依了,有好玩的事怎么能不带他呢。 “我就去前院拿点东西,你去不方便,目标太大,你武功高,他们很容易认出你,放心,我就去一会儿功夫。” 林锦初这么一说,秦风这才没吵着要去,但他等林锦初一离开,自己就一个飞跃上了屋顶,跳上前院的那棵老榕树上。 树上的小麻雀们都认得他,秦风时常有事没事就到处跑,经常到这树上猫一会儿,所以树上的小鸟没有大惊小怪,跟往常一样没有什么动静,照样在树上待着,默契地没有发出声响。 林锦初已经根据前些日子小麻雀提供的消息,知道运进侯府的木炭放在哪里。 她几个飞跃就找到了木炭,装木炭的院子里只有两个婆子看守,大概是因为这个时候天还没冷,没人注意到木炭,也没人需要木炭,所以看守才这么放松。 林锦初很容易就用迷药放倒了两个婆子,这是她自己做出来的迷药,看样子效果很好。 然后直接从窗户进了里面将所有木炭收进空间,一点都没有留下,如果不是地上有些黑色的炭屑,她都怀疑这里是不是真的放过木炭。 不仅如此,林锦初又摸到了库房,库房这里有两个府丁守着,库房大门上有一把大铜锁。 林锦初不由得庆幸,平信侯府库房这里没有安排暗卫看守,大概平信侯府确实没有多少家底。 同样迷晕两名府丁,又从他们身上找到钥匙,打开库房的门,快速将里面的东西全部收进空间,也没看里面有什么,反正库房里有的一张纸都没有留下。 看着空空荡荡的库房,林锦初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又锁上库房,将钥匙放回那府丁身上,这才跃上屋顶,借着夜色遮掩回到锦绣院。 秦风知道她离开了前院,也跟着回到锦绣院,二人这才离开了平信侯府,朝吴国公府而去。 林锦初不知道的是,有一个黑影看着他们离开后,也跟在后面,直到看他们二人进了吴国公府的西院,这才朝镇北将军府而去。 天刚黑没多久,吴国公府多数地方一片漆黑,只有主院包括周围的几个院子还点着灯。 “锦初,你在这里不动,我转一下就回来。”此时的秦风又恢复了敏锐和警觉,一点没有憨傻的样子。 “注意安全,快去快回。”林锦初叮嘱了一声,她知道秦风侦察能力还是很强的,加上武功极高,应该是不会有危险的。 因为吴国公府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人敢进他们府中,那可是皇后的娘家,太子的外祖家。 林锦初躲在假山后面,秦风一离开,她就进了空间,她躲在这里也是希望能碰到那两个丫鬟。 结果一直到秦风回来,经过的丫鬟倒是有几个,但听声音都不是那两个,他们的谈话里也没有涉及到文泽。 秦风快到时,林锦初就出了空间。 “吴国公府里面的暗卫也不多,奇怪,他们应该不缺银子,为何这么少的暗卫。”秦风一回来就对林锦初说道。 林锦初想了一下笑道:“你不记得在雪山那里,太子的人死了多少,他们杀傅言澈,抓我,死伤很多,暗卫又不是种菜,死了就死了,可长不出来,再培养是需要时间的。” 秦风恍然大悟地点点头,他一时清醒,一时糊涂,想事没那么细致。 “怎么样,有没有发现哪里不对劲?或者是哪个院子有异常?”林锦初问道。 秦风想了一下本想摇头,但忽然道:“其他都很正常,熄了灯的院子不算,那些没细看,但有一个院子离这儿不远,有两个丫鬟这个时候还在往外提水,那水很臭,我离得远都闻到了,就像……就像我们暗卫训练营附近以前的养猪场里那个臭味。” 林锦初听到这里眼睛瞬间就红了,直觉告诉她,那里就是关着自己弟弟的地方,想起那两个丫鬟说那人臭得要命,吃喝拉撒都在那里,她知道一定是关文泽的地方。 可他们不是一直嫌弃文泽吗,现在这是给他洗澡吗?什么意思? “就是那里,我们去看看。”林锦初拉着秦风就走。 两个人摸着黑走了一刻钟就看到一个偏僻的院子,两个丫鬟正坐在那里埋怨,身边放着两个大木桶,应该是累了。 林锦初上次并没有见过这两个人,只是听到她们说话的声音,但林锦初知道应该就是这两个人。 她和秦风躲在一旁,听那两个人说道:“你说今儿怎么突然要帮这小野崽洗澡,难道要洗干净了杀,咱们小姐是凤命,那这小崽子就没用了,直接杀了不就得了,为啥还要洗干净,真不明白?” “你忘记了,那人说过,这小崽子也是秦家后人,大概对咱们国公府没作用了,但送给那人应该有用。” “秦家的血脉究竟有什么作用,怎么个个都抢着要?” “我也不知道。” 两个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着,这回林锦初就确定了,上次就是这两个人。 那人是谁,吴国公府想把弟弟送给谁,林锦初知道趁没有送走前救下弟弟是最好的时机。 她连那人是谁都不知道,如何找到他。 林锦初一个轻跃朝两人洒下迷药,两个人瞬间就倒在地上,林锦初落到地上,踢了那两个丫鬟一下,没有动静。 第213章 找到弟弟被关的位置 林锦初和秦风这才朝里面走去。 这个院子很偏,属于前院最偏的地方,房子破破烂烂,幸好里面点着灯,要不然这里突然有亮光容易引起人注意。 找遍了几间屋子,也没看到哪里有机关,屋子里没几件家私,他们连床都搬开找了,依然没有找到。 林锦初只得将其中一个丫鬟拖到屋里,将解药放在她鼻子下,让她闻了闻,丫鬟醒来第一时间看到秦风和林锦初张嘴就要喊人。 林锦初手中的短刀冷冷地抵在她的脖子底下:“你可以试试,看看是我的刀快,还是你的嘴快。” “你,你们是什么人?所为何事?”丫鬟战战兢兢地问道。 “说,那个小男孩关在哪里?”林锦初问道。 丫鬟一愣,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她就恢复平静。 “哪个小男孩,你们搞错了吧?”丫鬟在装傻。 “蒙住她的嘴,看我的。”秦风说着持剑就要朝丫鬟的手臂砍去。 林锦初已经捂住丫鬟的嘴,吓得丫鬟魂飞魄散,嘴里唔唔唔地不知道说着什么,眼睛看着林锦初直点头。 秦风收了手,林锦初放开丫鬟的嘴。 “我说,我说。”丫鬟赶紧开口说道:“那个小男孩被关在地下一个暗室里,但这里被大巫施了法,只有解开法术,才能进去。” “那你们刚才是怎么进去的?敢撒谎,只能死。”林锦初边说,手中的短刀已经刺进丫鬟的脖颈一点,一股血腥味散发开来,说话间丫鬟脖子上已经流了不少血,粘粘乎乎的,很是吓人。 “别,别杀奴婢,我们每次进来,大巫的徒弟都来帮我们解开,我们出来后,他才离开,奴婢句句属实,不敢有任何隐瞒。”丫鬟吓得脸色苍白,哆嗦着说道。 “大巫是谁?”林锦初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小苍梧和青鸾都感知不到文泽的存在。 “大巫听说是巫族的长老,他平时不在府中,只有他的徒弟在这里,不过听说明天就要把这小野……小男孩带走,所以今天让我们打水给他洗澡,还换了干净衣服。”丫鬟继续说道。 “带到哪里去?”林锦初又问。 “这个奴婢真不知道。”丫鬟声音都比之前弱了很多,血流了不少,人显得很虚弱。 “那个大巫的徒弟现在在哪里?”林锦初又问。 “他每晚和国公爷住一个院子,听说那人习得一法术,能让国公爷延年益寿,那院子里有十几个死士守着,里面还有……”丫鬟的声音越来越小,小得像蚊子叫一样。 “还有什么?”林锦初刀尖抵住丫鬟的脖子,疼得丫鬟连忙说道:“还有不少十岁左右的小姑娘。” 林锦初头脑嗡地一声炸开,她瞬间想到落叶镇的徐老爷和京城礼部侍郎徐孟白。 “国公府是不是每天都往外运死去的小姑娘?”林锦初问这话时声音都有些颤抖。 丫鬟心虚地低下头,没有说话。 林锦初突然想到她们所说大巫要带文泽离开,她想到一种可能。 “大巫要带走那个小男孩,是不是送给谁……给谁也是延年益寿?” 丫鬟哆哆嗦嗦道:“好像是的,但听说这个小男孩血脉特殊,有大用,是要送给一个很重要的人,奴婢只隐隐听到一句什么宫里。” 宫里?宫里有谁,老皇帝吗?林锦初突然心凉得如同扎进一根冰刺,疼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们竟然,他们怎么敢!林锦初愤怒到了极点。 小苍梧和青鸾仍在昏迷中,林锦初此刻很无力,她知道今日夜里一定要救弟弟出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那小男孩叫什么名字?”秦风突然问道。 “不太清楚,也没人叫他名字,只知道从什么随州抓来的,开始是抓他来要挟他姐姐的,听说现在用不着了,原本想杀了他的,但大巫要带他走,国公爷同意了。” 丫鬟恨不得知道得多点,一是能拖延时间,二是能博得问话之人同情,念在她老实交待的份上放她一马,她已经感觉到这二人不是善茬,目中有杀意。 但林锦初怎么可能会放过她,秦风这时候走出门,再回来时已将另一个丫鬟带了进来。 他手中的剑快如闪电,一剑一个,转眼间,两个丫鬟都断了气。 “现在我们怎么办?”秦风问道:“能破这个法术吗?” 林锦初看向秦风问道:“舅舅,你现在是清醒的吗?你能清醒多久?假如我一会儿也晕倒了,你能带我和弟弟一起回平信侯府吗?” 秦风看了林锦初一眼,深深地叹了口气:“都是舅舅没用,不过现在清醒的时间比以前长了一些,但还是一时清醒,一时迷糊,但舅舅向你保证,就算舅舅死,也一定护着你和文泽。” “不,我不要你死,我们一家人都要好好地活着,等找到娘,我们一起回随州,这京城再也不回了。”林锦初心里很沉重,她明白假如她力竭晕倒,舅舅一人带她和文泽一起走会很难。 但今晚必须要救弟弟,只能拼死一搏了。 “舅舅,你退后。”林锦初对秦风说了句,秦风马上退到十几步外。 等无数鲜花从林锦初身上飞出时,秦风才明白林锦初要做什么,他知道了林锦初为什么刚才那样问,因为上次制止雪崩后,林锦初也是晕倒了。 咒语从林锦初嘴里冒出,手中的鲜花不断地变幻着,鲜花幻化成金光,紧接着左侧那里出现了一道通往地下的暗门。 “舅舅,快去救文泽。”林锦初对秦风说道,她又闭上眼睛,继续念着咒语。 秦风早就准备好了,闻言持剑往暗道冲去。 林锦初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咒语,但只要鲜花一出来,她说出自己的愿望,咒语就自动从她口中飞出来,就跟鲜花一样。 等她完成这个任务后,平日是记不得咒语的,这个特别奇怪,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第214章 你也是秦家后人 小苍梧管这个叫咒语,但青鸾又说这是法术。 也不知道是不是吃了万灵果的原因,林锦初撑到现在竟还有力气。 秦风找到文泽,此时的文泽正初正被关在一个铁笼子里,笼子上着一把大铁锁,林文泽瘦弱的四肢也被铁链锁着。 秦风差点气炸,一剑砍断大铁锁,他知道林锦初在外面继续施法很危险,怕她力竭,恨不得一下子就能将文泽救出去。 外面的林锦初开始渐渐没多少力气了,就在这时,有人的脚步声传来。 林锦初敏感地听到了,但她此时不能停下,只要停下,再施法她很有可能就没有力气了,如果进空间补充灵力,一时半会也出不来。 “锦初,别怕,是我。”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紧接着有很多人也跟了进来。 “傅言澈,快下去帮舅舅,他在救文泽。”林锦初轻声叫道。 “暮山,你带几个人下去。”傅言澈说完,又如上次一样,双手发力贴在林锦初身后。 林锦初感到身后传来一股热量,身上顿时又有了力气,难道因为傅言澈是天神转世,所以他的内力能和自己身上的灵力相通? 很快,秦风就背着林文泽上来了。 “可以走了。”秦风身后跟着暮山等人,暮山朝傅言澈说了句。 傅言澈撤出内力,收回手的那一瞬间,林锦初又软软地倒了下去,不过这一次她不像上次那样晕过去,只是没了力气,头脑却是清醒的。 鲜花鱼贯似地往林锦初身体里飞去,傅言澈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这种感觉特别神奇,就仿佛林锦初是花变成的,让傅言澈莫名地感到心慌,总觉得林锦初有一天会如这些花一般四处飞散,然后消失。 “我没事,只是没力气,快走。”林锦初安慰道。 秦风手上抱着文泽朝这边走来,这回傅言澈没理秦风,而是一把抱起林锦初。 刚走到门口,就见一位个子不高,长得精瘦,穿着一身黄色道士服,手中柱着一根长过头顶棍子的男子带着几十个暗卫和府丁杀气腾腾地挡住了去路。 “没想到竟有人能破了我师父设的法术,不错,不错。”那人冷笑道:“将你们手中的两个娃娃留下,可留你们其他人的命,不然的话,没有人能走出这里。 秦风将文泽放到暮水手中,拔出剑就朝那人冲过去。 “你们快走,我挡着。”他大声朝傅言澈叫道。 傅言澈没犹豫,只对暮山说道:“你带几个人帮他,其他人跟我走。” 道士模样的人对其他喊道:“拦住他们,杀了他们,除了两个小孩不杀,其他人全杀了。” 秦风这时候已刺向道士,道士一个闪身避开了秦风的剑,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能避开秦风直刺过来的剑,秦风大感意外,同时也有些心慌。 暮山带着人围住了道士,手中的剑轮番朝道士招呼,奇怪的是个个都伤不了道士分毫。 他的身手极快,总能在刀剑到来前避开。 秦风的剑再一次刺向道士,这一次道士没有避开,他也知道这里几个人秦风的武功最高,很难缠,只有先解决了秦风,才能对付得了其他人。 道士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两指并拢指向秦风的剑,秦风的剑突然就脱了手,并反过来指向秦风。 暮山等人看了,差点吓晕过去,那可是秦风,和自家主子武功不分上下的秦风啊!如果秦风都挡不住这个道士,那他们怎么也救不了秦风。 剑因为认主,也在挣扎着,但道士的力量太强大,还是刺中了秦风,只不过剑刺偏了,只刺中了秦风的肩胛骨,秦风忍痛趁机拔出剑,剑扬起血花喷洒到道士身上。 道士手指向秦风的那股气顿时冒出青烟,他朝踉跄后退几步,指着秦风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是何人?为何能破本巫师的法术?” “不,你也是秦家后人,难道你就是那个秦风,刚才破法术是那个小姑娘吗?她,她为何能破我师父的法术?她是秦家那个小姑娘吗?”道士脸色变了变说道。 秦风没有说话,而是将手中的剑直直地刺向那道士。 道士险险避开,但他此刻似乎很难受的样子,脚步有些虚浮,看上去好像受了很重的伤。 “我们快撤。”道士朝身后的府丁们说了一句,他朝后跑去,然后就消失在众人视线里,与暗夜合为一体。 秦风知道现在不是追敌的时候,而且自己也受了伤。 “我们也离开这里。”秦风朝暮山他们说道。 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文泽已经救出来了,此地不可久留。 “今日谢谢你们。”这是秦风自从遇到傅言澈他们这帮人,第一次对他们说谢谢。 暮山呆住了,秦风这是什么意思,他不是傻了吗?智力只有四五岁小孩一样,怎么今日说话正常了,还挺不习惯的。 他们警觉地看向秦风,因为正常情况下的秦风可是和他们是死对头的。 可秦风刚说什么?谢谢他们,这是拿他们当朋友了? 秦风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捂住自己还在流血的肩胛,朝前面追去。 很快就追上了傅言澈他们,他们在前面之所以这么慢,因为几个吴国公府的人一直在纠缠着,边打边跑,所以才慢了。 “要不去将军府吧?”走了一半,傅言澈问林锦初,怕他们带着文泽回去不安全。 “不,回平信侯府。”林锦初并不觉得将军府就安全,傅言澈总是被人追杀,文泽去那里更不安全,她相信有她和秦风两个人,小苍梧和青鸾过两天就能醒过来,他们是护得住文泽的。 “行,都听你的。”傅言澈看了一眼受伤的秦风,转过头对暮水说道:“暮水,你和暮白二人还跟着回平信侯府,保护他们。” “是,主子。”暮水和暮白答应道。 傅言澈将他们送到平信侯府,将林锦初放到床上,看了看林文泽只是昏睡过去,身体没事,他这才带着暮山等人离开了。 第215章 平信侯府失窃 林锦初躺在床上是清醒的,只是浑身无力,她也听到了傅言澈说林文泽没事,见秦风关上她的房门,她这才闪进空间,直接就在空间的地上睡到第二天。 林锦初是被一阵敲门声惊醒的,她起身后身体基本已完全恢复了。 一看小苍梧和青鸾还在昏睡,心里一阵难过和心疼。 出了空间,打开房门,青芝看见她说道:“大小姐,府里都闹翻天了,说是昨晚府里被偷了,库房里的财物一样不剩,还有木炭也被偷,听说几间屋子的木炭都没了。 真搞不明白,木炭怎么会有几间屋子那么多,再说那么多的木炭小偷是怎么偷的?用车装的吗?小姐,你说奇怪不奇怪,他们现在在大门外,要求进来搜,你说,给不给他们进来?” 青芝的嘴像个小喇叭似的说了很多,林锦初几乎想不起昨晚是她清空了似府的库房和木炭。 听到青芝这么说便说道:“给他们进来查吧。” “好的,小姐,奴婢这就去开门。”青芝连忙往外跑去。 边跑嘴里还念叨着:“秦舅爷也不知道去哪里?” 林锦初听得莫名有些喜感,秦舅爷是青芝对秦风的称呼,后来锦绣院所有人都这样称呼秦风。 林锦初猜测秦风将文泽带到他自己的院子里去了,他的院子就在锦绣院隔壁。 很快就见到浩浩荡荡涌进来十几个丫鬟婆子,几个房间一顿找,房间里除了本来置办的柜子,床,桌子,屏风等,并没有多出什么,值钱的东西林锦初早放在空间。 侯府少的可是价值两万两银子的木炭,还有不少布帛,银子,字画等,这些东西哪用找,一眼就能看到有没有。 十几人什么都没找到就骂骂咧咧地又离开了。 前院正堂,侯夫人江氏已经晕过去两次了,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本来想利用冬天大赚一笔,将手中的现银几乎全部买了木炭,却不料在眼皮子底下一夜之间全被偷了。 更可怕是库房里本来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林锦初回到京城的前两天,三皇子府送来了聘礼,那些聘礼值不少钱。 另外库房里还有给几个女儿准备的嫁妆,那些嫁妆几乎掏空了她自己的嫁妆,还有老夫人给的一部分嫁妆。 现在好了,林锦初出嫁连嫁妆都没了,还有她的锦春和锦雪以后出嫁的嫁妆除了铺子庄子还在,其他东西都没了。 一向重利的江氏哪里受得了这样的打击,再次昏睡过去,被身边的婆子扶着送到自己映雪院。 这事惊动了京兆府,衙门的人在林锦初醒来前已来到侯府查了一遍,他们主要围绕着出事的地方看的,最后什么也没查出来就离开了。 消息传到严贵妃的耳中,三皇子得到消息也进了宫。 严贵妃都快气炸了:“蠢货,连个聘礼都看不住,这下子成了全京城的笑话。” 三皇子本是温润如玉的一个人,现在也气的不行:“母妃,离成亲的日子越来越近,二十来天的时间,他们总不会是不想给嫁妆故意自导自演的一出戏,目的就是不想给养女出嫁妆吧。” “嫁妆的事还不算大,反正咱们给的那些也是面子活,都是些好看不值钱的东西,就是里面有十箱银子和两箱金子,本来说好成亲之日还抬进宫的,现在也没了,那可是整整两万两银子,五千两金子。” “那可是七万两银子啊!平信侯府太不像话了。”严贵妃眼中恨不得喷火。 “就是,姚家那边的钱财还没到手,为了那个小贱人前前后后砸下去不少银子,光是死的暗卫就不少。”三皇子萧承越越想越气。 “姚家那边怎么回事,不是人都死光了吗?为何钱财拿不到,京城里那些铺子先接手再说。”严贵妃感觉自从平信侯府将那假嫡女送回村里后,她就特别不顺心。 “母妃,听说姚家有一玉佩,是姚家家主的身份标志,凭那玉佩方可接手姚家的铺子和钱财,现在那玉佩不知所踪,所以……”萧承越吞吞吐吐地说道。 “姚家人都死光,还管什么玉佩,直接派人去抢就得了。”严贵妃毫不在意地说道,严家在东夏国能顶半边天,除了皇后吴家能和严家相抗衡,其他人哪敢反抗。 “总不会是吴家出面了吧?”严贵妃问道。 三皇子旁边的侍卫答道:“回娘娘,姚家在京城的管事求助吴家了,说是只要吴家能帮姚家渡过这次难关,姚家愿将京城的财产送一半给吴家。” 严贵妃听到这里暴怒:“吴家岂敢?他们这是想与我严家彻底撕破脸吗?” 那侍卫答道:“吴家自从传出凤命之女后,胆子越来越大了,听说还准备将吴国公府的嫡二小姐嫁给太子为太子妃,两姐妹共侍一夫,以巩固吴家地位。” “凤命之女那事你们查得怎么样?是不是吴家自己搞出来的一出戏?”严贵妃紧张地问道。 这事事关重大,为了这凤命之女,他们搞出很大的动作,严吴两家势同水火,本来林锦初板上钉钉嫁给自己的儿子,没想到吴家那边又多了个凤命之女。 “回娘娘,这事我们查到,确实有不少人看到从吴国公府后院里飞出一只金凤凰,外面的人越传越神秘,说什么金光大盛,一只巨大的金凤凰飞出吴府。 吴府和太子已经放弃了林锦初,吴府打算将林锦初那个弟弟送给巫师,听说有大用,具体有什么用,属下该死,没打听到,不过他们确实是放弃人质了。” 侍卫将查来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严贵妃和三皇子。 严贵妃听到人质二字连忙问道:“林锦初那个母亲关的地方没问题吧?” “娘娘放心,那地方没人找得到,再说宋家那个继室派人看守着,有阵法护着,没人找得到。”侍卫有些得意地汇报道。 “秦风呢,他怎么还不回来?”严贵妃见儿子身边的人虽然得力,看样子办事能力还行,但总觉得没秦风看起来顺眼,她就是最喜欢折磨秦家的人,看着秦风被灌毒药,她心里会很爽。 第216章 林锦初救人 秦家的人和严家的人是世仇,秦家姐弟二人都在她手上被她践踏,那种感觉真好。 “母妃,那个废物没几天活命了,还提他干啥,只要那贱人嫁进来,就当个吉祥物摆着,她那母亲也没什么用途了,到时候还不是任由母亲折磨。”三皇子冷笑道。 严贵妃宫里几个人还在不停地说着,但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关押秦霜的地方,一只喜鹊默默地从宫殿里飞了出去,朝平信侯府的方向飞去。 严贵妃朝大殿里的梁柱上停着的几只喜鹊看了一眼,然后咦了一声:“最近怎么本宫的殿里多了几只喜鹊?莫不是有什么喜事?” 三皇子萧承越思忖道:“莫不是因为儿臣要成亲?” 严贵妃不屑地说道:“这算哪门子喜事?经过平信侯府这一折腾,本宫觉得索然无味,左右不过是个摆设。” 他们的话刚说完,又一只喜鹊默默地飞走了。 平信侯府,侯夫人江氏病倒了,整个府里乱成一锅粥,本来备嫁的事就多,这下子彻底没人打理府中事务。 苏锦春站在江氏的床前,看着沉睡的江氏,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她对坐在一旁流泪的弟弟苏亭风说道:“走,弟弟,姐姐带你去花园走走,不要在这里影响娘亲休息。” 苏亭风本不想离开,他从出生起就一直在江氏身边,江氏生病他是最慌的,但听说不能影响母亲休息,他还是听话地任由苏锦春拉着手往外面走。 平信侯府的后花园有个不算大的湖,湖里种了些荷花,此时荷花已所剩不多,荷叶也有一部分枯萎了。 苏亭风呆呆地坐在湖边的亭子里,抬起头问苏锦春:“二姐姐,娘亲会好吗?咱们家是不是被人偷了很多钱财?那大姐姐嫁妆怎么办?” 他不问还好,苏锦春刚才还在犹豫自己这样做会不会太残忍,这么一问,让苏锦春仅存的一点善念完全消散了。 是啊,在梦里,这侯府哪有一个人对自己好,苏亭风虽没有对自己做什么,他那个时候进了书院,很少回府,但即使回来也一样对自己不闻不问,眼中只有他那个大姐。 现在她才是苏亭风嫡亲的姐姐,没想到在这个时候,他最关心的还是那个假货,他关心江氏,关心林锦初,就是从来不会关心她这个亲姐姐。 最主要的是,只要这小崽子死了,就能让江氏伤心死,这府里任谁都知道,苏亭风就是江氏的命根子。 苏锦春看了看四周,除了远处几个婆子丫鬟,身边空无一人,最近侯府乱得很,很多人都被调到了前院,尤其是苏正浩的书房那里布置了不少暗卫和府丁,苏锦春猜测苏正浩的书房里肯定有什么秘密。 她刚才已支开了丫鬟婆子,说是要和弟弟采些荷花给母亲,这个借口不错,既是姐弟同心,又显得孝顺。 “弟弟,你看那朵花很漂亮,你说我们摘下来养到瓶子里,放到娘亲的屋里,说不定娘亲能早点好起来。” 苏锦春边说边指着不远处一朵荷花说道。 苏亭风一听能让娘亲早点好起来,连忙站了起来,弯腰就要摘,他个子小,哪里能摘到,小脸憋得通红。 苏锦春哪里能放过这个机会,她的手轻轻一碰,苏亭风就掉进了湖里,站在远处的丫鬟婆子此时看不到苏亭风掉进了湖里,只以为他们在采莲子。 那些婆子知道小少爷是老爷夫人的眼珠子,一点不敢大意,但现在小少爷跟着亲姐姐,她们也没有当回事。 看到苏亭风小小的身子沉了下去,苏锦春这才阴冷一笑,朝那些丫鬟婆子叫道:“不好啦,风儿掉进湖里了,快来人啦。” 丫鬟婆子闻言脸都吓青了,连忙往这边跑,湖水很深,苏亭风此时已沉到水里,看不见人影。 丫鬟婆子也不会水,好巧不巧,一个会水的婆子今日有事请假了,苏锦春急得在湖边直哭:“你们快跳下水救我弟弟,快跳啊!” 江氏就是怕这水边有危险,所以整个湖边都装了围栏,围栏不高,但足以挡住危险。 江氏还特地从江南买了个会水的婆子跟着苏亭风。 丫鬟婆子准备闭着眼往下跳,她们跳下去是死,不跳下去救小少爷会死得很惨,所以个个抱着必死之心要跳下湖。 就在这时,一个淡青色的身影一头扎进水里,她的身后还跟着三个黑影,然后很快就见那淡青色的身影将苏亭风从水里救了出来,大家正一头懵时,就见那那人将怀中的苏亭风交到一个黑影手中,然后转过头一脚将苏锦春踹下湖。 “下次再敢伤害风儿,我会要了你的命。”林锦初对在水里挣扎的苏锦春冷冷地说道。 她说完拿出水囊朝秦风走去,秦风已经将苏锦春身体里的水按压出来,给苏亭风喝了梧桐水以后,苏亭风这才醒了过来。 “大姐姐。”苏亭风一眼就看到了林锦初,林锦初见他醒来,朝他点了点头,便要离开,她不想和侯府的人有太多的交集和纠缠。 苏亭风是这个府里唯一对她有善意的人,但林锦初明白,在苏亭风心里江氏和苏正浩这一对父母才是最重要的。 而抓走她母亲,派人去杀她父亲和弟弟,抓她到侯府,这些仇横在他们之间,侯府她是一定要毁了。 所以林锦初不想和苏亭风走得太近,她怕自己会心软。 “大姐姐,谢谢你救我。”苏亭风弱弱地说了句,看着让人心疼。 林锦初狠心移开眼,对那些丫鬟婆子说道:“以后不准离开小少爷半步,不要将小少爷交到任何人手中,现在快带小少爷回去换身衣服。” “是,是,谢谢大小姐。”这些丫鬟婆子平时对林锦初也没有多少恭敬之心,但现在却诚心诚意地感谢她,大小姐这是救了她们所有人的命。 “可二小姐……”有个婆子壮着胆子对林锦初说道,这意思是问林锦初能不能救二小姐,二小姐现在还在湖里扑腾呢。 林锦初看了湖里的苏锦春一眼,苏锦春在西山村长大,应该是会水的,不然也不会扑腾这么久也没有沉下去。 第217章 江氏怀疑苏锦春 于是她便说道:“你们要是不放心,就找几个府丁过来救二小姐,只不过府丁要是碰了二小姐的身子,三小姐就没法嫁给别人了……” 她的声音很大,湖中的苏锦春明显听到了,吓得她连忙就往岸上游,刚才她准备反咬林锦初一口,让苏正浩惩罚林锦初,现在也没心思想这些了。 贱人,坏我好事,给我等着!苏锦春今天苦心找到的机会又泡汤了,还差点赔上自己,气得在心里直骂林锦初。 “哟,原来你们的二小姐会水啊,怎么刚才弟弟掉进水里,不下水去救,难不成你是希望弟弟溺死?还是说弟弟就是你亲手推下去的?”林锦初冷笑道。 要不是一直有小麻雀跟在后面盯着,他们正好在府中,又能及时赶到,今日苏亭风必死无疑。 苏锦春肯定因为上一世的事恨侯府的人,恨侯府的人互相撕杀没问题,对林锦初来说是好事,她还省事了,但要是动苏亭风她可不依。 丫鬟婆子听到林锦初这样说,看着自己游上来的二小姐,顿时脸色大变,她们不能理解,为什么二小姐要害小少爷呢,小少爷又没当二小姐的路,他可是侯府嫡子,将来继承侯府,还能给二小姐撑腰。 林锦初,秦风,暮水,暮白离开后,苏亭风眼中没有波澜地对那些婆子说道:“今日是我自己掉下水的,与二姐姐无关,谁要是乱嚼舌根,我不会放过她。” “是,小少爷,奴婢知道了。”既然小少爷都说不是二小姐害的,那就算了,二小姐没有害小少爷的理由,大概大小姐错怪二小姐了。 江氏刚睡醒,头脑昏昏沉沉,就听到一个婆子冲到房间道:“夫人,夫人,不好了,小少爷掉进湖里了。” “你说什么?风儿,风儿掉进湖里了。”江氏说完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 “夫人,夫人,小少爷没事,已经被大小姐救上来了,人也没事。”婆子见夫人又晕过去,连忙补充道。 见江氏还没醒过来,连忙把大夫叫过来。 大夫又是针灸,又是掐人中,好不容易江氏才又醒了过来。 “夫人,刚才奴婢没说完,小少爷没事了,被大小姐救上来了。”那婆子又说了一遍。 江氏此时也没精力与婆子计较,听到她这样一说,心里一怔:“怎么会这么巧,风儿一掉进湖里,林锦初就救他上来,莫不是林锦初故意叫人将风儿推下水,再救上来,搏我们和风儿的好感?” 此时的她哪有平时的冷静自持,不过一天时间,人已消瘦很多,头发乱糟糟,脸色腊黄,似乎从她身上看不到往常的一点高贵和优雅。 婆子吓得跪在地上:“不是的,夫人,小少爷是和二小姐待在一起,说是想摘点荷花来讨好夫人,也不知道怎的就掉了下去,不过大小姐确是来得及时。” 江氏轻哼一声:“她能有什么好心,肯定派人盯着风儿。” 婆子嘴动了动,没敢再说什么,她一直在远处看着,心里觉得这事和大小姐一点关系都没有,相反,今日若不是大小姐来得及时,小少爷这条命可就没了。 “行了,风儿现在怎么样?”江氏又问道。 大夫刚从苏亭风那儿过来,便答道:“回夫人,小少爷没事了,吃了点药已经睡着了,夫人只管放心。” 江氏这才松了口气,转过头厉声对婆子说道:“小少爷的事是天大的事,你们怎么能离开小少爷身边,王婆子呢,她不是会水吗?” 那婆子吓得一哆嗦,连忙答道:“回夫人,王婆子今日请假外出,她儿媳妇刚生了胖小子,是您允假的。 小少爷今日跟的是二小姐,二小姐让我们离得远一点,说是有她看着小少爷不会有事,奴婢等人不敢违抗二小姐的命令,所以才……” 江氏听到这里眯起了眼睛:“你是说春儿带风儿到湖边的?” 婆子直点头:“是的,是二小姐,二小姐平时和小少爷也不太亲昵,今日也不知道为何一定要带小少爷去湖边,不过小少爷醒来后也说了,说是自己心急掉下湖的,不是二小姐推的。 大小姐救下小少爷后,将二小姐踹到湖里,二小姐后来自己游上来的。” 婆子有什么说什么,却不知道江氏听得眉头拧得更深了。 春儿说她做了个梦,梦里她很多年以后才回到侯府,而那个时候林锦初这个假货已经嫁进了三皇子府,不久就成了太子妃,后来还成了皇后。 她说了不久后北地会闹旱灾,鞑子军会杀过来,冬季会有雪灾和寒潮,旱灾已经应验,鞑子军也确实打过来了。 可春儿从来没说过她自己在逃荒路上发生过什么,回来侯府后又发生了什么,难道说春儿在梦里回到侯府后,他们对春儿不好。 想到这里,江氏没来由地打了个寒颤,难怪苏锦春自从回府后虽然和他们很热络,但江氏总觉得和她之间隔了点什么,甚至比不上之前林锦初在府里时和自己的关系。 苏锦春所做的一切都带着目的,她回府后马上就帮侯府赚了一万多两银子,自己也得了很多金银首饰。 她想赚更多银子,想嫁给三皇子,想成为皇后,但严贵妃瞧不上她,她又从嫡大小姐成为二小姐,还得给林锦初让路。 苏锦春肯定恨侯府,而侯府最看重的就是风儿,江氏越想越害怕,正想起身去看看苏亭风,就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母亲,你醒啦?太好了。”苏锦春已经风一般地进来了。 江氏有些不敢看向自己的女儿,如果在梦里侯府亏待了这个女儿,那么这个女儿对侯府,对她这个母亲的一切都是假的,都是算计,甚至是报复。 她轻轻地点了点头:“母亲没事了,听说你掉水里了,有没有让大夫看看?” 第218章 妾室朱氏 苏锦春是有些心虚的,尽管苏亭风已当众说了,掉进水里不是她的错,但她明明会水,却没有下水救自己的弟弟,这事说不过去。 苏锦初笑着转了个圈:“我身体好着呢,母亲别忘了,春儿在乡下生活了十年,吃尽了苦头,天天爬山下地,身体很结实,倒是弟弟身子弱,是春儿不好,没看好弟弟,让弟弟遇险,春儿以后不敢了。” 她主动说出来,跟被动挨骂还是不同的,苏锦春经历过梦里的一切,等于多活了一世,所以她心计比一般人要深许多。 而且她也很了解江氏的性格,她今天不说动江氏原谅自己,后面铁定没好日子过。 江氏这个人薄情,寡情,唯独对这个儿子,对自己的夫君感情很深,林锦初被她养了十年,一听说不是亲生的,马上就送走了,连一两银子都没给她带走。 严贵妃要她找回林锦初,她又毫不留情将自己嫡大小姐的位置给了林锦初,派人去接林锦初时,下令杀了林知远和林文泽,她也偷听到了。 听到林锦初现在不好掌控了,又听说皇后的人也在找林锦初,就让人告诉严贵妃,说林锦初的母亲当年没死,而是被卖到京城的木家,严贵妃这才派人到木家将秦氏抓了起来。 江氏慈祥地摸了摸苏锦春的头笑道:“听说你和风儿一起去摘荷花给母亲,母亲怎会怪你,你们一片孝心,不过以后还是不要带风儿去湖边,太危险了。” “嗯,不会儿。”苏锦春连忙保证,抬起头依偎在江氏怀里,一副母慈子孝的样子,正好被刚进来的苏正浩看到了。 他张开嘴正要开口,被一脸笑容的江氏噎住了,他是想将府里的中馈暂时交给妾室打理,江氏病倒在床,老母亲不在府里,府里中馈不能没人打理。 没想到江氏好得这么快,一脸的笑容,他哪里还说得出口。 他有两个妾室,胡氏生有二女,苏锦雨,苏锦霜,另一个妾室朱氏,生有一女苏锦露。 现在胡氏又怀有身孕,他想让朱氏暂时打理中馈。 江氏的手腕他是最清楚的,只要大夫说哪个妾到怀了儿子,必然生不出来,但江氏背后是忠勇侯府,他还是忌惮几分。 况且江氏已生下嫡子,他也没那么计较,现在胡氏怀了三个月,他一直没有声张,故意冷落胡氏,让江氏的矛头对着朱氏。 “夫人身体如何?”他看向一旁的大夫问道。 大夫正要告辞,见是侯爷,连忙答道:“夫人和小公子都已经没事了。” “小公子能有什么事?”他刚回到府中还不知道苏亭风掉进湖里的事。 一直跪在地上的婆子好不容易才站起来,又吓得跪了下去。 “回侯爷,小公子今日掉湖里了,不过,已经没事。”婆子大气不敢出,一口气说出来,她可不想再把侯爷吓晕过去。 苏正浩暴怒道:“小公子好好的,为何会掉进湖里?” 江氏连忙道:“没事了,没事了,别发火,孩子一片孝心,想摘荷花给我,大夫已经看过了,风儿没事。” 苏正浩本想发火,经江氏这么一说才平静下来。 江氏本能地感觉到苏锦春的异常,所以不想引起她的警觉,故意遮掩过去这件事。 苏正浩没好气地对婆子说道:“还不快滚下去,再有下次,全部重责五十杖再发卖出去,小少爷要是有个好歹,你们全部都要死。” 他的语气异常严厉,眼中射出冷厉的寒光,让婆子不寒而栗。 “不会了,再也不会了。”她哆嗦着一边应着,一边逃也似地退了下去。 “你也好好休息,这府里不能没你,要是身体吃不消,可以让朱氏帮你打理打理,她以前也是世家贵女,中馈之事应该也是能担的。” 苏正浩故意说朱氏,朱氏长相清秀,又有才气,但苏正浩实际上心里最喜欢的是从外边捡来的女子胡氏。 胡氏长得美,但出身低,因此江氏从来没有把胡氏放在眼里,让她有危机感的是朱氏,她是从前一品大学士之女,因朝中贪污一案被牵连,抄家流放,朱氏是被苏正浩买来的。 朱家也是严家那一派的人,当年严贵妃牺牲朱家来保严家,一直对朱家心怀歉意,所以才让苏正浩买下朱氏为妾。 江氏听苏正浩这样说,心中警铃大振,连忙说道:“妾身已经没事了。” 她又朝大夫还有其他婆子说道:“你们都下去吧。” 等那些人下去后,只有江氏,苏正浩和苏锦春在,苏锦春是江氏故意留下来的,目的就是让苏锦春以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还是宠爱她这个亲生女儿的,她始终是自己人。 苏锦春果然很得意,自己虽然没害死苏亭风,但也没让母亲怀疑,以后总会找到机会的。 “妾身已经派人找我母亲了,母亲只有我一个女儿,她手中还有嫁妆,她一定会救我们的急,我跟母亲拿两万两银子,应该没问题的,另外庄子铺子这个月赚到的银子过两天也会送到府里。”江氏有些讨好地说道。 苏正浩果然心里一下子就轻松了许多,这也是他一直宠爱江氏的原因,江氏爱他入骨,忠勇侯府只有一子一女,又是严家看重的。 最重要的是江氏很会经营铺子庄子,每年这些收入都不少,而且江氏又生下嫡子。 只要江氏不作妖,她这个正妻之位是妥妥的稳当。 “行了,府里的事你做主就行,我也累了,先回书房。”苏正浩说完头也不回地就离开江氏的院子。 过了一会儿,一个婆子走了进来,看了一眼苏锦春,然后对江氏说道:“侯爷去了朱氏那里。” 江氏气得骂了一句:“这个贱人。” 刚骂完就咳嗽起来,苏锦春连忙帮她顺气,并安慰道:“母亲别气,气坏了身子,这些狐狸精更高兴。” 要是平时江氏听到这话,定会很高兴,不管怎么说,自己有一女一儿两个贴心的儿女,但现在这个女儿却如一颗炸弹一样埋在自己身边。 第219章 小苍梧的前前主人 江氏无力地对苏锦春说道:“春儿你也回去好好休息,让厨房的人熬点姜汤喝下去,女儿家身体不能受寒。” “好,那女儿就先回自己院子了,母亲好好休息。”苏锦春乖巧地应了一声,就离开了江氏的院子。 江氏冷冷地看向苏锦春离开的背影,脸色阴沉得像是能滴出墨来。 锦绣院旁边的院子里,林锦初正在给小麻雀和小喜鹊们喂吃的,小喜鹊叽叽喳喳半天,她也听不懂,小苍梧和青鸾还没有醒来。 刚才小麻雀来通知她,她也听不懂,但小麻雀咬住她的衣服就往外拉,而且十分焦急的样子,所以林锦初知道事态严重,这还是第一次小麻雀这么着急,所以才跟着小麻雀到了湖边。 幸亏去得及时,才救下苏亭风。 “姐姐,西瓜很好吃。”文泽在一旁看着小鸟吃着谷物,还有一些是林锦初从空间里拿出来的菜叶子。 林文泽早就醒过来了,吃了林锦初给的汉堡和炖鸡汤,还喝了一杯可乐,看了半天的书,下午又吃了几片西瓜。 “身体好些了吗?”林锦初问道。 “嗯,他们也没有虐待我,只是那地方太脏,吃得也不好。”林文泽想起那鬼地方,心里还很害怕。 “苦了你,天黑后送到离开京城,这里不安全,回到随州后暂时不要到书院,让祖父和父亲给你请个夫人到府上学。”林锦初叮嘱道,她打算天黑后送文泽到宝芝堂,让文泽回到北境。 “好,我听姐姐的。”文泽答道,他抿了抿唇问道:“母亲还没有找到吗?” 林锦初点点头,她道:“这事先不要跟父亲说,就说已经知道母亲在哪里,很快就能救到了,让祖父和父亲不要担心。” “姐姐,文泽真想快点长大,能像舅舅和暮水,暮白两位大哥一样帮到姐姐,我回去让祖父教我武功。”林文泽睁着明亮的大眼睛看向林锦初。 “好,读书也不能放弃,考不考科举是一回事,但多读书能明理。”她说着摸了摸文泽的脑袋,弟弟瘦了不少,但也长高了。 就在这时,小苍梧在空间里说话了:“主人,主人,我们醒了。” 林锦初大喜过望,不是说三天吗?现在两天还差几个时辰呢,没有小苍梧和青鸾的帮助,感觉处处不方便。 林锦初朝正在一旁吃西瓜的秦风说道:“舅舅,我先回锦绣院,你在这里看着文泽。” 秦风看着一地正在吃东西的小鸟点点头:“嗯,放心吧,有我在,文泽没事。” 林锦初一回到自己的房间就进了空间,发现小苍梧和青鸾正在空间里飞来飞去,欢乐的笑虽然才隔了两天,林锦初却仿佛隔了很久很久。 “小姐,你看那边。”青鸾指着荷花湖边多了一个仓库,仓库不算大,有一百多个平方的样子。 仓库也不知道用什么材质做的,像铁皮但颜色又是纯白色的。 “这是空间又升级了吗?”林锦初惊喜地问青鸾,边问边朝仓库走去。 仓库门关闭着,看上去像密码锁,可林锦初也不知道密码呀!这下子让人犯了难。 林锦初站在仓库的门前,眼睛看向那个密码锁,奇怪的是密码锁竟然嗒地一声开了。 轻轻推开门,让林锦初感到意外的是,这里面装的有一部分竟然是很现代的武器,一小箱子手枪,还有几把冲锋枪,之所以认出是冲锋枪,林锦初打过几次游戏,从游戏里认得的。 还有很多子弹,林锦初在现代闲暇时学过骑马,学过射箭,也学过枪击,不过都是学了点皮毛。 小苍梧和青鸾也跟着进来了,小苍梧见到林锦初手正摸着一把手枪,连忙说道:“主人,小心,那个叫枪,会死人的。 咦,这是我前前主人的仓库诶!怎么会又回到空间了。 他和青鸾刚醒来时,这里被一团金色的雾包围着,于是他就叫主人进空间了,主人一进来,这里的雾气就散了。 原来竟是前前主人的仓库。 “你前前主人,也就是你第一任主人也来自现代?”林锦初记得小苍梧曾经说过,他的第一任主人来自地球,第二任主人来自古代是个王爷。 既然前前主人的仓库会回到空间,那是不是说明那位王爷的仓库将来也会回到空间。 哇,这也太惊喜了,小苍梧可是说了,他的第二任主人超级有钱,有很多银子和粮食。 小苍梧又道:“不过,这只是前前主人的一部分物资,他除了这些武器还有很多粮食呢,这里只有武器和杂物,但没有粮食。 我前前主人可是说了,说什么外面都是什么丧尸,不能出去,我也不知道什么叫丧尸,总之是吃人的东西。” 原来是这样,难怪小苍梧的前前主人不能让空间升级,他能在空间里放这么多武器已经很不容易了。 不过看这武器的样式和材料,比林锦初待的二十一世纪要向后很多年,仓库的材质也好,武器的材质也好,都比林锦初认识的先进。 她拿起一把小手枪,材质极轻,尝试着装满子弹,她出了空间,将子弹上膛,轻轻跃上屋顶,正好看到街上几个小混混正在调戏一个女子,林锦初冷哼一声,正好找不到目标物,送上门来了。 她朝一个混混的腿上打了一枪,她平时练枪时,打的成绩并不是很好,十靶能有四靶中都算好成绩了,神奇的是这一靶就打中了那人的腿。 那人疼得一下子弹开,发出杀猪般的嚎叫。 “啊!疼死我了,谁!”那男子瘸着腿四处张望着。 “有血,啊,杀人啦!”另外两个混混见那人腿上在流血,吓得丢下那女孩就跑了。 林锦初跳下屋顶,又回到自己房间,没想到自己到了古代竟然会有枪用,这也太及时了。 第220章 送文泽离开 暮水和暮白一直跟在林锦初身后,他们是奉命保护林锦初的安全,所以很多时候在屋顶和树上。 两个人看得目瞪口呆,那黑色的小玩意这么远距离竟能射中街上的混混,要是射的是那人的心口,此时那混混已经死了。 这可比射箭远,最重要的是箭射出后没那么快,这玩意太快了。 林锦初在秦风住的院子空地上装了个简易的靶子,还教会了秦风和暮水,暮白,怕浪费子弹,只给每人练了几枪。 秦风真是天才,只有第一枪没有射中靶心,其余几枪都正中靶心,暮水和暮白也是最初两枪射偏了,第三枪就射中,不过他们不能做到每一枪都中,而林锦初则是每一枪都能正中靶心。 林锦初感觉这种枪比她那时候练的枪射中率要高很多,也更先进,枪身不重,也没有那么大的震动。 吃完晚饭,小苍梧这才将严贵妃和三皇子在宫中的对话告诉了林锦初:“主人,可惜的是没有打听到你母亲的消息。” 林锦初这才知道,原来书中写的那个江南富商真的是姚家,而这个时候姚家人已经被严家和三皇子的人杀了,她从空间的架子上摸出姚麟母亲临终前交给自己的梅花白玉簪。 这梅花白玉簪大概就是姚麟母亲拿命保护的家族信物,因为没人相信这么重要的东西会在一个女子身上,所以那些人才没有搜身。 姚麟的母亲大概那个时候已经猜到姚家人恐怕已经凶多吉少,这才将玉佩交给了她。 玉佩是属于姚麟的,就在这时候,林锦初突然想到一个很严重的事,她出了空间,从窗户那里跳上屋顶。 “暮水,暮白,姚家的人可能都没了,你们回一趟镇北将军府,让傅言澈派人去一趟我们埋姚家人的地方,往里面放一个男婴的尸体,就怕严家人有一天会怀疑姚麟的身份。” 她的声音很轻,但有些紧迫,这事必须马上去办了。 暮水和暮白也觉得这事漏洞太大,很容易让人查到姚麟身上,暮水朝林锦初行了一礼,就朝将军府而去。 只过了半个时辰左右,暮水又回来了。 “怎么样?少将军怎么说?”林锦初问道。 暮水道:“主子说了,这事他几日前已让人去办了,让林姑娘放心。” 林锦初松了口气,原来傅言澈默默地做了不少事,还有哪些是她不知道的。 再次回到空间,林锦初想到吴国公府的那凤命之女的说法。 她冷笑对小苍梧和青鸾说道:“既然大家都相信吴国公的嫡次孙女是凤命之女,那我们就将这个事再印证一下,这样的话,就会真实到连严贵妃都相信,吴乐凤才是百分百的凤命之女。” 她看向小苍梧:“要不咱们今天夜里再去一趟国公府,让全城的人都相信吴乐凤是真的凤命之女,不知道三皇子知道了,会不会也抢着要娶吴乐凤呢?” 青鸾不解:“吴乐凤是吴家人,三皇子想娶,吴家人也不肯啊!” 林锦初笑道:“明着娶不行,那暗着抢呢?只有他们两边打起来,藏我母亲的地方也会慢慢浮出来,要是一直这样,很可能我母亲被他们折磨死了,我们也查不到。” “小姐说得有道理,我们让小麻雀和小喜鹊盯紧了三皇子和严贵妃,就连严家那边也去几只鸟儿盯着,只要他们一有动静,我们就跟过去,总能知道小姐母亲在哪里。” 青鸾很聪明,一下子就明白了。 小苍梧也点点头,他也知道了:“主人做得好,只要严贵妃觉得主人不重要了,想抢吴乐玉时,不管严贵妃想如何做,都会有动静,只要他们动起来,我们才有机会救人。” 小苍梧突然想起一件事,他说:“还有一件事,是侯府的,侯府的胡姨娘怀孕已三个月,是个男胎,不过这事一直瞒得很紧,江氏到现在还不知道,苏正浩故意冷落胡氏,宠爱朱氏那个妾室,让江氏恨极了朱氏。” 林锦初轻笑一声:“没想到苏正浩和江氏是这样的关系,还以为他们很恩爱,原来苏正浩喜欢的人只有胡氏。” 她说完拿笔用左手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将纸条揉成团递给小麻雀:“你飞出去,将这个纸条扔到苏锦春房间的桌上,看着苏锦春打开再回来,但要保护好自己,别让他们发现。” “叽叽,嘤嘤。”小麻雀说着林锦初听不懂的话,飞出了空间。 小苍梧翻译道:“小麻雀说,他是空间的小麻雀,和外面的不一样,他有灵气的,飞行速度很快,就是弹弓也打不到他的。” 林锦初哇了一声,没想到空间里的小动物都很强了,也是,小苍梧都进步那么大了,就算那些小动物是普通的,但也是灵气养大的,多少有点真本事。 林锦初说起今晚要送文泽到宝芝堂,由药王谷的人将文泽送回随州。 小苍梧不解地说:“主人,我和青鸾就可以将文泽送回随州啊,哪用这么麻烦?” 青鸾在一旁也直点头。 林锦初摇摇头说道:“你们两个刚醒来,再飞这么远,吃不消,但这只是一个原因,还有就是我现在还不打算让文泽知道你们的存在,现在鲜花消除记忆的功能好像消失了。 空间和你们两凤凰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知道的人越多,你们危险,我的家人也危险,所以还是由药王谷的人送过去。 再说文泽突然回到随州,怎么向祖父解释文泽是怎么回来的?总不能说是凤凰送回来的?” 小苍梧和青鸾听她这么一说,沉默了,确实,现在主人的空间和这些强大的功能都没什么人知道,家里人就被这个那个绑架了,还是低调点好。 林锦初出了空间,来到秦风和文泽住的院子里。 “舅舅,文泽,暮水,暮白,我们出发吧。”林锦初朝大家说道,这一次没有用马车,直接由秦风背着文泽。 很快就到了宝芝堂,还像之前一样,从暗道进入,转了一次马车,然后到了码头,刚走出码头,就见码头四周围满了举着火把的官兵。 第221章 冲锋枪杀敌 林锦初将文泽护在后面,递给秦风,暮水,暮白每人一把手枪。 低声说了句:“见机行事。” 她看向围着的人,大部分是官兵,有些黑衣人,还有一个是吴国公府那晚见过的什么大巫的徒弟,那人和几个黑衣人簇拥着一个道士模样的男人。 男人约四十多岁,一身灰身道袍,手臂上还搭着一个雪白的拂尘,那人长相清瘦阴沉,阴鸷般的双眼落在林锦初和林文泽身上。 码头管事和几个伙计正被捆着扔在一边,他们嘴里塞了破布。 “与秦家有关的三个人留下,其他人可以离开。”那个徒弟开口对林锦初他们说道。 他们已经认出了暮水和暮白是镇北将军府的人,明显就是不想把镇北将军府的人牵扯进来。 站在秦风旁边的暮白此时悄悄点着了手中的信号弹,白色的信号弹飞上天空发出清脆的声音。 那道士和徒弟脸色大变,怒道:“既然你们不识好歹,那就别怪本大巫不客气了,给我抢人,最主要是那男孩。” “舅舅,你保护文泽,其他人交给我们,开枪。”林锦初拿出手枪,暮白和暮水也拿出手枪,转眼就杀死十几人。 林锦初有些后悔没有研究一下空间里的冲锋枪,她以为凭手枪在这个世界够用了,冲锋枪她没学过,本想到别墅电脑上查一下如何使用再说,没想到现在来不及了。 “主人,我前前主人说,那冲锋枪是全自动的,只要按下什么键直接朝敌人射就得了,枪我已从仓库里拿出来了,你快试试。”小苍梧在空间里急了。 林锦初见黑压压地朝他们几个人围过来的人,心一横,趁乱从空间拿出一支冲锋枪,枪柄上有个绿色按钮,她深吸一口气,将枪端正,按下那个键。 冲锋枪巨大的冲力差点让她脱手,震得林锦初手臂发麻,但转眼之间,朝他们扑来的十几人就死了一片。 林锦初心头一喜,继续朝对面的人一顿猛射,枪的威力实在太猛了,码头上到处都是死尸,就连那师徒二人都吓得往黑衣人身后躲。 暮水和暮白看着成片倒下的敌人惊得目瞪口呆,林姑娘这武器也实在太猛了,他们还从未看到过这样厉害的武器。 只不过,冲锋枪里面的子弹似乎只有几十发,全部打完了,林锦初不知道如何换弹匣子,一时半刻也来不及研究。 空间室总共只有两把冲锋枪,林锦初只得将另一把枪换了出来,再一轮射击。 对方带来的人就成了人肉靶子,码头上空荡荡的,躲都没法躲,只有那师徒二人带着十几个黑衣人躲在一个亭子后面,其他人都在射击范围内。 刚刚赶到的傅言澈,包括他带来的几十个暗卫也都傻了眼,这简直就是单方面的猎杀。 就在这时,就见躲在亭子后面的人也发出信号弹,而此时林锦初两个冲锋枪子弹都打光了。 她的手几乎震麻了,连抬都抬不起来。 傅言澈挡在林锦初面前,其他人也都围了上来,巫族那师徒二人这才带着其他没死的人再次站到面前,他们带来的人太多,至少有三四百人,所以死的人约有一半,人数上还是占有优势,而且那两人还没真正出手。 “少将军这是愿意趟一趟浑水啦?那就别怪本大巫不客气了。”那人阴阳怪气地摸着自己的山羊胡子说道。 “奉陪到底!巫族人不是百年前就死绝了吗?怎么,现在又出来兴风作浪了?”傅言澈朗声说道,语气清冷而强硬。 “我巫族人岂是尔等能杀光的,少将军可不要后悔今日所为,本大巫今日能出现在这里,自是有人允许的,只可惜了少将军一代俊杰今日就要命丧于此,本大巫深觉遗憾。” 大巫语气里满是自信,好像林锦初和傅言澈他们这些人在他眼中已是死人。 “那就放马过来。”傅言澈冷冷地说着,同时抽出剑,指向那位大巫。 这时候从天而降一百多个身着黑色劲装的人,一看就是武功极高的,他们的衣服和之前来的人黑衣穿的是不同的,好像是制服一样。 “暗龙卫?”傅言澈脸色一沉,声音有些颤抖。 “怎么样?傅言澈,你现在带你的人离开还来得及,本大巫想要的只是秦家三人。”大巫似乎对傅言澈给足了耐心,知道傅言澈对东夏国的价值和意义。 傅言澈长叹一声:“真是天要亡我东夏,陛下竟让巫族余孽在我东夏京城兴风作浪,你们要秦家人做什么?秦国公府已被你们所灭,你们还不能放过秦家后人,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个本大巫不能告诉你,这样,本大巫也看出了,你想保那个女娃,少年慕艾,本大巫可以理解,但那个小崽子我们一定要带走。”那人继续说道,以他的脾气这些人都该死,但那人明说了要保傅言澈,说什么东夏国离不开傅言澈。 傅言澈知道这一次他们很可能会九死一生,巫族有一些邪恶之术是普通人对付不了的,要不然百年前也不会要灭了巫族,没想到还是留下了这些余孽。 他深深地看向林锦初,拉过林锦初的手。 他说:“锦初,那些是暗龙卫,你应该知道是什么人,他们武功之高不是我们能对付得了的,我的人挡着,你和秦风带着文泽一会儿悄悄跑,我让暮白和暮水护着你们,跑去随州不要再回来了。” 小苍梧在空间啧啧两声:“这小子倒让我越来越刮目相看了,这是打算对主人以死相护了,别忘记了,本尊和青鸾还没有出手呢,就这些巫族余孽早就忘记他们老祖宗的本事了。 巫族几次被灭族,留下来的大本事已经没了,剩下这些没用的东西还在蹦哒。” 林锦初在听到小苍梧说这话时心里顿时松了口气,她还是想着自己还有一个鲜花化箭可用,但这招对巫族不知道好不好使。 就在这时,就见那位大巫嘴里念念有词,所有的暗龙卫站在他的身后,似乎在将所有的内力传输给他。 第222章 杀光他们 然后就见一个透明得像玻璃一样的罩子朝林锦初他们罩上来,瞬间,林锦初他们就被装进了这个罩子里面。 罩子像个口袋一样,随着那位大巫的咒语继续收紧,林锦初感到渐渐地有些透不过气来。 “小苍梧,青鸾,可以出来了。”林锦初轻喝一声。 “对付他们本尊一人就可以了,青鸾不必出来。”随着小苍梧的声,罩子里面出现一只火红的凤凰。 大巫看到罩子里面突然出现一只凤凰吃了一惊,他不明白凤凰是从哪里来的,然后就见那凤凰轻轻吐出一口火,火苗在罩子上燃烧,紧接着就听到罩子啵的一声破了。 罩子很快就如空气一样消散了,大巫和身后的众人都吐出一口血,然后瘫倒在地上。 “杀了。”傅言澈冷冷地命令道。 “傅言澈,尔敢!”暗龙卫里传来一个声音,声音不大,似乎是用尽了全力。 傅言澈持剑走上前,一剑将大巫的人头砍了下来,又一剑砍死一个暗龙卫。 “你们都想杀了我,我有何不敢?真是想不到,东夏国的暗龙卫本是我东夏国最后的底牌,是历代帝王身边最忠实的护卫,你们如今却来残害百姓。 你人要秦家的男孩做什么?延年益寿吗?可笑之至。” 他的声音里夹杂着愤怒,不安,忧伤等很复杂的情绪。 “可只有陛下活着,东夏国才会安宁,牺牲他一人算什么,就算要了秦家所有人的性命也值得,大巫已算好了日子,两日后就是最合适的日子,只要献祭了这个男孩,陛下就能再活十年。”暗龙卫里面那人还在强撑着说服傅言澈。 傅言澈大笑:“如今这样的东夏国到处支离破碎,有什么好的,请问这样的陛下再给他五十年又能怎么样,他们父子三人,除了为自己谋私利以外,可曾有一日真正为百姓想过?” 他说完没有再看那些人一眼,只厉声说了一句:“暮山,杀光他们。” 傅言澈说话时,小苍梧已经回到了空间,虽然只是短短几息时间,但他也受了内伤,所以林锦初只听到了青鸾一声惊,空间里便安静了。 神鸟在凡间使用灵力肯定是受限的,天道早就设好了规则,所以林锦初平时能不用小苍梧尽量不会用。 林锦初知道傅言澈为何会杀尽这些人,应该是怕凤凰的事被这些人传出去,她刚才已调用鲜花抹去记忆,但很可惜,没有调出空间的鲜花。 抹去记忆这种功能,只在随州城用过一次,后来就再也用不了。 所以,这些人该死。 林锦初解开了码头管事身上的绳子。 “少谷主,属下太没用了。”他惭愧地对林锦初说道。 林锦初摇摇头:“此事怪不得你们,遇上这种人,别说你,就是师父他老人家在这里,恐怕也没办法。” 她心道,如果没有小苍梧,他们这些人今天全部都得死。 就在这时,林锦初听到小苍梧的声音:“主人,我没事,就是吐了一口血,休息一天就没事了。” 还好,小苍梧没晕过去,林锦初听到这里放心了不少。 凤凰喷出的火是本命之火,涅槃之火,虽能自我慢慢修复,但还是伤他们自身的,林锦初心里暗暗告诫自己,不到万不得已,以后绝不能让小苍梧和青鸾喷火。 看到地上一地的尸体,管事说道:“少谷主,你们快离开这里,这些尸体我们有办法处理,别忘了我们有的是船,将这些尸体移到郊外烧了便是。” 林锦初点点头,说了个好。 “傅大哥,我们走吧。”林锦初没想到所谓的大巫就这样死了,不过幸好有小苍梧,如果光靠他们,肯定对付不了那人。 傅言澈牵过她的手,朝身后的人说了句:“今日发生的事都要烂到肚子里,谁也不准说出去。” 来的都是他的亲卫,都是从小跟着他一起长大的,但人心难测,可也不能把人全杀了。 “是,主子。”所有人齐齐应了一声。 管事又对林锦初说道:“小少爷要不先带到药王谷避一阵子,那里外人进不去。” 林锦初想了想,一时难以抉择。 傅言澈道:“大巫和他徒弟已死,暗龙卫几乎全部出动,也死光了,宫中这个时候没有能力再对文泽做什么,可以送到你祖父,父亲身边,接下来我们还要救你母亲,我已派人在查她关押的地方,但还没有确定。” 可林锦初一想到将弟弟交到管事手中,还是有风险,心中犹豫不决。 这时候小苍梧说道:“主人,过两天我和青鸾可以送他回随州,反正现在文泽也看到我了,连解释都省了。” “行,就这么办,文泽在身边肯定是不安全的,送到祖父身边,靠谱一点。药王谷不是不行,而是师父不在药王谷,让文泽跟着师父也可以。”林锦初用意念跟小苍梧对话。 然后她便对管事说道:“我先带文泽回去,你们码头这边也要注意,清理干净,别让人查到。” 管事点头:“少谷主放心,除了这一处,还有另一处,这个码头我们会停一段时间。” 回到平信侯府时,已经快寅时末。 “舅舅,你带文泽回去休息吧。” “傅大哥,让你的人先回去,你陪我出去一趟,可以吗?” 林锦初安排着,她准备再去一趟吴国公府,经历了这一次,他对傅言澈的信任度提高了不少。 “嗯,暮白,暮水,你跟着秦风和文泽,暮山,你带着其他人回将军府。”傅言澈点了点头同意了,也没问林锦初去哪里,就让其他人回去了。 林锦初的轻功越来越厉害了,虽然傅言澈有意等着她,但她也一点没落下,有几次还到了傅言澈前面了,因为有灵力的加持,她施展起轻功更轻盈,毫不费力。 转眼就到了吴国公府的后院,小麻雀们白天已经摸清了吴国公府的仓库在哪里,这一次吴国公府损失惨重,那些暗卫几乎都死在药王谷运货的码头了。 第223章 再探吴国公府 所以他们二人一路畅通无阻,路上除了有府丁巡逻,几乎看不到一个死士或暗卫,也没有阵法。 很快就到了前院的库房,看护库房的是两个府丁,二人坐在库房门口的耳房里喝着小酒,吃着花生米。 “最近咱国公府有些邪门,今儿晚上除了那几个巡逻的人,其他人也不知道哪儿去了,你说那傅少将军到底是啥人,怎么咱们的人去了一批又一批,不仅杀不了他,次次去的人都死光光,渗得慌。” “那就是个杀神,他要能这么轻易就死了,苍璃军和鞑子军也不会那么怕他了。” “倒也是。” “咱们府上的人和那什么道士这两天都外出了,至于去哪里就不是我们能知道的,不过不用担心,咱们二小姐很快就要成为太子妃,也是未来的皇后,只要有权有银子,什么都会有,怕啥?” “老爷那个院子里每晚传来……” “嘘,小声点,缺德事干多了会有报应的。” “唉……” 林锦初原本想杀了这二人,但因为听了他们的话,觉得这二人还算有点良心,就朝他们洒了一把迷药,两个人本就有些醉醺醺,吸了迷药,一下子就倒在地上。 傅言澈找到钥匙,打开库房的大门。 “你进去吧,我守在外面。”他对林锦初说了一声,他知道林锦初来库房肯定是有目的,既然这库房里有她要的东西,那他不便知道,于是主动要求守在外面。 “好。”林锦初心里暗喜,正合我意,连忙进了里面。 傅言澈从外面轻轻带上门,他将外面守库房的两个人扶成坐趴在桌上的样子,然后走到外面隐身于黑暗之中。 库房很大,里面还有几个房间,每个房间都点着灯。 吴家确实很阔气,金银珠宝无数,光是银子整箱整箱的就有近百箱,林锦初用意念收,由于空间不断升级,她现在已经不用以手相触来收东西到空间了。 直接指向哪个哪个就进空间,所以收起来还算顺利,就是几个房间花了点时间开锁,她力气大,直接用手拧开了门锁,虽花了点时间,但没费太大力气。 其中有一个房间很大,里面东西特别多,金银珠宝,绫罗绸缎无数,银票还十几万放在一个小木盒里,还有一件极其华美的嫁衣。 这应该是给那位即将嫁入太子府的吴乐凤准备的,没有一丝犹豫全部收进空间。 反正除了这个库房,其他的在主院,主院那边肯定有暗卫。 林锦初将所有的东西全部清空后,马上就打开门走了出来。 傅言澈关门上锁时,下意识地看了看库房里面,这一看差点惊掉下巴,原本放得满满的库房,现在空空如也,他以为自己眼花了,摇了摇脑袋又看了一眼,还是空的。 这小丫头还真有不少大秘密,锁上门后,林锦初往吴府西边走去。 “你不问我去做什么?”林锦初问傅言澈。 傅言澈跟在她后面,轻声答道:“我猜你要放那个小凤凰出来。” 小苍梧在空间道:“你才是小凤凰,你全家都是小的,本尊的真实相貌一会儿就给你看看。” 青鸾在空间轻笑一声,没有说话。 林锦初笑道:“猜得不错,上一次大家不是都说吴乐凤是凤命之女吗?我再来帮她证实一下,如果吴乐凤再次证实是真正的凤命之女,你说,三皇子会不会按捺不住,也想抢走吴乐凤。” 傅言澈嗯了一声,这小丫头脑袋瓜子真灵活,和他的想法不谋而合,如果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吴乐凤身上,三皇子放弃了林锦初,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他就有机会了。 自从晚上看到那凤凰后,他就明白京城传言吴乐凤是凤命,吴家飞出一只金凤凰的传说应该就是那一晚这小丫头搞出来的。 他脑子里就一直想着,怎么用凤凰来做点事,将三皇子的目标引到吴乐凤身上,没想到小丫头脑子更快。 “这个办法不错。”他点头道。 “你不好奇那凤凰?”林锦初问道,她喜欢和傅言澈多待在一起,因为要想了解一个人,必须要多接触,通过一言一行,才能真正了解一个人的品行和为人,还有遇到危险时对自己的态度。 傅言澈看向林锦初道:“初儿,我尊重你所有决定,有一天你完全信任我后,再告诉我这些,在这之前,你不必有压力。” “好。”林锦初应了一声,没有再说话,心里有些感动,从在码头,傅言澈以命相护,不离不弃,还有让暮水和暮白一直暗中保护她。 甚至在逃荒路上救了他后,他从来不问她任何事,其实那个时候总是从空间拿各种吃食,水是清甜的,能让人迅速从重伤到完全康复,只用短短几天时间的仙药。 这些对傅言澈来说,肯定也有疑惑,但他从来不问,给她足够的尊重。 林锦初用意念和小苍梧说话:“小苍梧,这次是你还是青鸾出来,你的伤好了吗?” “主人,飞行肯定没问题,喷火可能就不行。”小苍梧答道。 “还是我来吧。”青鸾制止了小苍梧,说话间已经飞出空间。 多次升级的青鸾已经成为羽翼丰满的凤凰和小苍梧一样,只不过两只神鸟,一只是火红色的羽毛,另一只是青色的羽毛。 两只神鸟几乎是一样的体型,而且羽毛上都闪着细碎的光,凌空飞起时都会全身散发金色的光芒。 暗夜里的青鸾浑身闪着细碎的光,哪怕见过小苍梧一面,傅言澈还是再次震惊了。 林锦初一跃上了青鸾的背上,她朝傅言澈伸出手:“上来。” 傅言澈看了看天色,已经快卯时,这个时候京城里很多人起床干活了,上朝的官员,卖早点的档口,各府的丫鬟婆事小厮等等都已经开始忙碌。 外面依然是一片漆黑,是黎明前的黑暗。 第224章 二小姐真是凤命之女 傅言澈一跃站到青鸾的背上,牵着林锦初的手,然后就见青鸾稳稳地向上升起,浑身金光灿烂,她上升得很慢,不时还发出凤鸣,就连吴国公府的下人都见到了。 “天哪,真的是从二小姐的院子里飞出来一只金凤凰。” “二小姐果然是凤命之女呀。” 京城里很多人也争相走出院子,高声叫着:“真的是金凤凰,从吴国公府飞出的金凤凰,快看呀。” “好漂亮的金凤凰!” “没想到我老婆子有生之年还能看到真的凤凰,祖宗保佑啊!”有人边说边跪了下来,不停地朝凤凰磕头。 “吴家二小姐果然是凤命之女。” “看来三皇子争不过太子,太子是命定之人。” “那当然,吴家的女儿总不可能嫁给三皇子。” “可前一段时间不是说平信侯府的大小姐才是凤命之女吗?” “那不过是假货,养女而已,一个村姑怎么可能是凤命之女,你信吗?” 而此时三皇子也正站在自己的院子里看着天空飞着的越来越小的金凤凰,陷入了沉思,周围说什么的都有,有些也传入三皇子耳中。 “该死的!将那些多嘴的长舌妇都给本皇子杀了。”他说完怒气冲冲地回到屋里,将能砸的都砸了。 他不知道的是刚才林锦初用少许鲜花借了点东风,将京城里这些人说出来的话都尽可能的刮到三皇子府和严贵妃的宫里了。 所以哪怕他站在三皇子府,很多人刚才说的话,萧承越都听得一清二楚。 三皇子府的下人个个瑟瑟发抖,他们都以为是自己不小心说漏了嘴,被三皇子听到了,那些侍卫更是头疼,这些下人究竟是杀还是不杀。 如果杀了,一时之间去哪里找这么多合适的人,他们当然知道在那一刻包括他们自己都脱口而出,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那是不是要连他们也一起杀了。 可如果不杀,三皇子会不会恼羞成怒。 侍卫们一时之间进退两难,实在是三皇子府能打的都死得差不多了,他们这些侍卫也都是从严府临时调来的。 三皇子坐在书房里面目狰狞,怒气冲天,对眼前发生的一切很是不解。 不是说秦霜的女儿才是凤命之女吗,他们严家守着这个秘密经历了这么多代人终于等到,怎么现在凤命之女却变成了严乐凤。 那他们这么多年的努力算什么,死去这么多死士又算什么? 金凤凰比什么传说都更能证实谁才是凤命之女,可严家坚守的这一切又是为了什么? 而此时同样在宫里的严贵妃和皇后也被身边的人叫醒。 严贵妃的脑子里也充斥着京城里百姓各种各样的声音,同样能听到这些声音的还有青芜殿里的所有宫女和太监,甚至连病在榻上的老皇帝也听到了。 老皇帝对两个儿子斗得你死我活的场景早已习惯,这一切都是他想看到的,他才五十出头,怎么就该死一样。 皇后也好,严贵妃也好,虽然每天都来看他,但老皇帝明白,她们两个都是来看他死了没有。 最可恶的是巫族的人前两天才算到了前朝秦家的后人能给他续命,而这个后人要男丁,还要未满十岁,算来算去只有一个,而这个人还一直被关在吴府。 吴府还想关着那小崽子,但大巫是他找来的,当然得听他这个皇帝的,所以大巫费了番口舌才说动了吴国公同意让出那个小崽子,没想到却被人截胡。 今晚大巫想必能将那个小崽子带回来了,想到这里,老皇帝干枯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严贵妃暴怒,下令青芜宫所有人闭嘴禁言,带着亲信回到内殿,也是一通乱砸,想到不久后就能得到姚家巨额家产,心里便没那么心疼了。 该死,姚家那玉佩究竟在哪里? 姚乐玉为什么成了凤命之女,难道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凤命之女落到皇后那个贱人手里吗? 还有秦霜那个贱人,也该好好折磨一番了,想到当初她处处高自己一筹,严贵妃手中的帕子几乎绞碎。 长得比她好也就算了,才学还比她好,皇帝当初看中的也是秦霜那个贱人,而秦霜生的女儿被当年的大巫说了会是新朝的凤命之女,娶得凤命之女东夏国的江山将会再延续两百年不衰。 所以她才要毁了秦国公府,杀了秦国公府所有人,没想到那个贱人还是逃了。 所以她便让秦国公的人折磨秦霜的弟弟,把他打造成杀人的工具。 “这个贱人,这一次本宫要刮花她的脸,然后将她的四肢跺掉,用盐腌到缸里,每天看着她痛不欲生的样子才过瘾,哈哈哈……” 严贵妃疯狂地笑着,青芜宫里的人听得瑟瑟发抖。 而凤仪宫里的皇后则完全相反,她听到民间这些各种言论后大喜过望,外衣都没来得及穿,头发也没梳好就跑到殿外。 她朝天上看去,虽然只看到了很小的金色凤凰的影子,但还是很激动。 “果然凤儿是凤命,那凤凰倒像是在我吴家筑了巢,已经飞出去两次了,看样子要尽快将凤儿娶进门来。” 听皇后这么说,她身边的嬷嬷提醒道:“娘娘,如今二小姐是凤命已是实锤,可就怕有心之人和太子殿下争抢,娘娘要不要派些人保护二小姐?” 她边说边指了指西边严贵妃宫殿的方向。 皇后听嬷嬷这么一说有些紧张,连忙吩咐道: “嗯,你说得有道理,你去一下太子府,让太子派人前去保护凤儿,另外督促礼部加快速度,早日迎娶凤儿进太子府。” 嬷嬷说道:“礼部说三皇子还有二十天也要成亲,让我们最好推迟到下月,意思等三皇子迎娶正妃后,太子殿下再成亲。” 皇后不悦道:“岂有此理,是太子重要,还是他一个皇子重要,不行,派人再去一趟礼部,让太子先成亲,如果不行,同一天成亲也行。” “跟礼部尚书说一声,我们太子迎娶的可是凤命之女,凤命之女意味着什么,让他想清楚再决定,哼!” “是,老奴马上派人去传话。”嬷嬷昂着头,气势汹汹地朝外面走去。 第225章 苏锦春的栽赃陷害 第二天一早,林锦初刚睡醒,小苍梧就说道:“小喜鹊已经跟在严贵妃的人身边,听说要将主人的母亲接出来了。” 林锦初顿时紧张起来:“一定要密切关注着,只要有母亲的一点消息都让他们马上来通知我们。” “自然是,他们没少吃空间灵气中生长出来的植物和谷物,本尊跟他们说了,只要他们尽心尽力,会有机会以后跟着本尊到神界或灵界的,他们都高兴着呢,天天跟本尊要任务。” 小苍梧得意地说道,他说的是大实话,灵气养大的鸟儿可不就有机会到灵界吗? 神界应该是不行,但能进入灵界是所有小动物们毕生的心愿,尤其是鸟类都喜欢去灵界,那里鸟语花香,灵气充裕。 “哦,主人,还有一点,苏锦春已经将胡姨娘怀孕的事告诉了江氏,江氏差点气得吐血,母女两个关着房门密谋了好一会儿,小麻雀没听到他们说什么,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我看侯府又要热闹了。 “让小麻雀盯紧点,江氏和苏锦春有什么行动马上来报,希望江氏别让我失望。”林锦初轻笑道。 “哦,主人,江氏今日一早派人去秦风那院子看了看文泽,样子鬼鬼崇崇,然后小麻雀跟过去,听到江氏和身边的潘嬷嬷在说什么要为乳母报仇,她们怀疑乳母罗氏是被主人杀了,所以想杀文泽,想让主人也尝尝失去至亲的痛苦。” 林锦初听到这里脸色阴沉起来:“今晚我们就将文泽送回随州,文泽进不了空间,我们不能时刻都将他带在身边,还是在祖父身边安全些,只要不去书院就没事。 再说老皇帝那里我们盯着,只要他们有所行动,我们当天就可以去随州接回文泽。” 中午时候,苏锦春突然就来到了锦绣院,青芝拦不住,只得进来告诉林锦初。 “大小姐,二小姐来了,奴婢拦不住。”青芝说话时,林锦初看到她的半边脸有些肿,明显是被打了。 “让她进来吧。”林锦初可不会惯着苏锦春,她的人容不得别人欺负。 苏锦春怒气冲冲地进来了,她身后跟着两个丫鬟,这两个丫鬟里并没有上次来锦绣院的那个。 “姐姐,你的丫鬟该管教管教了,连府里的主子都敢拦,奴大欺主,姐姐干脆把这个贱人卖了。”苏锦春一进来就对林锦初说道,她身边的丫鬟冲到青芝面前就要打青芝。 “青芝,你是不是忘记我当初怎么说的,别人打你,你打回去就是了,出了问题有我兜着,刚才谁打你的,你现在去打回来。”林锦初看向青芝说道。 青芝犹豫了一下,看样子她是有些怕那丫鬟。 但她很快就咬着牙,一巴掌打在冲到跟前的丫鬟脸上,那丫鬟长得比青芝高一些,也壮一些,所以青芝在她面前是吃亏的。 眼看那丫鬟揪住青芝的头发就要往墙上甩,青芝无力反击。 林锦初手心有两朵花,藏在袖子里的手轻轻指了指那丫鬟,只见那丫鬟不知道怎的就摔了一个狗吃屎。 青芝本来已经差点吓晕,见那丫鬟突然摔成这样,惊讶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她怎么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大的力气。 另一个丫鬟正要冲过来帮忙,林锦初冷声说道:“你若是想帮忙的话,那我们锦绣院里所有的人都可以过来帮青芝。” 丫鬟想上前的脚猛地停了下来,不敢再向前跨一步,一个青芝都这么厉害了,如果全部上来,他们两个人哪里打得过,这些下人当然不敢打小姐,但可以打她们两个啊! “以后只要有人打我们院子里的人,所有人都可以上前帮忙,你们只管打,听到没有,如果不帮忙,只会看热闹的,有一个卖一个,有两个卖两个。”林锦初的声音很冷厉,就连苏锦春听了都吓得倒退几步。 她想不明白,林锦初回村子里的那一天,只知道坐在房间里哭,就是弱鸡一个,她还悄悄蛊惑林锦初跟他们的人一起逃走呢,谁知道那丫头压根不敢,只知道嘤嘤地哭着。 眼前的林锦初根本和那个时候的林锦初不是同一个人,她好像第一次认识林锦初一样。 不过她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刚才趁乱她已将要放进锦绣院的东西放好了。 想到这里苏锦春便说道:“既然姐姐这样偏帮自己的丫鬟,我呢也管不了,算了,我们还是回去吧,不碍姐姐的眼了。” 苏锦春离开后,小苍梧说道:“苏锦春刚才放了一包药在案桌上那个花瓶里面。” 林锦初冷笑一声:“让小麻雀将这包药放进江氏房间案桌上一个瘦长白色瓷瓶里面,那是个摆件,里面没水,如果没犯错的话,这个时候胡氏的孩子应该已经没了。” 小麻雀飞出去又飞了回来,小苍梧说道:“小麻雀的任务完成了,江氏此时正在堂屋,卧室里没人,很顺利就放进去了。” 林锦初掏出一把空间长出的谷物,洒在地上,几只小麻雀叽叽喳喳叫了几声,仿佛很高兴似的,都跳到地上吃了起来。 “晚一点去我舅舅那院子,再给西瓜和菜叶子。”她轻声朝正在吃谷粒的小鸟们说了一句。 小麻雀好像听得懂似的对着林锦初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林锦初又听到小苍梧在空间叫道:“主人,主人,我已经完全好了,现在恢复得越来越快了,哇哦,太开心了,青鸾,我们来比赛谁飞得更高。” “飞就飞,怕你呀!” “主人,主人,空间好像又有变化了,我前前主人的仓库又多了一个,我知道,那里装的全是粮食,还是有什么压缩饼干,还很多矿泉水,还有煤炭。” 哇,又有粮食,太好了,现在缺的就是粮食,虽然空间不停地种出粮食来,但空间种粮食的土地有限,而且接下来的雪灾和寒潮会影响来年春天的种植,所以粮食当然是越多越好。 第226章 胡姨娘肚子里的孩子没了 林锦初正打算进空间看一看,就听到外面传来一声怒吼:“反了天了,我的府上,我这个侯爷还不能进来了?” 林锦初一看青芝已经被踢了进来,还好后面两个粗使婆子接住了。 她迎了出去,见苏正浩带着江氏,苏锦春还有十几个府丁杀气腾腾地进了大门,地上躺着几个丫鬟婆子,秦风从隔壁院子里伸着头朝林锦初看了一眼,见她摇了摇头,便带着文泽退了回去。 “怎么啦,父亲,发生了什么事?”林锦初佯装问道,她知道肯定是胡姨娘的孩子没了,苏锦春将堕胎药放在她案几上的瓷瓶里面,现在来搜查了。 苏正浩哼了一声,没有答话,而是直接朝里面走来,苏锦春紧紧跟着他。 “爹爹,我见到姐姐今天往这个瓶子里放了一包东西,见女儿过来,很慌张,所以女儿才怀疑姐姐肯定将毒药藏在这里面,是不是堕胎药,我们一看便知。”苏锦春迫不及待地指着那个瓷瓶说道。 江氏轻轻地摇了摇头,自己这个亲生女儿真是藏不住一点事,不是应该让人好好地搜一遍锦绣院吗,正好看看锦绣院有没有藏着什么东西,库房里的东西和木炭全部被盗,她只觉得和林锦初有关,哪怕潘嬷嬷来查过一次,她还是觉得和林锦初脱不了干系。 先全部搜一搜,最后搜到那个瓶子,女儿这是把所有人当傻子一样,直接就指那个瓶子,唉,江氏叹了口气。 幸好苏正浩没想那么多,马上就让人搜查瓶子,结果里面什么都没有。 苏锦春傻了眼,她又将屋子里所有的瓷瓶都看了一遍,确实什么都没有,可明明她放进了瓶子里呀,怎么就没了,而且她放进去的时候是很不经意放进去的,根本没一个人看到。 苏正浩瞪了苏锦春一眼,命人将锦绣院搜了遍,结果啥都没找到,反而看到锦绣院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以前林锦初还是平信侯府嫡女时,锦绣院里的装饰和摆件一应都是最好的,因为那时候的她是三皇子的未婚妻。 现在怎么越看越破,桌子上有一面漆都没了,屏风也有个破洞,就连他坐的圈椅都有点摇摇晃晃。 东西没找到,反而看到这些,让苏正浩感到很羞耻,这丫头不管如何,也是要嫁给三皇子的,面子上的功夫还是要做的。 “这是怎么回事?”他怒问道,站了起来指了指摇摇晃晃的椅子问江氏。 江氏当然也不知道,锦绣院以前是林锦初住的,里面的东西没动过,后来苏锦春回来了,就一直住在锦绣院,严贵妃让他们将林锦初找回来时,江氏就让苏锦春搬到春兰院了。 她看向苏锦春,苏锦春一时有些慌乱:“有些,有些被女儿搬到春兰院了,这里的东西是从库房搬过来的。” 江氏心里堵得慌,想到苏锦春将风儿推下湖,她感到这个亲生女儿表面神经大条,但背地里很精明,心里更加相信苏锦春回府是准备报仇的。 库房里面好家私并不少,她想要什么都可以去库房拿,偏偏用这些最劣质的东西放在锦绣院膈应林锦初。 所以这个亲生女儿不仅恨他们,也恨林锦初,所以她才主动将堕胎药要求放到林锦初屋里。 江氏原本是打算将那堕胎药放到妾室朱氏房间的,因为她是主母,而且自己有儿子,只有朱氏为了争宠,自己只有一个女儿,是最有动机害胡姨娘流产的。 林锦初想害胡姨娘堕胎其实是说不过去的,如果非要加一个原因,那就是不想侯府的人好过,报复他们曾经送她回村子里。 林锦初笑道:“父亲,没事的,反正没几天就要嫁进三皇子府了,在这里也没几天,能用就行,总比我们西山村里吃得好,住得好。” 苏锦春白了她一眼,嘟哝道:“现在凤命之女另有其人,也不知道你有没有机会嫁进三皇子府呢?” 她的声音很小,但几个人还是都听到了,苏正浩也沉默了,这些传言现在几乎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了,可严贵妃一日未明说,他们就得抓紧备嫁。 想到这里,他便说道:“走吧。”说着转身便往外面走。 林锦初朗声说道:“听说胡姨娘今天上午被人下药落了个男胎。” 她的话刚一出口,苏正浩就停住了脚步,没人比他知道,他的心有多痛,这个孩子他是拿命在护着,结果还是没能护得住,看着哭晕过去的胡姨娘,他心如刀绞。 他护不住心爱的儿子,也护不住最爱的女人,胡姨娘不是第一次被堕胎了,以前他怀疑过江氏,但这一次他一点没怀疑到江氏头上。 江氏这段时间太多事了,又是真假嫡女的事,又是失窃的事,根本不可能查到胡氏怀孕。 他双眼快要喷火地看向林锦初:“你什么意思?” 林锦初慢悠悠地答道:“女儿见到有人从胡姨娘的院子里慌慌张张地跑出来,然后去了映雪院。” “你说什么?你……”江氏指着林锦初气得脸都白了,这事虽是她做的,但她并没有经手,而且她也是收买厨房的人在汤里下了药,并没有人去胡姨娘的院子,更谈不上慌慌张张。 “怎么?女儿说中母亲的心事,其实之前胡姨娘和朱姨娘腹中的胎儿相继被落,女儿那时候可是亲眼看着母亲下的药,那时候母亲是在教女儿后宅之事。 不过现在,大概母亲做这事时,身边应该是苏锦春这个亲生女儿了吧?” 林锦初继续笑着说,以前的事是事实,也是原主记忆里有的,可见当初江氏对原主也是用心教育的,只不过她并非是母女之情,而是当个工具一样教育的。 “你血口喷人!”江氏从未有过的恐慌差点淹没了她一直以来的理性,以前的事她确实有让这个女儿一起参与,目的就是教她以后怎么样在三皇子府生存。 第227章 她比任何人都重要 这些事林锦初本来是不打算说出来的,但如今江氏和苏锦春想把这事栽赃到她的身上,她就不客气了。 江氏有些后悔听苏锦春的话,将这事赖到林锦初的身上,本来像从前一样,将这事坐实在朱氏头上就行,让两个妾室互撕。 只因为乳娘之死,她对林锦初的恨意到达极点,所以她听了苏锦春的话。 “是不是血口喷人,去搜搜不就知道了,既然父亲来我这里搜了,那么其他院子是不是也应该搜一搜呢?” 林锦初说完看向苏正浩,苏正浩犹豫了一下,看向江氏,他从江氏的脸上看出了慌乱。 难道每一次真的都是江氏所为?好都有了嫡子,为何还要跟庶子过不去,她不是一贯都很大气吗?侯府人丁兴旺是好事,庶子再怎么样,也争不过嫡长子。 “搜就搜。”苏锦春负气地说道,她才不怕,反正这事与她扯不上关系,一切都是母亲江氏安排的。 苏正浩大气一挥:“搜,先去映雪院搜。” 他的话刚一说完,江氏就差点晕倒,她院子里就算没有堕胎药,也有其他东西是见不得光的。 “侯爷,你真要这么绝情吗?”江氏颤抖地问道。 苏正浩停下脚步,静静地看向江氏,这个他一直引以为豪的夫人,从来没有在他面前露出这样的怯意,她总是那么端庄大方,冷静自持,副名门闺秀的大家做派。 “你这是承认胡姨娘肚子里的儿子是你打掉的,还有以前胡姨娘和朱姨娘肚子里的孩子也是你打掉的?”他的声音很冷,听得江氏差点站不稳,那声音就像冰喳子一样扎在江氏心上。 儿子和夫君是她在这个世上最看重的人,可这一刻,她感到苏正浩离她越来越远了。 “不,不是的。”江氏慌乱地说道。 “走,去映雪院。”苏正浩没有再犹豫,没有理瘫倒在地上的江氏,带着人直奔映雪院。 没多一会儿,就从卧室床边一个白色长颈瓷瓶里找到一包堕胎药,又从梳妆台夹层里找出两包绝子药,还有从床的暗格里找出一包毒药,大夫每报出一种,苏正浩的心就往下一沉。 很明显这些是江氏自己藏的,外人根本不可能知道她的床底有暗格,她梳妆台的夹层在哪里,这些都是嫁妆,只有江氏自己知道。 苏正浩冷着脸说道:“江氏因府中失窃,伤心过度,重疾缠身,以后就在映雪院养病,除潘嬷嬷外,其余人等一律不得打扰。” 他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管家将映雪院所有的人都带走了,只留下潘嬷嬷一人。 门从外面锁住,潘嬷嬷扶着江氏进了里间,江氏躺在床上,双目失神,她算计了一生,到头来自己却栽在别人手上。 “是苏锦春做的,她故意的,她说放在林锦初的屋里,但其实是放在我屋子里,她总是梦到什么,却从未说过在梦里回到侯府后,我们对她怎么样,每次我问她,她总是岔开话题。 我知道她是回来复仇的,她想淹死风儿,她想害死我,可她是我的亲生女儿呀,就算在梦里她做错了什么,我这个做母亲的无论如何也不会对她怎么心狠。 她怎么只想着侯府的不好,总想着害我们,她怎么这么蠢啊!呜呜呜……” 江氏痛哭不已,潘嬷嬷也在一旁擦眼泪,连声劝她:“会不会是那个养女,二小姐始终是夫人的亲生女儿,应该没有那么歹毒。” 江氏抬起头又哭又笑:“她果然是我的亲生女儿,和我一样恶毒,哈,哈,哈……” 潘嬷嬷一下子被噎住了,是啊,夫人做了很多阴毒事,终于报应来了,害死府中几个孩子,又将林锦初毫不犹豫地送走。 但凡当初对那丫头心软一点,给点银子她带走,警告林家的人不准欺负她,给她撑腰,那丫头也不会像今日这样,让侯爷到映雪院来搜查。 一切都是报应啊! 锦绣院 小苍梧正在碎碎念:“这下子好了,江氏那个毒妇被关在映雪院里,没法折腾了,过几天她那个乳娘的尸体被运回来,她也看不到了。” 林锦初觉得很奇怪:“一个乳娘让江氏紧张成这样,有点反常,我怎么感觉江氏好像死了亲娘一样,以前原主的记忆里,罗嬷嬷看江氏的眼神特别温柔,总是让原主很羡慕。 所以她也对身边的几个丫鬟特别好,希望将来这几个丫鬟里也能出一个像罗嬷嬷一样忠心的奴仆,以后在三皇子府,能看紧她生的孩子,保她的孩子一生平安。 因为原主对那几个丫鬟的宽容,也让那几个丫鬟无法无天,得寸进尺,以至于原主回乡下时,那些丫鬟都没有好脸色对她。 原主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对那些下人这么好,但怎么也养不出罗嬷嬷这样的忠仆呢? 林锦初的心里突然有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江氏总说她的亲生母亲对她刻薄,非打即骂,而她对幼时的林锦初虽冷淡,却从未打骂,江氏经常以此来告诫林锦初以后要对侯府有感恩之心,将来要多帮衬苏亭风。 她常常感叹,这个世界不是每个亲生母亲都是这么好的。 原主当时对江氏特别孝顺,但凡江氏让她学什么,哪怕不睡觉也努力学,小小年纪,不仅学会了诗词歌赋,还学会了琴棋书画,以至于江氏以为苏锦春回来也会毫不费力就能学会。 她哪里知道原主付出的时间和下的苦功,这些没有一样是苏锦春能做得到的。 “小苍梧派几只小麻雀到忠勇侯打听打听消息,注意安全,如果小麻雀不安全,就派小喜鹊去,因为东夏国的人特别喜欢小喜鹊,认为那是吉祥的代表。 林锦初叮嘱道,她总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江氏这个人特别冷漠,成亲后也很少回忠勇侯府,她甚至对林锦初也从不避讳,说这个世界儿子和夫君对她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女儿,嫁出去就是夫家的人了。 原主有一次还说:“罗嬷嬷也是很重要的人。” 江氏脸色有些不自然,随即便说道:“罗嬷嬷在我心里,比任何人都重要。” 第228章 你可真是小福星 原主本以为她会说,罗嬷嬷排在儿子和夫君后面,没想到她竟会说罗嬷嬷比儿子和夫君还要重要。 天黑以后,林锦初带着文泽,秦风坐在小苍梧的背上到了随州,原来小苍梧起飞时的金光是可以隐去的,而现在的小苍梧已经能独自送三个人直接到随州,中间不用换青鸾。 除了再三叮嘱文泽不要将凤凰的事说出去,林锦初又将空间的粮食清空到刺史府的库房里。 “祖父,父亲。”文泽扑到宋玉清的怀里。 “祖父,父亲。”林锦初终于还是决定和祖父说几句。 “库房里装满了粮食,祖父只管招兵买马,还有几十箱的银子放在祖父的书房里。” 宋玉清抱着林锦初和林文泽老泪纵横,林知远现在已改成宋知远,经过这段时间的历练还有逃荒期间杀敌的经历,他现在已经越发挺拔和成熟。 他只是轻轻拍了拍儿子和女儿,并没有开口问妻子的事。 “父亲,母亲的事你不要急,女儿已有了打算,女儿一定会将母亲带回来。”林锦初怎么不明白父亲的想法。 “锦初,按你说的,我们随州城的军队现在已有了十万,现在分成三路,一路是陆寒带领,一路是你父亲带领,另一路是齐三郎。” 林锦初没想到祖父在短短半个月时间招到这么多人,她说道:“再有一个多月就入冬,今年冬天会特别冷,会有寒潮和雪灾,到时候凡是涌到随州的百姓全部收留下来,如果有可能,可让人到北地救助灾民。 我在库房里还留了一些木炭,祖父,父亲,你们现在让人上山烧木炭,冬天肯定用得着,越多越好,用不掉的拿去卖,到时候肯定很贵。 另外让这些军队半天干农活,烧炭,半天操练,这样来年既可以有粮食,还可以以农养兵,只要能让军人吃饱饭,干农活也能强身健体。” “好,祖父都听你的,咦,锦初,你是怎么知道冬天会有寒潮和雪灾的?”宋玉清问道,他以为是京城的钦天监传出来的消息,想确认一下。 宋知远拉了一下他的衣角,然后摇摇头,让他别问那么多,自己女儿身上肯定有大神通,老的小的装糊涂就行,何必什么都问清楚呢。 刺史府的仓库有多大,他是知道的,那是几个宫殿连在一起打通的,如果装满了,能养十几万军队至少半年。 女儿是怎么装满的,又是从哪里来这么多粮食,他一概不问。 “锦初,你去忙吧,随州城不缺水,现在粮食充足,扩大军队的事交给我们,哦,还有一件事,我想着应该告诉你,本来也想写信给你的,既然你回来了,就直接告诉你吧。” “什么事啊!”林锦初有些奇怪,不过她明显感到父亲现在比以前自信了许多,人也更帅气了。 “前几天镇北将军夫人经过随州,在刺史府做了补给后又离开了,应该十天八天后就能到京城了。” 他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林锦初更奇怪了,不就是傅言澈的母亲要进京吗?听傅言澈说过,说是傅家二房写快信让她进京的,来得还挺快的,不过傅言澈没说来做什么,但林锦初也猜到一些。 “咋啦,爹,有话直说。”林锦初问道。 “你真要嫁给三皇子吗?”宋知远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了这么一句。 “嫁不了,他们绑架我母亲和弟弟,太子也好,三皇子也好,我都不可能嫁的,爹,你不要着急,女儿还小呢。”林锦初语气很坚定,只要母亲和弟弟能救回来,没人能逼她做任何事。 “那你是想嫁给傅言澈吗?”宋知远有些紧张地问,他怕女儿受到伤害,几晚都睡不好了。 “我现在不考虑嫁人的事,只想救回母亲后就回到随州,从此我们一家人在一起不分开,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只要我们手里的军队足够多,足够强,没有人敢在我们头上撒野。” 林锦初确实对傅言澈有点动心,但这离嫁人还远着呢,再说她才十一岁,离嫁人还有十万八千里远。 “好孙女,说得好,只要我们随州军足够壮大,谁也不能逼我们做任何事,就算皇帝也不能,他若逼我们,我们就反了。”以前这话他是断断不敢说的,但现在手里有兵,有粮有水,心里踏实得很。 “那我就放心了,就是傅言澈的母亲进京时带了一个女娃,十四五岁的样子,说是傅言澈的未婚妻。”宋知远这才敢说出来,他之所以要说出来,就是提前让女儿心里有个准备,别到时候人家未婚妻找上门,吓到女儿。 “爹放心,女儿心里有数。”林锦初才不管这些,不就是镇北将军夫人恶心人的一套做法,她觉得这个镇北将军夫人肯定有问题,哪有做母亲的这样三番两次地恶心自己的儿子。 从一个姐姐的角度来看,将来文泽的亲事首先是他自己喜欢,他要不喜欢,无论如何,她这个做姐姐的都不会逼文泽的,林锦初觉得祖父和父亲也不会。 这才是亲人,所以镇北将军夫人十有八九不是傅言澈的亲生母亲,至于傅言澈的亲生母亲是谁,她总会查出来的。 “哦,还有一事,爹,陆寒的家人接到了吗?”这件事很重要,林锦初知道这事关陆寒和陆青能不能完全投靠祖父和父亲,能不能死心塌地留下来的关键。 宋玉清很高兴地点了点头:“接到了,陆寒的儿子女儿夫人,陆青的儿子和夫人都到了,我们还送了一套大房子给他们两家人住,陆寒,陆青心定着呢。 那天陆寒两兄弟还特地请我们去吃了顿饭,一家人跪在我们面前,你不知道,陆寒儿子将他们经历的事说出来,大家都觉得太惊险了。 陆寒陆青不止一次派人进京想将自己的妻儿接出来,但一次都未能如愿,陆家的人想以他的家人来要挟陆寒为他们做事,但陆寒陆青憎恶他们,不想与他们为伍,这件事成了两兄弟的恶梦。 没想到锦初你帮他们做到了,锦初啊,你可真是小福星啊!” 第229章 黑心莲花 “太好了,有了陆寒陆青两员大将,随州城更稳固了,祖父,父亲,还有一点,要从各军队里选拔优秀人才,分门别类,比如会木工的成到一起,会建筑的分到一处,会打铁的,会武功的,会读书写字的,这些都是人才啊! 当初我们如果遇不到三郎叔,就不能挖掘出三郎叔这个人才,对不对?” 宋玉清闻言对自己的孙女实在佩服得紧,可惜是个女娃,但他转念一想,女娃又咋啦,一样可以当女帝,一样可以带兵打仗,他宋玉清可没有重男轻女那一套,从来都是能者居之。 “好,好,好,你说的祖父都记下了。”宋玉清连连点头。 “还有,不定期进行比赛,只有比赛才能选出最出色的人才,因为如果不比赛,我们压根不知道这么多人里面哪个是厉害的,比赛是最简单选拔人才的方法。”林锦初又叮嘱道。 “嗯,都记下了。”这次宋知远主动答应下来。 “那我和舅舅先回去了。”林锦初说了一声就朝外面走去。 宋玉清十分不舍,想和孙女多说几句话,被宋知远拉住了。 “让孩子去做她想做的事,我们只管支持她就行。”宋知远看着林锦初和秦风的背影说道。 秦风此时心情很复杂,他和宋知远相处的时候绝大数时候是糊涂的,宋知远拿他当儿子一样养着,而此时此刻的秦风却是清醒的。 那血海深仇每日都在眼前浮现,严家人每天折磨他,打他,逼他,骂他,每天给他灌药,他都记得了。 他之所以一句话都没有说,是因为他现在装不了糊涂,所以他不知道如何面对宋知远。 还是等救到姐姐后再说吧,到时候杀了仇人,再回到随州,一家人和和美美过日子。 回到平信侯后,林锦初一直睡到中午才起床。 去到一楼吃了父母准备的饭菜,林锦初从别墅回到空间,小苍梧说道:“主人,小喜鹊回来说,昨天夜里,三皇子的人将吴乐凤劫走了,小喜鹊跟着那些人,发现关吴乐凤的地方,那里也关着一个长得和主人有几分相似的中年女子,应该是您的母亲。” “在哪里?快带和我舅舅过去。”林锦初很激动,总算找到母亲的下落了,所以她这一步做对了,动起来才能找到漏洞,没想到三皇子还真把吴乐凤抓了起来。 抓起来好啊,这下子太子和三皇子真要撕破脸皮了,他俩要是打起来,她才可以顺利救回母亲。 “嗯,小喜鹊在外面等着呢。”小苍梧说着,林锦初就出了空间。 打开房门就直接去了舅舅住的院子。 秦风和暮水,暮白正在吃饭。 “找到母亲的下落了,你们吃完饭就出发。”林锦初说道,她恨不得马上就去 三个人几下就吃完了,四个人骑马跟着小喜鹊出了城。 小苍梧说是在城南的一个别院里,一个时辰后,四个人就摸到那个地方。 暮白和暮水见他们跟在一只小喜鹊后面也没有吃惊,他们对林锦初的特别本事已见怪不怪了。 几个人到了别院院墙外面,藏在一棵树下。 “这里应该是严府其中一个别院。”林锦初刚说了一句话,就见到秦风额头豆大的汗珠在往下掉,脸上有些激动,整个人也在颤抖。 “怎么啦?舅舅?”林锦初问道,她总觉得舅舅这段时间有点反常,但这么激动,还是头一次见到。 秦风抱着头,神情很是痛苦:“我想起来了,当年我刚被严家的人抓起来时,就是送到这里来,他们打我,不给我饭吃,然后就给我灌药,灌完药就逼我练功,然后又灌药……” 林锦初心疼地拍了拍他的背:“舅舅,都过去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以后我们一家人回随州,再也不回这个鬼地方来了。” 林锦初边说着,手中有几朵鲜花在秦风头上飞舞,过了一会儿,秦风就安静下来。 这是林锦初新发现的一项技能,鲜花就像她随时可以用的武器,工具一样,如果只是少量的几朵,不仅能幻化成武器,也能有治愈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只是损耗少量的灵力。 秦风安静下来后,头也不疼了,最近他只要一清醒,就很容易头疼,但没有今天这样疼得厉害。 他说:“我知道关在哪里,跟我来。” 几个人跳进院子里,别院很大,有一个大湖,湖面上种了一种不知名的花,花是纯黑色的,看着像莲花,茎叶也是黑色的,看着特别渗人。 小苍梧却说道:“这是南疆特有的花,叫黑心莲花,这种花看久了,能迷失心智,听说是从冥界流失到凡间的,不要盯着看。” 林锦初一个激灵,马上收回目光对大家说了句:“不要看这个花,有致幻作用。” 秦风和暮白连忙收回目光,再一看右边的暮水已经眼神已经有些呆愣,林锦初连忙将手中的鲜花罩在暮水头顶,过了一会儿,暮水才醒过神来。 “我这是怎么啦?”他有些迷糊,好像睡着了似的。 “没事,湖中的花有毒,不要直视。”暮白解释道。 小喜鹊在湖边打着转,小苍梧说:“上次小喜鹊就是在这里跟着他们一起进去的,这里有阵法,黑心莲花就是阵法。” “可知道如何破解?将这些黑心莲摧毁了,是不是阵法就破了?”林锦初问道。 “怎么破解还不知道,要不本尊试试,能不能将这一片黑心莲烧了?”小苍梧说道。 就在这时,听到院子外面传来很多脚步声。 “确定是在这里吗?”有人说道。 “应该是这里,太子殿下叫我们保护二小姐,那些人杀了我们很多人,将二小姐劫走,属下带着几个人远远地跟着,就是在这里跟丢了。 “奇怪,这里并不是严府的产业,怎么会送到这里来呢?” “太子殿下,属下今日派人查了,这里是宋家产业。” 竟是太子萧承乾!林锦初很意外,几个人相视看了一眼,决定先躲起来,让太子的人先找。 第230章 湖里的黑心莲花 “哪个宋家?”这是太子的声音。 “就是随州望族,也是随州刺史宋家,那个二老爷宋玉杰名下的产业。” “宋家似乎有个女儿是三殿下的侧室。” “难怪了,进去,搜。” “从正门进去。” 林锦初听到脚步声音渐渐远去,然后正门那边传来吵闹声。 虽离得远,但小苍梧却在不停地翻译小麻雀传来的声音。 “府里的人开始不肯,说是私闯民宅,后来太子亮出身份,他们这才同意了,来的人很多,有四五千人。” 竟然来了这么多,太好了。 林锦初没想到这里竟是宋家的产业,如果严家十几年前就将舅舅送到这里来,那么也就是说宋玉杰母子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已经和严家勾结在一起,而灌给舅舅的那些毒药就是宋玉杰母亲给严府的,这些阵法是不是也是宋玉杰母亲布的呢。 如果这个女人有这么大的能耐,也就难怪祖母会败在她的手下了。 四人躲到院墙边的藤蔓里面,见太子的人一顿搜索,他们人多,就连湖边的每一间屋子都搜查了,但一无所获。 “难道凤儿没被关到这里?”太子站在湖边思忖道。 这一次他的话林锦初能听得到,因为灵气的影响,她的耳力很好,不仅她听到,就连秦风也听到了,他是因为一直喝梧桐水,视力和听力都特别好,就好像浑身被梧桐水洗涤过一样,耳聪目明。 “属下带人细细搜查过一遍,确实没有查到人,就边暗室都被搜出来了,什么都没有。” “属下倒觉得这个湖上的花有点渗人,不太对劲。”那人盯着湖上的花说道,刚说完就倒在地上。 接着他身边几十个士兵都倒了下去。 “不好,这湖有问题。”太子身边的人连忙用帕子遮住太子的口鼻,拥着他离开湖边。 他们坐到离湖不远的地方,这边没有黑心莲花。 “肯定是那黑色的花有问题,可惜大巫失踪了,要不然他肯定有办法。” “大巫该不会是逃走了吧,任务没完成,肯定怕陛下找他要人。” 太子摇摇头:“应该不会,只要还在东夏国境内,肯定能找到秦家那小崽子,大巫不可能离开。 要知道父皇答应他,只要能让父皇延寿十年,就割一块地给巫族,以后巫族并不用再躲躲藏藏,而是能堂堂正正成为东夏国的平民,这对巫族来讲是莫大的恩赐。” “那去哪儿了,我们的人到处都找遍了,也没找到,奇了怪了。” 太子没有再说话。 那人又道:“莫不是也是三皇子的人干的,他们可是很怕陛下……” “该死!严家的人都该死,先让他们不要靠近那个湖。”太子吩咐道,他直觉大巫很有可能是三皇子的人杀了或抓了,要不然在整个京城能与吴家对抗的,只有严家。 平信侯府的人根本没这个实力能护住那个小崽子。 说不定那个小崽子也是被严府的人抓来了,一想到吴乐凤,林文泽和大巫都可能被抓到这里来,而他们却不能靠近这个湖,太子心情顿时一团糟。 “快想想办法。”他暴怒道。 “听说鞑子军攻打随州城时,出现了一种炸药包,这事已传开了好长一段时间,我们的人也曾研究过,但一直不得其法,没研究出来,要是有那玩意,只要将湖炸开,将那些黑色的花炸死就行。” 炸药!林锦初听他们说起炸药,小苍梧却道:“炸药炸不了的,这黑心莲花很特别,以前只有冥界才有,凡间的东西炸不死的。” “这不废话吗?没有的东西,你说了有什么用?”太子有些不耐烦了。 “属下刚才见那些倒下去的人都是盯着那黑色的花看过,只要不看那黑色花就没事,殿下和属下几个刚才也一直在湖边就没事,就是因为我们没看那黑色花,或者说我们没有长久地盯着那花看。 要不属下叫些人来蒙住双眼,用小船划过去,将那些黑花砍了,试试有没有作用?” “就这么办,快去吩咐下去。”太子也有些兴奋起来,站在不远处庄子里的人听到他们的对话,没有出声,脸上露出一些阴森的笑意,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你,过来!”太子注意到那人了。 “太子殿下,小的在,您吩咐。”那人马上换了一副面孔。 “这些黑色的花是什么东西,我知道我们的人就在这湖里,只要将这些花灭了,自然就有办法找到人了,是不是?”太子紧盯着那人双眼,不错过他一丝神情。 那人谦恭地说道:“我们是下人,这是主家种植的花,我们也不懂,这一片平时不给我们下人过来的,还请太子殿下放过小人。” 太子冷冷地看向这个人和他身后的两个下人。 “就你们三个,去划船到湖心,我们的人现在要砍了你们湖里这些花。”他吩咐道。 林锦初觉得这太子似乎也并不像外界所传的那样,一点脑子没有,不过他的手下更有能耐,严家人帮太子配置的帮手是有几分本事的。 “求太子殿下饶命啊!小人等不会水,也不敢离那花太近,主家吩咐我们不得靠近,要是违抗命令,只有死路一条。”三个人跪在太子跟前哀求道。 太子从身边的人手中拔出剑,搁在那人脖子上,此时搜查的人都陆续赶了过来围在太子身边。 “怕死?你们不去划船,现在就死,这庄子里所有人都会死,如果你能听话照办,说不定孤能留你一条狗命,去不去?” “去,去,去。”三个人麻利地站了起来就朝湖边走去。 所有上了船的人都蒙着轻薄的黑布,只有划船的三个人什么都没有,他们低着头划船,也不敢看莲花一眼。 第231章 幽冥鬼火 眼见着船慢慢靠近了那一大片黑色的莲花,那些拿着刀的人朝莲花一顿乱砍。 太子本来一阵得意,但渐渐地他笑不出来了,震惊得瞪大眼睛看向湖边。 “殿下,不能看。”身边的人连忙挡住太子的视线。 “刚才那是什么,怎么会有火星?”太子的话刚说完,就听到一片鬼哭狼嚎。 林锦初只扫了一眼,就不敢再看,倒是空间里的小苍梧在告诉她发生了什么。 “主人,这黑心莲花果然就是冥界的那个毒物,他们砍下来的那些非但没死,反而喷出黑色的火星,几百人就这样活活被烧死了,我的天,我瞧着这火星怎么有点像幽冥鬼火。” “那火竟是黑色的火星?传说十大神火中只有幽冥鬼火是黑色的,可幽冥鬼火怎么会来到凡间?”林锦初脱口而出,她的声音很轻,又离湖边远,没有人能听得到,除了秦风他们三个。 秦风此时已完全清醒了,而且头也不疼,他以前训练时是在密闭的空间训练,除了到这里来的那一天从外面看清楚了这里,离开的那一天也是从正门离开的,这个湖上的黑花他一次都没看到过。 难道是那个时候湖上根本没有黑色的莲花?秦风有些怀疑。 他那个时候从这里出去时,脑子已经不清醒,变成一个只听口令杀人的机器,表面上他是暗卫首领,实则他身边一直有个人给他发号施令,只要那人一念咒语,他就知道要杀人了。 暮白和暮水听到幽冥鬼火皆是一愣,这是啥玩意,他们从来没听说过,就火星子都能一下子烧死几百人,闻所未闻,太可怕了。 林姑娘此刻应该是跟那只凤凰在说话吧? 青鸾这时候说道:“传闻天下大乱时,三界也会跟着动乱,莫不是有人偷了幽冥鬼火中的一缕出来作恶?” 林锦初有些混乱,她穿越到这个书中小世界本就觉得荒诞神奇,有了空间,有了小苍梧,青鸾,就更加魔幻了。 现在倒好,连冥界都扯上了。 “鬼啊!有鬼!”太子带来的人见到船上的几百人转眼就死光了,湖面又恢复以往的平静,就好像刚才那一出根本没有发生一样。 看向湖里的人又倒下了一片,“快闭上眼睛,不能看向湖里,尤其不能看那黑花。” 太子身边的人拼命地叫着,带来的几千人,转眼就死了三分之一,那些倒下的人再也没有醒过来,直接就断了气。 太子此时也怕了。 “快离开这里。”萧承乾惊恐地吩咐道,边说边朝大门口跌跌撞撞地跑去。 “保护太子,大家快跟上。”他身边的人见此也跟着跑了过去,谁还敢继续留下来,留下来就是送命。 “你们谁也走不了!”一个声音冷冷地传了过来。 众人转过头看,声音传来的方向并没有看到人。 太子看不到后面有人,只觉得虚惊一场,以为是自己吓自己产生的幻觉,于是继续朝大门口跑去,这个时候他有点后悔不应该去到那么远,应该留些人陪着自己守在大门口就行。 可奇怪的是明明看到大门口就在眼前,他一直在拼命地跑着,可就是怎么也跑不到门口。 一个四十左右的女子翩然从空中落下,如落叶一样轻柔地落到地下,女子一袭白衣白发,身轻如燕,女子面形消瘦,肤色微黑,五官立体,眼窝很深,额间有一金色的小火苗。 “放肆!你是何人?敢拦当今太子殿下?”一人大声朝女子喝道。 女子没有说话,而是单手指向朝她发怒的那人,瞬间便见那人升到半空中,然后全身被黑色的火焰笼罩,几息功夫便化成灰,风一吹,便如尘土飞扬般不见了踪影。 这个场景,就连林锦初他们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让人毛骨悚然。 他们看不到门口发生的事,但刚才那女子从空中落下以及太子的人升到空中烧成灰,他们却都看得清清楚楚。 太子吓得差点瘫倒在地,紧接着便看到三皇子和严贵妃一前一后被众人簇拥着走了出来。 “你们,你们刚才藏在哪里,明明我们全部搜过。”太子仿佛见到鬼一样颤抖着声音问道。 三皇子笑道:“我们呀,是从……哦,不告诉你。” “你……”太子气得说不出话来,这么一气,反而没有刚才那么害怕了。 三皇子和严贵妃从哪里出来,林锦初他们在湖边也没有看到。 这时候秦风说道:“这个湖底还有一个出口通向主院,他们是从那里出来的。” 就在这时,有一个戴着半边面具的人从院墙外面轻轻跳了进来,正好落在离林锦初他们躲藏的地方不远处。 暮白一眼就认出那人是自己的主子,于是学着小鸟叫了一声,引得枝头的小喜鹊侧过头来看着他,似乎很好奇他的叫声,暮白朝小喜鹊露出一个尴尬的神情,然后指了指前面那人。 傅言澈听到鸟叫声朝这边看来,小喜鹊飞过去落在他的肩头,傅言澈知道这些小鸟都和林锦初有关,便朝这边走来。 “主子,这里。”暮水轻叫一声。 傅言澈见小喜鹊落在一处藤蔓上,便知道那里应该是林锦初藏身的地方,他也躲了进来。 “锦初。”傅言澈看向旁边的林锦初叫了一声:“我们的人来了几十个,都在外面,还是上次去码头的那帮人。” 林锦初嗯了一声,傅言澈是个细心周到的人,他从北边带回来的人应该有几千人,但平日里跟在他身边的就是那三十几个亲信。 “太子今日怕是要出事。”林锦初轻声说了句,那女人很强大,也不知道她和小苍梧和青鸾加起来能不能对付得了。 她不由庆幸,有小苍梧和青鸾真好,就那女人的黑色幽冥鬼火,凡人根本没有对手,小苍梧和青鸾的涅槃之火应该更胜一筹。 “你的凤命之女如今已是我的女人,刚才本皇子已经尝过滋味,果然是凤命之女,的确与众不同。”三皇子挑衅地对太子说道。 太子萧承乾气得差点站立不稳:“你……你们太无耻了。” 第232章 放过太子 “无耻?你说笑吧?只怪你心慈手软,只能拱手让给本皇子咯!”三皇子得意地笑道:“想不到你竟亲自过来了,本皇子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父皇一向对你偏心,也将你保护得太好,可惜,你这一次失算了。 既然来了,那便不要走了。” “你敢!”太子急了,他确实是性急了,也没跟母后商量就直接速人过来,没想到严贵妃他们身后竟有这样的高人,就算大巫在,恐怕也不是此人的对手。 林锦初看向旁边的傅言澈,笑着问他:“太子就要死了,你要不要救他?” 傅言澈冷哼一声道:“他早就该死了,从他和三皇子一再派人杀我,他们两个就是我的敌人,一直没杀他们,只是怕这个国家动乱。 如今东夏国汲汲可危,老皇帝又生病,让他们活久一点已是本将军的仁慈,既然有人杀他们,那便是罪有应得,也省得本将军惹上杀皇子的罪孽。” 林锦初很欣慰,她身边的人包括她的祖父,父亲虽仁慈,但却能明辨是非,不会拖泥带水,傅言澈也是这样,而这里面最果断的人就是舅舅。 舅舅之所以这样果断,一是被严家人训练成习惯,二是因为骨子里有恨有仇,哪怕他忘记了从前,但这种仇恨刻在骨子里成为一种习惯,一种性格,一种无意识地动作。 林锦初能听到那边传来的动静,秦风和傅言澈也能,傅言澈自从被林锦初救过来后,不仅武功有了进步,耳力和眼力都胜过之前,他明白跟林锦初给他喝的那神药有关。 而且后来林锦初给他装的那几个水囊的水里面也是梧桐水,就连他的亲信喝了,武功都精进了不少,力气也比以前大了。 三皇子朝后面打了个响指,不久两个侍卫就带着一个人走了过来。 “凤儿表妹!”太子惊叫道,因为她眼前的表妹双腮通红,羞中藏媚,他已经个做父亲的人,哪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萧承越说的果然是真的。 “殿下,凤儿现在已经是你的人,将来那位置肯定也是你的,那胆小鬼以后也威胁不了你,不如就将他关起来吧?饶他一条狗命。” 吴乐凤娇声软语地求着三皇子,一边说还一边牵起三皇子的手,那滑嫩的小手穿进他的大手的那一刹那,让三皇子心里一阵痒痒,恨不得抱着美人再回到屋里好好疼爱一番。 “都听……”三皇子正要答应,他觉得自己现在好像已经坐上那宝座,成为盛世贤皇,这一刻自信心爆棚了。 “不行,越儿,你可不能心软,来人,将凤女送回屋里。”她特地强调那个凤女,因为她知道杀太子会有什么后果,如今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只能杀了太子,这样的机会只有一次,不会再有第二次。 “殿下,不,放了表哥。”吴乐凤急了,她突然拔下头上的凤簪抵着自己的脖颈:“放了表哥,否则我就死在这里。” 连林锦初都被吓住了,这吴乐凤到底是吴家人,软的不行就不硬的,这是要死保太子一命。 “凤儿,别,快放下,都听你的。”三皇子心一软就想答应,反正凤命之女已是自己的女人,这天下也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了,区区太子那个蠢货,有什么可怕的。 “是不是只要放了太子,凤女以后就死心塌地和我儿一起,也不是不可以,除非你发誓。”严贵妃缓缓对吴乐凤说道。 “好,我发誓,天道在上,只要三皇子殿下放了太子表哥,我吴乐凤甘愿一生一世追随在三皇子殿下身边,不离不弃,若违此誓,不得好死。”吴乐凤流着泪看向太子萧承乾。 那才是她最爱的男人,可如今却咫尺天涯,只要他能活着,她便知足了。 “凤儿……”太子悲愤地叫了声,被身边的人拉了拉衣袖,他也知道这个时候对吴乐凤越好,越会将她和他置于更加危险的境地。 吴乐凤的话刚说完,严贵妃就爽快地说了句:“好。” 听到严贵妃的话,吴乐凤终于松了口气,就在林锦初狐疑的时候,就听到严贵妃吩咐道:“来人,将太子的手脚都敲断,然后扔到外面,留两个人侍候他回宫,其他人全部杀了。” 吴乐凤震惊地回过头,急切地看向严贵妃和三皇子,就见几个人上前拿起棍子几下就敲断了太子的四肢,太子只凄惨地嚎叫了几声就晕了过去。 吴乐凤不可置信地看向严贵妃和三皇子,眼神中流露出巨大的绝望和悲恸。 严贵妃看向她冷笑道:“本来以为你是个安分,没想到心里装着其他男人,那就别怪本宫不客气了,来人,将凤女关进屋里,看紧点。” 三皇子心虚地低下头,他也没想到母妃会这样做,但他一向大事都听母妃的,哪怕他也确实很喜欢吴乐凤。 太子四肢被打断后扔到了外面,一个侍卫背着昏迷的太子,另一个扶着他们朝官道走去。 余下的两千多人面面相觑,正抽出刀准备迎战时,就见那身着白色服装的瘦削女子嘴里念念有词,双手合拢,然后两只手轻轻划动着,很快就见她手指着冒出点点黑色星火。 那些人惊恐地看向黑色的火星子,他们知道那有多可怕,然后肉眼可见地火星子飞向他们每个人身上,很快那些人全部化身成灰,一时之间,整个院子里都是烟灰。 林锦初恶心得捂住了脸,不想再看一眼,傅言澈忙用宽大的袖子挡住了她。 而此时,已有人护着三皇子和严贵妃躲进屋内。 暮白和暮水他们早就吓得面如土色,就在这时,听到那女子冷厉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们打算躲到什么时候?是自己出来,还是本尊一把火直接烧了你们?” 小苍梧不干了:“她说什么,一个跳大神的玩意,也敢自称本尊,什么东西,主人,会一会她,这玩意不能留着,必须死,否则东夏国不可能安稳。” 第233章 你为情所困 青鸾也柔声说道:“这次我支持苍梧,此人是冥界逃出来的妖孽,在这里为祸人间。” “好,既然你们都说要灭了她,那便会一会她。”林锦初一脚跨了出去,傅言澈也跟着走了出来,就连外面的人也跳了进来。 一出来就看到了那女人正立在湖中那些黑心莲花之上,三皇子和严贵妃没在。 “你便是那秦族的后人?和那个女人长得真像。”女子冷冷地说道,样子异常刻薄。 林锦初不知道她口中所说的那女人是谁,是她母亲吗?不像,难道说是她看见的那个末代皇后,那皇后和她长得一模一样。 “你是谁?口中的她又是何人?是我母亲吗?”林锦初问道,反正今天不是鱼死就是网破,这个人不死,她的家人往后也无法安宁,就凭她的法力如此之大,东夏国哪有人能制服得了她。 “呵呵,你一个黄毛丫头还没资格知道本尊是谁!听说你有两下子,大巫那个蠢货被你们杀了吧?”她说完看向林锦初。 林锦初没有说话,而是静静地看着这个女人问道:“我知道,你口中的她指的是我东齐国最后一代的皇后,我长得很像她,对不对?你不仅认得她,而且还与她有仇?” 她小小的身子仰头看向立于黑心莲花之上的女上,说到这里时,她见到那女人脸色大变:“你见过她了?不,不可能,也不过是凡胎肉身,早就死了,死了两百多年了,你又如何能见到她?” “你不一样两百多年不死,或许我和你一样呢?”林锦初继续试探道。 “你,你是谁?你怎么知道……不,不可能,你明明是秦霜之女,对,你是秦霜之女。”女子有些慌乱。 “你也是凡胎肉身,如何能与本尊相比,本尊练至近日,才炼出真正的幽冥鬼火,两百多年哪,哈哈……” 她有些疯魔,对着天空大叫道:“秦玫,你快看看吧,你虽然得到了那个男人,但你早死了,而本尊还活着,你得到他又能如何,也不过是陪了他短短一世,哈哈哈……” 小苍梧高兴地说道:“趁她现在疯魔,是我们袭击她的最好时机,她刚才消耗太大,没有灵力补充,以为自己有了幽冥鬼火就无敌了,呵呵……” “青鸾,我们出来。”小苍梧的话音刚落,两只异常艳丽的凤凰就出现在湖面之上。 “你们……”女子正又哭又笑的时候忽然看到两只真正的凤凰,一时之间傻了眼。 傻眼的不止那个女人,还有傅言澈及他的手下,他们以为只有一只凤凰,没想到竟是两只。 小苍梧懒得理他,青鸾则说道:“想必阁下就是从冥界逃出来的那一缕幽冥鬼火吧?本仙在神界略有耳闻,本仙还知道那个时候冥帝也入凡间历劫。 我猜东齐国末代皇帝便是冥帝化身,你痴心一片追至凡间,没想到冥帝不仅在冥界没有爱上你,在凡间依然不爱你,所以你便想毁了东齐,对不对?” “你……你是如何得知……”女人明显被青鸾说中了心思,更加心慌意乱,不知所措。 “苍梧,我搅乱她的心神,你朝她喷火。”青鸾没想到一通乱猜竟猜中了八九分。 “好”小苍梧蓄待发。 青鸾又道:“你还没认出本仙是谁吗?” “你是青鸾神鸟,可是……青鸾神鸟不是,你明明落入凡间,成了凡胎,如何又变成神鸟的。”她的声音突然尖利起来:“这不可能,你肯定是假的。” “假的?幼稚!我们能恢复真身当然是因为我家小姐啦!”青鸾朗声说道,声音里满是自豪:“不仅是本仙,苍梧也是因为我家小姐。” “不,不可能,你和苍梧明明已被天家放弃,而本尊也是神体,为何落得如此下场,回不得冥界,入不了仙界,只能在凡间游荡……”女人越来越慌乱,不知不觉就将心里的话都说了出来,也间接承认了刚才青鸾的猜测是正确的。 青鸾又道:“那是因为你为情所困,走火入魔,你明明已修炼成幽冥鬼火中的一支,却因爱上冥帝,搅乱凡间,也许我们的出现就是为了灭你,苍梧,还不动手。” 她话间刚落,小苍梧积聚已久的涅槃之火便朝那女子喷去。 女子这才醒悟来,她似乎没有青鸾想象中那样慌,很快便收拢心神,嘴里念念有词,很快湖中所有的黑心莲花全部拔地而起化幻成火苗挡住了小苍梧喷出的火。 两火相持,不分上下,青鸾也加入进去,朝那女子的黑火喷去。 林锦初本以为小苍梧和青鸾两股业火肯定能轻易打败那女子,没想到两个人只与那女子打了个平手,分不出高低。 林锦初明白青鸾法力很弱,她恢复的时间太短,又因在凡间江力被限制,如果不是因为空间的灵气,小苍梧和青鸾比凡间的小鸟强不了多少。 林锦初暗暗着急,这样下去,只会两败俱伤,她一狠心,调动所有的鲜花加入,催动治愈功力给二人疗伤补充灵力。 傅言澈和秦风见状,也加入进来,其他人也都学着他们尽力而为,他们之中有不少人是喝过梧桐水的,所以也能有一些帮助。 女子渐渐地体力不支,慢慢消散,黑火也越来越弱,最后化成一朵黑色的火焰朝地底下飞去。 小苍梧已经精疲力尽,但还是气得直跺脚:“这都让她跑了。” 青鸾道:“她现在已毫无法力,跳回地府去了,幽冥鬼火我们是灭不了的,打回原形已是极限,除非冥帝亲自来收她。” 所有人都瘫倒在地上,湖面渐渐恢得了往日的平静,湖面上的黑心莲花也全部不见了,离林锦初他们不远的地方出现一个暗道。 两只凤凰飞进了空间,他们急需要疗伤和休息。 林锦初难得没有晕倒,但体内的灵力也耗费了大半,她来不及进空间疗伤,就朝暗道跑去,秦风,傅言澈也跟了上去。 第234章 救回秦霜 穿过长长的暗道,没想到地宫很大,林锦初在第一个房间里面看到了吴乐凤,她正心如死灰,目光呆滞地看向墙上,手脚都拷上铁链。 “想不想报仇?想的话,我放你出去。”林锦初对她说道。 “报仇?”吴乐凤喃喃地说道,她忽然激动起来:“对,杀了萧承越和严贵妃,他们毁了太子表哥,我要杀了他们。” “求你,派人送我回吴国公府,我要报仇。”吴乐凤突然朝林锦初跪了下来,不停地磕头:“救我,求你,我知道这个地库最里有个机关,下面还有一层,里面放了很多财宝,听说是江南那边运过来的,是萧承越偷偷告诉我的,只要你们能拿得到,那些财宝归你所有。” “我不要做什么皇后,我要嫁给表哥,可是我现在…… 只要你能救我出去,送我到吴国公府。”吴乐凤继续求林锦初:“听说那些财宝有几百箱。” “我答应你,派人送你到吴国公府。”林锦初没等她再说下去,马上答应下来。 她的话刚说完,傅言澈就对她说:“这件事交给我,暮白,带几个人从这别院里找辆马车送吴小姐回国公府。” “是,主子。”暮白答应下来。 “我们接着往前走。”傅言澈牵着林锦初的手,朝她点了点头。 还没走到第二间,就听到秦风大叫一声:“阿姐,阿姐,我是小风。” “小风,真的是你吗?” 他们快步走进去,看到秦风和一女子抱在一起痛哭。 林锦初犹豫着走上前,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原主的亲生母亲,也是她的母亲,这种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原书中几乎没有提过这位母亲。 好像就提了一句,说是去世了,然后不久,原主父亲摔下山后被林家人赶出来,没过多久就死了。 倒是文泽最后被傅言澈找到,不过那个时候皇后已死,林锦初突然想起来,文泽后来成了小皇帝的丞相,小皇帝长大后,文有林文泽,武有莫景怀,外有陆寒陆青两兄弟。 说也奇怪,刚来到这个世界时,林锦初对原书中的记忆很多都是模糊的,只记得故事的大概,尤其那些随意翻过的页都不太记得,反而最近却越来越清晰了。 书中并没有提到这位神通广大的幽冥鬼火,如果三皇子身边有这位女子,鞑子军怎么可能攻进皇城,难道因为她林锦初来到这个世界,产生了蝴蝶效应,所以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吗? 秦霜停下来看向林锦初,她对这个女儿是完全陌生的,出生那天便被平信侯府的奴仆调包,以至于秦霜生孩子昏迷后,醒来第一眼看到的便是苏锦春,也就是春枣。 亲生女儿长到十一岁,她还是第一次看到。 “阿姐,这是你的亲生女儿,她叫林锦初。”秦风将林锦初拉到秦霜面前。 “母亲。”说来也怪,林锦初因为见过长得和自己一样的祖先,对秦霜便也一见如故,这声母亲她叫得很顺溜。 “诶,锦初,锦初,我的初儿。”秦霜边叫边哭了起来。 她拉过林锦初的双手,眼里都是泪水。 “母亲,我们先离开这里。”林锦初扶住母亲的手臂,将手中的梧桐水递给她:“母亲先喝点水。” 秦霜确实很渴,这里除了一日三餐送来吃食,平时根本没人来,她恨不得马上就离开这里。 喝了水后,秦风便带着秦霜离开这里。 “舅舅,母亲,你们在上面等我,这里还有点事要处理。”林锦初想起吴乐凤说过的话,这里还有一层,里面有很多财宝,那应该是姚家的,看来姚家在江南那边的产业大多已经被三皇子抢占了。 “嗯,你注意安全。”秦霜朝林锦初点了点头,便随秦风一起上去了。 剩下傅言澈和林锦初继续往里面走。 一直走到最后一间,都没看到一个人,里面都是空荡荡的,墙上挂着两幅画,一张是林锦初从镜子里看到的那位东齐国的皇后,另一个是位俊逸非凡,一身贵气的中年男子,二人均身着皇帝皇后朝服。 皇后那幅画上除了脸之外,射了很多箭头,男子那幅画则干干净净,一点灰尘都没有。 林锦初猜想暗道的按钮应该就在这两幅画中,可惜画是直接画在墙上的,根本拿不下来。 “男子的嘴唇颜色似乎浅了点。”傅言澈说道。 林锦初细看了一眼,果真如此,要么这就是按钮,要么就是那个变态女人经常用手触碰男子的嘴唇。 傅言澈边说边朝男子嘴唇的位置按了两下,就听到嗒的一声,旁边露出一个暗门。 林锦初正要进去,被傅言澈一把拉住:“等等!” 傅言澈捡起一块石子扔了进去,石子落地时,从里面射出几支箭,林锦初惊得冒出一身冷汗,她还是大意了,就算她自己可以躲进空间,如果傅言澈跟在她后面,怕也是躲不过。 林锦初干脆拿出连弩,朝里面射了几箭,确实没有动静了,两个人这才走了进去。 底下的一层面积不算很大,有上一层的一半,但堆得满满的都是精美的木箱,粗略估计应该有几百箱。 箱子上还写着“姚”字,果然是姚家的财物。 “我们的人已查实,昨天发来快信,江南姚实已经没了,姚家的人一个不留,除了姚麟。 昨天夜里我们夜探三皇子府和严府都没有发现姚家的财物,没想到藏在这里。 锦初,你先收着吧。” 傅言澈轻轻说道,语气有些沉重。 “你,你知道……”她没有说下去,傅言澈这个人果然心细如发,看破不说破,原来他早就猜到了,但从来没说过。 “嗯,此事不要说,事关你的安危,虽然那女人已经消失,但这个世界能人异士还是不少的。”傅言澈说完便朝上面走去。 “好,我知道的,傅言澈,谢谢你。”林锦初答应了一声,看向正一步步朝上走去的傅言澈,感到十分安心。 用意念将所有的财物收到空间后,她也跟着走了上来。 第235章 见了平信侯府的嫡小姐也不行礼 “要不将姚麟暂时给我母亲养着,我弟弟年纪也不大,你身边带着个小孩子始终不方便。”林锦初追上傅言澈后便问道。 “好,我也正有此意,不过,我调了一队女暗卫共十人保护姚麟,让她们一起跟去随州,这些人都是从小捡来的放到暗卫营受训的,还是第一次执行任务。 本来是想给你的,怕你施法有时候晕倒不安全,但现在看来这些人如果跟着你,反而让你受到束缚,做事没有现在这样方便,那两只凤凰能保护好你。” “嗯,我身边无须有人保护,让她们保护姚麟即可。”林锦初看向傅言澈道:“谢谢你,傅大哥,为我做了很多事。” “没有,我……我能帮你的太少了。”他笨拙地说道。 傅言澈又道:“这批女暗卫昨日已到将军府,这一次还是让药王谷的人从水路送他们离开吧。” “嗯,药王谷那边这两天已经回归正常轨道,大巫死后其他人还不知道药王谷的那个码头发生的事,所以是安全的,秦风舅舅这一次也跟着回去。” 林锦初知道这是最好的办法了,母亲和姚麟留在京城,她就会束手束脚,只有送回随州,父亲才会安心,她也能放手做点事。 “主子,找到两驾马车。”暮山看到他们上来,迎上来说道。 “好,我们回去再说。” “你们到门口等我,我去去就来。”林锦初想着,来都来了,总得将这里的东西搜完再走,再说这些原本就是宋家的,她有资格收了。 还得小苍梧帮忙,知道哪里有值钱的东西,总共搜出了五万多两的银票,还有一些珠宝古画等,财物没有多少,但粮食和木炭却搜出了很多。 看样子,苏锦春告诉江氏的寒潮和雪灾的信息,严贵妃也收到了,所以囤了这么多的粮食和木炭。 林锦初毫不犹豫地笑纳了。 回到平信侯府时,天已经快黑了,从侧门回到锦绣院,迎面正遇到在锦绣院门口走动的苏锦春。 苏锦春瞪大眼睛看向林锦初扶着的秦霜。 “她……她……怎么会在这儿,鬼啊!苏锦春显然不知道秦霜还活着,秦霜被卖时,她还小,大概五岁左右,她天天往山上跑,捡柴,挖野菜,捡蘑菇等等,等她回到家时,被告知自己的母亲已死,还草草下葬了。 秦霜很温柔,对苏锦春一直很好,苏锦春当时还是很难过的,只觉得没有秦霜护着,她在林家的日子更难过了。 苏锦春有些懵,梦里发生的故事,根本没有秦霜这个人,怎么现在又跑出来了,她是死而复生吗?但怎么可能。 “苏锦春,你叫什么魂,我母亲活得好好的。 还有,你在我锦绣院做什么,乍乍乎乎的,没事就滚远点,别碍眼。” 林锦初没好气地说道,她现在对平信侯的人没什么好脸色,也懒得装样子了,这样的家人连绝子药都毫不犹豫地给她吃,还要来做什么。 反正现在弟弟和母亲都救到了,只要随州的军队足够壮大,她谁都不怕,哪怕把东夏国掀翻天又如何。 苏锦春被林锦初一顿骂,脑子清醒了一些,她结结巴巴地说道:“祖母和妹妹明天要回来了,祖母要回来亲自操办你的婚事,父亲让你准备准备。” 林锦初无语,凤命之女的传闻都闹成这样了,他们还想着她嫁三皇子呢。 再说她压根不可能嫁给三皇子,做什么准备,但她不打算和苏锦春浪费时间,一会儿等姚麟来了,还要带着他们到宝芝堂。 “行了,我知道了。”她冷淡地应了一声,就扶着秦霜朝里面走去。 秦霜看了苏锦春一眼,犹豫着说了句:“春枣……”两个女儿都在眼前,她的心情很复杂,到底春枣是她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内心还是有点情分。 “我,我可不是什么春枣,我叫苏锦春,是平信侯府的嫡长女。”苏锦春一想到梦里的春枣那个惨样,恨不得自己从来没有叫过春枣,也从来没有在西山村生活过。 秦霜一噎,叹了口气,到底不是亲生的,跟自己就是不亲,也罢,她既这么说,也不肯叫自己一声娘,便是不想认了。 她冷淡地说道:“好,我知道了。”说完便和林锦初往锦绣院里面走。 苏锦春很不习惯秦霜对她这样冷淡,从前的秦霜温柔而软弱,只有林知远在家时,才会有笑容,林知远每天一上山,林家所有的家务都是她在做。 但无论秦霜多辛苦,多累,她总是温温柔柔对春枣,有时候还会偷偷塞一个馒头给她。 “你站住!你一个平民,见了平信侯府的嫡小姐也不行礼?”苏锦春心里很矛盾,秦霜给她的母爱一方面让她很留恋,另一方面她又瞧不起,可完全将秦霜推给林锦初,她又不甘心。 凭什么所有的好事都归林锦初?侯夫人江氏现在被禁足,整个侯府她这个嫡小姐才是最尊贵的。 秦霜顿时愣住,她在西山村生活的那几年,对这个女儿百般呵护,林四牛没有出生前,林知远天天上山,有时候一上山就是连续五六天都不回来,几乎是她们母女相依为命。 她在西山村极其低调,自己的身份很特殊,万一被严家的人找到,下场会很惨,所以她总是忍着林家人的折磨,埋头干活。 她怔愣地转过头看向苏锦春,林锦初走上前,对着苏锦春就甩了两个大耳光。 “你是平信侯府的嫡二小姐,那我这个当姐姐的是不是可以管教你,不知所谓的东西,还不快滚,以后没事不要来我锦绣院,这话我说了不止一次,你又忘记了?” 她朝院子门口的青芝叫道:“青芝,还不带人将这个脏东西打出去。” 她话音刚落,青芝已经带着两个粗使婆子拿着棍子和扫把冲了出来。 第236章 苏锦春的恐惧 “你们……”苏锦春摸着被打得火辣辣的脸怒道:“你们放肆,这可是我的家,林锦初你一个假货算什么东西?你可知道,真正的凤命之女另有其人,希望你不要被三皇子退货。” 她边骂边朝一边站着的几个府丁叫道:“你们都是死人啊!不知道本小姐才是货真价实的平信侯府大小姐,这只不过是个假货,怎么,还不过来帮忙,给我打死这个青芝这个死丫头,让你狐假虎威。 说什么锦绣院进不得,本小姐就是不相信,都是我平信侯府的地儿,我一个嫡亲的小姐还进不得了,给我打。” 这几天因为江氏被关了起来,林锦初天天忙自己的事,她一时得意,有一种山中无老虎,自己就是山大王的感觉,没想到林锦初这个贱人一点面子都不给她,当着她的丫鬟和府丁的面就动手。 不争馒头争口气,她怎么也要把这口气争回来。 “给我叫多点府丁过来,将锦绣院给我砸了。”苏锦春狂叫道,她已经失去了理智,凭什么重来一世,她早早回到平信侯府,还要被林锦初这个贱种压着,她不服。 “这,不好吧?那可是大小姐。”其中一个府丁犹豫着说道。 大小姐可是要嫁入皇家的,他一个府丁哪敢如此造次,二小姐莫不是疯了。 “我才是大小姐,她不过是个假货。”苏锦春失控地叫嚣道。 她其实内心极度恐惧,这种恐惧来源于平信侯府的老夫人明日就要回府,在梦里,老夫人对她做的每一件事,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同时也给她带来了极大的恐惧。 一种面对未知险恶带来的害怕和无助让她失控,她需要一个出口发泄这种恐惧。 苏锦春有些后悔了,她应该在灭了那个老夫人之前,先联合江氏,江氏不管怎么说梦里没有直接伤害她,而且她是亲生母亲,她应该在老夫人死后,再对付平信侯府的其他人。 她后悔那天对付苏亭风,她知道对付苏亭风已经在江氏心里埋下了一根刺,苏亭风是江氏的命根子,她不该动江氏的命根子,以至于现在母女有了隔阂。 “舅舅,将她扔出去,聒噪!”林锦初想也没想,便对秦风说道。 苏锦春一看秦风过来,这才清醒过来,吓得直往外面跑,站在一旁的府丁轻蔑地看向她的背影,朝她呸了一声。 “初儿,我们走吧。”秦霜拉了一下林锦初,看向苏锦春的眼神已经变得冷漠。 她早就不是那个娇弱的秦家大小姐,亲眼目睹秦国公府被灭门,姐弟二人躲在荷花池里,身上被蚊虫咬肿了,也不敢吭一声。 然后姐弟二人从下水道逃出去,被弟弟踹到河里保她一命,后被人追杀,无奈之下自卖自身,所幸遇到林知远这个好人。 没想到生下一双儿女后再次被林家人卖了,还被人抓到这里,关在小房间里这么多天,她的心早就如死灰一般平静。 “青芝,打些热水,侍候我母亲洗漱。”林锦初说完,青芝赶紧应了一声,就张罗着叫人烧水。 林锦初则进了空间,从里面找出一件适合母亲穿的衣服,又拿出几套放在布袋里,留给母亲这一路上换洗。 青芝手脚麻利,等秦霜穿好衣服出来时,她赞叹道:“小姐和夫人长得真像,都很美。” 青芝一开始是不知道林锦初身世的,她刚来就分到锦绣院当粗使丫鬟,只知道锦绣院里住着的是府里的嫡大小姐,没想到小姐一眼就看中自己,她忽然就从三等丫鬟跃为一等贴身丫鬟,就跟做梦似的。 后来听别人议论才知道大小姐的身世是这样曲折,心里不由得有些怜惜。 她就觉得江氏和侯爷与自家大小姐长得一点都不像,原来眼前这位才是大小姐的亲生母亲,还有那位冷冰冰的小舅爷,前几天刚露脸就不见了的小少爷,他们几个是长得真像。 “青芝,你以后愿意跟我离开吗?”林锦初见青芝伺候母亲很细心周到,心念一动便问道。 青芝以为小姐是问她,不久后小姐嫁到三皇子府,要不要跟过去,她点点头:“小姐到哪里,青芝便去哪里?” “如果是离开京城呢?”林锦初知道她误会了,又问道。 青芝不明白林锦初这话是什么意思,明日老夫人就要回来准备操持婚事了,大小姐说这话是不是不想嫁给三皇子,可那是皇家,哪能说不嫁就不嫁的。 违抗圣旨可是要杀头的,她有些害怕,但看到林锦初正笑眯眯地看向她,青芝心一横便道:“小姐无论去哪里,青芝都跟着小姐,哪怕是死,青芝也不怕,青芝已经没有亲人了,只有小姐一个主子。” 林锦初笑着摸了一下她的头,青芝虽然十四岁,林锦初十一岁,但因为空间灵气的原因,林锦初最近长高了不少,几乎和青芝一样高了。 她笑着说:“放心,不是让你去送命的,跟着我肯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 青芝有些不太习惯自家小姐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娃摸她的脑袋,以前她娘就喜欢这样摸她的脑袋。 娘没了之后,她唯一能依靠的就是小姐,小姐像个小大人似的,总能让她很安心。 “不管怎么样?青芝都愿意跟着小姐。”青芝眼神坚定地说着。 就连站在一边的秦霜都很喜欢青芝这个性格。 吃完晚饭,天已经黑了,小姚麟也被送了过来,和小姚麟一起来的还有傅言澈和十个身着劲装的女子,年纪都在十四五之间,林锦初朝她们一看就知道这些人武功不弱。 “就是她们十个人,保护你母亲和姚麟,另外还有一批暗卫会暗中跟着他们,所以你放心,不会有问题的,那两边的人现在忙得很,顾不上我们。”傅言澈边说边将姚麟放到林锦初手里。 林锦初现在个子不矮,也很结实,很轻松就接过姚麟,她见母亲盯着傅言澈看,眼神中有些激动。 “怎么啦?母亲?”林锦初问道,她知道母亲不会无缘无故这样的。 “他……他是谁?”秦霜有些颤抖地问道。 第237章 你长得很像你的母亲 “哦,他是镇北将军府的少将军傅言澈。”林锦初答道。 “傅家?傅毅吗?不,不可能,你怎么会是傅家的,你怎么可能是傅家的儿子?”秦霜神情激动,有点语无伦次。 但她很快问傅言澈道:“你可是季冬月初九出生,再有两个月就年满十七岁?” 傅言澈闻言瞪大眼睛,他不可思议地看向秦霜,心跳得厉害,感觉自己一直怀疑的事今天会有答案,内心既期待又害怕。 “你们先退下,到门外等着。”他压住自己的激动和不安,对身边的暮山,暮白,暮水,还有那十名女暗卫说道。 “是,主子。”暮山应了一声,他其实也很好奇,但主子让他们出去,他还是第一个乖乖地走出门外,等所有人都到外面后,他关上门,一个人站在门口挡着,这是他习惯性的动作。 说实话,不止是暮山,就连暮白,暮水,暮千他们都怀疑主子不是傅夫人生的孩子,要不然傅夫人怎么会对自己的亲儿子这样刻薄呢? 有时候甚至大冬天的拿着藤条抽少将军,让少将军跪在雪地里反省,只要少将军和二公子,三公子有矛盾,夫人第一时间不问原因就是惩罚少将军,总是长兄为父,就应该让着弟弟。 凭什么呀? 暮山他们几个常常感到很不公平,偏偏主子为了证明自己,又拼命地练武,读书,二公子三公子不会的,他都要学会,对自己十分严苛。 夫人对二公子,三公子明显就不一样,更奇怪的是每次一到京城,自家主子就喜欢戴着半边面具,已经养成习惯,从小到大,只要一回京,傅大将军就会强制他戴上面具。 问到就是说怕敌国细作暗杀少将军,因为确实有几次暗杀,所以少将军也认可了这个说辞,如今看来,这里面有猫腻。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从今年年初开始,傅大将军又对少将军戴不戴面具不再强制了。 屋里只剩下傅言澈,秦霜,林锦初和秦风四个人,傅言澈这才走近秦霜。 “夫人是如何知道我的生辰日期?”他颤抖着问道。 秦霜看向他,目光渐渐变得温柔,她说:“你长得很像你的母亲,太像了,就连说话的样子都像。” 她说着又指了指姚麟,从林锦初手中将姚麟抱到自己怀中,温柔地拍了拍姚麟,姚麟此时正眨着明澈如一汪泉水般的大眼睛,安静地看向秦霜。 秦霜微笑着对傅言澈说道:“你和这孩子长得也像,你们都是姚家的血脉。” 这回轮到林锦初吃惊了,她和这孩子待在一起几天,但因在路上,很多时候都是傅言澈用布裹着孩子背在胸前,而且那几天孩子总是哭,林锦初给他喂了梧桐水后,他便一直在睡觉。 梧桐水喝了以后,可能身体在修复,吃了就睡,睡了就吃,所以林锦初也没注意他长得像谁。 到了京城,姚麟就跟傅言澈回府了,最重要的是她也压根没把姚麟和傅言澈往一处想。 这么一细看,越看越像傅言澈。 姚麟被林锦初左右打量着,嘴里突然蹦出两个字:“娘,娘。” 边说边伸出两只小手要林锦初抱。 林锦初听到姚麟叫她娘,吓得本能地向后退了两步,秦霜和秦风都笑了起来。 “我是姨姨,姚麟,叫姨姨。”林锦初怕吓着姚麟,因为傅言澈说过,自从他们开始带姚麟,姚麟没有说一句话,他们都以为姚麟还没学会说话,又或者是吓得不会说话了。 “姚麟会说话啦?”傅言澈有些激动,他本就觉得自己和姚麟这孩子有缘。 “娘,娘。”姚麟没有叫姨姨,又叫了两声娘,双手举着要抱。 林锦初连忙接过姚麟笑着说:“好,好,好,咱们姚麟喜欢叫娘就叫吧,咱以后多个干儿子也不错。” 咱这是母凭子贵的节奏啊!姚家可是拥有万贯家产,底蕴深厚,远不是那别院里收的那些。 林锦初心疼地看向怀中的姚麟,然后问秦霜:“母亲,你说傅大哥是姚家人,他的母亲是姚家人,还是他的父亲是姚家人?” 傅言澈也越来越好奇了,姚家人生的孩子怎么会到傅家,而且看样子他现在那个母亲并不知道这回事。 要是知道他是姚家血脉,以她那种毒舌早就骂出来了。 别人都羡慕傅大将军一生只有一妻,一个妾室都没有,人生圆满,可傅夫人脾气很差,阴晴不定,一不高兴,嘴里什么都骂得出,尤其是傅大将军以前在军营时,府里只有她做主。 她常常无故处罚自己,甚至他后来也住进军营,也被她以各种借口叫回县城的将军府里打骂自己。 傅言澈少时看过一本书,说母亲爱之深才会责之切,慈母多败儿等等,他那时候觉得母亲是因为爱自己才会对自己最严格,所以才会更加拼命练武,读书。 现在想起来只觉得可笑,原来自己不是那母亲亲生的,所以自己才和二弟三弟不一样的待遇,所以从小到大,对自己一直很刻薄,非打即骂。 有一次甚至因为三弟喜欢自己的头上戴的玉冠,被母亲要求给三弟,他第一次拒绝了,因为那是打了胜仗陛下赏赐的,御赐之物是不能送给别人的。 可就因为这样,母亲罚自己在雪地里跪了一夜,直到暮山进军营叫回傅大将军,才将他带回军营,差点毁了他两条腿,那天回来后就一直发热,连续烧了三天才醒了过来。 也因为这件事,傅大将军第一次打了母亲,并禁足一个月,后来还是他求情,才放了她。 他那时候想,母亲定是对他严格,所以他更加发愤,不管是学文还是练武都刻苦到了极致,谁知道他越是优秀,对方更加不高兴。 整个傅家只有父亲是偏向他的,其他人对他都冷淡,至于二房三房应该是不知道内情。 “难怪姚家这些年总是不断地往镇北军送粮食送银子。”傅言澈喃喃地说道,整个镇北军都受过姚家的大恩,尤其是灾荒年,没有补给和军饷,对军队来说就是釜底抽薪。 朝廷每年批的补给和军饷经过层层盘剥,送到镇北军时,不过只剩下十之一二了。 所以镇北军大营里甚至还供奉着姚家老家主的牌位,就是这位姚家老家主带头给镇北军送粮送银子,后来老家主去世后,姚家新家主一直这样做,这一送就送了十几年。 第238章 傅言澈就给我姐当干儿子 秦霜看向傅言澈笑道:“你只算半个姚家人,你其实是皇家人。” “皇家人?”傅言澈有些迷茫了。 林锦初脑子里有一个答案呼之欲出,她突然说道:“母亲,莫非傅大哥就是那位颖贵妃生的孩子?” 傅言澈脑袋一下子炸开了,所有的答案都有了结果。 怪不得老皇帝对他那么纵容,他八岁时上战场,十岁时傅大将军受了重伤,按道理镇北军那个时候应该有新的主帅,但皇帝默许十岁的他成为少将军,更让重伤的傅大将军在北境边关养伤,说白了就是给他撑腰。 又对他有求必应,要虎符给虎符,他在京中这些日子也没人怪罪,原来他一直都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份。 秦霜点点头,含笑看向林锦初,自己女儿真是聪明,有真本事,做事果断,这才是秦家的孩子啊! 春枣的性格自私自利,从小便是,以前她一直以为春枣的心性是像林家人,没有遗传到秦家人的优点,现在才知道,就连林知远,她的夫君也不是林家人。 现在才知道,原来春枣的性格是遗传自平信侯夫妇。 秦霜很肯定地说道:“没错,你便是姚颖,也就是颖贵妃生的儿子,名萧承宇。” “可那孩子不是和颖贵妃一起被烧死了吗?”林锦初问道:“如果皇帝明知道他没死,为何让他流落民间?” 秦霜轻轻地看了看怀中的姚麟,摇了摇头:“具体为什么,我也不清楚,但我知道皇帝和颖贵妃那时候感情很好,他这么做定是为了保护你,当时严家和吴家势力太大,大到可以颠覆皇权的地步。 皇帝一直小心地让两方平衡,甚至挑动两方互斗,但效果甚微,后来严家对我们秦国公府下手,我流落到了落叶镇,京城发生的事,我就更不知道了。” 林锦初突然问道:“母亲是怎么认得颖贵妃的?你们一个在京城长大,一个在江南长大的。” 秦霜的眼神分外温柔,她徐徐道:“我认得颖贵妃也是在皇宫的一次宫宴上,那时候颖贵妃刚怀孕,她还没有晋封为贵妃,当时是四妃之一的颖妃,尽管这样也遭人忌恨。 那晚宫宴前,天已经黑了,几乎所有人都去了殿里,宫宴准备开始了,我因为有些头晕,所以和丫鬟在御花园里多待了一会儿,无意中听到有人密谋在颖妃吃食中下药,让她出丑发狂,因为只有这种药宫女验不出来。 他们其实更想下堕胎药,但颖妃很小心,每一样吃食都严格验过才敢吃,当时她身边有个医女来自药王谷,是皇帝特地为她找来的。 我当时很害怕,犹豫着要不要告诉颖贵妃,我们秦家曾受过江南姚家的恩惠,虽然这事已是祖上几辈发生的事,但父亲曾一再告诉我秦风,将来有可能一定要报答姚家。 我不知道那个医女能不能验出毒药,但不敢冒险,因为对方已经说了,这毒药是验不出来的,无色无味,银针也验不出来。 于是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不顾危险亲自将这事告诉了颖妃,所以当晚颖妃一口都没有吃,但我的做法显然激怒了别人,我一直不知道我秦家后来的灭顶之灾是不是与这件事有关。 想害颖妃的人我至今都不知道是谁,究竟是皇后的人还是严家的人,不得而知。 但自此之后,我便和颖妃成了朋友,但因她在宫中,我们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后来小皇子出生后,颖妃便成了颖贵妃,百日宴那次我进了宫看望他们母子。” 秦霜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林锦初连忙递上梧桐水给她:“母亲,傅大哥,舅舅,你们坐下来说。” 几个人坐下来后,秦霜接着说道:“原本我以为孩子百日宴贵妃娘娘肯定很开心,哪知道见她眉宇间有淡淡的哀愁。” 我便问她:“娘娘,可是出了什么事?” 她原本不想说,见我担心便说道:“小霜,如果让你选,在自己和家族中选一个保存,你选哪个?” 我当时心就一沉,我知道她不会无故问这么一句。 见我没有回答,她叹了口气说了句:“罢了,你不会遇到这种选择,只希望有一天若是遇到我儿有困难,能顺手拉一把就拉一把,可怜我的孩子才这么点大……” 她又说了一句,这一句是她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她说,我好累啊!为了生下宇儿,整天提心吊胆,若是有一天我不在了,我的孩子该怎么办? 我比她小几岁,当时是不太理解她的话,皇帝对她几乎是宠冠后宫,如今又生下小皇子,怎么会让她选择?她又怎么会不在了。 听我母亲说女人生孩子后会多思多忧,有的人甚至会得病,卧床不起,我以为贵妃娘娘也是这样,便安慰了她几句。 当时也没太放在心上,心里想着,只要娘娘喜欢跟我聊天,我便多进几次宫开解开解她。 哪知才过了几天,就听说颖贵妃的宫殿走水,母子二人均被烧死,我这才细思极恐,多番打听那个婴儿的消息,得到的消息都是母子均死了。” 秦霜说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林锦初走过去搂住她,拍了拍她的肩膀:“母亲,别伤心,都过去了,傅大哥如今还好好的,以后你就多对傅大哥好一点。” 秦风马上就说道:“以后傅言澈就给我姐当干儿子吧。” 他一听说傅言澈是皇帝的儿子,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不能让锦初嫁给皇帝的儿子,所以才说了这句话。 傅言澈本来有些感伤,但又庆幸母亲的故友竟是锦初的母亲,突然听到秦风说这句话,他顿时噎住了。 但他不知道为何脱口说了一句话:“也是,半个儿也是儿。” 这回轮到秦霜愣住了,这孩子的意思是看中了锦初?可锦初傻愣愣的,好像没反应过来,也是锦初才十一岁,太小了,还不懂得男女之事。 秦霜越看傅言澈越满意,她瞪了秦风一眼:“皇家的孩子怎么可能做我的干儿子,想什么呢?” 第239章 西山村的人来了 秦风委屈地看向自己的姐姐:“姐姐以前最疼我的,现在傅言澈都排在我前面了,哼。” 他这个样子将秦霜逗笑了,林锦初连忙转移话题说道:“这次回随州后,母亲要尽快帮舅舅解决终身大事,等锦初下次回去,希望多了个舅母。” 她没有将舅舅这些年受的罪告诉母亲,这件事得让舅舅自己去说,只是母亲听了恐怕又会很伤心。 不过这一切总算都过去了。 秦霜听到自己的弟弟快三十了还没成亲,心里一阵酸楚,她知道锦初这是在给自己打预防针,好有心里准备,强压着难过,说了句:“不是说要离开这里吗?现在天色已晚,早点出发吧,明天这府里的老夫人回来就不好了。” 傅言澈点点头,这次浩浩荡荡人真不少,好在那些暗卫都是自己隐在暗处跟在后面,傅言澈抱着小姚麟,林锦初扶着秦霜,顺利地到了宝芝堂。 宝芝堂的韦掌柜已经收到消息,早就做好了准备,见到秦霜还是吃了一惊,这位一定是少谷主的母亲,上次让少谷主受了惊,这一次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好少谷主的母亲。 “少谷主,上次之事……”他安排所有人进了后院,这才满怀歉意地对林锦初说道,但没说完就被林锦初打断了。 “韦掌柜不要多想,上次之事与你无关,不过那些人都死了,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事发生。”林锦初安慰他道。 “初儿,传闻宝芝堂是药王谷开的,可是真的?”秦霜突然开口道。 “嗯,是的,母亲,这位就是宝芝堂的韦掌柜,那是他的侄儿韦强,他们都是药王谷的人。”林锦初点头应道。 “那,不知道韦掌柜知道不知道药王谷有个九姑?”秦霜的神情有些紧张,她小心地问道。 韦晨听到这个名字怔了一下,九姑自从十六年前回到药王谷,再也没有出山,江湖上几乎没有人还记得她的名讳,她一直很低调。 “夫人认识九姑?她如今在药王谷清修,早就不问世事。”韦晨答道,他有些奇怪,这么久了,还有人记得九姑。 “她真的还活着,太好了。”秦霜说了这么一句,便不再问下去,只淡淡地说了句:“以有听说过她,没事了。” 而林锦初却明白母亲所说的这位九姑恐怕就是当年留在颖贵妃身边那位药王谷的医女。 秦霜突然又反应过来问林锦初:“初儿,你怎么成了药王谷的少谷主了?” 女儿不是才逃荒出来的吗?怎么又和药王谷扯上关系? 林锦初笑着说:“这件事啊舅舅知道,父亲也知道,祖父也知道,噢,我师父钟谷主也在随州,等回到随州,你问父亲吧。” 她说着转头看向韦晨问道:“九姑是谁?” 韦晨连忙答道:“回少谷主,九姑是先谷主的女儿,也是你师父最小的师妹,在你师祖的徒弟中排行第九,你师父是大师兄,她年轻时曾外出游历,加上名字叫慕容玖月里又有个玖字,所以在外自称九姑。” “原来如此。”林锦初看母亲的神情,便知道这个慕容玖月便是颖贵妃身边那位医女,想来只有她这个小师姑才知道当年宫里发生了什么。 她安慰母亲道:“小师姑既然在药王谷,以后总有机会见到的,母亲且先回随州。” 秦霜点点头,她归心似箭,在木家服侍老夫人几年,老夫人瘫痪在床,脾气很大,动不动就摔这摔那,只有她细心周到,脾气又好,也不嫌弃她又脏又臭,每天都帮老夫人擦洗得干干净净。 她还在老夫人的房中点上自制的熏香,就连老夫人的衣服都被香熏过,老夫人身边一步都离不开她,木家对她也十分满意。 她一直想找个机会写封信给林知远,但木家人很严格,不准她与林家通信,当初林家卖她时再三说明在村子里已传她死了,木家人也答应了这个条件,加上老夫人确实离不开秦霜,所以她自始自终都没有机会写一封信给林知远报个平安。 幸运的是老夫人一直病着,始终没有死,也间接地保护了她的安全,直到有一日宫中来人,将她接走,老太太不依也没办法。 然后她就被关到那个别院里直到今日被救出。 林锦初将母亲和舅舅,还有小姚麟送上船,见船已渐渐驶离她的视线才依依不舍地往回走。 韦晨再三保证:“少谷主请放心,这条路是新辟的一条水路,官府还不知道,船上的船夫都是有功夫的,沿路都有我们的人护着,不会有问题的。” “嗯,辛苦了。”林锦初点点头,药王谷果然不是一般的商家,实力非凡,只要母亲和姚麟顺利回到随州,她就安心了。 把林锦初送回平信侯府,傅言澈依旧让暮白和暮水留下,这才离开了平信侯府。 第二天一早,林锦初还在空间睡觉,外面的大门被敲得咚咚作响, 小麻雀们连忙向小苍梧汇报。 “主人,快起来,西山村的人来了,还有那个罗嬷嬷的尸体也运回来了,听说尸体现在正放在江氏外面的庄子里,江氏带着西山村的人现在正在锦绣院外面。” 西山村的人来了,林锦初有一瞬间迷茫,西山村还有人活着? 这时候青芝也进了屋,她轻轻地敲了两下卧室的门:“小姐,小姐,你醒了吗?夫人让我们开门,开还是不开?” “江氏不是被禁足了吗?怎么又出来了?”林锦初边穿衣服边不解地问道。 她打开门,让青芝帮她梳了个简单的发式,用玉簪子别了一下头发,任由青芝帮她穿好外衣。 “侯爷上朝去了,二小姐在自己院子里,老夫人听说中午才会回来,所以她就自己跑出来了。”青芝帮林锦初穿好衣服,系好腰带,这才满意地答道。 “开门!林锦初,你给我开门!”江氏的声音很大,不像平时那样温婉雅致的样子。 林锦初摇摇头,看来这个江氏和罗嬷嬷关系真的不一般啊!一个老奴婢而已,死了就死了,竟还用冰将尸体抬回京城,为了这个老奴婢,不惜违抗侯爷的命令,私自跑出来找林锦初算帐。 第240章 是你杀了罗嬷嬷 林锦初打开锦绣院的大门,大门外面乌泱泱的站着一群人,站在最前面的是江氏和潘嬷嬷,还有江氏身边服侍的几个丫鬟。 还有就是西山村的人,西山村的人来得还不少,里面有村长和村长的两个儿子林友直和林友安,村长的侄子铁栓,还有林春桃,林春草,林春柳,林四牛,还有林大庆一家四口。 另外还有十几个人应该也是西山村的,林锦初看着眼熟但叫不出名字,都是在逃荒途中见过的。 这时候后面有一个人拄着一根木棍挤到前面,林锦初不由得瞪大眼睛,她怎么也没想到林老头竟然还活着,果然是祸害活千年。 林家这些人命还真硬,小一辈的四个都活了下来,林锦初记得林老头当时都没什么气出了,像一摊烂泥一样躺在木板上,竟也活了下来。 所有人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发出一阵阵酸臭味,应该是很久没洗过澡了。 林锦初有些受不了那味,不由得后退几步,这些人虽然身上破烂不堪,但精神头却特别好,看向林锦初的眼神闪着亮光,似乎很乐于见到林锦初马上要完蛋了,个个脸上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 见林锦初打开大门,西山村的人就直接往里面冲,青芝和院子里的婆子拿起木棍就要打人。 江氏这时候指着青芝她们几个怒骂道:“我看谁敢动,谁动今天就卖了谁,卖到最下贱的窑子去,反了天了,认不清这府里谁是主子。” 她怒气冲冲的样子让林锦初觉得很陌生,不管是原主记忆中的江氏,还是林锦初见过的江氏都是天天端着,一副大家贵妇,高门主母的派头。 锦绣院这些人的卖身契都在江氏手中,只有青芝和迎春,腊梅三个人的卖身契当初被林锦初要了过来,说是以后给她当陪嫁丫头,其他人的她没要,反正这些人也进不了内院。 其他人的卖身契林锦初不是没想要,是没有找到借口,江氏也不可能把这些人的卖身契都给她,否则锦绣院就会完全失控,毕竟林锦初不是她的亲生女儿。 林锦初让她们退了下去,她怎么会为难这些下人。 江氏这才像斗胜的公鸡一样昂着头进了锦绣院。 她到堂屋的正位上坐了下来,看向林锦初怒道:“林锦初,他们所有人都能证明,姚嬷嬷和侯府的侍卫,管事就是你们一家人杀的,现在只要你交出秦风,还有你弟弟,还有你那死鬼娘三个人就行,等你嫁到三皇子府,我再放他们出来。” 林锦初将她的弟弟和娘救回来接到锦绣院早就有人报告给她了,她当侯府主母这么多年,到处都是她的眼线,胡姨娘刚接手,还没来得及换了这些人。 林春桃急了:“夫人,怎么能放他们出来呢?这个贱人凭什么嫁到三皇子府,她如果能嫁,那我们也能嫁,她和我们是一样都是贱民,有什么资格做皇子妃。” 江氏用帕子捂住鼻子,没好气地看了林春桃一眼。 村长连忙拉了拉林春桃:“别多嘴,听夫人的安排。” 他看向林锦初朝他们这边投来冷冷的目光,有些心虚地低下头。 林锦初一直不明白当初那个和蔼可亲,对他爹很友好的那个老人,如今怎么变成这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应该是从知道她爹不是林老头亲生的开始,村长内心就有了变化吧? 后来在林锦初一家四口和柳如宁对立,村长很自然地偏向县令大人一行人,从那个时候开始,大家就注定不能同行。 唉,林锦初叹了口气。 这时候外面有人叫了一声:“二小姐,您来啦!” 众人回过头向外看去,待看清来人后,个个热情地走上前去:“春枣,是我们啊!” “春枣现在真漂亮,好福气,侯府的嫡亲的女儿就是不一样,瞧这皮肤多好,细白娇嫩的,哪像以前在地里干活……” “哪像有的人,明明是个冒牌货,还上赶着硬赖在侯府当小姐,脸皮够厚的。” “刚才夫人说什么,大丫头的娘亲不是死了吗?夫人怎么让她交出来?秦风又是谁?” 苏锦春本来很嫌弃这些人,但听到的都是赞赏她的话,只得硬着头皮对这些人笑了笑。 她走上前来,亲热地拉着江氏的胳膊,轻声地问道:“娘,怎么把这些人放进府里来了,臭死了。” 她的声音很小,西山村的人不敢站得太近,所以没有人能听到,但林锦初却听到了。 江氏瞪了她一眼,这话怎么能在这里说呢,她当然不会喜欢这些人来自己府里,但他们却是罗嬷嬷被林锦初杀死的有力证人。 于是看了林锦初一眼,再一次问道:“怎么样?将你弟弟,秦风还有你娘交出来吧,只要你交出来,我就不与你计较,等你嫁入三皇子府,回门之日,我必将他们交还给你。” 林锦初冷笑道:“他们要杀我父亲和弟弟灭口,我岂能留他们性命,要我交出弟弟和母亲,还有舅舅,那是不可能的,夫人还是死了这个心。” 江氏脸黑了下来:“你敢!” 林锦初冷冷地看向江氏,缓缓说道:“我有可不敢,谁想动我的亲人都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就算是你也不例外,别以为我不知道,罗嬷嬷敢自作主张要杀我父亲和弟弟,肯定是你授意的。 当初你知道我不是你的女儿,毫不犹豫地就送我回乡,这一点我并不怪你,各回各家,本就应该的,就算你连我头上的簪子都全部要走,只给了我一支木簪子,我也没有埋怨你。 但你派了那么多人想带我回侯府,还想让人杀了我的亲人灭口,这一点我绝不会容忍。 我本无意再回侯府,你们又派人抓了我母亲,以此来要挟我,严贵妃是不可能知道我母亲还活着的,肯定也是你跟西山村的人打听到的,对不对?” 林锦初说完看向村长和林老头,她母亲当年被卖,知道的人肯定不多,要不然早就传开了,林知远在村子里从缘还是不错的。 第241章 给我杀了他们 果然村长的头更低了,林老头倒是一直昂着头,手里拄着一根木棍。 江氏看向林锦初道:“是又如何?凡是知道这件事的人都只有死路一条,你父亲和你弟弟当然不能活着。” 林锦初扬声对西山村的人说道:“你们听到没有,我不是平信侯府嫡女这件事,你们西山村这些人都知道,侯夫人刚才可说了,知道的人都得死,你们恐怕也没什么好下场哦!” 青芝在一旁很担心林锦初,现在秦风不在,两个暗卫暮水和暮白平时也没有露面,青芝不知道他们存在。 西山村的人听到林锦初这么一说,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他们战战兢兢地看向江氏和苏锦春。 “夫人,您可不能过河拆桥啊,我们保证不会外传的。” “是啊,我们肯定不让别人知道。” “这件事烂在肚子里了。” 苏锦春突然说道:“不是说现在凤命之女另有其人吗?三皇子娶不娶她还得另说,再说就算三皇子娶林锦初,也不过是当个摆设,你以为三皇子是因为爱你才非你不可吗?” 苏锦春心直口快,江氏又瞪了她一眼,事实虽是如此,但此时也不是说出来的时候,大家心知肚明就行,要真是能嫁给三皇子当正妃,平信侯府也不敢这样对林锦初,侯府老夫人还不知道京城发生的事,还在做着嫁孙女到皇室的美梦呢。 原来是这样,西山村的人这才松了口气。 林春桃脑子反应快说道:“那是不是就是说林锦初是假货这件事可以公开了,我们也不用死,我就说嘛,林锦初凭什么能做三皇子的正妃,不过如此嘛。” 江氏顺势说道:“大家不用担心,本夫人定不会为难你们,此事过后,我必让人安置你们到庄子上做活,你们不过二十几人,这点人本夫人还是能安排好的。” 林春桃连忙说道:“我们听夫人的安排,春枣姐是我亲姐,我信你们。” 苏锦春最讨厌别人提起春枣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总是提醒她,她曾在乡下长大。 林锦初懒得理他们,便对江氏说道:“交出我母亲,我弟弟,我舅舅那是不可能的,他们早就被我送到安全的地方,所以还请你们离开锦绣院。” “你算个什么东西,也配叫我离开,你要明白,这是我的府上,我让你走你得走,让你留下你才留下,罗嬷嬷为你所杀,总有一天,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你。 而且只要还在京城,就没有找不到的,你且等着。”江氏恶狠狠地看向林锦初,她恨不得马上就让林锦初死在她面前。 自从林锦初来到京城后,平信侯府完全变了样,亲生女儿和她离了心,儿子也整天闷闷不乐,侯爷对她冷冰冰,她这个当家主母还被禁了足。 就连她的性格都变得不像原来的自己了,她变得越来越易怒,越来越容易发脾气,每次夫君和儿子来看她,想和她好好说几句话,都被她呛走,侯爷已经好几天没去看她了。 儿子也只是躲在门外看她一眼就离开了。 自从凤命之女的风声出来之后,再也没有人请她赴宴,更可怕的是听说凤命之女吴乐凤被人劫了。 听说昨日侯爷想见严贵妃都被拒绝了,江氏估计这门亲事现在悬了,所以她才想着将林锦初的家人先囚禁起来,以防林锦初跑了。 在江氏看来,要是能成亲,林锦初就被关到三皇子府做个工具人,要是这门亲事成不了,那就只能给罗嬷嬷偿命,死在她的手中。 林锦初冷笑道:“夫人这是希望我离开,还是不希望我离开,要是希望我离开,那我一会儿就走。” 反正在京城待一段时间就回随州了,嫁三皇子是不可能的,本想等侯府老夫人回来看看苏锦春和老夫人之间的热闹再走,现在恐怕要提前离开了。 江氏站了起来:“你走不了,你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不就是死在府中给罗嬷嬷偿命,要不就被关到三皇子府。” 林锦初被她的话逗笑了:“侯夫人好像忘记了,我弟弟和我母亲都能被我救出来,区区侯府竟想关住我,你不觉得太可笑了吗?” 江氏一噎,顿时觉得自己好像变蠢了,是啊,短短时间,林锦初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会变得这么厉害,三皇子的别院都敢闯,还能将人救出来,明明以前在侯府时她很容易拿捏住这个丫头。 不过她还是说道:“那又怎么样?不过是个别院,救出来也不算什么本事吧?” 林锦初知道江氏显然不知道那个别院有多可怕,以为是普通的别院呢? 林锦初突然想到罗嬷嬷,于是对江氏说道:“夫人,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一个乳娘能让夫人这样用心,能让人用昂贵的冰从几百里外将尸体运到京城,这似乎有些不合常理。 难道,罗嬷嬷才是夫人的亲生母亲,忠勇侯府那位夫人并不是你的亲娘? 要不然夫人怎么除了每年过节过年送年礼,很少回侯府呢?所以,一个贱婢生的贱种也配做平信侯府的正室夫人?” 她说得很慢,边说边盯着江氏看着,江氏每一个表情她都看得清清楚楚,她见到江氏很慌乱,这样的神情就连一旁的苏锦春都看出不正常。 西山村的人这时候也感觉到了,他们就奇怪,一个府里的老仆,怎么还买了昂贵的棺木,十几个人恭敬地抬着,从那么远的地方运到京城的郊外庄子上,现在还没有安葬。 难道这尊贵的侯夫人真的是一个贱婢所生? 所有人看向江氏的眼神瞬间都变了。 江氏羞恼地高声朝外叫道: “放肆,你胡说什么呢?来人!给我射箭,给我杀了他们,除了本夫人和二小姐,其他一个都不要留。” 江氏说着朝外面一招手,院墙上顿时出现了十几个弓箭手,齐刷刷地将箭对着众人。 第242章 夫人可还记得罗梅 西山村的人吓得四处躲藏,林春桃拉着林春草干脆想躲进林锦初的卧房,被青芝拿着木棍挡在外面。 村长也吓得面如土色,到这个时候他们才明白,自己被侯夫人带到这里来其一是给罗嬷嬷之死作证,但最重要的是侯夫人并没有想让他们活着离开。 他们来的时候是在城门外坐上马车里的,守门的人只数了他们有三辆马车,也没有看里面,听说守门的是靖卫军的,也主是侯爷管辖下的军队。 所以就算他们死在侯府也没有人会知道。 村长越想越害怕,这时候他才知道后悔,他甚至觉得凡是和林锦初作对的最后都没有好下场。 想到这里,他就要往林锦初这边走,同样被青芝拿着长木棍挡住了。 “锦初,我……我……错了,你……”他突然身体一顿,后背已中了一箭,站在靠门边的几个人已经倒在地上。 林锦初冷眼看着这一切,她在想,如果这些人没有到平信侯府,没有专门为伤害她而来,更没有流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或许,她会考虑要不要放村长父子一命。 可这些伤害一次又一次累加起来,林锦初心里这道关过不了。 眼看着西山村的人死得越来越多,就连站在边上的林老头腿上也中了一箭,摔倒在地。 林老头几乎吓死了,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林锦初从地上捡起一支木箭,她看向林老头说道:“我们家还有一笔账要和你算,哦,忘记告诉你了,我爹已找到亲生父亲了,也就是我的祖父,当年你将我重伤的祖父狠心推下山,他吉人天相,竟没有死,但你欠他一条命。 所以……由我来向你索命。” 她说完手中的箭一甩,箭头直接刺向林老头的眉心,林老头的眼睛瞪得很大,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将所有的私房银子五十两全部给了孙子林四牛,他才答应带着自己一起走。 本以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欢天喜地想进平信侯府享福,谁知道竟会死得这样突然。 林老头觉得自己的呼吸越来越吃力,越来越轻微,他很想张大嘴巴深吸一口气,但这种平时最简单的一件事,现在却异常奢侈,他看向林春桃,手朝林春桃伸去。 林春桃躲在苏锦春身边,嫌弃地躲开林老头的眼神,装作没看见。 林老头重重地垂下手,脑袋耷拉下去。 暮白和暮水在屋顶上,几次想下来杀了那些弓箭手,但都被林锦初制止了,他们之间关键时候是以暗语联系的,只要他们在屋顶上学一声鸟叫,林锦初咳嗽三声,便是回应。 如果林锦初没有回应,则表示不必行动,那他们则无需出面。 林锦初又捡起一支箭,眨眼功夫就到了苏锦春身边,以箭头抵着苏锦春的喉咙。 “苏夫人,让他们都撤了,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伤了你的宝贝女儿就不好了。”林锦初冷淡地看向江氏说道。 江氏不止对林锦初没有感情,对苏锦春同样是,经过禁足这段时间观察,她禁足的这几天,苏锦春从未去看望过她,更没有关心过她。 尤其是之前还推风儿到湖里,又自作聪明将堕胎药的事搞砸,有时候江氏甚至觉得苏锦春是故意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侯爷讨厌她这个正妻。 苏锦春吓得脸色煞白,朝江氏求救道:“母亲,快救我啊!我还不想死。” 好不容易改变了梦中的发展路径,辛苦回到侯府,她还想享受富贵荣耀一生,可不想这么快就死了,她还没活够呢,还没有杀了老夫人为梦中的自己报仇,还没有看到林锦初死在她前面,她怎么甘心? 江氏冷冷地看了苏锦春一眼,也懒得装了。 “你说过你梦里的很多事,唯独没有说梦里在侯府过得怎么样,你推风儿落湖,是想淹死他,对不对?如果没有林锦初救下风儿,风儿现在已经没了。 是不是在你的梦里,我们对你不好,所以你回到平信侯府就是为了报仇,对不对? 还有,给胡姨娘下堕胎药也是你说将那药藏到锦绣院,记侯爷记恨林锦初,结果那药却藏在我的房间,也是你做的,对不对?因为根本没有其他人进过我房间,除了你可以轻松出入。 所以,你是生是死,与我何干?林锦初,你不是要杀了她吗?那便杀吧,正好不用脏了我的手。” 江氏一连串说了几个对不对,一声比一声急促,她对苏锦春的恨积攒到这一刻,终于爆发出来。 苏锦春震惊地看向江氏,她想解释,但张着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还是第一次看到亲生母亲对自己原来这么大意见,有这么大的恨意。 原来她什么都知道啊!哈哈哈…… 她大笑道:“对,在梦里我死得很惨,都是因为你们,你,老夫人,还有苏锦雪那个贱人,你们都该死,我回来就是报仇的,我要杀了你们。 我要亲手杀了那个死老太婆,那个小贱种,将侯府的人全灭了,哈哈哈。” 江氏听得浑身颤抖,她指着苏锦春:“你,你……” 就在苏锦春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之时,林锦初却松开了。 松开她的那一瞬间,苏锦春拔下头上的尖锐的簪子,冲到江氏面前朝着江氏的脸就乱扎一通。 江氏痛得双手乱舞,想推开苏锦春,却又推不动,她大呼:“潘嬷嬷,快杀了这个贱人,救我。” 林锦初奇怪地看向潘嬷嬷,因为她见潘嬷嬷一动不动地站着,并没有上来救江氏的意思。 直到江氏倒在血泊中,脖子上,额头都在往外流血,潘嬷嬷才走到江氏跟前。 她俯身看向江氏,用清冷如寒冰的语气对江氏说道:“夫人可还记得当年在江府时,处置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她叫罗梅,是被你下令活活打死的,打了一百棍,打成了一滩肉泥,夫人可记得?” 江氏震惊地看向潘嬷嬷,她不明白处死一个小丫头与潘嬷嬷何干?况且,她在忠勇侯处死的丫鬟那么多,谁还记得哪个叫罗梅,不过是一帮贱货想爬床而已,死了就死了。 既然卖身给了侯府,那她们的命就是侯府的,想要她们生才能生,想要她们死就只能死,哪有那么多想法。 第243章 潘嬷嬷复仇 “那是我的亲姐姐,当年我们一家向南逃荒,被流民冲散我与家人分开差点饿死,后来我被一个女子捡了,养母身体不好,为了给她治病,报答她的救命之恩,我孤身卖身入府,卖身所得的银子给养母买药。 说也奇怪,我在忠勇侯府竟看到了我的亲姐姐,相隔两年未见,我姐姐还是那么好看,我们相认不过几天,我姐姐竟被你那个恶毒的弟弟强占了。 看着伤心欲绝的姐姐,你不仅没有同情,反而命人将她活活打死,还说杀一儆百,重打一百棍,可怜的我的姐姐…… 我躲在一边看着,捂住自己的嘴,不敢哭出声,眼睁睁地看着姐姐死了。 明明是你的弟弟不停地侵害府里稍有姿色的丫鬟,但你总是不问青红皂白将那些女子或卖到最低下的窑子,或打死以讨好你的弟弟。 你知道自己不是忠勇侯的嫡女,自己的生母不过是罗嬷嬷那个贱婢,于是拼命讨好府中主母,可惜人家看不上你,你便上赶着讨好那个恶魔弟弟,他干尽坏事,你处处帮他善后,你们都是一丘之貉。” 潘嬷嬷说到这里,用帕子抹了一下眼泪,接着说道:“于是我用三年时间讨好你,接近你,只是为了有朝一日能为姐姐报仇,可惜罗嬷嬷那个老东西护你护得太紧,一直都没有机会下手。 所以,你觉得,我会救你吗?” 潘嬷嬷说着,边流泪边笑着说:“我父亲在逃荒时被人打死,母亲带着姐姐艰难求生,她才十四岁啊,长得可好看了,花一样的年纪,就被那个恶魔毁了。 你身为女子,不仅没有一点同情,更不会制止悲剧的发生,反而助纣为虐,你的心真狠真恶毒啊!” 她说完捡起地上一支箭,大步走到江氏面前,她蹲下身说道:“我用了一辈子等这个时机,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不嫁人不生孩子,现在明白了吧?” 话音刚落,她手中的箭直直地刺进江氏的心脏,一箭不够,她拔出箭,带出一串血雾,再次扎下去。 直到江氏已经断气,她还在不停地往江氏身上扎。 苏锦春已经吓晕过去了,林春桃和林春草两个人则发了疯似的大叫着往外面跑。 外面的箭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这时候又有一群人走了进来。 来的人挡住了外面的阳光,看不清来人的脸。 只听到她的话响起:“潘嬷嬷,你刚才的话可是真的?” 林锦初一下就认出了那个老太太,原主的记忆里有,侯府老夫人也是个现实且冷酷的人,所以她当初才会看中江氏,选了江氏给长子做正妻,因为她们两个是同一类人。 老夫人对原主还算可以,毕竟原主当时已和三皇子定下亲事。 所有人呆呆地看向刚走进来的老夫人,潘嬷嬷这才停了下来,她力气几乎用尽,身上都是血,靠着墙根坐在地上看向老夫人。 她的眼神迷茫,好像不知道老夫人是在问她。 “老夫人问你话呢,江氏真是罗嬷嬷那个贱婢的亲生女儿?”老太太旁边的一个婆子厉声问潘嬷嬷。 林锦初在心里呵呵两声,原来老夫人不是问江氏是不是杀了那么多人,她才不会在意杀人这件事,大概大户人家后宅都少不了这些腌臜,或许没这些手段,老夫人还看不上呢。 老夫人看中的是家世,是身份,她介意江氏竟不是真正的侯府嫡女,而是一个低贱的婢子所生,这要是被外人知道,不笑掉大牙,这大儿媳妇可是老夫人千挑万选出来的,而且是她最满意的一个。 潘嬷嬷忽然就清醒了许多,她毫不畏惧地抬起头看向老夫人,满脸的血还没来得及擦去。 林锦初不得不感叹老夫人的内心强大,应该是见怪不怪了,这样的惨状她一点波澜都没有,还能冷静地问潘嬷嬷。 “老夫人要不信可以问一问忠勇侯那位恶魔世子爷,他是最清楚的。” 老夫人得到她想要的答案,便转过身去,朝身边的婆子挥了挥手,婆子从袖子里抽出一个白色绫缎,然后圈住潘嬷嬷的脖子,用力勒起,只几息功夫,听到一声骨断的声音,她才将白色绫缎扔到地上。 林锦初看得目瞪口呆,抬起头,见老夫人已走到门口。 然后林锦初就听到老夫人缓缓说道:“将二丫头抬到她的院子里去,老身倒想看看,她是准备怎么样杀老身。” 走了几步,她又转过头看向林锦初,眼神突然变得冷厉,她暗红色的薄唇轻启:“大丫头这段时间就不要外出了,安心备嫁。” 等他们走出大门,外面的弓箭手都已经撤走了,然后进来不少丫鬟婆子还有府丁,将那些尸体拖走,然后打水的打水,扫地的扫地。 很快,屋里屋外就打扫得干干净净,好像刚才发生的一切是一场梦,青芝在屋里点了熏香,以遮挡血腥味。 其他的西山村没死的人也被带走了,林锦初将自己关进卧室,直接进了空间。 既然老太太让她留下,那就陪她们玩几天,省得又要找地方住。 接下来的五天,府里一片平静,就连江氏死的消息都被瞒了下来,大概是怕江氏死了,林锦初要守孝三年不能出嫁,所以刻意瞒住这个消息。 林锦初也难得在空间里练武看医书,在别墅里享受安静的时光,这是从来到这个世界还是第一次这么清闲。 听说苏亭风被接到老太太身边养着,府中的中馈正式交到胡姨娘手中。 第六天的傍晚时分,就听到暮水传来的消息。 “林姑娘,将军府传来消息,说是秦风杀进了严府,主子已经带着人过去了,你不用着急。” 林锦初吓了一跳,舅舅不是回随州了吗?看着他上了船,怎么又回到京城? 但严府是个龙潭虎穴,岂是舅舅一人能撼动的,就算傅言澈带人去了,也远远不够。 “暮水,暮白,你们带我过去。”林锦初径直往外面走去,见到青芝又叮嘱道:“守好锦绣院,现在要注意,不要和老太太正面起冲突,有人来请进来就行。” 老太太的手段,她是见识到了,只能说江氏远不如老太太高明狠毒,青芝要是和她来硬的,无疑是以卵击石。 第244章 秦风杀进严府 林锦初还是第一次来严府,严府比吴国公府还要气派,天还没黑,林锦初看得真切,看得出严府装饰得极为奢华,前院的地砖铺的是清一色的白玉,连廊的柱子也是用白玉装饰。 皇帝这都能容忍,难怪即使在皇宫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才过了四十就一直病怏怏的,应该是被吴家和严家气的。 上了屋顶,林锦初看到舅舅和严府的暗卫打了起来,傅言澈带了二十几人也在和严府的人混战。 林锦初看到有个老者正朝秦风骂道:“好你个白眼狼,当初要不是我严家救了你,你早就被人杀了,哪里还能在这里蹦哒?” 秦风一剑砍了面前暗卫的脑袋,血溅得到处都是,老者吓得连连后退退,吹胡子瞪眼睛,浑身哆嗦地看着秦风。 秦风见前面的人有傅言澈在挡着,便立于院墙之上对老者说道:“严老贼,你不要狡辩,想我秦国公府满门都被你严家所杀,说是将我救下,不过是早就候着我,每一年给我灌下那么多的毒药,还给我下咒,你们严家好狠的心,反正现在我也没几天活命了,干脆大家一起死算了。” 秦风说着,就从随身挎背着的一个灰色布包里拿出一个瓷瓶,林锦初这才知道舅舅为何有这么大的底气到严家来报仇,原来他自己悄悄做了炸弹。 在随州时,制作炸弹的过程,林锦初并没有瞒着祖父,父亲和舅舅三个人,所以舅舅早就烂熟于心。 秦风拿出火折子,一下子就点燃了手中的炸药,朝那老者扔去。 老者一开始没想到这是个什么玩意,炸开的那一瞬间,才被身边的暗卫扑倒在地。 由于炸弹点燃后扔出的时间稍晚了一些,是在空中爆炸的,所以只炸死了两个人,其他的人或多或少被炸碎瓷器炸伤了。 老者的手臂也被碎瓷片割伤了,严府的府医连忙不顾危险冲上去包扎,老者以为秦风只有一个炸弹,便壮着胆子对秦风说道:“给你灌药是我们不对,因为你当时总是发狂,情绪极不稳定,一个武功极高,但情绪随时不稳定的人,我们当然是很害怕的,所以才……” 林锦初冷笑,严府也太不要脸了,给人灌下致命的毒药,还说成是无辜的,要不是她用梧桐树叶天天熬水给舅舅喝,又以各种好药精心养着,恐怕舅舅如今的身体已经垮了。 那老者又道:“但秦国公府当年被灭门,真不是我严家所为,这一点我可以对天发誓,若是我严家当年带人灭秦国公府,就叫我严家人不得好死。” 秦风舅舅愣在那里,林锦初知道在这个世界发毒誓是很可怕的,除非严家真的没有做,否则谁也不敢发这样的誓言。 “那是何人所为?”秦风颤抖地问道,他送阿姐回随州,走了两天,见他们确实很安全,便留下书信给阿姐,自己悄悄折返,特地跑回京城就是想为爹娘报仇。 他清醒后每日就是想着要报仇,当时他和阿姐两个人就躲在荷花池里,亲眼看着蒙面贼人冲进府里,将府里所有人杀光,看着爹娘在火光中朝他们摇头,让他们不要出来。 严国公见秦风这样问,他便摇头道:“这个老夫确实不知道。” 他虽然不知道,但也能猜测到大概,无非就是吴府,如果不是吴府,那只能是坐在最高位的那个人,至于灭秦府的原因,他至今都没有想通。 见秦风愣在那里,严国公摆一摆手让众人停了下来。 然后从严府的各个角落冲出来几百个弓箭手,将他们围得水泄不通。 严国公突然说道:“秦风,老夫若想杀你,你们今天铁定走不出去,所有人都得死。 我严家能有今天,怎么可能一点后招都没有,念在我严家当年对你确实有私心,今日便不怪你们闯府的鲁莽行为,也不怪你伤我府中之人,你们快离开吧。” 听他这么说,再看看密密麻麻的暗卫,秦风和傅言澈打算离开严府,林锦初已经来到这里,他们并不确定,既然秦国公府不是严家人杀的,那再待下去真不一定能走得掉,傅言澈带来的暗卫已经有两个人受了伤。 弓箭手给他们让开一条路,就在他们一步步往门外走时,弓箭声突然响起,傅言澈一个飞身跃起,在所有人都没看得清怎么回事时,他已经锁住了严国公的喉咙,秦风和其他暗卫则以剑挡住了射过来的箭。 好一个狡猾的老东西,在这儿等着呢,林锦初都被他们惊出一身冷汗,就连她都以为严国公是真的放舅舅和傅言澈他们离开。 原来是让他们放松警惕来一个一网打尽。 傅言澈的手紧紧地锁住严国公:“让他们放下手中的弓,否则别怪我杀了你。” 傅言澈和手下的人此时都以黑布蒙面,只有秦风一个人是露着脸的。 他的声音低沉,但严国公还是听出来了。 “你是傅言澈?呵呵,除了你,东夏国谁还能有这样的身手,是老夫轻敌了。”严国公并没有立即叫人停手,反而说道:“你不敢杀老夫,杀了老夫,陛下不会放过你,再说,你要是杀了老夫,你们今天全部都会死在这里,老夫这么说肯定是有底气的。” 傅言澈轻笑一声:“宋家别院的那些人都给我们杀了,你说我们能不能出得了严府。” 他边说手中的力道加大了一些,严国公有些透不气来,脸都憋成了猪肝色。 他的手一扬,弓箭手才停了下来。 傅言澈刚放开手,严国公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刚才他可是从鬼门关走了一遭。 “原来,宋家别院那些人竟是傅言澈你杀的!可你不过是一介武夫,如何能杀了那人……”屋里有个中年男子指着傅言澈说道。 秦风来严府杀人,严家的人都躲进屋子里,在外面的只有严国公一个人,当然还有那些暗卫和弓箭手,就连严府的下人都躲进屋里。 他们都很忌惮秦风,他手中的剑有多快,严家的人都知道,往日这把剑对付外人时有多爽,现在对着他们时就有多可怕,就刚才那一点时间,秦风和他带来的这些人已经杀了他们精心培养的暗卫十几个。 第245章 将军夫人赵氏 林锦初知道他所说的那人,是指那个能操控黑火之人。 她此时正和暮水,暮白躲在你屋顶上那棵高大的树叶里面,还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行踪,所以他们反而将下边发生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这不可能,肯定不是你,告诉我们,是谁,究竟是谁做的?”他的声音有些颤抖:“所以,里面的银子也是你们拿的?银子呢?” 傅言澈没有理他,而是将严国公挟持到一个角落,低声问严国公:“当年颖贵妃是怎么死的,是不是你们严家害死的?说!” 严国公一怔,今天这事怎么又和颖贵妃扯上关系了,不是秦风来寻仇吗?怎么傅言澈也掺和进来了。 “你是如何认识颖贵妃的?”他问道,脑子里忽然有了个大胆的猜测,脸色顿时大变。 “别废话,快说,当年是不是严贵妃想害死颖贵妃腹中的孩子,被秦霜知道,告诉了颖贵妃,所以你们忌恨秦霜,这才灭了秦国公满门,说,是不是?” 他说着手中的力道又增加了,秦风站在他身后,护着傅言澈,以防有人放暗箭,其他人则紧紧地护着他们二人。 “不是的,不是的,害死颖贵妃的人其实是……”严国公刚说到这里,突然远处飞来一支箭,正中严国公的咽喉,严国公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死了。 林锦初朝箭的来路寻去,发现那里空无一人,就好像刚才那支箭是凭空射出来的。 林锦初细思极恐,看来东夏国并不是没有高人,而是高人都没有干正事,他们都成了皇权和其他权贵们争权夺利的工具。 巫族人是,宋玉杰的母亲也是,还有一个或者不止一个比他们二人更厉害的高人隐藏着,他们究竟是谁。 严国公死了,严府突然就乱了起来。 “给我射死他们,一个都不准跑。”里面的中年男子声嘶力竭地大叫着,显然严国公的死吓到他们所有人。 林锦初突然跳下来,拉住傅言澈和秦风就跑。 “快离开这里。”她叫道。 将傅言澈和秦风往前一推,她拿出冲锋枪朝那些弓箭手一顿乱射,转眼就射死几十人。 看着眼前的人一批一批倒下,严府的人都吓傻了。 “快走。”林锦初说着,一个跃起,跟在秦风和傅言澈身后,飞身上了屋顶,其他人跟着他们离开。 秦风一声不吭,只顾跟着他们到了将军府。 平信侯府的老夫人回来了,那老夫人一看就不是省油的灯,林锦初希望秦风舅舅能住到将军府里,因为她自己说不准哪天不高兴就会离开平信侯府。 之所以现在还没有离开,一是她并不怕老夫人,也抱着看戏的心情,想看看老夫人回府后和苏锦春,苏锦雪将会上演什么好戏。 二是她想带走青芝,所以她才跟着到将军府,看看将军府能不能安排青芝暂时过来住一段时间。 傅言澈带着他们到了前院的正堂,几个人坐了下来。 “锦初,我……”秦风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想说自己错了,但又觉得自己没错,他只是太急了,秦国公府当年那一幕惨状每天如藤蔓一样缠绕在他的心头,他和姐姐一样,始终不能安心。 他想弄个明白,想知道当年爹娘还有府中那些人的尸体埋在哪里?秦府当年是不是严家人所杀。 他其实只是想弄明白后再杀人的,可那些围上来时,他头脑一片混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杀人。 锦初说他的脑神经并没有完全恢复,容易失控杀人,他自己也发现了。 林锦初如何能责怪他,只是心疼地安慰道:“锦初没有怪舅舅,等弄清楚了究竟是谁灭了我秦府,锦初和你一起手刃仇人。” “好。”秦风的眼中含着泪,这一刻他很脆弱,没有人懂得他和阿姐这一路走来有多艰难,不过幸好找到阿姐了。 “谢谢你,傅大哥,你又救了我舅舅。”林锦初真诚地对傅言澈道谢,傅言澈这个人什么都不说,但处处替她和秦风着想,她心里是很感动的。 “傅言澈,我说这府里怎么没有人,原来你又出去杀人啦,哟,怪不得瞧不上母亲帮你找的人,原来自己找好了,听说你在外面还养了个野崽,莫不是那野崽子是这个女人生的?” 外面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阴阳怪气地,随着声音越来越清晰,从外面走进一个中年贵妇。 妇人生得美艳丰腴,梳着原萝髻,插了四对明晃晃的金钗,还有一支金质镂空莲花步摇,穿一件水蓝色的对襟襦裙,她颧骨略高,眼神斜挑,阴冷而凌厉地看向林锦初。 她身后跟着四个丫鬟,四个婆子,个个气势很足,满是不屑地看向林锦初。 林锦初平静地和将军夫人对视着,就算没有听秦霜说了傅言澈的亲生母亲不是这位夫人,她也一眼能肯定这个女人不可能生出傅言澈这样的儿子。 前面几天闲着无事,林锦初向暮白打听过这位将军夫人,因为暮白已经将杨宛月的事告诉过林锦初,母亲又说了这女人不是傅言澈的生母,所以林锦初也八卦了一下。 暮白说了,这位将军夫人是傅毅的一位亲信的独女,当年那亲信曾救过傅毅一命,傅毅大难不死许给他一个承诺,那人并要求将军娶了他的女儿为妻且不得纳妾。 傅毅是个心善之人,加上知道他的女儿长相出众,且满心满眼都是他,脑子一热就答应下来。 要知道以傅大将军的条件能娶一个世家贵女为妻,更不用说还不准他纳妾,当时很多人责怪那亲信太贪心,下属救大将军本就是分内之事,哪能以救命之恩来要求大将军娶他女儿为正妻。 第246章 侄女赵芸儿 但大将军却笑着说,救命之恩当报,再说自己常年在战场上,指不定哪天就战死沙场,若是没死却残废了就更委屈人家姑娘了。 大家一想,是这么个理,这才高高兴兴地在边关帮傅大将军办了婚事。 结果一语成谶,傅大将军可不就重伤不起,现在还在床上躺着呢,而人家将军夫人却为大将军生下三子,虽然二儿子和小儿子是废柴一个,被夫人惯得不成样。 但大儿子傅言澈却是无论人品样貌,还是才学武功都是相当出挑,最重要的是傅言澈挑起了镇北军的重担,年纪小小就成了镇北军的主帅。 现在大家对将军夫人可是心服口服,个个都恭恭敬敬。 林锦初看着眼前的妇人,心里不由得呵呵两声,她可生不出傅言澈这样出色的儿子。 赵氏见平时在她面前听话温顺的傅言澈,今日见到她竟没有起身行礼,恭敬地叫她一声母亲,反而冷冷淡淡地直视着她。 “怎么?外面有了野女人,敢跟母亲作对了,连对母亲起码的礼节都没有了?给我跪下!”赵氏当然不知道京城发生的事,只以为是林锦初教唆傅言澈和自己作对。 她一向很享受这个大儿子对自己的迁就和恭敬,她越是对傅言澈不好,哪怕拿鞭子抽他,找各种借口处罚他,他都很听话,不敢违逆半点,就算让他夜里跪在雪地里,他也老老实实地跪足一夜。 她这些年来早就将这个野种拿捏得死死的,一想到这个野种竟敢违逆她,赵氏心里涌起一股恶意,不,没有人能违逆她,所有镇北军都对她恭敬异常,她都习惯了被人仰视的滋味。 若是这个野种敢脱离她的掌控,生出反骨,那她就要将他的反骨敲碎再重新接上,让他彻底为她的两个儿子在前面开疆拓土,而自己的两个儿子则喝他的血,吃他的肉。 直到利用殆尽后,等那个老东西死了,再找个机会弄死这个野种。 赵氏心里飞快地盘算着,见傅言澈没有像以往那样听话,虽然说让他跪下已是四年前的事,那个时候傅毅还没有受重伤,还能带兵杀敌。 但那是傅毅少有的一次警告她,说是教育孩子只要不过分,他是同意的,但唯独跪这一样绝不可以。 他没有说为什么,但语气却严厉至极,傅毅一向对她这个主母十分敬重,镇北军的人常常说大将军铁骨柔情,对敌人凶狠,对夫人却是极其温柔。 可现在傅毅已瘫在床上,这个野种还不乖乖听她的话。 没想到这一次傅言澈只是冷冷地看向她,依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不要说跪,连站起来叫她母亲都没有。 赵氏心里一阵慌乱,难道是这个野种长大了,翅膀硬了,不愿意再受她的控制了? 不对,他一向很孝顺,甚至比她的亲儿子还孝顺,事事以她为先,除了定亲这件事不依她,其他的都听她的。 “好啊,你如此翅膀硬了,不再听母亲的话了,我要告诉全京城的人,你傅言澈不孝不敬母亲,让你名声扫地,让镇北军的人个个都看不起你,看你还怎么带兵,还怎么当主帅?” 赵氏边说边用帕子抹眼泪,她都这个样子了,要是傅毅在,早就受不了她这一套,她从来不会撒泼打滚,那是粗鄙之人才会做的,她只要哭一下,儿子也好,夫君也好,个个都围着她转,给她赔不是。 傅言澈依然冷冷地看向她,好像在欣赏她的表演。 “你尽管去说,我不在乎了。”傅言澈笑道,他现在是完全明白了,赵氏从前用这一套对他,他都只能乖乖听话,一个孝字压死人。 不孝这个词赵氏经常挂在嘴上,但也只用来对付他,对傅言澄和傅言泓,赵氏从来只有宠溺,从来没用过,对他们有求必应。 当时他只以为赵氏是对他严格,因为他才是镇北军的主帅,肩上担着重责,而二弟三弟则不同,他们只需要在他背后做自己就好。 他太蠢了,竟从未看出端倪,哪有亲生母亲会以莫须有的罪名让自己的孩子跪在雪地里一夜。 哪有亲生母亲会对自己的孩子非打即骂,甚至明知道自己根本不喜欢杨宛月,拼命地将她塞给自己。 而二弟三弟却都能选自己心仪的女人为妻。 她这是膈应他啊! 赵氏没想到他会这个态度,往常一说到不孝,傅言澈就慌了,而今天傅言澈竟说不在乎,这一下子赵氏更慌乱,她的眼睛从傅言澈身上转移到林锦初脸上。 肯定是这个贱妮子撺掇傅言澈不听她的话,想到这里赵氏恶狠狠地瞪了林锦初一眼,这一眼让林锦初莫名其妙。 “芸儿,你过来。”这时赵氏朝后面叫了一声。 林锦初不知道她叫谁,这时候从赵氏后面那个丫鬟背后走出来一个姑娘,因为个子不高,所以被前面的丫鬟挡住了。 那女子除了个子不高之外,长得和赵氏有四五分相像,也是很美艳,少了几分稳重,一双桃花眼多了几分轻佻。 她好像刻意等着这个时候出场似地,对自己的美貌很是自信,穿着一身粉色收腰襦裙,梳着双丫髻,左右两边各簪一只薄如蝉翼的白玉蝴蝶步摇,随着走路轻轻颤动着,腰肢细软得如枝头上的梅枝,轻轻一掐就能断。 她眉目含情,艳逸灵动,看向傅言澈的眼神多了一丝期盼,羞上带怯,怯中含羞。 她走到傅言澈面前,福了福身,声音柔软得能滴出水来。 “芸儿见过少将军。” 赵氏得意地看向傅言澈,这侄女一向是她调教的,当年她就是这样将傅毅牢牢地吸引住。 傅毅对她情根深种,连妾室都没一个,所以赵氏也想让侄女对傅言澈用这一招。 要知道镇北军里几个年轻的副将都喜欢芸儿,只不过芸儿没看上他们。 她只生两个儿子,对没生女儿心有遗憾,于是便将大哥的女儿赵芸儿接到身边,赵芸儿对傅言澈的心思,她这个姑母当然知道,但她一向视赵芸儿为自己亲生的女儿一样。 对傅言澈这个从外面带回来的野种恨之入骨,怎么可能将最爱的侄女嫁给他呢? 第247章 你必须对芸儿负责 杨宛月也喜欢傅言澈,而傅言澈避之如鬼魅一样,他越是对杨宛月不喜欢,赵氏就越想将杨宛月嫁给他,她就要他娶一个不喜欢的人膈应他。 没想到杨宛月是个没用的,哪怕她已经为杨宛月铺好路,只要傅言澈有信回到边关,她便第一时间通知杨宛月傅言澈的行踪。 杨宛月紧跟着傅言澈,杨氏就是喜欢看着傅言澈头疼,看着他甩不掉杨宛月,讨厌杨宛月,却又不得不娶她。 可惜杨宛月把自己折了,竟然被人扔进青楼,蠢货!杨氏在心里暗暗骂道,她当然知道这事和傅言澈脱不了干系。 她从北地收到傅二夫人送来的急信,第一时间就想到让自己的侄女嫁给傅言澈。 因为她现在的想法变了,只要芸儿生下傅言澈的儿子,那么傅言澈就可以死了,等老东西和傅言澈都死了,镇北军和将军府,甚至整个北境都是她儿子和孙子的。 赵氏预想中的场景没有出现,傅言澈只冷冷地赵芸儿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一句话。 林锦初则边喝着茶,边欣赏着赵芸儿的表演,只可惜空间里的点心和瓜子没法拿出来。 这芸儿姑娘除了个子稍矮,容貌倒真是不错,比那位杨宛月还要略胜一筹,可惜她遇到的是傅言澈这个不解风情的直男。 “啧啧啧!”林锦初想着,嘴里不自觉地发出几声遗憾的调调。 这语气在赵氏和赵芸儿听来就是嘲讽,赵芸儿时常跟随姑母到镇北军中给大将军和少将军送吃食,只要一到军中那些少年将军们眼睛恨不得钉在她身上。 “姑母。”赵芸儿见傅言澈不理她,林锦初又副看戏的神情,她实在是无地自容,那点自信在傅言澈面前被击得粉碎。 杨氏见侄女出动也奈何不了傅言澈,便想从林锦初身上入手。 林锦初见她看向自己的目光不怀好意思,便站起身朝傅言澈说道:“傅大哥,我和舅舅先回去了。” 傅言澈点点头,也站了起来。 “我送一送你们。” “不许走。”杨氏张开手拦住林锦初,她以为林锦初怕了,心想只要拿捏住林锦初这个软肋,傅言澈只有妥协的份。 林锦初双臂交叉抱在胸前,她饶有兴趣地看着面前这个美艳的女人,美是挺美的,但就是太俗,她突然觉得傅大将军当年能娶这个女人,或许看上的并不是她的长相,更可能是因为要掩盖傅言澈的身份。 因为暮白曾告诉林锦初,说傅大将军当初成亲很匆忙,突然就答应了那个侍卫的要求,而且半月之内就成了亲。 而且据说夫人当时是怀了孩子的,生产的月份不过是提前了两个月,夫人挺着大肚子到过军营,所以镇北军的人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傅言澈不是夫人亲生的。 “不知道夫人想怎么样?”林锦初笑着问。 “你这个狐狸精,我要杀了你。”赵芸儿突然拔下头上的金簪就朝林锦初扑来,她满心满意地跟着姑母来到京城,就没想过回去,那些手帕交的小姐妹个个都知道她到京城就是嫁给傅言澈的。 好不容易姑母才答应下来,她岂能轻易放弃,只要眼前这个小贱人脸上被划花了,澈哥哥才会讨厌她,厌弃她。 那样一张美丽的脸,那样高挑的身材,让赵芸儿恶向胆边生,力度之在甚至冲开了赵氏。 赵氏险险被后面的丫鬟扶住,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的景像,太好了,自己这个侄女还是有几分泼辣的,这一点比自己厉害,想拿捏住心爱的男人,就得十八般武艺都要用得上,见招拆招,有结果就行,管他过程怎么样? 傅言澈在一旁正想冲过去保护林锦初,林锦初朝他一摆手,制止了他。 紧接着林锦初看了看身后的博古架,给了正朝自己扑过来的赵芸儿一个诡异的笑,然后一个轻盈的闪身,赵芸儿这一次算是拼尽了全力,所以力道很大。 她扑了个空,收不住力道,朝前面两步远的博古架扑过去。 脸咚地一声重重地撞在博古架竖着的百宝架上,左边的手胡乱地撞倒了一个玉色花瓶,玉色花瓶掉在地上,正好砸在她的脚上,也正因为她的绣花鞋柔软,瓶子竟没有碎,只有有了裂纹。 她的右手捶在一个矮脚瓷瓶上,瓷瓶倒是没事,但她手上紧握的簪子却弯过来刮到自己的脸。 鲜血叭嗒叭嗒地掉在地上,除了傅言澈,林锦初和秦风,暮山,暮白等人外,其他赵氏带来的人都被这个变故吓呆了。 赵芸儿哇的一声哭出声来,她的额头瞬间起了一个大包,右边脸颊被划开了,很是吓人,脚疼得直跺。 赵氏冲过来,见她满脸鲜血,惊慌地叫道:“府医,傅言澈,还不快叫府医过来。” “暮山,去叫府医。”傅言澈捏了一下自己的鼻子,他没想到还有这意外收获,忍着笑让暮山去叫人。 赵氏拿出手帕,但又不敢动手擦赵芸儿的伤口,也跟着赵芸儿一起哭了起来,所有的丫鬟婆子都围了上来。 赵氏抬起头,恨恨地看向傅言澈,她说:“这一次不管怎么样,你都必须要娶芸儿了,你必须对芸儿负责,要不是这个贱人,芸儿怎么会伤成这样。” 原本不打算掺和人家的家事,但林锦初听到赵氏左一句贱人,右一句贱人,还要傅言澈负责等等,她再也忍不了。 没等她说话,傅言澈冷笑一声:“想我娶她,做你的大梦,得了,我也懒得和你兜圈子,直说吧,我并不是你亲生的,所以父亲早就说过我的亲事自己作主,你要再像以前一样拿捏我,威逼我,赵氏,我劝你还是识趣一点为好。 镇北军现在还是我说了算,将军府也是我的将军府,你算个什么东西,动不动就想给我塞女人,念在将军府的养育之恩,我不会杀你,但打残你我还是做得到的。” 第248章 杀了赵芸儿 赵氏听了他的话如遭雷击,傅言澈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身世的,等等!什么将军府的养育之恩,难道他不是傅毅在外养的私生子,不是傅毅外面女人生的,而是别人的孩子。 那么,他是谁的孩子,傅毅为何要将一个外人的孩子带到将军府认作嫡长子,她生的第一个孩子为何会早产而死。 赵氏突然觉得自己被一个巨大的阴谋包围着,压迫到她几乎透不过气来。 傅言澈到底是谁?如果不是亲生的,为什么傅毅敢把镇北军交到他的手中,而不给自己的两个儿子。 赵氏哪里知道,镇北军又不是傅家的私军,如果不是有傅言澈在,镇北军早就交到旁人手中。 她再也顾不上赵芸儿,而是指着傅言澈颤抖地问道:“你究竟什么时候知道的?你又是谁?” 傅言澈看向她,脸上带着嘲笑:“我是谁还轮不到你来问,安心做好你的将军夫人,不要再多管闲事,自作主张想给我塞女人,否则我一定打残你的腿。” 他说完又压低声音凑过去说道:“你以后给我塞一个,我就杀一个,而且会从窑子里买十个女人给二弟三弟送去。 你要是不怕,尽管大胆去做。” 他说着,从暮白身上抽出佩剑,一剑刺向赵芸儿的心口,速度之快,让赵氏看傻了眼。 “这是第二个,第一个杨宛月是我叫人扔到窑子里的,赵芸儿和杨宛月像两只苍蝇一样,整天围着本将军转,你可知道,我其实烦透了,早就想杀了她们。 哦,我现在欠二弟三弟二十个窑子里的女人,过段时间派人送过去,让他们好好享用,我想二弟三弟都是喜欢女人的,他们应该很喜欢,到时候你的孙子孙女都是窑子女生的。 让我想想,这样做有点对不起父亲,要不,我让人给二弟三弟喝下绝子药,这样就省事了,反正他们已在外面生下私生子了,只要平安长大,也算是有后了。 只不过他以后娶的正妻就不能生子了,啧啧啧…… 母亲,你觉得呢?儿子这个主意好不好?” 林锦初目不转睛地看着傅言澈,我的天,这还是她认识的傅言澈吗? 他大概恨极了赵氏这个女人,以前以为她是自己母亲,百善孝为先,所以百般忍耐,任她打骂,可怜的孩子,唉!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林锦初同情地唉了一声。 赵氏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侄女,那是她从小到大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啊,怎么就突然就死了。 她趴在地上,摇动着赵芸儿:“芸儿,芸儿,你快醒醒,你别吓姑母。” 这时候暮山带着府医匆忙进来,他一看到躺在血泊中的少女,又见自家主子手中的剑上正在滴血,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府医将手放到赵芸儿的鼻下,又放在她的颈部探了探脉搏,这才摇摇头说了句:“死了,夫人请节哀。” 赵氏闻言呆坐在地上。 暮山对府医摆了摆手,让他退下,就听到赵氏发了疯似的想朝傅言澈扑来,被暮白挡住了。 她大哭:“魔鬼,你是魔鬼,你不是人,芸儿是个多好的姑娘。” 傅言澈懒懒地说道:“杨宛月你也一直说是好姑娘,赵芸儿你也说是好姑娘,这么些好姑娘你为什么不留给你自己的儿子,专往我这里塞,是为什么呀,你是闲着没事做吗?” 傅言澈说完,一把拉住林锦初的手,对赵氏说道:“她才是我最重要的人,以后再从你嘴里听到一点骂她的脏话,我一定毒哑了你,别以为我不敢,你大可以试试。” 哇,林锦初此刻有点飘了,果然是摩羯座的大佬,母亲不是说傅言澈是季冬月初九出生的吗?季冬月在古代就是农历十二月,农历十二月出生的可不就是摩羯座。 她这个飘是一种迷糊,不只是因为被傅言澈这样坚定的话语打动,更多的是在这一刻才看清傅言澈心狠手辣的一面,同时也更心疼傅言澈从前受的苦。 傅言澈太不容易了,小小年纪挑起镇北军的大梁,还要受赵氏这个养母不断地蹉磨。 刻苦,极强的忍耐力,关键时刻下得了狠手,翻脸无情,可不就是傅言澈的性格吗? 赵氏脸上的泪还没有干,化的浓妆随着泪水五颜六色地挂在脸上,哪有刚进门时的美艳动人。 她恶狠狠将目光落在林锦初的脸上,然后哈哈哈地狂笑起来,好一会儿才停了下来。 “好,好,好,傅言澈,你给我等着,只要我不死,一定不会放过你们,你有种杀了我这个名义上的母亲,否则他日必会十倍百倍地还给你。 让我想想,如果你是傅毅从外面抱回来的,那你的身份一定见不得光,以后你还得叫我一声母亲,哈哈,膈应死你。” 傅言澈手中的剑在震动,林锦初看得出他是在极力忍耐着,但他不能杀赵氏,那是他叫了十六年的母亲,要是杀了赵氏,镇北军肯定要起大乱,至少现在还不能杀。 对于极其重孝的东夏国百姓来说,也是不能容忍他们心中的战神是个不孝杀母之人,这个污点傅言澈绝不能有。 最重要的还得顾及傅大将军,毕竟傅大将军对傅言澈是恩重如山。 林锦初拍了拍傅言澈,夺下他手中的剑交到暮山手中,她拿起茶桌上的茶壶,走到赵氏面前,往她嘴里送进两粒毒药,又朝赵氏嘴里灌了几大口水。 她的速度并不快,但却如行云流水般流畅。 “咳,咳,咳!”赵氏被水呛了,不断地咳嗽起来。 “你给……我,咳,咳,吃了什么?”赵氏惊恐地问道,她开始害怕起来,从前倚仗着母亲的身份对傅言澈做了很多过分的事,但傅言澈每次都忍下来,对她一直敢怒不敢言。 没想到几个月未见,傅言澈变得她都不认识了。 这个小贱人更可怕,傅言澈刚才杀人,她站在一旁,竟一点都不害怕,不仅不害怕,还冷眼旁观,甚至还在笑。 赵氏有些后悔自己鲁莽回京城了,她在边关待得好好的,为什么非要听杨氏的话回来呢? 只要傅毅在身边,任由她怎么作,傅言澈都不敢这样对她,可如今,她连将军府都不敢住了。 赵氏一时间进退两难,回北境太没面子了,也对自己的兄长没法交待,不回吧,性命难保,傅言澈现在像疯子一样乱杀人,说不定哪天一个不高兴杀了自己都有可能。 赵氏有些头皮发麻,一动也不敢动。 林锦初见她再也不嚣张了,反而浑身在颤抖着,明显是怕了。 于是便笑道:“刚才给你吃的,当然是毒药啊!你总不会以为是糖豆吧?要是不够,我这里还有,有很多,你不是想报复我和傅言澈吗? 可你知道吗?我和傅言澈一样喜欢杀人,而且我是女子,他不敢杀的人,我敢哦!” 林锦初说着,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把上面镶着红宝石的短刀,她抽出短刀,短刀闪着幽冷的寒光,吓得赵氏身边的丫鬟婆子一顿大呼小叫,个个吓得脸色苍白。 第249章 再次见到巴彦 林锦初又道:“毒药每个月发作一次,一次只有三天,虽是三天,却如万虫噬心,痛不欲生,这是对你以前折磨傅大哥的报复,此毒三年后自动消失,但你如果继续作妖,我不介意再给你下一次。 我这里有好几种折磨人的毒药,你有兴趣的话可以都试试。” 她用最平和的语气,说着最狠的话,赵氏身边的丫鬟婆子都吓得直哆嗦,她们平时也跟在赵氏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耍尽了威风,这下子都哑了。 林锦初已经将师父留给他的医书中的一些药和毒制作了几种备用,有点毒药用起来方便多了。 “你们扶将军夫人到后院吧。”林锦初又吩咐那些丫鬟婆子道。 丫鬟婆子听她这么一说,连忙站起来扶着赵氏就往外面跑,生怕跑慢了,也被林锦初下毒。 有两个粗使婆子将赵芸儿的尸体也抬走了。 等那些人都离开后,林锦初对傅言澈说道:“傅大哥,舅舅先住在你这里,那些人还住在将军府,你们要注意安全。” 傅言澈点点头道:“没事的,一会儿让暮山他们将前后院那道门锁上,她们出入用侧门,互不打扰。” 林锦初离开将军府时天已经黑了,闲着无聊,见月色很好,树影婆娑,凉风习习,便打算走路回平信侯府,这里离平信侯府西侧门不远,暮水和暮白暗中跟着她。 她在街上随意逛逛,经过一个小路时,看到几个蒙面人从眼前掠过,速度之快出乎她的想象。 不知道为何,她总觉得其中有个人似乎有熟悉感,但一时又想不起来,而那人见到她时,也明显身形微顿了一下。 林锦初走了几步,突然停了下来,她转过身,朝后面看去那几个人还没走远。 “巴彦!”林锦初喊了一声,喊完她又觉得不可能是巴彦,巴彦还在苍璃国,这个时候按原主的记载,他应该已经回到苍璃国,利用他外祖父留在宫里的暗线,还有宫外的军队,夺得皇位。 如果是这样,他怎么可能会出现在东夏国的京城。 她怎么会突然想起巴彦了?林锦初自嘲地轻笑一声,正打算回过头继续向前走。 岂料那人竟停了下来,就这样远远地看着林锦初。 林锦初怔住了,这是什么意思?他究竟是巴彦,还是不是巴彦,林锦初暗自觉得自己大意了。 略显瘦削的男子朝林锦初走来,林锦初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几步,来人气势太强,有一种无形的压迫性。 他走到林锦初的面前,轻轻地拉开脸上的那块面巾,巴彦那俊朗深邃,轮廓分明的五官便显露于林锦初面前。 “竟真是你!”林锦初没有一点激动,有的只是害怕,如果巴彦已经当了皇帝,那他来京城的目的是什么,是来见什么人?还是有什么目的?原书中巴彦要三年后才开始攻进东夏国,难道这一世提前了。 “是我。”巴彦清俊的脸庞依旧是冷冰冰的,没有一丝表情。 “你,你来东夏国做什么?”林锦初问出这一句后有些后悔,来东夏国肯定有重要的事,可这重要的事巴彦怎么可能会告诉她呢? 总不能说,我是来提前考察,为攻进东夏国做准备,这也太荒诞了吧。 巴彦一直看着林锦初,没有回答她的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道:“自然是有人请我们来的。” 林锦初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脚底一直冲到头顶,难道原书中巴彦能顺利地仅用三个月就一路畅通无阻地攻到京城,也是有东夏国的人接应,那人是谁? 可惜书中没有写这些,究竟是谁邀请巴彦来的。 就在这时巴彦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你愿意跟我回苍璃吗?” 林锦初觉得莫名其妙,她一个东夏国的人去苍璃做什么,总不会成为他后宫的一员吧? 巴彦答道:“做朕的贵妃。” 他的语气极其平淡,好像在谈一桩买卖。 他果然已经做了皇帝,林锦初只觉得好笑,她用意念问小苍梧:“如果现在能用鲜花杀了他吗?杀了他,东夏国的百姓未来能免遭战乱之苦。” 这是大义,就像当初她救巴彦一样,也是为了免除这场战争,如今看来,巴彦是个野心极大的人。 小苍梧叹了口气说道:“当然不能杀他,别说现在他已是帝王,就算当初救他之时,也杀不了他。” “可柳如宁也是配角,还不一样被杀了。”林锦初不甘地问道。 “那不同的,小姐。”青鸾答道:“帝王命之人受天道保护,杀他必受反噬,说不定空间都保不住,至少小姐不能杀他。 太子会残废因他本就不是帝王之命,残废已是他最好的归宿,否则他只有死路一条,没有哪一任皇帝能容得下一个先太子。” 林锦初听到这里叹了口气。 “锦初,你还没回答朕的话。”巴彦又问了一遍,语气比刚才重了点。 “陛下,可,可贵妃之位是表小姐的呀。”巴彦身后一位中年男子有些着急地说道:“您外祖父帮陛下坐稳江山,按道理表小姐才该是皇后的最佳人选,如果皇后之位不给表小姐,贵妃之位怎么能给一个外人。” “多嘴!”巴彦冷冷地说道,声音如寒冰,让人听了不寒而栗。 “臣越矩了。”那人退后两步,低着头说道。 “锦初……”巴彦又叫了一声,有催促的意思。 林锦初退后两步,深深地看向巴彦,他什么都不说,但林锦初想从他脸上看出点什么,可巴彦的脸总是一种表情,得不到一点信息。“谢谢你的抬举,贵妃什么的,还是不要了,我是东夏人,自然不可能嫁到苍璃国。” “是吗?”巴彦深邃的眼睛定定地看向林锦初:“你的家人也可以一起去,你们不用分开。” “不需要,我一家人在东夏国过得好好的,去什么苍璃国。”林锦初冷冷地答道,到这个时候她也没什么好怕的,最坏的结果就是打咯! 第250章 你想成为朕的皇后吗 “希望你不要后悔!”巴彦说完转过头就要离去。 林锦初鬼使神差地突然好奇心发作,问了一句:“你的皇后是谁?” 巴彦顿住,再次转过身看向林锦初:“怎么?你想成为朕的皇后?” “当然不是,我一直视你为兄,并无男女之情。”林锦初尽量放缓自己的情绪,和巴彦能不撕破脸皮自然最好,要不然当初救岂不是救了个寂寞。 “情是个什么东西?”巴彦的薄唇里吐出这几个冷冰冰的字眼,随后又道:“朕的眼中只有利益。” “哦,那娶我为贵妃对你有什么好处?”林锦初好奇地问道。 因为当初救巴彦时在逃荒的路上,小苍梧,青鸾,甚至空间,巴彦都是不知道的。 “自然是有好处的。”巴彦说完便看向林锦初:“如果朕非要让你做皇后呢?” “陛下……”巴彦身边那人又着急了,眼前不过是个平平无奇地小丫头,哪里就能成为他苍璃国最尊贵的皇后了,这一次他是无论如何都要阻止了。 巴彦举起右手,那中年男子马上就闭嘴了。 另一个男子劝道:“陛下,如今我们根基未稳,还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巴彦就冷冰冰地看了他一眼:“朕自有分寸。” “是,是臣多嘴了。”那人也退到后面,不敢再说什么。 林锦初冷笑道:“巴彦,我是不可能成为你什么贵妃,皇后,我才十一岁,什么皇后,贵妃的都与我无关,我也不稀罕这些。 也许你觉得至高无上的权力很重要,甚至很多人巴巴地盯着你的皇后,贵妃之位,但是很抱歉,我对这些没兴趣,我喜欢过简单的生活。” “入了宫你一样可以过简单的生活,没有人能欺负你。”巴彦继续说道。 原本这一趟来得匆匆,只有两天的时间,国一日不可无君,他用身体不适争取了十五日时间,日夜不停地赶到这里,中间逗留的时间最多只有两日。 他是没想过会遇到林锦初的,准备留下几个千武卫在京城寻找林锦初,没想到竟能偶遇到。 “宫里没有简单的地方,再说我对你从无男女之情,你可以心中无情,只有利益,我不行,三观不合,所以我们之间是不可能同路的。”林锦初坚持道。 她本想无情一点,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要在现代她早就冷冷回绝,然后扬长而去,可面对巴彦,她不敢,不想激怒他。 “你来东夏国是为了和亲吗?”林锦初看向他问道,她希望从这些细碎的行为和言语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偏偏巴彦这个人嘴巴很严,问了半天也没得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巴彦突然饶有兴趣地看向林锦初道:“和亲,是个好主意。” 林锦初心里咯噔一声,直觉暗叫不好,她不明白巴彦最后那神情是什么意思。 林锦初再抬起头时,巴彦已经转过身离开了,瞬间就不见了人影。 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他来东夏国不是为了和亲,那他来是为了什么?有什么事能让一国之君亲自来一趟。 还有,巴彦原本打算立的皇后是哪一位,巴彦身边那人说得没错,苍璃国能做皇后的非巴彦外祖父的亲孙女莫属,没有外祖父,巴彦想夺回皇位,根本就不可能,究竟还能谁能抢走这个位置。 既能说服他的外祖父,让他外祖父和那些帮他的人心服口服,又能让苍璃国的群臣和百姓信服。 除非那人是东夏国的公主,东夏国的公主有三位均已经嫁人,再说东夏国如今处于乱世,也不具备让东夏国公主成为苍璃国皇后的条件啊! 林锦初突然灵光一闪,难道是凤命之女吴乐凤,不可能吧? 吴乐凤和三皇子已有夫妻之实,巴彦这种有强烈占有欲的人怎么可能娶吴乐凤做皇后。 “小苍梧,让小麻雀追上他们,看他们去哪里。”林锦初对小苍梧说道。 “好的,主人。”小苍梧应了一声,其实不用林锦初说,他已经与身边的小麻雀说了。 街上的行人已经不多,林锦初了无心再逛,也没人侧门进来,而是从平信侯府外围的院墙跳了进来,再悄悄回到锦绣院。 青芝还在屋里点着油灯帮林锦初绣鞋面,看见她进来,连忙迎了上来。 “小姐,你回来啦!”她放下手中的绣绷欢喜地叫道。 “嗯,今天府里有没有人过来锦绣院?”林锦初问道。 “没有。”青芝摇了摇头:“这几天好诡异,夫人死了几天也不发丧,本来还有十天左右小姐应该嫁给三皇子,但现在也没动静,小姐,嫁衣和嫁妆都还没准备好呢。” “这事你就不要管,做好你的工作就行。”林锦初笑道,根本就不可能嫁给三皇子,她当然不会告诉青芝这些。 “嗯,青芝都听小姐的。”青芝对林锦初时不时冒出一句工作,收工之类的话已见怪不怪,也明白了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早点休息吧,衣服鞋子这些可以到外面买,灯下做针线活太费眼睛了。”林锦初说道,她不想自己人太过辛苦,别人能代劳的事,没必要亲力亲为。 再说她空间里买了好几对鞋子,还有好几套衣服备着呢。 别人只要真心对她,她都会厚待的,现在有小麻雀小喜鹊盯着,她很容易能辨别身边的人,青芝确实是不错的。 倒是迎霜和腊梅偷偷去找过苏锦春。 “小姐,青芝不累,小姐待青芝真好。”青芝见小姐关心自己,很是开心,自己真的很幸运,会遇到小姐这么好的主子。 秦风离开后,青芝又睡回耳房,林锦初由得她。 林锦初关上门,进了空间,回到别墅,有一种在现代回到家的感觉,吃着父母给她专门准备的饭菜,心里特别踏实。 她吃完饭习惯性地看了看父母用红豆拼的字,父母每天留的字一般都是让她注意休息,注意安全,家中一切都好等等。 第251章 巴彦去了吴国公府 今天留的字却让林锦初一怔,父母拼的字竟是:“宋司礼来了。” 宋司礼是林锦初在现代的前男友,他来到林锦初的家乡F市,也是他曾读大学的地方,这一点林锦初在梦中是看到的,但宋司礼不是说他是孤寡命,不能靠近她父母吗? “他来家里了吗?”林锦初拼出这一句,她还是有点担心的,她能穿到这个地方,说明有些玄学的东西不可不信。 “没,他堂弟来家的。” 宋司礼的堂弟宋司南也是在F市读的大学,和他们是同一所大学,因此林锦初和他也很熟悉,以前也来过林锦初家里吃过饭,毕业后就留在F市工作,人品还是不错的。 原来宋司礼上次在她坟前说托了人照顾她爸妈,原来说的就是宋司南。 “哦,宋司南是可信的。“ “嗯,那孩子人品不错。” “他父母早年车祸去世” “啊,可怜的孩子。” “让他陪你们。” 让他陪你们二老,恕女儿以后不能在你们膝下尽孝,林锦初想到这里,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她不敢让泪水掉到桌子上,父母看到会更伤心,用帕子捂住眼睛。 “爸妈都听你的。” “以后当成你们的孩子。” “他说会照顾我们。”父母又拼出一行字。 “宋司礼在F市。” “你怎么知道?” “梦到的。” “你还好吗?初儿。” “爸妈,我很好。”林锦初的手飞快地拼着红豆,她还是第一次发现竟能用红豆拼字和父母对话,也不知道是什么开始有这个功能的,以前也试过几次都不行,一天只能两边各拼一次字,且字数有限制。 “你在哪里?”桌子上又滴下几滴眼泪,是母亲在哭,林锦初的心一阵抽疼。 “我在平行空间。”林锦初强忍着泪水继续拼着字。 过了好一会儿,父母那边都没有再拼出字,林锦初想再问一问,发现刚拼两粒就自动打散了,应该今天只能说这么多了。 今天能和父母对话,林锦初既难过又开心,难过是因为再也见不到父母了,开心是有空可以和父母说说话,这样就当她还在现代,在南方,一年也和父母见不了两次面。 这么一想,她心里舒服了很多,至少现在她能每天吃到父母做的菜,能住在自己的家里,已经很满足了。 小麻雀飞了回来,小苍梧连忙飞进别墅。 “主人,小麻雀说巴彦一行人进了吴府,然后又进了皇宫,吴府的人求巴彦出兵杀了三皇子,阻止三皇子成为新的太子,哪怕苍璃军打进东夏国也在所不惜。” 难道原书中让苍璃大军畅通无阻打到京城外围的也是吴家人?书中描写先是鞑子军攻下京城,打进皇宫,杀了新皇帝和严家人,皇后自杀,傅言澈带人冒死带走皇后和小皇子,但对吴家人却一字未提。 老皇帝死之前,太子已死,书中写的是被三皇子的人杀了。 紧接着傅言澈带领大军攻进京城,杀了柳家满门,扶持小皇帝上位,成为东夏国权力最大的摄政王。 现在发生的一切早已偏离了轨道,老皇帝还没死,太子残废。 林锦初正想着,小苍梧又说道:“小麻雀还说,太子全身的筋骨都被打碎,成了躺在床上的废人一个,吴乐凤天天以泪洗面,发誓一定要报仇,因此是吴家人主动联系苍璃国的新皇帝巴彦。 说是将凤命之女吴乐凤献给巴彦,有凤命之女的加持,巴彦一定能扩大疆土,吞并其他小国,成为一代帝王。 事关凤命之女的传说早就传到周边各国,各国之间的商人互相往来,其中不乏有细作,消息传得很快,巴彦身边的人自然也都听说了。 收到吴家这样的示好,吴家可是皇后的母家,而且巴彦的人也打听到太子确实已经废了,苍璃国的臣子十分眼热,催促巴彦尽快答应下来。 就怕怠慢了吴家人,让吴家人不高兴,万一将凤命之女送到周边其他国家,比如鞑靼,比如南月国,西炎国。 巴彦马不停蹄地来到东夏国,一路畅通无阻,连马都有各个驿站的人准备好了最好的良种马备着,以最大程度地节省时间。” 林锦初叹了口气,东夏国被吴家,严家这样自私自利地把控着,迟早完蛋,只希望祖父和父亲能抓紧操练新兵,这样至少在战乱来临时,随州能有自保之力。 “那巴彦怎么又进了宫?”林锦初不解地问道。 照理由吴家私自约敌国就已经犯了通敌卖国之罪,是要抄九族的,怎么巴彦还堂而皇之地进了皇宫。 “小麻雀到了皇宫外围就进不去了,好像整个皇宫都被人施了法似的,小喜鹊在里面出不来,好几天都没有消息了,小麻雀在外面进不去,里面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小苍梧接着说道:“有点邪门,好像有个更大的BOSS藏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主人还是要注意着点,没事我们早点回随州吧!我总感觉要出大事。” “还能怎么样?再怎么乱,也不关我们的事。”林锦初问道,小苍梧的直觉很准,她心里没来由的有点慌,也不知道为什么。 “巴彦那个坏种憋种一肚子坏水,我觉得他进宫很可能和主子有关。”小苍梧缓缓说道。 青鸾也直点头:“我也感觉是。” 林锦初冷笑道:“他不会还在做梦,让凤命之女的吴乐凤做他的皇后,让老皇帝下旨赐我给他做贵妃吧,想得倒挺美,真要逼急了,本姑娘到苍璃国一游,将他的皇宫都给烧了。” “对,对,对,烧了他的皇帝,让他娘的做不了皇帝。”小苍梧的声音有点兴奋,很久没这么高兴了。 青鸾忍不住泼他的冷水:“你试试用涅槃之火烧皇宫,王母娘娘会不会让你在人间再待上几世。” 林锦初倒没想过让凤凰烧苍璃国的皇宫,她道:“杀鸡焉要用牛刀,我做些炸弹即可,只要不烧死巴彦就行。” 空间里的小动物加上雪球都在一旁听得手舞足蹈,仿佛这是一件十分好玩的事。 大家聊得很兴奋,已经忘记了危险正悄悄来临。 而此时在镇北将军府中,傅言澈已经睡下,不过他今晚不停地在做梦。 第252章 傅言澈的梦境 傅言澈梦到一个奇怪的地方,那里高楼大厦,有很多比马车更快的车,他看到有很多年轻的男女在一个叫什么大学里。 他们穿的衣服和古代不一样,女孩子很多留着长发,男子则都是短发,他看到了林锦初。 林锦初还是扎着高马尾,这一点和现在的林锦初差不多,只是服饰却完全不一样。 她穿着白色的短袖衣,蓝色的裤子,那种布料他们这里没有。 他看到林锦初和一个高个子,长得很好看的男子手拉着手一起,他们一起逛街,一起到图书馆看书,一起去玩,男子看向林锦初的眼神很温柔,而林锦初则笑得很开心。 男子亲热地叫她初初,林锦初则管男子叫司礼,叫得真亲热,哼,初初也是他能叫的。 原来这就是长大后的林锦初,个子高挑,眼神清澈明媚,有着蓬勃向上的生命力,好像浑身发光一样吸引人,她真美。 傅言澈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哪怕是在梦里,他也看得很不开心。 梦里的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四年过去,大学毕业了,林锦初和那男子兴高采烈地规划未来,准备结婚,他们管成亲叫结婚。 男子突然收到家里的电话,他们管那个巴掌大的小东西叫电话,然后男孩子就回到了老家。 傅言澈随着男子也跟着回到他的家乡,那是一个像西北边关的小村子,和南边的地方相比,这里很落后,和东夏国北境差不多。 甚至比东夏国北境的村子还荒凉,村子里只有老人和孩子,年轻人都离开了村子去了那些有高楼大厦的地方。 男子的母亲病怏怏地坐在床上,老妇人对那个叫司礼的男子说道:“儿呀,你生下来那天,就有一神婆经过咱们家门口,嘴里叨叨地说是你生下孤寡命,克父克母克亲人,当时母亲还不信,你父亲当时气得朝道士泼了一桶泔水,赶走了她,说他再胡言乱语,就让把她抓起来。 没多久,最疼爱你的阿爷在你两岁时就去世了,他是抓鱼掉到水里溺死的,你信吗? 村口那条河,他年年都抓鱼,水性好得很,河水又不深,偏偏他就淹死了,很邪门。 我们没敢告诉别人你的事,除了你阿爷,家里其他人都好好的,也许只是碰巧而已,所以很快我们就忘记这事了。 你六岁时你奶也病死了,她身体一向很好,突然就得急病去世了,那时候她可宠你了,天天去学校接送你,一天都离不开。 直到你奶也去世了,这个时候我们心里有点害怕,不是怕死,是怕别人知道你的合格,会视你为洪水猛兽,我和你爸小心地守着这个秘密。 然后你上高中时你叔和婶夫妻二人又遭了车祸,人没了,留下司南一个孩子,那孩子可怜哪,唉! 等你十七岁上大学那年,你父亲也没了,到这个时候娘再也不能自欺欺人了,娘相信了那个神婆的话。 娘知道你在大学谈了个女朋友,谈了四年了,感情一直很好,要不趁毕业分了吧,别祸害人家姑娘了。 陪娘几年,娘现在身体也不好了,就在县城找个工作,也离司南远一点,咱们家总要留下司南这个血脉。 你父亲死前回光返照时突然说了句,说你是天上的什么神仙下凡历练,注定孤寡,说是不能结婚,有喜欢的人也要离得远远的,否则那些人都会一个一个地死去。 他还说了一句娘不愿意听的话,说你只能活到三十三岁。 你父亲去世后,你上大学第一年寒假回家高高兴兴地说谈了一个女朋友,我当时心里就咯噔一声,想将你父亲的话说出来,但又不忍心,做娘的心里都有私心,心想着只要不结婚就行,不结婚就不会祸及人家姑娘。 总不能我儿子活了一生,连个喜欢的人都没有,这样对你太残忍了,于是我没有说什么,幸好人家姑娘到现在都好好的,我也就放心了。 可你上次打电话回来竟说做准备毕业就结婚,儿呀,妈求你了,留在县里,陪妈几年,和人家姑娘分了吧!” 宋司礼跪在床前听母亲说完,他不敢相信母亲说的话,傅言澈在旁边劝道,离开锦初吧,放锦初一条生路,别那么自私。 他说的话宋司礼和他母亲是听不见的,但他还是不停地劝他,奇怪的是宋司礼竟朝他看了一眼,这一眼让傅言澈退后几步,他们明明是不同时空的人,宋司礼怎么会看到他。 不可能,肯定是错觉。 接下来宋司礼果然听了他母亲的话,和林锦初分手了,说得很绝情,说是要陪母亲,留在县城,让林锦初忘记他等等,还说千万不要来找他。 傅言澈默默地陪着林锦初,他看到林锦初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伤心痛哭,心里很不好受,就劝她:宋司礼也是没办法,他离开你时才是对你好,他只能活到三十三岁,你的人生路还长。 他知道林锦初是听不到的,但还是一直絮絮叨叨地说着,傅言澈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他感觉自己将所有的耐心都给了此刻的林锦初。 过了一段时间,林锦初开始拼命地读书,听网课,然后考到南方一个很出名的大学读研究生。 傅言澈感觉很神奇,感叹道,这个国家真好,女子和男子一样可以自由自在的读书,工作,也没有什么三妻四妾,都是一夫一妻。 傅言澈暗暗想,以后自己也只娶一妻,后院没那么复杂,如果父皇当初只有颖贵妃一个妻子,那她就不会枉死。 “主子,主子。”暮山拼命地摇着傅言澈,傅言澈还在沉睡中,主子还说今日打算进宫一趟,现在早朝时间已过了,主子还没醒,很不正常。 “主子,快醒醒,听说陛下下旨让林锦初去苍璃国和亲了,你快醒醒,宣旨太监已经往平信侯府去了,你再不醒来就真来不及了。”暮山急疯了,不停地说着。 傅言澈听到林锦初和亲这几个字,恋恋不舍地看了看开着车往家赶的林锦初,真想多陪她一段时间,哪怕在梦里。 他猛地睁开眼,一骨碌坐了起来,揪住暮山的衣领问:“你刚才说什么?锦初怎么啦?” 第253章 赐婚圣旨到 “听暮水回来说,苍璃国的新皇帝巴彦偷偷来到我们这里,昨晚进了宫一趟,也不知道跟陛下说了什么,陛下竟同意封林锦初为锦宁郡主,到苍璃国和亲,成为巴彦的皇后。” 暮山额头上都是汗,他刚才叫不醒傅言,急得直跳脚,抹了一把汗他又道:“主子,现在陛下身边的司礼太监范公公已经在往平信侯府的路上了,他是去宣旨的。” “什么?荒唐!”傅言澈跳下床,暮千已经将外衣举到他跟前,他迅速穿好衣服。 “备马,去平信侯府。”傅言澈说完大步往门外走。 “主子,马已备好了。”暮山跟在他身后说道,一切都准备好了,刚才就等着主子醒了出发。 主子对林姑娘的心思,傻子都看得出,而且他已经对将军夫人说过,林姑娘是他最重要的人,而且林姑娘也没有拒绝,所以林姑娘不可能嫁给巴彦。 傅言澈和暮山,暮千三人各一骑往平信侯府而去。 平信侯府 平信侯刚回到府里,早朝后陛下今日让直接回府,不要去靖卫军那边,他当时还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难道是三皇子和林锦初的婚事有变,还是说陛下怜侯府被盗,赏赐一些嫁妆给林锦初。 苏正浩回到侯府,最近侯府的气氛有些诡异,他昨晚想去看看被禁足的江氏,竟被母亲身边的人拦住了,说是既然禁足,就做到真正的禁足,不得与外界有接触。 母亲回来筹备林锦初的婚事本是好事,但府中有些人看他的眼光怪怪的,似乎欲言又止,问又没有人说,苏正浩感觉莫名其妙。 家中的几个女儿都见不着一面,唯一的儿子也病了,他心里慌慌的,说不清为什么。 “侯爷,侯爷,宫里的人来宣旨了。”管家从外面急匆匆地过来,宣旨这事还是大小姐小的时候宫里来人送来婚书,但那也不是赐婚圣旨,之所以当时只有婚书没有下旨,说是三皇子和大小姐当时年纪太小,等长大后再赐婚。 对于平信侯府来讲,宫中来人宣旨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因此管家异常激动,嘴里都有些打转,差点咬着自己舌头。 “什么?宣旨!宣什么旨,不是赏赐东西吗?”苏正浩愣住了,怎么和他想的不一样,难道之前林锦初和三皇子只是婚书,现在重新赐婚已示正式吗? 可不是过几天就是成亲的日子了,现在下赐婚圣旨有何意义?苏正浩有些迷茫了。 “不是的,侯爷,不是赏赐,是范公公过来宣旨,只有两个小太监和范公公一起来的,还跟着十几个禁军,个个都是空着手的,没有带箱子这些,他们手上也没拿其他东西。” 管家说道:“侯爷,快点焚香接旨吧,还要叫上老夫人,夫人,大小姐,二小姐,三小姐,小少爷一起出去接旨。” “对,对,你快去安排,让所有人都出来接旨。”苏正浩这才着急了,接旨可是天大的事,他还在犹豫什么呢? 说完苏正浩就整了整衣服,急匆匆地往门口去迎人。 他边走还边问身边的长随:“本官这身衣服怎么样?不会失礼吧,要不要换件新衣,夫人那边可有通知?” 长随答道:“回侯爷,已吩咐下边的人去通知夫人,想必现在夫人已到了前院,侯爷这身衣服也是新的,很好看。” 苏正浩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又小心地将额前的碎发向后顺了顺。 福寿院 老夫人正在闭目养神,回到京城一切都和预想的不同,皇宫里一点动静都没有,距离说好的成亲日期还有不到十天,她在江南时,已经通知了所有的亲朋好友,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她的亲孙女要成为皇帝三皇子的正妃。 三皇子的母亲严贵妃,那是陛下最宠爱的妃子,三皇子则是陛下最疼爱的儿子,她的孙女成为三皇子妃意味着什么,所有人都明白。 假如有一天三皇子成为皇帝,那么平信侯府就水涨船高,变成京城,甚至整个东夏国独一份的尊贵。 谁曾想,她一回到京城,刚踏进侯府,自己亲自挑选的儿媳妇竟死在身边的婆子手里,为了不影响接下来的婚事,她连儿子,孙子都瞒下了。 一想到这里,老夫人就说不出的郁闷。 丫鬟急促的脚步声打断好的思绪。 “老夫人,老夫人,快,快……”丫鬟的脸憋得通红,说话也不利索了,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慌慌张张,成何体统?”老夫人严厉地骂了一句,骂完没来由地慌乱起来,难道是儿子发现了江氏已死,还是说江氏已死的消息被下人传了出去? 她明明已下了封口令,锦绣院里知道这件事的人不是杀了,就是关起来了,根本不可能传出去。 那帮活下的村民也全部毒死了,一个都没留下,锦绣院没死的几个下人天天关在锦绣院并没有离开过。 只有林锦初出过门,府里所有人的一举一动她都一清二楚,作为平信侯府后宅斗到最后,熬死所有人,甚至熬死老侯爷的她,早就在府里的各处都布下自己人。 难道是林锦初说出去的?应该不可能,是她要嫁给三皇子,这丫头以前不是一直盼着吗?一说到要嫁给三皇子,就拼命地练习宫中礼仪,学习琴棋书画。 不,不可能是她。 难道是自己身边的人,她如鹰隼一样凌厉的眼神扫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几个婆子和丫鬟吓得立即跪了下来。 这是她们养成的习惯,她们跟了老夫人几十年,当然知道她这样的眼神意味着什么? 就在这时,过来传信的丫鬟终于平静下来说道:“老夫人,宫中来人宣旨,侯爷让您,还有夫人……少爷,大小姐,二小姐过去前院接旨。” 老夫人惊得站了起来:“宣旨?” 终于来了,肯定是三皇子和林锦初的赐婚圣旨。 老夫人激动起来,她的面子算是保住了,只要孙女顺利嫁进三皇子府,她对方方面面都有了一个很好的交代。 “快去各个院子里通知小姐,少爷,尤其是林锦初一定要通知到。”老夫人也习惯了大丫头现在叫林锦初。 管他呢,不是亲生的又怎么样,只要皇家承认就行。 只要嫁过去皇家,哪还有人知道三皇子妃叫什么。 “扶老身去前院,诶,不行,去,将我那一套新做的衣服拿过来,那可是我钱家家主亲自送给老身的贡品锦缎。”老夫人爱体面,所以身边的人也跟着忙碌起来。 穿的,戴的一应换上后,一行人这才匆忙往前院赶去。 第254章 和亲苍璃国 林锦初听到宫里来人宣旨的消息,顿时就傻了眼,这是什么意思?她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巴彦昨晚进宫的事。 但作为平信侯府嫡长女的苏锦如早就和三皇子有了婚约,按道理皇帝是不可能再下赐婚圣旨的。 可若是以林锦初的名义呢? 林锦初想到这里,心里有一种不妙的猜想,她对这种圣旨一点不在乎,没有人能拿她如何。 可随州那边还有她所有的家人,还有药王谷,他们怎么办? 皇帝再昏庸无能,他也是皇帝,有生杀大权,天子一怒,伏尸千里,况且祖父和父亲现在的实力不足以和整个东夏国对抗。 怎么办? 林锦初第一次意识到权力的重要,她曾经以为,只要这边的事一完,她回到随州,一家人过着神仙般的日子,谁也不能把他们一家人怎么样? 现在才知道是多么幼稚! 只要皇家的人想要你死,你无论如何都逃不了,逃得了你一个人有何用,你的家人,你的朋友呢? 随州军现在只有十万,而且大多数都是新兵,都是不会武功的村民组成的,相对于东夏国五六十万的正规军队,不过是九牛一毛之力,傅言澈倒是能指挥北境的三十万大军,包括西北军和镇北军。 可他现在和将军夫人撕破脸了,傅大将军还能接受他吗?况且傅言澈可能为了她而与皇帝也撕破脸吗? 林锦初心情复杂地带着青芝往前院走去。 她赶到前院时,几乎所有人都到了,苏正浩正在问高管家:“夫人呢,怎么没人叫夫人过来?” 钱老夫人听到他这样问,连忙拦住他走到一边,当着司礼太监的面,江氏已死的消息决不能传出去,等过了这几天,林锦初嫁出去再说。 “母亲,你拉儿子做什么?江氏怎么没来?”苏正浩不解地问钱老夫人。 夫人是很要面子的人,要是知道宫中有圣旨下,知道比谁来得都快,难道她在生自己的气,怪自己不给她面子,让她禁足? 算了,今日过后就解了她的禁足吧,林锦初要出嫁,靠母亲一个人打理不过来,还得江氏这个当家主母操持。 胡氏到底是个妾室,平时帮忙打理打理府中琐事可以,但操持府里的婚事肯定不行,要是让京城的人知道,还不笑掉大牙。 他平信侯的女儿嫁到皇家,主持婚礼事宜的竟是个妾室,不知道为何,苏正浩忽然就原谅了江氏打掉胡氏腹中孩子的事。 “是我让人不准她来的,她犯下大错,就该得到应有的处罚,得了,现在不说这些了,先接旨吧。” 老夫人打算接旨后将真相告诉苏正浩,天天这样瞒着也头疼,再说自己的儿子不管怎么说,也是向着她的,江氏又不是她杀的,苏正浩也怪不到她头上。 既然母亲发话了,那也只能如此,范公公还在那我等着呢,江氏本就是母亲最满意的儿媳妇,母亲是不可能刻薄江氏的,这些年江氏的日子过得太安逸了,是要让母亲管一管。 想到这里,苏正浩便不再理会江氏的事,而是带着一家人齐齐跪了下来听范公公宣读圣旨。 范公公见下边齐刷刷的跪了一地的人,清了清嗓子便展开明黄色的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范公公刚读出这几个字,手中的圣旨被傅言澈一把拿到地上。 “放肆,傅少将军,圣旨你都敢碰,你是不打算活了吗?”范公公恼怒地指着傅言澈问道。 “给我拿下他。”范公公怒道,朝跟随而来的禁军说道。 十几个禁军将傅言澈团团围住,然后打了起来。 范公公没想到傅言澈竟敢跟随行禁军打架,这和抗旨没有区别,但想到陛下对傅言澈的器重,便任由他们打去了,他自己则准备捡起掉到地上的圣旨继续宣读。 圣旨掉到地上时是展开的,因此圣旨上的内容就暴露在苏正浩眼前。 他哆嗦着指着圣旨对范公公说:“陛下这圣旨怎么写的是去和亲,我侯府嫡长女可是与三皇子殿下有婚约的?怎么可以一女二嫁?” 范公公捡起地上的明黄色的圣旨,拍了拍上面的灰,然后笑道:“这可不是你侯府嫡长女,而是你侯府养女林锦初,现在被陛下封为锦宁郡主。 与三皇子殿下有婚约的是你的嫡长女苏锦如,她已经死了,因此与三皇子殿下的婚约也自动作废。 现在与三皇子有婚约的是凤命之女吴乐凤,那边的赐婚圣旨是秋公公去宣旨的,现在整个京城的人应该都知道了,此事已成定局。” 范公公对着苏正浩说着,边看好戏地看向傅言澈正将几个禁军打倒在地。 老夫人钱氏听到这里,头脑一阵眩晕,怎么会这样,怎么林锦初好好的又成了养女,还与苍璃国和亲了。 她倒是成了郡主,可平信侯府怎么办?什么凤命之女,就算嫡长女死了,苏锦春这个嫡次女也可以代嫁三皇子,不,不行,苏锦春是断不能有好前程的,她现在对整个侯府的人都有了杀心。 不止不能有好前程给她,还得找个机会送她到庄子上去,到时候一碗毒药下肚,就说是病死了。 这个小贱种到底在别人家长大,心不在侯府,既然这样,那便留不得了。 苏锦春此时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费尽心机回侯府,想为自己争取一个光明锦绣的前程,到头来又回到梦里那样的结局,只能说老夫人心太狠了。 苏锦春不行还有锦雪啊!锦雪是最适合进宫的,自己的那些手段,这丫头是学到十成十,也不知道儿子还有没有其他办法? 老夫人在这里思绪不断地翻涌着,那边傅言澈已打倒所有的禁军,他一把抢过范公公手中的圣旨,翻身上了马朝皇宫而去。 第255章 求陛下将林锦初赐给臣为妻 傅言澈一向得皇帝器重,有皇帝亲赐的进宫玉牌,他手中拿着圣旨一路直奔御书房。 傅言澈一到御书房门口,秋公公马上将他迎了进去,好像在等他似的,应该是平信侯府宣旨的事已被传到皇宫。 刚才一腔孤勇,可到皇帝面前时,习惯性地跪了下来。 “起来说话吧。”永瑞帝头发花白,脸庞消瘦,眼窝深陷,他放下手中的御笔,淡淡地说道。 傅言澈眼神复杂地看向自己的生父,细细看来,自己确实与他有三分相似,尤其是鼻子和脸庞,都是如刀削似的,这与姚家的鼻子和脸庞完全不一样。 姚家人生于江南,性子偏温和,鼻型也是温和的,脸庞更是流畅的,下巴偏椭圆形,而萧家人下巴略方,看上去有点刚毅。 这是他的父亲吗?瘦骨嶙峋,头发白了,背也弯了,却始终不肯将手中的权力分给几个儿子,甚至三皇子,四皇子,五皇子至今都未封王,这么多年任由皇后和严贵妃掐架,保持一种可怜的平衡。 想抓林文泽过来给他续命,这一点让傅言澈有些恶心,他对眼前这个生父生不出一点敬意,有的只有对帝王的畏惧。 是不是如果他有这个权力,锦初一家就不用受人胁迫了,他是不是也可以用手中的权力护好东夏国的百姓,这个念头一出来,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见傅言澈怔怔地看向自己,永瑞帝便问道:“找朕何事?回京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进宫,今日怎么急匆匆地过来了?” 傅言澈这才收回目光,他站了起来,朝永瑞帝行了一礼道:“回陛下,圣旨未宣,臣请求陛下收回和亲旨意,臣,臣也心悦林锦初,求陛下将林锦初赐给臣为妻。” 永瑞帝冷哼一声道:“林锦初身世有点复杂,朕之前从未听说过,还是听苍璃国的使臣提起,她不过是一个庶民之女,平信侯府的养女而已,怎么突然就被苍璃国新君指名要娶她为后? 朕想不明白,但如果用一个平民的女儿换我东夏国几年的和平,倒也是值得,这才封她为郡主,下了和亲圣旨,怎么?你又是如何认识她的?” 傅言澈见永瑞帝似乎并不知道林锦初和林文泽是姐弟,也不敢提起林锦初和随州的关系,以免皇帝拿林文泽来说事,逼林锦初交出林文泽。 于是便说道:“臣当初差点死在北境,是被林锦初救下的,她对臣有救命之恩,并由此相识相知。” “你们私定终身啦?”永瑞帝的语气突然冷了下来。 “并无,只是臣私下心悦于她,她并不知道。”傅言澈不敢多言,只说重点。 永瑞帝轻哼一声,咳了几声,秋公公连忙上前帮他顺背,好不容易才停了下来,他喝了口水,这才看向傅言澈说道:“朕这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明日开始三皇子代朕监国。 西北军你交给了常家父子,安排得不错,你明日回北境吧,只要你守住与苍璃国的边关,和亲朕可以暂时取消,只不过……” 傅言澈知道他要提条件了,只要他能提条件就行,最坏的打算就是要了他的命,但现在四周的外敌强悍,永瑞帝应该暂时不会杀他。 “答应朕,以后也像对朕一样辅佐承越,东夏国需要安定。”永瑞帝说道。 傅言澈不明白,一直以来,永瑞帝对他的每一个儿子都不放心,各种制衡,为了让三皇子和太子斗得你死我活,以便朝堂之中保持一种病态的平衡。 怎么突然就一下子将权力交给萧承越呢? 因为凤命之女要嫁给萧承越吗? 还是说以前他抱着侥幸心理,想利用巫族大巫帮他延年益寿,现在梦破了,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太子又废了,所以准备立萧承越为新太子,将东夏国交到他手中了。 “回陛下,陛下的旨意臣无有不从,可臣听闻三皇子殿下将太子打残,如今却将政事交到三皇子手中,怕是朝中有很多人不服,尤其是吴国公府那边的人……” 傅言澈没想到老皇帝这次竟没有为难他,心里有些吃惊,他是颖贵妃之子的事,当年能从宫中火灾中逃脱,难道是永瑞帝亲自安排的,他到底知不知情? 如果不知情,他怎么会对他这么好?本来下了和亲的旨意,如今也轻轻松松就答应下来。 可如果知情,为什么不能恢复他的身份,这样的话他也能有争那个位置的可能。 他不很宠爱颖贵妃吗?为何连她的儿子都不能堂堂正正地做人。 三皇子继位后,肯定不会放过他傅言澈的,他们早已撕破脸了,再三的拉拢,再三的暗杀,次次都是冲着要他命而来的,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放过他。 傅言澈正想着,就听到永瑞帝冷冷地说道:“道听途说的事不要乱传,安心当你的镇北军的大将军,你回境后,傅毅就退回京城,以后镇北军就完全交到你手上。” “是,臣明白,哦,还有一事,林锦初封为锦宁郡主的事还算数吗?”傅言澈壮着胆子想为林锦初多争取一些利益。 哪知永瑞帝仿佛看透他的想法,淡淡地说道:“不和亲了,自然封郡主的事也作废,总不能既要又要。” “是,臣都听陛下的,是臣任意妄为了,请陛下降罪。”傅言澈知道永瑞帝的脾气,顺毛捋就对了。 “哼!一个平民之女还配不上你的正妻之位,做个妾已经抬举她了,听说你母亲已经在帮你物色正妻人选,等娶了正妻再抬她进门做个妾吧。” 永瑞帝斜睨了他一眼,又用帕子捂住嘴,轻咳了几声,这才停了下来。 “陛下,要不要叫太医过来。”秋公公着急地问道,因为他看到帕子上的血迹,心里不由得一慌。 他是皇帝身边最忠实的狗,可太子和三皇斗得水深火热之时,他们也不时上去踩几下,甚至拨一拨火苗,三皇子和太子是恨他们的。 要是三皇子继位,老皇帝没了,他们这些人好日子也到头了,最好的结果就是去守陵,继续陪着老皇帝。 第256章 陪朕下一盘棋吧 可三皇子哪是这样良善之人,恐怕老皇帝当天死,他们这些人全都得殉葬。 所以最希望永瑞帝好好活着的人就是他身边的这些太监,这也是永瑞帝高明之处,没有这点手段,他身边的人如何能忠心不二。 秋公公看了一眼傅言澈,心道,这位倒不是奸诈恶毒之人,要是他能……他们这些人就不必死了,只可惜他的身份…… 永瑞帝摆了摆手,又叹了口气:“不必了。” 永瑞帝的话语缓慢而沉重,落在傅言澈的心上,如刀一样刺得他生疼。 在永瑞帝眼中,锦初只配做个安室,这一点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但傅言澈习惯了忍耐,习惯了少言,习惯了独自承受一切。 所以当下他不能和永瑞帝翻脸,只要不和亲,其他的再慢慢想办法,反正看这样子,老皇帝活不了多久,傅言澈只能先认下。 锦初的真实身份他目前还不能说,她暂时不能和随州军扯上关系,更不能公开和林文泽的姐弟关系,否则永瑞帝查到林文泽是他和林锦初救走的,那个大巫也是他们杀死的。 那肯定会记恨上他和林锦初,万一派兵打随州就不好了,常家人带着西北军回到了平山关,如今的随州力量还很弱,一切等他回到北境真正将镇北军紧紧握在手掌心再说。 以前他虽是镇北军主帅,但其实里面有不少副将都是父亲或赵氏那个女人的心腹,平安无事时,大家是一家人,个个明面上也对他很恭敬。 但他如今已和赵氏撕破脸,杀了她的亲侄女,再无亲情可言,父亲怎么想他还不知道。 父亲如果偏帮赵氏,说不定会架空他在镇北军中的权力。 所以此刻的傅言澈很急切地想回到武阳关,等傅毅举家回到京城,他就会开始清理军中那些有异心的人,将镇北军打造成一块铁桶一样,坚不可摧。 至于永瑞帝说让赵氏帮他找正妻,呵呵,想来他的好母亲赵氏短时间内也不敢闹幺蛾子,帮他找个正妻了。 “是,陛下,那臣先告退,明日出发回武阳关。”傅言澈说完就要离开。 “慢着!”永瑞帝突然叫住了他:“走上前来。” 傅言澈走上前,永瑞帝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好一会儿才转过身去说了句:“明日起,东夏国就没有吴国公府了。” 傅言澈身子顿了顿,原来永瑞帝早有了打算,难怪他不怕吴家在朝中之人不服三皇子,他终于要动吴国公府了。 他要在死前为三皇子萧承越扫清一切障碍,他的身体已经快油尽灯枯, 不过他明日一早就要离开,京城的血雨腥风他也看不到了,大概永瑞帝是怕京城的不稳定会让边关也不稳,所以才着急让他回边关。 “陪朕下一盘棋吧。”永瑞帝突然这样说。 “是。”傅言澈应道,他抬起头,见永瑞帝正慈爱地看着他。 没错,是慈爱,这是永瑞帝第一次用这样的眼神看他,这一眼,让傅言澈更加确定自己的身份。 陪永瑞帝下了两盘棋,永瑞帝不停地咳嗽,傅言澈甚至看到了他唇上暗红色的血。 “傅毅对你不错吧?”他突然问了一句。 “回陛下,父亲对臣很好。”傅言澈答道,手中又落下一子。 “你从小就聪颖,傅毅将你教得不错,武功,才学,棋艺样样精通,以后好好孝敬傅毅,他为你付出很多。”永瑞帝用帕子抹了抹嘴唇,然后叮嘱道。 “是,谢陛下提醒,臣自然会好好孝敬父亲。”傅言澈恭敬地答道。 他一口一个父亲地叫着,老皇帝看向他的眼神有些复杂,咳得更厉害了。 一旁的秋公公看得想哭,可又劝阻不了陛下。 “陛下,今日就下到这里吧,让秋公公叫个太医来看看,臣下次从北地回来再陪陛下下个痛快。”傅言澈劝道,他见天色已晚,也该出宫了,锦初大概等得着急了。 老皇帝叹了口气,想说点什么,动动嘴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他想说没有下次了,但他是皇帝,这话不能乱说。 他轻抿了一口茶水,静静地看了傅言澈几眼,似乎想从他脸上找到另一个人的影子。 傅言澈离开御书房时,永瑞帝看着他的背影流下了两行清泪。 “陛下,您……”秋公公惊叫道:“您何苦呢?” 永瑞帝喃喃地说:“是啊,何苦呢,朕……” 他没说完,口中突然喷出一口血。 “陛下,传太医,快传太医!”秋公公朝门外大叫道。 傅言澈刚走出御书房没多远,就见两只喜鹊落在他的肩头,他有些好笑,喜鹊怎么会跟着他呢,他也没什么喜事,正要将喜鹊赶走,突然想到林锦初总是小麻雀小喜鹊的围在身边,时不时还听到这些小鸟冲着林锦初叽叽喳喳地叫几声。 难道这些喜鹊也是林锦初派来皇宫的,它们既能进来,当然也能自己飞出去,为何要落在他的肩头。 但既然是林锦初养的小鸟,愿意和他亲近,他还是很高兴的。 走到宫门口时,看到外面有几只小麻雀在拼命地往宫里飞,但皇宫好像被一层无形的网围住,它们怎么也飞不进来。 傅言澈这才明白,原来这两只喜鹊是想借他出宫,果然,停在傅言澈肩膀上的两喜鹊跟着他出了宫,一出了宫,两只喜鹊和另外几只麻雀便飞离了。 傅言澈轻笑一声,怎么,这些小家伙用完他就跑了。 他正要离开宫门,听到宫门口两个禁军在议论。 “这些天也是奇了怪了,总有鸟拼着命往宫里飞。” “大师布下了阵法,鸟儿和人都飞不进来,也出不去。 傅言澈听到这话,停了下来问道:“刚才你们说的话可是真的?” 两个禁军看向他行了一礼道:“自然是真的,少将军莫不是想问为何你能进来,对吧?” 傅言澈点点头,他正好奇呢。 “能自由出入宫门的,陛下都给了入宫玉牌,玉牌被施了法,所以能进出自如。” 原来如此,傅言澈捏了捏腰间挂着的玉牌,离开了皇宫。 他回到平信侯府时,天已经黑了。 第257章 离开平信侯府 他跳进锦绣院时,没看到暮水和暮白,然后听到屋里有打斗声。 傅言澈冲了进去,青芝晕倒在门口,暮白和暮水和黑衣人打在一起,傅言澈看到林锦初正朝一个蒙面黑衣人脸上洒了一把药粉。 但他们个个都蒙着脸,也没把药粉当回事,依旧来抓林锦初。 林锦初闪身避开,傅言澈就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跟朕回苍璃国,否则你的家人……” “我的家人你想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真的很奇怪,这个也想娶我,那个也想娶我,个个都拿我的家人来要挟,实在是可笑之至。 巴彦啊巴彦,没想到救了你一命,我家人待你不差,如今你反而要拿我家人来要挟我,你还是快滚回你的苍璃国吧,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你要是敢动我的家人,我就是死也要杀了你。” 林锦初的声音冰冷得如同寒冰一样,这一刻巴彦感觉到心里一空,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从心里被抽走了。 他一向是个冷情冷心的人,哦,应该是个没心的人,他出身在皇宫,从小到大见惯了各种争斗,皇家之人根本没有感情,有的只是利益和权衡。 他对吴乐凤那个所谓的凤命之女半点兴趣都没有,只不过就是想借这个机会来一趟东夏国,一是为了打听宫里的情况,二是想碰碰运气看不能遇到林锦初。 “跟我离开这里吧,你的家人我也会带走。”巴彦继续说道,他不知道为什么对林锦初起了一个执念,就是一定要让她陪在自己身边,哪怕不能做皇后,做个贵妃也行。 虽然是在逃荒的路上,但林锦初一家人还是给了巴彦最温暖的亲情,那种感情是巴彦从未体验过的,哪怕他如今贵为皇帝,也依然怀念那种感觉。 只是他不愿意说出来,因为说出来,他就已经输了。 傅言澈冲了上来一拳打向巴彦,他其实不认识巴彦,但他听说过,听林锦初说过,曾救过巴彦,也听边关的商人说过,还有他们安插在苍璃国的细作也提起过。 他知道巴彦不是一个简单的人,有人形容他是冷血动物,阴冷狠厉,只是巴彦年纪小,假以时日巴彦长大定是傅言澈的劲敌。 巴彦快速避开,旁边那中年男子想帮巴彦,被他拒绝。 “你们都走到一边,无需帮朕。”他说了一句,又接着和傅言澈打了起来。 傅言澈的身材比他结实,巴彦稍稍瘦削一些,但巴彦似乎很灵活,傅言澈打过去的拳头都被他巧妙的化解了,为示公平,巴彦手中的剑都扔给中年男人。 两个人你来我往,一直打到屋顶上,尽管这里不是主院的位置,但也已经惊动了平信侯府的人。 很多人向这边跑来,林锦初掏出手枪,朝巴彦瞄准。 “主人,不要开枪。”小苍梧紧张地制止道,他害怕空间没了,他还有青鸾不想和林锦初分开。 “放心,不会打死他,打伤应该不怕吧,至少让他消停点,才刚登上皇位,就野心勃勃地。”林锦初冷笑一声。 巴彦似乎感觉到林锦初的异样,但当初巴彦和林锦初一家人在一起时,林锦初还没有手枪,那时候只有连弩,所以巴彦以为林锦初此刻对准他的还是连弩。 中年男人见势不妙立刻挡在林锦初和巴彦之间,林锦初干脆朝中年男人放了一枪,没想到中年男子手轻轻一挥,子弹竟没有打中那男人,而是神奇地偏离了原来的路线朝另一边飞去,打在树干上。 林锦初惊出一身冷汗,怎么这个世界到处都有高人,连子弹都能弹开。 她第一次正视巴彦的能力,原来气运之子身边自有人护着,并不纯粹靠运气活下来的。 林锦初忽然想起原书中巴彦虽然不是她救下来的,但一样活了下来,只不过是有人从京城的徐府救出来的,想来应该是眼前这些高人救的。 “陛下,离开这里吧。”中年男人轻轻叫道,然后快得像一道光一样突然就出现在巴彦前面,他手中的力道轻柔,却似有千军万马的气势,以手化气挡住了傅言澈的拳头。 林锦初觉得这种以手势化气的技能有点像她的鲜花化箭一样,又有点像现代的太极拳,以柔克刚,看似无力,实则气势汹涌,不可小觑。 没想到杀了一个巫族大巫,一个从阎罗殿溜出来的黑火,又跑出来两个高人。 一个是在皇宫设阵法的人,一个就是巴彦身边这个中年男子。 巴彦不甘心地看了林锦初一眼,然后跟着其他人离开了平信侯府。 等巴彦一帮人离开后,傅言澈这才说了一句:“宫里那和亲圣旨已经撤了,不要担心,我明日一早就要回北境了,你要不要也一起走吧,回随州去。 看巴彦刚才说的话,他们很可能会经过随州。” 林锦初看了他一眼,然后说了句:“你等我一下。” 她跳下屋顶,从空间找出三张卖身契,将卖身契给了刚苏醒过来的青芝。 “青芝,这是你,迎霜,腊梅三个人的卖身契,她们二人的卖身契你一会儿给她们,刚才这么大声音,她们应该都醒着。 这是我给你的五十两的银票,还有一些碎银子,不要告诉别人,趁晚上离开这里,先找个客栈住,明天去官府销去奴籍,销完户再找到之前我带你去过的一家银楼,还记得吗,那银楼是姚家的。 你跟那掌柜的说,说是姚家少夫人和姚麟让你过来的,让他们给你找个活计做,就说他们将来会回到京城,你就在那里干活。” 林锦初打消了原来想接青芝去随州的打算,做她的家人时时刻刻都有麻烦,有危险,还是让青芝去过自己的生活。 “小姐,青芝舍不得你,你别不要奴婢。”青芝哭了起来。 林锦初硬着心肠说道:“我们有缘再见,如果有一天我还能再回京城,一定去那银楼找你,好好活着,保重。” 林锦初知道那个银楼是姚家开的,她到时候如果真回到京城一定会替姚麟将姚家的资产全部归拢,等姚麟长大交到他手中。 “小姐……你是永远离开侯府,再也不回来了吗?”青芝眼泪汪汪地问道。 “嗯,这里本就不是我的家,该走了,你也离开吧。”林锦初说完就跃上屋顶。 第258章 江氏已经死了 傅言澈,秦风等人还在屋顶,锦绣院大门外已经围满了人,大门被敲得咚咚响。 青芝连忙将卖身契塞到迎春和腊梅手中,自己跑回耳房,将值钱的东西匆匆放进布包里,也学着林锦初换了身男装,从小侧门跑了出去。 青芝的布包里有平时林锦初给她的赏赐,有几件衣服,两对布鞋,还有二十几两银子,一对金簪子,两个珠花,还有她娘留给她的一个银簪子。 最重要的是里面还有小姐给的两包毒粉,说是谁敢害她,直接朝那人洒一点就能晕过去。 还有自从跟了小姐后,小姐经常给她吃一些她以前没吃过的东西,有炸鸡腿,西瓜,南瓜,鲜嫩的莲子,还有清甜的水,带着香气的水。 她的力气比以前大了很多,哪怕有两个男子近身,她也能将他们打趴下。 迎春和腊梅颤颤巍巍地打开锦绣院的大门,老夫人沉声问道:“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刚才谁在这里打斗?林锦初呢,让她滚出来。” 既然不能嫁给三皇子,老夫人也不客气了,她今天已经派人将苏锦春送到庄子上自生自灭了,接下来腾出手就要对付林锦初了。 这个死丫头让她颜面尽失,本来作为养女,和亲就和亲吧,被封为郡主也好,毕竟嫁的是苍璃国的皇帝,说出去也不失体面。 可连这也被人搅黄了,她才回到京城一个月不到,怎么就认识了这么多人,连圣旨都敢抢走,这是要害得他平信侯府犯抄家灭族的大罪啊! 这丫头也不能留,反正平信侯府姑娘多的是,还有一个嫡女一直跟在她身边,另外还有两个庶女,也长得花容月貌,只要认作嫡女,调教调教嫁得到好人家。 好的声音很冷漠,仿佛下一秒就能让将林锦初活活打死,迎春和腊梅有些后悔刚才没有跟着青芝一起赶紧跑出府,反正她们手上有卖身契,就没必要再留在侯府。 “回老夫人,小姐,小姐她走了。”迎春连忙回答道,保命要紧,知道什么就说什么。 “走了?什么叫走了,除了平信侯府,她一个女子大晚上的还能去哪里?难道是跟今日来闹事的那个野男人跑了?”老夫人钱氏气得声音高了很多,她现在对林锦初已不抱任何希望,有些话也无所顾忌了。 反正林锦初自己都不要名声了,她自然不必帮她遮掩。 “母亲,切勿乱说,那不是什么野男人,那是傅少将军。”平信侯刚赶到,连忙制止母亲说下去。 “傅少将军是哪个,没听说过,咦,你是说镇北将军府傅毅的儿子,他不是在武阳关吗?怎么会在京城,又怎么会认得林锦初的,这两个人八赶子也打不着啊!”钱氏一连串的话朝苏正浩喷了过来。 苏正浩连忙转过脸去,顺手抹了一下脸上的口水。 一个是他的夫人,一个是他的母亲,这两个人平时都喜欢端着,知书识礼的,一碰到林锦初的事,都失了分寸。 “这一点儿子也不知道啊!说不定傅少将军想娶林锦初呢?”平信侯的语气里有些欣喜,看上去林锦初还真是个香饽饽,个个抢着娶。 那丫头除了长相还不错,其他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一个侯府的养女而已,也不知道这些人跟中了邪一样,一个两个都争着要娶她。 “她也配!”钱氏说完这话,见儿子苏正浩朝她投来异样的眼神,这才意识到,连皇子,曾经的太子,现在苍璃国的皇帝都想娶林锦初,一个区区的少将军哪里会不配呢。 “那丫头不见了。”钱氏对苏正浩说道,刚才迎春告诉她时,苏正浩还没过来,所以并没有听到这句话。 “走,进去看看,她一个姑娘家,在京城无依无靠能去哪里?”苏正浩有些不太相信。 浩浩荡荡一群人进了里间,果然空无一人,屋里有几个茶杯掉在地上已摔碎了,显然刚才这里有人在打架。 “找,明天一早所有人都给我出去找,再派人去报官,让人守在城门口,别让那丫头跑了。”钱氏发了狠地说道,小贱人,还没折磨她就跑了,哪有这么容易。 “母亲……”苏正浩想说,万一是去了将军府那里,万一少将军真要娶林锦初,就不要弄出这么大的声响,以免不好收场。 “儿呀,你清醒点,就算那什么少将军看上了她,夜里跑到人家府上,这样的女子哪家会敢娶,充其量也是个做妾的,奔者为妾,一个妾能有什么出息,我平信侯府可丢不起这个人。” “可……”苏正浩还想说什么,看着母亲严厉的眼神,他忽然觉得还是夫人管家时更舒服,起码夫人什么都向着他,都会问他的意见,而母亲一向独断专行,说一不二,他有些压抑。 “这事母亲要不要和夫人商量一下,毕竟她是主母。”苏正浩声音有些小,论起主母,母亲也是主母,只不过她总喜欢往江南跑,所以这主母的位置,府中的中馈才完全落到江氏头上。 “你夫人早就死了,这件事也没必要再瞒你了,既然林锦初不能嫁给三皇子,死人的事就不必再隐瞒了。”钱氏冷冷地说道,看傻子一样看了看自己的儿子。 苏正浩差点摔倒,被身边的长随一把扶住。 “母亲,你说什么,夫人不是好好的在映雪院吗?”苏正浩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哪怕再恨江氏毒害他妾室怀的孩子,她也没有想过要换了江氏。 妾室终究是妾室,宠爱是一回事,当主母是另一回事,他只不过想多生几个儿子。 “母亲,可是你……”苏正浩指着钱氏问道。 “你母亲我怎么会这么糊涂,再说江氏是我亲自选的,这个儿媳妇我一向满意,要不然怎么会早早将府中中馈交于她手中? 我回来那天,正好看到苏锦春拿着刀捅向江氏,然后江氏身边的潘嬷嬷也持刀刺向她,唉,总之人死得不能再死了,现在用冰冰着呢,你还是想想怎么向忠勇侯府交代吧。 哦,还有,江氏不是忠勇侯夫人亲生的,而是江氏身边那个罗嬷嬷生的,是个贱奴的种,忠勇侯府瞒得严严实实的,这件事我们可以拿来做文章。 死了就死了,等母亲再帮你挑一个,一个贱奴生的贱种哪里配得上我儿子。” 钱氏说着,便转过身离开锦绣院,剩下苏正浩和长随两个还留在原地。 第259章 吴乐凤的心思 此时的林锦初正和傅言澈,秦风三人朝吴国公府奔去,其他人跟着暮山回了将军府,他们要回去收拾收拾行李,明天一早就要出发。 既然明天要查抄吴国公府,那今天夜里就将吴国公府搜刮干净,反正这些财富都给边关的将士发军饷,买粮食,要是被禁军抄走,最后指不定到谁的口袋里呢。 不仅是吴国公府的,还有严府的,能搜刮走都带走。 经过这次变故,她越发感到权力的重要,空间里粮食和银子越多,她就越有安全感,这一次回去,她要将随州军壮大变强。 很快就到了吴国公府,吴国公府很难得地好几个院子都亮着灯,三个人轻踩在屋顶上来到库房旁边的一个院子,发现很多人正忙碌着准备嫁妆,应该是吴乐凤的婚期不远了。 旁边一个院子里一屋子的绣娘正在挑灯绣嫁衣,绣嫁衣本是宫里尚衣局的事,林锦初猜测应该是时间太紧张了,所以两边同时赶工。 上次库房已经被林锦初清空过一次,这一次库房里又装满了,看来吴国公府还真有实力。 “锦初,你一个人去库房,我和秦风在这里等你,如果听到下边有动静,我们两个就会引开他们。”傅言澈开口道,他知道林锦初的一些秘密,知道她身上有个百宝袋,能装很多东西。 “可是锦初一个人……”秦风怕林锦初一个人有危险,也想和她一起去。 “舅舅,没事的,人多不方便,我一个人可以。”林锦初连忙阻止舅舅跟着一起。 她一个人多方便,看到人时,可以随时躲进空间,但多一个秦风就不同了。 林锦初轻轻跳到地上,她穿着黑色夜行衣,在黑夜的掩护下,只要走在暗处就没人知道。 库房门口有两个婆子守着,库房开着,里面有两个人进进出出从外面往里搬东西,多数是布帛,有几个箱子是打开的,两个婆子在验货。 林锦初不废话,取出迷药朝那几个人洒过去,不费吹灰之力就将那四个人迷晕过去。 还是迷药管用,又不会惊动别人,林锦初暗自想道,回到随州多做一些,将那些土匪窝,什么地方恶霸都去光顾一遍。 她轻手轻脚地进了里面,将仓库里所有的东西都收进空间,还熟门熟路地将地库里的几十箱金子银子也都收进空间。 林锦初很奇怪,也不知道吴家人这么短的时间内从哪里弄来这么多财宝,她不得不赞叹吴家的底子很厚,难怪老皇帝要灭了吴家,反正现在都便宜她了。 轻轻出了门,将四个人拖进库房,嘴里塞了布,又将库房的大门锁住,她这才跃上屋顶。 她朝秦风和傅言澈点了点头。 “现在去哪里?”傅言澈问道,他见林锦初很笃定,知道她肯定得到不少财宝,忍不住想笑,这丫头可真是个活宝,明儿来吴府抄家的人,怕是只能抄个寂寞。 “去吴国公的书房看看,吴国公府那里听说关了很多男童和少年。”这件事林锦初一直记着呢,以前忌惮吴国公府有个大巫和他的徒弟,不敢出手,现在那二人已经死了,也没什么可怕的。 “跟着我,这里我熟,先去看看吴国公现在在哪里,最好他人不在下手才方便。” 三个人一路向前,到了靠西边一个院子时,听到里面有动静,秦风掀开一片瓦朝下边看去。 这一看差点吓得他跳起来,他死死地捂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叫出声来。 林锦初好奇地朝下边一看,哇哦,那不是太子吗?太子和吴乐凤没穿衣服,两个人搂在一起正在说话。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说不出的腐腥味,林锦初差点吐出来。 傻子也知道发生了什么,太子不是四肢都残了吗?这都行,呵呵! 林锦初怕生针眼,正欲离开,就听到吴乐凤说道:“表哥,你等着,五日后就嫁过去,他们不是说我是凤命之女,能让三皇子当太子,当皇帝吗? 如果我这个凤命之女要了他的命,也不知道严贵妃会怎么想,哈哈哈……” “凤儿,你要注意安全,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太子叮嘱道。 吴乐凤一只手紧紧地接着太子,一只手拉着太子的手摸着她的肚子。 “表哥,说不定这里已经有了你的孩子,只要生下你的孩子,那这江山就等于你坐了,严贵妃千算万算也想不到我生下的竟是你的孩子。”吴乐凤说话时一会儿很温柔,一会儿又面目狰狞,看那样子爱惨了太子。 “可上次你们……”太子婉转地说了这么一句,吴乐凤很快就明白过来。 “那天一回来我就喝了避子汤,这些天我们天天在一起,肯定能怀上的。”吴乐凤信心满满地说道。 她又道:“我身上带着迷药,到时候洞房花烛夜,我迷晕他就行,放心,表哥,不要担心我。” 太子表情复杂地看了吴乐凤一眼,林锦初从他的表情上看出了一些疏离,看样子吴乐凤对太子只是一厢情愿,太子似乎很介意他和三皇子之间的事。 太子又问道:“上次救你的是什么人?” 吴乐凤想了想说道:“我认识那姑娘,是平信侯府的嫡大小姐,不过很奇怪她好像并不认识我,以前宴会时见过几次,不过我们之间没什么交集,也没说过话。 你应该知道,她五岁时就和三皇子定下亲事,我们吴家一向是支持太子哥哥你的,所以和那些人是对立的。 只是没想到竟是她救的我,更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嫁给三皇子,唉!只是可怜了太子表哥你了。” “是她?”太子似乎有些奇怪,“我们之前派出去的人也被她杀了,也不知道她怎么好像有大造化似的,和我们打听到的消息一点都不同。 以前的她在侯府也算是大家闺秀做派,但绝不敢杀人,也没本事杀人,现在的她听说在逃荒路上杀了不少人,一个人前后变化怎么会这么大呢?” “会不会平信侯偷偷教了她武功,要知道平信侯可是靖卫军的统领,是个武将。”吴乐凤说道,但这话说出她自己都不太相信。 以前她其实还是有关注苏锦如的,那时候她还不叫林锦初,苏锦如和三皇子定亲,而她一门心思想嫁太子,将来不是她当皇后,就是苏锦如当皇后。 但她不太瞧得上平信侯府,小小平信侯府哪里比得上位高权重的吴国公府。 第260章 林锦初的报复 没想到正是那个她最看不上的小姑娘救了她的命,世事弄人,唉!吴乐凤叹了口气。 “或许吧。”太子应了一声,他突然又道:“会不会有一种可能,她才是真正的凤命之女?毕竟严家当初那么笃定让萧承越娶她,五岁就定下亲事。” “表哥,你说什么?你是不是喜欢她?那不过是个乡下的贱人,你喜欢她什么?”吴乐凤本来对林锦初是有感激的,但她不能容忍太子心里有其他人。 只要跟她抢男人的都是贱人。 林锦初在屋顶上听着差点气笑了,好心救了她的命,这会儿为了个男人倒恨上她了。 恋爱脑真的要不得啊,吴乐凤! 既然吴乐凤对她不仁,敢骂她林锦初,那就不要怪她不客气了。 吴国公府也不可能是铁桶一块,这么多下人里面肯定有不少细作,林锦初冷笑一声。 秦风明白了她的意思,吴乐凤的话,他和傅言澈也听到了。 “锦初,我去点火,将人引过来。”秦风说完人就没影了,过了一会儿,这个院子就开始起火了。 傅言澈这时候跳了下去,捏着鼻子叫道:“走水啦,走水啦。” 林锦初从空间拿出一个铜锣了跟着下到地面,给了傅言澈后,她又上到屋顶。 从衣袖里掏出痒痒粉朝床上不知所措的两个人洒去。 光着的两个人听到走水的声音,又看到隐隐约约的火光就在这个院子,他们慌了神,第一个想法就是要逃出去。 可太子四肢残废,动弹不了,而吴乐凤深爱太子,又不能扔下太子不管。 而照顾太子的人又被他们赶走了,一时也来不及跑过来救他们。 傅言澈一脚踹开门,这才一跃再上屋顶,这时候秦风也回来了,院子外面很快就来了很多人。 大门和屋门都被傅言澈打开了,因此那些拿着水桶救火的下人很容易就进来了。 这里可是太子休养的地方,虽然太子四肢废了,但只要找到神医,就一定能治好他,而且陛下也没有说要废太子。 所以整个吴国公府的人都很紧张,太子始终是太子,是储君,他可不能被烧死在吴国公府,那可是灭族之罪。 因此太子和即将嫁给三皇子的吴乐凤在床上的事就被很多下人看了个正着,这下子热闹了,吴国公和国公夫人,甚至家中老太爷,老夫人都惊动了。 “我们现在去吴国公的书房看看,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到了这边。”傅言澈拉着林锦初的手说道。 秦风别扭地看了看傅言澈的手,这个人动不动就牵锦初的手,怪毛病,但不高兴归不高兴,他也没说什么,而是一个人先朝前院书房的方向掠去。 吴国公的书房外面有两个暗卫,这一点秦风早就知道,他以前在三皇子手下时就已经了解,那二人中有一人武功极高,可以与秦风和傅言澈各自打个平手,秦风曾与那人交过手。 另一个略逊一筹,这些有权有势的人家都想找几个忠实且武功高强的护卫,但想找到这么厉害的很难得,那个人几乎一直隐于暗处,平时几乎寸步不离吴国公。 林锦初和傅言澈紧随着来到吴国公的院子里面,院子占地很大,最东边是书房,院子里点着一排排风灯,他们到来时,秦风已经与两个暗卫打了起来。 傅言澈想上前帮忙,被林锦初拦住,她拿出手枪,手枪很轻巧,虽然不是无声的,但经过改良过的手枪,枪声不大。 更何况现在整个国公府闹哄哄的,一枪两枪应该不会引起注意。 林锦初瞄准了其中一人,并朝他开了一枪。 那人极其敏感,感觉不对劲时,闪到一边,这一枪仅擦到他的肩膀。 趁那人愣神,林锦初连开两枪,速度太快,这一次那人没避得过,有一枪正中眉心,那人仰面倒下。 另一个人和秦风两个呈胶着状态,用枪不行,用毒也不行,而且枪声不能打得太频繁,林锦初收起手中的枪,扔进空间。 她拿出连弩,也给了傅言澈一把连弩。 这次没用他出力,傅言澈找准时机,射出五箭,有四箭都射中了,紧接着趁他站立不稳之时,秦风一剑刺中那人咽喉。 林锦初见两个人都解决了,独自进了书房。 书房有两间,外间放了十几排书架,架上子放满了排列整齐的书,其实竟有不少是古书,页面发黄,有竹制的,有布帛的,也有纸张书,她几本书上甚至写着东齐的字眼。 林锦初干脆将所有的书和书架都收进了空间。 她知道这个地方没那么简单,一路从西走过来,似乎一点问题都没有,可明明那些下人说过,这个院子里藏着很多少年。 书房清空的一瞬间,似乎有某个开关和书架连在一起,书架进空间时,林锦初听到一个闷闷的响声。 紧接着一个暗道出口露了出来。 林锦初捡起地上掉下来的一本书朝里面扔去,暗道没有反应,这时候傅言澈和秦风也进来了。 秦风第一个下了暗道,紧接着傅言澈也进去了,林锦初走在最后面。 刚进入暗道,一股恶臭迎面而来,林锦初差点被熏晕,秦风和傅言澈也捂住自己口鼻。 里面的场景让他们三个人都看傻了眼。 第261章 巨大的阴谋 地宫很大,一眼看不到边,里面灯火通明,有一个很大的祭坛建在中央,祭坛上放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应该是作法用的,那些东西林锦初也看不明白。 但祭坛上一块木牌子上写的东西却引起了她的注意。 景星出翼,凤凰在庭,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又是这一句,这不是前朝地宫里的一句话吗? 这句话究竟有什么玄机? 祭坛四周一排排铁笼子里关着几十个少年,还有五六岁的男童,另一边有几个发臭的尸体。 林锦初这才知道刚才暗道里那股臭味就是从这些尸体身上发出的。 “锦初,我和秦风先救人,你站远点,这儿太脏了。”傅言澈说道,边说边和秦风上前用剑砍了那些铁链子。 “好。”林锦初注意到这些少年中,有四个少年专门被关在另一个地方,她走过去拿出那把短刀将四个少年身上的铁链砍了下来。 其中一个七八岁的小少年呆呆地看着林锦初手中的短刀,眼睛一直没有移开。 少年虽然身上有些脏,应该是很多天没洗过澡,脸上有些苍白,但看向短刀的眼神却非常晶亮和热切。 “怎么?喜欢我这把刀?喜欢也没用,这刀我可不送人。”林锦初可喜欢这把短刀,削铁如泥,又锋利又好看又轻便就手。 那少年没有理林锦初的话,而是继续看着那把短刀。 “那是我的刀,我娘留给我的。”少年突然说道,他的话有些生硬,听起来不像是东夏国的人,尤其他那双眼窝很深邃,有点像巴彦的眼睛。 林锦初知道这种长相立体的人多数是苍璃国西北部,鞑鞑北部民族,以及西炎国北部民族的人。 “你少讹我,这是我的。”林锦初其实已经感到那少年很可能真是短刀的主人,但她太喜欢了,私心里希望是那少年胡言乱语。 “怎么可能是你的?”林锦初又说了一句。 “是我的。”小男孩看向林锦初认真地说道。 “你不是东夏国的人?”林锦初看着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问道。 “嗯,西炎。”小男孩轻轻地答道,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实话,只是觉得面前的这位姐姐能给他一种安稳的感觉,直觉她是值得信任的。 小男孩伸出手,轻轻地摸着刀柄上的红宝石。 “你叫什么名字?”林锦初轻轻地问道。 “阿布拉”男孩答道:“刀柄上有我的名字,我阿爹刻上去的。” 这下子林锦初不淡定了,如果短刀刀柄上有这孩子的名字,那她只能还给人家了。 好看了看刀柄,四周虽刻了一些图腾,但并没有文字。 “并不是你的,这上面没有写字。”林锦初终于松了口气,短刀实在太精美了,她舍不得送给别人,但也明白君子不夺人所爱。 小男孩从林锦初手中拿过短刀,手指按在一个地方,然后就听到嗒的一声,弹开一块。 “你看,这里有三个字,我的名字,阿布拉,我娘是东夏人,哦严格说我娘是东齐的后代。 所以我娘会东夏文,我也会一些。” 这下子要林锦初再也没有理由留下这把短刀了,她犹豫着,不舍地抚摸着刀柄,短刀这几个月一直陪伴着她,就像一个伙伴一样。 她正要递给小男孩时,小男孩突然问道:“姐姐要救我们出去吗?” 林锦初想也没想就答道:“嗯,救你们出去。” “出了这里,你们有地方去吗?”林锦初又问道。 “姐姐,这里有个地道可以通到城外,我偷听到他们说的,说是前两天才挖好,准备将我转到城外。”阿布拉指了指一个方向说道。 “真的吗?”这还真是一个意外惊喜,有了这个通往城外的地道,以后他们要是想攻进城里就方便多了。 还得感谢吴国公,辛苦挖了这么一条通道。 “这条通道有多少人知道?”林锦初又问道,最好知道的人都死了,没死的她也打算杀了。 “挖地道的人从这里出去就没再回来,不知道是死了,还是到了另一个出口,只有那老头,他们叫他国公爷,还有一个管家到这里面来。 他们已经一整天没进来了,自从那个大巫的人离开后,他们很少进来,所以有时候我们饿一整天也没吃的,死了的人也没人运走。 姐姐,你要是不来,我们很可能再过两天也会饿死的。” 小男孩边说边将短刀放到林锦初手中。 “姐姐,你喜欢就送给你吧,等我回去后,让我娘和我爹再给我做一把。”阿布拉眼睛亮得像星星一样,笑眯眯地看向林锦初。 “可……”林锦初钦佩地看向阿布拉,这真是个乐观的孩子,这样的环境下,又远离故土,他还能笑得出来。 “没事的,姐姐,你拿着吧。 到了城外,有人接应我的,他们一直在京城附近找我们,只是不知道我们被关在这里。”阿布拉眼神很坚定:“男子汉说话算数,既送给了姐姐,以后这短刀就是姐姐的。” “好,那姐姐就收下了。”林锦初应了一声,取出一个水囊,递给阿布拉。 “喝点水吧。”她又从随身的布包里拿出一包馒头,当然是从空间拿出来的,为了随时能从空间拿东西,她一向只要出门就背个小布包斜挎在后背。 她又朝另外三个少年招招手:“你们也来吃吧。” 那三人走过来,其中有两个胆怯地看着林锦初不敢吃,另一个倒是很大胆,看上去实在饿急了,拿起一个馒头就咬了起来。 馒头吃得太急,咽在喉咙,阿布拉连忙将手中的水递给那人,那少年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大口水,这才舒服了。 “姐姐,他叫赵无影,南月国人,他叫克力巴,鞑靼人,他叫图卡,苍璃人,听那大巫说,要集齐五个人就可以开坛作法,我们也不明白作什么法,反正他们倒是没怎么亏待我们四个人。” 竟是四国之人,这里面有什么关联吗? 林锦初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阴谋,可明天吴国公府就要被抄家灭族了,这巨大的阴谋就要随着吴家人的消失而消失。 林锦初突然想到刚才已经将整个书房的东西都收进了空间,也许能从那些书里或书架里获得点信息。 第262章 秦风带走被关的小孩 林锦初突然想起祭坛上那个五星如连珠,五星,难道指的这些少年,而不是指前朝的地宫数量,现在只有四个少年,还缺的那人是谁,怎么才能找到,找到后又能做什么。 这时候傅言澈和秦风已将所有人的铁链都砍断了,他走到林锦初面前。 “傅大哥,舅舅,这少年说那边有个暗道可以通到城外。”林锦初指了指阿布拉说的方向。 阿布拉听林锦初这么说,连忙拉住林锦初就往那边跑,傅言澈和秦风跟在后面,另外三个小少年也跟了过来。 四个小男孩中,阿布拉是最大的,今年八岁,和文泽同岁,最小的是鞑靼的克力巴,才五岁,另外两个苍璃国的图卡和南月国的赵旭都是七岁。 这些都是阿布拉告诉林锦初的,而且他们四个人都是四个国家皇族之人,当然他们的身份并不是主动告诉阿布拉的,而是阿布拉有个神奇的特长,就是耳力特别好。 如果他有意听的话,远处的虫鸣声都能听得见,所以这是吴国公和他管家让人查到的消息,他们说得很小,以为这些人都听不见,没想到全被阿布拉听见了。 阿布拉走到一处白墙下,他踮起脚尖朝一个地方按了按,那里就出现了一道暗门。 林锦初拿出连弩朝暗门里射了两箭,见没有任何动静,秦风走上前。 “我先下去看看,你们在这儿等等。”他的性子越来越沉稳,已经完全恢复正常,而且头疼的症状也渐渐消失了。 过了好一会儿,秦风才从暗道上来。 “确实是一条通往城外的通道,不止通向北城墙,而且还通往皇宫。”秦风看向林锦初和傅言澈说道。 “将这些孩子送到城外吧,我一个去送,你们两个不是还有其他事吗?办完严家,夜里到城外汇合。” 林锦初觉得舅舅一个人送这么多小孩子出去,会不会太费力,有些小孩子身体很弱,有几个特别瘦,看上去一点力气都没有。 傅言澈和秦风对视了一下,秦风便说道:“没事的,我一个人可以,他们大的扶着小的,有力气的扶着没力气,实在不行几个人轮流背一个人,都是些小孩。 不过,带他们到出口后,我要炸掉那个出口,有没有问题?” 三个人经常一起行动,已经形成了默契,林锦初想过将来利用这个暗道进城,傅言澈也想到了。 秦风自然也想到了,他说:“我只炸出口处,将来我们要是进城,再挖开那一段就行,而且我们炸塌了那一段,这一边他们就不封死。” “你那还有炸弹吗?”林锦初问道,空间还有一些她利用闲暇时做出来的炸弹,这段时间在京城,她囤了不少硝石,空间里本来木炭和硫磺还有很多。 “还有两颗,放心吧。”秦风说道:“你那要有,多给几颗我,万一路上遇到追杀的人,可以放倒他们。” 林锦初掏出一把手枪和一匣子弹,然后又给了五颗炸弹装进秦风随身背着的布袋里面。 “注意安全。”她叮嘱道,她没有问秦风打算怎么安置这些孩子,三十好几个呢,都是四到十岁的,但见秦风一脸笃定的样子便没有再问。 阿布拉不舍地看向林锦初,他突然想起什么,走到一个角落处,又按下一个按钮,那里也出现了一个库房。 “姐姐,听他们说这里有很多粮食,你要能运走就运走吧,他们说冬天京城要起寒潮,这几天不断往里面运送,不过他们不是从这里进来的,那边还有一个门。” “你不是天天被铁链锁着吗?怎么知道这么多?”林锦初好奇地问。 阿布拉狡黠地一笑,将链子戴上,然后从衣服的边缘处抽出一根细长的针,轻轻搅动几下就开了。 “要是姐姐不来救我们,我们也准备找个时间趁天黑逃跑的,但唯一担心的是,逃出去后,他们一样可以从暗道里出去抓住我们,我们逃不远,但有秦风舅舅带我们出去就不同,我们封住那边出口。 找我们的人很可能在城外找我们,我们有约好,但他们人少,吴家暗卫太多,打不过。” “放心,我一定送你们到安全的地方。”秦风安慰阿布拉道。 阿布拉真是个很暖心的孩子,林锦初摸了一下插在腰间的短刀,她突然很想将阿布拉留下,但他知道这不现实。 林锦初摸了摸阿布拉的头说了句:“多保重,如果不想离开,也可以跟我们去随州。” 阿布拉睁着黑亮的大眼睛,没有说话,而是拉着其他三个孩子的手朝三十几个小孩子奔去。 他们四个孩子身体明显要好得多,看样子那些人没有为难他们几个,其他那些孩子身体相对瘦弱一些,应该是饿的。 扶着那些孩子进了暗道,林锦初和傅言澈往上一层装粮食的库房走。 “吴国公实在是个心机很深的人,关着这些孩子不知道是想做什么,但肯定不是外界所传的,他喜欢娈童,总觉得跟巫术有关,说不定和前朝有关。”林锦初边走边说道。 傅言澈点点头:“我也有这种感觉,可是阿布拉对你说了什么?” “嗯,阿布拉说原来大巫在这里天天给这些小孩子放血,总是说不是他们,直到他们四个人齐了,他才说那那些人没用了,现在就还差一个东夏国的小男孩。 管家问为什么一定是东夏国的,吴国公说,这四个孩子都是其他四国皇族的,那第五个很有可能是东夏国皇族的小孩。 他们还放了一些太子儿子的血,那孩子也是吴国公嫡长孙女给太子生的儿子,但他们验过之后说不对。 总觉得这里有个巨大的阴谋,但又不知道是什么,或许只有那个死去的大巫才知道。” 傅言澈点头道:“吴国公宁愿名声败坏也要掩藏抓这些孩子进来的真正的目的,可见这件事很重要。” 说话间两个人已到了库房门口。 “真是没想到,吴家竟囤了这么多粮食。”傅言澈边说边往出口走。 “我守着门,你藏好粮食。”他不知道林锦初是怎么将财宝和粮食收起来的,便用了个藏字。 傅言澈还没走到出口,林锦初已经将所有的粮食收进空间,现在都是用意念收物进空间,特别方便。 而且库房里的粮食都是堆在一起的,有了这些粮食,随州那边又能多招不少兵。 二人出了地下室,国公府乱糟糟一片,紧接着傅言澈和林锦初二人,一个放哨一个进各个院子里搜刮。 想着明日一早禁军来查抄吴国公府时一无所获的神情,林锦初和傅言澈相视一笑,两个人乐得差点笑出声来。 “现在去严府,对吧?”傅言澈问道。 林锦初正要点头,突然想起柳府来,奇怪,到京城这么长时间,差点忘记柳府了。 原书中柳如宁可是嫁给三皇子做侧妃,后来成了宁妃,这一世柳府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柳如宁虽死了,柳府还有其他女儿,一样可以嫁三皇子。 她问傅言澈:“柳丞相的府邸在哪里?” 傅言澈指了指东北方向:“那里,和严家离得不远。” “柳府没有女儿嫁给三皇子吗?”林锦初好奇地问。 傅言澈想了想,似乎在脑子里整理每天传进将军府的信息。 第263章 你倒还算是个好官 过了一会儿,傅言澈道:“柳家的消息不多,不过柳家有个庶女嫁给太子做了侧妃,叫柳依梅。 既有女儿嫁给太子,便不好再和三皇子结亲了。” 这里又变了和原书中不一样,柳如宁一死,柳家的政治局面完全不同了,原书中柳家很风光,不仅柳如宁成了新君的四妃之一,柳丞相依然是文官之首,没有变化。 新君被鞑子军杀了后,柳家因开门迎鞑子军进城,又将柳如宁的妹妹嫁给鞑子军亲王,成了王妃,只不过最后没落得好下场。 后来傅言澈攻进皇宫,扶小皇帝上位,自己成了权倾朝野的摄政王,一心扶持小皇帝,又将柳家人诛杀九族。 两个人在屋顶上穿梭着,不久就到了一个大宅前。 “这里就是柳府,主院的灯都灭了,只有外面连廊上点着宫灯,文官一般重要且值钱的东西喜欢藏在书房,锦初,不如我们直接去书房吧。”傅言澈提议道。 “好,那我们就去书房,傅大哥你领路。”林锦初答应道,见傅言澈虽在京城的待的时间不多,但好像到处都很熟悉,而且京城的消息也十分清楚。 她心里对傅言澈越来越钦佩,觉得如果是傅言澈当皇帝就好了,东夏国的黎民百姓肯定会过得比现在好很多。 如果傅言澈做了皇帝,她一家人在随州也能平安喜乐地过小日子。 虽然她也明白傅言澈对她是有些感情,但林锦初更明白一个皇帝将来肯定有很多后宫佳丽,这样的生活对林锦初来说无疑是噩梦一样。 假如让她选一种,林锦初宁愿选竭尽全力扶持傅言澈当皇帝,抱紧傅言澈的大腿,成为他的追随者,而不是成为他的枕边人。 转眼就到了柳丞相的书房,借着朦胧的宫灯映射下,林锦初发觉柳丞相的书房设在一片湖边,湖边有个亭子,还有大片的竹林,微风吹拂着竹林,发出轻微的沙沙声,月光下很是雅致。 丞相府除了府丁,竟没有暗卫,这让林锦初有些意外。 两个人进了书房,就在进入书房的那一瞬间,傅言澈发现里面有微弱的灯光一闪就突然灭了。 不好,里面有人! 傅言澈下意识地挡在林锦初身前,见里面的人没有了动静,傅言澈闪进里面,小苍梧却在空间说道:“主人,那人藏在第三排的书架旁边。” 林锦初轻手轻脚地朝第三排书架走去,傅言澈此时已到了第三排书架旁边,书架挡住了窗外射进来的月光,那人躲在暗处,屏住呼吸,傅言澈没看到人,正要往第四排走去。 林锦初却拉住了他,她拿出连弩,小苍梧说道:“九点钟方向。” “嗯,我看到了,我也能夜视,但有些模糊,只看到人影子。”她说着朝那人射出两支箭。 “啊!啊!”那人痛得嗷嗷叫了两声。 “别射箭了,别射箭了。”他说着跪了下来求饶。 林锦初拿出火折子,点火一看,哎哟,竟是老熟人柳县令。 “柳县令,是你。”林锦初轻呼一声,柳县令一家三番五次害她,害文泽,她来到京城一直没机会找他们报仇,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 正好不用再花时间找他了,林锦初拔出短刀就要刺向柳县令,柳县令被射出两箭一支在胳膊上,一支在胸口,不过都没射中心脏部位。 “别杀我。”柳县令看到林锦初手中的连弩和短刀,惊叫一声:“你是林锦初?” “对,我就是林锦初,正好杀了你报仇。”林锦初正要举刀,凡是想伤害她家人的人,她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杀,杀的人多了,心越来越冷硬。 她才不管什么一命还一命,总之柳家人不是什么好东西,原书中柳家人和鞑子军勾结,这一世说不定他们一样会卖国,也许不止和鞑子军勾结,或许也跟苍璃国人勾结,这样的人该杀,防患于未然。 “别杀我,我刚找到我长兄勾结鞑子军的信件,想明日交到陛下手中,等我将信件交给陛下,再杀我,可好?我知道小女曾得罪了姑娘,还推姑娘的弟弟到鞑子军面前差点丧命,可她如今也死了,姑娘可否迟一日再报仇?” 柳县令边说边从怀里拿出两个细竹筒,他抽出一张纸递给林锦初。 傅言澈接过那张纸借着火折子的光看了两眼,然后朝林锦初点了点头。 他轻哼一声:“你倒还算是个好官,至少在飞石县那段时间,百姓对你的风评不错。” 林锦初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暂且饶你一条命,不过这些件你可以留着,但恐怕你根本到不了皇帝面前,柳丞相一发现这些东西丢了,肯定会杀了你。 你要不逃了,找机会再给皇帝,要不就将这些信件交给我们,你当没这回事,他找不到证据,自然也不会轻易杀你。” 第264章 信仰的力量 林锦初说完扔给他一个小瓶子和一些干净的布,然后说道:“这是很好的金疮药,比太医院的还要见效快,我们现在帮你拔出箭,你自己上药。” 柳县令拿着林锦初送给他的东西就朝门口走去,他拒绝了林锦初帮他拔出箭。 林锦初也没有在意,因为这些连弩里装的箭头都是靖卫军统一使用的,是她从平信侯书房里偷拿的,她也不用像以前一样,每一次都要将所有的箭支找回来。 不过柳县令走到门口时又停了下来,他转过头又走了回来,敲了敲墙壁说:“这里有个暗室,我找了一会儿,但没找到怎么进去,你们可以试试。” 他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林锦初其实想说:“我一会儿将整个书房连书架子都收进空间,暗室什么的自然就知道了。” 当然她没有说出来,傅言澈十分体贴地走到外面,关上书房的门。 林锦初将书房所有的东西都收进空间,尤其书架旁边有个较大的白色瓷缸,里面放着几十卷名家画作,也被林锦初收进空间。 奇怪的是书房所有的东西都收进去后,那暗室的门并没有开,看到开关不在书架上。 林锦初踩了所有的地板都没有反应,甚至连窗户都摸了一遍,全都没有反应,最后目光落在一盏挂在墙上的小油灯,小油灯离那面墙有些远,现在是熄灭的。 林锦初走过去轻轻转动小油灯,竟然正是开关。 暗门缓缓打开,里面几十箱银子,和一箱子银票,也没有细看,将暗室里所有的东西都收进空间,林锦初这才打开门。 傅言澈见林锦初出来了,下意识地看了看身后,发现整个书房里面竟空了,他很是震惊,尽管他一直知道林锦初肯定是将这些东西都收了,但真正看到,还是不一样的。 “快离开吧,天快亮了,再走来不及了。” 林锦初朝他点了点头,两个人朝城外赶去。 “傅大哥,你明天不要和暮山他们一起走吗?”林锦初问道。 “我和你一起,暮山他们天亮后离开。”傅言澈说道,他想说不是有凤凰吗? 两个趁天还没亮,到了和秦风约定的破庙处,却没想到那里空无一人,但秦风在那里留下一个他们平时用的记号。 林锦初还记得以前跟秦风说过:“舅舅我们两个来约定一个记号,如果平安画一个圆形,如果有险画一个X字,如果是已撤退去往目的地,则画一只张开的手,如果在此等他汇合则画一个握紧的拳头。” 她给秦风的布包里放了两支炭笔,其实说是炭笔,也就是细长的木炭而已,但在墙上做标志特别方便,布包里还放了一些碎银子和五百两银票。 看着破庙的墙面上画了一只张开的手,这意思是秦风已经自己回随州了,让他们不用管他,自己回去便可。 “这是什么意思?是秦风留下的吗?”傅言澈指着那只张开的手问道。 “这是我和舅舅之间的暗号,意思他已经在回随州的路上了。”林锦初也没必要隐瞒傅言澈,便实话实说道。 傅言澈觉得心里有些酸涩,锦初还是不够信任他,他想开口说这样的暗号可不可以也让他知道,但他一向不善言辞,也怕被拒绝,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出来。 林锦初见他这个样子,忍住笑说道:“其实暗号很简单,只有四种,平安无事就画个圆圈,遇到危险就画个X字,去往目的地画个张开的手,在此汇合则画一个握紧的拳头,记住了吗?” 傅言澈见自己的小心思被林锦初猜到,有些不好意思,但林锦初说的四种暗号他还是认真地记下来了,并复述了一遍给林锦初听。 林锦初也拿出两支炭笔递给他:“喏,就是这个炭笔画的,给你的。” 她边说边将墙上画的那个暗号擦去了。 “也不知道那么多孩子去了哪里?舅舅是怎么安排他们的,有没有找到接应他们的人?”林锦初担心地说。 傅言澈安慰她:“放心吧,秦风是个靠谱的人,我们也离开京城吧,想必暮山他们现在已经出发了。“ “嗯,我也担心家里人,就怕巴彦派人到随州,万一他们抓住我家人就不好了。”林锦初其实心里很着急了。 “小苍梧,看你的了。”林锦初用意念对小苍梧说了句。 小苍梧飞出空间,在空中飞了一圈,才又飞了回来。 这个位置很偏僻,左右都看不见一个人,今日天阴沉得厉害,看上去好像要下雨似的。 “上去吧,傅大哥。”林锦初率先跳到小苍梧的背上,傅言澈也跟着跳了上去,两个人牵着手站立着。 小苍梧拔地而起,金光四射,发出阵阵凤鸣声。 等到了半空中,朝下边看去,见很多灯陆续点起。 “瞧,这里也有凤凰,比吴国公的那只还要大,还要漂亮。” “难道凤命之女不止一个?” “天哪,我竟看到了真的凤凰。” “凤凰是祥瑞之兆,天佑东夏,天佑我们!” 林锦初看到密密麻麻像萤火虫一样点起了很多的灯,地上跪了很多百姓,夜色中林锦初好像看到了一些气流从那些灯盏里流向他们一凤二人。 “小姐,这是信仰的力量。”青鸾在空间里说道,她的声音有些兴奋:“我还是第一次感受到这种力量,天哪,庞大而充盈。” “我也感受到了。”小苍梧边飞边说道。 “可我们上次在随州时也有百姓跪在地上,怎么没有这种感觉?”林锦初当然也感觉到浑身暖洋洋的,哪怕她现在在空中,哪怕现在已是初冬,也丝毫感觉不到一点寒意。 “应该那个时候我们的力量还不够。”青鸾想了想说道,她其实也说不出什么原因,只是一种感觉,毕竟这种信仰之力她以前也没经历过。 “傅大哥,你感觉到什么不一样吗?”林锦初突然问傅言澈,因为她刚才和小苍梧和青鸾说话时,傅言澈是听不到的。 傅言澈张开手说道:“好像有无穷的力量灌注到全身,双手双臂有使不完的力气,同时多了一份责任,一份对万民负责的责任,我也说不上来,应该就是这种感觉。 林锦初这一刻突然从傅言澈身上看到一团淡淡的,柔和的金光,她开始以为这是凤凰发出的光倒映在他身上,细看之下竟是傅言澈自身散发出来的。 第265章 智者不入爱河 应该傅言澈才是这个世界的天选之人,什么凤命都是瞎扯,这个大腿她是抱定了。 林锦初自己身上并没有这种金光,所以她才觉得什么凤命之言不可信。 青鸾这时候说道:“一旦接受了信仰的力量,从此就背负起护佑万民的责任,主人,你想回随州躺赢的日子注定不能长久。” “这不是傅言澈的责任吗?我们帮忙就行。”林锦初觉得自己空间里什么都有,粮食银子大把,将这些一半给随州,一半给傅言澈,她一样能躺赢。 “具体要做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应该没那么简单,反正我们几个都要担负起责任。”青鸾说道:“包括我和苍梧都是。” 权力是把双刃剑,但在这样的世界生存下去,没有权力是万万不行的,所以,那就争吧,只有手中有了权力才能保护好家人,保护好自己,也才有资格护佑万民,让百姓过上正常的安稳生活。 林锦初和傅言澈一路坐在小苍梧的背上直到刺史府,无论是小苍梧,还是青鸾,他们都可以一口气飞到随州了,中间不用停,不用轮流飞行。 林锦初悄悄查看了一下,祖父和弟弟住在一个院子里,都好好的,母亲和父亲肯定都住父亲以前住的院子,当然不好进去看,父亲院子旁边的大门口守着的那两个女子,赫然就是傅言澈给的那十人之中的两个。 看到傅言澈和林锦初二人突然出现,两个暗卫吓得连忙跪下。 “主子,您怎么来了?”一个女暗卫惊喜万分地问道,目光中还带着泪,而另一个女子则平淡许多。 傅言澈冷冷地说:“本将军是不是说过,以后林锦初和她的母亲才是你们十人的主子。” “属下错了。”那女子说是认错,但依然固执地自称属下。 林锦初打圆场道:“得了,暂时借用一下,你还是她们的主子,就像暮水和暮白一样,当初跟着我一段时间,这些都是你的部下,等暮山他们到时候经过随州时,跟着一起回北境吧。” “不必,说是给你就给你了,岂有要回去的道理。”傅言澈有些不高兴,锦初这是和他见外了。 将她和秦风两个人的暗号分享给他时,傅言澈还暗戳戳的很高兴,这下子心又沉了下去。 林锦初有她自己的想法,这些暗卫虽然武功高,在母亲身边守护着,也确实让人放心。 但傅言澈将来是做皇帝的,而她虽想要权力,但却没有入后宫的打算,她不喜欢和很多女人一起争一个男人,那种感觉并不美妙。 所以她可以帮傅言澈,但她并不是完全信任傅言澈,尤其是将来傅言澈要是做了皇帝,她更需要小心谨慎。 想来想去,傅言澈的暗卫长期留在自己身边确实不太合适,一直留着,自己一家人的一举一动都将完全暴露在这些暗卫眼里。 林锦初想自己买一些暗卫,或者自己培养一暗卫,她希望自己的家人身边的暗卫都是完全能信任的。 傅言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好,都听你的。” 他的话刚一说完,林锦初肉眼可见那个暗卫露出欣喜的笑容,这样的女子她肯定不可能容许留在母亲身边的。 傻子也看得出,这个暗卫对傅言澈是有想法的。 “主子,暮山他们什么时候到随州?”那女子急切地问道。 “暗一……”另一个暗卫拉了拉这个叫暗一的衣袖。 她是暗一?原来这是她们的代号,从暗一到暗十,那就说明这个女子是十个暗卫的首领。 “十天左右吧,你们起来说话。”傅言澈冷冷地看了一眼暗一,薄唇轻启道:“既然你们完成不了任务,回到北境后就回暗卫营训练新手吧。” “主子,我们可以保护你。”暗一站了起来,她急了:“你身边总要有女子照顾生活起居吧?我们十人就可以,我们以前跟过主子两年。” “那是小时候,现在男女有别,回到北境后,你们继续找些孤儿训练,我们需要更多的高手,以后这种话就不要说了,否则别怪我送你们回京城。” 傅言澈神情很冷淡,很烦躁,因为锦初竟不要他的这些暗卫,他对感情的事一向很迟钝,但他后知后觉地感到自己越来越在乎锦初的感受。 锦初不高兴,他也跟着不开心。 林锦初冷眼旁观地看着这一切,傅言澈现在才只是少将军,身边打他主意的女人就这么多了,从她养母往他身边塞女人,到这个女暗卫。 想起自己在现代的前男友,说的那些孤寡命的话,也不知道哪句是真的,哪句是假的。 智者不入爱河,或许男女之爱是那些高明玩家才配拥有的,她林锦初自觉不配拥有,还是一家人吃喝玩乐来得开心。 “我母亲父亲他们都还好吧?”林锦初看向那个暗二问道。 “林姑娘放心,夫人他们都挺好的。”暗二很恭敬地答道。 “那便好,辛苦你们了。”林锦初笑着对暗一暗二说了句,就拉了拉傅言澈的衣袖,暗示他往旁边走走,她有话要说。 傅言澈心里莫名地有些暴躁,他是知道这个暗一的心思,当然这是听暮山说的,他自己从来不觉得,但此时他希望林锦初能够不高兴,能吃醋,这样他才会更踏实一些。 但林锦初似乎一点也不在意别的女人喜欢他,她面对暗一时还能笑,傅言澈心里有些颓败感。 他曾经很自豪自己的父亲只有母亲一人,哪怕母亲对他非打即骂,他以为母亲对他的严厉是为他好。 如今看来父亲娶母亲,父亲这一生只有母亲一人,大概都是老皇帝希望父亲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掩护他这个养子。 这只是一个阴谋,而赵氏那个女人却以为父亲爱惨了她,真是一场笑话。 人人都说老皇帝爱惨了颖贵妃,可颖贵妃依然会被烧死,皇帝不喜欢皇后和严贵妃,但这二人却活得好好的,这世间的情爱究竟是什么,傅言澈有些迷茫。 他多想和林锦初两个简简单单地相守到老,可却感觉很难,仿佛前面到处都是障碍。 老皇帝说过帮他选正妃,锦初只能做妾,这些他不喜欢的女人却像苍蝇一样围着他嗡嗡地叫着。 他仿佛被一只大掌捏着脖子,几乎呼吸都感到困难。 第266章 锦初是不是也情窦初开 “傅言澈!你怎么啦?”林锦初见他在发愣,又叫了一声。 “林姑娘,主子的名讳不是你能直呼的。”暗一提醒道。 傅言澈抬起抬起的脚顿时停了下来,他眼如寒冰地看向暗一,怒道:“放肆,林姑娘也是你能说的,我看你的心有些野了,记得你以前挺有分寸的。 这样吧,你现在回京城暗卫营,立即就走。” 暗一震惊地抬起头,眼中蓄满泪水,她不敢相信地看着傅言澈,主子虽然少言,但却对他们这些属下从来都很包容,除了练武上对他们要求严格,可今天,主子竟当着外人的面这样骂她。 主子五岁时,大将军找了她们十个人来侍候主子,和暮山,暮白他们一起陪主子训练,十个小男孩,十个小女孩,每天练武得虽苦,但却很开心,那时候主子对他们我好啊! 七岁后,她们十个女子被送进暗卫营,而暮山他们却一直陪在主子身边,那时候她真恨自己是个女子。 进了暗卫营,她比任何人都刻苦,因为她想成为十个女子中最厉害的一个,这样主子就能注意到她。 她没有辜负自己的努力,终于成了十个人中的首领暗一,也成功地见到了主子。 但却没想到,一出暗卫营就被主子派来保护一个普通的夫人,她很是不甘心,尤其那夫人的女儿和主子走得很近。 “主子,不要啊!”暗一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主子,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我们二十人从小一起长大,请主子相信我的为人。” 暗二也跪了下来求情:“主子,暗一她只是……她并没有坏心思,求主子让她跟我们一起回北境,我们一回去就进暗卫营,不会打扰主子的。” “算了,也不是什么大错。”林锦初淡淡地说道,这姑娘提醒得也对,以后还是习惯不要叫傅言澈名字,不要说以后登上那个位置,就算现在,他也是实打实的皇子。 傅言澈冷漠地看了一眼暗一,一字一句道:“你最好说到做到,否则我不介意清理不听话的,念在你是第一次犯错,这次就放过你。” “谢主子,谢林姑娘。”暗一喜极而泣,能留下来就好,如果送回京城,那就离主子越来越远了。 傅言澈牵着林锦初的手朝旁边走了十几步远,确定两个人说的话其他人听不到才停了下来。 林锦初松开了他的手,这个老爱牵手的毛病也要改一改,虽然她现在只有十一岁,但她个子高,古代男女七岁不同席,他们两个人总是牵着手确实有些不合适。 “傅大哥,要不我现在送你回边关吧,皇帝让傅大将军回城的旨意还在你这儿,正好我顺便给你们镇北军留些粮食银子。”林锦初小声说道。 “好。”傅言澈答应下来,他想早点回到武阳关,尽快完全接手镇北军,只有变强才有话语权,没有权力谁都能对他指手划脚,能决定他娶谁。 两个人正准备离开时,傅言澈转过身对暗一暗二说道:“接下来还有十天左右,你们要好好保护夫人和林姑娘一家,如果再有任何问题,不要怪我对你们不客气。” 暗一暗二连忙回道:“主子请放心,属下一定尽心尽力完成任务。” “姚麟呢?”林锦初突然想起了姚麟,便问道。 暗一这一次很热情地答道:“回林姑娘,姚小少爷在夫人那里,他挺好的。” 她忽然又看向傅言澈问道:“主子,属下等离开随州之时,要不要将小少爷一起带走。” “不用吧,他既跟着我母亲,便暂时养在这里,小孩子不要总是换身边的人,对他的成长不利。”林锦初说道,她也有些舍不得姚麟,毕竟当初姚麟母亲是将孩子托付给她的。 当然傅言澈的母亲是姚家人,傅言澈真想要将姚麟带走,她也阻止不了。 暗二突然说道:“小少爷虽是跟在夫人身边,但一直是暗九暗十两个人照顾的,她们年纪小一些,和小少爷玩得很开心,照顾他也很细心。” 傅言澈见林锦初有心留下姚麟便道:“姚麟留在这里,如果他习惯了暗九暗十,那便让她们二人也留下吧。” “可……”暗一嘴唇动了动,她想说她们十个人还从来没有分开过,但主子刚才明显动怒了,她不敢再赌,只能闭上嘴巴。 傅言澈和林锦初离开刺史府,这才坐上青鸾的背离开了随州,没多久,天开始亮了。 两个人坐在青鸾背上几个时辰都没有说话,林锦初想与他拉开距离,傅言澈心里很憋屈,一路沉默着下午到了武阳关,草草吃了两个馒头,喝了水,青鸾在离军营有点距离的地方停了下来。 “傅大哥,你去安排一下,找到仓库再来找我,我就在这里等你。”林锦初说道,她实在太困了,想利用这个时间进空间睡一会儿。 “好,那你休息一会,我去去就来,赵氏的人渗透到各个地方,我怀疑暗卫营里都有她的人,不然暗一不会那样子。”傅言澈无奈地说道。 能好好和锦初说话,他心里开心了不少,两个人相对一句话都不说他别提多难受了。 “少男少女情窦初开,可以理解。”林锦初老神在在地说道,谁年轻的时候还没在心里偷偷喜欢过一个人呢。 何况傅言澈这样耀眼,搁在现代那比大明星还要出名,没人喜欢才不正常。 你看人家太子,三皇子,四皇子,哪个后院没十几个,眼都挑花了。 傅言澈看向林锦初,明明是个十一岁的小姑娘,这说话的口气怎么听起来很成熟的样子。 他突然饶有兴趣的问道:“那锦初是不是也情窦初开?” 第267章 我是颖贵妃生的儿子 林锦初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傅言澈走了几步,又觉得有些不妥,他转过头问林锦初:“锦初,你一个人在这里不太好,还是跟我回去吧,去我那儿一样可以休息,军营里我有单独的院子,到那儿我去见我父亲,你休息你的,正好,你也可以吃点东西。” 林锦初想了想便说:“那行,只要你觉得方便就可以。” 傅言澈不解:“我有何不方便的,就算带着你直接见我父亲又如何?哦,我叫习惯了父亲。” 林锦初其实也挺好奇傅大将军这个人的,就是不知道傅大将军现在究竟是偏帮傅言澈,还是偏向自己的夫人赵氏呢? 两个从外围走到一个院子,外面有几个军人守着,两个人一时起了玩心,避开那些人,从院墙外面跳了进去,林锦初没想到傅言澈竟住在这样一个小院子里。 院子里种了几种蔬菜,有正屋三间,傅言澈将林锦初领到自己住的房间说道:“对不起啊,这里的生活比较简朴,你别嫌弃,这是我的房间,中间是堂屋,旁边还有一间是暮山他们平时住的地方,反正我们男人一起很随意,日子过得比较糙。” 林锦初一看,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虽然简朴,但干净整洁,窗户开着,一点气味都没有。 “没有啊,挺好的,你去忙吧,我要关上门睡一会儿,太困了。”林锦初说着就将傅言澈往外推。 “可你还没吃东西?”傅言澈问道,他已经很饿了。 林锦初变戏法侯地拿出两个热乎乎的肉包子,还有两个烤鸡腿,连盘子一起递给他,又递给他一个水囊。 “你去外面吃,我睡一会儿。”林锦初关上门,又关上窗户,这才进了空间。 “小苍梧,盯着点,我要吃饱睡足。”林锦初朝小苍梧说了句,又抱了抱朝她扑过来的雪球,然后回到别墅。 结果林锦初刚吃完,小苍梧和青鸾就飞进别墅里。 “主人,屋子里来了个老头,正和傅言澈在说话呢。”他眼里满是八卦的意味。 空间里很热闹,有很多小动物,有天空,有山有水,就是一个小世界,这样一个小世界里面什么好吃的都有,最重要的还有心上人青鸾陪伴着。 按道理小苍梧不访这么八卦,可小苍梧就是这么八卦,连青鸾跟着他都被带坏了,两个人都爱听故事。 “要不要去听听?”他说,青鸾也在直点头。 林锦初白了他们一眼,只得出了空间,耳朵贴在门口听着。 “陛下这是让我见到圣旨就离开?行吧,反正军中一贯是你打理的,也不用交接,我等会儿回镇子上的将军府,带着你两个弟弟离开边关回京城。” “你一切要小心,苍璃国的人野心很大,这个新君更加不是安分的。” 傅言澈答道:“我知道,会注意的。” “圣旨上写着让你母亲帮你物色个正妻人选,你自己可有喜欢的人?”大将军问道。 “父亲,你不是说过我的亲事自己做主吗?我能拒绝母亲帮我找吗?”傅言澈无奈地说道,同时又有些期待父亲能帮帮他,他不想每天都为亲事发愁,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他烦不胜烦。 老将军叹了口气:“这事如果只是你母亲帮你找的,父亲自然做得了主,可陛下开口,我们不能违抗圣旨啊!” “再说,就算娶了正妻,遇到喜欢的再纳进来便是,正妻只有一个,但妾却可以有很多。”他补充了一句,意思劝傅言澈答应下来。 “那父亲为何不纳妾,真的想和赵氏一生一世一双人?”傅言澈问道,他见傅毅的眼神有些慌乱。 “那是你母亲,如何能直呼其名。”傅毅责怪道,可不能让旁人听到,一顶不孝的大帽子扣下来,对他以后统领镇北军不好,他不能对不起陛下的信任。 傅言澈突然说道:“父亲,我是你的亲儿子,对吧?更不是赵氏生的。” 老将军急得差点捂住他的嘴:“这事不能乱说,也不要告诉别人,别人知道了,军心必乱。 咦,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边说边到门口看了一眼,他柱着一根拐杖,刚才进来时走得很慢,但现在却走得很快,明显是很紧张,见自己的两个侍卫离得远,这才松了口气。 他这几天身体好些了,拄着拐杖也能走路,不过从他的住处到这里也就几步远,就在隔壁。 傅言澈回京城后,他就从镇子上的将军府搬了过来,镇北军不能没人看着。 “我是颖贵妃生的儿子,对不对?所以姚家这么多年一直送银子送粮食,是因为颖贵妃是姚家的女儿。”傅言澈干脆直接说了。 傅毅怔怔地看着傅言澈,他不知道这个他一手养大的儿子是怎么知道的。 “陛下告诉你的吗?”他问道,除了陛下,当年知道这件事的人早就死光了,就连他的枕边人赵氏,他也从来没说过。 所以这些年来赵氏一直闹,他只能忍着,说是从外面抱回来的,赵氏生的儿子确实生下来就死了,并不是她以为的是他杀了那孩子,目的就是让傅言澈成为嫡子,冒充那个死去的孩子。 他本来是想对外说是赵氏生下来的是双胞胎儿子,可赵氏不相信,所以对傅言澈格外刻薄。 陛下说过不用刻意对傅言澈好,就当自己的孩子一样该打打,该骂骂,这样别人才看不出端倪。 傅言澈摇摇头说:“我自己查到的,陛下没说,母亲待我太反常,不像亲生的,所以我才查的。” “是我对不起你,让你受委屈了。”傅毅愧疚地说。 “不,你对我有恩,父亲。”傅言澈发自内心地敬重傅毅,哪怕他真是皇命难违,但傅毅对自己的真心,傅言澈是能感觉出来的。 “那你既然知道了实情,就不适合再叫我父亲。”傅毅有些惶恐地说道。 “不,你永远是我的父亲,但赵氏不是我母亲。”傅言澈没客气地说道,他和赵氏已经彻底撕破脸皮,装都不用装了。 第268章 我叫苏锦如 “唉!”傅毅叹了口气:“她以前做得太过分,伤了你的心,我不怪你,等我回到京城,这里的一切都交到你手上了,将军府也是你的,她以后很难再见到你,你就当给我面子,见面时客气一下就行。” “我不想纳妾,只娶正妻一人,所以父亲,求你,想办法帮我推了,实在推不掉,就慢慢找,总之不抗旨就行。”傅言澈的声音软了下来。 “傻孩子,男人三妻四妾实属正常,你看三皇子,太子他们哪个不是……”傅毅又叹了口气。 “我不是他们,也不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傅毅固执地说道,这些话他其实是希望林锦初能听到的,不过那丫头太困了,大概已经睡着了吧。 “我母亲如果嫁的是个家庭简单点的人,也不会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姚家也不会这么快满门被灭,说到底还是动了别人的利益。 我不想我的妻子将来也身在这样复杂的环境里。” “你呀,和姚家人倒是很像,姚家人都是只娶一个正妻,所以人丁不旺,个个都是痴情种,唉,可惜呀!”傅毅连连叹气,他已经打听到姚家被灭的消息,这个季度姚家也没再派人送粮食和银子过来,只送来一封信,信里只隐晦地提了一下。 说是有人准备对他们动手了,傅毅想派人去救他们,但路途遥遥,望尘莫及,再派人去打听,人都没了,财产也被人卷空,除了各地的铺子因为没有信物,所以暂时还算姚家的家产。 “现在京城这个样子,粮草,军饷都不能及时送到,唉,以后我不在你身边,一切都只能靠你了。”傅毅站了起来,边摇头边往外面走。 “父亲。”傅言澈朝他叫了一声。 傅毅身躯一震,明明平时叫惯了,但这一声却意义不同,这是孩子对他的肯定。 他转过身看向傅言澈,笑了笑:“会好起来的。” 傅言澈走上前,一把拥住傅毅,他长大后还是第一次这样拥住父亲。 傅毅含着泪,重重地拍了拍傅言澈的背。 “好儿子,勇敢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父亲支持你,也会尽全力帮你。” “粮草的事不用担心,我会想办法的,你放心,我一定能将镇北军带好。”傅言澈轻声说道。 傅毅放开傅言澈,犹豫了一下,从衣袖里掏出一页纸递给傅言澈。 “这里是赵氏安插在军中的人,你看着处理吧,至于暗卫营里面应该也有,但我一直没查到,你要多留心,暗卫营很重要,如果有钉子一定要及时拔了。 以后无论是这里的暗卫营,还是京城的,我都不插手了,只要我不插手,别人就没有机会往里面安插细作。” 他再三叮嘱着,就像一个老父亲一样,林锦初觉得傅毅很像送孩子上学的父亲一样。 傅毅在将赵氏安插的人交给傅言澈前,是经过激烈的斗争,他知道赵氏安插的人手并不是为了叛国,而是为了自己生的儿子,为了争夺镇北军。 傅毅也知道即使自己不将这些人交出来,迟点傅言澈也会查出来,而他也知道,一旦赵氏和两个儿子知道这是他告诉傅言澈的,夫人和儿子都会与他生仇。 他左右为难,最后还是战胜了自己的私心。 这些年来赵家人安插的人太多了,军中最忌形成两派,各为其主,这样抵御外敌时大打折扣。 傅毅走到门口时,傅言澈突然说了一句:“父亲,我杀了赵芸儿,你会怪我吗?” 傅毅身子一顿,他停了下来,但没有回头,只是伸出手朝傅言澈摇了摇。 “是我让你为难了。”傅言澈喃喃地说道。 他不知道的是,傅毅回到自己住的地方时,吐了一大口血,他的身体越来越差,一直撑着,如今儿子回来了,他也就放心了。 “大将军,你刚才怎么不和少将军说,你的身体这个样子回京城,恐怕……和少将军再也不能相见了。”傅毅身边的侍卫哽咽着说道。 “就让他安心待在这里,远离朝堂,远离京城吧,走吧,我们回京,叫两个去通知二公子和三公子,让他们收拾一下就走。”傅毅擦了擦唇边的血迹,喝了口水。 “不用担心,我这身体也就这样了,暂时死不了,回到京城还是可以的。”傅毅这个时候还不忘记调侃。 “大将军……”身边的人哭得更厉害了。 “马车准备好了吗?”傅毅问道,他每次进出都是用马车,这一点傅言澈也习惯了,所以他今天用马车就行,不用刻意骑马。 “嗯,早就准备好了。” 傅言澈正躺在堂屋的小榻上睡着了,他又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还是东夏国,他还是傅言澈。 只不过受了重伤的傅言澈并不是林锦初救的,他没有遇到林锦初,但他看到了西山村的那支逃荒队伍,那里面也没有林锦初这个人。 他是被药王谷的人所救,之后他们跟在逃荒队伍里,西山村的那支逃荒队伍里不仅没有林锦初,也没有林知远,只有林文泽。 林文泽在逃荒途中被卖了,傅言澈想救,但他救不了,那只是在他的梦里。 他见到了逃荒路上最惨烈的样子,到处都是死尸,易子而食,瘟疫,卖儿卖女,牙行有专人在各个镇子上等着,一两银子一个女儿,半斤粮食换一个女儿,西山村逃荒的难民除了被卖出去的那些人大多没死,其他人几乎都死光了。 他重伤被药王谷的人抬到城里,然后他们一行人被知府专门送到京城,因为那是陛下亲自吩咐过的。 他到京城后醒来的第一眼就看到一个姑娘。 “林锦初。”傅言澈叫了一声,那姑娘当然听不到他的喊声。 “我叫苏锦如,是平信侯府的大姑娘,我们到城外来救治灾民。”她温柔地说了句,她和林锦初的性格不太一样,但眼睛都是那样澄澈明亮,让人一眼沦陷。 梦里的傅言澈就这一眼爱上了这个叫苏锦如的姑娘。 第269章 傅言澈的第二世 “你好,我叫……”傅言澈笨嘴笨舌,他话很少,见人家姑娘主动介绍,并也打算告诉她自己的名字。 “我知道,你是傅少将军,是我们东夏国的大英雄,你先别动,你受伤太重,还需要好好休养治疗,这段时间就由我和药王谷的弟子照顾你,帮你换药。 我现在帮你换药了,你别动。” 她柔声细语地说着话,边说边动手解开裹着伤口的布。 “可……男女授受不亲,姑娘你……”傅言澈结结巴巴地说。 “医者眼中无男女,我现在是药王谷谷主的弟子,虽才拜师几天,但这可是师父说的。”姑娘柔声说着。 她的声音很温柔,如清泉一般落在他的心上,她低着头专注地给他上药,离得近了,他看到少女长长的睫毛如蝶翼般轻轻地颤动着。 她脸上的皮肤莹润白皙,娇嫩透亮,粉红色的唇瓣如鲜花一般,让人忍不住凑近了闻一闻,却又怕不小心碰伤了那份柔嫩。 乌发如墨般梳了个垂挂髻,发上系了两朵精致的小珠花,一边插着一个用白玉雕刻的海棠花钗。 傅言澈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一个少女。 她细心地将药粉轻轻洒在他的伤口,然后又快速帮他包扎好,整个过程如行云流水般地。 这时候门外进来一个姑娘,她笑道:“让未来的三皇子妃给你包扎,傅少将军你就别矫情了,这几天你昏迷都是我们老谷主帮你治伤,少谷主帮你包扎的。 老谷主说了,你伤得太重,要不是遇到我们,早就没命了。” 三皇子妃?傅言澈感到自己的心在这一刻碎了,他还是第一次对一个姑娘产生好感,结果……人家名花有主,而且还是三皇子萧承越的未婚妻。 这是一道永远也无法逾越的鸿沟。 原来她就是那个五岁就和三皇子定亲的姑娘,三皇子可真有福气。 接下来的日子,傅言澈将这份喜欢深深地藏了起来,慢慢地在苏锦如的照顾下,他的身体渐渐好了起来。 能下床走动后,他也加入了药王谷的队伍,在城外救治灾民,一起施粥,他好像浑身使不完的力气,只要看到她的笑容,他就觉得很满足。 身体恢复后,他入宫求得虎符,就要北上带领西北军去驱除鞑子军,临行前,他找到苏锦如。 “傅大哥,你找我有事?”她红扑扑的小脸上有些汗珠,灾民太多了,而且越来越多,药王谷的所有人都忙得没时间休息,她也是。 “你不要太辛苦了……”他嘴笨,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只觉得千言万语却又无法言说。 “嗯,傅大哥也要注意安全,早日得胜回朝。”苏锦如点点头,朝傅言澈眨着大眼睛,她的眼里都是明媚的笑意。 “你……你喜欢他吗?”他问,嘴里满是苦涩。 “谁呀?”她不解地问道,歪着小脑袋。 “就是三皇子。”他咬着牙还是问出这句话,尽管他知道这样极其不礼貌,可他不死心,他想死得明白,想求个死心。 “他以后是我的夫君,我当然要喜欢他呀。”少女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不是因为喜欢才嫁给他,而是因为要嫁给他才喜欢的,原来是这样,傅言澈忽然就轻松了一些。 “我要走了,你多保重。”他想说等我回来,或许我能用战功换一桩婚事,可他不敢说出来。 他离开了京城,去了益州,带着大军一路将鞑子军驱赶到了冀州,就在这时,传来她和三皇子大婚的消息。 那一刻,他从马上重重地摔了下来,昏迷了三天三夜。 他回到了武阳关,在那里待了两年,他想通了。 也许现在这样的生活对她更好,他一介武夫,常年在边关,边关的生活清苦,她那样娇娇滴滴的小姐怎么能受得这样的苦日子,只要她好,一切都好。 而他,只要替她守好边关,让她平平安安地生活便好。 苍璃军在边关蠢蠢欲动,他不敢大意,却没想到京城有人接应西北冀州的鞑子军,鞑子军卷土重来,一路畅通无阻,直逼京城。 他心急如焚,带着一支精兵,在暗夜中狂奔,等他到了皇宫时,远远看到鞑子军的刀架在新君头上,而她手中抱着一岁大的婴儿跪在地上苦苦哀求鞑子军。 他飞奔而来,就听到新君正对鞑子军说道:“你放过朕,朕将皇后献给你,她是凤凰命格,定会助你统一大业,只要你放过朕,朕的一切都可以给你。” “她长得也漂亮,定能让您欲仙欲死……” 傅言澈听到这里,眼中恨不得喷出火来,他放在心尖上的人,却没想到被人这样践踏。 “陛下,你怎可以如此待我……”她伤心欲绝,没想到平时对自己一向温柔小意的夫君竟是这样一个人,她一点都不怕死,也愿意和他一起死。 “朕从未喜欢过你,只不过母妃非要说你是凤命,一个假侯府千金,也配当皇后,平信侯将消息封得死死的,还以为朕不知道,他们不知道,侯府里也有朕的人。” 萧承越朝她轻哼了一声,刚才畏畏缩缩,可面对她时却变了一副面孔。 看着几个鞑子军狞笑着朝她走来,为首的那个正边走边抽去腰带,苏锦如心如死灰,她轻轻放下怀中的孩子,拔下头上的金簪朝自己的脖子上猛地插进去,鲜血喷溅出来,她倒了下去,用自己的衣袖挡住了孩子。 “不……”傅言澈此时离这里不过两丈远,他脚下恨不得生风,终究还是迟了几步,一路上不断有人阻拦他。 他双目猩红,发了疯似地冲过去杀了朝她走去的那个鞑子军。 “傅爱卿,你来得太及时了,快来救朕,杀了这些鞑子军,快……”他的话还没说完,傅言澈手中的长槊已经扎进他的咽喉。 “你……敢……弑……君……”萧承越说完就倒了下去,地上瞬间流了一地的血。 “给我杀……”傅言澈举起手中的长槊朝士兵们叫道。 “杀,杀,杀。”不止他带来的人开始朝鞑子军杀去,宫中愤怒的宫人,刚才被皇帝勒令不准反抗的禁军,所有人都拿起武器朝鞑子军杀了过去。 他一手抱起她,一手抱起她的孩子,眼泪不住地往下流,怎么也止不住。 “傅大哥,孩子……”她已经开始意识模糊,逼自己睁开眼看向傅言澈。 “我会助他登基,我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他,你放心,求你,别死,只要你不死,我什么都答应你,我,我带你去找太医……” 他的声音急切而紧张,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掉,脚下疾步如飞,可他的话还没说完,苏锦如已经没了声息,手重重地垂了下去。 “不,不,你别死,你不能死。”他颤抖着说道,暮山和暮水他们跟在他身后,替他清理前面的尸体。 傅言澈抱着他们母子二人,麻木地朝宣政殿走去。 “传下去,新君被鞑子所杀,皇后殉情,太子登基!”他此时冷静下来,眼神冰冷如寒霜,暮山,暮白紧紧跟着他。 傅言澈一动不动地看着梦里的他,心痛欲裂,原来爱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 他忽然睁开眼睛,脸上已经满是泪水。 第270章 如果贼老天不公,那就捅破这个天 “傅大哥,你怎么还哭了?”林锦初正要走到院子里看看,听到动静回过头,走到傅言澈身边,她想问问他,库房准备好没有,她要将粮食和银子给他。 傅言澈站了起来,他看向林锦初,和梦里的苏锦如长得一样,他明白苏锦如就是林锦初,可梦里的苏锦如性格和林锦初却不一样,但他上一个梦里的林锦初却和现在的一模一样。 他的双手突然搭在林锦初的肩上,林锦初好像又长高了一些,傅言澈看向她,认真地对她说道:“锦初,你可以嫁给我吗?” 林锦初吓了跳,往后退了几步,这才说道:“傅大哥,我才十一岁,离嫁人还远着呢。” 傅言澈看向她,白皙稚嫩的小脸和梦里的林锦初,苏锦如渐渐重合,两个梦太真实了,以至于他忘记了林锦初现在才十一岁。 他不禁哑然失笑。 “那我就等你长大。”他说,很认真地说:“我只想娶你一人。” 林锦初又道:“可皇帝不是要你养母帮你找正妻人选吗?你敢人抗旨吗?” 傅言澈再次走向他,他微微弯下腰,拉着住她的手:“我不会娶任何人,除了你,也不会有任何妾室。 “如果非要抗旨才能娶你,那我便抗旨,我本无意权力,只想守住边关,但若他们总是拿皇权逼我,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他说这话时,林锦初看他眼神坚毅且清澈,不知道为何,她心里一痛,想起现代的前男友宋司礼,她甚至觉得如果宋司礼不怕,她其实也不怕。 她喜欢勇敢的男人,如果专一且勇敢,纵使前路艰难又如何? 但她不怪宋司礼,也理解宋司礼的做法。 傅言澈又说道:“我可以等你长大再迎娶你,但你必须先答应我,长大后只能嫁给我,或者这样,你先嫁给我,等你长大再那什么……” 林锦初差点要笑了,傅言澈还挺纯情,也是,他才十六七岁,要在现代不过是高中生。 她心头一动,望着傅言澈那张俊美的脸,突然就产生了想嫁给傅言澈的念头,她想起青鸾曾说过,傅言澈很可能是神界的上神,来凡间历劫,三世都会是虐缘,不会有好结果。 想到这里,她看向傅言澈坚定地说道:“好,傅大哥,我答应你,你若不离,我必不弃。” 如果三生三世她和傅言澈注定没有结果,注定是虐恋,那么这一世她愿意和傅言澈试一试,对抗一下贼老天。 如果皇帝阻拦,那就推翻了这个皇帝,如果贼老天不公,那就捅破这个天。 她脑子里冒出贼老天三个字时,天上顿时响起了轰隆隆的雷声,好像要劈向她似的。 青鸾听着雷声,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些模糊的画面,但又看不清楚,是神界的事,她下意识地觉得这些画面应该和林锦初有关。 如果小苍梧一直叫林锦初主人,她叫林锦初小姐,天上却从来没有雷声阻止的话,那么林锦初的身份很不简单。 要知道苍梧可是上古神鸟之首的凤凰,身份极其尊贵,也就是说林锦初和傅言澈的身份一定很尊贵,否则林锦初承受不起他们的称呼,傅言澈也承受不起爱上小姐。 林锦初听到天人雷声不断朝这边而来,她嘴角抽了抽,难道她骂贼老天被听见了,不会吧,天道那个老头子还管得了凡间这么多人,总不能每个人随口骂一句,他老人家都要轰雷吧? 傅言澈听她答应下来,激动得一把将她拥在怀里,他修长挺拔的身躯裹着娇小的林锦初。 “傅大哥,我透不过气来了。”林锦初见他笨拙的样子,又气又想笑,呆笨瓜,抱女孩子都不会。 青鸾和小苍梧则在空间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傅言澈有些不知所措地松开了她,两个人忽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林锦初走上前,踮起脚尖,朝他的脸颊轻啄了一口,傅言澈一怔,脸红了大半。 林锦初捂嘴轻笑,感觉自己调戏了傅言澈一把,这种感觉不挺有趣。 她一把拉起他的手道:“傅大哥,走,带我去你们的仓库,将粮食和银子给你,还有木炭,这些银子和粮食本来就有你一半。 今年冬季会有寒潮,趁现在寒潮还未到来,让人到山上烧炭,囤得越多越好。” “好,仓库已经清理好了,粮食放一处,银子放一处。”傅言澈说道,他想起父亲的话,捏了捏手中父亲给的细作的名单,又道:“要不,银子放这屋里,暮山他们到时候就睡在堂屋,军营里也没那么讲究。” “好,你等我一下。”林锦初松开了他的手,自己走到西边的房间里。 还好,这个房间很大,里面摆放着几张竹床,林锦初将竹床收进空间,然后放下几十箱银子。 她随后又进了空间,在柳家那一堆书架里寻找着。 “主人,柳家书架这里有个暗格,暗格里有很多银票,你是在找银票吧?”小苍梧是个财迷,东西一进空间,他和青鸾还有空间的小动物就开始整理了,自然银票也逃不过他们的火眼金睛。 “不止柳家的,吴家的,严家的都有不少银票,喏,都放在这里,你点点有多少。” 林锦初一看书架旁边的桌子上堆着六个小木箱子,她拿起一个小箱子,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银票,简单的数了一下,约莫有五十多万两。 再拿起一个木箱子,这里面更多,里面有六十万两,全是一万两一张的银票,不止有银票,还有不少房契地契,还都是红契,一看名字,是吴乐凤的,很明显这一箱是从吴家拿出来的,应该是给吴乐凤的嫁妆。 可怜的吴家,还以为不管怎么说,吴乐凤以后贵为皇后,吴家又是国舅爷,只要当皇后,嫁太子也好,嫁三皇子都无所谓,总之能保吴家的荣华富贵就好。 却不知道吴家已经大祸临头,林锦初看向外面,已近傍晚,这个时候,大概宫里的禁军已经查抄了吴家满门。 将箱子里的房契和地契拿出来,两个箱子拿在手上,她走出房门。 “傅大哥,这些给你。”她将两个箱子递给傅言澈。 第271章 回到随州 傅言澈接过箱子,迟疑地看向林锦初。 “看看呗!吴家,柳家,严家个个财大气粗,这只是一部分,你先用着。” 傅言澈打开箱子,看着全是万两,五千两一张面额的银票震惊得张开嘴,说不出话来,他大概数了数。 “这么多?”傅言澈还从来没看到过这么多银票,将军府一向清贫,他和傅大将军的所有军饷几乎都给了赵氏,赵氏爱美,吃的穿的都很讲究,因此将军府并没有多余的银子。 如果有,也是赵氏用其他办法得来的,这些是瞒着他们父子。 军中一些副将也会偷偷地送礼给赵氏,还有当地官府也巴结赵氏,傅大将军心里不在府里,只要不出大事,他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后来傅大将军伤重,更是无力管赵氏。 傅言澈以前年少,只顾着训练和上战场杀敌,这些弯弯绕绕他更不懂。 所以才在不知不觉中让赵氏在军营里面安插了不少人。 林锦初将粮食放好后,又拿出两把手枪和几匣子子弹给他。 “杀那些细作用手枪方便。”林锦初说道,她能为他做的也只有这些了,至于傅言澈后期怎么做她不便说太多,她只知道这个世界最靠得住的不是男人,而是自己的家人。 只有随州那边的军队强大了,她才能拥有真正的自由。 “好。”傅言澈接过手枪,他已经很熟练地使用手枪了,这小小的铁盒子杀人真方便。 林锦初空间里,小苍梧的前前主人留下来的小手枪只有一箱子,总共二十把,冲锋枪只有两把,子弹倒是很多,有几十箱子,但用完就没了,并没有源源不断地补充。 “哦,傅大哥,房间里我还放了几麻袋小麦种子,现在播种还来得及,北部沙土一向难种植,我还写了几张纸和小麦种子放在一起,是改良土壤的。”林锦初又叮嘱道,这些小麦种子还是父母放在别墅给她的。 “小麦种子我们有的,北边确实收成很低,原来是土壤原因。”傅言澈对种地也不太懂,这些年来都是姚有年年送粮食,送银子,他们在营地周围多是种瓜果蔬菜和萝卜。 “我给你的小麦种子是改良过的,收成很高,让懂种粮食的人先改良土壤,今年种下去,明年镇北军就不缺粮食了。 我看了一下,这边有大片土壤,士兵闲瑕时可以以田养兵,边训练边种地,军队里的人大多数是来自村里,一般都会种地。” 这些都是林锦初在别墅的电脑里查的,怎么改良土壤,怎么种植,她过目不忘,全记下来然后默写下来,在别墅里写的纸拿不出别墅,所以只能用这种办法。 “好。”傅言澈说完突然想起来那个梦,在梦里,林锦初看电视时,他也听说过改良土壤,收成很高这些词语,而且在那个时代,大家都很富庶。 他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难道林锦初就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他真的很像那个女子,不止长得像,性格更像。 可他不想提,毕竟她曾和那个叫宋司礼的男子曾那样亲密,他心里又涌起酸楚的醋意。 他对林锦初曾有的过去并不计较,只是想要是那男子是自己该有多好。 林锦初当晚便回到了随州。 不过她没有现身,而是悄悄回到自己住的院子,然后进了空间睡觉,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 傅言澈不是说他的暗卫营有内奸吗?那她就帮帮他,看看这十个人里面有没可疑的,她在暗处,那十人也不知道她回来了。 “主人,刺史府主院及四周都布了暗卫,但这些暗卫武功都不算很高,那十个人换两班,每五人一班,暗九暗十负责照顾姚麟,一人白天一人夜里。 不过姚麟平时都是夫人照看,夫人身边有几个丫鬟,因此暗九暗十主要的工作就是保护姚麟,具体的事,比如吃饭,洗漱,洗衣等都不用她们二人做。” 林锦初跃上青鸾的背,小苍梧和青鸾两只凤凰就在空间飞了起来,空间的天空好像越来越高了,空间里的小麻雀和其他鸟儿也跟在后面飞起来,就连那些山鸡也拖着长长而艳丽的羽毛飞在低空。 雪球和兔子们在地上奔跑,想追着他们,但两只凤凰逗他们似的,一会儿朝这边飞,一会儿朝那边飞。 梧桐树越来越壮了,比以前高了许多,树上枝繁叶茂,林锦初想起初次见到苍梧和梧桐树时的场景。 那时的苍梧身上没有一点羽毛,像一只脱了毛的鸡,等着下锅那种,想到这里林锦初看着远处展开翅膀正飞翔的小苍梧感慨万分。 而那时的梧桐树上只有几片幼嫩的叶子,她爹和常家人就靠那几片叶子解了毒。 梧桐树长大了,但解毒和治疗的功能却退化了很多,小苍梧说,就是因为那是初芽,所以才珍贵,就好像母亲的初乳一样珍贵。 秦风舅舅现在也不知道到哪里了,那么多孩子他是怎么安排的,他身上带着的一水囊的梧桐水喝完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又变回那个傻乎乎的舅舅。 京城平信侯府前院那棵高大的榕树上,小麻雀们和小喜鹊们也不知道现在如何,他们进不了空间,所以带不回来,只能暂时待在平信侯府了。 林锦初有些后悔没有带他们上小苍梧的背上一起带回来,那是她并肩作战的小伙伴们。 她还是第一次就这样闲情逸致和这些小动物们玩,直到地上的雪球和兔子实在太累跑不动了,小苍梧和青鸾也停了下来。 林锦初从青鸾的背上跳了下来,雪球虽然很累,还是跑到林锦初面前上蹿下跳地围着林锦初打转转,然后躺到地上,露出大肚皮撒娇。 “雪球,雪球。”林锦初撸了撸雪球雪白的毛,又挠了挠他脖子,雪球最喜欢挠痒痒,尤其是他脖子处。 “主人,那个暗一暗二两个跑到我们这院子外面了,两个人在说话。”小苍梧说道。 他一到随州这边,这边的麻雀和喜鹊很快又为他所用了,打探情报全靠这些小鸟。 第272章 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 “她们在说什么,听到了吗?”林锦初问道。 “没怎么听到,那两个女人武功很高,而且她们两个说话声音很小,小麻雀不敢靠得太近,有两只靠得太近,被那个叫暗一的女人烤来吃了。”小苍梧很气愤地说。 林锦初很意外,她没想到傅言澈的暗卫竟是这样的人,不过或许打几只鸟来说对别人是很合理的一件事,只不过对林锦初来说不太能接受,毕竟对林锦初来说,这些帮她打听消息的小鸟在她看来,就是并肩作战的战友。 “以后让小鸟们离得远一点,注意安全。”林锦初嘱咐道。 “嗯,我知道了,不过小麻雀听到了一个词,说什么二公子……镇北军,断断续续的,其他的没听清楚,就吓跑了。” “二公子,难道说的是赵氏生的那个儿子,暗一暗二难道是赵氏安插在傅言澈暗卫营里的细作,如果真是这样,那傅言澈太危险了。” 林锦初出了空间,从窗户跳了出去,见四下无人,她跳上屋顶,又一跃上了后面的宫殿屋顶。 此时的暗一和暗二已经离开了。 前面这个三进的院子是他们一家住的地方,以前是御花园,现在御花园的一部分成了他们的后花园。 她的院子在三进院的最后面,也是离后面宫殿最的的地方。 前朝的宫殿很高,一般的侍卫上不去,因此,林锦初在这个地方看得很远,几乎三进院里各个院子都看得到。 母亲的院子在正中的位置,那里一出院子便是花园和湖边,原先宫中有两个湖,其中一个已经干涸,那里填平后种上了花。 另一个湖不算大,现在已是初冬,湖上什么也没有。 林锦初从宫殿的屋顶上走到离湖边最近的位置,虽然屋顶很高,但离得近,下边的说话能听得清清楚楚。 今天阳光很好,母亲带着姚麟在湖边的草地上晒太阳,几个暗卫在陪姚麟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 母亲和身边的丫鬟边绣花边看着玩得正兴的姚麟时不时叮嘱几句,姚麟迈着小短腿,跑得跌跌撞撞,但还是玩得很尽兴。 他的笑声让坐在一旁的秦霜都被感染到了,阳光下,清澈的湖边,孩子的笑声,多美妙的一幕,就连林锦初都看得入了神。 这就是她想要的平淡而快乐的生活啊! 无需大富大贵,就这样一家人守在一起,母慈子孝,开开心心。 可若真没有权力加持,这样的美好生活真能长久吗?姚家代代都是只娶一妻,家庭和睦,可最后又能怎样? “小姚麟,歇会儿再玩。”秦霜眼神温柔地看着姚麟叫道。 “姑婆,我还要玩。”姚麟奶声奶气地说着,又跑了起来。 姚麟叫母亲为姑婆,这个称呼有点意思,也不知道母亲和父亲是怎么想得出这样的称呼。 林锦初还以为会让姚麟直接叫娘呢,毕竟姚麟和文泽也就相差几岁。 不过似乎如果按傅言澈太论辈份的话,文泽和姚麟确实相差一辈。 两岁刚过的孩子精力太充沛了,好像不知道疲倦,不过白天玩得累,晚上好睡觉。 秦霜笑着看了看姚麟,轻轻摇了摇头。 姚麟长得圆乎乎的,最近长了肉,一身蓝色的小锦衣薄夹袄,同色裤子和小靴,头上戴着虎头帽,这些还是林锦初当时在京城买的,各个颜色的她都买下来了。 过了一会儿,姚麟玩累了,跑到秦霜跟前,秦霜连忙放下手中的针线,将装针线的竹萝给丫鬟,自己则拿着帕子给姚麟抹汗。 林锦初一眼看到那竹萝应该是父亲编的,母亲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普通的细麻绣花薄袄。 父母真是很朴实,哪怕他们现在的生活很好,哪怕她在仓库里留下很多贡品锦缎。 “快回去擦一下汗再换身衣服,要不然要受凉了。”秦霜拉着姚麟的手正要往回走。 “夫人,我们带了棉布,垫一下就行,只要湿衣不直接接触皮肤,就不会受凉。”一个暗卫打扮的女子说道,旁边的女子拿出一块布巾就要往姚麟衣领后面塞。 “起风了,也该回去了。”秦霜见姚麟已经有些疲惫,眼皮耷拉着,想要睡觉的样子,她想将姚麟抱回去。 可姚麟确实不是她的孩子,说白了,这些留下来的侍女都比她这个名义上的姑婆更亲近。 但她是真心疼爱姚麟,送他们上船时,林锦初告诉过她,这孩子是个孤儿,要细心一点。 “夫人,姚麟说到底是我们少将军的孩子,以后还是跟着我们吧,少将军离开时也说了,就算留下来,也是暗九和暗十贴身照顾,就不劳夫人操心了。”一个女子声音有些冷硬,语气里挑衅的味道很足。 今天暗一和暗二没在,其余的这些暗卫林锦初一个都不认识。 秦霜一听这话有些生气了,别人的孩子她并不想操这个心,但姚麟不同,女儿千叮咛万嘱咐过的,而且女儿还告诉过她,姚麟是江南姚有的人,他姓姚不姓傅,这些女暗卫以为姚麟是叫傅姚麟。 姚家和秦国公府关系曾经不一般,因此秦霜对这孩子多了几分疼爱,却没想到这几天傅少将军留下来的暗卫不知道为何对她好像有意见似的,处处与她抬杠。 林锦初没想到这些女暗卫竟会以这样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母亲,她忍住没有发作,而是静静地看着。 “暗五,可……我们这是在夫人府上,而且林姑娘和少将军……”一个年纪较小的暗卫对刚才那个暗卫说道。 暗一,暗二,暗五,这四个人看来都不一定是傅言澈的人,当然也可能她们只忠心于傅言澈,不喜欢她和她的家人。 “暗十,你怎么帮着外人说话,小公子是我们少将军的亲儿子,当然是我们十二个时辰守着,林姑娘又怎么样? 咱们暗一还救过少将军的命呢?她一个外人哪能比得过? 暗一竟救过傅言澈的命吗?怎么又是救命之恩这样的桥段,不对啊,要说救命之恩,她还救过傅言澈两次命呢,要是不说,她几乎都忘记了。 “可这些日子,小少爷已习惯了跟夫人一起。”暗十又坚持道,小姑娘虽是暗卫,不过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应该是这些人里面年纪最小的。 那样子让林锦初想起青芝。 “那以前在将军府的那些日子,小少爷还不一样是我们照顾的?小少爷不可能总是留在随州的,迟早会被夫人接回京城照顾的,那才是小少爷真正的祖母。”暗五继续说道。 林锦初听到这里忽然想起,这些暗卫当时随母亲回随州,京城将军府发生的一切,她们都还不知道,她们还以为傅言澈是赵氏的亲生儿子。 第273章 一个姑娘家没脸没皮的 “也不明白少将军为何会让小少爷带到这里来,听说夫人已经准备回京城给少将军定亲,我们和小少爷都留在京城不是更好吗?何苦这样折腾?”另一个暗卫嘟囔道。 “住嘴,少将军的决定也容得你来置喙,哪个正妻能容得下自己的夫君未成亲就已生子,肯定是将军怕引来麻烦,先将小少爷安置在这里。”暗五又说道。 暗一和暗二不在这里,似乎这里的五个人都听暗五的。 “那是不是林姑娘会给少将军做妾?”其中一个暗卫问道。 “那也要在我们暗一之后,她算什么?”暗五白了那人一眼说道,她说完还特地看了秦霜一眼。 秦霜气得浑身发抖,她指着暗五,声音极其冷淡道:“我女儿才不做什么妾?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明明前些日子你们还好好的,怎么这两天像变了个人似的。 我们也没哪里得罪过你们,怎么嘴巴这么恶毒?更何况你们如今在我们刺史府做客,哪有这么没礼貌的客人?” 她遭遇了家庭的变故,亲眼看着整个秦国公府被杀光,那一年她和弟弟躲在荷花池里。 后来逃出去后就被人追上,弟弟为了救她,将她推到河里,他知道姐姐是会水的,所以不会淹死。 她奄奄一息被人救了,结果还是有人追了过来,杀了救她的人,她用头上的仅有的一根金簪子在半路上拦下一个镖队,躲躲闪闪到了北地,身无分文,又怕被人找到,没办法,只得自卖自身,躲到牙行,只盼着能遇到一个心地好的人买下自己。 果然老天没有把她的路走绝,她被善良宽厚的林知远买回家,成了林知远的妻子,但为了还给沈老太买她的五两银子,林知远那一个月都进了深山,冒着生命危险才凑齐五两银子给沈老太。 她在林家被沈老太打压欺负,每天从早到晚不停地干活,就这样养成了她隐忍的习惯。 不到万不得已,她不愿意与人发生争执,可这些人将自己的女儿贬得这样,她实在忍无可忍了。 “发生了什么?那我告诉你,还不是你那个女儿前两天回来了,还是和我们少将军一起回的,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一个姑娘家没脸没皮的,整天就知道粘着我们少将军,现在这会儿大概随我们少将军去边关了。 夫人,你也不管教管教,就不怕到时候无媒苟合,毁了自己的名声,也拖累我们少将军,你说说谁家千金大小姐心这么野,整天不着家,好歹你们也是刺史府。” 暗五的嘴巴如淬了毒一样,句句戳向秦霜的心窝子。 秦霜几乎站立不稳,丫鬟连忙上前扶住了她,姚麟也抱住了她的腿,指着暗五说道:“你坏,不喜欢你。” “小少爷,你,你快来我们这边。”暗五连忙朝姚麟招手。 姚麟哼了一声,没有理暗五,暗十站在一边愣愣地看着这一切,她都不明白怎么就变成暗卫一派和夫人那边对立了。 夫人那么善良温柔大气,对小少爷也特别好,她们这些天相处得很好呀。 秦霜此时五味杂陈不是滋味,自己的女儿才十一岁,被她们说成这样,夫君可是对自己说过,女儿是个有大本事的人,她和文泽都是女儿救的。 甚至夫君和文泽他们能从家乡逃荒出来,安然到了随州,也是因为女儿的保护。 想到这里,秦霜心里多了几分坚定,夫君了解女儿,相信女儿,她这个做母亲的同样相信女儿,哪怕她和女儿相处得很少,但她知道女儿和春枣不是同一类人,别看女儿表面强硬,心地却很善良。 于是她硬气地说道:“我女儿才十一岁,她心地善良做事有分寸,可不是你们所说的那样不堪。 你们既然在我刺史府住得这样不甘不愿,那便滚回边关去,不过你们可以走,姚麟不可能跟你们走。” 秦霜骨子里的教养说不出那样粗暴泼辣的话,她此刻只恨自己嘴笨又不能打,要是能打,她真想煽暗五几个巴掌。 暗五想起前天暗一红着眼睛哭泣的样子,说是林锦初和少将军拉拉扯扯,甚至当着暗一和暗二的面两个人手拉着手。 而且少将军还为了林锦初骂了暗一,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事,这个举动明显就是给暗一难堪。 暗一可是和她们一起从小长到大的姐妹,暗一曾救过少将军,少将军平时对暗一也很好,她们这十个姐妹都以为暗一就算不能嫁给少将军,也能做少将军的妾室,守在少将军身边。 毕竟,她们这些人知根知底,对少将军一片忠心,那些外人哪里信得过。 虽然她自己也倾慕少将军,但她觉得暗五是最有资格站在少将军身边的,暗一是她们十人里面长得最漂亮的,又是她的首领,平时对她们虽然要求很严,但真的拿她们当亲妹妹一样疼爱。 暗五是很服暗一的,想到这里,她气呼呼地说:“走就走,当我们喜欢待在这里,正好回边关看看,林姑娘是不是缠着我们少将军不放,不过姚麟是我们的小少爷,我们自然要带走的。” 暗十急了:“暗五,你说什么呢,少将军明明已经对暗一暗二说了,让我和暗九留下,姚麟交给夫人照顾,你怎么能违抗少将军的命令?非要带小少爷离开。 而且少将军也让你们等暮山他们一起回边关,而不是现在。” 暗五瞪了暗十一眼:“你怎么这么蠢,她现在和我们撕破脸,谁知道我们离开后,她会不会报复到姚麟身上,让你和暗九留下,我可不放心,而且人家都赶我们走了,我们怎么好赖在这里。” 林锦初听到这里差点气笑了,同时她也为傅言澈担心,暗卫营里有这样的人,镇北军里有那么多赵氏的细作,她真为傅言澈捏了一把汗。 试想一下,如果最后时刻,傅毅大将军没有将那份名单交给傅言澈,傅言澈要多付出很多的努力也未必能将所有的细作清理干净。 林锦初理解傅毅当时有多矛盾,一边是自己的妻子和亲生儿子,一边是悉心养大的养子,手心手背都是肉。 毕竟赵氏只是想将镇北军给傅毅的亲生儿子,又不是通敌叛国,谁都有私心,老皇帝也活不长了。 但他心里明白,镇北军只有在傅言澈手里才能壮大,才能保住东夏国的边关。 他自己的两个亲生儿子被赵氏惯坏了,一直不学无术,既不会武功,也不太读书。 傅毅应该对亲生的两个儿子有愧疚的,他一直在战场上,顾不上家里,只有傅言澈在他身边。 一方面民族大义当头,一方面在傅毅心里,傅言澈这个儿子虽不是亲生的,但也很重要,所以傅毅最后还是选择牺牲赵氏的利益。 林锦初叹了口气,她原本还想在暗处观察这些人一段时间,看看这十人里面哪些是人,哪些是鬼。 等到暮山他们到来再再交给暮山带回边关处理,至少暮山,暮白这些人还是很靠谱的。 但现在自己的母亲被她们欺负,她再也忍不了,足尖轻点几下,就到了暗五面前,左右开弓,打了暗五几个耳光。 她的轻功越来越快,现在甚至比秦风和傅言澈还厉害,手上的力道也很大。 暗五本来正洋洋得意地看着秦霜,一下子被打懵了,两颊迅速肿了起来。 “你算个什么东西?敢大言不惭羞辱我母亲,羞辱本姑娘。”林锦初转了转手腕,用的力道有点大,手酸。 “暗五,是吧?我就是林锦初,上次送你们上船见过一次,只不过当时天黑没仔细看。 但那个时候以为你们十个人也和暮山暮白他们一样能明辩是非,结果今日一见,很是失望。 请问你是什么时候看到我天天粘着傅言澈的,而且我和傅言澈的事关你什么事?” 林锦初背着手,将母亲和姚麟护在身后。 “你,林锦初,你没有和少将军回边关?少将军呢?”暗五第一时间想的不是自己的脸肿痛,而是害怕少将军没有离开,边问边朝林锦初身后看去。 她本想发作的,但害怕万一少将军和林锦初在一起,刚才的一切少将军都看到了,那她在少将军心目中的形象就会大打折扣。 她只是讨厌林锦初,并不想被少将军厌恶,她想一直留在少将军身边。 她惶惶不安地寻找着,结果并没有看到少将军,然后就听到林锦初说:“你们的少将军自然已回了边关。” 第274章 你是坏人 听到林锦初说少将军已回到边关,暗五顿时松了口气。 少将军不在就行,凭她们十个暗卫可不怕刺史府这些人,就算硬抢也要将姚麟抢走,林锦初算什么,不过是个乡下丫头,因为好命才成了刺史府的嫡小姐。 她们还没有完全打听到林锦初的背景,这些日子在刺史府只听到下人议论说林锦初的父亲以前只是北地一个村子的乡野村民,最近才找到亲生父亲,林锦初和他们也是逃荒到这里来的。 “你竟敢打我?小贱人,果然是乡野之人,粗鄙不堪,就这样还敢肖想我们少将军,我呸!也不照照镜子。”暗五摸着自己肿起来的脸怒骂道,还朝地上吐了一口血水。 “嘴还凶,看样子还不够疼。”林锦初又闪身到她跟前,再来了几巴掌,两颗牙齿混作血水喷到地上。 “啊!我跟你拼了。”暗五这下子几乎疯了,她不明白林锦初一个乡野长大的女子怎么有这么高的轻功,比她们十个暗卫的轻功都要快,几乎是瞬间就到了她面前,打完又闪开了。 她想还手都来不及,但她自诩论武功她们十个暗卫可不是刺史府的人能比的,在刺史府住的这些时日她也发现了,随州的军队貌似很多,而且操练得也狠,而且刺史府里粮食,钱财也很多。 但这也只是军队,武功很高的没几个。 “暗五!别啊……怎么办?怎么办?”暗十急得直跳脚,她想说什么,但看到暗五脸上这个样子,再看看林锦初,她一时不知道帮谁,便悄悄朝后退了两步。 她同样也不了解林锦初,也就那晚匆匆见了几眼,至于这两天暗卫们都在传林锦初缠着少将军,她也没当回事。 这么些年,缠着少将军的姑娘很多,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少将军那么优秀,喜欢他才是正常的。 不过她的心思都在照顾小少爷这件事上,所以其他暗卫天天安慰暗一,偷偷骂林锦初她并不知道。 但林姑娘才十一岁,且看上去人很好,暗十不知道怎么办,但她知道姚麟不能有事,所以她只希望暗五的这一拳别波及到小少爷。 要知道她们十个人的武功,除了暗一外,最厉害的就是暗五了,她们的排名并不是按武功来排的,而是按年纪排的。 暗十退后,朝姚麟的方向慢慢移动,其他三个暗卫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有一个趁乱跑开了,林锦初知道她肯定是去找暗一了。 林锦初朝暗五的小腿开了一枪,她拉开母亲和姚麟,暗五朝林锦初扑来的巨大冲击力因腿部受伤使不上力而阻断,她重重地摔在地上,左腿传来剧烈的疼痛。 暗十本来想靠近姚麟的,而此时姚麟已被林锦初带到另一侧,所以暗五摔下时不小心撞到了暗十。 暗十在叫疼,暗五同样在叫疼,暗一赶到时就看到了这一幕。 “你们在干什么?”暗一冲了过来,其他人都跟在她身后,十个暗卫都到齐了。 暗二带着人连忙将暗十和暗五扶了起来。 “林锦初,你怎么在这里?”暗一瞪大眼睛看着林锦初,她不是跟着少将军离开了吗?这些天她一想到少将军和这个女人天天在一起,就心如绞痛,寝食难安。 “怎么?我在自己的府上还要告诉你?”林锦初冷冷地看着这十个人。 “你……”暗一顿时哑了火地看向暗五,暗五的腿上的血已流到地上,她道:“暗五受了伤?” 暗五指着林锦初道:“就是这个贱人用她手中那铁盒子打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林锦初的手枪并没有收起来,一直握在手里,她知道论武功和蛮力,她和母亲怎么也打不过十个暗卫。 但她有武器啊,有毒药啊,还有小苍梧和青鸾。 “把铁盒子交出来!”暗一突然对林锦初手中那个玩意有了兴趣,她是知道暗五的武功有多高,暗五其实比她的武功还要高,只是给她面子,一直都说她的武功最高,暗一承了这份情,所以她平日里对暗五也多了几分关照。 暗五,暗十都受伤了,说明林锦初手中这暗器很厉害,如果她能轻易打伤暗五,那这个暗器一定要得到,否则她们十个人不一定能安全离开刺史府。 林锦初心道,就你们十个算个屁。 鞑子军厉害不厉害,几十个都死了,太子派出的几百人都没从她的手下逃出,就你们十个,哼! 好吧,杀那些人的大多是秦风和傅言澈,但她的功能也很大。 “想要我这个铁盒子,那就凭本事来拿啊!”林锦初冷笑道。 “暗一,我们现在在林姑娘府上,这样不好吧?”另一个同来的暗卫劝暗一道。 “不好,有什么不好,暗三,你平时就和我们不太对付,怎么,今日你不站我们这一边,要站在那狐狸精那一边和我们作对吗?你可要想清楚哦。”暗一气恼地说道。 这个时候她们就应该团结起来,内部矛盾可以私下解决,现在不是闹矛盾的时候。 “暗一,我不是和你们作对,少将军临走时说过,我们的任务是保护夫人和姚麟,而不是和刺史府的人作对,这是你亲耳听到的,我们五个人都听到了。 况且我们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没必要把事情闹大,小少爷和暗九暗十还要在这里生活,如果大家闹崩了,暗九暗十以后怎么留在这里?” 暗三没生气反而再次劝道,少将军和林姑娘回来的那一晚,她其实也在暗处,那晚是她们五人值夜,暗一和林姑娘之间的矛盾她也能明白,不就是为了少将军吃醋吗? “不,小少爷我们要带走,这里谁也不留下,现在是她打伤了暗五。” 暗一坚持道:“把那个铁盒子交出来,林姑娘,我们可以放过你和你母亲,另外把小少爷放开,让他回到我身边来。” 她觉得林锦初年纪小,容易糊弄过去,并声音柔软了一些说道。 “你如果坚持挟持小少爷,将来少将军知道了不会放过你,也不会原谅你,你想清楚。” 哪知道她的话刚说完,姚麟就抱住林锦初大腿叫道:“麟儿不离开娘亲,你是坏人。” 第275章 她就是麟儿的娘亲 娘亲?林锦初心头一软,这孩子当初见识到亲人被害,被吓傻似的,不哭不闹也不会说话,后来喝了梧桐水缓和一些。 就算那晚上傅言澈带出来上船回随州时,姚麟也没有现在这么活泼可爱,她今天听到姚麟的笑声,真的很开心。 那时候姚麟精神混沌时当她是娘亲也就算了,现在已经正常了,怎么还叫她娘亲。 “小少爷,你怎么能叫这个贱人娘亲,小少爷,她可不是你娘亲。”暗一心里清楚,林锦初才十一岁,怎么可能有个二岁的儿子,虽然这孩子是少将军外面的女人生的,但肯定不是林锦初。 一想到少将军外面还有个女人,暗一心里就不是滋味,也不知道那个女人死了没有,如果还活着,将来又是她一个劲敌,人家都有儿子了。 她太累了,要带一个贱人生的贱种,所以这些日子,她和暗二能躲则躲,并没有很用心对姚麟,照顾姚麟的主要是暗九和暗十。 “她就是麟儿的娘亲。”姚麟固执地紧紧抱着林锦初,林锦初抱起了他,姚麟的小脑袋马上贴着林锦初的脖子,仿佛林锦初身上有他熟悉的气味。 “娘亲,娘亲。”他喃喃地喊道。 “你们怎么可以……”暗一见姚麟不停地叫林锦初娘亲,差点气炸了。 她们十个暗卫照顾了姚麟这么长时间,姚麟跟她们都不亲厚,反而跟那贱种的母亲很亲昵,也就暗十和姚麟感情好一些,哪曾想,姚麟和林锦初关系竟这么好。 “你们离开随州吧,不用等暮山他们了,就你们现在这个样子,留在刺史府不仅不能保护我们,反而会伤害我们。”林锦初冷冷地说道,然后将姚麟给了母亲。 “娘亲,我要娘亲,不要姑婆。”姚麟拉着林锦初不肯撒手。 林锦初拍了拍他的小脑袋安慰道:“娘亲过会儿再抱小姚麟,先跟着姑婆啊!” 姚麟这才松开她的手,转过头抱住了秦霜。 “小少爷不走,我们也不走,你既答应了少将军允许我们留下来等暮山他们,那我们就不走。” 暗一可不打算这样离开,她们十个要是这样灰溜溜地离开随州,将小少爷留下来,又没等暮山他们,就算回到武阳关,也不好向少将军交代,而且她们和林锦初的冲突迟早也会传到少将军耳中。 不如等暮山他们来了再说。 林锦初想了想觉得也行,她也想了解这十个人,现在从表象上看,暗三,暗十和其他暗卫关系不太好,而另外的八个人好像都向着暗一,但真相是什么样,还不好下结论,还得再看看。 反正自己最近也不会离开刺史府,有她在,刺史府不会有任何问题。 这时候小苍梧说道:“主人不用担心,我将这山上的小鸟都招唤过来,守着刺史府的每一个角落,主人要是离开刺史府,我和青鸾轮流守着刺史府,没人伤得了你的家人。” “好。”林锦初这下子放心了,且看看暗一坚持留下来是想做什么。 “行,你们既想留下,那便离姚麟远一点,就住在你们原来的院子里,吃饭有人会送上门,大概还有七八天,暮山他们就能到这里。” “暗一,我都受伤了,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我们这么多人还杀不了她们母女两个?”暗五看着自己受伤的腿叫道,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暗器,看着只有一个伤品,什么也看不到,但却疼得要命,好像伤到骨头似的。 “回去再说!”暗一的声音不容置疑,她已经习惯了另外九个人完全听她的话,她的话就是命令。 等暗卫们离开,林锦初收起手枪,抱着姚麟回到母亲住的院子,祖父和父亲都去了军营。 “锦初,你父亲前两天回来说现在军队已经十几万了,你带回来的粮食和银子起了大作用,有很多周边没粮食吃的灾民知道我们这边当兵有军饷有粮食,很多人都跑过来了。 不过旱灾过后,也有一些人回了家乡,文泽也跟着你祖父去了军营,有了那一次,他们很紧张,恨不得天天看着文泽,尤其听说能给那人延寿,你祖父吓得寸步不敢离开文泽,现在文泽学武可用心了。” 秦霜刚才看到了女儿护着自己的样子,心里很暖,和女儿之间亲厚了许多,一点不像是从未在自己身边长大的女儿,没有一点隔阂。 “好,只有我们随州强大起来,才不会被动,母亲且放心,有我在,府里很安全。”林锦初听到这里当然开心,随州军越强大,她心里就越安稳。 个人何尝不一样,只有自己强大,别人才会有所忌惮,倘若自己没有手枪,没有自保的能力,今天暗一暗五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对付自己呢? 秦霜有些羞愧地说道:“都是母亲没用,没能保护好你们。” 唉,母亲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如何能和武功高强的人相比呢。 林锦初走上前抱住秦霜,秦霜身上有母亲的味道,她是那样的温柔宽厚,和现代的母亲很像,林锦初的闭上眼睛,贪婪地吸着母亲的味道。 本来是很煽情的时候,但她突然想到姚麟也是这样抱着她的,大概姚麟也是喜欢闻她身上的味道,那也是母亲的味道。 她放开母亲,蹲下来抱起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姚麟。 姚麟能忘记自己的母亲,忘记那些不好的记忆是好事,既然孩子只认她这个母亲,那便担下这个责任。 她在现代三十出头还没有结婚生子,父母是很担心的,她知道,但她没办法要求自己随便找个人结婚。 “她们之前好好的,每天大家一起照看姚麟,相处得也很好,不知道为什么,这两天好像变了个人一样,总是很脾气,好像在找事一样,锦初,是不是你和傅少将军前两天回来过?”秦霜拉着林锦初坐下,丫鬟泡好茶,送上刚做好的点心。 林锦初抱着姚麟坐了下来,姚麟自顾自拿起一块枣泥桂花酥饼。 “娘亲,吃。”他送到林锦初的嘴边。 林锦初轻轻咬了一小口:“我们的小姚麟真乖,还知道给娘先吃一口,是不是也要给姑婆拿一个呀。” 姑婆就姑婆吧,现在还不好改口,毕竟她这个娘亲名不正言不顺。 姚麟马上又拿起一块递给秦霜:“姑婆,吃饼饼。” 秦霜喜笑颜开地接过来咬了一口:“麟儿也吃。” 她拿起一块递给姚麟。 “好吃。”姚麟嘴里包得满满的,含糊不清地说道。 林锦初想到姚家满门都没了,心疼地抱紧了孩子。 林锦初在母亲的院子里吃完晚饭才回到自己的院子,她进入空间,摘了一些菜和瓜果,如今已是冬季,但空间里四季如春,瓜果蔬菜一年四季不断,而且长得很快。 回到别墅,尽管已经吃饱了,还是习惯性地到了一楼的饭厅看了看,雪球摇着尾巴和几只兔子,山鸡跟在她后面。 林锦初剁了一些青菜瓜果还有馒头,拿到院子里给小动物们吃,看着它们吃饱了,这才又回到饭厅,她习惯性地看向小方桌,看看父母有没有什么留言。 因为最近父母给好的留言没有什么变化,无非是叮嘱她多吃点,注意身体,不要太劳累,家里一切安好这些。 但这一次,林锦初盯着小方桌的那一刻,心猛地抽痛起来,小方桌上红豆拼成的几个字让她几乎停止呼吸。 第276章 天道给出一个方案 只见小方桌上用红豆拼出几个字:“司礼伤重不治,已去了。” 这一刻林锦初捂住自己的胸口,尽管和宋司礼分手已有十年,她以为这一切早就过去了,甚至也知道宋司礼会早逝,但听到这个消息她还是很痛。 她呆呆地坐了几分钟,这才站起来,将小方桌上的红豆抚平,拼了三个字:“知道了。” 这才上了三楼,坐在电脑前,打开电脑翻到以前存在电脑里的相册,电脑明显是新的,是和父母联系上后重新买的,但里面保存的文档都复制过来了。 看着宋司礼的相片,想起第一次见到宋司礼的场景。 大学第一天的下午,才安顿好行李,因为在本市,所以她安顿好,准备回家一趟,刚走到学校门口,肚子突然疼得厉害,这才想起刚才喝了杯冰奶茶。 例假提前来了,以前有姥姥开药调理,肚子虽然疼,但没那么严重,但高二高三学习任务太重,经常熬夜刷题,每次来例假疼得死去活来,喝药也没用,只能偶尔吃止疼药,要不就硬扛。 她靠着树想缓缓再回宿舍,手捂着肚子,神情痛苦,宿舍的同学也没加上联系方式,要是打电话给父母,他们又得担心,而且家离学校比较远,大学城在城郊,家在市中心。 “同学,你怎么啦?”一个男生的声音传来,嗓音很好听,似乎就是那人能让人听了怀孕的声音。 林锦初抬起头,眼前突然一亮,这男生长得也太好看了吧,颜控的她好像肚子都没那么痛了。 男生长得高挑挺拔,有点瘦,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衣,不仅没让人觉得寒酸,反而有一种落入凡尘的谪仙感觉。 林锦初呆呆地看着他,一时忘记答话。 “同学,同学,你怎么啦?需要帮忙吗?”男生又问了一句。 林锦初这才回过神来:“哦,没事,就是肚子有点不舒服。” “要不要我扶你找校医?”他低下头问道。 林锦初的身高只到他的下巴,她穿着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一双运动鞋,浑身说不出的清爽,唯一格格不入的是她额头的汗珠。 “哦,不用了,老毛病,没事的。”林锦初哪里好意思说出实情,对方是个男生,真是,大学第一天就遇到这么尴尬的事。 “我叫宋司礼,是计算机学院的新生,你不用怕。”他微笑着说。 林锦初脑中浮现出一个词:谦谦君子,灼灼其华,温婉如玉,儒雅贤达。 这句话似乎就是为他而生。 林锦初也大方地说道:“巧了,我也是计算机学院的新生,我叫林锦初。” 就在这时,宋司礼突然看到林锦初裤子后面似乎有些不对劲,他顿时明白了。 “我知道计算机学院新生宿舍,我扶你回宿舍吧。”林锦初见他的耳朵有些红晕,知他应该明白了。 她有些不好意思道:“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行,现在好些了。”她当然知道自己的裤子上肯定脏了,唉,这感觉真是一言言难尽。 “别逞能了,这里离宿舍很远,我骑单车带你吧,你等我一下。”他说着走到旁边放共享单车的地方,这才想起共享单车不好坐人,只得又走了回来。 “抱歉,我一时想不起来,共享单车不好坐人,只能扶着你回去了。”他歉疚地说道。 “没事,我现在好多了,你要是没事,就陪我走走呗,扶就不用了。”林锦初打圆场道。 “好。”他看上去很乐意。 两个人边走边聊,“女孩子学计算机的不多,尤其是这所大学的计算机很难考,你真厉害。” 林锦初笑道:“小时候母亲上班,父亲做生意,我比较自由,很小就买了电脑,爱打游戏,父母对我也是放养,只要大方向没错,不走歪路,学习不退步,他们什么都不管我,只管让我吃饱穿暖,开心就行。” “你真幸福,有这要好的父母,不过我父母也很好,我生活在乡下,父母都是地道的农民,他们赚钱很不容易,我学计算机是因为听说这个专业毕业后能赚钱,我想减轻父母的压力。” 他说得很坦诚,然后又道:“不过暑假期间我去网吧提前看了很多计算机的书,也是真心喜欢这个专业,很有兴趣。” 两个人就这样认识了,后来每次上课,谁来得早就帮谁占位置,一学期过去,两个人相爱了。 四年的大学生活,留下很多美好的回忆,林锦初慢慢地翻着相册,相册里的两个人笑得很开心,仿佛隔开了外面残酷的现实。 大四毕业前他回去了一次,后来回校后仿佛变了一个人,刻意与林锦初拉开了距离。 林锦初以为他是因为家世自卑,安慰他道:“没事的,凭我们两个出去闯一闯,肯定能闯出一番天地。” 他当时点了点头,只是将头埋在发间,将她紧紧抱住,似乎这是一种告别。 林锦初当时就觉得有些不妥,毕业后,他回到了家乡,只是鼓励林锦初去考研,然后就很少交流。 只是说了句:“父母身体不好,只能留在老家,我们两个人没有未来,所以分手吧。” 林锦初痛哭了几天,将自己关在房间时,到第四天的时候她开始拿起书本准备考研,她要考到南方去,远离这块伤心地。 她如愿考到南方,也留在了繁华的南方都市,渐渐地开朗起来,但却一直没有再拍拖。 眼泪不断地往下滴,滴到相册上,模糊了双眼。 而同一时间在武阳关,傅言澈躺在小榻上刚眯了一会儿,他开始清理军中赵氏留下来的那些人,拔出萝卜带出泥,清理了一批又一批,他没想到赵氏竟在军中安插了这么多人。 将那些都处理了,他实在太累了,暮山他们都还没回来,身边没有亲信帮忙,也没吃饭就躺在小榻上睡着了。 他又做梦了,梦里他来到一个地方,像仙境一样,那里鸟语花香,仙气缭绕,有一个中年男子对他说:“朱雀神君,你真要娶天道的九帝姬吗?” “嗯,回天道,回娘娘,本神生生世世只想与小帝姬做一对神仙眷侣,初心不改,爱她,敬她,护她周全。” 傅言澈看着那个长得和自己一样的人坚定地答道。 “可你的身份和九帝姬之间还是有差距的,天道现在给出一个方案,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那人说道。 第277章 宋司礼和你埋在一起 “你说,什么方案?”傅言澈问道。 “下凡历劫三世,如果这三世你和小帝姬都未能修成正果,那么历劫过后,再回到天界,天道就不能将女儿嫁给你,这是对你的考验。” “司命星君,那这三世中我有没有记忆?能不能认出小帝姬?”他急切地问道。 司命星君摇摇头:“不能,三世中你和她都是没有记忆的,当然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你很坚定地选择她,不畏生死,不畏权力,不畏任何阻力,死都要和她在一起,说不定天道或本星君会给你偷开一条缝。” “好,我答应这个考验,小帝姬岂不是也要跟着一起下凡?”傅言澈不安地问道。 小帝姬掌管百花,被人称为百花娘子,每天温温柔柔的,如今却要跟着他下凡受苦。 傅言澈心里有些不好受,他们是相爱的,但他也知道自己比小帝姬大三千岁,光是年龄来讲,天道就不满意,更何况身份也不配,小帝姬可是天道最宠爱的小女儿。 司命星君好像看透他的心思,对他说道:“小帝姬也是要历劫的,要飞升上神,这次历练对你们二人都有好处。” 傅言澈离开后突然喃喃自语:“难道我梦里的两世,就是我和小帝姬,如果是,我们岂不是已经错过了两世?” 司命星君的话远远传过来:“不畏生死,不畏权力,你细品,天机不可泄露。” 傅言澈顿悟,是啊,现代那一世,因为他短命,因为他克亲,所以他放弃了林锦初,不畏生死这一关他没有闯过去。 第二世他畏惧三皇子的权力,没有去争取,而是默默地退让,他以为是为了她好,但实则是不够坚定。 两世为人,他都错过了,其实就是爱得不够坚定。 那这一世呢,正想到这里的时候,他的胸口突然一阵剧烈的疼痛,迷迷糊糊中,他看到现代的宋司礼闭上了眼睛。 大概是司命星君实在不忍心了,所以才给他开了一条缝,让他看清前面两世吧? 傅言澈疼得出了一身的冷汗,他猛地醒了过来。 奇怪的是刚才的梦慢慢变得模糊,他只记得有个人在他耳边说三世情缘,不够坚定,不畏生死,不畏权力,不畏任何阻力。 他的意识里时刻在提醒自己要抓住什么,绝不能放手,傅言澈在这一刻好像长大了许多。 但前面的两个梦他记得很清楚,难道所谓的三世就是前面梦里的两世,还有如今这一世? 如果说前面两个梦都是他和林锦初,那么不畏生死,不畏权力就好理解了,所以这一世无论面对什么阻力,他都要和林锦初在一起。 对,遇山开山,遇水架桥,没有人能阻止他和林锦初在一起。 第一个梦里他看到林锦初和宋司礼在一起,他心里酸得很,恨不得杀了宋司礼。 第二个梦里他看到宋锦如死的那一刻,心痛得差点停止呼吸。 所以,这一世,他决不能失去林锦初,皇权压制就推翻皇权,遇神杀神,遇鬼杀鬼。 林锦初睡醒后来到别墅的一楼,用红豆给父母留了一句:“急需棉花种子。” 拼完正要离开,哪知道红豆拼成的字瞬间消失了,紧急着她看到父母在拼字。 过了一会儿出现了几个字:“好,马上去买。” “要多少?” “越多越好。” 林锦初想了想,空间的地有一部分还要种粮食,便又道:“两麻袋可以。” “好,你爸马上去买。” 林锦初又往桌上放了两根人参,拼出几个字:“一根参卖了。” 意思是另一根你们自用,野山参关键时刻能救命。 父母回了一句:“我们不缺钱。” 林锦初忙答道:“我有很多人参。” 父母停了一会儿答道:“好,那就收下。” “你们多保重。” “你也是,爸妈想你。” “我也想你们。”林锦初拼得越来越快,眼泪在打转,却不敢滴下来,她怕父母会更难过。 “宋司礼的骨灰呢?”她问道。 “和你的埋在一起。” 这话怪怪的,明明女儿还活着,在和他们说着话,却在谈她的骨灰。 也正因为女儿在另一个世界活得好好的,他们说起来时才不觉得心痛。 父母的话让林锦初很意外,他们竟将她和宋司礼埋在一起,他们又没结婚。 “好。”她只说了一个好字,不知道说什么,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林锦初怎么也没想到,正是因为父母这一举动,才让傅言澈有机会回了神界一趟,见到司命星君。 因为父母的成全,也因为宋司礼来到了F市,否则他们怎么也不可能葬在一处。 “我们知道你心里有他。”父母又拼出一行字。 林锦初捂住自己的嘴巴,将脸埋在棉巾里,不让泪水落到桌子上。 “谢谢爸妈。”有个开明且爱自己的父母是林锦初最大的幸福,上一世是,这一世又是。 “傻孩子,过去的就过去。” “我知道。” “有合适的找个人结婚。” “好。” “说不定司礼也到了你那。” 林锦初看到父母拼出来的这一行字愣了一下,宋司礼会来吗?如果傅言澈就是宋司礼,那他早就来了,他们是同一个人吗? 出了别墅,站在院子里,林锦初看见雪球,山鸡还有其他小动物竟站在小苍梧的背上,小苍梧张开翅膀,稳稳地托着他们,飞在低空,青鸾则飞在小苍梧的旁边。 见她出来,青鸾马上就飞到她跟前,林锦初一跃上了青鸾的背。 空间里的鲜花开得更盛了,空间里的面积似乎比以前更大了,林锦初看着下边的地,想着规划一部分出来种棉花。 马上就要进入严冬,寒潮和雪灾很快就要来到,整个北境最缺的不仅是粮食,木炭,还有御寒的棉花。 这个世界也有棉花,但产量极低,而且能种植的地方也不多,所以棉花卖得很贵,只有王公贵族才有银子买棉花做成被子。 而普通百姓则用麻纤维,粗制的动物皮毛,还有富人淘汰下来的陈旧的棉花,甚至还有人柳絮,稻草等塞到衣服里御寒,效果可想而知。 第278章 起了坏心思 林锦初出了空间,见外面天已经黑了,不过今夜月光还好,她跃上屋顶再到宫殿的顶上,看向离她院子不远处的那十个暗卫住的地方。 那个院子已经灭了灯,似乎什么动静都没有,林锦初脚尖轻点来到那院子旁边一个没人住的院子里,然后进了空间,小苍梧则飞出空间,幻化成小鸟,停在秦霜和姚麟住的院子里一棵树上。 就这样,连续三天,隔壁院子都出奇地安静,除了每顿有人送饭菜过来,其他时间十个暗卫都没有出门。 这三天里,林锦初已将父母买来的棉花种子种在空间,也悄悄去军营里看了看,听到随州军说随州军现在已经超过十二万人了。 第四天夜里,终于有两个人从隔壁到了林锦初在的那个院子,竟是暗一和暗二。 “打听清楚了吗?那些仓库全部装得满满的粮食?”暗一问道。 “嗯,库房周围守卫森严,进不了库房里面,但从屋顶瞄了一眼,里面都是粮食,这样下去随州军假以时日肯定能超过镇北军。”暗二答道。 林锦初昨天去母亲的院子,陪了母亲和姚麟一日,没想到暗二跑出了这个院子,去了库房。 “怪事,明明前几日库房里面都空了,这几日也没见有人运粮食进来啊!总不会是变出来的吧?”暗一不解地说道。 “莫不是库房地下有暗道通往刺史府外面的军营,这里没山都是沙土,挖地道容易,我觉得肯定是的,他们这是提防着我们呢?”暗二思忖片刻说道。 “不对,军中粮食放到刺史府做什么,直接运到军队里不是更方便吗?何必多此一举?”暗一越想越不对劲,她总觉得有哪一环出了错,可就是想不出来。 “也许军中也有粮食,这里的粮食只是储备呢?” “他们从哪儿弄来这么多粮食,北地经过旱灾,粮食早就空了,除非从江南运来的。” 暗一说完又道:“或许是宋家老二老三从江南运过来的,听说宋家很多财物都运到了江南,宋家人还挺狡猾的。” 暗二却摇头:“不可能,宋家老大和老二老三非同母所生,如同仇敌,现在这里完全被宋家那老头一家占领,老二已经死了,只有老三还活着,此人行踪飘忽,我们的人一直查不到他在哪里。” “那就奇怪了。” “要不,我们走之前一把火烧了粮食,然后趁乱抢走姚麟少爷,加上暮一他们十个,刺史府的人哪里是我们的对手。”暗二说道,她有些激动,或许是觉得这个自己突然想出来的主意很机灵。 “也不知道暮一他们肯不肯帮我们,你说我们真要等暮一他们来了再走吗?万一暮一他们不肯帮我们,到时候会不会很被动。 毕竟林锦初这个贱人这段时间和暮一他们相处得多,而且听说暮白和暮水二人一直没有回将军府,你说是不是跟着林锦初?最可恶的是我们问暮一时,暮一却怎么也不肯说出实情。”暗一越想越气,她气一掌拍向院子里的一棵柏树,柏树的叶子顿时落了一地。 “嘘,小声点,别弄出动静,那女人不简单。”暗二急得阻止道。 “哼,把你吓的,能有多不简单,她一个人再厉害也打不过我们十个人。”暗一不屑地说道。 暗二见她越来越沉不住气,尤其在对林锦初时,女人果然一遇到感情的事就变成傻子,往日的沉稳冷静都不见了。 她说道:“她手上那个铁盒子很厉害,要是能抢到手就好了。” “谈何容易,她随身带着,身边又没有丫鬟,我们想近身都难,又没人可收买。”暗一又想一掌拍向那棵树,被暗二制止了。 “再拍就断了,一会儿你回去后,我过来扫一扫地上的树叶,不然被他们看到就不好了。”暗二的性格要稳一些,也冷静些。 “要不让暗三,暗四,暗六,暗十她们去抢那个铁盒子,反正她们四个跟我们也不是一条心,死了也就死了。” “她们不肯的,暗三是铁了心的要维护这一家子,万一威逼不成,最后与我们翻脸了,得益的倒是他们这一家人,你回去吧,我将这些树叶扫了,再在府里打探打探。”暗二说道。 暗一点点头说道:“那我先回了,你注意安全,别惊动那两个女人。” 不过她刚走两步,又回过头来。 “暗五那腿怎么办?天天说痛,从外面请了大夫也只是上了药,其他也说不出什么,我怀疑那暗器打进腿里面。” “难道是根针,如果是就麻烦了,总不能把腿切开挑出针吧?”暗二觉得自己应该猜对了,都第四天了,暗五的伤口也愈合不了,总是流血,天天上药效果也不行。 “唉,暗五是废了,以后怕是走路都成问题,我们以后遇到那贱人还是绕道走,尽量别与她起冲突,等回到边关再说。”暗一有点认怂了,那暗器太快,躲都躲不及,被伤到了还不容易好。 “那我们抢小少爷肯定得和她有冲突,不过到时候让暮一他们去抢,伤不着我们就行。”暗二自言自语了一句。 “嗯,到时候再说,想必小少爷又不是真的是林锦初那贱人生的,她也不会太在意,何况我们是少将军的人,我们抢走,也是应该的,暮一他们不会袖手旁观。”暗一信心满满地说道。 暗一说完这才离开了。 林锦初见暗二一个人轻轻地将柏树下的树叶扫了,然后倒到装树叶沤肥的地方。 树叶沤肥是林锦初从别墅的电脑里查出来的,北地土质多为沙土,土质不肥,种的庄稼收成很低。 因此林锦初便从电脑里查出来这个办法,让随州城的家家户户扫的树叶都集中到一个地方等军队来收走,并给每户一定的报酬。 虽说只有一文两文的报酬,但白得来的好处谁不喜欢。 方法简单易操作,先从军队开始,到了来年春天,便有了大量的有机肥料。 “臭死了。”暗二捂着鼻子骂了一句:“在府里堆这么多个臭地方,真是想不通,人家都种花让府里香一点,他们倒好,臭不可闻,果然是乡下来的,上不得台面,还想配我们少将军,我呸!” 林锦初嗤笑一声,蠢货,别说随州了,现在就是傅言澈也听了她的话,在武阳关也开始用这个办法沤肥。 没粮食穷讲究什么。 第279章 暗二是苍璃国的细作 刺史府占用这块偏僻的地方沤肥只不过是试验,要不然后花园那么多花草还有一大片菜地靠什么施肥。 本以为她会在府里查看,没想到暗二竟直接往府外掠去,轻功很好,但再好也快不过林锦初。 林锦初暗叫一声:有古怪。 便步步紧跟,暗二的速度当然快不过她,她拉开一点距离,暗二朝后看时,她便闪进空间。 暗二到了祖父和父亲在城外的军营,这里的军营是以前随州军长期的驻守的地方,离城墙不远。 暗二轻松越过高耸的城墙着实让林锦初吓了一跳,看来暗二真人不露相,对其他人是藏着实力的,有趣。 只见暗二在军营里到处看,到摆放粮食和武器的库房时,她自言自语道:“没想到这里真的也是满满的粮食,就连武器都有,奇了怪了,可惜我拿不走。” 她突然从怀里掏出火折子,正要打开,又道:“只要我将这里烧了,再将府里的粮食也烧了,饿不死你们,看你们还怎么壮大?” “可惜我没毒药,要不然毒死你们。”她说完嘴里还小声的说了几句林锦初听不懂的话,这话很熟悉,林锦初曾在逃荒的路上听一个人说过梦话。 此人便是巴彦。 林锦初惊出一身冷汗,现在不是什么赵氏的细作了,而是苍璃国的细作,如果有一个异国的细作潜伏在傅言澈身边,那太可怕,也太危险了。 林锦初没等她打火折子,手中的连弩已朝她射出三箭,连弩射得太快,有两箭被她躲过去了,但其中一箭却射中暗二的肚子。 练武之人本就穿得少,这一箭扎扎实实地射中了暗二,暗二来不及躲起来,林锦初后面的箭又来了,暗二的腿上也中了一箭。 她之所以没有用手枪,怕枪声惊动军营的守卫,到时候乱起来反而给暗二机会。 她瞪着朝她笑的林锦初,眼中闪过阴鸷的狠厉。 “是你?”这个贱人是什么时候跟过来的,她明明已经很小心了,那是不是说明刚才她和暗一的对话也被林锦初听到了。 暗二想到这里,后背全是冷汗,这个女人太可怕了。 她可没把林锦初当成十一岁的小孩看待,在她眼里,暗一可能没将林锦初当回事,但她却视林锦初为劲敌。 少将军英俊又勇猛,小小年纪已是家喻户晓的英雄,最主要是皇帝很宠爱他,京中不知道多少贵女千方百计地想博他的眼球,但少将军都不看一眼。 唯独这个林锦初很邪门,不仅能和少将军说得上话,还能牵着少将军的手,这女人肯定不简单。 “想不到傅言澈身边竟有别国的细作,也是,当初傅言澈找的是年纪小的孤女,给了你们机会,你们苍璃国那个时候就开始在东夏国布局了吗?”林锦初笑着说。 暗二没有回答,她很吃惊林锦初究竟是怎么知道她是苍璃国的,难道是她刚才无意嘟哝的那几句话? 可林锦初怎么能听得懂苍璃语的,她自小在东夏国长大,说得很顺溜的反而是东夏语言。 “让我想想你是谁的人,你该不会是巴彦的外祖父靖国公安插的人吧?”林锦初边说边看着暗二的神情。 暗二一惊,她明明才十一岁,怎么好像能看透人心,她连自家的小主子的名字都知道,难道林锦初认得自己的主子? 靖国公野心很大,将自己唯一的女儿送进宫里成为皇后,生下一子,所以他早早就在各国布局,不仅镇北军里面有他的人,其他地方也有,就连东夏国的京城也有。 林锦初看她的神情就明白了,看来暗二真是靖国公的人,如果她是靖国公的人,是不是意味着十多年前,苍璃国就开始在东夏国的各个地方布局。 那么书中苍璃国轻松打到京城,很有可能也是这些细作的功劳,林锦初觉得事态越来越严重了,这些钉子可没那么容易拔出来,经过了这么多年,说不定这些人早就身居高位,和正常的东夏人没有区别。 暗二见林锦初在思考,便装作腿上中箭疼痛难忍,慢慢蹲下身去,刚才因为腿上中箭站立不稳,一不小心将手中的火折子掉到地上,现在最重要的是捡起火折子。 暗二瘫坐到地上,一把拿住火折子。 “林姑娘说什么?我听不懂。”暗二故意引开话题为自己争取时间。 她知道今日是她为国尽忠的时刻,她是逃不出去了,肚子受伤严重,已伤到脏腑,腿上又受了伤。 但只要她能将粮仓点燃,也能为苍璃国做了贡献,可惜她没有好好布局一番,带点火油,将整个大营烧了,再将刺史府也烧了。 林锦初看透了她的把戏,手中的连弩再朝暗二的两个手臂射去,这下子暗二是彻底拿不起火折子了,右臂无力又疼痛。 林锦初走到她面前,捏住她的咽喉:“说,你们这十个人里面还有哪个是苍璃国的人?” 暗二转过头不回答林锦初的问话,她本想吞毒自尽,但又不甘心,总想找机会拿起火折子烧了这里。 林锦初拿起一粒毒药就送进她的嘴里。 “你,你给我吃的是什么?”暗二惊慌地问道,她当然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刚问完,她的肚子开始痛起来,而且越来越痛,很快就像有东西在肚子里搅动起来,本来箭头还没有拔,这下子暗二痛得扭曲,却又不敢碰到肚子上的箭头,简直生不如死。 头上豆大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滴,她想死,然而衣领上的毒药也被林锦初拿掉了。 好恶毒的女人! 暗二在暗卫营里除了练武,就是打探情报,靠着巴结暗一,平平稳稳度过这十几年,哪里经历过这种痛。 “你想问什么?”她屈服了,终于问道。 “你们十人里面还有没有苍璃国的细作?”林锦初问道。 “没有了,但镇北军里有应该有,不过我们从来没有联系过,我也不知道是谁?”暗二快速回答道,她只要说话似乎就能减缓一些疼痛。 “京城有吗?”林锦初又问。 “有,京城最多,但我们都是单线联系,互不认识。” “你们这十个人里面,哪个是赵氏的人?是不是暗一?”林锦初看向暗二的眼睛,到底是受过训练的,疼得这个样子,还能回答问题。 “是她,赵氏答应她,只要乖乖听话,以后哪怕少将军娶了正妻,只要她这个婆婆向着她,就算是贵妾,也和平妻差不多。” “林姑娘,我都说了,能不能给我一个痛快。”暗二哀求道,这毒药实在太痛了,先是绞动,然后就像有无数蚂蚁在爬,在咬她,她几乎要崩溃了。 求速死。 第280章 你是赵氏安插的细作 暗二的话刚说完,突然眼睛睁得大大,因为林锦初手中的连弩已朝她咽喉短距离射出一箭。 本来想用刀的,怕到处是血。 见暗二咽了气,林锦初将她扔进空间,她还是第一次将死人带进空间,暗二是个有福气的。 不过这样好的待遇在离开军营后就没了,林锦初出了军营就将暗二的死尸扔到山里,随州这边没有高山,但小山还是有不少的,就赏给狼群吧,也算是死后为我东夏国做了点贡献。 拔了暗二这颗苍璃国的钉子,林锦初心情很好。 回到刺史府,进了空间,吃了父母给她准备的早饭,今天的早饭是油条豆浆,小米粥,咸菜,还有一些面包,肉包子菜包子等。 喝了一碗小米粥就咸菜,再吃了油条,喝了一杯无糖豆浆,又吃了两个菜包子,一个煮鸡蛋,摸了摸浑圆的肚皮,那叫一个满足。 看了看桌上还有一大半没人吃,没有秦风在,这些早餐明显准备多了。 不过数了数日子,舅舅应该过几天就要回来了。 林锦初吃好后就回到三楼睡觉,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就被青鸾和雪球叫醒了。 雪球用前爪在扒拉她的手,嘴里还汪汪两声。 青鸾说道:“小姐,有人在敲院子大门,是暗一那帮人。” “我没去找她们,她们倒主动送上门来了。”林锦初冷笑一声。 她不慌不忙地下了床,又自己梳了个高马尾,青芝不在,她也不会梳其他发型,秦霜倒是说过要给她个丫鬟,她没要,多个陌生人在自己的院子里没那么方便。 她还想找个时间连秦霜身边的几个丫鬟都筛选一遍,不过现在小苍梧天天守着,她也没什么可担心的。 穿上衣服,她打开大门,暗一马上就冲了进来,其他人也跟着冲了进来。 “林锦初,是不是你将暗二藏了起来,快交出来。”暗一冲进来时,其他几个暗卫进来就到处找人。 暗五没有来,那条腿大概已经废了,最爱蹦哒的就是暗五。 暗三,暗十意思了一下就出来了,暗四暗六很快也跑出来朝暗一摇了摇头。 林锦初懒得理她们,反正她平时都是在空间,房间里有什么她都没认真看过。 “你这是什么意思?还有没有寄人篱下的自觉,你在别人家里,随意搜别人的房间,太荒唐了吧,我倒要问问傅言澈,他手下的暗卫就这德行。 不对啊,暮山,暮白他们挺靠谱的,也很正常,怎么你们这几个人很古怪啊!” 暗一狠狠地盯着林锦初,从她脸上看不出一丝慌张,难道不是这死丫头干的,可如果不是林锦初,暗二怎么可能凭空就消失了。 她们昨晚到隔壁院子说了几句话,后来她回去睡觉,今天一早起床,暗二都没有回来,暗一凭直觉感到暗二肯定出事了。 肯定是她又偷偷去查府里的库房被林锦初发现。 想到这里暗一说道:“你不要岔开话题,暮山暮白再怎么说也和我们一条心,他们不可能向着你一个外人。 你的武功虽然比不过暗二,但你那小铁盒子暗器很厉害,你肯定是用那小铁盒子伤了暗二,不对,你是不是杀了暗二?要不然我们怎么找不到她。 这府里的空院子我们都查过了,就你和你母亲住的院子没查,既然你这里没有,那肯定在夫人的院子里,走,我们去那里找。” 暗一说完就要朝外面走,又回过头来指着林锦初:“最好别让我们找到,否则我们少将军一定不会放过你。” 林锦初脚步轻移,一闪就到了她的前面,挡住了她。 她拿出手枪,指着暗一的额头。 “你要不要也试试这小铁盒子,暗五试了一下感觉不错吧,不过这小铁盒子要是打在你额头,砰,你的脑袋就会开花的哦,到时候这里全是你的脑浆。” 暗一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额头:“你敢,你不怕少将军找你算账,我们可是少将军的人。” 林锦初笑道:“你当然希望成为少将军的人,因为你是将军夫人赵氏安插在暗卫营的细作,我说得对不对?” 暗一退后几步,“你,你胡说什么?谁是夫人的人,我们自小就被将军捡来送给少将军的,我可是救过少将军命的。” 这时候有一个暗卫也说道:“没错,暗一是我们少将军最看重的人,夫人已经答应少将军会娶我们暗一的,你要是杀了暗一,少将军肯定不会放过你。” 林锦初乐了,她朝那暗卫说道:“让我猜猜你是暗几,你是暗九吧,年纪不大,脑子不大好,暗一在拼命地撇开和你们夫人的关系,你倒是坐实了她是夫人的人。” 暗九也觉得自己失言了,暗一朝了瞪了一眼。 但她又说道:“夫人是少将军的亲生母亲,她的人就是少将军的人,有什么问题吗?你别挑拨夫人和少将军的关系,夫人对我们几个都很好。” 林锦初走了几步,朝几个暗卫看了看,暗三那一派的四个人站在一边,另一边几个站在暗一后面,很明显分成两派。 她朝暗九说道:“你们其实心里都知道赵氏不是傅言澈的亲生母亲,对不对?” 暗九好像被戳中心思,低下头,这事她们很小时就听说过,但没有得到证实,因为少将军总被赵氏处罚。 尤其那次雪地里跪了一夜,少将军的腿差点毁了,她们都替少将军鸣不平,也是从那一次开始有人偷偷传,说少将军不是赵氏的亲儿子,二公子和三公子才是。 暗一盯着林锦初手中的枪,想着怎么样能夺过来。 但林锦初虽经过她身边,但她闪得太快,几乎不可能挨得近她的身,更别提抢那个小铁盒子了。 林锦初笑道:“你想要?可惜就算给你,你也不会用,这可是我们祖上的独门暗器,很复杂,外人是不用不了的。” 她这话当然是唬暗一的,暮山他们几个都会用,傅言澈手里还有两把呢。 第281章 好久不见,巴彦 这时候暗三上前一步抓住林锦初的手臂急切地问道:“林姑娘,你说什么?少将军和夫人不是亲母子吗,怎么我们四个不知道?我就说哪有亲生母亲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 偏偏暗一他们还说我胡思乱想,说什么夫人这是对少将军要求严格,原来你们早就知道了,不过瞒着我们四个,可不管怎么说,少将军也是大将军的孩子,就算不是她生的,也不能这样对待啊!” 林锦初当然不会告诉她真相,反正她们怎么认为就怎么认为吧,她不想和这剩下的九个暗卫有什么联系,恐怕不管是京城的暗卫营还是边管的暗卫营,大概都不是傅言澈亲自管理的。 能信得过的,恐怕只有暮山他们从小就陪在他身边的这些人。 不过林锦初对暗三说道:“所以说暗一是你们夫人的人,傅言澈不是赵氏的亲生子,那暗一的目的是什么,赵氏是不是除了暗一,还有其他人也在你们暗卫营呢。 她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自己的儿子,明白了吧?” 林锦初同样不信任暗三,尽管她今日表现得有意靠向林锦初,但越是这样,越让人怀疑。 为什么怀疑呢,林锦初也说不清楚,女人的直觉吧。 就像她在逃荒的路上相信齐三郎那些人,她相信青芝,这也是一种直觉。 暗九却不依了,她道:“都说了,暗一将来是要嫁给少将军的,她怎么会不为少将军着想。” 林锦初看向她问道:“所以呢?你觉得暗一很正常?如果傅言澈不肯纳她为妾呢?她会怎么做?” 暗一气得脸红脖子粗的,但看着林锦初手中晃动的铁盒子,又不敢做什么,暗五的腿瘸了,到现在伤口还肿着,几个大夫看了都摇头,偏偏一站起来就疼得恨不得砍了那条腿。 纳什么妾?夫人可是答应做平妻的,婚姻向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傅言澈同意不同意并不重要,只要生米煮成熟饭就行。 就算不是亲生子,那又怎么样,只要她成了傅言澈的人,自然处处替少将军打算,她才不会帮夫人呢。 暗九第一次对暗一产生了怀疑,她一向都听暗一的,也觉得只有暗一才配得上少将军,可林锦初的话让她陷入沉思,是啊,以少将军的性格,听说杨家姑娘那样的家世和美貌都被少将军扔进青楼。 暗一再怎么好看,光是家世这一关就过不了,万一少将军真不喜欢她,不娶暗一,是不是暗一会对少将军报复呢? 她不由自主地退后几步,第一次站到暗三身边。 林锦初懒得和她们啰嗦,便说道:“几位还是去其他地方找找吧,但我母亲的院子就不要去了,本姑娘也不可能允许你们去,你们要是还坚持在刺史府胡作非为,就不要怪我这铁盒子的暗器杀了你们。” 林锦初边说边将手中的枪朝着她们晃了晃,暗一吓得躲到其他人身后。 林锦初嗤笑一声,就这些玩意,也就是欺软怕硬。 “快滚吧,要不就滚出刺史府,要不就滚回你们住的地方。”她又一次没有赶她们离开,就是还想看看,想看看这九个人里面有没有一个二个是真心守好本分,为傅言澈和镇北军好的。 九个暗卫回到好们住的地方,后面几天,白天林锦初去陪秦霜和姚麟吃饭,吃完饭再陪姚麟玩一会儿,夜里就回到那几个暗卫住的隔壁的院子里,然后进空间。 除了前两天,几个人在刺史府里外找暗二,后面的几天都消停了。 这天夜里,林锦初被青鸾叫醒。 “小姐,苍梧刚才传话说有人进了你的院子,好几个黑衣人。” 有人来了,她下了床问道:“是不是隔壁那几个女人?” 青鸾道:“不是的,苍梧说像是巴彦那伙人。” 林锦初这段时间一直在等巴彦,因为巴彦离开时说过,他要带林锦初的家人回苍璃国,这么多天没人过来,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巴彦除了自己带的那一队人之外,应该没有带其他人,更没有在随州这边布局另一伙人对付她的家人。 他倒是很自信,林锦初冷笑一声。 林锦初想到这里,出了空间,施展轻功朝母亲住的院子而去。 “小苍梧,你去城外保护祖父,父亲和文泽,这里我和青鸾就可以了。”林锦初还是有点担心巴彦这个人一向不按套路做事。 “好,那我现在过去了。”小苍梧说完就飞走了,他现在还是小鸟的模样,这样就算飞高了也没人注意。 林锦初不怕巴彦,因为巴彦说过不会伤害她的家人,她相信这一点他能做到,但她怕巴彦将家人带到苍璃国,更怕巴彦身边那个中年人,那个人看上去似乎比曾祖父那个妾室,也就是操控黑火的那个女人更厉害。 “青鸾,你去护着我母亲和弟弟,我来对付他们。” 青鸾道:“那个人有点邪门,主人你小心点,不行就进空间。” “嗯,我知道的。”林锦初安慰道。 林锦初手上拿着一把上满子弹的手枪,另一只手背负在身后,静静地站在院子里等着。 周围的连廊上点满了宫灯,将这个院子照得如同白昼。 半个时辰后,巴彦终于带着十几人进了这个院子。 “好久不见,巴彦。”林锦初淡淡地说道。 巴彦似乎有些尴尬,他没想到林锦初会站在这里等着她,他虽然是个冷漠而绝情且特别现实的人,但林锦初毕竟实打实地救过他的命,背后做什么他可以,但当着她的面,看着那双清澈灵动的眼睛,他有些心虚。 “我,我想带你离开东夏国。”巴彦鼓起勇气说道。 “东夏是我的国,我为什么要离开?”林锦初冷漠地说道。 “可东夏国并没有善待你,你的家人,他们只是拿你当工具,你的事我都打听清楚了,三皇子和太子当初想娶你只是以为你是凤命之女,现在知道是吴家女,就舍弃了你。 可我不会……” “是吗?你既知吴乐凤是凤命之女,为何千里迢迢来一趟,反而不带走她,是为何?反而执着于要带走我和我的家人,又是为何?” 第282章 跟朕回去吧 巴彦不知道说什么,他肯定不能说因为苍璃国的巫师算过天命之女最初出现在东夏国的北境冀州境内,如今刚进东夏国京城,巫师是他的人,所有只有他一人知道。 符合这个条件的虽然不止林锦初一个人,逃荒至京城的人确实很多,当中女的不会少,但吴乐凤肯定不是。 而且在和林锦初相处的那段时间,他知道林锦初肯定不是常人。 他甚至直觉林锦初才是真正的凤命之女,所以他才想尽一切所能带走林锦初。 “跟我离开这里吧,你的家人如果喜欢有自己的地方,那我就划一个州给你祖父父亲管理,我保证比随州城要大得多。”巴彦继续说道:“东夏能给你的,我都能给。” “陛下……”中年男人又想阻止,一个异国人,怎么能做苍璃国的皇后,而且还要分一个大的州府给他们。 “怎么?朕连这点主都做不了,还是说你们只是靖国公的人,并不是朕的人?”巴彦很不高兴地看了看中年男人。 “属下不敢。”中年男人退后几步,不敢再说什么。 “朕心里有数,你们是从哪里看得出朕是个昏君?这么不放心?”巴彦冷着脸转过头对后面的人说道。 后面的人个个都低着头不吭声,大家都知道巴彦的本事,但也知道他这个决定有问题,可巴彦虽是靖国公扶上去的,但巴彦可不是傀儡皇帝,要不然怎么可能短短时间,就用雷厉手段清理了整个苍璃国的反对声音。 就连靖国公现在都不敢违逆他的任何决定,本来众人以为靖国公府的嫡女铁定是新皇后,但巴彦没同意,靖国公也只能退而求其次,让女人做个贵妃。 “你们有什么争议能不能回你的苍璃国去说,不要在我的府上吵。”林锦初很烦巴彦一再来骚扰,她甚至有些后悔当初救下巴彦了。 任由他被人折磨,生也好,死也好,总之不关她的事。 他将来要打东夏国,那就凭真本事就好,想要真情换他不打东夏国,根本不可能的事。 林锦初深深地叹了口气,下决心以后决不再做这些好事。 “锦初,跟朕回去吧,朕的后宫只有一皇后和一贵妃,也不再纳其他后妃。”巴彦再次放低姿态说道,他急着要回去,新皇登基没多长时间,国家还不太稳固,他能逗留的时间有限。 “巴彦,我再说一遍,我是不可能跟你回去的,我只相信自己,不相信任何人,只有自己强大才能不被约束。”林锦初毫不犹豫地再次拒绝。 “你,你不怕我将你抢走吗?”巴彦不甘心地问道。 他的脸上第一次有了些不耐烦,他确实对林锦初有几分牵挂,但感情这种事在他身上决不会有,对他来说,利益和皇位大于一切,权力只有握在自己手中才安全,所有的安全感都是自己给的。 他只要将林锦初带回,对外宣布她就是凤命之女,能一统五国,这样的凝聚力对根基不稳又野心勃勃的他来说,就是最好的捷径。 既成全了自己,又让靖国公府的人信服,还堵住了悠悠之口。 “那就放马过来,各凭本事。”林锦初彻底恼了,声音冷如寒冰。 “好,你放心,我一定会善待你的。”巴彦又补充了这句。 “哼,善待,虚伪,有这样善待恩人的,别啰嗦了。”林锦初说完,手枪朝巴彦射去。 第283章 是你杀了暗二 林锦初朝巴彦连续开了三枪,她已经对巴彦再无往日半点情谊,以前她叫巴彦那声大哥,叫多了还有有点情份在的,加上他那时候对她的祖父和父亲也恭敬。 如今巴彦一再要带她去苍璃国,甚至以她的家人来威胁,这和三皇子,前太子有什么区别。 也不管有没有反噬,连着朝巴彦开枪。 中年男子稳稳地挡在巴彦身前,其他黑衣人也将巴彦包围在其中。 中年男子嘴里念念有词,轻声说着林锦初听不懂的语言,于是在他身前便出现一个光圈,挡在他们这些人前面,就连了弹也射不进去。 林锦初不死心地又开了几枪,还是一点效果没有,但林锦初在故意看中年男子能坚持多久。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充电的空间,就在这时,就听到一个女子的声音。 “林锦初,好啊,总算有人能收拾你了。”暗一从外面走了进来,其他八个人也跟在后面,暗三的那一排共四个在走在一起,和她们拉开一点距离。 “外敌来袭,你很高兴?”林锦初冷冷地说了一句,将手中的枪转了方向对准了暗一。 暗一连忙躲到光圈里面,庆幸自己的机灵,这下子多了一层保护墙,林锦初再也拿她们没办法了。 但她突然想起林锦初刚才说的外敌,打量了一下面前的这几十个黑衣人,心里有点犯怵。 林锦初虽狠,但除了被逼急了用那小铁盒子朝暗三发射了暗器,至今天并没有对她们其他人做什么动作,她终究还是怕少将军不高兴的。 但如果她们身边的人是敌国的人,她若是和敌国的人一起害林锦初,那少将军肯定不会原谅她的。 可只有林锦初死了,暗二的仇才能报,姚麟才能带走,她才能少一个劲敌,好处太多了。 先和这些人联手杀了林锦初再说,等杀了林锦初,再离开这些人,她看了离她们不远的暗三一眼,暗三四个人也跟在她身后,站在光圈里面,这么看来,暗三她们也是不信任林锦初的。 于是她朝林锦初说道:“我看你才是外敌,要不然怎么会杀了暗二,又打伤暗五?她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少将军的亲信,我们以后可都是要上战场杀敌的,你杀她们两个,就是与整个东夏国的军人的为敌,所以,你才是真正的外敌。” 暗一得意洋洋的说着,感觉自己似乎越来越机灵了,这样的话就算杀了林锦初,暗三她们也觉得合理。 她没想到的是,那个中年人听说暗二死的那一瞬间,光圈顿时暗了几分,甚至那人的腿有些发抖。 暗一当然不知道暗二是苍璃国的人,但林锦初知道,她敏锐地感到那人的变化。 难道暗二和这个中年男人有什么联系,暗二不会是这个人的女儿吧? 巴彦却一点表情都没有变化,这么一想,林锦初确定,暗二就算不是中年男人的女儿,也和这个人关系不浅。 中年男人一只手继续保持光圈继续挡住林锦初,哪怕很微弱,但林锦初的子弹依然打不进去。 另一只手快速伸长,一把抓住暗一的咽喉。 “啊!”暗一惊叫一声,她怎么也没想到还有人能抓远处的人,他是怎么做到的,要知道暗一的武功也不弱,中年男子来抓她时,她丝毫都没有察觉到,这一点很恐怖。 这人的速度太快了,快如闪电一样就将她如小鸡一样抓在手中,双脚还悬着。 “你是说暗二死了?”那阴狠地问道。 暗一不明白暗二死不死和这个人有什么关系,暗二怎么可能认识林锦初口中所说的外敌。 除非…… 不,不可能,暗二怎么可能是敌国的细作,她们都是孤女,三岁被傅毅从外面捡回来,送到当时年幼的少将军跟前,和暮山他们一起,十男十女陪着少将军一起练武,一起读书。 暗一被悬着,双脚不停地挣扎,她快透不过气来了。 她看向对面正朝她笑的林锦初,连忙指着林锦初对中年男子说道:“是她,是她杀了暗二。” 中年男人这才放开她,顺手将暗一扔到一边,暗一被摔在地上,不停地咳嗽。 她第一次感觉自己在鬼门关转了一圈,差点就回不来了。 中年男子冷冷地问林锦初:“她说的是不是真的?暗二是你杀的?” 林锦初看着越来越浅的光圈笑道:“怎么啦,我杀一个你们苍璃国的细作还要请示你啊!” 暗一大声说道:“不可能,暗二怎么可能是苍璃国的细作,你胡说,她三岁就和我认识了,这么多年,她几乎从来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怎么可能是敌国的细作?” 林锦初轻嗤一笑:“你还看不明白,你身边这些人正是苍璃国的,他能这么紧张,说明了什么,你细品。” 暗一听林锦初说这些人是苍璃国的,下意识地朝后退了几步,和这些人拉开了距离。 “你找死!”那人疯狂地朝林锦初叫了一句,刚才抓暗一的那只手就要朝林锦初伸过来。 巴彦并没有阻止,最好能将林锦初抓过来,直接带走,他当然不会让中年男人伤了林锦初,但抓走她就省了很多事。 林锦初见光圈已经浅得剩下一点痕迹,而且越来越小,小到只能挡住中年男人和巴彦周围几个人。 这是好的机会,林锦初也不管别人怎么想了,她抽出一把冲锋枪,朝这些人一顿嗒嗒嗒猛射。 这一次中年男人手中的光圈没有护得住黑衣人,顿时就死了十几个。 暗一吓得惊慌失措地往外跑,生怕林锦初那暗器不小心也扫到她。 冲锋枪在林锦初手中有些发烫,林锦初将这一支扔进空间,又拿出手枪朝黑衣人开了几枪。 中年男人和巴彦那几个人她打不到,那就将他们身边的人打死再说。 巴彦震惊地看向林锦初,他从来不知道林锦初有这么大的本事,这也更坚定了他的想法,林锦初是不同寻常的女子,他原本以为她是有点本事的,但没想到她是个有这样大本事的女子。 有这样的女子助他一臂之力,何愁不能征服其他四国,一统天下。 “锦初,你跟我回去吧,我保证让你成为整个大陆最尊贵的女人,将来你生的儿子就是太子,暗二的事我也不会跟你计较,可好?” 巴彦站到光圈外面,主动朝林锦初伸出手。 第284章 那就放马过来,巴彦 林锦初懒得理他,朝他开了一枪,子弹当然没有打到巴彦,中年男人又挡在巴彦前面。 “林锦初,你嘴上一套,背后一套,表面上和少将军拉拉扯扯,背地里竟和苍璃国的人纠缠不清,你好本事啊,今日这事我铁定要告诉少将军。” 暗一见没有了危险,又冲了出来。 巴彦见被打乱了节奏,手中的长剑一挥,暗一指着林锦初的手臂就生生被削了下来,鲜血随着巴彦剑的方向喷溅了很远。 “啊!我的手!”暗一疼得在地上打滚,嘴里不停地叫着,其他几个暗卫都吓得面如土色,一动也不敢动。 “聒噪!”巴彦朝身后的黑衣人看了一眼,那人走上前一箭刺中暗一的咽喉。 暗一就这样停止了叫喊,暗三四个人还在院门外没有进来,但也吓得捂住嘴巴,不敢发出声响。 其他几个不敢上前,腿一软瘫倒在地上。 “怂货,只会窝里横,丢傅言澈的脸。”林锦初不屑地看了看暗一的尸体。 “你喜欢的人是傅言澈?对吗?林锦初!”巴彦突然问道,脸色没有刚才的耐心,又恢复了冷凛和矜贵,声音如夹着寒冰。 “我喜欢谁与你何干?说实话,要知道你是这样的人,当初就不该救你,还以为你不管如何,总会念在救命之恩的份上,放过我和我的家人。”林锦初懒得理他冷不冷,她也对巴彦没了耐心。 以前总想着讨好一下书中的大佬,不要来打东夏国,没想到这人不仅没放弃打东夏国,反而盯上了她和她的家人。 在林锦初看来,巴彦还比不上三皇子和前太子,至少那两个人与她之间没任何关系,就是个陌生人。 但她救过巴彦的命,替他解了毒,用梧桐水帮他养好身体,又避免他受徐家的折辱。 但巴彦却一心要带她回苍璃国,油盐不进,怎么说都没用,顽固得很,完全不看她的想法,对她是半点尊重都没有。 “就因为我想报恩,所以才将皇后之后许给你,你跟我走,可好,我保证以后没有人敢欺负你。”巴彦见她提到救命之恩,脸色好了一点。 “你现在完全不管我喜欢不喜欢就想带我去苍璃国,这就是你报恩的方式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之前的救命之恩一笔勾销,从现在开始,你我就是仇敌。 所以请你离开这里,滚回你的苍璃国去。”林锦初不客气地说道:“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巴彦却笑了:“不客气,怎么个不客气法?你觉得凭你可以杀了我吗?” “林锦初,你还是太天真了,虽然你有点本事,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比你强的大有人在,今日朕势必要带走你,至于你的家人,你若是乖的话,你的家人无恙,但你若是不乖,就不要怪朕对付他们了。” 他又开始自称朕,之前说了很久的话,都用我自称,表明自己对林锦初的尊重。 “那就放马过来。”林锦初才不怕,不管怎么样,小苍梧和青鸾在保护她的家人,而她自己有空间,她才不信那中年男人再怎么厉害,也拿她的空间没办法吧。 事实证明,林锦初轻敌了,只见中年男人早已收回光圈,让巴彦和林锦初说话,应该就是在蓄势待发。 只见他两只手在胸前比划着,嘴里念念有词地说着咒语,然后朝林锦初伸出手。 林锦初忽然感到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将她吸住,让她不自觉地朝巴彦靠近,她想闪进空间,但此时空间好像失联了一样,再也进不去。 她想调动空间的鲜花,也不行。 这个中年男人究竟是什么人?他这是什么功法?林锦初心中第一次产生极大的恐惧。 青鸾和苍梧已感到了她的恐惧,青鸾迅速到了林锦初的旁边,对着中年男人就喷出一口火。 “啊!”中年男人发出一声音惨叫,然后一把拉住巴彦就朝外面一跃而起,其他黑衣人也跟着离开,他们的轻功诡异般地轻快,快得一转眼就不见了人影,要不是眼前躺着横七竖八的黑衣人的尸体,让人怀疑巴彦似乎并没有来过。 中年男人一走,青鸾又变回普通的小鸟,转身带着林锦初又回到屋里,见母亲和姚麟没事,林锦初才松了口气。 “初儿,刚才是她喷火救了你吗?”秦霜刚才在窗户那里全看到了,那是一只青色的凤凰,是这只神鸟救了自己的女儿。 “嗯,她叫青鸾,是神鸟,是女儿让她守在这里保护母亲和姚麟的。”林锦初答道,事已至此,也没有再瞒着母亲。 反正家人发现了什么,就告诉什么,多的话她也不会主动说,知道得多了,家人也许不是高兴,反而会担心她的安危。 果然秦霜很快又说道:“初儿,这种事不能告诉外人,刚才那些女子也看到了,怎么办?万一她们有歹意,会不会告诉别人?” 秦霜的眼里满是担忧,这几天发生的事她多少有些感觉得到,那几个人对女儿的恶意,尤其是那个死了的暗一,幸好那个女人死了,她长得好,武功高,对女儿的恶意也最浓。 女儿和傅少将军之间,她也听夫君提过,夫君很满意,她也不说什么,只要女儿是真心喜欢就好,只要傅少将军将来能好好待女儿,其他的都不重要。 那个暗一很明显也喜欢傅少将军,看了一眼暗一的尸体,秦霜心里松了口气,那女人死了真好,不会再给女儿添堵了。 “娘,我知道,你放心,你继续休息吧,明儿不要起太早,有青鸾守着,不会有事的。”林锦初看了看熟睡的姚麟,对母亲说道。 “好,你也回去睡。”秦霜听林锦初叫她娘,心里暖暖的,母亲和娘之间,当然是娘更亲昵一些,她喜欢听。 林锦初只是想区分开这里的娘和现代的娘,现代的娘她有时候叫妈,有时候叫母亲,两人之间没有距离,怎么亲昵怎么叫,就像在母亲身边一样。 林锦初还记得小时候,躺在母亲怀里,她撒娇地叫着:“妈妈,娘,母亲,姆妈,老妈,妈咪。” 她把电视里叫娘的称呼都朝自己的母亲叫了个遍。 每叫一声,她母亲就“诶”地应一声,然后母女哈哈大笑起来,惹得父亲很是吃醋,非要林锦初也这样叫一遍父亲。 她和现代的父母是亲密无间的,是无条件地信任,没有一丝隔阂。 而这里的秦霜叫娘,只是区分而已,若真论亲疏,当然是现代的母亲更亲。 不过林锦初也知道,秦霜和林知远也是很好的父母,他们需要时间相处,不过神奇的是,林锦初觉得自己和祖父宋玉清之间反而过早地建立了信任。 剩下的八个暗卫跪在地上,不敢离开,林锦初走到她们面前。 凤凰的事她已经不介意这些人知道了,因为暮山他们都已经知道,只是暗一那一派的四个人,包括伤重的暗五,这几个人留不得。 林锦初走到暗三面前,对她说:“你们四个可以不死,但我需要你们做一件事。” 第285章 你才是隐藏得最深的那个 暗三听说不需要死,欣喜地连忙说道:“林姑娘请说,只要我们能做到的,一定照做,而且今日发生的事,我们保护不往外说,如若往外说,就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其他三人也赶紧点头,她们现在总算知道林姑娘的厉害,难怪少将军会这样青睐她,这样的姑娘岂是她们这些暗卫可比的。 “如果姑娘同意,我们四个也可以留在姑娘身边侍候,正好帮夫人侍候小少爷,本来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保护小少爷。”暗三又说道。 林锦初思忖了一下说道:“今日之事你们不可对外说,但可对傅言澈说,因为暗一暗二是什么人,你们现在都知道了,这样的人该杀,傅大哥不是赵氏的亲儿子,这样年来赵氏是怎么样折磨傅大哥的,你们也都清楚。 她安插暗一在你们中间目的很简单,就是想将镇北军夺走,给自己生的儿子,也就是傅家的二公子傅言澄,所以这样的人我势必是要帮傅言澈除了。 至于暗二更要除了,一个苍璃国的细作,岂能继续留在镇北军?” “嗯,嗯,嗯,姑娘做得好,我们应该感谢姑娘的帮忙,少将军也一定会感谢姑娘的。”暗三直点头。 她说完又高兴地说道:“原来姑娘才是真正拥有凤凰之人,那什么吴乐凤不过是个假货。” 暗十忍不住说道:“暗三,姑娘刚才说了,此事不可再说,这事要是传出去,对姑娘不好,你看苍璃国的人都来抢姑娘了。” 暗三自觉刚才失言,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巴。 林锦初看向她们四人说道:“我刚才说了,要你们做一件事。” 暗三马上说道:“姑娘请说。” 林锦初看向另外三人,那是暗一那一派的,三个人眼中有泪,看向林锦初的眼神里有杀意,哪怕她们的腿在抖,很怕林锦初,但那一闪而过的杀意,林锦初看得真切。 她们三人以为林锦初没有看到,但却不知道林锦初是可以夜视的。 “我要你杀了暗九。”林锦初对暗三说道,她说完看向暗十。 她之所以要杀了暗九,一是考验一下暗三那边的人,还有就是暗九和暗二一直走得很近,她怀疑暗九也是苍璃国安插的人,那个中年人的眼光曾在暗九脸上停留过。 暗四,暗六,暗十犹豫了一下,有些不忍,暗十嘴巴动了动,想求情但又没敢说出来。 倒是暗三走上前,眼都没有眨一下就笑着捡起地上的剑,刺向暗九。 暗九捂着伤口,擦了擦嘴里流出的血,眼神怨恨地看向暗三,她痛苦地说道:“别以为你就是清白的,你才是隐藏得最深的那个,你今日杀了我,他日也会被别人所杀。” 听了她说的话,林锦初暗叫一声:果然如此。 这段时间她一直在观察这十个人,只有暗十比较正常,眼神清澈,对姚麟也是真心维护,而暗三总有些刻意的成分在,哪怕她一直向着林锦初,但直觉上,林锦初就是觉得暗三有些不妥。 而女人的直觉一向是细腻而敏感,最准确。 林锦初要的就是她们之间互相攀咬,只有这样才能通过一些细节或对话,将余下的八个人里面的忠奸分清楚。 “你也是苍璃国的吧?”林锦初冷冷地看向暗九问了一句,她说完盯着暗九的神情,见暗九的眼神闪烁了一下,明显有些慌张。 “是又如何?我告诉你,我们苍璃国在你们东夏的人多着呢,你是杀不完的,哈哈哈。”她边笑边吐了一口血。 暗三握剑的手明显抖了一下,然后又下了狠心朝暗九再刺一剑,这一剑虽狠,但刺偏了,说明她心里很慌张。 但林锦初说了暗九也是苍璃国的细作,她杀暗九就不是暗卫之间的相残,而是杀敌,想到这里暗三心里淡定了不少,朝暗九又刺了一剑,这一剑刺得很准,暗九倒了下去。 林锦初静静地看着暗三,暗四,暗六,暗十三个人见暗九倒了下去,抽泣起来,她们三个应该不是细作,这是林锦初的初步判断。 “行了,其他几个就不要杀了,等暮山他们来了,交给他们处理,都回你们自己的院子吧。”林锦初挥了挥手,让她们离开。 暗三见林锦初没有听暗九的话,审问她,心里松了口气,看来林锦初也不是太聪明,到底年纪小,暗三有些得意地想道。 林锦初不是不想杀她,也不是不想审她,但她想拔出更多的人,辛苦从三岁就安插进来,不可能只有她一个人。 就像暗一那样,赵氏肯定也安插了不少人进来,不过赵氏的那些人大多数已经写在傅毅给傅言澈的那张纸条上,现在估计已被傅言澈拔得差不多了。 苍璃要安插很多人进镇北军不容易,所以镇北军中苍璃人不多,肯定还有,而且潜伏得很深。 但暗三是谁的人,林锦初一时想不到,其他暗卫肯定也不知道,因为林锦初看到暗十,暗四,暗六三个人明显和暗三拉开了距离,不想与她为伍。 暗七和暗八站着不动,她们看向暗一和暗九的尸体。 “把她们埋到后山吧。”林锦初叹了口气说道,这二人这样待暗一,明知道她是赵氏的人,依然这样对她,说明这二人很有可能不是赵氏的人。 如果是赵氏的人,这个时候肯定为留下来,应该对暗一不闻不问,划清界线,所以现在只有暗十,暗四,暗六,暗七,暗八五个人应该是单纯的暗卫,不是谁安插进来的人,但暗七和暗八能不能信得过又是一说。 真累人,十个暗卫里面竟有这么多细作,林锦初不喜欢这种感觉,要是她,直接自己亲自去挑。 想来当初傅毅给傅言澈挑选这些孤儿时,定是大张旗鼓地,没有避开众人,所以才给了别有用心的人安插细作的机会。 这么说来,也不知道暮山他们十个人里面有没有细作,林锦初细思极恐,想到当时傅言澈说过,是有人暴露了他的行踪,才不断被人追杀,他一直以为是赵氏暴露给那些蠢女人才招致三皇子和太子的人暗杀。 现在想想,说不定真是那十个男暗卫里面也有细作。 唉,林锦初叹了口气,看着一地的黑衣人有些犯愁。 青鸾说道:“小姐,不用担心,我一把火烧了这些人就行。” “不会伤身体吗?”林锦初还是舍不得她和小苍梧喷火解决问题。 “没事的,只要不是对付坏人,其实这些小打小闹,并不伤身体的,我和苍梧和以前不一样了,我们天天泡在空间的灵气里,空间每升级一次,我们也会跟着升级的。” 青鸾说完正要张口,林锦初突然说道:“等一下。” 她想起秦风舅舅每次都要搜一下尸体,次次都能搜出不少银子,虽然她现在不缺银子,但谁又会嫌银子多呢? 男子一般将银子藏在哪个位置,舅舅早就告诉了他。 所以一搜一个准,数了数,二十几个黑衣人身上共搜出了银票一千七百两,还有碎银子共五十多两。 将这些银子交给母亲,林锦初这才关上门,见地上的尸体已成了一点灰,被风一刮,顿时无影无踪。 林锦初没有回自己的院子,而是进了母亲院子的隔壁,她一进去,就进了空间,这样青鸾就算在空间一样能保护母亲这个院子。 第286章 秦风收徒弟 就这样又过了五天,这段时间祖父和父亲,加上文泽都没有回刺史府,林锦初让小苍梧带了信给他们,说她回来了,军队仓库里的粮食也是她放的,让他们先待在军营里面,保护好文泽,府里母亲有她照顾。 第六天中午,暮山他们几十个暗卫到了随州,让林锦初没想到的是秦风舅舅也和他们一起回来了。 一同回来的不止秦风舅舅一个人,还有三十几个小男孩,就是从吴国公府地道救出来的那些人,一个没少地都被秦风带回随州。 阿布拉一看到林锦初,马上就朝她跑了过来。 “阿姐,见到你太好了。”他乌黑圆亮的大眼睛带着欣喜。 “小心点,别摔了。”阿布拉和文泽一样大,比文泽瘦一些,这孩子有些自来熟,林锦初很喜欢他。 林锦初看向秦风问道:“舅舅,怎么把这些孩子都带回来了?不是说他们都有人在城外接应吗?” 秦风摇摇头道:“他们被关在吴国公府两年,外面的人死的死,走的走,以为这些孩子早没了,应该都放弃他们,一个都没看到,又怕吴国公府的人找过来,所以就直接带他们离开了。 大多数都是五岁以下,压根都记不得自己是哪里人,以后这些人都是我的徒弟了,我不管他们以前是什么人,以后跟在我后面学武,就是我的人,做我的徒弟就得按我的规矩来办。” 三十几个人重重地跪在秦风面前叫道:“师父。” 就连阿布拉,赵旭,克力巴,图卡四个人都跪了下来。 林锦初看向他们四人:“你们也愿意拜我舅舅为师吗?将来,我是说将来,如果你的家人要你们在师父和你家人之间选择,你们会不会舍弃师父而选择家人?” 林锦初这样问是被十个暗卫里的暗一,暗二这些人吓怕了。 万一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到时候舅舅反而很危险。 四个孩子摇摇头:“我们的家人都死了,其他人也放弃我们。” 赵旭说道:“我可以发毒誓,如果有一天背叛师父,就肠穿肚烂,不得好死。” 其他人也纷纷说道:“师父这一路上对我们很好,我们也要对师父好,我们也可以发誓,如果背叛师父,个个都不得好死。” 古代人将誓言看得很重要,这一点林锦初是清楚的,但如果誓言都能当真,林锦初是不信的。 于是她拿出一个瓶子递给阿布拉:“这里面是毒药,一年服一次解药,只要按时服解药,就一定不会伤你们身体,反而这药对你们练武有好处,你们敢不敢服下?” 她当然不会真给毒药,但与其赌一个人的忠心,不如用特殊的手段让他们忠心,不然以后培训的暗卫越多,总不能每个人都靠碰运气来赌。 阿布拉没有含糊,马上倒出一粒吞了下去,药粒入口即化,满口清香,阿布拉狐疑地看了林锦初一眼,他只觉得身体里的五脏六腑都好像舒展开来,全身的筋络也打通了似的。 林锦初含笑说道:“你们既是我舅舅的徒弟,我自不会害你们,我说过,只要你们忠心,这就不是毒药,而是良药,但你们如果起了坏心思,没了解药,必遭反噬。” 赵旭,克力巴,图卡也争着一人吃了一粒,他们吃完都很震惊,因为这哪里的毒药,明明是神药啊!当然他们也相信林锦初说的话。 见所有人都吃了药丸,秦风也跟着松了口气,说实话,他也很担心背叛,但这些都是练武的好苗子。 他都摸过这些孩子的骨架,竟然一个都舍不得放他们离开,因为吴国公府挑的这些孩子根骨都特别好,秦风暗自感到庆幸,要到外面孤儿里面挑到根骨好,适合练武的这么小的孩子可不容易。 “行了,你们既然真心拜师,那便跪下,由阿布拉和赵旭,克力巴,图卡做代表,敬你们师父一杯茶,这礼就算成了。 秦霜听说秦风回来了,连忙带着姚麟到隔壁,见自己的弟弟一下子认了三十七个徒弟,感到不可思议,连忙让身边的丫鬟去准备拜师的茶水,又让人给暮山他们备了茶水和点心。 等拜师礼完了,林锦初便问道:“舅舅打算带着这些孩子在哪里训练?是去军营还是留在府里?” 秦风看了看秦霜和姚麟,再看看林锦初答道:“就在后面那些宫殿里训练,正好能保护你们。” 这倒是个好主意,反正刺史府足够大,别说收三十七个,就算收三百七十个都够,后面有十几个宫殿呢。 秦霜一听说自家弟弟以后就住在刺史府,高兴地说道:“我让管家带人去收拾收拾,给你们添置齐用的住的,还有家具,走,走,跟我走。” 等春风他们离开,林锦初这才看向暮山他们。 第287章 说不定还有三公子的人 林锦初看向母亲刚才留下来的两个丫鬟,对暮山说道:“你们十个人留下,其他人到隔壁院子洗洗吃点东西,我带你们去见那暗十她们。” 暮山吃了几个点心,又喝了几大杯茶,朝林锦初说了个“好”,他们也想早点出发,主子一个人在边关他们不放心。 不过他有些奇怪,奇怪林锦初为何只说暗十,正常人提不是应该从第一个开始提吗,应该说带他们去见暗一她们,因为暗一才是这十个人的队长。 但他没有问林锦初,因为林锦初随意说的一个名字。 两个丫鬟带着其他人离开了,林锦初这才带着暮山他们十个到了暗十她们住的地方。 七个暗卫早就听说暮山来了,都梳洗穿好衣服,坐在正堂里等着。 暮山和林锦初走在最前面,见她们坐得整整齐齐,还很好奇,她们怎么这么乖,不过暗五是怎么回事,一个人坐在小榻上哼哼唧唧的,这是受伤了? “暗一暗二呢,咦,还少了个暗七?她们人呢?”暮山不解地问道。 十个女暗卫,不见了三个,伤了一个,只剩下六个完好无缺。 暮山心里吃惊不小,因为在男子众多的军营和暗卫营里面,这十个姑娘是香饽饽,向来对她们多有照顾。 但她们并没恃宠生娇,反而个个练武很刻苦,一个比一个努力,武功也就比他们十个暮字排行的弱一点,暗三和暗一的武功甚至比普通的暗卫还要高上一筹。 “林姑娘,发生了什么?”暮山悄悄地问林锦初,他是相信林锦初的为人,她虽然杀人狠辣果断,但不会乱杀人,且杀的都是该杀之人。 林锦初见暮山刻意到自己跟前低声问,且语气明显不是责怪的意思,这才对暗十说道:“你们暗卫的事,我说了不算,还是暗十来说吧,暗十,说说那三人为什么会不见了?” 暗三以为林锦初会让她来说,她早已准备好说辞,没想到林锦初将这个机会给了暗十,她心里有些不满,但也不敢发作。 暗十到现在都不敢相信,她们十个人里面既有夫人的细作,又有苍璃国的细作,甚至暗三很有可能也是别人安插进来的,她这几天过得昏昏沉沉,睡不好,也吃不好。 听到林锦初叫她,只得走上前来回答。 “回暮统领,暗一和暗九是苍璃国的细作,所以……”她抿了抿唇没有再说下去。 暮白和暮水几个人面面相觑,不可置信地看着暗十,暮山则朝林锦初看去,眼神有些恳求。 他似乎在问,所以怎么啦?是生是死,你倒是直说啊! 林锦初见暗十说不清楚,便说道:“暗一是苍璃国的巴彦他们杀的,暗一是将军夫人赵氏的人。 暗二是我杀的,她去查探随州军的军营被我抓住了,她是苍璃国的细作,她偷偷查探我祖父他们的军营,必须死,所以我杀了她。” 暗三这时候主动站出来答道:“暗七是属下杀的,她也承认了是苍璃国的细作,她们都可以作证。” 其他人都点了点头,这是事实,没什么可说的。 暗三又道:“暗五和夫人起了冲突,又辱骂林姑娘和夫人,还想抢走小少爷,被林姑娘打伤,一条腿废了,还有一只手臂也动不了。” 暗五还躺在那里哼哼,听到暗三这样说,气得想发作,偏偏说的又是事实,看暮山他们对林锦初的态度很恭敬,她更不敢说话了。 此时的她很是后悔,她是怎么也不敢相信,暗二和暗七竟是苍璃国的细作,暗一是夫人的人也就算了,毕竟都是将军府的人,可敌国的细作混在暗卫营里有多可怕,她惊出一身冷汗。 林锦初觉得如果暗三不是谁的细作,成为几个女暗卫的首领倒是具备领导才能,说话做事落落大方,又井井有条,可惜…… 暮山他们听了这些话,个个都目瞪口呆地看着,难怪林姑娘刚才没提暗一,而是提了暗十,暗一已经死了。 暗一是被巴彦的人杀的,想到这里他问道:“林姑娘,巴彦的人又追到这里来了?” 林姑娘可是主子喜欢的人,可这讨厌的巴彦追着算是怎么回事? “嗯,他们来了一下,不过已经离开了。” 已经走了就好,暮山松了口气。 林锦初站了起来,朝门口走去,暮山他们也跟了出去。 “林姑娘,给你添麻烦了,这十个人其实主子也一直不放心,主子是知道这里面有夫人安排的人,说不定还有三公子的人,但怎么也没想到竟有两个是苍璃国的细作,想想都可怕。” 暮山追着林锦初解释道。 三公子的人?林锦初第一次听人说起三公子。 第288章 将军府的三公子 “三公子不是纨绔吗?难道另有内情?”林锦初好奇地问道,因为暗三是谁的人她一直想不到。 “是,林姑娘。”暮白和暮水习惯了听林锦初的话,便马上答应下来。 暗三,暗十那六个人没想到暮山他们竟然这样听林锦初的话,很是吃惊,要知道暮山他们十个人一直以来谁的话都不听,只听少将军的,就算大将军和夫人,二公子,三公子的话他们都不听。 大将军可是说了这十人暗卫的主子只有少将军一个人,但大将军没有说她们十个人的主子也只有少将军一个人,难道大将军很早以前就知道暗一是夫人的人? “方便说说三公子吗?”林锦初好奇地问道,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可能地帮傅言澈剔除这些细作。 远的够不着,眼前的这些人她能找出来的当然最好。 “二公子和三公子自小被夫人宠着,而少将军自小就一直跟着大将军,被大将军带在军营里。 夫人更宠爱二公子一些,二公子生得好,嘴巴甜,会哄人,夫人对他几乎有求必应。 三公子是夫人难产生下来的,生下三公子后,夫人就再也没怀上,因此夫人对三公子明显没有对二公子好。 我们当时不奇怪,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不宠中间的,更会宠老幺,现在明白了,原来少将军不是夫人生的,二公子才是夫人生的第一个亲生儿子。 少将军有大将军宠着,二公子有夫人宠着,只有三公子没人宠爱,所以自小三公子就处处和二公子做对,甚至还往二公子院子里放过蛇,甚至连二公子最喜欢的丫鬟也被三公子糟蹋了。 二公子和三公子表面上是亲兄弟,暗地里一直较着劲,所以我们怀疑夫人在镇北军里安插了人,三公子肯定也在镇北军里安插了人,总之二公子想要得到的,三公子也要得到。” 暮山将知道的说给林锦初听,林锦初听完这才点点头:“原来是这样,想不到赵氏总共就两个儿子,还能闹成这样。” 她又问道:“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回边关,要不要在这里休息几天?” 暮山摇了摇头:“属下想今晚就走,主子一个人在边关,我们不放心,要不是陪秦风和那些孩子一起回随州,我们能提前三天到这里,现在已经慢了。” 他停了一下又问:“主子说了姚麟留在夫人身边,他只信得过你们,可要暗十留下来帮夫人?” 林锦初摆摆手:“不必了,十个里面只有一半是正经的暗卫,就回边关吧,那里更需要她们,不过你要提防暗三,她很可疑,我怀疑她是你们三公子的人,你多留意一点。 傅言澈现在和赵氏撕破脸了,赵氏的人很可能会有行动,那三公子的人很可能也有行动,派人盯着她们,说不定能将镇北军里的人一网打尽。” “好,林姑娘,那我们一会儿就出发了。”暮山说完朝林锦初行了一礼。 林锦初点了点头,心道我要去边关还不容易,说不定过几天就让小苍梧他们飞过去看看。 半个月后, 武阳关 武阳关关隘是建在一个高坡上,关隘的两边一边是悬崖,一边是高耸的山峰,关隘的外面有一个地势很陡峭的山坡,形成易守难攻之势。 此时的巴彦正带着他的人正在悬崖的一侧用抓着藤蔓慢慢下到崖底部,他们早就探到一条路,这条路也是当初巴彦从这里偷偷跑到东夏国的路。 悬崖看上去很高很险,但巴彦当时歪打正着,发现往上爬了一段时间后,这里竟有一处山洞,然后再往上爬一段,又有一处凸出来的山崖,而且这一段有很多藤蔓覆盖。 很快巴彦和中年人就已经到了悬崖的下方,其他人也陆续往下攀爬,有两个人不小心踩到松动的石头,然后就听到石头向下滚动的声音。 如果小石块直接往下掉,下边是很深的崖底,一般也是没有声音的。 但偏偏这些小石块不是直接往下掉,而是在滚动,甚至还砸到下边的暗卫头上和脸上,有人被打痛,下意识地叫了一声音。 由于攀爬的过程难免崖壁上的泥土和石块往下掉,巴彦也没在意,因为他自己之前攀爬时也发生过这样的事。 但他一点也不担心,因为看管这一块的小队长是他外祖父早年安插进来的人,他们一到这里就对过暗号。 只要对上暗号,那人就会将其他人引开。 “都注意着点,快点下来。”中年男子朝那些人叫了一声。 中年男子的声压得很低,他的话音刚落,就听到崖上传来一个声音:“谁在崖下?” 接着有几个人现身在崖上,朝下边放箭,一个暗卫被射中手臂,惨叫一声就掉到崖底。 “有敌军,快通知少将军!”有人叫道:“弓箭手往下射箭,快,别让他们跑了。” 因为他知道自己人不会在这个时候攀爬崖壁的,而且这边的悬崖深不可测,从上往下看,就像是笔直的,没有一点坡度,谁会冒险从这里爬上来,他们还没试过攀爬。 中年人连忙带着巴彦就躲到密林里,过了这片密林,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到了草原才算是安全了,那里有他们的马还有他们的驻军。 箭不断地朝他们射过来,有六人个被射中掉了下去,其他人有惊无险地顺利下到崖底,跑进了林子里。 “他娘的,本来以为悬崖是最安全的壁垒,天然的屏障,没想到这都有人能爬上爬下。”今晚巡逻到这里的是傅言澈的副将沈逸,沈逸是傅言澈一手提拔上来的亲信,傅言澈不在北境时,除了大将军帮忙看管外,另外还有四大副将。 这四大副将以沈逸为首,另外还有王辰新,鲁庆,刘勇,其中刘勇是大将军的亲信,鲁庆是赵氏娘家的亲戚,只有沈逸和王辰新是傅言澈自己十一岁开始执掌镇北军时自己挑的人。 沈逸的警惕性特别高,他刚才巡到这里的时候,发现这个位置本来留了两个人值夜班的人,这会儿全不见了。 他凭直觉感到不大对劲,于是便多留意了一下,哪知道就听到崖下传来石子往下滚动的声音,还隐约有人惨叫的声音,这也太不正常了。 石子往下滚动,尤其是人的惨叫声,如果在白天多半是听不到的,但在寂静的深夜,哪怕一点声响也被无限放大。 “将军,要不要下去看看。”旁边的人问道。 第289章 谁是细作 沈逸摆摆手朝他说道:“他们应该还在下边,现在天黑,我们路不熟,这个时候不适合下去,明天天亮了,派几个人下去看看。” 傅言澈赶到时,两个值班的人正被沈逸捆了起来。 “怎么回事?”傅言澈问道。 正是因为巴彦进进出出东夏国,林锦初提醒傅言澈找找两国边境处有哪个地方是可以进出的,所以傅言澈特地让沈逸他们日夜轮流巡视,没想到还真碰上了。 “将军,刚才从山崖底下传过来声音,属下让他们朝下边射箭,没想到还真射中了人,听到好几声惨叫,应该是苍璃国的细作。”沈逸答道,他们一直都称傅言澈为少将军,但圣旨下令大将军回京,以后这镇北军完全归少将军管了。 他一时不知道如何称呼,称少将军似乎有些不对,称大将军没有圣旨亲封,所以几个副将只得先改口称将军。 傅言澈想了想,巴彦这个时候回苍璃国应该对得上,原来他每次出入都是从这个悬崖攀爬的,他看了看地上跪着的两个人问道:“他们是今日值班的?” 沈逸走到傅言澈身侧说道:“就是这二人值班,我们到这里时,他们二人都不在,不知道去了哪里,要是一直有人在这里,敌国的细作根本不可能从这里过去,属下怀疑他们是不是细作?” 两个人中有一人大叫道:“将军,冤枉啊!小的今日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什么,肚子一直疼,刚才沈将军过来时,小的正去茅房,实在事非得已,不是有意为之,还请将军恕罪。” 他说完突然指着另一个人表情激动地说道:“肯定是他,是他将敌国细作放过去的,他一直守在这里的。” 他说完不停地磕头,而另一个人听他这么说顿时懵了,他不过是听到另一头有声音,所以过去看了看,结果什么也没发现,正准备过来时,又听到那人的声音在叫他。 他正要抬脚过去,就听到这边有吵闹声,也顾不上去看同伙,就往这里跑。 前后也就一盏茶的功夫,怎么还成了苍璃国的细作? “将军,小人不是什么细作,王二今晚一直拉肚子往茅房跑,小人本来在这里好好的,谁知道那边有声音,所以小人才过去看看,一来一回,就这么一小会儿,谁知道就让敌军从这里经过了,小人有罪,但小人真不是细作,求将军明鉴!” 他说完也不知道是被细作这个词吓坏了,不停地朝傅言澈磕头。 沈逸看着两个人额头都磕破了,一时猜不准究竟这个细作是谁,但他肯定,这两个人里面肯定有一个就算不是细作,也被敌军收买了。 傅言澈看向王二问道:“你今晚吃了什么?大家晚饭都吃的一样,为什么你就突然肚子疼了,早不疼晚不疼,偏偏这个时候疼,不觉得很奇怪吗?” 王二一愣,但他很快又道:“将军饶命啊,小人今晚嘴馋,摘了山里的野果子吃了,应该是那野果子有毒。” 他边说边从口袋里拿出几粒野果子。 傅言澈也是在这时长大的,如何能不认识这种野果子,这果子成熟了吃了没事,要是没熟会有一种毒素,吃了让人腹泻。 而王二手上的野果子确实有两颗是青色的,似乎一切都很完美。 旁边跪着的另一个人却说道:“王二,我跟你说了多少次,青色的不能吃,只能吃成熟的,颜色红了才可以吃,你怎么又不听,哦,我明白了,你就是故意吃这种青果子,对不对? 吃了青果子你才要去茅房,然后想把敌军经过的过错栽到我的头上,有人发现就是我的错,没人发现,你也不吃亏,也就肚子疼一下,又不会死人。” 傅言澈其实心里已经有了判断,这种青果子除非是新兵才会误食,而王二这种已经在镇北军中十多年的老兵,是不可能误食的。 边关长期粮食不足,特别是这几年总是旱灾,所以山上能吃的东西,别说果子,就连野菜,野草,树叶,是个军人都能识别哪些东西能吃,哪些不能吃。 第290章 朕迟早会踏平东夏 王二这种老兵,怎么可能会犯这咱原则性的错误,况且自从林锦初留下大量的粮食和银子,甚至林锦初临走前还留了很多蔬菜和果子,军队里的伙食改善了许多,军饷也能正常发放。 山上的野果子也没人偷偷摘了,因为这种野果子就算成熟了也不好吃,有点苦味。 沈逸显然也意识到王二有问题了,因为最近这十多天,连他都没吃过一口这种野果子,哪怕有人送到他面前,他也懒得吃。 王二有问题。 就在这时,傅言澈突然用苍璃语说了句话,大概意思就是他知道今晚从这里过去的是苍璃国的皇帝巴彦。 王二下意识地抬起头,一闪而过的震惊,很快就恢复平静,他低下头默不作声,也知道自己暴露了。 他本以为自己一切都设计得严丝合缝,没有一点漏洞,今晚巡夜的又是夫人的亲戚鲁将军,谁成想来的竟是沈逸,而沈逸又将少将军叫了过来。 “将王二带走吧,他既是苍璃国的人,将他的尸身扔到山崖下,毕竟那边就是苍璃国的土地,也算全了他的爱国梦。” 傅言澈冷冷地说道,朝沈逸挥了挥手。 王二没有求饶,而是瘫倒在地上,他知道求饶也没用,他面对傅言澈时,天生就犯怵,这位年少成名的将军虽然年纪不大,但眼睛很锐利,好像能看透人心似的。 听说最近这段时间处理很多细作,王二最近一直很惶恐,唯恐查到自己,偏偏他的陛下今日就来了。 沈逸走过来眼都没眨,手中的长枪迅雷不及掩耳之际就刺向王二的咽喉,然后用力拔了出来。 他将长枪扔给身侧的人,自己搜了搜王二身上,从王二身上搜出五十多两银子,其他倒没什么东西。 不过沈逸在王二的后背上发现一个鹰状的图腾,他撕开王二的衣服,将他翻了过来。 “将军,你看。”沈逸对傅言澈说道。 傅言澈冷冷地说:“鹰图腾是苍璃千武卫的标志,想不到他竟是千武卫的人。” 他说完看向跪在另一侧的那人,那人吓得连忙站起来脱掉自己上身的衣服,他的背上除了有一些战场上留下来的伤疤,并没有任何图腾。 “将军明鉴,小的可不是什么细作。”他激动地转了个圈,让所有人看到他后背什么都没有。 傅言澈没有说话,没有图腾只能说明不是千武卫的人,但不能代表他不是细作,但他不能胡乱攀咬,否则人人自危,军中会大乱。 “扔下山崖吧。”他朝身后两个侍卫说道。 “是,将军。” 两人很快走上前来,一人抓着王二的头,一人抓着王二的两只脚,朝悬崖下扔去。 巴彦和他的人进了密林,没有停留,继续往前走。 “陛下,图克可能暴露了。”中年男人边走边说道。 巴彦叹了口气:“以后再从这里出入就难了,让人想办法找另一条路。” 他转过头,看向武阳关的军营,军营里还有不少灯光,他眼神阴鸷地看了一眼那处悬崖。 所有人都停下脚步,和巴彦一样看向月色下似乎高耸入云的武阳关关隘的城墙。 巴彦薄唇轻启,似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所有人说了一句:“武阳关,朕迟早会攻破这里,一直攻到东夏的京城,踏平东夏国。” 他的眼睛里浮现在林锦初那与她的年龄不相符的坚定且勇敢的眼神,她可以大仁大义,就像救她的目的就是为了他将来不攻打东夏国。 但她又明辨大是大非,不愿意离开东夏国,哪怕如今的东夏国对她并不好,哪怕如今的东夏国一派狼藉。 他还是第一次想把一个女子困在自己身边,如果他有一个口袋能装下林锦初,他甚至想把林锦初装进自己的口袋里,不让别人抢走。 他不可能因为一个女人而忘记他的鸿图大业,他不仅要做苍璃国的皇帝,还要统一各国,成为整个大陆的共主,君临天下。 “林锦初,你等着,我一定会征服天下,也征服你。”巴彦在心里默默地说道。 第291章 原来将军长得这么好看 天终于开始冷了,镇北军的营地上竟下起了小雪。 这个时候暮山带着暗四等七个人回到了武阳关,暮山和傅言澈单独待了两个时辰后,其他人暂时各归各位。 没有处罚暗五,而是派了军医帮她治了伤,当然体内的两颗子弹,他并没有说出来,军医也没有本事取出这两个子弹。 倒是暗三心里犯嘀咕,暗九临死前说的话大家都听到了,但少将军并没有当面责问她,她心里七上八下的,倍受煎熬,终于还是忍不住去找傅言澈。 暮山挡在大将军帐外。 朝廷给傅言澈镇北大将军的任命圣旨前几天已送到武阳,傅言澈也已搬到大将军的营帐里。 “我要见少将军!”暗三见暮山挡着,颇为不满。 “现在没有少将军,只有大将军,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你还叫少将军,是何用心?”暮山原本听了林锦初的话,只是对暗三有些留意,并没有很多怀疑。 因为暮山听说当初傅毅大将军当初捡到暗三时,是一群流民正在殴打一个三岁的孩子,被傅毅大将军呵斥了那些人,将那孩子领回来,正好给当时的傅言澈找一起练武的小伙伴。 所以对暮山来说,暗三应该是这十个人里面最不可能是细作的,因为没有人知道那么巧,傅毅大将军就那个时候救了这个孩子。 暗三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解释道:“我,我是叫惯了,没其他意思。” 如果按往常,暮山这个时候肯定会直接带她进去,都是自己人,哪要通报,但现在暮山却说了一句自己都震惊的话:“你等着,我去跟大将军通报一下。” 暗三本已做好抬腿的动作,被他这句话生生地按住,只得眼看着暮山进了大帐,自己只能在外面干等。 营帐外面站的侍卫除了暮千之外,其他十几个都是暗三不认识的,暗三心里有些吃惊,怎么回到边关,到像一切都变了样,将士们的精神面貌都和以前不一样了。 外面还下着雪,落地即化。 暮山走了出来。 “大将军叫你进去。”他淡淡地说了一句,便站在原地不动。 暗三自己走了进去。 傅言澈手中温热的馒头吃了一半放在桌上,看向暗三。 “找本将军何事?”他的态度一样冷淡,没有以前的亲近。 她们十个人从小和傅言澈一起生活了两年,后来她们十个人入了暗卫营,而暮山他们继续跟着少将军一起到现在。 尤其是暗一,和少将军更加亲近,所有人都以为暗一将来肯定是要嫁给少将军的。 “大将军,暗一她死得好惨啊!”暗三一进来就跪了下来,没有说自己,先说起暗一。 她知道大将军肯定要问暗一。 “哦,暮山他们说过了,是被敌人杀了,生为军人,死在敌人手中是一种光荣。”傅言澈淡淡地说着,又将那半个馒头往嘴里送,镇北军能有这么多粮食过冬,是林锦初的功劳,没有她,又没有姚家送粮食,大家又只能和往年一样熬了。 馒头入口除了麦香外还有另一股清香,吃完后连寒气都没那么重了。 “不是的,大将军,是林锦初,林锦初想我们死,暗一她可以不用死的,林锦初如果好好待我们,暗一肯定不会死,还有暗五也不会残废了。” 她不敢说暗二和暗七,因为那两个人是苍璃国的细作,那种人死了就死了,可暗一不过是夫人的人。 “你似乎对林姑娘意见很大?”傅言澈依然很冷淡。 “她,她真的很坏,哪里比得上暗一。”暗三还以为傅言澈对暗一留有余情,更以为林锦初算什么,哪里比得上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 “听说她是赵氏的人?”傅言澈要不是想留下眼前这个女人,扯出更多的细作,一句话都懒得听她说。 暗三见大将军没有顺着她的话往下说,反而问起赵氏,大将军这样叫夫人从来没有过的事。 暮山他们一路上并没有告诉她们几个京城发生的事,所以她们刚回来还不知道傅言澈不是赵氏生的,但就连暮山他们也不知道,傅言澈不仅不是赵氏生的,也不是傅毅的儿子。 暗三心里有些慌了,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以前就算夫人打骂甚至惩罚少将军,少将军也不敢反抗。 怎么现在叫夫人为赵氏,她不可置信地看向傅言澈说道:“大将军如何能这样称呼夫人,夫人再怎么说也是大将军的亲生母亲,若是被别人听到了,定会说大将军不孝。 属下,属下就当没听到大将军刚才的称呼,还望大将军谨言慎行。 就算暗一是夫人的人,也不会害大将军,暗一都能救大将军的命,肯定也是夫人教得好。” 她晓之以理地劝着,以为这样做,大将军肯定知道她的苦心,哪怕以后即使知道她是谁的人也不会责怪。 “所以,你也是赵氏的人?”傅言澈突然问道。 本来絮絮叨叨说着话的暗三,听大将军这么一问,差点噎住了。 如果自己是夫人的人,是不是大将军就不会计较了? “说说吧,军营里还有哪些是赵氏的人,你都说出来,可保你一命。”傅言澈不想和她继续扯这些有的没的,他的耐心几乎耗尽了。 心里暗骂一声蠢货,又喝了一口热茶,茶叶也是林锦初留下来的,这么好的茶叶以前根本没机会出现在军营里,林锦初说是从吴国公府顺来的。 他心里有点想笑,这丫头很有意思,吴国公府,严国公府,还有柳家库房里的好东西是真多,不仅有好茶叶,还有人参等珍贵药材,甚至还有一些冻伤膏,还有什么消炎止痛药,听都没听说过。 他当然不知道,这些都是林锦初按药王谷的医书自己捣鼓出来的,她现在天天没事在府里就是看医书。 “大将军,你说的属下听不懂,属下可不是敌国的细作,也不是夫人的人。”暗三争辩道,见傅言澈嘴角有笑意,她差点看呆了。 难怪暗一对少将军心心念念,原来将军长得这么好看,她嘴角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第292章 又蠢又坏的暗三 傅言澈眼角扫到她时,露出一丝厌恶,看来军营里还是不能有其他女人,这些女人的神情个个都一样,让他想吐。 “让本将军猜猜,你不是夫人的人,也不是敌国的人,那你是谁的呢?二公子的,不是,赵氏的人就是二公子的人,那你就是三公子的人吧?”傅言澈对暗三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暗三震惊的神情证实了傅言澈的猜测,这也是林锦初告诉他的,这丫头明明有坐骑一个晚上就能一来一回,就是不过来看他。 没良心的,他心里暗暗说了一句。 暗三心一横认了下来,反正不管是夫人也好,二公子也好,三公子也好,他们和大将军都是一家人,镇北军本就是傅家的,总不能因为是三公子的人,就杀了她吧。 “属下虽是三公子的人,但也是镇北军的人,属下是忠于镇北军的。”她没有说忠于大将军,只说忠于镇北军,这总没错吧。 “三公子在镇北军中安插了哪些人,可以说说?”傅言澈问道。 “应该……没有其他人了吧?属下确实不知道。”暗三装糊涂。 “既然你不想说,那行吧。”傅言澈说完停了下来。 暗三一喜,以为这事就算过去了,她站了起来,正要对傅言澈行个礼就离开。 哪知道下一句,吓得她又跪了下去。 “暮山,暮千,将她带下去,她既不肯说出来军营里还有哪些是三公子的人,那就用刑吧,总有一种刑具能让你说出来,再不济还有毒药……” 林锦初可是给了他好几种让人生不如死的毒药, 傅言澈声音冰冷,暗三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大将军,他对她们十个人一向很温和,对她们也很关照,训练很苦,但吃穿用对她们从来不苛刻。 暗三慌了,她不停地说道:“大将军,你不能这样对我啊,我是三公子的人,镇北军也有三公子的一份,不是你一个人的。 我是代表三公子看着镇北军的……你这样对我,三公子不会放过你的。” 暮山和暮千都听不下去了,怎么以前他们都不知道十个女暗卫是这么蠢,又这么坏的。 暮山一个手刀将她打晕,扛起来就离开了大帐。 ***** 林锦初在空间看着雪白一片的棉花,心道,边关的将士们棉服和被子有着落了。 她手轻轻一挥,用意念将所有的棉花都收到准备好的袋子里,看着一袋袋码得整齐的棉花,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一批里的一半先给西北的常从铮和常大伯他们,听说他们如今已驻扎在平山关,另一半给傅言澈的镇北军。 等下一批就留给我们随州军了,按半年月结一次果来算,再下一批就卖给百姓。” “主人,那咱们现在去西北平山关吗?”小苍梧有些心痒痒,总是在空间有些闷,他想和青鸾到处飞。 主人现在出去办事总是叫青鸾去,他一直都是守着大本营,文泽少爷也回了府,现在跟着秦风那一帮小徒弟学武呢。 唉,没办法,谁让自己能力更强些呢。 小苍梧有些自恋地用嘴蹭了蹭自己美丽的羽毛。 林锦初看得直想笑,就连青鸾也做出一副没眼看的神情。 “行,这一次青鸾留下,小苍梧跟我走一趟,明儿要赶回来,这里可离不开小苍梧。”她故意把离不开说重了些。 小苍梧傲骄地昂了昂头,可不就是吗? “主人,那老皇帝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咱们偷偷去了一次皇宫,见他不仅没死,反而精神了,现在还天天上朝呢?奇了怪了。 小苍梧思考的样子像极了人,他现在还不能幻化成人,应该是缺少一个时机,可一旦他和青鸾能幻化为人,恐怕就离回神界的日子不远了。 “所以才要保护好文泽和那四个少年,那老东西一日未死,文泽他们就很危险,虽然大巫是死了,但老皇帝身边肯定还有其他高人,我和小苍梧离开的这一天一夜,青鸾的责任很大。” 林锦初其实知道自己是不能离开随州的,她所有重要的人都在这里,唯有留在这里才是最安全的。 但边关的将士同样重要,他们不能没有粮食和棉花,空间里的布料已采购了一大批,最近这些日子她开了一个服装加工室。 将随州城里面没事做又想挣银子的女子招集到厂里,连夜赶做了几万件外套,做的是带夹层的,只要将棉花塞进去就可以当棉衣,棉花取出来又可以当秋衣或春衣。 青鸾声音清脆地答道:“小姐放心,青鸾一定守好这里。” 林锦初站上小苍梧的背,一个晚上又要去西北,又要到武阳前,只有小苍梧才能做到。 越往北天越冷,快到西北时,雪越下越大。 林锦初连忙拿起一件羽绒大外套套上,本想让父母买些羽绒服,但很可惜羽绒服出了别墅门就不行。 所以这一件还是林锦初根据电脑里的制作方法,自己学着做的羽绒,然后让秦霜按她设计的样式,帮她做的外套,别说还挺暖和。 到西北时,天还没亮,不过营地里还亮着灯,林锦初找到主营帐,主营帐在所有帐篷的正中间,比其他帐篷要大得多。 跳下小苍梧的背,小苍梧是火性的神鸟,不怕热但怕冷,一落地马上就进了空间,嘴里还在叨叨,早知道这么冷就不出来了,在刺史府里吃香的喝辣的多好。 什么这鬼地方,鸟不拉屎的地方,以后再也不来了,本神鸟都快冻缰了。 什么不行啊,青鸾更吃不消,青鸾多娇贵,下次还得是他来,冷就冷吧,反正本神鸟有羽毛等等。 林锦初笑着没有说什么,这小苍梧絮絮叨叨的性子一点没改。 透过门缝,林锦初看到常从铮正在里面看书,帐篷里分成三间,一间是常从铮现在待的地方,是办公的地方,也是平时接见下属的地方。 另一间是卧室,还有一间空着。 帐篷里点着炭火,暖洋洋的,常从铮披着一件羊毛大氅,样子明显比以前成熟了。 林锦初没有惊动他,而是悄悄地将那间屋放满,又走到另外一个帐篷,那个稍小一点,林锦初知道那是罗婶子和常大伯住的地方。 将两个帐篷几乎放满了,她这才悄悄地找到粮仓。 她早前来过一次告诉罗婶子让西北这里多烧点炭,罗婶子果然听了她的话,粮仓旁边是杂物仓库,里面堆满了木炭。 粮食上次来放满了仓库,所以还有不少,林锦初将仓库补满,就悄然离开了。 常从铮看书入了迷,突然听到一声凤鸣,是小苍梧不小心弄出来的动静,吓得他差点用爪子捂住自己的嘴,然后一个不平衡,林锦初差点站不稳。 常从铮冲了出来,黑夜里什么都没有,除了灯光映照下漫天的飞雪。 第293章 抓到放火之人 常从铮苦笑着摇了摇头,自己这是干什么,这样大的雪,锦初怎么可能会来呢? 正要回去继续看书,却突然停下了脚步。 只见旁边那间空屋子里堆满了雪白的棉花,他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这可是棉花,这么多,怎么可能? 就连他的卧室都堆了很多衣服,他抓了一把雪白的棉花,这么矜的棉花却堆满了整个帐篷,除了林锦初,还能有谁? 谁会把他们放在心上? 常从铮正想冲出去,抬起的脚却突然停了下来,桌子上有一张纸,纸上用炭笔写了小巧秀气的几行字: 常大哥,给你们送点物资,衣服数量不够,下次再送。 粮食和盐放在粮仓里面,盐有十几袋,要保管好,记得去看一下。 代我向大伯和罗婶子问好,多保重哦! 锦初敬上! 常从铮的泪水模糊了眼睛,他急切地冲到门口,看向天空,远处一片漆黑,近处灯光下纷纷扬扬的大片雪花在风中摇曳,悄然落在地上,给这寂静而寒冷的夜里平添了几分浪漫。 地面上已经有了一层积雪,常从铮轻轻走了出去,摊开双手接住落下来的雪花,雪花一落到他手中就溶化了。 “锦初妹子,真的是你,我其实一直都知道你是喜欢傅言澈的,那以后你就是我常从铮的亲妹子,无论你想做什么都放手去做,我们常家会全力支持你,永远都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他喃喃地说着,好像置身于雪白的童话世界里,美不胜收。 林锦初和小苍梧其实没走多远,然后林锦初就听小苍梧说道:“那傻小子感动了,说认你是亲妹子呢,以后无限地支持你哦。” “嗯,常大哥一家人都很好,只要我们北境连成一片,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都是无敌的。”林锦初欣慰地说道。 常家的西北军,傅言澈的镇北军,祖父和父亲的随州军,三军抱团实力超强。 小苍梧想起青鸾曾说过,常家人是肉体凡胎,但这一世如果和林锦初,傅言澈关系捆绑在一起,下一世他们能飞升仙界。 因为常家人至纯至真至善,飞升只是时间问题,这一世他们正好碰到了林锦初。 青鸾这方面一向很敏锐,她能透过肉身看到一个人的本质,唯独看不透林锦初和傅言澈这二人。 西北边关平山关关隘离武阳关不算很远,到武阳关时,天已经大亮了。 外面雪白一片,还在不停地下着雪,比夜里的雪下得更大了,整个营地除了巡逻的人,几乎看不到其他人影。 小苍梧抖落一身的雪,还人模人样地跺了跺脚,迫不急待地进了空间。 空间里四季如春,小动物们都围了上来,嘘寒问暖,雪球更是围着小苍梧打转转,山鸡则成了精似的在空间里飞来飞去。 小苍梧失落地看了一眼平时青鸾和他待的地方,唉,没有青鸾的日子真难过。 “得了,本尊先睡一觉,你们去玩吧。”小苍梧眼皮都快抬不起来了,这一趟又冷又辛苦,还得回去。 “真是苦差事!”小苍梧埋怨了一句,倒头便睡。 林锦初听到小苍梧的抱怨,笑着轻轻摇了摇头,她将棉花,粮食,衣服,盐,药物等等放好之后,直接在仓库里进了空间。 空间的棉花和粮食又长高了,微风吹过,阳光下的鲜花吹过来阵阵花香,照到人身上暖洋洋的。 还是空间好啊! 林锦初惬意地伸了个懒腰,看到雪球趴在小苍梧的背上呼呼大睡,看到她进来,抬了抬眼皮,又睡了过去。 其他小动物也围在小苍梧身边安静地睡着了。 林锦初进了别墅,吃了父母特地给她做的饭菜,今天父母没有什么留言给她,还是红豆拼成的几个:“注意保暖。” 林锦初想了想重新拼了一行字:“今天看到下雪了,很漂亮。” 第一次拼了十个字,没想到竟成功了。 哼着小曲上了三楼,洗了个热水澡,然后蒙头大睡。 这一趟实在太累了,又远又冷。 没想到这一觉睡了很久,醒来时天已经快黑了。 出了别墅,见小苍梧和小动物们又在空间里飞来飞去,小雪球竟站在小苍梧的背上,一点也不害怕了。 就在这时,听到仓库里有人骂了一句:“去去去,快滚,臭麻雀,想偷吃粮食。” “在哪?” “刚才屋顶上有两只,咦,现在怎么不见了。” “你眼花了吧,冬天哪儿来的麻雀,这么冷的天,麻雀早冻死了。” “是吧,难道真是我眼花了,可明明我看到了呀?” “怎么粮食多了这么多,见鬼了。” “别啰嗦,这是夜里运进来的,暮统领已派人来说过了。” “这么冷的天从哪儿运来的粮食,北境哪里还有多余的粮食?” “废什么话?这是你能打听的吗?看好了粮食,小心火烛,这些粮食金贵着呢。” “是,是,是,队长请放心,小人一定看好,一只鸟都飞不进来。” 刚飞进空间的两只麻雀听到这话不屑地翻了个白眼,还一只鸟都飞不进来,老子想飞进去就飞进去。 林锦初很奇怪自己好像看懂了两只小麻雀的意思,不由得捂嘴一笑。 就在这时,就听到库房的门从外面关上,那人站在库房外面朝已经走远的另一个人轻轻说了:“哼,不是小心火烛吗?老子今儿不小心烧了这些粮食,看你能拿老子怎么办?” 林锦初脸色一冷,镇北军的水很深啊!妖魔鬼怪还真不少。 她快速穿上她给镇北军做的军装冬衣,出了空间,躲在仓库里面。 过了一会儿见那人打开仓库,鬼鬼崇崇地提了一个木桶走了进来,林锦初闻到木桶里装的是火油。 只听到那人嘀咕了一声:“凭啥镇北军都是你一个人的,大家都是傅家子弟……” 他边说边点了火折子,林锦初等不及他再说下去,冲过去灭了火折子,将火折子扔进空间,一手提着那人的衣领,一手提着火油桶出了仓库。 “少侠饶命,只要你放了小人,要多少钱,少侠只管开口。”那人不死心地讨饶。 第294章 我是三公子的人 林锦初放下他,笑道:“哦,看来你主子待你不错,口气这么大,一万两银子有吗?” 那人看着林锦初,林锦初此刻穿着深灰色男装冬衣,头上依然是高马尾,雌雄莫辨。 “一万两太多了,小人确实拿不出,可以少点吗?”那人见她个子不高,这可是军营,和成年男子相比,林锦初当然不高。 那男子个子高大,见林锦初长得秀气,娘里娘气的,觉得自己应该有九成把握能拿下此人,他忘记刚才林锦初可是拎着他的衣领走到这里。 借着讨价还价打着马虎眼,林锦初笑着问他:“你能出多少,不如这样,我也不要你的银子,你只要说出你幕后的人是谁,是谁让你烧仓库的就行。 你要是不说,我现在就带你见大将军。” “别,别,我说,我说。”那人一边说着,一边猛地跃起动起手来。 他一把揪住林锦初的头发,另一只手就要拧住林锦初的咽喉。 林锦初手中的连弩已经朝他手臂射出,然后又将连弩顶在他的额头。 那人惨叫一声,放开揪住林锦初头发的手。 林锦初理了理头发,吹了吹连弩,慢慢说道:“你现在已经中了我的毒,连弩箭头上涂了我刚做出来的毒,这个毒怎么说呢,先疼三天三夜,然后肠穿肚烂而死。 不过,你要是乖乖将知道的东西都说出来,说不定我会留下你的狗命。” “啊!别,别,小侠别杀我,我说,我说,我是三公子的人,是三公子让我放火烧了仓库,我是才调来这里管仓库的。”那人没想到这小小年纪,个子不高的少年下手竟这么狠,只得将三公子招供出来。 “管库房的人不可能只有一个,一直不是有三个人吗,两班轮流,其他人呢?”林锦初问道,以前仓库只有两个人管,吃住都在这里,林锦初上次来提醒傅言澈,多放几个人,两班倒,不用吃住在这里。 因为库房里的东西他们也拿不走,库房在整个营地的中央位置,库房有两把锁,要打开库房需两个人一起才能打开。 “天太冷,其他人……喝了点小酒……睡着了。”那人吞吞吐吐地说道。 “管仓库的人都是大将军信得过的人,你这样的人他怎么可能让你过来?”林锦初想不明白。 “我,我在镇北军二十个年头了,是个老兵,以前是老将军手下的人。”那人现在也不犹豫了,有什么就说什么。 “原来如此,难怪你骗过大将军,你是什么时候投靠了三公子?”林锦初干脆问个明白了,机不可失。 “五年前,那一批我们有几十人被三公子收买,不,应该是被三公子胁迫,他派人监视了我们的家人,所以我们……不得不…… 想着反正都是傅家的人,都是老将军的儿子,他们内部争斗我们也不算背叛,听三公子的就听三公子的吧。” “还有哪些人,都写下来。”林锦初说着扔给他一张纸和炭笔。 那人接过纸笔,跪在地上写了十几个名字。 写完站起来将纸递给林锦初,手臂上的箭还在,他也不敢拔出来,只得忍着。 “不是有几十个吗?怎么就这几个?”林锦初问道:“把知道的都写下来。” “林姑娘,是你。”暮山刚才听到惨叫声,连忙跑过来看。 “暮统领,救我,快救我。”刚才那人一见是暮山和暮千二人,连忙求救,在他看来,他怕眼前这个少年,哦,不,是个女人。 他怕这个女人,但暮山和暮千可是老将军为大将军找的暗卫,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他死的。 “这是怎么回事?”暮山不明白林锦初怎么突然出现在这里的,而且还逼着一个老兵跪在地上写什么? 这人叫罗明,是老将军身边的人,老将军离开时将罗明留给大将军,这人一向忠厚老实,做事也勤勤恳恳。 “三公子的人,喏,这张纸上写的都是三公子安插在镇北军里的细作。”林锦初将纸递给暮山说道。 “我们不是细作,镇北军也有三公子一份,镇北军是傅家的,都是老将军的儿子,三公子自然也是镇北军的一份子。”罗明朝不甘心地对暮山喊道,他越说越觉得自己有理。 “既然你觉得镇北军也有三公子一份,为何要烧仓库,仓库里都是粮食,你应该知道现在粮食有多金贵吧?是何据心?快说!”林锦初没客气,要是来的是暗十那帮女人,她也懒得说了。 但来的是暮山和暮千,这两个人她还是信得过的。 “什么?烧粮仓?罗明,你是怎么想的?”暮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误会,哪有烧。”罗明还想狡辩,毕竟没有烧起来,怎么说都行,他也后悔自己今天太草率了,本以为下雪天,是最好的时机,外面一个人都看不到,又支开了管仓库的其他人。 林锦初指着那一桶火油,又拿出火折子给暮山:“这就是证据,还想抵赖不成?” 暮山上前就踢了罗明一脚:“你真该死,想烧粮食,押到大将军那里去。” “我没有烧,没有,是这个女人陷害我,暮统领,我是老将军的人,你没有权利这样对我。”罗明还在做最后的抵抗。 林锦初就知道,自己刚才的处理正确,一旦扯上这些人情,就开始扯皮。 她最头疼这些弯弯绕绕,只得跟着一起去见傅言澈。 “锦初,是你!”还没走到大将军营帐,就见傅言澈正朝这边走来,此时天已微黑,雪地映照着他挺拔的身姿,见到林锦初,他眼中满是欣喜。 他今日一早看到那些棉花和物资就知道林锦初来了,然后到处也找不到林锦初的影子,以为她放下东西又回去了,毕竟这里实在太冷了。 没想到她竟还在,快步走到这里,见暮山和暮千押着一个人。 “怎么押着罗叔?”他一直对父亲身边的老人很敬重,尊称他们一声叔。 “大将军,冤枉啊,求你为我做主啊!”罗明见大将军还叫他罗叔,心里有些得意,连忙跪下哭喊起来。 “罗叔,你先起来再说。”傅言澈并没有上前扶他,而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他相信林锦初抓到的人肯定是有问题的。 前些日子抓到的赵氏的人,也有很多是他怎么也不敢相信的,都是些老兵,有些还是他一手提拔上来的,有些跟着他上战场可以交出后背的人。 想想都害怕,如果父亲不将这些名单交出来,在某一天突然背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第295章 大将军身边有个姑娘 “主子,罗明是三公子的人,他自己已经承认了。”暮山对傅言澈说道:“暗三到现在都没有招供,就算给她下毒都没有松口,也不知道三公子给了她什么好处,这样帮他。” 暮山边说边将罗明写的那张名单递给傅言澈:“罗明说镇北军里面有几十个三公子的人,这是他知道的,刚才林姑娘已经让他写下来了。” 傅言澈接过那张纸,看了一长串的名单,有十三个人,除了几个不熟悉,其他都认得。 好样的! “既然暗三不肯说,那就将他们两个关在一起。”傅言澈冷冷地说了一句,眼睛从罗明脸上掠过。 “大将军,大将军,属下虽是三公子的人,可也是忠于镇北军的,从没有做有损镇北军的人,又不是敌国的细作,凭什么关我啊!”罗明见傅言澈要将他关起来,着急了。 林锦初冷笑:“这还叫没有干损害镇北军的事,你刚才不是想把镇北军的粮仓烧了吗?要不是我正好发现,怕是现在整个粮食都烧成灰了。” 罗明瞪了林锦初一眼,又没烧起来,这个女人三番两次说出来。 傅言澈这才知道原来罗明竟要烧了粮仓,他将手中的纸条交给暮山:“现在就去将这些人都抓起来,立刻审问,审问出来的人再抓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清理了傅言泓的人。” 他目光沉沉地看了罗明一眼,看得罗明心里直犯怵。 “如果只是傅言泓的人,没有做什么错事,本将军只会关了你,但你竟想烧了粮仓,你可知道镇北军现在的粮食有多重要?” 罗明吓得跪了下来,不停地给傅言澈磕头:“大将军饶命啊!是三公子昨天派人送信来,说只有烧了粮仓,到时候整个镇北军没粮食吃了,才会求他,到时候他就成了镇北军的救命恩人。 那个时候整个镇北军的兄弟都会感谢他……” 他的话没说完,傅言澈已经抽出暮千腰间的佩剑,一剑划破他的咽喉,溅起了一条长长的血线。 罗明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直直地看向傅言澈,他的手抬起来想指向傅言澈,但终究没有再举得起来,而是重重地倒了下去。 “所有查出来的细作只要确定全部杀了,不管是谁的人。”傅言澈阴冷地说了一句。 “是,大将军。”暮山和暮千应了一声开始处理罗明的尸体。 傅言澈转过头,温柔地看向林锦初,牵过她的手。 “走,我带你去转转。”他拉着她走了几步。 “不如我们去看看暗三。”林锦初忽然想起了暗三,刚才暮山说了无论怎么用刑,暗三都不开口,性子倒是很烈。 两个人走了一会儿,就到了镇北军的暗牢里,这里不是帐篷,而是石头垒成的一排房子,走到一间房子前面,守卫打开门。 “还是什么都不说吗?”傅言澈问侍卫。 “回大将军,是的,什么都撬不开她的嘴,再打下去,怕是……”他没有再说下去,为难地看了一眼傅言澈。 “怎么?心软了,就因为她是暗三,是你们认识的人?”傅言澈淡淡地问道。 侍卫吓得连忙说:“不敢,大将军,属下不敢,属下明白这些细作很可恶,是害群之马。” 傅言澈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旁边一人也低下了头。 “这段时间,有没有人探望过她?”林锦初突然问道,她也是一时兴起,想起这个问题。 侍卫犹豫了一下看向傅言澈。 “她的话就是本将军的话,快说!”傅言澈的这一句话让两个侍卫震惊得抬起了头看向他和林锦初。 林锦初虽然穿着一身男装,扎着高马尾,但还是有女性气质,尤其那耳洞近看很明显。 大将军身边有女子了,这消息也太劲爆了。 往常都是夫人千方百计地往大将军这里送女人,那个杨小姐更是像个苍蝇一样只要将军回到边关,就跑过来了。 可将军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一眼,这女子明显在大将军这里不同。 侍卫一时不知道如何称呼林锦初,正犹豫着,另一位侍卫说道:“回大将军,最近两天没有,不过刚开始几天厨房那边有人送餐过来时,总是打听暗三的事。” 傅言澈知道暮山他们忽视了这个问题,现在林锦初一提起就有情况。 “是谁问起的?”傅言澈不动声色地问道。 “是吴师傅,管我们厨房很多年了,人热心,做事也踏实,可能因为暗三是女子,又是暗卫,他送来的吃食从来没有亏待暗三,还再三叮嘱我们不能偷吃,说想吃什么直接去找他就行。 说暗三毕竟是大将军器重的人,说不定关几天就放出去了,让我们不要慢待了她。 好像怕我们真吃了暗三的吃食似的,每次都等我们送了出来后再离开,不过最近两天没来了。” 林锦初心念一动问道:“那他每次来是不是都给你们带点好吃的?” 两个侍卫没想到她会这么问,脸一红点点头。 一个侍卫说道:“刚开始我们也不要,吴师傅说天冷我们日日在外面容易受凉,因此,每次来都带点热汤给我们喝,有时候还带两个肉包子,都是热乎乎的,我们没忍住,所以……” 傅言澈听到这里脸一黑,两个侍卫吓得跪了下来。 “快起来。”林锦初连忙说道,傅言澈听她这样说,也抬了抬手,两个侍卫这才站了起来。 “吴师傅有没有问你们,暮山他们问过送饭是谁?说过哪些话?”林锦初又问道。 一个侍卫有点迷茫,怎么这小姑娘什么都猜到,正想着,另一个侍卫答道:“回姑娘,吴师傅前几天来时很随意地问过一下,当时我们也没在意,就说没人问过,送饭菜本就是寻常事,哪有人会问。 地牢里每次有人关着,都要吃饭的,我们也没觉得有什么不能说的,暮统领也确实没问过。” 他说完又小心地看向林锦初问道:“可是有什么问题?” 林锦初心道,这两人眼倒是挺尖,还知道她是姑娘,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耳洞,难怪。 第296章 这一世我决不能错过你 “没有,你们做得很好,再有人问起,还这样回答,别把我和大将军今日和你们的对话告诉任何人,除此之外,和往常一样就行。” 林锦初心里已经有了打算,她又问道:“你们送给地牢里的人的吃食就不怕有人下毒吗?” 侍卫得意地从衣袖里抽出一根银针给林锦初看:“瞧,我们有这东西,防着呢?每一样都先试过银针再送进去的。” 傅言澈看向林锦初,心道:这丫头心细如发,什么都想得到,倒显得我治军处处是漏洞。 不过这么一想,他确实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 他忘记自己不过是个十七岁未满的少年郎,前些年只顾着打仗,要不就是练兵,还要读书,哪里能全心全意管理二十万人的镇北军。 再说完全接管镇北军的庶务,也就这两年的事,而这两年他多次往返北境和京城之间,在军中的时间很少,所以真正管理军队的还是以前后勤归傅毅原来的那一帮人,他只管前线的事。 “那你们自己吃的会不会用银针验过?”林锦初又问。 两个侍卫面面相觑,心道,我们自己吃的东西为何要验,都是大家一起吃的,能有什么问题。 见林锦初笑着看向他们两个,两个人忽然想到吴师傅给他们的吃食,他们可从来没验过,万一那吃食里面下了毒,而暗牢的钥匙在他们身上,想到这里,两个人顿时出了一身冷汗。 两个人又想跪下去,被傅言澈喝住了:“站好!别动,今日我们来的事不要跟任何人说起,若有人瞧见问起,就说本将军只是来巡了一下,就离开了,并没有说什么,记住,不要露馅,和平时一样就行。” 两个侍卫此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连忙点头如捣蒜:“明白,属下明白。” 随即又看向林锦初问道:“请教姑娘,我们还有什么要注意的?” 他们现在是很信服这个小姑娘了,果然是大将军喜欢的人,就是和那些杨小姐,赵小姐等不一样,那些人只会浓妆艳抹,满头珠翠,一来就跟花蝴蝶一样围着大将军,让大将军烦不胜烦,东躲西藏的。 这个小姑娘又好看,又聪明,真厉害。 林锦初思忖了一下说道:“接下来可能送饭来的人还会给你们顺便送吃食,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给你们的吃食里面很可能掺了蒙汗药,等你们昏迷过去,那些人就会进入暗牢救人或杀人。” 两个人吓得脸色苍白,想跪下来看到大将军的眼神,又没敢跪下去。 林锦初送了他们每人一粒药:“这个药吃下去,可保两天,多数毒都能解,那人送什么,你们尽管吃,不会有事的,相信我。” “谢姑娘,谢谢姑娘!”两个人千恩万谢地对林锦初说道,又想起什么:“可是,任由他们救人吗?” 傅言澈说道:“你们照常做就行,该晕时就晕倒,其他的不用你们管。” 林锦初补充了一句:“解药吃下去并不影响毒药的作用,你们该晕还是会晕,该痛还得痛,解药只会发作后再慢慢自动解毒,身体不会有问题。 但毒药让你们受的罪还得受,也只有这样才逼真吗?要不然,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吃了有毒的食物呢?” 这个解药是雪莲花制成,已经试过几次,确实有这功能,和梧桐叶的效果是不同的。 两个侍卫这才松了口气,虽然他们还得中毒,还得痛,但只要不放过这些细作,他们牺牲一下又如何,最重要的是他们之前做错了很多事,这一次也算是将功赎罪了。 回到营帐里,两个人煮了开水,准备冲茶,傅言澈这才想起自己已经没茶叶了。 林锦初从空间拿出一罐茶叶,又拿出一套上好的茶具,这些都是从那几家库房里找出来的,她也不管是哪一家的,反正空间的小动物们都已将那些东西归类放好。 不过茶叶是现代的父母给的,只要是植物或动物制作而成的东西几乎都可以从现代拿过来,比如棉布做的衣服,吃食,茶叶,棉花,种子等等。 “金骏眉,我喜欢喝。”傅言澈随口说道,正好林锦初冲好了茶,放到他的面前。 林锦初的手一顿,金骏眉是现代的红茶的一种,这是她和宋司礼都很喜欢喝的茶,她的父母也喜欢喝,尤其是秋冬季节喝得比较多,这种茶喝着暖胃。 傅言澈说完也一怔,因为在他的梦里,只有宋司礼喜欢喝这种茶,而现在这个世界是没有金骏眉这种茶叶的,他们喝的往往是茶汤,连茶叶沫一起喝下去的。 而林锦初泡的这种茶叶则是只喝茶,不吃茶叶的,而且茶叶也不是粉末状。 林锦初怔怔地看向眼前的傅言澈,明明长得不一样,可她总感觉傅言澈好像有些地方越来越像宋司礼了。 比如宋司礼最喜欢喝的就是眼前这个金骏眉了,比如宋司礼最喜欢牵着她的手,而且是十指紧扣那种。 傅言澈以前虽然牵着她的手,但从来没有十指紧扣过,但刚才从粮仓到暗牢,再从暗牢到帐篷,他们两个都是十指紧扣的。 “我知道宋司礼。”傅言澈突然说道。 林锦初正倒茶的手差点松开茶壶,她的心一阵慌乱。 “你……你说什么?”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我知道宋司礼这个人,我梦到他了,我知道他死了,他的骨灰和你的葬在一处。”傅言澈突然一股脑地全说了出来。 林锦初傻了眼,愣愣地看着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如果宋司礼不是傅言澈,那尽管是上一辈子发生的,想必傅言澈也会介意的。 如果宋司礼就是傅言澈,傅言澈应该直说自己就是他。 傅言澈拉住林锦初的手道:“我感觉我就是他,他死之后,我突然改变了很多习惯,这都是不自觉地,非是我有意而为之。 而且我还梦到了上一世,上一世我也爱上了你,我知道那个人就是你,尽管你和她性格不同,但你们骨子里都是一样,上一世的你不是为三皇子这个新君殉情自杀,而是三皇子想将你卖给鞑子军,你才自杀的。” 林锦初听到这里,心口一阵刺痛,她就知道就算是原主也不可能真正爱上三皇子那种人。 傅言澈拉着林锦初的手急切地说道:“锦初,我不管什么前世今生,只知道这一世我决不能错过你,所以,给点时间我,好不好?” 第297章 暗三是个恋爱脑 林锦初看着眼前的傅言澈,那急切解释的样子,那拉着她手的神情和记忆里那个宋司礼重合了。 她含泪点了点头,又道:“你不怕皇帝下赐婚圣旨吗?” 傅言澈从身后的柜子里拿出一道明黄色的圣旨递给林锦初,林锦初打开一看,竟是将吏部尚书嫡女胡月馨赐婚给傅言澈的赐婚圣旨。 林锦初将圣旨给回他,不禁苦笑道:“难道你真要造反?否则只能遵旨娶这个女子。” 心里不由得有些苦涩,他和傅言澈注定就不能在一起吗? 傅言澈站了起来,手中拿着那明黄色的圣旨,只见他运起内力,不一会儿手中的圣旨慢慢成了碎片。 林锦初大惊,古代的圣旨大过天,抗旨只有造反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她不怕造反,只是现在随州军力量还不够。 傅言澈走到她面前,轻轻地拉起了她,然后拥住了她,这样的怀抱太熟悉了,林锦初闭上了眼睛,脸紧贴着他的胸口。 她现在终于又长高了一点,大概有一米六左右了,已经有他胸口这么高了。 过了好一会儿,傅言澈才松开了她,嘴唇在她的额头轻轻地轻啄了一下。 这也是宋司礼从前的动作,林锦初一时分不清眼前的人究竟是宋司礼还是傅言澈,她的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 傅言澈帮她擦去眼泪说道:“锦初,我等你长大,你等我打下这个江山,我们一起打造一个盛世夏国,让我们的家人和百姓都过上好日子,好不好?” 林锦初朝他点了点头,坚定地说了句:“好。” “主子,主子。”暮山和暮千突然闯了进来,见二人这么亲密,连忙捂住眼睛就要退出去。 “我们什么也没看见。” “对,什么也没看见。”暮千也跟着说道。 “行了,快进来,都办好了吗?”傅言澈很无语,他和锦初也没做什么呀,锦初才多大。 暮山这才走到他面前说道:“回主子,罗明那帮人都抓了起来,用了点刑,个个都招了,这一次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抓了有二十多个,到底是三公子的人,不是训练有素的细作,能招的都招了。 主子,抓到的这帮人怎么处理?” 傅言澈想了想问道:“傅言泓在镇子上不是有个私宅吗?里面养了一个他最宠爱的外室一家。” 暮山点点头答道:“是的,主子,据我们所查到的信息,三公子留了人在那里,那外室生的儿子被带回京城了,但那女人一家还在镇子上。” 傅言澈冷笑一声:“行,有人在就行,将这二十几个人都打断腿扔到那私宅去。” “是,属下这就派人去办。”暮山说完就要离开。 “等一等。”傅言澈叫住了他:“这件事让暮千去办,你有更重要的事要办。” 傅言澈轻声吩咐了几句,暮山便匆匆离开了。 林锦初喝完茶就回了一趟随州,让小苍梧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下午换成青鸾去了一趟京城将军府,第三天又换小苍梧来到了武阳关。 今天的雪小了很多,林锦初这次带来了五百床军用被,是现代父母买好堆在杂物间,她从别墅移进了空间,开始下雪,也就离寒潮和暴雪天气越来越近了。 林锦初见都两天了,暮山他们还没有等到劫狱或杀暗三的人,正想着自己的猜想会不会错了。 然后就见暮山和暮千等将暗三和吴师傅等几人押到大帐里来。 “林姑娘,你猜得没错,这几个人潜进暗牢想对暗三动手,被我们抓了个正着,幸亏我们按林姑娘的吩咐一直躲在里面,暗三没死成,人还活着。” 林锦初看向躺在地上的暗三,她消瘦了很多,脸上全无生志,目光呆滞。 傅言澈和林锦初轻声说了两句,就对暮山说道:“其他人押下去审问,暗三留下。” 等那些人离开后,林锦初走到暗三面前,蹲下身说道:“你现在还想护着傅言泓吗?他之前是不是答应你,会纳你为妾?” 暗三眼睛突然瞪大怒道:“谁愿意做妾,他……他说娶我为妻。” 林锦初轻轻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这世间恋爱脑的姑娘还真不少,暗三便是其中一个。 “傅言泓有多少女人你不是不知道,个个都是貌美如花,你有什么自信他会娶你为妻,你觉得你有哪个地方胜过那些他养在外面的女子?”林锦初看着她问道,她这么辛苦目的就是想从暗三这里扯出这条线上的蚂蚱。 暗三的神情明显暗了下去,但她仍然嘴硬地说道:“那些都是野女人,骚货……” 林锦初步步紧逼:“所以你觉得你比她们都高贵吗?你纯洁?还是你家世比她们好?你的长相比不上她们,家世也不怎么样?请问你心心念念的三公子凭什么会娶你为妻? 你有什么价值让他必须娶你?还是说你觉得凭你在镇北军里面当细作,将来能带领一支镇北军投奔三公子?” “镇北军本就有一份属于三公子的,我,我,我对他忠心,他离不开我。”暗三还在为自己找理由,想起三公子那双看向自己的桃花眼,她沉沦了。 她并不是自小就是三公子安插进来的人,而是两年前一次机会遇到了三公子,对三公子一见倾心。 本以为是单相思,谁知道没多久,三公子就趁她去镇上采购巧遇了她,从那个时候开始,她每次到镇上去都会和三公子相见,她早就是三公子的人了,但她一点也慌张,因为三公子答应一定会娶她的。 只要她听话就行。 “忠心,你对他是忠心,用了这么多的刑具,毒药,你都守口如瓶,可他是怎么对你的,派人杀你。”林锦初劝她道。 “不是的,我不相信,肯定不是三公子派人做的,一定是有人嫉妒我得三公子重用,离间我和三公子的感情。”暗三还是不相信杀她的事是真的。 林锦初彻底无语了,她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啊! 没办法,只得拿出一张喜帖放到暗三手中。 第298章 巴彦和林锦初的前世今生 “将军府的二公子和三公子均已和京城贵女定亲,这是三公子的定亲喜帖,上面有私章盖印,这事我做不得假,相信三公子的私章你应该熟悉的。”林锦初没办法,只能拿出最后的杀手锏,这也是她特地去了一趟京城将军的原因。 将军府的二公子和三公子一直在等傅言澈这个兄长成亲,只有他成亲了,二公子和三公子才可以成亲。 现在皇帝已经给傅言澈下了赐婚圣旨,所以赵氏就忙着给自己亲生儿子张罗婚事。 暗三不可置信地看着大红喜帖上刺眼的名字,口中喃喃自语:“不,不可能,这不可能,他不可能这样对我的。” 林锦初见都到这个地步了,暗三还不相信,她觉得从暗三这里很难得到什么信息了。 转过头朝傅言澈无奈地摊开手,指了指脑袋,没有说话,只是摇头。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暗三说道:“林姑娘,大将军,我可以答应你们,把我所知道的名单告诉你们,但我有一个条件。” 林锦初没想到,暗三突然就答应了,简直是欣喜若狂,当然她面上只是微笑着。 她笑眯眯地看向暗三道:“请说,只要我们能做到的都可以。” “给我一匹好马,一把连弩里面装满箭,我要进京一趟。”她看向林锦初,眼神变得坚定起来,身上的伤好像也不算什么事了。 真是个傻女人! 林锦初暗暗摇头,不用问肯定是去京城见傅言泓问个清楚。 她看向傅言澈,想听傅言澈的意思。 傅言澈朝她点点头。 暗三至今未做什么对镇北军有害的事,放了她也不是不可以,只要她给的名单是有用的。 想到这里林锦初对暗三说道:“你的条件我们可以答应,但你先将那些名单都写下来,等我们验明你写的是真实的,马和连弩,甚至盘缠都可以给你。” 她说着将炭笔和纸递给暗三,暗三坐在地上,她不习惯用这种笔,不过写了几个字后就开始顺畅了,一连写了十三四个名字,这才放下笔。 这些纸也是林锦初父母买好放在杂物房里的,买了几箱A4纸,还有一些本子,林锦初也给了一些傅言澈。 暗三还是第一次用这种纸,只觉得这种纸够硬,很好写,但她现在没心思去想这样的纸从哪儿来,只想林锦初能尽快验清确认这些人,放她离开。 她写下来的人名都是真实的,确实是三公子安插的,所以没费什么工夫,就都招供了。 林锦初不仅给了她一匹马,连弩,甚至干粮,水,银子都给足了,她希望暗三能回到将军府闹一场,最好能和三公子傅言泓两败俱伤。 ***** 苍璃国的皇宫内 巴彦也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巴彦到了神仙住的地方,那是天庭,他今日奉父王之命第一次到天庭来办事,转来转去,他迷路了。 走到一个碧波荡漾的水池子边遇到一个小仙女,小仙女身边有很多五颜六色的鲜花在飞舞,而她在鲜花中赤着脚跳舞。 清脆的笑声和脚上的铃铛声在阳光的照射下,形成一幅极其美丽的图画。 巴彦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美的人,这样美的场景,他呆愣愣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 直到小仙女跳完了停了下来,他还在那里傻傻地看着。 “你是谁呀?”小仙女好奇地问道,数不清的鲜花沿着她的双臂忽然就消失不见了,就好像那些鲜花都藏在她的身上似的。 “我,我叫巴彦,是东海龙宫的大公子。”巴彦笨拙地介绍自己,他结结巴巴地说得不利落。 “哦,东海龙宫啊,我去过一次,哦,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躲在一边哭的小孩儿。”小仙女本想说爱哭包的,但觉得那样说可能会伤到人,所以没有说。 “你,你,我记得了,你是小帝姬……”巴彦吞吞吐吐地说道:“怪不得我觉得你有些眼熟。” 小仙女问他:“你父王母妃对你不好吗?你怎么一个人躲在那里哭?” 巴彦犹豫了一下,有点手足无措地说道:“我,我以前并不爱哭,我母妃死了,我父王娶了一个新母妃,新母妃生了个弟弟。” 他越说声音越小。 “你新母妃对你不好吗?我听人说后妈会虐待前面的孩子,你新母妃是不是也虐待你呀?”小仙女同情地看着他问道。 巴彦抿了抿唇:“他们都不喜欢我,原来我父王很喜欢我,每天都会教我武功,教我练法术,自从有了新母妃,有了弟弟后,父王就像记不得我一样……” “你真可怜!”小仙女说着手一招,一支海棠花落到她的手心。 “这个送你,以后看到这支花,就像看到我一样,我可以做你的朋友,神界我有很多朋友,有时间介绍给你认识,你有了很多朋友后,就不会再孤单了。” “好,谢谢你。”巴彦笑了,他第一次笑得这样开心,他有朋友了。 就这样巴彦认识了小帝姬,后来只要东海龙宫有需要到神界来办事的差事,他都抢着来,偶然也会碰到小帝姬,但不是每次都能见到她。 直到有一次,巴彦站在第一次看到小帝姬的水池旁,看到小帝姬和一个身穿红色锦袍长相极其俊美的少年十指紧扣肩并肩走过来。 他们两个人一红一白,真般配啊! 巴彦的心沉了下去,他躲到树的后面,不敢见小帝姬,手里扯下的树叶子已被他揉成了泥。 他两只手紧紧地握成拳,不停地抖动,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自卑和无助。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主动到神界来,而是默默地苦练真本事。 他也打听到了那个少年的来历,原来他是朱雀神君,已经四千岁了,可小帝姬才一千岁,凭什么?他比小帝姬大那么多,他不甘地想。 他一定要超过朱雀神君,他才九百岁,只有他才配小帝姬。 转眼一百年过去了,神界举行神功大赛,巴彦决定去参赛,他这些年来的表现龙王也看在眼里,很是支持他。 就连一向对他不好的继母也难得给她好脸色,因为继妃生的儿子又蠢又笨,成天只知道好吃懒做,不学无术。 龙王将所有的厚望都放在巴彦的身上。 巴彦兴致冲冲地来到神界,谁知道,刚到了神界就听到一个不好的消息。 第299章 为什么给小帝姬幸福的不能是我 巴彦母亲留下来保护他的万年老龟早已化身人形,从小到大也正是因为这老龟护着他,他才平安长大。 此时老龟从外面回来,兴冲冲地对巴彦说道:“少主,那个朱雀神君此次也参加比赛,只要你打败了他,让他出了洋相,说不定小帝姬就会青睐于你。” 巴彦心头一喜,这一百年来他潜心苦练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出人头地,在神界大赛中能让小帝姬刮目相看。 “可,我能打得过他吗?朱雀家族的资源要比龙宫给我的好太多,而且朱雀一向和白虎两大家族关系很好,听说白虎家的大公子白虎上仙和朱雀神君打小就一起练法术,一起修仙,而我孤身一人……” 巴彦说到这里,心里一阵愤懑,父王和继母也就最近对他好了一点,但实质性的好处却从来都舍不得给他一点,哪怕继母生的弟弟蠢笨如猪,在他们眼里也可爱无比,什么好的都先给弟弟。 老龟淡定一笑:“少主不要担心,他有白虎,但你龟叔我有玄武,你别忘记玄武可是和我老龟一家是亲戚,刚才我已经和玄武家族来的二公子联系上了,他和朱雀神君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结了怨,关系不太好,正好为我们所用。” “好。”巴彦大喜过望。 比赛很快就开始了,经过重重选拔,进入决赛的只有四人,正好是朱雀神君,白虎上仙,巴彦,玄武家的二公子。 最后朱雀神君第一,巴彦第二,白虎上仙第三,而玄武家的二公子则得了第三无缘三甲。 巴彦看着在看台上使劲为朱雀神君鼓劲的小帝姬,心里万分失落,回到东海也一直郁郁寡欢,哪怕因为此次比赛得了第二名,东海龙王一族不顾龙王反对,硬是将东海龙族少主之位给了他,这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荣誉,要是在以前他会很开心,但现在他却提不起一点兴趣。 老龟在一旁给他出主意:“少主,如果小帝姬对你来说太重要,那咱们就抢,抢不了就毁了,反正不能便宜了朱雀,实在不行咱们生米煮成了熟饭,到那时,天道为了面子也会同意的。” 见巴彦的脸色有些松动,他又继续说道:“到时候你和天道最宠爱的小女儿成了亲,咱们东海龙宫不仅有面子,更会地位上升,成为四海龙宫之首,成了天道的女婿,起码少奋斗十万年。” 巴彦的眼前总是闪现着小帝姬为朱雀神君拍巴掌鼓励他的样子,他从小帝姬的眼里看出了深情和爱意,这一百年来他出入神界无数次,也见过小帝姬很多次,但从未在小帝姬的眼中见过。 巴彦嫉恨得发疯,他的牙咬咬咯咯作响,他一拳砸在石壁上,石壁被砸得粉碎。 他的手也受了伤,鲜血不停地往下滴,而他没有任何感觉。 老龟走近对着他的手吹了几口,受伤的手又恢复原样。 “龟叔,你又用你的功力为我疗伤,我不是说了,以后不能这样,你的功力来之不易,用多了会损你的寿元。”巴彦紧张地说道。 龟叔是他唯一的亲人,在偌大的龙宫里,只有龟叔是值得他信任的。 老龟慈爱地笑道:“你龟叔的寿元长着呢,用这一点算什么?” “不,不,不,为了我比赛,你已经为了我折损了不少寿元,别以为我不知道,玄武一族眼光那样高,他能答应你的要求,肯定你付出功力,要不然以玄武二公子那样的纨绔怎么可能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到第四名,你当神界的人都是废物。 龟叔,我知道你是想省我的力气,让他在前面为我扫清障碍,又能给他带来荣誉,一举两得,可我和他都得益了,但折损的却是你的功力啊!” 巴彦痛哭道,他的心撕裂般地疼痛,他心疼龟叔为他做的一切。 苍璃国皇宫中,睡梦中的巴彦不停地哭泣。 “龟叔,龟叔,以后不能这样为我折损你的功力了,好不好?”他嘴里喃喃自语。 守在宫门外的中年男人此时正靠着宫墙眯着了,他一天只睡两个时辰,其余时间都守在巴彦身边,一刻也不离开。 迷迷糊糊间,他听到有人在叫着龟叔,这个称呼好熟悉,叫他的声音也好熟悉。 中年男人睁开眼睛,抹了一把自己的脸,发现自己满脸都是泪水。 为什么他听到龟叔这个称呼会心痛,会流泪? 中年男人图拉十分不解,他自幼就有神力,二十岁时突然觉醒会使用法术,三十岁时觉醒了这个世界没有的神功。 他是皇后在巴彦很小时就给他选的侍卫,是从千武卫里面选出来的精英,当年皇帝皇后被杀,他护送巴彦离开苍璃国到了东夏国,自己则在边境的悬崖下为了掩护巴彦而被射中五箭,本以为自己会死,没想到却因此激活了神功。 这一次巴彦又来到了神界,老龟也一路随行,他如往常一样到那个湖边找小帝姬,听说那个湖里的水不是普通的水,而是仙泉,是天道特地为小帝姬造的仙湖。 所以小帝姬最喜欢到那个地方跳舞,巴彦也是后来听龟叔说了才知道的,老龟的寿命长,听说的事多,就连小帝姬掌管凡间所有花卉的事也告诉了巴彦。 “巴彦,你来啦!”小帝姬看到他很开心:“你上次比赛成绩很好,得了第二名,我和朱雀神君还想帮你庆祝,你怎么那么快就回龙宫了,不把我们当朋友啦!” 经过一百年,巴彦如今个子很高,人也更英俊了,但他心事很重,所以偏瘦,而且眼神中总是带着一丝忧郁。 不喜欢他的人会觉得他内向,怪僻,阴冷,会害怕他,就像东海龙宫里的龙王和继母,以及继母生的儿子和女儿都不喜欢他。 但喜欢他的人会怜悯他,心疼他,比如小帝姬,还有神界小帝姬的朋友们,只要他一来神界,大家都很照顾他。 巴彦见小帝姬单纯的眼神,想到小帝姬这些年来对自己的照顾和帮助,想到自己心里的龌龊想法,他有些惭愧,像小帝姬这样美丽纯净的仙子应该得到幸福。 可朱雀神君凭什么?他不过身份比自己高些,但论长相,论法力他们不相上下,既然如此,为什么给小帝姬幸福的不能是自己。 第300章 小帝姬会不会是林锦初 加上老龟在一旁不断地使眼色提醒他,巴彦的理智慢慢地偏离了,偏执和感性占了上风。 于是他鼓足勇气问小帝姬:“你,你可以嫁给我吗?” 小帝姬吓了一跳,吓得她后退几步。 她以为巴彦开玩笑呢,便笑着怪他道:“巴彦,以后可不能拿这个来开玩笑,要不然我会生气的。” 巴彦却正式地说道:“小帝姬,我是认真的,自从第一次在神界见到你,我就……” 没等他说完,小帝姬就打断了他的话:“巴彦,你住口,我喜欢的人是朱雀神君,除了他,我谁都不会喜欢。” “可我听说天道和帝后并不十分满意,我知道是朱雀的身份配不上你,与其选他,你不如选我,我也不比朱雀差。 小帝姬,你选我,好不好?” “巴彦,你别乱说,谁说我父帝和母后不满意的,我父帝和母后只是不想我这么快嫁人,想考验考验朱雀神君。 我只把你当朋友,你再这样我就生气了。”小帝姬不高兴地冷下了脸,她还是第一次对巴彦不客气。 巴彦见她不高兴了,吓得连忙说道:“好,我不说了,我不想你不开心。” 这一刻,他想放弃了,可他没想到老龟此时却以功力锁住小帝姬。 小帝姬吓得花容失色,她万万没想到巴彦身边这个老头功力这样强,连她都挣脱不了。 “巴彦,将她带到里面的屋里去,我在外面守着。”老龟催促道。 仙湖旁边建了几间房子,是专门给小帝姬和她的仙侍住的,平时很少住这里,只是中午休息用的。 巴彦看了不远处的屋子一眼,今日仙侍明显不在,他犹豫了一下,就想抱起小帝姬。 小帝姬眼泪汪汪地看着巴彦,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善意会换来这样的结果,只盼着仙侍或朱雀神君能快点来救她。 她没想到的是仙侍已被老龟打晕了。 “少主,快点。”老龟急得催促道,这里可是神界,被人发现他们两个都得死,只要生米煮成了熟饭,到时候谁说得清是谁主动的,保要他们咬死了就行。 巴彦没有再犹豫,一把打横抱起小帝姬就往屋子那边走。 小帝姬知道如今能救她的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自爆,就像凤凰涅槃重生一样,她要进阶只有自爆,她每日用鲜花练舞其他就是在修炼神功,只是离原本自爆的时间尚需一些时日。 但现在已由不得她了,提前自爆最坏的结果就是不仅无法历劫成功,还要入凡尘重新历劫三世,等于这些年的修炼都白废了。 巴彦本抱着小帝姬走了几步,忽然发觉自己的怀中突然就空了。 “不好,她自爆了。”老龟一把拉开了巴彦。 尽管如此,巴彦还是受伤了,紧接着,巴彦看到眼前无数的鲜花纷纷扬扬地散落下来。 “自爆了会怎样?”巴彦懵了,脱口问道。 “自爆了就要入凡间历劫。”老龟回答道:“白练了几百年,她可真狠。” 巴彦听到这里绝望了,她这是宁愿毁了自己的修为,也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啊! “初儿!”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传了过来,巴彦透过漫天飞舞的花瓣看到不远处朱雀神君冲了过来。 朱雀神君冲进花瓣中间,绝望地看着纷纷扬扬落下的花瓣,他突然转过身见一脸震惊的巴彦。 “距离初儿历劫自爆的时间尚有一年有余,你们对初儿做了什么,让她提前自爆,说!”朱雀神君揪住巴彦的衣领怒问道。 老龟冲上来给了朱雀神君就是一拳,他现在就想带着巴彦离开神界,只要回到龙宫就没事了,反正啥也没做成,小帝姬自己爆了能怪谁,他们矢口不认就行。 他的力道很大,打得朱雀神君猛地吐了一口血,这间接证明了他们对小帝姬确实做了什么。 老龟这一击也损耗巨大,变回了老龟,趴在地上。 朱雀神君没有犹豫,趁老龟休息,猛地击向巴彦的后心,仇恨让他失去了理智,他只想巴彦死。 这一击让巴彦瘫倒在地上,他本就理亏加愧疚,哪怕听到声音,知道朱雀神君正朝他袭击,他也没有一点抵抗,任由那一掌打向他。 朱雀神君正要再给他一掌,就听到一个浑厚而严厉的声音传了过来。 “住手!”随着声音而来的,还有一道闪电朝他扑了过来,他的力度瞬间被化解了。 半空中站了不少人,就连天道和帝后也来了。 老龟休息了片刻,又化成人形,他跪了下来。 “回天道,是老龟魔怔了,差点酿成大错,还请天道责罚老龟,此事与少主无关。” 他不停地磕着头,额头在往下滴血。 巴彦也跟着跪了下去:“不,是我不好,与龟叔无关,要罚就罚我吧。” 天道旁边一中年男子说道:“帝后仁慈,允你二人从此落入凡尘,百世之后,若功德圆满或可再入神界,若是自作孽,则永不能回神界,还会贬入畜生道修行。” 巴彦一脸绝望地瘫倒在地上,这就意味着他与小帝姬再无可能,他想说他错了,可嘴巴动了动,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等老龟和巴彦被押下去后,中年人这才对朱雀神君说道:“朱雀神君,你真的想娶小帝姬吗?” 朱雀神君跪了下来,“回天道,回娘娘,本神生生世世只想与小帝姬做一对神仙眷侣,初心不改,爱她,敬她,护她周全。” 巴彦身边的中年人图拉再次醒来,还是泪流满面,走到殿内,就听到巴彦在叫:“求你们,别让龟叔下凡,他没有错,错的是我,对不起,龟叔,是我害了你。” “陛下,陛下。”图拉见陛下神情痛苦,哭着不停地喊叫,于是想叫醒他。 巴彦猛地醒了过来,他看了看四周,并没有什么神界,此时的他还是在苍璃国的皇宫,但梦里的一切太过真实,巴彦觉得那就是真实发生的事。 他想起龟叔曾说过小帝姬也下凡历练了,如果小帝姬也下凡了,那会不会是他认识的人? 一般来说同一批下凡的人中,有因果关系的,在凡间是会有所关联的。 小帝姬会是谁?巴彦将认识的女子想了一遍,一个长得都不像,当然现在的他也和神界的他长得不一样。 如果梦里的一切是真的,那龟叔呢,龟叔是谁? 他迷茫地看了一眼图拉。 “陛下,你刚才做噩梦了。”他没有说自己刚才也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龟叔两个字会哭,他当然也不好问陛下刚才做的是什么梦。 巴彦坐了起来,接过图拉递过来的水,猛地灌了一大杯,他忽然想起在逃荒路上,林锦初也曾递给他一个水囊,那里面的水有一阵清香,他知道就是水囊里的水救了他的命。 巴彦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小帝姬会不会是林锦初?” 第301章 你是龟叔 如果小帝姬是林锦初,那么傅言澈是不是就是朱雀神君? 如果是,那这辈子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们在一起了,凭什么,到了凡间,谁也管不了,各凭本事。 巴彦的眼神阴森起来,现在最有利的反而是他了,他已贵为苍璃国的皇帝,而傅言澈和林锦初什么也不是。 他站了起来,突然心口剧烈地疼痛起来。 巴彦说不清哪里不对劲,他忽然想起,天道是惩罚他下凡的,不可能还能让他当上皇帝,这里面有问题,是谁帮了他? 他脑子突然一个激灵。 不,不,他的龟叔,肯定是龟叔做了什么。 他记得神界的天兵押着他和龟叔到诛仙台受雷罚,让天雷洗去一身的仙骨和法力。 他看到龟叔半途遇到了一个神将,然后龟叔就离开了一阵子,之后他就独自被带到了诛仙台,废去一身功力后被打下凡间。 巴彦想到这里浑身颤抖起来,嘴里喃喃自语:“龟叔,龟叔,你在哪里?” 他已经认下所有的罪,按道理龟叔是前辈,又是玄武一脉的人,下凡间过不了几世,就会回到神界,可为什么他来到了凡间却没有见到龟叔? 不是说相关联的人都会再见吗? 巴彦的呼叫他身边一直站着的图拉自然听到了,龟叔这两个字一出口,图拉的心就抽痛起来,头也跟着疼了起来。 “图拉,你怎么啦?”巴彦来不及想其他,连忙问图拉,图拉虽是外祖父千武卫里选出来的人,但自小就在自己身边,一直护着自己。 宫变时如果没有图拉,他早就死了,因此巴彦很多时候是敬重图拉的。 “臣头有些疼,可能是睡得不够,一会儿睡一下就好了。”图拉没有在意,睡眠不足是常事,对他来说什么也比不上巴彦的安全,哪怕是他的命在巴彦的安全面前也随时可以放弃。 “不对,你以前很少说头疼。”巴彦总觉得有些奇怪,但他又说不出哪里奇怪。 图拉身子骨一向很好,最主要的是他有神功护体,哪怕整宿不睡,也没有试过头疼。 图拉也觉得奇怪,他便实话实说:“臣也觉得奇怪,夜里听陛下做梦叫龟叔时头就开始疼,但陛下不叫了,臣又不疼了。 刚才应该是又听到陛下叫龟叔了。” 巴彦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震惊地看向图拉。 他忽然想起,图拉之所于现在的他,可不就是从前的龟叔与龙宫里的巴彦吗? 他拉着图拉的衣袖叫道:“图拉,你就是龟叔,对不对?是啊,你有神功,凡人哪会有神功,龟叔,龟叔,你终于还是随我来凡间了。” 图拉的头剧烈地疼痛起来,刚想张开嘴说什么,头一歪,晕了过去。 “龟叔,龟叔。”巴彦叫唤着图拉,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确定只是晕倒,就将他背着放到自己的床上,独自坐在床边守着。 夜里能进到宫殿里的人只有图拉,巴彦向来谨慎,不信任所有人,就连去后宫也只是办完事就回到自己的殿里,从不在后宫妃嫔处过夜。 图拉慢慢睁开眼,看到巴彦正托着腮坐在床前守着自己,他已经想起自己是谁? 巴彦睡眠很浅,图拉动了一下,他就醒了。 “龟叔,你怎么样?”他想也没想,脱口就这样叫道,在他心里已认定图拉就是龟叔。 人的直觉有时候准得可怕,老龟叹了一口气,朝巴彦点了点头。 “你真是龟叔?太好了!”巴彦激动得站了起来,腿有些麻,差点摔倒在地上,老龟紧张得就要下床。 “你别下来,好好休息,龟叔我没事的,只是坐久了,你还在我身边,真是太好了。”巴彦开心地说道,他好像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凡间经历了几世,但无论是梦里,还是现实中,他都没有这样真正开心过。 哪怕在小帝姬面前,他也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他在小帝姬面前只有深深的自卑和羡慕,无论小帝姬对他多好,但看到小帝姬对神界所有人都一样时,他知道小帝姬的心里从来没有他。 “傻孩子。”老龟慈爱地看着巴彦,总算没白费他的功力,至少他来凡间没有受太多的罪,如今还贵为一国之君。 这时候,巴彦突然问老龟道:“龟叔,你想起神界的事了,对不对?那你告诉我,在去诛仙台的路上,你遇到那位神将,是不是司命星君身边的人,你找司命星君了,对不对?” 巴彦心中有太多的疑问,他知道他母妃曾对司命星君有恩,所以龟叔是去找司命星君了。 老龟见瞒不住巴彦,于是便说道:“虽然娘娘当年在神魔大战时救过司命星君,但天道下旨,司命岂能违抗?” “所以你又用你的神功给我换了命数?对不对,天道让我下凡间受罚,我本应沦为下九流甚至乞丐之命,可我现在却贵为皇帝,如果司命没有违抗天道的圣旨,那这些好处都是用你万年神功换来的,对不对?” 巴彦无力地呜咽着:“龟叔,你的罪不重,凡间几世过得很快,你只要做些善事,过一段时间就能再次回到神界,可你为了我,散尽神功……” 老龟慈爱地摸了摸巴彦的头说道:“傻孩子,你的错是龟叔造成的,是龟叔一时鬼迷心窍,只觉得这三界所有好的东西你都值得拥有,你娘曾是多美好的女子,就连司命当年都喜欢她,只可惜她遇人不淑,偏偏喜欢你爹那样的三心二意的人,伤心过度而亡,唉…… 老龟说到这里,重重地叹了口气。 他又道:“你娘临死前再三求我护着你,我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些了。” “龟叔,对不起。”巴彦痛哭着说道。 过了一会儿,他擦了擦眼泪,忽然说道:“我到凡间几世了?” 他记得天道可是说了,只要他来凡间百世不作恶,功德圆满还是可以回神界的。 老龟想了想说道:“这是第四世了。” “啊!这么快,已经第四世了,那前三世我是做什么的?” 第302章 前两世你的空间里有只没毛的鸟 老龟说道:“我将神功在功德殿卸去九成,这些自愿献出的神功会在未来奖励给对神界有贡献之人。 我本想全部献出,能换得你在凡间生生世世的好日子,可司命不同意,他说如果一点神功都没有,只能永生永世留在凡间,他硬是给我留了一成护身。 我想想也好,有了这一成,我就算下凡来到你身边也能护着你。 现在想起来,我如今能有神功帮你,也得多亏司命的善意。 只不过卸去九成神力后,我因身体太虚,暂时留在神界养伤,这也是司命的一点小小的私心,他说我只有养好伤再下凡才能帮到你。 我在司命那里见证了你的两世。 唉!” 老龟说到这里,又叹了口气。 “快说,龟叔,那两世我怎么样?”巴彦急切地问道。 “第一世,你投到了末世,丧尸时代,你虽食无忧,生在大富大贵之家,还拥有一个空间,空间里面装满了粮食,但你只能躲在空间,十年后空间消失,你没了空间的帮助,一出空间就沦为丧尸的……” 老龟心疼得说不出话来,他在司命那里看到巴彦被丧尸疯狂地咬断四肢,头颅,最后吞食干净。 巴彦倒没觉得有什么,反正都是过去的事了,与现在的他无关。 “那第二世呢?”他又问道。 老龟回忆道:“第二世出生一个皇族中,司命真的用了心,你的每一世都出生不凡,过的日子也好,只可惜都是短命的。 第二世你是皇帝的二儿子,是一个皇后生的嫡子,只可惜,皇后早逝,后宫被贵妃掌控,后来贵妃的儿子成了皇帝,你便被他们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抓了起来。 于是你被关在暗牢,幸运的是你在被抓进去之前又有了那个空间,当然你记不得那空间是你上一世的,你将王府所有的物资都收进了空间。 所以你虽在暗牢里,但手里有足够多的银子和财宝,收买了暗牢里的守卫,因此你虽在暗牢里生活,但日子过得很好,吃住平时也没人管,整个暗牢只关着你一个人,从暗牢通往外面只有一个小窗口,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也出不去。 你在暗牢里生活了十年,很可惜,那个空间只有十年的时间,于是十年后,你没了空间,在暗牢里活活饿死了。” 巴彦这时候才感觉有些不妥,什么空间,怎么每次都是十年就没了,这不坑人吗? 此时身在京城皇宫的林锦初正趴在屋顶上,空间里的小苍梧不停地打着喷嚏。 “哪个王八糕子在说我呢?”他摸了摸鼻子气愤地说道。 青鸾安慰道:“谁知道这个世界有你?你想多了,我看应该是这段时间小姐总是晚上带着你到处跑,受凉感冒了?” “青鸾,你竟还懂什么是感冒?”小苍梧没听到青鸾说的其他,只听到了感冒二字,因为这说明青鸾是在关心他,他心里很高兴。 “切,跟着小姐这么久,感冒都不知道,你当我青鸾是白痴啊!”青鸾悠悠地说道,边说边坐到梧桐树干上搭的秋千架上,荡起了秋千。 “我来推你。”小苍梧连忙飞过去帮忙,趁着青鸾荡着秋千,小苍梧说道:“我家青鸾才不是白痴,我家青鸾是最美最可爱的女子。” 青鸾听了,嘴角不由得上扬起来,她喜欢苍梧的单纯和嘴甜,她的苍梧是世间独一无二的。 此时的巴彦听到了前面两世的经历后,有些颓废,好不容易用龟叔神功换来的两世就这样荒废了,都是短命鬼。 “那第三世呢?”他紧张地问道,双眼目不转睛地看向老龟。 老龟拍了拍他的背,继续说道:“第三世未开始时,我在神界待不住了,所以身体未养好,便求司命让我下凡帮你,便求他不要那个倒霉的空间了,因为只要有空间,空间没了,就是你的死期。 所以第三世,你没了空间,也和现在一样,是苍璃国皇后生的嫡子,只是经历不同,我还是图拉,一直在你身边,只是你逃到东夏国后,被徐家囚禁在礼部尚书府地下室里,受尽折磨。 直到有一天,我觉醒了神功,去东夏国救了你回到苍璃国,联合你外祖父的千武卫,攻进皇宫,杀了新君,也是做了皇帝。 你因恨东夏国,所以第二年便率领五十万苍璃大军,攻进东夏国,誓要杀了姓徐的那一家,结果你没有攻进京城,在京城外面和傅言澈决斗。 后来你射了傅言澈一箭,箭上有毒,无论药王谷怎么救,傅言澈还是死了,而你也因曾经在苍璃皇宫中了毒,那毒一直没有根治,傅言澈死后,没过多久,你也毒发身亡。” 巴彦震惊地看向老龟,他朝老龟伸出手:“龟叔,那你帮我看看,我现在是不是还有毒未清?” 老龟朝他摇了摇头道:“从我接到你的那天,我就知道你身上的毒已清干净了,和上一世不一样了。” 巴彦重重地跌坐在华贵的龙椅上,他喃喃地说道:“这么说,是林锦初救了我的命,还帮我解了毒?” “为什么她又救了我,为什么她总是那么善良?”巴彦的声音突然大了起来,脸也变得狰狞。 老龟问道:“你说的林锦初,就是随州那个想杀我们的女娃子?我总觉得她有些熟悉,难道她是……” 巴彦点点头:“我现在相信了,她就是小帝姬,没想到神界发生的事在凡间再上演一次,龟叔,你说,我该怎么办?还要攻打东夏国吗?” 老龟叹了口气,他知道司命已经尽力了,再做得过分就会违抗天道的旨意,他也只能在职责范围内还了当年娘娘的恩情。 他当初求司命就是想让巴彦每一世都大富大贵,第四世了,可不就都是大富大贵嘛,前两世有那么神通的空间。 他突然想起了巴彦空间里的那只鸟,于是说道:“前两世你空间里一直都有一只鸟,我不明白空间里好好的,为什么会有一只没毛的鸟,司命告诉我,那不是普通的鸟,是神鸟凤凰。 可我怎么也不相信,那明明就是没毛的鸟啊,那么一点大,怎么可能是凤凰,他说天机不可泄露,我也就没好再问下去。 奇怪的是两世都有那只没毛的鸟在,一点作用都没有,那空间十年一到就消失了,就连你放在空间里的那些宝贝和物资全没了。 巴彦听着老龟的话,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他头脑里要蹦出来,他突然想起了前些日子他们到东夏国就是因为听说了东夏国的凤命之女,说是吴国公府上两次从西院飞出金凤凰。 这两者会不会有关联? 如果这只金凤凰就是他前两世那空间的没毛的鸟所变,那么这一世那空间在谁的手里? 是在吴乐凤手里吗? 第303章 他要君临天下 不,那空间不是在吴乐凤手里,巴彦想起在逃荒路上,林锦初总是能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些热乎乎的包子,馒头,甚至还有一些他从来没吃过的东西,什么烤鸡,烤鸭等。 于是他问道:“龟叔,你说我前两世有空间,那空间里面能放很多吃食,对吗?” 老龟点点头:“是啊,什么都可以放进去,最神奇地是东西放进去也不会坏,不管放多久,拿出来还是热的。” “那里面有水吗?”他又问。 老龟信自己当时在神界的天镜里看得很认真,想了想说道:有个水池,但除了那个水池,就有块地,其他啥也没有,就一棵光秃秃的树,一个没毛的鸟。 其余所有的东西都得你自己放进去,所以你每次都准备了很多吃食和金银珠宝,还有很多武器呢!“ 他忽然站了起来,一拍大腿:“我想起来了,林锦初手里拿的那个武器不是暗器,在你第一世,那叫手枪,那是你放进空间的武器,还有冲锋枪,咦,林锦初怎么会有你的东西? 难道你前两世的那个空间现在在林锦初手里?如果是这样的话,岂不是林锦初活不过十年?” 老龟想的是林锦初活不过十年,而巴彦神色则严肃了很多,他又问:“龟叔,你说说我前面两世,空间里那没毛的鸟有没有长成凤凰,能飞出空间?” 老龟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没有,没有,一直都是没毛的,在空间里只会叹气,其他的什么也做不了,一直到空间消失,他都还是没毛的。” 巴彦的脸色突然就变了,如果他两世的空间都没能让凤凰长成真正的凤凰,那么如今这凤凰会不会是林锦初空间里的,究竟是不是同一个空间? 如果是同一个空间,林锦初是如何养大凤凰的,假如她能养大凤凰,又能拥有他前面两世的财宝,那会不会已经破了十年的魔咒,也就是说林锦初做了他两世都没做到的事。 所以她不会死,她会和傅言澈长相厮守,相爱到老。 一想到这里,巴彦的心就疼得厉害,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林锦初,就如当初对小帝姬一样。 爱是什么?他不懂,他所学的都是从龟叔身上学来的,还有一部分是小帝姬介绍的朋友那里学来的。 “空间十有八九在林锦初手里,她不仅将那没毛的鸟养成了凤凰,还拥有了我所有的武器和物资,现在的她很强大,而且我估计傅言澈就是当年的朱雀神君。 龟叔,我们能打得过他们吗?” 巴彦绝望地走到窗前,看着窗前飘落的雪花,他伸出手,接住雪花,雪花消纵即逝,如同他的命运一样,终会消融。 老龟走到他身边,帮他披上羊皮大氅,然后劝道:“没什么可怕的,他们现在在凡间,就算天道也帮不了他们,只能各凭本事。” 他又悄声说道:“陛下忘记了老臣身上的那一成神功?对付他们还是没问题的,幸亏当年司命心善,给我留下了这一成神功,原来他早就知道了林锦初身上的不凡。” 老龟又在心里暗道:司命啊司命,你有情有义,可惜我却再也回不了神界,你的恩情也报答不了。 他在心里刚嘀咕完,就好像听到远处传来司命的一声叹息,还有一句从遥远的地方飘过来一句话:“你若引得巴彦向善,便是对本神的报答。” 他心头一震,连忙看向天边,天边白茫茫的一片,除了漫天的大雪,什么都没有,他怀疑自己产生了幻觉。 是啊,司命在神界那么忙,哪里管得了来凡间历劫的众多神仙,司命欠娘娘的那点恩情早就还清了。 巴彦看向老龟,他知道如果老龟连这点神功都用完了,那就永远也回不了神界。 “开春后,我们联合鞑靼人一起攻打东夏吧。”巴彦淡淡地说了一句。 老龟定定地看向巴彦,耳边还响着刚才听到的那句话:“你若引得巴彦向善,便是对本神的报答。” 在神界时都是他极端地引导巴彦,那时候的他心急如焚,只想把这神界的一切好的东西都给巴彦,哪怕毁了小帝姬,他甚至还想着只要巴彦成功娶到小帝姬,东海皇宫那一对不要脸的东西,伤害过娘娘,到时候也全杀了,还有那一对小崽子也不能留。 可现在他怕了,他希望巴彦能真的向善,他们熬过百世后再一起回神界,哪怕从头来过。 可巴彦却满身的戾气,老龟劝道:“鞑靼人天性残暴好战,和他们联盟无异于虎谋皮,陛下要不要再好好想想?” 巴彦抬头看向苍茫的天空,语气里有从未有过的坚决。 “不,我受不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傅言澈和林锦初幸福,我要杀了傅言澈,抢到林锦初,如果真抢不到,那就毁了吧。” 他的语气里不仅多了戾气,还多了几分狠厉。 “陛下,可……”老龟还想劝,但巴彦已经打断了他的话。 “行了,朕意已决,你也早作准备。”这一晚上,他第一次恢复了从前对图拉的称呼,自称为朕,也不叫龟叔了,以前在龙宫,巴彦是少主,也是一直叫龟叔,那时候他们是真的亲近。 老龟有些难过,但他也知道,从前在东海龙宫,巴彦只是少主,还没长成,而如今的巴彦却是真正的帝王,他再也不是那个满眼都是龟叔,每一样都问龟叔的少年了。 老龟其实很想劝他,咱们安稳地守着苍璃国就行了,安安稳稳过好这一世,成亲生子,做一个好皇帝。 假如林锦初不是小帝姬,傅言澈不是朱雀神君该多好啊!可惜既然是历劫的,肯定与旧人重逢,了结了从前的恩怨才能进入下一个轮回。 他们注定是躲不开的,自己看着长大的小主人,除了帮助,他也没有其他办法。 “陛下,臣接下来要加紧修炼了,陛下要不要再从千武卫里选几个贴身侍卫过来保护陛下?”老龟知道既然林锦初那么厉害,他就不能再倚着自己有一点神功就偷懒了。 “好,辛苦龟叔了。”巴彦有些动容,再一次叫了龟叔,他知道这世间没有人比龟叔更疼他爱他。 但皇帝最忌惮的便是重情重义,因为那是给身边的人递了一把最锋利的刀子。 神界的人之所以都帮小帝姬,那是因为她是天道最宠爱的女儿。 权力这个东西他在神界得不到,那么在凡间,他一定要得到,他要将天道最宠爱的小女儿狠狠地折磨,他要君临天下,将整个大陆踩在脚下。 他要亲手杀了傅言澈,将傅言澈和林锦初彻底分开,让他们死生不得相见。 他要将凡间的一切尽握在手,他要和天道来一个对决。 第304章 三皇子死了 见他眼中的神情无比地坚定和决绝,老龟知道再说什么都无用,于是便朝巴彦行了一礼,像往常一样退到外面。 “陛下,那臣先退下了。”老龟说完,见巴彦点了点头,便出了殿门。 老龟站在雪地里,任由漫天飞雪落到自己身上,脸上,他走到练武场上,想起在东海龙宫时娘娘当年曾给他一套功法,并告诫他非必要时不能练此功法。 那时候娘娘刚生下巴彦,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身体越来越差,好像交代遗言似的将这套不外传的功法交给了他。 这些年来,他早已将那功法烂熟于心,他当然知道练了这个功法的后果…… 他不能辜负娘娘对他的信任,为了少主一切都是值得的。 林锦初此时正在京城的茶馆里喝着茶,吃着点心,欣赏着絮絮纷纷的雪,京城现在已经开始冷了,她在京城开的几间店如今生意很好。 一间专门卖保暖物品,棉花棉被棉服,木炭等,甚至连羽绒服都开始上架卖了。 另一件是冬季护肤的化妆品,冻疮膏,护手霜等等。 她空间里一年四季都开满了鲜花,只需要拿出一小部分就能制作化妆品。 还开了一家火锅店,天一冷,所有人都喜欢往火锅店去吃一锅热气腾腾的火锅料理。 坐在林锦初对面的是青芝,青芝现在已经是林锦初得力的助手,化妆品直接交给青芝打理。 其余的店铺交给姚家的掌柜帮忙打理,只可惜林锦初一直找不到掌柜所说的掌家玉佩,但那一支玉簪掌柜的也一眼就认出来是姚家主母的信物。 所以姚家的店铺林锦初暂时不能接管,但掌柜的因为那个信物,却很愿意帮助林锦初打理铺子。 茶馆里人很多,旁边烧着炭火,暖洋洋的,大家都在七嘴八舌地说着闲话。 “听说了吗?昨晚三皇子妃杀死了三皇子,可惨了,头都给割了下来。“ 好劲爆的消息,不过林锦初也不吃惊,其实这样的结果早就在意料之中,吴乐凤喜欢的是太子,她仇恨三皇子和严贵妃害得太子这样惨,嫁进去就是为了复仇。 再加上吴国公府满门被灭,说没有三皇子和严贵妃的手笔,吴乐凤肯定不会相信,因为这一切最大的受益人就是三皇子。 上次尽管吴府出了那么大的丑,很多下人都看到了吴乐凤在太子的床上,但吴家人办事迅速,还是封了口,让这丑事没有传出去。 第二天吴府被抄家,吴乐凤被带到三皇子府,因为是凤命之女,她成了三皇子妃。 而抄家的事,三皇子萧承越将一切都推到皇帝身上,自己到成了吴乐凤的救命恩人。 这一点,林锦初之前来京城就知道了,吴乐凤报仇心切,三皇子娶凤命之女更急迫,所以无论吴乐凤喜欢的是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吴乐凤只能嫁给他。 也不知道吴乐凤为什么会突然杀了三皇子的,而且还杀得这么残忍,连头都砍下来了。 这也太快了,林锦初还以为她至少要潜伏一年甚至几年才能做到。 “她连三皇子都敢杀,那可是诛九族的大罪?”有人轻声说道,皇家的事一般来说谁也不敢在外面乱说,但现在皇宫一团糟,也没人理外面的人怎么说了。 “怕啥?吴国公府的人都抄家了,死的死,流放的流放。” “不过听说三皇子妃已怀孕了,所以还杀不得,贵妃娘娘伤心过度,都病倒了。” “有人说三皇子妃腹中的孩子是太子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啊,这怎么可能?太子不是已经废了吗?” “也有人说三皇子妃心里的人本是太子,吴家是被严贵妃算计了,落得这样的下场,三皇子妃肯定记恨着。” “你们怎么知道得这样清楚啊?” “我也是在别的地方听来的,好像从宫里的侍卫传出来的,消息可靠着呢。” “还好严贵妃还有四皇子和五皇子。” …… 声音越来越小,林锦初站起来带着青芝离开了茶馆,青鸾在空间说道:“小姐,接下来我们有好戏看了,三皇子一死,后面谁能成为下一个太子呢?是严贵妃的二儿子,还是三儿子,我上次还看到吴乐凤怀的也是男孩。” “什么?青鸾,你是说吴乐凤怀是男孩,她不是才刚怀上吗?”林锦初想着上次在吴国公府碰到吴乐凤在太子床上,离现在也就一个多月。 “他们两个应该早就有了苟且,吴乐凤腹中的孩子已经快三个月了,再说她就算怀上两个月,我也能知道。”青鸾有些傲娇地说道,开玩笑,人家神鸟连这点本事都没有,还算什么神鸟。 “青鸾真厉害!”林锦初由衷地赞了一句,这两个宝贝神鸟,帮了她不少忙。 “那这么说来,只要几个月后,吴乐凤生下这个孩子,也是有资格争夺皇位的,毕竟那是太子的儿子,就是关系有点乱。”林锦初呵呵了两声说道。 “我倒觉得严贵妃的二儿子,也就是四皇子很可能会上位,我们观察了这几次,严贵妃的二儿子深藏不露,城府明显比三皇子深很多,说不定这一次吴乐凤杀三皇子他也有份参与。 不然,靠一个吴乐凤如何能杀了三皇子呢,要知道三皇子身边可是有高手保护的。 林锦初深以为然,四皇子萧承朗最近频繁出入严贵妃宫殿,反正林锦初去了皇宫几次,每次都看到他在严贵妃那里,这个人一看就不是善茬,至少比太子和三皇子要精明很多。 林锦初前些日子去了趟京城,寒潮开始了,她想看看京城受灾情况严重不严重,没想到又听到了一个让她震惊的消息。 说是京城附近最近丢了很多十岁以下的男孩和女孩,京兆府出动所有人寻找,奇怪的是这些丢失的人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一个都查不到。 林锦初想到秦风带走的那些少年,心想着也不知道和这个有没有关联。 她一直想不明白,这些人要这些少男少女用来做什么,就像吴国公府一样,明显不是什么外面传的喜好童娈,地下室的那引起祭台,是用来做什么的? 就连小苍梧和青鸾也猜不出来。 林锦初曾多次去看秦风舅舅训练他的徒弟,现在他的徒弟里面还多了一个文泽,有舅舅看着,文泽更安全。 祖父和父亲任务很重,忙着招兵。 林锦初直觉这些丢失的少男少女很蹊跷,于是连续几晚留在京城,想找出抓那些孩子的人,有一次她还真发现了,为了不打草惊蛇,她跟在那些人身后,一直跟到皇宫。 她跟着进了皇宫,那些人进了皇帝寝宫旁边的一个宫殿里,但那个宫殿无论如何她都进不出,不敢硬闯,怕被人发现。 第305章 朕要的是结果 但事实上那人已发现有人在硬闯他布下的结界,但当他想抓住闯结界的人时,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人。 “陛下,臣翻看前朝的这本书,明明什么都照做了,可就是不对,难道是严家有所隐瞒?”此时在林锦初进不去的那个宫殿里,一个年约三十岁的男人对老皇帝说道。 “他敢,严老鬼如果敢欺君,他只能和吴国公府一样的下场,你当初在吴国公府试验了那么多年,当真已经发现了四个金,木,水,火的血脉吗?”老皇帝轻捻了一下胡子,目光暗沉地看向那中年男子。 如果傅言澈现在看见,一定会看到老皇帝和他在京城时不一样了,年轻了一些,人也更精神了。 中年男子被他阴冷的目光看得有些犯怵,这个老狐狸,很狡猾,不太好对付,只得说道: “是,确实已发现了,我们原本在东夏国找了很多少年,但验过都不对,后来到其他四国找了若干人,这才从其中找出了四个是符合条件的,但最后一人一直找不到。 吴国公府被抄家后,我们再去想转移出那些人,哦,没有提前转移是怕吴国公察觉到,所以才等第二天去找那些人,结果很奇怪,也就一天一夜的功夫,那些人都消失了。 更离谱的是吴国公府值钱的东西几乎都没了,抄家的人白跑了一趟,只查抄出十几万银票,还有部分首饰。 以吴国公府有大业大百年积淀,怎么着也有几百万两,所以我们一直想不明白,这些东西到底是谁拿走的,还是说被吴家人察觉到了,趁夜里转移走了?” 站在老皇帝身边一直没说话的秋公公,这时候开口道:“会不会三皇子妃知道这些财宝藏在哪里?奴才觉得三皇子妃野心很大,太医诊过脉说已怀孕快三个月了,有人说她和太子关系亲密,说这个孩子会不会是太子的?毕竟她和三皇子才成亲一个多月。 但三皇子妃一口咬定说之前被三皇子抓进别院二人已生米煮成熟饭,说这孩子就是三皇子的,而且她还咬定她腹中的孩子是男婴,这事太医也证实了,凭脉像很可能是男孩。 所以三皇子妃会不会想留着吴国公府的这些巨额财宝来扶持自己生的儿子?” “你这个老东西,看得还挺透,分析得一套一套的。”老皇帝听得直点头,打趣秋公公道。 “还不是平时在陛下面前听得多,奴才也跟着陛下学了一些,奴才已经很蠢笨了,跟着陛下几十年才学得一点皮毛。”秋公公跟在永瑞帝身边四十多年了,陛下是什么性格他还能不知道。 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是陛下最爱听的,他是一清二楚。 “就你会说。”老皇帝嗔笑一声,这话他当然爱听,但更重要的是秋公公这个人对他最忠心,在这个皇宫里,他最信任的人就是秋公公了。 秋公公年轻时曾为他挡过一刀,当时以为救不活了,没想到秋公公命硬,竟活了下来,从此便一直留在他身边。 “派人盯着三皇子妃,她若真生下一子,朕便放过她,否则三皇子的死与她脱不了干系。”老皇帝阴冷地说道,他早就没什么感情,三皇子的死对他触动不大,反正他还有两个儿子,准确地说,是还有三个儿子。 傅言澈是二皇子,颖贵妃是他唯一真正爱过的女人,但这种爱也是极其短暂的,只要有利益冲突,那这种爱就随时可以牺牲。 “三殿下明显就是这个女人杀的。”秋公公又说了一句,整个宫里的人都知道的秘密。 “你有证据吗?她把自己摘得一干二净,猜测有什么用?当然如果不是她怀了孩子,她得给承越偿命,她命不该绝,若能生下皇族血脉,便留她一命,直到将吴家的财宝找到。” 老皇帝边说边眼中闪过一抹狠厉,秋公公当然看到了,但他一点都不同情那个女人,严贵妃对她不薄,他也是向着三皇子的。 老皇帝看向中年男子,以及他身后的一位白发老人。 他转着大拇指上那个象征身份的碧玉扳指,冷冷地说道:“朕只相信结果,你们二人尽快研究出来,第一个结果是朕想知道前朝的那些宝藏究竟藏于何处? 为何这两百多年来,我们就是一直找不到,你们也知道,如今这东夏国最缺的就是银子,严家是前朝的世家和前朝的皇室关系紧密,他们说前朝有这笔宝藏就一定有。 第二个结果是朕还想活得再久些,身体硬朗些,如今太子废了,三皇子又没了,朕还有两个儿子年纪都还小,朕要活得长一些。” 他当然没有说另一句,他只要身体好了,后宫再进几个年轻的嫔妃,说不定还能再生几个儿子。 “是,陛下,哦,还有最重要的,是那四个人要尽快找出来,金木水火四人个很重要,现在关在地宫里的那些人一个都不符合条件,所以那四个人很关键。” 中年男子连忙应道,凭着严家献出的上半册前朝的国运书,他们就一直在研究,有点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他甚至不知道这五个人找到是用来做什么的,少了下半册国运书,只能猜测找到的五个人是与前朝的宝藏有关。 不过好在,老巫师研制了一些丹药,让皇帝吃了,效果还不错,虽然那些丹药有些损阴德,但没办法,这些刁民死了就死了,谁让陛下需要呢? 反正选不上的那些人关在地宫也没用,就用来制作丹药给陛下吃,也算是为东夏国做贡献了。 原本之前他和老巫师一直研究不出来,没想到后来用他的黑火炮制的丹药才有了效果。 黑火是他天生自带的,母亲也是有黑火,但二哥却没有,他身上的黑火三十岁后才有的。 从随州往京城的路上遇到了大巫和老巫师还有他们的弟子共四人,他和他们很是投缘,后来他便一直跟在老巫师身边,大巫和那两个弟子失踪后,老巫师对他更依赖了。 他的家人也死光了,老巫师身边的人也死光了,两个人惺惺相惜,老巫师对他的黑火很感兴趣,对他更是不吝教。 第306章 有人造反了 老巫师这时候说道:“陛下,我兄长和徒弟就这样不明不白没了,不知道陛下的人可有查出来凶手是谁?” 老皇帝轻咳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他答应过老巫师,一定把大巫找出来,但找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找到人。 找不到人是因为同去的那些人全部死了,包括他的暗龙卫,暗龙卫任务完成肯定会回来的,没回来说明是死了,也就是说大巫和那两个徒弟肯定也死了。 他们临走前也没说去哪里,只说出去找,所以禁军和大理寺的人花了好长时间最近几天才在一个码头上发现了一丝线索,但如今那个码头已经荒芜了。 那个码头是药王谷的人运输药材的,是他亲自特批给药王谷的。 药王谷的人一夜之间全部消失,就连药王谷在京城开的宝芝堂都关了,永瑞帝知道这件事肯定和宝芝堂有关系,但药王谷暂时他还得罪不起,因此将这件事压了下来,一直拖着没告诉老巫师。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传来急促的敲门声,侍卫打开门沉声问道:“何事这么急,非要打扰陛下清修?” 他知道陛下一向喜欢听喜事,不喜欢听灾情,死人这些悲观不好的事,一听到这敲门声就知道来人肯定汇报陛下不爱听的事。 那人走了进来,见到皇帝连忙跪下说道:“禀陛下,今年寒潮来临,连续下了十几天暴雪,就连江南富庶之地都未能幸免,京城周围已冻死五百多人,现在一天比一天死的人多。” 老皇帝明显也不高兴,他只有在这个殿内才会觉得身心宁静,所以每日除了上朝,其余的时间都躲在这里图个清静,正好顺便督促老巫师二人。 果然说的是不中听的事,永瑞帝冷哼了一声:“天天说寒潮,朝堂上说,下朝了还说,有完没完? 冬天能没有寒潮吗?没寒潮还叫冬天吗?大惊小怪,就这也叫急事,非得来打扰朕?” “不是的,陛下,江南地区今年夏季经历了水灾,现在又是雪灾,所以……所以……有人造反了。” “什么?谁敢造反?”老皇帝吓得后退几步,他最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大家一团和气不好嘛,非要一个个来逼他。 严家和吴家逼他放权,逼他将朝堂上重要的位置给他们,逼他将他们的女儿娶进来,一个要做皇后,一个要做贵妃。 逼他亲手杀了自己最爱的女人和儿子,还好他机灵将儿子送走了,找了个尸体代替儿子的尸体。 但他终究还是将最爱女人的娘家灭了,最可气的姚家的钱财还入了他的手。 现在还想他早死,好给他的儿子腾地,想的美,偏不给他们腾地,他还要活得长些,气死他们。 永瑞帝一直重视傅言澈就是因为防止边关外敌入侵,也是怕国内有人造反,毕竟北境这一年来真的很惨,江南都有寒潮,北境肯定也好不了,旱灾才结束,又来雪灾,烦死了。 他捂着自己的耳朵,不愿意听北境传来的消息,无非就是旱灾又死了多少人,有多少流民往南逃。 他每天躲在这里养生,特别怕听到哪里又有灾难了,这个老东西太没眼力劲了,这种事还是禀报到他这里了。 “还有吗?”老皇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一句:“不是让你们不要报这些吗?有事明日上早朝再说不行吗?非得让朕休息都休息不好?明知道朕身体不好,还来干扰,你们据心何在?” 来人惊恐万分,但还是硬着头皮,颤颤巍巍地说道:“回陛下,陛下不肯臣汇报的是北境的事,没有说江南那边的事不能告诉陛下。” “你这意思是北境也有问题?北境有傅言澈在,能有什么事?要银子要粮食让户部的人解决便是,找朕有何用,北境谁敢造反不成?” 老皇帝不太相信北境能出大事,镇北军二十万人,西北军十五万人,一共三十五万人全部在傅言澈手里,整个北境固若金汤,谁敢造反?他对傅言澈放心得很。 傅言澈对他一向忠心耿耿,又很听话,除了在婚事上有些叛逆,其他都还好。 现在婚事也解决了,赐婚圣旨已到了北境,他也算是解决了一件大事,总算对他死去的娘有了交代。 老皇帝想到这里,用责怪的眼神看向来人,这不是没事找事吗?寒潮,雪灾什么的,北境找傅言澈就行,他留着这个儿子的目的就是稳固北境的,一个皇家血脉,他的亲儿子手中有权有军队,他肯定是不放心的。 就想让他把三十五万精锐军队交到太子或四皇子,五皇子手中肯定不行。 皇后当初自作主张非要将西北军十五万人交到吴承风那个蠢货手里,他之所以答应,是因为那几个副将都是他安插的人,要结果吴承风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那不过是权宜之计,稳住吴家。 你当他真相信吴家,真心甘情愿将西北国十五万人交到太子手中,怎么可能? 但傅言澈不同,傅言澈不知道自己是皇子,他只是一个忠心耿耿的边关将军,他若拥兵自重就是造反。 也正因为这样的身份,他才放心。 来人战战兢兢说道:“回陛下,北境有大问题,是北境的随州军,傅大将军离得远,也不知道什么原因,随州军突然就发展壮大了,最可怕的是他们一向很低调,将军队分到几个地方,我们的人最近才打听到这个消息。” 原本站在一旁听八卦一样的中年男人听到随州二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随州怎么啦?就随州那两万人还能造反,给十个胆子给宋玉清,他也不敢造反。”他嗤笑道,宋玉清也就是侥幸杀了他二哥,又夺回随州城,他只是现在没空回随州料理宋玉清,还真当自己的随州的土皇帝了,真是笑话。 宋玉清是什么样的人他还能不清楚,那人不过是个武夫而已,并没有太多的智谋,这样的人他能对付得了一次,就能对付第二次,还造反,骗谁呢? 中年男人不屑一顾地想着。 来人朝他行了一礼说道:“宋三爷,你有所不知,如今的宋玉清在随州已经有十五万大军了,寒潮一来,整个北境的灾民全都拥向随州。 听说在随州参军还挑人呢,专挑身体素质好,长得强壮的人,听说宋玉清发话,到开春前,随州军要超过二十万,离开春只有不到一个月,也就是说不到一个月时间,人们要挑到五万精锐人马。” “你说什么?宋玉清胆子那么大,这才几个月,都十五万大军了。”老皇帝差点摔倒,被身边的秋公公一把扶住,这才险险地站稳。 “这怎么可能?”他依然不敢相信刚才听到的。 第307章 宣傅言澈进京成亲 “陛下,这件事是真的,我们收买了几个灾民,那几个人已经成功进了随州军,据他们传出来的消息,说随州军每天都能吃上糙米粉混白面的馍馍,一顿可以分到两个呢。 而且不止参军的人有得吃,他们的家人去帮忙安置灾民也可以分到吃的和住的。 陛下,我们不能再什么都不管了,再不管,那些人都去投奔随州军了。” 来人苦口婆心地说着,他知道这些话皇帝不喜欢听,但要是再不说,东夏国就真的要变天了。 “大胆宋玉清,快,用灰鹰给傅言澈传信,让他率二十万大军去攻下随州城,杀了宋玉清,不,绑了他进京,我要亲自凌迟了他。”永瑞帝大怒,他胸口一阵紧促的抽疼。 “陛下,您不能动怒。”老巫师劝道,他们制作出来的回春丹还不够成熟,所有丹药都是有副作用的,老皇帝的身体年轻时被吴家下过慢性毒药,所以身体一直不好。 现在更是要将养着,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劝陛下尽量不要听那些让人暴怒的消息。 秋公公欲言又止,他是最了解陛下的身体,但有些话又不能不说,他低着头,默默地给永瑞帝吃了一枚丹药,然后又端来热水给他服下,一声不吭地给他顺着背。 永瑞帝慢慢的脸色好了很多,胸口也不疼了,这才看向秋公公。 “你刚才是有什么话要说吗?你个老东西,什么心思我还能不知道,说吧,我现在扛得住。” 他年轻时也不是这样脆弱的一个人,要不然也不会三下江南,微服私访,更不会碰上颖儿,将她带回宫中。 那时候的他也曾胸有丘壑,腹有乾坤,也曾想过让东夏国成为一个强国,只可惜他不知道何时中了毒,没有人知道是谁下的,也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下的,他的身体就这样越来越虚弱了。 所以后来后宫的嫔妃很多,而再也生不出孩子来,外面的人都说是严贵妃擅妒,心思恶毒,以吴皇后为首的那帮人要求严查,他也只是冷处理了。 严贵妃确实有些手段,颖贵妃也确实是严贵妃烧死的,但后宫嫔妃生不出孩子大半原因实是他身体太虚了。 唉!永瑞帝重重地叹了口气,给他下毒的人虽一直没查出来,但他猜测是吴国公府的人干的,所以熬到现在才将吴国公府抄了家,杀了吴国公,将吴皇后打入冷宫,甚至太子被严家打成残废,他也没有追究。 秋公公这才小心翼翼地说道:“陛下,前些日子,傅少将军,哦,现在应该叫傅大将军在京城时说过要娶那个林姑娘为妻,您不是反对了吗?” 老皇帝有些迷糊,林姑娘,是有这么一个女子能让傅言澈上心。 “这姑娘不是平信侯府的养女吗?和傅言澈有什么关系?”老皇帝越发想不通了,秋公公莫不是老糊涂了。 秋公公这才想起,林锦初是随州刺史宋玉清的孙女,这件事他没告诉永瑞帝,他也是最近才知道的,于是便说道:“据查,林锦初不仅是平信侯府的养女,还是宋玉清的亲孙女。” “你说什么?朕怎么越听越糊涂了,你们上次不是说过,姓林的那丫头什么抱错了,原来是村子里的,后来又换回去了,他怎么就成了宋玉清的孙女了,你们别以为朕老糊涂了,朕记得可清楚了。” 永瑞帝无论如何都无法将林锦初和宋玉清联系在一起,他们最好没有关系,否则还真有些麻烦,傅言澈可是他手里的王炸。 秋公公急得抓耳挠腮,他不知道如何解释,只说了一句:“陛下,此事说来话长,您还记得当年宋玉清在冀州时不是被人推下悬崖,重伤昏迷,后来被找到,治了好几个月才好了?” 老皇帝想了一下,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治好后,就去了南疆,那时候南疆那边打起来了。 他点点头,具体细节他不太清楚,那时候他身体不好,正好毒发作,朝中的事交给严家和吴家共同管理。 秋公公继续说道:“宋玉清被人推下悬崖时,他的儿子也在他身边,他儿子那时候还很小,就被村里的人抱走了,那孩子长大后娶妻就生了林姑娘。 现在林姑娘的父亲已被宋玉清认回去了,而且还成了随州军的大将,林姑娘也离开了平信侯府,回了随州。” 老皇帝听得有些绕,他不关心其中的门门道道,只关心一样,林锦初也回了随州,林锦初是宋玉清的亲孙女,这件事很重要,如果事实真是如此,那么傅言澈带兵打随州这件事就要仔细考量了。 “让灰鹰传信,宣傅言澈回京成亲,朕不是已经下了赐婚圣旨了吗?他回京成亲也是正常,原来的将军府太小了,重新选一处大一点的将军府给他吧,另外在他回到京城前,派人清理,装饰好,该买的东西买齐。” 秋公公和旁边的老臣子一旁点头称是,并将这些记了下来。 永瑞帝又道:“拨一些国库的银子去赈灾,你是户部的,这事你来办,傅言澈的新宅子的花费,从朕的私库出银子吧。” 他说完又转头看向宋三爷宋玉显和老巫师:“你们要加紧研究,只要前朝的银子能找到,这一切困难都能解决。” 宋玉显的思绪还停留在平信侯府的养女是宋玉清的孙女,随州军有十五万人这一桩桩令人震惊的事上。 他从来没想过小小的随州竟有十五万军队,宋玉清竟然有后了,从前无论他们怎么折腾宋玉清,将他调往南疆,叫他让出刺史府,宋玉清都照做,那时候是因为他母亲成了继室,他和二哥都有儿子,而宋玉清无儿无女。 可宋玉清有儿子了,还有了孙女,而他的母亲和二哥都没了,只有他一家还在京城。 随州那个家他是回不去了。 他也想找到前朝留下来的银子啊,可如何找,从哪里开始找,一点头绪都没有。 当初他们在前朝的皇宫,也就是随州刺史府里面,每一个角落都找过,根本没有所谓的宝藏。 老巫师见他失了神,连忙推了推他,宋玉显这才回过神来。 “回陛下,我二人会尽力的。”宋玉显忙答道。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而且要快。”老皇帝有些不耐烦地说。 林锦初留在京城没有什么收获,便暂时回到了随州,休息了几天,又制作了不少毒药。 这一天,她抱着姚麟到了后面的宫殿,看秦风舅舅和文泽他们练得怎么样 第308章 齐三郎来了 林锦初走到平时他们练武的地方,也就是冷宫那边,那边几间宫殿连在一起,院子打通了,形成一个很大的练武场。 没想到,今日舅舅和那些孩子没在,只有一些穿着军服的工匠在用青石板铺路,又将冷宫的墙壁粉刷。 之所以有穿着军服的工匠,因为林锦初当时让祖父和父亲将所有有一技之长的人分开编队,叫工兵队。 工兵队又分得很细,有泥瓦匠,有铁匠,有木工,有会设计建筑的,还有会算账的,读过书会写字的,有考取功名的等等。 按这样的大类将这些人才组织起来,使得随州军涌现出一大批的人才,每个月军队里有各种比赛,所有的比赛都有奖品。 有文斗和武比,因此武术比赛中挖掘出不少精通战术的将领,然后将这些人集合起来,专门培训。 整个随州军风气大变,所有人都在努力,争取在下个月比赛中获得名次,既面子上有光,又能得到奖品,说不定还能被提拔。 这些当然都是林锦初从度娘那里搜出来的,再集合自己的一些经验,编写成册送给祖父和父亲。 不止祖父和父亲执行力强,就连陆寒陆青的执行国都很强,甚至连守在祖父身边的大凌子小凌子也成了千户,每天忙碌地训练新军。 而且陆寒还专门秘密从各个军中抽调出最精锐的一千人在刻苦地训练,林锦初给这支军队命名为玄甲军,其他军服是深灰色的,只有玄甲军则是一身特制的玄色面料,每个人都有护心镜。 另外还有弓箭手,也是从各个军中抽调出来的,这些人多数是猎户,也有一些本来箭术就不错,但埋没在军中,以前没发现的,现在通过比赛全都找了出来。 “锦初啊,你来啦!”有人在叫林锦初。 林锦初顺着声音找到那人,竟是齐三郎,他现在穿着军装林锦初差点认不出来了。 自从到了随州,齐三郎一直在军队里,所以林锦初也没见到过他,只听到祖父和父亲不时提起,说三郎叔天生就是将才。 “三郎叔,是你啊!”林锦初惊喜地叫道:“你怎么来了?” 齐三郎笑道:“我将齐明也送给秦风训练,这小子不爱读书,只爱武刀弄枪的,反而娇娇爱读书,天天准时去书院呢,锦初,我们都是托了你的福,要不然娇娇哪能有现在的生活。 就连你婶子每天也忙着在服装厂做军服,大将军还分了个二进的院子给我们一家住,这样的日子以前想都不敢想。” 林锦初知道三郎叔口中的大将军指的是祖父宋玉清,现在随州军已有十五万人,区区刺史可管不了那么多人,于是众人提议让祖父做大将军,大家心照不宣,也没有上报朝廷,因为上报朝廷,朝廷也不会批准的。 尤其是从京城将陆寒陆青的家人偷出来,他们早就和严贵妃一派成了仇,再也回不去了。 如今的随州一带,包括随州城及随州北边不少城镇乡村都自发归随州军所有。 祖父半推半就答应下来,这也是林锦初提前跟祖父说好的,军队不能一盘散沙,要有一个能主事的人,当然这个主事的人承担的责任也很大,要管将士们及其他们亲属的主食住行。 齐三郎又道:“齐明现在跟着他们在练武呢,这两日修葺这边,铺好路,刷好墙,再准备一些练武场要的器械和武器,我正好来了,就帮帮忙。” 他说着放下手中的石板,又将手清洗了一遍。 “我陪你去看看他们,趁这两天没下雪,我们要将这边修葺好。” 齐三郎还是那样正直开朗的性格,因为祖父是大将军,父亲是少将军,所以大家见到林锦初都特别客气,而齐三郎虽然客气,但却依然很亲近,一点都没有拘束的感觉。 这一点林锦初很欣慰,也很庆幸在逃荒路上遇到齐三郎这样的人,为祖父争取得一员大将。 走了几分钟,没想到他们竟在凤仪宫旁边,更让林锦初没想到的是,祖父今日竟也在,三十几个少年正有板有眼地在练武,祖父不时指导一下。 个子最高的是齐明,他已经十岁了,在这些孩子里年龄是最大的,文泽也长高了不少,也比以前壮实了。 见到林锦初,他明显很开心,但只是朝林锦初吐了一下舌头,继续听着祖父的口令在练习。 第309章 又进凤仪宫 林锦初不自觉地走进了凤仪宫,冥冥之中好像有某种牵引,她又走到梳妆台前,铜镜里她再一次看到那个长得和她一样的的女子,她没有像上次那样穿皇后服饰,而是一身劲装打扮。 只不过她这一次是站着的,见到林锦初朝她微微一笑,然后开始练起一套武功,林锦初觉得很好看,也跟着她练了几下,没想到得心应手,越练越有意思,加上她的灵力,掌风呼呼作响。 林锦初又跟着练了两遍,直到很熟练了,再抬起头,镜中人已经消失不见,林锦初一阵迷茫,要不是自己确实学会了一套完整的拳脚功夫,她都怀疑自己产生了幻觉。 真不是幻觉,前朝的皇后为什么会留下这套功法给自己呢?林锦初想不明白。 她走到院子里,用刚才的功法,对着一棵树打去,她用足了力气,一掌下去,没想到老树完全断开,哗啦一声巨响倒在地上。 她本意是想试一下这种功法威力如何,万万没想到这么霸道,当然她有灵力,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 “锦初,怎么啦?”齐三郎第一个冲了进来,秦风也跟着跑了过来,然后祖父,文泽,其他孩子都跟着进来了。 祖父也是有一段时间没见到林锦初了,平时林锦初送完粮食就回来了,有时候祖父不在营中,有时候看到了聊几句就回了。 宋玉清看到宫殿院子里一棵巨树倒在地上,那树应该有很多年了,他还记得他小时候母亲在凤仪宫住过一段时间,后来才搬回宋府,结果没过多久,母亲就病逝了。 那个时候这棵大树就在,只不过这棵树现在如这凤仪宫一样已经枯死了。 林锦初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对祖父说道:“我学了一套功法,就想试试,没想到这么大的威力。” 宋玉清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孙女小小的人儿竟有这么大力气,他又惊又喜,孙女越厉害,他越开心,他老宋家后继有人啊! 文泽也扑了上来,抱住林锦初的手臂:“姐,你也教我,好不好?” 他是怕了,自己比姐姐才小两岁,作为男子汉,什么都要姐姐保护,要姐姐操心,所以他平时比一般人练得刻苦,进步也很大。 除了练武,他的学业也没有丢,祖父将夫子请到军营,每天给他上课。 阿布拉这时候也跑过来抱着林锦初的手说道:“阿姐,我也想练,你也教我吧。” 不知道为何,林锦初总觉得今日得到这一套功法似乎不仅是教给她的,她看着眼前这四个孩子,再加上一个文泽,突然就想到了吴家地下室那个祭坛。 她指了指文泽,阿布拉,图卡,赵旭,克力巴说道:“你们五个跟着我来练一下。” 五个孩子很高兴,迅速排成一行,齐齐站到林锦初面前。 林锦初给每人吃了一粒雪莲丸,这才教起了他们刚才那一套功法。 功法并不难,只有九个动作,林锦初其实都不敢相信自己会有那样大的掌风,如果知道掌风这么厉害,她也舍不得直接打断那棵树,虽然那棵树枯萎了。 几个孩子学得很认真,林锦初教了几遍,他们就学会了,看他们一起练了很多遍,似乎并没有什么反应,林锦初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就在林锦初打算放弃了只教他们五个,让其他孩子也参与进来,一起练的时候,从凤仪宫里刮来一阵风,将他们六个人围在里面。 一时间风沙起,迷得所有人的眼睛什么都看不清。 第310章 空间再升级 林锦初不知道何时自己进了空间,空间里出现了几行闪闪发光的金色字: 今东齐五分天下,两百年后,天灾不断,战乱将起,万民皆苦,宝藏出世,用之于民,五星连珠,天下归一,自今日起,秦氏十五代女,萧氏十五代子,龙凤合璧,方得盛世安稳…… 原来如此,怪不得严贵妃非要她嫁给三皇子,想必作为前朝重臣的严家知道一些传闻,也正因为这些传闻,作为前朝皇后娘家人秦氏一脉还能活着,而秦霜和秦风之所以能活着,也是严家人刻意为之。 只不过他们知道得不多,只知道秦氏女嫁给萧氏子就行,所以上一世,也就是原书中,就是原主嫁给三皇子。 但原书中并没有五星连珠,也没有天下归一,很可能是没有找到五个孩子,也有可能萧氏子嗣指的并不是三皇子,而是傅言澈。 而五星合璧想必就是指这五个国家的孩子,这也是大巫他们知道一点,不过应该感谢他们,如果没有在吴国公府找到那四个孩子,再加上文泽,林锦初很难找得齐这五个人。 想必这五个孩子将是五个国家的栋梁,除了文泽,他们其余四个都是皇家子嗣,既然要天下归一,想必以后就没有五个国家,那这五个孩子是什么意思呢? 除了是国之栋梁外,是不是意味着天下归一也要靠这五个孩子的努力呢? 林锦初这样猜测着。 还有宝藏将用于天灾和战乱之中的百姓,用于天下归一,也就是说这些前朝的宝藏她可以用了。 金色的字慢慢消散,就在此时,空间突然就大了很多,多出了成片的良田和牧场,远处还有森林和高山。 天上开始飘起了白云,仔细看,还能看到白云正在被风刮着在移动。 林锦初看着一大片牧场,心里犯嘀咕:牧场有什么用,自从空间有灵气后,其他活着的动物根本进不来,除了第一批进来空间的动物,还有乌骓外,一只活鸡,一只小鸟都没能进来过。 就在这时,她忽然看到牧场那边多了几十匹马,正在埋头吃着青草,这些马是从哪里来的,总不能是凭空进来的吧? 林锦初正狐疑地看着远处的马,然后就听到凤仪宫外面有人在叫:“我的马,我的马呢,马怎么突然不见了?” 原来是三郎叔,还有祖父,另外还有那些修葺冷宫那边的工兵过来时骑的马。 这是不是说明从现在开始,其他人也可以进空间了,只要她想带谁进来,谁就能进来。 她试着用意念说一句:“祖父进空间来。” 连续叫了两声,祖父宋玉清都没有能进来空间,林锦初猜测,应该是动物可以用意念召唤进来,而人不行,或许人要亲自带进来。 她冲进别墅,别墅还是那样,没什么变化,只有别墅院子里的花开得更盛了,而且花的面积也比以前大了许多。 她进了一楼的餐厅,小方桌上的红豆不见了,桌子上多了一沓白纸和一支笔,纸上写着一行字:“锦初,现在不用红豆拼字了,直接用纸写就可以出来了,而且似乎没限制字数。” 这是妈妈的笔迹,林锦初眼泪刷地流了下来,好久没看到妈妈写的字了,现在能写信,真好。 她收好妈妈写的信,他细折叠好,小心地放袖子里,准备一会儿专门用一上盒子装着这些信。 林锦初擦了一下眼泪,她在纸上写道:“那太好了,爸妈,我现在过得很好,你们放心,需要什么就跟我说,我这里什么都有。” “好,好,能看到你写的信爸妈真是太高兴了,你的笔迹我们认得,现在才实打实地知道对面真的是你。”这次是爸写的信。 “爸妈,我现在在一个平行世界里,这里是古代,我也不知道像我们的哪个朝代,叫东夏国,还有,宋司礼真的来这里了,他现在叫傅言澈,我们都很好。” 林锦初写的信被抽走,紧接着爸妈写的信又出现了:“那可真好,你们好好相处,早点成家,这样爸妈就放心了。” “嗯,会的,爸妈,你们多保重,有空再聊,我们忙啦!”林锦初想出空间看看,刚才外面漫天都是沙尘,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 “去忙吧,知道你好好的,我们踏实了。”这是妈妈写的,妈妈的字很娟秀清雅,字如其人。 林锦初看着信仿佛爸妈正站在她面前和她说着话,这种感觉比用红豆拼字方便和真实多了。 她收好所有的信,走出别墅,找到架子上一个锦盒,将信放了进去。 她出了空间,外面还是看不见人,只依稀看到人影在风沙中挥手,奇怪的是林锦初一出空间,这些风沙马上就不见了。 “锦初,你没事吧?”祖父走到林锦初跟前关心地问道,刚才风沙太大,他走不过来,而且也顾不上其他人。 “我没事,祖父,大家都还好吧?”林锦初也顺便问了一句,她当然知道大家肯定都不会有事,这又不是自然刮来的风沙,目的也不是伤害大家,只不过是障眼法。 大家纷纷摇头,个个都很奇怪,明明刚才风沙那么大,但衣服上一粒沙子都没有,就连脸上一点灰尘都没有。 “莫不是妖风?”阿布拉说道,他动了动自己的手臂:“奇怪,我好像力气大了不少。” 其他四个,包括文泽,也跟着挥舞了几下,文泽还主动和身边的克力巴对打起来,因为他听说克力巴是鞑靼人,第一想法就是他一定要打败克力巴。 尤其听说克力巴是鞑靼的皇室中人,这个想法更加坚定,现在力气大了,便主动挑克力巴来打。 阿布拉和赵旭站在旁边看着他们两个打了几十个回合都没有分出胜负,便也手痒痒。 “咱俩也过几招?”赵旭说道。 “来就来,出招吧。”阿布拉不惹事也不怕事,他一向很开朗爱笑,尤其喜欢粘着林锦初,性格很好,对所有人都很友爱。 第311章 宫中出事 于是这两个人也打了起来,只有苍璃国的图卡一个人呆呆地站着,看着他们对打。 打到第五十回合的时候,文泽终于胜了克力巴,克力巴累得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文泽并没有骄傲,而是走向图卡,文泽从书中知道,除了鞑靼人是最坏的,另一个就是苍璃国的人,然后就是南月国的人赵旭,只有西炎国的人最近安分些,因为他们国家内乱严重。 看着高出自己半个头的文泽站在自己面前,图卡愣了,因为在他的印象里,文泽长得秀气好看,像个文弱书生的样子,没想到打起架来这么厉害。 他当然不知道,文泽一直以来都是梧桐水当普通水一样的喝,后来又是雪莲丸当糖丸吃,身体早就淬炼得比一般人好太多。 若不是他学练武时间太晚,同辈人里面有几个能是他的对手。 图卡是这五个人里面年纪最小的,他还不到六岁,但他三岁就开始练武,底子很好。 “文泽,手里轻一点,别伤着图卡。”祖父叮嘱道,林锦初却从这话里听出一点得瑟,大概祖父也不知道文泽竟这么厉害吧? “我不要他让,放马过来。”图卡也不甘示弱,文泽比他年龄大两岁多一点,但文泽刚才已打了克力巴,克力巴在文泽没来之前,是他们四个里面个子最大,力气最大,武功最高的。 让人想不到的是小小的图卡,竟和文泽打了个平手,两个人打到四十回合时,都趴在地上起不来了。 “好小子。”祖父欣赏地看了图卡一眼,秦风则得意地睨了一眼众人,似乎在说:“这些都是我的徒弟,我的功劳。” 齐三郎连忙将自己的儿子齐明拉到秦风跟前:“秦老弟,这儿还有一个徒弟你就也收下吧。” 秦风当然知道齐三郎,虽然他一路上都是痴傻状态,但有一段时间是间隙性的,时好时坏,只不过别人不知道而已,所以在那段时间,他却也看得真切,逃荒队伍里哪些人是人,哪些人是鬼。 他走上前,摸了几下齐明的骨架,点了点头:“是个好苗子,以后就跟着练,不过是来得迟,得排到第三十八了。” 齐明听到秦风表扬他,说他是个好苗子,高兴得差点跳起来,然后高兴得还不过三秒,就听到自己排第三十八。 看了一圈,前面三十七个,最大的八岁,最小的才五岁,自己一个十岁的大高个子排到最后。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无可奈何,谁让他爹现在才送他过来呢,他早就想来了,可他娘非要他去读书,读了几个月的书,天天简直就是要他的命。 几个月时间,就学会写自己的名字,全家人的名字,然后还学了一个词要度日如年。 他挠了挠自己的头,抬头一看自己的爹也面露尴尬的神情,忽然一下子就无所谓了。 他哼了一声说道:“只要能跟着师父练武,三十八就三十八,说不定以后师父收一百个徒弟,那我还是排在前面。 而且我现在排在第三十八,但我的武功争取在前十。” “好。”祖父大喝一声表示赞扬:“最怕的就是没有斗志,有决心肯下苦功,就没有做不成的事。” 齐明听到他的话,连忙朝宋玉清行了一礼,说道:“谢大将军的鼓励。” 宋玉清哈哈大笑:“这小子人小鬼大,挺会来事嘛,嗯,会做人,说起话来还文绉绉的,以后也跟着文泽继续读书。” 齐明一听连忙退后几步,连连摆手:“不,不,不,读书还是免了,我天生不是这块料,一读书就头晕想吐。” 宋玉清被他的话逗得又哈哈大笑,不过他很快就正式地说道:“就算将来想当将军,如果不读书,看不懂舆图,看不懂兵书,不会写信,也不会读信,那只能是一介武夫,成不了将军。” 齐明一向崇拜自己的父亲,父亲不过是个村子里的猎户,如今也当上了将军,他将来肯定也是奔着将军去的。 “可我爹还有知远叔……”他说到这里突然就不敢再说下去了,知远叔可是大将军的亲儿子,他怎么能拿知远叔来说事呢。 宋玉清笑道:“你父亲和你知远叔以前读的书少,但自从参了军后,每天一有空就读书写字,你问问你爹,是不是后悔以前读的书太少,不过他们不是不爱读书,而是以前家里穷,读不起书。 现在有夫子教你们读书,怎么,你还不想读书吗?” 齐明听了他的话,看了看自家爹,见平时英勇无比的爹现在像个害羞的小姑娘似的,看来大将军说得对。 难怪这几个月阿爹难得回家一趟,还比以前瘦了,原来爹这么努力啊! 他下了决心:“行,我听大将军爷爷的,以后我跟着文泽他们读书练武,保证以后能读得懂信,会写信。” 齐三郎没想到还有这好事,不仅让儿子拜了个好师父,还让儿子主动要求读书写字。 他简直欣喜若狂,恨不得跪下来拜一拜大将军,心里再一次庆幸自己当时在逃荒路上跟对了人。 如今的身份和从前相差十万八千里,自家两个孩子也能按部就班地学习,妻子也在服装厂,每月还有薪水,而且还能照顾家里。 更重要的是再也不用颠沛流离,吃上顿没下顿。 林锦初这时候说道:“今天我将那一套功法教会你们所有人,从明天开始,你们就好好跟着你们师父和夫子学习了。” 宋玉清其实有些好奇自家孙女什么时候学得这么厉害的功法,因为他来过两次教这些孩子,他是知道这五个孩子无论是力度也好,武功也好,并没有今天表现出来的那样厉害。 孙女太出色了,没有人能配得上自家孙女,怎么办?宋玉清在心里嘀咕着。 也不知道傅言澈那小子现在怎么样,镇北军里面那么多牛鬼蛇神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清理了。 林锦初一直教到天快黑,才回到自己住处,祖父早就和三郎一起回了军营,当然,那些马喂饱后也都回到马厩。 林锦初进空间睡到半夜,又坐到小苍梧背上去了京城,没想到空间升级,小苍梧的飞行速度和耐力也有了提升,只用了两个时辰就到了京城。 见天还未亮,又进了空间睡了一觉,等茶馆开了门,这才在空间梳洗穿戴好,去了茶馆。 才刚找到个位置坐下,就听到旁边有人说道:“听说了吗?昨天下午宫里听到爆炸声,这事大家都知道吧?” “知道,知道,那声音大着呢,我们昨天都听到了,快说说是怎么回事?”到茶馆来无非就是听听八卦,来消遣消遣的,大家都很爱打破砂锅问到底。 如果明知道宫里出了事,但就是一直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为何会出事,这些搞不清楚就会让人抓耳挠腮,让人寝食难安,那种感觉就像猫抓心一样。 所以旁边不远处的一个桌子边一下子围满了人。 第312章 村子里的暴行 林锦初的耳力很好,她边喝茶边听着旁边传来的各种嘈杂的声音,不过,她已隐约猜出,宫里爆炸会不会和他们昨天五星连珠相关。 昨天那一阵妖风,哦,不,是凤仪宫刮来的风沙,确实挺吓人的,持续时间那么长,也是空间升级最厉害的一次。 土地凭空多了几乎是双倍,还有那一大片一望无际的牧场,一座高山,人和动物可以进空间,更重要的是她和父母可以写信。 现在的林锦初可谓是有如神助,信心满满。 能让她担心的是巴彦身边那个中年男人,他的法术不知道是什么来路,但真的很厉害。 还有一点就是皇帝的宫殿连她也进不去,里面有人会法术,会设结界,这一点也不能大意。 刚才说透露宫里消息的那人见自己身边围满了人,便慢条斯理地开了腔:“听宫里下值的人说,里面的人都受伤了,那宫殿好像在研制什么长生不老药……” “啥,长生不老药?”有人惊呼一声。 “老皇帝这是不打算让他儿子继位啊!想长生不老,自己一直当皇帝吗?”有人轻轻说道,仿佛发现了不得了的秘密,随即又捂住自己的嘴,知道这话他不能乱说。 这时候又有人插话道:“太子残废了,虽然没废,但也和废了没两样,不过是迟早的事,咱们东夏国怎么也不可能让一个四肢残废的人当皇帝。 三皇子又刚死了,还有两个皇子一个才十四,一个才十二,大概陛下就是因为这样才想多活几年吧?” “听说长生不老药早几年就开始了,那时候太子和三皇子还好好的。” “唉,每个皇帝都想霸着那个位置。”有人叹息道,但没有再说下去。 这时候有人突然说道:“既然爆炸了,那是不是长生不老药没研制出来啊!” “八成是了。” “怎么就爆炸了呢?”有人感到很遗憾。 “听说两个炼丹的高人被炸伤了,不过陛下没事。”知道消息的那人又说了一句。 “陛下没事就好,咱们东夏现在经不起折腾。” “哇,又下雪了,好不容易才停了两天,怎么又下了,快回去罗,天气越来越冷了,这个冬天怕是不好过。”有人看到外面又飘起了雪脱口而出。 “城门外还有不少流民,听说冻死饿死了不少人,附近山上的树皮,草根,甚至枯树叶都被灾民捡光了。” “太可怕了,怎么也没人赈灾啊!” “以前一有灾情吴家就开始派粥,现在他们没了……” 人群里一阵沉默,过了好一会儿有人说道:“吴家虽坏,贪了很多财,但不管是为面子也好,作秀也好,但实打实出钱出力赈灾。” “那严家呢?” “严家听说被贼光顾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这些人都不过是作秀,做给人看的,最重要的还是朝廷应该派人赈灾,安置这些人。” “可不能安置到城里来,那样城里就乱套了……” 林锦初默默地听着这些七嘴八舌的话,再抬头看向窗外,才过了一会儿,雪越下越大了。 京城的大门紧闭,不给任何流民进城,而城里的人似乎一点没受寒潮的影响,该喝茶的喝茶,该逛街的逛街。 茶馆里的贵妇贵女们讨论的依然是哪个面霜好用,哪个店铺里卖的云锦好看,哪个款式的首饰时尚,哪个酒楼的羊肉好吃,甚至还有人讨论四皇子五皇子哪个更好看,哪个被选中当太子,京城中哪些贵女有望成为他们的正妃和侧妃。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果然映照了当下。 祖父在随州周边的地方都设了驿站,方便到随州投奔的难民有个热饭吃,有口热水喝,随州城更是敞开大门迎接东夏国所有的难民进入。 林锦初出了茶馆,雪下得很大,街上人越来越少,她走到那些包子馒头店里将余下的包子馒头全都买下,然后小苍梧带着她出了城。 京城如今只给出不给入,城外到处都是流民,京城的城门紧闭,周边的城镇和村子就遭了殃,很多烧杀抢掠的。 林锦初刚到了一处隐蔽处让小苍梧进了空间,自己则拿了两袋馒头出来,就看到不远处的村子里有十几个男子在抢劫,有一处房子还被点着了。 林锦初将馒头收进空间,拿出连弩朝村子里冲去。 一到那些人跟前,就看到地上躺着几具尸体,屋子里还有女子的呼救声和惨叫声,不用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林锦初血往脑门上涌,她最受不了这种场景,于是手中的连弩朝那些人射去,外面十几个人一下子就全被射中,林锦初现在为了省事,箭上全涂了毒药。 解决了外面这些人,又冲进屋里,正好碰到一个提着裤子往外走的男子。 “咦,这小娘们更俊,来,来让……”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林锦初用连弩顶着他的咽喉,一箭射死,双眼瞪得老大,死死看着林锦初。 “畜生!”林锦初嫌弃地将他踢开,这时候屋子里的另外两个男人听到动静也往外面走。 林锦初当然没放过,没等他们开口,就一箭一个射死了。 里面有两个女人,有一个已经死了,眼睛睁得老大,地上还有两个孩子也死了,还有另一个女人眼神已经麻木。 林锦初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做,她鼻子一酸就朝外面走。 沿着村子的小路,一直朝前走,又遇到几拨流民,都给她杀了。 这时候林锦初看到十几个壮汉朝她这边走来,他们手里个个都拿着大刀,但穿着整洁,看上去和外面的流民不太一样,应该是本村的人。 但林锦初不敢大意,举着连弩对着他们。 “小姑娘,别怕,我们是这个村子里的,这是我村长,我们的人看到你在杀那些恶人,这才通知我们过来救你,怕你一个小姑娘出什么意外。”一个中年男子对林锦初说道。 林锦初听到这里,放下连弩对那些人说道:“你们留在这里不安全,为何不带上村子的人北上到随州,那边有粮食,而且还会安置好所有的灾民。” 第313章 你们都向北去随州 这时候一个年长的老人,也就是刚才那人介绍的村长说道:“唉,我们也听说了,可正因为这样,一路上都有关卡,不给我们北上,我们这儿离随州并不远,而且听说他们在随州辖区内都设了驿站,有木炭,有粮食。 还没有人敢作乱,驴车到随州城要十天左右,但到随州辖区只有五六天就到了,可就这五六天的路程,高了三道关卡,我们过不去啊! 现在越来越多的流民从四面八方涌往京城,我们这些离京城不远的村子就遭殃。 林锦初一想,不就三道关卡吗?她去解决了就行。 于是她对村长说道:“你们这一带的村子你们可熟悉?往随州去的三道关卡我去解决,你们连夜将附近村子的人叫了一起去随州吧,要不然再待下去,迟早一个都活不了。” 她想到自己买那些馒头和包子,于是又说道:“我准备了一些馒头和包子,一会儿你们都带上吧。” 那些人看了看林锦初,脸上有些怀疑:“小姑娘,你才多大,十三四岁吧,凭你一个人能拔了那三个关卡吗,要知道每个关卡都有军队守着,几百号人呢,你可别大意送了命。” 林锦初笑道:“老伯,我今晚在你们村子都杀了数百人,这些人饿极了,可不比当兵的弱。” 那些人震惊地看着林锦初:“难道村子里被杀的那些恶人竟都是你一人所为?我们还以为有其他人和你一起呢? 小姑娘,你可真了不起,今天救了我们全村人的命,要不是你在,怕是到明天,我们这个村要被灭光了。 行,就冲这一点,我们今晚就离开这里,你们几个到周围几个村找他们的村长,一起到前面的官道上去,我们人越多越安全。”老村长朝身边几个年轻男子说道。 “好的,我们这就去。”几个人朝村长点点头就离开了。 林锦初又对村长说道:“我今晚就往北走,保证会将三个关卡都拔了,你们一路上多联系一些人去随州,人越多越安全,只要到了随州境内就安全了。 我刚在前面那个屋里放了些粮食,这些粮食你们带上吧。” 她刚才一路杀过来,离这儿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空屋子,她记得很清楚。 她说着指了指那个不远处的屋子,她边说边朝那屋子走去。 村长几个人半信半疑地远远跟着她。 林锦初推开门,从空间里拿出所有的馒头和包子,又拿出十几袋米面,还有一些以前逃荒时用的水囊,她也一直没舍得丢了,又拿出一些木柴,这些木柴她差点忘记了,放在空间货架旁边。 还是当初从林家拿来的,一直也没用。 现在暴雪天气,既然是雪灾,想必后面还有大雪下,一路上不一定捡得到木柴,就现在树木和干草全都埋在积雪下边。 将这些都放下后,她这才打开门。 村子里的那些人正好也走到院子里,林锦初对他们说道:“你们看看,先将就着用,也就五六天时间就到随州了,照这样下去,暴雪天气很可能会越来越严重,就算没有这些流民杀人,你们迟早也要离开这里。” 老村长走进屋里,见里面有这么多白米和白面,还有几大袋子热气腾腾的馒头和包子,甚至还有木柴。 “这……这些都是小姑娘你带来的吗?”老村长有些迷糊,一个小姑娘怎么能拿这么多东西,更奇怪的是包子馒头还是热的,这怎么想都很奇怪。 但他并没有再问,有吃的就行,村子里的粮食前前后后来了好几批的人,有流民,甚至还有官兵都来村子里抢粮。 之前几批人只是抢粮,并没有杀人,今晚他们抢不到粮食了,直接就杀人。 林锦初答道:“哦,人是我杀的,但这些是我的同伴送来的,我们本来是想救济一下城外的流民,正好看到有人在你们村子里作恶,所有就直接来这里了,正好你们也需要粮食,就先给你们吧。” 老村长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这些粮食,木柴对他们来说太重要了,简直就是救命恩人呐! 这些人差点就要给林锦初下跪了,被林锦初拦住了。 “你们早作准备,快点离开这里,现在雪还不算大,就怕明天雪会越来越大,这一路上你们要克服困难才能到随州,不过我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能到随州,就再也不会挨饿,更不会有人抢劫杀你们。 我还要去看一看其他灾民,哦,你们到了随州,报上我的名,就说是林姑娘让你们去随州的,他们就知道了。” 她走了几步又叮嘱道:“只带上粮食,水,衣服和这些木柴或木炭即可,东西越少越好,也就几天功夫,到了随州什么都有,我就是怕后面几天如果东西多拖慢行程,会遇到暴雪天气,那样,你们就很危险。” 老村长点点头应道:“林姑娘,大恩不言谢,我们都听姑娘的,一会儿将死的人挖个坑埋了,很快就出发,还请姑娘放心。” 林锦初朝村长道了一声:“好,记住,越快越好,活着的人更重要。” 她说完就朝村外走去,打算再在附近看看,然后就去收拾那三个关卡的人。 官道两旁有很多流民,还有一些尸体也没人埋了,就一直放在路上,有几个野狗正在啃食尸体,大概因为天气太冷,尸体都冻僵了,倒没有闻到臭味。 尸体身上的衣服很多都被人偷了,瘦骨嶙峋的光着身子躺在雪地里,幸亏雪盖住了大半个身子。 还有人在雪地里烤着火,火堆上架上肉,林锦初不敢看,直接就离开了。 林锦初一路向北,也不看这些人了,而是准备拔了三处关卡之后,直接回随州,既然关卡破了,那就可以带一些军队往这边再挪一点,可以更好的接收从南边过去的流民。 从京城到随州,中间只有一座大城就是淮州,其余的都是县城和小镇,所谓的关卡,就是两个县城舒县和余县,再加淮州城。 另一条道因为龙潭山上的瀑布一直向下流形成了一条大河,反而从荆城通往京城的官道不好走了。 舒县离京城最近,林锦初当然没有自己走路过去,坐在小苍梧的背上转眼间就到了。 县城的城墙很矮,林锦初轻松就翻了过去,往京城这边的南门紧闭,林锦初很快就找到县衙,刚翻身进去,就看到有一个黑影也跳了进去。 第314章 再次遇到傅言澈 林锦初警觉地举起连弩,对准那人正要射时,那人却轻轻叫道:“锦初,是我。” 那人拿掉脸上遮面的黑布,月光下林锦初看到那人竟是傅言澈,其实刚才她已经闻到对方身上隐约传来淡淡的冷木香,这是傅言澈平时爱熏衣服的香味。 但林锦初没朝傅言澈身上想,因为她知道傅言澈正在北疆。 “傅大哥,你怎么会在这里?”她压低声音问道。 傅言澈想到皇帝传信让他回京成亲,怕说出来让林锦初多心,他当然不是想和赐婚的胡月馨成亲,只是想回来看看老皇帝现在究竟如何? 他去了随州军营,见到了林锦初的祖父,将皇帝的传旨告诉了宋玉清,并再三表示,赐婚圣旨已毁。 “我回京办了点事,正好路过,听说北上随州的灾民被三道关卡拦住,于是回了趟随州,从你祖父那里带了些人。” 林锦初没想到傅言澈和她的想法不谋而合,有了傅言澈,这下子事件更容易了。 “前面淮州城和余县怎么样?”她问道,也没再问他进京做什么。 “那两座城已被我们悄悄拿下,淮州知府已被杀,那人是严家的走狗,两座城的军队已归随州军。 余县太小,本身没有驻军,只有几十个衙役,你祖父让我带来的人现在已去解决那个捕头,这里住的是县令,我也打听过了,也是严家的亲戚,平时作恶多端,鱼肉百姓,早就该死。” 傅言澈不愧是大将军,想的就是周到,连这些人的底细都打听清楚了。 “那就直接杀了,让我们的人接管这座县城,以后想投奔随州军的人灾民就方便多了。”林锦初不自觉地将随州军和傅言澈都划归我们。 傅言澈点点头,说了个嗯字,但嘴角却不自觉地上扬,他反复咀嚼这个我们二字,第一次有了一种,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一家人不说两家的话的意味。 自从拿下前面两座城池,他已传信让宋玉清再派人占领北境的其他城池,趁着现在天寒地冻,大灾来临,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半璧江山占领。 等到春天雪融了,皇帝知道了为时已晚。 “你在这里等着我,杀人的事交给我,别脏了你的手。”说得好像林锦初没杀过人似的。 “好,你注意安全。”林锦初说完,拿出一把抹了毒的连弩交给他。 傅言澈暗暗握了握手中的枪,又悄然放回衣袖里,说了句:“好。” 他接过连弩,正要朝里面走,林锦初突然问道:“你在外面,一定要带着手枪,子弹不够就问我拿,那东西杀伤力强。” “好。”傅言澈应了一声,又摸了一下袖子里的手枪,有点心虚。 林锦初站在外面等着,只听得几声音惨叫,然后从里面冲出来一个年轻女人。 她看到林锦初,见林锦初是个女子,便哀求道:“救我,我是县令的妻子,我母亲可是严贵妃的表妹,只要你救了我,我给你一千两银子。” 她说着便掏出一张银票递给林锦初:“这是一千两银子,快救我,送我去京城,等到了京城,再给你一千两。” “严贵妃的人?”林锦初反问一句,怎么哪儿都是严家的人,这东夏国都成了严家人的天下了。 “对,对,我母亲是贵妃娘娘的表妹,我是她的侄女。”县令夫人连忙应道,因为往常只要提起严贵妃和三皇子,没有人对她不恭敬,但现在三皇子已死,但贵妃娘娘还有两个儿子。 而且贵妃娘娘的这两个儿子是皇帝仅有的身体健全的儿子,将来皇位继承人只能是这二人中的一个,所以她们一家也水涨船高,整个东夏国除了吴家那一派的人,谁不对他们奉承和陪笑脸。 大把大把的银票往他们府里送,现在吴家也没了,他们严家一家独大。 她说完,脸上露出一抹得意,刚才哀求的眼神也变回平时的盛气凌人。 “只要你帮我,荣华富贵享之不……” 她还没说完,林锦初手中的连弩已经扣动,一支利箭扎在她的咽喉处。 林锦初拔出箭头,在那女子身上擦了擦,然后轻声对她说道:“严家的人能有什么好人,一个小小的县令的妻子,随随便便就能拿出一千两银票,外面那么多百姓等着救济,你们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饿死,冻死,也不肯打开城门。 他们并不是要你们救济,只是想通过你们的城池向北,就这都不肯答应,你们还算人吗?” 那女子想说什么,但张了张嘴没有说出来,林锦初从她衣袖里掏出十几张银票,全是千两一张的,她全部收了扔进空间。 女子咚地一声倒在地上,咽喉处不断往外冒血,见她死了,林锦初将她头上的金钗,金步摇,金项圈等首饰全部拔了下来。 果然是个有钱的,这些银子既然是来自百姓,那就用于百姓吧。 她现在也学会了秦风的那一套,只要杀了人第一时间就是搜身,把尸体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找出来,而且秦风已经教会了她,一般人会把最值钱的东西藏哪儿,暗卫一般藏哪儿等等。 她现在杀的人多了,已经轻车熟路,游刃有余。 林锦初走了进去,院子里躺了几具尸体,她走进一个房间,房间门口躺着两个衣着不凡的丫鬟和一个婆子。 这三个应该是县令夫人的,说明面前这个房间就是县令夫人住的,她抬脚进了房间。 房间里有灯,映照出女主子平日里的奢华生活,家具全是花梨木,各种首饰放满了整个妆奁,林锦初将整个房间里的东西全部收进空间,让小苍梧他们慢慢收拾。 东西才收进空间没多久,小苍梧就在床底发现了几处暗格,里面全是银票,还有一个木箱子里面装着几套头面。 “啧啧啧,小小县令夫人竟这么有钱,银票有五十多万,这些头面随便拿出来一套都价值不菲,全是珍贵玉石和赤金所制。” 青鸾也道:“当初吴家有些东西都比不上这些值钱,看来整个县的百姓都被他们一家压榨干净了。” 林锦初听他们这么一说,就又朝旁边一间屋子走去,卧房都这么多银票,那库房呢? 旁边连续两间都是库房,一间摆放的似乎都是嫁妆,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位夫人娘家给的嫁妆,反正全收了,林锦初看了看光秃秃的四面墙壁,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她出了库房,又走到院子里,见县令夫人卧室门口的一个丫鬟竟在挣扎着往外面爬,身后拖出一条血道,原来是个装死的,看样子伤得不轻。 林锦初走到她跟前,蹲下身手问她:“这县城里面,你们县令和夫人跟谁的关系最好?” 丫鬟没想到刚才自己装死还是没逃过,知道只有老老实实或许能求得一线生机。 于是便说:“城东的首富刘员外女儿嫁给夫人的远房表哥做了填房,他们和大人夫人的感情最好,另外还有粮商王家和县令大人也很好,那些对大人和夫人不好,不听话的,有的死了,有的被赶出了县城。” “你们夫人和大人来这个县多久了?”林锦初又问道。 第315章 找到很多粮食 “两年多,大人到这里来锻炼几年就要回京城的。”丫鬟边说嘴里已经往外涌出血。 “你跟了你们夫人多少年?”林锦初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这两个丫鬟身上的衣服特别光鲜,用的是一般丫鬟穿不起的衣料。 “我在夫人四岁时就跟了夫人,我母亲是夫人母亲身边的嬷嬷,求姑娘放过我,只要你放过我,我给你银票。”她说着朝自己胸口掏去。 又是个有银子的,林锦初暗暗地想,自小就跟着这位夫人且得宠的,看来恶事也没少做。 “你们夫人这些钱财都是从哪里来的?”林锦初知道丫鬟活不长,语速比刚才快了些,反正她是不可能救这府里的人。 “一些是首富送的,夫人将官府的盐运给了首富,不止府里这些银子,每年还会运送到京城给三皇子府。” “为什么关着城门,不给百姓向北?是不是皇帝下令的?” 丫鬟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不是皇帝下令的,皇帝没让关城门,关城门是大人和夫人的主意,他们怕灾民进来抢劫。 夫人,夫人说……” “说什么?” “说这些贱民死就死了。” “她该死,说出这样的话。”林锦初一拳重重地打在旁边的树上,树上落下一地的残叶和积雪。 丫鬟从胸口掏出一沓银票递给林锦初:“这是我所有的积蓄,只要你放过我,全给你。” 林锦初接过银票,数了数,大概有五百两,她朝丫鬟胸口看了看,扯开她的夹袄,里面有一个夹层,放着十几张千两银票和一些首饰。 “一个小小的丫鬟有这么多银票,真是奇怪。”林锦初看向那丫鬟说道,如果猜得没错,应该是刚才趁乱从县令夫人那里偷来的。 “是,是夫人的。” “府里的粮食在哪里?” 丫鬟举起手朝西边指了指,然后手就垂了下来。 林锦初叹了口气, 她又走到另一个丫鬟和婆子的尸体旁边,将她们身上藏着的银票和碎银子,首饰等全部找了出来都扔进空间。 然后就听到小苍梧在空间不停地发出啧啧声,这县令夫人当得是肥啊,真有钱。 林锦初又将其他尸体简单地搜了一下,那些人身上除了一个管家模样的身上搜出一千多两,其他人身上有的几十,有的几百两。 没看到傅言澈,林锦初便朝西边走去,那里有粮仓。 尽管知道有粮仓,但还是被眼前的粮食之多,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西边这个院子表面是院子,实际上被改造成仓库,里面装的全是白米和白面,只有一小部分是糙米。 数量之多,令人咋舌。 这些黑了心的东西,作为父母官,自己的粮食吃不完,都不给百姓派粥,还将受灾的百姓困在城外。 林锦初将这些粮食全部收进空间,在随州军没有真正进驻前,这些粮食任由放着,会引起骚乱。 傅言澈说已经送信到随州,也不知道来的是谁,只有在每个城池有驻军,沿路设点派粥,让灾民去到淮州,让随州和淮州都成为自家的。 刚走出那个院子,林锦初朝另一个院子走去,见几个鬼鬼祟祟的人正各自背着一个袋子往外跑。 “什么人?”林锦初大喝一声。 那些人跑得更快了,林锦初追了上去:“站住!”她喝道。 那几个人本来想跑的,结果见叫住他们的是个小姑娘,便不再害怕了。 其中一个人朝另一个使了使眼色,三个人朝林锦初包抄过来。 “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就不要怪我们了。”一个人狞笑道:“这货色怕是值不少银子。” 林锦初懒得理他们,举起连弩朝他们咽喉处各射两箭,速度之快,让他们所有人都措手不及。 这是长期使用连弩总结出来的经验,箭发好的情况下,射咽喉是最致命的,简单直接,死得透透的。 “你……你……”离林锦初最近的那个人指着林锦初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就挂了。 林锦初又一支一支将箭头拔出来扔进空间,从空间换了一把连弩出来,那些脏了的箭头小动物们会清洗,其中雪球最能帮得上忙。 这时候傅言澈因为听到她的声音大步走了出来。 见几个人都死了,林锦初正在翻尸体身上的银子,他连忙拉住她。 “这些男子的尸体一会儿我来搜,你搜女尸身上的就行。”哪怕现在是冬季,这些人穿得多,他也觉得挺膈应林锦初的,一种说不出的不舒服,让他阻止林锦初碰这些人。 “好。”林锦初应了一声,将这些人身上的布袋拿了下来,里面装的都是银子字画等,也没避着傅言澈,她直接扔进空间。 傅言澈一点都没有表现得奇怪,在那几个人身上搜了几百两银票,然后拉着林锦初往其他院子里走。 有些院子里搜出的银子,傅言澈已经堆在一边了,有的还没找出来,两个人不紧不慢地举着灯搜着每一具尸体,恨不得一两银子都不放过。 “刚才搜到粮仓,有很多粮食。”林锦初说道。 “好,有粮食就好,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粮食,等你祖父安排的军队到了,正式接管这里,就开门安置灾民。 现在城里我们的人太少,怕引起骚乱,只能从明天开始到城外派粥,设帐篷。” “好,我听你的安排,我们现在去城东吧,听说那里有个首富和粮商和县令关系很密切。”林锦初说道。 “好,那们现在过去。”傅言澈没有一丝犹豫就应了下来。 第316章 苍璃国五十万大军来了 林锦初和傅言澈不知道的是,此时皇宫早已乱作一团,在随州城前朝皇宫内五星连珠之时,不止是老巫师和宋玉显被炸成重伤,就连老皇帝也被反噬如今一病不起,肉眼可见地苍老了许多。 严贵妃的人守住皇帝的寝宫,又将皇后和太子看管起来,而宫里的政务被四皇子接手。 而陆寒带着五万大军驻守淮州城,而齐三郎则带领三万大军驻守舒县,凌平凌风则带领两万大军驻守余县,林锦初在三个城区都留下足够的粮食,而在这三个地方得到的银子则全部送回随州城让祖父和父亲按需要分配。 而傅言澈和林锦初则带领随州的两万最精锐的军队从带兵到荆城,到攻下荆城,总共用了一个月时间,至此,整个京城以北的地方都成了随州军的地盘。 之前,傅言澈让暮水和暮白一直留在随州城,听候林锦初调遣,此时也派上了用场,让暮白和暮水二人带兵守在荆城。 “傅大哥,我们该回边关看一看了,这一个多月时间只回了几次边关,开春了,恐怕边关不得安宁。”林锦初这段时间一直陪在傅言澈身边,陪着她打下荆城,她也和傅言澈一样身穿将军服,以宋大将军孙女的身份和傅言澈并肩作战。 “嗯,先把我们北境守好,萧承朗和萧承睿想当皇帝就由得他们先折腾去。”傅言澈当然知道皇宫发生的一切,现在还不是去京城最好的时机。 林锦初笑道:“严贵妃这个人机关算尽,当年逼着皇帝害死你母亲,可惜他这三个儿子却没有教好,一个不服一个,各有各的算计,本来吴家也除了,老皇帝也真正病重卧床不起,皇家子嗣除了一个别人不知道的你之外,明面只有严贵妃的两个儿子。 他们两个倒又开始斗了起来,真是好笑,如果我们这个时候进京,反而让他们变得一致对外,倒不如让他们二人你好好斗一斗,等两败俱伤之时,我们再进京。” 二人上了小苍梧的背,两个时辰后就到了武阳关。 一到武阳关,林锦初就进了空间,她需要补觉,而傅言澈仅睡了一个时辰,天一亮就被暮山叫醒。 “主子,敌军来犯。”他刚说完,守在武阳关城墙上的士兵吹起了敌军来袭的号角。 傅言澈翻身下了床,在暮山的帮助下匆忙穿好衣服,就往外面走。 “林姑娘呢?要不要叫上她?”暮山问道,随州那边的事他都听说了,知道林锦初的厉害。 林锦初来了边关好多次,暮山他们早已将自己住的地方收拾好专门给林锦初住,而他们几个则住在以前傅毅住的院子里,两个院子仅一墙之隔。 傅言澈看了看对面的房间,房门紧闭,他摇了摇头:“让她多睡一会儿吧。” 他说着走到门外,又将大门关上,对守门的几个侍卫说道:“你们声音小点,不可吵着林姑娘。” “放心吧,大将军。”几个侍卫哪敢怠慢,林锦初是随州军大将军的孙女早就在边军里传开了,见自家大将军和林姑娘同进同出,早就视他们为一对了。 更重要的是据说边军现在的军粮都是随州军送来的,虽然也没人看到有车送过来,但大家都认为应该是深夜自己不知道的时候送到的。 他们知道甚至连西北军那边的粮食都是随州送的,这恩情得多大。 这事其实经不住推敲,可关键是没人去推敲啊,一整个严冬,又是寒潮,又是雪灾,他们二十万北疆边军和十五万西北军一个都没被冻死饿死,个个都养得龙精虎猛的,哪个不感谢随州军的宋大将军。 林锦初当然知道自己送给他们的粮食好,那些粮食都是空间灵气养出来的,能不健康吗? 傅言澈站在高高的城楼上,看着城楼外面密密麻麻的苍璃军,巴彦这次是倾巢出动了。 巴彦骑在黑色的骏马上,旁边那个赫然是老龟,也是现在的图拉,他比之前瘦了不少,脸色更加黑了。 巴彦沉声道:“傅言澈,朕此次带来五十万大军,劝你还是投降吧。” 傅言澈冷笑道:“投降这两个字不属于我,你还是不要太狂妄了,先越得过我们这道防线再说。” 傅言澈这样说是有底气的,几年前姚家奉上百万两白银,让他们专门修高这座城楼,于是以前只有十米高的城楼,硬生生的修成了坚固的三十米高,而且城楼外面的极其倾斜的一个陡坡,敌人想攻上来很难。 只要在陡坡上倒上油,想爬上城楼几乎是不可能的。 巴彦手一挥,后面的人马上抬出一些麻布包,还有一些瓷器,瓦罐一样的东西。 这些傅言澈并不陌生,因为林锦初曾用过,也给了一部分他们,还教会暮山他们如何使用。 傅言澈顿时变了脸,巴彦怎么会用这个?他十分不解,林锦初曾在另一个时代生活过三十多年,她知道那个发达先进的国家用的武器十分精良,可巴彦并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他怎么可能会? 巴彦笑道:“是不是很吃惊,林锦初会的,怎么朕也会,让失望了,朕不仅会,而且比林锦初更先进,因为林锦初生活过的时代,朕也生活过十几年。” 傅言澈脸色更难看了,但他强忍着不适,继续听巴彦说话,他知道巴彦这个时候最希望看到的就是他退缩,他害怕,如果巴彦真的曾经生活在比林锦初还先进的时代,傅言澈其实心里是没底的。 因为兵家最忌惮的就是自己的底牌比敌人知道,然后让他更担心的话再次从巴彦的嘴里说了出来。 第317章 主人竟是小帝姬 “傅言澈,你可知道,林锦初有个空间?”巴彦继续得意地问道。 原来林锦初的那个百宝袋叫空间,傅言澈还是第一次知道,他当然知道林锦初有一个巨大的秘密,是不能告诉外人的,所以他知道,但他从来不问。 见傅言澈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巴彦又道:“那个空间曾经是朕的,朕前面两世曾拥有那个空间,所以空间里有什么,朕一清二楚。” 傅言澈心里咯噔一声,巴彦这话是什么意思,锦初那空间里面有什么,巴彦竟都知道,想到那空间是巴彦和锦初共有的,他心里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 “想不到苍璃国的皇帝竟说起了胡话,什么空间,本将军一点听不懂你说什么,我劝你还是赶紧离开,被把苍璃国这点军队都打没了,锦初当初救了你一命,没想到你就是这样报答她的,才回国坐上这个位置没几个月,翻脸就要打东夏国。” 他其实心里很慌,但他知道不能流露出来,如果巴彦真是前两世在未来时空生活过,那他恐怕要找锦初商量才行。 如果巴彦太强大,不如让锦初先回随州,光看巴彦身边那堆积如山的炸药包和攻城弩就知道来者不善。 “哈哈……傅言澈你竟不知道林锦初有空间,看来她并不信任你,没有告诉你她的秘密,可我却知道她的空间里面有什么,那个手枪和冲锋枪,还有里面的粮食,都是我以前在末世放进空间的。” 巴彦更加得意了,他笑得很狂,这一点上至少他已赢过傅言澈了,因为他知道空间是进不得其他人的,当初在末世有朋友想进他的空间躲避丧尸,可无论想什么办法,外人都进不了,结果他的朋友转眼就被丧尸吃了,哪怕他现在杀人无数,但前世那种场景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惊悚不安。 傅言澈听了这话,确实很不舒服,原来林锦初的那个空间外人进不去,难怪秦风和文泽他们似乎都不知道锦初那个空间的事,也没有人进过那个空间,但大家都知道锦初有一个秘密,他们这些人都在帮锦初保守这个秘密。 傅言澈心里不安的还有刚才巴彦所说的手枪和冲锋枪的事,巴彦能准确地说出手枪和冲锋枪,这就说明他刚才所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他真的曾经拥有过那个空间。 “哦,原来小苍梧所说的前两个主人是你啊!”林锦初的话突然传了过来,傅言澈侧过头,看到林锦初已站在他的身边。 她竟是笑着对巴彦说的,那笑里似乎带着嘲弄的意思,傅言澈不由得松了口气。 “什么小苍梧?”巴彦脸色一白问道,他最见不到林锦初瞧不起他,在神界林锦初宁愿自爆也不愿意嫁给他,那一刻他有一种生不如死的冲动,被林锦初狠狠地羞辱了。 明明在神界时,她对自己那样的温和,她的笑容是那样的美,可为什么她只喜欢朱雀就不能喜欢他,他并不比朱雀差,无论长相和地位。 为什么?他至今不能理解。 林锦初轻笑一声,然后小苍梧就破空而出,飞翔在低空。 林锦初指着小苍梧那傲娇的样对巴彦说道:“喏,他就是小苍梧啊!” 巴彦听不明白她说什么,忽然,他震惊地看向天空中振翅高飞的凤凰,声音颤抖地说道:“是那只没毛的鸡,可我在空间两世,他都只是没毛的,为什么现在是只凤凰?” 小苍梧朝巴彦飞过去,猛地冲向巴彦,吓得巴彦摔倒在地,他身边的人也跟着摔倒。 小苍梧逗弄了他一下,并没有继续,而是飞了起来,嘴里骂骂咧咧:“本尊早就告诉过你,本尊是凤凰,可你没本事,从来没理过我,连喂我都没有一点耐心。 哼,没用的东西,本尊告诉你,司命那老小子压根没给你机会让本尊为你服务,你这样的人不配成为我的主人。” 他说完飞到城墙上,立在林锦初身边。 司命星君在神界,正看着凡间的那面镜子,见小苍梧得意的样子,无奈地苦笑,这哪是他一个小小星君能决定的,能让巴彦有这两世的造化,已经是他尽了最大的努力。 这个举动虽不算作弊,但已是他权力的临界点,要是能让小苍梧在巴彦的空间里长大,他这个司命星君也做到头了。 他长长地松了口气,总算还完了巴彦母妃当年救他一命的人情,这个人情娘娘当初就说好了,若他真要还,就还到她唯一的牵挂巴彦身上吧。 巴彦怨恨地抬起头,瞪了天上一眼,旁边的人不明白,自家的陛下为什么要朝天上瞪眼睛,那凤凰现在并不在天上,已经飞到城墙上了,要瞪眼不是应该朝城墙上瞪吗? 众人搀扶着巴彦站了起来,巴彦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帝王服,为了这次亲征,他特地让人做了这件明黄色的铠甲,贵气十足。 傅言澈有什么,不过是个将军,他可是皇帝,而苍璃国擅于征战,国力比东夏国更强大的国家,这一点他又胜过傅言澈。 巴彦拍了拍腿上的灰尘,想想他现在武功比之前厉害了很多,而且龟叔也说过,他还有一个杀手锏能对付这个世界最强大的敌人。 想到这里,他抬起头对林锦初说道:“就算你有一只凤凰又能怎么样?你有的武器我都有,我的攻城弩是最先进的,比现在这个世界要先进几百年,我知道那些手枪数量并不多,冲锋枪也只有两把,所以靠这些,你赢不了我。 而我的炸药包却比你的先进,你信不信,我只要几个炸药包就能将这个城墙炸飞。” 林锦初知道他所说的不是虚话,如果巴彦真是末世那一位,他是在自己那个时代更后几百年,到那个时候,恐怕武器真的先进不少,光是看手枪就知道,那手枪在手里无论打多久都不会发烫,而且异常轻且薄。 他说着就让人将炸药包绑在攻城弩上,欲往城墙上发射。 但他并没有真正发射,而是再次朝林锦初说道:“锦初,我知道你是小帝姬,傅言澈是朱雀,可你应该明白,你父亲瞧不起我,同样也瞧不起朱雀,所以,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到我身边来。 我愿意为你打下整个江山,让所有的子民对你称臣,你将和朕一起站在最高处,俯视众生,成为朕唯一的皇后。” 林锦初听得云里雾里,什么小帝姬,什么朱雀,难道巴彦曾经认得她,她是小帝姬,哪里的小帝姬? 小帝姬的父亲又是谁? 而小苍梧的心里却翻起了滔天巨浪,小帝姬他和青鸾都知道啊,就是百花娘娘,也是天道的九公主,是整个神界最可爱的团宠。 我的天啊,他很生气此刻青鸾不在身边,而是在随州,这样的八卦不能立刻和青鸾分享,真是太折磨人了。 第318章 巴彦第一回合惨败 但此刻傅言澈却隐隐觉得巴彦的话他似乎有些懂,梦里他去过神界的事虽然记不得了,但偶尔还是能想起一点,虽然模糊,但小帝姬,天道这些词时不时就会蹦出来。 林锦初虽不知道小帝姬,朱雀这些,但想起青鸾说过,傅言澈很可能是神界的上神,来凡间历劫的等等。 那么是不是说明傅言澈就是朱雀,那傅言澈岂不是也是神鸟,一想到傅言澈也是神鸟,她不由得看了看小苍梧。 小苍梧哪能不明白主人的意思,他可是个大聪明,机灵着呢。 鸟怎么啦?鸟有什么不好?神界的那些上神,小仙的很多都是动物飞升到神界的,小苍梧暗暗地吐槽。 当然他只会在心里这样想,先不说林锦初是小帝姬这样尊贵的身份,就说她这个主人当得小苍梧还是十分满意的。 至少不像巴彦那个蠢货,无端占用了空间两世,白瞎了。 于是他小声说道:“主人,小帝姬,朱雀神君历劫过后就是上神,我和青鸾到了神界也会变成人的,我们两个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凤凰,而朱雀神君一脉早就都是神仙,和我们还是有区别的。 当然,区别不大,也就比我们高出稍稍一点点。” 他说完还用两只前爪比了比。 哦,原来是这样,林锦初哑然失笑,因为要比划大小,小苍梧几乎立了起来,那模样也太好玩了。 小苍梧又道:“你是天……”他的话没说完,一道天雷劈向小苍梧,小苍梧吓得一个激灵拉住林锦初就闪开了。 尽管闪得快,他美丽的羽毛还是被雷劈焦了一点。 小苍梧气得一跺脚,一只前爪朝天上指了指:“好你个臭雷公,想劈死本尊啊!等本尊回到天上跟你没完。” 说完心疼地看了看自己那一小片黑了的羽毛,嘴里骂骂咧咧不停。 他又转向林锦初:“抱歉啊,主人,你的身份看来我是不能说出来了,再说的话,我可能又要被劈成没毛的神鸟了。” 林锦初噗嗤一笑,她已经猜到大概了,无非自己是什么大人物的女儿吧?否则巴彦怎么会这样急切地要她做什么皇后。 巴彦这个人无利不起早,唯利是图,他的野心已经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了,想成为整个大陆唯一的霸主,因此,傅言澈和他的决战不可避免。 林锦初看向城墙下边的巴彦,冷冷地说道:“我是不可能嫁给你做什么皇后的,所以你就死了这个心。” 巴彦怒道:“凭什么?凭什么你一定要选傅言澈,他到底哪里比我好?在神界……” 他的话没说完,天上一道天雷也朝他劈了过来,雷来得太快,刚才那道雷劈向小苍梧时,他有多痛快,此时就有多狼狈。 来不及躲开,巴彦的头发被劈散开,象征着帝王尊荣的头冠滚到了地上,头发有一部分竖在头顶上,另一部分还在冒着黑烟,脸也熏黑了一半。 哪里还有刚才的盛气凌人。 小苍梧和林锦初都没忍住,就连傅言澈和站在旁边的将士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小苍梧笑得羽毛乱颤,差点站不稳,他朝天上说道:“这还差不多,这老小子总算做了一件好事,刚才本尊被你劈一道雷,算是打平了,不与你计较便是。” 巴彦气恼地又白了一眼天上,旁边的人憋着笑,老龟连忙拿出一块棉巾给巴彦擦脸。 恐怕只有他一个人真正心疼巴彦,知道他在东海时,母妃早逝,继母总是私下打压他,没有一个人给他好脸色。 拥有空间的前两世,虽出身要么是豪门,要么是皇族,但家族给他的温暖极其少,第一世在空间孤单的度过十年,第二世在暗牢里度过十年。 老龟心疼地看了看巴彦。 巴彦此时羞恼地对后面操作攻城弩的士兵说道:“你们给我放一箭炸穿这个城墙,让他们看看我们的厉害。 林锦初,既然你一意孤行,敬酒不吃要吃罚酒,那就要承担这个后果,你想要和傅言澈一起死,我就成全你。” 旁边的人连忙操作起攻城弩,巨大的攻城弩一看就威力十足,要三十个人同时操作,可同一时间射出一大六小七支箭,上面挂了炸药包,目测应该有三包。 攻城弩一发出,巴彦和众人迅速后退到安全的位置,得意地朝城墙这边看着,满怀激情地期待着城墙被炸开的精彩场面,他似乎已经看到自己炸开武阳关,一路向南,然后炸开随州城,淮州城,最后攻下东夏的京城,皇宫…… 林锦初朝小苍梧看了一眼,小苍梧早就准备好,主人的脑子里一有意念,他已经收到。 只见小苍梧一跃而起,朝城墙下飞去,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他对着那七支箭吹了一口火,那火一下子就点燃了向上疾飞的炸药包,炸药包顿时在苍璃军的低空炸开,爆炸声音震天动地,吓得下边的苍璃军捂住耳朵四散跑开,再不跑就等着被炸死,这个时候谁也顾不上谁,保命要紧。 就连巴彦身边的人也护着巴彦往远处跑,城墙上的众人捧腹大笑。 而此时的林锦初则朝小苍梧挥了挥手,小苍梧一个盘旋就到了城墙边,林锦初拉着傅言澈跃上小苍梧的背,飞到苍璃军的半空。 趁着到处都是一片烟火,她从空间拿出几包炸药,傅言澈点燃后扔向那些攻城弩,放炸药的地方,还有摆放武器的地方,人多的地方。 作为一个大将军,找准敌军的这些重要地方是他的本能,所以一投一个准。 他说往哪里飞,小苍梧就往哪里飞。 一顿狂轰乱炸,反正林锦初的炸药包就算没有巴彦做的先进,但效果就算差一点也无所谓,多扔几包就行,空间里准备了很多,她可是有一座硫磺山。 巴彦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林锦初会趁他们混乱时,投下这么多炸药,他是听说过随州军打鞑子军时用过炸药,但他没想到林锦初居然有那么多炸药。 “该死。”巴彦阴冷地看向烟雾缭绕中的城墙,和隐约看得到的那些正捧腹大笑的将士,还有半空飞来飞去的死凤凰。 他暗中操控起一支小型的攻城弩,那种攻城弩只需要一个人就能控制,是他改良过的,在烟雾慢慢变淡的那一刻,他朝小苍梧射出一箭。 那可是攻城弩,威力巨大,若被射中,不死也会重伤。 第319章 我只会比他更爱你 小苍梧在听到箭声离自己不远时,敏捷地闪开,他嘴里骂骂咧咧地看向又朝着自己准备射箭的巴彦,一个低空回旋,对着巴彦作势要喷火,巴彦吓得丢下攻城弩就往人群里逃。 “怂货!”小苍梧骂了一句。 就见林锦初朝苍璃军里人群密集地地方开始扔炸弹,这样的好机会,林锦初哪里能错过,最好这一次能把巴彦炸死,战争自然就结束了。 “撤,撤,快撤。”有人拼命地叫道。 紧接着苍璃大军在乱糟糟地往后撤,其实小苍梧刚才只是吓唬巴彦的,他不到万不得已,怎么可能随便喷火,就算现在空间连续升级多次,小苍梧这样大面积喷火也只可以一天使用两次,哪怕多一次都会重伤。 但这件事只有林锦初知道,巴彦不知道。 小苍梧第一次对着炸药包喷火吓着巴彦了,哪怕他现在武功比以前高深了不少,但对着小苍梧也使不上力。 苍璃军来得有多凶猛,退得就有多惨,死伤虽不算多,但此时军心已然涣散。 回到营帐,傅言澈对大家说道:“暮山,暮千,沈逸,王辰新,鲁庆,刘勇,你们亲自带着人,在边关巡逻,务必不要让苍璃军从小道进入我东夏国,尤其是那悬崖边,还有深山。” “是,大将军。”众人齐齐应了一声。 林锦初还是第一次看到傅言澈手下的这些副将,她明显地感觉到镇北军有了很大的变化。 布置完所有的事之后,傅言澈对林锦初说道:“锦初,你今晚带我去一趟皇宫,我有重要的事要做。” 他没有说要去做什么,林锦初也没有多问。 “好,那我们现在就出发。”趁着天黑,两人站在小苍梧的背上,静悄悄地离开了武阳关。 林锦初拿出一个汉堡递给了他。 “填一下肚子。”她说。 傅言澈还是第一次吃汉堡,但他却是认得的,因为在梦里他去过林锦初和宋司礼生活过的地方,如今拿在自己手上,有点不太真实。 几口吃完,林锦初又递上汽水,她发现自从空间再次升级后,好像很多东西都可以从别墅往外拿了,甚至连她以前存的金豆子都可以拿出别墅。 而她将金条和首饰放在一楼,父母同样也能拿走。 以前汽水这个东西,她在饭桌上是拿不到,也喝不着的,久而久之,父母就没再放桌子上了。 昨天她留了字条给父母,结果他们准备了各种饮品,又是汽水,又是冰红茶,甚至各种甜品。 汽水冰冰凉凉的,本就天气冷,就连傅言澈喝下去都打了个哆嗦。 “傻瓜,女孩子少喝这么凉的东西,以前就不准你喝,怎么?现在这个毛病还是改不了啊!你爸妈以前炖的鸽子汤,鸡汤多喝点。” 傅言澈喝下两口后,不自觉地说了这么一句,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用这样的口气对林锦初说话。 林锦初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傅言澈,她的泪大滴大滴地往下掉。 傅言澈用手擦拭着她的泪,笑嗔道:“怎么啦,怎么还掉金豆子啦。” 他说完自己也顿时一怔,这些不是在梦里宋司礼对林锦初说的话吗?自己怎么会说? 说也奇怪,这几天梦里的一切越来越清晰,清晰到那一切仿佛是自己亲身经历过,对林锦初的感情也和以往发生了一些微小的变化。 掉金豆子是他对林锦初特有的说法,因为林锦初父母在她很小时就喜欢买金豆子,听说每个月都买,所以宋司礼只要林锦初一哭,他就戏谑她掉金豆子了。 “那个空间……对不起,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林锦初其实已经确定傅言澈就是宋司礼,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宋司礼的习惯。 傅言澈又帮她擦了一下眼泪,这才说道:“傻丫头,不告诉我是对的,你忘记我曾说过,我永远不可能控制你的一切,只要你开心,我宁愿看着你飞,看着你自由翱翔,但飞累了,不要忘记我还一直在。” 林锦初再也忍不住扑到他的怀里:“你就是司礼,对不对?” 傅言澈搂住她说道:“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宋司礼,但无论如何,我只会比他更爱你。” 他捧住林锦初的脸,看着明澈的大眼睛,温柔地说道:“锦初,这一世,无论有多大的困难和阻力,我都会扫除,只为堂堂正正地娶你,和你相守。” “好,我也是,这一世,无论你躲到哪里,我都会找到你,死神要分开我们,我们就和死神斗,皇权要拆散我们,我们就掀了这皇权。”林锦初抱住傅言澈,任眼泪横流,这种失而复得的感觉让她欣喜感动交织在一起。 她的眼前不知不觉出现一个场景,傅言澈骑在高高的骏马上,他的身后有几百个亲卫远远地跟着,他跑出一段距离后勒紧手中的缰绳,突然回头看向高高的城墙。 十四五岁的林锦初则站在城墙上,两个人默默相望。 “小姐,傅将军让你跟他走,你为什么不同意,明明他才是你心上的人啊!”旁边的丫鬟说道。 林锦初脸上挂满泪,轻轻地叹了口气说道:“谈何容易?平信侯府的人怎么办,我爹娘怎么办?还有我祖母,弟弟,我怎么能丢下他们? 我走了,三皇子不会放过他们的。” “可有人说你不是平信侯夫人亲生的,说是府中那位刚找到的才是真千金,外面都传开了,说你这个三皇子妃名不正言不顺,不过是个假……” “对不起,小姐,是奴婢失言了。”丫鬟自知说错了话,急得连忙解释。 “与你无关,真的假的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严贵妃和三皇子只认我,平信侯的人只认我就行了。 哪怕是假的,但爹娘对我的爱却是真的。”林锦初轻声说道,外面的谣言虽及时被人消除了,但京城里知道的人却不少。 第320章 四皇子五皇子都重伤了 林锦初转身看了看四周,又轻声对贴身丫鬟说道:“况且,你觉得我走得了吗?” “小姐,可是傅少将军说了,他可以杀了这些禁军,哪怕不要当什么将军,而且你和少将军可以去药王谷,那里有你的师父。”丫鬟又说道。 “不必再说了,不能因为我,让平信侯府,傅家,药王谷陷入危险。” 傅言澈深情张望着城墙的方向,好一会儿,这才调转马头,向北疾驰而去。 画面一转,皇城被鞑靼人攻破,柳家人偷偷打开宫门,三皇子此时已是新君,他带着林锦初及林锦初怀中的婴儿匆忙逃跑。 却不料与鞑靼军碰了个正着,鞑靼军大将将刀抵在新君脖颈处,作势要砍下,萧承越吓得大叫道:“英雄,别,别杀朕……别杀我,我愿意交出玉玺,只求饶我一命。 鞑靼大将不屑地笑道:“我们都攻进来了,还要你交,钱财美人玉玺统统都是我们的,哈哈哈……” “对,美人,皇后是最美的女人,朕送给你,她可是凤命之女……”萧承越指着林锦初对鞑靼人说道。 “早就听说东夏国的皇后是天选凤命之女,美若天仙,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好,好,好,只要侍候得本将满意了,可以饶你狗命一条,来啊!美人……” 林锦初大失所望,尽管不爱,尽管她的心里没有这个人,但只要嫁给她了,她愿意尽一个妻子的责任,将小皇子养大成人,恪尽本分,做好这个皇后。 可萧承越竟然是这样一个人,她是万万没想到。 她从靴子里抽出一柄匕首,面对狰狞着朝自己走来的恶魔,她没有犹豫,只是看了自己怀中的孩子一眼,将孩子放在地上,无限依恋地朝北方看去,手中的匕首在同一时间刺向自己的脖颈。 她用宽大的衣袖遮住一旁睡着的孩子,缓缓地倒在孩子的身边,意识接近消亡之时,她听到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声:“不……不要啊……” 随后她落入一个宽厚的怀抱里,他来了,她的孩子有救了,她缓缓地闭上了双眼。 林锦初看到傅言澈手中的长戟一挥,直直地刺中正朝林锦初走来的那位鞑靼人,那人轰然倒地,不可置信地看向暴怒的傅言澈。 “傅爱卿,你来了,真是太好了,快,快救驾。”萧承越激动地叫道。 傅言澈轻轻地放下林锦初,哦,这是上一世,应该叫苏锦如。 转过身大步朝萧承越走去,一旁的暮山连忙抱起地上的孩子追了上去。 “萧爱卿,快将他们这些鞑子全杀光……”他的话没说完,傅言澈也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一把短刀,直直地刺进萧承越的胸口。 “你……你……敢弑君……”他无力地举起手,举到一半就垂了下去。 傅言澈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又刺了两刀。 “大将军,他已经死了。”旁边的暮山提醒道。 “将他们全杀了,我东夏国的江山容不得外人践踏,你们都是死人吗?所有人,能找到武器的找武器,找不到从地上捡,石头也好,木棍也好,外贼都杀进来了,你们想当亡国奴吗?”他声音有些沙哑,但却用了内力。 宫里宫外躲起来的人都出来了,他们手中都拿着武器,有的是木棍,有的是铁锹,有的是大刀,有的是菜刀。 “傅将军说得对,我们不能当亡国奴,鞑子军也是人,傅将军能杀得了他们,我们也能杀死他们,大家杀啊!” “对,我们不当亡国奴,听傅将军的,杀。” “杀,杀,杀!” 傅言澈看着四面八方传来震天的喊杀声,他这才又走到林锦初跟前,蹲下身,抱起地上的林锦初朝大殿走去。 他嘴里喃喃地说道:“既然这是你拼着命也要护着的孩子,那我就护他一生,他的皇位,他的江山,只要有我在,没有人能够夺走……” “锦初,锦初,你怎么啦?”站在小苍梧背上的傅言澈摇动着林锦初,林锦初这才回过神来。 面前的傅言澈和刚才幻境里的傅言澈重叠起来,而她也对刚才幻境里的林锦初感同身受。 如果青鸾说得没错,这三世里的傅言澈和宋司礼是同一个人,而她和苏锦如,也就是原主也是同一个人,无论哪一世,他们都是相爱的。 “我没事。”林锦初轻声说道,然后将头埋进傅言澈的怀里,没有再说话,两个人只是这样抱着。 一直正常飞行的小苍梧有点牙痛,“唉,谁让本尊最近天天吃狗粮,太甜了,牙痛。” 他又想青鸾了,要是青鸾也在多好呀,什么时候才能回随州。 很快就到了京城,进了皇宫,差不多子夜时分,奇怪的是这一次没有什么障碍就进了老皇帝的宫殿。 不过林锦初猜测很可能是宫里的那个高人真的在宫里的爆炸中出事了,没有了阵法,林锦初和傅言澈如入无人之境。 傅言澈进了老皇帝的寝殿,林锦初守在外面,傅言澈尊重她,从来不问空间的事,她自然也同样尊重傅言澈,他想单独处理的事,她决不过问。 傅言澈走了进去,寝殿里很安静,只有轻微的叹息声。 走近时,听到秋公公的声音传出来。 “陛下,四皇子被刺重伤,五皇子腿也折了,就算贵妃娘娘也阻止不了,这样下去,可怎么办才好?” “两个蠢货。”老皇帝说完又咳嗽起来,越咳越厉害。 “陛下,老奴本不想说,您偏要我说,太医说你受不得刺激。”秋公公细声细语地说道,话里话外都是护着皇帝的。 他原本还以为只要三皇子继位,他一样可以继续过往的荣宠,因为他早就投了严贵妃,没想到三皇子这么快就死了。 好吧,死了也没事,剩下的两个儿子也是严贵妃的,任意哪一个继位,少不了他的好处,他是投了严贵妃,也没确定投哪个皇子。 现在倒好,仅剩下的两个一个重伤,一个瘸了,总不能让这皇位无人可继吧,皇室宗亲可都盯着呢。 明明陛下前段时间已返老还童,比以往年轻了许多,突然就爆炸了,两位高人都受了重伤,是生是死还不一定,有一个会用黑火的现在那黑火也灭了。 陛下的养生丸再也没希望,一下子苍老很多,现在连起床都起不了,本来四皇子上了几天朝,没想到四皇子府被人投了炸弹,正好炸伤了四皇子,还炸成了重伤。 又过了两天,五皇子也离奇地瘸了腿,严贵妃三个儿子死的死,伤的伤,也病倒了。 第321章 林锦初只能是我的妻 “谁!”秋公公被突如其来的脚步声惊到,他站了起来,看来傅言澈正大步走了进来。 “原来是傅大将军!”秋公公恭敬地朝傅言澈行了一礼,陛下传信让傅大将军回京完婚,他是知道的,想必傅大将军来得这么快,路上肯定跑死了很多匹马,傅大将军在愧是陛下最信任的人之一。 唉,这些文武大臣,除了傅大将军,陛下现在都不知道信得过谁。 “谁呀?”老皇帝眼皮很重,他干脆闭着眼问道。 “陛下,是臣。”傅言澈大步走到皇帝龙榻前。 听到熟悉的声音,永瑞帝颤抖地睁开眼,这几天昏昏沉沉地,有时候睡着会梦到颖贵妃,他永远忘不了那一晚,她跪在那里求他。 “陛下,臣妾愿意死,可陛下能不能答应臣妾,让宇儿离开皇宫,让他做一个普通人,过平凡的日子,永远都不要告诉他真相。” 他望着她泪眼朦胧的样子,心里万般无奈,他中了毒,如果不答应那些人,别说颖贵妃,就连自己都很危险。 “可是……,宇儿是朕的儿子啊!他是皇子,让他成为一个庶民,对他不公平。”永瑞帝一时无法接受这个要求。 “陛下,如今这个局势,宇儿在宫里,迟早会被这些人害死的,你若爱他,便让他假死脱身,永远离开这里吧。”颖贵妃很坚决,没有她看着,她年幼的儿子在这吃人的深宫只有死路一条。 皇帝越爱他,反而更加危险,但若皇帝不疼他,便不能时时守护着他,那么小的孩子,无论如何,都无法在宫里活下来。 “要不,你和宇儿一起假死脱身,这样,你们母子都不用死……”永瑞帝哪里舍得自己深爱的女人就这样死去,既然儿子能活,颖儿也能活。 颖贵妃摇了摇头:“陛下觉得可能吗?宇儿年幼容易脱身,但臣妾却不行,只有臣妾死,才能保得住宇儿。” 永瑞帝早已泪流满面,他捂住心口,他本已中毒,身体每况愈下,如今再失去颖儿,对他的打击是巨大的。 他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住颖贵妃为他生下的这个儿子。 他扶颖贵妃坐下,拉着她的手,郑重地答应了。 “好,我答应你,不让他知道这个秘密,让他过普通人的生活。” 永瑞帝猛地睁开眼,傅言澈已坐在床边,正静静地看着他。 “阿秋,你去外面守着门,别让任何人进来。”永瑞帝对秋公公说道。 “这……”秋公公迟疑了一下,不过看了一眼,那人是傅大将军,傅大将军是陛下最信任的人之一,既然陛下亲自开口,那应该是没事的,于他应道:“好。” 秋公公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口,反手关上寝殿的门,然后站在外面守着,不让任何人靠近。 “陛下是希望臣娶胡家的女儿?”傅言澈见永瑞帝似乎精神不错,也不啰嗦,开门见山问道。 永瑞帝第一次对傅言澈自称臣有些不自在,这是他最爱的女人给他生的儿子啊!本该承欢膝下,可偏偏天意弄人。 “你不愿意?”永瑞帝反问道,他其实更想说,圣旨已下,再不满意也没办法了。 他虽是一位父亲,但他首先是东夏国的皇帝,利益面前,没有亲情,他不能让傅言澈和随州军联手,如果他们一旦联手,整个东夏国的军队有一大半都会落到傅言澈手中。 那么无论他的哪个儿子或孙子坐上皇位都会被傅言澈掌控。 “不愿意。”傅言澈没有再说什么客套的官话,而是很直接地说出来。 “你……”永瑞帝被噎了一下,想发作,但看到那双和颖贵妃一样的眼睛,便将发作的话吞了下去。 “我那养母给我找的能是什么好东西?我的妻子只能是林锦初,除了她,我谁都不要。”傅言澈第一次在老皇帝面前自称我。 永瑞帝震惊地瞪大眼睛看向傅言澈,养母,他竟说老将军的夫人赵氏养母? 他此时已完全忽略了傅言澈的自称,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口中的养母。 “你……你……你说养母是何意思?”他颤抖地问道,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儿子俊美清冷的脸庞,儿子长得越来越像颖儿了,这也是他之前每一次傅言澈进京都要求他戴上面具的原因。 美其名曰是怕敌军的细作暗杀他,实际上是怕严家和吴家的人发现傅言澈的真实身份。 他让傅毅找的妻子脸型长相有五分像颖儿,目的就是让那些人相信傅言澈是赵氏生的。 也正因为赵氏和傅言澈有几分相像,傅言澈从小到大都没有怀疑过赵氏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无论赵氏怎么折磨他,傅言澈都以为是赵氏对自己严格,逼自己成才,所以赵氏对他越严格,傅言澈反而越尊敬她。 “字面意思,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陛下。”傅言澈轻笑着说道,他将陛下两个字叫得很重。 “你竟然知道了,唉,天意。”永瑞帝闭上眼睛,两滴清泪流了下来,终究还是让他知道了,瞒不住了。 “你放心,我并没有想认回你,我就安心做我的镇北大将军,挺好的,但我的妻子只能是林锦初,这一点是我的底线。”他眼神坚定地看向永瑞帝。 “胡家那个嫡女,朕见过,长相才华样样顶尖,配得上你,并不是你养母选的人,是朕亲自帮你选的。 你可以娶她,这样吏部尚书也能站在你这一边,将来,无论谁坐了那个位置,你的地位都是稳的,没有人能威胁到你。 至于那个林姑娘,你若真喜欢就收了。” 永瑞帝听到他说并没有想认回自己,意思就是不想当皇子,也不会参与夺嫡,他既心酸,又松了口气。 说实话,如果傅言澈是皇子,他是最出色的,傅毅将他这个儿子教育得很好,他内心是感激傅毅的。 可他答应了颖贵妃,绝不认回傅言澈,也绝不让傅言澈回宫,而且他怕傅言澈真的做回皇子,他怕严家会对他下毒手。 太子被严家废了,三皇子死了,老四和老五如今又伤重,他不知道背后这一切究竟是谁控制的,为什么他的儿子一个个的都不得善终。 永瑞帝此时内心很复杂,他现在病入膏肓,已不能保护这个儿子,万一他不在了,他希望傅言澈能平平安安地活着。 “不可能,我不会娶胡家女,更不会让林锦初为妾,林锦初只能是我的妻。”傅言澈固执地说着。 第322章 那就好好护着她 “如果我有办法让你多活半年,或许一年,这个我也不能确定,但解了你体内的毒,不受病痛折磨,多活半年应该没问题。 作为交换,你给我重新下赐婚圣旨,将随州刺史的孙女林锦初嫁给我,可好?” 傅言澈摸了摸藏在袖子里的一个小瓷瓶,那是林锦初给他的,里面装着十粒雪参丸,说是雪莲花和千年野山参混合制成,有解毒,强身健体和延年益寿的功效,一瓶有十粒。 他其实也不确定能不能有这样的效果,因为永瑞帝毕竟年老了,中毒几十年,早已渗透五脏六腑。 但想到当初秦风那样严重的毒都被林锦初解了,所以他觉得解毒应该是没问题的,只要解了毒,不再受所中的毒折磨,身上就没有那么难受,至于能活多久,那就看老皇帝自己的造化了。 永瑞帝听了眼睛顿时一亮,但很快就黯淡下去,他摇摇头说道:“不可能的,太医们都说了,我最多只有半个月时间,天下名医都找过,就连药王谷送来的解毒丹都试过,没有作用。” 他定定地看着傅言澈,良久,才重重地叹了口气。 “罢了,你既执意要娶林锦初,朕便遂了你的心,等朕下去见到你娘,也能问心无愧了。” 说罢便想坐起来,但试了两次都没有成功,傅言澈扶着他坐了起来。 永瑞帝指着案桌说道:“左边一排折子最下边,那黄色的一小卷,你拿过来。” 傅言澈不知道那是什么,但还是听话地将那一小卷黄色的卷轴抽了出来,递给永瑞帝。 永瑞帝没有接,而是对傅言澈说道:“给你的,你打开看看。” 傅言澈疑惑地打开卷轴,原来是一道圣旨,他看了几眼,惊讶地看向永瑞帝。 “这……”他没有说下去,而是直直地看着永瑞帝,他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这个自己一向又敬又怕的人。 他甚至曾经当他是恶魔,为有这样的生身父亲感到耻辱,因为他生为一个皇帝,却抓那多么孩子作为延年益寿的药物,之前还想抓文泽来当药。 可面对这样一个早已写好的赐婚圣旨,他沉默了,也相信了当初将自己送到傅毅手中,是真的为自己好。 “可明明你已写好,将林锦初赐婚于我,为何送到我手中的赐婚对象却是胡家的姑娘?”傅言澈不解地问道,他反复看了几遍,确定没有错,圣旨上写的赐婚对象就是林锦初。 老皇帝没有说话,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朕以为是替你作想的,却没想过,你长大了,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喜欢的人,就像当初朕喜欢你母妃一样。 既然喜欢人家,那就好好护着她,别像我一样,护不住你母妃,也护不住你,只能将你送出宫。 你母妃说得对,你若留在宫里,早就不知道死过多少次了。” “我母妃是个什么样的人?”傅言澈问道。 老皇帝靠着后面,抬起头,若有所思地说道:“她是世间最美好的女子,她美丽,善良,温柔,知书识礼,朕觉得再多的词语都形容不出她的好。” 他说着,抬起干枯的手,欲抚向傅言澈的脸,但手却无力,傅言澈有些动容,但让他对皇帝亲近,他却怎么也做不来。 永瑞帝叹了口气说道:“朕是真想再活半年,一年也好,健康地活着,好好对东夏国的百姓,将严家一网打尽,不再受他们胁迫,这些年来过得憋屈,朕这个皇帝当得窝囊,对不起东夏国的百姓,也对不起你母妃。” 听到这里,傅言澈再次拿出刚才那个瓷瓶,他倒出一粒雪参丸,自己先吃了下去,雪参冰冰凉凉,清香扑鼻,入口即化。 他又拿出一粒:“你试一下,真能解毒的,作为臣子,我也希望你好好活着,将东夏国打理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身体能好起来。” 傅言澈很矛盾,一方面作为自己的生父,而且他刚才也说了,想对百姓好,想将严家灭了,从这两点来说,他是希望老皇帝能好好活着。 但另一方面,他又害怕他活着做更多的错事,甚至会阻挠自己娶林锦初,说不定还会夺他的兵权。 说到底,他是不太信任老皇帝的。 “好,我吃,我儿子孝敬的好东西,我当然要吃。”他说着接过来就扔进嘴里,没有一点犹豫。 老皇帝此刻想的是,哪怕真的是毒药,也无所谓了,这江山谁争得过谁拿去,反正傅言澈真正身份的遗诏,他早就写好放在安全的地方,他现在也有脸去见颖儿了。 没想到入口的药丸,一下子化了,满口清香,紧接着浑身也舒坦起来,也有力气了。 他甚至掀开被子,站了起来。 “宇儿,我身体好像真的好起来了,难道毒真的解了?”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傅言澈:“这是什么仙丹,效果这么快?” 老皇帝觉得自己白活了,千辛万苦地找了很多神医,甚至还丧良心地听信巫族人的蛊惑,抓了不少孩童,想到这里,他悔恨万分。 “臣也只有这么多,是一个游医给的,一共两瓶,有一次臣被严家派的死士重伤,吃了一瓶,身体很快就康复了。 刚才这一瓶本来有十粒,但怕你不敢吃,所以,我吃了一粒,现在里面只有九粒,你吃完应该身体能完全康复。”傅言澈百感交集地看向老皇帝,他不知道今日这个举动是吉是祸,但他不后悔。 救了生父,也算是对亲娘有个交待,最高兴的还是拿到了赐婚圣旨,有了这道圣旨,他就彻底安心了。 永瑞帝的手拍在儿子身上,从二十多岁开始,一直受毒物所折磨,从没有这样爽利过,他好像重新活了过来。 “好儿子。”他开心地说道。 “陛下既然好了,臣便放心了,那臣要连夜赶回北境了,苍璃国率五十万大军驻扎在武阳关关外,虽然臣打退了他们,但说不定他们还会反扑。”傅言澈心里激动,想将赐婚圣旨与林锦初分享。 永瑞帝正要开口,就听到门外秋公公的声音。 “陛下刚睡下,三皇子妃还是明日再来吧。” “我今日还偏要进来了,来人,给我拉开这个老阉人,把门打开。”吴乐凤的声音响起。 “秋公公,你就听三皇子妃的,把门打开吧,你也是我严家的老人了,我就不为难你了。”一个老人的声音传来。 永瑞帝的脸阴沉下来,这不是严国公的声音吗?他怎么和吴乐凤一起来了。 这个老东西刚才说什么?秋公公是严家的人? “宇儿,你先躲到床下去,记住,不管遇到什么事,你都不要出来,我有自保的能力。”永瑞帝平复了一下心绪,这才抬头看向傅言澈说道。 傅言澈点了点头,轻手轻脚地躲到床底,说实话,傅言澈此刻是很放心的,他一直知道永瑞帝的底牌是暗龙卫,这也是许多人知道的,有暗龙卫在,没有人能轻易伤到皇帝。 就在这时,门已被推开了,秋公公垂着头跟着后面,走在前面的是挺着肚子的吴乐凤,她的肚子其实只是微微显怀,但那架势,好像要生一样。 走在吴乐凤后面的是严家众人,包括严国公,严贵妃。 老皇帝已经躺下,又恢复到病重的样子,他努力睁开眼,看向众人,最后目光落在秋公公脸上。 秋公公一阵心虚,低下头,他并没有背叛陛下,只是给自己提前找好了出路而已,他对陛下是忠心耿耿的,可他还有几个干儿子,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人排挤。 宫里的太监早就分了派,有支持残废太子的,也有支持严贵妃一家的,他要是不行动,等他日新帝登基,他这一派的太监就会没什么好下场。 秋公公嘴巴动了动,终于还是没有说出什么。 严贵妃走上前来,她每天都来看皇帝,但老皇帝一直没见她,自从三皇子也死了,他其实已默许了四皇子成为继承人。 虽然恨吴家,也恨严家,如果不是这两家,当年颖贵妃就不会死,自己的儿子也就不会送到北境给傅毅养。 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身体一直不好,连太医都找不到原因,以前中的毒以为是吴家下的,但现在想想,也有可能是严家下的。 “陛下,臣妾给陛下请安。”她福了福身。 “何事?”他冷冷地问道,和严家和吴家斗智斗勇这么多年,永瑞帝当然知道他们这么多人气势汹汹地来,肯定不是来探病的。 “陛下,臣妾来就是……就是……”严贵妃到底是永瑞帝的妃子,她一时有些说不清楚,但更多的是她心里不甘心,自己明明生了三个儿子,怎么就一个一个的不是死了就残废了,最后所有的好处都落到吴家这个女儿身上,她肚子里的孩子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儿子的。 如果从吴乐凤被抓到别院成了他儿子的女人算起,这孩子肯定是的,可吴乐凤被抓了仅仅几天就被救出来了,之后一直在吴家,有传言说吴乐凤心里喜欢的一直是太子,那段时间太子又正好在吴家养伤。 所以,这孩子究竟是谁的,她心里没底。 吴乐凤向前跨了几步,跪到老皇帝的床前。 “陛下,还是孙媳妇我来说吧,如今太子残废了,三皇子又不幸去世。”她说到这里还佯装擦了擦并不存在的泪水。 又接着说道:“现在四皇子奄奄一息,五皇子也残废了,陛下您身体也不好,太医已经说了,您……您大概也就半个月时间,陛下不如现在下旨,将我腹中的孩儿册封为皇太孙,这样我东夏国也有传承。” 她说完竟将头抬得高高的,看向躺在床上的老皇帝,这意思是你不册封都不行了。 严贵妃见她那嚣张的样子,气得不行,又无可奈何,明明她是最大的赢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三个儿子都无法继承皇位,严国公更是刚在府上气得吐了血。 他们千算万算,吴家倒了,老皇帝病重了,三方势力如今只剩下他严家独存,斗了几十年,最后没人继承皇位,反而便宜了吴家的女儿,难道吴家的女儿真的是凤命?否则怎么这么巧,她就怀了孩子。 老皇帝看着跪在面前乌泱泱的一帮人,久久没有说话。 良久,他轻轻摆了摆手:“都下去吧,这件事朕自有打算。” “陛下。”吴乐凤急了。 “你就那么确定生下来的就是男孙,万一是女儿呢?”永瑞帝看向吴乐凤问道。 不知道为什么,严国公觉得永瑞帝说话的神情一点不像要死的人,反而觉得他气势十足,比从前更有威严,难怪老皇帝是回光返照。 一定是的,这么多年,老皇帝身体一直不好,怎么可能要死了反而会好起来。 吴乐凤则在心里腹诽,这可是太子的骨肉,不管生下来是不是儿子,这一胎也必须是儿子,反正太子虽然残废,但还活得好好的,大不了等老皇帝死后,再生一个呗,总能生下一个太子的嫡脉皇孙。 别以为她不知道,严贵妃已经给五皇子找好了正妃,侧妃,侍妾好几个,要不是老皇帝快死了,严家根本没打算将这个皇太孙的封号给她腹中的孩子。 四皇子房中已生有一女儿,吴乐凤姐姐吴乐玉本来已为太子生下一子,但不知道为何,前几日那孩子也突然暴毙了。 要不是她严防死守,加上严家对她这一胎也很看重,她才能平安地护住腹中的胎儿。 “退下。”永瑞帝声音比刚才大了一些。 “陛下,还请陛下速速下旨册封小皇孙。”严家的人齐齐叫道,他们之所以这样紧张,是因为太子虽残废,但还活着,而太子的后宫也不知道有没有女子怀孕。 这一点就连吴乐凤也和他们是一条心的,因为吴乐凤也不希望太子的其他女人生的孩子成为皇太孙,继续皇位,这个位置只能是她生的孩子的,她可是凤命之女。 要不然她费那么大劲,害死了她姐姐的儿子做什么。 “怎么?我要是不答应,你们是不是就不罢休了?”老皇帝有些怒了,他查抄了吴家,将吴家一些权力握在手中,但有一半也暗中投靠了严家,那些人都知道他身体不好,命不久矣。 所以他以前不敢动严家,现在更没有能力动严家,但如果他们再不依不饶,他要了严国公的命却是可以的。 第323章 求立皇太孙 林锦初送傅言澈进来后,自己就进了空间,等了很久也不见傅言澈出来,又看到严家的人来了很多,怕傅言澈有危险,便进到殿内,刚一进殿内,便感到一阵强烈的压迫感,连忙闪进空间。 小苍梧道:“老皇帝不愧是老皇帝,还是留了一手,我现在知道当初射杀吴国公的人是谁了,应该就是这个高手。” 林锦初道:“一直都说傅言澈和舅舅秦风是排名前三,但从来没有人知道排名第一是谁?都说此人极为神秘,没有人知道他的庐山真面目,甚至是男是女,多大年纪,都不知道,我怀疑应该就是此人。” 进了空间,潜伏在殿内的那位高手,便再也感应不到她的存在,而林锦初则在空间嗑着瓜子,喝着雪莲泡的茶看着殿内发生的一切。 “小苍梧,你能看得出吴乐凤肚子里的孩子是男是女吗?”林锦初突然好奇地问道,她记得小苍梧说过,他能看得到孕妇腹中孩子的性别。 “是个女儿,且和严家人没有血脉相连,这孩子应该是太子的。”小苍梧得意地说道,他以前也只能看得出胎儿的性别,现在连血脉都看得出了,自己也太厉害了。 林锦初闻言乐了,她笑嘻嘻地看着这场闹剧,也难怪东夏国现在发展到天灾战乱不断的局面,就这些人把控着朝政,一个个就跟脑残一样。 整个东夏国的权贵好像没有一个为百姓着想的,个个都为了私利。 “主人,那老皇帝应该吃了你给的雪参丸,身体好了大半,他现在在装呢,老狐狸。 哈哈,傅言澈躲在床底下,真是太搞笑了。” 小苍梧的嘴叭叭地说个不停。 林锦初也有些想笑,她说道:“东夏国现在还需要老皇帝,而且那人是他的生父,傅言澈给他吃了自然有他的道理,反正那东西给他了就是他的,他想给谁吃就给谁吃。” 她知道宋司礼是个极有分寸的人,傅言澈也是,所以她选择信任他。 老皇帝当初想用文泽做药,林锦初是恨老皇帝的。 “老皇帝别说只吃几粒雪参丸,就算他吃十瓶都没用,他身体已经腐朽了,要不是这些年来,他一直用药王谷卖给他的珍贵药丸吊着,早就死了。” 小苍梧点点头表示认可:“应该也就半年命了,除去宗族旁系子嗣,他嫡亲的子嗣只有傅言澈了,天意如此,现在就看老皇帝怎么做了。” “说话呀,怎么一个两个都不说话了,刚才不是很大声吗?”老皇帝边说边坐了起来,秋公公见势连忙过来扶他。 老皇帝打开他的手,秋公公吓得跪了下来。 “陛下……老奴……”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说自己没有背叛皇帝,还是说自己和严家一点关系都没有。 吴乐凤这时候又道:“陛下,反正你只剩下半个月了,若是不册封孙媳妇腹中的孩子为皇太孙,一旦您……到时候肯定天下大乱,那些宗族老儿肯定会指定一个成年的旁系来继承大统,等那人继位,您的嫡亲的子嗣肯定不会有好下场,陛下三思啊!” 吴乐凤见老皇帝也不动怒,便越发有恃无恐起来,嘴里的话很难听,就差说你快死了,还不赶快立皇太孙,反正现在她身边的所有人都护着她,因为她怀着一个金疙瘩,而老皇帝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哦,是有个秋公公,不过,这个秋公公也是他们的人。 严国公此时也跟着叫道:“陛下三思啊!早作决定,方能平稳过渡,否则必起内乱,东夏国经不起外忧内乱了,陛下。” 他言辞恳切,仿佛只要老皇帝不答应,死后发生的乱子都是老皇帝引起的,那么老皇帝就是东夏国的罪人。 而皇帝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站了起来,他真是没想到自己身体恢复得这样好,脚步都轻盈起来,自己穿好衣服,系上腰带,秋公公在一旁傻了眼,陛下身体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同样傻眼的是严国公,没有人比他更知道老皇帝身体情况,当初那毒是他花重金从西炎国买来的,无色无味,银针也试不出来,连续给陛下下了半年都没有被发现,可笑的是,陛下一直以为是吴家给他下的毒。 这不可能! 一定是回光返照! “皇太孙的事,等生下来再说吧,哦,生产时必须在宫中,宫中的嬷嬷擅长接生,贵妃当年三个孩子都是她们接生的。”永瑞帝缓缓说道。 “都起来吧。”他又补充了一句。 “陛下!”严国公还想再说什么,见老皇帝已面生不悦,只得闭口不敢再说,毕竟皇帝始终是皇帝,就算身体不好,但威严还是有的,严家,吴家和皇帝三方一直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如今这种平衡被打破,变成了严家和皇帝的对立。 “求陛下为了东夏国的未来早立皇太孙!”姚乐凤突然又叫道,她不甘心这样等下去,万一皇帝过几天就死了,皇室宗亲是不可能立一个未出生的孩子为皇帝的。 但如果一早有圣旨立她腹中的孩子为皇储,又有严家的人保驾护航,那本质上是不同的。 “放肆!还不快滚!”永瑞帝这下子真的怒了,严家的人依然跪着,没有起身离开。 只有秋公公吓得站到永瑞帝身边,陛下身体明显是好转了,他不敢再赌。 毕竟陛下想他死,可立即要了他的命,而严家几个皇子都没希望了,将希望寄托在一个没出生的婴儿身上,着实荒唐可笑。 只要陛下身体好起来,一切皆有可能,陛下只是长期受病痛影响,长相显老,其实年纪并不算大,说不定还能再生龙子。 殿内死一般的沉寂! “来人,将他们赶出去。”永瑞帝朝外面叫道,他叫完才想起来,他的暗龙卫一大半陪着巫族的大巫出去抓人到现在还没回来,想必早就死了,还有一些,分了几个给太子,又分了几个给三皇子,三皇子死了之后,那几个人到现在也没回来。 过了一会儿,殿外面走进来几个人,正是三皇子身边的暗龙卫。 永瑞帝当然认出那几个人。 “你们,快将他们赶走,走,走,走。”永瑞帝有些生气了。 那几个人朝吴乐凤他们走了过去,永瑞帝这才松了口气,这几个人一直没回宫,他本想叫秋公公去叫他们回来,但身体越发沉重,最近连上朝和批奏折都无法做到,整天躺在床上,所以一直拖着。 第324章 第一高手段如风 永瑞帝准备坐下来,可惜,还未来得及坐稳,就听到那几个人先是朝吴乐凤和严贵妃等人行了一礼,然后转过身跪在永瑞帝面前道:“求陛下早日册封皇太孙,以安东夏国民心。” “你们,你们居然背叛了朕!”永瑞帝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一切,原来他一直病着,身边的人早就一个一个地另投了主子。 他是将身边的暗龙卫送了几个给太子,几个给三皇子,那是因为他以为自己快死了,可现在他没死,身体意外地好了。 “陛下,历代祖训便是如此,您将我们送给谁,谁便是我们的主子,三皇子虽然没了,但三皇子的儿子便是我们的主子,更何况所有的太医都说了,陛下最多只有半个月左右……”其中一个暗龙卫大着胆子说道。 “所以你们是觉得朕死得太慢了,是吧?朕应该快点死了,给你们腾位置,可惜呀,这肚子才这么点大,要生下来恐怕还要几个月,是男是女还不知道,就一个个地跑来立什么皇太孙,可笑至极!” 永瑞帝简直气笑了,幸好他还有一个最优秀的儿子,皇位哪里轮到这些废物,还皇太孙,以为自己不知道他们的心事,他自小就在宫里泡大的,后宫这么多女人,想要在三皇子府生一个儿子还不容易,除非你答应到宫里来生,呵呵…… 再说,这个女人嫁入三皇子才多久,就有了三个多月的身孕,肚子里也不知道是谁的种,如果不是还有一个儿子能继承皇位,他宁愿将这个位置交到宗族手里,也不会给一个不知来历的婴儿。 “陛下还是趁好好的,将宫里的事安排好,否则……”那个暗龙卫还想劝说,他的话没说完,就听到永瑞帝叫了一声:“如风。” 众人没反应过来永瑞帝是叫谁时,一阵旋风掠过,那个暗龙卫的人头已经掉在地上,而杀他的人却早已不见。 严国公倒抽了一口凉气,他是万万没想到,陛下身边还有这样的高人,这样的人要是想杀了他,也是极容易的,就是不知道为何陛下身边有这样的高人,还一向容忍吴家和他们严家。 他当然不知道,永瑞帝身边这位高手,是最近一年才完全恢复武功的,所以才有了吴家的查抄和清算。 而傅言澈却瞬间明白了,如风,段如风,东夏国第一高手,传闻此人身手极快,快捷如风,所以便有了段如风这个名字,他是姓段,但真名却不叫如风,甚至大家都不知道他真名是什么。 其他人没有看清段如风杀人的经过,但傅言澈在床底却看得真切,这一刻傅言澈心服口服,他和秦风一直在段如风之下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样的高手,恐怕他和秦风加起来才能对付得了。 不仅他的武功厉害,他手中的那把剑削铁如泥,杀人于无形之中,人剑合一,所以才能做到快、狠、准。 “啊!杀人了!”吴乐凤尖叫一声,因为被杀的那人刚才正跪在她的边上,那人的头滚下的那一刻,鲜血溅了吴乐凤一脸。 她惨叫连连,然后身下突然涌出一大滩的血。 严贵妃开始并没有在意,她杀的人多,虽有些害怕,但没有吴乐凤这样受惊吓,她看到吴乐凤正在呕吐,以为是孕吐,还暗自庆幸,人没事就好,死了一个暗龙卫,死就死了。 但眼见吴乐凤身下的血越来越多,吴乐凤脸色越来越难看,她作为一个怀过孩子的人明白发生了什么、 严贵妃慌了神,这可是他们严家最后的机会了,这个孩子也没了,就说明严家与皇位彻底断了。 她白了吴乐凤一眼,嘴里轻声骂了一句:“蠢货,没用的东西。” “母妃,我肚子好疼。”吴乐凤没有听到她骂人,只顾捂着肚子喊疼,严家其余人也知道发生了什么,大家都慌了。 “还不快滚!”永瑞帝怒喝一声,这一声将刚才吓懵了的众人惊醒过来。 “是,我们走,这就走。”严国公第一时间站了起来失魂落魄地朝外面跑。 秋公公见地上的尸体和血迹,连忙说道:“陛下,老奴让人来清理一下。” 老皇帝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秋公公吓得满头是汗,一直站到门外才敢用袖子擦了擦汗,皇帝身边有一个这样的高手,连他都不知道,他刚才吓得差点魂都掉了。 庆幸自己只是站队,并没有做过什么对陛下不利的事,否则有这样的一个高手在暗处,他的一举一动岂不是都在这人的眼皮子底下? 等那些人都离开后,傅言澈才从床底下爬了出来。 “陛下,需要臣留下来吗?”他是怕严家那些人闹出什么事。 “你回北境吧,苍璃大军已在边境,镇北军没了你不行,放心,只要身体没事,凭严家还玩不过朕,这些年来,之所以处处受限,一是身体每况愈下,二是如风还没到我身边,现在身体没事,又有如风在,朕不怕他们。” “好,那臣回去了。”傅言澈朝永瑞帝行了一礼,就朝外面走去。 离开时正碰上带着人进来打扫的禁军和几个太监,秋公公狐疑地看了看傅言澈,怎么刚才没看到傅言澈,还以为他离开了。 傅言澈看了一眼来的这些人,似乎是从隔壁过来的,这隔壁住的是什么人,要这么多人伺候,他心里有了疑惑。 林锦初见四下无人,从空间出来,她也看到了那些人来自隔壁的大殿。 “我上次来时,这两处大殿外面有结界,或者说应该是阵法,我试过几次都进不来,现在却没了,我猜里面的人应该是给老皇帝炼丹药的,上次我跟踪那些抢人家小孩的人就是进了这个宫殿。”林锦初走到傅言澈身边说道。 “走,我们先大大方方地离开这里,等天黑再过来,这里面的人留不得,还有那些孩子也要救出来。”傅言澈牵着林锦初的手就往外面走。 严家的人早已不见踪影,傅言澈和林锦初大大方方地出了宫门。 “现在去哪里?”傅言澈问道。 “要不,去平信侯府看看。”林锦初笑道,她很好奇没有了江氏的平信侯府现在变成什么样子,还有,苏锦春现在过得怎么样呢?她还不知道自己喝下了绝子药的事吧。 第325章 再遇苏锦春 到达平信侯府时,天还未黑,林锦初和傅言澈干脆回到锦绣院。 锦绣院空空的,一个人也没有,地上的雪也没扫,已经结成厚厚的冰块,白天太阳晒融了最上面的一层,踩上去有些打滑。 两个人脚下轻点几下就到屋里,屋里的桌子上都是灰尘,旁边的案桌还被打翻在地,茶盘和杯碟也摔碎在地上,就连房间的屏风也倒了。 属于林锦初自己的东西在离开时早就收进了空间,这些都是平信侯府本来就有的。 傅言澈不声不响地扶起了屏风,林锦初从空间端出一盆水,拿出一条毛巾将桌子椅子擦干净。 两个人简单收拾了一下,林锦初这才从空间拿出一些吃食,两个吃饱了喝足了。 “其实可以去我的住处。”傅言澈接过林锦初递过来的面巾纸擦了擦嘴,这些面巾纸都是父母放在别墅给林锦初的。 傅言澈现在见到什么都不觉得奇怪,不仅因为他梦里都大概见过,更重要的是这些东西他似乎一点也不陌生,倒像是都用过,只要一拿到,他就知道怎么使用。 “你的住处?将军府吗?现在那女人当家,去那里没劲。”林锦初一口就拒绝了,她怕麻烦,更何况她来平信侯府也是临时来看看,一会儿就回北境了。 “不是那里,是我的镇北将军府,陛下封了父亲为武安侯,傅言澄为武安侯世子,所以原来的将军府,现在是武安侯府。” 他说着拿出一串钥匙:“喏,陛下给的,新宅子,已修葺好,东西也摆齐了,这是我的家,也是你的家,是我们共同的家。” 林锦初眼睛亮了起来,她问:“在哪里?” “离武安侯不太远,隔了一条街,一会儿带你去看看。”傅言澈说着又拿出一个小卷轴。 “猜猜这是什么?”他笑道。 林锦初一看是明黄色的,这是圣旨吗? 傅言澈打开圣旨,坐到林锦初旁边:“我们两个的赐婚圣旨。” 原来傅言澈专门来一趟皇宫,就是为了拿到他们二人的赐婚圣旨,林锦初眼睛有些湿润,很感动。 “所以因为皇帝给了你这个圣旨,你才将那一瓶雪参丸给他吃的吗?”林锦初问道。 “一个方面是因为这个,另一个方面因为他现在还不能死,边关需要我,但如果他不给我们赐婚,我是不愿意救他的。”傅言澈实话实说。 这时候一个丫鬟从外面走了进来,一路小心翼翼的朝里面看了一眼,然后叫道:“大小姐,里面真有人。” 大小姐?这不是叫自己吗?这丫鬟是个生面孔,林锦初以前没见过的。 傅言澈将赐婚圣旨递给林锦初:“收起来。” 林锦初接过来放进空间。 这时候苏锦春已经带着丫鬟走了进来。 “哟,林姑娘这是到京城没地方去了,跑到我们平信侯府来落脚啊!”苏锦春一看是林锦初,阴阳怪气地说道。 林锦初有些意外,苏锦春现在还好好的待在平信侯府,老太太回来了,江氏又因为苏锦春而死,老太太不是应该按原书里的情节,送苏锦春去庄子上吗? 苏锦春见林锦初没有说话,便走了进来。 “怎么不说话,理亏了吗?外面不是说林姑娘是随州刺史的孙女吗?怎么沦落到这个地步,还把地上打扫干净了,啧啧啧……” “这些是你打碎的,屏风也是你打翻的?”林锦初沉声问道。 “当然,不然你以为是谁?平信侯是我亲爹,整个侯府的东西都是我的,这是我家,林锦初,你不再是侯府的女儿,所以,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苏锦春得意地对林锦初说道,语气里满是挑衅,她哪里知道随州刺史是个什么了不起的职位,心想着不过是一个小城的小官,哪里能和她这个侯府大小姐相比。 这一世,她终究赢了林锦初,只可惜,三皇子已经死了,四皇子重伤,五皇子瘸了,自己成为皇后的梦想彻底破灭了。 可她报了仇,江氏死了,老太太也半死不活地躺在床上,就连苏锦雪那个贱人在她面前也唯唯诺诺,不敢说什么。 “侯府如今你当家?”林锦初问道,不是之前有个姨娘当家的吗?还有老夫人。 “对,侯府的中馈现在在我的手中,所有人都听我的,我爹现在帮我物色一个佳婿,听说是吏部尚书的大公子,是做正妻,不像有的人,上赶着给人做妾。”苏锦春嘲笑的口吻对林锦初说道。 “做妾?你是说我吗?”林锦初不解地问道,吏部尚书家的大公子,难怪,她忽然明白了,老皇帝当初给傅言澈赐婚的是吏部尚书家的嫡小姐。 “不是你,还能是谁?傅大将军早已和胡小姐有婚约,还是陛下亲自下旨的,你总是和傅大将军走得这么近,不就是想给人家当妾吗?林锦初啊林锦初,想不到你这一世这么堕落。 就算嫁不了高门,你那个祖父身边不也有一些武将,虽然官职不高,但好歹也能做个正妻,我就不同啦,我是侯府的大小姐,身份高贵,京城的这些贵公子,还不都随我挑。 吏部尚书家的大公子,可是相貌堂堂,文武双全,你羡慕不来的,如今你就是想回平信侯府,我们也不会再接受你一个假货了。” 傅言澈在旁边,小声让她将赐婚圣旨拿出来气一气苏锦春,林锦初摇摇头,赐婚圣旨暂时不宜公开,等必要的时候再拿出来。 更何况,她没必要和苏锦春这样的人置气,管她说什么,就当疯狗叫。 “是吗?你觉得一个不会生孩子的女人,吏部尚书家的大公子会不会娶呢?”林锦初笑着说道。 “你说谁不会生孩子,我可是冰清玉洁的。”苏锦春看着林锦初那嘲弄的眼神,没来由的有些慌张,她总觉得这话不是空穴来风,难道林锦初给她下毒了。 不可能的。 江氏死后,她所有的吃食都用银针验过,一点不敢马虎,因为老太太是她的心魔,那老家伙比江氏厉害多了。 第326章 那个绝子药是谁喝的 “你还记得当初江氏和苏正浩从宫中回来,严贵妃让他带了什么?”林锦初提醒道。 苏锦春想了想,过去太久了,对她来说仿佛是上一世的事似的,很多事已记不太清楚了。 但这件事她却真记得,因为她刚才还准备告诉傅言澈这事呢。 “这事我记得,林锦初,你可真蠢,你喝过绝子药,还敢拿出来说,我可是亲眼看着你喝下去的。 傅大将军,你的林姑娘可是喝过严贵妃给的绝子药哦!你知道的,陛下后宫,除了严贵妃之外,没有其他女人再怀过孩子,就是因为被她下了绝子药。 宫里这个药可比普通药铺买的厉害多了。 林锦初,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你不会记错了,以为那药是我喝了吧?” 苏锦春越说越高兴,林锦初这个人是不是傻子,这事当然越少人知道越好,哪能当着男人面说出来。 这下子好了,傅大将军恐怕就算是妾都不可能要她了。 苏锦春看好戏一样看着林锦初。 “可那个绝子药就是被你喝了呀!”林锦初不紧不慢地说道:“两个杯子被我调换了,哦,难道那天你喝完没有什么特别感觉吗?比如肚子不舒服?或者是很痛?你好好回忆回忆。 我劝你呀,如果回忆不想来,还是快点请个大夫看看,看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 苏锦春想起自己确实那天肚子很疼,之后的月例变得很不规律,她心慌了起来。 可她明明看着杯子并没有动过,是林锦初喝下去呀,怎么可能变成她喝的。 “这不可能,不可能,明明是你喝的,你别想栽在我头上,你也别怕傅大将军不要你,反正是个妾,妾就是个玩意,胡小姐是正妻,她才是给傅大将军传宗接代的。” “住口!”傅言澈见她越说越不着调,厉害喝道:“锦初只能是我的正妻,我唯一的女人,其他人根本不可能。” “傅大将军,你敢抗旨不成?那可是陛下亲赐的婚事,林锦初只能给你当个小妾,抗旨视同造反,你不会想因为娶林锦初造反吧?” “你,去找个大夫过来。”林锦初懒得理她,朝苏锦春旁边站着的丫鬟说道。 那丫鬟看了看苏锦春一眼,没有听林锦初的吩咐。 苏锦春得意地看了林锦初一眼,自己现在在府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林锦初算个什么东西,一个小官的孙女,呵! “去,把府医叫来,既然她非要找大夫,那便找大夫来给她看看,看看究竟我们两个谁喝了绝子药,也好让她死心,正好让傅大将军看看,好好想清楚,这不能生孩子的林锦初还能要吗?” 丫鬟麻溜地走了出去。 “老太太呢,现在也听你的?”林锦初问道。 “当然,那老不死的,要不是父亲盯着,早送她去见母亲了,她不是最喜欢母亲吗?让他们做个伴有什么不好,可惜父亲是个孝子。”苏锦春恶狠狠地说道,心里痛快至极,该报的仇都报了,老夫人是她最大的仇人,如今要死不活躺在床上,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要说还有什么不如意的,就是眼前这个林锦初还过得好好的,她怎么不去死。 不过现在的林锦初并不如梦中那样做三皇子的正妃,最后做了皇后,还生下一子,她的儿子还成了新帝。 林锦初喝了绝子药,现在连傅大将军的妾很可能都做不成,没有傅大将军的保护,林锦初在京城还不是任由她搓磨。 一想到等傅大将军走后,她就将林锦初关到一个破房子里任意折磨,最后再将她卖到最低贱的窑子里,上一世她就曾被卖到那种地方,这一世也让林锦初体验一下。 “亭风呢?”林锦初突然问道,整个平信侯府给她一点亲情的就是苏亭风了。 “看来你对这个弟弟还是挺关心的,放心,他没死,被父亲带在身边,住在前院,只不过现在两个姨娘都怀了孕,府医说了,她们二人怀的都是儿子。 父亲说了,谁先生下儿子,就抬谁为正妻,你那个弟弟好日子不多啦!”苏锦春越说越起劲,她恨平信侯府的每一个人,包括她的父亲。 只不过父亲如今还有点作用,等她嫁人后,将吏部尚书府握在手里时,再想办法报复苏正浩。 “那也是你的亲弟弟,她可从来没伤害过你,你为什么这么说他,将来就算你嫁了人,他还能为你撑腰。”林锦初劝道。 “我呸,她眼中半点没有我这个亲姐姐,他想的念的都是你这个假货,这个贱种,爱死不死,关我何事? 等那两个姨娘生下儿子,你猜,苏亭风会是什么下场?哈哈哈……”苏锦春狂妄地笑着,当着傅言澈的面她没有说出来,林锦初你还想关心别人,你还是关心关心自己吧,一会儿府医验出你不能生孩子,哦,听说严贵妃的那个绝子药不仅让人怀上孩子,还丧失女人的一部分其他功能。 反正以前江氏说过,喝过绝子药的女人,陛下没有再宠幸过。 也就是说林锦初就算能如愿以偿成为傅大将军的妾室,也很可能不能同房。 想到这里,苏锦春看向林锦初的眼神有些幸灾乐祸。 “大小姐,府医来了。”丫鬟匆匆回来,后面跟着一个背着药箱一身青衣的大夫。 林锦初看向来人,这大夫似乎也不是以前帮江氏治病的,应该也是换了新人,就是不知道他是不是听苏锦春的,如果听苏锦春的,会不会说实话。 “大夫,来帮这位林姑娘诊下脉,看看她是不是喝过绝子药。”苏锦春忙着让大夫先给林锦初诊脉,她确定自己是亲眼看着林锦初喝下去的,并且一点没有吐出来。 空间里的小苍梧不屑一顾地说了句:“蠢货,主人但凡喝一点什么有毒的东西,我能不知道,都不用大夫看,本尊就能看得出,这蠢货是喝了绝子药。” 大夫不认识林锦初,还以为是大小姐的朋友,就朝林锦初走了过来。 林锦初朝傅言澈点了点头暗示他没事的,傅言澈当然知道林锦初的本事,更何况还有小苍梧和青鸾两只凤凰,他心下大定,将椅子挪开了一点,给大夫诊脉。 第327章 是你换了那碗汤 大夫拿出脉枕放在林锦初身边的桌子上,林锦初看了苏锦春一眼,将手腕放好。 老大夫的手指轻轻搭在林锦初的手腕上,过了一会儿,将手拿开,将脉枕收好。 “怎么样?林姑娘是不是喝过绝子汤,她是不是再也不能生孩子了?大夫你有话直说便是,这里都是自己人,我们不会出去乱说的。”苏锦春的声音很是急切。 林锦初抱着陪他们玩玩的心理,也想听听大夫怎么说。 老大夫轻轻头:“林姑娘身体十分健康,并没有喝什么绝子汤。” “什么?这怎么可能?”苏锦春不可置信地看向林锦初,那汤可是她特地放在林锦初面前的,也是她亲眼看着她喝下去的 “大夫,你要不要再诊一次试试,说不定你刚才诊错了。”苏锦春不死心地说道。 老大夫不高兴地站了起来,就要离开:“老夫从医几十年,这点小事能搞错,还做什么大夫。” 他心里是有气的,要不是欠苏正浩一个人情,他哪里会答应到平信侯府做一年府医,说什么侯府,乌烟瘴气,整个府里全听这位大小姐的话,堂堂侯府连个主母都没有。 他刚从府里的小主子那里过来,那孩子被欺负得……唉!老大夫重重地叹了口气。 别看这侯府没几个主子,可生病的人多,老太太病着,二小姐病着,唯一的男丁也病着,忙的他到现在一口热饭都还没吃着。 “大夫,麻烦你还要帮大小姐诊一下,那天和我一起的还有大小姐,我说大小姐喝了绝子汤,她还不信,既然帮我诊了,也帮大小姐诊一下,我是相信大夫的医术。”林锦初见老大夫要离开就叫住了他。 苏锦春听到这里有些心虚,但她很快就淡定了,因为她确实没有喝什么绝子汤,如果林锦初没有喝,这说明她爹从宫里拿来的药没效果,林锦初身体都没事,她能有什么事。 于是便大大方方地将手伸出来说道:“行,诊便诊吧,本大小姐又没喝那玩意,有什么可怕的,也让某些人死心,别到处乱说。” 老大夫只得又走过来,他的食指只轻点在苏锦春的手腕一会儿,脸色顿时大变,但随即闭上眼睛,继续诊脉。 他的这一变化傅言澈和林锦初都看到了,唯有苏锦春没有看到。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抬起手,转身就往外面走。 “哎,你还没说结果呢?”苏锦春叫住大夫道,肯定自己没事啦,要不然大夫怎么会不说,大夫越不说,苏锦春越想亲耳听到。 老大夫看着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林锦初,你看,大夫都摇头了,我就说了我根本没喝那种汤,怎么可能身体有事。”苏锦春得意地说道。 不过一会儿还得让大夫给她开点调理身体的药,月事总是断断续续的,不太正常,毕竟过两三年就要嫁人,调理好身体是必须的。 林锦初见大夫不愿意说,她明白大夫肯定不是苏锦春请的,而是苏正浩的人,他大概是要将这件事告诉苏正浩,而不愿意在这里说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 “大夫,你明明白白告诉林姑娘,我是不是身体很好,一点事没有,你要不说,她会一直误会。”苏锦春再三要求老大夫说出来。 她之所以这样固执,因为在梦里,她被卖入那些腌臜地方,受尽折磨,回到府里,每每大夫诊脉后,看向她的眼神都是不屑,她在侯府一直饱受老太太的唾弃和辱骂,最后送到庄子上,所有人都瞧不起她。 可现在她早早回到侯府,没有经历梦里发生的一切,如今是正经的侯府嫡大小姐,有什么可怕的,想到这里,她更加坚信自己的身体没事。 “唉,大小姐,你是想听真话,还是假话?”老大夫也是没办法了,这个侯府大小姐怎么就这么蠢,他已经表现得很清楚了,稍微机灵点的人都知道怎么回事,一个女子的名声很重要,如果今日说出来,那大小姐以后还怎么嫁人。 侯夫人总共就留下一儿两女,怎么三个身体都有问题,他也是倒了大霉,怎么就遇到这样的事。 这事无论如何都说不得,可大小姐非要他说,怎么办? 他一个外人,说还是不说,说了之后,很可能这几个丫鬟,还有那个林姑娘,还有那个少年,小命都保不住。 侯爷昨晚还和他一起喝了小酒,说是大小姐和吏部尚书大公子的亲事很可能说成。 老大夫犹豫不决,苏锦春见他磨磨叽叽的样子,很不高兴地说:“说呀,也就一句话的事,放心,有什么事我担着,林姑娘和傅公子也不是外人,说吧。” 老大夫见她话已至此,只得无奈地说道:“大小姐,你确实喝过绝子汤,如今身体大损,日后……日后恐怕子嗣很难续……” 他说完连忙朝外面走去,边走边摇头叹气。 那几个丫鬟听了,吓得脸色苍白,完了,她们几个听到这种事,还能有活命吗?几个人吓得跪倒在地,瑟瑟发抖。 她们是知道苏锦春的手段的,没有点手段,怎么可能从乡下回来几个月,搅得整个侯府死的死,病的病。 苏锦春听完头脑一片空白,老东西说什么,她喝过那毒药,以后不能生孩子了,为什么,为什么? 她明明这一世过得很痛快啊,早早回到侯府,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还给自己报了仇,江氏也死了,老太太也离死不远了,苏锦雪那个小贱人也病倒在床,整个侯府都在她的掌控之下。 如果再嫁给吏部尚书家的大公子,生几个儿子女儿,那真是人生圆满了。 她什么时候喝的?不可能啊!她一向很注意,怎么可能喝那玩意,再说那药只有一包,只能从宫里得到,可父亲从宫里拿回来的全部被她倒进林锦初那碗汤里。 她狠厉地看向林锦初,她冲到林锦初面前:“是你,是你换了那碗汤,对不对?” 林锦初笑着看向她:“怎么?准你往我汤里下毒,就不许我换了汤碗。” 见林锦初承认了,苏锦春就要来打林锦初,她的人还没碰到林锦初,就被傅言澈一把抓住扔了出去,苏锦春惨叫一声,重重地倒在院子里,院子里的地上都是冰和雪,摔上去不用说也知道很疼。 几个丫鬟连忙冲了出去,将苏锦春扶了起来。 第328章 他和文泽一样重要 傅言澈拉着林锦初走到院子里,林锦初走到苏锦春跟前对她说:“你猜对了,那绝子汤就是我换了,苏锦春,你记住,害人终害己,做人还是不要太恶毒,不然反噬的滋味不好受。” 她说着拉着傅言澈就往外走,平信侯府她也没什么好留恋的,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苏亭风,但他既然是苏正浩的嫡子,想必无论怎么样,苏正浩总会护着他的。 刚走出院子,就看到有个小厮从院子外面进来,看到林锦初,来人怔了一下。 林锦初却认出,此人是苏亭风身边的小厮,年纪有十四五岁。 “大……大小姐。”他结结巴巴地叫了一声,显然是没想到会碰到林锦初。 “大小姐在里面吗?”他问道,问完才想起,两个都是大小姐,眼前这个是以前的大小姐,他一时有些手足无措,觉得自己说错了话,他当然知道小少爷最喜欢眼前这个大小姐。 “苏锦春啊!在里面。”林锦初继续往外面走,当着这么多人,不合适用轻功,她准备走到小侧门那里出去。 没想到那小厮却突然追了上来。 “大小姐,大小姐。”他叫道。 林锦初没想到他会追过来,想到苏亭风,她便停了下来。 “何事?”她轻声问道。 “大小姐,求求你救救小少爷。”小厮气喘吁吁地走到林锦初和傅言澈面前,他停下来哀求道。 林锦初当然知道他说的小少爷是苏亭风,苏亭风能有什么事?不管怎么样,苏正浩是他亲爹,他是平信侯唯一的嫡子,苏锦春是他的嫡亲姐姐,老太太还活着,以前也是特别宠爱这个孙子的。 “小少爷他,他不好了。”小厮抬起袖子擦了擦眼泪接着说:“二房的人都欺负小少爷,不止二房的人,还有下人也欺负小少爷,小少爷病倒了,大夫刚才开了药,可小少爷喝了就吐,根本一点也喂不进去。” “这事为什么不根侯爷说,小少爷是侯爷唯一的嫡子,侯爷肯定是很看重的。”林锦初不解地说道,原主在侯府十年,她最清楚,苏亭风在侯府的地位有多高。 “他们说夫人是一个低贱的庶女,她这样的人生的儿子也是低贱的种,不配成为侯府的主子,更不配将来继承侯府。”小厮边说边抽泣:“他们太欺负人了。” “侯爷他……他现在很少回府,听说他,他和靖远侯的寡妹来往频繁,靖远侯的寡妹在城东有一个别院,侯爷每天都去那里。” 林锦初愣住了,刚才苏锦春不是说要从两个姨娘这里选一个继室吗?难道她也不知道苏正浩的事。 小厮边抽泣着边说道:“这事府里的人并不知道,是小的前几天去叫侯爷时,听侯爷跟他身边的人说的,他吩咐身边的人守好平信侯府,他要去别院住几天,他说完就离开了,小人躲在一旁,也没敢再跟他说小少爷的事。 “苏锦春也不管吗?”林锦初问道,他边问边往前院走,傅言澈和她并肩走着。 “大……二小姐她不管,她只是每天想着法子折磨老夫人和三小姐。”小厮边说边走到前面领路,只要大小姐肯管小少爷,小少爷就有救了。 走进苏亭风的院子,一眼看去比以前荒凉很多,地上的野草长得很高,以前这里可是整个侯府最漂亮的院子,花草湖亭都有人每天打理,一应供给都是最好的。 那时候苏亭风是爹疼娘爱的孩子,可现在呢? 屋子里一阵阵药味和霉味,苏亭风躺在床上不停地咳嗽,恨不得将肺咳出来,林锦初听得心都抽疼。 他才四岁多啊! 林锦初站到床前,见苏亭风已经瘦得脱了相,和从前那个金贵的孩子根本是两个人,身上的衣服有一股酸臭味。 “大小姐,小少爷天天喝药,喝不下去都吐在身上,小人每天都帮他换,可……可所有的衣服都脏了,也没人做新衣服,最近又天天下雪,衣服也干不了,所以……” 小厮生怕林锦初会怪罪他,连忙解释道。 林锦初又怎么会怪他,以前这个院子里丫鬟婆子一大堆,个个巴结着小少爷,现在怎么一个都看不到了。 “这院子里的人呢?”林锦初问道,以前起码有十几个,那时候的苏亭风几乎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他们大部分都去侍候二小姐了,有的去了二房那里,他们都说小少爷是短命鬼,说他快死了。”小厮说到这里又哭了起来。 “大小姐,你快救救小少爷吧。” “有没有热水?”林锦初问道,她空间里倒是有,可也不能当着小厮的面拿出来。 “有的,小人每天都烧热水,屋里有个小炉子,还是以前夫人给小少爷准备的,他们嫌那炉子旧,没人要,所以还在这里,里面的木炭还是大夫给的。”小厮越说越气愤。 他端来一碗热水,林锦初接了过来。 “你去将大门关上,不要见风,现在气温低,亭风这身体不能吹风。”林锦初支开了小厮,将手中碗里的水倒进空间,又从空间换了一碗热水出来,她拿出一粒雪参丸,分成两半,将其中的半粒放进碗里。 傅言澈扶起苏亭风,他一手托着苏亭风,一手捏住苏亭风的两颊,苏亭风被迫张大嘴巴。 林锦初将一碗化了半粒雪参丸的水灌了下去,傅言澈轻轻地顺了顺苏亭风的背。 “这孩子也太瘦了。”傅言澈感慨地说道,他以前并没有见过苏亭风,但只要锦初喜欢的人他都会重视。 唉!林锦初叹子口气。 “救得了一次,救不了两次,以后亭风怎么办?”林锦初犯了难。 无论是原书中,还是这一世,原主都和苏亭风感情很好,而且那一次苏家给她下绝子汤,也是苏亭风偷偷告诉他的。 虽然她有小苍梧,不可能喝下那种汤水,但苏亭风的好意,她不能忘记。 “你想救他吗?”傅言澈看向林锦初问道:“想救他我有办法。” “嗯,想救他,他是我弟弟,在我心里,他和文泽一样重要。”林锦初坚定地说道,看着瘦得像猫一样的苏亭风,她太难过了,她希望能让苏亭风过上像文泽那样的生活,能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活得恣意。 第329章 咱们的新家 “带他离开这里。”傅言澈轻声说道。 “怎么带他离开,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来看他了,若是他不见了,不用问是我们带走的,苏正浩怎么说也是侯爷,他要报官,我们也麻烦,我祖父是随州刺史的事他们肯定知道了。”林锦初不解地问道。 “走,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天黑了再过来,我有办法。”傅言澈贴着林锦初耳边说道,他又轻声耳语了几句。 林锦初听得连连点头,她看了看苏亭风,见他面色已经好转,正要离开,就听到苏亭风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 “大姐姐,是你救了风儿吗?”他的声音虽小,但听起来似乎已经正常了,不是那种有气无力的。 林锦初转过头看过去,见他的小脑袋露在外面,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正紧盯着她,脸太瘦,显得眼睛更大了,林锦初看得心酸,朝他走了过去。 她坐到床边,低下头温柔地问苏亭风:“风儿,你娘的死,我很抱歉,大姐姐没能救下她。” 她想带苏亭风离开这里到随州去,但她也害怕这孩子记仇,怕他误会江氏是她害死的,这一点她希望能和苏亭风之间没有隔阂,如果有,她有诚意解开这个结。 林锦初甚至希望苏亭风离开这里后慢慢忘记这里的一切,以后他和文泽一样就是他嫡亲的弟弟,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以念书,可以学武,享受爹娘真正的疼爱,而不是种种算计。 苏亭风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他干瘦的小手握住林锦初,哽咽着:“大姐姐,风儿都明白,我娘她做了不少坏事,平安都告诉我了,大姐姐,其实上次你离开后,风儿就盼着你能回来带走风儿,风儿不喜欢这里。 爹以前对我好,是这家中需要一个男孩,母亲则因为只有我能继承侯府才对我好,他们都有目的,现在母亲没了,两个姨娘都怀了孩子,爹在外面的那个女人很可能就是他的继室,那女人还年轻,以后也会生儿子的。 我在这个家里早就不重要了,只有大姐姐你是真心对我好,大姐姐,你能带风儿和平安离开这里吗?” 林锦初没想到一个不到五岁的孩子竟能看得这么透,慧极必伤啊,这孩子太敏感细腻了。 她看着苏亭风的大眼睛满是期待,便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苏亭风惊喜地看向林锦初,他没想到大姐姐竟真的答应他的请求,他太开心了,以后能天天和大姐姐在一起了。 “平安,就是服侍你的那小厮吗?你很喜欢他?”林锦初问道。 苏亭风点点头道:“嗯,从小到大,平安是对我最好的人,如果大姐姐能带走我,也带走平安好不好?平安从小就是个孤儿,他没有家,如果我离开了,平安留在府里,父亲肯定会迁怒他,会打死平安的。” 林锦初握着苏亭风那冷冰冰的小手,心里面将平信侯的人骂了个遍。 “好,大姐姐答应你,不过,要等天黑了,大姐姐才能过来带走你们两个,在这之前,你谁也不要说。”林锦初轻声说道。 “好,我记住了。”苏亭风乖巧地应道。 林锦初拿出几个肉包子和馒头放在床头:“你和平安先吃饱了,等天黑了大姐姐过来带你离开这里。” “嗯,大姐姐可一定要来啊!”苏亭风不舍地看向林锦初,好像怕她离开了就不会再回来似的,他真想现在就跟大姐姐离开这里。 可他不能破坏大姐姐的计划,大姐姐说晚上来带他和平安离开,就一定会来的,大姐姐一向说话算数。 “放心吧,大姐姐答应你的一定会做到。”林锦初说完站起来,这时候平安也进来了,见苏亭风醒了,他欣喜地跑了过来。 “小少爷,你醒啦,真是太好了。”平安激动得眼泪汪汪地朝林锦初跪了下来。 “谢谢大小姐,谢谢大小姐救了小少爷。”他不停地一边朝林锦初磕头,一边说道。 “快起来,以后不准动不动就磕头,咱们不兴这一套,风儿是我的弟弟,我照顾他是应该的。”林锦初还是不太习惯总是下跪,直直地就跪了下来,光是看着就觉得膝盖疼。 平安这才站了起来应道:“好的,大小姐,平安都听大小姐的。” “平安,来吃,大姐姐给的。”苏亭风叫着,指着那几个包子馒头朝平安说道。 “平安,亭风醒了,我们要回去了。”林锦初没有再说什么,见苏亭风和平安两个笑着吃包子,便拉着傅言澈往外走,两个人轻车熟路地从侧门走了出去,守门的正在打牌的两个婆子互相看了看,一脸的茫然,这两人是什么时候进府的,她怎么不知道。 她们当然认得这是以前的大小姐,这男的以前也见过一次,一看这样子就知道身份不凡。 不过很快她们就释然了,想着这二人应该是从别的门进来的,只是从这个侧门出去罢了。 “来,打牌,继续,反正这府里也没啥值钱的东西,不过是个空架子,小偷就算偷到这里都要考虑考虑要不要进来。”两个婆子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继续玩起牌来。 两个人出了平信侯府,肚子还不饿,于是傅言澈说道:“不如我们现在去一趟新的将军府,看看我们的家。” 傅言澈现在已经将我们的家这几个字说得顺口,动不动就来一句,林锦初心里甜甜的,她曾经憧憬过和宋司礼的家,可那时候断崖式的分手伤透了她的心。 后来她在南方有了自己一个人的家。 现在她却在这个世界和宋司礼有了一个真正的家,造化弄人,真的应了那句话,属于你的兜兜转转最后终究还是你的,不属于你的再努力也没用。 林锦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对家有了期待。 两个人脚下轻点,几个来回就到了傅言澈所说的新将军府。 两个人也没有从正门进去,因为门外有几个禁军守着。 直接从院墙跃了进去,进去后,傅言澈说道:“这院墙不够高,以后咱们住进来要加高一些。” “哇,怎么种了这么多鲜花?”林锦初欣喜地说道,后院里满院都是鲜花,各种各样的,爬满墙的蔷薇,湖里才长出来青翠的小荷,成片的玫瑰。 傅言澈拉着她的手往里面走,“这算什么,我可是传信给陛下,还建了桃花园,海棠园,梅花园,相信陛下不会让我失望的。” 第330章 平信侯府起火 林锦初有些不相信,前段时间老皇帝半死不活的,哪顾得上帮他们新家布置得这么精致。 没想到过了人工湖,又看到并排几个花园靠在一起,桃花,海棠开得正盛,只有梅园里面没有开花。 “我知道你喜欢鲜花,以后咱们家里,一年四季都会有盛开的鲜花,来我带你走走,看看陛下有没有按我说的让工部的人布置的。” “后院共有五个院子,前院有六个院子,前后都有一个是主院,以后我们生两儿两女,儿子住前院,女儿住后院,多余的客院就给你的祖父,父母还有两个弟弟,还有姚麟住。”傅言澈边指着各个院子介绍道。 “还早着呢。”林锦初虽是芯子是老阿姨,但听到生几个孩子还是有些难为情。 “早点计划好,以后咱们这个家肯定会很热闹。”傅言澈开心地说道,仿佛这一天很快就要来临似的。 “我才十二岁,傅言澈。”林锦初提醒道。 “嗯,我知道,我会等你长大,等你到十八岁时成年了,我们再圆房,可以先成亲,我就喜欢这个家里有你,就算看着你,也是满足的。” 说话间两个人已进了主院,轻轻推开主院的门。 “哇,这里还种了一棵梧桐树,一棵白玉兰树,这白玉兰开满了花,真美,好香啊。”林锦初看着高大的梧桐树和白玉兰树感慨道,也不知道从哪里挖来的,起码是十几年的老树。 “你不是说是梧桐叶救了我的命,所以我特地传信让陛下挑一棵好看的梧桐树,皇家有专门的园林,那里种了很多花草树木,这里的所有花和树都是从那里挖来的。”傅言澈耐心地解释道。 进了房子里面,林锦初更惊喜了。 “这怎么还有沙发?天哪,傅言澈,你真是宋司礼,对不对?”林锦初差点惊呆了,有一种穿越回现代的感觉,还缺个电视机就真跟现代差不多了。 可惜,电视机她倒可以弄来,但没电啊! “以后我们可以自己想办法利用太阳能发电,有了电,生活就更方便了。 锦初,你刚才问我是不是宋司礼,说实话,我真不知道,但我在梦里模糊地见过宋司礼,可奇怪的是有一天我突然就心口很疼,然后现代和你一起的很多生活细节,还有现代的一些东西我好像都很熟悉了。 我知道,我已轮回了第三世,相信宋司礼应该是我的第一世。 锦初,我很后悔当初因为生死宿命这些说法就离开了你,这一世无论如何我都要和你在一起,我们儿孙满堂,开开心心,一直到老,好不好?” 傅言澈说完,眼神灼热地看向林锦初,眼中满是期待。 “好,你若不离,我便不弃,你真心相待,我生死相随,你一心一意待我,我就一定不会让你输。” 林锦初也不含糊,她当然是真心想和傅言澈一起走下去的。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我们总要为爱敢于尝试,为爱勇敢地付出,才会有可能得到想要的一切。 天渐渐地黑了。 “傅大哥,我们先去哪里?要不先去皇宫,解决了那两个祸害,救出那些孩子。”想到上一次救出来的那些孩子都被舅舅带去了随州,这一次就不用了,因为这些孩子都是京城。 “嗯,我也这样想,锦初,你会不会怪我,将雪参丸给他吃了,我其实并不希望他是我的父亲,在我心里,只有傅毅是我的父亲,将那些孩子当药引,太残忍了,但如今朝政还需要有人主持,几个皇子又都……”傅言澈其实将雪参丸给了老皇帝后,心里就一直摇摆得厉害,有两个小人一直在拉扯。 他要离开京城去边关,和苍璃国必有一战,京城还需要老皇帝坐镇。 但陛下和严家,吴家斗了这么多年,不知不觉也变成了他们这种人,或许他自己没觉得,毁了一个孩子,就是毁了一个家。 林锦初当然不会怪他,她又拿出一瓶雪参丸递给他:“我知道你是有分寸的人,我们将这里的事处理完,就回北境吧,巴彦这个人报复心很强,如今他又有现代的记忆,不好对付。” 傅言澈点点头,正要说话,就听到咕咕的叫声,然后就见一只灰鹰落在他的肩上。 “恐怕武阳关有变。”傅言澈顿时脸色大变,从灰鹰的腿上取下一个小小的卷轴。 “巴彦的前锋两万人从山上小道进了东夏国,他们避开了武阳关,已逼近新州。”傅言澈愤怒地说道。 “新州不就是武阳关的南端,好像杨宛月的父亲就是新州的知府,他们是怎么进来的,我看到边境上很多人在巡逻,明明我们并没有松懈啊!”林锦初不解地问道,她知道傅言澈早已派人日夜在边境值班,根本不可能让两万敌军悄无声息地进入东夏国。 傅言澈沉吟道:“最近武阳关一带连日暴雪,在这样恶劣的天气下,大家根本想不到苍璃国能从那里进入东夏国,不过,山那边守护的副将鲁庆,鲁丰两兄弟,他们是父亲的人,难道是他们二人放苍璃军进来的?” “我们现在回去,去一趟平信侯府,将苏亭风和平安救出,就回北境吧。”傅言澈又道,这个时候他很庆幸有小苍梧这个神鸟在,能随时飞回去。 “好。”林锦初答应下来,她已想好办法怎么带风儿和平安回了。 两个人到了平信侯府的前院,才天黑不到一个时辰,平信侯府除了二房那边还点着灯,其他院子都已熄灯,只有连廊上有几盏宫灯孤零零地亮着。 两个人到了苏亭风住的院子。 “大姐姐,是你吗?”苏亭风和平安早已等在院子门口,见有人影闪过,连忙叫道。 “嗯,是我们,东西收拾好没有?”林锦初拉着苏亭风的手进了里面。 第331章 完结篇(一) “收拾好了,都是以前姐姐送给我的一些玩具,书本,还有……还有娘买给我的东西。”苏亭风应道。 “好,将这个吃了,你和平安一人一粒,我现在带你们离开。”林锦初拿出两个药丸递给平安和苏亭风一人一粒。 苏亭风没有丝毫犹豫就放进嘴里,平安也跟着吃了下去。 “吃了这个,你们两个睡一觉就到了。”林锦初对二人说道。 苏亭风点点头:“我信大姐姐,我困了,大姐……”他说着就往下倒,林锦初连忙扶住他,紧接着平安也睡着了。 这是林锦初按师父给她的药经里制成的新药,能让人吃下后昏睡两个时辰的药。 然后在傅言澈震惊的眼神里,苏亭风和平安就不见了。 林锦初没想到第一个进到她空间的人竟是苏亭风和平安,她朝空间里的小动物们说了一句:“这两个人就交给你们看了,青鸾没在,空间里就靠你们了。” 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听懂,林锦初说完自己都想笑。 没想到一只山鸡让她吃了一惊,只听得山鸡答道:“放心,主人,我们会看好他们的,保证不让他们二人在空间里醒过来,我们知道空间是秘密,不能让外人知道,青鸾神鸟说过的。” 小苍梧哼了一声:“明明是本尊跟你们说的,没良心的。”他说着就飞了出来。 林锦初问小苍梧:“怎么山鸡也会开口说话了,什么时候的事?” 小苍梧道:“也就最近两天,应该是空间大升级就可以了,只不过他们不知道而已,前天山鸡开口说了一句,然后其他小动物都会说话了,就连以前从林家顺来的两只猪都会说几句了。” 林锦初噗嗤一声笑了,傅言澈自从小苍梧出了空间,林锦初和小苍梧的对话他才听得见。 原来锦初的空间里面还有这么多动物,那应该很热闹吧,他想着。 林锦初从空间拿出两罐火油,这些火油还是当初在落叶镇那个杂货铺买的。 傅言澈接过火油说道:“锦初,你将亭风二人的行李带上,然后到院子外面等着,这里的事我来办。” 林锦初和小苍梧走到院子外面,过了一会儿,就见院子起了大火,这两天没下雪,初春时分,今晚有些风,火势趁着风迅速燃烧起来,不一会儿就蔓延开来。 “走吧。”傅言澈走到外面,轻轻对林锦初说道。 他牵着林锦初的手跃上了小苍梧的背部,小苍梧呼啦一声就升到低空,从上边往下看,整个院子都被大火包围,甚至蔓延到苏正浩的院子。 然后就见有人在叫救火,很多人都跑了出来,就连街上都有人朝这边看,渐渐地有不少人拎着水桶来灭火。 “傅大哥,我们先去随州,亭风和平安送到我母亲那里,母亲隔壁是文泽的院子,让亭风和文泽一起住,放下他们我们就回边关。”林锦初知道傅言澈肯定心急如焚,但她不想亭风和平安待在空间里面,决定先送他们回随州,有母亲照看着,比她照顾还细心。 去到边关,她也没空照顾小孩,肯定会有一场恶战。 “没事的,锦初,带着小孩不方便,送到随州最安全。”傅言澈哪里不知道她的想法,连忙安慰道。 半个时辰后就到了随州,傅言澈没有进去,他在屋顶上,小苍梧则利用这么一点时间见了青鸾。 直到林锦初叫小苍梧,小苍梧和青鸾才依依不舍地分开了。 “希望早一点天下大定,这样小苍梧和青鸾也不用分开了。”林锦初有些内疚地说道。 “主人,这样的日子不远了,傅大将军头上已经有紫气了,应该半年左右,他就能继承大统。”小苍梧用意念对林锦初说道。 天机不可泄露,如果直接说出来,说不定雷公又要降下一道天雷,他们现在可是在空中,万一伤到主人和傅言澈都不好。 “哇,这你都看得出来,小苍梧,你也太厉害了。”林锦初惊叹道。 “那是,我可是神鸟诶!”小苍梧自豪地说道,边说边发出一声清脆的凤鸣,给寂静的夜空增添了一点生机。 这一晚北境的很多人都梦到了凤凰,这是一种对未来美好祥和的希望,是连续旱灾,雪灾,寒潮,战乱后,过够了苦日子的百姓对新的一年的向往。 许多人没等到天亮,就起来奔走相告。 而此时的林锦初和傅言澈已骑着小苍梧到了新州北部,长达几里路的火把在向新州移动。 “巴彦是真嚣张啊!这可是在东夏国的国土上。”林锦初忍不住说道。 “他在向我们挑衅。”傅言澈说道:“小苍梧,我们直接去新州城,看看杨大人是什么态度,看巴彦这个样子并不是来攻打新州城的,倒像是来接手新州城的,而且他们要在天亮前接管新州城,希望我猜错了,不然,太让人寒心。” 小苍梧调转头重新飞到新州上空,只见北门大开,甚至更离谱的是北门附近点了很多火把和灯,此刻亮如白昼。 “简直荒唐!”傅言澈简直气极了。 林锦初知道傅言澈一向隐忍,不轻易发火,但她能感觉到傅言澈现在的愤怒已到了极点。 先是被手下两个副将背叛,放苍璃军进入东夏境内,再有新州知府竟大开城门迎接苍璃大军。 “傅大哥,打仗是你的强项,我听你的,你说怎么办吧?”林锦初说道。 傅言澈肯定已经有了打算,这口气不出,不把傅言澈逼疯了。 “放我到城门那里。”傅言澈的声音又恢复了平淡,但林锦初却知道他现在急需要一个出口,而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人。 她从空间拿出傅言澈的宝剑,又拿出一支冲锋枪给他。 傅言澈接过宝剑和冲锋枪,小苍梧落在城墙上。 “什么人?”城墙上有人喝道。 “这里的人你不用管,我来收拾,你下去吧。”林锦初说道。 傅言澈朝她点点头,跳下小苍梧的背,轻轻跃下城墙。 新州城的城墙有十米高,因为这是最靠近武阳关的一所大城池,所以这是除了武阳关,北境第二道防线。 姓杨的简直太坏,拿东夏国第二道防线卖国求荣,林锦初暗骂一句,同时手里的枪朝走过来的士兵开了一枪。 “啊!”那人吃痛叫了一声。 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亮,东方翻起了一丝鱼肚白,林锦初见那人闪了一下,枪没打中胸口,打偏到肩膀上。 见他张开嘴巴要喊,林锦初朝他嘴巴开了一枪,这一次,那人没有躲得开,一枪直接将他的脑袋打爆了。 第332章 完结篇(二) 枪声虽不大,加上此时城墙那里已经打了起来,不时传来喊杀声,刀剑的碰撞声,还有惨叫声。 这些声音遮掩了枪声,但还是有人朝林锦初这边跑了过来。 林锦初见越来越多的人朝这边跑来,她拿出了冲锋枪,她是多么不希望这枪口对着东夏国的将士啊,可没有办法,这些人肯定都是听杨知府的,东夏国的三万将士啊! 林锦初想想就心疼,难怪巴彦这边笃定,他带来的两万人加上新州城的三万将士,再加上新州城牢固的城墙,足够他暂时能守稳了,更何况他身边那个中年男子深不可测。 傅言澈要是转头打新州,新州城的百姓怎么办,而且巴彦肯定还有其他安排,比如几十万大军在攻打武阳关,要真是这样,傅言澈只能死守武阳,顾不上新州这边。 而且很有可能巴彦的军队进来东夏国不止两万人,林锦初想到这里脸色突然大变,她觉得巴彦十有八九还有几万人正在武阳关内,里外响应,要是让他们打开关门就麻烦大了。 该死的!那什么鲁庆,鲁丰,林锦初不由得心疼傅言澈,傅毅管理的军队也真是的,让赵氏安插了那么多的细作。 傅言澈才多大啊!让他背这么大的压力。 林锦初一急,端起冲锋枪就朝那些人扫去,直到将北门这边城墙上所有守卫全部杀死才将冲锋枪扔进空间。 她进了空间喝了半壶水,又吃了半饱,休息了一下,空间灵气充足,过了一会儿,她就精神饱满地出了空间。 她轻轻地跃下城墙,城门外面死了一地的人,这时候天已大亮,很多人围着傅言澈。 林锦初见傅言澈脸上身上全是血,但却没有半分疲惫,林锦初还是第一次看到杀成这样的傅言澈,此刻的他完全就是一个杀神。 傅言澈终于收起了剑,取下背在身上的冲锋枪,而林锦初这时候却在城门内缓缓将城门关上。 外城门里面是瓮城,里面的人全部跑出去对付傅言澈了,此刻空无一人,林锦初一出现在瓮城,城墙上原本应该是弓箭手的位置,但此时也不见了人影。 大概他们以为今夜来的应该是苍璃大军,他们和苍璃大军是一路的,所以不需要弓箭手。 林锦初跳上小苍梧的背,飞到了城墙外面,见傅言澈已杀死了最后一个人。 而精疲力尽的傅言澈此时已站立不稳,林锦初将傅言澈带进了空间。 “傅大哥,你看,这就是我的空间。”林锦初给傅言澈喂了一碗雪莲水。 喝了雪莲水的傅言澈体力恢复了不少。 “傅大哥,快吃点东西,等完全恢复了,我们再出去,估计苍璃军很快就要到了。” 傅言澈狼吞虎咽连吃了几个肉包子,又喝了一大碗粥,这才感到全身的力气又回来。 来不及好好看一下空间里面,两个人又出了空间。 两个人站在城墙上,城墙下面密密麻麻的守军正往城墙上涌。 林锦初拿出一个喇叭递给他:“这个可以放大你的声音好几倍,可以朝他们呼叫。” 面对吵吵闹闹的场景,林锦初又拿出一个铜锣敲了起来。 铜锣一响,很奇怪,顿时安静下来。 “新州守军的弟兄们,我是傅言澈,是镇北军的主帅。”傅言澈举着喇叭大声说道。 他的声音很响亮,所有人都面面相觑,这才知道原来刚才和他们的兄弟打起来的人竟是傅大将军。 “傅大将军,这是傅大将军!” “可我们应该听杨大人的。” “杨大人要卖国,他想让苍璃军进城,这些人进城是要占领我们新州城,攻打我们东夏国。” “可杨大人不是说是陛下的人要来吗?怎么会是苍璃军要进城?” “他骗我们的,苍璃军已到了城门外。”一个人慌慌张张地从城墙上往下跑,边跑边说道。 “什么,竟有这事?我们也上城墙看看。”有人说着就往城楼上跑,接着更多人上了城楼。 既然这人是傅大将军,他们也没有那么怕了,傅大将军是什么人,整个东夏国的老少都知道,他是让苍璃军鞑子军闻风丧胆的英雄。 第333章 完结篇(三)终章 “真的是苍璃军,天哪!武阳关被攻下了吗?要不然苍璃军怎么会到新州?傅大将军怎么会来这里?” “那我们怎么办?靠我们这些人能抵挡得住苍璃军吗?” “城门,杨大人让我们敞开城门,快看看,城门关了没有。” “关了,关了。”有人从城墙下大声叫道:“奇怪,也不知道是谁关的,明明杨知府让我们开着的,天哪,杨知府难道真的投敌了?” “杨知府呢?他去哪里了?”有人大叫道:“不能放过他。” 大家都在找杨知府。 “明明刚才见到杨知府的,说是亲自来迎接陛下派来的人,怎么现在反而不见了。” “在这里,他想逃。”有人指着东边叫道。 林锦初眼尖地看到杨知府带着几个人正朝一条巷子跑。 她手中的枪对着身着蓝色官服的杨知府,连开五枪,杨知府及身边的几个人都倒在地上。 其他人应该都死了,只有杨知府,林锦初特地留着他一条命,只打中了他的腿。 林锦初吹了一下枪口,将枪收了起来。 “来人,将姓杨的关到大牢里,听候陛下发落,有没有副将,所有副将前来听令。” 这时候巴彦率领的两万苍璃军已到了城门外。 “傅大将军,他们……他来了。”不管武阳关有没有破,他们现在都愿意听傅言澈的。 “所有副将率领自己的手下听令,余副将,你跟我一起上城墙。”傅言澈吩咐道。 余副将年少时曾和傅言澈一起在镇北军训练过,也一起上战场杀过敌,所以傅言澈一出现在城墙上,他就过来了。 “是,傅大将军。”余副将很快就将自己手下的五千人带到城墙上。 傅言澈和林锦初并肩站在城楼上,看着城墙下不远处站着的巴彦。 “巴彦,我们又见面了。”傅言澈笑道:“是不是很意外,城门怎么没有开着迎你们进来。” “不好意思,新州知府已经进了大牢,而我与你不死不休。”傅言澈眯着眼睛看向巴彦。 刚才杀了那么多人,他其实并没有主动杀人,他只是恨极了打开城门迎敌的人。 如果真是姓杨说迎接陛下的人,那守门的人明明认出了他,怎么还招呼那些人杀了自己,明明就是慌了,知道自己来新州打乱了他们的节奏。 他是镇北军的大将军,一直和新州这边联系甚密,那些人死了一茬,又围过来一茬,做贼心虚。 “傅言澈,你确定要与朕作对吗?你可知道,我们的人早已形成前后夹攻之势,这个时候,你的武阳关很有可能已被我苍璃大军攻占了,你不守着武阳关,反而来新州,哈哈……” 巴彦故意说着武阳关的事来干扰傅言澈,刚才林锦初已自己的猜测告诉了傅言澈,但傅言澈相信暮山,沈逸他们都在,想打下武阳关没那么容易,现在怕就怕鲁庆和鲁丰二人的事,暮山他们还不知道。 要说不急,傅言澈自己都不相信,可他面对巴彦,他不能慌张。 “傅大哥,城楼上我堆了很多炸药包,直接炸死他们便是,好好的在苍璃国当皇帝不好,偏要来送死,那就成全他。”林锦初此刻对巴彦厌恶至极。 既然在战场上,那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还管什么主角配角,杀就死了。 “余副将,叫几个人将这些炸药包搬到这里来。”傅言澈吩咐道,林锦初将炸药包放在城楼里面。 “哇,炸药啊,我们有炸药了。”余副将很兴奋:“听说鞑子攻打随州时,随州军就是用炸药包炸死很多鞑子军,太好了。” 说话间,林锦初已点燃一个炸药包,傅言澈接过点燃的炸药包朝巴彦扔了过去。 我去,林锦初怎么这么多炸药包,又是那个该死的空间。 空间在他这里一点作用没起到,就是两世各苟活了十年,怎么到林锦初手里变得这么有用。 林锦初才不管他怎么想,不停地往苍璃军人多的地方扔炸弹,反正她的炸弹多的是。 苍璃军四散逃跑,这时候小苍梧飞了出来,林锦初和傅言澈上了小苍梧的背上。 “凤凰,天哪,傅大将军站在凤凰背上,那姑娘是谁?不是杨姑娘啊!” “什么杨姑娘,她也配?而且她已经死了,死在青楼里面,恶心死人,姓杨的一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凤凰吉祥,我东夏国必胜。” “必胜!” “必胜!” “东夏国必胜,将苍璃狗赶出去。” “将苍璃狗杀光。” 将士们看着城墙下边死伤无数,他们卖力地将所有的炸弹都搬到城墙边上,但此时的林锦初借着炸药的烟雾,直接从空间里往外拿,拿一个点一个,傅言澈就看准了扔一个。 第334章 完结篇-终章 “龟叔,杀了他们两个,我要你杀了他们两个。”巴彦疯狂地叫嚣着:“我知道你有一个杀招,对不对?是母妃留给你的。” 老龟看着面前苍璃军的惨样,脸色惨白,他没有想到,尽管自己已经将所有能给巴彦的都给他了,如今还是落得这样的下场。 他说不出的悔恨,他真的错了,不该怂恿巴彦对小帝姬下手,结果引得小帝姬宁愿自爆也不愿意屈服,从此和天道结下了深仇。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心里说道:“娘娘,我尽力了,对不起,我只能用这条老命帮小主子最后一次了。” 他看向巴彦,这个他两世都呵护着长大的孩子,巴彦的野心越发大了,其实只要他在巴彦身边,他们留在苍璃国,这个皇位能坐得稳稳的,可惜他执念太重了,注定逃不过小帝姬这一劫啊! “巴彦,你可知道娘娘留给在下的杀招是什么吗?”老龟问道,以巴彦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猜不到,可他明知道后果是什么,还是催他用杀招。 巴彦的眼神有些闪烁,他哀求道:“龟叔,你再帮我这一次,最后一次,以后,决不会再有下次了,以后我保证乖乖待在苍璃国,给你养老。” 巴彦以为老龟最后的杀招最后是功力尽散,成为凡人,永世不得再回神界,心想,以后他保证对龟叔好,只要他杀傅言澈和林锦初就行。 老龟知道巴彦误会了,但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在心里叹道:是最后一次,不过,再也回不了苍璃国了。 “你跑远一点,越远越好。”老龟对巴彦说道:“记住,以后龟叔不能再保护你了,你万事要小心。” “记住,不要再打了,回苍璃国,好好当你的皇帝,忘记这些仇恨,小帝姬不欠你的,傅言澈也不欠你的,这一次他们死了,所有的东西都一笔勾销,好好娶妻生子,过平常人的生活,这是你娘的心愿,也是龟叔我的心愿。” 老龟不停地念叨着,见巴彦已越走越远,嘴里还在说着:“龟叔以后不能再陪你走下去了,小主子,往后一切都要靠你自己了。” “娘娘,我来陪你了。”老龟边说边催出身体内的灵力和功法。 林锦初见老龟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什么,一边念叨,他周围涌起了乌云,然后突然老龟身边就金光四射。 “不好,他要和我们同归于尽。”傅言澈一下子就明白老龟的意思,他大声朝城墙上的将士大喊:“快跑下去,往其他地方跑,要快。” 他不停地叫着,有些人听懂了他的话,又见苍璃军中一老头周围金光不停地在扩大,一圈两圈三圈…… “快跑,往东门西门跑,这边要炸了。”有人很机灵,也跟着叫了起来。 “锦初,和你一起,是生是死,我都很满足。”傅言澈此刻还在苍璃军的上空,似乎就算飞走也来不及了,他搂紧了林锦初深情地说道。 他的话音刚落,一个巨大的声音从地上传来,蘑菇云似的烟蔓延至很高很远…… 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 本书历时五个月终于大结局了,感谢亲爱的宝宝们一直以来的陪伴和认可,爱你们! 后面还有几章番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