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乡子蝴蝶谷》 第一章 蝴蝶港 东方泛起第一丝鱼肚白时,天一亮,蝴蝶谷少夫人葭而带着宛宛和蝶飞儿,般若三个小丫头,一大早从蝴蝶谷出发,去不远的蝴蝶港,找少谷主爹爹,准备在那里住段日子。 她们经过一日的车马劳顿,终于来到了少谷主做事的地方。这里是鱼米之乡,民风很纯朴。 最小的女儿蝶飞儿一来就喜欢上这个地方。 少谷主的好朋友欧阳老船长看到一家子都过来了,他和夫人特别热情好客,赶紧整理她们的住宿……张罗一桌这里的特色菜肴,盛情款待了他们一家子。 第二日的下午,小蝶飞儿四处走走,看看,她来到一个大湖边,迎面一阵阵清风吹来,舒服极了,湖面上泛起了片片涟漪,在清澈见底的湖水中有一条条小鱼儿,有的调皮地嬉戏玩耍;有的张着那圆圆鼓鼓的大眼睛,好像望着外面那动人的景色;有的又好像听着大自然优美而又动听的曲子,瞬间被陶醉了…… 这是夏天的尾伏天了,到了下午,烈日还是当空,骄阳似火,知了在树上叫着:“热死了!热死了!” 九岁的蝶飞儿走到外海,一路上看着这里的花草和小动物,兔儿,狗儿,鸡鸭鹅…… 她甭提有多开心,她摸摸花儿,她追着鹅……自己咯咯笑着,唱着歌跳着走着…… 她来到一个很大很大的晒场,这里有股鱼香扑鼻而来,很舒服,她环顾四周,这里是个鱿鱼干和小尖鱼的嗮场。 听爹爹讲过,蝴蝶港的鱿鱼干是最有名的,每年都有“撮鱿鱼”的季节。 大家将捕捞上来的上等鱿鱼,本地俗称“锁卷”,也叫枪乌贼,把它们劈开,穿成一串挂起,晒干后制成香喷喷的鱿鱼干。 蝶飞儿看着它们,觉得有趣好玩极了。 每次爹爹回到蝴蝶谷里来,都会给蝴蝶谷的乡亲们,带些鱿鱼干,他的人缘很好。 记得在蝴蝶谷里,葭而娘亲每次都会用白萝卜炖鱿鱼干汤,味鲜肉美,给她们增补营养。 蝶飞儿最喜欢看葭而娘亲做饭,娘亲做汤时很认真,她慢慢将鱿鱼干顺纹理剪成条状,与备好的白萝卜丝,放入清水中,用文火慢烧,等水沸腾后,锅中散发出阵阵清香时…… 葭而娘亲每次都会温柔的说上一大段赞扬鱿鱼干的话:“这个汤不但美味香浓,更具有醒酒、提神作用,你父亲偶尔爱喝酒,这汤对它有好处,再说鱿鱼是好食物,不燥热亦不阴凉,与红菇香菇、猪腿肉炖汤,无论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襁褓中的宝宝,还是“月内”中的女人,都可以吃,更养颜美容……” 慈祥的林小糊祖母平生爱吃素,她却也会在一旁看着,她也会笑吟吟说:“鱿鱼干也是炖汤的好佐料,孩子们在长身体,可以多吃点……” 祖母和娘亲都是懂食材,会养生的家庭主妇,蝶飞儿三个丫头从小耳闻目染,也学了很多常识。 小蝶飞儿正看着这满场的鱿鱼干浮想联翩,附近一阵悠扬的琵笆声,打断了她的思路…… 这琵笆声有时如清脆如小溪水叮当作响,有时浑厚如隔窗闷雷大力响彻,急切时如雨打芭蕉叶沙沙作响,舒缓时如绵绵细雨流连忘返,激烈时如金戈铁马气宇轩昂,委婉时如莺歌燕舞,草长莺飞…… 小家伙的她听得入迷了,张开了嘴,都呆住了…… 小家伙朝这琵笆声处,慢慢走去,她看到一位五十几岁的男人,再细看才知是船长伯伯。 他坐在凳子上专注弹奏,只见他身躯坐得很直,两肩平稳,一把梨木墨赤色的琵琶直立地置放在他的大腿中间。 琵琶面板向外,蝶飞儿看着他的面部,他表情很祥和、自然。他弹奏的动作很优美大方,看起来他很有活力,很精神的样子。 突然听到爹爹的声音,随至一阵掌声,他欣赏地念叨一句: “欧阳大哥弹得太好,真如书上说的: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好雅兴!” 蝶飞儿从琵笆声里反应过来,才知道是爹爹回来了。 蝶飞儿一转身,很高兴,冲一样地跃到他的怀里,嘴里叫着:“好爹爹!” 她撒起娇来,南青文一手把宝贝女儿抱起来,旋转一圈,特意用胡子扎着小丫头的脸颊,小丫头躲避着,一直咯咯笑,父女倆笑成一团,只听蝶飞儿说:“爹爹,你的脸皮像橘子皮”。 站在旁边的欧阳伯伯停下弹奏琵笆,他站起来,笑呵呵地看着这对父女。 南青文朝着他笑到:“我和葭而的这三个丫头都很乖巧懂事,尤其蝶飞儿更是有几分灵气,但也多了几分调皮的,古灵精怪,比男孩子还淘,但有几分像我,小丫头很豪气大气,又几分像她娘,心地善良,我很疼她了,宠爱她了……” 话音刚落,葭而带着宛宛,般若过来了,一伙人叽叽喳喳的,很热闹,他们一起准备在欧阳伯伯家用饭,欧阳伯伯和婶婶在厨房忙开了。 葭而坐不住,她进入厨房,给他们打下手,三个丫头和南青文四个人玩得不乐亦乎,他在孩子堆里,就像个大孩子,随和快乐!孩子们可喜欢他了。 在蝶飞儿的眼里,爹爹就是她的偶像,她最喜欢他身上的风度。 林小糊祖母经常说他有大将风范:儒雅宽容,豪气大气,责任担当,温暖豁达…… 每次蝶飞儿缠着爹爹讲三国,水浒的故事,讲很多历史人物的故事,但也会讲《红楼梦》《牡丹亭》…… 少谷主爹爹每次讲完一个故事,他都会婆婆妈妈叮嘱许多,说着一些孩子似乎还听不懂的话:“孩子们,你们都是丫头,以后长大成人了,活着不是只为讨他人喜欢,也不能为了炫耀自己的拥有,有时候不要太刻意承受身外的目光,不必太在意他人的评价,一定要多为自己活着;好好做人做事,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爱最亲近的人,想笑就大笑,想哭就痛哭……” “女孩子长大成人后, 女人一生最好最重要的角色就是母亲的角色。女孩是情绪的宠物,你们不要把自己的情感,束缚在一个空间里,要让自己活得独立轻松些。女人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事,很多时候,你觉得天大的事情,当你急切地向别人倾诉时,在别人眼中也是个小事,他们最多不痛不痒呵呵地应和着。因为他们不是你,没经历过你的故事,他们无法感知你那种澎湃的情绪……” 二丫头般若站了起来,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学着父亲的口吻说到:“你们要多向你们的娘和小糊祖母学习,温柔勇敢,乐观阳光,但她们更酷的是从小就很自律,比如在少女时代她们就会安静读完一本书、坚持早起、有规律的健身、稳定自己体重等。这些在常人看来平淡,且难以长久的事情,才更加考验一个人,也更加锻炼一个人。” 大丫头宛宛接着说道: “丫头们,你们的祖母和娘亲她们在成家后,更加高度自律自己,能早起早睡,在其他人赖床的时候,她们已经准备好了精美的早餐,又在别人熬夜玩乐时,她们养足了精气神;她们除了养儿育女照顾老人,做好家事,她们都勤于锻炼、把枯燥、无趣的生活过得有趣高雅……这世界上女孩除了自己拥有良好的心态,才可以帮到自己,才最靠谱,没谁可以真正帮到你们的。” “哈哈哈哈……看来我几年来每次的训话,调皮的你们背下来……哈哈!” 南青文被丫头们逗笑了。 他每次滔滔不绝讲着,三个丫头似懂非懂,蝶飞儿也会乐乐地频频点头,好像九岁的她就懂得了父亲的话。 “这个小丫头片子,孩子他爹,你一有空就会给孩子们讲为人处世的大道理,她们还小,看以后她们这几个丫头都成精了……” 葭而娘亲在一旁,满怀爱意地看着大家,幸福絮叨着。 一会儿宛宛和般若在玩过家家,俩个丫头玩疯了…… 厨房里飘来阵阵香味。 “上菜了,孩子们洗洗手,准备开饭了……” 欧阳伯伯的妻子羽茉笑容满面地吆喝着,他们把菜都端上了桌,香气扑鼻,有红烧排骨,烤鱿鱼,带鱼汤,五豆饭,清蒸墨鱼,酸溜小白菜,蒸的小笼包…还有丫头们最爱的巴浪鱼干…丰盛极了! 三个丫头规矩吃着菜,从小她们被葭而教育得很好,她们懂得餐桌礼仪。 大人们吃着饭,边谈论事情,边喝着这里的老酒,气氛好极了…… 欧阳伯伯他只生了个闺女,长得伶俐可爱,和蝶飞儿同岁,比她早出生一个月,这几日听说她去她外婆家,还没回来,等她回来,她们四个小丫头就可以一起住,一起玩,蝶飞儿想想这个同岁的小伙伴,心里很好奇,很开心,盼望早些见到她…… 用完饭,大人闲聊一番后,葭而娘亲安顿好孩子们洗漱,她们换上葭而娘亲缝制的碎花连衣棉布睡裙,就乖乖准时上床睡觉了。 闷热的天气,突然刮起大风,乌云密布的,这里靠海,渔船都靠岸了,这几天是台风。风雨雷电的,天气很不好,下了大雨,不到一个时辰,到处是暴雨,到处是水的世界了。 欧阳夫妇回房间休息了。这时葭而和丈夫也回到欧阳夫妇为他们俩准备的卧室里。 南青文拿出自己珍藏在身旁的那把紫砂壶,泡了一壶茶,给妻子斟上一杯绿茶,这茶犹如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禅意和雅趣,洗涤着他们夫妇的灵魂和心境,紫砂壶是蝴蝶谷宗族里的祖传宝贝,是小糊娘亲给他的,可能是他到了这个盛年,对东西的要求比较高,对亲情看得更重。 走南闯北,他都随身带着它。也许他明白了:人生犹如泡茶,真正做到泡茶,不失原味,色香味皆蕴,每一个生命在不同的状态中,担负着不同的角色使命,犹如古人说的,梅边之石宜古,松下之石宜拙,竹傍之石宜瘦,盆内之石宜巧,每个生命有每个生命的神韵,每个生命都有每个生命的风骨。 他轻轻说道:“当年因为素心岳母和小糊母亲是从小的好闺蜜姐妹,素心岳母这辈子很不容易,自从孩子们的外公在年轻时在渔船守夜……过后从此杳无音讯,她把幼小的你,从舅舅家领养过来,当自己的亲生女儿,含辛茹苦把你拉扯培育得很好,后来虽抱养了个比你大的男孩,想长大后让你们结为夫妇,想不到他也和孩子们的外公一样的遭遇……” 南青文继续喝了一口茶: “人事变迁,后来缘份来了,在小糊娘亲和素心岳母的安排下,我们相了亲,都对对方很满意,两家老人很高兴,我们结婚了……后来又有了我们几个可爱的孩子……” 葭而接过话茬:“我嫁进蝴蝶谷里最大的家族,那里民风醇厚,大家心地善良,小糊婆婆对我很好,事事教我为人处世,自从孩子出生后,你来蝴蝶港创业多年,也吃尽苦头,好在有欧阳大哥和汤一祥大哥他们关照你扶持你,让你在蝴蝶港站稳脚跟……娘和我都很欣慰……” “对,这么多年,一眨眼就过去了,我都外出,家里的大大小小都靠你一个人勤劳操持,我知道你为人孝顺平和,宽容大度,从不计较名利,虽你平时寡言少语善解人意,但你心如明镜似的善良,这么多年,我心里很过意不去……” “最近汤大哥想让我入股他的糕饼作坊,欧阳大哥也想帮我拉个基建的大工程做做,还在策划中,以后会更忙的,家里谷里和娘那都更要靠你打理了。你自己要照顾好自己。”说着他紧紧把葭而揽入怀里…… “现在时事不大一样了,大户人家很多都解聘了府里的丫鬟老妈子,我也想把府里那几个人解散了,一来节省开销,二来孩子大了,除了让她们读好书外,也应该让她们帮衬点家务,这样更能培养出好孩子来,谷里那十亩地,到了丰收季节我一个干不过来,还有孩子们帮忙,不然也可以临时雇短工的,你觉得怎么样?” “你身体吃的消吗,一个人对付这一大家子的活儿,首先要保证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只要你不觉得辛苦,我就听你的,但你千万别累着……再说我事业现在越做越好,我不想让你们过苦日子!等我事业做大时,我可能在蝴蝶港买屋买地建厂,再回蝴蝶谷里盖个蝴蝶别苑……” 葭而听着自己的爱人的理想,微笑地点点头说道:“孩子他爹,娘说让我转达她老人家的老话:出门在外你要自己保重,健康安全第一,创业第二。” 外面的雨如注,越来越越大,窗外的风景模糊了,只听到沙沙的雨声,看来要下一整夜了,南青文出去看了看熟睡的三个丫头,帮她们盖上被子,又满怀爱意地捏捏正熟睡的蝶飞儿苹果般的小脸…… 他又进屋了,借着昏黄的灯光,他专注看着自己的妻子,葭而她是个美人,她长长的黑发绑成一侧,弄成麻花辫,一侧的鬓角处梳着当年定亲时他送给她的簪子,长辫上精致的装饰着三朵紫色的小花,素雅极了,葭而她的美在骨,不在皮,骨相很出众,但贵在她身上的那种气质,平时少语,但凝炼脱俗,她嫁入谷里,放弃自己美丽的光环,她从容和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事情,在她很年轻时就做到了,做到极致,做的很好。这点他心里像明镜似的都明白的。 南青文牵着她的手,揽她入怀,她即是他的妻子,又是他默契的朋友,他心里感恩素心岳母和小糊母亲,让他眼里的这世界最好的女人嫁给了他,成了他们孩子的好母亲。 晌午了,天很热,没有一丝风,院外的老龙眼树呆立着,狗儿在院子里伸长了红红的舌头吐着粗气,大人们都困了,要午休了,宛宛和般若躺在婶婶身旁,缠着婶婶讲她和欧阳伯伯年轻时的故事,婶婶怕吵着葭而夫妇,她声音压低,稀稀疏疏的。 欧阳夫妇的女儿云紫回家了。蝶飞儿正和小丫头在另一屋玩着。 “云紫姐,你外婆长什么样,好看吗?外婆家好玩吗?” “嗯!我娘说我外婆是那一带最美的女人! “蝶飞儿,那你外婆呢?” “我有俩个外婆,娘亲是抱养的,她们都不在了,我都没见过。但我很羡慕你,可以随时见着你外婆的。” 小丫头都九岁,熟得快,你一言我一语,一会就说心里话了。 “没事,以后我带你去见我外婆,她对人可好了,还会帮你梳头发,可好看呢……”两个丫头咯咯地笑了。 “蝶飞儿,你们家乡夏天,田里都是些什么? “花生,好大片的花生地……” “好蝶飞儿,你给我讲讲吧!” “到了夏天,我们蝴蝶谷里的田里,映入眼帘的都是花生地,仿佛一片绿色的海洋。绿绿的叶子,微黄的小花,说起花生,我最感兴趣的是和娘亲还有姐姐宛宛,般若一起去地里拔花生,夏天雨水少,地很干,娘亲拔得很快,我力气最小,我每次抓住花生的一根茎,用力拔了好多下都拔不起来,每次我抓住花生的枝叶,“嘿”,使劲一拔,没把花生拔起来,倒把叶子拔了下来,花生还在“睡觉”呢,不想出来。我鼓励自己……” “我一定能行!” “我又使劲一拔,还是没拔起来。那时满头大汗的娘亲,看见我一株也没拔起来,就给我示范了一遍,咦,怎么回事?花生这么容易就能拔起来,当我把第一棵花生拔了出来,再看着娘亲的笑容,我觉得太幸福、甜蜜了……” “那我以后和你回你家乡拔花生,看谁拔得又快又好!” “好啊!以后我还让我娘亲教我们怎么种地瓜,可有意思了,地瓜可是谷里的好东西,甜甜的,特香……” “好一言为定,我们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忘……” 没多久,她们讲着自己家乡有趣的事儿,俩个丫头好的像一个人似的! 午后很安静,窗外的蝉儿使劲地叫着,俩个调皮的小丫头却一点睡意都没有,那俩双清澈狡黠的黑眸子里,闪烁着一个个神奇天真的小故事! 大阳西移了,蝴蝶港里的热度稍降些,立秋过后,有点神清气爽的。般若和宛宛有空总缠着欧阳婶婶讲她和欧阳伯伯的故事。 原来她和欧阳伯伯年轻时历尽沧桑才最终走到一起的。 小般若听了他们的故事后,那几日好像都活在故事阴影中,走不出来…… 原来欧阳伯伯小时候生活在蝴蝶港里的一个小镇上,他为人正派阳光,是个很阳光的好后生,在他很年轻时,在一次镇里大型活动中,无意间遇到了萍水相逢隔壁镇的婶婶羽茉。 当时羽茉是个大家闺秀,腼腆安静,清丽脱俗,她家里是个大户人家,她平时深居简出,丫环在旁伺候,提亲的人踏破门槛,她还是没有看重,不料她父亲很专制,就把她许配给另外一家大户人家,嫁了过去,生下一女,但好景不长,那大户人家的男人撒手先走了…… 还没娶妻的欧阳伯伯打听到消息,后来就经常路过她家,里里外外帮她干点重活儿。 “寡妇门前是非多”,他的到来终究让身为寡户的羽茉在她嫁人的小镇上,蒙受了太多无端生事的风言风语。 传言句句刺骨冰冷,很难入耳,污蔑羽茉的版本新闻一个个加工后,画蛇添足,如影随形…… 最后世俗诽谤的闲言碎语把羽茉说成了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了…… 就像书里经常说的:世俗的唾沫肆意横飞时,是可以轻而易举把一个好端端的女人淹没死的…… 当年,侮辱羽茉贞洁的变相的污言秽语,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铺天盖地袭来,尤其那些平日打羽茉主意, 又心存小气不善的男人,追求不得,却也落井下石,添油加醋,人云欲云,以讹传讹,唯恐天下不乱…… 默默无言的羽茉勇敢承受了这窒息的一切,她也曾经有过轻生一走了之的念头,但她最终对中伤自己的闲人,选择冷漠无视和安静,只有欧阳伯伯知道她是最洁净,最无辜的善良女人。 看着羽茉陷入了女人最难的困境,人言可畏,欧阳伯伯不得不选择保护她,离开这里,也许一个男人真正爱一个人,不是想自私地占她为己有,而是会处处替她着想,只要她活得幸福,自己就会很欣慰的。 欧阳伯伯决定离开这里,不再来帮她做事了,羽茉也劝他好好娶个女人安定下来。 就这样安静地过了好几年,欧阳伯伯还是没有娶妻生子。后来这一带闹旱荒了,田地收成不好,大家四处逃荒了。 欧阳伯伯来蝴蝶港的一个小渔村建起了个糕饼的作坊,想不到生意兴隆,规模也就越做越好了。 后来巧的是羽茉也带着孩子来到这里避荒,俩人又再次遇到了! 历尽人事沧桑的两个苦命人,终于走到一块,后来两人在这个小渔村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庭,从此后在这里安居乐业。 天色不早了,月亮挂在天上, 小般若听完他们的故事!心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豆蔻年华的她也许无法理解他们,但她们默默祈祷祝福,希望世俗最终放过欧阳伯伯他们…… 从小她们三个丫头经常听小糊祖母谈论经书。 里面曾讲过,每个人的嘴巴是要留德,这样子每个人就能留住自己的福报。怪不得从小少谷主爹爹就不喜欢家里的小孩八卦,不对别人诽谤,不在人背后乱做评价。嘴巴要说好话,心要存好心。 林小糊祖母是个爱吃素的人,她常引用佛经的话教育晚辈说:佛说话,言辞柔软,悦可众心。法界的众生,听了佛讲话,都很欢喜,都被佛的语言所摄受。这也是佛累世修行,嘴巴说爱语的原因。所以小孩子从小嘴巴要说好话,心存好心,那像宇宙就会发射出好的磁场。得到的也是好的回报。 般若明白:什么叫做好心,首先要知足和感恩。一个人越有修养,一定要越自足。知人不必言尽,留三分余地与人,不能随意污蔑诽谤中伤别人,责人不必苛尽,留三分余地与人。” 般若想想小时候所受的教育,此刻她才明白说话的深刻道理,每个人这一辈子都在开口讲话,讲自己,最爱讲别人,但最终更要学会闭嘴的功夫,才是一种真正的能力和素养。 般若抬头静静望着这皎洁的月空,命运多劫的羽茉婶婶的往事,就像这苍茫的月空笼罩着她,她曾经就像一只风雨飘摇的小船,是被世俗唾沫的汪洋吞没过,但又力挽狂澜,生存下来了…… 这几日在蝴蝶港里住,她听来的故事有点凄美,有点说不出的彻骨苍凉…… 但也许欧阳伯伯的呵护,就像那黑暗里的一米阳光,能让羽茉婶婶拿得起自己的前半生,放下了自己的后半生,好好幸福的活着…… 羽茉婶婶就像般若眼前这轮美丽的弯月,总有一天,黎明的曙光到来时,它也许能剥开云雾终会见日明的…… 第二章 三个人 夜来了,寂静一片,蝴蝶谷的夜里,更是安静,儿媳葭而和孙女们都去探望在蝴蝶港做事的少谷主,府里显得过于安静,年迈的老夫人林小糊坐在凤栖阁里,林小糊回忆起几十年前她遇到的人和事,也许人年纪越大了,越老是爱回忆过去。 那一幕幕,那一个逐渐清晰深刻的脸庞一下子浮现在林小糊的脑海里: 胡一风,冷峻倜傥的他,是黑水寨人,他从域外回来,在幽静美丽的黑水寨,他住了一段日子。 他处理好寨里各种大大小小的事务后,他心里总飘忽着一个倩影。 那日在素食会上,那个神秘,淡到极致的林小糊,她的那一股遗世独立的清新脱俗的气质情不自禁,无形地吸引着他去探寻她谜一样的世界…… 他总算探听到林姑娘是蝴蝶谷人,已经许配给蝴蝶谷主南燕飞,她深居简出,很少抛头露面,她很少出现在蝴蝶谷,如果她外出,基本就是去世人称“冷香佳人”的琉璃坊主玉生烟那里…… 据闻她们两人走得近。 日常相处也好,她们的诗都写得好,林小糊闲云野鹤般的超然媲美玉生烟的潇洒超脱,在不知不觉中,两人走的很近,才情横溢又极聪颖纯真的林小糊,她初到琉璃坊就看出了玉生烟的出类拔萃和内秀,大有女子间相见恨晚之意,所以后来与她亲敬如自家姐妹。 她们的情谊,更是至纯至真。 在孤高自许,目下无尘的掩饰下,林小糊待朋友向来是一片赤诚。玉生烟,这位颇有魏晋风度的大家闺秀,待人极是热情温柔,在林小糊眼里,玉生烟可算是女中佼佼者。 林小糊始终懂得,真正的友谊能让彼此轻松,也能培养呵护彼此的理性,不堪一击的友情离真正的友谊差一万八千里,真正的友谊一旦铸成,便坚固如磐石。她和玉生烟的感情就是如此的。 那日探听得知林小糊今日又来琉璃坊,夜里,胡一风自己一人来到琉璃坊外,用他从小学的护身拳脚,轻而易举爬到了坊中一棵银杏树,他听到两个美丽的女子在谈论地震…… 只听玉生烟在讲她出生前一个月的故事,她娇声道:“我娘亲说,我出生前几日,我们那一带要发生海啸地震,当时乡民们很谨慎,都掌握一些常识,他们很注意附近一带的动物的异常现象,院里的猫、狗或者鸡鸭等家禽是否异常的暴躁,狂叫、狂跳,死命外跑。鸡鸭不归笼。还有湖水,河里、水田、水井中是否突然冒泡、翻腾……想想真是玄……” 林小糊接着绘声绘色说到:”对啊,地震,书里说:要看看井水是否突然变色、变满或者变干!自己所在地的天空云彩,是否在早晨或者傍晚,出现条状…辐射状…鱼鳞状地震云。这些都是地震前的征兆……” 两个天真美丽的女子聊得很认真很有趣,胡一风都听傻了,被她们俩的一本正经,天真可爱无邪的样子给逗乐了…… 两位江湖传闻的冷美人,在刚才那一刻就像两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 胡一风心里不禁乐了,嘴角微微一笑,他隐秘又敏捷地跃到她们谈话的窗前,她们谈的正欢,没察觉到屋外有人…… 夜有点深了,月光很美,远处的街上有人在放烟火,空中香烟缭绕,花影缤纷,灯光相映,琉璃坊院里俩边的石栏上,都系着水晶玻璃各色风灯,如银光雪浪,更有池中荷藻荇 ,上下辉映,水天焕彩,太美了…… 借着这瑰丽迷人的灯光,胡一风第二次,仔细打量了这个让他今生在黑水崖第一次放不下的女子……他想起他已故的娘亲的话…… “一对恋人,头一次见面,她就在他心里,那是恋情,之后的十年,如果她还在他心里,那就是感情,如果三十年后,你还想拉着她的手,四处游荡,那就是真正的爱情了……” 胡一风仔细看着她,林小糊今晚穿着一件绿色柔软的天鹅绒长裙,裙边是朦胧的黑色蕾丝,胸前衬着银白蝴蝶的薄纱真丝,这次林小糊的穿着与他第一次在素食大会的她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次她华丽之下多了柔美的女人味,她身材佼好,把天鹅绒的高贵诠释得很优雅,得体大方,很有层次感,很是应景。 她身上那独特的衣服,加上她那一脸散发出来与众不同的自信迷人和清新的神情,那种气质就是她的秘密武器。 胡一风就是这样被她这样的武器,无形中钻进他几十年来那颗没心没肺,阅芳颜无数,游戏人间的铁石心肠的,那么多绝色女子,他都无意留心留情,但这个林小糊已经钻进他心窝里了,他现在挥都挥不去,挡都挡不住了…… 不能惊动她们俩,胡一风悄悄回到热闹的小酒楼,他想起自己的往昔的生活习性,正所谓如书上写着 :“一春长买花钱,日日醉湖边,玉骢惯识西湖路,骄嘶过,沾酒楼前。红杏香中箫鼓,绿杨影里秋千……画船载酒春归去小,余情付,湖水湖烟。明日重扶残醉,来寻陌上花钿。” 他自己叹了口气,也许胡一风的出现,悄悄改变了林小糊的命运,蝴蝶谷的几代女子,就像中了有无“安全感”的魔咒一样,林小糊和胡一风的故事,还有后来蝶飞儿和胡天行的故事,这俩个男人都好像是她们化茧成蝶,凤凰涅槃的催化剂,他们的出现多多少少搅乱了她们平静快乐的生活…… 胡一风的出现,在他眼里,他真想把林小糊像大孩子的呵护,他希望林小糊把他当大英雄崇拜,他觉得这才是最好的惊鸿一瞥的爱情,但林小糊却始终在胡一风身上,找不着她作为女子最看重的安全感。她最终疏远了他并离开了他,嫁给了南燕飞。 她慢慢接受了与她有婚约的南燕飞,他们一眼就互相读懂,一见如故的南燕飞,俩个人投机默契,情趣一致,至少她觉得他让她一辈子都有安全感。 他们后来成了家,生了少谷主南青文,南青文后来娶了素心的养女葭而为妻,生下三个可爱天真无邪的宝贝丫头宛宛,般若,蝶飞儿。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林小糊的一生是幸福的,他拒绝了胡一风,但她却永远留在他的心里,胡一风对林小糊也曾无怨无悔,他并没有怨她,反而把她当成自己最要好的红颜,在黑水寨默默守护着他心里永远的蝴蝶谷女神。 而胡天行的出现或者说是冥冥的缘分出现在蝶飞儿的生命里,他带给蝶飞儿一开始,并非如那种大英雄的崇拜,而是一个蝶飞儿曾经熟视无睹的男人,第一次的相逢也是无意无心,第二次的重逢也是充满敌意和不屑…… 但第三次的见面却被他取得主动权,峰回路转,蝶飞儿对他的印象好了一丁点,接下来的故事却让蝶飞儿刻骨铭心,但胡天行还是没能给蝶飞儿安全感,女人失去了安全感,她和他在一起总没有轻松感,反而很负重,这些都让她花颜受损,这样的爱并不能滋养她这样的女子。 当然这些有关他们俩个人的故事都是后话了。 虽然胡天行他富有挑衅霸道的个性,所有追求蝶飞儿的男人,他都找机会逐一过招,击败他们,但他忘了一点,蝶飞儿这样的女子,精神上若不能真正能驾驭她的男人,找到俩人的契合点,这个男人再怎么地位显赫,才华横溢,潘安容貌,是始终进不了她的芳心的。虽然他说爱她,但蝶飞儿还是远离他了。 因为蝶飞儿始终记住南青文爹爹和小糊祖母那句最简单的话:“聪明的女子要选择一个能滋养自己的男人举案齐眉,要远离让自己变丑的男人,一段好的感情或婚姻肯定能让这个女子越来越容光焕发越美丽,那就是好的姻缘。” 几代人的情事,几个女子的归宿,林小糊和南燕飞在一起,让她振奋,让她有些崇拜…… 男人可能就是女人要寻找的大英雄,至少这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情就是男人把女人当大孩子呵护,女人把男人当大英雄崇拜。 应该说林小糊是个心中有风景的女子。她从小爱每个生命、爱这个世界,以爱的心态来对待蝴蝶谷周围的花草树木,飞鸟走兽。她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每个生物的生命。不害已,也不害人,不害其他生命。 她用纤细的爱心去感受世界的万事万物,让爱心把自己融化到万事万物当中。爱能让她的心灵充满快乐。 小糊的母亲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信佛、读经,不敢杀生,有着一颗虔诚的心,受其母亲影响,所以小糊觉得为人就应该平和向善。 年轻的小糊喜欢喝茶,也喜欢宁静,更喜欢大自然,忙里偷闲总会去郊外走走。她身上永远没有戾气,只有一股清新的大气和气,她最希望能默默守护着家人的安稳和幸福。 胡一风的到来几乎搅了她宁静的生活。 胡一风自从在琉璃坊偷听小糊她们的谈话后,心里更是放不下她。 他一个人在酒楼住了几日。有一天夜里,夜黑风高,他爬到了蝴蝶谷的顶峰。他望着夜色,他又想起林小糊。 她的那张圆脸上自带一股可爱娇憨的气质,不很精致的五官反而平添几分朴实。 她这种脸型,在她不笑时,倒还没什么,但是一旦她笑了,充满了笑意的眼睛就会变成弯弯月牙的形状,很迷离的样子,好像会说话。又会给她那独特的妩媚增添一些活泼,胡一风见她这俩次看见林小糊她顶多就抿嘴一笑,微微一笑很倾城。 胡一风觉得林小糊像一株水仙花,用古诗“醉拦月落金杯侧,无倦风翻翠袖长。相对了无尘俗态,麻姑曾约过浔阳。”这些句子来形容她也不为过。 但她又像一株骄人可贵的蔷薇花。林小糊总会让胡一风想起他娘亲,他记得那晚在琉璃坊听到她和玉生烟谈地震,后来又听到林小糊和玉生烟讲起她自己的母亲。 “母亲让我们从小就爱惜自己,尊重自己,保持尊严。让我保持自己的价值观。知道要为更美好的事物奋斗。女孩子要自重,言行得体,不做让自己感到难堪的事情。母亲让我们清楚地懂得,一个有教养的家庭的孩子,要仪态端庄,举止优雅……”这番话更让胡一风对林小糊有好感了…… 林小糊的美好印象,在胡一风的心里像发了芽一样,迅速萌生,但 恰恰相反,素食宴上的胡一风,始终让林小糊觉得他充其量是一个雅痞,浓眉大眼,穿着考究,有点坏,又有点邪,有点痞,却有点暖…… 那时年轻的她不想让他靠近她的世界……哪怕一丁点…… 第三章 往事如烟 最近,年迈的林小糊都活在她年轻的记忆里…… 蝴蝶谷起风了,竹林的风刮得很大,天灰沉沉的,林小糊的记忆又一下子跌入年轻时那个小年夜上的江南素食宴大赛会上。胡一风和她相遇在会场里。 林小糊参赛的食品是自己在竹园里载种的天竺玫瑰花和桂花树上养的蜜蜂,小家伙们从俩种缠绕在一起长大的花朵上汲取花粉酿造独特的花蜜,花蜜里有淡淡的玫瑰和桂花和普通人说不出的一种竹叶香…… 当时作为评委之一的胡一风在品尝选手的作品时,当他品尝到蜂蜜时,他不禁停下脚步好一阵子,他瞟了装蜂蜜的白底兰花的精致琉璃美人瓶,还有作者的出处,几个用蓝线刺绣绣下的娟秀的字体:蝴蝶谷,林姑娘。他想:这位姑娘绣工好,肯定是个雅致不寻常的女子,她的蜂蜜是独特又世间少有的。 他四目环视人数众多,乐曲喧闹的会场,这里挤满江湖的名门公子小姐们书童丫鬟们,五颜六色,衣香鬓影,烟花缭乱,他很想把这位叫林姑娘的女子从人海里辨别出来…… 那时站在素食大会场的一个角落里的林小糊,她一袭白纱底绣着粉芙蓉花的斗篷,鬓角别一只粉蝶,素雅得亭亭玉立,她柳眉盼目,樱桃红唇,是个大美人胚子,她冷冷站在那里,总是一副无所谓满不在乎周围的冷漠神情,好像会场就她一个人,她自带故事,她一低头,就是一首诗…… 这是胡一风在参赛的人海里,一眼自己看到了他的林姑娘,他这风流倜傥了一辈子的最惊鸿的一瞥。 林小糊,她是一首诗,一首自带故事的小诗,她这个女子的出现,默默刷新了,并改变了他一生记忆模式和思维方式,乃至他处事法方式和个性,乃至他域外自家的武功心法……林姑娘,他命里的那一抹带着暗香,让他想起她的名字,她的故事,都会让他兴奋却心疼的女人。 她的蝴蝶谷,他肯定要去走一遭的,胡一风看到了那粉白的斗篷,他把脚步交给看他的直觉,他这辈子最相信缘分和他的感觉,真是“一袭俏斗篷,知是佳人来!”他高兴快步朝角落里的林姑娘走了过去…… 后来胡一风风尘仆仆回到他的黑水崖里几日了,一生快乐逍遥为主,是他的行事风格,在他的独行斋里,虽然他正小心谨慎在端详着他收藏最久最贵的宝贝~王羲之的草书《平安贴》。 这件江湖目前算及其昂贵的书法墨宝,但他走神了,他被自己吓了一跳,他心里老是晃着戴斗篷的那位林姑娘的样子,她给他的第一印象,聪明灵秀、神姿艳发、窈窕婵娟,为素食赛场上的第一流人物。 那惊鸿一瞥,只觉得他的感觉骗不了自己,那蜂蜜,说明此女子喜欢流连山水,在自然好景的熏陶之下,容貌秀丽的她更多了超尘脱俗的气质,看她作品上的绣字迹,感觉她天资巧慧,学得精良刺绣之法,应该有“针神曲圣”之称…… 在胡一风的心里,他青睐世间有才艺的绝色女子,他自己更多的可能只是他为自己编织的一个绚丽爱情之梦的载体,他一直活在自己的梦里,并固执地相信自己就是这个浪漫爱情里最幸福的男主角。 他在江湖各大场面里,名门巷陌里,他阅女无数,各种风格女子,他已经几欲麻木,激不起他半点激情,然而这次素食会上那一面之缘的林姑娘的影子,已经深居他脑海,他有点心神不宁,到哪都在寻思:这个女子像一首自带故事的小诗,老是让他不禁想去探寻她的世界…… 她的神秘,她犹如潺潺的溪水,似有静静的思念,又如春天里嫣紫的丁香花,散发着淡淡的苦涩的清愁。 他又浪漫恍惚起来了,他想去找她,余生或来生,他只想,她愿为他一人煮茶飘香,淡化娥眉,轻点红唇,只为君梳妆。来生,他只想她,她愿和他一起看草长莺飞,夏荷涟漪,听秋风送雁南飞,看瑞雪装点山河妖娆。 但是他陷入神思,第一眼看到她,觉得她是一个淡到极致的女子,让浓烈的他有点措手莫及了…… 遥远的思绪让林小糊的放慢了自己回忆的脚步,白发苍苍的她不仅有胡一风,还有玉生烟那个好闺蜜……最近脑海里老是浮现那座美丽的琉璃坊,那个如月亮宫一样静静雅美的地方,里面那个佳人玉生烟。 年轻时的林小糊,她 的思维定势是觉得想给自己大脑一点空间,给自己一点时间,随缘顺势过生活,才叫人生的真圆满。 几十年来在蝴蝶谷里那种准点起床,准点读书习字然后,寒暄,做事、奔波,再准点回府,浇花做饭……准点睡觉,平凡,重复,她从不希望有惊喜和意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曾经单纯的她自己觉得最喜欢、最舒适的地方,就是和最想在一起的家人在一起安静的生活。 林小糊就是一个想守候家人安静生活的女人。 而好友玉生烟她是一个可以自带光芒的女人,她犹如一种磁场,能给对方的心灵以强大的吸引力。其实琉璃坊在蝴蝶谷的西郊的不远处。 记得有次天下着雨,雨过后的琉璃坊,一派清新雅致。林小糊去找她,记忆里美貌如花,聪明得体的玉生烟,当年的她俨然是这一带最妩媚动人的坊主。她凭着她过人的美貌及精诗文,通音律的才情,默默俘获了此地诸多才子的心。 嫣然的她擅长小楷书法,又酷爱收集她的小旗袍,她的琉璃坊专门自制各种女子的饰品,她收集各种金玉,象牙,玉石,玳瑁等材料,做成动植物的造型,如花草鱼鸟,孔雀凤凰,如意…… 琉璃坊里陈列着琳琅满目,雅致独特的女人饰品,有簪,钗,步摇,胸饰,项圈,手镯,戒指…… 琉璃坊里布置得活色生香,珠帘玉雕,古典华丽。最吸引让人震撼的坊里高挂着一把七星龙渊剑,这是玉生烟的至爱。就像她的人一样,虽然天生长的一副妩媚动人的模样,但却深藏着一颗高洁冰清的心。 这名剑还有一段来历,它是把高洁之剑。这把剑传说是由欧冶子和干将两大剑师联手所铸。欧冶子和干将为铸此剑,凿开茨山,放出山中溪水,引至铸剑炉旁成北斗七星“。剑成之后,俯视剑身,如同登高山而下望深渊,飘渺而深邃仿佛有世巨龙盘卧,是名“龙渊“。 此剑铸造的技艺固然精湛,但它的闻名还在于无法知道其事实姓名的普通渔翁:渔丈人。 全名“七星龙渊”,故称作“七星剑”。 玉生烟是艺师,是舞剑好手,她每年只有在她的生日那一日,她才会打开她的琉璃坊,接见访客,她会附上一曲剑曲,拔剑舞起,自我祝贺。并赠女客发饰,侍酒附诗,弹唱陪士,深的大家喜爱,她的独特和神秘和才情,民间称她为“再世花蕊”。 蝴蝶谷的林小糊平日除了去琉璃坊,就是只会呆在她的另一个好姐妹素心的青莲港,阳光暖暖洒在静谧美丽的青莲港里,那里的一草一木,那里的海水,很蓝很蓝,那里的沙子很软很软,那里的沙鸥,很白很白……那里的一切都让小糊觉得很闲适舒服…… 有一次,林小糊陪伴着素心在那里住了很久,当时她们这对姐妹花也有说不完的话,她们很快乐。 斗转星移,世事难料,谁也臆想不到命运和缘份的造化和安排,二十年后,长得清秀典雅的葭而姑娘,也就是素心的养女成了林小糊的儿媳,嫁给了少谷主南青文,葭而成了蝴蝶谷的少夫人,林小糊成了蝴蝶谷里的老夫人了。 林小糊很满意儿媳葭而, 长大成人后的葭而嫁进谷里,她是个属于会照顾男人的女子,是贤妻良母型的女人。 她温柔贤惠,懂得照顾家人们的喜好和爱人的生活起居,知道她的男人少谷主的最爱吃什么,喜欢哪一款风格的衣物,尺寸,记得很清楚他的码数,葭而她是个很会照顾男人的女人。 葭而在少谷主劳累的时候能够为他减轻负担;他的轻松的时候能够陪他放松放松;他烦恼的时候能够为他排忧解难;他开心的时候懂得继续渲染快乐;他思考的时候知道不去打扰他;他成功的时候记得为他祝贺;他小气的时候懂得包容他;他体贴的时候懂得惜福…… 生活上葭而这样的女子能与少谷主同甘共苦,事业上长他气概风范。这样的女人,很少让她的男人操心,却往往只有操心她男人的份。 每次 葭而都甜蜜告诉她,说她是从她这个婆婆这里学到道理的,夸婆婆是个恰到好处的女人。在她眼里,林婆婆应该是个照顾男人的女人和被男人照顾的女人的完美结合。 也许在儿媳眼里,林小糊她凡事晓得进退,对于蝴蝶谷这样大家族的大大小小,老老少少,包括她对老谷主,她都是以柔克刚的。 她不是强势的女强人,她的善解人意,有时她不胜风柳的柔弱,更能激起老谷主南燕飞这那样霸气聪慧的男人的爱惜,对她的男人气概,她适当保持一点对他的依赖性,增强谷主这样英雄气概的责任感和对女人的怜悯心……这一切葭而都看在眼里…… 老谷主和小糊很恩爱,只要老谷主不出门办事和应酬,他们都形影不离,但小糊还是会给老谷主很多私人独处的时间和空间,她对她爱的男人想放空他,林小糊她对男女的亲密关系拿捏得很好,反正男人不管飞得多远多高,风筝的线始终在他心爱女人的手心里拽着…… 她觉得女人对自己的男人不用太黏太贴,这样男女关系才不会因为太过亲密而几近窒息,反而更有弹性,让对方都舒适,就是好到恰到好处了。 自从小糊离开了胡一风,拒绝了胡一风,她嫁人了,当了蝴蝶谷的掌门夫人,小糊就深居简出,她很少出谷,老谷主很喜欢观看马术比赛。有次塞外刚好有一场马术比赛。 一向骑乘功夫上佳的谷主也参赛了,老谷主决定带上他最疼爱的夫人小糊第一次出远门。他们整装待发,跋涉了整整十五天才到达遥远西域。 那里空旷无比,黄沙满天,气候很干燥,路上谷主把小糊照顾得无微不至,小糊长得很白皙美丽,来到那里有点水土不适,但小糊不想扰乱谷主的参加赛事的情绪,她尽量表现得若无其事,脸上露着欢乐的微笑…… 对于马术,小糊都不懂,南燕飞对小糊很有耐心,他讲起了马术运动的历史:公元四五百年就有马术比赛。 他耐心和她讲起了比赛的情形:选手必须盛装参赛,穿着高筒马靴,伴着乐器奏出的悠扬舒缓的旋律,骑手驾驭马匹在规定的十二分钟内完成各种连贯,规定的动作,裁判方根据每个骑手的动作的顺序和根据骑手的姿势,风度,难度完成情况和艺术造诣进行评分。 沙漠又刮起风沙了,林小糊崇拜得凝视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听得入神了…… 年迈的 林小糊甜蜜回忆这一切往事,南燕飞,胡一风,素心,玉生烟……葭而儿媳,这些人啊!她蓦然回首,好像历历在目…… 尤其是每次和玉生烟的聊天,她都觉得兴致勃勃,意犹未尽,就算是阴天,这个女人心里也好像装着太阳,能令人容光焕发,信心倍增,感受到人性的光辉和社会的美好。 有时她连赌气都很美,她会一脸严肃,腮帮子微微鼓着,垂手站在人群里,两眼紧紧盯着天空,长睫毛不时上下扇动着,像两只振翅欲飞的蝴蝶,细瓷般的肌肤吹弹可破,粉嫩的嘴唇微微嘟起来,眉心紧蹙,很是烦恼的样子。但却始终招人喜欢。 玉生烟的美就犹如谷里四季里那美丽的四月天,最近林小糊脑海里老是浮现玉生烟,她的一颦一笑。 那日,已有婚约的小糊想促成好友玉生烟的亲事,带着心仪她自己的胡一风来到了琉璃坊,专心想促成玉生烟和胡一风的好事,相亲来了。 那日天气很好,琉璃坊那里的天空像被洗过一遍,琉璃坊离蝴蝶别苑不远,它建在望海畔,依着自然而建。 林小糊喜欢橘子花,而玉生烟却迷上了牡丹。就像古诗里 的句子一般“牡丹一朵值千金,将谓从来色最深。今日满栏开似雪,一生辜负看花心。” 琉璃坊前前后后种满了红牡丹,这个季节开得很旺,玉生烟喜欢牡丹的雍容华贵、富丽堂皇,她喜欢它是美的化身,是纯洁与爱情的象征。 她常说,国尊繁荣昌盛,家重富贵平安,人喜幸福吉祥,这些特点和寓意,使得牡丹被拥戴为花中之王,所以她喜欢。 胡一风随着林小糊走着,他细细端详了琉璃坊这里的一框一景,主人肯定是个诗情画意的女子。 一棵碗口粗的树枝被保留在一间房中,那棵需要人合抱的树则也被完整保留在这里。 一楼的客房,有大大的天窗。一抬头,便是这里的蓝天。 二楼的长廊看台,悬挂在靠海之上,盘腿坐上蒲团,过耳大概有微风吹过树叶的声响。 三楼的露台,种满了牡丹花朵,静坐闻茶…… 引人注意的是大大的露天浴缸,可在太阳底下沐浴,又遮挡所有“该遮的地方”。在世俗之中,又与其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她屋内的装饰,是自己画的牡丹花和写的字画,还有就是是新鲜的水果和蔬菜。 她们一起来到喝茶的地方,茶几是石头,座椅是从水中打捞出来的木船,刻满时光的痕迹。厨房也有大大的落地窗,面朝大海…… 这里有小花园、有大树,有她的诗和远方。这样的女人的眼界和心胸的形成,一方面来自她家庭的教养,另一方面则来自于她后天的自己努力。 也许人这一辈子,如果愿意把自己的生活看成是一场行走,那大家就可能会创造出奇迹来。这是玉生烟的老爱说的话。 在胡一风很毒的眼力里,林小糊和玉生烟都是读万卷书想行万里路的人,她们的内心丰盈有力量。对于生活,她们总有自己独特的一番思维方式和生活姿态! 她们是心地善良,情感真诚,都珍惜眼前的女人。 玉生烟,她把自己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模样。她独树一帜,成为尘世间的一股清流。她是蝴蝶谷里女人堆里最有神韵的女人,她是种花里最会写字的,又是写字里最会裁剪衣服的,最会裁剪衣服里最会跳舞,最会跳舞里又最想做饭的女人.........她身上仿佛有无数的可能性。 胡一风认真看了玉生烟一眼,她清纯灵动如小鹿般的眼神,皎洁清新如百合花般的面容,还有眼角眉梢那一抹淡淡的哀愁,她美得并不咄咄逼人,反而很舒服,令人如沐春风。 他们三个人喝着铁观音,胡一风细细品着这绿茶,这里的茶里最迷人的地方就是其高扬的兰花香。但是,并不是所有铁观音茶都会有兰花香。 林小糊也觉得这里的茶好喝,一般来说,常见的兰花香有两种风格:一为尖锐、霸气,具有很强的冲力,刚性十足,令人印象极深,但它的缺陷是回韵可能不会特别绵长,而且也比较容易出现强苦味。 另一种为高雅、含蓄,但清幽的兰花香也非常明显,显得具有阴柔性、渗透力强,其优胜之处在于茶汤口感较有亲和力,茶汤回韵十足。今日玉生烟的铁观音就属于第二种。 玉生烟很爱喝茶,她一天都离不开茶,早上她喝红茶,上午喝白茶,午后喝铁观音,晚上喝黑茶或普洱茶就可以,去油,助睡眠…… 喝茶聊天,玉生烟看着胡一风突然觉得眼前一亮,瞳仁一缩,她不由眯起眼来,嘴角微微上扬,就是他了! 她目测胡一风身高超过一米七,一身熨烫妥帖的合体长袍,包裹住惹人遐想的精实身材,没有大腹便便,两条腿尤其笔直健壮修长。 胡一风的头发是淡淡的黑栗色,两鬓修剪的很整齐,刘海有些长,斜斜的拖拽下来,鹤眼细小,鼻梁超挺,略带一点小鹰钩,整个人因此显得很是霸道睿智,薄唇紧抿成直线,嘴角微微勾起,暗含一股不怒自威又拒人于几千里之外的气势。 玉生烟看着胡一风,林小糊却在注视着好久未见的玉生烟,好友的浪漫优雅是出名的,她还是如此精致甜美,这也是出了名的,难道真就天生丽质吗? 其实林小糊太了解玉生烟了,她靠的是在别人都还在睡懒觉的时候,自己早就起床在练字练舞;她靠的是在别人都还拼命吃夜宵的时候,她自己却在边看书边贴水果面膜,自己做按摩…… 她靠的是别人都还在吃不健康的零食时,她自己却在亲手为自己炖制一碗耗时两三个小时的补血养颜汤;靠的是别人不卸妆就倒床呼呼大睡,自己却在仔细卸妆,舒心泡澡,做补水抗皱的护肤功课。 她靠的是别人休闲在家睡懒觉时,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上了床就起不来时,她自己却一早做家务,出门跑步、瑜伽,读书,或者游山玩水,怡情悦性…… 玉生烟是个从小自律的女子,听说她是出自显赫家族的大家闺秀,她父母从小很能够尊重自己孩子的这个特点,因势利导,尽量给孩子有规律的作息安排、布置整洁有序的家庭环境、呵护孩子的物权和归位意识,使得长大成人后的玉生烟则更有比同龄人更好秩序感和规则意识。 玉生烟身上的气质有六分长相,三分态。她是算是一个有态有气质的女人,也许相貌不是特别出众,但她其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蕴涵着独特的气质,让人欣赏和尊敬。 说白点,女人的态,其实是一种精神,一种气质,一种内在散发的韵味,这种“态美”会更恒久,更动人,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反而会更加丰满有韵。玉生烟就是这样的女…… 胡一风开始耍坏,他想试探下玉生烟,当玉生烟去厨房拿准备水果时,胡一风假装看画,偷偷尾随着进去…… 对于她,他突然来了兴致,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有趣的很,他认识林小糊后,已经很久没有对另外的女人如此感兴趣了!况且她是林小糊的朋友。 他又如此爱慕林小糊,始终恋恋不忘,他还是想等她喜欢上他,今日林小糊要帮他相亲,他灵机一动,想出给坏主意,故意想破坏自己的形象,把这亲给搞砸了,打破小糊的计划……他太明白他心里想要的女人是小糊……当事与愿违,他终究得不到他的心上人…… 那日 胡一风计上心头,他走过去,站在她身后突然故意抱住玉生烟,捉弄她, 玉生烟吓了一跳,她不停挣扎,奈何胡一风太有力,韩他反客为主,双手紧扣住乐雪薇的脊背,将她整个人贴近他的胸膛上,薄唇微微张开含住了她的娇唇,淡淡的水蜜桃味,像果冻一样的味道。 胡一风发现自己像是着了魔,情不自禁的亲了玉生烟。他喃喃说道:“小糊的好意,她希望我们在一起相处。” 她怒视他一眼,冷冷说到:“公子,请自重。”玉生烟对他刚才喝茶时的好印象全没了…… 第四章 友谊之花 立秋后的蝴蝶港,凉风习习,等到天黑了,星空璀璨,风不大不小,拂面而来很舒服,蝶飞儿和云紫两个丫头躺在古老的红色木床上,精致古朴的镂空的木雕好看极了…… 窗外的月光撒进来屋里,银色的光,屋里没开灯,更显得皎洁的月色空灵柔和,“小蝶,你再讲讲你们的蝴蝶谷有什么好玩的!” “哦!好玩的太多了,那要讲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了……有一次,我们趁祖母去看戏,溜到……” 那日,小糊祖母去兰蔻园看戏了。我和宛宛,般若三个人偷溜出去,自从有次瞒着小糊祖母和葭而娘亲去谷里的将军祠顶峰玩,玩出兴趣了…… 我们三个决定晚上再结伴一起去…… 我们三个麻利的换好绣着蝴蝶样式的夜行衣,披上葭而娘亲给她们三个精心缝制的漂亮暖和的长斗篷,我们三就兴冲冲,神不知鬼不觉出发了,我们刚才是从后花园的围墙上面翻出来的,自小最疼爱我们三的少谷主爹爹就教她们些小轻功防身,我们身姿轻盈,围墙构不成为我们出去的障碍的…… 不出半个时辰,我们就爬上将军祠的山顶,般若把她做的红色的蝴蝶灯挂在一棵树的树杈上,晕红的光,天上有好多眨眼星星,十分浪漫…… 我们一起无拘无束躺着草地上,耳边听着山风在轻轻吹,好像在歌唱,惬意极了…… “你们快看天上,最亮的那颗星,犹如钻石一样璀璨发亮,谷主爹爹告诉我说过,它虽不如月亮太阳亮,但它比天狼星亮十几倍……” “小糊祖母也说过,天上有颗最古老的恒星,它很老了,很老了,有十三亿岁了……好神奇哦!”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高兴的比手划脚讲道……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蝶飞儿饶有兴致得念起李商隐的诗句。 “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宛宛望着前面十里处外的海角崖的黑黑海面念了老杜的诗句。” “这里还有一句小杜的诗———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媚老婆婆说过,天上一颗星就是地上一个人,真的这样吗?那再过千年后,我们三个也成了这里美丽的星星吗?那古代那些美丽有才气的女子现在是哪颗星?” “宛宛你看的书最多,你快讲讲古代的才女故事吧!从戏文里常唱的秦淮八艳讲起,好吗?遥远的她们说不定变成美又闪的小星星了,现在在看着我们,听我们说话呢?” 银铃般天真的笑声调皮划破了柔和静谧的夜晚…… “姐姐,你先讲李师师吧!” 宛宛缠不过她们俩,就娓娓道来: “李师师是古代色艺双绝的人物。她的一生,是具有颠覆意义的一生,是草根和民间大败贵族的一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她为一代才女,一直都卖艺不卖身,她凭着一身色艺,击败宋徽宗的三宫六院,独获专宠,把宋徽宗这个皇帝迷得五迷三道,不知南北……还有当时才子周邦彦为他写词……“ 夜见深了,过了戍时了,我们三个怕小糊祖母亥时看戏回来查房,看不到我们三,我们必须在亥时赶回蝴蝶谷,不然就会受祖母的家法伺候了! 为了节约时辰,当宛宛她讲起第二个美才女柳如是的故事,她就简练了: “一代才女,有情有义的柳如是,柳如年轻时毅然地嫁给了年过半百的东林党领袖钱谦益做侧室,因为她在民族气节上表现得格外坚定,也成了史上唯一一位受到国学大师赞誉的才女。” “虽然她是名伶,古代名伶很多都是卖艺不卖身的。但柳如是这种级别的,她已经上升为当时”一代名伶“与”文人红颜“的程度了。” 等我们三个小丫头回府时,林小糊祖母已经在书房里了,未曾发现我们出去过,我们三个回屋是高兴得抱住对方,跳了起来……… 云紫听着入神了,她羡慕看着蝶飞儿,她心想:长大后,她定要去趟蝶飞儿口中的蝴蝶谷…… 月亮也撒照着美丽幽静的蝴蝶谷里,老夫人林小糊正在书屋里写信,按乡俗,让葭而在七夕前夕必须把孩子们从蝴蝶港带回来老家,过七夕娘娘节,剪彩线,烧七娘亭,吃糖丸… 她搁下笔,想起葭而儿媳,一个影子马上又映入她脑海里。 好多年了,她的好姐妹素心,住在青莲港,她是葭而的养母,也是葭而的姑妈…… 青莲港虽是渔村,但每到丰收的季节,心灵手巧的素心依然是收获满满,家里的箩筐都被装的满满当当,院子里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素心将吃不完的果蔬,装进玻璃瓶中密封、腌制起来。她还把地瓜削成不同形状,晾干储藏,还把新鲜的地瓜磨粉晾干成薯粉…… 还将菜籽和花生榨成纯纯的植物油……她还会经常将新鲜的草莓做成红红美味的果酱,赠与远方蝴蝶谷里的美丽善良的小糊。 最近小糊写信要来这里小住几日,素心甭提有多高兴,家里像要过节似的她一个人忙开了,洗洗刷刷,整理花草,修葺,添东添西,置办果蔬食材…… 其实来这里过后的一年,小糊就嫁入蝴蝶山庄后,夫妇恩爱,她成了蝴蝶谷的夫人后,一心相夫教子,几个孩子落世后,她很忙,就深居简出了,很多年再没来过青莲港了,她们都是书信往来,互赠礼物,和素心保持她们多年的姐妹情谊。 小糊信里说她的大儿子,一表人才,就是后来素心抱养的葭而三岁,但个头已经超过葭而了……其他儿女也乖巧可爱的…… 一切回忆很清晰。 记得那次出发到青莲港,那天一大早,年轻的林小糊收拾好行装,带上她的几本书,还有她收藏的一个紫砂壶骑上她心爱的小黑马就出发了,俗话说“器为茶之父,水为茶之母,”紫砂壶保味功能好,泡茶能保持原味,且香不涣散。 提起素心,她太牵挂她了,自从素心刚嫁到青莲港,当了货真价实的渔娘后,灾难好像尾随她了,新婚几个月后,在渔船上守夜的夫君就被连夜偷袭的海盗连船带人带走了,了无音讯,素心哭了几日几夜,眼泪都苦干了,到第六天她才走出婚房,出去干农活了,从此她再也没滴过眼泪…… 她说她不哭了,就当他出远门了,去海外了,她愿意等,等他有朝一日回来,她多么希望能有他的骨血,但她还没来及怀上孕了,他就失去影踪了。 雇马车跑了几个时辰的路,来到青莲港,她终于敲开了李府,出来开门的的是素心,一见她,本来长得清丽的她,憔悴多了,清瘦了,两只本来就很大的眼睛显得更大了,她一身蓝青纱裙的衣着,显得人更冷寂了。 小糊看到她没多大血色的双唇蠕动着,好像要把所有的痛楚和心事都告诉她。 小糊赶紧握住她的手,太冰凉了,这可怜的人,小糊心疼得眼圈湿润了。天晚了,府里掌灯了,她们吃好了,早早洗漱后,她们在卧房的圆桌旁,用小糊带来的紫砂壶边说话边泡茶喝。 小糊提议她抱个女孩吧,有个娃儿,这样家里热闹些,她也有个安慰,素心点点头,说娘家大哥准备把他的小女儿送给她这个妹妹当养女,女娃一岁多了,叫葭尔,就是她的小外甥女,长得机灵秀气,胖乎乎的,很可爱。再几天就会来这里住了。 俩个闺蜜有说不完的话。 “别净说我的事,小糊,蝴蝶谷最近怎么样?那你的婚事呢……我知道你心性高,不是那种攀龙附凤,追求富贵权利欲的女孩,那些多次提亲的名门望族的公子少爷,你根本没放在眼里,我明白你要找懂你的人,和你有一样情趣,又古灵精怪的人,你也到了找夫家的时候了,我觉得南燕飞挺好的,往往越是美好的东西,得到的过程越是……” 素心这个女子很懂她,怪不得她们从小到大都把对方看的很重要。夜深了,月亮把庭院照的白亮白亮,像洒了一地的银水一样,美极了,小姐妹俩还有说不尽的话…… 她们还是没有睡意,走到院子了,欣赏院里一株正怒放的红牡丹,芬芳无比,娇滴欲醉,林小糊抬头看着隐在云层里的月亮,低首看着美丽的牡丹花儿,柔声吟到:“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夜深了,远处的山像泼墨一样的深沉,海也寂静了,李府里亮着几盏橙色的小灯笼,祥和一片。 小糊一住下来,就是好几天。 那几日 她们都很高兴…… 明日就要启程回她的蝴蝶谷了,晚上她和素心边看书,小糊翻着手中的《周易》,边和素心细聊几句…… “小糊,你和别的女子又不一样,你自小也就爱这花啊草儿的,我没什么送你,就选这株水仙赠送给你,放在你的书斋吧!” 素心准备了一株院里自己培育的水仙要小糊带回谷里。“宫样鹅黄绿带垂,中州未省见仙姿。” 小糊细细凝视着这娇嫩养眼的凌波仙子喃喃念起宋代张末的诗句…… 小糊微笑的点点头,她想起素心的遭遇,她怜惜地劝慰素心一番:“女人这一辈子,生命是一场漫长的旅程,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承受,承受痛苦,承受幸福,承受平淡,承受孤独,承受失败,承受责任与爱,付出爱....... 当你一切都可以看开时,往往也就没有什么是想不开的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失去的时候。包括金钱、权力、名誉、地位、爱情、事业,甚至生命的本身。人生如一场促织赛,有人赢在上半场,输在下半场;有人输在上半场,却赢在下半场;有人两场都输,当然也有幸运儿俩场都赢的……” “有的男人女人赢了上半场固然是重要,但最重要要赢在下半场,我相信素心你就是上半场输了,但下半场不一定会再输的,我对你有信心,你的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你要独立和坚强……” 听了小糊这席意味深长的话,素心心里舒坦多了,她觉得眼前的林小糊,她的姐妹花,就是一位实实在在优雅和得体的女人,她是那么的自爱和独立快乐,能给她一股无形的鼓舞振奋的力量…… 清丽善良的她也会心的笑了,第一次笑得那么甜,爱笑的女人运气会慢慢好起来的……至少以后她身边就多了自己孩子做伴,她的葭而,她的侄女…… 她看到黯淡生活里的一丝火的希望……偎依这火,她的心会暖和起来的…… 第五章 愉快饯行 林小糊边写着家信,边回忆她的好姐妹素心和一家的往事。 过几天,葭而接到林小蝴的家书后,过俩天她就要带孩子们回蝴蝶谷的府里了。 次日的大清早,卯时一到,云紫,蝶飞儿,宛宛,般若四个小姑娘换上轻便舒服的行衫,穿上最爱的蝴蝶样式的绣花布鞋,她们要趁机玩玩,不然要回家乡了,她们四个丫头开始比脚力,拾级而上,一起爬上蝴蝶港旁边的三山峰的顶峰,这里幽静无比,空气清新沁人。 最快到达顶峰的最俏皮的宛宛扯开喉咙调皮对着山脚下一览无遗的百里方圆的山村,海湾大喊:“啊!啊!我爬第一,我们来了……” 随后四个丫头没心没肺,肆无忌惮哈哈大笑,在她们宁静开朗的童年里,这里的海,这里的天,这里的风,这里的云,这里的杜鹃花,这里鹧鸪……这里的野兔子……这里的蝴蝶……这里所有的小精灵们都是她们的好伙伴,她们喜欢它们,喜欢这里的一切…… 般若会躺在草丛里,蝶飞儿坐在石头上,宛宛会爬到木木黄大树上去摇晃,云紫在采野花儿编头箍,她们还会自制做荡秋千,她们知道在蝴蝶谷里就没得这样放肆自己。 因为优雅的小糊祖母是不许姑娘家家太淘气的,她们一个个是大家闺秀,小糊祖母要她们长成大气,有涵养,内秀的端庄样子。不能像男娃一样顽劣的调皮。坐有坐相,站有站样,吃饭有吃饭的礼仪,喝水有喝水的仪态,从小小糊祖母训练她们太多的贵族小姐的礼仪。 她们自己带了几个馒头,还有地瓜和小桔子,在山上烤着地瓜吃了,玩到下午,她们才灰头土脸,恋恋不舍地回家了,她们看着大家的大花脸,笑得眼泪都掉了,真带劲! 她们几个一进院子里,看到羽茉婶婶和葭而娘亲在厨房忙的不可开交。 云紫一家住的院里有个花圃,花圃里面就会有枝繁叶茂的花儿,靠近小厨房的土地上种着三俩棵海棠树,欧阳伯伯在这里种植了很多花草,有夹竹桃,夜来香,牡丹,芍药…… 云紫的书架上排列着整齐的书籍,桌上摆放着精致的小水壶,还有与四周相匹配的鲜花,拉开素雅的碎花窗帘,明亮的阳光顿时铺满整个房间,这几日,蝶飞儿和云紫睡一屋,休息的地方不大,但显得温馨惬意…… 只见羽茉婶婶腰上麻利系上绯红色的麻布小围裙,她在厨房忙着,几个丫头看着这些长辈们一大早就准备的晚餐食材,高兴极了,葭而娘亲和羽茉婶婶她们俩一起在做饭,做几个菜和点心来庆祝这几日的团聚,后天她们就要离开了。 葭而娘亲决定摆弄几样: 做个糯米地瓜汤圆,她把削好皮的四块地瓜放进蒸笼里,等到可以用筷子夹透地瓜心里,基本熟透了,她很熟练了用勺子把它们弄成泥,再把糯米粉倒进地瓜泥上,搅拌调匀,搓成汤圆,最后再放进开热水里煮熟,放些枸杞和冰糖,这是蝴蝶谷里大家最爱的一道家乡的甜品。 接着是弄几碗喷香葱花的炸酱面。 面条讲究不大,关键在炸酱上的选择,厨房有几种炸酱,羽茉婶婶选了桂花香酱,再撒些葱油和红小辣椒细末,就功成一半了。 当羽茉婶婶在做葱油饼时,欧阳伯伯从外面带来了很多小海鲜,有螃蟹,对虾,泥鳅……大声说到:“孩子们,我今日给你换换海鲜口味,海鲜也可以做的香喷喷的,我今日给你熬些好喝的海鲜粥,让你们开开荤,换口味,尝下蝴蝶港的特产……” “我再熬些五豆小米粥吧……”羽茉婶婶自己又就忙开了…… 夜幕降临了,厨房里橙色的灯亮了,有了这几个像花朵一样的小姐妹,这里很热闹了,很温馨,大家的笑容十分灿烂。 欧阳伯伯还做了一道渔家的家常菜:猪脚萝卜炖鳗鱼干。 羽茉婶婶知道孩子们爱吃甜食,又做了几个南瓜饼。最后又炒了个淮山扁豆木耳。 少谷主回来了,在旁又他买了一包这里应季水果,把它们做成水果盘,色彩斑斓,鲜翠欲滴。 “世上有96℃的伏特加和89.8℃的苦艾酒,欧阳大哥,在这一桌美食面前,你要准备哪种酒来助兴?”少谷主问道。 “好,酒精不过是现实中拷问内心的镜子,品尝烈酒,其实是对内心的考验,喝酒是找到自己还是迷失自己,还是宣泄自己,烈酒入口,一团火从喉直烧达心灵田,灵魂开始在自己的领地肆意飘扬,飞翔……” “对了,羽茉,你再去院里,摘几朵含苞的牡丹来,插在家里的景泰蓝的净瓶里,快点,还有把我们家最大的烛台也找来……我们来弄个诙谐愉快的中西合璧大餐,为葭而和孩子们几个后天回蝴蝶谷饯行……” 欧阳伯伯像个调酒师和布景师一样长篇大论和精心设计,把似懂非懂的孩子们逗的咯咯笑,欢乐轻松的气氛一下子点蔓延整个休息屋…… 第六章 天一阁 夜里老夫人林小糊梦见晓芙,她是表妹妹小蝉的女儿,妹妹从小把侄女交给她带大,小糊未出嫁时晓芙就跟着她,感情很好。 说起小蝉与春天的往事。 春天,在美丽的天一阁,美丽的仙小蝉遇到了艺人金人凤。那日,那里的云雾,不单婀娜多姿、妙趣横生,山上的风,自是风,不挟灰,也不带尘。它抚摸着行人的皮肤,不热亦不冷,稍微有点凉丝丝的。 金人凤傍晚漫步在竹林中,最能感觉到它的轻柔、洁净、清爽、沁人心脾,沁人灵魂。就在金人凤他流连这里的风景时,山腰里一团红倩影, 吸引了金人凤。 这时,天开始黑了,月儿从山口升出来了,像个桔黄色的漆盘。那光线,在银白中透出几分杏黄,借着月色朝竹林里一看,刚才还是灰蒙蒙的雾气,真的现出一种淡淡的紫蓝来。 在这淡淡的紫蓝里,那个穿这红衣裳的女子更美了…… 他尾随她来到山顶上的一家人家。这家人家的方圆十里都是花花草草,花儿鲜翠欲滴,可见主人十分勤朴,独具匠心。主人是一对温和善良的夫妇,男人魁梧,女子贤惠,不到几个时辰,他们就弄好了酒菜。准备在他家的客厅接待远方留宿的过客。 小蝉环顾了四周,看到正厅墙壁上挂着一幅元代黄公望的名画《富春山山居图》。侧门边上还有一幅《洛神赋图》。 男主人弄了一瓶昂贵的水井坊酒。女主人热情周到,她又拿来了碧螺春,花茶和庐山这里的云雾茶。她还拿来陈皮,说到:“姑娘旅途劳累,我拿了点陈皮,它味苦、性温,苦能泄能燥,温能和,陈皮具有理气健脾、燥湿化痰功效,姑娘仙姿,一路车马劳顿,呆会喝点陈皮,可以增强食欲,防食少吐泻,是很好的……” “有劳夫人费心了,小女多谢!”小蝉赶紧起身作揖致谢。小蝉注视着今日和自己一起投宿人家的中年男子。 只见他年纪大仙小蝉十几岁,虽脸部沧桑,但也算英俊潇洒,有几分如阳春白雪的宋玉长相,一身青色长袍,腰间佩戴着玉佩,还有一把名剑,按小蝉从小对剑史的研究,她自己随身佩戴的这把剑是代表尊贵无双的纯均剑。此人佩戴的是一把世间罕见的,代表着精致优雅的承影剑。 俩人对视,默契一笑,一见如故。他们和主人一起用餐了。一席间谈笑风生,他高谈阔论,她默默聆听,不时露出莞尔一笑,他也无法意料缘分悄悄来到他们身边,月下老人今日今刻把他们之间的红绳绑在一起了,后来他们俩结伴一起参观了岳阳楼,一起到了天一阁,后来在美丽的天一阁的山脚下安家落户,金人凤比小蝉足足大了十几岁,但后来她还是成了他最爱的女人,数年过去了,并为他生了一对双胞胎姐妹,一女叫晓芙,另一女叫晓灵。 过后金人凤因病去世了,两个女孩名字随母姓,叫仙晓芙,仙晓灵。后来因为这场变故,晓芙很小,就被送往蝴蝶谷里,小蝉带着另一个女娃隐姓埋名也不知去向,晓芙就在蝴蝶谷里长大成人了。 小糊叹了口气,回忆起美丽的妹妹小蝉的往事,她入神了,她好像又回跟着小蝉到那天一阁了,那风,那雾,那个叫金人凤的男人,还有那剑,那墙壁上的名画…… 长大成人后的晓芙,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后,出了趟远门,去遥远的天一阁,说要看看自己的父母相遇的地方,回来后她讲她一路上的故事。母女的情事还几乎相似,都在那里遇到心仪她们的人…… 从蝴蝶谷出来的这些日子里,仙晓芙像一匹脱缰的小马,看什么都是美的,看什么都是乐的…… 一路上晓芙偶遇同路的这个叫司徒彦的男人,他一直讲道:“在古代文人身上,从来有励志和闲情两面。励志,就是经世济用,追求功名,为儒家所推崇。闲情,就是逍遥自在,超脱功名,为道家所提倡。” “我对闲情不可等闲视之,我觉得它是人性的解放,性灵的表达,在古文化传统和文人生活中所占的分量很重很重。如果只有励志,没有闲情,我真不知自己会成为怎样的俗物。所以我喜欢山山水水,喜欢闲情逸致的情趣,对于功名不是很看重……晓芙姑娘,你呢?” 一路上的爬山涉水,仙晓芙看着眼前这个叫司徒彦的男人,他长得虽面部冷峻,倒也温润如玉,一袭白衣,翩翩浊世。 仙晓芙一来到天一阁,她好像有种莫名的亲切感,有种故乡的味道,是林小糊阿姨告诉她,她父母当年一起在这生下她……… 他们刚登上天一阁,只见三层高的主楼上写着:“秦汉名城,潇湘古阁”。这一对联,书法龙飞凤舞,颇有意境,这里还有副楼,一为“南屏”,一为“北拱。”当仙晓芙看到楼前几尊栩栩如生的仿制品兵马俑时,她想起了李白的诗句:“秦皇横扫六合,虎势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 她柔声回答司徒彦说:“我所欣赏的古典作家和作品,往往是闲情这一面特别突出的。宋词和元曲讴歌歌的人类最真实的儿女情感,阮籍、陶渊明、袁宏道、李白、苏轼纵情山水,我从中看到的他们对生命本体的热爱和对精神自由的追求,而人生最宝贵的价值岂不就在于此?” 听完她这番话后,司徒彦更欣赏仙晓芙这个小丫头了,他觉得他们的心离得很近……可能是这种莫名的契合点,即使他和她分开后的一段日子里,她还在他的记忆里! 司徒彦离开几日后,仙晓芙又偶遇到篆刻高手孤鹤回雪,这个人虽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他有个怪癖,酒量大,但逢酒必醉…… 那日傍晚,晚霞满天,街上熙熙攘攘,在天一阁附近的集市上,孤鹤回雪他在宜兴大酒楼的二楼上的一酒桌上,他刚好又和几个友人在逢场作戏,身边从不缺少美女,他和她们随意吃吃喝喝,摇骰子猜拳,兴致所致,打发空虚寂寞的闲暇时光,高兴时他也会和她们打几圈时兴牌局…… 这一刻,醉眼迷离的他,突然瞥见从大门刚进来的陌生的紫衣长裙的曼妙女子,她蒙着薄纱,步履轻盈,但隐约可见她清丽的脸庞,这个气质独特清雅如兰的女子,浑身散发着书香的韵味的女人…… 他告诉自己,他眼力很毒,他再一次告诉自己,孤鹤回雪这辈子想追求的女人,终于出现了,他等的太久,这样的女子才会懂他的,他就要找唯一懂得他的那个女人,她才是他散场后最想在一起的红颜知己。 他看到紫衣蒙面女子晓芙,他情不自己,醉意熏熏,唐突迎了上去,不小心撞到柔弱如柳的晓芙身上……他后来也用心良苦,痴心狂热追求,但始终也难得晓芙这个美人心的……但他不放弃,他想等……当然这些是后话了。 孤鹤回雪那日在酒楼邂逅紫衣女子仙晓芙后,他四处打听,后来知道此女子是最近从蝴蝶谷来的,暂时租住在附近一家叫“仙凡小筑”的客寨里。和她一道同来的倜傥的男子已经离去,就她一个人暂且住在此处。 行事诡异,孤傲不羁的他在她住的门前蹲点几日,也没见她出来过。 今日傍晚了,坐在对面茶楼里的孤鹤回雪远远看着住在二楼的仙晓芙的房间掌灯了,后来灯灭了,不久一身粉红纱长裙打扮的仙晓芙婀娜多姿下楼了,只见她肌肤如雪,体态苗条,气质上佳,如墨齐腰的黑长发上别着两只栩栩如生的紫蝴蝶,随着她的走动,步步摇曳生辉…… 孤鹤回雪尾随着她来到前面的一家叫“墨玩轩”的文玩书画斋,只见她认真欣赏里面琳琅满目的书画作品,后看她又买了些白色宣画纸和,毛笔和绘画颜料…… 借着书画斋明亮的灯光,借故假作看画的孤鹤回雪这次仔细偷偷瞄着这位一见如故,俊俏清雅的丽人儿,她浑身上下就有一种特别的女人味,尤其她和书画店里的伙计莞尔一笑时的嘴角微微上扬的样子,真是太妙了…… 她的女人味好像是她自带的一股香味。这香味不仅指身体散发出的香,否则,一瓶香水就能解决了女人味。这香味是她的一种自内而外散发出的迷人气息,让人孤鹤回雪一看到她就觉得她是香的。 她微笑熙然,于不经意间散发出细腻沉郁的香味。她好像孤傲处有有一股亲切随和,让孤鹤回雪自己愿和她亲近。孤鹤回雪想与她谈天说地,他觉得仙晓芙会他让孤傲不羁,躁动的他安静下来,她能让他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与希望…… 他觉得在她面前,他更有男人的伟岸,这就是仙晓芙这个女人,给他的最妙最与众不同的感觉,他对她有一股强电流般的感觉了。 仙晓芙身上的气质是一股雅味。一种淡雅,一种淡定,一种好像对生活,对人生静静追寻的从容。她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思想支撑,独立的思想境界。 不是他平时身边那些肤浅庸俗,招蜂引蝶,香气扑鼻,逢场作戏的嗲声嗲气的故意谄媚的女人们能比的,她们太不一样了,不一样的气质,谈吐肯定也不一样的,她们就是不一样的…… 在他这个古怪的浪子眼里,仙晓芙这个女人的雅味是这样的:她的妆是淡妆,她的笑能可掬,她的装束是很特别的,这样的女子,无论什么场合,她都能好好地“烹饪”自己,就像一道名贵的菜,本身都没有味道,靠的是她自己的调味,能让她自己变得秀色可餐的。 她身上有一股韵味。她很温柔,上次在酒楼他故意撞在她身上,她只是微微一笑,就离开了,她的女人味,孤鹤回雪一下子好像读懂了她的世界……她好像就像这个季节的春天的雨水,润物细无声;如和风,轻拂你的脸庞。 她莞尔一笑的娇憨,还有还有她的母性的善良、关切、慈祥。他觉得她肯定是一个能知冷知热,知轻知重的女子,能理解像他这样另类的男人的独特的思想,体察他的欢喜苦乐的女子…… 她长得有几分酷像他的失散多年的姐姐冰灵儿,据说姐姐从小是个有情调的女人,在锅碗瓢盆之外,她还会把小家布置得玲珑有致,窗帘桌布,花边流苏,窗明几净,花瓶里即使没有鲜花,那花瓶也一定是有的,且擦拭得纤尘不染。 冰灵儿姐姐是一个清纯秀丽,楚楚动人的女孩,她总是风情万种,举止优雅,雍荣华丽,有贵族气派,有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可以让自己和家人都快乐的。 “这位公子,抱歉!请您让个道……”这美妙的声音把孤鹤回雪的思绪拉了回来……这就是他们的第二次会面。 次日,住在仙凡小筑客栈的仙晓芙,她一大早突然想起古书上记载的大文豪苏轼的人生的十大乐事,随手拿起笔把它们抄写下: “清溪浅水行舟;微雨竹窗夜话;暑至临溪濯足;雨后登楼看山;柳荫堤畔闲行;花坞墫前微笑; 隔江山寺闻钟;月下东邻吹箫;晨兴半柱茗香;午倦一方藤枕;开瓮勿逢陶谢;接客不着衣冠 ;乞得名花盛开;飞来家禽自语;客至汲泉烹茶;抚琴听者知音。烹茶;抚琴听者知音。” 写完,她准备去小街上买些柠檬,这是她的最爱,柠檬一直被誉为排毒,养颜美白的最好水果。仙晓芙早上起来每日的习惯,就是喝两杯柠檬水,因为柠檬中所含的柠檬酸可以身体排毒,使皮肤白皙透亮。 她挑了几个新鲜柠檬,又买了清热解毒,通经活络的金银花,还有菊花……还挑选些玫瑰花,她最喜欢在下午泡上一杯玫瑰花茶,香气浓郁,入白开水内,滋味甘美,微微淡苦。 有时写字作画忙累了一天,喝一大杯玫瑰花泡的水,不仅养颜、安神,还可以帮助她消除疲劳哦。这些习惯都是从小在小糊阿姨那里耳闻目染的,仙晓芙善解人意,不喜多舌,古灵精怪,外柔内刚,遇事冷静,老成持重的性格底色就是这么打上的。 她行事也是我行我素,谨慎小心,神秘莫测,她这次溜了出来只想四处逛逛。逛到天一阁附近小镇,她租住下来遇上放荡不羁的孤鹤回雪。 最近几日她都知道他在跟踪她。她买完自己要的东西。就径直走进了一家写着“喜盈门”的小饭庄,算不得富丽堂皇,但倒也干净素雅,仙晓芙捡了个靠窗的桌坐下,店小二马上过来倒茶。 “先别点菜,先吃果子。伙计,先来一盘干果、二种鲜果、一咸一酸、一个蜜饯。”晓芙故意地模仿戏文里点。 店小二吃了一惊:毕竟这个漂亮清新的姑娘还知道这是餐前甜点,自己一个人还这么有情趣…… 等仙晓芙抬眼一看,孤鹤回雪又坐在他对面,“姑娘,我已经住在你的隔壁,我们都是一个人,一起拼桌吧……” 还没等仙晓芙点点头,孤鹤回雪把海陆空给点全了。菜齐了,孤鹤回雪吃相估计属于豪爽型的,不拘小节的,仙晓芙却十分文雅,她不忙着吃,只捡清淡的夹几筷子就得了----在蝴蝶谷里,这些也就是家常饭罢了。孤鹤回雪倒不是这般俗不可耐,他肚里也是很有文化的。 但他觉得这姑娘肯定是大家闺秀,他的品味和讲究一下子,让这狂小子惊讶得眼珠子都圆了好几倍。晓芙边吃她的菜,边只喝她的玫瑰茶,一罐女儿红下肚的孤鹤回雪酒劲高涨了。 他又叫了两瓶,他自己喝,开始话多了,脸和眼睛都开始涨红了,他开始絮絮叨叨,婆婆妈妈讲他有很多很多美丽的女人了。仙晓芙自顾安静吃,没搭话…… 她想起小糊阿姨的话,以前不懂,现在看着这个喝醉的男人,她突然开窍了。阿姨说得很有道理,男人炫耀女人的数量,就像是女人炫耀服饰包包的数量一个道理。 仙晓芙一下子也读懂对面这个喝的醉醺醺的男人,他很孤独,他最孤独。一个男人就是有三界的女人,也取代不了一个人精神世界的空虚与无处安放的孤独。他现在还很幼稚,还不成熟…… 当一个男人不再想着用女人的数量去衡量自我价值的存在,而是把能与他唯一挚爱相濡以沫的女人当做一生荣耀,这才是一个男人真正成熟的开始。看来他还没找到这样的女人。 仙晓芙第一次认真端详地看着这个跟踪自身多日的魁梧挺拔的男人,浓眉大眼,有点帅气,有点坏的男人,一身气派,很阔绰,算是一个外表条件出色的富家少爷,像他这样往往都不缺主动投怀送抱的姑娘;但他炫耀他姑娘多,看来他是资质平凡,内心有种莫名自卑,又想抬高自己的魅力,才会通过说多拥有几个姑娘,证明他自己有多了不起。 反正他留给仙晓芙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样的。滥情不会帮助他得到成就,只会耗尽他爱一个又换一个的知觉。 像他这类公子,每次可能都会用情至深,立马转身却爱上了别人。他让她一下子想起了蝴蝶谷外一些山庄的少庄主们,他们就是有俩钱后,疯狂恶补年少时馋得肾疼的各种香艳,听说后来一场大病后,他们才彻底改变自己,才看清什么是发妻的重要贴心,什么是逢场做戏的……仙晓芙觉得孤鹤回雪也会是这样的男人的。 她常听小糊阿姨谈论爱情和男人的话题,她常说,人物和人渣的本质区别,是在花红柳绿之后,是选择愧疚深藏,还是选择当成了自己四处吹嘘的资本。 仙晓芙她心里暗想:只有那些自我认知缺失,丧失爱的知觉的男人,才会以追求女人数量的飙升,来安顿他们内心的空虚与麻木。而这种以数量计数原则,来彪炳自我魅力的男人,他们最害怕的一点就是——负责任。 眼见喝了三瓶女儿红见底的孤鹤回雪,已经醉眼迷离,胡言乱语了,他还在说:“仙姑娘,你真好,耐心听我讲我的故事……你真好……” “公子,我下去结账了,你别喝了,好自珍重,我待会叫店小二把你护送回去!但我可以说几句,公子你可以吸引到很多涉世未深或情迷意乱的芳心,但你无法换取一个真正愿给你死心塌地温好粥,陪你立黄昏的女人的。” “好好找一个好姑娘好好爱一场了,别再游戏人间,你一千次在逢场作戏中来而不往的相识,是永远抵不上一个懂你,并问你粥可温的平凡默契姑娘。公子保重!” 说罢仙晓芙就走下楼梯,她结好帐,和店小二耳语一番,就飘然离开了。 一路上,星星点灯,这个陌生的迷人的地方,她打算再住一阵子,专心画她的画。她觉得她好像能看穿孤鹤回雪那无处安放的灵魂,他那永远不知道什么是择一人终老的驱壳,在这美丽温暖的万家灯火处,他比谁都孤独。 第二日的太阳光一下子照到孤鹤回雪的沉睡的脸,他醒了,思虑昨日在酒楼的情形,他终于明白他姑父临终的话,他姑父英俊潇洒,富甲一方,他一生宠爱过无数的芳颜,在他孤独终老时他说过一句绝对撕心裂肺经典的话:“相比我一生身旁围绕过很多的绝色女人,我宁愿和同一个善良特别有才华的女人真爱一次。” 孤鹤回雪觉得他的话有道理,仙晓芙就是他要真爱一千次的女人。真的有这一天,他会遇到一个特别的女人,他会成天想着怎么把她踹在兜里,让他宁愿希望自己从来没跟任何女人一起好过…… 姑父的话真的灵了,孤鹤回雪遇到他人生一个最特别的女人了,她就住在他隔壁……他一骨碌爬起来,推开窗,裂开嘴笑了,他觉得今日的阳光是美的……小镇也是美的,他心里的这位姑娘更美了…… 今日仙晓芙独自一人去爬山,她很享受这种在异地的惬意,一切都是陌生新鲜安静的感觉……看太阳已经挂在中天了,晌午了,好在有戴着垂着薄纱透明的斗笠,若隐若现,几分妩媚几分神秘,她下山了,她轻盈走在古镇的集市上,她两腮粉红,微微冒汗,精致的五官更显得娇俏无比,突然想到书里的一首诗,她喃喃念着:“隐隐飞桥隔野烟……” 孤鹤回雪突然又神不知鬼不觉来到仙晓芙她面前很熟练接了下句:“石矶西畔问渔船。”其实仙晓芙虽涉世未深,久居深闺,但自小最爱博览古史传记史籍。 还有她从小糊阿姨那里学来的读相术,她在第一次酒楼里遇见醉醺醺的孤鹤回雪,她就读懂了这个陌生人几分了,他算是个拥有过丰富情感经历的男人,对于感情看得也相对比较透彻。 刚开始,晓芙很反感这个男人,她觉得他这种表面上不羁的男人,内心从来就充斥着花花肠子,肯定是善于伪装撒谎的男人的,像仙晓芙这样出身的大家闺秀更应该远离他的。 因为蝴蝶谷里有一条谷训:要明白撒谎成性的男人是最靠不住。一个撒谎成性、善于伪装自己情绪的男人,会让身旁的女人缺乏安全感的。 所以仙晓芙还是提防他,尽管最近这些日子,他看起来不是那样的坏的!可以说是雅痞子一个。 她最喜欢林小糊阿姨的观点:“爱情的最高境界,不是一方为另一方无休止的付出,以换取回报,而是你丰富了我的生命,我也丰富了你的生命。我们相遇之前是两个人。相遇之后,不是变成一个,而是一个半。我把一半留给自己,那样我才可以更清醒的去爱你。” 这一瞬间,孤鹤回雪看着玉人般的仙晓芙在前面走着,他又愣住了,他突然想起他过世的师父生前说的至理名言: “优质女人对于男人的第一吸引力,百分三十来自于仪态气质,百分三十来自于外貌与身材,百分四十来自于学识和内涵。同样是女人,同样娇媚容貌,窈窕身材,但她们分别是烟花女子,学馆才女先生,女医师,女商人,女官员,你让她们穿一样的衣服,化一样的妆,不说话,你绝对看不出来。但只要一说话大概都能猜出来,这就是气质一部分的体现了。” 仙晓芙的气质就是与众不同的,她的雅,她的美,她的清,她的书香气场就是不一样… 说白了,就是仙晓芙她身上的那股气质,这气质吸引了他,觉得她很神秘很雅致,其实是她身上的各个方面的一个综合效果, 她可能读的书很多,可能是蝴蝶谷生活的阅历越多,她的心境和谈吐都会有很大的提升,相对而言,她的气质就是这样来的。 他跟着她进了小菜馆,跟着她在靠窗的那个角落坐下来,她每隔几日就会来这里吃顿饭,她都是这样相同的动作。 对着尾随的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但又是平和的。反正她吃饭,他也吃饭,每次她最爱听她点菜,就像听厨师和养生家讲课一样,也只有这个时间,她就像很会讲故事的人,她绘声绘色自己点的菜肴,她声音很软好听。 反正孤鹤回雪很受用只听仙晓芙柔声说道:“古语有云“春捂,秋冻”,春天仍然需要保暖。忽冷忽热的春天,又阴雨多过晴天,不但令人容易感冒,更令身体有些畏寒。来点暖心之美味,给胃增加些暖意。 ” “羊肉性温,能给人体带来热量。而一道简单的萝卜炖羊肉,营养丰富,味道鲜美。不但可以温暖肠胃,还能储存热量。点个羊肉汤,宁夏滩羊,肉嫩膻味小,不论爱羊不爱羊的人都能接受那鲜美滋味。” 她停了片刻,又娓娓说到: “春天点瓶樱花酒,听爱研究美食的小糊祖母说樱花酒以麦烧酒为基础酿造樱花季限定产品。圆形的酒瓶中,一朵饱满的奈良吉野樱漂浮在其中,周围充盈着粉红色的酒,与圆形造型的酒瓶相印成趣。不喝,管看着就已美醉。这款酒的酒精度数为十几度,适合女人和爱喝麻的男人的。” “第三样,再点盘鳗鱼饭,这里采用最传统的烹制,每天现杀新鲜活鳗,听老板娘介绍说米选用秋天小町,米粒整齐、洁白透明,无论香味、白度、光泽,以及吃起来的甜度、弹性、粘度,都堪称米中之最。它的营养价值远高于普通大米。将鳗鱼的鱼骨剔出,放进油锅里炸过,撒上一点岗盐,鳗鱼肝汤用昆布熬制的汤调制,原汁原味的鳗鱼饭可口又不腻。” “现在正是吃菠萝的季节。菠萝含有大量蛋白酶、蛋白质、矿物质等。菠萝味甘酸,性平。?女性常吃菠萝可以使皮肤光滑滋润。菠萝中富含的维生素B能有效地滋养肌肤,防止皮肤干裂,滋润头发的光亮。另外,食用菠萝,还可以预防脂肪沉积,起到修身减肥的功效,绝对是美容品。” 最后她又笑嘻嘻补充到:“春天是个美好的季节,尤其有阳光的日子,暖暖的,坐在这里,一杯樱花酒,一碟点心,已是春日最好的时光。我从小厌倦了各种小甜点,也可以来个时令的中式面点。” “春日的韭菜可以养阳,中医说食用韭菜可配蛋类滋阴之品,以达到食物阴阳互补。就来个韭菜海虾卷。一把韭菜,一把面粉,两个海虾鸡蛋,几只海虾,鲜美的滋味,香软的面饼,当主卷食也好,当点心也好,养生也好,味道也好…” 孤鹤回雪听呆了嘴角微微一笑,心里甭提多舒服,这个女子真是人间少有的古灵精怪,他一乐,看着这么雅又媚的女子,还点了这些荤素搭配的菜,彻底明白了什么叫作“秀色可餐”了……… 天一阁这一带一会儿是桃红绿柳、海棠依旧;一会儿是樱花含笑、杏李争春。更有那梨花欲语茶芽绿、紫藤凌空摇花香,仙晓芙在此地住了一阵子,一早她推开客栈的纱窗,她轻轻闭上眼,想象等到秋天到时,这里红色的枫叶,黄色的银杏叶,就会布满在绿满了眼的天一阁,肯定更美了… 一大早卯时,仙晓芙就起床洗漱了,她穿上阿姨送的紫衣纱曳地长裙,上面绣着素雅的橘子花,很是别致,她再在浓黑的发髻边插上上蝴蝶谷女人的标志——一只摇曳欲飞的玉蝴蝶。 她下了楼,来到郊外,小心翼翼走在开满花朵的小径上,好多小野花都她叫不出名字…… 爱植物,爱花朵的女子,从泥土就开始爱了,她在泥土面前,小心翼翼生怕一些举动毁了这里的花的位置,爱花朵的女人,从不敢抚触花朵,她最怕怕花容失色,最怕花瓣落在地上,更怕那些太爱的手去摘花朵,花朵对于她就是大自然最美的礼物。 仙晓芙长年幽居蝴蝶谷,那里的丫头们博览群书,自小研习琴棋书画,都历练得才华出众。自从晓芙私自离开蝴蝶谷,她还是很掂念谷里 。 想不到,从未出蝴蝶谷深闺的仙晓芙在天一阁附近的客栈一住,也就习惯了,她一人在这美丽的异地流连作画过日,唯一搭过话的,一起游山玩水的就是那个狂放不羁的孤鹤回雪了…… 他隔三差五就会主动邀请她出去领略这里的风光: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寺一庙……刚开始她很不大理他他,后来相处了,倒发现这个吊儿郎当的男人有几分雅气,几分孩子气,不那么排斥,但仙晓芙她特意在等与她萍水相逢又匆匆一别的司徒彦,他们曾约定以后在天一阁再次聚会。 那个重闲情轻功名利禄的诗意男人。司徒彦长的不算高也不算矮,他瘦瘦的,脸上的鼻子很是凸现大,豪气冲天,五官端正,从晓芙读的面相学,这个男人还是有几分真正的铁骨铮铮的男子汉气概,言谈举止又是一副斯文的样子。 古朴静雅的蝴蝶谷,这一带生活的都是渔民……渔民们善良勤劳,老夫人小糊,可能老人的年纪越大,心老是爱回忆过去的人和事…… 最近她脑海里老是想起往事,老在小蝉,晓芙或玉生烟那离奇美丽的故事里经常游离,她定定神思,她突然挑拨几下她手中的琵笆,这把琵笆小蝉当年托付她给小晓芙的,琵笆发出清脆的声音,入神的她,思绪还在遥远美丽的天一阁…… 第七章 思恋佳人 在天一阁这一带,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孤鹤回雪算是个篆刻高手,他一生在锦衣玉食中度过,他在无意中遇见了清新脱俗的仙晓芙,他觉得他奢侈糜烂世界里吹过这一阵清新的风。 他终于清醒多了,他觉得他的世界里只有这个女人唯一会读懂他的,他认识她的第一秒,他觉得无须太多语言,只在人群中看了她一眼,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 他就有种直觉,这辈子懂他的女人终于出现了,他无需解释无需多言,灵魂深处的世界不用多说,他的时间这么贵,他只想和灵魂深处里方便默契沟通的人相处,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无需喧嚣,无需恭维,无需谄媚,无需寒嘘,无需太多的语言解释。 哪怕他们之间有点误会,都能很快简单冰释掉,他宁愿在懂他的人群里散步,仙晓芙就是能懂他的女人,他觉得他也懂她,一见如故,一个眼神就够了,无需语言的繁琐赘述,肆意解释,在他们的世界里,他觉得语言也显得苍白无力,因为他懂她,她也懂他…… 她的灵魂和人品都是至纯至美的富有灵气的女子,她是个灵魂有香气的女人,虽然她孓身一人,不知她的身世来历,给人一种她有点清冷,看起来物质上有点落魄的感觉,她寄居在陌生的天一阁的附近,但从他观察她的言谈举止,她骨子里绝对是个高贵冷艳,品味极高极雅的女人。 这点就是他这个出身豪门贵族,放荡不羁的男人有点不及的,孤鹤回雪觉得她才是个高贵的人,是个真正的贵族,和他富丽堂皇的物质世界永远无关,他虽倚仗家族荣誉富贵一方,但他在物质世界摸打滚爬久了,他懂得金钱名利往往熏坏了一些追名逐利的男人女人。 彼此之间虚情假意,阿谀奉承,共同语言和共同的目标就是他们眼里的利益,尽管他们的世界金碧辉煌油头粉面,但他们她们精神世界几乎冷酷无情,贫乏如囚,空虚,苍白,孤鹤回雪他已经厌倦这些人,不想与之为伍,他默默迷上了那股清新的风,他欣赏仙晓芙…… 仙晓芙在天一阁住了很久,她接到蝴蝶谷的书信,在林小糊阿姨要结婚的前两天才风尘仆仆回到谷里。她从小是林小糊带大的。两个人感情很深。她一回到林府里。府上上下一片喜气,大红灯笼高高挂起,她自己下厨要为小糊阿姨煮一顿大餐。 她在厨房里忙了大半天,她准备冷盘、点心、水果、甜品之外,还有主菜,是五菜一汤,分别是松茸炖花胶、双味生虾球、煎焖雪花肉、夏果炒鲜带、豉香红娘鱼、丝瓜熬汤。 她选择谷里最优质的泉水,还有蝴蝶谷里散养老鸡、鸽子……凤爪以及多种大料,熬制几小时,香味浓郁、汤清见底。 她做了松茸炖花胶,不仅有菌王松茸,还有高级食材花胶,不仅可补身益气,还可以养颜。 更鲜美的好搭配,是她将丝瓜去皮切块,用七成油温走油,待用,油锅去锅,加入青豆瓣爆炒至香,再加入丝瓜,翻炒调味,勾芡装盘即可。 她做成了丝瓜青豆瓣,这道菜有江南的清新气质,蚕豆和丝瓜,是立夏后最好的时令蔬菜。 她知道林小糊阿姨不吃牛肉,她就选了很薄的五花肉代替了牛肉,烹调手法中西合璧,既用西式的黑胡椒、白兰地煎烹,又采用了中式焖制,还搭配了秋葵、酸黄瓜和草莓这三种蔬菜、水果。 最后她做了她和阿姨都爱吃的西式点心三款,香芒布丁、黑森林蛋糕和原味冰淇淋。 她采用低糖无任何添加剂香料做成。 做好这些菜肴后,她觉得中菜最讲究“色香味”,还要注意餐具和摆盘的。她突然想起临走时孤鹤回雪送她的一幅古人对联: 此地有佳山佳水,佳风佳月,更兼有佳人佳事,添千秋佳话。 世间多痴男痴女,痴心痴梦,况复多痴情痴意,是几辈痴人。 她觉得孤鹤回雪还真有几分古人的风雅和风流的。 雨,天一阁的雨季来了。雨滴滴答答断断续续下着,雨雾把整个天一阁笼罩着,楼外楼酒馆里,孤鹤回雪正喝得酩酊大醉,酒精易使人神志迷乱,也使人放松戒备,几杯下肚,他想起了很久未曾见面的仙晓芙了,她回蝴蝶谷去了! 这小丫头,还是会让孤鹤回雪惦记着的,论气质,她外表清纯但骨子里是个很性感的女人,仙晓芙身上神奇的融合了这两种气质。她眼睛不大,但很亮,好像会说话,清纯任性起来,可以像一头睁着眼睛看着你的小鹿。 一想起仙晓芙她的笑靥,此时的孤鹤回雪喝醉酒后,在他脑海里浮现得更清晰了…… 仙晓芙就像是一瓶江南的烈酒,晶莹剔透,但入喉辛辣,却余香妖娆,她不取巧,不迎合,一直默默守着自己的信仰和底线…… 她是个有胆识又可爱的姑娘。不被浮名所累,随意洒脱。 记得那次俩人一起斗酒的情形。仙晓芙随意讲起古书籍里面提到酒与酒具的搭配文化,她讲得惟妙惟肖: “酒文化可深奥着,书里面说的好……不同的酒搭配不同的酒具,比如汾酒应该放在玉杯,关外白酒放在犀角杯,葡萄酒放在夜光杯,高粱酒放在青铜酒爵,百草香酒放在古藤雕杯……北宋古瓷杯……当年金国小王子喝的酒应该是皇家御用的——金澜酒。金澜酒据说是人间酒中珍品,有诗句云:“皓月委波光入牖,冰台避暑压琼艘......”据说这种酒是在冰窖酿制的,太独特了!” 这个丫头的世界有趣极了。 喝的几分醉意的孤鹤回雪,眼前老晃起了仙晓芙的影子来,他自己嘀咕着:“人生在世,气当畅性,连酒都不能喝,连自己心仪的女人都不能想,那哪还有奔头……” 孤鹤回雪把仙晓芙的影子放在自己以前的女人堆里, 他觉得鉴定一个人是不是真美女,就要看她和其他美女在一堆里。 仙晓芙就是个放在艳丽的女人堆里,她的气质和内涵依然过硬:无论是气质,还是气场她都能保持自己独特清新的魅力不被她们比下去。 醉眼迷离的孤鹤回雪想起师父的话:“爱情使人丧失自我。但还有相反的情形:爱情会使人发现自我。”孤鹤回雪回忆起自己在仙晓芙面前,他每次都能突然惊喜地发现,他自己原来还有这么多平时疏忽的好东西?也许爱情是灵魂的化学反应。真正相爱的两人之间有一种“亲和力”,不断地分解,化合,更新。 他和仙晓芙的“亲和力”愈大,反应愈激烈持久,他对她爱情就愈热烈巩固。他发觉自己不知不觉爱上了仙晓芙。虽然他不知道仙晓芙是否也喜欢他。 久别后的今日,他一想起仙晓芙,他就喝得更多,更醉,他觉得他这个男人的一生,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和篆刻和酒度过的。他觉得师父说的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真正的男人,不可以没有自己心仪的女人,更不可以没有自己最爱喝的酒。” 酒,对于男人,就像想象之于诗人,脂粉之于美女,是男人的精魂与点缀。像孤鹤回雪他这样深邃诡异怪癖的男人,倘若没有酒就可能更寂寞了。 他是个激情澎湃的男人,他觉得他心里有了仙晓芙,他不想让他的这个红颜受到委屈的,他会是这个女人今生在这世界上阻挡风雪的大山与高墙。 这里的雨越下越大,没完没了,孤鹤回雪今日喝了太多最烈的酒,他选了域外的伏加特和家乡的二锅头,这也许是他这个血性男人对世间悲恨喜乐的最好表达,抑或是思恋心上人的衷肠倾泄。 “酒逢知己千杯少”,今日他举杯推盏,酩酊大醉,倒也酣畅淋漓。酒一杯一杯的下肚,孤鹤回雪自己就更神思恍惚了,他觉得他这个男人风度、才学,再加上岁月淘洗历练出的成熟味道,足以可以让仙晓芙的芳心,暗许在爱的境界中,但仙晓芙又不是一味依附男人的女人,她和他起码在气质上、在性格上可以势均力敌,相互补充。 他觉得只有他们这样的两个人,才能升华爱情,对抗生活中的风风雨雨。 他心里自己盘算着:几日后定去趟蝴蝶谷找她…… 第八章 蝴蝶谷 仙晓芙从天一阁回来,在蝴蝶谷住了很久,林小糊小姨嫁人了又生下她的表弟了。她有时会去看她们娘俩。 但 其余时间她基本自己呆在谷里练字看书。那日,她到集市去买了些女孩家用的胭脂水粉饰品……她相中了一对珍珠耳环和一把蝴蝶簪子,她觉得女孩一簪一珥,便可相伴一生,简单快乐。 在女人的一生中,至少需要有这样一两副耳饰,她不喜欢抛头露面,但有时一两件饰品,让她觉得做女人的温婉和快乐,好像可以默默见证她的风华和小情趣。 她和林小糊小姨一样是个比较注重个人精神,追求生活品质,精致优雅的女人。 她从集市回来,她准备泡杯玫瑰红茶。她拿出如那个碧玉般的透明玻璃杯,在注下热水那一瞬间,玫瑰香气溢出,她闻着就浑身舒透,觉得气味里除了拥有红茶的甜香味,更散发着浓郁的玫瑰花香。 她注视着茶里的一朵朵的玫瑰花,它们犹如一个个美丽婀娜的女子,精神抖擞,舞姿妙曼,行云流水完成原地旋转、空中抛接的舞者,惬意极了…… 话说孤鹤回雪正在往蝴蝶谷的路上,他真的要来找仙晓芙了。他一路寻思着:人的精神面貌如何,与人的眼界、心境、能力、追求与品位的高低好坏有很大关系。 简单讲,美丽的女人有颜值只是第三层,有气质是到了第二层,但达到了耐看就是最高层了。仙晓芙是个他眼里最耐看的女人,他越看越想她,越想她就越想看她,她在他的世界里是最耐看的女人。 他一直记住那日在天一阁,仙晓芙和他辞别时的情景和妆扮。他与几位较好的兄弟正在茶楼会面。那天,仙晓芙一件修身白色斗篷配一条伞状百褶小黑纱裙,还有佩戴一对蝴蝶样式的耳环,红白黑的默契组合,她整体简洁、优雅、大气,配上她举手投足间的优雅,尤显她更加知性魅力。 孤鹤回雪阅女无数,他觉得像仙晓芙她这样的女人,就是不管以后岁月再多久,她多大,依然是很有魅力的。即使和她同龄的女人都没有了青春的娇艳和清秀,唯有她,还是会让人看起来她还像拥有少女和少妇般清雅娇媚、气质动人,仿佛岁月的风霜并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影响一样。 尽管分别时,她那天话说得不多,但她依然像磁铁般吸引着全场人的目光。 再几个时辰的路,快到蝴蝶谷了,孤鹤回雪他又突然想起自己的那优雅慈祥的娘亲的话,娘亲说过,她只是想让儿子知道的是:“无论你做什么,唯一对我这个母亲最重要的——并且也是对家里人都重要的事——就是你幸福快乐。” 孤鹤回雪觉得仙晓芙就是娘亲嘴里说的那个能让自己幸福快乐的姑娘。而自己的父亲想要他这个儿子知道的是:“凡是第一先做人立业,然后再是自己的篆刻艺术,接着就是成名成家。” 两位长辈对自己这个宝贝儿子,有着截然不同的预设判断,父亲希望自己的儿子飞得越来越高,而母亲关心自己的儿子是否越飞越累,快乐幸福最重要。 想想,也许严父、慈母的分野或许在于此。但孤鹤回雪还是想先按娘亲的话努力去做:做自己觉得幸福快乐的事。 第九章 竹叶香居 孤鹤回雪终于来到了仙晓芙的故乡,这里的云朵,这里的海鸥,这里的蓝天就像仙晓芙一样明媚又清澈,充满了一股孩童般撒野的独特和活波的灵气,一切都是新鲜,充满活力的…… 他来到这里很低调,可以说他一向低调,他觉得他在天一阁那一带,因为家庭出身好的好运气,使自己这个男人,从一个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人,最终成为了那一带一个了不起的男人,别人觉得他的了不起,更在于他自己实际上已经了不起了,但他还自认为没什么了不起的。 这也许是孤鹤回雪这个男人身上最耀眼的优点,所以在天一阁那段日子里,仙晓芙和他在一起时,他从没有给过她任何一丝压力,反而让她感觉很舒服,尤其是他脸上那种吊儿郎当,随意随和的微笑,一下子拉进了他们之间的所有距离。 他们约定在蝴蝶谷前面的海角崖见面。孤鹤回雪提早定了一个雅居“竹叶香”,点了这里的海鲜大餐,还点了一瓶他最爱喝的高粱烈酒和仙晓芙喜欢的小菜和点心,是一些杏仁和山楂葡萄干,果蔬,酸奶酪…… 当一团紫色影子飘到他跟前,那银铃般的笑声,她狡黠明亮的眼神,她那一张可爱的苹果通透的脸,但凡女子脸上肌肤干净通透,可以推测她的生活绝不会熬夜邋遢。仙晓芙从来没有油光满面、满脸痘痘,她肯定是个生活作息规律清洁的女人。 三三两两的海鸥在沙滩上嬉戏着,旁若无人的,退潮了,海浪朵这时慵懒着亲吻着岸边的礁石,一切都是温馨惬意的。 仙晓芙一落座竹叶香,就甜美说道:“兄长你远道而来,我刚才给你补点了一道我们家乡的小特产,蒸红薯,它具有“补中益气”的作用,能提高五脏六腑的机能,滋补肝肾,对你的旅途疲劳也有很好的恢复效果。蝴蝶谷里的红薯,根据营养学分析,它含有丰富的食物纤维、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也算人间美食极品……” 她每次讲话都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这一刻,孤鹤回雪久违的那种暖意立即涌上了心头,他不禁高兴点点头,对着久别的她,绽开了他无瑕灿烂的笑容,同时他好像想将雅居里的这个凝聚着自己莫名的爱意的画面,烙在心底,留下一米阳光温柔灿烂在自己心底 ... ... 他微笑着抬起头,望着窗外海边挺拔的防护林,树叶间筛下的金色阳光,照耀着这个充满了爱的陌生世界。而他,则将这份凝聚的像亲情又像爱情,悄悄隽藏在自己心底。 那远处两点三点白鸥,划破了渐变为赭色的美丽的天空。 他仔细端详着她,好久不见,她身材还是那么健康匀称,动作轻盈敏捷。 正所谓相由心生,有慈悲心、有爱心的女人,往往她从内而外散发出一种光芒。仙晓芙一脸福相,性情柔顺的她,相当柔和善美。 南方有佳人,幽居在谷中。仙晓芙的脸型属于鹅蛋脸和圆脸之间的苹果脸,下巴浑圆,有种特别的美,她摄人魂魄的眸子,溢满甜美,任性中隐隐有种随和与防备的可爱的神经质。 她那微微上扬略带笑意的嘴角、狡黠的眼神,一对宛如猫儿的黑色眼眸.....她那张秀丽面庞,圆润而俊俏的下颌,唇线清晰而优雅,尤其那黑宝石般的双眸,闪动出夺人心魄的聪慧。 但是总体看起来比较圆润,不会像锥子脸那样有攻击性,也比心形脸看起来婉约温柔。 他觉得说她的美可以延伸,她的美来自于真和灵气,他认为她就是到老,也依然会很和善,雅致脱俗的。 她是他遇到过的最美好的女人,“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却也因为太美好,他现在还是得不到她,又因为得不到,她便成了他心中的一个“未完成事件”,成了一个隐形的目标,一直留在潜意识里。 他这次来的目的:就是想把她带回他的天一阁,他憧憬着和她一起归隐山林,过着与世无争的恬淡生活……一切的情形或许如孤鹤回雪的预料正在有序的发生着……但其后还是发生了大变故…… 她的到来,带着她身上那股独特的橘子花味的香风,立即让孤鹤回雪有了一种特别的幸福和莫名的兴奋,久别重逢,这小妮子身上的活力和古灵精怪,就是有这种魔力,能让他这样外热内冷的固执孤僻的男人骨子里瞬间很舒服轻松…… 夜深了,“竹叶香“酒馆里,灯火阑珊,酒过三巡,借着酒劲,孤鹤回雪这个男人在自己心仪的女人面前话也多了,他天南地北,畅所欲言,孤鹤回雪和仙晓芙谈起了他的父母的故事,回忆起他母亲说过的话语:“每个人最后都是要走的,就像每一条河、每一条 溪,最后都要流向大海一样。我愿意你的父亲从从容容地淌过去,在那儿等着我。” 仙晓芙静静聆听他的故事, 孤鹤回雪的父母的爱情,像一片无言的沃土,没有花哨的张扬,不需要浅薄的表达,却是彼此人生最可靠、最实在的根基……他很艳羡他父母的爱情。 孤鹤回雪他又兴致勃勃讲起他的爱好——篆刻, 也许书上说得很对,在这喧闹的凡尘,每一个人都需要有适合自己的地方,用来安放自己的灵魂。 也许是一个爱好,也许是一座安静宅院,也许是一本无字经书,也许是一条迷津小路。只要是自己心之所往,都是心灵的驿站,为了将来心的起程不再那么迷惘苍白。 “晓芙,你回来蝴蝶谷后,都在做些什么事?”孤鹤回雪突然把话锋一转,好奇问起仙晓芙。 “也没什么,我照顾谷里的老人外,偶尔做些女红和养养花花草草,偶尔会拿着凳子,接地气去其他邻近村庄听社戏,看看戏台上迷人多姿的美青衣和俏花旦的扮相,听听她们的唱腔,想想书馆里先生教的戏曲知识理论和经典……有时也会陪谷里的小朋友写写毛笔字,我老在寻思:书法一要字法、笔法、章法,二要修养、学养。书境是心境的艺术体现,只有好的心境才能有好的书境……” 孤鹤回雪接下话来:“练字是好事!很需要宁静的心境。心境不佳、学养不够、心事沉沉,肯定写不出幽雅、清宁、脱俗、刚劲、飘逸的字来……” “对啊,人这一生有多长,也不过三万天;不管境遇如何,有些个人兴趣爱好还是要有的要坚持的,戏文说的,永远有多远,回头看看已走过快一半……”孤鹤回雪语重心长回答着。 “这些年在蝴蝶谷里长大历事,在小糊阿姨身边,大大小小经历过了,看过了,听过了……走过坎坷,才知平安健康就好;尝过酸甜,才知平淡就好;历尽繁华兴衰,才知知足就好……” 仙晓芙高兴说到:“一辈子不长,我想用心甘情愿的态度,过好下半辈子的平凡生活。” 也许小糊阿姨临出嫁前讲的话最有道理:“这辈子,和谁过,怎样过,过多久?有人因为爱情,有人因为面包,有人因为容貌,有人因为前途……有人因为爱和责任, 而当这日子真的要和选择的人一起过了,你就会明白,其实真正幸福的标准,无需理由很简单,只要笑容比眼泪多,包容比宠爱多,有趣比无趣多,你就找对人了……” 听着古灵精怪的仙晓芙突然说出一大堆的道理来,孤鹤回雪觉得她就像他母亲,又像他年少时让他情窦初开的女孩,又像是她的红颜知己,这几个角色,一下子好像重合在仙晓芙这个美丽的女子身上了。 他对她有种很微妙的感觉,像亲情又像爱情。好像爱情第一次出现在他心里,他莫名被她所吸引,在荷尔蒙作用和酒精的催化下,他有种想要靠近晓芙的愿望。 这个女人身上,凝结着他这个男人人生中最稚嫩最纯粹,最强烈最原始的爱情冲动。 他认定了仙晓芙这个女子,她就是一个与他这个男人在精神上独立、灵魂上平等,并能够达成深刻共鸣的女性朋友。 孤鹤回雪突然回忆在天一阁的日子里,她不单单可以当孤鹤回雪一味倾诉烦恼的情绪垃圾桶,或者还可以当孤鹤回雪在外面的世界受了伤害后,倦鸟望归的巢穴。 海边的夜越来越浓,孤鹤回雪酒喝得越多,他心里越清醒,反正他自己一厢情愿这样想,他一厢情愿认定了眼前这个女人。 在孤鹤回雪眼里,仙晓芙也许就像一粒被遗落在山谷里的花种子,她常年幽居在山谷里,悄悄绽放了,竟是一朵最养眼最养心的百合花,洁净清雅,神秘清新……恰巧在她最美丽的芳华时,他有缘路过了,看到了,遇到了…… 他决定去拜访下晓芙嘴里常提起的小糊阿姨……他打算相机提提亲…… 第十章 风车岛 孤鹤回雪来蝴蝶谷的那段日子,刚好是三伏天,仙晓芙的阿姨小糊正好很忙。 小暑和立秋之间的三伏天,是一年里湿气最重最闷热的日子,但也是最能养生的日子但也是要避病的时候。 最近林小糊都比较忙,内内外外,老老小小都她一手张罗照顾,她要照顾府里的老太太,老太太平时有些小病小灾的,风湿、肌肉僵硬,尤其是肩颈酸痛,有点水肿肥胖,林小糊想趁这段日子把老人的身体更好的调理调理…… 她自从和南燕飞结为夫妇后, 他们的夫妻关系,都是相辅相成,林小糊心里常想:丈夫犹如远航的船,乘风破浪,为家庭探索方向;她这个妻子就像定船的锚,无论南燕飞这艘船再多大,无论他的航线多么辽阔壮观,都需要停顿和休整,林小糊就是他关键危险时刻的定海神针,平定情绪、安定人心。 也许像她这样的女人,有更多机会与他共同掌舵,共同成为船锚,更有机缘平等地成就彼此。 今日一大早,林小糊帮老太太做下艾灸,希望把老人体内的湿寒祛除,疏通血气,补充老人的精神,恢复她身体健康和活力。她忙完活儿,收到侄女仙晓芙的来信,说邀约她这个阿姨一起和远道而来的朋友孤鹤回雪去趟谷里的风车岛。想看看那一带海边的美景。 林小糊生长在靠海的蝴蝶谷,虽然不是渔民的女儿,但却对海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关于风车岛那一带的海,她还是很喜欢的,每一次和海的亲密接触,她都能领略到那里独特的风景和习俗,都会让她激动不已……有种发自内心的喜欢。 三个人一早就出发了,他们驾着马车风尘仆仆赶到那里。到了目的地,孤鹤回雪觉得这里简直是一个世外桃源,有山有海,梦寐以求的地方,他很羡慕每天生活在这个地方的人。 这里的蓝天白云,碧水山庄,绿草红花,奇石怪峰,还有远处几个小岛,还有几个人工的风车在转,风一来,风车就动了,浪漫瑰丽,这一切都历历在目,让孤鹤回雪心神荡漾,轻松无比。 他觉得 与仙晓芙她们这样的人交朋友,太棒了,她们给他带来了快乐、给人欢喜、让人轻松。 也许古书上的交友道理说的很对:与人相处,不要要求别人凡事听命于我、顺从我,事情太过顺心如意,则容易刚愎自用。尽量互相包容尊重,友谊才会永远。 林小糊在这次出行中,她有意识注意观察了侄女的朋友,想为她把把关,毕竟都到了婚配的最佳年纪。 林小糊这个女人看世界,是天高地阔,她以聪慧敏锐的心灵,宽广朴质的胸怀,善解人意的修养,她把平凡的生活已经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她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她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自己目光;她不装腔作势,不阿庾奉承,总透着一身淡淡的书卷气。 她觉得美不是一切,美要加上滋味、加上开心、加上别的东西,才是人生的美满。 也许每个人的人生,就是从不美满开始的,直至最后的圆融。 仙晓芙觉得这里太浪漫了,觉得风车岛是个浪漫风情的好地方,蓝色的海、白色风车、还有那金色的沙滩,在海岸边还有一群勤劳淳朴的女人,她眼里的这里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呈现着一处没太多人知晓的“世外桃源”。她想起唐代李商隐的诗句:“破鬟矮堕凌朝寒,白玉燕钗黄金蝉,风车雨马不持去!” 这里的面积约十几平方公里,其海岸总长约二十几公里,这里的海水清澈透明,自然景光十分迷人,尤其是雪白的风车,构成了整个岛屿优美的画面,这里与仙鹤岗狭长地带接壤,成半岛地形。南部与海角崖成犄角之势,形成大港湾,东望台湾海峡。 他们三个正陶醉在这里的美景中,突然岛屿石头上有位后生,三十出头,他是这里的临时护岛主…… 他很好客告诉孤鹤回雪他们,这里叫风车岛,又叫洋屿湾,这里白色的风车是他的主人为了他挚爱的母亲建造的,他有个想法,风来了,风车动了,他的母亲就知道他在想她了,他的理想就是在他的晚年,功成名就落叶归根时,他想把这里所有的浪漫和美丽都转给最挚爱的母亲。因为他的母亲年轻时曾是这一带最美丽浪漫诗情画意的女人…… 沧海桑田,岁月如歌,几十载一晃而过,海潮线也已经退避得很远,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石,曾是他勇敢正直的父亲和他美丽善良母亲相遇的地点,爱的见证者…… 夕阳西下,林小糊他们三个静静听着这位好客豪爽的后生,讲起他主人父母动人的故事和他美好的心愿,仙晓芙听得入迷了,会心一笑,美丽如花,世间还有如此多情的孝子! 此趟游玩太舒服了…… 孤鹤回雪在仙晓芙的家乡住了几日,开心极了,他临走时准备给仙晓芙写一封信,这封信就像他在某一天清晨醒来,随手拈来的一句话:“晓芙,见字如面,我觉得自己甚是喜欢你。来到你家乡的这几天,我很快活,而且骄傲。你和小糊阿姨是很善良的人……” 孤鹤回雪他心想:若不是遇见他生命中的挚爱,像他这样的冷血动物男人绝写不出这么多激荡着浓郁爱意的话来。”他自己读懂了自己心底里他对她的那一缕甜蜜和柔软。 孤鹤回雪写信的那刻,仙晓芙正自己一个人海边在散步,她想让自己静下心来。她抬头,夏日的傍晚,落日余晖,沙鸥翔集。仙晓芙她穿着绣着蝴蝶的布鞋,一袭蓝色薄纱长裙,她安静散步在她最喜欢的这一条美丽幽静的海岸线边。 她默默寻思着:几千年来,文学家、旅行家、美食家、书法家、画家、篆刻家、鉴赏家……他们这些所有在外人看来光鲜亮丽的身份,都是他们自己追求自己灵魂快乐的独特方式,是他们从前奋力打拼得来的成果。 也许过上自己认为好的生活,美的生活,爱的生活,是人类古往今来一直追求的幸福之意旨。 她在这里已经住了几十年,她每次望着大海内侧的小绿洲,伫立许久,她有自己的梦想,心里总觉得知足,就能常乐……她经常来这里,她每次会选择 在夜幕将降临时回到蝴蝶谷里,在月亮未离开时就好好睡下。 孤鹤回雪把信放在仙晓芙屋里,他在离开蝴蝶谷的前一夜,他觉得他的爱情总是从动情开始的,他怕这次回天一阁前,他再不表白,或许晓芙以后遇到更好的男人,怕她就会对别人动情了,他如何能断定这动情不会发展成爱情呢? 他觉得爱情和动情的界限,也实在难以划清,说到底不过是程度的差别。所以他想把信趁早给她。他想做一个具有野性和血性的男人,血性就是他一生会尽力呵护好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野性就是他要全力守护好自己最爱的女人,事业,兴趣爱好。 孤鹤回雪睡不着觉,他自己一个人来到白天仙晓芙小糊阿姨带他来的海边。 皎洁的月光下,远处的海又恢复了平静,仿佛在积蓄力量,准备发起下一轮的冲击。一垄垄的海浪依然向海边涌来。但它们都温柔了许多。刚才还热闹非凡的海面一下就变得安静起来。 远处依然是天苍苍、海茫茫,大海与天融合成广阔的穹庐,他早已分不清哪是天涯哪是海角了。 他记起在天一阁时,仙晓芙娓娓的和她描绘起她的美丽家乡: “在阳光的照射下,海面波光粼粼,美丽极了。海鸥在蔚蓝的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着;在海里面,渔船缓缓地在水面行驶着……在海里游泳的人们互相嬉戏,真像沐浴在幸福的海水里……在沙滩上,我和谷里的姑娘们一起,有的正在挖贝壳,有的正在捞小鱼,还有的在水中嬉戏…… 夜深了,天快亮了,孤鹤回雪坐在海边,他想在自己心上人的家乡看看海上日出:一轮圆月露出红晕的脸蛋,挂在天空中,像一盏灯照耀着路,他恋恋不舍地看了看那广阔神秘的大海,那蓝蓝的海水翻腾了一天的浪花好像玩累的孩子,静静地躺在金色苍穹下轻轻地喘息着…… 这次他真正领略到大海的风情了。 他突然有种特别的感受:人生如梦,富贵如烟,看遍世事,云淡风轻,悠然如燕。书上说,世人忘掉一段感情,也许方法永远只有一个:时间和新欢。 但是时间和新欢也不能让他忘记他的这一段一厢情愿的感情,原因好像只有一个:时间不够长,他找的新欢不够好。因为仙晓芙实在是极品女子,所以他是忘不了仙晓芙了,他发觉她已经深深住在他的心里,扎根了。 他决定要出发前单独见下小糊阿姨…… 第十一章 醉风月 且说仙晓芙对孤鹤回雪还是有几分不放心,虽然他对她很好,又主动来家乡探望她,她依稀记起上次在天一阁,他故意捉弄她带她去风月场所,她心里还是不大痛快,觉得他过于顽虐。 那日天快黑了,作了一下午的画,仙晓芙累了倦了,仙晓芙在天一阁这个人地生疏的地方已经住了半个月了…… 她突然想出去走走,她女扮男装走在小镇上,街道两边很热闹,有茶楼,酒馆,当铺,作坊,画坊……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 这里的街道向东西两边延伸,一直延伸到城外较宁静的郊区,虽是傍晚,可是街上还是行人不断: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有驻足观赏景色的…… 这里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等。 薄暮的夕阳余晖淡淡地普洒在红砖绿瓦或者那颜色鲜艳的楼阁飞檐之上,给眼前这一片繁盛的小城晚景增添了几分诗意。 古街旁的柳树抽出了它那柔嫩而纤弱的枝条。突然又下起了毛毛细雨,飘飘洒洒的,湖畔一排排柳树隐没在茫茫的细雨之中,渐渐地消失在雾里,美极了。 “姑娘,你今日这身行头好风雅帅气!”她的头上多了一把油纸伞,吊儿郎当的孤鹤回雪嬉皮笑脸从天而降拿撑着一把美丽牡丹油纸伞出现在她面前…… “公子,你怎么整天跟着我……” “看你今晚穿着这么倜傥俊俏,我带你去逛这里最著名的“醉风月”。 说完孤鹤回雪就一手拉起仙晓芙快步跑到一家用金字题的“醉风月”的雄伟的高楼前…… 仙晓芙驻足细看,这里如书里写的一样,是花柳巷陌,纸醉金迷,倚门卖笑,夜夜笙歌。 房中厅里宴客声,起起彼伏,呼朋邀友,摆一台、双台或双双台,侑酒取乐。演戏剧、吹洞箫、唱时曲助兴,歌声琵琶声……酒令行……很喧闹。 金碧辉煌的厅堂中,有个穿着粉色纱裙的曼妙妩媚女子正在唱到:“不是爱风尘,似被前身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是东君主。……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南乡子冯,延巳微雨湿流光, 芳草年年与恨长。 烟锁凤楼无限事, 茫茫,鸾镜鸳衾两断肠。 魂梦任悠扬, 睡起杨花满绣床。 薄幸不来门半掩, 斜阳,负你残春泪几行”。 另一个紫衣美丽女子柔声接唱到:”深画眉,浅画眉,蝉鬓鬅鬙云满衣,阳台行雨回。 巫山高,巫山低,暮雨潇潇郎不归……莫攀我,攀我太心偏。我是曲江临池柳,这人折了那人攀。恩爱一时间……” 曲罢,男客们掌声,口哨声四起,叫笑声一下子好像把仙晓芙也淹没了…… 大方得体的仙晓芙挣开了孤鹤回雪的大手,自己找个位置,潇洒坐了下来,把个孤鹤回雪看傻了。 “这仙小妮子,还真是不一样,还真是我的菜,今日给你见见世面,够瘾!” 他故意也跟着她坐下来,店小二看着就跑过来招呼了。 “把你们的翠流儿叫过来,说孤鹤大爷今带了好兄弟来给她捧场……” 散步回来到了住处,仙晓芙还在回忆这件往事,觉得孤鹤回雪还是不靠谱,突然听到阿姨叫她:“芙儿,你进来,孤鹤公子今日要回去了,呆会你去送送他……” 第十二章 蔷薇之恋 和孤鹤回雪,仙晓芙从风车岛回来以后,林小糊觉得她曾经也和胡一风,还有玉生烟一起到素有“东南山园”之称的东山,那里不但山峻峰秀,而且石头更稀奇,其中以“风动石” 堪称天下一大奇观。 记得那次,在胡一风的带领下,林小糊,玉生烟和他三个人来到了 “风动石”前。 一袭蓝色长纱橘子花裙 的林小糊很是精致,她来到古城门前,迫不及待的向前走去,她感觉这里的美不输给蝴蝶谷的。 这里景色美极了!有幸福明亮的黄色,有柔软的粉红,有生机的绿色,也有梦想的蓝色……的花草. 这景色让人一种到了彩色仙境的感觉…… 美丽迷人的紫衣玉生烟站在这里,简直成了画中仙,这里绿色的树,绿色的小草,五颜六色的花,环绕在她们俩位佳人的周围,微风一吹,小草、树叶、花朵都在好像在像她们点头问好,夹在彩色中的鸟儿也会带来赞美的音符。 胡一风抬头一看,只见山上的绿树像要点缀和山相接的天,绿油油的。许多树的树枝也在风中摇动,仿佛为最后的春日伴舞。 林小糊对这里有很深的情结,她娓娓讲起风动石的来历,风动石又叫“兔石”,她是听爷爷讲的,东山这一带是爷爷赚出他人生第一桶金,也是他发家致富初建蝴蝶谷的地方。 林小糊说道:“听爷爷说,这石头重约200吨。人力也能晃动风动石。如果找来瓦片置于石下,选择适当的位置,一个人就能把这硕大的奇石轻轻摇动起来……” 妩媚多姿的玉生烟只顾自己在追蝴蝶玩,胡一风听着林小糊的话,他含笑看着眼前的林小糊,他觉得每个女人都有外在美,但并非每个女人都可以拥有气质美的。他觉得林小糊吸引他的就是她身上那种独特的气质。她那种“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的气质总是让他忘不了。” 他看过书籍《红楼梦》里的十二金钗,个个艳绝。“气质”这个词,曹雪芹却只给了妙玉。并不是林黛玉、薛宝钗这些人够不上气质,而是妙玉最能体现气质之为物。 所以胡一风见过了玉生烟的美丽后,他还是忘不了林小糊的气质。林小糊这样的气质可能就是曹雪芹笔下妙玉的气质的。 她身上是一种由内心散发出的吸引力和气息,一个人有气质,就好像拥有了美好的生命四季。漂亮是表面的,是第一眼的吸引和好奇;而气质是内在的,是文化和品味做底蕴,是时光赋予的珍贵品质。 林小糊身上就是这样的气质的,胡一风他阅女无数,他却很青睐林小糊这样的气质。 男人是视觉动物,女人是感官动物。胡一风这个男人自然也有男人视觉上的贪婪,饭菜好看才好吃,他自己个人观点觉得女人也要耐看,才能引起他的兴趣。 但他觉得林小糊不止是外表的耐看与善良,还有她的内涵却耐人寻味,她已经是一个美丽神秘的世界了,他有点神往这个世界。 尤其林小糊曾优雅告诉他:女人体面的生活,不是荣华富贵的物质堆砌出来的,物质生活的优越,穿金戴银,油头粉面,豪宅豪车并不一定能使女子骨子里真正体面优雅起来。 也许女子的体面是指无论外在的境遇如何,而只有精神世界的丰盈耐看和内涵深厚,优雅谈吐的丰厚支撑,女子都能保持一番独特深藏的知识体系,品位与高雅的情趣。其实,体面的生活与钱财多少和地位的高低并无多大关系。 “真正的体面,是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和岁月里,仍能优雅知性,怡然自得,用心去体验自己生命中细微之处的乐趣,不断学习感受,活出满满的质感来。” 胡一风很赞成她的看法, 心里默默喜欢上她,虽然他以前有见过很多女人,比如银饰坊的绿珠,他们相处多年了,他也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男人,但他确实到这一刻,他不得不发现自己,也自己吓坏了自己。 女人最经不起比较,潜意识里他自己却不自觉把他林小糊和绿珠一比,他自己也吓了一跳,相处多年的绿珠和眼前相识几个月的林小糊一比,他眼里心里只老是晃着林小糊,他好像觉得绿珠和林小糊就像是连环画和一部魅力的经典名著的比较,难道他移情别恋了。 可是只有眼前的林小糊,善良又有趣,让他有种充满了激情和活力的感觉,觉得他没白活…… 成熟稳健睿智的他觉得林小糊的内心世界不苍白不肤浅耐人寻味有种很强的吸引力,他喜欢这样的世界,即使静静看着她,他也不觉得无趣,反而有着中年男人稳稳当当的安全感充实感和优越感和愉悦感,还有一种敬重感,应该是对知识的敬重,这是他和经营银饰坊的绿珠在一起,永远都体会不到的。 他都觉得和绿珠在一起太苍白了,他最怕男人活到现在这个年纪的苍白,无形中他想避开绿珠…… 他老觉得林小糊这个女人的优雅是一种可以穿透岁月的美丽,她很有责任感和爱心,因它来源于她丰富的内心和学识和对自身命运的正确的把握。 她应该不是贪慕虚荣的女人,他第一眼就能看出她的,她在胡一风面前始终保持独立、自信、善良、热情、上进和快乐,林小糊活出属于她自己的优雅和美丽来。她也许就像活在他心尖的一朵活色生香的蔷薇…… 第十三章 意外隔阂 葭而和丫头们还没回家。 年迈的林小糊,回忆起几十年前的人和事,仙晓芙,孤鹤回雪……尤其是孤鹤回雪让她猛然又想起胡一风…… 想到当年她决定离开胡一风时的情景,是因为这个令她曾经深深崇拜的大男人,竟然因为他祖传玉佩的意外丢失,冤枉了她,质疑过她的人品…… 那一刻,他把她伤的支离破碎,把她的人品践踏的不成人形,她不想再去解释时,她不说话,只狠狠丢下一句:“我没有,我绝不会是那样的女人。” 那时雨下得很大,电闪雷鸣的,她就跑出去……跑得身心疲惫,她躺在蝴蝶谷峰上哭了几个时辰…… 她不想再出现在他的世界……他这个世界让她伤心极了…… 那一个晚上她流下了一整晚的眼泪,第二天俩眼肿得厉害,她心力交瘁,不想再去解释,也不再澄清,她觉得她太懂他,但他却不懂她,虽然他们互有了好感,还不是恋人关系,懵懵懂懂,她一直以为他最懂她的,很多话他们俩个不用太多言语就可以沟通,哪怕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她都能意会的,但她错了,她错的很厉害,他不懂她,他还诬陷她的人品,她是个不重视物质的女人,即使为了挽救自己最爱的蝴蝶谷,她也不会出卖自己的人格,她不会去拿黑水寨的祖传玉佩的? 她根本不会那样做,她不是虚荣的女人,她绝不是爱占便宜的女人,她是个心高气傲的女人,她不会为了物质去做有辱自己洁净灵魂的丑事,永远都不会,他诬陷了她,也深深伤害了她…… 可他却为了家族荣誉,这样给她下定义……他已经深深伤害了她,在林小糊这样的豁达的女人心里,伤女人的爱,女人的心都可以隐忍,但伤害她的人品,绝不可以,她只想沉默了,不想再去和他解释了,她很累很累…… 她决定离开他……她想好好呆在蝴蝶谷里,就像闭关一样,她和南燕飞的婚期在近,她想永远忘了黑水寨,忘了伤害过她的胡一风…… 一方水土养育了不一样的男人女人。南燕飞和胡一风,林小糊和绿珠,还有域外的上官云霞,他们就是从教育背景,品性和品味都是天差地别的男人女人。 绿珠,这个女人是几年前走入胡一风的世界里的女人,他那时从域外回到他老家黑水寨,他大她几岁,他多年在外闯荡,当他赚的钵满箱满光宗耀祖回来时,很多邻里乡里的街坊男女都向他靠拢而来,正可谓“富在深山有远亲”! 生性孤僻睿智的胡一风回乡了,大肆和当地乡衙打交道,买地瓜地,同寨的绿珠这个女人就是这个时候出现在他的世界里的,这个女人刚好有家银作坊,这个作坊收集的大约几十名女工,都是寨里剩余的劳动力,老年妇女和刚长成还未出世谋生的的少女,这个银饰作坊邻着富丽堂皇的胡一风的黑水寨不远,由于地理位置,俩家人有了往来。 况且绿珠这个女人长期在寨里普通女人堆里,练得口齿伶俐,黑的白的,也能讲得流油的,人情世故见多了,也自有一套民间生存的诀窍,尤其她想进入黑水寨,她一眼就决定先从胡一风身边的嫂子入手,她和她搞好了关系,一来二往,对于多年生活在外的胡一风家眷,胡一风的嫂子云飘飘这个女人讲,绿珠自愿当起她的导游和马夫,有空就陪着四处游逛,置办家用,买菜做家事…… 渐渐的,云飘飘真的离不开绿珠了,寨里里里外外,大大小小的事她都要叫上绿珠,一起周旋,哪怕买菜做饭,和胡一风吃饭,也要叫上绿珠做伴,绿珠简直成了云飘飘的贴身丫鬟…… 绿珠通过云飘飘的喜爱,真正进入黑水寨的世界了,后来为了更方便在这里行云流水,她让云飘飘答应把她的银饰作坊正式搬入黑水寨府里闲置的一处别苑,绿珠终于实现真正把自己的世界进入了胡一风的世界,光明正大名正言顺的,甚至后来云飘飘的儿媳人选,她在其中人选方面也是幕后主谋的。 胡一风的嫂子云飘飘这个善良纯朴的女人,绿珠自愿当起她的导游和马夫,有空就陪着四处游逛,置办家用,买菜做家事,渐渐的,她通过得到云飘飘的需要和厚爱,和她结拜成姊妹,后来在黑水寨,和胡一风一家一起生活,俩家达成了共同利益的默契。 多年来,在胡一风身边要风得风要雨的庇护下,绿珠长得更为浑圆了,胖胖亮亮的脸,壮壮的身材,穿金带银,在众人面前总是一副大腹便便,油头粉面的富婆形象,加上她那张溜须拍马的油嘴,胡一风只要回到黑风寨,都是被她和嫂子云飘飘服侍得晕乎乎,他也忽略了她那张普通的脸,胖胖的身体,和没有读过书的内涵,有几次兴至所及,只要黑水寨有来客,他也会拉着她一起拉呱陪酒的…… 他有时也会带家眷们和绿珠一起到各地去游玩一番,绿珠她觉得她幸福极了,她终于靠着拿下云飘飘这个女人,终于拿下她要的男人胡一风了,她有时感觉自己春风拂面,人生得意万分,反正她觉得她比她同龄同层次的女人高出一筹,她有点自鸣得意了…… 所以多年来,她在胡一风面前更卖力了,俯首称臣,也更卖命了…… 但是富甲一方,狂傲不羁的胡一风从不缺女人,他在域外还有得势的上官云霞幕后呵护支撑着,她始终在域外为他鞍前马后的,他也给了这个女人所要的一切,他觉得他没亏待过她的…… 每个认识他的女人,都对他俯首称臣,唯独这个清新如画的林小糊不卑不亢……让他牵挂,又无从着手……让他时常棘手…… 事情都在悄悄变化,从几个月前他无意中遇见了蝴蝶谷里的林小糊,他的世界被刷新了,他觉得面对相处了多年的绿珠和上官云霞,他有点说不出口的窒息,是种人生苍白负重和七情六欲的窒息,他觉得看到林小糊,让他有种“出去闯荡一生,回来时还是少年”的感觉。 他看到人群中的林小糊的那张灿烂无比的笑脸,他觉得他又活了过来,有了活力和激情,哪怕他想到林小糊的一瞬间,他觉得他有种男人说不出的轻松,和诗意般的豁然开朗,他更愿意去想林小糊。 他有时回黑水崖, 他故意远远躲开绿珠,回域外和上官云霞的话越来越少了,他觉得不再感兴趣他百般培训好的这两枚棋子了,不再感兴趣绿珠她的豪爽大笑,不再感兴趣她的游舌八卦,不再感兴趣她的八面玲珑,不再感兴趣她的那没有气质的脸,那张盖着厚厚粉底,黑黑绣眉,红红的嘴唇的胖脸,他开始想避开了她,不再踱步去她那间她标榜彰显她为女强人成就的银饰作坊去看看,后来他就把自己关在自己的酒窖里,一个人喝闷酒,一个吹箫,一个人狂写毛笔字…… 自从因为玉佩一事,来黑水寨作客的林小糊哭着跑回去后…… 他有几分内疚,觉得眼里心里老是浮现林小糊在素食宴会上,那美丽的斗篷下那张俊俏清新,和闪烁而过略带一丁点哀愁的美美的脸,这哀愁只一闪而过,只有他读得懂,这是个诗意智慧得很神秘,又很让人神往的女人……她是个有故事的女人,他现在又在出神想她了…… 不巧抬头一看,绿珠自己跑来找他了,在嫂子不在的地方,在上上下下没人处,酒窖里,绿珠特意温柔把她一百二十几斤重的身体,主动投入胡一风他的怀里,这个怀里绿珠呆了多年了,她习惯了温存,但这次胡一风却反感推开了她。 “怎么了?胡爷?”绿珠觉得这次胡一风回老家时,对自己的态度变了,有点冷冷的,有点怪怪的,好像他们之间隔了一万八千里,她多年来瞒着众人,瞒着他的嫂子,或者说顶着旁人的猜测和八卦,用尽心机得到胡一风,但他对她已经开始厌倦,甚至有点疏忽她了,她反复琢磨:觉得她应该好好察觉胡一风的世界了,这个男人的心已经没有她了…… 绿珠她觉得她要更加努力了,对于胡一风,她变得更低声下气,更温柔了…… 这世界上容易得到的东西,是不会太过珍惜的,反而那些得不到的或物,男人更刻骨铭心的,胡一风现在就是这样的,就像胡一风他通过林小糊认识了玉生烟,但他心里有林小糊,没有玉生烟,但目前林小糊和玉生烟都没接受他的,林小糊和蝴蝶谷谷主有婚约,林小糊始终不会接受胡一风的示爱,但胡一风对林小糊还是很友好的,他更是深谋远虑,他想等林小糊自己会爱上他…… 胡一风见过蝴蝶谷谷主南燕飞一面,南谷主算是个高人,那日他们俩个人在聚云厅和很多文人豪杰在一块,南燕飞虽穿着简朴,很低调,但他咄咄逼人的气宇很不一般,尤其听他在和身旁的一个人称“妙手仁心”的白面书生在一块,正兴奋谈起《淮南子.说山训》,只听到南燕飞念叨: “美之所在,虽污辱,世不能贱;恶之所在,虽高隆,世不能贵。”大意是说:美好的事物,就算受到玷污辱没,也不会变得低贱;丑恶的事物,就算有人鼓噪吹捧,抬高其身价,也不会变得尊贵。” 南燕飞的意思是说:好的就是好的,坏的就是坏的,人只需要坚持自己认为值得坚守的,做自己认为对的。人最容易被世间的好恶裹挟,而变得随波逐流,是非不分的。 胡一风在人群中默默注视着这个江湖上顶尖的男人,谷主是个不好对付的人,让南燕飞离开他心仪的林小糊是不可能的,燕南飞的倔强也是出名的,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只有让林小糊自己爱上胡一风,才是真正的胜利,也许胡一风费尽心机,他都想势在必得,他已经习惯自己的做事方式了,就是要得到自己心仪的女人,他也习惯了按自己的风格办事的,都能如愿以偿了,不管再大的对手…… 他看着众人瞩目环绕的南燕飞,胡一风咧嘴笑了,笑得很自信…… 他太过自信认为林小糊非他莫属的…… 也许胡一风出现在林小糊的世界,就是一个错误的,他打破了她原本简单闲适平静快乐的生活的,他的到来未必是幸运,也许噩梦连连的……世事总是无常的,悲剧和喜剧有时会在一念之间的…… 第十四章 佳人印象 夜里,蝴蝶谷里,有着几分寂静……林小糊坐在她书斋里,当橘红色的灯光映亮了她的书斋,她的脸是老人全身最美的部分,可使人忘却岁月时光。 林老夫人,她那平直的额头,端正的鼻子,细白的牙齿,弯弯的细眉,明亮的眼睛,可使人忘却岁月时光。一种清虚疏朗的神韵,使老人呈现出慈祥之美。 而这稀疏的头发和旧式发型,则描述出往日沧桑和一直到老的优雅。 这是她每一天中最后的净土,爱博览群书的她认为,书房是一个美妙的地方,它可以让她这个人有短暂的逃遁,远离熙熙攘攘的尘世,让她的心灵得以休养生息。 她稍稍开一点窗缝,谷里清爽湿润的微风,便在整个书房巡行,润泽胸腔中的每一个器官。 她思绪回到从前,她脑海里浮现出那个年轻优雅女子的美丽身影,琉璃坊的玉生烟。 林小糊夸张点说,她觉得玉生烟那惊鸿曼妙般的身影可以醉了整个江南的。 她很欣赏她,她们俩人很默契,当年江湖上追求玉生烟的男子无数,但玉生烟自己有条铁规:就是不要招惹浪子、赌徒、酒神、花花公子…… 因为她知道她自己的心性,根本不想拥有去驾驭他们的能力和耐力。 已有婚约的林小糊,拒绝了胡一风,她把她好朋友玉生烟,介绍给一度爱慕林小糊的胡一风,他们彼此都试着很努力,但玉生烟和胡一风都没能让对方真正走进自己的心里。 后来他们保持着纯粹的友谊,至情至性,冰雪聪明的玉生烟才会明白,他们只有友情,爱情很奢侈,就像玻璃瓶一样美丽而易碎,要拥有这份感情,就必须远离爱欲。因而心照不宣,心知肚明。 所以胡一风和玉生烟彼此都没有踏出雷池半步,他们知道他们俩到不了爱情的境界。 因为胡一风心里永远有一个林小糊。而玉生烟又是个对爱情从不苟合的洁净女子,来不得半点马虎和将就。 他们以朋友默契相称,从不不介入男女关系,这一层薄薄的纸使他们这种关系具有魅力和生命力。 有距离才有美感;有距离才能欣赏;有距离才能永远。也只有胡一风这样理性的男人;也只有玉生烟这样聪慧的女人,才配拥有这份情意,也才能维持这份纯净纯粹的情意。 林小糊心里总觉得:玉生烟浑身上下那样极佳的修养和气质,是因为厚重的文化修养和她的家族底蕴养成的。不是一朝一夕能促成的,至少要几十年的熏陶才能养成这样美妙的佳人。 她是个很浪漫得彻头彻尾的女人,每次被她邀请去她琉璃坊吃饭,玉生烟都准备了插摆蜡烛的烛台,高脚玻璃杯,斟满了西域来的红酒,用镀银的刀叉和雪白的四方餐巾。 每上一道菜,必换一次盘,包括衬盘、衬碟在内。一顿饭下来要用掉很多盘子。她觉得这是一种生活精致的态度,不是麻烦…… 她自己每顿饭都会进行营养搭配,早餐、午餐、下午茶都有精确时间,吃饭过程中不能玩碗筷,不能边吃边说话,汤太烫,也不能用嘴吹。 玉生烟如果一直持续锦衣玉食的生活,她也只不过是娇小姐,但林小糊觉得,她最难能可贵的品质,是在顺境和逆境中,都能始终坚持这样优雅的态度。 听她讲她以前很好的出身和显赫家世,她从云端到泥潭的大起大落,她却没有磨灭她的生活态度。这样一位名媛的物质,可以贫瘠,但她的精神世界里的涵养是不可以贫瘠的。 也许身为女人的她们都懂:这世间最难得的事,是美人优雅的老去。 在林小糊眼里,玉生烟这样的女子,活的优雅,以后老得也优雅。 但是这样好的友谊,后来因为胡一风,滋生太多的事端,也慢慢疏远了…… 第十五章 爱的抉择 林小糊自从那日在雨中哭着离开了黑水寨,离开了胡一风后,她心甘情愿回到了她的蝴蝶谷。 她进了谷峰上的小木屋紫苏园里,她跪在师父的灵像前,擦拭了眼泪,整理好憔悴的自己,她整整跪了三个时辰,她有满腹的话想和师父说,但不知从何说起,她觉得师父都会懂她的,最懂她的个性和人品的,她从来都不是会为了利益,去损坏自己人品的女人,哪怕一丁点她都不会去做,师父就是从小看着她长大,最理解她的品性,也最疼爱她的亲人…… 在紫苏园里,她看着灵像里师父慈祥的脸和始终关爱的眼神,她心里告诉师父,她不想再流泪了,想快乐活着,答应师父要好好的生活着…… 她呆在蝴蝶谷里很久都不再出门,她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释怀和轻松,也许胡一风的爱和误会一样,给她太大的压力了,从遇见他的那一刻开始,他都没有给过她作为女人想要的轻松和安全感过…… 在胡一风那样男人的利益世界的面前,爱是苍白无力的,是可以支离破碎的,所有的爱都要为他的规则让步。 玉佩对林小糊来说,她不会看得很重,但她确实看过了黑水寨的玉佩,但她没私藏它,她的人品不至于干这样的事,这都和她从小的家庭背景和教育涵养有关,但因为黑水寨玉佩的意外丢失,又是在林小糊见过后丟的,胡一风一时接受不了,他以为林小糊把玉佩给私藏了,他甚至误会了,震怒地把贪心这样可怕的词语都强加给林小糊她了,任凭林小糊百般解释,他都听不进去,其实他根本从头到尾都不懂她的…… 她始终认为: 一个女人修炼的意义,不是什么忍辱负重和委曲求全,而在于自己成长成熟的自我丰满和淡定从容,这样的自己才能不被生活的残酷压垮,才能轻松拥有享受自己生命和感知幸福的能力。她想出去散散心…… 林小糊想起师父的话:“少年多血性,爱看水浒传。青年正发情,红楼放枕边。中年看三国,江湖渐看淡。老来不读书,扛竹归南山。”她有点顿悟了…… 最近这阵子,她从那日电闪雷鸣,她疲倦一人踉踉跄跄地从黑水寨跑回蝴蝶谷后,她年纪尚未老,但已经决定要过“扛竹归南山”的日子了…… 她主动写信恳请谷主南燕飞,把他们的婚礼再延期一年。南燕飞很懂她的心性,竟然一口气就答应了…… 这一年里,林小糊她更深居简出了,她在谷里找了一块空地,悉心种植了很多五颜六色的花草树木,俨然这里成了她的私人空间,她尤其种了太多紫苏,她的紫苏小花园一直都很争气,一树树玫瑰,顺着花架爬上了掉了油漆的木窗子,一藤藤木香小花密密麻麻,就连她种在花盆里的叫不出名的小花也是芬芳四溢…… 这里已经成了她私人的小花园,她闲暇时间她有时会从小木屋出来,驾马到倆公里处的神秘的雀舞居那里,去练习新的舞蹈,让自己静心凝神,或在家里,用自己花园的食材,给家人“开开荤”,用紫苏蒸虾,用蒲公英烙饼,用薰衣草做馅,一顿吃不完,热心肠的她还会让人打包送给将军祠山脚下的媚海心。 在这平平凡凡简单纯粹的日子,巴掌大的小园,林小糊就在这里,她重新找到了自我,和家人过了一天又一天美丽时光,对于她来说,花园里的每一天都是充实阳光的,摘南瓜,摘石榴,摘无花果,仿佛昔日的辛苦和折腾此刻都化为丰收的喜悦。 晚上她常会在书斋里看看书,写写文字……她过得简单而宁静……人也变得更隐忍和厚重…… 也许所谓的智慧与厚重其实是各种情感历练和世事无常,挫折后的磨练,她有时会不自觉会想起在黑水寨发生的幕幕往事,但她终于放下了一切,也放过了自己,她觉得以后自己纯粹成了一个有故事的人,她变得更加深邃、沉稳与豁达。 她决定去外面透透气,她想去蔷薇园。住了快一个月,那里真是个幽静的地方。 她来到了蔷薇园,园主热情地招待了她,安排好她的膳食和住处,园主是个三,四十岁的女人,长相平平,小巧玲珑,她是个特别外向开朗的女人,她侃侃而谈,介绍这里的风景,这里的海,这里的石头,这里的美食,这里的传统的服饰……在攀谈中,园主对她挺投缘,她感受到林小糊是个睿智、有趣、理性又特立独行的女人。 女人最怕比,一比,就可以感受到不同世界不同底蕴,不同文化内涵的。 林小糊属于心智成熟的女子,待人接物能够自然而然地散发出她独特的诱人风韵,如她得体的服装、淡定的眼神、微笑的神态、个性的表达,都可以吸引对方欣赏的眼光。而园主却是个典型的商业女人。两个女人气质气场完全都不一样的。 林小糊气质是书香熏成的,已经在她骨子里的,不用多漂亮服饰和化妆自然就有的。 她想到了胡一风,当时胡一风也是看中了她这一点的,才纠缠不休的…… 林小糊想:也许 跟自己绝配的爱人并不是天然产生的,真正绝配的爱人其实都靠打磨,她改一点他改一点,互相包容与尊重与珍惜的。 自从林小糊离开后,其实胡一风早就明白了,虽然为了黑水寨祖传玉佩失落一事,他和林小糊倆个人都失去点自我,误会了…… 林小糊现在避而不见他,他反而觉得他和林小糊可以成为默契的一对。相爱和相处是两回事,相爱是吸引,而相处是改变。他想改变自己,去等林小糊的。 他认真考虑过了,他喜欢林小糊灵魂里的东西,他觉得林小糊即使几十年后,很老了,他还是会爱她衰老了的脸上的皱纹,爱她现在备受岁月摧残的面容,他觉得她的灵魂和精神始终都是充满活力的,能不断吸引他的,让他不再苍白空洞的,这个女人才是他值得信赖而又灵魂互赖、生死相随的真爱。 他相信他到现在这个年纪终于找到了他今生对的女人的。 他太明白自己这个男人,他有像鹰一样的眼光,像狼一样的精神,像熊一样的胆量,像豹一样的速度。 他需要林小糊这样的女人在他的世界里,他想一揽她那独立清新世界里的所有芳华和诗意…… 他觉得林小糊很简单很安静,不是物质的女人,她纯粹就是一个真实善良,健康快乐有内涵的女人的。 管家飞鸽传书告诉她胡一风来蝴蝶谷找她的事,后来等不到她就先回黑水寨了。 林小糊就打算结束蔷薇园的旅行,回林府了,她准备妥当,林小糊她穿上夜行衣,她穿着黑白的纱裙,一路上,她那一抹黑色丝带给路人一种神秘感。 黑色的丝带和白色的主纱相结合,她身上有一种浓郁的怀旧色彩。强烈的复古风让人觉得她是个穿越那个洋溢着文艺与复古的遥远时代的古典女子。 日子过得很快,胡一风被域外的事绊住了,没再来谷里…… 转眼间,林小糊她收到了南燕飞的书信,信里讲到:“我期待我们婚礼的那日,是很特别的一天,被大家的祝福给包围的。我们原本是很不同的人,我太感性笨拙,而你很有条理和理性,但我很喜欢这样的你,弥补了我的缺点。谢谢你选择与我相伴,信任我,愿意与我一起度过人生的潮起潮落。我会学习成为一个好伴侣,希望能让你当最幸福的女人。” 林小糊郑重给了他回信:“你是我遇过最善良、最真诚的人,你的善良与真心,是我一直想要守护的事,能够成为支持你梦想的一份力量,也是很骄傲而快乐的。未来我也会一直默默支持着你,给予你所需要的一切力量。” 终于尘埃落定,婚礼的前几日,林小糊在谷里和老人们练太极,这样的状态,意境清静,情绪安宁,以意行气。她感到内外放松,动作轻柔圆活,如春风杨柳,练拳时她以意运气的腹式呼吸,有助于行气活血。她眼神贯注动作,动作圆活连贯,对健聛明目、舒筋活络大有好处。尤其是保持她的情绪稳定,心情舒畅。 每次林小糊练太极后她练到皮肤温暖或微微出汗,使皮肤润泽,感觉灵敏。 她觉得她终于放下了胡一风,要离开他了,即使他们还没有真正在一起过,对朦胧的男女来说,冷战,比什么都要可怕。 如果两个人对彼此的矛盾、分歧都不再愿意沟通,而是选择冷战,时间久了,感情就淡了,心也就凉了。 也许当胡一风误会她后,她努力解释了,过后她就不再说了。 也许人生需要向前看,要尽快从不良的情绪中解脱出来。如果,把精力和时间一味耗费在无益的事上,那还有多少关注和精力和空间,用来提升自己呢? 林小糊是个聪明的女人,她从不纠缠。她只是想让自己活得更淡定更从容,才是她最智慧的做法。 也许她想到等她成为南燕飞妻子的那一天后,当她成熟成为最安静的自己的,一切风生水起时,她会看淡很多事,哪怕是那日在黑水寨让她痛哭过的胡一风,再次见面后,冷静的她也会相逢一笑温柔对待他的。 她心想:想让以后自己的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很简单,她今后就必须去做一个什么样的人。 林小糊已经想得很通透,她想以后和南燕飞结婚生子,也许以后他们孩子也成了她人生新的动力和活力,她觉得她应该很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好,让孩子在未来真正懂得的时侯,对她这个母亲很爱,很敬佩! 第十六章 雨一直下 林小糊和南燕飞的婚姻是谷里老人定下的。但小糊还是认可南燕飞的。 也许冥冥之中,她和胡一风,玉生烟的未了缘份是注定分不开的,这些情愫想不到,最终在他们这三个人后来长大成人的孙辈中继续延续下来,开花结果的。这是后话了。 虽说南燕飞和林小糊都住在蝴蝶谷里,但却几乎不见面,随着婚期的日子的来临,南燕飞频频写信和林小糊交流,他了解林小糊的心性,他知道这个女子是个深明大义的女子,不是凡凡之辈,只有让她心甘情愿,以后她才会用心去经营他们的婚姻生活的。 林小糊是个孝顺,言行举止皆谨慎内敛的姑娘,她很在乎家族的声誉和名誉,不会去做有辱家风门风的事,虽然南燕飞知道很多名门望族的公子少爷都追求她,几年前太多名门世家托媒向林府提亲,最后还是林小糊选中了南燕飞,听从谷里长辈的安排,在众多人选中,相中南燕飞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不大爱说话,但林小糊看懂了他眼里心里的世界,这个世界可以让林小糊有种安全和轻松的平稳感觉,是一种卿卿相惜的感受,林小糊最终答应他的求亲。 婚期的临近,南燕飞和林小糊频频书信来往,俩个人的心挨近了,都在慢慢走进对方心里…… 无巧不成书,在他们结婚的前三天,那日很冷,风很大,天灰蒙蒙的,胡一风风尘仆仆快马加鞭来到蝴蝶谷,请求见下林小糊,他在林府门前站了半天,林府戒备森严,管家出来见了他一面,传话说:“林姑娘不见您。请胡公子珍重,请您回去。”说完就把门关上了…… 天越来越冷,天上飘下了雨丝,雨越下越大……胡一风一直站在林府前,他希望林小糊能见他一面,他想和她说说话,哪怕只看她一眼,一年了,他知道他的冲动,他伤害了她,玉佩慢慢有着落了,他知道他错怪林小糊的,他不知道林小糊会怎样看他的,但他不管,他要等她…… 这个固执的男人他还不知道三天后他的心上人要出嫁了——他在雨中等…… 一天,两天,他都没见过林小糊出门,到了第二日林府开门了,管家在挂红红火火的灯笼,上上下下一派喜气洋洋,谁要办喜事,他心里嘀咕下,难道是小糊她?他跑进林府,管家在后面跟着拦也拦不住…… “小糊,小糊……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他撕心裂肺地叫着……疯一样地寻找他的林小糊,他不能失去她,他忘了和他苟合多年的上官云霞和绿珠,他一年来在她们面前,心却老飘着林小糊的影子,林小糊的一颦一笑整日如影随形跟着他的,自从那日林小糊在暴风雨中离开了黑风寨,固执的他刚开始为了男人所谓的面子,他不道歉,也不妥协…… 日子久了,他心里老想着她,他知道林小糊已经深入他的骨髓了,就是不在跟前,他这辈子也忘不了她的…… 有种感情真的很纠结,有的女人在跟前,她离你好像很遥远,有种女人,她不在你身边,但却活在你的心里,一刻也没分开过,林小糊就是这样的女人,她离开了他,但胡一风却永远让她住进了他的心里…… 其实那晚在林小糊掩面离开,他的心就妥协了,他强硬的心已经瞬间为这个女人柔软了…… 第十七节 蝴蝶别苑 远处,一处靑瓷似的围墙,墙头爬满了紫藤,白紫相间,只见府邸的横匾写着“蝴蝶别苑”里,在如烟雨舞的笼罩下,格外迷人肃穆。 蝶飞儿已经长大成人了,今日她从红马儿上轻跃下来,她紫纱的裙摆打了个漂亮的圈儿,绿色的蝴蝶钗花在如云的发髻上调皮的摇颤,像要飞了起来…… 她把马儿绑在墙外的柳树下,蹦一样走了进来,从小生活在蝴蝶谷里,自从少谷主爹爹建立了这里的别苑,很别致安静,走过一米宽十二米深的紫色长廊,俩边都是娇艳欲滴的紫藤花儿,只听:“蝶飞儿回来了,主人回来了”的鸟噪音,是鹦鹉金哥在快乐叫着,大姐般若在走廊的拐角处上的秋千上打嗑睡了,她穿了件白底紫藤花儿的裙子,头发上也是一对漂亮的蝴蝶钗花,蝶飞儿走上前去,轻轻的摇了摇她,叫着:“若儿,若儿,快醒醒……” 般若睡沉了,蝶飞儿洗漱完毕后,换上家居服,拿起笛子吹了起来…… 时间已是傍晚了,夕阳西斜,满天撒下酒红的光,在蝴蝶谷背后的东侧峰上,有一座庄园,金黄色的护墙,沿途竖立着四角马灯,大门上赫然写着四个字:“洞天一府”,就连门上方,侧挂着的府邸灯笼,也透着一股冷峻森严之气,让人有点悚然,望而生畏…… 这个庄园的大门突然开了,一匹黑马驹飞闯出来,在庭院里,马儿双蹄腾空,嘶鸣着,声音在蝴蝶谷里久久回响着,只见马背上的男人戴着斗笠,穿着黑色金边的长袍,肩上罩着黑斗篷,腰间佩带着一块圆月形的玉佩,红色的垂缨格外醒目,冷俊的脸上却一双很小的眼睛,冷冷的,看起来却矍铄智慧…… 原来这个男人就是谷背山后一带赫赫有名的胡天成,只见他骑在马背上……一路狂奔,跑到一处空地,他眼睛朝着笛声传来的方向远眺,他细细谛听,笛声深远低沉却似带着女子的婉约清脆,像一只起起落落的美艳蝴蝶……想必吹笛之女子情感至真…… 听得那笛声曲是古人陆游的《咏梅》曲,如此熟悉亲切,胡天成不禁随曲,口中吟道:“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这笛曲他太熟了,听祖父经常吹起,还讲起那个轻盈的倩影,那个始终头上戴玉蝴蝶的女子,那个曾经令祖父他震撼一生的女子……讲她那匪夷又令人疼惜的身世,还有那遗世独立清新脱俗的个性,那古灵精怪的性情…… 每次听完祖父吹曲后,祖父他不禁长叹一口气,几十年过去了,最懂自己的斯人?可再寻找到她?…… 蝴蝶别苑里,早点上蝶形的灯笼了,晕黄的光晕,温柔的泻在蝶飞儿的几分美艳几分清秀的脸庞上,且说蝶飞儿摇着在秋千打嗑睡的般若,般若揉揉惺忪的睡眼,只见她长着鹅蛋脸儿,杏眼一睁,一笑起来,明眸皓齿,还有俩个浅浅的小酒窝,可爱极了…… 她一醒来看到蝶飞儿,就赶紧说到:“蝶飞儿,你可知道回府了,这俩天都把宛宛和若儿急死了,你看看,你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的,赶快洗簌更衣了,我去准备一碗白玉菊花羹……回来的正是时候,明日我们三姐妹去参加谷峰一大宗祠的落成典礼。” 蝴蝶别苑的浴池是一处潺潺的清泉,四周是大颗的光滑鹅卵石,水上撒满了红艳艳的玫瑰花瓣,三瓣,俩瓣漂浮在碧水上,灯光随着水波荡漾,斑斓摇曳…… 蝶飞儿又想再好好泡次澡,一解路上疲劳……过后,蝶飞儿穿上一袭白纱紫蝴蝶长裙,腰间系着一条紫色的珍珠花朵链,脚上穿着一双粉红色绣花鞋,还有朵玫瑰花,秀色生香,美丽极了! 夜深了,穿着白纱紫蝴蝶裙的蝶飞儿,慢慢走向写着“慈湘斋”的书房里,这是一间素朴典雅的竹屋,门前种了几棵竹子,旁边缠绕着美丽鲜活的紫藤花儿,竹屋里面有块圆形的檀木桌放着几件乐具:古筝,琵琶,笛子,古琴… 墙角,般若早已经点上檀香,烟袅袅熏得满屋,她轻柔拿挑拨起古琴的琴弦,琴声绕远悦耳,几分伤感,又不时有轻快之音…… 古琴声罢,蝶飞儿轻唱道:“昔人已乘黄鹤去,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凄凄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她想起般若交代的明日之事,就早些上床休息了。 一大早,迷离的雾气轻柔笼罩着蝴蝶谷上,到处花团锦簇,最上端有一座红色凉亭,亭角微翘,活像一只微翘的小雏鹰伫立。 只见胡天成身穿灰锦长袍,紫红色的腰带旁缀了颗红玛瑙,他冷俊的脸上那双透着冷郁的小眼睛,依然没有一点儿温暖,让人无法靠近…… 他自从听了那笛声后,他又来这里,站在长亭内,环眺蝴蝶谷,寻思:今日,都没听到那婉约却带着哀伤的笛声……吹笛人到底怎么了?想到这,他心里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心里凉凉的,冷冷的,有种不可言状的牵挂……但却有点暖意:吹笛之人,现在何方? 谁料,胡天成正寻思着,谷底竟然又飘来了那几日未闻的熟悉的笛声,像天外飞仙一般,如行云流水,闲云野鹤的天籁…… 笛声罢,只听远处传来一阵缠绵悱恻的歌声,能清晰的听到里面很时兴一段歌词: “侠剑铗酒江湖行,多少恩怨醉梦中,一腔爱一生情,几重幕几层松,一缕清风一丝魂……冰雪女子入凡尘,西子湖畔初见晴,四个月里情爱一场空,多少恩怨醉梦中,蓦然回首万事空……” 歌声绝,又是那清远哀伤的笛声……整个蝴蝶谷都沉浸在这笛声里…… 蝶飞儿回谷的第二天一大早,般若一早就在和小白马驹说着话儿,她想起蝶飞儿一早就出去了,她用她美丽的手拍拍马儿,就朝着“蝴蝶别苑”旁边的一条幽深的小径跑去…… 只见她来到一处莲花池,周围都是小青石沏成的,绿绿的水池长满了朔大碧绿的荷叶,荷叶上有着颗颗晶莹剔透的水珠儿,水面上零星的开了几朵白莲,漂浮在水中央,让人不禁想起了仙境般的瑶池,那白莲恍若一位无尘的女子,空灵洁雅,芬芳怡人…… 莲池中间有一座红色的亭子,亭的周围挂着紫粉红色的薄纱帘,还垂挂着八盏蝴蝶型的莲花灯,金红色,紫红色,很雅致,和满池的碧叶莲花相映成趣…… 微风一吹来,轻盈柔软的紫纱亭帘轻轻飘起,像一位阿婀娜多姿的舞者,轻舞飞扬……抬眼望去,亭的上中央,赫赫用颜体写着“怡心斋”这三个大字…… “蝶儿,你在哪儿?” 般若沿着莲苑的每条小径在焦急找寻着蝶飞儿,“这是蝶飞最喜欢的地方,也是她最经常来的地方,她去哪儿?怎么找不着她了?典礼再几个小时就要举行了,迟到了可不好。”般若边自己咕噜着,边四处寻找蝶飞儿…… 如丹的阳光,它懒洋洋散在“怡心斋”的匾额上,紫金颜色越发夺目,穿着紫色轻纱的蝶飞儿静坐在里屋的书案前,只见她闭目凝神,手里握着一方绯红柔软的丝绸帕,还有小糊祖母的笛子,面前是她刚作的新词…… 过半晌,她睁开她美丽的凤眼,用她的玉手轻轻地拂下额前的发丝,她眼圈有点发黑,昨晚她睡不好,她随手拿起玉笛又吹奏起来小糊祖母最爱的曲《天仙子》,低声时而清雅,时而低沉…… 七夕又快到了,她想起了那年大家从蝴蝶港回家后,和林小糊祖母,葭而娘亲一起过节的情形…… 想起小时候三姐妹的乐事,心里舒服极了…… 记得有一年,从蝴蝶港回来没几日,就过节了。 那是七月七的一大早,般若跑到祖母小糊的卧室,轻轻敲了那扇朱红的门,推门进去,就闻到一股茉莉花儿的清香,般若深吸一口气,沁人心脾…… 只见祖母坐在深褐色的梳妆台前,轻柔梳理着刚挽好的圆髻,髻边插着一根碧玉的发簪,簪儿还有个小坠儿在轻轻摇晃,好像在荡秋千,般若看的发呆了,祖母今天穿了件紫红的的长裙,腰间围着苹果绿的半兜裙,很淡雅,很美…… “若儿,小精灵,你又起早了,来,让我来帮你梳个漂亮的辫子,今天是七娘节,我们都要弄得美美的……”说完,祖母就给般若梳头发了,绑了俩个很漂亮的小辫子,看起来更活泼了…… 接下来整个庭院热闹起来了,勤快的娘亲葭而早早在磨米碾粉,准备包“糖果”了,姐姐们也梳洗的干净,美美的,蝶飞儿穿了她前几天刚裁缝好的兰花色裙子,宛宛穿了她最喜欢的粉红丝绸小长蓬裙,像小仙女似的,若儿看傻了,希望自己快快长高,像姐姐们那样娇柔美丽…… 谷里的几个 邻居哥哥们也起床了,他们各自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儿,小哥们又在专注做他最心爱的弹弓…… “若儿,我们一起去后山小溪旁,采摘七娘花儿,等下午娘亲祭拜七夕娘时,摆在供桌上,快点……” 蝶飞儿三个小姑娘像风儿一阵,一路哼着祖母林小糊教的民谣,就跑到后山的马路上去了…… 第十八章 夏茉莉 平日里,蝶飞儿三姐妹不仅喜欢在谷里玩,也经常去离这里不远处的海崖角玩。 那里一到秋季,风很大,有时吹得大人和小孩都不敢出屋子了。那里的防护林长得坚韧又挺拔,就像一排排永不厌倦的士兵一样。 这里 有片田地的白沙堤,这里有个主人精心栽种的菜园子,绿绿的,红红的,一拢一拢的,高低有致,一派生机盎然…… 菜园子的附近就是很美的白玉斋,十分静谧的地方……这里住着高龄的夏茉莉老婆婆,和小糊祖母也是好朋友,她是个很本份的长者,对人生阅历很深,有很多故事…… 至小时候开始,蝶飞儿三姐妹就很喜欢来白沙堤找老婆婆,老婆婆她最爱喝茶,但茶里会放些黄芪,熬粥时也会撒上几块,还有红枣,蝶飞儿知道那是补气的中药,堪称“小人参”,对人很有滋补作用。 宛宛和般若一来最爱捣弄菜园子每一种植物了,她们每次一来,忙都忙不开了…… 蝶飞儿最爱缠着茉莉老婆婆她讲故事,故事里总有很深邃的道理,让天真活波的孩子好像能瞬间长大…… 蝶飞儿伴这婆婆的故事一起长大,大故事小故事听多了,蝶飞儿觉得夏茉莉婆婆就是一个真正富有人道精神的人,所拥有的不是那种浅薄的仁慈,也不是那种空洞的博爱,而是一种内在的精神上的丰富。 因为丰富,所以夏婆婆能体验一切人间悲欢。也因为丰富,所以她对情感的敏锐感不会流于病态纤巧。她细腻而不柔弱,有力而不冷漠,她很会讲故事,故事里有悲欢离合,有酸甜苦辣,有诗情画意,有铿锵正义,有开国大帝,名流将相,有显赫家族,有寻常巷陌,有名媛才女……风花雪月,家常里短…… 故事太多,她生来好像是讲故事的行家……但她并不长舌,从不背后说人长短,议论是非,她有颗博大至深的心灵。蝶飞儿从小就很敬重她…… 这一次, 夏茉莉讲到爱情这个话题,她意味深长告诉她们三姐妹: 每一对男女,两人再相爱,乃至结了婚,他们仍然应该有各自独处的时间和空间。 有个性才是真爱情的前提,有个性才能有爱的能力和被爱的价值。好的爱情原是两个独特的自我之间的互相惊奇、欣赏和沟通。 在两个有个性的人之间,爱情也许会经历了外面种种的诱惑,乃至能毅然拒绝诱惑,经历种种曲折但最终爱和心都是在一块的。 有素质的男人女人应该是最自律的饮食男女,因为自律是人生最大的生产力,大家都不应该太过功利,浮躁,忙碌,应该自己放下脚步,经常洗涤自己的心灵…… 让时光慢下来,闲庭信步……也可算是一种成功的。可是,在两个毫无个性的人之间,严格意义上的爱情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有些话对还未经世事的懵懂天真可爱的三个少女 来说,葭而的这三个宝贝女儿她们也许听不懂,感受不强烈,但蝶飞儿她们好像经常会瞬间会长大…… 当时的蝶飞儿心里还是明白,像老哲学家的 茉莉婆婆,她的故事有太多的童话,也有太多的神话,但还有太多的警世良言…… 像“自律是人生最大的生产力”……还有“心灵相通,情趣默契互补或一致,彼此精神世界相互改造,彼此欣赏,相互成长,在实际生活中又保持距离,势均力敌,最能使彼此的吸引力耐久……” 今日过节,家家户户都很热闹,节日的味道很浓,老人们女人们都在忙着搓丸子,包着甜甜的花生酱甜馅儿,腻味了,大家做着红红绿绿的丸子,可爱极了…… 葭而娘亲和小糊祖母做了很多素饼,让蝶飞儿再带了蝴蝶谷里自己院里的一株三角梅,拿去给茉莉婆婆,婆婆年迈了,但保养得很好,很是素雅。 白玉斋总是很安静肃穆,这里花草树木长势喜人,蝶飞儿和老婆婆聊起自己中午做的一个诡异的梦,梦见:她蝴蝶谷里开满了油菜花,梨花,桃花,门口是一大片葡萄园,人来人往,她都不认识的,像来到世外桃源,很美丽,很舒服,但后来人都不见了,找不到,她都从梦中哭着惊醒了…… 一脸慈祥的茉莉婆婆,她意味深长告诉蝶飞儿: “这个世界,我们每个人的个人世界,都会不断的有人突然离开或意外闯进来,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的;欢乐的,痛苦的,愿意的,不愿意的,有缘的,无缘的,生命中,不断的有得失和失落,看不见的、看见的;遗忘的、记住的!浓烈的,稀薄的,精华的,糟粕的,珍藏的,忘却的…… 一切如禅,一切随遇而安,随缘就好。我们都要不强求,顺其自然,淡淡的,随喜而在,随缘而往……” 从白玉斋里 回来天色还早,夕阳西下,红云满天,还有一些斑斑的鱼肚白,很好看…… 蝶飞儿细细琢磨着茉莉婆婆的话,心里还是不大懂…… 她 顺路来到海边站立了一会,蝶飞儿突然想起素心外婆,听葭而娘亲讲,外婆她每天都会去青莲港的海边一次,一站就半天,在等外公…… 外婆像尊静雅的雕塑,白茫茫的天,蓝蓝的海,从没改变,美丽的她几十年如一日,还是经常伫立在那里,远远望着远方小岛的海天相接处,她的爱人外公和船就是从那里被海盗带走的,从此杳无音信,她久久凝视那里,在看海,在听海…… 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浓浓的,甜甜的,酸酸的……蝶飞儿好像能再浮现外婆当年听海的画面…… 听娘亲讲外婆经常回忆她老人家成亲的那日的情形: 风和日丽,院里的玫瑰开的娇艳,外婆第一次来李府,外公他站在远处看着她,她不敢抬头,脸颊瞬间红了,她当时把眼睛转到那院里的小窗,小窗很别致,也吸引了她,“绿酒初尝人易醉,一枕小窗浓睡”…… 海鸥的一声叫声把蝶飞儿的思绪拉回来…… 家人可能在等她回家吃饭,她赶紧加快速度跑回蝴蝶谷,因为少谷主爹爹今晚要回家,好久没见他,挺想他了…… 第十九章 冒昧提亲 傍晚的蝴蝶谷有点静谧,小径上的小花怒放着,香气四溢…… 蝶飞儿从茉莉婆婆那回来后,小丫头蹑手蹑脚朝着谷里的正厅走去,半年了,百忙的少谷主爹爹终于回来了,今日气氛似乎严肃了几分 ,大厅里布置一派古朴肃穆典雅的风格,是少谷主的喜好…… 蝶飞儿入门时,只听少谷主那浑厚的男中音的响声叫到:“蝶飞儿你回来了,你去把宛宛和般若唤来大厅,我有话对你们说……” 只见八仙桌上放着泡好的一壶碧螺春,旁边还有三个丫头最喜欢的茉莉玫瑰花茶…… 蝶飞儿知道爹爹为人严谨,这个架势是要对小主人训话了。 片刻,蝶飞儿和宛宛,还有般若三个大姑娘都穿戴整齐,娴静落座,只见她们各自穿着端庄素雅的罗裙,俨然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蝶飞儿落落大方,谦逊灵气精怪,宛宛妩媚柔美,但倒是眉宇间有几分酷似男儿的风骨。般若却是一脸灿笑,纯真乖巧的样子,她们三个恭敬听长辈训话了…… “为父半年不见你们,想看看你们是否长进,书读得怎么样了,有无领悟内涵。今日为父想听听你们三个对“世面”这个词的理解,你们各自说与我听听……” 般若快人快语,先说道:“所谓的世面,是指你看见的,遇见的,想过的,做过的比别人多,比别人强,还有别人经历的你也经历过,别人没经历过的你也经,这就是见过世面。” 宛宛思后娓娓接着说: “所谓的大世面,就是既能当高高在上的淑媛,还能做到低到尘埃的平常女子,既能经得住万千赞誉,也能抵得住成群的非议。有时候,大世面不是生在豪门望族,不是进出上流社会的不同场合,也不是视金钱如粪土,更不是青龙纹身,打骑狼毫,见过世面是指面对繁华的时候能从容,面对坎坷的时候能沉着冷静。” 蝶飞儿听了她们俩的发言后,站起身不紧不慢说道:“所谓的世面,不是无知者的无畏,也不是热血沸腾,是在经历风雨后对自身的修持。父亲富养我们,是想培养我们对世面的掌控。“ “富养不是纵容我们的傲娇和任性,挥金如土,而是想培养我们的得体和淡然,面对诱惑时的定力,有耐得住寂寞的泰然,有云淡风轻的情怀。能有自己独立思考的不羁,既能享受红尘里最好的,也能承受人世间最坏的,才是父亲您最想富养我们所达到的大世面的境界。” 话音刚落,一阵掌声响起,一阵香风拂过正厅,一个白衣紫纱女子落地,“不愧是出自大手笔名门望族的家父的严词慈教,谆谆教诲,个个小女貌美如玉,聪慧机敏,讨喜大方,回答都有理有度,格局很大,我也甚是喜欢,今日冒昧私自拜访蝴蝶谷,想为犬子讨一美媳,作为白府的少夫人,亲自说媒……” 众人回头一看,来者,正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冷艳高傲的大美人冷碧秋,白云山庄的女主人! 今日一见她本人,三个丫头都惊艳万分,虽已徐娘,但风韵独存,其气质和芳华,非二八女子能相媲美目睹芳容,果然冷碧秋,她堪称天下貌美无敌,江湖传闻,她,个性倔傲不逊,素来行迹罕见,不问世事…… “哦,白夫人稀客临门,小府蓬荜生辉,请落座喝茶……小女们先回房写字去吧!为父与你们母亲和白夫人三个喝茶叙叙……” 誉为“江湖第一大美人”的冷碧秋,在蝴蝶谷驻留了几日,和谷里的三个女孩相处得很融洽,她心里好像早有了白云山庄未来理想少夫人的模样了。 清晨,她起了个大早,她来到“群芳阁”,这是谷里的后花园,万紫千红,空气清新,花儿淡香无比,她一眼就看到穿着薄蝉翼轻纱紫罗裙的蝶飞儿,她在荡秋千,她调皮把秋千荡得高高的,这丫头就像谷里的一只美丽纯净的蝴蝶精灵,只听她嘴里还在娇声念着宋代辛弃疾的《青玉案》:“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虎壶光转……” 冷碧秋接了她一句:“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她早先看了蝶飞儿第一眼,就被小丫头她身上的儒雅,精致,柔和的大家风范的灵气气质镇住了。 最主要这丫头身上还有一股说不来的野性和隐忍大气吸引着她,连她这个冷冰冰的庄主夫人也爱多看瞧她几眼,蝶飞儿一袭长纱裙在秋千上飘荡,胸间系着一朵浅紫的大蝴蝶结,粉嫩的双肩上垂下鹅黄的长丝带,飘逸好看…… 过后,冷碧秋特意和她一边做女红,一边莺莺燕燕嘘谈一番,小丫头活波娓娓告诉她,她最爱的动物是谷里的蝴蝶们和她救下的小银狐儿;她最爱的花是洁净的莲花,她叫它君子花;她最爱看的书是《资治通鉴》和《史记》;她最爱的武器是竹叶剑;她最爱的服饰是戏服;她最爱的零嘴是地窖里自制的酸奶和山楂糕和山里各种应季甜甜酸酸的水果们…… 蝶飞儿讲得活色生香,活灵活现,听的冷碧秋不禁心疼想把她当自家闺女养了…… 她心里的儿媳现在终于有最好的人选了,她严厉秉承白云山庄夫人接班人挑选的重任,她已经精挑细选了很多名门望族各大门阀的佳丽,但时间整整过了三年,她心里还是没有最满意的答案,她牢记山庄女德祖训,最重要的第一条:一个好女人旺三代。 她细瞧这个丫头, 冷清碧秋心里终于很轻松好告诉自己,不枉此行了。少谷主真是厉害,府里培养出这么好的几个女儿。 静谧的蝴蝶谷里就这个丫头打扮最为精致别致,蝶飞儿她身上有一种温和的、过分讲究教养的海滨贵族血统和睿智而凡俗的血统相混合的不和谐气质。 她好像既沿袭了少谷主豪爽、粗犷、不拘小节和坚强的性格,可能又从小受到蝴蝶谷老夫人和少夫人良好的道德观念的熏陶,蝶飞儿身上既有像母亲那样有着大家闺秀风范的淑女样子,骨子里又流露些许叛逆腐朽迂腐的规范的小意识。 冷碧秋她看女孩是很准的,她觉得蝶飞儿天真灿烂、单纯大方而又务实,却不乏狡黠,自制力极强,擅长缜密地思考问题。这一 性格特征比较突出在她身上凸现,是很适合当庄主少夫人,她最喜欢她这一独特的一点。 冷碧秋心想: 这个小妮子从小受到好熏陶,少女时代的蝶飞儿,她享受了这一方家族的财富和显赫地位,门风家教严厉,虽生活安逸、在少谷主的精心培育下,她很少与外界接触,很单纯。这也让她具有别的女孩少有的高冷魅力与众不同的大气个性,赋予她从小到大很强的自信和开朗,听说她爱骑马爱舞剑,她爱舞蹈,她爱耍笔墨,她喜欢读书。 听葭而夫人说蝶飞儿从小就爱把自己关在闺房里,读很多很多的书,读杂书,对于乐理、诗词、兵法,建筑园林装饰,星象人相术,花卉植物,菜谱酿酒工艺家政…… 书本知识一概她都很感兴趣……这个的好人选就是她冷碧秋最想要的好儿媳……她想正式提亲…… 第二十章 神秘的蝶园 入夜了,静谧的山谷里,银白色的星光洒在蝴蝶别苑背后的半山腰的“白云山庄”的府邸里,百米长的灰色汉白玉砌筑的围墙,往里一探,汉白玉围墙下种着一排排的白桦树和桉树,挺直整齐,还散发着一股股醉人的香气,树下是许多珍贵的花草,正是晚春初夏将至的时节,园里花儿怒放,草儿正青…… 白云府邸的左拐处是个雅致的深红色凉亭,在万绿丛中和白玉围墙的掩映下,这个红色的凉亭尤为夺目…… 只见亭内的圆石桌旁,坐着一位白衣长袍男子,腰间系着一条宽的丝绸的象牙色的腰带,右边垂下倆个圆形的玉佩。原来他是江湖赫赫有名,人称“玉面书生”的白方彦,他是当年“江湖绝笔一仙”白远公和冰岛美人冷碧秋的独生子,家族显赫,他家祖业世代做陶器生意……白方彦可能是从小的养尊处优的生活,一张光滑俊俏的方脸,浓眉大眼,他正在凝神琢磨自己刚刚摆下的一个棋局,自个和自个下棋,时而蹙眉,时而沉思…… 传说他平日寡言少语,孤僻冷漠,但棋艺精湛,有自己的独门绝技,就是用棋当利器,一枚枚的白子,黑子在他的手里,若是他运功力后,就可以夺人性命,他有个嗜好,用黑子伤他认为江湖劣质的人,用白子与他认为文人雅士比武交友…… 据说他祖辈收集各朝各代各种材质的棋盘瓷器,琳琅满目,都放在他养生的“玉棋阁”里,他祖上有个铁规,要进入这间密室,和他一起看棋盘的人必是一个绝世佳人,要过白府的诗词歌赋的甄选,最好还要和他在凉亭下一盘死棋局,女方胜后才允许进入他的“玉棋阁”再与他对弈,势均力敌,方能成白府新一代的女主人,他至今未娶,可见是未找到新一代女主人的最佳人选,未能达成他的祖上的心愿了,所以他娘亲纳儿媳已久…… 当年江湖上人称“冰岛美人”冷碧秋,天资聪慧,美艳绝伦,擅长诗词,能歌善舞,据说他的母亲,就是这样一关关,过关成为他父亲白远公的妻子的,成为响彻四周的白云山庄的女主人,是一段唱久不衰,人人艳羡的爱情佳话…… 蝴蝶别苑里, 晌午时,天灰灰的,又下着细雨,似在呢喃,似在絮说,冷碧秋在这里住了很久,她想和蝶飞儿这个丫头多处处…… 她准备去她的闺房。 蝶飞儿住在蝴蝶别苑里的朝西角落的紫闺房中。 蝶飞儿平日有午睡习惯的,蝶飞儿刚刚做了个梦,她刚惊醒坐起身来,她梦见了那个人,梦里: 她十八岁那年生日早上,也是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是正月初七,年味还很浓,少谷主让她穿戴整齐,她穿着她最喜欢的淡紫丝绸罗长裙,腰间坠着粉绿的凤凰翎毛,踩着深紫的白梨花绣花鞋,因为有雨,她披上白色的绢丝斗篷,打扮得细致可人,清雅素丽,那日少谷主说要带她,见一个最重要的人。 他们一起去竹林,只见远处立着一个蒙面人,玉树临风,从这个蒙面人挺拔的体型和着装,和他和少谷主说话的富有磁性的男中音,可以猜出他大约三十年纪,大她十几岁的年纪,只见他和少谷主讲了一阵子话…… 他们远离蝶飞儿六,七米处在细谈,要走时, 蒙面人跑到蝶飞儿跟前,蝶妃儿抬眼望他,看到黑纱上的一双小眼睛,透出的是寒冰一样冷的眼神,他细细盯了蝶飞儿一会,她不禁心打个冷颤…… 他没和蝶飞儿说一句,就旋身一跃,不知所踪…… 今日她又梦见当年情景,那竹林,那细雨,那蒙面人,那冷漠的眼神,她又惊醒了,从那天过后,她老是在下雨天做这个梦,都是被惊醒的…… 这个神秘男人就定格在她脑海里,当时少谷主也不告诉她是谁,只是说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在最难时他自会帮助她…… 蝴蝶别苑名字的由来是因为谷里的蝶园而起的,就是蝶飞儿卧室外面。 平时都是蝶飞儿都在打理…… 她苏醒下床后,思绪还在梦里恍惚,一看到冷夫人来找她,她赶紧问候:“夫人最近在这府里生活可习惯?” “挺好!这里环境雅致,你们几个女孩又伶俐可爱,我很舒服……” ”“哦,那我带你四处走走吧……” 一袭白玉轻纱萝裙的蝶妃儿和冷碧秋来到谷里的群芳阁,从右拐的一条小径走去,经过一个园拱门,再推开一扇蝶型门,只见匾额写着“蝶园”。 她轻轻推开门,里面除了蝴蝶兰,还是蝴蝶兰,煞是艳丽多姿……很奇特,这里上空都是各种各样的蝴蝶在盘旋…… 蝶飞儿说道:“蝶园的蝴蝶品种可能有上万种,据说海外和中原蝶种类只有一万四千多种……蝶园这里就有凤蝶,中型或大型,以黑,黄,白为基调,飾以底纹,以蓝,绿,黄,有灿烂的金属光泽,成虫下唇有退化,触角端部逐渐加粗,前腿节那侧具有大形中刺,还有粉蝶,班蝶,环蝶,眼蝶……” “听林小糊祖母讲起我出生那日,别苑的花园里奇怪飞来了很多很多彩色的美丽蝴蝶,五颜六色,各式各样,很热闹,而且数量一天比一天多,蝶飞儿满月那天又飞来了只最漂亮的蝴蝶,它一来,每只蝴蝶都很乖巧,好像见到王后一样,都不敢乱飞,而是团团紧跟着这只靚蝶。不久这最美丽的蝶就死了,谷主把它制成标本,喜事珍贵,价值不菲,一直作为谷里的镇谷之宝,立下谷规,想传给代代的谷主,但很多谷外之人都在想把这标本占据为己有,这个蝶园对谷外的人,就显得很神秘了……” 其实,老谷主和白远公也是交情很深的。 “我听远公说起他当年来这里喝满月酒,说起这个故事,他略懂蝶类,他说传说这只蝶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蝴蝶,叫“光明蝶”,世上仅三只,产于海外巴西,秘鲁等国,数量极少,药效奇特,能解剧毒,能练一种绝门上乘轻功,后来被江湖人士带入中原,为此中原人为了抢到这三只蝶,掀起了一场血雨腥风的厮杀。它们十分珍贵艳丽,它们不仅体态婀娜,展翅像孔雀开屏,而且翅膀还会发亮光,时而深蓝,时而湛蓝,时而浅蓝,双翅的白色纹脉就镶嵌上去的珠宝,光彩夺目,十分迷人,中原还有俩只,一只在白云山庄的密室,后来死了,另一只却不知所踪…” “它们如此美丽,也是它们灭亡的原因!园里现在已经只剩它的标本,我蝶飞儿的名字就取自它“蝶飞儿”!在“蝶园”里,谷主为了防外人偷走“光明女神”蝶的标本,他特意在园里开凿个池塘,里面养了很多的食人鱼,凶恶无比,尾成新月形,牙大且有锯齿,呈三角形,体大攻击性强,经谷主多年训练,如果不是苑里的人的气味,只要他们靠近蝶园,它就会从水里跃出来攻击他们,保护光明女神蝶,平时它都乖乖的呆在池塘里……” 故事很玄,冷碧秋和蝶飞儿在蝶园里一起谈的很默契…… 第二十一章 深思熟虑 夜幕降临了,在典雅的凤栖阁书斋里,这里古朴素静,最近加上白云山庄的冷碧秋的造访,她心里如明镜一般…… 当老夫人林小糊,回忆起蝴蝶谷里几十载风风雨雨的往事时,心潮涌动,往事和人影如一团云烟慢慢荡漾开了,她最喜欢葭而这个儿媳妇。 小糊她觉得她葭而是个好女人,不管自己的儿子少谷主在他一生事业成功或失败时,贤惠善良的葭而她都是那个默默站在他身后付出和陪伴他的女子…… 而孙辈当中她最喜欢蝶飞儿,虽然少谷主把她宠的像蜜罐里的小糖果,但她后来长大成人后,她已经变得隐忍,懂事,大气。任性的女孩背后肯定就有一位把她宠的无法无天的男人,这个男人就是蝶飞儿她的父亲少谷主了。 这个小闺女从小爱史书,表现得天资聪颖,伶俐可爱。记得在她很小时候,有一次林小糊问她最感兴趣哪几个古人。她就大胆,别出心意说她最感兴趣三国的曹操。 说他不仅是一位杰出的军政领袖,还是一位慷慨的诗人和忧患的哲人。精兵法,著《孙子略解》、《兵书接要》等书;善诗歌,《蒿里行》、《观沧海》等篇……她感兴趣他的文章里的气韵沉雄,清峻通脱,慷慨悲凉。还说她也感兴趣东汉名将班超和他妹妹班昭,她欣赏他是个杰出的军事家、政治家和外交家。小时候就有大志,不拘小节,内心孝敬和恭谨。 看到这个美丽动人的女娃这样有男儿大气的气概,虽她有点任性,但平时还是很大气,懂得分寸,林小糊和葭而很欣慰,天下所有的祖母和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而且蝶飞儿从小又及其爱好读书和学习,懂得只有知识的充实和强大,才能忠实自己,受益她的一生。 母亲如果没有教养,她女儿会有教养吗?林小糊就觉得自己的儿媳葭而她是个有教养的女人,她心灵纯净且善良,在经历了蝴蝶山庄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和少谷主事业的起起伏伏,她已经看透世态炎凉,人情冷暖。 但她依然对生活充满激情。明了万紫千红也好,繁华落尽也罢,都不过是人生的过眼烟云。她是个乐观的女人 ,不计较得失,不会自寻烦恼,自苦苦人。 所以,在林小糊眼里,葭而是个很有教养的儿媳,她处世落落大方,不亢不卑,不张扬,不显摆,似一株幽兰,芬芳四溢而不自知;她太善解人意,通达世情,不天真,不偏激,在任何突发变故面前都能处变不惊。 蝴蝶谷里三个孙女长大后出落的知书达礼,亭亭玉立,落落大方,提亲的人络绎不绝。 尤其是江湖第一美人白云山庄的冷碧秋一眼就相中了美丽大气的蝶飞儿,想让蝶飞儿许配给自己的宝贝儿子。 林小糊早已看出蝶飞儿的心思,这个宝贝孙女自己很有自己的想法。她面对蝴蝶谷谷外很多名门后生的不懈追求,她不盲目的青睐,她不虚荣的窃喜,她懂得端庄之中辨真情,懂得怎样用婉转的措辞拒绝倾慕。 有一次,蝶飞儿告诉她最爱尊敬的祖母和娘亲: “祖母和娘亲都是为了我好,但我想一切随缘,我只想遇见懂自己的默契的人儿,我不想苛求姻缘,我现在还有自己的美好的兴趣和爱好我想要去追求,我不想太早动心谈情说爱,不想太早儿女情长,等属于我的真正的缘分到了,一切就会顺其自然。缘分就会像我种植的美丽的花花草草一般,一旦季节到了,阳光足了,它们自然就会尽情美丽的开花结果的,优雅发出沁人心脾迷人的芬芳……” 林小糊沉思片刻,这几个孙女的婚事,觉得在长辈们的慎重掂量前提下,还是要多考虑她们自己的想法的……” 老夫人林小糊想到这,她觉得明日必须和冷碧秋好好谈谈…… 第二十二章 人生若初见 蝴蝶谷群山郁葱,群木芳翠,空亭冀然,吐纳云气,半山腰有一座望仙亭,古话说,一座亭,便有一番情。 蝶飞儿就是在望仙亭第一次遇到楚云天这个男人的,她那日看到他时,只见他明眸皓齿,英姿飒爽,可谓陌生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儒雅非凡气度的他深邃的目光,好像一眼就能看穿对方的心,他身上仿佛是那种从不飞扬跋扈的个性,他温文尔雅,穿着讲究,很风趣,一见面就能把内敛安静的蝶飞儿逗的裂开嘴呵呵笑,第一眼,蝶飞儿觉得他是个让人舒服的人。 蝶飞儿好像第一眼就能读懂了他。虽说是第一次见面匆匆会晤,有点一见如故,俩个人都给彼此留下了深刻舒服的印象。 遇见他应该算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就像遇见更好的自己,更好的阳光,和更好的选择。一程山水,一次邂逅,也许这两个优秀的人,在这世间的偶然的一次遇见,楚云天对蝶飞儿印象很好,他愿把这次遇见深深珍藏在心。 他深深知道,也许哪怕终有一天,它们湮没在时间的洪流之中。匆匆一见,淡定的蝶飞儿心想:也许他们永远不能再次相见,一切随缘,顺其自然。 在匆匆见过楚云飞一次面后,蝶飞儿心里记住了他! 过了一个月多,也就是在她陪般若去参加谷外祠堂典礼上。 胡天行这个外星人似的男人从天而降,意外闯进蝶飞儿的世界。 在谷外大祠堂的典礼上…… 那日,风和日丽,阳光灿烂。她和喜爱古建的般若出现在蝴蝶谷外一处民居大祠堂落成的大宴会上,那里的房屋形似殿宇,富丽堂皇,既有天井相隔,又有回廊连接,布局合理,雍容稳实,气势宏大、环境幽深,像宫殿一样金碧辉煌,好看极了。 对古建文化痴迷的般若很专业,头头是道的讲道: “这种红砖厝具有按中轴线对称排列,多层次进深、前后左右有机衔接等特点。其间数取奇数,一般作三开间或五开间,进深有一进,也俗叫一落、二进、三进,乃至四进、五进。大门左右各有一间下房,合称“下落”。“下落”之后为天井,天井两旁各有一间厢房,或称“崎头”。” 般若讲得像个地道行家。 “过了天井就是主屋正厝,中间是厅堂和后轩,它的左右各有前后房四间,俗称大房、后房,是住室和起居间,合称“上落”。“上落”的房间也有讲究,兄弟分家时,以东大房为尊,其余类推……” 蝶飞环视这里,人声鼎沸,人头攒动,排场十足,气氛很热闹,最吸引蝶飞儿的眼球的除了这祠堂最佳形制的燕尾脊之外,便是红砖墙的立面,红彤彤似鲜艳的向日葵颜色。 近看,红砖墙面每每刻意组砌,贴面镶嵌成各种各样的图案,成为富于变化的砖砌艺术。而诸多雕饰的运用,诸如砖雕、石雕、木雕、瓷雕,室内、室外均有别致的修饰,使得整座厝的艺术显得更美、更精彩。 门前墙砖石浮雕,立体感强,窗梭镌花刻鸟,装饰巧妙华丽,门墙厅壁书画点缀,自有一番情趣。 这时,只听一个浑厚的男中音响起: “古民居精美的雕饰,不仅集中表现了这里成熟的雕塑艺术,而且反映了受印度佛教……及南洋文化和西方建筑的影响很深……” 蝶飞儿蓦然回首,她看见了他,他那张严峻的脸,他那双烁烁有神的小眼睛,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犀利的目光。 他们四目相对,蝶飞儿浑身都觉得一股寒意冷彻足底。第一眼就不舒服,她感觉到他骨子里桀骜不驯的个性…… 般若赶紧抓了蝶飞儿的衣角,把她拉到一个角落里,附耳悄声说:“他是洞天一府”的胡一风的孙儿,名叫胡天行,这祠堂就是他家族的,他负责修建的……” “据说他这个人年纪不大,但行为诡秘城府很深,行事都能处理得当,对人出手阔绰,从不吝啬,很低调,你看,他今日一改他平日的风范,他这次却很讲究排场,大摆一千多桌宴客,宴请上万宾客,其中包括各大门阀,文人名士,各界名流……” 衣食足,礼义兴。但今日的蝶飞儿一眼看到胡天行时,她流露出一种不屑和熟视无睹,虽他和匆匆会过一面的楚云飞一样温文尔雅,他长大褂讲究的很,但蝶飞儿没把他放在心里,她轻轻一瞥,觉得他就是她人生的匆匆过客,没什么故事可讲,不用多去留意他的,不想把太多人请进自己的生命。 造物弄人,胡天行第一次看到蝶飞儿,他已经把她放在他的心上了,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丫头。 胡天行,他在胡老太爷手中久经培育,经过江湖大海般的名利场的大浪淘沙,他身边有太多的故事。 他今日第一次遇见这个丫头,就觉得这个丫头太骄傲,很清高,但十分独特,笑起来很温暖…… 他看女人的眼力很毒,他在几万人的会场里,一眼就看到这个孤高自许,目下无尘的风雅的蝶飞儿,觉得她肯定是个与众不同的人…… 胡天行他小时候不喜欢读书,但后来他不仅每日请文人给他读经典,他还会让他们读《三国》、《水浒》、《岳传》等经典给他听,学习古人的权术和社会经验。 中国人好面子,自古以来成大事的人都能把面子这个东西玩儿好,对于他来说,从小看尽世态炎凉,更懂得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所以他相信,钱财用得完,交情吃不光,他做事也向来处理得当,对人出手阔绰,从不吝啬,给对方足够的“面子”。 在他财力和名望的全盛时期,早已可以不用把以前的各大门阀放在眼里,但是逢年过节,他还是要会打理和孝敬每一位有头有脸的场面人物。 尤其对几位家乡的官员,胡天行一直都非常周到,大年拜年,即使再忙,他都一定会去他们的府里,虽然他的实力早已超越了这些人,但遇到事情他也还是会来“请示”他们的。 胡天行在鱼龙混杂的江湖里,他接触到的女人无数,太多是浓妆艳抹,内心思想无趣,无聊庸俗空洞得让他几乎窒息,他见闻很广,但本来他识字不多,再加身边的女人再次徒有其表,思想空洞,他就会产生那种肤浅,苍白窒息的可怕的落寞的感觉。 年轻时精力很好,物欲熏烟,大脑一般,倒没这样的感觉,随着他的年纪越大和阅历的越深,他再也不喜欢这样空白和落寞的感觉。 但他第一次看到蝶飞儿这样的女子 ,这样独特孤高淡定的眼神,这样一个容貌和穿戴活色生香的女人,尤其她那清新的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就是一个活色生香的有趣丰富的,多姿多彩的纯真世界。 这世界里面有无尽的活力,无尽的知识和文化,无尽的神秘……她身上还有一种久违的孩子般的狡黠,复杂交织着一种的母性的温柔和豁达。 功成名就,情商极高的胡天行,他这样的男人现在要的就是这样的世界。所以他决定…… 一过大半月,蝶飞儿已经淡忘了胡天行这个男人了,倒是记住了楚云飞。 书斋门前的海棠树又冒出了碧绿的新芽,黄昏金色的夕阳将蝶妃儿纤长浓密的眼睫镀上光泽,乌黑的眼睛盈满逼人的冷漠,只见蝶飞儿坐在缠绕着一条紫藤蔓的秋千上,她用穿着绣着凤凰花样的绣花鞋的脚儿,轻轻地点地…… 低眉时,她想起昨晚她和宛宛随意写的词: “雨纷飞,灯迷离,将军赢了天下双鬓已斑白,姑苏城上落花伊人还在,一生等待……只见三生的苍白…… 回首处,红花遇清风,天涯归乡路,故国已在望,不过是错觉,一曲红颜在今夜,划过青史苍穹呜咽! 香绢,裹雨一丝褛推推,绣蝴蝶一夜白发三千会,一针隔山明媚,一展眉,一颦一笑梦里遥……” 宛宛写到: “烟雨画舫里相随,云雾深处烟花瘦,今朝急雨祭春秋,樽前又见烟雨楼,身处清泉思故楼,对酒当歌曲声柔,梦到深处心依旧,花飘零,水自流……却是落在正月初七烟雨里……那个烟雨梦里的那个你……淋湿了粉黛眉宇的那个你……” 美美的秋千缓缓的荡着,飘着…… 她手里的《资治通鉴》翻开着,她凝视着它,突然嘴角上扬,她笑了,笑的很温润,很美,露出了颊边俩个似有若无的梨窝,眉目间越发俊秀,她慢慢伸出手揉揉自己的双眼,似乎比往日多了一丝不易觉察的坚毅…… 她又想起冷碧秋夫人,那日给她讲的那个一万年前冰岛深海少女的传奇故事,觉得白夫人人不错,让人很舒服的,听宛宛说她和祖母交谈俩个小时后就回白云山庄去了…… 白夫人讲的那个故事里的美丽聪明善良的女子,那张沉寂漂亮的脸,和那双冰冷的手…… 她的思绪里不禁想象出那清雅蔚蓝的海底,不可捉摸……空灵一片……蔚蓝的变暗蓝的海底世界…… 再说蝶飞儿是蝴蝶别苑里最小的女儿,葭而娘亲是她的偶像,她觉得葭而娘亲对素心外婆太孝顺了,尤其在素心外婆老了生病时,她不离左右,细心呵护照顾……从小蝶飞儿一直试图去分析母亲的某些想法,长大后才明白,其实慈爱勤劳的母亲,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美丽善良的外婆就她一个女儿,她天然地视照顾外婆,为自己的责任,她必须这么做,这是她对外婆的感情,很简单! 外婆最后在人世的几年,母亲一直在她身边,三个丫头都看在眼里,她们很佩服母亲,她在作一个决定的时候,绝不左顾右盼,犹豫不决,事后也不会患得患失…… 若百年后,母亲在她人生的最后几年,她们也想选择呆在她身边,就像葭而娘亲对素心外婆一样的,细心呵护陪伴,哪也不去……葭而母亲说,这是最天然最佳的遗传,是蝶飞儿对母亲的感情,很简单!无需多言的。 夜幕降临了,冷冷的月儿,很洁净,它又爬上了蝴蝶别苑庭院中的桂树末梢了,没有风,蝶飞儿平日很少抛头露面,她与宛宛,般若,小糊祖母,葭而娘亲和少谷主爹爹……还有小鹦鹉相伴着,还有池塘里的小鱼们,还有小黑马,小兔子…… 还有她救下的银狐……还有陪她一起长大的这些树儿,草儿……其他的外人儿都很少接触…… 她独自寻思着,又转身,抬头一眼又瞧见这冷冷的月牙,把她的美丽的倩影拢聚成一团婆娑,离下个月的月圆之夜她想私自出府,还有些日子,现在她想专心读读书房里那本让她很费解的《凌波蝶舞秘诀》…… 看书久了,累了,她出来散步,不知不觉间,她来到谷里少谷主爹爹最喜欢的那一株栀子花旁。 这株栀子树很翠绿,花蕾劫依然紧闭,容颜未展。墨绿的枝,翠的叶,她似-位活泼的小丫头,渐变成亭亭娴雅静立的美妇,静立着。恬淡的安静中,它显得更加清丽娟秀,更加可人亲切。 叶子柔柔的拥抱着栀子的身躯,就犹如谷主爹爹对蝶飞儿每次的亲切的句句絮语和温暖的遍遍叮嘱教诲,轻轻擦拭着她浑身的尘埃。 树淡淡的体味,花的幽香,轻轻沁入蝶飞儿的心脾。她仿佛置身于馨香谷,她知道,那是种在经风历雨中坚守,柔婉善良的栀子花,如父爱一般在对她展开抚慰,劝励的笑颜。 在季节变换中敢于坚持,从冬季便开始酝酿着此时的花开,要经历太多变幻莫测的气候,桅子蓓蕾,就是临近绽放,也会被狂风暴雨蹂躏。 但它会在那一瞬间吐尽芳华,舒展紧锁的眉梢,用最美的毕生最美的姿态来展示自己的朴实圣洁。 朵朵栀子花争相绽放,那洁白花朵在绿叶丛中姿态各异,对蝶飞儿绽放莞尔笑颜,唇吐阵阵幽香,似如山的切肤之伟岸的父爱和如水般母爱的呵护与教化,永远绵绵不绝,万般细腻深隧,周至理性隽永…… 也许就如少谷主的话:护住蝴蝶谷才是代代谷主的最好责任,不管做出多大的牺牲,都在所不惜的。也许蝶飞儿她以后就是护谷者…… 第二十三章 爱的教育 天色已晚,蝶飞儿她看看别苑里茂盛怒放美丽的花花草草,她抬头一看黑压压的天幕,乌云密布,但马上又朝西慢慢移去了,雨是犹豫不决下不来了…… 蝴蝶谷里一片寂静,突然她心里浮现出楚云天的影子……这个男人?蝶飞儿想起大刀阔斧的少谷主的话,他说过: “看一个男人最珍贵的品质是什么?无论他建立了多少功业,也终归于大气宽容和涵养坚韧这两样。女人最珍贵的品质是什么?纵然富贵荣华,也抵不过善良有良心和温情。所以,男人心要宽,女人心要善。男女的“慈悲”并不是天生的,是看过生命不同受苦的形式之后真正生长出来的一种默契的同情与原谅。” 蝶飞儿走进自己的书房,她写着毛笔字,她们家三个丫头都还没出嫁,林小糊祖母常常会对她们三个姐妹深刻谈谈她的生活觉悟,勉励孩子们。 蝶飞儿她记起林小糊祖母说的话:“每一个人,风尘仆仆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要为喜欢自己的人而活着。这才是最好生活的态度。不要在不喜欢自己的人那里丢掉了快乐,然后又在喜欢自己的人这里忘记了快乐。这样是最傻瓜的活法…… 女孩子刻意去讨男人喜欢,折损的,只能是自我的尊严。不要用无数次的折腰,去换得一个漠然的低眉。纡尊降贵换来的,只会是让对方愈发地居高临下和颐指气使。 没有平视,没有所谓的尊重,男女相处就是一种不对等的危险的情感,女孩子别去接受……“ 蝶飞儿觉得林小糊祖母是个隐忍,睿智,理性的与众不同的长辈,她身上有一种英气,蝶飞儿觉得一旦女人身上有这种英气,就会显出与众不同的格局,这种格局就是气度,胸怀还有情义。有这种格局的女人,就需要有更大格局的男人来喜欢。 这辈子林小糊祖母这样格局的女人,就遇到了祖父那样更大格局的男人拥有她的,他们俩算是精神很是标配,精神世界门当户对的一对佳偶。 林小糊祖母内心有大的格局,有气度,有胸怀,有情义,可以说这样的女人,祖母是高层次的女人。 林小糊祖母她这辈子都不把婚姻当成自己的救命稻草,不把爱情当成权利的筹码,不把爱情看成她唯一的追求,她为自己而活,对自己负责,也为家人而活,也为家人负责,这一切才是她一生要去追求的。 上一次林小糊祖母她在白云山庄夫人 冷碧秋来府里提亲后,对她们三姐妹说:“男人天生具有易于疲倦的的秉性,聪明的女人要使自己永远被男人看重,做了妻子也要永远获得丈夫的宠爱,女人应追求的不是让男人占有,也不要一味想去占有男人的,也不是让男人占有自己的所有时间和空间,也不要去占有男人的所有时间空间的密切关系,而应该把这关系转换成一种平等,一种自我互相尊重的亲密但却是独立的。互相体谅,互为包容,相互理解成长的亲密关系。” 当时,蝶飞儿还记得江湖第一美人冷碧秋也很赞成林小糊祖母的话,她笑盈盈的拍手称快的。 冷碧秋这个大美人她自己就是一个在相夫教子的同时,她活得有个性,很有内涵的女子,她活有热情,还是个常活常新的女人,正是这种常活常新,内外兼修,内涵深厚,加上天生的貌美,才使她的白掌门,那样江湖顶尖拔尖的优质男人对她永远保持新鲜感,十分呵护她爱她,冷清秋拥有了女人最厉害的被吸引力。 她是个真正层次高的女人,她也为至亲家人活着,更为自己而活。 蝶飞儿觉得林小糊祖母和冷碧秋这俩个大美人,这俩个女人都是高层次的女人。 葭而娘亲说过的:“权利和富贵不一定能给女人带来真正的幸福,即使男人给女人多少物质和名利,但是如果男人没真正去尊重呵护女人的心灵,那她依然不会满足不会快乐的。当然虚荣的女人例外的…… “因为每个女人的内心住着一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她们可能渴望浪漫,甜蜜,关爱。” “她们的终极梦想是找一个“疼她爱她呵护”的暖男。有时暖和的东西会胜过超过金银财富的力量的,因为温暖和包容会是最持久的,会更接地气的…… “女人是不能拒绝成熟的,拒绝长大的,娘亲希望你们三个都嫁给爱情,都成熟理性,但更希望你们三个丫头不要把爱情看的大过一切,不要把自己的所有情感都全部寄托放在男人身上,应该要有自己的一些高雅的兴趣爱好,对自己也好些,因为那些全把情感寄托在男人身上的女人,往往是很可悲的,她们都失去了自我了,没有适度自我的女人,永远是会让对方审美疲劳的,她们不知道,很多事情其实只能靠自己处理,包括自己的快乐。” “娘亲希望你们外表可以是柔美的或强大的,但内心一定要是强大的,这样你们不管在什么境遇里,无论贫富,无论聚散,无论健康疾病,无论沧桑,一辈子下来,不管你们经历了多少世事,你们才会真正幸福平和快乐的,至少你们会是那一群最快摆脱困境和不快乐的阴影的最美丽最优雅的小蝴蝶们……这才是为娘和你们谷主爹爹最大的希望!” 那日,娘亲说了可能是她这一辈子最多,又最对的话,蝶飞儿姐妹们都想一生珍藏铭记的。 女人或许如世人所说的真的有俩个命运,一个是出生的背景,一个是嫁人境遇……但或许蝶飞儿她自己想,女人还可以有第三种命运,就是经营好女人自己的内在和才华兴趣,做最好的自己给自己第三次生命的… “不好了,老夫人,少谷主在蝴蝶谷出事了……” 老袁伯伯拿着一封家书急匆匆进来,划破了静谧十几年的蝴蝶谷的所有美丽,静谧,安宁和幸福…… 祸不单行的日子悄悄地来了…… 第二十四章 锒铛入狱 娘亲 葭而在厨房忙碌,听到老袁伯伯的报训,赶快出来,她冷静接过家信一看: “葭而:见字如面,速准备一笔巨款,来港周旋,我被人陷害,我人走不开!你和母亲商量,速来港! 夫青文字” 老夫人林小糊也闻训赶来厅里议事。 三个丫头也都落座了。 “你们父亲目前遇事,大家都要冷静,尚不知道真相,可能是凶多吉少,府里必须尽快拿出一大笔巨款,这几年我也有一定积蓄,把我的首饰也当出去!” “母亲大人,把我的陪嫁首饰也一起当掉吧!” “祖母,娘亲,我们每年生日,都得到爹爹的珍贵礼物,一并把它们拿去当掉,多筹集些钱,这样也好周旋办事,早日让爹爹恢复自由……” 三个丫头不约而同地说到。 “你们父亲是个大善人,希望可以逢凶化吉,葭而,下午交代老袁马上把这些当掉,晚上收拾行李,你和老袁就一起出发,老袁一辈子跟着老谷主走南闯北,见过世面,他去,你好歹有个人商量对策,我也放心的。”小糊细心交代道。 大家伙各忙各的,蝶飞儿跑到母亲跟前,“娘,我想跟你去!” “好吧!谷里的事早晚要交给你们三姐妹,那就让你也去吧!人毕竟都要长大的!”葭而答应了小女儿的请求。这个夜里,可能是蝴蝶谷最安静的一晚,大家心里都忐忑不安…… 黎明的曙光到来了,天快亮了,葭而三个人坐上马车一大早就出发了。 马不停蹄,到了深夜就来到了蝴蝶港。他们敲响了欧阳夫妇的大门,欧阳夫妇赶紧把他们安顿好,欧阳大哥说起了少谷主的事 。 事情还得从少谷主创业后,事业蒸蒸日上说起的。 自从十年前少谷主在这里和我肩并肩,赚了第一桶金,我们一起办了规模很大的糕饼作坊,垄断了这里的甜点经济。后来我们又承包了几个大工程,修路开山,修水利建避暑山庄…… 我们做了很多,很辛苦,但业绩越来越大,结交的人也很多,三教九流样样都有,有好人贵人,但也难免遇到坏人,这次在竞标一个大工程时,我和谷主兄弟把这几年的心血都投了进去……谁料,这个大工程就是别人专门给我和谷主处心积虑设下的局,把所有的资金套走,还诬陷谷主私藏违规的枪支,这次害得谷主被捕。人现在关在大牢。 这个坏人不是外人,就是几年前沦落街头,从蝴蝶谷来港投靠谷主的梅无森,刚开始谷主看他可怜,就在这里给他安排一份工作,当了工程的监工。想不到人心叵测,这个人嫉妒心强,看到谷主事业做得风生水起,他就开始图谋不轨。 这次他就勾结一帮坏人,暗中设计圈套,陷害了谷主,骗走了所有资金,还设计陷害,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这次我们都载在他的手里,当时我也要一并被抓,是谷主申明大义,他说他一人把事全担当下来,让我赶快出来周旋,所以他写家书给你们,让我和你们从长计议,好好办事!” 欧阳伯伯一口气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蝶飞儿听得眼睛都大了,原来父亲是被这个梅无森大坏蛋害的。 “想不到少谷主一生为人正直慷慨,交友无数,却被身边的人算计,锒铛入狱,受苦了……” 葭而沉思片刻,随即说道:“欧阳大哥,解铃还须系铃人,能否让我去见下梅无森,看他要满足他什么条件,他才会肯不作伪证,放过少谷主,尽早把少谷主从监狱救出来,少受,些苦,你看,我这样想行不行……” 第二十五章 狂人海口 “说起这个梅无森的来历。那日我和谷主在糕饼作坊外,看门的大爷领进来一个年轻人,不高不矮,脸尖尖的,有条疤。人长的很瘦,但一双眼睛很精神。 他一进来跪下作揖就叫道:“大哥,看在我们都是来自蝴蝶谷,我现在贫困潦倒,无从找生计,家里老婆孩子快养不起了,您就收留下我,在你的作坊干杂事吧,还有我识字,会写毛笔字,记个账我还是行的,我能吃苦,您就收留我吧!” 谷主这个人一向慈善心肠,当时虽与他不熟,念在是同乡之面,听他说连家里老小都养不起了,心一下子软了!那日便让我安排他住在作坊仓库里,让他当了仓库管理”。 “想不到人心险恶,这些年,他在这里混得很熟,也交了些人,刚开始做事很勤快妥当,谷主对他也很满意。时间久了,他开始露出了真面目,上次我发现他品性不好,暴露了真面目,我提醒谷主要提防这个人时,谷主太大意了,他说没事的。 听作坊里的师傅说起一件事。梅无森是个小太太所生,平时爱喝几杯酒,在蝴蝶港这里找了个女人,他开始暴露出了男人的动物本能,他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偷偷去猎艳,找了个女人,后来听说他又抛弃了这个女人,这个女人找上门来哭闹,后来他用了些钱才消停了这事……同样,狗改不了吃屎,当他外面的女人们风韵不再时,他对她们审美疲劳,他仍然会继续寻找下一个猎物…… 更何况像他对外面女人的感情,也有着其发展的自然规律,可能也会有初恋、热恋、磨合期、过渡期与衰老期,并且都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有次他还酒后发疯,教唆作坊里的几个年轻工人说:“男人注定不会死死的钓在一个女人的树上,男人想要的是拥有人世间最多的财富,要拥有很多女人,就像一大片充满生机森林,老牛更是永远都喜欢吃嫩草的……” 经过这些别人讲出来的八卦事后,虽说不知真伪,但我对他很不满意,和谷主商量到年底要辞掉他,想不到还没到年底,就出这样的大事,谷主被陷害了……” 欧阳伯伯边说边骂道:“他翅膀长硬了,谷主对他恩重如山,他看谷主这几年事业做得风生水起的,一片红火,竟然暗中作梗,设下圈套,让谷主蒙受不白之冤,关进监狱。……这个该死的梅无森……” “现在栽赃私藏枪支这么大的事,用钱四处奔波找人打通关节还不够,真的如葭而弟妹说的还是要约见这个梅无森的,让他开条件,找人去洗清这个罪名的,这件事才会有转机的……” 欧阳伯伯一下子滔滔不绝地讲完了这个人的来龙去脉。事情的真想大白了。 “好!那就找个地方把他约出来……”商量完毕,欧阳伯伯立即去办了……他四处去找梅无森,事发后他已经不住作坊仓库,听和他来往的一个混混说他住在“龙华客栈”。欧阳伯伯派人送了口信,定在明晚七点在客栈二楼三个人会面。 傍晚,蝴蝶港“龙华客栈”里早已经灯火通明,在二楼的雅室里,他们三个人都早已落座。 葭而先开口: “梅先生,既然事已如此,我们开门见山吧,你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帮放出少谷主?” “夫人是个爽快人,蝴蝶港我已经得到我想要的东西目前我就差蝴蝶谷的里的一样东西,我想要你们的蝴蝶别苑……” “梅无森,你太猖狂了,你私吞了谷主在蝴蝶港的所有产业,现在你还要他们家的老宅,蝴蝶别苑,你真是丧尽天良啊!……” 还没说完,欧阳伯伯就抡起袖子想痛打他一顿。 “欧阳大哥,你先冷静,他既然说了,为了谷主的安全,房子钱财仍身外之物,我会答应的,相信小糊婆婆也和我一样会答应的……只要能救出谷主……”葭而斩钉截铁地说。 “好,那你们派人回去准备地契房契,地契房契一到我手,我立马让人去洗清谷主的罪行,去打通关节……只要你们做到……希望他能安全出狱……” 谈判就这样完成了,托梅无森这个男人的坑害造化,世事难料,一转眼的功夫,千金之躯的蝶飞儿和宛宛,般若她们三个贵族的千金,一夜之间,已经成了无家可归的落难公主了。 葭而和欧阳办完事后,他们就赶回欧阳家了。 这几个夜里,大家都没睡…… 第二十六 贤德厅 葭而娘俩还没有回谷,老夫人最近因为担心都没什么胃口,人生世事无常,历尽沧桑,林小糊她早已淡定了,傍晚般若做了黑胡椒螃蟹,想给祖母开下胃口。 这盘菜不禁又让老人陷入了往事的回忆,又让年迈的她想起胡一风和玉生烟来。 食物是世界上最深沉最体己的语言。当年胡一风有一次在酒楼里,意外遇到林小糊和玉生烟在一起吃饭,林小糊点了一盘黑椒蟹,他一下子呆了,这个女人好像是天生让他要遇见的,并珍藏的。 他小时候最爱吃的黑胡椒螃蟹,他总记起:小时候,娘亲往他碗里夹这道菜,总是很温柔说,“好好吃,快点长大吧”;学馆求学离家时,娘亲会往他箱里塞土特产,叮咛说,“风儿,记得想家啊”。 只记得黑胡椒的辛辣一方面反衬出蟹的鲜美,一方面又中和了一部分蟹的寒凉。娘亲是想出这种做法的人,口感很好,她是个做食物的天才。 每次吃着娘亲做的黑胡椒蟹,小一风最爽的就是一口咬下去,蟹肉肥腴多汁,黑胡椒后劲十足,吃得他直吧唧嘴,完了还忍不住要吮干手上的汁。 小时候的他常想:长大后,一定要找个会做和娘亲一样口味黑椒蟹的美丽女人为妻! 想不到林小糊点了这盘菜,他一下子觉得林小糊简直是为他而生的女人的。 在他眼里,她是温柔善良,知书达理又善解人意。他坐在邻桌观察着她,她时而微笑颔首,就像一朵解语花,有这样一朵解语花在他身边,他很欣慰。 在江湖人眼里,也许他胡一风也算是真正有品位的男人,他于无声处听惊雷,他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从不自己说,都是别人帮他说。他也算是一位低调又沉稳的男人。 像他这样的男人,他特别欣赏独立不依附的女人,有自己喜欢的爱好,有自己的生活规划。不管是做什么,都有自己的见解和想法。他觉得林小糊就是这样的女人。 她很独立,但又很温柔,一种刚柔并集的美丽,自从在素食宴大赛上看了她第一眼,她那美丽的斗篷,那独特的气质,她一直给他很神秘的感觉,让他总是想要更加了解她。 他觉得林小糊和娘亲一样,都是独立的女人,她们都是美丽的,但也是柔弱的女人。他最想保护她们。 强悍成功的 胡一风这个男人总归是雄性动物,对于弱小本能就有着超强的保护欲。 特别是林小糊清新脸上还有着一种看上去就楚楚惜惜的气韵,让他心里默默爱的无法自拔!他此刻最想满足自己的大男子主义,好好去呵护他心中的女神……但终究林小糊没有选择他。 思绪遥远,被雨声敲回了现实。 一夜的雨,一夜的静谧,清晨的空气很纯净,今日蝴蝶谷里的贤德厅里很热闹,但随着小糊祖母的出现,厅里一下子肃静了,林小糊作为蝴蝶谷最年长的长辈,她德高望重,自从老谷主走后,谷里的一年一次的训话大会就都是由她主持。这次葭而母女和老袁去了蝴蝶港,搭救少谷主,不知道怎么样?她心里很是担心。 谷里家眷们很多。她每次训话时,每户家眷们穿戴整齐,都是悉听遵命的一副架势。 小糊祖母发话了:“蝴蝶谷几百年能代代兴旺相传,不单靠着男人们出外奋力拼搏,也靠着女眷们秉持个人的操守,相夫教子,谷里大小男女合心协力,互相体谅,相亲相爱,互相呵护扶持教诲,礼仪商儒传家,谷里,风风雨雨数代人,是几百年名门望族,几百年来,嫁进谷里的外氏女子必须遵照谷里的女德标准,严格筛选,方可联姻。” “谷里嫁出去的女儿必须精心栽培,品质才学一流,到的夫家要谨记祖训,好好生活,生儿育女,不能损坏蝴蝶谷的家门的荣光,这是祖上几代人的铁规。我已经在垂暮之年,和老谷主最信奉的理儿:成家立业后,每个人不管经历什么风雨都要不离不弃、永远相伴相依的亲密关系,但在亲密关系中,最大的风雨是什么?真的能够经受这些风雨吗?我和你们老谷主几十载一路风雨相伴走来……” “我俩认为人生一辈子亲密关系中的“三大风雨”,或者说三大考验如下:第一个,红尘路上,红男绿女,都会遇到更多你认为更适合更优秀的人儿,男女心猿意马,一旦有机会甚至移情别恋,心仪了别人,难得的是双方能历经拒绝诱惑,镇静自我,不会逾越界限,始终记住对方的恩德和子女的期许,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第二个,是男人创业流年中不幸遭到大挫折,甚至破产,众叛亲离,债台高筑,四面楚歌,要从头再起那举步维艰的煎熬 ,难得的是女方,不嫌弃不抱怨,任劳任怨,能理性,安之若素,安抚体恤对方,重整旗鼓。” “第三个,人这一辈子都是吃着五谷杂粮长大的,年少强壮如牛,年老如树木凋零,难免生病,或生几场重病。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难得的是身边始终有个不离不弃,嘘寒问暖,精心照料关心呵护的爱人或亲人。男女人生没有经历过这三大考验,都谈不上男女的亲密关系真正经历过什么风雨。” ”我是谷里的老人了,回首这一生,我和你们老谷主就是携手走过了这些风雨,经历了这些考验,相濡以沫将走完今生的,我希望诸位儿辈孙辈也能这样做到。” 小糊祖母的话像磁铁,像金刚钻,把大厅镇得咚咚响,谷里一百来号人都屏住呼吸,都凝神记住了……宛宛,般若从小就是一年一度听着这祖训长大,她们都刻苦骨铭心了… 这次少谷主爹爹有难,蝶飞儿和娘亲去蝴蝶港办事,宛宛和般若也是心神不宁的,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事的。 会做女红的宛宛,特意拿起针线,想让自己静下心来等待消息。最近她认识了擅长刺绣的丝云馆的花绫罗,这个女子是个心地善良,耿直豪爽之人,她一眼就很投缘,聊天时宛宛把谷里的祖训告诉她,被花绫罗笑得前仰后翻,觉得谷里规矩太迂腐陈旧了,一本正经的宛宛马上制止了她的大笑,严肃认真的讲道理给她听了…… 第二十七章 米姬的心事 且说宛宛她开导完花绫罗后,她最近每日卯时必去将军祠顶峰,先去妙心庵看仙晓芙姑姑念经打坐,小糊祖母已经不让她们晚辈称呼她姑姑,要称呼静怡师父了,说是多年前晓芙姑姑的意愿。 从妙心庵出来,宛宛会拐到蝴蝶谷半山腰,看老人们打太极,那里的空气清新,视野开阔,总让人心宽神怡。 宛宛从山上下来后,一路上小鸟啾啾,花香满径,她心情不错,到了山脚下,她遇到了打过几次照面的米姬。 已到了徐娘年纪的米姬,她家住在山脚下,她看到宛宛时很高兴,俩人一起坐在亭子里的石桌旁,米姬是个话唠,一开嘴巴,絮絮叨叨,没完没了,把她家里的籽麻烂谷的事都向般若讲出来…… 米姬讲起她的身世:“我来自工匠家庭,从小家里很穷,我和俩个姐姐都没读多少书,就从小在外打工,我的大姐离过婚,后又再嫁一男,这个男人习气也很不好,我大姐她前后共生有三个孩子,大女儿随第一任丈夫,老二老三随着她和现任的老公生活……” 米姬又说起她的姐姐寒姬,她话更多了,边说边叹息:“寒姬大我一年,长的很清瘦,相貌平平,日子过得清苦,中年年纪,却完全没有女人的风姿,从小在染坊打工,后提拔为监工,脾气古怪爆烈苛刻,没有好人缘,从不与人来往,孓身一人,独来独往,又有个怪癖,对女人很不客气,但会和男人温柔搭腔,但还是没有男人缘,当个染坊小监工的寒姬,倒是自己有几分沾沾自喜,得意之势,她眼高手低,她都快到不惑之年,至今未婚,高不成低不就的,我们全家对她甚是担心,四处托人寻媒拉亲,还是没有结果……” 宛宛都当收音机了,当着米姬这样的女人,她始终很温和,始终脸上露着微笑,默默聆听,她懂得女人的最大弱点就是爱倾诉。 讲到情急之处,米姬还会用手抓住宛宛,宛宛不习惯,赶紧把手缩回来。 宛宛静静听着米姬啰哩啰嗦,从她姐姐的婚事讲到自己的家事和情感…… 米姬说她认识将军祠外的神汉很久了,他对她很好,米姬又开始抱怨自己的丈夫,米姬几次差点没米下锅,神汉却对她很关心,讲到神汉时,宛宛看出米姬很开心,嘴巴裂开了直笑,她描摹神汉长的很彪悍魁梧英俊,很有几分气宇轩昂,女人缘很好,这个神汉时不时叫米姬她一起吃顿好的,刚开始是几个人一起吃饭,后来就变成他们俩个人吃了,米姬说神汉赚的很好,他一般和另一个女巫搭配做事,俩人平分所得财物。 神汉还给米姬讲他的凄楚的故事,他是从工匠慢慢几经周折后变成神汉的,连老婆也嫌弃他了,离开他了了,但把女儿留给他…… 像米姬这样的女人还是会沾点蝇头小利的。她眉飞色舞讲到神汉出差时还会时不时送她些胭脂水粉,簪衩绸缎的,金银首饰的…… 米姬对他很满意,她也入迷了,但也困惑了,陷入热恋的女人情商是最低的,尤其是这样的外遇。 米姬她天真地问还待字闺中的宛宛道:宛宛姑娘,你们家是方圆百里的诗书名门望族,你们家的女孩都是大家闺秀,都读过很多书,懂得很多大道理……神汉对我这么好,女人都是想被呵护的,你能告诉我现在怎么办?他还说他有很多女朋友,他和我合适吗?我真是迷惑啊?……” 米姬一下子像个热恋的女孩子,智商和情商都清零了,她弄出这么多问题来请教还没嫁人的宛宛,宛宛也不懂,只能从自己的家教和书上的知识来劝慰她。 “米姬,从小我们家的长辈是禁止我们女孩家随意接受别人的赠品的。米姬,你现在最该考虑的是家庭和孩子,不是你的个人情感问题,外面诱惑很多,你所做的一切,都要以不伤害家庭和孩子为前提,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和你完全合适的人,很多人兜兜转转,用一生的时间去证明这个道理,在生命尾声的时候,还在抱怨为什么世界对自己如此不公,往往他们不知道,或从不听劝告,还在执着……” “其实,那些幸福的人,他们只不过,比别人早一些明白道理,而且提早就在做这些事情。真正的爱情不是双方各自付出多少,而是各自妥协了多少。不要让外面的男人成为你生命的全部,你要懂得投入越多,以后失去得越多的道理!你说得这个男人他真是贻笑大方,他在你面前用他女朋友的数量来显示他的魅力。真是大错特错了,他完全可以用他的事业和顾家好男人来展示他的优秀的。反正我不觉得他有多好……” 米姬听了宛宛的一番话,沉默了,她交代宛宛别把这事说出去。般若又柔声说到:“米姬,你自己好自慎重理智,我记得小糊祖母常在家族大会上说的一句很好的话:极品的女人男人都要善于经营自己,爱情需要经营,事业需要经营,家庭更需要一辈子精心经营的。” 听了米姬这么多的心事,宛宛觉得还是和般若,蝶飞儿在一起舒服极了,她爱她们,她们的世界里总是诗词歌赋,笔墨纸砚,琴棋书画,绣花绘草…… 还有花草园林,名山大川……这些才足以吸引她,滋养她……给她正能量,给她许许多多的灵气和欣喜…… 第二十八章 葭而的决定 回蝴蝶谷拿房契地契的路上,夜已经深了,天边还有几颗星星,车上的人都没说话。 马车在快马加鞭朝着谷里的方向奔跑着……葭而思绪万千,这次自己的少谷主落难的遭遇,让人觉得世事难料,富贵与贫穷,善良与邪恶,繁华与潦倒……只在一念之间。 葭而想起当年蝴蝶谷老谷主和婆婆,为了择儿媳人选的事慎之又慎的情景,他们一门心思都在这最重要的事上,祖训里一丁点都不能出差错。 还记的那一次,林小糊相中了葭而当自己的儿媳,她亲自又到了青莲港的李府,葭而的家乡靠海,春雨过后,乍暖还寒,太阳没心没肺挂在天上,风不大不小,但还是有点冻。 母亲素心和小糊就像俩姐妹,她们好久不见,客套寒叙一番后,小糊她细细端详了四周,这里和十几年年前没多大变化,多的是院里养眼的花花草草,还有房里书架上一排排的书籍,还有墙上小葭而不同年龄段写的毛笔字…… 三个人吃了素心特意为远道好姐妹做的可口的饭菜后,喝起了下午茶,是玫瑰花茶,还放了桔皮,香香甜甜的,还有一丁点儿酸味,很入口…… 她们聊起了家常里短,聊起了蝴蝶别苑这十几年的风风雨雨,聊起了自己的孩子们……时光飞逝,小糊素心她们俩个人不仅眼睛里还有葭而少女那股天真灵气劲,却都有了少妇身上独有的沉稳风韵。 小糊 想不到素心这辈子守着葭而天天望着守着对面的海峡的那片海,被抓去对面宝岛的李家少爷还是杳无音信,素心就这样一个人把葭而抚养成人,着实不容易…… 十几年都未见面,素心亲切热情拉着小糊的手,像个天真的小姑娘一样,问东问西,小糊像讲故事耐心娓娓讲给她们母女听…… 小糊讲起了十几年前最后一次来青莲港回蝴蝶谷后的事,她无意中遇到谷主南燕飞,俩个人由相识,相处,相爱,结婚生子的故事,期间谷主在外打拼,几起几落,变故,挫折多多,谷主重病后又康复,又重振蝴蝶别苑…… 几多生离死别,几多商海浮沉,无论贫穷富贵,无论健康疾病,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世事沧桑…… 她始终如一跟随着谷主的脚步,陪伴他,不离不弃…… 林小糊又讲起他们的孩子们的成长趣事……特意提起她的大儿子南青文,就是以后蝴蝶谷的少谷主,林小糊说到这里特意停了下来,补充说到: “我此次前来这里,谷主特意告诉我,他多么希望我们的儿子能遇到一个好姑娘,就像当年的谷主遇到我一样。深邃睿智的他希望能找到一个人品,内涵和学识都不错的孩子,能担当起我们蝴蝶谷的少谷主夫人的责任和义务的好儿媳。” 林小糊严肃说到:“我出发之前,谷主反复交代:他在外闯荡几十年,深有感悟:一个男人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是辉煌璀璨还是一事无成穷困潦倒,他背后都需要有一个愿意为他默默付出承受,陪伴他,包容他鞭策他的好女人好爱人,这个人就是他的妻子,一个好女人至少会旺三代。内涵素质好的儿媳,她一般温文尔雅,知书达礼,醇厚理性,落落大方,识大体,品性周到,自律性都很强,至少她不会很自私,她至少会做到做好三点: 第一、会兼顾照顾好赡养好,善待上一代的老人。 第二、会体恤扶助体谅呵护宽容,鞭策自己的爱人,就是有很好的物质条件,也会让他戒骄戒躁,不奢侈浪费,不让他萎靡醉生梦死,即使没有良好的物质条件,也能不离不弃他,辅助他,争取东山再起…… 第三、会自觉担当起滋养教育培育好下一代的责任……甚至可能会在精神上滋养整个家族……” “谷主说了,一个家祖辈的良好的精神面貌品性和底蕴真正需要有这样的女人,不要求她们能建功立业,只要她能贤惠做到以上三点,就很好很优秀了。建功立业本来就是男人们应该担当立世的大事,只要她们能自觉,忍辱负重,默默无闻承担各种角色:女儿,妻子,母亲,儿媳……代代传承……” 她们俩母女细细谛听,葭而听得很专注,林小糊再次引用补充了谷主求婚对她说的富有哲理深刻的一段话: “在这物欲横流,纸醉金迷,歌舞升平的时世,爱一个健康富有的人,毫不困难,但爱一个穷人,是件不容易的事,爱一个又老又病的人,更是人品和缘分的极致锤炼与考验,最不容易最宝贵的,如果过得了第二,三关,那个人就是生命中真爱你,呵护你,不离不弃,不会伤害你,珍惜你的人!” 素心很赞成林小糊夫妇的说法,她频频点头,说到:“谷主说的话不仅可以对情侣爱人恋人说,也同样适应于亲人之间,亲戚之间,朋友间,为人处世中可以辨别看出一个人的最真实最过硬的人品和最真挚的感情,每个人在这红尘路上生活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万事难料,成功失败,富贵贫穷,健康疾病,爱恨情仇,一念之间,起起落落,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 “每个人的一生变数很多,在这个很现实的社会里,如果能过得第二关,第三关的人,不管是男女,至少他或她首先是个善良的人,也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也许不能做到雪中送炭,锦上添花,但决定不会落井下石和雪上加霜的,能做到这点,人品肯定是很好的。” 今日她们俩说尽了十几年没说够的话……也许林小糊这个女人,她一生中都能读懂自己的谷主这个男人,她说出了爱人想要说出的话,做出了爱人想要做的事。 小糊阿姨的话,葭而也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主要是心与心的沟通,知音之间,夫妻之间更是这样。 心有灵犀,不光靠两个人之间的默契,更主要的是女人对男人或女人对男人内心世界的洞察。要做到先知先明,需要各自敏锐的观察和体谅,细心的体悟和适时的心灵碰撞。 “我决定来这里提亲,素心把孩子带的很好,我信任葭而肯定会是个好儿媳,能担当起我们蝴蝶谷里少夫人的重任,好好相夫教子……” 葭而和蝶飞儿快到蝴蝶谷里了,也许这次是最能验证她这一生这个儿媳的好修为的,她会挺过去,好好和婆婆商量,带着一家子老小平安渡过大难关,不管怎么样,就是立马变成一无所有的人,为了家人的齐全,她会在所不惜的,至少还有最重要的家人在,她心里并不寒冷…… 第二十九章 樱桃书信 般若虽最近因为少谷主的事,心事重重,但她还是尽量微笑,因为她不想让老祖母看到自己不开心。 般若整日呆在别苑里,她是个可以把平淡的家居生活过得很浪漫满屋的女子,她觉得浪漫让她懂得爱、理解爱、会爱。 浪漫的另一个名字叫爱。 浪漫是每个诗意女人最最温柔的情怀。 浪漫的女人是可能会是善良的情种,她因浪漫可以为她所爱的花草树木,鸟语花香,诗词歌赋,笔墨纸砚……付出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人生自是有情痴, 浪漫是女人难得的智慧。 浪漫让她们不能因过多的脂粉和柴米油盐酱醋茶,模糊了她们的眼睛,不能因狭隘的生活圈子拘谨了她们的想象。 浪漫好像是她这样的女人阅历、经验、胆魄的闺中密友。 般若的浪漫和祖母的浪漫或许不一样的等级,祖母的浪漫是女人能经得起岁月的磨砺沧桑与考验洗礼,傲立繁华,阅尽苍生,悟得人生的极致与妙处。 今日般若接到老袁伯伯的信,说娘亲三人晚上就会到家,她想到集市买些东西,晚上回来给她们吃。 她买完菜,又拐到杂粮铺,她想买些黑米和芝麻带回谷里,黑米具有滋阴补肾,健脾暖肝、补益脾胃,益气活血明目等疗效,是个好东西,黑芝麻可以润五脏、益气力、长肌肉、填脑髓,在乌发养颜方面的功效,更是有口皆碑。 般若看到早市的红色的樱桃,她突然想起她一早出门前在凤栖阁整理祖母房间时,看到一封发黄老旧的信签封面上画着几颗栩栩如生的樱桃。 她好奇偷偷打开了信,看到署名是胡一风写的。“胡一风是谁呢?”般若寻思着。 般若快速地浏览着,信里这个叫胡一风的,他真挚坦诚给年轻时的祖母讲起他小时候的故事。 信里有段话这样写着: “我在遇见小糊你之前,在我小时候,我还是个家境贫寒、父母早逝,从而变得寡言木讷的男人。有时一年之中,一整天我不说一句话……但遇见你之后,小糊是你改变了我,在你这,我很乐观活波,像个孩子,我话太多了,一直想讲我的故事给你听……” “小糊,我的母亲是个美丽诗意的女子,她和你一样宁静,很美,爱着身边的一草一木,一石一瓦,经常默默做着自己的女红,过着自己神秘幽静,平和淡雅的小日子……她最喜欢樱桃了,等今年樱桃红了,我想带你一起去看看那红得发紫的樱桃林,在绿叶的映衬下,晶莹剔透,仿佛就要融化的样子。那成片樱桃树是令人注目的一道风景,也许到时那些红透的樱桃,会让你馋涎欲滴……” “以前很多人看胡一风我总是一副优越深邃,内敛不可一世的样子,但我最了解我自己,别人的生活发生了什么,他们过去或正在经历着怎样的磨难和故事,站在自我立场的我们,可能我们并不知晓,我们所看见的只是表象而已,并不能体会他们的喜怒哀乐,也无法去真正体谅他们的酸甜苦辣,我们也就没有资格去指责评论别人的。” 般若往下看信:“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也已经经历不同的故事,或悲伤或幸福,或开心或纠结或遗憾,人生无常,要学会善待他人!也许一切过去的种种,它的结局皆在把我推到你的身边,你的一切也皆把我拉近你的身边和心边。我喜欢你,我不知道你能否接受我,但我无怨无悔,哪怕你拒绝了,我还是把你珍藏在心,我不怪你,这就是我们的缘份,可能是有缘无份的缘份……” 般若看到这,心里振动了一下,一股暖流涌动着心扉,她不懂爱情,但她想不到,祖母年轻时除了爷爷,还有别人深情追求她的,而且还是这样的大义的爱,不求占有她的爱,这也难怪,祖母本来就是一个很优秀的有魅力的女人的,可谓真如书里说的话“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了…… 般若买完菜和粗粮急匆匆就回别苑张罗家务了,她想好好准备些食材,晚上弄给娘亲妹妹吃,她们这次上蝴蝶港办事可能累了,再说谷主爹爹还在监狱里,回来大家从长计议,再作定夺,这阵子般若觉得自己一下子也长大很多,会担心,会挂念,会想事了…… 也许哪一天她们三姐妹不得不迅速成长,因为一场可怕的阴谋风暴,即将来临到祥和静谧多年的蝴蝶别苑里…… 第三十章 玉玲珑的传说 三个人回到蝴蝶谷里已经是戍时了,别苑里的饭厅里般若早已经做了满满的一桌饭菜,她,宛宛,祖母三个人都还在等她们回来,都还没动过筷子的,等葭而蝶飞儿都落座后,小糊祖母先开口了:“现在,大家赶紧吃饭,事情吃后再商议,天塌下来,人还是要先填饱肚子的,饿着怎么说事,葭而快快夹菜,蝶飞儿喝碗汤,小丫头们大家吃吧!” 葭而知道婆婆的脾气,她点点头,让孩子们也吃饭,这顿饭吃的最安静,没人讲话。 饭后,洗漱完毕后,葭而走到婆婆的书房 ,婆婆早早坐在那把老藤椅上,目光如炬,她说话了:“葭而,你把结果说说。” “母亲大人,这次可能凶多吉少,但我和那个陷害谷主的梅无森已经谈妥了条件,这个无赖他祖籍也是蝴蝶谷人……对方不仅处心积虑,设计私吞了谷主在蝴蝶港辛苦经营的厂业工程,他还开了个苛刻条件,就是要我们交出蝴蝶别苑的房契,地契,才答应帮着洗脱少谷主的罪名……” “看来我这么多年担心的事终于来了,风平浪静的日子终究过去了,也许他们冲的就是蝴蝶别苑来的,冲着传说中的“玉玲珑”来的,也许世人还是被利欲蒙蔽了双眼,还是为了那块绝迹“光明蝶”的玉标本而来啊!” “这么多年过去了,世人还是想占据蝴蝶别苑,他们都相信只有这块宝地才能滋养光明蝶玉标本“玉玲珑”,让它有灵气,可以威震天下的传说……却不知守护光明蝶标本的人才是最重要的,而且必是女子,此人必须天资聪颖纯惠,有良好遗传基因,心地善良,内涵高深,身怀绝技,历经磨难,物欲不浓,乐观阳光,心性温厚恭良,只有这样的女子才可以佩戴此物 ,让此物发挥最大灵气,若不是这样,反而此物灵性全无,还会带来血光之灾……” 林小糊顿了顿,接着说道:“葭而,你还记得蝶飞儿生日那日的情景吗?蝶飞儿可能是和它最有因缘的人啊……” “母亲大人,我记得,别苑这几年很安宁祥和,也许是因为蝶飞儿给玉标本的滋养,让它灵气大长,但蝶飞儿目前的秉性修为可能还没有达到最合适的造诣,这个故事我都还没具体讲给孩子们听……江湖里都以为光明蝶标本“玉玲珑”是蝴蝶谷蝴蝶别苑的传闻,也不知虚实的,更不会知道必须有护蝶者的滋养,梅无森处心积虑设计陷害谷主,野心勃勃,目的可能就如母亲所说的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在于传说里的玉标本,母亲大人,那接下来怎么办?” “看来为了保住青文这孩子,为娘我还是会答应这个无赖的条件的……” “以后我们住哪……”葭而问到,“葭而我们派老袁去交出房契地契,等老袁救出接回青文后,我们一家老小搬到谷峰我师父生前住过的紫苏园,那里虽小,但也五脏俱全的,还有梅无森,他都没见过我们这几个丫头,也很好的,这样对她们更安全,一旦他搬进去别苑后,肯定会细细在府里寻找玉标本,他可能只知道玉标本离不开蝴蝶别苑这块宝地,以为离开了,就和普通玉没什么差别,所以他才会想要霸占我们的别苑,他可能不懂得那光明蝶标本,只有遇到合适的护蝶女子在旁滋养后,此玉就可以离开别苑这块宝地的,而且灵气大增……” “葭而,你看,我早已经让域外神秘上乘的玉匠,打造了几只高度仿造的玉蝶饰品,和真的很难辨别,真的要放在蝶飞儿那,据说只有在一年中秋月圆之夜的子时,也是月上华天时,在别苑的蝶园里,刚好有月色滋养,玉玲珑它若是刚好戴在最合适的护蝶人女子头上,据说会发出最美的荧光,灵气逼人,滋养一方,这也是传说,我也未曾见识过,宛宛,般若,你,我,晓芙,我都给每个人准备了一只高仿玉蝶,以备后患,玉玲珑我想让蝶飞儿带着,她现在只是有缘人,戴着也无妨,纯粹是饰品,玉蝶也不会有灵气的,因为她的心性目前还非最合适的护蝶者,也许哪天就真的时机成熟了,她真是最合适的人选,要看这孩子的造化了,还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行的……还有一只高仿的玉蝶准备到时离开别苑时,放在我的书房里,到时梅无森肯定会找到,狡猾的他可能会以为我是不敢带走玉玲珑,怕它离开别苑这块宝地,失去了灵气,他到时会把假的当真的收藏的……” 葭而频频点头,想不到婆婆大人用心良苦啊! 第三十一章 故乡的金针树 老袁带着蝴蝶别苑的房契地契急匆匆赶回蝴蝶港,到达欧阳夫妇家里,他把东西给了欧阳夫妇。 欧阳夫妇安顿好老袁后,就传信给梅无森,三天后一手交人,一手交货。梅无森高兴的,马上召集几个混混一起到酒楼大喝。他自己这么多年处心积虑做的事终于如愿以偿了,他现在有蝴蝶港的厂业,又有蝴蝶别苑的一切,可以光宗耀祖了。 他回到蝴蝶谷里,要让世人都知道当年穷困潦倒的自己终于也成了那里的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不管自己的手段多么不堪,毕竟也是南青文他的家人心甘情愿给的,他不偷不抢,想到这,他心里一点愧疚感都没有,找了几个混混一起到酒楼喝个痛快。 大家喝的酒酣迷离时,旁边的一个男人巴结道:“梅老板,现在你是个大红人了,你飞黄腾达了,有钱有势,吃香喝辣的,要钱要女人都有了……以后兄弟们跟着你,你……可别忘了我们这帮弟兄啊……” “我怎么会忘了大家呢,只要有我梅某人……的一碗饭,少不了……大家一碗汤,喝……酒,今天大家尽兴喝,一醉方休……”梅无森喝得麻麻的,开始说话断断续续了。 “再过几天我就回老家,把家人带进蝴蝶别苑,到时大家再一起去热闹……热闹……” “好,来,干杯,猜拳喝酒……”一片喧闹声把整个酒楼都搅了,梅无森喝的烂醉…… 三天后,欧阳大哥接回了少谷主,就让老袁把东西送去给梅无森了。梅无森借过后,那张狰狞的脸露出了几分愉悦的微笑…… 羽茉赶快给谷主找衣服换掉,洗漱过后,她给他们做了几个小菜,热了一壶酒,欧阳和谷主边喝边说,谷主猛喝了一大杯,说道:“想不到我这一生的心血都栽在这个小人手里,连自己的别苑都易主了,连累一家大小和我吃苦受累了,咳咳,咳……”边说边咳嗽得很厉害,欧阳赶快拍下他的背部,好久才缓过气来。 欧阳夫妇一直安慰他,谷主他自己觉得这段在监狱里的日子,由于自己一时气火攻心,郁闷在心,身体大不如以前了,他觉得他要先回蝴蝶谷去,和家里聚下,商讨以后的住处。 欧阳夫妇也同意了,希望他等一两天后,身体好些再回谷,这样方可放心。 深秋季节,秋风萧瑟,两天后,南青文就出发了,一天的颠簸,到了傍晚就到了蝴蝶谷里,谷内四周的树被砍了很多,连自己小时候栽种的金针树也不见了,几十年了,每次他回到故乡,都会看看周围的金针树,那美丽金黄的金针花绽放枝头,调皮吐着两根长长橙黄的花蕊,好看极了,这是他的故乡情结吧! 今日回来,看着它们只剩光秃秃的树桩,他不禁眼眶一热,泪光闪烁在眼里,心里难受极了! 不远处,宛宛,蝶飞儿一路跑过来,“爹爹,爹爹……” 她们的呼唤声如此亲切,南青文张开双臂把俩个女儿揽在怀里…… 一家人吃完 晚饭后,南青文来到娘亲的书房里,跪了下来:“娘亲大人,孩儿一世清明,一时糊涂,给坏人设计了,我不争气,给您老人家牵挂了,给家人带来痛苦……” 小糊赶紧扶起儿子:“儿啊!今生为娘我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子孙后代平安健康,和和睦睦,相亲相爱,为人做事有担当,明白事理,我就心满意足了,俗话说“花无百日红”,家里有难,只要我们万众一心,拧成一股绳,克服一切,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娘觉得你这次回来,身体不是很好,你要好好休息,明日我们整理完毕就搬到谷峰上的紫苏园…你看可否………” “娘亲,故乡的金针树怎么被砍了?” “前天是那个无赖梅无森派人来砍掉的,说现在这里的一切都是他的地盘,他要重新布置,听说要把这里改为“梅园”了……… 两母子谈了很久,很多,也许明日迎接他们的又是另外一个天地了…… 第三十二章 紫苏园里 虽是秋天,谷峰上依然鸟语花香,一派生机勃勃,当南青文一家老小在紫苏园住下来,这里平添了几分诗情画意。蝶飞儿,宛宛,般若都是善于布置房间的女孩子,这几日经过她们的巧手一装点,几间厢房,小饭厅,厨房,书房,小客厅,后花园都有模有样了…… 虽然是老式的院子,但还是十分雅趣的……因为她们心里想着:只要一家人平安幸福在一起,就是住进茅草屋或山洞,她们都是能收获满满的简单的幸福的…… 况且能和少谷主爹爹呆着,从她们长大以来,谷主爹爹都在外拼搏,很少能和他生活在一起,现在虽说蝴蝶别苑落入坏人之手,不能再享受很丰盛的物质生活,但她们都觉得心里更踏实了,更觉得家人的陪伴的难能可贵。 午后用餐后回到自己的卧室,蝶飞儿几个女孩在说说心里话。 “现在我们一家都在紫苏园住下来了,父母祖母都老了,该是我们三个学会些才艺和谋生手段的时候了,祖母年纪大了,少谷主爹爹这次受了重创,身体大不如以前了,我们三个必须挺起这个家族,我想去找夏茉莉老婆婆学些东西,她已经二十年不收徒弟了,听说她年轻很厉害!我想去试试看,事成后,不管用什么方法,因为我们从小都在别苑长大,几乎与世隔绝,认识我们三的人很少,梅无森一家根本不认识我们几个,我想混进去梅园……以后我再找机会要回我们的别苑和厂业,了却谷主爹爹和祖母的心病……不管多难多久,我都会去做……” 蝶飞儿深思熟虑慢慢说道。 “蝶飞儿说的好,我们都会支持你,一起努力,找回我们的蝴蝶别苑,我女红做得不错,舞蹈也不错,我想去外婆生前住的青莲港开家嫁衣坊,并去酒楼当舞娘,以后说不定我可以帮蝶飞儿……”宛宛接过话茬答道。 “你们都去了,三个人里,我最会做菜做饭,懂些养生之道,我只能留下来照顾家里三个老人了,别无选择。这样你们走了,也才放心!” 般若很懂事,喃喃细语。 “太好了,般若,你能这样想,我和宛宛就放心了,我们谢谢你……” 三个丫头把手放在一起握得紧紧的…… 三个丫头决定第二天把这些打算说给老人们听,想不到他们竟然答应了。 第二日,她们几个一说事,小糊祖母和谷主都点点头,觉得孩子总算长大了,有这样的想法让他们很欣慰。这二十载对她们三个的培育没白费,她们三个颇有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的秉性,生在这样的家族,她们受到的文化熏陶也正是家族的象征,不管从小给她们请的家庭教师,还是家中藏书都是蝴蝶谷里百里挑一。 况且贤惠聪明乐观的葭而是她们的好母亲,也是她们三个的第一任好老师。 其次是南家这样的豪门望族太注重家风家教,因此她们三个从小就受到比较严格的行为约束和礼教规范。 不管以后怎么样,她们长大成人了,都会成为贤妻良母,娘家族的骄傲,学识涵养自是非同一般。 南青文想:三个丫头里,宛宛和蝶飞儿颇为大家风范些,比较适合外面的世界。般若虽饱读诗书,但她自幼爱读的书往往是大众读物,书目有限,知识的广度和涵养的厚度是比较不能与宛宛和蝶飞相比拟的。所以她更适合居家的。让她呆在紫苏园和父母在一起,也是不错的选择。 林小糊决定等宛宛和蝶飞儿的去处安定后,她想自己一人准备去妙心庵和静缘师父住段时间,静缘也就是晓芙出家后的法号了。 紫苏园就剩般若和谷主爹爹和葭而娘亲了,般若决定好好把谷主爹爹的身体调养好。 老夫人小糊一想起妙心庵,想起小蝉,晓芙这对母女的曲折故事……她长长叹了一口气,世事难料,造化弄人,几十年前孤鹤回雪来府里提亲的情景历历在目…… 第三十三章 水晶宴 那日,阳光明媚,微风徐徐,谷里静谧一片。孤鹤回雪第二次来到蝴蝶谷,来找林小糊提亲,想让林小糊答应把仙晓芙许配给他。 他在客厅里里落座,林小糊给他泡了杯乌龙茶。还准备几样点心。 “林长辈,我这次专程来提亲,希望您答应我和晓芙的婚事,路途遥远,我父母就没来了,两个长辈希望我传达他们对您的问候,并转达他们的话,一定会把晓芙当自己的女儿一样疼爱的!我一定会照顾晓芙一辈子的……” 晓芙也进来大厅了,她脸颊微红,笑容可掬。 “反正只要你们真心相爱,能互相理解互相关心走一辈子,我怎么会不答应的。好,那你就择日来迎娶吧!” 想不到林小糊长辈如此爽快答应,孤鹤回雪向她深深鞠了一恭,抱拳说到:“谢谢林阿姨,我一定会不辜负晓芙的……” 孤鹤回雪办完事,连日赶回天一阁,到了府里。见了自己的父母。 这里高楼挺立,他的家就是个大户人家。一排排的桉树挺拔站立,两只大石狮子威武蹲在大门两边,走进去,就是一条曲径通幽的长廊,好漂亮的中式房子,假山,水池,竹子……意境高雅! 听到儿子回来后,父母已经早在大厅侯着,见了父母,孤鹤回雪把此行过程都讲了,两位老人一听十分高兴,赶紧安排老管家去择日…… 不到几个时辰就把迎亲的日子定在三天之后。 两家人都开始忙忙碌碌准备成亲的事项了。 蝴蝶谷里,小糊正连夜给晓芙制作一套红嫁衣,她细细缝制…… 只见她呆在凤栖阁里,自己很麻利的点起四八个红灯笼,又马上进内房换上一套家居蓝白晨镂衣,踩上浅黄的绣花鞋,俨然一副乖巧绣娘样子,屋内通明一片,喜气一片,屋里挂着已经成套的新娘红绣衣,红底绫罗上精致镶绣着栩栩如生的牡丹和凤凰图案,橱柜上还摆设着新嫁娘的各式各样的饰品,蜜腊,翡翠玉器,珍珠…… 还有五颜六色的各式丝绸手帕和形态不一的布扇,酥香无比,美丽极了……这些红色的衣物和精致的饰品在黄色的光晕显得更加喜气洋洋,夺目华丽…… 时辰过了,她已经没了睡意,她拿起案几上的针线,继续做起女红来,边拿针穿线时……正思量,她不觉叫了一声,针刺破了自己的手指,小血珠一下子就渗出来了,最近老心神不宁,莫非要出什么事? 楼上,灯火阑珊,穿着一袭素雅碎花石榴花围长裙的晓芙,她走来,站在一旁,她专注看着小姨做着女红,小姨太专注贤惠了,她眼神清澈如孩童,静谧凝神,左手里的红嫁衣上的凤凰花瓣,尤为醒目好看,就像活灵活现的火凤凰一般。 鸟儿栩栩如生,她右手提着绣花针飞快在红丝锦上穿梭着,五彩丝线随着针眼来回各安其位,花落锦上,密密麻麻,游丝自如,交差如织,红底绿花镀金丝,惊艳无比。这一刻,她觉得小糊就像她亲娘…… 一盏茶的功夫,看小糊阿姨还是没停下手里的绣活儿,晓芙她摆弄下摆在窗栏外的一株小兰花,一朵,两朵,三朵,花蕊丁丁,馨香淡淡……白翠相应,十分水灵。 “晓芙,你妈这些年杳无音信,我把你视为自己的亲生女儿,金钱,权利……我希望你能嫁给幸福……” 次日早上恰是晓芙的生日,林小糊利索换上她自缝做的美丽的薄荷白纱舞裙,穿上桃红绣花鞋,细细梳妆下,她收敛自己的眼神,冷艳中带点妩媚,简直判若两人,她蒙上白色雪纺半透明的面纱,戴上紫色斗笠,她飞跃上小黑马,朝着街上奔跑,飞奔而去,想去娘家找回自己妹妹小蝉的一件蝴蝶玉镯,顺路买些菜…… 晚上蝴蝶别苑里的厨房里点着橙色的灯笼,明亮耀眼,很是热闹,小糊回来了。 她正在忙着自己亲手给晓芙准备生日宴餐,她挑选了好多她喜欢的食材,晓芙这孩子从小孤苦伶仃,小糊她每年为了做好这顿生日宴,她就会从去年的夏天就特意把一些夏季时节的食材冰镇在府里的冰窖里,有些食材就风干储存下来…… 可难为她这个当阿姨的心了!她已经做好了几道菜了:第一道“雪玉红盏”:以雪莲,藕丝,草菇,鸡脯为丸,配以殷红牡丹花为盏。 第二道“雪莲红裳”:圣女果切丝片,加以配洋柑橘汁,铺红雪莲。 第三道“凤凰涅槃”:取整整六月大土鸡,以干贝,贡菊,桂皮为香料,腹中塞以茄子,草菇,花生米,角豆,,莲子吸汁,外加三尾菜心配色。 第四道是碧藕莲子粥。还有春香荷叶绿豆糕,水晶蜜莲子,莲藕彩色圆球汤,百合红枣薏米杏仁露,白玉面线红蛋…… 最后准备的是从冰窖拿出雪藏很久的一瓶瓶小佳酿,这些小瓶的佳酿用蓝白瓷器盛放着,是晓芙和她收集山上不同季节开放的花瓣儿,雨后的桃花,雨后的梨花,雨后的山茶花,雨后的玫瑰,牡丹……用雪和蜜胶合,发酵,深藏地里好几年,再放近冰窖里! 当起厨娘的小糊,忙上忙下,不觉得累,反而看着自己张罗的这一桌特别的生日宴席,心里甜丝丝的,就给它取名叫“水晶宴”吧,待会晚上晓芙准高兴,毕竟后天她就要离开谷里,出嫁了。 小糊她摸摸自己兜里的玉镯……想着想着,她俊雅的白玉脸上的那一双眸更是顾盼生辉,美丽慈祥极了! 第三十四章 同母异父 三日过后,天一阁迎亲的队伍风尘仆仆红红火火到达了蝴蝶谷,只见仙晓芙莲步轻移,头披红盖头的她,随着天一阁的媒人的牵引,她一步一步的越过别苑的门栏,红裙摇曳于风中,林小糊给她做的嫁衣美丽极了,袖边绣着的金色花纹更是极其精美。 尤其是她那玉手上戴着那只母亲留下的蝴蝶玉镯,更显的活色生香。 仙晓芙的心慢慢安静下来,披着红盖头的她婀娜地走着,绣着金蝶的红色绣花鞋走得格外缓慢,每一步都恰到好处,她的莲步,姿态优雅,仿若步步生莲。也许她实在是离不开蝴蝶谷…… 一大早上了马车,队伍热热闹闹……风尘仆仆终于到达天一阁。 鞭炮声此起彼伏,府上喜气洋洋,都是红色的海洋。 一对新人像一对壁人一样站在大厅里, 马上要拜堂了。 “一拜天地——” 媒人高扬的声音拉回了他们俩激动的心绪,俩人第一拜对着天地,第二拜正对着坐在高堂位置的父母。 “二拜高堂——” 晓芙轻盈的一个转身,和身边的孤鹤回雪一起对着父母一拜。 “夫妻对拜——” 晓芙隔着红纱,垂了眸,朝与自己面前的孤鹤回雪盈盈一拜。孤鹤回雪看着面前这位自己朝思暮想的新娘子,心里乐开了花。 “ 新娘新郎入酒席——” 天一阁这里规矩,三拜后新娘新郎必须在宾客面前掀盖头,并和父母入酒席。 孤鹤回雪拿过喜秤,轻轻一掀—— 大厅里的所有人不由得呼吸一窒。 仙晓芙今日眉目如画,明艳动人,面若鹅蛋,眉眼间顾盼生辉,红衣红裙衬的那张脸肤白如玉。此时此刻,她典雅的面上略施薄粉,樱唇不点而红,远山黛眉秀秀气气的,长发挽起,佩戴着凤冠金饰,那凤冠上镶嵌的鸡蛋大小的珍珠闪着温润的光芒。 当她举起第一杯酒要敬公婆时,“啊!天啊,怎么会这样?我造的是什么孽啊!……”孤鹤回雪的母亲疯一样的尖叫着,她一把拉起晓芙手上戴着的玉镯:“这……这是谁给你的……” “是我阿姨林小糊给我的,她说是我母亲留给我的……”晓芙吓了一跳,眼睛瞪得圆圆,嘴巴张着…… “管家,呆会……让宾客吃完酒……席后,新……人……不能进……洞房……”孤鹤回雪的母亲支支吾吾,断断续续好不容易下了一声大令。 孤鹤回雪和晓芙都呆住了。他们坐在那里,像两尊石灰雕塑。他们都知道这其中的不妙了,还是得等客人散去再能询问事情的缘由。 老夫人小糊每次回忆起晓芙婚礼的这个场面时,她心里特揪心,晓芙孩子受委屈了,都是父母造的孽啊! 原来当年小蝉和金人凤生下双胞胎姐妹冰灵儿和晓芙后,金人凤撒腿离世…… 后来晓芙送到蝴蝶谷由她抚养,小蝉带着晓玲隐姓埋名,最后嫁给天一阁的一户大户人家,夫妻恩爱,受人艳羡,生下了孤鹤回雪,小蝉和蝴蝶谷二十年都断了音信,孤鹤回雪无意中遇上来天一阁的晓芙,爱上晓芙……婚礼上小蝉一看到自己的玉镯,方才认出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原来晓芙和孤鹤回雪是同母异父的姐弟。 等酒席散后,小蝉说出了事情来龙去脉,孤鹤回雪大喊三声:“老天爷啊,这是造什么孽,为什么?为什么对我们这么残忍?” 吓呆了的晓芙跪倒在地,泪眼汪汪,叫了声“娘”,就箭一般跑出大厅,骑上马,一哭一路狂奔回别苑,哭了整整一天,第二日就到谷峰腰的妙心庵出家了。造化弄人,这苦命的孩子啊!每次她想到这曲折离奇的心酸经历,小糊的心寒透了…… 第三十五章 往事如风 傍晚后,暴雨骤下,紫苏园院外的树影斑驳,光线跳跃,一身绿裙的林小糊她仿佛坠入森林的精灵。 年迈的她满头银发,但气质优雅,浑然天成。岁月流逝,她的双眸不再明亮,皮肤不再顺滑柔嫩,身形也不再挺拔。 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绿 衫灰裙,搭配一双碎花绣花鞋,她依旧很精致。她是一位敢于给生活做减法的女人,虽然高龄的她一生拥有了很好的一切,她不依靠炫目的外表和显摆,赢得称赞,而是温和聪明地默默散发着她的光彩,这点才是她真正让谷里谷外的人着迷的。 她很满意自己的儿媳葭而,葭而是个淡泊、素雅、聪慧、婉转的女人。她总是顺其自然,绝不刻意矫揉造作,却在她的自信和乐观里又给自己和孩子们无穷的力量。家里这三个丫头的懂事有她的一份功劳。 也许如古书常说的:“上苍不会让所有幸福都集中到某个人身上,得到爱情未必拥有金钱;拥有金钱未必得到快乐;得到快乐未必拥有健康;拥有健康未必一切都会如愿以偿。女人要保持知足常乐的心态,才是淬炼心智、净化心灵的最佳途径。”林小糊这辈子始终记得这些话。 她从回忆晓芙和孤鹤回雪的事里,又回忆起她自己年轻时的事,她和南燕飞婚后的日子里,她总是尽量和南燕飞他的优点相处的,她深深懂得:自己心里有什么,她看到的就是什么。 或许善于和同一屋檐下的男人的优点相处的女人,必然心胸广阔;她觉得男女相处绝对不能老是揪着另一半的缺点过日子,这样对双方都不好,心里会慢慢阴暗的。 从小林小糊都教育孩子们要学会和家人,友人的优点相处,这会让人与人之间萦绕着美好的香气。 回首这一生,她林小糊的一生,都活在自己的气质里,她虽然看起来很温婉柔弱,富有古典女子的文静气质,但其实她的内心也住着一个叛逆的灵魂,过于渴望得到精神世界的释放与救赎。但她还是把日子过得有趣自信极了。她希望府里的三个丫头都能这样,尤其是蝶飞儿。 蝶飞儿是她最疼爱的孙女,个性和小糊很像,这个孩子天性童真有趣机灵,记得有一年的小满时节,酸酸甜甜的杨梅熟了,蝶飞儿她买了些杨梅,把它们冰起来,她觉得可以做杨梅冰棍或杨梅酒。 “祖母,我认为夏天湿答答地热,如果我们没食欲,我想炸些辣椒油,等傍晚暑气下去了,给你们拌米粉,拌凉面吃。这样可好……蝶飞儿吱吱喳喳说着,她是个聪明有趣的好孩子…… 蝶飞儿做好晚饭后,她还会到小糊祖母的书房,打开书籍,重复抄下小糊祖母经常抄的一段小楷:“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吾无间然矣。”丫头还会背诵起来,经常念叨着…… 记得有一次,她还问祖母,蝶飞儿说她突然想到那句俗话说:男女同住一室,是难有美人的。她觉得要改改,男女同室,美人还是会有的,最能抵挡岁月和人间烟火侵袭的是还是也只能是诗词美人的。就像是祖母大人,就是一个诗词美人,以后我也想成为一个岁月不败的诗词美人……祖母你说我以后可以做到吗?” “做一个诗词美人,只要努力学习就可以做到,但一个女人要历尽生活的各种历练,依然保持随喜的生活态度,要有深厚的内涵和学识,修炼成隐忍宽容的性格,这样的女人经历了岁月的甄别和淘洗,沉淀下来就会是真正的美人。”林小糊认真答着她的问话。 林小糊很喜欢蝶飞儿的天性,也许在她身上也可以看到自己儿子南青文的影子。 当然林小糊好不容易生下她的孩子时,这个孩子就是南青文,后来长大成人娶了大他几岁的葭而。 想不到小糊生产他时,那一天是小阳春,农历是十月,小家伙要出生时,把林小糊折腾了两天,难产了,林小糊产后大出血,谷里的老人说大难后必有后福。想不到还真是应验了,南青文后来长大成人后,很有担当,算是个很有魄力豪气冲天的男子汉,顶天立地,他后来和青莲港的葭而结为夫妇后,千辛万苦,历尽沧桑,相互扶持,养儿育女,一起建立了他们的蝴蝶别苑,又生下了蝶飞儿,宛宛,般若三个丫头,他们夫妇在这一带赫赫有名,传为佳话。 虽然现在南青文事业受挫,别苑落入坏人手里,举家落难住在紫苏园……他始终是她这个娘亲眼里最出色的孩子。 回首过去的林林总总,有欣喜有心酸…… 在紫苏园的这段日子里,她每日都不忘到孙女为她布置的小书斋里独处两个时辰的。 人老了,也爱清静了,也容易回忆过去了…… 每次回首往事,几十载的岁月,在一个女人的身上,这是一段至为漫长且又白马过隙的时光。 这一生,为人妇为人母为人祖母的林小糊身上有着渔乡女子的温柔婉约,却又蕴藏着冰山女子的傲骨。她的婉约和傲骨,在她的身上完美地融为一体。从小长辈给予她最大的成长空间,也为她以身作则,教会她什么是“正直善良”;贤惠的娘亲,则以传统女性的柔软,教会她什么是“隐忍包容”。这些美好的东西她都尽快希望教给孩子们……因为过几天,等宛宛和蝶飞儿安顿好后,她就准备去妙心庵静养,也算是陪陪静缘师父吧!一来也让葭而和南青文俩老口子好好在一起,毕竟都不容易啊…… 第三十六章 离别前夜 时至八月的初秋,绿肥红瘦的时节将过,紫苏园外内的一场花事已经接近尾声,只有零星的一些小野花,还在展露着它们的最后的笑颜。 晚上,蝶飞儿缠着祖母,希望祖母给她讲讲,那封有关樱桃画样书信主人的故事。 孩子明日就要动身出发去白玉斋了,开始要历事了,林小糊觉得也是时候告诉她了。 林小糊讲到:“祖母年轻时,和白玉斋的夏茉莉老婆婆是一对知己,夏茉莉的名字其实叫玉生烟,她有个琉璃坊,她聪明美丽,才华横溢,世人皆知……后来我们遇见了胡一风……想不到胡一风喜欢上了我……我拒绝了胡一风……后来发生几件事……今生玉生烟她决定不嫁,她出身高贵,阅历丰富…望族名阀……” “她也成了这一带的瞩目的一代佳人……她终究清高低调,也知道世态炎凉,她本来就出身豪门,她却再不想嫁入豪门……后来她解散琉璃坊,听说胡一风经常去找她……她还是拒绝了她,她化名为夏茉莉,在海域这一带找了块地,建立了白玉斋,与世无争……” “说起我最后一次见到胡一风,是在我生下你爹的一年后,那日,胡一风来到蝴蝶谷,得知我在一年前就嫁给你爷爷南燕飞了.听到林府的回话后,他心情落寞爬上这里山腰遥望,他好像丟了最宝贝的东西一样,心里不好受,六神无主,他遥望远处,这里最惹人瞩目的就是山下林府附近那一丛丛青翠的绿意,还有那长长的柳丝,在暖暖的风中翩跹起舞。 “远处辽阔浩渺的海面上,碧浪千顷,近处柳丝垂在地面上,长长的绿影,倒影在林府附近的小径里。他想起唐朝李白的诗句:“……美人如花隔云端!上有青冥之长天,下有渌水之波澜。天长路远魂飞苦,……长相思,摧心肝……” 他一路打听来到南府,这里好有年的喜气的韵味,到处是是无处不在的大红色。一抹抹的红,好像是府里办喜事的红火喜庆。这里红灯笼,红衣裳,红窗花,红爆竹…… 胡一风的娘亲也是最爱红色的女人,她觉得红色是人间最有温度的色彩,今日的南府一抹抹的红色让整个府里呈现出无处不在的喜悦祥和。 原来林小糊的孩子刚满周岁,府里一片喜庆。胡一风傻了,想不到林小糊已经当娘了。 胡一风他来到大厅里,林小糊穿着绯红色的长纱裙,她今日既有古典风韵又气场全开,红色衬托出了她的红唇雪肤和明艳妩媚,红色把林小糊成熟贤惠的美极致的凸现出来…… 也许当年在素食大赛中,只因胡一风在人群中多看了林小糊一眼,这几年来他就再也没能忘掉她的容颜。”当时他就是一眼迷上了她的气质,当时会场上她那独特的书香气质比别的女人的所谓的“漂亮”显眼耐看多了。 林小糊笑盈盈的点点头,给他道了茶,他们都没说话,只是静静喝茶,林小糊就是那种不因富贵平添奢华,也不因贫寒徒增寂寞的女人的。她很平和,她正在用她缤纷的眼光一面看这个世界,一面以平和心态对待她的人生。 她知道眼前的胡一风只会成她后半辈子的兄长的,不可能再有什么瓜葛的。以前的他们什么都没有开始过,就结束了,一切的一切已经尘埃落定。 也许那日暴风雨的黑水崖的他们最后的一次见面,到林小糊的掩面痛哭离开的过去正如李煜写的: “一片芳心千万绪,人间没有安排处。-” 胡一风终于开口了,“小糊,等你孩子大了,让他来黑水寨,让我当孩子的师父吧!” “也可以的,让孩子叫你舅舅也行的,但到时和燕飞商量一下,再听听孩子的意思……” 后来他伤心欲绝回去了,以后我就没见找他了,再后来听说他经常去琉璃坊……后来又听说他自己在哪里盖了个小筑…… “我们三个人的故事过程就是这样……以后你去白玉斋住下来,或许等老婆婆信任你,夏茉莉婆婆就会告诉你的,祖母写了封书信,她看了后,会收下你,但可能对你会很严格,和你以前去做客就不一样了,她是个严谨的厉害人,能在她身边学点东西,是你的福气,就看你的造化……” “这只玉蝶你也随身携带着,好好保管,你娘,我,宛宛,般若都有一只,虽然别苑不在我们手里,但我们永远都是蝴蝶别苑的主人,这玉蝶就是我们的标志,时刻提醒我们才是蝴蝶别苑真正的主人,见它如见亲人……我们女人这一生的路,深一脚,浅一脚,悲伤在路上,希望也在路上;疲惫在路上,欢喜也在路上。没有谁的一生,阳光朗月永相随;没有谁的一生,欢声笑语永相伴,总有一些困难,一些痛苦,需要我们去经受,去担当,这样才会成长修剪自己的……” 祖母的话像磁铁烙在蝶飞儿的头脑里…… 林小糊把这只栩栩如生的玉蝶郑重放在蝶飞儿的掌心里,祖母足足讲了俩个小时,蝶飞儿眼睛都亮了,原来祖母和夏茉莉老婆婆和胡一风都是有故事的人…… 夜深了,她紧紧握着这只玉蝶,离开了书房,她抬头望着天上的月色,凉凉的,很美,这是她在紫苏园的最后一夜,明日对她来说,将会是人生的另一个开始,另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第三十七章 仪丽轩 谷里一夜的暴雨,第二天早上,风和日丽,秋高气爽,蝶飞儿和宛宛兵分两路,宛宛往青莲港赶路,蝶飞儿骑着自己的小棕马驹往白玉斋一路奔去…… 不到晌午就到了白玉斋。白玉斋还是她上次来的模样,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 进入大厅,穿着宝蓝色纱裙的夏茉莉老婆婆端庄坐着那里,微笑着看着她,蝶飞儿赶紧作揖叩拜道:“府里有难,祖母让我暂且来投靠您,在您身旁学些才艺,望婆婆严加管教才是……”说完,把祖母的信双手供上,夏茉莉老婆婆借过书信…… 她点点头,“丫头,跟着我,不怕苦,你就留下吧!一年后也许你就是另外一番姿态了,也好,到时也不辜负你祖母对我的信任……” 夏茉莉老婆婆带着蝶飞儿来到西院,以前蝶飞儿没进去过,只见写着“仪丽轩”,这里种着几棵竹子,还有芭蕉树,小池塘,上面漂浮着几朵睡莲,雅致极了……底下还有成群的红鱼,正互相嬉戏…… 紫红色的门,白纱格子窗……蝶飞儿看着……心里舒服极了。蝶飞儿心想:也许夏茉莉老婆婆在自己人生的繁华尽处,她寻一无人山谷,建这个白玉斋,铺一青石小路,晨钟暮鼓,为的就是一种安之若素 吧。 夏茉莉婆婆说道:“第一个月,你就住在这里,在这里认真学习仪态和礼仪……走,坐,站,蹲……你应该读过《红楼梦》吧?说出你的感触,让我听听!” 突然她话锋一转,蝶飞儿还记得小糊祖母说过她对红楼梦的理解的话:“书上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夏茉莉老婆婆点点头接着说:“说的好,读书就像泡茶,同样一泡茶,在不同的天气,不同季节,泡出来的味道,都不复相同。雨中隔帘品茗让人悠然静心,午后阳光下喝茶则有一种慵懒的闲逸。还有雪中煮茗,菊下斗茶,更是清雅怡人,颇得闲趣。红楼亦是如此,若我们用浮躁心读之,其间则是万象纷纭,错综复杂。如果我们用淡然心读之,其间则是山明水秀,一清二白。” 听着听着,蝶飞儿觉得祖母说得太对了,年轻的夏茉莉肯定是一代才女佳人,绝对名副其实的,真是厉害!” “明日开始吧!呆会你把行李搬进这里,自己先整理内务,你带来的衣服就不要穿了,我这里准备好了,都放在屋里,我按颜色排好,有十二个颜色,每排十二套,饰品和鞋子,你自己搭配,这个月,你都穿紫色的那一排,学着自己把自己收拾得端庄大方…” “晚饭我们一起吃,一个月我教你一个主题,一年后,如果天资不笨的话…,你就脱胎换骨了……再说小糊早把你培育得不错的,我再打磨下,你应该更好的……换好衣服,晚饭时到大厅一起用饭……”说完,夏婆婆走了! 蝶飞儿进屋了,她看着这素雅的屋子,白纱窗,还挂着香槟金的透明落地珠帘,阳光洒进来,暖暖的,很美,中间的红木制小圆桌十分精致,铺着景泰蓝的桌布,几个白瓷杯,一个蓝色水壶,还有几片柠檬。 墙上挂着一幅美女图,一看肯定是年轻时的玉生烟,只见画里的她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颈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兮,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优雅素美,仪态万千。她真是个美人胚子! 第三十八章 一见如故 蝶飞儿一进入白玉斋的大厅,眼前的一切让蝶飞惊呆了…… 屋里除了夏婆婆,还有一个男人,他背对着门,但他的背影蝶飞儿记得太清晰了,他是只见过一面的楚云天,他怎么会在这里?他和夏婆婆是什么关系?她早以为那望仙亭匆匆一见一别,这辈子她不可能再遇见他了!想不到在僻静偏远的这里,他就端坐在眼前,和夏婆婆正谈笑风生…… 带着满腹疑问的蝶飞儿坐在夏婆婆的身边。她微笑着注视了他一眼,儒雅的他抬头看着他,笑着点点头……就像第一次会面一样……他装作不认识她…… “小蝶,我来介绍下,这位客人是我的远方亲戚楚云天,他算是晚辈,他每年都会安排两次来白玉斋这里,探望我这个老婆子,一般会住些日子,但因为他诗词歌赋造诣极深,这次你正巧来这里学艺,我想让他顺便指点你一二,也算机缘巧合,你好好向楚云天楚公子学习!” “小蝶在此谢过楚公子了,以后请多赐教!” 蝶飞儿立即起身作揖,落落大方! “蝶姑娘,客气多礼了,彼此彼此学习而已,一看姑娘本身花容月貌,禀赋冰雪聪明……”楚云天爽朗大笑……听着他的笑声,注视着他的眼睛,但涉世未深蝶飞儿却好像一下子读懂了他的眼神,这个男人是个自我世界及其丰富的男人,有几分狡黠,几分坦率,还有几分说不出的深…邃冷清…… “大家别客气了,就开始吃饭吧!这里海鲜是特产,我特意吩咐做了几样菜肴,也算给你们俩接风洗尘了……” “姑婆大人,说起海鲜,我们域外那里的自助餐品种多达一百多种,比你们这里更丰盛,以后有机会我请姑婆一起到域外走走,尝尝那里的美食,包括刺身档、热食、烧烤、面档,除了海鲜之外,那里的卤水、清远鸡、老火靓汤、时令水果和提拉米苏等甜品,都让人开怀大吃大喝。” 楚云天又和夏婆婆聊的海阔天空了……蝶飞儿默默吃着,听着……也许这是自己人生第一次和一个陌生男子一起吃饭…… “说起热菜类以粤菜为主,还有川菜,尤其是爱吃辣的别错过水煮鱼片,喜欢清淡口味,可以试试盐焗鸡翅尖、捞起拆骨鸡、酱爆手打鱼松和番茄煮白贝……小蝶,你也是大户人家的丫头,你也谈谈美食……” 见识广博的夏婆婆微笑的说着,蝶飞儿第一次看到她在亲人面前如此开心! 蝶飞儿喃喃细语:“对冰镇海鲜拼盘,我觉得适合夏天吃,有青口、白灼虾,还有秋葵、毛豆和芥蓝等,蘸上芥末酱油吃,特别清爽开胃。现在是立秋过后,天气干燥,要多吃滋补品润肤养颜。有一种金汤杂粮煨花胶肚,胶原蛋白丰富,吃完皮肤水当当的,以前祖母常煮给我们吃……” “小蝶姑娘果然是大家闺秀,一开口就妙语连珠……我们可是一见如故!”楚云天拍手称快……餐桌上气氛很好,这顿饭三个人都很放松很开心,大家无拘无束,畅所欲言…… 过后的第二天,白玉斋一片寂静如初。前面不远处的的海更是水茫茫的一片,飘渺广阔…… 蝶飞儿和夏婆婆在西屋“仪美阁”。夏婆婆主动聊起昨晚见到的晚辈楚云天,楚云天平日深居在域外飞洋山庄内,幕后经营他的事业,祖上家底丰厚,家境颇好,他平日性情追求高雅,难得一年回来这里探望她老人家,他儿时就和他娘亲常来这里,娘亲走了,他还是一年保持来两次的习惯,尤其是除夕前夕必定回来住几日,开春再回去,算是对她极为尊重。 他对琴棋书画爱得发痴,他有个怪癖,他每次来这里,一般会选在这里暴风雨的前夕,一是他想暂时远离飞洋山庄那里的繁忙和喧嚣,不必与人勾心斗角,二是他会闲居这里几日,琴书抒怀,会会他以前在这一带认识的三两故友,享享清福,人生于世,忧少乐多, 来就如此……” 夏茉莉婆婆像以前讲故事一样讲着: “云天每来白玉斋这里,他不住我这里,他说他怕吵着我,他必下榻离蝴蝶谷里几十里外的滕王阁客寨,与酒茶会友,抚琴下棋,每至大家酣然尽兴,无醉不归,委实他们也乐趣多多。他的朋友们都学识过人,性情有癖,平时大伙都要务在身,难得一见,君子自求多福,他们总会在这几日,他们会在这里方圆几百里择一处清雅之地,琴棋书画,品酒斗诗,当然美酒的品尝,也不算庸俗兴趣。听说他有位叫丹青妙的友人,这个人每次云天一回来,他总自带他的“三蒸三酿的吐鲁番葡萄酒”,来祝贺,他是很有趣,也是具有大雅情趣的人。” 他们几个朋友最爱择离白玉斋的不远的“缘来轩”那个小酒庄会面聚会,他们几个都不想被外界所打扰,那里景色很好,人迹罕至,正符合他们的乐趣,他们几个在那里酣畅淋漓之后……” 蝶飞儿认真听着夏婆婆绘声绘色讲着楚云天的故事,觉得有趣特别极了! 夏婆婆又讲起一件有关蝶飞儿的趣事:“有一次云天的一位久居这里的朋友,叫峰老二,他喝得已经八分酒意,他提议道:“君子聚会论诗,为何无佳人抚琴,吟诗作对以助雅兴,我听说这里蝴蝶谷里谷主有三位千金,据说长得如花似玉,才华横溢,但很少在社会上抛头露面,据说她们谷里祖孙三代同堂,都是诗词女子,谷里家规严厉,此女们都高冷傲娇,堪称谷里风华绝代的奇女子,但也听说三个丫头性情柔和,风华正茂……尤其是那位叫蝶飞儿的千金……”当时他话音未落, 一向低调,桀骜不驯云天叫好说道:“想不到我和峰老二兄数十几载交情,从未听你说此;你提此有如此多娇多才的佳人,何日能否见上一面……” 云天又说到,“书上云,所谓美人者,当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在春华秋实的岁月里,最好的佳人,笑靥如花,温暖如春。穿过蒹葭苍苍的水岸,走进望穿秋水的目光,和一支雨打芭蕉,共一曲高山流水。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看来这位佳人,我以后来一定要见见,见她,就象四季,就象花开一样,就象今晚的月亮。” 顿时寂静的“缘来轩”一阵热闹不断……“没有机会的,听说她们从不出谷……” “想不到,你们俩个还真有缘份,你就是他前年提及要见的蝴蝶谷里的佳人,现在你家族有难寄住在此,无人知晓你的真正身份……云天他现在还不知道前年他向峰老二提起要见的佳人是你!省得节外生枝,你的真正身份我始终要遵守我和小糊的约定,对得住你祖母的托付,没到合宜的时机,我不能也不会透露你的身世,连云天我也不会告诉他的!” 夏婆婆的话蝶飞儿都记在心里,她心里感激她的…… 一晃一个月过去了, 白露时节来了,秋高气爽,菊花赛放,金碧煌煌,紫苏园里的小小养心殿里,一派肃穆。 少谷主南青文意味深长对葭而夫人说道:“咱们这三个宝贝女儿,除了般若陪着我们,宛宛和蝶飞儿她们都出谷历练去了,母亲大人也在去妙心庵静养。我们俩还是遵照谷里几百年老祖宗定的规矩:但凡谷里容颜秀丽,天资秉性灵气最优质的女儿,最后要当选为蝴蝶谷护蝶接班人,必然要让她经过人世间诸多复杂沉重的考验和锤炼,如果她涉世未深,就带她看遍世间繁华与喧嚣;如果以后她历经沧桑,就带她去坐十次老夫我自制的旋转木马吧。” 夫人听后微颔到:“谷主说的极是,我是女流之辈,堪懂女子心境,大户名门之家的闺女,大气大节自律都出自本心,加上精心栽培有方,尘世间的生离死别,酸甜苦辣,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富贵贫穷……对她们都能慢慢承受看透的,这些都不是困扰,但闺女成长后最忌一个“情”字,也必过一个情字,无情无尽却情多,情到无多是尽么?解道多情情尽处……” “过得此关,她会更低调稳雅,理性成熟,冷静备至,对于掌管谷里大大小小事情,就能游刃有余,处理妥帖,也能服众,我们的掌上珍珠蝶飞儿,宛宛,般若,她们中的一个,就能实至名归,如你我所愿,以后我们百年后,她们三个中必有一个,当选为大气优雅深邃的蝴蝶谷新一任谷主的,也是护蝶者。婆婆和我都认为也许蝶飞儿就是那个蝴蝶的有缘人……” 经过一个月的在“仪美轩”的苦练,蝶飞儿果然有所收获,她的语态更美,更加出落得落落大方,楚楚动人…… 第二个月的一大清早,月牙儿还美丽挂在天边,星星还有几颗……她穿上夏婆婆早为她准备的美丽蓝色纱裙,她始终记住小糊祖母的训话:“有才而不傲慢,必定是“德”在压着。无才却很努力,必须是“德”在撑着!” 她恭恭敬敬来到夏婆婆的书房准备接受第二项训练,她推门进去……夏婆婆的声音响起:“也许,平凡的人只要肯下苦功夫,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来的。再换个角度:如果一个人心甘情愿的花无数精力去练习某一个特定的工作或技巧,一定不是寻常之辈,这就是平凡中的不平凡。 也就是所谓的“匠心”,有了匠心一定能锻造出非凡的成就。你身上有优质的长辈几代人遗传基因,再加上你们蝴蝶谷名门望族的家族底蕴,只要你肯努力,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夏婆婆早早就在等她了…… 第三十九章 蓝胭脂 夏婆婆早在等蝶飞儿,原来这个月她要教蝶飞儿认识波斯文字和一些日常外语口语,说以后肯定用得着 ,蝶飞儿翻着夏婆婆为她准备的几本小册子,心里有点佩服夏婆婆,想不到她连外国语言也懂的 ……她听着夏婆婆标准的发音,认真记着笔记,柔声地跟着读了起来…… 且说宛宛和蝶飞儿都去寻各自的去处后,般若乖乖地留在紫苏园照顾二老。 今日,般若她一路碎步从将军祠的小径下来,般若心情很好,她刚才在将军祠的顶峰,这里离蝴蝶谷不远,可以一览无遗望见前面的一汪海洋,蓝蓝的水,白白的沙,水天一色,令人遐思万里…… 一身紫衣装束的般若,在人群中显得格外醒目神秘,她和很多老翁一起练太极拳,又练了一会剑法。 突然她看到好友蓝胭脂的信鸽,她就下山了,在山下的云香阁里,有她的好朋友,她在这里梳洗头发后,阁主拿来雪藏很久的碧螺春招待她。 阁主是个五十开外的女人,她们是忘年之交,她保养还好,穿着苗族服饰,还颇有几分姿色,她叙叙叨叨讲起她听到的八卦,说起附近这一带将军祠里的神汉和附近村姑米姬的乌龙异闻,说起神汉准备用两年把目不识丁的米姬,培训成他巫术作法的再传弟子,希望米姬平日能乖巧在侧,服侍他左右,陪他云游四方,而愚昧麻木的米姬好像心驰神往,感恩戴德,要抛儿弃女,还希望通过两年后学成来发家致富…… 般若听到这,心里真是感慨万千,上次听宛宛讲起米姬的心事,般若也知道的,她虽和米姬也有几面之缘,但并无来往,看着她要走入神汉的乌龙骗局,她还是会替她心寒,更是着急…… 听了这些烂事,喝茶无味,般若也无心无趣逗留太久,她告辞云香阁主,骑上她的黑色小马,准备回紫苏园了,一路上她在马背上想起祖母从小对三姐妹的严格训戒:女子当为勤学读书明理,内塑女德资质,才不愚钝肤浅俗气,不随波逐流,不干苟且之事,不与人同流合污…… 信鸽落在般若手里了,纸条是蓝胭脂写的。她,宛宛,蝶飞儿,蓝胭脂几个人从小经常用信鸽通信,纸条上说蓝胭脂从域外探亲回来了,她第一个就急找蝶飞儿,她可能还不知道宛宛和蝶飞儿出门的事…… 在山谷底,蓝胭脂出现了,她还是老样子,不爱打扮,她是她们的三姐妹在谷里都认识的一个朋友,几个人从小还是可以玩在一起的。大大咧咧的蓝胭脂,她 一眼看到般若,她觉得般若还是很美的,深居简出的她还是那么美,肌肤如雪,衣裙素静,峨眉粉腮,美目盼兮,有种不问世事神秘的味道,让人更是会驻足侧目。 一见到般若,她话又多了, 她又是带着塞外的八卦段子与满腹牢骚来找她絮叨倾诉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随她去了…… 本来今日般若还想只身一人去附近的文玩古董店淘淘,淘文玩这雅事是她的最爱,她可不想让蓝胭脂跟着,她不想有人在旁吵吵嚷嚷,但蓝胭脂已经自己大步流星挽起般若的胳膊说:“今日,你要去哪,我跟你去……” 般若 拗不过她,就一起和她去散步了! 她们来到谷外的海边小道,刚好一丝风也没有,行人稀少。她们俩就一边走着,一边聊着,当她问起宛宛和蝶飞儿的去向,般若就告诉她,蝶飞儿和宛宛去远房亲戚家,要在那住一段时间的…… 一路上,都听到蓝胭脂的声音,时而高声,时而大笑,时而比划手势,她津津乐道把域外的见闻眉飞色舞都讲了个底朝天,深居紫苏园的般若对外面的人和事并不感兴趣,她就只是安静地权当听众,不插话,不附和…… 她们一动一静足足走了一个时辰的路,蓝胭脂也讲了一个时辰的见闻…… 等蓝胭脂动情地又讲到她的心上人,她又激动的红了眼时,只听般若习惯性的安慰了她一番:“书上说:世间情感分几种境界,对于人来说,好的情爱有两个要素,一个是纯粹身体的吸引和快乐,一个是纯粹心灵的共鸣和愉悦,而利益的介入对两者都是破坏。” “书上又说:也许情爱分为三个境界:最佳境界是身心合一,肉体的快乐和精神的快乐彼此交融,互相强化。次好境界是单纯作为动物享受肉体的快乐。最差境界是出于利益的苟合,把做动物的快乐和做人的快乐都丧失了。” 蓝胭脂一听又傻了,听般若翻书传话了。表情木木,望着美丽撩人的大海发征,半天反应不过来,她心里又在琢磨她和她意中人的情爱到底能分属于般若讲情爱的哪种境界呢?……她幸福地想着,也许以后,她们几个女孩都能如愿收获属于自己的爱情的…… “般若,那蝶飞儿和宛宛,她们什么时候会回家呢?” 蓝胭脂突然问到,般若倒是挂念起宛宛了,蝶飞儿在白玉斋和夏婆婆在一起她倒是很放心,但不知道宛宛一个人在青莲港开店做事,不知现在怎么样了,般若还是很担心她的……她想明日放只信鸽去那里…… 第四十章 魅力舞娘 却说宛宛那日傍晚来到青莲港,她先住在一家名叫“踏浪”的客栈里,到了晚上她就到街上走走了,她准备去探望自己的好朋友兰绫罗,这几天和她一起找家店铺,并找家艺馆,她想去当舞娘…… 她牵着马在街上走着,这里还算热闹,小镇上很古朴,昏黄的灯光洒在她的脸上,她其实和蝶飞儿长的很相似,眼睛大而明亮有神,三庭五眼也是生的极好,脸部线条干净,皮肤细腻白皙,眉型自然附着在眉弓的肌肉上,和脸型完美搭配。 她们俩先天条件已经完美了,她平日里只需要素颜淡妆都很好看了,如果以后去当舞娘,偶尔挑战浓妆也是可以的! 夜色弥漫的青莲港,让宛宛备感到亲切,因为这里是外婆素心和娘亲葭而住过的家乡,一切对宛宛来说,都不觉得陌生,反而有种久违的感觉…她把马绑在街角外的一片小竹林……一个人慢慢走着…… 她走里好久,走到了一家写着“飞云香居”的艺馆,这里的女子个个婀娜多姿,妩媚动人…… 飞天香居上灯火辉煌,人头攒动,歌舞升平……很热闹!这里地上铺着厚厚的紫金地毯,梁上挂满精巧的竹形宫灯,结着大红的绸花,一人高的银烛台上面早点上儿臂粗的蜡烛,烛中心放着檀香料,袅袅燃烧着慢慢让整栋屋子芳香四溢…… 宛宛不由自主上前去问这里的主事,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这里主事的是个五十开外的女人,长的还好看,待人很好,她细细打量下 宛宛,一副很满意的样子说道:“姑娘,你呆会进去跳一场,如果我觉得不错,你就可以在这里当个舞娘的,你去后台梳妆吧……” 梳妆完毕后,宛宛最后一个到会场,音乐一响起,她轻柔曼妙走入正在大堂内那一排正舞蹈着的女子对伍里,只见宛宛她穿着粉紫牡丹香紧身袍袖上衣,下罩翠绿烟笼纱散裙,腰间用粉色丝绸烟丝系成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她的乌黑鬓发低垂斜插着一把孔雀翎玉钗,体态修长,肌白如雪,气若幽兰,一频一笑,甚是可人…… 这时一阵箫声起,宛宛站在舞蹈女子队里的正中央,如霞的长袍随着她飞旋的腰身,飘浮如小波浪,她娇躯轻盈飞舞,纤足轻点,忽然自地上翩然飞舞,衣袂飘飘,宛如凌波仙子,由荡人心魄的箫声悠扬而起,她长袖飞舞,无数的花瓣轻轻翻飞,于天地之间,花香侵入肺腑,令人迷醉,更把今晚的宛宛衬托得仪态万千,绝美姿容! 箫声一低沉,她宛宛又随着正舞蹈着美丽的女子飞舞的队伍里,自己轻盈走进后面的屏风里了,主事的赶紧凑了过来说:“不错,跳的很好,从明日起,你每晚都来这里跳两场,至于酬劳嘛……” 想不到晚上的应聘如此顺利了,宛宛 她跃出了飞天香居,换上她自己的黑色夜行衣,戴上蒙面斗篷,准备回客栈了,她消失在这里美丽的夜色里…… 这一切却被站在楼上的胡天行看在眼里,他正巧来这里陪客人看舞。 他冷漠的眼神突然有了一丝酸酸的暖意,这个神秘的女子如此面熟,她到底是谁? 从飞天香居溜出来的宛宛,消失在夜色中,她的神情已经收起刚才舞蹈时妩媚柔美的样子,在黑色斗篷下的她,她的眼神显得冷冰,专注,深邃…… 只见她 快步跃上绑在小竹林的枣红马駒,一路向里北奔去,她一回头,发现有个脸上有疤的男人在注视着自己,她心里一害怕,骑马跑了几里后,她没回客栈,直接来到一条很旧很老又很窄的小街上停歇下来,她走进一家写着“丝云馆”的小店铺,这是她好朋友花绫罗开的丝云馆。 花绫罗早知道她要来青莲港的消息,她等宛宛很久了……她们聊了很多,很久,她们又一起做起女红,突然宛宛又想起刚才在小竹林外看着自己的那位有疤的男人,那眼神甚是毒辣可怕,深不可测…… 正思量,她不觉叫了一声,针刺破了自己的手指,小血珠一下子就渗出来了,她敏感觉得这个脸上有疤的陌生男人对自己是凶多吉少之兆,从小喜看相术占卜之类书的宛宛,有些匪夷所思:这个人最好还是少惹为妙…… 第四十一章 不速之客 在花绫罗的丝云馆住了一个晚上。白天又和她一起去寻找店铺……忙了一天…… 到了晚上,趁着夜色,宛宛碎步走上青莲港这一带最风行的“一品香”茗居的二楼,楼上有几间雅室,每间用竹席作为卷帘隔开着,中间都有几盆别致的小针乔木盆景,还各有一幅草书字画。 每间雅室的透明红蓝色珠帘上都悬挂着一个竹叶牌子,上面醒目刻着雅室的斋名,穿着紫衣的宛宛选了一间靠角落,有窗户,写着“睡莲小斋”的雅室坐下,这里能看到小镇街上的人流。 只听隔壁有人在吟词:“青苔上,旋看飞坠。相将见,翠丸荐酒,人正在,空降江烟浪里。但梦想,一枝潇洒,黄昏斜照水。”,她细细一听,此人念的是宋代周邦彦的《花犯》。 想必此人是个漂泊之人,正感慨人生无常吧!突然一阵女人叽叽喳喳的声音,伴随着大步流星的脚步声,有几个女流之辈在另一间雅室坐了下来,她们一会窸窸窣窣,一会震耳大笑,可能聊兴正浓。 她们全然忘了旁边的雅室是否有人讲到:“江南第一名府,洞天一府的胡天行,据说他要在蝴蝶谷和青莲港这一带筹备商会,入会的都是这里的名流财阀各大商铺……最近很多人在酒楼和艺馆都看到这里的大商人频繁出现,胡天行和梅园的主人梅无森,还有白云山庄少庄主白方彦,还有飞羊城山庄的楚云天四个人要竞争商会长,社会上的人有眉有眼地传得沸沸扬扬,虚虚实实,尚不分晓的……” 太闹了,隔壁念词人已经离去了。 刚跳完舞蹈的宛宛一下子冷却下来,自己的脸就像正烧红的烟火被浇淋一遍,又像自己的脸被莫名的扇了一巴掌,浑身不是滋味。 如果没有坏人梅无森,四个人里面就必定有谷主爹爹的大名的,世事难料,可恶的梅无森…… 如今,家道中落,她和蝶飞儿都出来做事,希望有朝一日,她们能从坏人手里,要回她们的曾经温馨惬意的蝴蝶别苑…… 正可谓:“燕子不知何世,向寻常巷陌人家,相对如说兴亡,斜阳里”,那景,那事都在梦里了,这个梦将离自己的轨迹愈来愈远,直至慢慢模糊了……” 这世界上最无法比拟最可怕的一种感受,就是突然失去了自我安全感。就像很舒服的荡秋千,当秋千荡在空中,突然一条线断了,身体在秋千上,魂儿却一时半会找不着北的感受,像进了时空隧道一样,像下了一盘僵局一样…… 梅无森陷害了谷主爹爹后,把她们的梦打碎了,因为安全感突然完全晃没了…… 宛宛边想着,边回到丝云馆。 天上丁点星光懒洋洋洒在有点风平浪静的小镇里,这里一阵女子的喧闹后,空气弥漫着脂粉香,在众多涂脂抹粉的莺莺燕燕的丝云馆的女人堆里,附近有个蒙面人远远地站着,他一眼能认出那角落里佩带流苏紫衣的女子,她是昨晚来这里跳舞的女子宛宛,他仔细远远的,默默端详着宛宛很久很久。 他好像一个晚上的注意力都在她的身上,宛宛她身上不经意的一举一动,也许是她眼角眉梢里流露着无尽的冷艳和那股看是成熟却飘渺的无邪的神秘气质,它会让人不禁遐思,看着她,不会让人有邪恶的念想,倒是产生美好的幻想,使人有种感官和心理的愉悦放松。 她的那种风情是骨子里自然发出来的,没有修饰,也没有刻意,别人也无法模仿的,她从头到脚精致得一丝不苟很是自然,她无双的神情外,尤其加上她紫衣身上的绿流苏,和她的紫丝绸纱衣裙一映衬,带着风情流转的一面,婉约而又轻盈,不羁而浪漫,竟是如此别致清新独特,“所谓道家崇玄色,释门尚姜黄,才子香红佳人绿。” 蒙面人从来不会注意女子的装饰打扮,但今日他一直盯着宛宛的流苏,看的入神,看的心神荡漾,冰冷高傲的他,第一次觉得接了一回地气,自己失态了,等舞曲停后,他不禁走到宛宛面前,冷冷说了一句:“嘿!你微笑时,很美……”话音一落,他就走开了…… 宛宛被他身上那股的冷气镇住了,等她回过头,他已经大步流星得消失在夜色里,她看着他青黑色的夜行衣的高大的影子,她怔住了,这个蒙面人到底是不是那个脸上有疤的男人?他为什么一直跟着她……不怕,她一定要镇静,相机行事……她安慰了自己。 这一瞬间,记忆如花一样,以往温暖的记忆在青莲港这里弥散开来,宛宛的心静下来,她闻到那股心里的暗香…… 这个蒙面人的话让她想起了谷主爹爹常对她说的话:“当你微笑时,世界就会爱上你;当你大笑时,世界就会怕了你。” 谷主爹爹他希望蝶飞儿,宛宛,般若这三个宝贝女儿能像善良独立的小糊母亲的气韵一样,宁静单纯,不俗气,一辈子保持美丽慈祥,虽历经磨难,她们都能毫发无损,虽万般摧残,但仍春风拂面…… 在宛宛眼里心里,谷主才是个真正的高手,冷静睿智的他做事的风格是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先分析心态,再处理事态。即使在他的人生谷底,他依然保持平静,他常说:天生万物,天养万物,遇多大的事时,一切无须过份担心,他说要做好自己,不留遗憾。重点在自己的修身,修行,不在别人,也不在别处。” 谷主爹爹他说他一辈子谨记着小时候娘亲训戒他的话:“吉人天相,吉人,善人,自有天相。上天是会眷顾善良勤快的人。我们的生活中就有很多吉人,善人,那些行善的人,自强不息的人,宽容大气的人,就是吉人,就是善人。不管是男人女人都要自强不息,日新其德,崇德广业,就能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犹如神助。” 宛宛 她陷入了如海如潮的往事回忆,想起了自己的家人。她立即觉得她必须冷静。 “嘿!你微笑时,很美,你的流苏也很美……”等她回过神来,蒙面人又来到她身边,这次,他拿下他的面纱,她一眼就看到他的锐利的小眼睛,还有脸颊的疤,他是昨晚的男人,这个不速之客身上的冷,宛宛一辈子都记得,即使在外人看来她也是冷艳的代名词,霎那间好像俩座冰峰碰在一起,很素静,周围都是冷,都是静,只有宛宛身上的美丽的绿流苏还在摇曳…… “你是谁?为什么老跟着我……”宛宛慢慢,面无表情地问到。 第四十二章 蝶城四少 “姑娘别慌,我是梅园的主人,这俩日看到姑娘的舞蹈,觉得跳的甚好,尤其是你头上戴着的蝴蝶太是精致,很美,鄙人觉得甚是喜欢,请问姑娘是哪里人,芳名……”脸上有疤的男人朗声说道。 “梅园主,无须多礼,小女子刚来这里混口饭吃,出自普通渔民人家,至于蝴蝶簪子那街上到处都可以买得到,无特别之处……小女有事在身,告辞了!”宛宛回答到,她心里一震,定了几分神,原来面前的男人就是陷害谷主爹爹的梅无森,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她故作镇定,若无其事地想赶紧离开,不能随意暴露自己的身份,这是祖母在她们出发前千叮万嘱过的。她铭记在心。 她一转身下了楼,就又消失在夜色中。她马不停蹄地回到客栈。花绫罗已经帮她在附近租到了一家小店铺,租期是三年,一切手续花绫罗都帮她办妥了,她心里很感激她这样的朋友。 她洗漱完毕,早早上床休息,但梅无森那张脸却老在她脑海里浮现出来,看来他已经把她们家的蝴蝶别苑改名为梅园了,他俨然成了那里的主人了。 今日既然遇到他,就是老天的安排,也许总有一天,蝴蝶别苑又会回到她们的手里,也许自己以后在艺馆的一言一行都要加倍小心,以后见机行事,或许总能找到机会的……从今日梅无森看自己的表情,他好像对自己的蝴蝶簪子很好奇,莫非…… 想到这,她心里一凉,给自己打气,一定要学会在坏人面前冷静镇定…… 第二天一大早,花绫罗就敲响了客栈的门,一见来就说:“昨晚休息可好?这几日在艺馆怎么样?习惯吗?早饭吃了没?”她嘘寒问暖起来了。 宛宛倒了杯水给她喝,两个人坐着聊天…… “今日,我们两个就把你的店铺布置起来,反正是一间嫁衣坊,都是女人的一些轻便东西整理起来,不难的……” 花绫罗很有生意头脑……她滔滔不绝地讲着…… “你想的真好,又有开店的经验,就按你说的做……只是要辛苦你几日了!”宛宛高兴地说着。 宛宛虽然是为了家族的蝴蝶别苑,来此地开店铺,并不为生意盈利,但她心里还是很感激花绫罗,替她处处准备的。 “你听说过这一带要选商会会长的事吗?讲给我听听……” “知道,大街小巷传遍了,大家都在议论,那竞选的四个人都大有来头,被戏称为这一带“蝶城四少”。四个人中据说就一个有家有室,但他夫人刚病故,目前没有续弦,其他三个人都还没婚配,但都因为他们祖先荫护,家大业大,实力能力都很雄厚……” “先说那个梅园的主人,据传他买下了蝴蝶谷里的地,又改建了梅园,不过住进去不久后,他的夫人就得了一场重病离世了,目前还没有续弦……好像他最近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准备招聘一位家庭教师,报酬昂贵,启示贴了很久,很多人慕名去应聘,没想到这个梅园主人甚是挑剔,还没选到合适人选……” 花绫罗详细讲着…… “第二位是蝴蝶谷和青莲港这一带洞天一府的胡天行,传说他的长辈,年轻时在黑水崖发家致富,后来因为一桩感情的事…后来,在蝴蝶谷后山建了座“云端小筑”,胡天行受育于他的长辈,此人少年得志,冷漠却城府很深,老成持重……” “白方彦白公子,江湖里,大家是怎么传的?”宛宛她一下子就想起冷碧秋夫人的公子,急急问到。“此人是社会名门望族的大户人家,父母皆出名门,为人低调内敛,才华横溢,很少露面。” 说到最后一个楚云天时,花绫罗说他很神秘,只知道家底丰厚,修养极高,但财大气粗,个人细节其他一无所知…… “梅园家庭教师招聘,最好的人选肯定就是蝶飞儿了,我必须把这个消息让信鸽带到白玉斋……机会来了……” 花绫罗讲得绘声绘色,宛宛却自己在暗中盘算着…… 第四十三章 诗词女子 夜深人静,白玉斋这里,一片温馨,穿着粉红色纱裙的蝶飞儿正在灯下写东西,来这里大半年了,学了不少东西,有礼仪,有域外语言,有会计,有音韵舞蹈轻功,有品书画古玩……这个月很放松,学的读的都是诗词,夏茉莉老婆婆还要她自己写写看。 晚上她早早把自己关在房里,自己想静下心来好好练习,她眉心一挑,想起了将军祠,她慢慢静心凝思,写到: “流浪的琉璃瓶里 藏着冒险的小田螺 在祖母绿般的潭边 漂流着 满载着它 那大海般戏谑的口哨声 婉转梦幻 雄壮离奇 那棵忘了年纪沧桑的老橡树 是斑驳岁月的恩典 完好如初 兴许是那樵夫手下留情 许愿池旁的甜苹果 始终是那殷勤的鸟雀儿 争相啄食 游戏着人间的四月天里的记忆 竹林里那编着麻花辫的藤萝 依然惦记着小海豚的故乡 丝丝缕缕 缠绕着生命的铿锵华丽 荔枝红了 夏姑娘来了 不小心挑拨了 孔雀公主遗落的葫芦丝 一起奏响了 仲夏夜之梦 蝴蝶泉边的 那中了蛊毒的情殇 迷醉般甜美 火红火红的烙印 如那荔枝红 一遍一遍 细细聆听着 热情洋溢似在诉说 小田螺昨夜的梦乡里 在那遥远的大海边 威武的将军祠里 那古老的松树 自君别后 那打盹了几百年 如痴如醉的传奇 传说里 那秋夜雨寒里的凯旋 还有那一位珍珠般的女子 她系着紫红纱凤凰花披风 恭迎着将军 风里雨里 她依然一览风华 深情几许……” 她很用心,写到这里,把毛笔放下,自己浮想联翩 ,好像自己又回到了蝴蝶谷,上次她收到宛宛的信鸽,她把此事和夏茉莉婆婆商量了,夏婆婆觉得去梅园一事还不到时候,至少等她学成之后,一年后再做打算。 她把昨晚作的那首拿出来,对比,看看是否可做修改,她很细心,这是从夏婆婆身上学到了的。她自己慢慢念叨: “那一双双天真澄澈的眸子里 读懂了一个个的你 就像打量一张张泛黄的照片里 褪了色的红颜佳丽 那道道定格的瑰丽风景里 那一个个鲜活的灵魂 还在回香游离 她们都有颗活了几百年的心 瓜子脸 柳叶眉 嘟嘟两腮的粉红的记忆里 真像才子眼里的佳人们 那走过无数的桥 那看过的无数次云 喝过的无数类的酒 一样匪夷所思 又不一样的缠绵悱恻 她们都有双惊鸿的天眼 犹如那一个射手星座的 活力四射 却始终还原升级成 摩羯座的深邃诡秘 零星统统都锁进了故乡的往事 如烟迷离 也许悦己者众 悦己者王 在琴棋书画的嫁妆里 那一本本摊开的书籍上 那片片飘落的枫树叶里 风雅了几辈子的梦乡 寻觅在青山巍峨的拐角处 哦!原来你们也在这里” 蝶飞儿反复琢磨,次次修改,希望不辜负夏婆婆的一番用心。也许她的心愿在她的努力会慢慢实现了……还有她对亲人的承诺……她想等月圆之夜悄悄去探探改建的梅园…… 第四十四章 蓄势待发 “云青青兮欲雨,水澹澹兮生烟。”这几日青莲港下了好几日雨,街上很安静,宛宛望着店铺外的雨帘出神了…… 她在青莲港终于安定下来,她白日在自己的“小宛轩”嫁衣坊做做嫁衣,赶上镇上办喜事多时,很忙,好朋友花绫罗也会从丝云馆过来帮忙,花绫罗的家境一般,家里人口多,有点杂,但她很随和,和她相处,能感觉到很舒服的,晚上她一般都会去这里最富盛名的艺馆当舞娘,她每日出没这俩个地方,一呆就已经过去十个月了…… 雨淅淅沥沥下着,宛宛突然很想家,她想起往昔小糊祖母的一次的寿宴上,十分热闹。 蝴蝶别苑的那个夜晚,这种闹中取静的静谧实属稀有,别苑的门材都是暖黄色,看上去很温馨,弥漫着很浓的古风。灯笼一片,霎时红火! 寿宴快开席了,到场的女眷们争艳斗艳,蝴蝶谷的她们三位小主最后入席,在一众衣香鬓影中,蝶飞儿尤为突出,她晚上一袭塞外黑色蕾丝石榴纱长裙,她肌肤胜雪,明眸皓齿,顾盼生辉,裙边裸露的肌肤在珍珠耳环的辉映下,美的寒光闪闪,不可方物。 而般若丫头却一身粉色的蓬蓬及她脚踝的百合裙,很仙很甜美,和她的气质十分般配。 宛宛却颠覆她以往的喜恶,庄重穿着祖母最爱的绯红色牡丹长纱裙,很喜庆闪耀,她想特意讨祖母开心,讨个大吉大利。 三个女孩从小在蝴蝶谷长大,那里自然,阳光,温暖,是个充满美好的环境。蝶飞儿颇有道家风范,求修德,求自然,守安分,淡名利,宛宛和般若却有儒家气韵,她们讲究仁义礼智信。 三个女孩在蝴蝶谷老夫人手里细心培育,长得声情并茂。 老夫人严格要求她们必须要有自己的兴趣爱好,老夫人觉得女孩子不管日后嫁人生儿育女,不管是嫁入荣华富贵还是平常百姓人家,不管她遇到喜怒哀乐,还是悲欢离合,女子总要有一个自信自我,平静平衡自己情绪,安抚自己心灵和灵魂的兴趣爱好。 她们三个丫头不负夫人所望,除专注读书外,闲暇时间各自都有自己的爱好。蝶飞儿喜爱听曲写诗词练笔墨,宛宛迷上女红和骑射及舞蹈,般若专注养生和园艺花卉,厨艺见长,又喜古建民居…… “祖母大人,丫头给您祝寿了,借古人俩句,“花甲重逢,增加三七岁月””,般若翠声软语,她起身给婆婆鞠躬,又诚意拱手说到,宛宛接到句:“古稀双庆,更多一席春秋。” 真妙!蝶飞儿转念一想,她想起李清照改了她夫君赵明城在乌老的寿宴上的一对寿联 ,她再改改,片刻说到上联:“龟寿比日月,年高德高。” 那时只听主宾席上,白云山庄江湖第一美人冷碧秋也来了,她和了一句下联:“牡丹比富贵 ,国色天香”。 蝶飞儿一听,想不到冷大美人的下联改的和自己嘴边的真默契,顿时朝她礼鞠一恭,表示敬意,而冷美人十分高兴,她好像自己觉得蝶飞儿,就是她白云山庄第二代掌门夫人的最好人选了,不管从仪态风情才情品性,她都最合她心意了,想着,一方情愿的冷大美人她心里甜蜜蜜的…… 客人们酒酣正欢,蝴蝶别苑里热闹一片,睿智精通世事的小糊祖母看了冷碧秋看蝶飞儿的眼神,心里顿悟了几分…… 其实她心里早有几个孙婿的最好人选,都是名门望族的后生,也算是后生辈里的极品了,但谷里三个丫头的心性颇高,不是她老太太和夫人能做主了,还要看看谷主的意愿,最重要是孙女们的心里所属所喜……宛宛想起以前一家人一幕幕愉快的场景,现在大家却各分东西,她不觉心头一热,眼眶湿了…… 宛宛抬头望着天,灰蒙蒙的,雨中,小镇上这里的一切都像一幅有诗意的水墨画。 这里的诗就像树叶,比秋天短,比世界长。 而白玉斋这里靠海,早晚已经有点凉意,夜晚,月光如洗,这里风平入镜,月亮仿佛一个大大的海螺放在一个大玉盘中,岂一个美字了得。 蝶飞儿坐在书斋里,看着自己刚抄写下的唐诗句:“道种篱边菊,秋来未著花。” 她小心翼翼拿出夏婆婆给她的几样礼物,是三件别致的饰品:翡翠蝴蝶胸饰,珠玉串成的落英项链,蓝红点缀的铜玉发簪。 蝶飞儿她想把其他两样饰品送给宛宛和般若。 她想到她们宛宛和般若俩人不一样的个性,一个外冷内热,一个外热内冷,不同的气质,礼物就已经选定了。 宛宛有点高冷,她是个外冷内热的女孩。刚接触她时,她就像一块刚从冰窖里拿出的冰块,硬梆梆,透心凉。每次和她聊天,蝶飞儿都捕捉不到她的任何情绪点,不管她抛出什么话题,宛宛总能给她一个漂亮舒服的解答,她对陌生人的人际关系有一种警惕和保护,宛宛不容易让人失望,老能给人惊喜,她常常微笑,独处不说话,但她大脑转得很快,她不常说话,但她一直在思考。 在蝶飞儿心里,般若又是一个很大气的女孩。心有灵犀,通透,她就是遇到石头都会和它说话,她常觉得糊涂是福。因为从小谷主就教育她们,教养要细水常流,要有某种坚定的流向和既定的情感道德,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教养就是她自己灵魂的模样和榜样,又加上她从小也喜欢诗词,让她变得温柔敦厚,养成她的弱德如兰。 而宛宛天生就是个如诗如画的女孩。祖母宠爱着告诉她,她走到哪,哪里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她就是住到山洞里,她也是个声情并茂的丫头,在她眼里,世上没有可恼之事,她从不生气,她觉得蝴蝶谷里的植物,动物,就连云朵,风雨雷电都是是她的宝贝,它们都是一个个富有挑战性的,有趣的小生命,她喜欢它们,她以前坐在谷里,听雨,听风,望月,望云…… 一切都是惬意无比……这一切都是让她的生命最舒服最轻松最有感觉的事儿! 就像词人所唱:“那一世,相遇在鱼龙混杂的风月之地,一曲琴音婉转,公子放下书篓寻着你的香息从远处而来。舞台之上,你宛若路过人间的仙子轻舞霓裳,紫纱飞扬。” 蝶飞儿觉得宛宛就像词里的仙子…… 她想她们了……般若在照顾老人,宛宛飞鸽传书说她去当舞娘了,而且认识了可恶的梅无森……蝶飞儿写信让她小心谨慎,再耐心等俩个月,别轻举妄动,一切都蓄势待发,才会稳稳当当的,她会去应聘梅园的家庭教师,一切都会是最好的安排的… 再说明日又是月圆之月了,她要悄悄出去一趟……她摸摸自己早准备的夜行衣和竹叶,在这里,夏茉莉老婆婆已经把她的绝学——竹叶剑教给她了,让她防身了,一看都以为是几片竹叶,但一旦有内力,叶子就成了一把利剑的…… 第四十五章 同一生日 华灯初上,青莲港的艺馆里,灯红酒绿。轮到宛宛跳第二场。 会场上人声鼎沸,美妙的音乐袅袅飘起,在红男绿女堆里,胡天成刚从雅室出来迎接一些场面上的朋友,他很少注意那些每晚都在舞池跳舞的舞蹈队,但晚上他无意中朝舞池一看,他一眼就看到宛宛,这个女子他上次看到就很眼熟,对,和上次祠堂典礼上那对姐妹花中的一个极为神似,他停住了脚,看到宛宛盛装在舞池中,这个女子即使不施脂粉,她的那孑然的气质依然风姿绰约。她浸染了一股特别清新的美,看她正在翩翩起舞,或是缠绵痴情,或是清韵幽香,或是明丽大气,都在这人海中熠熠生辉。 她的气质和上次典礼的那个女孩的气质很像,不仅能人让看到什么是腹有诗书气自华,更让能人有种直觉: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是从不败美人! 胡天成的目光老是停留在宛宛那灵动的身上,她晚上穿着蕾丝的蓝色长裙,端庄优雅、华丽性感、风情万种…… 那蕾丝长裙带着若影若现的美感,穿上在她身上,有种妩媚又性感的朦胧魅惑,随着她旋转的舞姿,是可以让在场观舞的所有人都为之倾倒。 胡天行以前不是很喜欢舞蹈,但看着宛宛在跳舞, 他有种说不出的舒服,好像能真正感觉舞蹈是魔术,医术,是艺术的。 他看着宛宛跳的那么投入,好像能感受她这个女人的思想感情,她今日的舞蹈最彻底、最动人心弦、最痛快淋漓把她的内心都表现出来了。 胡天成看得出神了,舞动的蝶飞儿她那独特的神韵,优雅的气度,仿佛她几分丰裕的内涵,就像一朵出污泥而不染的白莲花,慢慢盛开,完美清雅,散发阵阵清香。 百种风格,风情万种,加上她的繁复精致的镂空花纹的蕾丝长裙,似乎充满神奇的魔力,总能轻易就勾住他的眼球。 他的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胡兄,对舞蹈也感兴趣,看得如此痴迷!步裔裔兮曜殿堂,婉若游龙乘云翔……鸳鸯绣带抛何处,孔雀罗衫付阿谁?你觉得如何?”他回首一看,是梅无森。 “妙哉,红尘之处,必有性情中人,梅兄果然是风雅之人,妙语连珠——哦!我先进去了,你再看会……” 胡天成大笑到,就走进雅室。留梅无森一人。 梅无森顺着胡天行刚才的眼神的角度瞟过去,他看到宛宛 ,果然这个女孩是与众不同,她身上的生命的活力,也好像在吸引他,如果是十年前的他,肯定会不由自主地跑到她跟前,他肯定会拉着她的手跑出去,他觉得她那个世界有生活,有创造,有不竭的火,有不尽的源泉……” 舞曲一停,满头大汗的宛宛跑出去,她丝毫不知到楼上俩个男人在关注她,她走到外面休息下,外面冰凉的空气让她心旷神怡的,她看着美丽的夜色…… 她觉得后面有脚步声,有人跟着她出来的,她转身一看,也认出了男人的,又是梅无森……“姑娘,辛苦了!跳的不错!这里的舞魁非你莫属的!” 如果他没陷害过谷主爹爹,没有夺走她们的蝴蝶别苑,她或许不会讨厌他,或许她会觉得他是个有趣的男人,也是个靠谱的男人,不是那种只会耍耍嘴皮子,说话尖酸毒舌的男人,他身上好像有一种风度涵养和不让他人难堪的体谅。但是没或许,他是她们实实在在的仇人。她不可能对他有好感,永远没有假如的,有的是现实的。但她马上转念一想,一定要记住蝶飞儿的话,不能暴露她们的身份,一定要取得他的信任。 “谢谢梅庄主,过奖了,小女献丑了……”宛宛作揖到…… “姑娘,可否到雅室喝杯茶酒,休息下,如何……里面都是我的几个好兄弟,可以和他们打声招呼……” “等我换下舞衣,再去拜访……”宛宛随即回到后台休息室,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刚运动完的粉腮通红,皮肤吹弹可破,是很好的状态,她换上一件宝蓝色的纱裙,显得娴静玉洁…… 她婀娜走到雅室,里面喧闹无比,斗酒猜拳……她正要推开了门,谁知门开了,梅无森绅士般地走到她跟前,低下半腰,说到:“诸位安静,我介绍位新朋友给大家认识下,她是我的好朋友,也是这里的舞池王后宛宛……以后请大家多关照她……”一阵掌声,她被请到一个空座位,她微笑坐了下来,对面正是刚才看着她跳舞的另一个男人。 “我来介绍下……这是赫赫有名的胡天行……”梅无森开心说到,音量一下子高了八度……桌上摆着红鸡蛋和寿面,今日会是谁的生日,还和我一样,宛宛心里在想,因为今日也是她的生日…… 第四十六章 夜探梅园 今日是十五,等月亮升上高空了,女扮男装的蝶飞儿,她穿着一身灰色丝绸长袍,腰间绑着白玉腰带,垂下好看的圆形玉坠,头发束在青色的头巾里,一副玉树临风的书生样,白净倜傥! 她本来想穿夜行衣,但后来想想,还是换成男装,如果被发现,还好有个好借口……她来到了她的故乡,来到蝴蝶别苑,那块篇幅的字已经变成“梅园”了。 她从熟悉的后院爬进去,轻轻落地,还好,很安静,她脑海里浮现的还是还是别苑里竹林的小银狐和黑鬃马,池塘里的食人鲨,群芳阁里的蝴蝶们和花花草草,尤其是那株还没取名的宝贝仙草…… 她心里好爱自己的家园了……不禁一股暖流慢慢入了她心田了…… 她好像在做梦,这里已经都不一样了,借着月光,她注视眼前的一切,这个后院已经用紫丝绸环绕全场,用怒放雍容的黑牡丹花,布置周围的每一条香径,楼层上的檐角挂了很多红色的梅花灯,煞是气派森严。 突然一个蒙面男人跟着跳了进来,蝶飞儿愣住了,和他交起手来,他使用的是竹叶飞刀,叶刀随着他的内力和掌势来回游离,环绕,时而飞剑快刀一般,致人于死地,蝶飞儿用的是以柔克刚,她时而如凌波仙子的舞步,柔弱如柳枝,也还是招架得住他的进攻,可谓两人的交手是出神入化…… 蒙面人的出现,蝶飞儿人第一次被镇住了,这个人怎么会尾随我进来,他的背影好熟悉,她似曾在哪见过,她第一次认真想撕掉这个陌生男子的面纱,杏眼一抬,他使得是江湖人称已经消失的“竹叶飞刀”绝技,他会是谁? 几个回合,俩个人不分胜负,可是他的黑纱蝶飞儿还是拿不下来,她看不清脸,只看到他戴的斗篷下一双冷漠的小眼睛,犹如突骛一般,蝶飞儿也略懂相术,男子若生长此骛眼,应该不是善类,这种眼睛的男人很狡猾,一般会偶滋生淫欲之念,但如他自己能用内力克制,方必也能成为一带高人…… 一边打斗,蝶飞儿一边看了他的眼,这双小眼她在哪见过,肯定见过,蝶飞儿顿时有些心悸…… 后来前院响起了一阵琵笆声,仔细一听,吹奏的是一曲“洞仙歌”,曲声幽远,意味浓郁……还听到弹琵笆的男人声音念叨: “雪云散尽,放晓晴庭院,杨柳于人便清眼。更风流多处,一点梅心,相映远……百紫千红花正乱……但莫管春寒,醉红自暖”…… 蒙面人听到琵笆声也停住了,蝶飞儿趁他不注意,赶快爬墙出去,从她熟悉的另个小门进去……再怎么变,这里毕竟曾经是她的家。地理位置地形是不会变的。 夜已央,珍珠被似的月光,洒满了梅园的府邸,有丝凉意,冷冷的,冰冰的…… 猫着身子藏在屋里半个时辰的蝶飞儿,她这次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先熟悉改建后的梅园的,这样为她几个月后进来做事,会比较妥当…… 她心儿一颤,从窗户出去,她身体一跃,如燕如蝶般,旋转几圈,从一侧窗栏落在梅园的的书房里…… 香气,一阵阵的檀香味,她环顾了这新装修的屋子里,除了正面墙的书,就是四大盆的绿色植物,有茉莉、滴水观音山、水竹,另一侧整个窗台也被自己熟悉的绿萝稠密的枝条缠绕着,依稀露出大肚子的白底黑横纹瓷盆。 绿色叶子、白色花盆虽说别致,但让蝶飞儿心里一动的,每个花盆都还没变,还是都擦得很洁净,在月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亮…… 她心里转念寻思,想进去隔壁的药舍,那里有很多药,她的药理和护理知识都是小糊祖母从小教她的,她也可以算半个郎中了,以前这里的机关是在鱼缸里,现在鱼缸不见了,难道进隔壁药舍的机关在花盆里? 她灵机一动,用她的玉手轻轻挨个摸摸花盆……果然门开了……琵笆声还在,说明她还是安全的…… 第四十七章 闲云逸馆 “香草芬芳,艳压百花终会倦,细柳迷离魂远逝,念去来,岁月如流,徘徊久,去去倦寻……梨花飘雪,丁香露泣残枝……曾经思量,为你从此一倾天下,焚香拜月,徒留是潇湘,又见凤仪亭的你在月下,何以解愁唯有杜康,看不清你的容颜已随风飘散……”琵笆声还在耳边,前院弹琵琶又念词的人应该是梅无森,上次听宛宛飞鸽传书,说梅无森搬进别苑后就丧妻,想不到这个坏人竟然也是情种…… 蝶飞儿在安静的药舍里站了一会,环顾四周,这里的布局没多大变化,只是药物重新换了。 “伊是萍,君为水,游离人间不是罪,来世等你将伊醉,不及胭脂待风雅,挑剑眉,雷声涌,傲然游比翼天下,待一生白头晧首,只因你在天涯?”蝶飞儿不禁念叨这词,突然她发觉身后有身影,蝶飞儿一看,又是刚才的蒙面人。 他也来到药舍。这时,蝶飞儿见夜色已深,想速回白玉斋,不想再与之交锋,不多逗留…… 她赶紧从门外跃去,找回来路,跑到梅园外的竹林,这里一切都没变。 正好,这时小竹林远处跑了一辆黑马駒的马车,只见驾马车者喝到:“快点上来”。听声音是楚云天的声音,他怎么也来了,他何时又回白玉斋? 只听他叫一声“坐好!”,话音刚落,蝶飞儿轻身一跃,钻入粉色窗帘的马车内,坐定,她坐着楚云天的马车扬长而去…… 竹林里,孓然立着蒙面人一人,他注视马车离去的方向,竹林空气中还留着蝶飞儿身上的独特的香熏味,蒙面人觉得这个香味他已经在哪闻过一次,好熟悉! 他冷冷注视着远去的马车,嘴角一笑,眼睛更小了,心里嘀咕着:刚才交手的应是个丫头,是何家的女子,女扮男装,如此面熟,刚才在夜色下,朦胧见她嘴角处似有非有的一对梨窝煞是甜美, 长相如此妩媚娇俏,端庄大方,又精懂词曲音律,又神秘莫测,只是这个女子傲娇过头,像一匹美丽的烈马呀?以后有机会,倒是要好好会会她!她跑得再快,也永远跑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蒙面人这时才拿下面纱,原来是胡天行……他晚上来梅园,为的也是熟悉地形,想不到与刚才那个女扮男装的丫头撞上了,她来此处干嘛?莫非也是……还真是无巧不成书……缘份…… 胡天行回到蝴蝶谷背后山的洞天一府里。还是老规矩,次日一大早上他就驾着他最喜欢的黑马驹,朝城东的小路出发了,只见他在一座五楼高的竹楼停下。 匾上写着“闲云逸馆”四个大字,原来这是他每月必须小住的地方。 一楼有几间商铺,专门售卖古董,字画,名剑,琴器,名贵药材。 二楼是他私人的“素食斋”,这里食具各式各样,食材应有尽有…… 据说这是一个五十开外的厨娘在打理,她叫芸娘,是祖父胡天行的厨娘,现在专门服侍胡天行的外出饮食。芸娘颇有几分姿色,她从小随祖辈学习厨艺,厨技精湛,她熟悉中原各种菜系,尤为做养生药膳是一绝…… 传闻胡天行饮食都是她在料理,胡天行口味很刁,唯独爱吃芸娘做的饭菜! 三楼是他的睡房,依他的品味,布置的典雅肃穆,窗帘桌布,座垫,床单,一致灰蓝色中略点丹顶红的颜色! 四楼是他爷爷最爱的书房,藏书颇多,历代名著经典,各大门派武功修身秘籍,雪白的墙壁上只挂了一幅他最欣赏的对联,书房有檀香木的味道,胡天行有个焚香阅书的嗜好…… 拐弯就来到五楼,这里空阔简易,是他的练功健身房,这里陈列各种名剑,宝刀,稀奇的暗器…… 墙上很醒目挂着一把弓箭,威武飒爽,就像等着一个标致冷峻的射手把它卧在手,箭在弦上,一拨即发…… 向南一开小门就是露天的屋顶,主人绿化做得及其精致,配上岩石盆景,独具匠心,禅意明朗,闲情逸致,环绕屋顶一周是一条鹅卵石的小径,是胡天行平时赤脚,练足力轻功的好地方,中间有个“寒冰池”,洁净清澈,水温很奇异,春夏保持零下二十几度,秋冬却是温泉,是他练内功的佳处,池塘旁边都被翠色的植物环绕,有月亮的晚上,寒冰池就像一颗镶现绿宝石的白玉,晶莹剔透…… 据说这个闲云逸馆四至五楼,是祖父归隐后的修身之处,闲人粗人莫进,祖父年事已高,回去黑水崖安度晚年了。胡一风很少再来此处……现在把闲云逸馆托付给他孙子了…… 不过祖父胡一风在回黑水崖前夕,告诉他有关蝴蝶别苑“玉玲珑”的传说,让他多加留意。祖父说他和别苑的女主人曾有很深因缘,虽蝴蝶别苑已经被迫易主,或许他要默默帮助她,做好护蝶之事。现在自己老了,没有什么未了之事,就是希望自己的孙辈可以和蝴蝶别苑里的真正的后代世代和好,互帮互助。所以胡天行才偷偷潜入梅园,想熟悉地形。祖父说别苑是个有传奇的妙地,如果没有真正蝴蝶主滋养,但可能也是个是非之地,招来诸多事端的。 胡天行突然脑海里又想起昨夜那女子的一对梨窝,虽看不大清楚,但来者必是一位佳人,又身手敏捷,并非等闲之辈……她到底是谁? 第四十八章 隔壁老王 夜里青莲港小街,这里一切清新迷离,古朴而又整洁,雨雾中建筑古老而又别致,在沿路的石头上随便一坐,就能享受一刻的与世无争、怡然自乐,理想中的山寨小田园不过如此吧。 小雨中,拿着一把油纸伞在小径中 往嫁衣坊方向行走的她,有几分贤淑宁静,几分低调深邃,她其实是个不喜欢过于抛头露面的人,她不稀罕那种在公众场合,随意卖弄以引起关注,谄媚讨喜的功利女子……选择艺馆,无非对回到蝴蝶别苑才能更快些,毕竟这里梅园的主人经常出入。 宛宛长着一副鸭蛋型脸庞,五官匀称,不高不扁的鼻梁,水汪汪的眼睛.且身段儿苗条,更显得亭亭玉立,天生的丽质天资,从小在谷里,她是个气质清高独特的可人儿。 此刻,她望着这里的一切,这里的人事一切暂时都好像和她无关,但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一石一瓦……却皆入她的眼帘,皆在心尖,亲切而温暖,不经意间她被自己嫁衣坊小巷墙头探出那大串紫藤萝吸引,此份绚烂明媚,让宛宛很沉醉。她自己看着这株花儿,静静呆了很久…… 她想家了,她想起葭而娘亲和少谷主爹爹的一次谈话。 他们说 过:“孩子们小的时候依靠父母,长大后,无法依靠别人,只有每个人自己的心不再漂浮和虚荣,有踏踏实实的着陆感,才会有安全感。” “父母紧握时的爱,教会孩子们成长,父母放手后的爱,让孩子们学会自律和独立。” “往后这份安全感,来自家庭、来自生活、更来自每一个自律的自己。” 宛宛经常想起他们的谈话。谷主说:“百善孝为先,在这个世上,将行善事之人,必须先懂得如何孝顺自己的父母。” “论心不论行”,意识是评价一个人是不是真正的孝顺,孝顺孝顺,孝心谁都有,但是如何“顺”才是值得思考的。吃亏是福……” 父母对小糊祖母的孝顺,真正言行身教做到了这些,那些日常的呵护和照顾的琐事,从小就深深教育了宛宛。 “少成若天性,习惯之为常。”说得好,年少时养成的习性,如天然生成的一样,一旦成为习惯,一辈子就不易改变了。 葭而娘亲和少谷主爹爹对蝶飞儿三姐妹的从小的耐心培养和教育,对于她们的成长极为重要,现在也许会成了她们以后一生的习惯。 这么多年来,宛宛始终记住了学会吃亏,吃亏是福的道理。 她觉得:人生是一盘很大的棋,蝴蝶别苑的易主,家人的分别……命运在这里这里曲折迂回一下,可能就在这里蓄积了很强的力量。用佛家的话说——福报或许在人生最后面最末尾。 人的机遇是难以预料的,有时偶然性也表现为一种奇特的境遇和缘分,或许会把做梦也意想不到的幸运推到面前…… “姑娘,给你雨衣!”后面一个男人声音响起,哦!她回过头,这个男人是隔壁王老板,最近刚搬过来,是家钟表铺,里面卖着各式各样的昂贵钟表,装修古朴豪华。不过宛宛老觉得,他很神秘古怪,似乎对自己又特别照顾,他搬过来的这段日子,送雨衣送点心是经常的。倒是宛宛比较生份。 平时她除了呆在嫁衣坊做绣衣,出去艺馆跳舞,没有多少时间和街上的邻居来往,主要她不喜欢招来太多是非。 街坊邻居的,平时大家对她挺客气,再说花绫罗有空也会跑过来找她,她一点也不寂寞。最近认识了很多人,昨日晚上又认识了胡天行,她对这个人印象挺好的。觉得他应该是个靠谱的男人…… 尤其他看自己的眼神很奇特,尤其昨晚上他和梅无森的眼睛都曾经盯着她头上的蝴蝶玉簪不放,小糊祖母给蝴蝶别苑的女人都打造一只的,也略讲它的来历,难道这簪子的故事谷外人也知晓,他们是冲着蝴蝶玉簪吗?还有隔壁神秘的老王? 雨停了,到了店外,宛宛满腹疑问打开了自己的嫁衣坊的钥匙…… 第四十九章 花绫罗 宛宛进入自己的嫁衣坊,开了店里橘黄色的蝴蝶型的灯,这里因为聚集了太多款式的红色和玫红的华丽的嫁衣和绣衣,在灯光的映衬下,整个屋里显得温馨美丽。 这里整日接触到的都是这条街上各家各户的女人,佳丽名媛,邻家小妹,豪门与寻常人家的太太们…… 来这里的女人都有几分姿色的,也是些比较爱漂亮的女人们……从和她们的接触,都能顺便听到一些鸡毛蒜皮家常里短,男欢女爱,门外巷内八卦新闻…… 听多了,宛宛觉得身为女人,似乎比男人更不容易,因为从来世俗赋予女性的标签更多,社会标榜女人的要求更多。 突然,花绫罗来了 ,她带着一些点心,一放下点心,她的话匣子就打开了:“宛宛,我带了月饼给你吃,在街上老字号买的,人很多,我还排了很久的队才买到的,这款月饼采用桃山皮,是用白芸豆沙配以蛋黄、牛奶、奶油等材料秘制调配而成,细腻爽口、食而不腻,还有淡淡的奶香味。你尝尝……”她说完利索打开包装袋子,用塑料的刀切成几块,用牙签插了一块放进正在缝绣衣的宛宛嘴里……两个人高兴的一起你一口我一口喂着月饼,屋里瞬时都是一缕一缕的奶油香…… 一缕清新的江南风味,很久没有接触美食了,今日的点心重新唤醒宛宛的味蕾。绿茶与桃山皮糅合,在这里好像可以回味到春天。 也许女人如花,却不能像温室里的花朵被供养;女人如水,却需要以多样的姿态铿锵而深情地活着。 “宛宛,你身上的香味很好闻,是什么香?很特别,尤其一闻,好像都会记住了!” “很普通的檀香,是我祖母从小给我们几个丫头配置的不同花的香,我的是橘子味的…其他…” “祖母是个很有情趣的女人,她常开玩笑地说,闻香识女人,好闻的香味,常常会引发别人的好感,有时候自己怦然心动,只是因为对方身上有我们最喜欢的味道。” “她还说,香氛就是一种极致的特殊存在,余味缠绵或许不仅是鼻端的气息,还有被气味勾勒出的迤逦浪漫的画面。所以我们府里的女人都配有自己喜欢花朵香味……也是一种习惯吧!” “原来是这样,我是个大大咧咧的女人,自己怕麻烦都不会注意这些细节,也许宛宛你就是一个精致的女子。有一款自己的香味,属于自己味道的。让花香所持有的意蕴,彰显你自己的独特的女人味。” “祖母常给我们讲香薰,她说过,花草的香熏味,被誉为身体的第二重肌肤,它不仅仅只是愉悦人的感官,更重要的是还可以给人愉悦清新的印象。选择适合自己、像自己的香薰味,如同隐形标签一般,或许给其他人传达出你独特的个性,升华你的气质。” 温馨灯光下,俩个人聊起天来……花绫罗又讲了商会长竞选的近况,好像最势在必得是胡天行和梅无森了。 聊到这里,宛宛突然想起那日晚上艺馆里雅室的情形,酒局中那几个男人口沫横飞,强行互相劝酒,最会劝酒好像也是他们两个。 相比酒桌和茶桌,宛宛还是最喜欢温文尔雅,细细品味的茶韵。 那日看那些人喝得酒酣时刻,其中的梅无森说了句话,不管真伪,还是很称台面:“品酒,然后品女人,方懂得爱的浓烈与深沉。喝酒的男人,应当激情澎湃,是不会让他爱的女人受到委屈的,男人会是女人阻挡风雪的大山与高墙。” “梅庄主说的妙,男人喜欢喝酒,不同的男人不同的酒。不上档次的酒,上不了市面,典雅的五粮液,漫柔的黄酒,悲壮的伏加特,凄凉的竹叶青,暴躁的二锅头。鄙人觉得真正的男人,应当选择伏加特和二锅头,那是世间悲恨喜乐的最好表达,抑或志同道合却沦落天涯人的衷肠倾泄。”胡天行大声举杯说到,那日宛宛被他的气场镇了一下,这些话好像也铭刻在她心里,或许这样的男人应该是靠谱的吧。 或许酒局是男人之间的较量,不一定是“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写照,那晚貌合神离的他们几个举杯推盏,酩酊大醉,倒也酣畅淋漓。 “据说胡天行的个性很特别,他的住处尤为特别,他不像其他富贵家庭园,到处充满人工雕琢的气息,好像更多地充满野趣。 他有空经常在夕阳下,看着自己养的小羊悠然地吃着青草,他还亲自喂养的鸡群、鹅群……在保护他喜欢植物的同时,也防止了蜗牛和其他虫类的泛滥成灾……据说那些羊儿早已习惯了他的前来,丝毫都不害怕躲闪。他侍弄植物的时候,他还会跟它们说说话……他是个很有趣古怪的人。” 花绫罗巴不得把所有的传闻原封不动地讲给宛宛听。 “不过听说,你去兼职的艺馆真正的幕后老板是胡天行,那里其实是一个商贾的正规的娱乐场所,里面的女子都是卖艺的。而且去艺馆的费用是非常高,不是一般的平民百姓去的起的,能够去那里消费的都是这一带达官贵人、富家子弟或文人墨客。”花绫罗比手划脚地讲着。 在艺馆兼职这里快一年了,宛宛早就觉得那里普通的人一般也进不去,客人的素养或者社会地位一般都很高,主要以文人士大夫,富商,江湖豪客的应酬酒局为主,其中文人也挺多的,他们中间有的人或许暂时游戏人间,笑傲江湖,有的寄情于自己的红粉知己……其实里面的许多人不过去坐一坐,喝几杯清茶,吃几块点心,听几首小曲,看几场古典舞,有的还下下棋,吟吟诗的,喝点小酒什么的,然后就离开了…… 其实有的男子来艺馆,也与自己的事也有关系。尤其是一些怀才不遇的文人,他们在仕途上走得颇为不顺,于是就到艺馆里逃避现实,偶尔宣泄自己,希望能够从这里暂时获得一份华丽的安慰。 那些事业较为成功的人也会来到这里,为的是寻找一些刺激和享乐,得到身心放松。还有的一些男子上这里,则是为了交际应酬,这里也是一个不错的交际场所。朋友之间的聚会,与商人洽谈业务等合作事宜,或是进行信息的交流和交换等都可以在此地完成。 当然来这里也不乏会有一些好色之徒来到此地,想来看看唱曲和跳舞的女子的美丽,其目的就不必明说了。 “但听说梅园招募家庭教师的对象还没有满意的结果……梅无森和他那刁蛮的小少爷还找不到满意的……”花绫罗补充着…… 第五十章 芊芊学堂 却说那日夜探梅园的蝶飞儿,坐在楚云天驾着的马车里,任凭马车一路狂奔着,她还是镇静自若,她用手撩开窗布,抬头一看,天上的月光,撒满了去往白玉斋方向的一草一木,莹白莹白的,很美……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讲话,蝶飞儿猜想,可能是夏婆婆让楚云天他来接应自己的吧!但楚云天是什么时候又回到白玉斋的?她白天动身离开白玉斋时,她没有看到他回来白玉斋的,很多疑问在心里,但她不主动问,她觉得他如果想告诉她,他就会自己主动说的,但一路上,楚云天也没说话…… 其实他不问蝶飞儿去梅园的目的,她心里更舒服的,毕竟她的家事她不想别人太多掺合进来,即使是他们是善意的,蝶飞儿只想悄悄地去完成她自己的心愿,去找回她曾经温馨快乐的家园! 马车飞快地走了几个时辰,终于到了白玉斋,快天马车亮了,东方已经浮现丝丝鱼肚白了。 蝶飞儿从马车上轻快跃下来,她柔柔说了一句话:“多谢楚公子了!” 楚云天的眼睛看着她,充满怜惜之意,他认真看着蝶飞儿,看着女扮男装的俊俏的小蝶,咧嘴微笑着,他心里想:小蝶身上有着一股倔强劲儿,这丫头还真与众不同,她话很少,自己有自己的一番心思了,去梅园之事,看来自己也不便打听……” 蝶飞儿默默进去自己房里换掉衣服,楚云天 一进大厅,夏婆婆已经坐在那里 ,笑吟吟地说:“贤侄,辛苦了!昨晚之事就当保密,权当我和当年一位知己的情谊。” “姑婆大人做事一定是深思熟虑的,以后有需要侄儿做的事,您尽量飞鸽传书到飞羊城给我,我会竭尽全力去做的!”楚云天信誓旦旦地说着。 等蝶飞儿进来后,三个人一起用完早餐。 夏婆婆将给蝶飞儿训练的一个项目,就是派她去附近的芊芊学堂给孩子们上课二个月,让她真正见识和体验下教师的生活。 夏婆婆已经联系好那里学校的一切事宜,上的是国文课,班级有几十个孩子……,搭班的还有几个同龄的男女教师……但学堂归教会所管,主管是个牧师,很严格,性格有点古怪…… 夏婆婆在详细告诉她学堂里的一些具体情况,又交代她因为是新老师,学校人手不够,可能课和事情会特别多,最棘手的是她要新接的班级孩子很调皮,不好管教让蝶飞儿要有心里准备…… 夏婆婆反复地交代着,蝶飞儿毕恭毕敬地听着,点点头,心里都一一记下来了…… 夏婆婆意味深长地说着:“知识不如能力,能力不如你自己的品质。小蝶,这次你能否成功的决定因素,就在于是否具备去当教师的优秀的品质。人生的事业上的成功,夏婆婆觉得,你这样的孩子,如果好好再打造下,以后早晚有一天就会成为生活最后的大赢家。” “你去学堂那里,要记住一句话,真正好的教育,是让那些孩子成为他们真正的自己,有自己喜欢的兴趣,有自己喜欢的风景,有自己喜欢朋友,有自己喜欢的憧憬,有自己喜欢的颜色,有自己喜欢的食物。这样孩子们就会接纳你的!” “一个人,无论想要做成什么,都需要强大的心理能量的趋势,少一点控制,别让孩子一天一天,一点一点,渐渐成为一个被动,失去能量的平庸之人……”蝶飞儿深深记住婆婆的话,每一句都像烙印刻在她的心坎里,她暗暗告诉自己,她一定会做好的,只有过得了芊芊学堂这一关,她才能顺利地进入梅园的…… 她进屋准备行李和书籍……也许明日又是一个崭新的开始 第五十一章 狼性英雄 一大早,旭日东升,蓝胭脂推开紫苏园的栅栏,走到小径中,这个小院被般若收拾得井井有条,很浓的田园风格。 般若正在晒各种茶叶和一些五谷杂粮,是妙心庵静缘师父托人送来的。 蓝胭脂话真多,她边帮般若捡茶叶,边又絮絮叨叨夸张地讲她的出生情景和兴趣,“般若,我娘说我出生时可惊险呢,不足四斤,被脐带绕脖子三圈,是我祖母坐镇指挥一群仆妇喷了一百零八袋水烟,好不容易才把我救活……”般若每次听她这样夸张讲,她就差点笑出声来…… “般若,我长大后,就和姐姐一起学昆曲,姐姐都喜欢演杜丽娘,我却爱红脸关公,因为关公讲义气……我以后也会对你们姐妹讲义气的……” 听到她这样说,般若总善意地看着她逗笑她说:“好,关公姐姐!”俩个人咯咯地乐开了花。 “般若,我最羡慕我姐姐的爱情,记得我18岁那年,姐姐跟她学长的哥哥相爱。谈婚论嫁时,对方担忧地写给她一封信说:我很穷,恐怕不能给你幸福。我姐姐马上回十几页信,鼓励他:幸福是要自己去创造的……般若,你说我姐姐的爱情很唯美吧?我觉得很美,可我……”没说几句,蓝胭脂又绕回她的爱情了。 “也许吧,我还不懂爱情……我现在只懂好好照顾我的爹娘,好好美美地做些养生养颜汤,比如美美的糙米薏仁汤、东阿阿胶桂圆羹都能养颜补血,气血不和的你尤其应该尝试下我这些食疗,薏米还能祛湿,呆会我去熬些红豆薏米水,大家一起喝,这可是祛湿、美白的好方子。喝了后,准保你越来越漂亮……” 般若调皮乐呵呵地应和着,边手脚麻利地捡着茶叶。 “这是乌龙茶,是中性的,不热不寒,是静缘师父送给我爹娘喝的,除了润喉生津、杀菌消炎的功能,它还能带走体内的脂肪,所以被称为“减肥茶”。加入去皮的雪梨汁和蜂蜜会更好喝哦!胭脂,呆会你回家时,带些去给伯父伯母喝,可好?” “这是黑茶,能够排毒、调理脾胃,长期喝的话能是胆固醇和甘油酯变少,对老人比较好!”般若拿起另一种茶叶,慢慢讲给蓝胭脂听。 “我娘亲有点体寒,我最近这段清晨,都熬些糖姜茶给她喝,能够帮她排除毒素、分解脂肪,早晨喝姜茶还能促进她的体温上升,增强免疫力。”般若满脸含笑地讲着她的日常,一副很幸福知足的样子。 “般若,你真是个孝顺的女儿,你父母有你真是幸运!”蓝胭脂说到。 “般若,你说说你喜欢的古代英雄是什么样的,他有什么故事?具体讲给我听听吧,好吗……” 蓝胭脂又绕回偶像的话题了。这个丫头脑袋转弯够快的。 “我和姐姐都很喜欢像古代李广那样的英雄,他是一个很有狼性的男人,据说他的先祖李信是秦朝名将,曾率军击败燕太子丹。李广家族世代接受仆射这一官职。李广家世代传习射箭。匈奴大举入侵萧关,李广以良家子弟的身份从军抗击匈奴,因为精通骑马射箭,斩杀匈奴首级很多,被任为汉中郎……” “李广英勇善战,历经汉景帝、武帝,立下赫赫战功,对部下也很谦虚和蔼。文帝、匈奴单于都很敬佩他,把他叫做飞将军。但年纪不大被害,许多部下及不相识的人都自动为他痛哭,司马迁称赞他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意寓桃李有芬芳的花朵、甜美的果实,虽然不会说话,但仍然能吸引许多人到树下赏花尝果,以至于树下走出一条小路出来。比喻一个人做了好事,不用张扬,人们就会记住他……所以我很敬佩这样的英雄,他是一个很有狼性的英雄……” 般若绘声绘色讲着英雄的故事,她一回头,看到蓝胭脂眼睛红了,这丫头真是心地善良,还真被故事感动了…… “若儿,你和胭脂呆会去趟妙心庵,把我们院子里的新鲜的果蔬带一些去给静缘师父和你祖母,让她们尝尝,再把这封书信交给祖母,路上要小心……”葭而娘亲在里屋喊着般若的名字。 第五十二章 妙心庵 般若提着菜篮子,里面装着紫苏园的蔬菜水果,有绿绿的黄瓜,紫色的茄子,红通通的西红柿……她哼着家乡的童谣,和蓝胭脂一前一后就走在通往妙心庵的小径,小径很幽静,两边的野花儿灿烂地开着,紫紫的,很美…… 也许般若受着家族传统家庭观念和文化影响,她从小从物质到心理都非常依恋自己的家庭。 生活是否幸福,通常在孩子成长的家庭和童年经历中已埋下种子。不管家族发生什么磨难,般若她始终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孩子。因为有慈祥的长辈始终呵护着。 “也许以后自己和宛宛,蝶飞儿都能拥有一场幸福的婚姻,那就是她们家最好的家教。”般若心里这样想着。 蓝胭脂又大声说到:“般若,我很羡慕你们家的氛围,都是欢乐团结的。我的家和你的不一样,我父母他们在外面谈笑风生、殷勤热情,但他们回到家,老跟自己的爱人熟视无睹、相对无言,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从小感受不到火热的爱,也无法得知幸福婚姻是如何相处,我觉得我父母的这些最终会影响我以后的婚姻家庭观。般若,你说对吗?” 路上,一向大大咧咧的蓝胭脂突然这样懂事地说出这样成人哲人似的话,倒让般若刮目相看了。 “对啊!我不懂,但我从小看葭而娘亲和谷主少爹爹,他们关系很好,像老朋友,也许夫妻该是终生的朋友,夫妻间最重要的是朋友关系,即使不是知心的朋友,至少也该是能做伴侣的朋友,或互相尊重的伴侣。还有祖母大人常告诉我们说:看看成功的男人身边的女人吧,她们都是温柔善良,知书达理又善解人意。” “这一年,我们家遭了变故,当爹爹失意回谷时,娘亲从不撒泼,而是柔声抚慰,鼓励爹爹东山再起;以前我们家繁华时,爹爹事业做的红火时,娘亲反而会微笑颔首,提醒爹爹别得意忘形。也许就是有这样的娘亲,有她这样的一朵解语花在谷主爹爹身边,这辈子他们都活的真正开心! ”般若回忆起一幕幕,低声地讲给蓝胭脂听… 也许蓝胭脂说的很对,以后一场幸福的婚姻,就是最好的家教。 她们俩个边交心,边嬉戏着终于来到了妙心庵。 走进静穆的大殿,眼前那些身材高大,造型别致的彩色塑像,仿佛让人回到了遥远的盛世时空中,这些佛像虽然高大庄重,却又近在咫尺、可触可及,给人以强烈的艺术和信仰的感染,有种宁静之风扑面而来。 般若仔细端详着它们,有的塑像雍容富贵,安详静谧,有的前额隆起,颧骨高突,显得冷寂清苦、但从容恬淡…… 她们一拐进小门,来到后院,静缘师父,她一身蓝衣,静雅安静,那张依稀白皙俊朗的脸上,没有粉黛,活脱脱一个玄门人的打扮,她神情淡定,眼神平和,她正拿出她用精致茶叶罐装着的红茶与绿茶,泡一杯西湖龙井,在院中让般若和蓝胭脂喝,一边赏景,一边品茗。 周围安静极了,只有风吹过树林发出的沙沙声,也许静缘师父的人生本就该这样的平和安静。 般若心想:也许静缘师父每日都在此捧一本书,沏一壶茶,窗外葱郁满目,耳中虫鸣迭起,不知今昔何夕,唯有此刻空净。 般若好像也能体会到了这样的安宁。 般若环视这四周,这里黄土作墙,石头堆砌房基,木窗木门黑瓦,四周围绕有小茶园、天然竹林、别具风格的小村庄,这里还拥有几件古典的木具。 妙心庵位于蝴蝶谷的西侧,它背临威武的将军祠古庙,毗邻谷里沿海的大道,四周绿茵入目,十分幽静。 蓝胭脂好奇问到:“庵内尊奉的神像是什么,般若你讲得出来吗?” 在一旁倒茶的静缘师父笑着答到:“三宝佛,释迦摩尼佛,观世音菩萨,地藏王菩萨,十八罗汉……” “这里以前庵院不大完善,在四方信众和主持的悉心努力下,前几年得以修葺重建一新,佛光四射……”静缘师父说到。 “这里的前任师父已仙去了,目前就我在打理,还有收养了几个弃婴,她们也长大了,现在在读书……” 般若在蝴蝶别苑时就听娘亲提起过,说静缘师父 一心向善,她积极传播佛教文化,并经常捐赠,资助附近学校办学,她还抚养三个女孩,现在也已经读书了…… 过一会,静缘把般若叫进屋去,这是小糊祖母的寝室,简单素朴,慈祥的祖母正在看书信,般若赶紧恭敬地跪下来给祖母请安,祖母一脸慈祥说到,“若儿是个懂事的丫头,你父母在书信都表扬你了……” “这辈子你父亲就栽在坏人手里,以后你们一定要记住几个教训:一是莫与与私欲太重的人交朋友,因为他们看不见别人的付出,只在意自己的得失与结果。二是不与没有人情味的人交朋友,因为在一起会不快乐。三是不与负能量的人交朋友,因为他们会消耗你的正能量。四是不与无感恩之心的人交朋友,因为忘恩的人必然会负义,就像梅无森那样的人……祖母希望你把我的话飞鸽传书给宛宛和蝶飞儿。凡事都要做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小糊祖母慢慢说着道理,又亲自写了两封信,一封回信给般若带回紫苏园给父母,另一封让般若寄到白玉斋给夏婆婆。 般若暼到几句:“时机成熟,蝶儿可去矣!” 第五十三章 芳心萌动 夜的青莲港,小镇上还是挺热闹,到处都是闪烁的彩灯,几分繁华,但也几分古朴。 艺馆的雅室里,梅无森和胡天行正在谈话。只听胡天行说到:“没人干过怕什么?这样才没人跟我们抢市场嘛,头道汤味道最好,先人一步的生意最赚钱,统吃整块蛋糕,市场才大嘛……” 穿戴整齐的梅无森老成抽着雪茄慢慢说到:“可是谁会是我们最好的搭档,当然是家人!其次是兄弟,利益关系可以把我们紧紧拧在一起,力往一处用,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但是如果没有资金、没有技术、没有人才、没有一点优势,怎么发展光大?” 胡天行顿了一下回答到:“没有优势怕什么,向别人借呗!借个老母鸡,还能下一个金蛋呢!可以找白云山庄少庄主合作!做生意不能老想着自己赚钱,能赚一百块钱的生意,赚六十块钱就行了。其他四十块分给别人赚,要舍小我求大我。别人在赚钱的时候也会想到我们,我们的赚钱机会就会越来越多……” 梅无森点点头。他们谈的火热,胡天行继续说到:“靠山, 山会倒;靠人,人会跑;不可贪求过多!日中则移,月满则亏,物盛则衰。世界上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也不可能有长久获利的事情,如果有能够一直获利的事情,那只能说这种事是表面现象或者骗局,这时候一定要保持清醒……” 胡天行走到窗前,拉开布帘,刚好可以清楚看到一楼的舞池,舞池里刚好是古典舞,是宛宛领队在跳,晚上一身大红纱裙的宛宛更为妩媚动人。 宛宛抬眼刚好看到胡天行在看她。以前在蝴蝶别苑里,也许对于宛宛,她自始至终只求一份纯粹的爱情,无关财产、身份和地位。也许她们三姐妹和蓝胭脂真的都不一样,蓝胭脂童年家庭温暖的缺失,让蓝胭脂格外渴望爱情的滋养,一直追逐,想要找个依靠。 宛宛突然想起蓝胭脂。这时候的宛宛已经成熟许多,岁月就是这么无情,你弱它就强……要记得,自己的人生,不能靠别人成全,除了自己。倒是这次,宛宛看到胡天成,他觉得这个男人有种亦兄亦父的存在,对于在青莲港这里缺少温暖又情窦初开的少女而言,她又怎么抵抗得住这样的情感呢?她好像对他有几分好感了。 在艺馆里,有时会看到一些喝麻的男人,偶尔听到他们发泄时粗声粗语,有的男人说起话来如沐春风。有的男人很有涵养,有的男人会额外照顾女人。一个有风度的男人,必然在社会上更加吃得开,因为他的品味和气度,就是他的金子招牌。胡天行好像是这样的男人,到哪都吃的开。 最近舞蹈休场时,他会跑过来和她聊几句,他总是兴致勃勃,意犹未尽,说的宛宛哪怕心中有再多的烦恼,也仿佛跑到了九霄云外,时间总是一下子就过去了,宛宛还真真盼望着下次再和他聊天。或许自己少女的芳心萌动了……她一下子脸红了起来,心也像小鹿乱撞。 他们好像成了朋友,但 这种朋友,不是男女朋友,也不会有像男女恋人那样,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相思,但也会时时从心底扯出一丝丝牵挂。 可能是像花绫罗那日说的很有道理的话:“有一种男女相处,成了这样的朋友,不管有多长时间没见,见了后,都会有一种最亲、最近的感觉,都会让你有一种温馨的暖意在心中升起。 这情,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这情,只会碰撞在不俗的你与他之间。这情,进一步会变成世俗的男女之情;退一步就成了普通朋友,甚至于路人。分寸,于是就成了这情之间最重要的尺码。 ” 宛宛觉得这尺码,太多的人难于把握。如果经不起诱惑,如果跨出去了一步,不幸沦落成他的恋人,如果自己不能升格为他的爱人,如果自己和胡天行的感情不能走进婚姻,那么,自己能有多少的感情经得起风霜雪风的洗刷,经得起隐忍委屈宽容的冲撞? 况且目前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她应该是个能克制自己的人,只能是努力帮助蝶飞儿进入梅庄……慢慢得到梅庄的地契房契,最后再重建蝴蝶别苑的事……她必须变得冷静深邃。 想到自己肩上的重任,她没有再想下去,觉得先取得胡天行的信任和友谊是对的,其他就不要多想了… 她静静地坐在更衣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回过神来,突然镜子里出现了梅无森的脸,他微笑着…… 第五十四章 兰花指的默契 艺馆的卸妆室里,宛宛突然看到镜子里微笑的梅无森,她转过身来,只听梅无森说道:“宛宛姑娘,晚上你跳的古典舞,那些基本动作很有浓厚的古典韵味,我对这些还是很感兴趣,平时也研究下,各类古典舞动作的组合,晚上中我看出你跳的舞蹈中的许多手法、步法、身法,相当娴熟优美,你的腰功与腿功的动作,技巧动作都是融会贯通,真是太妙了!” “想不到梅庄主也喜欢古典舞的身法和步法,真是难得啊!”宛宛不知道梅无森的用意,只能顺水推舟地回答。 “刚才你的兰花掌,舞得特好,我看你功底很到位,你的大拇指与中指指节微贴,虎口自然与手掌合拢,形成以中指为主要用力点,带动其余3指指尖上翘的形态。优雅极了。” “那男舞中的虎口掌,肯定梅庄主也会看吧,他虎口撑开,四指自然而松弛地并拢,用力意识集中在指尖,形成指尖微向上翘,手掌成涡形的形态。”宛宛应和着回答。 梅无森一听,高兴地哈哈大笑,拍手称快:“想不到,我们谈的如此默契愉快……” 他边说边模仿女子的兰花指,只见他大拇指与中指松弛地相搭连,形成O状,同时,食指伸出上翘,其余两指松弛地与中指并拢,形成秀丽的指形,还真是有模有样的。宛宛一看,不禁对他笑了。 如果梅无森没和自己的家族有恩怨,也许晚上的谈话,宛宛会对他产生好感。但一切都不可能的 。 也许任何人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我们没有理由以高山仰止的目光去审视别人,也没有资格用不屑一顾的神情去伤害别人,只有学会尊重别人,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其实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宛宛只想暂时取得他的信任和友好。 “宛宛姑娘,你爱看《红楼梦》吗?你比较喜欢里面哪对人物的爱情?”梅无森注视梳妆台前放着一本线装的书说到。 “哦,那是我每晚在此等舞场开场时,看看打发时间的,随便翻翻罢了!”宛宛回答到。 “我比较喜欢林黛玉的父母,林如海和贾敏这对人物的爱情,林如海是才华横溢的探花才子,贾敏是冰雪聪明的千金小姐。两人出场虽不多,却不难看出他们的恩爱。林如海虽有几房妾侍,却独爱贾敏一人。贾敏病逝后,他不愿续弦,也没有把哪个姬妾扶正,这在当时十分难得。两人对孩子的教育也同样上心,共同培养出了聪颖过人的黛玉。”宛宛一口气讲出了这些话,她被自己吓了一跳。 只见梅无森听了后,脸色变了一下,随即又严肃看了宛宛后,再咧嘴笑了,宛宛忘了他丧妻后,还未续弦这件事的。 “宛姑娘说的挺好,很多人都羡慕宝黛的爱情,想不到宛姑娘别出心裁,喜欢了她的父母爱情,真是让梅某刮目相看,也许婚姻中只对彼此专情,就胜过千言万语,海誓山盟。两人性格相投、理念相近,既做夫妻,也当知己,才能彼此相依,永不分离。也许幸福家庭中出生的孩子,也一定比别人更优秀。就像黛玉就比别的女子优秀有才气。”梅无森严肃讲着,宛宛此刻觉得他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对,这才是婚姻最美的样子,男人把女人当知己,女人把男人当唯一。”宛宛摸着那本书,喃喃说到,她想起自己的父母,也是这样的爱情。 “我给犬子找了很久的家庭教师,还找不到合适的,宛宛姑娘有空时也可以帮我留意举荐下人选,孩子的教育我很重视,现在家大业大,也许以后的家族会馆,要自己的儿子长大后来接班,等他长大后就到鄙人的会馆担任要职,然后安排了一帮子“顾命大臣”辅助他,但是我怕这样的空降世袭多半都没有好的结果的。一方面是由于接班人本身的能力,都还没有走上社会,不懂人情世故,也不知道会馆的运作,早晚就要掌管一个大会馆这是非常难的。这就像古代皇帝立太子,并不是立了太子给个名份就完了,最重要还是孩子成长路上有个很好的良师益友来约束他督促他教育他的。所以这个家庭教师要身怀绝技,学识渊博,才能胜任的。”梅无森竟然把他的心事都讲给宛宛听。 宛宛点点头,微笑说到:“梅庄主真是英雄胆略,想到如此长远,对少爷的教育真是慎重,佩服佩服。” 梅无森突然从口袋里拿出一包东西,还有一张字,他说到:“古籍《千金方》早有记载,女子“以血为本,以气为用”。只有气血充盈,才能面色红润,容颜不老。一旦气血不足,就会体弱多病,手脚冰凉,肤色也会变得晦暗无光,过早出现皱纹和色斑,加速衰老。所以,女人一生重在补血。我从府里带了些阿胶,是女人的补血圣品,天生适合与女人为伴。据说也是是杨贵妃的美肤之宝,慈禧的保胎药和驻颜秘方。这里有个配方,阿胶一碗,芝麻一盏,可以永葆青春。宛宛姑娘,送给你!” 人与人之间,彼此若具备和谐与默契,常常就能穿透语言、动作、神情,也许晚上梅无森对宛宛真的是默契,但宛宛骨子里始终把他当成仇人看待。她自己一厢情愿觉得胡天行才是与自己默契的人,他一定是一个有温度,有灵魂的人。 或许以后会发生各种事情,但宛宛面对各种不期而遇的灾难,或金钱与名利诱惑,都会保持一颗从容淡泊的心,一颗寻常心,平常心面对和接受。她很敏感但不执着,她对身边的各种人事物保持敏感度,但没有任何人事物可以霸占她的内心,使她裹足不前。她在梅无森面前是稳重但又不热烈的女子。宛宛是一个在困境面前能保持冷静,但又能在欢庆中引爆全场的女人。这一点她自己深信不疑的。 梅无森看着眼前的宛宛,他觉得突然温暖了许多,她是个符合五大标准美人的女子:高,瘦,白,秀,幼,她都有,腿还漂亮。更漂亮的是她那双好像会说话的眼睛,和她跳舞时的灵动妩媚,安静时的雅致平和。梅无森觉得今晚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涌出胸中。 第五十五章 南家风范 花绫罗到嫁衣坊外看到门还锁着,她就跑到艺馆附近,大声叫着宛宛的名字,正和梅无森聊天的宛宛一听,就告别了梅无森,匆忙从楼上跑下来。 “宛宛,这个点你一般会在嫁衣坊里,怎么今日这么迟了?有事吗?”花绫罗抓住宛宛的胳膊,喘着粗气急切地问道。 “小声点,以后别在这里大喊大叫,这里的管事的会教训的,看把你急得,你不要担心,我刚才散场后,有点小事绊住了。” 花绫罗和宛宛的友情还是挺好的,闺蜜似的理解和默契把她们两个人紧紧拴在一起的,可能是对方给予对方的安全感吧,它胜过钻戒和珠宝,可以成为彼此友谊的强大依靠,让她们的友谊拥有携手到老的笃定和力量。 花绫罗的家境属于中等,不是很坏,但比起宛宛三姐妹小时候的家境还是差的很远,花绫罗以前童年,有段时间和家人也是居无定所,像浮萍一样,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她不是大家闺秀出身,没有良好的家世背景,但她很直率可爱有时也会鲁莽。但宛宛会体谅她的性格和处境,有时也会安慰她:“花绫罗,我就是愿意和你待在一起。你有时胡说八道,我觉得你有趣;你有时闯祸,我觉得可爱;就算是你骗了我,我也没办法对你生气。”花绫罗每次听到这,她甭提有多高兴,真庆幸自己交了这么默契的好朋友宛宛,认识了宛宛那么好的三姐妹。 在花绫罗眼里,宛宛她们南家的三个女儿,在开放式的家族教育下,个个个性迥异,蝶飞儿是典型的大家闺秀、兰心蕙质;般若是古灵精怪、主意最多的;宛宛属于英姿飒爽妩媚动人的,但也规规矩矩,举手投足也是极致典雅。 她和宛宛相处久了,经常听宛宛讲家族的故事,花绫罗她也明白了她们这一个家族的传承,就像是一件上好的古董。它历经许多人的呵护与打磨,在漫长时光中悄无声息地积淀,慢慢的,这传承也如同古玩一样,会裹着一层幽邃圆熟的包浆,沉静温润,散发着古老的气息。透过她们三个丫头身上的言行举止就能感受到这些美好的气息。 她们俩个一起走在路上,街上还很热闹, “宛宛,你再讲讲你们家族的故事吧!” “你还想听,那我就继续讲了,我们的家族就像祖母说的一样,是一件美好的古董,她引用书里一位哲人的话语:好的家族如古董,古董有形,传承无质,它看不见,摸不到,却渗到我们家族每一个后代的骨血中,成为家族成员之间的精神纽带,甚至成为我们几代人的性格乃至命运的一部分了……我们的蝴蝶谷确实是块宝地。有楼阁亭台、花廊水榭,后花园的大宅,它们正是我们童年放开手脚、嬉戏胡闹的城堡。”宛宛兴高采烈地讲着,花绫罗听得很专注……好生羡慕! “那时候,每天我们三个姐妹只要离开了我们的书房,放鸟归竹林,那里就不再安静。我们有时会学王羲之‘临池洗砚’,更多的时候是疯疯癫癫爬山、玩水,看星星,家中的任何地方,我们基本都可以自由进出;祖母,父亲和娘亲最珍爱的经典藏书,我们可以随性翻阅、从不限制。我们家的孩子无论男女,都可以自由地发展自己的爱好。长辈们给了我们这几个孩子们最大限度的个性成长空间。虽然我们玩的调皮开放,但同时又是家教严谨。记得我们家里来客,我们三姐妹一定要站在客厅一侧规规矩矩打招呼,待保姆端着五彩的糖果盒子一上来,我们马上安静的依次退出,回到闺房,不可能有在客人面前闹着要糖果的事情发生。”宛宛甜蜜地回忆说。 “有一年中秋,我父亲撞见我们几个孩子正一起丢骰子、玩骨牌,每盘下几分钱的注。赌博这种事,我父亲深恶痛绝,哪怕我们子女们只是偶然一次玩玩也不行。所以那日他和我们三姐妹当即谈了个条件,如果我们不再偷玩骨牌,就可以跟请来的家庭老师学唱昆曲和琵笆,练毛笔字,还可以到谷里的上台演出。” “宛宛,你们南家是先学硬笔还是毛笔的?”花绫罗打断宛宛的话好奇地问到。 “肯定是先学毛笔字,毛笔字好的,硬笔字也一定好,硬笔字好的,毛笔字不一定好。但凡毛笔字好的,过度渡到硬笔练习一下,硬笔字一定好。硬笔字写端庄的,毛笔字不一定写得好。” 她们俩个你一言我一语高兴地走着,突然宛宛发现后面有人跟踪她们,身手敏捷,好像是个蒙面女子,个头不高不矮,形体好像很苗条,当宛宛提醒花绫罗时,“花绫罗,我们俩被盯梢了,小心点!”花绫罗马上止住了脚步,回过头去,那个女人马上隐身入小巷里,没了…… “她会是谁?为什么跟踪我们?”宛宛想着……她马上反应过来,不回她的嫁衣坊,折小路,甩掉那个蒙面女子,她要回花绫罗的丝云馆。 第五十六章 蒙面女子 等宛宛和花绫罗走远了,只见胡同里的那个蒙面女子朝着艺馆后面的小门拐了进去,不一会儿,换了套绯红的纱裙出来,走到马厩里牵了匹白马,立马轻轻跃了上去,一直朝蝴蝶谷的梅园方向跑去,不出几个时辰,她就到了梅园,梅园的大门开了,一个管家打扮的男人走了出来毕恭毕敬地说到:“幼薇小姐,可算回来了!梅庄主前后吩咐,你一回府,就要通知他,他要给在老地方艺馆准备个欢迎宴,也顺便让你认识几个朋友,小姐,你快去洗漱更衣,吃点点心,入房休息吧!卧室梅庄主早让我按你喜欢的样式布置了,颜色也是你喜欢的粉色紫色搭配的。” 没有听到幼薇小姐回答,只见她只点下头,冰冷冰冷的,俊俏的脸上那一双冷冷的杏眼让人心里寒寒的,嘴巴有颗美人痣,一看就是个犀利傲娇的主。 她不吭声,后来就说了句:“小少爷早睡了吧!明早带他来我屋里!”说完,她大步流星走进自己的西厢房,推开门,屋里的一切包括这座梅园的布局景致她都很喜欢,还真是按照她喜欢的品味布置的,看来她出去域外学习这几年,大哥还是对她很上心的,大哥还是最疼他这个亲妹妹的。只是最可怜是嫂子走了,留下宝贝侄子安儿,现在他刚到读书年纪,大哥曾书信告知她,要对外招聘一名家庭女教师,已经半年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这次自己毕业回来,大哥想让她进入商会工作,再嫁人,她也顺便对这件事把把关,对她而言,她是不可能真的安于在一个小天地里面,马上嫁人生子的,日复一日的洗着衣服做着家务,当孩子的铲屎官,依然笑靥如花完全没有脾气的过着平淡的日子。 她今日回来没有先回府,反而穿着夜行衣悄悄进入她最熟的艺馆,那时她趁人不备时,刚好偷听到化妆室里大哥和那个叫宛宛舞娘的谈话,好像大哥对她很好很温柔,宛宛到底是谁,生性好奇的她后来就尾随着宛宛她们俩个人走了一会路,想不到被宛宛发现后甩了。看来这个女人还不一般。 在域外多年,梅幼薇见过的女人,都是从来埋头苦干不问前程,然后又在毕业的前一天,完成原始积累,这个时候,她们才开始想去追求一些人生的真谛。 她也很会看女人,艺馆里的宛宛这个女人不仅有外表,听她谈吐,内在也是不俗的女人。而且看她在表演后收拾自己那副认真的样子时,这个女人肯定是个爱干净的女人,她不仅喜欢拾掇自己,还喜欢将她身边的一切打点好,疏朗如她。 梅小姐认为人和物,最舒服的状态莫过于干净。爱干净的女人,永远自带雅致的芬芳,明媚澄澈如晴空。 这个宛宛是个爱干净的女人,由内而外透着精致,好像骨子里都有一种对美的执着。而且这个女人很温柔,像棉花一样,让一向做事小心翼翼的大哥好像对她很信任,这个女人和自己是完全不同风格的女人,自己可能像瓦片一样有棱有角,遇冷则冰,遇硬而碎。 想着想着,如果大哥喜欢她,让她当嫂子,当安儿的后娘……她还是觉得今晚见到的宛宛是个不简单的女人……她一定得多盯着点,梅幼薇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她一骨碌爬起来,干脆做个倒立,这是她从小的习惯,她的颈部承受身体重量,她感到很舒服。她向上抬双腿,直到颈后部和前臂感到轻松,同时把自己背部向前伸展。当感觉轻松时,她要保证身体是直的。她觉得这时很舒服,她每次有心事时,她就保持倒立体式十分钟,然后呼气,反复折腾下自己,她又上床了…… “薇姑姑,快开门,你总算回来了,安儿好想姑姑……”一大早,西厢房的门被敲打震耳欲聋,幼薇揉揉惺忪的睡眼,伸伸自己的小腰,好像自己刚睡一会……她很想再睡一会,如果换作别人,不是宝贝侄儿敲门,照她的脾气她是不会理的!但她会惩罚的……连大哥也怕他三分! 第五十七章 露天小晚宴 回到梅园,梅幼薇俨然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名媛,仰仗着大哥现在的家大业大,她成了一个什么都不缺的女人,照梅无森的话说,目前她的任务就是好好找个般配的男人嫁了。 现在的梅园和蝴蝶别苑迥然不同,别苑彰显的是文化底蕴,梅园里目前到处显摆的是富人的极度奢华,梅幼薇陪安儿玩了一个多时辰后,她在梅园里,到处走走,府里到处被大哥布置得富丽堂皇,她看见家里有大哥特意聘请的大厨,还有裁缝,有管家,还有保姆。 她觉得她回来,马上要过的是资产阶级的生活,家里可以使唤的人好几个。一下子,这样的生活,她从封闭式自给自足的女子院校毕业,还真一下子有点不大适应。 听管家陈伯说大哥知道她回来后,晚上特意要在梅园的小花园,举办个露天小宴会,有几个大哥生意场的人要来,顺便要让自己认识他们。梅幼薇知道大哥的用意,可能是让自己看看来的男人。 一大早,陈伯已经吩咐保姆买菜,准备所有宴会的一切食材,点心,用品,还有酒水……幼薇看着出入厨房的人特多,她也走了进去,今日的厨房里面竟然有四位厨师,两个做中式点心,一个做西式点心,还有一个专门做大菜,看来大哥还是用心良苦。 “小姐,你来了!”那个叫吴妈的一看到她,就甜甜地招呼着,“小姐好,小姐好……”旁边还有李妈也热切地说着。梅幼薇还是那个屌样,冰冷没表情,只点点头。 她把注意力放在桌上的点心上,真是食不厌精。 晚上的宴会,西餐竟然准备了两百个白瓷盘子。旁边还准备了正经的西餐插摆蜡烛的烛台,高脚玻璃杯 还有镀银的刀叉和雪白的四方餐巾。 “吴妈,李妈晚上你们每上一道菜,必换一次盘,包括衬盘,衬碟,一顿饭下来要换很多,记住了没……”只听高个的大厨朗声地吩咐着,怕她们忘了。 “李妈,晚上要用最好的瓷器茶具、还有堆得满满的英式小蛋糕和切得薄薄的三明治招待来的贵客……”另一个做点心的矮大厨急切地嘱咐着。 看来大哥这几年来事业有成,经常在高档场所走动,连他自己的品趣也提高了,现在的大哥已经变成会花钱而且很懂花钱的阔佬了。 梅幼薇心里嘀咕着,排场这么大,倒是她晚上七点,再瞧瞧来的男人都是什么规格的。她看看时间,该准备套晚宴的小礼服了,她慢慢走进她自己的小天地,桌上早摆着大哥早为她准备好的几套礼服,有小黑裙,还有一套很仙的香槟米色公主曳地纱裙,还有一套粉红的蓬蓬裙。看着这三套,还满意的,大哥肯定是叫他老相好的女人挑的,这么会符合女人口味。 梅幼薇她比划了三套,每套她都驾驭得住。但她突然鬼主意一出,自己拿起自己行李箱里的一套宝蓝色西装。她麻利地穿上它,还真有几分男人的英俊潇洒!晚上就是它了,“我倒要看看来的这几个男人到底爱的是什么样的女人,是娇媚可人的小姐,还是独立个性的小主……晚上试试就见分晓的!”梅幼薇自己嘀咕着,有点困了,她连西装衣服也没脱,就躺在床上,一下子进入梦乡了,可能旅途劳累加上昨晚没睡好,她睡得很沉,一睡到傍晚。 “小姐,小姐,赶快起床洗涑化妆换礼服,梅庄主回来了,贵客也陆续到了,他急着等你去客厅给贵客倒茶!”外面吴妈的声音把她从美梦拉回来了…… 梅幼薇一张开眼,看下手表,哎呀!六点五十了,要开宴了,糟啦!没时间化妆,那就不化了,反正自己也天生丽质,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西装,压皱了……怎么办?可是今日她就是不穿礼服,管它呢?皱就皱呗,她立马起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窃笑一下,再马上收住自己的笑容,再一副冰冻脸,她就下楼去了…… 她一到一楼的花园,这里在夜幕的映衬下,加上假山,池塘,鲜花,还有五彩霓虹灯的搭配下,像个人间仙境,美极了! 她正沉浸在美的意境里,突然有个高大的男人从她面前走过,撞了她一下,害的她差点摔倒,她鼻子特敏感,这个男人这么浓的古龙香水味,如果不是在梅园,她早就把他骂个狗血淋头,只听那个男人要拉她的手,并说到:“撞到你,不好意思!请问小姐也是客人吧?幸会幸会!” 梅幼薇瞪了他一眼,自己走到安静的一个小角落,她拿起桌上的一杯果汁喝了起来,太渴了,她又拿起一块蛋糕一口气塞进嘴里,下午睡久了,她太饿了……突然有双大手递给她一块小蛋糕……她回转身一看…… 第五十八章 孩子王 阳光明媚,风景迷人。一身素雅的蝶飞儿终于来到了芊芊学堂。到了传达室,一个快六旬的老人接待了她! “小蝶老师,你以后就称呼我老董吧,余教父很早通知我帮你把行李放到教师宿舍楼,那屋子早叫后勤人员清理干净了。下午三点教父让你去他办公室的!”那个老人和气地交代着。 “谢谢董伯,行李我自己提!”蝶飞儿不想让老人累着,她自己抓起皮箱,就跟着老人绕过操场,徐徐走着。今日是周日,校园很安静,一排排的教室整齐划一,小径旁边的玫瑰花开的正旺,旗台上的红旗正随风飘扬,“小蝶老师,你有空自己在学馆转转,学馆不大,走走就都熟了,这是办公室……这是食堂……前面就是教师的宿舍楼……其实就是个小阁楼,到了!”热心的董伯慈祥地介绍着,生怕漏掉一处。 董伯开了门,小蝶走了进去,这里简单但作息的东西都俱全了,一张小办公桌,桌上还摆放着一棵苍翠的万年青,一下子给这屋子带来一片生机,还有一张方凳子,一个小书柜…… “谢谢董伯,你先回传达室,那里需要你在,我自己整理下就好!”蝶飞儿微笑地说着。 “好,以后有什么你再找我,作息时间和食堂吃饭时间你看下墙上的表格,如果你不喜欢食堂的口味,你只要不嫌弃我老人煮的饭菜,我也可以帮你多煮些的!再说老师们都是附近的人,她们一般不住宿,所以以后,有什么事你找我,那我先回去了。”董伯关切地说着,把蝶飞儿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 老人下楼去了,蝶飞儿迅速把房间的内务整理好。她洗漱后,走到门外,环顾四周,她住的是宿舍楼里的阁楼,还是很安静的,远远望去都是庄稼,再远处就是大海的沙滩,一排排的防护林。蓝天白云,还有绿油油的庄稼,这里风景挺美。 蝶飞儿走下来,在校园里绕了几圈。她有个习惯,不管到哪,她都会先熟悉了周边的地理位置,这也是少谷主爹爹从小教她们的。 中午蝶飞儿从自己的皮箱里拿出夏婆婆为她准备的小点心,两个玉米小馒头,边看书,她对付下,喝些柠檬水就解决了。 下午,她换套端庄大方的套裙,白底兰花的上衣,宝蓝色的长纱裙。三点一到,她就准时敲响了校长办公室的门。 偌大一个办公室,那黑色大方桌前,坐着一个穿着灰色长袍的中年男人,四方的国字脸,戴着一副金边眼睛,小小的眼睛很有神,但一看就是夏茉莉婆婆说的古板样。 他从头到脚看了蝶飞儿一眼,严肃说到:“欢迎小蝶老师来我们的学馆,虽说你在我们学校只呆几个月,就必须回去,明日你就正式上课了,你接的班级刚好孩子们的班主任请产假,你就暂时接替她的工作,担任国文课,书籍和办公用品呆会你自己去总务处领,虽时间不长,你是来实习的,但我希望你认真对待工作,让孩子们早日接受你的教学方式,祝您工作愉快!”教父有模有样的布置着任务。 蝶飞儿认真听着,她恭敬地点点头! 从教父办公室出来,她觉得瞬时轻松了许多,也许他是个让人不舒服的人吧!夏茉莉婆婆说过,他是个教会校长。 夜深了,蝶飞儿备完课准备就寝,突然这里风刮的挺大了,玻璃窗被震得砰砰响,她赶紧关好门窗,她向外望去,这个楼就只有她一个人的房间灯开着。周围死一样静寂。 突然她看到一个身影从那个拐角消失了,好像是董伯在巡夜。 生性大胆的蝶飞儿也不害怕,拴上门,就睡了。 第二日早上,她七点二十准时出现在教室里,里面的孩子们都来齐了。她一走进去讲台,突然全班都鼓起掌来,好像是欢迎她的到来,她严肃地看着教室里面的每个孩子,她的眼神柔和了许多,她能感觉到孩子们是喜欢她的。 她想不到第一节是如此顺利!让她自己觉得她有教师的天赋的。 当下课铃声响了,她走出来时,听到后面几个孩子的窃窃私语,“这个新老师好有气质,我喜欢!” “她上课很幽默风趣的,我喜欢听!她微笑起来好美!” “不过,她又好像很严肃的,我觉得她不好惹的……” “反正慢慢来,说不定她会成为我们的好朋友……” 蝶飞儿走远了,她觉得这些孩子没有像夏婆婆说的那样调皮,她觉得自己只要摸准他们的心理特点和性格个性,爱好兴趣,早晚都能和他们达成共识的,但在他们面前一定要有教师的师道威严的,这点是不能轻易动摇的。拿捏好分寸,才能驾驭得住这班孩子的,也许今日第一节课,他们都在观望她的样子,揣摩她这个新老师的个性,以后他们的调皮捣蛋就会慢慢现出原形的…… 想到这些,蝶飞儿就自己噗嗤一笑,真成了一个孩子王了,要的就是耐心加耐性的……“唉呀”突然她的头被一个球狠狠砸了一下,远处一阵笑声从篮球场传来,还有调皮的口哨声,把她手里的书籍都镇落一地,她转过头,把球捡了起来,一看,跑来了一位气喘吁吁的男孩子,高高的,应该是高年级的孩子,他挑衅地说着:“新老师,不好意思,球没长眼睛的,它把您砸了,您把球还给我吧!”蝶飞儿眼睛睁得大大的,摸着有点疼的头头…… 第五十九章 高蓝枫小子 刚当了一会孩子王的蝶飞儿,她刚才还沾沾自喜自己的第一堂课还如此顺利,想不到学馆里其他孩子马上给了她个“见面礼”,她摸着自己被突击的脑袋,还是很疼的。 她瞪着那个来找他拿球的高个子孩子,她故意嬉皮地说到:“什么时候我也和你们打一场……” “漂亮的新老师,你真会打球?看你长得这么娇小斯文,我觉得你不会的!”高个子男孩好奇又狐疑地问到。 “不信,就试试呗,那就等下午吧!在篮球场,第六节课后见!”蝶飞儿爽快地说着,她已经忘了自己是个女孩子,只知道自己目前的身份是个教师,干嘛还能妞妞咧咧的,她想:今日自己不显山露水下,这俩个月是不大容易治得了这些小屁孩的,反正自己今日也没课,顺便给他们露一手。跑步轻功和舞蹈好的人,打个球还真难不倒她的。她豁出去了! “好!那太棒了,这简直是个爆炸性新闻,哦!老师,我忘了自我介绍,我叫高蓝枫,本校篮球队长。我马上回去告诉我的队友,那下午见了,一言为定!耶!”他边说边捡起地上的书籍恭敬地放到蝶飞儿手中。 过后,高蓝枫喜笑颜开一溜烟跑开了,边跑还边回头朝她咧嘴大笑。 快中午了, 她回到宿舍里,打开屋门,闻到一股喷香的螃蟹味道。原来是董伯跟着她进来了,他手里端着一盘刚出锅的红红的大闸蟹。这里靠海又有小河,海货河活肯定也多。 “小蝶老师!你刚来了,没什么好招待你的,刚才我女儿送来几只螃蟹,我蒸了它们,顺便拿来给你尝尝鲜,还热着呢!你趁热吃吧!” “董伯,您老人家太客气了!给你添麻烦了!谢谢,哦!真香!”寒叙几句后,董伯又忙去了。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一瞬间,蝶飞儿好像感觉有点家的温馨味道! 她洗漱后,边吃着透亮的蟹肉,鲜嫩甜滑,晶莹的膏黄,肥腴绵润。看着这样肥美的大闸蟹,想起了蝴蝶别苑的日子,府里有好吃的大闸蟹时,般若最爱说那句:鲜香原滋味,清蒸大闸蟹。有次葭而娘亲还亲自教她做。她教的可认真呢! 葭而娘亲说:“开始清洗大闸蟹,捆绑的棉绳不用去掉,直接冲清水刷洗,大闸蟹两面要刷洗干净;其次把紫苏叶洗净后,均匀垫在蒸笼上;接着把洗净后的大闸蟹身子翻过来蒸,这样蟹黄和汤汁会直接流在蟹壳上,有点像煮沸的鸡蛋白,汤汁也会乖乖的留在蟹壳里,让大闸蟹吃起来更鲜美;最后大闸蟹冷水上锅蒸二十分钟;在蒸大闸蟹的过程中,我们要将生姜的外皮刮去,洗净切成末,用小勺白糖腌制到大闸蟹蒸熟后,再放入三勺米醋,再加入一勺半酱油……等大闸蟹蒸熟出锅,搭配上蘸蟹的米醋姜酱汁,就是鲜美无比的美食了。” 蝶飞儿津津有味吃着董伯送的美食,她不禁陷入和家人一起的美好往事中…… 太阳西移了,快第六节下课了,蝶飞儿利索换上一套行动方便的马裤装,她满意地笑了,她马上朝篮球场走去。咦!还真热闹,看来消息传的真快,连自己班级的孩子们也来了,他们把篮球场围了个长方形,他们她们脸上都灿烂笑着,有的还比着手势,再给蝶飞儿打气助威。其中还有几个调皮活泼的孩子在嘀咕评头论足说:“新老师穿的好帅气,玉树临风,美极了!” “新老师个子不高不矮,看起来好美,看起来温柔,即使生气肯定也像是卖萌。这个新老师游走在成熟和天真之间,美丽又可爱。” “新老师很有少女感,你看她小手小脚,再搭上一张娃娃脸,我真不敢想象她会打球,好另类!她好像很有灵气,像小鹿般轻巧活泼,你看她早上上课时古灵精怪的样子,好像会闪闪发光。” “新老师有点微微小婴儿肥,但也不会看起来很壮实,有点苗条,反而让人觉得肉肉的很可爱。她体态丰腴,眼波流转,婉如清扬,两颊笑靥,霞光荡漾。早上我偷偷给她画了个特写!” 只听高蓝枫吹下口哨,全场安静了,蝶飞儿加入他指定的另一队,对垒了,众人一起击手后就开战了,她弯着腰,篮球在她的手下前后左右不停地拍着,两眼溜溜地转动,寻找“突围”的机会。突然她加快了步伐,一会左拐,一会右拐,冲过了两层防线,来到篮下,一个虎跳,转身投篮,篮球在空中划了一条漂亮的弧线后,不偏不倚地落在筐内。全场爆发阵阵掌声和喝彩声…… 这时高蓝枫有如神助,投一个进一个,他的队扩大了领先优势。为了保存战果,蝶飞儿采用了拖延战术,但不想防守有误,被高蓝枫连进几球,在最后的十分钟里蝶飞儿把差距缩小到一球,“老奸巨滑”的高蓝枫赶紧叫了暂停,换上了个子很高有防守优势的“泰山”——叫李黎明。 李黎明得球之后,为了不让对方抢到球,他干脆将球抱在怀里,结果,时间太长,又送给蝶飞儿队一个界外球。全场都寂静了下来,等待最后的结果。球传出去了,得到球的对方球员马上投篮,“咚——”,球打在篮板上弹了回去。 蝶飞儿教的班级的啦啦队也十分兴奋,他们大声为她加油,挥动着自己做的彩旗。这时,对方发球,但他们没有戒备她突袭之招,球还没拿稳,就被她一把抓走,传给了另一个队友,这个男队友不管三七二十一,接球就投,球从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进了!胜利了!全场又一阵掌声。孩子们一窝蜂把她围着,笑着羡慕着,啧啧不已,像看凯旋的大英雄一样…… 蝶飞儿自小在良好的家庭教养下,从小出落的气质若兰,清新脱俗,长辈都是让她们走风雅名媛闺秀的成长路线,想不到自己今日活脱成了一个撒野的孩子王了,她平时虽谈吐不凡,走路姿韵也风雅,今日她也被自己露的这手吓呆了…… 高蓝枫崇拜地看着她,傻傻地笑着,这小子像喝了蜜一样甜蜜:终于知道老师不好惹了。他心里盘算:以后他要和老师成好盟友了! 看来,真应了那句玄乎的话,蝶飞儿的命格里一切是皆有可能,只要自己愿意去做,都可以胜任了…… 第六十章 单亲孩子 从热闹的篮球场走回宿舍,满头大汗的蝶飞儿两颊通红,这里从海边吹来的风儿徐徐扑面而来,有一种说不出的运动后的畅快,瞬间两年来自己紧绷的神经线稍微松弛了一些,自从少谷主爹爹被梅无森陷害后,家道中落,家人分开各处…… 再说最近收到紫苏园里的般若飞鸽传书说,少谷主爹爹身体已经不如以前,每况日下,蝶飞儿很想回去探望,但一想到自己再过学堂这一关的历练后,就能水到渠成进入梅园去当梅无森儿子的家庭教师,能一步一步想尽办法夺回家人的蝴蝶别苑,了却长辈们的心愿,这才是她目前最要努力去做的事,再难也要撑着过好这俩个月。 校园的小径,一路花香,她一路沉思着,突然高蓝枫闯到她面前,灿烂地笑着:“小蝶老师好!您打球真是太帅了,我刚才问了校长,才知道您的名字,我想拜你为师,如果您不答应,那您把我当弟弟吧!以后跑腿打杂的事,我愿意为你效劳……” “高蓝枫,你今年多大了,有十七吧!”蝶飞儿看着这个孩子笑着回答。 “老师,你真厉害,猜对了,咦!老师!您住宿吗?那你以后可以经常来我家坐坐,我家就在离校不远的那栋白色尖顶的小别墅里。我邀请您去,我妈肯定欢迎您去!我喜欢的,她肯定喜欢!” 高蓝枫兴高采烈地比划着,一副欢天喜地的样子。 “哦!原来你家这么近,那您父亲呢?”蝶飞儿第一次和小孩子聊天,她找话题随便问问。 “我父亲,我很少机会见到他,从我出生到现在,我每次最多只能见他一晚,几个小时而已,白天更少,老师,我……应该也算单亲孩子吧!但我妈说,我不是,她不许我这样说,她说我有父亲,而且是个大人物。说他太忙了……” “那一年,我八岁,有一次晚上,我偷听他们谈话,原来父亲还有一个家庭,也有两个孩子,听说比我大,都是男孩。那晚我知道后,我伤心极了,原来我是私生子,我哭着跑出来,刚好下雨,我在雨里淋了几个小时……等娘亲找到我后,把我带回家后,我发了整整一夜的高烧……第二天我醒来后,我看到娘亲哭红了眼睛,肿得很厉害!瞬间,我发现美丽的娘亲一下子憔悴了很多……后来父亲亲自和我谈了很多……再后来我就拼命打篮球,我和篮球是好朋友……我最喜欢会打篮球的人……” 蓝枫像讲故事地说着自己的故事,想不到这个孩子竟然短短一日里,把他的身世都讲给她听了,也许他觉得我蝶飞儿是他值得信赖的篮球队友,或是一个自己比较投缘的老师。她突然很欣慰,也觉得这孩子特可怜。 单亲家庭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子女问题。也许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条件的提高,人们开始会把关注的目光由生存条件的物质饱暖,转向人心灵的健全。 蝶飞儿懂得,也认识到:一个父母双全、温馨美好的家庭气氛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尤其是健康人格的形成所起的作用,比物质条件更重要,物质条件再好的单亲家庭,也是一种有缺陷的家庭。想不到高蓝枫还这样开朗阳光,丝毫找不出单亲孩子的怪癖和弊病。 高蓝枫的娘亲也许太厉害了,把他培养得这么好!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突然,她有种好奇,想答应高蓝枫,放学后,和他一起回他家坐坐,算家访吧,即使她没教的,但也是可以的。她想去看看这个女人! “好吧!蓝枫,放学后,我和你一起回家,看看你妈妈!”蝶飞儿嫣然一笑,答应了他的邀请。 “太好了!老师,我妈肯定特开心,因为平时她没什么朋友,我们也是这两年才搬到这里的,主要是为了照顾我学习!以前我们经常搬家……那说定了,放学后,我等你!” 高蓝枫一溜烟跑开了,这个孩子长得高高大大了,蝶飞儿刚才听他讲故事时,认真看着他。他个头很高,瘦瘦的身材,像猴子一般灵活;他留着一个小平头,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像两颗黑玛瑙,却透着篮球明星般的睿智。看他的英俊的长相应该可以推断他的父母都是好看的人。 夕阳西下,铃声响了!等孩子们陆续回家了,校园又恢复了宁静。这里很有规律,海边的傍晚都是刮风的…… 蝶飞儿拿着一件披风,就和高蓝枫回家了!一路上高蓝枫讲了他很多有趣的事给她听,逗的蝶飞儿哈哈笑,在旁人眼里,她和他真像一对壁人一样的亲姐弟,那样默契那样熟稔……谁也不知道他们刚认识一天…… 她停住了脚,眼前这个白色有点欧式的小别墅还真是别致,外面花园,秋千,小篮球场,还真是应有尽有。 当高蓝枫按响门铃。“枫儿,你回来了,赶快进去换衣服,喝碗娘亲刚煲的汤,你爸晚上会回来几个小时,娘妈做了很多菜,我们等他一起吃晚饭……” 一个衣着华丽的中年女人从别墅里出来,大声叫着,当她看到高蓝枫身边的蝶飞儿时,她很意外,眼睛瞪得好大!表情十分诡异好奇…… 第六十一章 贵客来临 海边的风呼呼地刮着,吹敲着高蓝枫家花园的白栅栏。蝶飞儿微笑地注视着出来开门的高蓝枫的妈妈,她也好奇地看着蝶飞儿的。 只见高妈妈一袭粉紫色的短披肩小外套,更加衬托出她绝佳的身材,再搭配一套黑色天鹅绒齐膝裙,一漆黑的头发有着自然起伏的弧度搭在肩上。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腮红,但薄薄的双唇却没有多少血色。 蝶飞儿很敏感,她立即觉得:像高蓝枫这样的单亲或父亲一方长期不在家,对他娘亲和他的心理和身体,都有极大影响。或许表面上光鲜亮丽,但内心是不安全不大幸福的。 “妈妈,这是我们新来的小蝶老师,可厉害了,篮球打得很好!”高蓝枫高兴地向母亲介绍着自己的老师。 “哦!嗯!快点进来!老师!欢迎欢迎!蓝枫给您添麻烦了……”高妈妈温柔地半恭身子请蝶飞儿进去! 一进屋,蝶飞儿环顾四周,这个客厅装饰得富丽堂皇,天鹅绒的沙发,绯红色地毯,挂墙上的古董吊钟,还有一幅仿真的国画,几个精致的古玩器具…… “小蝶老师!赶快吃水果。不用客气!以后你不介意,可以常来玩,再说我也有个聊天的伴……”说着,她很热情把切好的水果夹给小蝶。她又絮絮叨叨自己的故事来。 “老师是个有修养有见地的文化人,我也不怕你见笑……讲给你听听也无妨,我有过一次婚姻,也已经生下一个男孩,后来离异了,孩子归男方。我和枫儿的爸就是在我离异后不久认识的。当时我一个人在一家很有名气的酒廊卖高档红酒,认识很多做生意的商人。在那一堆姐妹里,我也算长得珠圆玉润,美丽大方……后来他父亲来这里应酬,经常来,后来我们熟了,无话不谈,再后来他有时还带我去旅行……后来我们悄悄在一起,我有了身孕后,他坚决让我打掉孩子,但我死活不同意,因为我觉得我好像找到自己人生中最好的归宿,我太崇拜他了,我想为他生下我和他的孩子,即使我早知道他有家室,还有俩个帅气活泼的男孩子,如果枫儿是个女儿,可能我会母凭女贵,因为他喜欢女儿,后来我就偷偷溜到外省,等快分娩前我才回来找他,他没办法只能让我把孩子生下来……后来他只能把我们安置好,帮我们买房买车,但后来被他老婆怀疑了,他又帮我换了房子,这十几年,也不容易,我们搬了七次家……孩子随我姓……”高芳仪一直讲着,眼睛红了! 蝶飞儿也不好插话。女人都是情绪的动物,可能高芳仪很久没有找到合适的倾诉对象,可能因为太多原因,她一下子见到蝶飞儿,觉得她是个温柔的教师,又是外地人,对自己不会够着障碍,晚上把她多年所有的心绪都倾斜而出……蝶飞儿只能静静听着。 “后来,时间久了!他来的次数也不多,可能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我也开始受不了这样无聊透顶的沉闷的等待,我们开始会吵架,会冷战,后来枫儿大了,我们早已失去当年的激情……变得平淡了……有时我也后悔当初自己的选择……” “哦!嗯!那你当初如果再找个好好的男人嫁了,虽然物质生活平淡些,但你至少和孩子都会幸福些,至少有普通家庭的平淡的温馨。” 蝶飞儿望着窗外万家灯火,晕黄的光,一片祥和。她或许不能理解眼前的女人当年的爱慕虚荣会这样的不顾一切,这样的冲动和决绝。 “也许,当年是我错了,一意孤行,爱慕他的物质和地位,迷恋他的聪明和呵护,才鬼迷心窍,现在这样的日子何日是尽头啊!或许枫儿以后会得到一份家产……”高芳仪喋喋不休地讲着,突然蝶飞儿有种强烈的排斥感,她不喜欢也不欣赏这样的女人。 外面门铃响了,高蓝枫箭一般地冲出去,他进来时手里挽着个瘦高的男人,五十岁左右,一脸严肃和沧桑,乌黑的头发已有如几缕白丝,像秋日的第一道霜。根根银发,半遮半掩。他脸上条条皱纹,好像他一波三折的情事往事。他微微下陷的眼窝里,一双深褐色的眼眸,悄悄地诉说着岁月的沧桑和圆滑。 “听枫儿说,家里来贵客了,是个漂亮的新老师!幸会幸会!”他有点风趣幽默。 “开饭了,上菜了,大家上座吧!老师来吧!不客气,把这里当自己的家。”高芳仪立即变了个人似的,在她男人面前,热情开朗,俩颊绯红,笑脸盈盈,她的嘴唇一下子有了血色。 一桌子丰盛的晚餐,可见高妈妈费尽心思的,还特意准备了高脚杯,葡萄美酒,还有白蜡烛台……在昏黄的灯光下,他们夫妇热情好客,轮流给蝶飞儿敬酒夹菜,连高蓝枫也很开心地往她碗里夹块猪蹄…… 晚上的氛围很好! 蝶飞儿突然觉得对面的男人很熟悉,在哪里看过,她回忆起来,对了,在夜探梅园时,她无意中瞥见梅园里的一张桌子上放着一张报纸,报纸上的图片就是眼前高蓝枫的爸爸,那几行字她还依稀记得:“德高望重的商会长柳一新将换届,准备从商会新秀中选出最出色人选来任职新会长……” 果然是他,柳一新。蝴蝶谷和青莲港一带大名鼎鼎的的商会长。 “先生,恕我冒昧,先生莫非大名鼎鼎的商会长柳一新柳先生。”蝶飞儿试问一下。 “老师好眼力,鄙人正是柳一新。以后有什么事用得着我,我当值效力!”柳会长爽快自许着。 “主要是先生才高八斗,威望极高,报纸经常报到你的事迹。”蝶飞儿顺水推舟说到。 “这们多年,我始终把商户的利益与市场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和大家共同经历风雨,遇到很多困难,但我坚信商会都会始终代表商户的利益,与市场进行坦诚有效的沟通,协助我们顺利地谋求市场和商户的双赢,化解一个又一个风险和危机。诚信和责任是我们长远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机遇和挑战并存……我相信,这次换届,只要商会和市场真诚合作、相互支持、相互提携、共同努力,注入新鲜血液,就一定能排除万难,迎接新的竞争和挑战!我最近为商会的换届也用尽力气了……”几杯下肚,加上氛围好,他们一家也没有提防蝶飞儿,反而开诚布公,可能是凭着他们直觉蝶飞儿的人品和印象吧。蝶飞儿觉得高妈妈在会长面前不敢插话,一晚上很开心,听着他们的聊天,高芳仪很温顺,和刚才对她抱怨他的样子是完全不一样,判若俩人。 食饱酒酣后,柳会长高谈阔论一番,话也多了:“小蝶老师,你有什么爱好?” “我喜欢南音。还有戏剧也喜欢……” “一曲南音此地闻,长安北望三千里” 柳会长念叨着……突然他这一句,让蝶飞儿回忆起往事: 那一年立冬一过的情景,小糊祖母的庭院里,那两三株蔷薇谢了,倒是它附近的美人蕉,开的五颜六色,有鲜艳的大红,还有鲜红镶金边,橙黄的带斑点的,亭亭玉立,姿态极惹人喜爱。 那个晚上,小糊要和媚老婆婆一起去兰寇园听戏,虽她已经白发苍苍,但她戏瘾有几十年了,晚上园里演的戏是《长生殿》。 迷人的小糊祖母年轻时已经处处表现出成熟的一面,她拥有女人的柔情似水,既懂得体贴别人,更懂得爱护自己,亲情与友情是她生活中及其重要的部分,她对自己的生活品质有着更高的要求。 她追求独立,不会轻易为爱痴狂,依附与缠绕的爱情更不是她所需要的。小糊是乐观向上的,既有蓬勃的朝气,又有真挚善心的人。虽然她也会有悲、有忧、有愁、有怒,但她都能掌控好自己的情绪。 兰蔻园靠海,十月的 海边,下雨了,幽静有一丝凉意。园外的茅草旺盛长在海边,受着海风的吹拂,一根一根都长得韧性。这里的富庶人家,都爱来这里听戏。兰蔻园里装饰得很考究,很雅致。 小糊爱看戏,最主要她觉得戏曲,是有音乐,舞蹈,美术,美术,杂技以及表演 艺术各种因素组合成,讲究唱,做,念,打等功夫……艺术成就很高。 等小糊祖母她们俩从轿子里下来时,戏已经上演了。锣鼓喧天,《长生殿》开演一会了,只见台上的唐明皇李隆基,正在感叹“堂堂天子贵,不及莫愁家”。作为帝王的他不可能像那平常的痴男怨女一样,看到最爱的贵妃自缢在马嵬坡时,不可能选择殉情,唐明皇只能表现得“无语沉吟,意乱如麻”。 台上的唐明皇演到正感慨往昔和贵妃相处的幕幕情景,小糊祖母想起写贵妃的戏文:“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当媚婆婆听到李隆基唱到“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兰蔻园外雨歇了,媚老婆婆她看戏看的得眼眶红了,她哭了,小糊祖母递给她一块美丽的蝴蝶方帕。 小糊看到媚老婆婆哭了很久,她老婆婆又入戏了,小糊喃喃开导媚老婆婆:“李隆基因权势而得到杨贵妃,因权势而力排众议和杨贵妃名正言顺在一起,因权势而与杨贵妃极尽奢靡,最后也因权利的变化而断送了杨贵妃的生命。?客观来说,贵妃对于国家的变故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就是因为她是杨国忠的妹妹,所以“军心难安”。而李隆基堂堂天子,也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爱情,爱上皇帝,不如像莫愁那样爱上普通人,获得圆满的爱情。哎呀!李、杨的爱情,注定走不出“帝妃恋”的怪圈,从而整部戏剧显示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悲剧感。?”说完,海湾的雨又淅淅沥沥了。 蝶飞儿沉浸在自己祖母那美丽的回忆中,想想慈爱的祖母,葭而,少谷主爹爹……她此刻更加想能早日进入梅园,去做她该做的事…… “小蝶老师!赶快夹菜,你在想什么呢?菜凉了!”高芳仪又把菜加给蝶飞儿。 “你最喜欢哪部戏?”柳会长饶有兴趣的追问到。看来他好像也是戏迷。 他们 “《长生殿》,我很喜欢……”蝶飞儿不紧不慢回答到,柳会长活灵活现地讲着戏剧,很有兴致。 她稍微舒缓了一口气,觉得她要进入梅园终于有机会了,几日可待了。这个机会名正言顺,也许让梅无森永远都不会怀疑,还会对自己很客气的…… 第六十二章 久别重逢 高蓝枫这个特殊组合的家,今晚因为蝶飞儿的出现可能一下子有了些许人气。柳一新一直讲着,兴致勃勃的。但他好像对高蓝枫不是很满意。 也许是柳一新他自己觉得自己很优秀,也许是由于他过于优秀的缘故,他对这个孩子可能并不满意,他半开玩笑地说:“有时我都怀疑是不是当初在医院里抱错了,我觉得枫儿很普通。他好像没有遗传到我的好基因……“ “不能这样说,尤其当着孩子的面不能这样说,会使孩子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孩子的成长与教育是一个缓慢而耐心优雅的过程。”蝶飞儿从老师角度出发严肃说到。 “老师说得很对,教育方面这点我应该注意,以后改正……”柳一新还是很开明的,一点就通的。 “你是新来的老师,要长期在现在的学校教书吗?” “我来实习,俩个月后就想离开了……可能会去应聘家庭教师,或许我会找家合适的人家,去当个家庭教师!”蝶飞儿轻描淡写说着。 “按传统社会,女人天生该被男人照顾呵护;女人最大的事业就是能把自己嫁出去,女人最好的成功就是成为贤妻良母。但你是新式女子,是一个有知识有见解的优秀女性,在外面做事可能更能发挥你的潜力和学识,做几年后,再嫁人也不迟的。”后来,柳一新像个老朋友地和她聊着。 “这一带的大户人家有几户比较重视教育和医疗,都有自己家庭医生和家庭教师……对了,这次商会新会长获选人里的梅庄主,好像听说他们家招募家庭教师很久,但未曾找到他满意的人选,柳某觉得小蝶老师内外兼修,才华横溢,个性温和,应该是不可多得的最佳人选,我给你写封书信给梅庄主,向他举荐下你,肯定你会通过的!看枫儿很崇拜老师,以后有什么事我能帮上忙的,你尽量开口!”柳一新突然郑重地说。 “那就太谢谢柳会长了!”蝶飞儿有点感激抱拳,向他半鞠了躬。 蝶飞儿心里想到:女人有智慧和能力为自己创造一些能保值增值的优质资产:比如好性情、积极乐观的态度、助人利他、精深的专业素养……这些因素是生活和工作中的必需品,在爱情和婚姻工作里也许是同样重要。不想被人轻视,首先自己要克服歧视——校正认为男女有不等的权利。 晚宴结束后,起风了!她披上外披,她带着高蓝枫爸爸的举荐信离开了高家。回到了自己的宿舍。在门外,她看到了楚云天,他玉树临风地站在那里,微笑地注视他说到:“我最近从飞云城回来,有点要事要处理,夏茉莉婆婆让我来看看你,看你的样子,我觉得你做的很好!我心里放心!这个点心给你!我刚在街上买的!还有路上我跩了一朵花,也给你……” “快进来,我给你煮杯花茶……”蝶飞儿看到他,有种温暖的感觉,久别重逢,她立即看了门,打开屋子里的灯。楚云天把绿豆糕放在书桌上,把那朵路上采的花插在玻璃杯上,挺美的! “要事,你在这里有要事?哦,听说你好像也是商会长的候选人之一……”蝶飞儿睁大好奇的眼睛,问着她这段时间这个她最信任的男人。 “对,看来这里什么事都瞒不了我们蝶老师了,那你找到进梅园的机会了吗?以后这段时间,我们可能能经常见面的,如果蝶老师需要我当个跟班,我还是很愿意的……”楚云天又是那副轻松愉悦的表情。 “我去梅园工作,你去竞选商会长,再说梅无森也是竞选人之一,那我们肯定会经常见面的,可能在梅园……”蝶飞儿微笑地点点头,一下子觉得自己好像有了亲人在旁的幸福。 “好像还有一个是胡天行,一个是白方彦白庄主,加上你们两个,四个人选出一正一副,其他两名就是理事了……胡天行和白方彦我都不熟……再说我刚巧遇到了柳一新会长,他给我一封举荐信……”蝶飞儿认真地讲着。 “我可能想当理事,因为飞云城那里的事务多,我脱不开身……再说那日我已经受邀请参加了梅园的家宴,见了其他三个人,都是厉害的男人。对了,梅无森竟然还有一个妹妹叫梅幼薇,骄傲刁蛮但很聪明,人又很古怪冰冷,到时……” 他们两个人聊了很久,以前还都不爱说话的对方,今晚的异地相见,现在却变得无话不谈,像两个知己,有点默契…… 第六十三章 促膝长谈 楚云天和蝶飞儿聊了很久。夜已央,楚云天要准备回白玉斋了。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蝶飞儿深刻地觉得:从认识楚云天的第一天起,他给人的感觉就是很舒服的,他很温和。在几次的接触中,她觉得楚云天这样温和有趣的男人,是可以无视他的颜值、体形和荷尔蒙这三个标准。而且他蕴含的智慧,就是一个男人最高级的美感,他身上好像还带着一种与生俱来,不可屈服的意志,不知颓丧的精神。 楚云天骑着他的快马一路狂奔,夜幕中,他思绪万千:他这次遇见小蝶,觉得她已经又恢复他第一次在亭子里遇见她的那种气质,他很欣赏她,学堂是可以修养身心的,今晚的蝶飞儿展现出自己柔美的一面,又展示自己不温不火的性格,由内而外散发,是一般女人没有的。她性格大气,对待身边人热情大方,对待琐事也耐心随和的。 他早已经从夏婆婆那里知道蝴蝶别苑的故事。就是姑婆不嘱咐他帮助她,他也会由衷想帮她的。他已经能感受到蝶飞儿对于世间所谓成败,不甚介意,近些年蝴蝶别苑里灾祸、失望虽频频降临,然而她好像总能超过,克胜它们,她从来不会失去镇静。 他一路上记住蝶飞儿刚才说的话:“在暴风雨猛烈的袭击中,在心灵脆弱的人心里,即使束手待毙的时候,她的自信的精神,镇定的气概,仍然存在;可以克胜外界一切的境遇。” 今晚蝶飞儿愿意和他聊起她爹爹的意外被陷害的往事,他也很欣慰,毕竟她已经把他当成自己信得过的朋友,她说过,蝴蝶谷里谷外众说纷纭,她早已经明白:人生在世,草木一秋,谁人人前不说人,谁人背后没人说。话是这么说,但真正能够不在乎他人看法,活得洒脱的人,简直是限量版的稀有动物。 楚天行最喜欢她说的这句话: “爹爹从蝴蝶港回来后,身体大不如以前,他也不在乎别人的说法……其实我们真正该在乎的是我们自己内心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这样的生活,才自由。自由无价。” 楚云天想,也许所谓的成熟,无非是经历过更多的事情,看过更广大的世界。蝶飞儿已经做到了。他发现一点,他和她在一起可以使自己变得更美好。 回到白玉斋,夏婆婆早坐在大厅里等他,他们开诚布公地谈了一个时辰有关蝶飞儿的话,夏茉莉婆婆说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一个荷花池,第一天荷花开放的很少,第二天开放的数量是第一天的两倍,之后的每一天,荷花都会以前一天两倍的数量开放。如果到第三十天,荷花就开满了整个池塘,其实人生要的就是一种默默坚持,就像蝶飞儿这样的孩子……她是能吃得苦又能坚持的好孩子……” “当年她的祖母林小糊和我情如知音,赛过手足,她虽然出生于钟鸣鼎食之家,但与当时的大家子女不同,她的后代子孙比如蝶飞儿她更是洁身自好,倒是从小嗜书如命,一生热衷自己内心认定的有价值的兴趣,不问世俗的值不值的。这几年,她们这个大家族风雨飘零……姑婆我才默默想帮助这孩子,算也是报答我和小糊当然的姐妹情深……” 姑婆严肃地说到:“她们是曾经的贵族后裔,但已经沦落到举家搬离蝴蝶别苑。现在蝶飞儿已经成长成熟起来,她已经可以独挡一面了,下个月的月圆之日,她就要进入梅园了,一切才刚刚开始……” 楚云天谦谦地回答:“姑婆,我没经历过蝶飞儿的家事,我觉得她身上始终有丝淡淡的忧郁,别人或许感受不到,即使她开怀大笑时,我也能懂得她背后的所有的坚强和隐忍,我觉得懂一个人比爱一个人更重要。爱,不一定懂。懂,是世界上最温情的语言。我懂她,我想保护她,不让她受半点委屈……” “云天,也许你们现在还是青春年少,姑婆也是过来人,你说得很好,所谓“懂“的人,并不是指对她的信息了如指掌,而是当所有人都以为她快乐的时候,只有你知道她笑容背后的感伤与坚强!不管怎样,姑婆把她交给你了……你好好帮助她吧!也许这个孩子最后会有出息的,我看得出来,她拼的不单单是她运气和聪明,更重要的是这孩子身上有一种难得的毅力。” 夏婆婆婆婆语重心长地说着,她好像觉得蝶飞儿身上有林小糊和玉生烟的影子,时而模糊,时而清晰的。她真希望这个资质聪颖善良的孩子在未来的某一天能收获到她美丽的爱情和家庭,得到她应有的一切…… 楚云天又给姑婆斟了一盏绿茶,她老人家继续说到:“每个人的人生前期越嫌麻烦,后来就越可能错过让自己动心的人和事,错过一个荷花池,第一天荷花开放的很少,第二天开放的数量是第一天的两倍,之后的每一天,荷花都会以前一天两倍的数量开放。所以说,我们就耐心等待蝶飞儿这池荷花开满时吧!等待每一个月圆之夜吧!” 楚云天静静地点点头!第一次和姑婆这样促膝长谈,他觉得姑婆是一个彻底优秀的长辈。 突然他脑海里浮现另一个女人的脸——梅幼薇,他开口扯到另一个话题说到:“蝶飞儿进去梅园后,最大的障碍与对手可能是梅幼薇的,不单单是她大哥……” 第六十四章 知己知彼 说到梅园,楚云天脑海里立即浮现出梅幼薇这一个女人的那张五官精致的脸,那个后花园的露天宴会,他也参加了,那日他不小心撞到了她身上,一身男儿打扮的她,一副高冷傲娇的样子,可能是从小娇惯和养尊处优,梅幼薇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这位小姐,饿了吗?多吃一块蛋糕吧!”当人都到齐了,胡天行故意走到正在狼吞虎咽的梅幼薇的身旁。他戏谑地打趣到。 梅幼薇抬头一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个男人长的五大三粗的,小眼睛,她不理他,只顾喝着橙汁,心想:这个陌生男人可能把她当成吃白食的女人了。她倒是用眼睛的余光在搜寻刚才撞到自己的那个男人,找了好久,他在远处的一块小圆桌旁,独自坐着,他正喝着大哥精心为他们准备的洋酒,他一会抬头望月亮,一会又自己若有所思,好像这里的人和宴会都和他无关的,这个人长相英俊,气质有点儒雅,反正比刚才打趣自己吃蛋糕的小眼睛男人顺眼多了…… 只听见梅无森拉来梅幼薇,他举杯站了起来,恭敬大声说到:“在下三生有幸,今日在梅园小聚,谢谢诸位的赏光,下面我介绍一下,这是舍妹幼薇,刚从女子院校毕业,刚好可以帮我多少管理点家政和会馆的琐事,成为我的助手,以后在商会上做事,与大家见面机会会很多,请大家多多照顾,小妹她未曾许配人家,以后多蒙大家介绍,哈哈!我也来介绍下,这几位都是鼎鼎大名的人物,这位是洞天一府的胡天行,白云山庄的白方彦,飞云城的楚云天……” 大家客气行礼完毕后,“哥哥!你怎么把我的底细都掀起个底朝天……”梅幼薇跩了一下梅无森的手,一脸不高兴,那张冰库脸更加冷了! “没事!瞧你还害羞,大姑娘了该嫁人就得嫁人了……”梅无森哈哈大笑用手把她的肩膀揽住,兄妹的感情不错。 梅幼薇撅着嘴调皮地推开了哥哥,她一个人走到一个角落坐了下来。她扫了四周,终于看到那个在艺馆和大哥默契谈论兰花指的女人。她是个古典美女,她一袭紫衣裙,裙上雅致绣着几朵凤凰花,最惹人注目的是她头上那只玉蝴蝶簪子,活灵活现,好像一只美丽的蝴蝶停在她如鬓的乌发上,有趣极了,又美美的,那晚她跟踪过她,这一次她感兴趣地走了过去,搭起话来:“小姐长得好美,可否知道你的芳名?” “幸会幸会!谢谢梅小姐的夸奖,你也是一位标致小美人哦!以后就叫我宛宛吧!”宛宛不紧不慢起身作揖,柔声说到。 “宛姑娘,你来艺馆多久了,我以前没看过你呀?我大哥好像很欣赏你……” “快一年了,梅小姐毕业刚回来,肯定不认识我的……以后请多关照……”宛宛喃喃答到。 她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另一个长条方桌边,几个男人在高谈阔论。只听胡天行的声音说到:“我比较欣赏楚兄您的高智商,做事有魄力低调,同时他也具备艺术的气息,现在很多商人每天都是高强度的周转,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能稍微停下来,有钱阶层能够有闲的并不多见,心急的人倒是处处可见。比如说很多商人在玩古董……经常有人拍卖行买了东西还没交钱,就跑到拍卖行这儿来,“我这有样好东西,你帮我卖出去。问你交钱了吗?他说还没呢,你帮我卖出去了我就去交钱。”我觉得这样的人做收藏,怎么能收到好东西呢?” 梅无森接着话题也豪气地讲到:“有人说那个圈里水有点深,其实水一点都不深,就是水有点混。自打宋朝有收藏意识以来,古董就在真假之间,考的就是你的眼力。搞收藏首先是智力投资、情感投资、社会关系投资,最后才是金钱投资,获利只能说是缘分,真正有感情的没有几个舍得往外卖。” 白方彦不接话茬讲,他轻松地把话锋一拐说到:“ “古董祖辈都玩,我目前觉得文人商人闲暇时间都可以多做做养生功课,《黄帝内经》记载着:“月始生则血气始精,卫气始行。月廓满则血气实,肌肉坚。月廓空则肌肉减,经络虚,卫气去,形独居。” “中医学讲究“天人相应”,人体阴阳之气的盛衰消长、经脉气血的循环流注以及五脏六腑的功能活动,都有明显的时间节律,这个节律常随着自然界的日月运行、昼夜更替、季节变迁的节律而出现周期性的变化。所以我觉得主动适应自然的时间节律,因时养生,有助于健康,我现在比较感兴趣“按月养生”。 “白庄主讲得好,按月养生的理论,在《黄帝内经》中已经有了认识和阐述。我也看过,里面谈到由于月亮的盈亏影响着人的生理、病理变化,因此在治疗疾病、养生保健方面应该根据月节律、月亮的盈亏变化等时间节律因时制,这个想法不错!”楚云天顺着白方彦的养生话题谈笑风生到。 整个后花园很热闹,大家兴致很高,大家都讲些轻松的话题…… 月色朦胧,宛宛看着这个曾是自己的家的地方,自己的蝴蝶别苑,心潮澎湃……她镇静下来,掩盖好自己的情绪,她露出了她的微笑,认真听着他们的谈话,提防着旁边的梅幼薇,默默观察和分析他们的个性……也许她和蝶飞儿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她不断提醒自己…… 第六十五章 中秋在即 蝶飞儿在芊芊学堂快两个月了,她接到白玉斋夏茉莉婆婆的书信,必须在这个月的中秋前几天回到白玉斋,在中秋节前夕顺利进入梅园。她算算时间,再过三天就是中秋了。 蝶飞儿在这俩个月里,当了这里的孩子王的她感触颇深,还是有点舍不得这些天真烂漫的孩子…… 班级里的事情也发生不少的……有捣蛋的男同学欺负文静的学霸女生,把墨水倒在女生白衬衫的事端;有为几句话打群架斗殴的男生的麻烦事;有长期赖作业不交的又一脸楚楚可怜的糗事;还有调皮男生课堂突讲一句笑话扰乱课堂纪律迹象;还有几个女生一起胡想连篇上课迟到的事儿……还有书写马虎大王的转型记……还有一次师生一起去游小眉山钻防空洞的趣事……点点滴滴的学堂生活,让蝶飞儿身上塑造出一些为人师表的包容,责任,谦和,耐心,细心,隐忍,换位思考的好品质,这些东西就像磁铁一样钻入她的体内,让她一下子成长起来,也许更好地迎接以后的风风雨雨的人生。 蝶飞儿一大早交接好班级,收拾好行李,又和校长,董伯辞别后,又特意写了一封信给高蓝枫,嘱咐他好好学习,以后有事再飞鸽传书。这小孩子还真有感情,还流泪了,口里还说:“小蝶老师,以后毕业了,我去看你,我会常写信给你的!” 蝶飞儿点点头,她马上驾着她的黑马驹飞奔回白玉斋。 一到白玉斋的西屋,夏茉莉婆婆早就在她房里等她。 “小蝶!俩个月的实习任务已经完毕,该学的东西,你应该都体会到了吧!看你这样子,现在更有精神了,不错,我很高兴,可以放下心让你去梅园了……呆会你洗漱完毕后,出来拿几件我帮你特意定制的服饰,鞋子都是我帮你整套配好的,你应该会满意的,呆会吃饭喝茶时我们再聊些去梅园的具体细节……” 夏婆婆耐心温和地讲着,蝶飞儿对她毕恭毕敬,因为在她心里,像她和小糊祖母一样的优秀长辈,值得她一辈子的敬佩和尊重。 洗漱出来后,蝶飞儿来到客厅,长方形的西式餐桌上都是西餐,今日可以选择的食物酒水种类也很多,有各种咖啡、茶、软饮……以及一些冷食,比如水果、酸奶、外域的三明治…… 另一个小圆桌上放着中式热食都是传统的中餐,豆沙包、鸡肉滑菇包、鸭肉烧麦,旁边当然也有面食,西红柿卤面、沙爹面,辣椒面…… “小蝶!这一桌菜是云天帮你事先预订来的,他说梅园里,梅幼薇是新式洋派女性,那里会经常有欧式酒会参会,食品肯定不全是中餐,所以他说应该让你也熟悉熟悉西式礼仪……”夏婆婆笑着说。 “真是有劳楚大哥了,他真有心!”蝶飞儿暖暖说到。 “小蝶,以后到了梅园,穿着衣服可能都要应景,你看我帮你挑的这些,我是老太太了,眼光会不合时兴吗?你看看!”夏茉莉婆婆指着旁边一大排的衣服说着。 “挺好的!太美了!我很喜欢!夏婆婆的眼光独到,很适合我的!”蝶飞儿看着眼前各种款式的衣服,摸了一下,各都是一些高档面料,颜色艳淡都有,裁剪得很时尚,尺寸都是按自己做的,真是难为夏婆婆了,有几套适合家庭教师的斯文浪漫静雅装饰,还有几套是小礼服,高贵典雅妩媚风格,长短都有,还有几套运动端庄马裤装的,还有几套西装…… 却说紫苏园里的院子里。蓝胭脂来找般若。快过节了,她想叫般若出去走走。 她们这对朋友也算闺蜜吧!般若答应了,俩个人就来到了海边,边走边聊…… 最起码她们经常要互帮互助。这段时间都是蓝胭脂来陪般若,也许好的友情往往会陪伴每个人度过自己每个难熬的阶段。或许给彼此言语上的支持,精神上的鼓励,还会像家人一样,不离不弃...平时也会为彼此送来满满的鼓励和温暖。 蓝胭脂比较不爱打扮,但般若还是希望她变得越来越更美。有时一起去街上,她也会为她挑选衣服,或者提供建议,告诉她适合什么款式。而且,她还会亲自上手为蓝胭脂打扮…… 有时蓝胭脂偶尔有时情绪低落...作为她的好友般若,她也会主动带她去做做各种运动,走路散步……放松放松身心。或者一起去做点别的事情做做女红,帮她分散一下注意力。 “胭脂,中秋快到了,古代人的心愿,主要有三个:读书人“愿早步蟾宫”,科考高中;女孩子“愿貌似嫦娥”;已婚夫妇愿多生贵子。我的心愿是早日希望我们一家能和宛宛,蝶飞儿还有祖母早日能聚在一起!”般若说着自己的心愿。 第六十六章 梅园初见 中秋的前一天的早上,蝴蝶谷各家各户都沉浸在节日喜庆的气氛里,谷口边有几个男孩子在叠砖塔,他们叠得好认真,一副专注的样子,小家伙们那脸颊上洋溢着孩童最无瑕纯真的快乐,此情此景把路过的蝶飞儿也看呆了! 一身端庄素雅蓝中带红的连衣长纱裙的蝶飞儿,她拿着柳一新的举荐信敲响了梅园的大门…… 她又回到了生养自己二十几年的故土——蝴蝶谷,蝴蝶别苑,这里现在易主了,成了梅无森的梅园了。 在等开门的一瞬间,她习惯回身抬头望天空,这个角度望天是很美的,秋天的天空是明净,是绚烂,好像是埋藏在岁月风骨里的温润与美丽。没有哪个时节,能像秋日这样惹人动情。不一会,天突然飘下起雨丝了,这天变得够快的。微雨霏霏,是清新是自然是感动,那凉意,好像是一种久违的温暖也是一种刻骨的思念。 “请问小姐,你找谁?”一个管家模样的男人开门后,第一句就问她。 “这是柳会长给梅庄主的书信,麻烦帮我传达一下,我是小蝶,我是来应聘梅园小少爷的家庭教师的……”蝶飞儿恭敬温和地把书信递给这位管家男人。 夏茉莉老婆婆昨日已经帮她分析过梅园的老管家这个人物了,他很会替主人做事,城府很深,靠溜须拍马倒混出些名堂,平时没什么爱好,就爱自己喝几口酒的。 听说他一根筋埋头做管家该做的事时,能胜任完成家里的工作,还很会研究与梅园有往来的来客的脾气秉性、兴趣爱好、家庭情况的,深得梅无森的信任的。这些细节看着很俗,可是主人和客人都很舒服。 “哦!蝶小姐,请进来客厅喝茶,我速去通报,梅庄主正在书房看书……” 蝶飞儿落落大方地跟着他进去了,进入大厅,环视这里,现在已经变得富丽堂皇了,和以前的古韵书香世家不大一样了。 她若无其事地坐下来,喝着管家为她准备的红茶,细细品味着,她心潮反而很宁静,因为她终于进来了。 “贵客啊!你就是柳会长信里提的小蝶老师,真是太好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还是有贵人帮我找到了犬子的教庭教师……不瞒你说,我足足看了不下五十几个人,都不合我和孩子的眼缘的……看来是缘分,管家给小蝶老师准备些点心,快点,等我们谈话后,你去把安儿叫来见见小蝶老师……我相信他会满意的……哈哈”梅无森开心极了,他大笑着,整个人红光满面,那脸上的伤疤好像淡了些了,不那么刺眼的。 梅无森看着眼前丽人般的小蝶,第一印象,他觉得她端庄大方,知书达礼,温柔美丽,气质高雅…… 只见她年方二十有余,身材不高不矮,体态苗条,端庄娴雅,乌发如漆,肌肤如玉,美目流盼,一颦一笑之间流露出一种说不出的风韵,她宛如一朵含苞待放的牡丹花,美而不娇,艳而不俗。她穿着个红蓝相间的纱裙,大方得体,一脸秀气,这女老师眼珠灵动,另有一股动人气韵;一络络的发髻,插着玉钗和一小枝金步摇,眉不描而黛,肤无需敷粉便白腻如脂,嫣如丹果,珊瑚红玉镯在腕间套着,这个女子美中不俗的古典气质,她很会打扮自己的,有自己的特色。 “小蝶老师,你怎么看人的个性与内涵学问这个问题,谈谈你的看法吧!” “正如山脚的人看山顶的人,一般会觉得对方特虚、特装、特不接地气。但其实是,境界不同、格局不同,不相为谋。个性都不是坏事,但没有真正内涵的修养,就都会变成坏事,每个人的个性长处不同,或仁、或知、或信、或直、或勇、或刚……但不管哪种个性,最终塑造自己的,主要的还是自己要有内涵,有真正的修养,学问的道理就在这个地方。” “回答得太好了,太深刻了,佩服佩服……”梅无森抱拳说到。他对眼前的这个家庭教师太满意,气度谈吐不凡的女子! “最难的就是认识自己,然后征服自己,把自己变过来。记得我小时候,都有小孩子脾气,爱吵嘴,现在完全成人了,又要教育自己孩子了,我希望他也慢慢变成大人的样子,处处体贴,以后能造成他终身家庭和睦安乐的基础了。” 梅无森感慨到。 蝶飞儿微笑着说:“梅庄主,以后就叫我小蝶吧!我觉得,一个人的修养体现在很多方面,老话说;水深则流缓,语迟则人贵,脾气好才能拥有好的修养。修养既不是学识高也不是姿态高,而是要与人交往,和颜悦色,为人处世,宽仁厚德。一个有修养的人,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有修养的人总会给别人留退路,他们会用一种轻松、调侃的方式,化戾气为祥和,化危机为生机。这样相处起来对彼此都会很好的……” “说的太好了,看来你不单可以为犬子安儿的教师,我也可以把你当老师的。与小蝶老师的一番话,胜读十年书的!吃点心!快点,以后,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一样……别客气的!有什么需要只管和吩咐管家去做的……”梅无森谦虚地讲到。 “当老师更多的交给孩子的是课本知识,很多良好的生活习惯,做人道理,坚强的意志,这些都是要靠自己的亲人去培养的。这些只能由作为父母从小在日常生活中培养。但因为他母亲早逝,我怕会把他耽误了,所以必须再在家里请个家庭教师的。” “一个人所在的原生态家庭对他一生的影响都很大,我觉得一家人夫妻恩爱,家庭和谐,在充满爱的环境里长大的孩子,注定要比家庭不健全,或者整日吵闹的家庭里成长的孩子要心里阳光很多。而这个决定孩子一生的!所以,梅庄主要多关心下孩子,该续弦还是要续弦的……” 蝶飞儿推心置腹地和梅无森交谈,她已经能感觉到对方有几分信任她了。这是关键的第一步,她走的小心翼翼的。 “或许一个好的老师,或许能够影响孩子三年五年,但是梅庄主一家人的影响力却是一辈子的!”蝶飞儿补充说着。 “说一个人无论成绩好坏与否,品行是关键!道德可以弥补能力的缺陷,而能力却难以掩盖道德的缺陷。”蝶飞儿严肃说着,她突然察觉到梅无森听到“道德”这个词脸瞬间没了笑脸了,也许她说到他痛处了。 “小蝶老师,哦!我又忘了,叫小蝶,你以后要严厉些,安儿不听话该惩罚还是要有的,无规矩不成方圆,立规矩须有惩戒。没有惩戒,规矩形同虚设。孩子不能在蜜糖和赞美中长大,适宜的批评有百利而无一害。孩子如同树苗,如不及时修枝剪杈,极易长成“歪脖子树”。我就把安儿正式交给你了,那下午我叫管家去把你的行李搬进来,今日你就住下了,就住在安儿隔壁,明日是中秋节,真是太好了!喜事喜事!我准备请几个人来家吃饭,也让大家认识我们的小蝶老师了,可好?……不用商量了,就这样决定,我让管家快快去准备……””梅无森自言自语。 蝶飞儿听从梅无森的安排了。听管家说安儿和姑姑出去玩,要到晚上才回府的。 她搬进了安儿房间的隔壁。这里收拾得像一个教书先生的书房的。什么都不缺,书籍也很多,文房四宝一一俱全的。 天黑了,雨停了,一轮皎洁明月挂在窗外的天穹,天上像水洗一样,干干净净的。很美很美… 她靠在窗前,突然想起写明月的一首唐诗正浮想联翩:满月飞明镜,归心折大刀;水路疑霜雪,林栖见羽毛。此时瞻白兔,直欲数秋毫。 突然听到门外有人在敲她的门,会是谁呢? 第六十七章 小心翼翼 般若和蓝胭脂两个人在散步。明日是中秋节!般若边说着自己的心愿。 蓝胭脂突然说到:“般若!最近我睡眠很不好!家里太吵了!不是家里的兄嫂因为喝酒赌博在斗嘴,就是隔壁婶婶家在闹事,都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偷鸡摸狗的糗事。我整日在家,听多了,特烦,我看不惯他们……”蓝胭脂发着自己家的牢骚说着。 我真的想搬离这个家,去投靠一个远方亲戚姐姐,据说她夫家靠点关系包下一个靠海少数民族的小岛,准备在那里建个消暑海岛,供游人宴请游乐,正缺女的人手,再说这个大姐的弟弟对我很好,以后说不定我就嫁在那里了,反正我目前就是想早日离开这个家。我去也可以学些东西……再说我和家里人提了此事,他们也同意了……般若,过完中秋节,我就去那里,以后我们用飞鸽传书联系,或许等你有空也可以来找我……” 蓝胭脂说着自己的打算,原来,她真的要走了,也许以后就嫁在那里了。想想,般若真舍不得,她拉住她的说到:“胭脂,不管怎样,你要常回来看我们,但你的亲事,不能草率,男方的人品还是要看准的,再说旅游景点的人加上有宴请之地,还是会很杂的,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你一个未出阁的大姑娘自己还是要小心就是……”般若吩咐着。 蓝胭脂眼眶湿润了,她点点头。其实她心里也没底的,但她只想早日离开这里,她不能再考虑这么多了。 话说蝶飞儿搬进梅园后,在安儿隔壁房间。听到敲门门,她开了门,一股香气扑鼻,一个长的很漂亮的年轻女人进来了,和自己一般年纪,双眸似水,却带着一股不友好的冰冷,似乎能看透一切,十指纤纤,肤如凝脂,长发直垂腰间,她散着头发,青丝随风舞动,发出清香,腰肢纤细,四肢纤长。 蝶飞儿一下子反应过来:“梅小姐回来了!” “哦!你就是大哥千挑万选给安儿请的家庭教师小蝶。”梅幼薇一股挑衅的味道从她的语气就流露出来了。 “正是我,以后请小姐多多关照。”蝶飞儿不卑不亢说着。 “你长的太像我认识的一个人了!只是你比她更漂亮些!安儿睡了!明日再见他!”梅幼薇撅着嘴说着。 “小蝶小姐你哪里人?来自哪里?家里有哪些人?”梅幼薇像盘问犯人一样。 蝶飞儿一一作答到。她觉得应该答得天衣无缝才好。不能打草惊蛇的。 至少不能让她有所怀疑。她知道自己凡事都要小心翼翼。 “我是柳一新会长的远房表妹,家住在黑水崖附近,家里父母早亡,就只生我一个人!多亏表哥举荐,让我来这里做事的!” 梅幼薇觉得眼前的这个小蝶怎么看都像大户人家的千金,怎会会是个孤儿呢?是她太敏感了吗? 她回到自己房里,还在寻思着,最近出现在自己身边的女人个个都是内外兼修的美女。她有点狐疑的。 第二日,一大早,梅园里上上下下一片热闹,中秋的节日气氛很浓。一大早,蝶飞儿梳洗完毕,自己来到隔壁安儿的房间。只见李妈正在给他穿衣服。她一进去,安儿马上说话:“老师好!老师好漂亮!您就是爹给我请的小蝶老师吗?”小家伙一脸天真无邪的。这倒让蝶飞儿吃了个定心丸。 “对啊!老师知道你叫安儿,还知道你喜欢的很多东西……过完中秋节明日老师就和安儿一起学习功课,一起玩!好吗?”蝶飞儿想一下子让安儿有些安全感和亲切感。 “太好了!老师!”小家伙喜笑颜开。李妈一看到这幕情景,大笑说到:“看来安儿也喜欢小蝶老师的,我老太婆也喜欢小蝶老师!” 屋里里一片笑声。屋外梅无森正站在窗外,他看到了这一切,心里终于放下心来,看来安儿也满意小蝶的。他高兴地走开了,悄悄朝着他的书房走去,晚上要宴请几个客人,府里大家在忙着做事。 今日八月十五,那只蝴蝶别苑留下的玉玲珑不知会有灵性吗?他又皱了眉头,他也些许听到一点传说,不全面的,说是每年的八月十五的亥时,如果有月亮照到这块宝地的玉蝴蝶,会有灵气的,蝴蝶会发出荧光的,滋养一方…… 他晚上想等宴会散后,他自己试试看。想到这,他有点迫不及待的…… 第六十八章 月圆之夜 夜幕降临了。中秋之夜的梅园热闹非凡。在客厅的八仙桌旁。客人都入座。 胡天行,楚云天,白方彦,梅无森,还有柳一新,宛宛,梅幼薇几个人围坐在一起…… 在一旁小圆桌的安儿叫到:“小蝶老师来了!和我坐在一起吧!” “小蝶过来坐在幼薇旁边,安儿乖,让李妈和你用餐!”梅无森笑着发话了。 大家把眼睛都一起看着新来的蝶飞儿。只见蝶飞儿一身曳地米色的长纱裙,简单大方,反而把她的气质衬托得典雅高贵。 蝶飞儿暼了宛宛一眼,好久没见到自己的家人,心里一阵激动。在艺馆呆久了,舞蹈可能让宛宛现在变得更加妩媚动人了,她一身粉红色茉莉花样的中裙。她们温柔地相互看了一眼,马上把眼神收回来,看着梅幼薇,她们俩看见梅幼薇一身黑色小洋裙,显得伶俐可爱,但她的眼神太冰冷了。梅幼薇也在注视着她俩,她觉得宛宛和小蝶的气质太神似了,很有大家闺秀的风范。蝶飞儿的出现,胡天行终于想起他在祠堂典礼的大会上见过这个美丽的女人,当时她给他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后来他因为事业一忙,忘了去探听她的一切,想不到她来梅园了。 真是巧遇了。他多看了这个女人一眼,觉得她和宛宛很像,但比宛宛更加迷人的。 只听梅无森说到:“我来介绍下,这是小蝶老师,安儿的家庭教师,以后就会负责安儿在家里的一切学习问题,大家认识下……” “这几个都是我生意场上的好兄弟,胡天行胡先生……这是艺馆的舞魁宛宛姑娘……”梅无森一个一个介绍,他们都和蝶飞儿点了点头,以示敬意。 “想不到梅兄好福气啊!艺馆里有这么好的宛宛姑娘在撑场面,家里有这么甜心美丽的妹妹陪着,现在又来了了安儿的家庭教师这么魅力四射的小蝶老师!梅兄,你好福气哦!”胡天行拍掌笑到,其他几个也点头拍手称快。 “我都是托柳老会长的鸿福啊!今日月上中秋,大家晚上尽兴吧!喝个不醉不归……” 梅无森一说完,大家纷纷叫好。 大家互相敬酒,气氛活跃。 楚云天偷偷暼了一眼蝶飞儿,他觉得今晚的蝶飞儿更加吸引人,有种气若如兰的清新。 “小蝶老师!我看你第一眼有点一见如故,咱们喝一杯……”突然一向沉默的白方彦主动站了起来,举杯对着蝶飞儿。 “不好意思,我不会喝酒,可以以茶代酒吗?”蝶飞儿温柔地站起来看着白方彦。 “白兄,我来替她喝!”楚云天看着白方彦,自己举杯喝了一大杯。胡天行看到楚云天英雄救美,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 楚云天他为蝶飞儿解围后,蝶飞儿这时才坐下来。 “小蝶,以后府里经常会有聚会,你要慢慢学会喝点酒,才不会失礼的。”梅无森低声地笑着靠近她蝶飞儿耳边说到。 梅幼薇看到楚云天替小蝶替酒,心里很不痛快,她端起一杯红酒站了起来:“小蝶,宛宛,我们三个人喝一杯!” “好啊!干杯!节日快乐!”宛宛站了起来,她先喝完自己的那杯,又看着正在迟疑的蝶飞儿,她拿起蝶飞儿的酒杯又喝了一杯酒。“小蝶,不会喝,我帮她喝!” “真是女中豪杰,烈酒试美人啊!”胡天行拍手叫好!梅幼薇一脸不快。 “大家都喝吧!节日快乐!”楚云天主动向大家举杯。 大厅里一片喧闹,李妈早已经把安儿带下去了。 蝶飞儿借着去换方手帕,她退了出来,来到后花园,外面的空气很清新,她深深地吸了口气,抬头一看,天上的月亮正圆,洁白无瑕,整个银色的世界。 “小蝶小姐,幸会!今日我们是第二次见面!”胡天行突然走到她面前,他觉得:她的眼神和那晚夜探梅园的蒙面男人好像,莫非她女扮男装,不会吧!还是自己想多了。 “好圆的月啊!幸会幸会!胡公子!”蝶飞儿望着月亮回答到,连看他一眼都没有…… “我正找不到你们俩个,原来你们溜出来赏月……”沉默寡言的白方彦突然晚上有趣多了。 “白兄,晚上,我觉得你话很多啊!不像你平日的沉默是金的作风……”胡天行不依不饶到。 “我先进去了,你们聊吧!”蝶飞儿微笑地离开了,朝客厅走去。 里面梅幼薇正和楚云天举杯着……梅无森正给宛宛夹着菜…… 亥时快到了,蝶飞儿想进去梅无森的书房一趟,因为祖母告诉她只有在今日,还要刚好在书房那个位置,自己身上的玉蝴蝶或许会有灵气,才会价值连城的。她也想试试看看这个传说的诡异…… 没有钥匙进不去。饭局快散了,她想等机会……梅无森看着墙上的古董时钟,他也在着急了… 梅无森心想:一年只有一次,这次不行,还要再等一年……他灵机一动,借故喝醉先回房休息了,他走到回卧室的走廊后马上又拐折回到往书房的小径,这一切被后面跟踪的蝶飞儿看在眼里,她小心翼翼尾随着……突然有人从后面拍了她一下,她差点吓得叫出声来,被来人捂住了嘴巴…… 第六十九章 神出鬼没 当蝶飞儿蹑手蹑脚跟踪梅无森时,等他进了书房后,她赶紧趴在窗外的一侧,借着书房的灯光,屋里看的一清二楚。 突然,她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吓得她差点叫出声来,一瞬间,来人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她回头一看,原来是胡天行。他怎么还没回去。 “胡公子!你干嘛?怎么还没回府”蝶飞儿蹲下来轻声盘问到。 “小蝶先生,你在这里鬼鬼祟祟干嘛?”胡天行压低声音,也跟着她一样蹲下来,坐在旁边的草地上。 “我出来赏月,看到书房的灯还亮着,就顺便过来看看,梅庄主还在书房!”蝶飞儿反应很快。 “哦!我还以为来了女飞贼呢?”胡天行又恢复他那老爱戏谑开玩笑的语气。 “你也坐下来赏月吧!你看!今晚的月亮很圆很美!我晚上要住在这里了,住客房,在你隔壁。”胡天行看着发呆的蝶飞儿,一把把她拉着坐了下来。 蝶飞儿正在想办法要观察书房里的动静,想不到遇到胡天行出来搅混了。她只好心不在焉地坐下来。 “小蝶,你是哪里人?家里还有什么人?”胡天行的问话就像梅幼薇一样! 蝶飞儿不吭声,望着天上的月亮。她嘘了一声,撅着嘴,表示自己要安静一会。 酒劲很高的胡天行看着她那可爱美丽的脸,突然有种想亲吻的冲动,他很快地在她脸颊边亲了一下,马上被蝶飞儿推开了:“胡公子!你放尊重点!” 蝶飞儿一脸不高兴,迅速推开了满嘴酒气的胡天行,她站了起来。她看到屋里的梅无森正在注视着那只玉蝴蝶发呆。屋里静静的,也许他正在琢磨玉蝴蝶的传说吧。蝶飞儿把注意力放在桌子上那只玉蝴蝶标本上,发现它竟然和祖母给家里女人们的蝴蝶一模一样!和自己的那只也一样。但她觉得屋里的那只很普通,也没有荧光,说明是没有灵气的。看来梅无森得到的是一个死物,不是灵物。墙上的亥时已经过了,只见梅无森叹了口气,熄灭了灯。又听着他走远的脚步声了。该是回屋了。 蝶飞儿看着地上不作声的胡天行,正奇怪了,只见他坐在地上睡了过去了。这个人想必是喝醉了。“喂!赶紧起来了,你要回客房去睡觉!”蝶飞儿用力把他拉起来,反而被他一甩,自己又坐在地上。今日真倒霉,遇到他,搞砸了自己的计划,现在又醉睡在这里。真是克星啊!还要再等一年了。 月色如水,蝶飞儿这次才认真看着他的脸: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粗犷的身材,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威武绝伦,有棱有角的还是有几分俊美。现在睡着了,没看到那双小眼睛的,他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的。 蝶飞儿只好等他睡一觉,再来把他叫醒,看他醉得这个样子。她轻轻进屋拿来一件毛毯,给他盖着。 她又坐在离他一米的地方,想着自己的心事。她觉得梅无森好像很信任宛宛的,看来宛宛做的很好!她应该私下去见见宛宛,和她商量以后的事。想到这,她马上站立起来,她用轻功飞跃上后墙,终于出了梅园。在附近找了一匹马,很快朝宛宛的“嫁衣坊”跑去。 夜深了,她敲响了宛宛的门。宛宛一看门看到风尘仆仆的蝶飞儿,一下子哭了。两姐妹抱在一起哭了! “宛宛,你还好吧!在这里,你还习惯吗?” “还行,反正花绫罗经常来照应我……那你呢?今晚在梅园看到你,我好开心!觉得我们要开始并肩作战了……” 两姐妹聊了这一年的各自的情景。宛宛告诉她,般若飞鸽传书说少谷主爹爹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她们都担心极了!宛宛提议自己过几日要请假俩天悄悄回趟紫苏园去探望,让蝶飞儿安心做事。蝶飞儿发现宛宛真的是成熟了,说话做事都让她刮目相待了。 当蝶飞儿离开嫁衣坊后,又快马加鞭回到梅园。她的马术不错,比驾马车整整节约一半时间。 当她又回到后花园时,发现胡天行不见了!当她进屋时,发现毯子在自己的屋里,看来这个家伙和自己一样神出鬼没的,他也是一个谜。以后自己要加倍小心,别又被他盯梢了。 他准保回家去了,看天色快亮了,明日要开始给安儿上课。她赶紧洗洗就睡了。 第七十章 黑水崖 一大早,深秋的早晚温差还是有几分凉意的,太阳红灿灿的露出半个脸,宛宛起个大早。她换上轻便的服饰,准备先去当铺一趟,刚要出门。 “宛宛姑娘,你这么早出门!”隔壁老王走过来搭话,只见他手里端着一壶茶,那茶嘴一看就挺昂贵的。 她应了一下,道了声就赶紧离开了:“王老板早!我刚好要出趟远门!”走了一段后,她猛一回头,发现王老板还在原地盯着她出神……今日感觉他有点奇怪。再说宛宛也顾不上深究,她快步朝当铺走去。 她准备把几件首饰当掉了,她来到街边的一家当铺,一看,大清早,没什么人,她拿出了一副玉的手镯还有几个戒指,这些都是以前在蝴蝶谷里长辈们给她的。她这次听般若飞鸽传书说少谷主爹爹病重了,她和艺馆管事预支了几个月工资,又想把自己的私件当掉了,多筹些钱,准备赶紧回趟紫苏园,请个郎中,好好给爹爹治疗。 她当好后,从当铺出来,雇了辆马车就朝紫苏园出发了。 到了半路的一个陡坡,突然从上面冲来一辆马车,直撞过来,车夫一时措手不及,她的马车被撞了个人仰马翻,宛宛被重重地甩了出去,人一下子昏了过去。 等她醒来后,她觉得浑身无力,头和手脚都痛,她躺在一张美丽的床上,这应该是个女孩的闺房,粉红的窗帘,桌布也是粉红的,整个是粉红色的世界。 她吃力慢慢抬头望着窗外,天是黑了。月亮正照了进来,外面是银色的世界,一轮圆月已经挂在不远处海天相接的天边上方,她突然听到琴声,外面有人在说话赏月,她吃力爬起来,只听见一个女孩子小声说到:“前几日这一次老爷带回来的女人好漂亮,我一看到昏迷的她,差点吓得叫出声来,以为是我们府里那墙上挂着的美人活了,从画上走下来的,她和我们府里的美人画像长得特像,她足足睡了几天,昏迷了,后来请来郎中一看,说是急火攻心,脑部受挫,会暂时失去一段记忆,以后好好静养,才能慢慢恢复的……” “别说了,让绿珠管家听到不好,那一日胡老爷对着昏迷的女孩,他眼睛红了,他一直叫着:“小糊,小糊!是你吗?”他以为是画像里的美人活了,活了!绿珠管家朝这里走来了,雅雅,别说话了。”另一女孩制止那个叫雅雅的女孩说到。 她越听越迷糊了,她突然看到桌子上的一张照片,天啊!她一看,相片里的女孩和自己太像了。只是照片里的她嘴角多了颗美人痣,宛宛看了,这世界还有和自己长的这么像的女人,她觉得她好像在哪见到这张照片的,太熟了,她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的,也忘了自己的名字了,什么都不记着了……她吓了一身冷汗。 她努力爬起来坐着,只见小茶几桌上摆着应季水果,奶酪和糕饼…… 门被推开了!只见一位穿戴华丽的胖胖中年女人走了进来,她充满爱意怜惜的看着宛宛:“孩子!好些了吗?” 她看着宛宛的气质,觉得她太像卧室里挂着的美人画像。她心里想着:这女孩子真是好神韵,这是女人最好看的样子。 “一个漂亮的女人与一个有气质的女人,就好像花朵与花香一样,一朵花可以花瓣妖娆、姹紫嫣红,却不一定暗香浮动、疏影横斜。漂亮的容颜可以让人心动,却不一定长久;而一个有气质的女人,则更像是一部经典的书,隽永而耐人寻味、意韵深长。孩子,你长得太好了,就像是画里的美人……”绿珠管家看着宛宛自言自语突然说出这一段话来。 宛宛还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只听见外面敲门声:“夫人,那女娃醒了吗?可好了,我进去看一看才放心!”只见一个老爷打扮的男人和一个老夫人走了进来,他青衫布长掛,浓眉大眼一脸正气的样子。 “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我忘了我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了……我到底是谁,我怎么不记得,都忘了……”宛宛抱着很痛的头,看着这对夫妇,迫不及待地问着。 “孩子,这是黑水崖,这是胡府,你出了车祸,暂时失去了记忆,你就在我们府里静养,以后等身体好了,我们再帮你打听你的家……可以吗?郎中说目前你需要静养,什么都不要想……好孩子,这间卧室是我们老爷特意留着,给这幅美人画的,从来都不让人进来住的,这次,只有你才进来了,真是奇迹,以后,你就把这当成你自己的家吧……”绿珠管家充满爱意地说着。 “别说了,让她好好休息会,呆会我让保姆雅雅推她到院子里走走,透透气,熟悉熟悉也好……”那个叫胡老爷发话了。 “你把自己的名字也忘了!以后我们就叫你小糊吧!因为你长的太像我的一位故人了。”胡老爷说着。 宛宛傻了,叫小糊,这个名字怎么这样熟悉,她抱住自己的头脑,拼命回忆,但脑袋里一点东西都没有,只是迷糊想起自己在一家当铺当了东西,其他都回忆不起来了……她急得掉下眼泪…… 后来那个叫雅雅的保姆把她抱在轮椅上,她现在腿还有点痛,不好走路。她被推到院子里还有客厅里还有书房内。这里到处布置的很雅致。古典建筑的艺术风格,气势恢弘、壮丽华贵、高空间、大进深、金碧辉煌、雕梁画柱造型讲究对称,色彩讲究对比,装饰材料以木材为主,图案精美,精雕细琢、瑰丽奇巧。墙上挂一幅山水画,还有大书柜、书案以及文房四宝,看的出主人是个素雅高深的人。 “好了,该休息会了,小糊!我们准备用晚餐,今晚,我让厨房特意给炖了四物鸡汤的,好好补补……”胡老爷走了进来,笑呵呵的,看着宛宛,宛宛第一次近距离地看着他这个老男人的脸。 第七十一章 滂沱雨夜 宛宛第一次近距离看着胡老爷的那张脸,瘦削的脸,面色黝黑,满脸淡沟壑中好像流淌过的是岁月的长河,泛黄的皮肤上好像有夕阳的余晖,也许他见证了太多光辉或晦涩的岁月…… 大厅里,开饭了,宛宛被推坐到老夫人的座位旁,她看着周围的人,绿珠管家,胡老爷,胡太太,旁边站着雅雅保姆,她在忙着摆饭菜。胡老太太亲切地给宛宛舀了碗鸡汤。 “小糊!你快喝汤吧!把身体早点养好!你就放心在府里静养,这里很僻静……”胡老爷微笑地说着,宛宛觉得她的名字成了小糊,因为她已经暂时忘了一切,只能回忆她在当铺里的那一幕,其他都记不起来…… 却说青莲港的艺馆这里,梅无森已经七天没见着宛宛,问了管事,才知道她请了几日假,说是出趟远门,可是到现在她都还没有露面。梅无森心里急了,他去嫁衣坊也找过了,又问了隔壁的王老板,都没有宛宛的任何消息,这几天他心里惦记极了!一有空就发呆,他派人四处去找她的下落,一个多月过去了,还说杳无音信…… 宛宛失踪的事连蝶飞儿也知道,般若飞鸽传书也说宛宛还没家,蝶飞儿百思不得其解她心想到:宛宛是个很负责任的人,肯定是出了什么事? 她捎信拜托楚云天,让帮找找宛宛,楚云天一口气就答应了。 般若接到蝶飞儿的来信,得知宛宛不见了!姐妹情深的她,怕爹妈知道会难受,般若赶紧把自己关在卧室里,哭了,她不知道今后怎么办,太突然了,那日宛宛还飞鸽传书说要回家看望爹爹,要带他去大医馆就诊,好好把爹爹的病治好。宛宛却突然失踪了,般若她失去了自己的好姐妹,一下子心里空空的,没有着落,况且这段时间少谷主爹爹病的不轻,葭而娘亲每日每夜都认真照顾着他,般若在一旁帮衬着,她有时看到他疼痛难忍的一面,他却依然笑着那么坚强,怕孩子妻子担心,她越是懂得,她越不忍心,她都藏起来偷偷抹着眼泪……抽噎了很久…… 每日每夜她照顾看护少谷主爹爹时,她都保持良好的情绪。她会主动和他聊聊他少年,中年的事,她想让他留在美好的英雄岁月里,或许这样就能忘记了身体的疼痛。 今晚,风很大,后来又下雨了,少谷主爹爹的病情加重了,呼吸困难,心脏不舒服,葭而娘亲寸步不离地守在他身边,紫苏园下山的路不好走,宛宛觉得大事不妙,她一路狂奔下山,她要去山脚下请老郞中。下雨天,泥泞的路,突然她脚底一滑,自己被狠狠摔了下来。她摔到地沟里,她顾不上疼,全身湿漉漉了,她赶紧一骨碌爬起来了! “老先生!拜托了!我爹爹的病情加重了,麻烦你赶紧出诊,和我一起去看看她吧!求你了!” “般若丫头,风雨这么大,明日再去吧!”老郎中边说着边看看门外的大风雨,有点为难了。 “老先生!求您了……”般若差点儿哭出来! 老郎中看到这样,他立马拿起诊箱就和她一起出发了…… 他们冒着风雨,终于到了紫苏园,俩个人都成了落汤鸡。 “娘亲!郎中来了!”般若赶紧跑到房间里。她跑到爹爹面前,牵着他的手,怜惜摸着他的额头:“爹爹,你撑着点,老郎中来了!你会好起来的……” 忙碌了几个时辰,老先生给爹爹把脉……又弄了药方,般若赶紧照着药方又驾着马赶到集市上,天都快亮了,她敲响了药店的门。 抓好了药,她又赶紧奔回紫苏园熬药,当她给爹爹服下药时,看他慢慢睡了过去,她悬着的心暂时放了点下来,当她坐下来打盹时,才发现脚上凉凉的,低头一看,自己的脚昨夜摔破皮了,还留着血…… “蝶飞儿那不知道怎么样了?蓝胭脂说晚上要来找她辞行……”她心里想起来这事…… 她顾不上疼,赶紧进去厨房,她想准备些小点心给蓝胭脂晚上吃,弄多些,顺便明日让她带在路上吃,她还为她做了两套新衣服,准备一并给她,她知道蓝胭脂的好,也知道她心里的苦,都不容易……想起这些,她麻利地做着活儿…… 第七十二章 冰凉梦境 半夜,宛宛做梦了,梦里,一切清晰可见:白色,冰冰凉的,还是冷索索的,又是白色……晶莹剔透的白色……她仿佛看见一个和长的一模一样的自己,像一尊美人雕像一般躺在蝴蝶谷山脚下的一个山洞,洞口是块大青石,外面长了颗绿绿的常青藤,把青石严严实实的缠绕着,洞口很不容易被发现!这时一个脸蒙着紫纱的女子靠近洞口,右手挑起常青藤的最粗的一根藤蔓,洞口就自然开了一条缝隙,只容一个人进去,紫纱女子进去后,靑石门就闭上了…… 洞里面有只玉蝴蝶,散着微弱的冷光,躺着的自己的手指突然动了一下,嘴里很轻很轻叫着:“少谷主爹爹,别走,别丢下宛儿走……”过会,只见声音没了,手指又不动了,她美丽无血色的脸颊滑落下泪珠。接着又昏迷不醒…… 只见紫纱女子卸下紫纱,她和躺着的女子长的好像,是,她用紫稠手帕轻轻拭干了宛宛的泪珠,微微的叹口气:“宛宛,你还好吗?我是蝶飞儿,你醒醒,只要我在,你会没事的……” 蝶飞儿心里翻江倒海…… 冰……凉……冷……白色……白色……山洞里,依然躺着那美丽雕塑般的女子宛宛…… 宛宛又恍恍惚惚还在她的梦里继续游离:那一座靑色的矮山上,那条小路从家后门一直通往后山的山上,鹅卵石铺成的小马路,俩旁不知名的野花儿一到四月,开满了花枝,海那边刮过来的阵阵南风儿,把花儿草儿频频点头,煞是好看…… 有个九岁的小丫头穿着父亲从苏杭一带买回来的粉色小稠裙,脚丫上穿着祖母一手缝制的紫***步鞋,在这条路跑上跑下,手里拿着一束宝贝似野花儿,嘴里哼着母亲教的童谣曲,山路上留下小丫头的笑声,银铃般…… “宛宛,宛丫头,快回家,天快黑了……”靑山脚下飘来了小姐妹的呼叫声…… 只见山洞里躺的宛宛手指又动了下,倆颗眼泪从她漂亮的脸颊滑落下来,可是还是她还是没醒过来,她不知道小丫头是谁,宛宛是谁,蝶飞儿是谁? 山洞里又恢复了深夜一般的宁静…… 那玉蝴蝶晶莹剔透,它依然在山洞里发着那冷冷,微弱的光芒……把宛宛漂亮的脸映衬格外苍白……突然,一个男人闯入山洞里,拿起玉蝴蝶露出狰狞的面孔,他哈哈大笑起来…… “不要碰玉蝴蝶……蝶飞儿快来,我怕……”宛宛从梦中大叫出声,浑身冒汗,她一骨碌从床上爬起,她嘴里还在念着:“蝶飞儿,我怕……” 蝶飞儿是谁?我怎么念着她的名字,宛宛绞尽脑汁都回忆不起来,她痛苦地敲着自己的头,难过地滴下泪珠…… 屋外面的雅雅听到屋里小糊的大喊大叫,她马上进来:“小糊姑娘,你怎么了,做恶梦吗?刚才我听你喊蝶飞儿,蝶飞儿是谁?没事,老爷让我这段时间夜里警醒些,怕姑娘有事,我每天晚上都在你屋外守夜着……”雅雅看到小糊惊慌失措无力的样子,知道她肯定做梦了。 “雅雅,我没事,谢谢老爷和你的关心,我刚才做梦了……”宛宛说着,心里还在想着刚才那清晰的梦,蝶飞儿是谁?长的和自己为什么很像?是姐妹吗? “姑娘,你喝杯水吧!天快亮了,你再睡会,我出去给你熬点鸡汤,这是老爷吩咐的……”雅雅扶宛宛躺下,帮她放下粉红的纱帐,关紧屋门,就出去忙了。 宛宛翻来覆去睡不着,刚才的梦境太清晰了:那个和自己长的很像的蝶飞儿,还有那个拿走玉蝴蝶的男人,那个山洞……一切一切都让她匪夷所思……她到底是谁,这段时间,她问了自己几百次了…… 宛宛脑海里就还是仅存自己去当铺的情景,还有刚才做的梦境……这些日子在胡府里,胡老爷把她比自己的孩子还体贴入微,还亲切如己,高龄的胡老爷叫她小糊,说是自己长的像他的故人。 透过纱帐,她看到了墙上那幅美人图,那个画上的美人好像对着自己在笑,她怎么对这幅图这么熟悉,难道她以前见过它,难道画里的女子是胡老爷的故人,这个女子就叫小糊!因为自己和她长得太像,恰巧自己暂时失忆,胡老爷爱屋及乌,所以才把自己的名字叫成他的故人的名字…… 越想越睡不着,她终于到天亮时才入睡过去…… 第七十三章 何为真爱 夜深了,黑水崖的胡府里,胡老爷胡一风一点睡意都没有,自从他的马车那日意外撞晕那个陌生女孩后,她暂时失忆了,他安排她静养在府里。 这一个月来他心潮都不能安静。因为这个女孩长得太像他这一辈子深深爱着的意中人林小糊。她的到来,勾起了他对往事太多的回忆。林小糊是他这辈子最梦寐以求的女人。 林小糊生在蝴蝶谷,就像一朵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她是那样的优美,默默绽开在深谷里,好像她的生命的盛开,原是不需要别人喝彩与恭维的。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但年轻时的胡一风却想把自己活在她的世界里,可是一切都是不可能的,小糊嫁给了南燕飞。 胡一风明白小糊是个深明大义的女子,不是凡凡之辈,她是心甘情愿,用心在经营他们的婚姻生活的。 “小糊,小糊……你在哪里,你在哪里……”他曾经在梦里多次撕心裂肺地叫着她的名字。 有种感情真的很纠结,就真的像他对小糊这种感情,有的女人在跟前,她离你好像很遥远,有种女人,她不在你身边,但却活在你的心里,一刻也没分开过,林小糊就是这样的女人,她嫁了人离开了他,但胡一风却永远让她住进了他的心里… 后来听玉生烟说小糊婚后生活非常幸福, 也许林小糊明白:相爱没有那么容易。婚姻从来都不是让爱情一劳永逸的法宝,在婚姻中想要留住爱情,更需要她和南燕飞两个人耐心去经营。他们夫妻同心,土都变黄金…… 再后来胡一风再也没去打扰她了,他爱她,但他更希望她能活的幸福快乐,他就无怨无悔了。也许她就是他的真正的爱情,也许只有这样的爱才不想去占有她的。有时他心里很想她,也很想去看看她,但他都忍住了,他觉的他不应该去打破那份宁静。也许她已经活在他的心里了,永远都在心里。所以无需多言,无须见面的。 他曾经多次幻想,她能作他的妻子,像他这样的老公,他肯定不仅把像小糊这样的老婆当女儿养,更是把她往“死”里宠的节奏。 他幻想着给她买甜食,买零食,带她逛古街,在长辈面前给她打圆场,在朋友面前给她树威信,不准别人欺负她,只为保护她的小性子,任她无理取闹,他幻想着做个这样的老公,小糊怎么能不心动? 这个月来,他看到这个失忆的女孩,就像当年的小糊来到他身边,他心里有种久违的甜蜜,久违的青春,久违的温暖,莫非这孩子和小糊有关,他又陷入了沉思…… 天行这孩子有阵子没来看他这老头子了,这个月底他应该会回黑水崖探望他的,到时派他去查查,机灵的他也是有点三头六臂的,这孙子他最疼了…… 上次来书信说他最近在忙着竞选商会长。胡一风想到胡天行满意地笑了,这孙子很多地方都和自己当年一样,有一样不太像,就是他认定的女人,他抢都会把她抢回家的,这孩子太撒野,血气方刚,也许再多历练几年,戳戳他的锐气,他会改变自己的。 那是天行很小时候,他望着胡一风找艺人特意照着小糊的玉照描摹好小糊的画像时,十岁的天行看着画像里女子就问:“祖父,你真正爱画上的仙女吗?为什么不娶她?她在哪里?爷爷,你想她吗?” “她嫁人了,她永远都在祖父的心里!” 祖孙的对答。 “祖父,假如我是你,不管多难,我一定把仙女娶回家来!”小天行眨着大眼睛天真地说着。 “孩子,等你大了,你就会明白,真正的爱不是占有掠夺,是成全,是多替对方着想,是看着对方真正的幸福快乐,才是真爱……”胡一风抚摸着天行的头发慢慢说着…… “真爱,那我要看着仙女她在我身边才是我的爱,爷爷您对着画像也能爱她吗?” 可爱的小天行好像很懂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问着大人。 胡一风望着画像里的小糊充满爱意地点点头:“孩子,等长大了,你会懂得,真爱一个人,不是要占有她,控制他,是处处默默替她着想的……一句重话侮辱她的话都舍不得讲,不管她在不在你身边,她都在你心里边……谁也夺不走的……你只要知道她活的好好的,你就会快乐的……” 第七十四章 表嫂银娘 紫苏园里,雨淅淅沥沥下了一个上午,午后,天气晴朗了。般若看着少谷主爹爹和葭而都在休息了,她放心地走到大门外的屋檐下。眺望整个蝴蝶谷和远方的海。 远望,蓝色的天空映入她眼帘,是天空纯洁的蓝色与大海高洁的蓝色,水天相接更是美丽,朵朵白云在天空飘荡,像穿着白色的仙女在碧蓝的背景下翩翩起舞,水天相接处,波浪时起彼落.一看看那是一只只远航的船。自己的家乡真美! 突然,她的眼睛被一双手捂住了,是蓝胭脂,她刚从亲戚的海岛回来,晚上决定住在紫苏园和她叙叙旧,过俩日她再回去海岛做事。 “般若,你在望海吗?我刚从小海岛回来,我都去了一个月了,你想我吗?”蓝胭脂笑着说着。 般若转过身子看着她,这个丫头本来长得还可以,现在一打扮,还是很艳丽的。般若看着这套特别新艳的服饰,都傻了眼:蓝胭脂她穿着鲜艳的独特海岛服饰,她头上包着鲜艳的花头巾,四方巾,有大花朵的,黄底红花的,在靠近脸颊两侧的头巾旁,对应别致地别着几只活灵活现的彩色莹片珠珠饰品,大红亮绸缎做的短对襟上衣,底衣也是件鲜艳的花布对扣的收身的短衣,露出了她的雪肤,看到了她的肚脐,最显眼的是她穿着黑色的阔脚裤,腰上系着一条有八股小银链构成的白花花的银饰腰链,足足有几斤重。 蓝胭脂身上还有一股很浓的胭脂水粉味。随着阵阵海风吹拂过,越来越浓。 “你这丫头去一个月海岛,我都认不出你了!都变成花姑娘了……”般若爽朗大笑。 “般若,你整天关在这里,你都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多热闹,哪像这里像个尼姑庵,一点人间烟火都没有,我现在都有点舍不得那里了……”蓝胭脂比划着,说着她的见闻。 “我还是喜欢这里的一草一木,安静自然,一切都纯朴纯净……外面的喧闹我不喜欢,也不向往的……习惯了就好!”般若不紧不慢说着。 “你这个不开窍的小古董,真是说不过你,我在那里一个月……那日我刚到海岛……”蓝胭脂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起她的见闻。 “那日,我从这里出发去海岛,就几个时辰的路。到达目的地时,我从马车下来,站在海边,那里三面是海,背靠一座小山岛,那里的海景美极了,白色的沙滩,海水清可见底。螃蟹在海底左右爬动,被阳光的照射下鱼儿变成了银色,在海水礁石下游来游去,海的水深处偶尔有一道亮光,是鱼跳出水面,而后又一头扎进海里.大概是一群小鱼在玩耍,简直太美了。” “我正看的出神,一个大的波浪卷起,海水拍在沙滩上,溅起了浪花打在我的脸上.这时才发现来了一个微胖的中年女人,她个子很矮,最多一米五,脸上有些雀斑,虽她脸上的粉抹得很厚很厚,还是能看到那黑黑的雀斑的,她穿着和我今日穿的服饰一模一样,浓妆艳抹,如果不是这套服饰的艳丽装饰,虽长得浓眉大眼,但她算不上好看的,她一来,我闻到了很浓的女人的香水味。” “你就是胭脂吧!我是你表嫂银娘,以后你就跟着我在这里做事,带带游客应酬应酬客人,做些杂事……”这个叫表嫂的女人上上下下把我细瞧了一遍,满意地自个点点头。 “那天,表哥他们一家热情地款待了,表嫂还请来几个她的小姐妹,这些海边女子很奔放,和我们蝴蝶谷女人完全不一样……那晚我住进去了他们开的海岛客栈,两层高的木板楼,装饰得土香土色的,古老的木床,藤椅,还有几张海景画,还有一些古老的农具放在那里,还有几套鲜艳的海岛服饰挂在那里,彰显着告诉来客这里是海岛客寨。那晚他们给我准备了海鲜大餐。表哥和他弟弟还特意开了一瓶好酒。” 般若给蓝胭脂拿了块绿豆糕,倒了杯玫瑰花茶,她边吃边继续聊着…… “那一晚月正圆,蟹正肥。我们几个人在月下的海边表哥家的客栈里喝酒品蟹,与畅谈,我发现表嫂很会喝酒,她喝醉了还说:大饱口福,品人间美味;大饱眼福,观潮起潮落;大饱耳福,听浪花里飞出欢乐的歌。大赚银两,看她名利双收…她就要像明星那样红红火火的人生……” 那晚,我看她一直喝,表哥不让她喝多,她不听,还瞪了他一眼,看来表哥是个惧内的人,只见表嫂银娘她面带笑容,端直酒杯,微微扬头,一饮而尽,然后就向我们致意。我觉得她和这里别的海岛女人不一样,她有点得意忘形喝醉了! 我听她旁边的几个小姐妹窃窃私语说银娘虽没有一丁点文化,但她靠和表哥开了这家海岛客栈,在这里做海岛旅游,据说她很会来事,也敢干敢做……她幕后有一些场面上的大靠山撑着,还是好几个的……不好惹,这里很多人都怨她几分,关于她的八卦也很多…… 那晚我不懂这些话,但后来我在这里做事打杂,我接触到来的游客和那些她们嘴里说的场面上的人,终于明白了几分,传闻还是有几分真相的…… 几次我都看到银娘,她去陪游客和贵宾的饭局,那些所谓的场面人的嘴脸,我也是能知道几分的,银娘穿红戴绿,浓妆艳抹,每次她出去陪宾客游客吃饭喝酒很晚才回来,每回喝醉的表嫂回来,都是一副衣冠不整的样子,有次满嘴酒气的她,还抓住我的手唱歌跳舞,还说,说要把我带成像她那样的女人,不用靠读书多少文化就会做大事会赚大钱,成为高层高级的人,成为本地的明星腕儿,说很多女人羡慕她,能攀上高枝……其实我是不羡慕的,我觉得女人靠这样出色出彩,我还是觉得很不好的,出名有钱又能说明什么呢,女人的洁净本分才是更好的! 海岛那里除了她的为人做事风格,有点不入流,那里的景色我认为还是很美的!我没有表嫂的城府与欲望,也没有她的精明老练,我也不想成为像银娘她那样的女人,她目前在那一带有个响亮的绰号,人称“海岛女”。 虽她裤兜银两满满,人模人样,但被传言说得也很不堪,但我还是只是喜欢那里的美食美衣美景和热闹的,我想继续干下去…… 这次我请假两天,一回来应对家里以前给我定的娃娃亲,二是回来看看小古典的般若你……” 一顿饭的功夫,蓝胭脂絮絮叨叨把这个月八卦的事都讲得一清二楚的,般若只记得蓝胭脂嘴里那里海岛的海景很美,还有那个靠些伎俩,表面旅游发家致富不入流的银娘的故事,她对这些人和事儿兴趣不大,那里的人和事都离静谧的蝴蝶谷很远很远的,仿佛是两个世界…… 第七十五章 女郎中 蝶飞儿在梅园陪安儿读书一个多月了,四处打听,宛宛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今日傍晚,蝴蝶谷外风刮得很大,四周的树叶飘飘洒洒被风儿刮得很远,一个个回旋都像是一首美妙的圆舞曲…… 她听到附近一个女娃在唱蝴蝶谷里的传统童瑶:“天黑黑,天黑黑,卜落雨,海龙王,卜娶某。龟吹萧,鳖打鼓,水鸡扛桥目吐吐,田婴举旗叫辛苦,火萤担灯来照路,老鼠沿路打锣鼓,为着海龙王卜娶某。鱼虾水卒真辛苦。” 另一个稚嫩的男娃声音接着唱到:“拜月娘,拜月娘,拜月姐;好头毛,好嘴齿。嘴齿通吃物!头毛通梳妆。您是娘,阮是儿;您是姐,阮是弟。通举刀仔,割阮双畔耳;刀仔利利,割阮无代;刀仔钝铊,割阮无痕。” 曲调太熟悉了,蝶飞儿跟着他们哼唱着,她眼前仿佛浮现出祖母和葭而在教她们三姐妹唱童谣的身影;在蝴蝶别苑里充满童趣、嬉戏玩耍的年岁里,她们一家老小曾经多么幸福地生活者。蝶飞儿暗暗对自己说:“一定要尽快找到失踪的宛宛。” 出神的她突然一个回转身,撞到了刚从外面急匆匆回府的梅幼薇,“咔嚓,哗啦”的一声,她把梅幼薇手里抱的古董花瓶撞碎了。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毛手毛脚,你知道我这个花瓶价值不菲吗?可以顶你两年的工资的。你看,你要怎么赔我,赔偿我,姑奶奶我还很不高兴呢?”梅幼薇终于找到对付蝶飞儿的茬儿,她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 “梅小姐,不好意思,刚才我不小心,把小姐的宝贝摔坏了,我一定赔你!”蝶飞儿一时不知所措。她忙蹲下身子,用手去捡地上的碎片,一不小,她的手马上被拉了一道口子,鲜红的血马上从她的手流出来了。 “老师,你受伤了,啊!”安儿一听到动静,从他卧房跑出来,一看到地上的血,他马上晕了过去! “快!李妈!安儿晕倒了,他有晕血症!赶快叫郎中过来……”梅幼薇声嘶力竭地大叫,梅幼薇狠狠地瞪了蝶飞儿一眼,赶快抱起安儿,飞一样跑到他房间,赶快把他放在床上,蝶飞儿也迅速跟了过去。 “小姐,你冷静一下,我来照顾安儿……”蝶飞儿看到躺着的安儿,他已经昏厥过去,面色苍白,出冷汗,四肢厥冷,血脉搏细弱。她确定安儿得的是晕血症了。 “小姐,你别慌张,晕血症又叫“血液恐怖症”,是一种特殊处境中的精神障碍,除了不能见血以外,晕血者与常人无异。安儿会没事的……”蝶飞儿摸着安儿的额头,又安抚梅幼薇的情绪。 “安儿少爷从小一遇到血,就产生恐怖气氛,出现晕血。”一进来的李妈急匆匆说到。 “家里有人晕血吗?”蝶飞儿问到,“有,过世的夫人,她也有这种症状!”李妈说到。 “晕血受伤恐惧症有很强的家庭因素,原来安儿是受遗传的。”蝶飞儿喃喃自语。 “梅小姐,我们应首先让安儿平卧,不要摇晃他,李妈你去泡杯温开水或糖水,让我来喂他,让他休息十五分钟,呆会一般就可以恢复……”蝶飞儿胸有成竹地吩咐着。梅幼薇半信半疑地看着蝶飞儿。 “安儿好了吗?今日郎中刚好有事不在,一时半会回不来……”刚进卧室的梅无森关心的问到。 他看到蝶飞儿正在给平卧的安儿,解开他的颈部钮扣,她又俯下身子,用嘴对着安儿的嘴,猛一吸,把他口内的痰液及时清除出来,再轻拍安儿的肩部,轻轻呼叫着:“安儿,安儿,醒醒,老师在这!” 过了几分钟,安儿果然缓缓地睁开眼睛! “宝贝,吓死姑姑了,你终于醒了。”梅幼薇高兴地拉着他的手怜惜地亲了一下。 “李妈,再过十分钟,给安儿喂些糖水,再让他好好休息会。没事了!”蝶飞儿温柔地对李妈说着。 “小蝶,你不仅是好老师,又是个好郎中啊!以后管你叫“郎中女先生””,李妈由衷夸着蝶飞儿。 “你们都出去吧!让我陪一会安儿!”梅幼薇说着,主动要求留下来。 蝶飞儿和梅无森来到客厅坐下喝茶。“今日,李妈说的太好,郎中女先生,小蝶你当之无愧的,今日真亏了小蝶你了,才没耽误安儿的病,真是感激啊!想不到小蝶对医术还是懂的。”梅无森感激地看着蝶飞儿。 “梅庄主,我只是小时候爱看医书,学到了些皮毛,不足为奇的,不好意思!梅庄主,今日都是我太毛燥了,事情都是我搞出来了,我应该道歉!是我不小心撞坏了小姐的古董,自己不小心拉了口子,出了血,让安儿看到了,我不知道安儿少爷有晕血症,我闯祸了,都怪我不好,让大家受惊了,小姐的古董我一定会赔,只是要很久,因为我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以后从我工资慢慢扣还小姐吧!真是对不住!”蝶飞儿一脸歉意一股气说了一大堆话。 “没事,你也别往心里去!”梅无森看着楚楚可怜的蝶飞儿安慰着,最近他心里也很不舒畅,宛宛还是没出现,艺馆里的舞魁暂时还要物色人选。他抬头一看蝶飞儿,突发一个念头:“小蝶,你长的和宛宛很像,最近宛宛不在,艺馆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舞魁,很多客人都喜欢看她跳古典舞,你会跳古典舞吗?如果会,你白天在府里陪安儿读书,晚上去艺馆兼职几场舞蹈,报酬我会加倍给你的,等宛宛回来再休息好吗?就算帮帮我。” “好!刚好我会跳古典舞,小时候学过一点点,那我去试试看!”蝶飞儿一口气干脆答应了,她一想到宛宛,又想到刚摔坏的古董,价值不菲,或许这样,可以早点还梅小姐的古董钱,省得她找茬,破坏她拿回蝴蝶别苑的地契的事,实现自己的家族梦。 “一言为定,好吧!那你会辛苦些,晚上你就开始先代替宛宛的工作了!”晚上八点我让车夫带你去艺馆。宛宛的舞点是最后一场。”梅无森高兴地说到。 傍晚时,蝶飞儿出来散步,她想透透气,她来到蝴蝶谷外的海边,涨潮后的海面上又平静下来,好像大海又在沉睡似的,但海滩上已经聚集了很多陌生游客,有的在游泳,有的在捡贝壳,还有的在晒日光浴,这时的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 蝶飞儿高兴地望着这里的一切:太阳下山了,海边的烧云似乎要代替太阳的光芒,海鸥在海上盘旋,好像在争取捉最后几条鱼吃。 晚上,红红的天已经变黑了,海鸥都回到了自己的家里,轮船全都回到了码头,人们也回家了,这时的大海已经完全恢复了宁静。 蝶飞儿也沉浸在美丽的海湾景色里……她猛想到自己晚上要代替宛宛去艺馆,一下子有诸多感触…… 第七十六章 慧眼识美玉 蝶飞儿从海边散步回来,马上换好衣服就坐上管家的马车朝艺馆飞奔而去。 当她快步走入艺馆化妆间,这里女管事马上走到她跟前说:“小蝶小姐,梅庄主已经吩咐好了,从今晚起,你就在这里跳每晚的最后一场压轴舞,直到宛宛姑娘来为止。我已经帮你把演出服装准备好了,你试试看合身吧!” 蝶飞儿微笑地点点头,赶紧换上,她瞧一眼镜子里的自己,立马变了一个人了。 一身紫色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淡红色的翠水薄烟纱,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她的眼眸含春水清波流盼,头上倭堕髻斜插一根镂空金簪,缀着点点紫玉,流苏洒在青丝上。还真有点粉腻娇娇欲滴的古典女子味道。 “小蝶小姐,你的扮相可真美!我叫小樱,认识你真高兴!”只听见刚下舞池的一名女舞者说道。 蝶飞儿转过身朝她微笑到,只见眼前的小樱,她乌黑如泉的长发在雪白的指间滑动,一络络的盘成发髻,玉钗松松簪起,插上一枝金步摇,长长的珠饰颤颤垂下,在鬓间摇曳,眉不描而黛,肤无需敷粉便白腻如脂,她一身慑人心魄的明黄色的罗裙着身,翠色的丝带腰间一系,顿显那袅娜的身段,她在镜前徘徊,万种风情尽生。 “我说是到底谁要来代替宛宛跳压轴舞,肯定是梅园的皇亲国戚的,你们还不信……我倒要看看她有什么能耐?”一股辣椒火味,一个女人高声叫嚣着,人未到远远就听到声音。 “红姐,你跳好了,赶快喝杯茶吧!”小樱赶紧麻利地倒茶,把杯子递给刚进来的叫红姐的女人。 蝶飞儿抬眼一看,只见她一身红色的拖地长裙,宽大的衣摆上绣着紫色的花纹,臂上挽迤着丈许来长的烟罗紫轻绡。芊芊细腰,用一条黑色镶着翡翠织锦腰带系上。乌黑的秀发用一条红色的丝带系起,几丝秀发垂落双肩,将弹指可破的肌肤衬得更加湛白。脸上施了粉黛,但却清新动人。她双眸似水,却带着可怕的冰冷。 蝶飞儿心里打个冷颤,艺馆里的这个女人不是省油的灯的,以后要小心便是。她道个万福,说到:“以后请红姐和大家多多关照。我先告辞了,轮到我上场了。” 红姐看着离去的蝶飞儿,她冷冷地,没有表情。 舞池里,音乐响起,霓虹灯闪烁,时暗时亮。胡天行坐在二楼的雅室,他特意开了窗户,这个角度可以看见走廊的一切和舞池的四周,只见小蝶在舞池里,她柔软地扬起她的玉手,惦起脚尖,做出留头似的旋转。 一霎那,她像一只在空中飞旋的美丽天鹅;又像在地面翩翩起舞的五彩孔雀。小蝶那阿娜的身姿,仿佛与音乐溶为一体;那柔软的身体衬托出了她与生俱来的一种典雅和清新的美!这是妩媚的宛宛身上无法比拟的。 一会儿,小蝶犹如精灵,时而旋转着轻盈的身子,时而跳跃成美丽的弧线,随着古典的箫声声渐急,她的身姿亦舞动的越来越快,如玉的素手婉转流连,裙裾飘飞,一双如烟的水眸欲语还休,流光飞舞,整个人犹如隔雾之花,朦胧飘渺,闪动着美丽的色彩,却又是如此的云袖轻摆招蝶舞,纤腰慢拧飘丝绦。随着她心中的节奏舞动曼妙身姿。 胡天行心里有种震撼:今晚的小蝶已经不是家庭教师了,她似是一只蝴蝶翩翩飞舞,似是一片落叶空中摇曳,似是丛中的一束花,随着风的节奏扭动腰肢。若有若无的笑容始终荡漾在她端庄的脸上。 她犹如又清雅如同夏日荷花,动人的旋转着,连裙摆都荡漾成一朵风中芙蕖,那长长的黑发在风中凌乱。曲末似转身射燕的动作,最是她那回眸一笑,万般风情绕眉梢。一曲结束了,她站起身来,朝舞台下鞠躬,随即迅速跑离幕后了。 “真是太妙了,小蝶老师真是深藏不露呀!又会医术,又会古典舞,可算是今晚的舞会皇后,她真是个奇女子!柳会长真是慧眼识美玉啊!把她介绍给梅园。”梅无森一手拿着酒杯走进来对着胡天行夸奖到。 “的确多才多艺,你家少爷有这样的家庭教师好福气!”胡天行也自己倒了杯酒,俩个人干了一杯。 蝶飞儿回到后台,她不想多呆在这里,她麻利换好衣服,她想马上回梅园,管家负责接送,她赶紧跑下来,她心里记住小糊祖母的话:花,姹紫嫣红,却只是昙花一现,树,朴素寻常,却可以百岁长青,活着,低调做人,尤其她在这里不想惹事。 “啊!”她叫了一声,她急匆匆在下楼梯时被上来的一个高大男人撞了个满怀。 第七十七章 稀客来访 蝶飞儿跳完最后一场舞,就急匆匆想回梅园,她一下楼梯,和正要上来一个高大男人撞个正着,她差点从楼梯摔下去,那个男人眼疾手快,一把把她抱住。 蝶飞儿自己被吓了一身冷汗,还好没掉下去,她一回过神,才发现她被陌生男人抱住,这个男人长的一张麻脸,有几分混混的野蛮样子,她立马从他怀里挣脱出来,一溜烟就跑出去,钻进管家的马车就回府去了。 “这漂亮小丫头,一点都不懂事,连句谢谢都没说,就跑了,给我问问她什么名字,我让梅大哥教训下她,不过这妞还挺有个性的。”这个男人粗声粗气边唠叨,边大步进了梅无森的雅室。 “刘毕老弟,真是稀客啊!你可到了,我正要派人去接你了,你从蝴蝶港来一趟这里不容易,今晚我们好好吃顿饭,谈谈事,叙叙旧……”梅无森看到刘毕,一脸陪笑,马上迎合上去。 “梅大哥,你看,你现在事业做得这么红火,都快忘了咱们这帮兄弟了,也得救济救济我们蝴蝶港当时为你卖命的弟兄,想当年不是兄弟帮你一起算计南燕飞,你哪里这么顺利又红火,如今你光宗耀祖了,咱这帮兄弟在蝴蝶港不好混了,想在你这里找些差事做,混口饭吃,你觉得如何?”刘毕开门见山地大声说话。 “小声点!咱们兄弟还这么客气,一句话,让我考虑一下,明日给你答复。晚上先吃顿好的!其他事明日再说!”梅无森马上换了张脸。他一把拉住刘毕,马上叫人去张罗饭菜。他心里想:先镇住姓刘的这呀蛾子再说,他清楚刘毕的为人,如果没有安排好他,他肯定会给他制造麻烦的。 “都是自家兄弟吗?有我的一口饭吃,就少不了你们几个的!”梅无森让管事赶紧把酒菜准备好,并吩咐说:“晚上我谁都不见,就陪客人吃饭了,有找我的全挡了,改日再见。” 刘毕看着刚端上来的一桌丰盛的酒菜,他嬉皮笑脸,几杯烈酒下肚,他就不安分起来,话更多了:“大哥,你们商会的这艺馆里挺大,干脆就安排我们几个在这吧!舒服又热闹,我觉得行的。我喜欢这里……” “可以,只要你们不觉得闷就可以的!明日我和管事说下!”梅无森自己心里在打着算盘,他暂时也没能想出安顿他们几个的最好去处,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到时最好找个差事,让他们永远离开青莲港,才是最安心的事。梅无森这几日觉得眉头老跳,原来就是刘毕找上门了。他眉头一皱,一定不能让这些人把他当年对南燕飞暗地里做的事抖出来的。 再说蝶飞儿回梅园的路上,一想起刚才自己在下楼撞上的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她心里就莫名一股寒意,有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这个麻脸男人和梅无森有什么瓜葛……管家还说是从蝴蝶港来的贵客,蝶飞儿心里越想越不对,难道他们和少谷主爹爹也认识,莫非他们一起陷害过少谷主爹爹… 蝶飞儿满腹疑问,她觉得自己应该万分小心了,艺馆那里是个危险地方,但只有自己完全取得梅无森的信任……才能有机会拿到蝴蝶别苑的房契地契……这里面步步惊心的,一个梅幼薇就够了,又多出蝴蝶港的这个男人……境况越来越难的…… 看来自己要取得他们的信任,又要让他们自相矛盾争执的,自己才能有机会取得主动权的。她马上要做的就是明日的舞场,一定要先得到他们的一致赞美。赞美倘从被赞美自己的嘴里发出,是会减去赞美的价值的;从敌人嘴里发出的赞美才是真正的光荣,真正得有机可乘的。 “真正的机遇,不是依靠美貌获得的,而是用最大的智慧,去完成,去掌控,去达成。缘分爱情也好,机遇,人生也罢,能掌控自己人生的鼓点的女人,才能走得游刃有余。”蝶飞儿默默想着,她在激励自己……她的第一个步骤,就是熟悉管家嘴里蝴蝶港的贵宾,尽快走进他们…… 第七十八章 云紫来了 紫苏园里,最近,般若收到蝴蝶港欧阳伯伯家的云紫的来信,十几年没见了,当年一家人在葭而娘亲带领下去了蝴蝶港,那时云紫才九岁,想不到她要来蝴蝶谷看望她们一家,般若记忆中最深刻是的小云紫的笑,那好像是大海拥抱海岛的笑,是星星跳跃浪花的笑,太甜太爽朗了。她的笑,能使一切的阴暗马上逃走的。 一大早,般若到集市买了很多菜与瓜果,想好好款待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 听葭而娘亲说云紫已经嫁人了,她应该算是一位钟灵毓秀的女子,她为人很浪漫,他们夫妻之间,相敬如宾也成了蝴蝶港的典范。娘亲常和欧阳婶婶通信,常聊起云紫,说她这样一个女子。能将平淡的婚后过得让人艳羡不已。般若每次想起葭而娘亲信中的云紫,心里就默默佩服她的。 云紫确实是蝴蝶港那里最可爱的女人。她温婉秀丽、懂诗书,她情趣高雅、懂生活,听说家里用的桌布窗帘都是她自己做的,餐具也是自己做的玫瑰花盒。她活波可爱,和她丈夫一起爬山比脚力,她眼中无贵贱,与烟花之地的女子也能相处得来。 她终于来到紫苏园里,推开了院子的门,般若立刻迎上去。 只见云紫一身鹅黄色羽衣,里穿乳白搀杂粉红色的缎裙上,裙摆上绣着许多金银线条雪狸绒毛,纤腰不足可以盈盈一握,显出玲珑有致的身段。她鹅蛋脸上,大大的琉璃眼睛,闪闪发亮如黑耀石般的眸,樱桃小口朱红不点而艳。一头秀发轻挽银玉紫月簪,恍若倾城,似是飘然如仙。 般若看着呆了:“好美的云紫,长大后我认不出来!”葭而娘亲从里屋出来。 “云紫好孩子!来,让婶婶看看,你父母可好?”葭而娘亲一脸慈祥,看着这天仙样的孩子,心里乐开了花。 “婶婶好!我父母很好,这次他们专门派我来探望你们的,南叔叔最近身体可好?这些东西是我专门带来给二老补补身体的,还有一些女孩子的饰品要给三位姐姐妹妹的!”云紫高兴说着,两手提了两大包礼物。 “不用客气,你能来,我们太高兴了……等你南叔叔醒来,我再带你看看他,他刚服药睡下……般若先带云紫回屋洗洗,马上开饭了……”很久没看到葭而娘亲这么高兴了,般若心里一阵轻松…… 吃过午饭,般若和云紫在屋里聊了很久,天南地北把十几年的事基本聊遍了…… 下午般若决定带云紫四处走走。她们驱车前往谷外附近的莲岛。般若当起了小导游:“这里是一处集滨海风光、历史文物、民俗风情、雕刻艺术于一处的景区,被誉蝴蝶谷的“天然影棚”、“南方北戴河”。” “好漂亮,般若,你看远处那石头古城。”云紫高兴地大叫着。 “那座古城是蝴蝶谷仅存的一座比较完好的古代的石头城,也是这里海防史上一个比较完整的史迹……在古城上走一走,我们可以欣赏精致灵动的石雕,还能感受到石头城斑驳的城墙,留下的历史印记。”般若详细地介绍着。 她们一起爬上城墙,足足走了半个多小时,终于经过四个城门,环城走了一遭,云紫像个孩子,蹦蹦跳跳,活波可爱,一路上她们俩个人有说有笑……她们两个人银铃般的笑声把云紫的旅途劳累都冲淡了…… 般若又把云紫带到了蝴蝶谷外的笔山,她们足足爬了一个多小时,满头大汗才到达山顶,这里三峰相连,犹如笔架,山以此而得名。这里还有一座古寺,寺中两根巨大的青龙石柱,气势磅礴。 “云紫,你看,这里左边是“仙公阁”,中间是“观音殿”,右边是“三宝殿”,三殿处于同一水平面,甚是壮观。” 云紫抬头一看,果然如此,她喃喃赞到:“这里红花遍野、新绿满山、泉水淙淙、林涛阵阵,真是一个休闲避暑胜地。般若,蝴蝶谷内外太美了,我很喜欢这里……” “站在这里,望远处,可以看到海的,你看,那个海岛,就是我好朋友蓝胭脂在做事的海岛,那里有个美丽的海岛,上面有几个渔村,在那里可以看海上日出日落,听海风波浪和鸣,欣赏渔村风光,品尝渔村美味,领略海岛女淳朴奇异的民俗风情。那里也是游览石头城和眺望对面海峡的最佳地方,尤其那海岛上住着一群群特殊服饰的海岛女人……她们身着以奇特的服饰……但商品经济的猛烈冲击下,灯红酒绿……有些东西或许会失真变味或变形变伪的,也很难说的……故事多多,隔天我再带你去看看……”般若绘声绘色讲着。 “不过听葭而娘亲讲过,她们那代人才能算是真正的货真价实的勤劳贤惠的海岛女人,她们用世界上最柔软的女性的躯体去承受世界上最坚硬的石头,她们那代人的肩膀上承担着沉重的份量,坚忍、无私、勤苦和创造力,让所有后代子孙都肃然起敬。葭而娘亲有张她年轻时的照片:黄腊腊的斗笠下面,红色底点绿花的花头巾紧紧地包裹着那秀丽脸庞,蓝色衬衫紧裹着丰满健美的身材,环绕腰际熠熠发光的银裤链,宽裤管的黑绸裤,伴随着轻盈矫健的步伐,荡漾出一股浓浓的善良坚毅的海边风情。” “那个海岛三面环海,背靠青山,那里存留几千多年前新石器时代贝丘遗址,还有天生地设、鬼斧神工的八大景观,以及誉为“南方北戴河”的滨海风光。加上具有独特风情的海岛服饰、古朴奇异的民风习俗……”般若娓娓道来,云紫听得入神了。 “般若,蝴蝶谷这么美,其实你们可以建立些旅游景点或客栈或文化传承,让游客们游玩……你们也可以致富的……”云紫突然想出了一个点子。 “家里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照顾双亲,宛宛和蝶飞儿出去外面做事,一时半会回不来,我对待家人,只想做到至亲至孝、至情至深;对待朋友,即可淡无心机,坦荡心怀;我目前心境很好,也许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我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在紫苏园里我拥有了自己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我的家庭和父母才是我最大的归属,可能一时半会还没想到要去创造物质生活的……”般若淡淡微笑着回答到。 “般若,我觉得你很成熟,因为我觉得你情绪很稳定,我父亲说过,大多情绪稳定的女人,都有一种高端的亲切和冷静的疏离感。不通俗,不特殊,不取悦别人,也不委屈自己,远离世俗的圈子,过好自己的人生。这几年,你们家族的事我也听了,我心里佩服你们三姐妹……”云紫握着般若的手真诚说到。 “蝶飞儿怎么样了,我小时候和她玩的很高兴默契,这次,我想顺便看看她,可以吗?”云紫问到。 “回家时你要问问祖母和娘亲的意思,再做打算……我也不知道她在哪,只有娘亲和祖母知道她的去处……”般若趴在云紫的耳边轻轻说到。 第七十九章 流连忘返 般若带云紫逛了半天蝴蝶谷郊外的美景,天色不早了,她们最后来到谷外卫城的一段。 “云紫,你看,这里至今保存完整的长度约为四五百米。听说这段古城墙大约修筑在倭寇猖獗明朝洪武年间,据史料中记载,大约在六百年多年,东洋倭寇频频袭扰蝴蝶谷东南沿海各个渔村,烧杀抢夺,沿海官员纷纷上书朝廷,请求出兵剿匪……”般若指着眼前的这一段卫所城堡义愤填膺地讲着。 “这里在几百年前,沿海各地巡查海防,在整个东南沿海的万里海疆上,设置了几十座卫所城堡,形成了这道与北疆万里长城相互呼应的海疆长城。我常听小糊祖母讲过:数百年了,这段被人遗忘的城墙默立于海天之间,为这个海滨小村镇守着一方地老天荒的宁静。真是奇迹啊!” “你快看天边吧,好美好奇特,般若,火红的云从西边一直“烧”到东边,红彤彤的,斑斓红艳,如火一般,好像是天空着了火。这大概就是火烧云吧!”云紫高兴地拍手大叫到。般若抬头一看,果然是火烧云,她们两个兴奋得抱在一起雀跃着,回家路上俩个人经过蝴蝶谷的市集。 云紫觉得市场里,到处都是颜色,新鲜果蔬还有这里女人艳丽独特的服饰,有红、蓝、绿、白、黑……动静结合,相得益彰。这个海边市集,好像能够把所有的颜色集齐,就像是打翻了五彩斑斓的调色盘,令人惊喜令人食欲大增。云紫突然想起书上的一句话:一个人如果走投无路或生无可恋时,就放他去菜市场吧。 逛菜市场也是般若的最爱,云紫也是爱菜市场的,她看到菜市场有着大众的温暖和世俗的热闹。 般若介绍着说:“云紫,这里美味的鱼露、古早味的蒜蓉枝、鼎模红茶、墨鱼卷、余甘果脯、黑糖姜、地道的口酥,鱼签、铁罗汉、大红袍……这些一件件融入蝴蝶谷的家乡味、古早味,而且包装精美,琳琅满目,令人应接不暇。你看,光是在现场转一圈,我就止不住口水直流啊。我们买些回家吧!”般若和云紫买了一大包,兴高采烈雇上马车就回家了! 她们一走进紫苏园,一股股美食的香味扑鼻而来,葭而娘亲已经准备好一桌美食了。般若一看,都是蝴蝶谷最地道的美食,地瓜粉团,海蛎爆蛋,鸭子饨四物汤,海鲜粥,荔枝醋肉,糯米鸡饭,水果拼盘…… 云紫看着这一桌独具蝴蝶谷特色的美食扑面而来,心里太舒服了,她突然看到舀汤的勺子,她拿在手上很好奇。 “云紫你好奇勺子吗?这勺子柄上有梅花、寿桃造型,古朴味十足,这把勺子是我嫁人时,家里的长辈给我的,告诉我这把老饭勺是家里祖先留下来的饭勺,饭勺曾是大户人家陪嫁品,饭勺,在蝴蝶谷里称呼为“饭匙”,是一种家庭用品,同时也是一种民俗用品。当时长辈告诉我,这一根梅花寿桃造型的古饭勺,蕴含着蝴蝶谷“食寿”的美好愿望。有的传统饭勺还会上了红漆,上面再刷上金漆,拿在手上有着很浓厚的古早味道。蝴蝶谷的老饭勺上面往往刻有各种带着吉祥寓意的图案,常见的有凤头、龙头、树枝、梅花、喜鹊、牡丹、石榴等等,牡丹花代表富贵,石榴花代表多子,喜鹊代表吉祥,一根小小的饭勺就包含了蝴蝶谷几代人的诸多美好祝愿。”葭而娘亲意味深长地讲着勺子的来历。 “饭菜都凉了,快吃吧!孩子吗?”葭而娘亲催促道,云紫觉得她很喜欢这里的美景美食,更喜欢这里的故事。这里的一切都让她有住下来的意念,有流连忘返的感觉。 “婶婶,我能见见蝶飞儿吗?她在哪里,我能去见见她吗?”云紫话锋一转,歪着脑袋问葭而。 “哦!呵呵!你是说蝶飞儿吗?哦!她正在一户大户人家那里当家庭教师,那里戒备森严,一般不让人去探望,如果你实在想去,等我飞鸽传书给蝶飞儿,听听她的意见,再说,可以吗?云紫!”葭而和蔼的回答到。 再说蝶飞儿自从那日在艺馆跳压轴舞时,就被刚来艺馆混饭吃的刘毕瞄上了。第二日晚上,又到了蝶飞儿的舞点,刘毕特意很早就赖在舞池旁,他专门是来找茬的,因为他想修理一下她,他觉得那个晚上她撞到他,连声都不吭就走人,他要给她下不去! 小樱在远处看到刘毕那不怀好意的表情,她赶紧跑到后台偷偷告诉蝶飞儿。 “小蝶姐,你看,今日这个男人刚来这里上工,一看那样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听说是梅庄主的好友,你以后要多提防着他!” 蝶飞儿点点头,心里提醒自己:要格外小心。她穿好舞衣,突然发现舞衣烧了口洞,她一急,赶紧拿起红姐的那一套套上去,就进舞池了…… 第八十章 爱的脚步 艺馆里,这里热闹非凡,古典音乐响起了,蝶飞儿看到自己的舞衣不知被谁烧了个洞,她不得不换上隔壁红姐衣柜的舞衣,就急急地进场去了! 她很认真地把整首古典舞曲跳完,当曲声停了,她轻盈鞠躬就退场了。当她像只燕子要飞去卸妆室时,突然一只大手把她拦住了:“你就是小蝶小姐吧,跳的不错嘛!我们先认识下,我叫刘毕,你以后就叫我刘哥吧!我们一起去吃宵夜吧!” “不好意思!刘哥!请多关照!我晚上不吃东西的。谢谢你的好意。”蝶飞儿抬头一看,就记住了他,他就是昨晚在楼梯口撞到男人,也是小樱提醒要提防的坏男人。 “我进去换衣服了!”蝶飞儿绕开刘毕的手,不卑不亢地走了进去! “还真是不识抬举,臭丫头,以后等着瞧!”刘毕一脸凶相咬牙切齿地看着蝶飞儿的背影,这一幕刚好被站在二楼的胡天行看在眼里。胡天行摸着自己的小胡须心里嘀咕着:“这个刘毕还真是个地痞样的,小蝶老师还真是有个性,这个丫头不错的!” 蝶飞儿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她看到红姐一脸不悦的样子,她心里马上明白了。 她赶紧微笑地解释:“红姐,不好意思,我刚才因为我的舞衣有个洞,舞点到了,所以不得不穿上你的舞衣,没经过你的同意,真的对不住!”蝶飞儿一直陪不是。 善良的小樱也跑了过来赶紧给红姐倒了杯热茶还边给她揉揉肩伺候着解围说:“红姐,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小蝶吧!今日就罚她洗洗化妆室,本来是我们每个人一人轮流一天的。以后红姐的值日就让小蝶来做,红姐,你觉得可以吗?你就原谅她这次吧!” “对,红姐,你以后的值日我来做吧,算我专门给你陪不是了!”蝶飞儿一脸柔柔地答应了。 红姐点点头,一声不吭就走了,门外的刘毕赶紧迎上去:“红妹,我请你一起吃宵夜!”红姐不屑地看了他一眼,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刘毕一脸茫然心里默默想:这里的女人还真的跩,比蝴蝶港的娘们都不待见人的,看我以后把这家艺馆弄到我自己的门下,你们还不得不乖乖听我这个老板的话才怪,等着瞧吧!总有那么一天的!” 蝶飞儿换好衣服后,就马不停蹄地忙起做化妆室的卫生了,她抡起袖子先扫好地,又开始擦地板,又用湿巾把桌椅擦得干干净净,又把每个镜子擦得很洁净,最后她把每一件舞衣按颜色排好,她足足干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做好了,她环顾这里,她自己很欣慰地笑了。 “想不到小蝶老师还是个家政高手,把环境整理的一尘不染的!”胡天行突然出现在门口,把她吓了一跳。她看着他,自从那日中秋之夜在梅园给他盖被子后,她就再也没看到他的了,这个男人怎么每次她看到他都是一幅鬼鬼祟祟的样子。 “胡少爷,你怎么这么晚还没回家?”蝶飞儿看着他不解地问。 “等着送你回梅园啊!夜深了,怕你不安全啊!” “没事,我自己回去,谢谢你。”蝶飞儿拿起自己的斗篷穿好。 “好美!你穿斗篷更美了!”胡天行真心地称赞。 “我要回去了。”蝶飞儿一副拒他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青莲港的夜深了,蝶飞儿走在前面,沿着海边的小路走回梅园,胡天行自己跟在后面,她仿佛就象一位深邃冷静的老者,她抬头看远方的天,这里海边的夜,夜色笼罩了海空,大海隐在夜色里,闪烁在海面上的灯象是大海的眼睛.是远航归来的船、还是鱼船上的灯火?海面上的灯亮在了她的心里,使她没有感觉到夜的黑暗,不会害怕的,她走在海边的路上,感受这静谧之夜的温馨,没有路灯的路,拥在自然的怀抱里,在这朦胧的夜晚,似乎自己与海融在了一起,她轻轻的走在上面,清楚地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和呼吸声她走了一段路,回过头,后面还跟着胡天行,想不到这个男人还真细心。 胡天行看着前面的小蝶,他觉得他好像不知不觉喜欢上这个丫头了,也许就像黑水寨的祖父说的: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就像搬进一座房子,一开始你会爱上新的一切,陶醉于拥有它的每一个清晨。但经年累月,房子外墙开始陈旧。这时候有很多男人开始寻找更新的房子,而有个别的男人则慢慢熟悉这所房子的小瑕疵与美好,并明白这所房子给自己的舒服舒适和温暖,是任何其他东西无法替代的。这就是爱情来了!也许他就是祖父形容的这样个别的男人了。他不喜欢再找别的女人,他就喜欢眼前这个有很多优点,但又很神秘独立女人。也许他的爱情的脚步声近了。 第八十一章 旗袍美人 蝶飞儿一路安静地从海边小路回梅园,心里考虑着白天收到葭而娘亲和般若的飞鸽传书,说蝴蝶港的云紫姐姐要来青莲港的艺馆看她,就在明日晚上。她心里挺高兴了,已经十几年没见过她了,云紫不知变成个什么样了,肯定漂亮,她小时候就长得特美。 胡天行远远走在她的背后,他看着自己默默喜欢的姑娘,心里想:“小蝶这个丫头可不是弱者,她的气质就像书里写的一位乱世美人,能以女性非凡的情感,影响了她周围美好的世界。她能活出自己的真我。 胡天行看着她进入梅园,他才转身离开。 第二天,艳阳高照,没有一丝风。盼望着,盼望着,蝶飞儿终于等到晚上,星星点灯,一片撩人的月色。在艺馆里 ,蝶飞儿终于等到云紫的到来。 蝶飞儿望着进来化妆室里的欧阳云紫,她长得亭亭玉立,她穿着墨绿色的新式旗袍,莲步轻移,袅袅婷婷走到蝶飞儿身边,云紫看到蝶飞儿也呆住了,蝶飞儿也变得更美了,她的气质是很多女人无法比拟的。她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摇曳生姿,风情万种的气韵,但又有一种温婉的我见犹怜的女人味。她们俩个叫着对方的名字,高兴地抱在一起。而后又牵着对方的手,好像儿时一样的天真烂漫。 穿着新式旗袍的云紫太美了,有种传统典雅的美丽,她的身材比例很好,她也能把女人的气质神韵表面出来的。旗袍是体态非浓纤合度者穿不得,气韵非雅致逸态者衬不起。云紫却恰恰都能衬起来。 看到云紫的一瞬间,蝶飞儿突然想起小糊祖母,以前在蝴蝶谷,听葭而娘亲讲起小糊祖母年轻时,爱穿旗袍的小糊祖母为了保持她那骨肉匀停、绰约多姿的状态,对自己的身段管理极为自律。多年以来至她老年,她一直都坚持合理膳食,饮食清淡。她精彩的一生堪称传奇,但她的生活方式宛如清教徒一样节制内敛。 “云紫,你长得比小时候美丽百倍,身材又这样好。你是怎么做到?”今日的蝶飞儿在自己儿时的小伙伴面前一下子变得活波可爱,聊起了女孩家最关心的服饰和外貌身材,她话多了,她没有了往日梅园里的老练深沉。 “哦!蝶飞儿,你不知道你也个大美人吗?我平时爱臭美,在自己的卧室里放有一小台磅秤,每天晚上睡前都要称量自己的体重,一旦超出既定的标准,我第二日会立即开始控制自己的饮食,正餐改为蔬菜水果沙拉,直到身材轻盈如初,才会恢复吃一点肉类。我从十八岁的时候,体重就是很正常的,我特爱穿旗袍,这些年我的旗袍很少修改过尺寸,我想以后到高龄,我的体态也要保持不出现任何臃肿的。” “那你肯定收藏了很多旗袍吧?”蝶飞儿心花怒放问到。 “我收藏的旗袍有百来件,颜色参差,款式各异,但我最钟爱的始终是那么几款。” “小糊祖母也是个爱旗袍的女人,她说得太好了,旗袍不仅见证了女人最美丽的时刻,也收纳了生命中那些或风云际会或弥足珍贵的时光的。”蝶飞儿喃喃细语。 眼前的云紫像只金丝雀,但蝶飞儿可以看出云紫的的志向不是成为金丝雀,而是一只既可以翩跹于长空,亦能迎击风雨的云雀。云紫身上有小女人的妩媚,也有大女人的果敢,这俩种气质在她身上相得益彰,妙合无垠。 “蝶飞儿,我帮你化妆吧!这个我在行,你的舞点快到了,我帮你打扮。”云紫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姐妹。她麻利打开化妆包,就忙了起来。 “自少女时期,我就会将化妆当成一种社交礼貌,更视之为一个人精神风貌的外显。我可能以后到老,即便人至暮年,每天仍会花些时间在精心打扮的。女人如花就是要绽放出自己的魅力的……”云紫边帮蝶飞儿描眉,边说着…… “只要生命之花不凋零,我就不允许自己对自己的形象的管理有任何怠惰。我拒绝素面朝天。” 蝶飞儿自己也有一套美学思想,对于美,她天生就有一种乐于趣,戏于技的领悟力与亲和力,加之后天的不断修炼,能让女人卓尔不群,美不胜收的则是女人的内外兼修。 “蝶飞儿,你爱好什么?” “我喜欢的杂,涉猎广泛,遍及音乐、宗教、舞蹈……绘画等多个领域。云紫,等我有空,我带你去看蝴蝶谷的大海!” “哦,蝶飞儿,看海,望海,听海……都好,我太喜欢了,太好了!我以前也学过一段画画,习山水,绘花卉。” 两个人海阔天空地聊着…… “这位美人是谁?从哪里来?小蝶,晚上红姐不能跳,她脚受伤了,你替她多跳一场。”刘毕一进来就破坏了刚才那温馨惬意的一幕。 “我的表姐,她专程来看我的!”蝶飞儿马上又回到以前的冷静了。 “我来替她跳吧!大哥,你看行吗?”云紫镇静地回答到。 “好吧!看你长得这么漂亮,肯定会跳,那蝶飞儿便宜你了。还有,梅庄主有吩咐,呆会散场后,你去趟他的办公室。”刘毕边说边大摇大摆地出去了。 第八十二章 姐妹情深 夜色中的艺馆里,云紫替红姐跳好舞点后,回到化妆室,蝶飞儿早换好衣服在等她一起去梅无森的办公室。 她们两个人相拥敲响了梅无森的办公室。门开了,梅幼薇竟然也在里面,今日她竟然一身西装打扮,有几分英气的。 “快来坐下,小蝶,最近你辛苦了,咦,这位大美女是谁?来,一起喝茶!”梅无森很客气地招呼她俩坐下。 “哦!她是云紫,是我远房表姐。” “梅小姐,对不住,你的古董,我会用我家教和跳舞来还你的,至少要两年的,拜托你让我宽限下。” 梅幼薇听了后,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小蝶,我这里有个手镯价值也不菲的,也值一些钱的,我替你先还。”云紫马上把自己手上的镯子脱下来!放在桌上。 “不错,还真是个好镯子!那这个镯子就先在我这里,抵押下,以后等你筹够钱还你打破的古董,我再给你镯子!”梅幼薇裂开了嘴角,那张冰库脸终于有点血色。 “云紫,不要,我怎么能用你的东西去抵押还呢?不要……”蝶飞儿一脸不肯。 “那是你们姐妹的事了,我管不着,我要回府了。”梅幼薇说着,拿起帽子趾高气扬下楼去了,到了门口,遇到刘毕。 “大小姐,你不多坐会,我马上去给你安排马车。”刘毕一脸奴才相。 “算你识相!”梅幼薇看着刘毕的熊样,她觉得这个人倒是可以利用下,替自己鞍前马后,又可以派他盯着小蝶的。 “云紫,你的手镯!”蝶飞儿一脸歉意,她觉得让云紫替她还,心里很过不去。 她们两一起走在回梅园的路上。俩人说着这么多年的事,都感慨万千的。 海边有点冷,蝶飞儿拿起大披肩把云紫的头包着。一看,云紫越发变得优雅端庄、洒脱无畏的、也是很妖娆的。 在徐徐不断的秋风之后,冬天即将到来之际,海边的风最张扬了,有点冷的。 蝶飞儿望着藏在大披肩里的云紫是绵柔而潇洒。她把披肩当外套穿,保暖又拉风,披在修身的旗袍外面,很美。 而蝶飞儿的毛呢面料的大披肩她把它当斗篷穿。厚实的毛呢在飘逸的披件上呈现出充盈质感,特别适合在寒冷枯燥的秋天的季节穿。保暖又充满潇洒自由的氛围。这俩个如花似玉的女字谈起了自己的心里话。 “蝶飞儿,其实我这次来蝴蝶谷,就是想助你一臂之力,也是我父母的心愿,他们对南叔叔的情谊很深。早日夺回梅园的,从今日的情形来看,梅幼薇和刘毕是个障碍物,要时刻提防着……还有最好的办法尽量进入商会做事,这事我来,到时我们里应外合……宛宛呢?”云紫很严肃地问到。 蝶飞儿一五一十把最近宛宛失踪的事讲了出来。 “我们得想办法赶快找到宛宛,这样三个人一起配合,就会事半功倍的,目前最重要的是我要从谁那里进入商会才是当务之急的?”云紫若有所思! “胡天行,白少爷,楚云天……这三个人,哪天我们找机会见一下,你再把把脉,到时,见机行事。”蝶飞儿冷静分析。 “蝶飞儿,不好,后面有人在跟踪我们,我们停下来……?”云紫一把拉住蝶飞儿,故意停下来,往回看,那黑影一下子闪进防护林里。 蝶飞儿感觉到,是个男人。难道是他?他为何要跟踪我们,难道受人指使吗? 海风越来越大,呼呼地刮着。蝶飞儿和云紫继续赶路了。她们甩掉了跟踪的男人。 “云紫,宛宛失踪好像是她在回谷的路上,我猜测会不会因为路上意外,被人就走或许……她肯定不是被害,因为她为人很温和,来青莲港的艺馆这段时间,她相当懂事的。我好像有种预感,她还活着,我们再托人四处找找,肯定会有消息的。” “蝶飞儿,你分析得很好,从青莲港来回蝴蝶谷的路,一般只有那条大路,整条路上比较好走,只有一个大斜坡,莫非是在那里除了事故,被人救走,因为那条路村户人家人稀少,只有在往北方向离的最近的黑水崖,那里住了些大户人家。莫非她被那一带……”云紫说的很有条理。 “唉呀!我怎么没想到呢?云紫,你真是太聪明了!那我明日要问问谁认识黑水崖的人。”蝶飞儿高兴惊奇地跳了起来。 第八十三章 小糊的替身 次日,在蝴蝶谷外的海边,云紫和蝶飞儿一起来这里踏浪,云紫踏上这里的第一感觉就是蓝,天空是湛蓝的,海水也是湛蓝的,很明媚,很耀眼,很纯净。其次就是视野宽阔,远远望去,海天一线,而点点白帆在粼粼波光中摇曳生姿。 “云紫,你快看,跳跳鱼,太可爱了……”蝶飞儿指着沙滩边的鱼儿雀跃着,云紫她觉得这里太美了,结交蝶飞儿这样的朋友一个就够了,她这样的一个就懂得自己的欢笑泪水的朋友,胜过一群只懂你笑容的朋友! 她们这样的朋友相处是一种相互认可,相互欣赏,相互感知的过程。 她很明白蝶飞儿的优点、长处、亮点、美感,这些都会映在自己的脑海,尽收眼底。哪怕是蝶飞儿这样的朋友一点点的可贵,也会成为自己向上的能量,成为自己终身受益的动力和源泉。 蝶飞儿对云紫有很深的感情,这次多年后再次相见,她觉得云紫的智慧、知识、能力、激情,是吸引自己靠近的磁力和力量,同时自己的一切,也是她们相互认识和感知友谊的过程。她们两个人在沙滩上坐了下来,玩着沙子,捡着贝壳…… 黑水崖的胡府里。一大早,胡老爷在大厅里吩咐保姆们:“大家听好了,等一下去药房买些老篸,人参具有大补元气、宁神益智、生津止渴、抗衰老等作用,为名贵滋补药物之一。主治大病、久病、失血、脱液所致元气欲脱,神疲脉微。上次小糊小姐在车祸中可能受了惊吓,平日给她熬些参汤喝,对她心气虚衰之失眠多梦、惊悸健忘、对她的暂时失忆有帮助。还有少爷明日会回府来,你们好好准备些食材,明晚上家宴用。” 保姆们一听,就赶紧出去办事了。 闺房里,暂时失忆的宛宛正在做女红,打发时间,最近她还是记不得自己是谁,不过她老爱梦见一家人开心在一起的场景,里面有一个爸爸对孩子最好的爱,也有爸爸对妈妈的爱,梦里她觉得爸爸对孩子的爱,就是好好疼爱孩子的妈妈。那么妈妈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就是一直尊重和欣赏他的爸爸。梦里那一家人是很快乐的,她每次梦着就笑醒了,梦里有爸妈,还有几个小丫头……难道他们是自己的家人,每次宛宛使劲地想,但是就是想不清楚,回忆不起过去的事…… 不过,她能感受到梦里那个父亲的高大身影就是几个丫头的英雄的。 梦里,父亲让她们一起到沙滩上玩沙子、堆城堡;全家人学做饭、荡秋千,一起背诗词…… “小糊!我能进来吗?”外面是胡一风老爷的声音,他对自己很好!每日清早都会过来看看自己。他也许把宛宛当成他的故友小糊的替身了,对宛宛照顾得无微不至。 “胡老爷,早安!”宛宛赶紧起身恭敬地向高龄的老人鞠躬。 “明日家里有喜事,就是我那宝贝孙儿要回府来陪我这老头子住几日,明晚我们几个一起吃饭,到时你也参加,你要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别太生份。”老人慈祥地吩咐着。 宛宛来这里一段时间了,她还是第一次看见胡老爷这么开心的,她微笑着点点头。她来这里也没见过外面的人,除了胡老爷,每日不是厨房里管事的,就是那个叫绿珠的管家,还有几个保姆。胡老爷的孙儿,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她有几分好奇的。 第八十四章 一头雾水 风很大,一大早把路边的小树刮得东倒西歪。胡天行备好行李,一大早就出发了,他想回一趟黑水崖看看祖父。 快马加鞭几个时辰就回到了黑水崖,这里的一切对他而言都很熟悉,高大的灌木丛,成畦的花草,铺满鹅卵石的弯曲的小径…… 他一跨进胡府的大门,绿珠管家就迎了出来,一脸的笑意:“少爷,你终于到家了。老太爷都问了几次了?” “哦!绿珠姨好,我这就去向祖父问安!”胡天行一改往日的嬉皮作风,毕恭毕敬地走进大厅里。 胡老爷早就坐在大厅里等他了,他一上前,就跪下来,给祖父行了个大礼。 “快起来,坐下,快快陪祖父喝杯茶!”胡一风心花怒放,看到眼前的孙儿,高兴得眼睛眯成一条缝。他们爷孙开始聊起商会,聊到艺馆,又聊到顶天一府,最后胡一风突然话拐到另一个话题:“天行,你什么时候谈对象,祖父盼望在我有生之年看到你娶媳妇,生个孩子,这样我也对得住你的爹娘了。你到底有相中哪家的姑娘,告诉我,我帮你去提亲!”说到这里,胡一风静了下来,老人的眼里闪过一丝犹忧郁,急切与期待。 “祖父,不急,你会长命百岁的。等我看上了,我马上把她娶回家一起来孝敬爷爷的。让她给我生一打孩子,到时胡府就热闹得像幼儿园了……到时您就等着他们排队叫你太爷爷吧!” “这孩子,说踏实点,别和祖父胡扯,祖父年纪大了!心里最盼望的事就是你的终身大事。你给我好好找个好姑娘。如果实在没有,我晚上帮你物色一个,准保你满意。她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是个好姑娘的。”胡一风郑重地说着胡天行的终身大事。 被祖父一谈好姑娘,胡天行的脑子里突然又闪现出小蝶的美丽倩影,他甜甜的笑了,这个女人的影子好像已经住进了他的心里。他自己也吓了一跳。他每次还会自己浮现她在梅园当家教的样子,想象出她能在一整堂课中,以珠玑般优美的语言,条理清晰地讲解,使梅园小少爷安儿在高度审美的语言境界中,忘我地随着她在古文化旧诗词巍峨光辉的殿阙中,到处发现艺术和文学之美。 他喜欢小蝶的脸,那方中带圆的可爱的脸,她天庭饱满、地阁方圆,是个有福的人。她苗条但又健美的身材,与她圆润的下巴、高阔的额头更为协调,有种珠圆玉润的美丽。胡天行天生喜欢这样体型的女人,小蝶那张丰满的圆脸型,好像天生有好人缘,很多人都喜欢她,最可爱的是她的下巴轻微有些双下巴使她与人很好相处,比较善解人意。胡天行想起他心中的姑娘就鬼灵精怪地窃笑了。 “少爷在偷乐什么,莫非你真的有意中人了。”绿珠管家拿来了一盘点心笑嘻嘻地问到。 “没有,八字还没一撇呢,绿珠姨,不然您帮我介绍一个?”胡天行又开始耍宝了。 “好,那我就帮你介绍一个,呆会晚宴上吃饭,你就能见着这位大美人了!”绿珠管家神秘地笑着说。胡一风老爷也相视一笑。胡天行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不知他们俩葫芦里卖什么药? 掌灯了,胡府里的餐厅里灯火通明,大家都入了座,“雅雅,去把小糊小姐叫出来一起用膳。”胡老爷吩咐着。管家马上给他先盛一碗汤,天行不知道爷爷的用意,一头雾水:小糊小姐是谁?小糊不是祖父的意中人吗? “小糊!过来,坐在少爷身边的椅子。”管家很亲切地把她拉到座位上。 “天啊!宛宛姑娘,你怎么在这里?”天行大叫一声,一头雾水,都呆住了,众人瞩目,大家也惊诧着…… 第八十五章 谷峰借宿 蝴蝶谷这里最近海风很大,每到早上这里就拼命地刮风,谷峰上的紫苏园本来是几个木屋组成的,风一大,屋子的门被镇得咚咚响,突然一声巨响,在厨房煮饭的般若赶紧跑出去看看,只见屋顶的小侧门的门板被风刮掉下了,砸在院子里的那些宝贝的花草上。风钻进屋子里,把个屋子吹得阵阵响,好在早上娘亲陪爹爹去看郎中,要明日才回家,不然会把他们吓着的。本来般若也要陪去的,但娘亲不肯,说让她安心在家照看家里。 般若抬头看着这么大的风口子,一下子着急万分,抬头望天,乌云正在东移,这雨可能过会也会来的,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她赶紧放下手中的活儿,四处找工具,钉子,木板。 她找来小木梯,把工具带好,小心翼翼地爬上去,小木梯颤悠悠的,般若从小爬树的功夫也不错,这点还是不怕的。不过当她靠近风口处,突然一阵大风一刮,把木梯连人都吹倒了,般若闭上眼睛,她觉得这下摔下去肯定糟透了,她紧紧拽住梯子,谁知她身子在半空中被一双大手接住了。她睁开眼睛一看,从他怀里蹦出来,眼前是个陌生的年轻人。她吓了一跳,大叫一声:“你……你到底是……谁?你怎会来我们家的院子。” “姑娘,别怕,我是打猎路过这里的人,我叫白方彦,这谷峰上人烟稀少,就只有你家一户人家,我想借口水喝!刚好进来,看到你从梯子上掉下来,所以我就……” 般若盯着这个叫白方彦的后生!觉得他五官端正,应该不是坏人吧。她这才稍稍放点心。 “哦!打猎,这里的小动物都不多,你还打猎,你这人一点都没同情心的。喝水,你自个倒吧,我正忙着,你喝完马上走人!”般若下了逐客令。她不想和陌生人搭话。 她拿好工具又要准备爬上梯子去。 “我来帮你吧!家人没男人吗?”白方彦抬头看见了那个窟窿,他一下子明白了刚才这个姑娘爬楼梯的用意了。 般若不理他,只顾自己爬上去,白方彦看出这个姑娘很犟,但挺可爱的。他自己笑着,一把爬上去把般若拉下来: “喂!你在干嘛?”般若大声叫着。但被他有力的大手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把她从梯子那里抓下来了。 只见白方彦身手敏捷地爬上去,拿起木板,用钉子一个个盯过去,成一个正方形的。不大一会功夫那个窟窿不见了。风刮不进来了。这时白方彦从梯子上面径直跳下来,站在般若面前,真快! 他拍拍手说到:“可以了,姑娘,以后有这样爬高爬低的活,让我来干……喝水……” 般若看着他,不作声,自己到厨房里给他端来一杯温水。 “天快黑了,雨又要来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一时半会回不了家,姑娘能否让我在你家柴房借住一宿……”白方彦望着墨一般的天空央求着。 “这,这,不大方便,我爹妈刚好不在,我不能留你住这里……”般若马上拒绝。 突然,雷声大响,电闪雷鸣的。般若看着这马上要倾盘而下的暴雨,她心软了。 “那也没办法了,那你只能在院子里的柴房凑伙一晚,不许进入屋子里的,天亮马上离开的。”般若说完头也不回自己进去厨房,忙做晚饭了。 一向养尊处优的白方彦望着她的倩影,心里有股暖意,觉得有种特别的感觉。他环望四周,这里是个由几个小木屋组成的住处,虽然简陋破旧,但也被这里的主人收拾得干净利落,错落有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相比他们豪宅别苑的华丽高大的白云山庄来说,这里简直微乎其微,也许是这样的不同,让他印象更为深刻,屋里亮起了橘黄的灯,这里的灯倒是十分别致,是蝴蝶形状的,在这深山老林的谷峰上,有着这样独特一户人家,静谧的夜,淅淅沥沥的雨,橘黄的灯光,还有在屋里忙着做饭的美丽姑娘,还有喷香的菜香,有几分温馨,有几分神秘,白方彦突然有种今生都没有的独特感受,这种的感受有一种家的温馨,还有一种萌懂突发的情怀…… “公子!那你就将就在这里用饭吧!”般若把饭菜端上来,放在柴房的小木桌上。然后就自己回屋里了。 “姑娘,谢谢你的款待,晚安!”白方彦看着般若的样子,他觉得这个姑娘太可爱了,可能在提防他的。 他看着桌上的饭菜,一碟花生米,一叠青菜,一叠西红柿炒鸡蛋,一碗米饭,一碗肉片汤,还有一壶清酒。他看着这些菜,觉得太好了,食欲大增的。他大口大口出吃起来,真香,很久没吃到这样的家常便饭,他觉得食欲不振的,在白云山庄天天饮食太丰盛了,反倒没胃口的。 “这床被子和枕头给你用!”般若走进去,麻利把它铺在一块木板上,立马有了床的感觉。弄完,般若马上出去,外面的雨今晚可能要下一夜了,她走回自己的屋里,被上了锁,拿本书没翻几夜就睡着了。 第二天,她打开门走出去,只见柴房门开着,里面没人,但门上留着一封信。般若赶紧打开一看,里面掉了一样东西,是一串红水晶珠链。只见信上写着:“见珠如见本人!后会有期!” 般若再看下面署名:白云山庄白方彦。莫非他就江湖第一美人冷碧秋夫人的公子,白云山庄的少主人…… 第八十六章 石头落地 黑水崖的胡府家宴上,胡天行看到刚入席的女子是宛宛时,吓得大叫一声,大家诧异万分,尤其是宛宛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胡家小少爷怎么会认识我,难道我的真实姓名是叫宛宛,反正自己车祸后记不清自己以前的一切,小糊的名字也是胡老爷给暂取的。 “少爷,你认识我,我叫宛宛吗?”宛宛张开嘴巴急切地问着。 “天行,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你认识小糊!不……你刚才叫她宛宛,是怎么回事,小糊,宛宛……”胡一风郑重地问到。 “大家先吃吧!菜都凉了,呆会喝茶时,我再讲讲……”胡天行说着,给爷爷夹了一块鱼漂,又给宛宛夹了一块狮子头。 这顿饭大家吃得很急,很静,心里各自在猜测事情的真相。 饭后,胡一风和天行,宛宛三个人来到茶厅里,雅雅早泡好这一季的新茶,每人都斟上茶。 胡天行慢慢把艺馆的事讲了:“宛宛是艺馆里的舞魁,一度得到梅庄主的信任和重视,突然这段时间却失踪了,大家都找遍了,却找不到人,梅园梅庄主也因此心事重重的事,还在四处托人找,尤其是目前梅园的家庭教师还在兼职代替她在艺馆的工作的。想不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在黑水崖我们的家里的……” “原来这样,那日祖父的马车在斜坡上意外撞伤了赶路的小糊,不,现在应该叫宛宛的,我把她带到这里疗养,医生说她暂时失忆了!连自己的名字也想不起来。” 胡天行听着祖父的讲述,终于明白了一切。 “孙儿,你看宛宛像我们府里的谁?”胡一风突然问到。 “像谁?我们府里?我想不起,好像没有啊!” “你再认真想想,画像……”胡一风提醒着。 “哦!我想起来了,仙女,祖父收藏的那幅画,画里的仙女,祖父年轻时的真爱,对,太像了……”胡天行注视着宛宛的脸和神韵,宛宛被看的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来。 “宛宛,你就是宛宛,明日我把你带回艺馆,你好好回忆一下,说不定能记起来了的。” “先别急,再多等些日子,让她好好再静养一阵子,再让她回去!我也才放心的。”胡一风郑重说到。 三个人谈了很久才各自回房的。宛宛终于知道她真实的身份了,但她有几分担忧,怕自己一时适应不了,好像世界对她来说都是陌生的,毕竟自己还是想不起以前的事,现在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的。她躺在床上,看着墙壁上的小糊!她觉得她怎么会长得和她这么像,难道自己和小糊有血缘关系吗?越想越睡不着,她翻了一个晚上了,到快天亮才睡过去了! 第二日一大早,胡天行就飞鸽传书告诉梅无森和小蝶,他找到了宛宛,让他们放心,他一周后把她安全送回艺馆,这样小蝶也可以安心在梅园教安儿,不用两边跑,省得那么辛苦的。 再说蝶飞儿一接到胡天行的消息,她的心脏都快蹦出来了,她太高兴了,她感激得眼泪滴下来,她终于找到自己的亲姐妹了,她好好的,她心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她心里有几分感激胡天行,以前对他的敌意和冷漠好像消除了。 一旁的云紫也高兴地抱起她转了一圈,俩个人都激动地哭了! “云紫,宛宛一来,我就专心在梅园了,宛宛在这里,你可以找机会进入商会了,我们三个人如果能掌控这三个地方的局势,早晚梅无森要心甘情愿把私吞蝴蝶别苑里的一切都原本吐出来的,会有这么一天的,只要我们齐心协力的。”蝶飞儿斩钉截铁地说的。 “蝶飞儿,我会全力以赴的,为了南叔叔,为了你们家族,为了我们的姐妹情深,我会在所不辞的……”云紫拉住蝶飞儿的手坚定地说着。 蝶飞儿这次泪珠大颗大颗地滑落下来,她一下子好像更想自己的家人…… “干嘛?哭哭啼啼的,在干嘛,轮到你们上场了,还磨磨蹭蹭的。”刘毕鬼鬼祟祟,探头探脑地叫嚣着,蝶飞儿不理他,只顾自己进去换衣服了。 “刘哥,谢谢你!有劳了,以后请你喝茶……”云紫寒暄着。 “还是你懂事的……呆会楚云天少爷和白少爷会来,大家好好表现……”刘毕满脸高兴地走了出去。 云紫眼睛一动,心里有了自己的打算的……去商会,终于有机会了。 第八十七章 满腹疑问 蝶飞儿自从收到胡天行的飞鸽传书后,知道宛宛找到了,她心里有了安慰。她们都爱自己家族的蝴蝶别苑。 她从小对亲情看的很重,她觉得家就像漫漫人生中的补给站、休息所,不管自己在外遇到多少委屈,经历多大的困苦,曾经蝴蝶别苑的亲情都能以它独特的魔力将自己人生的冰霜融掉,并重新给予自己前进的力量。虽然蝴蝶别苑已经易主,祖母和葭而娘亲都搬去小木屋紫苏园里了,但一想到自己的新家,她也觉得幸福的,只要亲人在,就温暖的。 出来青莲港的岁月里,她每次看到家家户户的橘黄的灯光,她觉得特羡慕,有家可回的人是幸福的。 也许就像祖母在她和宛宛临走前,她说到:“家就像黑夜中的一盏明灯,立在那里,照亮你们来时去时的路,以后,在外拼搏努力的你们,都会因为这盏灯变得心安,因为知道不管如何,总有个我们的家在等着你们,总有个地方能够无条件地接纳你们的。” 也许祖母说的太深刻,蝶飞儿心想:地震、海啸、台风,自然的力量太过强大。在翻云覆雨的自然力量或世事无常的变故面前,我们发现人类太过渺小……但家的力量确实巨大的。 蝶飞儿想到一周宛宛就要回来,她赶紧抽空去宛宛的嫁衣坊打扫下,她知道宛宛特爱干净。她进入了嫁衣坊,这里一切都井然有序,但却因为宛宛的失踪,都蒙上灰尘了,她赶紧清扫,不到一个小时后,一切都整理得疏朗,没有尘埃,又井然有序。 平日的宛宛是个爱干净的女人,平时纵使再忙,也不能容忍脏乱的自己和周边的环境。她始终有一种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蝶飞儿看着宛宛的嫁衣坊,心里舒服极了。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她们姐妹都是爱干净的女人,也许如葭而娘亲说的,往往爱干净的女人或许也有高尚的品格,干净不止于外表,更重在女人们的内心。 “宛宛姑娘,你总算回来了吗?你最近去哪?店铺的门老关着,虽是邻居,我都找不着你的。” 一个男人洪亮浑厚的男中音从店铺外响起。蝶飞儿好生熟悉这声音,好像自己在哪听过这声音的。 “先生!我不是宛宛。我是她艺馆的小姐妹,来帮她打扫店铺。”蝶飞儿一走出店铺,看到店外有个五十开外的男人在叫宛宛。 “哦!我看嫁衣坊店铺的门开着,以为是宛宛,你是她的朋友吧!我是她的邻居钟表店的,鄙人姓王。”那个男人温和地说着,眼睛上下打量着蝶飞儿,嘴角微微咧着,露出很慈祥的微笑。 蝶飞儿拼命地回忆着,她对这个声音太深刻了,对是那年她十八岁生日时,父亲带她在小竹林,她听过这样的声音,她可以确定是这样的声音的。但她不认识他的。会是同一个人吗?她满腹疑问的。 “王先生好!您是这里人吗?你在这一带有朋友吗?”蝶飞儿唐突问到,也许是她问心心切。 “哦!不是,我是外地的,我来这里做点小买卖,这里没什么朋友的。”王先生礼貌答到。 “那再离这里过去不远的蝴蝶谷那里,你有熟人吗?”蝶飞儿穷问不止的。 “没有!我对蝴蝶谷不熟的。”王先生一一回答,他是属于那种很绅士风度的一个男人的。 蝶飞儿看一时半会儿也打听不出什么的,但她还是觉得很奇怪,王先生怎么声音会和自己十八岁时在小竹林听到的一模一样的。 她打扫完毕就迅速离开了。她决定赶回梅园的。安儿很喜欢她这个家教,最近学习很用功,梅无森对小蝶更信任,连他自己的书房也有时让小蝶带安儿进去的,蝶飞儿进去后,发现书房里有个小密室是紧锁的,也许那些梅无森的秘密和重要的东西都在那里。蝶飞儿想找机会找到钥匙的。她在等待机会。 今日,梅无森不在,他有交代小蝶,可以带安儿进去自己书房看书的。蝶飞儿不放过任何机会。她心里一急,迅速赶到梅园,天还未黑的。她心里舒了一口气。 当她还满腹疑问地在思量王先生的声音时,她一进梅园的大门,“小蝶小姐,你回来了!我的那古董的钱,我去古董店问过了,价值不菲,可能你五年的家教工资加上你那朋友的那副手镯一起才够抵债的。”梅幼薇站在大厅里冷冷地叫住了她。 第八十八章 神秘的古董商 当蝶飞儿从嫁衣坊赶回梅园,踏进大厅时,就听到梅幼薇叫她,说让她赔偿打碎古董花瓶钱的事。 “梅小姐,请您把云紫的手镯退给她吧!可以吗?我会用几年的家教和艺馆兼职的所有工资都赔偿给你的,请您放心,对不起,我那日太莽撞了,不小心摔碎了小姐的宝贝古董。”蝶飞儿不卑不亢地礼貌回答着,她不想给自己再添麻烦了,更不想让梅幼薇对她有敌意和警惕,这一点还是要靠自己的谨慎行事的。 “看你也拿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了,那就将就着吧!安儿自己在房间,你去吧!呆会我要出去艺馆,晚上会晚回来,我和大哥晚上也有应酬,那你晚上就陪安儿了,艺馆有云紫衬着,你晚上也不用去了。”梅幼薇第一次对她说了这么多话。 说完,拿起她的小包,戴上最近最时兴的大蓬粉红帽子出门了。只见她穿着西洋束腰的紫色蓬蓬大长裙,踩着一双白色细跟高跟鞋,梅幼薇整个西洋名媛的淑女风装扮。 蝶飞儿望着她的背影,第一次看她把自己打扮得这么淑女,也许是“女为悦己者容”,今日梅幼薇或许是去见她自己喜欢的人儿吧!蝶飞儿第一次看她有几分开心的,以前都是冷冰冰的。 梅幼薇一出门,早有马车在外恭候了,只见刘毕从车上跳下来,毕恭毕敬地笑嘻嘻说着:“小姐,你今日太美丽了,梅庄主让我来接你,晚上一起和白少爷和楚少爷吃饭!” “瞧你嘴甜!他们到了没?”梅幼薇不冷不热地问到。 “他们早来了,大家在喝茶呢?你大小姐一到,就可以开宴了。听说晚上有个远方的贵客。不知是谁,挺神秘的。” 刘毕一副奴才样,虽然梅幼薇看不上这样的人,但让他鞍前马后跟着周旋,自己也是可以方便多了。 “最近艺馆怎么样?” “挺好!有我几个兄弟看着场子,生意兴隆!”刘毕又夸夸其谈了。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艺馆的人员怎么样?”梅幼薇心里是想打听小蝶和云紫的事。 “哦!小姐!你是说新来代替宛宛的小蝶和云紫这对表姐妹吗?还听听话,那个云紫还是挺乖的,就是小蝶不冷不热的。”刘毕反应过快的。 “嗯!小蝶可能是家教,人放不开,你以后多留意一下,她们姐妹平时有跟外界联系吗?”梅幼薇一副侦探样子。 “好,小姐只要你吩咐,吱一声,我刘某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都会替你办好的。” 刘毕一副表衷心的样子。其实他是看上了梅幼薇背后的家大业大,他自己心里在打自己的小九九,他看上了梅无森最心疼爱这个刁蛮的妹妹,当然也看上了她的外貌和体面的。他心里甚至在想拉蛤蟆想吃天鹅肉:如果哪一天他能娶到梅幼薇,他后半辈子全有了,不用再辛苦了,他也光宗耀祖了。所以他对梅小姐是毕恭毕敬,她说东他不敢说西,只要她愿意,他什么事都会替她去办。 而恰恰一样,梅幼薇又想利用刘毕的混混样子,帮她打探和周旋很多大小姐不方便去做的事,她心里想,反正他在自己大哥手下做事,不用白不用的,当然她心里是看不起他的,梅幼薇也在自己打着自己的算盘。 到了艺馆,这里格外热闹,五光十色,辉煌华丽,晚宴设在贵宾楼里。 梅幼薇一进去,随手把大衣和帽子给了刘毕,刘毕很开心地把它们挂好就退出去了。 “妹妹,坐到大哥这里,人都齐了,上菜吧!”梅无森高兴地说着。梅幼薇一扫而过,她一眼看到了他最喜欢的楚云天,他晚上穿着很休闲,更显得帅气飘逸。旁边还有冷冰冰的白方彦,还有云紫,还有一个她不认识的男人。只见这个陌生五十开外的男人也在看她,他行头十分讲究,他们四目相对,梅幼薇她立即低下头来 ,心里寻思着:他会是谁呢?今日大哥如此隆重款待。 “我来介绍一下,今日的贵宾是外域来的大名鼎鼎的古董行的大老板王石寿老板,他最近和我们商会做事,准备在这里开家最大的古董行。这是令妹,在商会帮我打点一二。这是白云山庄的白大少爷……”梅无森意气风发地介绍着,脸上没喝酒就已经红光满面了。 只见王石寿站了起来,斟满酒杯自己第一杯一饮而尽,第二杯又斟满,他高举起杯:“我王某先干为敬,大家随意,今日有幸遇这么多兄弟姐妹,鄙人三生有幸!幸会幸会!”一听就是个混得开的生意经。他又斟满第三杯,转向云紫……只见他专注地看着云紫,眼里流露一丝柔意…… 第八十九章 浮想联翩 艺馆里的贵宾楼里,当王石寿举杯敬向云紫时,他眼中流出一股柔意。 “她是蝴蝶港的云紫,是我们这里的舞蹈高手。听说她对古董也很在行的。”梅无森介绍着。 王石寿一听,就更高兴,连敬了在座的人很多杯。梅幼薇觉得这个男人酒量很好,而且为人很豪爽的。 “请问王老板近期在做哪种宝贝。”云紫问到。 “我以前做过古董钟表……自古黄金有价玉无价,找到一家有口皆碑的和田玉商家可以说是很困难,毕竟现在奸商那么多,我最近在找一家真实可靠的”、“一手货源”的商家。想在你们艺馆附近联合你们的商会在这里开个最大的古董行。”王石寿语重心长地说。 “以前在蝴蝶港,我的夫家祖上做过和田玉原料产地收购,据说能从源头上控制质量与成本。经营石趣和田白玉、碧玉等,除了新疆籽料,还有俄料、青海料,物美价廉的山料也会有,应有尽有,但口碑很好,唯一没有的就是弄虚作假!”云紫认真地回应到。 云紫顿了顿,补充说到:“我夫家坚持诚信经营,不卖假货,明码标价!每件作品都会标明料子的产地,不会以次充好,不会把韩料说成籽料,青海料说成山流水,把机雕说成手工等等。” “太好了!云紫姑娘,你真是行家啊!我看是找对人了,这次的古董行正缺你这样出色专业的人手,你能移驾到我商行做事吗?拜托了。”王老板眼睛都亮了,他拍手称快到。 “哦!梅庄主!看来你要割爱了,我出高价聘请云紫小姐到我商行做玉石技术顾问。”王石寿财大气粗到。 “王老板,别说高价聘请,云紫就算我们青莲港商会派去入驻你的古董行的技术合作顾问吧!真是一大好事!来,大家干杯庆祝!”梅无森高兴地举杯猛喝。 一旁的梅幼薇毫无表情,她看着云紫,心里翻江倒海,思绪万千……她觉得她最近遇到的女人,都比她优秀多了,比如蝶飞儿,宛宛,云紫……她觉得她们三个人好像有某种很奇怪的默契,她也说不清楚,反正就是不一样的…… 她看了对面的楚云天,他一副温和淳厚,明净淡雅的基调。加上他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的相貌,看起来又是忠厚又是潇洒的样子,然而,他这个男人好像又有着一个不羁的灵魂。梅幼薇能感觉到他好像也对今日的云紫刮目相看的,她心里一下酸溜溜的。倒是那冷冰冰的白方彦对刚才的事好像没心没肺的。 白方彦看着这热闹的一桌人,他话少,只顾自己闷声夹菜吃了,看着这里的灯红酒绿,这一桌的山珍海味,他的心里突然很奇怪不由自主地蹦出一个小丫头倩影,她一个人住在深山老林的简陋木屋里,她身上却还是显得那么大气,典雅的别致女子,她就像大家闺秀一般,丝毫没有半点寒酸小气的样子。他也被自己的感觉吓了一跳,难怪自己对她怎么那么深刻,最近这几天经常想起她来,甚至有想再去看看她的一股冲动。他昨晚竟然做了一个可笑的梦:梦见自己和这个还不知芳名的女子举行了婚礼,过上了你侬我侬的生活:新娘俏皮美丽,新郎柔情蜜意;女子有貌,公子有才;女子可爱,公子多情;他们两个的心灵与智慧有了高层次的结合……他们还过上了无穷雅趣谐乐的生活。 “白少爷,你在发呆啊!该罚酒三杯!”只听王老板大声叫喊着,把他从浮想联翩的遐思中拉了回来…… 第九十章 幕后黑手 今晚的梅园显得尤其格外宁静,梅幼薇和梅无森都在艺馆应酬,蝶飞儿和安儿吃过保姆雅雅准备的晚餐后,她带着安儿来到梅无森的书房。 她安排安儿用毛笔抄写唐诗,小家伙真可爱,一板一眼很认真。 她在一旁随即在书房里踱步,边仔细看着以前放光明玉蝶标本的透明橱柜,里面还好端端躺着一只很漂亮又栩栩如生的蝴蝶标本。她摸着自己头上插的那只玉蝶,发现这两只一模一样!也看不出有什么的差别。 她想起小糊祖母的话,这样的玉蝶蝴蝶别苑的女子都有一只,而且是一模一样的,而且玉蝶还有一个传说,就是其中有一只是有灵性的,在每年的八月中秋的月夜的子时,会发出晶莹剔透的光亮,能滋养一方的。蝶飞儿看着自己的玉蝶和橱柜里的玉蝶,她突然想到应该找个最近时间去探望小糊祖母,顺便请求把传说的来龙去脉具体讲清楚的。 她自从蝴蝶别苑易主后,自己和宛宛离乡背井,她做什么都很低调。不会遇到一点小事,就满世界抱怨老天不公。她明白很多时候,抱怨是没有用的,抱怨一天远没有努力一会的收获大。她每件事都想尽力而为的。 她又走到书房里的一个小密室,上锁了。 也许梅无森的私密全在这里。今日是个大好机会,也许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蝶飞儿灵机一动,她想找出这里的钥匙,她四处寻找,当成看书,随意翻翻,她看到安儿还是很乖地写着字。 她环顾四周:到底钥匙会在哪里了。她突然注意到书桌上的一盆绿萝。这盆绿萝长得郁郁葱葱,叶子圆圆的绿绿的,看是娇翠玉滴,她把它整盘端了起来!底下一摸,还是什么都没有。她顺着绿萝对的角度一看,墙上挂着一副山水画。她摸着这山水画的底部画轴,突然她摸到硬的东西:好家伙,是钥匙。她高兴极了。 她马上拿出来,悄悄地走到密室,看了锁,果然门开了,她轻轻走了进去,这里只能一个人站立,墙上凹进去一个正方形的角落里,放着一个箱子。 她赶紧把箱子打开,吓了一跳,里面也是一只玉蝶,还有一封书信。 她麻利地打开书信,只见上面写着:梅兄:要拿到价值连城的真正的玉蝴蝶,只有让蝴蝶别苑易主。一切水到渠成,天衣无缝。到了玉蝴蝶真正有灵气的那一天,我们就能坐拥整个商会,称雄整个青莲港。 蝶飞儿再看看署名,就一个字:天 “这幕后黑手到底是谁?他是到底是谁?”他联合梅无森算计了自己的父亲。蝶飞儿赶紧再把书信照着原样放回去。 她赶紧关好密室,还好她一走出来,只听见外面马车声音,是他们兄妹回府了。她赶紧把钥匙放回画轴里,刚一回头,吓了一大跳,只见梅无森醉醺醺地进来了…… “哦!安儿是你吗?你和小蝶老师还在书房里用功啊!真好!”梅无森一来就打破了这里的静寂。 蝶飞儿先把自己镇静下来,整理好情绪:“梅庄主!你回来了!” “对!今日云紫表现得很好!我已经安慰排她代表商会和王老板联合,当好古董行的玉器顾问了。还有宛宛过两天也会回艺馆上班了,到时你就不用那么辛苦了……”梅无森心花怒放地说着…… 梅无森又突然说到:“小蝶,你知道我最佩服谁吗?《三国演义》的魏武帝曹操。我最喜欢他说的话,原话是“宁我负人,毋人负我”。背景是当时的曹操被通缉追杀,再加上曹操生性多疑,担心别人谋害他是很正常的,罗贯中加了天下两个字,语意一下就变了。历史上对曹操这个奸雄评价也一直褒贬不一,我对他很欣赏……宁我負天下人,毋天下負我……多好的一句话!我喜欢……小蝶老师,你觉得怎么样?” 蝶飞儿觉得他应该没醉,是在试探自己的。她马上微笑:“庄主!好雅兴!我对三国的打打杀杀不大兴趣,女子爱《红楼》!” 第九十一章 捉河蟹 蝶飞儿刚从密室出来,好险!梅无森刚好进来书房。蝶飞儿觉得梅无森好像在试探她,她镇静回答后,请安后,就带着安儿离开书房了。 也许,蝶飞儿心里对梅无森很憎恶,但她对安儿这个孩子保持一颗善心,也许对梅无森这样的人不能太善良,也许当善良失去原则的时候,就助长了恶。也许有棱角的善良才是真善良,蝶飞儿不想做一个没有锋芒、没有棱角的人,因为她觉得这样的人是很难在这个粗鄙的世界走得更远。 第二日阳光明媚,一大早,安儿很早就敲响了蝶飞儿的房门。“小蝶老师,你不是答应早上要带我去谷外的小河边捉螃蟹吗?” “好吧!等小蝶老师整理下工具,我们马上出发。”蝶飞儿麻利地穿好马裤,背起小书包和水袋,又随手拿起一个玻璃杯,就拉起安儿出发了,雅雅在后面跟着叫到:“老师,让我跟吗?” “不用,我看着安儿就行了,你放心!”蝶飞儿柔声答到。 一路上,走在林荫大道,两旁的树木长得郁郁葱葱,鸟语花香。安儿像只小喜鹊吱吱喳喳,甭提有多高兴呢! 蝶飞儿带着安儿来到蝴蝶谷外的小河边,这是蝶飞儿小时候经常和宛宛,般若偷偷玩耍的宝地。这条小河环绕这蝴蝶谷绵延而去,小河边水不深,很清澈,河里的石头下有许多小螃蟹。 “安儿,你负责拿着玻璃瓶,边侦查水下的敌情,你站着岸上,等老师下去捉几只小螃蟹。” “好,好,太好了!小蝶老师!”安儿高兴地跳跃起来。 蝶飞儿挽起裤腿,赤着脚,慢慢地走下水去,她用力把石头搬开,伸手去抓螃蟹,一会儿就抓到了一只,螃蟹在她手里手舞足蹈,挥舞着它那双小钳子挣扎着,这要是被它的钳子夹住了一定很疼。 “小蝶老师,我侦查到水下螃蟹们的敌情,那块石头下面还有身体透明的小虾和各式各样的贝壳,螺丝形状的贝壳,贝壳里面有寄居蟹,它们都很胆小,你轻轻一碰就它们就会跑远了。”安儿天真烂漫地说着。 “哦,对,安儿,老师又抓了一只小螃蟹,你看,它的身子特别小,背上披着浅褐色的外衣。它有八只脚,手拿两把大锯,非常威风。” “太棒了,小蝶老师,你太棒了!”安儿对蝶飞儿佩服得五体投地。 一会儿,安儿的玻璃杯里已经装了好几只小螃蟹。他注视着:小螃蟹游动的时候嘴里不停的吐着小泡泡,就像正在呼吸新鲜空气! “安儿,你看,河里最有趣的就要属小螃蟹了,小螃蟹的钳子一个大一个小,大的比自己的身体还要大上好几倍,小的差不多和自己的脚差不多。”蝶飞儿好像在给他上课一样。 蝶飞儿像个淘气的小孩子 ,她看到水里有一只螃蟹仗着自己的钳子大,去欺负比自己小的螃蟹,害的那只小螃蟹进不了洞。 她看见了便用石子砸那只大螃蟹的钳子让它退缩,可竟然砸中了小螃蟹的钳子,促使它痛得直往洞里钻,那只大螃蟹因为钳子太大结果进不去,蝶飞儿也算救了小螃蟹一命呀! “小蝶老师,大螃蟹是可以吃的吗?我要养着它们,不许雅雅姐姐把它们煮了。”安儿可爱天真地说着。 安儿的话让她想起葭而娘给小时候的她们三姐妹做蒸螃蟹,记得那次葭而娘亲做的螃蟹,个个体肥爪壮,全身红通通的,香气扑鼻。 小蝶飞儿看着口水直流,也不吃其他菜了,伸手抓了一只雄蟹,掰了根蟹脚尝尝。哎呀,真是太鲜了!她津津有味地啃完了蟹脚,她让娘亲帮她把蟹壳打开,哇!好肥的蟹膏!她一口要咬上去,肥肥的,但一点也不油腻,真好吃!三下五除二,吃完了蟹膏又吃掉了蟹肉。她刚想伸手再抓一只,娘亲眼明手快打掉了我的手,说因为她太小了,耐不住寒,吃多了怕会拉肚子的。 想到这些,蝶飞儿就更想家了。再说她也必须去找小糊祖母问些事。她心里打算着,晚上回去给梅无森请假下。在梅无森面前,她还是要千分小心的。 “哈哈哈哈!好兴致,哪里来的大美女,你还会抓鱼啊!真是可爱!” 一个陌生的声音响起。 第九十二章 一缕沉香 太阳当空照,暖暖的,没有风,河边的一切都很美。当蝶飞儿和安儿很开心地抓螃蟹时,突然岸上的叫声打断了此刻的宁静,她站在水中,挺直了腰,看着岸上的男人。 这个男人与自己年龄相仿,高大威猛,五官俊朗,肤色黝黑,一笑露出一整排的贝齿。他看着水中的蝶飞儿,讪讪地笑着。 “姑娘,这条河是我们田家的,你知道吗?这些小螃蟹也是我放养的,你知道不?” 蝶飞儿没吭声,第一次遇到这么霸道的人,这条小河自己小时候就经常来玩,什么时候成他家的,她没立即回答他,不想理会这样无理的家伙,她自己爬上岸,穿好绣花布鞋,拉着安儿的小手就大步流星地朝着梅园的方向走去。 “喂!你这漂亮的姑娘还大小姐脾气,连吭一声都不吭,哈哈哈哈!我堂堂田家大少爷我今日就偏偏找麻烦了,这丫头还真是有趣!喂!小家伙,她是你姐姐吗?” 那个田家大少爷追着大步向前走的蝶飞儿大声地自言自语。 “大哥哥,不是我姐姐,是我的家庭老师。” 安儿竟然还天真地泄密。 “安儿,别和陌生人废话,我们赶紧回家。” “小蝶老师,那位大哥哥是坏人吗?可我觉得他不是坏人的,我觉得他挺可爱的,他是喜欢老师吗?还是喜欢我们抓的小螃蟹。不然他怎么老跟着我们走?”安儿一万个为什么问个没完的。 也许从小含着金钥匙长大的田思聪,第一次看到刚才斯文美丽陌生的蝶飞儿,他看着她赤着脚挽着胳膊在抓螃蟹时的那副专注可爱纯真的样子的那一瞬间,他迷上了这样的姑娘,他就是从小希望自己长大后能遇到一位和他玩在一起,闹在一处有共同爱好情趣的美丽的女孩。 也许当男人看到美女时,很容易被吸引,但这种生理上的“走肾”反应,田思聪随着他这几年的年龄和思想的成熟,会变得越来越次要,他现在更重要的是“走心”的感受。他能断定自己今日对这个一见钟情的陌生女子好像是种“走心”的感受。 在他眼里,这个女孩很有气质,这种气质好像是从骨子里发出来的。仿佛来源于她的性格、言行、情商,以及由内而外的自信等。虽然是第一面,但他觉得他对她有感觉的。 他尾随着蝶飞儿和安儿一路前行,他想打探打探一下,这个哪家哪户的小少爷,竟然还聘请这么魅力的家庭教师。 蝶飞儿拉着安儿走在前面,她察觉到了刚才的男人一直跟在她们后面。她轻蔑一笑,觉得他可能是个富家子弟花花公子而已,可能看到漂亮女子纯粹是好奇,她也顾不上理会他,继续和安儿赶路回梅园的。蝶飞儿从小性格很好,阳光爱笑;也可以对热爱的事情投入,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对陌生的人和事都不感兴趣的。她这几年也在逆境中一路摔倒爬起,在磨砺中变得自信从容;她已经活成自己想象中最想要的样子:不虚荣,很从容,一切随缘。 也许就如小糊祖母讲的,这世界上的大多数的男人和女人,各有各的虚荣。蝴蝶谷外也有一心想出名的女人,也许许多男人也很关心自己的外表。不过,一般而论,男人是会更渴望名声,炫耀权力,而有大多数的女人更追求美貌,炫耀服饰和首饰,其间似乎有精神和物质的高下之分。 小糊祖母说得很对,也许换个角度看,这些岂不恰好表明女人的虚荣仅是表面的,男人的虚荣可能更多的是实质性的?有很多女人的虚荣不过是一条裙子,一个发型,一场舞会或盛会,她们对待自己的整个人生并不虚荣,在家庭、儿女、婚丧等大事上抱着相当实际的态度。小糊祖母说过,男人虚荣起来可不得了,他们要征服世界,扬名四海,流芳百世,为此不惜牺牲掉一生的最好好的光阴……所以她想做最好的自己,不想去惹事生非的……不想花时间去关注女人男人的世界…… 她想到这里,对外界的男人更不会去理会和关注的。 “卖沉香了,卖上等的沉香!”街上的吆喝声很大。蝶飞儿很喜欢沉香。她拉住安儿驻足在一摊售卖沉香处围观。 “沉香在世界宗教中有着极高的地位,是佛教、道教、回教、基督教、天主教这五大教共认的祭祀圣物。因为它能安神、静心,给人以空灵而平和的享受,品香的过程是一种精神和嗅觉的审美过程,可以使人生的品味境界得到净化和升华。”只听卖主在详细介绍着自己的沉香。 “沉香最初为中医药材、熏香香料,因香味扬名天下。如今沉香作为上等文玩供应给人们,但真正有收藏价值又好味的沉香却很难遇到,老板,你这沉香是假货。” 只见那个自称田家大少爷的男人对着卖主肆意批评着。 “哦!田家大少爷,是你,你可别这样说,我这次搞到的这批沉香是货真价实的。你看,我给你们府上免费送几块闻闻,保管是正货!”卖主一脸讨好的样子。 蝶飞儿记的夏茉莉老婆婆说起过,沉香中若加入一味中药一起焚香,那一缕缕的沉香闻久了,主人就会上瘾,并会慢慢一点点遗忘,最后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暂时失忆的……但暂时失忆的人如果多闻沉香静心养神,到时会慢慢恢复记忆的,反正沉香的世界很神奇闺蜜,蝶飞儿不知道那味中药是什么,因为婆婆没告诉她的,夏茉莉老婆婆说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能用的。 “姑娘,你买沉香吗?不用买,我可以送你很多的……”田家少爷豪气说到。 蝶飞儿不作声,头也不回,拉着安儿走得更快……她想甩开他,远远的,她不想让陌生人扰乱她的计划,也许只能很冷静,她才能完成家族使命,她想到小糊祖母,南燕飞爹爹,葭而娘亲,又想到害她们骨肉分离的梅无森,还有那个署名“天”的神秘的幕后黑手男人……她叮嘱自己,一定要好好走下去,总有艳阳的那一天的…… 第九十三章 小糊祖母 般若最近在紫苏园里忙着家务事,还好娘亲陪爹爹看病回来后,身体有好转,般若心情稍稍宽松了些。 一大早,她收到蓝胭脂的来信,说她上次相亲的事情……信里蓝胭脂谈到:般若,你帮我拿下主意,上次我回蝴蝶谷时,我大哥大嫂帮我介绍的对象,是个很老实巴交的男子,话不多,我们见了一面后,也没话讲,大哥说我们家是普通人家,嫁给这样的人家也算是门当户对,让我和这样的人过日子比较实在,但我最近在海岛和表嫂做事,表嫂是个混社会口蜜腹剑般的女人,我不是很喜欢她,觉得这样的女人很势利,眼里都是物质金钱名利,她是和般若你完全不一样的女人……在她的介绍下,我遇到了一个对我很好的男人,他嘴巴很甜,很会哄女孩子开心,和他在一起很轻松,般若,你帮我拿主意吧!我到底要选择哪个男人嫁了,我年纪也不小了,家里整天来信催我把亲事确定下来。望你来信告诉我! 般若看了信后,郑重地给她回了信,反复嘱咐蓝胭脂:别和不地道的人太过密切,别光看男人的表面,要仔细观察,适合自己对自己贴心的才是自己可以托付终身的。 总算回好信后,她又在院子里干活,她在这里种了很多菜和花儿,有绿叶青菜,有白萝卜,脆瓜,还有几畦绿油油的的葱和蒜苗,还有一些紫色的小花…… 般若心想:也许一个人的志趣、品德、爱好都会受到自己常来往的朋友的影响,有的是好的影响,有的是坏的影响,但她相信她对蓝胭脂的影响是好的。 ? 人的一生如果交上好的朋友,不仅可以得到情感的慰籍,而且朋友之间可以互相砥砺,共赴患难,成为生活上的坚固基石。 这几年蝴蝶别苑发生的故事太多,她一个人在家照顾父母,经历的越多,她便会思考的更多。娘亲和祖母都说过:越是优秀的人都是越努力的,因为优秀的人总能看到比自己更好的。一个人经受的波折可能更多,见多识广,阅人无数,更能体会人间的真情冷暖,更加理解生活,懂得感恩,深知宽容是这世界上最美的字眼。 在般若眼里,可以说,小糊祖母是一个有福气很不错的女人,她的一生也可以算是十分圆满:出身高尚尊贵,气质优雅、爱情佳偶天成,品格高尚无暇,儿孙几世同堂,她是个得老天钟爱,集家世、美貌、才华、品行、爱情于一身的女人,她演绎了令人景仰艳羡的完美人生 。 般若最喜欢祖母的气质,虽然她高龄了,但小糊祖母的气质是一种由内心散发出的吸引力和气息,用葭而娘亲从小常常勉励教育她们三姐妹的话说:一个女人有了气质,就好像拥有了美好的生命四季。气质,永远是超越美貌的存在。漂亮是表面的,是第一眼的吸引和好奇;而气质是内在的,是文化和品味做底蕴,是时光赋予的珍贵品质。所以女人之所以优雅,应该充满精力、能够自我悔改、自我反省、自我成长,而不是抱怨他人。 从小般若和宛宛,蝶飞儿最爱的是看书,娘亲和祖母一致认为,她们觉得女人的气质,本难改变,唯独读书可以改变气质。 “人一生很短,有时穷尽一生之力也所获寥寥。读书可以“变化气质”,正因为书可以扩展一个人的生命履历。”祖母这句话说的最深刻,在紫苏园里的这段日子,谷主爹爹病重的日子里,般若悉心照顾他的日子里,陪伴般若的也是书籍。 “姑娘,你在忙什么,我来看你了,你看,我给你带什么呢?”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把沉思中的般若吓了一跳!她抬头一看,院子外站着上次来借宿的白家少爷,只见他这次穿戴整齐,长衫飘飘,有点玉树临风。 这次般若仔细看了他的脸,一张如刀刻出来刚棱冷硬的容颜,这是一张完全有点北方气韵的脸,威猛、有力、目光如炬,双眸闪耀着犀利的光芒晶莹剔透。 白少爷一身青衫掩不住他卓尔不群的英姿。他天生好像有一副君临天下王者气势,棱角分明线条,锐利深邃目光,但不自觉得给人一种压迫感。 般若望了他一眼,心里有种很强烈的压迫感:这个男人又来紫苏园里干嘛? 第九十四章 玉蝴蝶 当般若在院子里做着活儿,白家少爷的到来,把她吓了一跳,他手里拿着一盘兰花,递给般若。 也许人的举止、服饰、语言、动作都会暴露一个人的品位,身份。白家少爷应该是个不俗之辈。 “上次承蒙姑娘的款待,我心里感激,这盘兰花是我特地带来送给姑娘的,今日我特地想请姑娘带我在蝴蝶谷这一带走走,当个导游,可以吗?我保证完璧归赵……哦,姑娘,你的芳名叫般若吧!般若好听,是智慧的意思!” “你怎么会知道我名字的?”般若不解道。 “我看你家院子里晾晒的漂亮手帕,那里绣着俩字:般若。呵呵!” “哦!白公子!你想参观蝴蝶谷,这里方圆百里,我也只能陪你走几个地方,因为我要做家里的后勤工作。让我考虑下……” 般若思绪万千,觉得眼前的白方彦应该不是坏人,毕竟当年他母亲冷碧秋来蝴蝶别苑,她们三姐妹对这个江湖第一美人印象不错。再说他从白云山庄特地来这里一趟也不容易。 “那好吧!等我收拾一下,我带你去几个地方走走!”般若考虑后微笑地说着。 般若进屋去,换了套出行的黄色纱裙,又拿了斗篷,她喜欢明朗飘逸的感觉。她留了言,嘱咐父母自己的行踪及回来的时间。 他们两个坐上马车出发了。 “般若姑娘,你平时在这深山谷里,你做些什么,有自己的小爱好吗?你头上的玉蝴蝶好精致,我在哪里好像也看过这样的首饰,一时半会想不起来了!”白方彦突然盯着她头上的玉蝴蝶问到。他突然想到母亲大人反复交代他要留意戴玉蝴蝶的漂亮女孩的,郑重又神秘说是和一个传奇有关系的。上次留宿这里,就是他无意中发现深谷里这个女孩头上戴着玉蝴蝶的。 “玉蝴蝶,哦!这是我在市集随意买的,这种款式很时兴,很多女孩子都有的,不稀奇的。我平时在深谷的紫苏园里,这里环境静谧迷人,我很喜欢这里,平时就做家事,养花种草,照顾家里老人,我自己很喜欢女红,懂得自己缝补和修改衣服。平时有空就为家人或自己做些衣服,自己搭配衣服,给衣服配搭合理的首饰和包,也是当消遣的。当然,我最爱的是看书写字。” 他们一路谈话,他们很快就来到了蝴蝶谷里很出名的云关。这里就是闻名遐迩的古城包围的云关。 “白公子,这里是云水关,这里远离闹市的喧嚣,在这片古朴而沧桑的土地上,俯拾皆是海丝史迹和东亚文化交流史的见证,这里留下了“赠战船”的东亚邦交佳话,上演了浴血抗倭的英雄史剧,走出了大名鼎鼎的航海与水产业的先驱。这里还尚存着百多处或恢宏或袖珍的古民居、宗祠、庵堂宫庙,汇聚数十篇故事、传说、美食,数百种歌谣、谚语……很有文化底蕴的。” 般若这个导游讲得绘声绘色的。 白方彦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心潮澎湃,这里真是人杰地灵啊! 他们又驱车到了有着“西沙银蛇”之称的沙滩,这里海水清澈碧蓝。 “太美了,太壮观了,在这里冲浪、观落日余晖都是不错的选择。”白方彦大声喊道。他们往前走,来到一座古庙……还有打靶场。再前面是个古老的村落。这里三面环海,背靠蝴蝶山。 “这个村庄还有贝丘遗址、有引人入胜的八景,有原汁原味的少数民族的民俗风情,园区内有富有特色的少数民族客栈、展览馆,还有观海的露台,还有别具风情的少数民族舞蹈……”般若生动地讲到。 他们一起来到这里的一个小满月门,这个是最为常见的圆形门。白方彦从小很喜欢古建筑,他看的出神了。般若对古建也很喜欢的。俩个人一下子有了共同爱好的默契。 “这种圆形门模仿圆月而筑,是月亮崇拜的物化。给人以饱满、活泼和平衡感。世人喜欢满月,满月在整个循环周期中代表完整或完美,因此人们总是把满月与团圆联系在一起。佛教中的满月也是美好和安详的象征。月华如水,更符合老百姓的诗意情结。我也很喜欢这种满月门的。” 白方彦畅谈起来,兴致很高。 般若望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一下子觉得很舒服,觉得这个男人带给她轻松,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的。白方彦眼睛也注视着般若,他们四目相对,心里好像对对方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一下子心里热乎乎的。般若脸颊红了起来,她赶紧把视线从他的眼睛移开了。她望了天边的云彩,好美,就像此刻自己的心境一样,亮堂堂的,斑斓绚丽的。 白方彦觉得自己好像换了一个人。他觉得她就是那个最懂他的女孩。 即使他是因为母亲的玉蝴蝶传说的初衷接近她的。也许他最初的动机不纯,希望从她身上获得玉蝴蝶的一切蛛丝马迹的。他不知母亲的用意,但他还是会尊敬老人的意愿的。但一接触,他发现他很喜欢这个丫头的。 般若心地善良纯洁。她今日就是当好导游的。或许她觉得白家少爷也是善良的人。 祖母的话在般若响起:“当我们遇到一个愿意无偿传递自己善良的人,那么一定要珍惜,因为这是一个精神层次极高的人,能与他们做朋友,是我们的幸运。但是有时越是善良的人越觉察不出别人的居心不良的。” 般若很少接触蝴蝶谷外的人,尤其是男人,她只是以自己的人生信条单纯来告诉自己:精神层次越高的人,越善良,他们的整个人的精神面貌也非常优秀,他们的善良也终将会得到别人的敬仰。 但单纯的般若她却不知道此刻的白方彦靠近她,是为了自己家族的玉蝴蝶的,或许他对她有爱慕之意,但也是有杂质的。或许以后的楚云天,胡天行,田家大少爷靠近蝶飞儿,也是因为玉蝴蝶,还有梅无森靠近宛宛,又是玉蝴蝶……当然这错综复杂的变故都是后话了…… 第九十五章 大发雷霆 蝴蝶谷的冬天说来就来了,夹杂着一阵一阵的冷风细雨,一整天,天灰蒙蒙的,望去都是一样的灰色,好像蒙着纱,一点都不明朗,加上海边的风势大,防护林里传来的风声有点像饥饿的野兽 ,这里的气温顿时很低。 静寂的梅园里,这么冷的天里,穿着厚厚冬衣的蝶飞儿突然想起自己的家,那是个很幸福的家。她最喜欢吃娘亲和祖母做的饭菜。祖母总是语重心长地说:“在我们老百姓自己的家里,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或多或少的苦痛和喜悦,每个人都会把苦涩藏在心里,把幸福变成食物,呈现在自己家里四季的餐桌上。餐桌的温度就是家的温度。” 葭而娘亲每次都会接着祖母的话茬说:“正因此,热气腾腾的餐桌,一家人团圆,笑语满堂,推杯换盏,才会成为我们蝴蝶别苑人最简单也最踏实的幸福。男女爱情始于餐桌,生活也始于餐桌,每个人的人生的第一次生日,第一场约会,第一份许久不忘的感情都始于餐桌。所以一家人好好经营自家的餐桌是很重要。” 想到这,蝶飞儿心里可想家人的。她想起明日胡天行要把暂时失忆的宛宛带回来。胡天行已经写信把宛宛失忆的情况具体讲了。他也带她看过最好的中医,说是以后能慢慢恢复的。胡天行人很细心,在信里反复交代小蝶老师别太担心。这次蝶飞儿好像能感受胡天行无形之中的默默关心体贴,她心里对他有一种莫名的感激,这样的感觉和对楚云天完全不一样。 “叮当”门一声响,梅幼薇气冲冲地推门而入:“小蝶!你到底和楚云天什么关系,我怎么老觉得楚云天处处都在关心维护你……” 蝶飞儿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她柔声急切问到:“小姐,此话怎讲?”对于梅幼薇的平白无故的质问,她不恼火也不生气。 “小蝶,你还装作若无其事,不是你让楚云天来向我求情吗?不然他怎么特地来艺馆找我,让我别太逼你还打碎的古董债,还说他要帮你还,还让我别再找你找茬了,他竟然那么护着你,还把我训了一顿说,让我别仗着大小姐的娇脾气为难你,说你是个内涵很好的大家闺秀。”梅幼薇大声地吆喝着。 “我没有和楚公子说过这件事,再说我最近也没见着他的……小姐,可能你误会了……”蝶飞儿低声细语着,她不想吵着隔壁正在睡觉的安儿。 “少来这一套,反正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打破了我的古董,你就得赔偿,不管你用什么方式都要还我,还说我就是吃软不吃硬,楚云天他护着你,我就是不让他替你还,他就是给我一座城也不行,我要的是小蝶你亲自还,这样我才答应,真是太气人了,这楚云天,亏我还对他另眼相待,白方彦和胡天行……我都懒得理他们的……哼哼……” 蝶飞儿第一次看梅幼薇为了一个男人打破醋坛子了,想不到陷入爱情的女人智商和情商都清零了,平时看她那么聪明伶俐,今日见她一冲动,乱教训一顿,往日贵小姐的的文雅气势都没了……” “不信,你去问问楚云天,哦!我倒忘了,你最好离楚云天远点……不和你说了,反正以后你离他远点,你这个没家教的家伙,也不知道你爹娘是怎么教育你的,难道我对你还不够体谅吗?楚云天越护着你,我就越不会放过你,真是气坏了本小姐,有你好果子吃的,信不信我一脚踢飞你,你好好努力拽钱还我的债吧!臭丫头,也不知道我大哥是信了你哪门子邪的,面试了那么多文人书生,偏偏对你这个闷葫芦这么满意,听刘毕讲,连胡天行和白方彦对你也和和气气的,我还不信,我这堂堂的梅园大小姐就输给你这么没有父母教育的小家教……” 梅幼薇气冲冲乱骂一通,眉毛胡子一把抓她狠狠地扔下一大堆气话,就摔门走了!留下蝶飞儿傻傻分不清楚状况,她眼睛一热,心里难受极了,但她马上擦干眼睛,抬起头来,她从小就是这样让自己的眼泪掉不下来,她冰冷的心马上有一股暖流,想起最爱自己的爹娘和祖母,不争气的泪珠终于从她清丽的脸颊侧边滚落下来,外面风刮得更大了,雨也下的更猛了,这是这一季冬天最冷的一天……晚上她失眠了…… 第二天一大早,雨停了,但还是很冷,她早早换好绯红的纱裙,她想到今日能看到的姐妹平安地回来,她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昨日的梅幼薇对她的大发雷霆的所有不快和心酸一扫而空,也许她已经从她的身世和家族的变故中已经大彻大悟到:人的一生非常短暂,活到一百岁的都很短;一个人的一生只有一次, 这一次还是不可逆的,不管每个人在童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经历了什么,哪怕再回首,再棘手,再疯狂,再华丽,再曲折,再绚烂,再愚笨,再憋屈,再夺目,再完美,再萎缩,再卑微,再强夯,再构造,都不可能重新来过。所以,一定要负责任地过好现实生活的每一天!偶尔也一定要有难得糊涂的小诗意。有时自己也要当一只活波自我满足的独立专行的小猪,愚聪冷暖自知!也不错……” 她自己安慰自己,但她并不怪梅幼薇的,只怪自己太不小心,把别人的宝贝打碎了。 蝶飞儿一直在大厅里走来走去,心急如焚地等着胡天行和宛宛的一道归来…… 第九十六章 少夫人 这几天的黑水崖,也和蝴蝶谷一样,淅淅沥沥地下着冬雨,有点冷,在胡府里,晚上的茶厅里,胡一风爷孙两个人正在谈话。 “天行,你明日带小糊,不,我又忘了,是宛宛,你们明早一起回青莲港,有你带着丫头,我比较放心!看这孩子身子基本养好了,以后记忆会慢慢恢复,你在那里好好照顾她,对她上点心,说不定以后你们成为两口子,一切都有可能的……” 爷爷喝了口茶继续说到,“还有你有空帮我调查下这孩子还有什么亲人?我总觉得她和小糊有一种莫名的神似,说不定她是小糊家的孩子的……当然也有可能我想太多了……小糊,我都几十年没见过她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只听说当年的蝴蝶别苑易主了,变成梅园,她的家族后代遇到了麻烦的,好像她整个家族好像隐居了……以前我派你去梅园蹲点,就是想知道些消息的……” 胡老爷胡一风认真严肃地交代着自己的孙儿。胡天行频频点头。他觉得爷爷对他的小糊真是太好了,小糊简直已经扎根他的心里几十年了。 静养后的宛宛,细皮嫩肉,人越发得很白皙,气色很好,两腮粉红粉红的。 她在房里慢慢收拾着行李,保姆雅雅推门进来:“宛宛姑娘,这是胡老爷前几天让裁缝专门替你裁做的四套新裙子和几件女孩子的首饰,款式和颜色都是目前最时兴,还有这包上等人参和燕窝是胡老爷特地让药房准备,以后你要炖着喝,这样就会好的更快的。老爷有交代,你一定要收下,如果不收下,就不让你和少爷出发了!” 雅雅传达着胡老爷的意思!“谢谢胡老爷,让他老人家费心了,我真过意不去!这段时间也给雅雅你添麻烦了!谢谢雅雅!”宛宛接过雅雅送来的衣物和东西,温和地致谢道。 “姑娘,那你好好整理,我出去拿碗燕窝给你喝,喝完你再入睡,这些都是胡老爷交代的。”雅雅说完就出去了。 这家人对自己太好了!宛宛再把雅雅送来的东西整理好,她环顾这屋里的一切,还有点念念不舍的,她自己选了套绿裙子明日穿,这么明亮绿色的,再找了点缀的首饰,一双清新的白鞋子,一对绿耳环,这套很惊艳!有种清新脱俗的感觉。 前天绿珠管家告诉她,希望有缘分,她能成为少夫人,绿珠管家说:“一个男人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他背后都一定要有一位贤惠,体贴,大度,理解,有修养的女人在默默支持着。女人要大度,豁达不是男人的专利。其实男人有时也很脆弱,他们也需要女人的呵护!我也希望少爷背后的女人是宛宛姑娘,希望宛宛以后成为我们黑水崖的少夫人,我看出老爷是很喜欢你,他好像把你当准孙媳妇对待的!” 宛宛想起这话很不好意思:少夫人,以后胡府的少夫人…怎么可能呢?…她觉得绿珠管家太唐突了,因为她到目前从没考虑过自己到底要嫁什么样的男人,对于男人的标准她都没去斟酌的。 她终于收拾好了,她坐在床沿边,环顾这屋里的四周,觉得还是有点恋恋不舍的,毕竟这里曾给她温馨的家的温暖和舒适的。她抬头一看,眼睛又落到墙上的佳人画,胡老爷说她叫小糊,胡天行告诉她说小糊是爷爷年轻时默默珍藏在心的意中人。 宛宛再次仔细审视着小糊的画像。画里的她可是看上去真是舒服,甚至越看越好看。她长着容貌俊美。星眸闪烁着点点星光,带着几分清冷,浑身透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清高和冷漠。墨发流云般倾泻而下,散落腰际,带着几分散漫,气质高雅出尘,温润如玉,纯净的若天上谪仙。尤其是她的唇边浮现一抹温暖的笑,却是很媚,真是媚到了极致。 宛宛又注意到画里的她的穿戴,头青丝盘珠翠,鬓角斜插玉簪,上着百花衫,下束玫瑰紫色留仙百褶裙,两耳坠,八宝环,乃一才貌双全的奇女子。出尘脱俗,就宛如一朵不可亵玩的白莲般,美丽的同时,一股清冷的傲气从她身上散发出来。 “越看,越觉得画里的她好像自己从小就在哪里经常看到的?” 宛宛自己嘀咕着,她边打开窗户一看,哦!雨早停了,风也住了,天气很好,一轮明月高高地挂在天边,明日胡少爷要带自己回到自己失忆前工作的艺馆,艺馆里是什么样子,自己到底认识哪些人?他们都是怎么样的人?他们好相处吗?宛宛对着月儿合掌拜月到,心里默默祈祷,愿一切都好好的。 再说艺馆里,云紫替蝶飞儿跳了几天舞点,梅无森对她的能力很满意,这个云紫很不简单,人不仅长得出众,还是见过大世面的女人,多才多艺,她已婚,和宛宛小蝶和自己妹妹这些未出嫁的丫头还是不一样的,成熟稳重一点的,再说宛宛快回来上班了。梅无森也准备兑现承诺,让云紫去王老板的新开的古董行当玉器顾问做事的。 “云紫,梅庄主叫你去他办公室说事,快点!”刘毕朝化妆室大声叫着。他一回身,看到门外梅小姐的马车到了,他赶紧马不停蹄地跑去,帮梅小姐拿大衣和帽子, “小姐,你来了!”刘毕点头哈腰到。 他看到梅小姐那张冰库脸又来了,赶紧闭嘴了,一直跑到她前面,直到她进去梅无森的办公室为止,他才直起腰杆,心里狠狠说:“大小姐,真是不好伺候,以后我若娶到手,可有你受!”他马上又打下自己的嘴巴自言自语:“白日做梦吧!刘毕”这一切让后面走来的云紫都看在眼里…… 云紫敲响了梅无森的门,不料却是梅幼薇开了门,云紫征了一下,就进去了,她随手关上门了…… “我准备让云紫你和我妹妹幼薇一起去商会做事,当然云紫你还要兼职当玉器的顾问的……”刘毕贴着耳朵偷听梅无森的话。 刘毕心里不悦:看来梅庄主对这几个丫头都挺器重,对我这个大爷却让我鞍前马后的,兼职不把我刘毕不当回事,我都来这里很久了,还是个跑腿的……哼哼,当初蝴蝶港还是我帮你一手遮天的,才能搞倒南燕飞的……梅无森你对我无义,也不能怪我无情,早晚,梅园和艺馆都会落入我的手掌心的,咱们走着瞧……他自己计划着,有欲望的男人脸上有点狰狞可怕…… “刘毕,你在发什么愣?”只见白云山庄的少爷白方彦文质彬彬地走了进来! 第九十七章 佳人画像 冬季的妙心庵,一片静穆,院外的松树挺拔高大,树荫浓密,一到傍晚更是冷冽无比。林小糊在这里住很久了,高龄的她很习惯这里的安静禅定。静缘师父更是一心向佛,静心修行。小糊看着她能这样安静下来,不问世事,口吐莲花。这样也总算了却了小糊的一桩多年的心事。 活了八十几年的小糊,总算是明白了:也许一个女人最好的状态,不是一定要有多繁华富贵或者有多高的社会地位,而是身心的平衡,懂得岁月中的静好。如果一个女人具备了扬在脸上的自信和善良,她们心里是安静的,脸上是温柔的。眉眼之间都藏着淡定随喜,整个人都充满自信阳光的。 夜深了,小糊在自己睡的禅房里,她准备整理一下,几日后动身回紫苏园里一趟。她打开自己的箱篋,在底处突然摸到两方丝绸的手帕,她拿出来,仔细一看,淡紫色的,一方上面绣画着自己年轻时的画像,一方绣着玉生烟美丽的画像,栩栩如生的,鲜活的好像漂亮的可人儿要从绣画里走出来了。 记忆一下子把她拉到几十年前的往事里,胡一风和她,还有玉生烟三个人最后的一次聚会上。 那日在琉璃坊里,这里热闹非凡,虽说只有三个人,但胡一风这个男人闹得慌,很有节日的气氛。 “小糊!对于蜂蜜你很在行,但对于果酒你就不一定内行了。比如说家常的米酒可能很常见,但你喝过用青梅、桂花、茉莉花酿制的米酒吗?”胡一风调皮地打趣着一向很安静温婉的小糊! “而且这些米酒,全部是鲜花、鲜果酿造的客家米酒。我今日来考考你们,玉生烟,你知道客家米酒吗?”胡一风像变魔术地从他身后拿出一小缸酒来。他边又回首地高声地问着隔房正在专心绘画牡丹花的玉生烟。 “客家米酒嘛,我也略懂一二的,它与一般米酒的不同之处在于多了一个“炙烤”的过程——酒发酵之后要装进瓮中,埋入燃有暗火的火堆中“炙”上数个小时。”玉生烟很内行柔声地回答到。 “对,看来玉生烟也是个酒中仙,你说的对,这样处理,可以祛除酒中的湿气,还让酒更加醇厚绵香。用桂花、青梅、茉莉花、鲜酿的米酒,都是酸酸甜甜的口味,很是讨女孩子喜欢,其中鲜酿、桂花的偏甜,青梅、茉莉花的偏酸。所以我今日带来一瓶,就是为了赠与两大美才女品一品的。” “哦!果酒我也听说过,酒精度数都不高,桂花、青梅、茉莉花的酒精度均为六度,鲜酿的只有三度。据说平日喝上一口,可以舒经活血,暖胃养气。倒是养生养身的。”小糊也随口微笑地答着。 胡一风突然认真地看着眼前的小糊和玉生烟,觉得他就像在做烟火一样的一场梦的。 小糊的模样,永远都是一袭素衣、眉目清秀、温婉可人的模样;一如她的名字,文静、秀美。胡一风突然觉得他对小糊的感情的默默在心的感情,甚至不能用爱来形容,或许更像是一种年少时的初恋,他总是那么小心翼翼、他觉得她太青涩单纯。他怕吓坏了她的。 他走到窗边,抬头一看,在静谧柔和的月光笼罩下,在最美的年华里,他庆幸遇到她。 或许如果他们早一点相识更好的,或许他们就是这样令人艳羡的情形的:一个小小的英雄、一个小小的美人,年少时大家的爱恋,单纯、透明、干净,不掺杂一丝的杂质。没有江湖、没有功名、没有地位、没有家世、没有富贵。但只是,喜欢而已…… “小糊的神韵很美,你就这样看着书,不要动,我帮你画一幅佳人画。以后作为纪念,也挺好!我自己本来也有让画师帮我绘画过一幅长卷的,放在我卧室里,挺好看的。” 画好牡丹花的玉生烟走了出来,又坐下来,她高兴提议到。 “说的太好!玉生烟,你这提议很好!妙极了,多描几幅……”胡一风喜笑颜开地说着,自己跑进去画室里,拿来工具,他挑了几幅白丝绸。他拿给玉生烟,玉生烟借过来,开始认真地画起来。 不一顿饭的功夫,一幅栩栩如生的美人画就好了!真是妙笔生花!太像了。 “这幅给我吧!看在我给两位姑娘献酒的份上,可以吗?”胡一风拿着这幅佳人画,看着画像里如真人一样的小糊,他高兴得手舞足蹈! “看把你乐的,我再多描几幅就是了,把那边那些紫色的小方帕拿来,我再描几幅,有我,也有小糊的……”三个人七嘴八舌,整个琉璃坊热闹极了。 可是岁月匆匆、时光荏苒,那些年轻时的温暖和友谊,终究在过往的现实面前无力地消散了,不留下一丝痕!白发苍苍的林小糊已经几十年没再遇见过胡一风,只记得那次胡一风带走她的画像像如获珍宝地离开了。不知他现在怎么了!他还在人世间吗? 第九十八章 美人谈玉 夜很深了,妙心庵里尤其寂静安宁。窗外的树影婆娑,禅院里种的花儿的香气四溢,在屋里都能闻到,沁人心脾,十分舒适。小糊摸着箱篋里的紫手帕,看着年轻时玉人般的玉生烟和自己,往事一幕一幕浮现在脑海。 “还没睡哪!我进来坐坐!”静缘师父看到小糊的屋里灯还亮着,她就敲了几下门,进来了!素雅的她只见她手里用手帕包着一样东西。 “您打算过几日回去紫苏园里一趟,我想把这玉让您带给丫头们吧?我都是出家人了,留着这些物件也没用处!还好,我也没随身戴过,一直包着,置在厢房。”静缘师父边拿出玉蝴蝶,慢慢地说着。 “哦!说的也是,晓芙你已是禅门之人,收藏这些已无用,反增添困扰。虽然说戴玉的好处,自古以来,古人视玉如宝,作为珍饰佩用。古医书称“玉乃石之美者,味甘性平无毒”,并称玉是人体蓄养元气最充沛的物质。认为吮含玉石,借助唾液与其协同作用,“生津止渴,除胃中之热,平烦懑之所,滋心肺,润声喉,养毛发。” “您说得很对,玉石不仅可以作为首饰、摆饰、装饰之用,还用于养生健体。自古各朝各代帝王嫔妃养生不离玉,有人嗜玉成癖,还有人含玉镇暑的。”静缘答到。 “玉玲珑的传说想必你也知道。 玉玲珑和人在一起是要看缘分的, 有缘玉就能养人, 无缘人就会有灾。当年蝴蝶别苑的镇宅之物就是祖上传下来的玉玲珑。据说玉玲珑对主人很挑的,不会轻易成为谁的玉,所以刚开始佩戴它的时候都会有些磕磕绊绊,总会不顺。但是如果你在不顺的时候还是没有离开它,过段时间它就会承认你,然后开始庇护你,不知道蝶飞儿现在怎么样了,丫头们出发前我把它给了蝶飞儿,因为我和葭而都认为这个孩子最懂事也最具慧根灵气,是此玉的最好的有缘人。”小糊慢慢地讲着。 “对,古书上有记载:玉与人接触时间长了,就会慢慢的受人的影响,而人也会受玉的影响。如果,佩带者是个善人,那么他身上的玉就正面的力量充足,保人平安;若是恶人的话,则玉的戾气就会很重,反而会招祸。古人云:君子无故,玉不离身。希望玉玲珑给善良的蝶飞儿带来好运。”静缘师父也语重心长地谈论着。 小糊听了静缘的话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她想起了给蝶飞儿的玉玲珑。那块玉蝴蝶真是上乘的好玉,但多少年来,很多人为了得到它,也费尽心机的。也许为了玉蝴蝶,蝶飞儿的身边注定不会太平的。也不知道这孩子现在怎么样了?也许最近应该召回她好好和她谈谈的。 却说一大早宛宛坐在胡府的马车里,和胡天行辞别胡府上下就出发了。一路上宛宛看着马车窗外的风景,还是觉得很陌生,记不得以前的事情。走了几个时辰。他们来到途中的一家写着“香远楼”的茶楼休息片刻。 胡天行很绅士地扶宛宛下马车,把她带进去,找了个小雅室,他点了几样零嘴,红枣,杏仁,瓜子,橘子,还有一壶这里有名的桂花蜜茶。 “宛宛,你好好吃点东西休息下,我出去望望风,呆会再走一段路就快到艺馆了。”他走出去,看到茶楼外一个很熟的带着蒙面斗笠的身影走过。他追了上去……他跟着那人走了一段路,只见那人闪进一家银饰玉器作坊,好像在看着橱窗里的蝴蝶饰品,远远忘去,这个人拿起了那里面的玉蝴蝶,看了很久,爷爷也让他多留意玉蝴蝶,这玉蝴蝶到底有什么来历,他发现宛宛头上也有一直玉蝴蝶的…… 这个人也在关注玉蝴蝶,他撩起面纱,胡天行靠近了些,他一下子认出这个人就是梅无森的,他为什么也如此关注玉蝴蝶……他百思不得其解,他怕他发现,闪到一边,直至看着他买好一对玉蝴蝶后,走远了,胡天行才回雅室,打开门一看,宛宛不在了…… 第九十九章 银河山 当胡天行看到梅无森在玉器店铺里买了一对玉蝴蝶离去后。他赶紧回到茶楼找宛宛。 谁料却发现宛宛人不见了。雅室里的桌上的零食都还未动过。 他心里一急,赶紧跑到柜台边问店小二:“伙计,刚才雅室里的姑娘,你可见她去哪?” “公子!刚才客人多,我没留意。”店小二答到。 “宛宛会去哪里?她还没恢复记忆,这下糟透了,让爷爷知道她丢了,会受不了的,他是把她当他的小糊女神的影子对待的。” 胡天行赶紧跑出去。到街上,他仔细沿着每家店铺来回地找。找遍了整条街,连个影子都没找着,一抬头看,日已偏西,太阳快下山已经快落山了。 他心里急死了!他又折回来到那家茶楼!他怕宛宛回来找不到他!他还是坐在那间雅室里,自己呆呆坐在那里。他让店小二给自己准备了一壶酒,自己喝了起来…… 皎洁的月亮悄悄地爬上天,银黄的光圈围绕它,霎时唯美无比。 此刻,睡着的宛宛正坐在一个陌生男人的马车里,马车一直朝着艺馆相反的深山奔驰而去。只见这个男人长得十分俊朗。 月光下这个男人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嘴唇这时却漾着另一种的神秘邪意的笑容。 这个人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邪气的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被乌云遮掩皎洁的上弦月。 皎洁的月色把他白皙的皮肤衬托着淡淡桃红色的嘴唇,俊美突出的五官,极致完美的脸型,加上一袭纯米白的长袍的打扮,更是气宇轩昂。 他回头看着睡得正沉的宛宛,还有那头上晶莹剔透的玉蝴蝶,他心里嘀咕着:“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今日在茶楼里看到,这姑娘头上的玉蝴蝶正是我江流儿自己寻找多年的宝物,虽不好分辨真假,但江湖流传的玉玲珑已经流落民间,只要是和玉玲珑有关的女孩,他都要带回自己的地盘银河山,好好问问……兴许真像传奇所説,滋养一方,能此玉之人能名震天下……” 温和皎洁的月光透过树叶照在银河山上那一个小小屋顶上,东一片,西一片,风起,随着树叶的摆动,屋面显得斑斑点点,像无数星星洒满了整个屋顶。江流儿把睡沉的宛宛从马车上抱下来,放在床上。 “咦!看来我这药粉下多了,这小妮子竟然睡得这么死,看来不到明日都不会醒来了!” 江流儿自己直接坐在地上的茅草堆里,他随手拿起自己挂在身上的酒袋,仰天一灌,痛痛快快地喝了一大口,爽极了,一路狂奔的劳累,好像全没了。他抬头看着窗外。月光是上苍派来的美妙天使。月色游踪如缕,吐气如兰;月色辞空而落,舞步轻盈。 今晚的月色真美。月亮里的那些有关嫦娥的传说,至今还让尘世的人们浮想联翩。他回头看着床上的丫头。今日一心只在玉玲珑上,对这个丫头没仔细看看。只知道白日里和她一起进茶楼的男人,很登对,后来那男人出去了,他就略施小计,把她弄晕了,就神不知鬼不觉把她带走了。 现在终于到手了,他仔细地看着她的装束,这个女孩长得很标致,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很是特别。 她着一身绿色的衣裙,身上绣有小朵的淡紫色栀子花。头发随意的挽了一个松松的髻,斜插一只淡紫色簪花,显得几分随意却不失典雅。略施粉黛,朱唇不点及红。 腰间用水蓝丝软烟罗系成一个淡雅的蝴蝶结,墨色的秀发上轻轻挽起斜插着一只玉蝴蝶。肌肤晶莹如玉,美丽典雅。 再说“香远楼”上的胡天行已经喝的醉意熏熏,他还在等宛宛,夜已经深了,却没有她的踪迹,他一下子好像没有了往日的狡黠神勇,反而有点落落寡欢,回去艺馆要怎么和小蝶说,小蝶好像对宛宛特关心的,她肯定会着急的……他不希望她担心,因为他心里老是把她装在自己的心里了,虽然小蝶不知道…… 清肌莹骨能香玉,艳质英姿解语花。她也许就是他这辈子的解语花。 第一百章 混世魔王 清晨的曙光暖暖地照在寂静的银河山上,第一缕阳光射在茅草屋里,透过木窗射在宛宛的沉睡又绯红的脸上。一个晚上过去了,她还没醒。 江流儿倒是喝醉了酒,在地上的茅草堆里舒舒服服地睡了一宿。他揉揉惺忪的睡眼,突然一个鲤鱼打挺就站起身来,他拍拍自己身上的稻草,整理下自己的衣服。 他看了宛宛一眼:“这个丫头还没醒,我药力也下的不大,怎么这么久都没醒,不会出事吧!”他赶紧上前把手指靠着她的鼻孔,还好!他又摸下她的额头。 “糟了,好燙,丫头在发烧。唉呀!自己喝醉了,昨晚忘了给她盖被子。天气冷,肯定她是受凉了。” 他看着她烧的挺红的两颊,他赶紧找到自己的酒壶,倒了一些在碗里,他拿块布蘸些酒就擦下她的额头 和手心。 他迟疑了一会,又把她的袜子脱掉,在她的脚底 也涂抹一些酒精。他又把她推起,让她的头靠在他肩上,给她喂了几口水。他又跑出去弄了条湿毛巾,盖在她的额头上,让她平躺好。 这时,他才走出门去,自己靠在门槛上,看着眼前美丽的花草,一望无际的群山,今日他心里涌出一股特舒服的家的味道。难道是因为这个陌生的女孩吗? 也许男人是一种孤独而懦弱的动物,他从小到大一直是个孤儿,他自己在外流浪,独处是家常便饭,虽然后来在天一阁被义父孤鹤回雪收养,富豪的义父对他挺好,也让他衣食无忧。他在天一阁也是人前光鲜荣光的。 一个男人活在世上,常常把面子看得很重很重。他也习惯了在人前保持风光,也习惯了在人前独立坚强,带着面具活得很累。 真实的那个自己,他就喜欢来到银河山上的茅草屋里,这是他被收养前自己的栖身之所,没有人能看得到。这个丫头是第一个到这里的外人 。他每次都把这里当成他的家,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但银河山就仿佛是他的娘亲,今日这个丫头在这里,这里好像更像是一个家。 他心想:家就是一束温暖的阳光,可以融化掉心上的冰雪寒霜;家是一盏明灯,可以照亮夜行人晚归的路程。家是一个温馨的港湾,可以遮挡人生中不可避免的风风雨雨;家是一潭清澈的溪水,尤其能够洗涤掉繁杂的世事,让他找回回归安静的心灵。 他从小天赋特别好,义父很喜欢他,但他更是比较敏感的孩子。在天一阁他也有很多女人追求过,他才刚刚躲过她们的纠缠,想回到银河山清静一下,不料却在半路里遇到戴玉蝴蝶的姑娘,他早已经听说过那个玉玲珑传奇,他也很好奇…… “这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你是谁?胡大哥呢?”宛宛推开茅草屋的门走了出来,问着眼前这个高大威猛的陌生男子。 “那你是谁?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江流儿反而恶作剧地问道。 “我失忆了,我只知道我叫宛宛,胡大哥正要带我回家,他从茶楼出去,就没回来的。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是哪里人?”宛宛楚楚可怜地回答到,高烧刚退后的她还有几分虚弱。 “原来这个丫头失忆了,真是糟糕,她都不知道自己的来历,那玉蝴蝶的真伪也无从考证,只有等到她恢复记忆,才能找出玉蝴蝶的来历。那自己岂不是又要照顾她,在这荒山野岭的,自己总不能丢下她一个人走了!看她这样也和自己是孤儿差不多了……那也得找个理由让她乖乖留下来!” 江流儿自己心里嘀咕着。他随即编了个借口:“姑娘,我是你刚才说的胡大哥的好兄弟江流儿,他有事先去办了,一时半会回不来,他把你交代在这里,拜托我好好照顾你,是想让你在这里静养,好恢复记忆的,你就放心住在这里,他说办好事后会来接你的。” “哦!江大哥,原来是这样!那给你添麻烦了!”宛宛边轻声细语说到。边环顾四周,这里是三间茅草屋。虽贫寒,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生活起居的器皿都一应俱全的。 “你饿了吧!我忘了!我这就出去给你弄吃的!”江流儿也自己吓了一跳,人称“混世小魔王”的他平生第一次对女孩如此温柔呵护细心,在天一阁,他对女人们都是逢场作戏挥之则来,挥之即去的!他觉得自己变了,瞬间不一样了。难道真是为了传奇里的价值连城的玉蝴蝶吗? 此时此刻,他一时也搞不清自己的心。他赶紧跑到隔壁的厨房里,张罗做饭……失忆的陌生的她如天真无邪的孩子一样!他认真给她做起自己最拿手的饭菜……也许他和她有缘……他边想边自己笑自己,遇见陌生的一个她,还是个失忆的女孩,但她好像有种魔力,曾经被称为小魔头的他今日怎么成这样的一个方正规矩男人呢?真是不可思议啊! 第一百零一章 大染缸 今日一大早,穿戴整齐的蝶飞儿先辅导好安儿的功课就自己驾着梅府的马车出发了。 她一心在等胡天行把宛宛接回来。她在化妆室里踱步,来回几十遍了,还是没等到他们……夜深了,还是没有,蝶飞儿只能回梅园了。 第二日,当她在给安儿上课时,胡天行来了。他还一身酒气,肯定是昨晚喝多了,他看起来好像很疲倦,没有了往日的傲气。 “胡少爷,宛宛了,她在哪里,她没和你一起回来吗?为什么就你一个人?我都等你们一天一夜了……”蝶飞儿一连串地问着,她着急死了。 “小蝶,你先别着急,宛宛她很好,但路上出了点状况,不见了……我会找到她的,你别急!”胡天行不安地回答到。 “为什么!到底是什么事,是出车祸吗?不,我真是乌鸦嘴,应该不会的,吉人自有天相,快说……”蝶飞儿急得眼睛都红了! “我们昨日在一起回来的路上,在茶楼里,我有事出去一会,回去时,宛宛突然不见了,我在那等了一晚,还是没有……今日我就回来了。不好意思!都怪我不小心,忘了她失忆的……” 胡天行很歉意地讲到。他又把在黑水崖的家里遇到宛宛后的所有情形都告诉了她。 蝶飞儿静静听,她全明白了……她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宛宛可能是被人带走的,她们三姐妹有个特点,就是从小就很乖的,她们不会乱跑的。尤其在陌生的地方,谷主爹爹和小糊祖母从小就教给她们太多安全防患知识的,不和陌生人说话的。 “谢谢胡少爷,你也不用自责的。再说你们家对她已经是很照顾了!”她反而安慰胡天行。 “小蝶,你放心,我会动员商会的力量,和我在场面上的所有朋友,在这一带尽量早点找到宛宛的……我下午就动身……”胡天行雷厉风行的回答到。 他注视着小蝶,觉得他清丽脱俗的脸上那种说不出的担心和惆怅都写在她脸上了,但他还是很好奇小蝶为什么如此关心宛宛的,但是他还是会尽心尽力找到宛宛的,再说来见小蝶前,他也单独见了梅无森的,他没问他玉蝴蝶的事,倒是告诉他,宛宛又不见了。 梅无森决定晚上要和他去拜访几个场面混得人,让他们找找宛宛,怕他落到坏人手里!这次胡天行,好像有一丝男人的本能察觉,他觉得梅无森好像特喜欢宛宛的,是男女的那种喜欢的。 夜幕降临了,艺馆里,灯火通明。雅室里,高朋满座,灯红酒绿。 “来,大家把酒斟满,我们敬上官督头一杯,天行兄,你给云紫小姐倒一杯,让她好好敬上官先生一杯。”梅无森满面红光,在劝酒。 只见对面肥头大耳大腹便便的男人就是上官督头。他一边喝着美酒,眼睛的余光偷偷暼了一旁的富有风韵的丽人云紫。 “云紫小姐,真是绝等佳人啊!鄙人第一次看到如此多娇的女子,有韵有气质啊!不知道云紫小姐在哪公干?” 上官督头把注意力都瞄准了云紫。他看到云紫站起来。这个女子个头不高不矮,身材丰满,他觉得她身段好极了,那绿色凤凰花的绸缎旗袍把她玲珑有致的身段衬托得前凸后翘的。在官场多年,虽说阅人无数,但这样气质的女子倒是第一次,一种猎奇的念头马上在他心底开出了花…… “云紫小姐,我喝完了,那你也喝吧!”他把杯子拿了个倒立。 胡天行看着上官蓝,他觉得他也太直接了,一晚上的眼睛都没离开过云紫的。倒是云紫熟视无睹,自己只顾吃着小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云紫小姐,她在王老板的古董玉器行做事,也是在帮我们商会做事!来,上官老弟,我再敬你一杯……刚才小弟托你的事,望你效力了……”梅无森补充着,怕他一见美人,就忘了正事。 “真是妙哉,佳人配玉器,价值连城啊!好,你刚才说的女孩叫什么来着,有照片没,我肯定会让我手下的兄弟全力以赴的,你们放心,这点小事包在我心里,以后你们带云紫小姐经常来我处室喝茶就是了……”说着,他又盯着云紫看过不停的。云紫微笑礼貌低下头,没理他的…… 梅无森拿出宛宛在艺馆里跳舞的照片,递给上官督头。 “哇!你们艺馆里真是金屋藏娇啊!这个女孩也长得如此标致。和云紫小姐一样都是绝代佳人的。梅兄,你真是有福啊!美人在侧,工作起来很愉快的。”上官督头仔细端详着宛宛的照片,精致的五官,美丽的舞姿,妩媚的笑容……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直线。 “来,我敬云紫小姐一杯,真是三生有幸遇见佳人啊!”上官督头今日像充了电,浑身活力,精力旺盛,眼睛一直看着云紫…… 梅无森看出了他的心思!给胡天行使了个眼色。 “上官大哥,来我们晚上不醉不归!”胡天行狠狠给他倒满了一杯白酒。这一杯下肚,上官督头完全没有了分寸,有点麻麻了。 “云紫小姐,能不能……赏个脸,陪,陪……鄙人出去……走走!”他满嘴酒气,对着喝着果汁的云紫大声说话了。 “大哥,你喝多了,我陪你出去走走!咱俩感情多好!”梅无森径直说了。 “不,再喝,晚上我们不醉不归,今日我真高兴……”上官督头毕竟也是大染缸里磨出来的老狐狸,他佯装喝醉,他好像也看出梅无森舍不得云紫的……官商一起,聪明糊涂一时难定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第一百零二章 承欢膝下 这几天,蝴蝶谷里艳阳高照,海边风也很小,虽是冬日,却还是暖暖的,但自从蝶飞儿从胡天行口中知道了宛宛车祸失忆的事后,她几日茶饭不思,也知道梅无森和胡天行都在四处寻找宛宛。她把安儿交给管家后,这几日梅小姐刚好出差,她写了封信放在梅无森的书房里,收拾完几件随身的衣物,趁天黑,避开熟人,她雇辆马车就匆匆忙忙赶往紫苏园里! 一路狂奔,一路思绪万千。这么久没再见到自己的亲人,葭而娘亲,少谷主爹爹,还有小糊祖母,还有般若……还有那里的一切小生灵…… “娘亲!般若!我回来了!” 蝶飞儿迫不及待地推开了紫苏园里的小木门,这里什么都没变。家的味道。家的气息,一切安在,熟悉,温暖…… “蝶飞儿,好蝶飞儿,你可回家了,我看看……”般若从厨房里蹦出来,一下子抱住了蝶飞儿。俩个人互相转着圈圈,就像两个长不大的丫头。 葭而娘亲和少谷主爹爹从里屋闻讯出来,兴高采烈地看着蝶飞儿。 蝶飞儿跪了下来,把头靠在父母的膝盖前,承欢膝下。 “好孩子,好孩子,回来就好。”娘亲轻拍着蝶飞儿的背部,少谷主爹爹抚摸着她的头,爱女亲切的一对夫妻。 “赶紧起来,坐下来,快告诉爹娘,这段日子你和宛宛的情况!” 蝶飞儿一五一十把去白玉斋后的所有大小事都告诉了父母。 “那宛宛失忆了,又失踪了,让爹爹我好好想想,该怎么办?或许会和玉蝴蝶有关吗?最近江湖上传玉玲珑的说法很多,大家好像很好奇……我担心宛宛落在坏人手里,到时会很危险……”南青文郑重地说道。 “正巧,明日娘亲要从妙心庵回来住几日,正好可以商量此事,不急,越麻烦我们越要冷静一下。般若,可以开饭了吗?蝶飞儿可能饿了。孩子,你先去洗漱下,换下家居服再出来一起吃饭。”葭而娘亲慈祥地说着。 “遵命,母亲大人!”蝶飞儿跑到少谷主爹爹面前抱了一下就一阵风像个大孩子一样地笑嘻嘻跑回般若的卧室里去!她心里甜蜜极了!天伦之乐!就是她梦寐以求的快乐与幸福。 一家人和和气气地围在一起 。少谷主爹爹看着女儿回来,他拿出了很久没喝的佳酿,自己斟满一杯。 “今日,爹爹高兴,我喝一杯,好久没这么高兴了!” “看你,看到蝶飞儿回家就像吃了仙丹一样!人逢喜事精神爽。好吧!你喝两杯就好,不能贪杯哦!”葭而娘亲笑意盈盈地拍着父亲的手。 “来,吃菜,蝶飞儿,看看我的手艺进展如何?”般若使劲往蝶飞儿碗里夹菜,姐妹情深。 “般若,你是好样的,这些日子,多亏你替我和宛宛尽孝,把爹娘照顾好,我们在外才放心的。爹,娘,你们也赶紧吃吧!”蝶飞儿紧紧抓住般若的手,又回头温柔对着自己父母说道。 看着自己的女儿们这么孝顺懂事,这对老夫妇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南青文觉得也许自己对女儿们从小的教育是成功,往简单方面说,只是一句话,就是让她们养成良好习惯。人生的幸福在于每个人的良好习惯的养成。从小养成良好习惯,优良素质便犹如天性一样坚不可摧。不管她们去哪,都能把自己管理好,照顾好的。 南青文看着越发成熟稳重又开朗大方的蝶飞儿,他觉得妻子葭而和自己的母亲小糊对孩子也是很注意教育的,她们从小就让丫头们好的好的文学作品,这些作品有很丰富的内涵,等到她们大了,理解力提高以后,小时候的这些早年记忆的内容就会被调动起来,如同打开智慧库,给丫头们提供了一生源远不尽的资源,孩子们在为人处世都会有很好的素养。尤其丫头们会诗词,有内涵和格调,不管遇到什么遭遇,她们始终会觉得阳光明媚,特别美好的。不会抱怨的。 “好久不见,蝶飞儿,你兴趣有变吗?” “没有,爹爹,我还是很喜欢古典诗词,它们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结晶,它不在高阁,就在我们身边。”蝶飞儿活波地答到。 “你看,冬已深,你看到它的美了吗?冬之美,在蝴蝶谷的美食、在海边垂钓、在归思、在梅与冬日的暖阳,还有古老的将军祠下……明日,我们一起出去将军祠附近走走……”般若诗情画意接过话茬,一家人好不热闹…… 紫苏园里诗意盎然,融融熠熠…… 第一百零三章 养父出现 夜里,银河山上,风刮得很大,宛宛躺在茅草屋里的床上有点害怕,她反复检查屋里的门栓,虽然她胆子不小,但在这荒山野外,毕竟又是她一个女人,因为下午江大哥下山去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窗外树影婆娑,突然她看到江大哥朝她屋里走来,敲了几下门:“宛宛,山上风大,我下午下山去给你添一床被褥,顺便买些女孩子用的东西还有小零食,还有一些熟食物……你开下门……” “嘎吱”一声,门开了,宛宛起身开门,只见高大的江大哥手里拿着一床粉红色软软的被褥,手里还拎着一大包东西,看起来很重……一下子屋里有股烤鸭味,咦咦咦!好熟的味道,宛宛脑海里一下子好像浮现出一幅画面:几个漂亮的小丫头在一起啃着烤鸭……一个好像是小时候的自己…… “宛宛,这些零食给你吃,瓜子,红枣银耳莲子羹,还有女孩子都爱吃的水果……对了,还有几本书和笔墨纸砚,我随手买的,是《西厢记》《红楼梦》,女孩子好像都比较喜欢看……我觉得你很秀气斯文,好像应该是识字有文化的人,所以买了这些东西,也让你打发打发时间……”江流儿觉得自己好像把宛宛当成自家养的宠物了,细心照料呵护…… “谢谢江大哥,您真细心,有劳你了!”宛宛半鞠躬,她觉得这个认识不久的大哥还是个特周到的男人,对她尤其照顾细致。 尤其还给她买书具,可见他还是很细心的,虽然宛宛回忆不起以前的事,但在黑水崖的日子里,胡老爷说她应该是来自大户书香人家的孩子,因为她有次自己在房里作诗,诗词做得好,字也写的不错。 “对了,我买了烤鸭还有肉粽,晚上我们就吃这些东西对付一下,外面风很大,就不自己做饭了……” 江流儿像变魔术一样,把自己买来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放到桌上,一下子占满了整张桌子了……弄好后,他又笑嘻嘻跑出去,拿来一坛黄酒。 “好了,开饭了……”江流儿顺势坐在地上的一块石凳上。他把自己的外套铺在另一块石凳上。 “宛宛,你坐这里,这里不冷的,来,你也喝一杯热黄酒,我放了姜丝,暖暖身子……”江流儿像呵护自己的宠物一样柔柔地叫着宛宛。 对待这个失忆的女孩,好像“豹子头”的充满野性的他特柔软的。 “不好意思!江大哥,我没酒量,我不喝酒……我就吃大苹果,我喜欢苹果……”宛宛微笑地拿起桌上红通通的苹果大口大口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不一会儿,她已经吃完了一个苹果…… “我想再吃一个苹果,可以吗……”宛宛裂开嘴羞怯歪着头问到。 “丫头,呵呵!你能吃几个就吃几个,这些东西都是给你准备……” 江流儿觉得眼前的宛宛可爱极了!特别美丽!他想起了那句话:“女人因为可爱才美丽的!”,对,确实是这样…… 不一会儿,宛宛把桌上的五个苹果全吃掉了!她很满意地看着江流儿。 “我吃饱了!真是舒服……” “不行,宛宛,你这样怎么行,你得吃点荤菜,给你个拷鸭腿……拿着……”他觉得失忆的丫头就像一张白纸一样! 宛宛拿着他递过来的烤鸭腿腿,用力咬了一口。味道还真香!好像刚才的记忆又恢复了,她和两个女孩一起啃着烤鸭,一起哈哈大笑…… “你喝一口酒吧!没事,尝尝味道……”江流儿倒了一杯给她。 “好吧!我喝……”宛宛拿起酒杯,闭上眼睛,咕噜咕噜就把它喝完,有点辣,有点烈……她赶紧抓起手中的烤鸭腿,塞进嘴里,美滋滋地吃起来!这样还好,酒味被烤鸭味镇住了…… 江流儿看着宛宛的样子,他大笑起来,她真是个有趣的小丫头。他第一次认真看着她,她确实长的很有女人味,一笑,有两个酒窝,还真的很迷人的。清新脱俗的气质中又有着浓浓的女人味。她确实和天一阁镇里的那些胭脂水粉的女人们不一样…… “我脸上脏兮兮吗?江大哥,你干嘛老盯着我看……”宛宛歪着头摸着自己头上的玉蝴蝶好奇地问。 “没有啊!我在想事……”江流儿回答到。 突然,从窗外飞进一把小刀,刚好插在屋里的木板上,还有一封信。 江流儿迅速站起来,拿过刀放在口袋里,又把信打开:“树林议事!” 他一看就知道是养父孤鹤的笔迹,刀也是他的篆刻刀。 “宛宛,没事,不用怕,你先把门关好!”他赶紧跑出去,追随着人影一直到了小树林。 “孩儿,拜见父亲大人,父亲大人,怎么会来银河山?”江流儿跪下来拜见了孤鹤回雪。 “我儿在外免礼,你最近溜出来也有一段时间了,该回天一阁了,你屋里的丫头是从哪里来的?”孤鹤回雪富有磁性的男中音响彻在小树林…… 江流儿把怎么遇到宛宛,怎么带走她,来到银河山的经过详细地告诉他。 “玉蝴蝶,这漂亮的女孩头上戴着玉蝴蝶,她又失忆了?真是奇怪?”孤鹤回雪沉思一会。 “流儿,你明日把她一起带回天一阁吧!路上一定要把她照顾好。” 孤鹤回雪说完转身离去,他的轻功十分好,不一会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养父大人对宛宛也感兴趣吗?还是对玉蝴蝶的传奇感兴趣?从小到大,养父好像都不近女色的。他身边也没有女人,他身边只有几个照顾他和府上做事的老妈子……他今日怎么会为了他来到银河山?” 江流儿一头雾水,糊里糊涂,回到宛宛的屋外,敲响了木门…… 第一百零四章 旧梦重温 次日早上,太阳暖暖地照在银河山上,顶峰上的树林里鸟语花香,江流儿带上宛宛开始出发了。宛宛坐在马车里。 “江大哥!我们去哪?去找胡大哥吗?” 一身蓝碎花素衣的宛宛温婉地问着前面飞快驾车的江流儿。 “我带你回一趟天一阁办些事 ,你也顺便看看那里美丽的风光,当旅行吧!胡大哥一时半会还不能回来接你。” “哦!天一阁,好听的名字。那里远吗?美吗?” “那里是个人间天堂,莺歌燕舞,非常美丽!呵呵,你去了,说不定都不想回来了……”江流儿朗声笑着回答说。 一阵沉默。宛宛自己低头沉思,最近自己行踪很动荡,从黑水崖,再到银河山,现在又要去天一阁……自己还是回忆不起过去的事…… 经过半天的颠簸,宛宛困了,她睡了过去…… “宛宛,醒醒,到了,你看,天一阁到了,我家也到了……”江流儿一下子把她从梦中摇醒,宛宛睁开眼睛,望了望马车外,天黑了,但前面的府邸灯光一片璀璨夺目。 她下了马车,马上有个女人来到她身边礼貌说到:“姑娘好,我叫刘妈,把行李给我吧……”接过她的行李就进屋了。 宛宛跟在江大哥的身后,眼前的房子很有特色,这是一栋和胡府一样气派的府邸,有很多红砖屋子组成,只是更为古香古色些。 各个屋子都是色彩鲜艳和燕脊飞扬让人印象深刻的民居,很讲究营造的标准化,好像是传统民居中的贵族,每座红砖厝都像微型皇宫。宛宛突然觉得自己很感兴趣这样的古建筑。好像骨子里特喜欢,又熟悉的…… 一下子她就跟着江流儿进入大厅里,只见八仙桌前坐着一个中年男人。 “拜见父亲大人,孩儿给您请安!”江流儿恭敬地半鞠躬。 “流儿,一路劳累,入座休息吧!这旁边的姑娘怎么称呼?” 宛宛低下头,作揖到:“小女宛宛,给老爷请安!” “免礼,都坐吧!刘妈,把好茶斟上,赶紧准备晚膳吧!” 孤鹤回雪仔细看着眼前的宛宛,这个女孩的气质神韵和当年的晓芙好像。 尤其是她那双双瞳剪水的美,有种和晓芙一样最勾人心魄的美。无论身段如何,无论面庞如何,她的这双灿若星辰的眼睛足以让人忽略她的其它所有。当年孤鹤回雪就是被晓芙的惊鸿一瞥,已将他俘获。 今晚,遇见宛宛,也好像一模一样,他不禁又再次看着她出神…… “父亲大人,你怎么了?”江流儿看着养父看着宛宛发呆,他不解地叫到,第一次看到养父这么失态…… “咳咳!哦!我突然想起事情来了,最近镇上有几户大户人家都过来提亲,流儿,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考虑一下自己的亲事了……” “父亲大人,孩儿想自己找对象,镇上那几家姑娘我都认识,一个我都瞧不上……” 宛宛静静地听着…… “先一起用晚膳吧!宛宛姑娘,你就把这里当自己家里,不用客气……”孤鹤回雪和气地说着,他怎么觉得好像是晓芙在自己身边的感觉的,十几年过去了!今日却有如此的感觉…… 他自己也很迷糊,有点恍如隔世,又有点旧梦重温的感触,晓芙,自己这辈子曾经最爱的女子,确是自己同母异父的妹妹……可怜可叹……往事不堪回首…… 但今日见了这个宛宛,却让他少了曾经痛苦的回忆,反而神奇地多了一丝一缕的舒服温暖……,在这偌大的府邸里好像自己第一次有点家的味道…… 再说紫苏园里,小糊一大早就回到这里,看到蝶飞儿也刚好回家了 。祖孙相见,两泪纵横…… 大家嘘寒问暖半天,祖母把孙女叫回自己的房里。 “蝶飞儿,最近江湖关于玉玲珑传奇的传闻越来越多,加上宛宛又失踪,可能与它有关……江湖很多版本,该是祖母告诉你真相的时候了,今日所说的事,你要句句谨记在心,以后好好努力,争取当新一代的护蝶主……”林小糊语重心长说着…… 蝶飞儿认真聆听祖母的教诲……温柔的祖母还是没怎么老,还是神采奕奕,鹤发童颜,一副儒雅美丽的慈祥样子…… 第一百零五章 护蝶之主 紫苏园里,祖母林小糊正和蝶飞儿谈话。 “孙儿,该是我告诉你玉玲珑的传奇的时候了。” 祖母顿了一下接着娓娓道来: “先前你爹被梅无森陷害交出了别苑,蝴蝶别苑易主……现在宛宛一失踪,看来我这么多年担心的事终于来了,风平浪静的日子终究过去了,也许世人还是被利欲蒙蔽了双眼,还是为了那块绝迹“光明蝶”的玉标本而来啊!” “这么多年过去了,世人还是想占据蝴蝶别苑,他们都相信只有这块宝地才能滋养光明蝶玉标本“玉玲珑”,知道它百毒不侵,佩戴它有灵气,可以威震天下的传说……” 祖母喝了一杯茶继续说到: “却不知守护光明蝶标本的人才是最重要的,而且必是女子,此人必须天资聪颖纯惠,有良好遗传基因,心地善良,内涵高深,身怀绝技,历经磨难,物欲不浓,乐观阳光,心性温厚恭良,只有这样的女子才可以佩戴此物 ,让此物发挥最大灵气,若不是这样的女子佩戴,反而此物灵性全无,还会带来无妄之灾……这些也是传奇,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尚无定论。” 蝶飞儿认真地听着。祖母接着说道:“我记得蝶飞儿你出生的那日的情景,蝶飞儿你可能是和玉玲珑最有渊缘的人啊……” “你出生后,你父亲为你去关帝庙看了八字命格,那盲人相士说你的八字是将相之才,气度不凡,胆略和文采皆秀,命格贵气,非富即贵。自从你生下来,蝴蝶别苑很旺,你父亲事业做的很顺,蝴蝶别苑安宁祥和,你父亲觉得也许是因为蝶飞儿,你滋养了玉标本,护了玉,让它灵气大长,造福我们一家。” “但蝶飞儿你目前的秉性修为,可能还没有达到最合适的造诣和历练,还没有长成真正的护蝶人…梅无森搬进别苑……现在江湖里都以为光明蝶标本流落民间,都在纷纷找寻佩戴玉蝴蝶的女子……最近宛宛的失踪……江湖人也不知虚实的,更不会知道必须有真正护蝶者的说法,况且我离开别苑时,早就高仿了几只玉蝴蝶,分别给了你们几个,真正的光明蝶标本就是给你的那只。其他的给了宛宛,般若……可以以假乱真,倒是可以暗暗保护了你。” “祖母,那传闻这只玉蝴蝶必须在每年的八月十五月圆之夜的子时,月光洒在玉蝴蝶上,并且佩戴在它真正的主人头上就能发出美妙的荧光,滋养四方,美满幸福,家族兴旺,价值不菲,对吗?”蝶飞儿睁大眼睛说着这个听来的传奇。 “也许吧!毕竟这是传奇……但是也是你的使命……”祖母意味深长地点点头。 “不过,据说传奇里提到的护蝶主必须是一位有着在美貌,气质,着装,身材,性格,眼力,善良,学识,神秘感,能力这十方面都很出色的女子。蝶飞儿,你是我们蝴蝶谷所有的孩子中最符合这个标准的孩子,所以你的希望最大,但也会面临人生最大最难的挑战和历练的……孩子,你要有心理准备,好好努力……过来,坐在祖母身旁……” 蝶飞儿乖巧靠了过去,坐在慈爱的祖母身旁。 祖母慈爱地摸摸她的头发,摸着她头上的玉蝴蝶:“愿神奇的玉蝴蝶给你带来好运,好孩子!做好你自己!” 蝶飞儿抬头看着祖母,幸福地笑着,点点头…… “咚咚咚……”敲门声打断她们的谈话。 “不好了,祖母,蝶飞儿,少谷主爹爹心脏突然很不舒服,你们懂医术,快来看看他啊……”般若叫着,很着急地跑进来…… 蝶飞儿扶着祖母快速跑到葭而娘亲的屋子里,葭而娘亲正在让少谷主爹爹平躺着,边为他平抚着胸膛,给他吃救心丸…… “娘亲,别害怕,我在,让我来,般若,你赶快下山去找郎中……”蝶飞儿懂得急救心脏的方式,她让父亲靠在自己的怀里,让葭而娘亲把父亲的手臂上扬一个角度…… 第一百零六章 特护与厨娘 紫苏园里,少谷主旧病复突发,很是严重。 般若一路疾跑下山去找郎中了,蝶飞儿镇静又及时地做着急救的动作,她想到:无论是心绞痛还是心肌梗死,都要让少谷主爹爹立即停止一切活动。把握关键的五分钟。 她马上让他坐下,再让他卧床休息。 “娘亲,以后遇到这样的突发事件,你要冷静,让爹爹先休息,因为静止可以减少心脏的负荷,从而减少心肌耗氧量,延缓心肌细胞因缺氧而坏死。同时,精神应放松,不要过分紧张。如在冬季发病时一定要应注意保暖。”蝶飞儿低声地说着。 “第二要保持让他通畅呼吸,顺畅、有效的呼吸对少谷主爹爹的冠心病急性发作时,尤为重要。” 只见蝶飞儿她说完立即开了屋里紧闭的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不好,你爹吐了……”葭而娘亲急切地喊道。 蝶飞儿赶紧解开少谷主爹爹的衣领,及时用干净的手帕清除他口腔内的呕吐物。 “爹爹,你会没事。”蝶飞儿轻轻地安慰着。准备给他服药 。 “这次,我回来时,有特地去大药庄买了救心丸——硝酸甘油。娘亲,我们马上给父亲吃下……”蝶飞儿轻柔麻利地让南青文爹爹服下药物。 “以后我不在家里,爹爹可能要常备急救药物的。一旦他心绞痛发作,时间不能耽误,在五分钟内要做好,你们立即要让他舌下含服硝酸甘油一片或速效救心丸五粒,约在两分钟分钟内就能奏效,作用持续约半小时。” 蝶飞儿看着好转的爹爹,她反复交代娘亲。 “心绞痛的发作,如父亲烦躁不安,可让其口服一片安定,也可指掐或针刺内关,位于腕横纹上两寸,相当于其本人三横指处,在两筋之间取穴。必须在进行上述处理的同时,就应该迅速寻找好郎中来的。一些急救的药和手法我会教给般若的。”蝶飞儿认真地交代。 小糊祖母站在一旁看着自己宝贝的孙女在急救着自己最爱的孩子。她的心有万种滋味涌上心头。 “蝶飞儿,好孩子,你真是长大了,白玉斋的夏婆婆那你栽培是对的,你这几年长进了不少,你父亲的病是心疾,对一个猝死者来说,在心跳、呼吸停止后的五分钟是急救的关键时间。这时大脑内的能量尚未耗尽,给予及时正确的现场急救,可能使猝死者起死回生;如果超过五分钟,则脑细胞可因严重缺血、缺氧而坏死,患者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即使存活下来,也大多是植物人。今日,祖母看你是那么及时抢救你父亲,祖母知道你沉稳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南青文静静地躺着,人恢复过来。葭而娘亲小声地在他耳边耳语几句,拉着他的手,坐在他身边陪着他。 蝶飞儿和祖母退了出来。般若也带着郎中回家了。老郎中赶紧进屋去看了他。 “还好,抢救及时,我再开几副中药,熬给他喝,现在要让他静养……那我先回去了!” “谢谢老先生了!”葭而娘亲万分感谢。一家人向老郎中致谢后,般若付了诊金后,他就下山去了。 “祖母,娘亲,你们也好好休息会,般若,过来,我和你说些事。”蝶飞儿把般若叫到她们的卧室。 “般若,你要学会人工呼吸,如果以后爹爹再犯病,你第一次需用力吹两口气,观察到胸腹部有起伏即可。而后每分钟吹气十二次~十六次。注意吹气时应捏闭爹爹的鼻孔,并口对口密封。只要吹气正确,可使爹爹得到充分的氧。” “我们住在这深山老林里,不方便,你还要学会胸外心脏按压的方法,说简单些,就是用人工的方法使心脏跳动,让流动的血液把肺部的氧送至大脑和其他重要脏器。你可用一手掌根放置于爹爹的胸骨中下三分之一处,另一手掌根重叠于前一手背上,然后两手臂绷直,用腰部的力量向下按压,深度为四,五厘米。频率为每分钟一百次。” “刚才我讲的就是心肺复苏术。般若,我们这里是深山老林,你先要急救父亲,再去求医的,不然就会很危险的。你如果记不住,我呆会可以写在纸上,你背下来照做就对了。” “我会很认真地记下来的,放心,我们都好爱我们的父亲!”般若两泪盈眶。 般若乖巧地聆听这蝶飞儿的教诲。 “好般若,我在明日就要回去了,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完成,家里的一切就托付給你,你会很辛苦的,宛宛我努力去找回的,到时我们一家人好好团圆。”蝶飞儿说着说着,握紧般若的小手,她们姐妹的眼睛湿润了。 “般若,我们一起去熬粥吧……让家人多喝粥吧,粥是一种好的补养好方法。粥易消化,能被老年人的肠胃吸收,暖胃、补脾、润下、清肺的作用明显。老年人,食粥,亦能强身健体,益寿延年。” “好,蝶飞儿,最近让家里的老人多喝粥,能够减轻他肠胃的担负,我们就做个山药瘦肉粥吧!”般若温柔贤惠地回答。 她们姐妹进了厨房里,般若找来:山药、瘦肉、大米、薏米、食盐。 “般若,我来做,你负责烧柴火……”蝶飞儿撩起袖子,开始忙活起来。 她把山药去皮,大米薏米用水泡一会,她又把猪肉切丝,然后将泡好的大米薏米放入锅中煮沸,然后加入猪肉。 “好了,我最后放入山药,般若,你改成小火焖煮半个小时,等到吃的时分能够放点蜂蜜,冰糖,枸杞。对了,蜂蜜冰糖,爹爹的那份不要放,他血糖高,祖母和娘亲的可以放?一点点。” 烧着柴火的般若,看着蝶飞儿,她刚才就像个与众不同的护理郎中一样,现在蝶飞儿她又像个营养师厨娘一个样的,般若她心里暗暗佩服自己的姐妹的。她心里暖暖的。 或许是有的人,就像自己的姐妹蝶飞儿,她真的自带太阳模式的女孩,她可以温暖自己,也可以感动别人,她可以制造养分,也可以滋养岁月和身边的人。与这样的她在一起,所有的人都很快乐。 “蝶飞儿,你讲讲这几年在外的事给我听听吧!” 蝶飞儿她又把过往的故事讲了一遍,讲述里,风轻云淡。 “般若,我们自己才是最好的摆渡人,摆渡自己去往幸福的地带。相信生活,或许生活才能给你奇迹,相信亲情和爱情,或许爱情亲情会给你希望,相信自己,自然会有一个明媚的明天。我也希望将来的般若,你能有一个明媚阳光般温暖的爱人的……”蝶飞儿静静地说着。 般若看着蝶飞儿,蝶飞儿她是一个如冬日暖阳一般的女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你无论何时何地和她在一起,都仿佛与阳光同在。蝶飞儿她总是给人一种与周遭世界相遇随喜都是欢笑的美好,总是带着毫无抵抗力的温暖、向上、无畏惧、美好的感觉。 “好孙女们,女人就是要有一种力量,是怎样的力量驱使着女人一路从泥泞不堪的过往里,使劲地挣脱出来,活得独立而坚强开朗阳光的?就像你们青莲港的素心外婆。” “是怎样的无所谓把诸多苦难咽下,消磨掉,转换成滋养生命的源泉。就像你们的娘亲。” “又是怎样的通透,从一个原生家庭很糟糕的环境下自渡出来,洗练成如此明媚悦动淡定禅定的女子。就像你们的晓芙姑姑……” 祖母来到厨房,看着孙女们语重心长地说着。 蝶飞儿和般若充满爱意地望着祖母林小糊,也许小糊祖母就是一个大太阳,她一个人的心情是晴天,那么下雨也是晴,或许在她小小的心房里住着一个大大的太阳吧,总能晒掉不值一提的悲伤。 小糊祖母她又像一株扎根在辽阔大漠中的不天不怕地不怕,逆着风自由生长成最茁壮最魅力最温柔的小黄花。 第一百零七章 天真无邪 美丽的青莲港,一到冬日,整天刮着海风,风很大,还夹着雨丝,细细的,丝丝缕缕,徐徐飘飘,天很冷,很冰,但路旁的夹竹桃越发得艳丽了。 财大气粗的王老板终于忙碌半个月了,在小镇的街角开了一家最大的玉器店铺,名曰“君子如玉”。云紫也成了这里的玉器顾问。 蝴蝶港的云紫从小就爱玉,又加上自己的夫家是当地玉石的收藏大家。 她深谙玉石的文化、收藏、艺术、价值,况且现在玩玉的人越来越多。玉石业也,如玉一般,正如璞石无光,千年磨砺,慢慢温润有方。王老板就是看准了这样的商机无限。 一大早,云紫在“君子如玉”馆的书房里看玉器方面的书籍,里面很多诗句让她喜欢,她随手拿起毛笔用小楷字摘抄下来: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细观玉轩吟,一生良苦心。雕琢复雕琢,片玉万黄金。 钗头玉茗妙天下,琼花一树真虚名。 玉在山而木润,玉韫石而山辉。 天公娇子性通灵,风沙磨砺俏玉容。冰晶玉肌飘清韵,暴雨洗礼驻彩虹。” 云紫自从来到这里后,她最喜欢蝶飞儿,她觉得她们意趣相投,当然王老板也介绍了很多小镇上商人的家眷夫人小姐让她认识和来往,这些女人们平日喜欢牌局和派对,云紫不喜欢牌局,但出于礼貌,聚会还是会去参加的。 云紫在这里很受欢迎,可能更重要的是云紫一直坚持的“惠及他人”的人生哲学。 这种哲学甚至从她嫁人后推展到夫家、到现在接触的每一个女人或她们的保姆佣人,她们都曾体验过云紫式的体贴。 王老板每次都笑着说:“云紫顾问,你算是蝴蝶港的名媛……” 云紫常想起自己的母亲羽茉,虽然母亲生活不易,但母亲好像是润滑剂,但云紫她从小跟着她生活,没有感到任何痛苦,只有爱的。有空时,母亲带领她挖开草坪,种上白菜、空心菜、蚕豆、花生,还养了一群鸡和一头猪。日子终于趋于平和平静,家里又有了琵笆声音的。 “云紫,说实话,我很欣赏你的礼仪和着装,我每天来店看见你,你仍然是蝴蝶港大家闺秀的做派,你看你每次都穿精心剪裁的旗袍,描着红妆,洒香水,拢好头发,踩上高跟鞋才肯出现在玉器店。你让我们雅静的玉器店增辉不少的,玲珑剔透的。” 一边擦着玉石,一边叼着烟嘴的王老板端详着云紫微笑地说,好像把云紫当玉石鉴赏一般。 这时候店里还早,没有什么顾客,云紫在想着自己的事。 那一日她和蝶飞儿在艺馆里闲聊。 “蝶飞儿,你信八字吗?小时候,我母亲帮我看过,挺好玩的,但说得挺有趣的……”云紫突然好奇地八卦着。她拍了正在看书的蝶飞儿。 “我说给你听听,娘亲说相士说过我的八字中,是个财官印俱全,俱透、俱旺的女孩,大多出生于好的人家、或者具有较高知识、文化修养背景的家庭;属于那种大家闺秀类型的女孩,天生就具有一种高贵的气质。对于爱情,我会有着自己的简单的准则。” “蝶飞儿,说到爱情,我觉得有点准,你别笑我,当时,我还没出嫁时,在我心中,很单纯,没有太多想法,未来夫婿必须是我爱慕、尊敬的人,有没有钱无所谓,只要他愿意为了养家糊口出去努力工作就好的。” “云紫,那你成家后呢,你们是怎么过日子的……”蝶飞儿打断了云紫的话。 “婚后,我的先生对我挺好,他家是商家的大户人家,他经常出差,但他都提议让到我跟着,所以我也算见了大世面,我跟着他,所以自己也对自己要求高些。我一直有空就读读书,学点东西。但是回蝴蝶港时,我也很忙碌,既要操持家事、指导家里的保姆和管事、又要沟通厨师,同时还策划并主持很多家里的小的宴会。所以我好像成为了一名管家和账房先生了。” “云紫,你好厉害!”蝶飞儿听着好像听故事一般,她觉得云紫出色极了。 “云紫,当时你是怎么选择你的夫君的?像你这样,肯定是众人爱慕的姑娘。” “哦,怎么说呢?可能是缘分吧!当时很多后生追我,但我只心仪他一人。我觉得他也许是唯一适合我的人,虽说出身富裕家庭,但他一点都没有纨绔子弟的坏习气的,他网球打得好,舞也跳得好。和我一样,我也挺喜欢跳舞的。当时我们一个是蝴蝶港名媛,风华正茂;一个是青年才俊,年轻有为,两家都是好的家庭的联姻。” 云紫把自己的事讲给蝶飞儿听的。 “云紫,说的对,我也看过易经的书籍,女子八字有财、官、印,是会具有良好的互生性,天生就有一副好脾气、好心肠,个性温文尔雅。在你身上挺明显的。” 蝶飞儿突然高兴地说起。 “别老是说我了,蝶飞儿,那你呢?你的八字呢?我也挺好奇的。你讲给我听听……” “这种也不能全信的,有时也是胡说的,小时候,娘亲有说过给我庙里看过我们三个丫头,她说,宛宛好像属于八字中和的女孩,她说八字中和的人,做事四平八稳,个性刚柔相济;多能、多谋;相貌举止不凡。在古代,称为命之“极品”,人中“凤凰”。但是这种人最为难能可贵之处是:人生波动起伏不大,财官易得,就怕没有坚定的信心;好在她不是男孩,女命的话,自然贵气充足,人见人爱了。” “至于我的八字,娘亲说我八字中金水相涵、金白水清、水木吐秀,是木火通明格局的女孩。她说庙里的居士恭喜我娘亲说,你女儿的八字中金水相涵、金白水清、水木吐秀、木火通明的格局,大多属于“才子”,女命当然就是“才女”了。” “她说这样八字的,格局中或者食伤吐秀、或者印星生发,所以长相气韵也是相当不错,甚至美女也是不乏其中。她说也属于人也好长相很好,又有知识、文化,当然属于人见人爱的女孩了。哈哈!但我觉得我自己哪有那么好,不过是居士补拙吧!想多讨善男信女的香火钱吧!我是不会相信的,只当儿戏,今日扯这些,有点小时候的天真无邪的感觉,傻傻分不清楚,凡事还是要靠自己的……”蝶飞儿说完自己笑得前仰后翻的。 “蝶飞儿,你别笑,我觉得说你很准的,你在我的眼里,你就是这样一个美妙的尤物的……从九岁我在蝴蝶港里看到你,我就觉得你古灵精怪,和别的女孩子与众不同的……”云紫拉着她的手说到。 “云紫,你和婆家的老太太相处得怎么样?你这样的女人,肯定做的很好。” “我觉得我与婆婆相似的地方很多。我和她相处挺融洽的……”云紫认真地讲起来…… “我还是能搞定自己身边的人,婆家的娘亲在家里是位重要人物。我先生他人很孝顺,家里又是我婆婆坐镇,我先生孝敬他娘亲是出了名的,甚么生活或做事都要询问尊敬婆婆,婆婆她可能认为我干事稳健,为人天然热诚和他从前的女朋友都不一样……” “哦!我娘亲和小糊祖母就是蝴蝶谷里最好的婆媳的,我娘亲她与小糊祖母相处中的隐忍与观察力,不仅是自己练就的,更多是她从与人的长期相处中,用心要求自我,提升心理素质。这些,我们三个丫头从小就看得出来,云紫你这一点和我娘亲挺像的……所以我挺喜欢你的……”蝶飞儿眉飞色舞地说到。 “我很喜欢小糊祖母,我觉得她对待金钱的态度,终归是淡淡的,人潮汹涌的物欲社会,她,总是淡淡的……” “我也喜欢我的娘亲的,女人如花,玫瑰与牡丹,很多人都爱,那么我娘亲算是雏菊吧,她的低调朴素是她的标签。”说到家里的人,蝶飞儿讲得涛涛不绝。 “云紫,你做的挺好的,我从小在大家族长大,随然我还没嫁人,但我觉得男女相处或是婆媳关系,我觉得最大的关键,就是女人的谦卑,包容了所有的一切的。而这一切一切,女人的隐忍似乎又很正常,其实相处中的风平浪静的背后,是女人的博大胸怀,我从小就能感受家里的娘亲和祖母背后“忍耐”的压强的。她们一直都觉得是平凡的女人……” “蝶飞儿,你讲得太好了!”云紫最喜欢这样明事理的闺蜜的。 蝶飞儿淡淡地笑着,她的表情总是淡淡的,没有人能揣测她内心任何情绪…… 蝶飞儿真的觉得娘亲和祖母是所说那么平凡吗?不见得。她觉得她们都是“人精”,她们一辈子不温不火搞定身边众多关键人物;不管是普通人家或富贵出身,她们却对却钱权的态度淡然,不失礼;在与另一半的相处上始终感恩又不让人见得委屈,互相尊重,重在沟通交流。 那日蝶飞儿说到:“不管世界潮流如何变化,但人的优秀品质却是永恒的:正直、勇敢、独立。希望我们都是一个优秀的好人!” “云紫顾问,你在想什么,这么走神,连我叫你都没反应,明日我们俩出一趟差,店里准备进一批大货,现在市场混乱,我怕成色有问题,因为这次货价值不菲,是商户的大手笔,搞不好,就会大伤元气的,所以带上你去,慎重些…还有再去见一个人…”王老板郑重交代。 王老板把云紫的思绪拉回来,但她突然想起蝶飞儿可能也快从紫苏园回来梅园了。她始终惦记着自己最默契的好朋友。 云紫觉得:蝶飞儿她这几年经历了很多,但她并没有被岁月的沧桑淹没,却是变得越发美丽。她经历了风风雨雨,但她思维很清晰…… 云紫心里想:也许时间会越来越宝贵,能够尊重自己、懂自己的人并不多,舍不得麻烦自己的人更少,所以她只需要把自己的时间留给那些相处不累的人。 比如给像蝶飞儿这样的人。蝶飞儿就像是书里写的那玉:“冰晶玉肌飘清韵,暴雨洗礼驻彩虹。” 明日出差,云紫希望出差前,蝶飞儿能回来的。云紫伫立窗前,外面的风似乎小了,太阳灿灿地露出半边笑脸……但愿蝶飞儿能快点回来的…… 云紫她摸着口袋里的地址,她想下午去看看蝶飞儿给她提起的宛宛的好朋友花绫罗的……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子,她很好奇的…… 第一百零八章 大英雄 美丽幽静的 天一阁,这里天气晴朗,但还是有点冻。江流儿带着宛宛住进了孤鹤回雪的府里。 孤鹤回雪见到宛宛后,就像当年见到仙晓芙一样,有种宁静纯净舒服的感觉。虽然他知道仙晓芙是自己的同母异父的妹妹时,他一开始不能接受,但时间是一剂良药,他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冷静地慢慢接受了现实。 他这样的男人很理智,为人挺和善,语若莲花的,在他嘴里总讲不出不屑肮脏的话语,他的情绪一向很稳定,不会怨天尤人,也不会老是患得患失,也不会撒泼胡来。尤其在义子江流儿面前,他更是一副长者的儒雅理性的父亲光辉形象。 他觉得江流儿带来的宛宛很清新,令人怜惜的。虽然他很好奇玉蝴蝶的传说。 倒是宛宛自从住进了孤鹤回雪的府邸里。这里古香古色,温馨宁静,虽不是很华丽但典雅。她好像不时会回忆起小时候的一点事,若隐若现的,断断续续的。 “宛宛,我刚从集市回来,我送你一对珍珠耳环,我刚才看到的,挺适合你的,我觉得如果女人只能拥有一件珠宝,那必是珍珠。” 江流儿一踏进客厅里,看见宛宛坐在那里静静喝茶。 “流儿,你说的很对,看来你的品味不错,珍珠很优雅,温润典雅、晶莹夺目,有人这样说过,每一粒珍珠,都是晴天的露珠?,每一粒珍珠,都是阴天的雨珠。”孤鹤回雪刚好出来厅里,他大声说到。 宛宛此刻仔细看着江流儿的义父,觉得他骨子里有几分狂,他的气韵并不是孔雀亮屏般的个体炫耀,只是文人骨子里的一种高尚的傲慢。宛宛看了这个男人一样,有种奇异的感觉,她觉得他能懂自己的。 也许女人这一生,遇到爱,遇到恨,都不稀奇的,稀罕的是遇到一个懂得呵护保护自己的男人。她觉得这个男人的胸怀很宽广大度,可以包容太多的东西,包括金钱地位爱情女人,尤其可以包容女人的一切优点和缺点…… “宛宛丫头,我可以这样叫你吗?我觉得特亲切,听江流儿说你记忆还没恢复,那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好好放松休养一阵子……”孤鹤回雪像长辈关心着她。瞬间宛宛有种温暖萦绕在心的。 “丫头,你要放松些,在这里,离闹市很远,很偏僻,你可以不去管外面被物质欲望浸透的江湖,你可过起了最简单朴素的农家生活,放下外面的一切迷惑和诱惑,明日让江流儿带你去放风筝,还有我可以教你骑马……让自己快乐简单起来,你的记忆就会慢慢恢复的……”孤鹤回雪的话简洁又生动,让宛宛看他,就像个小孩子崇拜大英雄的。 说到放风筝,一下子宛宛脑海里仿佛浮现自己小时候在空地上放风筝的情景: 春天来了,风和日丽的,万紫千红,那和煦的风托着狗风筝在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她仰着头看的出神。 她有一只小狗的风筝,她很喜欢它,她经常在有风时放着这只小狗的风筝。小狗就像长了翅膀一样,在天空中奔跑。小宛宛拉着小狗,她跑它也跑。她很高兴,她给小狗加油,她的小狗越飞越高。 她跑了半天满头大汗,很累了,她就躺在山上,直到自己又恢复体力,放风筝真的很舒畅! 一下子,宛宛觉得自己的记忆清新多了。孤鹤回雪伯伯确实是个让人轻松安全感十足的长辈,宛宛一下子对他有敬重的感觉。 “义父,孩儿这几日有点事要办,那麻烦你帮我带宛宛去学骑马,我有空再找她一起放风筝……”江流儿拜托义父照顾宛宛。 “好吧!我替你尽尽地主之仪!丫头,那你去换下适合骑马的衣服,我们出发吧!”孤鹤回雪温柔说到。 宛宛迅速整理好自己的装束,孤鹤回雪一看,觉得这姑娘真是有股英气的妩媚的。她是很有味道特别的一个女孩。 他们一起来到天一阁附近的一片马场,这里四面围着栅栏,孤鹤回雪一到,便有一个男人牵来一匹白马,高大威猛,很是漂亮,孤鹤回雪摸着马儿的鬃毛,贴近马的耳边嘀咕几句,这马儿好像通人性,神情很是欢喜。 “骑马,当你一坐上马背,首先要放松思想,排除争分夺秒的念头,然后松腰塌胯,把你的屁股踏踏实实的贴在马鞍上,双肩下沉,双肘下坠,双腕放松,手指轻轻的捏拿麻绳,以这样的意念和架势骑马,即使时间再长也不会太累人也不会害怕。”孤鹤回雪很生动地描绘着,宛宛一下子好像领悟到了! “当然也有不少骑马的人,一上马背就双手死死抓住麻绳,腰板挺的笔直,脑袋冲到马脖子前,眼珠子凸出直视前方,我这人爱打太极,我觉得学太极的人骑马更是灵活的,放松、放松再放松,只有最大限度的放松自己,我们在马背上的思维才会更加敏捷反应更好的。”孤鹤回雪讲得活灵活现,宛宛觉得有趣极了,他确实是一个让人很舒服,又不累的男人。 “驾,驾……”只见孤鹤回雪很轻松地跃上马背,马儿在他胯下很乖又很快地朝着四周奔跑着……好威武! 一圈过后,孤鹤回雪跳下马背:“丫头,过来,你坐上去,好好拉着麻绳,我在你后面,没事,我会保护你的,你不会摔下来的,别怕,孩子,有我呢!你尽管冷静大胆看前面,别回头……”孤鹤回雪亲切地嘱咐着宛宛,宛宛一下子觉得自己不怕了,她用力爬上马背,孤鹤回雪也坐在她后面,拽住麻绳,一手护住她…… 马儿快跑着,宛宛的心有点要跳出来了,第一次她觉得自己很勇敢,很踏实,因为她好像遇到自己的家人一样,如此亲切轻松。 他们跑了几圈,累了,孤鹤回雪从马背上把宛宛扶下来……他们坐在马厩前面的草地上休息。孤鹤回雪看着两颊通红的宛宛,唇红齿白,明眸善睐,迷人极了……他仿佛又把她当仙晓芙了…… “宛宛,你喜欢女红吗?” “喜欢,自从失忆后,我记不起往事,就热衷于各种绣花活,编织缝纫,我喜欢自己设计缝制自己裙装、还有带着各种好看的花头巾,我觉得女孩子即使一个人生活,也要打扮得得体漂亮。我喜欢自己手工制作,蜡烛、香皂、灯油有时我也亲手作的。其实我也算是打发时间的……”宛宛开心地回答到。 孤鹤回雪看着宛宛,他觉得这个丫头是个健康美好的女性,是个有尊严的,没有邪气的,独立自主的女孩,她身上好像有种女人的美源于她天性善良的温柔,这种善良是从每根汗毛里渗出来的,这样的善良又是很柔弱的,却有着疗伤的坚韧力量,会让人怜惜她,不忍辱负和任何一点伤害她的。 “孤鹤伯伯,你觉得这世界上有完美的人吗?”宛宛突然冒出一句。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特点,或许都有小瑕疵的,不能十全十美的,无论你做得多好,也有人说你不好,不管你有多对,总有人说你不对,花有千姿百态,却能各自盛开互不妨碍,人有不同风采,当然要互相包容,男人尤其要包容女人,为何要相互诋毁,不能各展自己的精彩……” “孤鹤伯伯,你有过欣赏喜欢爱过的人吗?”宛宛突然大胆好奇地问到。 只见孤鹤回雪脸色苍白一些,但马上恢复了冷静的表情。 “有,说来话长,但她已经是我的亲妹妹,我们只能永远分开了,我现在把她当成是自己的妹妹,故事有点曲折……但是我们很平静理智优雅地分开的,没有开始就结束了,但我们从不埋怨对方,绝也不怨恨对方,多年来我们都不再打扰对方的,也许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我只是默默祝福对方幸福开心就好!我甚至希望能有比我更更优秀好的男人来善待呵护她的,给她最好的真爱,……她是那么好的女子,人见人爱的女子……我希望她找到真正的幸福……” “无他求的……佛语曰:缘来缘尽,一切随缘吧!不苛求,聚散离合,不心生怨气,也不勉强,再说强扭的瓜不甜,我已经感恩上苍让我在天一阁无意中认识了她,并和她开心地相处了一段时间,在我人生最潦倒混沌时,让这么灵气的姑娘默默出现在我身旁……她默默走了,一转身可能就是一辈子,我祝福她,我应该感恩的,更不会怨她,我没再见她,不想纠缠她的,也许真正的汉子要拿的起更应该放的下……有时,我甚至想只要她还快乐开心活在人间,我就心满意足的……”孤鹤回雪微笑地说着他的故事。 宛宛觉得更是佩服眼前的大男人,他是位真正顶天立地的汉子,也许能拿的起能放得下才是衡量真正男人的能力和修为的。 “丫头,你还未嫁人,也许爱情有时也会很盲目的,宽容理性虽然买不来买不回爱情,但可以衡量一个男人到底是不是真正欣赏爱你。肯为你花钱买吃买穿穿的男人不一定是真爱你,但是肯为你让步,保护和不用嘴伤害你的男人,一定是真正心中有你的人。” 孤鹤回雪顿了一下,表情很严肃。 “我真正欣赏喜欢爱过的女人,她叫仙晓芙,是个很好很美的姑娘,我是舍不得去侮辱她的,即使分开了,我认为我对她的爱永远是默默的祝福,不是私欲的想占有她控制她,如果爱是一种个人自私的占有欲,那就是有毒的欲,不能叫爱了……也不是真爱的境界……” “当年我看着仙晓芙离开了,我只安慰自己是自己做的不够好,不够优秀……也许是我们的缘份尽了,我从不埋怨命运,也从不责怪怨恨她,更不会去辱没侮辱她的,只想默默祝福她,希望她幸福快乐……”孤鹤回雪最后严肃铿锵地说了这句。 “女人真正在乎的并不是钱,而是藏在钱背后你那温柔宽容,语若莲花的善意呀!孤鹤伯伯,您好棒!你真的是一个极品男人!” 听完他的话,宛宛更佩服孤鹤伯伯,觉得他是个真正的大英雄,她像个大孩子温柔崇拜地凝视着她的大英雄孤鹤伯伯…… 第一百零九章 西苑戏园 夜色慢慢笼罩着天一阁,银色的月亮挂着天边,风停了,树影朦胧,府里庭院的圣诞红开的很红火,艳丽欲滴,孤鹤如雪今晚想带宛宛去西苑听戏,自从那日带她去学骑马,他们交谈甚欢后,他发现他和这个丫头有几分默契,几分兴致相投,好像没有代沟的。 他自从十几年前离开了仙晓芙后,他迷上了听戏。 宛宛穿戴整齐,她一身紫衣纱裙,绣着美丽的蝴蝶兰花样,栩栩如生的,养眼极了!孤鹤回雪看着这个丫头美丽的样子,觉得如果有这样的一个宝贝闺女也是很幸福的…… 一进西苑,只听见锣鼓喧天,人头攒动,很热闹 ,一曲《贵妃醉酒》的词萦绕而至,好熟悉,宛宛不禁念叨到:“人生在世如春梦,且自开怀饮几盅不要说谁是谁非感情错与对,只想梦里与你一起再醉一回。” 她环视着这里,这里的布局全都是中式庭院,绿树,假山,小池,戏台,坐席,化妆室,雅室……一一俱有的。 孤鹤回雪把她带进一间写着“紫轩子”的雅室。他们坐下来,隔着透明的纱帘,外面的戏台和周围的精致尽收眼底的,霓虹灯光闪现,与小池里的水色同莹,五光十色的,异常缤纷多彩的。 “《贵妃醉酒》,宛宛你听过吗?刚才我听你在念词?天冷,这个暖炉包你捧在手心里,会舒服的。”孤鹤回雪含笑地问着,把炉子包放在她的掌心里。 “孤鹤伯伯,我也不知道,我记不起来的,但我只是觉得好熟悉,我仿佛对戏园和戏曲都很熟的,一进来就很熟悉……”宛宛怯生生低语,她轻轻叹口气: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能恢复记忆,能知道自己的亲人朋友和家乡…… “没事,不要难过,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你要放松,别想太多了!可能你以前也听过戏的……说点开心的,丫头 ,你看,台上的贵妃扮相挺美的,如果是宛宛你扮贵妃,肯定特美的,你的神韵身段不错的……你会古典舞吗?”孤鹤回雪一直逗乐着宛宛,这个男人真是细心又温暖的。 最近江流儿不在府里,都是孤鹤伯伯陪着她的。她觉得孤鹤伯伯真是个让人舒服的人,他不会给她造成任何压力的,和他在一起有一种家人亲人的安全感和亲近感…… “你看,孤鹤伯伯,下面要演“游园惊梦”了 我最喜欢很唯美的那句经典词:“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宛突然高兴叫到,她的玉手指着舞台上的角儿歪着头望着孤鹤回雪,像个顽皮的小孩子,两人默契地笑着。 孤鹤回雪觉得这几天来,他看到此刻的宛宛笑得最开心,她微微一笑很倾城的样子。 也许宛宛也感到她自己的心情,在黑水崖胡一风老爷把她当成林小糊的替身,虽然胡老爷也对她很好,但她有种特别扭的感受,最近因为和孤鹤回雪在一起,他都时刻保持温柔对自己,对她超级体贴,不会对她呼风唤雨,但对她会百依百顺!她的心里很安静。 她也喜欢安静。当然,人是不能只静不动的,即使能也不可取,如一潭死水。每个人的身体尽可以在世界上奔波,自己的心情尽可以在红尘中起伏,关键在于自己的精神中一定要有一个宁静的核心。有了这个核心,你就能够成为自己奔波的身体和起伏的心情的主人了。 “孤鹤伯伯,你怎么看待人的自信的?” “自信很重要的,当我们每个人在某方面——例如权力、财产、知识等——处于弱势状态时,常常也会产生一些小小自卑心理。但是,只要你拥有做人的基本自信,你就比较容易克服这类局部的自卑,依然坦荡开心地站立在世界上。” 两个人只顾交谈,忘记了看戏… “宛宛,我觉得你很安静,安静对女人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安静不光是一种简单的心态,还具有修心养性的功能。” “我看过古书籍,里面提到:能静方知动”,“不静不知动之奇,不动不知静之妙”。必将使女子的“内秀”得以提高。从气质上改变女人的魅力。动静结合,我喜欢适度安静的……” “冬至快到了,天是很冷,宛宛,你喜欢汤圆和粉团红颜六色的十二生肖吗?什么馅儿的,芝麻,花生,豆沙,……糟糕,下雨了……宛宛丫头,把斗篷披上,不要被淋着,会患风寒的,我们回府吧!马车在外面……”孤鹤回雪边和她聊着,突然慈爱地喊道…… 第一百一十章 焕发青春 不一会儿,细雨飘飘洒洒,打湿了西苑戏园的戏台,戏停了,锣鼓声歇了。 雨淅淅沥沥,天更冷了。他们已经坐在回府的马车上了。 “宛宛!我们回府的路上后,我们带你吃点东西,暖下身子……”孤鹤回雪侧脸关爱地问着穿着粉红色天鹅绒大斗篷的宛丫头。 “好冷,冬至前后是最冷的,这时候最想去的地方就是回家……”宛宛跺跺脚搓搓手说着。 “你是不是认为这样的大冬天最好取暖的方式就是回家钻被窝吧,我觉得是吃麻辣河鲜焖锅。天寒地冻不想在厨房里折腾,河鲜焖锅是比较懒人的首选……” 孤鹤回雪慢慢说着,好像自己就是一个很称职的厨子一样! “只要把河鲜食材洗净切件,直接下锅加入酱汁调味,边吃边煮又香又辣,吃得心满意足过个暖冬!哈哈!”孤鹤回雪今晚兴致勃勃。 “你说的食物,是不是贵在酱汁调味,我觉得调酱汁很费功夫,要加入酱油、蚝油等多种调料,才能调出那个味道。”宛宛突然脑海浮现自己和家人一起快乐吃饭的情景。 马车在小镇拐角处停了下来了。 这家小饭店的招牌上写着五个大字:竹荪羊肉汤。 他们一前一后进了店,在窗口处停了下来。店里的老板娘端着一壶热茶出来招呼着,看是孤鹤伯伯和她很熟。 “孤鹤大爷,还是老样子吧!这么多年来平时都是你一个人来,今日你身边多了位美丽俊俏的姑娘……先喝点热茶,羊肉汤马上来……”说完,她就进厨房张罗去了。 “冬日里,喝羊肉汤很好,暖身子……这羊肉汤的食材:羊肉、竹荪、红萝卜、白萝卜、香葱、蒜瓣、生姜。做法我也懂,以后在府里我可以给你露一手……”真是太奇妙,他自己也觉得自己不一样了,最近这几日孤鹤回雪他话多了,好像这十几年的话都想对宛宛讲,他觉得和这个小丫头在一起,很舒服的…… “孤鹤伯伯,那你讲讲怎么做,我也学学……”宛宛自从失忆后,她以往的记忆没有了,她像个孩子一般,对什么事都感兴趣听…… “好吧!反正老板娘的羊肉汤还没做好,我讲给你听,羊肉斩块,清洗后,清水浸泡一会,滤去血水,冷水下锅,放料酒、葱结、香叶、草果、桂皮等香料,水烧后,再煮几分钟,捞出羊肉,在温水中冲去浮沫,沥干水份;接着红萝卜洗净,切滚刀块;白萝卜去皮洗净,切滚刀块。” “下一步我会了,接着是竹荪用冷水,加少量盐,浸泡半个小时,清洗干净,剪去菌盖头,去除竹荪的花朵部分,只保留茎部,否则会有怪味。比较长的竹荪可以切成一两寸长的段,沥干水份备用……”宛宛打断了孤鹤回雪的话,接着讲了下来…… “最后一道就是水开后炖煮一小时;加入白萝卜块,炖煮至白萝卜呈半透明状;下入红萝卜块,再炖煮十分钟左右;再下入竹荪,煮十分钟;最后可关火,加盐调味即可。对吗?孤鹤伯伯,我好像也会做,好像在哪里看着别人做过这道菜…对,我,我好像有点记忆了,她叫般若,很会做菜…” 宛宛的头脑里突然蹦出个陌生的名字来。 “般若是谁?你认识她吗?宛宛看来你开始在慢慢恢复记忆了……” 一会儿,老板娘端来俩大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两人喝了起来。 宛宛觉得喝下去,全身都暖和了,舒服极了…… “吃羊肉有点口味,我怕姑娘不习惯,特意熬了一碗甜品,你们一人再喝一小碗”,老板娘细心招待他们。 “好喝好滋润,是桃胶、皂角米、银耳金耳、桂圆、雪莲子、红枣、枸杞炖成的汤……”宛宛边美滋滋地喝,边开心地说…… 孤鹤回雪注视着宛宛,她头上的玉蝴蝶尤其醒目,眼前的宛宛在孤鹤回雪眼里,就是一个有涵养的女孩,她好像懂得化刚为柔,以特有的柔性与智慧筑起他们之间温暖的友谊…… “明日,流儿办完事会回来了…对了,宛宛,你的玉蝴蝶很好看,做工精细,这是哪里买的…”孤鹤回雪突然把话锋一转…… 这十几年来,孤鹤回雪本来就变成一个不爱热闹的人。 也许当年与仙晓芙同母异父的曲折,让他彻底懂得:生命有限,他害怕把精力投错了地方,致使不再来得及做成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他这一辈子,就是在做一个人。他很倔强的,好像做一个简朴生活的人。 自从仙晓芙走后,他就喜欢离群索居的生活:一个人蜗在家里用毛笔抄写唐诗,坐在雕花的中式座椅上弹着他的琵笆,有时翻翻古书,有时他在自己的书房里一坐就坐一个下午,抬头那窗外的天空蓝得仿佛要流淌出来,但心里是安静的…… 他平时远离一切热闹,在安静中做成自己想做的事情,或者至少把自己真正想做什么的问题想明白就好。 但今日,他的体内好像又有了一股对生命的冲力,活力,好像是为因眼前活力四射的美丽宛宛而来的……这股力量正慢慢悄悄注入了他的体力,让他又年轻自信了许多…焕发青春的活力… 仿佛一颗小石子投入了他沉静许久的心田,那一圈一圈的涟漪正在慢慢的荡漾…… “般若是谁?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应该是个可爱的丫头……”宛宛摸着自己的斗篷上的流苏,她喃喃自语…… 第一百一十一章 天伦之乐 一大早,蝶飞儿在紫苏园交代完所有的事情,她辞别了祖母父母和般若,就赶往梅园去了。 临行前,蝶飞儿的反复交代,般若觉得她是如此地牵挂家人,心里暖流阵阵…… 爹娘还没起床,般若赶紧回到厨房,把昨日摘的白萝卜洗净去皮,切成滚刀块儿待用。她想炖些萝卜和香菇,给刚身体好转些的爹爹喝喝…… 她麻利地把白萝卜块儿和泡好的香菇连同泡香菇的水一同倒进煮锅。她烧起柴火来……火光把她的小脸映得通红…… “般若,你煮好饭后,陪你父亲去后山的平路散步……我在房里和你祖母说点事……”葭而娘亲说到。 “好,娘亲,你放心,等爹地喝完汤,我就带他去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锻炼一下脚力……”般若亲切地应着,赶紧把汤端到屋里。 “爹爹,你醒了,好些了吗?你喝下汤,今日阳光很好,我们一起去外面走走!” “好孩子,我好多了,这些日子让你们受累了!好!我也很久没走出门了……”身体刚刚恢复的南青文看着自己的宝贝女儿,和蔼地回答着。 不一会儿,般若搀着少谷主南青文散步到后山了。 这里树木成荫,空气清新,遍地都是小野菊花,南青文望着这熟悉的一切,心里感慨万分: “般若,前面那个石窟是我们家族的,是祖宗留下来的,那里留下了几代人的血汗,也见证了几代人年轻时努力奋斗的喜怒哀乐……”南青文缓缓说着。 “我扶您去那里坐坐……”般若把爹爹扶着,找到石窟入口的,在一块大石头上,两父女坐了下来…… “这里,我小时候经常来,那时家族虽大,家里却很穷,我经常和你太爷爷在这里做工,开垦山石作为家用,养活了整个家庭老老小小……多大的石头在我和你爷爷眼里都不怕……那时,日子苦,觉得人的力气是用不尽,人精疲力尽时,没力气了,休息一晚,第二天就又会精力旺盛,因为看到自己家人和和乐乐在一起,心里特安慰知足……” 般若认真地听着父亲讲起他年轻时的故事,心里感动地眼睛都红了,她对年迈多病的父亲更是佩服至极。 “你看,父亲,石窟的水池里有小鱼,我看见了,还有可爱的小虾,一群群……”般若高兴地叫了起来,跑到水边,水真是清澈见底,下面都是小石子,有绿藻,水面都是碧绿的……她抚摸下水面,看着被她吓跑的小鱼儿,心里乐开了花…… “般若,这里鱼儿很多,石窟的水池是个天然的养殖池的,以前这里附近很多居民会来这里洗衣服,现在生活条件好些,没来了!不够等父亲身体好些,夏天我也可以来这里游泳下,小时候父亲就经常在这里游泳有时也可以去买些小红鱼和鲫鱼放养在这里的……” 般若一看父亲觉得他神情好了许多,仿佛一下子年轻了许多…… 父女在山谷里聊着天,听着父亲回忆往事,般若心里乐滋滋的…… 明净的水,有教养的女儿,活波可爱的石窟鱼池,一下子让大病痊愈的南青文心情愉快,他觉得自己这一生走南闯北,现在在故乡安静养病养老,有着家人的呵护和乖巧女儿的孝顺,他仿佛自己已经努力长成了故乡的一棵老树,有自己的勇敢坚强的姿态,不再依恋当年的物质名誉,也不再羡慕以前的灯红酒绿。 也许人老了以后,自己的苦楚失落唯有自己才有能力消释,当现实告诉你必须面对的时候,除了微笑只能微笑。 年龄的门槛对谁来说都是一道坎,尤其是生了大病后的老男人,现在南青文好像又找到了生活的方向,他想以后活着的每天,都能在蝴蝶谷里,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并没有刻意盼望像年轻时那么多的伟大的事业,而是自己在变得内心丰盈的路上,越来越懂得活的健康淡定快乐才是硬道理。 般若天真地在玩水,她把脚伸进去,自己咯咯地开心着……南青文看着眼前的水池沉思着…… 紫苏园里,婆媳在聊天。 “葭而,这段日子,你除了照顾孩子她爹,你更加慎言慎行,越在这样的岁月里,你越不能生病,要好好乐观美丽的生活……”林小糊对着自己的儿媳说着。 “婆婆,你说的很对,我依旧保持不变的生活习惯,每天不会邋里邋遢的,淡妆靓衫,家里一尘不染,我努力坚守学习婆婆你的好习惯,心里更加的平和。在我们看起来已经不再那么年轻的时候,青文不患病时,他常拉着我的手,带我去他从小时候,喜欢去的地方,吃他喜欢吃的东西,他和我和孩子们一样深深爱着我们的蝴蝶谷,今日般若陪他去后山走走……” “好样的葭而,自律的生活,可以帮助你们挺过人生艰难的时光,可以强迫你自己克服,不应该有的情感和情绪,即便有条件去做,也要克制自己不能做,而忍耐则是接受、改变和挺住。”小糊严肃地说着。 “对自己狠就是要坚决坚定,并且全力以赴,做不到就不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婆婆,你是个舍得对自己下狠手的人,所以任何年龄任何时刻,你都能我行我素,从不为任何人任何事妥协底线。”葭而回答着婆婆的话。 “当痛苦压的左肩担不住,就换到右肩继续扛。美好的事情一直在,我这样希望也这样做着,如果女人先从自己身上下手,女人做自己的太阳,晒掉悲伤,那女人最终坚持的东西就会成为身上的光。”小糊像个哲人,讲的话铿锵有力。 “我在妙心庵的生活极有规律,按时作息,锻炼身体,每天坐禅,定时三餐不少吃一点,但也绝不多吃一口,体重保持在一个数字上不动。每天晚上我坚持看书读报,还用笔记录下了我们这个家庭的变迁和孩子们的成长,我想以后要留给孙辈看。”小糊谈着妙心庵的日子。 小糊很喜欢自己的儿媳葭而,这个孩子自从开始当娘后,她从未见她发过脾气打过孩子,一生细语温柔且豁达宽容,苦中能忍甜中能敛,不论顺境逆境始终表里如一。 葭而也很爱婆婆,婆婆骨子里流着大家闺秀的血,知书达理慎独自律,即便在闲坐,也是挺直的坐姿一天都不会改变。她和老谷主相敬如宾几十年,养育南青文,对子女儿媳孙辈也保持必要的客气。 小糊又说到:“人活着就要有尊严,不论年轻还是老年,不论有钱还是没钱。我不说“爱”字,却又因为这个字,坚强相守过锦衣玉食和境遇不堪,从不言弃也不言苦。” 婆婆她的皱纹都透着平静安然。如今高龄的她依旧身轻体健,平日走路也健步如飞,婆婆她年轻时的美貌已经深入骨髓,举手投足都带着历久弥香。 现在婆婆年老了,但她还是坚持独居自理,因为拥有自己的生活情趣,她的日子看起来总是鲜活有趣。 小糊微笑地说:“老人家也要独立不能依赖。” 也许婆婆那些从小养成的性情,读过的诗书,耳濡目染的品格,让她生活的点滴都绽放出非凡的华彩,就像黑暗里她为自己点燃的灯火,一生都无所畏惧。 “葭而,我们家的三个丫头都是自律的孩子,也是一种自珍,女孩用珍爱自己的力量塑造出的优雅,像一件艺术品般散发出迷人的光芒,沉默无语也会被别人奉若珍宝。她们努力活出了自身的社会价值,她们的梦想和她们的事业才不会成为她们的负累,最终成为她们个人品质的保证。” “对,婆婆,你说得很好,女人过一种自律的生活好处就在于,就算现世让人绝望,也不往绝望的汤里加一勺自己失望的水,绝望也不做失望的事,靠自己护得现世安稳,克制地生活在幸福深处。”葭而接着婆婆的话讲着。 “生活靠的是释怀,搬把藤椅在院子里,做一份小巧点心,品一壶泡开的茶,慢尝生活的酸甜苦辣,这也许就是一种快乐……”小糊慢慢说着。 “人世间太拥挤,只求老去之时,春夏秋冬,读书喝茶,只闻花香,不谈喜悲,有天伦之乐,若能偶尔约上几个有情趣的知己,更是妙不可言,人生的爱情,亲情,友情都不缺,都离不开激情、亲密和责任感吧……最近我老是梦见你公公……又特想宛宛……” 葭而点点头,给婆婆端来一杯茉莉花茶, 婆媳聊得很久,像一对亲生母女…… 第一百一十二章 月下谈心 那一日,蝶飞儿回到梅园,安顿好安儿后,天色已晚。她披上娘亲为她精心缝制的橘子花紫色斗篷,身体和心里都觉得很暖心。 她自己出来梅园的郊外的小路上散步,最近梅园很安静,梅庄主出差去了,梅幼薇自己在忙商会的工作,没找她的茬的,虽然暂时还不了蝶飞儿摔破梅幼薇古董的债,但可能再努力几年,蝶飞儿她会还清的。 虽是冬夜,她抬头一看,月儿早就挂着树梢了,月亮的光格外有皎洁的光明,整个世界像撒满了银丝,能使这条小路都清清楚楚地延展出来。 这里的月光是很难形容的,它的光犹如从天上、从草丛、从圣诞红的叶子,乃至从零星散落的几处木屋、院落里微微地渗出,冷冷的,亮亮的。 她想起书里的一句话,说得很好:每一种月光下的事物都有了光明,真是好! “哦!丫头,是你,好雅兴,好久不见,你在赏月!”蝶飞儿的肩膀被人突然拍了一下。她回头一看,是玉树临风的楚云天楚大哥,只见他对着自己微笑着,递给自己一样东西。 “这是一瓶域外香水,是我这趟从飞洋山庄回白玉斋探望姑婆,她老人家让我带给你的。她说关键时刻必有用处的。” “谢谢夏茉莉婆婆,她老人家身体还好吧!我很久没去看她了……”蝶飞儿接过礼物,心里很感恩。 “晚上的月色很好,在月光底下,我觉得自己心里有着月亮、有着光明,那光明虽不如阳光温暖,却也是清凉干净的,让人舒服的。”楚云天抬头望着月色,缓缓地说着。 他们两个沉默地走了一段路,月亮总是跟着他们,照看他们的。蝶飞儿是个不大爱讲话的人,安静是她的特点,三个丫头当中,她话最少…… “小时候,我总觉得月亮有一种亲切的生命,就如同这世界上有人提灯为我引路一样。在路上,月在小路上;在山腰,月在山腰;在海边,月在海里;回到家里,月正好在家门前。”倒是楚云天每次见到蝶飞儿,他的话就特别多,人特别高兴。 或许是从小接受教育环境的特别熏陶,蝶飞儿比普通同龄人更有主见和想法。她不会去随意搭话,也不随意表示自己的喜恶的。她觉得有时不讲话,比喋喋不休的讲话更好的。 使她沉默的大自然的一切,她向往大自然和山谷里的田园风光,其他都可以作罢的…… 也许和夏茉莉婆婆相处的日子里,她也学会很多的。至少她深深影响了蝶飞儿的心智和胸怀的,她成长得特快,只有认真应对梅无森当年陷害少谷主爹爹的阴谋诡计,逼梅无森交出梅园,找回家族的几代人的蝴蝶别苑,才是大事,其他的事都可以沉默寡言的。 也许当年老谷主南燕飞找到了祖母林小糊为妻,小糊祖母却说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功劳就是保住了祖父南燕飞的淘气和痴气,才有了如今家族里每个人心中博学又风趣的老祖父印象。 南燕飞在当年发家前也算是蝴蝶谷里的才子,自从小糊嫁入门后,她就包揽了所有家中的杂事。南燕飞不懂得和人打交道,他耍孩子脾气的时候,总是有沉着冷静的小糊祖母,在他背后沉着拦住他开导他。她在生活上照顾他,在精神上陪伴他,所以才成了南燕飞心中的好家眷。 “小蝶,这次听说你回家探亲了,对吗?听夏茉莉姑婆说起你的祖母,说她是一个很有涵养宽容的长辈,夏茉莉姑婆和你祖母年轻时是一对很好的知己,姑婆说你祖母是个生活的强者,她很宽容,凡事都不会斤斤计较。”楚云天好奇地问沉默不语的蝶飞儿。 “嗯,真正的精神强者必是宽容的,因为在最贫困的时候,我祖母她精神世界的修养依然足够富足,是用物质无法衡量的。她有很多好习惯。”蝶飞儿终于又说了一句话。 “对啊!姑婆从小对我说,习惯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每一个人的人生。没有谁一开始就拥有超人的能力,也没有人可以随随便便获得成功,成功的秘诀在于生活的点滴,在于平时养成的好习惯。我是在姑婆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才做好飞洋山庄的一切的。” 楚云天特意找话题和蝶飞儿搭话的,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快乐,反正和她在一起很轻松的,没有压力的,撇开江湖关于宝物玉蝴蝶计划的物质名利诱惑,他也是很喜欢小蝶的。但他觉得小蝶还是很排斥他的,好像防备他的。或许她也担心外界靠近她的目的,就是为了她头上的玉蝴蝶的。 “小蝶,你认为最好的爱情是什么?”突然,楚云天把话题弄得很敏感的。 蝶飞儿望着天上月儿旁边的那一颗颗星星的,她摇摇头,没做声。 “这个问题,我问过夏茉莉姑婆,她说真正美好长久的爱情,都是精神内涵修养气度气场上的门当户对,而不是物质世界的匹配。”楚云天很崇拜夏茉莉老婆,就像蝶飞儿崇拜自己的祖母一样的。 “姑婆说,她在真正的爱情面前,不管对方多富有多优秀,她也并不必要“低到尘埃里”。她要保持自己人格的完整和选择的自由。因为她知道,一个人最珍贵的品质是善良独立,路要靠自己去走,才能越走越宽,只有用自己的双脚坚实地站在大地上,自己的人生才不需要别人来买单,也才不需要看着别人的脸色来过活。”楚云天说着自己的姑婆,很欣赏她的风格。 “对,夏茉莉老婆婆她这样的人格,胜过一切华美的衣裳,她这样的底气,也足够抵御一切风浪。”蝶飞儿突然蹦出一句话的。 “姑婆听说你爹旧病复发,她说有个急救知识让我说于你的,她说,当老人家不舒服时,可以拍打他两腋的,右手拍打左腋的时候,左手向后弯曲,放在后脑勺部,这样左腋即可完全暴露在外,方便拍打按摩。那么左手拍打右腋时,方向颠倒即可。拍打两腋下,可以疏肝理气、通筋活络、快速回阳,引血上行,使头脑快速清醒;还可以预防和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等心脏疾病,这相当于我们随身携带的速效救心丸。这一招很灵的!” “太谢谢她老人家了,替我父亲想的如此周到!”蝶飞儿双手合十,向月亮鞠了躬。 楚云天心里暗暗窃喜:他觉得他在慢慢靠近蝶飞儿,他希望有朝一日,也许希望蝶飞儿是他飞洋山庄的女人,玉蝴蝶也就是他飞洋山庄的宝物了,但背后夏茉莉老婆婆都是在帮他的大忙的。他们走着走着,不禁走回到回梅园的路了。 “哦!你们在一起,还是好兴致的,一块赏月吗?……楚云天,你怎么会突然出现,好久未见?”梅幼薇那冷冰冰酸酸的声音突然响起…… 第一百一十三章 同一频道 月下,当蝶飞儿和楚云天走到梅园附近,梅幼薇出现了。 她用双手叉着腰,又是一副千金大小姐盛气凌人的拽样。她暼了蝶飞儿一眼,用轻蔑的语气说道:“小蝶,你还挺清闲的……”蝶飞儿不屑与她理论,知道她的坏脾气,情绪时好时坏的,总是一副不饶人,喋喋不休的样子。 她作揖后,就自己走进梅园了,对待这样的女孩,她选择沉默,反正不与她为伍。但碍于要取得她大哥梅无森梅庄主的信任,她只能对她敬而远之。 望着蝶飞儿进去梅园的背影,楚云天顿生一丝怜悯,他觉得小蝶和梅幼薇简直是两种不同风格的女孩,他更喜欢蝶飞儿,他冷冷地瞪了梅幼薇一眼。 “楚云天,你刚才在小蝶那里不是讲的兴高采烈吗?怎么我一出现你就不吭声了,我有那么讨人厌吗?”梅幼薇不依不饶的样子。 “你别再阴阳怪气了,我走了!你自己赏月吧!”楚云天扔下一句话,就自己往白玉斋的方向走了。 “楚云天,你,你,真是的,我梅幼薇就那么讨厌吗?小蝶她有那么好吗?你们大家都喜欢她……”梅幼薇咬紧牙关说着,心里甭提有多火……她计上心头,想到刘毕了,这个男人是个蝴蝶港的地头蛇,现在在艺馆里混,习气还是不改的,她可以请他帮忙……她一想到这里,那张美丽精致的脸顿时变得狰狞无比…… 再说蝶飞儿走进安儿的卧室,看到安儿睡得正香,她摸下他的可爱的小脸,自己轻轻把门带上。 蝶飞儿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坐在圆桌旁,心想:像梅幼薇这样的人,能看到的世界就那么点的,可能不知道天外有天的天是什么颜色,人外有人的人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生活方式有很多种,价值观也有很多种…… 或许她因为仗着自己大哥梅无森的家产在这一带叱咤风云,性格也是张扬跋扈,她可能觉得她有狂的资本,但是蝶飞儿是不吃她这一套的。 蝶飞儿突然想到和云紫的一次聊天,她觉得云紫是个无比谦逊的女人,和梅幼薇完全不一样。 云紫说过:“蝶飞儿,以前我自己在蝴蝶港觉得自己特牛,到了这边才发现牛的人真的太多了,身边的人真的太厉害了,越接触外面的世界,尤其是接触了你后,我越觉得自己特渺小。” “蝶飞儿,我觉得楚云天和胡天行好像都很喜欢你,不管你接不接他们的追求,不管你最终选择谁,你们都是金童玉女、天作之合,打个比方说吧!你们的结合可能就是属于相濡以沫、陪伴扶持的那种。前者灿如朝霞,后者暖若安阳,蝶飞儿你是幸运的女人,你获得了两位杰出男人矢志不渝的爱。” “云紫,别乱猜,他们只是对我多关心罢了,不是儿女私情的,我没有这样的想法,再说我没考虑过自己的终身大事,再说也没这份心思,再退一万步说,他们都不是我欣赏的类型,我欣赏顶天立地胸怀宽广的男子汉,一般的娘娘腔婆婆妈妈的男人不入我眼的,胡天行话太多了……别开玩笑了……”蝶飞儿拍着云紫的手,制止她开玩笑。 “蝶飞儿,你的眉型挺好的,是柳叶眉,心肠善良柔软的,我会看相玩的,你眉型弯曲幅度相当大,同时呈现弧型的眉毛,且从眼头长长的到达眼尾后方,便属“柳叶眉”。书上说拥有这种眉型的女子,有无比的善心,心肠软,有好运。再说由于拥有此眉型女子并不多,你很幸运……”女人真能聊,云紫又转了话题,看着蝶飞儿的眉毛说着。 “云紫,别胡说了,你谈谈你的爱人吧!” 蝶飞儿缓缓地说着。 “他总是很自信,从不会像个怨妇,那样对自己的女人哀怨连天。不管事业路途是起是伏,他都明白家人和孩子是他坚强的后盾,他一直为我们的家族去努力。他是个宽容的男人,不会事事计较的。反之,也许越没本事的男人,越不懂得宽容的……我父亲也是一个宽容的人……”云紫意味深长地说话。 “对,我爹也说过,有本事的男人,也才会有更宽的胸怀,去规划他的事业和家族子女,去踏踏实实地努力,去建造一个美好的未来给他的家人。外面的世界是任男人闯荡的,是男人就该拿出男人该有的志气和豪气。面对女人,就是多一些包容和呵护的。”蝶飞儿想起少谷主的话。 “蝶飞儿你说的对,理性决定了一个男人的魅力,一个好的男人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被他人和自己的情绪左右。擅于从纷繁杂乱的现实情境和自我心境里,梳理出清晰的脉络和冷静的情绪。不管被命运推到怎样的深谷,依然有向上弹起的勇气和能力。我父亲说起南青文叔叔就是这样的一个好男人的。”云紫从小就佩服蝶飞儿的父亲。 “虽然父亲被人陷害后,不如意事十有八九。但他能正视这些痛苦,也不会一味地喋喋不休,怨天尤人,他总想改变外境来让自己快乐,很乐观,他让我们一家懂得:不论身处什么环境、不论遇到什么挫折,与其一味地抱怨外境,倒不如静下来调伏自心。因为,这比什么都管用!只有拔掉了自己心中的杂草和怨恨的阴霾,才能看见美丽的蓝天白云……” 蝶飞儿在房间里,想着云紫,她和她就是同一频道的人,能讲到一块去的…… 突然她听到梅无森的书房门开了的声音,她自己蹑手蹑脚地走出屋门,跟了过去,眼前的一切使她惊呆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初露锋芒 那一日,云淡风轻的,云紫跟从着王老板到飞洋城鉴别玉器的成色。她们找到一家叫“君悦来”的旅馆,暂且住下几日。 她一身经典黑色的大衣,沉稳大气,毛呢面料,让她好看的同时,还能保持足够的温暖,看起来非常舒适。她里面衬件藏青色长纱裙,也是经年不变的大热色,蕾丝高腰长裙,气质满满,简约时髦的设计却不简单,显得复古又优雅。 最特别的是她衣领处的白蕾丝设计,增添一分俏皮。手上又戴着长款手套,和长纱裙搭配一起,更是好看。 “王老板,这次我们采购的玉翡翠,一定要以防被不良商家坑骗,今天,现在市场上出现一种新的绿色石头,很多方面和翡翠非常相似,我们可别被它绿色的外表所蒙蔽,它可不是翡翠!据我多年的经验,酷似翡翠的巴基斯坦绿色玉石,叫作“巴基斯坦玉”,它是一种产自巴基斯坦的绿色玉石,曾出现在一些珠宝展上,被冠以“莫西西玉”来销售。但价格与翡翠差太远。一旦我们认错,就会赔本的,以前我们蝴蝶港有一户玉器商户破产就是栽在进错了货色,吃了大亏……” 云紫坐在客栈的屋里对着王老板严肃说到。 “对,我也听说了,有时还真不好鉴别,此玉种和“干青”种翡翠的相似度很高,很容易被混淆。它最大特点是具有浓而鲜艳的绿色,微透明。但要高深行家才行的,但也很冒险。主要是现在的市场太乱了,以假充次……” 王老板搭话,心里也有几分担心,毕竟这次商会拿出一大笔基金,梅无森还把艺馆和梅园投股立保,若是伤了元气,不好交代。 “从外部特征来说,要区分巴基斯坦玉和翡翠,对一些翡翠玩家来说,还是有点难度的。这次我们采购的量大,所需的定金与资金足以抵上整个艺馆和梅园还有你的“君子如玉”的玉器馆的价值,如果弄不好,你的资金可能就会停滞甚至,当然如果做得好,盈利可能多出一倍的资产……” 云紫一步一步地说着,脸上冷峻又冷漠,她心里好像在盘算着自己呆会要去茶楼见一个重要的人,但不想让王老板看出来。 云紫的眼神柔和了许多,她觉得该是她初出锋芒的时候了,也许顺利的话,她不久就可以帮到蝶飞儿。不枉她来青莲这么久,终于可以替自己的父母,帮到他们年轻时最好的朋友——南叔叔这善良的一家子。 再说花绫罗好久没看到宛宛,心里很是惦记她。 最近她回家里。和她的叔叔婶婶住一块。叔叔出去了,婶婶在忙着做饭。 花绫罗看着头发已白的婶婶,心里还是心疼的。应该说叔叔是爱婶婶的,至少对她是有爱的,但花绫罗看出叔叔这样的男人多半薄凉,他的爱是广阔的,对婶婶这一个普通的女人是无法达到专一的。花绫罗看出叔叔的心了。 花绫罗觉得善良的婶婶特可怜, 因为婶婶一辈子都要当家庭主妇,明明累得要死,却被叔叔当成吃闲饭的,对她不是很在意。叔叔总是觉得自己是家里顶梁柱的人,却因为在外很辛苦,所以在家是老子,享受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 而婶婶嫁给叔叔后,仿佛女人一旦在成为妻子,儿媳,和妈妈之后,不管她是否外出工作,她都要扮演贤妻良母的形象,才能受到社会和家庭的认同。 婶婶是个特朴素的女人,因为结了婚嫁了人,她就不再舍得花费精力和金钱打扮自己,因为生了娃,就再也不舍得为自己添置像样的新衣,因为老古董的她始终觉得已经为为人母,再打扮就显得不贤良淑德…… “婶婶,每一个女人,她可以是妻子,可以是母亲,可以是儿媳妇,但首先我们是自己;你可以不辞辛苦的照顾丈夫,照顾儿女,照顾公公婆婆,但首先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当一个个女人把自己活成“伟大”,不是女人的勋章,而是自己的悲凉。婶婶,你觉得叔叔他怎么样……” 花绫罗开导着婶婶。 “我是你叔叔的妻子,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可以共患难的糟糠之妻,当初你叔叔白手起家,事业最艰难的时候,我也不离不弃,后来他又能东山再起。如果他对我怎么样,我也没有过多的怨言,感情和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无所谓对错,外界无从判断和知晓。” “假如就是你叔叔离开了我,我觉得我也可以一个人很安静,也可以过得很好。也许更要感谢你叔叔过去陪我走过的那些美好的岁月。我们的女儿已经成年,相信她会理解的。”婶婶突然讲出一大段话来。道理很犀利,但很豁达,这次花绫罗还真的佩服她了。 “婶婶,你最近好吗?”花绫罗突然又说到,她觉得今日倒是很佩服婶婶的。 “很好呀!女人到了婶婶这样的年纪,五六十岁,只要有好的睡眠,注意锻炼,保持好心情,就不错了,其他没想太多……” 婶婶开朗地说着。 “对,我母亲也说,女人心情容易烦躁,但这时不妨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来放松自己,舒缓情绪,也很好的……” “我给你做黄花鱼汤吧!难得你回来,黄鱼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对人体有很好的补益作用,对女人更好,食用黄鱼会收到很好的食疗效果。婶婶给你露一手!” “最近你叔叔很忙,好像在做玉石生意,投入很多,我看他压力特大,不过他毕竟是个老道商人,不会吃亏的……听说是和一个姓王的老板,对了,这个人是青莲港那里来的,他们在谈一笔大生意……最近他忙的焦头烂额的……你叔叔都快六十的人,还不退休,他说做完最后这笔大买卖,就要养老了……但如果赔了,他也就血本无归,还会伤了元气的……但如果顺利的话,晚年就很顺利的……”婶婶边收拾着鱼,边担心说着…… “哦!生意我也不感兴趣的,我也不懂,但是笔大买卖吗?不会是做假玉吧!谋取暴利……这会害人吗?”花绫罗没心没肺地一言击中要害。 “不要乱说…小孩子家家的…我也不清楚……”婶婶制止了花绫罗的话。 花绫罗她突然想到她刚才在街道的一家茶楼门外,刚看见叔叔进去了。好像坐在靠窗的位置,对面坐着一个标致时髦的女子。两个人严肃地谈着话。 第一百一十五章 惊现书房 月上中天,地上像被罩上一层银纱,梅园四周格外轻柔宁静。 当蝶飞儿不理梅幼薇,辞别楚云天,走进自己的屋里时。她听到梅无森的书房门声,很小,但她听得清楚。因为她经常留意书房的动静……她悄悄带上自己的屋门,吹灭了灯,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她借着月光,看到了有个男人推进梅无森的书房,但从背影看,蝶飞儿觉得此人不是梅无森,这个人背影很熟悉。 “混混刘毕,怎么是他?他来这里干什么?莫非他也是冲着书房里的玉蝴蝶!” 蝶飞儿自己嘀咕着,心里几分好奇!她小心翼翼沿着窗户边悄悄地探过身子。当她屏住呼吸,透过窗户的格子望进去: 只见刘毕轻而易举地拿到密室的钥匙,很利索地打开了钥匙。他摸摸里面,终于拿出了小木盒,拿出了一只蝴蝶,这次不止一只了,还有两只蝴蝶的,一模一样的! “老爷回来了!您要吃夜宵吗?我给您做去!”只听外面管家的声音,是梅无森回府了。 只见刘毕迅速放下东西,原封未动。他锁上密室,赶紧带上书房的门。从拐角处的小路翻墙走了! “这个鬼机灵家伙,身手还挺敏捷的,跑得比兔子还快……” 蝶飞儿也赶紧回自己屋里了!她回到自己屋里!突然屋里一个声音响起:“小蝶,你去哪了?鬼鬼祟祟的——?” “是你,你怎么在我房里?这么晚了,你跑到这里干嘛?吓我一跳!”蝶飞儿赶紧把蜡烛点着…… 只见胡天行身着夜行衣,微笑地注视着她。“我刚才看楚云天和你在散步,我跟过来了,我怎么觉得楚云天好像对你挺殷勤的,他到底葫芦里在卖什么药?我胡天行看上的女人,他也来掺合,也不看看自己的实力……还有那梅幼薇好像瞄上那楚云天了,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这个大小姐也遭罪了,楚云天明显不喜欢她的,没把她放在眼里,楚云天的心思可放在小蝶你身上,大家都看得出的……” 胡天行又那副吊儿郎当的怂样出现了! “胡天行,别胡说,楚大哥没有的,我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无聊透顶的,你赶紧回去吧,改日再说,我要休息了,累了!”蝶飞儿冷冷下了逐客令了。 胡天行就是最喜欢她这个冷冷样子。他乖乖带上门一句话不说,走了! 胡天行走在夜间的小路上。他觉得小蝶有时像他母亲的,有时又像姐姐的。他总幻想一幅情景:温馨的画面里,小时候,一个长得像小蝶的小姐姐推动着躺在摇篮里的小小的他,笑得很幸福…… 也许这世界推动摇篮的手也是推动世界的手。 一个女人的三观,的的确确陶染着一个家庭及子女的。胡天行觉得小蝶是个三观很好的女子! 胡天行从小在爷爷胡一风身边长大,他懂得一个道理:喜欢读史的人,可能会察觉,每一位成就卓著的人身后,几乎都有一位聪慧、有见地、三观正确的母亲。 记得爷爷说过:“一个家庭,哪怕家徒四壁,只要有一个正直、善良、勤劳、乐观、有见地和三观极正的母亲,就是子女最大的福报,就是这个家庭最大的福气和福报。因为母亲三观正,孩子是不入歧途的。” 胡天行特别希望自己能找到一个这样的女孩当自己的妻子。在这种信奉物质至上思想的影响下,他特别喜欢小蝶,喜欢她的智慧、淡薄、荣辱不惊。他觉得她就是一个小传奇的。她是一个心地善良,很认真,没有虚度光阴的好女孩。她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书香,又好像有几分的侠气傲骨。 胡天行走在回洞天一府的路上,他觉得小蝶好像没什么爱好的,以后他来找她,就送她几本书。什么诗文书籍,他都要给她买的。小蝶身上有好学、坚强的性格基因,也好像有温柔坚韧的基因。胡天行边走边想,她的父母肯定是很优秀的人,才生下这么好的孩子。 蝶飞儿赶走了胡天行,自己想起刘毕惊现书房的情形,这个混混肯定对梅无森打坏主意的,不知道他要搞什么事。 蝶飞儿铭记小糊祖母和父母从小对她的教诲:出门在外,要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凡事不能弯腰,会让尊严扫地,被别人看轻,但可以低头的。人要做到:在误会面前低头,不争辩,不抱怨;在利益面前低头;不霸占,不贪图;在嘲讽面前低头,不报复,不愤怒。这样才可以平和处事的。 她心想:即使处于囧途,自始至终都要怀有一颗与世无争的心。女人可以尝尽人生百味,但必须始终善良隐忍,明媚从容。 窗外的明月照在窗前,洁白无瑕,美极了!她躺在床上,想着蝴蝶谷里的事…… 第一百一十六章 同流合污 小寒时节, 雨一下,就没完没了的,雾蒙蒙的,整个青莲港小镇的所有房屋和树木都湿漉漉的沉浸在雨的世界里,静谧安详。 几分醉意的落魄的田家大少爷田思聪摇摇晃晃地走着,突然脚底一滑,“哎呦”一声踉跄一下,摔倒在湿漉漉的青石板上。刚好刘毕路过,又撞在一起,真是冤家路窄。 “田家大少爷,你怎么坐在地上,喝醉了吧!我扶你起来!”刘毕一脸殷勤样子。 “不用,大爷,我自己能走,瞎扯淡,管你什么事,走开——大爷我心情不开心的,离我远点……”喝醉酒的田思聪还真是蛮不讲理的。 刘毕哼了一下,几分鄙视,但也碍于田家以前的家势,就不理他了,只顾自己要赶回艺馆。 “慢着,你等等,扶大爷我起来,我们找个地方再喝几杯?爷请客……”田思聪吆喝几声,硬要刘毕留下来。 “好吧,那我们就在街上随便找家小酒馆,喝个痛快……这鬼天气,冷索索的……也罢,喝几杯暖暖身子……再说很久没和田爷聊家常了……” 刘毕心里盘算着:这田家大少爷虽已经潦倒,但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家在青莲港也算大户人家的……再说自己想把梅园和艺馆搞到手,没个帮手还真不行,这个田思聪一肚子诡计,在这一带混得挺熟的,拉拉他一伙还是不错的。 “刘哥,我刚拒绝了连家小姐的求婚,我希望她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她说她喜欢我,我……我告诉她,男女说分手,总要豁达坦荡的,即使心中有无限不舍或幽怨,依然要给对方以最美的分离,即便不在一起,也愿双方各自安好。连家小姐还是挺理智的人,她还祝我找到更好的姑娘的,刘哥,你在艺馆做事,见的妞和事特多听的消息也多,帮我打听哪家府上一个小少爷有聘请家庭先生,是个小美女,长得灵气逼人,人很冷漠……” 刘毕吃力扶着醉醺醺的田思聪走进了一家写着“富兴居”的酒楼,他点了几个小菜,要了一壶热酒,自己给田思聪斟满一杯,又自己猛灌两大杯,好冷的天,总算暖和暖和下身子 。 田思聪接过刘毕斟的酒麻利地灌到自己嘴里,把自己那日在河边见到的捉蟹的女孩,打听打听…… “我算是明白了,原来大爷你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怪不得拒绝了大户人家的小姐 ,你看上哪家的小家碧玉了?来,再喝一杯,兄弟我敬你,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只要有用得着我刘某的,尽管吩咐,当然,我也拜托田爷的,我也斗胆说的,哈哈,再干一杯,来我给爷斟满……” 刘毕一下子好像打了兴奋剂一样:原来田爷是因为女人喝醉了!这还不好办。 “以后无聊,田爷可以到艺馆找我,那里歌舞升平,准保你开心,再说家庭先生,哦!我还真想起来了,小蝶,梅园的私家先生,不,这可是小少爷的先生,梅无森老爷对她格外重视,还有楚少爷…不过梅小姐好像不喜欢她,常刁难她…”刘毕一股脑儿全抖了出来。 “好样的,兄弟,你总算把我想见的姑娘找着了,谢了,我敬你一杯,以后你的事包在我头上,这青莲港,我还是地头蛇的,哈哈……小蝶,好名字,冷小蝶,是个女先生,还真不容易,她很冷……”田家大少爷哈哈大笑,拿起酒杯和刘毕碰了一大杯,酒勁大发,两眼都红起来…… 刘毕看着醉醺醺的田思聪,两个人还真是同流合污,一路货色,看来他找对人了,他心里打着自己的小九九……他的夺园计划正顺利地进行着,再说最近梅幼薇梅大小姐对他挺信任的,他一想起这些,他那张丑陋的涨红的脸更加发紫得扭曲了…… 再说蝶飞儿自从那日晚上发现刘毕出现在梅园的书房里,她就知道这个男人心怀鬼胎,不是个好人了。她摸摸自己头上的玉蝴蝶,想不到江湖人为了它,都心怀叵测的。她一想起小糊祖母,交代她要凡事冷静淡定。 每次想起自己的祖母,她心里特舒服。祖母她是她的定心丸,她成长的风向标。 祖母越到晚年时期她越喜欢回忆往事,她对美的追求却没有改变。即便现在是到了耋耄之年,她仍旧将自己的头发绑得好看成型,淡妆好看的,神采奕奕。 祖母爱生活、爱吃素,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饮食或许是她青春永驻的奥秘。其实蝶飞儿最欣赏她,因为她身上最重要的还是她那一颗永远不被生活压倒,永远积极向上的心,她的心理是活跃的,她的身体和精神世界自然不会轻易衰老。 每次在这里想家时,她就会想一想祖母,心里就舒服多了,听白玉斋的夏茉莉老婆婆说祖母的衣品很好,总是选淡雅的衣衫,这是她穿衣哲学,如同她这个人的性情一般。她除了才华与外表之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她情商极高。不论在什么场合,只要她侃侃而谈,必定会成为中心人物,八面玲珑,懂得照顾所有人的情绪。祖母身上的所谓的“高情商”,不过也就是让所有人舒服,但又有一些微妙的距离感。包括当年的大美女夏婆婆也很羡慕祖母的。 而夏婆婆恰恰与祖母相反,她喜花俏的衣裳,越是张扬越是她的心头欢。 “小蝶,我正要找你商量一件安儿的事,你在想什么,那么入神……”客厅里响起梅无森的声音。蝶飞儿惊了一下,回过神来,微笑地看着梅庄主! 第一百一十七章 黄粱一梦 天一阁最近特冻,一到晚上,风呼呼地刮着,远山黑沉沉的。人一说话,嘴里都会冒着热气儿,街上冷清清,行人都裹紧斗篷,包的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两只眼睛,匆匆赶路,马车一辆辆飞一般地奔驰着,车夫们冻的把毡帽使劲地跩戴着。 从西苑回来后,着了冷雨,宛宛第二日染上风寒了,咳的特厉害。睡在隔壁的江流儿被她的咳嗽声吵醒,这几天宛宛睡不好,江流儿回来了!他很担心她。 “宛宛,我一大早帮你买了药,你赶紧吃下,你看我出去才几天,你就生病,人都瘦了一大圈——快点,把管家熬的白粥先吃下,休息会,你再吃药,好好再睡一会……听话。”江流儿端来白粥,手上又拿着药包。 “谢谢江大哥,你真好!我给你添麻烦了……”宛宛吃力地爬起来,江流儿要喂她,她不肯,自己端起碗,舀着米粥汤喝了几口,再拿出药,头一扬就吃下了! “你躺一会,好好睡一觉,这几日你咳的厉害,都没睡好,都黑眼圈了……”江流儿一副很疼惜的大哥样子。他带上门走出去! “流儿,宛宛好点没,想不到那日去戏园回来后,她被雨淋了,她病的这么厉害!这孩子本来就失忆了,身子骨弱弱的,加上这次得了严重的风寒,她身体要调理一下,我觉得这孩子可能是个大户人家的闺女,言行举止大方得体,讲话斯文儒雅的,我呆会去看看她……”孤鹤回雪坐在厅里喝茶,看到江流儿,他立即说道。 “谢谢义父对我朋友这么关心,孩儿感激不尽……不过这宛宛的玉蝴蝶,不也是我们该更关注的事吗?现在一定要让她对我们没有提防,才能知道她玉蝴蝶的来历的……你说,对吗?义父,目前,江湖人对玉蝴蝶很感兴趣,都想据为己有……我们还是要万般小心的,见机行事……”江流儿直率地说着,好像一下子变了一个人了。 “流儿,你考虑得对,义父正是此意的,等她好了,我再探听玉蝴蝶事宜的,这女娃身上有一股灵气,人很聪明,不能硬来的……你不能太急的,慢慢来,我多找些丫环老妈子来照顾她一阵子,她肯定会好的很快的,说不定还能……”孤鹤回雪点点头,若有所思。 宛宛昏昏沉沉地睡了一天。门外有敲门声,“宛宛姑娘,你起床了吗?起来喝碗热的红枣姜茶,老爷也要看看你的……”只听外面管家的声音。 “你进来吧!”宛宛迅速整理好凌乱的头发,披了件斗篷,勉强坐起来,靠在床沿边 。 “宛宛,好些了吗?看你睡了一整天,我都不敢来吵你的,都快晚饭时间了,我让管家给你弄碗姜茶,你趁热喝吧!呆会要吃晚饭了!”孤鹤回雪坐在屋里的桌子旁,宛宛抬头微笑地应着:“谢谢孤鹤伯伯!我还行。” 孤鹤回雪看着眼前的宛宛弱弱的样子,突然心里滋生了一丝怜香惜玉的感觉,觉得特别想关心她的,他觉得她好像就是自己的孩子一般。 但每次看到她,又觉得她身上好像仿佛有晓芙的影子的,这种复杂的感觉一直奇怪就潜藏他的脑海里的。 “你看,我给你带来什么,在这寒冷的冬天,你应该要有一条超厚金丝绒的毛绒绒的围巾,出门时你可以把脸“埋”在里面,真暖暖的超舒服的。我觉得很适合你,送给你!宛宛,你看看喜欢吗?还有一个小礼帽。”孤鹤回雪从礼盒里拿出一条枣红色的毛绒绒的围巾和一顶礼帽!好美! “谢谢孤鹤伯伯!好美!”宛宛接过围巾,摸着它,好滑,好暖!自从失忆后,她不知道这世间谁是自己的亲人,突然心里涌出一丝感动! “我帮你围下,这种围巾看起来暖围起来更暖的,最适合这种围裹系法。在脖子上随意绕几圈,不仅保暖,还甜美可人……真好看……”孤鹤回雪突然来了兴致,他立身拿着围巾帮宛宛围着,这条围巾是当年他想送给晓芙的,却永远没机会送给她,想不到今日他拿给宛宛了。 “以后冬日出门,你除了斗篷,还必须要有这些配件,围巾,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你就不会着凉了,不会生病了……”孤鹤回雪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在宛宛面前,他的话就会特别多的。 宛宛微笑地看着那顶宽檐帽,这是一顶羊毛宽檐帽,她能想象出优雅复古的帽形之下隐约露出的双眸,和散发着神秘感的自己。应该很好看的,孤鹤伯伯的审美品味不错。 “谢谢孤鹤伯伯,让你费心了。”她道谢着。心里不免有着一丝的甜蜜。但又转念一想想到自己脑子里还是什么也没有回忆起来的。 她有几分沮丧,但突然想起书上的话:“生命给你一个柠檬,你却把它榨成柠檬汁。化苦为甜,是一种境界。你可以坦然接过柠檬,而只把当做生命大盘上的装饰,走过最后历练过,一切结痂后却升华为艺术灵感,是更上一层楼。”她很喜欢这句话。 “宛宛,你先休息下,呆会我让厨房端来冰糖百合燕窝,你喝点,晚上就好睡觉了。”说完孤鹤伯伯就出去了,望着他挺拔的高大身影,她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受。 第二日,太阳高照,晴空万里,鸟雀吱吱喳喳,把睡梦中的宛宛叫醒了,今日感觉人一下子生龙活虎了,风寒好了,人一下子轻松极了。 门开了,屋里,一下子进来好几个女孩,四个,都是清一色整齐粉红色的穿着,“宛宛姑娘,是老爷让我几个从今日开始负责照顾你的。这是早茶,你起床吧,这是你今日要穿的衣服……这是老爷的意思!我叫小韵,她叫冰儿,她叫晶晶……” 进来的高个女孩温柔地说。 “我自己的事我自己能做,不用人照顾,你去禀告老爷。”宛宛很不习惯,她不想让别人来照顾。 “这是我们的工作,是孤鹤老爷聘请过来的,这是老爷的意思!宛宛姑娘,你就不要为难我们了,我们也是混口饭吃的。”旁边那个叫晶晶的你女孩朗声说着。 宛宛迫不得已,她一边不自然地品尝着小韵亲手端来的早茶,一边被晶晶和冰儿服侍着起床。 她起来洗脸梳头,卧室门口与她同龄的女孩子站成两排。她走出去,她们齐刷刷的鞠躬嘴里说着:“早上好!宛宛小姐!” 宛宛一下子觉得很不适应,怪别扭的。她不知道江流儿和孤鹤伯伯到底葫芦里卖着什么药,对她要这样无微不至的,她很懊恼。 今日的孤鹤府里,热闹极了,一下子多了几十个人。做饭,洗衣服,刷浴缸,遛狗...大到房间卫生、小到熨衣叠被,都有专人负责。甚至还有她的私人随身丫环,是小韵。她专门负责宛宛的日程安排:做普拉提、美甲、修脚、散步,出府陪伴... 这些看似童话般的奢华生活,都突然摆在宛宛的身边,让她觉得孤鹤府里的这些待遇,犹如黄粱一梦都不切实际的,宛宛越想越是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难道他们盯上我头上的玉蝴蝶吗?要这么大费周折吗?他们到底是什么用意? “寒气升,泡脚驱寒,消百病。黄帝内经里讲的,就连乾隆爷坚持“晨起三百步,晚间一盆汤”,慈禧太后也用泡脚养生美颜,宛宛姑娘,你该泡脚了!” 小韵的高嗓门一下子把发呆的宛宛叫得回过神来。 “说的好,中医也建议,坚持用活血的中药泡脚,体内气血循环起来,寒湿自然能去除。宛宛,听话,好好去泡脚,这样身体好得快!” 孤鹤伯伯的声音。宛宛注视着儒雅的他,她心里有一万个为什么想问他,来的正好…… 第一百一十八章 田少的体面 梅园的客厅里,梅无森正在和蝶飞儿谈话。 “小蝶,我想和你说件有关安儿的事。安儿,自从你当了她的私塾先生后,孩子变得很活波开朗又懂规矩的。安儿他娘已经走很久了,这个梅园也没有新的女主人的,现在该给安儿一个完整的家了。”梅无森边喝着茶,边谈着话。 “小蝶,你认为宛宛怎么样,我想等找到宛宛后,想向她提亲,宛宛好像没有亲人的,我想,等找到她人后,希望她当安儿的后娘,你觉得怎么样?”梅无森严肃地说着。 “什么,宛宛,给安儿当后娘……这个……”蝶飞儿一听,差点把喝下的茶品味喷出来!她赶紧放下茶杯。 “你也觉得不可思议吧!但我就是喜欢宛宛的,不知道怎么搞的,我看见她,心里就特舒服的,而且我们有共同的语言的,能沟通的,只是宛宛毕竟是姑娘家家,还未出阁,让她当后娘,算委屈她了,但梅府家大业大,也算弥补她了,再说我也会对她好的。”梅无森一本正经地说到。 “哦!宛宛挺好的,只是这是她的终身大事,还是要她本人答应了才行的。我也不懂……但是如果她答应,我也会祝福你们的,再说安儿有这么好的后娘也会幸福的。” 蝶飞儿心里担心极了:我们家的宛宛怎么可能嫁給自己父亲的仇人呢?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的。 她不想让梅无森看到自己的担心,反而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宛宛是个好姑娘,我特别喜欢她身上有种天真无邪的美,知性优雅的美,魅惑动人的美。”梅无森自己沾沾自喜说着宛宛。 “第一次见到她,我觉得她很善良又很有才华,女人但比起美貌,才华是女人更高级的魅力。她在艺馆工作的那段时间,她并不是特别漂亮,但看上去却很舒服。她的一举一动中,透露出涵养、聪慧与贤达。而这样的韵味,是时光也无法摧毁的美。她是有韵味的女人,也是我这样的人欣赏的女人。” 梅无森一直念叨着宛宛的好,还真像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蝶飞儿静静地听着,不作声,她不敢确定梅无森对宛宛真的是真心喜欢,还是另有奇谋的,反正蝶飞儿现在一头雾水的,搞不清状况,只能走一步算一步,见机行事的。她心里又牵挂起宛宛和云紫了。 云紫出差去了,很忙的。她很独立,和蝶飞儿一样。蝶飞儿认为最好的友情,是有事联系着,没事忙碌着,互不打扰对方的生活,互不影响对方的工作,等彼此有时间了,她们在一起喝喝茶,谈谈心,缓解压力,清空委屈。她和宛宛是最好的姐妹,她和云紫是最好的朋友的。 “最好的爱情,是相看不倦,久处不厌,互相思念,却不纠缠,彼此信任,不添麻烦,我想她时,脸上带笑,心里温暖,她想我时,心情愉快,踏实心安。”梅无森喃喃自语。 “富兴居”酒楼里。喝的烂醉的田思聪还在和刘毕闲聊着。 “田爷,连府的千金你都看不上吗?据说这个连府大小姐很不错的。感情嘛?分了就分了,可有的人明明已经分手了,却还是在感情上藕断丝连,总想着能有机会复合。到最后才发现:这一切都不过是梦幻泡影,留给自己的,是毫无意义的纠结痛苦。?倒是我佩服连府千金,你和她分了,她还不会缠着你,反而祝你能找到比她更好的姑娘的。”刘毕边灌着酒,边絮叨着。 “是啊,我都和她说清楚了,我不过是连家大小姐的前任。分手都分手了,我也不会去在乎她的日常生活、感情状况。管她的事了,我不会再联系她了,她的消息和我再无瓜葛了,如果一有风吹草动就一惊一乍的,弄得我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像个偷窥狂一样。我更会看不起自己的。我田思聪也算条汉子的。但是我觉得我们互不相欠的,分开还是很体面,干脆利落的,再说我心里还是想着冷小蝶的……”田思聪满嘴酒气大声说着话。 “哦!你们分手了,就好好分吧,让过去的过去。分手要体面的,相互不要道抱歉,何来相欠的,都是成年人,告别也要体面的。分手过后就不要拖泥带水,要不,你把连小姐介绍给我刘毕吧!哈哈!倒是连小姐会看上我这样的大老粗吗?兄弟啊!还是你艳福不浅啊!”刘毕说的酸酸的。 “少来这一套,她看不上你的,刘毕你少打她主意了!对了!我在哪里可以见到冷小蝶的……喝酒,再干一杯,帮我一下……”田思聪拿起酒杯碰了刘毕的杯子。 “这小蝶先生在梅园里,但梅园里戒备森严,平时只有楚云天,胡天行等几个和梅庄主有来往的朋友才能进去的,当然还有梅幼薇小姐,我也能进去,因为他们兄妹对我不错,他娘的,再说他梅无森当年如果不是我刘毕帮衬着,在蝴蝶港……”刘毕一下子觉得说露了嘴,赶紧停下来。 “你说,蝴蝶港,你帮梅庄主做什么了,怎么停了?”机灵的田思聪打破沙锅问到底。 “没有,没有,我说错了,麻了……我这嘴…他娘的,又胡说八道了…”刘毕自己扇了自己一下嘴巴,一副流氓样子。 “你肯定有什么事瞒着我,你他娘的不够兄弟,来,再喝……”田思聪一下子觉得刘毕肯定有拽着梅无森的小辫子的,他早晚会弄个水落石出。 再说云紫跟着王老板一起出来买玉器。她又瞒着王老板私下见了花绫罗的叔叔。两个人在周密地商量如何调包的。 进的真货从王老板那瞒天过海变成假玉的。又能让他们两个都不会被嫌疑的,能全身而退的。让王老板吃了哑巴亏的,他的这次亏空的,大伤青莲港商会的元气的。 第一百一十九章 白氏祖训 腊月到了,年也快到了。 夕阳的余辉懒懒地撒在白云山庄里,宽阔的院里,小径旁一排排整齐的圣诞红和刺桐树仿佛争奇斗艳,尤其是高高的刺桐树,只剩下红艳艳的刺桐花,它们似乎在笑,笑得没心没肺……似乎把低处的紫红三角梅和紫色的叫不出名的花羡慕得都耷拉下脑袋,羞羞了脸……娇俏无比! 年过七旬的 冷碧秋在院里的石桌旁坐着,旁边是她最爱的孩子——白云山庄的少爷白方彦。他们母子一边喝着茶,一边聊着天。 “彦儿,母亲这次回来,是专程为了你的婚事而来,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考虑了。再说这几年母亲在江湖里的各大名门家族,都特意留意过大家闺秀们,心中却有一个好人选,可是好事多磨,那家的女娃就是蝴蝶别苑最大的家族的宝贝千金蝶飞儿,但后来听说她家族发生大事,再后来他们整个家族在谷里消声灭迹了,好像搬到哪里隐居去了,别苑易主人了,更名为“梅园”,后来这家千金和谷主家眷都不知去向了。可惜,我派人多次打听,也找不到他们的任何踪迹了……” 冷碧秋边说边叹气到。 “娘亲!不急!再说您相中的好姑娘又不一定适合我,不一定我会喜欢的,关键还是看我们的缘份和性情是否投缘的……还有感觉……哦!今日的夕阳真美,云彩真好看……” 玉树临风的白方彦抬起脸,凝视着远方的天际,浮想联翩,他又想起自己在紫苏园避雨的情景,他遇到的那个叫般若的丫头,突然自己心里有股暖流在胸中翻滚…… 白方彦望着美丽的夕阳 ,自己裂开了不常笑的嘴。 “如果,我是风,她就应当是沙——变更给我看,而最好的变更就是她的反响,最好的反响就是她的笑,而且她的笑像极了自己的母亲的……”白方彦自己开心地嘀咕着。 “彦儿,你在笑什么……”冷碧秋拍了下儿子的肩膀,怜爱地笑着。 “您回家了,我很高兴,再说今日的夕阳很美,令人陶醉……”白方彦隐瞒着自己的小情绪,心里藏着自己默默喜欢的丫头。 白方彦望着自己年迈慈祥的母亲:母亲是位温柔、贤淑、善解人意的女人,她始终默默地为山庄的大大小小的事情操心着,这几年又为自己的未来伴侣忙活着,她奉献而毫无怨言,自他懂事开始,她坚强、善良、有主见,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难倒母亲……也许就是这样的母亲才可能培养出了他这样的孩子。他应该感恩这一切的…… 在白方彦年幼时他就对母亲有着本能的依赖和崇拜,他觉得母亲的性格、语言和行为会影响他的一生。现在自己成年后,才觉得母亲她最好的教育办法就是她作为一个优秀的母亲,她总在自己孩子面前收敛起自己的锋芒,她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好母亲。 “母亲,天冷了,您进屋吧!”白方彦关切地说,扶起母亲边说着话,边朝客厅慢慢踱步进去。 “母亲,你还记得我小时候很淘,每次我做错了事,您在我面前,您从不用批评、挑剔和要求完美的眼光去看待我,您从不用咄咄逼人的态度、尖酸刻薄的语言,自以为是的判断,您知道我性子硬,您总是耐心地开导我,直到我明白了道理……”白方彦回忆起往事。 “娘,怎么会忘了,你是娘的心头肉……”冷碧秋眼睛里闪烁着母爱的光辉,充满了爱意。 “娘,自我懂事起,无论我们白云山庄遇到多大的问题,您都有将问题化解于无形的能力,静静地承受下来……而且姿势永远那么好看,就像没发生一样。现在,您年纪大了,别太操心了,该享清福了,孩儿的亲事我自己解决……” 白方彦安慰着母亲,他不想她太操心,再说他自己有了心上人的。 “彦儿,你就很像你父亲的,做什么事都让人舒服的,你父亲神上有男人最顶级的人格魅力。他是个让人舒服的人,他平生是细心体谅他人,极具同情心的男人。” 冷碧秋用手轻轻拍着自己的孩儿说着自己的爱人。 “你父亲他是个“望之俨然,即之也温”的人 ,我希望你以后也做到这点。他犹如君子,就好像一块温润的美玉。他的魅力来自他的丰富、内敛、温情、善良、由内而外的散发出一种豪情与高贵。我们白云山庄的祖训,你记住了吗?”冷碧秋突然问到。 “娘亲,我记得,我不敢忘,白云山庄的祖训中还写了男女爱恋婚姻原则: 男儿娶媳当求贤惠善良的淑女,勿计女方家庭富贵多金妆奁;嫁女择佳婿时,勿贪慕男方富贵奢华,需必求男方人品和胸襟和涵养。”白方彦庄重回答着娘亲。” “对,我的儿,在爱恋婚配时,相比对方的家世、财富,地位,更看重配偶的涵养,教养和品性,素质。这条白氏的家训,世代都要严格遵从的。为娘希望白氏家族代代配偶,大多能做到德才兼备。”冷碧秋坐在八仙桌旁,接过自己儿子递过来的红茶,语重心长地说着。 “娘亲,您就是一位好长辈,父亲这辈子有你的陪伴真是有福气,您就是一位贤惠的妻子,也是一位慈爱的母亲,不管我们白云山庄世事如何,您总始终相伴父亲左右。娘,不瞒您说……” 白方彦突然有想把自己的心上人告诉给自己的母亲,即使时机不成熟的。 “彦儿,您怎么吞吞吐吐,这可不像你的做派……” 冷碧秋觉得孩子有心事瞒着自己这个老太婆的,她心里想到,作为女人的她,突然敏感地顿悟了:莫非孩子有了自己心仪的姑娘…… “彦儿,你是不是有了心上人了,还不好意思告诉娘亲吗?说来听听,你们怎么认识的?她是谁?哪家大姑娘?学识涵养怎么样…带来娘亲见一见…” 冷碧秋急切地追问道。 可能即将当婆婆的女人最关心的就是未来的儿媳的林林总总的。 “娘亲,你看,您比我还急呢?八字都还没一撇的,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的……”白方彦看着心急如焚的母亲,他噗嗤笑出声来。 “好吧!看你害羞的,以后你就带来给娘亲看看,我还是相信我这老太太的眼力,看人不会差的,尤其是女人的,一看一个准,就像我先前相中的别苑的大千金蝶飞儿的,她就是一个很好的姑娘的,以后你也帮娘打听打听一下……” 冷碧秋还是放不下她多年前心里相中的蝶飞儿。她总是很自信自己对优秀的女人的感知力和敏感度。 夜色笼罩着紫苏园里。这里一片静谧安详。 少谷主南青文躺着床上,他正细声和妻子葭而谈着话:“三个丫头长大了,让她们做一个有棱角有锋芒的善良人,懂得用智慧惩恶扬善,在好人那里还是好人,在坏人那里必须露出自己的锋芒和自己烈性。人需要保持一颗善心是没有错,但不是对谁都好都没有底线,你没有底线,他们就没有原则,当善良失去原则的时候,就助长了恶。尤其蝶飞儿和宛宛在外,我很不放心的,这些道理,我们还是要多讲给她们听的……我有点想她们了,不是我身体不好,也不会拖累你和孩子她们的,她们都是善良懂事的孩子,这点我比谁都懂的……” “你身子骨不好,别太牵挂孩子了,蝶飞儿离开前说了,你好好养好身子,就是对他最大安慰和呵护,再说蝶飞儿上次回家,我感觉她很理性隐忍了,这小孩子,想想她少女时代,还是很淘的,记得她的十五岁的生日,你从蝴蝶港回来给她送了一双美丽的绣花蝴蝶兰花样的绣花,她高兴地穿了去附近学馆,被她那个有钱人家调皮叫金少爷的,他用墨汁弄黑了,几年后,她再遇到那个同学,她使个小诡计,让他用翻千倍的价格,赔偿了她当年的生日礼物绣花鞋,还捉弄了他,故意让他觉得她特爱慕虚荣,最后离开他时,告诉他,他还了她的生日礼物,她以后会用十年,每年的除夕夜都给他一个压岁钱的,十年后两不相欠的,她故意这样做,小丫头太古灵精怪了,很调皮,都是因为她太敬佩你这父亲了……” 葭而温柔地回答着少谷主,高兴地回忆起丫头们的往事。 “这辈子,也很欣慰的,不管什么事情,你都会主动和我沟通的,我不喜欢太沉默,也许沉默永远都是两人疏远的开始。两个人之间,没有沟通就没有延续,没有联系就没有太深的感情。如果一个不问,一个不说,再熟悉的人也会渐渐没了共同语言,再深的感情也会渐渐找不到支点……连倾诉的欲望和倾听的欲望都没有了,这段感情也就差不多走到了……所以,我这辈子欣慰自己遇到了你……” 葭而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妇人,南青文拉着她的手静静地听着。 “说点高兴的事年快到了,俗话说,十月画像,十一月参禅,腊月赏雪,我们这里没雪,但是靠海,风大,其实我最爱的还是腊月,临近年关了,忙的事也多了……忙过后也少了平日的奔忙,空闲多,心宁静,到时丫头们若是能回来紫苏园里,我们一家人,可以煮茶、饮酒、围炉相会,想想这样的日子便也过得有滋有味,温馨惬意的。” 南青文眉飞色舞说着,葭而静静地听着,笑了,笑得很暖。 窗外,一轮明月正慢慢升起,挂在蝴蝶谷峰的一排排的木木黄树上,洁白无瑕温馨的世界……此时,在隔壁书房里静静写着小楷字的林小糊,慈眉善目的她,无意中听着自己儿子儿媳的一番谈话,心里欣喜无比,孩子们都真正独立长大了,希望儿孙自有儿孙福啊…… 刚才儿媳说到孙女的观点,她这个老太太也赞许的,想不到孙女蝶飞儿小小年纪竟有如此豁达正直哲思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对她这个老人,活了八十几年的岁月里,她已经认可:这世界是属于有心人的,不是属于有钱人的,自己的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无关… 她想明日回去妙心庵住些日子,再说也是陪陪她亲妹妹的孩子晓芙,也就是现在庵里的静缘师父,这孩子,这辈子在天一阁遇到孤鹤回雪,是她的尘缘啊,现在往事如风,已了,一切静如止水,也罢! 她抬头望着明月,随手写下古人的几句诗句: 一弹流水一弹月,半入江风半入云。 星临万户动,月傍九霄多。 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第一百二十章 谷峰遇见 最近的紫苏园很安静,就般若一个人。高龄的小糊祖母又回妙心庵去了。身体渐渐好转的南青文在夫人葭而和小女般若的怂恿下,老夫妇决定出去几天到处走走。 般若自己在家做女红,针线一边在她手里飞舞,她一边想着:上次给爹爹准备的干草药快没有了,效果很好的,父亲用了一段时间后,人比较舒服了,腿脚也灵便了许多,还得去采一些回家来晒干的,顺便采些番石榴叶子回来洗净嗮干贮藏,让爹爹早上都可以喝一杯。 她二话不说,停下手中的针线活儿,换上一套爬山的轻便衣服,背上小背篓,戴上草帽和手套,她锁上院里的篱笆门,就朝后山谷峰爬去了。 虽说是冬天,后山还是满目青翠的。她沿路寻找着那叫不出名的草药。这种草药一般长在谷峰山后比较潮湿的地带的。 般若爬的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她一擦脸蛋,往下一看,好高,自己已经爬上了山的最高处,这里风好大,把她吹得踉跄。 “好家伙,这么多,紫色的叶子,找到了!还长得这么偏僻……”般若高兴得直跺跺脚,她探下身子跳了下去,脚落在一块石头上。 “啊!糟糕!”她脚下的石块一沉,她稀里哗啦滑下去了。 “好险!”她惊出了一身冷汗,她身子一滚就更往下掉了!突然她的身子被一双大手抱住,跩得稳稳的。 “小姐姐,你吓到了吗?”一个清脆略带几分磁性的男孩的声音。 般若从他怀里挣脱下来!定眼一看:这个少年十八九岁,穿着一身蓝色的改良的对襟衣服,有几分书生气,修长的身体挺的笔直,整个人丰神俊朗中又透着与生俱来的孤僻。 “我叫高蓝枫,小姐姐,你没摔着吧?你长得很像一个人!” “没有,谢谢你!对,小弟弟,你家住哪里?你怎么一个人跑来这深山老林里做什么呢?……”般若几分狐疑地审问他。 “我来找一个人,我家离这里远着呢!她就给我四个字“蝴蝶谷峰”,我今日刚到这里,在这里转悠了半天了,这里也没住人的,什么人家都没有的?刚好我坐在树下休息,就看见你从上面滑下来的,正巧!” 这位叫高蓝枫的少爷羞涩地说着。 “你要找的人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般若半信半疑地搭话着。 “不瞒姐姐,她长得和你特像,叫小蝶!” 少年大声答到。 “哦!那你找她什么事?” 静默了一阵子,那少年没回答。 般若更是满肚子担心,难道蝶飞儿发生了什么事了?可是这个孩子年龄这么小,不可能有过结的。 “我想见见她了,最近我母亲和我父亲因为一些琐事斗嘴了,我母亲她自己很生气她出去旅行去了,我一个人闲着就溜出来,很久没见她了,想找她说说话的。” 高蓝枫一副熊孩子可爱的神情的。把自己家里的事都讲了出来了。“哦!我母亲老是挑剔父亲,父亲他不能接受,他们的关系越来越紧张的了,我呆住家里特烦,就溜出来想找小蝶老师的!” “哦!明白了,你是你那位小蝶老师的学生吧!你父母不和,你母亲赌气出去了,你大老远跑来找你的老师。就是想和她谈心的……” 般若终于弄清楚了。她接着说到: “小弟弟,也许你父母对亲近的人挑剔是他们本能反应,但若是他们能克服本能,做到对亲近的人不挑剔就是种教养。你父母都应该要有这样的教养,你们家才幸福了。所以,家庭和睦,需要克服对家人挑剔的本能。每一个人进门前把必须把自己的牢骚换成亲切微笑,进门时的表情,也许能决定全家人的心情。你回家后,多与你父母沟通一下,就会好多了……” “小姐姐,你说的好极了!真像我的小蝶老师!小姐姐,你要摘什么吗?我帮你吧!我身手敏捷的,呵呵…要哪些…” 高蓝枫自己挽起袖子,猴样敏捷地顺着般若指的紫色的叶茎的草爬过去。 “采到了,小姐姐,你把背篓给我……”不一会儿他采了很朵,塞满了一篓子的。 两人兴高采烈看着满篓子的草药,席地坐在石头上休息。 “这草药是治疗什么的?给谁用的?这里风景真美,海岸线真美……小蝶老师的家乡很美的。”高蓝枫问到。 “哦!是给我家里长辈用的,是治疗痛风的。” 般若说着,安静美丽的她望着远处的大海,清风徐来,几分舒畅。多年的照顾父母的琐碎很多,觉得这刻,她才有几分轻松。她希望在这里多坐一会,坐在谷峰上,望着大海,没有杂念,好像时间有时也可以用来浪费一下的。 也许人生有一些小小的慢的时光,就是要用来浪费的。才更显得生命有价值的。那种有闲的时间在街巷交错纵横溜达,曲径通幽,耳边不时传来悦耳的风声,鸟语声,再和着海浪轻快的节拍,令人着迷…… 尤其女人,一定要来山里,海边的,有时候偶尔把一点时光浪费在这些美好、浪漫的事情上!人才更会有雅致幽静,更接地气的。 “小姐姐,你在想什么吗?你去过外面吗?这里很美很安静的,外面也不错,像我住的那里很热闹的……”高蓝枫突然打破了宁静。 “我们那里,一杯盖碗茶、一把竹椅、一桌麻将,一群人,大家喝茶,很多人看戏,吃火锅,吃串串.....就是热闹得安逸。像我父亲……” 高蓝枫饶有兴致地说着,他看了眼前的陌生的小姐姐一眼,很信任的,就像看着自己的小蝶老师一样,不由自主地呱呱地讲续着他家的故事。 “我父亲是个商人,他平时不苟言笑,其实暗地里精明着呢,他人很有生意头脑,又肯静得下心来做事情,这样的人,所以他很厉害,潜力很大的。所以我母亲才迷上他…,所以…………我……我是个私生子…我母亲虽然平时很闹腾,但有很多歇斯底里的想法,他们在一起,两个人都特聪明的。父亲是个执行力很强的男人,是个成大事的人,在哪里都很有领导风范,加上执行力很强的母亲,他们开始时很好,但后来……”高蓝枫好像特佩服自己的父亲 。 “不说了,尽谈我了,小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啊!我都忘了问的……嘻嘻……”高蓝枫慢突然想到。 “也许天下父母都知道,穿鞋要穿适合自己脚的鞋,不然脚会疼。最了解最知心的唯有他们自己了,你是小孩子,也左右不了的,所以别太纠结难过了……” 般若像个先生半开导着眼前这个叫自己姐姐的男孩。 “哦!你在这里!让我找了整个紫苏园附近一带……他是谁?”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他们回头一看…… 第一百二十一章 情窦初开 谷峰上,有点风,当般若和来寻找蝶飞儿的高蓝枫坐在石头上,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聊天时。 他们一回头,般若看到白方彦来了,他一脸好奇地看着她身边的少年。 “他叫高蓝枫,是来谷峰找人的,正巧救了我,不然我采药时差点滑落下去了……”般若高声地介绍着。 “有没有摔坏了,我看看……以后小心点,爬上爬下的活儿,你事先告诉我,我帮你干……喂!听见没有!看你那秀气小样,摔坏了可怎么办?” 说着,白方彦马上拉起般若的胳膊仔细瞧着。在他心里: 般若就像是一个隐居活在世外桃源的柔弱好丫头,与众不同,外面世界仿佛和她都无关的,美丽活波单纯的她是与世无争的。他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怜惜,想保护她,怕她受到任何伤害的。 “没事,我没事……”般若挣脱了他的大手,看他那么紧张自己,她的脸颊绯红了,她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白方彦心想,自从避雨遇见她后,般若这个女孩的活泼和安静好像是一秒转换,全凭她们的心情而定,并且第一次见她时,她那份自信和调皮的样子,总让他夜不能寐呢! 他心里喜欢这样女孩,对她的印象、感觉都会特别深刻。 总是令他朝思暮想的。 “小少爷,你要找谁?说来听听?”白方彦问正出神的高蓝枫道。 “哦!大哥哥,我要来找我们的小蝶先生,她离开时,只给我一个地址:蝴蝶谷峰,还有一首小诗,我背起来了: 月芽儿一溜出门 偷喝了桂花酿酒的吴刚 熏得连高冷的天穹 也绯红了脸 热热的脸 烫烫的心 可还是那缸 迷醉了广寒仙的佳酿 糖糖的味 飘飘的甜 害她一醉几万年 天上人间沧海桑田 山的荣枯花的盛萎 静默的朱雀桥边 唯美的乌衣巷口 地上的孩子们 一切的一切 在夜的怀里 心里只要有真善美 满天的缤纷色彩 咦!抬头! 满天都是孩子们的眼睛 乌黑而晶亮 嘿 也许有一天 那些可爱的韧劲 插上智慧理性的翅膀 不管有伞没伞的孩子们 一样都会飞起来 “她是一个很随性的女先生,也是一个活得很潇洒的人,在我们孩子的眼里,她对所有的事情都是能够看的很透彻的人,对于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她是一定会拼尽全力的来完成,比如她和我们打球……她是一个拥有着很多美好事物的一个人,也是一个有着有趣灵魂的人。我想见她……” 高蓝枫突然像个哲学家一样绘声绘色地讲着…… “这诗听起来?不错的,般若,你认识她吗?好像是个特雅致的女先生!” 白方彦凝视着自己心爱的姑娘问到。 “哦!我不认识,谷峰这一带就我们一户人家的……”般若知道是在找蝶飞儿的,她不愿让外人来探知她们蝴蝶别苑的人的,这是小糊祖母反复交代的事。 “小少爷,找不到人,那你早点下山回家吧!顺着小路往下一直走,比较好走……”白方彦好心地交代着高蓝枫。 “哦!我还想去街上多问问看,我好不容易来一趟,特想见见小蝶先生的。” 高蓝枫还一脸茫然。般若看着他也怪可怜的。 “不然,你晚上就在紫苏园里住一晚,明日再回去吧!” “太好了!谢谢小姐姐!”高蓝枫高兴地跳起来。 “这样不好,那晚上我也要呆在紫苏园里,和这个小少爷住一起,这样我才放心的……” 白方彦听说这个英俊的少年要留宿一晚,他赶紧说要一起呆着的。现在很多姐弟恋的,他也还是要担心的。 三个人收拾好草药,白方彦背起背篓,一起往紫苏园里回去了。 白方彦看着走在自己前面的满面笑容的般若,心里很舒畅而踏实的。他希望今生就和这个丫头呆在一起的,他就很幸福的。 他的幸福观也很简单的。他觉得拥有最幸福的男人,就是要擅长维持和他的爱人良好的亲密关系。他这样的男人,就是很重视,并且希望以后和自己的家庭、朋友、周围人群保持紧密关系,特别是和自己的伴侣。 他觉得这样就很幸福,这样活着,人会身体更健康,活得更久。 他虽然在世人面前表面上冰冷,但他从小就想当维系亲人爱人亲密关系的楷模。 “般若,你说说你父亲母亲吧!我很好奇的……”白方彦想更加亲密地接近她的内心深处。 “哦!我父亲他年轻时不仅事业成功,而且以我们家庭幸福为人生宗旨。当他事业逐渐壮大,他与我母亲俩依然保有最初的甜蜜,就像情侣一样,相处的方式既简单又纯粹。他们经常一起温馨地吃着蝴蝶谷特色菜——地瓜粉团,有说有笑……老了以后,有时候,他们也会漫步谷峰,一起看大海,一起赏月,还会一起念诗比赛,年轻时不论再忙,父亲每一年都坚持回来几周陪家人的……” 般若崇拜幸福地讲着她的故事,脸上荡漾着温馨惬意的笑容。 “说的好,我父亲也说过,只有身处相亲相爱的家庭、旁边有温暖善良的亲人,以及支持你的朋友当中,我们才能专心致志地做事,并完成每一个人来这世界的使命。” 白方彦接着讲到。 “我祖母说过,每一个人的家庭和事业并不互相排斥,养儿育女和自己的兴趣也可以很好结合的。每个人回归家庭和亲人在一起,不是在履行责任,而是在汲取更为积极的力量。” 高蓝枫听着大哥哥大姐姐的谈话觉得很有道理,他频频地点点头,好像一下子长大了。 般若突然蹲下身子,采了一朵紫色的花儿,放在鼻子反复地嗅了嗅。 “好香……”她天真地自己把紫色小花插戴在自己乌黑的长发上。 白方彦默默看着活波可爱的她的一举一动。即使不言不语,只要这一瞬间的凝视,即使自己多年来对女孩很挑剔,始终找不到自己心仪的女孩为妻的,但此刻他觉得他情窦初开了,他此刻才明白: 一个灵魂是怎么爱上了另一个灵魂的了。 第一百二十二章 初表爱意 今晚的紫苏园里,多了高蓝枫这个少年和高冷少爷白方彦,一下子多了几分热闹。般若整理好药草,就进入厨房里准备晚饭去了。这里离集市远,买菜不方便,也没有什么荤菜的,只能做点粗茶淡饭,她准备做点五豆饭,熬锅白萝卜香菇汤,这些材料都是现成的。她麻利地淘着米,开始烧起柴火了。 白方彦和高蓝枫住进柴房里。白方彦性格平日在外一贯冷淡,他内心和外表一样的冷情,而且总是一副拒人以千里之外的样子。在和胡天行和楚云天,梅无森一起时,他话也最少。 他最讨厌麻烦,所以,他不怎么多管闲事,商会里很多事情都不会引起他内心的波动。他也从不主动去接近别人,并不是他们不肯相信人,而是在人际交往中他显得比较被动。 但和般若在一起,他特主动的。 对于从小养尊处优的白方彦而言,那些对他不重要的人他是不会浪费自己的精力去讨好和巴结的。他始终坚持的一个原则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 他不是天生的冷酷,而是对于陌生和不熟悉的人习惯了冷漠。也许是缘份,他在这个小镇的山上,自从遇见般若后,他对她特别想坦诚相待。 “大哥哥,我去帮大姐姐做饭。”高蓝枫说着就走出去找般若了!他第一次住这样简陋的草屋,木屋,觉得特新奇的,浑身上下觉得精力旺盛的。 他想起自己的母亲交代的话,恰当时候把姑娘带回家去给她老人家看看。他觉得母亲不一定会喜欢般若这种居家温婉类型的女子的,母亲可能特喜欢大方书香的女孩的。本来母亲很像珍珠的,也许珍珠多数源自律的。每一粒沙子进入蚌壳内,然后它忍受、不断包裹、继续忍受。母亲就是这样的女人,她把那粒粒沙子,那些岁月的硬伤,都能变成了美丽的珍珠。 有次母亲说到:“”珍珠不是玻璃球,我当然有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没有必要对别人那么透明,这是我的尊严所在,面对这粒沙,我形成我自己,完成最好的自己。 ” 这句富有哲理的话出自母亲的嘴里,显得更加铿锵有力的。 白方彦这次来找般若,本来就是想带她去白云山庄走走,顺便满足母亲的心愿的。白方彦他认定了自己的感觉,因为和般若在一起他特舒服的。她有一种无形的气质和魅力在吸引着他的。女人的魅力尤其在一个气质女人身上。每次他看着她脸上那种气定神闲的微笑,还有那种宠辱不惊的淡定,还有她那种风过无痕的从容,他就是特放松的。 他觉得和她在一起,可以保持一颗童心的,还可以用纯净的眼睛看世界。他珍惜这样的美好感受。 他边想,边走到厨房里,只见般若在炖汤,高蓝枫在烧着柴火,气氛很好,他们两个人有说有笑的。全然忘了他的进来的。 “可以开饭吗?好香的米饭,好像还有豆香,香菇香……我肚子咕噜咕噜……好饿……”,白方彦摸着肚子高声叫着。 “好了,好了!这里只有粗茶淡饭,只能勉强填饱肚子的,没能大鱼大肉招待你们的,这里是很偏僻的……”般若热情地柔声细语。 他们三个一人一碗豆饭和一锅汤就开饭了,白方彦吃了两大碗,高蓝枫今日也特饿,吃了更多的。 “好吃,很久没吃这样的素饭了,反而吃的更饱的……般若,你真是心灵手巧的……” 白方彦吃饱后,满眼爱意地夸奖着般若。他把般若拉到外边:“般若,我和你说一件事……可以吗?”他终于鼓足勇气说到。 “说吧,什么事,这样严肃……”般若推开他的大手,她不习惯让男人牵着她。 母亲从小告诉她们要自爱,只有自爱的人,才能去爱他人的。每一个人要看有没有能力去关怀人、尊重人,有无责任心和是否了解人。自爱的人肯定是有旺盛内在生命力的人。 她和蝶飞儿,宛宛从小就特爱自己的,她们明白:一个人缺乏对自己的爱和关心,那么她们的内心肯定缺乏旺盛的生命力,并会使自己感到空虚和失望。她们三个女孩很自律,自爱的人自然会节制自己的欲望。 因为女人如果有了无节制的欲望,总会让自己陷入更深的空虚之中。就会做出不健康的行为,比如随便接受别人的示爱的,比如熬夜和过量酗酒,自虐…… “般若,你听我说,我想带你去白云山庄走走……好吗?你老是关在这样偏僻的地方,也应该出去看看外面热闹的世界……”白方彦一股脑儿说了出来! “白大哥,我觉得这里很安静,我习惯了,外面的喧闹,不适合我的,而我喜欢过安静的日子,简单素静。”般若马上回答到。 “当然,这里安静却不静止,不是封闭,也不会如井中的死水的。我和家人长辈在这里一起品尝着普通的人间亲情,外面各种寻欢作乐的场所和玩意儿也都和我无关。 我对这样的日子很满意。因为我的心境也是安静的。”般若气若清闲地说。 “般若,你年纪还小,不能老关在这里,也许,每一个人在生命中的某个阶段是需要某种热闹的。这样饱胀的生命力需要向外奔突,去为自己寻找一条河道,确定一个流向。让自己的生命有时美丽怒放下…… 这次和我去几日白云山庄吧!答应我吧!”白方彦动员她去白云山庄的。 “哦!只顾说着这事,我这次顺手带了些黄芪的,据说常喝这种,对老人家很管用的……送給伯父伯母的,不同的季节配伍不同:春夏季节加生姜 ,秋冬季节加枸杞 。也可以放蜂蜜喝的,对身体不错…我放在柴房那里,一大包…”白方彦指着外屋说到。 “谢谢大哥,有劳你了……”般若作揖到。白方彦看着她,觉得她是个自信,善良,有骨气,坚强的女孩的。 “般若,答应吧!好吗?”白方彦央求着,他在般若面前很主动的,他也被自己的风格改变吓了一跳的。 般若虽然一直呆在这寂静的谷峰上,但她是成熟的,也许家族这些年的变故,她走过或苦或甜,或浓或淡的时光,浑身上下透着岁月沉淀的浓香,她圆润丰满但不谄媚的,她妩媚可人但绝不会造作。她最懂得含蓄,最懂得什么是真爱,那份矜持,那份柔和里透着坚毅和刚强。 她知道她和蝶飞儿,宛宛三个丫头都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但她觉得她们作为蝴蝶别苑的女孩的使命还未成的,谈爱太奢侈了,爱情固然很美好,但亲情,友情不可或缺的,尤其是亲情更是她的软肋的。她这辈子最重视和珍爱自己的父母。她首先想对生自己的人负责的。 她明白白少爷是在向她求亲的。 她要照顾自己的父母,她一步都不能离开紫苏园的。她随意找个借口拒绝白方彦的追求的。 “不好意思,谢谢白大哥,我不能去,有很多人家提亲,我父母已经把我许配给很远的一处大户人家了……对方条件很优越……”般若不紧不慢地说。 “你说啥,我不相信,他是谁家公子的?我想和他公平竞争的,再说我会比他更呵护你爱惜你的,我知道优秀的有魅力的好女孩是肯定很多人追求和倾慕的,她必是很有吸引力和很多优点的,才会导致很多人都喜欢欣赏她的,肯定会有很多人家来提亲,证明我的眼力也不错,……我……我……喜欢……”白方彦终于大声说出了自己的爱意。 “大哥哥,大姐姐,你们怎么了?”高蓝枫听到白方彦的声音,傻傻的他跑了出来,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三个人征在那里,一下子都安静下来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想入非非 蝶飞儿坐在梅园自己的屋里。自从她听了梅无森想续弦宛宛时,她心里有几分不安。 因为宛宛怎么可能嫁给陷害少谷主爹爹的男人呢。 蝶飞儿对梅无森那一脸长相更是提防着。他一看总是一副特别不好惹的男人,他眼睛小、眉毛淡...总能让人觉得他带点“凶”气。 她一想起他那典型小眼睛长相,眼形细长,眼小聚光,总有有种读不懂他、看不透他、深不见底的神秘感。他眼睛虽小却像刀,每次被他机灵扫一眼,似乎有种刀锋刮过的狡猾的感觉,难受极了。 这次梅无森又在她面前说他喜欢宛宛,他那小眼睛看起来更富有“心机”,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蝶飞儿越想越不明白,踌躇着,她甚至希望宛宛暂时别回这里来,省得梅无森打她主意,但又担心她的安危,竟然失忆又失踪了。 她翻着书籍,叹了口气,望着窗外的远山出神着。 第二日,她想去集市,买些笔墨纸砚给安儿。突然她觉得后面好像有人跟着她,她故意停下脚步,猛一回头,原来是上次在捉螃蟹时遇见的人。 “缘分啊!好巧,姑娘,我们又遇见了,我郑重介绍下,我叫田思聪,姑娘芳名呢?……” 蝶飞儿一看他,就不像是好人,理都不理他的,径直走开了。 她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田思聪的目光都是跟着她在走,一刻也不停,跟着她,一直在看她。他越看她,越想和她搭讪的。 她出现在他的视线中,他的目光就开始一直盯着蝶飞儿,整颗心都跟着她走了,这个时候,他觉得他的眼里都是蝶飞儿,容不下任何人,谁也打断不了他。他这样的外在表现,是没有办法假装的,只因为莫名地喜欢她,所以他才会不由自主的看着她。 “哦!田家大少爷,你看你,你不会过去和她打招呼下吗?”刘毕突然出现狠狠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她不理我,我就是喜欢她这个冷冷的样子,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以后,希望我能到梅园去做事,我不就可以看见她了,或许时间长了,你相信日久生情吗?说给你听,你也不懂…你又没女人的…”田思聪咧咧嘴说道。 “呵呵!别小瞧人了,我刘毕目前正讨好梅园大小姐,如果她看上我,说不定以后我娶了她,我成了梅园的乘龙快婿,成了二当家的,你信不,别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 刘毕不示弱,趾高气扬回答,想不到他们两个人都对梅园虎视眈眈,想入非非的。 “到时,你就看我过着美好的人生吧!哈哈……我们两个就努力吧,一起进入梅园,好戏才开始呢……”刘毕心潮澎湃朗声说着。 蝶飞儿进了一家叫“云亭斋”的书具馆,这里很雅致,文房四宝,文玩样样俱全。看到这些,蝶飞儿一下子脸露喜色,很是舒服, 也许这些东西就是她一向追求的精致的生活的剪影,她觉得:一个人如果有自己清澈明晰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和执行力,那这些东西存在的清晰性,和存在的价值,就是她精神世界里精致生活的精神基础和依托。 不管在蝴蝶谷里还是在梅园,她始终坚持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和生活道路,不想被旁边的人影响的。 其实像她这样的喜好,在这方圆百里的环境中,也许是最最难的一件事。包括她可能想拥有自己思想独立的空间,这是很难的。 蝶飞儿她的精神生活高度的审美和需求,并不意味着她的一意孤行,但那些对她来说,至关重要的生活方式方面她做到了,坚持了,没有在内心最重要的价值观方面委曲求全,她始终觉得自己的内心世界和身体是否存在于一个放松、自然、舒适的环境,真的是精神世界精致生活的一个不可忽略的方面。 “姑娘,你想买什么?我送你几本书吧!”后面那个声音又响起,她杏眼一睁,这个人怎么这样粘糊,走到哪里都能遇见…… 她低下头,只顾买自己要的柳公权和颜真卿的字帖,没搭理他,她觉得对这样混混的男人最大的漠视就是沉默的。 她从他身边走过,绕道而行,走到玉石的文玩那橱柜旁,她突然想起云紫出差很久了,如果她这次顺利的话,……或许恢复蝴蝶别苑的机率大些,如果不顺利,那就很被动了,不知会怎么样了…… 蝶飞儿很担心,脸上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内心深处太多的牵挂和担忧,因为梅幼薇,因为宛宛,因为云紫,因为蝴蝶别苑,还有紫苏园的家人……尤其是自己最崇拜的谷主爹爹。 这辈子在蝶飞儿眼里,他就是一个十分成熟可靠的男人,他对对家人、对爱人,都很温柔。温柔得如同孩子。对外、对困难,他毫无惧意,顶天立地,不慌不忙,淡定从容。 蝶飞儿可能最瞧不起那种动不动就与亲人爱人女人争执,寸土不让,满嘴污言秽语的小男人,哪怕口舌上的输赢,他都要争的男人,这点可以断定,这样的男人,在外面必定没什么大作为,蝶飞儿觉得刚才路上遇到的田思聪有点像这种类型的混混…… 耳边仿佛响起谷主爹爹有次谈男女相处说的话:“女人选择男人的眼光时,一定要注意男人的涵养和胸襟度量,即便是分手,都是成年人,一定要保持体面,何来亏欠的……也许当女人退一步时,选择沉默寡言时,男人就要退两步。一个懂得爱的人,宁可扮演输家,也不会用污秽的言语去侮辱女人,侮辱了她,男人能得到什么?又能证明什么?无非会让女人更蔑视他……一个优秀的男人,是不会在女人的面前逞能、较劲、争口舌的长短。对于男女相处的哲学,蝶飞儿记忆最深的是谷主爹爹讲得——树与藤的故事。 “姑娘,你这次要买些什么,快过年了,有些年画很好看,你要捎带吗?我会很优惠的……”店家一看是老主顾,他亲切地张罗着……打断了蝶飞儿的思绪…… 第一百二十四章 兄妹议事 云亭斋里,蝶飞儿挑好书具结完账就要离开了。 后面的田思聪还是一副鬼鬼祟祟跟着的模样。等蝶飞儿大步流星向前走时,突然她的肩膀被重重拍了一下。 “小蝶,你在瞎逛什么,还不回府去?” 一身枣红色长纱裙的梅幼薇,冷不防出现在街上,用挑衅高冷的眼神看着蝶飞儿,用手拦住了蝶飞儿的去路。 梅幼薇一旦高傲起来,根本不会把世俗的一切放在眼里。她眼睛长在头上,自恋的程度是超乎常人的高,她对自己外貌身材都很有信心,她冷酷又高傲,可能是典型的理想主义,总是不由自主就散发一种傲气,让人觉得她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哦!你好!大小姐!我来买些书具,马上要回府了!” 蝶飞儿不卑不亢,她微笑着回答。 蝶飞儿太了解梅幼薇了,毕竟她也是大户人家出身。 梅幼薇的冷血显而易见,她待人接物都是模式化,她才不会和外人说话,她对于跟自己不相关的人是漠不关心的,梅幼薇这样的千金小姐是不太可能同情弱者,对于帮助体谅别人这种事,如果不是不得已外,梅幼薇也不会主动无私的去帮,她是不介意做个冷血无情的人。她的冷淡,还算是对这个世界保留着一点儿挑剔的冷,她除了对蝶飞儿很冷,对别的人对事还是挺优雅的。 蝶飞儿有时也会冷,但她的冷好像是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高贵冷艳了。 “哦!哪里来的骄傲的大美妞?”田思聪看到梅幼薇,坏坏地嬉笑着。 田思聪没礼貌地盯着她看,觉得这个女孩的外形真的很不错,身材好,够美艳,若微微一笑,也酷似一只高贵的白天鹅,让人只能远观的。 而小蝶却是给人的感觉就是很美丽,是神秘的,又是很冷漠,很难得知她内心的想法是什么。她的聪明智慧是很多人难以到达的,因此她本身就有自信的资本,而且她的这种高冷是与生俱来的,和旁边这个骄傲的白天鹅姑娘又是不一样的。 梅幼薇看着眼前问的男人,连答都不答的。 蝶飞儿径直往前走了,留着梅幼薇和田思聪傻傻地干瞪眼。 蝶飞儿她沿着一条青石路一直走着,用脚踢着路边的小石块,她不知不觉来到离梅园不远处的小树林里。她闭上眼睛,深呼吸,她想抚摸每一棵树木的温度。 她想起以前在蝴蝶别苑这里,她们三个丫头在清晨阳光中醒来,她在清晨伴着山野的鸟鸣声醒来,推开飘着云雾的窗台…… 这条青石小路,仿佛磨平了她们的棱角,留下了她们童年少年的清梦?对面千百年打磨的石头垒砌的石亭…… 她在这里调整好情绪,走回了梅园。 安儿已经睡了。梅无森兄妹还没有回府,府里一片安静。 蝶飞儿迅速关上房门,有点累了,她洗个澡,穿上葭而娘亲给自己做的粉红丝绒睡袍,它让她卸下一身疲惫,轻松多了。 这是母亲给自己最为柔软的呵护,每次她穿上它,她总能香甜入睡,好梦连连的。以前做的梦境:蝴蝶谷里的每一个巷口,每个窗户都仿佛是一段段故事,每一个缩进的门都好像锁着一段往事。那青石板,那路边随意开放的花草,是生命的点缀,就像是蝴蝶谷里隽逸的诗句。 “哥,你说什么样的人是善良的人?我觉得宛宛不能当安儿的后娘,不能当梅园的女主人的,我不同意的?”突然听到客厅里吵了起来,是梅无森和梅幼薇的对话。 “我觉得宛宛适合我的,你能不能放下你大小姐的脾气,能够设身处地感受大哥的想法吗?你为什么排斥她?” 梅无森扯着嗓子问到。 “一家人在一起,心肠不能硬,不能冷,我觉得宛宛当梅园的女主人挺好的,她很善良,有她,我这样的家庭才会幸福的,好妹妹,你就听哥的话没错的,你让让步,别为难大哥了,一家人和和气气,幸福美满,不就是因为彼此之间互相让步,相互关心吗?宛宛嫁进来,对安儿和我都挺好的……” 梅无森苦口婆心地劝说固执的妹妹。 “相信大哥是个沉稳冷静的人,我做事很有分寸的。我会用思考来决定我自己的判断,会有理智来决定这件亲事,你就支持大哥吧!别再泼冷水了。好吗?妹妹?哦!你回房去睡吧!不然,你找个人陪你出去度假,散散心……让谁陪你去呢?”梅无森和他宝贝妹妹在商量他的婚事。 梅无森声音降了八度的,突然柔和起来的。 突然一阵子都没有他们兄妹的声音了,客厅安静了。 蝶飞儿躺在床上,她觉得如果梅无森没陷害谷主爹爹的话,他也不那么讨厌的。 他这个男人的胸怀还是很阔,能容事的。 当然比起自己的谷主爹爹,差远了,谷主爹爹平时旨为原则行事,不与小事拘泥。 谷主爹爹常说:“男女对人要宽容,对社会宽容,唯独对自己严格。以宽怀仁德之心于世,服人服已。如果能以天空、高山、大海为胸襟,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则是男人女人中之极品。我希望你们三个丫头能做到这点,能做到对社会有责任感,对家庭有责任心,能够时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蝶飞儿想着谷主爹爹的话,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入睡的。 外面下着小雨,明日肯定会很冷,每一年到这天都是最冷的,冷的有点彻骨的哆嗦,蝶飞儿心想:也许不需要语言来诠释,她们三个丫头曾经的笑声和哭声都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旋律,她们的眼神和泪眼曾是墨蓝色夜空下最明洁的月光。 她们都很大度和释怀,生活上的知足常乐可以孕育出女子的小心酸和甜蜜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把温馨温暖的心绪传递给姐妹们,鼓鼓劲的。 也许等到自己七老八十时,那时就是自己人生中最成熟最辉煌的时候,当爱自己的人和自己爱的孩子围绕在自己周围时,生活便给了自己世间上最珍贵的东西。那时候的自己也许就是那个安享晚年的慈祥老婆婆,是孩子们心目中的庇护伞,是儿女心中最惦记的好妈妈了。 就像葭而娘亲曾说的:“女孩子,可以撒娇,可以装傻,可以偶尔生点小闷气气,但不能没有自己的思想。可以允许女人不丰满,但要做一个思想丰满的女人,身体的丰满或许会变成臃肿,但思想的丰满,却始终都是属于自己的傲人魅力……” 蝶飞儿从小就想做一个思想特别丰满的女人,就像自己慈祥善良的娘亲一样。 蝶飞儿想着想着,困了,她眯上眼睛,睡了,她做了一个梦: 蝴蝶港里,她们去探望谷主爹爹,谷主爹爹那条渔船就是她们三姐妹童年里最大的乐园,那个时候,葭而娘亲在一旁织着渔网,看着她们三个呵呵笑,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娘亲坚毅的内心,柔软的外表之下,蝶飞儿和宛宛,般若三个丫头长发披肩,守护着属于她们自己的那片干净如始的海。她又站在故乡蝴蝶别苑里的楼上,远眺对面远处的海平面,天气好时蓝天与大海仿佛成了一面幕墙,让人瞬间有些恍惚,自己是否真的在看海,它就这样,海一点也没变,有些东西一成不变,多么难能可贵!正如娘亲对她们的疼,她们对娘亲的爱与崇拜,多年来一点都没变,因为娘亲已经活在她们的心里了……” 第二日,一大早,天下着大雨,冷飕飕的,梅园的大门被敲得阵阵响,把府里的大小都吵醒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友谊的参数 大寒时节过后,天一阁这里更冻了,人一说话都能呼出白气的,加上风很大,呼呼地刮得起劲,街上每一个早起的路人都缩着脖子极速地赶路,人儿稀少,这种天气如果不是有什么要事或做事上工的人,或卖早点的人,或赶集的生意人,已经养成早起习惯的人,或早锻炼的老人,这么冷的天,大伙是基本不出门的。 郊外的树木都打霜了。宛宛算是个已经养成早起习惯的人,她在天一阁已经呆了一阵子了,她就认识江流儿,还有他的养父孤鹤回雪,还有孤鹤老爷为她特意聘来的几个丫头。 今日她来到早市上,想看看这里的民俗风情,穿着橘红斗篷的她,在黯淡的冬日里,尤其显得暖和醒目美丽,她漫无目的地走着,挑了几副耳环:圆环耳环、流苏耳环,还有图形耳环、花朵耳环……色彩缤纷、造型奇特。她想送给那些照顾她的丫头们,聊表小心意…… 女孩儿可能比较喜欢这些小东西,也许这样的细软,就能让她们一下子绚烂起来。宛宛精心挑选着,她心里一乐,随之也在摊点的镜子面前换来换去地比划比划着,觉得很不错,她自己挑了黑色带银的流线型耳环,搭配她身上的橘红色大斗篷。 最近在天一阁,孤鹤伯伯请来的这些丫头们坚持每日为她按摩肩颈,头部和背部,孤鹤回雪伯伯说这样中医推拿,对她的失忆的恢复的快,说是中医说的,气血顺畅充足就会好的。 她也许经过护理,她越发保持得冰肌玉肤,肌肤如大理石般光泽白皙。 这些丫头就像特护一样,很严格,每天她午睡前或晚上临睡前,都轮流为她做中医推拿。她虽然不喜欢被人折腾着,但孤鹤伯伯那股犟劲不同意她不做。加上爽直侠义的江流儿一直在旁鼓劲监督,她不得已接受了。 尤其是那个叫小韵的机灵丫头,很细心,她每个晚上一般都是从眼睛、头部……再到下肢、脚背、脚心,帮她推拿。这样的全身推拿,可以促进她被胡一风老爷马车不幸震伤时的积下的瘀血,让她身上血液循环。 平时她和几个丫头闲聊除忧……说些海阔天空的话……解解在这里人地生疏的闷儿…… “宛宛姑娘,虽然你失忆了,但凭我多年照顾几户富家小姐的经历,我从你的言行举止,我能肯定你是个来自名门望族的姑娘,尤其你肯定是个书香女孩的……也许你同普通人一样,有自己的七情六欲,有喜怒哀乐。但你肯定是个有身世、学识、情趣和文化背景的女孩。” 小韵丫头经常这样说她。她只是傻傻地笑着,她一点回忆不起往事的。脑海里只有一些断片的画面的……一点也不清晰的。 不管怎样,宛宛觉得她有很高很理智的自控能力。 有时看着她们几个丫头一聊天,说说她们心中的话,也使她郁积迷茫之气一扫而光。 从街上走了一圈回来的路上,不好,天突然下着雨来了,大颗大颗的雨滴飘落在脸上,因为天气冷,还很疼的,她一路跑进入孤鹤府里的大厅,江流儿已经在那里喝着茶,一看到她进来了! “宛宛,你看,一大清早这们冷的天,又下着大雨,你跑到哪里去,都让我们着急死了,冰儿丫头她带了雨具去找你了,你们没碰到吗?以后别到处乱跑,让我担心了!小丫头片子……”江流儿一副老成持重的家长样子温暖又严肃在教训她,宛宛一看他这样子忍俊不禁。这时孤鹤回雪伯伯走了出来。 “孩儿给义父请早安!”江流儿恭恭敬敬地半鞠躬着。 “宛宛也给孤鹤伯伯道早安,万福金安!”宛宛也礼貌温柔地作揖道。 三个人一起喝早茶。 “宛宛丫头,你是觉得在孤鹤府里很无聊吗?我给你买了几本书籍,如果不嫌弃伯伯是个糟老头子,我还想教你画国画,让你解解闷,看书画画可是个终身受益的好习惯。”孤鹤伯伯慈祥说着。 突然,宛宛脑海里好像浮现出一个画面:三个小丫头,其中有一个她,在一间古香古色的书房里看书作画,满屋子的书…… “你跟着我,每天翻阅这里的书籍。空闲时就和我画国画、写毛笔字。练字画画还是对身体有好处,因为研习绘画必须精神集中,杂念尽除,心平气和,神意安稳,意力并施,使全身血气通畅,体内的机能都得到调整,人的大脑神经系统获得平衡,有效地促进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这样对你也是很好。” “哈哈!这样挺好,省得她无聊乱跑的,害我担心,义父,您这就是情趣爱好与养生不可辜负!”江流儿一脸欣喜。 宛宛听了,微笑着点点头,有事做总比没事做好,也只能这样的。 宛宛觉得:孤鹤回雪伯伯是个作息规律的人,平时的作息很有规律。每日里看他篆刻、读书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两个小时。 晚上看他会去听戏,他还会弹琵琶,这点和胡一风老太爷有点相似,胡一风老爷会吹箫。宛宛观察他一般晚上亥时左右就回屋上床休息了,次日他卯时就起床。看他应该是常年坚持这样的作息习惯,虽他年纪大了,但宛宛觉得他以后肯定长寿的。或许他可能拥有一颗青春永驻的心,才能健康长寿吧。 再说蝶飞儿从云亭阁回来,她回到梅园后,换好一套清新绿衣裳,就准备去看看梅无森的孩子安儿了! 刚绕道客厅,梅幼薇也回府了。她看到蝶飞儿,一脸又不悦的冰库脸,她上下打量着蝶飞儿,眼里都是恶意。 “梅小姐,你回来了!”蝶飞儿温柔打着招呼。 梅幼薇看着她,冷冷不说话。 ??也许梅幼薇是酸酸的,她这样的女人的嫉妒,大多与容貌、衣着等有关,男人的嫉妒则与才能、智慧和力量有关。梅幼薇好像无端端地在吃蝶飞儿的醋。 她盯着蝶飞儿的流苏耳环在看,这个小蝶家伙浑身上下都有魅力,她的耳环特别精致,最迷人的就是她走路时,随风而舞,摇曳生辉,静止时沉静温婉。 这一切都让梅幼薇不舒服。她依然注意着蝶飞儿的穿戴。 蝶飞儿突然醒悟过来,像梅幼薇这样的女人,凭着府里有几个钱,处处养尊处优的女人,如果女人要要想长久赢得她这样的女人的友谊,可能要有意淡化自己作为女人的性别属性,也就是那独特的女人味的,至少让梅幼薇意识到对方身上的雌激素不比她多。蝶飞儿算是看透了梅幼薇这样的小家子气的德性了。 同样养尊处优,云紫和梅幼薇是不一样的女人的。 蝶飞儿还是比较欣赏云紫的。她们是同一频道,同一圈子的女人。 书上说的很好,没有旗鼓相当,连友谊也无法独活,所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就是是指的是高质量友谊的重要参数,所谓圈子文化也是同样道理。 云紫和蝶飞儿都是慧黠和可爱的女人,是完全可以互相悦纳对方的,也许她们人格成熟且强大,并拥有一颗懂得欣赏对方优点的慧心。 也许她们可以互为倒影和参照,所以默契,莫逆于心。 有人曾说过,一个男人最好的“配饰”是他心仪的女人。 那么对于女人而言,她所选比较默契的女性朋友或闺蜜,也是要有一定标准,友谊也是要有一定参数的。 蝶飞儿和云紫会是一对好朋友,但梅幼薇是不会把蝶飞儿当成她的好朋友的,也许梅幼薇这样的女孩比较小心眼,她觉得她和蝶飞儿都是才貌出众的女子,尤其看到楚云天对蝶飞儿又格外的好,这一点可能让喜欢楚云天的梅幼薇很不舒服的,因为这一点,梅幼薇是铁定不会把蝶飞儿当成自己的朋友,况且蝶飞儿又在自己家中给自己的侄儿安儿当先生,平时梅幼薇百般奚落她的。 “小蝶,幼薇过来喝茶……”梅无森一进来就招呼着她们两个。 梅无森太清楚自己的妹妹了,小蝶和幼薇同为女人中的翘楚,一向被众星捧月的幼薇只会扮演自己世界里的女王角色,又怎肯轻易去俯就和仰望另一个同样出色女人的光芒——小蝶。 他早已看出幼薇的小家子气的小心思的。倒是小蝶对幼薇还是蛮尊重礼貌,还是自己的妹妹没人家小蝶骨子里的大家闺秀风范的。 “你们两个喝下花茶吧了,养颜,也许女孩子只想做月亮,星星还是别的女人来充当吧。女孩不能只喜欢做自恋的水仙花,这样难免就会陷入孤芳自赏的小天地,天地一小,哪还有别的花朵的友谊与容留,我还是欣赏宛宛那个样子,大方得体,风情万种,包容万分,你们说对吗?”梅无森喜笑颜开。 “哥哥,你看,你又来了,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口口声声你的宛宛的,满脑子你的宛宛的美妙……”梅幼薇边喝茶边撅起自己的小嘴说到。 一旁的蝶飞儿只是微笑,无语,她默默听着他们兄妹的谈话。 “是吗?幼薇,哥哥有这样吗?最近,我老失眠的,火气很大……”梅无森捏着自己的眉心说着,看起来没睡好,很累。 “梅庄主,你可以在要睡前多喝些菊花枸杞茶,对神经衰弱,失眠多梦,食少乏力很有效果。菊花和枸杞子均为药食同源的中药材,菊花性寒,枸杞温补,正好互补。白天让厨房给你做点海带绿豆汤,降火气,海带是化痰、消炎、平喘、排毒的理想食物。海带性寒,它的碘被人体吸收后,促进有害物质、病变物和炎症渗出物的排除,同时海带能吸收血管中的胆固醇,并排出体外。这样的食疗是很好的,你可以试试看。” 蝶飞儿慢慢说着,梅无森听了,使劲地点点头。 “好,很好,我照你说的做一下,谢谢小蝶。” 梅幼薇看到哥哥又在表扬蝶飞儿,她立马又拉长了她那张漂亮的脸。 “实在不行的话,梅庄主你可以在睡前开水吞服几克三七粉 ,这样能够增加睡眠,增进食欲。好了,我先回房去了,你们兄妹聊吧!。”说罢,她就回自己屋里了。 “好妹妹,你颜值好,背景强大,不菲身家,但哥哥真觉得宛宛和蝶飞儿身上有一种很有魅力的东西,也许比家底更厚的,是她们身上自身的底蕴;比美貌更久的,是她们自身的增值。你要向她们学习的…不够,哥哥永远爱疼你…”梅无森絮絮叨叨教育又哄着着自己刁蛮的妹妹。 “哥哥,你担心什么事吗?为什么睡不着觉,能告诉我吗?”梅幼薇突然关心起哥哥来。 “最近,遇到点麻烦,王老板捎信回来,这次商会的买卖出了大岔子……投进去的资金说不定血本不归的,很被动……没事,看看情况,等过几天云紫和王老板回来再说,找找纰漏…,再调查一下,再作计划…啊呀!还有没有宛宛的消息,我也很担心……” 梅无森冷静地说到。 “这可怎么办?”梅幼薇很严肃道。 客厅很安静。 蝶飞儿回到房里,想着想着……她不想和梅幼薇计较的。 也许自己小时候在蝴蝶别苑里长大,长在开朗开明的母亲和祖母身边,母亲和祖母都是温柔贤惠的女人,母亲脾气特好,家庭的氛围很融洽舒服的。 也许母亲她的情绪决定着她们这一个家庭的温度,决定着她们家的和谐程度。母亲温柔、细腻的特质,可以在她们家庭生活中营造出一种暖意融融的温暖的气氛,在这种气氛下,不管家里遇到再大的矛盾与困难,都能一一克服。蝶飞儿希望自己像母亲和祖母一样,做个情绪稳定温柔的女性。 每一次祖母常对她们三个丫头说: “孩子们,你们有个令人佩服的父亲,他作为一个父亲,最大的乐趣就在于:在其有生之年,能够根据自己走过的路来启发教育自己的子女。这样才是有格局的好父亲。你们家里有一个好父亲,胜过祖母给你们请一百个老师,他是你们在人生中接触的第一个男性形象,他肩负着帮助你们正确认识这个世界,了解自己在社会的重任。他在教育你们过程中有大格局,你们才能健康茁壮成长,才能为家庭的兴旺积蓄后备力量。因为祖母和你母亲始终认为,你们女孩子的的品格和内涵知识比你们的能力更重要。” 蝶飞儿想着这些话语,心里暖暖的。 也许女人的青春、美貌、钱都可能失去,但她接受的教育和她学到的知识不同,它们会转化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慢慢改变自己的一生。所以蝶飞儿她从未停止过学习。 也许自己并不是家族里最聪明的,但她很努力,很好学,她从不会羞于询问自己不了解的事情,并能迅速学习掌握。也许机遇总是青睐那些有准备的人,良好的教育就是最好的准备,因为学问和智慧可以让自己变得敏锐,可以让自己洞悉机遇并成功地把握它们的。 蝶飞一向这样想,她想找个时间去趟白玉斋看看夏茉莉婆婆,并托她打听宛宛的下落,毕竟夏婆婆她人脉广,说不定能有宛宛的消息。她想在梅无森之前找到她的,劝她不能答应嫁给梅无森……。 - 第一百二十六章 百年雪景 年快到了,天气骤冷,蝶飞儿想去探望白玉斋的夏茉莉老婆婆。 一大早,她向梅无森请了两天假,自己到市集里准备了些适合高龄老人的食物,就出发了,一路上,气温很低,蝶飞儿小脸小手都冻红冻僵了。 一路骑马狂奔,到了美丽的白玉斋。这里还是如以往的宁静幽美。树影斑驳,花儿朵朵。 她高兴地敲响了白玉斋的大门。 “夏婆婆,我来看您了!” 她抑制不住心中的欢喜,像小鸟一样雀跃的。 “小蝶,你来了!今日的你可真漂亮,果然是夏婆婆把你惦记着,你们真是默契,她想你,你就回来看她了。呵呵!她在客厅里等你呢!” 楚云天笑嘻嘻地给她开门,一直盯着蝶飞儿看。 “楚大哥,你又从飞洋城回来了,回来陪夏婆婆过年吗?你可真有心了!”蝶飞儿答了一句就跑进客厅。 “丫头,来,坐在我身边,让我好好瞧瞧,还好,气质更好了,大户人家的女孩子是需要历练的,这样越发得魅力了。”夏婆婆拉着蝶飞儿的手,从头到脚看着,高兴地频频点头,脸上笑开了花。 “小蝶,你们家族是这里方圆百里的大户人家,你的家庭又是这里家教和门风很好的一家,也是这里最有威望的一个家族,几十年前出过你祖父和你家父那样厉害的人后,接下来我希望你们这些孩子,能传承他们的优点。也许古人说的话不无道理:道德传家,十代以上,耕读传家次之,诗书传家又次之,富贵传家,不过三代。”夏茉莉婆婆缓缓地说道。 蝶飞儿认真地听着…… “我很赞成姑婆大人的感悟,家教与门风,是最大的家庭资产。”楚云天朗声说到。 “对,好的家教与门风,它会让孩子在未来的社会里,独挡一面,好的家教与门风,就是一个家庭最丰厚的财富,子孙后代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看着你们这样乖巧地长大,我就知道,是你们的家教的好。”夏婆婆语重心长地谈着。 “对,夏婆婆,从小我们的长辈们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言行来主导我们这几个的孩子,他们她们的行为胜过千言万语。他们教育我们,衣食起居,不怕吃苦,是可以成大器;不能沾染那些富贵习气。虽然我们少女时代时我们家庭条件优越,但是长辈们督促有加,意在培养我们的独立性,不靠家庭要靠自己。父母希望我们能成材的。” 蝶飞儿谈起了自己的长辈。 “好!家俭则兴,人勤则健,能勤能俭,永不贫贱。”夏茉莉老婆婆由衷的说着。 “我和你祖母甚好,因为你们的家教好和你们又有读书的原因,你们的生活及其简单和宁静。从小到大,你在蝴蝶谷里接触的人,除了家人,外人不会超过几人。我知道你们这些孩子天资聪颖……” “我这辈子活了八十几了,感慨一生光阴,一生太短,仿若一炷香,不过几刻,便烟消火冷,只落得年迈体衰、两眼昏花。生命流逝,全滋生在我这个老婆子的满头白发里了。你们正当旺年,要好好珍惜时光,好好把握自己。” “说点高兴的事,你给婆婆准备这么多好吃的,婆婆给你准备一件新年礼物,蚕丝丝巾,用百分百桑蚕丝,运用起绒工艺,你戴着肯定很美的。” 夏婆婆拿出一个紫色的盒子,递给小蝶。 “谢谢夏婆婆!”蝶飞儿接过礼物,郑重鞠躬着。“呆会用饭后,你和云天这孩子一起去山上走走,你们穿暖和点,据说这次气温是几百年最低的,有可能下雪,说不定,你们还能赏到雪景的……我这老婆子是不去了,怕冷……”夏婆婆高兴地说着。 三个人用过饭后,夏婆婆回房安歇去了。 “小蝶,我们出发吧!到山上转转,给你大斗篷,手套,棉靴……”。 他们一前一后出发了。很久没走这么远的路了,他们爬到白玉斋的后面山上的木屋,这里的门前已经被踩出一条小径来。 蝶飞儿围着夏婆婆给她的丝巾,梭丝的柔软爽滑,又拥有羊绒的保暖厚实,手感软糯,很亲肤又舒适的。 “哦!小蝶,你看,这里真的下雪了,雪丝,一缕缕的,好轻,好美……”楚云天大叫一声。 “哦!好美,好神奇的,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雪,今日一回到白玉斋,第一次看见雪了!……” 蝶飞儿在这里蹦蹦跳跳的,像只顽皮的小鹿。 “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梅俗了人,这里要是有梅花就好了落雪赏梅最棒.” 蝶飞儿欢乐地叫着。用手接着一朵朵的小雪花,在掌心,她看着,笑着…… 她凝望四周,仿佛一位静默的人间仙子,雪静静的从天上落下,荡荡着,它们连成一片,飞舞着,宛如一道长线.它此刻给蝶飞儿带来幸福,它们每一片雪花,都蕴含着生机。 雪花必须在特寒冷的天气,它们需要很低的温度,就这样,它们就在这样的情形中出生。就像人,也必须经受住历练的,才能成熟理性。 “小蝶,你看,向下看,雪花飘飘,整个白玉斋变成了一个白茫茫的世界了,落光了叶子的树上挂满了洁白的雪花,风一吹,雪花飘舞,特别美丽!”楚云天绘声绘色讲着。 “小蝶,你也好美,这辈子,为了遇见你,我花光了我所有的运气。你听过这样的诗句吗?我觉得写的特美!就像这场雪,一样的惊艳!小蝶,我带你去飞洋城,好吗?离开梅园,不管你和夏婆婆的计划如何,我只希望带着你去一个宁静的地方,你这样的女孩就是适合在一个宁静美丽的地方的,我相信我会滋养你的,相信我,好吗?跟我走吧!当我飞洋山庄的女主人,离开这里!” 楚云天深情地说着。 蝶飞儿看着雪景,凝望着远方,她陷入了深思!她没注意听楚云天的话。 “你们这对年轻人,还真是浪漫,这么冷天,在赏雪,哦,几百年的一场雪,瑞雪兆丰年啊!是个好兆头,我胡某也是多年未到这白玉斋了!……哈哈!今日这雪景,也让我赶路的老头子撞见了……百年奇迹啊!哈哈…………” 远处响起马车停靠的声音,一个陌生的男中音响彻在这里。蝶飞儿好奇地看着远处的老年人,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年男子。 第一百二十七章 旧地重逢 雪越下越大,飞飞洒洒,已经把白玉斋附近的小山全涂上一层银沙。 当楚云天信誓旦旦地向蝶飞儿表达他的情意时,一辆马车在前面的小路上停了下来。马车的出现划破了刚才静寂美丽的画面。楚云天有点失落了,他的表白,蝶飞儿根本没注意听,她全身心地专注眼前第一次看到的雪景,一副惊艳的表情。 “姑娘,你看起来好美,你这个样子特美!” 从马车跳下一个人来。 楚云天和蝶飞儿注视着他,这位长者看起来七八十岁了,但身材挺拔,神采奕奕,精气神特足,尤其那一双矍铄的眼睛,好像充满睿智和活力的。 “老伯,你说什么!雪景好美!” 蝶飞儿没有反应过来这位老人在夸奖她,她笑吟吟地指着对面树上的雪景,温柔地歪着脑袋,冲着这位陌生的老伯裂开嘴甜甜地笑着。 “哦!雪景很美,我说你比雪景更美哪!姑娘!你的神韵像我的一个故人,太像了!我有好几十年没见到她了……” 蝶飞儿听着他的话,她被说得一愣一愣的。楚云天也好奇地走到这位老人的身边。 “老伯,你要往哪里去?这大冷天,又下雪,路滑,您自己注意点!” “没事,年轻人,这条路虽几十年不走了,但我很熟悉的,闭上眼睛,我都记得清……请问这位姑娘芳名,可以吗?”老人问到。 他再次看着正在摸着花丛上的雪花的蝶飞儿,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年轻的激情和愉悦的暖流:像极了,比上次失忆的丫头更像极了林小糊的,难道她是小糊的后人…小糊到底怎么样了? 他轻轻地靠近她,从侧面看着蝶飞儿。 这姑娘俊俏的脸上表情很敏感,好像能一人千面,千人一面的。她不只是眉眼,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间处处好像是风情,似精雕细琢有似浑然天成,有一种让人沉沦的美丽神秘的韵味,就像当年他第一次遇见的林小糊,太像了…… 这姑娘身上和林小糊一样,有种很特殊的媚而不俗,柔媚地熠熠生辉,至情至性的那种味道。 记得他当年偷听林小糊和玉生烟谈话时,林小糊坐在庭院唱歌和聊天,举起坛子和玉生烟一起举杯喝酒,她裹着美丽红色的大斗篷性感又撩人。也许就是那一刻,他爱上了她,她的眼神她的姿态美,让他铭记一辈子的。 他看着这个小姑娘,他有些恍惚了。 楚云天看着这个老人,觉得很古怪,尤其他老盯着小蝶看个不停。 “她叫小蝶,大爷,没事的话,我们要去山顶了…,小蝶,走吧,我们去上面看看,那里更美的…”楚云天一手拉着小蝶就跑了,他们往山上跑去,蝶飞儿跑了几步,又回头,她看到这位老大爷还在原地看着他们,她觉得很好奇。 “楚大哥,你觉得这个老伯是认错人了吗?”蝶飞儿问到。 “反正,我们不理他就是的,省的招来麻烦的……小蝶,陪我回飞洋城,好吗?”楚云天大声喊道。 “飞洋城,好远,我不想去,我喜欢这里,哪里都不想去……”蝶飞儿回答到。 “大姑娘早晚要嫁人的,嫁给我吧!小蝶!”楚云天突然又朝山下喊着。 “楚大哥!,你在胡说什么,我把你当自己的亲大哥的!”说完,她追着楚云天,一路狂奔。 胡一风终于来到白玉斋了。 他看似很老实的,实际上是城府最深的一个男人,也许他的内心在想什么,旁人不好猜测的,当年的他或许非常看重自己的事业利益,名利心重,感情比较淡,不会强烈的表达自己的个人情感,非常会隐藏自己。 他的自保能力很强,深谙社会的生存法则。 “你还是没变,胡一风……几十年了,你的个性还是没变。”坐在客厅里的夏茉莉说到。 他们在客厅里喝茶。 “玉生烟,你也没变,虽你我都白发苍苍了,但天生聪明伶俐的你,脑子运转的速度还依然是别人的几倍的,你还是足智多谋,擅长沟通,交际出色。” 他们一人一句交谈着。 “我这次来的目的就是想见见小糊,你帮我引荐一下,因为小糊已经几十年不见我了,当年她就你会见的,所以我现在只有托付你,引见,让我们再见一次面!” “莫非你也是为了玉蝴蝶而来吗?”夏茉莉缓缓问到。 “果然很厉害,还是当年的玉生烟,我的心思你一眼就懂的!不瞒你说,一是为小糊和玉蝴蝶,二是为我孙儿的婚事,想通过你们俩帮我物色个好孙媳!”胡一风严肃说到。 “胡一风,你除了自己的事情,还喜欢操心别人家的八卦,你的办事手法让人不得不佩服,属于智商超高的狡猾。我还是很知道的,干嘛还要我们帮你张罗孙媳人选……” “至于小糊!她不一定会见你的。我太了解她的性格,我不想你打破她的平静生活的,都几十年了,我们都七老八十了,一把年纪了,你们可以不见的。她是最乐观的女人,她现在还很健康,她一向福气好又善良。” “我知道小糊很乐观的,她乐观的笑容常常挂在脸上,虽然很感性,但绝对不会伤春悲秋,性格上的明朗为她们招来了太多好人缘的。”胡一风郑重说着。 “这辈子我玉生烟就交了林小糊这样一位朋友,和小糊相处是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情,因为她可以无拘无束,没有任何的压力和拘束,谁都愿意娶一个如她一般的妻子,她很容易得到男人的珍惜,随着年纪的增长,小糊的女人味更是水涨船高,不管多少岁,都一样的迷人,再说当年你误会了她,确实太伤了她……”夏茉莉回忆起往事,教训着胡一风。 “我帮你熬了碗灵芝银耳汤,天冷了,看你气色我就觉得你有高血压吧!你喝了吧!这汤能活血化瘀,增加血液供氧量,治疗血管硬化、高血压等症。前日我侄儿送来了灵芝、银耳、黑木耳,冰糖,我熬了汤了。你喝吧!” “你还是这么关心我,虽然我心里想着小糊,但你这么多年对我还是一样好……”胡一风说到。 “老了,我就爱好收藏古董了,平时也没什么爱好!” “收藏,哦!好事,收藏到底是要有修养、有品位、有胆识,也要很有经济实力。你做这个,不错的,可以打发打发老年时间,也挺好的……” 客厅里,他们谈论着这么多年的事,旧地重逢,情愫太多…… “夏婆婆,我们回来了!”门外楚云天和蝶飞儿的声音。 “来,拜见下贵客!”夏婆婆命令刚进来的楚云天和蝶飞儿。 “你们是……原来你们是一家人,玉生烟的后人……” 胡一风看着这对路上他遇见的年轻壁人,好奇地问到。 第一百二十八章 未了的遗憾 静谧的白玉斋里,胡一风看着眼前的这对年轻人,就是刚才自己在山上遇见的那对年轻人,他尤其盯着蝶飞儿看。他还是觉得她像林小糊,不像玉生烟的,难道是…… 他静静地喝着茶,脑子里在寻思着,玉生烟看着苍老的胡一风,当年的他一向逻辑性很强,他做事总是有很多方法,智商特别高,总是能够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他算是很理性的,基本不会被什么感性的情绪感染,总是能果断的解决问题。 突然,他向玉生烟抛了个眼色,玉生烟知趣地说到:“你们玩累了吧!今日有贵客远到,你们先去厨房准备饭菜!” “好,姑婆,我们下去了!”楚云天拉着蝶飞儿朝厨房走去了。 “我让你把他们支开的原因,是想问你刚才这个丫头到底是谁家的孩子,怎么神韵长得如此像小糊!”胡一风严肃地问到。 “哦!你说小蝶啊!她的确是小糊的孙女,常来我这里的。这个丫头很乖巧懂事!”玉生烟也不隐瞒。 “我在山上一遇到,就觉得肯定是小糊的后人的。这次我想见见小糊!毕竟我们年纪都很大了,时日不多了!我想了却自己的心事的。今日我见了这姑娘,倒随了我的心愿,我想去和小糊提亲,让她答应把小蝶许配给我孙儿天行的,他们真得很般配的。也算弥补我们年轻时遗憾的事。我在你这里逗留几日,把这件事办好再回黑水崖的,让你费心了!我知道这个忙你一定会帮的。” 胡一风自信地转头看着玉生烟。 “儿孙自有儿孙福,年轻人的亲事现在已经不由我们做主了!你还是老顽固啊!”玉生烟大笑地说到。 “不行,孙儿天行的婚事我还是想帮他物色人选的……想当年我错过了小糊的……”胡一风固执地说到。 “你啊!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再说后天就除夕了,你在这里过年我很高兴的。”玉生烟笑容可掬地说到。 玉生烟觉得胡一风还是如年轻时,有点天马行空,很多时候他根本听不进玉生烟的想法,他其实是非常聪明的,只要是他想要做的事情,总会有很多办法解决。这次替他孙儿求亲,可能是他年轻时和小糊的遗憾在作祟的。 再说年近了。般若把幽静的紫苏园布置得很温馨。前几日父母都回来了,小糊祖母也回家了。家里好热闹!般若想如果宛宛和蝶飞儿能回家过年那就更好了。 一大早,她从郊外采来一束梅花放在祖母房里的花瓶里,真是“梅花点点报新春”,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来到了。 她自己回房里抄写了几幅春联。 “五谷丰登稻米香,六畜兴旺牛羊壮”, “风调雨顺家家乐,国泰民安处处兴”,“庆佳节欢声笑语,贺新春五福临门”…… 般若心想:新的一年是戍年啊。新的一年,要红红火火,顺顺利利······ 她看着写好的每一幅春联,仿佛都是自己欢乐的心情在跳动,都是她对未来美好的向往。 夜里,白玉斋里客厅里灯火通明。 鞭炮声拉开了这里年夜饭的序幕。 胡一风望着这一桌热气腾腾的年夜饭,他觉得玉生烟和这对年轻人费心了。 吃饭了,四个人入座。玉生烟指着一盘红烧鲤鱼说:“这是‘年年有余’!” 楚云天指着红烧鸡说:“这是‘吉祥如意’!” 蝶飞儿举杯敬了大家,碰杯进酒说到:“祝胡太伯和夏婆婆您们两老福如东海,寿比南山!身体安康!” 除夕夜,他们四个人来自不同的家庭,却像一家人围坐在一起,胡一风吃吃这里海鲜,喝点小酒,望着酷似小糊的小蝶,他心里一阵一阵放松的。 “一风,来,你爱吃的脆皮五香炸带鱼和凉拌黄瓜,你多吃点!”玉生烟夹着菜放在胡一风的碗里。 突然,外面烟花爆竹声一下子把静寂的山谷震的热闹非凡了。 “小蝶,我们出去看烟花!”楚云天放下筷子像个大孩子拉着正在吃饭的蝶飞儿跑了出去。 “他们还是大孩子啊!真是很般配啊!”玉生烟笑吟吟地看着两个人跑出去的背影。 “他们在谈恋爱吗?不行,我觉得小蝶更适合我孙儿天行的,到时让他们认识一下,说不定他们都对彼此动心的……” 胡一风打断了玉生烟的话。 “姻缘要看缘份和感觉的,不是我们能左右的……”就像你当年和小糊的……有缘无份的……”玉生烟突然补充一句。 这一句一出,胡一风突然默默无言了。 “小蝶,你快看这里,除夕之夜最壮观的还是放烟花。你看,有的烟花放上天,像一朵盛开的菊花,有的烟花放上天先是一个小圆圈,接着像水波一样一圈一圈地放大,而且每一个圆圈的颜色都不一样呢! 有的烟花放上天,就像喷泉一样哗地散落下来……五彩缤纷,好美……” 蝶飞儿高兴极了,她满足地抬头望着满天各种五颜六色的烟花交织在一起,此起彼伏,五光十色,把白玉斋这里的夜空妆扮得如同灯火辉煌的宫殿一样,十分美丽! 她突然很想蝴蝶别苑和紫苏园里的家…… 她望着满天璀璨的烟花,脑海里闪现以往快过年时,她每次都和宛宛,蝶飞儿三个丫头去菜市场。到了那里,菜市场的人越来越多了,摩肩接踵。各种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为菜市场增添了热闹的气息。 节日到来时,蝴蝶谷里的小街上人流如潮,人人笑容满面。年轻人三个一伙,五个一群地走在大街上。说说笑笑,街上一直回荡着大家欢乐的笑声。 谷里的老人拄着拐杖,静静地坐在集市旁的大石块旁,沐浴着那温暖的阳光,老人们,真是舒服极了! 街上的孩子们蹦蹦跳跳的,特别贪吃,只要听到边上有人喊:糖葫芦,糖葫芦……孩子们闻到那诱人的香味,就忍不住叫家里的娘亲给买几串,她们三个丫头也会跟着买了一串呢。 蝴蝶谷里那一条小街,一到节日,人山人海,叫卖声、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可真热闹。五花八门的东西让她们三个看不过来。 先说宛宛最关注的美食零嘴:香甜的花生口酥和软糖,惹人喜爱,酸甜的糖葫芦让人馋掉牙…… 再说般若爱的玩具的:各种各样的大气球,五颜六色的茸毛玩具,五花八门的小面人,还有红色的红纸灯笼呢! 再说自己最爱买的那蔬菜:又红又大的柿子真可爱,嫩嫩的韭菜真便宜,绿色的豆角,还有紫色的甘蓝…… 白玉斋的庭院外,蝶飞儿望着五彩斑斓的烟花,蝶飞儿想着自己和宛宛,般若的童年往事。 客厅里,两位老人还在喝酒聊天。 “一风,小蝶尚未婚配,我也很满意她,好像云天这孩子也很喜欢她,到时不管是你孙儿还是云天,决定权还在小蝶那里,关键要看这孩子喜不喜欢的,到底会选择谁,总有一个会落寞的。你觉得你孙儿媳要选的标准是什么,或许我可以帮忙物色一下。我知道你很挑剔的…说下我帮你看看…” 玉生烟缓缓地询问着。 “女方必须善良和聪明,女方必须理性低调,女方必须有气质端庄,大方得体,靓丽有风度,女方必须懂得理解体谅对方,默默陪伴,不求回报,不求物质利益。女方要温柔贤惠,爱自己的娘家,也要护着自己的婆家,母仪双方,彼此相爱。彼此信任,交心。温柔体贴,有内涵,不做美丽的草包,温柔体贴温暖陪伴一生。” 胡一风慢慢逐条说着。 “当然要能再多才多艺,涵养待人,知书达礼,高颜值,高内涵,好品位就很完美了。我觉得小糊的孙女就有这些标准的…我觉得小糊的家教和门风很不错的…玉生烟啊!我太想完成我当年未了的遗憾……” 胡一风神情严肃又补充一句。 “对啊!其实孩子身上的多数习惯----好习惯,是长辈有意无意就培养出来的了。小蝶身上就有小糊的影子的。优秀的孩子多是优质教育的结果,问题孩子多是问题家庭的产物。看来你还是那么爱小糊,你用当年你相中小糊的标准,在选孙媳啊!都这么多年了,你我她都白发苍苍了,即使她嫁给了南燕飞了,你还是心里深爱着小糊的…你一向把我当自己的亲妹妹看,我们都八十几了,你说句实话吧!对吧?…” 玉生烟眼里闪着泪花,看着自己也深爱着胡一风。 胡一风点点头,厅里沉寂一片…… 玉生烟打破了安静,马上恢复了她天生乐观的性格,她天生就是单纯,她觉得她这几十年来一直都是像笨蛋一样,好像内心充满了欢乐的小姑娘,她不喜欢受到约束,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她非常希望得到胡一风的尊重和呵护,但是同时她也非常懂得如何给自己留下一个能够独立的空间。 她整理一下自己的情绪,笑着对胡一风说到:“胡大哥,我明日给小糊捎信,让她安排见你一次面!其实世上所有的美感,其实是一种陌生感和遥远感。一览无余只会徒生男女的审美厌倦。所以人间男女最美的距离,就在将够着却又还没够着的地方。凡是存在的距离,都是合理的,也许你和小糊这几十年里,不需要刻意走近对方或走开,你们只需做好自己,如果有缘份,该走近的早晚都会走近。我倒是成了一个闲人了……” 只听到外面热闹的爆竹声的。 第一百二十九章 佳人再现 蝴蝶谷里,年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过了,但紫苏园的年味还在。那高挂着的红通通的蝶形灯笼,那一幅幅红艳艳的春联,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高龄的林小糊,年底搬回紫苏园里和孩子们住在一起。 黄昏时,孙女般若给她带回一封信,拆开一看,是多年的好姐妹白玉斋的玉生烟写的。她邀请她明日到白玉斋一趟,一是聊聊多年的情谊,二是蝶飞儿最近在白玉斋里,顺便让她们祖孙见见面的。 林小糊坐在书房里,她起身站在窗前,她抬头望着夜幕降临下的远山,还没有月亮,她蹙眉心想: 太多年未见玉生烟她了,明日还是去见见玉生烟吧!她这辈子就住在白玉斋里。也很不容易,孤身一人几十年,她为了胡一风,但可惜的是胡一风,却把玉生烟当自己的亲妹妹,太执着的她,这辈子也没有嫁人。 林小糊太了解自己谈得来的朋友玉生烟的,她是出了名的行事“诡异”,不按常理出牌的女人,她年轻时就像一个叛逆的革命家,从来不接受传统教条的束缚,她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她平时对各种新奇古怪的事物特别感兴趣,更喜欢去探索研究,使自己的思维,见识不断扩大。对于感情又十分专注。 玉生烟善用聪明,伶牙俐齿,善解人意,她通常头脑都很好,在林小糊认识的女人中,她是唯一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女人。 第二日一大早,林小糊准备了些给玉生烟的见面礼后,交代家人几句,坐上马车就匆匆上路了。 这一路上鸟语花香,莺歌燕舞,好不热闹。自从蝴蝶别苑易主后,她住进了紫苏园里,她很少抛头露面了,她经常去的地方,无非是妙心庵。今日第一次出远门,感觉外面的空气也挺清新!多年隐居山林的她,今日心里有种重出“江湖”的感觉。 周围的一切熟悉又陌生的。 “小糊,你看,谁来了?”当林小糊踏进白玉斋的客厅时,刚落座时,她抬头一看,胡一风坐在自己的对面! 几十年了,他和她们都已经是八旬老人了!想不到他精神状态还很好!五官还是没怎么变,气色通红。 他的身段还是那么魁梧硬朗挺拔,一点没有老人的弯腰驼背,比他的实际年龄年轻了十几岁的,看上去六十几岁的,可还是挺精神的。 只见他两鬓露出了花白的鬓发,他还是依然如年轻时挺直身坐着,两只手放在膝盖上,保持着男人特有的一种风度。 “小糊,小糊,你还是保养得这么好——我——我——”胡一风突然站起身,声音有几分哽咽,他慢慢走向她。 他伸出手去,用力握着小糊的手,好像生怕她再次放开了他的手的。他太激动了,突然当着玉生烟的面抱住了她。 小糊迅速地推开了他,说到:“一风大哥,久违了!你还好吗?玉生烟的信上没提及你会来,几十年了,太突然了,我有些惊讶——” “都是老头子老太太了,几十年了,好不容易见一面,该叙叙旧的——”玉生烟高兴地说着,忙着斟茶。 当他们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他们四目相对时,仿佛在高龄的胡一风的眼皮下,还是藏着一双炭火似的光点,在默默地燃烧着。 胡一风注视着林小糊,注视着他自己这辈子梦寐以求的心上人。他眼睛湿润了,倒是林小糊依然淡定优雅。 林小糊看起来还是那么优雅的。她头上布满了银发,虽然有了抬头纹和眼角纹,但整张脸皮肤还是很亮的,很白皙的。 今日的她穿着一件蓝色修身旗袍,外面披着一件枣红色长披风,还是那么有韵味的。 高龄的她的身段依然保持得很好,没有一丝老年妇人的肥胖臃肿。尤其那双慈善如水的不大不小的好像会说话的眼睛。 她让人看上去格外的精神抖擞和舒服的。 “我去趟厨房,和云天他们两个孩子做些你们年轻时最爱吃的美食,你们好好谈谈——”玉生烟借故去厨房了。 “小糊!这么多年,你过得好吗?” “挺好的,南燕飞待我很好,我们很幸福,我们双方的价值观大致的相同或类似,心会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尤其是我们性格互补,能在家庭和他事业上形成互补的时候,我和南燕飞的婚姻就特别稳定。两个人能找到相濡以沫的感觉。不说我了!一风大哥,那你呢?” 林小糊温柔地问到。 “还好,孙子都很大了,这不,这次我是打听又正巧遇到你的孙女小蝶,我想代我孙儿天行向你的孙女提亲,你看……” 他们两个人沉默一阵。 林小糊没有马上回答,她低头沉思后: “现在世道不同了,父母长辈不能包办婚姻了,孩子的婚事,得让孩子自己选择她们的婚姻大事的,我们当长辈的只能给参考意见,肯定做不了主的。我有三个不错的孙女,蝶飞儿是最优秀最乖巧的一个,不瞒你说,多年前,白云山庄的冷碧秋就相中了蝶飞儿的。这孩子一门心思在谷里的家事和她最挚爱的父母上,还没有找对象的想法——再说……” 林小糊想不到这次胡一风是冲着蝶飞儿来的。 她顿时觉得胡一风还是为了当年他娶不到她的遗憾,才导致有今日替他后代求亲的念头的。 白玉斋的客厅里,他们你句我一句聊了很多…… 胡一风也很了解林小糊的,她这个人骨子里一向向往自由,她并不会因为年纪增长就改变这一点。 也许有的女人年轻时拥有朝气,年纪变大了她们就越是懒惰,懒得收拾自己,变得安于现状,但林小糊她是绝对不会这样的,今日再次遇见她。胡一风感觉到林小糊依然还是那么清新脱俗。 和她短短的这一会儿的相处, 他觉得她仍旧保持着一颗童心,很有趣的。她还是很开朗,高龄的她懂得知识越来越多,她的魅力指数好像越来越高。 胡一风在黑水崖曾经多次幻想他娶到了林小糊,幻想他和林小糊及和他们的孩子们生活的画面…… 林小糊永远都是很精致很有情趣的女人,她会给家里的花花草草换上漂亮的花盆,会给自己新裁剪的淡绿格子桌布配上了新的盘子碗筷,会为她的粉红色连衣裙选一双粉紫色的绣花鞋…… 胡一风经常想象着他会拉着小糊的手一起去黑水崖的山上散步,看夕阳和日出,去看黑水崖里的花鸟,告诉她那里每一种植物的名字和故事,带回几根掉落木木黄的树枝,回家后插在她挑选的古朴的花瓶里,摆在她的书桌上。 他幻想着:林小糊爱研究菜谱,每次她隆重的做出新菜时,会拉他一起漱好口、衣着整齐的端坐在美丽的餐桌前,他模仿美食家从色香味上开始点评,逗的林小糊咯咯直笑。 林小糊是个很有生活仪式感的女主人,她觉得生活就该有年有节,有时有令,这样岁月才有层次感,不同的节日他有不同的礼物和庆祝方式,她会带着家里人在季节时令交换时,到大自然里走一走,看看时光的交替…… 今日的胡一风看到林小糊后,好像活在自己美丽幸福的幻想世界里。 “小糊,你知道,这几十年,我是怎么幻想自己娶到你,和你多么幸福生活的画面吗?现在我们都到了八十几岁的高龄,我不说出来,会遗憾一辈子的……你别笑话我……”林小糊没有打断胡一风的话,玉生烟还没进来,她静静地听着。 “我有次做梦,梦见自己生病了,你在我的床头放着一束百合花,你把水果切成了小块放,在干净的淡蓝色的瓷碗里。你坐在床边,为我旁若无人的读着书……那一刻,我好幸福,觉得娶到你这么位佳人,是我三生有幸……” “我觉得只有懂你的人,才配得上你的美丽儒雅的一生!你不是那种贪小便宜的人,当年黑水崖的镇崖之宝意外丢失,后来失而复得,我误会你了,错怪你了,我因此遗憾终生的的,人这一辈子太长了,又是太短了……”胡一风说着,眼睛红了。 “也许我当时真正伤害了你,你在和我相处的过程中,是没有存在占小便宜的心的,不贪图我的那点小恩小利,你在我心目是很价值的。你不是那种贪心的,蹭吃蹭喝,还想买东西不花钱的女人的,你一向经济独立,古灵精怪,洒脱……你是那么努力和自律的一个人,不贪小便宜的……当年是我误会了你,这么多年了,我想道歉,到了我们两鬓斑白的今日,我才有机会说出口,你原谅我吧……我多么希望我们的下一代有缘份在一起……了却我多年的遗憾……还有江湖上说的“玉蝴蝶”,还在你手里吗?” 胡一风深情地说着,突然话锋一转…… 林小糊没有回答,她静静地听着,想不到胡一风也关心到了“玉蝴蝶”了。 也许岁月让大家都成熟了,她一句都不用说了……她拿起茶,回避这个话题,慢慢地喝着…… “开饭了!好香!小糊,一风大哥,你们坐到这个圆桌来……”玉生烟和楚云天笑吟吟端着菜出来了…… 第一百三十章 仙人球 雨水的时节来了,万物复苏,绿绿的小草都从土里钻出啦!天一阁这里的空气中总荡着一股清新的风,不大,但还有几丝寒气的。 宛宛住在孤鹤府里一段时间,孤鹤回雪伯伯和江大哥对她照顾得很好。 虽然记忆还没有全恢复,但她多多少少慢慢清晰地记得自己小时候和家人亲人的往事。她尤其自己和般若,蝶飞儿的故事…… 她住在这里,能强烈地感觉到孤鹤伯伯绝对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他做的事情都是有规划的,他为人很清高,他待人接物,若不是为了遵守大众的规则,他才不会理别人的。 他对于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人不关心。他骨子里最清高,却很有魅力。接触过后,宛宛她还是会崇拜他的。 他有时看起来又高冷的,他是慢热型的,他不太喜欢主动和别人说话,但对宛宛他还是会主动说话的。 孤鹤伯伯其实比较宅,他好像喜欢沉浸在他自己的篆刻世界里,做他自己喜欢的事情。有时看他好几日都不出门的。 他高冷的气度,虽然少言少语,不喜欢出风头,但是在宛宛眼里,他这种高冷的气质,还是很吸引人的,即使看他有时自己安静的坐在一旁刻着字,宛宛也会跟着他一旁自己静静的看书的。有时他们一天都不讲话,但也不会生疏的。 “宛宛,你去收拾收拾一下自己,孤鹤伯伯带你出去走走,我们去一趟附近的别苑……透透气的……” 孤鹤伯伯停下他手中的活儿,突然对宛宛说到。 宛宛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她换上一件宝蓝色丝绒的长大衣,宛宛很喜欢包蓝色,觉得它是纯净的蓝宝石所带的颜色,天生高贵,丝绒丰厚,色泽光润,摸上去给人感觉十分温暖,大衣没有系扣子,行走间偶尔会露出,里面穿的黑色天鹅绒礼服裙,裙子长度合适,比大衣略长数寸,层次很清楚。她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还是很精神的。 她脚上穿好一双黑红色的绣花鞋,就来客厅里等孤鹤伯伯。 “好漂亮,很好!非常适合你的气质!”孤鹤伯伯啧啧赞扬着。 “好美!好美”江流儿拍着手高兴地说。 江流儿盯着宛宛看,看她这一身搭配,上蓝下黑,尤其下面既有层次,又浑然一体,映衬出她的好身材。玫瑰金色的小手提包包,和蓝色形成颜色互补,乃是点睛之笔。这个丫头越发地散发让人难以抗拒的美。 孤鹤伯伯觉得宛宛这样的丫头,一辈子可能都是个无龄感的女人。无龄感是一个女人最美的样子,看女人就像读书的。 有的女人,封面诱人,翻开后才发现乏味无比的,无趣的很;有的女人,封面装帧朴素,但打开慢慢读,却发现里面精彩纷呈,爱不释手。 还有第三种最极致的女人的,外表精致,内涵知识更是精彩迷人,芬芳无比,百读不厌的,魅力四射…… 孤鹤回雪觉得他的仙晓芙,和眼前的宛宛也许就是属于第三种女人的。他相信自己的眼力。 当然他和仙晓芙那种灵魂深处的共鸣,令人惊喜不已,于是,她和他才读懂了伯牙子期的高山流水的。 有些人,互相读了一辈子,也没有读懂对方。 但有些人,只是在茫茫人海里的偶遇却一读倾心,此种因缘,的确妙不可言,就像沧桑的他,过去他几秒就读懂了仙晓芙,目前他也瞬间读懂了宛宛。 人生在世,就是一个不断他人,也在认识自我成长的过程。 她跟着更孤鹤伯伯坐上马车走了一个时辰的路,终于在一个古朴的山庄停下来,这个山庄四面高墙戒备森严。 “孤鹤老爷,请进,我叫红姨,主人早已经为你们布置了客房,准备了你小时候最爱的地瓜粥……老主人和二少爷他们出去办事,他留言说,希望你们在这里住一个晚上,把这里当作你自己的府邸,他第二天就会回来,他刚巧出去办事了!”一位五旬开外的老大妈表情和善地招待着 把他们带进去了。 宛宛跟在叫红姨的女人身后,她仔细观察着这里的环境。 只见前院和后院中间的空地中,这里种了二十个像脸盆大的仙人球,看来主人颇懂和讲究易经里辟邪的说法。 这个庄园由前后院组合成的。前院是个古香古色的闽南古式建筑。 很多东西都保留着传统的模式。屋檐和红砖还有那些四角方正的婚床…… 后院是比较时兴的新式建筑,每个房间都是仿照旅店规格布置的,都是一样的,一样的红木家具,一样的蓝布窗帘,一样的橱柜,一样的床上白色系列布置…… “宛宛,你就睡这里吧!我睡你隔壁……”孤鹤伯伯指着对面的房间说着。 这里很静穆,太静了,进去后感觉特冷的…… 孤鹤跺着步,他心里一直在想“玉蝴蝶”的事,他这次带她出来,无非想让她放松下,说不定对她记忆恢复很好的,宛宛必定是和玉蝴蝶有缘的女人的。 他宁愿相信那个关于男人拥有“玉蝴蝶” ,就等于拥有一座城池的传奇的。 宛宛进屋了!她看到墙上的相册,一个男人四五十岁,长得很白静,一张很正统国字脸,眉宇间有股说不出的英气…… “他会是谁!”她心里嘀咕着,是刚才红姨嘴里的老主人还是少爷呢? 她自己走到前院的庭院里,这里种了好多花儿,闭上眼,闻到那特别的桂花味,一眼,宛宛就看到蝶飞儿和她从小最爱的桂花树,记得那小小的花瓣却会散发出迷人的悠长的香气,让人心旷神怡。而在桂花开的最迷人的时候,那股子香气,也确实令人魂牵梦萦。 旁边还有一株黑牡丹和山茶花,一看花龄至少有三十多年了,黑牡丹正开着花儿,特美丽,桂花树挨着它长着,它虽没有牡丹的娇艳的高雅,没有山茶花的惊艳与素洁,但它一下子赋予了宛宛很多欢乐,宛宛不禁伸出手去,轻轻抚摸着它的叶子,微笑……那叶子翠绿,阔叶的,两头尖尖,特别茂盛,春天里郁郁葱葱。 “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宛宛轻轻念起古代李清照的诗句。 她伫立在这陌生山庄的土地上,看着满眼的仙人掌,呼吸这里的清新空气……她心里遥想:种这花的人,应该也是很懂花事的人吧!能懂得呵护植物的人,必定也是心地善良柔软的人的,必是爱美,热爱生活的并懂得爱的人…… 春雨来了,她感受到雨丝滴在她乌发上,脸颊…… “姑娘,下雨了,孤鹤老爷在等你一起吃饭了,赶紧进来吧!你别着凉了……”红姨亲切热情的招呼着…… 第一百三十一章 孙媳人选 元宵佳节,白玉斋里,当胡一风和林小糊,玉生烟三个老人,多年以后聚在一起时,默契的他们,有说不完的话,但又无需多言的。 看到长辈们在叙旧,楚云天和蝶飞儿就径直出来逛附近的庙会的。 一路上,这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灯的海洋,人的海洋。 在这条古朴的石阶上,人头攒动,男男女女,楚云天趁机想牵蝶飞儿的手,还是被蝶飞儿耍开了。蝶飞儿看着眼前的花灯,琳琅满目,缤纷幻彩的,五光十色,绚丽多姿……火花银树……她也心花怒放的。 “小蝶,这个蝴蝶灯给你,我在那里挑的,很配你……”楚云天提着个点亮的蝴蝶花灯,走到她面前。 蝶飞儿回头一看,好漂亮的蝴蝶灯。她微笑接过楚云天的灯。 “哇哇!你们两个在逛花灯,我和白方彦也来了,他在那里猜灯谜,你看,小蝶,我这个凤凰灯很好看,也送给你吧!比楚云天的蝴蝶灯更有气势的……哈哈……”胡天行坐在路边一块大石头上,他突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了,总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谢谢你们……”蝶飞儿温柔地微笑着,看着眼前的花灯。楚云天每次望着她柔柔的的笑,他就特开心的。 “胡天行,你看,我们来了,你也爱凑热闹的……”楚云天有点吃醋样子。胡天行故意傻傻地笑着看着他,耸耸肩,没心没肺的。 倒是蝶飞儿她自己径直走到一棵挂满花灯的榕树下,继续赏灯……她把他们看成自己的亲大哥,根本没往心里去的。 蝶飞儿从小就很自信,她觉得作为女孩就要有能力,让自己越来越好,然后有足够的底气,遇见各种美好。她总是记着林小糊祖母的话:女人如水,水是至柔的,水流经过的地方,遇到障碍,会自动拐弯,不会硬碰硬,水就永远不会受到伤害。如水的女人善于以柔克刚,因为只有柔能克刚,刚不能克柔……” 白玉斋的大厅里,他们三个正在喝茶。 “小糊!玉生烟!这次我来的目的就是想给我侄儿胡天行找个好媳妇……你们眼力好,帮帮忙……”胡一风和她们在商量事情。 “像胡大哥你们那样的大户人家,你们会找什么样的女人当孙媳妇呢?其实,像你们那样家庭出身的男人,就说你侄儿吧!虽然我不熟悉,对大户家庭的男孩子对女人的需要,是分层级的。不同层级的男人,要求完全不一样。富豪子弟中绅士不少,但是花花公子是普遍存在的。金钱和美色,是他们的两大追求。很多富家子弟首当其冲就是喜欢漂亮、气质风度;其次才是内涵好性格好。当然,也有重口味的,有特殊的审美偏好,不在此列。” 玉生烟心急口快地分析着。 “说得也是,富家子弟都有这个偏好,但天行这个孩子又很特别,口味很刁……在黑水崖那一带没有一个姑娘他看得上眼,我这才心急……小糊,你也说说看……”胡一风郑重地看着林小糊。 “天行这孩子我还不认识,不熟悉他的品性的。也不好下结论。如果一个女孩,除了漂亮,别无所长,有时或许当然可以得到大户人家的子弟的消费,但是这个姑娘想走进其心,基本上没有这种可能!所以关键的人选还是要看这个女孩的综合素养的。” 林小糊慢慢说着,胡一风频频点头,他觉得很有道理。他此刻心想默默在想: 在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胡一风的女人有两个,一个是我的娘亲,另一个是林小糊。” “或许,最好的孙媳人选就是这个女孩能当天行这个孩子的妻子,又是他的红颜知己,这是最好的匹配了。我希望这个女孩不仅善良聪明,而且善解人意,又精明能干,至少能帮他的不少忙。天行的天性高傲又冷血,虽然我当年打下的江山,家底不错,有钱归有钱,但他肩负重任,精神压力往往比较大,所以我就希望他的妻子又是他的红颜知己,只有这样,显然能给他带来异样的能量安慰和滋养的。不要像我这个老头子一样,自己熬着,失去了佳人,追悔莫及的!我希望他娶到幸福……” 胡一风高声说着,感慨万分。 “胡大哥,说得在理,在很多时候,优秀有内涵的红颜知己才是大户人家子弟的精神家园。也许两人对彼此虽有帮助,但相互独立。不会过多牵绊。” 玉生烟点点头。 “一个女人,如果被爱人引为知己,至少会她具备三个特点——”林小糊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继续说着。 “眼界开阔。善解人意。涵养高,优秀能干。” 林小糊娓娓道来。 “说得好极了,说到我心里去了!”胡一风拍手叫好。 “这么多年来,我事业做大,我的苦恼往往不是情绪问题,而是事业上碰到的实际问题。有些除了精神安慰,我更需要更希望有个自己爱的女人偶尔给我献计献策,和我聊聊对我最贴切的话题……小糊,具备你刚才说的以上三种能力的女人,一般不会是太简单的女人。” 胡一风摸着自己的下巴,顿悟着。 “当然还是要看胡天行这个孩子择偶,就要看他是纨绔子弟,还是有真才实学、雄心勃勃的孩子,如果是前者,他或许只看女方是不是漂亮,而不注重个人能力。如果是后者,他可能想找助力型的女孩……那就另当别论了。什么时候,让我们见见这个孩子再说……”玉生烟突然想到。 ”但凡有能力、有野心、有追求的男人,我年轻时就是这样的男人,现在我观察天行他就是这样的孩子,我好像觉得他好像会更喜欢综合实力出色,学识渊博,气质风度翩翩的有情趣的女娃的。作为他祖父,我这点还是能看出来的,但他又和我不一样,老是不按常理出牌,让人有时捉摸不定,头疼的。” 胡一风说起孙儿胡天行,特开心的神情。 “哦,对了,他有飞鸽传书说:今晚会回来这一带看花灯的……会来见我的,到时让他好好拜见见你们……和刚才那小蝶姑娘顺便见见,相识一下……” 胡一风突然补充说到……他说着,抬头一看,外面的天空,满天的烟花,热闹极了…… 林小糊和玉生烟都已经是老人了,她们看着高龄的胡大哥今日的谈吐,更像是有几分壮年的干劲,可能他这次真是上心了,她们相视而笑…… 八旬的胡大哥,这一次,为了他的孙媳人选可谓费尽心思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真正的女神 夜色把白玉斋附近这一带笼罩得几分迷离,璀璨的灯笼把古老的小石径装点得十分艳丽,远远望去,就像一条红色的火龙。 当蝶飞儿自个走到榕树下赏灯时,胡天行和楚云天在一起耍贫嘴,而白方彦自个在那里猜灯谜,眼睛里只有他的谜面和谜底……还有他心里的般若姑娘。 他寻思着:挑个最好看的灯笼,找个时间去趟紫苏园,亲自送给她。 今晚的夜色撩人,楚云天好像发觉胡天行的眼睛始终不离蝶飞儿,他心里有几分醋意,但转念一想,又马上没有酸意了,蝶飞儿又还不是自己明媒正娶的妻子,自己也没有资格吃醋的,再说像小蝶这样的好姑娘,爱慕者肯定很多的,自己也不能太小家子气,不然显得自己没有风度,太离谱了。 他选了块石凳坐下来,远远看着小蝶,心里很甜蜜…… “楚云天,你不会也喜欢小蝶吧!万一我也喜欢她,你说怎么办?我们好兄弟也得公平竞争的?哈哈……”胡天行没心没肺地说着。 “别臭美了,万一小蝶都看不上你们两个人,你们两个就自作多情吧!你们看,我这个灯笼怎么样!很好看的!” 突然,白方彦走到他们身边,在他们跟前晃着他精心挑选的礼物——莲花灯。 “我倒觉得,小蝶那样的个性总是活力四射,她文静又乐观,有时又很活波,捉摸不透的,她看起来就是一个很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的姑娘,她活的肯定是潇洒恣意!这样的女人因不管她年龄多大,总是看起来很年轻,再加上小蝶姑娘待人温和,我觉得她的魅力很大,就是到了老太太时,也会有很多人欣赏她的,所以你们两个都喜欢上她,阻力太大了……” 白方彦他总是不说则已,一说就会一鸣惊人的。 “ 白兄,看来你是真人不露相,很聪明的,你说的很对,小蝶这样的女孩她总是可以给周围的人带来无尽的欢乐,和她在一起,似乎周围的什么烦恼都没有了呢!她的周围肯定不缺乏追求者,而随着时间的沉淀,我觉得她给我的感觉,就如你说的,她的魅力也是越来越大。但我肯定想要娶她的,我可以拜托我祖父过来提亲的。楚云天,你呢?” 胡天行还真是很拽的个性。他笑着看着坐在石凳上发呆的楚云天。 “那我们就等着看小蝶的选择吧?走着瞧……”楚云天心里想到茉莉姑婆,她肯定会帮他的。 “哈哈哈哈……你们真有趣,几年后,我们三个都找到了自己的妻子,我们相约一起来这里赏灯,你们说好吗?再若干年后,我们再带着妻儿一起来,你们说有多热闹温馨……想想,真是太美好了!……” 楚云天和胡天行被一向不爱说话的白方彦逗笑了! “白兄,那你喜欢的姑娘是谁?不会也是小蝶吧?” “保密,她长得倒是和小蝶有几分神似,但不是她,是个很可爱的接地气的好姑娘……” 白方彦裂开嘴笑着,想起他心里那个紫苏园里的般若姑娘,他更高兴了。 楚云天看着白方彦,觉得他有点古灵精怪,他总是有着奇奇怪怪的想法!不管做什么,他们都会想的面面俱到!不管时间怎么变化,他好像对任何事情都会保留一种神秘感! “你们三个人在说什么,这么高兴,说来我听听……” 蝶飞儿跑来找他们,天真地问到。 三个人笑得更开心了。 蝶飞儿一头雾水,不知道他们在谈她……也被他们神秘的样子逗乐了…… 白玉斋里,久违的三个老人还在倾心夜谈。 “胡大哥,我觉得你现在的心境,就像当年我要择儿媳的心情,我能理解你对此事的慎重,想当年我去青莲港找素心,拜托素心把唯一的好闺女葭而,许配给我们南家当儿媳……我总是相信优秀的娘亲,必然带出很好的闺女的,要找媳妇,先去看看她的娘亲,这点永远不会错……”小糊喃喃说起往事。 “我当年就是觉得美丽的素心,太善良贤惠了,她的闺女葭而肯定不错,她素心是个很纯朴的女人,遭遇坎坷,过门不久丈夫的船就不知去向了,从此了无音讯,最艰难的日子在等着她,她养育着自己娘家哥哥送给她的女儿,在那些日子里,她那柔软的心,却像火把一样明亮。一个女人,有多柔软,就有多坚强。她的清丽、美貌和此后经历的所有苦难与煎熬,都变成了一方沉静和平凡。” “她为了家计,自己带着孩子 ,她去挖鱼塘,去挑石块,双手双肩全是伤痕累累,也曾寄住在草棚中。听说她先把稻草铺在烂泥地上,然后再把铺盖铺在稻草上。到了早上,身下的东西全都湿了,她都不觉苦……有时她还会乐观对着孩子说着: 葭而,在春天的那个黄昏里,从窗子外徐徐吹进来的,是暖和的春风,你和娘亲一起仰起脸来,闭着眼睛,一起想象着享受地闻闻八月桂花的香气,你闻到空气里的桂花香吗?多么甜蜜的香气,以后我们的生活一定会好起来的,娘会教你写字读书的……让你做一个令人尊敬的读书人……“ 胡一风和玉生烟静静地听着小糊讲她亲家的故事,都感动了。 “素心就是蝶飞儿的外婆,她曾经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小姐,嫁人后,却屡经风雨跌入绝境,失去天伦之乐生活,失去丈夫,但她把葭而,就是我的儿媳,培养得相当出色....她这个女人任凭命运一次又一次轻薄了她,她却始终活得优雅而高贵。她用一生的传奇,向世人展示了女人应有的活法。素心把苦难的生活活出诗意,把薄情的世界活出深情。虽然她已经走了,但我这辈子对她的人品和涵养是崇敬和感恩的。” 林小糊说到动情处,高龄的她还是眼睛湿润了,声音哽咽了。 “小糊说的太好了,不管找儿媳,还是找孙媳,最好时先见见她的娘亲,这样就能拿捏几分的。有什么样的娘就会有什么样的女儿的,不无道理,毕竟女方的家教和家风最重要……” 胡一风频频点头,觉得林小糊说到他心坎里去了,他下定了要向林小糊提亲的,希望把她家的孙女许配给他的孙儿胡天行的。刚才那个女娃一看就是个有品有貌有才的好孩子,是小糊的后人准没错的。 他心里仿佛浮现出那个叫素心的女人的影子,也许最让人动心和佩服的是女人在苦难中的那种高贵,最让人看出女人高贵之中所以高贵的,也是这种在苦难中依然有诗意的高贵。当年也许这位叫素心的女人,她在最穷困潦倒时,生死存亡的边缘上吟诗作赋,他也彻底佩服了这个女人的。 “小糊,今日我在她后山遇到的女娃,就是素心的外甥女吗?”胡一风急切地问到。 “对,她叫蝶飞儿,我的孙女,她的外婆素心,从不对别人讲起自己的苦难,也没有被困境所困住,她心中却始终保留着一份与世无争的宁静。有人的高贵浮于多金或富裕背景的表面,而素心她把高贵融入进她自己的骨子里。 “每次回忆往昔,素心她的眉目之间尽是包容和平静。她在临终前说过:“要是没有葭而的父亲船离我而去.......我是不会吃什么苦的,可是,我也永远不知道我能吃什么苦,我有多大的力量。现在,我可以说,我经历了许多不同的生活,我有非常丰富的一生。这是老天给我的馈赠,我还是感恩这一辈子的,尤其有葭而和青文这对女儿女婿对我如此孝顺,还有几个可爱的孙女们我也值了,我可以安心走了……“ 林小糊激动地说着,这次豆大的泪珠滚了下来。 “小糊,一个女人是有多坚强,才把人间的苦痛都走了个遍,就像素心,一个人又该有多勇敢,才能熬过所有的苦难后,还谈笑风生感慨这是生命最好的馈赠。这就是素心吧!多好的女人啊…,素心才是我们心中真正的女神的…” 玉生烟哲理性地说了一句。 听了这个故事后,胡一风更是铁定了要把蝶飞儿许配给自己孙儿的。 他觉得蝶飞儿就有能力驾驭住他那倨傲不逊的孙儿的。 “蝶飞儿,她去哪里了,我可以见见她吗?明日我让天行来这里,让两个孩子相亲……你们看怎么样?” 胡一风郑重地问着她们…… 第一百三十三章 根深蒂固 三月的风,暖暖的,草儿嫩嫩的,通往白云山庄的小道上,不知名的紫花含苞待放。 傍晚,一身蓝衣长裙的般若,跟在白方彦后面,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白云山庄。 “娘亲,孩儿给您请安,您看,我带谁来看您了?”白方彦高兴地朝着客厅里端坐着喝茶的冷碧秋说道,他看着身旁正给娘亲作揖的般若,乐的合不拢嘴。 “般若,给伯母请安!” “好俊俏的姑娘!般若,好特别的名字,好眼熟,我好像在哪见过你,看我这记性,记不住了,请坐!一起喝杯茉莉花茶,不必多礼!” 冷碧秋注视着般若,总觉得很眼熟的,但回忆不起在哪见过的。 般若坐了下来,静静地喝着茉莉花茶,只见这个厅中间写着“碧秋苑”。 这碧秋苑的设计可算精妙绝伦,美不胜收。 每一个小角落的设计,都很精心。 般若环视四周,客厅非常大,风格高端古典,韵味十足。倒和白夫人的气韵很配。 大客厅相当于做成了两个客人招待区,红木椅子背对而放,两个茶几同款,分别带有红木椅。 夜幕降临了, 暖黄色的灯,将客厅照得静谧而又温暖。除了隔棱木窗之外,墙壁上都做了隔柜,用来放几样古董。 另一面墙很欧化,石膏做出来的精美白色花纹,加上一些挂画,显得主人的品味很高。 “彦儿,你们要吃什么,我去吩咐厨房做几样好吃的?你带般若在家里四处转转……”冷碧秋亲切说着。 “娘亲!我们刚才在外面吃过饭了,您就别忙了,我带她四处走走!” 白方彦拉起般若就离开了客厅了,般若很不好意思,赶紧甩了他的手。 他们来到一间书房。 “般若,这是我母亲的书房,我母亲是个很爱看书的人,从小到大,我都看她在看书……她经常安静呆在书房里,一呆就好几个小时……” 般若摸着旁边一面很别致的铜镜,看起来非常漂亮。一个小小的飘台,上面放了蜡烛,很好看。 她心里想着:“夫人是个爱美又浪漫的女人。” 她凝视着这里,摸着桌上的书籍。 白夫人的书房和刚才的客厅同样特别美,书桌简约大气,欧化的鹅黄色的沙发凳,银鹿挂饰、黑马摆件都很尊贵,还有吉祥之兆。 书房有一个落地大蓝瓷的花瓶,里面的干花挺好看。 “我带你去我母亲的卧室看看……” 从书房出来,一走过小走廊,就来到了一间很雅致的卧室。 一面大大的木窗,外面的景观视野非常漂亮,旁边放着一个小沙发凳,简直就是绝配! 般若走到床前,这张床的设计很古典,四面带着床恋,古色生香。床尾一个红木凳,扩大的床的面积,可以用来放衣服。其他设计相对简约,但看着也很别致。 “夫人的品味很美。她身上除了女人味十足,而且还有一股英气,很特别!”般若静静地说着。 “我觉得夫人身上最耀眼的品味,她好像身上有一种有力量的温柔、博大、积极。她内心丰富,气质取胜,十分耐读。我今日好像在她书房里读出她的韵味了,夫人这种由内到外的修习,会使一个女人散发出一种不可言喻的魅力,不造作,不包装,原汁原味地弥漫着,并形成一种很好氛围。白大哥,我很喜欢你母亲的。她和我的祖母母亲特像,好像是同一类人的。” “谢谢你,般若,听你这番话,我心里高兴极了,如果你以后成为我们家的……”白方彦说到一半,被般若制止了。 “白大哥,我还没考虑这些儿女情长的事,再说我家里现在还有很多事等着我做,你把我当普通朋友吧!”般若冷静地说着。 “我会耐心地等,没事,我有耐心的,况且我还可以帮你做一些家里的事……有我在,般若,你尽管吩咐,我会尽力的……” 白方彦竖起手指有力说着。 “不用,谢谢你的好意,白大哥,我们家的事情我自己能行!”般若柔柔的回答。 白方彦抬头望着明月,他顿时觉得般若的确是个好姑娘,她的的优雅更多的来自与她的内心深处,她仿佛是月光下的湖水,是静静绽放的百合。这样的女子,是一个晶莹剔透的女人,也是一个柔情似水的女人,一个特别善解人意的有着美德的女人,他相信自己的眼力。 他们一起站在白云山庄的后花园里,这里月色朦胧。般若静静抬头望着夜空中的那一轮月,许久没有这样的心境了,一下子好像整个画面停止了。 白方彦默默注视月夜下的般若,在这温柔的空气,她如水似蜜,如烟似雾,她的一举步,一伸腰,一掠发,都如蜜在流,水在荡……他心里早已笑开了花了,他觉得她在他心里已经根深蒂固了…… 般若的微笑是含苞待放的花朵,里面流溢着诗与画,她就是他白方彦心里的一幅淡雅的水墨画。 第一百三十四章 偶遇米姬 宛宛和孤鹤回雪伯伯住在腾龙别苑两日,她觉得闷的慌,她等孤鹤伯伯午睡时,自己从别苑的后花园溜达出来。 她轻轻推开门沿着小路朝后山走,一路上,人烟稀少,但鸟儿欢快地在林间小径上追逐着,似乎与她嬉戏。 她观赏着路上的景致,来到了这里附近的一条小街。这里离腾龙别苑有几里路。 她选了一家包子的点心店进去坐下。 刚一入座,她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她吃了一惊,回过头一看,是个三十几岁的女人。 “宛宛,你怎么会在这里?你来这里做什么?” 这位少妇的问话,使宛宛一头雾水,莫非她认识自己,但自己怎么也回忆不起叫自己的女人的名字。 她盯着她看,这位少妇浓妆艳抹的,一身紫红色的裙子。 “大姐,你认识我吗?你叫什么名字?能告诉我吗?我上次不小心被马车撞了,记忆不怎么好了……” 宛宛弱弱地问她。 “哦!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你不想认我呢?我是米姬,我和你很好的,将军祠,蝴蝶谷,你想想,想的起来吗? ……” “米姬,米姬,好熟的名字……”宛宛念着米姬的名字,努力回忆着。 “好宛宛,我们先坐下来吃点东西,叙叙旧,说不定你就恢复记忆了…好久不见了,本来我还想去蝴蝶谷找你们,想不到今日在这里遇见你了…太好了…老板,给我来两笼包子和两碗汤…” 米姬絮絮叨叨,一只手抓着宛宛的手,好像生怕宛宛走掉似的。 “宛宛,我想改嫁了,想嫁给神汉了,他现在对我很好,但不知以后会怎么样,我心里也没底。宛宛,你觉得什么是爱情?” “那你的孩子和孩子的爹怎么办?”宛宛不知道她怎么了,但她第一反映就是这个问题。 “爱情,我没谈过,我也不懂,但我觉得孩子的父亲一无所有的时候,你如果还愿意陪在他身边,我觉得你们就是爱情,你心甘情愿跟着他吃苦受难,你就是真正的爱他入骨啊!想想你一个风华正茂的女人,还愿意死心搭地的跟着一无所有的他,一起过苦日子,你们就是有了爱情的……” 宛宛若有所思地回答。 “宛宛,我是穷人家的孩子,和你们三姐妹的出身不一样。我从小就没有享受过家庭的温暖,我作为家里女儿出生以后,我父亲他依旧留恋赌场,恶习缠身,我们一个大家庭,靠着我母亲辛苦工作养活我们,后来我和寒姬姐长大了,我们异常懂事,各处帮衬我妈妈,虽然生活很穷困,日子还是可以继续过下去的。无奈的是我父亲赌输了,就会喝酒还会对我母亲进行家暴,后来我妈妈也许是真的像所有忍不下去的女人一样,她就带着我们离开了我父亲。” 米姬说得很动情,她眼睛里闪现出泪花了。 “所以,我不想再过苦日子了,现在神汉对我很好,我犹豫不决,还有以前我都隐忍了,但我能忍多久……”米姬说到神汉,好像有了好盼头一样。 宛宛就像听故事地听着米姬讲自己的处境,她不知道米姬家里出了什么事,但她觉得米姬要离开她的家了。 宛宛觉得可能米姬童年的悲惨生活,让她过早成熟隐忍。 “米姬,我也不明白你的事,但我觉得你隐忍一点点,以后早晚就能你爱的人的怜惜与爱护的。你要珍惜的……我也拿不好主意……” 宛宛认真地回答,她记忆里好像又清晰了,她觉得眼前的米姬应该是她们三姐妹在蝴蝶谷里的好朋友或熟人。 宛宛慢慢吃着包子,太神奇了,刚才听着意外遇见的米姬的唠叨,她突然脑海里慢慢变得清晰了,她一瞬间记起了小时候在蝴蝶谷里长辈的训话,是小糊祖母的声音: “人生总是起起落落,真正爱男人的女人,不是在男人多成功的时候,会给他鼓掌,而是在他一无所有或失败的时候,会选择陪在他身边,给他力量,让他撑过那个最为困难的时期。我们都知道除了自己的家人,不会有人会一直对我们好。但真的会对自己好的,其实就是那个心里一直有你的,愿意一直陪在你身边的人。” 宛宛好像恢复记忆了,蝴蝶别苑的事历历在目了! 她脑海此刻又响起葭而娘亲的话: “男人在成功的时候,往往就会忘记那个在自己失意时一直相信自己,陪伴自己的女人。但往往只有这样的女人对自己才最是情深义重。” 宛宛终于恢复记忆了,她高兴得笑出眼泪了。 “米姬要离开她的孩子和丈夫,她或许还不是娘亲说过的那种情深义重的女人…但宛宛希望自己将来会是个情深义重的妻子或母亲…” 宛宛看着大口吃着包子的米姬,有点匪夷所思的。 第一百三十五章 古早味店 宛宛和米姬在一家点心店吃东西,边听着她聊家常里短。 “老板娘,除了包子外,你们店里还有其他点心吗?我想打包回去……”宛宛突然想到要带些回去给孤鹤伯伯吃。她环顾四周,发现店里的右侧墙壁上挂着一张字排,用红色笔醒目写着: “麦香粿、 薯箍丸、薯箍粿、菜粥、炸紫菜、虾甘煎、海蛎搅、蒸地瓜仔、蒸猪母仔、炒米粉、芋头饭……哦!太好了!都是我小时候最爱吃的,都是我祖母和娘亲最喜欢做给我们吃的……”宛宛高兴地念着。 “还有哪!这家店是这一带最有乡土特色的古早味小吃店,你看那里另外一块木牌还写着:薯干汤、海水豆腐、烤鱿鱼、卤猪脚、烂狗膏炸、花生粒炸、搓丸子、余甘枝、啪水丸、羹棕、 炸猪母仔、饼干炸、鱼爽、面线拌蒜头油、地瓜粿、蒸肉丸……真是花样太多了!店主人太细心了!宛宛,你看,你喜欢打包什么回去!我身上刚好有钱……” 米姬手舞足蹈热情地回答宛宛。 话音刚落,说到这里,从店大门又走来一男一女。男人一看就是经商的,那个女人很年轻,穿着马裤,看起来风尘仆仆,但挺漂亮的。 “云紫姑娘!你想吃啥,这里的古早味点心挺好吃的……”那个男人温柔开口地问那个妙龄女子。 “王老板随便点,我都喜欢吃!”那个男人一坐下来,他回头一看,他的眼睛刚好和宛宛四目相对。 “宛宛姑娘!你在这里,天啊!我太久没看见你了,自从那日在你店外遇见你后,再也没有你的消息。” 那个男人走近宛宛。宛宛看着他的脸越来越熟悉了,突然,她记起来了! “王老板,是你,哦!好久未见!幸会幸会!” 宛宛头脑里的记忆,终于和那日自己要回蝴蝶谷时在自己店外,遇见自己的邻居卖古董的王老板的那幕情景连接起来了!她的记忆全恢复了! “我们四个一起吃吧!老板,帮我多弄几样菜……” 王老板热情地张罗着。宛宛拉着米姬一起坐过去。 云紫抬眼一看这个王老板认识的宛宛,觉得她很有气质,很特别!又觉得她好眼熟的。 她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的。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云紫小姐,我店里的玉器顾问,这位是宛宛姑娘,她的店在我们附近的,是邻居的,大家别客气,吃吧!宛宛,你的这位朋友怎么称呼?” 王老板绅士地问到。 “哦!她是我的朋友,叫米姬……”宛宛指着米姬介绍到。 目不识丁的米姬看到王老板,立刻很喜欢,她觉得这个男人肯定慷慨大方,比她心里的神汉好多了,很会疼女人的。她瞳孔都放大了,盯着王老板看,宛宛看到她的痴迷样子,用脚碰了她一下,她马上站起来说到:“请王老板多多关照!” 他们四个人一起热热闹闹吃了一顿饭后,就各自离开了。 宛宛打包了几样好吃的点心带走,她现在记忆恢复了,她准备回去找孤鹤伯伯,并和他辞行的,再自己回青莲港和蝶飞儿会合的。 她顺手拿一包点心给米姬,让她带回去给孩子们吃。 王老板带着云紫小姐往青莲港的路走了! 在路上。 云紫坐在马车里,她最近和王老板出差,觉得特累,她心想:事业、学习、人际关系、朋友,所有的这一切加起来,她都活得很忙,马上回到青莲港后,她自己想做减法,想将不是自己心灵可以得到满足的东西尽量舍弃,这样会轻松很多。” 她觉得王老板无疑是很有“野心”的商人,他的天赋、才情、实力、背景,好像被他的“野心”一召唤,就能“一遇风云变成龙”的,这次和他一起出差,她就特能感受到他的野心了。 她觉得刚才遇到的那个宛宛很眼熟,和蝶飞儿特神似的。 宛宛的美比蝶飞儿纤细窈窕,美的活色生香,肆意张扬,整张脸很有特色,有种贵气,但又很有小女人的感觉。苹果脸不大不小,但眼睛很媚,她说起话来相当快言快语,好像带着一股倔强与任性,俨然一副人前女神人后“女汉子”的率真模样。 她和蝶飞儿两人都属于明艳挂的长相,相似之处都很灵动,笑容也很甜美,属于可以笑到人心里的。整张脸十分的柔和,有带有一点优雅和率性。像宛宛和蝶飞儿那样的女人穿什么衣服都能驾驭出感觉,是很不错。 尤其是宛宛脸上的两瓣苹果肌,笑的时候很好看,不笑的时候也能优雅。而她的长相也是那样的淡雅,恬静,当真有一种诗一般书香气。也许窈窕淑女说的就是像蝶飞儿和宛宛这类温婉的女子了。 “蝶飞儿不知道这段时间怎么了?” 云紫轻轻念叨着,她心里在牵挂着自己的闺蜜。她和蝶飞儿是那种可以互相分享生活中的酸甜苦辣,陪伴彼此度过一段又一段的灿烂时光的好朋友,或许她们两个人就是一起玩耍癫狂,肆意挥洒,就是一起经历困难,见证成长,任凭岁月蹉跎,彼此温暖,相伴一生的朋友的。 “快到青莲港了!”王老板在前面说着。 云紫拉开马车的布帘探出头去,外面的景色好美,春意盎然的,生机勃勃的,连吹来的风都很令人舒服的。 她深吸一口气,记起今日是春分,草长莺飞的,周围的桃花树一片,缤纷美丽,她裂开嘴角笑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颜蔷薇 白玉斋的四周,一大早,莺歌燕舞,胡一风很早就起来喝茶,他准备今日让自己的侄儿胡天行和小糊的孙女蝶飞儿见面。 胡一风心里永远认定了小糊,他总觉得她是个聪明如狐狸,单纯如兔子的女子。连她的孙女身上好像也遗传了这样的气质。 古香古色的客厅里!玉生烟和林小糊早就坐在一起喝茶,等待年轻人的到场。 蝶飞儿也坐在右边,她听说今日有贵客要与她见面,古灵精怪的她明白了可能是相亲,她灵机一动,早上她刻意把自己的衣饰、发型和妆容弄得老成。她不想过早谈恋爱,嫁人,她觉得她还有很多事情没做。 玉生烟看着蝶飞儿,她今日其实也安排了楚云天一起来的,她觉得楚云天很喜欢蝶飞儿。现在又多出个胡天行的竞争,这小丫头心里不知道会怎么选择。 她看着蝶飞儿今日的装扮,她就明白了小丫头心里的想法了,毕竟自己是过来人了。她能在小小的年纪便懂得良好建立人际关系网,可见她社交天赋之高。 玉生烟已经看出蝶飞儿养成非常独立的个性,凡事不依赖于人,甚至会刻意保持和别人的距离。这一点和自己很像。 玉生烟年轻时就也是极具社交天赋的她,却一直认为“与自己相处”最自然,“保持亲密关系其实是很大的负担,找到最合适的距离才是人与人之间最舒服的相处方式”。这是她的生存哲学。 马车一直飞快朝着青莲港的方向奔去。云紫她心里惦记着蝶飞儿,一边在寻思着自己以前的蝴蝶港学做生意的往事,那些人,那些事…… 云紫第一次学做生意,她替自己的夫家去外地洽谈仿真的兵马俑展览,她仅花十天就达成几十件展品的交易。计划之外,她后来自己还定制一批仿真兵马俑纪念品,自己押送到外域,以几十倍的价格售出,“赚到第一笔大钱”。后来她结识了做玉器名流,帮她们将一些玉器卖到了欧洲,她们欣赏她的精明过人,几个人很快成为好友。在她们的扶持下,她很快在玉器界有了好的名声,她进入蝴蝶港上层社交圈,除了各路商家外,她还结识了当时那里的颜蔷薇,二人成了闺蜜兼知己。 云紫一想起颜蔷薇,心里挺佩服她的。 颜蔷薇是蝴蝶港那一带很有商业头脑的女人。当年蝴蝶港在大肆拆迁建房。房地产兴旺,水泥需求量大,很多散装水泥厂商希望进入蝴蝶港。 颜蔷薇仔细研究市场需求之后,根据两地水泥差价和购船成本,她和云紫商量后自己制定一个高出预期很高的定价,最终她交易成功。 这单生意让云紫和颜蔷薇在商场获得很高的认可。那日庆功宴上,颜蔷薇对云紫说:我们的生意还是太小,不如选择一些好项目,我们一块做,共同发展。好吗?” 云紫点点头,从此两个女人都很努力。 欧阳夫妇看着越来越能干的女儿,才命令她到青莲港帮帮南叔叔的女儿的。 颜蔷薇是个在婚姻与恋爱中格外强势的女人,强势的女人,往往婚姻不幸福。 而云紫恰恰相反,她是个不强势的女人的,她会撒娇,她柔情似水的,她会服软,她觉得女人撒娇是女孩的必修课,它与搞暧昧、卖笑等有根本的区别。 撒娇更像是用温柔武装自己。当然,每个女人,都有撒娇的禀赋,只是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遇到一个真正疼爱她的男人。 云紫她是个很幸运的一个女人,她每次只有在疼爱她的丈夫面前,才会丢弃她的所有的盔甲和防御,不再逞强,呈现出她小女人爱撒娇的一面…… 一路上,她开着马车上的窗,看着天上的白云,她想起颜蔷薇和蝶飞儿,她琢磨着蝶飞儿说过的一句深奥又富有道理的话: “在男女之间的感情上,最靠得住的感觉是,对方是不是自己最不可替代的朋友,这个是原则。自己有一个这样的关系,就什么都不怕的,才能令对方长久眷恋。其实这很简单,但是很难做。” 云紫心里想:什么叫朋友?可能有一个最简单回答:站在你旁边,支持你。这个人永远都不会伤害你,永远尝试了解你,给你一个恒定的信心。 云紫她特别喜欢蝶飞儿,她认定她在于她出众的能力,也在于她爽朗的性格。她觉得她是那种充满魅力的女人。多年重逢后与蝶飞儿接触过几秒种内,云紫就能感受到: 蝶飞儿是个也会尊重人的女孩,她看着你的眼睛听你说话,时刻注意你的感受,即使在多人面前谈话,她也会适时望你一眼,让你感觉不被忽视。 蝶飞儿她拥有拥有很多“很好的朋友”,她却认为自己是个“边缘人”,最乐于与自己相处。 虽有很多人喜欢和蝶飞儿交朋友,但她在社交上也讲究宁缺毋滥,她不会刻意去迎合讨好一些不适合久处的人。 也许蝶飞儿常常给人一种很孤僻不合群的感觉,但真正相处后会发现她热情而好相处的一面。 蝶飞儿虽然社交上很被动,但她拥有着很毒辣的眼光,结识的都是她认为觉得值得相处舒服,同一频道的朋友。 云紫一想起蝶飞儿就很舒服的……她想起颜蔷薇,想起颜蔷薇在做水泥时认识的谷南生,这样的女人却是另一种感觉,女人和女人也不一样的…… 第一百三十七章 谷南生 在回青莲港玉器店的路上,云紫边想着蝶飞儿,边想起自己认识的颜蔷薇,和她和做水泥生意时遇到的谷南生的插曲。 年轻的颜蔷薇生得弯眉大眼,端庄秀丽,十分标致。色相、风度、应酬、伶俐、干练等方面都高人一筹,是当时建材届的“一枝花”。 最为重要的是,她不仅貌美,而且还很会做生意。 有一次,她刚好在水泥坊间埋头做事,柜台被敲了几声。她抬头一看,对面站着一个小眼睛,但大鼻梁大嘴巴的健壮中年男人。 “老板娘长的好标志啊!” 这个男人和以往的顾客不一样,一来就夸她长的好。一双小眼睛在她身上不停地打量。 “没事,别在这里妨碍我卖水泥,远去吧你,干什么就赶紧做去……” 颜蔷薇眼睛长在头上,对眼前这个男人不太热情,有些冷淡。 “谷某今日特意来和老板娘做生意,想在你这里进批水泥,量很大……你看,可以借一步讲话……” 谷南生嬉皮笑脸地说,眼睛老盯着她那张好看的脸蛋瞧着。 “老板贵姓,在哪发财,水泥的量很大,我这里可是不能赊账的……” “鄙人谷南生,我是外省的包工头,这次承包的工程很大,但不瞒老板娘,我的本钱不够,但若你能鼎力相助,你能让我先把水泥运走,等工程运转后,我定把水泥的货款补齐,可以吗?”谷南生这次严肃地商量着。 颜蔷薇不禁停下手中的活儿,正眼看着这个五大三粗的包工头男人。倒是他那粗犷的气度吸引了她,不禁她多看了他一眼,当她和他四目相对时,她心里有种触电的感觉。这是多年来遇到异性顾客她仅有一次不一样的感觉。 她脸颊红了起来,赶紧低下头来,若无其事说到:“可以,但你得给我立份契约,下午就可以派车来货库运走货,等你工程运转后,全额补齐……还有你必须答应帮我做一件事……到时我想好了再告诉你……” 颜蔷薇自己也吓了一跳,一向铁公鸡的她今日突然做起生意这么爽快。难道她是因为这个人身上的独特魅力……她想都不敢想。 “好吧!那我们立契约吧!”谷南生立马从自己的包里拿出办手续的纸和笔。 他们立好后,谷南生还用自己的拇指蘸上红印泥盖了手印,落款写上“谷南生”,这个男人就高兴地离开了!临走前,他握紧颜蔷薇的白嫩的小手,就大步流星地走了。 三个月后的一日,当颜蔷薇在柜台上打盹时,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漂亮的老板娘……我来还货款……你是越来越漂亮了……”这个男人还是没变,嘴巴真甜,像抹蜜一样,甜的腻歪! “哦!大老板你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发大财后就跑了……哈哈!”颜蔷薇睁开惺忪的睡眼,显得更为迷人了。 谷南生看着她,心里特舒服,很有激情,他突然有个心思……他想占有这个女人的念头闪过…… 他深情地看着她,问到:“老板娘,今日可否赏个脸和我吃顿饭……” “好吧!看来我有口福了……” 颜蔷薇竟然一口气答应了她仅见了第二次的男人的邀请。她和他的故事就展开了。 云紫每次听颜蔷薇讲这个故事,知道谷南生这个男人在以后的日子里多次对人说:“我的天下,基本都是那卖水泥的女人的一半功劳的,她用她的那些水泥帮助了我,使我东山再起,我对她甚为感恩,以前我对她言听计从……” 每次云紫也能感受到,颜蔷薇莫名喜欢上给她买水泥的谷南生! 但她的爱也许永远都在那几车水泥的利益上,也许当年谷南生和她相好,是为了报答那几车水泥,让他的经济起死回生的功劳上,到底是爱她的人,还是爱她的帮助,她都是一头雾水的,就是问谷南生本人也界定不了的…… 也许人世间为了利益的爱,是令人嘘嘘的,也是不堪的,反正云紫不欣赏这样的邂逅和爱…… 她的思绪从颜蔷薇的玫瑰色故事跳了出来! 她转念一想,让马车先停在梅园。 她迫不及待地敲开了梅园的大门。刚巧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梅幼薇小姐刚好要出门。 “哦!稀客啊!云紫大小姐!你可回来了!赚大钱了吧!” 梅幼薇阴阳怪气地扔下一句话,一边爬上另一辆马车就走了,云紫望着她远去的背影,她觉得蝶飞儿和这样的女人同住一府,也不容易啊!梅无森的妹妹可是方圆百里的刁蛮任性的小主啊!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蝶飞儿,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她大声叫着,忘了这是在别人府里了,她太想见见蝶飞儿了…… “云紫,你回来了!你来的好,我正有事和你说说……”只见冷冷的梅无森,坐在厅里严肃地叫她! 第一百三十八章 意外的世交 暖阳,没有一丝风,蓝天蓝的像绸缎庄里的蓝布匹,蓝的深邃。那圣诞红早已落英缤纷,只剩下树干上很突兀的新长的绿芽。 楚云天听姑婆的话,也赶到了这里,谁知他在刚进入院里时,后背被人拍了一大下。 “楚兄,你也在这里,真巧!哈哈!” 楚云天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胡天行这小子,莫非他就是姑婆信里提起的她的至交的孙儿。 “欢迎贵客胡弟光临,这里是我姑婆的府邸,我们真是有缘人!”楚云天朗声回答到。 “我今日来此一是拜访几位长辈,二是见见姑娘!准备相亲!那位姑娘你可认识?我倒好奇,我爷爷给我精挑细选的姑娘会长什么样子?”胡天行高兴地说着。 胡天行那一副吊耳啷当的样子又出来了。 两个人说完,就一起进入客厅了。 一进客厅里,胡天行抬头一看,厅里正坐着自己精神奕奕的爷爷,旁边还有两个老妇人,白皙秀丽!体态匀称,端庄高贵!神韵都十分优雅,年轻时必都是美人胚子,其中一位就是黑水崖胡府里墙壁上挂着的美人,天啊!那个穿着墨绿长裙的夫人,就是爷爷一辈子心里爱着的女神。 右侧有个丫头,装饰老成,表情严肃。他仔细一看,原来是小蝶。难道相亲的姑娘是她,正中下怀,岂不是老天保佑,长辈做主,良缘一桩,得来全不费工夫。 “三位长辈在上,受孙儿一拜。”胡天行斯文一鞠躬。 “长辈在上,也受孙儿一拜!”楚云天也不示弱,表现得文质彬彬。 “都是一表人才的好后生,坐下,一起喝茶,天行,来,见过小蝶姑娘,她是你小糊长辈的宝贝孙女!”胡一风高兴地看着小蝶笑着。 “见过小蝶姑娘!景仰芳名!果然是楚楚动人的大家闺秀!”胡天行边说边作揖。 小蝶微笑还了礼,静静地坐着。 “好了!这是楚云天,我的侄儿,以后你们三个年轻人是世交了,你们好好相处,好了!你们出去走走,玩玩,大家熟的快,我们三个老人年轻时和你们也一样,想不到我们的后人今日又聚在一起,真是有缘啊!你们三,别和我们这几个老人呆着,我们太无趣的,哈哈哈哈!” 玉生烟说着,让三个晚辈出去走走! 蝶飞儿她跟在他们后面,三人朝着后山走去。 “想不到,我们三个人还这么有缘份,是世交,小蝶,云天,你觉得我爷爷年轻时喜欢谁,是你祖母还是夏婆婆?” 胡天行打趣地问到。 “我不知道,你觉得呢?会是谁?”蝶飞儿天真地回答。 “我觉得两个人都很优秀,胡老爷年轻时不好选,或者都不敢表示!小蝶,这花配你!” 楚云天愣愣地说,从旁边的草丛里跩了一朵小紫花,递给蝶飞儿。 “要我分析,肯定没错,我爷爷可能第一个喜欢夏婆婆,后来却喜欢小糊祖母了,因为小糊祖母真正走入他心里,扎根了……” 胡天行一想到老家里那一幅美人画像,就铁定认准小蝶祖母就是爷爷这辈子朝思暮想的女神。 三个人边走边猜,一会就爬到后山了! 蝶飞儿静静走着,她温柔地笑着。她很自然地感染身边人的楚云天和胡天行。 胡天行偷偷看着她,快乐的情绪是会传染的,一个乐观爱笑的女人,她总是能感染身边的所有人。笑容甜美的女人,总能得到男人更多的注意力,他喜欢和小蝶这样的女人在一起,因为和她交往没有任何的压力,在她的心里,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相信每一个男人,都喜欢这样轻松的生活和感情。 楚云天看出胡天行很喜欢小蝶,他自己碰到了强有力的对手。 也许他必须在白玉斋扎好自己的根,修好自己的心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这块金子的成色越来越好。 成色上去了,无论斤两大小都是有价值的。只有这样,小蝶才会喜欢他。 飞洋山庄虽好,但毕竟太远,小蝶是不会随自己远走高飞的。 楚云天他从小就希望自己有个属于自己的小家,房子里必须有相爱的男人和女人,时而吵闹,时而和谐,从此家中便有了勃勃生气。 构成家的要素还要有孩子,有灯,世界上有多少盏灯,就有多少个家。 他希望在世界上,拥有属于自己的一个家,它是避风港,里面有房子,门,他和他心爱的女人以及孩子和灯。这一切,他都想拥有的。 夏婆婆一生都没成家,但她常对楚云天说: “孩子,你以后要有一个幸福的家,家是一个人受伤的疗养所,家是一个人快乐的源泉。家是你走进去的时候,一脸的笑容在等着你看;家是你烦恼的时候,有人为你解忧;家还是你在疲惫受伤的时候,有人为你解乏的最好地方;家是几代人共同努力打造的乐园,家是夜深人静时冒出来的思绪,家是走多远都牵你回来的丝线……” 小蝶就是楚云天想要和她组合家庭的女人。但楚云天有意示爱时,他总觉得小蝶回避他的,她是个很神秘的女孩子。 她带着一点点神秘感,却更会让他有一种想靠近她的欲望,去探索她内心世界的点点滴滴。 他觉得小蝶身上那种神秘感所长生的距离感,她将它拿捏的恰到好处。 也许恰恰是这种距离感,若即若离的氛围,他更对她有一种想占有己有的欲望。 胡天行也觉察到楚云天好像喜欢小蝶。 也许在感情中,像小蝶这样的小女人,是胡天行无法拒绝的。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个男人好像中了魔一样,他看到小蝶就会很舒服的。 他觉得小蝶是个遗世独立的那种类型,不依赖男人。她自己活的简单,开朗。 胡天行他最烦女人腻粘着他,小蝶这种思想上遗世独立的女人,总是默默散发着成熟独立女人的美。 有些人一旦爱上了,往往就难以回头,甚至是让自己变成卑微的弱者,在对方面前毫无尊严。胡天行不是,他想,小蝶更不是这样的女孩。 他想:小蝶她或许能给他这种男人有更好的安全感。她会得到他的尊重和信赖。也许和这样的女人一起走过人生,他会觉得很从容,如沐春风般的感觉。 想着想着,他嘴角微微一笑,计上心头……他朝楚云天身边走去…… 第一百三十九章 示爱遭拒 般若在白云山庄呆了两日,这里很安静。但她有点想紫苏园了,她还是惦记着那里的一切: 紫苏园里,绿植几株,水井一眼,家里养了几只公鸡,小母鸡,几条金鱼,一条小花狗,一只黑猫,旁边种着高大的枇杷树和龙眼树,细心的葭而娘亲,为了让爹爹休息,她还在树下置两条藤椅,石头桌,又种上葡萄,搭了一个葡萄架,般若觉得堪称小完美。 般若望着白云山庄这高大的庭院,她对白夫人很是欣赏。她觉得她是个特别大气的女人,她很善解人意,一定是最贤惠的妻子,最可爱的母亲,白方彦有这样的母亲真是很幸福的。 般若虽然还未出嫁,但她觉得白夫人在家庭里,她肯定最懂得站在丈夫的角度思考问题的。她和自己的葭而娘亲一样,夫妻之间最好的关系就是“妻子懂丈夫的不容易”。 般若这几日细心观察,她觉得白夫人天生就爱重视细节,很懂精致生活,她是个精致的女人,让人觉得她身上有种神秘的味道,就像一颗夜明珠,熠熠生辉、细腻璀璨,让人爱不释手。 每日早上,冷碧秋总是切一壶茉莉花茶的时候,她放两朵玫瑰,再加一勺蜂蜜,品茶的时候,她总用着蓝白的瓷杯…… 傍晚她在书房里,对着一张琴,点着一炉檀香,练着字,旁边她栽种的几株兰花,正幽幽地绽放着…… 般若还是喜欢白夫人的。但清明节到了,她必须回家了,她向夫人辞行后白方彦送她回家。 正值清明节,春日丹阳,去往蝴蝶谷,一路上郊野好春光。 稀稀疏疏的树林,一大早都是薄雾,山上,掩映着几家茅舍、流水、老树,遥望远处的海,扁舟点点。 蝴蝶谷集市上,马车来往不断,两旁的柳林,枝头刚刚泛出嫩绿,令人感到虽是春寒料峭,却已大地回春。 路上都是马车,马车跟着骑马的、挑担的,从郊外踏青扫墓归来的人太多了。 这里人烟稠密,物产云集。 一到过节,很热闹。 “这里好热闹!般若,你看,人好多,有的在茶馆休息的,有看相算命的,有在饭店喝酒吃饭的……”白方彦边比划着。 般若走进一家写着“陈家纸马店”,这里是卖扫墓祭品的。她张罗了一些纸花,贡品就出来了。 他们沿着海边走回家,这里船只来往,首尾相接,或纤夫牵拉,或船夫摇橹,有的满载货物,逆流而上,有的靠岸停泊,紧张卸货…… “白大哥,我最喜欢这座桥了,它是木质拱桥,结构精巧,形式优美,因形状好像蝴蝶,所以叫蝶桥。我从小就喜欢站在这里,每次看桥上的人伸头探脑紧张议论着什么,他们期盼大船顺利通过我也替他们紧张的…担心中但很有趣味…”般若笑着说。 他们下了桥,来到谷里最热闹的街道。 “这里是蝴蝶谷最热闹的街道了,有茶楼、酒家、修脚店、卖肉铺、庙宇、还有红灯区……商店中有绫罗绸缎、珠宝香料、香火纸马的专门经营,还有医药门诊、大车修理、看相算命、整面修容……各行各业,应有尽有;大的商店大门上还扎“彩楼欢门”,悬挂市招旗帜,招揽生意……” 白方彦回头一看:果然这里做生意的商家、看街景的绅士、骑马的官员、叫卖的小贩、乘马车的大家眷属、背着行李的过路人、问路的外乡游客、听说书的老人、酒楼中狂饮的豪门子弟、城边行乞的残疾老人……男女老幼,士农工商,三教九流,无所不有,马车、人力车…我们这里挺热闹的…… 可能在热闹轻松的氛围下,白方彦突然拉了般若的手,般若使劲挣脱,但白家少爷的力气好大,不放开。 般若杏眼一睁,她嘟着嘴说到:“白大哥,你放开我……” “般若,我今日想对你说,我真的喜欢你……以后我们在一起好吗?”白方彦把她的手放在嘴边轻轻地吻了一下,般若脸一红,用力把她的手抽回来。她默默无言,走在前面,白方彦跟着她,心里七上八下的。 “般若,我知道你是好姑娘,又是一个高情商的女孩,我觉得你必定是懂爱、会爱的女孩。我想让你当我妻子,可以吗?如果你同意了,我去紫苏园提亲……” “白大哥,你太唐突了,我还从没往这方面想,我只是把你当做自己的亲大哥一样看…再说我觉得我配不上你,也当不了白云山庄的少夫人…”般若冷冷拒绝了。 也许般若她就像是驯兽师,她看得穿白家少爷的软肋,抓得住他的弱点,她拒绝了他。 “般若,你是个高情商的好女孩,即使是在荒芜里,也能把日子开成花!我觉得你很适合我们白云山庄的,别一下子就拒绝我好吗?我还有机会,对吗?那我可以等,直到你愿意……” 白方彦一急,走到拐角处,他迅速把般若揽在怀里,蜻蜓点水地亲吻一下般若的脸颊,般若马上从他手臂下一蹲就逃离了他的怀抱。 般若征了一下,反应过来,她迅速地往前跑: “白大哥,你别送我了,我自己回家,快到了,你回去吧!再见……”般若摆摆手,自己大步流星地往山上跑了。 般若被白方彦刚才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她觉得两个人相处最重要的是信任,不要试着去考验对方。 爱情不是经不起考验,而是根本不能去考验。两个人相处本就是很简单的事,如果却妄用人性中最复杂的环节去试探。不管结局如何,对方已经输了。也许如果她经不起考验,她配不上他;她通过了考验,他也配不上她的。 都说“女人要宠,男人要捧”,这个规律或许是对的,但般若不懂,她觉得她这个女孩不用哄,白方彦这个男人她也不懂得去捧他的。 般若一路走着,自己低着头边想着越想越乱,干脆不想了,她踢下脚下的石块,一下子撞见一个对面赶路的女人。 “般若,般若,你在这里…我前日遇见你们家的宛宛…”打扮的妖艳的女人尖叫着。 “米姬,米姬,怎么是你?好巧…,你遇到我们家的宛宛了,她在哪里…” 般若微笑礼貌地打招呼,追问着米姬。 “她有事去办了!过阵子肯定会回家吧!” 米姬大声回答着,还是像以前一样!她一见般若,话匣子又打开了。她们在路边找块石头,米姬一五一十把那日在点心店遇见宛宛的经过讲给般若听…… 有宛宛的消息, 般若总算放心了…… 第一百四十章 寒姬姐妹 “天快黑了,又起风了,般若,我要回家了,家里快没米下锅了,最近我没去作坊做工,家里的男人也没活干,家里一大堆事等我去处理,我先回家了,以后再聊吧!” 米姬一边瞧着天边的乌云,一边整理自己被风吹得凌乱的刘海,着急朝般若挥挥手就一路小跑离开了。 般若点点头,目送她的背影,她一身藕色的粗布上衣、灰色丝质长裙、一双红色的绣花鞋,她身影消瘦挺拔。她刚才聊家常时的眼神,总是流露中出几分辛劳和无奈,她的喜乐,般若能一览无遗的。 米姬快速地回到自家的小庭院“米舍”里,一推开门,她看到自己的大姐寒姬正在厨房里忙着做饭。 做监工的寒姬还没嫁人,最近作坊活儿不忙。她来妹妹家帮忙米姬照看孩子。 “姐,孩子呢?出去玩吗?”米姬问着,手不停地收拾家里的杂物。 “睡了!玩一天了,累了早睡了……”孤僻的寒姬头也没抬,没看妹妹一眼,只顾自己做着晚饭。 “我说姐,你的婚事也应该自己操心了,你都老大不小了,再耽搁下去,以后要找到好人家更难了,别太挑剔了,适合就好,过日子嘛,就那么一回事,大家都一样!前世不欠,今生不见,今生相见,为了还债,你要遇着差不多的男人,就嫁了吧,好有个归宿,也省得我替你急……” 米姬又絮絮叨叨的。话匣子一打开,又没完没了了。寒姬只顾烧着柴火,脸上没有表情,只听着灶里火苗噼里啪啦的声音,陷入自己的神思…… “你就别管我了,你自己注意着点,别和隔壁开酒坊的二楞走得太近了,大家都传你和他的事了,沸沸扬扬的,很不好听,省的街坊邻居风言风语的,我看那龙少爷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尽在赌坊里,和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勾勾搭搭的,你别被他占了便宜还卖乖,妹夫就是体弱多病,人还在,你也别太过了,米姬,你是明白人,我看以前那神汉对你打主意,现在又搞出个龙少,你说你能省些事吗?消停消停吗?” 一向很凶却又像个哑巴的寒姬,突然抬起头来,一股脑儿把自己的妹妹教训了一通。 米姬红了脸,又白了脸的,她径直走进自己的屋里。 她看着自己床上的男人又喝高了,睡得死死的。她又走了出来,照着镜子,她仔细看着自己。或许自己比不了般若三姐妹的美貌气质,但她也算还能看的过去,在这穷乡僻壤里,她也算中等姿色,没有文化的她,觉得自己享受了自己的样貌带来的机遇,但也同时把控得了自己的样貌赋予的险象环生。 她一向觉得她自己经得起多大的赞美,也要受得了多大的诋毁。她知道这方圆百里最近都在讲她的桃色新闻。 但米姬却认为时间会沉淀出她这一个女人的独特美,最终能把所有流言蜚语关在门外。 “米姬,饭熟了,出来吃吧!”寒姬在厨房里叫着。 两姐妹坐下来,一起吃着红薯饭。 “寒姬,你只是一个作坊的监工,别太卖命了,把婚事都耽误了,功利心在我的词典里虽不是一个贬义词。我知道你努力,你想达到你的梦想,以后自己创业,但你要非常急迫地抓住属于你自己的最好时光。你要明白自己身上的价值,理性地分析自己的处境,剥离掉了女监工最不应该存在的脆弱、犹豫、纠结,你要把自己活成了霸气、坚定、强大的作坊主。” “米姬,我知道,在作坊里,有很多有本事的女人,她们竞争很多,我有点乱箭穿心,习惯就好的心态了。我已经习惯了,每次不管遇到什么障碍,我就爬起来,继续往高处走,不能回头,我觉得我置顶的不是美貌,我长得不美,但是我应该够清醒和够聪明的。我一定会努力的。一定以后自己开家作坊。” 寒姬边大口吃着红薯饭,边有力地回答妹妹。 “米姬,你今日为什么这么晚回家?” “路上遇到蝴蝶谷千金般若小姐!”米姬高兴地回答。 “哦!那漂亮的三姐妹啊!什么时候我也见见……你说她们是书香世家吧!对吗?”寒姬嘟囔着。 寒姬一下子想起听过米姬形容过的那美丽的三姐妹,那美得烈焰红唇,那美像烈火烧过青草痕,据说她们是那种美的很有攻击性,却也有劈里啪啦的爽脆感的书香女子。 “对,她们一家是蝴蝶谷最大的家族。据说她们几代人对知识的追求,让她们的家族几代人都活得简单而卓越。宛宛说过:一个家庭的人生态度和精神风貌,会在潜移默化中代代相传。她们就是那样的家族,我很羡慕她们的……”米姬吃了一碗饭后,放下筷子说到。 “般若小姐说过,蝴蝶谷里的蝴蝶别苑在我们这里的地位,很大程度上是由她们的祖辈上一代人传下来的思维模式和生活方式决定的。他们的祖辈都是一些有胆识、有远见、敢吃苦的人……”米姬补充说到。 般若等米姬离开后,她也一路跑回了紫苏园,她想回紫苏园里,贮备些生姜,准备泡醋,以后每日给爹娘服用,据说对清洁血管有帮助。 “葭而,我们现在没有能力给三个丫头留下什么,但我始终觉得我们作为长辈的心态、意志、教养、价值观、生活习惯,这些都是无形的财富。都会潜移默化给我们的女儿们!”南青文正在屋里和自己的妻子攀谈。 “青文,你说的好,也许婆婆说的对,越是拼搏过的父母,越知道教育的重要我们明白奋斗的艰难、人生的不容易,我们会将自己受过的苦,转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优良的学习、思考习惯,传承给我们蝴蝶谷的孩子们。婆婆一直强调,只有这种传承,才是蝴蝶谷里最好的家风。我觉得,我们的女儿们都不错,都是好孩子……”葭而温柔地把手搭在自己的丈夫手上,注视着他,点点头。 大病过后的南青文也点点头,微笑着充满爱意地看着自己的妻子。 他觉得:这辈子,葭而和他就是磁场相同的人 ,很多观点他们容易一拍即合。他们夫妇两个几十年下来,更能理解对方的不容易。他知道葭而在他事业和身体变故时,她坚强的外表下,其实藏着一颗脆弱柔软的心。他明白葭而光鲜亮丽的背后,有很多鲜为人知的心酸。葭而总会在他最需要她的时候,第一时间出现在他身边陪伴他帮助他给他鼓劲, 却又在他当年成功时默默退到身后 。 南青文紧紧握住自己妻子的手,两鬓这斑白的他,已经明白了,葭而才是今生自己要用力珍惜的亲人。 南青文注视自己的妻子,觉得她虽已经年长,但越发优雅,也许女人的气质是通过时间来沉淀。而真正的女人,在经历过时间的验证,世事的考验,生活的磨炼之后,葭而依然有着常人不可比拟的气质。 唯有她,眼神清澈,面容即便有着淡淡岁月的痕迹,但她身上却依旧是清丽而惊艳,她已经另有一种宁静的岁月沉淀之美。 “爹娘,我回来了!你们吃过晚饭了吗?”外屋传来般若清脆的声音。 “哦!我们宝贝丫头回家了!”葭而高兴拉起南青文,一起朝外屋走去! 第一百四十一章 另有所图 “孩子,你回来了!赶紧吃饭吧!”葭而夫妇一看到自己的丫头回来,高兴地嘴巴乐开花。 般若赶紧走到爹爹的身边,轻轻地帮他捶捶背,南青文一脸慈爱地笑着说:“累了吧!好孩子,回屋换衣服休息去吧,别管我了,你娘亲在,我没事……” “好,那我回屋换衣服了,您和娘亲也回屋休息吧!”般若柔声细语。 月亮爬上了树梢,银白色的光洒在紫苏园的院子里,如水的透亮,整个庭院都沉浸在一片皎洁的月色里 。 “葭而,这辈子,你跟着我,聚少离多,到最后,我在蝴蝶港事业失败 了回到老家,这对我来说是人生中的一个大坎,这个时候是最考验人的,你在我事业失败的时候,你默默无言,陪我同甘共苦,我们的三个丫头也很懂事……但三个丫头都长大成人了,她们的婚配,我们作为长辈的还是要斟酌的……尤其如今世态炎凉,我担心外面人会冲着我们蝴蝶谷的“玉玲珑”来,不是真心真意,我怕对孩子们不利,怕她们不能真正得到幸福……” 南青文语重心长地说,叹了口气。 葭而走过来把手搭在他肩上:“别太担心了,你身体不好,再说三个孩子都是聪明的孩子,但愿她们以后相中的人生伴侣,是真心真意的……那玉玲珑在蝶飞儿身上,婆婆觉得这个孩子最有灵气,也是玉玲珑的有缘人!但怕好事多磨!小糊婆婆最近去了白玉斋,也许就是因为蝶飞儿的……” 再说那日宛宛离开了米姬后,回到龙腾别苑,想把点心拿给孤鹤伯伯。孤鹤伯伯正在房里休息。宛宛不敢吵醒她,她蹑手蹑脚地走着,毕竟她是擅长舞蹈的女子,浑身上下总有独特的韵味,她的脚步像跳跃的琴键,她终于恢复记忆了,她高兴的就像是一只快乐的天鹅,她自己在厅里快乐地转几圈,她跳起舞来,她舞姿健美,如墨的长长的乌发如水清柔透亮。 “太好了!跳得不错!”孤鹤伯伯的声音响起。宛宛回过头去,孤鹤伯伯已经起床了,他正注视着她。 宛宛不好意思地停下来,迅速跑去拿来点心。 “伯伯,我给你带点心了,你吃吧!”她说着,把点心递给他。 “看来,你这丫头还懂得疼人,懂得孝敬老人了!” 孤鹤回雪随手拿起一个菜丸子塞进嘴里,还真好吃。他突然觉得很温馨,好像眼前的宛宛就是他当年爱上的仙晓芙。他觉得她仿佛是他的红颜知己,她可以有自己的家庭,也可以有自己的爱人。但是,在精神上,她是可以和他共鸣的。 “孤鹤伯伯,你为什么不成家,为什么不找个女人好好过日子……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 宛宛歪着头问着正在吃菜丸子的孤鹤回雪。 “我喜欢聪明善良,品味独特,见识广,会说话,幽默大方的女人……”孤鹤回雪想着仙晓芙的样子说到。 “哦!我明白了,听你这样说,孤鹤伯伯,你以前有心上人吧!她肯定是很有吸引力的女人……”宛宛打趣笑到。 孤鹤回雪觉得当年的仙晓芙身上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她那样的女人像一杯醇厚的红酒,让人越品越有味道,她淡雅的笑容永远能波动他这样的男人的心弦,可惜…… “别说我这个老头子了,丫头,你有心上人吗?你觉得我义子江流儿怎么样?或许你们能成一对吗?我觉得江流儿很喜欢你的,丫头?你期盼爱情吗?你这个年纪,应该是谈情说爱的年纪了……哈哈哈哈!” 孤鹤回雪试探着问宛宛。 “当爱情来临时,或许我会全心全力的对待,当爱情去时,我明白,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并不能成为全部,因为我还要照顾爹娘,我也没多留恋,我把江大哥当成自己的亲大哥,他对我很好,我很感激,我认为,我们不是爱情的。”宛宛若有所思地回答。 “你也是个善解人意,温柔的姑娘,或许以后会遇到你真正爱的人了……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孤鹤回雪听着宛宛的回答,不知道为什么他听到宛宛说没有爱上自己的义子,他反而松了一口气,心里不禁有股热潮。 他觉得宛宛和仙晓芙很像,都是不取悦男人的女人,但男人会喜欢她们的,她们都是属于玫瑰的女人,身上却又有月季的美,总是令人难以忘怀。她们都有一颗童心,就是不世故,看似她们经历很多事情,遭遇过挫折,经历过绝望,却依旧选择做一个美好单纯的女人。 孤鹤回雪第一次认真看着这个小丫头,她头上戴着那呼之欲出的玉蝴蝶,他心里征了一下,眼神有一丝诡秘,她生的不算很美,但骨子里却也透着夺人心的媚,很是撩人,气质极佳,见了后能令人心旷神怡。她有股小女人的妩媚,如清风拂面,一缕清爽在心间。不显山不露水,倒像是一本书…,尤其她是有关蝴蝶别苑里玉玲珑的女孩子… 他突然有股冲动,想靠近她……或许他自己心动了,还是念旧了,或许因为那价值不菲的玉蝴蝶,他恍惚间把她当成了自己曾经误爱过的同母异父的仙晓芙了。孤鹤回雪想起江湖人传的玉玲珑故事…他开始另有所图… “孤鹤伯伯,你走神了!我想回青莲港的艺馆了,我要回去那里领舞了……我恢复记忆了,我属于那里的……” 宛宛望着发呆的孤鹤伯伯…… 第一百四十二章 再次回归 蝶飞儿自从成了梅园安儿的女先生后,安儿在她的精心管教下,小孩子越发的懂事可爱。 “小蝶老师,你当我娘亲,可以吗?”在做功课的安儿突然歪着头问了一句。 “傻安儿,不要胡说,我是你的老师,怎么可能当你娘亲啊!” 在书房里写毛笔字的蝶飞儿一听,就马上回答到。 “那日,我爹问我说,爹爹给安儿找个新娘亲好吗?我一听不舒服,我不乐意,但后来一想,假如是小蝶老师当我的新娘亲,我就答应……”安儿忽闪忽闪着大眼睛,一本正经地说着。 “爹爹回答说,安儿,新娘亲不是小蝶老师,是我们艺馆的宛宛阿姨……宛宛阿姨快回来了……” 又是宛宛,看来梅无森始终没放下宛宛,他一心想要续弦宛宛当他梅园的新女主人!想到这,她心里忐忑不安,不能让宛宛嫁给梅无森这样的人。虽然梅无森对宛宛暂时不错。 她安静下来,她觉得必须让梅无森打消这个念头。那就是尽快给宛宛说个对象。自己认识的男人很少,楚大哥还是胡大哥?到时等宛宛回艺馆时,一定要问问她,再不,退一万步,让楚大哥或胡大哥主动去追求宛宛,可以和梅无森相匹敌的无非就他们两个人了,这样梅无森就会没戏了。 她肯定要制造一次机会,让他们有机会相处表达的。 “小蝶老师,您在想什么?”梅无森的声音在书房里响起,蝶飞儿一征,马上放下毛笔。 “梅庄主!你回来了!”她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再说宛宛她一大早就起来整理自己了。今日她要回青莲港的艺馆去。 她坐在腾龙别苑的卧室里。她坐在镜子前,她涂了粉底和面霜,扫了点腮红。她认真地用眉笔轻轻勾勒眉毛,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五官还算有立体感了。她睫毛膏没有用太多,她轻轻地刷一下,突出自己的睫毛和眼睛,慢慢画上眼线,最后她点了胭脂和口红。 她化好妆容,梳好头发后,她又选了套薄荷绿的纱裙穿上。 她总是觉得做女人,一定要做的像幅画,别像件衣服,被人家试了又试,直到残了,旧了,掉价处理后还有困难。她从小比蝶飞儿,般若调皮一些。她总是觉得女孩,要活成千金,别当丫头,要学会独立、建立自己的生活圈…… 她还是回忆起蝴蝶别苑里小糊祖母的话:“记得以后谈婚论嫁,儿女情长,你们依赖男方越少,就越不怕失去他。你们心里越强大、就越不会受委屈的……生活幸福的时候,你们三个要学会安然的享受生活;在困难的时候,你们也会尽力去更好的生活;无论发生多少事情,你们都要学会荣辱不惊……” 宛宛走到孤鹤伯伯的房门外,她看他还没起床,就轻轻把一份信放在他的门底下,塞了进去。 她随即拿起包裹,就出了别苑,看看四周天色还早,周围十分安静,事先雇好的马车载着她直往青莲港方向奔去。 这一路上,她想了很多…… 当她再次回到这个小镇上,曾经的一切都是清晰的。 “宛宛姑娘!你终于回来了!”艺馆里的伙计们欢声叫着。 她上了楼,敲响了梅无森的办公室……屋里没人。 她径直走到休息室,走到自己的化妆镜前,一摸桌子,还擦得很干净,桌上还有一束含苞的红玫瑰。花朵里还带着香气…… “欢迎宛宛回来!祝开心美丽!”她随手从桌上拿起一张绯红色的纸卷,一看,是梅无森的笔迹。莫非他早已经知道我要回来…… 孤鹤回雪一觉醒来,打开房门,捡起地上的信件。这丫头离开了。他突然有种难受的感受,仿佛觉得宛宛又成了他人生中的第二个仙晓芙。 他叹了口气: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每次的一转身可能就是一世了。后来的大家,依然在人世间走着,只是不再并肩了,朝着各自的人生,追寻了,在各自的世界里…… 他这个人,并不是那种霸占欲望很强的类型, 他总是希望心爱的姑娘如果找到了幸福,他觉得应该默默祝福她。 当然,他也以为,心爱的姑娘会为她穿上一身红色的嫁衣,和他共度余生。但后来,有一天,即便那身红色的嫁衣不是为他而穿,他也觉得,应该祝她幸福。即使擦肩或错过,但真有这么一天来临时,孤鹤回雪惊觉,他原来真正爱过的女人,是舍不得她不幸福。即便这幸福不是他给的,也没关系。 孤鹤回雪慢慢打开信坐了下来,信上只有一首诗…… 第一百四十三章 货比三家 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雨,一道道白光闪过后,“轰隆隆”的雷声,“霹雳啪啦”下起暴雨 …… 昏天黑地,天幕变成了黑布一样,妙心庵里的四周漆黑一片。 雷声,雨声,木鱼声…… 静缘师父做完晚课后,自己在斋房里坐着。她眉心一锁,想起自己的同母异父的大哥——孤鹤回雪。 待发修行的她觉得:该放弃的尘缘她绝不纠缠。也许他们像两条平行线,各自从远方来,相聚到一处,结伴同行一段路,却又在某个岔路口分开,渐行渐远,甚至比从前更远。也许彼此变成了同母异父的血缘,却都未曾再主动联系,她和他都明白,从此不打扰,是彼此之间最好的结局。 佛语曰:爱人,就是度人,爱着的人教会你爱,爱过的人教会你成长,要相信所有偶遇和离开都是恰到好处,坦荡潇洒,体面一些,别平白辜负了相遇一场。人生海海,岁月漫长,总有人是心口的朱砂痣,难以遗忘。但要记得,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为了分别,哭闹,记恨谩骂,纠缠不休的举动,已经不是大家该有的样子,要学会做一个不动声色的格局大的人,没有情绪化。 她脑海里又想起蝶飞儿,这个林小糊阿姨最惦记的孙女。她觉得蝶飞儿是个很会控制情绪的女孩,一向情绪很稳定,所以自己也特喜欢她的。 记得她们两个人有次聊天,“表姨,我觉得自己爱自己,没有人能给我们百分百的爱与安全感,安全感不是别人给的,而是我们自己拼出来的。所以我喜欢情绪稳定的人。表姨,看你不喜不悲的,我就特喜欢你这个样子——”蝶飞儿歪着头笑着说。 “表姨既然走出了尘缘,当然要做到情绪稳定,它是一个人最好的教养。会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让情绪,也就是让自己的“心魔”控制了你。”静缘冷冷说到。 蝶飞儿或许没有弟弟要照顾,没有哥哥要争宠,没有责任感或危机感,很可能从小就导致了...无压力感。在静缘眼里,她就是一个明亮,开朗的代名词。 上次林小糊阿姨交代说要多辅助她成长,虽她也有护体之功,但让她顺利成为蝴蝶别苑的“护蝶主”才是大事,尤其要注意出现在蝴蝶谷三姐妹身边的男孩,绝对防止鼠辈出现,好好观察,审时度势。静缘倒是觉得三姐妹的眼力很好,修养低下的人靠近不了她们的,因为她们都是大气格局的人,一般的小气的人,她们看不上的。 静缘答应了小糊阿姨,虽她待发修行,但这份血缘的尘缘还是未了。她思虑再三,得找个机会再见见她,她也已经通过一些人脉,了解在三姐妹身边的几个人的修养与底细。 再说“洞天一府”的胡天行自从和蝶飞儿,楚云天分开后。他独自回自己的府邸了,爷爷也回黑水崖了。 他跟普通人家一样,是独子独孙,他往往容易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再加上爷爷的溺爱,他有时也会任性跋扈,目中无人,反正他爱谁就是谁了,客气委婉?不存在的,他就是一个屌丝样。 相反同是豪门名世后代的白方彦,他主要受着他母亲冷碧秋的良好影响。豪门中,母亲的地位和子女的命运的确是捆绑的,而由于他小时候他的父亲总是忙于事业,母亲对于孩子影响也是十分大的。他母亲冷碧秋曾是“江湖第一大美女”,出身中产家庭,受过良好教育,知书达礼,和一般嫁入豪门的阔太不同,冷碧秋并不是一个喜欢炫富,游走在名利场的女人。相反,她更喜欢随性的生活,不爱交际,喜欢武术和琵笆,平时也和普通人一样,逛名胜古迹,买特色民俗物品。 所以白方彦自己的朴素画风,以及爱上同样素雅的般若,都是和他母亲的性格分不开的。 而楚云天因为从小有一个特疼他的姑母——夏茉莉。她是个色艺双全的女人,又一位交际高手,他有这么“想赢”的姑母,她的侄子肯定是从小就要“好好教”,带着这种与生俱来的使命感,楚云天一般都稳重务实,性格积极奋进,早早独当一面,成为家族的左膀右臂,一个“有出息”的男人。 再着,梅无森因为他父亲当年是个赌王,又太过风流,娶得几房太太,一共几个孩子,而梅无森和梅幼薇只是小太太的孩子,不是长房,也不是长子,只是众多孩子中“平平无奇”的一个。 最后他自己闯到蝴蝶港腹黑了一场,才夺下了梅园艺馆这些江山。 在那种环境下,梅无森的出生,就代表了要在“夹缝中求生存”,和楚云天,胡天行,白方彦都不一样,他们三个都继承家业的理所应当,梅无森却只能靠着自己的城府才爬上这个地位。 梅无森他虽然也会“放浪形骸”,做个有钱任性的公子哥,但他有野心的,平时就会谨言慎行,“好好表现”,学会讨“大家”开心的。 在这四个人里,胡家和白家都是一个不仅资产雄厚,还在政、商、文、体各界举足轻重的大豪门,底蕴深厚,家风严格。 在这种环境成长的胡天行和楚云天,却又不一样。 胡天行,他的爷爷胡一风,家族历代都是黑水崖的名门,他的父亲虽然经历过家道中落,但转战后,在爷爷的帮助下,他又再造传奇,把胡家打造成为黑水崖大名鼎鼎的胡氏传奇。 胡天行与一身正气的白家不同,胡家的发迹并不遵循“名门”的正路。 而梅无森加上他父亲赌王的感情生活也极其丰富,使得他的家族可以说充满利益争夺,爱恨情仇的色彩。就连梅幼薇的性格有时稀奇古怪,人生轨迹也不同。 胡天行想起爷爷的训话:“豪门和普通人家不同,存在一个巨大财产分配的问题,所以人的性格,和他在家族中所处的地位、继承资产的顺位有着密切的关系。正如封建时代的皇家纷争,总是和争权夺位密不可分,而在这种隐性的斗争中,扮演不同“人设”,就需要不同性格。所以,孩子,你算幸运的,胡家就你一个孩子,你要珍惜……一个人的家庭传统、氛围,以及所受的教育,都对他的性格塑造非常重要。” 也许爷爷一直在他的教育上严肃认真,井井有条,胡家的根基慢慢也成了深厚的社会名流,他非常注重对孩子的教育,对其未来的发展有严谨的规划,从小一步步培养胡天行成合格的接班人。 但胡天行还是有点狂放不羁的。对于家庭观念不是很足。这一点都输给楚云天和白方彦的。 白方彦的家庭的观念非常重,谦卑孝顺都被视为很重要的传统。 和白家一样的是,楚家也很讲究孝顺和家庭和睦,都会营造“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氛围。 雨停了,妙心庵的四周格外寂静,静缘师父抬头望着天空,她寻思着胡天行这几个人:该替小糊阿姨,找个时间去会会她们三姐妹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运筹帷幄 夜幕降临了,田思聪嘴边叼着一根草,歪着头望着灰色的天,雨停了,他最近经常来艺馆找刘毕,一来二往,两人经常去附近小酒馆喝酒,聊天。 今日他又来叫刘毕一起出去喝几杯。 不一会儿,几杯烈酒下肚,在“杏花村”酒馆二楼的雅座上,两个人已经喝得醉醺醺了。 “田哥,你最近有什么打算,看你闷闷不乐的,有心事吗?这里还有你田哥办不了的事?” “唉呀!刘弟,你知道啥?他娘的,如今我们田家早不如当初了,不瞒你说,我正想重新振兴我们田家……你听过“玉玲珑”的传说吗?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价值连城的玉蝴蝶很玄,得到此物会赏心悦目,荫蔽宗族,名利双收……” “玉蝴蝶的传说,我没有听过,你说得这么贵重,在哪里,果有此物的话,我们兄弟一场,一起去打探打探……但是我从蝴蝶港来到此地,都没听说过?再喝一杯,来满上,感情深,一口闷,干了……” 刘毕已经醉眼迷离了,涨红的脸听到有宝物,马上精神几分。 “他娘的,你,你最近……你有去过梅园吗?见过梅幼薇小姐没?还有看过那个叫小蝶的女先生吗?”田家大少爷一连问了几个问题。 “美丽的梅……梅园大小姐,你说梅庄主的千金妹妹,哦!见过,她常来艺馆听戏的,还有那位女先生倒是很久没见着,听说都在梅园给小少爷当先生呢……这些和玉蝴蝶有关吗?田哥!”刘毕听到梅幼薇,清醒了几分,他一想到她那跩样,实在合自己的口味,他又心潮澎湃,实在喜欢……又摸着自己后脑勺,抓起酒杯,猛灌几口…… 或许在利益的驱逐下,田家大少爷这位性格有点豪爽的人渐渐地在名利的面前慢慢陷落了。他江湖气息比较重,他说话喜欢带脏字,也许正因为这样的性格,他最近由最初的无业游民逐渐走入“匪圈”,与却青莲港的黑道上的“大佬”们称兄道弟,开始了他鬼主意外的“精彩”。 他觉得他和梅无森更可能成为一派的,他正在想拉拢梅无森,让他成为他的最大保护伞。 “他娘的刘毕,你说梅庄主他平时有什么嗜好说来老子听听……” “大……大哥,从哪说起,现在他在这里有身份了,他在人前都一本正经的,以前他在蝴蝶港的底细,我是摸得一清二楚的,他有几个女人,但凡在那里有比较漂亮的艺人走穴演出,只要他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包括用钱买、利用她们的那些所谓的有虚无八卦恐吓她们等,他都要和这些女人搞在一起的……况且那时他开始黑了几个钱后,他偷偷建了个小会所,像个“宫殿”一样的,客厅的水晶灯价值昂贵,玄关的格子里,摆着金银、水晶的工艺品,还有古玩……我再喝一杯……” 刘毕说到激动处,喝起酒来更凶了。 “据一个和他最靠得近的兄弟说,说打开他那里的任何一个箱子或抽屉,几乎都能找到还没有开封的红包、名表,最大一个红包里,装着好多外票……他够黑了,这些钱来路都不明的……除了女人,他还有个很特别的嗜好——听戏……那个叫什么来着,舞云袖,兰花指的,他比划起来特像样……还有,听大家说梅庄主看中了艺馆里的舞娘宛宛……说他和她什么有默契的爱好……” 刘毕滔滔不绝讲着,田思聪句句都听进去了,心里在打他精细的算盘了。他想靠近梅无森。 也许,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只猎取年轻女人的成年男人,都基本怀着两种心理。一种是他的虚荣心在作怪,青春女人对成年男人来说,有时想征服她们,她们有时就像腕上的名表,是男人的身份与魅力的印证。 另一种,就是这个男人极不自信。清纯少女对他而言,简单、明了,一眼就能望穿,容易被征服。她的一切还没有定型,他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塑造她,从中获取巨大的成就感。 显然,梅无森对于女人的需求应该属于第一种。 像艺馆里宛宛这种冰雪聪明的女人,她的年纪其实并不占优势,很难说,梅庄主看中的是她的颜值,而宛宛的高明之处在于,她用智慧打动了梅无森。比她漂亮的女人多了去了,为什么梅无森看中了她?显然,宛宛的内在美,才是真正的过硬之处。 也许像宛宛这样懂得用阅历润色生命的女人,被时光磨砺得越来越有光彩。这要感谢岁月给她额头刻上皱纹的同时,也赋予了她宠辱不惊的气度。亲近这样的女人,梅无森更易为她的体恤、自信、包容所打动,产生一种心悦诚服的爱恋。 也许梅无森和宛宛的故事,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 田思聪喝着烈酒,他听着刘毕大谈梅无森在蝴蝶港的事,他反而越发清醒。他想靠近梅园,一为了玉蝴蝶,二也为了他过目不忘的小蝶先生。 他觉得小蝶抛头露面甚少,一如女先生的做事风格,始终低调,慎言谨行。 他第一次在河边遇见她,她的那双黑又亮的眼睛,他觉得这个女孩肯定是特别优秀的女人,是那种聪明如狐狸,单纯似鸽子的好女孩…… 他觉得她身上有种气质像极了自己已故特别聪慧的母亲。 他早年丧母,但母亲的样子已经刻进他的骨子里,他的母亲是中产阶级的小姐,没有裹过脚很聪明,还能读私塾,后来又读过女中,特别母亲是个有强大的社交手腕和社交能力的女孩。家境中等的她,但求学期间就展现出她强大的社交能力,成绩出色,在校园里却是知名人物,不仅精通曲艺,话剧等,还当选为学生会的会长。多年后,当她嫁入田家时,也是她真正进入商界的时候,她的社交能力和商业能力得到了最充分的展示,可惜一场家族变故后,她生下田思聪不久,香消玉殒了。 田思聪想起小蝶,就又想起自己早逝的生母,有点神伤,他又猛灌了自己一杯酒,目前潦倒的他,野心勃勃,他想要这样的女人当妻子,他告诉自己必须运筹帷幄…… 第一百四十五章 梅园议事 晚霞染红了整个天穹,海边静寂极了,风住了,立夏后的大海边,小雏菊白花儿 正怒放着,草丛中一棵棵翠绿欲滴的仙人掌长势喜人,还调皮地开了鹅黄色的花,防护林的后边一块一块的小绿洲,围着一方方的小池塘,一群群的小鱼小虾成群结队的…… 田思聪几天来都定时坐在通往梅园的小路旁,他希望能不期而遇见小蝶先生,梅园的朱红色的大门开开合合,但他始终看不到他要见的人。 第三天了,他还是耐心地坐在那里,夜幕降临了,突然远远走来一个紫色的身影,是小蝶先生,他心里叫了一声:“真好”,他一屁股跳了起来,紧跟了过去,尾随她。 只见她拿着个书袋,里面装了很多宣纸笔墨的。 他看着她的背影,觉得她很迷人,又优雅的。他觉得她这样的女孩子天生素雅清新,给人的感觉就是温柔大方,不做作,光从后面看看,就能迷倒他这个男人。 “你,你,干嘛跟着我?”蝶飞儿停住脚步,她扭头一看,鼓起腮帮子,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请问姑娘,你还记得我吗?捉螃蟹,小河边……” 蝶飞儿被他一说,马上记起那日和安儿捉螃蟹时遇见的男人。 田思聪走到她跟前,再次细细打量她:她简直是个妥妥的淑女型美女,也是很接地气的女神。这个女人浑身上下都有女人味,但又像小孩子一样天真无邪,他不禁笑得很灿烂,露出一口洁白的虎齿。 “小蝶先生,我想托你一件事,我想在梅园谋份差事,麻烦你帮我举荐一下,可以吗? “我又和你不熟,这样不妥吧!再说我也不了解你……”蝶飞儿觉得这个男人太唐突了,不知有何意图的,她皱了皱眉头,低头沉思着…… 田思聪看着她,面部柔和,五官标致,看上去特有亲切感,不大不小的眼睛,黑白分明的眼珠,长长的睫毛,圆润的脸部线条,加上她温和的笑脸,尤其纯真无邪。不高不矮,身材均匀,衣品很好,是个行走的衣架子。 “梅园戒备森严,我想进去进去讨口饭吃,听说姑娘是这里主人很信任的先生,先生的话梅庄主肯定会考虑的,什么活儿我都能干……”田思聪恳求着。 “好吧,我问问看,但行不行,据说最近园要找个管家助理,老管家年纪大了,看你也是个伶俐的主,不知道成不成,只有看你的运气了……”蝶飞儿终于松了口气,勉强答应帮他一下。 她说完就走进梅园去了,“咯吱咯吱”闭门声,又把梅园和外界隔成两个世界。 田思聪望着紧闭的大门,他幻想着哪天他也能在这里进进出出,能看着他想见的女人,还有…… 这个神秘的女人的瞬间美学和一点生活哲学,都吸引着他的关注。 云紫在梅园里的后院等着去买书具的蝶飞儿,她摸摸院子里开的最美的绣球花,她置身于花丛中,心里舒服极了。 她又回到梅园的客厅里,这里漂亮的欧式壁橱,名贵的字画,还有一些情趣古玩装点,古典味十足,柔美的色调优雅别致,太漂亮了。有些木质的点缀,让简洁的空间有一种复古的味道,尤其窗外的满园景色,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窗外的无限风光,庭院的装修设计如行云流水一样,颇有一点苏州园林的味道,这样的格局和视野不一般,漂亮的大落地窗,简洁大气,给人感光上以强烈的冲击,真不错呢。这院子大得都可以开大派对了。 院子的装修特别有意境。主人的品味和涵养自然没的说,都是最顶级的。尤其有块巨型的餐桌还散落着山楂。 “云紫,你都看入迷了吗?”蝶飞儿拍着云紫的肩膀,把云紫吓了一跳。 “云紫,你想家了吗?想回蝴蝶港了吗?你们夫妻二人都是事业型的,你们都在创业,你们每天都这么忙,难得见到面,真是难为你了,这段时间你还来帮我,我真是过意不去的。” “不会的,蝶飞儿,别管我,你的事更重要,这里是你们祖宅蝴蝶别苑,好美,想不到变成梅园的,以后我们努力,我一定帮你们把它夺回来。以后我们见机行事。我打听到了一些他在蝴蝶港的事……” 云紫有力说着,拍着蝶飞儿的手 。 “今日,梅无森不在府里,云紫,你说说他在蝴蝶港的故事给我听下……” “据说他在蝴蝶港也爱赌博,还有遇见个女人叫古影心,是蝴蝶港那一带的一个姨太太。这个女人家境一般,父亲只是个普通的郎中。但和他认识的一位王太太很熟,这个王太太和古影心很熟,当时梅无森暗喜,心说这桃花运看来是交定了。于是有一次,他以过生日为名,让王太太邀请古影心一起去王府打麻将,然后就这样认识了她。 当晚,看着梅无森那色眯眯的眼神,古影心知道,于是几次麻将打下来,这两人就住在了一起。据说后来古影心离开了她的家,和他在一起,他还特意为古影心买了一幢别墅,并派了五六个伙计,保护她的安全。 当时梅无森的意思是,自己是有妻子的,所以他不可能给她什么正式的名分,而只能给她一座大房子,算是金屋藏娇吧。后来又传说他们闹翻了…… “所以我们要想夺回梅园,肯定要找到古影心这个他昔日的旧好,也许这个女人会帮到我们,因为她知道他太多的底细……”云紫认真分析着……蝶飞儿专注地听着。 “还有据说梅无森他爱听戏,有几个癖好:第一,他手艺好,会伺候女人,据说他爱美人尽皆知,甚至爱到有些病态的地步。他为了保持不老容颜,还动用了闻苹果和喝人乳羊乳的养颜绝招。第二,嘴巴甜,会取悦女人,女人都喜欢嘴甜的男人,他的“糖衣炮弹”,女人总是很受用,与他在一起,女人感觉自己就是这世上最美、最强、最好的女人。第三,他心思细,最懂女人心,他的心思之细,到了无所不至的地步。女人的一颦一笑,他都能捕捉到意思。” “还有这次梅无森想要娶宛宛,我必须间接阻扰,不能让宛宛载在他手里,可能宛宛身上的吸引力太过大了,她这样的女人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一种光芒,它能悄无声息地吸引梅无森这个男人的注意力,吸引他的那颗心,不由自主地他选择了她……还有妙心庵的静缘师父明日回来青莲港,到时你去和她先见下,地点再定……” 蝶飞儿严肃说着,云紫看着蝶飞儿的样子,她有着精致五官,白嫩皮肤,匀称身材。不过像蝶飞儿的这种美呢,有时是甜美型的,人畜无害,有时又像是“美艳型”具有攻击性,属于让男人心动让女人羡慕的全能选手。她智力不是最重要的,比智力重要的是她的意志,比意志重要的是她这个人的气场。 突然云紫有种想要保护蝶飞儿的冲劲,她会想保护她的,像姐姐一样保护她,会想着保护她一辈子…… “你们两位大小姐,谈的好默契,在谈什么?能分享一下吗?”梅幼薇那冷冰冰的声音在客厅里响起…… 她们两个同时回头一看,又看到梅大小姐那张冷艳脸…… 第一百四十六章 古影心 紫苏园里,院子里的葡萄架下,般若在认真熬中药,她从谷里洛大娘那里打听来的药方子,最近谷主爹爹又犯病了,持续病了五六天,脚疼,脚下不了地,葭而娘亲一直日夜照顾她,人整整瘦了一圈。 周围很静,这药还要一个时辰,般若 环顾四周,院里的花儿都陆续开放了,尤其是旁边的红艳艳的夹竹桃的花朵一簇簇沉甸甸的,葭而和小糊祖母说的夹竹桃有毒,说花开的美,也有淡淡的芬芳的香,但是有毒的。 这花不用养,它不择土壤,却有奋力生长的特质。就算是将它栽种在一堆砂砾旁,它也会努力穿越石子,将根深深扎进土壤,顽强生长。几次娘亲说把它们铲除掉吧,般若都舍不得。 也许她的眼睛里只有美,只有善良,也许她总觉得它们和美味的葡萄一样,都是惹人注目的,院里花香飘过篱笆,般若觉得很舒服。 “若儿,你歇歇吧,娘亲来熬药……”娘亲走到般若身旁,般若抬头一看,四月的小院花香满,娘亲从老屋中出来,夕阳的余晖穿过繁花洒落在她的身上,那一刻,时光似乎是静止的,有些白发的清瘦的她,脚步缓慢的她,却是神采奕奕,精神饱满的她,脸上挂着最熟悉的慈祥的笑,般若知道娘亲很坚强,不想让爹爹看到她憔悴的样子。 “若儿,这几年都是爹娘拖累了你,让你呆在这样偏僻的地方,真是难为你了……” “娘亲,我没什么,我喜欢这个地方,能陪伴爹娘,是我最大的幸运……”说完,般若搬来木椅子让娘亲坐下。 梅园里,云紫和蝶飞儿反躺在卧室里的床上。蝶飞儿在看词,轻轻念着:“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蝶飞儿,你在看曹植的《洛神赋》,写的真美!”云紫咯咯笑着,说到。 “自古以来,美丽又善良的女人总是很多人惦记,哪怕已为人妇。相传官渡之战时,曹操攻打袁绍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甄宓这个女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曹操在前方攻打邺城,打赢了,传急号令:“快去袁府,把甄宓带来。”底下的人去到袁府碰了一鼻子灰,快马加鞭回来禀告曹操:“甄宓她……被曹丕带走了。” “原来曹丕早就听说甄宓貌美,眼看能打赢官渡之战,他早早守在袁府,就等着带走甄宓。袁府后院,一听说前方有变,女人们哭哭啼啼,怕被杀头。曹丕找到甄宓时,她躲在袁绍妻子刘夫人身后,怯怯露着半张脸。刘夫人看曹丕望着甄宓的眼神,回头低声对甄宓说:“你死不了了。”建安九年,十九岁的曹丕如愿以偿娶了二十四岁的甄宓。” 蝶飞儿讲着三国的故事。云紫听得入迷了,她摆弄着手上的戒指。 “云紫,这个戒指是你夫婿给你的吧!真美……讲讲你们的婚礼吧!” “对,我手上戴着的戒指是他亲自设计的,戒指的大钻来自外域,是我们两人第一次约会的地方,旁边的碎钻来自我婆婆的胸针,当时我们举办婚礼,不仅考虑了我的好闺蜜们参加的便利,还考虑了宾客们参加婚礼的时间,特意选择在节日,当时婆家还邀请了各行各业、各种文化背景、不同年龄的亲戚客人参加我们的婚礼……” “婚后,我们在一起的状态就和所有的恋人一样:常穿着最简洁舒适的休闲服饰,手拉手去听戏,写字,他常说,遇见了我,他的整个人生焕发了快乐的光芒,我们彼此相爱珍惜对方……” 云紫继续讲着她的故事。蝶飞儿静静地听着。蝶飞儿明白,也许云紫就是那个走进他夫婿内心世界的公主,她拥有着唯一的一把能打开她夫婿心门的钥匙。也许爱情的默契在于相视间明白了彼此的需要,就连他们求婚也是顺其自然的,进行时,一个说:我好想和你一辈子生活在一起。一个说:我愿意。” 就是这么简单默契的结合。云紫的夫婿全心呵护着云紫,而云紫也用她的开朗和乐观温暖着他的心。 “蝶飞儿,不讲我了,说正事吧!我已经打听到梅无森以前在蝴蝶港的女人古影心了,据说古影心离开了梅无森后,被一个当地的大地主箫大海看重,娶了她,据说这个大地主来自一个山寨,本就是好赌好色之人,到蝴蝶港后,很快被花花世界吸引住了。他和很多女人纠缠不清,甚至后来看到古影心后,他一下子就着迷了她,娶了她,他似乎着了魔,被古影心深深迷住了,不管旁人怎么相劝都无济于事,硬是把她娶进了家门。”云紫讲得很详细。 “云紫,那这个古影心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有什么本事可以让这个箫地主拜倒在石榴裙下呢?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呢?”蝶飞儿打断了她的话。 “这就要从一个叫作刘毕的男人说起。这个刘毕本是箫大海的手下之一,他眼看箫大海混得越来越好,他想尽办法去巴结这个人。巴结的手段之一就是女人,自从他把古影心介绍给箫大海后,很快就得到了器重。古影心嫁给了箫大海后,自然也过上了奢侈的富太太生活。”云紫又讲起古影心的身世。 “她本出生在贫寒之家,她小时候就到了养父的家里,养父是个郎中,至于亲生父母是谁?恐怕连她自己都不清楚了。据说她的养父没有把她往良家淑女的方向培养,当时古影心十几岁的时候就成了那里有名的姑娘。她长得不算太美,但是却有着一股独特的“媚”劲,而且她个子高挑、身段玲珑,又能唱会跳,在那里很快就红得发紫。据说她果然是有手段的女人,没过多久,箫大海的魂都被她勾走了。箫大海花大手笔,又是买房子又是买地,把她养了起来。后来箫大海还不顾家人反对娶她进门呢。”云紫缓缓说着。 这时,想不到梅幼薇趴在窗户旁偷听她们的谈话。她狐疑:这两个人到底在干嘛?古影心是谁?她屏住呼吸听着。 只听见云紫又说:“首先箫大海原本是个土老帽,大字都不识几个,以前在老家哪里见过古影心这种洋气的女人呀。古影心从小就很爱美,无论是梳妆打扮还是个人气质,那都是山寨的女人无法比较的。箫大海初次见到古影心时,就仿佛见到了仙女一般,立刻就被吸引了。” “其次,她不仅外貌迷人,她还能唱会跳,但凡他想听小曲,她张口就来。箫大海要是想看跳舞,古影心这身姿一摇曳起来,果真就如仙女下凡一般风姿绰约。如果箫大海觉得不尽兴,她还会把自己的小姐妹叫到家里来,一起给箫大海唱歌跳舞伺候他。因此面对这样一个女人,箫风难免就会陷进去难以自拔。后来据古影心为了讨好箫大海,甚至都把自家表妹小凤娇都介绍给他做了姨太太,可见在讨好男人方面,古影心是有本事的,也是可怕的。” “后来怎么样了,古影心怎么样了?”蝶飞儿紧张地问到。 “她从小就流连于男人堆里,自然有的是功夫搞定箫大海。面对这样的女人,他不惜和自己的大太太闹翻,一心就为了讨好眼前的这个二姨太。当然箫大海是喜新厌旧之人,纵使古影心的手段再高,伺候男人的功夫再好,日子久了,箫大海又要尝鲜了,也就逐渐冷淡她了。据说后来古影心走了,自己搬到岛外去住……但这个女人对梅无森还是有点感情的……关键是梅无森的底细她最清楚……” 听到她们提到自己的哥哥梅无森的名字,梅幼薇脸拉了下来,暗得可怕。她突然一转身,后腿被一双手拍了一下,她吓了一跳,转身看到是侄儿安儿,她赶紧捂住他的嘴,拉着他轻轻推开了安儿的卧室。 云紫讲了来龙去脉,蝶飞儿觉得云紫就是一个内心明媚、格局大气的好姐姐。 蝶飞儿补充了一句:“这个厉害的古影心最终还是输给青春逼人,输给时间,输给男人过时不候的新鲜感啊!” “哦!对啊!有些男人就是这样,像那个梅无森,或箫大海,他们爱她时,她微微一笑,他们就自动脑补,她或许也爱他们。他们不爱她时,可能她想他是错,她呼吸也是错。如果这些男人刚好是王,那她活着也是错。那个时候,或许有些女人像古影心,是箫大海或梅无森那样男人的工具,开枝散叶的生育工具,利益交换的政治工具,装点门面和自尊的装饰工具。他们也许从没真爱过古影心她的,这也是一种悲哀……对了,与静缘师父见面的地方,我找好了!” 云紫趴在蝶飞儿耳边轻轻说着。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一吻定情 梅园的梅幼薇,自从在屋外听到小蝶和云紫的谈话后,她变得很敏感。但她又不好意思去直接问她们,到底是咋回事? 从小她就是出了名的要面子,这样的性格导致她强势又霸道,常常以自我为中心,很多时候都不会去顾虑别人的意见,自己的决定就是命令,她由内而外透露出来的是一种高傲感。况且,她对哥哥重视的小蝶先生一点都不喜欢。 同时,她不允许别人踩到自己的自尊心,所以性格上比较要强,不服输又不让步!她的高傲在于不认同任何人,除了自己之外,她觉得其他女人都是一些必须要臣服于自己的人。 她总觉得自己有这样的资本的,她天生有野心,霸气十足,而且非常不喜欢被人指手画脚指指点点,宁做鸡头,不当凤尾,她是那种宁可自己打拼天下,也不会听从别人的命令。 在梅园里, 她宁愿自己一个人呆着,也不会主动靠近小蝶云紫她们,更不用说去亲近她们了。 她灵机一动,决定明日去找刘毕。 紫苏园的夜里,般若一个人坐在院里的石椅上,她望着这小庭院,宅中有院,园中有屋,屋中有院,院中有树,树上见天,天中有月,她心里舒服极了。 “般若,你在干嘛?我刚才去药铺把三七打成粉,我母亲说这些粉给伯父用很好的,我特意给送来了,每次一克冲服,能有效预防和治疗血栓。还有带了些丹参,它是公认的清热凉血活血养血的中药,一药成一方,打成粉可以活血化瘀,这样对伯父身体有帮助……” 白方彦出现在紫苏园的篱笆外,他手里拿着药包,笑吟吟地看着般若。 “白大哥,真难为你了,让你又特意跑了一趟……我父母歇息了,你进来院子里坐下,我给你倒杯热茶喝!”般若起身倒茉莉花茶。 “般若,你要让伯父多运动,运动的好处千千万,对他的心脑血管病、血栓的预防效果……” “嗯!白大哥,你有爱好吗?” “有啊!我爱好可广哪!” “我觉得无需多,一个便好。或写文,或书法,或临摹山水,或收藏美石,或吹箫弄筝,或聆听京剧昆曲……劳碌之后,闲暇之季,把玩、沉入,给自己庸凡的生活增添一缕情调,让自己人生多一处安放心灵的闲静之所。”般若认真说着。 “般若,你能这样想,太好了!真是和我同一频道了!”白方彦高兴地看了般若,觉得她就是他这一生要寻觅的女子。 “对了!白大哥!我们这里有些茶油,你顺便带去给你娘亲,这茶树精油对皮肤很好,你母亲保养得特好,我觉得她会喜欢,白大哥,我觉得你娘亲好特别,她看起来特别年轻!” “我娘亲她从小就是千金小姐,嫁入白府后,她平日饮食特别节制,只摄取蔬果,平时对于美食,她再怎麽想吃也会靠意志力忍住,她觉得千万不能让身材走样,家里虽有厨子,但她三餐喜欢自己下厨,她觉得这样更能保证身体所需营养,我娘亲尤其爱吃胡萝卜,木耳和海带!” 白方彦讲起自己的母亲冷碧秋时,兴致更高了。 “热爱下厨的她,几乎每一道菜都难不倒她,平时的菜单不外乎是蔬菜製成的果昔、杏仁牛奶等。若是需要外出用餐,她也会选择一些比较健康的食物。” “哦!怪不得她状态这么好,那你母亲爱运动吗?” “娘家亲喜欢古典舞和散步,还喜欢弹奏琵笆,每天她一定会挤出时间运动,而舞蹈已经被她视为是人生中的一部分,再搭配散步,她总觉得能维持身体的柔软度及肌肉力量,还能训练出完美的线条,不让身体随着年龄增长看上去松垮的。” “天啊!江湖第一美人的称号,她真得是名副其实的。白大哥,你说说她早上吃什么?”般若越谈越好奇的。 “她有个习惯,早餐爱喝豆浆和燕麦,吃香蕉,她每次醒来喝一杯热的柠檬水和百香果汁,她觉得帮助身体排毒,再配上香蕉及龙舌兰糖浆做成的白粥。早上吃香蕉不但能减肥更可以促进肠胃蠕动,而天然的龙舌兰蜜则提供肠道内益生菌所需的营养素,增强肠道的免疫力帮助排毒。哈哈!般若,你也想成为我母亲第二那样的女人吗?她太精致了……” “我只是感兴趣的,上次去白府,我和她接触后,觉得她是天人的,各方面太好了,和我祖母是同一类型的优质的女人……” 白方彦和般若聊着聊着,白方彦觉得他在慢慢靠近般若的心,他注视着月色下的她,他突然有股冲动,他轻轻托起她的脸,看着她美丽的眼睛,他深深地吻了她的浓密的睫毛…… 第一百四十八章 诡计多端 月亮爬上了树梢。梅园里,梅幼薇的房里灯还亮着,自从她偷听过小蝶和云紫的谈话后,心里就盘算着想怎么对付小蝶的。 孤傲的梅幼薇觉得小蝶和云紫若不掺杂个人感情外,也算是有魅力的女人,都是有思想的,因其她们的思想带来一种深邃的神秘感与自信。 在艺馆里,女人漂亮是第一眼的吸引力,但在梅园里,女人的思想则是长期的吸引力。 她总觉得楚云天喜欢小蝶,就是因为她是有思想的女人。 梅幼薇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看到桌面上上次小蝶不小心打碎的古董,她眉头一皱,她终于想到了搞定小蝶的办法了。她推开门,走过廊子,敲响了大哥梅无森的门。 “妹妹,进来坐,你还没睡,有事和大哥说吗?”梅无森一看妹妹,很高兴地招呼她坐下。 “大哥,我想要个贴身保姆或书童,可以吗?”梅幼薇边喝茶,边笑着对大哥说。 “可以啊!妹妹是嫌寂寞吧!早点找个人谈场恋爱,嫁人生娃就热闹了——” “哼,坏大哥,看你,又拿我开唰,大哥是嫌妹妹碍眼,想早日把我嫁人了——人家说正经的——不理你了!哼哼……” “好,大哥都依你,那你说说看,你想要什么样的人选,我帮你去物色一个,你有个女伴也好,有个人说说话——” “这个人选不用到外面找,就是怕大哥不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要的保姆就是小蝶……” “什么,小蝶,我没听错吧!,小蝶是安儿的家庭教师,怎么能给你当保姆呢?别闹了!” 梅无森看着妹妹一本正经的样子,他觉得这个妹妹从小就是霸道惯了,她要办的事没有办不成的。 “我就知道大哥不肯,但我也不会亏待她,只是我也很喜欢小蝶,她当我的保姆,这样,我就有伴了!好大哥,你就答应吧!,小蝶她还继续当安儿的先生,空余时间再当我的贴心保姆——可以吗?” 梅幼薇抓住大哥的手摇晃着,一副可怜兮兮哀求的样子。 “好吧!真拿你没办法,那也得她本人答应,我是开不了口,你自己去和太说,只要小蝶答应,我就没话说!真是刁蛮公主,从小到大,都是大哥我把你惯坏了!好了,你回房吧,大哥我最近正想请个庵里的师父来府里做下法事,祈求福佑……我还忙着……” “好,我不打扰大哥了,谢谢大哥,我明日就和她说!” 梅幼薇高兴的像只燕子,一下子飞出了梅无森的卧室。 再说妙心庵里,静缘师父接到慧音庵师姐叶如竹的书信,说明日要一起去梅园住一阵子,帮主人家诵经做法事,静缘师父在房里收拾行李。 她已经好多年未离开庵里半步,明日第一次出门,去的梅园刚好是小蝶做事的府里,这一切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这么多年来,妙心庵为她特设了一个职位——花方,掌管庵里所有与花相关的一切, 包括每天为大殿中的佛祖插花献花。 她在这里还有一个自己的道场,专门用来研究花草木,在庵里的这些年,她几乎不与外界来往,过着像仙人一样的日子。 她在这里修行,每日不忘丰富自己的内涵知识,不断学习,每天接触的花器、绘画、所看的书籍,都是很好的。对她来说,更像是一场人生路上的修行。 正所谓“知音难觅,知已难求”。 她和师姐叶如竹也是一见如故。她爽朗大方,一双眼睛很清澈,虽已经出家,但锋芒太露,少了一点的温柔。因为性格过于张扬又太有个性,也不是一般的好强与倔强。她给她的第二眼,是实诚。第三眼,似乎才能发现她那种单纯与真实的美。她很耐看,越看越特别,非常有自己的味道。 或许只有真正懂得她内心的人,才会惊为天人。她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极富有正义感,虽然外表看起来冷冰冰的,其实内心不错,她对朋友都会将对方视为亲人般对待,静缘师父是能真正体会到她身上的温暖的。 这一次,能去梅府,就是叶师姐的邀请的,静缘想到林小糊阿姨的嘱咐,觉得可以付诸行动了,她心里终于平静许多了! 她拿起一封书信放入包裹里…… 第一百四十九章 复活 高蓝枫自从来蝴蝶谷峰找不到他的小蝶老师后,他回家了。 回到他认为没有温暖的家里,虽然家里豪华,但他娘亲和父亲只要在一起,就会拌嘴,他觉得烦透了。 每次都听娘亲都说父亲让她没有安全感,也许娘亲最需要的是安全感,父亲最需要的是新鲜感。 安全感是在一定范围内保持稳定的因素,而新鲜感则要求不断地更新,正因为父亲是商会老会长,他的这种天性,让娘亲依然时常没有安全感,甚至有些时候也会处于患得患失的状态当中。 因为在这样的家庭长大,高蓝枫每次想起自己的小蝶老师,他更是想多和她在一起,就像看着自己的姐姐一样亲切。高蓝枫自己坐在卧室里,手里不停地写着小蝶老师,他觉得以后他长大后成立家庭,他一定要给他爱的女孩有安全感,就不会像娘亲那样累了。 也许娘亲说的对:男人是天生的狩猎者,他们对于那些能引起他们强烈好感的女性永远保持着强烈的靠近欲和征服欲。她说父亲或许在娘亲她身上已经找不到吸引力了! 但高蓝枫觉得如果以后能娶个像小蝶老师那样的女孩子,她身上肯定有无穷的魅力。他老觉得她身上拥有着源源不绝的吸引力,能永远深深让他着迷的。 他望着窗外,天空蓝得要流出水来的。他突然又产生想再去蝴蝶谷峰再去寻找他的老师的念头。希望这一次能遇到她。 他觉得小蝶老师就像个大孩子。她不管年纪再大的,也能活得像个孩子。她既能保持成年人的聪慧与睿智,又不会彻底丧失曾经的单纯和天真。 他脑海里想到她和他们踢球的情景,他不禁裂开嘴,笑了! 她虽是老师,但她不介意展现出她孩子气的一面,可谓关系越亲密,就越爱在面前闹腾。她好像能把自己的童心和率真一直保持下去。 高蓝枫麻利地收拾一套换洗的衣服,准备再瞒着娘亲出去一趟。 “枫儿,你在干嘛?出来喝碗鱼汤!你父亲回来了!” 母亲那充满吴侬软语的腔调,声音温柔,其实如果娘亲不发脾气时,是极其温柔的女人,任何一个男人都没办法抗拒对这样温柔的女人。 但每次和父亲斗起嘴来,她野蛮的能够让人觉得害怕,但是随着时间的过去,高蓝枫和父亲就会明白,只有温柔的女人才是最能打动人的。因为这份温暖能够让你的心静下来,好好的享受生活,而不是永远和她针锋相对,让人疲惫。 也许娘亲有时候的情绪不稳定,患得患失就是因为娘亲是父亲的老二,自己是他的私生子,这样的特殊情况造成,反正高蓝枫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来越不喜欢自己的这种特殊家庭组合了。 小蝶老师成了他灰暗生活里的一丝亮光,很亮,很温暖。 他觉得等父亲明日早上一出门,他就会偷溜出去,去蝴蝶谷峰。 再说静缘师父和叶如竹一来到梅园,被老管家安排进西厢房,刚好和蝶飞儿安儿的卧室相望。 “师妹,这里挺好,比我们庵里更静,环境很清雅!是块风水宝地!”叶如竹笑着说,边整理床铺。 静缘师父一踏入这里,她就想起了小糊阿姨,还有三个丫头,想起蝴蝶别苑的一切……觉得一切都复活起来了。 她仿佛又成了仙晓芙了,她觉得仙晓芙的影子又套在她身上了,她坐了下来,整理自己的思绪,觉得自己不能再是仙晓芙了,只能是静缘师父了,世间再无仙晓芙了。 “两位师父,庄主,已经回来了,他在厅里等二位去喝茶说事。” 她们跟着管家来到了大厅里。只见梅无森静坐在位,朗声叫到:“两位师父远道而来,辛苦了,有劳了!这里环境算安静,师父尽管在此住下,其他的事我会安排妥当的。明日就可以诵经做法事……”他拱手起身朝她们礼貌鞠了躬。 叶如竹点点头。 梅幼薇随即出现在厅里!“哦!两位师父好!”她乖乖坐着……随即又进来蝶飞儿,她和师父们道了万安后,也静静坐着。 静缘师父看着梅幼薇和蝶飞儿,她一下子认出了小糊阿姨的侄女蝶飞儿,她觉得蝶飞儿这个女孩不简单,好像不喜欢张扬,不喜欢出风头,非常低调。 她以前总觉得蝶飞儿有个厉害的地方,她能够和任何人打成一片,拥有超高的交际能力。但梅幼薇的实力也很强,让人刮目相看。 静缘师父太了解蝶飞儿了,她从小有着很强的包容心,也很少会对身边的人发脾气。她的交际能力很强,总是能够在与别人相处的一瞬间就能得到对方的好感。心思聪颖灵活、温柔大方,她做任何事,都很机灵,会飞快地测算出还有哪些路可走,哪些最近,哪些对她最为有利,然后做出最佳选择。 她这点可能最像她的祖母小糊阿姨了。 ? 第一百五十章 胡搅蛮缠 今日的海岛,风平浪静,蓝天白云,碧海云天,很美。 蓝胭脂坐在屋内,望着窗外远处的船只。 她在海岛表哥家做事,表哥给她介绍了个对象,男方是个银饰的生意人,家离海岛不远。 最近她和男方在相处,准备明年成亲了。 表嫂想帮她调理下身子,早上带她去看了中医。 中医是个老大夫。他说女人调理的原则就是要滋阴养血,可以做一些滋阴养血的食疗药膳。他写了个药方。 蓝胭脂照样抓了药。在煲汤的时候,放入一点熟地、阿胶、当归,猪肉,猪肉是滋阴的,她又在汤里放入一点猪骨,猪皮,听老中医说,这样可以滋补阴血。还有老中医交代菟丝子,巴戟天这两味药,要等排卵期后再用,这样对要嫁人的女人更好。 “胭脂,你都照着药方熬汤了吗?好好调理,嫁人后生个大胖小子,听说男方家就个独子。我也抓了几副药,想把我脸上的斑斑点点弄掉,听了很多土方子,都不管用,这次这个老中医,听人说很厉害,我也碰碰运气……这女人啊,都爱美臭美的,年纪越大越要收拾收拾自己的……” 表嫂一进门来就对着镜子照来照去,好像恨不得脸上的斑点马上干净的。 “老大夫说女人体内有瘀血,就可以借例假机会将瘀血排出去,主要是活血化瘀,帮助女性的身体排出瘀血。脸上的斑就会淡些。” “你嫁人后,要好好过日子,俗话说恋爱与爱情是艺术,结婚是技术,分手或离婚是算术。宁嫁选个君子好聚好散,也不恋不嫁小人死缠烂打!” 表嫂从进门到现在闹闹叨叨,没完没了的。 “人品好的男人即使处不到一块,即使分手了,都会很君子地为对方着想,人品差的男人,可能会人身攻击,胡搅蛮缠的,总之不把对方搞臭搞烦,他是绝不罢休的。所以胭脂,你要看清楚对方的人品,再恋爱,再嫁人……别怪表嫂哆嗦,表嫂毕竟是过来人,看多了……” 蓝胭脂边熬汤,边微笑地听着表嫂说话。她突然脑海里想起好朋友般若了,她想回谷里看看她。她就是谷里那个遗世独立的女子,永远那么从容与优雅,一个喜欢穿素衣的女子,蓝胭脂接触了海岛这个浮躁的世界了,她更觉得般若她的爱好显得如此与众不同。她平时除了照顾父母,做家务,就是种花,练字,插花,品茶。 过去她们一起时,或者兴致好的时候,她们去大自然里走走,采摘些新鲜绿色的食材,一起做一顿精致的美味。 蓝胭脂特别想念她们过去的生活,不疾不徐,品茶香,听禅音,看年少光阴在不经意间流去。 她看着眼前的表嫂,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的,也是混迹于旅游行业的“老江湖”。 表嫂她每天都精心装扮自己,然后和林林总总的人打交道。脸上保持“人畜无害”的笑容,心里却在暗暗盘算和计较。社会就像一个大染缸,很快就把她最真实的一面给掩盖了。 蓝胭脂骨子里还是不欣赏表嫂这样的女人,表嫂每次都说要把她培养成第二代接班人。 蓝胭脂心想:“这真的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吗? 她如果想做事,她也想找个自己满意的地方,她在那里建个小花堂,那里种着自己喜欢的木马黄和桉树树木参天,桉树芳香弥漫,烟雾缭绕,安静得像一个“世外桃源”,她才真正找到了自己向往的生活。 她想象那里美丽宁静清幽,自然闲适,可以让一颗浮躁的心瞬间沉静下来.....篱笆,小花院,鹅卵石,小木桶能勾起自己儿时的美好记忆。她想和般若种下了各种各样的花卉,一年四季,花香满园,花开不败。为了让小屋最大程度地融入自然,她想选择了谷里的虎头条石、木头、翠竹等天然材料,并找来当地最好的石匠木匠,做个莲花小池塘,养些小鱼,再树立几个大风车,海风吹来,缓缓转开,细心精心打磨出一个南洋古民居的洞天天堂。那里木头的清香和花香,还有成群的白蝴蝶在飞,满眼的翠绿与艳红。 问海听涛的小木屋 和小石屋里的装修必选质朴,但不乏温馨和舒适。在午后的慵懒阳光下,她们喝喝茶,聊聊人生,听听蝉鸣蛙叫,实在是一件幸福至极的事。 每到鲜花盛开的时后,般若肯定会轻轻采下,然后搭配出令人惊艳魅力的花束。再做做那里的美食,让大家的舌尖也起舞。 “胭脂,你都走神了,你在想什么啊!你看你,还没嫁人就走神了,哈哈哈哈!晚上我要去饭场,你要和我一起去吗?你多见见世面,以后我也多个帮手……” 表嫂尖锐的女高音一下子把胭脂的思绪拉回来了。她回过神来,摇摇头。 “表嫂,我就不去了,那种饭场我觉得特无聊,你自己去吧!”蓝胭脂撅着嘴说到,她和表嫂熟了,她也会撒娇的。 梅园里,梅幼薇跟在小蝶后,她喊住了她:“小蝶,你那古董钱还没赔完,我觉得你还是兼职吧!多干点活,我身边想要个书童保姆,你愿意干吗??这样你就多了一份佣金,也能早日还债,我已经和我大哥商量好了,就听你本人的意见了!但当我的书童保姆是要有条件……” 蝶飞儿转过头,就听到梅幼薇的一番胡搅蛮缠的高论,她冷静一下。 “既然梅庄主也答应了,我更没意见,我答应就是了,小姐尽管说条件,我尽量做好……” 第一百五十一章 古香古色 第二日一大早,蝶飞儿按梅幼薇对她提的条件,她改成穿随身保姆的素衣的装扮,在卯时放好洗脸水,水温不冷不烫,刚刚好,她用手试了几次。 她去厨房亲自给梅小姐准备早餐,这也是梅幼薇的要求,必须是她亲自动手。 她准备好豆浆,当季水果和果仁,一小碟葱蛋饼,还有她一再叮嘱要的一大杯柠檬百香果蜂蜜水,还有一份商报。 梅幼薇过得很小资,这点蝶飞儿来这里当安儿的女先生,她早就看出来了。 当蝶飞儿麻利地在半小时内做好贴身保姆的事儿,她看梅幼薇还在睡觉…… 她轻轻地关上门,又拐到安儿的卧室,她把他今日要写的内容,是一首古诗,她用毛笔安静地先写下来,等安儿起来后他在府里老保姆的服侍下,他会按习惯自动描红的。他已经被她训练成习惯了。这点连梅无森也很满意的。 她走出梅府,天还早得呢!东边的鱼肚白还很亮,朝霞很美,今日的天气肯定不错! 她微笑地深呼吸一下,感觉连空气都好清新,她走在梅园附近的小径里,这里原本就是蝴蝶别苑的竹林,只是别苑易主后,连竹林也被新主人改了样子,竹子被砍了很多,又新种了一些艳丽的三角梅,一大片,一大片的,在这个初夏的时节里,虽看起来红火,但已经少了以前那种古老园林独有的静穆清新典雅了。 “小蝶,你在散步吗?这么早,真巧……”楚云天大哥的磁性的男中音突然响起。 蝶飞儿一抬头,看到楚云天正微笑地坐在前面的大石头上,他朝蝶飞儿走过来。 “楚大哥早,你怎么来了?”蝶飞儿充满疑问地问到。 “我前段时间回飞洋城了,没看到你,挺想你,昨晚回到白玉斋,天晚了,今早喜鹊一大早就把我叫醒,我就早早来到这里,想等梅园大门开,再去找你,想不到看到你出来散步了……” 楚云天温和地答到,他总是那么斯文儒雅,但因为又长了一张娃娃脸,有种哥哥,又像弟弟的感觉,但就是让人觉得舒服亲切。 “送给你,我这次从飞洋城带来,特意在庙里上过香,但愿保佑你平安快乐!” 楚大哥从怀里掏出一个红绸袋子,很雅致,他掏出一串檀香佛珠链,珠子不大不小,正合适。 “我帮你戴上,好香!喜欢吗?” 楚云天像个大哥哥地牵起蝶飞儿的玉手,今生第一次牵她的手的男人是他,给她珠子戴的男人也是他。 蝶飞儿点点头,她冲着楚云天笑了笑,笑得很美,很纯,很温暖,她瞬间觉得他给了她如父爱长兄的温暖,一股暖流荡漾在她心尖…… “小蝶,随我去飞洋城吧,我想带你去看看,你整日都被关在梅园里,与世隔绝,我想带你出去透透气,可以吗?答应我,如果梅无森不答应,我就去向他请假,好吗?” “不行,我现在不仅是安儿的先生外,还答应当梅幼薇的贴身保姆,我更是走不开的了……” “怎么,你当梅幼薇的贴身保姆,她那个娇蛮的大脾气,肯定处处刁难你,你怎么受得了,我不答应,我找梅无森说理去,你又不是卖给梅园的,只是在他们府里任职的…… “楚大哥,别生气,是我自己答应的,反正再坚持几年,就好了!”蝶飞儿柔柔地说。 “那好吧!反正我知道你有难言之隐,有家族大业要完成,等你把任务完成了,你就答应和我走,我会照顾你的……可以吗?” “好美的白蝴蝶,一大群,你看,楚大哥,你看,蝶儿翩翩起舞,你看,它们好快乐……”蝶飞儿突然指着旁边树下的花圃上的蝴蝶,高兴地叫着,撒娇,她跑了过去……楚云天也跟着他,她转过头来摇着他的胳膊,撒娇地笑着…… 他就是喜欢她这个样子,这世界上的所有一切俗事好像都靠近不了她,在她眼里就只有花花草草,云朵,风儿,雨儿,小动物们…… 楚云天就是觉得蝶飞儿这个女孩,她就是与众不同的,她活在世界上,总是懂得如何示弱,她可以很好的化解许多的矛盾。 她与男人的直来直往不同,她懂得示弱,在许多事情上,能够给男人或要强的女人足够的面子和尊严,往往更加能够获得男人们的好感,让男人觉得与她在一起自由自在很舒服,也能化解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和麻烦。总之,楚云天觉得他越来越喜欢她的。 再怎么强硬的男人的内心一旦被触动,心软了态度也温柔了,楚云天瞬间又柔软了,男人面对蝶飞儿的小鸟依人的姿态,他的心里必然抗拒不了的。 因为两个人都有默契。 她无意中的撒娇都让楚云天有着心旷神怡的感觉,而且自然地表露出来,楚云天很喜欢这样的感觉。 这一次见面,更是增添楚云天这个男人对蝶飞儿的好感,他觉得她浑身上下都有女人味。他就是欣赏她的个人魅力的。 也许就像夏茉莉姑婆说的:再强势的女人也要懂得撒娇,因为撒娇,因为男人天生的征服欲,面对女人撒娇的时刻,男人必然是觉得有趣。而且想要深入地探索女人的内心世界,这样的话,男人对女人的兴趣更浓,而浓厚的兴趣是让男人爱意更浓的一个因素。 难怪蝶飞儿是白玉斋里夏茉莉姑婆一手培养出来的女孩,真的很好! 今日楚云天觉得,也许蝶飞儿身上也有夏婆婆的影子了,她们这类型的女子,不会为了谈恋爱或者结婚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步调,她们懂得宠爱自己,也会关心他人,会让周围的人都觉得如沐春风。 她们都是一个个找到自己的女人,或许有倾慕他们的一个男人想要进入她的世界,与她分享生活情趣。就算没有男人,她也能活得很好。蝶飞儿是个独立而优雅的女人,她努力成长,内外兼修,不为留住谁,只是为了她自己的不断成长。 蝶飞儿聚精会神地看着那一群飞来飞去的白蝴蝶,像个孩子。 楚云天不忍打断她,只想静静陪着她……像她这样的女人,当然注定了慢慢的,他已经懂得女人最值炫耀的不是身材和容貌,金钱地位, 而是像她有一颗善解人意,知书达理的心。 而梅幼薇刚好相反,她和蝶飞儿不是一类的女人,不管女人的身世和背景有多优越,那都不是可以目空一切的资本,也不是本钱。 一个女人就是一朵花。蝶飞儿这样的女人像一朵洁静的莲花,如莲的女人总是用一颗雅致恬静的心去面对纷乱复杂的世界,在美丑清浊之中寻找安宁。 她不为红尘所困,不为世俗所牵。总能于烦恼中觅到一种淡定。 蝶飞儿到底是经历过多少历练,要经过长久的历炼,才得能修炼成这样一朵洁净的莲。 人世间的女人风姿绰越,风情万种,神韵流淑。男人眼中的女人各有各的神韵,不过漂亮,自信,聪明,善良的女人永远是男人不懈的追求。蝶飞儿就是他心中喜欢的类型的。不管他是为了失传的玉蝴蝶的,还是为了她,反正他已经喜欢上了她。 “小蝶,今日我带你去吃点美食吧!我等你,等你回梅园完成事后,傍晚我在这里等你,我带你去一个清雅去处,让你放松一下…这次,你别拒绝了…” “好吧!楚大哥,那你答应我我只能出去几个时辰,不然梅幼薇找不到我使唤了,她又该找茬了,好吗?那好我赶紧回府了!” 楚云天点头,他望着她美丽的背影…… 夜幕降临了,远处的群山,瞬间减了亮度,黑了下来。小街上的灯亮了,红红火火的,辉煌一片。 楚云天带着蝶飞儿走进了一个古民居里,她一进去,眼睛都亮了,眼前成片的红砖大厝,红艳艳的气势,这是最大的闽南古厝群。 “蝶飞儿,你最感兴趣古建,这些古代建筑分为皇家建筑和私人建筑,在颜色的使用上有严格的等级差别。私人建筑一般采用白、灰等素雅的 颜色,皇家建筑专用红、黄等华丽的颜色,如故宫等。” “闽南建筑并非 皇家建筑,为什么广泛使用红色的砖瓦呢?” 蝶飞儿好奇问到。 “闽南的建筑大气而开放,红砖古厝错落有致,流光多彩的燕尾脊参差交错,一幢接一幢,像极了一座座宫殿,所以,人们又称这样的建筑为“皇宫起”。但为何闽南一带会有“皇宫起”的,这里还有一个故事!” 楚云天像个大学问家娓娓道来。 “从“赐汝一府皇宫起”的传说谈起。相传唐昭宗光化年间,这里的美女黄小厥被闽王选入宫中,因其才貌双全被立为王妃。有一天下着大雨,闽王见爱妃坐在窗前流泪,问:“爱妃,你住在宫里,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还有什么不称心的呢?” “”王妃答:我想家了!” “过后,闽王为了疼他的爱妃,就建了仿照黄妃的家乡建造这一群古民居!这个故事我在蝴蝶谷听谷主爹爹讲过了,好听也感动……”蝶飞儿兴致勃勃谈到。 蝶飞儿望着这一大片民居,它们有“马鞍墙”和“燕尾脊”,像“山”又像“水”,古建筑形态与古汉字字形完美结合,简明扼宅子的设计和做工匠心独具。 这些房子的墙面自下而上,分别是白色花岗岩基座、花岗岩面墙、青石腰堵、红砖面墙、窗花、水车堵等,它们不仅凹凸有致,富有层次感,而且都精工细作。 “好美!真是奇迹!真是古香古色,好典雅气派!”蝶飞儿惊叹不已。 “蝶飞儿,你看,叠斗雕作牡丹,吊筒雕成花卉、花篮,连栱上雕刻戏文,雀替上雕有牡丹、凤凰,寄寓富贵吉祥的愿望。门路的石雕悉数精工镂刻,以青、白两种颜色石材构建,配搭匀称,素雅大方。自上而下的匾额、门联、身堵、腰堵,直至墙底的柱础、角牌、柜台脚,无一不体现石雕工艺的精美。你看!” 蝶飞儿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旁门门楣上,除了传统的八仙雕刻外,还有身插羽翼的“飞天”,这真是闽南建筑中常见的中西合璧的现象。 “楚大哥,你看基石雕刻图案除了梅兰竹菊、凤凰等传统图像外,还有鱼虾蟹蛤等,体现了我们这里从古到今的特有的海洋文化。” 蝶飞儿一下子也成了行家。 “楚大哥,出砖入石是清初复界后闽南沿海建筑的普遍做法,是利用形状各异的石材、红砖和瓦砾的交错堆叠,构筑墙体,交垒叠砌。你看,那一排砖石,虽然质地各不相同,以大块的灰白花岗石与片状的朱红色条砖穿插组合,呈现出方正、古朴、拙实之美。用这种方法砌墙不但坚固防盗、冬暖夏凉,而且古朴美观。” 蝶飞儿想起谷主给她讲的故事,补充地说。 “好美,这里相传以“金包银”“鸡母生鸡仔”“百子千孙”等意蕴吉祥的名称描述独特的民居结构“出砖入石”的” “哦,图案里,看出了这里的古代人很坚韧,大家都祈求大富大贵、繁衍不息的心态吧。“ “走吧,以后我再带你来!天色已晚,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楚云天骑着马车又带着女扮男装的蝶飞儿在小街上一路狂奔,他们在一家写着“凤心阁”的酒楼停下来! 这家酒楼有两层高,装饰很雅致,灰色的格调,但暗中有几处是中国红的炫彩。 蝶飞儿跟着他进入了一间写着“听涛”的雅座。里面一块红木的圆形桌,早已经摆上了很多海鲜大餐,还有一大壶桂花酒。座上有两个男人,看起来也是斯文儒雅之人。 “小蝶,这是我多年的好朋友,这位穿蓝衣的是碧瑶庄的主人常小青,这位白衣的是云雀古寨的大公子洪大海!幸会,两位大哥,这是我的挚交蝶飞儿……大家海涵,喝一杯,以示初次见面,表表敬意……” “蝶公子!白静爽朗,果然仪表堂堂,是男人堆里的翘楚,来,我们敬你一杯,今日相见,一见如故,人生何处不相逢,得一知己足以已……”常小青起身进酒到。 酒过三巡,楚云天的两位好友热情洋溢,豪迈耿直,大家天南地北,家常里短,男儿本性都豪迈,尤其在良好默契的氛围,各自都多喝了几杯。虽然他们发觉不出蝶飞儿的女儿本色,但更显得英雄相见,卿卿相惜,有点相见恨晚之意。 “楚云天,如果早日把你这位蝶公子介绍给我们认识,我们或许也是多年的好兄弟了,蝶公子的谈吐和气度不凡,今日让我们惊鸿……如果他是一位红妆女子就更好了,难不成还结成秦晋之好了,哈哈哈哈……还是大家一饮而尽……”洪大海高声说到,惹得所有的人大笑。 “洪弟!你喝醉了!见笑了!蝶公子怎么会是女儿家,他今日可是海纳百川,英俊潇洒的公子哥!哈哈哈哈!喝醉了!大家高兴,来,蝶小弟,今日我特意把我多年的生死之交介绍与你,就是想让你见见世面,也加深对我的了解……” 楚云天高兴地欢呼着,他今晚兴致很高,是蝶飞儿认识他以来,第一次看他如此尽兴,自然而然的表现出的愉悦感和自信,霸气。 一晚上,笑点很多,蝶飞儿女扮男装,有男儿气概,童言无忌,欢声笑语,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 夜深了,皎洁的月儿懒洋洋地爬上了高空…… 第一百五十二章 爱的标准 等楚云天带着蝶飞儿回到梅园一带,已经是深夜了。 “谢谢你,楚大哥,我今日过得挺舒服的,好久没这样放松了……” “哦!以后只要你愿意,我就带你出来透透气,今日你女扮男装,我那帮兄弟也认不出你来的……你的扮相还真有几分男儿气概,如果不是我认识你,如果是第一次见面,我可能也认不出你的……” “对啊!真好玩,对啊!楚大哥,你那两个兄弟挺有意思!那个常公子真以为我是男人了!他真逗!很有趣,嘴巴挺会说,又很甜……” 两个人有说有笑,快马加鞭,时间飞逝,子时刚过,他们就到了梅府了。 当蝶飞儿准备敲响大门时,梅园的门自动开了,出来的不是管家,反而是梅幼薇。 “啊呀!我说小蝶,你今日到底去哪了,一一个晚上我都找不到你的人,你这个保姆是怎么当的,难道反而要我来服侍你,不成?”身穿深蓝色睡袍的梅幼薇,加上那一脸的冰冷,口气的冰冷,在深夜里更显寒气逼人…… “楚大哥!你先回去吧!”蝶飞儿没回答梅幼薇,她转过身子,温柔地朝楚云天笑着。 “楚云天,你和小蝶在一起,原来你们晚上一起出去了,哼,好玩吗?为什么不叫我一起去?楚云天,你真的很喜欢小蝶吗?她可是个穷光蛋,还欠我一个古董的钱,听说她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是个保姆,什么都不是,你看得上她吗?你这眼光,我也真是服你了,她有什么好?搞得你神魂颠倒的……” 梅幼薇看到是楚云天送小蝶回来,气不打一处发,阴阳怪气地讲了一通。 “管你大小姐什么事,小声点,别把府里的人都吵醒了,小蝶有什么不好,她靠自己的本事活着,她个性好,你就是一个寄生虫,仗着你家有几个钱,不然,你有什么本事?典型的寄生虫…我警告你,以后,你再无故欺负她,看我不给你颜色瞧瞧…小蝶,我回去了,你进屋去吧,别把她的话放在心上,这种人矫情!”楚云天护着小蝶,狠狠修理了梅幼薇一顿。 “楚云天,你,你不知好歹,不理你了!走就走,哼哼哼哼……小蝶,给我准备洗漱的衣服,我要泡澡睡觉,听到没有……”梅幼薇蹬眼,跺跺脚,对着楚云天离去的背影大叫。 她一心还是很喜欢楚云天,看到楚云天和小蝶在一起,她打翻醋坛子了。 蝶飞儿不动声色,她跑去房里帮梅幼薇拿洗漱用品,她看起来柔弱,但其实内心很强大,她不会和梅幼薇多话,她只做她这个保姆该做的事,她喜欢相处不累的人。 楚云天从梅园往白玉斋方向走,他刚才被梅小姐气坏了,她越这样刁蛮任性,更把蝶飞儿的善解人意,温婉可人的个性凸现出来,他觉得蝶飞儿让人看起来很舒服,她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温柔。爱笑,谈吐大方、举止得体,她往往有很好的人缘,她看起来很单纯,又不会做作,让楚云天这个男人特别想保护她。 蝶飞儿做完活儿,她回到自己的屋里。 她自己心里明白,她只是把楚云天当亲生哥哥,她很感激他的所为,但他和她不是男女之情,她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如果接受他,最后只不过两败俱伤,没了心情,也浪费了时间。但一定要和他挑明了说,省得他误会了,让他去找他属于他真正的幸福的女孩。 深夜里,楚云天望着月色,他觉得这辈子他一定要娶到蝶飞儿。 因为她这样的一个女孩,她不管走到哪里,都是眉开眼笑的,她的性格特别特别好。每次看她做什么事,无论做什么事她都保持着良好的心态,就算生活中她有些挫折也都会用开朗的一面去面对。 楚云天男觉得蝶飞儿这样阳光开朗的女生有种无形的魅力。听夏婆婆说小蝶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个很独立的女孩。 夏婆婆说她是个既可以和男人并肩作战,又能和男人茶米油盐的生活的好女孩。 楚云天走到半路,前面一个高大的身影吓了他一跳。 月色里,他终于看清楚他的脸,是胡天行。 “臭小子,你怎么在这里,把人吓一跳……” “我本想去白玉斋找你喝几杯,听说你傍晚就出门了,去约会吗?有女人了吗?兄弟,哈哈……你看上哪家姑娘……” 胡天行又那副吊儿郎当样子。他一手搭在楚云天肩上。 胡天行太明白楚云天,他就是一个闷骚的人,刚开始接触他,觉得他会比较沉闷,不爱说话,也不太喜欢表现自己,不过在熟人面前会玩的比较嗨,尤其在自己爱的人面前,会变现的很细腻,还体贴。他在为人处事的时候比较小心谨慎,一般不会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他平时将自己隐藏的很深,也害怕自己的一些想法不被人理解,因此会更加卖力掩饰,让人看不穿,内心其实可能很闷骚。 即使他喜欢哪个姑娘,他也不会告诉胡天行的。 “依你的性子,楚云天你是不会告诉我喜欢哪家姑娘的,但我会告诉你,我喜欢哪种类型的姑娘,哈哈,我们俩个真是不一样啊!” 胡天行大笑。 “我喜欢的姑娘,什么样的姑娘呢?标准是这样的,要符合我的口味:她要很好的,很善良,关键要内涵好,家境背景可以忽略不计,因为我有实力,不用她的家底的,她应该有时像大孩子,很有趣,有时又很有女人味,她很“天真”但又不是“傻白甜”,也不一定要多漂亮……” “但她一定要感性又要很理性,她能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被自己的小情绪左右,要情绪稳定,她能够擅于从纷繁杂乱的现实情境里,梳理出清晰的脉络和头绪,动用知识和策略,她不管被命运推到怎样的深谷,依然有向上弹起的勇气和能力。她要活得有弹性又漂亮,经得了高峰,也承受得了低谷。她一定要内心强大,我不是不会爱,我会看准了再去爱。这样的女孩我要定了,她就是我爱的标准,楚云天,这样的类型就是我的心头菜,你明白吗?谁都不能跟我抢!就是兄弟也不行——哈哈哈哈!” “胡天行,你晚上喝多了吧!”楚云天不温不火,冒出一句。 月上高空,他们互搭着肩膀朝白玉斋走去…… 第一百五十三章 狐朋狗友 大风一连使劲刮了几日,青莲港的小街上的人儿都躲进屋里了。 端午前夕,傍晚的时候,街上虽因为风大,人少,还是棕香满街的,纯糯米味的,肉粽香菇味的,豆沙馅儿味……很多味道齐杂在一起,节日的味道也就有了。 田思聪一个人就在街上荡着,风越大,他越觉得舒服,这五月的天还是有点热,他使劲扇着风,还是觉得热。 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已经在梅园找到一份工作了,老管家的助手,帮忙打理府里上上下下的大小事。 端午那日就是他正式到梅园做事的日子。 古灵精怪的他这两日尽情瞎逛,不然以后要随便出来也不是那么容易了。 他进了一家肉粽店,看了看,觉得自己是在端午节进梅园,肯定要有点心意,至少要根据主人的口味挑选些映衬节日,管家助手这活儿还是特别考虑眼力的。 他一想到进园后,马上可以和小蝶先生同在一片天空下,同在一处院子里,他就觉得浑身上下都带劲。 可能,他几十年都在瞎逛,都觉得是无趣的,所以他才会被像小蝶这样的中规中矩的女人吸引,觉得她的思维跳跃,并且有着独辣的慧眼,能让他看到一个新的世界…… “老板,买几个粽子,要豆沙馅的……” 声音好听,好熟,是她,太好了! 田思聪抬眼一看,他想的人好像从天而降,美美地出现在粽子铺里。 眼前的小蝶先生,今日一身紫衣袄裙,色泽淡雅精致,好似清风拂过面颊,颜冷方正的小立领,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温婉的知性美。她衣身上的印花古典而雅致,精美的盘扣和吊坠落定点缀,无一不带着中式的优雅和古典,尤其是那领边,粉色刺绣凤凰整体华美而高贵,透露着浓浓的温婉的复古味道。 田思聪看呆了: 她的气质还是那么独特,很美,搭配她前额刘海的复古发髻,蝴蝶发簪装饰,她的眼神无邪而坚毅,古老的风情中带着一丝柔气,她很有女人味。 “小蝶先生!好巧!你也来买粽子……” “哦!田少爷,你也是买粽子……听说你端午就要到梅园做事了!” 蝶飞儿礼貌回答到,她看着田思聪。 “多亏了你的好话,哦!端午我就正式住进梅园了,以后多多指教……” “客气了!以后就是都在同一主人家做事,互为关照,也是应该的……哦!我还有事,先回府了……” 蝶飞儿这次觉得他变了很多,至少没有以前的痞子气了。 田思聪望着她的背影,久久伫立着,他高兴地自言自语: “这女人首先得有女人味,有了女人味的女人就是不一样,品着是一尊美酒,历久弥香,抿口便醉。“ “田少爷,你对女人有品味,刚才那是梅园的女先生,姑娘长相气质不错,有点书香味道,俗话说: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须花“,我虽是大粗人,但也会看女孩,这个女孩不错。” 粽子店老板凑到他身边,也望着蝶飞儿的背影,突然感触到。 “哥们,看不出,你还这么内行,有钱的女人不一定有女人味。物质堆砌不出来女人味,化妆品只能造就女人的皮肤,情调不足则索然无味。漂亮的女人不一定有女人味,但有味的女人却一定很美。就像她!哈哈哈哈!老板,来陪我喝一杯,聊几句来一壶酒……” 田思聪把手搭在老板身上,高兴地拍手称快。他走到一桌子边,坐了下来,准备自己喝几杯。 两人坐下,多喝了几杯,马上酒意上来了。 “据说这个梅园女先生好像来自远方,当年她的祖父也是名门望族,家里是商贾家族,又是书香世家,祖辈出入都是由私家马车和数位仆人跟随,她这一代受过很好的教育,也有不错的审美情趣。她祖母年轻时与中年,老年时气韵很好。好像后来家道出了变故,父亲身体状况一落千丈……后来她沦落到梅园当起先生了……” “老板,你对她那么熟……” “老板,你觉得我可能娶到这样的女孩为妻吗?” “你,田公子——或许可以吧!看你的造化了——不过人家可是好人家的掌上明珠…喝酒…”粽子店老板看着田思聪,一口气大喝一杯。 “人有三九六运,说不定以后我发大财了,我也不能一辈子当和尚,况且说不定我以后时家大业大,非常繁忙,各种各样的应酬不少,需要像她这样的美妙女人操持家里,并时常陪伴自己左右。你说,这样不就很幸福。” “到时候,我们生很多孩子,我有田有地有闲。屋后青山,山中可采茶篱笆小院,院里可种菜;绵绵细雨,雨后可垂钓。风来,雨来,鸟来,蝴蝶来,她也来,我也来,我看,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生活?青砖,绿瓦,白墙。还要开一扇窗户,等有空了,就学着剪窗花。最好我们家养一只狗,黑白相间的皮毛,呆头呆脑的样子,看到陌生人就嗷嗷叫。在阳光下,狗儿追着自己的尾巴跑,孩子们追着我们跑……好开心……” 田思聪越说越高兴,他觉得自己富贵后的生活好像又回到田园风格的,看来他还是有乡土情结的,他已经喝的醉醺醺的,话都开始乱说了。 “老弟,你就做白日梦吧!你觉得你能把这么好的姑娘骗到手吗,你那点骗术,对很多女人施展自己的温柔,投其所好,目的只是为了骗取女人的芳心,骗其上床。你这样的暖男,肯定是花心的,你觉得善解人意和投机取巧是一种意思吗?我觉得要追女人要想想方法,要欲擒故纵——” 粽子店老板醉酒后,讲出来都是一套一套的。 “欲擒故纵是个好招数,这样会挑起女人的兴趣,但又不着急下手,这一点老实男人就做不到。男人套路多,你想象不到,他们不急不躁,看似绅士却有着很多的陷阱已经埋藏在女孩子的身后。这样的男人给人的感觉总是很舒服,因为舒服的相处,会让女人放下敌意,放下警戒……或许有希望,田老弟,别看我是粗人,我也是懂女人的,你明白吗?” “哈哈!一看老大哥,你也是情场高手啊!我当然明白,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男人用甜言蜜语、浪漫惊喜一点点攻占女人的心田,要知道什么时候该进一步,什么时候该退一步,一味付出真心的是老实可靠的傻男人,而我们这样的男人懂得套路,反倒是更能追求到女孩子——对吗?哈哈哈哈!” 狡猾的 田思聪一下子不服气了,醉里也讲出了自己的手段。 “好,哪天,你追到手了,记得请我喝喜酒——哈哈,干杯好兄弟,改日,一起去云香楼,哈哈!…” 铺外风越刮越大,天色已晚,没有顾客再来光顾,店里两个男人还在喝酒,喝的醉醺醺的,他们狐朋狗友地吹嘘着一切…… 第一百五十四章 风华绝代 梅园府里上下都在忙着端午的活儿,包粽子煮粽子……祭拜祖先,给安儿准备五彩线绑手脚,按老规矩,给府里上上下下的门都插上艾草与松叶…… 大雨倾盆,下了一日都没完没了的,整个梅园沉浸在迷离雨雾里,蝶飞儿望着院里攀缘的百香果树发呆,她刚才特意送了几个糯米素粽子给静缘,如竹两位师父吃,回来看到田思聪已经来府里做事了,在忙着和大伙儿打成一片。 听老管家说这个男人挺机灵的,只是曾经把祖业败了,好在现在愿意从头再来,努力做事了。 田思聪在这府里,还算是个小头,管理府里几个保姆,马车夫,厨子的活儿分配。当然蝶飞儿是大小姐的临时贴身保姆,也归他管。 “小蝶先生!幸会了!我们终于在梅园正式见面了!你喜欢这果树……”田思聪走到院子里来,看着百香果树,摸了一下刚结成不久的果子。 “哦!田管家好!以后有事尽管吩咐……哦!植物我都喜欢……我去忙了……” 蝶飞儿不卑不亢地回答,脸上露出小梨窝!她一溜烟就回到自己房里,不想和这个男人多接触…… 田思聪摸着自己的下巴,远远注视着她美丽的背影,久久站立着…… 这一幕被站在窗旁的静缘师父看在眼里:这个新来的男管家不是省油的灯!以后要多提防他的。 她抬眼看着墙上的时钟,天还早呢!她拿起自己的夜行衣,她晚上想潜入梅无森的书房里看看。 般若在紫苏园里做好了家事后,蓝胭脂恰好今日从海岛回来探亲,顺路来看她,她们在房里做女红,聊天。 “般若,这么久了,你过得怎么样了?听说白方彦少爷经常来看你,他是不是喜欢上你了……那你会嫁给他吗?……女孩子大了真不好,早晚都要嫁人了,你看我也定亲了,要嫁给海岛上的人了!般若,你的绣工越来越精湛了……我就喜欢你与世无争的样子的……” 蓝胭脂边看着般若绣布上的美丽的橘子花,边摸着,爱不释手的。 “胭脂,你觉得对方好,你就嫁了吧!挑来挑去会花了眼的……你也是很不错的,比我强多了,我天天在这谷峰上,见识不多,你永远不要与任何人做比较,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一样,你身上也有种很吸引人的东西,你的热辣和骨子里的严谨相互交融,也是个很有影响力的魅力女孩……” 般若一手引线,一手抬眼微笑着鼓励蓝胭脂。 “好般若,你就是一个永远眼里见得着别人优点的女孩子,谁娶到你,都是他的福气,他会幸福的……” “祖母说,好女人是这世界最美丽的花朵,她们灵巧慧性,蕙质兰心,为人间增添了多少美丽的色彩,如果女人能有忍耐美德,就是天下最大的力量。这个世间缺少不了好女人,没有了好女人,人间是充满缺陷的一半世界。所以好女人要发挥平和柔顺的性情,柔性的慈悲,女人的美丽、善良,都远胜于男人。” 般若喃喃说着话,针线在她手里不停地穿梭着…… “我不懂成人的世界,但我从多年来照顾父母的日子里,我明白了很多道理:男人比较粗犷、豪放,好女人细腻、周全,好女人是男人成功立业的助缘。男人长于理智,女人重于感情,男人偏向刚强,女人普遍温柔。” “或许有骨性的男人遇到困难的事情,能够力排艰巨,勇往直前,表现勇者的气魄,但是好女人的忍耐谦逊,化干戈于祥和之间,有时也是男人所不及的。男人富有创造性、冒险性,女人的随顺、圆融,有时可弥补男人的鲁莽造次,彼此相辅相成。这样的男女在一起,就会幸福的,就像我娘亲和父亲……” “般若,你说得很好,你去过白府,你觉得白方彦少爷的家教怎么样,她母亲怎么样呢?” “他娘亲我只见过一面,但她是个让人特喜欢去亲近的女人,不只是因为她容貌美丽,更重要的是她身上好像有一颗慈悲的心。白家少爷说她娘亲也是一朵震惊江湖的奇葩玫瑰花。我觉得形容的很贴切的……” “她长的怎么样,很美很有气质吧!她也有一对小梨窝,听说曾是那一带江湖上第一美女……般若,你说说吧!我很好奇……” “她面相富态,身材丰满,尽管有些年纪,但因为良好的内涵与家族底蕴,长相出众的她,到老了,还是很美丽优雅,让人过目不忘的……” 般若终于把橘子花绣好了。 “据说白老爷当年还是一名年轻英俊的青年时,无意间遇到她,被她的气场和气质所折服,对其一见钟情,心甘情愿地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她也嫁入了白府,生下白方彦少爷的……” “爱情总是盲目的。但有时也解释不清的…… 白夫人还有个嗜好,和我祖母一样,很时尚和激进,她们都挺喜欢穿旗袍,在她们心中,旗袍就象征着女人的小韵味,象征着爱美女人的根……” “也许很多美丽的女人,从小就是一个爱美而自恋的人,那日,我在白府看到她,觉得她还是身材挺拔又饱满,凹凸有致,到哪还是可以艳惊全场。用“芳华绝代”这四个字形容她不为过的。” 两个女娃在绣房里聊着聊着天都黒了。 白云山庄里,白方彦刚准备去找般若。外面雨下得太大了,他皱了皱眉头,一时出不去: 爱情或许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会使人忘记爱情,忘记病痛的,自从他喜欢上般若后,他身体小时候的小毛病好像好多了,哮喘病没再犯过了!他觉得自己身体越来越好了…… “彦儿,你在干嘛,早点吃饭,外面的东西不干净,你少吃,多休息,雨天寒,让保姆把你房里弄热些,这样对你的气管比较好……” 每到雨天或冷天,冷碧秋她都会提醒她孩子的身体,这也是当年她怀孕时,不小心掉进水里,给胎儿落下的病根的…… 虽是小病,但处理不好也会丧命的,她始终很小心,以后她希望孩子能找一个好女孩,能好好替她守护孩子的一生,爱他陪伴他白头偕老。 冷碧秋交代自己的孩子后,就回自己的书房了,她弹起琵笆来,每次她弹琵笆时,就是心里有心事了。 她明白彦儿的心事,她自己的孩子已经喜欢上谷峰那户茅草屋与竹屋混合的女儿了。 她派人打听过,这家人很神秘,不知从哪里搬来的,深居简出的…… 她还是不放心的,她决定自己找个时间去看看,但她又怕彦儿不喜欢。 彦儿从来是一个古怪又有主见的孩子,从小,他就很清高,也看不上其他女孩子,他交的朋友也很挑,稀有的,到了他这个年龄还没许亲的,她已经很着急了。 以前他整日把自己关在府里密室里,读书下棋的,更是不喜欢家人对他的事指手画脚,多次她帮他到各家名门望族寻找对象,他都看不上的,现在好不容易有个女孩入他的法眼。 最近看他都是眉开眼笑的…… 作为娘亲的她,是过来人,觉得她的孩子有心上人了…… 就是上次他带来府里那个叫般若的姑娘的。这个姑娘看起来很懂事,初次看到她,觉得她遇事待物总考虑他人,是个愿意成全别人的好女孩,懂事的女子大抵如此。 无怪乎,但毕竟白府家大业大,祖训一般的婚配都要考虑对方至少是名家望族的,但这家姑娘是个普通人家,要当少夫人,还是要百般斟酌的…… 但凡彦儿如果不能娶她,但有这样一个妹妹也挺好的,以后干脆自己先认她为义女的,再定夺,也是没妨碍的。冷碧秋觉得她是个懂事的女孩,会很有包容心……” 冷碧秋沉思片刻,还是觉得她自己要慎重些的。 冷碧秋她自己自小熟读诗书,虽说才华横溢,自是不言而喻。但是,在她身上,她让人看不到她扎眼的锋芒,因为她的锋芒被隐藏得恰到好处。 在对待自己孩子的婚配上,她也想恰到好处的。 她平时爱独处,即使和别人意见不和时,她总是默不作声,不反驳。 其实,她的孩子也好像遗传了她的基因,以他的才华为自己辩解并非难事。但是,他也选择了和娘亲一样的做事风格,有锋芒但“该藏的也会藏”的。 傍晚了,雨住了,蝉儿迫不及待地鸣叫着,白方彦推开了白府大门,走了出去,他提着几个素豆沙粽子,这是般若喜欢的口味,他高兴地朝紫苏园的方向走…… 一身蓝衣的冷碧秋望着孩子的背影,凝望着,心里有了主意…… . 第一百五十五章 人鱼传说 天蓝云白,很热,高蓝枫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路小跑着他第二次来的蝴蝶谷峰,他在半山腰找了一块石头坐下。 他从口袋里摸索着,找出了一叠纸张,上面有字,他自己慢慢念叨几句: 迷离的眼 或许是单眼皮的画室 烟熏熏醉的心室 许若 搭渡过河赤足的风格 终于仓皇猥琐唐诗宋词 梨窝的诗意 久违的婀娜美丽 暴风雨来临前的肆意 楚汉骄雄的待遇 吹散的鸟语花香 狂奔的蜗牛 倦怠 嬉笑 多年脚力 在河一洲顽皮与惬意 与娘亲的故乡不期而遇 弥漫五月的雨季 恰似惊鸿 瞬间净化冷却的寒意 人鱼小姐的窒息 又在脚底娇滴喘不过气 风雨欲来她的昨夜神秘 呢喃出漂浮在水族边 歇斯底里的慵懒故事 还是盛夏热辣少年的呼吸 ——蝶飞儿” 他反复念了几遍,微笑挂在他那张阳光明媚的脸。 这首小诗是小蝶离开后,他自己跑到她宿舍里,什么东西都没有,最后在一个抽屉的拐角处找到它,是小蝶的笔迹,她写的诗,他高兴地跳起起来,对着纸张狂亲了几下。 他又小心翼翼收起了纸张,他站立起来,捂着嘴朝着山下大喊:“蝴蝶谷,我又来了!” 他自己高兴地吹起口哨,很舒服地继续赶路,这次他希望能遇到她,或许有她的消息。他边走边想起小蝶安慰他的话 “一个人的成长成熟,不在于让自己变得多完美,而是学会了承受.” 他记得她当时说这话时,是长辈般的轻描淡写,不动声色,是从容的,是温暖的…… 在他这个少年眼里,其实,如果以漂亮来衡量一个女人的话,那能纳入漂亮这个阵营的,人数众多,别的不说,光是他认识遇到的那些女孩,就可以组成一支阵容庞大的天团,但实事求是地说,对他这样一个私生,又养尊处优的高冷男孩来说,那些女孩他只看一眼,稍有眼力劲的,瞬间就能把她们看穿,甚至看到底…… 他在书里看到一段话,他觉得很有道理: “世间女孩千万种,但优雅的女人不一样,优雅的女人,越看越有味,犹如陈年老酒,除了品相外,喝一口满嘴醇香,还能回甘。当然,要做成这样的女人不容易,除了长相周正外,关键是要多读书,读好书,把自身的书气激发出来,这是个考验耐力的活,可惜一般人做不到。对一个女人最高级别的称赞就是优雅。” 高蓝枫觉得他的娘亲也是美女,但他觉得娘亲的美丽和小蝶的美丽完全不同的。小蝶的美丽就是书里写的那种。 高蓝枫早就明白了她的娘亲长的那么美,为什么和父亲老是摩擦不断,可能他娘亲太粘人了,没给父亲一定的空间,她老是不断地唠叨父亲,把精力都放在他身上,慢慢失去了女人的自我,也就是失去了魅力,只要父亲在家,她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空间,老是把中心和乐趣围着父亲转,从一大早起床就开始说父亲:今天要穿这件衣服,怀表带了没有,午饭要吃健康点,晚饭想吃啥…… 小小年纪他就懂得:女人觉得亲密的关系肯定是种束缚的。 高蓝枫每天听她在耳边这么嗡嗡嗡地唠叨,他真是烦得要命。他不知道父亲烦了没有,但他觉得他以后娶的是老婆,肯定不要她娘亲这类型的,老婆又不是老妈,不能管得比我娘还多。 他觉得要娶就娶像小蝶这类型的,独立温暖,神秘,又不黏人! 他边想边偷笑,很快就来到了紫苏园的院子外,这里还是很简陋,但在他眼里还是很天然的美,很有诗意。 他轻轻走上前去准备叫门,他欲言又止,他看到院子里有打扮好看的般若姐姐在缝衣服,还有一个和她同龄的女孩子坐在她旁边掰着玉米棒子,气质一般! 只听那个女娃在撒娇说:“好般若,你从小就有很多故事讲,你讲那个《美人鱼传奇》给我听,好吗?不然我明日又要回海岛了……” “我想想,小时候听祖母讲的,好久了,我想想…………很久很久以前,在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海边,有位富家少爷叫逆南,他因为一项自己家族的地产计划,涉及填海工程,而威胁到靠海为生的居民们。于是,生活在这片深海里的美人鱼珊宛公主,她善良的美丽活波,可爱聪明,她背负着家族秘密,她便蜕变成人形,替族群里的人们,前去阻止南少爷的填海。 当南少与珊公主因为不同的目的而站在对立的两端僵持不下时,奇妙的事情竟然发生了…… 他们竟然在相互交手,误会摩擦的过程中,他们互生情愫,默默喜欢爱对方,而整个填海工程也因为南少爱上了珊公主而停止了一切的作业。然而,珊公主最终也因为,她犯了族规,人鱼不能在一起,不然她就会窒息而死,她最后意外受伤而永远消失于大海……从此南少爷天天守护在她幻化成鱼的海边,最后自己也成了雕塑……这个童话故事凄美但很深刻……”般若讲着讲着,她眼睛湿润了。 “祖母说过,《美人鱼》是童话故事,归根结底都是爱情故事,她说她从小也很喜欢童话,因为童话这个世界都是好人有好报,做人做事都有真善美的大原则,祖母说她一辈子都相信这些。” 般若声情并茂说着人鱼故事,把旁边的蓝胭脂和门外的高蓝枫都听呆了! 第一百五十六章 祖母的书 要回海岛的前一个晚上。 夜里,雨还是没停的,天灰蒙蒙的,胭脂住在紫苏园里,般若早早就换上紫色碎花的睡衣,她给胭脂准备一套粉红色的,两个人边听着外面的雨声,边说着话。 “胭脂,你要嫁的婆家就一个男孩吗?” “对,就他一个男孩,但他还有两个堂哥,听他说大堂哥有两个家庭,他是海岛那一带的郎中,算那里的医术比较好的,人长得仪表堂堂,在要娶媳妇的那几天,和一个年长他几岁的女人好上了,好像是因为喝醉了酒,稀里糊涂就和那个女人上床了,恰巧又怀孕了,后来他堂哥在只能瞒天过海时,不得不又在外和那女人又安了一个家的,再后来又生了娃娃,后来家里父母知道了,大发雷霆,但迫于生米煮成熟饭,大堂嫂只能忍气吞声……” “唉呀!你未来的这个大堂嫂不容易啊!女人的命真是坎坷啊!” “说来也很奇怪,他的二堂哥的婚姻听说也是一潭死水,他二堂哥长得也英俊潇洒的,很有洁癖,是个大作坊主,把事业经营的风生水起的,孩子都二十几了,但和二堂嫂形同陌路人,每个月只给她生活费用,很少接触,迫于家族压力,不敢解除婚姻,他在外也没有女人的,听说他身体不好,就这样不温不火过着日子……别人问起,他就说没有共同语言的……” “唉,胭脂,看来你未来的大堂哥二堂哥的婚姻都不好!希望你嫁过去后,能嫁给幸福的……一定要幸福啊!” “般若,你相信命运吗? 蓝胭脂边看着蚊帐上的绣花说。 般若沉默一阵子,没有回答。 屋里一片静寂,外面的雨声更大了。 “我当然不信,我不相信命运,祖母在很小时,就告诉我们三个女孩子,女人要有自我的世界,要活出自我,不要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男人身上,这样会活的很累的……” “般若,那你觉得白方彦少爷会给你幸福吗?他的家族是赫赫有名的,他娘亲会接受你吗?你曾也是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虽然伯父他事业破败了,白夫人会看中门当户对吗?你喜欢白方彦少爷吗?” 般若没有回答,她眯上眼,转过身去,准备睡觉。 屋子里瞬时又恢复了安静。 蓝胭脂睡不着觉,她翻来翻去,她看着入睡的般若。她觉得般若的气质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她自己的家族,很多人都说原生家庭会影响一个人的很多,可能般若就是其中一个。 般若的祖母是个懂诗书的大家闺秀,父亲是一个儒雅的严格的商人,她的娘亲是一个从小很爱琵笆,又识字的乐观阳光的女子,所以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下,耳濡目染,受家庭氛围熏陶,她们家的女孩子都很有涵养。 蓝胭脂看着熟睡般若的脸,那张精致的五官,文静美丽,但骨子里的气质更是文雅。 蓝胭脂在海岛也接触了很多女人,她觉得这女子最重要的其实并不是外表。 虽然别人看你第一眼都是看女孩子的外表,但是当和她接触的时候,都是来了解她这个是什么样子的。如果女孩子仅仅只有外表的躯壳,就会显得这个女孩子很空。但是如果这个人非常的有内涵,懂得很多的东西,这样想必不管是谁,都会被她所吸引,会给人一种,和她做朋友很有质量的感觉。并且会很想去走进去看看,发觉她身上每一处具有魅力的地方。 蓝胭脂觉得般若就是这样的女孩的。她强烈地感受到:般若她是个自尊自爱的女孩子的,和海岛上的那些女人完全不同的。尤其她待人诚恳 ,有礼貌 ,会尊重人,让蓝胭脂特别舒服的。 蓝胭脂想到自己马上要嫁人了,她越是没有睡意,她觉得她以后一定要把自己变得优秀起来,这样她在以后的婚姻生活里,才可以竖起自己的身姿,挺直的站起来,也就是说活得有自我…每件事都全情投入,尽力做到最好。 她拿起般若枕头下面的一本书,翻了几页,只见发黄的书签里面写了几行字: 持续学习,保持成长,是女孩子保持新鲜与美好,吸引力的秘诀——林小糊。 蓝胭脂明白了,这本书是般若祖母看过的。 她继续翻着,里面的内容很好。 书上写着: “两个熟悉的男女如果天天在一起,没有一点新鲜感。很多时候婚姻都会陷入到一种白开水的境地。但是一个女人永远保持好奇心,那么在婚姻中,她将拥有更大的吸引力。因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渴望新鲜感。女人取悦自己,其实就是发自内心的爱自己,尊重生命。她也才会更好的尊重与照顾好其他人。女人取悦自己,男人才会特别有成就感。因为男人喜欢看到自己妻子最灿烂的笑容,女人取悦自己,孩子也会特别有幸福感。因为妈妈开心了,孩子也会跟着开心。女人取悦自己,所有的才会步入正轨,因为家庭才会更加其乐融融。 取悦自己才是婚姻最好的状态 婚姻中最重要的是取悦自己。比取悦他人更重要的是取悦自己。女人如果天天开心,那么家庭的氛围也会很好。什么是取悦自己了,就是从自己内心出发,感受世界上美好之事与美好之物。女人需要学会不是让别人来决定自己的心情。 真正优质的婚姻,肯定是两个独立的人结合在一起。幸福的婚姻最重要的其实是平淡稳定。” 蓝胭脂又翻了一页: “婚姻就像一艘船在海上航行。幸福美好的时间是风和日丽,水清海阔,能钓钓鱼烤烤虾,但是一旦风暴降临了,水黑了船斜了甚至桅杆折了,这就要求船员一起抵御风暴的能力。所以重要的是家庭成员有共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包容的默契,这种稳定感很重要……” “胭脂,你还没睡,你在看书……哦!这本是小糊祖母年轻时读过的书,它都很旧了,我平时闲着无事随意翻翻的,祖母女人她一辈子都优雅的活着,她老了,但她依然会年轻美丽地活着,仍然心怀追求幸福的勇气和决心,依然拥有这世界里祖父给她的最令人羡慕幸福和爱情,胭脂,你也会有的,你睡吧,你觉得好看,那书就送你,你明早还要赶路呀?快睡吧!丫头!” 般若半夜一觉醒来,看到蓝胭脂正在认真看书。那本书是祖母读过的书。 半夜的梅园里,静缘师父悄悄从梅无森的书房窗户一跃进去,她身手敏捷,一下子就进屋了。 第一百五十七章 好聚好散 连续十几日的夏雨初歇,好不容易天开始露出笑意。 米姬自从那日在小吃店偶遇宛宛,王老板,云紫后,她心里有点迷迷糊糊的,总是觉得自己太窝囊了。 米姬觉得宛宛和云紫都是特别好看的女人,她觉得王老板连眼睛都没正眼瞧过她的。 她心想:或许男人都是视觉动物,这句话绝对正确。也许男人认识女人,首先看的就是脸,脸的好看与否,决定了男人会不会与女人继续交往下去。 米姬在屋里的镜子前照了无数次,她觉得自己真得没有那个叫云紫的小姐和宛宛好看的,善良的她们加上一好看,好像就拥有了一张可以说是万能的卡片,而且她们一个个魅力非常大,是属于那种知性温婉,颜值内涵并存的。她们美丽的皮囊加上气质就是超强杀伤性武器了。 米姬看着自己脸上的雀斑,还有发黄的脸色,她觉得自己都没能读书的,要是有多读书就好了,她觉得应该好好把自己收拾收拾了。她翻箱倒柜,唉呀,一件像样的裙子和首饰都没有。 “米姬,你在磨蹭什么,我呆会要去作坊做事,孩子在睡觉,你呆会去买些菜——”二姐寒姬自从搬来家里一起住后,她像个保姆一样,每日兢兢业业,有条不紊的,把家里收拾的一尘不染。 “女人只有从经济独立开始做起,才能享受精神自由带来的快乐,米姬你干脆去我们作坊做些杂工,不要老呆在家里,你每日不是去别人家串门,就是和那些茶馆赌坊的人来往,难道你不觉得无聊吗?你要自己靠自己,不要总想靠别人,听到没有?” 寒姬临出门还是在念叨着她的妹妹,她老看米姬不顺眼。 家里又一阵子安静了,米姬换好一套比较喜欢的裙子,红色的,涂好胭脂水粉,又撒了一些香粉,她这才满意地挎起菜篮子出门了! 菜市场货品五颜六色,人来人往,喧闹的很。 一声口哨声,一个高大的身影在她眼前一闪,米姬叫了一声,她杏眼一抬,是是开酒坊的龙少。 “米姬,你今日好美!太久没看到你了,想死我了,你看,你一张少妇脸,一副少女身材,还是那么美啊!呆会有空来喝茶。”龙少在一旁打趣到,一边不正经地伸出手要揽她的腰。 米姬不想理他,她知道他就这副爱揩女人油的样子。 她挤出一丝笑意,她鼻孔朝天就走上前到一个卖菜的摊位去挑白菜。 “米姬这个娘们,真是美女啊!” 龙少摸着自己的下巴:“这女人还真俊,各花入各眼,女人到了一定年纪还真是有味道。越看越有味道!” 他盯着买菜的米姬看个不停。 只见她今日身穿一件红色袄裙,看起来非常艳丽,像是火辣的罂粟一般,拽跩的微笑更是他人陷入美好的幻想当中,裙身鸟刺绣花纹的点缀,更是增加了亮点,裙子下半身不规则裁剪也是将米姬的好身材完美展现出来。上衣领口不规则露一点脖子,设计也是十分性感,细长的脖颈宛如一只高贵的白天鹅一般,裙摆到小腿跟,露出的部分纤细白嫩。 龙少呆呆地看着:这身材也真是绝了,活脱脱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身材令人羡慕呀!这个小妖精!前凸后翘怎么不会惹人爱呢! 他又眯着邪恶的小眼睛在打他的小算盘,这个女人一定要搞到手。 龙少的眼睛随着米姬的身段在菜市场逛了一圈。 龙少这样的男人他太了解自己的本性了。哪个女人真正让他放不下,目前只有这个米姬了。 他小气恶狠狠地心想:米姬是这里的比较好看的女人,即使他自己得不到她,也见不得别的男人得到她,即使已经得不到,可如果看见米姬在和别的男人暧昧或者走近些,他心里就不舒服,一定会产生极大的抗拒,甚至还会滋生去故意破坏的冲动。 都说爱是一种成全,只要对方幸福就够了。 在小心眼的狭隘的龙少这个男人眼里,他觉得他是凡人,真的做不到那么豁达,喜欢一个人就是自私的,不管有没有得到米姬,不管陪伴米姬到最后的是不是他,爱她的时候会吃醋,放不下她的时候,会更容易吃醋。 米姬买完菜,走在路上,她发觉龙少跟着她。 她停住脚步回过头:“你干嘛老跟着我?你我都是有家室的人,你自己注意点形象,不要整日鬼头鬼脑的,我最讨厌男人这样了!有事你就说,到底要干啥?”米姬怒气爆发了! “米姬,我太喜欢你了,你就依了我吧!我会加倍对你好的,好吗?你上次不是在酒坊里,你对我不是挺好吗?你忘了?我有钱,你要多少都可以,只要你愿意跟着我……” 龙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上前抓住她的手不放。 “不可能的,你我都是有孩子的人,要替家人孩子着想,别乱想了——死心吧!那日在酒坊,大家不是都喝醉了,再说那日,你我心情都不好,大家都喝醉了,当不了真的,再说龙少,你也不是真喜欢我这个女人的,你也是在利用我,可以给你无聊寒冷的岁月消遣麻醉疗伤,我早就发觉了……” 龙少听不进去,冲动地拦住了她,用力抓了她的手。 “纸包住火的,我们各自安好为命吧,你要是个大男人,顶天立地,干嘛这副怂样?离开了就离开了,大家都是互不亏欠对方,哪来的婆婆妈妈,你干嘛脱泥带水的,好聚好散,再说我又不贪你的钱,我最不喜欢这样了,再说你曾经也有好多女人的,你何曾又缺过女人的,你理性些,聚散由命——你走开,走开……” 米姬狠狠推开了他,米姬扔下一堆话就头也不回了! 也许在米姬这样没读过书的女人眼里,她没钱,是个穷光蛋,但她从不虚荣的,离开就离开了,不想再去回忆的。 这个时刻,米姬她突然瞬间领悟了宛宛曾说的那句话: 每一个人都是独立自由,不是谁的附属品,即使父母,夫妻爱人也没有权利可以绑定关系,也不能去束缚对方的,每个人都是自由的,才会是快乐的,被束缚的爱太沉重,宁可不要的……男人女人贫穷都没事,也不觉得丢人,最可怕的是人的精神世界贫瘠,没有自己内涵和理性的良知,空洞洞的,那就是真可怕了。 她或许会佩服那些能真正放下半路情感的男人,是云淡风轻的忘掉所有,而且不再有任何的不舍。 米姬这个女人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但她懵懵懂懂,她懂得一个直理:世间万物,不管是金钱还是情感,假若不是属于自己的,永远再去争取,都是无益的,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再怎么抓都抓不住,到头来伤害的是自己,这也许就是宿命,命运里聚散离合都是注定的,聚了散了都是劫数,都是注定的,由不得自己不信的,也不要怪对方,很多事都由不得自己的,好聚好散,互相尊重。 她教训了他一顿,她就是这样雷厉风行的普通女人,她就是离开了,她也不会去背后说别人坏话也不会诽谤辱骂,纠缠伤害对方的,她会保持沉默的,忘记才是最好的尊重,但她眼前的龙少…… 唉!冲动是魔鬼,真的没错!她看了他一眼,自己叹了口气。 她小跑往家里跑去,她想起寒姬对她的忠告:不要再和他厮混在一起了,对谁都不好的,悬崖勒马,一定要理智。 米姬觉得自己要学着强大起来,不要再执着于过去,勇敢走出来,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她思考自己曾经做的好与不好的地方,把这些经历看作是生命中的一场历练。 也许每件事都有其存在的意义,但她想怀着一颗感恩和包容的心去看待,让自己从内而外变得强大起来, 无巧不成书,刚才米姬和龙少这纠缠不休的一幕正好被路过的神汉看在眼里,他眼里露出难色,朝庙的方向大步走去。 第一百五十八章 准备续弦 再说静缘师父算着此日是月圆之夜,趁着夜晚,潜入梅无森书房,刚翻进去,却听到外面有动静,有人朝着这个方向走来,她赶紧又从侧窗翻出去,蹑手蹑脚地朝着后花园跑去,不好前面是池塘,脚步声离这里越来越近,她没有办法,只能走入池塘,潜水下去,藏在池塘边的一块石头旁边,还好她从小精通水性,弄出的水声不大,没有惊醒来者。 她抬头起来四处张望,梅园很安静,大家都睡了。 突然,她看到那个人也潜入水里,是个熟悉的身影,好像是田管家。她狐疑:他来此地干嘛?难道就是游水解暑!他来这里就是游水这么简单吗?还是他发现了自己潜在水里,或许他也是冲着那个月圆之夜玉玲珑的传说去探查梅无森的书房? 一脑子的疑问,她不敢再想,看到他朝这里游过来,他赶紧屏住呼吸,潜入水里! 她发觉的他又朝离她远的地方游去,她放心多了,赶紧把自己头探出水里,深深呼吸一口气,不一会儿,田管家上岸了,他应该是回屋里换衣服去了! 静缘师父赶紧从水里站立起来,她爬上岸去,四处张望,还好,没人,她也沿着小路跑回自己屋里。 “ 静缘,你去哪里,你怎么了,一身湿漉漉的,快点换上,呆会着凉了,换好,记得喝杯热水!”如竹师姐在她屋里,关心地问。 “没事,我出去溜达,不小心掉水里了……夜深了,你回房休息吧!” 梅园又是一片静寂,一轮满月爬上高空。 第二日,一切风平浪静。 青莲港的艺馆,一到夜晚,灯火辉煌,宛宛准备进去跳舞,她的舞点还没到。 今晚演的的是“凤求凰”。 她在化妆室里认真地看着剧本,越看越入迷,如身临其境,里面简介: “传说中司马相如和卓文君,一个是被临邛县令奉为上宾的才子,一个是待嫁闺中的佳人。他们的故事,是从司马相如作客卓家,在卓家大堂上弹唱那首著名的《凤求凰》开始的:“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凰,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缘交颈为鸳鸯。” 当年这种在今天看来也是直率、大胆、热烈的措辞,自然使得在帘后倾听的卓文君怦然心动,并且在与司马相如会面之后一见倾心,双双约定私奔。 当夜,卓文君收拾细软走出家门,与早已等在门外的司马相如会合,从而完成了两人生命中最辉煌一事件。 卓文君也不愧是一个奇女子,与司马相如回成都之后,面对家徒四壁的境地(这对爱情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大大方方地回临邛老家开酒肆,自己当垆卖酒,终于使得要面子的父亲承认了他们的爱情。 尽管后世的道学家们称他们的私奔为“淫奔”,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日后多少情侣们的榜样。 这之后还有一个事件值得一提:司马相如一度迷上了某才女,卓文君作《白头吟》,以这样的句子“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终使相如回心转意……” 舞点到了,一身紫衣凤凰纱裙的宛宛走上了舞台。 演出开始了,站在二楼的梅无森默默注视着舞台上妩媚的宛宛。 在柔和的红蓝灯光掩映下,自上而下整面的幕布垂下,与传统南音正襟危坐的表演样式迥异。 在剧情跌宕起伏中,凸显了“一对凤凰翩翩起舞”的安排,这是戏剧中融入的舞蹈因素。宛宛跳得很好,她淋漓尽致表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和思想情感。 梅无森听着南音《凤求凰》曲调,很舒服,觉得古韵十足,但唱词好像是新创作的,“南音”已成雅乐了。 宛宛出演了《凤求凰》剧中的卓文君。作为剧中的“女一号”,她还表演了琵琶自弹自唱、南音四宝和酒盏演奏。 整场戏和舞蹈观众们都连连喝彩,叫座满堂,梅无森脸上露出了很满意的微笑。 他觉得他更加喜欢宛宛了。 他觉得宛宛这个女孩子他似懂非懂,但更有魅力的,她好像懂得取舍,就是明白事物有正面也会有反面。她会丢掉过多的幻想,而是务实地活在当下的一个女孩。 他那日他告诉她,他在蝴蝶港曾有个很喜欢的女人,叫古影心,但后来分开了。 宛宛她好像不在意,她好像从未介意他的过去,而是选择接纳他的过去。她说了他即使一辈子心里装着古影心,她也可以学会接纳。 她回答说,她深深懂得,她不可能占有梅无森的所有,但是她选择了放下。 因为比起过去,梅无森未来的光阴都是属于她和他们之间故事。 梅无森感慨她真是一个格局大的女人! 也许宛宛就是一个格局大的女人,她会更加从容也就是源于如此,既不沉湎过去,也不过度憧憬未来。而是懂得用心经营属于自己的时光,从而营造更多美好的温馨故事。 宛宛是个格局大的女人,这些来源她内在的见识与视野。她对待生活的追求不再只是物质的多寡,而是人生意义所在。 梅无森觉得宛宛身上也有他以前的女人 古影心的影子。 他准备找个合适的时间向她求亲,安儿的母亲过世很久了,他应该续弦了。再说他已经和古影心没了联系,他的心目前都在宛宛这里。 望着台上仪态万千的宛宛,狡猾犀利的梅无森露出了心仪的微笑。 那日蝶飞儿自从和楚云天分开后,她就很专心在教安儿习字学文的。她很久都未出梅园。 虽然加上当了梅幼薇的保姆,很累,但她始终明白: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的时候,就能忍受任何的艰辛。 她每次累的挺不过去时,她就会想起林小糊祖母,告诉她年轻时候的故事。 祖母其实从某种意义来说,除了她和祖父爱情被人羡慕外,更重要的是祖母对自我兴趣的投入。 祖母特喜欢古建筑,她很喜欢看到建筑里面的文化,她就很知足,所以即使那时有段生活很艰辛,也从未见她有过怨言。而是满怀信心欢乐地过着自己的日子。 第一百五十九章 求亲不成 梅幼薇坐在梅园后花园的石凳上,手里随意跩了旁边花丛里的一朵紫色花,在手里不停地摆弄着,她心里觉得纳闷极了。 她脑袋里老是浮现小蝶和楚云天的影子,她真的有点讨厌小蝶了,大小姐的她的心硬的很,唯独对楚云天,她做不到。 她明显感觉到楚云天对小蝶的百般疼爱和呵护。难道因为她是个读书人吗? 一向以家财万贯自居的千金小姐的她,骄傲野蛮,但在楚云天眼里好像不值一提的,她觉得男人一般爱财,如果自己告诉楚云天她大哥家的具体财产,她觉得说不定他也会为她沦陷的,为她所动的。她想让梅大哥为自己提亲。 她坐在这里,能远远看见小蝶在教安儿写字。 梅小姐注视着她,觉得果然这个小蝶长得好看,的确,她的美是那种没有攻击性的温婉,笑起来特别甜、超级温柔,穿着素服尤其有书香气,怪不得楚云天对她入迷了。也正是因为小蝶这股气质,不过除了天生的颜值以外,她身上还有一股干净纯粹的少女气息。 她看着她,觉得小蝶不管怎样美,她梅幼薇就是要嫁给楚云天。 艺馆里的早上一派寂静,宛宛很早就来化妆室,她收到梅庄主的邀请,说有事商量。 她来早了,她坐在化妆镜前,随手画画妆,她将眼妆重点都放在长长的眼睫上,弱化眼影。大地色眼妆淡淡一层扫出深邃感,眼线略微拉长点亮眼神,睫毛又长又卷翘,放大眼睛还有满满的轻盈感。 她仔细看了看,用右手瞄了眼线。她只描内眼线,感觉眼睛有神很多,她用浅珠光白色打亮眼头,不仅让眼妆质感提升,还可以强调自己的细鼻梁。 她好像明白梅庄主好像特喜欢她,他或许喜欢她长相甜美,性格活泼。但她每次看到庄主,就特别缺乏安全感,她觉得他给不了她安全感。 她不喜欢让倾慕成为彼此的负累。既然决定和谁在一起,就选择相信对方,不要过多去干涉。 或许是梅无森发现自己的闪光点吧。 “宛宛,你在里面!” 梅无森敲响了门几下,就进来了。 他一身灰色的整齐长衫装束,虽年长她十几岁,但今日的他看起来挺拔精神。 “宛宛,这个戒指你收下吧!我想正式向你求婚,安儿母亲去世好多年了,我一直没有喜欢的对象,直到认识了你,我觉得我仿佛又年轻了一回,你答应我,好吗?” 梅无森打开一个红色的精致小礼盒,他从里面拿出一个闪闪发光的戒指要戴在宛宛的手上。 “梅,梅庄主!我没考虑过自己的亲事,再说我也不想这么快就定下自己的终身大事,再说我们相差太大了!再说还有安儿——” 宛宛迅速把自己的手放在背后,她一脸娇羞,又觉得这一切太突然了。 “宛宛,你先别急着拒绝我,你再考虑一段时间,好吗?我太喜欢你了……”他用力地把手搭在她的细腰上,把她的头按在自己的肩膀,像个兄长一样摸着她的头发。 “不行,还是不行,梅庄主,我再考虑,一个月后给你答复,好吗?我先回去了!” 宛宛挣开他的双手,自己走到门边。她觉得她自己必须马上离开才对。 化妆室里,顿时很安静,梅无森看着远去的宛宛,他觉得这个女孩子确实不错,不是他以前遇到的那些女人。 他点了点头,露出了一丝微笑。 这一幕被隔壁的刘毕透过窗户看得一清二楚了!他计上心头,他觉得他要把这件事告诉田思聪的。 原来梅无森在青莲港也有自己看重的姑娘,竟然是舞娘宛宛。他真不敢相信,家大业大的梅无森竟然看上了这个穷丫头了,还好像特别痴情的,还要续弦,把这个丫头以后岂不是成了梅夫人,那还得了? 他咬牙切齿的,蹑手蹑脚地朝外面出去。他决定晚上去找田思聪喝几杯。他想搞砸这门亲事? 晚霞布满了天空,知了还在没完没了地唱着歌儿。 刘毕早早就点了几样可口的菜,有辣菜,有红烧鲨鱼,有爆炒腰花,有麻辣香锅,还有田思聪爱吃的烤鱿鱼丝和酱香脆瓜,和一小蝶脆皮花生。 他让伙计温了一壶红米烧酒。他自己灌了几杯。 “田哥,你来了,来,好久未见,哥俩喝几杯,来,满上,我和你说件天大的事。梅无森竟然向宛宛求亲了!真是稀罕,这穷丫头,还真厉害,把个老狐狸给降住了,迷的团团转,死心塌地的,你说,这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他说完,自己又猛灌了一口,夹起花生米,就吃了起来。 “哦!我还当什么大事,这点男女之事,很正常,再说那个宛宛我见过一次,舞跳的很好,这个女人,我怎么觉得她很眼熟,好像像极了一个人,我想想……” 田思聪吖了一大口酒,他突然想起,这个宛宛和自己喜欢的小蝶先生神韵太像了,一个艳丽,一个清新,但都有一种脱俗的味道。难道她们是姐妹? “不可能的,她们好像都是孤儿,又是不同地方的人……不可能的……”田思聪脑袋里转了几圈。 “田哥,你现在能耐了,管家是个肥差,这梅园上上下下都得你张罗…来,哥们再喝一大杯…” 两个人喝的烂醉如泥,田思聪该回去了,这个管家不好当,不能随意外宿。 他雇了辆马车回府……刚进入梅园,发现梅幼薇房里的灯还亮着…… 他轻轻走了过去,贴着窗户一看,吓了一大跳,冷汗都出来了,顿时酒意消了五分…… 第一百六十章 公子生日 从商会一出来,胡天行让马车停下来,他沿着附近海边的防护林一直漫无目的走着,路很直,有几个岔口,林荫深处,木麻黄的独特味道,弥漫了整片树林。这里幽深又宁静,虽然有股涩涩的海鲜味道,淡淡的,若有若无的…… 他走到风车山庄,风车山庄的主人卧龙岗,在山庄里收藏了很多名画,他好结交朋友,每日那里都高朋满座。 胡天行仰今日不想去凑热闹了,他伫立在海边,他望着天空,海天一色,那缓缓而转的风车,随着徐风转着,转着,让人一下子把一些俗事抛到脑后…… 他转过山庄,终于进入自己的洞天一府。 这里一切温馨惬意…… 自从他知道了自己最崇拜的爷爷年轻时的心上人是蝶飞儿的祖母林小糊时,但后来林小糊嫁给了蝶飞儿的祖父… 看来他和蝶飞儿也是有缘分,他想这世上,只有一种男人不会移情别恋,那必是这个男人心中有挚爱的人,就像爷爷一样,因为只有真正深爱一个人,才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抵挡一切诱惑 。 他或许不能体会爷爷他们这一代人的情愫,但他知道黑水崖府里挂着的美人画就是年轻时的林小糊。 他最近被商会的事搅得六神无主,事儿多又杂。他这几日特意回到自己的“洞天一府”里,想清净几天。 夏日的一大早,这里空气清新,园子里有果树,他走到芒果树下,一阵阵的芒果香,果实累累,沉甸甸的芒果兴奋地垂着,好像向人类昭示着它们甘甜香喷喷的硕果。他随手拽了一颗,掰开红黄相间的皮,马上那黄黄的果肉令人垂涎三尺,他像个小孩子用力地咬了一口,闭上眼睛,身心舒畅,沁人心脾…… 旁边还有一棵树长得慢些,还在开花。自家的果子长得再难看也甜。 哪怕花期再短、平时打理再烦,每年这些果树开花的那几天,胡天行这个人有些怪癖,不管多忙,他都会回来,夜晚他自己在树下支张桌子,摆简单的酒菜,开顺口的酒,看繁花在风里、在暮色里、在月光里动,他乐极了。 也许他从小到大离开了父母,他又高冷又吊儿郎当,令人琢磨不透,他从小在黑水崖祖父身边长大,后来成人后他又自己有了这个洞天一府。 他一个人时,特喜欢这里的大大小小的鸟叫,好像它们也有不同方言的,那些小松鼠,小野猫,小鸽子,小鹿…… 它们会不定时地来看看自己在读什么书,知道自己没有杀心,它们见胡天行靠近也不躲避,稍稍侧身,让他走过去而已每次胡天行他只有回到这里,他才能觉得自己真正活在这个世界里。 他这里极少请客人来,基本都是他独处的地方,他交的那几个朋友,基本在外应酬居多,他们酒量不同,酒品接近,术业不同,三观接近。 胡天行觉得这辈子,他不想像祖父那样,他觉得除了做自己喜欢的事儿,剩下最重要的就是和相看两不厌的女人待在一起。 他在院子里溜达一圈后,他回厨房。 他自己经常做饭,从小习惯了,虽然有保姆照顾,但他还是偶尔喜欢自己干,因为这样更可以放松一下自己,现在在商会做事整日紧绷的神经,也适当释放一下才好。 胡天行他取出食材:猪尾巴、姜、葱、生抽、老抽、花椒、大料、桂皮、白糖、盐。 他把猪尾巴洗净,切成寸段,姜切片。 他将猪尾巴放入开水中焯水,捞出沥干水份,他又拿炒勺内放少许油,放入白糖,炒至白糖变成微黄色泡沫,放入猪尾翻炒均匀,最后加入生抽、老抽、葱姜,把花椒、大料、桂皮放入调料盒里放入,加水没过猪尾。 他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厨艺,他用大火煮开,又改小火煮半个时辰,再改大火收汁即可。 这是他最爱吃的菜,他每次心情烦了,他就会做,猪尾巴还可以补腰力、益骨髓,他小时候就爱吃这个菜,祖父经常吩咐厨子给他做,说这个菜可改善促进骨骼发育,猪尾巴还可提高免疫机能,活化筋骨、治疗关节炎及酸痛,老少皆宜。 祖父说他父母以前也爱吃,尤其由于事务劳累,睡眠不足形成的皮肤晦暗无光,发黄,皮肤弹性差等的人,吃了更好。 他又找来糯米,油条,肉末,香菜。他想做个主食。一个脆的油条,食材就准备好了。他把刚出锅的糯米饭趁热摊在案板上,用勺稍稍压扁,再铺上一层雪菜肉末馅料,放上半根油条,即可卷起来,整形,白白胖胖的糯米卷就做好啦。 他高兴地咬上一口,口感超级丰富,超级香啊。这个总让他有家的味道,好像能闻到爹娘的味道。 最后他想给自己做个蛋糕。今日是他的生日。他每年在这日,总觉得有种孤独游离的感受!他心里空荡荡的,但今年的这一天,蝶飞儿的影子一闪而过,在他脑海里,他突然有点甜蜜的味道。 他笑了一下,继续准备好材料:面粉,鸡蛋,牛奶,盐,糖,油。他的保姆让他这个过程不能沾一滴水,器皿都擦干再用哦。他九岁就懂的。 他按量打蛋,他用了三个蛋,蛋清分离。 他麻利地用三根筷子打蛋清,打两下就这样了。 不用多久,他就蒸了一个蛋糕了。看着金黄色蛋糕,又松又软,他开心极了。 他吃饭不喜欢喝汤,但他爱喝果汁,两杯就很好了。 他一个人在厨房里忙了一个多时辰,走出来自己坐在厅里,自己摆上这三道菜,两杯果汁,一壶桂花酒。他独自喝了起来。 恍恍惚惚中,他脑海里又浮现了蝶飞儿的影子,自从从祖父嘴里了解到她家几代人的书香和商业混合的家族荣誉外,他些许了解到蝴蝶别苑的变故,还有和梅园的冤缘。 他心里对她更加怜惜了! 她那双充满自信的眼睛始终活灵活现。也许第一眼他就相中了她的自信。 胡天行认为自信是女孩最好的装饰品,一个没有自信、没有希望的女孩,就算她长得不难看,也绝对不会有那令人心动的吸引力。而优秀的女人通常都非常的自信;尤其蝶飞儿自信时,她身上会散发出一种气定神闲的力量。那是一种经过历练的成熟与魅力,让人不自主的想要往上靠。 听梅无森说她每日在梅园,她都把时间安排得很好。会安排自己时间的女孩,她身上有着最重要的一项品质:效率。 她应该是把时间用在刀刃上,不消耗不浪费,恰如其分地用最合理的时间,即完善了自己当梅园私家先生的任务,又自己享受了生活。这样的女孩,通常都非常的优秀,也值得人佩服。他能看得出来。 祖父说从她们林小糊祖母那了解到:她们隐姓埋名在梅园等地方做事,自强自立,她们几个姐妹都是给自己太大的家族压力,她们都顶得住压力,在默默做好自己的事。她们要重新振兴蝴蝶别苑,实现家族的目标。 胡天行觉得:蝴蝶别苑的家族兴旺,这一个明确的目标,蝶飞儿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会一步一个脚印,一个阶段一个目标地实现,在关键时刻,他会帮助自己欣赏的她的。她有点明白蝶飞儿的脾气,不会随意接受别人的施舍的。 胡天行从来都不会觉得自己是寂寞的,他是个耐得住寂寞的人,他觉得这一点蝶飞儿身上也有的。他自小就聆听祖父的说法:优秀的男人女人“要耐住寂寞,积蓄能量,日后方能毫无所惧,成功地实现理想。” 他觉得这句话很受用的。 尤其对于一个蝶飞儿这个女孩来说,在实现自己理想目标的路上,总会寂寞孤独的,但是耐得住寂寞是一种心境,一种智慧。 他几次和她接触,已经感受到优秀的女孩即使寂寞,她也能非常明确自己的理想,对自己有一个清晰理性的定位。 他拿定主意,过几日去趟梅园…… 他做事从不莽撞,他有自己的一套风格:一看看梅无森,二顺便默默看下安儿的先生蝶飞儿…… 厨子老梁回来了,他六十几岁了,虽年纪摆在那里,虽身体有些驼背,但看起来很硬朗,老伴已经过世了,儿女成家了,所以他愿意呆在这里,守在这院子。 “少爷,你的生日,我知道你的脾气,每到这一天,你就最怕吵,喜欢安静,我昨日就把府里的人打发回家两日,留下我一个人,我陪你喝一杯……” “老梁,你吃吧!陪我说说话,你年轻时有喜欢的人吗?” “我小时候家里穷,我只认识几个字,目不识丁,但我小时候家住在我们那里一户大户人家附近,我见过那府上的小姐几次面,长的很好看,瓜子脸,大眼睛,虽很凶,又娇气,但我对她默默喜欢,但是不可能的…,后来我…”他自己喝了一杯酒,咕噜咕噜的,好像有些失落…… 第一百六十一章 石花菜开 当深夜里,田思聪和刘毕喝完酒后,回到梅园里,他看到梅大小姐的闺房里灯还亮着,他好奇地悄悄贴上窗前,房内的一幕吓了他一跳: 蝶飞儿睡在梅小姐的床上,睡得很沉。梅幼薇坐在她面前,拿着一封信签,在自言自语:看你这小丫头片子,还能那么淡定吗?这次你中了我托人从西域带来的迷睡香,肯定让你不知不觉能睡几天的……到时你醒不过来,也怪不了我的。到时我就说你是自己病了,也就脱离了干系的……那明天你就乖乖睡在这里,我就替你去赴约了,赴楚云天的约:蝶飞儿亲启:明日上午在白玉斋附近的石桥边,有事商议,不见不散。楚云天留字。” 说罢,梅幼薇的嘴角露出了可怕狰狞的笑。在深夜里,田思聪被她的笑吓得酒力都退了。他终于弄明白了:原来楚云天约小蝶先生明日傍晚见面,梅幼薇搞到信后,用药水把小蝶迷睡了,至少要睡很久……这个梅幼薇坏透了! 田思聪灵机一动,他想等梅小姐走了以后,他才去救醒小蝶先生。他有点心疼她了……他只能先回房,有点不放心的,但也只能等明日再伺机而动,他又悄悄溜回自己的房间。 洞天一府里还是灯光通明的,尤其后花园里,主仆两人还在窃窃私语。 胡天行也多喝了几杯,但他的酒品很好,还是很淡定,这一点和祖父胡一风特像,他不会胡言乱语。倒是老梁喝了几杯后,话多了,在讲自己小时候的故事,胡天行很认真地听着听着,好像把胡天行带入了老梁一家人的那旧时光: 少爷,我……我从小就生在穷人家里,家里孩子多,靠海,父亲是个小石匠,身体又弱,勤劳善良勇敢的母亲,她辛苦地靠乘着一只小渔船,去海中的岛上挖石花菜,亲自熬做石花膏,一熬到下半夜,第二日一大早沿街叫卖,每日贴补家用,说起这石花膏啊,味道可好了,味甘咸,性寒滑,可以药用的……” “大娘,好辛苦,不容易,那药用是什么……” 胡天行听入神了,搭了一句。 “据那些老中医说得可神了,石花膏它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可用于治疗肠炎,肿痛,肾炎等。民间用石花菜治矽肺,体癣,甲状腺肿大等,石花菜它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和多种维生素,有降压作用,有降脂功能,可以提高人体的免疫力有好处,还能可以增强体质。像现在这种酷暑天气,喝点石花膏,它是寒凉食物,还具有防暑、解毒、清热等功能……我的童年都是伴随着石花膏长大的……” 胡天行突然觉得眼前的老梁就像一位老中医。 “那石花菜长在哪里?” “哦!我娘亲说石花菜是地衣类植物,晒干煮开后可以做成甜品来吃。但石花多长在海岛里的岩石、贝类上,因此刮石花很危险,现在没什么人可以干这个了。当年我母亲曾经因为刮石花几次次掉进海里,险些丧命,但她为了养家糊口,她一直坚持干到了我们几个孩子长大成人,我母亲说说:“我要一直干下去,直到干不动了为止。” 老梁喝醉了,他一直讲着他曾经喜欢过的大户人家的美丽小姐,又一边回忆着自己童年时娘亲是怎么样采摘石花菜的,做石花膏的……还有讲着那摇曳在海岛上,又叫凤尾的石花菜的形状,样子,颜色………… ………… 夜深了,一轮明月挂在天际上,胡天行躺在躺椅上,睡着了,这一次他睡得很沉,很香…… 他做了一个奇妙的梦: “梦里,好蓝的天,好白的云儿,海鸥飞飞,他和穿着白色凤凰长纱裙子的蝶飞儿一起去海岛上跩石花菜…… 在那片美丽安静的孤岛里,大块大块墨色的岩石,有海蛎,有美丽的石花菜,随着海风在摇曳升姿。 石花菜长势喜人,有紫红、 深红或绛紫色, 在受多光的海岛生长,还会呈淡黄色。色泽十分鲜艳,小家伙们藻体直立丛生, 羽状分枝, 互生或对生, 枝呈扁平或亚柱形。藻体分枝很多, 主枝生侧枝, 侧枝上生小枝, 各种分枝的末端尖形。石花菜藻体的基本构造可分为两部分, 即皮层和髓部。石花菜生长属于顶端生长…… “胡大哥,你看,好美的石花菜,你看,它们都生在珊瑚礁上。我记得知识丰富的来祖母说过,石花菜它属于喜阴性植物, 生长在深水十米下的海底岩石上。以前少谷主爹爹创业时住的蝴蝶港,那里的海岛也有的十几种的石花菜。石花菜喜欢生长在水质清净、潮流畅通、盐度较高的海岛。每年的夏末秋始……你看,这里又一棵……啊哟……” “小心,蝶飞儿,别滑倒,吓了我一跳……快点坐在石头上……” 胡天行一喊,跑了过去,发现蝶飞儿神奇地变成了那海岛里最美的一株紫色的石花菜了,她挺拔优雅凝视着茫茫大海,她伫立在海礁石边,对着浩瀚的大海不管他怎么叫她,她只是笑着,静静地站立在那里,不会说话,再也不说话,但却很美……他从美梦中醒了过来,泪珠滑落下来。 “少爷,少爷,你醒醒?你做了一晚上的梦了,看你像个孩子,在梦里笑着,叫着,喊着……那个你梦里叫蝶飞儿的小姐是谁?肯定长的很美吧?” 老梁把他叫醒,天亮了! 胡天行回到客厅里,看着侧墙那一副画,祖父说是母亲的画像,名叫宁采颜,他从小都很少见到她的,从祖父嘴里,母亲是陌生又熟悉的,母亲是他的养女,确是还一个实打实的很有商业头脑的书香女人。 胡天行盯着她的画像,想着祖父的话,上天给了母亲精致的五官,还有不凡的的谈吐,在印象里,母亲给人的第一感受就是一头如瀑的长乌发,还有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高超场控能力。 而在人们的印象里,这样好的女人就应该配一个独一无二的男人,但是母亲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她有自己的判断力。她嫁给了胡天行的父亲,据说自己父亲很胖,不高不矮,眼睛小,但足够聪明。胡天行回忆不起自己的父母,从小到大见到次数很少,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理想目标,都到域外去了,他从小就托付给祖父了! 祖父每次都说,很多人说宁采颜这个女人,不管内涵和修为都是女人中的极品,为什么会爱上像父亲这样其貌不扬的男人,但祖父他却认为他养女是一个高情商的女人,也不是世俗眼中的“眼瞎”,他女婿身上自然有过人善良之处,他老人家始终认为:能抓住自己的宝贝养女的男人绝对不是普通男人。 胡天行也能感觉祖父爱屋及乌的。 这段婚姻绝对不是大家眼中的利益至上。祖父说他们出双入对各种大小场合,平日里母亲在父亲面前都是小鸟依人。不过因为母亲长得很有气质,但是父亲长得其貌不扬……胡天行还是很爱打听父母的故事的。 祖父说胡天行的母亲,她从小到大一直高贵优雅,遇事不慌张,办事有则度。无论是年轻时的隐忍克制,还是中年的风趣幽默,别人的评论和目光,她并不在意,只是坚定着走着自己选择的那条应该走的道路,义无反顾。 胡天行再次看着那画的背景。 在画里可以看到,母亲在域外的家的外面被绿植环绕,看起来环境很是优美!,画里的这个院子可不是一般的大!目测都能比得上一个小花园了!除此之外,庄园的设计也很是别致,石头做的小路,木栅栏样式的外墙看起来很有格调!内部的装修也很是讲究!简约大气的装修风格显得很有格! 画里的母亲才二十岁。 祖父说胡天行的母亲当年很有魅力。都是爷爷一手栽培教导出来的。母亲被胡老爷这样的富贵家庭抱养,从小就按照上流社会的小姐标准来培养她,所以宁采颜懂礼仪,善交际,浪漫,娇嗔,懂事。 但祖父很精明,没只把她当富家千金来娇纵的富养,还让她接受了良好最好的西式与中式的最好文化教育,琴棋书画,古文化文学美学哲学,还有那时上流社会喜欢的乐曲、舞蹈、戏曲等,加上宁小姐才华横溢,懂事低调,气韵动人, 这样的女子怎么会有男人不心动。就连父亲好朋友的妻子见到她之后,都自愧不如,觉得宁小姐才是有魅力有风情,洒脱果断的奇女子。 再加上宁小姐很会打扮。一个有文化涵养的女人,再会打扮确实会加分,从小和其他贵族小姐打交道的她,对于打扮也颇有心得。喜欢旗袍,也喜欢自己缝制斗篷大衣,她对于自己的服饰很讲究,母亲还有一个癖好,而爱收藏折扇,经常看她半掩面,一颦一笑惹人怜。 当然还有宁小姐的养父胡一风,他是这一带当时赫赫有名的人物,知书达礼,能文会曲,在当时担任诸多大小商会长要职,后来又创办了黑水崖,这样的家庭背景也让宁小姐有令人羡慕的小资本。 对于父母精彩的故事,胡天行从小就觉得是一个谜,也特别好奇…… 祖父从小总告诉他一个美好的梦想,等他长大了找到自己真正的心上人成家了,父母就会回来了,与他们住在一起,尽享天伦之乐。 他的心上人,他快乐自足笑了一下,也许就是他梦里那朵最美丽神秘的石菜花,紫色的,淡淡的紫,淡淡的美,蝴蝶一样的勇敢善良的女孩…… 石花菜开,最美的时光……他母亲,蝶飞儿,是广阔宝石蓝般大海,礁石边的紫色,红色的石花菜吗……一朵,一朵……那又叫凤尾的美丽清新脱俗的花儿…… 第一百六十二章 老人多梦 老人林小糊最近都在妙心庵里。 自从静缘和如竹师父走了后,这里显得更静谧了。 她最近老做起自己小时候的梦。 那一年夏天,她九岁,她在蝴蝶谷走了很久,爬到山谷里的凤仙温泉池。那里每日来这泡温泉的人还挺多的。 池里的水可真绿呀,绿得就像从天上掉下来的碧玉翡翠。水面上有时还不时飘着缕缕轻烟,冒着丝丝热气呢。 池塘上边常充满了如烟似雾的水蒸气。 九岁的林小糊她站在池边,看着大人们和孩子们。有的泡在大池中;有的在冲淋浴;有的在竹椅上喝茶,聊天。这真是供谷里人们享受的自由乐园。 她等大伙都散去了,小丫头的她自己开始泡温泉,她有点害怕,怕水太烫。于是,她先把脚轻轻地伸到池里,慢慢地试探着温度。还好,水并不是很烫,就全身浸到池里。哇!真是舒服啊! 怪不得跟家里的洗澡水不一样。水慢慢地浸润了她的全身。特别是这池塘中冒出的热气,像缕缕白烟缭绕不散,仿佛自己置身于如梦如幻的仙境中,尘世俗类,瞬间即逝,其乐无穷。她一下子感到神清气爽,心旷神怡,有一种说不出的美妙的感受。 她闭上眼睛;一会儿把头靠在池边,身体仰浮在水面上,如同在太空中一般,飘飘荡荡。 她感觉到汗水开始从她身上的每一个毛孔往外渗,渐渐地,她感觉全身乏力,于是她爬起来,坐到池边休息一会儿,又继续在池中泡着。就这样几上几下,一会儿休息,一会儿泡,大约过了一个时辰。突然有人朝池塘扔了块石头,她“哇”地叫一声…… 林小糊从梦里醒过来!天还没亮了,她浑身上下都出汗了!这个小时候的梦还真奇特。 她坐起身,随手拿起放在床边的琵笆。她是十二岁开始学琵笆的。她跟随母亲去附近一带拜访民间艺人白松年。 那一日,她还记得清清楚楚,她们来到一座古宅,四面竹林,白墙红瓦,园林绿化做得很有格调。 一进屋子,各种古典乐器摆放整齐,可见白艺人的技艺精湛。 母亲让她行了拜师礼后,她注视着他,此人仪表堂堂,微笑待人! 白艺人就严肃地说:“要想很好的掌握琵琶快速弹挑的技巧,需要度过以下几个难关,第一是手型关。手型的正确如否,对琵琶演奏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一般的讲,手型对了,对学习琵琶来说就完成了一半……” 只见他左右两手呈半握拳状,手心是空的,右手背的角度与琵琶面板形成平面,演奏时眼睛看不见手心为宜。两只手的中、小关节都呈弯曲状。丫头林小糊模仿着,觉得有趣极了。 白艺人又说:“成功就在于重复。所以学习琵琶快速弹挑更离不开辛勤的汗水和重复,做到勤听、勤看、勤思、勤练,不惜付出汗水和心血,弹挑的力度和速度……” 白艺人自己弹唱了一首南音《三千两金》。小糊和母亲都听得入迷了。 母亲略懂一点,她站在亭中,跟着弹奏 ,突然她迈出一步,紫红色的绣花罗裙跟着飘浮,纤细的仿佛折就断的手指在那钢线上摩擦,发出清脆的声响。身体只是轻轻一转,透明的缎带也跟着舞动,交织,旋转,纷飞,好美,小糊一下觉得连时间都停止了。 真是应了那几句:冰雪净聪明,雷霆走精锐。……琵琶金翠羽…… 她们跟着他学习唱了南音《三千两金》……一下子,小糊觉得母亲的神采飞扬…… 从艺人那回来,天色不早了。母亲带着林小糊去了戏园子。戏园里好热闹……锣鼓喧天,吚吚哑哑,云裳飘动,五光十色,美不胜收! “你看,丫头,台上正在演《王宝钏》,那个角王宝钏演的可好了,可感动人哪……” “戏传唐懿宗时期,朝中宰相王允的女儿,不顾父母之言,下嫁贫困的薛平贵为妻。被父母赶出家门,薛平贵入伍后,王宝钏独自一人在寒窑中苦度十八年。后来薛平贵成为朝廷功臣,将王宝钏接入府中,夫妻团聚。” 母亲轻描淡写地说着,津津有味地看着戏…… 林小糊没听母亲在讲什么,她自己认真看着戏,小小年纪终于看明白了戏里的故事: “在初唐时期,长安城中有位名叫王宝钏的姑娘,聪明伶俐,才貌双全。其父王允是当朝宰相,要给她挑选个王孙公子作女婿,但她不顾当时的等级世俗观念,不惜与家庭决裂,而同她所爱的行乞青年薛平贵结了婚。不久,边疆告急,薛平贵降服了“红鬃烈马”,赴西凉参战去了。王宝钏只身居住在长安南郊五典坡的一个小土窑洞内,不要家里斗米升面的补贴,靠挖野菜度过了十八年孤苦伶仃的日子,等待丈夫凯旋,重过幸福的生活。” 小糊看完后,发觉自己的泪珠滑落下来了……她心里涌动一丝热潮,久久不退……她好像也变成那个叫王宝钏的姑娘了…… 回过神来,高龄的林小糊摸着琵笆,想起蝴蝶别苑的过往,想起三个孙女的乖巧伶俐,想起玉玲珑的传说…… 她弹奏起几十年前学的《三千两金》,自己清唱起来,分不清自己是成了状元郑和还是赛西施阿仙了…… 她随着自己的清唱,也入戏了…… 窗外月色朦胧,树影婆娑,屋里琵笆阵阵,悠扬温婉…… 第一百六十三章 美人如酒 风和日丽时,楚云天早早就来到白玉斋附近的桥边,他等了很久还是未见蝶飞儿,他又朝桥边的树下呆了一会,却见远处梅幼薇大红纱裙的身影,他迟疑了一下,定眼一看,果然是梅幼薇。 “怎会是你,小蝶呢?” “哦!你在等她吗?我刚巧路过,早上看她在教安儿练字,挺忙的……楚云天,你就那么讨厌我吗?再说我堂堂梅府大千金小姐配不上你……” 楚云天没吭声,看了他一眼,沉默了一阵子,不想讲话。 “哼!我梅幼薇从小到大锦衣玉食惯了,被别人伺候惯了,从小哥哥护着我,再说现在梅府气势庞大,多少人巴结还来不及,就你敢这样冷落我,对我不理不睬的,我受不了你的大少爷脾气……喂,楚云天,你干嘛不讲话……气死我了……难道我长得不如那个穷丫头小蝶美丽……” 梅幼薇瞪大眼睛,跺着脚,一副娇纵放肆的样子。 梅幼薇大声嚷着,她觉得她这辈子就见不得别人对她不好,这个楚云天老不把她当事,把她当空气了。 楚云天最不喜欢她这个样子,虽然梅小姐家境很好,养尊处优惯了,眼里就认钱,总是一副盛世凌人的大小姐脾气,动不动就发脾气,情绪特不稳定。 楚云天觉得他家境也好,又不差钱,又不是势利眼,他也不会去巴结她的,他最不喜欢女人粘着他,他爱理不理她的。 他还是没说话,心里在想:“小蝶怎么了,还没出现……” 从飞洋城到白玉斋,他也算一个阅历颇丰的男人了,对女人外表和内涵的要求他也懂的。 漂亮的女人,有钱的女人,有钱又漂亮的女人他见多了。但他有自己的审美标准。他就是欣赏小蝶,即使她是个穷丫头,但他就喜欢她那耐看的清新脱俗的样子。 他从来不找拜金势利的女人的所谓原因是:因为他见过有些长得很美也很多金的女子,第一眼明艳照人,但最后真的越看越没感觉。 他很怕相处久了,在她身上看到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的凄然和颓势。 小蝶是他来到白玉斋,认识的女孩,他自认为眼中的耐看女孩,她是那种整体看着特别协调舒服、柔和圆融的类型。 他用一句话来形容:就像品尝味道很有层次感的食物一样,越嚼越香! 他觉得虽然说小蝶和梅幼薇都是豪门千金,即使小蝶家族遇到重创,寥落了,但小蝶给人那不卑不亢的味道和气场就是与众不同,不一样。梅幼薇总给人太强势娇纵的感受,说实话,小蝶不算是惊艳的大美女,但她的一举一动,眼角、眉梢都是风情,她不脸盲,有自己独特的味道。她的气场强,但是不会给别人一种强势压迫的感觉,每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时,她都能熠熠闪光,都令人百看不腻。 楚云天他觉得他以后要的妻子就是要符合他的标准:有自己的味道,看着很舒服。小蝶虽然五官不是很惊艳?,可是气质气韵风度谈吐自有一种风味在内。 每次和她简单聊了几句,看着她神情灵动,有种娓娓道来的美。这样的女子,他觉得想必有魅力可以让他沉醉一辈子吧! 这些年,以他的观察,在男人眼中,女人的美分两种:一种是乍见之美,但再而衰、三而竭的女人。 他觉得梅幼薇就是这样的女孩 ,是个是个美得显山露水的人儿,拥有像瓷娃娃一样的肌肤和苗条的身段,甜美的长相,但和她接触几次,楚云天已经给她做了评价:这样的女子外面的风月场所,尤其是有钱的社会里很多很多,随便一抓一大把,掰开她华丽的美衣外面,她的内在是空洞洞的。年轻的时候美的可能不可方物,当最好的年华一过,即使她五官依然精致,但是在他的眼中也不如初见时的惊鸿一瞥,甚至觉得变得很普通,因为觉得她的内在特别乏味。 楚云天觉得女人即使天生丽质,后期没有一些内在的素养支撑的话,仍是会走向平庸无味的。 而他心中的小蝶,是属于美丽女人的一种。 这一种则是乍看一般,但是越看越有味道的耐看型的女人。 一见她时,单看她的五官并非特别出色,尤其在美女如云的社会里,但是小蝶经过沉淀,有内涵、气质和素养作支撑,楚云天感觉现在的她越来越迷人,已经是他心中当之无愧的女神了! 楚云天觉得小蝶给人感觉很舒服,他总感觉她身上有一种细水长流的美。他总觉得她很耐看。她是那种比好看还有味道的耐看形容为耐看。 “楚云天,你木头啊!我站在这里这么久,你就是无动于衷,也不理我,你在想什么……” 梅幼薇实在是沉不住气了。她拍了他一下肩膀。 楚云天径直走向梅园,他想去看看小蝶为什么没来,他有点担心她了。 “楚云天,你这坏蛋,我就是要嫁给你,看你怎么样?哼,本小姐从来都是惹不起的,别人巴结我还来不及,你倒是把我当空气,哼!” 她一路追着他,叫着…… 再说林小糊来找白玉斋的玉生烟了。 她们都是高龄的老人。 她们也算几十年的知音。当晚,玉生烟拿出她自己酿造的茉莉花酒。她们一起做了几样年轻时经常吃的小菜: 木耳炒淮山,杂拌的水果蔬菜,橘子酱虾,烤鱿鱼干贝,海带海苔汤,五彩玉玲珑菜丸子,南瓜小饼。两个人边吃边喝边聊几句。 “也许书上说得好,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也许在男人女人眼里,一个中意的女人就像一杯中意的酒一样,同样让大家着迷,流连忘返......一看,先是素心,你,我,碧秋,再是葭而,小芙,小蝉,羽茉,现在我们的孙辈都长大成人了,云紫,楚云天,蝶飞儿,般若,宛宛……还有一风大哥家的胡天行,还有白云山庄冷碧秋美人的公子白方彦……也许这些孩子以后都会很出色。我们都老了……”林小糊意味深长地说着。 “我想女人如花,更是酒,不同的人品不同的味道。你的儿媳如水果酒,素心的养女葭而,她总是优雅而又含蓄,香醇而又甜美,端庄美丽,落落大方。而出家前的晓芙她好像白酒,醇厚而又浓烈,刚毅而又直率。总是精明豁达,自立自信。而素心呢?你说她像什么酒……” “素心,我的好亲家,她就像黄酒,她是朴实的女人,平淡中略带几份亲情,恬静温和。倒是我觉得玉生烟你,就像葡萄酒,天生高贵典雅,天生质丽温柔。芳醇可人,柔情万种。你觉得冷碧秋大美人呢?”林小糊问到。 “我觉得冷碧秋大美人冷字出头,果真如其人,她如京城的二锅头,特立独行,优雅中带着坚韧,干练又不失风情万种,相濡以沫……她懂得“相夫教子“之道,能够“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玉生烟说到。 “我这些孙女,如清酒,年纪还小,矜持素雅,清清爽爽,正谙世事,正在磨练,不易醉人,即使饮得多,也只能让人略微感觉有点晕。 三个丫头当中倒是蝶飞儿已经有点像低度白酒和高度的二锅头相兑,清丽华贵,味道醇厚,虽稍嫌辛辣,但会品的人定能觉其甘醇。这个丫头很有潜力。” “我们都老了,那我们两个老妇人像什么酒,韶华已逝,青春不再,此时,或许我们都拥有了茅台的内涵,我们老人的魅力可不是她们这年轻丫头们能比的。你说对吗?小糊……哈哈……” 玉生烟风趣幽默地说,惹得小糊笑出了眼泪。 “记得南燕飞说过,女人如酒,各酒有各味,需细细品尝。只有真正懂它们的人才懂得品尝它的妙处……没有一辈子的恋爱,只有一辈子的相互吸引。女人的品质内涵远比她的外貌身材重要,如果没有这些,男人不会甘心和你呆一辈子。这句话想想还是有道理的……”林小糊想起她的夫君南燕飞。 “我活了一辈子,快到头了,我觉得男女相处之道:有分寸,一段感情,女人可以撒泼,可以打闹,但一定要有分寸,凡事过了火候,就会寒了对方的心。男女认识之初,也许都觉得女方小鸟依人,声音嗲嗲的,蛮可爱。可当日子久了,发现她越来越作。定时纠缠,翻看他的衣袋,喋喋不休的追问对方的行踪,要求对方总陪着自己,也许起初这些男方都可以忍,只当是小女孩耍耍性子。可是日子久了他也倦了,只能无奈选择逃避远离。这样的爱太负累了。” “小吵小闹可以怡情,但一味无理取闹只会消磨完男人的热情。而且,女人的安全感从来只能自己给。好女人懂分寸,不能贪心,要适当去爱。不然你就会发现,你根本没有魅力留住自己的男人。女人一定要独立有主见,女人可以很爱一个人,但不能为了一个男人,而没有了自己。” 玉生烟接过小糊的话谈论着。 玉生烟从来都觉得小糊就是一个独立又善解人意的女人,当年的胡一风和南燕飞都喜欢上她这个独立有主见的女人。她这朵解语花,不仅聪慧坚强,让人安心,还懂得如何在感情中游刃有余,做真正的自己,浑身散发着迷人的光。也许小糊明白:爱情,从来都不是女人唯一的事。没有,能潇潇洒洒的活;有,只是锦上添花。 “书上有句话说得很好: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是啊,只有先学会了爱自己,才能让男人更加爱你。爱情与婚姻容易产生“审美疲劳”,女人想要男人一辈子对自己死心塌地,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迷人,做一个优雅得体的好女人,才能让男人离不开自己。即使爱到至深,也该爱他六分,四分留给自己,给彼此之间留下一些空间与神秘,相互独立。”小糊有了几分醉意,但每句话都是耐听的。 晕黄的 灯下, 林小糊的笑是温暖灿烂的,可她的面容却呈现着她所经历的一切。那面庞像是经过时光推敲和岁月打磨的,那眼角的皱纹和她满头的白发则像是一行行的曲谱,她一笑就会有欢乐的乐章。 玉生烟望着她,觉得林小糊无论她曾经历过什么,只要有希望,美好幸福的生活就在身旁。她不管在年轻还是年迈时她身上都有让人过目不忘的美点,眼波流动,笑靥如花,回味无穷…… 也许小糊和南燕飞的爱情是绿色的,安全可靠,温和平淡但却也传奇无限,她和他的爱情保守,但是追求灵魂伴侣的青梅竹马,喜欢时默默观察与契合,等感情水到渠成,即能同甘又能共苦。 这辈子玉生烟最喜欢小糊了,她这样真诚正直的朋友,她从不会嫉妒对方优点,又能容忍对方的缺点,而且她是有孝心,有大义,懂得感恩的女人,关键时刻,她会把父母放在她人生第一位。 几十载过去了,她们都到了古稀之年,玉生烟尤其更喜欢小糊的内心强大,人格独立,她有自己的爱和安全感,她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不会因为别人的身份地位而改变自己的态度,都是以礼相待,温柔待人。 一生走来,她们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高度契合的朋友了,年华易逝,容颜终有老去的那天,而此时,玉生烟觉得:不管多老,一个女人内在的见识内涵和底蕴,就会支撑着她们继续焕发耀人的光彩。 她走过去,给睡着的小糊盖上紫色的被子,她觉得,也许历史上那些经久不衰的美人,有几个只是靠容颜和多金的,就能流芳百世的?从来没有的,她们真正的美,不单是美貌,更多的是来自于她们的善良娴熟,性格温和,更多是她们多才多艺,和她们内心对见识学识的不断追求和书香魅力积淀。 夜深了,月亮隐去了踪影,只有几颗星星在眨呀眨…… 林小糊睡熟了,玉生烟自己靠着窗,吹起她的玉箫了,她轻轻小唱起来……想起几十年前的胡一风了…… 第一百六十四章 铁头铜肩 楚云天敲响了梅园的大门。后面紧跟着一脸怒气的梅幼薇。 他走了进去,田思聪马上迎了出来:“哦!贵客,你就是楚公子来访吧!欢迎欢迎!请客厅里坐坐喝茶……” 他半鞠着身子,一副很热情周到的样子。 楚云天点点头,问到:“小蝶先生呢?她在哪,领我去找她!” “哦……哦!小蝶先生,她应该在安儿小少爷那里,不,不,她好像累了,休息了……” “现在是大白天,不可能休息,你带我去看看……” “哦!我刚才看她进去梅小姐房间了,可能在打扫吧……” “带路,梅小姐的房间在哪……哦……” “去我房间干嘛?小蝶可能在做保姆的活……说不定偷懒睡着了?” 梅幼薇若无其事,镇定地回答到。 楚云天在田思聪的指引下,来到了梅幼薇的房间,珠光宝气的女人房间,很奢侈,但一点都没品位。 只见小蝶躺在床上,睡着了,看她呼吸挺均匀了……他才舒了口气…… 楚云天皱皱眉头,他满腹疑问,觉得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管家,你说小蝶先生怎么了,快去请个郎中来看看她……”梅幼薇假惺惺地说。 “好,小姐,我马上派人去叫郎中过来……” 不一会儿,进来一个拿着药箱的老先生。八字须,国字脸。他坐在床边,给小蝶把了脉。 “没事,这位姑娘可能误吃了什么熟睡的东西,导致一直睡不醒,我给她开一副药方,让厨房熬些汤药给她服下,几个时辰就会醒来!” “谢天谢地,还好没事……”田思聪在一旁做了个鞠躬,就和郎中出去了。 等郞中走了后,楚云天回过头来他想问问梅幼薇,但梅幼薇已经出屋了,不见踪影,屋里只剩他一个人。 他看了熟睡中的小蝶,心疼极了。 他轻柔拨下她的发丝,轻轻地抚摸下她的脸颊,她睡得像个孩子。 他情不自禁俯下身去看着她。一张善良可爱的脸。这个世上除了姑婆外,她就对眼前的这个女孩心软了。 他有点警觉,小蝶在梅园不大安全,梅幼薇始终对她很不客气,充满敌意 ,可能因为女人的嫉妒,梅幼薇对小蝶不依不饶的。他已经感觉出来了。 再说云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古影心这个美人。她约她在茶楼里见面。 当一阵香风徐来时,云紫被袅袅走来的古影心吸引住了。 这个周旋于蝴蝶港上流社会的美人,当她身着一袭黑色长纱裙出现在茶楼时,云紫终于明白有些女人是无岁月感的了。 她一进来,云紫起身示意。 “古小姐,果然魅力非凡,是蝴蝶港第一大美人!请坐,喝茶……” 古影心坐了下来,微微一笑,感觉还是让人舒服的。 她的身上自然流露出着一种来自复古东方的美,不得不让人惊叹。 所谓世间绝色佳人,大概就是如此吧。 云紫看着她,她正喝着茶,敛眉低首,若有所思,却氤氲似幻,暗香浮动。 这样的美人好像是冻龄了,岁月不忍给她风霜,好像只赠她风情万种。 她们两个沉默了一会,在古影心的身上,云紫可以同时看到两种美丽,一种少女的纯真浪漫和岁月流经过的成熟韵味。 “云紫小姐过奖里,你可是名门闺秀又是名门太太,生于书香门第的你,自小在蝴蝶港成长,你也算是“衔玉而诞”,在家人爱的包围中长大,备受宠爱。我算不得什么,云紫小姐你就直说吧,找我去梅园找梅无森吗?让我默默阻挡他续弦吗?我觉得……他应该会接纳我,…但毕竟已经离开了……” “谢谢古小姐如此爽快,真令人敬佩……这点见面礼不成敬意……” 云紫拱手致谢,并拿出一个首饰盒推到古小姐面前。 “那我就不客气了!那我就见机行事,明日我就去艺馆找梅无森……” 古影心笑着,就离去了。 夕阳斜斜地照着白玉斋,柔和安静。晚霞满天,让人遐思。 林小糊和玉生烟坐在庭院里喝茶。 “这蝴蝶谷,青莲港,白玉斋几百年来,出了多少能人啊?太多了,我们这些同龄的老人里,当年素心活的最苦。也许勤劳隐忍是她的天性,她的美德好像把谷里几百年的优点都发挥到极致了,我们都不算什么,她才是真正的好女人。” 林小糊脑海里浮现出往事了。 在青莲港那里,当年那么辛苦,抬石头、锯木头、种田等陆地上的一切力气活重活全几乎由女人干。男人通常出海打渔或外出谋生,家里家外女人们完全可以靠自己支撑起来。素心的男人被海盗连船带人弄走后,从此杳无音信…… 素心带着葭而孤苦伶仃地生活着。那一次素心来信说,她要去参加建蝴蝶谷最大的水库坝。说那水库坝好大! 在建设“蝴蝶谷水坝”的时候,勇敢的素心她参加了万人蝴蝶女组成建设大军,听说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那里投入劳动力几百万工日,完成土石砼立方米,修建起一座总坝容水一亿多立方时,灌溉面积几十万亩的大型水坝,当时百姓人家最高兴的是,蝴蝶谷一带每年可以多增产几百万斤的粮食。当时大家甭提有多高兴,老百姓的日子好过些了。 “可惜,素心操劳过度,身体不好,她太早离开我们了,她就是我们蝴蝶谷最可敬的姐妹啊!” “当年大家都说素心她们那一批批蝴蝶谷女人,她们的骨头是铁做的,肩膀是铜做的,心是玉兰花做的。葭而还珍藏着当年素心绣给她“铁骨铜肩”的手帕。每次看着它,就好像看到素心…也许人老了,老是爱回忆往事的…” 林小糊哽咽了,玉生烟看着她的泪眼汪汪。 “几百年来,也许,像素心这样的女人,她把自己归属于父母、丈夫、子女,唯独丧失自我,只满足当个孝女、贤妻、良母,就很知足,她们的一生心血好像塑造三尊圣洁的雕像——纯情的少女、忠贞的妻子、善良的母亲。那是因为,蝴蝶谷像素心这样的好女子,她们的一生,只懂得劳动,只懂得奉献,只懂得牺牲,只懂得道义。但为了大义,她们宁可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素心是好样的,我们都不如她……” 云生烟拭着滑落下来的泪珠,她用力握着小糊的手,她觉得她们都是善良的人,特别容易动情。 林小糊望着天边的红霞,眯着眼,她她脑海立即浮现蝴蝶谷那一带美丽的山山水水了。 也许只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蝴蝶谷的幸福,都是几代人祖祖辈辈奋斗出来的!都说女人是朵花,但小糊她和玉生烟都老了,但她们的后代她希望她们世世代代都不只是充当一朵朵漫山遍野的甘薯花,没有一丝芬芳,而是要学那谷峰上的凤凰花,红红火火地怒放,像纵情燃烧的青春烈焰,像激情奔放的岁月芳华。 也许当年的素心她压抑了所有的情感,像她这样的女人或许很多,她们有勇气和斗志为了改变蝴蝶谷的闭塞和富饶,去建设水坝,蝴蝶谷女人们整整奋斗了数年。 “小糊,我希望楚云天和蝶飞儿她们几个孩子能找到她们的幸福,我相信孩子快乐就好,希望孩子到最后都要快乐,希望她们是能领略到亲情、友情、爱情,品味每一个个美丽的瞬间,一次次细小的感动。别像我们这几个了……要活的比我们幸福……” 玉生烟说出了肺腑之言。 “希望她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兴趣爱好,面对那些自己不能理解的人或事,要以宽容的心态包容……” “我就担心楚云天这孩子不够不成熟,怕他以自我为中心,把自己所认为的一切当做唯一。与他意见相左,就都是错误的,他有点固执,我认为成熟,就是允许、尊重别人,试着去体谅别人,与你不同,不会随随便便去评价定位一个人。小糊,你觉得胡天行这个孩子怎么样?我老是觉得胡天行这个孩子他反而能追到蝶飞儿,楚云天格局不够大,蝶飞儿这个孩子有点阔斧沉舟,比任何男孩女孩心胸都开阔,她不一定会把他当成异性相处的,但我觉得楚云天这个孩子很喜欢蝶飞儿,我怕楚云天这孩子过于执着,反而不好……” 玉生烟又担心起自己的侄儿楚云天。 “楚云天这孩子从小我看着长大 ,他的父亲楚道存是个多情的人。不仅在外又生下了一子一女,后来……哎呀,不说也罢,楚云天从小就反感自己的父亲,和我这个姑婆比较亲,然而即使这样,他小的时候却还是被父母宠爱长大的,所以他更明白他以后的爱情里不允许外人插足。而只有忠贞、相互爱着对方,才能营造更长久的感情,给双方和子女更好的幸福。我怕他太痴情了,记得他告诉我这个老婆子说:他自己这一辈子只想恋爱过一次……我发现他慢慢迷上了你们家的蝶飞儿。” “玉生烟,楚云天的人生像是里的戏剧,可是我孙女蝶飞儿好像目前谁都没看上,她好像一门心思都在她的爹娘身上和她的恢复蝴蝶别苑的计划里…缘分这东西,也强求不来的,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扭的瓜不甜,也不会幸福的…一切随缘吧,儿孙自有儿孙福……” 第一百六十五章 心仪已久 黑夜里,在梅园,有点风,星星点点。 蝶飞儿睁开眼睛,她觉得自己好像睡了一个世纪了。 她觉得浑身无力,她坐起身来,用手整理一下自己的长发,她觉得自己口渴,她吃力地站起来,倒了一杯茶水,咕噜咕噜地喝起来。 她抿了抿嘴。 “我这是怎么了?生病了吗?”她准备换件衣服,一摸自己的包袱,包袱里她藏着一封信,是林小糊祖母寄给她的。她又再次打开: “孩子,说话慢慢说,把心放宽,把自己的生活打理简单些,把故事往心底深藏,把你目前手边的事做得再好一点,你和般若,宛宛现在想要的,以后都会有。等你们自己可以发出自己微弱的光芒的时候,你们就再也不会害怕寒冷了……” 听娘亲说小糊祖母年轻时的长相并不算是出众的,她不是艳丽型,只能说是有点灵秀气,时间是少女的毒药,却是淑女的蜜糖,但小糊祖母年龄渐长,她的身上呈现出了蝴蝶谷那里独一无二的风致和雅韵。反而到了中老年后她更加光彩照人,依旧很有风韵。 蝶飞儿头还是觉得沉沉的,她看着家信,她坐在床沿边发呆了…… 再说米姬去买菜时,肉摊边,有几个女人在唧唧歪歪。 “苏大嫂,你不担心苏哥和旁边的小姑娘沾边吗?”几个女人聊天,有一个女人提问。 “有什么好担心的,他要是只图一个女人的年轻漂亮,也是一个肤浅的男人。我把家庭和自己都经营得很好,没了我是他的损失。人到中年了,还要像小年轻纠结于爱情,幼稚!” 那个苏大嫂大声地叫嚷着。那几个女人就大声地笑起来。 “哦!我们家那死鬼……”旁边另一个女人又在八卦了。 “米姬,买好了肉吗?回家做饭吧!”寒姬大姐走到她身边,拍了她一下肩膀。 “米姬,我最讨厌女人们扎堆八卦,老惦记人家的事,不是爱攀比,成天跟人家比,要不就是成天骂老,再不就是自己在抱怨生活,无理由地发脾气……” 寒姬边走边说。 “米姬,你也要把注意力转移你自己身上,其次是孩子身上来。你要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丰富好自己的内在,不要整天和这些女人一堆的,没什么好的,都是一些长舌妇…米姬你也算是聪明,大度的,就是少了些温柔,不是大姐我说你…” 米姬静静走着,她当然懂得这个世界,女人最重要的就是有一个健康精神的外表和一副好皮肤,为自己而打扮,不要为取悦男人而活。 “女人有聪明的大脑也是一种性感。如果一个女人只是在追求吃喝玩乐,追求好看的衣服,而没有一个睿智聪慧的大脑,那么终有一天,你就会被自己的男人所厌弃,因为俗不可耐。你说的蝴蝶别苑里的三个美丽的小姐,那个叫什么来着……腹有……诗书气……自华,岁月从……不败美人,对,你觉得得她们就是这样的吗?” “大姐,你也别老管我了,” 你也老大不小了,该决定嫁人了,我觉得 大姐你以后嫁的人,不一定会甜言蜜语,但是一定要有好脾气,你嫁的人不一定多金,但一定要努力有上进心,你嫁的人偶尔可以小霸道,说你就是我的女人,你嫁的人可以在你极度劳累或受委屈的时候,愿意伸出双手对你说抱抱。我觉得这样的婚姻一定是幸福的!大姐,我期待你的婚姻生活是幸福的。” “大姐,你再不挑一个,那以后就真的要嫁给老男人了,当一个男人老了,也会没安全感,老男人也会为自己打算的,算感情,会考虑到以后的养老,当老了的时候靠老婆,靠孩子……那你还能靠他吗?赶快找个男人嫁了……” 姐妹两个边说边回家了。 白方彦出了趟远门,很久没看到般若了,他觉得这个丫头张这么大都没离开她的父母,是个孝顺的孩子。这也是他喜欢她的一个原因。 一个不孝敬自己的父母的女人也不会愿意去孝敬未来老公的父母,孝敬父母是每天积累起来的习惯,而不是三天就能速成的技能。他想起她每次给她父母按摩的样子,他就很感恩,一个每天都为自己的父母捶肩推背的女孩,他想想,心里特感动…… 以后他把她娶进门,她对他娘亲肯定也一样好,这一点他深信不疑。 白方彦这次给她买了几本古书。他知道般若特爱看书的。她的气质里有书香的,没有人会否定读书的力量,它有时可以成为人的精神支柱。女人在内心的力量足够强大时,行动能力就会变得有效率起来,这样的女人,自己就可以为自己赢得更好的生活,白方彦就是喜欢这样的女孩的。 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爱书的般若,就像一本书,让他也,心仪已久,爱不释手的。 每次在紫苏园里看到她,她都是那样的自信的,有涵养的,她有自身兴趣爱好的,有思想见地的,很爱笑…… 白方彦这次回家,他想告诉娘亲,他想去求亲了! 第一百六十六章 将军祠 胡天行做完商会的事后,就睡在商会了,第二日一睡醒,他伸了伸懒腰。 眯眼一看天色还早,他环视房间里的一切,几株绿植,冷色调的被絮,浅浅的白墙,整个房间,都给人一种很静谧的感觉。 一大早的阳光薄下去,瞬间却又明丽起来,轻暖的有些慵懒脱俗,和他脑海里想起上次见到的蝶飞儿一样。 那日她一身紫衣站在流星一样洒落的灯光里,光与影的交汇,衬托着她就像一位“茕茕孑立”的仙子,今早他突然感觉就像她站在自己面前,又像隔着一个世界一样,让人不由得想起蝶飞儿身上那种“遗世独立”的感受来。 他从小爷爷就告诉他,以后找爱人,必须找个在生活上性格上能互补,能互组滋养对方精神世界的女人。尤其在生活上,要是互补的,这样会比较有平衡感和幸福感。 胡天行最近几年在商会里见过的女人也多了,但倒是这个蝶飞儿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胡天行眯着眼,他有个解疲劳的嗜好,每次疲劳时,他会想想自己心目中心仪女人的标准。 他觉得蝶飞儿身上有一种气场:享受当下,却不惧未来。在她柔弱而美丽的外表下,拥有一种仿佛很高级的灵魂,她好像雌雄同体,可进可退。她有时身上显现男孩子的英气豪气,有时又浑身的女人味。 他感觉到,在生活中,蝶飞儿肯定是个”带劲儿“的大飒蜜的女孩,具体说就是那种外表美丽,行事果敢,内心简单纯净,有担当有义气的女孩。她骨子里好像有小女孩的个性,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老绅士做派。 胡天行顺手拿起桌上的商报。他浏览了一会几则报道。他灵机一动,他站起身来,拿起衣服。他快步牵走自己的小黑马,飞身而上,跑了一个多时辰,他抄小路骑马一直往蝴蝶谷跑去。 不久,他在这里一座庙宇停下,是威武的将军祠。 他绑好马,自己走上前,抬头一看,好对联:“上联:海滨著丰功,忠义长昭日月;下联:累庙崇祀典,英灵永镇蝶山。” 他沿着石阶爬上去,回首往下看。将军祠坐北朝南,占地至少有一千多平方米。中轴线上自南而北依次为山门,两廊,前殿,后殿。东侧有一座文昌阁,西侧有英烈祠。 “施主,看你风尘仆仆,想必是远道而来,哦!这将军主庙信仰始于五代,形成于宋代并发展至全盛。元代似有所冷落。明代继续发展,但尚无法重现宋代时的盛况。清代初期曾受迁界的影响,中、后期起向岛外及东南亚地区传播。这将军主庙在海内外已有数百座分寺……” 一位庙里的老尼姑详细地讲到。 “谢谢大师开慧,小生有礼了,幸会……”胡天行毕恭毕敬地鞠了恭。 他穿过大殿,拐过东侧门,爬上石阶就进了文昌阁。 一进去,让人有种凝神静气的感觉,有文昌爷塑像,还有蝴蝶谷第一任知县古石雕塑像。有放生池,中亭阁,小正厅,纵深向上递高,斯文典雅,最显眼的是大榕树,书上挂着好多的红灯笼,和树下的石头炉构成一幅很典雅的画面。 胡天行出来后,往前走,这时,太阳初升起来了,阳光便映照在祠中的英烈侯上正中,右边有“土地公”,左边有饲马爷公和一匹骏马,再左边有天兵神将。 “公子,你也感兴趣这灵王祖庙……”一个女子的声音清脆地响起。 胡天行回头一看,高兴极了,天啊!竟然有如此相像之美人,白皙的皮肤,温和美丽的五官,浑身上下都是书香韵味的女孩,大方得体,莫非…… “请问姑娘芳名,你家住这里附近吗?” “我家在谷峰上,我叫般若,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孩子,从小到大常来这里玩……公子,刚才我看你这么认真仔细地看古庙……所以我就打招呼了,公子应该不是本地人,这里周围都是树木,住户不多……” “谢谢姑娘,姑娘能否给我当下向导……”胡天行看着眼前这位清新脱俗的丫头 。 “这将军祠座落在蝴蝶谷南部,据古书记载:有位将军尝立寨于此,以御海寇。既殁,乡人庙而祀之,至今不废。太平兴国拆江东十几里置县时,首任知县移古县至今县治址,开基时发现这位将军墓,并有小石碣一方,上刻:“太平兴国间,古县移青莲,若逢知节你,送我上蝶山。”这位知县大人除把将军墓保留在东边房里外,另在蝴蝶谷建座古庙,祀奉将军。人们把他尊为“蝴蝶谷境主”。从此这里百姓诚心信仰,安居乐业,香火鼎盛,历久不衰……” 般若讲得像个说书的老先生。胡天行注视着她,她眼睛发亮,神清气爽,觉得有书香的女孩特有神韵,有种说不出的味道。 “太好了,谢谢姑娘,今日萍水相逢,在此一见,三生有幸……”胡天行拜谢一番。 “两位小施主,有善缘啊,人生在世,需要拿得起,放得下,永远保持乐观开朗的品格和态度,做自己心境的主人。如果人生路上遇到事业或情感的挫折,放不下,不能解脱自己,悲观忧郁,会使人早衰或生病的,郁郁寡欢,得不偿失……希望施主慧心达观豁达,早得良缘……“ 老尼姑说完就离去了。 胡天行和般若两个人坐在庙前的石阶上,琢磨她的话…… 梅园里,龙眼树上的小鸟吱吱喳喳,跳着叫着。葡萄的叶子曲折地爬着,一串串的绿葡萄坠着,旁边的三角梅开的茂盛,让人不免觉得盛夏浓烈的气息。 树下的嗮场一堆堆的花生,保姆蝶飞儿正在嗮花生,太阳有点大,不一会儿,她汗流浃背。这一幕,楼上的田思聪都看在眼里,相比梅幼薇和蝶飞儿,他更喜欢蝶飞儿,因为她没有女孩子那么多的矫情做作娇气和任性,有得就是懂事沉静。 “小蝶姐姐,你快过来,我想吃排骨,阿桂嫂子不在,幼薇姑姑说,你会做,我想吃……” 安儿已经自己改名叫她姐姐,而不是女先生了。 “好,安儿,听话,我马上来,你先去描红……” 蝶飞儿擦好汗后,围上围裙,就进入厨房里。她拿出阿桂嫂早准备好的排骨。 她想给安儿做份蜜汁排骨。 她很快找好了排骨肋排,大蒜,生姜,香菜,料酒,老抽,生抽,叉烧酱,西红柿,她把这些都摆在一起了。 用爱心做的菜都会可口的。 她先用清水冲洗一下排骨,然后在锅中加上水,把冲洗干净的排骨放入锅中煮开,这时她把蒜拍碎,姜切片,待水煮开了后,加入适量的料酒,再继续熬煮一会,直到酒味散掉,这样可以去除肋排的腥味,她快速捞出排骨并将排骨上的浮沫冲洗干净,沥干水分备用。 她往锅中加入适量的油烧热,把早已备好的大蒜和姜片爆香,之后加入排骨,略为翻炒一下,再加入适量的老抽,生抽,还有适量的叉烧酱,番茄酱,她再加入适量的水,看水没过排骨,翻均匀,加盖。 她吸了一口气,等小火在焖煮半个时辰左右,她在等汤汁收干即可装盘食用了! “好香,好香……姐姐,你真棒……”安儿跑进来高兴地说。 “对,真香啊!小蝶先生手艺还真是不错……” 田思聪也跟着跑进来。 田思聪用筷子夹了一块,品尝一下,他满意地点点头,看着蝶飞儿咯咯笑。 女人的厨艺和善解人意,柔情似水会让一个男人无法自拔,更会让男人不知不觉地沦陷其中,不想再出来,就算是陷阱,他也愿意掉进去。田思聪觉得他不知不觉陷入了陷阱了 美食,凉爽的风,可以让田思聪这个男人焦躁不安的心情暂时得到平静。 也许一个男人找的不一定都是漂亮的女人,可殊不知的现在始终很多男人找的并不是漂亮的女人,而是一个能给自己温柔和安心的有味道的女人。 田思聪觉得小蝶就是一个能让他安心的女孩子。像她这样明理的女孩出嫁前都这么好,出嫁后肯定会孝顺自己的公婆的,也许女孩子对自家的父母孝顺是天然的,习惯的,但对嫁人以后对公婆真正做到孝顺才是女孩子更应该修养修炼的,更会成就好家风的,田思聪觉得他认准小蝶这个品性。 最近在梅园里做事,他观察到了,小蝶个性很开朗,并且具有鼓动人心的力量,她总是有办法让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她身上,厨子,车夫,老妈子……都喜欢围着她转,大家并忍不住为她着迷! 她好像有迷人的才气,却又很接地气。 她无拘无束的特质会像阳光一般直接渗透对方的心。 但田思聪觉得她的人看起来很好相处,可实际上骨子里也是高傲的,在她旁边,只是她骨子里自带一种高傲感,虽然看起来她很平易近人,可是在和她相处的过程中你就会发现,她其实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好接近的! 田思聪觉得小蝶都对他敬而远之。 田思聪太明白自己:他这样的落魄少爷,他的爱需要时间,他可能会喜欢很多人,却很难爱上一个人,他喜欢细水长流的爱情。不喜欢做决定,小事情随便怎么样都行,没所谓。大事情很喜欢听朋友的意见。但他如果有了自己的想法,一旦下了决定,就算全天下反对,他也几乎没有改变的可能,一意孤行,他发现,他喜欢上了蝶飞儿。 田思聪他是很容易被感动的。表面上,他爱逞强,私底下,他也是爱哭鬼,只是他是不愿意在人前掉泪而已。 田思聪觉得他已经不想再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了。他只想谈一场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 他幻想牵着蝶飞儿的手一起白头偕老。他坚信一次,一直走,就可以到白头。惟愿这一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田管家,你在干嘛看着小蝶姐姐不动,在发呆,哈哈……”安儿拍他一下大腿,他走神了。 “哦!安儿小少爷,你吃吧!我去看看静缘师父……” “静缘,你要静心,保养阳气,且能够保阳气,阳强则寿,阳衰则夭,养生必须养阳。但善养生者,又必须宝其精。因为精盈则气盛,气盛则神全,神全则身健……” 如竹师父在房里和静缘打坐修炼……田思聪从窗前经过,看她们精心修炼,就不打扰了。他拐到梅园的车夫房,听到两个车夫在聊天。 “听说,那个箫土地主这个人能力,很强的,虽说几乎不认识几个字,他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他竟然创造出了自己的事业,可以说整个青莲港一带对于他的个人能力也是佩服的了,但听说他最近和一个衙门的人一起栽了……” “怎么说的……” “脚夫,车夫来消息快,大伙传的,有一次他在探亲途中认识了一位女人,据说这位美女长相漂亮,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大美女,箫地主把这个女人带在身边。这个美女跟很多靠脸吃饭的女人一样,她成了箫地主眼前的红人,但是最后她,却被箫地主介绍给衙门的一位掌事的,这个女人也答应了,她反而被衙门的人的官衔,风度给吸引了,两人很快的就干柴烈火燃烧了起来。” “再后来,为了方便来往,箫地主给他们提供了一座小别苑。这个女人还给衙门的主生了一个儿子,箫地主为衙门的人做的这些,让他感到十分的感激,所以他放弃了“原则”,死心塌地的给箫地主“帮忙”,做了很多违规的事,为非作歹。但是最终纸包不住火,两人同流合污的关系还是被发觉了。在东窗事发之后,最终衙门的人也因为贪污受贿,一起连累栽了,这段荒唐的关系也算是结束了,百姓们都欢呼啦……” 只听两个车夫最近青莲港的糗事八卦。 “别拉呱了,那些破芝麻烂谷子的事儿和大伙无关,那些人也不值得提……好好做事……” “好,田管家好……”大伙儿叫到,田思聪走出梅园,舒了一口气,太抬头望天,天高云淡,太热了。 他想择日去趟附近的将军祠。 第一百六十七章 扶桑花 在将军祠呆了一个多时辰。 胡天行刚要离去,他转身看到一位六旬老者,神情严肃,脸色苍白,双眉紧锁,两边的眉毛如墨,看起来很严肃。 他跪在大殿的条板上,虔诚地拜了三拜。 这里今日香客稀少,一下子他注意到胡天行。 他看了他几眼,仿佛心里更加难受。 这时,那个老尼姑又出现了。 “施主,节哀顺变吧!白发人送黑发人是这世界最苦的,事已至此,施主您就看开些!阿弥陀佛!您家大业大,多做点善事!” 老尼姑安慰了老者几句。老者茫然地点点头,神情又立即恢复了静默严肃,如冰的眼神让人看了心寒。 胡天行立即感受到眼前的这个老者必是经历了人世间最残忍的生离死别的剧痛。他突然感觉到老人是来这里求拜神灵暂时解脱的。 他走出将军祠,走在下山的小路上,那里路边长满了红艳艳的花朵,好看极了,他刚才感受到老者那死灰一样的悲剧的冰冷,立即又感受到那一种生命的火热热烈。 般若姑娘走到花旁,就如同一幅美丽的画。 “这是什么花?好美!” 胡天行不禁问到。 “扶桑花,公子,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它的名字的,以前都不懂…我给你讲小时候的故事吧!…” “小时候,在我的家乡在一家开满红红火火的扶桑花的院子里,那是祖母最信赖的裁缝阿婆家,我们三个姐妹经常和祖母林小糊去邻居阿婆家裁衣,会当裁缝的阿婆已经白方苍苍,稀疏的头发上梳着圆髻,插着一根碧玉的玉簪,娴静少语的她给祖母量体裁衣,两人又像少女一样嘀嘀咕咕时……她们身上自然而然却有一种女人特有的韵致。那时我们都太小,我们三个丫头跟着祖母去做客,虽是同谷里的人,但不大串门的我们,每次去阿婆家特惬意,小屋素静又布置典雅.屋内两位老人在缝衣服,屋外三个丫头就看着满园的花朵嬉戏。 “小姐姐,这红色的,带金黄蕊的五瓣花,叫什么名字?” “哦!好美,好香……你贴着脸,闻闻……舒服极了……” “它这么美丽,能吃吗?我想试试,我敢吃,也想尝尝它的鲜味……这种花应该是无毒的……你看……” 妹妹随手跩了一朵大红花,仔细打量,研究吃法。 她的小手轻轻地把花颈处一拔,用小嘴轻轻吸一下花蕊的背部,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她又把花瓣含进嘴里……她露出可爱的笑脸。 “小姐姐们,太好了!是甜的,好纯,甜滋滋的,好吃极了,你们也尝尝……咯咯咯咯,但我不知道它的名字,那我给它取名吧!凤凰花,你看看,它们看得多艳丽,红红火火,像火凤凰……” 我们三个丫头在院里里成了品花大师了…… 在中国神话传说中,扶桑是海外太阳初升之树。扶桑是中国的太阳花,它们随着太阳东升而绽放,又随着太阳西沉而凋谢,花期就是一个白天;它们也像太阳一样一年都循环着花开花落……” “好美的故事,扶桑,好诗意的名字……也许生命的良辰美景,当如一日扶桑,适度开放,珍惜花期,过好自己的人生……” 胡天行喃喃细语。 “公子,你说得话,好有哲理诗意……” 般若温柔地说到,两只眼睛亮了起来。 胡天行突然觉得这姑娘很有女人味儿。他觉得看着她顺眼极了。 她好像带着一种温柔,一种为他人着想的善意和慈悲,不一定要身材好,不一定脸蛋漂亮,更重要的是她好像带着对这个世界的爱,这是她身上最特别吸引人的一股力量。 这个清新的姑娘一袭蓝衣,粗布裙罗,但却让他清新几分,也许女人的精致,不在锦衣华服,也不在金银首饰,而是在于她这种闲云野鹤般的生活洗练后,沉淀下来的优雅气质,或许在于她经历丰富后锤炼出的强大底蕴。 她一点都没有红尘味,她好像很幽默开朗,她好像是这一带山谷里快乐的小精灵。她的性格好像特会取悦自己的,让自己开心,她一路上蹦蹦跳跳,像只快乐的山喜鹊。素昧平生,但她也给他带来了最大的放松的。 “姑娘,你家还有两个姐妹吗?” “对,姐姐和妹妹,我是老二,不说我了……说说公子,你吧!你是来这里游玩的,还是祈愿的……” “都有吧!游玩,祈愿……都有……”胡天行大声说话。 “哦!那你为何不带家眷一起来……莫非公子还未婚配,你也老大不小了…有意中人吗?…” 般若生平第一次话多,她觉得眼前这位公子的印象不错,她爱说话了。 “哦!你猜得不错,意中人,也算有,也算没有吧!哈哈哈哈……要等缘份……” 两个人你一句他一句互相扯淡,走了一大段路…… “姑娘,后生请留步!” 刚才的老者从后面追过来。 胡天行愣了一下,觉得刚才那个老者好像有事说。 他们穿过一路茂盛的扶桑花,在半山腰找了个石亭子……三个人坐了下来。 第一百六十八章 再遇南音 将军祠的附近的半山腰的亭子里。 般若,胡天行,还有那个丧失亲人的那个高冷的老者。 一座石头亭,三个萍水相逢的人。 老者注视着眼前的小丫头。很久没有看到这么灿烂阳光天然的笑脸了。 一张圆圆的小脸,眼睛和鼻子也是圆圆的,在配上她天生自带的小酒窝,整张脸给人的感觉是一个非常甜美可爱的姑娘,非常惹人怜爱的。 这丫头皮肤看上去多健康自然啊,他又想起他可怜的孩子,他长长叹了一口气。 “老先生,公子,你也是远道而来我们这偏僻山谷,不介意的话,我尽下地主之仪吧!带你们去吃点这里的山野特色小吃吧!” 般若丫头打破了暂时的安静。她感觉到,这位老人很沧桑,好像刚经历了一场特大的劫难,看起来很辛酸,般若突然想到林祖母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如果心灰意冷,没有生活的勇气了,最好的办法就带他逛逛菜集市,给他些美食的,听他倾诉…… “好吧!也有点饿了,那我们就一道去吧,谢谢,姑娘带路……”胡天行拉起老者,就点头答应了。 老人默默跟着这两个年轻人一起下山。般若带着他们走了一段路,来到谷底小镇上的一家写着“蝶亦恋”的小吃店。 般若看着招牌,嘱咐老板娘做几样地方小吃。 “漂亮的老板娘,先来几碗三合面和豆花,润润肠胃……”般若笑着叫着…… 她从小就看葭而娘亲,步骤都历历在目:锅中猪油焗热葱头,再导入面粉炒拌,炒熟冷却后,再拌白糖,可以放置较长时间。食用时用以沸水冲泡,边泡边拌成粘稠状即可,香喷喷的。还有那豆花,比豆腐稀的凝浆。用浅勺舀起置碗中,并调糖水、香料。既有营养,又可充饥,亦可止渴,食后满口生津,相信对车马劳顿的公子,心力衰竭的老人有些帮助的。 不一会儿,老板娘又端来几块满煎糕,放在蓝白的陶瓷盘里,看着甚是养眼的。 “丫头,这糕俗称“挽煎糕”。我小时候经常吃的,用面粉发酵调糖,摊与锅盘煎熟,再往上撒糖,趁热翻合,将圆形对折成半圆形,再切块出,更讲究的可口的还在面上撒些芝麻……哈哈……看着就有胃口的……小兄弟,你也品尝一下……” 老人夹了一块给胡天行,又自己用力地咬了一口,看着好像很满足的,他脸上的眉头舒展多了,般若心里放松了一下。 “蚝仔煎,好香,你们尝尝看……我们这蝴蝶谷背倚山,面朝大海,沿海一带都盛产牡蛎,以冬春之间最为肥美。鲜蚝洗净,搬入少许番薯粉和切好的韭菜,加入瘦肉丝,鱼水拌匀,以不浓不稀为宜,待油锅火热时倒入,反复翻煎,加以老抽与酒去腥。端上来,可以雅称为“珍珠蚝煎”。”般若把自己最拿手的菜讲了一遍给他们听。 “好吃,好味道,入口滑而不腥,爽口美味……”胡天行吃了几口大赞到。 老先生埋头大吃,好像忘了伤心事了。 “再来一盘蝴蝶谷最地道的“鱼卷”! “我壮年时常吃,它是鳗、“狗母”、马鲛等鲜鱼肉,捣成肉泥,以少量清水及清粉搅拌,再加上油葱、姜末、荸荠和“贴灶”末等,卷成条状,放入蒸笼蒸熟……自从发家后,我整日应酬酒宴多了,很少再光顾它了……” 老人讲得眉飞色舞的。 “说的好极了,我们食用时清蒸、油炸均可。不同风味都很好吃的……”般若看着鱼卷,高兴地说着。 不一会儿,老板娘又端来一盘蒸的红膏蟳和五香鸡卷,尤其都是放姜油中加酒焗熟,其红膏味道极佳。 几个吃的不亦乐乎,暂时都没再谈论遭遇了。 胡天行终于明白:一个伤心的人和另外一个乐观的人在一起情绪也会被感染,而人们往往会选择避开不开心的事,所以积极乐观,阳光向上的女人会更招人喜欢。 他觉得般若姑娘把乐观阳光给了他们,尤其是给了老人。 她好像把积极的情绪带给别人,让他们觉得她是开心果,是缓解老人的压力和能够他们带来欢乐的女人,他们两个的心,就会不自觉的靠近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女孩。 或许好的友情,或者爱情都不可能是消极和堕落,而是美好和成熟,所以,想遇到一个非常优秀,足够爱你的人,首先你要变得足够优秀,才能遇到更优秀的另一半!胡天行觉得这个酷似蝶飞儿的姑娘,让他有点爱屋及乌的。 三个人饱餐接地气的美食后,大家都有点心旷神怡了。老先生开口了:“好久,没吃到这样让人恋旧的美食了,我好像又年轻了一回。我已经能感受到:知足常乐,活在当下,学会放下,才是最好。以前小时候很穷,我一个目标就赚大钱,往前冲,比任何人都努力,因为我怕那种苦日子……后来渐渐明白:穷人为钱而吵架,是因为没有钱但有欲望,富人因为钱而吵架,是分赃不均,利益使然。生活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但后来又经历了太多事……让我明白,这世界上还有很多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太多了……唉……”” 老人语重心长地说。 般若想的很周到,又打包了几样山谷里可口的点心要送给他们在回家的路上吃:芋头饼,卤蛋,菜头饼,马蹄酥,老蛏,猪小肠,肉粽…… 他们吃饭出来,刚好路过旁边一家南音艺馆,有人在清唱南音《年久越深》,清脆好听。 老人一听,情不自禁站住了脚。 他想起小时候在老家的戏台旁,他听着唱曲的人唱过这曲,故事讲的是书生陈三在广东潮州的元宵灯节上,与黄五娘相遇,两人一见倾心。但五娘父黄九郎却将她许婚于富豪之子林大。五娘虽执意不允,却难违父命,只得暗中饮泣。 陈三为了接近五娘,化装成磨镜匠来到黄府,磨镜时故意将宝镜打破以迁怒黄九郎,遂以赔镜为由卖身黄府为佣。五娘料得陈三来意,又喜又惧,但两人咫尺天涯,难得相见。五娘朝夕愁想,玉容消瘦,病体缠绵。 一年后,陈三在失望之余欲返乡里,经婢女益春递书传情,两人终得相见互诉衷肠。在林家逼婚日紧之时,五娘毅然随陈三在三更月夜离家私奔,去追求自由与幸福…… 老人随着南音唱曲,咿呀咿呀……悠长绵远……入神入戏了,他走了进去,附和唱起……他好像有股久违的快乐和轻松,世间很多遭遇和俗事他都抛到脑后了…… 第一百六十九章 匆匆离别 当老先生进入南音楼时,般若和胡天行也跟着进屋,般若会唱,是小时候葭而娘亲教她的,老先生也专注地跟着艺人和般若唱了两首南音《年久月深》和《三千两金》,他觉得般若丫头唱的很好听……他觉得顿时精神缓和了许多,对生活又有点盼头了,他从过去的悲伤中慢慢走出来,他顿时对般若姑娘很感激,对她很有好感。 从南音楼出来,老先生抬头看看天,云彩不错,天空很蓝很白!远处的大海安静了,蔚蓝一片,海天一色,沙鸥点点。 般若走到前面,带领他们一起走在海边,踏着沙滩,赤着脚,留下了一串串大大小小的脚印…… 老先生终于感受到了不一样的女人,他这辈子自从闯入商界后,物欲横流,外面世界的很多红男绿女都被渡上了铜臭味了,这次他受巨创后,来到将军祠,萍水相逢遇到这两个年轻人,尤其这个土生土长的丫头,他感觉清新极了,接地气了,让他有种重生的感受! 他作为历尽世事的老人,看到这个丫头,她是一个在精神上足够富有的女人,她热爱自然,纯真无邪,不会太过于追求物质的满足,但她的灵魂很充实,瞬间淡化他对世间名利的欲求,抚慰了他的悲伤。 也许她的幸福的源于知足常乐。她把一颗心安心地放在尘土上,归于尘土,安于自己当下的幸福,但这绝不是安于现状的借口,反而看出她有对生活的追求,有自己的宁静与执着,只是不会无望的奢求。她的心若是饱满的,不管到哪里,都能感受到她给人的温暖。 “走累了,口渴了吧,我带你们再去一个甜品铺……” 不一会儿他们绕过海边,顺着小路经过了一家简陋的小铺。 “银耳汤……一人一碗……” “好喝,你们喝喝看……” “小糊祖母说了,我们小时候常吃的燕窝,其实就是燕子的口水,混了点海鱼、藻类、绒羽、粪便、树枝……被说得很神奇的燕窝酸成分,也叫唾液酸酸,目前只停留在动物研究层面,并不能说明对人有什么多大保健作用。虽说干燕窝中确实含有很丰富的蛋白质,但一般人一天也就吃个几克燕窝吧,营养真的很有限。比口感的话,我觉得炖燕窝远不如煮银耳汤,比营养,吃燕窝远不如一颗鸡蛋,鸡蛋……” 般若姑娘很有见解地说着。 “般若丫头!你真有趣,和你在一起很放松,比我家的那个闺女更让人舒服的,你当我干女儿吧!怎么样?哈哈……”老先生突然认真地说着。 “哦!不用,只要以后老先生您又再来我的家乡,我定会好好当你导游,好好招呼你的……倒是老先生你不妨以后多出来走走,这样您就能放下很多尘世,会开心许多的……”般若笑面若花。 “对啊!老先生,读万卷书再加上行万里路,你现在也可以经常自己出去走走,多选择一些文化古迹,选择原始部落,选择文明古都,选择泗水之滨······” 胡天行高兴地附和着。 “小时候,我娘亲总说我们三姐妹的心很大,大得能装下整个蝴蝶谷。女孩子男孩子之所以能处事不惊,做事不畏缩,都经常开阔眼界,对吧?老先生?你也应该用自己的双脚去丈量世界了,这样你就会比较舒服的。” “般若丫头,你是个特别独立的女孩!这点比我家那女娃好多了,以后介绍你们认识,也让你影响影响她……” “娘亲从小就让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做一个情感独立的女孩子,不管遇到什么,可以保持沉默而不攻击,当爱一个人时,即使离开了,也不挽留的,即使不爱了或爱不了,也不必要互相伤害。” “好,不错,我欣赏你的,好样的……” 胡天行觉得这个般若太像蝶飞儿,蝶飞儿外表看起来高冷的她,其实很爱笑。 “老先生,你这次可能伤了阳气,从中医角度看,男属阳,女属阴,动则生阳,静则生阴,意思就是男人是靠吃来维持自身的能量,而女人是靠睡觉来维持自身的状态。你回去后,多吃点自己喜欢吃的好东西补补,比如早饭中有豆浆,燕麦,小米粥,八宝粥,鸡蛋,牛奶,茯苓山药蜂蜜水……这样补中气比较快些。” 般若郑重地说。 “好,谢谢姑娘…后会有期…我们这匆匆一别,来日定会再见的,公子那我们一起赶路,走吧……”老者拱手起身一拜。 “后会有期…多保重…”般若看着他们的背影远去了,她赶紧回家了。 她回到紫苏园里,父母外出还没回家的。 她赶紧洗漱自己,她洗完头发之后用橄榄油擦发尾包起来,洒了三五滴,这样可以减少发尾分叉,头发瞬间变得很有光泽。她有点累,她用力按脖颈,上下上下移动。她把腿放墙上,就是屁股贴墙躺在床上,腿贴墙,一般是腿并着呆一会,然后再分开待一会儿,这样会有助于保持良好的颈部线条,越来越美,也特能解乏的。 “般若,般若,你去哪里?我找了你一天,你在家吗?” 般若一听,是白方彦,这么晚了,他有事找她? 她穿好衣服起来开门,一推开门,白公子笑嘻嘻地看着她,突然用力抱住了她,好像很担心她了。 “你去哪里了,让我好担心,我想和你说件事,我想择日向伯父伯母提亲,可以吗?” 第一百七十章 佛诞放生 胡天行自从和老人分开后,他看着老人的精神状态好些了,才放心和他分道扬镳。 他自己来到梅园附近,他知道梅无森最近好像要续弦一事。女方好像是宛宛姑娘。 他看过她,还是有些印象。他觉得宛宛有着一张让人觉得很神秘,但又忍不住想要看的特别的脸庞。这个女孩由内而外散发着高贵的气质。 胡天行觉得梅无森会喜欢宛宛,也是正常的,不过他觉得梅无森不是令他真心佩服的朋友,只能说纯粹是生意上的搭档。 如果说世界上存在两种女人:一种招男人喜欢,一种招女人喜欢,那么宛宛应该是第三种吧,男女通吃的那种。 她美得没有攻击性,却又透着一股云淡风轻的倔强。 胡天行欣赏宛宛,但他更喜欢蝶飞儿。 胡天行他这辈子最佩服的男人就是祖父,他是个真正有修养的人,对待不如自己的人时,依然保持谦卑有礼,不会令对方有不舒服的感觉。 祖父对谁都一视同仁,即便他自己的财富和地位比不上对方,也能不卑不亢,保持自己的风度。 胡天行不喜欢爱慕虚荣的人! 这次外面都在传梅园主人要续弦的事,女方是艺馆的舞娘宛宛。 大家都很好奇宛宛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凭着以前在艺馆见过她几面。 他觉得宛宛应该是一个具有强大的同理心的人,对细节极度关注的人。 “哦!胡公子,你怎么在这里,来找梅庄主吗?他今天出去了,不在,那你可以去客厅喝茶,等他回来的。” 管家田思聪在梅园附近小路上遇见了胡天行,他热情地招呼着,对于有和梅无森来往的客人他都一一记着。 胡天行随着田思聪进了客厅,喝茶…… 他喝了很久的茶,就自己走到后花园了。 前面走来了蝶飞儿,她穿着一身淡紫色的长裙,非常柔和清新,和她淡雅气质很配。 蝶飞儿可能是那种被公认的气质美女,她身上有股淡淡的神秘的气质,不光有着内敛的气质美,同时五官端正的她,往往越是矜持,越是深得人心。 胡天行看着她,总觉得她是个直爽率性的女孩。 她是素面朝天,但还是魅力十足。 胡天行看着她在教安儿踢毽子,他觉得娶这样的女孩为媳妇,以后肯定特别贤惠。 胡天行静静看着她,觉得以后像她这样的媳妇,应该性如水,性子肯定像水一般的温柔,水弯弯曲曲的流去,说不定能流几千里终归大海,媳妇的意也要那么长,把全家人都托起来,幸福地生活。 “胡少爷,你中午就在这里吃饭吧!和小蝶先生和安儿小少爷一起吃,可以吗?梅庄主和梅小姐都还没回府——”田思聪走上前恭敬说到。 “好吧!肚子有点饿了……” 食欲也许是更绵长、更深情、更具烟火味儿的,再说是和自己不讨厌的女孩吃,胡天行还是很兴奋的。他很欣赏蝶飞儿,也希望蝶飞儿也是欣赏他的。 爱情里最美的,莫过于女人可以保持欣赏男人的姿态,当女人能够懂得欣赏自己喜欢的男人时,因爱入骨,或许在商业领域里,像他这样的男人,这辈子遇到的挑战太多了,成功……困难失败,再成功……繁华落幕……但只要自己喜欢女人,能够多多鼓励包容支持他,他肯定自觉修剪自己,不断成长成熟……他就会勇敢的前进。 胡天行很爱惜自己,因为从小父母不在身边,他学会了自己爱护自己,平时他很注意保养身体,他觉得:每一个人,病来如山倒,在疾病中,都会忏悔自己为什么不保护身体,可惜病一好转,就全忘了。 胡天行突然听到隔壁厢房里有诵经的声音。他好奇地转过头去,蝶飞儿和安儿进来客厅里。 “胡公子,不用客气,一起用饭吧!”蝶飞儿礼貌说着。 “胡大哥好,安儿这厢有礼了!”小安儿很调皮学着大人的礼数。 “乖,安儿,谢谢,大家一起吃吧,那胡哥哥我就不客气了,哈哈……”胡天行高兴地像个孩子。他感觉有点家的味道。 “这梅园里,有师父在诵经吗?梅大庄主好虔诚啊……” “哦!嗯!今日是菩萨圣诞。是两位师父在诵经。说起诵经,这观音菩萨来到我们这个国家安家落户,是在距今一千三百多年前的三国时期,当时无量寿经巳被传诵。东晋时期,我国开始盛行往生阿弥陀净土即西方极乐世界的信仰,并产生了佛教重要宗派——净土宗。唐初净土宗极为盛行,到现在,信仰者不可胜数。梅园庄主是个很虔诚的人。” “哦!原来小蝶先生对佛经也有研究,不错……” “是我从小听祖母经常吃斋念佛的…她是个淡定如素的人…她每次都祈求我们一家人平安健康,让我们清心寡欲,不要太看重名利。她说外面的江湖,很多人拿身体换金钱,日后用再多的金钱,也换不回健康的身体。名利的计较、琐碎的操劳,到头来,哪比得上身体健康的重要,要知道,世间唯有生死才是大事。” “哦!你祖母是个不错的长辈,你们家族有这样的长辈真是有福气。我祖父也说过:好的女人决定了上一代人的幸福,这一代人的快乐,下一代人的未来。一个男人或许会决定女人一生的小命运,但一个好女人却决定了一个男人三代的命运。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你祖母就是一个好女人。” 过后不久,胡天行看到两位尼姑打扮的女人走出来,往大门走去,田思聪跟在后面。 “师父们是择今日去放生的。替梅园求福……”蝶飞儿说到。 “放生?我不大懂得……”胡天行好奇问到。 “师父们说,要爱护生物,平时不在溪边垂钓,不虐打动物,对生命不残杀、对生态不破坏,就是最好的放生。佛教以人为本,在“放生”之上,更应该提倡“放人”,放人一条生路:给人信心,给人欢喜,给人希望,给人方便……不埋怨,不奢求,不纠结,不纠缠,一切随缘……能够帮助别人,让人获得幸福,才是积极的“放生”……” 蝶飞儿慢慢说着,胡天行听得很认真。 “情与无情,同圆种智”,对无情而言,哪怕是茎花草、一枝笔、一张桌椅、一块窗帘,任何物品也有生命,应善尽维护其功能,延长其寿用,这是佛教对“放生”的解释了,也许就是最简单的: 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 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 蝶飞儿讲得可细致了。 也许她从小就不敢杀生,祖母从小就教育她们要有善良的心。 “小蝶,你是个很有善心的女孩……以后,我也不杀生了……对了,再给我讲讲你祖母的故事吧!我很喜欢听……”胡天行对小蝶先生越来越好奇,他觉得他很想听她说话。 “我祖母现在已经是个高龄长寿的老人了,但在我们晚辈眼里,她是一个集美丽、优雅、聪慧的典型“东方女性”,之所以能颐养天年是因为她既注重养身,也注重养神……我们小时候她常带我们放生,她从不杀生……” “我就讲讲她的有趣古怪的生活起居吧,她对自己从来都很自律,饮食清淡,少吃油腻的食物,早餐一般都是一块奶酪,两片西域的土司,一个牛油果,外加一碟盐水浸过的芹菜之类的蔬菜,午餐为一盘生菜,半碗米饭,也有少量的汤,晚餐仍为半碗米粥,两荤两素,她很少吃肉,常吃水果,爱喝柠檬水,她坚持天天给自己按摩……” “对,实在有些古怪……不过还是有趣的……什么时候让我拜见她,我也想和她老人家一起放生,好吗?”胡天行歪着头像个小孩子问着蝶飞儿。 蝶飞儿看着他,相视而笑…… 第一百七十一章 梅园一见 胡天行在梅园里,和蝶飞儿和安儿吃了一顿饭后,他感觉自己更喜欢蝶飞儿的,对她的家人有点神往,觉得她必是出生在一个良好文化教育底蕴的家族里,才有她这样美好的气质。 相比梅无森的妹妹,那个女孩是出自有钱家庭,衣食无忧,她对很多吃喝玩乐穿很讲究,但梅幼薇和蝶飞儿比起来,梅小姐身上的味道就差远了,也许差的就是文化修养和良好的底蕴。 或蝶飞儿身上有符合传统女性美德的品质。和她聊天,就能感觉贤良淑德,深明大义,言谈举止婉婉有仪。 也许蝶飞儿就是她从小就接受良好的正统教育,娴于礼法,深明大义,并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加之天生的端庄文静,可以说是一位标准的名门淑女、大家闺秀。 这辈子,胡天行就是想娶这样的女孩。他觉得爷爷也肯定喜欢蝶飞儿,爷爷对女人的品味和眼光也很好的,不会停留在表面的。 胡天行觉得他要的女人就必须有深度和内涵的。这个女孩必须是他的伴侣更也是知己。 他眯起眼,或许蝶飞儿懂他的精神世界,他们以后可以一起吟诗作画,一起策马驰骋。 胡天行他这个人本身很自负,高己卑人,但今日一接近蝶飞儿,他觉得她说话做事几乎挑不出毛病。或许娶了她后,她应该打理事情应该井井有条,她或能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他想象:她对他也会是呵护备至,为他排忧解难,耐心倾听。 她会对他精心照顾。这样温柔的女子,怎能不让人爱呢? 胡天行就是喜欢一个女人的贤良淑德和深明大义。她好像特有主见。 “胡少爷,呆会我拿些银耳送你,这些银耳可好了,和市面上的不一样,往往一小匣子银耳就要花很多钱才能买到。”田思聪走了过来,对于梅无森的有钱优势的朋友,他特会巴结迎合的。 “哦,这银耳的特别,好像需要在几年青岗木上,经几个月自然生长才完全成熟。干品有一股淡淡的茉莉花清香,可以炖出大量的胶质,晶莹剔透,银耳炖好以后晶莹剔透,口感滋润鲜滑,耳片入口软糯,可以配称得上“平民燕窝”。”蝶飞儿说到 “小蝶先生不愧是博览群书之人,对,为什么这银耳比外面银耳贵数倍?因为它通江地处蜀地盆地大巴山南麓,远离污染,空气清新干净,森林多,常年云雾缭绕。气候温和湿润,奇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非常适合银耳的生长,银耳也成了那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那里的银耳是长在树木上的。” 田思聪笑嘻嘻地回答到,特像一个行行精通大管家。 “据说每一年开春,那里的百姓需要上山寻找几年以上树龄的青岗木,从深山运回,作为培养银耳的天然成长基。那为啥非得用几年以上青冈木?只有这种青杠木才能为银耳提供足够的养料,养出的银耳发育更完整,含太多氨基酸和多种微量元素。这银耳是个好东西——” 蝶飞儿继续说着。 “胡天行,幸会,你来了,等久了吧!我刚才去商会处理些事。我们到书房去坐会——” 梅无森回府了,一回府看到胡天行,热情地招呼。 他们两人在书房坐下。 “天行,告诉你件事,我准备续弦了,对方就是艺馆的宛宛,还有我想两件婚事一起操办,我想把我们家的妹妹许配给你,怎么样?我不知道她喜欢不喜欢你,你喜欢不喜欢她,但自古以来显赫家族的联姻不都是带着商业色彩吗?儿女的感情不就是要为家族利益让步吗?老弟,你说是吗?我们商人不就讲究利益吗?” 梅无森一脸奸笑,笑得胡天行突然有点背寒。 “那就恭喜梅大哥了,不行,我的婚事我自己做主——你就别操心了……哈哈”胡天行拱手大笑。 “你真不喜欢家妹幼薇,她长得还算可以的,这孩子虽然从小娇生惯养坏了,一副臭脾气,整日研究吃穿,大了后虽去商会,好像也不干事,整日和那帮太太小姐少爷们游手好闲,但这样你娶了她,不就也省事的……看来你小子还不稀罕令妹了,她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女孩,可能不符合你的口味吧!你是不是看上谁家的千金了,说说来听……我还想着我们一起办喜事了,多热闹……你小子在看什么,都呆呆了……” 梅无森打趣说着。他看着胡天行正往窗外看没回话,他循着方向一看,窗外是安儿和小蝶在一起浇花。 “你莫非喜欢上小蝶了,小子,说真话……看你走神的怂样……”梅无森重重地拍了胡天行的肩膀。 “呵呵,哪有,我在看安儿小少爷……”胡天行自己笑了起来。 胡天行觉得梅无森这个老狐狸还是很狡猾的。 梅无森在生活中也是很孤僻的,平时看他在商会里也是极其地少话。不过,越是少话或是不合群的时候,那就足以证明他越是在努力地在暗地里增强着自己。 有时觉得他一旦高冷起来的时候仿佛会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而且他真的很不情愿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任何自己并不想花费的事情上。同时他的心思还特别敏锐且深沉。 胡天行觉得梅无森一下子猜中了他的心事,还是很厉害的。 “对了,好久没见到楚云天,白方彦,晚上把他们招集来梅园,我们四个一起聚下,怎么样?我让田管家去通知张罗下,可好……顺便我也请请宛宛,还有小蝶,还有我妹妹,听说白方彦也想带个心上人来,不知是哪家的丫头……还有我请了宛宛和宛宛的好姐妹云紫小姐…梅园…大家热闹一下……好久都没热闹了…现在才下午,到时搞个小晚宴还来得及…” 梅无森又开口了。 “听你这个主人的吧!哦!我是贵客,哈哈……” 胡天行一听要请蝶飞儿,他心里很舒服的 …… 第一百七十二章 关爱家人 老人林小糊离开白玉斋,回到紫苏园有几日了。 俗话说:“一夏无病三分虚”,立秋一到,天气虽然早晚凉爽,但白天仍有秋老虎肆虐。 她想到自己的儿子身体还在康复中。这个节气更要遵循秋季养生的要领的:润燥、补肺、养阴、多酸。 一大早,孙女般若和白公子出去了。林小糊想自己去集镇上给家人买些东西。 高龄的她依然腿脚灵便,她随着人流走到一家写着“闲鹤斋”寿山石的古玩店。 她走了进去,一眼瞧见了自己最喜欢的寿山石。她知道这古玩要经常把玩,抚摸,让人体分泌的油脂等沁入石质内部,并在外部形成包浆,使其质地更加温润,且更具灵性。 “老夫人,这些寿山石刚来的,我刚好要为它们上一层白茶油。这寿山石缺少了油性,其表面的光泽度便会丧失。” 店老板一副慈眉善目,温和地介绍。 “老板,你先忙,我自己随便看看。” “上油,为寿山石上油,是有讲究的。油料需精选:切忌随意什么油都随便拿来用,这是不适宜的。保养寿山石最理想的油料是陈年白茶油。我买的这些茶油,老夫人,你看,经过一、二年以上时间的沉淀,其上层白色透明部分,清纯又不粘手。” “对,老板,这用油量也不能过多。因为用油过多,会影响寿山石的天生丽质。 林小糊随手拿起一块田坑石,仔细把玩,看这石质稳定,无需过多抹油,只需在手里把玩,摩挲就很好。 她一转身又拿起一块水坑石,这块石头冰心洁质,精细磨光后,把玩在手晶莹通灵,也不必油养。她很喜欢。 她又挑山坑石中的高山石,看它质细而通灵,石色丰富,鲜艳多彩,她也喜欢。 “老夫人不愧为行家,你刚看中的这高山石,质地较松,表面容易变得枯燥,甚至出现裂纹,色泽也变得黝暗无光,而如果经常为其上油,则会使他焕发光彩,明艳动人。老夫人,眼力好!我帮你把选中的三块包好!” 林小糊从店里出来,她心想这几块石头送给儿子,让他闲时把玩,自从他从蝴蝶港回来后,身体不好,深居简出的。 她又走到绣铺。这里的布的颜色很多,但最吸引她的还是细节,看那绣布上的点缀装饰和刺绣手法真是很巧,每块绣布上都有多种不同的绣法。 儿媳葭而是个刺绣高手。她懂得传统的京绣、宫廷绣,缂丝、手推绣、打籽绣、盤金绣。她也算个经验丰富的老绣工了。 她挑了几块绣布准备给葭而,这些绣布一针一线皆为讲究,刺绣工艺真是博大精深。 她又到了中医铺,抓了几副药。大暑刚过,暑为阳邪,其性升散,容易耗气伤津,她想为青文弄些药调理调理。 最后她走到菜铺。她买了些苦味蔬菜,她挑了苦瓜、苦菜、莴笋、芹菜、蒲公英、莲子、百合。 她又买了莲藕。俗话说:荷莲一身宝,秋藕最补人。 立秋后空气干燥,人容易烦躁不安。她想让葭而多做一些清心润燥的食物给家人吃,消除秋燥。尤其是莲藕,明显有益血益气的功效,对青文的身体有帮助。 “老夫人,这莲藕可以“生熟两相宜”。作为水果生吃的,味道甘甜、清凉入肺。和糯米、蜂蜜一起蒸,粉红透明,软糯清润,是秋令美味小菜。如果和排骨炖汤,健脾开胃、营养丰富,适合脾胃虚弱的人滋补养生。很新鲜,我算你便宜些,你多买些!”老板娘热情地招呼买家。 从市集回来,林小糊一进门。 “母亲!您回来了,您买了这么多东西,让般若去买就得了,您年纪大了,我刚炖好萝卜杏仁干姜梨,您喝一碗,休息下。”葭而接过婆婆手中的包裹。 “入秋了,家里的饮食要把保养体内的“阴气”作为首要任务。养阴的食物也有很多,以后让般若多买泥鳅、芝麻、核桃、糯米、牛奶、花生、鲜山药、白果、梨、红枣、蜂蜜。”林小糊高声嘱咐儿媳。 “这节气一到,我们院子里的葡萄也熟了, 青文身体不好,让他少辛增酸,秋天让他多吃酸的,要多吃酸的水果,多吃点橘子、山楂、青苹果等,西瓜、甜瓜少让他吃。”林小糊对自己的孩子关怀备至。 “我会的,母亲,眼下我们院子里的葡萄,正是“酸”的好水果。自从搬来这里,般若就特地为他父亲种了好几种葡萄,葡萄能益气补血、生津止渴、健脾利尿,初秋时多给青文吃,能帮助他排毒,解内热。般若这孩子特细心,她说:“红色葡萄可软化血管、活血化淤,对爹的血压好。绿葡萄则偏重清热解毒,对娘亲好。紫葡萄富含花青素,可以美容抗衰老,对祖母好。黑葡萄滋阴养肾,对爹爹特好……这个乖孩子也像母亲您,体贴入微的……不知蝶飞儿和宛宛怎么样了……”葭而突然地说着。 林小糊很欣慰地笑着。家里的大大小小都是靠谱的人,都会尊重家人与他人,大家不强势不霸道很温和,心胸宽广,都会懂得照顾家人。 梅园里,后花园,很热闹。该来的都来了。 蝶飞儿想再教安儿写字,呆会再去参加聚会。 她训练安儿的坐姿、执笔、临帖,继之,可以告诉他如何结体,如何用笔,如何体会古人的笔法等等。 “安儿,书法的学习在于心悟手悟,心到笔到,即所谓得之于心应之与手,要此妙境非下工夫不可。书法作为一种技能,自然是熟能生巧,无非快慢而已。临帖就是向不会说话的老师学习,用功就是不断的学,不断的体会,不断的感悟,日久渐积,所习诸家之形质必了然于心胸,性情奔然于腕下,心手相称,游刃自若。” 胡天行远远望着书房里的蝶飞儿和安儿,他高兴地笑着。他觉得她太认真了。 穿着华丽红裙的梅幼薇出现了,她趾高气扬地坐下,眼睛四处寻找她最喜欢的楚云天。而一旁的角落里,刘毕正贪婪地看着梅幼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姐妹重见 夜色撩人。 梅园的花园里花团锦簇,灯火阑珊。 一脸依然肃然的白方彦带着一身轻纱小雏菊曳地长裙的般若。 般若紧跟在白公子身旁,不卑不亢,笑靥如花。像这样热闹奢华的夜宴场面,小时候她们三个姐妹在蝴蝶别苑见多了。 或许南家在几百年的蝴蝶谷里,算是名门望族。 从小祖训古籍里就有一条: 第一要想有贵族精神,要学会“会尊重别人”、“低调” ,做的大事情要能具有“高尚的”、“伟大的”、“崇高的”、“卓越的”、“辉煌的”的意义。 第二要从小培养“贵族精神”,培养高贵的气质、宽厚的善心、悲悯的情怀、清洁的精神、承担的勇气;要具有坚韧的生命力,要有人性的良知;终身恪守“美德和荣誉高于一切”的原则。 般若觉得祖母和父母都做到了,她很佩服他们,而晚辈的她们三个丫头还在成长中。 白方彦看着身边的般若,他心里舒服极了。这个丫头不愧是来自大户人家,虽在紫苏园照顾父母,不曾抛头露面,但骨子里的气质却是落落大方,端庄典雅的女子。 他心想:或许无数女孩子在名利物欲,爱恨纠葛、柴米油盐中丢失了自己原有的天真和浪漫。但像般若这样可爱曼妙的女子,她却在自己的世界里逍遥、自在,依然很少女地优雅地活着,以一种优雅的姿态,在红尘里绽放自己的万种风情。 他不禁拉起她的小手走到楚云天旁边。 “白兄,这位姑娘是谁,介绍一下吧!”楚云天尊重地微笑。 “般若姑娘,她是我的好朋友,对了,今日怎么没见胡天行,他躲在哪里……我问下管家……” 白方彦和楚云天四处张望,还是没见他的影子。 蝶飞儿和安儿还在书房里写字。 “墨字就是从心灵流淌出的琼浆玉液,必须有一个美的心境,美的“场”。写字时一定要静谧凝神。” “说得好,妙哉!”胡天行走近书房,趴在窗户上,拍手叫好。 “小蝶先生说得好,千古佳作《兰亭序》,当年王羲之假如不是在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美丽环境和文人雅集、曲水和觞的和谐心境,而是在血雨腥风的战场,就不可能写出那样精妙绝伦、流传千古的佳构。”胡天行认真地说着。 “公子也爱书法?”蝶飞儿挑眉笑到。 胡天行点点头:“祖父很喜欢墨宝……宴会快开始了。” 蝶飞儿认真地写着字,胡天行看着她,女孩外在的相貌是内心世界的一面镜子,它可能映射着女孩内心是否善良。他看着温婉动人的蝶飞儿,觉得像她这样的女孩,多半是对生活充满着乐观和正能量的。 也许像爷爷说的,女人要想真正留着美丽的方法是: 永远保持内心的知足和善良。 他看着她,犹如看着一株在散淡里勤奋,在低调里坚强的蔷薇花。 “颜柳欧赵”等等这类传统的书法,永远不会过时,我想让安儿学习这类经典书法。学习书法的儒雅书风和“中和之美”。历览古今书坛,古有王羲之、米芾父子……个个都是儒雅之人,儒雅之字。”蝶飞儿突然说了一句。 “我等你收拾收拾,一起去后花园,大家都到齐了……”胡天行柔柔的说着。 蝶飞儿放下毛笔,交代安儿几句,她就随胡天行走了。 “唉呀!胡天行,你去哪里了,到现在才出现……”楚云天边说着,边眼睛注视着他身后的蝶飞儿。 他去飞洋城一段日子了,好久未见她,心里自然而然惦记的很。 或许男人不懂女人的情绪,女人也不容易站在男人的角度体验他们的感受。于是,很多时候,男人不得不让自己成为一个没有情感色彩,只会承担社会和家庭责任的人。 楚云天突然有种表达情绪的欲望,他突然想让蝶飞儿知道他的情感需求,他也想要她明白的。 也许他之所以封闭自己的情感,不愿意地过多表达,是受了自己理智的限制,他害怕流露出恐惧和软弱,而是装作平静地掩饰起自己的情绪。 楚云天好像觉察到胡天行对蝶飞儿特关注,他觉得他不想处于被动了。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需要情感联结,男人或许也需要被理解。或许白玉斋的姑婆说得很对。 男女亲密关系中,懂得关注对方的情绪变化,懂得给对方最舒适的抚慰,是每个妻子和丈夫的最高修养。他希望他和蝶飞儿以后是这样美好的关系,能做情绪稳定的人,互相成就对方。 “让大家久等了,大家入席吧!” 主人梅无森带着宛宛和云紫终于出现了。他一身豪华绅士派头打扮 。 旁边的宛宛一身橄榄绿纱裙,气质高雅,她悄悄用眼神看着般若和蝶飞儿,她心里高兴又紧张。 三个姐妹眼神一会,瞬间温暖又默契。 “晚上的菜色是胡公子吩咐的,一改我们以前的丰盛,简单特色些,有狮子头和佛跳墙了,当然还有比较出名的三宝鸭,今日的菜品以清淡为主,还有就是健康为主,没有很大的油腻没有很大的糖分……大家举杯邀明月,举杯开始会餐吧!”梅无森还是有表现出一家之主的风度的。 大家吃了半晌,突然看到梅无森站起来,手里拿着一个精致首饰盒,他打开,一只栩栩如生的玉蝴蝶立在他手里。 只见他握住宛宛的手,说到:“祝宛宛姑娘生辰快乐!美丽永驻!一点心意,望收下…田管家,把蛋糕和寿面推出来…” 梅无森深情地望着宛宛,宛宛一时反应不过来,她半开嘴巴,几分惊讶。 “宛宛,接着蝴蝶,你发什么呆,快点……”云紫跩一下宛宛的衣袖,在她耳边耳语几句,顿时全席掌声不断。 宛宛在大家的掌声收下了玉蝴蝶。 “今日送给宛宛姑娘的这玉蝴蝶是我收集仿造玉玲珑的,大费很多心思的,梅某想等到大婚之晚,把江湖上真正传闻的玉玲珑再送给我妻子。” 梅无森微笑注视着宛宛的眼睛。 坐在对面的梅幼薇看着大哥对自己不喜欢的宛宛如此厚待,她气的鼓足了双腮,眼睛翻白眼,这一幕被在远处的刘毕都看在眼里。 宛宛看着蝶飞儿和般若,又赶紧暼了云紫,这些都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姐妹,云紫在桌子下悄悄握住她的手。或许给了她更大的隐忍和理性。 云紫表面面上看起来是一个云淡风轻女人,但内心其实特别果断,只要决定了就会立即去做,是一个行动力很强的人。 “梅庄主眼光不错啊!听说宛宛姑娘从小就是当地出名的美女,自幼就很喜欢跳舞,在艺馆里可是舞魁……梅庄主可有福气了……” 胡天行高声说到,说得梅无森更是高兴得笑眯了眼。 “梅幼薇大小姐,我敬你一杯……”刘毕醉醺醺跟着气鼓鼓走到水池边的梅幼薇。 “离姑奶奶远着点……去把楚公子给我请来这里说话……”梅幼薇大声叫喊。 刘毕颤颤巍巍地喝完手中的酒。 他醉眼朦胧看着眼前的梅幼薇,他觉得她太刁蛮霸道了,但符合他这样小混混虚荣的口味,毕竟他要得是她家的金钱与地位。 “梅大小姐,恕我冒昧,也许大家年轻的时候,都希望奋不顾身的爱情,年轻的时候,我们看到橱窗里的漂亮糖果,美丽甜点,即使自己并不喜爱甜食,也忍不住想要买下它。恰如年轻的时候,我们遇到长得好看的男人女人,就会爱慕。不要责怪自己,你只是被它的优点吸引了而已,买下后你品尝它,它却不是你喜欢的味道,因为你为它付出了价值,那是忍着吃下去,还是放掉?一定要放掉。你喜欢楚公子,但楚公子好像不喜欢你的……”刘毕给她泼冷水了! “混蛋,你胡说八道,你怎么知道楚公子不喜欢我,我人长得不美吗?我们梅园家大业大,配不上他吗?多少人巴结还来不及的……快去,帮我把楚公子叫过来,就说我们我要和他谈商会合作的事情……商业男人不是都势利拜金吗?一听到商机就眼睛发亮,我看谁能经历这招……去,快点……”梅幼薇狠狠瞪大眼睛。 蝶飞儿看着镇定的宛宛和般若,她欣慰极了,多久不见,几个小姐妹都成熟了。 或许在蝴蝶别苑易主,在谷主生病后,当她们曾经悲观绝望的时候,她忽然想到了自己的谷主爹爹,从小她就看到父亲的桌上有许多“不倒翁”,那是父亲最喜欢的玩具。 父亲告诉她,人生中必定会遇到很多困难,做人一定要有“不倒翁”精神,跌倒了赶快站起来,才能实现理想。人生不是没有苦痛,是面对苦痛,依然能微笑前行。 那一刹那,她明白了父亲的一番苦心,她从床上爬起来化了妆,振作精神。 她今日看着姐妹们这么稳重的状态,她想起了谷主爹爹,他身上那种不怕挫折、乐观向上的品格,是她们一生享用不尽的精神财富,或许以后也会成为她对儿女教育的榜样。 现在,她只有自己的一双手了,但她坚信,“天道酬勤,只要努力,会有好报的”。 她在梅园,白天忙,晚上自己看书;谢绝一切外出,每天只留两小时给自己处理私事,其余时间除了休息睡觉,都用在了自己的爱好兴趣和计划上。 她今日好像对胡天行好感多了,这样的男人对自己心仪的女人,可能他不会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 祖母的话是有道理的。 “死缠烂打的男人,大都不是真的深爱,那只是他们在跟自己赛跑。真正爱女人的男人,做不到死缠烂打,因为他们自尊不允许。女孩子要一直深信,爱就是把最好的一切给予对方,包括尊严,多少浅浅淡淡的默契呵护与转身,是旁人看不懂的情深。” 林小糊祖母就是她眼里的贵族,她有真正的贵族精神,她是一是文化的教养,能抵御物欲主义的诱惑,不爱享乐,有自己道德情操与文化精神。 她的一生从来都是严于自律,珍惜家族荣誉,默默扶助蝴蝶谷里的弱势群体,担当起自己的各种角色与责任。她有自由的灵魂,有自己独立的意志。 也许蝶飞儿的原生态家庭是很好的,由祖母祖父父亲母亲共同打造。男人的格局,女人的情绪,决定家族最好的风水。 蝶飞儿心想:自己的谷主爹爹就像是山,葭而娘亲就是海。山给人依靠,海抚慰人心。如果说谷主爹爹是灯,葭而娘亲就是火。灯照亮她们三个丫头的方向,火带给她们温暖。 她始终记住她临离开紫苏园前,父母交代的话:精神的贵族不一定富有,富有之人不一定是贵族。因为这种贵族精神不是用钱可以买来的。孩子!你好好努力…… “小蝶,你在想什么?我这次准备带你去飞洋城一趟……我和姑婆交代过了!她答应了,我会和梅无森请假的……”楚云天来到她身边。 第一百七十四章 满堂香 梅园的晚宴,楚云天没有搭理梅幼薇,她赌气自己一个人喝醉了酒,虽然旁边有个拍马屁的刘毕,但梅幼薇把他当空气,她吐了刘毕一身。 “小姐,别喝了,我叫陈妈扶你进房休息……” “不要,不要……哇……我还要……喝,喝,干杯……我要和楚云天斗酒,把他喝趴下,看他还敢对我不理不睬的……姑奶奶我就是喜欢他……”梅幼薇拉开嗓门。 “哦!我的小祖宗,今日府里人这么多,你可别出丑,我替你喝,你还是进屋歇歇吧……得了,我扶你算了……”刘毕一把揽住她的腰肢,一把搀扶着她,哄着她,把她送进屋里,他又赶紧去厨房叫来下人,吩咐几句,就又出来后花园,大伙还热闹着…… 他看到楚云天一直在偷看小蝶。他终于明白了,楚云天喜欢的人怪不得不是梅小姐了。他马上露出一丝狡猾的笑意。 倒是今日的女主角竟然是宛宛,他有点不甘心。这个女人倒是越来越像个优雅的女人,遇事处变不惊,待人温柔和气,犹如一阵夏日的清风,无不令在场的人舒畅爽快。他看的出来,大家都很喜欢她,这个未来的梅夫人! 夜色里,梅无森很高兴,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他觉得今夜梅园太美了,尤其在自己亲手送玉蝴蝶给宛宛后…… “小蝶,你出来一下,我带你去个地方……不远,那是个好去处……”胡天行好不容易等到小蝶自己一个人走到花圃旁,他主动走上前去,拉起她的手迅速往梅园的大门走,一找到自己的马车,他载着她就迅速地飞奔了。 蝶飞儿来不得拒绝,已经被马车驼的很远,很远。 她坐在后面,终于看清楚了胡天行晚上的打扮。 只见胡天行他的花青缎马褂脱下,扔给在一旁,身上单穿一件宝蓝色细丝驼绒长袍,汉浸湿了一身,他将两只衫袖,微微卷起一点,露出里面的豆绿春绸。 他右手勒着马缰绳,左手拿着一根湘竹湖丝洒雪鞭。两只漆皮鞋,踏着马镫子,将马肚皮一夹,一扬鞭子,骑下的那匹红鬃毛马,在大道之上,掀开四蹄,飞也似的往南驰去。 马儿跑到了天亮,蝶飞儿困的睡过去了,马车摇摇晃晃,像个摇篮。 胡天行停下马来,舍不得吵醒她。 他走到海边,抬头一看,天气特别的好,蔚蓝色的天空飘着几朵白云。 秋天的阳光平铺在金黄色的沙滩上,让沙滩披上鱼鳞般亮点的纱巾,把这里装饰得分外美丽。 他赤着脚,还有一群群的海鸥在海滩上 玩耍,给这里增添了很多美好的诗意。 蔚蓝的海水敲打着沙滩,溅起了无数的浪花,还发出清脆的波浪声。 远处有汽笛声不断从海上传来,远远地可见有船舶在海上行驶。 一阵阵的轻风吹来,胡天行深呼吸,她闻到了大海的味道,他身不由己的做了几个深呼吸,他想把这种感觉留在心里。 他骑上马车,继续赶路,终于在一片茂盛的龙眼树林挺了下来,从一座小桥穿行到另一座小桥,终于来到一座山庄。 “胡公子,你带我到哪里?”蝶飞儿睁开惺忪的睡眼。 “到了,你下来……” 立秋不久,一大早太阳还是很大,蝶飞儿从马车下来。她看到周围都是龙眼树,它们正贪婪地吮吸着夏天的光芒.它们伸展着四季常绿的枝条, 狭长的叶子在灿烂的阳光中欢笑着.龙眼圆圆的,和弹弹球一样大小,可爱极了。 “你吃吧,这晶莹透亮的果肉放进嘴里,你用牙齿一咬,就会感觉到它非常有弹性.龙眼的用处可多了,龙眼的核可以做酒;龙眼肉可以做蜜饯,还可以晒干当凉果吃,还可以做药,还有对女孩子有用的……” 胡天行剥了一颗,递給蝶飞儿。他们说着走到一个山庄。 只见红木匾上醒目写着:“琵笆山庄”。 大门开了,一位穿着黑色马褂的守门人出来。他立即把马牵走。 进去大厅,席上坐着一位穿着蓝色长衫的老人,笑容可掬,很是富态。 旁边站着一位偏瘦的中年男人,穿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乳白色对襟袄背子,眼睛炯炯有神,人看起来很伶俐。 “幸会幸会,客人远道而来,请坐,喝杯茶,你要的琵笆我早让贤婿选了几把,呆会到试音斋里挑吧!”老人很是爽朗。 “谢谢前辈,好,我们现在就进去选吧!” 蝶飞儿环视着四周,这里的所有厢房都摆满了琵琶的模子。一大堆,一大堆,还是一大堆…… 蝶飞儿轻轻拿起一把刚好的红木琵笆,背面写着“清夜游……”,还雕着玉兰花。 她想着每次看娘亲在月夜里边清唱边弹奏,每次都是一种惬意的雅致与安宁呢。 “一曲琵琶语,两眼泪花聚……朝看花开,暮数落瓣。香艳未散,最怜蕊残。欲借绛珠仙子花锄用,想给花瓣垒香冢。伤心问飞燕:几度风雨离人愁,陌上花语谁最忧?仰头问愁云:叠词展画是何意,闭月羞花为哪般?低眉问孤心,何时方得中秋月……” 突然有人念叨几句。 蝶飞儿抬头一看,微微点头一笑,是刚才在厅里看到的。那位中年男子,她心想:能念出这段,想必也是雅致至情之人。 “姑娘长的如此雅韵,这琵笆声出自姑娘这手弹奏,如一颗颗珍珠似的晨露在花瓣上闪闪发光,如一张张粉嘟嘟的笑脸向人们张望,笑得那么灿烂。可以让人遐思:仅仅一条树枝上,就有几十朵樱花,而每一朵樱花,又有着各自迷人的姿态:有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如同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有只开了两三瓣的小花,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啊……佳人好琵笆,真是妙哉……” “公子见笑了,我是雕虫小技……” 蝶飞儿低头轻语…… 这位中年男子仔细看着蝶飞儿,这山庄里私人定制如此精良优质琵笆,名媛佳丽见多了,但今日这位女子,他觉得她秀雅绝俗,自有一股轻灵之气,肌肤娇嫩、神态悠闲、美目流盼、桃腮带笑、含辞未吐、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 尤其是她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自惭形秽、不敢亵渎。但那冷傲灵动中颇有勾魂摄魄之态,又让人不能不魂牵蒙绕。 他突然靠近她说到:“我这琵笆山庄正缺一位佳人演奏,姑娘日后要是有意,可以来我这山庄长期住下,这里偏僻安静富足,也算修养雅致之地……” “谢谢公子好意,待日后有此闲暇,或许我会登门拜访……” 蝶飞儿放下琵笆,又去挑了几把,胡天行自己拿来了两把,写着“虎啸”“龙吟”,他们两个人仔细挑了很久,试音几次,“虎啸”和“清夜游”都不错,蝶飞儿也喜欢,但也觉得很难决定要哪一把。 “姑娘容色清丽、气度高雅,当真比画里走下来的还要耐看,想不到老朽在这里定制琵笆几十载,今日会有如此明珠美玉般俊极无俦的女子来到府里,这些琵笆都配不上佳人,我还是割爱吧!民儿,你去把我自己半生心血定制的一把“满堂香”拿来。它也算遇到有缘人了……” 不一会儿,那位叫民儿的男子拿来一把琵笆。后面跟着一位女子,只见她相貌娇美,肤色白腻,别说北地罕有如此佳丽,即令江南也极为少有.她身穿一件葱绿织锦长裙,颜色甚是鲜艳,但在她容光映照之下,再灿烂的锦缎也已显得黯然无色。 她静静拿起琵笆,弹了一曲,蝶飞儿听得入了神。 “太好了,龙庄主,我们要定这把“满堂香”了,不管多贵,我们要了,谢谢您割爱……”胡天行哈哈大笑。 “我们祖辈几代人精心制作琵笆,琵琶制作在江湖上已经有着悠久的传统,制品十分精致,背板基本都是梧桐木,上面雕刻着各种花纹图案,琴弦也染成朱红颜色,琵琶制作工艺是乐工多年积累的实践经验,背板是琵琶上最大的部件,它似半梨形龟背,其弧度随着上下部位的不同而各异……每一刀一划都是精心,每一把都是匠心独具!” “好香,这琵笆带着香——”蝶飞儿拿起琵笆来看,又闻闻…… “每一个热爱生活、讲究品味的人,更都应该有一款属于自己的香味。这把琵琶,更是永远都少不了它有的香。我在制作中把木材浸泡了种檀香。”龙庄主娓娓道来。 刚才那个丽人一言不发就下去了。蝶飞儿目视着她,觉得心里几分迷糊。 胡天行从包裹里拿出一个药方,说到:“我也按你们府上的规矩,带走一把名贵的琵笆,必然换回我祖上的一样名贵收藏,这是个药方,对于令爱的气血大补,希望庄主收下。 龙庄主拿起药方,一看:人参,白术,白茯苓,当归,川芎,白芍药,熟地,炙甘草。 “果然不错,是 八珍汤配方,剂量也写好了,刚好时节已到,秋冬进补最好,因为秋冬天气寒冷,又有冬藏一说。这个药方来得好,刚好给小女用用,一是适应四时的养生方法,生长属阳,收藏属阴,秋冬养收藏之气,即为养阴。那老夫就收下了。民儿,你速拿进去,交代厨子去抓药,明早给兰蔻熬药……希望她的病能早日康复……” 蝶飞儿一听,说到:“莫非刚才弹琵笆的丽人就是府上千金……” “正是,只因从小有次大病,气血大亏,导致哑巴失聪了。” 蝶飞儿一听,心里顿觉得惋惜。 “庄主莫悲哀,好人好报,希望令爱能遇到好郎中,能治愈小女之病!护她完好!”她安慰老庄主。 只有最聪明的女人才知道,体谅和了解永远比最动人的容貌还令男人动心。 民儿看着蝶飞儿,觉得她不仅是个有气韵的女子,还特别善解人意。 其实,再美得像花儿一样的容颜,最后也终究会老去,对于女人来说,只有身上的善解人意,才经得起岁月的侵蚀和考验。 也许这世界女人要打动一颗心,生活中,就必须要学会换位思考。或许有时候要用男人的思维,去对待男人。 胡天行和蝶飞儿取走那把“满堂香”,感激不尽,他们离开了琵笆山庄,在目送远去的山庄,蝶飞儿觉得她肯定以后还会来这里的,昨日她选琵笆时,也许灵机一动,她放弃本来心仪的那两把,加上庄主割爱,她铁定选了这一把适合自己养心的琵笆。 她懂得了:人生很多时候,机遇和缘份都在一念之间,很多人事也不一定按常理出牌,最好的不一定适合自己,适合自己应该才是最对的,最体己的,当然也许经过岁月海洋的淘洗,默契适合自己的,终究会成为自己眼里心里最妙最佳最舒服的。 她上马车的那一刻,她最后看了琵笆山庄,下次再来就是不知道会是何时了? 第一百七十五章 七夕糖丸 “姑娘……请留步,我岳父大人有话让我转告……” 听到叫声,胡天行把马车停下。 “民公子,哦,你找我有事吗?有何吩咐……”蝶飞儿下了马车。 看着气喘吁吁的琵笆山庄的二主人,蝶飞儿温柔地微笑。 “姑娘,我岳父大人说,姑娘也算是我岳父故人的后人,这次你先带走满堂香,下次你再登门,他会送你一把他晚年自己定制的一把好琵笆,是用百年的好材质的……” “谢谢老庄主的好意和厚爱……后会有期……” 蝶飞儿有点迷糊:自己怎会是老人故人的后人,莫非老庄主认识我谷里的长辈? 他们告别了云公子,一路狂奔。 夜来了,他们住到一家叫“谷里香”的客寨。 “看来我们是赶不上回去过七夕了,今日就在外地过七夕了……蝶飞儿,你想吃古早味的糯米糖果吗?我让店家给我们做一盘,怎么样?” “好啊!胡大哥,太好了!我从小到大,最喜欢吃糯米糖果丸子了,软软的,甜甜的,香香的,有家的味道……”蝶飞儿高兴的手舞足蹈,像个小孩子。胡天行看着她,也笑了。 “小时候,在蝴蝶谷里,每到七夕,糯米糖果,原汁原味,我们三个丫头小时候高兴地和蝴蝶谷的美丽温柔的老祖母和兰心慧质的娘亲一起做“糖果”,蝴蝶谷几千年来家家户户七夕都会做这种糖丸子,作为七娘妈的贡品必备,红糖糖果甜蜜蜜,食之佐以本土花生粉,味道最地道最古早味……” “对啊!以前住在黑水崖,每次过节时,爷爷都会吩咐厨子做,我早上大吃后,肆意大快朵颐后,一般连午饭都饱了,中午一般不再进食,这也是我的怪癖……”胡天行回忆起小时候的故事。 “ 葭而娘亲告诉我们,搓糖果不能太求圆,一致,好看,这样做成的熟糖果不容易粘糖,会不好吃。她说过:人生如棋,一切无常,水满必溢月盁必亏,也许缺陷也是一种生活中的质朴美吧!以前没有现成的糯米粉,石磨具又少,七夕的前个晚上,家家户户要排队大几个小时樁糯米忙忙碌碌,节日来临气息弥漫夜空,物质贫乏,缩衣节食的旧年代里,一旦过节,大人孩子们男男女女却活的欢天喜地,和睦简单快乐,谷里的大伙儿懂得活在当下,随喜而活,一片知足祥和……” 蝶飞儿说的绘声绘色。 “糖丸好了,客官,好好吃吧!”店主把一大盘热气腾腾的丸子端上桌子 ,还撒上了芝麻和花生粉。 “好香,馋死了……我们快吃……”蝶飞儿闻闻香味,拿起筷子就津津有味吃了起来。 …… 吃的太多,一时睡不过去,胡天行在客栈的附近散步。夜里,有几分燥热,雨下了起来…… 蝶飞儿望着窗外,秋雨,淅淅沥沥,清清冷冷,宛若跌落凡尘的精灵,曼舞轻歌,却又缥缈无着。 立秋早已过了,前段时间,秋老虎无所忌惮的肆虐,闷热潮湿的气温让人不畅,胡天行期盼着能有一股凉爽的秋风拂面而来,将笼罩周身的热浪一扫而光,多好啊。 终于在这七夕里等到了,阵阵秋风吹起,一股一股的凉意扑面而来,他站在屋外,尽情的享受着这久违的凉爽。 胡天行沐浴着秋风,蓦然从心底对秋风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亲切感。秋风袭过,凉意顿起,不由沏一盏热茶,静静地看着一片片叶子在袅绕的烟雾中慢慢舒展身姿,嗅着淡淡的茶香,轻抿,热流驱散了丝丝凉意,思绪却随着这雨声,越来越密。 他有了几分失落和诗意,他又想起自己的身世……他进屋去写诗。 他从小到大,父母去了域外,很少能见到他们。 娘亲虽是养女,出生在富裕的家庭里。妥妥的千金大小姐,从小过着被身边人捧在手心里的生活。和其他人不一样的是,从小还受到了一些外来思想的影响。 爷爷说过天行的母亲呢,是那个时候当地华人中最美丽的女子。所以,他好像也继承了母亲的美貌,人长得非常潇洒。爷爷说母亲非常疼爱他,在他小时候,就给他买了最昂贵的玉石给他佩戴,护他平安快乐 。 爷爷说起自己的养女,也就是胡天行的娘亲,每次都特高兴。 说娘亲她从小就学习语言和舞蹈,精通很多语言,还多才多艺。二十多岁未嫁人时,已经变得美丽端庄、落落大方。她经常美丽优雅去参加黑水崖的活动,生活在各种高端场所。她在当时的黑水崖中,可是数一数二的佳丽。 追求她的异性多不胜数,但是她都看不上。后来,她在一次黑水崖举办的大型聚会中结识了胡天行的父亲。父亲一看到她,就被她吸引了,但娘亲对这个人并没有什么好感。 他随即对她展开了激烈的追求,带她散步,带她看戏,……带她出去郊游,无论到哪儿她都享受到国宾般的待遇。 娘亲慢慢喜欢上父亲的情趣和这样的生活,于是就同意了这门婚事。生下他后,父母就一起去域外发展了……把胡天行留给爷爷带…… 每次过节,胡天行就特想他们,想起他温暖又冷清独立的童年。 他有时不想回忆,但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回忆的。 有人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七秒之后,它会忘掉所有烦恼,看到一个全新的世界。 胡天行他也想当一条自由自在的潜水 鱼。 直到他遇到蝶飞儿后,他觉得他可以冒泡了。 他可以自己呼吸了。 他从小记住了娘亲的一个很古怪的生活习惯。 他记得在小时候他看到的娘亲,她整个人散发朝气,除了跳舞运动习惯,她每天早晨会喝蔬果汁,有时是水果甘蓝汁:甘蓝、奇异果、香蕉、椰汁…有时是蔬果汁:菠菜、苹果、红萝卜、红莓、蓝莓…… 他抬头望天,他真想有招一日,他自己亲手做给她喝。 “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他听到隔壁的蝶飞儿在念诗句。 他就是喜欢像娘亲这样的女子,腹有诗书气自华。眼前的蝶飞儿就是这样的女孩。 也许多读书,各种知识的沉淀会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一个人的气质。让女孩远离庸俗与浅薄、狭隘与算计,变得格调高雅又有深度,透出赏心悦目的知性美。 他觉得蝶飞儿吸引了他的目光。 也许爷爷说得对,男人是天生的狩猎者,他们对于那些能引起他们强烈好感的女性永远保持着强烈的靠近欲和征服欲。 “胡大哥,我交代店主做了红豆丑耳汤,给你一碗,红豆丑耳汤是一个甜汤,香滑细腻,十分美味。” “谢谢,你有心了,这怎么做,看起来很好喝……” “红豆半斤,丑耳一个,冰糖适量,红豆先用冷水浸泡半天。再把丑耳提前浸泡半个小时。浸泡后的丑耳用手撕成小块,撕越小越好,这样比较容易出胶,注意:不要用刀切,以免丑耳沾上铁锈味用手自然撕碎就好。锅中加入适量清水,先加入红豆大火烧开后调至小火慢煮,煮至红豆开花时加入撕好的丑耳,再慢火炖煮半小时至丑耳出胶软糯,最后加入适量冰糖调味即可。看你房里灯亮着,我就端来了……” 胡天行喝着甜汤,心里舒服极了。 再说梅园聚会后,白方彦回到白云山庄,刚好七夕来临,他在书房里给般若写了一首诗: 山前是我,海的后面是你 我只要说起一片梧桐叶子 你就默契知道 风从哪个方向吹去 你有时调皮的跑到我这里 在海的故乡嬉戏撒欢 贝壳的请柬 海鸥的热情 琵笆的檀香软语 还有我定制的铜指甲 有了墨魂的胭脂水粉味 还有一个美丽的星愿 我都想一一送给你 白天黑夜的轮回 有时就是时空执着过又遗落的碎片 如掉了牙的月影 叫它婆娑吧 我想挽留你 让你就住在山前 ,和海边的礁石为邻 枕着我采摘的石花菜深邃入梦 明日 山那边美丽的豆荚花开在古老的银河边 记得是牛背 鹊桥 或是葡萄树下 或在萤火摇曳的星辉下 我定帮你戴花梳妆 再斟上一杯桂花香 不小心醉熏了红尘 却慰了那棵刻着七娘妈的老梧桐 他放下笔,仔细读了几遍,满意地合上信封,他准备让府里的丫头送到紫苏园里。 不料听到隔壁房里娘亲的琵笆声。他走出去,往里面望一望,他看到…… 第一百七十六章 沈庐印象 白方彦听到琵笆声,走到母亲冷碧秋的窗前,他看到母亲在整理行装,她好像要出一趟远门。 “母亲,你准备去哪里?” “哦!彦儿,你来得正好,我准备外出几日办事,你好好呆在家里……” 母子辞行后,冷碧秋坐上马车,一路朝东而去,半个时辰的路,她来到一家别苑。 只见大门上写着“沈庐”,这里四周树木荫蔽,鸟语花香,良田百顷,池塘亭榭,牛羊成群,算也是个雅致好去处。 “白夫人大驾光临,沈府蓬荜生辉啊!进来院子喝茶……” 门开了,主人沈澜文质彬彬地拱手迎接。 “久闻沈庐主君子如玉,待人接物让人舒服……果然名不虚传……” 冷碧秋一看他,言谈几句,好像一块温润的美玉,此人有极富感染力和魅力的“精神颜值”。 “白夫人过奖了,您的确蕙质兰心,和您这样的人在一起,就像听一曲舒缓的音乐,品一杯醇厚的热茶,看一朵花静静的开放,让时光如流水般恬淡素净,实在舒服……” 沈澜看着冷碧秋,觉得她美则美,却美的柔和。她身上的亲和力和弯弯的笑眼十分讨喜。她身上好像有着一种元气和活力。 “沈庐主,这次我的来意,你应该明白,我是专程为犬子的亲事而来的,令千金听闻知书达礼,美丽温柔,我特意前来提亲,不知道您的意思如何?” “幸会幸会!小女选花了眼,亲事都未曾定下来,听说你白府少爷也是品貌双全,能和你接成亲家,当然也了却老夫一桩心事……什么时候安排让他们见面……” “小女的婚姻,我希望她幸福,千万别像我大女儿,当年大女儿嫁给方圆百里最大的贵族后裔,她一开始对大女婿并没有什么感觉,后来在他疯狂的追求中,她终是败在他的手中。二人结婚后,不是很幸福,可是要知道贵族结婚都是要经过很多人同意的,身为我们商人出身的大女儿是很多贵族人不能忍受的,她们觉得这样做会使贵族后裔的身份受到侮辱,所以在当时有很多人是反对这门亲事的。二人最后终于走到了一起,他们都无法阻止各种门第观念的流言蜚语的,并且婚后的他渐渐对我大女儿失去了兴趣。就这样我大女儿过着十分不开心的生活。无人宠幸,无人疼爱,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生活如同牢狱般痛苦。” 说完,沈澜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而我这个小女儿如我的掌上明珠,她这门亲事马虎不得……我作为长辈,一定要找一家书香门第的好家庭,小女婿一定要和小女儿默契恩爱……” 不一会儿,厨子端来了点心:“庐主,五色五行粥熬好了,我按你的吩咐:红米、百米、大黄米、芹菜、乌鸡。将乌鸡处理干净后切成小块,锅中加水放入乌鸡熬汤,水开后放入泡好的红米、白米、大米继续熬制,出锅前加入芹菜和适量食盐,你吃吃看,味道怎么样?”一位厨娘讲到。 “今日贵客登门,我知道白云山庄是个鼎盛名族,什么山珍海味夫人没尝过,所以我特地让厨子给夫人熬了这粥,非常美味……您尝尝……” “庐主,太客气了……”冷碧秋笑着致谢。 冷碧秋看出沈庐主的确是个成熟的男人,有他自己独特的个性,是个让人舒服的人,他身上有一种顶级的魅力。但愿他的千金应该也遗传他的好基因,这样就更好了,以后白府的少夫人素质就会比较高,她心里暗地里高兴。 “为人处事,以遇事都要让一步的态度,才是高明的人,待人接物,以抱宽厚态度对人,才是有福的人。这辈子我阅人无数,今日相聚,我觉得白夫人很不错,你的家风肯定不错……若是小女能进入你家为儿媳,那也是她的造化……”沈澜很是高兴……两个人谈的很融洽。 今日, 端庄自持的冷碧秋,在沈澜面前好像会比其他女人多一种成熟稳重的韵味,给人带来的是一种独特的魅力。 这个当年被称为“第一美人”的女人个性一点都不张扬,说话文雅,举止得体,看起来很有味道。 这样的女子即使到了暮年,从她说话言行上就是一个能做得很好的女人,她肯定能把任何事情都料理好。让人觉得和她在一起,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他心想:以后自己的宝贝女儿嫁进白府,那就是会幸福的。 再说白方彦等母亲离开后,他马上去紫苏园找般若。 紫苏园四处很安静,门户都关锁着,他叫了几声也没人答应。 他急得团团转,一家人都不在,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这里又没有邻居,怎么打听她们的去路。 他心里很不安,他又跑上谷峰,大声叫了般若的名字,他心里很慌,他觉得他好像再也见不着她,他不知道要上哪去找她,在这里,他遇到她,她没有朋友,亲戚,只和她父母相依为命……现在她们走了,他要到哪里去找她,中元节快到了,他有种莫名的孤独和失落,他觉得像丢失了最宝贝的东西,心里空荡荡的,有点窒息的感觉。 他对着山谷大喊:“般若,你去哪里,为什么没告诉我,为什么一声不吭就走……般若,你在哪里?” 山谷里回声阵阵,他茫茫然站在那里,眺望着远处的大海,心里翻江倒海的疼…… 第一百七十七章 黑纱女人 处暑过后的青莲港,过几日就是中 元节。天气一天比一天凉快多了。 宛宛最近在艺馆里忙得很,要赶场的舞点很多,身子一下子清瘦许多。 中秋一到,梅无森要听她的婚约决定。梅无森已经把她当成未过门的梅夫人,对她百般体贴,处处照顾她,很是周到。 梳妆室里的桌子上,放着热气腾腾的羹汤。 “宛宛姑娘,这是五色双耳羹,昨日梅庄主特意交代我熬的,我一大早将木耳和银耳泡好后切成小块,大火煮很久后,又放入几粒石斛,少量菊花和枸杞,然后放入少量糖,味道挺好的……庄主说你最近辛苦,让我这个月每日都要给你熬一碗,庄主对你太细心了……真是不错……趁热喝吧……” 艺馆里的厨子王妈微笑地告诉她。 宛宛边翻着《牡丹亭》,边喝着羹,她心里突然有种温暖,但一想到梅无森在蝴蝶港对自己爹爹做的恶行,她一下子又冰冷起来。 她已经决定答应他的求婚,成为梅园的新女主人,当安儿的后娘了,慢慢完成她的计划。 她觉得她还是比较欣赏楚云天的,她觉得他可以帮她成事的。 楚云天的个性不温不火,好像还特别会扭转局势,可以把局势扭转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 宛宛对身边的人都十分留意,观察细致入微,总能根据每个人的情绪表现精准地揣摩出对方的小心思,她算是一个生活的有心人,也是一个内心情感十分丰富的人。 她觉得楚云天的举动好像喜欢上蝶飞儿,他又历来都很低调,也是个有智慧的男人。几次在人群中看到他,觉得他在处事的时分很低调,历来不会鼎力大举鼓吹本人的成就,他做事靠谱。 宛宛觉得他或许是最好的搭档,可以助她一臂之力,重得到蝴蝶别苑。 “宛宛,你在里面吗?我进来了!” 宛宛一听,是梅无森的声音。 门开了,他穿戴整齐出现,脸上的笑容灿烂。 “宛宛,你又在看书,不累了,最近你都忙坏了,你还在看书,别看了,我带你去趟戏园子,今日叫别人替你的舞点……” 梅无森充满爱意和关心地拉起宛宛翻书的手,轻轻拍了拍几下,温柔地看着她。 他仔细望着她,年轻时他在蝴蝶港认识的女人也多了,相好的也有,但像宛宛这个鬼灵精怪个性独特的女孩,他是第一次见到的,他总觉得她是一股清新又强劲的风,他想抓住她,拥有她,又不好抓紧的,他怕他失去了她,因为她太独立了。 宛宛在与人交往中,她这个女孩的谈吐和修养是最能征服人的。 她除了跳舞,特别喜欢读书,这点和他蝴蝶港的女人不一样,有种别致的美。 梅无森总觉得宛宛这样的女孩内心必然是精致的,心里是安静的,脸上是温柔的,她整个生命都是充满自信的。 也许是书中有大智慧,喜欢看书的宛宛,每次他与她交流,她能出口成章,优雅知性的。也许是这一点,他脑子里就内存她了,他对生意场上的女人已经失去了兴趣。 “宛宛,我们去看戏吧!”他拉起她,笑嘻嘻地给她披上了那件美丽薄纱的披风。 宛宛答应他的要求,和他一起出去了。 梅无森坐在她的身边,觉得舒服极了,这是一个被时光眷顾的女孩,永远都朝气可人,时间在她身上没有留下多少的痕迹,反而她越来越有气质,她像一坛酒,在时光的酿造下,越来越香醇。 他想到中秋,她就是他梅园的美夫人了,他心里乐开了花。 在戏园子里,他们走进一个小包厢,他突然看到隔壁的一个女人,好熟悉的身影,但蒙着面纱,他不禁有点寒意,莫非久别的她来到青莲港……为何而来…… 他赶紧偷偷注视着她,这个自己昔日的女人。 在年纪上她算不上是非常年轻的女性了,但是她还是会注重自己的身材。她身上还是有拥有迷人的曲线,还拥有着天鹅颈和美丽的天鹅臂。 今日的她穿着黑色的长纱裙,露出美丽的天鹅臂,她的眼睛,她的侧颜,还是美得像是画中人,她突然出现,到底有何用意。 “庄主,你在看什么?遇到熟人吗?为什么不去打声招呼?” 宛宛顺着他的眼神,发现了隔壁包厢的一个女人,她穿着黑纱,蒙着黑纱,她的眼睛很犀利,好神秘。 她觉得他们肯定认识,她心里盘算着,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梅无森怕被宛宛发现他失态的样子,赶紧坐下来,看戏。 宛宛专注地看着戏,她永远都是一个快乐的女孩。 她觉得真正聪明的女人,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时刻清醒的知道该要留下余地给自己和对方,她觉得自己可以在自己的空间里游刃有余,对于梅无森,她能够做到若即若离,倒是让他对自己牵肠挂肚。 “今日的戏不错,宛宛,你生气了吗?干嘛不讲话……” “哦!没有,我在看戏,你看,这戏里的女人会生气,也会撒娇,外柔内刚,这才是一个女人最该有的样子,也是活成妖精的女人最好的模样,有意思……里面有句台词很有趣:说真的,我是真的很想活成妖精,不想做什么……哈哈哈哈……” “真是有趣,哈哈哈哈……戏里那个女人活的真性情啊…… ” 梅无森被宛宛的话逗笑了。 他不禁握住了她的玉手。 她推开了他的大手,她越矜持,梅无森越喜欢她 …… 宛宛也许即便身处纷繁复杂的圈子里,她依然可以拒绝诱惑,保有自己一颗文艺、淡定、有趣而真诚的灵魂,在不断的“向内生长”中,探寻到内心最深处的自我。 隔壁包厢里的女人,果真是云紫找到的古影心。 离开箫大海后,她隐居域外,表面冷漠是她的常态,像她这样的女人在感情方面很容易走上极端,因为她的占有欲实在是太强了,强到甚至每时每刻都想知道她的男人在干什么,和谁在一起。 而她这样强的占有欲,爱幻想,爱和伴侣黏在一起,能够满足她强大的占有欲。 她刚才看到梅无森对旁边姑娘温柔态度,她就明白他几乎把她忘光了。 但她这次的目的她和云紫小姐订好了:久别重逢的她就是要让梅无森心甘情愿,再次接纳她,带她进梅园……搅了他的续弦……她再一走了之…… 古影心强硬的性格,事不关己的性格,让很多人都对她避而远之。 不过也是像梅无森这样的人会在乎她的容颜,气质,而会再主动来接触她的,她觉得他肯定会找她。她对他还是有些把握的。 梅无森这样的男人在感情中是比较主动的,很多时候就会热情的向她走来。她是不会主动的。 古影心心想:卑微是真的得不到爱情的,只能得到同情和怜悯,而这种感情,注定不会长久。 她回过头看了梅无森和宛宛…… “今日的戏真好看,道明一个理:普天之下最美妙的事,莫过于爱人,以及被爱,彼此相对地付出。真正的爱,是发自内心地心疼对方,想保护对方,温暖对方,把所有幸福都给对方;最好的婚姻,是彼此心疼对方,牵着对方的手,一起走过岁月的风风雨雨,同舟共济,相濡以沫……好戏啊……” 宛宛吃着梅无森递过来的葡萄,念叨着…… 又下雨了,戏园的锣鼓喧天,雨也下的淅淅沥沥,两个包厢里的这一幕都被远处的刘毕看在眼里,他满脸鬼鬼祟祟…… 第一百七十八章 林下仙人 最近几天,黑水崖里下了几场暴雨。雨水冲刷了各条山路,到处都是雾气。 般若自从那晚父亲病急,娘亲着急地带着她们离开了紫苏园,去了黑水崖,找当地郎中看病,在此处要逗留一年半载。林小糊祖母的老故友胡庄主是这里的大户人家。 她们一家安顿在此,受到了他老人家的格外关照。 住处靠着一片森林,雨停了。般若自己走在一条通往森林的小径上,四周都是木麻黄和剧毒的海檬果,这里幽深静谧,雨后的地上成群成群的大小蘑菇,白色的,褐色的……房子型的,伞型的…… 般若蹲下来身子,仔细看了很久,她一高兴跩了一朵蘑菇……雨后,清新又接地气,蘑菇的附近有很多野生的芦荟,它们挤在花丛中,长得如此有仙气…… “姑娘,那是毒蘑菇,千万别采……” “哦!老婆婆,你是这里的人吗?” “我是这里的守林人,一辈子住在这里……陪着这些树啊,花啊一起慢慢变老……” 般若看着和她说话的过路人,这是一位高雅的老妇人,已经是古稀之年,但满脸气色红润,精气神很足。 “老婆婆,你住在这里会寂寞吗?” “不会,当你生活中有自己的兴趣,心里有自己爱的人,即使在荒山野岭住一辈子,你都会活的活色生香,永远都不会寂寞…恰是人间若没有最懂自己的心仪之人,就是给你一个最绚丽的繁华世界,也无用……你还小,你或许不懂……当然,看姑娘长得这般伶俐俊俏,你尚在谈婚论嫁之年,可有心上人或心仪追求你的后生们?或许追求姑娘之人都不是姑娘想要之人……” 般若点点头,觉得老婆婆真是厉害,好像特熟悉她。 “人这一辈子,开始不知到自已到底想要什么,就是说自已做事的目的,和想要的结果不一致,也就是说,别人给你的不一定是你想要的,不要用别人的标准,去衡量你自己的得失,别人在不确定你是不是真正喜欢他时,对方就来表白,见光死的概率是很高的……你是不会给别人机会的……” 老婆婆颇有几分仙风道骨,今日说的话都说到了般若的心坎里。 般若一下子想起了白方彦,这次她不告而别,跟着父母离开了紫苏园。 白云山庄少夫人的地位和其尊贵,她知道白夫人是不会轻易接受哪个姑娘就嫁进去的,即使她的孩子有多喜欢对方,也是很吃力的…… 或许白方彦真的很欣赏她,但般若觉得她应该断了他的所有念想。 老婆婆静静在整理她脚边的蘑菇群,般若站在那里发呆。 “我是高龄之人,对世间万物万事早已经看淡,丫头,今日你和我也算有缘,在这荒山野岭遇见,我希望你以后找个好人家过此一生,一个男人的价值指标就是这个男的社交价值和他的资源,是指这个男人能给到你的精神和物质资源,女人一辈子最终是需要生活在一个有安全感的男人那里的,另一个就是你是要学会怎么去真正展现你的价值,只有提高自已真正的社会价值才是硬道理.……” “哦!我明白了,老婆婆你是说男人的生存价值和繁衍价值是最终吸引女人的……” “老婆婆,你终日生活在这深山老林,现在老了,你觉得快乐吗?” “我早就明白了:老了就是听不清,看不见,走不动的时候才是人生最寂寞难熬的时候。那时,无法再坚持爱好,无法与人沟通,甚至无力见到人,只能呆坐甚至静卧,那才是真正的老年。我现在能说能听,能看能动,无论如何我都觉得都是幸福!生亦独来,死亦独去……” 老婆婆笑呵呵说着。 今日般若觉得这个老婆婆和白玉斋老婆婆还有自己的小糊祖母都有几分酷似…… 今日和这位老婆婆的谈话,让般若觉得自己又懂事多了,也许女孩最重要的是加强学习,增强自信,把自己强大起来,不要想着靠别人,心底里要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谁也不欠你的。内心强大起来你就无所畏惧…… “老婆婆,老大爷还在吗?你们年轻时幸福吗?”般若突然冒出一个问题。 “人啊……老头子早走了,孩子已经成家……一辈子很快,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就能过好每一天。要想有圆满的缘分和婚姻,男女双方必须一起努力:有事需要一起商量,尊重对方;有争吵时要彼此都让步,让对方有台阶下;有不同意见时,要给对方足够的理解。只有这样,这段缘分才能是好的缘份……” “老头子早走了很多年,我就守着这片我们曾经相遇相知的森林,过完我这一生…… 我自风情万种,但与世无争,我打理这片山林,种花种草,弄弄园林古建,倒也逍遥自在……” “老婆婆,老大爷生前是一个怎么样的人……”般若好奇地问。 “他啊,是一个心地善良宽容,特别求上进的好男人,他最会换位思考,当年处处护着有点任性的我,言行一致,有责任心的,敢作敢为,果断有毅力,懂得保护呵护我的好男人……” 老婆婆边说着,眼睛里有了几分光彩…… 突然,雨又淅淅沥沥下起了,般若看着老婆婆离去矫健的身姿,觉得她比她的实际年龄利索极了,好像与这雾气蒙蒙的山林,融为一体,也仿佛觉得她身上有股“仙气”…… 雨越来越大,般若和老婆婆分道扬镳,各自回住处去了…… 般若一路小跑,她跑进了黑水崖的胡一风老爷的庄园里…… 第一百七十九章 黑松园 雨越下越大,般若像一只燕子一样跑进了胡一风的山庄。 一会儿,阵雨停了,天气又转晴。 她感到自己刚才就仿佛是一只燕子在高空展翅飞翔呢! 这时,黑水崖的天空上一抹红霞和黑色云朵,渐渐溶成一片,和远山混合一起,最后一线光亮给西边的云朵镶上银色的边,而这也一瞬即逝了,山谷与天空又黑沉沉的了。 天色已晚,看来这天一时晴不了。 山谷中这里那里闪着点点灯火。 胡一风老爷和爹娘不在府里,胡一风老爷因为和林祖母是多年好朋友,他对般若她们一家很关照,这几日他老人家亲自带青文和葭而去看郎中,要几天才回府里。 这陌生的府里雨天里特安静。 般若闲着没事,溜达到写着“黑松园”的后花园。 这个花园和其他大府人家的花园不同,种的都是盆景的松树,每一株高都已经快三米了。 最奇特的是有一株余苷树,鹤立鸡群地长在中间。可能是催熟,秋天,已经果实累累,有球形、扁球形、梨形等,干燥果实呈圆形或不规则的圆形,般若摸摸叶子,叶子微显六瓣状,叶子是棕褐色,粗糙不平,有细小的疣状突起。她随手拽了一颗,种子不大。她把它放入嘴里,气微,酸涩生津,余味回甘,最后都是甜甜的。真有点如人生的“苦尽甜来”。 绕过这株余苷树。她又看到了一株文竹,而且用红线绑成蝴蝶的形状系着,般若停下脚步,好生奇怪:以前在蝴蝶别苑里,林小糊祖母也最喜欢的文竹,而且文竹也是这样的绑法,有蝴蝶……??? 般若仔细端详着:这盆文竹明显是刚浇过水,很是好看,晶莹的小水珠,点点滴滴附在茂密的绿叶上,夜里的灯火映照,像无数奇妙的珍珠在闪亮。它绿得苍翠可爱,它细细的枝干像一节节挺拔的竹枝,竹枝上飘浮着一片片像绿云的羽状复叶,似云似竹。 “姑娘,你也喜欢它,这可是我们胡老爷的宝贝,你看,它生长得那样潇洒。每根叶脉上有许许多多的小细刺,是那样纤细,就像一根根兔毛,但又苍翠碧绿。远看,小细刺和叶脉组成的平展展的叶子就像一块块碧绿的小绒毯。近看,那些叶子又像是在夏天特别受人欢迎的扇子。胡老爷对它就像对带自己的至亲一样,若是在家,每日都要看上几回,有时还听见他和它说话,真有意思,哈哈……他书房里也有一株……”老花匠妙趣横生侃侃而谈,看着这个伶俐可爱的丫头,他话也就多了 般若突然想起,从小她就看到林小糊祖母在书房里写字,有时微风偶而从纱窗吹来,她房里的文竹轻拂绢袖,悄悄地婆婆起舞。当时小般若觉得那画面美丽雅致又飘渺…… “府里的花园很奇特,好像没有花,都是黑松盆景,还有一株余苷,和这文竹……打理这些黑松也不容易,老大爷,你每日也很细心辛苦……” 般若好奇地问和她搭话的老花匠大爷。 “小姑娘,看来你也是个爱花草的孩子,以前老祖辈说过:一个女孩子如果会呵护花草,肯定她心里最柔软善良的……黑松盆景施肥需要注意,它喜水又耐旱,既喜肥又耐瘠薄。想要让盆景长的更好,更具有观赏价值,我平日小心翼翼地浇水施肥,不干不浇水,不敢大肥大水的养这些小祖宗,至于什么时候需要施肥,那就要看盆景的长势了,如果是正常生长就不需要施肥了,以免因为肥水过大,导致盆景疯长,失去了观赏价值……” “大爷,这黑松好像对土壤要求不高,主要以疏松深厚的中性土或微酸性土为宜。土壤不宜太肥沃,以控制生长,对吗?” “黑松树种喜光,耐干旱瘠薄,不耐水涝,不耐寒。尤其适合适生于我们黑水崖这一带,这里靠海,温暖湿润,是很好的海洋性气候区域,因其耐海雾,抗海风,也可在海滩盐土地方生长。它们抗病虫能力强,黑松生长慢,但寿命长。一年四季长青 。” 一个院子只要有黑松,就会很雅致,它们可是园林绿化及庭园造景的顶梁柱啊! 般若心里明白:胡老爷一辈子都在伺候“饲养”它们,心思都在这里……这松树好像特懂人,相处久了,都好像通人性了,胡老爷经常自己和它们说话,就像对自己的爱人和孩子一样……” 般若看了文竹和黑松后,她有种奇妙的感觉,莫非胡老爷年轻时追求过林祖母。或许他们都是那个年代里出类拔萃,个性品味独特高雅的人。 从小到大,她们三个丫头就特别喜欢自己的祖母的个性,她身上有一种过人的谅解和柔和。好像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也有自己的不容易,祖母愿意让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心意去生活,不管对错,体验了,感受了,最后放下了就好。 祖母是一个相处起来让人很舒服的女子。 或许祖母的世面,葭而娘亲的柔和,又都不是天生的。她们年轻时,面对生活里的很多事情,也是曾经的满眼的倔强固执。 岁月流逝,她们如今的一切,不过都是因为经了事,岁月砥砺,风霜浸染,对生活有了更多面的理解,所以再面对风浪和是非,处理人情与世故,就有了更广阔的余地…… 般若此刻更是懂得:老年岁月的祖母和娘亲她们这样的女人天地不是更窄,而是更宽阔,更自由,更浑厚有韵有味,是很多年轻的女子永远都祈求不到…… 她突然有点好奇胡老爷的书房,她轻轻地推门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条长长的桌子,桌子上有绵延不绝起伏跌宕的假山,犹如一条小长蛇,曲曲折折,妙趣横生,石头,绿草小花……可见主人匠心独具…… “欢迎欢迎,美人你好你好!”窗台上的八哥调皮叫了几声,般若笑了笑,走过去逗了逗它:“可爱的英雄,你好你好!” 般若在蝴蝶别苑也养过八哥…,这八哥养久了,它们的言语会很有趣… “英雄美人,忘川忘川自古相忘已经成川……”八哥鸟又在欢快地嘀咕,叫着。 她转过身,墙壁上的一幅美人画栩栩如生,她看了一眼,吓了一跳,那人不是…… 第一百八十章 有位伊人 般若一个人悄悄进了胡一风老爷的书屋里。她被墙上的美人画吓了一跳,她不自觉地喊一声,糟糕,书房的门被推开了。 “姑娘,哦!原来你在这里,我还以为谁呢?”老花匠看着画像,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他张开嘴巴,又闭住了,一会儿他倒了一杯菊花茶给般若喝。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胡老爷的字写得好,这楷书写的很好,美文加上美人,真是三绝,妙趣横生……” 般若随即念起美人画旁的墨宝。 “哦!姑娘,原来你是赞叹这画旁的书法,我还以为你……”老花匠随和地笑着。 “姑娘是初次来到黑水崖,相必也是懵懂少年,不妨老夫告诉你一个故事,这画里的佳人听说是我们少爷,不……现在应该叫老爷了……她是他年轻时钟意的一位绝色佳人,我是看着公子长大的人,他也是风流倜傥一表人才,佳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美丽绝伦,心地善良,可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能是月下老人牵错了红线……不知什么缘故……后来这位佳人拒绝了我家老爷,另嫁了别人,从此隐居山林,住在蝴蝶谷里,除了她,我家公子眼里也容不下其他女子了……后来有了小少爷小天行……唉,这么多年了……” 老花匠把故事讲给般若听。 “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 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梅定妒,菊应羞,画阑开处冠中秋。 骚人可煞无情思,何事当年不见收。” 般若又仔细看了画像里抄写的几行落款。她念了几句,心里觉得胡一风老爷也是一位熟读诗书的才子。 “姑娘,你慢慢看吧,这里书和墨宝很多……平时老爷也不让人随意进来,刚好他这几天不在……” 般若她看着画中的美人,心里不觉都心动几分,年轻时的祖母气质很好,端庄大方,清新脱俗。 原来自己的祖母年轻时如此美丽的,原来真的是胡老爷年轻追过自己的祖母。 林小糊祖母就是一个美貌与才气吸引人的美人胚子的。 般若呆呆伫立在书房里,也许祖母的美,和很多时候男人眼中的美貌与女人眼中不同。 或许小糊祖母在男人眼里是那种清淡、婉约,落落大方的美。 在女人眼里的小糊祖母她同样美丽。 就连葭而娘亲也说过,小糊祖母年轻时长的俏,夏茉莉婆婆远远比不上她,要知道夏茉莉婆婆在当时的蝴蝶谷一带可是盛名远扬的美女。 白玉斋里的夏婆婆曾说过林小糊祖母人长得有气质但又很会说话。她是谷里最有风度的女人。 或许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古今同理。 想不到胡老爷对祖母如此痴情一片。或许小糊祖母当年吸引他的又一个因素就是她的才情,她很会写诗弹曲,又爱古建,她有着谷里姑娘们难有的旷世的才情和豁达…… 以前听到说小糊祖母嫁给谷里最好的男人南燕飞祖父,他们很恩爱。 从小到大,般若和蝶飞儿,宛宛在祖母身边长大,她觉得也许小糊一直都很具有佛性,很善良,她从不会强求什么,对于她而言,是自己的谁也抢不走,不是自己的留也留不住,她从来不会去强求别人怎么样,同样的别人也无法勉强她去做她不想做的事,小糊祖母一直都活得很恣意潇洒,受不了拘束,更受不了人情世故,和她相处过的人都知道,小糊祖母的喜欢讨厌都会表现非常明显,从来她不会伪装。 “姑娘,你还在这里,你是不是特别好奇这画里的佳人,好吧,我再讲给你听,听老爷说过,她是一位很有耐心,足有自信,积极乐观、有幽默感的女子,你看画里的她穿的服饰也特美,听说她从小熟读诗词经典,生活在蝴蝶谷里,自然天然,又爱美……” 老花匠喝了一口茶,继续说…… “听说她出身在有着书香门第的商人家庭,父母感情好,她的娘亲父亲都把她捧在手心里。家庭的熏陶以及她熟读史书诗书的阅历造就了她身上的经典与时尚气息。 传说她其实是传统的,加上小时候她家优雅的姑姑们对她们启蒙的唐诗,宋词教育,她身上始终保留了一种江南女子特有的包容温婉和审美修养情趣。还有听说她就跟随她父亲生活多年,在那些日子她增长了阅历见识,成熟稳重,练就了隐忍和包容的胸襟……” “这样美丽有才,善良又解情趣的绝色好女子,哪个男子会不喜欢?何况我家老爷又是才子,对女子的品味也是一流上等的,但听说她很浪漫又极具理性…造化弄人啊…怪不得我家老爷痴迷了……”老花匠长叹到…… “现在老爷也都一把年纪了,倒是希望天行少爷能有一段美满幸福的姻缘……我们家天行少爷倒是更不错了,向来做事不声张也不张扬,貌似不显山不露水的人物,但是他或许以后会在自己的特长或兴趣爱好上培养自己非凡的造诣,将来可能会让自己的特长长成“参天大树”……” 这时候,厨子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羹。 “ 姑娘,你还未婚配吧?哦,对了,我让厨子给你熬下山药,莲子,枸杞,百合粥,眼看白露到了,可以养阴生津,滋阴润燥。俗语说“秋粥宜人”,最近我交代厨子多做些冰糖银耳雪梨粥,沙参枸杞粥,都是很不错的“白露粥”。给你吃,老爷出门前交代过了,要好好厚待你……再说我看着丫头你,也很舒服的,以后叫我旺伯吧!” 旺伯很和蔼,随手把碗递给般若。 “我和老爷都老了,都是入半截子土的人了,早就淡然处之世间万物万事……也许老爷就想守着这园子里的树和书……有几个老朋友,偶尔一起乐乐走走聚聚,真实有趣,积极向上,互懂……就心满意足了,姑娘,你的路,天行少爷的路,你们年轻人的路还长得很……” 外面突然响起一阵一阵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好热闹。般若诧异地看着旺伯。 “哦!是灶君圣诞,这里的百姓们都会拜拜灶君……” 第一百八十一章玉知音 自从梅幼薇觉察到楚云天很喜欢小蝶后,她就在打自己的小算盘。 她人个性要强,又发大小姐脾气了。她不允许被别人骑在自己头上。更别说她喜欢的楚云天喜欢上别的女孩。 她平日外表一种很冷的态度,让人不敢靠近,其实她的内心是多么的热情,一般有什么事情,她都会在自己的心里做好打算,当然了,在事情还没完美结果的情况下,她是绝对不会透漏的。她决定请大哥撮合她和楚云天的亲事。 她很会做保密工作,她从小想要什么,就一定会想法去做到,而且还是天衣无缝,所以很多人都看不透她的心思,但这一切却被刘毕看在眼里。 刘毕心机耍起来当然比梅幼薇更是天衣无缝的。 “好大哥!我答应你和宛宛的亲事,那你也帮我去向楚云天提亲!楚云天不是想独领导商会吗?大哥,你可以和他联手,这样,青莲港这一带就是我们梅园的天下,我们的联姻可以帮你轻而易举踢掉胡天行这个后患的,小妹说的对不对?你觉得怎么样?” “哦!看来小妹,你不糊涂啊!哈哈!待我思量思量……” 梅幼薇和梅无森在书房里的谈话,被窗外的刘毕听到了!他觉得他应该把这消息告诉田思聪的,他如果联合田管家从中破坏………最后他们或许可以夺得了整个梅园…… “田管家,你在里屋吗?”他敲了敲田思聪住的屋子的窗户。 屋里没人。 他推了进去,走到桌子前,他眼睛瞟着床上的一本书,他好奇地翻了几页,一样东西掉在地上。 他俯下身子捡起来,细看,是女人的发饰——一只美丽的玉蝴蝶。 “一个大老爷们,怎么会有女人的贴身物件……莫非……” 他听到外面院子好像有人在说话,仔细一听,是那两位师父。 他放下东西,赶紧轻轻地带上门,出去了。他朝大厅走去,看到穿戴很漂亮的梅幼薇正要出门。 “小姐,可需车夫,我带你去……” “好吧!你先到厨子那里打包带一碗银耳羹,再载我到艺馆去一趟,和我一起去找宛宛……” 刘毕一脸赔笑,他知道梅幼薇的用意,他热切地配合着,梅幼薇看他如此驯服听话,也就笑笑让他跟着。 再说蝶飞儿自己第二次神秘地出现在琵笆山庄。 “姑娘!和此把琵笆真有缘,我道是有缘人,才能得此琵笆,此把琵笆乃是上乘梧桐所制,我耗费了很久才做成,音色浑厚飘逸,那日见了姑娘后,如遇知音,我就取名它为“玉知音”。特赠予姑娘……”书房里老庄主彬彬有礼。 “多谢庄主厚赐, 小女没齿难忘,小女无以回报,特意将自己的随身的饰物赠予您府上的小姐佩戴!望珍藏!” 蝶飞儿把自己头上的玉蝴蝶拿出,递给庄主。 庄主看了玉蝴蝶一下,他随手包起,又四处瞧瞧,看无人,才放心放在口袋里。 “姑娘所赠物件乃稀罕之物,老夫一定让小女好好珍藏,姑娘,放心!……”庄主压低嗓门说到。 “ 看庄主你们府上的风气非常自由,府上你的书房宛若净土,我一走进它,便足以抚慰途上一切疲惫。” 蝶飞儿故意拉开嗓门说到。 “对啊!书房中,茶香墨韵,中国人骨子里的风雅,都悄然刻画。书斋宜明朗、清净,不可太宽敞。我这间书房不讲究空间大,却追求明净,舒畅。” 庄主大声地谈到。 “庄主,喜欢老子的《道德经》。俗话说,世人用老子的大智慧,可以获得精神上的大清凉。” “鄙人认为老子的“清凉”主要表现在三个字上面:柔、静、慢。这三个字是人生的大修炼、大修行。我这这一生,如果能做到这三个字,就能从容不迫,很好地养生啊!也不枉此生!” “倒是姑娘身上的柔,和故人她的柔一样,让人赞叹,老子赞美水、婴儿、女人,主要就是因为他看到了阴柔的力量,女人的阴柔力量作用是很大。世界上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东西了,但是水却最能克制最刚强的物体。老子用了一个词非常形象:驰骋。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姑娘,应该明白老夫的意思,你所要做的大事,必须要有柔,才能达到……” 庄主的话说到蝶飞儿心坎上,一下子心里更是清晰极了! “姑娘!这次你自己来,看来你还不信任上次那位公子,或许你对他还不敢托付终身……老夫讲的可对?……” “庄主和祖辈尚有缘分和情谊,对晚辈疼爱有加,指点迷津,小女有要事在身,可能会忽略了儿女私情,都把时间和精力花在自己真正喜欢或在乎的事情上了!小女要做的事,时间已经越剩越少,小女肯定要断舍离,丢掉无用的东西,放下不值得做的事,离开不必在乎的人,这样,小女才能全心全意完成!”蝶飞儿冷冷严肃地说到。 “或许这一辈子一个人丢掉的东西越来越多,留下的东西越来越少,才会发现自己真正在乎的是什么。每一个人不管什么年龄,都该活得坦荡漂亮。祝愿姑娘早日完成夙愿……明日,你在庄园里好好转转,放松放松,把这里当自己的家,过几日再回去……”庄主微笑慈祥地说着。 第二日,一大早,蝶飞儿换上便服,马上变了一个人,她爬上府里的国树摘果子,她给羊挤奶,到厨子那里帮忙干活, 她跑进老庄主的书房里,各种书籍, 就像一只小鸟,今日她彻底放飞了自我。 她太喜欢这里的生活了! “人生若能尚活百年,或活两甲子,不管为人修身处世,都需要多次打磨,养精蓄锐,随喜而生,随缘而活。” 她耳边响起了祖母的话。她觉得祖母就是她的偶像。 美人老了一定也是美的,优雅是骨子里的风情,祖母是阅尽风霜残雨,更加的贞静从容。像她这样美人老了,也很可爱的。她能因为岁月沉淀而拥有她的智慧,资历,优雅,能够心平气和地与岁月达成和解,化时间为玉帛。 蝶飞儿绕过书房,她走到琵笆山庄小姐的闺房外。 这里种满牡丹、郁金香、玫瑰等上百种花,还种着蔬菜,这里还有池塘,还种满了睡莲。 旁边和别人家的院子不一样,还养了小狗,山羊,母鸡…… 蝶飞儿被这里的一切迷住了。只见 老庄主的那个哑巴女儿穿着复古的长裙,头上系着优雅的头巾,正在专注忙着喂养她的鸽子…… 她浑然没有发觉蝶飞儿在这里。 蝶飞儿想象着她那残缺的世界里,她也许已经习惯了一个人过起了梦想中的田园生活。种花,种菜,看书,养牲畜……午后慵懒的靠在一个角落,肆意缱绻,案桌上清茶一壶,茶香溢满整个屋子。不闻,不问,不争论,只要给她更安静的世界。 她转过身来,发现了蝶飞儿,她友好微笑一下,用手比划比划着,蝶飞儿看懂了她的手语:“从小到大,一直伴随我生活的这些花花草草树树……每年只要看到它们发新芽,并开始绽放出花朵时,我就会喜悦万分,有种和老朋友重逢的感觉。无论何时,我总有事情可做,虽然我是哑巴,但总被大自然包围,被‘美’的事物包围,我很幸福……” “小姐!你这样一定很辛苦吧?”蝶飞儿用手语问到。 她用手语答: “完全没那回事,我一直都以度假的心情度过每天、每分、每秒。人生短暂,世事无常。我能爱着自己的家人,亲人!就心满意足……我喜欢和爹爹一起制作和弹奏琵笆,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用度假的心情过每一日……” 蝶飞儿太喜欢眼前的庄主的女儿了。觉得她就是一位从画中来,又能进入诗的丽人。 她跩了一朵花,递给她。 看到她,蝶飞儿尤其觉得自己小时候就像男孩子一样,总是抠抠这儿,弄弄那儿,在蝴蝶别苑里疯。 有时会突然白天不吃饭,晚上不睡觉,自己偷偷在房里做着自己的事。 从来父母都说只见过几个安安静静玩一个小时过家家的小女孩,没见过玩任何东西都上窜下跳的小女孩。 今日看到庄主千金的归隐生活,她觉得有趣极了,很投缘。她在这里彻底放飞了自我…… 傍晚十分,蝶飞儿走到庄园外,来到海边,呼吸着这里带着腥味的海风,心里也是舒服的,蝴蝶谷本来就靠海,她从小就不怕腥味。 这里是个小市集,很多渔妇在卖鱼,虾蛄,贝类……新鲜鱼儿种类繁多,叫卖声不断……甚是热闹,蝶飞儿挤进买鱼的人群,她挑了挑鱼儿,今日是初八,是晚潮,天色已晚,渔民归船晚,鱼儿还挺多…… “听说青莲港附近的梅园,那里的梅庄主准备在中秋日迎娶艺馆里最美丽的舞娘。据说这个宛宛为人很神秘,如今要成为梅园顶级的太太,却也是很低调,平时看她一个人出来都也是不温不火的。”蝶飞儿听到旁边有人在聊梅园。 “那梅园据说是梅庄主……那梅无森可是老江湖,深藏不露,唉呀!如果那小舞娘嫁入梅园,或许能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无风也无浪。这个女人不简单,听说梅庄主甚是疼她,或许再给他生下一儿一女,凑个好字,一家也能其乐融融。” “你想得太简单了,那宛宛嫁入梅家,可能很多人都会替她捏了一把汗,一入豪门深似海……” 蝶飞儿听着,心里想:宛宛对自己而言就像是一个宝藏,从小就喜欢她的坚强、沉稳,可是相处这么久,她还是能从她身上发现新鲜的打动自己的东西。这就是宛宛最有魅力的地方,真正的成功是她拥有底气与自信,遇事冷静,独立而强大。她知道三姐妹为了蝴蝶别苑都在努力。不管结果怎么样,大家都无怨无悔。 蝶飞儿提着刚买的鱼儿,她走到海堤旁,这里的小径很美,石头建筑的精致,古迹的保存。这时,有人拍了她的肩膀,她回过头,竟然是胡天行,他笑得嬉皮笑脸的,有点大孩子的顽劣: “哦!原来你在这儿,让我找的好苦……听说梅无森替他妹妹向你那挚爱的楚大哥提亲了,呵呵……” 第一百八十二章 二胡和绣 蝶飞儿在琵笆山庄住了几日,心境焕然一新。 今夜,一轮明月冷冷地照在艺馆上的白屋青瓦。 宛宛抬头,仰望星空:也道是这天空中最引人注目、引人遐想的自然是明月了。 “宛宛,我特地来和你一道喝酒赏月,这明月,自然会让女孩子联想起传说中的月宫仙子──嫦娥。据说她原是后羿的妻子,因为偷吃了西王母送给后羿的不死药,飞奔到月宫,成了仙。当却在广寒宫清冷了一辈子,我倒觉得还是在这人间好啊!有宛宛你的陪伴更好了,眼看中秋快到了,我们的婚期近了,我真高兴…看我给你带来什么好酒,还有你唱曲,我奏一曲二胡,可好…” 宛宛看着梅无森,他手里拿着一瓶酒,倒了一杯酒,他又随手从墙壁上取下二胡……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宛宛念起几句古诗。 梅无森深情地拉着二胡,宛宛顿时觉得今夜的他有点儒雅亲切,不再那么高深难测的。 宛宛站在窗外,环视四周,宁静的夜晚,皓月当空,艺馆外平静的池塘中映着一轮金色的圆盘…… 时值快中秋,微微凉风袭来,树影婆娑,地下树影在微微颤动着,一切都很唯美…… 四周很安静,只有二胡低沉的声音,梅无森专注的抚弄着他心爱的二胡。 悠扬的二胡声和着明月,伴着微风在寂静的夜空画出了一条空灵的弧线.声由心生。 宛宛好似能听出二胡其中的景致: 月亮被一块云彩遮住了大半部分,水边变得暗淡一些,外面百香果树木的影子在微风下沉重得挪动着脚步。 二胡声忽然一转,如一股强劲的风吹进池塘,泛起了涟漪。 突然梅无森的二胡声也变得激昂起来,胡弦在,人在,心在…… 宛宛终于听明白了梅无森的曲意。 他自己也好像沉醉了。宛宛拿起绣架,准备做下女红。她从小开始跟着葭而母亲,学习刺绣。娘亲的话让她一辈子都谨记: “学习绣功没什么捷径可走,只能一遍遍地苦练基本功,尤其刚入门的时候,每天都要在绣桌前坐十五六个小时,练习针法与分线,要耐得住寂寞。” “好美,宛宛,你真是多才多艺,你连女红都做的好,你看这凤仙花太生动了……” 梅无森放下二胡,走到她身边,仔细欣赏,发出啧啧的赞赏声。 “这绣工,要花上漫长的时间,与成千上万遍的重复练习……” “宛宛,你知道我为什么独喜欢你吗?我觉得你和别的女人不一样,你这是是积累也是磨练,你磨炼的是性情,把性情和心志磨练的坚韧,才能够承受寂寞,而只有耐得住寂寞,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看到织就完成时的绚丽夺目。?我的身边就是需要你这样的女人的……” 梅无森拉起宛宛的手,放在嘴边,满是宠爱地吹了一口气。 “我从小就喜欢做这绣活,一坐下来刺绣的时候,我就觉得心很静,我很喜欢这种感觉。以针为笔,以线着色……” 宛宛抽出手,微微一笑,低下头,继续绣着她的风仙花。 “却教呼 桃鹦鹉叶 ,便遣婵娟唱《竹枝》。” 梅无森看着美丽的宛宛,他高兴地也念了一句。 “婵娟是美人也是月色,但也是我最爱的花木:婵娟一种如冰雪,依倚春风笑野棠。 风吹 列子归何处?夜夜婵娟在柳梢。” 宛宛随口想起诗句,念叨着。 “妙,景美人雅,月清乐和,真是好景致……”梅无森大声喝彩! 梅无森和宛宛这一幕都被刘毕在外屋看的一清二楚的。他已经想到了他要在梅无森婚礼做的事了,嘴角露出了阴森的笑意…… 他又走到自己在艺馆里的小屋,他进去里面,从一个包裹里找到一包蒙汗药,再放在一双鞋子里,觉得安全了,他才又带上门出去的。 他又离开艺馆,骑上马车,朝梅园方向跑去,想不到路上看到正要出去的田思聪。 “老弟,你要去哪,我正要去找你说事,我们的好事快到了,梅无森的婚期就是他的死期的……我们一起到小酒馆坐坐,喝几杯……” 刘毕停下马车,赶紧拉住田思聪上了他的马车。 “刘毕,你有什么好主意,说说看……你小子,鬼鬼祟祟的,当时梅园落在你我手里,你就看着办吧,呵呵……” 田思聪在马车里,拉起窗帘往外看,还好没熟人。 他们走进一家小酒馆。 田思聪最受用刘毕的拍马屁功夫的。 第一百八十三章 好看与漂亮 再说高蓝枫这小子,第二次去蝴蝶谷峰,又到紫苏园,看到屋舍紧闭,人去楼空,杳无音信,连上次遇见的那个叫般若姐姐的,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他心里有几分失落,看来要找到自己的小蝶先生,可能没有机会了。 他带着沮丧的心情回到了家里。家里很安静,娘亲不知道去哪里! 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躺在床上!想起上次去谷峰,遇到般若姐姐,她温柔的样子,真美!她仰望山顶的样子,真可爱! 又美又温柔又可爱的女人,连他这个年纪的男生都喜欢的。 他觉得般若姐姐,小蝶先生,都是漂亮的女人,他就是喜欢长得漂亮的小姐姐,几乎没有男生会拒绝漂亮,即便因为才华,那也是才华漂亮。女孩子的漂亮,不仅包含美貌,而且包含才华,谈吐,气质等等。才貌双全,才称得上漂亮。 他从书上懂得:女孩子徒有皮囊的美丽,内心空空如也,未免粗俗了些。若姿色平平,才华横溢,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那几分姿色的欠缺,甚至可以给整体跨越式的改观。 若是女孩子姿色出众,才华稍显逊色,美则美矣,总欠缺一点维持感。 高蓝枫觉得说男人都是视觉动物,不过是会慢慢发现原来深爱的人,并没有所期待的那般漂亮。 就像他自己是个私生子,父亲可能当时是看上娘亲的那一张美丽的面庞,但相处久了,父亲他才发现母亲没有一份灵秀的才华,所以慢慢厌倦,来探望他们母子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且一来,还经常拌嘴。 也许有点文化见识的父亲他总是慢慢懂得:女人的漂亮光外表美丽可远远不够,只是空空的,还需要足够内涵和才华,有丰富知识,恰当的气质,温婉的谈吐,有品的男人就认可这样的漂亮,而绝对不是个空洞乏味的绣花枕头,早晚会腻。 高蓝枫觉得娘亲是长得好看的,整日涂抹的花枝招展,整日就懂得吃喝玩乐,歇斯底里的,霸道刁蛮,无聊透顶,没有任何的才华和学识,但是一点也不漂亮。 高蓝枫他从小听着娘亲讲她的故事。 当时娘亲年轻时是戏班里的台柱,与她的好姐妹金妮娇以及她们的师兄秦相亿。但是最让世人津津乐道的还是当年她们三个之间的故事,分分合合,纠纠缠缠,最终娘亲还是带着伤痛退出。因为伤得太深,才找了个大她二十几岁的男人,也才毅然决绝成了父亲的小妾,后来生下了高蓝枫。 她那个时候或许心里很清楚,自己并不是真的很爱这个男人,只是为了逃避情伤而选择的安全港湾。有个人爱着,总是好的,至少情感上是安全的,没有危机。 有时候,付出和得到是成正比的,你爱不爱,对方其实也是心知肚明的。 时间是最无情的刽子手,会一点一点的把父亲对娘亲的爱慢慢的消耗光,等他清醒过来才发现,原来爱情是需要回应的。 也许娘亲的爱此生最爱的莫过于她的师兄了,但终归却只能错过。 戏文里说: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或者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都是是一声叹息。 高蓝枫觉得自己以后的人生不能再像娘亲父亲了,两人相差年纪太大,可能代沟都是翻倍的…… 高蓝枫从小生活在这样的特殊环境里,或许懵懂理解人生在世,以后能够遇见一个对的人,找到命定的恋人,成就一段完美爱情就幸运了。 他觉得男女没有了爱情支撑的婚姻,犹如被折枝的花朵,表面看起来鲜艳美丽,但是没有了爱情支撑的婚姻,犹如被折枝的花朵,表面看起来鲜艳美丽,但是无法吸收养分,最终必将枯萎,就像父亲和他的原配夫人,后来又和母亲有了他…… 有次,父亲的原配夫人知道父亲在外面有了娘亲和他,听说大吵大闹了一顿,她摊牌要拿走巨额赔偿,毅然勇敢提出离婚,但父亲不同意,死活不肯,说以后会多陪她们,少见高蓝枫娘俩了,还说给她们娘俩一笔钱,让她们远走高飞。 但高蓝枫的娘亲死活不肯,后来就只能在这里买下一个私宅,隐居起来,还年轻的娘亲平日没有和外人来往,怕被人知道她是老二,变得越来越歇斯底里,还整天吵着要父亲陪……她变得越来越不可思议,年迈父亲脾气也变古怪了……从此以后,娘亲更加爱和父亲吵架,一见面就吵…… 想想父母的这些故事,高蓝枫觉得太累了,有时觉得多呆在家里都觉得窒息,也许只有想到小蝶先生的清新脱俗,他才觉得活的有奔头的。 “枫儿,你又去哪里了,别到处跑,少给我添乱……这孩子,都不让人省心的…晚上,你秦叔叔要来我们家做客,你好好整理一下…别给我丢脸……” 他一骨碌爬起来,跑到庭院外,坐在秋千上,用脚一蹬,飘的好高,只有反复这样,他才能自己暂时轻松起来。 “枫儿,你还不来帮忙,晚宴快到了,呆会家里会很热闹,你快点,这孩子,太皮了……就像你父亲,对人都是文质彬彬的,很文雅礼貌,对我们却是脾气暴躁,没讲一句,就暴跳如雷,真是上辈子都欠你们的,今生来还债……” 娘亲站在二楼走廊,对着院子正在荡秋千的高蓝枫大喊,她今日打扮得很艳丽又俗气,大红大花色的裙子,钻石金银首饰,白纱透明手套也都一并戴上了。 “方嫂,厨房里的活你多费心些,今日来的都是我少时的朋友,吃的菜肴,还是要尽心做,吃的食材和时令有大关系,三伏天到了不能吃生冷的,要让寒气排出。比如秋天到了,总要吃秋天的食物,总不能还想去吃西瓜,这就乱了方寸,身体也会变寒,气色自然有所影响。会吃的人,懂得不时不食,懂得用食物滋养自己,自然很好看。方嫂,今日的鸡鸭是那农家铺子买的吧?我家就只吃这铺的,你手脚快些……” 高蓝枫听着娘亲又在和新雇来的厨子方嫂絮叨着,有点趾高气扬,每次他最不喜欢娘亲这样的语气,爱摆着一副贵妇精明挑剔的跩样子,全盘不是个有高雅气质的温柔女人,他听得很不耐烦,最后用力蹬了一次脚,秋千荡得特别高…… 第一百八十四章 新的娘亲 婚期越来越近,深谙龙蛇伸屈之道的田思聪,他将藏锋露拙与锋芒毕露这两种不同的处事方式融于一身。 只在恰当的场合他才会显露才干,这就是所谓的“君子待机而动”。 也许田家大院后来的破败,让他一下子成熟起来了! 俗话说:花要半开,酒要半醉,讲究的也是藏与含蓄的道理,开的太艳的花容易被人采摘,喝酒太醉丑态百出。 同样,锋芒太露,也常常使人身败名裂。适时掩藏自己的智慧,才能让自己的人生之路走得更稳更远,他觉得也许梅无森就是太锋芒毕露了,可能真的如刘毕说的,他的婚期就是他的死期。 田思聪和梅无森相比,虽然没有那异于常人的精明头脑,但是他的信念异常的坚定。 一旦认准目标后,他就会“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南西北风”,始终朝着目标前进,任何困难也拦不住他的。 在梅园当管家的这段时间,他还有一个特性,很擅长思考懂得举一反三,可以从失败当中汲取经验。 田思聪眼看着蝶飞儿最近都独来独往,神神秘秘的,安静少语,他反而觉得要冷静。 一大早就听打杂的两个保姆在窃窃私语:“以前听书,说孔子出生时,父七十,母十七;欧阳修出生时,父四十九,母二十。老夫少妻的结合,往往生出麒麟之才,阿芳,你说,这梅庄主和宛宛姑娘成亲,以后生的娃儿不就是麒麟之材吗?” “梅庄主老谋深算厉害,宛宛姑娘年轻美丽聪明,肯定他们的孩子一定更聪明的……别说了,快干活吧,不然被管家听到,就该挨批了……” 保姆阿芳压低嗓子说。 田思聪听到她们的议论,想起自己童年,听家里老人说自己六岁就展现出惊人的聪慧,尚在学舌之际,就能跟着老父亲摇头晃脑地背诵对联。他六岁启蒙,十岁熟读诗书,十一岁学书法……十五岁自己就诵出“人生犹似西山日,富贵终如草上霜”这样的绝句。 “管家,你看,庄主让我新购的镇宅盆景都运到了,都在外面,你看,摆在哪里,我让人搬进来……” “都先搬进来……我看看……” 不一会儿,田思聪一看搬进大厅的盆景:富贵竹、鸿运当头、蓬莱松、七叶莲、发财树、金钱树、招财树、君子兰、兰花、仙客来、桔等。 “这些花卉蕴涵吉祥如意,聚财发福之意。富贵竹又称万年竹,其叶片浓绿色,长势很旺。真是不错…放几盆到书房,其他都在客厅吧…”田思聪一边吩咐,一边叮嘱着安放的位置。 安儿在书房里看书,蝶飞儿也在。 “小蝶姐姐,你有娘亲吗?是什么样子的,你讲给我听听吧!” 安儿突然抬头问到。 “有啊!我的娘亲温柔贤惠,从没与人起过争执,吃了亏也只是一笑而过。她不曾大声吼过我们,即便我们犯了错也从不打骂,总是温言软语规劝我们。有一次,我走到娘亲面前,问:“娘亲,你到底为什么爱我?”母亲放下针线,温柔地,不迟疑地说:“不为什么,只因你是我的女儿。” 我的娘亲脾气很好,让我们这些小孩子和家人感受到温暖和爱,她教育出来的孩子都是真诚善良……” “哦!小蝶姐姐,每个人的娘亲都不一样,你真幸福,我问过阿芳保姆,她说她的娘亲脾气很坏,喜怒无常,生气时经常冲着她们几个孩子咆哮。有一次,她娘亲宴请宾客,她发现少了一张椅子,年幼的她费力地搬来一张椅子,母亲却当着所有宾客大喊她,所以从小她就没有安全感,很自卑……我的娘亲都走很久了!我都快忘了她的模样了,爹爹说要让宛宛姐姐当我的新娘亲,小蝶姐姐,你觉得怎么样?” 安儿人小鬼大,他一下子讲了一骨碌的话……蝶飞儿都愣住了。 “小蝶姐姐,我那日在爹爹的书房里玩,我在一个净瓶里找到很多玉蝴蝶,每一只都很美,我拿了一只,放在我房里的抽屉里,呆会我送给你……我就是不清楚,为什么爹爹藏有那么多蝴蝶,他也和小女孩一样爱打扮吗?真是太好笑了!你等着……” 安儿跑出去,一会儿又跑进来,他手里拿着一只很美的玉蝴蝶,蝶飞儿觉得和自己的那只真是一模一样! 莫非他还不死心,还在寻找传说中的“玉玲珑”,这次的婚礼会不会他是想从宛宛那里找到玉蝴蝶的踪迹,莫非他已经知道宛宛是蝴蝶别苑里的女儿了…… 蝶飞儿一头雾水……她让安儿写字,她决定要去找云紫一趟,看看她把事情准备的怎么样了! 她偷偷在后院放了她在梅园里养的一只鸽子,焦急地等待着云紫的回信。 第一百八十五章 从中作梗 蝶飞儿放飞了她手里的信鸽,站在梅园后花园的兰花旁。 她住在这里,很简单,但她却想尽办法让生活开出花来。 她知道梅大小姐和刘毕很早就勾结在一起,会不时找她的茬子,她不想招惹和靠近他们,她太了解刘毕这个男人一副拜金的嘴脸,对有几个钱的男人女人尤其大肆的溜须拍马讨好膜拜,他想要交的女人男人没有一个是没钱的,在梅大小姐面前他就像一个没有尊严的跟屁虫的…… 但他的这个样子,历来娇蛮任性的梅幼薇却很是受用,她好像需要有这样拍马屁的男人在旁伺候,鞍前马后,才能显示她的所谓富家女人的金贵,自信和虚荣…… 蝶飞儿一眼就看出他和她的性子和心思,所以她尽量远离这样的人。 在梅园里,蝶飞儿尽量和田管家搞好关系,然后有时会托厨娘把自己做的针线活拿到外面换点钱,争取早日把欠梅幼薇的古董钱还完。 最绝的是,蝶飞儿还弄来了一些兰花籽种在梅园里。兰花不仅好看,还能让自己很舒服,更给这里增添了几分温馨和生机。 有次梅幼薇看到她在浇水,她还取笑说:“在梅园里寄人篱下,你还有心思种花,看来你和别人真的不一样。” 当时,蝶飞儿只是笑笑,也许她也是想让自己相信:一个在绝境中都能活得体面的女人,一定也会有东山再起的一天。 林小糊祖母的话始终在她脑海里浮现: “孩子们,每个人的人生难免会有陷入泥泞的时候,只是有的人一直瘫在泥里,灰头土脸;有的女人却能出淤泥而不染,牢牢把握住生活的转机。希望你们以后都能好好自信的生活……女人如花,花是美人后身,梅贞女也,梨才女也,菊才女之善文章者也,水仙善诗词者也……芍药名土之妇也,莲名士之女也……希望你们找到自己的定位……唯兰为绝代美人。” 蝶飞儿还在等信鸽,她呆在院子里。环顾梅园,这里虽然改建了,不再是蝴蝶别苑,但好像也是童话小园。 尤其是进入那走廊,眼前豁然开朗,温在室内穿行,如同进入了“万花筒”般的美丽隧道,这里还是能找到小时候的感觉的,尽头处有个天竺葵迎宾,听说是梅无森从域外引进的。拐角处还是那些小时候的风铃草,花斑矮牵牛。 看来梅无森这次要结婚,特地叫人又整理了院子,整个风格倾向于对大自然美的压缩和凝聚,并通过线条和空白展示余韵,倒是在闲寂与静谧中可以想象出很多无形的事物。 “胡兄,你看,我最近叫人收拾这个院子,特意请你过来,你帮我看看,还有哪些可以改改,盆景我弄了很多,这些家伙早诞生于几千年前,但弄一弄,也是有灵性,我总觉得生动线条美的盆景才属于本质上的好盆景。” “梅庄主,你这园内可算铭树荟萃,精彩纷呈。你看这盆你也是挺讲究的,古渡乌泥抚角长方钵,这棵树原本和小林一样高,现在只剩下这么高。你已经将树木中最美好的那部分留下来,也是不错。哦!小蝶先生,你也在院子里……” 胡天行和梅无森边说边走进园子,胡天行一眼看到园中的蝶飞儿。 “哦!庄主回府了,胡公子也来府上……”蝶飞儿微笑着问候。 “听田管家说小蝶也很喜欢花花草草的,最近院子这样重整,你可满意,说说看……”梅无森看了蝶飞儿一眼,热情地招呼着。 “我不敢班门弄斧,倒是觉得庄主的盆子都买的不错,你看,那个紫泥切立下带长方钵,也挺好的。俗话说,一件作品要想达到格调高雅的艺术境界,最重要的是“景”、“盆”、“几架”三位一体的融合。 古语说得好:“盆树相合”。” 蝶飞儿走上前去,指着盆钵:“盆景本来就是通过在盆钵中长期培育来增加其品位和趣味的。在这个过程中,盆钵也增添了韵味,变得古香古色。如果再配置桌几和青苔等来提高意境,则效果更佳。” “说得不错,太好了,果然很有见解……”梅无森拍手叫好。胡天行也觉得这个小蝶先生真是深藏不露。 “你们看,这是五针松,南蛮外缘长方钵。树木在生长过程中会遭遇无数次大自然的历练,在抵抗风雪严寒时,为了生存,它们不得不尽可能地舍去一些树枝,从而表现出生命中的哀怜和寂静……”胡天行指着一棵盆景说道。 蝶飞儿听到此处,不禁看了他一眼,觉得瞬间好像他能读懂自己。 “古人重修身格物,陶冶情操,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既有入世的理想主义,也有出世的豁达心境。风雅是源自内心的一份宁静、淡泊,从忙碌中抽身,于纷繁杂念处,留一分闲适的空间……”胡天行继续说到。 “宋人苏东坡诗云:江山风月,本无常主,闲者便是主人。若无闲心,雅何以附?” 蝶飞儿微笑念着。 “ 但愿我们都能够准确找到自己的角色,有时候是主角,有时候是配角,有时候是观众。无论是何种角色,都能够扮演好。有自己的舞台,也有自己的观……” 梅无森突然感慨到。 蝶飞儿对他甚是不解。觉得此人心性城府很深,难以捉摸。 “梅庄主,你最近可是精神矍铄,神采奕奕,人逢喜事精神爽啊……兄台有事想拜托你,能否答应让小蝶先生到我洞天一府当个管家或亲随,因为我府上也想整理修缮一下,正缺好的人才,你可答应……” 胡天行突然提出这样的问题。 “目前,小蝶是安儿的先生,又成了幼薇的贴身保姆,可是不能让她去太久,那就等我和宛宛成婚后吧,比较没事,让她去帮帮你……” 梅无森竟然爽快答应了。 蝶飞儿没做声,只是眼睛看着胡天行,满腹疑问:不知道胡天行这个男人在搞什么鬼?要带她去洞天一府,这样会改变她们的计划的,真是麻烦。 她先进屋了,信鸽已经停在她的窗台了,她拿出鸽子足上的纸条:从长计议,不可太急!明日戍时海边一见。 蝶飞儿终于放下心,等明日见了云紫再说。 她心想:宛宛一旦嫁进梅园,早晚取得梅无森的信任,梅园的地契或许能给她,但就是不知时间的长久,但梅无森又老奸巨滑,很多人摸不着他的心思的。 倒是又蹦出个胡天行从中作梗,不知会如何?她抬头望着星空,心里没有主意。 瞬间的彷徨,蝶飞儿脑海里想起外婆素心的样子,作为蝴蝶别苑的祖辈的女人,她不仅精于务农,而且善于务工。毫不夸张地说,她的勤劳本色是这一带妇女的楷模。当年的青莲港是个有典型母系社会遗存的地方,女人是当地生产劳动的主要群体,素心外婆可以做男人应做的粗重活,她的吃苦耐劳,卑微弱小的她总是一副柔弱又坚强慈爱的样子。 突然,她有了新的力量…… 第一百八十六章 三个女人 一大早蝶飞儿就起床了,她素淡打扮,一袭粉紫的长裙,披上浅绿的凤凰花披风就出门,她和云紫约在街上的一家书画店见面,一路上风有点大,这样更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再说蓝胭脂自从嫁人后就很少回蝴蝶谷了!她嫁给海岛的人家后,日子还是比较平静幸福的,蓝胭脂从小和南家三姐妹是好朋友,多少也受了她们的影响和启发,人也不粗俗。 俗话说:“美丽的女人让男人停下,智慧的女人让男人留下。” 也许蓝胭脂的五官并不算出众,她还是有着优雅的气质和过人的处世智慧,依然能牢牢地将她周围人吸引,并且这种吸引力是不容易产生审美疲劳的。 蓝胭脂准备回趟蝴蝶谷,找找般若。但却收到般若写给她的信,般若陪父母去了黑水崖看病,一时半会不会回家,蓝胭脂有点失望和担心,般若是个好丫头,她为了照顾家里的老人,连自己个人的终身大事也淡淡的,不是很上心。 “胭脂,你在想什么,我回来了,和你说说话,解解闷……给你带些水果……”一个女子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蓝胭脂一看,只见是堂大嫂苏小绣,她手里提着果篮,放着一些红枣和橘子。 “大嫂子,你来就是了,别带东西…,家里都有…来,坐坐,喝茶……” 蓝胭脂立即起身亲切招呼她,她知道大嫂子也不易,嫁个男人虽说是郎中,但心也没在一处,蓝胭脂嫁过来之前就知道了有关家族的一些杂事,女人啊都不易。 “我说,我这兄弟真是好福气,能娶到像胭脂你这样水灵又贤惠的好女人,真是好啊……” 苏小绣牵着胭脂的手,上下打量,笑得合不拢嘴。 “这大户人家的好男人,嫂子算是看明白了,他们显然更喜欢那些聪明而且上进的女孩子,而不是一只漂亮的花瓶。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那些大户人家有几个的钱或有点墨汁的男人喜欢的女人,并不是最漂亮的那种。她们大多相貌普通,却博学多才,充满智慧。你看,想我们蓝胭脂这样的女人还真是有才有貌……” 苏小绣话匣子打开了,就没完没了的。 “蓝胭脂,大嫂这次来,就是想托你帮我去提亲,我娘家族在百花寨,有户大户人家姓许,有个少爷还没婚配,少爷口味很刁,媒人介绍很多女孩,他都看不上,这不,托我打听打听,说是想娶蝴蝶谷大户人家的女人。这不,嫂子知道你是蝴蝶谷的人,所以就来和你说说……” “原来是这样,大嫂是帮人说媒,你看最近外面局势很不好,乱乱的,也不太平,我们很少出门,小家小户的日子都不大好过,大户人家可能好些……这大户人家的少爷,人怎么样?” “百花寨主的大公子,他家有个庄园,几十亩,栽种各色奇花异草,珍奇树木,据说这个大公子平日都呆在园里,打理花花草草,不理世事,有点仙风道骨…但对于女人甚是挑剔,不知道怎的,他却偶然一次看上了蝴蝶谷里的一家女人,说是知音…” “也许对有钱有内涵人来说,一个女人的容貌,是最容易贬值的东西,而智慧、见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才像金子一样保值。嫂子,说的蝴蝶谷的女人,可知是哪家?” “好像说是谷主的女儿,但听说谷主出事后,他们家就搬迁了,找不到这家人,以前的别苑也成了梅园了!胭脂,你是那里的人,还有听说你和那家女儿们很好,你应该有些她们消息,所以才拜托你……” “嫂子,可是热心人啊!哦!或许她们也不喜欢大户人家的少爷的,大户人家的她们都很有主见。女人最需要的是安全感,很多大户男人最需要的是新鲜感。可能她们不一定会想要嫁进大户人家的……” “你帮问问看,打听打听,或许一见如故,郎才女貌也有可能,千里姻缘一线牵……嫂子拜托你了,我还要赶紧回家做饭,你堂哥出诊去了,说要回家吃……那我走了!,胭脂,有空再到嫂子那里转转……” “云紫,你总算来了!”蝶飞儿进去书画店一个时辰,才看到云紫和另一个女人一起进来,可能她就是梅无森以前的女人了。 她们三个坐在一块桌子前,桌上摆着几幅画,似乎在挑画卷,别人也没注意她们的。 “谷小姐好,这件事拜托你了!”蝶飞儿开了口。 “我也有我的打算,我帮了你们,你们也算帮了我,大家就不用客气了,我若成了梅太太,毕竟我和梅无森曾经也有感情的,我可以和梅无森去我的别苑住,梅园归你,大家各得其所…也算皆大欢喜…” “事情没那么简单,梅无森好像对宛宛很上心,可能等那日婚宴后调包,到时梅无森就是有口也无处说了,明媒正娶,也只能就这样过了……但大家还是小心微妙……” 三个女人谈了一个小时,临走前,蝶飞儿说等宛宛婚后,胡天行要带走她去洞天一府,让她当管家,整理园子,云紫竟然说可以,这样可以保护自己,暂时离开梅园一阵子,也好。 蝶飞儿也只能依计而行了。 第一百八十七章 兰君楼 白方彦四处打听,才知道般若带着她的父母去了黑水崖,寄住在胡天行爷爷的府上,他心里总算放心了,但他还是想去看看她。般若的影子已经根深蒂固在他的脑海里。 他决定去找胡天行,和他一起去黑水崖。洞天一府的守门人告诉他,说少爷去梅园。 白方彦又赶到梅园。 “你让我好找,原来你在梅无森这里,天行,我们去一趟黑水崖吧?去回来,刚好赶上梅园的喜事?怎么样?” “你是吹的哪门子的风,想和我去我爷爷那里,他老人家肯定巴不得!到底什么事?倒是,我也很久没回去,回去让他老人家高兴高兴,好吧!那我们下午启程……” “我的婚事都快到了,你们不帮衬帮衬,还跑,真不够哥们,哈哈,白方彦你是想去那里找谁?不会是女人吧?看不出,我们白家大少爷也会动心啊!哈哈……中午,我吩咐厨子多加几个菜,你们下午动身,早去早回,如何?” “还是梅无森你够爽快?白方彦,下午我和你一起出发,我看看小蝶可否和我们一起出发,去那里走走,不就更好!你们说?小蝶先生呢?让她和我们一起去?” “田管家,你去帮小蝶叫过来!” “尊严,勤勉,内敛和温和。这本来是我们老祖宗千年文化中最重要的精华部分,温良恭谦让,节约本分,温润如玉,淡如温水,无欲则刚……” 田思聪走到书房旁,听到小蝶在给安儿讲道理。 “小蝶,梅庄主让你去一趟大厅,胡公子和白公子都在,好像是要叫你一起和他们回一趟黑水崖……” “哦!我马上去,田管家……”蝶飞儿放下书本,朝大厅走去。 “最近街上有件事传得很响,你们有听到一个百花寨那个许府吗?那个许大公子看上蝴蝶谷一家大户人家的女儿,说是要去相亲,但找不到人!最近传得很多,听说他的祖上游手好闲,喜欢赌博,很快就将祖上传下来的一点微薄财产败光,一家人生活毫无着落。”梅无森说。 “我也听到了,说是这许家到了许公子的父亲这一代,他父亲开始混迹于社会。学过木匠,当过兽医,在很多店里做过苦役,这个人特别崇拜读书人,渴望念书,因无钱上学,经常趴在私塾墙根儿下偷听老师授课。幸得一位私塾先生同情,免费让他学了一段时间,算是能认得几个字了,认识一些道理。” 胡天行接着说。 “后来许家就家大业大了!到了许公子这辈,听说这个人和他父亲不一样,喜欢安静生活,自己搞了一个农庄,种花种树,园林花卉,独自成趣……很多女人他都看不上,说是这个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说是无意中见到蝴蝶谷那里的一个女孩子一眼,就想说媒说亲。你们说奇不奇怪……” “这世间一见如故或日久生情有的是,也不稀奇啊!” “很多人说这个许公子,当年他父亲年轻时有过几位夫人,但唯独对这许公子的母亲情有独钟,呵护有加,这是为什么呢?据说……” “小蝶来了,好,下午你和白公子和胡公子去趟黑水崖吧,你整日都呆在这里,也闷得慌,出去一趟也好,快坐下来喝喝茶……我们在聊许家……” 蝶飞儿和大家打完招呼就安静入座了。胡天行看着她,心里一热。 “这个许公子的母亲听说是几位夫人里头,最满腹经纶,英武世家的,说是叫兰君雅,白族人。祖上是将门,兰君雅毕业于省立女子学校,腹有诗书气自华,可谓风华绝代。在当时那个年代里,据说是在女子学校的毕业典礼上,许公子的父亲应邀参与,第一次看到了上台致词的兰君雅,便深深为之倾倒。尤其是她从容淡定的气质,引经据典的答谢词,配上她的天籁之音,将台下的他看得呆若木鸡。当兰君雅致词完毕后,他居然忘记了鼓掌,在随从的提醒下,他由衷地连喊了几声“好”。”胡天行讲得惟妙惟肖。 “他看上了她的知书达理,就这样,许公子父亲用八抬大轿迎进了门。还专门为兰君雅修建了一座小洋楼,取名为“兰君楼”。 虽然她出身于将军后代,但一点都没有小姐的娇贵之气。嫁入许府后,兰君雅十分尊敬他的前几任夫人,并善待下人,赢得了极好的口碑。这个夫人虽说极受许老爷宠爱,但她从不恃宠而骄,经常为几位夫人添置衣物。只要老爷不在府内,她就会约上几位夫人一起住到“兰君楼”里。由于她心思缜密,宽容大度,和几位夫人相处融洽,亲如姐妹。”白方彦接着讲。 “兰君雅长于外交,为夫解忧。由于她颇具学识,又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因此经常陪伴许老爷出入各种社交场合。每每此时,她的得体和聪慧就展露无遗,赢得良好口碑。这可堪称一个奇女子啊……” “关键是她的孩子,这么好的基因,遗传给了她的孩子,许家公子眼力很毒,阅尽群芳,他终于看上了蝴蝶谷的女孩,不知道到底是哪一家?大家都在猜测,那个女孩子肯定特别与众不同,才能入得了他的法眼……这个许公子和他心仪的女孩,我们倒是想见识见识的……” 三个男人高谈阔论,津津乐道,看来许家这件事是人尽皆知,蝶飞儿安静听着,没有搭话,她只听到:才女兰君雅的公子看上了蝴蝶谷的大户人家的女孩! 大家高兴吃完午饭,他们就要出发了。 第一百八十八章 戏里戏外 天色晚了,黑水崖里,般若进了这里的厨房。 她每次都喜欢坐在厨房的灶旁边,有时看一眼,她便心动了,她觉得她这个女人是无法拒绝满满的人间烟火气,蝴蝶别苑出来后,自从宛宛和蝶飞儿走后,照顾父母的任务都放在她身上,她更是不能离开这烟火气...... 她看着胡老爷府里的厨房,她有点想念紫苏园里的厨房了,那里很狭小,为了节省空间,她都把很多物件都挂在墙上,成了厨房的装饰物。各种碗碟器皿她也摆放整齐,显得井然有序。 紫苏园里的古典房屋小巧玲珑,但每日般若和葭而娘亲勤于打理,无论是水槽,桌子椅子,还是炉灶,整个厨房一尘不染,都是洁净明亮。 她把墙上贴的绿色的小油布,更为厨房平添了一抹生机,那里散发出一股清新之气。 每日在厨房里,般若都尽心尽力地用来给父母熬药,煮高汤的,有时她也会变着花样,像在蝴蝶别苑里的大厨房里,偶尔学着小糊祖母的样子给父母做些外域的点心,给家里多点温暖:奶酪烤吐司,布丁,鲷鱼烧,包子,茶,火腿香蕉吐司…… 般若,突然想起那个在将军祠遇见的那个忧伤的老人,上次收到他写的来信,他欢迎她有空去他的府上走走。他在信里讲起他的故事。 原来老人是白玉斋附近的一个大户人家,老人家祖上到他这一代,在糕点行业耕耘了百年,他用半生的努力才换来了他如今的财富和地位。 老人姓余,也是生在海边的孩子,他祖上在食品业尤其发达,知名的食品如蜜饯、罐头,糖果都是他的大作坊出产的,而他从年轻时就一头一头扎进了食品糕点甜品行业,他也没想到,这个曾经只是他为求谋生的工作,最后成了他一生的大事业。而他很努力,凭着他自己多年的经验和能力,在很多同行业的人中脱颖而出,成为带头人,后来越做越好,但后来也历尽沧桑,很多不幸的事也发生了… 在信里,老人提及上次无意遇见般若,般若请他吃蝴蝶谷的古早味时,带他听南音,好像治愈了他的悲伤…他特感激她…… 般若想起这个老人,觉得老人脾气温和,也许越有本事的人越没脾气吧。 小糊祖母曾经说过:“心态脾气好的人,处处圆融,处处圆满。不止是男人女人,我们都应把最大限度的爱和包容放进自己的家中,和最爱的人最温柔的相待。这样的男人在家能宠得一位好妻,在外同样受人尊敬。只有把家庭经营好的男人,才会有好的事业。” 般若悄悄走出厨房,她轻轻走到父母睡房的门前,听了听,父母可能休息了,里面很安静,她放心了,再次回到厨房里,坐在板凳上。从小谷主爹爹就是她们三个丫头最佩服的男人,谷主爹爹打拼在外一副硬汉形象总是深入她们作为女儿的心,而唯独在葭而娘亲面前,父亲还是会软下阵来。父亲威望高,底蕴深,却每次说在家是娘亲说了算。 般若觉得父亲是好男人,真正的好男人是装不出来的,不管他在蝴蝶港曾经多么光鲜亮丽,他在家时对般若的娘亲及家人永远是丈夫和家人的姿态。谷主爹爹对外人总是保持礼貌,但他对她们这些孩子们都是饱有热忱。 怪不得小糊祖母每次都会说:“真正的好男人不是指事业如何成功,而是能把最温暖的胸膛留给最爱的家人。我们男人女人不能把最坏的脾气留给最亲的人,仗着家人的爱和包容有恃无恐,而把最好的一面留给了陌生人……这辈子我老太婆最看不起那些在外对陌生人雍容大度,在家却对家人逞能,对家人尖酸刻薄,撒泼打浑的男人……” 般若自己笑笑,她们或许有了这么好的祖母,才有了父亲这样的好男人,蝴蝶别苑的家永远是每个人最窝心的庇护伞,那个家可以容纳所有人的脾气和忧伤。 般若觉得父亲不管是成功或失败时,背后始终都有她们的葭而娘亲这一个伟大又平凡的女人在默默支持他鼓励他陪伴他,让他走出惨淡与黑暗,养育一家老小,一个好女人真是旺三代…… 胡府门开了,两个老厨子,走进厨房的隔壁的打杂的歇脚厅屋里来,她们在聊天,是厨房的两个老嫂子。 “今日老爷让我半天假,我豁出去了,硬是不舍花钱,后来还是自己去看了场戏,戏挺好看的,几个角演绎的不错,有的妩媚撩人,有的风情万种,有的神秘不可亵渎,有的久见不厌,戏里头,军阀土匪横行。老百姓苦不堪言,很多人连饭都吃不上,逼不得已只能卖儿卖女。老嫂子,你多呆在府里没出去,我给你讲讲……” “那个角的,叫什么,哦,叫沈沁沁,命运非常的悲惨,从小就被父母卖入了翠香楼当中,因为年纪太小。楼里的老鸨子就安排她一边打杂,一边学习技艺。妄想着她将来能一鸣惊人,这个孩子慢慢长大之后,也的确没有令老鸨子失望,肤白貌美,长得那叫一个倾国倾城,很多的风流公子哥都想抱得美人归。” “接着讲啊!这戏里和现在外面也差不多,世道不太平……苦命的人多……” “但是老婆子为了能挣钱,故意的把她的价格抬地非常的高,平常人想看她一眼都难。可是越是见不着她想见她的人就越多,倒是她的名声越来越大。甚至都吸引了军阀的注意,他亲自到了沈沁沁所在的住所,想要能一睹沉沁沁的芳容。老婆子不敢惹军阀,一听军阀要见她,便立刻将她带到了他的面前,故事往后就喜了,但也苦了……” “唉呀!好像是胡老爷还没睡,我熬碗汤给他送去,再讲给你听……” 般若在厨房,听着隔壁厨子的谈话。 “戏里演的,军阀倒是立即喜欢上了沈沁沁,其实二十多岁漂亮有身材的女人并不可怕,她们太年轻,阅历修养都不行,只能满足男人的虚荣心,没法跟他们深度交融,就像甘蔗,吃一口挺甜,嚼一嚼就剩渣了,不能从根本上动摇男人的军心……” “你说军阀男人女人无数,但却迷上了沈沁沁了……” “对啊,倒是真正深刻的是,反倒是像又成熟又漂亮又善解人意的女人,这个沈沁沁就是这种女人,她就像秘制橄榄,味道丰富,余香满口,越品越有味道,不仅能俘获那个军阀男人的感情,还能渗透到他的思想,从而让那个军阀男人再也离不开……但后来军阀混战时,悲剧就开始了,苦了沈沁沁,今日的戏,看的我又笑又哭的……揪心,唉……” “现在这世道,戏里戏外都一样,有点混,我们老百姓过安分日子,也难啊……” 般若听着她们的聊天,稀里糊涂就打瞌睡了,伸伸懒腰,她准备回房去了! 明日听说胡家小少爷带他朋友要回府。她也不能白吃白住在这里,肯定要帮忙厨子干些活才好,般若想到这里,就进房睡了。 夜深了,一轮明月把整个胡府照的洁白无瑕,院里的红杉长势喜人,和美丽的桂花树互为缠绕,丝丝飘香,沁人心脾…… 第一百八十九章 胡氏家族 第二日一大早,般若很早起床,她准备帮厨子做点事,她一大早就提着菜篮悠闲地逛黑水崖的集市,她看着丰盛新鲜的瓜果蔬菜朝自己微笑,一个时辰后,她心满意足地提一满篮回家,回到胡府。 今日府上很热闹,她兴致勃勃地在厨房里帮忙,觉得心里舒服极了,她从小到大对世间万物,人生百态充满好奇,她觉得活的很踏实。 她心里想到:生活的最有意义的人,并不是年岁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活得有趣,在人间烟火里感受生活的诗意,在一蔬一饭中找到人生的乐趣,将每一个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她边洗菜,边听厨子老大嫂讲胡府的故事。 原来胡一风老爷很晚的时候才生下了独子,也就是天行少爷的父亲。这个独子资质普通,不喜欢经商,胡老爷知道儿子的脾性,索性不让他加入家族企业工作,只让他在外域玩乐就好。胡老爷把大量的资产都变成收租物业,他还投资了钱庄,船港,酒楼等等。 为不让儿子花光家产,胡老爷竟不让他去打理家族产业,目前他已经高龄,但是身体依然非常好。胡老爷智慧也十分让人佩服,与其强行让儿子接班,不如这样安排,然后再等待第三代的人去接班,果然胡天行真是后生可畏,是块商业奇才。胡一风后来就安排自己的孙子天行少爷接了自己的班。 这个胡一风老爷最令人羡慕的地方,则在于整个家族的团结和友爱,他并没有忘记提携家族其他的亲友,也正因为如此,胡天行少爷幼年时期有很长一段时间是在这里居住的,虽然胡老爷从事金融行业,但他做了很多慈善事业,他在晚年时,在黑水崖捐资开办了一个新式幼儿园。他本人更是严守不贪财,不享乐,重情重义的家风,因此口碑极佳。他一手培养出的孙子天行少爷也同样优秀。 跟某些无法传承的豪门家族不同,胡氏家族几代人不注重金钱的传承,却十分注重教育,注重家风的建设,也正因此,整个家族才绵延不息,如今,传到胡天行这一代,他依然在延续祖辈优良的家风和传统,也许会创造更加长远的豪门故事。 “那么说,今日要回来的天行少爷就是一个和胡老爷一样优秀的男人了……” “对,好像听说还有一个白云山庄的少爷还有一个梅园里的私塾先生!听说是个女娃,长得很优雅漂亮……” “是天行少爷看上这个女娃吗?还是白云山庄的少爷……” “别瞎说了,他们都是朋友,哪是谁看上谁啊!赶紧干活吧!傍晚他们就到了,晚宴要丰盛些,老爷交代好几遍了,知道吗,利索点!” “这好人家的少爷就是好啊!听说从小就很聪明伶俐,胡老爷一手带大,管教的很好,当他把他当心甘宝贝,这不,现在也快到成家立业的时候了,也不知哪家的姑娘能嫁进胡府……” “这胡家少奶奶的人选必定也要胡老爷看的上,胡老爷眼界高,这胡府的女人也不是一般女子能进得了的,据说他们挑遍了各名门望族,还是没有眉目……” “好像听说胡老爷千挑万选选了一位蝴蝶谷的女娃,这个女娃的长辈竟然是……” “快说,干嘛吞吞吐吐的,急死人了……快说……” “据说这女娃的祖母是胡老爷的意中人,他娶不到她,心里有她一辈子,想不到这姻缘不断,竟然在孙辈上又结缘了…但听说这女娃很知性冷淡了,她毕竟是当年难得的书香世家望族的大家闺秀,胡老爷见过一次,就被她的儒雅俊俏,遗世特立,灵气高贵的气质倾倒,就特别投缘,喜欢她,说无论如何都要让天行少爷娶回来当少奶奶,我也挺好奇的,挺想看看这女娃,这女娃是如何伶俐动人,连老爷子都如此喜欢,据说天行少爷自从知道这事后,更加喜欢她,只是这个女娃好像不想太早谈婚论嫁…” “到底你哪里听来的,小道消息,胡说八道……” “是真的,我是在管家那里无意中听到的…主子的事,我们不能乱说,不就今日天行少爷要回来,所以就讲给你们听了,你们不要讲出去就好了…” “赶紧干活,别瞎掰了,你们快点准备,般若姑娘,你也是客人,别做了,你休息吧!” “没事,我闲着也无聊,做点厨房的事我也乐意,给你们打打下手,没事的……” “看你秀丽贤惠,以后谁娶了你,也是好福气的……” 般若脸红了,静静摘着菜叶,没吭声,她觉得这个胡府上下都不错,主子下人都很靠谱。 落日的余晖洒在黑水崖的胡府的园子里,当蝶飞儿一行几人进来后,蝶飞儿一脚踏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她顿时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好像自己曾经千百次游离来到这里,一切都是熟悉的,亲切的,清新的…… 这是个古典的园林,可见院子的主人骨子里的“清古秀雅”,且庭园周边遍植紫藤,这个时节,紫英烂漫,美丽流芳。 “太美了,这里的盆景品种好多,白少爷,你看,有传统杂木品种,也有比较好种,好养,长寿且适应性强的“松柏类”,你看,那是我最喜欢的俏娘子,海芙蓉等,太好了……” 蝶飞儿忘了自己,她一改沉稳的秉性,快步跑到院子里的一个角落,她蹲下身子,看着艳丽的山茶,甜美的樱桃,金黄的柑橘,红艳艳的状元红,她的心里蜜一样的甜…… 胡天行看着她忘形陶醉的样子,觉得她和爷爷的嗜好太像了,爷爷看到她,肯定又会更欢迎她的,这个小女子怎么意趣审美都和历尽沧桑的退隐的老人一样,全然和她年轻的外表不一样。 胡天行对她更好奇了,越是和她相处,越觉得她的世界里是斑斓有趣,充满活力的,但又让人匪夷所思。 在胡天行此刻的眼里,眼前活波儒雅的蝶飞儿就像一个诡异又清新的谜宫,他发现自己正在不知不觉,一步一步,愉快地踏进去。 “少爷回来了,快到厅里吃点心……”府里的老保姆高声叫着,他才回过神来。他想先去看看爷爷。 第一百九十章 冷若冰霜 “般若姑娘,你知道吗?今日来的那位蝶姑娘长得和你有几分像!” “真的吗?怎么可能?我呆会瞧瞧……” “真的,那个和天行少爷回来的姑娘,笑的灿烂,还有酒窝,看起来是那么甜。” “让人一看就很舒服……” 三个人在厨房里议论纷纷。 白方彦一进入胡府,就东张西望,高兴极了,他想赶快找到般若。 也许最让男人念念不忘的,不一定是漂亮的女孩子,那肯定是优雅和善良的女孩子,他最近太想她了,他觉得般若还是个是聪慧又乐观的女孩子。 “小蝶,你换好衣服出来一下,我带你们去见爷爷!”胡天行敲了敲小蝶住的厢房。 门开了,今晚的蝶飞儿穿着粉紫的纱长裙,很甜美,这是一件具有民族特色的小礼服,再配上她温柔的长卷发,仿佛如坠落人间的仙女。仙鹤粉紫的印花外套配上黑色的腰带,温柔仁爱,美丽,优雅。 胡天行微笑看着她,觉得她更美了。 再说般若忙完厨房里的事,望着远处的房子,灯熄了!父母睡了。 胡老爷为父母的静养,特意安排他们在另一处住处,离这里有段距离,她返回房里,想看看书,早点休息!她随手拿起一本自己带来的旧书,里面有些小糊祖母亲自写的字,娟秀清晰,她看到她备注未尾的一段字迹: 女孩子一旦踏入婚姻,除了与另一半的悉心相伴,不在乎朝朝暮暮,不管以后对方事业是坎坷黯淡还是辉煌灿烂,是小失败或大成功,幕后的女人的最大的秉性就是要学会豁达,换位思考,包容,善良…… 接下来首要面对的家庭里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老人相处和孩子教育的问题。 对于老人,不管老人性情如何,后辈都尽量做到善待和孝顺。 对于孩子的教育,要做到精心细心耐心。 只有这样,哪怕遇到盛衰,贫穷富贵,成功失败,健康疾病,悲欢离合,诱惑膨胀,几经辗转……这个家永远都会充满和睦,生机和希望,只有孩子教育传承得好和拥有酬厚的家风的家庭,就会永远昌盛向上——林小糊字。” 般若细细琢磨着这些话,她觉得她和蝶飞儿,宛宛真是太幸运了,从小到大能有林小糊祖母这样睿智,通情达理的好长辈,蝴蝶谷里有了她这样的老人真是好福气。 般若想一想,蝴蝶谷的小糊祖母真是应了那句古话:好看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啊! “般若,你在里面吗?我是白方彦,知道你在胡府里,刚才问了府里的人,才知道你睡在这里,你让我找的好苦,帮我开门……” 般若一听,知道是白方彦。 不久门开了。 白方彦踏步向前,他紧握住般若的手不放开,两人沉默了很久。 “般若,你为什么不辞而别,让我找的好苦,后来我打听很久,才知道你和伯父伯母来黑水崖胡府里,他们还好吗?……” “白大哥,你干嘛找我……” “难道你还看不出我……我……喜欢你…我想娶你…” “不行,目前不是我谈婚论嫁的时候,或许我们之间终究只是有缘无份。既然我走了,你就不要找了,这样不是很好,各自安好!我不适合你,你还是再去找好人家吧!” “般若,不行,我就想娶你,我谁都不要……”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在爱情里,爱不是占用,更不能强求。白大哥,因为我目前还不能答应你……” 般若不想给他希望与奢望,她有点冷若冰霜。 她抬头看白方彦的那一刻,她觉得他瘦了,但更加俊雅,她理解了什么是剑眉星目,什么是“神清骨秀,气宇轩昂”,什么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自从般若认识他后,他打从骨子里,就透着高雅翩然的气质,就是一个十足的贵公子,惹人心神荡漾,又不容半分肖想。 “般若,为什么?你不信任我吗?” “不是,我们俩不适合……” 般若脸上冷冰冰的,她心里想:既然离开了紫苏园,就不要让自己给白方彦困扰了,否则以后自己就真的会有与他老死不相往来的决心。做不了朋友,她就要懂得保持和他之间的距离,不打扰彼此,才是对他们的以前相处最好的尊重。 “忘了我吧!白大哥,我们是不可能的,我不适合白云山庄,也不适合你的……你目前最好的最彻底的办法便是选择把我忘了,忘掉我这个人,只有当你真正遗忘了,你的内心才会得到解脱,得到释然。就算那天不小心想起来我来,你的内心也不会再有任何的波澜和埋怨,这样才不会影响你现在和将来的生活。明白吗?白大哥!你走吧!” “为什么,为什么,般若,你是担心我娘亲不接纳你吗?还是你不信任我,我不能给你安全感吗?难道你有心上人,他是谁?我喜欢你,般若,为什么?难道是我一厢情愿吗?……”白方彦苦苦哀求着。 “白大哥,我选择爱谁与不爱谁,都是我的自由,这是我自己的事,和你无关,你珍重吧!……”般若冷若冰霜,她像变了一个人的了。 房间里安静了!两个人都不说话了! 白方彦失魂落魄地走出门外,房门就关上了,般若躺在床上,她觉得自己真的对白方彦没有动过心,有的就是他一直给他以兄长般的关爱,让他误会了自己的心,自己只能快刀斩乱麻了,她不想耽误他的婚事。 “白方彦,你干嘛,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快来和我们吃点宵夜。找你很久了……” 胡天行和蝶飞儿看着他走进客厅里。蝶飞儿皱着眉头,她看着白方彦,觉得他和他刚才判若两人,发生了什么? “你们吃吧!我不吃了,回房睡觉了……”他说完径直走了! “这,这,他到底怎么样?那我们吃吧!”胡天行看着蝶飞儿说。 “我爷爷出去办点事,呆会会回府,呆会我们见下他……” 天黑了,戍时了, 胡一风回府了,他走到院子里,满园的桂花都开了,四处飘香,他深吸一口气,很舒服,香气四溢,沁人心脾,让人顿感诗意飘逸。这个季节又让他想起林小糊了! 管家赶紧接过披风和他手里的一副字画,上前说:“老爷,少爷和他朋友在厅里等您请安哪!” “知道了!你明早吩咐厨房,把我那日特意嗮的一些鳗鱼鱼干,让厨子把它们和白萝卜一起炖,少爷小时候特爱吃这个!记得!”胡一风应着,心里高兴,他大步流星走向大厅。 第一百九十一章 百般呵护 傍晚,宛宛呆在艺馆的休息室里,这里如果没人时,总显得比梅园更为恬美,自然,宁静,她也总怕闹得慌,她已经答应了和梅无森成婚了,婚期将近。 她推开窗户,远眺,远处的海天一色,油画一般地诗情画意。近处,这里都还保持石头建造的传统古屋。艺馆周围,有条小溪,潺潺溪水,盈盈花草,苍天古树, 还有几只白鹭徐徐而飞…… 她陶醉于美景。她捧着杯子抿了一口梅无森拿来的白茶,好清甜,这白茶并不如其它茶那般有浓烈香气与浓强口感。但它像一个来自乡野的少女,清纯质朴,浑然天成。 “宛宛,怎么样?好喝吗?这白茶相比于岩茶、普洱、铁观音,它营养很丰富,有着原汁原味的本色。” 梅无森笑嘻嘻推门进来,他是品茶高手。 “很甘甜,清新淡雅的鲜爽,有一种雨过花落的清香。”宛宛淡淡地说。 “好像有股香味,莫非是古方古法,还原正统宫廷用香,专属的东方香调……” “说得太好了,宛宛,你真的厉害……我真没看错人!你看,我给你带来什么?”梅无森哈哈大笑,他从兜里拿出一个紫红镶金丝边的香袋。 “秋将尽,桂雨落。满院的桂花香,嗅一口,是整个秋天的味道。我特地去定制了一个桂花香的香袋,以后你走到哪里,我在远处也能闻出你的香气,这岂不是更妙……”梅无森百般讨好。 “清香重透诗人骨,半榻眠秋梦亦仙,古人爱用桂花入香,放在枕边好入眠。做香膏,香囊,行走间亦出尘、清雅。想不到梅大哥你也如此有情趣……” “好香配佳人,宛宛,你戴之恰好,若说西方香水迷人,香膏则是我们东方最传统浪漫的“东方香水”,淡雅天然。传说杨贵妃爱用香,以香入浴、以香膏敷面养颜,玉体含香。宛宛,你也配得上此香。” “《红楼梦》里贾宝玉也常为女孩们做纯天然的胭脂膏,香甜、莹润。不像香水一样味道浓郁,有酒精刺激,你闻闻,我手上的这瓶香膏,依循古方、古法,是用纯天然香料和蜂蜡制作而成。你闻闻,宛宛……” 宛宛接过香袋,她初闻,感觉馥郁温雅,如同一碗桂花酒酿圆子,暖甜暖甜的。渐渐地,变得清香纯净,她仿佛独立于庭前桂花树下,哪怕人已远去,仍暗香浮动。 梅无森看着宛宛闻了香袋,他一下子更放心了,他费尽心思找到这款苗族上香,奇异无比,看着她,觉得这个女人这辈子铁定是他的。随着这香气的熏陶更久,药效一旦发挥,肯定她会慢慢全身柔弱,意志也低迷,会死心塌地跟着他的。 “你在看书吗?是古代四大美女的的故事!说来听听……”他一只手牵着宛宛的小手,一手翻着她身边的书籍。 “这书里讲了西施被选为打入敌国的色情间谍,成为吴王的榻上玩物,但好歹吴国覆灭后,依然能和心爱的范蠡泛舟江湖、白头到老。貂蝉失身于肥丑的暴君董卓,但在人生的最后阶段,三国那个最反复无常的男人吕布,却把她当成挚爱,一直陪伴在她身边。杨贵妃在马嵬坡下香消玉殒,但她生前深受玄宗宠爱,二十三年的宫廷生活,好歹让她享尽了人间的荣华富贵。” “宛宛,这盛世,从来只是权门贵胄的秀场,平头老百姓的日子,只能说勉强过得下去。” “梅大哥,昭君的家里,没有大富大贵,也没穷到卖儿卖女。和那个年代的大多数父母一样,王昭君的父母,重男轻女。当产婆抱着刚出生的昭君,向昭君父亲道喜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消散,转化成一片阴霾。他不喜欢女孩。” “但毕竟,下地耕田,需要男孩;和邻村争水源打架,也需要男孩。而女孩呢,最重要的功能是生娃,生的还是别人家的娃。可出乎昭君父母的意料,王昭君这个大累赘,随着年龄的增长,出落得越来越水灵。美貌的名声,传遍乡里,十里八村的媒婆,络绎不绝上门提亲。唯有王昭君,前半生在汉宫中春心寂寞,后半生在草原上落落寡欢。对吧!这故事我也早看戏了。” “说来说去,自古以来,还是很多人会重男轻女啊!在大户人家或平民百姓家里生了女儿的女人,特不招婆婆和自家男人的厚待。现在这世道还这样,幸运的毕竟很少……” “宛宛,不说别人了,说说我们俩自己吧!我以前在蝴蝶港做事。” 听到“蝴蝶港”三个字,宛宛的手冰了一下,她想起了往事: 谷主爹爹在那里,磨炼出了坚强的意志和体魄,也养成了吃苦耐劳的精神,葭而娘亲在蝴蝶谷生活,一直默默在他身边不离不弃,刚开始的时候谷主爹爹专注于古建,赚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在他被梅无森暗地里算计时,葭而娘亲却一句怨言都没有,但却生病了,她还安慰他重新振作,在葭而娘亲的照顾,陪伴和支持下,谷主爹爹他调整好心态和身体,以后或许能重振旗鼓。 “宛宛,你怎么了,手这么冰?你知道吗?反正我们也快成婚了,我告诉你也是应该的。以前在蝴蝶港,我和一个姓谷的女人走到了一起……但后来我们解散了,我的心思也没在她身上了,现在我的心一心一意在你的身上了!” 宛宛点点头,她根本没听清楚他在讲什么,她突然记起云紫暗示她的,会有一个姓谷的漂亮女人,帮她们夺回梅园的,这个姓谷的女人,就是梅无森以前的旧爱。 “宛宛,你在听吗?饿了吧!我带你去吃碗大肠猪血面线糊,怎么样?很好吃的,这里最地道的小吃,这自古以来一等境界是琴棋书画,但我们也不能没了吃喝玩乐的,我带你去…有点凉了,你披上斗篷… ” 梅无森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宛宛突然觉得身子很轻,莫非自己香闻多了,意识有点迷糊,她摇摇头,淡定了,她突然警戒起来,悄悄把刚才梅无森给她的香袋放进抽屉,自己放了小糊祖母从小教她们三个丫头做的桂花香袋。 她跟着他出去了。 胡府里,胡一风走进大厅里,看到林小糊的孙女和自己的孙子天行在一起喝茶,他觉得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壁人!他心里高兴极了。 他们看到他进来了,马上起身请安。 “好孩子,都坐下,天行,赶快给蝶飞儿姑娘斟茶,你看,别怠慢了姑娘家……” 胡一风看了看她,又想起最近来府里小住的般若丫头,还有以前自己马车误撞使她失忆的宛宛丫头,他觉得这三个丫头就特像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言行举止,神韵都有七分酷似的。她们真是都是大家闺秀啊!气质果然与众不同,淡雅含蓄,书香怡人,和小糊如出一辙的,看来他们爷孙和她们蝴蝶谷的姻缘是铁定了,或许是轮回,他自己笑了笑。 第一百九十二章 车马劳顿 胡天行和白方彦,蝶飞儿一起在黑水崖住了几日,恰逢青莲港那一带的古建花木盆景品鉴花事要在洞天一府内举行。 胡天行一伙人就得提早辞别爷爷,离开黑水崖,一大早赶回自己的府邸。 “白方彦,看你这几日失魂落魄的样子,你到底怎么样?你小子才华横溢,要过来洞天一府帮我一下,到时让梅无森也过来一起参谋参谋,再说小蝶,你这次就先不回梅园了,帮帮我,梅无森那里请假的事,我会写信告诉他的,梅园的事,你先放手一下……” 胡天行一路上话多了,平时他有时会吊儿郎当,闹得很,但有时也静极了,白方彦抬头看了胡天行一眼,点点头,又想自己的心事:般若为什么不理我,真是一头雾水,难道她有什么难言之隐,竟然也拒绝自己去探望她的父母。 他一路上不说话,一想到自己心爱的姑娘,又觉得六神无主了,整个思绪都在她身上。 蝶飞儿坐在马车里,她透过被风刮起的车帘,不时望望一路上四周的景致。 初冬,风不大,有一点清冷,但空气清新,被霜打过的花草更有一番别样的美丽。 她看了眼前好像判若两人的胡天行,心里觉得突然有点好奇,她不自觉地看了他一眼,突然发现他也在看她,四目相对,蝶飞儿赶快收回眼神,她装作若无其事,往白方彦那里看了看。 胡天行第一次这么近地靠近蝶飞儿坐着,他心里有股特别的暖流,这个女孩总是给他不一样的感觉,这是其他女人从来不能给他的。 胡天行他太了解自己的个性了,在外人看来,非常睿智的他,并且是一次彻底不愿意受到现实约束的大男人。 像他这样的男人,要马上喜欢一个人是很不容易的,他心里也有爱,他只是喜欢那种古灵精怪,低调却有内涵,不落俗套的女孩。 他可能从小跟着太优秀的爷爷在一起生活,对于个性都比同龄沉稳老练很多,他喜欢爱情长跑,不愿意被婚姻一时绑住,对他来说,友谊似乎比爱情更重要。 胡天行他又偷偷看着蝶飞儿的头上的玉蝴蝶和打扮,摇摇欲坠,很仙,很美。 他每次也十分在意一个女人的样貌举止和衣着打扮,他会观察女人,对她们的穿着细处并且还有些挑剔。女人的好品位,是由女人自身的气度,容貌,体型,阅历涵养支撑起来的。 “蝶飞儿,你头上的玉蝴蝶好精致,是祖传的吗?这种饰品在外面很少能看到?” “哦!玉蝴蝶!胡少爷,不是,定制的,很普通……”蝶飞儿突然被他一问,觉得他很好笑。 白方彦看着胡天行,心里偷乐一下:这个胡天行莫非看上了小蝶姑娘了,今日看他这一问,穿帮了……哈哈哈哈,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白方彦懂得胡天行,这个胡天行平日吊儿郎当,但只要是够独特美丽,与众不同而又多少有一点儿的才华的女孩,他就会着迷,看来,这次胡天行也遇到克星了。 “这次的花事活动,一定要有创意,要和以往不一样。你们两个过来帮帮我 。多出出点子——还有听说楚云天的姑婆——那个白玉斋的老人很有这方面经验,到时我可能要拜见一下她……”胡天行一路上一直高声地和他们商量着。 蝶飞儿认真地听着,她觉得胡天行的头脑中好像不断闪烁着新奇古怪念头,他算是一个富有开拓精神的男人。他的思维能力高于他的本能,他如果很专注做事会是个先锋派人物。 “胡少爷,你感兴趣的不是昨天而是明天。你可能喜欢坐外域超音速的飞船,而不愿骑脚踏的老牛车……”蝶飞儿突然蹦出一句来。 “小蝶,你说的很对,你再说说看,我也很想了解自己的,易经里说,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 “我说了你,你不要生气,你是一个个性极强的男人,你向往人之间美好的情意,但绝不愿意受感情上的丝毫束缚。你喜欢丰富自已的思想境界,喜欢到大自然中去开阔自己的视野,并喜欢在与人交往之中了解各自的思想观点。” 蝶飞儿看着他的眼睛说着 ,白方彦也被小蝶的分析震慑了,他聚精会神了。 “胡少爷,你不能忍受任何约束,你也决不强迫自己去服从任何纪律。如果某件事引起了你的兴趣,你能为之付出巨大的努力,因为单调无味的生活会使你心烦意乱,你时而异想天开,幽默过人,时而又冷若冰霜,令人费解,你有时是一个不易相处的怪人。你的生活离不开朋友……你一出现,都很喜欢成群结队跟在你后面——” 蝶飞儿一股脑儿说出了这么一大串。 胡天行觉得太震撼了,他觉得他的内心世界极为错综复杂,很难理解,但却被眼前这个柔弱的女人说得一针见血。 “对于爱情,其实你需要的是友情而不是爱情……”蝶飞儿最后又说了一句。 胡天行鼓掌了,他觉得她真是太懂他了,他瞬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只是摸着头,傻傻地笑着。 蝶飞儿认真剖析了胡天行,在她眼里,他无非就是一个有个性,又富有魅力,这整天爱做梦的,性格比较冷漠、孤僻,思想富有哲理性的古怪男人。 说完,蝶飞儿又变得冷冰冰了,也许蝶飞儿她是一个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的人。这点和胡天行倒是一样。她对伴侣的要求太高,或许只有她了解自己,其实并非这样,她注重的是感觉。她目前的计划是蝴蝶谷的事情 ,不能让自己踏入儿女私情的。 “人生所谓的惊鸿,就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她一出现,只要一站在那里,只是那么轻描淡写的一眼,她已经吸引了你的所有注意力,从此目光便无法转移。用一秒钟爱上她一个人,然后再付出一生去忘记。” 白方彦想起他心里的般若姑娘,他心里触动了,但他却面无表情地念叨一句。 胡天行惊讶地看着白方彦,今天是怎么了,两个人都成了哲学家了,都说到他心坎了。 胡天行平时都会否认在自己的身上会发生一见钟情的事,因为他这个有点高傲自大的一向自视清高,承认迅速爱上一个女人这种事,似乎是在侮辱自己的智商的。 更多的时候是因为,他连自己都没发现已经爱上。 “哈哈哈哈!像胡天行你,很多时候你对于感情反应非常迟钝,迟钝到最后你都是最后的知情者。”白方彦拍了他一下肩膀。 白方彦这个男人倒是心细,男人看男人,有时也准确,他觉得胡天行和他不是同一类型都男人,胡天行在爱情面前,显得很被动,忽冷忽热,犹豫不决,极其矛盾。在他没有完全确定前,决不轻易付出感情,因为他怕失去。也许是他缺乏安全感,也许是对自己的保护,也可以算作是一种自私。 “白方彦,好你小子,是蛔虫啊,什么事都逃不过你眼里?”胡天行把手搭在白方彦,用力地勒紧他,多年了,他最喜欢也最信任白方彦了。 胡天行的好朋友都是经过很长世间的考察的,不仅仅是几年,而是十几年。一旦被他当作好朋友的,他会赴汤蹈火掏心掏肺。 “小子,你太被动了,早晚小蝶姑娘会被楚云天娶走的,哈哈!脸上还装酷无表情,你,胡天行,整个死要面子活受罪。你可别真的如诗里一样: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白方彦靠近他耳边,低声嘀咕一句。 “小蝶姑娘心性高,眼里没人的,你看,那么好的楚大公子对她呵护有加,她都不动心的,可那小子还在加大马力,誓不罢休的,你啊!胡天行,你太爱面子了,拉不下你的面子,其实男人嘛,有时会觉得过去不重要,未来也不重要,面子不重要,金钱不重要,时间不重要,自己也不重要,最后就是她会让你觉得最重要了!”白方彦低声在胡天行耳旁一阵子。 “你小子,最近魂不守舍的,是不是失恋了!对啊,你那个紫苏园的般若姑娘,那个仙女呢?丢了吗?还是被她跑了……看你最近几天的黑脸,我就知道有事了……嘿!英雄难过美人关啊……” 胡天行又大叫一声,两个男人自己闹腾一会。 马车上的三个人很静了。 蝶飞儿听不清楚他们在嘀咕什么,但一听到“般若”这个名字,她心里就明亮多了,蝴蝶谷的亲人总让她牵肠挂肚的,这次在胡府,本来是可以偷偷去见到谷主爹爹和葭而娘亲的,看看她们,家永远是最重要的,她的蝴蝶谷,她的蝴蝶别苑,那是一个真正的家:那里拥有最懂得珍惜宽容的长辈,最恩爱的伴侣,有最可爱的孩子们,其乐融融,和睦的一个大家族。 但她强忍着,她不能破坏家族的计划。反正胡一风老爷也没有直说让她们家人团聚的事,看来他定是受了小糊祖母的拜托的,才在胡天行他们只字不提蝴蝶谷的事情。 她在梅园那里收到云紫的飞鸽传书,说宛宛的婚期改了。 清凉的风吹拂她的面庞,立冬了,万物开始凋零了,她拉紧自己的斗篷,握着自己兜里的玉石——一块南红,玉石会养人的,她想回梅园后送给云紫,这是她在黑水崖附近买的。 马车一直奔跑着,快到胡天行的洞天一府了,胡天行和这一路上的车马劳顿,让她有点昏昏欲睡了!。 “少爷,大家下马车吧!听说你带朋友要回府,老爷早就吩咐我们,原话说是在最坏时候,或最忙的时候懂得吃,舍得穿,就不会乱。我是黄土快埋半截子的人了,但我觉得老爷说得很深奥,他让我吩咐厨子给你们做些三冬的羊肉汤,厨子早做好了,等你们回来,热补一下……” 胡天行一回府,老管家就话多了,他知道这个老人从小也特疼他,他笑了笑。 第一百九十三章 人养风水 天一阁的生活有点“散漫”,孤鹤回雪住在这里几十年,他却变得闲散但雅致。 他最近常到茶楼。这家茶楼叫“一叶香居”。这里的茶跟别地方的茶不一样,是论碗卖的,被当地人称为“盖碗茶”,这里来的很多人好像都不用担心明天的生活,都是睡到中午才起床的,起来把肚子填饱之后又奔向这里的茶馆,邀请几个朋友出来笑谈风声,有些可能一坐就是一整天。 “听说,梅园的庄主要续弦,对方姑娘是青莲港艺馆舞娘的宛宛姑娘。” “梅园财大势大,各家名媛佳丽都想挤进去!听说梅庄主却选中了一个舞娘。这还是缘深不知何起。” “梅园的第一个夫人听说是病故的,这也给梅庄主一个打击,在他人生最辉煌时刻,幕后的女人辛苦扶持他半生,留下个公子叫安儿,一病就撒手走了!” “过了几年,听说梅庄主在很多女人堆里,相中了宛宛,据说命硬命强的男人容易克妻,所以梅庄主百般慎重,他或许也相信了玄学,终于选了那个叫宛宛的姑娘。” “这个宛宛姑娘什么来历?” “听说关于她的来历无人知晓。” “不过传说这个女子长得摇曳生姿,谈吐如兰,气韵不俗。” 孤鹤回雪一听几个茶客的聊天。他心里震了一下,宛宛,那个古灵精怪的丫头,竟然要嫁人了,对方还是个背景十分强悍复杂的大户人家。 他突然觉得,自己心里空荡荡的,他已经失去了仙晓芙,现在连这个似曾相识,一见如故的宛宛也离他而去了。 他突然有种想要去蝴蝶谷的冲动,他想去看看宛宛。虽然他大她很多岁,但他觉得没有代沟,他们之间很谈得来。 孤鹤回雪在这里不是茶友,就是牌友,这里的美女特多,皮肤大多都是呈白里透红状的,让人看了非常的怜惜…… 但自从仙晓芙后,再见宛宛后,他对其他女人都熟视无睹。他决定千里迢迢去趟茶客口中的艺馆。 再说胡天行亲自来到白玉斋。 他坐在客厅里,看着夏茉莉婆婆,高龄的她看上去,皮肤白皙干净,一脸的书卷气,头发虽白,但疏密有致,与其对话,谈起医理中医,她思路清晰,谈锋甚健。 “夏婆婆,保养得如此之好!有何长寿之道?” 夏老开口便说:“我这个老太太也没有什么保养之道,就是饮食简单!从小就开始吃素,已经吃了快一辈子了。吃素对人体很有益处,并不像有些人说的会营养不良。我觉得挺好的。你爷爷身体也挺硬朗的。” “其实,经脉者,所以能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不可不通的。生病的根源,还是经络不通畅了,气血失调导致我们的各个脏腑、细胞无法得到全面的滋养。这也是我们衰老的根本原因。” “说得也是,小时候,经常听爷爷说起 中医,通则不痛,痛则不通。经络是气血的通道,只要身体经络是通畅的,气血运行正常就不会生病。反之,则百病众生。” 胡天行侃侃而谈,他觉得和老太太谈的特别默契。 “有了保养自己的理念,也许有些人家富贵后变得无聊,有些人家贫困时变得无助。而我和你爷爷,还有蝶飞儿的祖母都一样,我们一直在逆流而上,我和你爷爷一直在和无聊做抗争,寻找高境界的生活方式。而她祖母突逢家族变故,一直在和无助做斗争,力争使家人在生存层面上更好一些。” 胡天行,他觉得眼前的白玉斋夏茉莉婆婆,她和她口里的林小糊老人一样,她们即使是在老年时代就是福气被突然抽空的时候,她们同样能再次展示了女性的乐观与豁达,不屈与坚强,温柔与智慧。 “夏婆婆,我府上想布置个古建花木园,我这次就是专程来请你帮我出出意见,据说你年轻时的玲珑坊,也是这一带赫赫有名的好雅处。我想借鉴你的模式。” 夏茉莉点点头,胡天行一眼瞧见她身旁的一本蓝色线装的古籍《红楼梦》。 “夏婆婆,你还在看《红楼梦》!” “青年时期我爱看《红楼梦》,到现在高龄,有时就翻翻,但也甚是觉得有趣。” “那你现在对里面的哪个人物最有感触?” “年轻时,甚爱黛玉宝玉,妙玉,晴雯。现在老了,倒是喜欢贾母和刘姥姥这两个老太太了。” “我可能最心疼刘姥姥了,贫贱家庭百事哀。一个七十五岁的饱经风霜的老人家,思虑着儿女的生存,带着尚未谙世事的六岁小孙儿,以一老一少的经典叫花子搭配,卑微地去叩荣国府的大门,叫人看了心酸……”夏婆婆说着,眼睛竟然红了。 “刘姥姥这一行真是山路十八弯,曲曲折折的心路起伏里潜藏着身处底层的卑微和心酸。人老了,读起这些书,反而更为震动……” 两个人忘了年纪,谈得很默契。 夏婆婆觉得眼前的后生就是一个不会输给自己侄儿楚云天的好对手,看来楚云天要娶到蝶飞儿,一旦有了胡一风的孙子胡天行的出现,也是很不容易的。 傍晚了,胡天行走到白玉斋外,远处可以看到大海,听到海的声音。 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海鸥的声音,缥缈的声音,不同层次的叠加,很优美,很舒服。 他站在这里,凝视前方,他觉得住在这里的夏婆婆就宛如身在一个与世隔绝的星座,仰望漫天星辰的星空,在宇宙的庇护下,融广阔与博大,温柔与厚重里,她这样的老人,此人,此景,是如此静谧,放松,舒适…… 这里相当偏僻幽深,但这里也活色生香,关键是这里的主人,是个高雅的人。胡天行突然领悟到: 这风水是福人居福地,你要是个福人,你住的地方就一定是福地。如果你住的地方不是福地,你也能住成福地,大家知道风水养人,却不知道是人也要养风水。人一住进去,周身气流就会逐渐充斥整个住地,把地养得福德兼备,就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住地就是你的形,这就是俗话说的物是主人形。也许夏婆婆住在福地,她先要好好积德,她积下福德,自己很自然的就能养风水,人养风水了。 “小伙子,你觉得这里不错,对吧!其实做什么事千万不要怨天尤人了,怨尤生出来,好风水也破掉的。万物都有灵性的,不可轻视,打小时我对草木沙石都是不敢轻视的。你看那些千年古建筑,虽然是些石头木头,它气质就是不一样,这是因为它就像人一样,智慧可以随着时间成长,它懂得的也会增长,年月久了,它也把自己的修养和气质修出来。所以,你的古建花木园子的模式应该有底了……”夏婆婆走出来意味深长地讲着。 蝶飞儿和住在洞天一府,她自己跑到厨房里,想下下厨,听管家说胡天行爱吃红烧肉,她想做一做,也算打发时间。 她拿出冰糖,她不想用白糖,她觉得冰糖最纯洁,滋味也好,做出来的,最美观好吃。 她把五花肉冷水下锅,放两片姜,倒入过量料酒焯水,用勺子撇去浮沫后,将五花肉捞出放温水中冲洗洁净备用,把五花肉的血腥味散去。 她在锅中倒入少许食用油,放入焯过水的五花肉,翻炒至五花肉表面轻轻焦黄,并且炒出五花肉中的油脂,五花肉盛出备用,酱炒出的油倒出,这一步很关键,炒出五花肉中的油脂,做出来的红烧肉才能肥而不腻。 她又做了面包饼。这种面包饼是祖母教她的。它的做法挺简单的,营养也是挺丰富的,关键是自己做,无任何的添加剂,比外面买的放心。 她麻利地把半斤的面粉放入和面盆里,打入两个鸡蛋,再放酵母,蜂蜜,一些的温水,她把它们搅拌成絮揉成光滑的面团,盖上膜,静置它增大到两倍。 她把发好的面团揉匀,搓成长条分成同等大的小剂子,把每个小剂子揉成光滑的圆球,把每个圆球面团,擀成薄饼撒些干面粉,她不放油,把饼胚放入蒸锅里,她等了半个小时,打开一看,翻开两面金黄,她闻一闻,很香。 “蝶飞儿,少爷可能晚点回府,你先吃吧!” “不了,没事,我不饿,等等他吧!”蝶飞儿突然想起胡天行,心里有点温暖。这个男人只要不盯着他缺点看,还是不错的。 “朋友之间,金无赤足,人无完人”,别老盯着对方的缺点,多忍让和宽容,会让彼此感觉到舒服和幸福。”蝶飞儿心里想着。 她们三个姐妹或许从小独立惯了,她把什么事情都藏着掖着,一声不吭的。 或许等到恋爱的时候,她们都会想和恋人多点沟通,让对方明白自己的心意和想法,才会让爱情变得简单,舒适。 她想起自己谷主爹爹和葭而娘亲,想起他们的爱情故事,也许无论恋爱还是婚姻,她的父母,他们这对夫妻在一起难免会产生一些误会和矛盾,而当生活中出现问题,别一味的去指责对方的错误,夫妻都应该先冷静下来,去思考一下问题的根本。抱着相互体谅、相互包容的态度去进行沟通,而问题就能很好的得以解决。遇到事情,要相互进行协商,在做重大决定前,一定要先告诉对方,夫妻相互认可后再付诸行动。做到相互尊重,才能让的感情更加的幸福。” 葭而娘亲说过,“爱情和婚姻虽然贵在真挚,但却容不下较真。凡事都要分出个是非对错,一味地把目光盯在对方身上,要求他按你的意思做这做那,再好的关系都会被拧成死结。” 祖母说过:女人与男人最稳定的关系,不是你有能力画一个圈把他拴在某一处,而是他飞到任何地方都放不下你,你永远都能保留一份与他互相追逐的能力。 蝶飞儿觉得父母和祖母都是高情商的人。 “少爷,你回来了,赶紧洗涑一下啊,蝶姑娘还在等你一起用饭,她给你做了好吃的……”外面大门开了,胡天行风尘仆仆进来,管家跟着。 第一百九十四章 祖母的魅力 今日是小雪时节,风很大,有点冷, 胡天行回到自己的府里。他一进厅里,看到蝶飞儿和桌前的可口的饭菜:“小蝶,听说晚上的饭是你做的,看起来很好吃……” “我闲着没事,自己就下厨了……” “饿了吧!那我们一起吃吧!对了,园子的事我已经有了初步的模式……” 蝶飞儿点点头,看着胡天行,他这个人是个很崇尚自我的人,对于别人的看法向来都是不在意,感觉他就是我行我素,然而他却好像是有着大能耐的人,他的潜力和能力都是没有尽头,只要愿意,他就能做到! “看来白玉斋你没白去,夏婆婆是个办事能力很强,并且有她自己的思想,生性低调,但却是能够创造惊喜和奇迹的人。她有个嗜好就是喜欢随性而为。” “哦!蝶飞儿,我能感觉你很佩服夏婆婆。” “对,她和我祖母是她们那个时期有名的才女,尤其夏婆婆是个对古建有研究的人,当年名噪一时的玲珑坊就是她自己设计的。” “我好像感觉到我爷爷特喜欢你祖母。” “说起我祖母,她的一生应该是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且个个都是优秀的男人,听说你爷爷,还有我祖父,还有很多名门之后……” “这我也听说了,当年为什么那么多优秀的男人都喜欢林小糊祖母呢?从爷爷嘴里,我知道了原因:你林小糊祖母就是有才华,听说你祖母从小就生活在书香门第,你曾祖父是个有修养的人,对于子女的教育非常开明,因此你祖母从小就受到很好的家庭教育。” “倒是我觉得祖母她的审美水平高,她是个温柔的女人,她对于美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尤其她在她的穿衣风格和搭配上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往往都会让人觉得耳目一新,有很时尚的感觉,祖母的服饰很多搭配放到我们年轻人身上,现在来看也是很流行的,也迷人。” “你知道我爷爷为什么那么喜欢你祖母吗?就是得不到的女人总是最好的。” 胡天行突然蹦出这一句。 “听说她婚前,乃至和你祖父的结婚之后,也是有许多优秀的人追求她的,但是她从来不攀附,她独立又坚韧的魅力就是我爷爷最喜欢她的地方。” “我们三个丫头跟着她长大,我觉得祖母特别的自信,很多人都觉得我祖母年轻时漂亮,但是她的漂亮并不俗气,她的相貌并不是十分出众,但是她由内而外散发的自信,会让你忍不住被她吸引……” 胡天行仔细看着蝶飞儿,他觉得蝶飞儿和她的祖母有一样相同:气质迷人,都也很耐看。 也许蝶飞儿自幼生活在那一个富裕有教养的家庭,优渥的环境和良好的教育,使得她举手投足之间都尽显大家闺秀的气质,而且她本身面容皎好,可谓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我祖父年轻时很有福气,他的性格十分温和,品行端正。祖母祖父两人的婚姻可谓是天作之合,郎才女貌。” “我上次看到你祖母,我觉得她虽然高龄了,但就像是一个行走的经典一样。她代表的不仅仅是她自己,虽然她看起来确实已经满头白发,已经有了逐渐老去的痕迹。但是呢,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岁月沉淀下来的气质。依然是很多年轻女子可望而不可及的。” “对啊!那个夏婆婆也是这样的人,在一群人里,她们依然是众多人中最亮眼的女人呀。我这次看到她,湛蓝色的长裙,举手投足间都尽显高贵优雅。她们都是那个时代很有魅力的女人。” “蝶飞儿,你觉得楚云天怎么样?” “哦!很好啊!楚大哥人很好……” “你相信爱情吗?你想要什么样的爱情?”胡天行问到。 “爱情是快乐!是有激情的,但婚姻才是人生,不是相忘于江湖,就是平淡到老。”蝶飞儿说了一句,就安静了。 蝶飞儿想到云紫的话:“女人最重要的或许不是嫁谁,而是无论嫁了谁,都要有让自己幸福的能力。” 蝶飞儿走到窗前,夜,皓月当空,溶溶月,淡淡风,难得的是今晚和胡天行像个久违的老朋友一样有着叙旧的情怀。 她回过头来,胡天行离开餐桌,从里屋拿了两幅墨宝:一是自强不息。二是厚德载物。 “我从小到大就喜欢的句子。君子应该像天宇一样运行不息,即使颠沛流离,也不屈不挠;如果你是君子,接物度量要像大地一样,没有任何东西不能承载。我想把这八个字放在新的院子里,蝶飞儿,你懂书法,你帮我看看……”胡天行慢慢念着。 蝶飞儿含笑看着他,觉得他好像变得成熟很多,稳重多了,有点儒雅。不再是以前刚认识的那个桀骜不训,傲气的男人。 “少爷,楚云天少爷来了!他在外厅侯着!” “这小子,鼻子够灵,找上门了,蝶飞儿,你的楚大哥来了!”胡天行打趣到,大踏步,笑着走出去。 第一百九十五章 诡异的梦境 般若在黑水崖的胡府里,拒绝了白方彦后,她觉得自己的安全感,只能自己给。因为女人的安全感,只有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最可靠,男人给的,随时都能收回去,她觉得自己做对了。 当般若想尽心尽力地照顾自己的父母,她就没想嫁出蝴蝶谷,她只想在谷内找个随缘的人安顿这一生的。她知道外面的繁华和喧嚣都不属于她,因为她太爱自己的父母,何况父亲现在生病,最需要她的。 般若觉得女人成长为更优秀的人时,能主宰自己的人生后,就会明白,男人的爱只是锦上添花,来去都随缘,并不是人生最重要的。 倒是在洞天一府里,胡天行这个男人,他好像觉得蝶飞儿虽住在这里,但还是有会距他一千里之外的感觉。 也许是男人都喜欢做猎人,去追逐自己看中的猎物,都会享受征服的过程,更在乎他的英雄梦想,对得不到的女人,往往会牵肠挂肚,胡天行他觉得蝶飞儿老在他心里晃晃。他直觉蝶飞儿对楚云天的好感好像比对他多。 他好像也能读懂她这样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他觉得她就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就是她有十分的爱,也只会拿七分去爱他,剩下的三分爱她自己,她不会对男人太好,也不会对男人有求必应,而是会适当冷落男人。 最近几天,他就感觉蝶飞儿有时候对他冷冷的。她越冷,他反而莫名其妙对她牵肠挂肚的。 他想起爷爷的话,说得特对: “真正聪明有魅力的女人就是一个能做到有情趣的,也许风情万种更能让男人着迷,特别知情识趣,如同一只猫,可以在男人怀里撒娇,也可以伸出自己的小爪子挠得男人心痒难耐,可以时而优雅,时而野性……” 胡天行坐在书房里,自己想着蝶飞儿:这个女子总是保持适度的神秘,适度的低调,适度的幽默,适度的优雅,适度的文艺,让他好像慢慢着迷的。 他喝了口茶,脑海里浮现出她优雅的气质,还有那丝若有若无的笑容,她那股略带神秘的清冷贵族气质,总是保持低调、神秘,不刻意,始终保持自我的样子。 也许蝶飞儿就是他想去弄懂的女人。真应了那句话:懂她的人,不论她做什么他都能懂,想了解她的人,他总会自己想办法去了解她。 他随手拿起笔,画了画,不一会儿,画里的女人清晰了: 五官精致如油画,双眼炯亮,鼻梁高挺,线条利落,美得精雕细琢。纤细且曼妙的身材,真是人间绝色。 他画好后,自己叹了口气。 自己这辈子好像从来都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但一旦决定了,他绝对可以付出自己的全部,甚至都不会给自己留有退路。因他一向都是这么的决绝与极端。 对于蝶飞儿,他这次一定要学会:无为,惜福,和果断出手。 “少爷,我进来了,给你一碗粥,喝完再睡!”管家进来了! “少爷,你画的女孩是小蝶姑娘吧!她长的好相貌,天生阳光自信的身躯,单是这样的条件就能够有好命了。少爷,你喜欢小蝶姑娘,是真喜欢了,呵呵!好啊!终于了却胡老爷的心愿。” “别乱说!八字没一撇呢?” “少爷,喜欢了,就赶紧追,别让别人抢先了!真爱最难寻的,胡老爷说过的!” “胡老爷说过,真爱就是真正喜欢的,心里特别喜欢的。哦!他说的:就是那个人给了你一种别人给不了的感觉。比如,气质,修养,谈吐,底蕴,骨子里的坚强,情商,三观等等,是这些东西给了你某种情怀,令人向往,令人神魂颠倒,令你上瘾,令你习惯性的靠近和依赖她。这样的味道,不会随时间的变迁而改变,更不会因为青春的逝去而褪减,甚至可能在岁月更迭中不断地增韵。上瘾,说到底就是一种习惯,长久的依赖和信任。这辈子,你就信任他依赖她的……” “哈哈!管家,你都成爱神了,你年轻时有心上人吗?” “有啊!怎么没有,我也有年轻过,当然有自己喜欢的姑娘了!喜欢一个人,就是好像习惯了一种饮食味道,是很难更改的,习惯了一种情怀的味道更难改变。哦!少爷,你喝完就睡吧!我出去了,快点喝,别凉了!” 管家带上门就出去了。 蝶飞儿的房里灯还亮着,她在看书。她住在这里慢慢习惯了,这里很安静。她觉得胡天行这个人天资聪慧,他靠着这样的聪慧和本事,这辈子注定不会平庸的。他年纪不大就能够独挡一面。 她有了睡意,不久就睡着了。 “你们快点干活,今日给小蝶姑娘和少爷的早餐是火腿、面包、乳酪、牛油果、酸奶,搭配果汁,午餐就准备鱼类为主,鲑鱼、鳕鱼、鲈鱼、旗鱼吧,少爷爱吃鱼,听说小蝶姑娘也喜欢鱼肉,晚餐可能少爷会带她出去参加宴会的,到时熬点银耳羹备着就好……” 第二天一大早,管家就在吩咐厨子们干活了。 “大嫂,待会你到中药铺,按上面的药方:橘子皮800克,槐花300克,木香300克,川芍200克,夏枯草200克,菊花200克。将以上材料研磨后,装进少爷的真丝枕套,给少爷睡,会好睡些。” 管家对少爷太贴心了,连少爷的睡眠都很用心,不愧是他看着长大的。 胡天行慢慢睁开眼睛,他自己笑了笑,他刚做了个梦,梦见楚云天来找蝶飞儿,把蝶飞儿带走了!他一急,去追,追不到他们,却捡到了蝶飞儿头发上玉蝴蝶,晶莹剔透,闪得他眼睛睁不开,好漂亮! 好诡异神奇的梦境!一只玉蝴蝶!难道是江湖里传说的那只神秘宝贵的“玉玲珑”! 他坐起身来,定定神,梦里的玉蝴蝶太清晰了!就像真的一样! “少爷,您起床了吗?早餐准备好了!” 第一百九十六章 一吻定心 夜色笼罩着梅园,梅无森站在院子里,旁边站着宛宛,他拉着她的手,看着她,觉得宛宛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她聪明、漂亮、活泼、可爱,在艺馆跳舞一流,每次说话特别得体,仪态万方,就连爱挑剔人的梅幼薇也对她开始很好。 梅无森情不自禁捧着她脸,这样特别的鹅蛋脸还是让他心动的。她美丽的脸上线条弧度流畅,整体轮廓均匀。额头宽窄适中,与下半部平衡均匀。颧骨中部最宽,下巴成圆弧形,她这样的脸型,梳什么头发都适合。 “宛宛,你真美!”他把她揽进怀里,嘴唇贴在她的玉唇上,深深吻了一下,这次宛宛没有拒绝,也许为了让梅无森放心,她决定不反抗,她小鸟伊人地倚在他怀里,梅无森双手环绕着她,觉得舒服极了。 “宛宛,你戴着我送的玉蝴蝶,很美!以后我会经常送你玉蝴蝶,算是我们爱的信物……” 宛宛靠在他肩上,点点头! 梅无森觉得此时的宛宛,就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她拥有拥有健康的身体,温暖的笑容,爱好文艺的品味,总懂得恰到好处的处理在艺馆里的各种人际关系。 他摸着她的脸,把她抱得很紧,他怀里的女人是美丽的,让他一下子又充满了激情。 他每次看她,不管站在台上还是台下,她就已经是风景,但是如果不是为了玉玲珑,他可能会更无邪地爱着她,没有任何企图。 洞天一府里,主仆在喝酒。 “少爷,我觉得蝶姑娘,就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她和你娘少女时代很像,肯定都是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不仅得到了父母最完整的爱与呵护,同时还拥有最好的生活,接受了最优等的教育,最主要的是她自身也长得特别漂亮,是数一数二女子,是美貌和智慧、才华和气质并存,很会讨人喜欢和疼爱的女子。少爷,你如果娶了蝶姑娘!那感情很好!” 管家一本正经地和胡天行说着,又喝着酒,通红通红的脸。 “我娘亲,你再讲讲……” “你娘亲小时候在这里度过,后来去了域外,在很小的时候她的才华就显现出来,那时候的她已精通两国文字,能弹古琴,长于画牡丹,她活脱脱就是一个生性聪慧又多才多艺的女人,就像蝶姑娘。” “管家,你说蝶姑娘和我娘亲特像,都是风情万种的女人……” “对,当年你娘亲的美丽,已经不是外表上说的漂亮,而是骨子里面透出来的,她当年的一举一动,悄然间,就将你爹的魂勾走了,当然这里讲的肯定不是妖精。但是她就是有那个吸引人的魅力。你爹真有福气。” 胡天行每次听着管家说着自己美丽的母亲,他就特别陶醉。 他今夜和管家喝了几杯,走到窗户前,看着蝶飞儿睡的的屋子,看到她的窗户还开着,他走了过去! 他觉得有种无形的吸引力在召唤自己,蝶飞儿她每次都是非常的自信优雅。 他敲响了门,门开了! “胡少爷,有事吗?你还没睡!” “我,我……哦!我过来看看你……” “你喝酒了!” “高兴,喝了几杯!” 胡天行走了进屋,他端详着蝶飞儿。 她波浪状黑亮的秀发,穿着紫罗兰的长裙,手里拿着书。 胡天行看着他,心里跳的很快,这是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不能感觉的。 她此刻的一举一动都引人瞩目、勾人遐想,她的一颦一笑都叫他心醉,可能是酒精发作了 突然,他觉得她像个女神一般,征服了他久闭的快***。 “你在看书,什么书?”他借着酒劲,借故去拉她的手。 爱看书的女人就是不一样,肚子里装满墨水,她以前很有媚态,但今晚的她越发沉稳大气起来,真的是相由心生。 他抱住她,嘴巴像雷点一样追寻着她的樱桃唇,他用力地吻了下去,让她措不及防。 “胡少爷,你怎么了!你喝醉了,你走开…快放开…” 等蝶飞儿反应过来时,她已经被胡天行吻住了嘴唇,小巧的身子动弹不得,她使劲推开他,用了很多力,但还是没有办法挣脱他强有力的臂弯,她怔住了,这个不熟的男人也太霸道了。 她再次用力推开他,推开他满嘴的酒气,他却坏坏地对她笑。 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个男人到底在做甚么! 胡天行看着她,这个女人的身子尤其轻柔,她身上兼有少妇都想要的岁月沉淀内涵和独特少女的灵动,他就是喜欢这样的味道的女子。” “胡少爷,我要睡了,你请回吧!” 她感觉一下子很委屈,巴不得他马上离去。 胡天行走出了蝶飞儿的屋子。 他出去了,蝶飞儿自己坐在屋里的床沿,想想父母的教诲,谷主曾说过:“子忌讳富养,养女儿就忌讳穷养,女孩子从小有穷的思想,长大后就很容易被物质或男人诱骗,一点小恩小惠就受不了,俗称眼皮子浅,所以有女儿,尽量带她见见世面,多经历一些,这样的女孩容易有主见,不容易上当受骗,更不会遇到渣男。” 蝶飞儿明白胡天行是大户人家的子弟,可能也会染上很多不好的习气。他刚才那样冲动或许是酒后的冲动,或许也是富家子弟的沾花惹草的嗜好……还好自己的家庭家教很好。她时刻记住自己父母教诲的话。 “女孩子太过依赖别人,就很容易失去自我,从小一定要教育我们的女儿要独立,也会赢得周围人的尊重。”葭而娘亲的常理。 “所谓穷养儿子,富养女儿,这里的穷和富,在一定程度上跟金钱有关,但也不是全部有关,更多的时候,男孩子需要承担更大的家庭和社会责任,而给予他们太多的金钱,就容易让男孩有享受的心理,看不到家庭的处境,就会慢慢消磨了意志,变得毫无斗志,这就是穷养的本质。当年小糊娘亲就是这样教育我的,所以我觉得富家,条件优越,但还是少给男孩子钱,可以更多地锻炼他的独立性和自律性……” 谷主爹爹总是很有见地的。蝶飞儿每次想起他们,心里特别温暖。 胡天行走出蝶飞儿的屋里,自己心里乐了一下,蝶飞儿就是这辈子想要爱的女人,刚才肢体接触的那一瞬间,他觉得感觉好极了,让他有了激情和动力,是一种兴奋和自信,他本来就特别喜欢爱笑的女人,可能他从小父母去域外,他心里很寒冷,虽然爷爷对他百般照顾,但他还是有时会羡慕别人家孩子被父母抱着的天伦之乐。 他从小就喜欢爱笑的女人,就像他小时候看到的娘亲的笑,很温暖的,很美丽! 平日里的蝶飞儿就是一个爱笑的女人,她给人很亲切很温暖的感觉。她像夏天开满花圃的向日葵,灿烂甜美是发自她内心的幸福。 蝶飞儿又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她举手投足间都带着温柔,宛如轻柔的晚风拂过岸边的垂柳,一颦一笑都是那么醉人。 胡天行觉得自己酒力还未退,他被刚才爱的感觉熏晕了,他想去探寻她的世界,他想把他抱在怀里,讲他娘亲的故事给她听,他走到后院,自己笑了一下,抬头望月。 也许在大户人家的圈子里,很少有真正痴情的人。 但胡天行自己觉得爷爷算是痴情的男人之一,但是为了保持他自己的形象,他在黑水崖,拒绝了跟他多年的绿珠管家。 事实上,爷爷中年时追求过蝶飞儿祖母,是众所周知的,但是胡天行从没承认过与绿珠管家的关系,表面上,年迈的爷爷到了夕阳西下的岁月,还是因为还惦念着林小糊。 胡天行从小不喜欢黑水崖的绿珠管家,他觉得她是个有心机的物质女人。 有心机的女人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有清晰的目标,强烈的想要去得到自己的东西。 她在黑水崖里掌管爷爷府上的大小事,太强势。 他不喜欢绿珠这样类型的女人。 小时候有次胡府家族晚宴上,小天行他看到绿珠管家将自己的貂皮外套赶紧脱掉,坐在爷爷身边,露出自己白皙丰腴的皮肤,那一刻,小天行就懂得绿珠很有心机。有心机的女人都是会表现的,并将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 听府上人说,绿珠管家当年太想要常住胡府这个机会了,为此她帮助府里女人们烙饼,生火做饭;和保姆一起挖土豆,喂猪,做农活。哪怕灰头土脸,她毫无怨言。一个月下来,她已经摸到了在胡府生活的精髓。那时候听说她每天都能看到不同的女人进出胡府应聘管家的职务,她压力非常大。面临随时被换掉的危险,她拼了命也要证明自己是对的。她疯了一样练习做菜和讨好府里人的功夫。 有一次爷爷喝醉酒,失手将过来奉茶的她的指甲直接打飞,她忍着。她的手已经疼得失去知觉,为了止血,她直接将手指插到冰水里冷敷。她刻苦了大半年,她终于赢得了胡一风的认可。 也许像绿珠这样有的女人都是舍得付出的,即使再苦她也能撑得住,一定要让自己的付出得到认可。有心机的女人也是大胆的,别人不敢做的事情,她却偏敢,而这也为她创造了更好的机会。 胡天行小时候听到府里有个掌厨的保姆不服气,顶撞她一句:“绿珠,你是谁的小秘小妖精,我不管,你厨房里干得好不好,我就说。” 胡天行可能少年早熟,他也读懂了府上的女人,但他觉得不喜欢绿珠类型的女人,但蝶飞儿就是一个令他清新舒服的女人。 这个蝶飞儿身上,好像是有一定的阅历和经历的,但依然清新脱俗的。 他刚才喝醉走到她屋里,在她房里他无意中憋到她桌上本子上写的几行字:大地是谦卑的,它总是匍匐着让我们前行;天空是谦卑的,它总是静默地让鸟儿飞翔;大海是谦卑的,它接纳着每一条细小的溪流;小山是谦卑的,它拉起手连成一片山脉。 这样的女人真是开阔大气啊! 也许她骨子里又有几分像爷爷,爷爷说过:男人这一辈子,不管拥有财富多少,不管拥有名誉多少,对于苍茫人海,对于千秋历史,大家不过如一缕轻烟,一 捧黄土。所以要学会谦卑。 怪不得蝶飞儿身上有一股别的女子没有的大气。也许在任何时候,她都要明白,自己只是一个历史的过客,一个红尘中的路人。 她是蝴蝶谷人,美丽大方,满肚子的学识,家庭出身又是极好的。良好的出身与教育是她这样书香的女人的标配。 胡天行自从强吻了蝶飞儿后,他就一直站在院子望月,思绪万千。 也许爷爷这辈子心里惦记的林小糊,而自己现在突然爱上这个蝶飞儿,她们这样的女人,都是出生在富裕的家庭中,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都是富养长大的女儿,虽然现在蝴蝶谷突遇变故,有点寥落,但丝毫没有影响到她们的优雅和别致,反而让她们脱胎换骨,变得坚强有韵,惹人疼惜。 女孩子富养太重要了,能接受高等教育,培养出她们更自信的魅力。 听爷爷说过,蝴蝶谷的女孩子从小要求严格,南家的女孩子除要学礼仪,古典舞、英文,以及戏曲之外,还有她们的穿衣打扮都有讲究。南家中有专门裁剪衣服的裁缝,可量身制作,同在饭桌上吃饭的时候,不能讲话、并且小孩子也不允许站起来夹菜,她们连拾捡东西,拎包包都有特定的姿势。 大户有书香人家的世界,据说蝴蝶别苑有三姐妹,她们就是三个站在时尚潮流前端的人,穿衣风格婉约有致,蝶飞儿可谓是整个蝴蝶谷时尚潮流的引导者,在她少女时期,她就会在谷里自制香袋,设计自己的服饰,用干花枯藤自制手提袋 一亲定情,喝醉酒的胡天行,一晚上满脑子都是蝶飞儿的家族世事,身影。 “少爷,我做了你从小就爱喝的保元汤,你喝完再去睡,我特意让厨子选了鲫鱼,瘦羊肉、猪蹄,红枣,山楂制作而成,这些食材材简直是补上天了。呆会你进屋喝……明日你还要忙院子设计的事,才有精力……” 管家走近他,说完就走,后来又折回来说:“少爷,夜凉了,进屋去吧!哦!我忘了,楚云天少爷明日要来我们府里……” 第一百九十七章 寻常人家 米姬回到家里,进了厨房,打开米缸,没有米了,家里揭不开锅了,身上一点钱都没有。 她叹了一口气,院子外摘了几棵大白菜和白萝卜。她准备做顿蔬菜地瓜粥,家里还有一些干的地瓜粉末,邻居家前日送的一些小鱼干,可以把鱼干包在地瓜粉末里,放点盐巴,也是很好吃的。 她在家里做了一顿很有特色的古早味的午饭,自己感觉特好。她最近还没领作坊的工钱,还要几天工钱才发,她想再熬熬就过去了! 吃好饭,她出门往将军祠走去,正好神汉从庙里出来了。 “米姬,好久不见,我和你说件事,你在庙后的石亭等我,我马上过来!” 只见神汉四处瞧瞧,没有人,他对着她喊道。 米姬想到寒姬警告过她,不要和神汉这样人来往,但她觉得他还是对自己很好的,她忍不住又朝石亭走去。 “我刚才帮人做了法事,赚了些钱,晚上我请你吃顿好……还有米姬,听说你认识蝴蝶别苑的三姐妹,对吗?” “你要干嘛?蝴蝶别苑的三姐妹,你要打她们主意,瞧你什么德性,白天鹅,你也敢高攀……哼!” 米姬还是改不了她的泼辣,在神汉面前,她总是不怕的,好像吃定他了。 “米姬,发财的机会来了,你听过一个传奇吗?玉玲珑传奇?” “听说过,传奇吗?总是传奇,哪有真的,你当真了吗?想得要宝贝玉蝴蝶,想富甲一方……你野心太大了,况且是个传说,怎会有那样玄的宝贝……别做梦来……” “即使有,也轮不到你,肯定很多人都在打量着……省省心,安分做你的法事……” “你说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听说连外庙的个别出家人都敢不守戒律,都有私生子,还有那老王家都五十开外的人了,听说他自己家里都揭不开锅,自己的婆姨整日忙家里家外蓬头垢面的,他还到外面去寻花问柳,还有心思给他看重的小相好的,送去人参和猪心,还交代她相好……说要让她好好补补…哈哈…这世道还有什么,不会发生!你太天真了,米姬……” “那你今日找我干嘛?” “我就是想让你去接触蝴蝶别苑的三个丫头!摸清玉玲珑真有在她们身上吗?再见机行事,倒是少不了你的一份子……嘿嘿!” 米姬第一次看到神汉那扭曲的脸,充满欲望。想不到这个人要利用她。 “对了!最近地震,你小心些,很多人家晚上睡觉都特别警醒……” “地震算什么,海啸也就那样,穷人都不怕的,就是你们有几个钱的更怕死……真的大地震了,谁也逃不了,大家还能逃吗?” “好米姬,你找个时间去找找那三个丫头!我们做一桩大事,到时有我的,就有你的……” 米姬觉得自己开始有点反感神汉了!这个人也不是善茬的,还是寒姬说得对。 倒是她的姐姐寒姬对三姐妹挺喜欢的,虽她没见过她们,但通过自己的讲述,大姐寒姬特别喜欢她们的。 尤其是很喜欢三姐妹说过的那句话: 身处顺境,能享受最好的,能讲究。身处逆境,能承受最坏的,能将就。 “我回去了。”米姬扭头就走,神汉在后面大叫。她还是不回头。 蝴蝶谷三姐妹,米姬和宛宛比较有接触。 她的容貌,她的才情,她给她的印象是近乎完美的。 出生书香世家的她们,虽然从小生活较为优渥,但也是些能吃苦的女人,虽然蝴蝶别苑易主了,但她们也不知去向,但她们无论在何时,何种境地,她们都能保持一种“优雅”的姿态。这一点米姬是清楚的。 米姬回到家里,寒姬大姐在屋里换衣服了,虽她没有嫁人,但寒姬是个很注重仪表的人,去上工时也要“千妆万扮”,平日里也不会马虎。 “米姬,你回来了!听说梅园要娶新夫人了,对方竟然是蝴蝶谷三姐妹的宛宛……” “怎么可能,宛宛要嫁人了吗?你哪里听来的……” “梅园是大户人家,这个消息传的沸沸扬扬的……你没出门,当然不知道了……” “如果是真的,我应该去道贺一下,去找找她,可惜嫁给人当二房,那么好的女孩子……什么好人家不嫁,偏要嫁给……”米姬觉得惋惜,心里憋的慌,她明日就动身去趟梅园。 米姬心里想到: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 蝴蝶别苑的女孩子的气韵是米姬姐妹怎么模仿都模仿不过了的,也不是穿衣打扮与身材胖瘦的问题,其实女人和女人差别很多都不是外貌的差别,更多的是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气质和内涵的差别,就是骨子里的气韵问题和小时候家庭教育背景熏陶的问题。她们之所以能时刻保持这种优雅的姿态,应该是与她们从小的教育习惯和后天学习知识有关的。 大家耳闻能知的三姐妹出生在大家庭里,是大家闺秀,与谷里大才女的祖母一起生活时,家里还有一对通情达理,聪慧的谷主父母亲,另有几个才学匪浅的姑姑陪伴着她长大,并且教授她么一些启蒙知识。稍大些,谷主就让她们都上学,大了后就随父亲游历几个地方,做谷主爹爹的秘书,接待来家里的宾客。 “另外,听说三姐妹中的蝶飞儿最为出色,与生俱来就有一种不俗的气质,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博览群书。据说她九岁以前的很多时光,都是在家里的藏书房度过的。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她大概就是这种吧。所以,女孩子多读书总是没错的。你看,米姬,你就是不爱读书的,也没多什么书……虽你长的好看,但就是没有气质,比不了人家……”寒姬又开始数落自己的妹妹。 米姬也不和姐姐顶嘴,她们小的时候家境一般,所以父母没有将她送去私塾念书,而是将她关在家里,学做女工做做家务活。 可是还好寒姬并不甘心就这样,她想学习知识。 “寒姬,可是她们可有这么好的学问又能怎么样呢?最后还不是一样难逃被安排婚姻的命运。宛宛干嘛要嫁给梅园当二太太,我实在想不通。”米姬不解地问。 “对啊!我也想不通,或许有难言之隐,不过退回来说,人家梅园也是鼎盛人家,也是豪门!” “嫁入豪门,有什么好的,有些不自律的女人除了飞扬跋扈,八卦度日,吃喝玩乐,就是吃喝玩乐……活在蜜罐里的寄生虫…上进的毕竟不多…” “寒姬,你就少关心别人了,你自己老大不小了,还不把自己嫁出去!找个差不多的男人就好了,彼此有默契,别像我们隔壁叶家夫妇,他们都是忙着各自的小事业,很少沟通,各自过各自的,渐渐地越来越陌生,长此以往,听说叶叔又不能给叶嫂多少滋养,叶嫂很辛苦忙着每天做豆腐卖卖,叶叔忙着给大户人家包活,叶嫂又不满意叶叔的个性,说他没有男人的拼搏精神,不能给她精神世界的引领……两个人过不到一块……” “大户人家也不好过,小户人家也不好过,反正婚姻生活就是你要懂得过,赶紧把自己嫁了,自古以来,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嫁了就省事了,寒姬……” 米姬经常做思想工作,寒姬也还是没有嫁人,她一个人在这个院子里生活久了,她还是一意孤行,她认为一个女人没有必要依附男人,女人也可以自己独立,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一个女人自己生活没有不好的。 米姬叹了口气,突然有点想吐,她跑出去,吐了几口酸水,她觉得自己又怀孕了。 她擦下嘴巴,心想:看来寒姬这辈子是不想嫁人了!还好可以帮她照看孩子,寒姬和妹夫相处还不错,妹夫在家时挺和睦的,外出打工时,她这个大姨基本来家帮忙照顾她的小家,洗衣做饭带大孩子,有大姐撑着这个家……米姬也过的很清闲,虽很穷,但也实在。 她回到自己屋里,整理包袱,明日她要去蝴蝶谷,去梅园,找找宛宛,把整个家又丢给寒姬了!。 玉玲珑!真有玉玲珑吗?稀世珍宝? 寻常人家的她突然想起神汉的委托,摇摇头,笑了笑……还是不相信。 第一百九十八章 孤鹤回雪 其实当年的孤鹤回雪,他受到了很多人非议,他自从知道仙晓芙是自己的同母异父的妹妹后,有阵子,他经常去找一个叫凤仙的风尘女子释放自己郁闷的情绪。 但是以他的身份和地位,大家都觉得他不该和一个风尘女子在一起。但当时他的府上也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在家,只一心念佛,一个是在家,只会看孩子,和他的交集越来越少,而孤鹤回雪遇到凤仙后,两人有说不完的话题,一下子燃起了爱的火花,但暂时疗了他的内伤。 再加上那个时候,孤鹤府里的生意一落千丈,他心理受到了巨大的打击,而凤仙则拿出了多年的积蓄,后来又卖掉了自己首饰,帮助他渡过难关。其实在天一阁这里,不少富家太太都也曾是风尘女子,其实这些出身相对有争议的女人,在孤鹤回雪眼里,有的不一定就比富家千金要差。 一般大户人家的女人都不参与家族事业的管理,但是凤仙是个例外,她会帮助孤鹤回雪,成了他在生意上最得力的帮手。 但是府上女人也没有给他生下一男半女的,那两个女人一生都信佛,再加上很奇特,都有不育症,于是她们干脆就在家修心养性,每天学习佛道,有点不食人间烟火。 孤鹤回雪刚开始是通过低买高卖的投机手段赚取利润,后来就做传统生意,靠着稳扎稳打的。 这个凤仙也不喜欢极尽奢华,也不喜欢浓妆艳抹,她倒时很素雅,平时注重颜色搭配,不会穿得太过花哨,打扮得体,低调简约,有质感,有她自己的风格。 传闻凤仙还跟着孤鹤回雪学习外域的语言。因为孤鹤回雪的生意范围已经到了域外。为了便于和外商沟通,他特意给自己聘请了教外域语言的老师,后来连凤仙竟然也跟着他学会了其他语言。 凤仙得知孤鹤回雪喜欢吃家乡菜,也喜欢听戏。她就特意去饭店学习了很多家乡菜的烹饪手法,还去戏院学习了老家戏的唱腔。 当她展现给孤鹤回雪时,他激动的都说不出话来。 但后来孤鹤回雪又遇到宛宛,他觉得宛宛是无人可以代替的。她让他有了新的激情与活力,是在凤仙那里找不到的。 他决定要去趟艺馆找宛宛。 今日,风特别大,天灰灰的,有点冷。 宛宛回到艺馆住,她还是特别注意自己的仪表。 她用白色丝巾作为小小点缀,搭配身上天蓝色的长裙,细节之处彰显精致的态度。穿着得体,优雅如兰,这样的女人,即使在茫茫人群中,也会绽放出一种与众不同的魅力。她出来散步,走走停停,离艺馆越来越远。她走到了石头屋落。 长途跋涉,孤鹤回雪在来艺馆的路上,快到了。 距离艺馆还有八公里的位置,他下了马车,他四处看看。他看到一座红砖白石古厝。余光扫过,只见成片的、朴素的石头民居,交错布置在不远处小山坡上。顿时他起了兴趣,决定前往瞧瞧。 村路多蜿蜒。刚进村,就瞧见那座马车上看到的古厝。已经倒塌的石头围墙和房屋墙体,在周身疯长的绿树反衬下,显得有些荒凉。遒劲的树根,牢牢地盘踞在石头墙上。 就在他四处张望的时候,他的周围散发着一股清香。 他抬起头,远远看到一个女人走来,她穿着天蓝色的褶裙,带着红色的斗篷走来。他立即被这位美丽的女人所吸引。他小心翼翼地看着那个女人,他叫了出来: “天啊!宛宛,是你吗?你怎么在这里?散步吗?哈哈,太好了!” 他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兴奋,然后拉起宛宛的手。 宛宛也惊呆了,眼前的人竟然是孤鹤伯伯。她有些紧张。 洞天一府里,蝶飞儿还是在煮东西。她想煮冰糖皂角米羹。她选了皂角米、桃胶、梨、冰糖、水。 她先将买好的皂角米用水清洗干净,然后放在碗中,用温水泡发,因为皂角米的泡发时间比较长,所以她昨晚提前一晚将皂角米浸泡,这样可以使皂角米口感更好,更容易煮软,等它泡好后,她捞出放在盘中备用。 她再准备另一个碗,将准备好的桃胶也要放入水中浸泡,因为桃胶中有很多杂质,需要浸泡后清洗才可以清洗干净,并且还可以提升桃胶的口感,时间大概为四小时左右。 她又将梨切成块儿,放在盘中备用,等到所有食材都准备好了后,她先将桃胶放入锅中,然后放入皂角米,加入适量的水,先用大火将水烧开,然后转用小火慢慢炖。 “好香!”胡天行突然从后面抱住她,蝶飞儿推开了他,脸颊绯红,他把她抱得紧紧的,好像生怕她飞了。 “楚大哥中午会到,我煮些羹,他爱吃的……”蝶飞儿迅速推开他,瞪了他一眼。 胡天行一听,几分醋意:楚云天这个小子还挺有口福的。 孤鹤回雪和宛宛往深处走。一股古朴浓郁的气息扑面而来,仿佛是一幅原生态的海边乡村画卷,在他们眼前缓缓展开,孤鹤回雪仿佛又回到以前和仙晓芙一起游玩的情景。 “孤鹤伯伯,你看,高翘的燕尾屋脊,在晚霞的映衬下,迷离又唯美。” 孤鹤回雪看着宛宛,觉得她很优雅,举止与谈吐,还有品味都很高,宛宛气质和仙晓芙很像,都是内在涵养和外在体现的默契。气质和气场能够彻底掩盖一个人的外貌,也能改变一个人的外貌。 宛宛虽长得说不上很漂亮,但是感觉就是漂亮,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好。 温柔的男人最有魅力。宛宛觉得孤鹤伯伯就是给她这个的感觉的。 孤鹤回雪性格强硬、粗旷豪放,但是一遇到宛宛的人,他就瞬间柔软下来。 “孤鹤伯伯,这次你来这里,我带你吃好吃的。现在天冷了,有很多海鲜干货我们这里很有名的虾仁干,干度好、嚼劲足、肉质极致鲜美,还原野生海鲜的新鲜与营养,入口沁心。还有虾姑干,来自精选远洋捕捞的野生虾姑,进港无经冷冻,手工剥壳取肉,天然日晒,匠心锁鲜。虾姑肉质紧实不松散,晶莹剔透,条条肥厚带电,只需小觑一眼,便会让你已垂涎三尺。”宛宛说的绘声绘色,一下子把孤鹤回雪温暖住了。他觉得他和她没有年纪差别的。 他是个外冷内热的老男人。 他看着宛宛身材娇小,一张娃娃脸始终挂着微笑,这样的她看起来文文弱弱。 孤鹤回雪突然走上前去,握着她的手开玩笑说:“小丫头,你做事一定要小心啊,你长得这么细的手腕,不要折断了。”话里满是怜爱之情。 “我们这里的石头房冬暖夏凉,但防水性能较差。落雨天屋外大雨倾盆,屋里滴滴答答。屋内听雨,成为我们住过石头房的人最独特的记忆。” 孤鹤回雪高兴地听着她讲话。 “我就是喜欢把平淡的日子过成诗,或许干净的餐具,悠扬的音乐,淡淡的花香,整个房间都弥漫着优雅的气息,让人身心愉悦。忙碌之余,吃可口的美食,买喜欢的东西,去想去的地方,好好犒劳自己,享受悠闲的乐趣。对自己温柔,活得有质感。这样的生活,我已经满足了…还有孤鹤伯伯,我要嫁人了…” “丫头,你真的要嫁给梅园了……” 他们一前一后,来到了艺馆的古街,千米的古街,孤鹤回雪四处看看,这条古街得两旁有茶馆、有中药堂、有豆腐坊和私人面馆等等。 这条街上的店面琳琅满目,还有一些百年古祠。各祠堂门庐精巧华丽,令人目不暇接。这里的各家各户好像都保留着明清时期的百楹联,尽展一派古风。 “孤鹤伯伯,你不是特爱吃牛肉吗?这里 有牛身上最精华九个部位的肉,有牛舌、百叶、牛心冠、牛肚尖、牛里脊肉、牛峰肚、 牛心……牛腰、牛肚壁。严格挑选食材,利用精湛得刀工,辅料辅助。数味中药在客家特制米酒中涮制而成,吃了这道菜就有一餐吃了一头牛的说法。这道菜,吃过的人绝对记忆尤深。” 宛宛指着对面牛肉馆手舞足蹈地说着。 孤鹤回雪看着宛宛,他感觉到:或许一段感情里,男人一般只要用心去对待一个女人,她就会心甘情愿的为你付出所有。 女人大多数在感情里都比较感性,会容易陷入一段感情。只要男人给一点温暖,她就一定会回应你所有的热情。 但是当男人把她的热情都消耗没了,她也就不会爱了,就会变得绝望绝情,丝毫不会在意男人。他真希望她对梅无森绝望。他发现自己也吃醋了。 “宛宛丫头,你在没有任何背景下,凭借自己一人之力嫁入梅园,必定不会适应,虽然你进去后,能锦衣玉食,富贵无比,但是个中滋味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必须有一套自己的“名门生存法则”。这个样,我才不会担心你…”孤鹤回雪心里觉得特别酸。 “孤鹤伯伯,别担心我,我可以的……倒是你了,你干脆把凤仙姨明媒正娶吧!这样,你以后老了,也有个说得上话的伴……” “宛宛,你头上的玉蝴蝶真美!” “梅无森送的……” “我带你去吃牛肉吧!我不敢吃牛肉,但男人都特爱吃这里的牛肉,很滋补吧!”宛宛甜甜地说。 第一百九十九章 懵懵懂懂 宛宛带着孤鹤回雪四处看看,她觉得孤鹤伯伯这次奇怪极了! “宛宛,你真的要嫁给梅无森,你确定你喜欢他吗?他不是还有一个儿子……” “嗯!你说,安儿啊!他很可爱,很讨人喜欢……” 孤鹤回雪回头看着跟在他身后的小丫头,他突然感觉,这个丫头很神秘。她身上好像自带神秘的色彩,热闹之余,又有一股高冷,使人捉摸不透,倒是很吸引他引起他的想象力,他有种想要一探究竟的感觉。 他看着她,她的骨子里透出的神秘和性感是吸引他的主要原因。 “孤鹤伯伯,我觉得你太痴情,你好像一旦喜欢上某个人,就不会轻易变心,听江流儿说你太痴情了。” “别说我这个老头子了,你的终身大事比较重要,如果你不想嫁,就跟我回天一阁吧!你可以在那里住一辈子……” 孤鹤回雪端详着宛宛,这个丫头特会穿衣服,这一次身穿一条蓝色连衣长裙,满满的气质感,本来就很白的她在这一条蓝裙的衬托下就显得更加的白嫩了许多,特别是腰间黑色腰带的设计 ,显得那她腰非常细,满满的女人味。 宛宛的气质是什么样的服装都能完美驾驭。她和仙晓芙这一点一模一样。 他们又坐了一个时辰的马车,下了马车来到蝴蝶谷西郊。 “此山叫可山,不仅风景优美,还充满着浓郁的人文气息,孤鹤伯伯,我带你好好玩玩……” “前面有刚竣工的石庙,这寺寺龄悠久,至今寺中尚留有历代摩崖石刻二十几处,听我祖母讲过,完成时间集中在宋朝开始,到现在才完毕,那些石刻多数集中在寺前层岩上。我带你进去看看……” 他们走进去,孤鹤回雪特别感兴趣,他看到寺中还有清末名士,画家林渊,黄朝栋撰写的石刻柱联很多副。 “孤鹤伯伯,这里还有一个故事。这座可山风景秀丽,原名登高山,之所以后来改称可山,据说北宋初年,惠北子弟卢瞻结庐读书于登高山上,后中举登科,成为一代名臣,且其后代之中,明清两朝连出名臣贤士,卢氏一门世代书香,绵延数百年,令人称羡,于是后人就把卢瞻在此发奋苦读的登高山改名叫登可山。” 宛宛讲得特别生动。 孤鹤回雪环视这里的四周,可山环境优美,景色秀丽,与南、北的临山骈连而居中。 “文人最喜欢书院,这里有可山书院,你看,还有明清时建造于山腰的“甘雨”、“青雨”、“登云”、“志灵”很多石亭,更有宋明以来文人学士的20多处摩崖石刻等人文景观。太壮观了,孤鹤伯伯,你说我的家乡美吗?” “人杰地灵,出才子佳人的好地方……妙极了……” 孤鹤回雪突然想起那次仙晓芙带他去的石桥。那一幕幕浮现在脑海里。 那日他站在桥头,才知道“飞虹千丈横江垂”的真正意思。那座海上的石桥叫“彩虹桥”。 “孤鹤大哥,这座桥它虽历经千年沧桑,却保存有当年好履长波,跨江海,势若飞虹的雄资,仍然吸引着慕名而来的四方游客。你来我家乡,算有福气了!”当年的仙晓芙歪着头淘气地看着他。 孤鹤回雪站在桥头的老榕树下。那枝叶郁郁葱葱,像一个帐篷。那棵榕树万古长青,榕树下也有它悉心呵护的石碑,记载着有关彩虹的历史文化。 多年过去了,孤鹤回雪依稀记得:桥的周围江四周都是高低无律的古朴的民间住宅,炊烟袅袅,缓缓流入云际,给人安祥的感觉。小石屋简单而又分明,小巧精致的窗子各房顶虽陈旧、简陋,但还是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小屋一座挨着一座,一间靠着一间,既看不完,也看不厌。屋顶两檐微微翘起,那层层叠叠的墨黑色砖瓦连绵不断,时起时伏,远远望去,很美…… “当时,大桥建成后,桥上还装饰有许多精美的石狮子、石塔、石亭,桥两端立有石刻人像守护着这座桥。孤鹤大哥,你知道这座桥是谁兴建的吗?看你,答不出来的吧!” 仙晓芙扑闪着大眼睛问到。 “丫头,这座桥是当时蝴蝶谷的郡守宋代大书法家蔡襄倡导兴建的,他撰写的《万安桥记》碑刻,是书法珍品,我喜欢书法作品,有看过记载!”孤鹤回雪答到。 “听小糊阿姨说过,为了把水底那些堆积在一起的石条凝聚成为一体,使之不被大水冲塌,造桥的工匠们又想出了一个绝妙有趣的办法。海底有一种长有贝壳的软体动物,名叫牡蛎。” “牡蛎它有两个壳,一个壳附在岩礁上或者另一个牡蛎上,互相交结在一起,另一个壳则盖着自己的软体。牡蛎繁殖能力很强,而且无孔不入,一旦跟石胶成一片后,用铁铲也铲不下来。工匠们利用牡蛎的这个特性,在桥基上种牡蛎。果然,没出几年,牡蛎把零散的石条、石头连成一个整体,又把冲散的石头也胶合在一起。” 孤鹤回雪接过仙晓芙的话茬说道。 “孤鹤大哥你真聪明,这座桥历时千年而不垮、不散,牡蛎功劳不小。这件事,可以说是建筑史的一大创造,太好了……”仙晓芙拍手叫好。 “唉呀,孤鹤大哥,你看,桥头有一块匾额,上面写着什么?”仙晓芙娇声念着: “海内第一桥”——唐 · 李益 金谷园中柳,春来似舞腰。 何堪好风景,独上洛阳桥。 “好诗句!”孤鹤回雪大声叫到。 ………… “孤鹤伯伯,你发什么呆,你在出神,你在想什么……” 宛宛摇着孤鹤回雪的胳膊。这时候他才的思绪才从往事中回过神来,他看着眼前的宛宛,有点恍惚,仙晓芙的影子这辈子都植入他的骨髓了。 “我们到前面坐坐吧!喝杯茶……”他们走到茶舍。这里典雅别致。 宛宛看着这里,茶舍的装潢以木纹和流水元素为主,总面积不算太大,但空间很宽敞,分为休息区,用餐区。休息区的外域苏格兰茶几配上米色木墙和镂空隔断,透着雅致又豪华的调调。还有一些具有中东特色的小装饰,比如墙上的浮雕画。 “宛宛,和我回天一阁吧!”孤鹤回雪突然拉住她的小手,他觉得他好像不能没有这个丫头,她的身上有太多他同母异父的妹妹晓芙的影子。即使是收她为义女,他都想让她跟在他身边,照顾她…… “孤鹤伯伯,你府上欠保姆吗?那我给你当厨娘……”宛宛打趣地说,她自己乐呵呵的。她懵懵懂懂,她不知道孤鹤伯伯是不想让她嫁人,他想带走她,她却不懂,只是觉得他这次很古怪,她还是笑得那么开心,头发上的玉蝴蝶一颤一颤的,很美,很仙…… 孤鹤回雪拉住她的手,严肃地说:“别嫁人了,和我走吧!回天一阁……” 第二百章 冬至的月 蝶飞儿还住在洞天一府。 今日冬至,府里很热闹,管家走过来说:“蝶姑娘,今天让你过把搓汤圆的瘾,你和我一起搓汤圆,晚上你和天行少爷一起吃,我们做芝麻馅的,天行少爷从小就爱吃,你喜欢什么馅的,是花生馅的吧!” 蝶飞儿喜出望外地说:“好呀!好呀!”她从小在谷里特喜欢看祖母做做汤圆。 管家很地道,活儿做起来不输给女人,只见他把糯米粉加上水,又是揉又是搓的,松松干干的糯米粉被他这么一搓一揉变成粘粘湿湿的一团。 蝶飞儿好奇极了,就伸手揪了一小块,捏了捏,咦!米粉团怎么像橡皮泥呀? “开始搓啦!” 管家掰了一小块放在手掌上轻柔地搓起来,蝶飞儿也学着他的样,掰了一点放在手掌上,双掌合上使劲地搓呀搓。 唉呀!怎么软软地米粉团会碎成一块一块地呢?她又瞧,管家搓的小汤圆又圆又光滑,别提有多可爱了,看得蝶飞儿直着急。 这时管家对她说:“这活儿可不比你写字作诗,用力要均匀,慢慢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蝶飞儿慢下性子,学着管家的样子轻柔地搓起来,嘿!这下成功啦!看来搓汤圆还有诀窍呢!她鼓起粉腮,一鼓作气,继续搓着。不一会儿就搓了两盘。 “哦!原来你在这里啊!害我找了整个府,以为你钻地缝了——汤圆!肯定好吃——”胡天行大叫一声,把他们吓了一跳。 “少爷,晚上,你和蝶姑娘一起吃汤圆,圆圆满满的,好兆头——” 胡天行看着那珍珠似的汤圆,还真有点馋得垂涎三尺。 “能不能马上煮一盘给我吃。小蝶,你做的,我就是爱吃……”他诙谐打趣,那一副吊儿啷当的样子又出来了! 蝶飞儿把水烧开,再把汤圆放进锅里,一个个小汤圆一齐贴在锅低,她看着它们,寻思着:小家伙,为什么和锅底这么亲热。 管家把锅盖盖上,一会儿直冒热气,蝶飞儿忙掀开锅盖。 “呀!一颗颗小汤圆像一粒粒洁白晶莹的珍珠,在水里上下翻滚追逐嬉戏。我爱吃——对了,这个芝麻馅和花生馅我就是能分的出来的……小蝶,这碗给你……”胡天行像个大孩子一样,蝶飞儿突然觉得她就是个孩子,一下子她对他的态度柔和了许多。 蝶飞舀起汤圆,泡上花生磨成的粉,软滑细腻,可好吃啦。她抬起头,她看到胡天行在看着她,满眼的柔情蜜意,她有点不习惯,低下了头,只顾自己专注地吃。 胡天行看出蝶飞儿的害羞,他觉得蝶飞儿天生的异性缘好,那个楚云天不是也特喜欢她,她往往不是最漂亮的,但是是最耐看的,外域氧气一点的名字叫“耐撕”。 胡天行觉得这样的女人是经得起庸俗,经得起粉饰,受得住淡雅,也耐得住精致妆容,她的每一种装扮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或者说每种都有清新脱俗的感觉,跟那些他在艺馆里见到的只适合于浓妆艳抹的女孩是绝然不同。 她身上有种自然美,往往对他这样孤高自诩的男人来说,她更有种吸引力,她魔法般地吸引着别人靠近,而不是刻意地展现出自己的魅力,她身上慢慢释放出来的美,一旦沁入心底,就是一种难忘。 满月了,很晚,月亮才爬上府里花园的那棵老梧桐,他们一前一后走着。 “你有多久没有靠在树下看月亮了?我已经很久没有在府里的这棵大树底下靠着,走一走路,聊着天,抬头一看,月儿很美——”一路很安静的蝶飞儿突然说话了。 “好久了,自从我母亲去了外域,我就怕一个人在树下看月亮,越看我就觉得越冰冷,我就越想她……但今日,此刻,我觉得我很温暖,是因为有你……” 胡天行突然一个转身,他双手抱住蝶飞儿的腰,用他厚重的嘴唇盖住了她的樱唇,四周好安静,蝶飞儿微微喘着气,没有反应过来,胡天行这次却觉得一股电流冲向全身,他觉得有点麻了,但是甜蜜蜜的,很甜,就像刚才吃的汤圆,滑滑的,甜丝丝的,刻骨铭心了。 等蝶飞儿醒悟过来,她觉得自己怔住了,她这一次,竟然没有反抗,也许因为他说的冰凉,他的母亲,她突然觉得她对他有种迅速而来的母性的疼爱。 她怀揣着怎样的一种美好?又是怎样的一种潜在品质吸引了胡天行的向往与靠近,他觉得没有功利,只有淡淡的喜欢。他也许喜欢上她的那种阳光般的心态,温暖的心,像小太阳一样,暖着自己,暖着周围人。这样的女人一定是最有自信和勇敢。 “小蝶,蝶飞儿,我很喜欢这样叫你……” “胡大哥,你,你娘亲,我……”蝶飞儿突然觉得她刚才把他当孩子了,就像安儿一样,她刚才犯点小迷糊,但她现在清醒理智得像个万科全书。 她又冰冷起来,抬头看着月亮!好一个满月,月影婆娑,好像自己的心也被撩了一下,如水,皎洁……通透,明亮…… 胡天行静静地看着她,月下的她更加柔和美丽,蝶飞儿这样的女人,特别像空气里的氧气,一旦他靠近,好像就是成瘾难戒,以后可能习惯于靠近,却难以习惯于远离,是一种植入生命中的保鲜剂,最主要她还带了一种母爱泛滥的感觉。 他心想:是她令人鬼迷了心窍,还是他人自制力太差?这种磁场般的氧气,就是一种安定剂,一针见效,让他难以忘记,也令他这辈子都恋恋不舍。他觉得他爱上她了。 “这满园的草木,最近经你的设计和摆弄,你能善待一草一木,我这个院子好像都活过来了……” “府里上下的人都很喜欢你,几乎所有接近你的人,都会在潜移默化中慢慢变好,你不是魔力,胜似魔力,你住在这里,大家都很高兴,蝶飞儿,大概你人格魅力是可以治愈人性的。” “我已经很久没这样“悠闲”了,也许不一定要跑得很远,可能就在自己家门口就能有所感受,但重要的是心境上的悠闲。可能因为有你……” “胡大哥,悠闲,你得先把自己心灵上的急躁感,焦虑感,能够转换成比较缓慢的节奏。这样你再忙,就会舒服多了……” “蝶飞儿,你都没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但自从我和吃过饭后,我就觉得你不是普通的女孩子,你父母生活的背景怎样,你的教育背景如何,我觉得你们家很好,你的家教和修养都不错……”胡天行顿了顿,他摘了一朵三角梅小花,拿在手里,递给蝶飞儿,接着说。 “饭桌的确是不容易伪装的地方,你的为人,智慧……甚至你的生活态度都可从你吃饭的状态看出。但我也看出楚云天很喜欢你……” “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 刺绣五纹添弱线,吹葭六管动飞灰。 岸容待腊将舒柳,山意冲寒欲放梅。 云物不殊乡国异,教儿且覆掌中杯。 ” 蝶飞儿没有回答她,反而念了一首诗。 “杜甫的《小至》”胡天行随口一答。 “对啊!” 蝶飞儿望着月,想起蝴蝶谷的往事,她告诉自己:无论生活多么艰辛,无论经历了什么,只要她们三个丫头愿意成全自己,都终会以她们自己的方式,闪闪发光。 胡天行满脑子刚才的温存,他觉得有种在云端的感觉,非常令人陶醉,他现在当时眼里只有对方了。 “清爽冬至邋遢年,邋遢冬至清爽年。冬至晴,正月雨;冬至雨,正月晴。冬至晴,新年雨,中秋有雨冬至晴。冬至晴,新年雨;冬至雨,新年晴。冬至冷,春节暖;冬至暖,春节冷。” 洞天一府外面传来几个孩子在念着童谣似的俗语,冬至节日的气氛还是很浓。 “去年的冬至,我是一个人,今年冬至有你真好,吃了冬至饭,一天长一线。到了春分,昼夜平、阴阳等、寒暑均。时至夏至,白昼长到极点,相反而行;经秋分,返冬至,春夏秋冬,又是一年。岁月不饶人啊!” “我们南方人吃汤圆,北方人吃饺子,北方人冬至节日吃顿饺,耳朵手脚冻不了。一大家人围坐在一起,边聊天边擀皮包馅,一家人满脸笑容地看锅、调汤、下饺子,幸福的滋味在饺子的热气中流淌,温馨的感觉在笑脸中弥漫。南方人吃甜蜜蜜,滑溜溜的汤圆,也很幸福……” 蝶飞儿觉得今晚的胡天行好像变了一个人,不陌生,很熟悉,就像故人,好像特别懂她的。 或许真正的懂得,不是相邀,也不是牵引,更不是逼迫,而是实实在在自然而然的明白。 蝶飞儿觉得他今晚尤其能够以善解人意的方式对她,以最恰当的方式守护她。 蝶飞儿她不像别的女人,会迷失在爱情里。她觉得她不会忘了自己的价值,忘了自己也能发光发亮。不管以后嫁给谁,她还是想像祖母一样,嫁给爱情,活成了内心想要的模样,作为女人,她特别想像小糊祖母一样,她可以自己努力,成全了一个最好的自己。 小糊祖母的话很经典,她记得清晰:“女孩子要把健康放在第一位,如果没有健康,就什么都没有,严格自律善良的同时,不能忘记享受生活。即使住在山谷里里,也可以每天种花浇菜,做女红,做果酱,写字看书,喂喂鱼儿,收鸡蛋……享受自己宁静美好的时光…… “女人年轻时都是非常漂亮,但岁月过去了,女人更会是比年轻更美。相较女人年轻时的样貌,女人现在饱经沧桑的容颜也是美的。虽然没有年轻时惊为天人的美艳,女人却自有一种岁月沉淀的美。” 蝶飞儿觉得祖母的话说得很好,岁月有飞转的年轮,带给小糊奶奶的不只是沧桑和衰老,它反而让她变得从容而有韵味。” 黑水崖的胡一风老爷府里,般若来这里很久了,她一个人好担心,最近爹爹病情加重。她想起前日老中医的话,眼泪汪汪,焦虑不安。 “对于体虚的老人,冬至前后精气耗尽,就会人走灯灭,最危险的就是每晚的子时, 冬至前后就是病弱的老人一年里最接近死亡的几天。 冬至节气守护阳气最重要。姑娘,你和你娘亲要有心里准备。冬至到小寒、大寒,是最冷的季节,患心脏和血瘀症的人往往会病情加重,你们要特别提高警惕。固阳扶阴很重要……” 那日老中医意味深长地说。 般若还没有告诉娘亲,她怕她受不了。一个优秀的男人背后,必定站着伟大的女性。如果真是这样,那女性中,首先是娘。 般若推开门,母亲在那里,她心里顿时踏实了。就这样,无论何时何地,何种身份,回房了,她仍然先喊娘。回屋里马上喊娘,是人们多年来不自觉养成的习惯,也许,生活中只要是有爹有娘的人,这便是生活的幸福。家和父亲母亲就是这样,深深地镌刻在了每一个人心里,尤其是此时的般若。 “最近寨里有人去世了,是个好人 ,年轻的很,有时好人留不久啊……姑娘,你这几天要警醒些,谷主的心肌病已经很严重,不小心的话,会有意外…如果可以,你们去省城吧…” 般若她六神无主从老中医那里回来,一个人不知道怎么办,心里难受,眼泪不争气又掉了下来,她把头抬得高高的,不想让眼泪掉下来,老中医的话一直在她脑海里翻腾…… 她一抬头,她记得这次看到的月亮很圆,但她浑身无力,觉得冰冷…… 冬至的月儿……美丽的,但有些冰凉的…… 第二百零一章 隔代遗传 冬至过后没几天,冷风嗖嗖,太冷了,蝴蝶谷山谷里孤零零的树丫或小树的枝头,只有那么少得可怜的几片叶,地上零星一两朵花。从两旁伸出的小枝显出叶在上面停留过的痕迹。 家乡的山不高,海却很阔,阔达得装得下整个世界。 家乡的树也不高,都矮矮的,给人一些光秃秃的感觉,没心没肺的三角梅开的火眼火眼的,有点突兀。 望去,木麻黄的树干上等高的白连成一片,让人觉得整齐。视线的尽头一大片被褐枝顶着的绿,乍一看觉得长得挺茂盛,只是颜色多了几分冬的冷冷清清、单调和孤寂的感觉。 天冷极了!般若捂住耳朵,她带着父母搬回了久别的紫苏园。 她知道谷主爹爹这次病的很重,和以前不一样了,她很担心,心里七上八下,眼皮老是跳来跳去。她觉得好像要发生什么事。 她整理好紫苏园的屋子,安顿好爹娘 ,她知道他们路上累了。 她自己跪在祖母的屋子里,看着祖母的绣像,她觉得明日想去庵里找祖母,但又怕她老人家担心。 “般若,开开门!是我,我是白方彦……” 外面的木门啪啪啪响,般若听出来是白少爷的声音:他怎么来了,怎知道我回来 “般若,你终于回来了……我经常来紫苏园里等……今晚终于看到屋里灯亮了……”门咯吱一声开了!白方彦站在那里。 “小声点,我爹娘睡了,白大哥,你干嘛还来……嘘嘘……” 般若用手指按住嘴唇,提醒他小声一点,她带着他坐在门前的一块石头上,外面一片乌黑。 白方彦看到般若,心里可高兴了。 她的气质真的是一般人模仿不来的,他喜欢的她,有身材,有颜值,有涵养、有爱心而且双商都高,这样的女孩子不仅是男人心目中的梦中情人,更是很多女孩子羡慕的对象。 她呆在这样偏僻的山谷,但是依旧保养得很好,风霜和岁月不仅没有腐蚀她的容颜,反而让她充满了时间的积淀,显得更加成熟而知性。这一次,她回来,他觉得她更成熟了。 “伯父怎么样了?还好吧?”白方彦觉得般若的家教应该很好,她的父母应该是很好的人,般若就是他父母的镜子。 他们坐在那里,聊了一会,般若觉得只要白方彦不打她的主意,她还是可以接受他当朋友的。 此刻,妙心庵里的林小糊正在灯下翻着书本,她心里挂念着青文夫妇。 “凡为善而人知之,则为阳善;为善而人不知,则为阴德。阴德天报之,阳善享世名。阴德是指不被人知道,不是为了自己而做的善事,就是你做了善事、好事而没有刻意告诉别人,就叫阴德,这样得的福报才大。所以我们要从自己做起,广行善行……”她翻着书,看着书叹口气。 灯下,她穿着暗蓝色的长袍裙,蓝红相间条纹设计,宽大的领子翻开来,修饰的很素雅,袖子长袖设计,袖口处流苏造型,很显女人的柔美和端庄。裙子下摆很长,到膝盖处左右,下面流苏造型,很好看,美人迟暮,在林小糊这里,一点都没有。 老人随即想起孙女蝶飞儿,心里轻松几分,护蝶主非她莫属了。这三个孙女,就属蝶飞儿的长相十分的甜美,圆圆的脸蛋,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鼻子,圆圆的酒窝。让人看起来总是那么的清纯无辜,富有超强感染力的笑容在无形之中吸引众人视线。 她觉得这个孩子最好的品性就是宽容,从不怨恨和埋怨,挑剔别人,她就是有很好的个性。也许她从小就生活在比较富裕,有学识的蝴蝶别苑里,女孩子的原生态家庭的好坏是很重要的。 林小糊觉得蝶飞儿主要有一张好看的娃娃脸,看起来清纯可爱,十分的有亲和力,她的长相是十分符合大众审美的! 这个孙女最像她,蝶飞儿的独立是在骨子里的,她是不轻易被降服的尤物,她不仅特别珍惜与爱家人……还她的小小梦想…… “听说隔壁府里的少爷对外面承诺他只有一个“太太”,其实他有两个太太,外面有个小的,生了三个孩子了……” “那府里的太太还是太太。但“太太”只是一个虚名,听说每个月那少爷,一年有半年,都会跑去外域陪伴小的及三个孩子,每逢过节,他也是不见人影,陪在太太身边的是她的公公以及大姑子。你看有些有钱人家也乱套了……” 洞天一府的厨房里两个厨子在八卦着隔壁府里的杂事。 “ 当然了,那隔壁府里的太太还有一个女儿,现在已经是一个大姑娘了,而且和太太非常像,尤其是嘴巴和眼睛,真是太像了,长得也很美。女儿的身材也是和妈妈很像,和妈妈一样有双大长腿,再过几年又是一个大美女。但是话说回来,也没用,少爷还不是照样在外撒野寻欢作乐…” “上次我见到那个府里的小姑姑人见人爱,皮肤还是不错的,保养得很好,明眸皓齿,笑起来很灿烂,很有亲和力,耳朵上戴着红色的扇形耳饰,小巧精致,很好看,气质很好……主要听说这小姑子好像很喜欢我们天行少爷……” “我觉得还是小蝶姑娘适合我们少爷,你看,她是集齐甜美可爱和聪慧于一身的奇妙女子,特别善良,我喜欢看她笑,看着她,她还像一个小公主一样,生活在自己的童话世界里,也一直都保持着仙气满满的状态。我很喜欢她,希望她当我们的少奶奶……” “也是,我也喜欢小蝶姑娘,她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的女孩子,好像特别懂得去感受……” 胡天行听着她们的谈话,嘴巴咧着笑,心里暖暖的,他往客厅走去,在找寻蝶飞儿的影子。 他觉得小蝶对于爱情,在她看来,好像并不是一件必需品,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她就是这点更吸引他。 蝶飞儿她是那种不需要搔首弄姿,就能让他这个男人觉得有种很诱惑的美,一眼看上去,蝶飞儿的长相是清丽且有攻击性的那种纯纯的婉约美。 他认为他们两个家庭的价值观差距不大。 胡天行的爷爷是个标准的老派绅士形象,老派人讲究的是规矩,细节。或许爷爷会特别欣赏蝶飞儿这样的类型的。 “干银耳一朵,贡梨2个,红枣10个,枸杞适量。第一步泡发银耳,冷水提前泡一个时辰。第二步 洗干净撕成小朵。” 胡天行走近她的屋子,从窗户望进去,只见蝶飞儿躺在被窝里,她嘴里可爱地念着食谱,旁边放着一本《周易》。 柔和的灯光下,也许恋人眼里出西施,此刻的她就像玫瑰花,又香又靓。浓黑的眉毛宛如风中柳叶飘逸出尘,脉脉含情的双眸透着温婉的柔光,她最有特色的便是那双嘴旁的玲珑梨涡,随着双唇的摇曳,忽闪忽现,灵动有态。 天生的美人胚子,即使她素裙布衣,她的气质都是人群中最靓的那个。 想不到她也爱读此书。这本书含盖万有,纲纪群伦,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广大精微,包罗万象,亦是中华文明的源头活水。内容涉及哲学、政治、生活、文学、艺术、科学等诸多领域,是群经之首,儒家、道家共同的经典。这本书也是胡天行和爷爷最喜欢看的书籍。 胡天行从小爱学习哲理,觉得它是一部博大精深的辩证法哲学。想不到她这个女孩子也喜欢。她太特别大气了,一般女孩子是不喜欢读这种难懂生涩的书籍的,他不禁裂开嘴角,笑嘻嘻的。 “男人长寿,重在免疫力,女人长寿,重在代谢。男人女人的魅力从来与岁月的沉淀和人的自我修养有关。”蝶飞儿在床上写字,她习惯了! 她突然想家了,般若,宛宛和她,作为孩子的她们,都遗传了谷主爹爹娘身上的善良,乐观,坚强,随和的品质,她觉得遗憾的是她没遗传谷主的翩翩风度和大气,帅气,但遗传了风趣的他的古灵精怪和能动能静的随性的个性。 “良好的家风传承很重要,富不一定过三代,不一定要代代大富大贵,优雅儒雅,平安安康长寿,和顺美满幸福也很好的,希望你们这一代或以后的侄儿侄辈们都能保持善良乐观的好心态,努力和自律的同时,更要学会呵护自我身心,爱惜自己和家人……幸福快乐和和美美,斯斯文文也是很好的……”耳旁会想起祖母林小糊的训话。 “你们的谷主爹爹,虽是当年特殊年代里的蝴蝶谷里的第一代土豪,有特殊岁月年代里的社会发展的约束,知识传播的普遍局限性,也有他们那一代人自身个人的局限性,但你们的家父他不是一般的土豪,虽有作为土豪,都会有的,与共有的豪杰倜傥的的习气和弱点,不足。但他更是一个爱读历史,爱植物,有情趣,能唱曲会作诗,古文基础很好的,有一定文学素养的,有担当,能包容,重情重义。他重视手足情深,骨肉情深,特别仗义善良的他,是一个宽阔大气的大刀阔斧的大男人,这也是蝴蝶谷很多当年和目前第二代,第三代土豪还不具备的。这些也是为他娘亲我最看重的……” 小糊祖母很欣赏自己的孩子,蝶飞儿觉得自己的父亲,就是一个大气的大男人,她也希望以后的爱人一定也要是一个有正义感,大气,懂得疼爱和呵护,保护心爱女人的大男人。 也许小时候和少女时代过了太好太甜蜜的日子,养尊处优的日子也过了,特别她这辈子的下半生,她不求大富贵,只喜欢过上安静,文雅一点,雅致一点的生活。 蝶飞儿躺在床上,她心里笑着:以后,自己嫁人,即使自己和爱人都是平凡,资质普通的人,也要是个大好人。也许从小,她身边的人都优秀,母亲和祖母都是美丽贤惠,勤劳朴素的好女人,最关键的是谷主爹爹很优秀,豪爽大气,是个有素质,有情趣,有文学修养,不会嫌贫爱富,不势利的小土豪大男人。 “小蝶,开开门……你不是想听我爷爷的故事吗?” “胡少爷,这么晚了,你还没睡觉……” “我爷爷是个商业奇才,但也是技术性人才年轻时长的特别帅气,颜值也不错,身体很剽悍,多才多艺,会唱曲能弹琵笆,是黑水崖里优秀的绘图师,他也是黑水崖一带最厉害的雕刻绘图师,是第一代石雕绘图人。他也是黑水崖鼎鼎有名的实业家……” “哦!你爷爷也是有故事的人,胡少爷,那你进来坐会吧,喝杯茶,俗话说基因强大,遗传厉害,后天教育可怕和强悍,有隔代遗传学之说,怪不得你会这么聪明……”蝶飞儿看他特有话说的样子,调皮打趣道。 “楚云天呢?他好像特别喜欢你……”突然胡天行冒出一句…… 第二百零二章 方外先生 月亮出来了,挂在天上,冷冷地注视着人间。 傍晚,一丝风也没有。通往梅园的小径,一个蒙着面纱的神秘女人慢慢走着,一身黑纱裙,让人不禁有点寒意。 微弱的月光下,一张饱满的桃心脸,猫儿眼,小翘鼻,樱桃小口,肤白如雪,发黑似墨,四肢纤长,雪肌玉骨,浑然天成。 “谷小姐,你还是那么美,你终于来了!蝴蝶港一别,好几年了……” 远处是刘毕的阴森森声音。谷影心停住了脚步,摘下面纱,一张冷艳的脸。 刘毕细细看着她,这个女人从年轻到现在,宜男宜女,英姿和柔美结合,皮相与骨相兼具,身形高挑,四肢修长,三庭五眼标准,面部线条流畅,不愧是当年蝴蝶港的大美人胚子,难怪当年梅无森如此迷恋。 “刘毕,你生活在青莲港这一带最美的园子,可是好福气啊!在梅园里煮茶、赏花,你的生活过得不错啊。” “对啊,也许在你们外人眼里,生活在梅园里,不必繁花似锦,不必绿树成荫,只要花草点缀,清风拂动,淡淡花草香味飘散就知足了,但我作为一个大老爷们怎么能知足呢?这次,我们合作吧!你早晚也能入梅园的,再次陪伴梅无森过神仙伴侣的生活……如何?” “我哪里有这样的福气,刘爷……” “你看,你又不是普通美人,你美在容貌。你看,你的五官、气质、身材、头脑,无一处不是当年蝴蝶港里最拔尖。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间……绝色,绝在……什么,对啊!绝在气度。谷小姐,当今你美而不自知。”刘毕讨好地说。 “你忘了,梅无森当年说你就算是光头都漂亮,箫大海说第一次见到你就有非分之想,很多人赞你的美无人能敌,那一带的人说五十年才出你一个古影心。” “这次,只要,你我联手,梅无森的园子和这里的一切早晚都是由我们说了算……” 刘毕嘿嘿地咧嘴笑着,让古影心不由有几分厌恶感。 “你说的倒轻巧,我发现梅无森已经爱上那个叫宛宛的姑娘,不是听说婚期又改在除夕前夕吗?我是没戏了……” “此话差矣,肉体是奇妙的,灵魂更奇妙,最奇妙的是肉体居然能和灵魂结合在一起。你的美丽,可以在视觉上,惊艳旁人,你一定要在心灵上再次打动梅无森。” “你如果能一场就俘虏了梅无森的目光,就能成为他的夫人,你相信吗?我会准你一臂之力的,只要谷小姐配合我……嘿嘿嘿嘿!” “谷小姐,你别忘了,你的美丽当年不仅征服蝴蝶港的箫大海,你还征服了梅无森。当年你的神秘消失,后来的留白,这次你突然的回归,都能让你的美丽延续。也许有人可以嘲讽你,拜金、虚荣、没有三观和道德。但,我刘毕一直都仰慕你,觉得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 “我还是担心赢不过梅无森的新欢——宛宛。”古影心喃喃地说道。 “谷小姐,你记得,当年梅无森是怎么追你的,送花,请吃饭,马车接马车送,各种殷勤呵护,涉世未深的你很快就被俘虏了,恋爱几个月后,最美的你古影心成了最美的女人……” “刘爷,说那么多干嘛,其实,皮囊的美丽只是浮云,年华老去,胶原蛋白流失,眼角的皱纹,松弛的皮肤,到最后我古影心只能落下一句美人迟暮!”古影心冷冷地说。 “错了,谷小姐,你能留下美丽的故事,动人的身影,回味的足迹,才是真正的绝色。我刘毕一定要把你弄进梅园……” 刘毕心里特别喜欢古影心,他看着他,觉得心里甜丝丝的。在蝴蝶港里他就宣告,如果今生抱得这样的美人在怀,死了也无憾。他奉承巴结梅园千金小姐梅幼薇,只是他的虚荣心作祟。 黑夜里,他们嘀咕着,好像在商量下一步的事。 洞天一府里,楚云天推开蝶飞儿的房门,他从桌子上拿起一首诗,题为《朱砂痣的雨》,墨迹未干,应是蝶飞儿刚写的,他看了看: 蝴蝶谷的深邃系 是你不小心摇曳的风铃 嘶哑柔弱的弦子 丝丝缕缕断了更的小续集 海的酒窝 已经年未见 星子的醉意 就如一线珠串 连起了橘子花的美丽 都遗落在长安街上 她的梦里 恍惚间 几光年的遥远寻觅 每一片的羽冀都沾满 自由的光辉 慢慢飞起 刚好投射在人间烟火的 阑珊处的神秘 她在那里 斑驳的城墙 尘封的故事 不辞而别的唐朝咒语 都风干今夕海洋深处 所有的记忆 爬满紫藤萝瀑布的生趣 定格在画笔下的莲池 邀了月 却自己冷眼旁观 那一出酷似西厢记的戏台 演着不着调的霸王别姬 冰冷的冬季 有时也是微风细雨 还能不能 陪她到海边的蔷薇园去看将军祠的雨 那场淋湿了芳华的游离 再淋漓尽致一次霜的晶莹璨灿 也触摸一回 如礁石如海苔变幻莫测的你 哦!平平仄仄的雨 歇脚在今生流年的最后一夜里 年轮的飞逝 勇敢撕下将军的面具 日出东方时 立春的日历 不知道还会是某年正月七的 那一场带着蛊毒的天使相遇 有雨有莲 朦胧的 淅淅沥沥 还有铿锵玫瑰 配角是否依然是 带着蒙娜丽莎微笑 不变的你 还有着一颗 深红深红凤凰花朱砂痣的女子 佛系少女 我的女子 ” 楚云天反复念着,觉得很特别,这个蝶飞儿真是耐人寻味,他不知道如何去爱她这样雅致的女孩子。 他觉得夏茉莉姑婆说的不错。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性格便会逐渐互补,爱的多的那个人脾气会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迁就,被爱的那个性格则变得越来越霸道,仍能走在一起,是因为其中一方在努力迎合化解矛盾,总有一个人会改变逐渐来纵容对方。爱你的人会什么都不介意,什么都能原谅,这不是天生的好脾气,只是不想失去对方。他觉得他要好好改变高傲的自己,因为他不想失去她这么好的女孩。 “从中医理论上讲,早晨辰时主胃经,胃经在中医经络里被称作“长寿经”,经过膝关节。饭后半个小时左右,你用手反复摩擦你的膝关节,可以使你的胃经通畅。还有要敲打你的小腿外侧,尤其是早餐后敲打小腿外侧几分钟,有助你老人家延年益寿。这里有人体最重要的一个穴位——足三里。听到没有,管家大人……” 楚云天往窗外看去,是蝶飞儿和管家在说话。 “对了,等我们府里新建的那个院子弄好后,我们要搬进去,要净宅一下……” “当然,我想一想,有了,最常见的就是用五谷杂粮净宅。我们到时就准备些大米、小米、高粱、绿豆、黑豆,分别为白、黄、红、绿、黑五色,所以这里也有五行之意。大米一般用糯米,因为糯米可以驱邪。” 只听蝶飞儿和管家就像一对老朋友在院子外叽里呱啦,楚云天不禁笑了。 “北方不种水稻,所以北方驱邪一般用绿豆。效果比糯米要好。净宅前准备五谷杂粮各三两。大米、小米、高粱、绿豆、黑豆。净水三杯、白酒三杯、红布三尺、大碗一个、红纸一张、馒头八个、檀香若干。”管家很内行。 “对啊,管家,五谷杂粮均匀混在一起装好,打开新院子的所有门窗,你到时候从室内向门口抛撒五谷,边撒边念叨:此宅有主,敬告四方,该离须去,当来则往。五谷杂粮,世代供养,宅神归位,闲杂避让!一直撒到我们搬东西入户门门口为止。哈哈哈哈……你还真信啊!哈哈哈哈,我只是说着玩的……” 蝶飞儿调皮地哈哈大笑。楚云天也在屋内自己被逗乐了。 “蝶姑娘,看不出你年纪小小,养生有一套,又会懂得一些仙风道骨之事,不简单啊!你就像个方外先生,哈哈哈哈……少爷真是有福了……” 管家越来越喜欢小蝶。 “楚云天,你在干嘛,一个人发情啊?”胡天行进屋来用力拍着他的肩膀,顺着他的目光,他看到原来是楚云天在看着蝶飞儿和老管家在说话…… 第二百零三章 石头城 般若在紫苏园里的房里,她静静地用红线把关帝阁五帝钱穿起来挂在她随身的荷包上,她习惯了这个动作了,这是小时候祖母让她们三个丫头随身挂带,祖母说用以避邪。 一大早,她推开屋门,外面雾气蒙蒙,白茫茫一片,空气湿漉漉的,是冬雾,丝丝缕缕飘进屋门,有点寒。 般若来到厨房里,利索地把早上从院子里采摘回来的红薯挑出来,洗干净,这样洗干净之后,她把红薯的两端给削掉。 她想蒸红薯,她觉得尽量不要去皮,会更好吃。 般若在锅里加水,然后用大火把它烧开,烧开之后她再放上蒸笼的。祖母说用热水蒸红薯,会更好吃。 冬至过后,谷主爹爹的病好像好了些。也许葭而娘亲的话很有道理:“人这一辈子,说长又长,说短也短,活着,健康很重要,穷人失去健康,等于雪上加霜。富人失去健康,等于一辈子白忙。男人失去健康,她会成为别人的新娘。女人失去健康,他将会重新妆点自己的洞房。老人失去健康,天伦之乐成为奢望。孩子失去健康,他的父母会痛断肝肠。” 般若是知道,反正人这一辈子,没了健康…都是在白忙。 再说孤鹤回雪来找宛宛,宛宛带着他在蝴蝶谷里四处游荡。 “前面好长的一段石头城,宛宛,你看……” “那是蝴蝶谷里的沿海古城,据说是明洪武二十年,新兴大一统政权大明王朝刚经历元末战争的洗礼,百姓初定百废待兴。内忧外患甚多,北有北元蒙古军虎视眈眈,东北有高丽军制造各种事端,而东南,倭寇、海盗、元朝残留军队组成倭寇,不断骚扰沿海城镇,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和生产破坏。在兵荒马乱的时代,就是这一座城已守护着这片海岸几百年。这石头城,看似有些凝重,可又令人温暖。孤鹤伯伯,我有空时,经常自己一个人在上面走着……” “原来这就是我书里看到记载着保存最为完好的明代石头城,就是这座石头城啊!好威武……” “对啊!就是它,这城围至少有两公里多,它足以圈起一段中国明朝时光;墙高也有五人高,它日日夜夜守卫蝴蝶谷半岛里的大好河山。”宛宛自豪地说道。 孤鹤回雪一路走着,一路数着墙碟和箭窗。 “孤鹤伯伯,您不用数了,我从小数到大,这里有一千零四个墙碟,箭窗一千三百个,我经常站在这里,眺望蝴蝶谷里最美海岸景致。” 孤鹤回雪看到前面香烟弥漫,原来城楼有供奉神灵。 “这座石头城,有四个门,门门皆有守护神。东岳大帝、关帝爷、玄天上帝、妈祖等神灵在这片多难的土地上,守护着人们的和平安生梦。我们这些孩子自小就有一种浪漫的幻梦,总觉得城内城外是两个世界。” 孤鹤回雪看着城内,觉得这里似乎处处有神话,古老斑驳的墙垛下,参天古树上,寺庙金炉中,藏着故事,藏着宛宛她们的童年,藏着这里世代不灭的文化基因,一切为了防卫,防卫为了和平。孤鹤回雪突然觉得自己更喜欢宛宛的故乡。 “宛宛,伯伯还是那句老话,跟我回天一阁吧!” 孤鹤回雪若有所思地说着。他顿时觉得自己离不开这个小丫头,她身上有仙晓芙的太多影子了,但她又是那么大气,天然,他真想留着她,一辈子。 “伯伯,我和梅无森已经有婚约了,我不能食言,我哪里都不能去……” 孤鹤回雪静静望着古城外的海,广阔一片,有点像宛宛,这个像海一样神秘莫测又广阔无比的女人。 他苦笑一下,在嘴角略过一丝遗憾: 也许强人所难,反复纠缠。要强行得到什么,其实后来都要失去。是自己的,总会来,不是自己的,迟早要走,纠缠也没有用。做人,总要顺其自然,否则,你耿耿于怀,纠缠了别人,也是纠缠了自己的心。到时都会两败俱伤。 “好吧!丫头,那你答应伯伯,哪天你受委屈想找个地方安静藏起来,你尽管来天一阁,孤鹤府的大门永远为你开着,明白吗?答应我……” 孤鹤回雪挤出脸上的笑意。 “一言为定……好……”宛宛微笑地点点头。 其实宛宛明白孤鹤伯伯好像对他特别在意。在这样的环境下,她们出来,她们三姐妹无依无靠。所以祖母教给她们的第一课就是要自保,无论何时一定要先保全自己,不要与人争斗,不要擅自出风头。唯有保全自己,才有机会去做别的。唯有好好活着,才是对生命最大的敬重。人要活着,更要有良心有信义地活着。 “丫头,也许你还不懂,人这一辈子喜欢一个人就像欣赏书法作品,打一个比方说,心动了,不叫爱情,心定了才是爱情。也许困难时的不离不弃、孤独时的牵手相依、她快乐时他的满心欢喜,却胜过一切鲜花美酒、灯光旖旎。”孤鹤回雪长叹一声。 “我懂,孤鹤伯伯,我娘亲和爹爹他们的爱情就是真正的爱情,就是当爹爹遇到娘亲时,他觉得对了,就是她了,然后他们很努力地在一起。而不是希望要一段爱情,再找一个什么人来填这个空缺。这和欣赏书法作品的境界也一样,对方美丑不一,但他们的心定了,就很棒了!”宛宛天真烂漫。 宛宛觉得只有在孤鹤伯伯这里,她活的特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大孩子,而在梅无森面前,她活的特像个老道的女人。 “小时候,我总是想象自己未来的爱情情景,我和未来的他坠入爱河,我们虽爱着对方,但绝不表示,因为我总想:女孩子不要人家被动地爱她,我们两位会常常被深沉而含蓄的爱情表达方式所困扰。因为我们彼此都有一个骄傲脾气,那时他惟恐我看见他的心。他因此怀了鬼胎,以为我是不爱他。但他的骄傲脾气使他瞒着我一点都没有表现……这就是我小时候构想的爱情情景,长大后,现在遇到梅无森,要嫁给他了,却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哈哈哈哈……” “突然我想起李清照的一首词:夜来沈醉卸妆迟,梅萼插残枝。酒醒熏破春睡,梦远不成归。人悄悄,月依依,翠帘垂。更挼残蕊,更捻馀香,更得些时。” 宛宛念完自己笑了笑。 “任岁月沧桑,我们依然善良,这个世界不一定是有钱人的,但一定是有点闲又很有心人的,人不一定要特别优秀,能重量级别的优秀不错,普通优秀也没事……实在不优秀也没事……但宛宛你一定要好好努力,一定要好好阳光快乐活着……” 孤鹤伯伯突然转过身来,他激动地紧紧拽住宛宛她的手臂,他突然想抱抱她,想把她揽进自己的怀里。 宛宛推开了他的大手,“孤鹤伯伯,说说你最爱的篆刻和书法吧!两汉隶书,茂密沉厚;南北朝碑版,峻拔奇伟;大唐书风,雄杰郁勃。” “我喜欢的朴实、原始、奇、古、疏、拙、生、涩、苍、老、辣等审美特征,虽与漂亮、匀称、秀美、巧作、熟练等相对立,但并非一定不具备美感。” 孤鹤伯伯觉得宛宛特懂得他的世界,就像当年仙晓芙一样也懂得他的世界。 “孤鹤伯伯,回艺馆吧!我带你去热气腾腾的菜市场逛一圈,买些菜,我做几道你喜欢吃的菜,尽下地主之仪,怎么样?” “宛宛,你的玉蝴蝶呢?你到底有几只玉蝴蝶……” “玉蝴蝶,有好几只的,怎么了,你喜欢……” 宛宛觉得最近梅无森也特别关注她的玉蝴蝶,连久别重逢的孤鹤回雪伯伯也提起玉蝴蝶,看来这个物件真是不一般,她有点狐疑,临出行时,祖母只给她们几个人一人一只玉蝴蝶簪子,让她们妥善保管,说是为了纪念被易名的蝴蝶别苑,以后有朝一日回到那里,再拿出来放在一起,并没讲其他什么。 她摸着头上的簪子,难道它还有其他说法。 二百零四章 稀奇古怪 田思聪最近在梅园都看不到蝶飞儿,他在梅园呆着特别无趣,他进了蝶飞儿的房间,他总是想探究她的世界的。 他好奇在屋里找了很久,也没找到任何有用的东西,他突然在床头找到了一串五帝钱。 田思聪还是懂得一些玄法的,铜钱性刚,五行属金,铜质吸收气场的力量比金银都好。铜钱具有极强的化解煞气的作用。 想不到这个女孩还有这个特别爱好,他笑了笑,把它拿在手里,抛了几下,又放回去。 他心想: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这五个皇帝是处于中国国力最强大的年代,时代相连,国运昌盛,社会安定繁荣,帝王独尊,百姓乐业,钱币铸造精良,流通时久,得“天、地、人”之精气,很多人都把五帝钱作为镇宅、化煞,并兼具旺财功能,女孩戴着,就是期盼避邪的。 他顿时觉得小蝶就是一个谜。他好像不懂她的…… 她看似天然生就的纯真的,如同一阵清新的风;一种无法抑制的活力和一股奔向自由的激情,这就是田思聪在她身上看到的。这个女孩是个思想单纯,爱好运动,内心充满欢乐的“少女“。但她又好像讨厌约束。 他又翻了翻她的书籍,突然掉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几行字: “各个朝代都有不一样的代表颜色,秦汉尚黑,唐代尚红绿,明代起,红色已为正统,世人特性都以红色为主。” 田思聪终于明白了小蝶在研究古代服饰。 他走到她的衣橱旁,发现挂着一些交领右衽,上衣下裳的衣裙,上面绣着艳丽的牡丹,淡雅的菊花、松、竹、梅、凤。 他突然听到外面有人走过的脚步声,他赶紧退出她的屋子,独自一人回到厅里,这一切让刚刚回府的梅幼薇看得一清二楚的,她顿时觉得这个男人心存鬼胎,有点厌恶。 她四处找刘毕,想从刘毕的嘴里套出些什么,至少她想知道田思聪的用意,她周围的这些男人好像对小蝶特别有意,尤其是她喜欢的楚云天,她懊恼极了! “小姐,听说楚少爷知道小蝶去洞天一府,他又赶去了。” “这个楚云天,真是鬼迷心窍了!” “我说也是,放着我们梅府这么好的千金小姐,跑去找那个穷丫头,真是不懂他是怎么想的……这男人我是不明白了……”刘毕又在一旁添油加醋。 “死刘毕,陪我坐一会,闷得慌,你说,楚云天为什么不喜欢我,你觉得爱情是什么?你有女人吗?你懂女人吗?”梅幼薇大声说话。 刘毕一脸温顺,毕恭毕敬,像个哈巴狗一旁倒水端茶,呵护得很,他看到梅幼薇,两眼总是放光,服帖的像刚烫过的衣服,他知道他放光的是梅大小姐的多金味道的身份,他还是知道他喜欢古影心那个小娘们的。 “小祖宗,这个女人我不懂,但男人我还是懂的……嘿嘿……这男女关系的共情,往往还是要建立在有点爱之上,但并不是所有的爱都能达到共情。很多时候,男女爱里夹带着一些小激情,也夹杂着种种自我**,随着时间流逝,激情慢慢减退,就开始发现对方的缺点了,发现对方种种走近后又不能忍受的生活习惯,大家就会失望、厌倦、沟通无效、离去,消失……粗鲁没素质的一方甚至会埋怨,发怒,谩骂…百般纠缠…直到另一方放弃交流,两人渐行渐远……那一丁点的爱就没了,也就消失了……” “最后成了陌路人,刘毕,你觉得楚云天他为什么喜欢小蝶,不喜欢我……” “也许是各花入各眼,我是觉得梅小姐太好了,是他楚云天瞎了眼,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刘毕又在安慰烦躁的梅幼薇。 “不过,小姐,我觉得你每次和楚少爷在一起,你们总是斗嘴,我觉得你和他要好好沟通,男人女人不管多么强悍,还是要沟通的……喝茶吧!小姐……”刘毕又给梅幼薇倒了一杯茶。 “沟通都是非常重要的,当两人长期无效沟通,或者是放弃沟通时,就是一段感情灰飞烟灭的时候了。小姐,你温柔些,对楚云天,这样或许他的心会从那个穷丫头小蝶那里回心转意的,再说男人也需要哄哄的,对了,我想到一个好法子了……” “快说,快说……” “听说胡公子也喜欢小蝶,倒是小蝶没有表示,那你如果助胡公子一把,把小蝶追到手,那楚公子不就没戏了吗?最后他还不得乖乖娶了小姐你,这不是两全其美……” “好啊!刘毕,你这个脑袋真是好用……本小姐不会亏待你的,那我也得去趟洞天一府,你过后向我大哥禀告一声,我立马收拾,就去洞天一府一趟,见机行事……”梅幼薇心花怒放,终于觉得自己看到希望,现在没有什么,比她能得到楚云天更开心的事了。 夜黑了,院子外的树好像也被冻黑了,一点也没有生气。屋子里有些冷。 胡天行在自己的屋里写字。他已经感觉到楚云天对小蝶的爱,他决定要发起总攻,他要主动地向小蝶表示,他写了几次,不行,撕了又撕…… 胡天行都开始怀疑自己了,他一向以“严谨睿智”的形象示人的,想不到他遇到心动的对象,他却好像回到少年,情窦初开的少年。 他自己深吸一口气,他不想含蓄了,作为商人,他嗅觉灵敏,他觉得再含蓄,小蝶就会被楚云天那小子娶走的,他快速写下了几行露骨又直白的字: “小蝶:我喜欢你,你这个有活力的女孩。我觉得我现在正想和你热恋。你让我成为更好的人。你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他一气呵成,自己也被自己的吓了一跳,他作为蝴蝶谷这一带商业大佬,他遇到真爱,也一秒变回十八岁的少年...他又继续写下去。 “小蝶,能遇到彼此是我的人生幸事,就算以后你嫌弃我,我依然愿意和你彼此携手在一起。我希望我们在以后的婚姻生涯里有很多幸福美好的时光,未来的我们各自都是有共同兴趣爱好与追求的人,我们依然会以朋友的彼此陪伴走下去。虽然我怕你拒绝我,怕你嫁给别人,但不管结局怎么样,我能大度接受,有素养的我依然会很绅士友好,我不会自私,不会想独自占有你,我还会是你的朋友,是彼此最珍惜的朋友…还是会默默祝福你,希望你幸福…只要你安好,就是我的晴天!祝福你!我的活波女孩。胡天行字。” 胡天行终于写好信了,他看了几遍,觉得他要表现出一个大男人的风度与格局,不管求爱成不成,他都要表现男人的绅士大气的气概和风度,这才是能让独一无二的小蝶看的上的,也会让自己瞧得起自己的,他懂她,她是个气场和格局大气的女人,一般的婆婆妈妈的小男人是入不了她的法眼的。 胡天行把信折好,他准备找个时间送给她。 他在屋里坐了很久,他觉得自己是个有分寸感的男人。 他喜欢小蝶,他能够真正地理解小蝶才是对的,他想:真正了解自己喜欢的女人,他就要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来看问题。只有坚持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尽量了解并重视对方的想法,把自己放在对方的处境中认真想一想,才能了解到对方的立场和初衷,也许男人的魅力来源于他的分寸感。 胡一风爷爷的话毕竟是有道理的。他说过的:“男人的分寸感是成熟的标志,这样的分寸感,使男人懂得遵守男人与女人之间必要的距离,这个距离意味着对于对方作为独立人格的尊重,包括尊重对方的选择,爱与不爱,走与离开,甚至独处的权利。看一个男人成熟不成熟,有没有修养,就看他对女人和他为人处事有没有分寸感。男女靠近的时候都是浓情蜜意,分开后的分寸感和体面,才能真正体现了男人的人品和格局!” 或许当年胡爷爷追求小蝶祖母林小糊,胡一风虽然得不到林佳人,成不了爱人,却也恰恰体现了爷爷的人品与格局,但胡爷爷他是个有风度和分寸感的大男人,放手是他当年唯一能做的,所以到了他们白发苍苍,他们互相尊重,他和她依然还是好朋友。 胡天行走到院子里,看着小蝶的屋里,灯熄了,她睡了。他又回到自己的屋里,他看书了。 楚云天自从来到洞天一府里,一段时间不见,他发现小蝶和胡天行之间默契了许多,他有点担心。 他太想要的是一个家庭,但小蝶注定是一个传奇。小蝶她好像有着一体两面的性格,一半明媚一半忧伤,很乐观又很忧伤,亦正亦邪。 她好像喜欢热闹的氛围,却又喜欢自己安静地独处,她好像又特别喜欢有她自己的独立空间。这个丫头好像特别不喜欢别人干涉她的自由。 想不到深沉、沧海桑田的楚云天在遇见小蝶他却也是最没有抵抗力的了。恰好,他已经厌恶世俗潜规则、勾心斗角,所以他会喜欢这种简单的女孩,因为楚云天懂得小蝶根本不知道尔虞我诈为何物。 楚云天老是觉得他抓不住小蝶,这次见她,觉得他好像又配不上她了,她就更像风筝一样,他手里的线随时都有可能断掉。 一大早,蝶飞儿在厨房里,大管家又在讲故事了。 “隔壁几户大户人,有一户是蝴蝶谷最大户的人家,姓贝,听说老奸巨滑的贝老爷他这次不知道怎么鬼迷心窍了,看上了一位五十妇人,他竟然答应给原配一半财产,给她一笔巨额。说是他有了人生真爱。” “管家,你又在八卦了,很多大户人家不敢离婚,虽然大户人家不缺钱,但大多很精明小气,想想看,这些一辈子努力赚钱的人,当别人从他身上分钱,好比割肉还难受。在他们眼里,钱是最重要的。不解除婚约,也是在维持他们自身形象。” “对啊!有的大户人家的结发妻子大多长相普通,等有钱了,他们想分开,也不敢轻易实施,大多选择金屋藏娇,但就是不给名分。他们不宣布与原配的关系解除,也是为了保持完美形象。但这个贝爷却完全不一样,颠覆大家的思维逻辑……大家议论纷纷,都在说他爱美人不爱江山的,还有听说一向为事业言行严谨与忙碌的他,这次找的女人也不是年轻妙龄姑娘,而是一位五十的妇人,这个妇人真是不简单,到底什么来头……让偌大的蝴蝶谷里最厉害的男人这样釜底抽薪…腰斩万贯…” 老管家讲得很起劲。 “管家,不用说,我也能猜出这个老奸巨滑男人的口味,女人的年轻漂亮多金对他是没有吸引力的,吸引他的是女人漂亮的脑袋,也就是这个女人肯定在爱好情趣,性情,学识,内涵,有趣等方面深深吸引了他,他才会耗费巨资,舍得他的家室,来追求她的,也许他觉得女人漂亮的脑袋瓜比女人漂亮脸蛋和身体有趣几百倍,对他是一种最高级的交流,品味与享受。用你们的读书人来说,也许他觉得他和她的精神世界门当户对吧……也许他觉得他这辈子赚到世界上最大的财富,拥有最好的家庭,现在他遇到了真爱,他觉得真爱的价值可能会花光他所有的运气,世人接受不了,匪夷所思,但他却做了……” “对了,大家对此评头论足的,褒贬不一,有人说他负心,有人说他对了,这辈子值了,财富与事业家庭,真爱都有了……反正换作我和胡老爷,我们是不会这样做的,听说他很怪,这一带,算是他最有头脑事业做的最大财富赚得最多,人也是让人觉得理性,做事小心谨慎,但这次他却又稀奇古怪,做了人生的决定,当然以前大家就知道,他从不和不聪明的没有文化的女人约会,他觉得浪费时间,他是最古灵精怪……” 老管家和蝶飞儿两人在厨房里嘀嘀咕咕,一边在忙着给楚云天和胡天行做早餐。 “换作我是贝爷,我也会这样做了,因为男人这辈子或许这样做,即使老了,也值了……或许被世人不理解,但是今生真正敢做自己的大男人,被事业和家庭还有被世俗的眼光牵绊的太多了,这样的男人,不多啊,可以说没有的,太稀少了,贝爷很另类,敢于挑战自我和这个人世,他不枉此生,佩服……世人理解不了,但我理解他……”胡天行突然走进来。 “唉呀啊!少爷,老爷肯定不许你这样说,老爷肯定不允许你这样做的…不要让老爷子听到了,不然会家法伺候的,少爷你一定要挨板子的…老爷盼着你娶到你自己称心如意的好姑娘,就是你们说的真爱,一生一世…好好相处过日子,别弄出那什么来着,你们爱讲的审……美……疲惫……疲劳…” “审美疲劳,不肯学习进步与成长成熟的双方,没有吸引对方的持久魅力的思想和内涵,就是长成潘安或西施,但思想空洞,心胸狭窄……才会让对方审美疲劳的,管家!当然,岁月不饶人,有时也会审美疲劳的……事业,感情,爱情都难说…贝爷这次就是奔着他今生最喜欢的漂亮脑袋去了,而不是漂亮的外表和最丰满的肉体…你懂吗?懂吗?哈哈哈哈……太厉害……” 吊耳啷当的胡天行说着,笑得直不起腰…… “你们说的贝爷这个口味也很刁蛮的,他是蝴蝶谷首富,最有能力,在老百姓眼里,像他这样的男人什么样的女人他不好找,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他要什么都有,但抛却半壁江山选择的美人类型,确是一个五十的妇人,据说这个女人是他眼里最活力四射最具吸引力的女人,他不找年轻貌美的,也不找性感诱人的。也许在他目前这个地位,这个年纪,他认为有文化内涵,聪慧、有能力、情趣魅力的,有旺盛生命力的女子是十分有市场的,有最强吸引力的,这也突显了经商多年的他独特的文化择偶观中的男女平等性。”蝶飞儿慢慢说到。 这些话,孤僻任性的胡天行听得心脏咚咚直跳,他觉得蝶飞儿更美了,这个女孩就是他的菜!这个蝶飞儿的女孩身上有着与他以前他遇到的女人们没有的聪慧头脑和野蛮的生命力,不是傻白甜。 他狡黠地看着她,蝶飞儿却只顾自己手中的活儿,也不看他一眼,世人都说男人贪色,女人贪财,只要投其所好,就能俘获芳心。但是对这个古怪的女孩来说来说,金钱和权利好像都不能吸引她的……怎么去俘获她的芳心呢,胡天行把他的信拿出来又塞进口袋去,在厨房外晃来晃去。 第二百两零五章 绝世独立 宛宛走进青莲港附近的一家庙里,她虔诚地上了三支香。从小到大,她们三个丫头看着祖母逢初一十五吃斋念佛,一生信佛,慈悲为怀。 以前般若丫头总喜欢告诉她:“宛宛,这几支香也有涵义的,三支表示礼敬佛法僧,或表示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恭敬礼佛,或表示戒定慧,或表示断一切恶、修一切善、渡一切众生。 ” 宛宛想起般若每次上香时,她会用大拇指、食指将香夹住,余三指合拢,双手将香平举至眉齐。然后她走到距佛像三步远的距离,举香观想拜佛。 她拜了几拜,她咳嗽几声,就走了出来。 “施主,这大寒时节,是风寒病的高发期,你应适当多吃一些温散风寒的食物以防御风寒邪气的侵扰,如紫苏叶、生姜、大葱、辣椒、花椒、桂皮等,姑娘身体保重。”一位老尼姑走到她身边,慢慢说。 “没事,谢谢师父,大寒过后就是新一轮回的立春,真好,春天快来了……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 她想到她和梅无森的婚期将近,她又紧锁眉头。 “姑娘,莫非有心事,冬三月是生机潜伏、万物蛰藏的时令,此时人体的阴阳消长代谢也处于相当缓慢的时候,容易伤心肾,万事该放下,一切随缘,看姑娘咳嗽得厉害,不要轻易扰动阳气,凡事不要过度操劳,要使神志深藏于内,避免急躁发怒。老衲告辞了……” “痛苦因执念,放下得解脱,世间一切缘生缘灭,即使求不得,也要平常善心对待……” “俯仰天地间,众生皆独立,别把自己的位置抬得太高,放下高傲,谦卑处世,天道规律不会因为没有谁而停止……” 宛宛仔细听着,她顿悟了,拜谢了老尼姑,她合十鞠了躬,走出庙里,沿着山下的小路走着,四周枯草,没有生机。 “宛宛,终于见到你了!太好了……” 宛宛一抬头,迎面走来米姬,看她好像憔悴了,两颊有点清瘦,嘴唇白白的。 米姬她虽沦落山野,但心存善良,对她丈夫还是一往情深。 “米姬,你怎么来了,看你脸色苍白……” “哦,我怀孕了,最近吐得厉害……没事,过阵子就好了……倒是你为何要嫁给梅无森……” 她们一路聊着,不久就来到了艺馆。 米姬看着周围,这里整个画面就是珠宝闪烁,舞姿的摇曳,灯光的助力下,金光灿灿如同梦境,真美! 舞台上那一个个美女的舞姿更是灵巧多变,不仅眼手脚三位联动一体,她们连眉毛也能舞动,而她们美丽脸庞上的生动表情,更是发挥出青春的渲染力,在她们的演绎下,仿佛画面中所有的光影都有了生命,在尽情舞动。 “该我了,米姬,你坐着,我上场了……” 一会儿,一身红衣的宛宛就出现在舞台上,米姬注视着她,宛宛长相美艳绝伦,却又不经意间总散发出一种高贵、典雅的气质,她的双眼总像是含着一汪水,似是魅惑又如此深情,她演绎了自然的美,又是多么生动且不可揣摩。 米姬第一次看到宛宛舞蹈,好看极了,她高兴地连连鼓掌。 “哪里来的美人?”刘毕出现在米姬面前,从头到脚打量。 “美人待字闺中还是已为人妇?” “关你屁事,哼……”米姬看着来者一脸奸相,不想理他,白了他一眼。 这个女人还挺有味道,拽跩的。刘毕闲着无事,他走近她,他不过只是需求刺激,打发无聊而已。作为他这样货色的男人来说,男人找少妇其实更保险,这样自己和对方两边都有牵制。 他觉得男人一旦对女人新鲜劲过了,就会一拍而散,不拖泥带水,找这样的女人,能给他这样的男人省下不少的麻烦! 米姬看着他不怀好意地盯着自己,赶紧走开几步,刘毕却又靠近去。 “干嘛呢,怕大爷,你觉得大爷不好吗?跟着爷,有让你吃香喝辣的,怎么样?” “刘毕,你干嘛?走开,米姬跟我走……”散舞后的宛宛,气喘吁吁地走过来,拉着米姬就走。 刘毕看着她们进了梳妆室,就走开了。 再说楚云天看到梅幼薇像跟屁虫地又来到洞天一府找他时,他觉得反感极了,他看着梅幼薇和蝶飞儿,觉得两个女孩都是出自大户名门,怎么却完全不一样。 老话说:儿子要穷养,女儿要富养。 蝶飞儿与梅幼薇都是两个被富养出来的大家闺秀。她们同样出身富贵之家,从小接受最优质的教育,读诗书、学外文,练琵笆和舞蹈,习山水绘画,后来又同样出落得仪态万千,难分伯仲。 可是仔细一相处,纵观两个人,蝶飞儿真正把富养转化成了自己的高起点和受益一生的高姿态。 而梅幼薇却把富养当成了挥霍,挥霍了她欲望与容貌,也挥霍了她自己的人生。 “你怕了吧,楚云天,你看,梅大小姐,是你到哪她跟到哪,这辈子她赖上你了,那你干脆娶了她吧?哈哈……”胡天行打趣到。 “去你的,我只把她当妹妹看……” 楚云天不屑,一脸的冰库脸。 “我看,这小蝶和梅幼薇她们所受教育的差别到底在哪里?肯定在教育的目的和境界上。你说,梅幼薇从小受到的是典型的“名媛式富养教育”,家里培养她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她的养尊处优,为她自己带来更大出人头地和自我享受。这样的富养教育带着太功利的色彩。她虽然借着家族光环和锦衣玉食,但她的精神世界是荒芜的空洞的,身上有太多金钱的味道,需要拿更多的名利和欲望来填满,一点都不优雅和耐看……我不喜欢这个类型的,俗气……”胡天行讲得头头是道。 “蝶飞儿反而不同,她的父亲则不同,他是一个满身正气的儒商,据说在官商场上很有一套,但他更喜欢结交文人雅士,自己也工诗文墨法,所以他有意把他宝贝女儿朝着艺术家文学家的方向培养。据说蝶飞儿很小时,父亲就带她游历各地,使她对不同的古建筑形象和诗词大开眼界,研究古建筑和写诗作词成为她一生的志向和兴趣。而恰好梅幼薇就缺少这种高雅志趣和淡泊情怀。”楚云天一口气解读了蝶飞儿。 “妙极了!讲得太好了!”胡天行拍手叫好。 “大多数女子在穿衣打扮、和交际上都不遗余力。听说梅幼薇很小都就有专配的裁缝,有几口大衣箱,昂贵的裘皮大衣。尤其她也爱漂亮的衣服,常常穿着华服忙着赶场,八卦,打麻将,时髦和前卫水平,旁人无法企及。” “但我更感兴趣小蝶,听说她特别爱学习,也是个极其爱美之人,但她讨厌八卦,蝴蝶谷也给予了她足够好的经济条件来打扮,但是她常年所穿都是一些朴素又高雅文艺的旗袍。这和她的优良家风也有关:她的父亲祖父都喜欢穿一身青衣布衫的文人风格。其低调质朴令人敬仰,可见她的家风对她这个人有着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胡天行拍了拍楚云天的肩膀,他认真地说。 楚云天他其实知道梅幼薇整日往来的都是富贵公子和名媛,他们有钱又有闲,觥筹交错间,享受着跳舞、吃喝玩乐,打牌带来的欢愉。这样的圈子带给梅幼薇的是麻木萎靡和纸醉金迷。 “蝴蝶谷和梅园是不一样的,教育影响孩子的一生。蝶飞儿和梅幼薇是不一样的,真正的良好的富养女孩不是给女孩子良好的物质条件,而是开阔女孩子的眼界,培养孩子的志趣和文化内涵,让她走进一个浮华喧闹的世俗社会时,有一个丰富高雅的精神世界可供依,可以不断滋养自我……有良好的内涵修养……我喜欢小蝶……小子,你也喜欢,我早看出来了,我们只能公平竞争……爱情有秘诀吗?哈哈……”胡天行用力捏了楚云天一下。 楚云天笑着,他心里想:爱情哪有什么秘诀,无非他是遇到一个“才下眉头,又上心头”的女人——蝶飞儿,然后,他想彼此珍惜。 他立起身,一个人慢慢的行走在洞天一府的长廊中,他感受着在花园中散步的美好感觉。他向往人生的每一天能拥有他心爱的姑娘,在一个美丽的后花园,在每个清晨、傍晚,他们可以在花园中呼吸新鲜空气,给对方带来一丝舒适感。 他随后来到后院中,他随意的躺在地板上,看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坪,仿佛置身于浪漫的森林之中。晒着充足的阳光…… 他闭上眼睛,也许蝶飞儿,就像一出唯美而又充满跌宕起伏故事情节的戏曲,她的这一生也许是“优雅半生似海水,叛逆一半似火焰”的写照。 蝶飞儿坐在洞天一府的厨房里,静静地做着甘薯粉团, 她想着自己蝴蝶谷里的葭而娘亲的一生,她是最平凡的江南女子的一生。娘亲她的生命之热烈与恩深,对她们这三个丫头来说,却是一生的记忆,不能忘记,也永远不会忘记,不管岁月流逝,世事变迁,不管世上美食再有多么的丰丽诱惑昂贵,唯有娘亲做的美食才是她心中永远的朱砂痣,有最深远的情愫和最喷香的味道,和不变的专一和刻骨铭心。 “小蝶,我刚才去集市,顺路给你买些女孩的东西,蛤蜊油,买不到,我又跑到乡下托人去买。买到了……还有我买了一些食材:红枣、山药、枸杞、百合、花生仁、核桃仁,呆会熬粥……” 管家对蝶飞儿很好,一回来就絮絮叨叨。 “红枣:滋阴补阳、养血圣品。山药:补脾养胃、生津益肺、补肾涩精。枸杞:益精明目、滋补肝肾。百合:润肺止咳、宁心安神、美容养颜。花生仁:抗衰老、止血补血、润肤。核桃仁:补血益气、补肾填精、止咳平喘、润燥通便天天山珍海味,谁都会吃腻,于是就想换个口味给你们几个吃点粗茶淡饭。”管家像个郎中头头是道。 “管家,你说,什么叫男人的成功?” “丫头,世俗认为成功的标志就是有钱、有权、有名……” “哦哦!管家,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成功的男人主要要有男人的气魄,担当,大气,宽容和情趣……” 胡天行自己呆在客厅里,他觉得自己对小蝶很有感觉,他觉得感觉就是和一个人面对面说了许多话,仿佛一句话也没说;可是和另一个人面对面坐着,什么话也没说,就仿佛说了很多。这就是对这个人有感觉了……他觉得他对小蝶就是这个样,和她面对面坐着,可以不说话,但仿佛说了很多…… 对于每个男人来说,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倾国倾城,不过美貌的吸引力只能维持几个月,能否留住一个男人的心靠的还是女人的内在品质与文化内涵。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百里挑一。 尤其是蝶飞儿身上有种特别的善良。 也许这点格外迷人,因为她的那种善良会吸引大男子主义的胡天行的保护欲,因为男人只有在面对自己的心上人时,才会出现这种心理。 胡天行终于看到蝶飞儿走出厨房,她今日显得高挑清瘦,有种风姿绰约的美感,修长的天鹅颈更显优雅高贵,再套一件祖母绿色的斗篷大衣,依旧遮掩不住清水出芙蓉的清纯之气,温婉楚楚动人,绝世而独立,她就应该是一个生活在古代,初见惊梦,再见依然的女子。 蝶飞儿这身木耳领的连衣长裙精致甜美,她搭配一件紫色羊羔毛绒的大衣,袖口一株精美橘子花的刺绣花点缀,更带出古典风情,温婉端庄,珍珠耳坠点缀,将蝶飞儿衬托得清雅高贵。一下子惊艳了他的眼,他看呆了! 或许像他这个样的人到了这个年纪,这个阶段,就能穿破语言、表情、动作,直接以心来相印了…… 但是楚云天对他来说是个太强的对手。 “楚云天,你在哪里?又躲我,真气人……哼……” 梅幼薇气急败坏地跺跺脚,走向胡天行…… 第二百零六章 贵客驾到 梅幼薇气汹汹地走到胡天行面前。 “胡天行,楚云天去哪?” “你自己找,就在这府里……”胡天行暼了她一眼,想不到蝶飞儿刚好走出来。 蝶飞儿的皮肤几乎会让所有的女人嫉妒,白皙透亮,她好像要出门,她刚刚换好衣服。 梅幼薇穿着米白色长裙,彰显出她冷艳刁蛮,搭配米白色的毛呢大衣,风情典雅,红色的围巾点亮了视觉焦点,她一头波浪卷古典长发,妆容妩媚。 “小蝶,你要去哪?看到楚云天了吗?”梅幼薇追着蝶飞儿问道。 “他好像在庭院里,你自己去看看……”蝶飞儿微笑着,头也不回就朝大门走去。 胡天行看着她的背影,嘴角微微一笑,也许所谓的一见钟情,就是在人群中多看了她一眼。 以前年少的日子,爱情热烈而短促。而现在,他觉得成熟多了,他的爱情则是细腻的,淡淡的,平缓的,以及克制的!更是深远的。 蝶飞儿走出洞天一府,自己散步,她沿着小路走着,她心里想:现在是在做生命的减法,不想和梅幼薇她们有多的厮缠,小时候她是希望有很多很多东西,自己都会有很多的追求。 现在离开蝴蝶别苑,她是慢慢把很多东西都放下,回到一个比较单纯简单的自我。祖母从小到大,希望她们三个丫头能见到谷外或者是这个世界不同的样子,见过优秀的人,她们三个丫头就会知道人外有人,知道进取,懂得谦逊;三个丫头见过苦的,就会知道怜悯,懂得珍惜。 很多时候,蝶飞儿最常回味葭而娘亲的话:“孩子们,你们只有见过真正的苦,经历过苦,你们三个丫头才能不惧怕苦难,这辈子受得住苦,不抱怨苦难 ,就会知足常乐,幸福地活着,这样,娘亲就不会牵挂你们的……” “小蝶,我陪你走……”蝶飞儿静静走着,楚云天又出现在她身边。 “楚大哥,梅小姐在找你,你快去吧!我自己走走……”蝶飞儿只顾朝前走。 “管她呢?烦着呢?她老是这样……”楚天行和她并肩。 “我过几日要回梅园了,梅园有喜事了…园主…要大婚,早回去帮忙做点事……” “哦!梅无森的婚礼他要大操办,到时我和胡天行,白方彦也去凑凑热闹……” “这梅园婚礼可是蝴蝶谷和青莲港一带的盛事,虽是续弦二婚,但梅无森并不低调,他想大力操办,到时会很热闹……” “哦!”蝶飞儿面无表情走着……楚云天觉得他不管什么时候走在蝶飞儿的身旁,他都是心定的,他觉得他已经定了心。 再说宛宛她在梅园里的的后花园,因为这里将举行她和梅无森的婚礼,被梅无森吩咐田思聪管家装扮的犹如人间仙境,坐落在蝴蝶谷里的梅园四季如春,这里百花盛开犹如仙境,就连街镇上最奢侈的花铺恐怕也没有这番景象,并非完全人工造就的后花园,给人营造了一种渐入梦境的幻觉!绿树成荫百花齐放。 今晚梅无森要回府吃饭,宛宛坐在餐桌前,菜桌上的盘中餐道道都是美味佳肴,鲜花更被做成了主食,总体以清淡口味为主,加上周围的鲜花绿树相衬,看到此番景象让人食欲大增,看来梅无森是用心良苦。 年近了,听到外面鞭炮声此起彼伏,年味浓了。宛宛突然很怀念在蝴蝶别苑的日子,想念自己的亲人。 以前,从小到大,谷主爹爹为了保障她们三个丫头的学习时间,甚至不让她们过多地照镜子,留长发。在他的眼中,女孩子将精力过多花在穿衣打扮之上是俗媚且完全没有必要的,而小糊祖母觉得是应该的,女孩子就是要学会服饰礼仪。 “三个丫头,因为马铃薯再怎么打扮也只能是土豆,有照镜子的力气还不如多去看几本书。”谷主爹爹会开玩笑地又严厉地说。 “女孩子从小多背古文、读诗词、学学外域语言,实在不知道干什么了,就拿着本子抄课文。这样就很好的。”严厉又慈祥的谷主爹爹这句话从她们六岁就开始说,直到她们都长成大姑娘 。 宛宛回忆起蝴蝶别苑的旧日美好的童年少年时光。除了文化成绩必须优秀以外,谷主爹爹还要求女儿们要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和高雅的兴趣。 那时她们每天晨跑的任务就是谷里一公里。 在谷主爹爹的苛责的教育之下,她们三个丫头成为了同龄人之中的佼佼者,当然也成了异类。 谷外没有认识别人,没有朋友,不能放纵娱乐,有时被谷主爹爹排满的训练时间如同训练小宠兽一般吞填满了她们所有的快乐。 “宛宛,你在想什么,快吃吧,这是你最喜欢的红糖芋头……” 梅无森落了座,夹了块红糖芋头放在宛宛碗里,充满爱意地看着她。 “喜事到了,这几日府里会有很多故友,对了,有位贵客到了,蝴蝶港的谷小姐,刚来我们府里,我让田管家让她住在我们婚房的隔壁……找个时间你去看看……” “好,谷小姐,……”宛宛思索着这个女人,那个戴着神秘面纱和他们隔壁看过戏的女人,她永远记得那一双黑色面纱下美丽冷艳的双眼,好像诉说她和梅无森太多的诡异……她不禁皱眉,觉得这梅园越来越复杂…… 看似身边温顺尔雅的梅无森却是个狂妄自大过于骄傲的大男人,功成名就了,城府也很深,但是宛宛始终提不起对他的好感,因为她在他身边始终感受不到那种女人需要的安全感和舒服感,她总觉得他骨子里太强势又咄咄逼人,她觉得梅无森虽然混得很好,但内心是十分空虚的。 宛宛从小到大都很排斥,也不喜欢和这个类型的人在一起,觉得特别压抑…… “梅庄主,谷小姐的房间,按你的吩咐都布置好了……” 田管家走了进来。 第二百零七章 儒商难当 夜里的梅园,没有一丝风,一切都是静谧的。冬日的夜里,总是带着几分说不出的冷寂。 古影心第一次住在这个大院子里,心里难免有几分谨慎,但又有几分欣喜。 古影心看女人也很准,她觉察到梅园的新夫人宛宛是个很直接的女孩,不势利,看上去没有什么城府,完全无公害的,她可以尽情留在这里,完全不用有心理压力。 古影心对女人的直觉很准,她觉得宛宛这个人回击她不想接触的人的方式,最多就是从此不相来往,她不会去主动伤害对方,即使像宛宛这样的女孩,如果她自己受到了伤害,她也不会还手,只会默默的躲到一边。 想让宛宛这样的女孩真正的处心积虑去算计她不喜欢的人,基本等于白日做梦。 但是古影心明白了宛宛这样的女孩的特点,有时也会特别倔强,如果她决定一旦不相来往,那就是真正的老死不相来往,再无可能,也绝不后悔。 古影心觉得她已经太了解宛宛的心性了。 谷影心有几分放心,她静静走到后花园,她听到田管家和宛宛在前面的石桌前聊天。 “宛宛姑娘,不应该改口叫宛宛夫人了,你喜欢古代哪个英雄的故事?” “随便叫,我不介意,我嘛?小时候挺佩服荆轲,觉得好凄美悲壮的故事。据说荆轲和好友樊于期都长成了翩翩的少年,他们都心爱的女孩小沪也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身为秦人的樊于期回到了秦国成为白起将军手下的一名得力战将。荆轲与小沪逃亡齐国,小沪不堪忍受颠沛流离、食不果 腹的流亡生活,离开荆轲沦落青楼后嫁给当地富贾贾满贯,荆轲伤心不已。” “这个故事很悲壮,后来的结局,我也记得,绝望的荆轲被田光救出加入了“天灭”组织,从此走上了刺客的生涯。荆轲从师于“天下第一剑”——盖聂,成为一名身手不凡的刺客。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荆轲却误商深爱自己的女孩采儿,伤心欲绝的荆轲也在此时遇见了他一生的重要知己高渐离,荆轲感觉刺客的生涯离自己理想的生活越来越远,当他遇见圣女云兮的时候这种感觉越发强烈,终于云兮的离去唤醒了荆轲,使他决定不再做刺客,去寻求那种没有杀戮的世界。” 田管家接过宛宛的故事深情地讲起来。 “对了,小蝶什么时候会从洞天一府回到梅园,她去好久了……” 田管家突然把话锋一转。 “田管家,你不会看上小蝶吧,我觉得你这几天魂不守舍的……哈哈……” “我哪有资格谈论爱情啊!我现在自身难保,自己都还没招没落的,哪里能给姑娘幸福,我不敢奢想,再说人家小蝶旁边有楚公子和胡公子围着,哪有我的份?” “你看,我就说这么一句,你就解释这么多,此地无银三百两哦哦……” “不够,你可别轻易喜欢上小蝶,她这样带有书香有点高冷的女孩,我太了解她的个性,她有很强的气场和气质,又不拜金,一般资质的男人女人都入不了她的法眼,再说她的心思单纯,好像也不贪恋灯红酒绿,不迷恋纸醉金迷的生活方式,或许也可以说她还未遇到她真正欣赏的类型吧,我觉得她是外热内冷的女孩,相对梅小姐的外冷内热的类型,我觉得蝶飞儿更难追求的,蝶飞儿她好像拥有等一个人的底气,也拥有欣赏一个人的勇气,更是有敢离开一个人或一群人的霸气。”田思聪觉得宛宛好像特别了解蝶飞儿,她讲了一句。 “也许女人看女人的直觉有时也特准,唉呀,人这一辈子,有人疼有人爱是幸福,但生活中哪有那么多刚刚好,很多事情就得顺其自然。要知道生命中最糟糕的事,不是一个人孤独终老,因为独处反而是种能力,最糟糕的是而是与那些和让你感到孤独无趣的朋友在一起拉呱胡扯吃喝玩乐,一起终老。”宛宛又接着说。 田思聪也觉得蝶飞儿这个女孩好像骨子里生来就有独特的智慧和生存优势,她这些不仅仅是漂亮、姿色、风情等等,而是来自女性智慧强大的内在潜能和人格魅力,他心里也确实喜欢她的。 “也对,感情都是自私的,有些人再好,如果不属于你,就什么用也没有。要知道,相不相爱,合不合适,能不能在一起,真的是完全不同的三件事,我目前自己都照顾不好,哪有本事让姑娘幸福啊,我就别痴心妄想了,也别连累人家了,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田管家说了句让宛宛摸不着头脑的话。 “这亘古不变的爱情故事,小时候我就听我娘亲讲过一个。说是印度还有一个令印度人非常自豪的地方,就是拥有世界上最富丽堂皇的、举世无双的陵墓——泰姬陵……”田思聪微笑地讲。 “虽然泰姬陵家喻户晓、举世闻名,但泰姬陵背后的故事,未必所有人都知道。泰姬陵的主人是一个名叫阿姬曼·芭奴的女子,她是印度历史上强盛一时的莫卧儿王朝的皇后,与皇帝沙·贾汗有着一段凄美的、感人的爱情故事。宛宛,你听说过吗?” “我知道,我祖母讲过,说是阿姬曼·芭奴是波斯人,早年随家族到了印度生活,她的父亲阿布哈桑是莫卧儿王朝第四代皇帝贾汉吉尔的重臣,深得贾汉吉尔的倚重。后来,贾汉吉尔与阿布哈桑结为儿女亲家,贾汉吉尔的儿子沙·贾汗迎娶了阿布哈桑的女儿阿姬曼·芭奴。据说,阿姬曼·芭奴长得非常漂亮,原因可能是她同时有着波斯和印度的血统,而且她心地善良,知书达礼,沙·贾汗非常宠爱她,自从迎娶她之后,没有纳过一个小妾,两人感情深厚,形影不离。后来……”宛宛兴奋地讲着。 “后来贾汉吉尔驾崩,沙·贾汗继承皇位,成为莫卧儿王朝第五代皇帝,阿姬曼·芭奴随之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沙·贾汗是一个出色的帝王,他继承祖上多代皇帝的遗志,继续对外征战,再度扩大了莫卧儿王朝的疆域。沙·贾汗第一次御驾亲征的时候,他发现他一刻也不能离开爱妻阿姬曼·芭奴,为了免去对爱妻的思念之情,他在随后的征战中把爱妻带在身边。也许是因为爱情的力量,有了阿姬曼·芭奴在身边,沙·贾汗几乎百战百胜,每次遇险都能逢凶化吉,周边国家听到沙·贾汗的大名,纷纷俯首称臣。” 田管家接过话茬。 “沙·贾汗不仅迎娶了阿姬曼·芭奴之后没有纳过一个小妾,就连当了皇帝之后也没有纳过一个妃嫔,一心一意爱着阿姬曼·芭奴,这是一种纯粹的男女爱情,在印度帝王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沙·贾汗独爱皇后阿姬曼·芭奴,让人想起了中国唯一实行一夫一妻的皇帝明孝宗。”宛宛补充一句。 “可惜沙·贾汗与阿姬曼·芭奴的爱情没能持续多久。阿姬曼·芭奴在跟随沙·贾汗在外征战的时候,突然阵前难产而死,阿姬曼·芭奴的突然离世,令沙·贾汗悲痛欲绝,他为了表达对爱妻的思念之情,决定做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不再立皇后,也不会纳妃嫔,第二件事就是为阿姬曼·芭奴修建一座世界上最富丽堂皇的陵墓。”田思聪讲了故事的结局。 “太感动人了……好凄美的故事!”宛宛眼睛红了,眼里闪着泪光。 “对,这样爱情的故事历史上是很稀有的,也许爱情是奢侈品,爱情中的男女在一起时,告诉对方你爱她,让对方知道自己的价值,感知爱情的好,即使不爱了,也别自责或责备其他人,不贪恋,不徘徊,这才是是对感情最大的尊重。”田管家自言自语。 这一晚,宛宛和田管家谈了很多,谷影心在不远处也静静听着,她想多了解梅园里的人。 她听到了田管家口中讲到古老文化的“仁义信礼智”,讲到几千年文化的核心,讲到人最重要的是价值观和尊重,而不是满眼的金钱。讲到有的追逐金钱的商人身上有时也会没有金钱的味道,比如楚公子。 古影心静静听着,不让他们察觉她的存在。她觉得宛宛这个女孩很有主见,谈论观点很犀利深刻,她的观点是: 很多大商人事业成功成熟的后期,成为物质世界的富翁后,其实他们的生活审美和谈吐都开始慢慢走向,弥补,靠近文化和品味的打造领域……其实他们骨子里知道可以豪,但不可以再土了,所以他们接触很多商人后,戎马半生后,在他们征服了物质世界后名利双收,歌舞升平,声色犬马后…… 最后能再吸引他们人生最后的剩余活力和战斗力,激活他们的灵气的,甚至可以说他们盛名后的生命或生活的最后的大激情,满足最后他们对这个世界精神领域的探知,使他们后半生想去接近,想去关注的,并乐意尊崇接触的人还是文化精神领域中的大富翁。 那些文化精神世界的大富翁不是有钱人,却是那些修心养性注重养心养生的文人,圣人或文人作品,比如孔子的儒家经典的《论语》的魅力就是这样几千年风华绝代的。 一晚上田管家和宛宛天南地北地从英雄硬汉聊到“儒商”的话题,古影心觉得这个宛宛,女人很好应付她的,因为她是善良随和,通透的,身上有种无形的正义感和犀利感,太有主见,这样的女人倒是男人是不容易征服她的芳心,她却搞不清楚为什么梅无森这个男人却能即将把她娶进门。 “你觉得楚公子和胡公子他们能称得上是睿智透亮的儒商人吗?” “我也不清楚,你怎么看?那你觉得梅庄主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一问三不知,哈哈…儒商难当啊!要有一定的学识,修为和造诣,管家,我要回房了…” 宛宛站起身来,就往房间走去,谷影心等她回房里,她走到田管家身边。 “你怎么又回来了?”他抬头一看,以为是宛宛,原来是谷小姐……他愣了一下,回过神来,看了这个女人一眼。 这个女人虽到不惑之年,但她却有很年轻的外表就算了,好像还有一颗特别年轻的心,岁月待她真的很好。 也许就普通的女人来说,这个年纪基本上都已经结婚生子,而且孩子可能都已经成年,每天的生活也都变成家里的柴米油盐。 但这谷小姐这样的女人追求的目标不一样,她好像有颗少女心,从她来园子的那一刻,田思聪觉得她给人的感觉一直都是充满着活力和随性的,只是多了诡秘的,感觉有点神秘。 他或许有点明白梅无森为什么对她那么客气了。 第二百零八章 孙媳人选 林小糊从妙心庵回到紫苏园。 近日她收到胡一风的信,说要一起再到谷峰上的老君石像旁走走,有事当面拜托。 今日一早,阳光明媚,春暖花开。 林小糊心中料定胡一风此行是为了他家孙儿的婚配而来。 她虽已经年迈,但精神矍铄,腿脚灵活,一点都不显老,她交代孙女般若几句,简装出行,一身素衣,雇了辆马车,早早就来到谷峰上。 她抬头望望,这里的老君岩造像用一块露出地面的天然花岗岩石雕刻而成,是谷里现存最早最大的道教石雕老子造像,老君造像以天然巨石雕凿而成,席地而坐,左手扶膝,右手凭几,身披道袍,垂耳飘髯,姿势老成端庄,面目和蔼慈祥,神态超凡脱俗,形象道法自然。 胡一风还未到,她静静伫立在石像前,她仰望着老君像,尤其是石像的眼神幽邃莫测,张口似在布道,手指如在弹动,更显生动而神秘。 “小糊,我迟到了……” 只见胡一风一身深蓝色常袍,带着斗笠,风尘仆仆出现在她面前。 “我们就附近石头坐一坐,今日,我打扰你,目的是真的想和你们家联亲,听说玉生烟的侄儿楚云天也喜欢你家的蝶飞儿,可是我家孙儿喜欢的是你们家的蝶飞儿,这可怎么办,好像你家蝶飞儿好像不谙世事,也不知道蝶飞儿丫头的心意如何,这可怎么办,天行和楚云天两个好像又很强势,都不会让步…我这个当祖父心里真替他们急,这不,我就找你来商量商量一下…” “胡大哥,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都快入黄土的人了,年轻人的事,我们哪里还能操这个心啊!……由不得我们了——静静心,看看风景吧,我们到处走走……” “对了,胡大哥,历史上这老君像原先有一座高大的道观围护,规模宏伟的真君殿、北斗殿等道教建筑颇为壮观。后来道观被焚毁,老君岩便露天屹立,与大自然浑为一体,但老君像,经风历雨,就像我们一样,都已经走过了人生的风雨了……” “小时候,我听着老子的故事,想不到我现在也已经白发苍苍了,小时候故事里谈到:老子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教始祖,为“太上老君”。在唐朝,老子被追认为李姓始祖。他写了《道德经》,我到现在还会读读……”林小糊娓娓道来。 “老子思想对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其思想核心是朴素的辩证法。在政治上,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不言之教。在权术上,老子讲究物极必反之理。在修身方面,老子是道家性命双修的始祖,讲究虚心实腹、不与人争的修持。这经典的精华对我的人生也启迪很大……”胡一风感慨万千。 “小糊,我觉得你的情绪特别稳定,我很喜欢这一点,你的家人都很好吧?我觉得你们的家教很好,你的孙女真不错,看孤傲的天行这个孩子这么喜欢她,我就知道这个女娃有多好了……”胡一风笑着说。 “每个人的家,都有自己最好的一味药材。宽容和爱,就是最妙的一组药方。家庭好,才能生病少。到这个年纪了,我这个老婆子就明白这个道理……人的情绪变动过大,易怒易悲,都会导致五脏损伤,从而给身体带来伤害,所以我多年来,都不动气……你家的天行喜欢我家的蝶飞儿,两个孩子适合吗?……” “小糊,我觉得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天行少爷我不知道他的个性,我觉得我们家的蝶飞儿是我和她葭而娘亲,还有后来蝶丫头去白玉斋玉生烟那里,让她一手栽培出来的丫头,我是深知她的秉性的。她从小自带神秘的气息,让周围的人总是忍不住想去接近她,她天生的好气质,就是有时候比较高冷些,让人觉得很难相处,但她懂得保养,长相算也出众,头脑聪慧有灵气,双商也是非常的高,她不靠化妆,就很有味道……我这个孙女我是最贴心的……”林小糊说起自己最宠爱的孙女,如数家珍。 “就是,我那日在白玉斋见过后,也特别投缘,我特别喜欢她,怪不得天行会着了迷……” “对了,小糊,你身体还好吧……” “我身体还硬朗,平时逢初一十五都吃斋,大年初一也吃了素,意在随喜祈福了。初一吃素,也许可带来整年的素净、平安。” “初一的习俗,吃斋祭祖,寓意吉祥,很多地方都有这个习俗。初一吃斋和祭祖。” “我还记得我娘亲初一是不吃荤的,她必须得吃斋,就是以求平静安康,初九她也吃“斋”,图日子平安吉利……”胡一风说起自己的娘亲,回忆起自己的娘亲,他总觉得林小糊就是娘亲的影子。 “现在想起来,我娘亲长得端正白净、容光焕发、身手柔软、人见人爱、令人观看不厌的人。” “哦!佛经里说,这是伯母修忍辱的好结果。佛法说的“忍辱”,是一种极其强大超越的力量,内心不会为外界所难。说明伯母内心强大!” 小糊意味深长地说到。 “我活了这一辈子总是明白了道理的,漂亮是每个女人都梦寐以求的,或许漂亮的女人做什么事情都会比其他人优先。但是不要一味地相信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话。一个拥有智慧的女人,要时刻保持自己的头脑清醒,目光准确,反应灵敏,要不断的充实自己,多学习、多读书。所以,从小时候,我对家里那三个孙女的栽培和教育就十分严格……”小糊停下来,坐在一块石头上,胡天行也停住脚步。 “女人自己的魅力,具有自己最独特的资本。像我家里的三个丫头,她们的资本都不是金钱、权力、地位,也不是貌美如花的外貌。真正属于丫头们的资本就是她们自己本身,她们能懂得要不断的完善自己,懂得吸收知识,懂得去了解人生。随着她们三个丫头年龄的增长,她们虽然不能像花一样明艳,但却越来越有风韵。” “小糊,我为什么想选择蝶飞儿当我的孙媳吗?就是我觉得你的家教肯定是最好的,你栽培带出来的孙女,肯定是最好的……看优秀的女孩我也会看,第一点主要看她的外表;第二点主要看她的言谈举止;第三点也是最要用心看,主要看她的内涵、思想、品德、才学和志趣,修养。第一次见到你孙女蝶飞儿,我就直觉这个女孩善良温和,有一颗包容的心,有独立的思想和人格,对待事物有自己的见解和看法。” 两位老人谈了很久,很多。 “春天来了,你我都又老了一岁,更要注意养生,当春之时,食味宜减酸益甘,省酸增甘,以养脾气,老年人脾胃素弱者,我们应该多吃点大枣、山药、薏苡仁、蜂蜜。” 小糊关心地说。 “说的很对,夜卧早起,广步于庭。早睡早起,房间开窗通风,被褥干燥透气,不要在潮湿阴冷的地方进活动,要到阳光明媚的地方多走动,呼吸新鲜空气。这样对我们都好……小糊,我觉得我和你还是无话不谈的,真好……” “多吃点,韭菜,春笋,荠菜,白萝卜,花椒,鲫鱼……老了,多爱自己一些,也省得孩子们担心我们……” “天行这个孩子很骄傲,但我更欣赏的男人,不光要有智慧,有远见,有雄才大略,同时又很浪漫,很重情感,很懂女人。我怕他凡事不能忍耐,太急躁冲动,男人女人能容忍才是最大的智慧。以后真的成婚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真正聪明的夫妻,通常都会勇于包容对方的不完美。能包容才是最好的。他这方面还要修剪的……” “家庭之间的包容,不是勉强自己,一味地配合对方,而是学会尊重双方固有的差异,积极探寻一个双方都舒适的,好好相处……”小糊耐人寻味地讲。 胡一风望着小糊,觉得每个人都生活在各自的过去中,大家会用一分钟的时间去认识一个人,用一小时的时间去喜欢一个人,再用一天的时间去爱上一个人,到最后呢,却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他这辈子就是忘记不了林小糊的,虽然小糊嫁做他人妇,但林小糊太好了。 再说蝶飞儿回到洞天一府的厨房里,她准备做饭,做顿老管家和胡天行,楚云天都爱吃的,因为她要离开洞天一府了。 她把鳗鱼干切段,放入盐水中清洗两遍,再放置清水中浸泡一会,开始煮了,她加入姜片,白萝卜,用柴火慢烧,直到汤汁呈现乳白色,不加盐,就是一道清淡养生的美味。 蝶飞儿她喜欢做饭,她觉得做饭很放松。 她也爱看书,书里说,佛家讲究慈悲,道家讲究无为,慈悲对应的是宽容,而无为对应的则是一切随缘,自然而然。 说到底,一个人和外界对立意识少了,宁静了,情绪就安稳了,心神就集中了,心身就放松了,放松的第一步是要把身体放松,最有效的放松方法是好好做饭,还有时刻保持“眉心舒展,面带微笑”。 她做好饭,又把枸杞洗净泡软,将菠萝洗净后切成小块,泡淡盐水大约七八分钟,捞出沥干,用温水把银耳泡发洗净,然后撕成小朵,向锅内倒入适量的清水,放入银耳用大火烧开,然后改小火煮了一个时辰,她再依次放入菠萝块、枸杞煮一会,加入冰糖,待冰糖煮化,就可以出锅了。 她最喜欢这个口味。 小时候林小糊祖母告诉她说,枸杞、银耳、菠萝可谓是黄金组合,三者合一不仅大补肝肾、滋阴润肺……她们一家都爱喝极了。 胡天行站在厨房外,看着她忙开了,她 一袭简单的旗袍将她衬托得无懈可击,脖子上的一串珍珠足有拇指大小,祖母绿的珠扣,晶光闪闪,身着祖母绿的天鹅绒,象牙般的脖颈上一串珍珠总是熠熠生辉。 真是艳光四射,风华绝代。 蝶飞儿这样的女孩,对人平等,不卑不亢,她永远都是一张亲切的笑脸。每次和她交谈,她不恭维不指责,不花言巧语,不咄咄逼人,她只会用自己的心来聆听,至情至性,甚至还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为别人着想。 她心态乐观积极向上,从不消沉的,一脸阳光…… 他想送她一个礼物,他回房去了。 “送什么好呢?珍珠与黄金、钻石相比,珍珠更加与众不同,还是珍珠适合蝶飞儿的气质,珍珠温润,神秘,是生命创造的小小奇迹。珍珠与蝶飞儿肌肤相亲,能尽染她的气质的。 胡天行最喜欢女人戴珍珠了,小时候他记得母亲的样子,住在朴素半旧的庭院里,做饭时,母亲她穿着美丽洁白的碎花紫粉长布裙,软底绣花舞鞋,头发拢在脑后梳一只堕髻,戴一副泪滴形的珍珠耳环,仿佛古井无波,丝毫不见端倪,美极了,明亮的眼神、温暖的笑容,母亲的品格也如珍珠一般,洁白高尚、淡泊从容,母亲就算是在厨房,她也戴着她的珍珠项链。 也许男人永远无法明白女人戴着珍珠项链做饭意味着什么。这是对生活的不苟且,不被平淡的流年磨损的决心,珍珠是许多混沌的生命中忽然脱颖而出的那一点灵光,母亲是他这一生看过第一位最美丽的女人,乃至遇到蝶飞儿。 也许大颗钻石是艳女的标配,岁月磨砺过的魅力女人才懂得佩戴珍珠。 蝶飞儿就是适合戴珍珠的女人,和他母亲一样,胡天行自己寻思着。听爷爷说,母亲从小便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是难得的好相貌,可谓是才貌双全的南方佳人。 白方彦一路跑到将军祠,这里今日,人山人海,节日气氛非常浓烈,热闹的气氛点燃了整个山谷……他和般若约好,要一起看庙会。 他在人群中,终于找到了般若,般若她今日穿搭很特别,她是一个喜欢中国古元素的姑娘,她着一条淡蓝色连衣长裙,体现出了她复古美感和文艺气质,白色吊带连衣裙打底,和淡蓝色衬托,加上精美刺绣作为点缀,优雅端庄,凹出了女性的温柔典雅,白方彦特别喜欢女人这样风格打扮,他看呆了……一个招人喜爱的女子,多数是个善解人意,有内涵、有修养、有智慧的好女子。 般若很高兴,脸上露出灿烂的笑脸,可能在紫苏园里清静久了,看了这热闹的场面,她被感染了,节日里,这里一带都很热闹。民间有祈福祭祀习俗,人们会在院落、居室、灶房、仓房、畜棚也会贴满不同体裁形式的年画,如中堂、宫尖、三裁、屏画、横批、花笺、挂钱、窗花、灯画、历画、斗方。年画寄托着家人美好期盼,也可将宅院装饰一新,烘托出节日气氛。 “白大哥,我从小最喜欢这样素朴的民风民俗的,尤其喜欢看年画,喜欢那些石墙,屋檐角,古树上垂挂的大红灯笼,喜欢那红艳艳的“福”字,吉祥喜庆,劳作生活,仙佛神像……还有喜欢听京剧经典折子戏……” “般若,我也喜欢,我爱听《辕门射戟》……还有《大登殿》……” 白方彦紧紧拉着般若的手,生怕她被朝拜的人群冲散了,出行选搭档,不要选胡天行,他吊耳啷当,可能一会儿就萍踪无影了;不选楚云天,太认真了;要选就选般若,舒服有趣。 附近的信众今日把将军和夫人的神像从大殿里请出来,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抬着威风凛凛的将军神像一路在蝴蝶谷附近的每条道路巡视着,走过的地方都有朝拜祈福的信众,一路香烟,一路供奉不断,人头攒动,十分热闹,鞭炮声此起彼伏。 他们看着朝拜的人潮一路涌去,他们来到文昌庙,般若站在这棵几百年的老槐树树下,心潮澎湃。 林小糊祖母就是个懂佛经的人,她常告警她们三姐妹说: 杀生,造口业,不孝顺父母,这三件事是最损人的福报的。“不妄语”,也是佛门五戒之一。“祸从口出”,口业太重的人,消福也很快。“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无人说”,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你优秀了,别人嫉妒你;你穷困了,别人践踏你、歧视你。人总是这样,在被别人看不惯的同时也看不惯别人。因为心中只有自己,只爱自己,自私、狭隘、小我,所以才会觉得世态炎凉、人情凉薄。 这时一个老尼姑走到般若附近,笑着说:“姑娘,你孝顺父母,心善言慈,内心清静,随喜赞叹,心生智慧,来日必将有大福报,不管多大的磨难,历练中却生出了你的慧根,智慧会让你能从自己的身上寻找安全和保障;智慧会让你开始理解自己,理解人生的意义,理解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快速的找到你自己在生活中的坐标,智慧让你懂得真正的自我安全,不是从外界和物质世界里寻找的,你能够从你自己的中心点安全着陆,无论外界发生了什么,你都不会被外面的繁华喧嚣所迷惑,被外面风浪所击倒,反而会更随喜平静。阿弥陀佛!” 说罢,这个尼姑就走进厢房去了。 般若认真听着老尼姑的话语,觉得很有道理,一个人真正的模样,正是因为不完美,所以完美。她低下身子,对她虔诚地鞠了躬。 她从小到大,在祖母的教诲下,她都不喜欢乱讲话,她不想造口业。 因为佛经里说:造口业,要承担严重的果报。尤其在背后诋毁别人、谩骂别人,说人是非长短、嚼舌根的坏人,“举头三尺有神明”,人若存歹心,你坏不了别人,最终只会自己挖坑自己跳,自己害自己,“害人终害己”。 祖母告诉她们说:什么叫“有智慧的人”,有智慧的人,不看人是非、不听人是非、不说人是非,不活在别人的嘴下,不活在别人的眼里。活着就是一场修行,修行不在于一张能言的嘴上,而在于一颗向善的心。 胡一风和林小糊在老君像前的路上走了很久,胡一风望着眼前的小糊,觉得她比年时更神采奕奕,也许小糊是一个一生都能将美丽与智慧结合起来的女人。智慧的女人能使她的美丽随着岁月而增加,就像那真正好的葡萄酒,不会变质发酸,只会越来越醇香浓郁,让人迷醉并回味无穷。 或许认识很多不同的女人,有的女人,你会觉得她很俗气、很无聊。 有的女孩子,你会觉得她可爱、天真,但是跟她时间长了就会觉得没意思。 胡一风觉得只有像林小糊这样的女人,她不年轻了,甚至已经快满头白发,但他仍会觉得她非常有魅力,他跟她一起呆上这几个小时,好像在不知不觉中就度过了,而且他难以忘怀,也许以后甚至一辈子他都会记得这一天,林小糊她所散发的那种魅力绝对不是单凭一张美丽的脸就能够达到的。 高龄的胡一风明显觉得: 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女人,已经经历了岁月的沉淀,体态气质都是保养得极佳的,像一杯葡萄酒一样,越品越有味道,就是一种睿智成熟的仪态,端庄又优雅,对于任何事情都能宠辱不惊,理性看待,追求一种返璞归真的心境,就像一颗高雅低调内敛的珍珠,能将从容淡雅之气显露无疑,但看上去雍容华贵…… 林小糊身上很有品味,也许林小糊这一辈子总在修炼自己、修炼知识,修炼人格、修炼文化、修炼气质,她那颗有魅力的心灵,高尚的品格,丰富的内涵,无形的魅力,她从里到外都能散发出动人的光芒,也深深吸引着他,他今日突然又有一种想和她安度晚年的冲动,南燕飞已经走了,他真想陪小糊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想去呵护她。 年迈的胡一风多么希望孙辈胡天行有一个很好的婚姻,能娶到林小糊的孙女,这个女孩是他最好的孙媳人选了,这个女孩很温柔,他确信好的婚姻里,必有一个很软的女人来成全的。 胡一风深刻懂得: 物质世界富裕的婚姻不一定能成就好的婚姻,但好的婚姻一定可以说是精神世界特别富裕,可以彼此体谅包容,最后结成良好联盟的婚姻,真正好的婚姻里,都一定需要有一个很好很软的女人。如果是一个男人的能力决定一个家的物质水平,那一个女人的性格,或强势或温柔,就是决定一个家开心幸福的指标。 男人能力带来的家庭物质水平高低,不一定能决定家庭的幸福,但女人的阳光,宽容温柔却一定能带来家庭的宁静温暖幸福开心。 女人的性格、善良和心智的成熟度,不一定决定物质水平的高低,但却一定决定着婚姻质量,家庭氛围和孩子家庭教育的高低。 婚姻的好坏,有时和物质生活水平相关不大。家富了,有时反而鸡飞狗跳的也很多,家穷了,有时反而体贴体谅谦逊也很多,不管家富或家穷,重点关键还是看家人素养,家庭良好氛围的建构能力和融洽包容高低,这样家庭才会真正幸福,家里尤其要有一个好女人。 也许蝶飞儿就是最好的人选,这个女孩或许和她祖母一样,有情有义,有欲有私,大可兼济天下,小又很孩子气,能接受人生的起起伏伏与意外能承受遭难,懂得苦中作乐,能看破看淡人生,还仍然热爱自然和生灵。林小糊的才、她的纯、她的趣,实在太超前。 而她的孙女蝶飞儿也是情商智商双高型的女人。既没有小女孩的年少无知,还兼具成熟女人的感性。天行这个骄傲的孩子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娶到她,带她出去有面子,独处的时候又会觉得舒服和有活力。有个这样的女孩陪在天行的身边,一辈子,他就放心了。 梅幼薇来洞天一府几日了,她感觉到胡天行好像特别喜欢蝶飞儿的,楚云天好像在躲避她这个梅大小姐的,也许就像混混刘毕说的:“男人女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有的时候,有些女人男人就是这样,越是喜欢对方,越是想要控制和占有,喜欢到无法自拔的时候,对方越不会在意,甚至根本就不会理会,因为会认为那是一种负担和依赖,也会觉得窒息,没有自我,会觉得一种被占有欲控制的可怕,只有个体思想独立,有自我空间的自信的男人女人,他们才不会死缠,想控制或依赖对方,他们身上才是有终极魅力的,不会令人审美疲劳。 和蝶飞儿这种独立自我,懂得打发自我的温润女孩,恰恰不一样,蝶飞儿给人印象单纯却内涵更深刻,梅幼薇这样的强势女人就是一种霸占欲和占有欲太强的自私女人了,所以楚云天对她拒之门外,注定她的情感世界是失败的。 第二百零九章 婚期将近 再说古影心住在梅园几日,她熟悉了梅园整个府里的地形,她住在宛宛的隔壁。 婚期一挪再挪,终于定在正月廿四了。整个梅园大家都忙开了,田思聪管家负责把整个梅园装扮的喜气洋洋的,红对联,红灯笼,大喜字都全用上了,还有各色的鲜花,紫的,粉的,黄的,大红的……能叫得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全摆上了,尤其梅园的大门两边立着两盆金桔,树上坠满无数个可爱的金桔,一个个,金黄黄的,惹火极了!还挂着红的讨喜红包…… 洞房更是装扮一新,梅无森按宛宛的喜好,把整间房间都用上大红和粉红的色调,床帘,被褥,枕头,坐垫,抱垫,桌巾都是大红和粉红色的……尤其是墙壁上挂着宛宛的绣画像,是梅无森专门找街上最好的绣铺绣和裱上的。 古影心的房间却是紫色的,紫罗兰纱巾,总是给人一股神秘莫测的气息。 古影心想起自己和梅无森的往事,以前他们年轻时的爱情,总是带着甜蜜和腻歪,两人巴不得每天都呆在一起,可是后来都不一样了。也许很多夫妻之间的感情会随着年纪的增长和身边的诱惑和世事……而开始导致婚姻有了不同的味道…… 但其实,只要足够信任彼此,不停地在对方身上看到优点,也许就可以一直喜欢一个人的。 但是后来梅无森离开她,还有后来她跟上箫大海……再后来她选择独到外岛去……现在又回到梅园…… 现在梅无森接纳她,让她搬进梅园,也许是心里对她还有一丝情分。 “梅庄主回来了!”只听外面田管家的声音。 梅无森最近觉得自己明显开心了很多,他认为宛宛才是真正适合自己的妻子。因为他和她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他们在一起很聊得来,宛宛也会经常都逗他开心,有时他们俩就像是一对老顽童一样。 而且宛宛自从答应嫁给他后,她一直都是安守本身,遵守梅园的规矩,没给梅无森惹来麻烦,这也让梅无森放心了不少。 也许高端的男女有个吸引力法则: 双方有个智慧的脑袋是定心丸,默契是调味剂。 第二日早上,梅无森也是个细心的男人,他一早起床就吩咐管家。 “管家,你去交代厨子,准备一些,宛宛她最喜欢的早餐是羽衣甘蓝、菠菜、生菜、香菜组成的沙拉,并在其中加入蝴蝶港特地买来的螺旋藻粉,配上外域带来蓝莓醋汁,还有给谷小姐准备一份,用柠檬汁或酸橙汁和香料一起腌制的鲜鱼,清清爽爽的西瓜沙拉,还有一道用小米、番茄,薄荷和洋葱组成的食物,谷小姐在外面呆久了,她吃得特别些。” “好,谷小姐她太会保养了,生食比熟食包含更多维生素和其他营养物质,多吃对女人保持皮肤弹性也有很大好处。宛宛和谷小姐太幸福了,有庄主您这样细心的呵护……爱的味道……” “瞎扯淡,你懂什么……” 梅无森心里想到:爱情,是个神奇的东西,有人享尽它的甜蜜浪漫,有人饱尝它的酸涩苦楚。爱情是两个灵魂的交流,而非两个器官的反应。也许当年的古影心他喜欢过,但现在的宛宛他更爱,反正他也说不清楚。 古影心打开窗户,她看到梅无森在厅里喝茶,她注视着他,心里已经没有以前的感觉了,人的情感是很奇怪的,不断在变,时间会改变很多东西。 当一个女人活明白了活通透了,年龄对她来说,再也不是衰老、过气的象征。而只是一个符号,这个符号里暗藏着阅历、修养,故事…… 也许古影心这个女人最好的状态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卻不见她脸上风霜痕迹,她已经活成自己的模样了。 这次她来梅园,就是调包代替宛宛入洞房的,让梅无森娶了她,谷影心准备拿走梅园的地契还给宛宛,到时生米煮成熟饭,结局已定,梅无森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她这样就完成了云紫小姐的重托,各得其所。 这个念头在她脑海闪现了无数次,她不知道洞房花烛夜能否顺利调包……能瞒过狡猾的梅无森的眼,她还是有几分担心,她觉得梅无森经常在书房里,一呆就很久,她觉得他书房里肯定有秘密通道,那里肯定藏着他的秘密……好像听云紫小姐说是玉蝴蝶,江湖里说的玉玲珑…… 古影心在房里踱步,思量很久,想着云紫小姐的话,她看着窗外,下雨了,淅淅沥沥的春雨,天气挺冷,她拉紧自己的斗篷,轻轻带上门,她走到梅无森的书房外,房里的灯关了,他不在这里。 古影心蹑手蹑脚推开梅无森的书房门。 “谷小姐,你怎么在这里?” “吓我一跳,田管家,你干嘛?” “我睡不着,想拿本书翻翻,这个不,就走到书房了……” “庄主的书房是不许府里的人随意进屋的……庄主会大发雷霆的……” “哦!我明白了,那就不拿了,谢谢管家提醒,我进房睡了……” 田思聪望着古小姐的背影,他总觉得这个女人太神秘了,他很讶异,难以置信这个风情万种、摇曳生姿的女子保养得这么好。怪不得梅庄主对她那么照顾,连早餐还亲自交代。大多数中年女子,身材开始臃肿,细纹慢慢攀爬眼角额头,而这位古小姐,却仍旧像一朵娇滴滴的玫瑰,时光与岁月对这个女子,格外的厚爱。 古影心退回自己的屋里,外面的雨下的更大了,四周冷飕飕的,院子里的花香弥漫着空气,清新芳香。 当年在蝴蝶港她也参加了云紫小姐盛大的婚礼。 云紫小姐是幸福的,那日的新式婚礼上,她父亲比他丈夫更加细腻,婚礼上,老人家为女儿整理裙边,温暖感人。 云紫小姐的婚礼是蝴蝶港的一大喜事,尤其云紫小姐穿着洁白的婚纱站在教堂台阶上,老人家站在女儿身边准备牵着女儿走进婚礼教堂。 那一刻,古影心就羡慕:站在一旁的云紫小姐的父亲弯下腰来,贴心地为云紫小姐整理裙摆。他头发花白,眼中饱含慈爱,这是作为父亲最感慨的时刻。女儿穿上了婚纱,开始找寻自己的幸福,他心情复杂,他的暖心动作让古影心感动,她从小到大被养父收养,她没有感受到真正的父爱,就那一刻震撼着她,她好像觉得自己当时要是云紫小姐那该多好! 这一刻一直篆刻在她心海里,所以她一直想帮助云紫小姐,即使调包这件事结果不知道会怎么样,但她还是答应帮助云紫小姐,她也知道云紫小姐是为了帮助曾经的蝴蝶别苑的三个千金小姐……这些都是真挚的友情,是时间和世事带不走的…… 田思聪也是多事的主,他早就从刘毕那里打听到古影心,古影心当年被誉为蝴蝶港的“蝴蝶之花”,游走在上流社会中,美艳不可方物,风韵中又有点天真。这次他见了她。 田思聪直觉到这个谷小姐将成熟女人的魅惑与天真少女的懵懂融合得恰到好处,他刚才看她的眼神,她的眼神里有历尽千帆的沧桑,却又清澈略显无邪,她可能是男人们心中的尤物,他发现自己好像也被她迷住了,喔!这个甜蜜又狡猾的鲤鱼精,田思聪心里骂到,又好像甜丝丝的。 夜里,洞天一府被雨水笼罩着,四周白茫茫的,久违的雨水大滴大滴地滴在院子里的圣诞红,牡丹,桂花树,百香果树上,还有那些爷爷最爱的盆景上……空气是湿润的…… 胡天行坐在自己房间里,他过几日准备带着蝶飞儿去梅园参加婚礼,他刚才从窗外看到她穿着一袭米白碎花加紫红的长睡袍的妩媚动人样子,与白天看到的她不一样,他回到房里,睡意全消…… 与白日见到的她完全不同。 蝶飞儿她是个外热内冷的女孩,好像是一个可以任意雕琢的女子,可以展现妩媚,也可以表达天真,能端庄典雅,亦可泼辣够味,她就像水,可以盛入任何一个容器,呈现不同的形状,本质清澈透明,聚光灯一照,可以折射出各种色彩,红得火辣,白如瓷釉,胡天行闭上眼睛,可以想象出她的所有样子,他觉得他自己的心不知不觉被她完全占据了。 像蝶飞儿这样的女孩,她身上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那种天真和纯粹,也许只有少女时代永远泡在蜜罐里,被宠爱着,被呵护着的女孩,才会保留着纯真与清澈,才会像孩子一样天真懵懂,她好像不是用社会上兜售的社交技巧去与人相处,而是用她自己本真的一面去与人打交道…… 古怪孤僻的胡天行觉得自己的城府太深,遇到至情至性的蝶飞儿,他也觉得自己一下子好像又回到那个懵懂纯真的少年…他有点心猿意马,有几分这种久违的纯真,好像一下子年轻了许多…有了一股新的激情和活力……心里不再空荡荡的…… 第二百一十章 最爱菖蒲 蝶飞儿回到了梅园,一进门,就听到安儿跑来找她。 “小蝶姐姐,你可回来了,以后我不让你走了……” “来,我看看,最近这些日子安儿有听话吗?” “当然,我答应过姐姐的,我很乖!看,我给姐姐做了个蝴蝶灯笼,你不是说你最喜欢蝴蝶吗?” “好安儿,真乖,姐姐晚上陪你游花灯,怎么样?” “太好了!姐姐,游花灯喽哈!那我拿那个鲤鱼灯!” “姐姐,你手里的花真漂亮,粉红色的,从哪里来的,好香!” “它叫百合仙子,是姐姐刚才回来路上,遇到一家花圃,情不自禁走了进去,我买了文昌竹,但店里的老板娘说这百合仙子开的很旺,说很配我,就硬是送我两枝的……” “哦!那感情是老板娘也觉得姐姐好,鲜花配美人!” “几日不见,我们安儿嘴巴真甜!” “对了,姐姐,我那日在梅园附近溜达,看到小路上有株花开了,很美,也是粉花的,对了管家说是桃花……可美哪,我也要跩,管家说等你回来,再弄几支插在姐姐房里……” “小蝶姐姐,那日管家说你最喜欢的还是莲花,他怎么会知道……” “莲花,姐姐甚是喜欢……小时候,姐姐的祖母告诉我,喜欢浸润在中式美学里长大的孩子,气质永远都很好的。安儿,你以后多看看院子里的老木门,屋檐角,石头和窗户,花草,还有还多,竹子,莲花,缸……” “姐姐,你房里书桌上石钵里的小草最近长得很好,你不在的日子,我浇了几次水……” “好乖的安儿,那小草叫菖蒲,它本是溪边石上一小草,千年前进入读书人的书房,号称“花中四雅”,受文人墨客万般宠爱,留下多少唐诗宋词笔墨书画……菖蒲它有野蛮的生命力,姐姐特别喜欢…诗句说“人言菖蒲非一种,九节人品有仙灵…” “安儿,你读书要用功,姐姐希望将来你会拥有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事做,而不是被迫谋生或当家庭的寄生虫。一个人有知识,成就感和尊严,人自然就会很快乐。每一个人要有持续的学习力,那你以后长大了,终身就能拥有无尽的精神财富……” “姐姐,给你吃菠萝,好吃极了,这菠萝特香……我喂你……” 他说完,塞给蝶飞儿一大块明黄黄的菠萝…… 蝶飞儿心里甜滋滋的…… 蝶飞儿心里觉得:人生不过百年,寒凉之处,更要懂得修身自我,温暖之处,更要懂得努力奔跑就足够了,最后也许每一个人都能随时随地安放简单快乐的心情。 安儿牵着蝶飞儿的手进了她的卧房,小家伙高兴的像过节一样。 这一幕被古影心看在眼里,这个叫小蝶姐姐的姑娘真美!看起来各方面超级自信。 古影心很敏感,她想: 一个女人若在外表、气韵、谈吐学识等方面来说都自信,她就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女人想要收获幸福,最重要的是自我要足够强大。女人要多花力量让自己的内在成长,用成熟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古影心就直觉这个叫小蝶姐姐的姑娘内心深处十分强大,她觉得这样的姑娘应该是大家闺秀。 古影心走到梅园这里装饰一新的饭厅,不得不感叹梅园真是豪气,家里的餐厅整得跟外面酒楼的餐厅一样,上面悬浮着水晶灯,一旁的桌子上放着许多瓶自制的葡萄酒,餐桌上,已经摆好了餐具,看来梅无森是要宴请客人,餐桌上摆着各种酒杯,还有几瓶鲜花,看着十分有情调。 古影心走到厨房,看到厨子正在浸泡雪燕。只见她将用冷水浸泡很久的雪燕拿出,再洗,看她捏上去没有凝结块时,将其用筛网冲洗干净。又见厨子将清洗干净的薏米弄好,再将紫薯清洗干净,去皮后切块儿备用,又开始慢慢煮制薏米和莲子。 “古小姐,这是梅园主让我给你们做的雪燕紫薯羹……呆会半个小时后加入雪燕和糖,再炖一会儿就可以吃了……” “杨嫂,那个叫小蝶的姑娘是这梅园里的……” “哦!你说小蝶姑娘,她是我们府里的先生,教安儿写字……” 蝶飞儿进屋后,不一会儿,安儿就调皮跑出去了,她把百合插在水瓶中,她从小自己喜欢一切纯天然的东西……也正因为自己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不管以前和现在的生活境遇不同,她依然保持着自己最迷人的状态,在梅园里的时候,她有空会在梅园的院子里练练腿脚。 她打开窗户,深吸一口气,伸展腰肢,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时节,温度等一切都刚刚好,她做起运动来也可谓是神清气爽,倍感舒心。她露出甜美的笑容,觉得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美好。 她还是喜欢在梅园院子里享受着丰富而营养的早餐,有蔬菜各种水果,并且,梅园宅子里会有一些果树,也会种一些蔬菜,这些食物,很多都来自于自家纯天然的种植,体现着整个梅园主人最爱的生活方式。 蝶飞儿觉得,以前在蝴蝶别苑,生活于她来说,越简单越好,她喜欢自己做食物,她喜欢在古朴的院子里摘蔬果,喜欢在暖暖的午后,做最爱的甜品。 胡天行和楚云天坐上马车准备去梅园。 “只要是我想追的女人,就没有追不到的,你信吗?” “臭小子,你追求谁都和我无关,但蝶飞儿你别打主意,这个女孩和别的女孩不同!” “她从小就很懂事,我不许你伤害她…… 听我夏姑母说她从小就学会坚强,无论遇见什么样的事情,她都必须说“知道”,不能用无知换取所谓的“舒适和安逸”,还有她从小就和几个姐妹学会共享和关爱,对于家里的人,都要起到照顾作用,不能只在意自己,处处替父母着想,不能忽视了其他亲人,还有她早就学会独立……她的家教严格,她长大后是一个善良,果断,坚毅,独立又善解人意的温柔女孩。” “可是目前胡府权势、地位、金钱、事业都有,现在缺的是一个好的女主人,吸引力法则就是如此,好的事物互相吸引,坏的也互相吸引,我觉得蝶飞儿他就适合我……她完全挑不出一点缺陷。所以我想追求她……”胡天行大声说到。 楚云天捏了他一下:“反正我不许你伤害她,再者她目前没有婚约,大家都有机会…前面就是梅园,你少张狂…其实你并不理解蝶飞儿,我以后盖一座学堂,取个好听上进的名字,让她在那里当女先生,多么美丽又高雅的事,让很多小孩子都来读书识字…我才不像你这么势利强势…” 晚上,古影心妆容十分精致,她在眼睛上面轻轻扫上一亮点红色的眼影,让眼睛看起来有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 她准备和蝶飞儿,宛宛,还有梅无森几个朋友一起吃饭…… 再说蓝胭脂自从嫁到海岛后,比较少出门,她这次特地回了一趟娘家,也特意去看望她最喜欢的婶婶,她帮婶婶一起洗衣服,好多的衣服,都是大户人家里拿出来洗的,赚一些工钱,贴补家用。 “婶婶,你习惯吗?累吗?我嫁的远,不能常来帮你……” “胭脂,傻孩子,婶婶一个人行,再说家里孩子也大了,我可以多干点活,帮衬一下家计的,没事,凡事习惯了就好……” “婶婶,叔叔生意亏了,难为你了!这么辛苦……” “不会,我倒觉得日子过得挺实在的……这男人女人的一辈子,怎么过,也是过,只要自己尽力了就好……” 胭脂抬头看着正在用力刷洗衣服的婶婶,看她满头大汗,胭脂心里有点心疼,婶婶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嫁给叔叔也是整个家族的福气。 “胭脂,听说你怀孕了,那要好好照顾好自己和胎儿!” 胭脂点点头。 “我们做女人啊,一辈子不一定要图个大富大贵,但只要一家人凡事互相体贴,和睦相处就很好,夫好子优就心满意足了!胭脂,等孩子生了,你也好好相夫教子!” “好的,婶婶,我也想像你一样,这样贤惠就好了!” “女人嫁了男人,就是嫁了一家子了,事事都要操心,婆家家里老人孩子,人情世故和做不完的家务和农活儿……快洗好了,我们去里屋喝点花生浆吧!先歇一会,早上我做了一大锅……” 她们一起进了里屋,屋子里被婶婶收拾得很雅致,一尘不染。 “婶婶,你是理家的一把好手。 “都是女人的活,我嫁给你叔叔十几年,陪伴着他,他经历了很多,有成功,也有失败,你叔叔是个实在又本份的人,前几年他生意做的风生水起的,很旺很好,你叔叔有了信心,就为了把生意最大,投资也很多,把自己这几年赚的钱用上,还向钱庄借了不少钱……” 胭脂看着婶婶绣到一半的蝴蝶兰,边听着。 “后来哪……” “后来啊,自古人都是有三九六运的…花无百日红…起起落落,也是正常……你叔叔人太老实,遇人不淑,在一次和一个商人做买卖后,被这个商人投机倒把,被他坑了一笔巨大的货款,那人却跑得无影无踪,人间蒸发似的……从此你叔叔事业很被动,越来越难,他几经周折,熬成满头白发,最后还是只能看着自己辛苦多年的劳动果实被坏人吃掉了……而他自己却要承受失败的一切代价……” “该死的奸商,这么坏,害苦了叔叔,那婶婶,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那叔叔不会去找他家人理论吗?或打官司……告他……”胭脂气的眼睛都瞪圆了。 “哪能啊!那个商人卷走了巨款跑了,你叔叔后来打听到他家,在偏僻的乡下,有座三层的楼宇,但四门紧闭,街坊邻居说是两夫妇离了……你叔叔看了那孤儿寡母的,一句重话也没说,还从口袋里拿了一点钱给她们,他一句粗话都没讲,就一声不吭就回家了,也不告他……从此他也打消了再去找他的家眷理论的念头,自认倒霉了……” “叔叔太老实善良了,太本份,可是这样一来,他花在事业的所有心血都白费了,好可惜,还要背负一大屁股的债务,太冤枉了……” “你叔叔这辈子善良是他优点,也是弱点,他对别人就是狠不起来,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人生有成功就有失败,你叔叔也成功辉煌过,失败的滋味也尝过,婶婶觉得没什么,人生就是这样的,哪能事事完美啊!事情坏到不能再坏的程度就会转好的,否极泰来这个道理,我一个女人家也是懂得,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历练……”婶婶微笑着说。 “婶婶,你太厉害了,能这么想得开,状态还是这么好……”胭脂一下子握住了婶婶的手,很激动。 “女人这辈子,世俗说有两个命运,一是出生的父母家,一个是嫁的婆家……我倒觉得女人还有第三个命运,那就是自己的心态和学识修为,心态好了,女人也就把握住自己的命运啊,…发生什么事…能接受了,笑一笑,熬一熬就过坎了……世事如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那叔叔现在去哪里里,他准备做什么,还做生意吗?我觉得他太厚道了,不要再做了,换个活法也不错,叔叔不是手艺很好,他的技术那么好,老天肯定会给他一条路的…俗话说:一点草一点路…” “胭脂,你看,只顾说话了,婶婶给你做好吃的……” “不忙,我就是想婶婶,才回来的,我们都聊聊,再说最近胃口不好,只想吃酸的……别忙活了……”胭脂咯吱一笑。 “可能害喜了,瞧你……” “女人这辈子做女儿也不容易,做儿媳和媳妇也不容易,做母亲更不容易……”婶婶耐人寻味说到。 “男人成功了,大家说幕后有个好女人在支持着,男人失败了,我觉得幕后更有一个好女人在承受和坚持着,更不容易,样不离不弃的女人更值得钦佩,婶婶,你陪伴了叔叔走过他的成功与失败,你都荣辱不惊,我觉得你才是最棒的女人……”胭脂搂着婶婶,爱惜地撒娇。 “胭脂,你和婶婶都长着一张浑圆的脸,尤其下巴浑圆,都是个性纯朴,心地善良的女人,婶婶,觉得你以后肯定也会能照顾好自己的家人的……” “婶婶,我婆婆迷信,她说算过我八字,说我是帮夫命……我才不信哪,这个旺夫或帮夫,怎么说哪,男人事业的失败和成功就是像一对姐妹花,很多男人的一生都会经历了,这怎么来定义他的女人的旺与不旺呢,关键还是看男人遇到时机和机遇,还有他自己的眼力和定力和一点小运气……” “胭脂,你说的很对,人生有三九六运,有起起伏伏,有强盛就会有衰弱……就像事业,身体,情感……运气都是这个理……不纠结,开淡了就好了……或许你叔叔不是生意人的料,他太老实了,适合安静做做技术……一个萝卜一个坑……每个人的优点和强项都不一样……或许他走了弯路……也许适合他的才是对的……” “婶婶还是应该感恩的,你叔叔他又找到了一份安定的工作,虽然以后的一大段日子,可能都要辛苦还债度日,承受被人陷害后的局面,压力很大,但还是有别人主动来请他去工作,你叔叔这辈子不精明,不是特别优秀,不懂与人周旋,比较文静,不爱讲话,他容易相信别人,对人也很好,他为人憨厚善良,人也很勤快,尤其手艺技术却是一流的,也是有口皆碑的…毕竟天无绝人之路…我会陪伴他的……” “好婶婶……以后,我会常写信给你……”胭脂看着自己的婶婶,心里五味杂陈。 “胭脂,别担心我,每个人的人生都不一样,婶婶心里透亮着,从不会埋怨别人,也不会巴结或看不起别人,现在阅历多了,看事看人也透亮,雪上加霜和雪中送炭的人都有,也不奇怪,俗话说,一样米养百样人……能承受住繁华,就也要承受住失败寥落,拿得起就要放的下,这才是好样的,世上哪有长胜的将军……婶婶心里永远灿烂明亮……等孩子月份大了,你就好好休息,以后婶婶再去你婆家看你……我们胭脂也快当母亲了……当个好母亲…唉呀,下雨了,这雨下的是时候,该春分了…” 婶婶笑着,摸着胭脂的肚子,胭脂突然叫起来,指着院子外。 “婶婶,你还种着我的菖蒲,那是蝴蝶谷三姐妹书房里养着,她们最爱的一种小草,生机勃勃,我也喜欢……” 院子外,雨水滴滴答答,滴在一片菖蒲上,菖蒲郁郁葱葱,长势喜人,这雨水洗涤这天地间的一切,干干净净,空气清新,就像唱着一曲春天的乐曲。 第二百一十一章 最妙的熬物 蓝胭脂在婶婶家住了几日,她觉得很羡慕婶婶,觉得像她这个年纪的人,拥有着更多的则是稳重和含蓄。 特别是在经历叔叔的事后,和处理一些个人情绪的时候,婶婶都显得十分淡定和持重,具有一种荣辱不惊的气势。 相比自己这样毛手毛脚的年轻人来说,这也是婶婶最大的特点之一,同时也是她的最大魅力。她是地地道道的善良传统女子。 蓝胭脂要回海岛了,一大早,她换上那里的奇装异服:金黄斗笠束发裹巾,蓝色紧身上衣不及脐,黑色纱裤宽大似裙,特别是用古老部落的十条链条绑成的银饰,约束柔软的腰肢,胸前簇满五颜六色的鲜花。 “胭脂,你这行头真好看,人一穿,精神极了,显得更嫩了,又更显身段,有着西域之风,中土之礼,客家之奇,还兼有少数民族的多彩。” “听说在海岛的过去岁月里,很多女人都是穿这样的服饰,她们有着多年的早婚习俗,嫁于夫家却常住娘家。她们看似柔弱的身躯却挑起家里的重担,能雕石狮子会刻美人像。女人们鲜艳明亮得炫人眼目,却任劳任怨,善良勤劳到超乎想象,她们是海与石的好女儿。当然江湖上也有少数不好的女人的,她们是一些不安分的狡猾女人,不守妇道……总想靠着攀官场的高枝,仗着开发海岛的门面……一心抛头露面发点财……”胭脂突然想到了海岛的红人表嫂的事,一下子就埋怨起来。 “胭脂,你说的是你那海岛上能呼风唤雨的红人表嫂吧?少招惹是非了,反正婶婶知道你是正直的孩子,你以后尽量少和她靠近,她这种女人靠不住,口腹蜜剑,没读过书,没有知识底蕴和道德底线,一心就想靠她凃得白里透红,搔首弄姿,甜言蜜语,卖唱卖跳,拉帮结派……抛头露面靠一些不入流的小手段出名赚钱,眼睛总往钱和名利眼里钻,这样的女人以为自己很出色和强势,名利双收了,但我是心里透亮的,也看得透她的那些伎俩,也瞧不起她的,以后你离她远些,才会干净些……生为女人啊,不要只想名利熏心,这辈子女人还是要有底线教育……” “明白了,婶婶,我躲她都来不及了…听大家说她就像古代的官妓…就靠打着海岛女那一套套奇特鲜艳的行头,靠新鲜夺奇,大赚眼球,幕后太多……人前一套人模人样,唉……” “别管这样俗气的女人,不值得提她的,只有海岛祖祖辈辈那些勤劳善良本份贤惠的好海岛女人们,才是老百姓心里敬佩的赞誉的……婶婶我换好衣服,陪你走一段路……你现在身子重,我才放心……人穷没事,要挣钱也要挣干净钱的……”婶婶在里屋穿衣服,大声说着,边走出来。 只见婶婶身穿黑色长裙,一半时髦一半复古的奇妙组合尽显精致与温柔。婶婶也算是个美人胚子,她侧目仰望露出完美下颚线,面额前缕缕发丝散发出的慵懒,如一副经典画作,香醉优雅充满极致魅力。 “呆会等我熬了鸡汤,让你带回去,再吃点东西,我们就出发,时间还早……” 她们坐在厨房里,洁白的小葱段,细碎的葱花,还有火腿切成的肉丁等,十分丰富,光是这些东西炒一盘都会是味道极好的菜。 婶婶一手托着盘子,一手有步骤地把它们分批拨入汤中,然后等一小会,再拨下一批,循序渐进,有条不紊。 婶婶的家位于山谷的最上端,很安静。院落不算大,寻常百姓家的样子:普通的小木楼,沾着土的农具,屋前的五颜六色的小菜畦,院墙上的紫色藤蔓,和一棵老桂花树。 “婶婶,你今天真好看!” 她半开玩笑地回答:“平常我可不收拾的哦,要陪你走一段,我才特意打扮的。”然后,她挎起胭脂的胳膊说。 厨房里有个大茶几旁,摆着一个大炉子,炉上有个瓦罐正在炖东西,炊气袅袅,婶婶真是个生活精致的女人。 “里面炖的是什么啊?” 婶婶打开盖子说:“鸡汤。” “人世间的妙物都是‘熬’出来的……”婶婶慢慢说着。 胭脂琢磨着这句话,觉得说得太好了,也许现在很多大户人家都有一些女人,相比于和人打交道,更喜欢一个人待在家中的感觉,自己做着家事,自己自得其乐。 “这男人一旦有钱有权,在私生活上多多少少都会有点混乱,海岛上也有很多暴发户,就是说那不着调的银表嫂,听说表嫂家赚了钱后,表哥在感情开始不靠谱,但不得不说他对待教育子女还是十分疼爱的,专门给他的孩子们修建了度假娱乐场所,里面不仅有游乐场、动物园,还有舞厅、野餐的地方等等,抽空也会陪孩子们玩耍……不过,倒是那孩子们变成爱吃喝玩乐了,对学习都不喜欢……” “这暴发户相比人家书香世家就不一样,就说蝴蝶谷三姐妹,她们自小便受到父亲的宠爱,享受着最好的物质,接受了最优质的教育,家族希望她们能够成长为一个个美丽、大方、优雅的女子,能够见识到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风景。小时候她们就博览群书,琴棋书画都学长大后一个赛一个的美丽有教养……”两个人边熬鸡汤边聊天。 林小糊最近染了伤寒,一病不起,卧床好几天,这可急坏了庵里的人。 “生、老、病、死是痛苦的本性,有生就必有老,有老必定病,有病必有死,所以,生老病死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我都活这么高龄了,你们还担心……”林小糊躺在床上半依着身子笑着和几个小尼姑说话。 “佛家最看重慈悲心,但是我觉的慈悲心很重要,但只有同情心还不够,只是理解也是不够的,慈悲心并非仅限于同情心和理解的心,慈悲心是把别人的苦乐也当作自己的苦乐,自己就像是别人的一部分一样。譬如,遇到一个可怜的人时,自己好像各方面比他好,所以以一种怜悯的姿态来帮助他,这也并非慈悲心。” 林小糊觉得自己这辈子已经很知足了,也许女人最美最骄傲的角色是当好母亲和当孩子们的第一任或长任的老师。 能承受的,她这个当母亲都承受了;该付出的,她这个当母亲都付出了。 而作为一种默默无闻的岁月,她这个母亲既是蝴蝶谷的象征,也是爱的象征,她或许既是当年蝴蝶别苑真善美的传播者,也是几个丫头们灵魂世界的塑造师…… 高龄的她总算熬过了一生,也许最妙的东西都是熬出来的……很香,很浓,不苦,很甜……熬的很曼妙醇厚…… 第二百一十二章 洞房调包 梅无森和宛宛的婚礼终于开始了。 梅园上下一片喜气,鸟儿在院子里跳着唱着,春天真的来了。 尤其是谷影心更是喜上眉梢,一大早就梳妆完毕,到处走走,边观察来梅园里的贵客。 宾客都入席了,这是个新式婚礼。 蝶飞儿,楚云天,胡天行,白方彦,般若,米姬,古影心,云紫他们坐在靠近新郎新娘一桌。 因为梅园是续弦,场面倒是很热闹豪气阔气,但婚礼礼节简单了很多。 主客入座就算礼成了。 梅无森和宛宛,梅幼薇,安儿坐在主人桌上。梅幼薇一直在偷偷看着楚云天,看他一直给蝶飞儿夹菜,心里很不舒服。 “小蝶,你多吃点,看你最近瘦了……”胡天行也夹了一个菠萝包给她,朝着楚云天嘻嘻笑。 蝶飞儿看着他们两个殷勤的样子,心里不由得笑了。云紫看出楚云天和胡天行很喜欢蝶飞儿。 像蝶飞儿这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女人,真的都特别美丽。在她身上散发着知识光芒的时候,就很少有人会注意到她们的面容到底如何。 而云紫想,蝶飞儿能有那么多男人欣赏和倾慕,凭的一定不只是她气质美好美丽,更多的,是她迷人的才情和良好的品德。这样的女子,心灵美好,体态美好搁在万紫千红中,完全就是一朵带着冷香清丽的扶桑花,所谓的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或许女孩变成富有女人味的有韵味的女子,一定不是速成的,一定经过岁月和阅历的沉淀和洗礼,雕琢……而不是靠家庭多金和奢侈品,而是靠从小博览群书,靠不断学习,靠内涵品味知识素养的提升……云紫觉得虽然大家闺秀的蝶飞儿家庭突然意外中落,寄人篱下,埋没乡野……但她的气场和气韵,魅力,就远胜过华丽富有的梅幼薇,女人和女人的比,最耐看的就是女人那一身的知识与才华,才弥足珍贵,让人百看不厌。 白方彦舀了一勺子汤给般若,蝶飞儿看的出白少爷很喜欢般若,她也放心了,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宛宛,但看着云紫镇定自若的表情,她心里好了很多,晚上只要宛宛得到梅园的地契,一切就好办了,以后就有可能把梅园再变成蝴蝶别苑的,那就了了祖母的心愿。 如果今晚谷影心顺利替代宛宛和梅无森圆房,明日一早就生米煮成熟饭了。 开始敬酒了,新郎一般都不喝酒,只喝水代替,想不到今晚梅无森特别高兴,他还真喝了,喝得有几分醉了。 酒席散后,新娘新郎回房了,远道的宾客也被安排住在梅园了。 住在洞房隔壁的古影心利索地换上和新娘宛宛一样的衣服,这是云紫事先帮她准备好的,等下再进入洞房,把宛宛换出来,她就可以和梅无森继续他们的幸福生活……再说如果梅无森不接纳她也没事,她早想好了,如果那样,她就随院里的师父到庵里过一生,也平静安心的…… 只听院子里般若和白家少爷的声音。 “白大哥,运动是和中医有关的,比如我也天性喜水,爱游水,但女子属寒居多,所以天寒,作为女子,我就不敢多下水,就是因为小时候就偷看了很多中医养生的书,游泳不是人人事宜,人体有寒与热体分,尤其女性体寒者居多,所以爱游都没得去,现在我如果若去蝴蝶谷的池塘游水,去时也是为了放松和修身段,冬天不敢常去,热天还好些。” “我母亲她很厉害,从小听说她在冰水宫长大,游水特别厉害……”白方彦和般若在闲聊,两个人很默契。 “你说冷祖母啊,我觉得她的气质本就不同于一般的女子,我觉得她身上存在着一大堆不可理解的矛盾性,也是位大怪之妙人。” “对,母亲她是个大气的女子,从小丰衣足食,长大后却能散尽千金,并不以金钱为念,她身上有柔情似水的一面,也有杀伐决断的一面。” “白大哥,你说冷祖母琵笆弹的特好吗?” “对,她有空就会弹,就像她擅长使用的琵琶,婉转时如间关莺语花底滑,铿锵时若铁骑突出刀枪鸣……” 般若想到:琵琶从来都是一件有杀气的乐器,只是多数时候敛于玲珑温柔的外表之下而已。 “我母亲的琵笆,是小时候,我外婆找人教她的。外婆还聘请名师教她打鼓和作诗,舞蹈,她弹得一手好琵琶,也是博览群书,样样技艺精通的女人,所以我父亲对她非常疼爱。” “对了,听说你父亲出自大户人家,走的是都是风雅路线,他年轻时看上了冷伯母书香怡人,谈吐不俗的……” 古影心听着他们谈话的声音越来越远,知道他们走远了。 “最柔软的是女性的躯体,最坚硬的是石头的棱角。柔软与坚硬。一个嫁给大海的女人……” 洞房里,梅无森喝的有点醉,但他边说边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盒子。 “宛宛,你看,从今日起,你就是梅园夫人了……按我们梅家的家规,新郎洞房花烛夜,喝了交杯酒后,一定要把府里的地契给夫人保管,表示夫人接受家庭最大的责任,要开始管理后院,男主外,女主内,相夫教子……安儿她娘,我也是这样的……” 梅无森把酒道满了,拿了一杯酒给宛宛。 两人喝了交杯酒,梅无森已经有点不胜酒力了,他走路颤颤巍巍,不稳,宛宛把他扶坐在床沿,梅无森把地契塞在宛宛手里。 “保管好,以后你就是梅园夫人了……”他顺势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宛宛看了地契,上面还是写着她们蝴蝶别苑地契的字样。她把家族的地契放在口袋里,就像找到丢失已久的物件,有种失而复得的轻松。 “夫人,厨房给送红枣丸子汤,你和老爷喝了再睡……” 门咯吱一开,宛宛看到和自己打扮一样的古影心,她已经明白了,她赶紧换上平日衣服,她抓住她的手拍了几下,鞠了躬,让古影心进房,她退出洞房,悄悄开了大门,朝着云紫说的地方去了,宛宛她一心想回紫苏园了。 或许这世界最温馨最富有诗意的,能使人类情感得到净化、趋向美好的部分,源于女人。男人成就世界,而女人也能成就了男人,也能成就自己的梦想。 宛宛骑着云紫给她准备的马,朝着蝴蝶谷紫苏园跑去。 她明白了:家庭的好风水、好运势,是她们三个丫头和祖母,父母一道修来的福气,离不开稳重如山、虚怀若谷的父亲,离不开柔情似水、善解人意的祖母和母亲,更离不开自己父母良好的夫妻关系以及他们构建和睦美满的家庭氛围…… 第二日,梅园厨房里忙碌一片。只见厨娘在屋子里念叨着:“银耳红枣汤,丰胸美白又减肥;黑糯米桂圆红枣粥,益气养血;当归红枣排骨汤,滋阴润燥,养颜护肤;核桃红枣燕麦粥,养颜补血益智;红薯红枣汤,养血减肥助消化;木瓜银耳汤,丰胸减肥;黄豆雪梨猪脚汤,润肺美肤清心降压。天啊,这个新夫人早上就给出这么个清单,让厨房连续做一周,换着花样炖汤……看来老爷太疼她了,看来新夫人伺候老爷功夫很厉害,他怎么这么宠她……太难伺候了……新夫人怎么变了个人……” 蝶飞儿路过厨房,她觉得看来古影心肯定是高手,很有办法,这个梅无森被他制服的,服服贴贴……以为是自己弄错了新娘,哑口无言…… “蝶飞儿,今日艺馆里有霸王别姬的戏,我们几个去看吧……明月满营天似水,那堪回首别虞姬,去看吧?” “好啊!这戏,我也想看……” 第二百一十三章 破茧成蝶 婚礼后的一周很少看到梅无森,听说偶感风寒了。 古影心在旁细心呵护,宛宛不知去向,梅无森特意检查了给她的赠礼——地契,发现还好好放在那里,只有古影心知道那张是高仿的,是云紫高价让人伪做的,一时半会蒙混过关还是可以的。 梅无森以为自己拉错了新娘,把宛宛气走了,那晚有点醉的他,他以为自己把古影心当成宛宛,拉进洞房…… 加上古影心呵护百倍,他也被温柔乡给收服了,古影心伺候男人的伎俩还是特别厉害的,让丧妻很久的梅无森又再次感受到女人的温存和甜蜜,他对于宛宛的离去也就不好再追问下去,只有府里的人觉得诡异,为什么洞房后,夫人换成了古影心,但因为梅无森还是风平浪静,若无其事,所以底下人也不好问……尤其是蝶飞儿还是当安儿的先生,她更是冷静,丝毫不提…… 再说宛宛回到了紫苏园,谷主爹爹病的不轻,她和般若还有娘亲精心照顾他,但还是不见好转。 一大早,两姐妹在小厨房里说话。 “般若,最近爹爹病的不轻,没有食欲,他比较喜欢吃水果,早上多给他准备一些苹果、梨、葡萄,餐前别让他吃圣女果、橘子、山楂、香蕉,饭后可以给他吃些菠萝、木瓜、猕猴桃、橘子、山楂……夜宵我们煮些安神的桂圆粥吧……” 宛宛交代般若。 “嗯,我明白……”般若边切水果边说。 般若抬眼看着宛宛,她觉得宛宛好像更成熟稳重了,气场很大。一个女孩子的气场很重要,气场强大的人魅力独特、熠熠生辉,容易获取别人的关注度和认同感。 般若觉得宛宛现在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她明眸善睐,身上有种独特的优雅魅力! 让人情不自禁想去钦佩,崇拜,欣赏她了。 “宛宛,十里之外,我就可以呼吸到你的个性了。真好!” “般若,这些年,蝴蝶谷发生太多事了,我们三姐妹都经历了很多,一个人的气场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经过岁月洗礼、内心修炼。现在我们只要把爹爹照顾好,等蝶飞儿回家,我们再去接回小糊祖母就可以团圆了……”宛宛边削苹果皮边高兴地说。 再说胡天行和白方彦都离开了梅园了。 蝶飞儿和安儿呆在书房里画画。 蝶飞儿的画作中色彩明艳,有位贵族少女在典雅的房中享受着美妙的时光,图中是一位身穿粉紫色斗篷的少女,轻轻的掀起眼罩,粉紫色的斗篷边缘是浪漫的蕾丝花边…… “小蝶姐姐,你画的是谁,真好看……” “画的是我祖母小时候,她很美,是个才女……” “小蝶姐姐,古代的才女,你喜欢谁……” “嗯,都喜欢,但比较喜欢卓文君。” “卓文君美吗?你给我讲她的故事吧……” “好吧!传说卓文君是四川临邛首富卓王孙的女儿,才貌双全,精通音律。一次,卓王孙请司马相如吃饭,席间拿出名琴“绿绮”请司马相如弹奏。卓文君听说司马相如来了,就过来偷看,不料,司马相如也看到了卓文君,就弹奏了一曲《凤求凰》。卓文君被深深地吸引住了,当夜就跟司马相如私奔了。不料,司马相如虽然有才,但是家徒四壁。两人只好当街卖酒过日子。后来,司马相如受到汉武帝的重用,生活好了起来,后来又发生了很多事……卓文君就给司马相如写了首诗《白头吟》,这首《白头吟》被称为情诗佳作。” 蝶飞儿边抄下此诗: 《白头吟》汉卓文君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簁簁! 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安儿在旁边看,很专注的样子。 “我最喜欢其中的一句“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这句话流传最广,表达了对爱情的坚贞,受到后世的推崇。”蝶飞儿说着。 安儿像个大人一样点点头。 蝶飞儿被他逗笑了,她心里轻松了一点,宛宛走了,也找到了蝴蝶别苑的地契,下一步就是她们要明正言顺地拿回属于她们的蝴蝶别苑,早点再拥有她们自己的小古堡……清晨起床,她们三姐妹迎着花开的香气,闲暇时她们三个可以躺在屋顶数星星,傍晚她们可以看自己喜欢的古籍,入眠时等满天星光吹着晚风落地……但这美好的一切还是需要等待。 蝶飞儿知道云紫是个知彼知己、胸有成竹的人,她才能在危险关头,沉着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千钧一发之际,看透梅无森的心理,从而迅速做出准确判断,找到最好的破解之法,用上了古影心这个最好的棋子,但是她很担心刘毕和田管家,她总觉得他们不是省油的灯。 蝶飞儿还是很佩服云紫的,她总是不显山水,不显烟火,不着痕迹。 云紫是个独立的女人,经过大风大浪的她,遇事总是不慌不忙。她遇急从容不迫、游刃有余,散发出的强大气场,让蝶飞儿不得不肃然起敬。 她准备明日再去找云紫……商量玉玲珑的事,她想告诉云紫…… 有一天在蝴蝶别苑里,她们三姐妹有自己的学业和事业,有着父母的支持,她们投身到自己热爱的事里,创办一座免费私人教坊,让谷里很多人都将孩子送进这所学校。这所学校让小糊祖母来命名,不仅可以培养了很多优秀的孩子,也能拥有蝴蝶谷的一支女子球队,舞蹈队,游泳队……此外,她们想创办了艺术基金会,帮助有天赋有内涵的贫困艺术家,赞助艺术展览,她们想建个简约有艺术氛围的蝴蝶谷文化馆,里面有很多古籍和经典,里面有她们小糊祖母喜欢的书,有夏茉莉婆婆喜欢的各朝各代的服饰,还有蝴蝶谷特有的服饰和民饰……还有她们三姐妹喜欢的南音曲谱,有她们会的琵笆,二胡,非洲鼓,古筝……还有仙晓芙的画作,还有三姐妹写的的小诗歌……还有很多蝴蝶谷的墨宝……文化馆取名“破茧成蝶”!她们在那里陪父母祖母一起安度晚年,颐养天年! 第二百一十四章 公平竞争 胡天行特意来找蝶飞儿,她正在梅园院子种花。 “小蝶,我有句话对你说,这辈子你只能活在我的世界里,我想让你当我的女人,谁都不能把你从我这里带走……” “胡少爷,莫名其妙……你……我们不可能……再说我还没想自己的终身大事……” “反正这辈子,我要娶到你,我想让你成为蝴蝶谷最幸福的女人……” “你,你想多了,再说,我没考虑自己的事,还有我,你,根本不是一样的人,也不会一路人人的……” “为什么?难道我们胡府财大气大,配不上你,你是说你喜欢楚云天吗?不行,楚云天不能把你从我这里带走,你是我要定的女人,我一辈子都要保护你,谁都带不走…你只能是我的女人…”胡天行紧握着小蝶的手,很激动。 蝶飞儿用力挣脱了他的手。 “胡少爷,你太粗鲁霸道了,你怎么了,我永远都属于我自己的,属于蝴蝶谷,我的感情不是用来交易的,我哪里都不去的,别胡说了,再说我现在没有这心思谈儿女私情……” “难道是楚云天,这小子,你喜欢他……” “我没有喜欢谁,只是把你们都当成自己家的大哥……你回去吧……你走吧……” “反正这辈子你只能是我的,我不会让别的男人带走你……绝对不行,迟早你会慢慢喜欢我的,我有自信……”说完,胡天行就走了。 半路上,他看到楚云天正往梅园的方向而来,肯定是找小蝶的。他跑过去,拉了他手。 “小子,我们一起走走……” 楚云天看到他,顿了一下,明白他刚才梅园出来。 他们朝着大海边走去。走到海边,夕阳西下,满天的云彩红亮了整个天边,鱼鳞似的,层层叠叠,很美。 “春日斜阳,茶花谢了,刺桐红了,白鹭齐飞……好美……”楚云天笑着说。 “你小子还真有雅兴……坦白告诉你,小蝶,我要定了,我有实力,我一定能给她最好的,让她成为蝴蝶谷最令人艳羡的女人,让她很幸福快乐,你别掺合进来……” 楚云天不回答,他拿起一块小石头,朝海上扔了过去,顿时海水起了很多涟漪…… “胡天行,你听着,让小蝶自己决定吧…她是个有主见,有个性的好女孩…再说我们男人眼里最爱的所谓的权势,地位,名利金钱,这些物欲的东西在她这样独具慧眼和纯真品性的女孩心里,这样的男人也不会独具魅力的,她也不会嫌贫爱富,她骨子里想要的不是这些……你少用你的名利压她,你真的太不了解她了,她是不一般的女孩,她是个不虚荣的好女孩,所以我才特别欣赏她,喜欢她……”楚云天不紧不慢地说,他始终文质彬彬。 “其实小蝶,她在与我们相处的过程中,她能够把握距离。其实夏婆婆讲过一个道理:男女相处,越要理智对待,给自己成长的空间,也给对方空间。完全没有必要把对方拴在身边,要知道真正长久的爱,不是靠拴着对方的人,而是靠吸引对方的心。当自己足够优秀,又懂得如何与对方相处时,对方就会离不开你。别的女人在优秀男人的名利双收的利诱下,或许都会主动投怀送抱,五体投地,点头哈腰……但我觉得蝶飞儿绝对不会这样,她不会这样做……她是个特别有立场气场的姑娘……是个做大事的好姑娘……” “楚云天,你小子,还真厉害……你怎么这样了解她,一套一套的……” “女孩嘛!越是深爱,越不能让对方轻而易举的得到她,因为轻易得到的,男人都不会珍惜。也许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楚云天喃喃细语。 “对了,夏婆婆最近身体怎么样?” “还硬朗,她很会保养自己,心态很好,她总是说,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会在生活和事业上遇到不顺遂的时候,身体的健康和心理的健康,才是千金难求的财富。钱财再多,权势再大,没有了健康什么都是过眼云烟……” “对啊,夏婆婆和小蝶祖母还有我爷爷他们三个老人也会保养自己,他们可能都会长寿,还是老话:良田三顷,不过一日三餐,广厦万间,不过一塌之眠,人这一辈子,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任何荣华富贵都得是建立在一副健康的躯体之上。身体健康,永远都应该被放在首位……但是小蝶我还是想娶到她……楚云天,你就别横叉一杆了……”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但还是要看佳人如何选择……别太霸道了,小蝶她不吃这一套……她特有主见……我了解她的品性……你还不了解她,她是一个把真性情发挥得最为淋漓尽致的女孩,她和她的祖母都是蝴蝶谷百年难得一遇的才女,听夏茉莉姑婆说,她们兼有小孩子的率真纯真,诗人的敏感,英雄的豪迈,智者的幽默,哲人的超然,这些品质荟集于她们一身,真是蝴蝶谷造化的奇迹。胡天行,你不了解她……”楚云天望着大海,朗声道。 两人沉默了很久。 “最近商会的事有点多,我想处理好后,就去提亲,对了,听说她老家是蝴蝶谷,我爷爷年轻时去过,听说是因为小蝶的祖母,当年爷爷和你夏婆婆,还有小蝶祖母有过一段故事……后来三个人都没在一起,但老了后再见面,都是平静和气,好像是亲人……”过了许久,胡天行才开口讲着。 “看来上辈的姻缘到了我们这一代还在延续……小蝶也是我喜欢的女孩,最后,我们只能公平竞争,看谁能得到她的芳心了,强扭的瓜是不甜……记住!对了,过些日子是夏茉莉姑婆的寿宴,她想请几个老朋友,有你爷爷,还有小蝶的祖母……对了,还有我的几个好朋友一起热闹一下,你,白方彦,般若,蝶飞儿……到时你们一定要去白玉斋……” “太好了,我们肯定去,应该准备一份厚礼……”胡天行拍着楚云天的肩膀。 胡天行看着楚云天,这将会是两个最优秀的男人的较量了,静静沉思,他们两个男人都特别优秀,出类拔萃,很有实力,他还是觉得楚云天身上有些东西是他没有的,楚云天儒雅冷静,文质彬彬,沉稳,大气,特别尊重呵护蝶飞儿,可能他自己身上多了一点浮躁,傲慢,吊耳啷当,还有男人最大的野性和霸气,还有固执,不懂让步,或许这就是蝶飞儿迟迟没有接纳他,对他不会有好感的原因。 他想改变自己,但有点难……但楚云天在他和蝶飞儿之间,对他来说,楚云天是最大的威胁,他也担心蝶飞儿看上楚云天,女人的心毕竟海底针,尤其是像蝶飞儿这样不温不火,有点孤高自许,神秘莫测独特的女孩,他更是难以入手…… “小子,前面海滩有个小酒馆,我们去喝一杯……不醉不归,哈哈……”胡天行低下身子,抓了一把海沙,扬了很远,自己跳了几下,躺在沙滩上,翻了几个滚,像个孩子嬉戏着,他笑了,蝶飞儿的影子好像如影随形刻在他脑海里……对于他这样有霸占欲的男人,越是得不到的女人对他越有吸引力和魔力。 楚云天扭过头,一看,前面的防护林有一群羚羊,七八只,认真吃着树叶,旁边一个老羊倌,黝黑的脸,健硕的身段,不输年轻后生,他笑眯眯看着他的羊群…… “去吃烤全羊,小子……云天……喝个大醉吧!你小子,别打蝶飞儿的主意了,我要定了这姑娘……待会到酒馆,我叫个漂亮姑娘给你,怎么样……” “胡天行,你也是阅女无数的人了,你说女人和女人的躯体都差不多,但最大的差别和魅力就是女人和女人内涵和学识的差别,这才是最关键的,据说一个肉体世界吸引力的保鲜激情期就只有四个月而已,但一个精神世界丰富的吸引力魅力的保鲜期据说是无期限的,小蝶的世界就是一个精神世界及其丰富有趣的世界,对我来说,不管岁月流逝,都是有魅力的,不会审美疲劳的,蝶飞儿是我最心仪的女孩,其他女人不是我的菜,我不喜欢杀生……公平竞争,今晚不醉不归…再说蝶飞儿不虚荣,她从小到大都不拜金,这个是夏茉莉姑婆讲的…” 楚云天慢慢转过身,一起朝海边小酒馆走去,前面晚霞满天,海鸥低飞,或许小蝶她的生活可以繁花似锦,也可以素衣禅心,她对于日月星辰,云朵海鸥……山间草木……她都会深爱,她很善良又浪漫,特别纯真,楚云天他觉得自己是能读懂小蝶的一个男人。 楚云天最喜欢的是蝶飞儿的目光她的目光,感觉像一束柔和的灯光打在自己的身上,安全而温暖。他经常想象着有朝一日,他能娶到蝶飞儿,每次出行,两人毕定十指相扣。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一起身,蝶飞儿的手就温柔地伸过去…… 或许在胡天行眼里,蝶飞儿就是一朵浑身带刺的红玫瑰,而在楚云天眼里,蝶飞儿是一束洁白无瑕的白月光。这样有才气的她,善良,纯粹,没有心机,但她目光如炬,看人很准,生性薄凉,常拒人于千里之外,及其不容易动心动情,但一旦用情,她却又极具理性又专一,特别浪漫,风情万种的女人,她宁愿在凄垣残雪处,为自己喜欢的人等到山倾海枯…… 第二百一十五章 凤栖梧桐 清明前几天,海边的春天是最迟的,海边还是很冷,春寒料峭,紫红的杜鹃花开的最旺,还有很多不知名的花儿,也竟相开放,白的,紫的开满了整个山谷和海边。 恰逢白玉斋夏茉莉婆婆的生日来临,楚云天特意从飞洋城回来,想为高龄的姑婆举行个寿宴,让老人家高兴,他特意邀请了蝶飞儿的祖母林小糊,还有胡天行的祖父胡一风,还有他们几个年轻人。 今早,厨子早已按着大家的口味喜好,把饭菜做的可口丰盛。 到了晌午,客人们都来齐了,尤其是小糊祖母看起来精神百倍,穿戴大气典雅,一身蓝衣长裙,一串珍珠项链。简单美丽。 “到了这个年纪,能再和大家相聚,真是庆幸,回首这辈子,人生路上,一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像我们几个熟悉了,却还是各分东西…今日借着我这个老太婆的寿宴,大家抬举我,聚在一起,来大家举杯吧…” 夏茉莉婆婆看着胡一风和林小糊感慨万分。 “古诗云: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只有像我们快要入土的人,可能更能体会的。”林小糊微笑着喝了半杯酒。 蝶飞儿看着寿宴上的夏茉莉婆婆,她今日特意佩戴了一套祖母绿的首饰:耳饰、项链和戒指,黑红色的羽毛礼服裙也难以掩盖祖母绿的华丽惊艳。岁月不败美人啊! 小糊祖母和夏茉莉婆婆都是经年的美人,岁月让她们多了醇厚含香的气质。一长串祖母绿镶嵌于项链上,很好地拉成了夏茉莉婆婆的脖颈的比例,显得修长好看。 这时, 祖母静静默契看着她,暼了蝶飞儿一眼,蝶飞儿感受到祖母的目光,总是感觉像一束柔和的灯光打在自己的身上,让她安全而温暖温馨。 “姑婆和小糊祖母的皮肤保养得很好……”蝶飞儿笑着说。 “我们从年轻到现在经常用白芷制作成的粉霜……也没有多大保养……” “我明白了,《神农本草经》记载:女人漏下赤白,血闭,阴肿,寒热,头风,侵目泪出,长肌肤,润泽颜色,可用白芷……现在看来白芷在美白祛斑,改善微循环,延缓皮肤衰老方面都有独特的疗效。”般若笑着说。 白方彦看着般若,觉得她好像什么都懂,以后娶回白府,就是娶回一个宝藏,他更喜欢她了,情不自禁把手伸过去,想拉般若的小手。 “这读书的女孩子就是不一样,浑身上下有种书香的味道,会让人着迷的……”白方彦突然冒出了一句,胡天行看着他,不禁被逗乐了,咧着嘴偷笑。 “你们几个年轻人也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华了,大家该好好找个心爱的人陪伴自己走过一生,聪明的女孩子,往往很清楚,寻找伴侣,本身就是让自己得到成长,把日子过得省时省力又省心。只有糊涂的女人,才会在感情里瞎折腾,最终把自己折磨得心力交瘁。所以说你们几个女孩子要不断学习与成长……”林小糊意味深长地说。 “我们三个老人走到岁月的尽头,已经明白,在年轻的时候,真正能抵达美满彼岸的秘诀,莫过于女孩子首先要优秀,才能吸引到优秀的男孩。这里的关键就是,你要有他们所欣赏的地方。俗话说,有好梧桐树,必招来金凤凰……来,大家多吃菜……”夏茉莉婆婆夹了一块猪脚给蝶飞儿。 “一个女孩子可以很普通,但是她要实现自我价值,必然要有良好的习惯,这些习惯是魅力,人格和品质的体现。”林小糊祖母补充了一句。 蝶飞儿听着,看着长辈们。时光带不走她们的美丽,还为她们增添了气质。虽然祖母和夏茉莉婆婆的年纪都大了,但她们绝美的侧颜,美好的气质。岁月流逝,也挡不住她们浑身的女人味,还有那双双动人有神的眼眸。 “大家尝尝这汤,我让厨子熬了一上午的,春天很寒湿,我特意让厨子选了新鲜出土的土茯苓和牛大力,别看这东西长得跟树根没什么差别,它们可是山里常见的中草药材,具有药食同源的特性,气味甘香,尤其适合用于食疗入汤之用。” “看你这么细心,煲了一锅老火汤,我刚才喝了一口,这汤煲出来后根本没有药的味道,却有一股清香味。春天的蝴蝶谷比较潮湿,常喝这汤,对大家有好处,大家喝吧……来,一风大哥,我帮你舀一碗……” 气氛很好,大家边聊天边吃…… 胡一风高兴点点头,看着自己身边的人,年轻时曾经深爱过的女人林小糊,还有深爱自己的女人玉生烟,也就是夏茉莉,他知足了……活着就是胜利,到了这个年纪,看着她们幸福,他也很知足开心的。以前的痛苦现在都是甘甜…… 也许佛说:谁让你痛苦,谁就来渡你。因为你在痛苦的时候才会想要去改变,真正的改变你需要从心里面出发。让你痛苦的人一定是戳痛你心里的人,因为痛苦你才会去改变你自己,别害怕痛苦的事情,痛苦不是磨炼就是成长。每个人要学会享受自己的痛苦,在痛苦中不断的蜕变自己。 胡一风这辈子也不容易,他虽然事业做的风生水起的,但就是得不到自己的心上人——林小糊。 他当年被小糊拒绝后,他有了自己更好的事业,也是他把自己所有的精力投入进自己的事业。 功成名就的他,在黑水崖成立了自己的胡公馆,这个胡公馆是名商巨贾文人的聚集地,是黑水崖第一家高档私人商业会所,是黑水崖顶级的会员制俱乐部。 他依靠着胡公馆,他在文界、政界、商业都有着巨大的人脉资源网。他也一举成为当地一流的男人。 但是他不忘本,他始终记得自己小时候,家境贫寒,迫于压力,他读书不多,无奈辍学。但为了生计,他学起了很多本领,做家具,后来他又开始了地产投资贸易的事业,后来他怀着对故土的眷恋,他带着积累的资本回到生养他的地方,回到家乡后,具有极高眼界的他,出手便是大手笔,通过人脉关系,拿到了堪称绝版的一块地,仅与蝴蝶谷相望,也就是建了天行少爷现在住的“洞天一府”。 “我们的一生,就像一泡茶,茶若相似,味不必如一。书上说:但凡茗茶,一泡苦涩,二泡甘香,三泡浓沉,四泡清洌,五泡清淡,此后,再好的茶也索然无味。诚似人生五种,年少青涩,青春芳醇,中年沉重,壮年回香,老年有点味……”胡一风看着自己的孙子天行,若有所思的说。 胡一风心里想着:自己这辈子,风风雨雨的,有很好的事业,唯独遗憾的是却得不到他要的真爱,他最想要的女人,他心里最喜欢的林小糊。也许世界上的事情,最忌讳的就是个十全十美,就像书里的说的话,那天上的月亮,一旦圆满了,马上就要变缺了;树上的果子,一旦熟透了,马上就要坠落下地……凡事总要稍留欠缺,才能持久,不完美其实也是一种完美。” 他看着眼前的林小糊,这个不能属于他的女人,这个他心里默默爱了一辈子的好女人,岁月流逝,他心里还是会心疼她,爱她,只是他不说出来了,只是觉得只要她还快快乐乐地活着,他就温暖的。也许真爱就是没有理由的心疼和不设前提的宽容吧。 “每年的四月天,小时候就特喜欢坐倚在蝴蝶谷里的素朴的戏台边的一角,琢磨着听不大懂的戏文,看着台上艳丽的青衣,再看着台下的无瑕的孩子们,赶时兴的青年们,淡世老大爷,长寿的老婆婆们,那时觉得台上台下都是戏,人生就是一幕折子戏,再多的锣鼓喧天,但早晚都会曲终人散,天底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想不到我们已经从小孩长成老婆婆了,时间过得真快,大家经历太多,但也走过去了,一晃就头发全白了……所以要珍惜和知足常乐……对了,玉生烟,什么时候我们两个老姐妹再一起去看戏…看《王宝钏》吧…” “好啊,老姐姐,还有霸王别姬,我特别想再看……” “还是故乡的老戏台好啊!故乡才是最好啊!人这一辈子,故乡是什么?故乡就是年少的时候天天想离开,岁数大了的时候天天想回去的好地方。” 林小糊祖母牵着夏婆婆的手,蝶飞儿发觉祖母眼里有一丝泪光闪烁……随即又不见了,林小糊祖母脸上却是绽放更美的笑意 。 般若也看着自己的祖母林小糊和蝶飞儿,她觉得祖母就是一棵最好的梧桐树,曾经吸引了她们那个时代最优质的人,那些像凤凰的人们,比如眼前的老人胡一风,还有自己最佩服的南燕飞祖父,还有…… 或许蝶飞儿也会是一棵蝴蝶谷里目前长势喜人,最为耐看的梧桐树…… 第二百一十六章 家乡的雾 蝴蝶谷弥漫好大的浓雾,风很大,还是有点冷,白茫茫的,什么都是湿漉漉的,远处的海也看不清楚了,宛宛在紫苏园里做紫薯蒸团,般若不在家,照顾家人的活儿她负责。 她在厨房里,她把紫薯和咸蛋黄蒸熟备用,把食料准备好。先把紫薯用手捏碎,然后先加入一半的红薯淀粉,抓匀,再加入剩下的红薯淀粉,然后一边加水一边抓捏,可以揪一点出来,捏出个小碗形。 碗口有少许的裂口都是可以的。然后用菜叶盖好。她再把咸蛋黄和肉松混合均匀,觉得有点干,她倒了少许的牛奶,直到可以捏成团,等蒸笼水开了,她就放进去蒸了。 她边烧火,边在琢磨,等般若回家后,她准备带谷主爹爹去看病。她知道 ,急需救命钱,谷主爹爹自从生意失败后,外有负债,很多地方急需还钱付款,她现在应该独挡一面了。 宛宛她觉得: 世间上有两件事能让人瞬间崩溃,一是急用治病的钱,借不到钱的绝望;二是看着自己的亲人患病受苦,却无能为力的绝望。 这几年,她真正见识到人生百态,人间百味,也在很多的一瞬间读懂了,关于生活的真相。可能自从到了艺馆后,她凡事靠自己,就慢慢成熟了,她发觉她始终对生活始终保持着热忱和洒脱。 宛宛觉得她也慢慢像小糊祖母了,爱做美食,也爱写文字,她又爱戏曲,也爱逛菜市场,爱养花花……也许这样可以活得生趣盎然,心里永远流淌着对生活的欢喜。也许这些都是她很爱蝴蝶谷这个自己的家乡。 人遇到的苦难从来不是人生最可怕的事情,可怕的是自暴自弃,放弃自我…… 宛宛蒸好紫薯团了,她赶紧端了进去…… “般若,难得你出来一次,我给买块布匹,做套衣服吧!” 白方彦和般若一前一后,从白玉斋回来,朝着蝴蝶谷的集市走。 “般若,同样一件衣服,穿在不同的女人身上,效果大不一样,有的女人,穿很昂贵的一件的衣服,依旧感觉土得掉渣;有的女人,穿在粗布衣,依旧天然之美,就是你了。” “但我还是想让你更美…我想帮你买漂亮的衣服…浓妆淡抹总相宜……”他又补充一句。 “不用了,谢谢白大哥,我穿这些素净的衣服就很好的,很舒服的……” 般若一心赶路,也没留意白方彦的话,她在想现在有宛宛在家,她可以多腾出时间去学点东西,学习琴棋书画,学习诗词歌舞,給自己多奠定艺术基础。她们三姐妹年少早有根基,也有才艺,或许以后变成了她们的谋生手段。她们必须得做最出色的女孩。 般若她知道宛宛,以前在艺馆,她能做最美的女子,在南家,她能做最贤最慧的女孩。她的成功,靠的不仅仅是她的盛世的气质,毕竟艺馆里倾城容颜千千万万,但德才兼备,才艺双全的女人并不多。 或许懂得欣赏才女的男人有一种,一是有文化内涵的望族官宦或文人,因为他们有文化修养情趣,对女人需求追求心理愉悦,情趣相投。 其次有的男人就是纨绔子弟,他们只贪图享乐,美人环绕,大多为解决生理需求。不懂冲着女人的才情。 “般若,你在想什么,都不说话,我想让我娘亲去你家提亲……雾太大了,看你头发都湿漉漉的……过来我帮你擦下……”白方彦一脸疼爱…… “等我们搬家了,再说吧……” “搬家,搬到哪里?” “到时,你就知道了,蝴蝶别苑,我的老家……” 白方彦望着般若,女孩子的美丽和可爱,是包括她的小绒毛,她的调皮斑点痕迹和她皮肤上的褶皱的。他认为般若全部都美丽,全部都可爱,全部都值得自己欣赏和被爱。 “般若,结婚后,我们会吵架吗?不会,我舍不得和你吵……” “或许说的对,书上说,跟相爱的人在一起,才会是百分九十九的和平和百分之一的吵架,而那百分一的吵架,最后也会留下和好和改进的美好回忆……” “般若,对了,我那日给你买了一些西洋参,属于凉药,宜补气养阴。尤其对口干烦躁、手心发热、脸色发红、身体经常疲乏无力,用西洋参就可以达到调养的目的,你可以给补补……”白方彦一个人一直在说话,自从认识般若后,他变了个人。 “般若,我这辈子能遇见你,是缘分,你要明白,佛说,这一生是不会让你无缘无故遇见谁的,每一次的遇见都是会让你有很多感悟,它们都是上天的精心安排。” “祖母说过,不要着急遇见,更不要害怕遇见,你想要的该来的都会来,缘分走了,每一个人要继续快乐的生活就很好了。世界上属于自己的美好早晚都会让你遇见的,你需要的不是等待,更多的是蜕变成熟自己。好大的雨雾……” 般若望着前面的大雾,走的更慢,她一字一字说着。 第二百一十七章 祖父祖母 蝶飞儿身穿着蝴蝶谷的传统服饰,缓步行走在蝴蝶谷附近的小街上,她眉目清秀之间,很少能够看到她的忧愁。 无论眼下的生活怎么样,“会过日子”的她,总是能够在每个普通的日常里面找到值得优雅的事情,她知道越是温润,越是充满力量。 在梅园的这段日子,她没有苦大仇深,没有黄脸婆一般的哀怨,有的是精致与优雅,从容与平和。 梅幼薇跟在她后面,她总是理解不了蝶飞儿,不懂为什么楚云天总是对她那么好。 梅幼薇非常精明,她知道怎样才能抓住男人的心,她不但柔媚承欢,还对楚云天嘘寒问暖,体贴入徽。 她想嫁给楚云天,想占据了楚云天的身体,还想赢得了他的爱情。她想成功让自己成为楚云天的爱人,而不是男人的玩物。 她总是妄想楚云天能离不开她,没有她梅幼薇,他会吃饭都不香,睡觉都不美,就连出差,他都带着梅幼薇,她也幻想她能很精明有见识,能经常给楚云天出谋划策。但她却发现楚云天心里默默喜欢小蝶。 梅幼薇最近在梅园里,她仔细观察了蝶飞儿的日常。她发现她很注重饮食质量,少食多餐是她的饮食习惯。每餐都是两荤、两素,每餐只吃五分饱,即使再喜欢吃的食物,也绝不贪食。 蝶飞儿拐到一家中医推拿铺子,不久就走出来,梅幼薇看着她又朝着梅园走去,也不跟了,她自己出去溜达溜达。 蝶飞儿一个人走着,她没注意到梅幼薇跟着她。她在想着蝴蝶别苑的往事,想着祖父祖母,谷主爹爹和娘亲……也在想着怎么样恢复蝴蝶别苑。 蝶飞儿又进去文房斋,买了很多书画,她是一个兴趣广泛的人,琴、棋、书、画均有涉猎。生活在梅园里,她不过问外面的世界,没有应酬,过的是读书、弹琴、写字的生活,平淡却不空虚。 她懂得人的爱情不会一直给人带来新鲜刺激的感受,她对谁都不会依赖。 也许嫁人后,爱情它更多的变成了一种亲密无间的亲情,少了激情,但多了温情,可是这种亲情却是升华了之后的爱情的最好模样,也是最持久温馨的感情。 小糊祖母说的很对,成家后,过日子,很多男女的激情变淡是很多夫妻都无法避免的事情,也是很正常的,可是作为优质的男人女人,每个人必须清楚自己对家庭和家人是有责任的,不能被外面的花花世界给迷了心智…… 以前在蝴蝶别苑,祖母会常教些为人处世的事。祖母身边一些帮工的人的相貌、品性,南家都有要求。子女儿孙的出色,和家里的长辈是很有关系的。 从小祖母,谷主爹爹和葭而娘亲,让她们所有孩子读了书,谷主爹爹对女儿的要求是很严格的。葭而娘亲不允许女子做有失体统的事情,所以她们三姐妹始终小时候为人做事都是谨守母训。 据说祖父厚待亲朋,不予余力栽培他的手下人,甚至他身边的人。家族的人力资源,也是对于一个家族,比较重要,会有一些持续的竞争力。 蝶飞儿觉得祖母祖父就是谷里最优秀的人 。 蝴蝶谷里的西厢房的“蝶舫”是爷爷取的,据说是他和他几个特要好的友人,文人雅士品茶,喝酒,赏月、写诗的场所。 生在这样的书香世家,接受淑女名媛熏陶式教育的她们三姐妹,养成了她们骨子里优秀的学识和出众的气质。祖母是个很有审美品味的女人。 她们从小也就跟着培养出了极好的时尚品味和喜好。 在蝴蝶别苑生活时,她们跟着祖母学习了纯美术历史,哲学和古典文学。 慈祥温柔,有点清高的林小糊祖母,不仅除了拥有深厚的诗书文底蕴和内在修养,有很好的谈吐,她还很会收拾自己的,有自己一套良好的品味,她发掘好物的眼光真是精准,绝不带普通女人的胭脂水粉的妖艳和俗气。 蝶飞儿一路想着自己的家人,突然被吓了一跳。 “小蝶,你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你了……”背后传来男人的声音。 第二百一十八章 石门深处 “小蝶,你在这里,你出来买书画吗?我找你几次,你都不在,胡少爷来梅园等你很久了!好像有急事……” 田管家气喘吁吁地跑到蝶飞儿的身边。 “我们一起回去吧?”蝶飞儿有点心不在焉,她慢慢走着,觉得她根本无心和他攀谈…… 她和田思聪一前一后走着,她默不作声,她还没完成心愿,儿女私情根本无暇顾及。 “小蝶,你终于回来了!” 胡天行出现在梅园客厅里,客厅没有其他人。 “哦!胡少爷,你喝茶……”蝶飞儿冷冷地说,脸上没有表情。 “小蝶,这次我是来……”胡天行激动地拉住蝶飞儿的手。 “胡少爷,请自重,坐下喝茶,你有什么事吗?” “我的终身大事,我想娶你,可以吗?” “现在不是时候,再说你们胡府家大业大,是这里的豪门旺户,我高攀不起,再说我根本也没有这个心思,外面比我好的姑娘到处都有……” “可是,我只要你当胡府的少夫人,偌大的蝴蝶谷,我就知道,只有小蝶你能懂我,你是我梦寐以求的女人,我才是高攀不起你……” 胡天行激动地一手拉住蝶飞儿,把她揽入怀里,他低下头迅速地用力贴上自己厚重的嘴唇,冷不防吻了小蝶,蝶飞儿马上把脸翻过一侧,用力挣脱了他的环抱。 “小蝶,我喜欢你,你嫁给我吧?我觉得我能懂你的一切……对了,书上说过,能够灵魂相同的人,不是万里挑一,就是千年难遇,一旦遇见便是永恒,再远的距离也隔不断灵魂的互暖,最主要互懂的默契融合……” 胡天行重重地接着说,拉起蝶飞儿就往外跑…… “你到底要拉我去哪里,胡天行……”冷冷的蝶飞儿拒绝了他,但还是被他拉着跑了很远。 他们来到梅园外的海口,是石门深处,这是个很避静的地方。 “小时候,我就听爷爷说起过一个神话传说,这个传说就是整个蝴蝶谷都知道的“石门深处”。在石城的附近海域,有一处黑色礁石,爷爷说那里有很多台阶,每当潮落,就会看到。沿着这些台阶,尽头就是龙宫。小时候,我经常一个人在潮起潮落时,站在海边眺望,希望真有龙宫幻化在大海深处,但我从来没有看到。后来爷爷告诉我,等我长大后,希望我带着自己最喜欢的姑娘一起来这里,完成姑婆的心愿,就像当年姑婆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石门深处其实就是姑婆她和她爱人回家的路,也是我和自己心爱姑娘通往回家的路,最温馨最美满的路,它能见证他们那一代和我们这一代的爱情……” 胡天行望着眼前汹涌的海潮,他深情地说。 蝶飞儿没作声,望着大海,她觉得豁然开朗。 “比如美好的爱情,小蝶,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给了我需要的东西,而是因为你给了我从未有过精神世界那种惊鸿的感觉。就像当年的姑婆和她的爱人……”胡天行用力握着蝶飞儿的手,充满爱意地看着她。 今日的蝶飞儿身穿一袭黄色薄纱蕾丝长裙,精致锁骨与纤细手臂。虽然她并不是特别骨感的女孩,但是胖瘦刚刚好的身材看起来反而很养眼。 轻薄的蕾丝纱裙,清新的黄色非常显活力,更显少女感了。这样的蝶飞儿看起来更美。 “小蝶,其实我还有一个姑婆,就像你这样的美丽,从爷爷口中得知,她身上有蝴蝶谷女人的爱与包容。特别是像她那样的好女人,在面对逆境的时候表现出来的坚韧,以及面对她少女时代顺境的时候那种包容和纯净,这是很珍贵的。 美丽的她是爷爷胡一风的亲妹妹,这个最美丽的石门深处也是她意外掉进大海葬身的最凄凉地方……我给你讲讲她的故事吧!她叫胡丝柔……” 据说早年的姑婆胡丝柔和一个后生坠入爱河时,遭到双方家庭的反对。女方家庭看不上平平无奇的后生,男方家庭也认为儿子不该攀高枝。门不当户不对,成为二人爱情最大的阻碍,女方不会嫌贫爱富,千金之躯的她只要他的朴实善良……他们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她毅然决然和后生走入婚姻的殿堂,她毅然从全谷里最美丽豪华最令人艳羡的屋宅搬出来。 他家很穷,两人刚结婚的时候经济拮据,没地方住,搬到山谷上的山洞里,他们穷到没钱买米,连小孩果腹的米糊都做不了,只能让小孩喝地瓜汤。 家庭的困境,她不嫌弃,不埋怨,过得知足常乐,但却进一步刺激了这个后生创业的想法,他想让他们母女成为谷里最幸福的人,因为他始终感恩,丝柔是老天对他这个一无所有,穷困潦倒的人在这个世界最大恩赐,他要让她们母女活的好好的。 后来善良醇厚的他勤学苦练,他孤注一掷,抛下只能勉强养家糊口的工作,离开了丝柔母女独自去创业了,石门深处就是当年他们依依不舍分开的地方,想不到也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 然而,一个人的创业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再加上投入的巨大的成本……都让他不堪重负,结果一去好多年都不见踪影……丝柔天天来石门深处等待,等他回来,她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自己去给富人家帮工贴补家用,下地干活,洗衣,裁衣……想不到一次雨天,她还是坚持去等待,谁知不巧雨天石头滑,她不小心不幸掉入大海,被大海吞没…… 不久,后生赚了很多钱回来了,他也成了人中之龙,回来后才知他最心爱的女人已经不幸葬身大海,不见尸首……他站在石门深处,悄悄落泪,整整一天一夜………后来听说他带着他们的女儿去了外地,不知去向… 但多年以后,每到丝柔的生日,大家总看到有一个人站在石门深处,一站就一天,就像一尊石像……每年的那一日都一样,一站就是一辈子……汹涌的大海就像后生在哽咽…… “这就是石门深处最凄美的爱情。也许书上说的,这世间最深最美的缘,就是类似的灵魂相遇,这是最牢固最完整的懂,就是灵魂与灵魂的相依为命。那些能够活成自己真正模样的人,想必就是那种追求灵魂高度的人。我觉得,你的小糊祖母,我的丝柔姑婆都是这样的女人……”蝶飞儿发现这时候的胡天行已经泪眼朦胧。 “你的姑婆的故事和我美丽外婆的故事都发生在海边,她们是有像海一样宽广大气胸襟的好女人。也对吧,人活一世,有三重境界,一是物质,二是精神,三是灵魂。这纷纷扰扰的红尘世界,绝大多数人只是永远定格在第一重境界,活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或许因为世道艰难,大伙都仅仅为了自己和家人的一箪食一瓢饮还有功名利禄花光所有的力气,有自己的高雅智趣,有自己的诗情画意的人毕竟太稀少珍贵的……但我想成为这稀少的人……”蝶飞儿不紧不慢说。 “或许一个真正有魅力的女人,她的魅力不但能征服男人,而且也能征服女人,就像你的祖母林小糊…还有我的丝柔姑婆…还有你,小蝶……”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 “小蝶,如果你有时间出门,你会最喜欢哪里……”胡天行打破了宁静。 “楼兰!”蝶飞儿脱口而出。 “楼兰,你说的是西域的古城遗迹,曾经为丝绸之路必经之地,据说公元前176年匈奴冒顿单于给汉文帝刘恒的信,那时楼兰归属匈奴。公元前60年,属汉朝西域都护府!想不到,你喜欢这个地方……” “我喜欢楼兰是因为它是西域最东边的丝绸之路上的当道小国,汉匈为争夺西域都欲控制楼兰,楼兰在汉匈之间“不两属,无以自安”。也许我就是喜欢它的神秘古老,风尘仆仆的神圣端庄圣洁之美……”蝶飞儿如有所思笑着说。 再说般蝴蝶谷这里每年到了谷雨节气,雨水就特别多,一个礼拜下来几乎大雨连绵不断,所以导致湿气非常重,天气也变的很潮湿。 般若正在紫苏园里的厨房里,她在煲一些能够去湿气的汤羹,想帮助家人的体内排出湿气。 她选了绿豆,莲子,银耳这三种原料,在煲汤。 林小糊祖母常说,作为女人,当从小到大到老都懂得得读书,工作,写诗,运动煲汤,家人和男人孩子…自己良好兴趣…都一样重要时,女孩子熬的火候就是从来都是很对的。 从蝴蝶别苑搬到紫苏园的日子里,生活特别素朴简单,但般若还是在这里发现了很多乐趣,哪怕贫困,也能够过得下去。 尽管紫苏园里并不算富裕,但是作为家里主心骨,为了照顾好父母,她还是要尽最大的努力来缩减开支,把家里面的一日三餐过的体面,有营养。 般若使用了超级的“节约术”,为了照顾好患病的父亲,她把每一顿饭都会考虑到膳食营养的搭配,她把家里的“一日三餐”的费用做的便宜,而且还很营养精致。 她平均消费只有几块钱一顿的饭菜,竟然也能够搭配出种类繁多的花样,她很用心的在过日子。 荤素搭配,考虑到父亲母亲营养所需,也考虑到自己有时出门干农活的体力补充。 她已经明白:精致的态度,和贫穷富裕无关,肯认真生活的人,总会在一地苦难里面让艰难的生活也开出花来。 身为女子,本身是柔弱的,但是作为一家的小管家,祖母的孙女,父母的孩子,她已经会变得无比强大。无论是整理家务,还是烹饪三餐,她也能充满着智慧和温情,她在食材的选择上是绝对的“品质”,她最想把家人照顾好。 小小年纪她早懂得:人这辈子也是如此,一生即便荣华富贵,也敌不过旦夕福祸、生死无常。 “般若,你在干嘛?你看,我今日给你带什么来着?”是白方彦的声音,她回过头去! 只见他手里拿了一只玉蝴蝶,太眼熟了,和祖母给她们的一模一样。 她有几分诧异,不禁皱了皱眉头…… 第二百一十九章 桑椹熟了 白方彦把一只和祖母给自己的玉蝴蝶一模一样的玉簪,插在般若美丽的盘发上。 “白大哥,你怎么会有这个?” “送给你,般若,这个玉蝴蝶我在我娘亲的首饰盒里看到,就随手拿来给你,我觉得它特别适合你……你戴着尤其好看……” 白方彦注视着穿着一袭蓝色与白色条纹的长裙的她,觉得今日的般若好看,惊艳又迷人,非常的漂亮又气质,美翻数人。 或许看一个女人是否有魅力,不能光看她的外表,容貌只是浮在表面的形,而真正的魅力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白方彦觉得般若的美丽就是骨子里绽放出来的。 “般若,你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活儿,你要叫我……” “不用,我自己能行,紫苏园里的农活我做习惯了……”她流露出那种魅力女人才有的自由的、从容的、优雅的、淡定的。 “般若,你太独立了,让我这个大男人不知怎么帮你……”白方彦一脸怜惜地拉住她的手,放在胸口。 “也许是我的家教,从小到大,我看着祖母和娘亲都是独立的女人,她们从不依附于别人,她们都是有思想、有追求,有计划,从不随波逐流的好女人。” “般若,听胡天行说你祖母是当地的一大才女,胡天行的爷爷曾努力追求过她,楚云天的姑婆也是大美女,却特别喜欢胡天行的爷爷,但他却把她当妹妹相处,为此她还终身未嫁……到现在三个老人都白发苍苍,却成了一生的好朋友,胡一风爷爷还是特别喜欢你祖母的,对吗?” “或许吧!祖母就是一个传奇,有人说她迷人,有人说她理性,有人说她勇敢,有人说她自信,其实她这些独特的魅力,无一不是因为祖母她有着一个特别丰富丰满的灵魂。”般若拿下自己的玉蝴蝶,还给白方彦。 “嗯,说的好,我也听我母亲她说有才气的女人即使容颜老去,但有了这些迷人特质的女人,永远都能散发着有魅力的光芒的。越成熟,越睿智的男人,越不会在意女人的年纪,因为他明白,真正好的爱情婚姻的本质是精神交流,女人的阅历和见识的气韵,需要岁月才能沉淀,年轻是无法企及的……” “对了,母亲还说过,女人除去最表层的活力和生命力,成熟女人经历风霜的坦荡,以及岁月带来的沉稳,那是多少年轻羞涩的女孩所没有的东西。” “看来,白大哥,你母亲很聪明,你也特别懂女人……” 般若望着他,心里想:也许每个女人的人生,只有拥有自己发光的底气,才能收获活色生香的幸福…… “女孩子还是要嫁给爱情才会幸福的…… 真正幸福的婚姻,应该是两个人集爱情、性情、友情、亲情于一身。既需要达到身体的本能吸引,也更需要拥有精神层面爱的相互融合。我希望般若会嫁给我,我们以后会幸福的……”白方彦拉住般若的手不放。 白方彦充满爱意地看着般若,爱人的眼里总是会出西施的。 般若这一袭清新薄纱的长裙,尤其下摆是褶皱的款式,给人灵动感,又仙气十足。 “我不喜欢太热闹的生活,我喜欢素朴的, 我希望我们成婚后,我有更多空闲时间陪孩子和狗狗兔兔,和你……我梦想着你经常带着狗狗兔兔和孩子,不同的季节里,你在白云山庄里奔跑,采摘我们种的果实有诱人的桑椹,有硕大的桃子,有喷香的芒果,有甜蜜的龙眼,还有黑乎乎熟透了的葡萄……我打理院子,我们和孩子在草地野餐...我制作这可口的美味……对了,我们一起做做黄桃酱…对了,我要在白云山庄院子里挖一个游泳池,用石头砌成的,听说蝴蝶别苑里也有一个池塘,是伯父当年送给伯母的结婚纪念品,我也要那样做,给你这条美人鱼和我们的孩子…” 白方彦说得欣喜若狂,手舞足蹈,也许他明白,理性的男人不会去选择白富美的女人的,他只会选择像般若这样最适合他的女人,他觉得眼前般若这个美丽善良的女人最适合曾经孤僻骄傲的他,这就是他自己认可的爱情。 “糟糕,光和你说话了,我今日要做虾,刚才谷峰下渔夫刘大伯特意送给我家的。” 她跑进厨房,白方彦也跟着跑进去,收拾案板上的虾。 “般若,今日让我露一手,怎么样,担保好吃……” “你行吗?你堂堂白云山庄的大少爷,从不煮饭,你能行吗?” “关于食材“虾”,我能做得别样出彩,看着哦!” 只见他先将虾头独立摘下,撒上盐,小火慢烤。 接着他又将虾肉片成薄片,在开水中一滚,立刻卷成一朵朵花,然后白方彦又将冬菇辣椒等佐料,放入花朵状的虾肉里当花心。 最后,他又把虾壳加上芥菜、姜片、豆腐做成汤。 “好香,白大哥,你却能把一只虾做成三道菜,太厉害了……” 厨房里,两个人忙开了…… 再说林小糊和般若父母吃了般若和白方彦做的午饭,觉得般若的朋友白方彦特别靠谱,心里也特满意,先后去午睡了。 下了小雨,午后的紫苏园,特别宁静。林小糊迷迷糊糊做了梦,梦见小时候的事,梦见父母。 还有梦里依稀听到父亲嘱咐她的话:“有气则有势,有识则有度,有情则有韵,有趣则有味。” 她一下子从梦里苏醒。她的父亲从小在书房里教他古人绝妙的文字,那里有楚辞的风骚,汉赋的酣畅,唐诗的俊逸,宋词的雄阔,元曲的典雅,明清的厚重……这些知识从小跟着她会奔腾而来,尽收她的眼底,心里,直至骨子里…… 用心良苦的父亲把她培养成为有书香的女孩子。因为父亲他觉得女孩子最美好气质的升华只能来自于很多知识的积累和沉淀,而并不是其他外在的奢侈品……读很多书,书会使女孩子变得更加出色,优雅,魅力四射,一个爱读书会读书的女孩,加上有美好的人品,她的气质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年迈的林小糊她也梦见母亲了,梦见沿着大海的方向,沿着谷里的小石板路,五岁的她和盛年的美丽善良的母亲,母亲挑着两箩筐鱼儿,一担的脚力才几毛钱,好辛苦!母亲脸上确是始终微笑如花,还是很美,豆大的汗珠从她美丽的脸颊滑落下来,母亲丝毫没有流露出对艰辛生活的疲倦和埋怨,眼里只有坚毅和满足的笑意…… 林小糊从梦里苏醒,坐起身子…… “祖母,您醒了,刚才我听你说梦话,我就进来看看,您喝杯玫瑰花茶吧!我刚泡好的,提提神……雨停了,空气很清新,刚才我去海边的大空地,采摘了一些桑椹和桑叶,果子鲜嫩鲜嫩的,酸酸甜甜的,拿来给祖母尝尝……呆会我带您去院子里打套太极拳吧……活动活动筋骨…对祖母好…” 细心懂事的孙女般若走了进来,对着自己敬爱的祖母,一脸可爱和甜蜜…… “嗯,丫头,白少爷回去了吗?祖母是过来人,他会是个靠谱的好男孩,值得你托付终身的……哦!桑椹,好东西,祖母我从小到老,都喜欢它,你这个丫头真是古灵精怪,贴心的女孩子……” 五月来了,林小糊看到般若端上来的黑里带红的小桑椹果子,看到绿绿的桑叶,林小糊脸上笑开了花,嘴里禁不住唾津的潜溢了……老人身子骨……一下子轻松几许…… 林小糊小时候自己养过蚕,所以喜欢桑椹,桑椹盆景……因为有童年乡土情结,还有她和母亲学会酿制桑椹酒,母亲说,桑椹一身都是宝,味甘、酸,性寒,归肝、肾经,具有滋阴养血、生津润肠、乌发明目的功效…… 林小糊突然觉得自己母亲就像蝴蝶谷里的一株桑椹树,它平凡的世界里,结的果实也是小小的,不太起眼,开始是青涩的,粉红的,但最后是乌黑的,但是却很甜蜜的…… 母亲走的早,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配偶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两个相守了大半生的人,早就变成了彼此生活的一部分,不管婚姻里是亲情还是爱情,母亲的离世是对父亲的一个巨大的打击,所以她宁愿留在蝴蝶谷,哪儿都不去,就是想多陪陪老人,也许代替母亲陪伴照顾老人才是最长情的孝顺。 也许对老年人来说,他们最大的绝症不是来自生理上的疾病,而是生活中无人陪伴的形单影只,南燕飞也走在自己前头,却永远活在她心里,当年她没有选择大富大贵,而低调选择嫁给南燕飞,她就是知道南燕飞是个有担当,有责任感的好男人,还有最主要是她可以不用离开生她养她的蝴蝶谷…… 她知道这辈子他不会亏待她,会对她很好,对她暖心的,即使他先走了,也许聪明的女人她当年没有选择追求她的富人或官员,她只会选择对她最好的男人……她记住他的好,她一个人活着也不会觉得孤单的。 她现在也活到黄土快埋人的年纪,不管是情感需求还是其他需求,这都只是冰山的一角,隐藏在海平?下的,是??尊严和其?我意识觉醒。 也许这个社会对老人的禁锢、束缚太多太多,好在她的家人和三个孙女对她呵护之至,百般孝顺。 她看到过太多经历过风风雨雨,辉煌华丽人生的老年人,最后却活成了蝴蝶谷里的弱势群体。 她希望她的人生不会,因为她有最爱她的亲人,子女,孙女们……或许以后还会有很有出息的孙婿们……有时,亲情会是每个人生命尽头最靠谱的维系。 “祖母,你快吃桑椹,它们长势喜人,很好吃,甜甜的……太好了……”般若丫头天真烂漫,一脸喜气洋洋! 第二百二十章 蚯蚓与立夏 立夏了,雨水却又特别多,蝶飞儿走出梅园,准备去趟白玉斋。 雨停了,一路走着,路边的花草清新,野花开的很美,还有几株红色玫瑰绽放得很艳丽,花朵上还粘着雨水,娇媚欲滴。 她停下脚步,发现一条条的蚯蚓爬在小路上,她蹲了下去。最美丽的风景都在路上了,她欣喜,兴奋,笑靥如花,这些小精灵的出现引起她极大的乐趣。 “小家伙,你们在干嘛,都出来运动,憋气吗?还是透透气好啊……”蝶飞儿淘气地说,静静地看了一会蠕动的蚯蚓们,蝶飞儿前面走着,后面却是楚云天,他不想惊动她,心里却挺高兴的。 楚云天嘴角微微一笑,偷听到蝶飞儿对蚯蚓说话,觉得她特别平易近人,特别亲切,特别温暖,而且还特别的像“婴儿”那样天真、纯净、内心了无挂碍。 他觉得蝶飞儿有时成熟得像自己的老姑婆,有时又像个小孩子,最重要的是她好像每天都开开心心,无忧无虑的过着生活,她好像把每一件事情都当做新鲜的,好玩的,享受的去做,不在乎得失利益,不在乎明天、后天、大后天会怎样的,楚云天就是喜欢她这个样子,不管飞洋城多么繁忙,他一回到这里,再看到这样独特的女孩子,他特别放松,心里甜滋滋的。 楚云天看着今日穿着不一样的蝶飞儿,差点笑出声来,他认出来了,她穿着蝴蝶谷这一带古老传统的服饰。 蓝色的上衣,衣沿的弧度大,臀围的宽度加阔,往外弯展,有一定的曲线感,她穿蓝色短衬衫,衣服的胸围、袖管收缩紧,袖长很短,可以看到她脐位,臀围是大弧度的椭圆形,有点阔度,往外弯展,是孔雀蓝色的布。这样一穿,蝶飞儿显得特别秀美,让人觉得她更单纯品性善良。 蝶飞儿连姑婆都喜欢她,她是个有慈悲心、有爱心的人,从内而外散发出一种光芒,让人越看越顺眼,并喜欢与她接触,楚云天他觉得她太有亲和力了,老少通吃。 反而梅幼薇对他整日缠着,他觉得她是个自私自利、狡猾、爱算计的女人,虽然相貌侥幸生得姣好,但稍多接触,楚云天觉得梅幼薇毫无吸引力,会让他反感。 蝶飞儿走近白玉斋,出来开门的是这里的守府人雷婆婆。 “蝶姑娘,请进,夏婆婆出远门了,她吩咐我拿件东西给您,在客厅里,是个荷包,里面好像是件首饰,但楚少爷今日会回来,你就在这里吃饭,我已经备好饭了,你先用饭,边等少爷吧!我忙去了!” “嗯,谢谢雷婆婆!”蝶飞儿走进客厅,坐了下来,拿起桌上夏婆婆给她的荷包。 她打开一看,是那只真正的玉蝴蝶,她诧异,这个玉蝴蝶不是她寄在琵笆山庄吗,怎么会在这里?她瞬时一头雾水,梅园的地契已经在宛宛那里,玉蝴蝶又在她手里,收回梅园是早晚的事,但她想等梅无森自动搬出梅园,她们三个丫头带着祖母和父母可以理直气壮地回去。 “小蝶,你在发什么呆?” “哦!楚大哥,你果真回来了!坐下吃饭吧!” 蝶飞儿看着对她笑的楚云天,起身给他舀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黄花鱼汤。 “你也吃吧!很开心,一回来就能看到你……” “我刚好想看看夏婆婆,想不到她出门了,这不你刚好回来……”蝶飞儿一脸温柔。 “我这次回来准备在这里盖个学堂……” “啊!你说什么……学堂,真的吗?” “对,我想实现我母亲的愿望,她以前没机会读书,她却总想让很多孩子都能读上书,有文化……” “好想法,楚大哥,那学堂的地址选在哪里?” “我想选在白玉斋附近,空气清新,环境幽美,这地方我特有感情,也是我母亲出生的地方,刚好夏姑婆也是这个意愿……我想改成中式园林的学堂……” “嗯,挺好的,楚大哥,真是有心人……” “到时,来这里读书的孩子都免费,还有我想请个特别好的人来当学馆长……” 楚云天望着蝶飞儿,笑了笑,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第二百二十一章 玉兰花开 在白玉斋住了一日,楚云天第一次给蝶飞儿讲起了他的故事,回忆起他的好母亲。 他的母亲非常优雅、知性,有很多兴趣和好的价值观, 母亲去世前就交代他几句话:“孩子,以后长大后要找对家族的另一半,尽量与书香门第联姻,给娘亲找个大家闺秀当儿媳,一个好的家族的传承,离不开好女人的参与。找到价值观相符的另一半,对整个家族的发展是很重要…记住娘的话…有学识诗书的女子,和我们楚家很是匹配,她的存在,以后对你们子女的成长,以及家族的发展,都有助益……记住为娘的话……” 据楚云天回忆,因为父亲工作繁忙,所以平时都由生母照顾和教育他。 而生母为人热情,受人尊重,而且很有才华,懂诗、懂音乐,家里有艺术氛围,这对早年的他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楚云天慢慢讲,蝶飞儿静静听…… 想不到蝶飞儿在白玉斋住了两日,她回去后,眼前的梅园已经面目全非。 “小蝶先生,你可回来了,梅园着火了,火势太大,救不及,府里的人都和梅园主搬到蝴蝶港去了,好在那里老爷还有房产,他们在去的路上了……剩下的几个负责收拾收拾一下,明日也去找他们了,你呢?和我们一起去吧……” “天啊!到底怎么了?这火是怎么起的……” 蝶飞儿手足无措。 她觉得太蹊跷了,无端端的一场大火,把个华丽漂亮的梅园烧毁了。 或许真如佛书上讲,不义之财不可得,得了也会自己毁掉的,这梅园本来就是蝴蝶别苑谷主的,是梅无森用不义之心得来的。 “安儿,也跟着梅园主走了,梅园主有交代,希望等你回园时,也能一起去蝴蝶港找他们,还有这梅园听说他托胡天行少爷处理掉,卖掉…已经派人去胡府传口信了…” “这雾越来越大,周围都看不清……呆会可能会下雨……” “我看一时半会雨不会下来,我出去弄些吃的……唉!身上没钱……” “没事,你随我来,我带你去海边石头边找找海货,赶海,兴许有很多小东西……”田思聪管家乐呵呵地比划着,他兴致勃勃。 “嗯,那走吧!”蝶飞儿提了个木桶,跟着他往海边走去,来到岩石边,大大小小的石头。四处也是海滩淤泥。 “看我的,你看,地上有小海蟹爬过的痕迹,小孔,这里肯定有一只螃蟹……” 只见田思聪俯下身子,手上早已经戴上自自备的手套,还有一根铁钳子。他灵活往那土里一夹,马上夹出一只大螃蟹。 “哇,太厉害了,真准,好可爱的螃蟹……放进我的桶……” “这是五点蟹,没什么肉,背上有五个点……” 果然,蝶飞儿笑着看着桶里的五点蟹,果然背上有五个点。 “你看,这块岩石低下肯定有大螃蟹…你看…这个大家伙还用它的钳子来夹住我的铁钳子,不出来,我让你用力,好啊!这不,跟着我出来了,好大的青蟹,足有一斤重,你看,它的爪子都红了,看来,小蝶先生,你有口福了……” 果然,一只青色的螃蟹用它的爪子拽着铁钳子被田管家慢慢从石头底下的水洼里拖出来。 田思聪弯下腰,用钳子使劲一夹,慢慢把它拉出来。 “唉呀!你还想跑……”这只青蟹又朝着水里游过去,田管家赶紧用铁钳子把它夹住,把它放进桶里。 蝶飞儿这才松口气,她笑了,像个孩子。田思聪也捧腹大笑。 “哇,这边还有一只,这么狡猾,竟然潜伏在混浊的海水里,背部颜色和水一样,差点蒙混过关……”田思聪又夹住一只正在静养的青蟹。看来他真是个大海通,蝶飞儿突然觉得他很有趣。 “个头还小呢?我不要你了,让你回家吧!去找你的蟹爸爸妈妈去哈!”他又随手把它扔回水里。 蝶飞儿听着,噗嗤一笑,这个人真逗。 不大一会儿,田思聪夹住了半各水桶的螃蟹。 “看来,小蝶,你真有口福,再回去蒸螃蟹吃了…天也快晚了…你听,那边传过来锣鼓声,是农村里的佛诞日,肯定是演社戏,肯定特别热闹,我带你去湊热闹一下,再回去品尝美食……来水桶够沉的,我来提……” 蝶飞儿点点头,跟着跟着朝锣鼓喧天的方向走去。 不远处,是一个古朴的渔庄,都是石头房子,一排排的,不规则的,但也别致。 锣鼓声音越来越大,蝶飞儿看到几个年轻力壮的后生正抬着一顶红色的木轿子,上面端坐着一尊王爷神像,好威风…… 蝶飞儿看着,觉得似曾相识,好熟悉,好像在某年的正月初一,她无意中到过一间放王爷神像的密室里,她看过他,历历在目,她记不清了…… “你看呆了,这是常有的,这里的佛诞辰,虔诚的村民经常会把神像请出来巡视,以保佑一方百姓平安,人丁兴旺。”田思聪大声说话。 他们走到戏台下,这里四处彩旗飘飘,好不热闹,人头攒动,善男信女很多,大家提着贡品,摆上案头,真在虔诚跪拜叩首,嘴里絮絮叨叨在祈祷…… 孩子们正在戏台下,眼睛没有看戏,都在瞅着那些小贩正在吆喝的玩意,都是小孩子喜欢的玩具,零嘴,五花八门的……应有尽有。 “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我去下,你看会戏,这出戏真好看,是我小时候看过的,叫《吕蒙正祭灶》,讲得是吕蒙正因家贫备受鄙视,却得富家千金刘丽娥青睐,他们结成夫妇,他的义弟周新为帮助吕蒙正上京赴考,不惜偷来盘缠,后来他终高中状元,终于吐气扬眉……好有趣……” 只见田管家边说边走到小贩处,不一会儿就回来了。 “给你,好吃的……”田思聪手里拿着一串红红的糖葫芦递给蝶飞儿。 蝶飞儿高兴地接过来,咬了一颗,很甜……田思聪看着她笑得那么开心,他自己也笑了,他认真看着戏台,不时偷看正在吃着甜葫芦的蝶飞儿,一边看戏的蝶飞儿,神情淡定,天真,他第一次看她就像个八岁的孩子,特别美丽可爱。 蝶飞儿没有出声,她默默吃着小时候谷主常买给她们三个丫头吃的糖葫芦,边瞅着戏台上的吕蒙面。也许喜欢是一时风花雪月,爱却靠的是柴米油盐。 突然一阵风吹过,好香,是玉兰花香,蝶飞儿侧头一看,靠近戏台的左边的一处院子里,一棵高大的玉兰花树,足有三米高。 蝶飞儿高兴的站起身来,翘首远望,那株玉兰花长势非常迅速,洁白美丽无瑕,而且花朵开得非常大,形状有些像夏日的莲花,显得特别圣洁,惊艳了蝶飞儿的眼。 晶莹剔透的白色玉兰花就覆盖了整株小树,远远就能闻到玉兰花的清香。 蝶飞儿望着这“怒放的生命”,她的心里微微一颤,这可爱的小生命是要竭力地证明自己的存在吗?她们三个丫头第一次接触玉兰花,是在蝴蝶别苑里,每次玉兰花开花时节,洁白无瑕,芳香无比,她就看着葭而娘亲有时放在裤兜里,有时别在发髻上,小丫头的她们也跩着几朵,放在手心,用心闻闻,放在耳旁,很别致,很美,一段有关玉兰花的儿时记忆突地在蝶飞儿的脑海里浮现,淡淡的,香香的,美美的…… 蝶飞儿不禁念起古诗句:“绰约新妆玉有辉,素娥千队雪成围。我知姑射真仙子,天遣霓裳试羽衣。影落空阶初月冷,香生别院晚风微。玉环飞燕元相敌,笑比江梅不恨肥。 ” “不错,好诗,文征明的好诗,玉兰花,有白的,粉的,紫的,特别美,我来念一句:皎皎玉兰花,不受缁尘垢。莫漫比辛夷,白贲谁能偶?” 田思聪说完,露出一丝诡秘的微笑,也许男人都是天生的猎手,他们是一种征服欲极强的生物,他们永远不会太珍惜那些轻易得来或者是送上门的猎物,他们喜欢的是让自己心动追逐,并且求而不得的女人,就像眼前的小蝶,如诗如花如酒的女子。 他觉得这样的女人,一定都很“贵”,她身上那种“贵”的气质让他着迷上瘾,她那种让人高攀不起的感觉,让他不自觉的想要投入,也会打从他心底的重视她。 这个在梅园里的私塾女先生,她是个文化润泽能致远,平常心态可超群的女人。他真希望这一刻可以永远,他一直陪在她身边,不说话,他也特别满足。 “小蝶,你觉得历史上哪个皇帝你最欣赏?” “嗯嗯,我想想……以前在书上看过乾隆爷的老年画像,威严又慈祥…我还记得…从画像中可以看到,乾隆爷脸庞长方形,或者叫同字形,皮肤白皙,微带红润,眼睛不大,但黑而明亮,炯炯有神,鼻尖稍有点下钩,体态文雅,外表和平。他青年时代肯定是一位英俊潇洒的翩翩佳公子……” “原来你最欣赏他啊!记得这样清楚……乾隆是世界上最长寿的君王之一。中国历史上,年龄可考的皇帝一共有五百多名,活到八十岁以上的,只有四个人,哪四个人呢?梁武帝、武则天、宋高宗、乾隆四人,乾隆以八十九岁高龄在这四个人中又拔得头筹。”田思聪讲得头头是道。 “帝王大多寿命短,我欣赏他,活的长寿又有趣,又是学者,同时还是诗人、旅行家和猎人……” 台上锣鼓喧天,台下两个人聊得很欢,旁边有几对情侣在打情骂俏,还有边看戏边打瞌睡的老婆婆们…… 突然下了一场暴雨,电闪雷鸣的,蝴蝶谷都像大白天,被闪电照遍全谷,雨水冲刷着谷里盛开的各色玫瑰花。 白发苍苍的林小糊一身素衣,白日里,般若丫头对她们三个长辈照顾得很好。 在饮食方面般若也有她的规则。她严格控制老人饮食,让她们少吃油腻,多吃清淡,少吃细食,多吃粗粮。 暴雨如注。雨一下,窗外的栀子花的香气四溢,白色的花朵美丽夺目。 般若关好门窗,想去看看祖母,除了照顾老人,有空,她就呆着看古书,夜里她会仰望星空……还会像小时候一样,和星星说着话……她还是喜欢愿意花时间去做一些无意义悠闲小事,看看山,见了海,途经了小径,有时雨后也会巧遇了彩虹…… 她在谷峰上,有时会一个人对自己说: “真想当个小渔民,日出的时候就开着小船出去转转……天气好就钓钓鱼,风浪大了就回来,看看四季变化,潮起潮落…… 她对老人们特别用心,她经常买了大棒骨敲碎煮汤,再将汤煮黑木耳,每天一小碗熬给他们喝,以保持骨骼硬朗。 有时她每天还用枸杞西洋参泡茶给家里的老人们喝,陪祖母闲步树下,呼吸新鲜空气。 雨越下约大,林小糊今夜特别想起好友玉生烟,或许她年轻时身处于奢华、浮躁、焦虑的氛围里,但她最后却选择让自身安静、淡漠、泰然而对所有的人和事。林小糊有点佩服她的勇气。 她希望自己的家族经年传承,有着支撑名门家族的文化传承,她觉得几个孙女特别懂事。 虽然当年自己的儿子南青文的生意做得好,但也许只能惠及家族中的一两个支系,要让整个家族繁衍生息在蝴蝶谷多年,也许还要从家族内部找原因,要有历史和内聚力。 林小糊头脑海里想起目前这一带很多繁荣了几代的家族,他们都不会忽略的一点:就是要建立显赫的家族文化,并不断传承下去。 林小糊和自己的儿子青文和儿媳葭而也很重视孩子们的教育,南家的三个丫头,都受到了相当良好的教育。 今日白天,林小糊她本来想去看戏,不料雨大,她打消念头了,一心想想家族的事。 她静静从书架上拿出一张纸,上面有字: 父亲的背影定格 在人间四月天 春天里 落叶归根 是一场蓬勃生命的悄然回归 犹如一杯经年的菊花老酒 每年在锣鼓喧天的戏台边 酌情一杯 一饮就微醉 一到月色入户 不胜酒力的思绪 潺潺的流 悠悠的暖 烙印在眼里,在心里 在蝴蝶谷千年孤独里 酒花不小心撒泼进诗人的梦里 涟漪 荡漾 不小心蔓延 幻化成 潮起潮落的海 那个曾经杜鹃啼血的夕阳余晖 偎依在青山心窝上的将军祠 洒遍了蝴蝶谷传奇的芳草地 一丝丝 一缕缕 霞光万丈 沧海难为 父亲的爱 永远灿烂举世无双 “祖母开门,雨好大,我怕你闷,我来陪你说说话……” 外面是般若丫头的声音。 林小糊起身开门,让宝贝孙女进屋。 “祖母,明日,我陪你和谷主爹爹走几遍八段锦,练练筋骨……可好?” “好啊!好孩子,亏你这样用心……” 般若从古书里知道养生不仅要讲修心,更讲究修身。 从小她就从葭而娘亲那里懂的: 最穷苦的人也不会为了金钱而放弃健康,但是最富有的人为了健康甘心情愿放弃所有的金钱。健康的身体是一切幸福快乐的源泉。不管是谁,都应该好好守护健康。 她了解祖母不喜欢外面的热闹,她平时多在自家健体。 祖母爱走路,她长期自己在院子里散步,活络筋脉,提神益气…… “好啊!这八段锦的功效还不错,可以滋阴壮阳、培元补气、疏通经络、活血生津、延年益寿等功效。你看,祖母一把年纪了,做起来四肢柔和,身若翔雁,如行云流水一般,都是它的功劳啊!丫头,明早我们一起练练……” “丫头,我们聊聊,那白家少爷特喜欢你,我看那个孩子很靠谱,不错的…他可能是你这辈子会知你冷暖,也会懂你悲欢的那个男孩子……书上有句话说的,人一生会和约五百万人擦肩而过,但只有0.000049的相爱概率。这样的机率,如同奇迹,丫头,如果你看准了,祖母也会认定的……以后,宛宛,蝶飞儿,祖母这把老骨头若在,我也会帮你们看看……”林小糊拉住般若的手,万般呵护地说。 般若娇羞地点点头。 “家庭对一个女孩子,一个女人的影响是很深刻的,也是很重要的,也是一辈子的……孩提时期,祖母我耳濡目染父亲和姑母们的姐弟情深,母亲和几个姑母的亲密无间的姑嫂关系…父母孝顺爷爷奶奶的细节… 家族里祖辈父辈虽些许一丁点有土豪商人味……但却与众不同的是,他们她们身上很有浓厚书香笔墨诗歌儒雅的文人气息……祖母也希望你们能代代相传,把好的家风传承下去…对了…听说过几日有个名门要来提亲,是冲着蝶飞儿的……” “我那日也听白家少爷说了,好像是谷外一户大家的小少爷,不知怎么在谷外打听到蝴蝶谷的名气,打听到蝴蝶别苑的名门千金,说是要求亲。” “丫头,说来听听,女儿大了,就该嫁人了……这家人是何来历……” 说起自己的孙女们,林小糊反而没有睡意,越发精神奕奕。 “白大哥说好像是从事古建行业,姓何,但其实祖上是以草药起家,后来又转到金融、颜料等行业,虽然经历了十几代人,但却一直保持着事业的兴旺……这家人何家在外地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他们祖上家曾经是草药商人,因此致富,并购置房产……” 不一会儿,般若丫头就给祖母讲明看这家人几代人的底细。 原来何氏祖上有几兄弟,他们陆续在乱世中发现了商机,进入了金融业,参与创建了银庄,同时还协助开办了一家谷外旅行社,后来则做起了颜料生意。几兄弟的事业如火如荼,于是家族财富就这样继续“丰富”了下来,父辈受祖辈影响,也进入金融业……而到了这一代,听说这个准备来求亲的小少爷因缘际会附外域,却做起古建,并在外域定居。 林小糊听清楚了,她皱起眉头问到:“这个何家,好大的家族,商人世家……” “听白大哥说,他们不是普通的商人家,这家人很早就已经通过做生意发家,但他们却并不是那些唯利是图的商人,而是有德有度,乐善好施。好像他们在老家捐资修建了现很多桥,铺了很多路……创建了石城第一个公立幼稚园,还建立“何氏义庄”,做很多善事……” 般若比划着仔细说。 “听着倒是不错,我们南家虽然没有以前富贵,但毕竟也是名门望族,家风严谨,书香世家,打拼都靠自己,名门风骨不可缺。般若,你还记得你爷爷的遗言吗?” “记得,孙儿没齿难忘,祖父的遗言是:“以产遗子孙,不如以德遗子孙,以独有之产遗子孙,不如以公有之产遗子孙。我们三个都是记得清清楚楚……”般若对答如流。 “好孩子,简而言之,你爷爷的意思,一句话就是说,家族里就是不养纨绔子弟……他的意思是说,钱财是身外物,依靠这些家族并不能长久,依靠好家风才能长久。他是鼓励子孙靠自己。” “祖母,喝口我刚才炖的白木耳汤……”般若端起碗,送到祖母手里,还温热的。 “也许你们都好好的,找到自己良好的另一半,祖母就幸福了,幸福不幸福,结局最重要,尤其要在老年岁月里,俗话说:“长寿,心富,康宁,有好道德追求,得寿终是最好的五福,我看我这把年纪也运气不错了,享福了…………” 林小糊打了个哈欠,喝了一口水。 “女人这一辈子不容易,一定要活出自己本来的面目,可以像个疯子一样去做自己的事,像个傻子一样享受生活,像个孩子一样谈场恋爱,但一定要像个爷们一样对抗生命中的坎坷,要学会爱人,更要学会爱自己。丫头,你累了一天了,你回房休息吧……” 般若帮祖母整理好床褥,并扶她躺下,盖好被子,放下蚊帐…… 她吹了灯,轻轻带上门走了出来。 她深吸一口气,雨后的空气真清新,有花香,也有泥土的香气…… 还有这个季节栀子花的淡香,玉兰花的浓香……般若望着紫苏园外的玉兰花树,它好象把它的全部生命力展示给人看。那么多绿叶一簇堆在另一簇上面,不留一点儿缝隙。 尤其翠绿的颜色,明亮地照耀看花人的眼睛,似乎每一片绿叶上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玉兰花树不仅叶子好看,玉兰花更美丽,它的花瓣是长长的,几片花瓣把花芯围在里面。花芯是淡黄色的,一阵风拂过,整个紫苏园都笼罩着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好舒畅…… 般若闭上眼,陶醉了,她心里想:人在一生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美好的东西,但只要用心好好把握住其中的一样就足够了。弱水有三千,只需取一瓢饮。也许人人都有一个生命和一个灵魂,它们是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就像玉兰花…… 只要生命和灵魂强健,对生命和灵魂保持敏锐的感觉,就能给自己带来幸福感和活力,就像这雨,这栀子花,玉兰花,这弥漫四周的香气…… 第二百二十二章 归园田居 宛宛自从回到紫苏园后,不久就去妙心庵找静缘师父,顺便在庵里住下,想清静清静。 芒种不久就是端午节日。 今日天气晴朗,晴空万里。 宛宛竟然收到花绫罗的来信,久别的她,信里提及她的所有境况,看的出花绫罗她有些落寞,有些复杂。 花绫罗在信里详细地诉说她的遭遇。 原先她和一个后生好上了,虽有婚约,但未行婚礼,但相处一年后,她域外的姨婆要接她到外省,要给她介绍一户门当户对的亲事,她竟然答应了,决然离开了这位后生,后生却离开不了她,抑郁得病,发疯了,后来这个后生到娶妻后,他的病才痊愈。 不久,花绫罗又嫁了人,生了孩子,但两人却又貌合神离,不久她也被休掉了,但得到夫家的一笔财产。 后来花绫罗就搬到一个陌生的小镇住下,隐姓埋名,她想一个人聊此度过一生。 但红尘滚滚,注定她这辈子是不安定的。她有次去看病,却被这个小镇上的一个郎中看中,凑巧的是这个高个子郎和先前的后生是同乡同族,这个郎中表面看似有些儒雅,不爱说话,医术精湛,从小他跟随家人在外,已经在外省开了自己的医馆,人倒也规规矩矩,一本正经。 不料他却在见到花绫罗,他就瓦解了,两个人在你来我往的看病问诊会面中,两个人不知不觉好上了,但郎中是有家室的男人。 不久,花绫罗只能听郎中的安排,学习了一点医术皮毛,为了掩人耳目,她搬进了医馆,当起了郎中的助手…… 花绫罗自己说她也不知道郎中为什么看上她,到底是可怜她的遭遇,还是看上她的财产,反正她也不清楚,但跟着他却有作为女人的安全感,她也就心安多了,再说郎中可能也顶着家族世俗舆论强大压力和她在一起,她有时想想,安慰自己,她也觉得值了。 在信里,花绫罗给宛宛说起她的心里话。说她和郎中,既是对方的欣赏者,也是对方的批判者,像是是爱人,是家人,也是工作上朋友,可以说相处模式非常的多元化,她说老天待她不薄,把不错的男人给了她…… 信里,花绫罗倒是快乐详细地提起他们日常吃饭的琐事,她说因为医馆忙,他们都喜欢吃简易的西餐。他们更注重午餐的简便性和快捷,她倒是学会了做西餐,她会用一些半成品来制作,比如用面包片或者薄饼来做三明治或汉堡包,在早餐时候就把午餐做好,最后装进牛皮纸袋或者便当盒里,带去医馆。 晚餐,由于朋友聚会和一些宴请都会安排在晚餐时段,所以他们的晚餐是最丰盛和正式的。 如果医馆不忙,他们一起就会好好做晚餐。 郎中还是很浪漫的,一般还会准备前菜、主菜和甜食,尤其在做菜风格上,郎中最喜欢用煎、烤、炸的方式,在味道上偏爱咸中又带点甜。 郎中经常准备开胃的浓汤,有肉排、烤牛肉、炸鸡、烤羊排……花绫罗喜欢素菜,她会搭配一些蔬菜沙拉、面包、面。 加上郎中知道花绫罗很喜欢吃甜食,她没有甜食的一顿饭是不完整的。 在甜食上他教会了她做蛋糕、水果派…… 信里,宛宛读出了花绫罗生活得有舆论压力,但他们还是有滋有味的…… 最后,花绫罗希望宛宛有空,一定要去外省的小镇看看她,她要做西餐给她吃……她最欣赏宛宛这个朋友了。 宛宛放下花绫罗的长信,她为花绫罗叹了一个口气。 她走出妙心庵的大门,往小道而走,四处静谧,田地一大片一大片,果树很多…… 近处有一间田园木屋,她驻足,细细看它,很有几分趣味。 这个木屋上写着“归田园居”四个大字。 房前屋后,主人栽种了樱桃、草莓、梅子等果树,还有白菜、茄子、黄瓜、西红柿等蔬菜,很多棵果树,很多种种水果、很多种蔬菜…… 她正流连忘返,有对老夫妇搀扶着走出来。 “姑娘,请进……喝杯茶,吃些水果……”老夫人慈祥热情。 宛宛随着他们坐在雅致的田园庭院,心里舒服极了,她脸上始终挂着笑。 老夫人耐心讲起他们的故事。 他们老两口住在这里几十年了,一年四季,自给自足,而这是他们最爱的家。 尤其他们种了几十年的樱桃树,结满了果实。 老先生年轻时是这里一带的木匠,但读过书,也算是个文人。老夫人是一名普通的家庭主妇。 老夫人喜气洋洋地给宛宛讲起他们的往事。 他们结婚五十几年了,俩人几乎没有吵过架、红过脸。老人还把他们自己的生活记录下来。 老先生不善言辞,老夫人倒是健谈。 他们每天种菜、施肥、挖土豆、挖竹笋、摘樱桃、做饭……他们的婚姻生活平淡琐碎,但幸福知足 “老奶奶,你们的婚姻这么幸福,一定是有很多共同点吧?”宛宛歪着头,微笑好奇地插了一句话。 “不,事实上,我们两人完全性格迥异。” “为什么你们却能维持五十几年的幸福?最好的婚姻状态是什么?” “姑娘,我们都快入土了,每个人活在世上,谁都不完美,别勉强对方改变。 我和老头子在生活习惯上,完全不一样。 他最爱吃荤菜,而我最讨厌荤菜。一听到肉,她就饱了,但她却变着花样做各种有肉菜给他吃。 这一生,老先生的愿望是自己做一艘船,为了解决钱不够的问题,老夫人瞒着他把自己的陪嫁首饰全当了,还典当了自己最喜欢的一些绸缎。 老夫人体贴丈夫,老先生也一直支持着老夫人。 在那个年代,老夫人从小接受的教育是,女孩子要时刻微笑,努力工作,照顾家庭。面对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她从不敢反抗。 直到她嫁给老先生,她才能畅所欲言。因为每次不管她想做什么,老先生就会说:“当然好,听起来很棒”。所以,她做了很多自己想做的事情,没去工作,选择做家庭主妇,专心学习烹饪和研究美食,享受照顾自己丈夫的快乐。 宛宛静静聆听,她一下子明白:婚姻不是他们人生的全部,而是各自有自己的事业,爱好,理想,在这样彼此支持的关系里,双方都活出了自我。老先生和老夫人都更好地,成为自己。 “或许,一对好夫妇或情侣,需要的是能鼓励彼此超越自我的伴侣,男女追寻的是能激发人生意义与方向,并在双方受到考验时,给予对方帮助的灵魂关系。”老先生终于说了一句。 “好夫妇,还要有好的教育观,我们年轻时经常带子女一同漫游大自然,从而培养子女的想象力。” “我们买很多书,想给孩子们营造书香气息浓厚的家庭氛围,我买了很多书,让孩子们看,陪孩子一起看书,弥补一些无法学到的知识,有条件,也可以通过聘请家庭教师培养孩子的多种才能,引导孩子懂文学……”老先生又说,眼睛里闪着快乐的神采。 “现在我们老了,但我们的孩子很有出息,他在外域成为一个大能人后,他还积极支持家乡文学文化艺术,他建了一个小荷艺馆。他想物色很好的人选,一起管理培育孩子们。对了,他现在也在培养他自己子女阶段,他想要物色一个好的艺馆老师,最好是琴棋书画都懂的,能兼职保姆,来教育他们的女儿和代他主持“小荷艺馆”………”老夫人补充说。 “我们住在这一带,和静缘师父很熟,经常听静缘师父提起姑娘,知道姑娘兰心惠质。今日一见姑娘本人,看姑娘仪态万方,谈吐不凡果然名不虚传…我觉得挺投我们夫妇的眼缘,姑娘能否一试……” “嗯,待我三思……几日后再做决定……”宛宛突然想起蝶飞儿,她是最好的人选,毕竟她在梅园当过安儿的私人先生……可惜她不在这里。或许她可以先把这个工作应付下来,以后再让蝶飞儿去。 宛宛辞别了这对老人,走了出来,天下起小雨。 傍晚的小雨,淅淅沥沥,比较诗意地洒在妙心庵附近,路上有很多松树。 宛宛突然觉得那对老人就像家乡的松树,针叶坚挺,树干斑驳嶙峋,苍古伟岸,它能适应多岩石的贫瘠土壤,他们对于恶劣环境的忍受度与粗犷的外型,使他们最后活成了这世间万物中的佼佼者。 她觉得花绫罗和她性格虽有千差万别,但她们骨子里也都喜欢比较知性的人。 她希望蝶飞儿去“小荷艺馆”。 毕竟蝶飞儿的美丽大方、知书达理、温柔恬静,跟外面那些花蝴蝶似的女人就是不一样,最好的是她有一定的见识和阅历,尤其是人情世故上,总能四两拨千斤的摆平一些难缠困扰人的人际关系。 宛宛想想自己的姐妹,和追求她们的几个少爷…… 她觉到般若,般若还是适合居家过日子,她是个给人有安全感的贤内助类型女人。 也许白家少爷就是喜欢般若那种给人特别多安全感的女人,他是属于婚前玩够了,婚后就要收心的类型,所以他要么就不找,要找就找个有安全感的女人,他多半会选择能居家过日子的贤内助,般若丫头就是他最理想化的女人。 白方彦就是喜欢般若做事风风火火、雷厉风行,能处理好很多家庭的琐事,还会把日子过得井井有条,他作为男人,自己则可以偷偷躲在后面,去干干喜欢的事情,下棋,写字,雕刻,练武,看书…… 而楚云天少爷和胡少爷却同时喜欢上了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蝶飞儿。 他们尤其是喜欢情商高、会说话,有趣的,能善解人意的蝶飞儿。 宛宛明白:他们要得到蝶飞儿的心,不用靠聪明,要靠的是给她独立的自由与默契的真心。 也许她们三个姐妹,蝶飞儿的美在皮肤白皙,是健与美合一的典型。与般若相比,她显得要玲珑剔透一些,肤色要更红润一些。 而宛宛在艺馆呆久了,一定是平时跳舞比较多,感觉她身段充满柔劲,显得有种别样的气质。 她一路想着,一路回到妙心庵的斋房里。只见桌上有一首诗,很是别致: 鹦鹉洲的每一处呼吸 是海风吹过的螺号声 橘红色的太阳 是孩童手心的气球 早晨调皮地看它升起 夜晚又惬意唤它睡去 古旧的纺锤转啊 转啊 温暖的灯光照的海湾 遍地朦胧 老祖母的眼力 白蝴蝶的思绪 蓝发带的少女 静静倚在母亲故乡的美人蕉旁 悄然融入小红纸船的梦里 游啊 游啊 慢慢游进爱的柔波里 轻轻呢喃 孩子哦 节日快乐 她细细品味,觉得很有孩童趣味,写的人必定是一个单纯天真的人。 她随手拿了一本书《礼记》,翻到一句:“父子笃,兄弟睦,夫妻和,家之肥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父子之间感情笃深、互相信任,兄弟之间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夫妻之间恩爱和美、相濡以沫,一家人一条心,财富才会滚滚而来,家业才能兴旺发达。一个家族,真正的财富不在金钱的多寡,而在于关系的和睦。互相拆台,谁也见不得谁好,再富裕的家庭,也必会败落。 宛宛突然想起孤鹤回雪伯伯,她觉得她想去看看他这个老人。 也许他这个人是一个只要出街就会牵她的手的长辈……一个让她卸下武装,变得小鸟依人,可以肆无忌惮笑倒在他怀里的长辈。 或许就像花绫罗这样的女人,她经历了她自己几段感情的风雨,这一次,就让她祝福她吧,她能够一直活在自己爱情里面,成熟中带着天真,有着那么一丝的妩媚和邪意,让爱她的郎中爱的欲罢不能,不论世俗压力和唾骂,她也能在她身上看到另类女人的处事方式,花绫罗为了她的爱,她忘了周遭的一切。 作为女人,宛宛只能默默祝福花绫罗,只能嘘嘘叹息,她也却不想去欣赏和苟同她的爱法,活法,做法…… 或许蝶飞儿,宛宛,云紫才是她宛宛最青睐欣赏的女孩,今日驻足的“归田园居”和“小荷艺馆”才是她们骨子里最想露脸的地方。 妙心庵外面的雨越下越大…… 第二百二十三章 金兰姐妹 端午那日,胡天行来梅园。 梅园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盛颜,大火烧后的一片狼藉。 “小蝶,你不要在这里住了,跟我走吧!先暂且安顿在胡府,怎么样?”胡天行走到正在凉亭里缝制香袋的蝶飞儿的身边。 胡天行温柔地说,蝶飞儿第一次感觉到他男人的柔软。 “不了,谢谢胡少爷,我自己能照顾好自己,我准备去蝴蝶港找云紫!” “扈江篱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胡天行念叨到。 他拿了一个蓝色的香袋放在鼻子边一闻…… “又香又雅致,你做的,送我吧!辟邪……呵呵……”他随即把它放在兜里。 蝶飞儿看着他这会吊耳啷当的样子,低首继续缝着,没说话。 “对了,这个梅园,梅无森让我整理一下,就卖掉!” “你准备卖给谁……”蝶飞儿有点心急,迫不及待地追问,她赶紧稳定自己的情绪,不想让胡天行知道自己特别关注这个园子。 “我还没想好,这么大的一个园子,我想把它留着,卖掉怪可惜的,先置着吧,以后再说,从长计议……但没修好之后,你就不要住在这里,你还是搬来胡府,这样我放心些……” “不用,我明日就动身去蝴蝶港……” 蝶飞儿觉得云紫最大优势就是会流利的外域语言,和有一颗敏锐的头脑。她的谈吐脱俗,与寻常女子明显不同。欢唱说笑是她的长项,但谈论时事大势,她也能高谈阔论。 这样的奇女子,往往最得蝴蝶谷铁腕英雄们的欢心。 果不其然,听云紫说她有次回家乡蝴蝶港路上,偶遇一个叫苏加的大商人,她就赢得了他的欣赏,被他视为一生难得的红颜知己。 “你要找云紫,哦,那我就放心了,对了,饿了,我们吃什么……” “厨房也没什么东西,还有一些干货,我已经泡了几朵银耳,一点桃胶,想熬点银耳羹……就只能吃这个,不过挺好吃的……”说罢,她就走近厨房,准备食材:银耳半朵,桃胶几粒,冰糖几颗,百合,莲子。还好,这些材料都还完好,没被污染。 熬了一个时辰,她做好了,端了一碗给胡天行喝。 “好喝,滑滑的,丝丝入扣,手艺不错……”胡天行笑着一会就把它喝完,他顿时觉得眼前的她就是温暖贤惠。 第一次认识她时,也是被她出众的气质所吸引。但是说蝶飞儿的这个相貌并不是多漂亮,而是她的长相给他这个男人的感觉很舒服。 蝶飞儿的长相没有攻击性,有时很媚,但也在承受范围之内,也不是特别摇曳,对于一些事情特别懂事又有担当,给人的感觉是一个蛮沉静的女人,她说话很慢,很柔,感觉特别善良。 也许胡天行慢慢喜欢上她,也许蝶飞儿对于他的吸引力,就是有好眼缘。这个眼缘包括了蝶飞儿的外貌以及她美丽的外貌下又带给人的舒适感。他每次看她时都特别顺眼舒服。 胡天行心里想到:女人对于男人的吸引力是什么?或许就是有她的温柔,正能量,还有最特别的才气。蝶飞儿既有高贵典雅的气质,又有勾人心魄十足的气韵,这种矛盾的美,让她身上充满了神秘感。 他很想走近她…………世间最美的相遇不过如此了吧。千山万水走来,发现另一个自己,不用过多介绍,不用解释。自己说的,她都懂;她穿的,他理解。 这世界遇到爱、遇到一见如故的冲动真的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和懂。因为男女的了解,所以彼此的三观可以求同存异。因为了解,才有支持。男人了解女人的美,知道她那张美丽的外表和独特的书香气质下,是多少年的安静,求学,自律,克制和她多年对自己的高要求。 “爱情里的般配不般配,虽不是靠外貌和地位金钱名气来决定的。只有合不合适,爱不爱。越是高层次的人,他们追求的越是思想的相通,能不能默契谈到一块,能不能达到灵与肉的结合。”胡天行心里想着。 “小蝶,你真的不和我走…胡府应有尽有…” “不,我想去办好自己的事……” 蝶飞儿皱了一下眉头,她太知道自己要什么了,所以谁都无法动摇她甚至伤害到她,她以自己的方式活着,从不后悔,从不退让,从不失落。 “好看的外表还是要嫁给有趣的灵魂……”胡天行自言自语。 胡天行总是觉得自己想要的意中人一定的是有有趣的人格魅力,和他一样拥有同步的情绪感受,有相同的金钱观和审美价值观,只有这些才能促成他们加深爱意,相爱一生。 目前最好的人选就是蝶飞儿,她身上还保留着古代大家闺秀气质,高智商,高情商,教养好,多才多艺,品行端正。 “你在想什么,发呆了,胡少爷,我刚才忘了放枸杞了……好了,这个香袋做好了,俗话说“带个香草袋,不怕五虫害”。古人在端午节时,以草木香料之物,装在精致的香囊之内,于小孩和大人来说,也是讨一个好的兆头。这个银灰色的就留给楚大哥了……驱病禳灾、驱瘟辟邪,一整年平平安安,顺遂如意!”蝶飞而把它放在包里。 “咦,楚云天,便宜那个臭小子,还给他留着……”胡天行大声说。 “最近你都呆在梅园里,天气闷热,你应该出去走走…透透气…” “有,我那日去了趟山上的蝴蝶泉,泡了澡,旁边有个小姑娘,她也在那里洗头发,楚楚动人,她的父母好像在蝴蝶泉的附近干农活,她主动上前拉着我的裙角说:“漂漂亮亮的姐姐,您能帮我拧干头发吗?……” “小妹妹,你嘴巴真甜,你家人平时没教你:不要和陌生人讲话吗?更不要让人随意靠近你……” “没事,姐姐你长得好看,我看你,看起来很有安全感……”陌生的小姑娘老成地说。 “看来小蝶你在孩童眼里是安全的,人畜无害的,真是太好了!对了,这天气还是多喝点陈皮汤……” “你也懂陈皮……”蝶飞儿突然很感兴趣这个话题。 “祖父最爱陈皮了,他说:陈皮辛,苦,温。归脾,肺经。可以理气健脾,燥湿化痰。它既可以燥湿,祛湿气,还可以帮你理气健脾。” “对,一两陈皮一两黄金,我祖母也爱喝陈皮水,我从小也喜欢。”蝶飞儿微笑着说。 “陈皮,就像人一样,历经岁月洗涤,它的性格特别不挑剔,和谁都处得来,是个百搭。陈皮就是上了年纪的橘子皮,就像上了年纪的人,它经历过的磨难多了,性子也更成熟稳健了……没有年轻时那种冲动了,也没有那么燥了,它变得更平和了……” “我喜欢陈皮…尤其是云紫特像陈皮…”蝶飞儿突然长篇大论。 胡天行拍拍手,喝彩到。 蝶飞儿那日收到云紫的来信,她了解了她的情况。 她觉得云紫天生的气质和高情商,她回到蝴蝶港,肯定又混得风生水起,周旋于那里各色男女之间,博取了无数女人男人的欢心。 因为,早在她青春美丽的年华里,她已经遇到了她现在的丈夫,她再无可能过上平凡人家的生活了。 但这次偶遇苏加,好像是源于一场意外的小阴谋。 苏加是蝴蝶港无法小觑的强权人物。很多人自然也想要拉拢他,为自己在蝴蝶港的发展多赢得一个朋友。想要讨好苏加,自然要投其所好。他们知道苏加最喜欢的就是有才华漂亮的女人。 于是,一位商人将云紫引荐,让她偶遇苏加。一向逢场作戏不大留恋花丛的苏加,这次却动了真情,要求云紫到他蝴蝶港的商行里做事。 他说要用余生去帮助呵护这个美丽聪慧的女人,把她当成自己的妹妹一样宠爱。 苏加给她在商行里取了一个新名字——薇黛。也许,在苏加眼里,世间不再有云紫,而只有他左膀右臂—薇黛,后来,他给黛薇挑了一间古典雅致的工作坊,里面装潢全部都符合黛薇的喜好。 最难能可贵的是,当他得知黛薇每天都在念叼着她的好友蝶飞儿,他就想把这座工作坊的名字命名为“黛蝶宫”,一向豪迈不羁的大男人,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开始变得心思细腻起来,但他不强求她,不影响她,也没有非分之想,只是默默为她做了很多事。这不仅显示了云紫在他这个曾经只求利益的商人心中的分量,也说明或许他真的是一个值得女人托付一生的男人。 遇到这样的男人,或许是云紫的一种幸运。 男人爱女人的最高境界,就是把女人当成自己的女儿宠爱着养。 云紫来信说,苏加把她当自己的女儿对待,因为云紫像极了他过世的女儿。 他很宠爱她,他们没有越雷池半步,但他平时也会担心云紫,疼惜她,爱护她,不仅仅是在言语上,更体现在他的行动中。 蝶飞儿想到:往后余生,她真希望宛宛,般若能找到一个真正爱她们自己的男人,在温馨平淡中,拥抱属于自己的幸福,也是不错。 “云紫就是一个美人……我祖母和夏茉莉婆婆都是美人,因为她们的生活里有美。她们知道,如何从简朴中扫除一条清雅静谧的道;如何从粗糙里挑出精致细腻的点缀;如何将她们已拥有的东西变得实用又好看……” 蝶飞儿说着。 “何为美人?书上说:美人有美人心,所谓美人之心,不过是以诗词为心,以优雅为情,以真实为本,以智慧为才,以气质为雅,以教养为魂。一个女人,只有外表的美丽,美人不足为美人。若心中藏有万千诗书,美人便是口吐生香,气质如兰。云紫就是一个大美人……”蝶飞儿答到。 “你也是,蝶飞儿,你知道你就是这样的一个好姑娘吗?”胡天行激动拉起她的手。 “这世上永远都有值得我们自己向更高更深处遨游的远方……但在我们努力奋斗的同时,别忘了人生有三样东西是无法挽留的:生命、时间和爱……爱情……” “我想珍惜你,你会给我机会吗?小蝶……”胡天行鼓足勇气说。 他知道能做的就是去珍惜。岁月难饶,光阴不逮,其实他的幸福,就在他身边,就是小蝶。 月圆是诗,月缺是画。幸福由心不由境。 “明日我要出发去蝴蝶港了,以后再见吧!” 蝶飞儿把手抽回来,她必须保护宛宛和般若,让她们幸福快乐。 她心里一直惦记着要早点和云紫商量恢复蝴蝶别苑的事,只有云紫才是今生最信任的金兰姐妹,也只有她才能真正读懂她。 那些多年不见依然能做好朋友的女人,多半是因为彼此依然有相同的爱好和品位。有时女人的爱好、审美品位看似没什么重要。但其实它包含着一个人的三观。 这个三观决定的不仅是她们的穿衣戴帽,兴趣爱好,挑自己意中人的水平,还有她们的个人精神文化内涵状态和整个心理阳光,情绪稳定的好状态。 第二百二十四章 月下美人 蝶飞儿启程了。 她拒绝了胡天行,她不会跟着他回府住的。 她离开梅园,前往蝴蝶港。 一路上,她心情还是特好。 蝴蝶港这个鱼米之乡的小镇是她童年和谷主爹爹、葭而娘亲和宛宛,般若一起去度假的地方,这里有她们美好的回忆,有欧阳伯伯和羽茉婶婶,还有云紫,还有那脑海里永远定存的琵笆声…… 尤其这里留下了谷主爹爹年轻创业辉煌时代的岁月印记……这里的丝丝缕缕都刻入她的心海里…… 一到蝴蝶港,下了船,来接她的云紫早已经伫立在码头,手里拿着紫色的手帕高兴朝着她挥舞着…… “蝶飞儿,你可到了,太好了,路上累了吧!来,我带你吃好吃的,我父母知道你要来,可高兴了,我娘亲早早就做好了一桌子菜……我爹爹也准备了很多新鲜的海货……” “不累,太难为欧阳伯伯和婶婶了……” 云紫拉着蝶飞儿一路小跑两个大姑娘就像一对美丽的蝴蝶一样。 进了云紫家,欧阳伯伯夫妇还是住在老祖屋,一切都没怎么变,只是有些家具换新的,墙壁砌得很白,院子里花花草草种的更多了,雅致的很!屋子不大,有些旧,但却让人觉得温馨无比,舒服极了。 一家人围着蝶飞儿拉了很久的家常,热闹非凡,老两口更是笑不拢嘴,看着自己好兄弟南青文的宝贝女儿,更是呵护百倍。 夜深了,欧阳伯伯他们夫妇进去休息了。 月亮已经升的老高……蝶飞儿望着窗外美丽的月亮,洁白的月色洒在这个自己童年记忆中最美丽的他乡,她又一次被陶醉了…… 花香沁人心脾…… 她和云紫天南地北……聊了很多,聊了很久…… “对了,蝶飞儿,你真是有福气的人…我家昙花开了,快来,院子外…这株花……太神奇了,我都等好久了,你一来,它就开了……嘻嘻……这月下美人……”云紫高兴地跑到院子外,指着一株白色的昙花欢呼雀跃。 蝶飞儿高兴地跑过去,看着花儿心里比蜜都甜,这个季节正是昙花季,她很幸运,她俯下身子,嗅了嗅,芳香无比,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笑了…… “据说昙花是秋季或夏季的晚上才开花的,来自墨西哥。我家的昙花开时我好几次都遇不着,它让我觉得她是一位大小姐,娇气十足。因为她喜欢湿润和半阴的环境,有好几年没开了……”云紫闪烁着她美丽的大眼睛说到。 “对啊,因为这月下美人,它不耐霜冻,也经不起强光暴晒,因为它只适宜种在腐殖质丰富的土壤中……以前小时候在蝴蝶别苑里,祖母有养过昙花……” 蝶飞儿仔细瞧着云紫家的这株昙花,枝叶翠绿,长得颇为潇洒。 “那时在蝴蝶别苑,昙花开花的时候一般在晚上亥时。每逢夏、秋季的晚上,祖母会早早让我梳洗完毕,换上干净美丽的裙袍,明月当空时,她就让我们三个丫头等待昙花开放……” 云紫和蝶飞儿认真注视这株正在怒放的昙花,看它慢慢展现她的美姿秀色。它的花筒慢慢卷起,绛紫色的外衣慢慢打开。 这一刻,蝶飞儿忘记了一切,星星也忘记了眨眼。 她们屏起呼吸,目睹昙花开放的美丽。终于,昙花慢慢展露出它一生最美的姿态。 “云紫,你看昙花的花瓣后面有许多细小的丝条围绕着花瓣。小丝条有很多种颜色,红色、黄色、棕色、白色……” “嗯,这些小丝条给昙花加上了一种爆炸的景象,使昙花多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特点。花瓣有点像白莲的花瓣,都是白色的,但昙花的花瓣比白莲的花瓣要滑。蝶飞儿,你摸一摸……” “对,昙花的花瓣比丝绸还要滑。花芯更是别具一格,云紫,你看,它的花芯十分像一条小船,一条白色的,布满小花的船。船上好象还有一个花仙子在撑船,真是美极了!” 两个人在赏花,这时候的昙花清香四溢,光彩夺目。 “昙花盛开的时间非常短暂, 再过两个时辰就凋谢了,真是所谓昙花一现,如果绽放的时间再长一点,那该多好呀!”云紫惋惜地说。 “古人说:亘古今为诸佛母,昙花时现觉园春……昙花一现可倾城,美人一顾可倾国。这月下美人就是物以稀为贵……优昙花好不轻开啊!” “不愧是月下美人!” “何为美人?何谓美人之心,不过是以诗词为心,以优雅为情,以真实为本,以智慧为才,以气质为雅,以教养为魂。若只有外表的美丽,美人不足为美人。若心中藏有万千诗书,美人便是口吐生香,气质如兰。”云紫高兴的说。 蝶飞儿想起静缘师父,她就像是月下美人。她最大的魅力点是温良恭俭让,其实,她真正的美来自于不被欲望所牵引,从不随波逐流,坦然做自己,温柔且执拗地坚持! 从小看着她跟在祖母旁边,她们三个丫头看不到她的咄咄逼人,看不到她的头角峥嵘,就感受她的美丽温柔。 “蝶飞儿,你说为什么有些女人嫁给太有出息的男人后,都超速衰老,完全无过渡?很多人都说,其实对于女人来说,嫁给一个有事业有出息的男人肯定是会老得快。为什么呢?” “或许吧!一个有事业有出息的男人的一生注定是不平凡的一生,注定是不安分的一生,也注定是折腾的一生,嫁给这样的男人,女人就要跟着操心,女人跟着这种爱折腾的男人一起折腾当然是老得快。哈哈哈哈,我也不懂……”蝶飞儿回答后情不自禁笑了,她接着打趣说。 “反而女人如果嫁给一个条件比较好但不要太好,一生反而过得安稳,也不需要操心,只是生活平淡。也就是说女人嫁什么样的男人过什么样的生活,是不同女人不同选择,女人想选择嫁个有出息的男人,这一生就是不停的折腾。倒是我祖母这辈子嫁给我祖父,祖父也算优秀,祖母却也保养的很好……” “祖母说过,女人二十岁岁的惊鸿一瞥,三十岁岁的从容淡定,四十岁岁的优雅魅力。美人迟暮的年龄恐慌,从来跟她都没有一点关系。” 蝶飞儿觉得真正的美人是时光精琢的珍珠,晶莹剔透,自成一色。 “蝶飞儿,像我的婆家是个鼎盛的家族,但我婆婆她还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的,婆婆在家里,她还是喜欢像老派的富贵家族一样,邀请厨子,这些厨子大多数都是很有来头,像鱼子酱之类的顶级食材,婆婆是每顿饭都必不可少,每道菜都是经过精心烹饪,但我婆婆她有个爱好,特别喜欢吃清水煮白菜,并不是出于节俭,而是因为年纪大了,她不爱吃一些油腻的食物,相反吃一些清淡的菜更有益于她身体健康。” “我祖母也常吃素材……” “家庭生活,还是重在和睦,我婆婆公公很恩爱,她常说,婚姻是互相欣赏,磨合的过程,彼此合拍很重要,信任更重要。” “对啊,我祖母我从小觉得她就是女神……”蝶飞儿温柔的说。 “那真正得到那所谓叫女神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男神,你的祖父,另一种是比女神还要厉害的神仙……哈哈……” 云紫笑得那么开心,蝶飞儿也被逗乐了,笑个不停。 “像我父母,我也觉得他们特别恩爱,生活中的他们虽然朴实无华,但他们让人特别温暖……”云紫很满足地谈起自己的父母。 “对啊,我也特别喜欢我谷主爹爹,小时候到大,他和我们三个丫头说的最多的话就:宝贝闺女,在干嘛?早点睡吧,别熬夜,明日漂漂亮亮去读书……记住按时吃饭!零花钱够不够花?没事有我在,不用怕!……不要过分疲劳,努力了尽力了就好……” 蝶飞儿说着,想起在紫苏园的爹爹娘亲,还好有般若在精心照顾他们,她心里特别安慰:也许谷主爹爹一生对自己最疼爱,这是他说得最多的话,或许父爱是一种格局大的默默温柔,她一想起,就特别开心满足。 她抬头望月,想起故乡的月,还有故乡的最挚爱的亲人,还有妙心庵的月下美人…… 第二百二十五章 红衣佳人 当楚云天知道蝶飞儿只身去了蝴蝶港,他心里还是有些放不下她,这个今生他最心仪的女孩。几度家族沦落,漂泊他乡,勇敢又温柔地活着,不求别人的帮助。 这样的她反而让楚云天更是牵挂她。 他想夏茉莉姑婆已经高龄,白玉斋面积很大,他想在附近为蝶飞儿建一个私塾,让她在那里教孩子写字画画…… 他想让她宁静天然生活在他身边……虽然他不知道她心意如何,但他要去争取,他觉得今生非她莫娶,即使他知道胡天行好像也特别喜欢她,但优秀男人的爱的较量都是自信的。 俗话说“美丽的女人让男人停下,智慧的女人让男人留下。”也许蝶飞儿的五官并不算出众,但她有着优雅的气质和过人的处世智慧,依然能牢牢地将他这个平日里冷漠却又聪明的男人深深吸引,并且楚云天认为她身上这种吸引力是不容易产生审美疲劳的。 尤其是姑婆很支持他追求蝶飞儿。 夏茉莉姑婆年轻时上也很有才气,和蝶飞儿祖母是当年蝴蝶谷一带的美人,又是好朋友。 据说夏茉莉婆婆当年还很有商业头脑和独特审美品味,她除了在玲珑坊住着,她暗地里还收藏很多珍贵的古代的紫檀、金丝楠、黄花梨木家具。在当时,这些都是“无主”之物,她以低价购得,完成一笔原始的资本积累。 也有人说,夏茉莉婆婆到过外地,在比华利入手很多庄园,又后高价卖出,赚得大量财富,她喜欢胡天行的祖父,但他祖父却喜欢蝶飞儿的祖母林小糊……后来她就没嫁人了。 多年后,她关掉玲珑坊,一个人带着海外淘来的真金白银,以外商的身份回到蝴蝶谷,她就又建立了白玉斋。刚开始她把这这款地皮打造为这里一带顶级会所——白玉斋。 夏茉莉婆婆定下铁规,会所的会员通常需由老会员推荐才能入会,并且条件极为苛刻。最初招募会员的时候对年龄有所限制:必须要在四十五岁到六十五岁之间,还要是名门望族的“***”,家族资产要很殷实,尤其要有文化内涵,入会的人最好还要会说外域语言。 后来白玉斋里有很多名商巨贾、知名人士来往,依靠强大的人脉资源,夏茉莉婆婆的商业版图在不断开疆辟土。当然,这个会所不仅提供娱乐消遣,还为白玉斋带来了无数的人脉与资源,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夏茉莉姑婆解散了会所,自己一个人多年住在那里,直到她的黄昏岁月。 楚天行环视着曾经辉煌繁华的白玉斋,心里也是感触颇深的,现在他准备在这里附近加盖一所私塾,他已经自己画好图纸,准备近日就动工。他想给蝶飞儿一个惊喜。 天黑了,夜幕来临了,他准备自己去趟附近的戏园子。 戏园里锣鼓喧天,楚云天自己找了个位子。 “楚少爷,好久未见,您喝点什么,还是老规矩,来一壶女儿红。” “嗯,还是老规矩!” “今日的戏,是刘邦和戚夫人的戏……”旁边的看客王家大院的少爷殷勤过来坐下,聊了几句。 “你看,刘邦向来是薄情寡性之人。从他当了皇帝以后,他情感是非常淡漠的。但是对于红颜,他还是很有真情的。”王少爷倒了一杯酒。 “嗯,刘邦对戚夫人有真情,虽然皇室里有三宫六院,但自从他纳了戚夫人以后,他就一直恩宠戚夫人,直到她去世,基本上没有移情别恋过。”楚云天喝了一口酒。 “这男人为什么在这么多的女人堆里,独喜欢戚夫人?” “是戚夫人各方面做得都让刘邦很满意。” “那么戚夫人做了什么,真不简单,让刘邦那么喜欢她呢?” “戏里说,戚夫人能歌善舞,又懂诗词歌赋,会养花草……能给刘邦带来安慰。戚夫人陪伴了刘邦的大多数战争岁月。刘邦在整个战争岁月中,一直过着担惊受怕,被打被追的生活。多次差点儿就被项羽杀掉了,最后又死里逃生。行军生活十分艰苦,像这样的草莽英雄十分需要有贴心的多才多艺的红颜,尤其是他自己心仪的女人给他带来精神慰藉,照顾他,愉悦他。”楚云天又喝了一大杯,开始有几分酒意。 他定眼一看,台上演的“戚夫人”,她正在为刘邦跳舞,怎么看着怎么眼熟,特像宛宛,美丽婀娜的舞姿,他在青莲港的艺馆看过她的表演,他记得很清楚。 他坐直身子,压住酒劲,仔细看着戏台上的戚夫人。 果然是宛宛在演,他一下子不解:宛宛怎么会在这里?自从那日和梅无森未进洞房后,她就不知去向。 “刘邦本身就是一个贪玩好耍的人。但是刘邦贪玩好耍,他又不敢太过分。他也确实不敢招惹更多的女人。毕竟他也明白,打天下是他最重要的目的,要是贪玩好耍,都就会误事,大家也不会拥戴他。”王家少爷酒意上来,讲得戏来,很大声,很开心。 能歌善舞又懂诗词的戚夫人,恰好能够给他这样胆大又聪慧野性的男人,带来他骨子里想得到的东西,所以他对戚夫人很欣赏,不离不弃。还有主要戚夫人很单纯,没有政治野心。而吕后却是一个很有政治野心的女人,其实像刘邦这样的男人他不喜欢女人太有野心了,戚夫人很单纯,戚夫人是与刘邦靠得最近的人。刘邦对戚夫人非常放心,因为戚夫人对他没有任何威胁。” 楚云天喝了一壶酒,酒劲上来了。 “这女人还是温柔好,善解人意,又有个性 ……就像台上的戚夫人……” 只听台上的刘邦在唱:“夫人,我给你唱段词,你给我跳支舞蹈吧。” 戚夫人竟然没有反对,给刘邦跳了舞。戚夫人当时内心深处应该是非常荒凉的。但她能压住自己,一直迎合刘邦,由此可见戚夫人的柔顺。戚夫人文艺的性格,很符合刘邦的调性。 “书上说刘邦虽是市井混混出身,但骨子里还很爱唱词。看来刘邦也是一个性情中人,他是一个很文艺的人。而戚夫人其实也很有文艺细胞。戚夫人不但会跳舞,还会像刘邦那样写诗唱歌。或许有个同样有文艺书香细胞的魅力女人陪伴他,刘邦怎不迷恋呢?怎不喜欢她呢?” 楚云天望着台上的妩媚的宛宛,心里浮现自己最喜欢的蝶飞儿,此刻不知她在忙什么?楚云天握着酒杯,心里还是最欣赏历史上那些灵魂有香气的女子,她们无一不是在生活之中还能看到她们自己、爱惜自己的妙人儿。 柴米油盐、起起落落对于她们来说都没事。 美人的魅力远远不局限于皮囊,就像蝶飞儿,她在醉意浓烈的楚云天心里如幽谷芝兰,他知道她的独特兴趣,她真心爱着诗词,诗歌的真善美是渗透到她心里去的,她的气质里的。 她平日的谦逊不是装出来的,而是有诗意在她心中。他总是记得她站在梅园里气定神闲的样子,那诗意就出来了,这就是所谓的腹有诗书气自华。 也许蝶飞儿就是夏茉莉姑婆口里常说的真正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她懂得爱惜自己,她从不在爱情里赌命运,而是时时拎得清,事事看得明,她不畏爱情,更不惧放手。她是窥探人心的高手,总能看清爱情迷雾背后的真实,看透理性选择后的温情。 “来,楚少爷,我们再干一杯,今日这戏过瘾,英雄也会白头,美人总会迟暮,但真正的白头英雄依然会爱迟暮的美人的,你说,对吗?英雄?”王家少爷又喝了一大口。 楚云天也醉了,他抬头望去,台上的戚夫人一身红衣,又好像成了宛宛,又好像变成了蝶飞儿,书上都说着红衣的女人,大概都是人间美丽良药吧,是毒非毒,但却深入男人的骨髓,像凝成男人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看了一眼,就莫名喜欢了,挥之不去,令人一生不忘…… 他醉眼迷离,也许人间所有的书香女人,经过岁月之后,都会爱上红裙,所有的男人,数尽红尘以后,都会记住他心里那个唯一又与众不同的穿红裙的女人,众里寻她千百度…… 第二百二十六章 漆黑的夜 蝴蝶港最近天气闷热,蝶飞儿来这里已经好几天,热的都不敢出门,蝉儿使劲地叫个不停,把夏日的燥热提高了几个八度。 今晚她睡到快凌晨,她被云紫老屋附近一阵阵女人的凄凉哭声惊醒…… 等她穿好衣服,打开窗户一看,外面的景象让她呆住了,漆黑的夜里,哭声一片,白色的世界,肃穆的灵堂,死亡的气息……她心里不禁一酸……原来是这里有人去世了,正在办丧事…… “蝶飞儿,没吓着你吧!是我家隔壁戚戚姑的老父亲突然走了,病情很急,戚戚姑刚好不在家,等她回到家,看到她守护几十年的父亲撒手走了,连道个别都来不及,她肝肠寸断,她跪在老人面前,一个晚上拉着老人的手不肯放手,撕心裂肺地哭了十个时辰,哭的街坊四邻都看哭了,她哭得眼泪都干了,好可怜……自从她娘亲走了,她答应娘亲不远嫁,一定要替娘亲照顾好自己年迈多病的老父亲……他们父女相依为命,戚戚姑姑把老人照顾得无微不至……” “哦哦,好凄凉,好心碎,这样的意外太难以让人接受了,他们父女情深…戚戚姑大我一岁,只认得几个字,但人很孝顺善良,是个从小特别懂事的女孩子,看她都哭得像个泪人了,嗓子哑了,人立马也瘦了一圈…憔悴了……” 蝶飞儿听着听着,望着下面老屋哭的昏死过去的戚戚姑,她不禁热泪盈眶…… “戚戚姑家正在办丧事,我们这里办丧事都很隆重,即使是平头百姓,丧事都不能马虎……要有很多的程式,礼节很繁琐,还要守灵几天几夜…蝶飞儿,你继续睡吧!” 云紫叹了一口气,把窗户关上,回房去睡了。 蝶飞儿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一直浮现戚戚姑拉着已经过世的父亲哭的昏死过去的情景,那肃穆冷冰冰的灵堂老在她脑海里出现,那撕心裂肺的哭声,烧纸钱的声音……鼓声,锣声……还有很多守灵人的喧哗…… 第一次让她觉得死亡离自己是如此近,近得好像可以想象出人死亡的整个过程…… 她心里很乱,又很难受,心地很软,蝶飞儿的泪水不争气地流下来,漱漱落泪,拦都拦不住……她呜咽,自己拉起被子,在被子里哭的稀里哗啦……好像戚戚姑的眼泪全给她了,她觉得伤心极了,这样的痛,她哭了,第一次很大声地哭,想起自己背井离乡,好像特别委屈…… 也许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有长有短,如果看过很多生命活的并不长,很多还年轻生命就猝然离去……甚至白发人送黑发人…… 在生命健康和生命长短面前,有时很多身外之物比如前途,名利和财富,才华……还有人的很多不良的情感如攀比……较真,纠结不舍,放不下……就会脆弱的一文不值,一切都变得苍白无力。 人生上半场每个人不管是否赢了,人生下半场最大本钱就是健康,但每一个人的下半场一定要有良好的心态,健康的身体,争取不要输。 她突然感慨万千,不一会她把整个枕头都弄湿了,好不容易到天亮才又睡着了…… 就这样,这里的丧事连续办了几天,蝶飞儿都没睡好。 “今日早上十点,老人要出殡,街坊邻居,我要去送他一程……尤其我和戚戚家有亲戚关系,我还的去披麻穿孝衣,蝶飞儿,你就在这里看看书,等我回来,明日我带你四处看看……” 说完,云紫就急匆匆地走了。 云紫这个人不管做什么事都是很认真的, 她很有才情,办起事情有头有尾的。 也许女人最吸引人的地方在“才情”。 女人的才情之吸引人,那是超越年龄,超越贫穷富有,超越地域的。 蝶飞儿觉得云紫很勤学上进,知书达理,甚至琴棋书画无所不通,并在她自己喜欢做的事业上能有成色,她内心的钦佩之情是不由自主。 云紫机敏捷才又善良,她最近几天都在祠堂帮忙料理丧事,还边照顾戚戚姑。 云紫这女人最吸引人的地方在她的“姿态”。 也许如书上所说女人何谓有态? “犹火之有焰,灯之有光,珠贝金银之有宝色。” 小时候听祖母讲女儿的美好情态。 祖母还举了具体的例子来说明,说一群女子雨中到亭里避雨,有的人慌乱嬉戏,全无方寸,有一个女子不和大家挤,在檐下少避,进退之间,从容自然云云。 女人有态就美,类似于女人气质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当时祖母还说女人穿着同样衣服裤子的人到处都是,漂亮的也到处都是,但有气质的有趣的女人却不多见。或许有态的女人一出现,气氛一下子轻松了,没有她的聚会或许冷清不少。 或许云紫的性格和才能,归根结底是受到她们家庭,尤其是她父母的影响。她的观念,以及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处世方式都挺好的。 像云紫这个出类拔萃的女人,小时候肯定不是通过她父母的说教就能产生效果的,而是通过她父母的言行举止刻画进她的血肉里的。 外面正在进行丧礼,繁琐又浪费,去的人终究走了,活着的人正在忙碌着,或许为了心里安慰。 蝶飞儿拿起桌上的一本《红楼梦》,可能是云紫在看,还有一个红色书签。 蝶飞儿随意翻翻,自己已经看过数遍,但每次看了,还是被吸引。 她看完《红楼梦》写秦可卿的章节,不禁感叹: 秦可卿这一个兼黛玉风流袅娜,宝钗妩媚鲜艳之美的女子,为何要屈身于一个糟老头子贾珍?她为何不反抗呢? 蝶飞儿想起《红楼梦》里的第五回,秦可卿的判词写着: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蝶飞儿心想:秦可卿多情,如天般广阔,如海般深邃,而这多情的人儿在遇到同样多情的男子,比如烈火干柴,一触即燃。 “情既相逢必主淫”七个字已经说得明白,秦可卿和贾珍,是公公和儿媳…… 蝶飞儿皱眉头:秦可卿这么个才貌双全的女子,这个被贾母视为重孙媳妇中第一得意人的女子,为何会看上贾珍这等猥琐之人简直不知从何说起?荒唐的事…… 要说大观园里的女子都是体态优雅,气质超群的书香女子,个个举手投足都充满了气场与大方自信,都是一颗耀眼的明珠…… 贾珍的眼睛很毒,选中秦可卿,她清纯又不失性感,大气中带有妩媚……如此多娇的女子可惜却因为……香销玉殒了…… 蝶飞儿翻着《红楼》,不知不觉困了,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做了个梦…… 第二百二十七章 琉璃世界 蝶飞儿在蝴蝶港住了一个月,着实感受到鱼米之乡的乐趣。 “蝶飞儿,走吧!我今日带你出去一个好去处…“ “去哪?” “去了,你就知道了…”云紫一脸可爱,心花怒放。 “嗯,等我换套衣服,云紫,我带几件旗袍,你挑一件…” “好看呢!很美,这缎子很滑……” 云紫挑了一身深蓝色刺绣旗袍,将她美丽的身姿展现得淋漓尽致,蓝色的典雅大气,龙纹刺绣更添中式古典韵味,气场十分强大,旗袍开叉摇曳出万种风情,假如天凉了,再又搭配一件白色的貂毛外套,肯定彰显出很强的气场。 云紫踩一双黑色的高跟鞋,一头盘起的卷发。 “云紫,太美了,你这红唇点缀,在人群中你也是惊艳的一抹。” 蝶飞儿看呆了。 “蝶飞儿,你穿起来比我肯定更好看,你也选一件穿……”云紫赶紧把所有的旗袍都挂出来。 蝶飞儿摸着一袭黄色的旗袍,看似恬静素雅,实则华美高级,立体的绣花带着甜美与精致,可以将人衬托得温婉又恬静,却不失高贵的格调,不动声色的演绎着优雅又大气。 “蝶飞儿,你看,这一袭旗袍,做了一些时尚的改良,圆形的领口打破一贯的格局,时髦又高贵,旗袍可以把你包裹得玲珑有致,水波纹的勾勒更显身姿曼妙,精美的亮钻点缀,矜贵奢华,再佩戴上一串长吊坠耳环装饰,肯定让你举手投足间摇曳着复古的风情。” 蝶飞儿笑了笑,自己换上自己比较喜欢素雅的一套米白的旗袍,自己拿一个黑色的复古包,戴上透明长手套。 “蝶飞儿,你的眼光独到,这个颜色适合你,将你的气质完美展现,米白色高贵明丽,尤其它上面精美的亮钻从上至下铺陈,华美浪漫……”云紫赞叹到。 云紫和蝶飞儿坐上马车,不到一个时辰的路程,就在一座大庄园停下。 “玉雕园!好雅致的庄园!”蝶飞儿念到。 “欢迎,欢迎,请进…“从里面走出一个儒雅男人,想必是这里主人,一套得体的长衫,人看似有五十几岁,精神矍铄,身姿矫健。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蝶飞儿边看着这里四周都是玉石,脑海想起白玉斋里的一副对联。 蝶飞儿尾随着云紫与主人进去,在一块红木雕花桌坐下。 “云紫太太,欢迎来这里看玉石,请问旁边这位丽人是谁?喝杯龙井茶……请坐…” 双方自我介绍后,大家儒雅入座。 “易庄主,据说你这个玉雕馆,是你自己在这里的成功经验,以及你自己三十年来的拼搏,打造出属于自己的玉雕世界。这个玉雕馆主打的亮点就是联结蝴蝶港玉界精英与馆外顶级富豪家族。这其中虽然有你们家族的影响力,但也能让人见识到庄主艺术领域里的长袖善舞,巧夺天工!” 云紫赞叹不已。 “玉瓶泻尊中,玉液黄金脂……翠竹法身碧波潭,滴露玲珑透彩光。”蝶飞儿随口念到。 “脱胎玉质独一品,时遇诸君高洁缘。“她回过头,望着馆里那一排排栩栩如生百女图,颇为喜爱。 “好诗配好玉,姑娘好雅趣,妙哉!知音难觅…”易庄主拍手称快。 “庄主,你也是历经数年,一步步打拼,终于越来越能活成自己玉雕大师的节奏,近年来的你也是越来越向外界展示自己作为艺术家的一面。”云紫是个特别健谈的女人。 “听两位谈吐,你们俩都是很有内涵的佳丽,这辈子我比较欣赏独立有才华的女人,不依附男人,也可以活色生香。这样的女人在与爱人的恋情婚姻中所展示出的独立女性角色一面,如今对于与爱人的爱情,也是越来越自信,优秀的男人会更加宠溺这样的女人。” 易庄主和云紫在说话。 他们好像是忘年之交,谈笑风生,谈论的话题海阔天空,说到精彩处,听的人蝶飞儿也笑着点点头。 “恋爱婚姻中的势均力敌,让两人爱情更为纯粹,当然也更为考验真爱!如今,仅凭一张漂亮脸蛋去博取男人的爱是短命的,因为没有哪张漂亮的脸抵得过岁月的侵袭,一个外美而内秀的女人对男人才最有吸引力。”云紫侃侃而谈。 蝶飞儿走到百女图前,一幅幅微妙微肖。这些女人不仅好看,又有内秀的神韵,每一图都镶嵌在不同花样的红木制作的精美屏风里。 “或许每个女人,每一个男人一生中都需要爱情,但好男人需要的爱情一定要有分寸和智慧的,因为,女人的爱人是男人,而男人的爱人是事业…” “一个能对他事业有所帮助,生活有所照顾,内心给予支持和鼓励的女人才能让他打开心扉去接受,他也会因为这份理解和柔情给予自己全部的爱和支持。” 云紫和庄主聊得很默契。蝶飞儿自己走到一副写着“琉璃图“玉石雕画前,流连忘返,又走到另外一幅“西方极乐世界”的玉石雕画作前,她心里深深被震撼,很佩服庄主的具有独特才华的匠人精神。 “这百女图太美,女人如花,有的女人象玫瑰,有的女人象牡丹,有的女人象腊梅,有的女人象荷花……究其原因,每个女人都有不同的个性。”云紫走到蝶飞儿身边,看着这精美绝伦琉璃世界。 “在古代,古人是非常喜欢佩戴玉的,他们对玉非常的热衷,在他们的观念里就是“玉不去身”,在古代关于玉的历史典故是非常多,这些典故都证明了一件事情,那就我们的古人是非常喜欢玉石的,不管是古代还是现在,我们都有一种观念,那就是佩戴玉对我们身体都是有好处的,俗话说就是人养玉,玉养人…”蝶飞儿心里震撼。 “这女人如花似玉啊,无论是热烈奔放,还是内敛含蓄都有生动的一面,不必去模仿谁,自自然然、纯纯粹粹做自己就好,保持最真实的自我,让周围的人为自己的个性而吸引、为自己的真诚善良而感动,这样的女人最耐看……”云紫自言自语。 “这幅图上的佳丽好眼熟,好像白云山庄的冷碧秋夫人,人称江湖第一美人吗?对吗?庄主!”蝶飞儿突然叫起来,自己觉得有点失礼,赶紧捂住嘴,心里不禁有很多疑问。 “看来蝶姑娘喜欢玉石,与玉石有缘,玉石雕刻美,当然玉石的好处很多,比如玉石按摩对人的血管,尤其对于老年人来说,也是非常有易的,玉石按摩可以帮助老年人蓄元气还有养精神的效果。“ 易庄主没听到蝶飞儿的话,这时走过来,娓娓说着玉石的养生。 “在明代时期,在医学古籍里《本草纲目》和后来的古籍《药剂全书》都有提到玉石的医学效果,并且在还有玉石入药的记载。“云紫笑着说,她是视野开阔的女人。 “传说在古代时期的杨贵妃,之所以能那么的漂亮就是因为她经常把玉碾碎,然后用来敷在脸上,而且还用玉石做刮痧板,来保养自己…” “这百女图,我雕刻时最注意她们的内秀与神韵,知道女人多内秀最美,女人靠走华丽的外表,暴露做作,浓妆艳抹夺人眼球的路,终究是最不会走远,也是最浅薄最肤浅的,因为这种路线最短命,不堪一击,也最快失效。所以我注重雕刻出她们的神韵。” 在庄主的讲解下,云紫和蝶飞儿仔细聆听,云紫走到屋角落的一处盆景。“蝶飞儿,你看,好家伙,我喜欢…” “女人松,小糊祖母平日在她屋内饲养的家伙…” “姑娘,也懂盆景,它可是盆景世界中的佼佼者,叫赤松,又叫“女人松”,它耐寒喜光,树皮呈灰褐色或红色,裂成不规则的鳞片状,枝平展形成伞状树冠,针叶细而柔软,并且层次丰富,犹如好的极品女人,有独立的才华和内涵,还有温润如玉的性格,美好的人品,挺拔耐看,树姿妩媚动人,因此得以“女人松”之美名。”易庄主不愧是雕刻大师,连盆景他也有所研究。 “这就像女人,没有内涵和好人品驾驭起来的漂亮皮囊,是最不耐看,最会审美疲劳,也是最快现形的。”庄主说着,看着那棵赤松。 “庄主,你失败过吗?你是怎样对待人的失败的?”云紫突然转开话题问道。 “任何真正的人才都是要敢于面对失败的,如果不能面对失败,不能在失败中挺过去,就不是人才。换句话说,要能忍别人忍不了的。人当然要聪明,但最根本的不是聪明。要忍受失败的考验,要接受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勇于承认自己的缺欠。” “所以人这一辈子到老,心理健康,心态尤为重要。”云紫老成地说。 “你们猜,玉石之王是谁…”楼上响起一阵古琴声…… 蝶飞儿一听,是弹奏的是《平沙落雁》。谁人在弹,她循着声音轻轻走到二楼。 第二百二十八章 白月光 云紫和蝶飞儿在玉雕馆逗留了半日,受到主人的热情款待。 眼看天色已晚,蝴蝶谷台风将近,天干地燥,旋风来了。 她们辞别主人,坐上马车就飞速地朝着蝴蝶港跑去。 玉雕大师看着她们远去的背影,心里感叹: 常言道:“三代才能培养一个贵族”。 一个人身上的贵气,不是金钱可以买来的。 它是在日积月累,慢慢熏陶出的美好修养。这两位女子身上已经有了贵族的气息,非普通女子。 林小糊最近都没出去,呆在紫苏园里,也许她对于青文这个孩子来说,她觉得女人的一生,最美好的角色,就是她当了青文娘亲的这个角色。 娘亲的岁月,就是要耐得住坐冷板凳,漫长等待,即使她都白发苍苍,在孩子面前,她好像还是有初为人母的感受。 一大早,今日应是六月初七,普天同庆,蝴蝶谷内外,如同赶庙会,到处都能听到鞭炮声,路上来来往往都是善男信女,挑担的,提篮的,装的都是新鲜水果,六斋,五牲…这里依然保留着地方民俗气息。 般若一大早就虔诚扎实地做完蝴蝶谷所有接地气的祭拜天神的礼节,来来回回,家里家外,庙里庙外,忙碌的一天,蝴蝶谷上空弥漫了平安祥和的节日气息。 一到晚上,月色撩人,白云山庄里寂静极了。 白方彦抬头望着月亮,不由自主嘴里念着诗句。 “月娥来自广寒宫。步摇环佩丁东。 戏鸾双舞驾天风。雪满云空。 一剪玉梅花小,九霞琼醴杯浓。 ...” “红芳金蕊绣重台,低倾玛瑙杯。 玉兔银蟾争守护,嫦娥姹女戏相偎。 ” 是娘亲的声音,他回过头叫到:“娘亲,你也出来赏月…” “嗯,今晚的月色很美,洁白无瑕,对了,彦儿,最近听说你的好兄弟楚云天在白玉斋附近盖一座别致的教坊…” “这个人怎么样?”娘亲问了一句。 “他是个不错的人!和他在一起,很舒服的,娘亲!” “你们年轻人这为人处世,还是要记住,这真正称得上好兄弟姐妹的人,就是在人前彼此能护短,珍惜对方,互相尊重,不管对方境遇如何,繁华还是寥落,即使对方缺点多于优点,也可以直接私下提醒甚至批评,做到人前彼此,不嫌贫爱富,不嫌弃,不埋怨,不轻视,不伤害………这就是人最基本的素养,格局与靠谱,大气。” “娘亲教育的是,孩儿明白!” 冷碧秋看着自己的孩子,微笑点点头,抬头望着月亮: 这个世界,每个孩子的娘亲就是一种无形的柔弱的力量,是一束微弱的光,娘亲做对了,基本都会对,娘亲坚持做到了,基本都会坚持下来…… 再说蝶飞儿和云紫一路风尘仆仆回到云紫的老家。家里父母不在,她们早早洗漱,就换衣躺在床上,小姐妹俩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云紫,你觉得怎么界定一个男人是好男人?“ “怎么说呢,倒是我娘亲说过,一个男人真正的人品,在谈恋爱时不容易看出,倒是在分手或者离开的时候才能看清。我也不懂,不够仔细一想也对…”云紫把脚高高放在床栏板,还是像小孩子时一样调皮有趣。 “也许,恋人在一起的时候,男方可能对女方都百依百顺,无微不至,把女方宠上了天,但不要以为男方真的对女方是真爱,但是不要忽略一件事,爱情是很奇怪的事,即使是有不离不弃的两个人,有一天也会彼此离开,但如果一方对另外一个恨得牙痒痒,巴不得对方消失,那就是人品的问题了。”云紫慢慢说,用脚在拨弄床上的雕花。 “你这样说也对,我祖母说过,最遗憾的感情,是对方最后把所有的回忆尽数化为恨。而且这种恨的产生,不是因为爱,恰是因为不爱了。啊!好香,这屋里有种特别的香味…是发香还是花香…” 蝶飞儿弄着云紫的长发。 “是我娘亲栽种的银丝茉莉,是一种爬藤类植物。” “银丝茉莉,我们蝴蝶谷也有,它主要生长在开阔的田野里,如果养在家里的院子里,在房间都可以闻到茉莉花的浓郁香味,这样的银丝茉莉,白色的花非常圣洁美丽,很像常见的茉莉花,但它们更浓郁、花香更持久。我很喜欢,想不到你家也有…” “对啊,银丝茉莉的生命力极强,如果在盛开时,若及时修剪已经凋谢的花朵,则可有效延续其它花朵盛开的时间。对了,以后和你回蝴蝶谷看看你们种的茉莉。”云紫高兴的说。 月亮柔和地照在冷碧秋身上。 “彦儿,你和般若姑娘走的很近…” 也许天底下每位娘亲,都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娶到善良贤惠,而且还知书达礼的好女人,能在生活上照顾男人,能在事业上辅助男人。 “还好,娘亲……” “要进白云山庄的女人,一定要格局大,目光不能短浅,一个女人的格局,决定着这个女人到底能走多远,而一个家庭的格局,会决定着婚姻的幸福程度,决定着家庭的底蕴,能不能成为高贵的家庭。”冷碧秋严肃地说。 “而家庭的格局,不单单取决于女人,更取决于男人,而取决于男女双方,夫妻两个人都有格局的家庭,自然会走得长远,家族兴旺。” “我觉得般若不错,很好,我和她在一起很舒服…对于心爱的姑娘,我还是喜欢自己的选择,般若就像是我的解语花,她最懂我,就说《红楼梦》吧。宝钗那朵牡丹花即便是再雍容美丽,都不是宝玉心中最爱的那朵,因为他心里心心念念的只有芙蓉花林黛玉。”白方彦看着娘亲说到。 “这个丫头让你这么喜欢她,一个女人是否“好命”,取决于她的生活是否幸福。而幸福来源于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争取的,另一种就是男人给予的。看来,你要把幸福给予她了。” 白方彦点点头,他觉得般若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气质,让他看起来就是很舒服。他就是喜欢跟面善的女人交往,他也很喜欢看起来就很有气质的般若,面对这样的女人,光是饱饱眼福就是一种享受。 般若她总是将自己打理的井井有条,自己由内而外的散发出一种与常人不同的气质,跟这样的女人相处起来会很舒服,给人一种随和的感觉。 月光下的娘亲很美,他看看自己依然美丽贤惠的娘亲,就明白比漂亮更值得男人倾倒的,是贤惠、温柔、智慧的魅力。 “白云山庄兴旺几代人,都是靠选了美好的一代一代的女主人,或许一个娜婀多姿的女人在青春少年时可以征服全世界,但经得起岁月流逝,魅力永恒的,更需要内在美和良好的品性,丰富的内涵,娴熟优雅的气质和对生活得心应手的驾驭。我们这一个家族需要这样的女人。” 冷碧秋回忆起自己的少女时代,有次父亲为了锻炼她,带到郊外,那里很静谧,她体会到了只有热浪和风沙陪伴的孤独,于是写信给自己的父母,想要回家。 她父母的回信只有两行字: 两个人从牢中的铁窗望出去,一个看到泥土,一个却看到了星星! 父亲的一封信,让她看到了沙漠里的星星:仙人掌、骆驼、土拨鼠、海螺壳等等,枯燥的沙漠也变得生机勃勃,她也在沙漠的困境中守住了自己的坚强。 娘亲给她寄来一段她自己用小楷子写的佛经: 放下不等于放弃。放下并非是要我们放弃一切,放弃追求,放弃理想,放弃奋斗。而是要我们学会去除自己身上的分别心、愚痴心、执着心、贪婪心。把这些不好的放下,把慈悲心、感恩心、清净心、包容心这些美好的拾起来,这才是真正的理解了放下。 “娘亲,你和父亲恩爱多年,你有秘诀吗?”白方彦突然调皮地问她。 “傻孩子,爱情里难免磕磕绊绊,一帆风顺反而平淡得没有了让人动心的味道。我和你爹成亲以后,白云山庄也多次面临困境,如果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那这一种选择,结果成了一对彼此忌恨的怨偶。好女人只有坚守,知道在人生的路上,才是好男人一生永远不会散的战友。” “为娘我最希望你能够找到那种在困境中坚守、有自己的个性魅力,又懂风情的女孩子作为你的伴侣。”冷碧秋拍拍她儿子的肩膀。 “你外公从小培养我成为一个完全的人格的女孩,你外婆常说美食是女孩子身体需要的食物,而书籍是女孩子精神的食物,如果你只关注物质方面的需求,忽略了精神上的需求,就会营养不良。一个营养不良的女人,将来很难有魅力,所以女孩要饮食均衡。你外公尤其提醒我,不能因为外在的财富,权力的增加而感到骄傲和狂喜。女孩子总是追求物质是很危险的。所以我从小到大到老,物欲不浓…” 白方彦看着自己的娘亲,听着她意味深长话语,他觉得她就是一抹白月光,觉得自己的父亲好福气,当年就是力排众难,他娶到这样好的妻子。 也许极品女人就像一抹白月光。她们就是这世界里的精灵,美丽、风情、有价值。不仅美,还能让人觉得舒服、刺激、危险、兴奋、患得患失...... 像白方彦这样的男人,他的心里也是有一股征服欲,所以他不爱温室的花朵,他更喜欢玉兰花,那像玉兰花一样的般若,更能撩拨他的心弦,就是因为她充满了魅力,总是让他有“抓不住”的感觉,得不到的,永远是心头的一抹白月光,午夜梦回都是她。她让他无法抗拒。 也许对于自幼含着金钥匙长大的白方彦来说,他的格局和见解,一定是别人无法想象的。比起一些物质的享受,他或许更在意自己对社会的贡献,自我价值的实现。 他觉得父亲的话还是有道理的: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同阶层的人,生活方式和情感标准,一定是不同的,掌握少部分财富的男人,可能希望婚后女人能做全职太太,生一两个孩子,一家人其乐融融。但是当一个人的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男人又有大格局时,他就会有尊重爱人的想法,也会鼓励她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不是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光环之下,因为长久的婚姻,一定是势均力敌。 从小到大,他看着父亲鼓励娘亲学习很多她感兴趣的东西。 娘亲和父亲的爱不是女人纯粹的依赖或者服务于丈夫的人生。这样的感情是失衡,且不健康的。娘亲和父亲两个人像大树一般存在的感情,互相仰望,互相吸引,互相依偎,在白方彦眼里心里,他们才是最理想的。 “彦儿,我倦了,回房了,你也早回去!” 冷碧秋回到屋里,她看到桌上有个包裹,她打开一个包裹,里面都是干花,玫瑰花,洛神花,月季花,桃花,桂花……从包里拿出一张信笺,上面有娟秀的字: 山不高 矮矮的 那里的海却是最阔的 深深的 如多情的眸子 只要一眼 就读懂几千年的海枯石烂 和你的沧海桑田 脱下靴子 赤着脚 摞起你那不食人间烟火的袖子 那就先放下 你所谓的段位和爵位 一起去田野 冬草依然绿绿的 吹吹海边凛冽的风 一起揩油 不知名的 开的很美很纯的 那朵朵 紫色的山花 种上五颜六色的菜 摸摸菜边青春肆意的小草 一起收收那些笨重 又长的丰腴 有几分姿色的甘薯 白的 黄的 深紫色 邂逅了今冬 最撩人的尤物 甜甜的 浓浓的 一丝丝乡音 缠绵着 绿的海洋 蜜的眷恋 哦!原来你们也在这里 来吧 我带你回家 好可爱的小诗,是谁写的?彦儿吗?是他的字,但诗是他写的吗?冷碧秋寻思着。 最近她让白庄主注意控制食欲,等到自己生病了,身体不舒服了,再来节制“食欲”,也就有点晚了。正如古人所说:“老来疾病,都是壮时招得;衰时罪孽,都是盛时作得”,即:人到老年时所生的疾病,都是年轻力壮时留下的病根……所以说,口福不可贪,贪多了,就是祸患。 窗外的月光撒了一地,白白的,朦朦胧胧,很清凉…… 第二百二十九章 格格不入 天太热,蝴蝶港一到傍晚,街上就热闹起来,大人小孩都跑出来溜达,叫卖声更响,西瓜堆在地上,板车上,到处都是…… 街上的驿馆还有低迷好听的南曲《年久月深》在回旋,小摊边渔妇的鼓噪声,天边殷红的晚霞,还有那另类的六旬老人拉着自家的小姨太太买鱼的干劲,海边耀眼黄澄澄的打碗花,都一并入了蝶飞儿心里,眼底。 傍晚,蝶飞儿闲着没事,走上街头,突然她的衣角被人拽了一下,她回过头,是安儿,她吓了一跳。 “安儿,你怎么在这里?” “小蝶姐姐,你怎么在这里,太好了,终于能见到你了……” 蝶飞儿蹲下身子,摸着他的头,好像长高了。 “那你爹爹呢?梅庄主呢?梅小姐,你姑姑呢?还有管家呢?” “他们都好好的,都在这里的新家,一个老园子里,离这里不远!” “我溜出来买冰沙…特好吃的…姐姐,我带你去吃一碗吧!挺解暑的…” “小孩子,三伏天,别吃冰,对身体不好…”蝶飞儿摸着他的小脑袋,满心欢喜。 “姐姐,你跟我回家吗?你不要到处跑,会迷路的…” “哈哈,不了,姐姐还有事,以后再去,乖安儿,天晚了,你赶紧回家吧,别让家里人担心…” “好,姐姐,那你答应一定来看安儿,那我先回家了…” 蝶飞儿笑了,久久伫立着,看着可爱的他跑去的背影。 “小蝶,你在这里?” “哦,是田管家,你肯定是来找安儿的吧?安儿刚回去!” “对,想不到,你也来蝴蝶港了,是找云紫小姐吧!”田管家意外看到蝶飞儿,几分惊讶,几分欣喜。 “我们到前面茶楼坐一会吧!” 蝶飞儿随着他来到一家茶楼。他看到她,话一下子特别多,讲起小时候他和表哥的事。 “小时候,我还有个表哥哥,和我最亲,除了他外,我小时候没有好朋友,就他一个,但他命运太坎坷了,他小时候特别苦,他家里父亲虽在公门供职,娘亲是个农家妇女,父亲对娘亲很冷,只把她当佣人看,还常带外面女人来家,有次表哥就打那个女人,为此,父亲把表哥关了三天,不给吃喝……” “这个表哥的父亲在四十九就去世了,表哥很努力,后来长大后赚钱了,一天夜里却又被一个亲戚骗到赌场,把钱都输光了,第二日,他找那个亲戚理论,两人打起架来,一怒之下他把那个亲戚打成重伤了,他被捕入狱,一关就三年…等表哥出狱后,他坐在路边,足足坐了三个时辰,不知要去哪里,他后来跑到澡堂,又跑到青楼……第二日里,他敲开了自己家的门,门一开,他娘亲走出来,满头乌发已经接近满头白发了,他一下子眼泪汪汪地掉下来,他赶紧抬头,把眼泪咽回去…” “这个表哥后来就又离开了家乡,不知流浪到哪里去了,但后来听说他在外省娶了本地一个好姑娘安家了,生了个大胖小子,后来也发了一点财…逢年过节还匿名寄给娘亲很多钱,但他已经和我断了联系,我也找不到他…不过我希望他这辈子能安稳幸福地活着…人啊,活着都不容易…平头百姓就是图个安稳平静平安,能好好活着就知足常乐吧,不要求太多……” 田管家一下子讲了他小时候表哥的事,感慨万千,或许每个人都有苦衷的,蝶飞儿听着,觉得田管家也还是有灵魂的,不会让人乏味。 也许没有灵魂的东西,总让人觉得乏味甚至厌恶。人若没有了灵魂,会缺少灵动与魅力。 蝶飞儿虽然不想去探究他的世界,但几次的相处,人与人之间的交谈,必须要有灵魂,有思想,有主见,有见地,否则就是卑微的追随了… 田思聪看着正在喝茶的蝶飞儿,心里一软,他希望以后的岁月里,他都能和她保持着一份和谐与安宁,他也不想去打扰她的世界,总觉得她的世界是永远不属于他的。 他觉得自己很欣赏她,但有时又觉得自己配不上她,他每次看着她,往往非常温暖与美好。 他希望对她的一见钟情到再见倾情,再到三见倾城,如此势均力敌的成长成熟,才会有一种平衡感,而且他觉得他太粗俗了,和蝶飞儿她那丰厚的精神世界里的阳春白雪格格不入,所以他有时又有疲惫感,所以他有时只把她当成女神瞻仰,觉得自己永远都得不到她的,但他希望她好好高雅高傲地活着。 男人如果不能保持一份势均力敌的稳重低调,一份成长成熟,也是永远都得不到女人心的,更是别想要拴住女人心的。 田管家盯着蝶飞儿,她表情禅定安宁,浑身上下流露出一股清新脱俗淡雅的文艺气息,他觉得这样的女人就是即使到了何种境遇,就是呆在山洞,掉进魔窟或垃圾桶,就是再潦倒再落魄再冷淡,再伶仃,她的身上都是永远自带着神圣的吸引人的,与众不同的耀眼的光环的,她的气质气场与高雅,绝非与生俱来。而是一种家族书香底蕴,还有她博览群书,阅尽千帆,见过世面,慢慢积淀下来的知性美和艺术气息。 或许就是她多年来的熟读诗书是分不开的。 今日在蝴蝶港繁华的街上,他突然看到蝶飞儿的那个瞬间,一身黑衣纱裙,遗世孤立,冷冷素淡,与众不同…他终于懂得了,一个女人最美的样子,不是姣好的容颜,不是曼妙的身材,不是有钱的出身,也不是华丽的衣裳……而是深埋于女人骨子里自然散发出来的书香气质和独特脱俗的芳华。 还是那句老话说的很对:若有诗书藏心中,岁月从不败佳人… “梅庄主最近身体不好,梅小姐要嫁人了,嫁给外省的一个富家子弟……听说楚云天少爷也要定亲了,对象不知是谁,还有胡少爷买下了梅园…还有以前梅园那个老厨子回老家去养老了,听说儿孙满堂,但老伴早走…他自己总有孤独感,对生活都提不起劲,整日也闲着,不知道怎么打发自己,一点精神都没有,还写信回来说想回来继续当厨…唉啊,老男人也可怜…到老,除了打麻将,没有任何爱好兴趣了…” 蝶飞儿静静喝茶,静静听着,觉得自己的谷主爹爹就是一个很会打发自己的人,和老厨子恰是不一样,可能谷主爹爹是个有情趣的人吧! 第二百三十章 锦上添花 蝶飞儿和田思聪告别后,自己一人进了这个小镇的“柳庄钱庄”。 店里生意兴隆,来往人多。 蝶飞儿一踏进店里,立马迎来一个掌柜。 “此位可是南姑娘,里面请,主人已经在前厅恭候姑娘多时!里面请!”此人殷勤至极。 蝶飞儿微笑点点头,随着他走过一条长廊,幽深的,绿植树多,装饰典雅。 拐过巷子,走上楼梯,来到二楼,只见匾上写着“海逸斋”。 推开门,蝶飞儿环顾四周,有数人已经上座。其中一位是云紫的父亲欧阳伯伯,旁边还有一位看是斯文喜气的男人,气宇不凡,蝶飞儿一想可能是柳庄主。 “来,小蝶,伯伯等你很久了,今日伯伯特意在此给你接风,虽你已来蝴蝶港一阵子,但伯伯事务在身,今日刚好柳庄主一起邀请我们聚聚,所以就在这里尽下伯伯的地主之谊,别客气,还有这几位也是伯伯的好友…大家不客气,斟满酒,大家一起举杯!” 蝶飞儿恭敬地半鞠躬。 她微笑着入座。 “妹妹,看来就是大家闺秀,不客气,赶紧吃吧…” 一位穿着黑纱裙的妙龄女子说着,夹了一块猪脚放在蝶飞儿的碗里,众人互敬。 “这位远道的姑娘,一看就是典雅美丽,落落大方的女子,今日听闻你是蝴蝶谷人士,蝴蝶谷,我十几年前曾经去过几次,颇有缘份,也认识那里的几个大户人家,好像有一户人家据说和谷主有过交往,所以我们也算是故人,姑娘是谷主的千金,我敬你一杯,一本来内人今日特别吩咐我不能沾酒…但一见姑娘,我还是破例喝一杯,来,敏儿,我们一起敬南姑娘一杯吧!” 柳庄主和那个叫敏儿的女子端起酒杯热情的敬了蝶飞儿一杯。 “大家吃吃,这里靠海,海货新鲜,大家多尝尝,难得一见…”欧阳伯伯很高兴,满面春风,一直給蝶飞儿加菜。 “柳弟不愧外号是艳阳天,人真是热情风趣,我好兄弟的女儿恰又和我自己的闺女云紫特投缘,我都很高兴,小蝶,来伯伯再敬你一杯,今日高兴…” 蝶飞儿破格喝了几杯酒,还好,自己身子骨底子好,有点酒力。 “南姑娘,你头上的玉蝴蝶可是价值不菲啊,前日有几个玉蝴蝶的赝品,柜台一看便知,今日一见你头上的玉蝴蝶,真是名不虚传…” “过奖了,这只不过是家里长辈给的一只头饰而已…” 蝶飞儿笑笑,低头吃东西。 “我祖辈做钱庄几十年,我的眼力也不错,姑娘,你的头饰可是昂贵之物,如若愿意,可否把玉蝴蝶卖给我们钱庄…“ “这只是普通的饰物,并非什么宝物,庄主见笑了!” 蝶飞儿摸着自己的脑袋说着。 欧阳伯伯注视着蝶飞儿,很是喜欢她。觉得这个女孩子是一个明媚爱笑的人,虽说南青文的蝴蝶别苑经历了巨变,这几个孩子历练了,世俗却不世俗,依旧笑着接受人生的云淡风轻与风风雨雨。 欧阳伯伯心想:也许微笑是最不费力气,它却是最强大的武器。 整场晚宴下来,蝶飞儿的姿态都是温和的,微笑、韧性、不紧不慢,欧阳伯伯已经看出她内心很强大了。 “大家喝的差不多了,各自再吃碗糖水吧!这么热的天,没有什么比来一碗清新解暑,甜入心扉的银耳莲子百合糖水更加让人感到舒爽畅快的了。” 欧阳伯伯让厨子端来几碗糖水。 “百合养阴润肺,莲子清心安神,银耳这个“贫民燕窝”胶质十分丰富,美容又润肤,简直是姑娘们的最佳润肤食品。南姑娘和敏儿你们两个都喝点…” 柳庄主笑呵呵地说。 “石头缝中敢发芽,咸水沙里能开花。”蝶飞儿突然看到墙壁上的一行字,她正诧异,柳庄主说到:“这字是我祖辈留下来,很励志!就收藏了!” 那个叫敏儿的姑娘眼神举止看起来和柳庄主颇为默契,可能是他的红颜。敏儿笑吟吟地看着柳庄主,说到兴奋处,还摸下他的额头,两个人幸福地哈哈大笑。 大家说的很默契,突然敏儿走到蝶飞儿身边,她示意她走出来。 “妹妹,今日一见,印象深刻,我这几年,受柳庄主的厚爱,也是跟着柳庄主来往于各名门望族之间,结识很多名流佳丽,妹妹是特别出色的一个。” “敏儿姐姐过奖了,想必你抛头露面,也是有苦衷的人。” “妹妹,好厉害,你说出我的遭遇啊,女人都不易啊…” “我不是本地人,自幼是父母从外省抱养过来的,虽说现在有和生父母联系,父母兄弟现在家境也宽裕,但小时我的感受还是凄离的,心里还会落寞,我也嫁了人,但两人交流甚少,感情一般…” “看出柳庄主对姐姐挺用心的…” 敏儿笑了,拉着蝶飞儿又走进去。 “海逸斋”里面大家热情高涨,醉意已熏。 亥时,蝶飞儿就坐上欧阳伯伯为她安排的马车回到云紫家的老宅了。 蝶飞儿一直自律,自律能让女人更好的保持身材和心态,能让女人持续的提高自己,能让女人变得更好。 “一切得失聚散要自在,一切皆是福祸相依,一切皆是善因善果,南无阿弥陀佛…南无观世音菩萨……” 蝶飞儿走进房里,听进楼下欧阳婶婶羽沫还未睡,还在她的小佛堂念经书… 她洗漱一下,还是没有睡意,她想起云紫前几日和她提起这蝴蝶港的一户人家的大女儿的故事,这户人家姓罗。 这个女儿叫罗小慧,幼年的罗小慧在家族的影响下,晓文识字,酷爱读书,早早就立下自己的宏大理想。当年蝴蝶港仍然盛行缠足,女人仍受歧视,而十八岁的她决定前往外省考大学,父亲跟她开玩笑说:“考不上就回来当丫环。”没想到,她一考就进了外省理工学院,是当年那一带唯一的“女状元”。 考大学的这个决定,不仅让罗小慧成为了不起的女性,还遇到了她一生的挚爱!她的同班同学里,有个男生叫戴穆,这戴家同样很显赫,而这个戴穆,听说是一代国学大师的小儿子。 罗小慧和戴穆就这样相遇了,一个聪颖灵秀,一个文质彬彬,共同的是两个人都才华出众,别人眼里,他们是郎才女貌、天设一双。他们也彼此互相欣赏,虽心存爱慕,可羞涩的两人,都很少主动找对方说话。大学时光转瞬即逝,他们均以高分成绩毕业,就此两人天各一方,然而爱情的种子,早已悄悄种下,只待结果的那一天。 毕业后,戴穆被外省一家研究所所长选中,赴外国深造。罗小慧则带着满腔的报国情,和几个伙伴一起,跑到部队求职,希望参加部队,结果男生们都被留下了,她却因为是女生而被拒绝了。但她并没有就这样放弃,一直四处奔波……身为一个娇弱女子,罗小慧竟有如此勇敢赤诚的爱国情,不久,这个娇娇小小的蝴蝶港女孩,用无与伦比的勇气,加入部队…… 蝶飞儿想着这个蝴蝶港的罗小慧的励志故事。 觉得她就像一颗大珍珠,会闪光发光,也许有一定阅历的勇敢女人,就是一个大珍珠。 记得小糊祖母说起过: 她爱珍珠,在选择珍珠时,她最喜欢大颗粒的珍珠,比如说南阳金珠,大溪地黑珍珠…佩戴珍珠能凸显出优雅女人的韵味。你们三个丫头还小,充满活力,适合小珍珠,会更加娇小可人。 蝶飞儿想起自己的祖母。记得祖母首饰盒里有副珍珠耳环,是祖父南燕南飞有一年的七夕送给她的。 那一副珍珠,蝶飞儿每次只有在家族重要宴会才见祖母舍得戴它,好像是珍珠和黄金的独特组合,配合在一起时,更能凹造出一种不同的十足魅力。在不规则的金属耳环上镶嵌了两颗珍珠,使得高贵和温柔相结合。看似不起眼的耳环,却使得祖母整个人的气色提升不少,最重要的是珍珠的光泽和金属的光泽相结合在一起,让人觉得祖母气场强大。 岁月没能让祖母留住青春,但是却给予了她女人的成熟和内心的积淀,再搭配上那串独一无二的珍珠,更加符合祖母她高冷而又温柔的气质。一举一动都散发着属于她那个年龄才有的高贵和知性。祖母满头白发,精致的妆容恰到好处,而佩戴的珍珠耳环,更是凸显出她有足够阅历的女性才有的魅力。 每次不管家族遇到怎样无常的灾难时,祖母都是自己先稳定好情绪,再理性去处理事情,遇事时,她从小到老都会先跑去蝴蝶谷的一处大潭,叫黑潭,那里四周都是树木,阳光照进来,树影婆娑,十分僻静,人迹罕至,她在那里凫水,想让自己放松,浮水本领是她父亲教她的,旁人说那潭里死过几个人,是女人,是几个不同年纪的女人… 她小时候也亲眼目睹过谷里人打捞跳谭自杀的女人尸首情景,烈日炎炎下,潭边围栏着黑压压的人群,大家都在叹息,久久打捞,打捞上来的尸首已经被浸泡的面目狰狞,很是可怕,旁边有人在哭,哭声哀怨,撕心裂肺,还有穿着黑红长袍,打扮诡异的道士,他们在超度亡灵,还有巫婆在絮絮叨叨…… 但凡跳水自尽的都是一些人家的闺女,年轻儿媳,有追求婚姻自由的,有夫妻斗嘴的,有婆媳大战的……有偷会情郎东窗事发的……还有家里男人事业失败欠一屁股债,女人被债主逼无奈走上绝路的…有妯娌吵嘴投潭的…还有两家女主人为鸡毛蒜皮的一分土地吵架,看不开就跳潭寻死觅活的… 谷里就这个大潭,水深路静,远处也有几个石窟,四周山花烂漫,旁边都是地瓜地,翠绿色的番薯叶茂盛攀爬,还有很多野果,鸟儿也会下地啄食。充满灵气的林小湖就喜欢在这里凫水,在这里想心事,她不怕那里死过人,倒是有点喜欢这里的幽静和安宁。那里让她暂时没有一丝的焦虑和不安,她喜欢这里。 一大早,羽沫娘亲出去了,云紫自己在厨房里做汤。她准备了枸杞,冰糖,清洗干净,熬了糖水。 又把刚园子里摘的韭黄,然后切成段备用 她麻利地把鸡蛋打破放到碗里,用筷子同一个方向均匀搅拌,放入少许的盐和糖。她点了柴火,倒油热锅,倒入备好的鸡蛋,好香!煎熟后,用铲子分成块。倒入备好的韭黄,大火炒炒一会,最后加入适量的盐,糖和料酒,一盘美食就做好了小米粥也做好了,待会可以叫蝶飞儿一起吃了。 俗话说:韭黄不止适合男人,还适合女人,俗话说得好,韭黄是男人的加油站,还是女人的营养站,它能够益气养血,益肝健脾。 “好香!你手艺不错!云紫!”蝶飞儿一进饭厅,就闻到粥香,蛋香,她最爱的韭黄炒蛋! “蝶飞儿,过几日,我陪你回谷,听说胡天行把梅园又改造了…不知啥样…这个男人好像对你真用心了…或许你的爱情来敲门了…” “女人最好的态度应该是:爱,你与我不过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你若来,我会更好;你若不来,我也不会太差。”蝶飞儿淡淡说。 “也对,我从不苛求别人给我幸福,女孩子要学会自己创造幸福,才是一个女人最好的状态。对了,蝶飞儿,七夕快到了,我们在哪里过节…” 第二百三十一章 米姬之死 七月,蝴蝶谷的云朵特别白,蓝天白云,天气格外炎热。 蓝天碧海之下,健美的宛宛在孤鹤回雪伯伯的疼爱下,活成了少女的模样,她那随风飘动的蓝色裙摆也是如此仙气飘飘,孤鹤回雪最看中她内在世界,看中她能说会道,又琴棋书画的才华,还有她如小孩子浑身上下的活力。 “伯伯,您都一把年纪了,你怎么突然来了?还不如我去天一阁看您!”宛宛呲着牙笑出了酒窝。 “傻丫头,等你去看我,我看等到我这个老头子胡子都斑白了…” “嗯嗯,我最近都没空,最近,我得去白玉斋附近的戏苑帮工…” 孤鹤回雪看着宛宛笑得很开心,她绝对是一个内心世界非常强大的女孩子,总有自己忙不完的事。 孤鹤回雪久久注视着她。 一身清爽靓丽的蓝色薄纱的石榴长裙,她的穿搭再次展现出了她自己独特的不俗的品味。她总是带着典型的蝴蝶谷女子的那种清纯的长相,一颦一笑都是那么软萌可爱,就像他的同母异父的胞妹仙暁芙。 孤鹤回雪注视她如瀑的长发,这一袭优雅的长发,黑长直的长散发着诱人的气息。她还把头发随意拨到一侧肩膀,更显优雅知性,带着成熟女孩的性感端庄,加上这天鹅颈,嫩白的肌肤,优雅的香肩锁骨,怎么看都是如此多娇。 “宛宛,你真的不跟我回天一阁,那里我可以給你最得天独厚的一切…作为女人最能享受的一切奢华…” “孤鹤伯伯,我认为金钱最多只是获得女人幸福的条件之一,永远不是充分条件,永远不能直接成为女人的幸福。也许奢华不但不能提高我的生活质量,往往还会降低我的生活质量,使我安于物质享受,远离精神生活的丰厚。” 宛宛她总是觉得:精神素质极好的人其实并不在乎物质享受,始终把精神生活看得更重要。就像自己的小糊祖母。 孤鹤回雪看着她神采奕奕的样子,好久不见,还是这么可爱。尤其是那张丰满的嘴巴,叽里呱啦讲着,总是很有趣,一抬头,露出深凹的锁骨及小香肩格外撩人。他感觉到自己好像对她上瘾了 。 “我知道,我看过你在戏苑里的表演,很不错。” 孤鹤回雪记得昨晚他在戏院里不想打扰她,在台下的他看着台上的她, 标志性的烈焰红唇也格外吸睛,配上浓艳魅惑的妆容,更添野性美。她的五官并不是那种第一眼惊艳型的,但觉得称得上耐看,勾人的眼睛配上霸气的挑眉,更能凸显她的妩媚和风情…米色斗篷搭配橙色镶边的帽子,把白皙的皮肤衬托的更显活力,皮肤也更白皙了。 “宛宛,你昨晚头上戴着玉蝴蝶,好精致,栩栩如生…但太显眼,最好不戴,因为这玉蝴蝶好像是很多人都想据为己有的宝贝…还是当心点好…” “昨晚戏院里那个演曹操的角不错,曹操在史上年代也是颇短的,自然也逃不了被后一朝人说坏话,对曹操的评断,一千多年来,争论不休。盖棺,却无法定论。” “孤鹤伯伯,你喜欢看曹操…”宛宛嘟着嘴说。 “作为男人,我欣赏他,但无论如何,曹操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不断突破天命限制,淋漓尽致,为自己活了一次。他身上有文人的真性情…曹操爱热闹,经常举办宴会,一办就是一整天。这时候的他就完全恢复了文人的真性情,懂得纵情放松自我,话题没遮没拦,经常笑得前仰后合,头都埋到了盘子里,脸和胡子上沾满了汤汤水水。”孤鹤回雪抬头望着远处。 “也对,人生实苦,有时候,笑可以让我们和痛苦保持距离。表演中,我听台上的“曹操”的笑声中,我觉得它似乎藏着千张面孔,自信、豁达、诡谲、真诚,吞吐无声,深不可测。孤鹤伯伯,我喜欢笑,呵呵…” “宛宛,今日,七夕,你知道哪个君主生于七夕?” “词人李煜,南唐元宗李璟第六子,南唐最后一位国君。” “这个南唐后主精书法、工绘画、通音律,诗文均有一定造诣,尤以词的成就最高。李煜的词,在晚唐五代词中别树一帜,对后世词坛影响深远。作为多情有才华又不爱政治的君主,生错在帝皇家!” “此生他只爱过两个女人,就是周娥皇和小周后这两个才女,《虞美人》是他最后的一首绝命词,也是他写的最好的一首词。我很喜欢…”孤鹤回雪讲着,眼里充满着爱意。 也许每个人,包括有才气的君主也一样,为了抵御世间的诱惑,积极的办法不是压抑低级欲望,而是唤醒、发展和满足他们的高级欲望,孤鹤回雪觉得宛宛眼里都是她的高级欲望,她的琴棋书画的世界,其他对她来说好像不在乎。 “我从小迷恋琴棋书画,觉得很快乐,面对林林总总的较低快乐的诱惑,我就自然有了“定力”。也许最好的东西既然已经得到,我对那些次好的东西也就不会特别在乎了。对了,别扯了,我带你吃我们这里最地道的花生糖丸,糯米做的,软绵绵,甜丝丝的,好吃极了…” 孤鹤回雪听着她的话。觉得她像梅雨季的天一阁,湿漉、妩媚、慵懒、漫不经心,一点儿也不嗲,可是让他难忘啊,他会觉得她柔媚入骨,却永远也看不腻,是个风花雪月、柴米油盐都有的女孩。 宛宛长的特别显年轻秀美,总是单纯品性善良,看起来是个很有慈悲心、有爱心的人,往往从内而外散发出一种光芒,让孤鹤回雪越看越顺眼,并真心喜欢与这个丫头接触,她很有亲和力,老少通吃。 像宛宛这样的女孩,性格和顺温柔,性格好,人缘好,天生丽质,体贴,是男人比较欣赏的类型。她本身相貌突出,还注重内外兼修,所以看上去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又不失调皮可爱,给人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这样的女孩娶回家,在婚后更是能够担任自己的责任,不仅相夫教子,还能是男人的贤内助,她会给身边人一种亲切的感觉,用自己的好福气为家庭抵挡霉运或灾难,慢慢带来好运… “宛宛,你过来,你看我给你带什么了?”孤鹤伯伯打开一片荷叶,好香! “椒盐猪蹄!喜欢极了!”宛宛像个孩子一样雀跃。 孤鹤伯伯又打开一个大大油纸袋子。有烤熟鱿鱼干,还有熟的大鸭蛋,还有烤熟的红薯,还热热的,还有山桃,李子,还有山葡萄,还有红红的大苹果,还有果肉干。 宛宛乐滋滋地笑着,她觉得眼前的孤鹤回雪已经把她当成小孩子一样的宠爱,她好像被久违的父爱笼罩着,暖暖呵护,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 “女孩子,多吃点猪蹄,猪蹄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质,脂肪含量也比肥肉低。多吃猪蹄不仅能补女孩子气血,还能增强皮肤弹性和韧性, 以后我给你做红薯炖猪蹄……”孤鹤回雪在宛宛面前话匣子一打开,关都关不紧。 “孤鹤伯伯,还有红薯炖猪蹄的吗?我以前就吃过娘亲做的芋头卤猪蹄,很好吃的,香香,松松的…” “当然了,可以把猪蹄剁块,放入凉水煮至水开一会逼出血水,去腥,红薯切滚刀状于花生油中炸出香味,葱切段。炒锅留少许热油倒入葱姜蒜煸炒出香味,倒入猪蹄,翻炒一会。炒过的猪蹄和炸好的红薯一起倒入高压锅,加开水至猪蹄处,放入大料,一汤匙酱油,一汤匙生抽,少许盐。盖上锅盖,炖好后再焖两个时辰…这个美食也叫土熊掌…好吃!以后我教你做…还有女孩子多吃点丝瓜炒虾仁,还有沙参玉竹老鸭汤,这个季节对身体更好…” 孤鹤回雪突然返老还童似的,年轻多了,感觉自己和宛宛在一起,舒服又轻松,他忘却了天一阁的商事,琐事。 “宛宛,你干嘛又跑来戏苑?” “孤鹤伯伯,我想沉下心,做一件事。这路上要坚持的很苦,但我不想半途而废。坚持很难,但会让我的一生受益匪浅。祖母说过:努力比天赋、资源更重要,意志可以打败现实,有些事并非如想象那么难。” “你的家教很好,你们蝴蝶谷那些有格局的长辈,既会给孩子捧在手心里的疼爱,也舍得让她们体味苦尽甘来与生活的不易。也许你的父母给你最重要的两样——根和翅膀。孩子良好的家境是根,能养成积极乐观、坚韧执着、有教养的品格是翅膀。宛宛,你们蝴蝶谷的长辈们,给了你很好的根和翅膀…” 宛宛突然想起自己的娘亲,一个很贤惠热情的好女人,从小在蝴蝶谷长大,娘亲是个有担当,三观正,积极向上,不搬弄是非的好女人,在她的影响之下,她们三个丫头也受到不小的启发不嚼舌根、不讲是非,无论是大事小事,看得开、行的正,彻彻底底一根正苗红的好少女。贤惠的她总是对家庭很负责,对孩子和老人负责,努力帮工赚钱,担当起和谷主养家糊口的重责大任,娘亲还是个严格要求自我的女人,对孩子们不强势,不腻爱,她们三个丫头也会严格约束自我,自觉自律自发,向娘亲学习,争取把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宛宛静静吃着大苹果,一口气她吃了四个,她一直甜甜的微笑,孤鹤回雪觉得看着她,特别温暖,她而且还特别的像“婴儿”那样天真、纯净、内心了无挂碍。 这一笑,会让孤鹤回雪更喜欢她,也许女孩子的笑,会让爱她的人和她爱的人一见钟情,顿时怦然心动,正所谓“回眸一笑百媚生”! 孤鹤回雪看着宛宛更加顺眼了。也许女人皮相的吸引是浅层次的,深层次的吸引,则是女人的文化内涵素养的吸引。 将军祠的旁边的水潭边,围满了谷里的人。 “不好,出事了,米姬出事了,听说投潭了…可惜了,这么年轻…” “今日还是七夕,大家都在热闹过节,对啊,这孩子平时特别乐观,但还是过不了劫数,想不开,走了绝路,太可怜了…听说是被苦苦逼死的,不知是情债还是钱债…” “打捞上来了,尸首都脱相了,皮肤都肿涨了,发白,手指甲黑的吓人…” “听说昨日,还有人看到穷困潦倒的她买烟酒和蜜饯,点心去探望帮助过她的老人,听说这个老人教过她二胡,这个孩子特别会感恩…” 白热化的天气,放尸体的草席上,寒姬趴在妹妹的身上,哭的死去活来。 远处,大家看到了一个男人的身影,探头探脑,看到躺着的米姬的尸体,神情恍惚诡异,一会儿他又溜走了,好像是那个将军祠里的男巫师。 第二百三十二章 见字如面 热烈的夏日,梅园彻底变了个样子,显得清新肃穆雅斓。冷漠,桀骜不驯的胡天行忙了一个月后,请了很多木匠泥水匠,大动干戈,按他在祖父房间里看到的一幅图,图里是美人游园,那个美人长的有几分酷似蝶飞儿的祖母林小糊,他不知不觉仿照那图里楼阁庭院的背景。把梅园彻底改造成如图一样。 他尤其把一间书房打造成河蓝色,介于深蓝色与宝蓝色之间,比深蓝色绚丽,比宝石蓝大气,书房布景静谧深邃,仿佛自带稳重高贵的出众气氛,无论放进去的书籍是白皮、还是黄黑皮,蓝皮,大气的银河蓝都能完美包容它们。 胡天行看着它,心里欣喜,他觉得她肯定会喜欢的,这间书房太衬蝶飞儿了,银河蓝自带英气气氛,运用独特的中式园林设计,花影美丽,树林婆娑,天然灰色的楼阁掩映,设计自是飒美有气场,就像他心里默默喜欢上的姑娘的气质一样,他想疼她,男人嘛,会呵护和疼惜自己真爱的女人,是最大的底气与底牌。 他环顾四周,设计与物件,颜色……他满意地走出院子,想去找楚云天,已经好久不见这小子,也不知道他在忙啥。 紫苏园外,烈日炎炎,般若在忙着收花生和红薯,她把自己搞得灰头土脸的,豆大的汗珠不停地从她美丽的两颊滑落。酒红的头巾,一身粗布的蓝花裙子,搭配在她身上依然能碰撞出艳丽火花,不动声色的气质美丽使她在劳作中也依然令人着迷。 她忙累了,坐在田地边休息,最近家里也没有吃荤菜。夏日里,她都是准备清脆爽口的果蔬,梨、藕、葡萄、荸荠,想给家人补充足够的维生素,又能滋阴润燥。 夏日,但谷主爹爹体弱,又偶得风寒了,她临出门干活前,交代娘亲让他要多喝水,能在喝水时加丁点盐,补充水分又能润肺止咳。最近家里都避开辛辣食品了,般若怕刺激谷主爹爹的咽喉,引起上火。 这个夏季,般若小心翼翼地照顾着家人。眼看立秋了。等谷主爹爹感冒好了,她想再去买些鳜鱼和鲈鱼,补补脾胃,补下虚劳。对于久病的谷主爹爹,体虚体弱、肠胃消化不佳,也许只有食补最好,补气血,补虚劳,助消化。 自从宛宛和蝶飞儿离开蝴蝶谷后,留着般若,她已经习惯一个人干活做事,也习惯一个人想事,她边歇气,边一个人琢磨给家里人的养生经:秋日了,再准备一些杏仁,磨成粉,杏仁的润肺效果就很好,加点冰糖冲着给长辈们喝,能润肺、止咳、清痰、去火。 “般若,你看,我就知道你在这里,你累成这样,我来帮你干活…“ “楚大哥,大热天的,你是个大忙人,商铺的事别耽搁了,怎么又跑来了…以后,没事,不用老往这里跑…” 楚云天放下富家子弟的架势,他二话不说,就帮忙淘地瓜和拽花生。 两个人忙了一个时辰,他们把地里的活全做完了,坐在田地边大口喘气,大口喝水,白方彦看着般若,心里甜滋滋的,他觉得有点相见恨晚,他们不仅在性格上相近,还有着最大的共同爱好。 “般若,我喜欢蝴蝶谷,在你这里,我活的最舒服,什么事都能暂时放下……” “般若,我给你讲个故事解闷,据说杨贵妃能歌善舞,并且精通诗词。当年李隆基迷恋的不只是她的容貌,还有她的才华。一个女人的外在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内心,或许李隆基就是因为能在杨贵妃那里获得不需被国事纷扰的快乐,才会对这个女人甘之如饴吧…据说每次天冷,他还会把脚放在杨玉环的怀里,像个小孩子…那样快乐…般若,你看,我帮你带一件衣服,过几天到白云山庄,参加我娘亲的生日宴…一定得去…” “我给你挑了件绝色的衣服…伊甸绿…” “伊甸绿…祖母很爱的颜色…好美的颜色…它是绸缎…” 般若觉得充满神话色彩的伊甸园绿,光听名字就非常神秘、高贵,它如同璀璨夺目的绿宝石般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很迷人。祖母是个很有品味的女人。 她说过,伊甸园绿缎面裙是女人最值得拥有的,高雅的伊甸园绿与华丽的缎面相映成趣,满满的高级感立刻扑面而来,会让女人散发出致命吸引力。非常适合在约会或出席一些重要场合时穿着了。 般若看着他,想不到白方彦也有这样的好眼力,她微笑点点头,答应他几日后,和他一起去白云山庄。 般若干了一天的活儿,天黑了,白方彦也回去了,她很累,她躺在床上,准备睡觉,突然想到海岛的蓝胭脂寄来的一封信,还未看,她从竹篮里拿出,打开看,仔细读了起来。 信上说到蓝胭脂生了一个女孩,婆婆对她不是很好。 信里又提及她表嫂银娘,写了好几页,都是她的小芝麻烂谷子的琐事。胭脂说她表嫂把海岛的旅店打理的风生水起的,但因为她和一些场面上的人走的太熟络……表哥不久就无故生病撒手走了,家里就剩她和两个孩子,一个十岁,女娃,自己生的,一个男娃,六岁,抱养的,还有几个雇来做饭食的女帮工。 表嫂银娘书没读多少,字不认几个,她但却不是盏省油的灯,她没有了表哥的束缚,她觉得自己更加自由,矮矮的她,长相一般,嘴大,五官一般,每日靠着穿着海岛艳丽的服饰,打扮的油头粉面,伸着红红的大指甲,腰上缠着白晃晃十斤重的银腰带……还带着自己娘家的一个远房妹妹,这个妹妹长得还俊俏,她们一起穿着海岛女特有的艳丽服饰,成天与游客打成一片,吃吃喝喝,唱唱跳跳,到处走穴表演歌舞…… 她典型成了海岛一带看似大红大紫,风风光光的“红人”了……银娘整日陪一些人出入于戏院,舞场、赌场、酒会,结交各种人群,各类公子哥们…,其中不乏一些有钱有势的人…慢慢变成了另一个人… 跟一般女人不同的是,她文化低,读过一年私塾,长大后到矿区当过小监工,但她懂得阿谀奉承,势利钻迎,她讨好自己觉得还过得去的有势力的人,慢慢得些赏金,她油嘴滑舌,讨好他们,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法子,自己得了一块很大的海岛地,那里一面靠山,三面傍海,石头嶙峋,风景独特,十分秀丽。 再加上她很会巴结谄媚,懂得见风使舵的伎俩,个性活波,爱出风头,也许这也是她这个普通村妇吃香独有的“腔调”资本和杀手锏的。 据说,当时有一个富商想出巨资续弦,对象是她,她狮子大开口,但富商只给了一半聘礼,她一生气,就把钱和东西从阳台上扔出去了,这事儿成为当地海岛一大热点事件,由此她的名声越来越燥,越来越红,但也越来越不好。 她还很懂得炒作自己,语不惊人死不休。这种异于常人的做派,使得她成为了海岛一名赫赫有名的老板娘,没识几个字,她还会花钱请画师,来给穿着海岛服饰打扮的女人们画人像,尤其重金请他们把自己画好看一些,到处宣传张贴,推广所谓的海岛文化……不久她的人像图却经常上当地新闻,连她的画像还经常被贴出来登在马路上或店铺外四处宣传…吸引外域远道的客人…来这里观光旅游… 日子久了,她餐饮旅店生意越来越好,她发家致富了,买了豪华马车,成了这里富有的名流,跻身所谓的上流社会,她把海岛圈地旅游,大动干戈,大盖景区,带上几个贴身丫鬟,她更高兴,越来越鬼迷心窍,对自己的定位更火,海岛人背后叫她“艳丽版的土行孙”。 只不过,她开着海岛餐旅旅店,加之顶着“海岛文化宣传”的旗号,后面又有场面上的人幕后撑腰,她饭馆生意还是红火,所以她很卖力,看着自己的腰包鼓起来,走到哪里都看似很风光,银娘的虚荣心越来越厉害,她脾气暴躁,物欲熏心,自己觉得比较“新潮”和刺激罢了,又会吸金,觉得开始胃口大,更崇拜自己了,对雇工更加苛刻,对她们的工作非常挑剔严厉,佣金也是东扣西扣。 银娘开始过着灯红酒绿的日子,整日浓妆艳抹,穿金戴银,庸俗可怕,她自己成了自己的一棵摇钱树……她也间接成了最获利的走红老板娘,她把自己活成了海岛一代“红人”。 她在人堆里混久了,她也有遇到“真爱”的时候,对方是一家老员外的公子哥,对她也是情有独钟,但是,他们的恋情遭受到了男方长辈的激烈反对。为了逼迫他们分手,员外把儿子软禁了起来,还说如果她能把儿子花在她身上的钱都还回来,就允许他们结婚。天真的她果真凑钱去了,把钱凑齐,可她没料到,员外却又翻脸了。之后,她万念俱灰回到了海岛……重整旗鼓……又开始她惨淡又俗气的余生… 蓝胭脂最后写到:般若,我讲表嫂的故事给你听,就是觉得:女人的幸福,真正的幸福都要靠勤奋,脚踏实地和自爱自律,为了名利和物质,像我那拜金女的表嫂,她没有了自己的自尊和灵魂…我瞧不起她。般若,我现在最喜欢看书了,我觉得看书是女人最美丽的人生习惯,最发自内心的精神需要,更是教育自我提升自己最靓丽的一道风景。 也许我们女人将生活简单化,不代表浑浑噩噩,不作为,而是在嘈杂追逐名利的世界中保持一份洁净的本心,像我表嫂那样自以为华丽利欲熏心的人生,可怜的她最后也会身败名裂的。也许银娘没读过书,所以她才那么容易出卖自己。我还是欣赏你们家族的女孩子,都是知书达礼的好女人。 般若,我等孩子大了,我就带回去找你,让你教她识字,认你当干娘!我还是喜欢和你们这样有读过书,懂道理的女人在一起,腹有诗书气自华。我欣赏读书的女人,因为你们谈吐间总流露出一种气质,一种文雅…我到时要和你写写书法,画画…… 般若看完信,坐起身来,她披了件衣服,站在窗前,屋外,皎洁的月色朦胧,白亮亮的,很美,她更是睡不着,她想了很多,好像脑海里浮现太多认识的女人,她回到书桌旁,提起笔,给蓝胭脂回了一封信: 胭脂: 见字如面,一切安好!我们生为女子,内心一定要强大,不管你看到什么,经历过什么或正在经历什么……生为女人是不容易的。因为女人要背负的东西太多。天生细腻的情感,生儿育女的责任,做事上无形的劣势。我们比起男人的简单、坚定、有力和义无反顾,生为女人确实会面临更多的难处。但这在某种意义上又是一种幸运。身为女子,对人生和生命的体验,母性的体验可以更加复杂而深刻。生命的宽度和广度,意义自此得到扩展。 身为女人,我们要有格局。不能轻易放弃自己,只有自己内心璀璨强大了,不管在哪里,是优势还是最劣势…不能轻易放弃或绝望,自己内心要让一丝母性宽容,温柔又韧劲的光永远照亮自己,陪伴自己,不断挑战自己,超越自我,凤凰涅槃,得到重生,希望,乃至欣喜……女人有情,有财,有貌,有官爵,关键时刻还不如女人内心自己有格局来的最安全舒服,最洁净。 因为有格局的女人,内心会强大,才不轻易被灯红酒绿,追名逐利的世界所迷惑…才不会在变化莫测的生活历练被毁灭,更不会被突来的风风雨雨击垮,女人能在自己的信仰中自救自己……更不能轻易在平淡琐碎的柴米油盐中轻易老去,我们都要懂得选择一个最适合我们自己的角度,与生活和解,与自己和解… 也许幸福藏在我们的糊涂里……祝您和闺女好运!一家幸福! 般若 夜深了,般若爬上床……满屋里的月色,好美……她过三日得去白云山庄! 第二百三十三章 素菜寿宴 般若看完蓝胭脂的信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她脑海里浮现出嫁去海岛后的蓝胭脂的新样子,她头戴的黄斗笠,防日晒雨淋,斗笠也缀上各种绒花和塑料花,头披鲜艳的小朵花巾,捂住她美丽的双颊下颌。在她头顶前方还别着一至几把塑料梳子,把双辫子折在头顶的两侧,包上头巾似有梭角的感觉,蓝胭脂入乡随俗,已经变成海岛女了 ,美丽的她,她的风情就是浑身散发出的女人味。 第二日,般若睡过头了,她赶紧起来做好家务,嘱咐娘亲照顾好谷主爹爹,她换上白家少爷为她准备的礼服就出门了。 “般若,我特来接你,上马车吧!” “你来了,白大哥…” 般若突然转头的回眸一笑,钻进马车里,也可能是不经意间的一个撩发的小动作,白方彦却看呆了,她今日真美丽! 白方彦觉得她就是太懂得穿适合自己的衣服,懂得如何把自己的身材修饰到最佳状态,懂得低调的奢华。也许般若就是娘亲要他找到优质的另一半,白云山庄的女主人的良好传承,也许就是白云山庄得以传承很多代的重要原因。 白方彦觉得她对般若的欣赏和爱慕,已经根深蒂固了。 他们一进入白云山庄的大厅,就听娘亲在和厨子说话。 “从农历说起吧,大年初一敬天公,上元节傍晚祭祖、二月十六龙抬头做头牙、二月十九观世音菩萨诞辰、清明节祭祖、四月初八佛主诞辰、端午节祭祖、五月十三帝爷公诞辰、六月十九观世音菩萨成道日、七月普渡、七月初七七娘妈生、七月半中元节大祭祖、八月中秋祭祖拜月、九月十九观世音菩萨出家日、冬至祭祖、腊月十六做尾牙、腊月二十三祭灶神、除夕大祭祖!一年到头这么多节日,厨房活儿不少,大家听夫人吩咐,都是做些素菜供奉!”厨子对着娘亲细细盘说。 “你们做得不错,每天早晨一杯清水敬佛堂观音,每月初一、十五敬佛主,初二、十六敬土地公,还有地基主、床母、各铺境守护神、佛生日,历代祖先忌日,也够大家忙的,一个都不能少!我和你们也忙得晕头转向,做一名白云山庄夫人不容易,里里外外都的张罗着?”冷碧秋笑着说。 “由于旧房子拆迁修整,祖厅被拆,祖先牌位寄存在佛堂,祭祖就由荤素搭配的菜碗演变成纯素食。再说我不喜欢买现成的食品,我认为祭祀一定要用心,用心做美食,用诚献给祖先,心诚则灵。” “夫人宅心仁厚,好修为!” “今日是我的生日,少爷要带般若姑娘来庄里吃饭,吩咐好好准备,做几样可口的菜…” “对了,听说,般若姑娘爱吃素食,你先准备绿豆糕,芋泥饼,番薯膏……对了, 一定要做得可口又健康。记得放凉,在模具里压成美丽的花瓣样,好吃又好看…那番薯和芋头,番薯黄灿灿,芋头亮闪闪……” 白方彦拉着般若的手走到正在说话的娘亲前。 “祝夫人寿安!”般若鞠躬。 “好孩子,不用多礼了,到院子里转转…呆会就入席了,今日没请外人,你们尽情玩吧…我去厨房看看…” 般若咧嘴一笑,看着美丽的冷夫人,觉得她一点都不冷。 冷碧秋进来厨房,厨子正在做番薯糕,她自己想动手,她把番薯去皮,切片放蒸锅里蒸熟,趁热加入白糖,用锅铲压成泥,趁热加入糯米粉,少许热水 ,搅成絮状,下手揉成团,分成大小相同的剂子,放模具里压成花状,她吩咐厨子。 “大火烧开,蒸十分钟焖三分钟,开盖即好了…” “夫人了,你什么都会…我觉得般若姑娘特像您,听少爷讲,好像她也什么都会…以后她当我们少夫人,真是太好了…”厨子说着。 “你乱说什么,豪门媳妇哪里轮到一个丫头当…”管家一进来就教训。 冷碧秋走了出来,眉头一皱,白云山庄的“豪门媳妇”,如果般若她足够优秀,她也许能助推家族的事业。 “放玉米油、芋泥、白糖,搅拌至浓稠,起锅撒上花生碎和黑芝麻,一道香喷喷的素芋泥便做好了。芋泥含热,要等凉…娘亲,你忙坏了,到厅里喝杯茶吧!”白方彦拉住娘亲的手,来到大厅,坐下。 “般若呢?今日都是素菜,最后三道菜在做,油炸豆腐、地瓜粉芡香菇、清水捞花菜,呆会就可以吃了。” “今日还炸十二碗的素菜,地瓜,花生,芋头,山药,马铃薯,紫菜,红萝卜,白萝卜,腐竹,豆腐,豆干,黄花菜…” “素食宴,般若最爱了…她在院子看花…娘亲,您辛苦了…” 白方彦觉得娘亲是个厉害的女主人,在商会和山庄,她的为人处世都得到了很高的赞誉,而且娘亲还喜欢做慈善,她靠着她的实力帮父亲管理山庄。 “甜梨味儿,非常清新,就像清晨第一缕阳光洒在床头的一杯梨汁上,水果味儿过渡到小苍兰和玫瑰花的香味,增添了一缕甜美,温柔优雅。沉淀下来后是沉稳的木香,而木质的留香残留了些许温暖。这发油好香,白大哥,我想送这个发油给夫人,你看行吗?“只见般若聪兜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玻璃心瓶,是一瓶发油。 “我最喜欢的是它的后调,沉静的木香搭配琥珀,不甜不腻,让人回味无穷。睡了一觉起来,枕头上也留有苍兰香,每次都忍不住多闻几下。这个是我祖母自制的。自己闻起来都觉得好,用了之后淡香环绕,完全没有了异味烦恼,而且香味真的会为女人增添整体的魅力值。送给夫人最适合…” “太好了…” 当他们走进厅里,冷碧秋已经换上了温婉的旗袍,是一件青花瓷旗袍,产生了另一种别样的美。般若看呆了,果然不愧是江湖第一美人,到底是青花诠释了旗袍的韵致,还是旗袍成全了青花的风情,让冷碧秋更高贵了。 也许祖母说得对,大名门如何能延续?靠的就是家族文化和靠谱优质的对象,冷碧秋就是白云山庄最优质的夫人。她自己身上有低调、相似的兴趣爱好,听说她早上六点起床,锻炼一小时,八点吃完早餐,出门散步,九点处理山庄大小事,再读书看报,下午听音乐、练书法,弹琵琶,再继续潜水一小时,最后抽空到厨房帮厨子做家务。 般若觉得冷碧秋很有修养,她是把自己保护得很好的女人。她也喜欢她身上那种女人味,让她一眼看过去就忍不住多看几眼的女人。 也许是这种心动,是从心底发出的一种欣赏。这样的女人,才能赢得女人男人长久的欣赏与仰慕。 般若在观察冷碧秋时,想不到冷碧秋也在看她。 冷碧秋看着这个自己孩子这么喜欢的女孩子,她这次对她客气多了。她看出般若也是富有内涵,浑身散发着神秘的气质,住在山上,就像一本魔法书,让自己的孩子迷上了她。这个女娃也是无法一眼看穿,很注意细节,懂得什么场合说什么话,不会不分场合的纠缠或发嗲,更不会表现出任何轻佻,而是永远都会显得非常的庄重有涵养。冷碧秋觉得她并不会把般若跟一些庸脂俗粉混为一谈。她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无形中也让她对她产生出一种吸引力。 虽说这个丫头或许不够漂亮,也称不上是性感尤物,但她却是气质女神。让人一看,就会觉得出身良好,受过很好的教育,很有修养。 “般若,你住在山上,会无聊吗?” “不会,夫人,我很爱在紫苏园的生活,那里距离大海很近。那里是一个美妙的地方,附近有将军祠,那里历史悠久,有独特的文化,更是艺术的,我喜欢那里。” “上菜了,……就我们三个,好好吃…” 当厨子把一道一道的菜品端出来放在桌子上的时候。真是让人拍案叫绝,般若看呆了,这些菜品,虽然都是普通的家常菜,但是每一道菜品的摆盘和制作,都颇具匠心。而且每道菜品的名字也非常的有诗意。加上大厅里透露着古典气息,红木的家具。以及香樟树,都让人觉得复古的气派,整个体验感是非常美妙的,在餐桌上摆放着一些植物,墙壁上挂着山水画,仿佛身临其境,三个人就放佛坐在高山流水之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冷碧秋就是一个有情趣的女人。她这一种女人,在生活中,比较独立自主,做事情,保持冷静,不动声色地做事,即使她表现得很平静,很冷淡,男人女人也会被这样的女人所吸引,忍不住把心交给这样的女人,般若突然觉得白大哥和她都很幸福,都一个出色的娘亲。 “般若,你当我们山庄的少夫人,可好?” 第二百三十四章 门当户对 天气太热,白玉斋附近的龙眼树林上的龙眼串今年结的很多,把整棵树压得垂下来,树下一条大黑狗吐着大舌头,直喘粗气… 一身银灰长袍的楚云天,玉树临风,走过这片龙眼树林,他来到这里的池塘。小池塘就位于这一片树林里。旁边有座寺庙。小池塘坐落在这里的石窟里,人站在这里,正好俯瞰着下面的山谷。周围的风景并没有特别令人惊艳的地方,但是这个池塘却着实非常壮观,可人。 这个池塘原本是周围地瓜田的蓄水池。后来时间久了,蓄水池的功能不在了,池塘也就慢慢荒废了。后来附近的一个花卉园的主人看中了这个池塘,并且决定对它进行整理。 “是楚公子吗?久闻公子大名!” 楚云天一看,这个主人长的浓眉大眼,健硕的身材,看起来是个慷慨大气的男人。 “幸会,幸会,这些睡莲是大哥栽种的吧!好雅致,品种很多……池塘被你打扫得干干净净…你看,好多红鱼…” “楚公子,你也喜欢睡莲,对,我种下了来自各地不同品种的睡莲,并且放了一些路人专供欣赏的鱼儿,有红鱼,还有黑色的……” “大哥,你对这池塘感情很深,对吗…” “对,小时候,我家附近山上也有这样的一个石窟,母亲早逝,父亲很疼我,天热时,他带着我凫水,有空时,他也会买很多红鱼,有几百条放生在这里,有时我不在他身边…他就一个人拄着拐杖,当时父亲身体不好,他爬到这里…看着鱼儿在水里嬉戏,他就特别高兴,好像觉得自己的孩子在他身边…” 楚云天听着这位陌生的大哥讲他和父亲小时候的故事,突然感觉眼睛一热… “初次见面,我请你吃顿我自己做的面线糊吧!你看,我在那里搭建个简易的竹屋,有空我就自己上来这里住一晚。请跟我来!” 楚云天觉得很投缘,就跟着他来到木屋。 这里很素朴,竹屋外有块石桌。 “线糊是我们这里传统的早餐,相比于你们的飞洋城,这里的面线糊更加讲究“糊而不烂”。你试试我的手艺!尤其心情不好,喝上一碗,人就来劲!” 楚云天喝着面线糊,这是一碗好吃的面线糊。它用虾、蚝、蛏三种海鲜熬煮,味美质鲜。他咀嚼着面线,清糊中凝固着的短细面线,看似米粉,却细得多,夹不起来,只能用勺子,一口下去,满嘴留鲜。 “好吃,大哥好手艺…”楚云天心里想:以后一定带小蝶一起吃。 “一般我们这里吃面线糊,会自选配料,有醋肉、大肠、猪血、鸡腿、卤蛋、海蛎、鱼丸......油脂融入其中,再佐以炸葱花、胡椒粉,并非看看上去的寡淡无味,一口下去,浓烈可口,来个几大碗都嫌不过瘾!” “对了,给你根油条,你在面线糊里泡上一会,外软内酥,简直比豆浆更配…怎么样?” 楚云天拿着大哥递给他的油条,大口大口吃,大哥连给他几碗,他都吃完,太美味了。 “我这里还有将南瓜和红薯的颗粒,做成的薯饼,你也吃个…” 楚云天今日在这里吃了最地道的美食。 “听说,楚公子在白玉斋附近盖了一个别苑,公子是想成家了吗?对方是哪家闺秀?像楚公子这样的人,应该找个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 “大哥,我觉得真正的门当户对,不是男女双方物质世界的富有,而是在于双方精神世界的势均力敌。” “说的很对,我觉得对方姑娘只要有内涵,独立与自信,就是一个女人最极致的魅力。” 楚云天突然心里甜滋滋的,他觉得如果他和小蝶成家后,他一定要当一位好父亲。他想自己既能当一位父亲,也要成为孩子们的一位导师,最好是孩子们一位知心朋友。他会放下家长的架子,把他和小蝶的孩子当成自己的朋友,注重沟通交流。他知道小蝶是个活得很纯粹的人,她有一种未泯的天真,这让她具备了一份抵御世事苍茫的孤勇。 他知道胡天行的豪门不是小蝶她的目标,她也不会屈从任何一场委曲求全,不会受困于那些令人狭隘的礼俗与窒息霸道的占有。 楚云天从夏茉莉婆婆那里,对于小蝶他很理解她,也许对于她的理解,就是她身上的一种天然的豁达,小蝶是一个心态非常好的姑娘,她无论面对多么糟糕的事情,都能保持十分乐观的心态,不会让自己变得失落,甚至是绝望。她总是认为只要人还活着,那么一切都是大不了的事情。哪怕是一无所有,他们也相信,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可以改变现状,去找到她们家族的蝴蝶别苑。 她一直都保持着这种乐观,良好的心态,也使得她看上去总是要比梅幼薇更加活力四射,更加活跃,具有与生俱来的独特魅力。她的幽默细胞很丰富,她总是会在不经意间说一些段子,使人捧腹大笑。 楚云天觉得小蝶就是常常将自己想得太坚强,所以她常常傻傻要自己承受着所有……他有时候真舍不得她太坚强,他真想替她分担些…… “楚公子,你想什么,都呆了…” 大哥打断他的思绪。 他一想到蝶飞儿,觉得她就是一只 “烧不死的鸟,她就是凤凰。” “欲戴王冠,必先承其重;欲握玫瑰,必先承其痛”,这些话就是老理,说的就是小蝶那样的好女孩。 “下次来,我给你蒸大馒头,白水煮鸡蛋,鸡蛋还都是自己家里的土鸡蛋,蒸的地瓜,吃蒸地瓜,味道还是很不错的,楚公子,以后我如果在,你可以经常来这里…” 楚云天觉得眼前的大哥就是一位高段位地道的美食家。 “下次带你最喜欢的姑娘来,大哥我就用酒酿做一款酒酿糯米丸子汤给她喝,添加一些南瓜糯米丸子和鸡蛋,这样看起来色泽诱人,闻起来清香无比,吃起来更是食欲满满呢!女孩子多喝它,每天一碗,皮肤好了,人也精神了!” “酒酿还能这样做美食?搭配糯米丸子,口感香甜,好看更好吃!以前我看姑婆经常吃…“ “对,加入酒酿的糯米丸子汤,最适合女人喝了,健脾养胃,美容养颜,尤其是秋冬季节女人要多喝…” “我们这里人就特别爱喝汤,一年四季都少不了煲汤,但不同的季节煲的汤不大一样,秋天煲汤讲究鲜香滋补的同时,还要滋阴润燥。” “西洋参煲乌鸡汤。这个汤,在姑婆那里,经常能喝,她常做,姑婆说:乌鸡肉不仅鲜香,营养价值也是很丰富的,花旗参,具有滋阴补气、润燥提神,宁神益智。秋天容易口渴、出大汗的人最适合食用了。搭配乌鸡一起煲汤,补而不燥,能益气养血,宁心安神……” 楚云天今日和这位大哥交谈,有点默契,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几个时辰,他突然抬头一看,才看到竹屋上的一块小匾额,醒目写着“秋苑”。 他顿觉自己失礼,忘了问这位默契大哥的姓名,他辞别了他,走回白玉斋,这里是满城的生活气,是悠哉的慢节奏,不过跟热闹的飞洋城的悠闲又似乎不一样。白玉斋这历经沧桑的旧屋地带,低调又极富内涵,附近随便一个街角巷陌,都是蕴藏的光阴,这里保留着浓郁的传统文化,是香火弥漫中的温馨,是石头小巷里的老城旧事,是沿街的叫卖声......生活、历史、信仰,完美地杂糅在一起,低调包容,古老厚重,让人不由地静下心来,他又想起蝶飞儿了。尤其刚才的古早味,都吊起他的胃口。 “云天,你可回来了,厨子说你去莫秋皇少爷那里,对了,这个人可不简单,是个能人,长的很像鲁智深,哈哈,人不错,快坐下,你看姑婆让厨子给你准备刚出炉的满煎糕,你小时候的最爱!”姑婆看见他一进门,高兴地说。 原来他叫莫秋皇,好像是这里一代赫赫有名的莫氏家族的大公子。楚云天心里咯噔一下。 他看着餐桌上有一碟金黄色的满煎糕,松松软糯的,表面带着一点小脆,花生芝麻的内馅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他赶紧拿起,送到嘴里,一口咬下,松软Q弹,丝毫不会甜腻… “好吃,谢谢姑婆!” “还有润饼菜,姑婆知道你最爱吃这些,早早让人做好。” 楚云天笑得像个小孩子,他看着桌上的薄如蝉翼的饼皮,包裹着红胡萝卜丝、海苔、炸粉丝、花生碎、芜荽.....他.一口下去,太满足了,有种温馨的幸福感。 “以后我成家后,一定要用爱为孩子们营造了一个温暖的环境,谢谢姑婆…” “傻孩子,你能确定小蝶会看中你吗?胡天行少爷是个强对手,孩子,在爱情面前,你遇到最强的对手了…真是宿命…唉!…” 夏茉莉脑海里又立即浮现小糊,胡一风…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对了,云天,晚上的月色定美,今夜白露来,月是故乡明,白露来了,不久就是中秋,听说胡天行少爷在中秋夜要在梅园,不,现在已经又改建为天行别苑,在那里据说是这一带最大商会五十年周年宴会,邀请各大名府的人来参加,不知道胡天行这次是什么名头…”夏茉莉看着自己的侄儿,她接着说:“孩子啊,你要记得,爱情是最复杂的内心活动,一个姑娘对你很坏,也不妨碍你爱她,你对一个姑娘很好,也不能保证,她就能爱上你…爱情是随缘的,也要看造化,有缘有份最好…缘份尽了,说什么都是无用的…” “中秋那日,还是老规矩,你随姑婆一起当附近的池塘放生鱼儿吧,你还记得念叨几句吧?” “放生功德殊胜行,无边胜福皆回向。 普愿沉溺诸众生,速往无量光佛刹。 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萨摩诃萨,摩诃般若波罗蜜,南无阿弥陀佛!”楚云天记得很牢靠。 姑婆满意地点头,她突然想起什么事,她转身喊话:“婉妈,你呆会去趟集市,买些蜡烛灯笼金纸…你去新开的那一家,听说那一店家和蝴蝶谷主千金还有些缘份,有些故事,中秋快到了,该提早置办,再说这次云天特意回来和我这个老婆子过节,我们也热闹……” 第二百三十五章 嫦娥姐姐 中秋前一日的下午,太阳还是很辣,但云淡风轻,翻新的云天别苑,尤其是院子里两排的桂花树枝头黄色花朵争艳,芳香四溢。 天行别苑很热闹,梅园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鹤立在众人眼前的是胡天行少爷的“天行别苑”,典雅森严华丽。 方圆百里的名人和好友都被胡府邀请到这里,人头攒动,大家纷纷送来贺礼,喜气洋洋。 蝶飞儿闻着花香,停下脚步,不禁口里念着古诗:“独占三秋压众芳,何须橘绿与橙黄。 自从分下月中种,果若飘来天际香。清影不嫌秋露白,新丛偏带晚烟苍……” “不错,好诗,听梅小姐常说起你…”古影心竟然也在偷偷关注蝶飞儿。 蝶飞儿回头一看,精致的小脸,高挺的鼻梁,与灵动的双眼。眼神高冷却又充满媚态,即便是侧颜,都能惊为天人,这就是古影心。 这个女人的确有几分姿色,最迷人的还是她的长腿与胳膊,没有丝毫赘肉,匀称白皙。 一身紫红紧身裙,绝代风华。长长的发丝随风飞舞。 “不介意,趁晚宴还没开始,我们到前面喝杯下午茶吧!“ “我也要喝!”梅幼薇的骄傲的声音又再次响起。 “幼薇,你来了,坐吧!”古影心看起来特别殷勤,和她的气韵格格不入。 “管家,给我们来四杯红茶吧!要柠檬调味的伯爵茶,带点柑橘的清香的!再拿些甜点,放在这里!” 是云紫,蝶飞儿一看,果真是她,总是那么落落大方,自然美丽。 四个女人入座。厨子端来点心,蝶飞儿一看都比较清淡,这些点心放置在一个三层的茶点架上。最下层是一口大小的咸味点心,包括黄瓜三明治和香肠卷。中间层放的是司康饼,最上层都是甜食,有脆饼干和草莓,还有中式月饼,还有喷香的小蛋糕。 胡天行从大厅里忙完应酬,终于走出院子来,深深吸一口气,他一眼看到四个女人在喝茶,他看见蝶飞儿也在,心里一下子有些兴奋。没办法,爱情就是这么不讲道理,让人犯傻,又让人感觉很美好的事情。能让他这样的男人动情的女人,蝶飞儿不再只是因为漂亮,毕竟他也有自己的判断,不会真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只凭一张脸或一副好身段或者一份好嫁妆,就喜欢一个女人,自小桀骜不驯的胡天行有自己的爱情观,而且还非常的睿智而理智,他知道自己最爱的女人标准。 古影心用右手的两个手指穿过白瓷杯柄的孔,同时用她的拇指在手柄顶部按住杯子保持平衡,无名指和小拇指蜷缩,朝手腕方向弯曲,云紫一看,这个女人还是内行的。 她们四个人没说话,大家享用茶点的时候,都从点心架的下层开始逐渐往上吃,而且是用手拿着吃,不动用叉子。 蝶飞儿从小在蝴蝶谷跟着祖母,这些餐桌礼仪她都入心了,她从最下层拿出一个点心,她分几口吃,慢慢的…… 梅幼薇这次像变了一个人,不再横眉竖眼了,她用刀抹上新鲜的奶油和果酱,小口在吃着。她没说话,只喝两杯茶,就起身离开,她将餐巾展开,放在餐具的左侧,就朝大厅进去。 胡天行站在远处,看着蝶飞儿,他觉得她已经比第一次看到她更加独立成熟了,也许一般女人的美是都是有“时效”性的,而蝶飞儿反而没有因为年龄的递增而递减。 “该成家就得成家,这人到了中年,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有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有一个健康快乐的孩子,就基本上已经是最好的生活状态了……你说对吗?彦儿!”冷碧秋带着白少爷和宛宛出现在大厅。 “哦!白夫人,您也来了,入席吧!请坐到林老夫人一桌…”天行的祖父胡一风也出来迎接宾客,今日看他更是神采奕奕。 高龄的林小湖和夏茉莉婆婆坐在正中央,特别耐看,气度和风韵自不是一般女人能比。女人外在的吸引是一时的,想要长久美好的保持下去,还是要靠女人内在的学识与魅力。 楚云天坐在和白方彦他们一桌,他瞄着蝶飞儿,好久不见她,她除了长得漂亮以外,最能吸引他的,也许是活得特别独立有才华的蝶飞儿。 “胡大哥,最近听说商会各大事都还顺利,在天行这辈孩子手里,他做商会赢在细节,输在格局,他在细节和格局上做的不错,细节好的格局一般都差,格局好的人从来不重细节,这个孩子算很有才了…两方面都驾驭的不错…”小糊笑吟吟地把头转向胡一风。 “楚云天这个娃也不错,他比天行更是沉稳多了,要比眼光,他比天行看得远。要比胸怀,他比天行有领导者的胸怀,要比实力,他比天行更有抗失败的能力。一个优秀的商会领导人的素质就是要有很好的眼光、胸怀和实力,玉生烟不愧厉害啊,你培养了一个有能力的好孩子啊!” 胡一风对玉生烟频频点头。 “对啊,玉妹妹,你可是楚云天的好姑婆,好老师。”林小糊高兴说到。 “对啊!今日,林姐姐家的三个千金侄女都在场,该是各大名门选良媳的好时机。”夏茉莉朗声说着。 “胡家,白家,楚家的家庭背景如此显赫,而且听说这几家少爷都喜欢上了你们蝴蝶谷的大家闺秀,不管她们嫁给哪一家,婚后也一定会百般宠爱她们…就是不知最后会花落谁家?” “小姑娘家恋爱时,有人宠着她就足够了,但婚姻要找的是一个“她不说他全都会懂”、“她的想法他会理解并且支持她”的男人…玉妹妹,你说对吗?” 林小糊边给夏茉莉婆婆倒酒,边轻轻摸着玉生烟的珠串。她还是改不了口,叫她玉生烟玉妹妹习惯了。玉生烟纤细白皙的手腕,一点都没有岁月的痕迹,她还是极为婉约优雅的,她的手也是最适合戴首饰的地方……她的珠串绳镯,缠绵摇曳,迤逦出万千如画风景。 当楚云天和蝶飞儿四目相对时,楚云天一下子觉得爱情,就是男女之间的一场化学反应。 有时候也不知怎的,当他遇见每一个女人的时候,正常的像个木头,从未有过的心动和害羞,而且这种异常反应只有面对蝶飞儿的时候,才会有,他慢慢的寻找到了他的真爱。 蝶飞儿把头低下来,她还是把他当成自己的大哥看,爱情也许还忘了敲她的门,,胡天行也一直在看她。 这一切都被祖母看在眼里,她太了解自己的侄女,蝶飞儿喜欢的类型…爱情里,不管女人多么的优秀,也都会想要找一个能让自己仰望和崇拜的男人。而到了一定年纪,所谓对的男人,一定是能让女孩子方寸大乱,愿意卸下防备和铠甲的那个人,林小糊觉得好像蝶飞儿对胡家少爷和楚家少爷都没有卸下她的防备和铠甲,看来他们都没有入她的心。 “面对爱情,不同的人,会是不同的状态,有人说,先喜欢上的那个人,是一段可能发生的爱情里,最先醒来的那个人。而先醒来的那个人,就有义务去唤醒尚在沉睡中的另外一个人。这是爱情的使命,无关男女。” 夏茉莉婆婆嘘嘘说着,大家都琢磨着她的话。 “女孩子嘛,就算很爱很爱,也不能主动,一主动,就输了…”冷碧秋突然冒出了一句。 夜幕降临了,月上中天,格外皎洁,桂花香气扑鼻,给美好的月夜,增添了一丝浪漫的气息,别苑里灯火通明。 “皓魄当空宝镜升,云间仙籁寂无声; 平分秋色一轮满,长伴云衢千里明; 狡兔空从弦外落,妖蟆休向眼前生; 灵槎拟约同携手,更待银河彻底。” 明艳照人的宛宛走进厅里,那鬓角边插着的玉蝴蝶,一颤一颤,后面跟着孤鹤伯伯,一进去,呆在角落的莫秋皇少爷吟起古诗来。 他觉得自己如同遇见月里的嫦娥姐姐,心里一阵高兴,他盯着她头上的玉蝴蝶: 莫非她就是传说中新的护蝶主,如此仙气灵气逼人。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胡天行拍了他一下肩膀,吓得莫少爷一愣,才回过神。 第二百三十六章 天行别苑 晚宴开始了,“天行别苑”,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宛宛,蝶飞儿,般若终于一起出现在她们小时候一起长大的地方。 即使它由过去的梅园又变成现在的“天行别苑”。 三个丫头都成熟了,出落得更加美丽端庄。 她们三个坐在一起,还有云紫,古影心,梅幼薇也在同一桌。 长辈林小糊,夏茉莉婆婆,胡一风,还有几个商会大佬坐一桌,还有冷碧秋夫人。 离蝶飞儿这一桌的附近是胡天行,楚云天,白方彦,还有很久未曾露面的梅无森,看他好像大病初愈,状态不是特别好。这一桌,早已经觥筹交错,大家喝得起劲,也闹得最欢。 除了这三桌,还宴请这一带的大户人家,名流绅士……名媛佳丽,二十几桌排满了别苑整个长廊和院子,十分喜庆。 只见喝的醉醺醺的刘毕脸涨的红红的,一晃一晃走到田思聪管家的旁边,满嘴酒气地在他耳边嘀咕几句。 “田哥,你一晚上都在注意小蝶丫头,我看出来了,你喜欢那穷丫头,对吗?” “少来这套,我喜欢谁,还碍着你这位大爷不成,他妈的,刘毕,一边呆去,我喝着呢!” 刘毕把手重重拍在他肩上。 “来,你知道这块宝地的传说吗?玉玲珑的故事,你听过吗?月圆之夜,玉玲珑找到蝴蝶主人,此处就会灵气逼人,福佑一方…” “老掉牙的传说,你这个老大爷们也信?”田思聪不以为然。 “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听说中秋之夜,若是真正的玉玲珑戴在护蝶女主头上,就真的灵验了!” “别瞎说,什么蝴蝶,什么护蝶主,你别蒙我了,喝酒去,我去敬酒了,你…哈哈…真邪了你……”田思聪心里盘算:这小子,知道的不少啊! 刘毕看着田思聪的背影,他眼睛瞥了一下梅幼薇,看她自己没说话,只顾自己喝闷酒。 他又抬眼看下古影心,这个女人自从跟着梅无森后,梅无森大病一场,她却反而风韵十足,看她那身段越发有致,精明的他鬼鬼祟祟走了过去,朝着小蝶她们这边走过来,眼睛贼溜溜地看着她们头上的发饰,好像要看出他嘴里的玉玲珑。 只听见林小糊开口:“女孩子专注修炼自己的内在能力最是好,女孩真的不能把美貌和财富当成最高追求…” “老夫人说的很对,女人这一生,没有捷径可走,即使有,也是修炼自我价值这一条!” “是的,老姐姐说的很对,纵有盛世美颜,失去了自己的价值,再美丽的花也会枯萎的。”夏茉莉婆婆点点头。 而另一桌,大家偶尔谈论几句,谈笑风生。 古影心始终冷笑,云紫觉察到她的内心是痛苦的、矛盾的、忧郁的,也许呆在梅无森身边,她还是不舒服的。 梅幼薇只顾自己吃着,她一向喜欢嘲笑蔑视别人时,也许她的内心是孤傲的… 云紫偶尔逗乐几句,蝶飞儿抿着嘴笑时,她一脸的智慧的聪明的表情。 而宛宛却开怀大笑时,满脸欢娱的、快乐的。 般若看着宛宛,看着孤鹤伯伯大她十几岁,还如此呵护她,她觉得宛宛她为自己的尊严活,为自己的爱活,为自己的灵魂活。 但她的笑却成为她绝世之美一个部分,永远闪烁着勇敢和快乐的光芒,让她好生羡慕。 楚云天边喝酒,边看着蝶飞儿她们这一桌。穿着红色纱裙的古影心,穿着蓝色旗袍的蝶飞儿,她反而显得宁静、沉稳,如水般澄澈,她将蓝色旗袍的韵味体现的淋漓尽致,喜不上眉梢,忧不挂脸庞,他不由自主被其吸引,频频回头看她,蝶飞儿的心里好像蕴藏着很大的能量,恬静平和,给人一种恰到好处的舒适感。 借着酒力的胡一风也正注视一身白色旗袍的林小糊,年迈的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清爽、无瑕、简单,还是让他感觉到她冰清玉洁,纯洁清朗,一袭白色旗袍彰显林小糊的清爽整洁,给他轻松、愉悦的视觉享受。他知道林小糊很喜欢穿白色衣服,很素的颜色让她有清风明月、傲雪如霜的气韵,白裙子上点点水墨画装饰,顿时明亮灵动起来。林小糊还是身姿挺拔,仪态舒展,举手投足之间都流露出书香贵族的优雅气质。 白方彦看着自己挑的绿色裙子,穿在自己喜欢的女孩般若身上。 那淡淡的绿色,清新明亮,使得般若浑身散发了平静、舒适的光芒,让他只一眼就内心敞亮了起来。这绿色裙子刚好给她带来了生机,让般若显得清新淡雅,举止得体,特别符合她的气质。 “你看,那一桌的女娃,一个个美丽大方,尤其是几年后再见她们,她们从年少青涩到被岁月打磨,她们散发着成熟的魅力,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让人觉得分外舒服…老夫人,你说对吗?”冷碧秋十分谦逊,一口一个老夫人。 夏茉莉婆婆说:“对,她们才是优雅女孩的典范。” “玉妹妹,你过奖了,你年轻时穿旗袍才叫那真美。话怎么形容,你就是镶嵌在时光里的美感。那个时候的人看上去好有体统。” “玉妹妹,你的体统,还在吃早点呢,我老婆子可还记得清清楚楚呢!”林小糊和夏茉莉婆婆乐呵呵聊着过往的事儿。 “那时你在玲珑坊很忙,叫我买来的一大袋做的红豆包,成了你的心头好,你抓住你做发型的间隙,咬上几口,然后心满意足地开始你一天的事情,倒是等时间充裕时,你会精心设计你自己的早餐,像是插花一样,这样有美丽的早餐.作为一天的开始,看你一整天的心情很好。你啊,还是个出了名的胭脂控,最夸张的时候,她的化妆台上摆着几十种胭脂。” “你看,那一桌女娃,那么青春美丽,就像过去的我们,女人为什么喜欢青春岁月?因为我们必须承认,那种年轻时所释放、洋溢的东西,是流淌出来的,是放射状的,无法隐藏的一种流淌。当青春的气息越来越少的时候,只有心在做内在的蜕变,焕发新的淑女品格的风华……” “嗯嗯,我们从孩童时期偷涂我娘亲胭脂的好奇,到怀春少女为悦己者容的羞涩,又从到中年为生活所囿的无瑕,顾及自己女人容貌,到满头白发时为我的孙女整理凌乱的梳妆台,这一只一只胭脂,是一个个女人静静流淌的年华啊。”林小糊回忆着美丽的时光。 冷碧秋静静听着她们的谈话,突然想起自己的娘亲古筝弹的不错,她常常穿着希腊女神式的白色长裙,眉目含笑坐在房间里弹奏,她那时觉得:“娘亲真美!”在物质生活还不十分富足的年代,娘亲就特别喜欢艺术的纯粹,让冷碧秋从小就感受到舞台的神圣,尤其“艺术是信仰啊”,娘亲的这句话从那时起始终被冷碧秋牢记在心。因为娘亲的原因,她的童年与古筝琵笆紧紧绑在一起开启了属于自己的艺术生涯。她有着着超越年龄的成熟与沉稳。 古影心注视着这里的宾客,她习惯了这样觥筹交错的场面,她嘴角堆笑,游刃有余地辗转在官商主宰的名利场上,她偶尔驻足在某个角落里,望向窗外的霓虹闪烁,眼神里充满了落寞。她风尘女子表面的风情藏着一种内心的孤独。 般若终于答应了白方彦的求婚,让她决定走进婚姻相夫教子的人,想嫁给白方彦的原因很简单:她不能错过一个愿意为她做饭的男人,百方彦会做饭给他吃。她照顾别人习惯了,但她仍然是需要被呵护被关爱的小女人,不同的时候需要女人展现出不同的一面,做一个更立体的女人,这才是生活本来的样子。般若她不想当女神,只想当一个认真生活的女人。 般若看着宛宛,觉得她更善良了,她总是发自内心的对别人好。她温和的态度,平静的心情,委婉的话语,关切的目光,任何时候带给别人的,都是善意的。 “一个真正漂亮的女人,聪明是最基本的,好学更是需要的,就算她们聪明,但生性懒惰,不学无术,讲来讲去,就只是化妆品,皮包和马车,年华一逝,她们就成了唠唠叨叨的八婆,因为她们没有其他的话题……”冷碧秋和糊谈起来。 她想起身边的亲人朋友,想起曾经经历的故事。不管是痛苦、忧伤、挫败,还是幸福、快乐,都已经过去了。 胡天行喝高了,他觉得男人对爱情的界定,和女人是完全不同的,时间不能营养爱情,能营养爱情的是感觉。而他最看重的恰恰是感觉二字。蝶飞儿是让他最有感觉的女孩,他的天行别苑就是为了她而修建的。他还没告诉她。 “天行,我告诉你一件事,白玉斋附近我修建了一个艺馆……” “什么,艺馆…”胡天行大声说话。 第二百三十七章 阿胶糕啊 楚云天拍着天行的肩膀,他拿着一杯酒,对着他到:“天行,什么时候有空到我新建的艺馆瞧瞧?” “小子,我们今晚不醉不归,我修了别苑,你盖了艺馆,我们还真是想到一块了…你小子,说实话,你心怀鬼胎,为了你的佳人对吗?来,再敲一杯,一口闷……” “少爷,老爷嘱咐你晚上别喝过头!”管家走过来挨着天行耳边嘘嘘说着。 “没事,晚上特别高兴…”说完,他眼睛余光又偷偷瞥着蝶飞儿那冷静的脸,看她好像不动声色的样子。 楚云天看到天行的样子,他也看着蝶飞儿,她正在和云紫说着话,温柔又文静的样子,美极了! 突然蝶飞儿扭头看到他们两个同时在看自己,不觉低下头,一头雾水,自顾吃着桌上的火龙果,她慢慢咬着果肉,心里诧异! “蝶飞儿,我娘亲做了一些阿胶糕,寄过来,呆会你拿些去吃!” “阿胶糕啊,以前祖母葭而娘亲常做,都准备阿胶 ,黄酒,红枣,黑芝麻,核桃仁,桂圆肉,冰糖。我还记得制作过程,娘亲会把红枣、桂圆肉、核桃仁、黑芝麻一起捣碎,祖母会很宝贝地把她珍藏的阿胶放在置黄酒内浸泡几天,成了酒,祖母就会将阿胶酒倒入棕色的陶瓷器内,放入水蒸至阿胶完全化完,最后娘亲会把以上几种食品倒入混合,再加些冰糖,继续蒸至冰糖完全溶化时,她们就取出放在冰窖里冷却。” “你这个鬼精灵,什么都会做,对了,我娘亲让我们每日吃两次,早晚各一次,补补气血。对了,多了,分些给般若,宛宛吃…” “好,云紫,你真细心…” 云紫看着蝶飞儿笑,一脸呵护她。 蝶飞儿看着她,美美的气质,也许最有气质的女人一定内心善良、有大爱。云紫不仅事情井井有条,跟着把玉器生意做得风风火火,她还非常懂得享受生活,她也是个善于读书学习、乐于分享的人。云紫也算是很有气质的女人,她也自带光芒,让人忍不住会心里赞美她,并以她为榜样,活成自己也想成为的有气质的人。 “别夸我,你才是好样的…” 云紫总是觉得她们三姐妹来自好的家庭,蝴蝶别苑的祖母,娘亲是有人品有规矩的家庭。 蝶飞儿的父母有人品,有着最好的最基本的为人处世的道理。 俗话说:最扛得住造化就是人品了。 云紫觉得从小就听自己父亲谈论谷主南青文一家,蝶飞儿的父母有优秀的人品,他们教会她们很多道理,会带着她们三个丫头拥有光明坦荡的胸襟,诚实守信的品格、坚韧不拔的意志等等。 这时,只见一个陌生女人进来,可能是晚上来这里助兴的艺人,只见她一身白色纱裙惊艳亮相,不知勾走在场多少人的魂。她穿着大胆时兴,抹胸的裙子,带着两片纱袖,上半身也是网纱,上面的花朵刺绣上点缀着许多亮钻和羽毛制成的装饰。下半身则是多层蛋糕裙摆显得十分甜美。她当晚的状态也十分好,身上的皮肤也白皙嫩滑。 “田哥,这妞令人长的不错,很有风韵!听说是新来的台柱了,对胡天行少爷特别走心!”刘毕喝的醉醺醺的,喘着粗气。 “她叫柳絮絮,据说苦练了几年的外域古典芭蕾舞,颜值不错,气质佳,很快就被这里的富商看中,她时而是热情奔放似野火的性感女郎,时而是优雅古典的芭蕾舞者,江湖人称“西域野玫瑰”,还有个别称“青莲港狐狸精”。反正,你别被她勾走,这女人可有一手…” “刘毕,你真是万事通……整天就八卦…” “青山犹念宋时月,碧海岂有万古情。借问东风今何昔,自强不息谁堪眠。” 在这样热闹寒叙的场面,田思聪自己喝的醉醺醺了,他自言自语,远远看着蝶飞儿,好像情到深处人更孤独,今晚的酒不醉人人自醉。 “田哥,你喝酒时候,喝的不是酒,是寂寞吧。酒没有好坏,而在于男人以什么心情喝下它。今日这别苑的酒可都是好酒,后劲都大!”古影心的声音在田思聪后面响起来。 “一个男人若是满怀痛苦,纵然是天下无双的美酒,喝到他嘴里也是苦的。男人喝酒时候,最好有女人陪在一旁,来,我陪你喝一杯怎样?” “古小姐说的妙,对这好酒,最好有美人在旁,漂亮的女人,男人似乎都醉得比较快些。哈哈哈…”刘毕又来了,眼睛直勾勾看着妩媚的古影心。 “对啊,介绍一下,我是柳絮絮,高雅男人如唐伯虎,他的爱好是赏花赏月赏秋香;大家都是草民,就改为谈酒谈友谈漂亮女人,哈哈…来,我敬大家一杯…”风情万种的柳絮絮豪爽地把手中的白酒一饮而尽。 “一花一草一瓢雨,诸事不求皆好事。 唐皇汉祖终已去,汝诉衷肠君作古。” 只见胡一风走到院子的角落处,自己心里也念叨着。 胡一风他看着年迈的林小糊,岁月流逝,白发苍苍,但她还是他的心上人,这样的感觉依然在,也许年轻的外表,固然光鲜亮丽,但是经历过岁月洗礼的林小糊,更多了几分内涵和风韵,她身上的外表和气质都还是极具自信。 成熟女人的美,往往更加风姿动人。 “一生一世一杯酒,万般无奈皆贪求。秦皇宋祖今何在,你说有时我说无。”胡一风自己喝了一大杯,心里感触颇多。 高龄的他多么希望自己的侄儿胡天行娶到小糊的孙女蝶飞儿,了却他这辈子的遗憾,他也看出了玉生烟的侄儿楚天行也相中这个丫头。 真是代代相传啊! 只见胡天行手搭在楚云天的肩上,喝的高了,两个男人骨子里较劲的男人第一次如此亲切,特别亲切。 “小子,你最近变了一个人…”楚云天也喝多了,他看是镇静,心里却澎湃,他第一次话多。 第二百三十八章 菜过五味 夜幕笼罩着整个别苑,蝶飞儿静静坐在那里,她犹如一只会发光的蝴蝶,即使在黑暗中,也拥有属于自己柔和的光芒,这道光有着一种女人的善良,柔韧,包容,聪慧的神圣。 胡天行和楚云天这两个优秀的男人坐在一块,也是一道很强很耀眼的光。 蝶飞儿看着他们,想起谷主爹爹的叮嘱:好男人的标准:进取,大度,深邃,理性…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算好男人,永远不要去理会小家子气,情绪不稳定,歇斯底里,婆婆妈妈的俗气男人。 看着他们两个今日的关系,蝶飞儿觉得或许他们两个都是谷主爹爹眼里的好男人。 像蝶飞儿这样有主见的女人自己的光芒从不需要别人给,她的纯净是因为无论别人多么污浊,都无法让她的身体或者灵魂蒙上尘埃。 “田哥,男人的世界,女人要逊色于酒。看你对酒的迷恋程度,远大于对女人的迷恋的程度。看你就像个酒鬼了,也许酒精带给你的亢奋、刺激、飘飘欲仙,麻痹的感觉,远胜于你对女人的碰撞……” 混混刘毕的话一语击中了田思聪的心,他睁着红色吓人的眼,仰起脖子,又拿着酒杯一饮而尽。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胡天行和楚云天还在那里,瞎扯。 “佳人出尘,素颜而绝色…”楚云天自己走到门边坐下,他的眼睛又再次看着蝶飞儿她们这一桌。人群中,他第一眼看到的必然是蝶飞儿… 也许对于如此佳人,但楚家家学庄重,自己一番剑拔弩张,再一番微察秋毫,他才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心意摸着。 可偏偏南家女孩的俊眉修眼,顾盼神飞,叫他见之忘俗,平日里秉节持重的他,突然说到:“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他的话被跟在他后面的胡天行听到,胡天行重重拍了他一下。 “少爷,厨房给你们熬了银耳鹌鹑蛋汤,到里屋喝吧!” “你家厨子厉害哦,鹌鹑蛋补血益气、强身健脑、丰肌泽肤,润丰抗燥,最适合在干燥的寒露时节食用…”楚天行还没大醉。 “对了,给南家几个姐妹那一桌,送几盅川贝雪梨汤,生津润燥,清热化痰,去,快去…” “糟了,今晚宴席上的牛肉萝卜汤,我以为猪肉,吃了,我是不吃牛肉的…”楚云天大叫。 “得了呗,看你,还大老爷们,人啊,活着就是一个过程,吃了就吃了,不要去后悔,爱了就爱了,也不要去猜疑,就是散了就散了,也不要去诋毁对方。这就是爷们的格局…” 宛宛看出别苑主人很喜欢蝶飞儿,蝶飞儿从小就是个能吸引别人的女孩,她是能热爱自己,家人和生活的女孩,在家族遇到困难的时候,她永远都是积极向上的。男人和女人能够永久相恋,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彼此吸引而不是互相埋怨。 “老夫人,南家三个丫头都很有吸引力,不一定漂亮的女人才有吸引力。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人都喜欢好看的事物,但南家三个丫头身上有不一般的特质,更有魅力,我今晚看出这些后生非常喜欢你们家三个丫头…都是你们长辈管教的好。”冷碧秋笑着对林小糊说。 “是吗?我们南家现在可是一贫如洗,一穷二白的时候,青文为我们这一家子没少操心,事业对男人来说,就是他人生的一大部分,男人只有事业成功了,才觉得活出了价值,况且在他事业失败的时候,就是最一筹莫展的时候,不仅受到了打击,而且生活也辛苦。家中老母和一切全靠我那当家儿媳葭而和三个女娃照顾。我经常在想,有她这样一位贤德的妻子,这的确是我和全家的幸福,有三个好孙女,也是我们的造化…” 林小糊知道儿媳和儿子他们没有浓情蜜意,只有朴实深情。儿媳给予青文的是真正的爱,是儿媳用理解和温柔,铸成了事业失败后另一个复活的青文。也许在青文遭遇事业受挫,蓦然回首,原来葭而就一直站在他身后。让所有晦暗都留给过往,留给自己,凛冬散尽,星河长明……而这个时候,愿意陪在儿子青文身边,不嫌弃男人穷,而是愿意陪他一起打拼,给他支持,给他鼓励,一直在背后默默支持他的女人就是葭而,儿媳就是真心爱儿子的女人,同时也会为儿子付出很多的女人,这也许就是真爱。真爱是一坛好酒,愈久弥香,愈久渐浓。 看到后生们和丫头们,林小糊又遁入了回忆,自己嫁给南燕飞,他从不解风情,慢慢变得富有情趣,温柔体贴。即使他工作很忙碌又枯燥,他也从未忘记传达他的爱意:他常拉着她去蝴蝶谷散步,一个拉琵笆,一个吹箫,互相倾听凝视,琴瑟和鸣。 有时外出做生意,他想给她买布料子,却不知道怎么买,索性买了好几色,写信说“哪个颜色喜欢合适,就穿哪色…”。出去大街,他尽可能带着她,紧紧拉着她,怕她走丢。 南雁飞一直说能遇上林小糊这样的女人是他一生的福气。是因为林小糊最大的优点就是:善解人意,亲切平和,沟通顺利、有效,让男人觉得很舒服。林小糊自己的事业和人缘也会不错。 有次林小糊学骑马,他却执意不许她骑马,说:“好不容易娶到你,我想多守着你几年…” 也许一次风花雪月的浪漫情事,远不如一场烟火人间的悉心陪伴,更动人心魄。爱是一份长久的承诺。 “老夫人,难得一见,明日,是蝴蝶谷外霞霖妈祖宫的妈祖驻驾的日子,我们几个一起去吧!”冷碧秋温柔询问林小糊。 “不是每逢农历三月廿三,妈祖诞辰日的前几天,霞霖宫的妈祖神像才会被信众用神轿迎到外村祖厝驻驾,第二天再迎回吗?这是八月,怎会有?” “嗯,刚好修葺庙宇,所以才有,听说以前抬妈祖神轿的轿脚都挑选自各角落刚结婚不久的年轻男性,他们穿着新衣服,抬着妈祖神轿巡游于各角落,非常引人注目。” “对啊,霞霖宫管事的已经将妈祖文化和这里的服饰文化相结合,把驻驾活动的轿脚由男青年改为女性了,她们统一穿着传统服饰,使妈祖驻驾活动变得更具民俗风情了。” “想不到白夫人,对此事还如此了解…”林小糊说道。 今晚的宴席,老少都高兴。 夏茉莉婆婆注视着林小糊,当年她对胡一风的爱丝毫不亚于林小糊,以至于后来胡一风十分坦诚地对她说,他苦恼极了,自己同时爱上了两个女人,不知如何是好。玉生烟告诉他,他是自由的,如果他选择林小糊,她会祝他们永远幸福。胡一风又原原本本把一切告诉了林小糊。林小糊的回答更是率直坦诚得令人惊异:“看来玉生烟是真正爱你的,我不会去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你不要爱我,我要嫁给南雁飞。” 没有花前月下,没有山盟海誓,玉生烟能懂胡一风,这份理性是高贵的。 夜宴后的胡一风心潮澎湃,他每次一眼就在人群中相中了林小糊。因为她举手投足间都带有一种贵族与高冷的气质,满足了他对于她的一切幻想。她那种深入骨髓的高冷感他一直记得。 他仿佛看到小时候的自己,仿佛看到自己的师傅,他当年当学徒吃了不少苦,经常遭受来自师傅的责打。小小的孩子哪能承受得了这么多,他想要逃离,最终和一群不学无术的大孩子跑,他跑到一半又后悔,回来后跪下来向师傅道歉,又被师傅狠狠打了几个耳光,后来他变得能吃苦,学好了。 他始终记得师傅说过:孩子啊,你可以穷,没有金钱地位,但你不能心穷。心穷的孩子,他是拒绝成长的。 他这辈子始终记得要远离心穷的人,师傅说过心穷的人,自以为很高明,他们目光短浅,品味低俗,霸占欲强,他要么用他的负能量感染你,让你渐渐斗志全无,变成和他一样无志趣的普通人;要么仗着自己穷、自己弱,拼命地想霸占你,甚至想霸占驾驭你的思想…一定要远离这样的人吧,这不是拜金和功利。 胡一风到老都记得:在这个世界上,只要自己有志气、有能力,再贫穷也有改变的余地,就是穷也穷的有格局,可是心若穷困了,就只会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他人,从来没有往自己身上想原因,想想自己的脾气,自己的秉性和缺陷,乃至自己粗俗的兴趣,这样的人就要注定心穷一辈子了。 孤傲清冷睿智的老庄主胡一风见多识广,他一眼就在男人堆里,看到刘毕,这样的男人,是个自私自利的小男人,有点猥琐,有点自已为是,格局太小气,他就是心穷的男人,他一定要让自己的孙儿天行不要和这种货色的人来往,最好可以老死不相往来…… 第二百三十九章 金风玉露 胡一风今晚喝的醉醺醺的,他想起自己奔波的一生,大起大落,晚年才平稳的岁月,现在已经高龄,世事无常,他就是一个心愿,希望孙儿天行能娶到小糊的孙女蝶飞儿,他一晚上注视着那个丫头,越看越喜欢。 蝶飞儿丫头苹果脸,颧骨不高不低,加上太阳穴饱满,骨相轮廓很有线条感,给人一种偏大气、端庄的质感。 胡一风越看她越耐看,这个丫头也来自于清淡的五官,她的五官中,没有绝对抢眼的部分,没有一双大眼,没有高耸的鼻梁骨,也没有一张性感的嘴唇…… 她清澈自然的眼睛,加上精致小巧的鼻头,薄厚适中的嘴唇,不大不小就给人感觉十分的清秀得体,就像他当年遇到林小糊一样,这个丫头给人一种初恋般的美好,但她骨相本身又是偏大气感的,结合在一块,既不会甜腻又不会显得很成熟。 今晚的她没有浓妆示人,十分素雅,尤其是她平直略弯弯的眉毛,给人感觉很温顺。 胡一风已经千帆过尽,他觉得蝶飞儿淡妆,更能凸显她的纯净、本真的美好文艺气质。 胡一风心里咯噔一下:这样清澈自然的丫头,一个文艺的丫头,什么样的男子才接得住?天行这桀骜不驯的男子行吗?? 他有时简单,有时纯粹,有时又执拗,变化无常,而这个丫头好像不为物欲所累,通透成仙,他真担心天行这样的男人会消耗掉这样一个好丫头的勃勃的生机,以及强烈的生命能量。 蝶飞儿这样的文艺丫头,不是一个寻常男子可以接得住的,她好像在自我的世界里自由遨游,在天地间肆意地独立,而她身外的人却只能站在世俗烟火之间,苦苦向往着接地气的圆满。 老了后的胡一风,他已经不再被名声、金钱、规则所拘束,他也不必伪装自己情绪和感受,他想像个孩子似的想做什么就直接去做,那份不羁和自由,去探望他心仪一生的女人林小糊。 他想起中年的自己,曾经沉湎于自己的事业和才华之中,不屑和世俗妥协,却又不得不面临作为一个普通肉身的生活所需,七情六欲。 今日他看着蝶飞儿,这个孙儿喜欢的丫头,他总觉得她清丽的脸庞是无尽的神秘和深邃,让人想去探索她的精神世界。 什么样的男人才能读懂像蝶飞儿这样的女人?她好像有时很内向,会害羞,很忧郁,有时又很奔放洒脱,她总是用一双无邪无辜的双眼看着你。 “南家小姐,我敬你一杯…”胡天行终于晃到蝶飞儿眼前。 “胡少爷,我不喝,不想喝…“ “丫头,你怎么老是和这个世界是有距离的。”胡天行自己仰起脖子咕噜,喝了一大杯。 胡一风看着这个丫头活得简单、纯粹、在自我的世界,胡天行却正好跟她相反,一看见他,就会给人一种热气腾腾又爱捣蛋的感觉,充满了世俗的生机和热闹,还有几分不屑。 “丫头,嫁到胡府,到时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怎么样?”醉意熏熏的天行在胡扯。 楚云天走了过来,推开胡天行:“天行,你干嘛?小蝶不喜欢你这样…喝多了,一边呆去,小蝶,我们走!” 老人夏茉莉也注视着蝶飞儿,她觉得自己的侄儿是很喜欢林小糊的孙女的,她早看出来了,她觉得楚云天,一个内向忧郁、特立独行、才华横溢、不太和这个世界融合的男人,只有像蝶飞儿这样的女孩,才会给楚云天提供了所有的世俗支持,楚云天所有的清高和纯粹,以后可能都由这个勇敢又温柔的女人去呵护和包围他的。 胡一风看着夏茉莉,她从物质和精神都强大无比,当年没有他这个男人,她也能活出气吞山河的霸气,她有自己独立的生活和空间,她尊重和包容当年他拒绝她的所有所有不合时宜的缺点,甚至连他的绯闻,她都能一笑而过。 最重要的是,夏茉莉她很喜欢他,不需要从他身上索取任何东西,两个人就是相互关心着的互补性的精神世界的朋友,在各自生活里找到了让彼此都舒适的位置。 “小蝶,来,我们一起走吧!”楚云天温柔地贴近蝶飞儿耳旁说。 “你又不是她的好朋友,不要去。”胡天行在胡扯淡。 “好了,胡少爷,我们喝一杯!”刘毕突然冒出来。 “为什么给我敬酒?我和你有什么关系?不喝…”胡天行大声说话。 林小糊看着这群后生,意气风发的。 “听说老夫人您始终如一日的保持着学习的习惯,女人一生能拥有独处的能力,能够静坐,看书,写写字,是很好!”冷碧秋羡慕地说。 “女人,活到云淡风轻的地步,思想精致,还能拥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并且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子孙满堂,真的是太难得了。老夫人,真是我们女人的楷模…”冷碧秋掰了几瓣橘子,拿給林小糊。 “对啊,老姐姐,她从没有无用的社交,也极少参与聒噪的社交,也不愿意别人干扰她,她只愿意安静呆在蝴蝶谷,看看古籍,写写字…弄弄花草!凭着自己一股朴素的生活方式,活出她自己的一身优雅。”夏茉莉婆婆笑吟吟地回答。 “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嫁给南燕飞后,过着主妇的生活,虽然说主妇的生活操劳而琐碎,但是“干一行,爱一行”,哈哈,慢慢的喜欢上它。对于我们女人来说,好好经营自己的家,让自己变得丰富起来,你会发现付出给家庭的每一份经营,必定会有收获,更可能是内心的丰盛和安宁。” 林小糊深邃地说,大家频频点头。 “倒是夏茉莉妹妹,你这辈子不想嫁人,当年的你,一风大哥,你们都是遇到真诚的人和爱,你们没在一起,但你们没有责怪对方,哪怕离开了,你们都是带着善意和祝福理解对方。欣赏是真的,离开也是真的,你本就不属于一风大哥,你只属于你自己,我太了解你的个性了…” 夏茉莉笑着,依然举手投足,恬静,温婉,柔美,别说是男人,是女人看到都会心旷神怡。就是女人看见了此刻的她,也忍不住会多看她几眼。这就是她这样成熟女性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魅力和吸引力。 她和林小糊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人群中,一眼就能分辨出她们来。 “慈乌尚反哺,羔羊犹跪足。人不孝其亲,不如草与木。生而为人,要有孝心,父母对我们恩重如山,要知足感恩。” 蝶飞儿突然想起祖母经常对她们说的话,她明日要和宛宛,般若一起回趟紫苏园,看望父母。 林小糊看着胡一风,她觉得男人的心量有多大,天地就有多大,福气就有多大。 “田哥,明日我送你一些好物:多宝鱼,干贝,羊肚…嘻嘻!”刘毕说到。 “对了,你不必送我这些,倒是你明日到集市上买些女人用的艾叶,红糖姜茶,蜂蜜柠檬,四物汤,桂圆,玫瑰花茶……帮我送去给小蝶…” “田哥,你对那丫头可真细心!” “对了,小蝶比较喜欢吃玫瑰酱,你赶紧买一些玫瑰,准备雇人做几罐玫瑰花酱,也送给她 说到这玫瑰花酱,其实做法是很简单的,等我有空,我自己动手弄,但要让那些鲜艳夺目的玫瑰花瓣,变成优雅而内敛的玫瑰花酱,唯一需要的就是时间了,过几日送去也可以!对了,你一定要买的成朵的玫瑰花,要摘掉花托和花蕊才行。” 田思聪简直是制作玫瑰酱的高手。 “妙心庵里的师傅也给她送一些,听说她也喜欢玫瑰花酱…” “田哥,你也经常去庙里吗?你与佛有缘吗?” “佛缘,是心中的信念。成佛成魔,全在一念之间。当你觉得痛苦时,有坚定的力量去战胜一切痛苦,这种美好的信念,即是佛缘。我心里有时难受,我会去庙里走走…做到心中有佛,放下欲望、拥有美好信念,并用佛的智慧,去阻挡厄运…”田思聪双手合十,口里念着。 夜深了,大家各自离席,晚上都住在天行别苑。 冷碧秋看着大家,她想到和白庄主朝夕相处,从红颜到迟暮,胡一风和林小糊厮磨痴缠了一辈子,也许林小糊占据了他的整个灵魂,夏茉莉和胡一风虽未有婚姻之名,但彼此相濡以沫了彼此的余生,他最懂夏茉莉,这就够了。看着她们都老了,老了又如何?只要他们爱过,便无遗憾。 也许几个人见与不见,她们都在他的灵魂里住着,一生一世。这也许是冷碧秋见过的最浪漫的爱情了吧。 也许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过轰轰烈烈的感情吧,只有爱过,才能真正懂得爱人。冷碧秋觉得自己幸运,因为她爱过,但她遗憾的也是,因为爱过。 林小糊回去休息了,胡一风驻足在庭院,倚靠着亭子的柱子,他想:此生他能有一份和林小糊灿若烟花的回忆,他的生命因此而丰盈。 他不禁想到:什么是合适的?对的时间,对的人,或许才是合适的。他已经习惯不在感情上存有期许,也不会把他的希望都寄托在任何一个人身上,这样离开的时候,才不至于狼狈。 蝶飞儿对谁都没有感觉,见到楚云天的时候,也是没有,以前对于胡天行倒也没有特殊的感觉,但今日看了这个专注于修整这个别苑的男人,却突然觉得他颇有魅力,也许就是因为它曾是她们三丫头的蝴蝶别苑。 人高马大的胡天行站在台阶上时,她仰头看着这位才华横溢,吊耳啷当的男人,被震撼的同时,内心也播下了一点欣赏的种子。 几年来,他们两人再次的相遇。此时她心里一下有一种怦然心动,说不清楚的感觉。好像有种找到了自己的金风玉露一相逢的感觉。 也许是蝴蝶别苑的情结在作祟? “不好了,听说梅园主突然吐血了,人昏死过去了,是古影心在照顾他…好像快不行了…” 第二百四十章 一别两宽 第一次接触死亡,是三姐妹从很多人嘴里听到梅无森突然吐血后的状况,没几日,他就意外去世了,留下可怜的安儿。 丧礼简单操办梅幼薇一下子失去了她的靠山大哥,一下子孤苦无依了,蝴蝶港院里的几个打理的人,全都解散了,田思聪这个管家突然又没事做了,他决定去新改建的天行别苑找份事做,顺便看能否遇到蝶飞儿。 再说蝶飞儿三姐妹和小糊祖母一起回到紫苏园,谷主爹爹又病重了,气色不好,因为感染风寒,走路有点喘,三个丫头很担心,葭而娘亲忙前忙后,一步都不敢离开谷主,林小糊看着自己儿子的病况,也帮不上忙,她就只能到妙心庵去吃斋祈祷,终日静心抄写《心经》。 蝶飞儿的父母都很恩爱,他们对三个丫头都很慈祥。蝶飞儿觉得以后嫁人一定要找一个能和自己关系像父母一样的人,能和她成为“最不可替代的朋友”,她最不愿意将彼此的关系变成包袱。 蝶飞儿觉得夫妻可以是朋友,有一定距离,但是不可代替。即使有各自身份,但是可以彼此依靠,但还是互相独立,这就是男女最好自处之道。 如今,生病的谷主爹爹已到暮年,而保养得不错的葭而娘亲依旧风华正茂,对于他们,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而平平淡淡的感情才是最真实的。 三个丫头在紫苏园住了几日,照顾谷主爹爹,一家人终于团聚,温馨宁静,一切尽在不言中。 再说梅无森的去世,让谷影心一下子又变成一个浮萍似的女人,不悲不伤的,冷静的让人害怕。 好像她是一个从未动过感情的女人,她好像跟男人相处过程中,时刻保持着她清醒的头脑,只表面亲近,从未走心,也就是说,她根本不愿意跟男人谈感情,最多的可能是,谈谈古董,谈谈戏文,谈谈奢侈品,谈谈生活享受等等,至于感情嘛,她是绝对不会谈的。 这样的女人一旦压根不动感情,她却一直对生前的梅无森保持着恋爱的状态,比如,说些关心他的话,有时表达她欣赏他,略有体贴,偶尔也会向他撒娇,偶尔处理起院里的事来,她总大度而理性,但凡是个男人,都会陷入她的温柔乡里。 古影心绝对没有对梅无森动感情,或许有那么几个瞬间,她和他之间偶有真感情滋生,但是她很清楚这样的后果会怎样,紧接着的是,她会疏离这段往来,然后用最平静的方式处理她和梅无森的关系… 可能很多男人会痴迷像古影心这样的女人,男人都是向往美好的,比如,被女人欣赏,被女人体贴,被女人温柔,被女人温暖,被女人崇拜,偏偏这些事情,古影心都做了,梅无森偶尔会一不小心落入她的怀里,却以为他自己遇见了爱情。 古影心身上最大的魅力是很温柔,还会撒娇,又懂男人的心思,而且内心强大。 连刘毕那样的人,都最看重她的温柔。像他这样普通的男人,在古影心旁他好像也能找到存在感、尊严和面子,他所期待的被需要和被崇拜统统都被古影心这个女人满足了,他愿意为她出力,也愿意她能花他的钱…… 古影心这个女人毕竟天生是感性动物。但她这个女人一旦理智起来,非常可怕,她会用男人的思维来做事情,包括跟男人的相处在内,她也有理性的思考,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她是非常明白的…… 她在梅无森面前总是完美的,或许梅无森以为她喜欢他,就是真心喜欢他,实际上女人真心喜欢一个人,她会有各种瑕疵与缺憾,她会像个孩子,根本不可能很完美…… 她给生前的梅无森的感觉是,她非常懂事,非常大气,非常包容,而且不太有情绪,甚至也不会小心眼、胡闹和任性…… 古影心在屋里收拾东西,她明日准备回到自己的老家住。 她不想和谁告别,也许她知道:在一份感情里,只有男人征服了女人,女人同时征服了男人,彼此才愿意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终究死去的梅无森也没有征服过她。倘若就是他活着,他也没能征服她,那么她和他两个人还会是一个结果:一别两宽,就像现在阴阳分开。 有点冷,神情严肃的她拿起一件斗篷披在身上,走了出去,月儿弯弯的,有些清冷,朦朦胧胧的,树影婆娑…… 第二百四十一章 咸香软糯 立冬后的紫苏园,很冷,外面风特别大,白日一刮就没完没了了,出个门都要包裹得严严实实的。 一不小心,把大个人都吹偏了。 般若和白方彦去白云山庄,宛宛被孤鹤伯伯接去天一阁 。 蝶飞儿自己留在这里陪谷主爹爹和葭而娘亲。 她不想出门,自己一个人在厨房里做吃的。 她做了个蛋黄焗红薯,咸香软糯,适合女孩子和老人吃最合适。 她从厨房里找出般若平日腌制的咸蛋黄。 这东西其实除了配白粥以外,还有妙用,她拿它来焗红薯,更是一绝! 以前在梅园她吃过,这道咸蛋黄焗红薯颜色艳丽,口感软糯,利用蛋黄本身的咸度和鲜味,不用放其他调味品,沙沙口感的蛋黄末包裹着微微甜蜜的红薯,既方便又健康,十分美味。 她今日准备了咸蛋黄六个,红薯两个,她慢慢把红薯去皮后切成一根根长方块,再放入三大匙淀粉抓匀,让红薯条都能裹上淀粉,她在干净无水的锅里放适量食用油加热,将裹上淀粉 的红薯条下锅,用中小火炸几分钟左右,她用筷子戳动红薯条,熟了,好香!不好,有油溅出来,弄到她的手,她用嘴巴吹吹手。 她再把咸蛋黄,放入锅蒸,蒸熟的蛋黄,她用汤勺碾碎,锅内倒少许油,开中小火,倒入咸蛋黄末翻炒,炒至蛋黄冒白色泡泡,她最后倒入红薯条翻炒,让咸蛋黄末均匀地裹在红薯条上,再撒上少许葱花,出锅装盘。 好香,她自己忍不住吃了一口,咸蛋黄和红薯条,金灿灿,香喷喷!她端进客厅盖好,父母还在午休,她蹑手蹑脚地走出来。 蝶飞儿回到自己她们三姐妹的房间,收拾一下自己,外面风大,她把满头秀发扎了一个麻花辫,婉约娴静,精致甜美,她很久没照镜子了,她仔细瞧了瞧镜中的自己,弯弯细细的柳叶眉,红唇点缀出一丝明艳娇俏,她再戴一对自己喜欢的珍珠耳环,拿起一把油纸伞就出门了,也许大风过后会下雨。 路上她看见了古影心。 “古小姐,你要去哪里?” “我准备回老家!” 只见她一袭黑色的改良旗袍装,她为梅无森戴着孝,素雅的她反而一股妩媚高冷的美丽,旗袍装将她包裹得玲珑曼妙,纤细的“蜂腰”盈盈可握,黑色氤氲着神秘高冷的味道,复古又个性,她被衬托得风情又迷人,还是让人惊艳,真是女人中的尤物。 没说几句,她就赶着上路了,望着远去的马车,蝶飞儿不禁叹口气。 也许女人的自信,独立,勇于自我实现的个性在古影心身上都体现了,她由内而外的散发的风采,还是让人记忆深刻的。 这样的女人的灵魂或许很饱满,内心很强大,她对男人们是很有吸引力的。 再说宛宛和孤鹤伯伯回到天一阁,她住了下来,平日里她不讨好府里的任何人,她只是专注自己,无论是专注于自己的容颜与健康,还是专注自己的女红,她总是投入耐心和专一到一件事情里面去,不去管孤鹤伯伯的事,孤鹤伯伯也不会来打扰她,只有吃饭时,她和他聚在一起。 孤鹤回雪就是把她当成仙晓芙的影子,只要这样生活在一起,也许他就满足了。 孤鹤回雪自己经常告诉自己,他喜欢她的表情:强烈而又和善、勇猛而又充满爱,有活力而又能温暖旁人。他喜欢她的笑,像极了当年的仙晓芙,他和她在一起,感觉很舒适很自在,很放松。 孤鹤回雪觉得宛宛除了情商高,智商也很高,如果说他把她带来天一阁,如果高攀,那只能是他高攀她 。 来自蝴蝶谷的女孩,宛宛有好的出身,样貌伶俐,这个丫头不断充实自己的内涵,他能会看到她内在的美与价值的。 也许好看的皮囊随岁月流逝,终会烟消云散,而丰盈的内涵则会伴着岁月不断积淀。 眼前这样一个身材适中,肤白雅致,黑长秀发的蝴蝶谷女孩,出现在天一阁不久,已经成为大多数天一阁男人的理想情人。 孤鹤回雪的义子也看中了宛宛,当这个青年男人再一次遇到宛宛姑娘的时候,好像他就慌了,心里好像忽然被某一种神秘的东西给狠狠地敲打了一记,让他难以挪动脚步。于是他走上前跟宛宛搭讪:“你好,宛宛姑娘,我是江流儿,好久不见了。” 他真希望自己是一个才子,宛宛现在是这里的佳人,如果才子配佳人,正如英雄配美女。 人与人之间的相遇总是如此简单,或许当年仅仅是擦肩而过,但宛宛这个女人身上的某些气质和特点,已经再次瞬间吸引住了他,他就是希望接下来他们之间发生的,可能是一段浪漫的邂逅与爱情,江流儿站在楼上,自己偷偷笑了。 这一切被对面房间里的孤鹤回雪看到,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子,衡量自己理想中爱人的样子,但真正能够让男人神魂颠倒的女人,身上往往有像宛宛这样的特点。 他眼睛朝楼下看,宛宛刚好要出门,一袭蓝色的旗袍包裹得她身姿曼妙,纤细的身材,莹润的肩型,很好的驾驭起了这一袭旗袍装,白色清纯透彻,不染纤尘,精美的盘扣沿着侧襟点缀,中式古典的味道浓郁,宛宛被衬托得清纯又温婉,孤鹤回雪就喜欢她身上淡淡的女人味,一个咸香软糯的女人。 “我陪你出门吧!宛宛!”只见江流儿咯噔噔噔地跑下楼梯。 孤鹤回雪紧缩着眉头,他不想义子太靠近宛宛的。 他看着他们出去当背影,心里盘算了一下… 第二百四十二章 蒹葭伊人 宛宛走在天一阁镇上,后面跟着江流儿,她在一家画坊停下,宛宛看到画舫墙上有幅画,她有点惊讶,画中女子酷似自己,又好像是妙心庵里的师傅,画中女子如梦如幻,恬静柔美平和舒畅,上着绣花缤纷襟衫,下着阔大罗裤。此女子静静的坐于船头,仿佛在等待着什么,一缕微光照耀过来,圣洁之感油然而生,很美的意境… “宛宛,你知道这画舫主人是谁?” 宛宛愣了一下,摇摇头。 “我带你四处走走,到时你就知道了,刚才那女子是主人的故人!” 宛宛抬头凝视着那画中女子,她正如诗经女子的美好,既若蒹葭伊人,更似隔岸桃花,那美一下子触动了她的心灵。 他们走走停停,到了晚上,他们一起回到孤鹤回雪那里。 孤鹤回雪最近在家,只要不出远门,孤鹤回雪都会和宛宛,江流儿一起在家里共进一日三餐,他的饮食清淡,并且很规律,准时中餐,傍晚六点半左右晚餐。有时,孤鹤伯伯还会吩咐厨子给宛宛炖一些补品药膳,还有一些美容养颜茶,有时是玫瑰花、西洋参、枸杞子搅在一起,倒入开水进行冲泡。 有时孤鹤伯伯还会买来铁皮枫斗配西洋参、三七,他特意将西洋参磨粉,与铁皮枫斗、参三七粉一起,他每天用开水冲服,让宛宛坚持喝,说是可以增强人体免疫力,孤鹤伯伯把宛宛当成女儿宠着,让一旁的江流儿也很惊奇。 宛宛感觉到孤鹤伯伯的养生经验:他淡泊名利,乐于奉献,饮食有节,以素为常,起居有序,适度锻炼,动静结合,心胸宽阔,善待他人,特别能保持良好心态、规律生活。 他书房中有一幅对联:福从善中来,福从膳中来。 “我义父一生满足于自己的事业,任何时候都不与人攀比,有点孤僻,但心地善良!但他身上有致命的病,随时都可以夺去他的性命,唉…”江流儿好像特别崇拜又心疼他义父。 “宛宛,你过来书房一下!”孤鹤伯伯在楼上喊着。 宛宛走了上去,她敲了几下门,进去了。 只见孤鹤伯伯在玩篆刻。 孤鹤回雪严肃地说:“宛宛,你就住在天一阁吧!直到你想嫁人再离开…” “我们好不容易才住到一起,余生我想多照顾你,谢谢你让我相信这世界上有美好的东西,比如亲情…爱…情…” 他又接着说:“宛宛,最近我很开心,我们好像成为一家人似的,我会让你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如此情真意切突如起来的誓言让宛宛一下子一度不知所措。 最后,宛宛还说了一句话:“孤鹤伯伯,我把您当成我的长辈,不是…” 孤鹤回雪突然紧紧抱住宛宛:“不要说话,我希望你永远留在这里,这里是你的家,只要你愿意呆着,我只要看着你,我就很开心…” 紧接着,他把她拥入怀里,热吻像雨点落在宛宛的唇上。 宛宛一下子愣住了,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又温柔地亲了她的额头,她一时傻了,孤鹤伯伯为什么对她这样,她突然想起画舫墙上画着的女人,像妙心庵的师傅,又像她,莫非孤鹤伯伯以前喜欢妙心庵的师傅,也就是仙晓芙姑姑?难道他把自己当成姑姑的影子? 她一头雾水,但她莫名其妙被吻了! 她挣脱了他,如果不是听说他有病,她会给无礼的他一巴掌,跑了下来,她看到江流儿还坐在厅里。 “快告诉我,画舫的主人是孤鹤伯伯,对吗?” “你真聪明…怎么了…”江流儿喝着茶问她。 宛宛一下子蒙了,她怎么也没想到她成了姑姑的影子,被孤鹤伯伯宠爱着!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想起他把她当成他最爱的女人了,她刚才几乎快被他的爱灼晕,孤鹤伯伯如此高冷的人,在爱情面前,他是脆弱的,又是热烈的。 就这样过了三天,府里照样风平浪静,像没事一样,宛宛照样在她房间里做女红,孤鹤伯伯把自己关在书房玩篆刻,江流儿自己经常出去找几个兄弟喝小酒。 今日一大早,风住了,冬日暖阳,艳丽的芙蓉花怒放着,宛宛准备去附近戏园子听戏,这里附近人家都会去。 她换上红色的长斗篷,看起来高贵极了,像这样娇艳的红色,让她的肌肤看起来细腻透亮,宛宛大胆选择了较为靓丽的款式,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有气色,而且为沉闷的冬季增添一些明亮。长裙是到膝盖的长度,让她的身形更加修长优美,她戴上黑色大礼帽!让自己看起来更加端庄洋气,也多了一分复古气息。 孤鹤伯伯跟在她后面,他看她不说话,只是用眼睛看着他,他看着美丽朝气蓬勃的宛宛,他自己的心不禁年轻起来了,他们一起去。 像宛宛这样的女人,她冷艳美丽,慵懒但又不拘小节,性格有趣又总是充满活力,而且她还对他若即若离、若隐若现,孤鹤回雪发现自己更喜欢她了。 宛宛这样的女人,充满着神秘感,会让他忍不住在她的世界里努力追寻,努力探究,若即若离。 他们慢慢走着,向着戏园子的方向。 他不禁想靠近她,想去拉她的手,但宛宛赶紧躲开了。 他笑了一下自己,怎么活的像个怀春的少年,她身上一股无形的力量吸引着他,他觉得她又不像仙晓芙,也许比仙晓芙还有个性! 再说般若在白云山庄,她觉得这里的人都善良,白夫人,白少爷,还有山庄里上上下下的人,也许他家风水不错。善良之家不用看风水,哪里都是福兴宝地!其实风水好坏,与外物无关,完全取决于一家人的人品。再坏的风水,都抵挡不住人的光辉。 小糊祖母常说:福报在后面。善良的人只是眼下吃亏,但是他们将来福泽深厚,甚至可以惠及子孙。 般若觉得白夫人真是很会富养自己,她总是尊重自己的需求,做一些让她自己舒适的事情。她在这里小住几日,看她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饮食健康,生活规律也健康。 般若看她经常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在看书 看后她会晚饭前出门散步。白大哥会拿起斗篷和围巾,几步小跑追了上去,一边仔细帮他娘亲穿戴好,一边小声嘟囔:“娘亲会冷的。”他们在平淡的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温暖的情趣。 一有空,白夫人就会给她讲自己小时候的故事解闷儿,手舞足蹈,活脱脱一个老小孩儿。 关于她的一切,只要听过一遍,般若都牢牢记在心里。 和白大哥一起时,她和他两人喜欢一起下棋,也算得上志趣相投。他特意让她挤在一块小椅子,对那张小椅子,白大哥充满了感情地说:“这里刚好容我们两人一起坐下。” 在这里的几天,般若体会到平静,稳定,她觉得在白方彦面前,和他在一起时,就像是在象牙塔中的象牙塔一样,世界都纯净了。她就像白云山庄里匍匐在院子里,那只被收养的流浪猫。它温顺,满足,乐在其中,也充满感激。 住在这里,她觉得这里的人都会高寿,尤其他们能够得享高寿,成长寿的人,因为在这里,她们是无忧无虑的,淡泊名利,她的心态能保持平衡,饮食方面大家也有所节制…就如古书上写的:“心若太费费则竭,形若太劳劳则怯…” “过来,般若,今日厨房里有很多好吃的,都是我特意吩咐厨房按蝴蝶谷那里的风味做的,你来尝尝,让你解解馋,快来…” 她跟着白大哥走了进去,厨房里各种食材的香味飘飘。 “般若,五香卷,好香,这是用豆皮,裹上剁碎的精肉、荸荠、葱等,包成如春饼的一条条,再下油锅炸成焦黄,切成几段,蘸佐料进食,香、酥、脆、鲜,妙不可言,你尝尝!”白大哥夹了一个塞进她嘴里,她笑了。 “白大哥,鱼卷,我懂,这是用新鲜海水鱼,用利刃刮取鱼肉,剁碎揉搓成泥,加入盐、地瓜粉、鸡蛋清、碎猪肉、青葱等佐料,经发酵揉制蒸熟即可食用。咬一口,不见鱼肉,却吃得鱼香,滑嫩爽脆中带着鲜甜肉汁并混杂着葱香,让人大呼过瘾。已经蒸熟了,来,吃一块,好吃!” “还有鱼丸,鱼羮,鱼枣,我们那里的人选用本地盛产的鳗鱼、马加鱼等肥美海鲜,去皮剥骨取肉捣碎后,加入各种配料拍打成鱼泥,用拇指和食指从指缝间挤出小鱼丸,一颗颗放入清汤中,撒上葱末,就成了!” “小时候我们只要咬上一口,味鲜不腥,质脆不硬,肉嫩不烂,非常鲜美!”般若想起小时候。 厨房里还有般若最爱的鱼巴。 厨房的桌上的一侧还摆田螺肉碗糕。螺碗糕外面光滑,肉身又软又韧,中心还有一块特别韧特别香的肉仁,很像田螺肉,又红又赤,又光又亮。桌上的另一侧还放着绿豆饼,油口酥。 她拿起一个,好香,金黄色的外皮内,包裹着拌有白糖、蒜泥、葱头的花生粉末。这种个头不大,外观形似月牙,平时炸熟后远看就像一个个亮堂堂的金元宝,只需两口,就能吃掉一个。 “你看,这里还有豆干,菜头粿,又叫萝卜糕,炸粿…” “炸粿,我爱吃,里面最新鲜的海蛎、瘦肉和当地特有的地瓜粉。” 他们一人拿起一个,吃了起来,香气扑鼻,外稣内嫩,白方彦咬一口,齿颊留香,他递给般若吃,两人笑的像个小孩。 白夫人从窗外经过,看到他们高兴的样子,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儿子如此开心,她欣慰点点头:也许这看似普通的山野丫头才是她这个宝贝儿子的心头药,心头宝!也是就是缘份,这辈子谁也解释不清楚! 第二百四十三章 宛宛嫁了 古影心回乡下租下一处老宅院,住下了,这里很偏僻,很安静。 她戴着孝,深居简出,虽整日黑衣素服,但她身上依然既有成熟女人的风情,也不减少女情怀的。她的身上也依然可以看得到女人的妩媚风韵。 她自己安静在这里住下,没有人打扰她,也没有人认识她。 现在的她比以前的成熟多了,更多了一份随性,对于感情的事情也不会再强求。 她发现自己很喜欢这样无拘无束的生活。 她有时会想:女人的一辈子到底应该怎么活?自己以前是否活错了。 夜色笼罩着天一阁,一轮明月挂在天边,没有风,一切显得静谧! 孤鹤回雪站在楼上,抬头望着新月,他高大坚挺,头发银灰白,神情冷冷,坐在窗前的宛宛刚好看着他,他旁边还有江流儿,他们在谈话。 她觉得孤鹤伯伯是一个知情识趣,富有魅力的老年男人。 “义父,听说镇上大户人家的两位少爷在前后不到两个月内相继宣布破产。” “噢,如果只有经济破产,没有人格破产那就没事,人生总是起起落落,就像打太极一样,早晚都会过去的…”孤鹤伯伯冷冷地说,他俯下头,刚好瞥到宛宛这个丫头正安静坐在窗前。 长相姣好的她,无论是说话,还是现在安静坐着,就是笑着,她的笑容都洋溢着一种魅力,就是会让一个人忍不住地想要靠近她,被她吸引着。 她好像不知道自己的美丽,有时还会故意撒娇的说:“就我这样子的,谁能看得上!” 孤鹤回雪早就懂得:其实女人身上的魅力和内涵,远比女人长相和身材更能让男人对她有持久的信任和倾心。 他很会挑女人,他就是欣赏女人身上有文化的气息,身上洋溢的都是女人味。 女人的魅力,无关于外表,而是这个女人内在的美,提升女人魅力不是靠堆积胭脂水粉和金银首饰,而是要有高情商与内涵学识,有洁净的心态,迷人的自信。 他注视着楼下的宛宛,只见今日的她身穿宝蓝色连衣裙,皮肤光滑细嫩,看起来很雅致。她的身材婀娜多姿保持得很好,穿上长裙,看起来复古又有韵味,但最主要的是宛宛她身上有很多的才艺才学,她懂诗词歌赋…而且很善良… 换句话说,有些女人的美貌,有时是她们身上的标签,也是这些女人人生初始阶段拿的出手和立足的资本! 也许美,这一个字贯穿了一些女人的整个人生,但她们除了美貌,没有学识,在其他方面并不突出,孤鹤回雪并不欣赏这类型的女人,因为花架子只想靠美貌吸引谄媚男人的女人,不到四个月,男人就会对她们厌倦了… 孤鹤回雪太会看女人: 很多人会觉得女人漂亮是加分项,但对不起,如果美貌比起来女人性格、智慧、内涵、人品、眼光、学识、格局这些东西,漂亮可能显得并没有那么的重要! “女人仅有美貌支撑的人生是不够的!如果单靠美貌,一朝春尽红颜老,年老色衰会让女人自己的生活轰然倒塌。宛宛丫头就不是这样普通的女人。” 孤鹤回雪喃喃自语。 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 孤鹤回雪给了宛宛许多关怀,他想敲开了她紧闭的心门。 可是好景不长,孤鹤回雪还是没能逃过岁月的魔掌,他生了一场病,病得得很严重,他即将去外域治病。 宛宛突然跑来说:“孤鹤伯伯,那我以什么身份跟过去哪?” “宛宛,我们成婚吧?即使我比你大多了,但…” 宛宛看着重病的他,突然点点头,她突然觉得她应该嫁给他,因为目前他需要她的,她只有想到这点,其他的她都没有考虑,但她不想惊动父母和亲人。 十日后,孤鹤回雪在天一阁为宛宛举行了正大的婚礼。 是的,自己晚年深爱的女子,他又怎么会让她受委屈呢? 婚宴也是奢华,耗资很大。这对于向来以省钱出名的孤鹤回雪来说,是多么不容易,足见爱情的魔力之大。孤鹤回雪开启宠妻模式。 婚礼上,卧床已久的他愣是坚持着为宛宛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并且要求所有的一切都要是最好的,这一场盛大的婚礼,参加过的人都能清楚地看到:久病的老新郎对小娇妻的呵护,孤鹤回雪始终面带笑容,仿佛他不是重病之人,而是一个二十多岁的毛头小伙子。 其实这场婚礼,孤鹤回雪不仅是给宛宛一个名分,更是为自己早晚离去,以后给宛宛留下的后路,就为了他走以后,宛宛可以名正言顺的继承他的一些财产,让他心爱的姑娘可以拥有自己的退路。 他们成婚后的一段日子,尽管孤鹤回雪自己重病在床,经常爬不起来,但他依旧把宛宛宠成了他的心头宝,平时他和宛宛说话总是耐着性子,轻声细语。 只要是宛宛想要的,他必定想尽办法做到,也许女孩子想要的爱情,最美不过如此了吧,被自己的男人宠成了小孩子啊! 也许在天一阁这里,所有人都觉得宛宛是嫁对了。按这里的话说:女人最好的投资,就是嫁人,即使你再有本领,嫁给谁,也同样等同于第二次投胎。 宛宛无所谓孤鹤回雪会给她什么财产,她只是觉得他太孤单了,她心疼他,就嫁给他,照顾他了。虽然有蝴蝶谷家族做参照,作为三姐妹的她们,不甘人后也是人之常情。毕竟,般若,蝶飞儿也都一样不会嫁给寻常人,她们从小就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应该是与众不同的“英雄”,三姐妹都如此。 也许初婚时,宛宛还是一个喜欢浪漫的姑娘,这场婚礼让她一时风光无限。但没有多久,她就明白,这场婚姻,她是嫁给了生病的老人,并且,风险重重。 有次孤鹤回雪大病,几乎休克,宛宛脑子嗡的一下,这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几乎让她晕了过去,但是她很快就振作起来,因为这个时候,只有她顶住,才能救回自己的老丈夫。 她派人赶紧找大夫,她心里安慰自己:我是女人,世上之人,必定以为我是女人,遇到突变,必不能再做理智之探讨,我必须抑制个人感情,从全局考量急救对策,第二个念头是,如果处理的好,是能救下他的。 重压之下,宛宛将冷静、大胆、果断发挥到了极致。终于孤鹤回雪从死亡线上救下来了,宛宛再也不是众人心中的花瓶摆设,她这小夫人,开始实至名归。 孤鹤回雪身体恢复的几日里,她没日没夜地在躺椅上盖着小棉被,小心翼翼地地看着他,这一次,她觉得他们两人才开始堕入爱河的。 热恋中的他们,没有年龄的差距,一老一少都恨不得长在对方身上,将对方揉在自己的骨子里,府里府外大家看到宛宛被孤鹤回雪宠成了小公主。 康复后,孤鹤回雪内心的英雄主义蓬勃生长,由最初的怜悯转变为保护欲,与宛宛更多地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其实,男人是一种特别简单的生物。 在孤鹤回雪的内心里,他有着极强烈的英雄主义情怀,容易同情比自己弱小的女人或物,保护弱者一直都是男人的天性,他想保护宛宛这样的女人。 这个柔弱温和,兰心慧质的宛宛,就是更容易得到大男人的心。 因为这样的女人,更能够激发起孤鹤回雪的保护欲,让他觉得自己是个拯救苍生的英勇战士。 宛宛也许懂得,适当的柔弱比一味的强势死撑,更有价值。 自从宛宛嫁给孤鹤回雪,她好像得罪了天一阁那些曾想嫁给孤鹤回雪的女人们… 天一阁的女人一边怪她眼睛瞎了,一边说她不守妇道,嫁给一个可以当她爹的老头子,但她们一边又掩饰不住好奇,想知道这个宛宛每日都穿了什么,做些什么,去哪里… 尽管有时她会偷偷崩溃大哭,但哭完之后出现在大众眼前的,依然是精致的妆容,光鲜亮丽的穿着。她依然保持经济独立,美丽有个性。 尽管孤鹤回雪给她留了一大笔零花钱,足够她锦衣玉食过下半辈子。但她没动它,她并不打算坐食山空,她一直自食其力。她不大会花钱,她想独立的女人可以花得多些,但必须自己有能力赚的更多。 在孤鹤回雪眼里,宛宛不是一个很乏味的小妇人,他知道她不喜欢抱怨,格局大,情商高。 正因为她很大方又不贪财,物欲不浓,孤鹤回雪喜欢带她出门,觉得很有面子。 “宛宛,过几日,我带你出去走走,解解闷,怎么样?” 江流儿在书房外听到义父在和他的义母宛宛聊天,他心里有点酸酸的,叹了一口气,他多么喜欢宛宛,不,现在已是他的义母了… 他落寞走了出去… 第二百四十四章 雨一直下 胡天行修葺好别苑后,他觉得应该正式向蝶飞儿求婚。 他的这个想法一提,就听到楚云天也把白玉斋附近的地建成别致的“蝶园”,他心里一下明白,这个婚事可能好事多磨。 他思虑再三,决定去见一下蝴蝶别苑的老夫人林小糊,也就是祖父年轻时痴迷一生的红颜,他打听到她老人家在妙心庵。 他风尘仆仆赶到妙心庵,未见到林小糊。 推开大门的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尼姑,极其仙风道骨。 他被她的仙气震撼。 “施主,来庵里可有心愿?” “师父,我是来拜访林老夫人的!可否引见?” “不巧,林老夫人去白玉斋做客几日,若有急事,你可以去白玉斋!” 胡天行离开妙心庵,就赶往白玉斋了。 一靠近白玉斋,他停在一座写着“蝶园”的别苑门口,好别致!是楚云天设计的。他听到里面有人谈话。 “云天,男人的感情要独立,但不要太强势,否则容易伤人。尤其是在感情方面,不要卑躬屈膝,该放手放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谁离开谁都能活好,不要把自己看得太脆弱,也不要过于依赖谁。至于你的婚事?” 一阵咳嗽声,是楚云天和夏茉莉婆婆的声音。 “云天,姑婆知道,你喜欢小糊的孙女—蝶飞儿丫头,这个丫头有魅力,智慧的女人最有魅力,这种魅力来自她内心的学识和气质。她的魅力是很耐看的,比起那些胭脂水粉,搔首弄姿的女人强太多!” 透过窗户,胡天行一眼看到夏茉莉婆婆一脸慈祥柔和的样子,她正和楚云天说话,一个女人最好的容貌是修成菩萨相,给人温暖和平静。 他停下脚步,没有马上敲门。 “蝶飞儿这个丫头,我看了也很喜欢,女孩子内心的善意是一个女人容貌最好的装饰品,她很天然、很美丽,胜过一切浓妆艳抹的女人。”夏茉莉婆婆还在说话。 “对了,我明日和林老夫人一起要去妙心庵添香,你呆会帮我把院子里的百合花和文竹采一些,小糊最喜欢逢年过节给佛献花,三世因果里也说:今生貌美为何因,前世佛前供花人。花即代表一个人内心的善良和清净。明日冬至,我和她一起去!我累了,回房休息了。” 胡天行终于敲响白玉斋的门。出来迎他的是楚云天。 两人互相敲一下肩膀,就进去客厅了。 楚云天和胡天行在饭厅里闲聊。 再说蝶飞儿呆在紫苏园了,突然不想走了。 她在这里也习惯了。 有时她会上谷峰。 那日风很大,但她还是爬了上去,站在山腰上,眼前刚好有一片草莓林,白白的花蕊,绿绿的叶儿,红红的果人,馋的她俯身摘了一颗,她高兴地咯咯笑,仿佛自己成了农庄主!她立起身子,望了远处山下面的海!天空淡淡的,海浪很大,一堆堆的浪花,就像嘻戏的孩子,调皮的很,海天一色,风很大,浪太闹。 她一袭冷色调的宝蓝色纱裙,优雅讲究。 她习惯自己着装的精致,蝴蝶别苑的生活,由于小糊祖母从小对她们各种不同场合三个丫头着装严格很要求,别苑的女人一天要换好几套服饰,从早餐到日装,再到宴会着装,再到睡衣,都有各自的讲究,尤其林祖母更是这样。 小糊祖母喜欢去繁存简,尤其从小让古典舞师训练她们,一个好看又精致的外在,只有力量训练才能满足她们的要求,她们的力量训练,以轻重量,多次数为主,对手臂,背部,臀腿,腹部这些地方做针对训练,她们都能达到瘦而精的身材,不仅力量有所提升,还能让身材曲线更好,皮肤更有弹性,她们三个丫头都被训练得体型不错。 尤其小糊祖母她从来都不会让不好的食品进入她们的味蕾,还特意学了营养学。蝴蝶别苑家人大部分的饮食都会遵循一个规矩,就是低热量,低脂,低油,保证蛋白质和碳水,维生素的搭配。 “小蝶姐姐,你在这里,天啊,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已经是第三趟来这里了!真好,终于找到你了!” “高蓝枫小子,是你,你怎么来这里,真是想不到!你娘亲呢?”蝶飞儿惊讶地叫了一声! 高蓝枫帅气地出现在半山腰,他咧咧地笑,好像又长高了,黝黑健壮!五官十分清秀,眉眼清楚,抿嘴浅笑的时候还会青涩。 高蓝枫盯着蝶飞儿看,她的气质还是格外干净出尘,颇有一种从淤泥中生长出来的荷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他很少能够在别人的身上看到。 高蓝枫觉得:小蝶不仅五官较好,就连她衣品也是与众不同的,她是行走的衣架子。 他看着她,身穿一件宝蓝色的长袖裙,银色的芙蓉花雕刻在光滑的缎面上,高贵的同时也充满了冷艳。外套的里衬是纯色紫红色,袖口被折上几道,风很大,她披着一条大红色的围巾,红花与绿叶点缀其上,尤其抢眼。 他看得呆了,他始终觉得小蝶姐姐的美能融化冰雪?比自己的娘亲还美丽,清新脱俗确实气质太独特。 她身材纤细且修长。衣领的外面是一条蓝色的项链,大颗圆润珠子串成的项链与她耳垂处的黄色小雏菊耳坠互相呼应,好甜美! 也许他喜欢比他大的女孩,相爱只是一时的,新鲜感和刺激的心跳感,才是他这个年纪所迷恋的,每每想到这一点,他便觉得心醉。 “你娘亲呢?” “她总是歇斯底里,老缠着父亲,父亲累了,父亲都一把年纪了,现在都比较少回来,反而都在大太太那了,娘亲大吵大闹无济于事!本来他们就不该生下我…我都不喜欢那个家了…” 一阵沉默,蝶飞儿看着高蓝枫,心里突然觉得这孩子挺可怜。 蝶飞儿想起柳会长和高蓝枫的娘亲,他们是老夫少妻,本来应该融洽,他们爱的时候轰轰烈烈,全情投入,不爱了如果能不纠缠,把一切归于平静,清淡如水。这样相处不也挺好,但高蓝枫的娘亲可能做不到,老是痴缠他,惹得他更是避开她了,或许只有素养高的人相爱时真诚以待,分开后又能坦坦荡荡,不再纠缠…” “我带你回紫苏园吃点东西,饿了吧?” 突然,半路上,下起了暴雨,瞬间两个人一前一后狂跑,高蓝枫脱起外袍,遮在蝶飞儿头上,自己拉着她一骨碌的跑到附近的将军祠避雨,淅淅沥沥的雨一下就几个时辰,眼看天快黑了,雨还是没停! “看来,这雨一时半会不会停,我们还是向附近庵里的师傅借下雨具,再回紫苏园!”蝶飞儿擦着脸上的雨珠说着。 “没事,真好,能和姐姐呆着很好,我没事!” “小家伙,天黑了,得赶紧回家,再说肚子也饿了!”蝶飞儿笑了,眼前的高蓝枫在她眼里依然是个毛小孩。 第二百四十五章 忘年之恋 “小蝶姐姐,刚才来这里的路上,在你住的这各小镇上,很热闹!店铺里有琳琅满目的唯美大气的各种汉服,还有西洋华美洛可可风宫廷服,有婀娜多姿的风韵我娘亲实兴的旗袍…” 高蓝枫侃侃而谈。 “对,我们这里的店铺还有各种风格的美丽的民族服饰…” “对了,刚才我路上看到很多艳丽的服饰,我发现那套衣服遮羞遮丑的功能最厉害最繁多…” “你是说海岛服饰吧!嗯,它啊!很古老,很美丽。服饰特别艳丽,让人眼花缭乱…” “小蝶姐姐,你穿肯定特别耐看…可是女人都都这样穿,千篇一律,不好辨认出来,呵呵…” “俗话说:一样米,养百种人。丑的,老的,高的,美的,矮的,胖的,白的,黑的,善良的,丑的女人…有读书的女人,没读书的女人……通通穿上它,基本都能迅速美化,不好分辨…”蝶飞儿慢条斯理地说。 “小蝶姐姐,那穿上这套服饰,即使长得多丑多黑多矮的女人,都能瞬间艳丽美化许多,能骗了自己,也骗了别人,更是骗得了男人,哈哈…有趣…” 回紫苏园的一路上,高蓝枫就是个典型大大咧咧的大孩子。 蝶飞儿心想: 这海岛服饰,也许以后有儒雅知性的女人,穿上它美美去做正能量的护蝶主;有龌蹉的女人,穿上它偷偷去干乌龙之事;还有善良爱家的女人,穿上它勤劳去苦力劳作,建堤筑坝养儿育女;还有勤劳隐忍的女人,穿上它去辛苦谋生,养家糊口孝顺公婆;还有年轻的女人,穿上它美美嫁人,期待幸福生活;还有更多可爱的女人美美穿上它,是为了忆苦思甜,鼓励自己学习母辈祖辈前辈的勤劳乐观,体会过去艰苦奋斗,珍惜眼前美好的生活。但还有阴暗的女人,穿上它去招摇过市,暗地里胡作非为,还有狡猾人精的女人浓妆艳抹,穿上它诡异包装风光,去赚得钵满箱满,穿金戴银…光宗耀祖…” 蝶飞儿静静地想:不管怎样,她还是最希望有更多一代代的正能量的海岛女人,穿上它,能够真正做到人善心美,勤劳自爱,洁净美丽,内涵自强……这才是真正美好的服饰文化遗产… 蝶飞儿带着高蓝枫进入了紫苏园。 再说大病初愈的孤鹤回雪带着宛宛出去了。 他带她来到一个山庄,这里很古典,安静,四周种了很多橙色的炮仗花,开的很热闹,他们住了下来,这里人不多,都是一些平日打扫打杂的人。 也许爱情是本能,但经营好爱情,是需要有点智慧。 孤鹤回雪太疼惜宛宛。 “宛宛,这件简单的黑长裙,是我送你的,还有一个枣红斗篷,这样搭配我个人认为非常经典,你看呢,晚上你穿上它,肯定很美!” 宛宛接过黑裙子,它没有很大的视觉冲击力,却给人一种非常神秘而又隐晦的美! 黑色的纱裙将重点集中在了整个款式的设计上,简约的剪裁,一字领的设计,既能够凸显肩部的平直和优雅,又能够彰显黑长裙的独特魅力。 宛宛觉得孤鹤回雪眼力不错,会审美。 第二日早上,宛宛起来时已经不见了孤鹤回雪,她四处找,只听外面池塘有他的声音响起: 皈依佛,不堕地狱;皈依法,不堕饿鬼;皈依僧,不堕旁生。 宛宛一震:孤鹤回雪在放生。 只听他念三遍,又念阿弥陀佛,最后又给它们讲开示,回向。 宛宛突然觉得孤鹤回雪是个谜一样的老男人。 等她回到厅里,桌上放了两碗黑芝麻核桃红枣糊。 她开始有点喜欢这个老男人了,她突然觉得他心地很善良很温暖。 小糊祖母说过: 女人都聪明,一爱就变笨。她不是真的傻,真的笨,真的蠢,只是在遇到了那个让自己慢慢一见倾心的男人时,瞬间失去了自己所有的防备,这就是所有女性的共同软肋。也许在爱情面前,女人心甘情愿做俘虏,哪怕是一辈子,也在所不惜。只有撞了南墙头破血流后,才会收起真情,谁也不给。 这几日宛宛单独和孤鹤回雪呆在一起。 她觉得很难用三言两语来描述孤鹤回雪,他这样一个复杂的老男人。 因为从外表上看,他文质彬彬,附庸风雅,在天一阁广结名流,那里有才华的文人都是他的座上客。他有时总是一副书生气的样子,人家叫他孤鹤先生。 不过呢,在天一阁许多人的眼里,孤鹤回雪就是一个富家子弟的“大混球”。但又在宛宛眼里,他好像特别精通做人之道,有着一身的侠气和一颗鲜明的爱家乡的心。 孤鹤回雪曾这样回忆他的童年: 当时一个月学费只有几角钱,可惜因为家里实在太穷了,读到第三年,娘亲缴不出学费,他只好停学。这段痛苦经历,让他永生难忘。成名后,孤鹤回雪一直在努力提高自身文化修养,门厅高悬对联“友天下士,读古人书”,时时鞭策自己。” 宛宛陷入沉思,她开始有点懂他了。 “大雪养生,宛宛,最近这里天寒地冻,我们要多吃御寒食物,你想吃什么?” “嗯,“冬天进补,开春打虎”,俗话说“三九补一冬,来年无病痛”。此时我们宜吃些温补助阳、补肾壮骨、养阴益精的东西。我们再买些柑桔,蜜桔、釉子、脐橙,雪橙,这些水果都是的当季当家水果,好吃。” “精灵丫头,你什么都懂,算我没小看你…”孤鹤回雪乐呵呵,他就喜欢她这种百科全书型的女人。 宛宛抬头凝视他,笑得酒窝好甜。 她开始欣赏孤鹤回雪身上的阳刚,善良,理性,智慧,风趣,包容,深邃,富有血性和野性的儒雅绅士样子。她觉得男人的这些品行对她来说,是持久性的魅力和吸引力,最能抵抗岁月的侵蚀。 也许这个老男人身上的魅力,无非最能体现男人“绅士”的派头魅力,可能无关男人的年龄,无关身高与外貌,无关身份,无关财富,无关名利地位,无关太多…男人吸引女性也许拼得就是就是一个男人的情绪,胸襟,责任 ,品位,风度,格局,修养,情趣,善良,礼仪… “宛宛,我让厨房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地瓜粉团!” 这地瓜粉团一入口,宛宛就沉醉其中。 也许爱情里,总是先有足够的能力,才会有爱的能力,也许这个过程中,可能每一个人会错过一些缘分,比如她曾经欣赏过的楚云天大哥,但最后属于自己的,能留下的,都会在远方等自己,就是孤鹤回雪。 孤傲的孤鹤回雪在老年岁月终于尝到爱情的滋味。 宛宛的英气感给了她与众不同的一面,但她也有女性化的部分。 并且宛宛的女性感糅合了清纯与媚感,年轻与成熟,更有一种层次感,耐人寻味。宛宛的眼睛总有一种含情脉脉的样子,再加上她让人印象深刻的个性,性格多是又跋扈又可爱。 孤鹤回雪觉得宛宛这种既纯美又飒爽的反差,让她把纯、媚、酷都结合起来了,所以看起来丰富饱满又特别。 刚开始他对宛宛有点误会,以为她本身就是多么热情,是火热的女人,但实际上,一接触,他发觉宛宛是个外热内冷的女孩。她的本质是内心冰冷的,她具备着很高超的智慧,以及很理智的头脑,不会被任何感性因素所迷惑。 而当然了,她之所以又表现出热情的样子,无非是出自于内心的善良,并且希望人世间能够充满欢乐。 当然了,也正是由于宛宛外表的火热,以及她内心的冷漠,造就了宛宛一种独一无二的性魅力。 这几日的接触,他反而对她爱不释手,宛宛又不会对他做出束缚,总给对方自由与空间。 尤其她在制作美食的时候,从来不缺少创意和灵感,总能够把手头上的食材,变成餐桌上一道道精致的佳肴。她说:“做饭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因为能够表达出自己的想法“ 。 宛宛就是一个不会计较真与伪,得与失,名与利,贵与贱,富与贫,而是一个好好地快乐度日,并从中发现生活的诗意的女人。 她对什么事情都不会斤斤计较,她该聪明时就聪明,该糊涂时就糊涂。 孤鹤回雪发现自己已经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这个他大她十几岁的女孩。因为她懂得装傻,懂得包容,懂得示弱。这样的女人才让他这样桀骜不驯的老男人有被需要的感觉,也让他这个老男人更有信心去爱护她。 太狡猾的女人让人敬而远之,聪明会装傻的女人让人又敬又爱。宛宛就是后者。 也许遇见宛宛,得到宛宛,就是他最大的福报。 但外热内冷的宛宛始终不贪着,不排斥,不远离,对他也不会太过亲近。 宛宛抬头一看,客厅里挂着的匾额,写着: “福”生于勤俭, “禄”生于精进, “寿”生于和畅。 “宛宛,你在干嘛?来我书房一下?” “你喜欢古代这些红颜吗?” “嗯,喜欢,有空会看古籍!” “一部好书,如果男女老少很多人都追捧,说明它肯定是经典好书,让人爱不释手,一个女人,如果很多优质的男人都想欣赏追求,说明她肯定绝色尤物,是部耐看的好书,比如李清照,苏小妹,陈圆圆,李师师,貂蝉………” “宛宛,你讲讲你祖父祖母吧!” “我外祖父是蝴蝶谷谷里一个大刀阔斧,会唱南音,懂诗词,有内涵,有血性野性的有风度有担当有趣,人缘好的大男人。” “我内祖父是个英俊潇洒的文艺人,他会踢球球,会弹琵琶二胡,很安静的,不善言辞,是个石雕艺绘画师,艺术细胞气息浓,他们都是谷里优质男人…“ “祖母是个聪明贤惠温暖,洁净孝顺,包容本分,勤劳,诗情画意,乐观爱美的蝴蝶谷里好女人!” “嗯,宛宛,你有隔代好基因的先天隐性遗传,怪不得……” 孤鹤回雪选择爱情的打开方式是恒星式的爱情,他对宛宛这种爱情的打开方式最持久,也最靠谱。 因为历史上只有这样打开爱情方式,才可以一亮千万,他现在认定宛宛不是那种贪图享乐名利的女人了。 “宛宛,余生,我只愿过简单纯朴的日子,不染尘俗,心里有你,沉静而安详。始终不变的心愿,便是愿你岁岁平安,年年如意。你若健康,我便喜乐。你若平安,我必感激…” 他边说边激动把她拉入怀里,把她的头放在他胸前。 古书里说:相由心生,改变内在,才能改变面容。一颗阴暗的心托不起一张灿烂的脸。有爱心包容心必有和气;有和气必有愉色;有愉色必有婉容。心地善良乐观的人,气韵一定大气动人! 宛宛就是一个大气动人的女人。 这几日,宛宛感受到了,孤鹤回雪是个为人处世、滴水不漏的人,他的特点是既讲情面,又顾及其他人的尊严的人。也许他尝尽了生活的苦,早就明白人性是怎么回事儿,为人处世滴水不漏,八面玲珑。 听府里的人说他经常说一句话:“锦上添花的事不干,我专干雪中送炭的事,别人存钱我存交情,我讲人面,讲场面,讲情面。” 所以孤鹤回雪一生接济的人无数,给钱的时候除了自己、对方,不能有第三人在场,既讲了情面,又顾及了别人的尊严。 现在孤鹤回雪最疼的女人当属宛宛了,这个他的最爱,他本可以用强,但面对宛宛的时候,他一身外露的锋芒就全都消失不见。 他对宛宛的用心绝对超过一切女人,喜欢一个女人和爱一个女人是截然不同的,喜欢是只考虑自己的感受,爱是一切以对方为出发。喜欢是得到,而爱是成全。 也许宛宛就是孤鹤回雪天生的克星,只要她高兴,他怎么都好。 “我叫人炖了红菇汤,红菇是一种富含营养物质的天然菌类,红菇不仅可以滋阴、补肾,还能美容养颜,对女人起到很好的补血活血的作用。你呆会多喝点…” 他已经不知不觉把她宠得像大孩子。 “宛宛,我明日傍晚带你去山上看云彩,看白鹭飞翔,带你转转古镇的各条小巷子,再去戏园子走走……可好…” 孤鹤回雪温柔地等宛宛回答… 第二百四十六章 华盖傍身 快过年了,般若离开白云山庄,回到紫苏园了,冷碧秋把他俩的婚期定在立春以后,她希望他们的婚姻像美丽的春日一样。 冷碧秋特意找人把般若的八字算了一下。 冷碧秋谈及其八字,一旁高人看了般若的八字,说:“此女不像干小事的人?不止于此,此女的八字,看起来神清气闲,气态万千,没有红尘味道,也没有金钱味道,姑娘是否是大户人家大家闺秀?” 冷碧秋点点头。 高人又说:这就对了,此女本有文昌,华盖,将星傍身,口齿伶俐,有将相之才,大气安定,姑娘肯定是干大事的妙人,肯定结缘名门望族。” 冷碧秋一脸笑意。 一旁高人又道:“此女本有将相之才,应是从政从商,都可是大展宏图成为高手的好材料,但因姑娘有文昌,华盖傍身,姑娘深邃明智,尤其心善,为妙女子,却在妙龄期就已经无心于从政,幽居在空谷,她清丽脱俗,婚配之人,当是人中翘楚,随缘甚好!” 冷碧秋听完,更是铁定心,要般若这个儿媳,她想把婚礼办的风风光光的。 冷方彦更是高兴得不得了,他觉得他和般若这段关系越来越亲密,他想要拥有幸福爱情。他一定要修炼很高“爱商”,在爱情中知进退,懂分寸,给予般若不可替代的爱,同时以后一定要在爱的滋养中让自己越变越好。 他希望他和般若的感情像自己的父母一样,他们一段感情能维持几十年不变,靠的不仅仅是两人初识的一见倾心,而是对爱情的经营能力。 白方彦觉得自己的娘亲就是一个素质高的娘亲,他更希望自己的妻子以后也会是个好娘亲。有资质的好娘亲,肯定会培养出好人才的后代子孙的。 晚上,他来到娘亲的书房里。 “坐吧,陪娘说说话!” “孩子,般若是个好姑娘,你找对人了。一个最性感最美丽的女人,吸引对方的保鲜时间最多只有四个月,但一个灵魂漂亮丰厚有趣的女人,吸引别人可能是几十年,更是可以几千年的…” 冷碧秋放下手中的针线,拍着自己儿子的肩膀。 “这世界,灯红酒绿的世界,这里漂亮女人的很多…酒会,聚会,宴会,胭脂水粉,金银首饰品,琳琅满目的服饰…这世上已经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这里已经不缺漂亮女人了,就缺有真正的内涵学识有才学的气质女人,就缺人品美好,洁净有修养,尊老爱幼的善良女人……般若就是这样的好姑娘,孩子,你的眼力劲不错,总算给我们白云山庄选了一个不错的少夫人!接下来,我们就好好操办婚礼了!” “你看,我要当婆婆了,娘亲在你婚礼上,也要漂漂亮亮,体体面面的,我自己在縫件礼服,我选暗色的,娘亲老了,上年纪了,没有上年纪的女人是撑不起暗色系旗袍的贵气感的,娘亲选了质感柔顺的金丝绒面料作为底子填充上浓郁的暗色。” 白方彦笑了,他看着娘亲手中的旗袍,闪闪发亮的色泽在上半身与下半身形成鲜明的分界线。金丝刺绣在裙摆处围成一圈,面上也点缀着一大片范围的金丝刺绣,高贵极了。 “娘亲,你穿这件肯定很好看!黑色旗袍布满金丝纹绣显得高级大气。” 白方彦摸着弹性十足的旗袍,看着艳丽的中国红像燃烧的火焰一样充斥着喜庆的滋味,这身火红色礼服裙面料上极为柔顺。 “娘亲…以后,等般若嫁过来,就可以让她 陪你一起做女红!太好了……” “娘亲就希望你找到一个好姑娘当媳妇,而这一切,好姑娘一定与她家族的风骨、父母的指引、亲人的爱意、姐妹的扶持,都密不可分。” 白方彦想起爹爹经常说的话: 也许真正的名门贵族,不是家财万贯挥金如土,不是豪门恩怨后宫争斗,而是家里的男人女人代际沿袭的精神财富,担当国民栋梁的格局和能力。 再说蝶飞儿送走高蓝枫这个大孩子时,她来到蝴蝶谷的半山腰采摘一篮青枣和草莓时,她一抬头,看到胡天行站在面前。 “胡少爷,你怎么来这里?”蝶飞儿一头雾水。 “我来看看你,蝴蝶谷真美,景色宜人!” “嗯,我的家乡,好多人都夸它美,依山伴海,人杰地灵!” “我帮你提篮子!” “你肯定有事吧?” “嗯,我想请个女先生,祖父突然得了顽症,暂时性失忆,我想请个女先生在旁陪他说话话,写写字,说不定哪日就恢复了,我把祖父接来新修的别苑,也就是梅园,想请你去,希望你答应?” “为什么选我?” “因为祖父一直看着他房里那幅美人像,我觉得很像宛宛,我觉得又很像你,早说你也当过安儿的私塾先生,所以觉得你最适合!希望小蝶帮我这个忙?你知道我祖父对我有多重要?” “小蝶,你瘦了?也黑多了?” 胡天行看着蝶飞儿,她消瘦的身躯,优美的曲线没有一丝赘肉。小麦色的肌肤在细缝若隐若现。健康自然展示出身材的匀称。一头乌黑的长发柔顺自然的披散在胸前,高挺的鼻梁以及深邃迷人的脸庞,凸显出她美丽的气质。 她今日一袭青色的纱裙,别具一格。她果然拥有极高的自信,她的一举一动展示出高贵优雅的气质。 蝶飞儿低下头,突然一摸口袋,拿出高蓝枫离开时塞给她的一封信,她展开一看,是首小诗: “除夕夜里 爆竹除岁 石子老巷深处 它却腼腆如你 未能遇见 那位丁香花般的姑娘 老掉牙的桥头 轻轻踩着年的尾巴 吹着戏谑的口哨 溜进梦河里 繁星点点春水 期待与你数数 天河上散落的雨意 何夕遗在我的眼里 一起牵手走在这里 看朵朵烟花 听一曲春天芭蕾舞曲 彩虹棒棒糖的炫丽甜蜜 ” “谁写的,很有情趣,是首小诗!”胡天行拿了过去,仔细读着,大笑。 “拿过来,一个孩子写的,笑什么?” “这孩子多大,这可是一首情诗!哈哈!” “别胡闹了,给我,瞎扯淡!”蝶飞儿抢过来,就又放进口袋里。 “胡天行,你回去吧!我不想去当女先生了,我想照顾我父母!” “不行,你就算帮我个忙,就一次,可以吗?我给你鞠躬…”胡天行真的鞠了一大躬。 “别这样,那容我想想,就去一个月,紫苏园要办喜事了,般若要嫁给白方彦了,我得回来帮忙!” 般若在厨房里忙,细心的她准备了黄豆,大米,铁棍山药,老冰糖,枸杞少许,她把黄豆淘洗干净,加入适量的清水浸泡很久。同样,把大米也来淘洗干净,用清水浸泡很久。 她把山药处理好,戴上手套,削去铁棍山药的表皮,清洗干净,切成小块,放入蒸锅里,蒸熟了,再把泡好的黄豆,大米,在石磨里打磨,加入一碗清水,不久就打成豆浆了,再放入蒸熟的铁棍山药,老冰糖,打成细腻的糊状,她把它们全部都直接倒入碗里,趁着热热的,加入少许的枸杞,等待温热的时候,盛上小碗里,她就端去给父母喝了。 第二百四十七章 老人失忆 好事多磨。 当白玉斋上上下下在准备白方彦和般若的婚礼时。 一大早,突然管家跑来冷碧秋面前:“报告夫人,大事不妙,外面听说起了瘟疫,已经死了很多人!这里方圆几百里各个村落都各自封村封路了。我们没办法去谷峰迎接般若姑娘了,不知该怎么办?” “瘟疫,这可是很棘手的事,如果不做好隔离,它的传染性很强,大家伙受到的祸害很大,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大路封了,可有小路,能否把般若姑娘赶紧接回来山庄里,这样我也放心些…嗯,你先去忙,先管好府里人员的行踪,该禁足就禁足,一定要保证仓库粮食充足,厨房的菜够用,吩咐下去,府里早晚都得熏艾草,嗯,你把少爷给我叫来!” “娘亲,瘟疫的事,我也听说了,疫情很严重,我很担心她,我们还是赶紧派人把般若接回我们家吧!那些结婚的礼俗放一边了,人身安全最重要,娘亲,你觉得怎么样?” “嗯,正合我意,那里派人去接她,这个人要千万小心!” “娘亲,谁去我都不放心,我自己去吧!我可以的,你放心!” “路上的防护要多加小心,不要靠近人群,对了,戴上我平时出行戴的蒙面纱巾,戴上手套!多带一套去给般若,孩子,你回房收拾收拾,你速去速回,别让娘亲担心!” 第二日一大早,白方彦自己一个人就骑上马匹出门了,他抄小路,一路狂奔。 当胡天行说服蝶飞儿,和他一起回到胡府新别苑当失忆的祖父胡一风的陪读先生,两个人风尘仆仆终于回到胡府别苑。 守门人立马来说到:“少爷,你总算回府了,老爷念叨几日你了,还有外面人心惶惶,听说瘟疫四起,各家各户大门禁闭,听说要好大一阵子,大家自觉隔离,拒绝访客,你一回来,我放心了!” “赶紧吩咐下去,给小蝶姑娘准备间厢房,靠近我睡房附近!” “好,我马上去办,小蝶姑娘随后就可以去休息了!少爷,我明日要回老家一趟,探望我姨妈,我娘亲去世得早,她们这一辈人就剩我姨母了,最近老人家腰椎间盘突出,卧床很久,刚又恰逢瘟疫,老人家生活起居不能自理,我很担心,她儿媳又对她不好,可怜老人家!” “嗯,那把府里事情安排好后,顺便带些滋补品给她,现在瘟疫流行,你自己当心。” 胡天行和蝶飞儿各自回房里休息了。蝶飞儿躺在他的隔壁,翻来覆去睡不着,外面的月色透了进来,今日是农历十几了,月亮快圆了,蝶飞儿坐起来,走到窗户,月亮冷冷挂在天上,很美,很清冷。 她看了自己房间的位置刚好是当年蝴蝶别苑祖母的书房位置,她吓了一跳,太巧了,她一下子又想起蝴蝶谷那个有关“玉玲珑”的传说,她环顾屋子四周,这里摆设和书房相差无几,只是增了一些很女人的布置,纱窗,桌布,床单都是淡淡的紫色与粉色糅合,还有几株水仙花,正值寒冬,开的很美,白的,黄的。 蝶飞儿顺手从书柜里拿了一本古籍,翻了几页,有些困意,终于睡去。 胡天行看了蝶飞儿的屋子里灯熄灭了,他才回到自己房间。他也说不清楚,自己怎么一回事,有蝶飞儿在自己身边,他心里总有种莫名的温暖和激动,还有几分放心,他终于不用担心楚云天了,他总是觉得这世上只有楚云天可以成为他的对手。 这次,他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自己的祖父胡一风佯装老年人失忆,才能请来蝶飞儿来当老人的陪护和陪读先生的。 他从祖父胡一风那里听到了蝴蝶谷老谷主南燕飞与蝶飞儿祖母林小糊的爱情故事,也可算是人间佳话。 据说祖父胡一风在一次素食会上认识林小糊后,他心底就有了一片白月光。 这白月光就是林小糊,这个林小湖是蝴蝶谷一位优质的女孩,祖父胡一风曾回忆她“其纯无比”。但白月光早已经许配南燕飞,刚开始林小湖的父母不同意,相比林府来说,当年的南家还是小家小户,他们不愿女儿受苦。 据说当年林母一直狐疑:“南家是普通人家,你不怕嫁过去受苦啊?” 可是林小湖十分豁达说:“穷有什么关系。” 结婚之后,林小湖一把火把结婚契约烧了,林小糊说:“结婚契约只有离婚的时候才能用上,留它干嘛?” 他们就这样,从贫困到富贵,再到落难,再到繁华,即使胡一风百般追求,也没有改变林小糊的心意。他们不离不弃生活了几十年,直到南燕飞离开人世。 林小糊感慨:“我好比一个气球,他是沉重的坠头儿,若不是他拉着,我还不知要飞到哪儿去呢。” 也许作为女性尤为可贵的是,林小糊理性大于感性,果断胜于纠结。 胡天行觉得蝶飞儿沿袭了蝴蝶谷南家的一脉气质,他不知道怎了,他和祖父一样也很喜欢蝴蝶谷的女人。 第二日早上,胡天行决定带她去见祖父,蝶飞儿一身 蓝色薄纱连衣裙,被轻薄的薄纱覆盖掩饰住,领口高,蓝色薄纱令她清纯中带着些许甜美,她把一边头发拨到额前,随着年岁增长,她身上的岁月积淀越来越多,气质也更加成熟。 “祖父,我们可以进去吗?”胡天行敲几下门。 “我们进去吧!” 推开门,只见胡一风坐在书桌前,蝶飞儿看着他,上次还好好的,怎么就失忆了。 “好,我读书给你听吧!” “让蝶飞儿陪祖父读书写字,打发时间吧!” “她是谁,漂亮的丫头?你是小糊吗?”胡一风突然说到。 “祖父,她是小糊的孙女,小蝶!” “小蝶,小糊,都一样,都好看,都善良,我都喜欢,那你念书给我听吧,人老了,我好多事我都记不得了,就记住小糊了……” 胡天行自己走了出去,把门带上,他心里太感激祖父了。 他准备弄些粮食和物资让人分给附近的居民,还想把自己以前在山上建的凉亭小筑,给腾出来,给被传染上的疫民住进去隔离,这样也好保护他们和一方百姓,但又担心附近的百姓会埋怨,可能还会起冲突,好人难做,但他觉得他做得对。 细想一下,瘟疫流行,毕竟此时人心惶惶,也是情有可原,他已经想好如何去说服他们了,毕竟他想的长远,那里还是能起到燃煤之急。 蝶飞儿在祖父那里,他现在终于放心了。 他顾不上儿女情长了,他要好好做点大男人该做的大事了,抵御这场突然其来的瘟疫! 第二百四十八章 万年蛎壳 孤鹤回雪带着宛宛来到岛外,一个小渔村,宛宛下了马车,孤鹤回雪牵着她的手。宛宛好奇四处张望。四处都是海蛎子壳建造的房子,很特别,很美! “宛宛,这种房子就是“蚵壳厝”,很有意思吧!” “对,嗯,屋子的墙壁都是用海蛎沏成的。” “这个小村庄位于大海附近,背依鹧鸪山,三面临海,风光怡人,晚上我们就住这里,这里很安静!” 宛宛点点头,一进屋,她就打理一下行李,整理一下床榻,还为孤鹤回雪泡了一杯红茶,最后自己拿出随身的一本书静静看了起来。 孤鹤回雪看着她,明白她和那些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不同,自律、头脑清醒的她,绝不是一个头脑空空的花瓶,是一个内心强大的好伴侣,以后肯定是个很好的母亲。 孤鹤回雪心里明白:从底层走上巅峰的女人,往往拥有世间最坚忍最自律的心。宛宛是蝴蝶谷姑娘,很多家族决定下一代接班人的时候,和什么样的人联姻,对方怎么样,都是关键性的考量因素,孤鹤回雪显然不会让普通女人轻轻松松躺在他家族巨额财富上享乐,而一定是找到一个优秀的女人继续奋斗、守业,让家业长青。他始终明白一个自律奋斗型有学识的好伴侣,远远胜过好逸恶劳的千金小姐。 天还没黑,孤鹤回雪休息了。 宛宛自己走出来,轻轻扣上门。她一路走着,倒是在路边,她看到了成堆的海蛎壳,越往前走,心里越没底,太多了,到处都是海蛎壳。她觉得自己走错了方向,只见前面有块上写“鲟村”的大石头。 她走进去,这个鲟村,很热闹。她看到了一个市集。 刚才在屋里时,她听孤鹤回雪说这个村的男人一般出海捕鱼或跑远洋商贸船,这里的女人吃苦耐劳、孝亲敬老、崇德向善。她们一年四季背着鱼篓,卷起裤筒,戴着斗笠,挑着竹箩,赤着双脚行走在“蚵株”间,靠着养海蛎、种海蛏或文蛤、捕红蟹发家致富。这里的女人个个精于心算、善于经营,都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 宛宛继续走着,她看到这里的房子,蚵壳厝大的带有天井,小的只有单独的一栋,每座房子建筑得错落有致。 “宛宛,总算找到你了,天快晚了,我一起床看不到你,就四处找,哦,你对这里感兴趣吗?这里不简单啊,它可是古时海上的重要港口。大部分载满丝绸、瓷器的船经过这里再驶向各国。这里夕阳很美!”孤鹤回雪从宛宛身后抱住她,把她揽入怀里,爱惜地吻了一下额头。 “这里巴掌大的生蚝壳可是“大海恩赐”,工匠们手太巧,他们用作砌房的墙,精致极了!” 宛宛靠着他慢慢说着。 “蚵壳厝的优点,是就地取材及隔音效果好,与墙模厝一样,冬暖,夏凉,不怕蛀虫。有人说它墙体坚固,可以抵挡炮的攻击。所以这里沿海民间流传一句话“千年砖,万年蚵壳!据说元未明初,这里饱受倭寇的侵扰,曾数度遭遇劫难,先民因无力重建新房子,就因地制宜检些碎砖石砌成“出砖入石”的墙,再把海边的蚵壳捡来嵌饰在墙的外侧,长年累月的风雨还将它们洗刷得格外明丽!”孤鹤回雪谈到。 他们拉着手,沿着这里曲曲折折的小石巷,宛宛摸着两边是海蚵壳层层叠叠搭建的壳墙壁,走着,真是一条具有独特魅力的古民居风景线。 路边的迎春花开着正旺。又细又长的绿色的柳条样的叶条,从石头边垂下来,只有指甲大的嫩绿叶子,像鞭炮似的分散长在绿条的两边。两片叶子中间,还有许多未开的花苞,很美丽。 一进屋,桌上排着一碟韭菜炒香菇,一碟小鱼干,萝卜丝,一壶糯米酒,还有热气腾腾地瓜粥。 “太棒了,好香,都是我爱吃的!”宛宛高兴地像个孩子。 “我让这里的主人事先弄的,合你口味吧?” “嗯,祖母也算是我们家族的营养师了,呵呵!她常说这韭菜和香菇真是完美的一对,都包括丰富的营养物质,香菇里面有许多的氨基酸,有机物质,韭菜有利于肠道的蠕动,而且韭菜能够入肝经,清肝明目,春天吃它,可以越来越健康。” 第二日,两人又出去游玩了一番。宛宛对于这里景色的爱恋的态度大概重新唤醒了孤鹤回雪一生热恋时的那种热情。 今日的孤鹤回雪身穿一套燕麦色的长袍,整个人变得十分精神,帅气有型。一旁的宛宛穿得十分少女,粉橘色的印花长沙裙色彩靓丽清新,颇显活波清丽。胸前镂空的设计增添了女人妩媚,系上腰带立马显示出纤细小腰。这身充满少女感又不失优雅的长衣裙令宛宛着实增添无限魅力。 自从和宛宛在一起,孤鹤回雪不再是生活单调,而是充满温情的热恋中的男人。一路上多数时间都和自己的小夫人黏在一起,就连吃饭也手牵手,快像“连体婴儿”一样了。 这几日,他和宛宛经常到处游玩,宛宛穿着她一贯喜欢的长裙,浪漫飘逸,十分迷人。 孤鹤回雪精神好多了,他觉得是宛宛给他的人生注入了激情与活力,晚年的他突然想要一个孩子,这个想法他暂时没告诉宛宛,他希望望和宛宛拥有一个最健康聪明漂亮的孩子,毕竟孤鹤家族家大业大,还是需要继承人的,江流儿毕竟是义子。 “宛宛,听说外域瘟疫流行,我们明日还是回天一阁比较安全!” “好,我收到海岛蓝胭脂的飞鸽传书,她说那里有瘟疫,她没事做了,本来就和表嫂一起做餐馆生意和海岛旅游,现在瘟疫流行,没有客人了,拜金的表嫂每日心痛欲裂,没生意可做,吃香喝辣的她整日当孩奴,心里一时没得消停,过惯了热闹的生活,一时的安静,一时的生意惨淡,让她觉得心力憔悴,人也胖了不少,迷迷糊糊……倒是蓝胭脂很随性,在家种种花菜,翻翻古籍,好好在家相夫教子,尽享天伦之乐!好吧!明日我们回天一阁!” 第二百四十九章 再回谷峰 烟雨蒙蒙,尤寒乍暖,时风时晴,一路颠簸,孤鹤回雪带着宛宛终于回到天一阁。 也许孤鹤回雪真正喜欢的是宛宛身上有趣的灵魂,如果她和这里的那些豪门摆阔的千金比,她算是素朴清新的。但孤鹤回雪却把她这个小夫人宠成少女了,一路上,他始终牵着她的手,到了客厅才放下。 江流儿看到义父这次回来,好像展现出来的状态却是非常有活力的样子,他一下子明白热恋中的义父年轻了不少。 他远远看着义父对宛宛的疼爱,两人拥抱,宛宛在义父面前展现出小鸟依人的感觉了。 两人还在客厅里逗笑,他们好像重回二十岁的模样了。义父搂着宛宛,宛宛开心地像个小女孩一样。 只见宛宛粉色长裙搭配着米白绣花鞋,十分迷人美丽。 江流儿心里觉得:这个宛宛实在是太厉害了,能让一向桀骜不驯,冷漠的义父变得很接地气,在她面前成了一个服服帖帖的男人。之前天一阁首席名流的霸气荡然无存了,果然爱情会改变一个人啊! 看着他们这样的粘糊劲,江流儿心里有点落寞,以后义父和宛宛有了小少爷后,肯定不会再对他重视了,但江流儿还是心里默默喜欢宛宛。 也许女人分为两种,一种看过就忘,一种越看越想看,后者就是他眼前的宛宛,爱情呵护滋养的她更是顾盼生辉,浑身上下更有女人味。 女人也许长相出色,也许气质出色,但都只是一刹那的欣赏,若没有内在的衬托,这种欣赏很容易过去,江流儿觉得宛宛这个女人她第一次遇见她,他就直觉她有内在的美丽。当时,在银河山,他的视线在她较好的面容上停留了几秒钟,就觉得他这辈子不可能忘了她。 以前,也只像对任何一个走过面前的漂亮女人,注视过几秒钟一样,之后是迷失,不同程度的幻想,而后是彻头彻底的遗忘,但宛宛这样的女人他却忘不了,也许女人的魅力可能是男人“渴望拥有”但总是“不能拥有”彼此的致命吸引力。 这种吸引力将保持在他痴迷宛宛身上的神秘感,这种神秘感就是宛宛的女人味。 “江流儿,你看我给你带的礼物,男人都喜欢的紫砂壶,给你!” “哦,谢谢,义……义……母……” “叫我宛宛,还是这样叫!” “不,不能乱了辈分,乱了规矩,还是应该叫义母…”孤鹤回雪在楼上大声说着,宛宛和江流儿抬头一瞧,只见孤鹤回雪神情严肃,边说边回自己的书房。 宛宛吐了吐舌头,江流儿心里咯噔一下,他看着近在咫尺的宛宛,心里扑扑直跳,他觉得宛宛更活力四射了。 也许在懂得宠爱女人的雄性枭雄面前,不管女人多大,女人都有返老还童的本领和小鸟依人的本性。真正迷人的女人,都是内秀的女人初见也许没什么特点,只是接触时间长了,就会上瘾,宛宛身上吸引力像是用不完的力量,总能握住他的心和注意力。 “我回房了,我还想做会女红!” 孤鹤回雪在书房处理一些商铺上的文件,他觉得江流儿现在沉稳多了,一个男人的成就,情商占百分八十,技术、智商占百分二十。 男人为人处世的能力,孤鹤回雪觉得江流儿这方面能力还是要历练,因为有时候比智力和工作能力更为重要。 江流儿做事不周全、说话直、会得罪人,接管自己的产业现在还是不能胜任的。 “小蝶,你祖母是小糊,听说她以前是大家族的掌上明珠,家族里有好几个书香墨香渲染的姑姑…几个洒脱美丽贤惠内秀的姐姐妹妹:亲姐姐,堂姐姐,表姐妹们,个个都是很自信的女人,自信的女人最魅力,不管七老八十,我相信小糊还是有大家风范的大家闺秀…” 小蝶望着胡一风老先生喋喋不休地念着自己的祖母,一股暖流一下子涌在心里,胡天行的祖父一天都在念着自己的祖母,其他事情好像都真的不记的了。 虽是同龄人,祖母林小糊却记性非常好,所以她身边的人的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甚至生日她老人家都会记得,这些小细节她也很留意,比较细心,贴心,老祖母这一生有责任,有担当,不轻易推卸责任,对朋友很仗义,讲义气,关键是她智商情商都高。她看事情很透彻,很沉得住气。 从小到大在祖母面前长大,她老人家看似开朗贤惠,但是心里仿佛有很多别人看不到的秘密,蝶飞儿觉得小糊祖母身上最有一种说不出的神秘感,那样的她很内秀,这么能沉得住气,也是她特别厉害的地方。而且祖母对自己的要求也很高,而且她不想随随便便的做一些事情,做事认真,又非常专一,不会半途而废,很有毅力,不轻易向困难低头。 胡一风老先生一直念叨着祖母。 “小糊的身上有很多闪光点,她很温柔,是看得惯一切不公,也能接纳一切不完美,既能见贤思齐,也能见不贤而内省。温柔的是她理性成熟的境界,柔和的是她与自己的世界握手言和的感性浪漫态度。” 小蝶听着,觉得这个老人虽失忆,但话里只要提到他祖母,他却思维缜密,很有哲理,很有智慧,她觉得特别奇怪。 “小糊是个温柔的女人,她能干,也坚强,但她懂得欣赏自己男人的优点,也砥砺着自己男人的缺点,看得惯一切磨合,也能笑纳聚散离合,越是这种女子,越能不经意间握紧男人的心底柔软。小糊,这辈子,我是错过了她了…” “小糊,是你吗?”老人一下子突然握住蝶飞儿的手,把她吓了一跳。 胡一风老先生看是失忆,但只有讲起祖母,他的思绪是清晰的,这一点好在胡天行早告诉她,不然她不会相信这个老人真的失忆! “老先生,你闷吗?我待会带去到四处走走,透透气,好吗?” “好!太好了!小糊带我出去走走!”蝶飞儿一看胡一风老先生又把她当成祖母了,他最近几日都是恍恍惚惚的,把自己当成祖母,一声一声都是“小糊”的叫着。 蝶飞儿最近发现胡天行好像人间蒸发了,都看不到他了,她觉得胡一风老先生特别孤独,她想带他出去走走,爬爬周围的小山。 她赶紧换上适合淡绿色轻纱裙,戴上紫色的大沿帽,她一边扶着胡一风老先生,出发了。 他们两个人走出胡氏别苑,也就是以前自己的家蝴蝶别苑,也是先前的梅园,她对这里太熟悉了,这里四周随处可见红砖堆砌的老宅旧院,也有中西合璧的石头小洋楼,年代久远的古典建筑。 由于谷里地势特殊,背靠小山,面朝大海,原因,这里的石头房子很多,地形或高或低,有的能一览全街,有的能藏于绿树荫中,给人无尽惊喜。 “小糊,这里很美,以后我们常出来,好吗?” “嗯,你觉得好,那我以后常带你出来走走,呼吸呼吸新鲜的空气!慢点,小心,前面地坑坑洼洼的…我们坐一会,休息一下!” 蝶飞儿在路边挑了一块大石头,让胡一风老先生坐下。她也两腮通红,满头大汗了,感觉神清气爽! “前面有个小池塘,我们去看看!” 此时的胡一风老先生就像一个少年对四周都很好奇,蝶飞儿看出了此刻他眼神清澈,神情精神! 果然,前面有一方水池,池中荷叶片片,青石散落,鸟语花香。以前这里没有,蝶飞儿突然明白,肯定是胡天行最近建的。 蝶飞儿爬上石头,眺望四周。 这里还是自己最熟悉的故乡,周围古典建筑与中西合璧的三层石头小洋楼到处都是,相互映衬,带来不同风情。 胡一风看着这个自己孙子最近才建的水池,是个青碧如玉、清澈见底的小池子,有看似随意却恰到好处的青石,有江南园林风格,四周有嫩叶爬满枝头的古树,还散发着清香、傲然枝头的黄色迎春,精致绝美。 看来,天行这个孩子用心良苦啊!他真的是为了“玉玲珑”的传说,才对这个小丫头如此用心,如此百般呵护。 胡一风相信任何一个女孩子看到这样的情景可能都会情不自禁的爱上这个池塘的,胡一风看着小糊孙女蝶飞儿的表情,他就明白了。 “老先生,我们出来很久了,听说外面瘟疫流行,我们还是早回去吧,不然天行少爷找不到我们,他会着急的,听话,我们回去吧!” 蝶飞儿觉得胡一风老先生比她还贪玩。 “起风了,我们走吧!再说听说这里有野猪出入,不安全,走吧!” “下次,我们来这里嗮太阳,暖暖的太阳,照在身上,很舒服的,放风筝,烤地瓜,好吗,小糊?我要拉着着你的手…” 蝶飞儿皱了皱眉头,胡一风老先生又迷糊了,他比她更像小孩子了,什么才能恢复他的记忆,她也才能回紫苏园,过自己的生活。 她带着他走回胡氏别苑的路,一路上太阳懒洋洋照着,浑身上下很舒服,就像父母温柔的手抚摸着她,一下子她觉得很享受,看着这里的木麻黄,不知名的小花,开的挺灿烂的,今日故乡的一切很美的,美的有些炫目,有些令人陶醉,不禁她哼唱起儿时学的童谣,步伐轻松……… 第二百五十章 木棉旺春 太阳落山了,阳光撒在新建的蝶苑,这里靠着白玉斋。 楚天行抬头望着天边的火烧云,看着它们吞吻地平线,天空顿时涂满粉红色的油彩,很是好看。 他前几日特意从市集里买了一只猫,他给它取名“悦儿”,白金色的毛,很可爱,他注视着庭院的它,此刻蜷缩成一个球,它好像随时随地睡觉,有时也会坚持晒太阳,它喜欢在太阳底下伸懒腰,打盹,玩耍。 它喜欢吃鱼干,喝奶,吃得不多,它总是吃的刚刚好,好像为了保持它体态的慵懒和优雅。 楚云天看着它,就想起蝶飞儿。 楚云天眼中好像看不到别人,一有空就会想起她。 他突然觉得蝶飞儿就像眼前的猫咪,总是如此高贵,美丽,慵懒和优雅,她,总是在她需要人类时才出现,而不是被人类需要时才出现。他最近都找不到她了,失去了她的踪迹。 也许夏茉莉婆婆说的特别对:聪明的女人在两性关系中,应该像猫一样:需要人时出现,而不是被人需要时才出现!女人最高修炼境界,是像猫一样淡然,女人最致命的吸引力,是像猫一样神秘。 楚天行想着,看着“悦儿”,自己笑了。 再说天一阁里,江流儿觉得义父变了一个人了,都是因为宛宛。据说义父谈起恋爱,轰轰烈烈。虽说这也不是第一次,上一次,是多年前和一个叫仙晓芙的女人。 平时义父喜静,平时他老人家习惯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宛宛好像喜闹,因此义父为了她,开始经常呼朋唤友聚会。虽说她从来没有强求孤鹤回雪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也没有委屈自己迎合他的习惯,而是尊重对方的选择,给彼此留空间。 江流儿觉得宛宛就是一位美丽善良有才华有趣的红颜知己。她是个好女人,而且外形、气质、韵味,给人的第一感觉是非常舒服的,没错,是养眼,令人心底荡漾、不自觉地痴迷与依赖,他看着现在的她还是禁不住心跳。 就是宛宛这种女人,她好像抓住了男人的第一眼心动,之后她一丢丢善良与真诚,又有了才华与修养,那么她就会成为男人最喜欢的红颜知己。 孤鹤回雪坐在书桌前,他觉得宛宛特别令他有安全感,忍不住他会去依赖与信任她,最近这段日子的接触,他和她冥冥之中还有相依相偎,惺惺相惜的感觉,他对她似乎找到了前世今生的契合。 “我炖了燕窝银耳汤,你喝吧!” “宛宛,进来,燕窝,嗯,我都喝怕了!” “不用怕,以后我给你换些花样,准保你爱喝!炖燕窝,也有讲究,燕窝和鲜奶一起炖,燕窝会变硬;燕窝和糖一起炖,燕窝容易化水;燕窝和红枣枸杞一起炖,燕窝放久了,会变酸;我今日是燕窝和银耳一起炖,你要趁热喝,最好!哇,你看,外面木棉花开了,好美!” “人道木棉雄。落叶开花飞火凤,参天擎日舞丹龙。三月正春风。有空,我带你出去走走!” “其实燕窝还是加水清炖最好!不用,你忙吧,别太累了,我自己去!”宛宛调皮地说。 孤鹤回雪这个年纪的男人,他觉得能给他带来温暖感的独立有趣的女性,往往更能满足他的内心需求。很会察言观色的宛宛,她又体贴,给予他独特的感受,他觉得她特别亲切,很有分寸感,不会随便干扰他的空间,她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好像不会打破他固有的生活模式的安宁,他们像朋友,又像情侣。 宛宛很知趣,知道何时该进,何时该退,总能带给孤鹤回雪一些美好,但绝对不会有任何的牵连,当然了,男人女人相处,尤其男人仅凭着自己的理智,就能做到完美,然而爱恋中的女人如果没有一份定力或者理性,想做到这一点,大抵是不大可能,可宛宛却做到了。 或许像孤鹤回雪这样的男人,他会把自己喜欢的女人放在生命中,而不是生活里,他更愿意把宛宛视如他的一份精神上的陪伴,孤鹤回雪在选择女人时,他往往会选择兴趣爱好、三观、社会阅历等方面与自己相近的人,他觉得宛宛和他相近。 “宛宛,我不是爱上你,而是现在只爱你一个。最重要的不是我爱你有多深,而是我会爱你到底…”孤鹤回雪喝完燕窝,拉住宛宛,把她揽入怀里,突然特别动情,他说完深深吻了她的唇。他觉得宛宛更有趣,有吸引力。 他看着她,觉得她的状态总是很好,今日的她更加有味道,一身紫纱长裙,宛宛总是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加上气质佳。她的穿搭非常有品。婀娜多姿,一身打扮独特而不艳俗。 “我可不贪心,你的爱我不想太贪了!我想活得开心, 既要自己开心,也要对方开心!” 孤鹤回雪觉得宛宛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她就会带着他玩,让他像个少年,如果她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她就会跟着孤鹤回雪玩,让她自己像个少女。孤鹤回雪就是喜欢和她在一起,就像和孩子一起天真烂漫地玩耍。况且宛宛,她很会享受生活,很有情趣,如果出去经常都是宛宛像个少女一样牵着他的手到处走。 正是因为宛宛是这样的女人,所以孤鹤回雪很喜欢她,但是好像又猜不透她的心思,拿捏不准,但越是这样,她好像又会成为他的指路明灯,相比其他女人之外,宛宛充当了他这个冷傲男人的灵魂支撑,使得他永远有新鲜活力的精气神闯荡在缤纷的世界里。 “一段感情能维持一年,或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变,靠的不仅仅是两人初识的一见倾心,而是对爱情的经营能力,或许男人女人爱情长跑,与“爱商”是分不开的。你说呢?”宛宛轻描淡写地说。 此刻的孤鹤回雪好像是老房子着火了,他被怀里的宛宛的容颜、身材和崇拜所征服,他想象着这才是他的真爱。 或许男人在有才华有女人味的女人面前,还是会激动的,毕竟男人是视觉动物。孤鹤回雪已经明白,宛宛具有的,绝不仅仅是女人风情和曼妙身材。而是她内心坚定,极富有趣的机灵精怪,这些特点倒和他颇为相似。 “我先下去了,你忙吧!我想去学骑马!”她一下子挣脱了他的怀抱。 宛宛松了一口气,她不想像那些小姨太太一样,终日可能喜爱往返于美服馆和美肤斋,流连在八卦和麻将之间,留恋在女人的争风吃醋中…她却想多学些东西,学会了骑马……然后,她想创办了一家大型绣坊,还有画斋…再帮助蝶飞儿,般若… 她走到窗外,突然想到蝴蝶谷,那里瘟疫该止了吧?大家伙都没事就好!木棉花开的正旺……这个春天都是木棉花的春天!她心里祈祷着:但愿天下人都顺利安康! 第二百五十一章 般若待嫁 林小糊这几日住在妙心庵里。 夕阳很美,附近一株株的桃花开的很旺,她停下脚步,想起古人写的“桃红复含宿雨,柳绿更带朝烟。” 她一个人在附近散步,没有风,天气还是有点冷,她披着一件蓝色披风,包上米色大围巾,自己沿着这里的一条石路慢慢走着。 “祖母,天气冷,还是回去吧!”般若的声音响起。 “丫头,你怎么来了?” “这几日冷,我炖了汤,特意拿来这里给祖母喝…我们回庵里吧!” 般若拉着祖母的手,林小糊点点头。 “难为你了,这么孝顺,什么汤啊?说来听听!”林小糊拍着自己孙女的手,乐开了花! “这春日,湿气大,我把银耳、黑木耳加水泡开后。又把银耳、黑木耳榨成汁,再把打碎的鹌鹑蛋和打好的木耳汁加入面粉中,制成面团,然后下锅煮熟,加了盐、香油…” “看来,你厨艺越来越精了…想不到这个汤你也学会了,你娘亲也爱喝的,滋阴、润肤、益胃。” 祖母孙女一边讲话,一边往妙心庵方向走去。 “祖母,你讲讲你小时候的故事给我听听,好吗?” “都是一些陈谷烂芝麻的事儿!哈哈!人越活到七老八十,更是会记得小时候的事情,那一年,我九岁……” 林小糊讲起她的故事:九岁时,春天里,我整理好阁楼的小书柜,就跟着姐姐们去采摘谷里最艳丽的桃花,插在家里的玻璃瓶里,我每日都活的特别开心……看着在谷里正给二姐姐画画的二姐夫,还有带着二姐四处踏青…看着谷里表姐也在画画,看着绑着一侧长长麻花辫的美丽大姐姐在写春联,引来书法高手的俊俏后生,后来这个后生冒雨来帮谷里未来丈母娘收稻谷……后来成了谷里的大姐夫……听着从省城大院归来二姐姐在阳台上唱着小曲,月亮升上来时,又听到爹爹在阁楼里深情唱《虞美人》与《三千两金》…再闻着祖姥姥在厨房和大姐姐和小哥哥他们一起在做糕点,这手艺是从蝴蝶港传来的…那时候,家里无数箱麦芽糖,可口的糕点……甜味,麦芽香,歌声,花香弥漫着在家里……女人骨子里的浪漫和女人味就是这样在我们的童年潜移默化来。 般若听得听得入迷了,眼睛笑的眯成一条线。 “于是,我就会偷偷挑选家里的一条素花被单,从中间剪了一个圆,小脑袋从里面钻出来,出去呼朋引伴,叫了几个邻居小朋友,一起爬上石头上,跳舞,群魔乱舞。夏日,和哥哥们一起爬山钻防洞,烤地瓜;下河抓鸟养鸟捕蝉,摸鱼钓虾,种花种草,闯关冲关;冬日,和爱美洁净的祖姥姥去邻居婆婆家裁衣,看她们做女红,回家我就拿着书,躺着棉絮上,看着自己的娘亲缝花花绿绿漂亮的冬被………” 般若听着祖母童年的故事,觉得祖母幸福极了。对孩子来说,父母兄弟姐妹撑起了她的整个童年世界,都是她人生里的英雄。 “这辈子,我就佩服你太祖父,所谓父爱如山,他给我这个女儿的爱是一种顶天立地的博大和深沉,时时守护着我们这些孩子的童年,让我感受到安全,学会了勇敢与自信。你太祖父和你父亲一样,都能克服千难万难,再忙他都会给我们留点时间,陪伴我们!若儿,以后你嫁人,也要嫁给这样类型的男人,才会幸福…” 林小糊搂着般若的肩,疼惜地说 :“一个好男人一生事业是他的责任,家庭是牵挂,爱人是港湾,子女是义务。有担当大气的男人就是好男人!听说白家少爷就是一位不错的后生,以后,你嫁过去,肯定会幸福!” 般若羞红了脸。 般若看着林小糊每次讲话都温文尔雅,她有丰富的阅历和学识,她们三个丫头从小到大生活在她身边,她总觉得祖母好像特别会用自己的心去爱祖父,知道祖父想要什么,同时,会用她自己最好的一面,紧紧地抓住祖父的心。 “丫头,男女爱情发生的那一刻,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很容易在那一瞬间好像能看成一树繁花的样子。但是,在漫长的岁月里,要呵护爱,守护爱,却太难了,所以女人这辈子,一定要懂得保鲜自己的爱情。女人走进婚姻之后,就是得尽力让心爱的男人能在漫长的岁月里一直爱她入骨。” “祖母,你和祖父的婚姻如此幸福,有秘诀吗?” “傻丫头,在爱情绽放的那一刹那,每一女人想在男人的心里占据一定的位置,抓住他的眼球,是比较简单的事情。但是怎么将一段感情经营好,却是不容易。最主要的是男女双方都要让对方轻松,一个不能使自己爱人感到轻松的女人,即使她再聪明的,也是做得很蠢。所以,你嫁过去后,要让白家少爷感受到你的温柔与娇弱,让他感受到轻松,明白吗?要让你们的感情保鲜!” 般若点点头,她觉得祖母讲的有道理。 “白云山庄是个名门望族,尤其是冷碧秋夫人是江湖第一美女,玲珑剔透,才艺双绝,你嫁过去,不要太张扬,适度装傻,有些事看穿不说穿,也要懂得沉默,宁可少说,不可多说,情绪一定要温和稳定,要有好脾气,你才能掌控自己的一切吗,不要坏了我们南家的风范。” 般若使劲点头,倾听祖母教诲,也许自己快嫁人了,更是认真了。 从妙心庵回来路上,般若在想:自己和白方彦之间,她还是需要保持神秘感的。尤其祖母讲过的,爱情是有生命周期的,若想长久享受着她和他爱情的甜蜜与幸福,就得学会延展它的生命力,拓宽它的生命周期。 般若明白白方彦是个好脾气的人,始终对她很好,她知道他不是愚钝的人,而是男人的另一种通透和聪明,自己能够对他这份感情始终保持着冷静与理智,自己就会是爱情里的赢家。 般若边走边回味祖母的话: “有的女人一句甜言蜜语,一顿美食,一件首饰,一辆好马车…就让她被男人彻底俘虏…我们南家的女人,就是糖衣炮弹,就是十座城池给我们,也未必能动的了南家女人的芳心…这就是各家女人的不同的教养与格局,丫头,一定记住!” 林小糊看着自己的孙女即将出阁,她觉得真爱,时间,和一个健康的身体,是去哪里、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的东西,孙女嫁入白府,应是嫁对了。 她躺在床上,想起已故的南燕飞,这辈子他对自己最好。每次总是对自己说:“小糊,即使我和你不得不分开,但我一辈子都不会在背后说你一句坏话!” 林小糊觉得这是她和南燕飞最美的爱情。现在眼看孙女要嫁人了,她反而想起自己和南燕飞的事。 生前南燕飞总是对她说: “这辈子我想多爱小糊,陪着小糊,这世界的钱 是永远赚不完的,人不能成为赚钱 的工具,人,不能成为钱 的奴隶,世界不单是属于有钱 人的,更是属于有心人的,世上不缺有钱人,就缺有心人了…” 今晚她睡了,梦见南燕飞带着她一起去看桃花,好多好美的桃花,梦里都是粉红色的世界。南燕飞念了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他念着诗,拉着她的手不放………和她说了很多话,好像嘱咐她说:惊蛰到了,要注意身体,穿衣要保暖,要穿美丽的厚披风,多吃甜点,别又贪酸的,要多吃糯米、芝麻、蜂蜜、豆腐、鱼、蔬菜、甘蔗,不要老是坐着写字,累了就要出去走走,透透气…… 次日,林小糊在梦里笑出声来,她醒了,天还未亮,也许自己太想南燕飞了,或许高龄的她不久也会离世了,这也是正常的。南燕飞算是一个人品出众,精神世界富足,才华卓然的好男人…… “惊蛰一到春雷响,春草萌芽地气通 枝头绿意渐深浓,百花娇艳绽吉祥。” 一大清早,雀儿啾啾叫的正欢,院子里静师太在轻轻念着诗,她一向早起,林小糊起了身,她想和她商量一些事,抽空按照古方,多熬些中药水送去给附近的信男信女,预防瘟疫。 突然,外面庵门被有力的大手敲得正响…… 第二百五十二章 梅谢樱飞 一大清早的,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妙心庵的宁静。 静缘师父紧蹙双眉,她出去打开大门,来人长得五大三粗,当他脱下草帽,静缘师父一下子认出了。 “莫施主,请问有急事吗?” “师太,不好意思,我能否借贵地私藏几日,这里是庵堂,我一个大老爷们本不该打扰,但我实在没办法,最近我想找个清净地方避几日,如何?” “施主,莫非有难言之隐,我是出家人,也就不便过问,好在庵里还有一位德高望重施主林老夫人,这样,我可以暂留你几日,但你在这里只能随我们吃斋几日,如何?” “真是太感谢师父了!” “好,那你随我去厢房吧!整理一下,待会可去看看林老夫人!” 说罢,静缘师父领着莫秋皇前往厢房。 不到半个时辰,莫秋皇也换了素衣出来,他走到茶堂,看到神采奕奕的林老夫人,百闻不如一见,林老夫人虽已高龄,但保养甚好,皮肤白皙,还是美韵在身,身姿曼妙,这江湖上盛传几十载的林大美人,果然名不虚传。 “林老夫人,在下有礼了!” “莫客气,莫少爷来此的缘由师太已告知我,那这几日,你可以经常来找我喝茶!” “最近外面瘟疫流行,本不该打扰庵里的清净,但实话不瞒老夫人,我是特意来向您提亲的,我想娶您的孙女宛宛?” “宛宛丫头,你见过她,哦,上次在天行别苑!不过最近她听说去了天一阁!” “原来这就这次借故求住庵里,是想拜托老太太我提亲,哈哈!你们年轻人的事,我可做不了主,再说爱情是你情她愿的事,你怎么来找我这个老太太,我也帮不上忙,哈哈!” “不,老夫人,据说您家的孙女们最听您的话!” “我们家族一向开明,孩子们都特有自己的主见与灵气,我们作为长辈的对孩子的亲事不强求!” “那你说来听听,为什么喜欢我们家宛宛?你们并不熟啊!” “我见过一面,人群中,她戴着玉蝴蝶,气宇不凡,婀娜多姿,如仙人一般,与众不同,我自此很有感觉,当时觉得我这辈子的爱人应该是她了…” “单靠外表,不大靠谱,玉蝴蝶,玉蝴蝶,莫非你喜欢玉蝴蝶?” “不瞒您说,我们莫家家大业大,祖上有规矩,必娶有玉蝴蝶在身的大家闺秀为妻,我多年在寻找,上次终于看到头上佩戴着玉蝴蝶的宛宛姑娘,有着大家风范!后来我多处打探,方知老夫人您每个月会选几日在妙心庵吃斋念佛!这不,我才冒昧前来!” “我也不瞒你说,我们家有三个丫头,都到了谈婚论嫁时期,般若已经许配给白府,宛宛现在一心在天一阁,蝶飞儿心未所属,虽楚少爷和胡少爷都同时看中他,但小丫头城府颇深,心意未定,格局更胜普通女流一筹,至今也不知会花落谁家?我们也不能干涉啊,只有随缘!我也帮不了你!天下好姑娘多得是,你也就别执着了!” 莫秋皇听了林小糊的话,突然觉得无望,心里叫苦连天,真是无缘早点认识她们,都是佳人! “那我就再等等,说不定缘份这东西很难说,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拦也拦不住!” “年轻人,男女姻缘还是靠造化和缘份,不能强求,聚散离合随缘!” 莫秋皇又在妙心庵住了几天,他主动陪林小糊四周踏青,言谈举止之间,林小糊发现莫家少爷素养也不错,也是值得女人托付终身的好男儿。 而莫秋皇更是觉得林老夫人和他孙女一样, 都是把生命活出丰富质感的美人们,她们身上其实都有很多共同点,不仅有美丽的外表,还有独立、智慧、浪漫、高贵的内心。 “老夫人,现在快春分了,温度已经很高了,很多野菜都已经茁壮成长。你看,这种野菜很好,它们有的长在农村的田间地头,也有在林间野地里随处可见。今日采些回庵里!对了,这四周都是桃花,妙心庵成了唐伯虎的桃花庵了,哈哈!”莫秋皇兴趣盎然边采野菜边说。 “别说,你这孩子怪有情趣的,对,野菜正鲜嫩,不但可以做菜吃,还能入药“治”病。野菜摘时,最好连根挖出来,晒干留用。” 一老一少谈的默契。 林小湖突然兴致勃勃,突然想起苏轼的诗句,她更是用这首诗教会了曾经的仙晓芙和自己的三个孙女: “清溪浅水行舟;微雨竹窗夜话; 暑至临溪濯足;雨后登楼看山; 柳阴堤畔闲行;花坞樽前微笑; 隔江山寺闻钟;月下东邻吹萧; 晨兴半炷茗香;午倦一方藤枕; 开瓮勿逢陶谢;接客不着衣冠; 乞得名花盛开;飞来佳禽自语; 客至汲泉烹茶;抚琴听者知音。” 她希望自己的丫头们都是个有情趣的女人,最后能找到儒雅的乘龙佳婿,最好是知音,又是好友。 “老夫人,若是我娶了您家孙女,我一定会孝敬您的,会让她开心的,我一有空,我肯定带你们出来踏青…哈哈!” 林小糊情不禁笑了,被他逗笑了,她觉得这个后生倒是有趣极了,直率不做作,也不错,一下子也拉进他们的距离。 再说自从宛宛在天一阁居住下来,孤鹤回雪更是活得自律,他想有更好的身体,希望自己能多陪自己心爱的小女人,因为他觉得她很有趣很妩媚,他和她在一起,总有年轻时才会的冲动,他一下子对老年的生命更有激情了,他知道是这个丫头给他的生命注入了活力和青春,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愉悦感和满足感。 孤鹤回雪是个特别清醒的老男人,他也最拎得清自己,宛宛的话对他更是良药。 宛宛有次说他:“你这一辈子努力已经把自己活成一个潜力股,那现在我更希望你另一方面,更是得努力锻炼养好身体,我希望您自己成为你的长期持股人,这才是你孤鹤回雪对自己最好的投资!你才不枉此生!”宛宛的几句话话让他铭记,这个女人和其他女人确实不一样,她让他更刻骨铭心。 孤鹤回雪越老越明白,只有开心、快乐和健康才是最重要的,所有的快乐和开心,都必须以健康为基础,有好的身体才可以享受属于自己的人生。 宛宛住在这里,每日都提醒他,人世间最蠢的两件事就是:拒绝读书,忽视自己灵魂,拒绝运动,忽视自己健康。 “老爷,你想越活越年轻,那么就请你坚持练练太极,一定得保持良好的心态和自律。”宛宛像个保姆反复地提醒他。 经过一场大病初愈的孤鹤回雪,现在老了,他更加明白人生并不长,最贵是健康,再多财富和才华都不如一个好身体。 一大早,宛宛在厨房里熬汤,她用黑枸杞 十五克,西洋参 六克,三颗红枣,她准备等孤鹤回雪睡醒,一起喝,可以益气滋补。 “夫人,我来吧!老爷昨日采了一些樱花,看你早睡了,不忍叫你,今日老爷一早出去办事了,特意嘱咐我一早把花插在你书房里,挺美的,你回屋看看吧!” 宛宛推门进去,看到绽放的樱花,白色微粉,很美,樱花上还留着一张纸,上面写着:“梅花谢后樱花绽,浅浅匀红。试手天工。百卉千葩一信通……结子筠笼,万颗匀圆讶许同。” 她笑了笑,想不到孤鹤回雪还这么费心。 “我可以进来吗?不炼金丹不坐禅,桃花庵里酒中仙。闲来写幅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宛宛,今日我带你去卖字画吧,再去买酒喝,不醉不归,义父今日不在,怎么样?都关这么久了,一起散散心去?” “哦,江流儿,你以为你是唐伯虎,精于书画、好酒色、诗文迥异时流,把我当文征明了吧!真是……哈哈!亏你也想的得出,倒是出去一会,呆会我们都戴面纱出去!” 第二百五十三章 惊鸿游龙 孤鹤回雪出去办事,当江流儿带着宛宛满大街小巷地闲逛,天下起了雨,烟雨蒙蒙,街上的油纸伞像一朵朵绽放的花朵怒放着,甚是有风情,宛宛看着,觉得美极了! “我带你去吃东西,喝酒,怎么样?不醉不归,如何?怕吗?” “怕,我会怕吗?我只是觉得喝酒也要有仪式感,看情趣,到底我们为什么而喝,比较重要,最要有个说法,比较有趣!” “那就庆祝,你终于当了我义母,这个说法够庄重吧!” “呵呵,江流儿,我当你义母是缘份的事,我也很意外,不过,喝一杯,倒是可以,我们找个酒馆喝,怎么样?” 说着,他们进了一家写着“酒庄人家”的酒馆,他们挑了一间靠窗的单间,江流儿点了几样小菜,从他包袱里掏出一瓶女儿红。 “你还有备而来,真服了你了,小样,喝吧,现在傍晚,戌时我们必须回府!” “我先干为敬,我喝三杯,你再喝,这样我总对得住你这个义母大人了,哈哈哈…” “义母,叫的亲切,那我就干一杯,但我酒量不好,我就喝三杯!”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逗乐了对方,在江流儿面前,宛宛觉得自己可以当他姐姐了,现在是真成义母了,把他耍了几句,两个笑的半死,江流儿喝得脸涨红了。 “快清明节了,我想回谷看看,几日后就回去,到时你多照顾下你义父,他身体刚恢复…” “这雨下的没完没完,下雨天喝酒日,还真是挑对了日子…” “我们再干一杯,那清明节,你要回老家去,那孤鹤义父就孤独了…到时,我陪他喝一杯,不,忘了,他不能喝了…” “清明节,我必须得回去,风雨无阻都得回去……来,我们再喝一杯…” “宛宛,你喝好几杯,我竟然不知道你酒量这么好!” “喝酒图得是尽兴,淋漓尽致,该酣畅淋漓,就放开喝,能释放自己最好,酒不醉人人自醉,偶尔一次,不碍事,反正我喝完就乖乖回府睡觉,酒品还行的…” 酒后的江流儿更是喜欢宛宛,他看着眼前的她,两腮红润,眉眼如画,他抑制不了自己的情愫,宛宛不但好看,但却是很有灵气,学识内涵深厚,是很有审美境界的女人。 孤鹤义父经常说的佳人,女人若是才华和颜值齐飞,更就够惊艳的等级了,江流儿觉得宛宛也是够惊艳了。 江流儿觉得和宛宛呆在一起很开心,他浑身都兴奋和活力,有着积极的情绪。他觉得此刻快乐极了,他体内好像分泌出一种快乐的激素,在迅速提升自己身体的状态。他不再抑郁、郁闷。 “宛宛,你知道,你这个女人就是好,脾气好…” “嗯,嗯,你还能喝吗?那义母我喝了,哦,我娘亲说,一个好脾气的人,不是一个愚笨的人,反而是一个聪明和通透的人,所以从小到大,我都不喜欢发脾气…懂吗?哈哈哈!” “对,你娘亲说的对,女人经常保持快乐的心情,就是厉害。” “祖母也说,女人保持快乐不是一种天赋,而是一种能力,是一种通过智慧和修行就可以获得的能力。这个,我们从小都懂……” “别说我了,这杯喝完,我们赶紧回府,不然要挨训了…” “义父晚上回不了,他去办事可能要到凌晨…” 江流儿觉得宛宛所到之处,必定有男人们写满情欲的眼光追随,不管是衣冠楚楚的绅士,还是粗鄙不堪的混混,亦或是眼已浑浊的老男人和天真好奇的男孩子都很喜欢她,包括他自己。 好像孤鹤府里没有人能抵挡她的美和真,自然天然的魅力,孤鹤义父不行,他也只能是举手欣赏,他更不行。 “现在,你嫁给义父,你们就开始精致养老了,我觉得义父晚年的心态更好了,他自从有了你后,满头银发的他,好像保持着更年轻的心态,而且你带着他不断地发现新鲜事物,也不断地尝试新鲜事物,这样,你们活的比谁都开心,让我都羡慕!” “该回去了,走吧!我们去喝碗醒酒汤,这条街上有甜甜的酸梅汤,我们去喝完,再回府…” “宛宛,你酒量太好,我都走不动了,你还如此清醒,真是的…你……真是深藏不露……” 等他们回到孤鹤府里,还好,孤鹤义父还没回,江流儿看着书房黑乎乎的,他更是料定义父没回府,他倒吸了一口气,自己回房了。 当宛宛回房里,她酒醒了,她自己喝了蜂蜜茉莉花茶,她只有在喝酒后,才会喝,没有睡意,她拿起笔墨,心里突然有种酒卧桃花雨,堪负人间三月天的感受,她在纸上写下一首小诗: 今生的塔 还是隔世的湖 它徐徐绕过 自己的三生三世 弧形的天然飘逸 许是年轮的温情眷顾 暮色点染海的沉寂 恰是书生煽情走过 雁心仪礁石的厚爱 一并遗忘 西子湖畔旁的恩威并济 试问是何处坚硬的塔 哪朝柔弱的雁 傍晚轻轻略过 渔夫早熏得微醉 月亮出来暧昧渔船的那晚 踉跄投在羞涩的柔波 成了精的妩媚 是你 一眼万年爱莲的传说。 她写完后,她才安然睡去。 再说般若在妙心庵里主动给小糊祖母梳妆,两个人都很开心,祖母的气质依然美如兰,才华馥比仙。祖母一生都是驻足在文字中的女子,有时祖母像是一幅画卷…徜徉在翰墨书香中的女子,就是一株深谷幽兰,时光也许蹉跎了她的容颜,却无法侵蚀她的气质与才华,般若突然羡慕起古代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女人了,就像现在的祖母,老的足不出户。 般若辞别祖母,她走在回紫苏园的路上,经过海边,她觉得好好享受每一日,就是善待生命,幸福就是每日沙滩上吹吹海风,嗮嗮心中太阳,她经过海湾,边散步,在路边看到渔夫卖常林鱼,这是父母的最爱,她买了几斤,一路走着,心里高兴极了。 她一路盘算要煮的佳肴。 她觉得从小到大跟着祖母,她也是靠海吃海的小食神了。她很在意食物的鲜味,每次都会散步到海边去选择最新鲜的小鱼儿,然后选择最简单的烹调方式,去给家人感受食物的鲜美味道,甚至调味料她也是少量添加,她尽量不去覆盖食物最原本的味道。 她在厨房里忙开了,韭菜跩了小把,找出母鸡刚下的鸡蛋,还热热的,她拿起贴下脸蛋,又倒出面粉,她先把韭菜摘好清洗再把两个鸡蛋磕入碗中,用手抽搅打均匀,加入适量面粉,少许盐和一些清水,她再次搅打,直至没有干粉的状态。她加入切碎的韭菜,再搅拌均匀。最后当锅里烧热,她又刷油,舀上一勺子面糊倒入锅中,开始翻面烙制,直至两面微微发焦熟透,好香,喷香的,眉开眼笑的她自己闻了闻,呆会父母回来肯定爱吃。 她快出嫁了,她想趁她还在紫苏园里,能多照顾自己的父母,她想照顾好父母的饮食起居就是在替他们养寿,书上说:阳气决定寿命,学会“养阳”,就是最好的养生。 阳气就像宇宙中的天与太阳,人体正常的体液都需要阳气来养护推进,阳气越充足,人体越强壮,阳气若不足,人就容易生病。 所以让父母吃好,休息好,他们身体自然就很好 ,般若总是这样想的。 蝴蝶谷里的春天已经来了,紫苏园四周鸟语花香。葭而娘亲是一生自愿把菜种成花的女人,而祖母是一生情愿把花种成菜的女人。她们的人生都是一场追寻魅力的长跑。女人魅力不属于某个年龄阶段,而是整个人生。 也许女人心有境界行则正,腹有诗书气自华。 每一个女人都可以打扮得美美的,但外表可以修饰,但女人的气韵是掩饰不了的。 自从那日祖母告诉般若:女人的精神长相,是一种看不到的内涵与学识,这个骨子里的东西才是真正决定了一个女人的美好的精神力量。 般若更是懂得以后自己嫁入白云山庄,自己的一生也必是一个很好的女人。自己在二十岁活青春,三十岁活了女人的韵味,她到了四十岁就一定活出智慧,五十岁活坦然,六十岁图个轻松,七八十岁就成无价之宝,即使像祖母这样白发苍苍,也要活得像她一样漂亮。 即使祖母现在白发苍苍的老人,容颜迟暮,她也能静守灵魂深处的那份美好与淡定。 般若告诉自己,嫁了过去,她要当智慧的女人,她们家族的女人都会写诗,她心里总是懂得花瓶式美女和智慧型女人就像龟兔赛跑,一开始前者领先,最后准保是后者获胜的道理。 她从裤兜里拿出祖母给她写的小诗,念了几句,觉得有趣极了: 风起的日子 被吹成赶海的孩子 彩霞未澜 佳人依旧 凉亭玉立 满载而归的筐篮 把故乡的味道 盛放于怀 回春的烟火 肆意蹦跳的鱼虾 就如同小楷的字样 都扑面而来 珊瑚丛的纯粹 海的续集 没有涟漪 彼岸四通八达的璀璨 灯红酒绿的喧嚣 恍如隔世风月 灯的倩影 成群结队 极速穿梭 荡漾逝去 人约黄昏后的小城 又遇见柳梢头的月 月光柔和地洒在天行别苑,胡一风老先生和蝶飞儿在庭院里说话。 “小糊,我给你讲故事吧!一个很凄美的故事!你看过《洛神赋》吗?” 蝶飞儿知道胡一风老先生又把她当祖母了。 她微笑进去屋里给他拿一件外套。 “穿上吧,天黑了,春寒料峭,别着凉,嗯,你慢慢讲吧,小时候看过,我听!” 古时候,曹植天赋异禀,博闻强记,十岁左右便能撰写诗赋,颇得曹操及其幕僚的赞赏,而甄氏才华出众,魅力无比,是当时数一数二美丽的才女。 当时曹操正醉心于他的霸业,曹丕也援有官职,而曹植则因年纪尚小、又生性不喜争战,遂得以与甄妃,朝夕相处,进而生出一段情意。 后来曹丕,登上帝位,是为魏文帝。魏国建立。甄氏被封为妃,成为曹植的嫂子。 甄后不喜欢曹丕,不久离世,次年,曹植到洛阳朝见哥哥。甄后生的太子曹睿陪皇叔吃饭。曹植看着侄子,想起甄后不在,心中酸楚无比。 饭后,曹丕遂将甄后的遗物玉镂金带枕送给了曹植。 曹植思恋故人,睹物思人,在返回封地时,夜宿舟中,恍惚之间,遥见甄妃凌波御风而来歌舞一曲,曹植一惊而醒,原来是南柯一梦。回到鄄城,曹植脑海里还在翻腾着与甄后洛水相遇的情景,于是文思激荡,写了一篇《感甄赋》。几年后明帝曹睿继位,因觉原赋名字不雅,遂改为《洛神赋》…… 胡一风老先生讲的很专注,蝶飞儿虽然小时候就听祖母讲过,现在再出自老先生之口,顿觉更为深刻,她抬头望着天上的月儿出神…… “甄氏是个才女,是个外表与才华都出众的美丽女人,怪不得引得兄弟两个都爱上她…自古英雄爱美人…那惊鸿舞我家宛宛会跳,跳的很美…听你一讲,这世界美丽的人和物都很多…” “对啊,大自然是一本书,世事世俗更是一本书……我平时也爱看书,虽一世经商,但我有空也爱看读书,读大自然,读历史,读世事,读文人,读商人,读官人也是读书,读一些另类女人,有时也是读另类的书……” “读歌姬舞姬艺伎……也是读书,第一次听……” “自古以来,妓女也分官妓,宫妓,家妓,营妓,私妓三六九等,古代,一开始并不是都是指那些以出卖肉体来换取财富的人,相反这一群人有着良好的文化素养和技艺。她们在这之前一直是以自己的“技艺”,也就是歌舞之能来换取财富,古代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灰色行当,这些女人是人类文明的糟粕。” “我知道,古书里说,有些女人被称为“娼妓”。何为“娼”?也就是“唱”——唱歌的啊;何为“妓”?也就是“技”——演戏的啊,也就是唱歌的和演戏的,有留莺……清馆,花魁之分……” 蝶飞儿阅览古籍,她也明白最上等的属花魁,第二等是清馆,她们一身才华,琴棋书画,卖艺不卖身,只是配一些风雅人士还有权贵公子喝酒聊天,有的是因为姿色出众,被老鸨精心培养,有的人因为家道中落,无奈流落,若是能找到对她们痴情的男子,就可以花钱赎回卖身契。 “最高等的是花魁,她们姿色卓越,才华出众,技艺过人,是风月场所的活招牌,可以自主选择客人。这群人也分星级,尤其是名妓,非常的奢侈,有的甚至还有婢女在身边服侍,那些地方一般都是一些古代大官去的地方……” “但不管世界如何变迁…这些女人都还是受历史批判的。”蝶飞儿说到。 “我想去书房写字,小糊,你扶我进去!” 他们回到老先生的书房,老先生立即开始写字,他写下——惊鸿。 “老先生的字越来越有神韵!” “小糊,你也写!” 蝶飞儿安静凝神写下“惊鸿”两字,她随口念叨: 翩若惊鸿 婉若游龙 荣曜秋菊 华茂春松 仿佛兮 若轻云之蔽月 飘飖兮 若流风之回雪 远而望之 皎若太阳升朝霞 迫而察之 灼若芙蕖出渌波。” “妙哉,丫头你会背这词,真好!”胡一风大叫一声,突然发觉自己露馅。 蝶飞儿心里知道老先生此时是清醒的,但也不好说破。 她继续写字,发现自己的字有点像祖母了,蝴蝶谷女人们同在平凡的素朴岁月中,在漫长的谷里的烟火岁月,她们都不喜喧嚣,不慕繁华,祖母与娘亲活出了作为女人独有的雅趣和一种内在坚持,也许蝴蝶谷的女人们秉承良好家风,身上弥漫的是贤惠温暖自信自律的书香墨香…… “小糊,你的字写得也不错,俗话说一个内秀孩子的培养,需要家族几代人的努力和后天的教育还有孩子的自律,虽小糊你是富养长大的女人,但你也没有不好习惯,你们蝴蝶谷家教很好,女人善良大气,勤奋热情乐观,诗情画意……天行有福气啊!” 胡一风老先生说的话一愣愣的,好像一时清醒,一时迷糊,一时把她当祖母小糊,一会有把她当小蝶。 “你知道世上最好的感情是什么?一份份好的感情,是两心相依的温暖,是相濡以沫的陪伴。最真的拥有,是她在;最美的感情,是她懂。这辈子,小糊懂我,我也值了!该珍惜要珍惜!”说到此处,老先生突然热泪盈眶。 胡一风心里明白:男人的一生,经常会有几个状态:兔子不吃窝边草,有时老牛想吃嫩草,好马有时还想吃回头草。但若是好马,肯定不想吃回头草,因为一旦丢了,回了头,再贵的名草也不见了,也许只有安慰自己,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棵草……但或许更会惋惜后悔告诫自己,有些好草,自己一不小心弄丢了,等这匹好马想回头了,小糊已经成了南燕飞最爱的那棵宝贝公主草了。 就像他和小糊,他们已经白发苍苍, 他要再去寻找,追回,她也不见了,一次擦肩,终身离散。自己这匹好马啊!回头了,那好草呢?岁月流逝,红尘滚滚,遇见邂逅刚好的,懂自己的,很适合自己的口味的好草,可真是也不容易,万里挑一,百年难得一见,还是且行且珍惜吧! 有书香墨香的女人肯定特别自信,是一场追寻魅力的长跑。它不属于某个年龄阶段,而是整个人生。 胡一风看着眼前小糊一手栽培长大的孙女,他最近在她面前装病,他心里却像明镜一般,若是天行这孩子能娶到这优秀的丫头,得到她芳心,也是自己祖上积德啊,这丫头也像当年的小糊让他惊鸿。 他也有点担心天行这孩子,如果丫头看不上天行,天行又爱上她,那不就曲折了吗?书上说,男人年青时不能遇见太惊艳的女人,否则这一生都会因为念念不忘而孤独。 太惊艳的女人,一旦过早遇见了,要么余生都是这女人,要么余生都是回忆。 蝶飞儿看着老先生在写字,她给老先生倒了一杯安神汤放在桌上,她悄悄退出书房。 老先生最近和她相处,看出这个丫头善解人意,容易换来优秀好男人更深的宠爱,在爱情的世界里,男人懂女人,女人也懂男人,便是最高级的爱。这个诗情画意的丫头很善解人意又格局大气,喜欢她的好男人会甘愿把心掏给她。 蝶飞儿回屋,她记得祖母从小到大教育她们,女人爱一个人用七分情,一定留三分用来经营自己的智慧人生。普通女人一旦深陷在爱情这片泥沼里,便无法自拔,理性女人更懂得维护爱情需要技巧,并不是一味的付出,只有这样才能便能让爱保鲜永驻。 她从小感受到祖父祖母的爱情,他们双方合作,同时付出,同时交流自己的感受,同时呵护保护对方,他们的感情是细水长流的。 祖父南燕飞很爱祖母,又酷爱艺术,到了他晚年时期,她的技艺更是如火纯青,也许优秀的男人到了晚年,更是人生精神世界成熟的春秋鼎盛最佳时期,并且他最爱的女人祖母也十分崇拜他。 蝶飞儿回屋,换上柔软的紫色长睡裙,放下长发,她躺在床上,随手拿起床头古籍《红楼梦》,随手翻翻,这书她从小到大看过很多遍,但她还是喜欢的,她看着,又进入了书的世界了,在大观园的世界里,压迫与反抗,富有与贫困,欢乐与悲凉,腐朽与新生,像一对双生兄弟一样并存着。她看到了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交织在一起。她也看到了美的人,美的思想,美的感情,美的追求,美的存在与毁灭。她还是喜欢黛玉,不喜欢宝钗,她觉得黛玉不攀比,不虚荣,知足常乐…… 蝶飞儿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好女人要不刻薄,不强势,似水般润物细无声,让自己心爱的男人充满斗志,好女人是不怕穷,不怕苦,既当得了爱人锦上添花的美好,也成得了爱人低谷时不离不弃的陪伴。对女孩来说,以后遇见一个懂得自己的好男人也是不错的,她突然又觉得没有睡意,下了床…… 奔波许久的胡天行终于回到了天行别苑,她一推开别苑的门,他示意府里的人不要声张。这里有他最尊敬的祖父胡一风,还有自己喜欢的丫头蝶飞儿,他一想到此,就会兴奋,和充满活力,激情,他没有提前告诉他们,想给他们惊喜。 他看到蝶飞儿的屋子灯还亮着,随即他又听到她在弹奏古琴,美妙的琴声,他心里一阵温暖。 他一想 到蝶飞儿那通身的气质简直绝杀,眉眼犀利又温柔,她那种大家闺秀说是冷美人吧,可她又可以很温和的,纵使他在外面遇到再多的美人,他的心里始终装着一个她,这个他现在还爱而未得的丫头,这个丫头拒绝了他,他不死心,也许是女人的拒绝让他产生了想要靠近的欲望,这种念头使他又几分冲动,也更使他理性,觉得他还不够优秀,可能还配不上她。 “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 以月为神,以柳为态, 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 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胡天行一想到让他惊鸿的美人,心里很甜蜜,此刻他想到自己把自己当成了宋徽宗,恍惚把正抚琴的蝶飞儿当成了李师师了,他噗嗤一笑,有点诙谐轻松,最近因为疫情猛于虎,他在外带领商会几个有作为的商家一起做些善事,周济一方百姓,很是忙碌。 他抬头望着月亮,今晚月色撩人,皎洁无比。 他想等过阵子,他一定要说服蝶飞儿,陪他一起去天山,他知道她从小就喜欢天山那一带……经过这次疫情,他明白了人不应该当赚钱的机器,应该热爱自己的生活和生命,多陪着自己喜欢的女人过过喜欢的日子……一起去人迹罕至的地方走走玩玩,也许那里有高山、草原、沙漠、绿洲、戈壁、雅丹、牛羊、木屋、花海……冰川、湖泊……倒影、有少数民族、音乐、舞蹈、美食、瓜果…有他也喜欢的人文、历史…古城、宗教、信仰……也有很多有趣美好的故事……听听每个地方的历史文化知识,或许自己会遇到好玩的事情,看看自己或是别人的人生…… 此次胡天行回来,他觉得赚钱的乐趣没有比他热爱生活更有趣了,他觉得热爱生命,比过得雄心壮志更加重要有趣,他想让自己和自己爱的人的人生和生命都更加快乐…… “孩子,你啥时回来了……” 第二百五十四章 中式园林 胡一风自己在书房里,孙子回来后,他就更放心了,他看着墙上,还是挂着那幅美人画。 他注视着画里的他,她的面庞依然完美对称,纤腰不足一握,黑色的眼眸和稠密的双层睫毛。她依然像是从油画中走出来的古典美人, 她像是一座外域雕塑,比例均衡,骨肉匀亭,珠圆玉润,光洁优雅。她依然是他最欣赏的女人。 年纪大了,他更喜欢精致、自由、考究、富有美感的慢生活了。 第二日一大清早,他自己出来走了一圈,站在海边,他刚好看了日出,当火红的太阳喷薄欲出之时,海天尽赤,紫霞荡漾,满山金光,海上平静如镜,近处的海湾渔帆点点,很壮观…… 他感觉一阵舒服和轻松,想到该是给天行和蝶飞儿操办喜事的时候了…… 孤鹤回雪最近太忙碌了,但他还是很舒服,因为只要一想到宛宛,他心里就很欢喜的,他更是能体会到:男人最好的品味就是他选择的女人。 这晚年岁月,他觉得自己要好好经营的,他想把孤鹤府再修建一下,按宛宛喜欢的中式园林的格局作参照,花园分为两大块,南北花园,尤其是南园他想弄一个独立的月季园, 中间留一大块草坪,大片的留白,他想再修一面植物墙,最上层是乔木,然后是一年生草本植物,中间一层是灌木,下面是花卉,若精心搭配,每年每季那里都能开出美丽的花。 他自从有了宛宛后,他也想过过游山玩水的生活。 晚年的他早有归隐的心了。以前没有宛宛,他在“归隐”生活中常生寂寞之感,而现在宛宛在他身边,他一颗苍老的心尤其需要宛宛青春热血的抚慰和陪伴……他们这真是一份奇妙、浪漫的老夫少妻情结。 最近这段,孤鹤回雪来往各大商会,他看中孤鹤府附近海边一带的几亩地,他想假以时日,他想建造围以青瓦墙,曲径通幽,有移步换景之妙,府里他想构造一派竹木森然,奇花如海,飞鸟啾鸣,十分怡静的田园风光。 他想在院里,建造两座具有民族特色的二层楼房,自己取名命名为“游楼”和“月下楼”,他想按照宛宛的意思,让她在园内搭起凉棚,种植她喜欢的瓜果葡萄和牵牛花、炮仗花……他想养了大龟、兔子、黑羊、鸽子……而这,正是他觉得晚年生活的意义,多陪陪宛宛,宛宛酷爱艺术,也十分喜爱园艺。 自从高龄的他上次大病一场后,他已经接受了死亡,也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死亡是个缓慢接受的过程,人慢慢地靠近它,就能慢慢理解它。也许在生命的尽头,懂得与人道别、和人道谢,决定好要为自己所度过今生的生命,赋予好的意义…… 他不怕死亡了,因为他有宛宛了,宛宛是一个很有才情的人,她精通几门外域语言,也有写作和绘画的天赋,性格又大胆果敢,自由浪漫,热情奔放,也许连他都为她倾倒… 现在不是许多女人说:“学得好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嘛,像宛宛这样的女人她很容易就嫁得好。 可是她总说:“女人学得好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绝对是胡扯,‘嫁得好’得来的幸福是可能消失的,学得好‘干得好’得来的幸福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有内涵有事做的女人更有魅力。所以我即使嫁给你,你有财力养我,但我不想放弃我的兴趣爱好和做的事。” 孤鹤回雪觉得她蛮聪明的。她很多家事自己做,即使府里有丫头老妈子,她也自己做一些家事,尤其是照顾孤鹤回雪的事。 宛宛的理想并不是一辈子都活在风花雪月里面。她出生优渥,小时候过得花团锦簇,一切来得太容易,但她更是学会珍惜二字。后来她所受的教育,也让她懂得自我反思和读书不断精进自己,清醒的自我认知,和驾驭生活的能力和担当。她早就知道女人的婚姻不是一张万能支票,可以许自己一世无忧无虞。 “杏花村的烟雨淅淅沥沥 海也知道 我定会去山的那边看你 将进酒的词 雏菊的紫色问候 还有康乃馨一点点暖意 最后都潜入琵琶语的青衣 咿咿呀呀的怀里 四月的戏台锣鼓还未喧天 思绪早已模糊成涟漪 圈圈都是酒家的盛意 曾经会饮三百杯的心愿 等来天地清明 晶莹剔透 依然不胜酒力 远处 是熏了酒的雨 还是淋了雨望海的眸子 潮墨一般的深邃如斯 只是因为盛放太多太咸的水。” 今日,当宛宛想回去蝴蝶谷时,她涂鸦了几句,就收拾行装,想辞别孤鹤回雪,却发现他出去了,江流儿还在睡觉,她最后就留张字条在孤鹤回雪的书房里,她就下楼去外面雇马车了。她知道自己这种女人就是彻底拥有一个女人的身体和一个孩子的情感的,她就像孩子想家了。 到大半晌午,孤鹤回雪回到府里,他就一直叫着:“宛宛,宛宛!”他打开她的卧室,找不到,他又到客厅,书房,最后他院子里,自从宛宛嫁给他后,平时宛宛喜欢呆着这里,像个天真的孩子一样,边荡秋千边看书…除了看看弄弄植物,有时候还喜欢摆弄各种装饰品,她还会在花园里摆着大大小小的工艺品,陶罐,陶锁、陶钥匙…都是宛宛自己捏好了样子,又请镇上的老窑工阿强伯帮忙她烧制…… 孤鹤回雪自己第一次坐在荡秋千上,他觉得一下子有些失落,宛宛不见了,去哪? 也许男人的一生也会遇见很多女人,他们会喜欢,会尊重,会回忆,会宠爱,会珍惜…会爱恋… 但是令他们铭记一生的女人,不外乎一个两个,一个是他的母亲,一个是心上人…… 此刻,孤鹤回雪已经把她宛宛当成红颜知己,她是他最温柔的脊背,却不是强心针,女人成了强心剂是易耗品。然而宛宛则不同,可能一般人难以驾驭和征服她,她会令孤鹤回雪感觉世间都臣服他的脚下,在她的精神世界帮扶和激发动力下,他可以征服自己,整个世界…… 宛宛是孤鹤回雪尊重和欣赏的女人,而且她可以充当他的左膀右臂,蛰伏在他心房里……在他日益成熟深邃人生精神世界中,宛宛起着不可忽视的温柔与份量,力量…… “义父,你在找义母吧?我刚才在桌子上看到信,寒食节到了,她回蝴蝶谷几日,你别急,不然我去替你接她回来。” 孤鹤回雪看着江流儿,心里一块石头落地,这丫头原来回谷了。 紫苏园里,般若在准备食材:首乌、黑芝麻、黑豆、黑米。她想磨粉给父母喝,顺便送去妙心庵给祖母。 她挽起袖子,把黑芝麻、黑米、黑豆分别用清水淘洗干净,然后捞出控干,将它们放置在通风干燥处晾干。再用文火把锅烧热,然后放入黑豆进行慢炒,她用锅铲时不时翻动一下,看着黑豆受热均匀,炒着,听到黑豆发出“啪啪”的声音,她就盛出,摊开晾凉,又把黑米和黑芝麻炒熟,晾凉…… 她把它们都倒入石臼里,她将凉凉的黑豆、黑米和黑芝麻加上何首乌一起丢入石臼中碾粉…… 她心想,以后自己嫁人了,父母每天挖上两勺冲开水喝一喝,补一补,保管父母有满头乌黑的亮发,精神焕发。 “般若,你在忙什么,今日我特意来陪你去妙心庵!你看,我带了一些桑椹酒,度数不高,甜的…” “白大哥,你来了,我正好要去妙心庵!” 他们带上美酒,沿着山路走,经过山峰中间,再绕个弯,便看见一座亭子,他们坐了一会。 “在这里,与友人喝酒,看日落,等日出,野花开满了山腰,也是美不胜收的。”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般若说到。 “知我者莫般若也!”白方彦眉笑颜开。 “我对山水、美酒的爱好不减当年。虽已不再年少轻狂,但玩乐的兴致是无穷无尽的。以后我会成“宠妻狂魔”,你信吗?哈哈……不管到哪里,我都会带上你。都是说爱情是一物降一物,般若你上辈子拯救过银河系,才会有这么疼爱你的我和我们两个美满的姻缘的。” “你看,你最近都变了一个人,口若悬河,花言巧语的…哈哈…也不羞……”般若被他逗笑了。 白方彦认定般若,她就是一位他认为很好的女人,其实美丽不仅仅指的是女人的外表,更多的女人的心灵美,般若也是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美丽女人。 “下次,我带你去集市上,热闹一下,尤其那里晚上一出门就看到小龙虾,那里有馄饨和卤面…深夜还能遇到炒面的……青菜豆芽伴着浓油赤酱的面条,在满街上两旁桂树散发的桂花香里…” “还有我会带你去喝红小豆、红花生、红山楂、红枣以及红糖做的五红汤,可好喝了,看似平常,却是老中医们手中常用的养生靓汤,也是我娘亲最爱喝的…” 般若微笑看着讲得滔滔不绝的白大哥,觉得他变得开朗有趣多了。 白方彦觉得般若聪明,独立,遇事拎得清楚,理得明白,人很理性,看似柔弱,却皮肤白皙,红润,有光泽。女人要心情好以外,气血也是通的。 “以后成家了,我每逢出游,必带你同行,我们要去桃红柳绿的西子湖畔,也要去烟笼寒水的姑苏水巷……仲夏,我们要去岛外避暑…” 孤鹤回雪牵着宛宛的手,他尽情远眺蔚蓝的大海上,海鸥低飞盘旋,猛地贴水觅食,接着又听着般若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他舒服极了…… “白大哥,这个世界上,真正优秀有内涵的人,无一不保持着自律理性,丰盈和充沛着自己眼前的人生,就像我祖母…她情绪一向很稳定…我很喜欢她,再说她也很反感女人男人情绪不稳定……” 再说林小糊很早就起床,满头银发的她,拉开了蓝墨色的窗帘,窗外微弱的晨曦之光,洗涤着她的身心。她先给自己煮一杯热茉莉花茶,看着冒着白气的水,她在干净整洁的桌面上,看茶叶舒展,仿佛酝酿出一层又一层漂亮的“仙气”,她整个人立即心宽神怡。她又坐在梳妆台,画上了一个淡雅的妆容。对于一个人生活的老太太而言,化点妆已经成为了她一种日常生活的习惯。女人保持着个人妆容的整洁,也是对生活的尊重,对自己的取悦…… “般若,我们呆会回来路上去吃卤大肠?好吗” “嗯嗯,在美食界,卤大肠,我喜欢的,回味无穷。” 白方彦身边一谈起卤大肠,他立即馋到口齿生津。卤汁的香气包裹着比肉还香的荤味,咀嚼间快乐感都在增加 。 “白大哥,你也是地道的吃货,我娘亲说吃卤大肠最看重两点:一是清洗,二是卤汁。谁家做得又干净又美味,谁就能独得老饕们的青睐。” “对了,我把我们白云山庄的“诞香堂”改了,以后我们可以在那里举行相当规模的舞会,还有我让人挖了个大池塘,内可划船,又筑桥建亭,可以种些花树,你肯定会喜欢,就像你们以前住的蝴蝶别苑,这是母亲告诉我的…说你们家族的女人酷爱中式园林,以前你们的蝴蝶别苑就是那一带最诗情画意的院子…” “难为冷夫人如此厚爱…” “还叫夫人…快到了,妙心庵…” “白大哥 ,你看,沙滩上好多的花,黄橙橙的,嫩黄的,你看,那里的沙滩上,到处都是,很美,它一开,寒食清明谷雨一过,夏天快来了,好美……” 第二百五十五章 暮春绝色 谷雨一来,天气突然又变冷了,胡府别苑外,胡天行带回一个男少年,白静斯文,但也长的人高马大。 “高蓝枫,怎么是你,你怎么找到这里,不用读书吗?胡少爷,这是怎么一回事?” “哦,你说这小子,叫高蓝枫,他啊,我刚才去山下转一圈,发现他在那里四处打听别人,问:小蝶姐姐,所以就被我带回来了!” “外面瘟疫流行,你还到处跑!” “小蝶姐姐,我们的学堂的地被附近几个坏蛋相中,据说准备在那里开作坊,赚大钱,这不,他们在背地里搞鬼,收买几个有钱人签名…” “天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这可是缺德啊?子孙后代的教育可是大事,怎么能把学堂变作坊,真是造虐!”蝶飞儿听后有几分怒气。 “上头不管吗?就由他们胡作非为吗?” “就是,都是一窝横,听说他们背后还诬陷学堂管事的,搞些下作的事,一手遮天了,这些人真是黑心肠的,我娘亲说他们是子孙后代的罪人,以后我们附近的孩子们求学会非常不方便,外面的学堂离我们那一带很远,尤其山里的孩子山路十八弯,来来回回,风霜雨雪的,很危险,也特别不方便…听说有次夜过山路,还有孩子从山路滑下去,没命了…” “但我听父亲讲,他会去召集我们那里的老百姓,还有一些当地的有识的贤达,听说父亲找到那里一个退休的商会的林大会长,此人心地仁慈,经常做些慈善,但已经归隐,为人低调,这次听说是为了家乡的孩子们求学的事,却十分热诚,四处做事求人,好像还要筹资翻建学堂,他还组织很多德高万重的老人们……”高蓝枫讲的绘声绘色。 “我娘亲也说,他们造福桑梓,造福百姓,会世代相传,受人敬仰,长命百岁的!” “看来,还是好人多啊,这也是你们这些孩子的福气,这样看来,孩子们有救了,在自己的家乡求学有望了…” 蝶飞儿第一次听着高蓝枫的话,觉得他真的长大了,但又觉得替孩子们心酸,毕竟求学是孩子们一生最重要的大事,不能耽搁 ,那里的孩子们求学如此颠簸。 “那些狗娘养的,都是什么材料做的,下流胚子,竟然连学堂的地也敢打主意……”蝶飞儿第一次听胡天行爆粗口。 胡天行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才是一个大男人 。 “高蓝枫,你先去吃饭吧!呆会我让管家给你送套衣服,换洗一下,晚会我带你吃好吃的!” “谢谢!” 胡天行有点爱屋及乌,他觉得蝶飞儿把眼前的少年当成自家的弟弟看待。 “对啊,小蝶姐姐,我们的学堂已经被搬到很远的外校学堂了,说是联合防疫,但背地里他们也不知道会做什么,学堂管事说至少要几个月后,我们才能回去,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还是借口……最近几日我们都是来回奔走,大家又累又疲,琐碎的事情特多…大家也无心上课,这不,我就特别想姐姐,所以就开溜了,先去紫苏园,找不到,现在又跑来这一带了……” “姐姐,以后我会做一个有魅力的极品好男人,首先我要大爱自己的民族,再特爱家乡,不管经历什么大事,我也要做到力挽狂澜,冲破艰难险阻,全力呵护自己家乡的孩子们!” “好样的,这小子,以后比我更加有出息,对,男人有坚强仁慈的信念,有好信念,才会更勇敢,去挑战普通男人无法挑战的困难和压力,有仁爱才有动力,聪明果敢才会勇敢,勇敢者才会有从容的风度,才会有神奇的经历,才会摆出独具韵味的极品好男人魅力和格局。” 蝶飞儿笑了,看来,高蓝枫以后也会成为好男人,就像胡天行一样。 “杨花柳絮随风舞,雨生百谷夏将至。” 最近都是蒙蒙细雨,有风,风里夹着小雨,有点倒春寒。 胡天行看着蝶飞儿,对于爱情,很多人都会向往拥有一个“灵魂伴侣”,能懂自己的内心,能清楚自己的想法,甚至不必多说,一个眼神就能体会彼此感情,他也不例外。 他希望蝶飞儿成为他的灵魂伴侣。毕竟,很多男女在接触中,只会慢慢发展成灵魂知己,而真正的灵魂知己,是成不了情侣的,他突然有种不好的念头,觉得蝶飞儿成不了他的情侣。也许胡天行很欣赏蝶飞儿的独特,蝶飞儿却欣赏胡天行的才情。 接下来的几日,高蓝枫在这里住下,胡天行和蝶飞儿志趣相投,偶尔会吟诗作赋,也会谈论,能说古谈今,亦能谈天说地…… “我们这里靠海,谷雨天亦是渔民节,这个季节春海水暖之际,也是下海的好时机,鱼虾丰收肯定能丰收,但风雨时节,据说我们这里的百姓会祈求海神庇佑,出海平安。” “祭海信仰!” “对,你也懂!谷雨时节,吃什么?” “还要吃香椿,雨前香椿嫩如丝,醇香爽口营养价值可高 呢!” “对了,应该买些新茶!” “谷雨谷雨,采茶对雨 春日和煦,气爽风柔 山青水碧,天高云淡 采一篓清茶,正当时。”蝶飞儿念叨着。 蝶飞儿最喜欢独自捧上一卷书,煮上一壶茶了…… 胡天行觉得真正的知己,不该沾有一点私心,否则真走到了一起,也不再是知己的模样了。 有时候,胡天行觉得蝶飞儿就是一个无邪的孩子。作为男人的他,对于纯真无邪、身娇柔嫩的她,他也经常做起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这样的黄粱美梦。 他最怕男人女人的婚姻时间一久,结婚初时的激情早已被生活中的各类琐事消磨殆尽,这个时候,要是女人再整天,在自己耳边絮絮叨叨像个不停的长舌妇,想不头疼都不行,相反如果身边的女人能是一个不论什么时候都能吸引自己眼球的女人,那就又是一种滋味了。 也许祖父说得最对。一个真正有魅力的女人,她的魅力不但能征服男人,而且也能征服女人。因为她身上既有母性的魅力,又有女人的魅力。 他眼里的蝶飞儿就是一个有灵性的女人,她天生慧质,善解人意,有善悟事物的真谛。但她极其单纯,在单纯中却有一种惊人的深刻。 一路上,蝶飞儿觉得高蓝枫嘴里讲的商会会长才林老才是个大善人,也许鉴定一个个真正的极品男人的魅力,不是看他们香车宝马,高楼大厦,才富五车,高官厚禄,名利双收,是看他们在民族母亲或故土母亲受难时,当子孙后代面临各种教育难题……他能克服了常人无法克服的多少困难,费尽心血,摇旗呐喊,大义凛然,没有丝毫私欲,为民办事,呵护桑梓,造福一方百姓,千秋万代,他们尽力全力,有为担当做了什么!这些人才是真正顶天立地的大男人,才是人中翘楚,人中龙凤!他们魅力永存! “姐姐,我明日要回去了,以后你会和胡大哥来看我吗?到时我让我父亲和娘亲请你们吃饭,好吃的…嘻嘻…这花给你…” “牡丹,谷雨三朝看牡丹,哪里跩的,很美!牡丹,可是这晚春里的绝色啊!” “那里,一大片的,好美!” 当蝶飞儿回过头,青石旁的草丛里一大片,一大片的牡丹花,它们绽放出她那甜美的笑靥。微风细雨中,花朵娇艳饱满,花瓣重重叠叠,花色更是数不胜数,有姚黄、赵粉、四合连、洛阳红、黑洒金…… 她走过去,这里很多牡丹花都开了。有的牡丹花的花瓣全都展开了,有的才展开几片花瓣,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不好意思把脸都露出来,欲拒还迎,只露了半个脸;还有的牡丹花才是花骨朵,看起来饱胀的马上就要爆炸似的…… “蝶飞儿!”后面响起楚云天的声音,胡天行望了过去,他的对手来了。 第二百五十六章 芍药女子 蝶飞儿回头一看,停下脚步,楚云天拿着一束芍药,递给她。 “小蝶,她喜欢芍药,这花是“花之丞相”,是有智慧的花!” 楚云天笑嘻嘻的,一脸爱意。 楚云天他很懂蝶飞儿,他心知她是一个自由的,浪漫的,不喜欢被束缚的姑娘。她是不会说多么好听的情话的,但是她的一举一动都特别的撩人,让他觉得特别的喜欢,他看到她,就充满活力。 也许真正的爱情可以在对方身上唤起某种有生命力的东西,而双方都会因唤醒了内心的某种生命力而充满快乐,他不知道蝶飞儿心里怎么想,但他是很快乐的。 加上蝶飞儿慈眉善目,长得好看,所以他觉得她不用说情话,光靠她那张脸,就足够撩人了。 楚云天不喜欢只会像藤蔓一样攀附缠绕男人的女子。只有当女人像橡树一样与另一半共同站立,直面风雨,才会更加吸引到同样优秀的灵魂的男人,他很喜欢蝶飞儿。 “只要是花,我都喜欢!”蝶飞儿漫不经心地笑着,就像一个外域的贵族带着骄傲,又带着魅惑人心的力量,娇俏的嘴唇,迷人的酒窝带着有几分的性感… 楚云天觉得蝶飞儿和梅幼薇性格不一样,蝶飞儿低调,不喜欢出风头,性格和他很合拍。 而以前的梅幼薇对于他,各种秀恩爱,索吻、拥抱,一个都不能少。 “很美的花,我喜欢一切美的事物,对了,楚大哥,你今日真得很有风度,你最近白玉斋附近的宅院修葺好了,可能很辛苦吧!” 楚云天点点头,心里暖暖的。 蝶飞儿很喜欢美的事物,遇到她欣赏的人她也会夸奖几句,对他很细心,很体贴,这就让楚云天在不知不觉间动了心,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她。 第二日早上有雾,大雾弥漫在胡天行的别苑四周里,如朦胧仙境一般,飘渺梦幻。 胡天行亲自在后花园的中央放上小矮桌, 泡上乌龙茶,对面坐着楚云天… 厨房里,围着蓝布白素花围裙的蝶飞儿正在忙碌着,她已经做好了瘦肉香菇粥,玉米蒸肉饼,香煎秋刀鱼,菠菜虾滑汤,炒菜心… 她心里在盘算:这几日帮助胡天行整理好庭院,她要回紫苏园了。她昨日整理了一些枯木,她想挖些泥土,栽上几盆好看的小花,摆放庭院的在墙角。这样的庭院里,永远装点新鲜的小花,绽放着盎然的生气,才比较美丽。 她又想建议胡天行在小院子旁边的地开耕,种点儿胡一风老先生喜欢的蔬菜,这样老先生就不会孤独了,即便遇到并不善打理菜田的老先生,最后也肯定有收成的。最好的效果就是功成身退的老人每每踏进菜田的时候,他老人家心里不止有继续收获的喜悦和生机,还溢满了虔诚与感恩,这样他的老年抑郁症就会治愈的。 “冰山美人来了,我们有好吃的了,好香,是什么?” 胡天行又吊儿郎当,楚天行喝着茶,眼睛注视着蝶飞儿端上的早点,好丰盛又特别的早点! “冰山美人!小蝶姐姐可是一个温温柔柔的南方姑娘,积极、善良又阳光哦!” 高蓝枫笑了。 “天行,蓝枫,快吃,美食都堵不住你们的嘴…” “你们好好好哦!我去陪胡一风老先生用早膳,要读报给他听,他才肯吃…” 最近住在这里,蝶飞儿她必须每时每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面对胡一风这个古怪的老人,她的大脑必须要高速运转,才可以做得恰到好处,她觉得她目前的身份就是一个特护保姆式的书童,照顾好胡一风老先生就是她的工作,她从来不在自己工作的时候放松自己。她尽力给老人家心中送去了一丝的清凉和美好,温馨! 最近,老先生反而要教她学习外域语言,蝶飞儿也很喜欢,就像白玉斋夏茉莉婆婆说的一样,学习语言是没有捷径的,最快的方式就是听说读写。先听、再说、再读、最后写…… 蝶飞儿忙了一天,又写好菜谱交给厨子,晚餐:五豆粥、裙带菜豆腐汤、小炒白菜。 胡一风老先生喜欢裙带菜豆腐汤,裙带菜是一种海草类,富含许多微量元素,和海带口感不一样,裙带菜特别薄,适合用来煮汤,容易熟,大家都爱喝。 她从胡一风老先生屋里出来。 到了傍晚,她回屋,摸着橱柜里的刺绣黑纱长裙,挂脖的黑裙,尽显优雅高级,她反而又挑了旁边那一套紫色的一字肩碎花裙的造型,俏皮又少女,她把一头长发放下来披肩,也许这样的外形要多温柔就又多温柔。她想出去散步,但也不忘收拾一下自己,这已经成为习惯了,这是小时候受祖母影响的! 祖母说过:女人要懂生活,懂爱是种超能力,能将酸涩如柠檬的琐碎婚姻,酿造出微甜氤氲的爱情滋味,才是最聪明的女人。 胡一风老先生心里像明镜一般,他觉得蝶飞儿是个芍药般的好女子,身上没有富贵世俗之气,清丽内敛,像一阵春风拂到人的鼻息,她脱俗、保持单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后胡府若是能娶到她当胡府少夫人,肯定是自己祖上积德。 每个人的一生,不容易走到了人生的夕阳岁月。也许如今的胡一风的精神世界已经历练得人生中最如火纯青,最淡定睿智的状态了,他的情感更加细腻完善丰富,但他的身体健康却在走下坡路,大不如从前…… 他比以往更显得勇敢豁达,淡定通透,他想挑战自己,和谐外界的一切,他最想与大自然和解,他更想懂得珍惜美好的一切,拥有自己的兴趣! 现在八十几岁的他,每次看到蝶飞儿,就犹如看到年轻时的林小糊。年轻时,他离开了她,他明白最不需要的就是藕断丝连,这是对他们逝去的爱的尊重,也是对现在生活的成全,一个总活在回忆里的人,注定以前是美好的,眼下的生活过得没有比以往更开心的。 当年小糊离开了,他也理性,既然走散,既然分开,纠缠不放,还不如不打扰她,这才是最后的体面,也是最后的温柔。 年轻时的小糊就已经是个格局大气的好女人,那时的他觉得跟不上她的,两个人在一起,精神上的共同成长成熟太重要了,走得快的那个人,迟早会游离原地踏步的那一个的。就如佛经里说的:“万事皆有因果,人生没有一帆风顺,不顺心的时候,不要急着动怒、与他人争执,而是要自我反省,学会用隐忍和放下去化解…” 最近蝶飞儿的陪伴让他想起了小糊,尤其让他想起《红楼梦》里写美人醉卧芍药荫的典故。 《红楼梦》里写到: “史湘云在宝琴、宝玉、岫烟、平儿四人的寿宴上,被罚多了酒,不能自已,卧于山石僻处一个石凳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在地下,也半被落花埋了。” 他觉得蝶飞儿都有黛玉的才华,有宝钗的玲珑,有妙玉的清高,有探春的魄力,有史湘云的天然天真的娇憨之态。 也许只有这样的女子,才能够拴住浪荡孙子胡天行的心!男人最高的品味看哪里……永远都不是他们的车子,位子,房子,票子……却是看他身边选择的女子的品级。 蝶飞儿的清新,不同于别的女人的浓烈,别的女人的率真痴缠。她的超然脱俗,难以驯服的烈性隐藏在她的内里,而外在的她既纯净又温婉温柔,这也正是高段位优秀男人欣赏的女人的最好类型。 而最重要的是,蝶飞儿的温柔和包容可以包容和治愈了胡天行那颗冷硬疲惫狂傲的心。 蝶飞儿这样的女人和他这样高龄的男人都能聊天的,而且兴趣相投,连胡一风和她也有很多的共同话题。 胡一风老先生早看出孙儿胡天行在商海里打拼,遍地遇见的都是热闹而孤寂的灵魂,来来往往的人,不过都是他命中的游客,有时越热闹肯定越冷清,也许只有蝶飞儿的温柔安慰和善良清新才能闯进了胡天行的心里。 他想:男人女人,如果有很多优秀有格局的人真正欣赏他们,或爱慕,或倾慕,或仰慕,或单恋,或宠爱他们,或崇拜他们……最起码一点肯定他们身上有很多美好闪光的亮点… 冷碧秋的白云山庄的小院四周的桃花开了,又谢了,旁边的三角梅又开花了,她环顾四周,这时候的她比任何人都盼望着自己的孩子彦儿快成家,可以多帮助自己,她突然想抱长孙了。 也许名门里,有一个头脑清醒行动快速的母亲,对年少的孩子太重要性了,她想着般若如果成为自己的儿媳,她要怎么处理她们的婆媳关系,或许婆媳之间的相处之道是视如己出的关爱,相敬如宾的对待。她和她既要亲密,但亲密还需要有间。一旦婆媳之间的相处到了亲密无间的地步,就会产生隔阂。媳相处既要有关爱,还要有距离,常常换位思考,将心比心。 她走出去,外面一只小羊来小院旁边吃草, 一只胖喜鹊落在大树上,它一会欢叫着,一会啄会儿它的灰白羽毛。 她回到屋里,看着墙壁上挂着他们夫妻年轻时的照片,看到的人都承认真的特别羡慕他们。冷碧秋看向夫君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爱和欣赏。她和他生活这辈子也非常幸福,两个人的感情和睦,还生了白方彦这样的好孩子。 紫苏园里,般若可忙碌了,一大早她去了一趟蝴蝶谷的集市,明日是立夏节,附近的小集市好热闹,人头攒动,作为这谷里的传统女人,要做的节日活儿多,般若很享受这种民俗带来的惬意和随性,她就提前张罗明日祠堂里的贡品,准备明早祭祀祖宗,祈福…… 她忙完后,就像儿时过节一样,她喜欢烟火人间的气息,舒服欢喜… 过节,她准备丰盛的美食,想犒劳父母:瘦肉煲苹果雪梨汤,蒜香煎鱼肚,炒青菜虫草花瘦肉汤,冬菜豆酱焖豆腐,清炒丝瓜、玉米芯炒虾仁,枸杞猪肝汤、蒸排骨、紫米糙米饭、草莓桑椹果盘,水煮鹌鹑蛋,糖包、凉拌水萝卜,干豆腐丝…… 最后一道是做红烧肉,她记住炒糖色不要炒过了,不然会发苦,她用冷水五花肉焯水,炖煮的时候加些热水,她煮了很久,她用小火,这样慢炖出来的才软糯而不腻。 胡天行找不到蝶飞儿,后来问了厨子,才知道她换上衣服,一个人去散步了,他觉得蝶飞儿是个猫系女人,有时很神秘,不可捉摸又随性洒脱,她有时就像猫一样,时而软糯撒娇,时而高冷孤傲,看到她时她都是精致优雅,十分富有女人味。 胡天行觉得蝶飞儿性格有趣,又充满活力,每次跟她在一起,他不会感到无聊乏味,经常会有新鲜感。他在她面前,他毫无生疏感,反而像认得多年的老友。 可是她对他和楚云天好像忽冷忽热、若即若离的。她太洒脱随性,高度以自我为中心,常常把他们两个弄得束手无策、不知所措。 “男人不喜欢哭着求他的女人,而是喜欢笑着捅他一刀的女人……”楚云天过来拍了一下发呆的胡天行。 “这种不妥协、不讨好、不在意的女孩子,反而大大激进了男人的狩猎心和征服欲。”胡天行贴着楚云天耳边咧着嘴笑。 “懂得自爱的女人,才会被男人深爱和尊重!”楚云天回答道。 楚云天觉得男女相爱,就是宠爱与崇拜的博弈。 蝶飞儿散步,不知不觉走到蝴蝶谷的集市,她到老店买了一些绣线,她们三个丫头自小对女红有浓厚兴趣,她时常跟在祖母身边,学苏绣、学挑花。祖母从妙龄少女到白发老者,也是一直沉醉在她美丽的绣花世界。 “姑娘,好久不见,好几年了,你今日买线吗?这些绣品都是新进货的,你看,巧妙的用线、勾边,栩栩如生的形象,这些小动物,毛发蓬松,双目炯炯有神,树木、宿舍自然生动,文字立体饱满…” “姑娘是识货的人,你看,绣品里的这个庙宇里的尼姑在打坐,活灵活现…” “打坐有利于身心,打坐又可以使人变得顽强、专注、耐心、平静……挺好的,这绣品意境很静谧…” 绣品店老板和蝶飞儿搭话,边翻出一些新到的绣品…… “听说最近坊间有一些玉蝴蝶的绣品,市面上还有玉蝴蝶的翡翠,女人们都争先购买的,戴在发髻上,说是沾沾灵气,好像传说有早年一只玉玲珑,是蝴蝶谷镇谷宝贝,后来失传,流落民间……”绣品店老板娘漫不经心地聊着…… “女人应有大家闺秀的知性大气的格局,但也应有小家碧玉的亲民婉约娴熟!就像姑娘这样,以后不知哪府人家可娶到姑娘这样的可人儿?”绣品店老板娘把手搭在蝶飞儿小手上。 第二百五十七章 回光返照 高龄的林小湖最近觉得身体大不如从前了,身子很重,周身疼痛,饭咽不下去,只想喝水,老是犯困,对外面的世界没有兴趣,人懒懒的,没有精气神,她觉得自己大去之期不远了,而且一入睡就做梦,梦见自己小时候的趣事:梦见她在私塾里读书,几个调皮的孩子给她取外号,说起绰号,她记得《水浒传》的好汉的绰号里,她就最喜欢古代的两个,比较文艺,“玉麒麟”,“浪子燕青”……小家伙们给她一个绰号叫“美人”,到哪,大家都自然习惯叫着她…还挺自然有趣… 一睡醒,她就觉得自己应该最后去看趟玉生烟,早点把一些事情和她说说。 疫情有些好转,但老太太林小糊出去,还是蒙着面纱,穿着斗篷。 “彩虹嬷嬷!不管你多老,走到哪里亮到哪里!真服了你了!” 一到白玉斋,夏茉莉婆婆诡秘亲切叫着她。 “快消失了,我可能走在你前头,你的身体比我硬朗!” “撑着,你不会走的!” “最近有点回光返照了,胃口突然很好,我想吃东西,想找人说话,所以来找你,住几天!这一回去紫苏园后,以后可能没机会再来了!” “别胡说,你会长命百岁的,想吃什么?我去准备!” “我小时候爱吃的都吃一遍。” “我明白了,嗯嗯!” “还是你懂我!” “也许今生我们生为女子,生的都不是很漂亮,但我们活的简单平凡,主要活的心态开朗阳光,这也算漂亮吧,最关键已经活成了一个眼里有光,心里有爱,有故事的快乐女人。” 夏茉莉婆婆在厨房里忙开了。 她推开窗户往外一看,外面乌云密布,浓墨般的云团团紧挨着。 她是个特别认真的主儿,没有十全把握她是不会去做的,她想做出最完美的菜肴,给她好姐妹吃,她这次感觉不大对劲,林小湖真的好像快走了,精神不如从前,她心里有几分伤心,但马上调整过来,毕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谁也无法挽留。 她做好几道可口的家乡小菜,她还执拗地觉得美好的食物,一定要美好的器皿来承载,她拿出她平时最爱的瓷碗碟。 以前的夏茉莉婆婆她曾有一段时间, 把家里整的像一个杂货铺,装满了各种从不同市集淘回来的餐具。 她端好菜,摆盘后,又从后花园跩了几朵开的正旺的蔷薇,粉色的,花瓣出奇地大,很香,很美! 两个老姐妹边吃边聊往事,十分融洽。 “你在琉璃坊的日子,你还记得刚开始,几乎世上所有的糟心事,大悲大喜,都给你遇上了吗?” “对啊,那其中的付出,我说出来绝对让许多人想不到。” “记得开始筹建琉璃坊时,姑娘家家的,爬很高的竹楼的楼梯装灯笼;我提着用大桶水布袋装的黑泥土;自己妆容邋里邋遢的花着;爱臭美的我,一个月都顾不上修一次指甲……手指甲里经常塞满泥巴,变黑的,又粗糙,长倒刺,刮伤痕…这些都不是事……” “对啊!真不容易,但活的也充实!” “玉生烟,你作为艺师,你走到哪里都是艺师,都离不开你的舞台。” “别说我了,小糊,说你吧!” “从小到大,在蝴蝶谷长大,少女时代你父亲送你去私塾,当时成绩也名列前茅,出类拔萃的,接受了比较优质的私塾教育,过着特殊又多彩的少女时代,受着良好的教育,再加上优渥的出生背景和良好的家庭熏陶,可以说一到长成大姑娘就成了蝴蝶谷那一带内外标致的妙龄女子了,哈哈!”玉生烟羡慕地说。 “小糊,你比我幸运,二十几岁你机会很多,因为你有文化修养,加上你能说会道,还会写诗词,你在蝴蝶谷,立马成了名副其实的“彩虹姐姐”了,你在那么多女孩子堆里,就是同龄人中的翘楚。” 林小湖听着玉生烟的话,思绪起伏: 那一次,她结婚前,她和最宠爱她的父亲认真地聊了一下午,记得在商海与官场摸爬滚打半生的父亲慈爱地说:“孩子,既然你能理性放弃外域的深造机遇,放弃在繁华的城里的机会,都愿意回到我们这蝴蝶谷来,又嫁在这里,父亲知道你是有想法本真的人,更是理性自律的人,从你八岁开始,你成绩多次名列前茅时,加上有舞蹈才艺,父亲就知道你是个好学自律的好孩子,你现在想嫁给南燕飞,踏踏实实做个贤妻良母,父亲同意的,只要你觉得舒服就好!” 那日,她后来又去拜访私塾里的恩师,那位德高望重的老先生说到:“孩子,我知道你资质与潜力都很好,你个性通透,形象不错,能说会写,内外兼修,和任何人都可以相处,如果你嫁人,肯定也会当个贤内助,希望你幸福!” 两次深刻谈话后,在林小糊心里,还历历在目。想不到自己这辈子,呆在蝴蝶谷里,一呆就是一辈子,那时有读书没读书的女人,只要能出去的,都出去了,而林小湖却选择从此扎根蝴蝶谷,在那里一呆就是几十载。 这几十载岁月,相夫教子,林小糊偶尔抛头露脸,每逢遇到外面特别优秀的人,都会惊讶说一句:“真不知道如此偏僻的地方,竟然能雪藏着你这一尊优秀的菩萨。” “我还是喜欢叫你玉生烟,夏茉莉还是别人叫吧!这辈子活的平凡,但我却很快乐,因为我已经真正地爱上蝴蝶谷,爱上这里的孩子们。” “小糊,我就说,你从小就特别热爱蝴蝶谷,后来,我们成为好姐妹,也是我的荣幸与福气……” “玉生烟,或许我这辈子走的不远,但我觉得我的眼和心已经飞得高了,飞过上下五千年,飞过这个世界的每一寸土地……” “我们曾是麻雀,现在都已经凤凰涅槃了!现在到了白首暮年,才明白自己!” “蝴蝶谷依山傍海,你们蝴蝶别苑的三个丫头,伶俐又调皮,只有您这老太婆才能震得住她们……” 再说蝶飞儿收拾行囊,跟随高蓝枫一道早早离开胡氏别苑,风尘仆仆到了高蓝枫读的学堂,这里方圆百里就这一座学堂。 “姐姐,我现在习惯叫你姐姐了,我们这里几个村庄的孩子们都在这里读书,听我娘亲说,在这里就近读书,安全,而且便民,利民,能出去外面读书的毕竟很少,剩下的孩子都是在这个学堂读书的……” “高蓝枫,我上次来,在这里读书的孩子们挺多的…” “姐姐,据说这里可以容一千多的孩子学习,后来百姓实施计划生育,孩子少了一半,我娘亲说,再过几年,这里孩子又开始翻倍增长…不够,可惜了,据说这里要被并到了,可惜,我们高年级的孩子最近都到很远的地方复学了,太麻烦……” “还有,姐姐,我告诉你一件事,我们到那里经常肚子不舒服,胃疼,大家状态都不是很好…这不,我这次就是生病了,请假回家,才偷跑去找你…” 蝶飞儿站在校门外,透过围墙的栏杆缝隙往操场四顾,她突然感触颇深,也许教育对象是人,是爱与责任的教育,是一场慢的教育。也许高蓝枫对故土是如此厚爱和单纯。 “姐姐,父亲说,希望学堂能永葆青春,别英年早逝,因为这里教育基地不能没有啊,每一个人家乡的教育是很重要,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这是我父亲说的!”高蓝枫好像一下子长大了。 “其实,我们的学堂很美,空气良好,主要是旧教学楼拆了,少了几个教室,不然它内外皆美,不然我们也不用异地复学了……”说到此处,他哽咽了,眼泪汪汪。 “小子,没事,不要伤心,你们这里出了很多能人,他们都爱家乡,姐姐和你祈愿:你们这里心灵美的故乡人,都来爱它吧,学堂的桃李已经满天下,这里有爱心的人都不想看到它英年早逝的!” “姐姐,我们这里最近有个学者老人刚过世,快百岁了,听说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听说他是来自书香世家的孩子,从小就很用功好学,而且很爱家乡,一回到家乡,他就特意去这里吃鱼卷和带鱼……我很佩服他。” “小子,你说的很对,一个孩子的优秀,在于他的家庭,在于他的自律和努力…家庭是他的根,父母师长是他的芽,自强不息是他的叶,厚德载物是他的果……以后你要用心学习,长大也要当个有出息的人!” 高蓝枫认真地听着,点了点头。 蝶飞儿想起谷主爹爹从小教育自己的话: 一个懂得首先尊重和崇敬科学家,军人,老师,大夫……的民族,是最正能量的,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师重道…这样的民族肯定是强大的,也是最有生机与希望的。 “姐姐,我长大后,一定多做好事,善事大事!” “嗯嗯!做好善事,以后能流芳百世,也是造福!” “嗯哦!好香!” “姐姐,是学堂东面的玉兰花,它长得很高了,这个季节开了很多的花 ,满树都是花,很美又很香!你看,在那里!” 蝶飞儿觉得心旷神怡,她和高蓝枫向东走去,这灿烂的初夏,这白色粉色的玉兰花,仿佛能香飘几万万里! “姐姐,你到我家吃饭吧!” 一路上,她和他经过附近的关帝庙,又经过这里的将军祠,规模不大,比蝴蝶谷的将军祠小多了,只见高蓝枫跑上前,小孩子虔诚地叩拜三拜,嘴里还在念念有词。 “姐姐,我向关帝爷像和将军像说了心愿,乞求他们保佑我们的学堂,娘亲信佛,从小到大就告诉我,见了神灵要叩拜,心诚则灵……” 蝶飞儿扶起他,一脸怜惜:这孩子真是心善单纯! “枫儿,你终于回来了,都急死娘亲了…” 高蓝枫的母亲推开门,露出美美的笑脸。 “对了,蝶姑娘,好久不见,快请进!” 晚饭后,他们三个围在一起谈天说地。 蝶飞儿环顾高蓝枫的这个家,变化不多,还隐藏了许多奇特设计,院子里多了个泳池。 “他们父子喜欢游泳,我也喜欢, 上次他父亲就在后院挖了个泳池,引来海水, 闲时,他能回来,他在里面畅泳喝酒。” 高蓝枫的娘亲也许平日很少和人来往,今日一见来客人,话也多了。 “这样挺好的!”蝶飞儿搭了一句。 “我平时在家,亲手捣鼓出全部家具, 住在里面,满满都是爱,你看,床边的老藤椅是我自己请人做的,平时我一人时,最爱窝在藤椅里,沐浴阳光,读书看报。” “女人到老时,倘若陪伴自己几十年的老伴还在身旁,两个人一起坐在摇摇椅上喝茶,回忆从前,或者是颤颤巍巍地互相搀扶着去林子里走走,去菜市上走走。哪怕只是坐在路边看着人来人往,时不时看看对方,也觉得时光静好。” “想不到夫人您还浪漫的,你们的晚年肯定会幸福!” “现在我也懒得吵嘴了,他父亲回到家,有空时,别看我们是老夫少妻,他父亲大我二十几岁,两个人一起操持着厨房里的锅碗瓢盆,一起商量着下一顿吃什么,或者偶尔依旧会小吵小闹,日子还是生动而富有朝气啊。” 一个晚上,蝶飞儿都在倾听面前这位女人的心声。 “虽然高蓝枫是他父亲的私生子,我也没名没份,但人老了才知道,什么好,都不如老伴好。两个人一辈子,如果能陪伴大几十年,如果爱的人都陪伴在身边,那也是一种莫大的幸运!” 高蓝枫的娘亲的话,让蝶飞儿想起自己的谷主爹爹和葭而娘亲,想起自己的祖父祖母,他们都是这样的。也许不得不承认,当人老了,唯一爱自己至深,完全不会嫌弃自己的人,仍旧可以和自己手牵手,相视一下都觉得幸福的人,就是自己的老伴。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 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 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 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 江水流春去欲尽,江潭落月复西斜。 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 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 林小糊快睡了,她听着玉生烟在念叨着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慢慢入睡。 她又做梦了 ,梦见在蝴蝶别苑里,有一株 极高的卷柏,是还魂草,天然丛林,错落有致!极其旺盛,自己忘了给她浇水,快变成了干草……她去摸它,却不见了,又到了妙心庵里,听到静缘师父在念:天天修善、修清净心,修欢喜心,修得清净心,不因外物悲喜,不因外物烦恼;修欢喜心,人人都是好人,事事都是好事,笑脸相迎八方宾客! 夏茉莉婆婆看着林小糊睡沉了,她才放心回到自己屋里!她心里想:应该让楚云天赶紧娶蝶飞儿,只是想到想俘虏小蝶的芳心何其容易,小姑娘已经出落比她和小糊这代人更是出色,是个极品佳人,非极品男人方能配上她的,让蝶飞儿当上护蝶主,早早了却林小糊的心愿,也不枉林小糊把心事都告诉她,才能让她安心离世!她决定明日飞鸽传书,召回自己的侄儿! 夏茉莉婆婆走出来,又进去厨房,她想给林小糊再做一碗南瓜粥,怕她半夜醒来,饿了。 她写了一张菜单:南瓜200克,燕麦片适量,糯米30克,牛奶50毫升,奶粉5克,燕麦麸5克。 她准备好食材,将所有的食材全部准备好,燕麦片跟奶粉混合在一起,南瓜去皮去瓤切成小块。将南瓜切成小块就是为了方便煮熟,又就上锅煮熟了之后,再把它去皮…… 第二百五十八章 谷峰夜宴 小满过后,紫苏园外雨雾迷茫,般若眼睛专注看着外面的雨帘,淅淅沥沥,没完没了的,她终于做完所有的家事,父母最近外出,家里她一个人,她又发了一会呆。 雨小了,她整理一下自己的蓝白碎花围裙,随手整理一下刘海,她走到院子石沿前,蹲了下来,摸了一下古老石板上厚重的绿苔藓。 这小东西绿的发亮,瞬间吸引了般若的眼球,它可能是这人间里最安静的植物了,它是卑微的,又是很紧要的,此刻的般若是这样想的。 她转身进屋子。 “家里有人吗?”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有几分耳熟! 般若赶紧跑出来,打开竹篱笆门,雨里,一个披着蓑衣的老人,笑意盈盈站在门前,只见他脱下大草帽,般若立刻认出他来,她惊讶叫到: “怎么是您,老先生?您怎么能找到这里的?” “有缘千里来相见,姑娘,别来无恙,我们终于再次见面了,怎么,不请我进去坐坐!哈哈哈…” 老者的爽朗风趣,让她想起那日在将军祠见到他时的情形,简直判若两人。 “你这个地盘真是极妙之地啊!我一路打听,一路欣赏这里景致,离闹市很远,但极目远眺,临谷海之畔,平日里若是邀上三五知己,在此处润一口茶,看着你育的菜园子,蔬菜翠绿,鲜花娇艳,即使呆上一天,也不觉得厌烦。良人小筑,别有一番清新情趣!” “老先生,请坐,这小满时节,谷里湿气盛,您喝杯热热的桔子皮姜茶吧!” “我还是叫你丫头吧!你可真体贴,总是让人温暖舒服!我没有看错人啊!”老先生接过热茶。 “好茶!我这次来将军祠还愿,顺路过来看看你,向附近庵里的师太打听一下,就找到你了!” “老先生,饿了吧!刚好我烤了几个紫薯,我们一起趁热吃吧!” “好,紫薯,儿时的最爱,好久没吃过了,我可以吃好几个!哈哈哈!” “老小老小,这人老了就像小孩了!”老先生又笑了,笑的很惬意,也很随性! 老先生吃着热热的烤地瓜,紫色的地瓜,暖萌软糯,真是入口就甜,他好像瞬间又充满了活力与生命力! 他站起身来,四处走走,这菜园子,这绿油油的应季香菜,鲜嫩嫩的香葱,红彤彤的小番茄,长长的黄瓜和豆角,还有很多不知名的花,石头旁边三角梅开得十分热闹。 他看到一堵艳丽的月季墙,走了过去,心里惊叹不已! “丫头,你十分精心在管理这个园子,什么季节种什么花,什么果,到了季节摘什么果,你好像心里都有谱……真是有心人!” “丫头,你这菜和花都种得好,根本不用担心蔬菜的问题,一切都是纯天然的!这里的一切就像你!” “嗯嗯,花草有灵,照顾它,它自有回应。唯有人付出劳动,付出照顾它们的心意,才有可能收获花草芬芳。” 老先生欣喜若狂地走进内屋,他看到墙上的一幅挂图,他停住脚步,靠近一看,几分熟悉,那美丽女人的脸的轮廓未变,只是五官长开了,更清丽俊雅,他再细看,心里大喊:是她! “丫头,画上是谁?” “是我葭而娘亲!” “你是她的孩子?” “葭而娘亲生了我们三个丫头,还有蝶飞儿,宛宛!老先生,您认识我娘亲?” 般若半信半疑,一头雾水,她从小到大,就知道娘亲极少出谷,嫁了谷主爹爹后,更是很少露面,老先生怎会认识娘亲? “这画是前阵子我祖母请画师给她画寿像,葭而娘亲和谷主爹爹也顺便画了!” 老先生终于明白眼前的丫头,就是自己阔别多年的妹妹葭而的孩子,论辈分应该叫自己舅舅了,虽然当年自己也是被素心娘亲抱养过来,准备长大后和葭而成亲的,后来因为世事难料,他被海盗虏走了,一海之隔,他与家人断了音信,多年后,葭而也嫁人了,最后听说素心娘亲也走了……自己隐姓埋名数十年,在外做生意发展……后来…又发生了许多事,他今日却无意中遇到自己的亲人的后代……唉!冥冥之中… 老先生热潮澎湃,心里感慨万千,他看着墙上的画,葭而年纪虽大了,肤质还是特别细腻,脸上状态非常自然,完全没有苍老之感,一脸幸福。 像般若这样伶俐可爱的丫头是葭而生的,再也正常不过了,老先生更觉得找到亲人的温暖,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觉得她们对他而言,如亲人一般,她们的存在能给他亲人般的呵护与暖心。 “老先生,雨一时半会停不下来!不嫌弃的话,你就在这里落脚一日,我去备些酒菜,我们家有自酿的酒,桑椹酒,苹果酒,葡萄酒,这不,前几日又酿了两缸杨梅酒…我去准备,你随处走走…” “看来我真有口福了,每次来都有好吃好喝的……” 他舒展一下筋骨,在紫苏园内外转转,他极惬意的,乐而无穷。 篱笆门槛边的绣球花开的正旺!矮矮的,但花意盎然,他低头一看,片片绿叶芯中长出了一条条嫩茎,上面还有个含包欲放的花蕾,还有一株正在怒放,颜色是粉红的,粉紫色的,花辨细而小,密密麻麻的,就像一根根针,顶上嫩黄色的花蕊,远远望去真像个圆溜溜的大绣球,漂亮极了。 “绣球花真美!丫头,你住在这里很幽静,也很舒心!” 这位老先生的到来,让般若很意外,但也高兴,她竭尽全力地尽自己的地主之谊。 般若喜欢复古的东西,更喜欢观察老人家,她觉得老人身上的气度,是年轻人所没有的,他们经历过的事情多。 这次她从从他的眼神和外表,已经能感受出他比上次在将军祠时心情开朗许多,人也显得矍铄无比。 从小生长在蝴蝶谷里,这是很纯朴寂静的小镇,外来的人流少,从她有记忆以来,就跟着自己的祖父祖母,所以她喜欢和老人聊天。 她在他们身边久了,也明白了最好的爱情就是简单的爱恋,就是她喜欢他,他喜欢她,两个人在一起相处很舒服,仅此而已啊。 “丫头,你这火龙果开始开花了,你知道怎么让它多开花吗?” “嗯,知道啊!想让火龙果多开花,除了营养供应要足外,还要修剪不必要的枝条,修剪是一定得分清枝条和花苞,别乱剪…” 般若在厨房里忙开了。 “丫头,上段时间外面瘟疫流行,你住在这里,可以很好防瘟疫的,这里人迹罕至,花草树木繁茂,空气清新,在这里,还是比较安全!” “哦,最近镇外疫情也好多了,听说大夫们和一些大善人都出了力,老百姓们团结一心,各个地方的疫情已经好转了!比起古代,现在人可幸运幸福多了……” “丫头,你在看《牡丹亭》,你喜欢杜丽娘的故事吗?在荒山野岭看,你不怕?”老先生打趣地说。 “喜欢,怎会害怕,习惯了,倒觉得这爱情很凄美,杜丽娘对梦中书生柳梦梅倾心相爱,竟伤情而死,化为魂魄寻找现实中的爱人,人鬼相恋,最后起死回生,终于与柳梦梅永结同心,这爱情让人感动!” “年轻时,我没看过书,但听过戏,听了《崔莺莺待月西厢记》, 《长生殿》,《牡丹亭》的故事,还是触动很大!” “想不到老先生也是戏迷!” “不巧,往年我们蝴蝶谷的佛诞日,都会请戏班子来演五晚戏,场面很热闹,不巧,今年因为有瘟疫,就没演了!” “这书里书外,戏里戏外,我活了一把年纪,总是明白了,年轻人的爱情,不要老想着占有谁,得到谁,要知道最好的爱情是永远无法占有任何人,也无法得到任何人,大家都做好自己,就是最好的吸引力,给对方自由与空间,就是最好的成全。” “对了,上次听戏,有句戏文唱的有意思:“我只爱你的肉身,和你身内的灵魂,不爱你任何身外之物…挺有意思!” 老先生笑了,两个人真是忘年之交,谈得默契,他看了般若一眼,葭而生的丫头很有灵气,古灵精怪的,和世俗女人不一样。 雨快停了,老先生又走到园子里,他东瞅瞅,细看看,心旷神怡,觉得自己常年在商海里浮沉,最热闹最忙碌的时候居多,但自己很少能彻底轻松过,他第一次这么悠闲地看着这些熟悉又陌生的绿色小生命,他第一次如此放松。 “老先生,你在看月季吗?我这里种了月季,蔷薇,玫瑰!这三姐妹正争着开呢!我最近都在培土,它们可喜欢酸的,像女孩子一样,嘻嘻…” “真逗,呵呵!” 般若从厨房里探出脑袋,扯着嗓子笑着喊:“这一季,我比较喜欢绣球花,它没有茉莉花的芳香四溢,没有牡丹的华丽高贵,也没有兰花的清幽雅致。但每一朵花都开的认真努力,花瓣不过几片,毫不出众,许多小花聚在一起,集合成了一个美丽的白绣球,更多的绣球集合在一起,又把整棵树变成了一团更大更夺目的绣球。它们团结一致,祖母说过,绣球花就像我们蝴蝶谷世世代代的女人们!高枝带雨压雕栏,一蒂千花白玉团。” “你祖母定是个有情趣的好女人吧!” “你怎么知道?” “能说出那句话的女人必定不一般啊!讲讲你祖母的故事!” “嗯嗯,我们听夏茉莉婆婆说,我祖母是一个从不在爱情、金钱和欲望中迷失自我,而是坚定地选择成就自我的好女人,她是我们蝴蝶谷的经典传奇……” “对啊,夏天的时候,绣球花也要谢了,祖母会让我们三个丫头去拾绣球花的花瓣,洗净晒干,制作成美丽的香袋,挂在我们的书房里!” “嗯嗯,祖母特爱看戏,什么《山险峻》、《出汉关》、《共君断约》、《因送哥嫂》、《荆钗记》、《白兔记》、《拜月记》、《杀狗记》和《琵琶记》,她都看过…” 说起自己最敬爱的祖母,般若话匣子又打开了,她已经又眉飞色舞”了! 他们闲聊着正欢。 “哦,《荆钗记》不错,你看过吗?” “没有,那老先生,你讲讲呗,故事好听吗?” 老先生发现自己和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甥女倒是很投缘,竟像自己的闺女一样贴心,有种特别舒服异样的感觉。 外面的雨又开始越下了。 “般若,般若,快开门,你看雨天,我给你带什么来…我知道你集市去不得……” 老先生把竹门一开,一个英俊的男人满身湿淋淋地冲进来,手里提了很多东西,大包小包的。 “白大哥,下雨天,你还来,看你淋得像只落汤鸡!给你毛巾,赶紧擦擦!” “我介绍一下,家里来客人了,这是谷外的老先生!他特地来看我!” “这是白云山庄的白少爷!” “幸会幸会!” “失敬失敬!” “真好,晚上我们烤羊肉吃,刚好热闹一下,我带了羊排来,还有我昨日去海边抓的皮皮虾!我们晚上陪贵客喝一杯,下雨天,留客天,喝酒天,哈哈哈…” 老先生一下子被这位后生的热情感染了,有种家的温暖,他一眼看出了白家少爷很喜欢般若。 “我刚才听你们讲戏文《荆钗记》来着,我小时候看过书。” 白方彦缓缓地讲起了故事: “书里说,南宋时期有个温州士子,叫王十朋,家贫却才华横溢,与钱玉莲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玉莲拒绝豪富孙汝权求婚,以木头荆钗为聘,和十朋结为夫妇,并立誓永不相负。未久,十朋考中状元,拒绝万俟丞相招赘。万俟授意孙汝权纂改十朋家书为休书……五年后,万俟遭贬,十朋擢升吉安太守,绕道路过温州,至江心寺追荐亡妻,恰逢玉莲也来寺拈香悼夫,两人惊疑如梦。在退隐的邓尚书热心撮合下,当元霄千盏红灯映亮瓯江时,夫妻以荆钗为凭,重新团聚美正是红稀绿暗时,花如圆玉莹无疵。 “这人间里的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可真是震撼…才子佳人的故事当然感人,琴棋书画可是古代文人雅士的标配,有一个玩不转,就不算风雅之士,这些风雅才子佳人很多都痴情真挚,多才多艺。”般若边切土豆丝边说。 “对了,白大哥,你泡壶茶给老先生喝,我去地窖里拿酒和半个咸猪头,那是年货,还没用完!” 般若进了地窖,把酿好的杨梅酒和桑椹酒提出来,又进去小冰窖里拿出一个咸猪头。 从地窖里出来,她准备了一个干净的玻璃瓶,又麻利地钻进屋后的羊圈,牵出一头黑母羊,她熟练地用大拇指和手掌的虎口握住奶山羊的腰身,向上托一下,使羊奶落到玻璃瓶里,她用大拇指压紧虎口,四个指头积压母羊的奶头,将奶挤出,不大一会儿,就挤了一大瓶羊奶,白白的,很新鲜! 她回到厨房里。 “般若,我准备烤羊排了!老先生,您是客人,您就看我们露一手了!” 只见白方彦从他带来的食材包里,掏出一整块羊排、洋葱一个、柠檬几个、姜一大块,他竟然还带来调味料,有黑胡椒粉、辣椒粉、熟芝麻、生抽和盐……这家伙心真细! “般若,看我的!” 老先生第一次觉得生活特别有趣,他看着白方彦熟练将洗净滤干的羊排表面刷上老抽,放入姜丝,又看他将柠檬切片紧紧地贴在羊排表面。 过了几分钟,白方彦等这些调味料浸入羊肉后,他再把羊排连同调料一起放在锡纸上,切一些洋葱给羊肉提味,撒上胡椒粉和盐。 “我来给你打下手!”般若走过来。 般若娴熟地将腌制好的羊排,紧紧地包裹在锡纸里面,包得很紧,也许这样,才能将汤汁更好地锁住,这样才被羊排吸收。 “好了,我刚才已经把烤灶起热了!只要一个时辰后,再撒撒上孜然粉、胡椒粉、辣椒粉和白芝麻,我们就可以吃了!” 白方彦看着认真做美食的般若,他觉得这个女孩更耐看了,她身上有着一种母性的魅力,更有女人的味道。他就是喜欢她自我地活,活得有个性,活得有热情,常活常新,般若更加符合了他这种秉性的男人心理,她总是有不同的新鲜感,有了很强女人的吸引力。 老先生看出了这对年轻人之间彼此的爱恋,他打心眼里喜欢他们,他甚至有个念头,希望他们成家后,他们的一个孩子能过继给他,叫他舅公,或者叫他爷爷都行,毕竟自己的孩子已经走了,他突然有这种强烈的愿望,他想为葭而和她的后代做些什么,尽力地做好,他有这个能力,突然他觉得他又有了生活的激情,他想找个机会让般若认他这个舅舅。 “对了,我还带来昨日傍晚忙里偷闲去赶海的礼物,做完商会的事后,我自己去赶了一趟海,大丰收,呵呵,般若,我用特质的吸管棍捕了很多皮皮虾,还捡了很多八角螺,还有从家里带了几只鲍鱼,很新鲜!给你补补!自从认识你后,我学会了很多,般若你可是一本百科全书,浑身上下都是宝藏,哈哈…” “白大哥,你真是大能人,商户的事那么忙,你还能去赶海,呵呵…还把我夸的飞天,你嘴巴抹蜜啊!小样!” “朕就喜欢若妃,后宫粉黛三千,朕最爱的人是若妃。朕最爱说的话就是:“朕想和你说说话。” 白方彦模仿戏文里康熙帝的口吻,逗乐起来,般若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连老先生也被年轻人的青春肆意给传染了,屋里气氛欢快起来了。 “白大哥,你老大不小了,还这么可笑!取笑我…不理你了…”般若拍了他一下肩膀,撒娇着说。 “朕不得已废了若妃,每每郁闷时,朕总要走到若妃宫前。但是,人去宫空,贵为千古大帝,朕连一个说话的人也没有,太可怜了!” 白方彦学得有模有样的。 一个时辰后,菜也齐了。 “好,别逗了,菜可以摆桌了,倒酒,满满的,白大哥,老先生,请上座!” 雨停了,老先生一时很是放松,晚上兴致特高,也许许久应酬都是在商海宴席中,突然晚上这次独特的故土山野之旅,又碰巧遇到一对妙人的热情款待,他一下子好像回到少年时。 几杯下肚,他觉得自己也微醉了,第一次感觉:心情愉悦的人更容易喝醉,不是酒迷醉了自己,是幸福的感觉陶醉了自己…他更觉得人生往事一幕幕浮现,素心娘亲,葭而妹妹,还有青莲港的青山大海……一下子都在朝他靠近… “我们这里靠海,气温高阳气旺,地势较低比较潮湿,老百姓们喜欢吃酸味和发酵的饮食,养生的重点在祛湿,靠海温度适宜,海鲜盐饮食较多,养生更注意调饮食……” 般若也跟着喝了几杯,两腮微红,她侃侃而谈。 老先生第一次觉得特别温暖,他瞬时觉得自己以前忙碌的商海生活,那时的自己肯定有一颗比天际寒星还孤独的灵魂!看着般若,他顿时有股暖流。 “今日大家尽兴,有缘聚此山谷里,我抚琴助兴一下!” “好好,好点子!“ 般若转身进屋拿来一把古琴,随即弹奏。 她手指一抚,古琴发出瑟瑟瑟断续之音,如是一滴滴小雨落上树叶,真是应景。 “闲坐夜明月,幽人弹素琴。忽闻悲风调,宛若寒松吟。 白雪乱纤手,绿水清虚心。钟期久已没,世上无知音。 ” 老先生酒意正浓,他吟起古诗了。 此情此景,白方彦一阵鼓掌…… 老先生顿觉自己是在闹市里生活的久了,现在越发的向往般若丫头的闲云野鹤的山谷生活。 清新的小丫头在这里做美食、酿酒、做秋千、劈柴、采花…抚琴写字做乐…过自己的宁静生活……或许有一天,他也更想远离喧嚣,不问繁华,养一群鸭子,喂几只鹅,养几只母鸡生蛋,养两只猫狗逗逗。这样的生活也可能是像他这样精明奋斗了一辈子的老人,晚年所喜欢的…… 俗话说:酒醉心头定。 老先生突然想在这里买下这山头这片土地,交与葭而一家。他觉得素心娘亲也肯定希望这样。他今晚也爱上了这儿的好山好水好空气,以后让般若在这云海山间安了一个家,空余的房屋,都用来打造最有民宿文化的民宿,在这里可以点茶、焚香、插花、挂画,让更多像他这样的人偶尔租住,体验一下别样的情愫与情怀,过一过文人雅士别致的生活,这里房前屋后种的荷花,尤其夏天到了,等荷花开了,鱼儿在池塘下面欢乐的游着,夏日的凉风轻轻的吹着...…望着天上的月儿… 听着美妙的琴声,他喝着桑椹酒,他灵感一来,他陷入深思: 这里周围全是石头垒砌而成的古民宅,古朴又壮观。这些古民居高低有致,零零落落,相连的一幢幢古民宅,像铺开的油画一样,美丽动人,偶尔来此住上几日,定也是舒服无比。尤其是通往这里的路都要变成卵石砌成的狭窄、幽静的石巷,巷道连着巷道,岔道连着岔道,曲径通幽,颇有迷山谷海一样的神秘…… 他下定了决心,此趟回去就速成此事。也许一个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情,也很正常,难得的是遇到懂的人和事。世间最好的关系,莫过于他知你的喜怒哀乐,你懂她的悲欢离合。懂与成全更是比爱情更为难得的存在。他今生的余愿,就是在自己的故土完成此事,这让他更加心安。 两次见到般若,她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位活得通透欢喜,随缘淡泊的女孩。 老先生觉得般若丫头就像这山谷里的蒲公英,独特清新,她有那种随遇而安,随缘而生,随心而喜的心态,好像不管落在哪里,就把根扎在哪里,她就用向阳的姿势生长在哪里,就用她瘦弱的力量拥抱哪里,开启自己的人生,开启她盎然蓬勃的柔韧力量。让她的生命开始新一轮的轮回,让她的爱、力量与温暖传递更远…她诠释了自己独特生命里的但求成长,不求功利的另类美丽… 今晚的白方彦喝得更多,也许喝酒最靠的是气氛,今晚的气氛确实不错,他一连自己猛喝了几大杯,觉得够带劲,过瘾! 他这时候才注意到正在低头抚琴的般若,晚上她早已经换上了一袭蓝底带粉色蔷薇花的旗袍,从她身上散发的含蓄美,让她更加优雅、风情,和以往村姑的打扮焕然一新,般若削肩,细腰,窄臀,脖颈修长,肩膀瘦削,五官精致,是穿旗袍的好身板。他觉得隐居山谷的她晚上有一种说不出的风姿与韵味,借着酒意,他有点神往……他更喜欢她的味道。 白方彦终于明白有些男人是征服世界而存在的,有些女人是征服男人而存在的,而征服男人的是女人独特的美与魅力,这魅力是男人对女人的作用的限定,而甘愿受女人征服的因素,今日他也被般若无形中给征服了。 戏文里说的“英雄难过美人关”,文人写的“身死花架下,做鬼也风流”的诗句或许也是有的。 白方彦又敬了老先生一杯。 这撩人的夜景,唯美的琴声,满桌的美酒美食…满园的花花草草,都是美的,加上有了般若灵动的美,白方彦有点沉醉,他想起古人说的话:女人有态,女人的三分漂亮可增加到七分,女人无态,七分漂亮可降落到三分,它如火之有焰,如灯之有光,如金银之宝气。态当然有天生具有的,但更多是后来可培养,多亏了般若的良好家教与学习。 他认定般若就是一个有态善良的佳人!白方彦知道她是蝴蝶别苑的大家闺秀,她为了父母愿意守着紫苏园,守着这个偏僻的山谷,她把自己变成一个很不错的厨娘和保姆以及陪护,她很会做饭也会编竹,十分聪明懂事的她,自己学会木工、编竹,学做菜种花,学种庄稼,学养小动物…懂养生…多年的山谷生活她学了很多手艺,也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平淡温和个性。她是个懂得了孝顺与感恩的孩子,谷主爹爹生病了,她毅然决定照顾他们,哪儿都不去…… “枇杷黄后杨梅紫,正是农家小满天。”这山谷里的夜宴,风味又有风情,在这僻静的山谷里,几个人兴致特高,两个男都喝的尽兴,醉了……大家都高兴地难以入睡…… 第二日,风和日丽,清空一碧如洗,满目苍翠。老先生走出院外,深深呼吸这清新的空气,昨日雨后这里云雾缭绕,前面的一片红树林像“海岸卫士”,小时候听素心娘亲说:那种红树林里,会有一种可以生产蜂蜜的桐花树种。由于树木长期浸泡在海水中,这里的蜂蜜就会有着独特的营养与风味……他从小就很向往…… 当老先生回到小厅里,白方彦还没起床,只见小木桌上早已经温了一壶红曲山楂茶,还摆着一笼热气腾腾的素菜包子,几个蒸的土鸡蛋,绿豆浆和羊奶,和薏米紫薯条小米粥,两碗鲍鱼蒸蛋羹,还有五香花生米,还有刚采摘的一碟杨梅和圣女果,桌上有一罐玫瑰酱,应该是般若自酿的,最醒目的是桌上的花瓶里插了一朵粉红色的月季花,娇嫩可人,花瓣上还有雨滴,这山谷里的丫头真有情趣! 老先生微笑地拿起桌上的一张纸条,只见几行娟秀的字:“老先生和白大哥见字早安!你们起床后,喝些温茶水,再吃早点,你们可以下盘棋。我很早没出谷,今日天气好,我出去一趟,山谷脚下罗大娘家有些活,她一个人干不了,她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我去帮她一下,我还得买些正宗肉饼送到王婶家,她家闺女最近要出嫁了……过后我要去治丧,张婶的公公前日仙逝了,我得去一下……晚些我会去集市买些食材的,再买几个蓝陶瓷碗杯,再添些笔墨纸砚,买些八珍回来炖老母鸭,还有端午节用的粽叶,糯米……等我回来,我做好吃的!” 老先生读着这段留言,顿时觉得有一种家的温暖和琐碎,他有久违的满足感,他心想:养孩子最高的境界,就是培养出一个礼貌、懂事、上进、孝顺的好孩子。老人对他昨晚的打算,更加坚定了,他相信靠他目前的能力,他会做好这一切。 他少年时先后和父亲不幸被俘到岛上……做苦力……每次他在海对面,想家想娘亲,他就会望海望月,只要有月亮的晚上,他就觉得浑身温暖,素心娘亲守了一辈子活寡,把眼睛也哭瞎了……后来父母先后离世,这辈子娘亲把眼睛哭瞎了,也没有等到父亲从岛上回来,后来自己带回了父亲的骨灰回到故土……回来了,他隐姓埋名努力发展自己事业…… 老人觉得每个人不管身在何处,拥有什么,都有融进生命里的月光,虽然那光是微弱,但特别温暖,这月光就像素心娘亲,还有现在冥冥之中遇到的葭而的孩子般若,自己的外甥女……每一场不幸与灾难面前,受苦受累受罪的往往是女人和孩子……他知道:他会去弥补这一切,现在的他也有能力去呵护这一切…… 尤其两次见到般若,发现这个女孩身上有一种自带的优越感,很奇特靓丽,她真正长久的“优越感”来自她这个人丰盈自足自乐的内心世界,老人顿觉自己余生要寻找的正是这样美好的内心世界,在这个带着仙气又接地气的美好山谷,他此刻深深体会到:自己奔波一生回来,因为般若的清新世界,他仿佛依然是个少年! 老先生用完早点回到屋里,这屋应该是般若祖母住的屋子,他翻了翻书架上的书,有《浮生六记》,《黄帝内经》《金刚经》,《地藏经》,还有《心经》《红楼梦》《王羲之临帖》…… 他随意翻翻,看到几个篆刻印,他随手拿起《红楼梦》,突然一张纸柬从书里滑落,他俯下身捡起,好奇一看,很有力飘逸的一段有关五行相生相克的柳体字: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关系又可称为母子关系,如木生火,也就是木为火之母,火则为木之子。相克即相互克制和相互约束。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相生相克是密不可分的,没有生,事物就无法发生和生长;而没有克,事物无所约束,就无法维持正常的协调关系。只有保持相生相克的动态平衡,才能使事物正常的发生与发展。 再说楚云天在外域,正逢自己的结拜挚交苏家小少爷苏毅龙的老父亲仙逝,外域的苏家家大业大,是个复杂的大家族,除了大太太外,私下还有几房姨太太,楚云天最近都在苏家帮忙,也忙得头昏脑胀,大商业大家族背后的林林总总他也历历在目,耳濡目染。 苏家老庄主去世,外面的人都在揣摩几房姨太太的遗产分配,大家都觉得苏家五姨太,五姨太,并不算法律上的妻子,分财产如果按法律来分,可能会分得比较少,但是苏老庄主对她很宠爱,生前赠于她各种各样的房产,商铺,股份……她的资产也不少。而老庄主原配早已经去世后,据说她的孩子死的死,疯的疯…也不得善后…实际上真正掌权的是二房太太,她应该是合法的遗孀,这二房太太生了几个儿女,个个也出类拔萃。 如今老庄主去世了,代表发言的是二太太的大女儿,并不是苏家小少爷。可以得知代表整个苏氏家族,是二太太的大女儿,而苏家小少爷只能站在靠边的地方。因为原配所生的“嫡长子”已去世,那么二太太生的儿子苏群雄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长子”,虽然不是“嫡”,但除了他还能有谁担得起这份殊荣?其他三房四房所生的,按照法律来说,属于“非婚生子”,地位哪能比。再说二太太的大儿子他继承了老庄主敢闯敢拼的基因,自谋出路,给商行打工,经历底层磨炼,靠自己独闯出一条“血路”。 苏群雄继承了父亲敢闯敢拼的基因,自谋出路,给商行打工,经历底层磨炼。他好像想用实力告诉大家:他才是最有实力的继承人。他这个人比较专一,不像父亲那样多情,三妻四妾,也不像其他兄弟那样,靠生儿子争家产,他光靠自己的能力,就足以证明他的才干和实力。话说回来,外域的很多名媛佳丽削尖脑袋都想嫁入他们这样的大豪门。 楚云天和苏家小少爷关系好,经常在这里出入,他也算是个明白人了。他看了很多嫁入豪门的女人表面华丽,心里活得也不是特舒坦,这些女人嫁得好或许是运气,但想以后在豪门真正活得好,走得更远,嫁入豪门的女人还得靠自己,而不是只顾眼前,或许豪门只是她们的一个平台和机会,靠豪门生存,不如靠豪门起跳…… 但楚云天始终知道自己不会去喜欢这类型的女人…… 在飞羊城忙碌半个月,他回到自己的别馆,他接到白玉斋夏茉莉姑婆的飞鸽传书后,看了信中内容,他立马风雨无阻赶回白玉斋…… 这世间亲情,爱情的力量是难以想象的,他想到自己的姑婆和自己最心仪的蝶飞儿,他最舒服也最振奋了,也最柔软……他最喜欢心里那个清新脱俗诗意的女孩了…… 耳边响起姑婆的话语:“男人单纯喜欢一个女人的外在,维持不了多久,喜欢一个女人的外在和灵魂可以更久些,但单纯喜欢一个女人的灵魂世界就是最持久的……因为即使美人迟暮,也不影响她的吸引力…不削减男人对女人的感情……也就不会因色衰而爱弛……” 第二百五十九章 林生救狐 夏至了,天气很闷,有点透不过气来,高家盛情难却,蝶飞儿住在高蓝枫的家中几日,高蓝枫老是喜欢看着她,她突然有点不大适应,还是会浮现一丝少女的娇羞,觉得高蓝枫好像怪怪的。 “蝶姑娘,今日是夏至了,现在阳极阴生,阴气居于内,孩子他父亲有些胃口不好,我想去买些苦味的食物,清补一下,清泄暑热,让大家有些食欲!” “嗯嗯,好啊,我看家,你去吧!百姓养生就是养自己的身心,贵在通, 保持心气愉快, 肠胃要通畅,血液也要通!买些时令的食材也是好的…”蝶飞儿微笑地回答,目送着高蓝枫娘亲出门,她进了高家的书房,写起字来。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小蝶姐姐,你最近瘦了,你可是来我家吃不好,不要不吃哦!”高蓝枫突然靠近她耳边,吹了一口热气。 “一边去,别靠近,傻孩子,姐姐怎会不吃呢,只是最近有点透不过气来!”蝶飞儿退回一步。 “姐姐,那日我听隔壁宋伯伯喝醉酒,老念叨着一句话:聪明又太理智的人都是懦夫。什么意思,我不懂?” “还有,我娘亲昨晚说姐姐应该是很多读书男人心中最理想对象,说姐姐有种女人独特的味道!” “小孩子,懂什么,看书去!我写字呢!”蝶飞儿专注写着字。 高蓝枫随手拿了一本书,拉了一张椅子,坐在书桌对面,翻翻书,又偷偷看着蝶飞儿发笑。 他自从第一次在学堂遇见她时,就惊为天人,蝶姐姐温和可爱的容貌,温柔又活波的举止,有时又会有憨态的样子,还有她知书达理的品行,还善于写字的艺术天分,完全是他这位少年梦中佳人的模板,接触后,他慢慢被她倾倒。 “你又走神了,不专心的孩子,怎会有出息!” 高蓝枫朝她吐了吐舌头。 “小子,情绪是会传染人的,你如果没有斗志,整天都是一个消极状态,以后怎会成为优秀的大男人!” “早餐:喝一大碗稠粥,粥里面加五谷杂粮、核桃和花生等,吃茶叶蛋。 午餐:一小碗米饭或一个馒头,加点荤素搭配的菜。 晚餐:不吃主食,弄一盅汤、一块鱼,适量的西红柿、黄花和花生米或准备水果。” 蝶飞儿写好字后,她整理书桌,在桌上翻到一张纸,她念着。 “姐姐,这是我娘亲的工作,我父亲一回家,她就写食谱,她对我父亲很体贴!” 蝶飞儿笑了笑,这二房女人也真是太用心了。 吃晚饭时,蝶飞儿吃的很慢,他看到高蓝枫也在慢慢吃,吃的多慢就有多慢,一直细嚼慢咽,好像特意慢慢品才能品出其中的滋味,不然美食也就没有意义了。 “今日的粥好喝,粥里放了一些需要咀嚼的五谷杂粮,人越老越要锻炼咀嚼。”高蓝枫母亲笑着说。 “对,人到了一定年纪,胃分泌能力都会下降,多咀嚼,可以延缓退化,五谷杂粮还可以预防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延缓衰老,促进血液循环,对老年人好!” 蝶飞儿觉得女人当私房夫人也不容易,天天为了抓住男人的心,在琢磨怎么先抓住男人的胃。 “对了,蝶姑娘,你也不多住几天,你明日就要回去了,你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嫁个好人家也不错,希望你以后也生出个漂亮聪明的小孩,再好好培养,呵呵!” 说到小孩的培养,蝶飞儿一下子想到祖母和娘亲对她们三个的培养,更是怎么美怎么来,十几岁箍牙,十四岁学穿高跟鞋,偶尔还会烫波浪卷,为了培养她们的仪态和气质,娘亲还让她们学古典舞,后来又让她们学会游泳…… 在别的女孩眼里,她们三个丫头童年里就是蝴蝶别苑城堡里的小公主,长相周正,加上家族有文化底蕴,父母恩爱,生活无忧无虑。 高蓝枫听着娘亲的话,他自己明白,他们家庭的幸福一般般,有时老父和娘亲有时会吵架。做二房的娘亲为了得到父亲的心,她拼命讨好父亲,但高蓝枫还是明白:就算娘亲再表现好,毕竟父亲还有原配。 高蓝枫的娘亲又开口了:“蝶姑娘可是你们那一带美艳四方的书香美人,你确实有坐拥持靓行凶的资本,一定得找个好男人!” 蝶飞儿含笑低语:“夫人真会拿我说笑,谢谢夫人关心,一切随缘!” “我们都是女人,和姐说说,那你想找什么类型的男人?” “怎么说呢?男人要有格局,要有才华,积极向上,大方大气,慷慨,不爱计较,肯担当,勇敢善良,能懂男人,又懂女人,要风趣,真正的能扛事,无私正义,懂得尊重呵护保护自己爱的女人,我觉得这样绅士的男人才有大的魅力!” “这么会挑,这样的百年难得一见啊!” “没有,我也就愁嫁了!哈哈!” 蝶飞儿抬眼一笑,她眼波流转间全是风情,高蓝枫的娘亲也是人精,她看着穿戴端庄的蝶飞儿,好像看出她眼神中流露出无数悲欢离合,这个女孩就是个被时光眷顾的小美人。 “对了,我今日去药店,给高蓝枫他父亲买了些药丸。这人老了,难免会生病,但老人也不能乱吃药,最好少吃药。” “拿了什么药?” “还是那老三样,一周吃两三次:补中益气丸,防风通圣丸,加味逍遥丸!这些药丸对老男人比较有效。” “夫人您真贤惠体贴!” “夫人,老人还是少吃多运动,可以试试炼五禽戏!” “对了,高蓝枫他父亲有个亲戚很能干,才华很高。刚毅、聪明,最主要稳重绅士。等找个时间让你们相亲去!” “对了,蝶姑娘,你眼光好,明日我要参加一个太太宴会,你帮我选套行头,都是一些有钱的太太,给人的印象是要面子,要有派头。这一次现身,发型,服饰,珠宝,你帮我选选!” 蝶飞儿点点头,她明白这些太太们聚会,都是不想输给任何女人,才在每次宴会把自己武装到无懈可击。 天一阁,孤鹤府里。孤鹤回雪终于等到宛宛回府了,他这个老男人心里又复活了,一下子有了精气神。 他跑过去,拉起刚进门的宛宛,他拉着她进了书房,他用力把她揽进他怀里,亲吻一下她的额头,宛宛抬头看着他,没有闭上眼睛,反而睁大眼睛,用力地推开他,孤鹤回雪还是把她抱起来,转了一圈,温柔地把她的头放在自己的肩膀上,摸着她的乌发:“丫头,小妖精,可把我折磨够了,你去了这么久,让我好等!” 宛宛温顺多了,她靠在他怀里,一路来回劳累得想睡觉,路上眼睛都睁不开了。 “累了吧!你洗漱一下,换上漂亮舒服的睡衣,我看着你睡!” 宛宛觉得孤鹤回雪这次变得太黏人了,她有得不适应,她独自回房去了。 自从宛宛和他在一起,孤鹤回雪一直把她深藏心中,女人的美丽终有逝去的一天,比起暴露的性感,宛宛身上由时间沉淀下来的绝色,最是致命,让他这个男人好像老房子着火。 而宛宛更是明白:一个男人对女人产生了真挚的爱,她会与他忽远忽近,让自己可以更牢靠的抓住爱情,距离产生美感,如果太黏,女人很容易被男人不珍惜,甚至会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卑微。 她不想主动在孤鹤回雪怀里撒娇,不想频繁去联系他,给他一种忽远忽近的感觉,让他自然而然靠近呵护她,爱情自然会朝着美好与幸福的方向前行。 孤鹤回雪觉得他想去呵护温暖宛宛,不要让她独自在这里,产生失落孤独的感觉,这才是他的爱情最美好的相处方式。 书里提到:“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 夜色阑珊,天行别苑里掌灯了。胡天行终于把梅园改建成园林式的别苑,祖父胡一风也很满意。 老人胡一风更是把他这辈子一边赚钱的同时,一般把自己对于成长、创业、人生的感悟记录下来,最近都整理成一封封信件,保存在别苑的书房中,他想告诫每一代家族的继承人,都一定要早早的看他留下来的经商与教育理论信件,让后代们早早的拥有完整的人格与优秀的品质,为他们后续的成长、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老人家想得多周到。 等宛宛醒后,孤鹤回雪又跑去找她,他一副被爱情滋润的模样,他连气色也是红润有光泽,宛宛的笑容更是迷人! 宛宛换上宝石绿长裙的穿搭,宽松的裙子,显得很休闲,黄色拼接领口修饰着她优美的身段。 孤鹤回雪带她出去,夜市里,很热闹,有烟火气,摆摊的商贩很多。 孤鹤回雪拉着宛宛的手,两个人慢悠悠地走着,孤鹤回雪看着宛宛开心的神情,他心里很满足,这里的夜市有大大小小几十个摊位,并排成两排。有卖芒果,西瓜的、四果汤的、烤面筋的、烧烤的、土笋冻的、炸鸡块的、做杂粮煎饼的、章鱼小丸子、烤鱿鱼串、烤生蚝、臭豆腐、香煎豆腐、肉夹馍、烤羊肉串的,陕西凉皮、特色牛肉粉、煎饺,大肠羹,地瓜粉团、鱼丸……应有尽有,各色美食,香气诱人。 “丫头,甜山楂,给你吃!” “嗯,口张开,我喂你!” …… 这世界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以爱的名义去伤害一个人,只能去宠爱一个人。 “丫头,你会忘了我吧!” “当然,百年以后我会喝孟婆汤啊!” “我不喝,我想记住你!” “没良心的,人家孟婆也是一个多情的老人!” “孟婆不是一个老妇人,而是一个妙龄少女。她和月老曾有一段美丽的爱情故事,当然了,月老也不老。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月老和孟婆不得已分开……到了地府,孟婆请求阎王不要抹去自己的记忆,不要转世,作为回报,她将永远在地府工作。孟婆自己饱受情感的伤害,她不希望人世间的痴男怨女死后还要受情伤之苦,所以专门收集了世人因喜怒哀乐等情绪流下的眼泪熬制成汤,这就是传说中的孟婆汤,只要喝了孟婆汤就能忘记所有的过往,放下一切爱恨情仇,走入下一个轮回。” “爱情最初的模样总是令人羞涩、沉醉,兴奋……” 一辆马车飞驰而过,孤鹤回雪赶紧把宛宛拉进自己坚挺有力的胸口,宛宛显得极其娇小,总有一种想让人保护的感觉,宝石绿的宽松裙子衬托得她还少女感满满,小鸟依人。 孤鹤回雪觉得他是真爱宛宛的,他觉得喜欢和爱不一样,喜欢一个女人,可能是因为她外在的一些东西被女人吸引,当这些特质不存在的时候,喜欢也就随着消失了。而爱这个女人是不同的,爱上这个女人,不会因为发现了她的缺点而疏远她,而是在看到她不足的时候,依然不离不弃。 陶醉在爱情里的宛宛完全就是个可爱的小女人,她眼睛里藏不住的幸福感。 其实孤鹤回雪有很多优点:为人慷慨,很努力,有独特的见解,有坚定的毅力,领导能力佳,有品味,很能干,才华很高,刚毅、聪明,稳重儒雅,风趣,主要对自己特别温柔,宛宛难缠时,她喜欢听他不快不慢,用他醇厚的男中音,绅士温柔说:嗯,我一切都听你的……丫头,你放心,有我呢……丫头,你不用管了,这事我来处理就好…嗯,丫头,你在床上,你还不睡觉…… 但他有时也比较自我、自负、任性,心思变化很大…宛宛也对他一头雾水,有时觉得他的语气特像谷主爹爹…亲切,温暖,能给她力量和动力……最喜欢听他叫她丫头…… 宛宛总觉得自己这辈子要想爱的那个人也不知道在哪里,永远在高处云端飘着,也不知道会出生、出现在哪,能否遇见……但爱自己的人在身边,也许她对他从起初的懵懵懂懂,到长相厮守,她用自己以后的一生诠释了在婚姻中产生爱情的可能性。 “蝶姐姐,你快醒醒,你做噩梦了吗?我听见你在叫,又哭,哭了好久,都叫不醒,我好怕!你到底怎么了?姐姐,醒醒!” 蝶飞儿从梦境里醒来,她看到高蓝枫坐在她床前,用力摇晃着她,手臂好疼!他把她抱在怀里,她还在哭,抽泣很久! “姐姐,你一脸都是泪水,枕头都湿透了,你到底怎么了?” “别怕,姐姐刚才做噩梦了!”她终于醒过来了。 “梦见什么?让姐姐哭成泪人儿!” 蝶飞儿又梦见正在守丧的戚戚姑了,梦见她拉住她已故的父亲冰冷的手哭了十几个时辰,哭的嗓子哑了,哭不出声来了,哭的一旁的蝶飞儿都肝肠寸断了,梦里自己也跟着哭,哭的几乎窒息,几乎痛不欲生……那白色的灵堂,那绝望的世界,那撕心裂肺的世界里……戚戚哭得没声音了,哭不出来了,眼泪干了,流不出来,她摸着父亲冰冷的脸和身体,他的手,她又哭了,这次是蝶飞儿在哭,她替戚戚姑姑哭,她梦里都在哭,竟然哭得把睡在隔壁的高蓝枫给吵醒…… 蝶飞儿第一次很软弱地想多靠一会,她靠着这个比自己小很多的男孩子,突然眼泪不争气地又流下来……不知道怎么,就是想哭,想哭个痛快…… 也许再坚强的女人,有时会突然很脆弱,她最需要的就是一个可以帮助自己遮挡风雨,渡过任何难关的爱人。只要她遇到了困难,男人总是能够第一时间出现,倘若不是一份真挚的爱,男人是怎么可能会一直坚持下去呢?或许一次两次你觉得是巧合,但每一次都是如此,就应该清楚男人的用心与真心。 从噩梦中醒来,她哭完后,有点精疲力尽,被掏空的感觉,蝶飞儿心里更明白:朋友,毋需朝朝暮暮,记得就好;问候,不必甜言蜜语,真心就好。一程又一程,走过风雨后,经历过所有,走过很远的路!愿多年以后,岁月溜走,自己的正义孝顺善良真情依旧!愿自己一回眸,历尽沧桑的记忆深处,那一腔腔的耐心、赤诚与善良,足矣叫自己感动!愿百年沧桑后,每一个人的古稀之年,还能就着感动人心的故土老故事,一起温喉感恩下酒! “孤鹤伯伯,我可以再这样叫你吗?” “丫头,随你!嘻嘻!” “祖母说,男人女人感情的前期,有了“新鲜感”的辅助,爱下去是很简单,但男人女人感情到了中期,靠的是“爱”来调剂彼此的关系,感情到了后期,看的是男人女人对关系的处理。你觉得对吗?” “你就是一只古灵精怪的白狐!” “你骂人,不理你了!在西汉,我可是林生…” “我不是白狐,我道行不够…要修行千年,要孤独千年…” “丫头,我给你讲白狐的故事: 西汉 黄昏 郊外 瓢泼的大雨。 急急的雨幕里,一只浑身雪白的狐狸正拼命狂奔,躲避身后追赶着它的一群铁骑。 年轻的樵夫林生正着急地往家赶,忽然感到身后的背蒌内猛地一沉,忙回头看:只见一只白狐在那里蜷缩一团,浑身瑟瑟发抖,两只眼睛求助似地望着他,黑黑的眸中,分明有泪光在闪烁----林生只这一看,心中便“倏”地抽搐了一下:多么美丽的白狐呀,多么动人的眼睛! ……… 铁骑飞奔而去,留下一路尘泥飞扬。 林生把白狐带回家中,看护了一夜,在第二天霁雨初晴的清晨,把它放归了山林:“去吧,别让坏人又看到了你。” 那只白狐飞快地朝林中奔去,在入林深处的刹那,忽地回头,用它那一双似通人性的眼睛深深地望了望林生,便又回头而去了……” “多么美丽的白狐,多么动人的眼睛,浑身瑟瑟发抖,有泪光在闪烁……” “宛宛你不是林生,我才是林生,我会尽力救你的,哪怕要等千年……” “别讲了,我也想哭了…” 夜色里,孤鹤回雪怜爱地捧起宛宛那可人的脸蛋,看着两颗豆大的泪珠滑落下来,这丫头心地太善良单纯,不谙世事,又灵动活波,他不禁把她抱在怀里,很爱又很心疼…… 一般来说,在外打江山的男人见识过无数阴暗面,而且每天劳心劳力累的要死,回家后就只想要一个温柔的港湾,宛宛无非给了他一个特别的温柔乡。 其实历史上那些雄才大略的极品男人,不论表面上和谁在一起,其实他们内心最渴望的还是像宛宛这般温柔贤淑,纯善灵动,有女儿味的软女子。 就像当年的李世民一辈子都对长孙皇后念念不忘,但他晚年喜欢的也是徐慧等才女,而杀伐果断的武则天总是缺点女人味,她根本不是李世民的菜。 女人的感情是需要适当的服软、低头的。该温柔、温柔,该倔强、倔强,懂得把握期间尺度的女人才是有胸怀与风骨的女人,宛宛就是觉得自己是“最无用”,所以她是很温柔的。 宛宛在他怀里哭过后,她怕自己对他动心,就故意胡诌扯淡一下自己,想让孤鹤回雪反感冷落自己,这样自己才不会去动情,因为情动心就会伤…… 第二百六十章 蓝色蝶豆花 傍晚,天幕黑了,蝶飞儿穿上黑纱的长披风,她下午早就辞别高蓝枫和他娘亲,高家帮她雇好一辆马车。 她走出院外,一辆紫红色的马车在她跟前停下来,她没细看马车夫,就糊里糊涂上车了。 等她落座,这辆马车就朝前飞驰。 走夜路,蝶飞儿一路心里在想事,或许女大当嫁了,她们三个丫头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 蝶飞儿她知道她对爱情的态度是宁缺毋滥,而且她也不会那么容易敞开心扉去爱一个男人。 对于爱情,她更愿意花很长时间去观察一个男人,只是为了确认那个他,是否是值得自己托付共度一生的那个人。 她更希望有细水长流的爱情,她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大气慷慨,有豪气,充满智慧,懂礼节和分寸,对待感情专一而深情。 因为她也是这么要求自己的,她为爱执着,一旦认定了一个男人,往往就是奔着携手共爱一生去的。 她突然想起这次回蝴蝶谷路上,顺路要回寺庙去放生,替小糊祖母和谷主爹爹,葭而娘亲祈福,或许就如佛经里说的: “放生者,护法菩萨经常伴其左右保佑他,而且,大多仁慈尊荣、长寿健康无病、平安消灾免难、聪明智慧伶俐、美丽高贵威仪、法缘善缘殊胜,这也许就是因果规律。放的生命越多,将来获得的善缘也就越多,所以放生也是和一切有情结下生生世世的善缘。” 她们三个丫头从小就听祖母常念佛经: “放生修福…令度苦厄,不遭众难,放生是趋吉避凶的大善事。最重要的风水与外物无关,完全取决于你自己的心品。当一个人积极行善,不愧天地、不愧自己的良心,就能积攒起自己的风水,从而一生平安随缘喜乐。别再总是抱怨自己风水不好,最好的风水恰恰是每个人的心品与善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几个时辰,那辆马车把她载到一片竹林。 她下了马车,夜色阑珊,远处的山峦如墨一般起起伏伏。 “好清新的姑娘,好风采,算是位妙人,也是尤物,这女子算尤物,于外,无非是气度,于中,无非是情趣,于内,无非是懂得。姑娘,请跟我来…” 竹林里突然响起一个浑厚磁性的男人声音,他骑在高大的黑马上,说罢,他身手敏捷,一把搂住正在发呆的蝶飞儿,让她坐在他前面的马背,快速跑过竹林。 马儿趁着月色跑了几里,在一座府邸停了下来。 趁着月色,蝶飞儿透过自己的面纱,细细打量眼前这位男人,他黝黑的脸,好看柔和的五官,中等身材,不高不矮,有点儒雅,骑马技术却是出色。 他一拉蝶飞儿的手,就推开大门进去了。 大门是银黑色的铁艺筑建而成,银黑色的神秘。大门的旁边是鲜花和草坪,香味扑鼻,是九里香味。 两边的门柱上是文艺气息很浓的路灯,可以想象夜幕降临是何等的华丽登场。 府里橘红色的灯笼高高挂起,蝶飞儿随即挣脱了他的大手,走在他身后。 “蝴蝶谷的姑娘,别怕,我们是故人,今日有缘,让我尽下地主之谊……” 蝶飞儿一头雾水,怪就怪自己上错了马车,给自己惹了麻烦,她心想:千万冷静,再见机行事,既来之则安之! 她深深呼了一口气,终于让自己冷静下来,但手心还是微微出汗。 她轻轻走在他后面,她四目环顾,这个府邸是一个独栋老宅,老宅占地面积很大,月牙色砖纹的墙体古朴自然,散发着时尚风格的涂层,像是新旧结合的一栋翻新后的古称呼堡。这老宅有很多木格窗户,尤其是爬满绿色藤的外墙,很显眼儿,老宅的外墙全部被绿色草坪覆盖,十分神秘,又有大自然清新气息。 月色里, 蝶飞儿好像是走入了一片绿野仙踪的神秘地带,也许在这样特别静谧的夜晚,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突然让她有几分异样的熟悉与莫名的亲切。 “姑娘,大暑节气到了,所谓“天生万物以养民”,来了,我们该吃点什么?” “吃素,想吃丝瓜、西兰花和茄子,胡萝卜,红枣,吃点淮山!”蝶飞儿脱口而出,好像在自家一样。 “淮山,姑娘很懂啊,它益气养阴,可以促进消化,让人感到精力旺盛,尤其男人!姑娘今日吃素!有意思!” 他带她绕过石梯,爬到屋顶,满天的星星,夜色撩人,夜风拂面而过,很轻柔,很舒畅! 蝶飞儿俯瞰老宅,露天的草坪,外接的露天看台,露天的水池,红瓦灰墙的颜色搭配得特别好看,像是童话里被糖块装修的屋顶。 楼顶晾满了很多薄纱样的纱巾,绣着蝴蝶,五颜六色,这是蝶飞儿小时候喜欢的纱窗的纱巾,这里怎么会有,她很是奇怪。 老宅的外围是郁郁葱葱的植被,把这一方世外桃源围绕的密不透风,仿佛只有主人才能享受这样美丽神秘的地方。 大门是黑色的铁艺筑建而成,黑色的神秘仿佛通往一个独特的私享世界。大门的旁边是鲜花和草坪的维护,看上去非常美观。两边的门柱上是文艺气息很浓的路灯,等待夜幕降临的时候华丽登场。 这个男人拽下蝶飞儿的面纱,四目相对,他自己也征了一下,这丫头多年不见,已经出落得更有几分味道: 岁月沉淀,但她身上的懵懵懂懂,有种说不出的特别可爱和珍贵的。这个故人最珍爱的掌上明珠,尤其丫头脸上涌动着一种莫名的活跃和生命力,他发觉她身上有种说不出的吸引力,无形地牵引着他…… 她好像天生有颗少女心,灵动清新,这种天生的慧质,更像佛家中的顿悟,讲究的是天生慧根、醍醐灌顶,有就有,没有就是没有。这个女人从她从马车下来的走姿,他就感觉出来了。 “喂,我怎么称呼你,是江老爷吗?对了,叫我小蝶就可以,我上错了马车,现在天黑了,又出不去……对了,那你自己住这么大的老宅,不无聊吗?”蝶飞儿瞥了一眼灯笼,写着一个字“江”。 “蝶姑娘,真是聪慧无比,就叫我江南,忘年交,江某一个人在这老宅做事生活,开灯就是早上,关灯就是晚上,有时可以做事到晚上亥时,子时,再去用膳。但这里远处的居民往往清晨几点点就起床干活,晚上六点一过,就不吃晚饭……” “那这里的人活的好素朴,和我们蝴蝶谷一样,不只有晨昏的记忆,也有对节气的敬畏。我们蝴蝶谷年初从立春开始,到年尾的大寒,谷民们无不朗朗上口,每一个节气对大家而言,都是和土地的对话。” 蝶飞儿突然觉得自己话多了,尤其在这个陌生人面前,她也被自己吓了一跳。 “姑娘是蝴蝶谷人家,世事沧桑,风云莫测,你们几个丫头各奔东西,今日堪称偶遇,有缘啊!家父可好?如果不介意,你就暂且住在这“江南轩”里,可否?” “这样不妥,我明日还得赶路,对了,江老爷,您认识家父…江…南…江南,你怎知小女家族?” 蝶飞儿还是疑惑,家族暂时寥落,他也知道,她突然记起谷主爹爹常说的话: 跟一个人相处,不管怎样,都不要随便透露自己的家境,因为人性在金钱面前,不是谁都可以经得起考验。当你暴露了自己的经济状况,就会形成对比。你钱多了,可能有……但一旦对方知道你没钱,可能有的人就会远离你,甚至会看不起你,人性有时候就是这么现实……” “对了,外面瘟疫还没彻底解除,我住在这里很干净安全。天灾人祸的一年…”江南叹了一口气。 “瘟疫的传播,和大自然的脱序有很大关系。过去大家都是农业民族,在宇宙循环当中,对日升月沉都有自然的记忆,不会违反自然……” 寥寥数语,江南顿时觉得这个女人是顶级尤物,他欣喜觉得他这个别人眼中戏称的猎艳高手终于遇到最好最投缘的对手了。 “姑娘,我们今晚就在这阳台上聊聊吧?我们喝酒,望月,聊故事,其他什么都不想,可好?” 蝶飞儿感觉面前的人,好像特懂她,很投缘,好像认识几十年了,有种说不出的亲切。 “我先讲我的故事给你听,你再讲你的故事给我听,讲一个故事,我们就互敬一杯酒,如何?” 蝶飞儿点点头,微笑着,她第一次在男人面前有羞涩感,脸烫烫的,突然有种想撒娇的冲动,这是从未有过的。 “讲我娘亲的故事吧!她从小家境丰厚,相貌出众。她和我父亲的相识就是一首诗的写照……金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蝶飞儿第一次听到有人以这样的形式谈起他的娘亲,她怔住了。 “确切地说他们偶然的相遇是在水池边,那年,我调皮的娘亲在湖边凫水…脚抽筋了,就像小船搁浅了,动弹不得……当年名利双收的父亲无意间路过,温柔解救了她……” “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蝶飞儿打趣到。 “温泉暖滑留余香,芙蓉出水红生光。 ……谁知迎洗锦绷儿,已在华清赐浴时。”江南故意也回应她,两个人互望一眼,就默契笑了。 “我娘亲的一生,风吹雨打知生活,苦尽甘来懂人生。她总是以一朵花姿态,从容行于自己生命旅途!那年她生下我……” “我父亲是一个典型的慢热型的极品男人,感情里被动、慢热,似乎这种邂逅而产生的感情与他绝缘,但遇见我娘亲,他本来是没有情趣的,但他却变了……” “是你父亲被你娘亲吸引了吗?” “其实不是的,娘亲身上有父亲认可的一种特质,他从内心认可她,娘亲的风度气韵和他最契合的,否则理性挑剔的父亲,是很难被女人吸引,携手走下去。” “哦,我明白了,你娘亲那种特质和你父亲又相同又互补,她让你父亲遇到一个相似的人,他们就会被不自觉互相吸引,互生情愫……” “娘亲遇到父亲时,她觉得她的好应该倾付给父亲这个对的人,她觉得父亲特懂她,一个能够懂她悲欢,知她冷暖的人,才配拥有她的爱、体贴和温暖……所以他们不知不觉相爱了……” “他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蝶飞儿艳羡着说。 “有次父亲病了,娘亲每日晚上亥时前就监督他睡觉,睡觉之前还帮他按按足三里、涌泉穴穴位,想帮他疏通肝经……父亲出不去,娘亲就陪他在环境清幽的室内,读书习字、品茶吟诗、观景纳凉,喝点小酒谈天说地…父亲锻炼的时间,娘亲都让他选在早上或傍晚…什么时间锻炼,什么时间吃饭,什么时间工作,她都会及时提醒父亲,让他有了规律的生活。在饮食方面,对他更是呵护备至。” “对了,只顾聊故事,我明日请你吃这里出名的黄鳝或黄花鱼,民间有“小暑黄鳝赛人参“的说法…” “小暑大暑前后一个月的鳝鱼最美味。黄鳝味鲜肉美,刺少肉厚,很有营养…” “黄鳝的做法以炖煮为佳。我也喜欢炖煮蒸,对了,我喜欢吃糖藕……” “藕我也喜欢,营养高,有丰富的碳水化合物、多种维生素和钾、磷……清热养血,适合夏天食用。以前我祖母经常会用鲜藕以小火煨烂,切片后加适量蜂蜜食用,听说可以安神助眠的功效,治血虚失眠…” “娘亲是父亲经过一番努力,才得到他真爱女人,父亲很会珍惜得到她的来自不易,娘亲是个傲娇清新的好女人,所以她更是能吸引父亲的注意力,让他的心思都在她的身上…佳偶天成…” “江南老爷,不,江南…嘻嘻,你娘亲是个尤物!” “对,在父亲眼里,她是顶级尤物,听说从她童年开始,她就有种奇异的自知,知道自己终将靠魅力,打开一片自己的新天新地,父亲开玩笑说这是娘亲的软刀子魅力,秘而不宣的秘密武器,用得好,天下无双,呵呵,他们在一起,都是乐呵呵的,很舒服的,有趣逗乐……” 蝶飞儿安静听着,突然被江南口中的娘亲的故事迷住了,这位江南的娘亲——魅力却自称自己并不美貌的女人,有野性,有情趣,生机勃勃,也并不是特别淑女。言语俏皮,甚至偶尔还有讲几句粗话逗乐。但在外型上,她永远讲究到极致,头发一丝不乱。衣服永远体面,没有半点不妥,绝对看不到她吃半口不对的食物。 江南看着蝶飞儿这么专注听他讲故事,时而微笑,时而凝神,浑身上下都是女人味,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这个女人是自己骨子里最需要的女人。 其实蝶飞儿她也知道,想俘获一个男人的心,永远不要喋喋不休地“我我…”,而是将注意力,放在这个人身上。让他有自信,舒服、被理解、被欣赏、被崇拜。那么,她就等于他的幸福本身了。 “确定地讲,父亲是在第二次见到娘亲时彻底被她俘虏了,在一次宴会,在娘亲拿下面纱时,大家只看到她长袖善舞,巧笑嫣然。孰不知,娘亲在此之前,就做了大量功课……她了解了父亲的兴趣爱好和脾气品味口味……” “第三次见面,那时父亲的家族寥落已经,他事业沦陷,四面楚歌,他又大病初愈,他却向娘亲求爱了,娘亲竟然答应了。 “一向儒雅睿智的外公语重心长对父亲说了几句话: 贤婿啊!我是活到黄土快盖头的老人,一个绝色女人在你光鲜亮丽,风光无限,名利双收的时候说爱你不难,难的是在你落魄落难的时候,她还愿意陪在你身边。不仅想陪你同甘,也陪你共苦。与你共赏霓虹晚霞,也与你同担雾霭风霜。在你有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对你不离不弃,做你坚强的后盾……要记得在你一无所有时,陪在你身边是她……你要懂得惜缘,珍惜是福……” 蝶飞儿听到此处,想起自己的祖母和葭而娘亲,眼睛湿润了。 今夜,江南和蝶飞儿各自回屋,她和他都一夜无眠…… 第二日,蝶飞儿晚睡但早起了,她发现桌上已有简易早餐:白色托盘里摆上几个小盘子,里面有柠檬水,两片烤吐司面包、还有果汁与豆浆,还有龙井茶和本地的清茶。蝶飞儿细眼一看,在茶杯外缘都套上一只银质茶杯套,显得特别高雅别致。 “看姑娘的身型,体态轻盈,体重肯定在五十公斤上下,你平日肉类摄取量肯定不高。” “早安!江南先生,我还是这样称呼,比较顺口,你起的比我早。” “我早上特意弄些简易早餐奶,中午我们就吃中式菜肴,我准备准备宁波菜、扬州菜这一类江浙菜系,姑娘可否适应……” “太麻烦您了,我不大挑剔!谢谢!” “姑娘不用和我客气,当自己家人便是,我娘亲对中式菜肴不大感兴趣,她最多就是吃点蔬菜,再吃一点鱼肉,很少吃白饭,但还是以精致营养清淡为原则。有时她也会偶尔馋嘴吃两块巧克力,但绝不多吃。娘亲就是老妇少女心,呵呵……” “最出名的是各种中式西式点心,我祖母都会做,但她只做不吃……” 谈到舒服处,江南眯眯笑,他想起昨晚自己回屋睡不着,翻到四更天,才眯了一会,竟然做了一个玫瑰梦,他梦见他和眼前的蝶飞儿在一起: 梦境里:风情万种的她在伟岸的他怀里,他这个慢热男人尤其需要长时间的安抚,才能真的进入状态,他需要更长时间,他最需要用他魅力,来征服他最心爱的女人,显示自己他大男人强悍的一面。他是热爱享受的,他们身体的触感更为强烈,他好像天生的懂得,梦境里,他表现出了无穷无尽的精力与主动,他都毫不保留的全力以赴,希望达到彼此默契的欢愉,他是天生的高手,他非常喜欢抚摸床上的浪漫,在他心目中,男人女人的帅气美丽,是容易消失的,而男女之间灵肉默契的爱,有才华与有思想的,才是极品女人最大的性感,他觉得他与她最终能够长久相伴…” 经过昨日的梦境后,他好像反复浮现他对她的痴迷,并自己说:“离开她的每一刻,他都备受煎熬。在她怀里,他是最放松的。 昨晚一梦,江南也许感受到了,让他体验的,这才是属于人活着的生活本质的、需要珍视的温馨、轻松、舒适、诚挚,蝶飞儿是一个能让他流浪的灵魂停下来落脚的最好地方,遇到一个懂自己的人,怎么过都是美好。 蝶飞儿看着江南,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对自己是很有好感,她赶紧把目光移到窗外的九里香,她对他也有好感,但她神情立刻变得冷冷淡淡的。她明白即使两个人多有好感,也不要做出一副被对方吃得死死的样子,偶尔的傲娇搭配偶尔的示弱,才会让对方对你沉醉其中。 “男女相爱容易,但分开后更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行!”蝶飞儿突然话锋一转。 她心里明镜似,老是浮现谷主爹爹讲过的训话的: 每个人出现在每个人的生命里,都好像带着使命,使命完成之后,自然也就要离开。可能有的人,给你留下些刻骨铭心的美好回忆,或是痛苦、遗憾。一段感情开始或结束,都是造化,不必纠缠,不属于你的终将会离开。我们要学会随缘面对的人生常态,要学会冷静,即使分手后,不必再做过多纠缠。不纠缠,是在这段恋爱中最后的体面和尊重,也是最后的好感与爱意……” 祖母也说过:“不能轻易得到的,才是最让人日思夜想的。” 江南看着面无表情的蝶飞儿,她真是一个傲娇的尤物。 女人的傲娇就像是感情漩涡里的酸甜苦辣,正是有了这味道,这个女人才让人欲罢不能。 江南看着她,对自己说:她越是傲娇,他才会越想征服你,也就越喜欢她。蝶飞儿的傲娇不是说她这个人目中无人,相反的,这个女人是属于外冷内热,对内极其护短、善良可爱,对外高傲、拒人以千里之外。 他们静静喝茶,蝶飞儿也看出江南先生他是个事业狂,他是不会把自己的所有精力都留在女人身上的,哪怕她是他的挚爱,他只是希望能得到一个和各方面互补匹配的极品美女,他只是渴望这样一种感情,蝶飞儿她觉得她也瞬间读懂他的,她好像也走进了他的内心…喧嚣的舞会酒会,衣香鬓影的名利场,之于江南这样的男人,都是表面功夫。但蝶飞儿好像能看见他的痛苦,看见他的孤独,即使表面他具有率性儒雅与幽默感。 江南先生边喝茶,看着一语不发的蝶飞儿,他对蝶飞儿越来越感兴趣。 这个女孩他小时候在她生日那日,见过她,事过多年,今日阴差阳错他与她再相逢,他认得他,她不认得他,他的眼再次离不开她。 “听说蝴蝶谷蝴蝶别苑的的女人会调酒,也会说俏皮话,会弹琴,会写诗……” 蝶飞儿睁大眼睛,她觉得他对蝴蝶谷的了解简直太透彻了。 “哈哈,我是随意说说…” “我想一个人去园子里走走……” 江南先生他意识到他的爱情能量一旦爆发,十分惊人。他太喜欢一切美丽、有气质的人与事物,女人能在视觉上打动他的,必是外型柔美、端正和气质独具的对象。 太漂亮和太英俊的人,他反而会怀疑是不是徒有外貌,脑袋却是空空如也,所以他反而不会向美女发动攻势,可是对于这个蝴蝶谷女人,他是会花心思的。 江南自己回到书桌边,写下:罗布麻茶、决明子、玉米须、苍耳。天地交泰九毒日。 他又提笔抄下古诗《临江仙》: “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 去年春恨却来时,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记得小蘋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琵琶弦上说相思,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他微笑想象着诗里的意境:此中人不见,彼时的相遇方觉一眼万年。依然清晰记得那年初次见到小蘋,她穿着绣有两重心字的衣衫。琵琶拨弦声声间,诉说着相思滋味。当时的月光是那样皎洁,她像一朵美丽的彩云般翩然归去。 他最后写下:一眼万年。 写完后,他伸伸腰,站在窗户旁,看着在园子里的蝶飞儿 。也许她就是他人生里对的人,尤其是灵魂伴侣类型的陪伴,这个女人会让他发现自己的另一面美好,不断地飞跃在人生层面上,让他对未来有希望,对眼前琐事不惧怕,对老年生活有憧憬,生活得热气腾腾,而且底气十足,很温馨温暖,没有一点点的低迷与徘徊,只有心安。 她就像一种传说,一个童话,一段激荡历史。男人或好奇她。女人或妒忌她。但又暗中效仿她。她活成一个传奇的尤物。 这样的女人会在她大放异彩之前,是个倾倒众生的女子,她也走过一段兵荒马乱的、晦暗的岁月,因为不管境遇如何,她都是宁静和安详,总是积极、坚强和勇敢。 “江南先生,下来园子,你看,你家的九里香好美,白玉般的,你来闻闻,好香,还有蓝蝴蝶花,真是太好了!”蝶飞儿像个小孩子似的,心花怒放! 江南先生下楼了,他真想把她当女人疼,又想把她当女儿宠。 “你看了高兴就好,对了,继续讲故事!” “是啊,你娘亲和我祖母一样有魅力,她们都能说,能写,能上镜,谈吐俱佳,思维敏捷。能在自我世界里呼风唤雨…” “对,但其实年轻人才只看色相。但阅女无数的富商、贵族,文人就会知道,一个女子是否真正迷人,在于谈吐、性格与内涵,才华。因为美丽的脸蛋儿早晚都会衰老的。” 江南眼力好,他更是明白:什么的女人才是极品。他自己的娘亲和刚接触不久的蝶飞儿,还有蝶飞儿嘴里的祖母就是这种清新傲娇的女人。 “还有另一种女人,也许有的女人深谙人事,懂人情世故。会说话,又有自己的见地,可是解语花,又是名媛、又是商人妇、绿茶妹,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的女人幽默乐观,穿着有个性,善解人意...会懂得和人打成一片...这些东西,会令她在社交场合闪耀的…” 江南先生真是阅女无数。 蝶飞儿突然想起好朋友云紫,她和她是不同类型的女人,云紫她真的不是最优秀的水准。但她精力充沛,充满乐趣。她有一个很棒的身体。她是一个真正懂得的女人。生意场上她会时刻铭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什么钱该赚,什么钱不该赚。她总是要尊敬老人,要教育好子女,要处理好婆媳关系,要做到夫妻恩爱。然而云紫也爱骏马,也爱华灯,爱古董入迷,爱花鸟成痴,爱烟花的绽开又熄灭,爱诗书着了魔,中了邪的女人…… “我娘亲是我父亲心尖上的人,女人只有是在一个男人心尖上的人,男人才会轻易就能牵动彼此的情绪,父亲也会主动把自己最好的一面,最快乐积极的一面带给娘亲。 “人的一生注定会遇到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是我心尖上的女人,还有一个温柔了岁月,是我娘亲。” “江南先生,你说的很好!很有道理!男人女人在精神层次上发生了爱,才会产生深刻的眷恋,会刻骨铭心些,也才会更加长久,因为真正的爱情都是精神之恋,因为只有精神之恋往往会让人投入更多的情感。就像你父母的感情!” “当然,我个人觉得:成熟的爱情是两个人白头偕老,相知相惜的过程…” “对了,你祖母肯定很美!” “时至今日,祖母已经七十多岁了,但却依旧气质非凡,谈吐优雅。她坦言,每个年龄都有不同的美,女性不应执着春天,更应该想好怎么去过夏天、秋天和冬天。” 蝶飞儿眯着眼笑了,她今日坐在“江南轩”的花园里,一张石桌子、几把木椅子,一杯玫瑰茶、几本书、一盘水果,一个温馨的早上,她喜欢这样旖旎的闲慢时光,她看阳光透过枝叶间的缝隙,她看繁花肆无忌惮地开着, “明日,我们一起制作绿豆糕,红豆糕甜品。怎么样?” “今日你就别走了,多住几日,我不会侵犯你的……” 她摇摇头,她一直保护自己的那份单纯和干净,书卷气是她最高级的素养,肉令人瘦,无书令人俗。 “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 “说得就是才女!” “你们到过海岛吗?那里的服装很有特色!” “你说的是海岛女啊!现在海岛女大多已经不再需要那么艰苦的劳作,那里服饰斗转星移,好的海岛女那勤劳坚韧的品性是不曾被磨灭。就像我的外婆素心,她吃苦耐劳,善家务又多才艺,不管是下海、耕田,还是雕石、经商买卖,她都样样出色。生活的重担把外婆这群女人原本柔弱的身骨磨得坚硬……” 他们聊得很默契,又吃好午饭,各自回屋。 江南先生躺在床上睡不着,蝶飞儿的倩影老是在他脑里浮现。 昨晚的玫瑰梦还记忆犹新,他又细细回味:他要的是他爱的女人完全的投入,喘息、汗水……好像都能提醒他表现优异,因为自信心十足的他在感情方面专情,长久。 但是呢,正因为他对感情的看法是长久的,平淡的,所以往往是希望有一段风花雪月的爱情经历,希望自己得到一个美女是自己真正喜欢的类型,志趣相投的女人,他觉得他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力出众,拥有不错的条件。 因此,他更希望能够找一个跟自己志同道合、志趣相投的女人。这样的话,两个人在以后的生活中也拥有共同的兴趣和话题,不会让心的距离越来越远。他更会喜欢一个体贴他的、爱家、恋家的女人。这样的女人能够让他能够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的往前冲,创造属于他的事业与爱情的辉煌。 过尽千帆的江南躺在床上,他明白骨子里比较大男子主义,因此他们往往需要一个在生活中能够照顾他,也能包容他缺点的温柔宽容的女人。他喜欢能够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人,未必优秀,但一定聪明;未必漂亮,但一定有情商;未必妩媚,但一定会撒娇,他认定他秒懂蝶飞儿就是他找寻半生的最契合的女人。 相反,蝶飞儿回屋后,她看书写字,她也理性懂得爱情不能当饭吃,女人没有了爱情,还有自己,千万不要为了爱情,失去自我,不值得。 当然一场好的恋爱可以使人忘记好多的烦恼和忧愁。好的爱情,应该是平等、尊重、信任和懂得对方。 “卖石花膏,卖石花膏!”一声清脆的童声响在老宅的远处。 蝶飞儿雀跃跑出去,她想起在洞天别苑附近老城的散步路上,经常邂逅卖石花膏的陌生老板娘,她说她这个女人长得很喜气很有魅力,硬是拿椅子让她坐在那里招揽顾客…… “小姐姐,你买石花膏吗?” “我买,石花膏是这里的尤物,美味极了!多买几碗,你就不辛苦到处卖了,你叫什么名字?” “梅小苏!” “好听的名字!真美!每日都来吗?” “姐姐,这府里附近真香!” “是九里香!” “你看,那里都是,一株株枝叶秀丽、花香浓郁的九里香。” “梅小苏,你看九里香,虽然没有其他花的深红艳丽,没有其他花色彩斑斓,没有夹竹桃的韧性,也没有玫瑰的靓丽高雅。但是,它却透着一种清秀宜人的气息。” “姐姐说的好美!姐姐,你也喜欢吗?” “嗯嗯!” “姐姐!你看,那附近还有蓝色的花,像蝴蝶,可好看!” “嗯,它叫蝶豆花,又美又特别,可以当药用,浑身都是宝贝!” “真好!蝶豆花!” “像蝴蝶一样的花,那姐姐也是像蝴蝶一样的姐姐!” 蝶飞儿看着天真无邪的梅小苏,心里想:女子像蝴蝶一样生活,懂得在痛苦中绽放美丽。破茧成蝶,是一个痛苦但美丽的过程。这样也挺好的!” “嗯,蝴蝶想要挣脱茧的束缚,就要需要慢慢等待,等待黑暗和痛苦降临,然后默默承受着一切。它们心中有美丽的梦想,也深深明白,苦难是必经之路……” 蝶飞儿看着老宅里的九里香与蝶豆花,刚好这是它们盛开的季节。在绿油油的叶丛中,花朵是那样的圣洁、秀丽、清新,白色的,蓝色的…… 她欣喜抬头一看,发现江南先生正笑意盈盈看着她们…… 紫苏园外下雨了,阴天,迷离的雨,般若赶紧收衣服。她一想到后日是谷里祭拜天宫的节日,几百年的习俗,纯朴的谷民们都是虔诚的,家家户户都会虔诚提前张罗很多贡品:天宫的神像、各种新鲜水果,玫瑰花百合花、插着冬瓜条和红枣的甜甜松松的自制甜粿,还有祭拜的三牲,红米线,五果六斋,蜜饯…礼炮香火……有时街上的面包店内外的顾客会排起长龙…… 大伙们都会一大早起来祭拜天地,有的子时一家人就起来祈拜,整个山谷鞭炮声起齐彼伏,到时路上庙里,善男信女,挑担提篮的,人来人往,络绎不绝,谷民们会打扮得很喜庆,脸上都是喜气洋洋的……可能她们都是在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家家平安喜乐吧……过后,每家每户还会煮面线吃,说是讨个吉利的好彩头:绵绵久远,顺顺利利… 每一次节日,般若也会乐呵呵融入进去,和大家一样,感受谷里几百年遗留下来浓烈纯朴的民风…… 雨停了,般若整理完毕,她准备下山去集市里采购一些节日的必需品,她随手从祖母房里的书架上,拿了一本《戏曲集》,翻到《钗头凤》一首,又看了注解: 红酥手,黄籘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乾,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陆游与表妹唐婉本恩爱夫妻,感情甚笃。但因陆母卜喜欢唐婉,终被迫休离。后二人各自婚娶。十年后的一个春日,陆游独游沈园与唐婉邂逅。唐婉以酒肴款待,陆游感伤万分,惆怅不已,随即在园壁上题下此词,抒发了自己内心的眷恋相思之情和无尽的追悔悲愤。唐婉读后百感交集,含泪和词一首: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浑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般若念了几遍,心里也懂了,只觉得唐婉和陆游可怜。 因为呆会要顺路给妙心庵的祖母送书去。祖母爱戏曲。这书是她的宝贝。 她听葭而娘亲说,祖母要让蝶飞儿回来相亲,说是提亲的人多,祖母要和蝶飞儿商量,而且还说是这亲事和谷里的玉玲珑的传说有关! 第二百六十一章 江南先生 一轮明月挂在江南轩的上空。 立秋,热度有点减弱了。 院子里,石凳上摆着两份四果汤。 “蝶姑娘,过来吃我做的四果汤,这可是我们这里美味可口的名点。” “我吃过,也特别爱吃,我喜欢甜汤类,味甜爽口,清凉解毒。” “你尝尝,过来坐,还可以边赏月!今晚的月色挺皎洁的,很美!” 蝶飞儿舀起一口四果汤,咬到一个很Q特别透明的的糯米丸,好滑,好味道,丝丝入嘴,甜入心里,她抬头望着月儿,有种在故乡的感觉,很温暖。 蝴蝶谷很多代人的记忆里,都离不开这种伴随着炎夏和蝉声的爽口甜蜜,这种爽口香甜就是四果汤的味道。 “我们家乡也有四果汤,你竟然会做,这种小吃可以祛暑降温,天气热了,备受人们喜爱。每至炎夏,在蝴蝶谷里,或是街边小摊,或是老字号店铺,大伙儿总是喜欢适时地叫上一碗四果汤……” 蝶飞儿眉飞色舞地吃着,江南看着她,觉得这个女孩现在已经出落得很美! 这个女孩从小就是一个美人坯子,五官端正清秀,深黑的眸子,英姿飒爽,还自带一股清秀,她主要还有一种复古优雅,有种让人难以拒绝的迷人。 “对了,以后回谷,你准备一些紫薯、紫米、桑葚、茄子、蓝莓、紫甘蓝,让你父母多吃, 常食紫色食物,不仅可以延缓衰老,并且可以强身健体,对有病的老人不错!” 蝶飞儿点点头,江南觉得她天生不需要魅众,也不取悦别人,只是她坐在那里清浅一笑就让他再难忘记,她是那种自己不需要靠外表身材来吸引别人的眼球的女人。 江南知道蝴蝶谷里的几个丫头幼年时期,经常在蝴蝶别苑的藏书阁看书,怪不得她身上散发出的是一种清绝书香,书香已经无形中浸染着她的灵魂。 “男人女人要想感情好,只需做对几件事:沟通、沟通、还是沟通。” “嗯,你说什么,我不懂,对了,江南轩厅里有幅对联:青山连江,江连山青。很特别!” “嗯,这是我父亲送给我娘亲的对联!当年娘亲就是能握紧父亲的软肋,拴牢他的心动和心安,往后余生,在父亲眼中,幸福是她,快乐是她,就连浪漫也是她。青山连江,江连山青!也许就是这个意思!” 蝶飞儿虽然觉得江南先生很怪异,但也听懂了江南的娘亲很浪漫,她拥有别样的诱惑力,江南的娘亲也许会因为他父亲的浪漫而感动,他父亲也会因为他娘亲的懂得和呵护他的软肋而感动的。也许这个男人很少感动,但一旦感动,大抵就是他们情动的开始。 “父亲说我娘亲是玫瑰般的女人,她是一个智慧、自信、独立的女人,她好像散发强大的魅力,父亲最喜欢看她,尤其喜欢看她边走路边读书的样子,复古优雅,有种让人难以拒绝的迷人,娘亲她有独特的气质,宛如一股清风,父亲最爱她聪明善良的脑袋,大气独立的人格,还有她古典的美丽,不爱计较的性子……父亲说娘亲的世界就是一个独特清新的灵魂魔力世界。” “江南先生,你都在讲你父母,他们是一对璧人,那你是做什么的?你来自何方?为什么偌大的一个庄园,就你一个人,发生了什么事吗?你不寂寞吗?”蝶飞儿突然好奇地问了很多问题。 “姑娘,开始好奇我了?说来话长!你愿意听吗?不讲也罢,我带你四处走走?择日不如撞日,一起走吧!” 说罢,江南大手一拉蝶飞儿,他架着他的马,驮着蝶飞儿,他让她坐在他前面,挨得很近,蝶飞儿第一次感觉心跳得厉害,脸蛋不禁也红了…… 他们消失在夜色中,一路上有月亮照着他们,银白色的白月光,一地玉霜,一切都显得静美。 过了几个时辰,他把她带到一个很大很大的城堡,又像一个厂坊,好像是在制作一些利器,铁器,兵器,玉器,玻璃器皿…品种很多,这里面积很大,每个作坊里设备齐全,工人分布平均,工序井井有条…… “这里是哪里?” “我和几个合伙人做事的地方!” 这个城堡的室温很高。 “会热吗?你会不适应的,我们出去吧!”江南一脸温柔呵护她。 他又带她离开了,他的马一路小跑,过了一个半小时,在一片空旷的基建处停下来。 “这是我目前正在经营的事业,但幕后老板不是我,他不太熟悉,我是暂时替他打理一切……” “今日跟着我奔波一日,你累了吧,我们找个歇脚处,我带你去吃点东西……明日我还得打点一些厂坊与官府的杂事…好了后,我再陪你去…” “江南先生,你真是个大能人,在商海与官场皆能翻云覆雨,你可挺精明能干,精力充沛,一心多用!但你为什么孑然一身,一个人住在江南轩,家人呢?” 蝶飞儿用父亲的口吻第一次称赞了这个男人,在他面前,她的话越来越多了。 她突然觉得眼前的江南先生和她认识的楚大哥,胡天行有相同优质大男人的共性,但更不同的是他有大境界与多领域的大作为的个性。 人的感觉是很奇怪的,她懵懵懂懂看着不大熟悉的他,都是在崇拜俯视他,觉得自己在他眼前,充其量就是一只小麻雀,微不足道,但她心里却有点莫名的亲切,这在楚大哥,胡天行身上是从没有过! “我可以像你父亲叫你丫头吗?” “你和我父亲很熟吗?” “可以说是忘年之交,但好久不见了?但蝴蝶谷的事我都知道。” “嗯嗯,可我从没有听父亲谈过你?” “那时你还小,我和你父亲是莫逆之交!平时没怎么来往,但他对我很信任,我们是故交,他托付我的事,不论大小,我必办好,哈哈…” 蝶飞儿还是一头雾水,这个江南先生好像天外来客,神神秘秘的,突然出现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来就以故人自居。 天又黑了,她跟着他来到一家写着“风休住”的小旅店,店名很奇特。 江南很会点菜,他最爱海鲜,他笑着说他是渔民的孩子。 “只要饭桌上有新鲜的小鱼虾,尤其是越小的鱼,越新鲜,我就越喜欢,其他菜我都会忘了动筷子,哈哈……丫头,你爱吃什么,我猜一下…” 蝶飞儿歪着头,看着他,觉得自己像个大孩子,他也像个大孩子,相处很舒服。 饭菜端上来了:一碟白灼虾,一碟绿绿的空心菜,一碟菠萝排骨,一碟红红红的圣女果和翠绿的猕猴桃果肉,一碟红娘鱼和其他小杂鱼,一盘黑黑的锁管,一碗豆腐鱼汤,两碗米饭……还有一壶老酒。 “开饭了,饿了吧?你我都海边长大的人,这些菜你试试,无酒不欢,我们不赶路了,今晚我们就在这里住下,明早再出发,如何?丫头……” 蝶飞儿点点头,觉得他应该是一个很靠谱的人,再说他和父亲又认识,她不自觉地朝他笑了。 看着她羞涩地笑,江南先生心里一股清流,久违的感觉,又好像是叱咤半生未曾有的舒服,这个女孩太独特了,气场尤其大。 江南这个男人自己闯荡江湖一世,尤其在自己的家人重病后,自己除了忙外忙内,细心呵护,现在一直感到: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万事万物,知足常乐。自己有一颗知足的心,才是真正的喜悦、真正的宁静、真正的幸福,这两日意外中遇到自己故人的后人,她是个标致的尤物,他发现她的突然出现给他注入了一股活力,一股说不出的生命力,一个清新的世界。 “来,我敬你一杯,都喝完!这杯就敬缘份,让我遇见故人的后人,有幸有幸啊!” 蝶飞儿拿起满满的酒杯,他特意碰了她的杯子,一饮而尽,蝶飞儿也一样,很久滴酒不沾的她,也爽快喝了一杯。 江南先生讲他的故事,她也讲她的故事,一人一个故事后,就互敬一杯,他们好像一对兄弟,一对父女,一对兄妹,一对情侣,一对闺蜜……几个回合,他们有点微醉,他看着面若桃花的她,突然有种想拥她入怀的冲动… “江南先生,为什么你点的锁管是黑熏熏的?” “丫头,这你就不懂了,索管里的“黑烟”是有药效的,别看它黑乎乎的,这样吃,很好吃!来,你试一试,这只给你…你,张嘴,咬住它,不要怕黑……” “哦!你真逗,我第一次听说鱿鱼的墨汁能吃。”蝶飞儿大笑,她笑得如花。 也许快乐是所有心病最好的良药,和江南这样乐观的人在一起,她被他身上的能量所感染,不知不觉间也会开心起来。 “你不知道的事情可多了,哈哈,有一种叫鱿鱼墨汁饭的。据说是鱿鱼墨汁饭是水手发明的美食,半点也不浪费。我也吃过几次,嗯嗯!墨汁的幽香,渗入每颗饭粒内,回味无穷,美极了!以后带你吃去!” “江南先生,你是个杂家,什么都懂!”蝶飞儿顿时有点佩服他。 “小丫头,你不知道的事情可多了,听老渔民讲,乌贼墨汁中有一种全新结构黏多糖,它有极强的抗癌活性。” 蝶飞儿觉得他像在说书,头头是道,尤其有趣味,这两日和他在一起,不会闷,反而觉得有趣极了,这是她以前和别人在一起,没有体会过的。 江南先生夹了一只黑索管塞在蝶飞儿的嘴里,蝶飞儿不好意思吃了,满嘴黑乎乎的。 “这索管,就是鱿鱼,大鱿鱼的墨汁最好不要吃太多,小鱿鱼的就可以吃,鱿鱼墨汁是可以吃的!但吃多了不好……” “对了,我看过书籍,提到:鱿鱼好像身上有一种叫牛璜酸,说是有抑制胆固醇在血液中蓄积的作用,调节血糖,降低胆固醇,保肝利胆,防治胆结…” “你说的很好,吃鱿鱼可以降脂降血压,还可以保护视力,促进幼儿大脑发育,调节内分泌系统,增强免疫力,起保护心肌的作用,看来鱿鱼也浑身是宝!哈哈哈,丫头,那我们一人再吃一只!” 两个人像大孩子一样,说着鱿鱼,就像在做学问,他们吃了鱿鱼,又高兴地喝了一杯酒…… 过了一会,他又敬了蝶飞儿一杯,他拉着她到外面,月亮皎洁无比。 “好久没认真看月亮了,都耽误了这美丽的月色,来我们举杯邀明月吧!” 蝶飞儿第一次喝的多,有点醉了,她抬头看着月,她觉得今晚的月色特朦胧,就像她此刻情感一样,有种迷离,又有种想游离,特别想逃离往广寒宫里去…… 她突然想吐……她竟然吐到江南身上,一股酸臭味涌上喉咙…… “江南先生,你是吴刚吧!我们晚上喝的酒是桂花酒!嘻嘻嘻!” “丫头,你是广寒宫里的玉兔精,我是嫦娥,我想抱抱你!” “你喝醉了,我才想抱嫦娥呢!” “好吧,丫头,那我当大玉兔,你是小嫦娥仙子,你抱我吧!” “你才喝醉了,你把我绕晕了,我想吐……”她随即吐了江南一身 。 “没事吧,丫头,你酒量不好,都吐出来吧!这样你会舒服些!” 江南温柔拍打着蝶飞儿的背部,看吐后的她,酒意还在,她好像要睡过去了,他带她到里面洗漱一下,自己清理一下被弄脏的衣服,他把上衣脱掉,他又雇了一辆特大马车,里面有软塌,人可以平躺休息。 刚好亥时,他帮她安顿好,她睡过去了,看着她,他突然有几分爱意,他轻轻牵起她的手,小心翼翼地放在自己唇边,又贴在自己脸颊,突然他俯身下去,在她额上深情地吻了一下…… 月色如水,他心情愉快地驾着马车一路奔跑,往江南轩的方向奔去。江南一边驾着车,一边回过头看着熟睡的蝶飞儿,又抬头望着月儿,也许世间有一种最美好的时候,就做“花未开全月未满”。 他终于领略其中的深意,他的内心终于又有一种新的期待,美好的憧憬…… 也许任何一份长久的爱,靠的从不是在一起时的那份心动,而是长久的吸引力,他觉得这个丫头身上对他而言有一种久久的吸引力。几日的相处好像能迅速抓住他的心,留住他的人。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一个人一生大约会遇到很多人,两个人相遇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相识的概率是很低,相知的概率更是及其低的。 这次的意外相逢,江南突然懂得了珍惜,也许只有懂得珍惜,才配拥有。 他的前半生驰骋商海,官场,他到现在更是明白没有内在与修养的女人,即使打扮得再漂亮,也是 “光有其表,败絮其中”的存在。 他以前和这类的女人在一起久了,他自然就腻烦,会麻木,这次和蝶飞儿在一起,是他此生未曾有的感觉,是一种心动,很奇妙,也很舒服的,一种放心的舒服和轻松。 他回味这这两日和她相处,她能让他久待不腻,久处不厌,越相处越喜欢,越相处越享受和她在一起的时光。 他觉得像她这样有内涵与修养的女人,于他这样的男人而言,就是宝藏一样的存在,他以后会越来越发现她的好,而会宠之如宝的。 也许灵魂深厚丰富的人的一生中,或许冥冥之中让这样的他遇到一个这样她,这个让自己怦然心动的女孩,无关身份,无关地位,无关物欲,只为他的心之所感,只为他的情之所至…… 他太明白: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没有那份吸引力,那么当激情消退,当新鲜感消失,剩下的便只有厌倦,甚至是反感与嫌弃。 终于回到江南轩了,他下了马车,看到还在沉睡的蝶飞儿,他轻轻一个公主抱把她揽在怀里,把她抱回房间里,帮她洗漱完,又帮她换了干净的衣服,才轻轻放在把她床铺上。 江南可能也醉了,他借着酒意,他又再次亲吻了沉睡中的她的额头,鼻尖,蜻蜓点水地吻了她的唇…… 他想起她白日里的谈吐,还有她散发出独特迷人的魅力,都非常与众不同,这种气质对江南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俯下身子大着胆子,情不自禁地怜爱地吻了她,她睡得太沉了,竟然没感觉。 作为及其优秀又自傲的男人,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真爱时,他也是一个普通人。也许,在很多男人的心里,总会在某一个时刻,深刻地爱过一个女人,念念不忘,此刻,江南突然对这个女孩情有独钟。 他坐在她身边,一直看着她…… 第二日,当蝶飞儿睁开眼时,摸着头,有点痛,她吓了一跳,江南先生趴在她床边睡着了,原来他守了他一夜。 蝶飞儿起床了,她没叫醒他,自己整理好衣服,发现自己衣服换了…… 她回忆起昨晚自己吐了他一身……后来迷迷糊糊睡着了。 她发现自己这次遇上一个真心包容自己,能够接受自己所有样子的男人,他可以放心地卸下自己的戒备,把自己不好的一面亦或者任性的一面展示出来,和江南在一起,她不会感受到束缚,反而觉得处处自在,处处都很安心。 这样的轻松舒服的相处状态,应该是蝶飞儿这样的女孩想要的。 蝶飞儿她活的简单,保持着自己在蝴蝶别苑的少女情怀。她以往每日都会留点时间,与书籍、山景、音乐、蔬果杂粮、空气、轻风,大海,白云、植物……相处……所以她更希望她爱的男人让她安心…… 也许对她而言,她的少女时代是她一生中最无忧无虑、最美丽的时光,她总是怀揣着对这个世界的最美好的期待,一直永远保持好奇心,热爱这个世界,享受这个世界……虽然已经她经历了很多风雨和沧桑,蝴蝶别苑也不见了,但她从未磨灭她心中的炙热火焰,她始终都保持着对这个世界的美好向往,不负责任,但也不负年华,不负时光…… 江南先生还在沉睡,蝶飞儿坐到桌子旁,她拿起桌子上的纸,只见有几段粗犷的柳体字: 多吃有营养的食物,比如新鲜的鱼、虾、贝、蛋…多吃蔬菜水果,尤其绿色蔬菜,吃点杂粮,要多进食补气血的食物,如糯米、山药、大枣、荔枝、龙眼肉、菠菜、胡萝卜、猪血、羊肉、鸭肉、黄鳝、鲫鱼、鲈鱼、桂鱼等。补血先补气,可配合补气血药如:黄芪、党参、当归、枸杞、熟地黄、桑椹、肉苁蓉等煮汤。 蝶飞儿笑了一下,觉得这个江南先生真是杂家,什么都会!他这样的人天生自带喜感,这几日和他这样的人在一起的气氛总是活跃的,心情舒畅的,总是散发着温暖的光芒和不凡的趣味。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国与倾城,佳人难再得。”江南醒了,他念了诗句。 “李延年的诗歌…” “丫头,你就是一位难得的佳人!” “江南先生,不好意思,我昨晚喝醉了!” “历史上的佳人,就是高贵的女人,她们可能体验过不一般的人生,尝遍了人生酸甜苦辣。有时,她们的哀愁如香火般从她们的身上升起,灰飞烟灭。但哀伤的味道却不会染在她们的身上。她们都有很好的文化修养,是高贵的精灵……丫头,你也是…” 江南先生看着蝶飞儿,他觉得她真是姿由心生。 她是个有几分姿色的女孩,身上有有着百转回肠的女人味,还有一种赏心悦目的女人香,一种很温柔似梦的女人情,最主要的是有夺人心魄的书香美。 “美人,要对的起古文人对真正的美人的美好与高雅的诠释,一定得内外兼修,真正的美人不一定需要貌美如花,但一定不负年华,一定要有文化底蕴支撑在骨,美人在骨不在皮,腹有诗书气自华,岁月从不败美人!丫头,你说是吗?” 蝶飞儿笑而不语。 江南先生深情望着她,昨晚她那种伴着迷人眼神的嫣然巧笑,吐气若兰的燕语莺声,轻风拂柳的飘然步态,细腻纯真的羞涩情感,都溢出她醉人的女人味,他决定要处理好家事后,好好守住这个女孩。 江南先生走到蝶飞儿跟前,从后面怀抱着她的腰,蝶飞儿有点羞涩,想推开他,但被他抱得更紧。他闻到她特别的发香。 江南之前有几段恋情,他也爱得热烈,只有这个丫头让他感受到了这种细致的温暖和清新,所以他几日之内就沦陷了,这个年纪的他就希望自己爱的女人是一个有素养的女人,不仅“知书达理,温柔贤惠”,而且内心与外貌兼修的女子,以前,他觉得友情,亲情,事业,兴趣爱好,是他的软肋,但反正不是爱情,但现在他觉得错了,他的软肋就是他的爱,他觉得最痛苦的不是爱而不得,而是如果失去他最爱的女人后,才发觉,世界上再无第二个她,能让他的心起涟漪。 “丫头,你就留下来吧,住下来!这里就我一个人!” “家眷呢?” “不说了,去外地静养…” “那我就呆几日,再回谷里,去相亲了!” “相亲,你,怎么会,你们不是还有两个丫头…” “祖母高龄了,她希望我的亲事早定下…” “不行,你等我……” 蝶飞儿看着他不说话… 般若从药铺里出来,给祖母抓了一副安神助眠小经方,最近祖母老是失眠多梦,她想给他喝酸枣仁汤。大夫说酸枣仁味甘、酸,性平,入心、肝、胆三经,具有宁心安神、养肝、敛汗之功效。 她抓了药:酸枣仁、百合、茯苓、山药、枸杞、黄精、桑葚、桂圆。 回到紫苏园,她赶紧用开水煮泡十分钟,早晚给祖母喝,大夫说只要心神安,老人的睡眠质量就会好。 “丫头,我想带你回我的故乡!” 江南先生握着她的手,对于男人来说,能够钟情并且无法割舍的女人,必然在他的内心,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 江南先生觉得蝶飞儿有很强的吸引力,以至于他觉得别的女人都比不上她。尤其她娇憨天真,表达欲也很旺盛,但不会让人反感,不腻腻歪歪,清爽干净。 “你知道我喜欢你什么吗?健康优雅的体态,自然柔和的神态,自在豁达的心态……” 蝶飞儿觉得江南先生特别会表达爱意。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每个人来世一遭,不过几十年或上百年,都是这个世界的过客,我喜欢能拥有美丽灵魂的人。丫头,我和你在一起,我觉得我们的灵魂会越来越美丽的……” “对了,我要带你去看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明日我们就出发,我要给你买最漂亮蝴蝶簪子……” 再说胡天行和楚云天找不到蝶飞儿,他们很急,两个人又一起回到白玉斋,但还是找不到她的影子,他们心里忐忑不安……尤其是内敛的楚云天更是失魂落魄…… “胡天行,我们都找不到她,也奇怪了,就像天外飞仙,一下子消失了,会不会……” “楚云天,难道我们遇到最厉害的情敌,把她带走了…” 胡天行又开始吊耳啷当了,尽管他心里也急,他就是不承认,他拍了一下楚云天,又开始侃侃而谈。 “对了,满清时期,当年的大玉儿就是以后的孝庄皇后,她不也是落到多尔衮的马背上,跟他跑了,哈哈,他的大哥皇太极也爱着这个极品女人。两个霸气极品男人同时爱上这个尤物女人……难耐,皇帝也是有情敌的……何况我们呢……” 楚云天顺着话题:“大玉儿”,是清朝的尤物,她一生经历太宗、世祖、圣祖三朝,辅佐两代幼主,是一位兼具美貌与智慧、传奇的女人……” “蝶飞儿有点像,三点都也齐了……” “不够,我想让蝶飞儿开心地活着……” “说的也是,大玉儿的心里只是一个身处于政治、爱情、亲情…夹缝中,痛苦欢乐中而又幸运也不幸的女人、妻子与母亲,我觉得她活的不开心。” “你小子,特别会怜香惜玉,谁跟着你,谁都会幸福的……”胡天行又在死扛,其实他最怕失去蝶飞儿,就是死不承认。” 楚云天在海边的礁石上坐了下来,心里想到:一个弱女子,搏击世纪风云,历尽人世沧桑。她是个美丽、杰出而又坚强的女性……但她都是为别人活着,也不是真正的幸福……“ “皇帝都有情敌,你说皇太极会太憋屈吗?不够谁叫他横刀夺爱?当年大玉儿是“满蒙第一美女”,她和皇太极异母之弟多尔衮青梅竹马,终身暗许,却不幸被皇太极纳为侧妃。多尔衮痛恨他夺爱……” “极品好女人谁都想爱……喜欢的她可多了,也不足为奇…” “皇太极英明强干,身边女人多,但入他的眼和心的,依然是才女,大玉儿早在蒙古便喜欢读书知史,美丽又有才华,皇太极后来又喜欢与她谈论国政、让她参与机密。皇太极的言传身教,又增强了大玉儿的头脑和素养。皇太极很爱大玉儿,但当他得知大玉儿仍然心系多尔衮时,对她不禁爱恨交织……这男人遇到真爱也是无法自拔,即使是皇帝也没办法,不仅是皇太极,汉武帝也是这样…在真爱面前,有时也是普通男人…” “楚云天,不急,我们喝酒去吧!明日一起去找蝶飞儿,我想去找她祖母,她肯定知道她的去处……” 胡天行安慰着楚云天,突然机灵闪现,会不会和玉玲珑有关,他想到祖父胡一风,又想到梅无森身边的刘毕,只有从他们身上再去找…或许… 楚云天望着碧海蓝天,突然觉得心里空荡荡,他这辈子已经放不下他深爱的女孩的,那个蝴蝶谷里一股有着贵族气质的独特清流的女孩,即使他看出胡天行也特别爱她,但他不放弃……爱是无道理的,他领教过了,但他希望她幸福快乐… 他只有两个心愿:她在身边,在他心里。真正的爱情是,她让他动了心,他让她也安了心。 “楚云天,走吧!走吧!我们一起喝女儿红,今夜不醉不归…哈哈…青山郁葱沟壑丰盈,连江灵秀山峦迤逦!美景美酒,佳偶天成……人生岂不美哉…” 第二百六十二章 临江仙 下了一场秋雨,燥热顿减几分。 夜里,江南轩外凉亭里。 夜空水洗一般,月光皎洁,柔柔地洒在石桌上、江南与蝶飞儿的脸上、亭外的白玉兰树..... 蝶飞儿衣袂飘飘,双眼迷离,伸手握住石桌上的酒壶,江南缓缓地伸出右手,重叠握住蝶飞儿的手。 “咱俩不喝了,休息吧!” 蝶飞儿点点头,头伏在了石桌边沿。 江南轻轻地走到蝶飞儿身边,把蝶飞儿的头轻轻地放在自己的肩上,望着迷离的蝶飞儿,望着天上的月儿...... 风轻轻地吹,花慢慢地摇...... “咱俩进屋吧!” “嗯!” 江南右手揉着蝶飞儿的细腰,左手牵着蝶飞儿的右手,缓缓走进了蝶飞儿的卧室,相拥着坐在床沿。 “喝杯蜂蜜水吧。” 蝶飞儿抬起了头,看着将要起身且棱角分明的江南,眼神迷离,张了张嘴,又低下头去,握着江南的手突然捏了一下,颤动着...... 江南右手抚着细腰,左手顺势拢起蝶飞儿的双腿,把蝶飞儿轻轻地放在床中央,捋了捋枣红的龙凤纱被子,小心翼翼地盖在蝶飞儿的小腹上。 蝶飞儿咳了一下,抓着江南的左手,又巍巍地颤动着...... “难受吧!” “嗯!” 江南右手轻轻地拍了拍蝶飞儿的胸部,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 “休息一会儿就好。” 蝶飞儿又咳了几下,身体微微动着,江南轻轻地扶起蝶飞儿的上身,将自己上身垫在蝶飞儿的后背,蝶飞儿舒缓了几多。 相拥着,在一个空间;相拥着,在一个月夜;更深月漏,花月无语。 江南的呼吸在蝶飞儿的耳边轻轻地吹着,蝶飞儿感到无比的芬芳与舒坦。 “轻些?” 蝶飞儿摇摇头。 “下去些?” 蝶飞儿转过头迷离地看着江南。 “再下去些?” 蝶飞儿无语,闭上了眼睛。 “还下去吗?” 蝶飞儿睡着了。 欢喜的江南把手放进蝶飞儿的裙内,缓缓地手指似乎在寻找什么。 蝶飞儿把头仰靠在江南的肩上...... “江南先生,你还在睡觉吧,我以为你早起来了,明日我想动身回蝴蝶谷!我先回我房里了!” 一大早,一袭紫衣裙的蝶飞儿敲响了江南先生的门! 江南先生从梦里被吵醒,他做梦了,天啊!原来是一场甜蜜的春梦,他听到蝶飞儿在门外叫他,他心满意足地笑了,想不到自己对这丫头太迷恋了。 “有书上说:上医治未病之病,谓之养生;中医治欲病之病,谓之保健;下医治已病之病,谓之医疗。” 蝶飞儿回房后,反复琢磨这些话,觉得有道理。 她心想:“上医”应该属于养生,“中医”属于保健,是可以预防一些疾病! 这次她回到蝴蝶谷,她想觉得应该让谷主爹爹和葭而娘亲改变以前的一些生活方式,学会自我养生与保健,让般若选择一些安全有效的营养调理父母的身体,将疾病防患于未然,他们两位老人的就会更好了。 “丫头,出来厅里我们一起喝茶!” 蝶飞儿走出去,发现江南先生坐在厅里,精神焕发,穿着淡蓝色长衫,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她羞涩地低下头,飘逸地走过去坐下,眼睛不自觉瞟向院子里,院子的一角墙壁上几棵丝瓜苗长的正旺,有朵朵黄花,还悬了几颗成熟的丝瓜,蝶飞儿脸上情不自禁地露出微笑。 江南递给她一杯热茶,是碧螺春,蝶飞儿静静地喝着,江南注视着她,这个丫头满怀温柔,但不是容易妥协的,她就是一个能在安静中,不慌不忙的坚强女人,算得上是名不虚传的魅力女人,让他也无法抵挡和痴迷,这几日相处,这个丫头时而热情奔放,时而冷若冰霜,热情的时候,好像都可以融化他的心动,冰冷的时候,又能唤醒对她的宠爱和珍惜,他对她开始有爱不释手的感觉了。 “你明日要走!不多留几日!” “嗯嗯!我想回谷处理一些谷里的事!” “晚上,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哦!” “男女之间,有了自律,仁慈和宽容,再有懂得和隐忍,就算是真心相待。” “嗯,恋人之间,爱与不爱是其次,更重要的是:懂与呵护。” 他们谈得很融洽。 也许蝶飞儿这个丫头早已超脱了世俗的需求和渴望,更在乎一种精神层次的依赖和陪伴。 江南觉得余生若不能很好很好地呵护宠爱她这类型的好女孩,他或许也会内疚,这或许是真爱的格局,属于大爱了,或许他活到这个年纪,已经源于深沉的爱,无非就是想找寻到属于他的情感需求,此次他能意外地遇到了对的这个人,他觉得自己被命运眷顾,自从看了蝶飞儿的那一眼,真是一眼千年,不期而遇,这一生他很值得! 也许很多男人女人喜欢名利场里的纸醉金迷、美味佳肴,男欢女爱,纵情歌舞……觉得能刺激着他们身上的每一个细胞,有些女人很喜欢这种感觉,喜欢这种奢靡的生活。 但蝶飞儿简直是一股清新的风,她身上没有金钱味道,与众不同,江南先生才一下子被她吸引了。 蝶飞儿默默地喝着茶,她想着蝴蝶谷里祖母让她们相亲的事,她突然觉得女人最好的出路,从来不一定要找一个多么优秀的爱人,而是要将自己修炼得优雅温柔强大,去匹配这世间的万事万物。 她抬头一看江南先生,她和他不禁四目相对,突然她觉得江南先生含情脉脉地在看她, 她有些不适应,她觉得男女之间的微妙爱情刚开始的时候都是幸福甜蜜浪漫,或许每一个人都想留住一份激情和美好。殊不知,等到热情褪去,有些爱也就渐渐地消失了。 蝶飞儿回忆起祖母祖父的爱情,祖母能一直抓住祖父的心,让祖父对祖母“爱得上瘾”,她就是一直不会去触碰祖父的自由,懂得尊重他们感情相处中所需要的适当距离,祖母常说: 或许刚开始,男人对女人产生心动感觉,可能是因为女人身上所存在的某些闪光点,但是这份喜欢,并不足以支撑男人长久地爱下去。 真正能够让男人女人想要继续在感情中呆下去的原因,肯定是两人舒服自在,轻松有趣的相处模式,他们一生,不管祖父怎么飞,他的线都拽在小糊祖母手里。 江南借故离开了,他好像有急事。 蝶飞儿自己独坐在茶厅里,最近祖母的飞鸽传书很紧,要自己三姐妹聚头一次,准备相亲的事,她总觉得和“玉玲珑”有关。 或许嫁人后,很多女人都走入家庭,便终日为柴米油盐忙乱,将自己困在了小小的屋檐下。 但蝶飞儿她觉得她若是成婚后,却丝毫没有被影响,她最想过着简单的生活。她想除了日常起居之外,她最想将所有的时间放在了钻研古建和文学上面。 “丫头,我回来了!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跟我来!” 蝶飞儿跟着他,坐上马车,不过一个时辰,就到了。 “好广阔的大江,这水太清澈了,我喜欢…” “以前总觉得大海美,想不到大江挺美,住在江边肯定很舒服,不会太潮湿!” “嗯,说的太对了,以后我在这江边盖间简易的书房,你有空就来住在这里!” “那我以后就许配给靠江边的男人,不就得了,哈哈!” “那你就许配给我吧!不会嫌弃我吧!” “怎么行呢?我还不大熟悉你,再说我这么弱小,怎么能配得上你这么优秀的男人?嘻嘻!” 蝶飞儿第一次觉得自己和一个人聊天可以聊得这么轻松有趣随意,自己在他面前觉得自己特爱示弱,从来不想逞强。 也许真如小糊祖母说的:“真正会撒娇的女人,往往不是娇柔和妩媚,而是善于示弱,不懂就是不懂,即使什么都懂,也会适度学会装糊涂。 “以后你许配给我,我不一定带给你最好的生活,但在这里,我可能最懂你,最懂呵护你。像一群明星一样彼此照亮,而你会在这其中,变得愈加舒服重要,活出自我…” 蝶飞儿认真听着,觉得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男人,尤其懂得自己的精神世界。 江南先生望着夜晚的江,江面平阔,潮水刚退,一切静默着,远处点点渔火。 “小时候,我住在这里,那时家境不是很好,没地方住,夏日炎炎,夜晚,我一个人经常躺在这里的沙滩,沙滩很干净,我躺在这里,望着天上的星星,觉得很安慰,觉得沙滩很美,夜空很美,星星很亮,那时,我常想,以后长大了,我如果能找到心尖上的唯一恋人,此生就无怨了!” …… 他们沉默了,江南先生突然很激动,他一把把蝶飞儿揽入怀里,神情冷峻,深情地望着她。 “我觉得你就是我心尖上的唯一女人!丫头!” 他紧紧把她抱住,他最喜欢她身上那股如兰一般的气质,这个女人从来没有被名利迷惑,始终都懂得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她身上好像有种始终坚持自己热爱的东西,不为世俗所困,她的世界单纯却又丰富,越看越有魅力。 她那一低头的温柔,气质非常沉静娴雅,她的心地非常善良,对于任何事情她都会认真对待,更会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 蝶飞儿抬起头,江南先生借着月光,看着她,一双非常迷人的眼睛,她们的眼睛像是一汪潭水,充满了柔情。她的眼眸中透露出的柔情,又一次波动对方的心弦。但她又很机灵古怪,文静又热情开朗。 这几日的相处,她很平易近人,每天都笑容满面的模样,非常有朝气,更让他不由自主的想靠近她,其实更多的原因是因为她心思单纯,不喜欢勾心斗角,也因此她的人缘非常好。 “你喜欢吃什么?” 蝶飞儿的声音,打破了宁静。 “小时候,我很喜欢我娘亲做的饭,她总是把糙米,南瓜蒸熟,加少许盐,捣成泥,再把鸡蛋蒸熟后,切片,娘亲又把红萝卜切条,把海鲜菇对半切开,过沸水烫熟后,过冷水冲凉,她会再放些酱油、醋、橄榄油或茶油或麻油,仔细拌均匀……丫头,那你最喜欢你娘亲做的什么美食?” “哦,我想想,是小鱼黑米饭!我娘亲说男女之间的感情,其实吃顿饭再朴实不过了,一屋两人三餐四季,就是最好的告白。能和爱的人每天一起吃饭,就是最好的陪伴。” “嗯嗯,一顿饭,可以吃出万千乾坤,只要你是有心人。我葭而娘亲会做黑米饭,混合着白米,我比较喜欢。还有冰糖五果羹。” “一蔬一饭,是生活,一勺一菜,就是爱。”江南跟着她说着,心里特别舒服。 “丫头,冰糖五果羹,是什么?” “红枣、龙眼肉、枸杞子,加上一碗水共煮,水开,放至温热,将雪梨去核留皮,香蕉两根去皮切碎放入,最后加适量冰糖,每日晨起时食用……挺好喝的…以后也带你去喝……” “对了,听说,我祖父爱吃甜,祖母则偏好酸食,她们刚成亲那会儿,在吃饭的习惯上,差别很大。于是,两人都为对方学习他们喜欢吃的饭菜,约定不定时为对方做一道菜……” “江南先生,你有白头发了!” “对了,听说有一个外用的乌发良方:甘菊花、蔓荆子、干柏叶、川芎、桑根白皮、白芷、细辛、旱莲草各等份,一起研磨成粗末,每次洗头时取少量,效果不错!” 江南笑了。 “那以后我白发苍苍时,你会为我染发吗?” 蝶飞儿笑而不语。 “那你会煮饭给我吃吗?” “当然!” “一个男人可以在外面刀光剑影,但在家里;餐桌前,只要我坐在自己爱的人面前,要做的就只有扮演好好自己好慈父、好丈夫,好男人的角色,给爱人温暖和幸福。” “那你以后会厌倦两个人的生活吗?”蝶飞儿歪着头傻傻地问。 因为她总是觉得男人女人刚在一起的两个人,会产生多种化学反应,但遗憾的是,这个周期并不会太长,一般来说只有几个月左右。 “爱情是需要保鲜的,要时刻保持“神秘感”,而保持神秘最好的方式,便是有所保留。” “你就是一个神秘的丫头,我最爱吃海鲜,黄花鱼,索管,蟹,皮皮虾…” “你喜欢吃海鲜,那怎么做这些海鲜!” “嗯,以后我亲自教你,鱿鱼,要用油烧开一下,把这熟鱿鱼放进去稍过下油,更好吃,还有一种是母的,后面形状比三角形饱满些,略有圆形状…” “皮皮虾好吃,对了,虾头不要吃!” “那你爱吃什么!” “无花果、蓝莓、豆腐、樱桃,谷类……” “蝶飞儿,你们以前在蝴蝶谷都干嘛?” “初春的时候,我们会采摘最新鲜的嫩芽和鲜花,娘亲做几道特色的小菜,让我们开始迎接春天,我们想吃水果了,就陪祖母一起到谷里去摘最新鲜的……什么百香果、酸李子、滇橄榄...有时还会和祖母和娘亲,把剩下的果子酿成酒,有时我们一家人,会在谷里哪天暴雨将至,我们会躲在屋子里看着大人们小酌两杯,甚美……” 江南先生听着,觉得小丫头的世界太清新了,有点欣喜,有点羡慕,更多的是好奇…… “夏天到了,我们三个丫头就把夏天“扔进”谷里的池塘里,夏天的蝴蝶谷,微风不燥,阳光炙烈,天高水清,也是我们三个丫头最喜欢撒野的季节!” “夏日的蝴蝶谷肯定很美!” “嗯,我的故乡美,蝴蝶别苑更美!” “那时,我们三个丫头跑到别苑里的小荷塘,摘几朵荷叶,祖母会泡几杯杯舒润回甘的花草茶,给我们喝……等到荷塘里的藕成熟了,我们三个就会去田里挖了几个回来,葭而娘亲会搞几道小菜让我们尝个鲜,我们仿佛吃到了夏天阳光的味道!” 讲到这里,蝶飞儿的眼睛特别明亮,笑意盈盈的,特别好看。 蝶飞儿脑海里浮现在蝴蝶别苑生活的画面: 从小荷塘到自己卧室的路上,有时她们三个丫头还能偶遇荔枝树,她们会采些晶莹剔透的荔枝,解暑又快乐…… “那秋日是不是更舒服?” 江南先生像一个童稚的少年,一直不知疲倦地问着,蝶飞儿瞬间成了一个讲故事的好手。 “秋天到了,这个时候我们三个丫头要帮家里大人们做些食物,可能做不了什么复杂的菜,我们会学做面条、馒头、包子、花卷…还会学做玉米、红薯、燕麦做的点心……有时时尚爱美的祖母还会教我们化妆:约会妆、宴会妆、舞台妆……祖母会温柔地说:底妆都是第一步……一个轻薄无暇的完美底妆……” “听你的话,你祖母简直是一部活生生的百科全书!你祖父娶到这样的女人真是三生好福气!” “嗯嗯,我们从小到大都喜欢她!” “祖母特别会疼人,谷里谁不按时睡觉,她会说她,但还会用菊花、决明子、枸杞、金银花、牛蒡根、蒲公英,桂花用水煮让家人当茶喝……” “这茶有什么效果?” “祖母说:可清肝毒,降肝火,疏肝理气,金银花清肝降燥,菊花养肝,蒲公英清热解毒、消肿散结、利尿通淋,枸杞子补肾益精、明目养肝,决明子清肝明目,经常喝润肠通便,明目清肝泻火。” “丫头你和你祖母简直都是个好郎中!”江南笑了。 “坚持喝一个月后,可以远离窘状,轻盈体态。”蝶飞儿点点头。 “蝴蝶别苑大家相处得得很好!” “嗯嗯,一惜父母,父母养育之恩,二惜夫妻,互相扶持之恩,三惜兄妹,一奶同胞之情,四惜知音,相爱相知相遇之恩,五惜贵人,感恩滴水之恩,六惜良师,感谢培育之恩,七惜缘分,感恩所有遇见…八惜万物,万物有灵…” 和蝶飞儿聊了很久,江南先生才觉得自己的前半生,活的太拼命太忙碌,太名利化了,他根本不知道生命与生活的最真实意义,眼前这个女孩突然瞬间帮他弥补了这一切,上了一课烟火课。 他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他想让她走进他余生的世界,他想紧紧拽住她。 江南先生一下子明白蝶飞儿眼里的这一切都是源于她对故土,对亲人深沉的爱,对生活的爱。 这一次,他好像感觉到自己遇到了对的那个人,是眼前这个丫头,他觉得他被命运眷顾,自从最近与她相遇,他已经感觉这一生很值得! “喝水吧,你听我说这么多,累了吧!”蝶飞儿觉得自己不累,反而怕听的江南先生累了,倦了。 “听的人有时会比讲的人累,先生多喝水,好处多多,这水可是尤物,生命之源,多喝水有利于人体的新陈代谢,而如果新陈代谢的速度够快的话,那么身体里面的有害物质就能及时被排出去,这样的话体内的垃圾和毒素就会不见了……哈哈…” “哈哈哈…”江南先生被蝶飞儿逗乐了。 此次意外结识了故人的女儿。他觉得两个人志趣相投,思想也高度吻合,他对她大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这几日他们呆在一起,交流彼此的故事,所见所闻,探讨书中的哲理,说着生活中的烟火,他尤其畅想着他与她的未来…… 短短几日,在一步步的深入交流之中,江南对蝶飞儿渐生情愫。 蝶飞儿对江南先生是有好感的。但她骨子里的自尊和知识,阅历和知趣,让她清楚地认识到,这种感情要先冷却,或许才会有未来。 所以她明日就想回谷,因为她明白:真爱需要讲究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太过主动的爱情,会让彼此的感情趋于一个饱和度,进而加速男人对女人喜新厌旧的进程。 蝶飞儿想适当冷落他。她始终铭记祖母的话:一个深爱女人的男人,他会在生活的细枝末节对女人充满关爱,让她感受到爱的温暖和足够的安全感。 蝶飞儿回到自己的卧室,她睡不着觉,她是一个从来没有被名利迷惑,始终都懂得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女孩。她时刻提醒自己在感情中保持清醒独立,爱就紧紧抓住,不爱就放手。 祖母常教育她们:对于涉世未深的单纯的女人来说,如果男方只是玩玩,而女人却认了真,对方欺骗你感情,你不能再欺骗自己,纵然情深,奈何缘浅。如果认识到对方的嘴脸,一定要趁早断了这个关系,及时止损,不然,最后,受苦的肯定是女人。 她想学习祖母那种始终坚持自己热爱的东西,不为世俗所困的独立个性。 她从江南先生脸上看出他肝火旺盛,她拿起笔写下一段话: “江南先生: 见字如面!先恕我不辞而别。这几日在此住,得到先生的呵护,感恩。 我觉得先生肝火旺盛,脸色黎黑,可能杂事繁多,心火旺。先生必先养心,养好心气,安顿好心态,再处理杂务,才是上策。 建议先生平时可以多喝:黄芪+玉米须做的汤。玉米须有养肝排毒,利尿消肿的效果,如果能将黄芪和玉米须搭配在一起的话,能够帮助先生起到养肝护肝的效果。提高肝脏功能,加速度加速毒素垃圾的排除,起到排肝毒,降肝火的功效,保养肝脏健康,让先生的肝脏一天比一天好,身体也螚越来越强壮。 先生,可以喝点橄榄酸梅汤——生津止渴 秋天,咽干发热,多喝它,好处多多…… 秋天的燥主要表现为温燥,先生,如果感觉干咳少痰、咽干不适,如果会食欲不好,晚上可以熬点粥喝,可以熬珠玉二宝粥:粥的材料是薏米、鲜山药和柿饼霜。山药是性平味甘的食物,归脾肺经,有润燥补肺的作用。而薏米性凉味淡,有很好的健脾作用,柿饼霜的功能也是润肺健脾。 先生,还可以喝些枸杞玉竹花生水鸭汤——滋补肺阴……秋季往往肺火太盛,伤肝,吃点枸杞能补益肝肾。先生,玉竹是滋润肺阴生津的良药。 希望先生足够坚毅,勇敢经历,今日的大事明日就是小事了,再以后,就成了故事,拿得起放得下。 希望先生活成自己最想要的模样。越是见过世面,越是会以淡然的姿态,面对所有的苦与乐,好与坏,对与错。能拥有最好的,也能接受最差的。 最后,希望先生好好照顾自己,保重! 先生,有空读读苏轼的《临江仙》!” 蝶飞儿落了款,她心里明白:越是灵魂伴侣,越容易有细节上的温润和体贴,因为是深入灵魂的。 江南先生睡着了,他又做梦了:他爬上堤坝,落坐在坝面,晨阳下波光粼粼,早归的渔船纷纷进港,远处的码头人头攒动。海浪轻轻地舔吻着沙滩,上上下下,依依不舍。脚下的堤坝阶梯,尽情地吸收着晨阳洒落的暖光,带着昨夜的露水,混合着花草的芬芳,散发出令人沁鼻的清新。他吹了一曲笛子后,怀里是他的佳人——蝶飞儿,她睡着了…他舒心地吸着空气,他注视着石阶的一角,才发现,石头沿有几朵小花开得饱满,抖擞着,向着阳光挺立着;几根发丝懒懒地躺着,一条蜷曲的短丝象蚯蚓一样似乎在蠕动着...... 刚才一幕幕镜像浮现在江南的脑海里,他甜甜滴咋着嘴唇,眼睛渐渐迷离,心头荡漾着无尽幸福...他低下头用嘴唇轻轻地怜惜吻着这个让他销魂入骨的女人的额头,眼睛...睫毛…… 蝶飞儿在房里还是睡不着,她计划回谷的事儿:回谷里插几瓶花,还想多吃一些谷里的美食,还有去谷峰望海望月看星星……下海学冲浪、潜水,再和夏茉莉婆婆学外域语言,学些鉴赏古董艺术的知识。 她铭记祖母的话,一想回到谷里,要紧是和谷主爹爹深潜谷里的大事,广泛积累谷里谷外人脉与眼界,格局。 祖母说过自己要能胜任新谷主的位置:当今谷里谷外的各大家族后代都有征服大自然、挑战极限运动的兴趣爱好,以后自己作为一个新谷主,不仅能内外兼修,才华出众,自己或许还要学会白日里能攀岩、深潜、徒步、滑翔、滑冰、赛舟……晚上能在外露营地、在雪屋、在山顶、在野外,只有这样,才能胜任新谷主的位置,各大家族才会对蝴蝶谷主以尊重的爱与敬仰,自己也才能保全蝴蝶谷一带的安宁平安,平静幸福。 她明白自己要成为新一代的“护蝶主”,她要压得住火、受得了气、吃得了亏、扛得住压力……样样都要有三板斧……具有很强的责任心与爱心,善于照顾蝴蝶谷,要淡泊名利、知足常乐。面能对生活里的各种挑战与诱惑,不能见利忘义、见财忘情,更不能对身陷困境的谷里人推之千里、“落井下石”……祖母说新谷主要成为谷里人的“精神导师”,引领着整个谷渡过难关、走向辉煌…… 江南先生房里,江南先生还在他的美梦里: 月色如水,蝶飞儿喝醉了,躺在江南轩的卧室里的床上,房里灯熄了,江南慢慢走到她身边,他温柔地看着安睡的她…… 第二日,太阳光柔和照进来,江南笑着醒来,他跑出房里,推开了蝶飞儿的门,里面很安静,莫非她走了,他进门去,只见桌上放着一封信,他迫不及待地…… 看完信,他更是明白:睿智、通透和从容,这才是最高层次的女人啊,余生他最需要这样有才情,有知识,有能力的女人,她追求的是自己在理想境界里的成就,以及内心的充实。 这样的女人一旦态度柔软,她就将变得最简单和从容,喜乐。这样的女人即使两鬓斑白,眼角布满皱纹,都是依旧积极乐观,比“少女”还灿烂的,无与伦比的。 江南先生珍爱地收藏好书信,他慢慢绕过江南轩,走到另一个寂静院子,亭台楼阁,里面陈设豪华,一应俱全,匾额写着“南山别苑”,推门进去,里面躺着一个五十几岁女人,一动不动……他坐在她身边…心里有些落寞,他第一次坐在沉睡不起的她面前,想起另外一个女人… 他心想:如果他想做的事情说出来,他想爱的女人,他不能不得到她,对于厉害的优秀的男人,越难驾驭的女人,对他越有挑战性,对他反而有种魅力,因为平时他身边不缺那些服服贴贴的莺莺燕燕,他不管做事与爱人没有一次没有成功的,这辈子他还没疯狂过,也没人敢说他太疯狂。 但他今日却疯狂地想起另外一个女人,这个女人相处没几日,反而在他心里扎根萌芽……他的感情很丰富,如今看到了清新独特的蝶飞儿,让他感到深受爱情的滋润的幸福,虽然他年龄已经不小了,但是还是享受着这几日甜美的爱情带给他的感受,是一种久违的振奋,这是多年来很多女人都不能带给他的感受,那些女人抓住了他的躯体,却从来抓不住他的心,他最近仿佛像一个充满活力的青年。他怀里揣着这个女人留给他的信,觉得甜蜜而温暖,还有兴奋……… “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 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縠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辛卯日!已己日!胆大艺高,这两日生人都是商界巨子,但会克妻……”他想起庙里高僧的话,想起自己和弟弟…… 他又念了一遍《临江仙》,又想起蝴蝶谷的故人,想起故人的女儿…… 蝶飞儿在回谷的马车上,她深邃理性: 她觉得男女之间无论起初多么动人,多么深情,看起来多么美,它顶多就是悬崖边上一朵草本的花,花开花谢,谢而无果,倘若被自己意外采摘了,也会有冒着摔下悬崖的危险。 所以特别是女人,在开始一段感情之前,一定不要只是被对方的外表和甜言蜜语迷惑心智,一定要带点脑子,先搞清楚对方是不是真爱自己,还是另有隐情……她这辈子不会拿自己的真爱去赌…… 她爱上一个人真的很难……因为她的眼力……优秀的男女能够成为对方的伴侣,朋友以及知音,要知道灵魂世界上的相融,才是男女感情的最高最美的理想境界。 “停下车,蝶姑娘,请留步……秋意凉了,江南先生特意给你定做的蓝纱斗篷……”一辆马车截住了蝶飞儿的马车。 第二百六十三章 定海神针 高龄的林小糊这次突然病的很重,她开始自己绝食了,她觉得离大去之期不远了。即使儿媳葭而,还有孙女般若,夏茉莉三个人很精心地照顾她,轮流给她做了很多好吃的,不时变化花样,但她觉得自己已经出不了门,她自己感觉过不了两日了。 今日早上,她就不吃了,这样再熬下去,就可以走得很干脆,她这几日都爱做梦,身子骨总是轻飘飘,言语也开始说不出来,有时连人也有点认不出来了,她不是梦见自己的娘亲,就是梦见最爱她的南燕飞。 孙女般若看着祖母的样子,她心里很疼,也很急,心想:蝶飞儿和宛宛再不赶紧回紫苏园,怕是见不着祖母了。 她在厨房里还是不放弃,她熬了粥,放了燕麦、玉米、紫薯、小米、藜麦、魔芋丝,不断地熬汤,用了鸡胸肉、鱼肉、虾、瘦肉、羊肉、鸭肉……不停地换,不停地熬,她多想她能多活几年,等到她们三个丫头都嫁人…… 她又准备了一些新鲜的水果,想捣汁,新鲜的草莓、猕猴桃、圣女果、橙子……这几日她又做了祖母平时爱吃的谷里风味:面线糊,甜粿、蒸菜丸、鸡爪、白萝卜丝米粉汤…… 她边熬汤,她脑海里就不禁回忆起以前夏茉莉婆婆来谷里探望祖母的情形。 她们蝴蝶别苑什么都有,夏茉莉婆婆一来谷里,祖母就会拿出自己酿的葡萄酒,随便去菜园摘点什么,不愁没有美味。有时一小碟花生米,她们有时可以聊一个晚上。 那时的她们两个人气质在肩,年轻在背,活力在腹,性感在臀,就是典型的大美人,有时候,祖母她们喝足了,叫上她们几个丫头一起躺在蝴蝶别苑的院子里看星星。 几把摇椅咯吱咯吱的响着,祖母讲牛郎织女,大家认真地听着,慢慢睡过去。这日子过得缓慢,很多美好都可以攒着,非常愉快。 今日,林小糊起了大早,自己梳洗打扮整齐,化了一个淡淡的妆,头发也梳的很整齐,还戴上南燕飞给她买的蝴蝶玉簪子。她换上她早已经准备的寿衣,一套宝蓝色凤凰花的长裤裙,据说寿衣不能是裙子,但她就特意改成外面是美丽的纱裙,里面是白丝绸裤,迷迷糊糊睡着了,她觉得身子好烫,她做了一次长梦: 春天来了,她拿着竹篮子去挖笋。南燕飞用熏好的猪脚炖汤,味美情浓;夏日,小时候,父亲她带去芦苇边捉萤火虫,装在父亲剔干净了的咸鸭蛋壳里,闪闪发光,可好看;她最爱的秋日来了,丫头们学陶渊明赏菊,大家安心读一本书,她再泡一壶玫瑰花茶,微笑爱怜地看着她们…冬天的脚步近了,她自己买红纸来写对联,虽然当时字还不是特好看…… 房屋里新请来的大夫和夏茉莉婆婆在说话。 “老夫人已经是在弥留之际了,病在肺,她又到了发烧的程度,病已经深入一步,到了胃。发烧的时候她一般都没有食欲,感觉胃里不舒服,甚至恶心呕吐,所以聪慧的她自己就断食了……” “老夫人的退烧并不是关键,关键是治疗脾胃,把病邪驱赶出去,这样烧自然就退了。” “大夫,她还能挺过去吗?” “不好说,我已经让她孙女熬药了,我带来了竹茹、蚕砂、陈皮,这三味药都耐贮存,可以放很久也不变质,放在家里近期备用。” 再说般若按照大夫的说法,蚕砂竹茹陈皮水的煮法还是很方便,她一下子也记住了: 用竹茹、蚕砂、陈皮各10克。把陈皮洗净,和蚕砂、竹茹一起放入锅中,加冷水煮。水开以后再煮三分钟就成了。 大夫说一般的人喝一次就可以退烧。严重的可以喝两到三次,完全退烧以后就不用再喝了。 般若觉得自己一下对祖母的身体有信心了。 她觉得祖母还能活下去。 “我翩翩而至 桃红柳绿盛装地来 只为赴 一场千年的约定 提水古井边 你悄然一见如故 看了我一眼 我轻轻倚靠着你 斑驳城墙 是你的情话连篇 一杯吾野故居的清茶 一曲喃喃细语的南音 都是蝴蝶谷诗篇的韵脚。 青石板的厚重 老槐树的新姿 还有白发苍苍老人的 好奇注目礼 一切的一切都构成了 小街边石花膏的 丝丝的绵绵甜蜜 你欢喜地投入 我的温柔怀里 撒娇诉说 这几百年来 一路上的风风雨雨 十五月亮十六圆 我动情拥你入怀 约你抬头望月 还是那轮 你我一起赏了几百年的 ——蝴蝶谷月” 夏茉莉婆婆在书桌上看到这首诗,她细读一遍,她觉得林小糊想蝴蝶别苑了,想已故的南燕飞了,当年生前的南燕飞对林小糊是如此那般的宠爱,让旁人都艳羡他对她的百般宠爱。 “ 一杯山药进琼糜。”这个时节,夏茉莉突然想到应该让林小糊多喝些山药糊,这虚弱的她肯定有好处。 中秋前后,逐渐转凉,应该说鸡鸭鱼肉统统靠边站,大鱼大肉都还不如山药! 她赶紧翻翻桌上的一本食谱,仔细记下,写在纸上,让般若明早去准备食材。 她写下:山药一根,干香菇小半碗,粉皮几块,大葱,生姜各几小节,八角几颗,碎肉,老抽半勺,盐适量,白糖适量,香油少许。 她又写下具体做法: 山药削皮,切小块;干香菇提前泡软,水留用;粉皮提前泡软;葱姜切片;碎肉一些。锅中加油烧热,先放入八角炸香,再放入碎,葱姜片炒香,随后加入酱油,用茶油炒出酱香味,再倒入山药略炒一会,然后加入泡香菇的水烧沸,加盐,白糖调味,小火炖煮几分钟,然后下入粉皮再煮几分钟。等到山药软烂后,淋点香油,搅匀即可出锅,撒点香菜段或者香葱末,搅匀就可以了。 夏茉莉撕下一张,再准备第二日的食谱,现在只能靠药补和食补了,看能不能让林小糊多活一阵子,至少能看到三个丫头嫁人,才不遗憾。 般若看到夏茉莉婆婆这几日也够操劳了,都消瘦一圈,她知道她爱吃海鲜。 般若赶紧去市集上。她挑了很多海货,这个季节是虾蟹的好季节。 般若还是能做出经典美味,因为海货的新鲜,她随便烹饪一下,就能够变成美食,她还弄来土笋冻、佛跳墙、蚵仔煎、茯苓糕、冰糖燕窝…… 般若做完一切,觉得累极了。 “丫头,你在偷懒!看我给你带来什么呢?” “白大哥,你怎么来了!” “我来督促你有按时吃饭吗?” “嘴巴,张开!” “白大哥,我自己来,你要喝茶吗?看你,满头大汗的?” “好吃,是大肠羹!”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 “上次聚餐时,我看你多舀了几下这个大肠羹!我就知道你爱吃这个!” 般若觉得白方彦对自己是很细心的。 “嗯,这大肠羹的确是美味,猪大肠非常的新鲜,基本上吃不到什么异味,这个汤汁也是十分的香浓,添加了猪血和淀粉之后,也是变得很粘稠……嗯,好吃,好香……” “你看,你吃点米饭,搭配香喷喷的白米饭正好,让人大呼过瘾。”般若吃着白方彦为她带来的点心,心里甜蜜极了,也许他就是一个懂得疼她的男人了。 “这几日,祖母怎么样?我刚看她们在休息,我要不,我带你出去一趟,一会就回来,让你放松一下,可以吗?” 白方彦拉着她的手,跳上马车,一溜烟的功夫,他带她来到了一个小集市。 “你最近老担心祖母,你肯定也睡眠不好。我问了我娘亲一个方子:不要在临睡前劳作,最好白日里快步走,然后慢步,傍晚时再用热水泡脚,半个小时后,你再按摩涌泉穴五十次,能够帮助你好好睡觉……我知道你因为谷里事多,压力太大,老早醒……还有我带了一瓶谷维素,这个比较适合治疗早醒。我还带了几瓶枣仁胶襄,人参归脾丸……你可以服用……” 一路上他对温柔地对她她嘘寒问暖…… 这个小集市很热闹,这里的人纯朴又热情,让人觉得惊喜又神秘。般若站在这里,闭上眼睛,都能品味出接地气的生活气息,在这里,可以嗨淘琳琅满目的生活必须品…… 这里一片热闹景象,在紫苏园那样与世隔绝的地方住久了,来这里,觉得人间烟火味很浓,尤其那一声声喧闹热情的叫卖声,还有一阵阵果香和美食味……热气腾腾的卤猪肉、羊肉串,新鲜上市的稻田蟹、活蹦乱跳的海鲜鱼类、串串香,堆成山的厚斗篷、刚采摘的山葡萄,大仙桃…长又黑的甘蔗… 这几里吃的、穿的、用的一应俱全。笨鸡、笨鱼、笨蛋、笨肉、笨豆角、笨土豆、野蘑菇……更是备受般若的青睐,般若嘴里吃着白方彦买的蚕豆,还有核桃仁与杏仁。 “般若,看你这么高兴,我以后带你常来!丫头,你真是太好满足了!”白方彦觉得他就是喜欢般若如小孩的心性,特别单纯天然,特别清新自然,和其他女人不一样。 他憧憬以后和有趣的她生活在一起:小屋不用太大,青砖,绿瓦,白墙。还要开一扇窗户,等有空了,就和她一起学着剪窗花。最好养一群小鸽子。黑白灰相间的皮毛,可爱软萌的样子,看到陌生人就飞起来…… 也许女人的容貌迟早有一天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衰老,但女人有趣的灵魂、丰富的学识、不凡的谈吐,以及优雅的气质却会在时间的沉淀下愈发丰盈,白方彦懂得这些才是一个女人最宝贵的财富,而这些他在般若身上都能找到。 孤僻的白方彦自从遇到般若后,她的温柔和善解人意时时感染了他。 他心里明白:像他这样大男人主义的男人爱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但只有在遇到相匹配的女人时,他才会迸发出令人眩目的光芒。 他紧紧拽住她的小手,觉得他很幸运,能够和一位善良美好得让他的将来想去呵护敬佩的女孩一起共度余生。尽管他们在家境、文化、社会环境,处境,身份都不同。而她又能够融入他的环境,而且她思想开明、宁静平和,是非常难得的。 “般若,你应该多出来走走。” “为什么?” “我觉得你出来后,更加开心,也许我们应该结伴同行,一起在路上,总是做开心的旅人,哈哈!” “当游牧民族吗?呵呵!你真逗,我都没空,家里的老人都得我照顾!” “你总要嫁人呀!再说我决定娶你了!哈哈!我不想让你那么辛苦,我以后要带你到处走走,这么多年你都呆在谷里,不闷吗?” “心里有爱,身边有亲人,是很幸福,我很知足,即使它很偏僻,但它也是很清净温馨的……呵呵,我习惯了,觉得很好……” 白方彦更能理解她了,他们更默契了,懂得对方,相比于每天都待在一起,更重要的是他每次看见她时,他都是很有激情的,尤其每次见到她,他都有生理反应,他深深知道除了她,其他女人他都不要的。 般若知道白大哥是名门之后。从小养尊处优,一身凛冽的气质,华美又清冷,他更是具有强大的爱的能力,懂得爱,也能体会和表达他对她的爱。 俗话说:“穷人的最后一个铜板,远比富人的一掷千金来得珍贵。” 男人如果为了女人倾其所有,尽最大的努力让女人开心,愿意帮女人实现愿望,解决难题,说明他是对这个女人是用心的。也许热恋中的男女,总是不自觉的关怀对方,而忘了自身的烦扰。或许恋人的软言细语,是治疗生活不快的良药。 祖母常常说:坏男人是对自己大方,对恋人小气。好男人是对自己严格要求,对恋人大方,遇到高兴的事想要马上与对方分享,不开心的事也想与对方分享,还会为女人解决她为难的问题。 或许良性的爱情,会让女人更加的容光焕发,能更享受美好的生活,而不是哀声叹气,泪流成河。 般若她不懂爱情,但她从小到大从祖母那里慢慢读懂了爱情的真谛。 男人是直线型生物,爱与不爱都很明显,她觉得白方彦或许是真爱自己的。他愿意花时间陪自己,愿意多和自己呆在一起。或许一个男人如果喜欢一个女子,最直接的表现是他想多地陪着她,不管她开心或者不开心,他都愿意陪在她身边,听她倾诉,给她安慰。 也许两个人的感情是通过沟通建立起来的。如果一个男人真爱一个女人,他会对这个女人很感兴趣,他会和她有说不完的话,也会认真聆听她的心事。 自从白方彦认识她后,他话多了,男人一般不愿意倾诉自己的心事秘密,但白方彦遇到她后,或许她懂他的,他又爱她的,他就会滔滔不绝地和她倾诉,比如他小时候的趣事,他的成长经历,他的事业,和他的奋斗史…… 般若看着他的眼神就懂了。因为真爱一个人,不管是从身体上、语言上,或者眼神中,都会显露出来的,那是一种掩饰不了的爱意。 祖母说:男人爱上了对方,才会乐意与对方分享喜怒哀乐,好事或是不开心的事都会第一时间与对方分享,女人的认可和激励,欣赏是他最大的动力。 “空庭得秋长漫漫,寒露入暮愁衣单。 喧喧人语已成市,白日未到扶桑间。”只听白方彦吟了一句古诗。 般若一听是王安石的诗,寒露到了。 她随口接下:“永怀所好却成梦,玉色彷佛开心颜。逆知後应不复隔,谈笑明月相与闲。” 两个人默契一笑。 白方彦想起娘亲说过的话:“真正的爱和激情是无法藏匿的。它具有燃烧一切的力量。它的光芒必然会被对方领会到,只有幸运儿会得到回应。那么,这两个人就是开始相爱了。” 也许真正的极品男人爱上的女人都是特别有味道,般若对他总是会温柔撒娇,但又特理性。有时他觉得她住在深谷,是神神秘秘的,但她又特爱自己,很有个性,尤其有清新的女人气质。 白方彦确定自己爱上了这个生活在乡野里的最有灵气的丫头。 世间纵 有 百 媚 千 红,他 独 爱 她这 一 种,般若是他爱慕入骨的女孩,她身上连她的灵魂都特别有味道。 紫苏园里,葭而正在小茶厅里,他们夫妇喝着茶。南青文状态比以前好多了。她知道他终于战胜了自己,从事业受挫的阴影完全走出来了,她终于喘了一口气。 也许女人对事业暂时没成功男人的态度,决定了他日后男人,重新站起来的高度。 也许作为南家的少夫人,在少谷主南青文从事业受挫后,他满心疲惫从蝴蝶港回来后,她若没有站在高度,看到的全是问题,她若没有格局,看到的全是鸡毛蒜皮!她肯定不能承受,但她静静地挺过来,默默熬过来了。 她相信她的爱可以疗愈男人事业的受挫,她的鼓励和安慰和担当,就是他最好动力和力量的来源。 最近几年来,她知道她是谷里的定海神针。她不离不弃,还能陪伴他重新站起来,她明白了她抓住了他的“七寸”。 南青文望着挚爱的妻子,他更是明白他以后只会拼命对葭而更好,以弥补她曾为他吃过的苦,受过的累。他知道自己受挫回来,变得木纳,多疑的习性,又不善言辞,缺乏风度,而现在他又重新变得自信开朗,这一切都是葭而的爱呵护出来的。 这几年他回来修整自己,住在这里,融乐的家庭及小糊娘亲的楷模,启迪着他,更懂得洁身自好,刻苦自励,胸怀坦荡,积极求知,正派。也许读书为明理,明理为修身,修身即为做人。好的家风,才是谁也夺不走的传家宝。 没有好家风的家庭,往往富不过三代。即使一时暴富,子孙若不懂经营传承,也会很快衰败。 就像佛经里说:海水可斗量,父母恩重无法斗量。孝顺供养父母的福德太大了,就算是苦厄命运,也挡不住福德。小糊娘亲太好了,他和葭而都孝顺她,孝顺父母,是一个人最大的福报。 他更欣慰的是自己生下的三个丫头,都被小糊娘亲带的很出色,都是彻头彻尾懂得培养自我,不断投资自我,不断愉悦自我,持续不断追求自我优秀的女孩。 一个家兴旺的标志不是坐拥万贯家财,而是家风长盛不衰。家风优良,就是最大的财富。只要有了好的家风,即使生活清贫,也能让孩子在逆境中成长,活成一个堂堂正正的优秀的人。三个丫头更像自己的娘亲,都长成了一个个超凡脱俗的女孩。当年多少人,将娘亲当成女神。又有多少才子,在她的石榴裙下一醉不醒。 “我炖了桑葚、肉桂、麦芽,配了黄豆、黑芝麻、人参、生姜,呆会就可以喝了。可以滋补肾气,强身健体。” 他微笑地点了点头。多年来妻子葭而就是他一个温柔的港湾,任他疲惫的心得以休憩。 “青文,你多吃点柚子,食用柚子既可以止咳化痰、清热去火……”葭而笑着柔柔地说。 葭而深爱青文,幸福会从心底冒出来,一见到喜欢的人,她脸上不自觉地露出微笑。喜欢常常和对方在一起,喜欢和对方聊天,散步,旅行,或者就算待在一起静静地各忙各的事也是开心的。 “当年你为什么会嫁给我?” “嫁给你这位英雄,当然愿意了,嘻嘻!英雄人物创造历史,我如果不能成为英雄,也要成为英雄的终身伴侣。青文,你就是我们蝴蝶谷的英雄!”在葭而的眼里,南青文就是“英雄人物”。 “你也不要只照顾我,你也要多喝点桂圆、红枣、枸杞、干姜、重瓣玫瑰,养血安神,最近你的气色也不好!” 葭而对青文照顾得很周到,她总是把茶杯的柄朝着青文。便于他一伸手就能拿起茶杯,青文爱看书,她会迅速找到他要看的书,放在他的面前。 她总是把他的书房整理得井然有序,干干净净,嫁给他后,她都很低调。谷里来人了,很多。她给客人沏了茶,就退出了,绝不在旁边插嘴。有的时候,他要她出来一下,亮个相。她也只是点个头,递上一盘花生米或者红枣,就走开了。她显得很腼腆。如同一个大姑娘。 “以后那汤,你每日清晨服一次,每次服两汤匙,用温水冲服。我有事不在你身边,没办法都天天叮咛你的!你不要太累,不要熬夜。” 葭而明白在家庭与爱情里,学会和伴侣保持合适的距离,学会欣赏对方,呵护体贴对方,包容对方,最是宠爱着对方,便是让爱情变得很久很久的方法,虽然简单,但懂的人永远是赢家。 “谷底下大户人家刘老园主去世了,府里来报丧,今晚蝶飞儿要回谷,明晚让她们姊妹替我们去一趟!该是孩子出门见世面的时候了!” 再说胡天行这几日忙于商业的事,无暇顾及蝶飞儿,等他忙完后,在别苑里散步,他脑海里才浮现蝶飞儿的脸,他突然有点想她,这个丫头有点叛逆,很不容易征服。 胡天行历来就是一个征服欲极强的男人,太轻易就能得到的女人,他往往不会放在心上。蝶飞儿很温暖,但她又已经拒绝了他多次,反而提高了他对她的兴趣,觉得尤其新鲜。 其实男人都一样,都不会喜欢对自己太顺从的女人。 胡天行觉得一个女人太过顺从一个男人,就会让男人失去新鲜感,他觉得这样的女人很廉价,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从来也不会反驳。 而蝶飞儿这样的女人,她在爱情里,她肯定不盲目地顺从,她一定不会在爱情里失去了自己。 天下男人都是有很强的征服欲,越是得不到的女人他们就越想得到。 胡天行也是不能免俗:他对蝶飞儿的喜欢,还是主要觉得她是个才色双绝的女孩,他都是越得不到她,他越想得到,平时他对其他女人送上门去的关心和爱情,他都不放在心上的,他总是觉得得不到的女人肯定才是最好的。 他踢了脚下一块石头,还是觉得楚云天才是他最大的情敌,因为他很会呵护蝶飞儿。 第二百六十四章 栖夕谷 夜色阑珊,蝶飞儿踏进紫苏园时,和久别的父母嘘长问短,她就被父母派去小镇上刘庄里治丧。 她和般若一起去。 现在是寒露时节,早晚温差大,她们都披了一件黑色斗篷。 当她们进入刘庄时,满院都肃穆,白色,蓝色,黑色充斥这里,让人一下子伤感起来。 蝶飞儿看着老庄主的遗像,深深地鞠了个躬。 灵堂里正在举行弦乐祭,琵笆声低沉…二胡声哽咽…不禁让人心里又添了几分寒意… 蝶飞儿静静坐在那里,刚要起身,突然背后被人拍了一下。 “小蝶!” 是胡天行的声音,她愣了一下,回过神,发现他和楚云天都在这里。 她环顾四周,发现远处的角落还有一个人,是江南先生,他怎么也来?刘毕也坐在隔壁桌喝茶。 蝶飞儿一脸严肃,她走出灵堂,到院外深呼吸。 “好久不见,小蝶,呆会能否一起到镇上茶厅聚聚?” “不用了,我和般若要回家了!” 蝶飞儿冷冷的,没有表情。 蝶飞儿拉着般若走出刘庄。 “丫头,请留步!” “哦!江南先生!原来你也在这里!” 两个人欣喜地默契地看了对方一眼。 “想不到分开几日后,我们又在此相见!” “小蝶,等等我!” 楚云天和胡天行追了上来,看了陌生的江南一眼。 “小蝶,和我们一起吧!大家聚聚!” “对不起,你们聚吧!我有事,先走!” “丫头,我的马车在外面,我送你们一程!” “那就有劳先生您了!” “般若,你先别走,我有话说!呆会,我自己送你回紫苏园。” 白方彦追了上来,从马车上拉走了般若。 蝶飞儿向白方彦和般若微笑,点点头,不言不语,她坐上江南先生的马车,头也不回就走了。 她不想冲动地接受男人的爱情,因为这样的她也会容易忽略,彼此对感情的态度。对方也就很难给她要的爱情,那是一份与激情和亲密相当的美好承诺。 胡天行和楚云天望着远去的马车,有点惆怅,觉得蝶飞儿像变了一个人,变得冷静、深邃……楚云天觉得自己是可以给小蝶幸福快乐的男人,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心愿,他明日打算去一趟紫苏园。 “丫头,于女人而言,你认为最为幸福的事是什么?” “嗯……哦……怎么说呢?讲讲我个人想法,我觉得从不是穿多么华丽的衣服,享受多可口的美味,住多大多豪的房子,而就是拥有一个视我如命,宠我如宝的优秀善良的男人……” “丫头,你要的是快乐!” “天下父母都希望每个自己疼爱的女儿嫁给幸福,活的快乐!” “那你认为什么是幸福?什么是快乐?江南先生!” “我觉得幸福是物质世界的富足吧?快乐是精神世界的舒服!对吗?嘻嘻!” “哦,你把幸福与快乐分为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我第一次听这样的解说,有点意思,呵呵……”蝶飞儿打趣调侃。 “丫头,目前的我,不能给你幸福,但可以给你快乐,你信吗?” 蝶飞儿笑而不语。 江南先生突然觉得自己活了半辈子,现在突然懂得爱,他好像一下子开始明白真爱,会填满自己的种种遗憾,让自己的生活更丰富多彩,让自己的人生充满乐趣充实的同时,得到一种更好的圆满。 他自从遇见这个山野清新自然的丫头后,突然眷顾的爱,就像是他一个人的精神食粮。最近想到她,他就能摆脱一种孤独,他的心才有地方安放,他那漂泊的灵魂才有地方寄托,孤高的情感才有地方宣泄。 刚才在灵堂遇见这个丫头,他心里有一股心动的暖流自然淌过,他的内心变得更充盈的,觉得自己更是饱满的,对未来的人生期许更会是积极的,富有希望与诗意的……。 车到了一个地方,停了下来。 他们下了马车,外面漆黑一片。 江南先生有点冲动,把蝶飞儿拥入怀里,疯狂地吻了她。 蝶飞儿回不够神来,等她反应过来,有些尴尬,有些不解,她冷冷咬住自己嘴唇,迅速推开江南先生。 她只是明白对男人的示爱,适当的冷一点,是给彼此一个理智的空间,对于她自己:不急于接受,才能审视对方的真心,也不想让男人冲动追求自己,她想审视一下他的内心。 江南先生被推开后,自己咧嘴笑,在她的身边,他第一次收获的是开心,也是一种在别的女人那里得不到的幸福与满足。 “丫头,我陪你到处走走!” 蝶飞儿突然觉得男人的主动的陪伴,可能代表的是他的一点真心,一份真情,一份或浓或淡的爱意…… 蝶飞儿觉得男女理智之下,再相互靠近,感情态度才能成熟且认真,心里有真爱,也有美好的承诺,才是双方真正的因为想在一起,而在一起。 江南先生自从接触过蝶飞儿后,她很温和,他觉得这个丫头很懂得理解与尊重别人,是一个足够善解人意的女人,尤其能体谅别人的难处,能懂得给别人留面子与尊重,让别人在她这里找到宽慰与尊严。 他有一种奇特的感觉:她的独一无二,她是他这辈子最适宜,和他最合拍,最懂他,又最能给他带去温暖与滋养的女人,能成为他余生的温柔又充满激情活力的避风港,想不到自己在人生低谷时遇到的这个女孩,比自己在事业顶峰时遇到的女人要好太多了,简直没办法比!他觉得她是他命运里最幸运最美好的惠赠! “下雨了,这里四周树木繁茂,雾茫茫的,很美!” “对,白茫茫的,挺诗意静穆,尤其有雨,不会太干燥,这样可以养阴防燥、润肺益胃。” “丫头,你有点清静淡定!” “淡定,我可不敢当,淡定可是一种高度了,不过,祖母说过:女人自然能够淡泊名利,宠辱不惊,无论生活环境优劣,都会生活得很安宁,不会产生太多忧思困苦,我一直相信……” “对,妙极了,说得很好!” 江南先生心想:男人女人的爱情应该是相互的,只有双方都愿意为了这段感情心甘情愿地付出,这段感情才会是稳固的,平衡的,能够持续美好。 江南先生作为男人,他及其重视感觉。 “丫头,你会做饭吗?” “会啊!我和祖母,葭而娘亲,般若都喜欢做饭,祖母常说:做饭就是一场人生修行。煎炒炸煮即千锤百炼,酸甜苦辣就是百味人生……” “还有祖母就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女人,她活在偏僻的蝴蝶谷,却能把柴米油盐酱醋茶,变成琴棋书画诗酒花,她老人家是个特别有情趣的妙人,我们都喜欢她!” 江南觉得从几次与蝶飞儿的谈话,他觉得她就是一个见过大世面的大家闺秀,很会品味极品男人女人,她有着自己丰盈生命,但她又已经拥有剔除世俗杂扰的定力了,这个女人是个见识过大海大江大世面的女孩,她好像在短短时间,就可以迅速抓住他这个男人的心,让他在精神上不知不觉地迷恋她,慢慢离不开她了,老是觉得她的精神世界,是个神秘的美好与魅力世界,他想用余生慢慢去追寻她的世界…… “天啊!好静穆的山谷!云美,水美,凉亭驻立,杨柳依依,雾气弥漫,这是哪里?” 蝶飞儿抬头一看,只见入谷处有块大青石,用红色醒目的字,写着:“栖夕谷”。 “栖夕谷,好名字!我喜欢!”蝶飞儿琢磨这几行字,欣喜若狂。 她自己慢慢走进去,来到谷里一方水池边,这里睡莲朵朵,鱼儿欢欢,湖中有一个凉亭,她凝神坐下。 “好漂亮的姑娘,超级大美女,这里有你亲人吗?你来找你父亲母亲吗?” “不,不,老大爷,我被这谷里的美景吸引,就走了进来,惊扰到你了吗?” 只见凉亭边一位八旬老翁,他站着,望着远方,非常瘦小,面颊都瘦的凹进去了,但精神矍铄,在这幽静的深谷里,他一看到蝶飞儿,瞳孔不禁竟然也放大了。 “老大爷,你在欣赏山色?” “嗯,我经常一个人在这里望着远处……经常发呆……” “有时候什么都想,有时候什么都不想……” “那你会想谁……” “想这一生我的亲人,朋友,遇到过的人……” “还有老伴吗?” “没有,她走了好久了,我一个人生活后,子女很有出息,大家都忙,孙子们也很忙,他们怕我寂寞,就把我送来这里……我在这里住了十个月了……” “这里很安静,很美吗?你喜欢这里吗?” “对,谷里很安谧,很幽静,这里什么都好,也很养人。我习惯了,但最近我总觉得自己身体还硬朗,还很有力气,我还可以做事,但孩子们都觉得我太老了……什么都不让我做,我有时觉得自己成了一个老废物,有时会特别孤独,最近我还特别想一个人,想出谷去看看她……” 老翁看着蝶飞儿,很信赖,话匣子打开了,他畅谈人生,畅谈他的心境……蝶飞儿一下子读懂了他,几分宁静,几分失落…… “我想趁自己还能动,还能说,去看看她,就是聊几句,看着她笑,我也满足……” “她是你心上人吗?” “说来也是缘份,我年青时读书时就认识了她,她叫恋儿,她很会读书,亭亭玉立,笑语嫣然,多次遇见她,当时我已经有妻室,就是没机会和她说过一句话,后来都各飞东西,她也嫁人了,我去闯荡我的江湖……几十载过去了,老伴走了,我却日日夜夜经常梦到恋儿……” “老大爷,你可以出谷去找她呀?” “对,我想等到过年了,孩子们把我接回家过年,我想去找她,看她,问她肯不肯来这里?” “老大爷,你在谷里,平日都做什么事?” “没做什么事,除了谷里走走,看看日出日落,听听鸟叫,看看鸡鸭鹅的寻食……就是一日三餐,打坐,睡觉,和谷里老人聊几句……不中用了,我们都打趣自己说是老废物一个个了……大家都把我们定位快入土的人了,可以颐养天年了,可以什么都不做,但我心不甘,我觉得我还可以做点事,还有自己想见的人要见……” “连大江大爷,吃饭了,过来吃饭,好吃的……”有人在叫,饭点到了! “姑娘也和我们一起吃吧……” “姑娘,和你聊天很舒服,也许这辈子很多人都在想找一个和自己聊的舒服的人,找到一个自己可以随时随地说话的人!” 蝶飞儿觉得连大爷的灵魂世界也不错。 蝶飞儿随着大爷进到谷里写着“食为天”的食齋里。 在这里吃饭的老人很多,个个白发苍苍,白发童颜…… 蝶飞儿看了一下食案上的菜肴:主食花样挺多:馒头、花卷、烙饼、面条、蒸煮土豆、蒸煮红薯…主菜也多:鱼、虾、蛋、肉、豆浆…还有蔬菜:菌菇和海带,紫菜……还有一些应季,在谷里采摘的水果…… 老人们看来了生客,又是一位姑娘,都温和微笑,很是亲切…… “美丽的姑娘,黑斗篷借我戴戴……美吗?我美吗?嘻嘻…哈哈…” 屋里的人都被老婆婆的天真样子逗乐了。 “她老年痴呆了,什么都不记得,连自己名字也忘了……” 蝶飞儿只顾聆听老人们的心声,却不知道江南先生去哪里了。 蝶飞儿坐在连大爷对面静静吃饭! “这谷里的饭食还可以,符合老人的胃口,但就是没有多大营养,我想回家住一段时间,弄些中药,和食材一起炖炖,补补,可能我身体会更好……我再去看恋儿……如果找不到,姑娘再帮我找到她,一定记得告诉她,我最近特别想她……” 老人突然蹦出一句来,自己像个少年笑着。 “楚云天,你觉得蝶飞儿怎么了,不理我们了,跟了个陌生的人就走了,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去吃饭,怎么样?” “对了,钱府少爷昨日在说今日晚上赴宴!你去吗?” “胡天行,你天天有饭局,喝死你!” “饭局中的潜规则,你我都是老人了,提前一天邀请是真心邀请,提前半天邀请是希望你作陪,上菜了才请你就是一个凑数的人。” “一请就来为之爽快,怎么请都不来是原则…胡天行,我不去,可以吗?…” “我祖父说过:饭局中,你在看别人,别人也在看你,但在高人眼中,饭局过后,饭局诸位已经全然一丝不挂。” 天行哑口无言。 “还真是玄幻呢!” “哈哈哦!” 般若被白方彦拉去集市走走。 “秋气燥,宜食麻润其燥。带你买些东西回紫苏园!看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我出钱!” “白大哥,这个季节我想买芝麻、蜂蜜、银耳等一些柔润食物,还想买苹果、葡萄一些水分丰富、滋阴润肺的水果。” “对了,秋日风大,让白夫人注意身体,防老年人中风,心梗,慢性支气管炎,要保暖,保持好心情哦!” 般若又买了一些新鲜的牛奶、鸡蛋、鱼肉,豆…… 白方彦看着般若,他最喜欢看她这个样子。 “白大哥,你喜欢买什么?” “我喜欢好书,更喜欢好姑娘,喜欢你这个样子的女人,我喜欢灵肉两方面的和谐爱情。” 般若脸红了起来,不好意思低下头。 白方彦就喜欢般若这个山谷里的丫头,善良的女人就是有福气的女人,这个有灵性和弹性的女孩,她的性格和身性,都及其有魅力,是个性感的女人,他及其想去呵护她。 蝶飞儿和老人们用膳后,出来四处找江南,却发现他不见了踪影,她走进谷里的凉亭,发现亭子附近的石块上刻着王羲之的“兰亭序”的一段。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蝶飞儿接着背出下段:“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妙人,妙文,真是绝美人间胜景!” “江南先生,你去哪里?” “买酒啊?佳人佳境,怎能没佳酿呢?”他提来一瓶女儿红! 酒过三巡,月色已经弥漫整个“栖夕谷”,老人们已经入睡,这谷里安静听不到任何鸟叫的声音,江南先生自己喝了一大杯,看着身边的蝶飞儿,这朵娇俏慧敏的解语花,百看不厌,心潮澎湃。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江南先生随口念叨…… 蝶飞儿从小爱看书,很小就懂得这《兰亭序》的意思,今日看到这亭子的《兰亭序》,听江南先生一念,自己到了这个年纪,阅历多了,文中深意更是理解在心: “……等到对得到或喜爱的东西,已经厌倦,感情随着事物的变化而变化,感慨随之产生。过去所喜欢的东西,转瞬间,已经成为旧迹,尚且不能不因为它引发心中的感触,况且寿命长短,听凭造化,最后归结于消灭……”怎么能不让人悲痛呢?” 蝶飞儿看着月色,也自己喝了一杯,把古文解释一遍,说到: “……总难免要在读前人文章时叹息哀伤,不能明白于心。本来知道把生死等同的说法是不真实的,把长寿和短命等同起来的说法是妄造的。后人看待今人,也就像今人看待前人……纵使时代变了,事情不同了,但触发人们情怀的原因,他们的思想情趣是一样的。后世的读者,也将对这次集会的诗文有所感慨。” 江南先生喝彩到:“这王羲之的《兰亭序》经丫头你这位佳人一解说,此情此景更是绝妙……李白当年独酌……今日我们对月对酌,正是幸运,缘份于此,我定当珍惜是福……” 蝶飞儿抬头望着月亮,洁白无瑕,很美,很美……她举杯邀明月: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不好了,连大爷过世了,但也是大福,他静静走了,他是笑着走的,走时特别安详……” 顿时静寂的谷里一阵喧闹起来……不多久,又陷入死一般的静寂…… “生命有时就是一瞬即失,幸福也是转瞬即逝的,不知道明日会怎样,该做的事就要去做的,想爱的人不管多老,也要去爱,不然就遗憾的……幸福可以是一滴水,一朵花,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一句温暖的话语……” 此时此刻,蝶飞儿想起了连大爷的心上人——恋儿老婆婆,她在哪里? 第二百六十五章 落花时节 立冬了,风定了,但又不冷了。 江南自从栖夕谷回来后,有点心神不宁,觉得越来越离不开蝶飞儿,只想一个人喝闷酒。 “冻笔新诗懒写,寒炉美酒时温。醉看墨花月白,恍疑雪满前村。” 他在案前写下李白的诗句,觉得这立冬,到晚上时,能和那丫头喝杯酒,说说话……应是人生最痛快最舒畅的事了。 胡天行不死心,他终于来到蝴蝶谷,爬上紫苏园,一路上都是怒放的芙蓉花,胡天行抬头一看,湿湿的,天上正下细雨,芙蓉花在细雨斜风里还是开得异常鲜艳。这谷峰的沿路上有有很多芙蓉树,错落有致,或是几棵挤在一堆,或是一株独立。雨中依然。美得让他忘了自己。 他第一次如此认真地端详大自然的一草一木,身心陶醉,他突然觉得不虚此行,给自己忙碌的商涯生活吹入了一股清新的风,他突然有种解脱释然,人挺舒服的…… 般若正在厨房忙炖汤,她昨日去市集,立冬了,该给家人吃些温性食物。她到中药铺抓了:党参、黄芪、白术、茯苓、熟地、白芍各10克。当归、肉桂各5克,川芎、甘草各3克,大枣12颗。 她一早在厨房里,把买来的墨鱼、母鸡、老鸭、净肚、猪脚,排骨弄好,又准备了冬笋、蘑菇、花生、葱花…… 她麻利地将各种药装纱布袋内,扎好口,又把鸭、鸡肉及猪肚洗净,排骨剁开,再把姜、笋、菇洗净,然后一起放进砂锅,加水,她燃起柴火,这些是她一个人跑到海边的防护林下捡的,当起柴火还真好用,一会儿火煮开后,她就改用文火煨炖,又加了黄酒、花椒…… “好香啊,般若丫头,我真是有口福,一来,就遇到你在做饭……” “啊!胡公子,怎么是您?您怎么来这里了…吓了我一跳…” “这里可是好地方,蝴蝶谷的顶峰,天然仙居啊!比我家的胡氏别苑强多了……” “大少爷,您尽开玩笑……这可是最偏僻的地方……您是呆不住的……快进来喝杯清茶,新茶哦……” “今日我们这里补冬,你还真有口福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一年,去年补冬我还在……” “立冬,这里还不冷,但祖母常说,还是要顺应自然的变化,入冬以后起居调养都应该以“养藏”为主。情志要恬淡安静、寡欲少求,这样可以使得神气内收,利于养藏。冬日万物凋零,常会使人触景生情、郁郁寡欢……” “般若,你也快成白云山庄的少奶奶了,可你未来婆婆可是江湖第一冷美人,你不怕吗?嘻嘻……你们谷里的女孩子都是精灵,那小蝶什么时候回来?” “瞎操心,少爷,我就知道您大少爷直奔主题了,想找我们家蝶飞儿来了…哈哈…” 他们边喝茶,边说话,俨然久违的故人。 “说实话,你是看上小蝶的外表,还是青睐她的内在?” “都有,男人都是这德性……” “汉帝重阿娇,贮之黄金屋。 咳唾落九天,随风生珠玉。 宠极爱还歇,妒深情却疏。 长门一步地,不肯暂回车。 雨落不上天,水覆难再收。 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 昔日芙蓉花,今成断根草。 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般若随口念了一段,看了胡天行。 胡天行大声接到: “当年汉武帝曾经十分宠爱阿娇,为她筑造金屋让她居住。武帝对她娇宠万分,即使她的唾沫落下,也会被看做像珠玉那样珍贵。娇宠到极点,恩爱也就停歇了,武帝对她的情意渐渐停歇淡薄。阿娇被贬长门后,即使与武帝的寝宫相距很近,武帝也不肯回车,在阿娇那里暂时停留。雨落之后再不会飞上天空,覆水也难再收回。武帝与阿娇的情意,各自东西。往日美丽的芙蓉花,今日成为凄凉的断根之草。如果女人凭借姿色侍奉他人,相好的日子是十分短暂的。” “看来,要追蝴蝶谷女子太不易了……不过,小姐姐,蝶飞儿迟早是我们洞天一府的人,我有自信与实力,但你也得帮帮我……” 般若被逗笑了,这胡天行又嬉皮笑脸了,没了往日那桀骜不驯的古怪了。 “你们是一胞姊妹,指点迷津如何?” “遇到高手了吧?那江南先生好像和蝶飞儿很默契,你着急了?” “说说蝶飞儿……” “我们三个在蝴蝶谷长大,蝶飞儿从小她最擅长装糊涂,给人感觉头脑简单,你想和她大谈什么,她常常显得很迷糊,啥也不懂,有时候感觉傻傻的,像个孩子一样单纯。但其实,她只是表面上装的糊涂,她其实看的很透彻,心里懂得分寸,适当的时候装装傻,并不会把心里话告诉别人,就用装糊涂来掩盖自己,祖母老说她是我们孩子堆里一个智商很高,情商也很高的孩子……” “你们蝴蝶谷的女人,老老少少都是高段位的女人,内心是十分强大的……” “对啊!我昨日晚上酒喝多了……” “那我帮你弄醒酒汤……” “好香!” “我在炖花生煲猪蹄!” “俗话说:药补不如食补。” “初冬来了,早晚都冷,多给家人吃些含糖、脂肪、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比如说母鸭…母鸡……比较滋补……牛肉不吃,羊肉不大吃,对了,要多吃蔬菜……” “沿路走来,芙蓉花开得很旺,未甘白苎居寒素,也着绯衣入品流。” “芙蓉花挺美的,也很独特,随着天气渐寒,花朵在枝头呆的时间也越短,它们往往早上开的花朵,晚上就会花落归根。” “谷主爹爹曾说,芙蓉花如看透尘世的智者,在大红大紫时,急流勇退,绝不拖泥带水……” 听般若一讲,胡天行觉得蝴蝶谷的那片芙蓉花,其风景丝毫不逊于****。千朵万朵,挂满枝头,娇丽大方…… “喝吧,解酒汤!” “是用什么宝贝做成的?” “我用它,是葛花。” “好喝!谢谢,你真是贴心人!便宜白方彦这小子了!呵呵!” “以后你和白方彦生的孩子肯定特别聪明!” “不管孩子聪明不聪明,以后肯定得让他多读书,培养孩子的文学素养的!” “对啊!说得好,一个孩子长大后的外貌可能会吸引人,但是这个孩子的内涵素养才会真正的感染人,我肯定会丰富孩子的内在。” “孩子的气质,可以靠着后天训练出来的,一定得多培养孩子的内在,让孩子的内心世界丰富起来,培养好孩子的修养与谈吐。” “般若,你说得很好,你以后肯定是一位好母亲!” “般若,你说蝶飞儿会喜欢我吗?你觉得我怎么样?” “我觉得蝶飞儿从小就欣赏与崇拜正义大气儒雅的大英雄,可能只有那样的男人才能使她芳心萌动,可能你要对她大方一点。你不能老是把钱太当一回事,会给蝶飞儿一种不够爱对方的感觉…有些东西用钱也买不回来的…爱情就像一个剥洋葱的过程,看似坚硬不摧,刀枪不入,但随着你对她的极力宠爱,你会发现高冷的蝶飞儿里面竟藏着一颗最善良很柔软的童心。” “我觉得楚云天大哥比较踏实稳重,做起事情来讲究稳扎稳打。他又是低调的,内敛的,又深情浪漫,很会心疼蝶飞儿。你做不好,她肯定会喜欢别人的,江南先生,楚大哥,还有……” “你也认为楚云天好……那个江南………” “楚大哥真的不错,他比较踏实稳重,做起事情来讲究稳重,又是低调的,内敛的……但性格有点闷……” “就是他闷,假如蝶飞儿和他,他还保持一成不变的话,会让她感到无趣,高端的爱情是需要双方花时间花精力去经营的,如果他都不去寻找他和她恋爱的激情和趣味,往往会留不住蝶飞儿,让她会想要游离……”般若边说,边喝着茶。 “你们女孩子的心太深了,海底两万里,可怕,弄不懂的……” “胡公子,男人在真正的灵魂伴侣面前,不用隐藏,也隐藏不了,女人是能够发现对方的情绪和心思的。时间能够鉴别的不是爱与不爱,而是双方能否互懂对方和包容对方的一些瑕疵。” “反正男人女人相处中,如果因为因为外貌或者金钱权势,短暂的心动在一起的情侣,他们的爱是易碎的,是很容易被消灭和打破的……只有那些灵魂世界,尤其是情趣,才华与人品出众的人更能互相吸引,感情才会更长久的……” 胡天行听傻了,原来这乡野丫头真是不一般啊! “我娘亲说:她爱我们的父亲,就是没有理由的心疼他和不设前提的宽容他。而爹是真正喜欢娘亲的人,会哄她一辈子。我的父母就是用最甜蜜的方式,抵挡他们一生岁月里的兵荒马乱,他们两个人把彼此妥善安放在自己怀里,长久珍藏在自己心里。你以后会懂得心疼与呵护蝶飞儿吗?或许还有希望追到她……” “说的对,我祖父也说过:好的婚姻,不是找到了完美的伴侣,而是两个人能相互接纳缺点,彼此包容对方的不足……” “般若,我以后娶到蝶飞儿,她所有的喜怒哀乐,我都能心领神会,她所有的任性胡闹,我都会温柔包容…这样,行吗?…” “哈哈,胡少爷,你真的愿意对我家蝶飞儿好,愿意随时随地哄她,花心思去读懂她,让她尽情地做自己,这样我才会帮你……” “哈哈,你这丫头,我肯定不会亏待我真心喜爱的女人的……” “那你告诉我小蝶从小到大的一些嗜好,比如说过的话,做的趣事,爱吃的点心……” “嗯嗯,怎么说呢?……嗯……我们三个丫头,就属蝶飞儿最低调,她永远知道自己要什么,上次她说不要和穷的男人谈钱,不要和富的男人谈陪伴,这样会造成了女人的不幸……她好像从一开始就一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她深深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有取有舍,她好像特别会包容接纳她身边的每一个人的缺点,也好像特别会接纳我们生活中的不完美,和她在一起,我们都觉得特别轻松……可是她好像对异性又不轻易动心,对待感情,她常说女孩子一定要认真,但也别较真,但绝对不是非哪个人不可……宁缺勿滥,她好像到现在都没轻易喜欢上谁…,爱上谁……我祖母现在身体不好,特别挺着急她的亲事……她眼力劲太高,心气也高……不是及其优秀中的极品男人……她没感觉……” “哦,可我觉得她喜欢楚云天,不,最近又觉得她对那个叫江南的男人很好……” “喜欢和爱又不一样……” “你和白方彦是喜欢还是爱……” “别插嘴,不然我不说了……” “反正蝶飞儿不会因为别人的冷落而不安,也不会因为男孩子的花言巧语就昏头昏脑,也不会因为对方忽冷忽热欲擒故纵的手段,而智商清零,更不会因为对方的不告而别,就变得一蹶不振……” “我明白了,蝶飞儿就是一个谜,捉摸不透……” “蝶飞儿就是一个漂亮、可盐可甜、有魅力、谈吐举止得体,又能够懂得男人的内心的女孩……胡少爷,你自己看着办,我只能帮到这了……” 胡天行心想:这丫头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都可以很幸福的,同时也让那个男人魂牵梦绕,反而担心她的离开…… 再说楚云天自从那日看到蝶飞儿上了江南先生的马车后,心里老是觉得失落了什么,有点六神无主。 他一向是个有计划、很喜欢有规律的生活的男人,几点做什么,他几乎都已经事先安排好、并列入每天的行程中。 他一向不大喜欢别人靠近他,如果别人常常去找他,可能会让他觉得厌烦,其实并不是他不喜欢人家黏他,而是因为他早就安排好这段时间的计划了,而且,他们很讨厌计划被延后的感觉。 可是最近几日,他一点计划都没有,他喝着厨子为他泡的黄芪和玫瑰花茶,坐在书房里发呆,脑海里老是晃起蝶飞儿和江南先生,他知道他想要的不是高傲的孔雀,他喜欢的是像蝶飞儿这样一只简单的,能让他开心舒服的大白兔。 也许在飞扬城这种商业社会,他经历沧桑,看惯了尔虞我诈、世态炎凉,他懂得现实残酷,也承担着太多压力,虽然在别人眼里,他看似风光无两,但他内心很渴望有像蝶飞儿这样类型的女人,能陪他一起简单快乐地聊天吃饭,喝酒,到处走走,散步……这样他就知足了。 他觉得蝶飞儿在很多方面很丰富,她身上总是很优雅和有趣。每次看到他,他总是会很不自觉地想要呵护她,拥有她,他喜欢她身上没有太多欲望,他希望他们以后彼此好好温暖相爱,就很美满…… 他想着,又浮现蝶飞儿的仙女之姿,风流婉转,自从他第一次见到她后,让他看一眼,他就再也挪动不了步伐。她风流雅韵地神态,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一颦一笑,勾人摄魄。因为蝶飞儿这样的女子,美的与众不同,风情如柳,单纯清新,又惊心动魄,他开始会心疼至极,有时想把世间最好的东西都拿给她,只为哄她开心…… 也许应了书上的一句话:“世界上最迷倒众生的,不是美丽的女人,而是最有吸引力的女人。” 楚云天顿时觉得他喜欢她,他活了这么多年,他只有真正喜欢一个她这样的女人,哪怕这个女人以后很老了,他也依然会觉得她的出现是上天对他的恩赐,她依然是他心尖上独一无二的宝贝。 钱可以买来感情,可买不来真心,这才是最可贵的东西。他这份爱很霸道,但也是真心让人快乐的。 楚云天整理思绪,下午要去趟雷府谈生意,有关玉玲珑的事,只要是蝴蝶谷有关的事,他都想自觉去办好,为了他爱的蝶飞儿。 他想到和他有来往的雷氏企业的雷老爷,最近在继承人的选择上也相当慎重,他从父亲雷老太爷那里接过继承权时,就曾闹得腥风血雨,几个兄弟反目成仇,都是要将对方置于死地的架势。大概不想让自己经历重演,雷老爷子女不多,而且只有一个儿子,按照传统,长子雷在容被认为最有可能拿到继承权,雷老爷也一直按照继承人的规格培养儿子。目前,最核心的两个业务,就是由雷在容打理。作为当地财阀第一公子哥,雷老爷从小对雷在容要求就相当严格…… 楚云天知道雷在容是个极度冷漠之人,大概这是每个继承人必备的条件,受雷老爷影响,儿子性格也比较“冷漠”,连自己妻子的家族也不帮忙,雷在容渐渐接触到核心业务,关于他身上的负面新闻却一直不断,几次被告上法庭,最后被保释出来……倒是这次听说他为了讨外面某个女人欢心,他还是费劲心思,这冷漠的男人一旦深情起来,便是温柔到了极致。据说为了讨那个女人欢心,三天两头,嘘寒问暖,但凡那个女人觉得缺少了什么,第二天雷在容就会给添上,很是殷勤,这对他可是少有。 昨日听商会里的朋友说,雷少爷爱上的这个女人叫香棱子,身为家中的独生女,从小深受全家人宠爱,宛若一颗被捧在手心里的夜明珠。这个女人自幼长相可人,且乖巧懂事,因此她的父母更是恨不得将她宠上天去,几乎事事都依着她。年幼就跟着父母四处奔波,跟在父亲的身边,在这期间,见识到各地不同的风景与人……掌握了很多方言。后来家里就为她起了一位教书先生,两年后进入天主教女子学校学习。香棱子便养成了读书的习惯,成绩也不错,她的父亲为人风趣幽默,母亲则出身于大家庭,虽然没有受到很多的教育,但也有着很正的三观。他们对闺女虽然十分宠爱,但却不娇纵…… 楚云天打听到: 雷在容会注意到香棱子,实属一场美丽的“意外“。彼时的香棱子已经成为了名动飞扬城的名媛,而雷在容刚好处于事业迷茫的时期。有一天,雷少爷从烦人的应酬场上好不容易脱身出来,满身酒气的他,选择独自一人,行走在冷清的街上,吹冷风。他在街上醒酒时,脑子里却还在想着自己需要完成的任务,越想越烦闷。也就在这时,他恍然间的一个抬头,有个女人经过,这人就是香棱子,她回首时的一瞥一笑使得她忘记了烦恼……他把她记在心里,第二日开始打听…… 楚云天一向稳重,深谙江湖风云,他喜欢摸清与他来往的男人心性,尤其会去了解这些男人喜欢的女人类型,他觉得这些对他们的事业往来有帮助…… 窗外下着雨了,楚云天披着银色斗篷,撑起黑伞,走了出去,举目四眺,这里景色挺美:烟雨迷朦的江南,杨柳依依的江南,杏花梨花桃花缤纷的江南,紫燕剪冬雨丝竹弄管弦的江南,绝美江南的蓝色……哪一日等他把几桩事情做好,他肯定要多陪陪她,带上蝶飞儿,他心里认为最美的江南女子一起出行,到处走走…… 年迈的胡一风住在胡氏别苑,想到“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又想起夏茉莉捎信来说:林小糊………他知道他爱的女人,她将不久人世,心里很失落……他走在落雨的院子外……芙蓉花落了一地,但桂花却香气扑鼻…… 他手里拿着她年轻时曾回给他写过的发黄的信:“那时如果爱上你,那是罪过,因为你还没家庭,我已经成婚,按你性格……结果你很被动,幸好!后来冥冥之中又遇上你,真好,双方都有磨砺,都有故事……到了金色年华,心里爱得沉稳,爱得不心慌,爱得有把握,白发苍苍才终于明白爱的真谛!” 第二百六十六章 叶落归根 宛宛回谷了,孤鹤回雪在孤鹤府里,自己喝了几杯,酒入回肠,思绪情不自禁飘浮,游离……喝高的他,突然甚是思念她,这小丫头,她的才华,她的灵气,她的识趣,她的坦率,她的淡定,她的妩媚组成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山谷里独特的女子,她不知不觉牢牢的套住了孤鹤回雪高冷、孤傲不逊的心。 奔波劳碌一生的他突然觉得:成功的男人到底最后想得到是什么?暮年了,他也想回归大自然,回归童年最喜欢的地方,去踩踩每一条铺着卵石头的弯弯曲曲的小路,看看那里蔚蓝的大海,那里的小山,吃吃娘亲最拿手的地瓜粉团……也看看自己深爱的人…… 小雪时节,宛宛在回蝴蝶谷的路上,最近寄住在一家写着:“莫问”的小客店,夜里,她睡着了,但又醒了,她做了一个好梦:梦见祖母给她很多水果吃,她一高兴,就醒了,她披着枣红色的斗篷出来院子转转,夜深了,这个陌生的地方经过白日的喧嚣,变得很静。 刚好屋里有墨宝,看来主人很细心,她又回屋临字帖,半个时辰后她又踱步出去,她无意中瞥见墙角落里有一株很美的水仙花,好像特干,她赶紧拿起附近的一把喷壶,给水仙喷上一点水,她发现它比刚才更美了。 大大小小的水珠,有的附在碧绿的叶子上,有的安然自得地躺在水仙的花朵上,晶莹剔透,为神秘美丽的它增添了不少神采,她想起古人诗句:“生来弱体不禁风,匹似频花较小丰。脑子酿熏众香国,江妃寒损水晶宫。银台金盏何谈俗,矾弟梅兄未品公。寄语金华老仙伯,凌波仙子更凌空”。 她心情愉悦,满意回屋睡了。 第二日,一大早,她又去看它,发现它的叶中又抽出了几支华葶,每支上面都有很多花骨朵。她很高兴,她咧嘴笑,看见有五朵素洁清雅的花儿互相偎依着,含笑不语,沐浴着清晨的霞光,时时散发出淡雅可爱的清香,哦,这冬日的尤物。 宛宛突然想起孤鹤回雪的话:舍弃那些让自己不幸福、不快乐的人,再去寻找真正适合自己的人,这才能够让自己迎来真正的涅槃重生,就像一只毛毛虫经历痛苦的蜕变后,最终能够变成一只缤纷绚丽夺目的蝴蝶,自由地翱翔空中,这是善用痛苦的人,才能获得命运的最高奖赏。 事实上,她离开孤鹤府,是想与孤鹤伯伯保持距离,她觉得保持合适距离是爱一个人的妥当方式。 她想给对方一定空间,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可以去冷静思考,对方是否是对方那个不可取代的人,是否她是他真正想要的女人。 在小雪时节开花的水仙花,是很美的,花白色,略带淡黄色。她细瞧一下:每朵花有五、六片花瓣,样子像个小杯子,每朵花朵长在茎的顶端,常是几朵花开在一起,她俯首嗅了嗅,很香……她抚摸着水仙花的叶子,扁平而狭长,球形,像一个个洋葱,她突然觉得它像一位有内涵的美丽女子……让人想一睹亲泽…… 世人常把水仙花养在水里,就是凌波仙子…… 再说胡一风直觉林小糊将不久人世,他心里有几分苦痛,在这个岁数,很多朋友都陆续离世了。 他在一家饭馆点了一盘蒸鱼,炒了一盘几个时鲜的菜,百合,淮山,木耳,要了二两酒,自己小酌。 他边吃边回忆:也许这一生,他总是觉得男人与女人之间,最美好的时刻莫过于初遇见,彼此之间都存在这神秘感,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对林小湖的几十载的情感就是这样的。 俗话说,没有一段关系的出现或消失,是无缘无故的。 在他的心里,他却对这个善良、温柔的女人种下了爱慕的种子,她银铃般的声音总是能一下子驱散自己的苦闷与寂寞。爱在心,口难开,“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胡一风觉得自己见过林小糊那般如沧海巫山一样的女人,所以从此之后他见到的所有女人所有景色,都觉得比不上她。 这辈子他很成功,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林小糊在心中种下的那颗爱慕的种子生根发芽,逐渐长成了参天大树。他逐渐明白,他对于她的情感,不是那种朋友的友谊,他此生是真的爱上了这个美丽的女人。 林小糊是那种很温柔,但是不大容易妥协的坚强的女人,她外柔内刚,外表温柔,但拥有一颗强大的内心,她内心丰盈,不畏风雨。 胡一风终于松了一口气,他最近几日悄悄在妙心庵旁买下一块墓地,终于了却一桩人生的心事,他觉得瞬间轻松许多,这一生奔波劳碌到这坎,现在墓地都找好了,还有什么事放不下,还有什么事值得他去大费周折。 他希望林小糊百年后,能葬在这里,因为他知道她老年后经常住在庵里,一个月有半个月都是吃素斋的,他觉得这里四周宁静幽美,有湖,有山,可以听到“沙沙”的树叶落地的声音……他相信林小糊会喜欢这里,他以后可以常常来看她。 也许人世间,千百人便有千百种活法, 但有一点应是共通的:活得越淡然的人,便越从容,也越优雅。 他的余生已经想当一个灵魂淡然的人,喧嚣处从容,山水间清欢,一草一木皆成风景。 胡天行知道祖父最近也来蝴蝶谷。 夜幕降临了,胡天行终于在紫苏园外,等来了蝶飞儿。 “这个折磨人的小妖精!” 胡天行看了风尘仆仆的一身蓝纱裙的蝶飞儿踏进紫苏园。 “这个女孩最近在心里折磨他,又好像安抚他,他又希望她崇拜他,赞美他…… 他好像是她的,但她不是他的……” “胡天行,你怎么来这里?” “哦,我来蝴蝶谷看风景,顺路来看看你们……” “对了,般若,祖母最近怎么样?” “还好,有点回光返照,这几日都比较平稳,刚睡下……” “娘亲,爹爹呢?” “他们都休息了!” “嗯,那就不吵醒他们,明日早上再问安!” “你也赶紧漱洗一下,吃点东西,我熬了南瓜小米冰糖粥……” 两个姐妹长得像花儿一样,笑起来更美丽了,很耐看。 胡天行喜欢长得耐看的女人,但如果这个女人只是长得好看,内在空空,那他根本不可能爱她到上瘾。 但蝶飞儿这个女孩,有才华有情趣会折腾,总能给他新鲜的感觉,他心里好像喜欢她,喜欢得难舍难分。 般若已经很详细地告诉他,蝶飞儿她从小就具有很强的诗词歌赋的素养,不仅如此,主要她还拥有让人过目难忘的气质,明眸善睐,顾盼生姿,在蝴蝶谷这里的名声,甚至盖过了以前常年在生意场上的谷主爹爹。那这样的佳人又吸引了一个个商贾才子,为她倾倒,执意迎娶呢,最近来蝴蝶谷提亲的人很多,也许他对她也是与君初识,一眼万年了。 胡天行他深知早年间他与黑水崖的名门首富之女贾小姐的交往,与其他女人的来往,都是人们茶余饭后津津有味的谈资。但是他虽然也交往过了优秀的女人,但都不投入,直到他遇到蝶飞儿后,她眉眼盈盈,娉婷玉立,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番风韵,他立马就被这个女孩深深吸引了,他将首富之女抛在脑后,对蝶飞儿一见钟情,但他却迟迟不知道她的心思,他也想听从祖父的提议,两人缔结同心,结下百年之好。婚后她可以帮助他打理家族事务,成为他最好的贤内助,携手一生,相伴白头。 胡天行他心里已经在欣喜地计划:结婚后,他们夫妻二人的感情,肯定不会因为时间的消磨,而日渐消失,反而经过时光的淘洗,情义更加笃定。二人育养几个儿女,个个都如花似玉继承了蝶飞儿的美貌,夫妻二人在忙碌的工作中也不会减少对于儿女的关爱,待到儿女都长大成人各自成家,找到了令人满意的另一半,紧接着儿女们也各自生儿育女,共生育了几个可爱的外孙,他和她这个小家庭也就由二人世界变为了一个小家族,一派祥和,其乐融融。 “胡天行,你在傻乐什么?” 已经梳洗后的蝶飞儿走出来,一身紫色碎花长裙,显得更美丽了。 “想喝茶吗?” “对了少爷,你平时在府里都喝什么茶?” “一些养肾强肾健肾的茶,哈哈,对于男人身体非常的好,能够预防肾虚……” “大少爷,这是最偏僻的紫苏园,怕了你了,没有你要的花红柳绿,你又胡扯了?喝些粗茶吧,也很养人的,像人参,你试下,嘻嘻!”蝶飞儿给他倒了一杯山茶。 在蝶飞儿面前,他觉得自己有时像个孩子,心里特别轻松愉悦! 这个女人就是一个心中有丰满大爱的人,所有的是非埋怨,吸纳到她这里就会净化,再发出来的声音就是和谐喜乐的 。 “说到人参,对了还有桑葚,听说能够帮助男人健脾养肾……哈哈!”蝶飞儿突然说到,把胡天行逗笑了。 也许普天之下,优秀有个性的男人的共性: 喜欢征服,不喜欢被驯服。喜欢挑战,不喜欢安逸。喜欢新鲜,不喜欢无趣。他也很难免俗。 楚云天一直告诫他,男人在平常的时候还是从一而终,自始至终对一个女孩好,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的身体更健康,如果伴侣过多的话,也容易沾染上一些不好的疾病,对自己的身体不利,尤其是对于肾脏负担也是非常大的,但要让他收心的女人不多,目前就只有蝶飞儿一个。 “胡天行,听说黄酒泡黑豆,每天吃一点,对男人身体有好处!” “什么好处?” “黑豆,味甘,可以进脾经,有滋肾补肾壮阳、补血补气清目之功效。黄酒是用谷物作原料,用麦曲或小曲做糖化发酵剂制成的酿造酒。黄酒香气浓郁,甘甜味美,风味醇厚,并含因而有多种功效,如促进血液循环,补血补肾养颜的……” “这么神奇吗?” “随便扯扯!” “嫁给我,怎么样,听说最近提亲的人很多……” “那我总得挑挑拣拣吧?不能随便嫁人吧!” “别挑了,就嫁给胡府了,我有足够的资本可以带给你幸福的生活。” “我又不拜金!得了你!” “你不答应,我就要展开了对你疯狂的追求,你不怕吗?你不答应,我就站在谷底,不回去!” “你像个小无赖!别扯了,明日,回你府里去,我忙着呢!对了,楚大哥最近在忙什么?” “你就惦记那小子,他有女人了!” “这样最好,他终于有着落了!” 对于她而言,楚云天是她想珍惜一辈子的好友,她担心两个人恋爱后,会因为争执分手,那么他们就连朋友也做不了。 “那你要嫁给什么样的男人?” “不知道,不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熬过去,蝴蝶谷就会有一番新天地!” 胡天行不明白她的意思。 蝶飞儿心想:难熬的日子里,坚守底线、相信善良就是一个人最大的高贵与体面。 蝶飞儿是大家闺秀,平时待人温和,很好说话。但是一旦触及到底线,却是半分不让。 自从谷主爹爹从蝴蝶港回来,蝴蝶谷风雨飘摇的这几年,很多人劝她选择富贵人家体面嫁了,离开蝴蝶谷,远走高飞,但都被她一口回绝,她知道这不是体面,她要的体面是人品,灵魂,学识,谈吐,教养……都体面 她一直在呵护自己的心态,她始终明白:一个女人一辈子淡定从容,无论在何种处境中,都保持着一份体面,都能处之泰然,才是真正的体面。 “蝶飞儿,你的信!前日收到的!”般若拿出一封信。 蝶飞儿打开信: “蝶丫头: 见字如面! 那日突然想起你肯定爱读书,特此馈赠一句:自古就有嗜书如命读书成痴者。南宋诗人尤袤说:“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朋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理学家朱熹著名的《读书有感》诗云:“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东晋大诗人陶渊明“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读书之乐,溢于言表。每天读一点书,你第二日就会聪明不少!对吗?丫头!你是幸福而高贵的,你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获得你人生最大快乐的能力。 丫头 ,我认为女人有三种美,一种是天生丽质的美,清新脱俗;一种是后天打扮的美,娇媚惊艳;但最美的是爱读书的女人,优雅中透出淡淡的书香,自内而外散发出迷人的魅力,让人心仪神往,丫头,你就是最美的女人。祝福你!江南留言。” 蝶飞儿嘴角上扬,这个男人在干嘛?嘴巴好甜腻,他好像读懂她,莫非他也动了襄王之心? 蝶飞儿独自一人走出院外,冬日的紫苏园,四周很静谧,这里有一些最不起眼的不知名的花儿,在最僻静的角落里,它们开的很美,她感叹造物者的神奇。 冬日总会教人冷静淡定深邃,蝶飞儿觉得自己只要把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没有功利性地去做,默默地做,花点业余时间去做,就会做好它。 业余时间兴趣做什么,可能会丰富一个人,也会毁灭一个人,人生再长也不过百年,不要一味去追求做一个成功的人,她想去做一个有情趣,有价值,有修养,会独立思考……懂温暖善良的女人。 “是江南先生!他好像对你特上心!”般若笑着说。 “不要胡扯!没有这事!” “一个楚云天就够了,又来一个江南,还真是不让我省心。”胡天行自言自语。 “对了,宛宛明日到家,祖母说这次你们回来,我们三个姐妹的亲事都要订了了,轮流操办,她就了却一桩大心事。” “还有蝴蝶港明日也有几个人来……” “嗯!” 云紫要来了,还有…… 蝶飞儿早已明白:见过世面的女人,不大相信男人。而见过世面的男人,更是不缺女人。看过世界的男人,会真爱一个女人,看过世界的女人,会只爱自己的。或许男人的情感分为几种:喜欢异性年轻的身体、追求刺激和新鲜感、寻求精神世界需求、寻找自己认同感和自我存在感。 她还不知道她会去看中哪个男人!怎么办呢?祖母要她定亲了……一头雾水…… 第二百六十七章 豪苑主人 大寒时节已过,蝴蝶谷倒是阳光明媚,风停了,谷下的大海一碧千里,海面上渔船来来回回,快年关了,附近靠海的定海湾买鱼的人潮很多,蝶飞儿,宛宛,般若终于团聚了,祖母的病也好了,谷主爹爹与葭而娘亲的身体也恢复了,一家人欢欢喜喜地在一起,蝶飞儿觉得比蜜还甜。 “蝶飞儿,你不要走了,我们这样呆在紫苏园就好!” “对了,祖母要把你嫁了,太多人提亲了!” “是的,祖母说等我们三个丫头都嫁了,她的心愿都了了!” “蝶飞儿,你想嫁给谁!胡天行还是楚大哥…还是还有高人…” “哈哈,我也不知道……我没想那么多……这样过着,挺好的……” “你真会挑!” “别光说我,般若你许配给白方彦挺好的,宛宛,我听说天一阁的孤鹤回雪对你挺有意,只是他年纪比你大很多,你满意吗?” “蝶飞儿,你真厉害,都不在谷里这么久,什么事情你都知道……” “宛宛,你觉得怎么知道一个男人爱你不爱你……” “这太简单了,祖母不是常说,检验一个男人爱不爱你,值不值得你托付终身的方式千千万万,唯有和他谈钱这一招,最简单最粗暴,也最有效。” “哈哈,宛宛,你太逗了,不过想想也是,爱你的男人肯定是最舍得为你花大钱的……肯为你做最难的事……有呵护你的心,保护你的勇敢……” “你成精了,丫头,蝶飞儿,你觉得什么类型的男女朋友最舒服?” “嗯,我想想,肯定是频率一致,才能同行的,最舒服的关系,是同频共振。两个人对世界的看法一致、兴趣相投、目标一致……” “但是,这个世界,易得无价宝,难得真心人! “宛宛,般若,我特别希望你们遇见一个足够在乎你,懂得呵护你们,疼你们,真正把你们放心里的好男人!” “但愿吧,蝶飞儿,两个人的精神世界能够互相链接,并且能够产生交流,互相启发与滋养,我觉得白方彦对般若就是这样的……” “我不想早嫁人,我想去进修,学习更多知识,以后回来谷里当个老中医……” “蝶飞儿,你就当个孩子王吧,把谷里的孩子培育得很出息,很有文化,不然就当个压寨夫人也行……” “不行,我觉得我们还是都出去学习,多学习一些本领,不要总想嫁汉,以后我们一起开个旅游客寨,我们三个把这蝴蝶谷变得像凤凰谷一样,美丽富饶,就很好了……” “对了,我得背背中药,不然又忘了:川芎------活血的“冠军,沉香------降气的“冠军”,荷叶------瘦身的“冠军”,蒲公英------解毒的“冠军”,鹿茸------补阳的“冠军”,女贞子------补阴的“冠军”,黄芪------补气的“冠军”,熟地------补血的“冠军”,茯苓是什么……对了,薏仁------祛湿界的“冠军”,生姜------驱寒的“冠军” 酸枣仁------助眠的“冠军”,枸杞子------养肾的“冠军”,猴头菇------养胃的“冠军”………” “蝶飞儿,我来背几个,你听着:鱼腥草------消炎的“冠军”,石膏------清热的“冠军”,黄连------泻火的“冠军”中药,大黄-----………我忘了………决明子------明目的“冠军”,罗汉果------润肺的“冠军”,芡实------健脾的“冠军”……” “你们都听着,我也接下:菊花------清肝的“冠军”,莲子------清心的“冠军”,薄荷------利咽的“冠军”,人参------延年的“冠军”,何首乌------黑发的“冠军”中药,玫瑰花------养颜的“冠军”,芦荟------护肤的“冠军”中药,枳实------行气的“冠军”……” “祖母从小教我们这些,亏大家都还记得……“ “对了,蝶飞儿,谷底最近开了一家”姜母鸭”的店,店面一排排的摆满了百十个砂锅的鸭子,卖完即收摊。什么时候去尝尝……也顺便带些回来给祖母,爹爹,娘亲吃……” “馋猫,姜母鸭是加姜炖酥了的鸭子,再猛火干逼,吃的时候一块鸭肉夹一片姜,好香……” “说到吃,般若最馋………小厨娘……哈哈……”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等你嫁人了,白方彦天天煮饭与你吃……” “男女相处,我和他一起煮饭吃,才最有意思……不过我等蝶飞儿嫁人后,我才嫁……不过嫁人也得理性些……” “云紫说过,女孩子跟男人不一样,女人天生感性,但凡喜欢上某个男人,就期待能同他一生一世,但有些男人不这样想,他们很花心的,男人可以同时钟情很多女人,喜欢一个女人的同时,他们还可以爱慕其他的女子,没那么专一。也对,嫁人都得慎重……” “对,有些男人会朝秦暮楚,朝三暮四……” “男人一会儿爱这个,一会爱那个,是他们天生花心……嘻嘻……” “哈哈,男人们的到处留情,并不是女人魅力不足、颜值不够……是有些男人天性如此,跟女人无关。” “我觉得胡天行可能会这样…他太大男人主义,……蝶飞儿,你觉得?很多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就是拥有古代帝王情结,梦想者拥有自己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很多男人的心里可能装着一个帝王梦,渴望拥有佳丽三千的后宫…… “胡天行天生占有欲就特别强,我觉得他会特别花心。世间美好的事物,每个人都有独占的欲望,大男人主义的男人们在这一点上的表现尤其强烈,他们爱用“下半身”思考…胡天行好像是这类人……所以我还是希望蝶飞儿你嫁给楚天行……” “那白方彦呢……还有那个叫什么江南的……” 三个丫头天南地北聊了很久……聊零食…聊男人…… “我们晚上回去做什么好吃,海蛎煎,怎么样……炒的时候……多放点海蛎…多撒点葱花……” 蝶飞儿望着眼前的宛宛与般若,觉得她们也长大了许多…… 她抬眼眺望远方,潮起潮落的海面,很是壮观: 也许,缘份使然,生命中的许多东西是可遇不可求,刻意强求的得不到,而不曾被期待的往往会不期而至。有些东西不要幻想,不要强求,不要期待,如果注定,便一定会发生。或许她觉得胡天行不适合自己的,她和江南在一起反而更舒服一些,也许真正高质量的爱情只能发生在两个富有灵气富有才华与个性的灵魂之间,就像枸杞遇见菊花,眼睛就亮了…… “蝶飞儿,天啊,快看,那里躺着一个人,一动不动的……” “怎么回事?快去看看……怎么会躺在定海湾这里……这里是谷里最寂静的地方……” 她们三个丫头跑到那人躺着的地方,蝶飞儿一眼就认出来,她吓了一大跳,他昏迷了:江南先生! 三个丫头费了好大劲,好不容易把江南先生弄到紫苏园的柴火房里。 般若赶紧整理床褥,把屋里收拾收拾,把一些柴挪到外面,宛宛去外面请郎中,蝶飞儿给他洗漱一下,顾不上男女授受不亲,吃力帮他换上了洁净舒服的衣裳。 郎中来了又走,一家人忙到大半夜,总算把江南先生安顿下来了,郎中临走前交代:此人也不知道遇到什么事,大脑好像碰了硬物,记忆有时会中断,有时又会自然会恢复……要看造化,身体刚经过大手术不久,正在恢复期,吃六个月中药,要保持愉悦好生静养,不让它复发最好。 “这下怎么办,蝶飞儿,江南先生是哪里人,有亲人们,谁照顾他……不会以后,他就呆在我们紫苏园吧!” “我也不清楚,现在他这样,我们也不能见死不救,目前也只能让他在这里静养……” “蝶飞儿,你是马上要嫁人的人,你揽下他这个烂摊子,怎么办,祖母那里怎么交代,要半年,我听了就没力气……照顾这么一个大男人,我们三个都还没嫁人……” “我和江南先生有两面之源,我来照顾他,你们不要着急……慢慢来,反正我最近就不离开谷里……好了,别急,祖母,娘亲,那里我自己去说……” 宛宛和般若看着如此冷静的蝶飞儿,知道她心意已定,再劝说也无益。 “嗯,那我们三个把这柴火房好好收拾一番,当成客房,让江南先生也安心在这里静养!” 蝶飞儿会心点点头,她就知道她们两个也是心善的人,不会见死不救的。 第二天,三个丫头起个大早,各自分头做事,蝶飞儿负责买些窗帘和新的床褥,她到店铺里挑了很久,才选了四片半透明的草绿黄与海洋蓝的窗帘,她还选了一套黄蓝相间的柔软被褥,与米黄的宫廷风蚊帐,她觉得江南先生是大气的男人,适合这种风格,她还特意去裁剪了几套丝绸长袍与袜子,帽子,围巾……准备给他换洗…… 般若负责买江南先生房里的器皿,瓶瓶罐罐,炖罐,茶壶,花瓶,景泰蓝碗碟……还买了很多补品与谷里的:人参,红菇,还有海鲜干货…… 年底了,宛宛特意买了很多喜庆的花草,水仙,文竹,观音竹,百合花,金钱草,转运竹……宛宛在每株花上特意绑了福带……她还准备几个葫芦,想挂在江南先生住的屋里,据说葫芦能旺财辟邪……宛宛又买了文房四宝,她觉得等他康复后,闲着可以写写,打发时间…… 蝶飞儿做通了祖母,父母答应留下江南先生 的思想工作,三个丫头利用几日的时间,把不足三十平方的柴火房,布置得典雅温馨雅致…… “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南苑,豪园,江南斋……” “看他就像个豪爷,慈眉善目,哈哈,就给他取名“豪苑……” “你真逗,豪苑,江南先生以后就是豪苑的主人了,哈哈,还行……” 到了第四日的傍晚,江南先生终于缓缓睁开他的双眼,他一伸手,就摸到正趴在他身旁睡着的丫头。 弯弯的柳叶眉,小巧的嘴唇,一张精致的脸,头上插着一只栩栩如生的玉蝴蝶簪子,一袭天空兰的纱裙,衣着打扮清新脱俗。 “天地保佑,你终于醒了吗?江南先生!太好了,谢天谢地……” “你是谁?我怎么在这里?这是哪里?……”江南吃力地坐了起来,好奇地环顾四周。 “嘿嘿,江南先生,这是蝴蝶谷的紫苏园,你住的这里叫“豪苑”,你自己跑来这里……” “豪苑,我自己来的……你叫我什么,江南先生……?” “对,没错,你是江南先生……” 蝶飞儿突然想起郎中交代过:他的记忆会时好时断!莫非他又忘了! “我想出去走走!” “我扶你……慢点,今日先生的气色好多了,您赶紧披上外衣,外面有点冷!”蝶飞儿慢慢搀扶着他,走到外面。 阳光明媚,这里靠海,还是有风…… “立春了,万物复苏…你看,谷里火红的圣诞红,紫色的蝴蝶兰开得多美……还有前面的碧海蓝天……还有海鸥……”蝶飞儿高兴得像个小孩子! 江南先生虽然迷迷糊糊,但还是被眼前这丫头的快乐传染了,他嘴角上扬,望着眼前,这里景色宜人,他突然觉得这丫头似曾相识,但就是想不起来。 “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蝶飞儿,我们以前见过,你的“江南轩”,对了,我还有另外两个姐妹,宛宛,般若,都住在园里……” 江南觉得突然对她有种心动的感觉,尤其她在说话时,他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会“上瘾”的,他好像开始对这个叫蝶飞儿的上瘾。 他睁开眼的第一眼看到她睡着的样子,他觉得就有异样的感觉,这“一眼万年”的背后,或许会潜藏着深的坚持,只是他莫名地就被她的一股魅力吸引着,他一时没有办法去拒绝这个魅力背后的牵引。 “先生,我们还是回豪苑吧!你刚好,还是不宜出行……静养好……” 回到住处,蝶飞儿马上泡了菊花,枸杞虫草给他喝,又让江南先生躺下。 “以血养肝,先生适合多卧床,躺时全身血回流到肝脏,这样先生恢复得快……” 蝶飞儿在这里她用心对待、用心布置这里,就是物件色彩的搭配她都从不敷衍,希望给江南先生一个适合疗养自己的温馨浪漫住处。 屋里的小暖炉布置了,一下子豪苑显得更加有温暖。同时,也让这个冬天不再寒冷。绿植的修饰,让这里都充满着生机和活力,让人心情瞬间变得舒畅起来。 她觉得:原木风的小家,就是有治愈人心的效果,让人百看不厌。纱窗落下,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房间的那一刻,一切都显得格外温馨和美好。她特意注意了这里灯的布置。她希望江南先生静养,闲暇的午后,他会坐在那软软的长条塌上,看看书、喝喝茶,享受着温馨安静时光带给他的幸福感,简洁的木质小茶几桌,很实用,这里可以吃饭,也可以喝茶,又可以写字…… 江南虽然暂时忘了自己的过去,在这里人地生疏,他和蝶飞儿朝夕相处,他很享受这很小的空间给自己带来的宁静与生机,尤其是这谷里的蝶飞儿给他的生命注入了活力,她匀称的身段,天真无邪的微笑,天然纯净稳定的心态,无求无欲的个性……都在吸引他…… 他目前这个年纪的男人感兴趣的女子,不仅耐看,更重要的是要有成熟稳定的心理素养,他觉得她并不是一个只会撒娇的花瓶。因为花瓶终有一天会被摔碎,但童真的蝶飞儿却又一种说不出的成熟、知性,淡定以及高情商,这是一辈子都会存在的,他很喜欢。 他突然觉得她是目前的他的一个大宝藏,她是他的宝贝。他以后想叫她:宝! 他躺着这蝶飞儿为他布置的柔软温暖的床上,心里思量: 宝尽管比他小很多,但几日相处,她富有高知识,高情商,和他有数不尽的话题,男女之间只有相互交流时,有符合的三观,才不会觉得枯燥和无聊,显然宝就是这样的女孩。 他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她看着睡着了的江南先生,想不到他发生了大变故,她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但她知道他肯定受苦了: 人啊,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拥有一颗安闲自在的心,一切随缘,以豁达的心态面对生活。不能挽留的就不要挽留,相信该留的自然会留。无论得与失,只要不深想,平定心气,一定会得到快乐! 忙了一天,她也回房休息了。 次日,江南先生起床后,他觉得自己康复了,他真的感受到一个人生活的快乐和幸福了。全屋随处可见的绿植修饰,让整个房间都显得生机勃勃,有一种万物复苏的即视感。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整个人都变得更加舒心和快乐起来。 宝告诉他,就算是一个人吃饭,也要有仪式感。 清半开放式的小厨房,他一眼可以望到远处,所有谷民的房子,一栋连着一栋,还有一座小山,一片一片的地瓜地。他头脑里突然记起了:深蓝的天空中,一轮皎洁的明月,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地瓜……这个场景很美很熟…… “故乡……江……”他想起来了…… 宝出去了,他一个人在豪苑里,靠墙的原木质置物柜,真的很实用了。每一个隔层都可以合理利用,他将收纳做到极致。 他做了晚饭: 蒸天然海鲫鱼、纯水清煮小白菜,对虾鸡蛋小拼盘、小海贝类青葱汤、腿肠沥水木桶饭。 他一个人吃着饭,阳光、鲜花、绿植,将整个家衬托得温暖且精致,他已经把这小小的豪苑当成他的家了,他一想起宝这个丫头就在周围,他一点都不孤独,反而心里特别踏实,温暖,富有激情活力,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有真爱对方,才会秒懂对方的。 “美好的爱情,始于初心,终于白首。” 神秘的宝,今日还没出现,江南先生却惦记着她,他好像也能看懂她,真爱,往往能一眼看穿对方的心思,即便她不言语。别人不懂她的心思,但是他却能一眼看懂。 江南虽然看懂她,但宝依然保持女人自己的神秘感,女人心,海底针。 爱,是可以让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的一件事情,当江南觉得不知不觉爱上宝之后,他觉得他会和她一起进步,在追求自我的道路上,彼此都变得更好。 宝应该是历经世事了,她才能如此淡定和从容了。娶妻当娶贤。一个女人这辈子最大的事业,就是找一个靠谱的男人;那么一个男人最大的事业,则是找一个贤惠的女人。 江南觉得自己遇到对的人了,便是寻得了“宝藏”。 蝶飞儿最宝贵的绝不单是她可人的外表,而是她拥有的特别之处:自信独立,有个性;温柔善良,让人很舒适;通情达理,善解人意。 江南心想: 世界上最颠倒众生的,不是美丽的女人,而是最有吸引力的女人,宝就是这样的女人。 每次见到她时,就像一阵风,清新淡味的风,久看不厌,每次看她,都能看出她不同的意境。她要像一本书,他每次读,都能有不同的收获。 “江南先生,你好吗?睡得怎么样?我给你带了蒸的花生,谷里的特产,还有你爱吃的海鲜,一箩筐……你爱的小虾,带鱼,红娘鱼,黄花鱼,索管……” 听到她美妙的童声,他心里甜蜜极了。 “美人天生适合被人怜爱,更多的故事是英雄挺身而出,少见美人救英雄,这次我可是美人救英雄,哈哈……” “对,美人!你救了英雄……嘿嘿…”两个人捧腹大笑,气氛好极了,豪苑一阵喜气,江南突然把她从后面抱起,疯狂轻吻她,让她招架不住,蝶飞儿拒绝了他,用力把他推开。 祖母说女人阿谀奉承能得到男人的垂怜,也知道老练的心机,能够得到男人的倾心,但是好女人不需要这种怜爱,好女人需要的是平等的宠爱,保持天真的女人,更能获得男人的持续不变宠爱。 蝶飞儿保持清醒,她想让江南高看她,并珍惜她。因为她这样的女人,相当自爱,任何男人都很难征服她,也说明她价值够高,她推开他的怀抱,坐在木桌旁。 “花生这样吃,胜过药丸,中医说,花生被誉为“长寿之果”,它和这些东西搭配一起吃, 我们准备大枣10个、花生10克、莲子10克、山药20克、大米100克,放在一起煮粥喝。有补肾、健脾益气的功效。坚持一段时间后,会发现你身体阳气十足,精神状态也充足了不少。明日我们开始炖吧……” “纵观历史,高官或富豪多生于依山面水,藏风聚气,风景秀丽之地,得以禀赋天地之灵气;近水者多智慧,靠山者多道义;江南多文人,江北多政要。先生,以后你想去游山还是玩水……” 宝天南地北地说着,豪苑只要她一来,就升温了,江南心里热了,他很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时光…… 祖母说:“最大的风水是人心,风水养人,人养风水,福人居福地。你住在这里,一切会慢慢好起来的……我晚上回去得陪祖母写字…背药籍…” 江南觉得女人有干净高雅的喜好,是高级修行,会给他人带来柔和与温暖,让人不自觉被她吸引,她会成为一个安静、素洁,热爱生活的人。 “那你可以现在背给我听!” “好啊!山药遇见灵芝,血糖就低了。三七遇见山楂,血压就降了。冬瓜遇见荷叶,大便就通了。莲子遇见芡实,脾胃就好了。黄芪遇见当归,气血就顺了。茯苓遇见薏米,湿气就去了。金银花遇见绞股蓝,炎症就消了。莲子心遇见麦冬,心火就清了。酸枣仁遇见百合,睡眠就好了……” 江南看着她,觉得这个丫头是他前世注定的好女人,今生再次邂逅,是何其有幸。他遇见了这个有干净高雅喜好又热爱生活的宁静好女人,像是自己奔波半生,几番浮沉,独行在黑色夜里,抬头望见了头顶一抹星空的,温暖欣喜与狂热。 他和她的气场,顺其自然,一眼就融合在一起。 男人喜欢笨女人,但却不是真的不懂世事的笨女人。 宝是个特别的人,她知道什么时候该聪明,什么时候该装傻,什么时候该柔弱,什么时候该坚韧。当她温柔似水,懂他的心,当她的“柔弱”激起了江南的保护欲,当她活得坚韧,让他更尊重她,往往她与他才能让爱情更坚固,更长久。 祖母常说:爱情需要精心照料,不能过于强势,懂得适时柔弱,能让爱情开出最美的姿态。 尤其在一段爱情里,只有当女人征服了男人,而男人也同样征服了女人,双方才能愿意彼此不离不弃,甚至生死相依。 “丫头,不但一众男人围着她你转,连女人也受到你的吸引的,对吗?” “哈哈哈,万人迷吗?” 蝶飞儿终于觉得江南已经真正康复了,身心健康了,也许男人总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去面对世界,但在男人的心里,总有一处地方是柔软的。无论男人的年龄多大,他们也总是渴望能够被人当孩子对待,也渴望能够有个释放自己灵魂的地方,谁能够让男人感到轻松,那么谁就是赢家,为了治愈他,她改了很多她的受宠成腻的公主病。 “先生,不要偷懒,你去给植物宝宝们浇水,我要背养肝的药书了:金银花:清肝明目、清热解毒;菊花:养肝明目、护肝必备;决明子:清肝明目、疏肝郁,润肠道;牛蒡根:保肝解毒,通便润肠;桂花:润肺养肝,止咳化痰;枸杞子:温补肝肾,清肝明目……对了,明日我准备一些:金银花、菊花、决明子、枸杞、牛蒡根、桂花,配制成茶包。给你喝,每次开水冲泡5分钟,早晚各一杯,清肝泻火、疏肝解郁,毒气少了,你的身体会越来越轻松……” “老中医一个……哈哈……做饭去了,对了,中午我们做什么好吃的……” “先生,那我们讲故事吧!你讲一个,我讲一个,怎么样?” “好啊……你想听什么故事?” “帝王不听,英雄听过了,我想听你少年时期的故事,有初恋吗?哈哈…” “呵呵,嘿嘿,你小精灵……成家立业故事听吗……” “你记得吗?……我想听……” “嗯,我想想,我当过管事的,当过文书,下了海,做过商人…办过大作坊………” 豪苑外面风呼呼的的,江南一时还适应不了,但只要看到宝,江南就心潮澎湃,心里特别甜蜜…… 蝶飞儿终于慢慢帮他恢复了记忆,她心里舒坦极了…… 皇天不负有心人! 第二百六十八章 魔法女子 惊蛰刚过,万物复苏,紫苏园里内外葱茏,橙红的炮仗花爬满木栅栏,开的正火,肆意绽放。 “蝶飞儿,你的手真好看,胖乎乎!” “这是保姆的手!” “你这是福气的手!” “不够以你的美貌,以及顶级的智商和情商。你就是一个幸运有福气的女孩!” “江南先生,你会看相,嘻嘻!” “我哪会看相,我也不信!” “不够我虽不会看相,但我知道你最近有喜事!” “胡说,你不会是听般若,宛宛胡说的吧!” “对了,你要相亲吗?” “我才不急,是长辈们急了!” “男大当娶,女大当嫁,这是人间常理。” “不够,你的手是用来涂脂抹粉,写文字。” “你说什么?” 江南先生看了蝶飞儿一眼,心里不禁想到: 有一种有魔法的女人,就是蝶飞儿这样的女人,不惹尘埃,不惊扰岁月,也不用美艳的外表,没多久,却一不小心偷走了他这个男人的心……蝶飞儿如果和自己在一起,决不让她做厨事,哪怕她厨艺再高,因为,用来疼的女人不能沾俗事。 “蝶飞儿,你希望遇到什么样的缘分?” “我觉得,在缘份里不止有爱,还有肝胆相照的义气,不离不弃的默契,双方还得有刻骨铭心的恩情…以及无论何时何地的牵肠挂肚…” “嗯,也是,男人对喜欢的人和事,不要吝啬钱和时间……我总觉对待喜欢的女人和事,一是舍得花钱,二是舍得花时间,我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是最舍得的……” 蝶飞儿听着江南的话,觉得或许江南先生是一个最称职的好男人。 江南先生看着蝶飞儿,觉得她的确算的上美人,她美在风骨,她很文雅,气质独特。 他突然回忆起过往的一切,很清晰,自从住在这里后,他再也没有那种老来没伴的酸楚,特别是遇见蝶飞儿后,虽非原配,却是余生对自己来说最重要最温暖的人,他现在越是上了年纪,就越发懂得珍惜。他不再有那种在深夜里的孤独、寂寞,还有死亡的恐惧。 他此刻更能体会:漫漫人生,有一位磁场相同的恋人,有几个磁场相同的朋友,人生便也是有最大的知足与幸福。 江南先生心想:他对她之间是始于爱情吧,余生如果能坚持三十年,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义气的。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强。但落到现实生活中,他最怕全是鸡毛蒜皮。 “蝶飞儿,紫苏园里,你为什么养猫,不养狗?狗永远忠于主人,无论主人如何打骂,只要向它招招手,狗就会摇着尾巴跑过来。我喜欢狗!”江南先生像个孩子一样。 “我觉得猫比较有个性,猫和狗不一样,你若对它不好,它转头就走,再也不理你。你若对它好,它才会对你好,女人就应该像神秘的猫……” 蝶飞儿在院子里忙着插花,郁金香,圣诞红,满天星,几根绿竹,还有一根绯红的桃花…… 江南先生看着全神贯注的她,笑了,这个女人 与众不同,莫名有最好的吸引力,她的神秘感就像猫,一定是最有诱惑力的,她能够在短短的时光里能够一不小心偷走他这个男人的女人,多半她有十足的神秘感。 “祖母也喜欢猫,她说过,其实女人,但凡有一种像猫的魅力的存在,都有它特有的味道和特质,也都值得男人用心去推敲和欣赏,有些女人能够成为经典,绝非偶然,而是必然,因为她们身上存在着猫的静好和猫的独特,就算埋没,迟早有一天,也会被视如珍宝,永久眷恋……” 江南先生鼓起掌来,他觉得这蝴蝶谷里的女人的确不一样。 “祖母经常说,“灵魂伴侣”,并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两个人长久的交往、磨合、契合。两个人一是观念相似,二是兴趣要相投……” “说的很对,我们生活的世界,其实是划分成了不同的方格子,每个方格子里面都住着不一样的人,只有相似的格子里面才是匹配的灵魂……” 江南先生与蝶飞儿聊着……突然天色一变,快要下雨了…… “春云吹散湘帘雨,絮黏蝴蝶飞还住。 人在玉楼中,楼高四面风。” “纳兰容若的诗,挺好!” “柳烟丝一把,暝色笼鸳瓦。 休近小阑干,夕阳无限山。” 两个人跑回豪苑里。 “也许只有那个独一无二的存在,才是属于诗人的灵魂伴侣。” “对,祖母说过:人在年轻的时候吸引人不算什么,到了中老年之后,还依然有魅力,依然吸引人才是真的有魅力。” “对了,你祖母最近身体还好吧,看她很少外出的,前几日她又去你说的妙心庵了吗?你祖父早走,我听宛宛说胡老爷好像对你祖母痴心了一辈子!” “我祖母这辈子是美了善良了一辈子的好女人,她说,女人要懂得男人的心,懂得男人想要的是什么,懂得抓住男人的心,懂得让男人离不开自己。懂得让男人在某一方面做到无可替代,让男人觉得除了她就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替代自己了,然后就离不开自己了……” “听说你祖母年轻时,是蝴蝶谷百里挑一的大美人……” “嗯,祖母生活在偏僻的山谷里,她也很懂得生活,懂得去让自己过得好,每天把自己打扮得很精致,也不会亏待自己,她像蝴蝶一样生活,懂得在痛苦中绽放美丽……” “破茧成蝶,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蝴蝶想要挣脱茧的束缚,需要慢慢等待,等待黑暗和痛苦降临,然后默默承受着一切……” “蝴蝶心中有美丽的梦想,它们也深深明白,苦难是必经之路,如果想绕道而行,借助外力破茧,结果只能是死路一条……所以它们选择自己承受痛苦……” “对了,你家女孩的名字挺有意思,般若,宛宛,好像都有出处……尤其是宛宛……” “宛宛是祖母在古诗里找到的:向天涯能得几情亲,谁知更娉婷。见盈盈一拜,便如真个,掌上珠擎。念汝人天绝艳,冰雪净聪明。为我莱衣舞,宛宛婴婴!” 江南先生他住在这里,总感觉自己有一种被牵引的感觉,热爱生活每一刻的蝶飞儿,她会告诉他如何享受平凡生活的快乐,让他重新找回了年轻时的激情和热情,他发现自己有时有被领导的感觉。也许蝶飞儿就是拥有与众不同的能力,还有一种同甘共苦的毅力,低调的修养,所以他有点心甘情愿,她也是顺其自然,按照自己的脾气来。 蝶飞儿更是明白:也许爱一个人,就像是手里有一把沙子,她攥得越紧,它流得越快,相反,如果她摊开手掌,它安然无恙,她也不会因为没有他而痛苦的。 江南先生一下子明白了蝶飞儿原先生活在富丽堂皇的蝴蝶别苑,原生的资源背景,更有了她在富裕中滋养出来的优雅气度和不凡素质,这些都能在她的日常生活言行感受到的。 “对了,江南先生,你恢复得差不多了,现在是春季,“春季养阳”,以“扶阳固本”。我想请个中医给你理疗一下,拔罐祛除寒湿,刮痧散去湿寒,推拿疏通经络,艾灸除湿驱寒,温经通络,帮你更好恢复体质,可以吗?” “好啊,有劳你了……” “那就明日吧!我去请郎中……” 蝶飞儿无微不至的体贴,一见钟情也好,日久生情也罢,总之在江南先生身边,她就是他想要守护一辈子的女人了。 江南先生想到:也许人这一辈子,挣多少钱算是多呀。经历了生活,生命……江湖,红尘的风雨洗礼,飘摇,生死,变化,起起落落……年纪大了,心也定了。想想自己年轻的时候,都是拼了命地去追、去搏,欲望多,精力也旺。这上了年纪,杂事一处理,他也想老了找个院儿,拥有一个频道相同的恋人,就像蝶飞儿这样的女人……一起种种花,养养金鱼,喝喝茶,写写字……弹弹曲,斗斗嘴,喝喝小酒…… “丫头,你说爱情,如果不落实到穿衣、吃饭、数钱、睡觉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里去,是不容易天长地久的,对吗?” “江南先生,当然,很多爱情最后都败给了时间和俗事,即便相爱时可以不畏惧伦理道德和世俗,但终归会因一地鸡毛的琐事,将所有情调和浪漫消磨殆尽。纵然仙女下凡,也敌不过柴米油盐。不过,恋人误会是最可怕的,一个不解释,一个不回应,最后就形同陌路,分道扬镳,成为遗憾……” 江南先生看着蝶飞儿迷人的面容、曼妙的身姿、柔和的性格、高雅的情趣,觉得她是任何一位成功男士身旁的标配。蝶飞儿的美可以让任何一个女人自惭形秽。她总是会软语相慰和耳鬓厮磨,大方宽容,不会像其他女人河东狮吼和针尖麦芒。 江南先生或许有些兴奋和投入,但他好像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所需,清晰地掌控所有爱的节奏。 蝶飞儿换了碎花的一袭棉麻蓝旗袍走了出来,他看入迷了:文艺又恬淡,一派清纯淑女样,搭配一根麻花辫,邻家女孩的初恋感。这棉麻旗袍因为面料的质朴和文艺气息,不似真丝那么的高贵华丽,但尤其适合生活在山谷里的文艺范的森系女子蝶飞儿,她带着淡淡的出尘气息,上身知性又有涵养。蓝旗袍看起来更加清爽,无需太过华丽的元素,淡淡的蓝色,看起来就非常舒服,色调温润,搭配素雅的针织白外套,慵懒又不失端庄娴静古典味道。 “江南先生,真替你高兴,你的身体也越来越健康,精力越来越充沛了。你的福报来了,因为健康的身体,饱满的精神,本身就是最大的福报…呆会我出去买些东西…陈皮、玉米…蒲公英……对了,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江南先生早就安排好了自己的一切……他想回去处理一些杂事,再好好回蝴蝶谷与林祖母说亲…… 月亮出来了! “ 昨夜凤池头,今夜蓝溪口。 明月本无心,行人自回首。 新秋松影下,半夜钟声后。 清影不宜昏,聊将茶代酒。” “丫头,晚上陪我喝一杯酒吧!” “明月本无心……一见明月,江南先生,你就发酒瘾了吗?” 蝶飞儿看着江南先生,觉得他已经身心痊愈了,恢复得很好!江南先生是有自己的心上人的,蝶飞儿不想去当他暂时的疗伤品,她觉得她是要走的,迟早的事,因为她不想成为哪个男人的之一,不管对方是如何的优秀与高端。 她冷静一下,要离开了,去寻找属于她的天地…… 第二百六十九章 谷里入赘 八十几岁的林小糊痊愈后,又去了一趟妙心庵。 最近庵里很多人来吃斋。大家认为吃顿斋饭也是极好的。许多人花半个多小时上山, 只为吃一顿斋饭。 这里有很多南瓜、豌豆、茄子,时令蔬菜经过简单烹调,便成了最简单的美味。 也许大家上山因为心境安然,心情好,吃什么都香。 “这里的素斋很讲究,虽然是普通的饭菜, 但食材都是纯天然的,好吃!” “你知道吗,这是师太,每天自己到附近挑选村民,自己种的菜,凡是喷药的,她一律不买。” “来寺院的人还少,斋饭是免费的。” “嗯,后来架不住人多起来,初一十五免费给大家,吃饭的人自己取碗盛菜盛饭,不够可以继续添,但不能浪费……” “每到开饭时间,师太会拿着牌子提醒香客:吃多少打多少,不能浪费,浪费一粒米罚跪一炷香!” “哈哈哈……” 夜深了,胡天行在谷外一家客栈住下,他躺着竹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自己心想:自己很少追求女人,可是蝶飞儿是他主动追求的。最近胡府上下都在传让他迷得神魂颠倒的女人,是什么倾国倾城的容貌,或是勾魂摄魄的魅力呢? 其实胡天行心里像明镜一样: 蝶飞儿是谷里的名门闺秀,气韵清秀,她气度不凡,清丽可人,不是那种平凡而俗气的美,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清新美。 蝶飞儿她爱整洁,身材苗条,周正俊秀,有一种像璞玉或水晶般的典雅、纯洁、玲珑剔透的天然美,反倒愈加显得溢光流彩,楚楚动人。 想到她,他心里舒服极了!他决定明日去妙心斋拜见老夫人林小糊。 第二日,他早早起床,来到妙心庵,通过庵里主持引荐,他被领到拐弯的一间厢房里。 只见林老夫人正在读经,喝茶。 “胡家少爷,来了,府上你祖父可好?” “多谢老夫人惦念,祖父身体很硬朗!” “贤侄,此次来蝴蝶谷,我想必也能料到几分,可是为我们家的丫头而来?哈哈!” “对,老夫人真是料事如神!知道晚辈的心意!” “蝶飞儿丫头,是三个孩子里最好的一个,她又很小很有主见,来提亲的名门世家很多,她都看不上,我看,姻缘还是由她自己做主,我老了,是由她了!” “老夫人,外传蝶飞儿一向听您的,您的一句话就很有分量!” “这个忙我不一定帮得上,但我活了一辈子,明白:茫茫人海,男女相爱不易,你只要记住一定得学会欣赏对方,体谅对方,不管你娶了哪家姑娘,只要一起承担起家庭与情感的责任,如此,你们日子就会因为你们的相亲相爱,而越过越滋润,感情才会因为你们彼此付出,更会珍惜,生活就会变得更加幸福美满持久……” “晚辈谨遵老夫人教诲!侄儿明白了!” “我也听祖父说起,蝴蝶谷,除了老夫人,还有蝶飞儿的娘亲,都是有内涵有品位的人……” “是你祖父言重了,不值得一提的!” “今日晚辈特意看望老夫人,受益匪浅…” 再说白方彦来探望般若,两人趁着月色走在谷里的小路上。 他们停住了,白方彦和般若两人深情地的对视,他抬手将要抚摸般若的侧脸,他等待着被亲吻,笑得十分温暖和优雅,那种温情如涓涓细流,沉浸于爱情之中的男人,是完全看不出来身份地位的,这一刻,他丝毫没有位高权重的白家少庄主的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和姿态。只是一个在享受爱情的快乐男人。 他望着她,般若颜值出众,身材曼妙,仿佛一笑生花。 “般若,你天天呆在谷里,会闷吗?” “ 谷里这一年到头,都挺美的,三月桃花烂漫,可以桃花酿酒,春水煎茶。四月桑椹草莓成熟,一壶果酒芬芳……五月菠萝黄了,可以煨菠萝酱、烘菠萝干。七月乞巧节,紫薯做馅,八月龙眼熟了,中秋节,月饼烘在围炉边上。还有九月的桂花酿,十月的花生团,腊月的腊肉香肠挂在院中,年味不言而喻……” “般若,你一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箪食,一瓢饮,但你却心满意足!” 白方彦看着她,心里舒服极了,觉得女人让人赏心悦目的,也许是恰到好处的美,而让人久处不厌的,更多是因为不俗的谈吐和高雅的修养,所以他就是这样慢慢被她迷上的。 “成家立业后,我觉得我们不仅要有柴米油盐,金钱支出,孩子学业,但也要有自己的理想、情怀、情趣,风花雪月……” “嗯,这样会更轻松,更浪漫的,哈哈!” “对,娘亲总说,男女相遇相识本是不易,相爱相知相伴更是艰难,有幸成为伴侣,一定要懂得包容,学会倾听,主动沟通,少些指责,能相爱时就好好相处,因为只有珍惜才配拥有对方……” 白方彦把般若揽入怀里,露出会心微笑。 云紫一回来,就帮蝶飞儿做家务,她找出红枣、糯米粉、红糖、桂花。先把红枣清洗干净,温水浸泡一会,她用剪刀从中间剪开,把枣核剪下来。又在糯米粉中分次少量加入温水,揉成面团,静置一会。 她又把糯米面团搓成细条,切成小剂子,放入红枣里。糯米枣入锅蒸,不一会,糯米变透明就熟了,她又在锅中加适量清水和红糖,熬至糖浆收浓关火,浇在蒸熟的糯米枣上,撒上桂花点缀…… “蝶飞儿,你爱吃这个,以后你可以自己做,记得红枣去核时,你注意不要把红枣剪断。糯米粉要用温水,面团更柔软,不会散开,这样就会好吃的!” “明白了,大小姐,有你这份心,就好吃了,哈哈哈…” “蝶飞儿,你有什么打算?” “谷里祖母老了,新谷主可能要出现了,我觉得非你莫属了,但你又不能嫁出谷外,你自己怎么看,该怎么办?对了,听说胡天行,楚云天,还有几家名门都向祖母提过亲,但这些人都在谷外……都不适合你……” “嗯,我都不急,你急什么!” “丫头,我是替你操心,不然你就招上门女婿吧!反正让他嫁入蝴蝶谷,搬到蝴蝶谷住,不是也挺好,也是他福气,能找到你……” “哪来的他,哈哈哈……” “对了,听般若她说,有个男人叫江南先生的,被你们捡着了,还真是玄,人怎么样,什么时候带我瞧瞧!不会你和他日久生情吧!还是一见钟情……哈哈哈…缘分!” “说什么,我根本没这样想,只是和他有话说……” “投机吗?也是话多了,就有可能……” “别乱说,他身体刚痊愈,这几日他说出去办事,我看不一定回了……” “你开始惦记他了吗?丫头,还死犟!” “他好几日音信全无,我看他好了以后,可能就把蝴蝶谷忘了!” “不会的,他对你若有意,肯定会回来的……” 蝶飞儿笑了笑自己,还真是惦记着江南先生,她觉得这并不是好事,女人动了心,就有可能会受伤害的。 “云紫,不要胡说,我没这想法……” “可是,你总得嫁人的……” “总不能比武招亲吧?哈哈哈……” “说正经的,云紫,你这趟来蝴蝶谷是专程看我……还是……” “我是来帮你把把关,选夫婿的!你祖母捎信给我,就是要给你找下好对象…” “真是没救了,都巴不得把我嫁出去…” “说什么,你是未来的少谷主,嫁不出去了,只能守着谷里……但可以让男方进谷来娶你……” “对了,胡天行和楚云天你都看不上……那到底看中谁了……”此次来谷的云紫记得她的使命,记得林小糊祖母的吩咐,就是要知道蝶飞儿丫头的心意的。 “不好了!最近这里又传地震……晚上睡觉都不得安生……” “几十年前这里也传过一次……” “这里一旦地震就会海啸的……” “不怕,到时一起去捡海鱼,多好,哈哈……” “臭丫头片子,还不怕……瞎乐你……” “明日我们上鱼市买好吃的……” “馋了,还差不多……” “过段时间快禁海了……” “那我们多买一些放冰窖……” “对了,那江南先生特别爱吃海货……他说除了吃海货,其他东西他不知道怎么吃…真逗…不过……” 第二百七十章 上巳节 蝴蝶谷的三月三可热闹了,艳阳高照,百花齐放,尤其到处可见的紫红三角梅树,任性又茂盛地开着,这是这里的传统节日“上巳节”。 “话说:“上巳节,生轩辕!这一日是纪念黄帝的日子!我们主持一场聚会吧!刚好,云紫,胡天行也在,还有傍晚听说江南先生要回来……” 一进门来,般若就絮叨着,和蝶飞儿说道。 “雅趣,历史上的今日,据说王羲之和四十几位文友聚会于兰亭,在兰亭清溪两旁席地而坐,他们将盛了酒的觞放在溪中,由上游浮水慢慢下去,觞在水的面前打转或停下,谁就得即兴赋诗并饮酒,很浪漫……” “这叫曲水流觞。” “嗯嗯,赋诗饮酒过后,王羲之将大家的诗汇集起来,挥毫作序,写下了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神奇之举……” “自古三月三日天气新,水边多丽人。今日我们得好好打扮一下…说不定遇到自己的心上人,哈哈哈……” “对啊,上巳节与花朝节一样是女儿节,是古代的情人节。据说少年男女们,在这天与爱人花下漫步、约会,没有对象的男女遇到心悦之人,他们就大胆私定终身,送给对方一束芍药花作为约定。对了,我们家的芍药花正开的漂亮…江南先生要回来了…嘻嘻嘻…” 听说江南先生要回来了,她想起他经常半夜睡不着,蝶飞儿想给他补一补。 她翻了古书,想给他对症疗养一下,希望他恢复得更好,书里记载: 如果肝脏有火,子时易醒,可以敲大腿内侧肝经,多推胸前肋骨!多喝菊花茶! 肝火旺,可以按手腕上的大陵穴,喝莲子心茶一周。 肺火旺,寅时点醒,拍打肘窝,可以生吃白萝卜,喝金银花茶。 胃火旺,可以多推腹,敲打小腿段,适当喝苦丁茶。 般若在厨房里准备些点心,是一些蝴蝶谷里古早味点心,她做了青团、花生酥、肉饼、蒜蓉枝、猪油粕、麻薯……她想近两日来谷的人多,可以在小院泡茶,这些个茶点来得正是时候。 忙完一切,般若又准备了午饭,炖了石斛汤,要给她补补,她用石斛和鸭肉一起煲汤,滋阴补肾,再加入西洋参、大枣、枸杞、山药、薏米、花生、莲子。 她小心翼翼拍打开热砂锅,自己舀了一口汤喝,好喝极了,美味好喝又滋补。这些石斛是白云山庄的少谷主送她的,说是新鲜的石斛可以用来榨汁、泡茶,干石斛可以泡茶、煲汤、泡酒,对人很滋补。 般若准备等蝶飞儿一起吃饭: 黄酒炖卿心、玉米炒三鲜、香喷四平米、鲫鱼香油酥。鱼肉菜齐全。 再说胡天行离开妙心庵,他准备再去一趟紫苏园,蝶飞儿这种吸引力是巨大的,是难以抵抗的,因为他内心深处的挑战欲和征服欲,完全被她激发了,所以他开始对她日思夜想,无处可躲。 蝶飞儿从药铺回来,走在小街上,她脑海里不禁浮现出江南先生。 她太明白一个道理:不管男女,若想被对方念念不忘,最好的方法是让自己具有对方念念不忘的好人品,才华,价值和能力 … 她从小一直很努力:想让自己活成一个内涵丰厚,光芒万丈的姑娘。 “蝶飞儿,你在这里,好巧,我正想去蝴蝶港找你……” 她一转身,发现是胡天行。 “择日不如撞日,都中午了,我请你在这里的饭馆吃饭吧!” “哦,太巧,那我请你吧,简食,尽下地主之谊……附近就有一家,是拳头母饭店……” “名字有意思,好吃吧,是这里的特色菜……” “我们这里有句话,来到蝴蝶谷,少不了吃一记“拳头”,别误会,这是一种用猪肉做出来的肉丸子,由拳头捏成带有指印,再加上料中的“肉筋头”在家乡话里和“拳头”同音而得名“拳头母”。” 他们两个挑了一处靠窗的桌子坐下,蝶飞儿笑着谈起: 你是远客,知道吗,这家店很出名,老板五代人的坚守,才让这家老店名满小镇,他们店里做拳头母的都是清一色的壮汉,平时他们把新鲜的腿肉在案板上被分筋错肉后,再分别搅碎,随后将搅了数遍的肉筋和瘦肉泥混合搅匀,几个大汉围着一桶两百多斤的肉泥开始动起拳头,最快的师傅一分钟能做二十个,店里每天都要做两千多斤的拳头母,捏好的拳头母过热汤定型后,还要用大锅煮熟,煮好的拳头母店里卖几元一个。 “生意很好!逢年过节经常排队买…你尝一尝…” “太好吃了,美味极了!”胡天行吃了一个,赞不绝口,他高兴极了,美人美食在侧! “嗯嗯,这热腾腾的拳头母我们小时候经常当点心吃,冷了娘亲用它们煮汤或炒菜,口感劲道弹牙满满肉香,尤其肉筋带来的弹脆感更是具有拳头母的风味,让我们百吃不腻……” “在这样和熙明媚的春天,品尝着鲜美的拳头母,还有这样一位可人似的美人,真是格外惬意美好。哈哈哈!” 蝶飞儿被他逗乐了,笑吟吟吃着。 胡天行偷偷看着她,眉梢眼角藏秀气,声音笑貌露温柔,又戏谑地一笑,霸气外露,又风情万种,言行举止动人心魄,性感却没有低级感。 胡天行懂得蝶飞儿的风情万种,是她骨子里的成熟,柔和,奔放,流露出的是智慧与情商。也许是因为她是这样的女人,才能轻而易举就俘获他这个男人的芳心。 吃了一顿饭后,他觉得他对她已经上瘾了, 让他上瘾的女人,就是这样的女人:刚柔并济,有张有弛。 “江南先生,你怎么在这里?” 蝶飞儿吓了一跳,当她起身去付钱时,江南先生站在店里的大门内,笑着看她…… “这里过节,三月三,我特意回来…私定终身…哈哈哈…” “这位是……” “胡天行少爷……” “幸会幸会……” 优秀的男人同时喜欢一个人女人,他们一见,分外客气,也分外较劲…… “再添几个菜,三个人一起吃饭,过节,喝酒助兴一下,如何……”胡天行提议到。 第二百七十一章 梅妻鹤子 谷雨时节,樱花已谢,黄色迎春花开的正旺,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孤鹤回雪风雨无阻,终于把宛宛接回天一阁,一个征兆,他对她已经生出保护欲,他觉得她吸引他,他又很需要她。 也许每个男人对自己入心又称心如意的女人都有极强的保护欲,特别是宛宛也很需要他,这种能保护弱小的她的举动,满足了他内心的征服感,他想好好照顾她。 “小可爱,你累了吧,洗漱后,好好睡一觉……” 孤鹤回雪摸着她的长长的乌发,看着风尘仆仆的心上人满脸宠溺温柔满足地说,她在他身边,他心里有着落了。 夜里,宛宛陪他小酌,赶走一路奔波的劳累,两人絮语不断,笑声。 “饮酒者,乃学问之事,非饮食之事也。” “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孤鹤伯伯,今晚月色真美,很浪漫。” “自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这是酌酒的浪漫。” “我明白的,祖母说过:古今智者,大多是从一醉方休的微醺境界中,认识世界,彻悟人生,修炼自己的品性……” “你祖母真是凤凰,是可人,什么都懂……” “小时候,祖母告诉我们:惠风和畅、茂林修竹之间,古代文人或袒胸露臂,或醉意朦胧,尤其魏晋名士们洒笑山林,旷达萧散。他们饮的不止是酒,而是乱世中,那一种不受拘束……” “抱抱我,很困,眼睛都睁不开了……”宛宛把头靠在他怀里,撒娇! 孤鹤回雪等宛宛睡着,他回到茶厅,他义子赶紧倒茶给他喝。 “义父,您上次讲的屋里的挂画要重新换……你说说,我明日去办!” 孤鹤回雪想换些有生命力的书画。 “书画具有五行之气,是有一定气场的,更能起到一定的风水补偿作用,山水画五行属水,那日有个高人说我五行缺水之人,可在家里挂一幅山水画,定是不错的选择,现在宛宛也在,她又很喜欢字画,就姑且听他了……古书也说:山管人丁,水管财,又云,仁者爱山智者乐水,大山有靠,流水进财。你明日就去办妥!” “好,我除了山水画,也选一些寓意吉祥与美好祝愿的字画,比如荣华富贵的牡丹花,以求锦上添花,旺上加旺,可以吗……” “嗯,只要大气,高雅,能衬主人品味就行……还有一定得挑一些富有神韵的好画,字画光有形妙无用,一定得有神韵,这点最好……” 再说宛宛次日,睡醒后,她发现孤鹤回雪不见了,她走出去,来到厨房,准备做早点,熬些小米燕麦粥。 孤鹤回雪进门就看到忙碌的宛宛,愣住了,觉得她特美,这小丫头就是一个充满女人味的人,漂亮的女人不一定有女人味,但有味的女人却一定很美。 她仿佛一朵与众不同的花 ,暗香浮动,疏影横斜。 上了年纪的孤鹤回雪看到宛宛,尤其被她朝气健康吸引,宛宛肌肤红润,活力充沛,任何时候都光彩照人、灿烂依然。 “孤鹤伯伯,过来吃饭……” “嗯嗯,哦哦……”孤鹤回雪第一次心满意足地笑着。 -也许孤鹤伯伯自己看中了她身上的文化底蕴、修养层次,人生阅历。 “孤鹤伯伯,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一个诗情画意,晶莹剔透的女人,一个柔情似水的女人,善解人意的女人。” 宛宛在屋里找个精致的小铜炉,在香几燃起一炷香。 “闭目静坐花,难觅归鸿暮霭霞。蒹葭白,绮梦飞天涯。” “对了,我想把你爱吃的虾也提前做,还有一盘虾没做…呆会我要出去办事…” 宛宛又进去厨房,找到厨子早买了的鲜虾,她剥开虾背后挑出虾线, 等烧热锅,放入适量的油,鲜虾进锅去煎,她将鲜虾煎至双面金黄后,又加入少许姜末进锅一起煎,加入适量的水炖煮,又下入年糕进锅去煮,最后加入少许酱油 ,她等年糕煮软后加入青菜煮至变色, 最后她加入盐和胡椒粉…… “好香,宛宛,你厨艺在上涨,今日我也想吃猪脚……呆会我来做,你尽管出去办事回来就有好吃的了……” “孤鹤伯伯,嘻嘻,不是你爱吃猪脚,是你想做给我吃吧!” “哈哈,一点小心意都瞒不过你,小精灵……” “一个爱虾,一个爱猪脚……绝配……哈哈……” 他不禁深情地拥她入怀,她俨然成了余生最能拨动他心弦的宝贝女人了! “孤鹤伯伯,梅妻鹤子,你听过这个典故吧!” “听过,很浪漫淡定的生活状态……” “一半烟火,一半诗意,很美的日子…” “一盅饭,一瓢汤,快意人生!” “一处雅居,一个知音伴侣,一个高雅兴趣,是魅力岁月,幸福人生的必备……” “宛宛,以后我不想让别人来干扰我们……” 也许孤鹤回雪太明白了:男女互相仰视互相喜欢对方,未来朝着同看一颗最闪亮的星,就能真正走到一起。 “对了,我得买些笔墨纸砚,弄块书桌,我想练字和学画国画…” “我的书房我们一起用……” “不用,我在长廊里选个位置布置一下,我怕打扰你做事……” “宝贝,你想怎么着,都由你决定,这是你的家呀!”孤鹤回雪笑了。 “宝贝,这里就只有你我的痕迹,别无他迹!” 宛宛心想:爱情从来都是高手过招的奢侈品,没有谁的情感是一劳永逸的,要想幸福,自己要付出全力的努力。 孤鹤回雪很享受跟宛宛在一起,重要的他不是想去改变她,而是更加完善自我。 “宛宛,保持开怀的性情,我相信你会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孤鹤回雪从后面抱住了她,在她耳边轻轻的说。 “我也相信,你拥有我,会是天下最知足最开心最令人羡慕的男人!” “片瓦之地,却能盛下你我心中眼里的一大片万里江山……” “宝贝宛宛,我以后不许你太忙,你身体练好,如今不是比能力、学力、智力、财力,而是要比免疫力……” “哈哈哈哈,你开窍了……” “人生数十载,大家都是暂住人世…” “心安心暖之处,有心上人的地方,皆是故乡……” “真是开窍了……” 孤鹤回雪确实是懂宛宛的,宛宛觉得他不单单懂她,也懂很多女人。 宛宛是特殊的一个,她最担心只要自己的男人,却没有因为懂她,而变得慈悲。 宛宛想起祖母说的话,觉得有道理: 眼前的男人是不是爱这个女人,是不是打心底里认定了这个女人,关键不是看他爱的那一刻是不是海枯石烂,而是看他做一切事情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这个女人的感受。 只爱自己的男人,同样会深情款款,同样会爱得热烈,但是,那股风暴来得快,去得也快。 最终能陪着女人相守平凡岁月的男人,也许并不一定非得多么高端优秀,但他却愿意照顾这个女人的感受,不让这个女人受委屈,不愿这个女人难堪,想让这个女人舒服与幸福。 突然,天一阁大门被敲得正响。 第二百七十二章 回蝴蝶港 端午节近了, 阳光明媚地撒在蝴蝶港的码头上。水光潋滟的海面上,白鸥点点,蓝色的渔船上的红色旗帜尤其醒目,一排排,有序的无序的,都静静地伫立着…… 蝶飞儿跟着云紫回府了,她离开了故乡。 “蝶飞儿,这次你在这里多住几天,清静清静一下,也想想自己的终身大事……” “嗯呢,你们都急着把我嫁出去,哈哈……” “你是谷里最优质的姑娘,长辈们都希望你有一个最好的归宿,再说你肯定是未来的新谷主,林祖母已经高龄了,她心里特别希望谷里后继有人……” “对了,云紫,你也听说玉玲珑的传奇吗?相信吗?” “嗯,是听人提起,好像说每到每到八月十五,夜圆之夜,在蝴蝶谷的蝴蝶别苑里,若是玉蝴蝶戴在它认定的主人头上,借着月亮的荧光,它会发出耀眼的光芒,滋养一方……” “好像是这样传说的,但这只灵气的玉蝴蝶据说是镇谷至宝,好像在祖母那里……” 云紫脸色变了一下,蝶飞儿未曾发现。 “祖母她迟早会把玉蝴蝶传给你的……你是早晚是护蝶之主!” “难说,因为谁也不知道玉蝴蝶它会认定谁是它的主人的……说不定不是我……” “传说此人必定是兰心慧智,灵气逼人,至善至纯……” “我相信你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祖母说,最重要是大气心善……” 蝶飞儿望着云紫,会心地笑着。 “对了,明日,我带你去出去转转……” 云紫这次回来,受她结拜金兰的姐姐戴玉兰的邀请,她带着云紫下榻戴家的住所。 “云紫,和你回来的那位姑娘,她的存在对其他女人来说可是个灾难……” “兰姐,你都是人精了,你也这样说……” “她还未许配人吧,正巧我有个远房亲戚,挺不错的,要不,给他们签条红线……” “他有个漂亮的庄园,我带你去看看…你再决定…满意,再带你同行的美女一起来,如何…” 马车在一户别致的园子停下,她们在管家的带领下走进长廊。 在满目青翠的盆景中,园子里桂花、香樟、红豆杉、罗汉松犹如一片绿色的大海。 远处,只见一个男人,三四十岁,一袭雪白的唐装、衣袂飘飘、红光满面,身手矫健。 “他,我亲戚,姓胡,祖上都是这里商界的名人。他很早就随着祖辈开始创业,一路顺风顺水。据说从做家具到各种茶花玫瑰花,再到摆弄盆景,每一行都做得有声有色…他创办了一个园林艺术馆,用了很多心血打造这个胡公馆。 “看外表还行,但不知内涵怎么样,小蝶太挑了……” “你还别说,这个胡少爷也挺挑…尤其是胡府的男人…” “情的诞生,往往充斥着纯粹的幸福和甜蜜,但姻缘却必须面临着世俗的考验和风雨……” “云紫,你说的太深奥了,把兰姐搞晕了,胡家在这里拥有着尊贵的地位,胡少爷从小在富丽堂皇的家里锦衣玉食,接受了精良高端的教育。” 云紫心想:蝶飞儿是真正具备大智慧的人,是不会以她自己的感受为判断的,来确定对方的好与坏的,也是不会轻易跟别人交朋友的。 她多说无益,因为蝶飞儿是能清晰准确的判断这个人是不是值得她信赖的人。 “他的学识与气度,哪有女人不爱的?” “小蝶,她要的对待感情真诚的人,并非是玩弄人心的高手。” “兰姐,你是否受了胡家恩惠,只能……” 或许戴玉兰自己经历过生活的坎坷,同时也想到鼎盛时期胡家的种种好处,恩犹未报,因此和胡家来往密切,就这样,几年来,他来她往的,加上经济瓜葛,亲密无间…到底她和胡家男人好到什么地步……外人都是明白人的。 戴玉兰这次这样做肯定是有目的的,她就是为了通过给蝶飞儿拉媒得胡家人宠。再说胡家给了她一些钱。 “唉,我总算也活明白了,人的命运都是起起落落的,有些人是先苦后甜,而有些人是先甜后苦。有些人早年风光无限,晚年贫穷孤独;而有些人则是早年平淡无奇,晚年福禄双至……我今日看了和你回来的那位姑娘,也许她就是后者……” “嗯,兰姐,你也信…对,这园子真大…” 她们走进去,有私人泳池,练琴房,小菜园啥空间都有!还有茶道、鲜花和曲乐,客厅里摆满了胡家少爷的插花,园子里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茶室,架子上都是收藏各式茶叶,戴玉兰自己坐下来,她懂茶道。 戴玉兰今年已经六十几岁了,但看上去状态还好。 “如果她嫁了进来,也是享福。”戴玉兰泡着茶,边说。 云紫看她悠然自得的泡着茶,城府至极,也是一副画面,一看就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这个戴玉兰从19岁就呆在蝴蝶港,几十年过去,做过老鸨,攒了一笔钱,在胡家困难时期她又很喜欢胡家男人,她把这笔钱借给了胡家的男人,她的过人之处,就是想靠这个滴水之恩拴住胡家精明的男人,她的过人之处,不是美貌,但却能让一个又一个有价值的男人来到她的茶馆,不一定是个人魅力,也许有着不为人知的利益内幕,据说精明的胡家老爷也不免陷进去。戴玉兰她像猎鹰一样,眼光精准,发起进攻时,内心坚定,外不露痕迹。 最重要的是,胡家老男人被她吃定了。也许接下来的日子,才是她要的精彩。不过,阴阳转换,现在有可能她是别人眼中的猎物。 “兰姐,如果你不能保持清醒,很可能被别人算计。江湖中人,都喜欢找高人过招,你又那么有名气……” “没事,胡家男人很厉害,一个值得交往的人,能准确地放对自己的位置,对待生活坚强而不顽固,对待感情认真绝不敷衍。” “胡家不适合蝶飞儿,蝶飞儿是个清新的女人。” 云紫觉得胡家男人不适合蝶飞儿,会亵渎了蝶飞儿眼中最美好的爱情的。她有点打退堂鼓,不应该答应戴玉兰给蝶飞儿拉的媒。 她也许懂得:对于女人来说,坏的感情如同得了一场重疾,能不能好,何时好,全看个人体质,她知道蝶飞儿是没有抵抗力的,因为她太清新了,云紫不忍伤了这么好的姑娘。 与戴玉兰一比,蝶飞儿太清新脱俗了! 云紫也明白蝶飞儿为什么迟迟没看重男人,就是她一直认为:一个值得她交往的男人,肯定会对她一心一意,事事以她为先。有矛盾的时候能最先冷静,心平气和的解决。 爱的责任不会全扔给她,她很专一,他也会主动承担,爱得投入。在他眼里,她是他最重要的那个人。她在哪里,他的心就在哪里。 云紫和蝶飞儿闺蜜多年,她也明白蝴蝶谷女人林小糊祖母的爱情经典:爱情,意味着你内在的宝藏成熟了、丰收了,有能力给予对方了。你有本钱给了,意味着有本钱爱了;你有本钱爱了,意味着有本钱给对方了,奉献了,你才有爱的资格与能力。 而世俗的所谓的爱情,是他们需要依靠了。他们需要精神的依靠,他们需要身体的依靠,他们需要金钱的依靠了,于是,他们需要爱情了,这就是索取。 爱情因不一样,果肯定也不一样。 夜里,宛宛在孤鹤府里,翻书,她想给孤鹤回雪补补身子:“黑芝麻、黑豆,豆中之王,肾最喜欢,可以温肾;黑米,药米,入肾经;黑枣,提升肾气的法宝,不能没有黑枣;桑葚——最不起眼的果子,确是大作用;核桃,可以强身健体……“ 孤鹤府里,孤鹤回雪看着身边如此认真的宛宛,心里乐开了花。 他找到了宛宛,有种特别的稳定感与归属感,这是他这个年龄段的男人最为主要的心理需求,甚至可以胜过虚荣心。他不再追求轰轰烈烈的爱情,而是追求有这样稳定,和谐的高知伴侣,还有柴米油盐的平静小日子。 他终于找到宛宛这一个知性的女人做自己的爱人,很是满意,他学会了断舍离,也能审视到晚年的自己的内心究竟需要什么,他已经懂得把目光投给真正拨动他心弦的物与人。 “孤鹤伯伯 ,端午到了,明日我们吃粽子。” “日子过得真快,一年了……“节分端午自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 “那日江流儿半夜三更敲门过来,竟然是送粽子,这孩子……害我以为出了什么大事……” “江大哥对您特别上心……” “嗯,也是,宛宛,好呀,你想吃什么馅的,我来做,你负责吃…哈哈……” “宠妻成瘾……” “从今后永远只有你!” “宛宛,你是我的心头肉,你的存在对其他女人来说,的确也是个灾难!” “太甜了,哈哈,糖衣炮弹!” 月牙冷冷挂在蝴蝶谷的天边,四周十分静谧。江南经过一个月的筹划,他终于在蝴蝶谷边的小溪边安了一个小家,取名“吉园”,他从般若那里知道蝶飞儿去了蝴蝶港,暂时不回来蝴蝶谷,他想给她一个惊喜。 “这里迟早得地震……海啸来了,都是灭顶之灾……” “没事,只要把蝶飞儿震到洞天一府就好……” 胡天行和楚云天前日碰到一块,今日一起走在往蝴蝶谷的海边,边开玩笑,边打趣! 第二百七十三章 迟来的爱 五月的月夜里,江南坐海边吹箫,箫声传遍周围,环绕小吉园的上空,园子坐落在海滨小镇上,四周被古老的城墙围着,一跨出去,就是浩淼的大海,坚硬的磐石,海水一碧千里,惊涛骇浪。 刚回谷的蝶飞儿刚好经过这里,她停住了脚步,这箫声十分动听,是幽远的、轻柔、涓细,似香炉中飘来的袅袅婷婷的烟,仿佛一片风就能将这声剪断…… “蝶姑娘,你回谷了,真好,我正要找你过来坐坐……” “哦,你,江南先生,是你,刚才吹箫的人是你……你也回来了……” “对,我们都回来了,我回来好多天了,你进来坐坐,这是我的吉园……” “吉园,真好,你把这园子布置得很雅致!费了很多心血吧?” 蝶飞儿尾随他进去,园子布置得相当不错,温馨,怡人。 “你准备在这里常住……” “对,有空就回来住住,这蝴蝶谷是个好住处…以后有空常来常往…” “我怕打扰您了……” “以前多亏姑娘仗义相助,我把姑娘看成自家人…姑娘家人都善良,我看中的是蝶姑娘的性格和内涵。” 江南心想:只有有文化有涵养的女人,才能和自己产生心灵上的契合。对于他来说,他更希望找到一个灵魂伴侣,他最喜欢温柔,聪慧,善解人意,单纯一点,不功利,不俗气的女人。 蝶飞儿温柔地笑着,充满自信,趁着月色,江南先生突然有股冲动,忍不住想去抚摸她。他觉得她温柔得像猫,这个时候,它静静地待在那里,眯着眼睛享受月光的照射……这个女人的清新,善良与温暖瞬间会让他这个男人死心踏地。 “你让我想起一个故人!” “谁?” “我娘亲!” “哦,她很好吧!” “当年我父亲遇到她,她的长相,普普通通,既没有东方审美中的浓眉大眼,也不是西方白人中意的咪咪眼,扔到人群里,就是普通人。可是这个外貌不算多么惊艳的女子,开口的话富有逻辑且干净利落,一下子吸引了我父亲……” “你娘亲活波吗?” “我父亲说她举止自信又大胆,活泼,在这些优点之下,她连普通的脸蛋也似乎变得耐看起来……” “那我活波吗?” “七分安静,三分活波!” “嘻嘻嘻……” “你是一个有灵气的姑娘…” 江南先生一接触到这样一个富有浓郁清新山谷风味的女子,立刻压抑不住内心的骚动:“明日,我想邀请蝶姑娘一起走走……“ 江南先生希望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征服“了蝶姑娘的芳心,他懂得肌肤之亲的诱惑足以使人颠倒一时,女人身上的魅力方能使他长久倾心,但他希望在最快的时间里,就能发展成肌肤之亲,迅速俘虏眼前这个他好不容易遇到又迷上的姑娘…… 因为他已经感受到:即便是在这偏僻的山谷里,蝶姑娘凭借优秀的情商与智商,也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极品女人。 她不仅学识深厚,心地善良,还多才多艺,性格开朗,深受身边许多男子爱慕……这样一个自带磁铁般的体质,再加上反应敏捷的大脑,似乎是专门为了江南先生打造的。 “不行,不好意思,我明日没空…”蝶飞儿温柔地说。 因为她心里明白:和人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若即若离的状态才有利于人际关系共同发展… “没事,那改日吧,我等你……”江南先生一脸宠溺地说。 “我得告辞了……” 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江南先生回忆以往,他心明眼亮: 他很喜欢和温柔的蝶姑娘在一起,享受的正是这份安然自得。她的信任让他充满力量,她给人的舒适感,能让他放松自在,蝶飞儿身上真正能吸引男人的地方,既不是她的美貌,也不是她好看的衣服穿搭,而是她真正具有的独一无二的自带的自信光芒。这样的光芒,才会让他百分百地去投入地爱,百分百地对她真心…… 江南先生又继续吹起箫,在蝴蝶谷的月夜里……他已经明白:成功不会显赫自己,失败也不会击垮自己,平淡也不会淹没自己了… 以后他想住在这里过简单的生活:斯人很近,天涯很远,只关心爱的人,庭草和花开,粮食和蔬菜…每一天,用柴米油盐细烹;每一季,用琴茶诗画相迎…… 他凝望大海,久久深思:也许很多人都以为,幸福就是不用忙碌,闲散度日;或以为幸福就是住最华美的豪宅,开最拉风的马车;或以为幸福就是功成名就,物质充裕…… 其实千帆过尽的他,已经明白:真正幸福,其实很简单。不过就是身心健康,手头有事做,心中有兴趣寄托灵魂………有真正牵挂的爱人…有激发自己活力的高人……爱的人醒来一句早安……还有对生活充满诗意与激情的期待…… 自从上次被蝴蝶谷丫头救后,重生后,江南觉得他便不会困于俗事小事,而浪费生命,他想腾出时间和精力来关注生命中难得的美好——蝴蝶谷,蝶姑娘……窗外有云,小院有风,爱来有酒,日落有灯,他想简简单单度余生…… 他现在一想起蝶姑娘,他就觉得拥有了定海神针,他身边不缺乏女人,但是,他偏偏就被蝶姑娘身上的那种风淡云轻的气质吸引住了,偏偏第一眼就喜欢上,然后就深深地迷上了。 江南想,他和她的遇见,之所以会迅速地“勾”走他的心,除了相貌,还因为身上具有的一个特别让江南喜欢的特点:她举手投足间散发的令人无法抗拒的自信与魅力,让他的目光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戎马一生的他,太明白:女人真正被男人看到就喜欢上,并且扎根于心里的,从来都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纯净的灵魂。 孤鹤府里,灯初上。 “我把我整个心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它真无助,就只有一点好,我的心,它很爱你。” 孤鹤回雪站在窗前,他紧紧抱住宛宛说到,几句情话就把宛宛逗笑了。 “少贫嘴,你爱我的人,还是我的灵魂…以色侍人不能得几时好,再美丽的一张脸看的时间长了。也会因为审美疲劳而觉得平平无奇……” “你说的对,丫头,这个世上,男人若当初因为外表喜欢女人,最后也会因为外表离开女人的,毕竟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缺乏美丽的面孔,所以我最喜欢你的灵魂……因为你不仅有好看的皮囊,还有有趣的灵魂……哈哈…” “哈哈哈,又贫嘴,不过这个回答倒是有力……” “也对,祖母说过:女人的美貌和学历、智慧、才情等任意一张牌结合在一起都是王炸,但是单出就是一个死局,女人在有美丽的外表之下,最应该具备一个有趣有才华的灵魂做底气…女人容貌终究会随着时间老去,可是灵魂世界丰富就会历久弥新,会有源源不断的新鲜感…“ “祖母还说,恋爱了,男人有他的小缺点,丫头们必须学会认识这些缺点,并且容忍它们,别忘了丫头们,你们自己也有小缺点。” “祖母又说,如果金钱和地位是随你们的爱情、德行结伴来的,那么我也将愉快地接受它们,为丫头们的好运而高兴。” “你祖母说的很对,她是个大才女吧!” “蝴蝶谷最有才华的美丽女人当属她了……” “我去泡澡了…” “对了,我买了香薰蜡烛,你泡澡的时候点上,感觉好,还有先冲杯花茶……或许倒一杯梅乃宿的桃子酒,桃味儿十足,你应该都会喜欢…呆会我准备点小水果,女儿红,香槟……一本书……” 宛宛笑着看着孤鹤回雪,他真是一个体贴女人的情种。 宛宛美美地泡完澡后,涂上身体乳,又敷了脸,穿上白纱睡袍,犹如出水芙蓉,身心放松,她一出来,孤鹤回雪就抱住了她。 “好香……” 此时孤鹤回雪幸福极了。以前他没有宛宛,他和义子生活在一起。在他看来,义子很孝顺,每天早上说一声‘早安‘,每天晚上睡前叫一声“义父’,他实在有几分孤独。 他的爱情来了,他脑海里想的都是如何让这份爱情更加长久,如何让宛宛更加开心幸福,觉得跟他在一起是值得的,对未来也是有盼头的。为了做到这一点,孤鹤回雪会花心思讨她的欢心,连泡澡都花了心思…… 孤鹤回雪被宛宛彻底征服之后,在她面前,他也就将成熟稳重的形象抛之脑后了,只要能够让宛宛开心,就算牺牲一点形象也不算什么。就是神,在爱情面前也是很难保持理智的,爱情就是一切。 虽然已是耄耋之年,孤鹤回雪一生没有品尝过真爱的滋味。年轻时忙于应付林林总总,他的情感需求一直处于被忽略和压制的状态,现在年纪大了,又经过一些变故,原本很忙碌繁华的生活失去了重心,有点空闲了,他的感情像火山一样爆发……老房子着火了…… 第二百七十四章 云水禅心 孤鹤回雪第一次感受到宛宛生气了,她撅着小嘴不理他,脸青青的,惨白惨白的。 “丫头,为什么生气?” “你自己干的好事,都一把年纪,还这样花心大萝卜……” “冤枉,我哪有……” “还不承认,昨晚看你在酒楼和两个不三不四的女人在鬼混?” “你看到了,哦,那两个,一个是茶楼的账房,一个是……” “你和她们可亲昵呢,眉来眼去,暗度陈仓,暧昧得我都看不下去了…牛氓行径…” “你吃醋了…” “我犯得着吗?那两个女人那样的货色,也配…” 宛宛被气的眼里闪着泪光,抽噎着…… “明日,我就卷铺盖走人,让你称心如意,你爱找一百个女人都不关我事……” 孤鹤回雪这下才明白自己“闯祸”了,小丫头吃醋了,看来她对自己真得上心了,自己的一时暧昧伤了她的心。 孤鹤回雪紧紧把她抱在怀里,希望她冷静一下,他自己告诉她,真的,他没有外心的。 “乖,消消气,丫头,我不会辜负你的,我都多大年纪了,我犯得着赌吗,再说我身体不好,我也赌不起啊?” 宛宛还是哭,看到自己爱的女人哭了,他一下子也慌了,这是宛宛第一次和自己翻脸,撒泼,较劲…… “我保证没有下次,我不会再理她们了!” “女追男隔层纱……” “你觉得她们会对你真心吗?” “要不,你向她们开口借钱,看她们怎么回答…” “还送桃子,还死撩,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亏我还以为你会回来吃饭,我张罗了一下午的菜,亲自下厨,你还这样……” 孤鹤回雪看着满桌子的菜,心里更难受,两个人都吃不下…… “宛宛,你去哪里,这么晚了…” 等孤鹤回雪一回头,小丫头已经不知道去向,他追出门去,看到她骑着马快速地消失在月色里…… “溜,快去帮我把她追回来……”他大声地喊着义子。 刚下来的义子一听,急忙追了出去。 孤鹤回雪这下才明白自己真得是伤了傲娇的女人心了,他站起来,突然觉得小腿抽筋,很痛。 追了半个时辰,他终于在海边的一家酒馆找到了宛宛,她自己一人在喝酒,桌上已经有个空瓶了,她满脸通红,一看到他,眼泪就掉了下来。 “宛宛,不,义母,别喝了……你和义父吵架了…” “不要提他,我不想提到他…陪我喝杯酒,来…倒上……” “义母,你和义父为什么怄气……” “不说他了,烦,心痛,干杯……” 宛宛一骨碌又把一大杯酒喝光……只见泪珠又从她那张美丽的脸上滑落,他情不自禁地用手帕帮她擦干,不料被她甩开了 。 “不要碰我,你们都不是好东西……见异思迁…见一个爱一个,就像贾宝玉,不是和林妹妹爱的死去活来,也照样爱袭人,晴雯……” “不要喝了,再喝就醉了,都喝了两瓶…” “你闭嘴,陪我喝,不要说话,我烦着呢……喝……” “喝完,我们也去青楼找乐子…我女扮男装去…” 他看着她一杯又一杯喝,一直落泪,劝也劝不住,他也头疼了…… “这男人不论有钱,没钱,老的少得,都不消停………你说对吗……” “钱是男人胆。有钱的男人更大胆,不是有个词:财大气粗!就是这个理…” “钱在男人的心目中就代表着成功与自信……也许吧!” 他看着此刻的她,醉醺醺的,又可爱又可怜,他顿时觉得特放松舒服,有持续兴奋感,此刻瞬间又激起他的激情活力,他发现他始终放不下她。不好,他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爱上她的灵魂了…… 孤鹤回雪睡不着,义子还没有把宛宛带回来他担心一个晚上,半夜自己起来厨房做宛宛最爱吃的五豆粥: 他倒了黄豆,绿豆,红豆,黑豆,白扁豆,紫米,大米。他学着宛宛以前的样子把各种豆洗净,用清水浸泡一夜,他又把紫米、大米用温水泡了一会,这样在食用时,粥的口感会更软嫩香甜,这是宛宛告诉她的,他一下子没有她,感觉乱了一半心思,心里都是她。 “孤鹤伯伯,你心态从宽、运动从水、生活从简,食得、睡得、拉得、行得。你要多吃蔬菜水果、豆、干果、鱼肉,少吃肉,少喝一点酒,吃七分饱,不能吃甜的,多吃醋……记住没有…” 耳边又响起这俏皮丫头的话……孤鹤回雪这次才觉得他真得离不开这丫头了。他自己又走回书房,写下几行字: “动大脑,靠人脉,携同仁,踏实干,花碎银,赚大钱,涓细流,汇成海,护后院,奔大同! 他现在更能体会:男女结合最重要的是感情,双方互相理解的程度,理解深才能互相欣赏吸引、支持和鼓励,两情相悦。一段彼此欣赏的感情,互相珍惜,才会惺惺相惜,才会灵魂合契。 他重重拍了自己脑门,昨日自己犯浑了,干嘛招惹外面那些不值一提的女人啊,真是不该! 宛宛都喝到半夜了,她越想越生气,恋爱是不断发现对方优点的过程,而婚姻却是一个不断发现对方缺点的过程,当时她不该轻易就答应嫁给孤鹤回雪。 她想起祖母的话:男人欣赏女人的清纯,也享受女人的热情肆意,女孩子看起来很清纯,很乖,小鸟依人,但是骨子里又要柔媚到足以把对方抓的服服帖帖。最有趣有力的种子,往往开出最纯美的花。 她突然想开了,她笑得像个孩子,又不笑了,冷起来是个谜。他看她,更有一种想让人多看一眼的独特气质。这个丫头喜欢热闹,也爱享受孤独。她从不轻言爱…… 他对她特别温柔,即使他始终记住她是他的义母。 好的爱情能使男人很温柔,他对她温柔极了… 宛宛喝了很多酒,但还没醉,她觉得自己能欣然的接受人生最好的礼物,也能坦然接受人生最坏的安排,她最后说服自己,给他再一次机会。 她不要鸡毛蒜皮,她想要星辰大海…… 她心想:心中有多少度量,就能撑得下多大的船,心中有怎样的格局,就能做出怎样…的格调…品相… 她又想起孤鹤回雪的有病的身体:平平安安才是真,健健康康就是福,这一路上,都要且行且珍惜,他要好好地活着…… “宛宛,你们回来了,我等了一晚,我以后一定呵护好“爱”的繁体字,不丢掉“心”,我一定做好…”孤鹤回雪站起来,抱住她…… “以后我们都要呵护快乐的心情,心情好,我们就是最快乐的人。” 宛宛冷冷看着他:人生如天气,往往出乎意料,不管是阳光灿烂,还是风霜雨雪,都得保持一份好心情,人生快乐才有的保证。 “我原以为孤鹤伯伯是有深度的男人…也许深度男人不是速成品,十年磨一剑,慢工出细活。你还嫩着,修炼不够……” 宛宛进了书房,看到孤鹤回雪的字,她写下:动小脑,疼夫君,会珍惜,得君心,花心血,是真爱,丝缕情,海作证,护夫君,筑爱巢!” 她又添了一句古话: “势不可使尽,福不可享尽,便宜不可占尽,聪明不可用尽。” 写完,她觉得舒了一口气,她回房漱洗去了,外面狂风暴雨的,她把门反锁了,不想让孤鹤回雪进屋,她想安静几日,他也该冷静几日的。 这是她和孤鹤回雪最好的沟通方式,她深刻懂得:极品男人女人成熟的标志,不是放纵,而是学会自律,克制、收敛… 一大早,吉园外,江南特意飞鸽传书给蝶飞儿,邀请她一起去谷外走走,傍晚,他迫不及待去紫苏园,把她拉走了,赶了一日的路,他和她到了一个少数民族山谷:“水云天”。 这里四周非常宁静,空气清新,小桥流水,他们在一家叫梅子庄的客栈住下,客栈十分古朴,布置简单,但也算干净怡人,院里不时有孩童的嬉闹声,还有鸟雀落地的身影,还有潺潺流水生,这里四周榕树特多… 江南特意点了这里的鱼,虾,还有野菜,糯米酒,他们吃的很欢…他夹菜给她,喂她,对她温柔百倍…也许当谷里所有人都在催着蝶飞儿嫁人,快速成长,要求她必须迅速学会家将来做一个贤惠的妻子、合格的娘亲………的时候,她觉得只有眼前这个男人,江南先生,他好像却想让她保留她内心那一份小纯真,舍不得她变成一个完美的大人。也许在他的眼里,蝶飞儿的撒娇是可爱,懒怠甚至笨笨也是可爱,她连空心菜都不会摘,她所有的样子都值得被他守护。 蝶飞儿心里一股清流,突然觉得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日子再苦也甜,这份感情足够让她坚守一生。 他带着她诗意地住在这里,一粥一食都很用心……夜里他带着她看满天烟花绽放,云里雾里,璀璨夺目… 樱花,榕树,小桥,流水,鹅卵石,茶香,土屋子,冰丝…酒香…遥远的传说,云水,禅心,他眼里只有她……她是他眼里的星星…… 第二百七十五章 一夜新凉 “秋风吹雨过南楼,一夜新凉是立秋”,昨日一场急雨,蝴蝶谷热浪顿消。 今日 ,鞭炮声断断续续响彻了整个山谷,“天地有中气,第一是中元。”谷里各家各户都在门口祭拜,烧纸,祈祷…… 远处传来:天地玄宗,万炁本根。广修亿劫,证吾神通。三界内外,惟道独尊。体有金光,覆映吾身。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包罗天地,养育群生。受持万遍,身有光明。三界侍卫,五帝司迎。万神朝礼,役使雷霆。鬼妖丧胆,精怪忘形。内有霹雳,雷神隐名。洞慧交彻,五炁腾腾。金光速现,覆护真人。急急如律令…… 这些般若再熟悉不够了。 暑热稍退,初秋的新凉在慢慢产生,般若麻利地做起中元节的一些琐事,一个山谷的谷民们,在未时后,都在各家门口支起一张桌子,热热闹闹地摆上醋肉、醋排、糟鳗、冤枉炸、紫菜炸、豆干、水丸、炸枣、炸芋饼、鸡鸭鱼肉……祭品。 “面条祭祖、米粉祭鬼”,这不能弄错。般若又去准备了一篮米粉。 自小蝴蝶别苑家里实在安静,家里人极少吵架,虽然没有大权大贵,但也过得富足安稳。最难得的是别苑里的平和氛围与诗书气,无论是同宗族的伯父,伯母,叔叔,叔母一家子、还有自己家的谷主,娘亲,甚至连给小糊祖母帮工的邻居婆婆们之间,大家讲话都是心平气和的。家里永远都很安静,般若她们三个坐在院里就可以可以听得到蝉鸣和蟋蟀叫! 般若很喜欢这样宁静的氛围。 “好家伙,这帝王兰开的好漂亮,般若,你看,它可是一种非常勤劳的花儿!” “白大哥,你在干嘛,怎么有空过来,白云山庄的事你不是都做不完吗?” “嗯,我就是想看你,顺路拽了一些帝王兰送给你…美吗…” 白方彦把一束帝王兰递给般若,般若一看,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线。 “这花一年好像能开三次,六,七月,九,十月,可以说是非常准时开的,每次开后都能够散发出迷人的芬芳。嗯,很香…” 一阵风吹来,香味扑鼻而来的,直击他们两个人心底。 “般若,自从我认识你后,便觉得不寂寞了,遇见你,真好,隔着茫茫人海,你带着温柔而来。以后不管岁月冷暖,不管低谷或灰暗我们都互相取暖…” “也是,我也觉得不孤独了,偌大的一个山谷,我一点都不闷…” “对了,冷伯母是体寒的人,天凉就会头疼、手脚冰凉,你让她多喝点红茶,红茶温些,可滋养女人气色,不要让她吃辛辣的食物,容易上火、燥热……末伏已入秋,秋主肺,此时吃辣,容易生燥,冬天更容易咳嗽,你记得叮嘱伯母…多吃点酸,甜,苦的食物…出伏了,吃点山药枸杞也好……” “好般若,谁娶了你,都是娶了大宝藏!”白方彦高兴拉起她的手放在嘴边吹了几下。 般若微笑看着他,她觉得他举止文雅,谈吐不俗,身怀绝技而不外露,胸有大才而能藏拙,也是属于祖母嘴里说的极品男人类型。 “对了,我这次想到外面去闯闯,做点生意,发财后,来娶你……” “哈哈哈哈,发不发财我早看开了,只要你开心努力做事就行,能实现自我理想,一个人是成功还是失败,部分取决于人的能力,一部分取决于运气。不是有句话说:“小财靠勤,中财靠德,大财靠命“,一切随缘吧……” 般若突然又停下来,抬头看着白方彦:“不过,祖母说过,那些赚大钱的人,做大事业的人,除了勤奋和意志外,还必须有贵人在里面提携,才能上升…” 白方彦听了点点头,突然觉得般若不单清新,还睿智。 般若看着他这么上进,心里舒坦极了,一个男人,集齐了有才、文艺、情商高三大优点,再加上一个不太难看的外表,她对他真的越来越喜欢了。 “厨房有好吃吗的吗,暑热未去,所以不能大补,要清补,你看,和你一起,我也成老中医了……” “今日十五,我吃素……但我会做好吃的给你吃…” 也许白方彦对般若的魅力不是外在的高富帅,而是其内在学养和丰富的感情。他学识渊博,才学出众,清秀俊逸,温文儒雅,温情烂漫,让人容易亲近,加上白云山庄的名誉,也是风云人物。 “蝶飞儿,过来,陪我说说话!”江南先生一早就去敲她的门。 经过相处,江南觉得蝶飞儿就是一个喜欢自由自在的女孩,但又最希望有人能够呵护她,理解她,不管做任何事都能够迁就她…… 江南想来想去,觉得她这样性格的女孩子最好选择比她年纪大点的男人为伴侣,因为她觉得同龄的男生不靠谱,而且脾气又不好…… “呆会我做好吃地瓜丸给你吃……我已经备了熟地瓜、地瓜粉、瘦肉、韭菜、海蛎……你呆会好好看着……” 只见般若回厨房,她把熟地瓜捏碎,加上地瓜粉,慢慢揉成团后做成皮,又把瘦肉、韭菜、海蛎调在一起,做馅料,准备把馅料包在皮里就行了……做完后,她又想做地瓜粉团,准备了萝卜干、巴浪鱼干、地瓜粉…… 白大哥静静看着,般若用把白白的地瓜粉用瓶子碾碎后,加了少量盐巴和切丝的生姜… 又把香菇浸泡洗干净后,剪成小块,又把花生先炸好,将拽来的花菜切小块…… “还差五花肉,我要把它切块腌制好,油粕切小块,萝卜干小块,巴浪鱼干撕成丝……最后她把食材都倒入放好地瓜粉的大盆里…香菇、花生、菜花、油粕、五花肉、萝卜干、巴浪…一样都没落下。 般若用心地用手搅拌均匀……她又等锅里的水烧开,加入开水,等她到搅拌好的地瓜粉大盆里,用木棍快速不停地搅拌,直到黏稠感…… 他们等锅里的水煮开,般若先把地瓜丸放入锅里煮熟,再把搅拌好的地瓜粉团,一块一块放入锅中煮,为了不粘锅底,一只手要不停地摇晃锅,等全煮熟了,她才关火…… “终于煮好,好香,白大哥,你好好吃饭……” “那你呢,我喝点茶水,还有蒸好的芋头……” 餐桌上的烟火气,让人踏实,让人心安,即使在失意时,也能疗愈身心。 “祖母常说,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一碗米饭、一碟小菜,都是通人性的东西,要好好对待。善待食物、好好吃饭的人,一定是幸福的人儿。” 江南已经明白蝶飞儿是有涵养、文化水平高,有着清新气质的女人,不仅如此,她清沌可爱,身上透出淡淡的菊花茶的清香,性格上还有差涩的可爱红晕……他相信第一感觉,他一接触她就会立马喜欢上这样的女人,因为他在官场、商场征战久了,接触到的都是功利性很强的女人,她们有的狠毒、虚荣、势利,男人常吃这些女人的亏,就特别讨厌的这种女人,江南他知道他不由自主地喜欢上她这样清秀,品学内秀的女孩。 “江南先生,一大早就要说话,有事吗?” 只见今日蝶飞儿穿着一款天蓝色牡丹小镂空长纱裙,裙身采用了水溶蕾丝刺绣工艺,有立体的花边,让镂空面料更有古时木雕花窗的朦胧美,非常精致与细腻。 “对,你对胡天行印象怎么样……” “怎么说呢,嗯……” “他好像有追求远大目标的本能和天性,热情和积极,他身上有着一股男人向着目标勇往直前、所向披靡的强大冲劲,似乎任何人都无法阻挡住他的坚定意志……” “不够这是表面,他有时……” “说来听听,无妨,不是八卦……” “有时他内心好像隐藏着容易伤感动情的一面。他非常容易为一些感动的小故事落下多愁善感的泪水,这个……但有时他浑身又散发着威严以及不可侵犯的强势气场,但其实他耳根很软……” “江南先生,你欣赏他吗?不过一旦男人往往拥有强者风范和浪漫善良的双重气质,具有无法抗拒的吸引力。只要控制好他性格中偶尔暴戾的一面,我觉得他也不错的!” 蝶飞儿说了几句,就笑了笑,江南觉得她即便没有华丽的衣着,没有璀璨的珠宝,她自身的那种贵族气质,良好的教养也是一眼就能感受到的。这是很多多金权大的女人学都学不来不来的。 他明白眼前这个女人的风情万种,便是她热爱生命,轻舞飞扬的美好样子,她与世无争,能面对人生的诸多境遇,不受诱惑,淡定从容,恬然自适…… 这个女人很高贵理性,她或许会以很快的速度进入爱情,当然也会很快的从爱情中跳脱出来。她是那种优雅,有魂,有根,有趣的女人,她已经活成了一束光… “你很爱你祖母吗?以后我去看看她……” “嗯,在我们这几个孩子都长大了,祖母她身上的担子轻了很多,她是一个默默付出的人,她的付出从来不求回报……她有一颗柔软心,又有着让自己生命更坚韧的大智慧的好女人。” “嗯嗯,你那手指甲真好看……” “哦,我那日闲着没事,用谷里采摘的凤仙花放在小钵上捣碎,加入明矾搅拌,色泽均匀后用来染指甲…挺好…” 江南觉得自己从小接受精英教育,是家族的“天选之子”,父母严抓教育,为了继承家族家产,家族早早就把他培养成接班人,想不到一辈子坚硬如磐石的自己,在这个女孩子面前,他感觉自己瞬间柔软……他觉得蝶飞儿是一个让人温暖又有力量的女人…… “冰雪净聪明,雷霆走精锐……”蝶飞儿低语。 “芝兰玉树争绩文,江湖鹄袍争骏奔。”江南念了一句,两个人不仅默契一笑。 “听说蝴蝶谷要地震了…外面疯传了一阵子了…听外传楚云天却在她姑婆处精心盖了一个园子,还未取名,说……” “江南先生可是灵通之人,这你也知晓……” “江南先生,早晚有点凉,你注意点……” 第二百七十六章 平分秋色 中秋快到了,林小糊最近倒觉得身子骨轻了许多,或许是大病初愈的感觉,侄女们和儿子儿媳都待她很孝顺。这个家很温馨和谐,一有烦闷、忧愁……都在此中融化、消失……一家人在一起,无关乎钱多钱少,房大房小。 她常想:家不是房屋,是心灵港湾,每个人都可以卸下所有的面纱,不必迷茫,纵然一关起门:外面寒冬如雪,家里也是春风暖意。 “一个家最好的风水,就是闻到书香,听到安静,看到从容。 ”她这辈子很相信这个理。 “祖母,蝶飞儿快回来了,您觉得要从那么多来相亲人选中,帮她找到最好的意中人呢?” 般若好奇地问,她很喜欢祖母,她觉得祖母是个能量层级极高的人,和她呆在一起,很舒服。 “丫头,急不得,这人间真奇妙,萝卜和白菜,各人有各好,最趣是灵魂,相近才牢靠,任你仙中草,相逆各相抛!最好也得蝶飞儿喜欢才是……” 正在喝茶的林小糊微笑着说,放下杯子。 “蝶飞儿从小善良聪慧过人、仪态出众,她擅长诗词,在书法上也有着较深的功底,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才女,她眼光很挑!” 林小糊想到谷里的孙家少爷,他无意间看上了蝶飞儿,他知道南府在当地有一定的威望,最近便请人当媒人上门提亲。南家毕竟是书香世家,所以对商家心有芥蒂,所以只能随便找个理由打发了他。不久以后,孙家少爷居然又亲自向南家提亲来了。 但南家肯定还是不愿意的。 “祖母,秋天板栗正当时,我今日熬粥时加了一把,很好吃,给你养脾胃……” 林小糊微笑点点头。 到了中秋节前后,这谷里大街小巷就有很多卖糖炒栗子的。 微凉的秋天走在街头。白方彦手里捧着热乎乎黄澄澄的板栗,香味扑鼻又好吃,他想要拿给般若吃。 俗话说,“秋吃果,冬吃根。”秋天除了吃水果,板栗小果子也要常吃。 “般若,你出来下,看我给你带什么来?” “白大哥,你隔三插五往这里跑,不会被伯母教训吗?” “胡说,怎么会呢,娘亲都常叫我要来这里多走动…” “好香,板栗,我也买了,这板栗除了做糖炒板栗,还能做菜煮粥,也可以做成一些小甜品,最近我家煮粥的时候,我就爱放点板栗…” “怎么做?教我,我以后做给你吃…” “做法很简单的,就是将米、玉米碴子淘洗干净,加板栗一起来煮粥,加水,和平时煮粥一样,最后再加枸杞焖一会就好了…” “你赶紧回去,懂事些,我得陪下祖母…祖母得静养,我不许外人来访…哈哈……”般若一阵风地跑进屋里 “嗯嗯……都不留我吃饭……”他看了这个纯真的姑娘,心里甜滋滋的。 般若不会这样做,她懂得让自己及时抽身,懂得让自己永远不会在这段感情中迷失自己,所以不管是进还是退,都由她自己决定,而不是依附于男人,更不会想要讨好男人。 无形当中,这样的她就更激起了白方彦的征服欲望,反而会让他对她持续着迷和上瘾。 白方彦跟这样的女子相处,他总觉得永远有新鲜感,因为他也不知道下一秒这个丫头会有什么想法,他更知道自己不是这个丫头唯一的依靠,心理上就会更加轻松,没有压力。 “白少爷来了,怎么没请进来喝杯茶…” “不用,祖母,您还需要静养…” “对了,听说谷外疫情又起了,所以我们尽量不让外人来访…” “也是……” 令林小糊感到欣慰的是,她家的孩子,儿媳和三个侄女对自己都很尊敬、孝敬。 蝶飞儿和江南刚好在谷外的小镇上,他们坐在马车里,蝶飞儿蒙着紫纱巾,为防疫准备的。 一路上她很安静,江南偷偷看着她,高雅的气质,不寻常的外表,偶尔的言语之间透露着女人味和妩媚,跟任何人都有距离和分寸。 江南好像读懂了她,这个丫头可以很爱一个男人,也可以对这个男人绝情到底,他都不知道这个界限在哪里,只有男人宠爱她的份,没有她卑微的余地。 在她这里,江南很容易丢掉坚强和主见,从第一眼心动开始,便开启了深陷,他知道爱她是没有终点的陪伴和守护,情是从未停歇的主动和热情。 蝶飞儿好像有偷心术,最近以相处的柔韧握紧了江南的爱与依恋,别看她们不作,不闹,不任性,也不会有情绪化,但就是这份安静的气质最让他没了分寸和勇敢,一旦爱上也就只能陪伴到底,放不下想又怕,靠近会畏惧,远离会思念,一种纠结撕扯在他心中无法平息。 江南对待爱情的态度,不再是年轻时的那种快乐和浪漫,而是融入了很多现实的因素。他最终需要的,是一个能够陪伴余生的高知伴侣,有共同的认知,以及相同的生活态度,和一个善良纯粹的心。 “丫头,你不用操心蝶飞儿,你眼力也不错,祖母看你眼神里满是远方和希望,却自动忽视了白家少爷的爱与陪伴;白家少爷骨子里都是骄傲和自豪,独自对你却又温柔与体贴;这个孩子也很好,值得托付终身,他情绪驾驭能力极强,自爱且爱你,对你真情且适度……”林小糊喝着茶,慢慢地说。 “祖母人老了,更希望你们三个女孩子,不但要用知识武装自己,还要修身养性,拥有自己独特的魅力,才能立足于前,更能征服别人的心。” 也许是这样,耳濡目染,般若,宛宛,蝶飞儿从小到大不仅字写的惊鸿游龙,气质也温婉大气。而且,她们从小就对艺术品有着浓厚的兴趣。 中秋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宛宛在孤鹤回雪的书房里写字。优雅智慧又略带俏皮的她,总是会让男人心动,孤鹤回雪也不例外。而宛宛也很会“欲擒故纵”,她一边给了他希望,一边却若即若离。 她停下笔,看着孤鹤回雪白日在书房的画,打开画,她愣住了,画中的女子是自己,白衣绿裙,背靠红日,手里拿着琵笆,在落日的感染下,姹紫嫣红。 “你看,孤鹤伯伯,你还捉弄人,都把我画成青楼歌姬了……”她没改对他的称呼。 “青楼有不好,但也有好的,虽说在古代传承数千年,是豪门显贵、文人雅士等寻花问柳、风花雪月的烟花之地,但也有好的,这些风尘女子中,不乏有一些风华绝代、才情俱佳的行业翘楚,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千古佳话与诗词的……如“秦淮八艳”中的柳如是、陈圆圆,还有杜十娘、李师师……”孤鹤回雪打趣大笑,把她拥在怀里。 孤鹤回雪很舒服,也许和自己最喜欢的女人在一起就是最好的养生。 能让男人越爱越深的女人,自带欢乐气质,无需男人哄着、宠着或者陪伴着,宛宛完全可以一个人活成千军万马的样子,即使有时独立成鹤,她也能在简单的生活中找到乐趣和欢喜,在这一点上,孤鹤回雪很明白,会有些逊色和弱势。 自从和她在一起,孤鹤回雪对这样一个有趣且幽默又弱小的女人,他的本能反应就是喜欢,热爱,痴迷和依恋,因为每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中都缺乏快乐和有趣,不管男女,无论长幼,很多人都需要无极限的欢喜和逗趣才能活得轻松和积极。 优质的男人总是奇怪的生物,孤鹤回雪面对弱小的宛宛时,总是有莫名其妙的满足感,天平总是倾斜到了她这一边。 宛宛看完画后,就笑着对孤鹤回雪说:“你要把我变成画里的女孩儿,让很多人观看吗……” 天色已晚,月色入户。“此时瞻白兔,直欲数秋毫。” “宛宛你这丫头,真会逗人开心…哈哈哈…” 孤鹤回雪看着她,觉得她具备了一些常人所不具备的特质:她是有阅历的,她是又机警和灵动的,会观察,会思考,还能反应迅速,她又是对人对事,都有一种宽容和大度的心态,保持快乐和积极,也能顺便影响着别人。 “皓魄当空宝镜升,云间仙籁寂无声;平分秋色一轮满,长伴云衢千里明……” “狡兔空从弦外落,妖蟆休向眼前生;灵槎拟约同携手,更待银河彻底清。” 两个人一唱一和,对着古人的诗词。 孤鹤回雪对宛宛很欣赏和爱怜。他觉得她有趣,能够把天一阁简单的生活经营成活泼和精彩,还能在蝴蝶谷寥落的处境中滋生无限的美好和希望。她魅力且妩媚,却不媚俗和低级,直接抓取了他的感情软肋,以她的终极魅力吸引着孤鹤回雪的爱惜和宠溺,她是个有着高级感强的女人,对于自己生活和人生具备掌控力,即使就是没有爱情和男人,她也照样活得很精彩,可选择性很宽泛的…… 也许爱一旦愈演愈烈,只能是被爱的人足够值得和魅力,孤鹤回雪觉得宛宛就是足够值得和很有魅力。 蝶飞儿坐在马车上,一路上很是颠簸,她一想到紫苏园的家里,心里特别惬意,闭上眼睛……… 微凉而淡定的秋日,在紫苏园里,静好而安然。在最美的秋天,沏茶,写字,静等桂花悄悄开,静等枫叶慢慢红,兰花慢慢粉……然后,随心,随性,随缘,随喜,遇见那个最美好的自己…… 相亲的日子越来越近,她想:无论动物或人类,也无论大富大贵或平常人家,都有七情六欲,总归希望遇见那个贴心贴肺、知冷知热、理解自己思想与情感的心上人儿…… “中秋是人间的希望,寄在碧落……” 江南先生开口了。 “呆会我一起去买月饼,怎么样?” “嗯嗯,可以,微甜,带咸,祖母和娘亲的最爱,我想带些回紫苏园,看望家人……” “好,每种馅都买,管够,还有买些大螃蟹,可好……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 “不到庐山辜负目,不食螃蟹辜负腹。对了,你家乡的中秋怎么过…”蝶飞儿被逗乐,回了一句。 “中秋之夜是个美好、祥和的夜晚,家家户户欢聚一堂,品尝月饼和瓜果,享受天伦之乐……” “小时候,你是怎么过中秋的……” “谷里会买了很多月饼。月饼又大又圆,漂亮极了!馋的我们三个丫头直流口水。谷主爹爹会说:“月饼要到晚上才吃,一边吃月饼,一边赏月,那才最有意思呢。” “我们盼着天黑,月亮渐渐升起来了,月儿特别圆,就像一个玉盘,高高的挂在天上,挂在谷里的桂花树。谷主爹爹会说,桂花香是秋日的灵魂,祖母会把月饼分好,先给大人,再给我们几个丫头,呀!真香,真好吃。”祖母一边吃着月饼,一边给我们讲月饼的故事……” “哈哈哈,是说朱元璋与月饼的渊源,月亮里面有广寒宫、吴刚、桂花树,还有嫦娥姐姐什么的,你们听得入了神,连月饼差点都忘了吃了吗……哈哈哈,明日就中秋了,我待会买月饼给你吃,丫头,我第一次给你月饼…,一定挑最好吃的…嘻嘻……” 江南心里特别惬意,他觉得余生都想要和蝶飞儿一起吃月饼,做月饼… “呵呵,口福真不小,月亮里面真得有嫦娥吗?那时的我们三个小姐妹,一边想着,一边抬头望着月亮。月亮真美啊!我们三个真想跑到月亮里去,和嫦娥姐姐一起吃月饼呢……” 祖母又说:“小孩不能用手指着月亮,因为食指是最不干净的,如果指了月亮,月亮就会割你的耳朵。” “我们听了,都非常的害怕,生怕明日起来耳朵被割了。 娘亲在旁边也接着说:“中秋的月亮女神每年都会悄悄地下凡一次,大多藏在人家的米缸里。所以,人们第二天早上一起来,就会先去看米缸,如果谁看到月亮了,保证米缸里的米满满的,而且今年都不做坏事,米缸会天天都是满满的,你们谁明早去看看?” “我都会第一个赶紧举手说:“我去看!”,但又迅速放下手,生怕手指指了月亮。哈哈哈哈....” “你们童年过的真好…快乐有趣…哈哈哈…” 江南先生笑了,像一个少年郎,他深情望着她,这样一个单纯又善良,又有才华的清新姑娘,他余生愿意把最好的都给她,宠腻善待她,他抬头看着星星……嘴角微微一笑… 或许他心里迷恋过星辰大海,却也开始领悟柴米油盐的快乐;或许他常看着天上的月亮,却也开始珍惜尘世的幸福…… 戎马一生的他已经明白:再好的山盟海誓,都不如一个在自己处境寥落,身体不佳时愿意陪着自己照顾自己的恋人;再多的钱财物质,都不如一颗愿意在乎自己,逗趣自己的心。能遇到这样一位同频道的奇女子,是奇遇,是幸福,也是他自己的最大荣幸…… “桂花香,真香,这附近谁家有桂花树,肯定是黄桂……” 第二百七十七章 回甘好茶 “宛宛丫头,过来,我刚泡了祁门香,你过来尝一杯”。 宛宛轻盈地走到孤鹤回雪身边,一看茶桌上,两杯热茶,汤色红艳明亮,举起杯子一抿,一喝,果然口感鲜醇…… 两个人对视一笑,心里特别舒服,宛宛心里想到:孤鹤回雪是一个生活百事通,和他在一起,很有安全感,很舒畅,豪门也好,寒门也罢,婚姻的终极意义是要在漫长的人生里,一次又一次地试着爱上同一个人。也许只有懂得这个道理的人,才能收获幸福。 “对了,今日霜降了,秋柿子正当时,呆会加点面粉做饭,软嫩香甜,挺好吃!” “哦,宛宛,霜降,古时还有一个动人的传说:这一天,掌管霜雪的青女会下凡,在青要山中部顶峰上手抚七弦琴,清音徐出,霜花也随琴音飘然而下,洒在大地上,涤荡世间的一切不洁…“ “看似无情,实则有情。“ 孤鹤回雪眯眼一笑:一程有一程的失去,一程有一程的所得,也许这就是人生。 “这个季节,各种水果琳琅满目,除了葡萄、梨、苹果外,今日红彤彤的柿子特别多,我很喜欢个头小小的柿子,皮特别薄,果肉软软的甜蜜蜜,真好吃。” “好,那呆会我煮柿子给您吃!” “柿子可以用来煮粥、做面食,柿子发面饼,软嫩又香甜,配上牛乳或豆浆、米糊,老少皆宜,非常美味…” 宛宛说得一套一套的,做起美食也是一套一套的,孤鹤回雪对她很有感觉,他心中所谓的感觉,就是宛宛身上知性的书香,魅力的吸引,以及浸润在骨子里的芬芳,这些东西足以握紧他这个男人的心动感觉。 他觉得他需要的感情就是这种真正长久和踏实的感受,仿佛两人从天老地荒就在一起了,并且将永远这样在一起下去。这是一种当下就是永恒的感觉,只要他对她有这种感觉,也许两个人就是真爱。 宛宛做好饭后,看到孤鹤回雪还在书房忙碌,她不想打扰他,拐到府里的小佛堂里,里面香气四溢,她翻翻经书,仔细一段文字: 入世修行,即在红尘之中修行,修口、修耳、修心、修行、修眼等等。修行即自律,道法自然,改造自己,让自己的身心处于和谐状态。修口,以善言对人,不与人争、吵,处处礼让与人;修心,则心正、心善而百毒不侵、海纳百川;修眼,令自己眼中存善,而将恶俗之物隔绝在外,不乱人心性;修耳,不偏听偏信。 ??过了一会,她竟然睡过去了。 “我怎么在厨房!” “我刚才忙完,看你在小佛堂看书,睡过去了,把你抱过来这里,准备吃饭,小丫头,看你累的,每日跑上跑下,一看书一安静就睡着了……呵呵…” “看,你好好坐着,休息一会,我来露一手给你补补…补血益气…吩咐厨子买来猪腰…呵呵” 宛宛被他一本正经给逗笑了,只见斯文的他将桌上猪腰小心切开,笨拙地剔去筋膜臊腺,洗净,放入锅内,他又把当归、党参、山药装入纱布袋内,用力扎紧口,放入锅内,在锅内加水。 “好了,挺快的,现在开始清炖至猪腰熟透…” “我来,你也累了,休息一会…” “听话,不用,我来…” 只见孤鹤回雪捞出猪腰,用水冷却后,他把它切成薄片,放在盘子里,又放上酱油、醋、姜丝、蒜末、香油,慢慢与猪腰片拌着… “好香,尝一口,丫头…” “太好吃了,香喷喷的,御厨大人!” 宛宛一脸幸福,她也喂了他一口,两个人有说又笑,吃着,闹着… 宛宛嫁给孤鹤回雪并不是贪图他豪门财产,她只不过是想身边有个真正懂她的人依靠,有个对她一心一意,牵肠挂肚的好人。 “宛宛,你是一朵太阳花!” “女人的幸福全写在脸上。”孤鹤回雪静静看着她,宛宛的幸福更是肉眼可见,她的一颦一笑,让人感觉到优雅温暖的味道。 “宛宛,你喝过藏茶吗?” “喝过一次,哦,藏茶是各种制茶中最为耗时、最为复杂的,一般要经过和茶、顺茶、调茶、团茶、陈茶等五大工序和三十二道工艺,约六个月左右,依古法炮制出品。” “好的藏茶褐黑有光,具有红、浓、醇、陈四绝特色……” “那我明日去收藏一些…” “不错,藏茶是砖茶的鼻祖,工艺极为复杂,又加上持续发酵的原因,很有收藏价值,祖母说它是古茶类中收藏值最高的茶种……” “你祖母真是杂家,什么都懂……” “嗯,祖母说过:无论什么时候,渊博的知识、良好的修养、优雅的谈吐,一颗充满爱的心灵,一定可以让一个女人活得极其漂亮。活出味道,活出一种品位、一份至真至性的精彩。” 孤鹤回雪情不自禁把宛宛拥入怀里,也许爱情不是言之于口的甜蜜,而是细水长流的陪伴,他很享受她陪伴他的每一段时光。 这段时间来,她的到来,和她一起走过的日子,让他已经平静下来了,抚平了所有的不快与伤痛,当他欣喜时,宛宛能够和他分享喜悦。当她察觉出他内心的情绪,她也会恰到好处的关心,安抚他疲惫的灵魂。 他抱紧了她,也许真正的灵魂伴侣,是彼此互相磨合,适应对方,也不会丢失自我的,宛宛是最适合他的女人,是他的不二人选,他一直这样告诉自己。 高龄的胡一风最近回老家了。 黑水崖又不平静了,他的几个死党又为他接风洗尘,胡吃海喝了几日,在夜深人静时,独处时,他突然觉得自己双鬓如霜,脸上皱纹满脸,他觉得自己真的老了。他突然感觉衰老和死亡在靠近他。 人们似乎最关注的就是生如何生,对于死亡的态度,大多数人都是在回避的。尤其在经历了同龄人的相继离世后,他感触颇多。他向来以犀利感言著称,突然他希望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可以有尊严的活着。 经过几晚的醉酒狂欢,他一大清早边喝茶,边自己心想:如果他老了,没有他最爱的女人,没有懂他的伙伴,他一个人要住在那种连日光都看不见的高楼养老院里,他宁可死了。或许没有生活质量的存活,其实并不比死去要优越。如果仅仅是为了维持一口呼吸而活在人世间,那大概也算是一种悲凉吧。但是并不是人人都有这样的勇气,能够坦然开阔地面对的。 他正喝着太平猴魁,脑袋里又想起林小糊,他想送她一些茶——太平猴魁,也想看看她。 他静静看着叶色苍绿匀润,叶脉绿中隐红,入杯冲泡,芽叶徐徐展开,舒放成朵,或悬或沉,茶汤颜色,清澈几许,并无特别亮眼的翠绿之色,他端起一喝,味道幽香扑鼻,非常持久,这茶禁得住几次冲泡,大有“头泡香高,二泡味浓,三泡、四泡幽香犹存”的意境,就像他深爱过的女人林小糊一样。 这茶的精髓就在于淡中求真,虽然味道不重,但却别有一种天然之气,就像自己喜欢的林小糊,也像自己的人生,他回味茶味,也回味人生,他本就没有多少朋友,他对贴身的朋友很挑,对于朋友的选择有些刁钻。 他认为每一个朋友,都应该值得时间考验,不懂感恩与不善良的人,没有格局,再有钱、有趣、有外貌,再有权利…再有能力…都不能揽入自己的圈子…… 第二百七十八章 弱水三千 “葭而,我们这三个孩子的成长与教育,是比什么都重要的,是家庭的一切的,这几个丫头孩子能力高低不一样,但她们的三观一定得到位。如果我们孩子不争气,我们就是留给她们多少钱都没用……” “嗯,我明白,我会严格教育她们,把她们培养好的……” 奇迹,这是暖冬,本是早春这树桃花,绯红,竟然在宁静美丽的冬日,忘了它的季节,没心没肺,傻傻地开了。 葭而坐在紫苏园的庭院里,做着针线活,她想:一饭一勺一菜,都是生活,这辈子一路走来,和自己爱的人每天一起吃饭,就是最好的陪伴,温柔和热情的她把平凡日子,过得热气腾腾,诗情画意。 对于蝴蝶谷的女人来说,她也是自信自律的,她觉得任何一个年龄段都是最好的: 小时候的天真无邪,乖巧可人,少女时勤奋好学,无忧无虑,现在活的深邃自信…也许女人应该不羡青春,不返年少,享受当下的自己——女子最美好的状态。 她每次回忆起年轻时和自己夫君青文沟通孩子教育问题时,她都很欣慰,一生不易,生命可贵,要想自己生命充满阳光,充满诗意……她和他已经学会把最深最真最纯粹的情,留给最懂自己的人……现在青文身体慢慢转好,几个丫头也早已经到了成家的时候。 蝴蝶港的小酒馆里,田思聪和老毕又在喝酒,几分酒意,又在扯淡。 “对了,田兄弟,你对那个梅幼薇的吵闹不胜其烦,你那么懂那个女人,想要的时候最知道怎么讨好她,不想要的时候,也最知道怎么折磨她,你看,在你的虐待之下,那个女人心灰意冷地和你分开了…” “也是,我和她,一切仿佛葵浸螺片,蒜香的加上淡淡油汁的口味,还算比较开胃,油汁的味道很清淡,即使吃到最后也不是很咸,螺片的口感非常的爽脆……” “螺片也没有任何的腥味,是螺肉本身的味道也淡了许多,清水煮海螺的那一种鲜香味道,哈哈哈……梅大小姐 的脾气太难伺候,你也倦了,倒是我觉得你很喜欢那个小蝶 …… ” “哦,你喝多了,说什么螺片,螺肉,反正你们半斤八两……一口闷,兄弟,喝掉……” “这就是你不对了,你开始不是十分投入吗,你现在等到感觉自己已经彻底赢得了她的心……” “也对,你又继续你之前吊儿郎当的感觉,你总想到自己,一点都不管她的…怪不得你们得分开…” “哎呀,你这个寥落的公子哥,她,纯粹大府千金,臭脾气多……” “也是,那梅大小姐总是感觉自己不被重视,不被在乎,就开始患得患失,埋怨我得到了她,就不懂珍惜……后来就开始闹情绪了……” “但是,那日小蝶说:能成功磨合的恋人,就能开开心心走到最后,磨合失败的就以分手告终……看来我们被她言中了……” “来,喝一杯,兄弟够爽快……”老毕咕噜咕噜,好像醉了。 “也对,爱神来了,一段好的爱情,需要两个人主动愿意用心去经营,一个人的努力徒劳无功……我和梅幼薇纯粹扯淡……不是爱情,是暧昧……” 田思聪自己说着喝着,一套一套的……自己胡乱说一通, 不管老毕有没有听懂。 “哎呀,真正的情圣是有悲天悯人之心的,万花众中过,片叶不沾身。” “大兄弟,胡扯淡,女人就像花,男人不能给她们幸福,欣赏一下就可以了!猴子搬苞谷,吃一口扔一个这是浪费粮食!真正多情的男人是不会到处留情…” 酒馆老板娘端来一碟花生米,风情打趣附和了几句。 “漂亮的老板娘,你也来喝一杯…” “老娘我活了大半辈子,就懂得一个理,男人永远都不会记得跋山涉水去见他的女人,只记得他自己跋山涉水去见的那个女人,所以女人要做的,就是让男人费尽心思去得到她,他才会珍惜的……” “嗯呢,说得妙,老板娘你是情圣,哈哈哈,敬你一杯……” “当年很多男人喜欢我姐,但最爱我姐的男人,后来成了我姐夫,当年那么多人追求我姐,他是不舍得放弃我姐的,偶尔我姐还会让他吃点醋,我姐夫更加爱我姐了哟……” 三个人在酒馆胡扯…… “对了,我现在发现我很喜欢那个小蝶丫头,耐看又善良,也许人一接触爱情,本少爷也就成为半个诗人…哈哈哈…” “不好,好像是地震…桌子突然动了…”三个人风一样跑了出去,一口气跑到街上。 “没有,你胡说…吓死人…”三个人又回到小酒馆。 “最近到处都传蝴蝶谷一带要地震,嘘嘘,你们见过地震吗?” “听老辈说,地震来临时,地会开始震动,一栋栋店面和酒楼瞬间灰飞烟灭。旁边的山开始怒吼,巨大的石块滚落下来,无情地飞向谷底人民,一瞬间,小镇夷为平地。地动山摇;顷刻间;房屋塌陷;道路裂开;几十秒钟,一座繁华的小镇就变成一座废墟……一切像一场噩梦……” “可怕,这是听说的,如果蝴蝶谷地震,那谷民的屋子会同时倒塌,许多来不及逃生的谷民,都被压在了底下,让人感到无助恐惧,谷里到处是一片瓦砾,到处是恐慌的人群,到处是让人无法忍心看到的场面.……” “哎呀,大家喝醉了,不要胡说,不要悲天悯人了,这里一带早晚都会地震……哈哈,别自己吓自己了……” 田思聪醉了后,夜里,他睡在小酒馆里,仿佛依稀梦见:当这里一场惊心掉胆的地震过后,蝴蝶港的天上一大片灰尘的云,蝴蝶港地上一座座倒塌的屋子,海啸只能用凶猛来形容,咆哮的海水奔向美丽的小镇,乌黑的海水涌进这座宁静的小镇,一瞬间,这里的船翻了,它们在海啸的冲击下歪歪扭扭,不堪一击,非常脆弱,蝴蝶港的轮船毁了,曾以为轮船不怕海啸,却看到它们一个个都像玩具一样被海啸玩弄,看到它们像小虫子一样被海啸这只大手左右,互相撞击,船只们体无完肤,屋子淹了,蝴蝶港的木屋子在海上漂浮着,像一块块浮冰,相互碰撞,然后变得七零八碎,浮在海上,然后下沉……谷民和他也跟着沉下去…… 他恐惧万分,拼命挣扎,用力拍打……天啊,快没力气了,闷死了… “啊,啊…”他大喊…水灌进他嘴里…他发现他出了一身汗,重重地从床上掉在地上,他一看自己,好好的,原来是个梦,梦醒后,把他吓傻了… 般若正在紫苏园区忙碌着,浇水施肥,最近大伙都在传蝴蝶谷要地震,人心惶惶的。 她边浇菜,边异想天开想逃生问题,祖母过来说话:“丫头,你魂不守舍,祖母知道你在想事:地震了,怎么带全家人避难…哈哈…天灾人祸,有的逃避解决不了,只能是应急,见机行事……” “祖母,你真厉害,都知道我在想什么,地震如果来了,对了,怎样逃生……” “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担心过这个问题,哈哈哈,记得你太祖父说过,如果地震了,那一些坚固的支撑物能够支撑倒下的东西,在坚固的支撑物和倒塌物之间能形成一定的空间,他说过,这个空间一般呈立体三角形状……” “对了,那日白大哥也说过三角形……” “嗯,地震时,人如果躲在这个地方就可以有效的保护自己。蝴蝶谷是靠海的,有可能会引起海啸,地震来前,如果发现不符合正常潮水涨落规律,海水突然退潮或涨潮时,当发现远处的海水,形成墙一般的涌浪朝海岸方向运动时,当发现海水突然浑浊时,靠海滨的居住的人,要尽快向远离海岸线的高处转移,以避免地震可能产生的海啸袭击…做好预防…” “糟糕,那如果起火了,怎么办……” “地震有时候会引起大火,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浓烟的熏呛。一时弄不到湿毛巾的,怎么办,要用把衣物或布弄湿,火势较大,温度很高,只能用水淋湿衣服,或用淋湿的棉被,裹住自己身体隔热,并逆风,慢慢爬着逃离火场。一旦不小心,身上起火,得立刻在地上打滚…” “哎呀,说是这样说,灾难来时,大家还是需要应急机智反应……祖母也没见过地震……” 被祖母林小糊一说,太逼真了,般若顿时好像觉得自己在地震中,仿佛听到哭声,喊声,笛声,一切嘈杂的声响,在大火中扭曲着,每一个人的恐怖感,紧张感,被无限放大,黑暗中,她好像看到燃起的红光如同死神的召唤信号…求生欲望太强了…… “祖母,你现在觉得爱情最美好的样子是什么?”突然,她想说几句轻松的话。 “哈哈,丫头,鬼灵精怪,怎么说呢,往后余生,风雪是他,平淡是他,清贫也是他,荣华是他,心底温柔是他,你目光所致,也是他。我到这个年纪了,爱情最美好的样子是什么? 儿孙自有儿孙福,我想 ,莫过于人开始老了,一屋两人,三餐四季…” 她整理好菜园子,想去谷峰采摘一些桔柚,果子熟了,又丰收了,桔柚挺好吃的,她想留一些送人,屯一些,再到街上卖些,好贴补家用…… 胡天行最近生意做的很顺,风生水起的,也许人的一生是崎岖坎坷的,有贫穷的时候,也会有富有的时候,无论作为商人的自己,处于什么状态,他都想着能够变得富有…在一个人穷的时候想要变得有钱,在一个人有钱的时候想要变得更有钱,但是他一直记得祖父的叮嘱:穷不失志,富不癫狂,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天行,我想去趟蝴蝶谷…”楚云天一来就说起蝴蝶谷。 “又惦记你心上人了……臭小子,就这出息…” “对啊,嘻嘻,你吃醋啦,我就喜欢她,最近传说那一带要地震,我得去那里看看…” 两个人拍打着对方肩膀,“两个人还真是一样,连喜欢的女孩都是一样…看怎么办…”胡天行打趣着。 他明白:真正好兄弟的相处,靠的不是权力、地位和金钱,而是他们三观一致、兴趣相投、爱好相似和彼此包容,呵护尊重。 “男女相爱,靠的也不是外貌打扮、花言巧语和欺骗,而是情趣高雅、情感专一、格局责任和担当与人格魅力…”楚云天一本正经说着。 他心里也明镜似的:世间之人,若无真情,只会处着处着就淡了;若无真爱,只会走着走着就散了。 “臭小子,最理想的爱恋是什么?” “当然是一桌满汉全席,有爱,有了解,有情趣,知性默契,有感恩与珍惜,有包容与呵护…有智力学识…精神世界…的势均力敌。”楚天行一气呵成。 他一想到小蝶,心里瞬间舒服温柔:没有人的爱是完璧无瑕,弱水三千,他总要取自己最想要的那一瓢。什么叫爱的值得?就是小蝶她这一瓢水,刚好能止他的渴。 “又发呆呢,我陪你去谷里几日…看看你心上人,如何…”胡天行总是这个屌丝样! “少爷,老爷传你过去……”管家过来通报…… 第二百七十九章 栖凤凰 胡天行敲了几下祖父的房门,慢慢推门进去。 “哦,来了,听管家说你要去蝴蝶谷,对吗?” “对,要不,您老和我们一起去看看林老夫人…” “不了,身子骨最近有点重,不想奔波了,你们代我问好就是了……” “那也好,祖父,您就好好养身子…” “你就帮我带封信给林老夫人…那你去准备行李吧!” 胡天行跪别祖父,回到客厅里,楚云天在喝茶。 “老爷子不和我们一起去吗?” “嗯嗯,休养为重,身子欠安!” “蝴蝶谷都在传地震,不然,我们去把老夫人和小蝶她们几个都接回来黑水崖这里,怎么样?” “当然好了,当不知老夫人愿意动身吗?” “我们先说服小蝶,就有办法说服老夫人了……” 两个人相视一笑。 冬至了, 般若很忙,白大哥也经常来看她。 “岭深常得蛟龙在,梧高自有凤凰栖。”蝴蝶谷的女人们和她们遇到的男人都应了这句话。 日子点点滴滴就过去了,已是大寒时节。谷里下了微雨,很冷,穿着斗篷的般若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狡黠的双眼。 她在厨房里拿出黑豆,面粉、鸡蛋、又拿了白大哥给的奶粉、红枣和葡萄,她做了好吃的。 脑海里还是回忆起昨日听到戏文里的台词:“思绪里,如胶似漆,魂牵梦萦……月光下,厅台边,缠绵悱恻,心旌意千……” “蝶飞儿,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般若又想起她们姐妹聊天时,经常提起的话题。 “那你呢?般若,是像谷主爹爹的样子吗?” “豪爽霸气,大气坚韧慷慨,踏实又有情趣又温暖的顶天立地的大男人……对,像谷主爹爹……” “嗯呢,男人一定得有黄河般的大气蓬勃和城墙般的厚重沉稳和靠谱伟岸……” “般若,那以后谁成了你的伴侣后,就集合了土气、大气、美气一土得掉渣、大得雄奇、美的撩人,雅得一流,对吗,哈哈哈…”两个姐妹笑倒在对方怀里。 “不对,女孩子还是要找一个性格和自己相反的人,同样刚硬的两个人是没办法好好生活的,有的只是一地鸡毛,若一方不懂得退让,两个人只会吵架。” “还是随缘吧……” 在般若心里,她希望蝶飞儿嫁给楚大哥,但后来她感觉江南先生更适合她。 在般若眼里,蝶飞儿就是一个内心知足的人,心灵的富足才是最重要的,她懂得知足并感恩,最近听说她到谷外私塾去教孩子们写字,她平时经常去照顾谷里那些孤寡老人,她就是一个真正富有的人。 蝶飞儿真如谷主爹爹说的那样:小小丫头的小身板,却是将相诸侯英雄的大气派。或许谷里女孩子遗传了祖辈父辈美好、强大的基因,为人处世,善良感恩大气担当在先,尤其男辈当奋发,女辈当优雅! 一路上,胡天行念叨:“这古人说的有趣:酒色财气四道墙,人人都在里边藏,若是谁能跳过去,不是神仙也寿长。” “古人这也对:饮酒不醉最为高,见色不迷是英豪……”楚云天接着打趣。 再说蝶飞儿知道楚云天和胡天行要来蝴蝶谷,目标是为了她,她心意已决,她特意给父母写了一封书信,她看了几遍,决定放在父母的屋里。 信里是这样写的: “谷主爹爹,葭而娘亲: 见字如面! 女儿知道父母为了女儿的亲事煞费苦心。感恩父母没把女儿生得国色天香,但也生得周正耐看;感恩父母没把女儿生得美丽标致,但也生得仪态万千;感恩父母没把女儿生得爱慕虚荣,却也生得清新脱俗;感恩父母没把女儿生得八面玲珑,却也生的淡雅通透;感恩父母没把女儿生得铁石心肠,但也生的温暖喜气;感恩父母没把女儿生的懂追名逐利,但也生的会诗情画意;感恩父母没把女儿生的雍容华贵,但也修的高贵典雅,感恩父母没把女儿生的举世无双,但也生的万里挑一,感恩父母没把女儿生的耀眼璀璨,但也生的善良大气…感恩父母没把女儿生的伟岸健硕,但也生的身心健康…感恩父母没把女儿生成威力庞大的小宇宙,但却也生成深邃自律,爱学习的银河系……感恩父母没把女儿生成一副绝代佳人貌,却生成一个英雄胆………… 女儿的亲事女儿自己做主,可能会让你们失望,但蝶儿心意已决……” 再说江南先生都很成熟了,但在恋爱上比很多年轻人还活力四射,他认可了蝶飞儿。他一闭眼,就想起蝶飞儿说的话:“乌龟、甲鱼、狐狸、黄鼠狼、螃蟹、鳝鱼、刺猬…都是十分具有灵性之物,有佛性的人最好不吃……我们都不吃,可以吗…” 这丫头太善良了,每次见面他都会因为蝶飞儿而变得心跳加快,甚至过后久久忘不掉她的容颜与身姿,这也许就是“双向一见钟情”!或许他仰慕她的才华,对这样一个有涵养,有魅力的女人,他平日里就是一个“大迷哥”。 蝶飞儿自有一股清冷的气质,她本人喜欢写字作画,有涵养又有文采,但是她又不是一个乖乖女,它看似柔弱的外表下,是一颗喜欢冒险,自信洒脱,无拘无束的心。简直就是男人心里的“飒女神”,如此与众不同又兼具魅力,同样深深吸引了闯荡大半个江湖的江南。 前段日子二人走得比较近,他们有共同的话题,能够互相找到灵感,江南先生很喜欢和她交谈。也许江南与蝶飞儿的这段缘分,让他印象深刻,她是清丽脱俗的女子,他也总能在她身上,找到恋爱的感觉。尤其经过事业和家庭巨变后,在她面前,他可以卸下伪装,掏出内心的柔软,释放压力、溶解疲惫。不用多言,她就能懂,不用多语,她也会倾尽温柔安慰他。不管在外面经历了多大风暴,突然他觉得只要看到蝶飞儿,就仿佛始终有一束温暖的光为他续航。 也许真爱是人世间唯一隐藏人类缺点与失败的地方,它同时也蕴藏着甜蜜的爱。面对他的弱点与缺点,蝶飞儿好像只会用爱与包容,给予他无限动力,助他高飞。也许应了这句话,古语有云:“女贤男祸少。” 也许他们灵魂的融合,其实不是多么巧合,也不是命中注定,只是江南为自己找来了想要心灵相通的那个女人——蝶飞儿。 也许男女之间真正的爱,都是彼此费了心思,江南先生想要走进她,靠近蝶飞儿,在彼此的心里扎了根,发了芽,恋爱如茶,不能隔夜,要把茶的香气沁入心里,记住滋味,才能想一泡再泡,一喝再喝。他想要得到她的认可与深爱,要让蝶飞儿把他入在心里,让她记住他,在她心头里能自由自在地走来走去。 深冬里,江南先生不自觉来到蝴蝶谷顶峰,面对汹涌澎湃的大海,冬季的大海,好像冷静了许多…… 但他心里却是温暖踏实,因为谷里有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丫头。 一辆马车在他前面停下,他停住了。 “江南先生…”对方叫住了他,他也一下子认出了胡天行和楚云天。 江南笑着看着比自己年轻帅气的两大名门少爷:“大家好!我们又相见了,缘份啊!” “大家莫非也是为了到蝴蝶谷提亲之事…看来都凑到一起了……” “请问江南先生,您喜欢蝴蝶谷哪一个丫头…” “重要的是看那位丫头喜欢哪家公子……强扭的瓜,不甜啊…”楚云天突然也朗声到。 “看来大家目标一致,都是为找新谷主而来,都为玉玲珑传说而来……反正蝴蝶谷这里栖了一只凤凰……吸引力特别大,大家都慕名而来,也是在所难免…”江南先生慢条斯理地说。 “遭了,雨下得很大,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先避雨……不会是要地震了吧……这天气冷……”胡天行又吊耳啷当了。 “各位兄台,幸会幸会…好热闹…看来般若丫头要忙做一大锅饭了……”白方彦来找般若,路上遇到前面路上的他们,小跑到他们跟前。 第二百八十章 新谷主 年关将至,鞭炮声响彻了整个蝴蝶谷,细雨蒙蒙,但年味十足。 胡天行、江南,楚云天,白方彦,宛宛,蝶飞儿,般若,孤鹤回雪都齐聚蝴蝶谷。 谷里因为他们的到来,恰又是葭而娘亲的生日,十分热闹。 般若把所有的食材根据不同的人的不同口味都备足了,尤其是准备了一些卤菜 ,大肠…猪脚…尤其是白方彦一到年底,也很忙,到各大府邸去提前拜年送礼,把他也忙得团团转。 楚云天不怕冷,他又去蝴蝶谷的海里去游水了,回来后满面红光,屁股后面跟着胡天行,他手上提着一条鱼,说是游泳时,鱼儿自己撞晕在他身上的,惹得大家大笑。 他们几个人住在蝴蝶谷里,很是自在,各自安好,江南先生更是有趣,他一早就去爬谷峰,去庙里祈愿,不然就是去附近巡湖散步,呼吸新鲜空气了,写写毛笔字,逗逗谷里的小孩子 ,有空就看着蝶飞儿三姐妹在荡秋千…日子过得逍遥自在,恰是风平浪静。 胡一风自己在黑水崖,一眯眼就想起林小糊的笑容:林小糊的面容已经老去,却依旧笑得非常开心。 或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胡一风不会关心她容貌,只希望彼此能够心心相印,相依在一起。 他回首这辈子年轻时候,他追自己喜欢的林小糊,她总是那么的高冷和骄傲。走路时永远扬着高贵的头颅,当他想靠近她时,她就像一只猫,也总是面无表情,活在她自己清新的世界。可他正是喜欢她的这一性格特点,林小糊在一些时刻,独立和清冷仿佛更吸引胡一风,也更能激发他的占有欲。 这也就是林小糊能一辈子吸引他的道理。林小糊的气韵就像一株水仙花,就如诗里写的:“仙风道骨今谁有,淡扫蛾眉簪一枝……” 胡一风知道孙儿天行呆在谷里陪林小糊她一家子,他就更想她了。也许灵魂伴侣之间的默契,是在不断的相处中求同存异,互相改变和妥协换来的,而不是以一方的完全牺牲,来成全另一方的高高在上…他很早就明白这个理 尤其是对林小糊,他甘愿低到尘埃里…他时时许愿,祈愿新的一里,林小糊平安喜乐,开心至善……不管她美不美,他都愿意把她宠成宝,他就喜欢她,王子不一定非要爱公主,公主也不一定完美。林小糊这么老了,她还深深吸引他,她很有魅力。 他相信他对她的爱是建立在自由与信任之上的爱情,是最高段位的爱情。 他最喜欢她身上那股贵气,上下五千年里, 富与贵是分开的。林小糊骨子里的那份贵气,是金钱与官位永远买不到的,永远都是与她的蝴蝶别苑的家族熏陶和个人素养,学养有关……厚德、底气、守信、清静、慷慨,大气、包容、坚持......林小糊身上都有…… 高龄的胡一风心想:这一路走来 ,他们经历的一切,让他们之间的感情坚如磐石,关系更加紧密…当他已经十分成熟,成熟到可以给他爱的女人遮风挡雨的时候……这就是他对真爱的宠溺无边…… “万花凋零的寒冬腊月,水仙展翠吐芳,春意盎然,祥瑞温馨。我们去买水仙花吧,用它庆贺新年,有了水仙才叫过年…难得今年谷里这么热闹,我们去买几瓶水仙…应个年景……”蝶飞儿对着宛宛说。 “好啊 , 挺好,市集上花铺上很多品种 ,可挑着呢……” 蝶飞儿她走在前头,江南先生也跟着过来 :“一方水田,波光潋滟。” “一个爱人 ,风情万种。” “不对,对的不够严谨…” “先生,你是严对,我是粗对 不太讲究平仄…” “嘿嘿 ,小丫头,伶牙俐齿的。” “先生,呵呵 你是得了真传 ,我是业余的……” “不够也对,粗对和严对也是一对…” “谁和谁一对…蝶飞儿和我是一对…”胡天行也跟着过来。 “傻乐了你,谁跟你是一对…”蝶飞儿挑好水仙花 ,捧在手心,径直走在回谷路上 江南和胡天行一路跟着,嘻嘻笑着。 “对了,这古人说,水仙花是玉玲珑 ,莫非蝴蝶谷的玉玲珑与这水仙花有关…”楚云天看着捧着水仙花的蝶飞儿回屋时 ,突然想起,莫非玉玲珑传奇和水仙花有关 ,玉蝴蝶也就是玉玲珑 ,也就是水仙花 。 他自己拍了脑壳一愣 自己想多了 不就一盆花吗,哪有什么威力与灵力…… “对了,今日晚上不醉不归 ,大家都到谷峰上喝个痛快…林小糊夫人准备为自己心爱的侄女选婿……”谷里老人带传口信…众人皆喜… 大家都围炉而坐 ,等林小糊夫人坐下 , 大家起身鞠躬… “这里简陋,招待不周 ,望大家见谅 。今 年真是难为大家了 ,都来蝴蝶别苑的紫苏园做客,这里陋室一处,大家确也兴致很好 ,老身有一事公布 ,谷里三个丫头,都到了婚配年纪,宛宛已定天一阁 ,般若将嫁入白云山庄 ,就剩蝶飞儿留在谷里,择为新谷主 不能嫁出去…”老夫人顿了一下,大家把眼光投到蝶飞儿身上,她正把玩那株刚买的水仙花。 “就蝶飞儿,嗯,这丫头我不许她嫁出去 ,她只能在谷里常住,成为新谷主 ,至于她的有缘人,只能看他们的缘分与造化,我做不了主,目前为止,很多名门世家都来提亲,但我家家谢绝…或许蝶飞儿即使有自己合眼的人,但也得过得了我们谷里老人的眼 不是她一个人可以做主的,大家自己斟酌一下,不适合的还是不要开口,免得尴尬,就知难而退吧,大家的心意我都清楚…但蝶飞儿是我们的新谷主,谁都不能让她嫁出谷里, 或许她的真命天子自会来此,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胡天行 ,楚云天看着江南先生, 大家面面相觑,个个都心里有底。 江南先生望着蝶飞儿,他主意已定。 “老夫人,我祖父特意派我来接你们去黑水崖住几日,可好…” “我都这把年纪了,不想费劲,就呆在这谷里,你看看,几个丫头想去散散心,你们就一起去吧……” ? 老夫人话音刚落,众人都鼓掌,唯有蝶飞儿自己安静地抚摸一下自己买的水仙打趣自己:还好,自己嫁不出去?,那就让别人进谷峰常住,不就得了…呵呵 “不好 ,好像又地震了…你看 ,墙壁上的土掉了一地,大家赶紧出去平地候着 不要到处跑…” “最近这里都这样,没事,稍安勿躁…都几十年了,也没大震过……,习惯了就好…”老夫人很镇定,继续喝着茶…江南先生望着她 觉得老夫人就是谷里的定海神针 ,蝶飞儿也一样,都是定海神针的女人,谁看着她,谁的心就安定着… “祖母,说得对,蝶飞儿不能嫁出谷去,虽说古人云,君子慎独,可在这样一个的时代里,若她能保持本心,远离浮躁人群,留在谷里,修养生息,其实是她有着大智慧的表现。祖母英明……” 沉稳的孤鹤回雪喃喃细语…… 第二百八十一章 天成佳偶 立春了,雨水也多了, 谷里的天空又淅淅沥沥飘着雨滴了,大伙儿都在客厅里喝茶聊天。 今日是葭而娘亲的生日,南青文夫妇在卧室里,他看着她,满怀爱意,这辈子他在逆境的时候,是她陪着他,他挺过来了,葭而就是他的生命了,这点他自己告诉自己。 他回首走过的路,他觉得男人想要看一个女人是否足够爱自己,不要看自己风光的时候女人是怎么对自己的,而是要看她在自己落魄的时候是否还愿意陪在自己的身边照顾自己呵护自己,葭而做到了,他一旦挺过来,走出来,这个女人就是他生命的全部了。 南青文明白这道理,林小糊娘亲在他很小时也告诉他,优秀的男人这一辈子,身边可能会有很多女人靠近自己,但是真正能够陪男人共苦的女人却少之又少。如果生命有幸出现了这样一个女人,他肯定是不能放手的。 南青文看着葭而,这个家庭这些年都是她在默默复出,家里柴米油盐,丫头们的教育,人情世故,老人们的照顾,家里钱财都是她在默默撑着,她像小糊娘亲一样不仅是定海神针,更是家里的顶梁柱…… “葭而,蝶飞儿终于成为新谷主,成为我们家族最好的接班人,我们都老了,但也可以放心了……” “不过,难为这个孩子了,姐妹们都嫁出去了,她以后留在谷里一个人,太安静了…” “不会,蝶飞儿的心性特别适合,物欲不浓,她从小就喜欢谷里的一草一木,一鸟一兽,特别能适应的,不用替她担心…” “青文,我最担心蝶飞儿的亲事,这孩子心性高,一般优秀的男孩子都看不上,她很挑…” “嗯,不要担心,这丫头她眼力好,我觉得最近进谷的几个后生不错,你觉得胡家公子,还有楚家公子怎么样…” “哦,是可以,但我觉得她对他们好像是普通朋友,倒是我觉得她对那个江南先生好像特客气,特别随和…” “你说那个江南先生是年长些,表面看起来很稳重…但我们又不知道他底细……” “你不觉得,这个江南先生是个大手笔的人,作派上有点像年青时的你…” “如果他像我,那他肯定想要像我们蝶飞儿宝贝这样的女孩子…” “当年我也希望能够找一个思想成熟,跟自己志同道合、三观相似,温柔顾家的清新纯净女孩子…就像我们蝶飞儿一样…” “我知道,你年轻时是个好学机智的苗子,积极热情,能够在事业上创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你肯定喜欢找一个体贴的、爱家、恋家的女孩。” “也对,后来找到你,你能够让我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的往前冲,在事业之中才能做得风生水起。” “说到过去,我倒觉得江南先生就像是过去的你,但我们不知道他是否专一,能否始终不渝对待我们宝贝丫头,毕竟男人很多都是求个新鲜劲的主…” “没事,我们留他在谷里住下一阵子,我负责观察一下江南这个人…” “对啊,这样我们才放心,毕竟蝶飞儿是我们的心头肉,是我们的掌上明珠,蝴蝶谷的接班人的婚事一定得成为方圆百里的美谈,新谷主的佳偶必须是极品人物…” “对啊,希望天成佳偶,你这样一说,我才放心,这丫头能心甘情愿留在谷里打理一切,我们的心愿也就能了了…” 第二天,江南特意抛下胡天行楚云天和孤鹤回雪三个人,自己跟着蝶飞儿去谷峰上看海,蝶飞儿走在前头,江南先生一把拽住了她的裙角,说:“丫头,休息一下,我们找块石头坐下来…” “嗯,你累了吗,江南先生,平时要多锻炼…” “哦,蝶丫头,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如实回答说…” “说吧,请多指教,哈哈…” “你要留在谷里成老姑娘,不嫁出去,怎么办?” “哦,你说这事啊,小菜一碟,我习惯了,住在谷里很安静,般若不也是住过来了,挺好的…嘻嘻…” “可人家般若要嫁到白云山庄了…你看不上胡天行,和楚云天又不来电,对吧……” “你,你怎么知道,胡诌…” “那你嫁到黑水崖或白玉斋都可以啊,干嘛一辈子不出谷…” “这是族规,当了新谷主,就只能在谷里婚配…” “那你看我如何,我陪你住下,在谷里陪你度过余生……” “你不是家大业大,你哪有心思留下来,再说你大我好多岁,你有耐心和我一个小丫头片子过日子……嘻嘻,我不信…” “我可以在谷峰上建下一个“怡然别院”,离你们家的蝴蝶别苑不远,怎么样,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我准备清掉手头上的事业,安心陪你过日子,或者我可以在蝴蝶谷一带把一些地买下来做一些旅游观光项目,这样你就放心了…” “哦,你说的真好,但是…你看浪花,很美…” “对,今日的海真美,碧海蓝天…你在我身边一切都美…” “这么美的大海,地震就会海啸,美也是可怕的…” “不会的,都是谣传……春暖花开的季节,想多了,丫头……”江南先生拍了拍她对肩,两个人都有种默契的温柔。 雨滴滴在白玉斋的庭院里,夏茉莉望着雨帘发呆:这辈子自己都独居,老人独居最大的问题有两点,一是身体上的疾病,二是精神上的孤独。她总是觉得自己可以避开这一切,人年纪大了,天地也可以很广阔,只要她用心寻找自己的内心的渴望,就会有无数有意思的事情等着她做。 最近她看着自己的老朋友邻居谷婆婆病了,她觉得活了这么久,不生病才是不正常的,有病也不需要再折腾了。生老病死都是自然规律,无需紧张。谷婆婆拒绝治疗,最后的日子照常开心生活,也不愿再劳烦子女为自己所累。她去意已决,不再进食。断食四天之后,谷婆婆安详地离开了人间。 夏茉莉突然想起楚云天去紫苏园住了几日了,他的亲事还未定,这孩子对南家姑娘真是铁了心的,真是没办法,这蝴蝶谷从林小糊开始到她的三个孙女,个个尤物,也害苦了青睐她们的男人……她一直在想怎么帮自己侄儿楚天行娶到他的意中人。 “夏婆婆,蝴蝶谷老夫人带话,让你等天暖和了,去看下她,想和你会面…” “知道了,说我过几日去看她……” 老人夏茉莉心头一热,这次一定得抓住机会,帮帮云天,实在不行,干脆在白玉斋附近云天盖的院子开一所私塾,把蝶飞儿请来当私塾女先生,制造机会让他们多处处,总有机会的… 第二百八十二章 万物生长 紫苏园最近太热闹了,即使是雨季,大家也兴致勃勃,也许因为各自奔着自己的意中人所来。 “雨来细细复疏疏,纵不能多不肯无。似妒诗人山入眼,千峰故隔一帘珠。” “孤鹤伯伯,这春风化雨人间吉兆,意味着生机与活力,让我都感觉到愉悦和欢喜…” “嗯,对啊,当雨滴降落涤去霾尘,也是大地回春之时,我们一起祈愿蝴蝶谷风调雨顺,人寿年丰…” 孤鹤回雪和宛宛是令人羡慕的一对,他一大早看着雨帘,随笔写下古诗句。宛宛在旁研磨,也是一脸陶醉,女人只有觉得自己的男人最值得托付,她才觉得最幸福。 “这里的事情已经处理完毕,我们该回天一阁了…” “哦,再多住几日吧,难得大家团聚!” “噢,听你的,夫人,你高兴我就高兴。” “据说大家要商量一起去黑水崖探望胡一风老爷,你愿意去吗,孤鹤伯伯!” “你去我就去,我一切听你的!”孤鹤回雪一脸爱意。 宛宛笑吟吟的,沉醉在爱的蜜罐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老人就像风中的蜡烛,说灭就会灭…”,黑水崖突然传来胡一风老爷突然心梗离世的消息,大家也顾不上商量,都决定去送下下老人最后一面。这次连夏茉莉婆婆和林小糊老夫人都动身了,人生最后一面,放下所有的过往,老朋友还是定去的。 一路走好,大家都肃静了,连胡天行也沉稳多了,眼里都是泪水,江南先生也在其中,都不说话。 大伙儿都统一穿着黑衣袍,这气氛一路特别压抑。 黑水崖的丧事三日内就办完了,一切从简,第四日,林小糊觉得有点累,对于每个人来说,岁月都不过是一体验。酸甜苦辣的滋味,生老病死遍尝之后,人生这幕戏终究是要谢幕的! 她和夏茉莉很早就睡下了,准备明日回蝴蝶谷。 春日回暖,几日的阴雨连绵,终于过去。蝴蝶谷艳阳高照,莺歌燕舞,大家伙一回到蝴蝶谷,都各自回房去休息。 江南看着蝶飞儿,“丫头,要不,我陪你去谷峰走走…” “丫头,陪我回一趟“江南轩吧,怎么样?” “最近看小糊祖母心神不宁的,我还是陪着她为妙…” “没事,胡一风老爷刚走,她和夏茉莉婆婆三个都是有交情的好朋友,总是会的,你就让夏茉莉婆婆在这里多陪她几日,也就没事的…我想带你出去散散心…” 江南先生一直觉得他和蝶飞儿就是一场博弈,这场博弈需要她和他势均力敌,想要赢得她的在乎,他就要有属于他的魅力。 “嗯,那等我先安顿好园里的一切再出发不迟…” 第二天,江南先生带着蝶飞儿就出发了,在半路上,蝶飞儿竟然发现了安儿。 “安儿,是你吗?好孩子,你来这里,不在蝴蝶港吗?你父亲呢?你姑姑呢?” 正在小饭馆吃饭的男孩子转过头笑着说:“小蝶姐姐,终于见到你了,自从你离开我们家后,我特别想你,后来家里发生很多事,我就溜出来了…” “啊,你没告诉家人,不好,那我得替你写封信,告诉你家里人,这样才对,哦,我帮你写吧!” “哪里来的毛头小子,这么调皮?” “先生,一时讲不清楚,我呆会告诉你,我们带他一起去江南轩,也只能这样了,省的他到处跑,过几日再送他回蝴蝶港!” 江南先生多点了几个菜,让安儿饱餐一顿,大家吃后,就上马车继续前行。 江南先生一路看蝶飞儿,这个女孩不管对老人和对小孩都是尽心尽力的,是个极其善良的随和的女人,和先前高冷的她一点都不像。 一路上,安儿都在讲蝴蝶港的事。 “安儿,你上学堂了吗?” “上了,你走后,我只能去学堂了,不过,后来我们搬家了,我又没去一阵子。” “这样怎么行,会耽误学业的!这次回家后,要好好学习,不要再翘课了!” “好,我会努力的”安儿在蝶飞儿面前就像一只乖顺的小绵羊。 江南先生他听着他们的对话,乐呵呵的,他觉得在蝶飞儿,他看到了一股温柔的母性和女人的智慧,这是他很喜欢的感觉。 自从遇到她后,以前那些女人他都不复想起了,尽管那些女人在外表打扮上花了很多功夫,加上生活一再琐碎,她们已经失去了自我,不懂得如何真正提升她们自己的内在魅力,她们将今后的人生完全寄托在男人身上,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久而久之,这些女人也失去了鲜活力,没有了魅力!在男人面前,她们是经不起岁月的流逝。 自从遇见蝶飞儿后,江南先生好像更能保持良好的心态,基本不会出现生气,即便有时被一些烦恼困扰,他也会在积极的心态度过,保持乐观让他显得年轻。 “人啊,一直愁眉苦脸容易出现白头,心态要处在积极状态,对我们身体健康的保持更有利。为了一些事,我们长时间受到焦虑抑郁情绪影响,会造成内环境出现紊乱问题,我们人类无法平衡激素分泌,导致免疫力和抵抗力下降,这样就会提高出现疾病的风险,不利我们健康身体的养护。” 像个特护的蝶飞儿会告诉他这些,他也很受用。 江南轩到了,很美很雅的中式园林,万物生长… 第二百八十三章 海啸了 来到江南轩,蝶飞儿心好像特别踏实。她安排安儿睡了,江南先生煮了很多菜款待了她,借着酒意,江南先生开口了:“蝶飞儿,嫁给我吧,让我来照顾你,你会答应吗?” “对不住,家族这几年风雨满楼,我又被选为新谷主,担子很重,都无心考虑自己的亲事…” “你嫁不出来,我可以进谷去,在那里搭建第二个江南轩,陪伴你,你觉得怎么样…” “你觉得我适合你吗?” “太适合了,丫头,第一眼我就有种特别的感觉,好像似曾相识多年,我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为了遇见你的,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的…” “我决定这次去蝴蝶谷,在紫苏园,建立新江南轩,不,你来取名吧,你喜欢它叫什么名字,就叫什么名字,我一切都听你的……” 江南先生一晚上都在表达他的心声,他觉得这个女孩身上好像会魔法,一直紧紧地吸引着他,她的人品,她的责任心,她的个性,她的笑…她与他的默契…他都特别喜欢。 “糟了,听说蝴蝶谷地震了,加上海啸了,好多级的,很多谷民被大海吞没了…隔镇好心人都把一些灾民集合到安全地带安顿好…人心惶惶的…” 第二天,江南轩的大门一开,一位过路人大声说着,江南先生听到,赶紧回到厅里:还好,蝶飞儿被自己带出来,不然太危险,他都不敢想下去,好险! 蝶飞儿还没起床,他怕她担心,准备等她起来吃好早餐,再告诉她,把安儿送回家去,再带她回去探望家里。 “蝶飞儿,安儿,你们好好吃早饭,我们呆会要出发…” “不是刚回来吗?哦,怎么了呀?” “先吃,呆会和你说…” “这小米粥真好吃!”安儿笑嘻嘻说。 “好安儿,多吃点,好长个…”蝶飞儿温柔地说。 等他们吃后,蝶飞儿立刻拉着江南先生到书房里。 “怎么了,我心里急,发生了什么大事?” 江南先生一五一十把蝴蝶谷地震的事告诉她。 “这下可怎么办,祖母娘亲爹爹…我们一家子怎么办?我不该出来…”她哭了,眼泪汪汪。 “不要急,吉人自有天相,他们会没事,我们呆会送走安儿,马上回去…” 泪眼汪汪的蝶飞儿只能听江南先生的话。 他们搭上马车,飞奔回蝴蝶港,把安儿送回家。 他们又马不停蹄地赶赴蝴蝶谷。 他们到了谷里最顶峰,这里海水退了,但谷里的房子都倒塌了。他们跑到紫苏园,紫苏园一个人都没有,房子都倒了。 “一个人都不在,怎么办 ,莫非她们都被海啸吞没了…呜呜,我不敢想下去了…” “不要伤心,他们是有福报的人,相信他们都在,可能事先跑到谷外谁家避灾了…” “我们都祈祷吧,为他们祈福…不能哭…丫头,相信我,有我呢,不管都难,你都有我…”他用手紧紧把她拉进怀里,安慰她,给她力量… 他们一路打听,一路互相扶持,终于到了白玉斋,这一带竟然毫发无损。 “夏婆婆,在吗,看见我家人吗?” 夏茉莉走了出来。 “好孩子,你终于回来,不要担心,你家人没事,他们事先搬走了,是云天这孩子从外域听到传闻 ,不管怎么样,是否真实,他当日傍晚去紫苏园动员你家人,让他们搬到他新建的别苑了…好险,后半夜竟然地震又海啸了…这孩子救了你全家…” 蝶飞儿听到这里,她情不自禁跪了下去,向夏茉莉婆婆磕了三个响头。 “大恩不言谢,云天的救命之恩我们没齿难忘…我现在要去看看他们…” “傻丫头,你还不知道他的心思,他对你倾注了所有心血,他盖了别苑,是按照你们的蝴蝶别苑模式盖的,只想让你以后住的开心舒服,他用尽心思,他只想娶你为妻…” 江南先生听了后,心里也为之一震,这丫头喜欢她的男人这么多,一个胡天行,这又出现一个楚云天,都是劲主,他心里一热,自己已经盘算好了。看来他得立马择日在蝴蝶谷建下江南轩,让这丫头安心才行。 他让白玉斋的管家陪蝶飞儿去楚云天的新房子,他立马去集市招急工人做事,工期一个月最多,一个月后,他要给蝶飞儿一个全新的温馨的家。他自己心爱的女人必须由自己宠腻。 蝶飞儿一踏进楚云天的别苑,天啊,这里和蝴蝶别苑一模一样,她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布局和陈设都一样… 第二百八十四章 云天的心 当蝶飞儿一脚踏进楚云天的别苑,顿时傻了眼,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和蝴蝶别苑一模一样。 “蝶飞儿,快来,我带你见你家人…”楚云天笑着牵着她的手,走到客厅。 “丫头,总算你回来了,你一当新谷主,你一出谷,谷里就地震又海啸了,看来以后你不要出去了,太玄了…”般若一脸懵逼地说着。 “祖母,爹爹,娘亲,对不起,让你们受惊了…” “回来就好,丫头!多亏了云天,我们都要谢谢他…”葭而娘亲拍着她的手,一脸慈爱。 “伯母,不要和我客气,往后这就是大家的家了,大家都入席吧,一家人好好吃顿团员饭,压压惊…”楚云天招呼大家入席,心里甭提都开心,终于让蝶飞儿住在自己的别苑。他终于把极具灵性与弹性的女人放在自己家里,他知道她是一个智慧的女子,从来都具有大家风度。 吃饭时,他观察她,蝶飞儿有个饮食原则:再好吃的东西,不超过三块,再不爱吃的东西,只要有营养,都会吃上一两块。另外,她的饮食字典里没有“辣”,她不喜欢。 “胃喜温不喜凉”,“肾也是喜暖不喜寒”,祖母,你吃这些温的…” “我家蝶飞儿成了小中医了,对,丫头说的好,人的气血、五谷营养,都要靠脾胃来吸收运化,靠肾脏排除人体代谢毒素,吃饭时保护好脾胃和肾脏非常重要。来,大家吃温的…” “祖母,我刚才吩咐厨子,准备了薄荷叶、枸杞、菊花、玫瑰花、三七花,还有一些红茶叶,给大家饭后喝。”楚云天笑吟吟地说。 “云天真够细心,薄荷可清咽解毒,枸杞和菊花可以养肝明目,玫瑰花可理气疏气,三七花养血活血。” “云天,茶叶分季节,春冬天会放红茶,秋夏天放绿茶。你真是细心。酒是千秋红尘,茶是人生大业…好,吃饱,喝茶去…”谷主爹爹夸了一句。 夏茉莉婆婆使劲帮衬着云天,附和地说:“我想,如果不是蝶飞儿,云天这孩子可能不会和任何人结婚了。他说过,接下来的一生,他愿意一直为她做饭。哈哈哈…” “婆婆,拿我取笑了…”蝶飞不知所措,满脸通红。 “小时候,我问云天,你以后婚礼怎么弄,他说,他说他就骑着世界上最贵的马去迎接新娘子,那一刻她是公主,他是王子!哈哈哈…” 大家都笑了。 “看来云天对蝶飞儿,一片志诚心,万种风流相”,既怀一腔痴情,又解万种风情,此种恋人自是妙不可言,势不可挡…”夏婆婆又说 “知道什么是尤物吗?就是那种既有情趣又智慧的女子。就像夏婆婆这样的,哈哈哈…”林小糊祖母说了一句,大家又笑了。 “到家以后打算怎么办?”祖母突然冷静。 “回紫苏园,重新搭建布置…” “不要了,这个别苑我想送给蝶飞儿,让你们一家住这里…” “不行,凭什么,让你这么大手笔… “不要见外,祖母,我今日提亲,可以吗…” “这,这…这得蝶飞儿同意…” “不好了,我听管家说,地震后,蝴蝶谷一带发现瘟疫,整个蝴蝶谷一带隔离了,都封城封路了,很多谷民只能宅在外地,粮食米面都靠外面消毒后运送进去,家园也只能等以后再重建了,大家稍安勿躁,大家回不去了,还是安心住在这里吧,好好防疫…”夏婆婆答到。 再说胡天行听到楚云天把蝶飞儿一家老小都带去楚云天的新别苑,他觉得,不能这样,他必须想个办法把楚云天支开,不能让他和蝶飞儿一起。 第二百八十五章 他的四月天 胡天行被疫情挡在谷外,进不去,这里路封了,各家各户都宅在家里,不能随意走动。 胡天行非常想念蝶飞儿,心里又很着急,急得都上火了。 他灵机一动,从山后小路绕过去,来到楚云天的新别苑,派人进去通报,不久两个人在外面的石亭见面。 “臭小子,你干嘛,先下手为强吗?瘟疫一来,刚好给了你接近她一家人最好的机会…” “胡扯,我只是不想小蝶太操心,想让她们一家人有个好住处…你呀…晚上住我们家吧,大家一起吃饭…” “不了,不聚了,我想单独见下小蝶,你帮我把这封信给她,我在后花园亭子…” “哦,可以,但她已是我的良人,我想和她在一起的时光,都是良辰…你少掺和…” 胡天行明白爱情在本性上是专一和排他的,他真正爱上了蝶飞儿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他就不太可能对别的女人,发生同样强烈的感情。 楚云天他也明白一个好的爱情未必总是处于高涨的状态,怎么样保护好自己的爱情,他更是清楚,所以他想让胡天行对蝶飞儿死了心。 蝶飞儿一大早就起来了,她在楚云天的别苑散步,据说楚云天说要把这里取名为“蝶园”。 她环顾四周,这里的四月很美,即将而来的清明…谷雨…霜雪早已远去,万紫千红降临,暖风拂面,这里天地之间豁然开朗。 “丫头: 人间芳菲的四月天,愿你有茶、有花、有书香…有良人良辰…得到的都学会感恩珍惜…失去的懂得全释怀…爱才女,高贵;亲才女,暖心;想才女,激情;与才女相爱,浪漫。我在后花园等你…有事商量…胡天行留言。” 蝶飞儿打开胡天行的书信,楚云天派人拿来的,皱了一下眉头,立刻明白了他的来意,拿起笔快速写了几段,她来到亭子里,递给他一封信。 “丫头,疫情即将解除,你们不离开楚云天的住宅吗?你们还要继续住这里吗?带上家人和我回黑水崖吧,可以吗…” “这个给你,谢谢胡公子的好意…我决定重建蝴蝶别苑…” 胡天行打开书信: “四月天很美 我们耐心地在这里 想着 眯着眼想想 春日的样子真美 这明媚的春天 有人间暖意的璀璨芳菲 有每个人的无比尽力 有善心人的温柔慈爱 有大人们的舒展灿烂的笑脸 有孩子们天真无邪的追逐… 我们努力的脚步,快了 期盼着来日可期 一起安全快乐地踏青去 春暖花开 柳垂桃红 我们望着大江南北 觉得痊愈后的它更美…” “嗯,重建蝴蝶别苑,难度很大,那我可以帮你…” “没事,我坚信,疫情终将过去,一切美好都会如约而至…” 蝴蝶谷发生了这么大的天灾,蝶飞儿告诉自己:要先自救,生活才会救自己。 “小蝶,你嫁给我吧,和我回黑水崖…吃的住的用的,都不用你费心…” “胡少爷,其实每个女人这一生,每个选择都有属于自己的理由。嫁人生孩子做全职太太,或者找到一份好工作,没有说哪一种状态是最好的。但我觉得女人无论身处哪一种状态,唯独不能放弃的,就是内外形象管理,和自我学习能力与内涵品质,裁剪修身的不断增值…” “我可以养你…你好好当黑水崖的夫人就好…” “不行,我虽是女流之辈,我从很小到大,觉得首先得做好我自己,其次才能做好女儿、太太、娘亲…我很爱自己,又自律自己,只有这样,我才能拥有爱他人的能力…” 胡天行觉得要采摘到蝴蝶谷最美的这朵花,有点难,但是他愿意努力去争取。 对视无缘不起波,背音有缘能来电。 他对她就是这样的感受。 咫尺相逢却未必能相识,缘到彼此千山万水自然吸。 “对了,最近林小糊祖母怎么样了…”胡天行温柔地问,他爱屋及乌。 “自从来到这里,家务我全包了,每日都是三餐盛好了,叫她吃,我换着新花样,做卤面,面汤,米粉汤,骨头,排骨,鱼汤,猪脚,干饭,面线汤…我天天变花样做吃的给她吃,她食量比我还大,胃口也挺好的。她应该没事,能长命…也许一个家庭厨房里有声,书房里有声,卧室里有爱,就是人间四月天…” 他看着她,觉得她什么都会,他觉得她和他太投缘了。 “嘻嘻,我哪儿都不想去,就呆在这里等我的有缘人……胡少爷,赶紧回去吧,疫情即将解除,你也该回去疼疼自己的家人了…” 胡天行怕蝶飞儿爱上楚云天,但他怎么会知道蝶飞儿这样的女人是最不容易动情的,一旦选定一个自己认为值得去爱的人,她是不会变心的。 再说一听到蝴蝶谷地震海啸后,江南先生马不停蹄组织工匠们选地,设计,搭建楼阁。他辛苦花了三个月时间,终于把一座别致的别苑建造成了。 他知道蝶飞儿喜欢花花草草竹子,喜欢秋千亭台,喜欢盆景园,笔墨书画,古琴琵笆…他特意托人去远处最大植物园古玩市场里选购… 四个月过去了,最后他又布置了一番,厨房的器皿,他选了精致古典风格的,又选了蝶飞儿喜欢的蓝白纱窗帘,米黄被褥,墨蓝红色桌布。最费劲心思的他,为蝶飞儿布置了一处特别舒适的书房,他又做了一个匾额,刻上:“蝴蝶别苑”,四字与当年蝴蝶谷的别苑一模一样。 等他默默做好了这一切,江南先生他也瘦了一圈,但他心里比蜜还甜,毕竟能为自己心爱的人做事,他是极其专注又惬意,他一点儿都不会感觉浪费,疲惫,劳累,反而心里有说不出的知足常乐,心肝情愿。 江南他懂得蝶飞儿的心,这个丫头清新努力又大气善良,他想让她生活过得从容点,美好点,踏实点,诗情画意的。就像蝶飞儿说过的:深知自己在深谷里幽居数年,是很渺小,但自己生如草,却美如仙…他觉得她配的上世间所有的最好… 他眼里的她,审美很有品味,他想起他和 她谈起古画,她恺恺而谈:“我喜欢十大传世古名画:洛神赋图、清明上河图、富春山居图、汉宫春晓图、百骏图、步辇图、唐宫仕女图、五牛图、韩熙载夜宴图、千里江 山图…顾恺之的《洛神赋图》,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繁而不乱,引人入胜。王希孟的《千里江 山图》,雄浑壮阔,气势磅礴…” “丫头啊,你头脑都装了什么,你不管活到几岁,哪怕百岁,你最好的魅力就是你总是充满活力与激情,和你一起,我觉得特放松很有趣…不厌倦的…” “你太看好我了,心怀大格局,过好小日子。人人若安好,便是蝴蝶谷的大晴天…” 这个丫头言谈脱俗,行不合污,总是气质若兰,书香悠然,蝶飞儿的书卷气是内外一致的气韵,她身上有动静结合的灵动,美在她眼里的一缕氛围。 江南他发现他不知不觉迷上了她,她就是他的人间四月天,他突然想到应该再为她做件善事,他想带她去一趟将军祠 。 他一路想着和她相处时她的话,一路走到楚云天的新别苑,刚好碰到胡天行,江南一下就明白了他的来意,都是为了寻找自己的真爱。 “江南先生,你怎么来了……”胡天行大喊。 第二百八十六章 读懂她 胡天行望了望四月的蝴蝶谷的天,觉得特别纯净,大海很湛蓝,他准备回黑水崖,他觉得目前蝶飞儿应该还没定性,家没安好,她没把心安定下来,没心思想儿女情长的事。 他想赶回去办事,再回蝴蝶谷来。 “胡少爷,你要回去了吗,我刚要回这里…” “江南先生,要走之前,我们一起谈谈吧…” “你好像很喜欢蝶飞儿,喜欢她什么…”江南先生乐呵呵的。 “小蝶,她身上不仅温柔贤淑、安静端庄,她又带有一种男子的洒脱、精明干练,为人处事像个男孩子。也正是她的这种性格,使得她的思想在某些方面更胜于男孩子。” “看来你很懂她…呵呵…” “你怎么认识她的…” “一次祠堂新落聚会上,她所展现出来的是一种读书人所拥有的温文尔雅的气质,谈吐优雅,博学多识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 “看来,蝶飞儿凭借着她良好的气质,自己的灵气聪颖、能言善辩、出众的才华和与众不同的思想,成功地吸引着很多人。” “也对,在我更熟络她之后,我好像也中了她的“毒”,无法从中解脱出来,可以说是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哈哈哈哈哈哈…” “你胡大公子天性使然,风流倜傥,不是很多女人吗…你会钟情于她一人…” “嗯,也许男人的一生中会对许多女人生出好感,但真正的真爱却很难得到,当我愿意让自己的心安定下来,就说明我想把蝶飞儿当成了自己的挚爱。但她却对我笑了笑,委婉的拒绝了我…” “那日,蝶飞儿说:“虽然这时我很缺钱,缺甚多东西,但我不想委屈我自己,更不会和其他女人分享我的爱人。我和你不合适…” “她如此有个性,又高情商。” “可她又是个非常清醒的人,她说:“我从来都不觉得我要靠我的外表,我觉得外表并不长久,我要靠我的智慧与善良活着。” “也对,一个男人,如果只谈天性和本能,那么他绝非良人。你喜欢她,但你克制不了你的本能…除非你能,怪不得她拒绝你…” “我娶了她后,我能克制,我想尊重与克制是爱一个人的最好表现…” “如果你能做到这两点,那就说明你有责任,有担当。真正爱蝶飞儿的男人,肯定会为了她克制住自己的天性…” 和胡天行聊后,江南心想:蝶飞儿,在高素养的父母和祖母的呵护下长大的她,不仅气质出众,还有着比常人高出一截的自信乐观。她平时略显霸气,而且娇美、才华横溢,已经拥有超越这个时代的大胆、开放的思想,而且又会写诗作…她当然不是一般男人能追求到的。 “胡少爷,你说爱这东西,虽不比阳光、空气、水重要,却也是无数人的向往。我觉得阳光、空气和水滋养的只是每个人的身体,而爱情丰富的是人的精神,尤其是特别优秀的人的精神领域…” 江南和胡天行一番话后,他的心更坚定了, 也许有了真爱的人生,就像是展翅高飞的雄鹰,畅快又恣意。 半生风雨过后,他已经明白,多少财富,多少豪车,多少豪宅,多少产业……这一切都不一定是自己的,可以毫无顾虑,世世代代都这样下去,这是不可能的,风水轮流转,福祸亦是如此…只有拥有自己的真爱才是踏实! 胡天行回黑水崖了。江南先生进了楚云天新建的蝴蝶别苑。 “江南先生,哦,稀客,贵客…”楚云天走了出来迎接客人。 “楚少爷一掷千金,听说再造一个蝴蝶别苑,为了佳人…” “没有,地震瘟疫过后,蝶丫头家人没有住处,我想这里也是闲置着,可以发挥它的用处,也是好事…再说,我就她一个女性朋友……平时我不大感兴趣别的女人,也不想去凑近她们…所以只有她了…哈哈哈…” “你想的很周到,处处替她着想,看她大大咧咧,其实是个心里特明白的人,就是这一点,我也很喜欢她这样的朋友…我现在明白蝶飞儿比较不排斥你的原因了,相比胡天行…” “你懂她,胡天行却不大懂她,以为对她好,就是爱,其实对她专一专注才是最能获得她芳心的关键所在,其他不行…怪不得这丫头不会拒绝你…” “江南先生,再说,蝶飞儿她是个特别自律的人,她很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平时又不会把时间和精力白白浪费在无意义的事情上,她是把碎片化时间都利用起来成长自己的女人,她是个与众不同的女人…所以她能吸引我,即使有很强对手竞争,我也不轻易放弃她的…在一段感情里,蝶飞儿她懂得让自己及时抽身,懂得让自己永远不会在这段感情中迷失自己,不管是进还是退,都由她自己决定,而不是依附于别人,她更不会想要讨好男人。这点蝴蝶别苑的女孩子都一样,般若也是这样的…” 江南先生一听,觉得这个丫头下一秒不知道要干嘛了,反正她的每一日有无数个瞬间…” 江南先生顿时明白:在蝶飞儿周围都是特别优秀的男人,钱多,能力强,人品也不错,不少,特多,只是她不选也不接受,不随意把自己托付给别人。 也许她的人生最美好的享受,是来自她的心灵能力与定力,是钱买不来的。钱能买来名画,买不来欣赏,能买来一时的欢愉,却买不来真爱,能买来豪华旅游,买不来旅程中的精神收获…金钱与权利在她面前失去了超能力,这个女人是纯良求善特别理性的主……不是轻易能俘获她的芳心的… 今日与胡天行,楚云天一番谈话后,江南先生特别读懂蝶飞儿,他知道自己要怎么去追求她了,有点难,但他不放弃,也许遇到她,她就是他人世间最大的福报与挑战,他不会放弃,更不会错过,是天生的绝配… “蝶飞儿,听我说,你先别忙着回谷…” “不行,我得自己先回去整理谷里的琐事,不可能一直在这里,楚云天,你明白吗,谢谢你多日的厚待…江南先生,怎么,你也来此…” “丫头,我刚来,你就走……干嘛…” “我有急事,不好意思,我必须回谷……” “下雨了,风大,你等我,我为你驾车载你回去,可好…”江南先生很快就拉住她的手,蝶飞儿把手缩回去,这个女人读她千遍都不厌倦,江南先生心里乐了一下。 第二百八十七章 才情冠绝 离端午还有半个月,蝴蝶谷雨水特别多,到处湿漉漉的,树,花,地上都是水… 听说谷脚下梅婆婆病了,梅婆婆九十岁了,老咳嗽,肺部里有个洞,高龄了,药物不济,越来越严重,连下地的力气都没有了。 般若和她感情甚好,出入谷外,经过她住处时,她常去看她,给她送吃,两个月来,她天天出入她家,安慰她,给她做好吃的,般若知道梅婆婆将不久与人世,她对她老人家百般体贴,她经常鼓励她说:“梅婆婆,您会长命百岁的,你胃口还好,只要能好好吃饭,就能活好…”她想到自己在谷里生活了这么久,很少和外人贴近,只有这个梅婆婆,她和她来往了二十年了,虽然梅婆婆有时候脾气古怪,很严厉,但她和老人家感情很深 ……般若总是觉得谷里有几个老人就是宝,比如小糊祖母,夏婆婆,还有梅婆婆… “孩子啊,你对我这么好,你一定得活到九十九,比婆婆还命长……” “梅婆婆,你自己好好保重,我只要有空,我就会来看你,你一定得放宽心…” “孩子,你心肠好,天性纯真,你眼里都是好人,你肯定是有福报的人,你从很小耳朵里就听不见是非,眼睛里看不到争斗,嘴里说不出伤人的话,你总是觉得自己身边都是好人……你是难得的好孩子……” “梅婆婆,你少说话,好好静养,想吃什么就告诉我,我去做……” 般若一转身,发现梅婆婆又睡着了,她身子骨弱,最近就像婴儿,没说几句话,会自己打瞌睡了,体弱的老人和婴儿一样,说睡就睡,说醒就醒……但让她正儿八经躺着睡,她却睡不着的… 看着梅婆婆又睡着了,般若赶紧帮她整理房间。 般若想到《黄帝内经》里提到: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气血是人的生命的基石,其他的东西都是围绕着气血而运行的。可能人在临终前气血基本特别虚了,所以老困。 再说江南带着蝶飞儿回谷里,一路上怕她闷,他都找话和她聊… “丫头,你也才情横溢,你喜欢秦淮八艳中哪一个?” “柳如是?” “那个钱谦益,你也喜欢吗?“ “哦,你说东林党代表的钱谦益,我喜欢他罢官回家广交文人雅士…” “哦,那柳如是为了领略这位文人的傲骨,便突破世俗,身着男装主动上门拜访钱谦益,两人见面之后都被对方的才华所吸引,大有相见恨晚之势。”蝶飞儿谈的眉飞色舞。 “记得第一次见面钱谦益更是诗兴大发当场念道:“近日西冷夸柳隐,桃花得气美人中。“之后两人便陷入爱河之中不能自拔。” 江南对于典故也不逊色。 “随后钱谦益降清,入朝为官,柳如是不愿同去,便独身一人就在南京,钱谦益不忍柳如是一人,不久后便辞官归乡……后来好像因为受到柳如是的劝说,钱谦益变卖家产帮助抗清人士,因为被朝廷发现而被抓入狱。” “不过结局不错,柳如是为救钱谦益,四处动用了好多关系才最终把其救回。之后,因为家里失火,全部的财产被烧为灰烬。柳如是毫无怨言的陪钱谦益度过了贫穷但快乐的晚年,也是好结局…算是美谈…“ “江南先生,你很喜欢柳如是…” “当然,这个才女很善良,又忠诚…人这一生,真正可以拥有的,并不多,一两个铁杆知己,一个懂你的爱人,…一个兴趣,足以慰风尘……” 蝶飞儿听着,低下头,她喜欢干净清新活在自己建构快乐的碉堡里,成为取悦自己的女王她不用羡慕他人,也不讨好别人,也不用给自己贴标签,不妄自菲薄,不用患得患失,随缘欢喜,自由自在…活成一朵有着树的心,会行走的花… 或许无论世事如何动荡和变迁,作为一名女子,她内心深处依旧是那个单纯善良,活得干净的少女……她想一直继续保持自己的单纯与善良。 “当然,是男人都喜欢,怎么了,人生本就是一场未知的旅途,一路有悲喜与苦乐,…也许要把经历的沧桑都转化成前行的力量,要学会自我调整,凡事看淡一些,想开一些,心态对了,人生就慢慢顺了,就像柳如是和钱谦益的爱情故事,你看,你最近脸色苍白,是不是气血不足啊?” “这女孩子一旦气血不足,就会导致面色萎黄、皮肤干燥、毛发脱落…失眠多梦…畏寒怕冷、疲倦无力、抵抗力低下…,“气血不足百病生”,真的一点都不为过。你回家后得好生调养…”江南一脸严肃地说。 雨滴随着谷脚下戏台上的青衣咿咿呀呀犹如蜻蜓点水…般若稀里糊涂过了一个节。她一想到女人的角色有很多,女儿,良母,爱人,恋人…,但最伟大最重要的是娘亲的角色,葭而娘亲为了蝴蝶谷,她担负着最多的痛苦,她背负着最多的压力,咽下最多的痛楚,但她仍以爱,以温情,以慈悲,以善良,以微笑, 对着人生,对着她们三个丫头和谷主爹爹,小糊祖母… 她想到白方彦大哥,也许世人会认为要看一个男人是不是对自己真心,就要看他是不是一辈子待在自己的身边。但般若觉得,这种说法很好笑。 其实,大家也不能保证谁待在谁的身边一辈子。而且,就是呆一辈子的,那她和他的爱情就很好吗?感情是一件最难把控的事情,而且也是不应该被控制的东西。 缘分到了就在一起。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或许是对彼此的尊重,也是对命运的尊重。 她清醒地可怕,她不在意这段爱情是否长久,只要她当下拥有着这实在的幸福,其他都是虚妄的,或许她这样,更能留住对方的心。 般若目前在寒门,而白家少爷是豪门,在逆境中,自己保持一份得体和干净,守住尊严和人品,才是她自己最大的体面。人争一口气。况且她目前身处寥落,她想把自己活成一束光。 般若正煮白少爷给的当季新米,她昨日煮滚后就关火,焖一个晚上,今日吃微温的粥,一屋子芋香。她喜欢五谷杂粮,什么玉米、小米、红藜、油芒、葛郁金、番薯、芋头、茭白、萝卜、甜菜根、山药,还有许多豆类的香,种子的香,菱角、芡实、莲子、鹰嘴豆、红豆、绿豆、黄豆、虎豆、黑豆…… 般若天天呆在谷里,早已经明白:良田千倾不过一日三餐,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人活到极致,就会是素与简…… 她每日起床,都微笑地告诉自己:她的好运来了,她将接纳各种好事:快乐健康幸福…这些都开始进入她的生命,她已經感受到了,开始变得无比幸运,无比健康,无比快乐,感恩宇宙,感恩自己,感恩身边的恋人,亲人与友人,贵人…… 她最喜欢谷主爹爹说的话: “宝贝,不管几岁,你依然是老谷主心中最“漂亮”最自恋最担当的丫头哦,自家女儿总是最好的,人有低谷,定有高峰!这是因果,也是规律!能成大事者,局中必有缺陷;五行平衡者,多数为普通人。你不是普通的孩子。” 她昨日收到宛宛的信,信里说: “般若,你有空多看书,当一名书香女人,这样,就更知道时间的宝贵,书香女子哪有那么多矫情呢,哪有那么多时间八卦,与闹情绪呢…你会更爱自己…像我在天一阁,每天自律劳作,赚碎银,做家务,变美,读书,练字栽花,放空自己……哪一样不够我自己忙的,平时我们都知足常乐,多降低对外人他人的期待,不断裁剪自己,就能提高自身素养,一切美好都会如约而至… 小糊祖母说得好,每一个女人的美有三层境界,少女时代是小美,我们的形象美,身材美,五官美,大多数我们在少女时代都在追求这种小美,到了现在我已经发现,光有颜值身材是不够的,因为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逝,以色示人,色衰而爱驰。 接下来是气质之美,来自岁月的给予我们的奖赏,现在我们三个丫头都拥有稳定的谋生技能和赚钱的能力,以后我们要像小糊祖母,学习她内在的智慧之美,像她一样做到温柔与慈悲,这就是我们三个丫头的人生和修行的最高境界…你说对吗? 最后,让我们都做一个热忱、坦荡、善良的女人,都是才情冠绝的女子,每一个起心动念都是好的,每件事都是坦荡的,内有圣贤之心,外有霹雳手段,懂得识人辨人,懂得小人君子…希望你和白方彦是最令人羡慕的伴侣…” 看了宛宛的信后,般若觉得有智慧的人,总是心平气和,斯文的人,才是大智慧,有才华的人,性格都稳重…她也要修得一颗平常心,用好的心态,过好的生活!变得更好… 般若准备炖“四君子汤”给家里人喝,补补气血,此方有益气健脾之效。她已经在集市买了人参、白术、茯苓、炙甘草,准备与羊肉炖食。补气血需要一定的时间坚持,不可急于求成,最少也要坚持三个月,才能有明显的效果。 更重要的是要让家人过健康节能的生活,减少气血能量的消耗。 般若突然想起,昨日白方彦也给她一首诗,她从口袋里拿出,羞红了脸。 “致最爱的你 山前是你 海的后面是我 我只要说起一片梧桐叶子 你就默契知道 风从哪个方向吹去 你有时调皮温暖地跑到我这里 在海的故乡嬉戏撒欢 贝壳的请柬 ?海鸥的热情 琵笆的檀香软语 ?还有定制的铜指甲 有了墨魂的胭脂水粉味 还有一个美丽的星愿 ? 我都想一一送给你 白天黑夜的轮回 有时就是时空执着过 又遗落的碎片 如掉了牙的月影 ?叫它婆娑吧 我想挽留你 ? 住在海边 ?和礁石为邻 ?枕着我采摘的石花菜 安稳深邃入梦 ?” 想不到白大哥还这么有情趣,她心里一乐。 她准备去采些野菜,等他来时,让他带去府里吃,他爱素菜。 江南带着蝶飞儿终于回到他一手建造的新蝴蝶别苑。一下马车,蝶飞儿惊讶:简直是人间妙境。 “丫头,你回家了!”江南先生微笑着,满怀爱意望着他余生想要好好珍惜的好姑娘! 雨越下越大,谷里雾蒙蒙的…… 蝶飞儿眼眶湿了,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 第二百八十八章 爆炒蒜头 初伏的第一日,子夜,有月牙,没有风,一路上黑漆漆的,方圆十里见不到几户人家。胡天行带着自己的老管家和田思聪踏进一座写着“踏石留印”的山庄,里面没人,但下榻的住处都已经准备好。 两人一落座,就扯淡,马车奔波十几个小时的马累,人也乏。 “胡兄,你在江南的生活,能吟弄风月,又能笑看风云,既有才子佳人,这里太安静,你真的决定在这里住一阵子,我特意找的这庄园,四周都是山,安静得很,没有你那里平静的大海、软绵的细沙,但我担保让这里变成了一个仿佛可以抛去世俗烦恼的好地方,你住下就知道,清修,哈哈哈…” “亏你想得出,就你小子,一肚子花花草草…”胡天行也不是特喜欢田思聪,但在一些俗事的处理上,他还是会搞花样的。这个人本质不坏,是个寥落的富家子弟,多年囧困。 “胡兄,你觉得蝴蝶谷的蝶姑娘怎么样,要不,我们把她接来,或许更有趣…” “哦,蝴蝶谷的女孩子既有风情万种,又冰清玉洁,这是她们蝴蝶谷的傲娇特质,哪能说请就请得到,胡扯,再说吧,你小子…” “也是我也觉得她们蝴蝶谷的女孩子特有吸引力,十里八方的人经常会提起她们…以前蝶姑娘还在梅园当过私塾先生呢…她也不太搭理外界,都是冷冷的…” “哈哈,都说她是一个尤物,但相处过后,到头来,你却发现并且承认她其实是一个天使,哈哈…你小子别对她动歪脑筋…她是个很实在的丫头,特别靠谱,虽然她们谷里的女人都诗情画意…”胡天行一想起孤高自诩的自己百,般追求不到的丫头,他笑自己,笑得特别惬意。 夏日的傍晚,蝶飞儿从江南先生的“蝴蝶别苑”出来,一个人徐步走在海边,踩在沙滩上,听着阵阵的海浪声,舒适又安逸,她多年来,只要有空,她就会漫步在这里,已经习惯了。漫步时她会才思磅礴,新见迭出… 祖母说 她和自己姐妹宛宛的优雅细腻,善解人意,好像形成绝好的互补。 今日,她就站在沙滩上,就等待此刻的这一场落日,她看着夕阳慢慢洒在海面上的瞬间,惊艳又震撼… 应该说蝴蝶别苑集海天盛筵,山色、园林、佛文化于一体,整个园区到处都体现着禅定文艺高雅氛围,她很喜欢那里,就像喜欢白玉斋,就像自己欣赏小糊祖母,或许小糊祖母和夏茉莉婆婆的魅力是不可阻挡的,以往凡得以进入她的圈子的男人们,不论文人学者,还是军人政客,商贾大户…皆为之迷倒,或疯狂追求,或终生青睐。这等魅力也许就是她拥有少女的童真纯粹和少妇的妩媚,老妇的淡定深邃…浑然一体于自己身上,浑然天成,清水出芙蓉。 最近小糊祖母也住进了江南先生的蝴蝶别苑,可能她老人家又恢复充足均衡的营养,科学适量的运动,良好充足的睡眠,和积极乐观的心态,自律与良好的生活习惯,小糊祖母好像返老返童,加上一家人聚在一起,也许如书上所说:和温柔大气的人在一起是养生;和有趣善良的人在一起是养心;和聪明纯粹的人在一起是养脑;几个这样的人聚在一起,就像拥有地磁,负氧离子,弱碱性水,都能让人舒服长寿快乐。 “哦,丫头,你在这里,我找了好久…” “江南先生…” “好美,丫头你变得越来越美,彩霞很美,如你…” “嘻嘻,俗话说,全天下的男人,没有几个支持媳妇去变美的,江南先生你也是吗…但全天下的男人都盯着好看的女人…” “这话,虽然很毒,但是事实,但是我可例外,我是要盯着善良又有才华又好看的女人看,哈哈哈…” “你真贪心,不扯了,对了,最近,谢谢你的帮助…” “不客气,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不在别人遇到苦难时袖手旁观,无动于衷,不在别人落难时不闻不问,落井下石。肯为别人打伞,才是一生最大的财富…” 蝶飞儿把脚丫子伸进海水里,她好像对蝴蝶别苑和未来夫君这两件大事,她已经不太在意了,也许一定要把自己在意的东西,看得淡一点,再淡一点,自己在意什么,什么就会折磨自己,期待是痛苦的根源,有些事情只要自己不在乎了,它就不会伤害到自己了.... “丫头,你相中了未来的夫君了吗?你不要太挑剔,女孩子终究要嫁人的……” “江南先生,我还没相中呢,不过随缘,或许谷主太疼我了,怪不得我对谁都看不上了,父亲说,父亲最厉害的招就是宠女儿,把她宠的最厉害,到最后,这个女孩就会崇拜自己的父亲,眼里心里就只有这个伟岸的大男人,外面的世界和男人根本对她没有吸引力,这样也就不会落入不好的男人手里,至少省去很多麻烦… 大清早,胡天行出来,爬上这里的山坡,这里四周山都不高,很多土坡,坡不会陡,他来回走,呼吸这里的空气,挺清新,就是没风,有点闷…沿着山路走,四周都是翠绿的爬山虎,还有几朵淡淡的黄花,紫粉的花,不高的槐花树,一排排,力挺着,在这夏日的热浪下顿时也没了灵气。 “嘿,给你们准备了些刚摘的马齿笕,还有丝瓜,茄子,豆角,空心菜…”山庄的门房老人很面善,他半混口音不清地讲着,胡天行高兴地点头,老人特别热情,住在这里习惯了清净,但是脸上暮色苍茫。 “你家庄主可回?” 老人摇摇头,絮叨几句:有事! 他搬条凳子招呼胡天行坐下……老人可能很久没说话了,他一见,话匣子打开了… “我来这里一年多了,过年也没回,太安静,我就会听曲,放的很大声,整个庄园都听得到,这几条狗陪着我,还有这个菜园子陪着我,我不和外面的女人们搭讪,我知道她们为了我的菜,和我套近乎,不过,你可以自己来摘,爱吃什么自己摘什么…这不,这个甜瓜和苦瓜给你…” 胡天行嘻嘻笑着,这个门房对他挺上心的。 “胡兄,晚上喝杯怎么样,我准备了几个菜…” 花生米、蒸黄豆、可可丁香鱼、红烧肉、白玉肉燕汤…还有带你去泡泡这里的妞…” 胡天行一看一桌子家常菜齐了… “又扯淡了,你是三句不离本行!小子,你都有那么多姑娘,都留连在外的花花草草,满嘴跑火车,经济寥落,朝不保夕,偶尔靠亲朋好友救济…但这辈子你到现在,你连个知心爱人都没有,你到哪都是孤魂野鬼…可怜可惜可叹…你还想泡妞,我看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剩下的日子里,好好活着,找个好人家姑娘成个家,安心过好下半生……别再折腾了,到哪你都还想喝花酒,连个柳下惠都不如,嘻嘻,田思聪,你这嘴败财啊…还没发财,就想着怎么花钱,哎呀,这个哪行…你没有固定的爱人,就如无水,你怎么会有财啊,哈哈哈…” 几杯下肚,胡天行一阵见血犀利点出了田思聪的要害……田思聪几分抓狂,但句句在理,他几杯下肚,涨红了那张自以为英俊潇洒有福气的脸,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 一物降一物,胡天行的确一下子就克制了狂放不羁,嘴上无毛的混混田思聪。 “胡兄,你饶了我吧,这男人一辈子可以同时爱几个女人,很博爱,女人很自私,一辈子就爱一个男人……这不是经常看到遇到吗…还说我花心大萝卜…” “可是你的财为什么都败掉了,就是你外面交心的女人太多了,她们都是烂桃花,她们都卸掉了你的财气,你不聚财啊,把财都败掉了,连生存保障都没有啊……田小子啊,你得脱胎换骨了,你开始要学会好好的,专一爱一个女人,好好找一个正缘桃花,或许她会旺你,你好好专一做一项事业,你才有可能发财啊…不至于四面楚歌,寥落无依…你若好好斟酌我今日这酒话,你也没白活……” ……无语,安静,两个男人猛灌酒,白酒,黄酒混合着喝,喝得天昏地暗……两个男人都出自名门望族,但是胡天行的犀利确实又高人一筹,鹤立鸡群,把个田思聪镇住了。 “还有一个菜,爆炒蒜头……够辣够味,尝尝…”老管家端出来了,田思聪立马吃了一颗,辣嗓子,真辣,泪出来了…… 第二百八十九章 凉血妙品 蝴蝶谷的七月是琐碎的,世俗的事儿真多,在佛教中,七月是吉祥月,也是报恩月,所以这里的节日祭祀氛围特浓重。 而在“踏石留印”山庄却没有,不见人间烟火气。 般若在谷里忙得团团转,她做好所有礼俗,心里祈祷: 此时此地酷暑渐褪,清凉缓归,愿一切顺遂!家人安康! “般若,你忙完了吗?” “白大哥,你来了!” “乞巧节,乞巧,我给你买了一套美丽的新裙子,你今晚穿着新衣,记得在庭院向织女星乞求智巧哦,哈哈…七姐是天上的织布能手,乞求她传授你更心灵手巧的手艺…” “哦哦哦,哈哈哈,“乞巧”,不过是“斗巧”” “白大哥,你真好,我不物质,该有的仪式感一个都不能少,我不需要你的钱,但是你要有为我花钱的态度,毕竟说话不要成本,嘻嘻…” “调皮,什么时候嘴巴抹油了…” “白大哥,你说你此生最好的情人或灵魂伴侣是谁?” “这个问题,我没想过,不过有了你,就可以了…” “那你呢,般若…” “哦,活过半生,我此生最好的情人或灵魂伴侣应该是我自己,因为只有我自己最懂得我自己的所思所想所需,也最会体贴我自己,一生陪自己最久,能到最后的也是我自己,当然最好的“情人”就是平安健康喜乐,懂得爱惜自己!你说对吗?” “你说得棒极了!为了我,你应该好好照顾好自己,对啊,机灵鬼!” “今日乞巧,我也乞求仙女们,不求美丽,只求魅力,让我此生虽活在人间烟火里,却让我能多点慧灵善良、温和大气,清新脱俗,能充满一点积极向上的生活,可以平凡,但不要平庸,才不枉费我普通的一生…精灵们,七夕快乐哈…” 般若对着天空喃喃细语,一副可爱样子,白方彦看着她一副与世无争,无欲无求的清新模样,他知道他就是迷上她这点。 白方彦心想:“如果蝴蝶谷的女子是一群三言两语就能撩到的女子,那她们的男人何止他一个,如果她们是一群物质的女人们,那他也根本靠近不了她们!” 他一直记着娘亲的话:“婚姻情感不单是金钱的投资,而更是心思和时间的投资。他与般若的感情需要经营,需要双向的爱与信任,这段美好关系,他们都要懂得服软,轮流低头,就不会走散,哪有天生般配的人,只不过是,一个懂得包容迁就,一个懂得适可而止而已……” 般若看着眼前对她最好的白大哥,她心里明镜似的,她更明白,爱情里的幸福和尊重,从来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争取来的,没有什么捷径可言。与其费尽心机地趋炎攀附,不如好好经营自己…” “般若,你在想什么…” “没有哦,我在想前日祖母说的话:身体健康才是最大的成功,远离是非才是最高的智慧,内心清净才是难得的修为…只要不放弃自我的成长,每个丫头也都能活成自己的“豪门””。 “你们从小有你们这么厉害的祖母,在旁敲侧击、潜移默化地教育着,陪伴着,你们不吸引人都难啊…” “对了,蓝胭脂先当娘亲了,又嫁人了,不对,应该是给人当小了…真是无语…她们一家太虚荣了…”般若把事情原委说给白大哥听。 这个月蓝胭脂写信来,纸是包不住火的,听说蓝胭脂一家人傍上这门阔亲家,内心膨胀自己抖出去了,整个蝴蝶谷都知道了。 信上说是蓝胭脂她当阔二太太了,给一个当地五十几岁的男人做小,是她父亲和她一家人都答应的,可能她家人看上这家人的财大气粗,在当地有几个大作坊,商铺店面…这个男人和发妻没有感情,长期过着有名无实的婚姻生活,最后这个男人想出一招,为了找个女人,照顾自己的晚年生活和多生几个娃继承自己的家业,他通过与自己同村的蓝胭脂父亲,选中了蓝胭脂,有念过书,还没嫁人,打扮起来也看的过去,决定先和她生米煮成熟饭,有了两个女娃,先后又给她在闹市她买了一套价值不菲的豪华别墅,买了一辆和男主一样的同号的座驾,没有名分,但有房有车,又生了两个女娃,蓝胭脂一下子不劳而获,超越她的所有同龄人,她自己心里也像喝着蜜,优越感也膨胀,天天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已经找不到北了,典型一副豪门阔太的架势,连在她的两个姐姐面前也端着一副高人一等的贵妇模样…却不知外面已经闹得满城风雨了。 “这也没什么稀奇的,土豪们年轻时找不太漂亮的过日子当垫脚石,中年找个漂亮的强心剂 ,晚年找个能搀扶到老的忠诚的拐棍…不过,你我都不是这样的人…女孩子还是要经济与情感都得独立才好……”白方彦冷笑着。 “我祖母从来都严厉教育我们,她说溺爱出逆子,惯子如杀子。为长辈舍不得教,总有一天世界会替我们狠狠地教训的。家教太重要了…我只是觉得蓝胭脂一家怎么这样,拜金又势利…” “不过,你也不必替她难受,她和他两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各有所图……不管以后如何,那是他们自己愿意的…” “彩虹,好漂亮,你快看,白大哥…” “彩虹寓意着好运、吉祥的意思,这是雨后的彩虹啊!更是美不胜收,让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也寓意好运连连…” “什么人最富有?般若,我觉得此时的我太富有了,这里人间仙境,还有一个仙女如你…” “白大哥,祖母说:富有?的人是心存感激时,?时时想要予施?别人。什么人最贫穷?贫穷的是人?随时想从别人那里取获?。所以一个人能够感恩、惜福,他就?是人生最大的拥有者了。我觉得很有道理!” “蝴蝶谷的气息蔓延进 七姐温柔呼吸 禁地的神秘 野人如我 仙女是你 洞中数载,恍如隔世 禁锢的灵魂 胭脂水粉都涂抹不了的苍白 满山的爬山虎、狗尾巴草 粉饰异地火炉烈焰般的往事 邂逅成排的槐花树下 碎了一地的鸡毛 红尘三千踉跄满怀 烟熏火燎的人间 今日又是七夕节……” 白方彦给了般若一张纸条,般若打开一看,笑了。 “白大哥,昨晚我和蝶飞儿信鸽聊天,她说,好女子,没备胎,不养鱼。说爱一个人就爱一个人,对不喜欢的人高冷至极,他若,降得住她,她满眼都是他。请记住一个真理:“无论对谁,太过热情就增加了不被珍惜的概率。我想了很久都不理解,这丫头,鬼灵精怪……” “牵手过一生的爱情,越来越显得奢侈…” “对了,不扯了,我也得学着宛宛背药名了,你先回家去。我要背书: 补阴之最———女贞子; 泻下之最———大黄; 凉血之最———犀角; 理气之最———枳实; 舒肝之最———郁金 ; 活血之最———丹参; 补气之最———人参; 补血之最———当归; 补脾之最———山药; 消食之最———神曲 ; 清痰之最———贝母; 退黄之最———茵陈 ; 祛风之最———独活; 安神之最———枣仁; 温里之最———附子。” 白方彦看着般若认真的样子:一个好女子,她不会被外界环境所影响,更不会被灯红酒绿所迷惑,她会有自己的原则和追求,有自己的目标和理想。 “对了,白大哥,我昨日得到一个好的药方子,我都记下来了,是治痛风,谷里很多人有这毛病,这个叫上中下通用痛风方:姜南星、苍术、炒黄柏各60克,川芎30克,白芷15克,炒神曲30克,桃仁15克,威灵仙9克,羌活9克,防己15克,桂枝9克,红花4.5克,龙胆草1.5克。 用法:将这些药研为细末,曲糊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次服用6克。一天三次。饭后半小时服用。其实你也不用做成丸子,就打成粉,每次服用6克就好。以后谁犯病了,就给他试试…” 白方彦对般若已经上瘾了,他觉得这样的姑娘,也必定会让男人遇到后,会觉得自己找到了“宝”藏。女人与女人之间最大差别只有脖子以上的部件的差别,因为这部分包括格局,认知,智慧…其他脖子以下都一样, 没有差别,这句话对极了! 般若平常里追求健康、追求平安、追求喜乐!她放在美人堆里头,确实不是一眼惊艳的“大美人”。但她依旧经常一张素颜就出谷,无暇顾及自己是否常人眼里的美丽。卷曲的头发像没怎么认真梳理过,自由而散漫地披落,要不就是随手打成一股麻花辫,不经意地垂在肩膀一边。一切都是最舒适、自在的样子。能让一个男人持续上瘾的女人,不是这个女人的相貌与金钱,青春,而是她身上特有的真诚和踏实、是责任和细节,是忠诚,是魄力,是大气,是担当,是偏爱,是情趣,是才华…是能容纳大海的胸襟… 白方彦也通过般若,了解了蝴蝶谷的女子们,或许她们就是人间的四月天,不管岁月如何流逝,她们依然玉立在蝴蝶谷里的四月天,在那温润的南方,亭亭如白莲,鲜艳如杜鹃,在清新开朗的空气中,散发着阳光的亮丽和温暖,她们以传奇的一生,不负韶华,不染纤尘… 白方彦只听般若在背药书,很多专有词他也听不懂: “一般小米和南瓜子等食物含色氨酸最多。谷类中色氨酸含量最高,色氨酸具有调节睡眠的作用。小米具有促进消化、调节睡眠、增强免疫力、维生素B1、维生素E、镁等微量元素。在晚餐主食中加入一些小米是个好主意,可以增加色氨酸进入大脑。南瓜子是蔬菜中色氨酸含量最高的,色氨酸可以改善失眠。南瓜子含有丰富的色氨酸,这种氨基酸对改善睡眠有重要作用。每天吃1克色氨酸可以让你的睡眠质量提高很多,而且它富含镁,对睡眠也有帮助…” 再说胡天行喝醉了,和田思聪又在扯淡了: “30%的人会像白居易笔下的琵琶女一样“老大嫁作商人妇”;30%的人会像罗隐笔下的云英一样,漂泊十多年……还有30%的人会像鱼玄机一样,所托非人,一生困囿于爱情,不能自拔……年少不痛离别情,老来珍惜相伴人。” 田思聪只有听的份,搭不上话,因为胡天行视野真是开阔: “薛涛这样的才女,不能没有才子相配。 公元809年,元稹来到了成都,担任监察御史。薛涛芳名远播,元稹倾慕已久。两人一见面,就坠入爱河。此时的元稹只有30岁,而薛涛已经41岁了。爱情与年龄无关。在元稹眼里,薛涛是美女,也是才女;在薛涛眼里,元稹是才子,也是知己。两人谈起了恋爱,饮酒作诗,你写诗给我,我写诗给你,很美的一段时光。每个强势的女人,内心深处都住着一个温柔的女孩,只有被爱的时候才会把她放出来!说的就是薛涛……” “女人最厉害的武器,就是柔情和眼泪。” 田思聪胡乱搭话。 “到底什么样的经历才能让男人女人脱胎换骨?就是把自己揉碎,搓成粉,再重新捏一个自己。”胡天行满灌一杯。 “不过,田小子,以后比你优秀,你尽可以放心交往,一个人比你有德行,你尽量与他成为一伙,;一个人比你有智慧,你尽可安心与他同行;一个人活的生命比你有质量,你可用心与他成为知己,你的生命才有高度与宽度。你不要再当混混了…” “不过,你小子,听说是个孝子,孝敬父母,最基础的,要给父母养老送终;不能对父母动手或言语羞辱;而最高的境界,莫过于始终在言语、行为和内心里尊敬父母,这是我的心得体会…” “胡大哥,你说得好,干一杯…”田思聪半醉半醒。 “男人都爱财,金钱对人是有极其惊人的反噬作用的,尤其是得到大财后。对弱的人来说,一旦让他拥有 ,就开始颓废丧志,停滞不前,挥霍无度 、醉生梦死,胡吃海喝,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夫妻反目,最后甚至耗尽自己身体……而对于强的人来说,金钱一旦让他拥有,就会运筹帷幄,励精图治,家庭和睦,伴侣恩爱,身强体健,精益求精…发展壮大… 说到底人的强弱其实就是一个人的素养高低与自律努力程度的饱和度而已……这辈子千万不要马虎两件事: 一是找对爱人。二是找对事业,因为太阳升起时要投身健康与事业,太阳落山时要找机会懂得与爱人相拥呵护…” 胡天行喝的烂醉,今日说的特多,但听起来句句在理。 蝶飞儿一早起来散步,一个人静静走着,静静思考,心想:智慧的女人,往往有底线、有主见,她不会像墙头草一样,任由别人摆布。她是自由自在的飞鸟,让人拿捏不住,更容易被深爱。 她觉得女人的一生纵然没有大灾大难,也没有大病大痛,但每天就像陀螺一样在吃喝拉撒间打转,处理这生活碎了一地的烟火,一个人最好的生活状态就是有所期待,有事可做,不疾不徐;有眼中的热爱,又有心中所爱,认真过好当下的每一分钟吧,刚柔并济,温柔善待你所欣赏、所至爱的人,对生活有多少专注、对心爱的人有多么专一,懂得热情与努力与自律,生活就会回馈自己多少温暖、真爱、精彩与微笑… 她会努力提升自身,让自己拥有赚钱的能力;她也不会轻易相信男人的诺言,而是“相信爱情,但更信自己”;她会和男人风花雪月,但也能面对生活的柴米油盐…… 祖母的话又回想耳畔: “一个女人,她越能洁身自好,拒绝暧昧,越不会让男人轻易得到;她越是独立温柔,越会不惧男人离开,越能吸引他的在乎;她越是情绪稳定,越会和男人相处平淡又不失优雅。 你们几个丫头,不是爱情里的傻白甜,也不是婚姻里的公主和女王,一定能够在岁月温和时,善待身边的人;在经历磨难时,善待自己。要活得温情而又自重!” 蝴蝶谷女子经常会不由自主地随时随地背药书,蝶飞儿也不例外,她突然想起来背药名: “清热解毒之最—---金银花; 芳香化湿之最---—藿香; 利水渗湿之最———茯苓 ; 芳香开窍之最———麝香; 清热之最———石膏 ; 泻火之最———黄连 ; 降气之最———沉香 ; 生津之最———石斛; 化痰之最———半夏; 平肝之最———羚羊角 ; 辛凉之最———薄荷 ; 止痛之最———元胡 ; 止血之最———三七; 补阳之最———鹿茸。 金银花:有了它,炎炎夏日也清凉 蒲公英:身上长了无名肿毒就用它 鱼腥草:消炎解毒,小草药有大作用 决明子:历史上使用最早的眼科药 枇杷叶:清肺热的常用药 栀子:擅长解全身热毒 夏枯草:清热泻火,治淋巴结核第一药 紫花地丁:解毒消痈要药 牡丹:凉血妙品,花中神药 凤仙花:外用可以清热解毒的“女儿花” 黄连:清五脏湿热,世间第一苦…” “丫头,你才是凉血妙品,你在干嘛,快下雨了,伞给你…” “江南先生,哈哈,怎么又是你…” 第二百九十章 被独宠的人 入秋了,天还是有几分酷热,蝴蝶谷里满山的树,还是绿油油的,沿路一排排粉色的木棉花,着实开的粉嫩热情,比春日的桃花更有几分韵味,路旁的邻家的庄园围墙里探出几株橘子树,白色的花,香香的,很好看。 江南先生和蝶飞儿静静漫步着,两个人互视着对方,甜蜜笑了。 “橘子花,很美,我的最爱…一眼万年…” “橘子花,它像你,清新脱俗,洁白无瑕…” 蝶飞儿停住了脚步,抬头凝视着一墙的橘子花,心里十分惬意。 “这里还有大黄花,长的像你,江南先生,嘻嘻……皮厚清热解毒去火……呵呵…” 江南先生一扭头,发现旁边很多黄黄的丝瓜花……他被她逗的笑眯了眼… “丫头,最近听说这里经常微震,你们睡觉时警醒些。” “哦哦哦,我每晚都睡得沉了,都没有感觉,是地震吗,哦……” “江南先生,可能我睡得很有安全感!没心没肺的,哈哈哈…” “女孩的安全感来自于自己的学识修养內涵、经济独立和自信淡定,这三样,丫头你都有,地震,你都不怕……” “哦,睡着的人都不懂得怕…嘻嘻…” 每次和蝶飞儿谈话,江南先生都能感觉到她骨子里那种真正闪耀的东西:是善良,是教养,是包容,是清新,是大气,她是见过世面的涵养,向阳而生,努力向上,一个温暖的女人,不卑不亢,清澈善良! 丫头,你说说对我的印象,可以吗?” “呵呵,那我就不客气了,点评一二…” “江南先生你就像那株罗汉松,有才能,又会雄辩,你是个深沉厚重的男人,通俗一点就是有颗谦虚、内省之心,有克己之心,也有尊崇正义的勇气,是个懂得不断磨砺自己的慈悲之心的大男人,但是有时可能得更自律些。” 蝶飞儿回过头审视自己身后的江南先生,他已经给她留下了沉稳中藏着精明的深刻印象。 他的这种“精明”表现在,在面对纷繁的头绪和各种各样的利益诱惑面前,他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视线始终不偏离他真正想要的。 “丫头,许配与我吧,余生让我来照顾你…” “你能给我要的爱情吗?每个人在爱情里,渴望的日子都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惜,恋爱容易,相处却难;心动容易,婚姻却难;发生关系容易,长久却难…” “但楚云天说过蝴蝶谷的女人都是优秀不带优越感的人,他说你们明亮不刺眼,自信又懂得收敛,让他仰慕的同时又给他能量.…我相信我们会相处愉快的…” “丫头,你想要什么,我送你…” “大海,日月星辰,我都不要…” “我要一座栽满橘子花和兰花的蝴蝶谷,还有一颗专一的心,你能送吗,呵呵……” “爱情在男人身上, 最显著体现的就是大方 ,只有不爱你, 看不上你的男人 ,才会小气,我送…” “我喜欢兰花,喜欢它的清香,更爱它的风雅。我就希望自己如幽兰一般,安而不乱,静而不争,波澜不惊,慢度此生…” “你要的是“空谷幽兰”的境界……还有不离不弃的爱,我确定你不会离开,这是安全感。 我确定我也不会离开,这是归属感。我们都确定对方不会离开,这是幸福感…” 江南突然想起来自己的母亲,蝶飞儿有几分像她,娘亲生前总是教着自己的姐姐总说:真正驾驭住男人的女人,首先是要有才官思维,但是一味才官多为忌,就是为男人付出太多,牺牲太多了,最后只是感动了自己。所以说,要在感情中游刃有余,还必须有伤官思维,伤官的分量不必太重,他们的作用是给男人一颗糖,再给一巴掌,会在男人飘了之后给一棍子… 蝶飞儿停住了脚步,看着脚下被礁石围着的一滩小池塘,绿藻丛生,波澜不惊,却有几分生趣,它被礁石包围着,好像特别温暖,它的外面却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海水激烈拍打这它四周的礁石,它却能安稳不动,蝶飞儿怔住了,她为这造世主的杰作所汗颜,所震撼,她突然觉着这小池塘就是她自己,自己多年都生活在蝴蝶谷里,外面的世界好像和她无关,但她却好像拥有整个世界,因为她尊重生命,也热爱一切生命,热爱着生活。 “今日是寒露了,谷里谷外都有点冷了,但是最美的秋就是在这眼前,这最美的风景也在我们身边,每一个人要用心珍惜方能长久。寒深露重,江南先生你要添衣保暖了…” “接受我吧!蝶飞儿!我会让你幸福的……” “我看我们还是冷静一段时间,我一直相信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强求也没用…尤其是缘分…” 蝶飞儿独自一人回到楚云天的新蝴蝶别苑,她突然觉得女孩子应该有自己喜欢的事业,有个最契合最能相濡以沫的爱人,有几个最好的亲人…这样的生活她就能满足。 她踩着夕阳的小尾巴,回到屋里,看着窗外照进来的余晖,整个人的内心是明亮的、是轻松的,身上所有的疲惫与情绪在这一刻都被光影化解,她舒心地洗个澡、点上自己喜欢的香薰、吃了一小块自制的蛋糕、喝一杯菊花茶,她觉得时间过得好快,心里舒坦极了!她从很小就会宠爱自己,当然希望以后的夫婿能宠爱她一个人。 她突然想到上次看戏,被汉武帝独宠的女人赵合德,他会给她能力范围内最好的一切,只要有空,就会陪在赵合德身边,给予她无限的安全感,就算是到了弥留之际,汉成帝也会为赵合德未来生活做好充分的准备。都说帝王无情,但其实帝王也有情,只是他们的感情更沉重,表现得不那么明显罢了。她想起刚才江南先生的话,觉得他会对她独宠吗? 祖母说过让一个男人给予一个女人深爱,其实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即便女人自己貌美如花,即便女人能付出一切,如果没有一点学识与内涵,就只能在短暂的欢愉之后,看着男人转身离开。爱是双向选择,女人想要什么样的结果,就要做出什么样的努力,以此让男人看到女人的真心,那男人就会回馈你同等的“独宠”。 江南先生一扭头,就发现蝶飞儿已经不见了,这丫头走的挺快。他突然很想余生去宠爱这个丫头,他想关心和呵护她,她的爱好和选择,他都会一一尊重与帮助。 “楚云天,臭小子,你自从建了新的蝴蝶别苑,你的人都不见了,哦,肯定是你自己想私藏蝶飞儿,对吗?没门!” “胡大公子,呵呵,你以为蝶飞儿就是一尊石头菩萨,你爱摆在哪里,就摆在哪里吗?我最近根本找不到她…听说江南先生来谷里求婚了…” 一阵子沉默。安静,安静,最后变得宁静… 胡天行想起祖父和林小糊祖母的故事,他心里憋屈,他这辈子一定得娶回蝶飞儿,他其实是在圆祖父的梦,他怎么肯让蝶飞儿许配给江南先生呢,他心里肯定不服气,他告诉自己,他要马上找到蝶飞儿,他要再次表白,他要公平竞争,但他要她答应,再考察他们三个一年,再做好婚配决定。他得争取到时间,才能去征服他心中的女神…… “楚云天,你小子,你这么迷恋蝶飞儿,却傻傻看着她,你怎么抱得美人归,我是不会坐以待毙的,我要去争取……” “胡天行,你别做伤害蝶飞儿的事,我只要看着她幸福开心,我就知足了……” 第二百九十一章 人生盟友 霜降时节,农历九月的蝴蝶谷更是凉凉的,有时会回暖一两日,但会突然飘了雨,不大不小下了几个时辰,转眼又放晴。 正是“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时候。“霜叶红于二月花”。今日天气变冷,宛宛呆在天一阁,陪着孤鹤回雪。日子过得不紧不慢,两个人都很满意。 宛宛一大早起床,就进了厨房。她拿出昨日准备好的鸭子,山药,切了葱、姜,又找到八角、料酒。她笨手笨脚把鸭子洗净剁块,山药去皮切块,姜切片,葱切段。又把鸭肉焯水后,冷水下锅煮,最后放入葱、姜、八角、料酒。大约一个时辰后,待汤表面浮出油花后,她才放入山药。煮至食材酥软,再加入盐调味,她自己喝了一口,不错,她微笑着回到卧室。 她披着粉红凤凰花披风,走出来透透气,她站在庭院,看着园中的花草树木,树叶经过寒露的锤炼,由绿转红,令人神迷,这是秋季的最后一个节气。她自吟道:“气肃而凝,露结为霜矣。” “暮秋至,西风烈;霜满地,枫遍野。宛,霜降节气,防秋燥、防秋郁、防秋寒。我们防范寒邪和燥邪,润肺养肺,你想喝什么?我来做,雪梨百合冰糖羹…” 孤鹤回雪站在她身后,环抱着她的小蛮腰,低声细语,这几年跟着她,他也成了半个养生高手。 “你倒是厉害,学的满像的,夸夸你,还是以平补为宜,我们最近多吃些健脾养胃和润肺养阴的食物吧。我让厨子买了萝卜、小米、栗子、秋梨、芝麻、银耳、青菜、淮山、洋葱、苹果、香蕉、百合、蜂蜜……这些看是日常,已是很补了…” “我就知道你最有一套…小宝藏!”孤鹤回雪怜爱地拍了她的小脸蛋,真是太喜欢她了,每日与她在一起,就是轻松舒服又开心,她给了他很好的情绪价值。 孤鹤回雪深深明白:相对于女人的青春美貌,名利和物质硬件条件…好女子的内涵学识,修养与情绪价值,好人品养成,更是一个宝藏。 “对啊,我一早就炖了山药老鸭汤——给你补中益气 ,我是书上学的,昨日翻了《吕氏春秋》,里面记载:“水居者腥,肉玃者臊,草食者膻。”肉类多数偏燥,且带有腥膻之气,多吃容易上火。只有鸭肉清淡、滋阴,是霜降时节必吃的食物之一。所以我特意做给你吃…” 或许男人对于一个女人动心是分为好几个层次的。首先是身体的吸引、情感的吸引、精神的吸引,最后才是灵魂的吸引。宛宛身上集中了所有的吸引,他已经离不开她了。 对于孤鹤回雪来说,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最看重什么,当他每次和宛宛在一起,他的精神达到愉悦之后,他已经深深明白,他早已产生和这个丫头好好继续走完余生的所有欲望。 或许很多男人都希望找到一个比较听话的伴侣,孤鹤回雪也不例外,宛宛的到来,满足了他作为男人自己精神世界的愉快,在这个天一阁这一带,他长期就处于一种非常强烈的支配地位,并且有很强的天然的支配欲望和征服欲望,他以往一直向往金钱与权利的追求和追逐…这林林总总给他带来征服世界的快乐。 这几年,宛宛的到来,对于他来说,重要的不是宛宛有多好,而是这个丫头能够带给他太多快乐!以前没有动心前,他会将时间和精力,放在他个人的事业和兴趣上,现在他已经把宛宛也放在他心尖里! 这几年,他活在爱里,宛宛是他人生路上眼前一亮的女子,他就意识到,爱情和陪伴,逐渐变成他余生最为重要的东西,他找到了新的定位。他也在改变自己,努力展现出高情商的一面,以此走进宛宛的心中。真爱,是需要成全的。 孤鹤回雪找到了他新的人生目标,他觉得仍旧要在摸索中成长。他已经感觉他彻底被宛宛捕获了,他会站在宛宛的角度上,考虑女生的情感表达方式,以及心绪,并且做出爱她行为,通过这样的方式,他去赢得自己想要的情感生活。 以前他不容易爱上或不爱一个人,他会专注于自己的事情,一举一动都会显得很理性。但是遇到真心想要去爱的女子,他会在情不自禁中,做出成全爱情的行为。 “冷了,宛,我们进屋吧!过阵子我陪你回谷看望祖母吧!对了,宛宛,你们谷里的“玉玲珑”到底在哪,是否在祖母处?” 孤鹤回雪牵着她的玉手,边问边走,回茶厅。 “我也不清楚,但是它确实在蝴蝶谷里…祖母把它当命根子…” “哦哦哦,它以后还是得传给你们三个…” “有缘人吧!祖母说“玉玲珑”会找到有缘人的…” “祖母最值得大家尊敬了…” “祖母她是个没有怨气的女人,她特别值得尊敬,她年轻时面对很多磨难,但她却能默默承受的,她是自带贵气的。她不管经历多大变故,都能让自己快乐起来,十分热爱生活,她是谷里最为坚强勇敢的。她是我们的定海神针!祖母总说:女人无论历经多少风雨,骨子里依然要藏着孩童般的天真,并非不谙世事的傻子,而是看透人世万苦,饱尝人情凉薄后,一定要依然相信:人间有爱的宽阔胸襟。这样,女人的灵魂才会越来越动人。她从小教育我们要做一个眉宇间写满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女子,安静与暖,安然与心,不急不躁,清淡欢颜。”宛宛庄严地慢慢说着自己从小最尊敬的老祖母。 “听很多人说,林祖母就是个美丽活生生的传奇,我觉得你们谷里的女孩子都像个童话,很美…很纯…都是傻白甜,但是男人最喜欢这样的女人…哈哈哈…” 孤魂回雪高兴抱起宛宛,让她靠在他怀里。他看着她,这个丫头的美丽,是从慈悲而来,她的气质含着智慧。好看的不仅是她的外表,还有她这颗闪光的高级的灵魂。 “丫头,能让别人快乐的女人,一定很善良,能让自己快乐的女人,一定很聪明。说得就是你!” 几十年来,孤鹤回雪阅尽很多女子,世间女子千姿百媚,他现在强烈觉得:唯有质感、洁净、善良、内涵的女子尤为特别与高雅,就是宛宛了。 “对了,南燕飞是你祖父,他也是个风云人物!” “我祖父祖母很登对,他对祖母很专一,祖父生前特别疼爱自己的姐妹,兄弟姐妹感情亲密深厚!在蝴蝶谷里,我们这些女子们可都算是那里的大家闺秀,小时候的我,没有特别伟岸的大理想,野心不大,但是就是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当一个知书达礼,落落大方,有点理想,有家国情怀,有高雅兴趣的清新脱俗,有趣善良孝顺的平凡女孩…这不,最后我嫁了天一阁…嘻嘻,当了平凡的小夫人……” “哈哈哈哈哈哈…”孤鹤回雪亲吻着她,伶牙俐齿的她一溜烟跑了。 “别闹了,孤鹤大老爷,厨房的鸭汤可以喝了,我赶紧去拿来给你补补…” “对了,你祖母是大家的宝贝,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她平时会把她积累的人生经历、学问、知识、经验、教训分享给我们,还有整个大家族,这样大家就不会走错方向,就能更加和睦平安。哈哈哈…” “对啊,祖母她目前身体很硬朗,除了听力稍差外,身体其他方面基本没有什么大毛病,般若经常陪着她在谷里走走。她虽然高龄,但很爱干净,起床后依然能够自己梳头,整理床铺,浇花…她爱喝茶,爱吃海鲜,也会爱吃点肉……” “她会长寿的…她总说:精神层次越高的人,对感情越专一,因为她们善于处理自己的欲望。欲望是人性,而克制是教养,男人的新欢旧爱,迎来送往,以为的魅力难挡,实则廉价百搭,得陇望蜀,骑驴找马,那样其实是悲凉的,因为不是真爱,是博爱,让人生厌且鄙弃…” “孤鹤伯伯你也会专一吧,哈哈哈,你也会长寿的…” “宛,只要和你在一起,我肯定长寿…哈哈…” 江南先生正为了最近的事业焦虑着,有压力才有动力,他失眠了,上火了,牙痛,但一想起蝶飞儿,他心里还是很安慰…… 他已经明白,蝶飞儿是他的最佳配偶,是他人生战场的默契盟友,多年来,他真正稀缺的,是像蝶飞儿这样的女人,她在谈吐、知识面、商业视野、控制局面有很好的能力,还有稳定的阳光情绪。她正直、温暖、勤奋、充满活力… 他决定和对方谈判,拆掉他的老山庄,因为那里已经是一个过去繁华的梦,已经在激昂与沉痛的往事中寥落了,他的余生准备建构他的蝴蝶谷,建设他未来美好的一切,因为那里有他迷恋的大海,和新的事业,还有他最宠溺的蝶飞儿…… 他一个人去牙医馆,牙医是个六旬老人,常年离开家,租住在镇上,开了一家小小牙医馆,技术不错,生意倒也红火,他帮江南先生拔了几颗牙,一日拔一颗,五日拔了三颗。 “人到晚年,就是折腾这副牙了,最好还得腿脚灵便,这样才能有好胃口,好心情……”老牙医说道。 “不对,还得有个好老伴……”江南先生想到蝶飞儿,又开心补充到…… 第二百九十二章 夕阳红 立冬,蝴蝶谷里,太阳暖暖的,风定海静,在将军祠外,般若第三次遇见那老者。 “南家小丫头,好久不见,听这里的师太说,你们南家的三个丫头都一一许配好人家了,谁家后生,娶到你们三真幸运!” “老伯好,你可也别来无恙…” “还行,我每次来将军祠,都有一番不同感触!很好!” 老人自从他的孩子的猝然离世,他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公开出现在人群的视野,平时连穿件亮色的衣服都不敢穿,关于他的商铺和大作坊的消息一时之间也风平浪静,他好似人间蒸发了一般,但他会偶尔来将军祠。 “老伯伯,你也当休养了,把大事放心交给孩子,偶尔出来接触接触大自然,会让你更有精气神的…” “对啊,我前日已经宣布离开商铺,把所有的运营的全权交到我另一个孩子的手中……” 他站在将军祠前,远眺大海,他以往已经收获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财富,却失去了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亲人,当时他曾也从公开表示,只要能救回他孩子的命,他甘愿放弃自己的全部…但这一切都似乎太迟…” 般若第三次见到老人,她已经读懂了他的一切。作为一名出色的商人,老人无疑是人生的赢家,可作为一名父亲,老人注定承受了终生的遗憾,让人深感惋惜,她不禁跟着将军祠里的佛号,心里念了句:阿弥陀佛! “夺去伸新爪,三寸黄来饱老”,不错,老伯伯,这送您。” 老者看着佛手,心里舒坦些,这丫头真有灵气,懂人。老者顿觉得强的男人可能对千百个只知其强的崇拜者无动于衷,却会在一个知其弱点痛点的女人面前倾倒,他瞬间发现小丫头力量强大。 般若对着老人微笑,指着前面的海: 我祖母常说:每个人都会有爱恨情仇,悲喜伤痛,怨恼委屈,不尽如人意的往事,但看海时,你就让它们都随风去吧;生活磨难,吃过的苦,受过的累,也从心上抹去,让它们烟消云散,有了因缘与磨炼,一步步的坎坷走过来,一场场的考验扛下来,有苦才有甜,有苦才知甜,经历过,才能真正品尝到苦尽甘来的滋味!这海海的人生……最重要的是我们,要过好眼前的日子。” “丫头,我已经又生下一个女儿,才两岁,我现在比以往更加在意自己的年龄,我无比希望自己能够变得更加长寿,我希望能看到女儿长大嫁人的那天。如果要等女儿出嫁来看,我最起码要活到接近百岁高龄,才能达成这样的目标,所以我如今比任何时候都在在意活的长的问题,为此无比严格的要求着自己…我对于饮食和锻炼非常重视,一日三餐都会严格按照最健康的饮食观念控制自己……” “那你得把你孩子重新培养起来…” “对,以后有机会让你见见我的小女…” 也许老人有的,不仅是美好的期待,更是面对残酷的准备! “老伯伯,你真勇敢!你看,晚霞,火焰般的,你也像这谷里海上的一只老凤凰,涅槃重生,勇敢,好有力量…” “和你说话,真舒服…以后有人欺负你,你告诉我…” 或许男人天生就对很崇拜自己的女人有好感,因为这样的女人给了他自尊心,也给足了他的面子感。他对这个小丫头的态度是很和缓的,很愿意去保护这个丫头,细心呵护她,生怕她会受到一点伤害… 般若无形中激起了老人对她的关注力。她获得了老人的好感,靠得可不仅仅是她的可人,还有她对他的崇拜和敬仰之情。 也许老人一路翻山越岭,踏雨而来将军祠,被般若看穿他隐藏在优雅表象之下的孤独。 “老伯,今日恰是立冬,我们都准备吃饺子,“立冬补冬,补嘴空”,谷里我准备了鸭、猪蹄、猪肚,已经加上一些中药,早上准备煲好汤,你今日就和我们一起吃吧。” “丫头,我想在蝴蝶谷建一处别苑,到时你来打理,如何,这个活有点累人。” “老伯伯,你为什么有这样的念头…” “哦,我有几个故交,都老了,他们家的孩子们,一般都是在过节的日子里,匆忙地来看望一下他们的,放下很多好补品,说几句漂亮的场面话,然后,就匆忙离去,似乎在家多待一会儿就窒息一样。” “有次其中一位生病了,我去看他,看着躺在床上他不舍的眼神,他都会拉着我的手,说几个孩子小时候,多么的可爱,长大了多么的孝顺,怎么现在会忙成这样呢?一边追忆着曾经的美好,一边眼睛都湿润了。” “丫头,那一刻,我懂了,人啊,老了才知道,一辈子有钱有权不算啥,晚年有子女的偶尔陪伴,有爱人的陪伴,有几个铁知己,才是晚年最好的炫耀。真希望你是我的亲闺女,你能陪伴我们几个,一起养老…听说你们姐妹三懂中医,以后我把这个别苑变成医养结合的地方,大伙儿可以享受到更好的医疗和保健…” “也对,我祖母说过,人老了,即使有几百万几千万的积蓄,有宽大明亮的住房,但钱不能替代人情味道,房子给予不了亲情爱情的温暖陪伴…尤其没钱养老,那就更被动了…” “唉呀,我觉得全职照顾老人的活,是很多子女头痛的问题。有好几个孩子的家庭,可以相互替换一下,而一个子女的家庭,遇到长期卧床的老人,再加上人老脾气,让子女更加头疼和摧残……” “我算是活明白了,谁的晚年都不好过。本以为有钱的老人,晚年会过得舒心幸福些,其实一样有血雨腥风的时候…所以,得未雨绸缪…” “嗯,谷里有对老夫妇,他们挺喜欢我的,投缘,我偶尔会去走动,老人都是八十几高龄的人了,老婆婆还能够自理,老伯伯大多数的时候只能躺着,膝盖不太好,还有小毛病,儿女都是有官衔,大家忙碌,没有时间照顾父母,只能请保姆了。这家老婆婆有洁癖,请了很多保姆,她都不满意,有次偶然遇到我,她很喜欢我,让我有空就到她家转转。我去时,会做她喜欢的小菜和甜点,老婆婆非常满意。闲暇的时候,我还会给老婆婆盘头,插上各色好看的钗,老人很开心,觉得我们有共同语言,她非常依赖我,喜欢和我聊天……但我觉得他们挺寂寞的…” “哦哦,看来我没看错,丫头,你是个细心,贴心,善良靠谱的人…你让老人们有安全感,所以以后我的别苑,你来打理最合适……你可以发挥做贴心小棉袄的作用,除了你会聆听别人,你还能给老人们做心理疏导,还有你很有趣,让人轻松舒服,有稳定安全感,和你在一起,很阳光,也许,这就是我选中你的最好理由…” “等过阵子,我处理事情后,我一定开始派人来蝴蝶谷建别苑,人老了,真的很难,没有哪个子女能够像保姆一样在家照顾老人,但我觉得你这个孩子会做到,你会愿意的,我相信我的眼睛。即使是我自己,当年我也没有这样照顾过我自己的父母。所以啊,人生一辈子,都是要孤独地离开,但是我想让我们几个人的晚年生活多姿多彩,互相陪伴,一起养老,幸福开心好好生活的…” “啊,下雨了,很大,赶紧一起到我们家避雨…您晚上就住下来吧…” “下雨,好大的雨,天留人了,好,丫头,晚上住你们家,尝尝你的手艺…” “祖母说,人人都会老,人人都应该敬老,但现实中,很多人对待老人,不如对待孙辈人那般有耐心,不过就是人世间的轮回罢了。” “丫头,你说得很现实,人到晚年的不易,像我们几个故交,已经是走在老去路上的准老人了,所以一定要未雨绸缪……” “老伯伯,但你们也得锻炼好身体,也得储备好晚年粮食,也得有自己贴心伴陪啊…没事,你们几个肯定晚年都安康吉祥的……” “哈哈哈,丫头,你这话,我爱听……” “这山谷风景如画,挺美呀…我喜欢…” 美丽的新蝴蝶别苑茶屋里。楚云天,蝶飞儿,胡天行一起喝茶。 “蝶飞儿,找你好多天,你都不在!” “我很忙!” 楚云天笑了,他听着,胡天行边喝茶写字,边胡扯:“多和有钱人共事,多和美丽有趣的男人女人玩,多和有资源的人接触,多和有能力的人交友,多和有野心的人在一起,多和有魄力的人玩耍,多和比你优秀的人玩…那我要和谁玩,你和楚云天都不和我玩…” 蝶飞儿噗嗤一笑,这个人太逗了,胡说八道都把自己逗笑了… 阳光明媚的天一阁。 孤鹤回雪和宛宛有着稳定的感情,这一点也是很重要。两人虽然已经太多年,却一直给人一种热恋中的美好状态,有甜蜜爱情的滋润,心情自然非常好,而孤鹤回雪整个人也是表现出来俏皮十足的青春活力感。 孤鹤回雪之前都没有拥有像现在的精气神,他换了一个人,整个人精气神也变了不少,虽然不能像年轻后生一样,但是在娇妻宛宛的衬托下,他完全没有暮年感了,却像一位睿智充满希望的少年郎。 “忙了这这阵子,终于可以休息几天了,你和我可以玩得很开心,我无意中发现新的海域,很美,天一阁附近,和你家乡的海域一样美…我带你过去…”宛宛做着女红边柔声细语。 现年的孤鹤回雪显然很是享受和宛宛一起相聚的好时光。他走到她跟前,轻轻把至宝搂在怀中,他笑得一脸灿烂,显然他很是满足现在的生活。而宛宛显得更为热情开朗,活力四射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小妇人。孤鹤回雪不仅仅是欣赏她那“别致”的挺拔的身姿,更加着迷的是宛宛的性格,这是一位非常开朗且极其懂得交际应酬的女人。 “你今日真美,越看越好看…” 孤鹤回雪看着她,妩媚动人,好像又入迷了。平时宛宛的造型大部分都是纯色系,而今日她这身绿色的蝴蝶花裙,却穿出了妖艳可人的气质,更显得妩媚了。她一直保持着这么挺拔紧致的身材,确实是有着一般人很难坚持的毅力。 她今日选择这样的长裙,遮住粗腿,却将身材的优势体现出来,这个女人衣品太好了,孤鹤回雪不禁想起,正符合他的口味,自从她出现在他世界里,他对外面的莺莺燕燕已经提不起兴趣,她的语言天赋和个性,外表,还有好多……都在无形吸引他,尤其是她的大气慷慨与宽广胸襟与善良无私的心地,是她点睛之妙笔。 第二百九十三章 孙婿人选 瘟疫再一次弥漫天一阁方圆百里了。 这里的大户渔人饭庄因一次举办族内聚餐,瞬间发现有个身染瘟疫的人来此吃过饭,害的上上下下百来号人心里忐忑不安,老庄主挺负责任,把大家各自吩咐到各个地方隔离,他大方提供食宿茶酒,大家都听从他的吩咐,安心自觉去隔离一周期。 最近的一个月,天一阁各酒家,饭庄,商铺摊户……都安静了很久,生意萧条,连各村各户都禁闭门户,大家都在不由自主地享受着这突来的天伦之乐。 孤鹤回雪带着宛宛守着他的天一阁,哪里都没去。 再说蝴蝶谷也传来瘟疫,每家每户都减少了出门活动的机会,女人们围炉煮茶,做女红,做家务,睡觉,吃零嘴…男人们都在家里做事或喝点小酒或发呆…整个谷都是静寂。 今日,阳光明媚,般若做好最靠谱的防护,她戴着蓝色斗篷,披上芙蓉花纱的披风,更显曼妙婀娜,她照着镜子,衣裙的搭配是一种层叠和交错的结果,她选择的色彩和款式都比较的巧妙,不拖沓,还美观,就是一幅山水画,自己的装扮,反之,如果过于累赘或者繁琐,就是一种不讨喜了。 她梳妆完毕,一个人驾着自己的小黑马,跑到十几外的谷外,她离开人群,走在大山深处的古村美景中。碧水、村舍、青烟,在水边静沐暖阳,烟波里久违的古村,她觉得别来无恙。 “般若,你在这里干嘛?” “哦,白大哥,你怎么也在这里…” “哦,我到紫苏园找你,你不在,我想你肯定在这里…” 白方彦和般若他们之间,没有山盟海誓的承诺,也没有花前月下的浪漫。但正是这种平淡之处的相守,印刻了世间最动容最纯粹的爱情。就像老话说得那样:命运决定他们会遇见谁,但时间会决定留下谁。 白方彦和般若是同频的人,他们能一路同行,他们一起走过山高水长,也看遍谷里的风光。 “我特意为你熬了点夏枯草 ,川贝 ,香附。此方非常简单,只有三味药,但有清热化痰散结的功效,对于呼吸道有用,最近有瘟疫,你可以喝点…” “你太细心了,白大哥!谢谢你!” “除此之外,抵御瘟疫,大家都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保持愉悦的心情,切不可被情绪左右一个人的…这样更有免疫力…” “哦哦…”般若安静地看着远方的大海,白茫茫一片,水光潋滟,波光粼粼,渔船,日光,海浪,海鸥,都美… 也许越安静、越平和、越淡定、越能忍耐,人的气场就会越强大。就像祖母说的气场强大,并不是来自于一个人的财富或者是长相,最强大的气场而是来自于每一个人淡定的内心和从容。 “白大哥,世界是自己的,其实跟其他人没有关系!” “对,但你的世界里,我要参与,在我的眼中,般若你是一弯月,一滴水,还有我心头的一颗朱砂痣…” “肉麻,甜腻腻…哈…”般若不禁羞红了脸。 “对了,听祖母说,蝶飞儿要许配给江南先生了…竟然不是胡天行…” “其实,这个结果,我早就明白,蝶飞儿不可能嫁给胡少爷,也不能嫁给楚云天,因为他们三个谁是一样的,谁的没长开的,怎么可能走在一起呢…般若,你说呢!”白方彦顿了片刻。 “真实的蝶飞儿,她其实极其冷静而克制的丫头。她腹中有诗书,心中有明伦与爱的洁癖 她的气质和形象,都是调整到和自己心情一个频率…她选择江南,虽然谈恋爱选的是对方,但综合因素很多…” “白大哥,你可能说的对,人这一辈子,遇到爱,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懂。遇见的人越多,就越会明白,和同频的人在一起,才能舒服又自在…” “就像我和你,我的言外之意,般若都懂得;般若你的喜怒哀乐,我都感同身受,我们两个人在一起,都是无须费劲讨好…” 般若看着白大哥,他们欣然一笑。他们只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一句言语,就能胜过千言万语,彼此都踏实心安。因为他们相知,所以懂得。 最好的感情,不是一人惜,而是两人守。 “白大哥,祖母说过,此生,我们只要需要相信三个人就可以了:第一,就是把我们养大的人。第二,在我们跌倒时候,扶我们起来的人。第三,在我们一无所有的时候,依然对我们不离不弃的人。我觉得很对…” 白方彦微笑看着他的心上人,心里很踏实!! 林小糊在自己的小佛堂里,翻着经书:世上最厉害的预言叫因果,世上最神奇的消灾叫忏悔,世上最稳当的招财叫布施,世上最有效的美容叫慈悲,世上最便宜的幸福叫随缘,世上最无量的功德叫孝顺,世上最快速的解脱叫放下,世上最难算的变数叫无常… 林小糊想起孙女蝶飞儿的婚事,想到孙婿竟然是谷外的江南先生,这个不一般的男人,自己的孙女,在众多的高选中,自己心甘情愿要与他白头偕老,看来一切都是缘分,也是他们各自的福报,但这个决定却伤透了胡天行和楚云天了,那天,一公布这个决定,他们两个人竟然去谷外的小酒馆,喝的伶仃大醉,听说其中的楚天行喝的天昏地转,几杯烈酒一下肚,没吃东西的他,不胜酒力,就吐得翻箱倒柜,漆黑一片,连肠子都快吐出来,站都站不稳,头重脚轻,几个人搀扶得都瘫软在地,据说醉了两日,吃一次吐一次,连喝水也吐得乱七八糟,看来这次他心都伤了,酒都解不了,躺了三日,到第四天才懒洋洋起床,捡回半条命。 他一清醒,想起自己最迷恋的女孩,要嫁给别人,他心如刀割!但是这毕竟是蝶飞儿的决定,谁都勉强不了。 胡天行那日听了这个决定后,他心里就是憋屈,不服气,思虑再三,自己是哪处比不上江南,他心里满是男人的不服气,不甘心和嫉妒,还有几分酸气… 但他清楚蝶飞儿这个丫头,不管学习,还是爱人,她做任何一件事……都是“诸神充满,嘉祥延集”的专心专注专一的最佳投入状态!他知道她心里肯定选中江南,不是他胡天行,更不会是楚云天… 但是他还是没办法接受这个决定,作为女子,蝶飞儿确实拥有女人顶级魅力的特点,她总是无端自信,无端欢喜,无欲无求…所以他也左右不了她的选择。 这个丫头影子最近几日都在他脑海浮现:十分宁静,九分气质,八分自律,七分的努力,六分的自信,五分的姿色,两分的糊涂,一份的自知之明。她从不负生活,不负家人 ,不负别人,也不负自己,更不负知己… 他细细揣摩她,在人海里,蝶飞儿不琐碎不算计,不世俗不八卦…她选择与众不同的普通与专注…是她的盲点也是特点……因为她不屑,也不贪…低配物质,高配灵魂,总是在赏一片属于自己的美好心灵世界。 这个丫头终是温暖了着自己的记忆,她沉淀了美好。就像冬日的暖阳,平静,但充满了力量,对于她的选择,他明白,是无法改变了,他心里痛了一下。 胡天行还是不甘心,他想去见蝶飞儿,再去见见江南。他调整情绪,保持情绪保持稳定,是一个优秀的人最基础的第一步,他记得蝶飞儿的话! 但第二天,他就感觉自己乏力,怕冷,盖了四床棉被都还觉得掉进冰窖,他喉咙像被刀割,他知道他可能被感染瘟疫了,他浑身不对劲,他需要闭关几天,还好听说蝶飞儿没有感染瘟疫,他一下子放心了。 这几日,他没有胃口,但要痊愈,必须要先吃好,好好休息,吃好一日三餐,过好这个冬季。 “少爷,蝴蝶谷的蝶飞儿来信,我在窗外念给你听:非常时期,胡兄长各自珍重!《道德经》里讲:“治大国若烹小鲜。”希望你自己在隔离期间,哪怕一个人,你也要耐心做饭吃饭休息,我想这样的兄长,你自带一种柔和的光芒。只要你能耐下心来把生鲜酱菜,做得色香味俱全的人,你自然能把闭关生活过得如登春台。等你痊愈,我请你和楚兄一起吃饭,保重!” “好友相聚,得搓一顿;久别重逢,得搓一顿;庆祝喜事,得搓一顿;感情失恋,还是得搓一顿…”胡天行自言自语,哈哈大笑! “般若,这餐饭你做得不错,古话说:对食物惜用尽心的人,生活便可以一半烟火,一半琴棋书画诗酒茶…好淡定的日子…” 林小糊吃饱后,觉得孙女厨艺越是精湛…蝶飞儿是新谷主,这大婚,得好好操办,接下的活太多了,人手不够…蝶飞儿这丫头啊,一旦抛头露脸,不自信的女人见着她就爱嫉妒吃醋,男孩见一面就会惦记,她就是个万人迷啊,人缘好,哈哈,像你祖母年轻时,这次伴娘我就不外选,就宛宛和你了,省的麻烦…”林小糊交待般若… 第二百九十四章 金枝玉叶 “春暖花开时年初四,接五路,喜迎灶神,四季平安;焚香烛,备鲤鱼,家宅兴旺,年年有余。唯愿喜乐安康,不负四季三餐;丰衣足食,家和万事兴。”般若跪在庙里虔诚祈祷。 家家户户都在祈祷,新的一年,新的希望。 一天一天,忙碌的年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了。 立春过后,雨就一直下,一停后,整个山谷就都是雨雾了,看不清楚,各种树,花都湿漉漉的,去往蝴蝶谷的小路上,野百合尤其开得漂亮。 谷里又传出了蝶飞儿拒绝许配给江南的消息,闹得沸沸扬扬,林小糊劝说都无益,看来蝶飞儿是铁了心的,据说,三观不合,不知道为了何事,两人冷战了。 这个消息一传出,最开心的当属胡天行和楚云天两个人了。 “孩子啊,你大了,祖母老了,祖母也不说你了,还是老话,你的婚事你自己做主,不管今后你和谁成家,我希望你坚持几点:只要你足够优秀,幸福就会不请自来,你的一日三餐,营养均衡,自己喜欢的食物,品质要保证,要爱惜自己身体。你要安心睡觉,睡眠质量好,有一份自己喜欢并愿意付出的活儿,收入可以持续支撑自己的一切开销,有点爱好,因为爱好得以滋养女孩子的心灵。春天来了,祖母写了一首小诗,送给你: 海子的絮语任性 红色年味的铺天盖地 追逐绚丽童真的脚丫子 亲昵暖腻 海角天涯 惬意温馨的心安处 恰是苏轼式的海凤凰的故乡 浓郁的蓝色里 大海和扎染是一样的 都是专一与真爱的杰作 就像眼前的庙里 供奉的是军神 人间烟火的捍卫英雄 不带浪漫倾诉的圣人神话 真实如你 不带任何华丽与虚拟 你用树枝做笔 你沙滩当纸 告别往昔的遗憾与油腻 书写年轮的魅力 天伦之乐 还有天籁之音的纯粹甜蜜 那是春的新开启 星子点灯 主角是你 祝福你吧 “谢谢祖母,你真棒!”蝶飞儿把脸贴在祖母的膝盖上撒娇。 “丫头,见过世面的女孩子不会死缠烂打,见过世面的男人也不会逢人就爱!见过世界的女人只爱自己!见过世界的男人只爱一个女人!成功的男人疼女人,失败的男人怪女人,大度的男人让女人,抠门的男人 算计女人,无能的男人坑女人!你认为你要什么类型的夫君?江南和天行,云天,你对比一下,你心里最认可谁……” “祖母,过些日子,让大家都彼此冷静一下……” “你这孩子,从小生在我们这大户人家,你又视金钱如粪土!真正好的女人也许都是一样。历史上那些能降伏英雄们的女人,身上特质只有一个核心点,就是女人都不把金钱与权利放在眼里,都清新脱俗,能保持情绪稳定,懂得淡定放下。”祖母意味深长地说,蝶飞儿没有抬头,她点点头。 “我一把年纪了,这一生我认为最好的养生就是养自己情绪,我从你祖父那里学会:静、忍、让、淡,让自己终身不发脾气。我已经戒掉了情绪,争取做多换位思考,保持情绪稳定的女人。” 这个年,般若最忙碌,一大家子的,她特虔诚,一进门,她就在神像前跪下,边念叨:“虎年己过,过皆善哉,旧祸己消,消皆善哉,旧苦已了,了哉善哉,旧恼已忘,忘哉善哉。无论去年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在今夜统统的丢弃掉,把所有不好的留给去年,把最好的请过来,不好的请走开,兔年我精彩,财源广进一帆风顺乐开怀……“ “祖母,糟糕,听说异域地震了,伤亡很多人……” “天灾人祸,没办法,我们谷里自古以来,一直说是地震带,又在海边,也不知道哪日就会……,所以说,我们唯有知道生命的有限与无常,才能珍惜和善待每一个值得珍惜的人与日常…轻点,蝶飞儿睡着了,这孩子,这几日心累…” 蝶飞儿在祖母脚边睡过去了。 林小糊看着自己的孙女清澈的圆脸,如自己年轻时一般,蝶飞儿的辨识度和风格不由她的某个突出的五官承担,而是让位于她本身的平静儒雅气质。眼尾既不上扬,也不下垂。上扬的话,会显得媚态,下垂则有无辜感。平直的形状,就会有种冷静的气质。很多经典美人,通常在中年时,才达到自己的美貌巅峰。这丫头小时候普通,但现在越长越耐看,这不仅是岁月的馈赠,更是她的自我开悟,有丰沛沉稳的内心,有能驾驭的大美,这是女孩子最珍贵和独特精神长相了。 “这丫头美如兰,是未来蝴蝶谷的新谷主,责任重大,她又生得一身幽静,染了尘世霜烟,平凡如草芥,却有不凡之傲骨。愿她如兰花,若有风雨交加的时刻里,自有根植于深土。希望择得一门好郎君,一身宠爱与她,婚后能顺风顺水,仍能永葆一颗,清洁净雅的心。女孩子的精神世界能修炼丰厚才是首选与王道,才能长成蝴蝶谷真正的金枝玉叶,物质世界倒是其次。 ”林小糊心里沉思,也祈祷。 夜深了,有星星在闪烁,林小糊望着窗外,心里感慨,欣慰:自己年纪已经高龄,新谷主属蝶飞儿势在必得,这孩子也吃了不少的苦,都自己默默扛下,这些年经过岁月的修剪,发酵,沉淀,学习,清心寡欲,历练打磨与美好锐变,她终于慢慢活成南家这家族这一代人真正独特的金枝玉叶,这就是蝴蝶别苑最好家风的代代传承,这丫头没有愧对自己与祖辈。 第二天一大早,江南登门拜访林小糊,小糊祖母却不见他了,她知道一切婚配主意的定夺,她老人家不想做主,她还是要听孩子们的,因为她们都是有主见,见过世面的人,只有孩子心里乐意了,不管贫穷富贵,疾病健康,她们以后生活才会幸福,俗话说,这婚姻过日子,如同穿鞋子,合适舒服与否,只有脚知道,外观看着好看,是没用的。 “祖母,你就见一下江南先生吧,他都跪在你门外两个时辰了,看他挺可怜……还有胡家少爷和楚家公子也在茶室候着拜访,等您见面……” 第二百九十五章 神奇还在延续 惊蛰这一日,蝶飞儿和葭而娘亲回到阔别已久青莲港的外婆家,参加族里孙儿十六岁成人礼的喜宴。 这一日,天气挺好,云淡风轻,也不冷!葭而带了很多惊蛰时节的养生好物:红枣、豆芽、豆苗、芡实、山药、胡萝卜、茼蒿、芹菜、南瓜、木耳、柚子、甘蔗、银耳,山药,蜂蜜,莲子……她们把这些送给族里的老人们。 蝶飞儿觉得这个时节老人们调理一下肝脏和脾胃,可以气血相调、脏腑平和。少吃酸,适当吃些健脾益气的甘味食物,对老人们的体质好。 “李老婆婆,听说你最近爱生气,我特意给买了玫瑰花、合欢花、茉莉花,你有空就泡水喝当茶喝,芳香理气,舒缓肝郁,你就不会发火了,哈哈……” 李老婆婆是族里最年长的婆婆,脾气不太好。蝶飞儿特意关心一下她。每次回外婆家,她老人家都喜欢训斥蝶飞儿。 但蝶飞儿从不责怪她,因为她很早就明白一个道理:永远不要去责怪自己生命中的任何人,好的人给自己快乐,坏的人给自己经历,最差的人给自己教训,最好的人给自己美好深刻的回忆…… 葭而娘亲正喝着茵陈粳米粥,是李老婆婆特意做好的。 “唉呀,我是看你长大的,葭而丫头,我每日早上会祈愿:愿谷里你的小丫头们,成乾坤之正气,立天地之威仪,自是成竹于胸,所幸风雨无阻,前程似锦,鱼化为龙!” “嗯嗯,谢谢李婆婆牵挂着孩子们,感恩!”葭而一脸开心。 “听说蝶飞儿要许配人家了,对象是谁,我这把年纪,一定得瞧瞧…,不然不放心…不过多厉害的男人,都喜欢比他年龄小的,单纯的,真诚憨厚的,简单的,不图钱的,好看的,善良的,对他好的。我们蝶飞儿就是这个样子的娃……” “这好男人心里,真喜欢善良的女人。这好女人,就像我婆婆小糊,她可能会欣赏有大智慧的,有本事的,有格局的,有魄力的,有勇气的,有担当的,有责任心的,幽默的,风趣的,温和专一的……”葭而娘亲和她聊着。 “我和她父亲清文倒是希望这个娃活成自己的靠山,活的真实而潇洒,无需再为外人的眼色来束缚她自己的愿望,循规蹈矩,随波逐流的生活,未必能给她带来预期的幸福,反而让她在本该神采飞扬的大好年华,活的卑微而苍白,那不如就让她做她自己,靠她自己,放飞她自己,成就她自己,去好好生活!以后才能当好谷主,担此重任……” 和李婆婆叙旧后,葭而娘亲决定带蝶飞儿去附近的古镇旁的三仙宫庙里转转。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蝶飞儿走在大街上,街道上人来人往,天突然下着小雨,不一会又突然的艳阳高照,晴空万里。一片神奇的景色映入她眼帘,三仙宫的建筑有着古老的艺术气息,位于两座城镇的交界处,一条小溪和湖泊的中间,一股仙人的气息迎面而来。她用双手支撑在桥的扶柄上,望着如同西湖一般的湖泊和蜿蜒的小溪,如此壮丽啊,神奇就在她身边蔓延。 “你对这里有什么看法?”娘亲对她说。“只能说是我亲眼所见最美丽的地方之一了。”她一字一句地吐露着。 听说这座三仙宫已经有了七百年的历史,在这里的读书人大多数都会来祭拜,来祝福自己,那三位仙公分别是马致远,施耐庵和罗贯中。 娘俩个一起朝三仙宫内部进发,进入宫内,三周墙壁空无闲处。东墙上挂满信众送来的锦旗,“法力无边”、“庇荫邻里”、“文治天下”、“神韵卓著”等,红面金黄留边;南面大门两边内墙悬挂着文人墨宝,“空山灵雨对阵,苍溪惠水收纳”、“百花业里马施罗,笔妙才高杰作多。德厚道深千古颂,莘莘学子沐恩波”;西面墙上挂着《扩建三仙公芳名册》。北面无墙,错层提高两层,靠北墙上三格佛像橱龛,朱红外框,金黄内饰。依次放着塑像——沉思凝练的马致远、精灵老成的施耐庵、才气神溢的罗贯中。三位如同真人一样,虽是雕刻的,但是那么的栩栩如生。 蝶飞儿缓步地向前移动,带着敬重和严肃的表情走进来,认真地看着,不留一处遗漏,以示她对他们的敬意。她去过很多寺庙,见过各式各样的塑像,有观音菩萨,有文殊菩萨;有十八罗汉,有护法使者;唯独没有见过文人作家塑成的道家肖像,难道说他们也与老子一样成仙了?如果是这样,真是“神奇”了!此时,迎面而来的是这座三仙宫如今的管理者,他笑着看着他,他对她说:“小妹妹,你是来拜三仙的吗?”蝶飞儿点了点头。 “传说很久以前三位仙人路过此地,站在对面山上,见到这里山清水秀,树木茂盛,微风屡屡,神清气爽,于是就在山上设下棋局,三人轮流对弈。虽说凡人都没见过,但是不久之后,魂托乡中一小孩开口。”管理员说着,顿了顿,眼睛眯了起来。 “此山有圣迹,乡人需珍惜,设一供奉处,后辈多努力。”模仿者小孩的口吻,“后来我们就在这里改了一间小房,供奉这三仙,供乡人祭拜,从此之后,我们乡村虽小,但是出了很多才子,朝里当官的、民间文人等都有,小妹妹,你应该拜拜,许个愿,读书仕途的路上会一帆风顺的!”说着,管理员拍了拍她的肩膀走了。 神奇!神奇!她心里默念着,蝶飞儿感觉今天她要虔诚地祭拜一下,让这种“神奇”继续延续着!她靠近了三仙橱,双手举过头顶合成了祭拜的手势,眼睛平视着这一尊尊的神像,一只膝盖触地,缓缓地,后一个膝盖再触地,此时她心里只有一个强烈的愿望,此生要把蝴蝶谷管理好,当好谷主,她深深地一个一个地给他们拜。神奇的是,曾经有人来这里拜,愿望成真了,希望她也是如此。 神奇在延续,一阵凉风习习,山上雾霭岚岚,小溪泛着绿光,神奇的景色让蝶飞看了触动甚深。 葭而娘亲看到这里,有很多对老人,他们看似相敬如宾的老夫妻,也许年轻时月下相拥,也比不上现在晚年在夕阳下牵手。 “蝶飞儿,花朝节快到了,百花生日是良辰,未到花朝一半春。繁花有期,春风十里,娘亲刚在三仙那里祈祷:愿你遇良人,愿你心安神……” “娘亲,我羡慕祖父与祖母,还有你和父亲的爱情亲情……” “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人合不合适,只有心知道。我和你父亲,都是黄土埋半截的人了,都是对方的老伴儿,这老伴儿可以不倾城、不倾国,但一定要为对方倾尽一颗心。当年你祖母陪你祖父到老、你祖父把她当宝,他们见过对方年轻时美丽的容颜,也承受住岁月无情的变迁。人,一晃就老了:耳也背了,眼也花了,牙也掉了。青丝熬成了白发,皱纹也悄悄爬上了眼角。好的老伴不会倾城,但会为对方倾心的。孩子,记住这话,你会幸福的……” “你父亲是一个敏锐、果敢、高度自律、行动力强、注重家庭与身心健康,自我迭代的紧迫感的好男人……令人印象尤为深刻的是他对商业的执着,和他对家庭,家人本质的理解与呵护。” 蝶飞儿看着娘亲,想着伟岸的父亲,心里舒服极了。 “娘亲,你走累了吧,回去我帮你按按足三里、风池、迎香穴……” 第二百九十六章 清明雨上 这几个月来,蝴蝶谷草长莺飞,春日荣荣,谷里长辈又在为蝶飞儿的婚事操心了。祖母限制她不出户,让她好好静心把终身大事办了,不能再拖了,祖母觉得她老人家身体已经到了灯将尽的时刻。 小糊祖母给她参考的意见是:一、男方的父母素质好,家风好;二、身体好,性格好,能管理好自己情绪;三、个人能力强;四、综合素质好。五、长相放在最后一项。 但是蝶飞儿认同能滋养自己这个女生到老的男子,能陪自己到老的极品优质凤凰男必须符合她要的四个条件: 她随时都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要有安全感;男子的朋友圈子要干净,不会和其他女生乱暖味,给她归属感;这个男子可以把成熟都留给了别人,唯独会把幼稚留给了她,她是他的唯一;舍的为她努力赚钱,总想把最好的都给她,最宠爱她。 茶室里,祖母和蝶飞儿在喝着花茶,看着壶里的玫瑰茉莉花洛神花在荡漾,蝶飞儿心绪不宁,被困的日子,她失去了所有灵气。 “祖母,谷里的文明程度一直在提高,大活儿的物质生活也越来越充沛,可个别人家的思想已经发生了改变,她们“眼睛里只有钱和利益,头衔”。“笑贫不笑娼”,这句话想想是不是挺可悲的呢?”蝶飞儿递给祖母一杯茶。 “祖母,上次我和蓝胭脂短暂聚会后,从她嘴里,发现了海岛上有些女人已经变坏了,她们为了钱和名利,都在变相出卖自己和别人了,还自己一门脑热,以为自己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呢,祖母,我们谷里人千万不要受她们影响,有空,你应该再开次宗族大会,好好教育孙辈……” “好孩子,怪不得,我没选错人。你是一谷之主的好材料。” 林小糊一心一意从小教育谷里孩子们要做一个诚信,善良,孝顺,守规矩,讲原则的人,不能为了金钱与利益,就出卖自己或群体。人生短短几十年,世界有大美好也有小阴暗,但依然孩子们都要做善良守信,知羞耻的好人。 “不管世界怎么变,你们都要做到诚实守信、一诺千金、忠厚老实、安分守己和遵纪守法,不贪不违法。敢与不良风气说“不”,这样才能一代胜过一代,我们的民族国家才会更强盛美好。对了,春日到了,孩子,你该做几套漂亮的衣裳了,好好收拾一下自己,有空去郊游一下……” “谢谢祖母,那我让宛宛也帮你做几套衣裳吧,宛宛女红做的好,春天的大自然很美,再加穿上漂亮的衣服,真是天人合一,美极了,穿上漂亮的衣服去感受大自然生机勃勃,让美丽的自己走进春天,心情好,一切都好!哈哈,祖母,我们想到一块儿……” “对了,听你娘亲说,青莲港,你外婆家的老婆婆,经常为你们这三个娃祈祷:学业有成,前程似锦,鱼化为龙,贵人相助,良人相伴,如鱼得水,顺风顺水,一顺百顺!孩子,你们都是幸运的人,到处都有好人善待你们!” “ 孩子,这么多年来,谷里发生了太多事,好在大家都是喜欢自带阳光的人儿,不管是亲人还是家人朋友,在生命的低谷还是在阳光笼罩的冬日,大家互帮互助,每一个都能感受到生命的温暖和爱的力量,尤其是你们三个女娃,像一束鲜花,像一片彩虹,像年轻的大海,也像温暖的晨曦,你娘亲又是个怀佛光的人,她总把美好的理念,笑容,学识与正能量……捧在掌心送给与你们,春日到了,孩子,正是人间好时节,且将诗书趁年华。你该成家了!” “祖母,要不,我们开个读诗会吧,在这美好的春天里……” “轻绿,青绿,心绿,唯春天与读书,自律的芳华不可辜负,你们用心把自己的花开好,全世界都是灿烂的,所有美好清新洁净的妙事,都会发生在你们身上……” 林小糊对着蝶飞儿满意地点点头,从小庙里师父说她是金水相涵、金白水清、水木吐秀、木火通明的格局,当然就是“才女”命了,加上她食伤吐秀,长相也是相当不错,既然人也长相很正,又有知识、文化,性格温婉,她当然属于人见人爱的女孩了。 越发高龄的林小糊越觉得最后岁月的可贵,她心里很感恩自己的儿媳葭而,她就是个旺夫的女人。林小糊一直觉得一个真正旺夫的好女人,有良好的教养,心地善良,能教育孩子孙子,重视一家人的健康,不嫌贫爱富,孝敬父母公婆与长辈,不仅尊敬孝顺公婆与父母,还能帮助丈夫和家人,挺过难关,教育好孩子,给家庭家族带来福德,宁静,这些葭而这儿媳都一一做到了。 那日白玉斋的夏茉莉婆婆来找她聊天,自从胡一风过世后,她们都安静了很久,都认可其实晚年其实就过六十岁到八十五岁这段日子,要过的好,除了个人的天伦之乐外,这段时间要活的好,还得具备好几个因素: 一得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二得经济得独立,三得能偶尔几个朋友结伴到处走走看看,玩玩不受牵绊。四还得有点爱好,有一个可以聚集的小活动场所。五还得有几个能说得上话,能走得动、看的开的默契,爱逗乐,爱笑,不爱说闲话的死党。六还得有一个不用太操心的家庭或一些豁达的家庭成员。七得有一个豁达开朗的好心态。 “祖母,你又打瞌睡了……” “没睡,祖母在回忆往事呢,哈哈……” 自从林小糊年纪大后,有时候她坐着坐着就会打瞌睡的,但其实可能在神游。 “山际见来烟,竹中窥落日。鸟向檐上飞,云从窗里出!”,孩子,我们谷里的风景如画,以后成家后,你乖乖在谷里宁静地教谷里孩子们读书……” 林小糊指着茶室附近的竹子:“我对它有点感情。前日谷里很多年轻人来修剪大树,百年草木都得不时修剪,把自己缩小化,以后长势才会更蓬勃生机。而在物欲横流的名利场里,何况人呢,更应该不时反思审视自己,低调,深邃,谦逊,孩子啊,真正长大后,你就明白祖母的一切心思……” “也许书读的越多,路走的越远,阅历丰富的人,三者俱佳当好,或许缺一不可,也许书读的少的人会更遗憾些,如果人生少了哪一方面,或许都是缺憾,因为这样,在大自然与宇宙,历史面前,每一个人就会感到自己更为渺小,大自然与时间才是更为广阔无垠,无声无息,但是我还是喜欢你一味地追求当一个不断修剪自己,心地善良,思想高贵,纯净纯粹,不苟且与沉迷于名利场的女孩!此生,愿你心存善念,嘴说善言,行为端正,让自己成为自己的贵人。” “祖母,你遇到过贵人吗?” “丫头,我的贵人就是我父母,这辈子最该铭记他们。但还有穷时,借钱给你的人;难时,背后挺你的人;苦时,同舟共济的人;病时,端茶倒水的人。树高万丈不忘根,人若辉煌莫忘恩……” 蝶飞儿点点头。 “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 随富随贫且欢乐,不开口笑是痴人。一切也得随缘。”林小糊又念到。 “祖母,你得好好养生,长命百岁哦!” “丫头,面对任何事情都能做到泰然处之,波澜不惊,大气有格局有涵养,保持内心的宁静淡定宽容,就是最好的养生。从小到老,祖母就欣赏佩服那些有高雅兴趣,没不良爱好,爱运动,爱学习,自律性强,有担当能扛压,意志力强,有趣,本事大脾气小,乐观积极向上,善良大气…的人。” “很久没看戏,听说最近西戏苑在演《吴三桂与陈圆圆》。” “祖母,戏文里说,陈圆圆是官妓,什么是官妓?” “ 古代的官妓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各级的官吏。对于官妓,官员们可以共享,也可以送给他人,古代无论是宫妓、官妓、私妓、艺妓……他们本身的社会地位都十分的低下。她们是作为一件商品存在的。她们为了自己名利与利益,变相出卖自己或群体,但她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也渴望寻求真正的友情与爱情。然而想要挣脱千百年来形成的封建枷锁,谈何容易?” “对了,祖母,听夏茉莉婆婆说,她身后准备把骨灰存放在寺庙里。” “ 佛教的寺庙叫做道场,在古代乃至近代都没有存放过骨灰。只是有一些本寺院的高僧大德圆寂之后有把尸骨埋在本寺院的。著名的如少林寺的塔林,还有一些寺庙里的古坟,都是这样的。末法时期,一些寺庙开始准备了一些地方,放置故去者的骨灰,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戒律中也没有规定,这是一个新鲜事物而已。随缘吧。对于信佛、学佛的人来说,要知道无常、无我、寂静涅槃,放下我执,了脱生死。所以骨灰放在哪里,并不关键。关键是活着的时候,要获得自在。阿弥陀佛!” 林小糊虔诚双手合掌。 “孩子,你的婚事是我余生的最大心事,不要去喜欢一个因为爱你才对你好的人,要去喜欢一个他本来就很好的人,因为爱会消散,会动摇,会不确定,但如果这个人本来就很好,那无所谓任何情况下在任何地方,他都会对你又呵护又专一又尊重,这就是他人品和责任。” “对了,丫头,清明节到了,我写了首诗,你帮我烧给你老祖父!”林小糊拿了一封信签。 蝶飞儿恭敬接过来一看: 杏花村的烟雨淅淅沥沥 海也知道 定会去山的那边看你 松柏累累,是您归兮去的仪式 将进酒的词 雏菊的紫色问候 还有康乃馨一点点暖意 潜入琵琶语的青衣 咿咿呀呀的怀里心里 四月的戏台锣鼓还未喧天 思绪早已模糊成涟漪 圈圈都是酒家的盛意 曾经会饮三百杯的心愿 等来天地清明 晶莹剔透 依然不胜酒力 远处 是熏了女儿红的雨 还是淋了雨望海的眸子 潮墨一般的深邃如斯 只是盛放太多咸涩的水 读着,读着,她眼眶湿润了,抬头一看,天空突然倾盆大雨,林小糊祖母已经回房去了,琵笆声传出来,是祖母在弹…… “开门,唉呀,快开门,我被鱼淋成落汤鸡了……” 夜深了,田思聪从酒楼摇摇晃晃出来,他已经烂醉如泥,他嘴里酒话连篇,胡说八道:“哥俩好啊,再把酒倒满……做好人不能有始及终,行坏事……不……不……敢彻底放纵,贪财又恐……世俗不……容,好色时常……胆……怂,既非混世魔王……也非盖……世英雄,见庙烧香遇佛也拜,酒肉均沾,放生时慈悲为怀……既辜负了观音……也辜负了……如来……磋砣半生……无……傲人过往可寻……苟且红尘……偷生虚度,年华光阴,愧疚为人子,未,未能尽人之孝行让父母安心,不安为人父未担起……父之责任,承子女欢情。自责为人友未对友……肝胆赤诚,空叹世间知己……难……寻……哥俩好啊……再干它三百杯……” 第二百九十七章 凤凰花红 江南先生来了几次蝴蝶谷,都被南家一家人下了逐客令。直到“小满时节” 那日,听说林小糊老夫人愿意见他。 江南先生一进蝴蝶别苑,就听到蝶飞儿在吟诵欧阳修的“夜莺啼绿柳,皓月醒长空。最爱垄头麦,迎风笑落红。”不禁心里一乐,想起自己忘了带些水果过来给老夫人了。 “丫头,小满了,气温渐渐升高,开始进入夏季了,做事要“天人合一”,吃东西还要“应季而食”,有空你去买一些蔬菜瓜果给大伙吃吃……听说,江南先生来了,那你和他去吧……” “给老夫人请安了,对,我陪蝶飞儿去,您老休息……这个季节买点清淡东西吃,身体才会更健康,多吃一些高蛋白和凉性东西,为大热天补充体力!蝶飞儿,你说买什么水果?” “要说小满时节,有哪些时令水果呢?我想起了满林的枇杷。” “长是江南逢此日,满林烟雨熟枇杷。“江南先生想起小满节气,放眼望去,树林之间尽是烟雨笼罩下即将成熟的枇杷。 蝶飞儿笑了笑。 “买下鸭肉,给老夫人补补,夏天要多吃鸭肉,鸭肉性寒,夏日比较潮湿闷热,多吃鸭肉可以去燥热,鸭肉有丰富的蛋白质和氨基酸,在挥汗如雨的夏季,吃鸭肉补充体力,关键是鸭肉的脂肪酸熔点很低,对老人的身体可以很好吸收利用。”蝶飞儿开心说着。 “好呀,那我们回去做个四物老鸭参汤。再买条鲫鱼,小满前后,水草也是特别的丰富,这一时节时的鲫鱼格外的肥美,鱼肉蛋白质含量高,脂肪含量低,特别适合初夏食用,最佳的吃法就是炖汤了,鲫鱼汤炖的营养洁白又鲜美,可好喝了……” “祖母肯定特别开心,因为你处处替她身体着想。” “哈哈,你祖母是个德高望重的大能人,如果她不喜欢我,我就很难做你们南家的乘龙快婿了……” “又逗,祖母最喜欢男人先做靠谱有能力的自己,能拥有好品格,拥有好性格,还有好情绪……用她的话说,叫不断提升男人的硬核实力。” “我肯定会软硬兼施的……一起努力哦……” 和蝶飞儿这样纯净的女孩在一起,江南先生发现他一下子有趣多了。 “你爱看《红楼梦》吗?” “爱看,经常看,无数遍了……” “你喜欢林黛玉,还是薛宝钗?” “你猜呢?” “肯定是林黛玉,哈哈,你是理想主义者……” “未必吧,面对世事无常,我希望能够像林黛玉一样不卑不亢,坚守本心。对待人情世故,我希望自己能够像薛宝钗一样沉稳可靠,睿智通透。” “嘻嘻,反正我要活的像榴莲一样 , 不用所有人都喜欢,但喜欢我的人肯定很上头……”江南先生一说他像榴莲,让蝶飞儿噗嗤哈哈大笑。 “市集里,今日很多花花草草在卖,有盆景女……” “你先买一盆回家吗?” “最近街上有来了一位好的盆景大师!” “好盆景大师都是边不断雕琢自我,不断裁剪自我,又边雕琢裁剪盆景作品,最后才成为德艺双馨的盆景师。好盆景经过岁月耐心养育与千锤百剪才能出来。毕竟盆景制作的人是上下五千年审美水平较高,能宁静致远的那一群比较有品味有艺术感的人……”江南先生说的头头是道。 “对了,待会回去经过庵外,我想顺便看看师太。上次我去,师太让我背佛经里的造塔功德,说以后有用。” “玄之又玄,你能懂吗……” “我记性还行,不大理解,但背下了,要不我背一遍给你听: 若造塔千尊,能开智慧,彻知一切佛法。 命终不堕恶趣,必生为王。于世间犹如日出,光明普照……色身庄严。一切生处常忆宿命,必能忆念过去及预知未来世。必能广闻且不忘失……应修故塔或造小泥塔……诸病苦者皆得除愈,能治愈重病。诸吉祥事无不成办,一切所愿皆得满足。” “我头晕了,听不懂……” “师太说每一个人的悟性不一,要随缘……我也不大懂……” 一路上,他们开始变得无话不说了,像两个哥们,又像情侣。 “以后成家了,你觉得家庭什么最重要……” “祖母说当然是家风,它是一个家庭最贵的财富,是一个家的风气,是每一个家人精神成长的源头。” “怪不得,听闻你们南家家风正,你们祖母,父母教育你们三个女孩都以人品为重……” “对啊,我们从小祖母就让我们和父母一样,要拥有担当和责任感,她都说做人靠人品,做事靠勤奋,不投机取巧,不弄虚作假……” 蝶飞儿兴高采烈比划着接着说:“我们一家人最和睦,娘亲与谷主爹爹互相尊重,他们都很孝顺祖母,我们从小到大也慢慢变得善于聆听,为人处世尽量通情达理。 蝶飞儿和江南先生还没有回来,般若自己把家里打扫的窗明几净,任何东西摆放的井井有条,她想让大家居住在家里,有一种满足感和归属感。 在整理蝶飞儿的书桌上,她看到一首小诗: 海海的长河里 那一朵康乃馨是外婆 温馨又温暖的黄色 这一朵康乃馨是祖母 温情又明亮的红色 而娘亲是那一朵 温和又美丽的粉色 今夕啊 我环城赤脚赤城 采来一束萱草花 我是哪一朵 是古城墙的古香古色吗 往后都一一送给你们 五彩斑斓的生命颜色 黄、红,黄,绿…… 带着浓浓的香涩……味 “这丫头肯定是昨晚写的。”般若把它放好。 她又到厨房拿了银耳,花生,糯米,莲子,梨子,冰糖,准备以白养白,给蝶飞儿熬些养颜汤。 她又想到自己和白方彦的婚期快到了,她希望她们的婚姻里彼此能共同成长,相互尊重,在生活中能彼此滋养对方,在风雨中相互扶持,在岁月里同舟共济。她心想:也许世间最美的爱情,是一颗心遇到另一颗心,心心相印;最动人的缘份,是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千帆过尽,形影不离,希望她和白大哥的生活是如此。 但是老管家太太每次都对她说:丫头,男人的心在哪里,他的时间,钱,爱就在哪里,这是五千年的死理,别不信,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不要随意相信。 芒种时节,天一阁一带都是暴雨,雷雨,宛宛住在天一阁里,过着:山中何事,松花酿酒,春水煎茶的生活,有时冷冷清清,有时风风火火,玻璃晴朗,橘子辉煌,有时总是一种感受: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她老是有种心中若无他事,插了梅花便过了年的。 有天夜里,孤鹤回雪喝醉酒,满嘴酒话,但宛宛明白他的感受: 我本是槐花院里闲散的人,满襟酒气,小池塘边跌坐看魚,眉挑烟火一生。爱情是两个强者的风花雪月,不是两个弱者的苦大仇深…… 幸运的是宛宛嫁给了孤鹤回雪,他懂她,她也懂她,那日她收到蓝胭脂的书信,信里她说她与海岛男人结婚后,她要承受他的愚昧、债、灾难、疾病,以及他的错误的思想,暴躁脾气,陋习,不稳定情绪,还有他家族的……她都要负责,蓝胭脂说她用自己的命、金钱、还有到饭庄打工,以及她前途的代价负责了一切,蓝胭脂嫁人后,需要她亲力亲为的奉献,以及要做好永远无法翻身的打算,但她都一一包容与宽容地承受下来了…… 她心里谈到她饱受生活的磨难和艰辛,她的身体和精神上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整天只想着怎么把日子过好,省吃俭用供家人家用,不舍得给自己买漂亮衣裳,看着她表嫂银娘的刁钻的脸色在干活。 宛宛很心疼蓝胭脂,几分可惜加上无奈,她原本是多么水灵爱美温柔的妙女孩子,硬生生的被生活逼成了一个木纳的女汉子。 也许神话故事里仙女都有神力,才会嫁给普通男人,去帮扶男人。仙女嫁给了砍柴的、放牛的、打渔的,像天仙配、牛郎织女……而蓝胭脂只是一个平凡女人。 其实无论男人是有钱还是没钱,只要男人给足一个女人足够的尊重,安全感和看到未来的希望,那么她就是别人十座金山也抢不走的人,因为女人要的是男人的责任,担当,承诺后的兑现,细节与偏爱……宛宛长长嘘了一口气,她希望自己家的三个女孩都不要过蓝胭脂那样的生活。 “丫头,我让戴妈给你炖汤了,看你最近脸色有点黄,斑斑点点很多,是睡眠不好吗,还是有忧心的事说与我听听,最近我只顾工作,疏忽了你,抱歉,我昨日特意去了药铺,拿了:红参5克,黄芪10克,当归5克,麦冬8克,红枣3颗。交代她熬半个小时,又加点红糖,一周让你喝两到三次,你的气色就会好看。”孤鹤回雪一脸怜爱地对着宛宛说。 宛宛微笑一下,她的心明镜似的,她也给孤鹤回雪说过:大多数男人从来不会因为一个女人对他好,就只爱上这个女人,但男人也不会因为爱上一个女人,就拒绝对他好的其他女人,孤鹤回雪也不例外。 三个姐妹中,她的情感世界高冷又决绝理性,也许孤鹤回雪有他的女性朋友,她也有她的圈子,她不去干涉他到底爱跟谁暧昧,他也希望孤鹤不要管她有几个朋友。她和他可以是恋人,也可以是哥们。 一句话:孤鹤回雪若专注爱她,她愿意陪他白头到老;他若不专一于她,她随时也可以给他各自安好。 也许女人心的通透,不是因为没有杂念,而是在于明白智慧取舍,宛宛始终记得这句话,她虽然出身于钟鸣鼎食之家,但她一直洁身自好,吃喝玩赌一样不沾,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与画画。 不走捷径的选择,都能让她获得生命的丰盈,体会撼动自己灵魂的愉悦。宛宛始终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保留不走捷径的清醒,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 最近她有点疏忽孤鹤回雪,也许伤官旺的女孩子适合放养,宛宛喜欢做她喜欢做的,以她自己的意志去生活。不断培养她喜欢的爱好。孤鹤回雪对她管束多了,她容易起反抗,容易生反骨。她性格很执拗,执着她自己,吃软不吃硬。 也许被孤鹤回雪的醉话说对:爱情是两个强者的风花雪月,不是两个弱者的苦大仇深。 蓝胭脂的信里提到她经常去佛堂,因为佛经里提到人生八苦:出生、老、病、死、离别爱别憎、怨憎会合、求不得、五阴盛时。 这些苦难涵盖了人类生命的每个方面,从出生到死亡,从身体到精神,每个人都会在这些方面经历不同程度的苦难。 这些苦难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无论是富贵还是贫穷,无论是智者还是愚者,谁都逃不掉 ,蓝胭脂说她读了佛经后心里放下了,她心里舒坦亮堂多了。 宛宛觉得女孩子还是得靠自己经济独立才行,所以她突然有种创业的冲动,她想带着蝶飞儿,般若一起在蝴蝶谷做事,或许以后可以帮到无助的蓝胭脂。 “宛宛,你在房里吗?我突然想对你说,娶了你后,你是最关心我的,我最在意的也是你。男人做事图什么,赚钱,赚钱干嘛,就是让自己最爱的女人生活好点,有安全感……” 宛宛没回应,假装睡着了。 或许看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的最高境界——就是他懂得最心疼她,她永远记得谷主爹爹的话: 你们三个丫头已经过了用耳朵恋爱的年纪,要用心去感受真爱,男人若真爱你们,爱在哪里,钱和陪伴,呵护就在哪里,这是男人爱的真理,不接受反驳……还有你们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你们,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人,会像父母一样包容你们,你们能承受多大的忍耐与委屈,就能取得多大的成就……” 等孤鹤回雪睡着后,她洗漱后,换上一袭白紫色的丝绸连衣裙,拖地的款式,脖颈间适当的露出了自己的肌肤,尽显她的好身材。这件裙子,如果不够优雅大气的话,就容易穿出老气的感觉,既然是要出席活动,那就要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耐看优雅一点。 嫁给孤鹤回雪之前,她已经在过去的岁月里咽下所有委屈,磨平一身棱角,可以笑着面对讨厌的人和事,变成一个不动声色的极其和善的女人。 当她独自扛过所有的苦,熬过所有的不易,咽下所有的心酸,她相信未来等待她的就是好运和阳光…… 她总认为:女人爱美是最好的保养品,会驱动女人变得更好。她不断养护自己的审美、学识内涵,自己就算画画到凌晨,也会第一时间去吸收霓裳与红妆,舞蹈,画画,武术艺术养生……的最新资讯。 宛宛的美不是浮于表面的,她背后有强大的审美和见识来支撑。她已经做到逻辑清晰,表述能力强,拥有丰富的美的感知力和表达力,这就是她的魅力与优势。 最近她都在学做饭,一个不爱做饭的女人,像风干的葡萄干,可能更甜,却失了珠圆玉润的本相,所以她要会做。 孤鹤回雪觉察到宛宛似乎在疏远他了,其实他遇到宛宛,娶到宛宛,他觉得遇到了真爱,他所有的钱都花得多么值,宛宛如同熊猫系一样的女子,有自己想要享受的宁静与爱好,有自己要追求的自由,不愿被别人完全束缚,也不会真正臣服于某个男人。 她能够同熊猫一样与孤鹤回雪真心相处,主要得他这个男人能有魅力,能足够吸引她,他能对她足够好,足够专一。 她希望自己主导这段关系的走向,掌握了主动权,宛宛不想处于被动地位。 孤鹤回雪觉得这个女人的神秘感,就是来自她对她自我足够重视,专注目标、自我提升、内外兼修,她是个很有魅力女人,连浪子的他都心甘情愿被他牵着鼻子走。 平时喝茶时,宛宛蜻蜓点水地告诉他,一旦女人将所有的心力都倾付在一个男人身上,随时关注他的动态,被他的情绪波动消耗自我。那么,这个女人会失去光泽,被抛弃在角落。 所以宛宛开始会疏忽对他的一切。 宛宛始终相信 :女人无法掌控“退守”与“进攻”,永远也掌控不了一段关系的节奏,最后只能被“带节奏”,成为“被动”的被抛弃的一方,她更不会这样。 她婚后照常管理好自己,保持身材、保养颜值、会穿搭,做到腹有诗书气自华,女子的品行,才情和见识,才是岁月的保鲜品。 她依然很独立,好好生活,好好画画,具有自己的资源、人脉、财力、工作,因为谷主爹爹说男人只是锦上添花的存在,并不能为你雪中送炭,除非真爱你的男人。女孩子得是自己生活的强者,情感的主人。 或许厨子戴妈也是活明白了,她一辈子的日子就是在大户人家的厨房里,她常说:谁要是相信好的姻缘是经营出来的,那一定是脑袋被门给挤了,女人遇到的那个就是个错的人,女人再会付出,女人再能忍,再优秀,女人再会经营,都没有屌用。 好姻缘的选择远远大于努力,选择对的人,而不是改变错的人,让自己更强大,从而让自己有更多选择权,才是硬道理。 宛宛一直认为:一辈子,能够有一个妙人,好好相爱,多美啊。别去破坏,多大的事情都不值得去破坏。男人不要在相爱的女人身上动小聪明,动用他的精明!要就动他的真心。 宛宛是很惜福的,不会强势张扬,不会心存侥幸,更不会以身试法,她把慎微慎独慎权,作为每日的功课,人前谨言慎行,人后自律慎独。只有守得住初心,守得住欲望,方得始终,方保平安,祖母说过:“也许生命中的贵人,我们去找她未必找得到,但贵人前来找我们时,我们就不能再三拒绝了。何为贵人,命中互补者也。”或许她和孤鹤回雪就是互补的。 孤鹤回雪觉得宛宛误会了他,他要重新获得她的爱,他自己一个人悄悄制作了一艘名为“欢乐号”的木竹船,在一个船头没有神圣且强大的女神的木竹船,都是不完整的。 于是他把宛宛的画像刻在船头,表示他独特的爱。画像里的宛宛曲线优美,飘逸的长裙,和浓密的秀发,细心的人也许可以发现,位于船头的女神形象和宛宛有着说不出来的相似韵味。 作为天一阁的有品的男人,他为了寻求真爱,直接将自己一半以上的财富做成木竹船,想带着他的宛宛傲游世界,都说应该多见世面,那把钱拿来多读书,还是环游世界更划算呢? 孤鹤回雪认为:在没有充分知识作为前提的情况下,即使行了万里路,也不过只是邮差而已。人若是书读的不够,认知不足,是很难看清世界全貌的,但是他觉得宛宛已经阅万卷书了,应该带她行万里路。 他看她是那么爱读书、注重的人,在每一本书籍里她就已行万里路,已经为她自己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和深厚内涵,积攒了更多的好运气与魅力底气。 雨越下越大,宛宛身穿一件白色无袖上衣,很有细节感,领子和袖口分别融入了宫廷风的木耳边装饰点缀,精致显质感。她下身穿着一条黑白波点裙,大波点的裙子显得端庄大方,长度在小腿附近的伞裙,她想一个人走走……外面飘来小曲,有歌姬在清唱: 也许智者不入爱河,愚者自甘堕落,遇到君后难做智者,虽说万家灯火,却无一盏为汝,愿君游遍山河,仍觉人间值得…… 五月的蝴蝶谷里,天老爱下雨,雨一停,她跑到祖母种的那棵凤凰花树下,从小她就喜欢它。祖母在树下常讲故事:凤凰花的寓意为吉祥、快乐、幸福、和睦,它代表着幸福和谐的快乐时光。她抬头看着这凤凰花,满株的花色鲜艳,喜庆的大红色,暴雨过后,它火热的爱——凤凰花就掉落,花色也不会消退,给人一种持久红火的感觉。 “丫头,凤凰花的适应能力强,即便处在恶劣的环境下一样能正常生长,因此它的花语寓意为坚强。也有离别之意,相传凤凰花是痴情的男子为了追随恋人,在追随过程中勇敢的面对死亡而变化出来的花卉。它的花色艳丽,透红 ,还代表着青春活力。很久以前人们就用它来表达对爱人的思念之情,花语还有思念……” 蝶飞儿觉得自己的姐妹也是一朵朵凤凰花,热情,活力,青春,积极可观,激情……一下子想起诗人写的“凤凰花绽满枝红,举步趋前惊目瞳。” 再说天一阁,宛宛一个人在雨中漫步,她的面部比例,则富有东方美,古话讲的“三庭五眼、四高三低”,放她身上也是样样都中。笑起来露出整齐的几颗贝齿牙,看起来开朗无比。不俗的她突然吸引了对面酒馆的一位男人,浓眉大眼…目光如炬… 第二百九十八章 北非之狐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撑着一把油纸伞的宛宛漫无目的地走在天一阁的街上,进了一家小酒馆,刚落座,她就吸引了对面一个浓眉大眼的男人,这个男人朝他点点头。 宛宛从不感兴趣这样的搭讪,她面无表情地坐着,点了一杯荔枝茉莉花茶,这个时节她最好这个口味。 她突然觉得这个男人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过,她想起了,就是一次在钱家公馆宴会上,她听闻此人很早就功成名就,外人都传他狂傲无比,所以就给他取名“狂六爷”。 想不到今日在此遇见这个傲娇主,只见他什么都不点,就点了一杯天一阁街上最有特色的醋水喝,宛宛也挺爱喝的,酸酸甜甜,但余味微辣,很独特。 “丫头,冒昧请你一起搭个喝醋的伴,如何,茶,你就不要喝了……嘻嘻……” “我最爱喝醋,你知道吗,我平生喝了几十瓶醋……” “百闻不如一见,六爷好,你不爱喝酒,却爱喝醋……也是一个有趣有讲究的人物,哈哈……但你爱喝的是哪一种醋,陈醋,白醋,香醋,水果醋……” “你这小丫头片子,真有趣,倒腾一下,把醋分的这么细……合口味,哈哈……” “二 六爷,说起陈醋,颜色最深、酸度最高,醋味最浓。所以呢,煮菜时也要把它的一些酸味入到红烧用的菜中,比如酸辣海参、西湖醋鱼……”宛宛眯着眼睛,调皮捣蛋地回答。 “还有白醋,无色透明,酸味柔和,带有一点点香气,颜色比较浅,我祖母最爱凉拌菜,醋溜黄瓜、酸辣白菜…我家蝶飞儿般若吃面、吃带汤的饺子大多放的也都是喜欢白醋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们一家老小都有味,真是我的菜啊,哈哈……我这个人是个大老粗,却比较喜欢柔和的味道,喜欢香醋,它带一点点香甜,提味增香……美味……” “六爷,你爱的香醋是用来做凉拌菜,当蘸汁用,沾着吃的饺子、小笼包、大闸蟹……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真逗……” 宛宛开怀大笑了,好久没这样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我家蝶飞儿最喜欢水果醋,水果醋用葡萄、苹果、梨、桃、柿、枣、柠檬等水果酿造,蝶飞儿说,她就最喜欢它的天然水果的香甜,她直接就瓶喝,有时我们蝴蝶别苑的西餐和爽口凉菜她都要求放水果醋……我们家喜欢酿造醋,不喜欢勾兑醋……” “看来,我有机会要去会会你们一家老小,口味和我真投缘……妙…我小时候我娘亲喜欢做醋泡姜,我迷上了那个味,这个味就像年轻时我的娘亲,娘亲经常准备好要泡的生姜,然后把姜清洗干净备用。紧接着她会忙碌地把姜切成片,晾干。等姜晾干后,他娘亲把姜放入到罐子里面,罐子也是要无油无盐的。随后我娘亲会加入适量的冰糖,然后倒适量米醋,米醋的量刚好抹过姜片,然后派我去盖上瓶盖,放冰窖冷藏就可以慢慢拿出来吃。” 宛宛看着这六爷滔滔不绝讲述他家娘亲酿造醋泡姜的过程,就像讲一个神话,经典又神秘,突然觉得这位江湖人称“狂二爷”再也不狂了,反而就是一个温润如玉的亲切有几分淘的小男生,男人致死是少年啊。 “不过,我娘亲说,醋泡姜可以补充营养,促消化,它能增加食欲,辛辣滋味能去掉鱼腥、除膻味,但长期吃,会引起手足发热,心烦气躁,引起肠胃不适,它会活血,女人吃太多,会导致流产……所以不能贪吃哦……” “哈哈哈哈哈哈哈……” “丫头,今日我们以醋相知,你记着哦……” “爷,为什么外人叫你狂六爷,什么理由啊……” “臭丫头,你怎么这样,要不是你是女的,我肯定会打你,这是别人第二次当面这样损我……啊啊啊……” 钱六爷大怒,小眼睛顿时变得很大。 “就是啊,我就是直性子的人,不会巴结人,喜欢直说,不喜欢拐弯抹角,因为你身边的人没人和你讲真话,就会拍你马屁,你呢,又最爱听,但是我觉得和你说真话,倒是我随性,率真,不虚伪虚荣…至少我这个丫头希望你更完美更进一步呢…” 宛宛是三姐妹中最率真的人,也是最接地气的人。 钱六爷看着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臭丫头,就像在他的蜜罐里突然给他撒了辣椒,一点也甜不起来,辣得他直张嘴。 宛宛调皮地看着他,觉得活脱脱一只北非之狐。 她也听过孤鹤回雪讲过天一阁这一带的几个大佬,钱六爷就是一一个不安分的主。钱六爷他在这一带也算是脚踏实地的,很能干的男人,召集能力与执行力又特别强,个性特别强势,但是有时会很粗暴。 他是能够有能力去闯荡世界的,他具备了男人的野性以及勇气的,总是会想要去尝试别人并没有尝试过的事情,又能够勇于去冒险的。他应该算是一个大胆的冒险家,而在对于钱财方面,精于算计,不会有太多的犹豫,而且能够立即就确定了自己的目标的。 听说他读书不多,但阅历却深,但是他有点精明的。他日子已经过的比别人好太多了,但他不安现状,能够高强度的去完成他心中的理想。他个性上却不那么收敛的,有点狂,名声在外。 年轻时他就能开上这里第一辆豪华的龙王马车到处跑,他能够在年轻的时候经营一家大作坊。听孤鹤回雪说他是一个拥有极强的占有欲的人。 宛宛好像也能迅速读懂这位不熟的男人,钱六爷的自尊心极强,很任性。听孤鹤回雪说他在工作和事务中能完全贯彻自己的意志,富于行动力,而且能自强不息。 在天一阁这一带里,他可能赢得很好的声誉。他经营的所有作坊都是风生水起,据说他的第二任妻子,是位不错的女人,但是他女人缘很好,身边出现很多女人,传闻他把他一生喜欢的女人们都集中在一起,分配各种要任,帮他经营一家茶楼与酒楼。 宛宛看着他生气了,她若无其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钱六爷坐着,连最爱的醋都喝不下去了,心里恨死这个鬼丫头了。 夜里,月亮挂着天上,很美,林小糊和蝶飞儿在庭院喝茶赏月。 “丫头,你真的很好,祖母最疼你了,有点小气质,但孩子你身上更多的是乐观善良,你会共情,会为别人考虑,但又不受困于任何人,对生活你总是勇敢积极,对欲望你保持清醒,就算有过流泪和痛苦,凡事你也能靠着自己熬过来,你往后不管嫁给谁,你都得要一遍又一遍的爱上自己,因为你真的很好,值得人间最好……”林小糊是如此之疼自己的爱孙女。 “打小,庙里的老师太就看过你的八字,说你福贵双全。丫头,万般皆是命,也万般不是命,记得祖母的话,女人的命运一定得掌握在自己手里,就对了……” 她看着月下的蝶飞儿,从小干净大方,很爱看书,很重视塑造自己内心的成长。加上自己和葭而很重视培养女孩的兴趣,又不断增长她的见识和内涵,蝶飞儿由内而外散发的自信美和才华美,远比她外表要有气质得多,也许这就是林小糊想要她当新谷主的原因。 “祖母,我昨日到集市上,到了一家新开的中医馆,替祖母拿了几副药,有干姜,艾叶,那个老中医说,老人身体最怕气血凝滞,老人血液一定得温养,一旦遇到寒邪袭来,正气不足的人气血就会凝滞,对老年人不好。” “昨日江南先生来看你了,你们谈的如何?” “祖母,我觉得他虽不错,但好像会脚踩多只船,不靠谱,和他以前的女人们,总是藕断丝连,我不要这样的爱,这样的爱对我没用,就是他给我金山银山也无用,没有忠诚度的男人,我是不会放在心上的,我只会把他空气,我一点都不稀罕……我继续等我的真爱,总有一天会等到我命中那个有缘人的……” “孩子,你会看错吗?江南先生不至于那么坏吧……” “祖母,我觉得我相信我的直觉,我不想成为一个多余的人,无爱无伤……祖母,我是货比三家过的……” “丫头,此生我就是希望你们三个要找到一个一心一意对你们的正人君子,爱就是专一,真爱就是节制,不然实在无趣…孩子,你总是把自己宠成公主一样,你是个对内敏感,对外钝感的孩子,也许你缘份还没到…祖母祝福你,希望你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祖母,庭院的八仙花又开了,很漂亮,你真是养花的高手,有白色,也有蓝色,也有粉色,这花挺有艺术之美,品相鲜亮,明日,我采几朵放在你屋里……” “对了,池塘的荷花也开的清丽绝尘,也开得遗世独立,也摘几朵放在厅里……” “嗯呢,祖母,凌霄也开了,开得娇艳似火,红色很好看,藤蔓长得很茂盛,尤其那花丝如线凌空飘摇,很美!” “对了 ,宛宛丫头在天一阁活得好吧,听说孤鹤回雪对她不错。这丫头自信心极强。 这孩子坚信自己可以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做到最好,她总是充满自信,无论在任何场合,她都会适度表达自己的意见,而且一般都不会犹豫,这种自信,让她更有魅力,她非常独立坚强。 她非常清楚自己的想法,她也不愿意在别人的怜悯下,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她能够快速适应环境,并能够独自面对逆境。而蝶飞儿你又是温润如玉斯斯文文的孩子!你和她互补……” 林小糊明白蝶飞儿宽广的心海,从没有因为自己的优秀而轻视他人,她很宁静的,包容的。她的心胸很开阔,性子沉下去了,包容又辽阔,她比宛宛,般若更适合当新谷主。 林小糊突然想起来南燕飞,他这个男人专注爱她这一个女人一生,都是爱她的全部,包括她的一切坏习惯和坏情绪。南燕飞不止爱她的优点,还爱她的缺点,他们这样的爱才能这样长久。 也许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越是在自己亲近的人面前,吃喝拉撒在一起,就越容易暴露自己最琐碎,最懦弱、最难堪、最让自己鄙夷的那部分。 林小糊此生遇到南燕飞,是幸运的,她多么希望三个丫头也遇到像南祖父这样的好男人。 当年南燕飞是真正喜欢林小糊的男人,他总是会在读懂林小糊的全部脾气与真相后,依旧十分温柔地把林小糊抱进怀里,说他就是喜欢她,想呵护她一辈子。 “祖母,书上说认知能力较好、探索能力较强的动物,寿命更长,因为要么特别聪明,要么特别善于探索,这两种策略都有助于动物长寿 你说对吗…人是高等动物…” “对啊,丫头,你头脑怎么会装这些,哈哈,聪明的人更懂得保护保养自己……” “祖母,听说你和祖父的相识也是很有趣的……葭而娘亲说当时蝴蝶谷举办了一场宴会,当地的文化名人、艺术大师,商贾大亨……都聚在一起高谈阔论。当时你遇到了祖父,还有很多厉害又优秀的男人女人……听说你落落大方,举手投足之间都透露着优雅,无论谈及文学、诗词元曲、建筑或艺术,养生……你都能侃侃而谈,你谈话时眼神里都闪烁着美妙自信的光芒,你的光就这样照进了祖父,还有胡天成祖父的眼里、心里,再也挥之不去……对吗?” “我也不知道,都是别人说的……” “祖母,你都是九千岁的凤凰了,我算小凤凰吗?凤凰一定要涅槃多次吗,次次火烧,会太疼…… 蝶飞儿如此天真,林小糊意味深长地讲了很久:“你还早着呢,先在谷里当你的雀头,以后早晚就会涅槃,你就会自然变成小凤凰,或凤或凰……不要急,一切都在你努力与自律,加上机遇的路上,每只凤凰的途径与路线都不一样,角色不一,人间自有安排…到时你真正长大了,有时要几年,有时要几十年,有时要几个轮回,森林王国里很多鸟活了一生都长不大,都还是一只鸟,有些鸟族几代甚至几十代鸟,也出不了一只凤凰,凤凰毕竟是个神话也是佳话,是要高付出,高难度,高磨难的……你好自为之,明白人生大可为,但也必须有点不为,次次涅槃,你的灵力就慢慢大了,修心养性……孩子,你早晚就是凤凰,能展翅高飞………命运是我们无法选择的,但可以选择自己怎么活,用什么心态去活……” 林小糊望着窗外,她和南燕飞这一生的情感被外界传成佳话,也许他们最好的状态是双方都以信任之心,不限制对方的自由,同时又都以珍惜之心,不滥用自己的自由……她一生都在崇拜他,五体投地,她慢慢做到谦卑、感恩和接受,同时也是将自己的心灵融化,与南燕飞在心灵上合一与连接…… 南燕飞生前是个真正有智慧温和的好男人,他里里外外都能够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懂得随缘,允许一切发生,他总是说:生活中的许多事情其实早已注定,该过去的总会过去,该来的都在路上,情绪稳定才是我们一生的顶级修养,他这个男人在社会角色和家庭责任的压力下,他从不会把自己内心的情绪压抑起来,他都愿意对林小糊表达和释放出来……林小糊不仅看到他强大和无所畏惧的样子,她也看到他脆弱的一面。 “祖母,很多人说胡府收藏了黄庭坚《砥柱铭》的仿品,真品世人不能轻易得到的,《砥柱铭》的内容原由唐代宰相魏征所作,全文几百字,后经黄庭坚书写,成了书法史上的传世瑰宝,我也想要一副仿品,祖母,你写,可以吗?我想放书房墙壁上……” “可以,明日写……” “最近谷里有暴风雨,蝶飞儿,蝶园内你祖父生前最爱的那盆“小峥嵘”,不知怎么样了,雨后你记得去看下它,我最近腿脚不利索,当年你祖父好不容易从谷峰上找到这桩材,他用了二十几年,他有空时就从主干蓄截,后又定位到枝托布局,他对大飘枝的艺术处理得好,特别是大枝托的比例恰当,功力深厚,他让枝条走向,及枝法应用别具一格,“小峥嵘”是不可多得的好盆景。当时很多朋友都慕名来看这盆盆景,还有外域有收藏家要高价收购,你祖父也不卖……” “丫头,男人女人的真正的魅力,不是给人留下美好第一印象,而是多年以后,他仍然喜欢和你在一起,像你祖父婚后,很熟悉我的个性后,他依然欣赏我,我们更不是初次见面后,就有相见恨晚的感觉,而是彼此历尽沧桑后,能由衷地说对对方说,认识你真好……” “孩子,爱情只是一种感受与感觉,不要太相信爱情,但你要相信男人的人格,你祖父的人品很好,我们老了,也许爱情都会消失,但他仍然是一个善良的好人,爱的激情是一定会消失的…但我们都善待彼此…” “你父母也很好,他们相互理解,相互懂得和尊重,他们经历了人生中的风风雨雨,两个灵魂在命运的荒野中的搀扶,他们精神互为依靠,行为又十分契合……” “孩子,你到了一定的年纪,你会发现,你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可以沟通的灵魂,你们要有着相同的三观和格局,还有其他外人不能给予的安宁与喜悦……祖母希望你们都嫁给幸福……” 蝶飞儿都用心听,林小糊不停地讲,一段一段的。 此刻的蝶飞儿更是佩服祖母与祖父了。 “祖母,你说了这么多,饿了吧,我去帮你弄点吃的。” 蝶飞儿她弄了一些地瓜,五谷杂粮,她知道祖母最爱吃蒸煮的食物,生食蔬果汁,都爱素食,每顿都吃七分饱,葭而娘亲也是这样的,怪不得她们都高龄了,还都保持很青春的好状态。 祖母与祖父都是个特别喜欢花草的人,他们喜欢和草木为友,和土壤相亲,这样就能心意满足,也许就是“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这是一种境界,更是最难得的赤诚,也许以花草为友的人,运气不会太差;与爱花草的人相交,生活一定美好,蝶飞儿看出祖母是个开心果,更是哲学家,她最喜欢和她在一起了,听她讲故事…… 也许祖母是个有福报的女人,她从小出生在幸福的家庭、长相端正、聪明灵巧、身体健康、心地善良、喜乐开朗;长大后求学顺利、事业如意、婚姻美满、善友众多;老年后子女孝顺、名节清廉、知足常乐、长寿无病、最后肯定能得善终…… 蝶飞儿很羡慕祖母祖父的爱,祖父是一个拥有敬畏之心的男人,是个极品,他一生事业顺利、爱情幸福、妻贤子孝、是个交游广阔的人……而祖母也是个有敬畏之心的女人,也是个极品,她才艺双全、气质不凡、仁爱有加,实为世间少有。 蝶飞儿环顾院子内四周,她最喜欢这个院子,她从小都喜欢院居生活,闲时焚香、听雨、莳花、品茗,读书、游山、观鱼、看猫…… 她看着厅里墙壁上,祖父生前写的对联:寒窗苦读,今朝学子,小试身手;锐意勤工,来日青松,乐作栋梁。 蝶飞儿出了别院,一个人来到了将军祠,她进了附近的文昌庙,这一带供奉着文昌帝君,也许这里庇佑着历代莘莘学子的期盼和理想,文昌阁里承载了读书人对仕途的憧憬。谷里活色生香的人间烟火与千百年的老槐树唇齿相依,这里仿佛有几分神秘与深邃。 也许像祖母说的爱情并不复杂,好的爱情,就是相爱,但不影响做自己。是男女双方两个人发自内心的互相认同,是两个人共创出来的,他们都需要一个跟他们有共同爱好和兴趣的伴侣,来分享与陪伴自己人生。 蝶飞儿已经愿意和宛宛一起去创业了,她也懂得女人要有自己的事业,工作中需要非常踏实而且勤奋。她很重视生活的质量,她也会不断地为投入的事业发展而努力。 而且,她不喜欢在工作中独来独往,因为她非常懂得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她和宛宛多干一点,因为般若生活中非常善良,她会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在家中,她们三个也会尽可能地尽到家庭中的责任,帮助家人进行家务和照顾孩子。她们也很注重运动养生锻炼,保持她们最好健康的身体状态。 蝶飞儿总会记得祖母说的话。 “丫头,婚后,我有次问你祖父,我决不会在家里做全职太太,还是照常工作,你娶了一个有很多兴趣爱好的老婆,你会不会觉得很亏啊?” 你祖父毫不犹豫地回答: “就是因为你这么丰富这么有趣,我才娶你的;如果把你娶回来,你就不干那些事了,只在家里给我洗衣做饭带孩子……我才觉得亏了呢。” 台风几日,蝴蝶谷满目疮痍,台风过后,江南与胡天成都不死心,他们刚好又一起,来到这里,想拜访林小糊祖母,但林小糊谢客了。 九十岁的林小糊是真为自己的孙女们往后余生考虑的。 深邃的她知道优秀的男人们是天生的猎手,他们对于免费送上的东西往往提不起兴趣。越是对不可控的事物,江南胡天成……有很强的征服欲和好奇心。 跟人相处也是一样的道理,只有把自己当成猎物,猎物一跑,猎人自己就会追上来。也许刺激男人的征服欲,其实就是把控好恋爱的节奏,懂得欲擒故纵,突破的过程中,男人就对女人进行了时间和感情的付出,慢慢地不由自主的对对方上瘾。 蝶飞儿是新谷主最好人选,她可以晚嫁,也可以不嫁,但一定不可错嫁,嫁错人比不嫁更可怕。 林小糊的那位单身到老的白玉斋的夏茉莉,总是说:女子低质量的婚姻,不如高质量的单身,因为一步错,满盘皆输,结婚是为了让女人变得幸福,离婚也是,不结婚也是!没有人结婚是为了离婚,大家都是奔着幸福去的。女人结婚的目的是为了有人疼、有人爱、有人宠、有人照顾,希望和男人一起成长、一起相互理解、一起分担所有……” 林小糊觉得夏茉莉活的也通透,她觉得女人婚后的生活有一种叫余生。也许她嫁给南燕飞就是他保护她,不让她受委屈,让她笑,过日子,过出感情,过出关爱,过出惊喜浪漫,有感动和交流……她和他就是余生。 疼自己,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委屈,让自己笑的人叫余生。 搭伙能过出日子,过不出感情,没有关爱,没有惊喜浪漫,没有感动和交流,就是搭伙。 “般若,客人来了 ,就说祖母不舒服,在静养,不方便会客,你带他们院子里转转,好好款待,礼貌周到就好……”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江南先生和胡天成来到别院的院子里,院子里有一处池子,荷花开的很美, 夏景已炎炎,新荷然涟涟。在这雨后的夏日,烈日又当空了,花依旧傲然而立,颇有君子风度。 林小糊躺在摇椅上,睡着了,她梦见父亲了:人间烟火热气腾腾,天宫圣诞日,也许在千佛之都的蝴蝶谷,信仰的民众都很虔诚,举县膜拜天地,鞭炮声凌晨未一点就响彻一片。 每到这里民俗的日子,林小糊很敬畏万物,很虔诚,但不迷信,会信仰。很忙碌的她就会像过节一样的心情去感受祈祷气氛平安喜乐,体验民俗的生活。 嫁人后,父亲看着她一到节日就换成美丽的布凤凰花鞋,红色凤凰纱裙,一副要出镜的样子,因为她要去当虔诚的女人了。 父亲生前有空,他爱来找她聊天看她陪她,他就坐在竹椅,温暖温和欣慰地说:“丫头,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接地气又大气的好丫头,有将相风度,有男孩子的英气和调皮 ,又陪在美好的祖母母亲……和女孩子们一起长大,又学到好女孩子的温婉贤惠潜质。” “孩子,你择偶时,告诉我:父亲,我要嫁一个一心一意对我的青梅竹马的男孩,可以忽略学历与家庭背景……我哪儿也不去,我快乐陪着你老去,就嫁在蝴蝶谷。只要对方是正义君子忠诚人品好就可以,能力与钱是其次。我就心里知道:父亲一生追求金钱名利出人头地责任担当,却彻底生了一个不虚荣善良浪漫的丫头了,这是福报也是命运,我自己心如明镜……你本彻底可以有书香骨子里择偶的强势与势力,但孩子不会做,很多读书的大家闺秀,都愿意离开家乡,远走高飞,追龙逐凤,不愿意蹲下来,做繁琐的民俗之事,但你却愿意处处喜气地接地气,愿意去做,去学,甚至还挑一百斤担去绕庙会,你就像你慈祥贤惠的母亲祖母婆婆一样…有基因存在原理啊…父亲最欣慰你能这样做……父亲明白你是善良大气温暖温柔的丫头,每日都活的像葵花又像莲花,我特开心!你是花,但你把自己当菜养,真好!庙里的老师太说,你华盖将星文昌傍身,你是草根精英,你自己会努力成优秀的人,你夫君是个正人君子,也是个优秀的技术高手,你的父亲是个优秀的人,你的孩子将来可能比你们都厉害好几倍,靠近你的人都是厉害优秀的好贵人,亲人朋友都是……所以孩子你是幸运的,你这颗种子即使掉在山沟山洞里,你也会顽强快乐努力自律开花的,你好好健康开心活着,你就是妥妥人生赢家……加油哈……” 林小糊突然惊醒,父亲仿佛在眼前,她回首往事,脚踏实地现在,展望未来,也许脾气越温,福报越大,前几日她里里外外走了几个庙 ,感恩最宠溺她的父母,感恩她亲人长辈师长,感恩朋友,感恩万物,感恩生命,感恩命运…… 林小糊明白:今生她作为一颗普通的豆,却因为父亲从小对她的信仰鼓励与无比疼爱,她才能像凤凰花红地学会看这个世间,她感恩爱与被爱,在名利面前,她依然会选择善良温暖,温柔淡定,追求平安喜乐…… 她希望孙女们在未来的爱情面前淡定些,爱情只是人生诸多体验的一种,它不会是生活的全部,边界之外,是先要舒舒服服的过好她们自己的小日子,漂亮善良积极的面对这个世界……她会帮她们考验追求她们的男孩子的。选到佳偶。 “坐禅将军祠,悠睡蝴蝶谷。放舟西湖中, 漫步福道上。探寻名坊巷,盼得佳人惜,浅尝海上鲜……” 般若听到江南先生自言自语,他还是没有追到蝶飞儿啊。 般若想到她与白方彦,她与他活得非常充实,非常宁静,她与他内心深处感到无比的平静,仿佛在安静的塔内,仍然存在着更安静的塔,这是她从未预料到的,也是让她深感惊奇的。 她与他这样的生活让她感到自己过得非常纯洁,这样纯净的日子就是白方彦给予的,她认为自己是幸运的。白大哥是个非常有才华的人,有时她的爱情中确实包含了对才华的崇拜,他们都是坚定不移的人,不会被外界所影响。 白大哥总是说:“般若,你是天赐给我的最好一份礼物。”他们这样相互承诺的爱情,真的很美好,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人依然如初的相爱。 般若她这辈子其实更希望蝶飞儿离开这个小地方,但她又是新谷主,对于她来说,她一定得去追求更广阔的天地,一定得摆脱谷里那些繁琐和复杂的人际关系,希望蝶飞儿寻求一种更纯粹、更自由的生活状态。 般若觉得外面的世界更适合蝶飞儿,她不是对蝴蝶谷这个小地方的否定,而是一种对生活的更深层次的追求。 上次蓝胭脂信里说,她在海岛过得十分漫长,夜里,她经常把头埋在被窝里发呆许久,可见她的婚姻对她内心的伤害有多大。 最牛的胡天成对蝶飞儿也是很痴心,江南先生也不禁感慨:“最爱蝶飞儿的是胡天成,最懂蝶飞儿的也许是我江南先生。” 这次他们过来串门,般若一家都热情招待,饭桌上都少不了他们爱吃的菜,江南先生最近一离开南家,自己就会失魂落魄。 其实懂江南先生的胡天成知道,让他失魂落魄的是蝶飞儿。尽管江南先生对蝶飞儿因用情很深,但他始终以高度的理智驾驭在情感之上,他对他更多的是尊重与成全,为何蝶飞儿能让他们喜欢? 也许就正如苏东坡所言: “忍寒苦,安淡泊,与清泉白石为伍, 不待泥土而生者。她有极强的生命力!这生命力不断吸引他们……爱是留不住的,爱是靠吸引的……” 般若觉得蝶飞儿她和祖母一样,她们自己都不会认命,一生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都没有把她们打倒。 尤其祖母一生她为自己制定了“三不原则”:第一、不拿别人的过失责备自己,第二、不拿自己的过失得罪人家,第三、不拿自己的过错惩罚自己…… 般若也懂:女人都是被自己打败的, 而且首先给自己的情绪打败。 控制不了自己情绪的女人, 别人的一个字,一句话, 你都就可以失眠一整晚了。 未曾清贫难做人,不经打击永天真。女人的 成熟不过是善于隐藏, 沧桑不过是无泪有伤,祖母和娘亲都是这样的女人,她们三姐妹可能以后也会这样的…… 那日白大哥救了一只很小白狐狸,般若给她一个名字吧,她叫它——北非之狐。 “它骨子里温文尔雅,但骨子里老谋深算呀……” 般若突然觉得胡天成,江南先生,其实都是北非之狐。还有宛宛的孤鹤回雪,还有昨日飞鸽传书说的钱六爷都是,只是大伙们的灵力不一……” 说到钱六爷被宛宛捉弄回去后,他决定请他认识的有头有脸的人,三日后到他开的酒楼聚聚,同时把那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宛宛也请来,他开始叫管家写请柬,速速发出去…… 暴风雨又来到蝴蝶谷,飞沙走石,风把大树连根拔起,瓦房也被吹倒了,花草树木狼藉一片…… 青莲港和蝴蝶港都未能幸免…… 胡天成第一个收到钱六爷的请柬……这个钱哥最近怎么这么有闲情雅致。 白方彦母子,江南先生,孤鹤回雪……白玉斋的夏茉莉,林小糊老夫人……蝶飞儿,宛宛,般若……很多人都陆续收到请柬…… 第二百九十九章 英雄冢 过几日就又七夕了,谷里雨儿滴滴答答地下着,林小糊看着钱二爷的请柬是中元节,觉得有点莫名其妙,被请的这些人不分男女老少…… 今日她早睡,迷迷糊糊半夜醒来, 梦见自己的祖母了, 梦见自己童年的生活: 林小糊小时候,最喜欢她祖母的院子了,那个小庭院,是那里一带最有诗意的妙处。这家后有池塘,前有木栅栏,庭院里有绿树与花菜,还有几个小功能处…这户人家连她的右邻,也像是为她的诗意配套来的,邻居有个老婆婆养了一株茂密的葡萄树,七夕夜晚很多人都来这里想偷听牛郎织女聊天,更多的孩子们想等老爷爷打盹,偷摘他家酸的不得了的绿葡萄…… 最值得提起的是这家人还有一个诗情画意,最会打扮整洁干净,贤惠安静的老祖母,这个木匠就是行事雷厉风行,豪爽侠义,会喝点小酒的老祖父。小时候父母的家就靠着祖父母毗邻而居,算是左舍,林小糊很小就和祖母一起睡。 每日早起,看着梳妆整齐的美丽祖母忙完家务,干完地里农活后,她不爱扎堆八卦,不爱拉家常,她总是安静地伺候院里小花小草,她脚边躺着那只慵懒的大猫,黑里带白的。很小的林小糊,就懂得这个谷里,就祖母这个女人活得最诗意,最自我,也最宁静。 祖母总能把快死了的花草救活,温柔娴静的她好像有特异功能,林小糊就默默看着她做,耐心地,安静地,有时她还会很温柔微笑和花儿嘀咕几句……小时候的林小糊看着,学着,似乎也意会了一些朦胧的特异功能。 长大后,林小糊发现每次看到快枯竭的花儿,她就想救活它,用祖母教会的特异功能,慢慢、温柔、安静、暖暖、水啊、土啊、肥料啊、阳光雨露啊,还会加上鼓励的语句,善待生命,甚至也会嘀咕几句,比祖母嘀咕更长更长:你要好好活着哈,我等着勇敢的你,漂亮开花呢,你要好好活着,可以吗,你若不会开,我替你开,反正我们一起快乐活着,我陪着你一起开花哦……听到了没…宝贝… 后来,她发现每次这些濒临枯萎的小生命经过她的手,都意外活着,活得很好。有次看到它们重新发芽,她竟然惊喜地大跳大叫,就真的以为自己具备妙手回春的法力。自己很弱,还能想救更弱者……,这是自己家的娘亲从小教育的话语在发酵:就是我们弱,但丫头,还有比我们更弱的人与物,我们可以帮助她们的或者安抚它们的…… 其实林小糊慢慢领悟了:自己就是长了一颗和娘亲祖母一样傻呵呵、慈悲善良、纯真的童心啊,无他本领,没有特异功能的……一点灵力都没有啊。 也许她气质里潜藏着祖母的基因与影子,还夹带着祖父侠义的小脾气,自己的祖母才是她们那个物质精神都最稀缺时代的大诗人,不用意境,不用意象,不用文化,不用知识,不用矫情,不用诗句,不用唐诗宋词元曲……不用优雅,祖父也不用俊雅,不用知性,也不用财富,也不用懂她……… 祖父只是用他木匠的微能力帮她围了一个带栅栏和一个小木门的小院,给她一个属于她的静谧美丽的小小世界,里面有花,有会结果的大树,只可惜这果子不能吃,是看的,而且一到夏季,知了的声音让她觉得这外面的世界应该是很喧闹的,不可能像谷里这么安静……这里还有只大猫,有小黄狗,有老水井,有漂亮的大公鸡,还有她生的几个特别懂事的孩子们,还有正在外读书的三叔从隔镇带来的夹竹桃,开的特别红艳,宝贝一样,长大后林小糊才从课堂里知道它微毒,但还是觉得它很美,总能给这个小院一抹肆意的玫红,它旁边还有一株清新白皙的白花树,到现在林小糊也弄不清它的名字,只记得祖母说是一棵花可以当药的树……她说:丫头你以后也会开花的…… 几十年了,祖母若活着,应该一百多岁了,她就是她,父爱则母静,母静则子安,子安则家和,家和万事兴。 一个有三个很有涵养的女儿的母亲,有三个很潇洒才气的女婿的丈母娘,一个有三个很有担当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有三个能干贤惠儿媳的婆婆,一个有几十个孙儿孙女的老祖母……一个爱美与宁静的村妇,一个诗意的祖母,一个伟大又平凡的娘亲. 高龄的她,她依然是她,养儿育女的她,一直在做自己,她依然偶尔会独处,到隔壁闺蜜老阿婆处裁剪美丽衣服,做她的粗布衣裳,林小糊跟着去,富态满满的老婆婆会赏块桔子型糖果给她,让林小糊安静呆着,她吃着糖,看着祖母和裁缝老婆婆她们美丽地比比划划…… 当时,林小糊只记得白发苍苍的她们,当时笑起来还是一朵朵花,比祖母庭院的花都美……祖母继续装饰她的黑色带玫红的别致的阔腰带,别着她最爱的银簪…… 门外不管发生什么,门内的祖母总是默默的烧着火,做着饭,脸被火光映得红彤彤的,那火是灶火,有时又不像灶火,反正这火温暖着她一辈子,也照亮她一辈子,后来林小糊觉得祖母好像也自己会发光的…… 祖母每次干活回来,做好饭,又会去伺候会她的花草,喂她的大猫,偶尔在傍晚会叫笨拙的小糊帮她擦几下背,慈祥的她总是话语不多,不温不火。 长大后,林小糊慢慢才明白祖母其实是有颗诗意的善良的童心,一直未泯,这一颗足够通透,坚韧又柔软的妙心,足以抵挡世间的繁华廖落,风霜雪雨,纷纷扰扰…甚至生离死别…… 多年以后,祖母总是会令林小糊有点臆想,有点想象空间,林小糊觉得祖母也许才是彻头彻尾的大诗人啊。 林小糊从小到大到老都是爱发呆的大孩子,她从小一直想做一个木星伴月的女子,蹲在岁月长河边,她偶尔会经常远远地望着祖母。 祖母让林小糊能安静下来,经常会听一听自己在说什么,想一想自己的生命需要什么。也许就像祖母一样,慢慢活着,微笑地活着,无非空气、阳光、健康、营养……一点温暖,一点爱,一点希望,千古如斯,古老而平凡…… 今日做梦,林小糊又不禁梦见起祖母……祖母永远是她生命深处美丽动人的诗行,哪怕她是无字的,林小糊只是她遗落的韵脚,但她却想像她一样谱写一首属于自己的生命之诗,不疾不徐,不美不丑,不温不火,不悲不欢。 “祖母,你在发呆吗,怎么这么安静,我买了玉竹,西洋参,陈皮,石斛,准备给你炖汤喝……” 般若跑进林小糊的卧室,一叫把林小糊的思绪叫醒了。 “丫头,我梦见我祖母呢……” “天啊,祖母,你也有祖母啊……” “我祖母就是你曾曾祖母 ,傻丫头,难道我生来就是老太太吗,我小时候也很淘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 “丫头,有空时,你们多看些书…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也对,多读书总是好事,听白大哥说古代历代培养皇帝,一个原则,必须早读经书,下午读史书。现在人就是平民百姓,不分男女老少,就是活到九十九,也得多读书,读好书,人丑没事,只要多读书,思想有格局高度,都会越看越耐看帅气;人帅人美,更要爱读书,就更有精气神……我不美,更要多看书,嘻嘻……祖母,你那么美,还是最爱读书的……” “丫头,方彦这孩子说的很不错……” 雨滴滴在妙心庵里的芭蕉叶,静缘师太立在窗前,她又犯头痛症了……她吃了林小糊给她的药方,好些了,是川芎茶调散方药:川芎120g,白芷60g,羌活60g,细辛30g,防风45g,薄荷240g,荆芥120g,甘草60g。 她也许静修些年,早已经明白:风有约,花不误,年年岁岁不相负,后来才懂没有一朵花从一开始就是花,也没有一朵花到最后还是花。她对蝉说“他日再见要待来年”,蝉说,“他日重逢要等来生”。半生花开,半世花落,回首过往半生路,她的人生七分酸楚三分甜。也许许多以前不相信的东西,她在佛门清修之地后,就慢慢都信了……比如她自己的命运,比如缘分,比如轮回,比如因果,让自己经历情劫的人,就是今生渡自己的人,爱情付出了不一定有回报,真心也不一定能得到幸福,人生聚散本是常态,因缘而起皆是注定,放下就是菩提。 她偶尔会去庵外附近的墓园,这里是小姨林小糊筑的,也许人生最大的灾难就是生离死别。她给它取名:英雄冢。 静缘自从来妙心庵后,这里的管理,小姨小糊就把它托付给她了,除了清明与冬至小姨林小糊会亲自来除草打扫,静缘偶尔也会来送花:一个坟里面躺着仙晓芙的衣冠冢,旁边是林小糊的祖母…南燕飞… “红颜白发苍山中,青山尽处英雄冢……”每次林小糊来此,就她听念这句……她总是泪眼婆娑…… 每一次的此刻,静缘也许能读懂了林小糊: 也许人这一辈子,自己的灵魂都在不断告别,与自己最爱的父母,亲人,与自己的爱人,与子女,与自己的身体 ……都在慢慢离开,哪怕不愿意,不甘心,舍不得,最后你会明白,就是自己最爱的父母离去的那一刻 ,你用尽所有的力量抱紧她们的那一刻,她们还是走了 , 哪怕自己十几个小时,流尽自己一生的眼泪,昏死过去几回,那一刻自己会觉得自己彻底孤独了…冰冷了……… 也许小姨林小糊经历几次这样的离别了。所以每一年,不是在清明冬至,当林小糊来一次英雄冢,就是她最冷静最心寒,又是做最重要决定的时刻,静缘师太就会远远陪着她………其实她也是在陪着过去的自己——仙晓芙和她心中英雄……仙晓芙已经走了,活着的人是静缘师太. 书里说过:很爱很爱一个人是执念吗?不是。想通过很爱很爱一个人来让她爱自己才是执念。真正的爱从不伤人,很爱一个人的时候,内心圆满欢喜,甚至不需要什么回应。 太阳辣辣地照着蝴蝶港。 云紫也收到钱六爷的请柬,她准备趁此次聚会,问问蝶飞儿究竟想许配给什么样的男人,不然她准备给她物色一个极品男人了……不管这丫头心里怎么想,反正林小糊祖母都这么老了,不能让她一生太内耗啊,林小糊是云紫眼里的极品女人,她一心一意正培养接替她的谷主新接班人……云紫按捺不住了,她该出马了…… 第三百章 扶桑花 天一阁秋分了,月亮很圆,皎洁无暇。孤鹤回雪在谷里看月,月也在看他…… 宛宛这几日不在这里,他想到宛宛,她就是一个雌雄同体的女孩,身上有几分男孩个性,又有七分女孩的柔媚。她会和他聊人生,聊事业,聊爱好,聊很多……很讲义气;这种又像自己兄弟又是好女人一体的人,是世间比较稀有的。 雌雄同体的女子,既有兄弟特质,又有女人味。她身上又有母性,尤其他在暴怒时,在他歇斯底里喊着:以后不再带着她去哪里…… 过后,就迅速离开她的视线了,有种天人永隔的沧桑感。 但如今的宛宛一点都不心疼,她已经彻底长大了,他的一举一动,她都当没听见,没看见,她早已经云淡风轻了。 宛宛明白男人在害怕别人揭开他过往伤疤与不堪时,会极力回避或暴怒或者逃跑…… 宛宛心如明镜,她静静不说话,用宁静压下他所有的烦躁与焦虑,心虚,甚至恼羞成怒……她进了自己的房间,拿出琵笆,慢慢弹奏着《心经》,等他稳定情绪后,她张罗了饭菜,摆上碗筷,柔和地唤他吃饭,此时此刻,宛宛把他当大孩子看待,他却在她身上闻到母亲的味道。 贤惠善良的她又不会缠着他,她自己也很忙,有自己的高雅兴趣,她的情感世界保持着独立的单身力,有自己的事情,有着独立社交和理想追求。 她有独立资源,独立人生理想,她洒脱,纯真,自在,她既有七分女人的柔情,又有三分男人的洒脱与担当、又有独当一面的能力和侠义… 她好像有一种进出别人世界的自由力,可能孤鹤回雪好像始终在征服她的路上…… 孤鹤回雪一直秉承着不求被全世界宠爱自己,只求这一生他这个人是他自己爱的女人的偏爱,他不容易爱上女人,有时可能多于利用女人,他始终明白,再多女人喜欢自己,也比不上他最喜欢的美丽有才华温柔的这个女人刚好也最喜欢欣赏崇拜自己。 宛宛更是明白:真正的爱,不是男人为自己心动,而是男人能为自己心定。 因为她始终记得林小糊祖母的话,一个优质男人为一个女人心动很容易,但为了一个女人心定却有点难,除非这个男人各方面都特别好,尤其人品好,或遇见他的真爱,因为有的人哪怕能轮回几世,未必能遇见自己的真爱。 爱就是会心疼对方,相爱的两个人,先低头的那个,一定更爱对方。 离开了宛宛的这几日,孤鹤回雪觉得自己更孤独了。 宛宛回谷的这几日,也许在偏僻幽静的蝴蝶谷里,从小在大气敦厚有规矩的原生态家族长大,旁边又有几个特别有思想的好长辈,尤其小糊祖母与葭而娘亲情绪稳定,阳光开朗大方,从不爱絮絮叨叨…,这些都能影响她… 她们南家三个小丫头对男人和女人的审美眼力就比较毒,比较深邃独特,男女的人品善良与责任都强烈地排在第一。 在此基础上,选男人当佳偶,标准是至少要有家国情怀,果敢担当,脾气温和,专一专注,慷慨大气,有高修为高格局大胸襟…能力大小先勿论…… 就像在美丽清新的谷里,她们挑选食材一样,始终秉承着林小糊祖母的中医观点:食材务必新鲜应季,营养价值丰富,洁净,不刺激,能滋养自己身心,口感好坏其次。 她们对女子的审美更是一绝,也是一股清流。女性的人品学识才华包容或许也作为基础,但温柔洁净,端庄大气,不虚荣,她们一直放在鉴赏第一位,结果在这样的家族原生态环境与潜意识氛围潜移默化,她们出谷后,遇到这样的女子较少,她们三个自己却彻头彻尾活成了这样的群像:温柔洁净,动静结合,又不虚荣……有一定承载力的宁静清新的丫头…… 或许她们的精神世界就像这幽深迷人的蝴蝶山谷,空旷清新,神秘莫测…内涵丰富,包罗万象……… 其实孤鹤回雪心里很明白,他和宛宛在一起时,聊得来,靠的不是相同的话题而是她与他相同的逻辑。两个人聊得深,靠的不是相同的逻辑,是他和宛宛有相同水平的认知能力。 他望着月,他和宛宛在不同地方,一个在天一阁,一个在蝴蝶谷。共赏圆月一轮,喜度中秋良宵。他抬头望着月,彩云追月,桂花飘香。 他嘴念着:“明月当空洒银泄玉,中秋正至喜世悦人。” 他心里却想到宛宛:年年中秋年年过,月月圆时月月明。 他一个人望着月,喝着酒,也许喝酒的人,爱上了不是酒,而是那种感觉,喝酒是一种释放,一种解压,其实有的男人爱着的,不是酒,而是端起酒杯,将心事融入酒中。酒在杯中,杯在手中,话在酒里,事却在心里…… 孤鹤回雪和宛宛的缘份,都是命局磁场本能的吸引。也许哪怕有一天他们选择离开,也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磁场的本能逃避。 宛宛更是觉得不要预设和别人共渡一生,就自然的相处,命运把自己带到哪里就到哪里,天有道,自不会让极其有良心的,有情人分离。 一轮明月洒在江南轩里,庭院亮堂堂的…… “先生,你是江府主人,你要选的江府的女主人又得是贤妻良母,又得是阳春白雪,又得才华出众,又得上得了几个堂,又得能力能量大,又得正能量满满,又得能交集天下高能量的人……对了,只有那个蝶飞儿姑娘是这般人……” “老顾,你真懂我…我要的是像……“玉玲珑”一般的好女人…” 被谷里称为江南先生的男人原来叫老顾,真正的江南先生是老顾的主人,姓江名南。 “这个姑娘我见了多次,交流很多,又该是哪位高段位的男人才配的上这样的女子啊,我看非主人你莫属,但就是不知道你们性情能否磨合在一起……这个女子很不一样,有点孤冷遗世哈……” “你倒是说说,她怎么不一样……” “人群中,她显得特别的聪明秀气,但是会比较孤冷,可能是越优秀的人越孤独吧。她有点高贵,好像拥有超出常人的智慧,有超人的性格,领悟力比较强。 她心地纯良,聪明好学。 又不愿意接触太多世俗之物的清高之辈,但她好像又天生的仙风道骨吧,她偶尔和别人打成一片,其实也不需要,毕竟她一人即整个蝴蝶谷!但她偶尔会像孩子一般试探与捉弄一下她看重的朋友的真心……” “我也被捉弄一次,她扮做一次次小乞丐,找了一个很合理的借口,故意向我开口要饭,借钱……哈哈哈哈哈哈哈,来试探大家对她的真心,这个女孩子特有意思哈…她此生就是想找几个能对她最真心的好朋友,特意用此最简单粗暴最现实的金钱试用法,真让我无语又哭笑不得…后来想想她其实也是很对的…最没有金钱味道的她,却故意用铜臭来试探别人对她的心……也是一绝……” 老顾接着说:她还会开玩笑学着江湖术士说:“能成为大富翁的格局,要么是偏财旺,要么是劫财旺。一个人真正发大财一定是偏财,正财是很难发大财,正财呢,都是辛苦钱一点点原始积累起来的,真正发大财的都是偏财,都是意外之财。人无偏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呀……哈哈哈哈哈哈哈……” “老顾,蝴蝶谷是否有座庵……” “主人,是妙心庵……” “南家人是有修行心的一大户人家,人生就是一场修行啊,修行前,错误都是别人的……修行前,什么东西都想要。修行后,什么东西都不缺。修行前,心里充满了烦恼。修行后,遇见的都是欢喜!我选上蝶飞儿,也是因为她的家庭人,父母祖父祖母姐妹们都是善良人。这样的人令众生生欢喜者,就能令一切诸佛欢喜,她平时总是愿一切众生欢喜自在,吉祥平安顺遂……自然她这样的人福报最大呢……” 老顾听着主人的话,笑了,觉得主人和蝶飞儿是一一路人,彼此都懂,厉害的人都是思想通、经络通、肠道通、血管通……道教佛学也通…样样精通… “主人,你该自己出面,去会会那丫头了…尤其这个丫头特别爱父母,亲人,爱蝴蝶谷…火候到了,缘份来了……” 江南先生低下头,若有所思,写着最近迷上的篆书…… 蝴蝶谷的秋天很美,微风不燥,蓝的天,圆的太阳,绿的叶子,花花草草生机勃勃万丈光芒,不刺眼,很温和。 世上花儿有千万种,每一种花儿都有花语,莲花,凤凰花,牡丹,玫瑰,康乃馨,百合花,橘子花,扶桑花、格桑花…… 蝶飞儿从来都很喜欢莲花与凤凰花,橘子花,百合花,但最近谷里到处盛开的是格桑花,红艳艳的,黄澄澄的,太喜庆了。 这格桑花是佛都藏族最圣洁的花,它代表着追求幸福、坚韧、顽强和不畏艰苦的品格,它盛开在高原上,但谷里也很多,是祖父生前从外面带回来的,说是藏族人民心中最为圣洁的花朵,能让人由衷产生坚韧不拔的精气神。 “般若,最近谷里特别多扶桑花,你知道它的花语吗?” “我听管家老婆婆说过,它是幸福和美好时光的意思,也是呵护我们面前的亲人爱人与至爱……表达出对于生活的满足之意,和对心上人伴侣的珍惜之情。 另外,格桑花还有怜惜眼前人身边人的花语,寓意着珍惜与呵护,表达出对爱的人的关爱和同情,呵护…很好的,以后我在白云山庄也种些…” 蝶飞儿和般若在聊花事。 “蝶飞儿,宛宛有了孤鹤回雪,我也有了白大哥,你还孤身一人,你赶紧找到你的天选之人吧……” “爱情哪有那么容易遇到啊,尤其真爱,有的人几个轮回,都未必找到自己的真爱,爱情不风流,因为它是灵魂的事。真正的爱情是灵魂与灵魂的相遇,肉体的亲昵仅是它的结果。不管持续时间是长是短,这样的相遇极其庄严,双方的灵魂必深受震撼。我没有遇到令我震撼的啊……” “那个江南先生你不满意吗?” “般若,我总觉得他不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情绪不是非常的稳定,我要的男人是要有给人一 副波澜不惊的样子,似乎没有什么人、什么事能触怒他,当然,他也有情绪,也会生气、动怒,只不过经历太多的磨砺之后,他懂得了控制情绪的重要性,也锻炼出了控制情绪的软本事……但那位叫江南先生的人好像没有……” “我总是觉得爹爹身上虽然也有冷漠的一面,但他待人却绝不苛刻,很大气,总能找到理由包容一个人,总能换位思考,理解别人的难处,即便是真的不喜欢一个人,也不会指责和抱怨!更不会谩骂,我找的人要有这个……” “你的标准太高,不是一般优质的男人能有的……” “一切随缘吧……对了,般若,云紫这次来蝴蝶谷来去匆匆,就是为了我的终身大事,她也是为了我好……她希望我找到对的人,世界上最好的男女关系,就是彼此滋养,互相欣赏,互相帮助,一起成长,一起奋斗,一起慢慢变老!我很信任云紫……她总是给我温暖与力量……” 林小糊祖母说的对:男人落魄时陪他度过的女人;巅峰时又不找他的女人;难受时陪自己承受的女人是值得信任的……南家的女人都是好样的,也都是男人要找的对的女人,同样任何时候,女人眼里对的男人,是来给女人撑腰的,被爱是会有靠山的,如果一个男人真的心疼一个女人,他会解决好所有的问题,处理好所有的关系。 又说到田思聪天天混迹于花街柳巷,自己身体和运气都搞砸了。 今日他又到酒馆喝酒喝的烂醉了,连酒菜钱都赊了。有个师太打扮的蒙面女子特意来他桌前警告他:田少爷,你如此烂醉如泥,平时和人随便交往,这就等于完成一场场能量交换。这些不好关系就会互相影响,量子纠缠。把你的气场搞砸……” “你是谁……” “你不用管我是谁,我是为了你好,作为男人,千万不要随便去碰那些夜场娱乐场或外面认识的一些女人,这些女人身上汇聚了太多戾气,以及各种低级的能量。一旦你被这些能量纠缠,你终身都会难以摆脱。你的运气、财运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就是所谓的烂桃花,尤其是一些混在人群中,看是热情奔放,左右逢源却是利欲熏心……的女人,一旦反目成仇更是不堪设想啊……更不要靠近……” “我听不懂,什么烂桃花……” “如果你要去接近,你有本事,就去靠近那些能量高的、有福气和福报的善良女人,她们在无形当中净化你的身心,能给你带来好运和财运……菩萨都喜正能量,好能量的人带来好回应。而凡是负能量的东西,你都不要去回应。回应就会与之纠缠,纠缠就会受其损耗。只要内心不接应,平时不回应,它所有的恶念,都将原路返回。” 蒙面陌生女人又说到。 “田少爷,你手头这么紧,还天天吃喝玩乐,你就是败家子,再这样继续混下去,你身上凝聚的福气会在一夜之间被破坏,而且带来各种各样不必要的麻烦和磨难甚至是灾难。十年功力,毁于一旦。为了寻求短期的刺激,甚至打着自由自在,解放自我,老是低级趣味,经常沉溺在花花世界里,不断拉低自己的能量级别……这是最愚蠢的做法,也是自己败坏能量场的糟糕的做法……回头是岸……” 说完,那个师太就扬长而去,留下田思聪自己在发呆,他脸微红,又想起了以前在驿站他邂逅的那个女人,那是个让他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女人,美丽又聪明礼貌温柔,他对她印象特好,难道她是高能量的女人……但她终究在人海茫茫中再也遇不见了,有缘无份,她成了他余生最美好的酒过三巡的回忆。 真正的江南先生第一次出现在蝴蝶谷,是傍晚,这里晚风清凉,天边云霞灿烂,海上一碧万顷,片片小舟…… 他先是来到老顾提起的将军祠,一进去,听见一位僧人在开导一位居士:“佛说:骂你,侮辱你,诅咒你,诋毁你的人,不要和他们生气,不要往心里去,甚至还要感谢,因为每个人都要修忍辱波罗蜜,有人来骂你,侮辱你,诅咒你,诋毁你,你就能修得忍辱波罗蜜。即使遇到那么多事,像是过了好久,施主只觉得发自内心地去多赞叹那些善行功德,不去理会恶意,才能修得自在心,阿弥陀佛…” 江南先生也读过佛经:为什么修忍辱的人相貌好,修忍辱的人相貌好,是因为忍辱可以使人内心更加平静,从而改善相貌。所谓相由心生,一个人的相貌会受其内心的想法和情绪的影响,如因此,控制情绪是修持好相貌的重要功课,佛家讲一个人好的容貌都是修忍辱修来的,如果一个人爱发脾气、嗔恨心重,这样的因就造成其相貌丑陋的果报。所以,修持忍辱可以使人内心更加平静,从而改善相貌。 他静静等她们谈完,才上前去打听起“玉玲珑”的传奇,摸清楚南家几代人的故事…接连几日,他一路奔波,到过白玉斋,妙心庵…青莲港……蝴蝶港……又回到蝴蝶谷…… 他修整一日,准备在这里开发一座文旅城……把这里一带的沙滩,礁石还有山谷组合起来,把蝴蝶谷周边美丽的山海打造起来,建造一些富有特色的旅游景观,天然农庄,还有旅店,还有美食人家,文化茶馆…绘画天地……特色服饰展览…还有各种文化沙龙……最后他决定让南家的人和他一起来创造这个美好的故事。 他决定先去拜访德高望重的林小糊林老夫人,这样的人是蝴蝶谷的骄傲也是主心骨,从老顾那里,他对林小糊夫人有六分了解,他要说服她把这座蝴蝶谷承包给他,或者和他合作一起来开发它,她借给他山谷土地资源,他给她人脉,资金和最好的开发构思,他带着她的子孙后代一起来创业,把这个偏僻但美好的山谷建成热闹的海滨度假文化小镇,真正成就“玉玲珑”的传奇,遇到有缘人,给予最好的灵力,建设美丽的山谷,世代相传。 风和日丽,蝶飞儿丫头像小时候一样在凤凰花树下开心荡秋千,蝴蝶别苑的老管家婆婆十分爱怜看着她慢慢说到: 丫头,这世界谁也保护不了你,你要自己长大,自己独立,不管在思想精神或经济上,不断学习上,听老婆婆的话,女孩子要幸福,要嘛远离男人,要嘛遇见真爱,要嘛很自立……不要轻易相信谷外面男人女人的话,不要老是看别人给你画大饼,画饼充饥是个笑话,唯有自律努力与改变自己,才能自救……你们是凤凰的后代,该涅槃就得涅槃……记住老婆婆的话:未到绝境处,彼岸花不开…… 蝴蝶谷的碧螺春茶舍里…… 林小糊祖母接待了真正的江南先生 ,只见名叫江南先生的男人仪表堂堂,大约三十出头,坐在厅里,穿着青长衫,高大男人,冷峻倜傥国字脸,年纪不大,却是沉稳至极。 雅致的茶厅里,高龄的林小糊还是风姿绰约,她给人一种满腹经纶,深邃明朗的好印象。 “稀客啊,贵客啊,近期府中扶桑花开的极其旺盛,花瑞啊,先生远道而来,请喝茶,你才是江南先生,以前的那位是你府中的人吗…也是不错之人…” 江南先生知道老夫人讲的是自己管家老顾。 他点点头。 林小糊神情安然地笑着,细细端详这个江南先生,的确奇人有奇相,是个将相般好青年。 江南先生足足和她谈到饭点,林小糊交代用最好的家宴款待他……她有种第六直觉:这个人会是“玉玲珑”的有缘人。 蝶飞儿在厨房听般若谈起今日家中贵客,她一脚踩入饭厅,不禁就与江南先生四目对视……原来此人才是真正的江南先生…… 第三百零一章 浪漫满谷 当蝶飞儿踏进用膳厅时,她与新来的江南先生四目相对。 这个男人才是新的江南先生,以前的江南先生是他的管家老顾,蝴蝶谷上下大伙都这样说。 默默吃完一顿饭,蝶飞儿没有说话。她不想在她还不信任的陌生人前费口舌。 一家人吃后,她一个人在园子里散步。 “想必姑娘是个内敛之人。今日你饭桌上你很安静——” “江南先生,你好,应该说我们是初次见面了……嘻嘻……” 蝶飞儿有点不习惯这个新的江南先生,觉得是两个世界的人。 主要她有点不信任他了,因为他和老顾一起骗了她。 她一眼又觉得自己不想走入他的世界里,他会派自己的手下老顾来扮演他,这就是让她没有安全感的人了,她觉得他会演戏,在她面前很逼真的演,就像一个已经吃过饭的人,还硬到饭店里去点菜喝酒,不饿的人,再装都会露馅的 ,尤其是一个一向节约的人,是演不像的。 但是蝶飞儿心知肚明,不想揭穿他,她还装傻得配合他演,这让她心累,让他自己入戏,她自己心里在冷笑,笑自己,也笑他,反正她对他没有好印象,对他没有信任感了,所以,她也无语,一个人会对很多人好,但是不会心疼很多人,但是笑他的那一刻,她突然很心疼他,这样的心疼是由衷发自内心,是一种母性,但她更心疼自己。 应该说蝶飞儿对第一个江南先生老顾印象凑伙,对今日这个新江南先生,他觉得印象糟透了!也许她与他一开始就是一个误会,就是一种隔阂,三观不合 ,五官也凑不了。而且她对他有了戒备之心,他说的话她会自动打折的。 男人给不了女人安全感,势必感情的碉堡是无法牢固的,早晚会坍塌,她太明白这点。 她看出林小糊祖母好像要把她许配给他,但她迟疑了 ,也质疑了 的,这样的男人或许离她很远,或者压根她就开始精神远离他了,怎么能成为她人生的另一半。 如果一个男人开始用骗来与女人相处,这样的爱就不值得了,迟早这个女人会自动屏蔽自我,与他慢慢分开的,这一点管家老婆婆经常与她们三个丫头提起。 “蝶姑娘,我想把蝴蝶谷打造成一个文旅小镇,想承包下这里的所有山谷与海滩, 你觉得如何?” “祖母不是答应你了吗?” “对,但我想听听你这个未来新谷主的意见!” “我能力能量都不够啊……” “但我可以帮你的,你信吗?” “呵呵,你有这么大法力吗?” “我可以联合这里周边几个最有能量的人一起来打造这山谷,当然最重要是靠这里的谷民们,大家齐心协力哈……” “你这样说,还现实些,你再有能力,也得靠这里的老百姓啊……” “我明日开始要去拜访这一带几个比较有威望的老人家,还有几个有威望的乡贤,还得去拜访白方彦,胡天成……云紫,你觉得如何?” “看来老顾把这里的情况都已经一一汇报与你,你已经对这里的一切,包括这里的人和事……对了,云紫刚回蝴蝶港,你要见她 ,得等下次了……” “你与云紫的感情很深,她对你很好,你也对她很好……传说她嫁了外地的一户豪门,这个少爷和她是在求学中相逢,后来相爱,婚配后,生了一对男女,很是可人,一家人其乐融融,云紫很贤惠优秀,她帮衬着她爱人经营着他们祖上的产业,公婆对她也是疼爱,她把家族上下搭理得风生水起的,让云紫的父母也放心了……” “你这么清楚哈……” “对靠近你的人,靠近蝴蝶谷的人,老顾早已经帮我打探一遍,尤其那些想要娶你的大户人家……” “真服了你,你管得太多了 ,有钱又有闲……” “对了 ,明日重阳节,我们一起去给谷里老人送礼品后,我已经让老顾准备很多的大米,茶油,还有软糯的无糖的点心,至少一百户,过后,我们再登高,看菊花,一起喝菊花酒 ,一起为谷里的老人一起祈福……” “祝他们福寿安康,开开心心,颐养天年……”蝶飞儿突然快乐地冒出一句,她这时候才对新江南先生有一丝好感,觉得他有善心,而且细心,还有想法特多,还是有趣的。 “蝴蝶谷应该是一个有文化底蕴的小镇。如果打造出来,它就能拥有吸引旅客的一大魅力。如何让它脱颖而出?我觉得必须要把它打造成有文化底蕴的地方。蝶飞儿,你也说说……” 蝶飞儿说:“首先,我们要把文化发展摆在建设蝴蝶谷日程议程中,要让谷民都有这样美好的文化理念。 其次,我们需要举行文化活动。” “说的很好,在这里古老的建筑内我们要展示蝴蝶谷文化,多举行一些文娱节目,吸引游客来蝴蝶谷游玩……” 江南先生拍掌喝彩。 “游客来到蝴蝶谷 ,就能有真正的文化体验……重要还得把谷民的服务质量提高,对大伙进行素养训练,在蝴蝶谷,我觉得谷民的服务是吸引游客的“第一敲门砖”。谷民服务质量上乘,才能让旅客特别满意,他们还会回头再来的……你说,对吗……” “不谋而合,妙哉 !我现在终于明白,林小糊老夫人为什么把蝴蝶谷的未来新谷主给你当了,你会让蝴蝶谷焕发生命力的,实至名归啊…哈哈…” 江南先生觉得这个女人简直是上天特意派给他的 ,是为他而出生的女人,如此默契,他心里乐了。 “我们谷里没有高楼,都是平房,谷民穿着复古朴素,骑马或骑马车,大家吃着简单新鲜的食物,每天晚上六点半以后这里就静悄悄的,没有灯红酒绿的夜生活,也没有奢华的消费刺激着人的神经。” “这样更吸引人,游客有的就是为了放松自己而来,蝴蝶谷还是挺浪漫的。这里到处可见的石头红瓦建筑,谷民都喜欢绿化,花花草草挺多。下雨天路上几乎没人打伞,大家要么淋着,要么穿防水的蓑衣。这里庙宇不少,大家爱骑马,马车多。这里山泉水都可以直接饮用。这里谷民有个很有趣的理念:钱是可以储存的,而时间是不能储存的,你怎么花时间,决定了你一生的生活质量。” “想不到蝴蝶谷这么悠闲……太好了? ,适合做旅游小镇……” “还有这里海滩上经常有一群群海鸥,还有白鹭,淡定的在水边嬉戏,在小路上发呆,上手可以摸到那种。谷里还有成群的鸽子在谷里散步。复古的雕塑前,也是成群的鸽子就在眼前。成群的鸽子飞到桌子上吃大伙吃剩下的米糕,你靠近它 它也不怕……蝴蝶谷的自然风光太绝了,随手一拍都是一幅画,治安也很好,街道很干净,走在小街上明显能感觉谷民的素质很高。现在生活水平好了,有些小食店 ,只是卖果茶或一些古早味小吃,大家可以选择站着或周边找地方坐坐,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蝶飞儿说的津津有味。” “太好了,浪漫满谷啊……”江南先生脸上乐开了花。 “主人,天黑了,又下雨,府上有一位外客求见……说是……”老顾急匆匆来了。 第三百零二章 云淡风轻 “田大哥,你太作贱人了,不理你了。” 蝴蝶港,有个漂亮的丫头撅着嘴坐在海边的石头圆桌旁,两腮鼓鼓的,一步也不退让。 “你这个男人太不可理喻…如此潦倒,身又患病,把家底败了,你还这样鬼混…那你去庙里发誓,不然我不信……” “凤儿,发什么誓,你不信任我……” “对了,你让我有种不安全的感受,极其强烈的那种……” 田思聪追不上蝴蝶谷女孩,他和叫凤儿的女孩子好上了。但田思聪还是改不了他的恶习,依旧偶尔出去吃喝嫖赌的。 “好凤儿,你借我些钱,我连盘缠与零花都没有了……” “不行,我自己也没钱,最近我向舅妈也借了点来糊弄一下家用,你如果要拿,你得去庙里发誓……发誓,不然我凭什么信你,神明前发誓,对我没有二心,不会在外再沾花惹草…不然我不相信,昨日老毕说你以前太不着调,唉呀…我自己想去找份工作,我先养活自己重要,靠你养,还久着呢,你自己都养不活,亏我还和你好了,我一点都不贪,贪什么……” “这里附近有座城隍庙,那我和你去,带香去……” 田思聪眼睛都红了,像一只暴怒的狮子,他心里急了,为了从凤儿那里先借到钱,缓解压力,凤儿说什么都愿意,连去庙里发誓他也答应,唉,兔子急了,还上树呢。 凤儿觉得田思聪和老毕是一路货,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看上这个家伙,鬼迷心窍了,她突然有点可怜他。 他们两个人一前一后,一个心里不情愿,一个满腹怨气,来到庙里,可能连神明都会笑他们的。 田思聪去附近买了一束香,点上后,他不情愿跪在大殿上: 神明大人在上,本人田思聪今向凤儿借钱,用于经营生意,借期两个月。如乱花这笔钱,或对凤儿有二心,辜负她,我的事业与身体将万劫不复。愿发此誓,以宽人心。 他说完,一旁的凤儿立刻恼了:“作废,再说,不行,这还不够,还得说你不在外面有其他女人,不然必招天谴……” 田思聪一爬起,不愿意说了。 凤儿更是怒了,她觉得这个人心里就是有鬼,对神明都不坦诚的,她更生气了,自己也往庙外走。 两个人都在庙里生气了,凤儿跑出来,觉得对神明内疚,她从小到大都很敬畏天地鬼神的,她心里觉得:神明都会笑他们的,心诚则灵,心不诚的人怎么能跪在庙里呢,对天地鬼神都太不敬了,虽然自己没读过书,但是这理也是懂的…… 凤儿她太懂他了,更理解他。 “你太不理解我了,凤儿……” “昨日算命先生看了你的八字说,说你是典型败家子,也是克妻的男人,身边容不下真爱你的女人,你这个即使有了相好的女人,就是西施给你,你永远都不会满足的,这个就是你人品不好,不是别的,你还是会到处结交酒肉朋友,沾花惹草的。你就是典型渣男,欲望太深,永远管不住自己,无法自律,昨日我一说我要和你在一起,我舅妈大发雷霆了,把我骂得狗血淋头,早上起来,心里还难受呢…不管是不是真的,心里还是有点悬…” “你他妈,算命先生胡说,被我知道了,臭打一顿……” “对了,你说我不理解你,算命先生最了解你哈,他都把你的缺点都算出来了,还真是和你一模一样,神了,你又恼羞成怒的…气死你…” 凤儿也不依不饶的,她这次彻底被他激怒了,忍了他这么久的臭毛病,他一出去就烂醉鬼混,实在让好人家的好姑娘都受不了,离开他的心都有了。 “这个人太自私了,太让人不省心了,简直是个花心大萝卜的,好了伤疤忘了疼,是个忘恩负义的渣男,顶级坏蛋……自己管不住自己的……” “你娶不了我,也没财力养我做小,连当你老妈子或小保姆你都没钱付的,女人爱美的胭脂水粉粗布麻衣你都买不起给我,更不要说金银首饰,还让人一直倒贴…还陪着你流浪街头,租个破庙住…,现在连借来的家用你都要拿出去做生意……你还横什么横,你有什么能力,男人有能力就是征服世界,给女人一个妥妥的安全感,没有的话,你给我的闭嘴,我不想听了…你给我闭嘴…” 凤儿今日彻底疯了,她把一段来田思聪的憋屈讲出来,不然遇到这样的男人会慢慢得抑郁症的,泪水模糊了,她瞎了眼,碰上这个一个货色的男人。 “走开,我不想听了,田思聪,滚,不要理我,我也不想听你说话,你这个自私鬼,你说你在外面别人夸你是五好男人,狗屁,那是你包装出来,骗外人的……” “凤儿,你疯了吗,你到底在干嘛…你不给我面子…”田思聪咆哮着,觉得自己一点都没有面子。 “男人的面子是他自己给的,他能让他的女人有面子,活的美丽动人,能滋养自己的女人就是最有面子,外人说你好都是你包装给人看,要让在身边那个最亲密的爱人来审判你,她陪你吃喝拉撒,她和你最接近,她说你好,说你能滋养她,让她健康快乐地活着,听说以前待你最好的女人走了,现在又轮到我被你气的半条命,面子要我和她说你很好,你才有面子……今日我替神明审判你,你就是一个自私的混蛋,滚蛋…你辜负了最真爱你的女人………” 凤儿从庙里出来,大声叫喊,她没有读过书,不懂大道理,她只有真性情,只有善良,只有仗义,她几年前无意中救了他,花了她多少心血与时间,遇见他,还花光了她的心力,精力与财力,也随着他也曾留宿街头。今日越来越好点的他,却这样对她,今日她彻底被他激怒了,她决定撕下他的所有面具,她也心寒了。 凤儿发飙了,? 田思聪咆哮着,他自己只能呆呆地坐在石头上,被凤儿这一番话打了几个巴掌,彻底清醒了,田思聪走了。 凤儿一个人坐在海边,她好几次记得被出去鬼混的田思聪气得眼泪汪汪,泪水从一只眼流到另一只眼,跨过鼻梁,鼻塞气喘地哭,哭不出声来……她哭着睁眼到天亮的情形,住在蝴蝶港,她想起蝴蝶谷的往事。 “臭小子,田思聪,我不用你养,我自己找一条活路……最近听说蝴蝶谷在招饭店女工,我想去,我对那一带很熟,我会靠自己的能力去养活自己,我不会依赖男人,绝不会像有些女人去出卖自己的,卖弄风情……” 她自己对自己说,她突然觉得她要有独立的能力,面对她在人间的风风雨雨,田思聪是不会给她遮风挡雨的,他给不了她,她得去承担一切,她不怕风雨,她想把自己当珍宝好好保护起来。 凤儿的家乡也在蝴蝶谷,那儿风景秀丽,碧海蓝天。 从小到大,她也都感受到了谷里人民淳朴的生活和故乡的美丽。?谷里女孩子很勤劳,也很漂亮。就连她们的服饰也很特别,十分艳丽多姿。 蝴蝶谷很多爱美的女孩子的头上都包着一块五颜六色的头巾。 那是因为,以前比较穷,天气又热,所以女孩子就用漂亮的布做成一顶像帽子一样的头巾包在头上,这样即漂亮又不怕太阳,而且生活在海边,还防风,是不是一举三得呢? 凤儿觉得蝴蝶谷里有些地方的 衣服和图案都各不相同,但每件服饰都很有风格。她们的衣服不论冬夏都是中长袖的,而且衣服都短,只到肚脐上面。但裤子却一年四季都穿长的,黑色的,又大又阔。 她们总是习惯在裤子最上面穿个宽腰带,而且还每条都是银的,特别重。她们?脚上都穿着塑料拖鞋,有点像水晶,手上再戴几个银镯子。听老人说,她们祖祖辈辈都很勤劳坚韧。 家里男人在外打工,生活重担就压在了她们身上。她们不管老的还是年轻的,只要天一亮就起床,去海边干活、劳作,连大石头几个女人都可以抬起。 凤儿想着想着就笑了,她想起愉快的往事。凤儿忘了刚才与田思聪的一切不愉快。 印象最深的还是谷里农家饭。在那里吃饭,虽然没有很多山珍,却有很多海味。 一碗地瓜米饭,虽普普通通,却饱含了那里最朴实地道的风味;一盘海砺煎,蝴蝶谷用最古老的方法做饭,一大碗海砺豆腐汤,虽清淡,但营养丰富,有时吃到一半时,店里老板就会送上一大盘清蒸螃蟹。 那时,她一掰开蟹壳,那金黄色的蟹膏便展现在自己眼前,轻轻咬一口蟹肉,满嘴的汁,鲜美的蟹肉,真是“此蟹只应谷里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凤儿终于想通了,她抬头看着天,云淡风轻。 天黑了,还不见凤儿回来,田思聪急了,这个男人终于觉得要出大事了,凤儿不见了,她的衣服和东西全都不见了…… “凤儿,风了……你快回来…你到底去哪里了…” 黑夜里,蝴蝶港上空响彻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撕心裂肺的喊叫,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这是很多男人因为见异思迁都会犯的毛病…… 这次田思聪真的领教凤儿的生气了,她一下子人间蒸发了,不见了,他找了一天一夜,每个她能去的地方他都找遍了,他一脸疲惫,有气无力地一个人回到住处,心里空落落的,丢了魂……他这时候才想起凤儿对他的真好与最重要…… 他也快疯了,再找不到她,他不知道如何是好!这个女孩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了,她的话,她的好,她的刺,她的甜,她的暖,以及她的辣,她的决绝,她那九头牛都拉不回那股的硬劲儿…… 他喝醉了,他想到: 自从遇见她后,他复活了,她帮他疗愈,他身体康复了,也开始赚钱了,他找到几十年来最自信的自己,他也比以往也更开心了……她仿佛是他心中的“神”,一尊直率坦诚温暖犀利的神,她一直呵护又保佑他。 但今日她心碎地离开他,她替神明在天谴他……她有次告诉他,她不认识字,没有文化,也不迷信,只有一点信仰在默默敬畏。 庙里说,她的八字是他八字的天禧桃花和天乙贵人,她很旺他,不管身体和事业,都是他极好的标配,开始他还不信。后面他慢慢就信了,自从她出现后,他越来越好了,他得找到她,她真是他的真命天女…… 第三百零三章 会开花的树 这冬雨一下就是一天,不大不小,蝴蝶谷里外湿漉漉的。 凤儿自从离开田思聪后,就在谷里的一个叫“云端水仙”的旅馆当花农与洗碗工了,这个旅馆的老板是个叫银娘的女人,在这里她遇到了蓝胭脂,蓝胭脂已经是个有孩子的母亲了,但还是来这里当服务员,蓝胭脂看见她,就对她嘘寒问暖,诉说着她自己的故事。 “凤儿,我们做女人的,人生有两件事最不能马虎,找对爱人和养活自己。你慢慢就会明白,能为你遮风挡雨的,基本是自己,从来都不是男人,除非爱你的那个男人,把你当宝贝疼着,把你好好爱着……” 凤儿觉得蓝胭脂人不错,至少对她挺好的,平时看她挺凶的,但一相处,还不错。 “女人得为自己活着,还得教育好我们的孩子,努力练出够用的本事,强大的内心,才能抵抗生活的风风雨雨啊。我在这里努力地干活,慢慢就懂了…你现在还没有孩子…你以后也会也会慢慢懂…” “谢谢蓝姐……” “以后我帮你找家好人家,带你去看看我朋友的弟弟,他也到了娶老婆的年纪,人挺老实本分,不爱说话,目光挺挑,这家人父母挺好的,老夫妇家里还过的去,老妇人很会持家,为人严肃些,但心地善良,老大爷比较儒雅,交友广阔,他们家吃穿住用度不愁,还有点家底,在那一带也算半个名人,口碑不错,凤儿…嫁人,你就嫁这样的人家,嫁过去你不会受苦的……也是你的福气……他们家挑儿媳的标准很简单呢,一是善良温和,二是能持家守家,样貌不挑,我觉得你刚好符合……” “嘻嘻,这也得看对方男孩子,看看缘份,嗯,我舅妈也说明年我会有好姻缘,遇到了,要拽住,不然一过去,就后悔了,我也相了几个都不行……” 凤儿突然记起田思聪,这该打的男人,想到他,气又上来了。 “哦,我舅妈最近巴不得把我嫁了……遇见我就唠嗑……烦着呢……” 凤儿听着蓝胭脂絮絮叨叨,眼睛又睁得很大,瞬间,凤儿觉得她好像她老母亲。 看来女人只要有孩子,把谁都当自己孩子的。 再说凤儿慢慢冷落了田思聪,发现他也找了别的女人,她心痛欲绝,提出了与他分手的要求,田思聪也毅然接受。 然而,没过多久,当田思聪回首往事时,他深深地后悔了。 他意识到自己曾经是多么地忽略了凤儿的爱与支持,才导致了如今的局面。这让他更是内疚不已。他试图挽回,却已是无法弥补的遗憾。 他在爱情中追寻,经历了数个女人,却最终发现,凤儿才是他一生最爱的女人。 年轻貌美或是家财万贯,是不能构建男女幸福的情感,而是要靠双方互懂相知相惜的内心连接的。 爱情与家庭都需要双方的包容与坚持,才能找到真正的幸福,一定得建立在双方的心灵的相知相惜之间。 但凤儿已经和他分手了,当田思聪也意识到了这个道理,只是在感悟之时,已为时晚矣,他去找她时,她都拒绝了他。 田思聪心灰意泠,她又想到蝴蝶谷南家的几个千金小姐,尤其是蝶飞儿 ,他听凤儿说她认识蝶飞儿,她也最听蝶飞儿的话。 田思聪希望她帮帮他,劝凤儿回心转意,但是听说蝶飞儿已经定亲了,对象是新江南先生,府上准备办喜事,她可能很忙,无心帮他。 “田少爷,你老是闷闷不乐的,为什么…你刚从南家出来吗…这里挺热闹,准备办喜事……”老毕从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 “南家千金为什么这么快就嫁人,不是挑遍了名门世家望族的少爷,她都一一拒绝了吗,听说要嫁给江南先生……” “听说江南先生善待老人与孩子们,重视教育,有自己的信仰……在这里他变卖了自己的家产,默默捐了一所学校,还有一个老人院,还修建了这里的将军祠和妙心庵,还准备以南家祖上的名字命名此楼,还准备把蝴蝶谷变成文旅小镇呢,听说傲娇的蝶飞儿就是相中了他这一点很靠谱,才决定许配给他的……主要是这个人还是林小糊夫人极其同意的……” “那其他人岂不是很失望,胡家少爷,还有楚少爷……他们……” “天要下雨……谁有办法……” “你还是死了心吧——好好找回凤儿……” 雨越下越大,田思聪在雨中,不知何去何从。 蝶飞儿站在新蝴蝶别苑的窗前,她对这门亲事还是认可,毕竟对方是个有家国情怀的男人,胸襟远大,格局高远。她觉得她和江南有着共同的美德和小缺陷。 他们两个都有铁一样的意志、军人般的自我纪律、或多或少的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 她和他对物质的随便态度:有亦可,无亦可。这是她和他最默契的,因为他们都看中精神世界的丰厚,只觉得物质只是生存的基础,一定要有,但并不是他们的一切。 “我要去赚钱,只有钱,可以改变我的一切。”田思聪好像开窍了。 “也许就像胡家少爷说的:一个男人最大的自信和底气,是得有一个能创造财富的脑子, 一双能赚钱的手。丰厚的财富,也总有被人花光的那一天。但是男人要有赚钱的能力,即使处在人生低谷,有了这些能力,东山再起,也不过是早晚的事情。哈哈,老毕……现在不是我儿女情长的时候了,我终于明白了,等我赚钱后,我再来娶凤儿,让她有好生活……” 凤儿在旅馆这里很努力,每日都把活儿干的很麻利,人也活的很特别开心的,她突然觉得远离男人也很开心的,但是蓝胭脂早晚都在她耳边提嫁人的事,蓝胭脂总说女人一生找个好归宿才是根本,但凤儿反而觉得没有男人也可以活的简单,想到田思聪,她心里就发怵。 整个谷里都在为江南先生和蝶飞儿的大婚筹备着,上上下下都忙开了,大家心里乐开了花,只有胡天行与楚云天郁郁寡欢的,只能傻傻看着蝶飞儿嫁人,他们最爱的丫头要嫁给别的男人,而这个男人是新江南先生,这个男人来势凶猛,大手笔给谷里建立了老人院,捐了一所学堂,修缮了这里的庙宇与庵院,还把真个蝴蝶谷建得有模有样,如同江南水乡,主要还深得林小糊夫人喜欢与器重。 据说是林小糊夫人用了一招试探男人真心的招数,帮未来谷主孙女蝶飞儿选中最好的佳婿。 “老夫人,也真是读懂人性,她借口用蝴蝶谷遇到经济困难的措辞,直接派人到向来提亲的几户大户人家家里,直接开口借钱周转,谁知几个来提亲的名门世家,竟然虚荣势利,一点都不把南家当朋友,一下子回避这门亲事,有的开始疏远了南家,有的直接闭门不见,从此不再与南家人来往…真是狠狠伤了林夫人的心,所以她决议把最爱的孙女的夫婿人选,在谷外去挑选…所以说,男人对女人是否真爱,金钱是试金石啊……” 胡天行把听来的消息讲给楚云天听。 “可是林小糊夫人为什么不到我们两家去借,压根她就不想把孙女嫁给我们两个,为什么,然道她怕玉玲珑落到我们两家吗?我还是一头雾水……”胡天行不甘心。 “这还不懂,林小糊夫人就是要男人在她那里过得了钱关与情关,只有愿意为她孙女花下重金,毕竟钱也是男人的命根子,他们舍得把自己辛苦赚的钱,他们的命根子呀,他们慷慨给自己心爱的女人,也是可以看出他们对女人的用心之一,当然男人能力有大小,得量力而行哈……”楚天行讲的头头是道。 “我明白了,林小糊祖母这次在择孙婿上就先用了金钱这一狠招,直接淘汰了拒绝好几家慕名求亲的名门世家公子……这是过过金钱关,这些人第一关都过不了,怕女人骗他们的钱,贪他们的财,其实这招最狠,很多人的真心就是这样试探出来的……其实像南家的女人如果她们看不上你,你就是给她们十座金山银山,她们也不感冒也不屑,但是若她们认定你了,男人再穷,只要不是心穷,她们都会死心塌地跟着……但是她们先要确定,爱她男人真的舍得为她们花大钱吗……” “还有林小糊祖母第二狠招,是过她的情关。这个男人还得对她的孙女一心一意,不会沾花惹草,视她孙女为宝贝的好男人,还得格局高远,能为百姓们做大事的好男人,才能入她们南家女人的法眼,她才舍得把她的宝贝孙女蝶飞儿嫁给这个男人…林小糊祖母可谓对选择蝶飞儿的好夫婿用心良苦啊…” “楚云天,你是林小糊祖母的蛔虫吗,什么你都知道……” “你忘了我姑婆夏茉莉和她很铁……” 楚云天这小子好像读懂老夫人的心,他不紧不慢地当个话唠,平时话不多,这次听到蝶飞儿要嫁人了,他好像也是受了刺激一样,他心里一直默默爱着蝶飞儿,但他不一定要占有她,只要她活的幸福健康就好,他可以远远看着她幸福就很好。 胡天行自从听到林小糊夫人同意把蝶飞儿许配给江南先生,他心里一直很痛苦,说也说不清的难受,他是身家很高的男人,但一向心性很高,他总是觉得游山玩水,荣华富贵并不是多好的日子,钱多少跟幸福确实没关系。 “我什么都有,想要什么就买什么,可我居然这么痛苦。心里空荡荡的,小蝶要嫁人了,我心里更痛苦……”他对楚云天倾诉着。 “胡天行混小子,你是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也许不能真正理解你的痛苦的主要原因,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幸福就是一种感受,这种感受是建立在你已经有一个吃穿住的基本生活保障基础之上……但你还很多需求得不到满足……你就是得到了蝶飞儿,你真能满足吗……” “楚云天,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和你说心里话吗,因为你懂我……臭小子……” “胡天行,你不是吃穿住的问题了,你是更好需求没有满足,你不是物质方面,而是精神方面的,有时也可能你自己都说不清。对吗?你就是得到了蝶飞儿,你依然还是有需求的,还会有莺莺燕燕……除非你是一心一意的好主……能善待如一对她,如果你做不到,林小糊夫人肯定不会把她最宝贝的孙女,许配给你我这样的富家子弟,即使你肯花重金娶她,她还是觉得我们会在专一的问题上不靠谱……所以压根不会答应我们两家的求亲……” 胡天行狠狠拍了楚天行的肩膀。 蝶飞儿拿着一封信,读着林小糊祖母的笔迹:“救蝴蝶谷于人间水火……每个谷民都应该做一棵独立的大树,慢慢扎根,别做攀爬在树上的藤,因为树倒了,藤也就枯了。好孙女,好好把蝴蝶谷建设好,把自己当树养,最好是一棵会开花的树…和江南好好一起把蝴蝶谷建设好…你是玉玲珑的传人……祖母九十几岁了,留在人间不久了,一切都应该靠你自己了……” 蝶飞儿继续读信:孩子,你是未来的蝴蝶谷谷主,谷里谷外大户人家,他们各家之间的竞争,表面上看是各大名门世家的房子、车子、票子、面子的竞争,其实还是看他们各家的能力、资源、人脉、圈子的竞争,但到最后:却是这些人的思维、认知、价值、人品……的竞争。孩子你不仅要长成大树,让自己靠一靠,也让你爱的大家靠一靠,还得会开美丽的花,枝繁叶茂……” 蝶飞儿想着江南先生说过与林祖母一样的话,他们有些商业道理:房子,车子,票子,面子,得先有钱就会慢慢有的。所以得先赚钱,但一个人只有能力达到了,才会拥有赚钱的能力,这也是商人的最基本想法。 蝶飞儿从小就希望自己是棵会开花的树,和祖母的愿望一样,成为一个高认知,人品好……的有趣独特小女人。 耳边又再想起祖母的话: 丫头!你得乖,你得有奉献精神,丫头!你得有能力,特别对最优秀男人来说,你必须得很有价值与有很好的吸引力。你得很清楚自己与最优秀的人的差距,你要想一想,你得能够帮助他做什么,你得很有自己的价值。他也得很有自己的魅力实力价值,大情小爱都是一时,不会长久……好的爱情都是持久的双向奔赴的! “凤儿,今晚,我们一起去,我给你介绍的人家吃顿饭,你觉得如何,对方很热情和气,菜一大早就买好了,还有听说还是这家的男主人亲自下厨哦,不容易,你面子真大啊,呵呵,一起去,别扫兴哦……”蓝胭脂拉着凤儿就一起出发了。 “外面雨大,我们找个地方避避雨……” “下雨天,留客天……” “哈哈哈哈哈哈哈,看来你和这家人有缘啊……” “千里姻缘一线牵…对方男孩确实不错…” “希望你找个好夫君,自古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楚云天,臭小子,我突然发现林小糊祖母是一个隐形高手……”一路上,胡天行还是缠着楚云天,自从他听到蝶飞儿要嫁人的消息,心里一直难受。 “当然是高手,不然你祖父胡一风当年那么爱她,一生都迷恋她,她才是真正的高手,她看似隐居谷里,长着傻傻纯真的颜值,却有一个智慧的大脑,一颗菩萨的心肠,还有雷霆的……” 胡天行呆了,他觉得楚云天讲的很对。 “云天臭小子,那你为什么也喜欢蝶飞儿?” “太正经的女人,会让人觉得很无聊。我个性内敛,必须有这样的添加剂,生活中需要有一种流氓情绪跟激情来点燃,刚好蝶飞儿身上都有,她有趣很逗,有时很淑女,有时又会像孩子一样耍流氓哈,蝶飞儿是可爱中又不离开严肃,严肃中又不缺调皮,优雅又接地气,她是如水般柔和,她是如火般热情的女人,她思想性感又不粗俗,优雅又很独特,所以她是我此生最喜欢的花与菜,没有之一,是唯一……” 第三百零四章 顶峰相见 蝴蝶谷的年过了,元宵又来了。 满街都是花灯,般若三姐妹忙了几个月,终于把南家的蝴蝶别苑马马虎虎完成了一半,她们忙坏了,整整瘦了一圈。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夜里,满谷灯火阑珊,蝶飞儿独自一人站在南府的庭院,自己随口念起。 “宝贝丫头,祖母终于看着你们三个把蝴蝶别苑建成了,春天的花是冬天的梦,你们终于熬过了冬天……” 祖母林小糊慢慢走出来,牵起自己爱孙的手,蝶飞儿依偎着最爱的祖母,抬头望着天上的满月。 “好孩子,你既然自己想把自己当一盆赏心悦目的盆景养养,坚持清新修炼了二十几年,你已经是一株会开花的小树,那就自己好好继续浇灌雕琢自己,不要被太多俗世红尘的凡人或琐碎事内耗自己的精气神,你养的一盆樱花,这几日开的很美,蝴蝶谷的春天来了……你也很争气,你从小都把你自己内在的精“神”境界,当最宝贝给供着,安着……我现在放心了……” “祖母,你说我们三个丫头一样吗?” “不一样,般若贤惠务实靠谱,你诗意高冷太仙,尤其宛宛接地气调皮古灵精怪一般,有时她故意放下身份,作弄搭讪,自恋耍宝,低到尘埃,这个最调皮捣蛋……你们三个都是好丫头…都是极品哈,都是我的心头肉…” “祖母,我们三个合起来就是一个真实的你,对吗……哈哈……” “丫头,真逗,祖母是这样的千面娇娃吗?哈哈哈……”林小糊笑得很开心,自己的孙女也很懂她。 “祖母,我终于懂得胡天成的祖父为什么那么痴迷您了,你很神秘,让他们捉摸不透,有时形象反差又很大,让人拿捏不定,你灵魂又及其独立…你是一个让周围人特别舒服的人…”蝶飞儿一副老成的样子,好像自己是祖母的解语花。 “对了,下个月,江南先生准备迎娶你了,你准备好了吗?沉寂的蝴蝶谷是该好好准备一场婚礼了……” “祖母,我听你的,一切就简办吧,我想出谷去走走……” “孩子啊,你是对这门亲事不满意吗……人与人最大的差别其实不是财富,不是才华,不是权利,不是美丑,不是年龄,不是爱好,这些都只是小因素…人的能力确实重要,但人品与气场个人修养,人格魅力……始终排第一……” “你配得上最好的……” “人生要常看轻自己,多看清自己…祖母知道你心里明镜似的…” “这个男人值不值得嫁,主要看他是否会心疼你,待你如初,一心一意……” “就像蔷薇花,它的寓意是:热情奔放、爱的长久、诺言、纯洁的爱情,新郎可将其送给新娘,代表着会爱新娘一辈子,守护她一辈子。看他对她的脾气……” “我觉得我还没准备好……” “丫头,风水轮流转,好运不久留,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所以说,别去执着男人外在的东西,要看就看他内在有什么……” “比如看他有没有孝心,有没有责任感与良心。一个负责任的男人,你就安心好了,别管他有钱没有钱,他都不会亏待你。不负责的男人,他没钱,你会受累, 等他有大钱了,你会有受不完累…丫头,明白吗…” 蝶飞儿点点头。 “俗话说男人十男八色,十女八虚荣,那是本性,男人虽然爱美人,但,实际走入生活,爱人不一定如花似玉,美貌与贤惠集于一身更好,如果两者选一的话,也许贤惠更重要……” “丫头,你夏茉莉婆婆常说,女人虽然张口房子,闭口车子,不是银子,就是票子,但不一定都会嫁给有钱人,当然富人人品又好最好,二选一的话,相对于金钱来说,也许男人人品更重要,有责任感的男人,是可以信赖的;没有责任感的男人,他越有成就,越容易把另外一半轻轻抛弃。” “很多人都说,优质的男人与优质女人是一种顶峰相见。否则一个自身不在顶峰的女人,如果嫁入豪门,她就是高级的佣人。拼名拼利拼富拼美,不如拼责任和人品,贤惠和担当……” “你和祖父令人羡慕…你们都是顶峰相见的人…” “我和你祖父当年从情侣到伴侣, 是从卿卿我我到患难与共…… 我和他,没有伟人,也没有美人, 最终落定的,是我们爱情的忠诚, 是地老天荒的尊重。 你祖父说我贤惠存善良, 我说他有责任敢担当, 我们成了蝴蝶谷里一副最浪漫最绚丽的风景。” 林小糊语重心长地说着。 “我们蝴蝶谷,每对终老的爱人,他们都有过命的交情。男女都是蹚过人生的风雨如磐,他们活成相扶相惜的刎颈之交……” “祖母,爱人能一起慢慢变老,渐渐白头,才是真正的人间幸福!就像您和祖父这样……” “丫头,另一半有钱并不是第一位的,要放在第一位的应该是他的责任心,是踏实、忠诚的人品。我相信江南对你的真爱……” 蝶飞儿听着祖母的话,也许在这个物质与精神并存的世界里,她在努力寻找那份属于自己的爱与幸福。 冬日暖阳依然照着美丽安静的海边小镇,般若照常去街上买菜,她又看到路上前日见到一个小孩,她心里就亮了,这个孩子好动有点调皮,长着一张最帅气的脸…… 他一见到般若就说:“姑姑,我拐杖断了,上不去谷峰。” 般若对他不熟,但看他挺有礼貌,嘴巴真甜,但她还是说:宝贝,不要紧,我抱你上去。般若抱起他,他个子虽然不高,但很沉,不好抱,她抱不动……路上,她给他讲故事,聊天…… “小子,你长大后,关键是看你长大后做了什么事,怎么做事。” “姑姑,我娘亲从小教我,做事要用心,有多少心就能办多少事”。用心、真心、爱心、决心、专心、恒心、怜悯心……” “你娘亲吗?” “他娘亲……”后面楚大哥不知道从哪里跟上来说。 “听说他家住在顶峰,他娘亲是一位大家闺秀。在家庭生活最困难时,经常忍饥挨饿,时常一天只能吃一两餐,他们饿得难受了,母亲就会把他们兄弟两个集中在院子里,坐在小板凳上,围成一圈,吹口琴,唱歌,玩游戏。那时,母亲总交代他们,千万别告诉别人家里吃两餐,并让他们记住,“让人知道了,只会看不起你”,出门“要抬起头来微笑,不要说肚子饿,要有骨气,有志气……” “楚大哥,他娘亲很对,教育孩子很对,一个家庭要摆脱贫穷,只有靠每个人的努力和拼搏。贫穷不可怕,最怕的是没志气,不努力。” “对,对于孩子,从小就要让他懂得了用心和拼搏的人生道理……” “我也是得努力哈,这个世界从来不缺漂亮,能干的女人,但亟缺内在富饶、生活自带雅气福气……的菩萨心相的好女人……就像般若你这样的好姑娘哦…不然我不努力我都配不上你…” “般若,你是有福气的好女人……” 白方彦总觉得一个女人最大的福气,就是来自她的情感清新干净,内在的丰盛,心地善良纯正和美好… “以后我们多生几个哈…” “不理你了,你自己生,我得回去做饭…对了,白大哥,你娘亲会做饭吗…” “我娘亲她是一位不大会做家务、不大会洗衣服、不大会做饭的女人,但她很有责任心,很有思想,很有思想,思想又开放的独立女性。她在养育我时感到非常自豪……我娘亲“彪悍”和“大气”,我父亲很爱她,娘亲是个独立自主的大美妞,她很独立,但很有趣。在教育方面,我娘亲对我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她对我的要求主要是要多读书,多提升自己修养和努力拼搏。” “我娘亲总说:在大自然和时间老人洪流面前,每个人就是三万天,每一个人永远是最渺小的,也最随性的,最通透的…在宇宙面前,人彻底就是一颗尘埃…左手化成羽,右手成鳞片,拱手相向,或许某世在云上,某世在林间,某世在学堂,某世在庙宇……某世在溪畔……用一粒微尘的模样,在所有尘世儒雅深邃平安喜乐地思考与浮现……” “你娘亲活的太仙……” 般若带着这个陌生的小孩路过谷里千年桂树的旁边,她想起宋朝黄庭坚写的“欲知岁晚在何许,唯说山中有桂枝……” “姑姑……”那个陌生男孩又拄着拐杖来了,他确实长的很有灵气…… 第三百零五章 祖孙听雨 蝴蝶谷对面的大海一直咆哮着,天黑沉沉的低得也好像要塌了,田思聪与凤儿吵架了,像地震了,地动山摇。 “渣男,你就是渣,你又去鬼混了,又断联了……你混成这样,还改不了这坏毛病…吃喝玩乐到处撩女人样样精通…” “小凤,你怎么骂人了……” “我还就骂你祖宗十八代,又怎么样…你给我滚远点,再也不要让我看到…” “小凤,你也太狠了……” “我不狠,你才狠,你自己也不瞧瞧自己的德行,我是善良,包容你,你一直把我当傻瓜,当软柿子捏,糊弄我……” “没有啊……” “你是大骗子……我没图你什么,你一没钱,二不是高富帅,你又情不专,还指望我被你傻瓜地骗……我又不是垃圾……多少比你厉害的人排队等着我选……” “负心汉,无情无义,现在翅膀硬了,可以飞了……”小凤喘着粗气…… 这次田思聪的胡作非为把她气坏了,瞬间黑化了。 今日的小凤像只被激怒的母豹子,犀利又厉害,不依不饶的。也许田思聪这样品行的男人要小凤牛氓起来才震得住他的偶尔妖魔鬼怪花花心性。 当年认识田思聪瞬间,她就一眼读懂了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不是省油的灯,平时浪荡不羁,一身坏习气,一出门就不着调,一喝花酒就会断联几个小时,就会瞒着自己的女人去偷鸡摸狗,和一些三教九流的混混们一起去各地风月场所,找歌姬陪唱,找洗浴场所或烟花之地找按摩女子干那龌蹉肮脏苟且之事…… 即使自己的女人是西施再世,他这狗也改不了吃屎的毛病…… 他是这一带的早过气的富家子弟,他曾与官场女子有染,后那女子劈腿攀高枝,又见他已经没钱,身体又不行了,债台高筑,虚荣阴冷的爱权势的女人,就冷落他抛弃了他,始乱终弃,他慢慢成为四处留情的风流公子哥。 家产破败,身患恶疾,他才稍微理性了点。他是情场上的老手,以前很多女人都为之着迷,虽然他是个会撩术的男人,那些女人简直像没了智商一般被他吸引……围着他转围着他财,他有很多感情纠葛,风流成瘾的他一生和多个女人暧昧不清,简直就是个祸害,非常奇葩,她心里太清楚。 摊上他,可怜他,心软了,心疼了…这个男人把本来幸运的一手好牌打烂了,现在凤儿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帮他旺他,把他的烂牌打成王炸…,但这个家伙习性不改,又要把自己的王炸打糊了…… 也许这就是他的因果劫,自寻死路,这或许也是凤儿命中的劫数,她没有文化,不懂,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他都是经过几个可怕女人的几手了,才被捡漏,他还以为他自己很有价值,她正在气头上,只想远离他,她才是自己世界里的白月光,他其实就是蚊子血…… 刚开始他仰慕凤儿,带着官场的女子一起来宴请她,但凤儿根本瞧不上他们,连出来相见她都不愿意。 倒是他身患恶疾,家徒四壁,善良的她心生怜悯…动了恻隐之心… 确切地说,对男人不能太好,她不在意他,不在乎,有点不屑,他反而也没有再闹事。 他对一个开卤肉店的老女人感情十分特别,因为有金钱的往来,与她苟且的情史,还有她天天缠着他,这让凤儿心里十分不舒服,即便是相隔甚远,凤儿也不放松还是警惕着。 正是因为前半生的坎坷与经历,凤儿虽斗大的字不识几个,但她却能够洞悉人心,将男女关系看得如此透彻。也是因此,才能够在田思聪诸多的女人之中,也许能成为陪他白头偕老的那一位。 上次他们闹翻了,凤儿已经死心去相亲了,但田思聪又来缠她,两个人激情早已过,平静了一阵子,最近她又发现他不对劲,他们感情一开始平稳,但田思聪又渐渐开始挑剔她了。 当听到凤儿又很多人给她介绍相亲的对象,田思聪又害怕了,当他感觉到凤儿好像要离开他,他竞争和征服的欲望又来了,他对凤儿的热度自然就又被激发出来。 他又开始对凤儿温柔了,但凤儿却生气了…… “凤儿,真的,我对你一心一意,天地可鉴……” “死不要脸的,你的本性太渣了……” “我都和你说过了,你如果想游戏人间,你自己天南地北去玩,没人管你,我也懒得理你,我也不怕失去你了,若等到我不爱你了我就不伤心,但你不能脚踩几只船,让我觉得恶心…离我远点…不然我会给你几个巴掌……” 凤儿彻底被激怒,对这样的男人是不能心软的,她想到他在庙里发过的誓言,她真想替神明惩罚他。 凤儿又想起路边的江湖术士对她说过的胡话: ”姑娘,你是一个运气不错的人,上天一直眷顾着你,周围的一切都在默默帮助你。如果你遇到了困难,会有神秘的力量帮你度过。凡事发生皆有利于你。你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如果现在不够好,那是因为还没来到最后,因为结局一定是美好的……” 但她遇到他,简直倒大霉了,这江湖术士都是骗人的,还不如自己实实在去饭店当洗碗工,靠自己劳动赚钱养活自己来的实在,还听他一直给自己画大饼强。 她想起自己舅妈的话,舅妈是个大家闺秀,说起男女之事是一套一套的,凤儿很多都听不懂,舅妈对男女之事略懂,她说让男人宠爱一生的秘诀,就是让男人不断感受到女人带来的挑战与神秘感。 舅妈说的什么用巧妙的方式保持这种感觉,才能让男人感情长久而不易失去热度,田思聪不会变的,她决定改变自己了,还管他有没有热度。 “真正的爱不是改变对方,而是修正和完善彼此,一起成长,让自己变得比以前更好,没有压力的,一个愿意讲,一个愿意听,喋喋不休,两不生厌,好的伴侣都是彼此精神上的老师,事业上的帮手,疾病时的护手,开心时的玩伴,失败时的后盾……” 凤儿被气的生病了,她拿了中药,在药店里,老中医是个老学究,他把着她的脉慢条斯理说: “姑娘,你咳的厉害,我给你开二陈汤。炙甘草为使,健脾和中,调和诸药。甘草能“温中下气,烦满短气,伤脏咳嗽,止渴,通经脉,利血气,解百药毒。这 炙甘草相当于和事佬,用来调和诸药,甘草调补脾胃,避免半夏、橘红的辛燥之性耗伤气阴。二陈汤用药以燥湿、化痰、理气、和中为主。主打调和脾胃,化中焦痰湿,使脾胃恢复升清降浊的功能,气血津液运行正常,通而无痹,则百痰不生…你会慢慢康复的…” 她点点头。也是的,她前阵子开始真正地爱自已,她睡得越來越早,不理田思聪了,越喜欢看书画了,即使字认识没几个,她变得爱看花草树木,爱到野外走走,不再纠结和焦虑,变得更自信满满,她想去追求有意义的人和事。她觉得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姑娘,药拿好,按时喝……” 凤儿付了钱,拿了中药,却又听到老中医很玄妙地说: “姑娘,你生得好相貌,古话说,相貌是能逐步改变的,“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心宽体胖,心胸开阔,外貌就安详。你相貌慈悲,你有福报啊……任何福报都有其必然的成因。” 凤儿被逗笑了,她没有文化又穷,哪里来的福报,这个老中医看起来特别平易近人,特别亲切,特别温暖。 再说林小糊一有空就交代蝶飞儿要把谷里百姓们的凝聚力和团结性激发起来,要靠谷民们的力量,只有这样,才能就如同合力的箭头,只有方向一致,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蝴蝶谷才能永远保持绿水青山…… “丫头,不管你与谁合作,首先要看对方的精准,善良,诚信,忠诚,其次是能力……这样可以避免很多祸害与麻烦!红尘男女,大都男人都得过金钱关,女人关,健康关,名利关,艺术关,生死关……女人也得过爱情关,教育关,金钱关,生产关,子女关……婆媳关……若都过关,基本已经修成正果……若一关都没过,说明还处于原始混沌状态……还得好好继续学习反思……” “丫头,书里说:人生最忌讳的,就是过于圆满,有时缺撼也是好的,你努力时一定得好好保养自己,你看看身边的人:有人婚姻不好,但是子女很优秀;有人婚姻很好,但他的身体不太好;有人事业很顺,但是家庭不和睦;有人家庭和睦,日子却过得很清贫。大部分人到最后才明白的道理:大多数人只有在临终时才会意识到,原来一切都是虚无的,但那时已经太晚了。人在最后的时候才发现,一切财物都留不下。赚了很多钱,却牺牲了健康,那有什么意义呢……当然能正能量赚到钱,又能身体健康,又能有个高雅的理想就是比较达观……” 蝶飞儿终于明白不必追求太完美,很努力就好,一切交给天意,而是要在不完美中寻找自己的平衡和内心满足。只有这样,自己才能真正体验到人生的美好。 谷主爹爹也说说:树有多高,影子就有多大…那自己这棵会开花花的草也得有小影子啊,因为旁边都是威武的大树,可靠啊,那就叫它婆娑吧…也很美…” 蝶飞儿决定降下自己标准,与江南先生谈谈。也许优质男女最见本性的品质之一就是拥有自律与诚实,达到自己自我约束,自控力强。 “祖母你好好休息,我明白了……” 清明刚过不久,江南也许读懂了清明,就读懂了他自己人生,男人最好的投资不是车与房,事业……而是一生能遇到一个不论自己贫穷富贵,不论健康疾病……都对自己不离不弃的好女人……他的家族几代人出了好几个这样的好女人,也许有基因遗传的,希望自己的女人也是这样。 尤其是蝶飞儿,她好像拥有雄性的思维,又有雌性的阴柔,温柔但坚强,善良安静又开朗,文艺又运动,他想把她娶了。让她成为自己明媚清新有生命力的春天,让自己充满爱与希望…好好过完余生…” 凤儿开始冷落田思聪,他如果不改,她是不会理他的,彻底离开他了。 最近看他收了这份躁动万分的心,凤儿出生以后,都是被父亲捧在掌心里的明珠。 虽生为女子,但从小便表现出不同于一般女子的特质,她说话快言快语,性格果敢泼辣,小小年纪便会打架,经常把邻居家不乖又爱欺负她的男孩打的大哭。 父亲十分疼爱这个女儿,为了培养他的闺秀气质,让她读书,从小顽劣调皮的她并不爱读书,她之所以答应去上学,是因为可以逃离父亲的管制,多一些自由,但她上学路上,却有很多小混混跟在她后面和她打招呼。 天生丽质的凤儿此时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虽然有很多人都想把她追到手,但她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还是令她保留了一份矜持。但这些小混混中,有很多富家子弟一直追她…,她都懒得理他们… 她一直过的如鱼得水,她身上不仅有着生来就有的侠气和辣性,更有一份名门大家赋予她的独特气质。对于田思聪的情史她心知肚明,装糊涂,这次是田思聪老掉牙的断联彻底激怒了她…… 她警告他,他再一次断联,以为自己能瞒天过海又去鬼混,他们就彻底完了…… “地震了,大家快跑……” 不知谁喊了一声,谷里地动山摇,人间沸腾了,地面上到处都是人……田思聪也跑出来……他发现凤儿不见了…… 又下雨了,他还是找不到她……他的心六神无主…… 原来凤儿跑了,她一个人跑去集市,她想找份工作,她觉得自己必须独立,好好爱自己,不能依附别人。 或许她慢慢明白:人性是无法承受探究的,没有哪个男人能对另一个女人绝对的忠诚,他们眼里只有自己利益,或许要看他失去她这个女人,对他的损失够不够大而已…他会权衡利弊…… 凤儿只是生气,她也不会恨人,她不会恨他,因为她经常去庙里,她好像也明白:仇恨不会让自己强大,是负能量。感恩和善良才是最大的正能量,它会带给自己无限的人生可能。 “丫头,其实看自己生命中的伴侣,是否最契合最满意,就一个标准,两个对的人,相互滋养,珍惜对方,两个错错的人,相互内耗,排斥对方……” 林小糊与蝶飞儿在客厅里喝茶,她目视着管家送来的两棵罗汉松,笑道:“家有罗汉松,世代不受穷”…… “祖母,你精气神很好,你肯定是百岁老人…因为你会养生…” “丫头,养生就是养心,人要有一个积极健康的心态,才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哦,一个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就会拥有什么样的晚年生活……” 蝶飞儿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亲爱的祖母,祖母就是一个积极乐观、阳光开朗,善良豁达大气的好老人,她肯定能健康长寿哈! 又下雨了,滴滴答答地滴在石阶上…… 林小糊不由地想起蒋捷的宋词: 少女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账,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祖母您在听雨,哦,少女听雨……” “你这丫头,和我一个德性……你能体会吗?” “祖母,这词哦,词人写的是把人的少年、壮年和晚年的特殊感受,将几十年大跨度的时间和空间相融合:当少年只知追欢逐笑享受陶醉;壮年飘泊孤苦触景伤怀;老年的寂寞孤独,一生悲欢离合,尽在雨声中体现……” 林小糊祖孙两个人静静看着窗外,默默地听雨…… “祖母,您老才不会孤独寂寞的,您从来都是那么有趣……和您在一起的日子是很快乐的啊……” “小丫头,你就是最会护着自己家的人,自己爱的人哈…哈哈哈…” 第三百零六章 暴殄天物 立夏过后,夏日初现,寒意还在,谷里天天下雨,蝶飞儿把兰花移到书房里,一下子感受到:盆兰在室,一室清香雅供;菖蒲发花,案上玲珑山水。 祖母几年前在院中种了很多的枣、橘,桂,柠檬树,院子里一派生机,让人有种: 一家春风,展花盈盈,枝柯奇古,带花折枝,犹宜供瓶,虽不甚香,而嫣然一枝风月,似浅浅笑意,犹自可喜。 蝶飞儿经常在花下漫步,院脚玫瑰、蔷薇、牡丹、芦荟上竹篱,红红粉粉,娇娇嫩嫩,近若流瀑,远若霞锦。她想起唐代孟郊诗云“醉红不自力,狂艳如索扶……”这诗句绘尽蔷薇曼妙之态…… 据说林小糊祖母当年许配给谷里老婆婆家,老婆婆把她这朵娘家最稀有的宝贝花当一棵菜傻傻养,后来她慢慢成长后,成了一棵大菜还是一棵草或会开花的小树后,风雨洗礼后,林小糊祖母忘了她是朵花,还是小草,还是小树……她迷迷糊糊就把婆婆谷里每一棵的菜,草……都当花与大树宝贝养着,谷里就变成大菜园与花园,园里有几棵树……很有生命力,勃勃生机…… 林小糊祖母老是说老婆婆的段位比她更厉害一百倍…… 最近蝶飞儿老是觉得她与江南有隔阂了,从无话不谈,到他一直在编着各种借口瞒着她,她与他好好隔着一层重重的隔音璧,她看不清楚他的真心,他们疏远了,他慢慢变了,他们的感情也慢慢淡了,蝶飞儿不主动过问他的事,也开始冷落他了。这也许是男女中最大的智慧也是最快分离的催化剂了,就是“不追问”了…… 她想,江南先生想让自己知道的不用她去问,他自己会说,她自己调控好自己情绪,就是养自己的好风水。 江南先生他不想让她知道的,她问了也白问,他用任何借口也可以隐瞒她的,她又何必受这苟且的待遇呢,她心性太高,不在乎也不屑……她与他淡了……她离他越来越远,她已经强烈感受到了! 谷外,田思聪想尽一切办法来骗凤儿 ,凤儿彻底离开了田思聪了,在田思聪歇斯底里地暴怒了,还因为外面的两个女人来叨扰她,那一刻,凤儿的心彻底碎了,她就彻底沉默了,不再与他说话,不再留恋他了…… 一个愿意沟通 ,一个愿意低头,爱才可以继续,一个闹一个笑,这便是幸福,一边骂着,一边爱着,这就是恩爱,一边抱怨着,一边包容着,这就是一辈子值得守候的人… 凤儿这次是不会再回头了,这个男人是个没有良心又花心的主,一直在利用他认识的女人,凤儿费劲九牛二虎的力救了他陪伴了他,他慢慢痊愈了,平时她嘘寒问暖,百般关心,怕他饿着冷着不开心着,她一直倒贴一直付出,是因为她善良与大气的天性,想不到他反而无视她不会珍惜她,觉得她倒贴廉价,他却来伤害她… 他变心了,她也不会再回头了…他们一直吵架,冷战,若即若离,他把她逼成疯子,她在他面前当不成淑女,变成了怨妇,他在她面前也不是君子,是小人,他们互相都在冷落对方,也开始不在意对方了,也许是缘分尽了,就是放弃对方,各自转身。 海边的风刮得很大,浪起的很高,凤儿彻底冷静了,这些年这个廖落的男人让大气慷慨的她负债更多更多,田思聪给不了她什么,也没养过她,他又没有能在精神世界滋养她…… 她对于他来说,凤儿是免费的,可能是不值得珍惜的,凤儿确是全心全意对他,但他对她没有付出多少,田思聪很是精明的,在钱与心上,他都白捡的,凤儿觉得就是这样,他才一而再伤害她,就是因为她对他太好了,反而惯出他一身的坏毛病,这样的结局是最惨淡的,经不起考验,一身臭毛病的田思聪,根本不会珍惜凤儿这免费的午餐……也许最后伤她的人,就是自己付出最多的男人了。 夜黑了,凤儿从饭馆当洗碗工出来,她听到一个男人喝得醉醺醺的,嘴里还文绉绉地念着: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人生如果都像初次相遇那般相处该多美好,那样就不会有相爱相杀,离别埋怨,因嫌弃,贪图新鲜而受最后的凄凉之苦……” “无论多么深爱,都应学会及时止损、适可而止。天下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 这酒馆里,顾客经常也有些是有文化的人…… 蝶飞儿对江南提不起兴趣了,她不想他当她的意中人了,她还是羡慕林小糊祖母,这世上有这样一种女人,就是自己的祖母,她很不简单,让人见了一眼就发自内心的喜欢,当年她让谷里谷外的男人如珍宝一样割舍不掉,她是一个高贵又精致的人。 祖母当年是一个令人兴奋又纯洁的女人,这种吸引力不仅仅是靠她外表,它来自于祖母内心的纯洁和善良,还有她高认知的文化修养涵养,祖母,她往往让人感到平和亲切和慷慨,她的勤奋能干、不冲动、不做作、她诚实和坚强的心是看不见的,得仔细品味才能理解,她这样的女人是当年追求她的男人们,是不肯放下的。 蝶飞儿有时想想自己的祖母,她就明白她下半生要选的伴侣肯定要与她最默契,对她最专一最珍惜。 也许都说女人是一道最美的风景,在女人的人生旅途中,有无数美丽的风景,而对蝶飞儿来说,最美的风景,是自己内心的宁静,这种宁静不是对外再多物质的追求,而是对自己内在财富和爱追求,以后自己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磨难,她一定得能保持冷静,从容面对困难和磨难,她的追求不是希望自己的意中人给她买绫罗绸缎金银财宝……而是希望这个男人有很好的人品与担当…… 蝶飞儿想:男人一旦有好的人品,如果他有钱的时候,这个男人的心也会与她在一起,不离不弃,当这个男人没有钱的时候,她也毫不犹豫倾尽所有地和一个男人在一起,鼓励呵护他,度过难关,一起努力,一起奋斗…… 祖母就是一个值得男人尊敬的女人,蝶飞儿也是。她们祖孙都不追求丰富而昂贵的生活方式,她们都是干净优雅骄傲,又是不屈不挠的人,她们都保持内心的纯洁和高贵。也许内心的纯洁和高贵才是永恒的美,即使在人生最艰难的时刻,祖母都会保持干净的外表和魅力的衣着…… “丫头,下雨了,你在发呆吗……” “祖母,我陪你说说话……” “丫头,你最近心神不宁,其实高段位女人是极其冷静的。那些真正有本事的女人,她们是很少受到别人影响的,都是非常冷静的,能吸引到很多人……你是要当谷主的人,这些年我们都吃了很多的苦,你都得有坚韧的心啊…遇到任何事情,你都得非常冷静的去应对,你自己就是自己的主人。” “丫头,男人哪怕再爱你,也不是永远,关系是会变的,这世间真爱是稀有的,有但少,那得在多有担当与好人品的男人女人身上才有,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这是很难的,尤其对于一直身在灯红酒绿,杯羹交错的男人那里,诱惑与机会是常有,记住,你可以影响别人的情绪,但你绝不受别人情绪的影响,你是最珍贵的,你得始终记得……” “丫头,你最近与江南先生怎么了,好像快没戏了……” 蝶飞儿点点头。 “千万不要有那种,别人一打击你,你立刻就要反击别人的这样一个行为!不要有这样的情绪,一个高维的人,是不受别人影响的。丫头,当你能做到这一点,你已经摸到人性了。未来这谷主,你才能胜任呀…希望江南先生能经受住这红尘滚滚的考验呀,是个值得托付的好男人…” 雨越下越大,都起雾了,蝶飞儿觉得自己祖母就是高手,她都是站在高处,自成格局,人性美丑了然于胸,胸怀宽广,藏污纳垢,化腐朽为神奇……祖母就是一个传奇。 “丫头,江南先生若珍惜你,他想你了,他会主动联系你,想念一个人,是藏不住的。他会主动联系你与关心你,告诉你他的人生归划,去向……一个人的思念若是满溢,他就不想再隐藏,而是直白地说出来,这样你才能了解,原来他是真的那么想你。” 白玉斋里,楚云天回来了,府里里面热闹多了,七嘴八舌。 “人世间,但凡男人能成大事的关键:有贵人引路,遇到有好的平台,始终得保持感恩的心态;努力刷新自己的知识体系,能做到忠诚与诚信,这是人品之重,在能力与人品面前,大佬更看重对方的人品,才能得到业界天花板的持续信任与认可,愿意给予更好的机会与之相处,合作,最大发挥团队核心力量……好贵人好脾气好运气好人品好努力……”是楚云天的声音。 “也是,商道:小聪明、会算计、再精明都不是真聪明,有智慧才是真聪明…… 因为人算不如天算,不懂感恩,见利忘义,急功近利……因而得不到大信任,有了天时地利,但已经失去了“人和”这个关键因素,还是做不成大事,做不远,做不强…,做不大…古人胡雪岩,曾国藩也是推崇人品第一……今商很多大佬也是推崇人品放第一……”胡天行的声音。 “这就是天时地利人和……也是上下五千年能真正成功的秘诀,厚德才能载物,德就是好人品,物就是福报,老祖宗历来遵守的丛林法则……”是白方彦的声音。 “对了,楚云天,我还是想娶蝶飞儿,我不管在外遇见多少女人,但是我就是觉得有大脑又善良有趣的女人最美,蝶飞儿就是这样的女孩子……” “这还用你说,她们蝴蝶谷的女人都是睿智傲娇勇敢自信独特……这样的女孩儿都是她们的优秀父亲惯出来与调教的……不好追…即使追到手,你对她没有专一,她照样还是会离你而去…”白方彦慢条斯理说。 “谁说的,我会追到她的,会珍惜她的,遇到好男人,女人的一生,即使九十岁,她们都是最甜的小女孩哈,此话无毒,你就看以后我怎么宠溺蝶飞儿……” “胡天行,鬼才信你,一个女人等你追到手后,再等新鲜劲儿一过就完了,看能能再挺几年…鬼混了你…我不信的,你胡扯……” “我对蝶飞儿不会这样,我们天造地设,天生一对……” “不要说的比唱的好听,世间时间是最好的见证者……” “不是多了一个江南先生吗?” “听说冬月到了,还有一户大户神秘人家要来谷里提亲,这个男人很有来头,你等着吧,没那么容易,新谷主哪能随便让你追到手,你的竞争对手太强了,这个对手太强劲了,胡天行……”楚云天突然蹦出一句,又炸锅了! “一个尤物女人,胜一江湖风月……我就是选定她了……万里河山不如她……”酒过三巡,胡天行麻了…… “胡天行,一枝风月,说错了,你那什么一江湖风月,你也不看看你这德行,怎么配得上南家那万里挑一的蝶姑娘啊…你得有五把刷子吧,你这个男人别人治不了你,但命运治的了你啊,你太自负了,能成事的强者,靠的不是投机取巧,都是做事靠谱,做人靠谱,人品一流,渣男都不会成功的…即使再聪明再奸滑,一时侥幸成功,也是短暂的,因为见利忘义的人,尤其是忘恩负义的人更是没有福报…这就是人在做,天在看……” 清醒的白方彦突然严肃发话了…… 他有时看不惯胡天行,有时他会教训胡天行几句,他不喜欢他身上的一些糟糕习气…… “不对,蝶飞儿是你的对手,今生今世,除非你是混蛋,蝶飞儿多妙的姑娘呀,一会有温柔清新善良,大气有趣有魅力,一会又会嘴甜心冷,杀伐果断,可以陪着厉害的男人去创业和谈判,偶尔也会有男人的血性与野心,她又是个顽强的女人,简直是个睿智有趣有魅力又善良的千面娇娃,你不要暴殄天物呀……蝶飞儿她们南家女孩都是凤凰后代,也是小凤凰呀,你把她当麻雀吗,哈哈……你胡天行,你不会珍惜,就不配拥有…,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蛋…” 楚天行突然觉得白方彦是高人…… 雨停了,月亮悄悄遛来了,还真是奇迹…… 林小糊和蝶飞儿大清早一踏进妙心庵,听到正殿里师太在耐心开导一位女香客:施主,阿弥陀佛,别人怎么对你是他的业,你怎么对他是你的业,善心善念对待生命中的任何人吧,随缘吧,放下,不执……人生的痛苦就在于执念……施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离不开谁,只有谁不懂得珍惜谁。面对一个不深爱你的人,何必让自己痛苦不堪?这并非你不够好,而是对方不懂得珍惜你。不如让一切随缘,各自安好,阿弥陀佛……施主,你的生命的旅程还很长远与美丽,不如放下心中的执念,收回你过度的热情与爱心。给自己留一份尊严与矜持不屑,也还他一份自由。各自安好,互不打扰…… 林小糊祖母喃喃细语:几回新人笑几回旧人哭,几回新欢笑,几回旧爱哭,谁的新欢不是别人的旧爱,谁的旧爱也可以成为别人的新欢,都是轮回,主要得看是否懂的珍惜,且行且珍惜……丫头,真正好的爱情,就是互相之间是坦诚的,彼此不设防,毫无保留地爱对方,全身心交付,这样的感情才会长久幸福与美好未来可期…… 蝶飞儿听着,觉得心里冷极了,她突然觉得一个人若深爱一个人,对方不珍惜,也是一种伤害……还是不爱不伤啊……她突然觉得自己想隐起来,也许隐是女人一种自己生命的最美状态,她随时都想要和自己的内在在一起,不喜欢显,不喜欢自己过于强大,这样自己是可以活的自信又自在。 蝶飞儿突然觉得自己还没有嫁人,还没有拿定要许配给谁,还是很幸运的,她一下子把江南先生抛到脑后了,也许就像白玉斋夏茉莉婆婆说的:世间很多男子的恋爱刚开始都是男人甜蜜热情地追着,缠着对方,巴不得女孩子一天除了睡觉都和他腻在一起,接着等到大家融合,如胶似漆甜蜜期过后,男方就开始进入冷淡疲劳期,哪怕女孩子多联系一下关心对方,他就冠冕堂皇说,大家要有自己的独立时间与空间,要自由啊,开始疏远冷落对方,行踪不说,不时断联,飞鸽传书也不回……后来直接一甩,就把女孩子晾在一方…,这是世间很多男子很普遍的现象,因为男女激情已过,疲劳了,如果一旦冷落了,大家已经开始进入争吵分离期…所以女孩子在爱情上一定得有慧眼,要慧眼识珠,不要遇到这样的男人啊…… “丫头,你要找到极品男孩子,男人都渴望女人可以崇拜自己,这种被仰望的感觉让他们觉得更加自信和满足,所以你得找到比你厉害的男人……还有虽然男人都喜欢看美女,但不代表他会动情爱上这些女人,他们都想拥有一个超越友谊界限的红颜知己,这几乎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蝶飞儿觉得夏茉莉婆婆真是懂人性啊,她自己笑了笑,觉得要再考验一下江南先生,因为爱情也躲不过几多诱惑,一旦男人审美疲劳,外面快捷的新鲜感一来,有时也是会变质的。他到底是否也是这样薄情寡义之人,她觉得她要开始疏远他了。 也许这个世界能陪男人经得起繁华的女人很多,能陪男人守住落寞寥落的女人很少。但如果遇到经得起繁华又耐得住寥落的人,那一定很幸运,一定要好好珍惜…她希望她以后的爱人会是这样的人,让自己心底真正发自肺腑的心怡迷恋他… 她想着,抬头突然一看,觉得这个庵也该修一修,都是乱石造的,很危险,她想求楚云天做这事,应该没问题……楚云天很喜欢她身上的柔弱,他这位大哥大多喜欢示弱和柔弱的女子,蝶飞儿在他面前都是这样,很温柔,这往往激发了温文尔雅楚云天大男人的保护欲和成就感,让他觉得自己更加高大和伟岸。所以,蝶飞儿说什么,他都听她的…… 特别是楚云天会老在蝶飞儿的荷包里偷偷塞钱和礼物,怕她没钱花,她都没要……自己的父亲也是这样对她,她想起父亲,有时心里很暖…… 也许这世界上,有的男人怕在女人身上花了钱,打了水漂,还有的男人怕女人花他的钱,会故意一遍一遍告诉这女人,他没有钱,一直哭穷,希望女人一直给他……其实女人都懂他的想法,只是不讲,装糊涂……一样米养百样人,所以说很多时候,好女人真的没有男人想的那么物质,男人也没有好女人想的那么爱她…… 但楚云天对蝶飞儿不会,他很慷慨……其实楚云天喜欢蝶飞儿有男孩的性格,又有女人的性情,半两温柔,又很从容,她这几年经历了大人世界里的挫折,但她身上依然还有孩童般的天真无邪,变的有能力爱她自己,也有格局爱他人,这几年她经历太多,却还是保持自己心性:无比纯良,永远不舍她的爱与自由……所以他也很喜欢蝶飞儿……但是一直不敢表白…… 天一阁外还在下雨,花草树木都是湿漉漉的。 宛宛太懂孤鹤回雪,她看着他,这个男人内心千疮百孔,外面披荆斩棘,他每次看到宛宛,就可以卸下所有的面具,像个孩子一样,这个女人有自己的思想与智慧,一直不断提升自己,她就像一个给孤鹤回雪疗愈与轻松的港湾,很有安全感,给了他很好的情绪价值… 宛宛她一直秉承女人就是生了娃,依然不要遗忘自己的梦,所以她过的好。 她更明白,男女相处中,真的不是你足够好,就能走到白头偕老的。所以,该断舍就断舍,该止损就止损。 做妻子、做妈妈、做女儿……的角色固然可以完整和美满人生,但做自己,才是此生最重要的角色。 她作为南家女孩,她也一直记住父亲的话:女孩子自己也就如同房子的地基一样,“做自己“就像是地基,在地基牢固的前提下 ,再去探索更好的自己。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无论走多远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她一直做好自己,是个孝女,她有时看着他,其实孤鹤回雪就像自己一样,是相似又是互补,她觉得孤鹤回雪还行。 他又很喜欢她……尤其爱的是她身上旺盛的生命力和狂野不羁的生命能量,宛宛她总是不按常理出牌,她不会让人索然无味,百变起来,让孤鹤回雪看到她活出自己的精彩,她绽放出来,身上有一股向上的动力,杀伐果断,极具魄力和野性。这种旺盛的生命力,和性格的张力激发了孤鹤回雪从她身上看到自己,她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他骨子里最原始的情怀,和他对爱情的渴望与痴迷,或许孤鹤回雪对她的迷恋,其实是一种他自己对自己生命力的迷恋……所以他痴迷她,说也说不清…… 他从来都不和宛宛吵架,他都舍不得和她发脾气……孤鹤回雪觉得宛宛的内心比任何男人都男人,杀伐果断、勤奋自律、善于权衡、脾气又最好。 但她的外表比任何女人都女人,明媚温柔、言语体贴、她总是能以柔制他的刚,他也不是她的对手,简直是个没有对手的女人了…… 第三百零七章 太阳谷 “蝶飞儿,我有个建议,我们把你的蝴蝶别苑改名好吗…叫什么来着…” “江南先生,你说啥,叫什么?” 蝴蝶谷峰上,两个人在荡秋千……蝶飞儿开始理会江南先生,对他甜甜地笑……这家伙好像开始读懂自己…… 自从江南先生开始向林祖母提亲蝶飞儿后,他自己都变得年轻,活力一些了。因为蝶飞儿耐看,会玩,精力旺盛,有趣,所以江南先生就会被她的状态给滋养了……江南先生突然觉得他不是很喜欢温柔娴静的女人,蝶飞儿反而很对他口味…让他充满了活力朝气… 当他的事业做得越来越大的时候,他开始很欣赏蝶飞儿这样的姑娘了。 他回忆起自己的家族的商业版图,每一次进一步扩大,他们在保持中草药业务的同时,涉足金融、颜料和建筑……还有等多个领域,慢慢构建了他们家族的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 “江南先生,你也学会我发呆了……叫什么名字呀……” “你是一个向日葵般的姑娘,爱笑,心地极其善良,没心没肺,我们叫它:太阳谷,以后你当谷主时,我们就正式命名,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哈……” 江南家族十几代人始终保持着繁荣兴盛,其后代不仅延续了家族荣耀,更是独立开创了自己的事业天地,使得江南家族的辉煌历经十几代。他们的家族的祖训是——“重视科学,培育后人,敬业爱业,奋发图强”…… 十几代人在历史的潮流中不断前行。江南家庭对代代子女的成长持有开明和肯定的态度,尊重他们每个人的个人选择,这使得他们在各自的职业道路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这些年,江南在家族事业的磨砺中积累了丰富的人际经验和商业智慧,他一直在挑战金融领域…… 他都选择专注于自己的董事职位。当然了,蝶飞儿也并不知道眼前的江南先生是大名人,只是有次偶然见面时,觉得对方情绪不佳,于是就用很温和的语气问他:“你要吃点什么?” 江南先生却不答话,蝶飞儿有点尴尬,愣了几秒钟,她以为他没带钱,于是说了一句:“没带钱也不要紧,我请你吃一份海鲜粥或地瓜粥吗,好不好?” 话音刚落,江南先生猛然间抬头看了看蝶飞儿,似乎一下子被眼前的她充满阳光的笑脸给治愈了,他大方地回答:“好呀,你请我。” 当时的江南先生,虽然不像后来那样坐拥丰厚身家,却也是这里企业圈数一数二的富豪,他当然不可能吃不起一份海鲜粥或地瓜粥。 他之所以接受蝶飞儿的好意,是因为这个丫头天真善良的长相,和纯真言谈,还有慷慨大方的举止触动了他内心的某些东西,与此同时,他也在筹划着给她送上一份大礼。 此后的第二天,蝶飞儿照常忙她的事,刚从谷底爬上谷峰,她就收到了一个巨大的向日葵,足足有半人高。上还有一份署名,上面写着“江南”字样。 后来江南先生对蝶飞儿越来越关注…… 蝶飞儿不管到任何时候都把自己活成一束光。自信坦荡,光芒万丈,接触中,蝶飞儿也被他出色的商业才能、谦逊的品格、乐于助人的精神和亲和力感染,他的这些特质使他在与各种人交往中留下了深刻印象,赢得了谷里老百姓们的敬仰和向往。 “江南先生,你娘亲怎么样?她从小是怎么教育你的?” “我娘亲从小就培养我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坚韧不拔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 “你做到了哦……” “丫头,你们南家家风很好!听说南家几代人都是耕读人家……” “丫头,诗书之家 ,耕读之家……这样大户人家培养出的孩子们大都能有淡定优雅的气质,坚韧不拔的意志,包容他人的情怀,言行一致的性格……你们蝴蝶谷的孩子们都是大才,很不错…” “丫头,你案上有一盆菖蒲,菖蒲就是有灵气与仙气…像你啊,丫头…尧时天降精于庭为韭,感百阴之气为菖蒲。” “嗯,我像菖蒲,哈哈,古老的传说中,菖蒲可是伴尧帝降生的仙草…江南先生,过几日又七夕了…” “哦,天上七夕,人间当七惜……” “对,过完七夕又是中元……” “江南水寺中元夜,金粟栏边见月娥…中元,谷里很热闹…到处都在祭祀……”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 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岁月如梭……” “江南先生你是英雄吗?” “丫头,你喜欢英雄吗?其实我觉得你才是真正的英雄……” “卿卿相惜是英雄…,那以后我叫你蝶兄…哈哈……” “我是狗熊哈…你想当大英雄…” “丫头,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蝶飞儿哈……” “丫头你太浪漫,你希望娶你的男人怎么样给你制作浪漫……” “嗯,我想象一下哈:我希望在蝴蝶谷的夜晚,能有一对恋人的身影在谷峰上的喷泉前,若隐若现,我们选在了谷里闻名的“许愿池“前,我想身着一袭神秘的紫色露背裙,摇曳生姿,男人必须一身休闲装扮,尤其是在凌晨的许愿池前,人烟稀少,我会笑盈盈地转身面对他,眼神中满是爱意。他也秒懂,二话不说就搂住了我的小蛮腰,来了个热抱。别以为这就完了,男人必须向谷里的一切圣灵宣布:“看,这是我的女人!“ 说到这里,蝶飞儿大笑,她不得不感叹一句:我真得把爱人拿捏得死死的啊!从前的他即使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整天围着事业转。但自从遇到我后,他一下子复活,我仿佛打开了他的新世界,荡秋千、坐船、爬山看动物养花种树……样样都玩得不亦乐乎。接着我们开始了生命文化之旅。两人手牵手漫步在谷峰前,时而驻足欣赏,时而低头窃窃私语。就是要这么接地气啊!哈哈哈哈……” “太好玩了,丫头啊,你真是有趣,哈哈哈哈……” 两个人逗乐对方,哈哈哈哈大笑,江南先生突然觉得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实在太善良太单纯浪漫了…而且她是他听书里讲的具备贤、?哲、? 雄、? 略的女子,是古代大户人家或官宦人家争相要这样的女子,若择为妻或为媳,定会旺三代或九代的…… 却说宛宛在中元节前她准备回谷一趟,路上,天下雨了,她不得不住在一家不起眼的客栈,客人堆里有两个男人,看起来关系挺铁。一个浓眉大眼,人挺豪爽,酒量挺大,另一个有点书生气,五官秀气,一喝酒脸就发红…受了风还肚子痛…宛宛看着他们,调皮起来,和他们斗酒了,结果大家都没醉,越喝越清醒…… 其中有一个男人闲着无趣,还想叫无名歌姬来陪唱,宛宛调皮地帮他们去叫,结果这里连只喜鹊乌鸦都没有,哪里来的母鸡呀?真是难为宛宛……宛宛顿生一念头,自己扮一个小时的老酒保,歌舞升平,逢场作乐,逗乐他们,好好捉弄了他们一回…… 宛宛想起孤鹤回雪说过: 女人越是对男人好,越是得不到男人的重视。见色起意是男人的本能和属性,但不同的男人控制力有所不同。有的男人能够克制自己的欲望,有的则难以抵挡诱惑。如果没有一夫一妻制的制度限制,恐怕很多男人都会渴望拥有众多伴侣……他们很多就是图个新鲜…… 雨一停,宛宛就出发了,她很快忘了他们,她不再任性,她已经懂得远离消耗自己的人,去靠近滋养自己的人,只想回谷见下蝶飞儿,问下她的亲事如何?这小丫头太挑剔了,这么多的优质男人她都不动心,到底她心里是怎么想的…… 这两个男人发现宛宛不见了,不辞而别,这个丫头活的像小孩。看起来很有神采,很清亮很透彻,比较清秀,让人感觉特别温和和善良,单纯。 接触一会,他们都觉得她有很好的人缘,她的周围气场,好像十分干净强大,再加上自身乐观开朗。通过聊天,好像很多人都喜欢和她做明友,她活的特别接地气,而且非常纯粹,很真诚。她知世故而不世故,能自由地发挥她的天性,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想不到让她走了,连名字都没问,他们觉得有点遗憾…… “太阳谷,蝴蝶谷,哪一个好听?祖母…江南先生要把谷名换了,你觉得如何…” “孩子,你觉得好就行,说到底,祖母是过来人,你和江南的这段感情,爱情可以不分年龄,也不分贫富。重要的是两个人是否真心相爱,能否互相尊重,理解和支持。当然,男人若有钱有闲,那感情生活肯定会更加丰富多彩啦!但是,真正的幸福不在于男人拥有多少财富,而在于他是否会一直珍惜眼前人。”林小糊摸摸蝶飞儿的刘海。 “祖母祝福你们,愿你们的爱情像谷峰喷泉的水一样源源不断,也像那明月一样璀璨夺目清新!要知道,你们这可不是一段平平无奇的爱情故事。谁能想到,命运的齿轮就这么悄悄转动,把你们两个原本毫不相干的人推到了一起,不容易啊,祖母希望你们珍惜对方,是不二的选择……” “你的意思是谷名可以改了,祖母,对吗……”蝶飞儿一脸甜蜜…… 林小糊点点头。 “明日请江南过来陪我喝茶,宛宛快到家了,一起聚下……” 林小糊心里十分透彻:江南这孩子确实优秀,不过,话说回来,自己的宝贝孙女蝶飞儿,也不是等闲之辈。作为一名未来谷主的继承人,她可是有着自己的事业和人生追求。在遇到江南之前,她就已经是一位优秀女孩了。也许正是这种独立自主的性格,才吸引了江南的目光。毕竟,对于他来说,他需要的可不是一个只会花钱的花瓶,他需要的是蝶飞儿这孩子身上那旺盛的生命力与神秘的魅力活力与善良有趣的精神世界。 或许自己孙女蝶飞儿真是找对了人,江南做事负责。 能让气质好、学识高、高情商的蝶丫头有婚配冲动,她那选择终生的伴侣,至少在情绪管理、为人处事、人品要绝对一流。 目前江南还是赢得了林祖母的好感的。 自己家的丫头双商在线+气质好,她选的男人,不可能多差。 林小糊也看在眼里,这孙女应该是选对人了。因为有趣的是,自从江南与蝶飞儿在一起后,他的生活方式似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看来,蝶飞儿不仅俘获了他的心,还改变了他的单调生活方式。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爱情的力量“吧!有人说他们是真爱…… 说到底,爱情这东西,旁人是永远也体会不透的。毕竟,幸福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真正的爱情,不在于两个人去了多少浪漫的地方,而在于两个人在一起时的那份心安理得与满足自豪感…… “祖母,你又发呆……” 第二日大清早,宛宛进了祖母的寝室,早起的祖母在写小篆,这是她的习惯。 “孩子,你回来了,我看看,挺好,放心了,一看就知道孤鹤回雪对你很好……” “你让我放心,般若遇到白方彦我也放心,现在就剩蝶飞儿与江南……” “对,祖母,有趣的是,听谷里人讲,江南先生也是大户人家,但他的方式却异常平民化。或许幸福不在于物质的享受,而在于他们内心的满足以及与爱人共度的美好时光。他们的恋情开始了吧,我觉得他们彼此之间的感情似乎逐渐在发芽,保持着情侣般的热情和仪式感。我听管家说,日常里无论是他们深情对视,还是一起爬山的甜蜜互动,都让他们陷入浓浓的爱意。” “对,蝶飞儿影响了江南了……她对他的影响是极其的。在遇到蝶飞儿之前,江南给人的印象往往是冷静、理性的。而如今的他,不仅在形象上变得更加阳光、健康,在为人处事上也多了几分自信,淡定,幽默和随性。这种转变,他的人生会更加辉煌。” 林祖母分析的头头是道。 活了九十的林祖母一生都是真正的自信和热爱生活。其实她都在用自己的方式铸就了“活到老,爱到老”的真谛。 也许在这个经常将年轻人置于美好的社会中,林小糊觉得年龄不应该成为追求幸福的障碍,自信和热爱才是保持青春的秘诀。也许,每个人都应该要有自己的勇气,去追求自己内心的幸福,无论年龄几何,无论他人如何看待。毕竟,人生就三万多天,活在当下,乐在当下,何尝不也是一种智慧? “宛宛,你再与蝶飞儿谈谈……早订下亲事,祖母离大事之期不远了…爱一个人有时候是很辛苦,但女孩子找一个真爱自己心疼自己的男人是比较舒服的…让这丫头早拿定主意……“ 林小糊看着宛宛,觉得宛宛平时无拘无束、潇洒倜傥,这个孙女与孤鹤回雪在天一阁的生活如同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每一笔都饱含着独特的趣味和深刻的智慧。 这个丫头偶尔幽默风趣,偶尔睿智深邃,这个丫头不仅妩媚动人,更是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挚友。有时宛宛的为人处世,如儿子南青文年青时一般真诚善良而富有魅力,能赢得了无数人的羡慕信任和尊重…… 宛宛与蝶飞儿虽是姐妹,但又是朋友,她们的友谊,是建立在绝对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在蝶飞儿眼中,宛宛是一个永远不会隐瞒的好朋友,无论遇到什么问题,只要她知道,她都会毫无保留地告诉蝶飞儿。这种坦诚和真挚,让蝶飞儿对宛宛的信任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林小糊眼里心里,两个孙女生活中都是一个真正洒脱不羁、活出自我的人。宛宛毫不吝啬对蝶飞儿的赞美,她坦言自己在学识才情方面,远远不及蝶飞儿。 “祖母,你又发呆了……” “你刚才胡说,呸呸,不吉利,祖母,你会长命百岁的,不许你胡说……” 宛宛急了…… “傻丫头,生老病死毕竟是人间规律,能够直面死亡才是真正的勇气,也是一种人间清醒哈……” 林祖母云淡风轻笑着说…… “对了,祖母,今日我打扫别院,看到很多草,是燕子叼来的,准备在我们家垒窝的,太好了……” “俗话说:燕子进善人之家,紫气自然东来。燕子筑巢,幸福到老,燕子起窝,福气喜庆,燕朝旺飞,喜到家来……看来我们家又要旺了……” 夕阳无限好。 般若牵着自己的小马车去检查一下。 过后,她穿着罕见的夜行装慢悠悠地出现在回巢的路上,还戴着防嗮口罩,披着防嗮的长衫,一改每360天的着裙装的飘逸老钱风风格……在谷底,她遇到邻居陌生又熟悉的老大爷在铺庭院,自诩老人缘最好的她,与老人聊天她可是强项,湊上去闲聊一会最近他们夫妇铺路的心得,她夸了老大爷,脾气好耐心,老人挺开心,她也乐了。 “姑婆,我还以为哪位大美女来我们这一带,原来是你,姑婆,害我还特意站在谷峰往下看,以为哪个大美女来?哈哈……原来是姑婆,你!你今日看起来真像一位神秘的大美女……” 站在谷底的正是青春期的侄儿,大声朝般若喊,青春肆意地喊,然后大声地笑着…… “臭小子,你连你姑婆都认不得呀,没良心的……” “哎呦,姑婆,我真以为来了一个大美女,真的,你今日这样穿,连头发也不梳……真的是大美女,但我一直看,后来发现是你,我失望了,原来是我老姑婆啊,太搞笑,笑死我了,姑婆太新鲜了,哈哈哈哈……” “对了,你这么小只,你还到处跑…一点都不安全…” 这世界,应该就般若老爹与他这两个男人是由衷基因般纯粹地真心疼般若这个女人了,还说她,这么小只…… 他边看书边粗声粗气地调侃自己姑婆般若,没心没肺地说着他老姑婆。 一向骨子里高冷范,又爱好天马行空自由的般若,一生只爱看花草读书与运动冥想睡觉做家务…独处干这些就是最好的闺蜜了,没有一个真闺蜜,现在不是流行防火防盗防闺蜜吗,对于“闺蜜”一词,更是敬而生畏,有点感冒…… 她长着一副可爱天真纯粹的皮囊有的是兄弟姐妹满天飞,灵魂高冷出窍的她却没有一个真闺蜜,女人很多,但她口味太刁…没找到… 突然发现小侄儿是她唯一的闺蜜……天天说她这么小只。 “臭小子,我希望你以后成为慷慨大气,正能量,一心一意爱你爱的人的大男人,专一又专注,大只一点,就像你现在对老姑婆这样…,对了,我怎么会小只…最近我都胖乎乎了,还小只……” 姑侄都笑了…… 她反思一下,有次她也这样装束出现在谷里,有个年过半百的老男人说突然不习惯,觉得她还是裙装出彩,……不同年龄男人的审美是不一样的,原来在少男的世界,夜行装,长发飘飘就是女人最青春活力美丽的代名词,并非裙彩飞扬…… 人的新鲜感有时可能是反差造成的,为什么会审美疲劳,可能就是大家活到没有反差感了,或许生活有时真是这样…… “姑婆,你太小只了……”侄儿又说…… 也许真爱或喜欢一个人,不管是爱情或亲情还是友情……都是由衷地会心疼的…… 这话上下五千年都不假…… “老姑婆,你认为什么是优秀的人?” “哦,侄儿也随姑婆吗,又天马行空地问……” 般若自己想了想,天天口中说“优秀”,要界定的话!真正优秀的人,能够打开自己的格局,扩大自己的内心视野,赋予自己新的技能…… 在人生的路上,和优秀的人同行,才能遇到更优秀的自己。 只有心灵相通的人,才会共鸣看人世间的潮起潮落。 只有灵魂相近的人,才能看到彼此内心深藏的美丽。确实,人和人最长久的关系,不是乍见之欢,而是同频共振。 同频的人,才能真心相守,久处不厌。 人生最幸运的事,就是找到了一个或几个频率相同的人,因为互“懂”,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充满了踏实,放心,可以不设防与好奇、活力……充满生命力…… “老姑婆,小只的你又天马行空了……” 般若的世界是玄妙的,有趣的…… 般若看到这小家伙,谷里户外,很多小孩子都会叫她姑婆,这个是其中一个,她今日也被逗乐了。 突然般若想到慷慨大气又专一的白大哥,他回白云山庄看他那个冷碧秋娘亲了,那个内外最精致的女人,很多人都喜欢她…… 听说白大哥娘亲是他父亲一生最爱的女人,她符合了他对女人所有的需求,她是他事业的伙伴,又有了他的母亲对他的包容,她又是他生活的伴侣,具有妻子的贤惠。又是他精神的知己,具有了红颜的体贴。她又是闺房里的的狐狸,身上又带着少女的天真!最重要的拥有这些的都是冷碧秋,当年江湖第一大美女,白大哥的美丽精致的娘亲…… 第三百零八章 深海之鲸 蝶飞儿征求林小糊的同意后,她想把蝴蝶谷正式改名为“太阳谷”。林小糊决定选在蝶飞儿大婚日子。 霜降前几日,谷里外有人走了,是林小糊娘家至亲的小亲人,可以说是谷外这几十年工厂污染的最年轻的受害者,谷外这近二十年很多工人都染上了矽肺陆续死去,有五六七十岁的,也有三四十岁,真是黄泉路上无老少,太令人窒息了,这一条条命都是他们先受尽病痛折磨,倾家荡产后,又再失去生命的,这种职业病给很多谷民带来灾难,毁掉一个个家庭的幸福… 不幸中,林小糊谷外的小亲人也染上了,这对她们的小家庭,对老人,对孩子是致命一击,惨痛无比…… 这种不幸不单单她一家,还有很多家,几代人都有… 林小糊泪眼望着那年青的尸体,他是至亲的人啊,她心碎了,肝肠寸断…泪流满面,无以言表…她无助地哭了,只有抱紧他那可怜脆弱的娘亲一起痛哭一场……接下来几日泪往内流…… 林小糊希望以后这里的孩子们多读书,找到更好更健康的生存方式,不要再涉入这种职业,或者工厂都能改良生产系统,保持持续生态经营,不再污染,保证这里的工人们的生命健康,不要再造这样的业,老板们发这样的大财,他们不是造福业啊,或许他们 也会忏悔改过吧… …那段灰暗静寂伤心的日子,对于大家来说度日如年,大家都伤心,亲戚们从四面八方都赶回来奔丧,大家撕心裂肺的痛,都无法言语。 心碎的林小糊安慰好自己最爱的亲人,在小亲人入殓与出殡前半个小时,她都一身白衣冷肃出现在凄清死寂的肃穆灵堂里,毅然搀扶起自己娘家里的已故小亲人的可怜的好娘亲,她泪流满面,拥着暴瘦十几斤的她,一路上肝肠寸断回她的小家. 这世间最苦痛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林小糊自从南燕飞走后,她很少在谷外抛头入面,只有在这种灰暗死寂的生离死别的场面里,她必须得出现…… 林小糊安慰了最亲的亲人,她让她慢慢放下,实在放不下时,就睡觉,好好睡觉,睡很久…也许只有大自然与睡觉可以疗愈这位好母亲的撕心裂肺的心路历程…她太心疼她,林小糊回谷之前,写了曹操的《龟虽寿》放在她案上: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螣蛇乘雾,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盈缩之期,不但在天; 养怡之福,可得永年。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林小糊安慰她:这首诗让人感悟到生命的长久和宝贵,即使岁月流转,你经历了大灾难,但我们也应珍惜余生每一刻。诗中的龟虽长寿,却无法抵挡时光的消逝,我们不得不思考人生的短暂和珍惜现在的重要性。龟虽寿,寿命虽长,但也仅是一瞬间的过程,我们要珍惜时间和活在当下,忘掉伤痛,重新开始。诗中的龟虽寿,却无法抵挡命运的安排,我们都明白人生的起伏和无常,学会接受和坦然面对,勇敢乐观活下去……以后我还会来看你…好好保重…照顾好自己身体与家人,培养好他的孩子,善待自己的暮年……十八年后,孙子们长大了,他又复活了,基因在你的孙子里,眼光放长远…… 希望时间是最好的疗愈师……希望她能走过这段灰暗的岁月,再次出发。 回谷路上,此生已经经过人生几番生死洗礼的林小糊,她再一次变的更加坚强更加理性了,她稳定好自己情绪,她一定要培养好新谷主蝶飞儿,让她赶紧成长起来,好好做好事业,赚钱,做好慈善……以后帮助教育好小孩子,很多孩子,多积德行善…多为人造福… 日子一日一日过去,立冬的蝴蝶谷风太大了…… 林小糊回到蝴蝶谷,冷静几日。 今日艳阳高照,秋高气爽,她坐在院子里,宛宛在天一阁,她看着眼前的两个孙女。 般若,妥妥的“成熟御姐”范儿,看着她就让人觉得国泰民安,稳稳当当。 而蝶飞儿却依然保持着“少女感”,高贵典雅,衣品更是没得说,身材纤细,简直是“行走的衣架子”,这孩子悟性很高,更是可以栽培,自古成大事者,都是守口如瓶的人。蝶飞儿是这样的人。 林小糊觉得蝶飞儿是个特殊的丫头,古话说:智者寡其言,慧者养其神。志藏于心,事以密成,言以泄败。隐忍且蓄势待发,潜龙勿用,才能见龙在天。” 从小林小糊就教育她:丫头,真正要做的事情,不要讲,安静的做,成功了再说。 谨言慎行,高谈阔论并非大智慧之人。 真正的修养,从管住嘴开始, 不言苦,不劝善,不置评。 世事无常,唯有慎言,方得自在。” 这丫头好像听进去了,平时就能感觉到她这样了。 高龄的林小糊,和她同龄的女性这时候大多在悠闲地享受晚年或是帮忙照看孩子们,而她却始终走在最前沿,展现出自身独特的魅力! 最近她经常出现在妙心庙周围,身穿白色裙装和米色布鞋,搭配一件藏蓝色风衣,素雅的装扮凸显了她的匀称身姿,而发型更是增添了不少分数。因为天气寒冷,在谷外还是得穿上风衣来御寒,但她脱掉风衣后则是一袭白色的连衣裙,她一直保持着高度自律,纤细的身形未曾改变,修长且显瘦,非常适合裙装的穿搭,对于她而言,年龄不过是一个数字,她的穿衣风格与年龄没有直接关系。蝴蝶谷第一夫人,她不仅代表着蝴蝶谷的形象,还在于她要有好的精气神,才能培养好蝶飞儿。 妙心庵依靠山脉,面朝大海,风水非常优越,这可能也是林小糊经常在这里出没的原因之一。 在众人眼里,也许良好的风水,能够为她的事业和家庭带来吉祥吧。 旁人认为她常常往返于妙心庵,可能是在追寻一种精神寄托,希望能在信仰的力量中获取解答…… 近些年,林小糊在这里也遇见一个老施主,他是一位商人,攀谈得知,他也是随着年龄的增加以及商业环境的挑战,逐渐放权,将更多注意力投入到接班人的培养上。他的生活轨迹,从十五岁岁辍学打工开始,最终构建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无疑是非常成功的…… “林夫人好,您今日也来了……” “老赵吉祥,您也来……” 两人默契一同喝茶,闲聊。 “我平时始终坚持早起工作,即便在退休后仍然保持锻炼的习惯。在九十岁岁时,我依然坚持打高尔夫……” 他说完,总是带着灿烂的笑容,表现得非常精神,让人感受到一种充沛的活力。 “但是我最近老失眠,精神状态明显不如从前。” “老赵,可能年纪大了,还有你可能在操心继承人……” 赵老一想:这可能和他年纪渐长有关,也可能与他对孩子是否能够顺利接管家族生意的忧虑相关…… “老妹,你是明白人,懂我…你能听我说话,真好…尽管大儿子一生都遵从我的决策,但他给我的印象是缺乏决断力和活力,这自然让我对家族企业的前景感到担忧……” “哦,儿孙自有儿孙福,莫太操心,你这几年公益做的很多吧……” “我在医疗和教育领域进行了大量投资,兴建了许多项目……我父亲和祖父都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其实我小时候的愿望也是要成为一名教师。” “哈哈哈哈,你没当成孩子王,却成了商业领域的传奇,你始终铭记教育的初衷,将公益事业视为回报社会的一种方式!你做得很好啊……” 过半月后,林小糊再遇见老赵,九十高龄他已经靠轮椅行走,身体消瘦,以前那双锐利的眼睛也变得无光,也许生命快到尽头了。 他一直提到,佛教在他的生活中有着深远的影响。老赵认为,赚取金钱只是生活中的一个方面,更为关键的是要贡献于社会,扶助他人。他特别重视教育和医疗领域,在家乡捐款建立了多所学校和医院,为当地居民提供了高质量的教育和医疗服务。 “林夫人,我退休后,将生活的重心转向了家庭与个人信念,我基本过着隐居的生活,日常活动主要集中在修身和养性上……我无意中来到妙心寺,这个地方成为了我心灵的栖息之所。我时常带着家人来寺庙上香祈福……” 林小糊有次遇见赵老曾与三个儿子一起出行,三个儿子恭敬地在身边陪伴,倾听父亲的教导。现在,他多依靠轮椅出行,身边围绕着助理和保镖,他们都穿着黑色西装,时刻为这位年长的商业领袖提供保护…… 林小糊与他喝茶,看着他他目光专注地盯着前面,身体看起来略显单薄,脸上透露出几分倦意,这是高龄的表现了,旁边还有一位七十几岁的夫人,引人注目,也许小他十几岁,高雅优雅,也许是他的爱人,林小糊看着她,即便是在寺庙里,她依旧能展现出高贵典雅的一面,这份气质和涵养已根植于她的内在。也许女人的魅力不只在于漂亮的外表与年龄,更多的是由内而外的一种气质。她给人的感觉是那样恬静温婉,舒展大方,无需言语就能折服人心。这份气质或许正是她多年积淀的品格,使七十几岁的她即便在最简单的场合也能光芒四射、惊艳全场。 林小糊也发现这个女人在看着自己,她默默微笑以示礼貌,她也点点头。 蝶飞儿跟在林小糊祖母旁边,看着祖母与眼前这两位美人,她终于明白:岁月从不败美人。 她们就像一件精心裁剪的大衣,外表优雅大方,内里坚韧有力。“这个比喻用来比喻她们可谓恰如其分。她们都是真正的“见过大世面的女人“——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境遇,都能保持内心的从容和外在的体面。 蝶飞儿突然明白祖母说过的话:“人生就像穿衣搭配,重要的不是你有多少件衣服,而是你如何将它们组合出最好的效果。无论生活给予我们什么,我们都应该以最好的姿态去迎接。” 蝶飞儿看着他们几个老人在喝茶说话,她心里明白了: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他们就像一件永不过时的经典大衣,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世人的目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风格,他们的人生态度,都在默默地影响着更多的人。 “丫头,听我们说话,你明白吗?这就是真正的“大世面“——不是你经历了多少风浪,而是你如何在风浪中保持自我,并散发出独特的光彩。我崇拜生命里的善良与真诚坦诚,喜欢岁月寥落狠狠验证过的真爱,敬仰与人为善的知己,更感恩生命里共患难又能同富贵,又能不离不弃的人,在这个善变的时代,这些拥有于我们而言,都是最宝贵最稀缺的精神财富。真情难得,且行且珍惜哈……” 回家路上,林小糊意味深长教导蝶飞儿。 ”祖母,赵家的家庭关系融洽,孩子之间的相处非常和协,老赵的暮年生活,虽然少了商场的喧嚣,却多了几分温馨。也许工作在身,爱人在旁,儿孙满堂的快乐……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财富!” “老赵说了,世界上最快乐的两件事: 一个彼此深爱的人 。二是拥有自己爱的事业……” “祖母,他那个爱人应该是一个不批判又不挑剔他,给他一营造完全放松的环境,很理解他又很欣赏他的魅力女人……” “对,丫头,真正的爱情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尊重和支持,呵护,默契,灵魂摆渡之上。” 十月,蝴蝶谷内张灯结彩,热闹非凡,这里举行一场文化节。 在这场盛大的宴会上,蝶飞儿身着一袭淡粉色的长裙,裙摆上绣着精美的牡丹花纹。她的肌肤白皙如玉,双眸如秋水般清澈动人。在众多贵妇人小姐中,她的气质显得格外出众。江南,楚云天,胡天行的目光不经意间掠过人群,恰好与她几目相对。那一刻,仿佛时间静止,周围的喧嚣声都消失了。 他们几个被她的气质所吸引,但更让他惊讶的是她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气质。与其他人相比,她显得更加自然大方,举止优雅得体。她并没有因为男人的注视而显得慌乱,反而保持着从容的微笑,这种自信和沉稳让江南他们几个人印象深刻。 宴会结束后,蝶飞儿出现在舞台前。这一次,她身着轻纱薄缕,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她的舞姿婀娜多姿,举手投足间尽显优雅与妩媚。大家看得如痴如醉…… 这次惊艳的表演,让胡天行彻底沦陷。他开始频繁想见蝶飞儿,借口教授她音律和舞蹈,实则日渐沉迷于她的魅力之中。蝶飞儿也充分展现了自己的才华,不仅舞艺精湛,还能吟诗作赋,与他们谈论文学艺术,让见多识广的他们感到前所未有的知音之感。 真正的爱是锦上添花,是你很好,我也不差,是两个追求圆满的人,互相吸引、携手共进、彼此成就,不是互相折磨,单方付出,一方拖垮另一方。修好自己才是爱情的根本, 幸福的真谛! 蝶飞儿符合了江南先生对智慧女人的五个标准:兰心蕙质、锦心绣口、风姿绰约、才华尊荣、健康妩媚!他是不会放弃她的。 …… 表演完,蝶飞儿回到祖母身边,林小糊说到。 “丫头,你还记得赵老那日说的,他的大期快到了……他说他走后不必为他立碑,因为真正的铭记在心。他孩子们爱人的心里,有他的位置,这就足够了。碑文再美,也不过是一块石头,感受不到半点温情。生命是一场旅行,死亡不是终点,是个离别之吻,而是另一种开始。所以,不必为他的离去悲伤,庆祝他曾经来过,活过,努力奋斗,深深爱过,这就足够了……” “祖母,老赵是个狠角色!” “丫头,狠角色?” “真正厉害的狠角色,就像深海的鲸鱼,悄无声息,却拥有着惊人动人心魄的力量和财富…物质与精神都有…!老赵是个这样厉害的男人,他是个超人……你也是,祖母……你也是超人……” 第三百零九章 烟花不冷 冬至的蝴蝶谷阳光很好,嗮的人暖暖的,像在母亲的怀里,只是偶尔海风很大,吹得谷里的人宅在自己家里。 林小糊从妙心庵回来后,自己又在谷里净养一段,气色好了很多。 般若看着正在描摹心经的祖母,发呆了。从小看着祖母都是端庄漂亮,她是比较古典的类型,大部分人见到祖母都会产生好感和信任感,在祖母身边,她很有安全感。 般若不曾离开过谷里,她很了解林小糊,觉得祖母平时对万物万事领悟力都很强,很聪明,洞察力很强。她比较喜欢清净,她不喜欢与一大堆市井小民般的人厮混,不愿意与他们深度交流和过度拉扯,只是因为她心怀慈悲,依然愿意帮助他们,她喜欢选择贤良的人为友。 祖母待人和蔼,善良忠孝,坚守信用,而且拥有绝对的正信正见。但她与谷里的人群是有距离感的,她好像更喜欢独处。 在般若的眼里,祖母天生带有一种威仪,她在她的朋友之中,或者所认识的人之中,会很容易受到大家呵护与推崇。谷里发生很多事,她的自我疗愈的能力很强…… “般若,白家对你很好,你外在的出色,配上了内在的迷人。加上白家少爷的作为,以后你的人生,走的会更容易许多……” “你可以一生一世做白方彦的“心尖宠”,优雅的度过你的一生,像蓝胭脂在岛上生活,她更要自食其力,不仅需要她自己内心强大,还得防备谷外有些大户人家的谋算…丫头,你算幸福的…” 般若会心笑了,她静静听着祖母说话,祖母是她们三个姐妹心中的“神”。 祖母年轻时,就是远近闻名的“才女”,她风华与才气集于一身,腹有诗书气自华,才气与美貌重合,铸就了高龄的祖母,仍嫩的发亮发光。 般若突然记起蝶飞儿说祖母可以用一首诗来形容:崖壁兰花隐雾中, 仙姿绰约意朦胧。 芳心不惧霜烟冷, 静守清幽待晓风…… 般若突然觉得这诗句说的意境就是祖母这样的人。 般若希望祖母高寿,她平时都给她准备很多植物食物。吃的都是谷物,绿色蔬菜,花园里的蔬菜,水果,还有地瓜,马铃薯,芋头等块茎类食物。豆类是她饮食核心食物,她每天至少喝一杯豆羹…… 平时祖母有稳定的好朋友,她不会感到孤独,又爱散步…… 在寒风刺骨的冬季,每当大清早一抹阳光透出云层,般若心中总会浮现出温暖的期待…她的任务就是要照顾好祖母… 今日般若准备出门,天冷,般若面对镜子时,她选了一件大斗篷,酒红色的,她选了一双布鞋子,决定露出脚踝,这样穿斗篷大衣更搭,葭而娘亲总说女孩子对斗篷的选择,不仅仅是自己一纸风雅的材料,而是一种生活态度,我们女孩子家总是希望在寒冷的气候中,依然能展现出自身的气质,选择一件合适的斗篷就显得尤为重要,斗篷有独特的魅力和多样的风格,可以在蝴蝶谷的冬季为女孩子们增添自信和优雅…… 此时此刻,般若更是明白娘亲的温暖温馨的教育意义。 在寒冷的风中,她们三个丫头依然能够散发出温暖而毫不妥协的美丽,娘亲说一个女人的气质里,有着岁月沉淀后的阅历,以及半生浮沉的过往,她瞬间又明白了许多…… 这些话在蝴蝶谷的女人身上,格外的明显! 也许生命的延续,不过如此:上一代的优良,由下一代人来继承。 般若来白府拜访,白大哥不在,她来看下他母亲,她又见到了冷碧秋。 这个女人即使老了,也是做到了真正的从容淡雅,气质由内而外。真是明媚皓齿,肤白如玉,皮肤紧致又光滑,那种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从容与高雅,更是将其衬托的宛如跌落人间的仙子。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是冷碧秋最好的修饰词。白家人,在这里格外的引人注目,在白家人富有的背景上:冷碧秋,独领风骚。 听白方彦说她娘亲能独树一帜,原因有二:其一是她年轻时的选择。二是书香门第又富有的家庭,她本应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公子哥结婚,幸福的过一生。结果,她居然看上了武夫出身的普通男人当了她的“贴身保镖”,随后更是不顾家族的反对,下嫁给了这个保镖。 或许在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终究是难以走远的。 她与他的“爱情”,只停留在了少女时代:婚后的冷碧秋。她近乎被家族边缘化,幸好父亲独宠爱她,后来在父亲的教化下,这个女婿才开始变得出色起来,事业也做得越来越好。 “夫人,我给您做点好吃的吧!”般若不管到哪里,她都很会照顾人,即使来到白家。 “孩子,谢谢,这里就是你的家,我就是你娘,彦儿不在,不用客气,你爱干什么都可以……” 般若懂得冬季是适合是“收”与“藏”的,人体内阳气应该顺应这一特点,得到充分的“养护”与“封藏”,来年才能更好地发挥功能,保证脏腑气血充沛流畅,经络畅通。 所以她想做个补阳气——春砂仁猪肚汤,她在厨房里找到食材,白家的厨房真大又干净。 她麻利配菜: 春砂仁3克、茯苓5克、白术2克、党参6克、陈皮1片、四分一猪肚切小块, 一块姜片。 她把春砂仁拍破,所有食材清洗干净厚,下炖锅炖两个时辰,出锅了,她下盐调味。她想明日再炖一锅汤。当归羊肉汤,她写下食材,吩咐白家管家提前去准备,因为她明日就回蝴蝶别苑,她让管家准备食材后,并把做法教会她,她觉得白夫人得滋补一下身体,替白大哥照顾一下他娘亲。: 她写下:羊肉两斤,竹蔗、玉竹、红枣、桂圆、黄芪、枸杞、党参、当归、姜片、葱、盐。 般若又对白府康管家说到:“康姨,羊肉冷水下锅,加姜片、料酒、葱去腥,水煮开后再继续煮两分钟左右,捞起羊肉洗净浮末,沥干水分备用?,将羊肉、竹蔗、玉竹、去核红枣、桂圆、黄芪、党参、当归、姜片倒入砂锅里,加入清水,大火煮开转小火煮一个半时辰,最后十分钟加入枸杞和适量的盐就可以给夫人吃了——” 康管家温和点点头,说到。 “冷夫人真是好福气,如今的状况呢,漂亮又健康,钱财不愁,又有大把的闲暇时光。既没琐事牵绊,也没有婆婆,更无需操心家务琐事,有我管着府里上上下下,而且少爷白方彦又很有担当,以后你少夫人嫁进来,不必承受工作的压力,无需伺候丈夫,婆媳矛盾更是不用去解决,就连孩子都不必去带,我来带……一个人美美地享受生活,这难道不是多少女孩子的极致状态吗?” 般若笑着,她总是淡定、自信、从容而且舒展,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 …… “对了,白老爷呢?” “前几年,白老爷他在乡下盖了一栋别墅,就在寺庙旁边,占地几百平米,看着挺气派。不过,关键不在它有多豪华,而在于位置,乡下,寺庙边上。这一座寺庙静静矗立,它旁边,竟是很多现代化的建筑。这反差,让很多人印象深刻。那栋别墅,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却也因此引人注目。按白少爷说的, 乡野一隅,平添了几分不寻常的味道,我也不太懂的。” 康姨说到老爷,话就多了。 “看来白老爷很会养生……” “白老爷每日在乡下,每天的乐事,就是侍弄花草。他栽花种草,养鸡养鸭,甚至还养了猫猫狗狗。日子过得悠闲自在,像个与世隔绝的老神仙,静静地享受着田园生活。大部分时间都隐退了。只有重要的商业活动,才会看到他公开露面。家人也替他着急,怕他将来孤单,没人照顾。可老爷似乎并不担心…,哈哈…”康姨哈哈大笑。 “也对,日子过得太顺了,烦心事少得可怜。好玩的东西多得是,哪还会觉得孤单?” 般若看着墙壁上的画像,画面中白家夫妇两人身着情侣装站在雪地里,夫妻俩彼此相互揽着,在那银装素裹的雪地中,很是温暖。白夫人依旧美丽动人,仿若花朵般娇艳,身材仍旧十分高挑,即便被严实包裹着,也能够从身形中看出她是一位高挑的美女。白老爷也打扮丝毫看不出年龄,一套卡其色套装让他显得年轻了许多…… 般若这两日在白家呆的很开心。 天一阁里,宛宛与孤鹤回雪在画画。 宛宛喜欢搞怪逗乐,总能让他收到意外的小喜悦。 那日,当他们一同爬山时,她也会趁机调皮地摸了下他的头。瞅着他,脸上挂着戏谑的笑,等着他回话呢。孤鹤回雪跟她一起过的日子,生活就变得多姿多彩,到处都有新鲜感,浪漫时刻相随,感觉自己好像都变得年轻了,浑身都是劲儿。得说,宛宛真是个挺有意思的人。 孤鹤回雪一生已经看过太多美女了,到了他现在的地位,光是外表漂亮的年轻女人已经也没法再吸引他了。 他渴望得到心灵的自由,寻求精神上的舒适,所以他选择宛宛这件事也就不难理解了。 他们两人结婚已达十几载,孤鹤回雪望向她的神情之中依旧饱含着极为浓郁的爱意,由此足以看出他对他们婚姻颇为满意,有她相陪相伴,他沉浸于美好家庭氛围之中。 两人自结婚之后便一直形影不离,时常手牵手一同外出,俩人一起到马场也要一直黏在一起。在参加晚宴之际,他都坐在一起,有次过年,两人直接抱着小狗,在桃树下留下影像作为纪念。结婚十几载,他们恩爱之情仍旧如从前那般浓烈,丝毫未曾衰减,不得不说他们的感情着实极为稳固,在豪门之中着实颇为难能可贵。 孤鹤回雪是富商的后代,常言道富不过三代,而孤鹤回雪恰恰处于他家的第三代。身为家中的长子,他自幼便置身于富豪圈子当中,他的性格潇洒且颇具绅士风度,只不过年轻时曾有一些花花公子的行径。 人的心是世上最矛盾的东西,它有时很野,想到处飞,但它最平凡最深邃的需要却是一个憩息地,那就是另一颗心。也许孤鹤回雪找到宛宛,他终于找到了这另一颗心,当知珍惜,不会伤害它。 历尽人间沧桑,遍阅各色理论,他发现自己到头来信奉的仍是古典的爱情范式:真正的爱情必是忠贞专一的。惦着一个人并且被这个人惦着,灵默契,心便有了着落, 这样活着多么踏实宝贵。这种相依为命的伴侣之情相比,一切风流韵事虚伪都显得何其虚飘龌龊。 孤鹤回雪明白:光有爱情是远远不够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时间久了会乏味,爱情会变淡,大多数变成了亲情和责任,相互成就才能走的更远,双方别放弃自己的成长。宛宛默默付出,用独特的方式呵护着至爱,期盼他拥有更长久的生命和更好的健康状态。 孤鹤回雪深情回应了这份真挚的爱情,给予宛宛长久的相伴。或许,对爱的最贴切诠释莫过于此:爱,是甘愿为所爱之人的健康付出所有心思和精力。男人对于女人的爱,也意味着接纳她所有絮叨和关怀。 孤鹤回雪阐明了一个道理:爱情的真谛,在于彼此间的依赖与呵护。细水长流的爱情真谛便蕴藏于此:一碗简单的菜粥,一份严格的健康呵护,以及多年彼此扶持的温馨平淡生活。 “宝贝,我带你去参加附近一户大户人家的婚礼,邀请函来了明日,你好好准备一下……” 孤鹤回雪笑眯眯抱着宛宛的腰。 第二天傍晚,夜幕降临了,两人穿戴整齐来到这户姓庄的大户人家。这里一派喜庆,楼上楼下红带缠绕飞舞,鲜花两排一字排开,礼仪小姐成群统一礼服在身,成群结队,笑靥如花,大门外一对石像,院外的花草树木被五颜六色的彩灯点赞,在夜月里,更是璀璨夺目,整个别墅 喜气洋洋,金碧辉煌。 宾客入座 ,杯羹交错,推杯开始…… 在婚礼开场的时候,出来迎接宾客的是新郎的三位哥哥和长姐,新娘身着一袭缎面白色婚纱礼裙,气质极为优雅,尽显高贵之感。 新娘的五官小巧,仅用简单的钻饰稍作点缀,其独特魅力便由内而外散发出来,新娘注视镜头的目光显得温柔且坚定,大方得体又充满自信,一点也不害怕。她的家世也非常显赫,现在于香港从事金融工作。负责那家大公司的基金投资业务。 新郎现年三十九岁,在庄家的四个孩子里排行最末,他的两位兄长与大姐都已经完婚。 “老大,今日一睹你的夫人,简直服了,如外界所说,内外兼修,光彩照人……” 庄家老主人过来敬酒,夸着孤鹤回雪旁的宛宛。 宛宛在此次亮相中,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精心选择了一件安哥拉色斗篷,展示了她对潮流的敏锐触觉,以及对细节的高度关注。她的套装、配饰、甚至是鞋子的选择,都经过精心搭配,确保她整个人造型的和谐美感, 也彰显了她个人风格的独特性。她的这种用心体现出她对公众形象的负责态度,和对时尚的深刻理解。 孤鹤回雪子则选择了一身海军蓝色的外套和裤子,搭配白色衬衫和一条与宛宛的颜色相呼应的圆点领带,他们的打扮不仅体现了个人风格,还在微妙之处传达出一种和谐统一的讯息,尤其是对安哥拉红的共同偏爱…… 商家,官家借着酒宴开心放心应酬着,宛宛出去院子外透透气: 这栋宅子,占地面积达到了一千平方米呢,它的户外花园更是宽敞,足足有几千平方米。这里还有一条专属于它的私家马路,周围没有别的“邻居”,这私密性简直强极了。 庄家不但规划了花园、泳池,而且还有各式各样功能完备、布局如同迷宫一般的厅堂、套间和房间。这块地皮可不简单,光是装修也得耗费了几年之久。就连别墅的外墙都是用红木打造而成的呢。别墅的内部,主打温馨复古的风格。整个屋子都采用木地板进行通铺。 宛宛走进去,看着名家墨宝与名画在墙上挂着,角落里放置着价格昂贵的名酒,墙边还陈列着各式各样的中式古董家具。从窗户向外望去,是一片广袤无垠的树林,入眼之处尽是郁郁葱葱的景象。在旋转楼梯的下方,摆放着一架黑白色的钢琴,而墙壁上则悬挂着各式各样的画作。 也许是主人害怕这些画被人认出来,他们特地进行了模糊化处理。 她继续漫不经心散步,墙边的山水画柜格外引人注目,其上面摆放着古董摆件,看起来像是唐彩绘女立俑和唐三彩马呢,这家人生肖为马,那这匹马儿的出处,想必不难猜到吧。 宛宛走到宴会厅,新娘又另一套造型,是白色无袖披肩长裙,再配上简约的珠宝,浑身散发着人生赢家才有的那种小松弛感呢。为了能在红毯上惊艳亮相,她至少花了足足五个时辰来梳妆打扮呢。化妆师还在现场为她梳妆打扮、帮她穿上礼服呢,伴娘正在悉心为她整理裙摆呢。 宛宛觉得庄家老主人的爱情似乎真的有保质期。看着老主人与夫人的爱情,似乎已经进入了“瓶颈期”,俩人如今在宴会上仿佛是在装作夫妻恩爱,但实际上早已经离心离德。 尤其他们这些人现在已经站在了财富的金字塔尖,对他们来说,能用钱摆平的事儿都不叫事儿。 宛宛一回来,看着孤鹤回雪正看着她。 相比庄家,孤鹤回雪前半生在名利场已经过够了那种繁华又一成不变的日子,心里头特别想要点新鲜玩意儿,找点刺激的感觉。 宛宛恰巧符合了他的要求。 宛宛爱找乐子,喜欢挑战,她会驾驶小舟或骑马,与放风筝,并且常开着船载着他四处游玩。 从船上看四周,心情舒畅的感觉,是他以前旁边的女人是无法给他的。 孤鹤回雪觉得她很有能耐,也很有才,而且自信心爆棚,就像她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主角…… “老大,你们现在追求的是家族良好事业传承与个人长寿快乐为主……”几个商业大佬在高谈阔论。 宛宛看着附近宴席桌的其中两位老人,他们老了,但头发依旧茂盛、思维依旧灵敏。 “老兄好,要注意血压、心脏等问题,对于男人而言。” ………… 听孤鹤回雪说联姻的他们在这一带商界的地位依旧稳固且强大。 不管从何种角度去考量,庄家都是这里货真价实的豪门,想要嫁进这样的家族肯定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然而听在场的宾客八卦,就新娘的经历而言,她的出身亦是极为不凡,这一对新人的结合,算是强者之间的联合了……” 邻桌有一个人说。 “据说这两个孩子是朋友的介绍而结识的,他们低调地谈了多年恋爱,觉得彼此很合适,于是就顺利地迈进了婚姻的大门。大户人家的婚礼现场自然有各界名流前来捧场。” 宛宛看着会场,这里是一个典型的小名利场,数千嘉宾莅临现场,其中的政商界名流个个打扮油头粉面,光彩夺目,相继到场表示庆贺,可能明面上要进行募捐仪式。还有一个逆风集团的老板与他的女友一起现身,而他的前妻也参加了此次婚礼。到场的还有春天集团的创立者和他的夫人,还有平安集团的老板以及他的夫人,这又是一位年纪轻轻就掌控着大型集团的现实版“霸道总裁”,当然他们的出现,这也与新郎的出身分不开。 在当日的婚礼中,新郎与新娘身为主角,受到众人瞩目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而新郎的父亲与他母亲老太太同样吸引了不少目光。 瞧,庄家老太太身着一条白色珠光礼裙,肩部裸露在外,硕大的钻石项链环绕在脖子上,手上也闪烁着光亮。左手戴着价值高昂的钻石名表以及大颗的钻石项链,右手则是熠熠生辉的钻石手链,这些东西全都价值不菲。婆婆两手交叠,端庄地坐在老庄主人的旁边,小豪门太太该有的气场与派头在她身上展露无遗。 在婚礼现场,父母面对宾客大众时,都表达了对儿子婚姻的美好祝愿,期望这对新人能够相伴到老。老主人为父亲,还亲自表明对儿媳极为满意,为儿子能寻觅到如此优秀的伴侣而倍感欣慰。这一家人貌合神离,面对合影的时候,每个人的脸上都满是笑容,氛围既祥和又愉悦…… 宛宛觉得这场婚礼举办得极为隆重,单看前来参加的嘉宾,便能知晓庄家的面子究竟有多大。庄家出手亦是极为大方,给在场的所有帮忙的人都派发了红包。 邻桌有一个人低调坐着,气度不凡,引起孤鹤回雪的注意,他是这里一带新调来掌事的主管,叫许愿,他可不光是这里最年轻的总负责人,依然是这一带最有钱的中年男人,他手里掌握的资产可真是厉害得很。据说珠宝首饰应有尽有,名表也是数不胜数。天天穿着大牌出门,他也是他家族的第三代,不少人都把他与他那位姑姑,这里一位很有魅力的名女人,放在一起比较。可他要比他姑姑强势多了,他成为富有家族的第三代后,可没见他低调的样子,倒是显得挺张扬的,就连奢侈品也数不胜数,真是一堆啊。她之所以这么有自信,全都得益于他背后的家族。许愿是在富有家族出生的,很多人习惯都是富有家族的做派。这家族可是这里一带赫赫有名的富豪之家。他虽然是个商人家庭出生的,可在这一带官场里活动能力可真是一绝。他依然在这里的商界官圈里闯荡。 宛宛听着孤鹤回雪与同桌一位集团老总在说话,边吃着喜宴上的甜芋头。 “老大,你在关注他,隔壁桌那位许大少爷,他叫许愿,名字挺特别,呵呵,他可是这里政坛内外家喻户晓的角色,他不喜欢在政坛工作,但他活动力却很强。 他从小就接受了精英教育,从国外大学毕业,起初,他没想着从政,而是负责照看家里的产业。 可他对家族现在的财富可不太满意。而是主动推动公司的产业发展,想打造了一个巨大的商业王国,” “许愿这个人不仅领域广泛,还成为了这里的房产大亨,不少有名的酒店背后都有他的身影。 他可以说是没走入政坛,却继续壮大自身的商业王国,理想是成为这里商业界的“王”。 据说他手里攥着一大笔钱,自然对他生活中的穿衣风格是有讲究的。” “他这个人爱美,很多大牌服装几乎已经成了他日常穿搭的“标配”了。这也让他成为了这一带男人时尚穿搭的风向标。 他在这里商界就像是一位“王”一样,据说在感情上更像个“强势男总裁”。 他是豪门三代,但家里一直并没给他安排联姻,是个钻石王老五,但前年, 他突然在蝴蝶港举办了婚礼并结了婚。婚后小两口的日子过得特别甜蜜, 家庭幸福美满,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无论是工作还是家里, 已经快到人生赢家完美的境地了…” “许愿可能以后会是蝴蝶港一号人物,哪日我安排老大哥你们聚聚…后生可畏…” “哦,再说吧,他的一切我早有耳闻…我最近手头忙,以后有的是机会…” 这些大户人家联姻,双方很多都是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这时,宛宛突然留意到隔桌一位很有气场的女人,那个刚离婚叫李少真的女人,快六十的她,丝毫没有衰老的状态,身上有着一股浓郁的书香富贵气。一度被这一带人誉为“人间富贵花”,今日她也来参加,大家都说她与前夫站在一起时,俩人如同“宛如两代人”。 今日参宴的她状态很好,兴许是失去了一个气她的暴躁丈夫,她的容颜与风采,越发容光焕发。 谷里谷外都说这个李少真不光外在条件非常出众,同时内心也极其强大,即使只是个小镇女孩,她能保持十分自信,对待生活充满希望。她站姿、坐姿、行走之间,都是挺拔优雅、不拖泥带水,无不透露着自信和从容。熟知社交礼仪和行为举止的得体性也是她的加分项。她在公共场合始终保持微笑和礼貌的态度,这种良好的仪态和举止也为她加分不少。 听说最近的她还积极参与这里的慈善活动,一会儿关注环保,一会儿又去关心弱势群体。 离开了前夫,她社交圈也跟着升级了。 艺术家,文人、商界大佬,政界大咖——都成了她的座上宾。 这人脉,肯定想想都很多女人羡慕。 很多人拿她和庄家太太比。 都是出身普通,都靠着自己的本事到了金字塔尖。 但说实话,她和庄家太太还真不太一样。 庄家太太因为她先生厉害,她伴随左右,她更像个精明的小商人,而李少真,更像个社交高手。 她有自己的魅力和智慧,在这个圈子里游刃有余。 当然,她也并非一帆风顺。 前夫对她的无理取闹……从来就没断过。 但她就像个不倒翁,总能稳住阵脚。 现在,听说这次她彻底离开了她前夫,她带着三个孩子再嫁与蝴蝶港一个很厉害的大集团总裁,也算是修成正果。 至于未来会怎么样,谁也说不准。 但李少真这个女人的故事,确实挺有意思。 宛宛觉得李少真的人生,就像一场豪赌,赌注很大,风险也很高,但她赢了。 你看,这世界,有时候还真挺魔幻的。 一个曾经因前夫被“埋没”的小女孩,竟然成了蝴蝶港首富的未婚妻。 这故事,比戏剧还精彩。 别再说“寒门再难出贵子”了,关键还是看李少真怎么打这副牌。 这大概就是李少真的故事,一个关于勇气和智慧的故事。 当然,也有人说,这是个关于运气和智慧,魅力的故事。 ……宛宛正在发呆…… “孤鹤夫人好,有礼了!”魅力四射的李少真婀娜多姿过来打招呼。 …… “我们一起出去看烟花了,孤鹤夫人,快来,多美,好美……” 李少真温柔拉住宛宛往外跑。 外面的烟花点亮了这里的夜空。 “烟花,转瞬即逝,却绚烂至极。” “辛弃疾笔下的“东风夜放花千树”!” “朱淑真元宵夜的“火树银花触目红” “隋炀帝眼中的“灯树千光照,花焰七枝开。” 这时,灯光照彻,夜明如昼,焰火七枝,如花绽放。 “好美,皓月高悬不夜城,灯辉万井庆升平……李小姐,你看天边……” 宛宛走近这个刚离婚不久的女人,李少真真的美得很特别,她除了气场强大还非常有女人味。她一向以裸妆示人,如果浓妆加上艳服,她是很魅力四射的女人,很吸引人,不要说男人,连女人也爱看她。 “烟花很美,不冷……” 第三百一十章 细嗅蔷薇 春日里,雨雾茫茫的蝴蝶谷,南府三个丫头静静凝视着小糊祖母的栽种模式,同一片天空下,同一块土地上,小糊祖母最有趣,她总让菜成为菜,让树成为树,让花成为花,小家伙们挤在一起,又其乐融融。 三个丫头玩一会田园,蝶飞儿先出去,她来到仙客来客栈,她看着眼前的江南先生,他是一个智慧如海,深邃博学多才智慧的男人,就像自己从小生活着的那片广阔无垠的大海。大海之所以让人感到神秘,是因为人类对它还知之甚少。 蝶飞儿觉得江南先生是一片海,充满知识的神秘感,对她来说就那么一丁点吸引力。 “丫头,江南是个拼命三郎,他是事业巅峰的攀登者,拼搏的登山者,他总是在征服一座又一座的山峰,我能看出来,这股韧劲,让他在自己的事业上也能所向披靡。”祖母冷静喝着碧螺春,说着。 “我看他也是个幽默风趣的男人,我看他有时会用一句轻松的玩笑,逗你笑,让你心情豁然开朗。丫头,笑容可是送给自己心爱女人最好的礼物。靠着他自己的风趣,就能温暖自己的女人的心。” “祖父呢?” “你祖父是一个真诚如镜,清澈透明,诚实守信的男人,言行一致,承诺必践。他不会用花言巧语来讨我的欢心。但是那份由里到外所散发出的真诚,让祖母可以永远相信他,也很有安全感。” “祖父是一个好男人!” “你祖父是一个很自律的人,当年他是运动健将,活力四射,热爱运动的男人,他拥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的心态。他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肯定是一个生活中能做到自律的人,自律,是人群中最难能可贵的。” “你祖父会做菜,厨艺大师,一个男人擅长烹饪,那在自己心爱的女人心中,一定是一个加分项。” “祖父是一个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内外兼修有着最高层次的魅力的男人。祖母你真有福气啊!” ”孩子,我觉得江南不错,你也不错!你是个真善美的孩子,对人真情实意,身上有股力量感,做事处处都会替人着想,又是一个爱美大方,令人很舒服的好丫头。” 蝶飞儿听着,望着自己的老祖母,她面相祥和,行动自在,着装恰当,怎么样看都是山谷里最挥洒自如的妙人! 蝶飞儿离开客厅,走出门,来到谷峰,环顾整个山谷。 “韵绝香仍绝,花清月未清。” 梅花迎风雪,水仙花香四溢。喜鹊垒新巢,孩童戏古琴…… 如南北朝王寂言:小寒料峭,一番春意换年芳。 小寒时节,蝴蝶谷好像抖落一身寒气,穿越春光乍泄前的凛冽,男女老少保持对烟火人间的热爱,心向柔暖,静待春归。 她想着自己的婚事,自己的未来。男女结合最最重要的是感情,是双方互相理解的程度,理解深才能互相欣赏、吸引、支持和鼓励,两情相悦。 蝶飞儿平时和谁都不争,和谁争她都不屑;她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她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 她从林小糊祖母身上早就明白人生一世,无非是认识自己,每一个人洗练自己,自觉自愿地改造改变自己。 自古以来,很多人可以拥有男人,女人与……真正的爱情是顶级奢侈品,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这个奢侈品,能拥有真正的爱情。人即使能买到世间很多奢侈品,也买不到真正的爱情。 她想到前阵子参加一场民间婚宴,无意中遇到宗族里的表姐夫,他儒雅亲切温和主动过来敬酒,他就说一句,笑着对蝶飞儿说:敬你……并客气说,让她有空去他家一趟,他买菜做菜请大家。 有次去他家,他亲自围着围裙做饭给蝶飞儿她们吃,她那一刻突然才发现更欣赏他了,体会到有能力的男人是没有架子的,在外多么威风凛凛有本事,在家都是暖男,没有脾气的,都会善待家人女人… 在蝶飞儿小时候印象里,看他与大表姐的恋爱,再等她长大后,他应该是一个聪明又斯文犀利的男人,理性,是个执行力极强的男人,一生对大表姐挺专一又独宠偏爱。 他是一个拥有奢侈品爱情的男人,比社会上很多男人女人都幸运,因为很多人几世轮回,未必能拥有并善待唯一真爱的,不管大家如何评价他,但他做到了,还做的不错,至少是个会呵护保护自己女人的好男人。 敏感的蝶飞儿一下子感受到并读懂了他,其实他可能骨子里也是文艺青年,并不会犯很多文人,都会不自觉犯文人相轻这个小臭毛病,他说他想干到快七旬,晚年再带大表姐四处走走…… 他还是爱鼓励人的,他是爱鼓励蝶飞儿的长辈之一。 快年关了,蝶飞儿看着般若在卷卫生,已经卷第四天,她爬上爬下擦七擦八摸这摸那洗东洗西… “今日我开始有点干不动,这家庭主妇工作~也是高危职业,爬上爬下高空作业,这个家务活有时也与官场一样,高危,哈哈,看来大家千万不要漠视家庭主妇的地位与工作,要尊重妇女工作,善待她们,她们是最累最有耐心的人,每一个家庭都离不开她们,她们是要高工资的,哈哈” “对,大小姐,辛苦你了,我帮你干活…”蝶飞儿心疼般若。 蝶飞儿明白般若是甘愿默默无闻为家牺牲…的人,不然她早就跑出去玩了,这世间,谁不会玩,谁不懂得美美的,什么都不可以做,到处玩啊。她是谷里最可爱的人啊! 在山谷的烂漫时光里,她可以想象出祖母与祖父曾经甜蜜的恋爱婚姻旅程。 多年来,祖母在生活中默默支持他,给予生前的祖父最温暖的依靠。林小糊祖母就是藏锋于柔,掌舵于静!她是祖父背后最神秘的操盘手,不晒名媛圈,却用几十年岁月默默支持他,风暴是她的最佳队友! 祖父遭遇风雨时,她是定海神针;烟火灯暗处,她是战略智囊!小糊祖母用一生行动宣告:她是一个男人人生风暴中的顶级好伴侣。 从蝴蝶谷峰下来里,她又看到般若在忙。 年底这一个月,就是各种瞎忙,天又下雨了,宛宛也从天一阁回来,三个丫头很久没在一起,都挺开心的。 各忙各的,各尽本分,其乐无穷: 蝶飞儿是比较仙女范的女生,般若是谷里最接地气的丫头,宛宛是最懂人情世故又不世故的妩媚的女人。 蝶飞儿一早就读书养花,宛宛一早就梳妆打扮。 般若最靠谱,她已经在厨房埋头列清单了,谷里女人不容易,民俗特古老,特多特琐碎特信仰,她从来学着长辈做的周到,在写清单,备忘: 廿四:南方小年,举行送神仪式,送太岁爷。 廿六:挂各楼灯与书法。春联买三对。 廿七:这一日都是搞贡品,特忙) 早上先搞出七碗纪念日贡品,不能混淆。 下午搞春节的贡品 廿九:大门民俗活动要二十四碗,买五牲,五果六斋,五个大鞭炮,烟花,多买红红烛,大金纸 祠堂祖先需八碗初一祠堂祖先贡品又八碗 初二土地公民俗贡品 初四天香日祖先祠堂又八碗。 下午,贴春联布置节日氛围 大年除夕: 凌晨十二点后开始民俗活动,大清早煮面线吃。 早上逛庙会庙里走一圈,说好话,准备年夜饭。 年夜饭前,逛庙会,再跳火炉,放烟花,吃年夜饭,看大戏。 大年初一,煮面线。 祖先祠堂八碗。 初一吃素一天,煮一锅百合莲子木耳汤… 般若用毛笔写着这里过年过节家里的民俗流水账,她累的自己发呆,宛宛看了她,大笑了,惊叹般若是一个耐心的民俗高手。 年就这样忙忙碌碌平平凡凡热热闹闹地过去了。 元宵又来了。 林小糊在书房用小楷写下卢照邻的《十五夜观灯》: 锦里开芳宴,兰缸艳早年。 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 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 别有千金笑,来映九枝前。 蝶飞儿进来用颜体写了唐代苏味道《正月十五夜》: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 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游伎皆秾李,行歌尽落梅。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正月的蝴蝶谷里,风太大,般若花巾裹发。 阳光明媚,她在嗮嗮溜溜她的兔子。 书房里,林小糊说话了: 丫头,你是怎么理解“斯文主宰”这四个字的。 “它是“文明”的标志,也是读书人真正追求的目标。它不仅是对文昌帝君的敬颂和赞扬,更是对武威文风鼎盛、文明昌盛的祝福, “斯文”在汉语中通常指“很有涵养、文质彬彬,有礼貌、有教养,又优雅,懂得尊重人”的意思。因此,“斯文主宰”可以理解为对文明和文化的掌控和主导。” 林小糊满意点点头。 这也许就是斯文主宰的最好诠释。 “祖母,我今年种了几盆兰花。有一盆是君子兰,你的最爱……” 蝶飞儿想多陪陪林小糊祖母,平时一直与她在一起,毕竟她高龄了。 ”兰花的美,只有国人最懂,品兰之风骨,不以无人而不芳,赏兰之气韵,喜得清雅。生当如兰,淡泊自然,洁身自好,静而不争,一路芳华,一路馨香,一路从容,一路优雅,一生风华绝代…” “祖母说的妙……” “祖母希望你像这谷里的兰,清雅!江南要像磐石,能立大业!” “凡是成大功、立大业、做大事的人,都是从艰苦中站起来的。而自艰苦中站出来的人,才懂得世故人情,对一个人的成就来说,有时候中少年多吃一点苦头,多受一点屈折艰难,是件好事。真正要成大功、立大业、做大事的人,一定要有丰富的人生体验与经验…江南应该是这样的好男人…” 蝶飞儿默默听着,她觉得祖母更懂得男人。 “祖母,你吃八宝粥,我刚熬好,你最爱吃的…” “一阳初夏中大吕,谷粟为粥和豆煮。应时献佛矢心虔…盈几馨香细细浮,堆盘果蔬纷纷聚……童稚饱腹庆州平,还向街头击腊鼓。”蝶飞儿念起古书的诗。 “从小就最爱吃杂粮粥,我在谷里最爱储存这些五颜六色的小东西,一谷一粟,浓缩着日日生活的味道;一粥一餐,香气中氤氲每日的恬淡……” “我祝愿祖母星河长明,三餐四季,喜乐安宁,笑容甜美,眼里有光,福至心里,安康吉祥,每天好心情!”般若嘴巴与人心都甜。 日子过得好快!立春后的蝴蝶谷,有丁点小雨,雾雾茫茫。宛宛也过得平静开心。 听说般若的红红兔子夜里调皮跑到宛宛的马车底里,一个晚上都没出来,第二天早上宛宛带着它骑了两个镇,一直看车后的路,怕它掉下来,成烤兔,最后求助路人,三十几个小时候,看到它还在动,宛宛的心比获得一千亿都高兴,毕竟是一条命哈,心里石头落下了,突然一瞬间看到它在动,安然无恙,她第一句; 小兔崽子,你怎么这么调皮捣蛋! 回来路上,她突然萌发:珍惜,焦虑,时间,惊喜,等待,敬畏生命 ,失而复得,缘份 …这么多的话题。 一路上,她慢慢骑着马车,经过谷里那条隔开两个村的狭窄的小街,到卖花店前,不禁想起那个活了九十岁,全海湾最帅气儒雅的老先生,自律的老人,那是一个对她非常尊重礼貌友好的老人——— 她停下来,买了两支百合,平时她很少来这街,一旦来,她会买百合,一是都会不禁想起老人,一是放在佛堂 。宛宛 带着它们一起回巢,感慨万分,这一切都似曾相识,看着百合与红红兔子,这世界是美好的。 “第一个青春是上天给的;第二个的青春是靠自己努力的“,对于自己而言,十七八岁或许是比较美好的年华,然而,时光易逝,真正宝贵的应该是女孩变成女人后岁月的沉淀。 宛宛在天一阁面对生活中许多的挑战与难题,她始终冷静的处理问题,不内耗自己,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多变的生活,面对自己,这才是女性该学习的榜样,宛宛看着百合花静静地想着。 这一生,宛宛觉得自己足够幸运,生在好的家庭。她们出生在很有修养的的原生家庭,匹配了超好的一对父母,她们都要感恩,当爹妈的他们营造了好的家庭气氛,给她们三个提供好的原生生长环境:文明,斯文,乐观,阳光积极,自信,勇敢,洁净温馨…的氛围。 宛宛年内回到谷里,陪着家人,她很爱她的祖母,她觉得她像兰花,在风雨交加的时刻里,自有根植于深土。平时在谷里顺风顺水的生活中,她仍能永葆一颗清洁净雅的心。坐观日出日落,静看四季变迁,不声不语,心内有乾坤,不争不抢,眼中藏岁月。 她也欣赏孤鹤回雪,她与孤鹤回雪的爱,光有爱情是远远不够的,爱情也有保鲜期,柴米油盐酱醋茶,时间久了或许都会乏味,上下五千年,不论哪种浓烈轰轰烈烈的爱情最后都会变淡,大多数变成了亲情和责任,相互成就才能走的更远,所以,每个人千万都别放弃自己的理想境界与修养境界成长… 也许孤鹤回雪遇到她,她这样的女人,既有强大的内在力量,又有细腻的情感世界。她做事雷厉风行,披荆斩棘,扫除面前的一切困难。从不让他担心,但是在他面前,孤鹤回雪又能展现出她的柔情,给予他最体贴的照顾,他形容她——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宛宛还想多陪陪林小糊祖母几日,再回天一阁,她正在梳洗打扮,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也不小了,脸上有一点皱纹,头上有几根白发,时间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接受一切的自然而然,自然老去,脸若不老,怎么能匹配自己这一生的悲欢与清欢。 “宛宛,孤鹤回雪让你早点回天一阁…他觉得离开你太久了…” 蝶飞儿拿了一封信跑来。 孤鹤回雪总是会联系她,他说怕她不理他,不联系他,他总说人和人走散真的太容易了,一天不联系,一周不联系,一个月,一年两年五年十年不联系,不知不觉就成为了过去。渐行渐远。 对于不合适的两个人,其实是一件挺美好的事,它美好在于放过了别人,也饶过了自己。 但是若是太合适的两个人,不联系了,就会永远不见了,所有的关系,只要双方都不要了,这道题就解了。 “丫头,赶紧回天一阁,速回!你不用担心我。”林小糊祖母也让她回天一阁。 林小糊太了解自己三个丫头,尤其是宛宛这个丫头 宛宛是个不动声色的孩子,无论她遭遇了怎样的天灾人祸,她都能快乐起来,就算上一秒还哭泣和伤感,下一秒也能笑着吃饭聊天,她从不会小瞧了她,她一定是个狠角色,能自动切换各种身份和场合,她气场太强大。最不一般的是她又极致温柔,温婉性情中从不匮乏温柔的底色,懂得静默中处理一切事情,将情绪调整至让人舒适的频道,不是她有多无所谓,她总是懂得让自己的魅力始终趋于高价值的最佳状态。 她一离开天一阁的孤鹤回雪,她也不会过度关注对方。 她知道他若爱她,会主动洁身自好。他若没有边界感,那就不值得她留恋。她要把时间和精力更多专注自身。 她一定得慢慢改掉爱操心付出的毛病。 宛宛是他的爱人,应当被他偏爱和宠爱,在一起是为了彼此幸福,共同承担,而不是自己大包大揽付出一切。 宛宛努力赚钱,她有自己的经济底气,当她和他并肩而立的时候,尊重和爱就都有了。 夏茉莉婆婆的话很实在,她更懂男人:男人做任何事的第一反应,就是先看自己兜里有多少钱,看了对方的身价后,再看自己的腰包。 宛宛内心是一个大女人,但外表小鸟依人。 她对于孤鹤回雪一直保持她致命吸引力,他一直持续对她上头,拼命对她好。她用男人的思维与男人相处,让一生不羁的孤鹤回雪也欲罢不能 “祖母,我多待几天吧!” “夏茉莉婆婆来了,般若…” 别苑一下子又热闹了。 夏茉莉婆婆最懂生活了,很乐观。听说高龄的她把很多处房子卖了,那些收藏了好多年的古董、字画也一股脑全卖了。那些东西每一件都可能价值连城啊。 卖完这些东西后,她揣着一大笔钱,住进了各地最豪华的客栈,还雇了一个团队专门照顾自己。有人说她薄情寡义。但她有自己的想法,就是要快快乐乐地活下去。现在这样没有后顾之忧地享受生活。 这也许就是她的一些人生智慧。几个老朋友比起来,她就像个老顽童。琴棋书画、艺术、美食古玩,她样样都精通,活得那叫一个尽兴、通透、洒脱。 高龄的她,与众不同,人虽然老了,但心可不老。要是想知道怎么养生,不妨学学她的“吃喝玩乐”。她说:生命不是看你活了多少岁,而是看你活得有没有意义。尽量多去学习、去经历、去旅游、吃好吃的东西,这人生就会更美好,活着其实就这么简单。 她很喜欢蝶飞儿,一来就喜笑颜开,看着丫头很爱惜!她是个特别的长辈,又是小糊祖母的老朋友… 大家忙开了,男男女女做了很多美食,一起喝酒庆祝… 第三百一十一章 雨打芭蕉 夏茉莉婆婆来蝴蝶谷的日子里,楚云天也来,胡天行也来,他们两个少爷都是冲着蝶飞儿来的。他们两个自己在茶厅喝着白茶,一边在八卦最近谷里的传闻。 最近蝴蝶谷大户人家闻名遐迩的粮食大咖杜家闹出了一些动静。上上下下搞得沸沸扬扬,生前口碑很好的杜老先生,已故几年后,爆出几位私生子与府上千金小姐争夺股份与信托资金的事儿。 据说府上千金小姐杜小萌城府深,她总是用温柔和理智。在老爷子生前,她总能帮他在内外事上出谋划策,也一样在心里盘算着属于自己的将来。 她的理想是共创江山,现实则是步步为营。却说老爷子的总管红颜李娜最清楚自己的分量,也懂现实不允许她天真到底。 “听说李娜在二十几年里,她也暗中培植自己的势力,或许是防着万一,总不能让老爷子的原配说拿就拿。据说生前老爷子其实早就看穿了这些。一个白手起家的生意人,什么风浪没见过?”楚云天道 “老爷子精着呢,他一面以不变应万变,一面悄悄提拔亲生女儿杜小萌,给足所有人漂亮的说法和面子,背地里把李娜的力量一点点瓦解成空。”胡天行说着。 “两个人是情侣,几十年后,最后却各防各的,也是太悲哀,这也是可怕的人性,他们就像两支棋手,悄无声息地较量着——一个在明,一个在暗。”楚云天好像也听说了最近的风风雨雨。 “也是,当初多么恩爱,最后就这么狗血,关键还是要看双方是否素质高,直到老爷子撒手人寰,真正的风暴才刚刚拉开帷幕。”楚天行插了一句。 “杜小萌这位沉默多年的“继承者”,终于接过了手中的权杖。她的所有的顾忌和犹豫,在父亲不在之后,倏然消散。她手起刀落,把高管李娜彻底清除出公司的管理层。更可怕的是,原先承诺给李娜和孩子们近百亿的信托基金,被她一刀切断…” 夏茉莉婆婆突然也接过话题,严肃道。 “李娜的故事,就像肥皂泡破裂得无声无息。现实就是这样——没有了老爷子顶梁柱,李娜母子们只能靠自己硬撑。”夏茉莉道。 “对啊,杜小萌的手段,不止狠,更带着多年家庭伤痛的反击。而李娜隐忍多年,终究换来一句“请你离开”;而私生子女们,面对本属于自己的财富和承诺,眼睁睁看着一切消失……”胡天行不屑说。 “又有什么办法?生活,就是一场没有台本的戏本,主角早退场,配角还得连夜写剧本……”楚天行接着说道。 “没办法,杜小萌为了要站稳脚跟,她觉得身边不能有软柿子。这种果断,配上她不公开结婚的策略,简直绝了。既让对手摸不清她的底牌,又能专心搞事业,谁还能挑出毛病来? ”夏茉莉边喝茶边接着说道。 “女孩子太狠了,我不喜欢…”楚云天说道。 “你最喜欢蝶飞儿,傻瓜都知道,杜小萌的狠劲,不光是性格问题,更是种生存智慧。你想想,在那种环境里长大,周围全是算计和博弈,要是不够硬、不够快,手里的筹码早就被人抢光了。她撕协议也好,清门户也罢,其实都是在告诉所有人:别跟我玩虚的,不然谁的面子都不好使。”胡天行很老道分析。 “尤其是在豪门这种地方,你软一分,可能就被人踩一头。杜小萌她能走到今天,不靠别的,就是靠这份说干就干的魄力。她私底下可能也有柔软的一面,只是从不敢轻易露出来罢了。毕竟肩膀上扛着那么大的担子,一松懈,可能满盘皆输。 ” “老弟啊,杜小萌这一套路子,看似冷冰冰,但细想想,又特别接地气。普通人虽然没豪门那堆破事,可生活中也得学着点护住自己的本事。比如说,有些事别急着摊牌,别啥都往外抖,尤其是涉及钱和利益的时候,多留个心眼总没错。你看她争产,能把个人生活藏得严严实实,咱们是不是也该学学,在关键时刻给自己留条后路?? ?”胡天行凝视着窗外说到。 “胡天行,杜小萌城府深,我不喜欢,我喜欢灵气高的女孩子,她们不在一个维度,灵气高的女孩子才是高频的,清新的,我就喜欢蝶飞儿,她是个灵气高的姑娘!”楚云天说道。 今日艳阳高照,穿着黄色系长裙的蝶飞儿,它像阳光一样,明黄色能让大脑释放快乐,是一种能为自己带来积极能量的颜色。 她上身的清爽的柠檬黄和下摆温柔的奶油黄,柠檬黄带着冷调的明亮感,显白又提亮她的气色,奶油黄温柔又能带来健康肤色的光泽感,蝶飞儿真是很耐看。 两个少爷都看晃了眼,这个丫头是动静皆宜的尤物!。 让这两个不同个性的男人疯狂喜欢着蝶飞儿,无非她是这样的女子:超级开朗,天真里带着点人生的沉淀,但一点也不世故,懂得拿捏分寸,脑子清楚又冷静,她一个人也能活得开心又精彩,就算她独自一人,哪怕在荒郊野外,她也能活得风生水色,她就是那种特别有创造力的人。心里满满的活力,不需要任何人来点缀,也能活出生活的浪漫,她又是那种乐于付出的女人…” 蝶飞儿的三观比长相还靠谱,她能把人生的画布涂得五颜六色。 夏茉莉婆婆一生未嫁,她一直认为她未来的另一半,得像家人一样宠她、尊重她,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是商界大佬,个个都是人中龙凤,就是见过这样的风景,她对普通人很难动心,她的高标准,不是挑剔,而是从小被爱得太满,少了点将就的心。所以她一生都不肯把自己嫁出去。 在夏茉莉婆婆看来,婚姻不是每个女人的必修课,这话听起来简单,可在她活的那个年代,得有多大的底气。 她的家庭给了她底气,她事业给了她选择,她在感情里,像个过路人,看得清自己的心,也敢果断转身。这样的性格,让她年轻时一次次从恋情里全身而退,也让她慢慢坚定了不婚的想法。 林小糊太懂夏茉莉了,她们如今高龄,可时间好像在她们两个身上忘了走,她们还是那么优雅,笑容还是当年的甜。她们都明白:花也是做自己,拥有它们属于自己的那种自信、明媚、张扬。 “哇,你们谷里的花草长势不错,我最喜欢植物们野蛮生长,这就是我喜欢的松弛感…”楚云天摸着那株长势旺盛的紫苏说着。 大家各自休息,终于静下来,胡天行在紫苏园看到蝶飞儿一个人在浇花。 他想到杜老先生已有家室,当年却为了他的高管李娜,特地花了几千万,买下杭州的一座四合院,作为他和李娜的爱巢,两人在这里共同生活了很多年。 胡天行转移了思绪,他刚好看到蝶飞儿,刚好在紫苏园的垂花门前,他将一朵花塞进她掌心,青砖墙上斜斜掠过的夕阳把他映得发亮:”蝶飞儿,听说你这院里的玉兰,是林小糊老夫人特意从苏州移栽的,就像你,值得最好的。” 蝶飞儿默默不语,她指尖抚过那花枝,远处传来鸽哨声,惊起檐角铜铃叮咚作响。 此时的胡天行,刚取消与他未婚妻的订婚,书房里还留着朋友题赠的”博学笃行“匾额。 他经常深夜书房,他想象着自己能握着蝶飞儿的手在宣纸上写瘦金体:”你看这’雨过天青云破处‘,倒像是老天特意为你生的颜色。“窗外的月光漫过博古架上的青瓷,将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 胡天行好像又想象到杜老先生,这个曾经是这一带商业界翘楚的男人,叱咤风云的一生 还有与总管李娜的点点滴滴,但商场风云诡谲,经商的胡天行,也好像脑袋里能浮现他们的一切… “那笔东南亚的投资出问题了?” 杜先生的红颜李娜端着燕窝羹走近老先生问道,她看见茶几上散落的财务报表,密密麻麻的数字像黑色蚂蚁。 杜老先生突然攥住李娜的手:”娜娜,相信我,只要再给我几个月......“话音未落,窗外传来马车急刹的嘶鸣声,几个黑影在院门外晃动。杜先生知道李娜有价值,女人如果不自带价值,就只能被挑挑拣拣的,李娜年纪大了,这么优秀的男人都愿意围着她转,不是因为她年轻——而是她身上有“势”。她或许有点钱、有闲、有资源,或许她懂人、懂局、懂进退,最厉害的是她不吵不闹,有情绪但不失控,有段位又不咄咄逼人。 “不以势凌人者,方能借势行事。” 李娜不张扬,但李娜背后有价值,别人就会小心翼翼地靠近她。 她不光能独立生活,她还能“给”优秀的男人安全感。 说白了,到了这个年纪,杜先生要的不是激情四射,而是低风险、高回报,很靠谱的关系 她若能稳,他就安心了。 第二天清晨,李娜在梳妆台前发现杜老先生留下的字条,字迹被水渍晕染:”别等我,照顾好自己。” 梳妆镜里,她看见自己脖颈上还戴着他送的翡翠项链,那抹苍翠却凉得刺骨。 后来从新闻里得知,杜先生背负几十亿债务,连夜逃往外国,四合院的玉兰树在暴雨中折了枝,花瓣落满青石阶。 据说纽约街头,寒风卷着细雪扑在杜先生单薄的病号服上。 他蜷缩在廉价公寓里,望着墙上泛黄的合影——那是在四合院的紫藤架下,李娜倚着他肩头笑得灿烂。 “娜娜,这四合院的玉兰......“ 最后半句消散在咳嗽声里,窗外樱花树的枯枝在风中摇晃,像极了那年杭州的玉兰。 胡天行想象力丰富,他头脑自己天马行空构思这他崇拜的商业巨鄂杜先生与高管李娜的故事…… “哎呀,这花白丽丽是人工培育的园艺观赏品种,它的植株在风雨兰里算是比较高大的,比胖丽丽更为强壮一点,属于球根植物,长势迅速,繁殖快,母球会不停地长出侧球,越养越多,容易长成一片,适合当地被植物,也适合盆栽观赏。不错,这些小家伙。对了,胡少爷,你在院子里,我还以为你出去了!” 林小糊祖母出来看着院子里的白丽丽,打断了胡天行的思绪。 “林夫人,我在你们院子里赏花,你这白丽丽可是个大花品种,这些花朵直径比胖丽丽大一圈,直径很大,单瓣,花瓣看起来厚实,花型圆润,花瓣以白色为主,边缘部分泛着粉色的晕边,花蕊黄色,花色清新素雅,仙气十足,浓浓的小清新文艺范儿…” “对,哈哈, 这白丽丽除了颜值高,花朵还会散发浓郁的香味,总是香香的状态,花香是那种甜甜的巧克力清香,还比较强烈,都不用凑近鼻子去闻,赏花的同时,微风袭来,阵阵香味扑鼻而来,让人沉醉…” “李娜与杜先生的故事你也听了吧…”林小糊祖母问道。 胡天行可以想得出当时情形:消息传回国内时,正是深秋。 李娜独自站在曾经的四合院门前,朱漆门已斑驳,门环上结着蛛网。 她垂眸看着梧桐叶落在肩头,恍惚又听见杜老先生说”值得最好的“。夜风掠过空荡荡的回廊,卷起几片枯叶,终究是吹不散这几十余年的爱恨纠葛。谷里谷外都认为李娜真是个人才,谈判、管理样样行,贡献大得很,大家有目共睹嘛! 李娜通过和合作商铺联手掌握生意,毕竟在商铺成长的路上,她是关键人物,靠资源绘制自己的商业蓝图,这在商界可不是啥稀罕事。不过大多数人还是盯着杜先生。因为他总是给人一种劳碌认真、家庭清净的大商人形象。 胡天行收回了自己这几日爱想象的思绪,毕竟他爷爷胡一风与杜先生是至交,爷爷走后,他与杜家常有往来,尤其是与高管李娜。 胡天行看着林小糊夫人,听到她在叫他,他突然发现高龄的她,脸相很好,越是仁慈和善良的女人,可能年龄越大,更是气质非凡,一件黑蓝色的长裙,都不减魅力 ,只增不减,给人一种超脱世俗的吸引力。 可能是蝴蝶谷中的贵气,还有她不经意间的善意,时常替人周全的智慧和格局,懂得让步和包容的个性,在能够掌控的风景中用心付出,这样的老夫人,面相上是姣好的,看久了总让人心动不已。 “老夫人,我看你院子又添了龙须树,凤凰树,榆树和朴树,这四种树有龙凤呈祥,聚福纳财,能人辈出的祥瑞之兆,符合老百姓期望宅院福禄满门,飞黄腾达,吉祥如意的朴素心理…” “胡少爷,我看出你也喜欢蝶飞儿,这丫头像一颗树扎根在自己的土壤,与人保持恰好的距离,不炙热,不冰冷,独立但不孤立,不讨好不将就,不解释,柔软但却绝不软弱,对值得人的她真心已付,对不值得的人,她随时离场……这丫头,她不好追…” “老夫人,我爷爷生前说过,当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养得很好的时候,她大概率是不会爱上其他的男人的,见过雄鹰的女人是不会爱上乌鸦的,见过玫瑰的男人怎么会爱上路边的野花……” “这丫头,自小我有培养她团队协作能力,为了她能胜任蝴蝶谷主的担当,因为这里靠海,我甚至把爬桅杆、收帆、放帆…当作必修课,还让她学习使用六分仪定位、日常体能训练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文化课也没有落下……导致她看不上普通男孩子…” “对了,这些树都是种着玩的,哪有那么多寓意,不过是我们老百姓把日子过成诗的小心思。石榴的热闹、海棠的娇俏、罗汉松的稳重、玉兰的傲气、红枫的绚烂,哪一样不是人间烟火的写照?” “老夫人,你真是懂树啊……” 胡天行觉得林小糊夫人好像是树,应该是凤凰树,她是这里的女神,可能所有女神的另一面都是女汉子,如果没有那种强悍,没有那种坚持,没有那种对自己狠一点的那股劲,林小糊夫人是成不了女神的。 胡天行凝视着林小糊夫人,年轻时的她应该不是有多漂亮,多有钱,嫁的多好,现在她身上有千锤百炼后的温柔大气,历尽磨难后的淡定优雅,稳定的情绪,出众的气质,独立的人格,觉醒的灵魂,和谁也拿不走的生存能力! “大家过来喝紫苏饮啊…” 般若每次都用紫苏十片,陈皮3克,甘草2克,冰糖若干,泡紫苏饮给大家喝。她每次都从芒种开始,用到立秋之前。 “这《本草纲目》里说:紫苏可解鱼蟹之毒,鱼蟹的寒凉进入人体时间长了,就变成了寒毒,而紫苏是可以解的。天生一物,必另生一物以相救之,你吃的瓜果寒凉,根本不用怕,一杯紫苏饮就解决掉了。大家多喝几杯……” 胡天行喝完紫苏茶,在蝴蝶谷转了几圈,心随境转是凡夫,境随心转是圣贤。他感觉自己心态好多了。 看到此片宁静的竹林充满了诗意,人们可以想象到年老时坐在这里,一边品味一杯茶,一边听着竹林的风声,那份幸福之情难以言表 他又想起杜老先生,也许当年杜先生可能就是李娜的“魅力”吧?她给他带来了“核心”的情绪价值,之前跟他原配在一起时,他看起来是很无聊。 但他和李娜在一起后,才发现,杜先生其实一点都不闷。他很潮,很嗨,只不过是以前原配不能激发他真正的自己。 而李娜激发了他的真实一面,所以他愿意为她疯狂。 也许,她不一定是倾国倾城的那种,而是适合极其优秀男人的那一种。 据说李娜的容貌也不是特别出众,但她能懂得怎么抓住杜先生的心,让他觉得她最特别。 就是这样,他平时看到李娜,才能笑着赢得这么洒脱,杜先生也才会这么喜欢她。杜先生已经走了,这次发生了这么一件事,胡天行想找时间去看看李娜。 “臭小子,你怎么在这里,让我们好找,你这几日经常发呆,在干嘛…”楚云天来了。蝶飞儿跟在身后,脸上笑嘻嘻的。 她很容易喜悦,她总是呈现一片祥和,她不与人争,有成就他人的天然机制,既不压抑自己,也善于自我管理.......胡天行越是喜欢她。 她与杜先生的李娜不一样,她是很清新的那一种,其实大部分的优秀男人对女人的脑子与段位都是最着迷的。 这几日,整个蝴蝶谷都在谈论杜家的故事。 作为世交,胡天行也是一直了解杜家的动态,准备找时间拜访下李娜女士。 书上说:母弱出商贾,富强从士節,望族留原籍,家贫走他乡,普通人敢于不断的尝试,当年杜先生创业成功开始逆天改命,据说他母亲最大的智慧,从小不是铆足了劲满足孩子的要求,而是赋予他这个孩子很多优秀的品质。家里什么条件,就怎么养孩子。 杜家都是尽力给孩子创造的生活条件,但不要踮起脚把孩子养成“假富人”。杜先生好好培养孩子,希望养成孩子们正确的人生观和消费观,是给孩子们最好的成人礼。这些都是从生前爷爷那里听来他好友杜先生的故事的。 现在外面沸沸扬扬讲起,杜先生还有几个孩子,早年的时候还和一位员工有过一女儿,二人母女都住在国外…这三段感情,让他有了几个孩子,在他去世几年后,家族里的矛盾一下子彻底激化了。表面上看,是子女之间为了遗产在争斗,实际上核心问题还是他的千金和李娜在争夺集团的掌控权。 有传闻说,以前,杜小萌为了让父亲在利益划分上让步,曾多次抵触,甚至父女俩为了修改遗嘱还闹得一番不愉快。私德和公德本来就是两个概念。或许杜先生有他的标准,世人何必用圣人的标准去要求他呢。 相信关心杜家故事的人都清楚,杜先生在世的时候,经常在公开场合说,女儿挺强势,性格也挺独立,有时候自己都管不过来。家里那种重男轻女的观念也让矛盾变得更尖锐,尤其是杜家老夫人,杜先生的老母亲尤其偏爱男孙。 胡天行想到: 或许成功的男人树大招风,很多虚荣的女人,看到男人有钱了,就殷勤地迎上去,但是有几个男人能抗拒得住。如果男人真的破产了,又欠下不少外债,到时候可能外面的很多女人都会得像躲瘟疫一样躲着这些男人,速度跟流星似的,态度变化之大,这些男人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当时能昏厥过去。 胡天行从杜家故事中挣脱出来,他觉得成功是暂时的,成长是一生的,再大的事业也不可能坚不可摧,再小的事业一旦遇到机遇也会逆风翻盘的… 而自己爷爷却十分实在,他生前说过,在他的认知里,面对痛苦,要么借助止痛药来缓解,要么选择不去理会。 而遇到困境,要么设法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要么选择外出旅行,去观察别人的生活方式。 即便当年爷爷当年已至高龄,他仍能在面对挚爱的伴侣离世、自身健康状况不佳、以及才华横溢的朋友们相继离他而去的情况下,他一边品酒,一边戏谑地说:“他们走得如此迅速,竟然没给我留下时间。最重要的是晚年一定得生活自理,能够活蹦乱跳四处继续做事,我就是哪天撒手与他乡,也无怨无悔,我此生就是要做事的…” 爷爷说是消极,但他觉得必须要积极活下去,过好当下的每一天的… “这棵金桂不错,好香…”楚云天摸着蝴蝶谷的桂花树,开心的说。 “这两年般若亲自试种了金桂、银桂、丹桂、月桂…”一旁的蝶飞儿说。 “我发现它长的慢,就像每一个人的成长与成熟也是缓慢的,有的人有时至少得用一辈子来成长自己…” “从小到大,我们都想当一棵自己能不断会开吉花,结善果的好树,自成一道好风景。”般若说。 “不想吃软饭,不想当花,更是从来都不想当花瓶哈…”蝶飞儿补充一句。 “茉莉啊,这些孩子都是无悔与无惧的,情绪特别稳定,我最欣慰…”林小糊与夏茉莉两位老人在喝茉莉花茶。 “对啊,我老了,总是活明白了:女人一辈子,也得学会接受自己曾经看错人,学会接受自己都不完美,与自己和解……”夏茉莉笑笑道。 夏茉莉眼睛瞟向亭子里的侄儿楚云天,还有一旁的几个年轻人,只听胡天行少爷说:“估计杜家的杜小萌正在忙着奔着圈地,到钱庄搞钱,搞现金流,然后上市……忙得不可开交,哪顾上杜家这次疾风骤雨,这次是真长大了…” “胡天行,楚云天,两个孩子,他们已经彻底已经从富二代成为创二代了…配得上你家孙女吗…”夏茉莉塞了一颗蓝莓,蜜蜜地说。 “你也是有福之人哈,茉莉。一个人,老了,多省心啊!”林小糊说着。 “有福之人千人恨,无福之人恨万人…哈哈…” “说实在,我特喜欢你家蝶飞儿,许配给楚云天就好了,但楚云天这小子不知道是否有福气,先前听说蝶飞儿与江南订下了,看我家小子郁郁寡欢,后来又看到他们迟迟不结,会有变?他又高兴啦,这次来了蝴蝶谷,都不走,其实,从蝶飞儿的语相,眼相,行相,心相,我就认定这丫头境界高,她的婚事还是要慎重,你这当家的祖母,操心啊!” “我不操心了,待会上庙堂一趟坐坐,顺其自然,还是师太那句老话:万法皆空,因果不空…” 夏茉莉还是很羡慕 林小糊,她活在蝴蝶谷,修身养性,早已经是一个淡定自在的人了。 “胡天行与楚云天来自是江浙两省,各有千秋,他们现在都是商业界的楷模、佼佼者。这两孩子被那里的地域文化滋养的不错,江苏是吴文化,浙江是越文化。地理环境,人情习俗,文化底蕴是不一样!两个孩子也不一样,但我都喜欢,至于江南更是好像糅合了这两地精华,我像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花眼…哈,还是随缘吧,顺其自然…” 林小糊吖了一口茶,眉毛弯弯笑到,顿一顿,又慢慢说: “我看啊,我家蝶飞儿这丫头特别喜欢温暖善良,有真知灼见的人…下暴雨了,雷雨交加你看窗外芭蕉叶多绿啊…” “这雨打芭蕉美,杜家千金杜小萌与你家千金蝶飞儿,我还是喜欢你家的,她们都是气质美人,内心强大,都很强悍啊,她们背后的三代传承!蝶飞儿的气质已经源于你们蝴蝶谷南家家族沉淀的智慧与慈悲。丫头身上有融于血脉的优雅、聪慧与善良。” 夏茉莉远远看着亭子里几个年轻人,看着蝶飞儿,觉得她的气质是独一无二的。这丫头的美丽好像是从慈悲善良来的,气质是从她的智慧来。我这老婆子没有看错吧?小糊…” “是不是漂亮女孩更容易嫁给有钱人? 林小糊摇头。心里明白:漂亮是加分项,但真让人“走心”的,是清新与干净。 “蝶飞儿这丫头,说话不过界,情绪不翻车,生活不混乱,圈子也不乌烟瘴气。”林小糊说道。 “你们南家丫头,我听云天老提起,三个丫头都是真正能让人家放下防备的,是那种“看起来没什么攻击性”的女人。 平时也不追热点,不凑热闹,不会八卦,平时很安静、独立、情绪稳定,不乱、不作、不粘人。云天特别喜欢你们家丫头!”” 林小糊接过话茬:“宁静以致远,淡泊以明志。” 三个孙女不是她们不会争,而是她们从小到大都知道:女孩子干净,是最大的底气。外面诱惑太多,选择太杂。 但她们还是能守住边界,很自律。” “这点随你咯,小糊!”夏茉莉道。 “蝶飞儿这丫头很理性,她好像挺懂得管理情绪,控制欲望,甚至拒绝无效社交。” “女孩子一乱,就容易脏。人一脏,就容易掉价。”夏茉莉又道。 雨天里,林小糊与夏茉莉随意聊天着。 “对了,我准备送蝶飞儿一个礼物,我想选珍珠,黄金就不要了,虽说象征着富贵,可它对肤色和气质那叫一个“挑剔精”。” “像我平时若戴上黄金首饰,那肤色就跟被乌云遮住了一样,暗沉无光,简直是“灾难现场”再现。上次云天给我买了很多黄金,我开玩笑说大面积佩戴黄金首饰,那股子暴发户的浮夸劲儿就出来了。哈哈,就好比在一些场合,有人全身挂满黄金饰品,那哪是彰显品味啊,分明就是“土味大秀”,俗气得能把人“熏晕”。” “不用客气,我有很多首饰,都是南燕飞生前给我的,早晚也给她们,贝母胸针、珊瑚胸针。蝶飞儿很有审美,她说胸针简直就是“造型魔法棒”,能让裙子造型瞬间精致起来……” “哦,不错,贝母胸针、珊瑚胸针还能让女孩子气质贵气又不老气,要是再搭配上同设计的耳环,那高级感直接“爆棚”。就像在一场高端场合里,若让蝶飞儿佩戴贝母胸针搭配同系列耳环亮相,整个人就像从时尚仙境里走出来的,优雅从容的气质“扑面而来”,瞬间成为全场焦点,把其他人都“秒成渣”。” “关键,这孩子平时不爱戴,极其重视内涵,就是银镯与佛珠,她很佛系…” “我看蝶飞儿圆脸又略方,大圆形耳环一戴,面部轮廓立马被修饰得超完美…” 两个资深优雅的老妇人,聊完孙女,又聊首饰,不亦乐乎…… 蝴蝶谷的雨越下越大,电闪雷鸣……她们两个抬头看天,看那空中的雨真像一面大瀑布!一阵风吹来,这密如瀑布的雨就被风吹得如烟、如雾、如尘,又滴在园子里的芭蕉叶,很有力量,也很震撼!“ 胡天行也望了芭蕉,突然又想到杜家。此刻的杜家像是大芭蕉,雨打芭蕉,这私生子的出现就像这疾风骤雨 ,而南家是最美的港湾,他更喜欢这里。 林小糊发觉这一次见到的胡天行好像成熟了不少,与以前狂野的他进步了许多。 天一阁里,孤鹤回雪自己也在喝茶 ,大家边吃着软软糯糯的点心,低声细语,旁边是他的几个朋友……他们也在七嘴八舌说杜家的风雨。 其中一个男人直摇头:“以前觉得杜家这粮食大咖是‘国民品牌’,现在看就是他们杜家的‘提款机’。” “说的也是,老爷子生前老提,他说 “我对钱没兴趣,够用就行”,这话得改:是够用,够杜家在外国买十栋豪宅了。” “更让人难受的是普通消费者的心情。不少人是吃杜家粮食长大的,这商行的粮食曾让很多人觉得踏实。可现在知道,我们自己支持的品牌,可能成了资产转移的工具 —— 有很多主母说: “以后不给孩子买他们家的粮食了,不想给他们家的豪宅添砖加瓦”。 孤鹤回雪的养子说道: “是啊,这事儿也戳破了杜家 。老爷子生前总爱 吃着馒头,到哪都喝着自带的水,住老房子,可背后家人拿着外国国籍,守着天价豪宅;他说 “一生只爱一人”,膝下只有一女,转头被曝有几个私生子;他喊 “不移民”,孩子却大多是外国国籍。这些反差太刺眼,就像有人穿着补丁衣服,却在背后藏了一屋子金条。” 其中有位打扮富态的女妇人说道: 其实大家生气,不是眼红人家有钱,是气 “不真诚”。商家赚钱天经地义,可一边打着 “民族品牌”“爱国” 的旗号赚老百姓的钱,一边把资产往外转移,还藏着掖着,就说不过去了。就像有人开着 “国货之光” 的店,收银台却连着海外账户,换谁心里都不舒服……” 孤鹤回雪一声不吭,他不爱八卦,但心里也明镜止水: 现在杜家的官司还在打,几十 亿美金的信托还在那悬着,外国的豪宅照样亮着灯。只是再提起杜家商铺的粮食,大家心里的感觉不一样了 。 一旁的宛宛也不吭声,她也明白: 或许这就是豪门故事的真相:哪有什么 “完美人设”,或者也是大佬商人本色,大男人一旦强了,财富自由,都喜欢莺莺燕燕,都喜欢开枝散叶,最好又是生下几个男孩的,不过是他们低调把算计藏在体面背后。 或许可惜了那些吃着杜家粮食,陪着品牌长大的老百姓,他们捧出的信任,最终成了富豪海外账户里的数字。希望这场闹剧能早点落幕,省的街口港尾都是杜家的故事。 孤鹤回雪终于说了一句:“大家做商业,不论大小强弱,能真的把根扎在我们这片热土上,才是好样的,每一个商人的成功都是暂时的,成长确是得用一生的 。“ 其中一人说道:“巨大的财富,有时候既是蜜糖,又可能变成砒霜啊。” 孤鹤回雪回道:“还是老弟是明白人,钱太多了,亲情有时候也都变味了,不管是亲骨肉还是身边人,很多人都盯着家产。李娜这近水楼台的便利,有时候还真比血缘关系管用。老话说见面三分情,天天在眼前伺候,真有事的时候,那分量自然就重些。” 雨停了,都下了一天了,该停了… “下午,我们去孔子庙吧……如何…”宛宛不爱继续听八卦,说了一句……大家安静了。 第三百一十二章《醉月》 重阳节傍晚,谷里都是桂花的味道,蜜一样的香气弥漫着…江南先生带着桂花糕来看望老人,他与林小糊在月下喝茉莉花茶。 “蝶飞儿心思缜密、性格内敛,因此最易被人喜欢…” ”但她又是热情开朗,能为大伙注入活力,形成性格互补。这丫头,多才多艺人很独立,她很有艺术气质。能激发我的欣赏欲,同时她又很尊重我这个人。”江南说道。 “丫头是天生有很高情绪价值的人”祖母点头。 “对啊,你们家这个丫头,她有时像江河湖海,波涛汹涌;有时又像是晨间的露珠、是滋润万物的春雨、是山间潺潺的小溪。它细腻、渗透、无声无息,却能滴水穿石。” 江南开怀大笑接着说。 “她 很有吸引别人的特质——气质优雅与聪慧……” “对啊,就像绝大部分女人一样,绝大部分男人都是极其普通的。优秀女人也不会轻易出现在普通男人的社交圈…丫头很少抛头露脸,她都在自己的蝴蝶谷里…” “主要这个丫头,天生就有一种强大的共情能力和包容心。她柔软又坚定,能敏锐地看出到我们谷里每个人的情绪变化,并给予恰到好处的安抚。所以她当谷主,我就特放心…”祖母说道。 江南喝了一大杯茶,心想: 对于一个打拼了大半生、见惯了风浪、内心早已疲惫不堪的人来说,蝶飞儿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灵魂港湾”。他不需要更多的激情碰撞,他需要的是一个能听懂他沉默、能抚平他内心褶皱的人。而这丫头,天生就具备这种“超能力”…” 林小糊望着谷里的月亮,它忽然跃上东山之巅的,先是浮出一弯银白的芽,不一会儿便挣脱山脊,圆圆地悬在靛蓝的天幕上了。 蝴蝶谷里一时被照得如同白日,树上,石径、竹丛、花丛,草丛,小溪皆显出一种清冷的明亮。谷里远处人家的灯火,反倒黯淡下去,成了月华的陪衬。 江南先生望着南家的庭院: 这里的东南角栽了几竿细竹,竹下置一口青陶大水瓮,夜间能盛一钵月影。靠墙处的石缝间挤出几茎兰草与文昌竹。最耐看的是那盆红梅桩盆景,虬枝盘曲,此刻疏影横斜,竟在白墙上作了一幅水墨画。 “妙极!林祖母真是匠心独运。” “林老夫人,这盆景枯淡中见生机,所谓‘疏可走马,密不透风’,真是咫尺之间见天地啊。” 江南笑到。 “这梅桩为君,湖石为臣,青苔为地,彼此呼应,主次分明。” 重阳节,天还有点闷,蝶飞儿摇着一把折扇,走了出来。 祖母林小糊抿嘴一笑,引江南与蝶丫头两人到院中石桌旁坐下。桌上陈列翠枣、鸡心果,葡萄花,并一盏清供,里头是几枝莲蓬、鸡冠花和海棠,配着新摘的几叶梧桐叶… 般若正在房间低头整理桌上的五色丝线。月华漫泻,那丝线泛出柔和的光泽。她已开始对月穿针,屏息凝神,一口气穿过七枚针眼,她手真巧,银针在她指尖闪烁,犹如流星倏忽明灭…院子外的月色朦胧! 只见她将丝线轻轻穿过针鼻,月光下的针线,欲穿未穿之时,仿佛当年白大哥含蓄的期待,试探她,她又羞涩——像是半遮面的琵琶,比之有些女人的直白,别有一种韵味。 院外的蝶飞儿说起谷里的浪漫,江南先生道及古人的雅趣。他们的声音在月光里漂浮,渐渐模糊成一片嗡嗡的背景。 林小糊抬头望月,忽然想起童年在外婆家过七夕节。外婆说,七夕夜的露水是织女的眼泪,若能接在碗里,擦在眼上,便能看得清人心。 想不到时间飞逝,现在她自己已经再过重阳节了。 山谷里的月亮越发亮了,谷里溪水声隐隐传来,他们三人仍在滔滔不绝。 后来蝶飞儿悄悄退到梅桩盆景旁。 月光将枝影投在她美丽的衣襟上,仿佛写就一幅天然的字画。夜露渐浓时,林小糊祖母散去回房了。 江南先生独坐院中,任月光洒满一身,小院石案摆开刚启封的桂花酿,两只粗陶碗映着星子微光。灯光透出暖黄…… 夜风拂过井台浸着的瓜果,蝶飞儿咬着半块荷花酥吃吃地笑,糖渣沾在唇边像粒小星…… 天一阁里。 “一个优秀的男人,他本身就在不断征服和解决问题,和宛宛这样有独立见解的女子过招,本身就是一种充满乐趣的智力活动,这比单方面的输出要有趣得多。” 孤鹤回雪看着宛宛,心里想着。 他所欣赏的,是两个独立灵魂碰撞时产生的火花,而不是她对他的无条件仰望…… 宛宛有“扛事”的能力,孤鹤回雪并非要求她变得多么强势,而是她有一种内在的稳定和韧性。 宛宛有自己的判断,有面对困境的勇气,还有安抚他人情绪的能力。她能在他向前冲锋时,稳住后方,让他没有后顾之忧。 其实孤鹤回雪有了一定阅历后,他已经明白,长久的关系,靠的绝不仅仅是风花雪月的浪漫。更重要的,是在风雨来临时,两个人能成为彼此最坚实的那份依靠与踏实。 孤鹤回雪在选择宛宛时,他潜意识里都会考量对方的精神内核,是否足够强大,能否与自己一同抵御生活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风暴的那份韧性。 也许很多女人慕男人的阳刚之气,财富值,地位头衔,魄力和武力… 但很多男人的慕强,往往慕的是女人的洒脱、定力、独立和勇气……这些宛宛身上都有。 他觉得宛宛就是一个地母系美女。她生命力旺盛,有热烈宽厚的生命力,宽厚又积极向上。 宛宛认知特别丰盈,灵魂丰盛,能用智慧武装大脑,收放自如,有时温柔似水有时又坚韧如钢。她永远都在做自己,她或许就是那种迷倒众生又惊艳岁月的尤物。 “你也是高山、是城墙,稳固、厚重、值得信赖。有实力、有阅历、给我十足的安全感…你让我有了激情、温暖、光明、有了生命的活力…”宛宛突然讲了一句。 孤鹤回雪本来就是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内心早已波澜不惊,但自从宛宛进入他的世界,就像是往一堆干柴上滴落的火星,瞬间重新点燃了他对生活的热情和爱恋的火花… “我觉得和你在一起,自己都变得越来越好了!这种化学反应是致命的,我怎么可能不被你深深吸引?”孤鹤回雪说着。 他看着宛宛,这个女人爱学习、又有事业心、又爱锻炼身体,自己已经成为一棵大树,她吸引来的就不再仅仅是他,他不单是想成为她遮风挡雨的人,更是想与他并肩看风景的同路人。 孤鹤回雪在天一阁活力不减,常现身各种商业活动,对市场把握精准,仿佛都拥有“时光减速”能力,让生命的流逝在他身上格外缓慢。他也开始追求“长效抗老、强健体魄”的生活模式。 “男女在一起一定是相处愉快,因为彼此遇到了那个不可替代的这个人,所以会选择付出忠诚和责任,忠诚也是因为不想失去,想和面前这个人一起幸福快乐走下去…” 他们有了更深度的价值观磨合,需要时间和相处,才能爱上真实的对方。 “宛宛,我是个不完美主义的人,但是感恩遇到你。” 孤鹤回雪望着她,宛宛身上股闪耀的灵气,又有一种接地气的匪气,让他爱不释手,他知道她是个没有铜臭味的女人。 他很爱惜她。他一直很努力,不让她在物质世界里凉薄。 这个世道很现实,他是个商业男人,为了试探人心友谊的真假厚薄,他通过几次假借钱的琐事,他都深刻感受到人情淡泊,与人性的冰冷,当他开口借钱时,很多狐朋狗友或是亲人都会远离他,冷落他,甚至曲解他,他算是活明白了。 他很努力赚钱,就是为了要让宛宛,他最爱的女人,活的快乐随性自由清新,脱俗自在,这是他余生的目标。 他静静望着她,今日的她一袭印花刺绣长裙,脖子里不佩戴任何珠宝,却依然美丽大方。 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的韵味,在同龄人中确实少见。轻盈优雅的裙装,尤其钟情带有东方元素的设计。 “现在你已经深谙资本市场规则,在科技创投领域屡建奇功…你也该稍微休息一下…”宛宛说着。 孤鹤回雪正在开创自己的事业。 他与宛宛各自精彩。 她盘着腿坐着他身边,尽显豪爽潇洒的性格,浑身散发着松弛感。她看上去十分年轻,不仅身材丰腴,还神清气爽。孤鹤回雪最赏识她这点,既聪慧干练、气质飒爽,又善于交际,且英气十足。如今孤鹤回雪鲜少露面,一旦现身,她都在旁陪同,足见他对她的信任。 宛宛越来越优秀,两人一路走来,她眼光敏锐,促使他投资互联网等科技行业,让他也赚得丰厚收益,不落后于时代,即使孤鹤回雪没带着她,他也一心一意。 也许,爱一个人最大的诚意就是,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忠诚于她,而不是在她面前装模作样,好男人是补药,不好的男人肯定是毒药。 “你还记得《南乡子?重九涵辉楼呈徐君猷》吗…” “在苏轼看来,世间万事,皆是梦境,转眼成空;荣辱得失、富贵贫贱,都是过眼云烟;世事的纷纷扰扰,不必耿耿于怀…”孤鹤回雪笑着说。 ”如果命运不允许自己有为,就饮点小酒写诗作乐,终老余生;如有机会一展抱负,就努力为之,哈哈哈哈…” 宛宛释怀说。 “白居易的“满园花菊郁金黄,中有孤丛色似霜。还似今朝歌酒席,白头翁入少年场。”孤鹤回雪笑着笑着。 “重阳佳节,佩茱萸,食蓬饵,饮菊花酒,觥筹交错间,昨日是青葱少年,我现在已是白发老翁。” “今日,这里很热闹 ,我们一起过节,这里有登高怀远,赏菊饮酒,孝亲敬老,祭祖思源…” “你看,月牙,重阳的月,别是一番滋味…”宛宛望着天边的月牙 孤鹤回雪最喜欢宛宛肚子里有东西,有文化,有智慧…她又是一个上马能杀敌,下马能念经的女人。 此刻,宛宛突然想到白日里看到的诗: 昨夜的梦乡 在遥远的大海边 威武的将军祠? ? 古老的松树旁 自君别后? ? 打盹了几百年 传说中的凯旋 还有一位珍珠般的女子 她系着绿白纱凤凰花大披风 恭迎着将军? ? 风里雨里…” 她瞬间觉得他是她脑海里的那位将军。 “对了,宛宛,你昨日的画,墨分五色,油画亦需留白。” 一个“阅尽千帆仍少年”,一个是“洗尽铅华呈素姿”,两人的默契,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加深了。 或许他也懂她的笔触,她更懂他的孤独。” 可在他俩眼里,这不过是“高山流水遇知音”的必然。 有时宛宛也为了他独钟的黑色,把她最不喜欢穿的黑色穿出万种风情。黑色蕾丝长裙是她的“战袍”,裙摆处的蕾丝花纹像暗夜里绽放的昙花,既保留了女性的柔媚,又不失纯净。她穿着黑裙子陪他出席各种宴会,裙摆随步履轻摇,与孤鹤回雪的白色衬衫形成鲜明对比,很多人都夸他们这是“古典与现代的完美融合”。 有次宛宛不在身边,他一个人。 夜深人静,他一个人躺在床上时,宛宛那张孤傲又妩媚的脸又会清晰地浮现在眼前。她有时是不一样的。宛宛是他的神,是他思想上的高山流水,是他可以与之共赏“临水照花”的唯一知己。 而他以前的女人,更像是他饥饿时的一碗热饭,寒冷时的一件棉衣,是安慰他肉身和世俗自尊的“凡人”。 他觉得,这两种“爱”是可以共存的,是不冲突的,在宛宛身上他都能找到。宛宛的出现,让他彻底厌倦了其他女人。 有时她就是天上的月亮,清冷而高贵;有时她又是人间的灯火,温暖而实在。 一个月后的一日。 暮色四合,南府张灯结彩,大红喜字贴满了窗棂。五日后的婚期迫在眉睫,府中上下忙作一团。蝶飞儿站在回廊下,望着院子里一箱箱聘礼穿梭于庭院,心头却无半分喜悦。 这些日子,她总觉得自己有些不对劲。三日前的那次相见,江南面色苍白得吓人,推说是染了风寒。可他那刻意避开的眼神和强撑的笑容,让她心生不安。 “蝶飞儿,江家派人送来了婚冠,祖母让你去试戴呢。”般若匆匆跑来,脸上洋溢着兴奋的光彩。 她勉强笑了笑,随她向正厅走去。途经花园时, 试过叚尔娘亲又拉着她说了许多婚礼当日的注意事项。蝶飞儿心不在焉地应着,目光不时飘向门外。 “娘,我想去江家看看江南。”她终于忍不住开口,“他说染了风寒,不知好些没有。” 林小糊手中的茶盏微微一颤,茶水溅出几滴,在红木桌面上晕开深色的痕迹。 “胡闹!”老夫人声音陡然拔高,随即又强自缓和下来,“婚期在即,新娘子怎好随意去见郎君?不吉利的。” 蝶飞儿怔住了。祖母向来开明,从未在这些虚礼上拘过她。今日这是怎么了? “可是祖母,我担心他的病——” “一点风寒而已,江家还能亏待了未来姑爷不成?”老夫人打断她,语气是从未有过的强硬,“你这几日就安心在府中备嫁,哪儿也不许去。” 蝶飞儿还想争辩,却见祖母已起身离去,背影透着说不出的僵硬。 不安像藤蔓一样缠绕上心头,越收越紧。 这夜,她辗转难眠。窗外月色如水,洒在绣着鸳鸯的红被上,冷清得让人心慌。她索性披衣起身,想到院中走走。 经过书房时,她听见父母压低的交谈声从门缝中漏出。 “……当真?”是父亲沉重的声音。 叚尔似乎在啜泣:“江家瞒得紧,还是陈医生酒后失言才透出口风。说是……说是得长期体检…” “这可如何是好?丫头她……” 蝶飞儿如遭雷击,僵立在门外,他们在说谁? 一阵天旋地转,她扶住门框才勉强站稳。 “婚事不能取消。”父亲的声音再度响起,带着决绝,“况且江南那孩子……也是真心待蝶飞儿。就让她,好好陪他一生吧。” 蝶飞儿的手指深深抠进门框,指甲断裂的疼痛远不及心中万一。她终于明白白日里母亲的异常所为何来,明白江南苍白的脸色从何而来。 原来那不是风寒。 是重症。 她不知自己是如何回到房中的。醒来时,天已大亮,枕巾湿透。 “江南他……”般若哽咽难言。 蝶飞儿抬手止住她的话。此刻任何言语都是多余,都是往伤口上撒盐。 她坐在镜前,看着镜中面容惨白的自己,忽然觉得那头上的珠翠、身上的红妆都无比讽刺。五日后的婚礼,不是幸福的开始,而是… “想我更衣。”她突然站起身,声音平静得让自己都惊讶,“我要去江府。” 这一次,没有人阻拦她。或许父母也知道,拦不住了。 管家一见是她,顿时面露难色,却还是引她入内。 江南的房间药气弥漫。他靠在床头,唯有一双眼睛还如往常清亮,看见她时倏然睁大。 “丫头?你怎么……”他急急欲起身,却引发一阵剧烈咳嗽。 她快步上前扶住他,她强忍泪水,扯出一个笑容:“来看看你。病成这样也不告诉我,该当何罪?” 江南苦笑:“原想等好些再……谁知越来越糟。”他伸手抚上她的面颊,“对不起,吓着你了。” 二人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许久,江南低声道:“婚事……你若不愿,我可去退婚。不能拖累你。” “胡说!”她握紧他的手,“五日后,我嫁定你了。此生,我都是你的妻子。” 从江府出来时,她心如刀绞,却又奇异地平静。既然命运如此安排,她便陪他走完这余生 然而她不知道,更大的风波正在酝酿。 回府途中,马车经过市集。她无意间掀帘望去,恰看见几个相识的世家小姐聚在一处胭脂铺前,对着她的方向指指点点,见她望来又慌忙散开。 她心下疑惑,却也无暇多想。 翌日,般若从外面回来,面色惶急。 “外面……外面都在传……”般若欲言又止,眼泪在眶中打转。 “传什么?”她正在绣婚服上最后一朵并蒂莲,头也不抬。 “他们说您……说江公子病得蹊跷……” 绣花针刺入指尖,血珠涌出,在红缎上洇开更深的一抹红。她怔怔看着,忽然想起昨日市集上那些躲闪的目光。 原来如此。 “还有呢?”她淡淡问。 般若扑通跪下:“还说您……与胡天行少爷有私情。有人看见你们上月一同游湖……” 她猛地站起,眼前一黑。 上月确曾与他一同游湖,却是为给江南挑选生辰礼物。怎就传成了私情? “谁传的?”她声音发颤。 “是、是辛家小姐辛依依……” 辛依依?蝶飞儿跌坐回椅中。 思绪纷乱间,忽听前厅喧哗。 “辛家带着一众人来退婚了!说您不配嫁入江南家!” 蝶飞儿只觉一股腥甜涌上喉头,又被她强行咽下。 她站起身,整了整衣襟,面沉如水。 “更衣。我去前厅。” 厅堂中,辛依依正哭得梨花带雨,对着南家父母控诉: “……我本不愿说破,可为了表哥,不得不做这个恶人。她与胡天行确有私情,那日游湖,我亲眼所见,二人举止亲昵非同寻常……” 蝶飞儿步入厅堂,所有目光瞬间聚焦在她身上。有鄙夷,有怜悯,有幸灾乐祸。 蝶飞儿瞬间记起夏茉莉婆婆说的话:一个女人的坏名声来自于得不到她的老爷们儿,和不如她的老娘们儿………果真如此,辛依依… 她看也不看辛依依,径直走向父母,躬身一礼: “父亲,母亲。女儿来了。” 父母面色铁青:“孩子,辛小姐所言可是真的?” 蝶飞儿尚未回答,依依已抢步上前,抓住她的手腕: “蝶姐姐,你就承认了吧!现在回头还来得及,何必害我表哥至死方休?” 她冷冷甩开依依的手:“我为何要承认莫须有之事?” 依依泪眼婆娑,却压低了声音只有二人能听见:“因为你配不上他。从小到大,你什么都比我好,连江南都选了你。但现在他需要的人是我,不是你这个扫把星。” 蝶飞儿终于明白了。辛依依所为不过是嫉妒编织的假象。 她正欲开口,门外忽然传来一声通报: “江南先生到——” 满堂俱寂。 他面色苍白如纸,眼神却锐利如刀。 他扫视全场,最后目光落在辛依依身上。 “表妹,适才你在门外对我父母说,愿意替我冲喜治病?”他声音虚弱,却字字清晰,“心意我领了。但我江南此生,非蝶飞儿不娶。” 他转向南家父母,深深一揖:“岳父岳母,小婿来迟。今日之事,皆因我而起。若有流言中伤蝶飞儿,就是我江家的敌人。” 辛依依脸色煞白,踉跄后退。 她望着他,病弱的他 ,依然为她撑起一片天,泪水终于决堤。 这一刻,她下定决心:无论还有多久,无论前路多少艰难,她都要握紧他的手,走完这一程。 红妆下的暗涌终会退去,而真心,永不沉没。 “万丈红尘三杯酒,千秋大业一壶茶。” 不管往后是酒还是茶…她都陪着他细品… 她一抬头,天边的月牙很美,美的心碎,或许好像被他们的故事熏醉了… 江南一心养着身体,一心想着她,一心忙着赚钱… 也许男人真正爱一个女人,就像江南对蝶飞儿真动的情,他真的会非常的尊重她,会情不自禁的觉得她还缺什么,总担心自己给蝶飞儿不够多,爱她的至高的境界,就是很心疼蝶飞儿,又不要求她为他做什么。 初冬的一个早上,妙心庵四周的龙血树,长势喜人。 林小糊踏进大殿,听到师太的声音与一位施主的声音:“施主安心,佛家讲因果,道家讲积德。你们家能在晚年得财,往往是因为你前世积了德,今世又在前半生积累了福报。到了晚年,这些福报成熟了,自然就显现为财富。“ 只听到女施主听到这里,忍不住问:“师太,您说我偏财在时柱,是前世积德。可我怎么知道自己前世做了什么?“ 师太笑道:“前世的事,我们无法验证。但从你今世的命格来看,你确实是有福之人。你的偏财在时柱,不仅说明你晚年有财运,还说明你这个人心地善良,懂得积累。“ “我再看看你的…。“只见师太又仔细推算了一番,“你时柱在壬戌……说明你是个有德行、有才华的人。“ “前半生可能默默无闻,后半生必定厚积薄发。你的偏财格局,配上你的德行和才华,将来必成大器。“ 只见那位施主听了,说道:“多谢师太指点!弟子一定谨记教诲,踏实做人,努力积累!“ 师太点头:“你能有这个觉悟,很好。不过,我还要告诉你几点。时柱虽好,但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时柱是晚年,也是归宿。你要想真正享受这份偏财,必须做到几点:要守得住寂寞。你的前半生不顺,或者说不显。你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不要心急,不要投机取巧。要积累经验。”师太喝了一口茶,顿一下。 “女施主,偏财在时柱,说明你的财运需要积累。你要要认真学习,多积累经验,多结识人脉。这些都是你将来的资本。要行善积德。佛家讲因果,你命中有偏财,说明你前世有善因。但今世也要继续行善,才能让这个善果更加圆满。要多做善事,多帮助穷人弱者,这样你的福报才会越来越深。你是个有爱心,很孝顺又大气的人,你前半生做得很好…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只听那位施主认真地记下这些话,郑重地说:“弟子一定谨记!“ 财富是身外之物,一切随缘。林小糊老夫人只懂这个道理,她听得一愣一愣的,不太懂佛学,她安静驻足窗外芭蕉旁静静听着,不去打扰她们的对话……她只是来看看师太而已。 抬头一望天边,一大早,月牙还在,她想起胡一风说过一句煽情的话:早上的月牙有种特别的美,那该是一个英雄心里的婵娟… 第三百一十三章 家国情怀 冬至后的几天是暖冬,蝴蝶谷里艳阳高照,第四天早上下起迷离小雨,不大不小,林小糊起床推开自己茶室的窗户,空气真好,空气里混着花草树木的香气,尤其是百合的香水味,清新极了,她深呼吸,一股惬意。 林小糊遁入回忆中,当年在蝴蝶谷里,自己被很多年轻后生追求,千挑万选……嫁给南燕飞,他们两家人之间有些贫富差距,但最后都开始认同“灵魂契合更重要”。毕竟,爱情亲情里最重要的,不就是两个人的心能够紧紧相连吗? 当年林小糊从娘家搬进南家时,很多人不解,她幽默风趣说,她又不是活给别人看,林家的好屋子,她也住够三十年了住腻了,换个口味,换个活法,她是活给自己看的,往后余生,她会越活越优秀的,想不到,她后来培养了南青文,还有蝶飞儿这么多好儿孙,也是大福报大造化。 等雨歇会,林小糊觉得冬季也是修园好季,她开始整理院子: 人生一趟,草木一秋。人的思想与草木都得不断修剪,更新,再蓬勃都会凋落,没有发黄,凋落哪里来的再现生机,就像人的缺点弱点痛点盲点…一样,只有不断修剪更新,才能有更多美点,优点,亮点… 般若,宛宛,蝶飞儿这几个孙女,各有千秋,个个如花: 般若仿佛是一棵佛系的大善菩提子,宛宛是一朵有政治,经济学头脑的铿锵玫瑰,蝶飞儿是一朵内敛才华横溢的君子兰。 林小糊认真修剪了这里的树枝枯叶了,享受着独处的时光,她休息一下,喝了一点茶,看着杯里的茶叶,自己总认为: 这茶,既可以琴棋书画诗酒茶—大雅,又可以柴米油盐酱醋茶—大俗,如此大俗大雅,能屈能伸,雅俗共赏,方能成格局,成事儿哈……” 孙女蝶飞儿每次说林小糊她:祖母是讲故事的人、教导员和魔法师。 林小糊都会大笑:祖母魔术不大变,成不了魔法师哈… 林小糊突然想到昨日马车里自己随意扔的花草,忘了拿出来,昨日又瞎忙一日,又忘了拿出,她赶紧从马车上拿出,它在路上密闭几日,又在她手里的马车密闭几日… 今日,林小糊才有空,从马车里拿出它们,一解开层层叠叠绑住它们的膜,发现它们还鲜润无比,感慨这世间无比坚韧的生命力… 南燕飞离世后,她有空时不大在人群扎堆,多与大自然接触 ,诗书笔墨…碰花碰树碰菜不碰情,过着简约的日子。 每次 谷外的快八十的老花农路过,告诉她: 你家芙蓉菊开的太好!芙蓉菊的花期是冬季! 她就会想起南燕飞。 她心里总是涌动一股暖意。 她好像真的在这种亲手栽花种树的劳作里,和与小动物的相处里,找到了宁静与淡定。 每次她养这么多小动物,看着它们的眼神,它们的眼神,都是如此天真和清澈,她很喜欢看它们,也喜欢它们看着她的样子。它们的到来让她好像找回了童年。 她有个怪癖,特别喜欢闻花树的味道,累了一天,一闻,就觉得不累。 蝴蝶谷的冬天很特别,这儿没有白雪与凋零,而是满满的生机。 三角梅,木棉、乌桕…的各种花争着开,紫花风铃、羊蹄甲…也不示弱。 红的粉的、黄的橙的,还有白的紫的绿的,就像调色盘打翻了,到处五彩斑斓。林小糊走在谷里,满眼都是梦幻的色彩… 南燕飞在世时,一直很注意培养孩子的自控力与抗挫力。 他告诉小糊:孩子要培养好,让他积累知识会多了,懂得运用了,就会慢慢有创造力了,一个人自己哪怕活到九十九,还能把自己变得越来越优秀,慢慢把每一代孩子都培养优秀,成才,才是真正有面子,不要在意那些所谓豪宅豪车豪门…… 林小糊觉得现在自己老了,身上的佛性,神性…慢慢好像显现出来,至少自己做到南燕飞希望他做到的善良高贵,能每日做到笑对生活与生命。 她有空也会带着孙女们一起,她满怀热忱,去看望谷里老人与孩子们,传承非遗文化进谷里。 平时她更热心于蝴蝶谷的公益,对教育事业及社会爱心捐赠她都舍得慷慨解囊: 谷里蔓延瘟疫时的物资捐赠、谷里孩子们的教育基金捐款,还有联合谷里每家每户做到“蝴蝶谷母亲健康”捐赠 ,她还启动谷里的春笋计划… 她尽力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事业,她想在晚年时,做点有益大伙们的事,尽绵薄之力。 蝴蝶谷的特色服饰展示,年轻人都去参加,推广这里的民俗文化,大伙慢慢把蝴蝶谷精神和文化推向谷外,迈向世界。 蝴蝶谷里开始热闹了,谷里年轻人又带领大家一起干,她们发挥带头作用,很多年轻人有空就开始张罗蝴蝶谷民俗队伍,展示这里服饰文化与民宿歌舞表演,南家鼓励大家想方设法,要把蝴蝶谷女最美最善良,纯朴有力量的一面,呈现出来,让蝴蝶谷的精神风貌,走出这个偏僻山谷,成为一个传奇。 “祖母,你在想什么…”宛宛一回到谷里,就出来叫了小糊一下。 “祖母,你交代的事,我这几日办的差不多了,我让几户谷民,用空置的草屋,改造为民宿,又创新了十几套蝴蝶谷的特色服饰,款式复古又很艳丽,她又去了几家百年老手工作坊,让他们做了很多特色伴手礼…” “哦,效果还好吧!接下来,你准备干嘛…” “我这次从天一阁回来,就是明日想带动这里的女人们去找活干,多赚点钱,我想带活这里的旅游文化和民宿,看看能否在蝴蝶谷做一些休闲旅游,让我们这里的人多赚点钱,有儿活干,联合谷里几个能干年轻人,还有德高望重老大娘老大爷们,把蝴蝶谷乡振兴起来,增砖加瓦,祖母 ,这是我昨晚与几个年轻人一起沟通的计划…” “好孩子,你想法不错,老百姓过日子,就图个好身体,有美好生活过,有希望,有盼头,正能量,你们继续努力吧…” “祖母,我想请您去动员妙心庵的静缘师父,大家都说她年轻时是个绘画高手,让她画些蝴蝶谷风貌,画些蝴蝶谷服饰的图样,还有我想请孤鹤回雪帮做些篆刻,影雕,还有剪磁…” “孩子,对了,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没办法做好的,是有限的,你懂得发挥大伙力量,齐心协力,就对了,画的创作内容,我去找静缘师父,让她聚焦蝴蝶谷内外的乡土人文,关注一下这里谷里的民生,也是她的修行啊…” ”谢谢祖母,我准备在顶峰上,展览一些蝴蝶谷风土人情的画作,让师父抓紧采风与写生,还有我想让蝶飞儿去准备我们谷里的文化学术研究、展览交流,毕竟蝶飞儿的文化修养造诣比我们都好…” “对,蝶飞儿,般若,你都要去调动她们,现在国家政策很好,大力在振兴乡村经济,文旅经济,非遗传承…,扶持乡村美化,你们要好好回报祖国,回报自己故乡……”林小糊祖母严肃说着。 宛宛点点头。 林小糊又陷入沉思,她出门远远望着蝴蝶谷前面的大海,她想到前几日看到谷民们在蔚蓝的海边…… 她们不分年龄,在海边嗮盐,织网、抬巨大石条、挑海沙、绣薯花、人偶彩绘……沙滩拾贝、烧烤海鲜与地瓜、篝火晚会、歌舞表演、古早味美食制作、爬蝴蝶谷山、海边拔河比赛、蝴蝶谷服饰旅拍、非遗手工绣缀仔… 她喝了一口碧螺春,又想到一个念头:蝴蝶谷里,可以做剪磁,木雕,影雕…还可以找到一些稻田,进行艺术创作,还有一定得让谷民与来谷里的游客们,沟通起来,谷民们和睦相处,互帮互助,才能更好…” 她静静思索,又想到这一带的木雕,石雕与剪磁: 木雕,石雕本来就是谷里的强根原始行业,但是几十年下来,发现太多谷民成了职业病人,这些石雕生产,也让一大批工人,因为尘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实在惋惜,石雕行业何去何从,石雕流水作业还是得注重环保路线,珍惜生命… “还有祖母,影雕也应该推广…” “祖母,蝴蝶谷影雕,剪瓷雕的色彩艳丽,成品多用于屋檐搭建。传统的剪瓷雕以钢筋、水泥为原材料,为了能够更轻便地带着手艺和工具漂洋过海,大伙们,挺聪明的,她们将剪瓷雕的原材料,变为灰塑,瓷雕作品轻了很多。”林小糊静静听她讲话。 “祖母,谷里的媚兰姐,罗罗姐…她们几个是剪瓷雕手艺人的传承人,她带领大家,很会创新,她尝试过的摆件、挂画等体量相对更小的作品,还把我们蝴蝶谷女娃元素,融入其中,创作出了不少惊艳之作,大家都说好看…” “哦,很好,对了,丫头,你回来这么久,我忘了问你与孤鹤这孩子,你们在天一阁相处得如何…” “很好,也许在爱情的世界里,年龄、外貌这些外在因素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个人能否在彼此的世界里,找到归属感。我在孤鹤回雪身上找到默契感…” “这样我就放心了,让我看到了你们爱情变成亲情后的甜蜜与包容,这才是爱情最好的模样!” “孩子,你看你们的父亲,与你们叚尔娘亲这一路走来,他们在谷里里,每次出门,你父亲都会主动帮你母亲提包,这小举动是爱!过大路时,你父亲还总护着你娘亲的腰、帮她整理头发,这互动自然又亲密,两人全程笑容灿烂,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与他们无关。” “祖母,宛宛,喝木耳汤了,你们说累了吧,我熬了一些白木耳,莲子,百合,桃胶,这四种食材一起炖,口感更丰富,清心安神,尤其你们最近老熬夜、压力大,坚持每日吃一小碗,能滋养皮肤,又能提高睡眠质量哦…” “对了,好,丫头,好睡眠就是最好的“美容剂”。提到内调养颜,银耳绝对是绕不开的“明星食物”,这“平民燕窝”,价格亲民,养颜效果却一点不含糊。坚持吃银耳,皮肤会变得水润有弹性…让你们都美美的哦…” “我在天一阁,也经常做黑芝麻、核桃、糯米,把这三种食材洗净后,熬好,加入适量清水,打成糊状,然后倒入锅中,用小火慢慢煮,煮到浓稠后,加入少量冰糖调味。每天早上吃一碗,既能乌发润肤,又能提供能量…” 看着孩子们自己会爱护自己,林小糊特别欣慰。 “对了,蝶飞儿要嫁人了,婚期变来变去,好在她还答应嫁人,天一阁那里很多年轻人都开始不谈婚论嫁,还不生娃,害的父母们都焦虑了…” “也对,这蝴蝶谷好像也开始有些年轻人,不想婚娶,很多父母都在担心焦急。 隔壁王大娘家那个老闺女还说:创一代不能嫁,年轻时候男人忙不顾家,年老时候他们要浪漫年轻,会有外心,所以她不想嫁创一代,自己不嫁人,但想成为创一代…对了祖母,你好好保重自己,你要长命百岁…” 林小糊笑到,随缘欢喜,她想到: “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这些都是超越命理之外的养生法则。无论个人命局如何,只要能遵循这些,都能延长寿命。 林小糊自己摸索出一套保养法则: 也许合理的饮食、规律的作息、适度的运动、平和的心态,这些看似简单的生活习惯,其实是最有效的养生方法。每个人的体质特点和容易出现的问题,而养生学,让她如何针对这些特点进行调理。 两者结合起来,也许能达到最佳的效果。真正的长寿密码,是个人整体平衡与一些巧妙配置。有各种食材温和滋养、自己懂得压力化解,坚持读书…护身的能量守护,这几个各有所长,互相补充。 傍晚,蝶飞儿穿搭整齐,替林小糊祖母去参加谷里一户人家谢家的家宴,说实在的话,她觉得这次谢家的家宴,是一个微缩的名利场,把不同圈层人的不同做法,都摆在了明面上。 家宴上,她认出了蓝胭脂的海岛表姐银娘,这个在各种圈子,好像混的风生水起的矮女人,书读到小学,却很会来事,她今日全身穿着红色衣服,极其艳俗,首饰戴的很多,像是卖首饰的,搞得珠光宝气,胭脂抹的很浓,油头粉面,快五十岁,装饰指甲长长的,红红的,穿着极高的高跟鞋的,她努力展示自己的半老馀娘的风韵,积极融入这里的圈子,还带着三个刚成年的少女,应该是她的亲生女儿们…… “这个银娘半年前用试管生了一个娃,听说用了好多钱…,她都是靠官场上的一些坏痞们起家的,赚得盆满钵满…有什么可得意的……” “还不是官场老鸨一个,被一些官场的坏人利用了…有什么可炫耀的,都不懂得丢人现眼,妇道都丢了…她好意思做,我们都不好意思说…她还以为自己是这里的小明星,在光宗耀祖…人在做天在看,还以为大家伙都是瞎子傻子…” …… 旁边有几个有钱人家的家眷们在嘀咕,银娘好像发现大家在议论她,头抬得高高的,很不屑… 好像她越表现出淡然处之、以她为主的从容金贵,那几个女人故意说的更大声了,好像特瞧不起银娘。 今晚来参加家宴的女人们,很多人各自解读着所谓的圈子规则和社交本质。 整场活动看下来,蝶飞儿跟银娘一家几乎没什么互动,但她觉得她挺可怜的,她可以想象到她每日每夜挣扎在官场染缸里,成了风月里周旋的边角料,要步步小心翼翼…表面看是风光,但幕后可能得天天提心吊胆苟且生活 毕竟银娘与一些官场里坏痞暗地里勾结,他们一起做的事,是见不得光的… 蝶飞儿也常听父亲讲到:财权色是穿心刀,当立中流守本心,父亲绝不让蝶飞儿这个清新的女娃涉及官场,蝶飞儿也做到了。 今晚她替祖母应酬,对人都很礼貌,但与这里的人都特意保持着距离,只听不说,微笑少语。 坐在她旁边的那个银娘,还有她的三个女儿,在晚宴上的状态有点耐人寻味。 她们安安静静地跟在银娘身边,大部分时间只是微笑,话不多,任银娘摆布。当大人们谈论着商业合作、旅游经济这些话题时,她们看起来有点插不上话。 这个银娘显然是想让女儿们多见见世面,提前接触她眼里这些所谓高端人脉,但现场的氛围对三个小姑娘来说,似乎有点超纲了。 “这个银娘一直以“富养女儿”和周旋于大小官场里出名。 她经常在社交平台,展示自己奢华生活,也带三个女儿出席过很多时尚艺术场合…但这次在这样一个偏重商务的论坛晚宴上,她这种高调展示的方式,让这桌上一些人觉得不太匹配,很多人还特别厌恶她。 谢府男人对所有人都挺亲切的,他都是笑容满面。 “这男人一发家,男人发达后有四不换:车子、房子、与他共患难见真情的女人、谦卑之心……”这谢先生话音刚落,整桌人都鼓掌。 突然谢先生把眼光瞄准他好友南燕飞林小糊夫人的孙女蝶飞儿,她今日第一次代替祖母出来,这是个有着贵气相的女娃。 他发现这个蝶飞儿属于典型的骨相美人,好像从来都不曾有过少女感,其整张脸给人一种带有乡土气息的美的感受。她的美早就超出了传统的审美框架,自然流畅的骨架、沉稳大气的气场,眉眼端正,人中饱满,以及深扎骨子里的自信,是个“贵相”之人。 谢先生当年也很仰慕林小糊,谷里传说 当年南燕飞对林小糊爱得那么疯狂, 因为他爱的不仅仅是至爱的灵魂共振,是“重返清新世界”的感觉,是被需要、被她崇拜的满足感。 年轻时的林小糊从一个男人最爱的伴侣,慢慢变成了南燕飞在各个领域不可或缺的灵魂战友,很多人都很羡慕南燕飞。 谢先生觉得南燕飞与林小糊的孙女——这个蝶飞儿,虽是第一次接触,但也是非同寻常。 桌上很多富人在聊养生…… “人也是如此,冷冬更养人,正好借助这股强劲的封藏之力,把阳气养足、潜藏好,来年才能正气满满。” “对啊,尤其是从冬至开始,一阳始生,身体的阳气就像小火苗一样,要是不好好养护它,来年各种大小毛病也够受的。” 蝶飞儿听着大家东家长西家短在说,她永远都是眼神柔和、神态松弛、自然的微笑待人,她看起来极其有亲和力,落落大方的状态,特别吸引人。 “要多吃养血滋阴的食物…” “桑葚、枸杞、当归、桂圆、酸枣、葡萄干…都是非常好的滋养肝血的东西,我家常熬…” “我家也常吃酸枣仁膏……” “还有,听说高府那个高先生,很不好,有几个女人,对那个小女人李舒涵的长久偏爱,从来不是爱情童话的范本,而是成年人世界的价值互补……” “这些事大家都知道的,据说他原配陪他闯过一无所有的艰难,却不懂他功成名就后的掌控欲,第二任女人辛金金,带着光鲜亮丽的体面而来,却用高调内耗耗尽了他的耐心。唯有第三个女人李舒涵,她懂得了高先生晚年时期最大的需求:省心。” “李舒涵这个女人,从来不是爱情层面的胜利,而是精准踩中需求后的…” “他原配柳小敏,坚持自己在商业上的眼光,不惜和高先生在股东面前争得面红耳赤;第二任仗着一些金钱与资源,坚持维护个人体面,全然不顾高先生的形象。” “而李舒涵,自出现在公众视野开始,她的一切形象都在为高先生的需求服务,对方需要什么,她就成为什么。” “高先生不一定很爱李舒涵,但他一定很需要李舒涵。” “这个女人,先成为高先生的……而后成为母亲,最后成为高太太。” 整桌人七嘴八舌,谈起高家,气氛高涨… 蝶飞儿没有说话,她觉得不少土豪的爱情,从来不是风花雪月,而是“有用时偏爱,麻烦时放弃…”的现实筛选。 也许是原配在共苦,第二任输在添乱,而第三任的大获全胜在于“实用”。 就像夏茉莉婆婆的高论:很多土豪们对于女人们的“死心塌地”,其实是露骨的利己选择,也是“谁有用就爱谁”的俗套逻辑。 大家吃吃喝喝,天南海北,高谈阔论几个小时, 蝶飞儿坐的有点不耐烦,她听后,一种感受:至于大家讲的高先生对李舒涵的偏爱,或许正是在历经岁月沧桑后,对一种简单、纯粹且实用的情感需求的追寻。而这,也好像看到了爱情在现实面前的另一种模样。 或许像夏茉莉婆婆说得: “对于一个成功的商人而言,一个体面且有炫耀价值的伴侣是标配。而且如果这个女人是拥有学识,且又是极有修养的,最善良的好女人,那肯定是他们的高配,这样高知形象,为商人的富豪人设雪中送炭,这是很好的, 锦上添花更不用说了” 夏茉莉婆婆的话经常响起:一个个精明的商人哪能忍受他人对自己的算计…” “高先生肯定最喜欢李舒涵,据说李舒涵这个女人,没有铜臭味,一直陪伴着有病在身,甚至经济寥落的高先生!高先生还真是桃花运多,在对的时期间遇到了对的好女人…”不知哪一个男人说了一句。 谢先生又说了一句:“真正爱一个女人的男人一生只做两件事:搞钱与好好对待自己的那个女人…”话音刚落,大家又乱鼓掌。 “男人的真正的“有出息”,是能力与品德兼具,既能实现自我价值,又能回馈自己的祖国,与最爱的家庭最心疼的女人…专一又忠诚,反之,即便…” 蝶飞儿想起自己父亲南青文的话,她觉得这个李舒涵也太不容易了! 蝶飞儿心里只向往一生只爱一个人,这个人又忠诚爱她的…她是永远不会欣赏与羡慕谢先生这样的男人的,她还是相信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爱是能节制,又抵制诱惑,又能专一的…… 这种应酬真累 ,八卦最没意思,蝶飞儿回谷时南府上下都睡了 。 她蹑手蹑脚来到祖母书房,看到书桌上写着一首小诗,她读着读着,眼眶也湿润了,她明白林小糊祖母想她娘亲了,据说曾祖母是个很勤劳勇敢,辛苦贤惠的好女人: 母亲的花头巾 昨日夜里 半月朦胧涛声依旧 母亲的花头巾 美丽地飘进青山湾的梦里 暖暖的 柔柔的 熟悉的遥远的身影 默默伫立在诗人六百年的故乡 灯塔映红她慈祥的脸庞 海鸥暼见她善良的心地 她来了 她又走了 赤焰热烈 轻飔微抚 她们来了 在凤凰花开的海门深处 艳丽的头巾 旖旎的风光 铿锵玫瑰朵朵 如诗如画 如花如茶 一朵朵写真了石头的家乡 芳华无尽 风情万种 勇敢的她们 一个个 一群群 风姿绰约 遍布人间 在将军祠下梦的心扉里 我兴奋地拥她入怀 在古城环绕的摇篮里 在西沙湾里 欣喜若狂 蓝里带墨的蔚蓝色 在母爱柔情的浸染下 一朵小小的凤凰花 平和为衫 包容作裳 小心翼翼叩响海门深处的心房 贪婪地躺在 爱琴海的宽厚的臂弯里 成了时代的弄潮儿 在热闹非凡的水关里 尽情狂欢 茁壮成长 与海浪儿轻舞飞扬 细细谛听 一段段关帝庙古老的故事 还时时在耳边回响 那个裹着绚烂的花头巾的小女孩 已长成了沉香的传奇 蝴蝶谷的夜万懒俱寂,蝶飞儿悄悄回房睡觉…明日还得帮宛宛去谷里做很多事…她又睡不着,准备裁剪几块花头巾,丝绸的,她想带祖母去穿一次蝴蝶谷的传统服饰,让妙心庵的静缘师父帮她画一幅画…她选了几个花样,最后选了红黄凤凰图样的,又吉利美丽… 她慢慢长大了,她能做的就是,学会洒脱地生活,不为琐事挂心,不轻易被别人影响,也不过度纠结。 她始终记得祖母说的女人要珍视的三样事物:自己蝴蝶谷的状况,自己的身体健康,以及深爱着自己的人。 第二天,蝶飞儿又被林小糊祖母派去参加谷里一对夫妇的一个书籍捐赠活动,这对老夫妇是读书人,也是南燕飞祖父的故交,蝶飞儿在活动中遇到楚云天与白方彦,楚云天看到她真是很高兴,白方彦可惜的是般若太忙,他没能带她来参加。 他们一起都很高兴。这个图书捐赠,一座承载着两位老人人文情怀的“蝴蝶谷书房”,让偏僻山谷立刻增添新的精神地标。 这对老夫妇长期旅居在外,高龄了,这次才回来,做了他们的文献捐赠。只见红色绸布缓缓拉开,老夫妇为蝴蝶谷书房揭幕。 他们把全部藏书捐赠给蝴蝶谷,蝶飞儿很开心,这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以后在蝴蝶谷,她与谷民们有读不完的书籍了… 蝶飞儿强烈感受到老夫妇两个人多么珍爱书籍、尊崇恩师、敬爱家人、热爱蝴蝶谷、尊重文化……的珍贵瞬间… 这个书房好像滋养着这一对精神巨匠、文化眷侣!他们是蝴蝶谷最富有的精神贵族! 蝶飞儿看着这么多的书,充盈了这一个小小的地方,好像诠释着点点滴滴,也让她感受到人间是很温馨很温暖的! “小蝶…待会,我们三个人一起去…” 蝶飞儿微笑着,她摇摇头,她不想让楚云天对她再有情意,凡事都得适度,这是她理解的中庸之道,也是她慢慢领略的人生哲学:情深不寿,情爱不要过度沉迷,她控制欲从来不强,她不执着,只爱随缘,不伤害到自己与别人,也许可以互相做到谦谦居子…温润如玉… 这几日她突然发现自己更加理性了… 白方彦要与她一起回去帮般若做事…… 楚云天望着蝶飞儿背影,他总觉得蝶飞儿很神秘,能守住秘密,从不泄露自己行踪…很会看场合,她特别能读懂社交潜规则,该说时说该静时静,这是他最喜欢她的地方。 而在白方彦眼里,蝶飞儿与般若都是很会翻篇的女人,南家女孩子从不纠缠情绪旧账,她们很会适应快节奏生活,尤其是南家在低谷期,她们都能互相提供稳定情绪支持,都能共患难,这是最难能可贵的。 楚云天一直想主动为蝶飞儿做事,他一直感到值得… 也许南家女孩子的这些能力背后 ,都是家族阅历与她们各自爱读书,修养不断提高,认知很高后的一种与众不同的沉淀。 楚云天:自己时间太忙了,他只想挑现成的,最好的姑娘匹配他的未来。他一直想着蝶飞儿…这就是他最想要的姑娘…… 第三百一十四章 红颜若碧 小寒时节,蝴蝶谷里的晨霜还未散尽,般若已提着竹篮走在青石小径上。她着一身靛蓝棉布裙,发间戴着一枚蝴蝶花簪——这是三年前祖母亲手送她的。 “般若回来了?”溪边浣衣的妇人直起身,“听说蝶飞儿在谷里书房当负责人了…..” 般若含笑施礼:“李婶安好。蝶飞儿是的。”她望向云雾缭绕的山峦… 转过老银杏树,便见南府青瓦白墙的小院。老祖母林小糊正坐在廊下拣茶,银发梳得一丝不苟,深青衣衫浆洗得挺括。听见脚步声,林小糊抬眼,目光如古井:“般若回来了?” 般若放下竹篮,端端正正行了个万福:“孙女愚钝,出去几日,今日回家,修身齐家之本在乡土。我以后更愿随祖母习山事、理家园,不负南氏‘耕读传家’之训… 祖母手中的茶筛顿了顿,拉过孙女的手——那本执笔的手已生了薄茧。“昨夜我无意中观星,见文曲光照谷中,便知你们几个丫头这几日要回来。” 她指向东厢,“收拾收拾,午后随我去看田地。” 几日来,很多谷民都在修缮祖宅时,般若在阁楼寻得一只樟木箱。内藏数十卷工笔山水,落款皆是“妙缘”。画中烟云海边桥,正是谷里模样。 “这是静缘年少时所绘。”祖母抚过泛黄的宣纸,她的手停在最后一卷——画中少年临海抚琴,题着:“知音何在,山海之间。” 三日后,般若在海边遇见静缘。她青衫磊落,正对着一株病梅写生。 “此梅根腐三年,您画其枯枝,不嫌萧索?”般若忍不住问。 她收笔转身,眉眼清峻似画中人:“枯荣皆真境。且——”她轻触梅干,“未必不能回春。” 般若凝视画卷,忽然深揖:“我祖父最常提及的,便是谷里的‘梅霜薯园’。” 谷中年轻人渐渐聚拢。几个年轻人与林小糊在老槐树下结盟。蝶飞儿研墨,般若铺纸,楚云天刻竹为简…江南提议:“既为振兴乡土,当有社名。” 祖母自廊下缓缓而来,手持一卷旧书籍:“你们祖父在时,曾与几个友人结‘诗社’——春耕、夏读、秋收、冬藏。如今你们志向更大,不如就叫‘’诗谷”… 她展开旧札,墨迹犹新: “一愿谷民衣食足,二愿古艺薪火传 三愿山水容颜好,四愿诗酒远客来…” 宛宛忽然起舞,水袖翻飞如白鹭,大家同时提笔——在旧愿下添新章: “五愿家国同春色,溪山处处起楼台……” 暴雨突至,李婶送蓑衣至半山亭。见蝶飞儿护着新接的梅枝。 “不过一株梅,值得么?”李婶为她撑伞。 般若回头,雨水顺眉骨滑落:“家祖父临终说,他这辈子最憾两件事——一是他无力报母恩,二是他未曾亲眼见谷里古梅复华。” 般若轻触梅枝上新芽,“如今国家政策好,我辈书生多,至少...至少可以让故园之美不灭…” 蝶飞儿心中震动。她忽然明白,她们几个自己在乡下生活不是无用,而是另一种清新美丽坚韧的坚守… 雨停时,般若从怀中取出静缘的画:“这幅《梅下抚琴图》,静缘赠祖母的。” 蝶飞儿展开,见空白处新添娟秀小楷: “故人画梅君医梅 中间相隔几十秋 今日风雨同护处 一样青山两白头…” “静缘师父说赠...赠予懂得之人。” 满堂寂静,忽然掌声雷动… 这几日,蝶飞儿白天攀古道访古梅,午后她学制陶采薯… 傍晚般若在晒谷场摆长桌宴。祖母亲自指挥烹制“十道山珍”,每上一道,便讲一则谷中传说。月出东山时,宛宛领姑娘们跳起茶舞。 楚云天在席间微笑看着,却饮了一杯又一杯。江南轻按他的酒杯:“有心事?” “我姑妈来信了。”楚云天从怀中取信,“姑妈让我回去相亲…” “你应了?” “我烧了信。”他望向月色中的梯田,“有些路走了,就回不了头。” 江南点头,为他斟满一杯:“敬不回头的路。” 宴散时,楚云天在海边遇见蝶飞儿。她正放一盏灯,灯上绘着病愈的古梅。 “许的什么愿?”楚云天问。 看着她被月光浸透的侧脸:“愿故园如画,愿画中人常在。” 楚云天拿出藏在口袋里的梅簪,他将簪子放在她掌心,又轻轻合拢:“给你…” “我不能收…” 冬末,忽然来人,说谷里要修几条大公路,贯穿山谷,青石板路,老银杏树、古梅林乃至好几个大薯园,皆在规划图中。 “这是发展大局!”江南先生甩出图纸。“一条条路带来万家富…如今国人最爱的就是‘原汁原味的乡村味’。加上美化文艺,才是长远之计。” 山谷举办了首届“诗谷节”。 谷峰上立起江南设计的木牌楼,刻着林小糊祖母拟的楹联: “旧雨新知皆客子,涛声山色即文章…” 大家在老槐树下设了读书角,蝶飞儿教孩童读《诗经》,第一课便是“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古梅林畔,般若领人嫁接出新品种“归燕梅”,花开时白中透粉,似美人笑靥… 般若的陶窑已成“谷窑”,宛宛设计的“茶舞”被录成小短剧,在谷里聚会中放映… 最妙的是那条新修的“蝴蝶谷步道”——每隔三里设一亭,亭中或展山民耕作旧器,或悬前人山水诗画。徒步者领一本“蝴蝶谷通关文牒”,每到一亭可盖一枚特制印戳:梅、薯、陶、舞、书… 祖母以后想做大家的主婚人,她一直说: “你们祖父若在,该是最欢喜的。” 她眼中水光潋滟,“你们祖父总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实治国何须远求?让乡土不贫、不凋、不失本色,便是安邦。国家倡导的好: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 山谷忽然下了雨。众人移步廊下,林小糊见雨洗青山如黛。蝶飞儿握祖母的手,在她耳边轻声说: “这条路还很长。” “有多长?” “像溪水那么长——从山顶到大海边,从往昔到将来。” 祖母微笑,她望向廊下谈笑的孙女与几个年轻人,嬉戏的孩童,抚着古琴的宛宛。雨声中,她听见一个时代轻轻转身的声音——不是离去的脚步,而是归来的足音… 蝴蝶谷依旧,而孩子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抽枝发芽。 林小糊想到:“昨夜又梦少年时,与燕飞初遇于蝴蝶谷的梅林薯园旁。他说要画尽天下山水,我说不如先画好蝴蝶谷… 今晨,见丫头们在海边打闹,她忽然明白: 原来最好的画,不是留在纸上,而是种在土里,活在四季,传在血脉之间… 这画卷啊,燕飞与自己开了头,丫头们接着“画”,一代,又一代。 楚云天看出江南经历了经济的起起伏伏,性格里带着严谨和执着,他现在已经拥有生活保障与生活品质,他作为这里的翘楚,能为谷民提供无与伦比的物质生活,他带领大家合作,在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和资源,也让大家进入一个全新的、更具影响力的商业圈层…最主要的是他与蝶飞儿深度的情感共鸣与精神契合… “我欣赏她的独立、智慧和能力,让她感到被尊重和被需要。我们这种平等、尊重的关系…” 江南告诉楚云天… 林小糊明白楚云天也想娶蝶飞儿,但她觉得蝶飞儿选择江南,是物质、事业、情感三重价值的精准匹配。这种关系超越了简单的“豪门婚姻”想象,更像是一种基于相互欣赏和价值认同的“灵魂合伙”。 “楚云天,冬至已过,旧岁清零 ,万事顺意 , 嘎嘎开心,举杯敬此年 ,原新年胜旧年,有趣有盼 ,无灾无难,辞旧迎新 ,向新而行…老身我以茶代酒…希望你早日找到心上人…蝶飞儿她已经选中了她…” 林小糊拿茶敬了楚云天… “祖母,我太喜欢蝶飞儿,她情绪稳定。不为别人的嘴活着,她心态好,她又独立。她又总是保持清醒。知道什么人值得,知道什么事重要,不在不值得的事上浪费时间,她没嫁人时,我还是有机会的…” “要不,我让云紫给你介绍一个…” “不用…” 他们两个在喝普洱茶… 蝴蝶港里,这个冬季的云紫,她已经活成了与蝶飞儿不一样的女人了。 她正在推进几个项目:一个碳中和,一个慈善,一个青年创业,一个蝴蝶谷文化交流计划… 她飞来飞去,开会、谈判、演讲,日程排到凌晨。 她不再有太多时间回蝴蝶港的家。 她的保姆一个人待在空荡荡的府里,早上醒来不说话,晚上吃饭只有保姆一个人,保姆的朋友圈越来越小,老管家的老友一个个退隐或离世,她又怕打扰云紫。她知道她在忙大事,不能分心。可她还是会焦虑烦躁… 蝴蝶谷里,白方彦与江南他们也很忙,正在努力建设美丽的蝴蝶谷… 说到底,有些男人拼半辈子,就想听句:“你累不累”。 般若接得住白家少爷的脆弱,或许其他女人只会问他下一步计划。 但般若只关心他累不累,感情里没有对不对,只有合不合那根筋,般若就是符合他的那根筋…这碧玉般的女子,就是他今生最贴心的红颜。 …… “白大哥,你喝汤,我熬了苹果,红枣,枸杞,可以滋阴养血,你看你太累了,脸色暗沉、眼睛干涩,多喝就会好的…” 第三百一十五章 微澜居 大雪时节的蝴蝶谷,太阳少露面,海是青灰色的。 暮色将涨未涨,海水是一片沉静的钢蓝。沙滩尽头,几块被潮水打磨圆润的巨礁围出一小片私密区域。 一张原木矮桌,几把帆布折叠椅,便成了临时的“董事会”。海风带着咸腥与凉意,吹拂着桌上散落的几张设计草图、还有几只半满的酒杯,琥珀色的酒液在渐暗的天光里微微晃动。 “情怀要落地,就得先变成可复制的模型。”说话的是江南,手腕上一串沉香木珠,声音不高,却带着惯于发号施令的笃定。 他指尖点了点桌上效果图——一片依山而建的白色建筑群落,线条极简,泳池在悬崖边仿佛与海相连。 “我们第一期,就要打造这个‘海上头等舱’的概念。目标客群非常清晰:外面的高净值人群,对价格不敏感,对独特体验和隐私极度敏感。他们要的不是‘来过’,是‘专属’。” 坐在他对面的楚云天,闻言微微颔首,笑容标准得像尺子量过:“江南先生的眼光和魄力,我们一直是佩服的。资金和土地审批,我可以牵头协调。不过…” 他话锋一转,身体稍稍前倾,“这片海域,包括后面那个废弃的小渔村,整体规划上,蝴蝶谷的意见是‘突出文化底蕴,带动周边’。单纯的高端封闭式度假,恐怕在舆论和长远政策支持上,会有些……单薄。” 他用了“单薄”这个词,很委婉,但在场的人都懂。 “文化底蕴?”插话的是胡天行,他手里不停转着一支笔:“楚云天,数据不会骗人。我昨晚调了最近几年所有热门滨海旅游目的地的用户画像和消费数据。‘打卡’‘出片’‘小众秘境’是前三。所谓文化,最后落地就是民俗表演、手工艺品摊位和几家滤镜厚重的咖啡馆。我们需要的是爆点,是快速引流的内容。” 他目光扫过一直沉默坐在角落特别安静的蝶飞儿,“蝶飞儿的‘微澜居’前期能弄起来,就是抓住了‘孤独图书馆’和‘悬崖晚餐’这两个视觉爆点。但这种个人化、作坊式的运营,天花板太明显了。我们需要的是系统化的内容生产,是可持续的‘文艺场景’制造流水线。” 被点名的蝶飞儿抬起头。 她现在已经是谷里蝴蝶谷前面海滩上微澜居的打理人。海风吹乱了她的长发,她没去整理,只是看着桌上,那张涵盖了她的“微澜居”和后面整个蝴蝶谷的规划图。 那上面,是她近期精心打理的小院,只是其中一个被标注的色块。 “大家说的流水线,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房子都会长得差不多,所有的‘体验’都来自总部下发的标准手册?就像……连锁的海景房?” 她的声音很平静,甚至带着点探讨的意味,但握着水杯的指节有些发白。 “标准化是规模化的前提,蝶飞儿。” 江南接过话,语气放缓,像是导师在点拨学生,“你个人的审美和坚持,我们很欣赏,这也是我们几个最初邀请你加入这个项目的原因。 但你想让更多人体会到你心中的‘山与海’,就不能只靠一两间院子的情调。我们需要统一的品牌、顶级的供应链、无可挑剔的服务流程。你的‘微澜居’,可以作为我们高端定制线的一个精神标杆,一个故事原点。” “故事?”胡天行他吐出一口气。 “江南想要蝴蝶谷的故事,楚云天要政绩报告上的故事,蝶飞儿要流量池里的故事。” 他笑了笑,有点冷,“那生活在这里的人呢?这个渔村,还剩十几户老人,他们看海看了七八十年,他们的故事,值不值钱?还是说,只是规划图上需要‘妥善安置’的几个黑点?” 气氛微妙地凝滞了一下。潮声似乎变得更响了。 江南轻咳一声,打着圆场:“胡天行提的很重要。原住民安置和文化保护,我们肯定会有周密方案,可以打造‘渔民生活体验区’,邀请他们展示传统技艺,这也是文旅融合的一部分嘛。” “把他们变成活的展品?” 蝶飞儿忽然问,声音很轻,但清晰。她想起那些老人坐在门口补网时沉默的侧影,想起孩子们在礁石间奔跑的笑声。 她创业最初的动力,隐约是想留住一些东西,给很多人支助,而非仅仅展示。 江南手指敲了敲桌子:“各位,我们是不是先聚焦在可执行的落地上?第一期投资额度、股权分配、营销启动时间表,这些才是关键。情怀和批判解决不了回报率。蝶飞儿,你用院子与地皮作价入股,我们可以给一个很优惠的估值,但后续运营,必须纳入整体体系。” 快散会了,很安静! 蝶飞儿望着谷外的海平面最后一缕金红被吞没,天幕转为深邃的宝蓝,几颗星子冷冷地亮起。 般若无声地过来,为众人添上新一轮酒水。 江南举起杯,目光缓缓扫过众人,最终落在远处黑暗中渔村零星灯火的方向,又似乎穿透了更远的地方。 “好了,诸位。第一轮碰撞很有必要。我提个议:我们都退一步,也进一步,蝶飞儿的‘在地性’和个性化体验,要保留,甚至要强化,作为我们区别于其他滨海项目的核心灵魂。但同时,” 他转向胡天行和楚云天,“规模化和政策合规的大框架,必须建立。大家担心的‘人’的问题,不是成本,是资源。真正的、活生生的生活痕迹,才是最高级的奢侈品,最难复制的‘内容’。” 他抿了一口酒,继续道:“我们可以成立一个独立的‘文化保育与社区共生’基金,从项目营收中划拨固定比例。不仅仅是安置,是邀请。愿意留下的老人,可以做我们的‘生活顾问’,他们的故事、手艺,甚至每天坐在门口看海的那个位置,都可以是项目的一部分,但不是表演,是分享,是有尊严的参与。” 他喝了一口水。 “年轻人如果愿意回来,可以接受培训,成为新的运营者。我们要做的,不是覆盖,是共生;不是讲述一个故事,是让这里生长出新的、真实的故事。” 他顿了顿,看向蝶飞儿:“当然,这很难,比单纯盖房子难十倍。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精细的运营。蝶飞儿,你愿意试试吗?你而是作为这个‘共生’试验的首席体验官和联合创造者。” 外面海风大了些,带着入夜的寒冽。桌上的那些效果图、数据模型消失在黑暗中。只有黄酒的琥珀光泽,和远处渔村如豆的灯火,在沉沉的海边夜色里,微弱而固执地亮着。 蝶飞儿没有立刻回答。 她望向那片星光下轮廓模糊的渔村,又看看眼前这几张被理想所照亮的面孔。 她知道,无论答应与否,这片海,这片土地,以及她倾注心血的一切,都将不可避免地被卷入这股巨大的潮水中。要么被击碎,要么,在其中找到新的、或许更强大的形状。 她端起自己那杯一直没怎么动的冰水,轻轻吸了一口气,咸湿的空气涌入胸腔。 她出来站在一块礁石上,望着那灰青融进更远处的灰白里。南方的海到了深冬,总有一种沉郁的庄严。风很大,它们碰到海水,便倏地没了,连声音也吞进去。潮声闷闷的,一下,又一下,像是这寒冷天地迟缓的心跳。 般若在院子里,落地窗呵出一层暖雾。窗内,砂锅“咕嘟”着,红枣、桂圆、各种豆米在浓稠的粥汁里翻滚,甜暖的蒸气混着酒香,一下子糊住了。 “腊七腊八,冻掉下巴。”般若笑着“咱这下巴,可得靠这粥和酒保着了。” 蝶飞儿想起今天是腊八。 祖母与母亲总会天不亮就起身熬粥,满屋子是豆谷朴实的香气。如今在这创业的海边里,粥是几个好友凑合着熬的,酒倒是备得十足。桌上,除了粥,还有从市集里带来的熟食、凉菜,凌乱而丰盛。 般若给每人碗里盛上粥。粥熬得火候过了些,有点粘底,但热气腾腾的。 “蝶飞儿,你这微澜居的图书馆,硬是把冬天做出了人气。” 胡天行抿了口酒,“我那几个朋友,听了我说的海景,都问你这是哪儿。” 楚云天坐在斜对面,话不多,他这个年轻人最近做的都是新领域的能源项目,风能,电能,水能…他只是不时往大家碗里夹菜,或在杯子空时默默添上半杯温热的黄酒。他的目光沉静,像窗外那片安稳的海,好像是慌乱时下意识会去寻找的坐标。 酒过三巡,话匣子彻底打开。从腊八粥该不该放糖,吵到童年最冷的冬天,再唏嘘到中年不易。 胡天行红着脸,大声朗诵起即兴歪诗,楚云天笑着去捂他的嘴。喧闹声撞在地上,又被外面的风吸收。蝶飞儿靠着椅背,看朋友们闹,心里那根绷了太久的弦,微微松了些。这一刻的温暖与踏实,抵得过许多个独自盘账的寒夜。 蝴蝶谷的风不知何时停了。海天之际透出些许朦胧的微光,分不清是月光,还是远处港口的灯火。大家嚷着要出去醒醒酒。 海滩上寂静得只剩下呼吸声和靴子踩在地上的“咯吱”响。大家互相搀扶着,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远处的堤岸,笑声碎在风里。蝶飞儿落在后面,走着,影子被身后院子的灯光拉得很长。 外面空气凛冽纯净,带着海特有的咸腥与雪的清冷。她深吸一口气,冰冷的空气刺痛肺叶,人却异常清醒。江南的手套很厚实,拍在她肩膀,掌心干燥温暖。 “蝶飞儿”他停下脚步,转向她。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他脸上有平时少见的郑重,甚至一丝紧张。他们相识于蝴蝶谷,她见证了他辞去工作、孤注一掷的全过程,也分担了无数个焦虑的日夜。 但她从未给过他压力,只是用行动支撑着他——调试总出问题的热水系统,骑马车去几十里外挑工具家具,默默咽下他因压力而发的无名火。 “这话,我挑过很多个日子,总想着等你轻松点再说。”他声音不高,却极清晰,字字落在寂静的谷里海边上,“可看你这么拼命,我忽然觉得,不能等了。” 他从大衣内袋掏出一个小小的、深蓝色的丝绒盒子,却没有立刻打开,只是紧紧握着。 “我知道你的梦想很大,是这片海,是微澜居,是你想打造的另一种生活。我的梦想没那么大,”他顿了顿,望进你眼里,“我的梦想,就是你。” 他的喉咙忽然被什么堵住了,海风刺得眼眶发酸。 “所以我想问问你…” 他打开盒子,里面没有钻石,竟是一枚样式极简的素圈戒指,流淌着温润的光泽,“愿不愿意,让我把‘支持你’这件事…” 他没有说“嫁给我”,不是让她走进他的生活,而是请求她允许他,更深地走入她的梦想,她的奋斗,她的艰辛与荣光。 远处传来酒客嘹亮跑调的歌声,是首老掉牙的情歌。海潮声应和着,温柔而恒久。 蝶飞儿低头看着那枚戒指,又抬头看他被冻得微红的脸。 蝶飞儿想起了无数个瞬间… 乡村文化旅游与新能源创业都是一条孤独的航行,而他想成为她永远的港湾。 蝶飞儿没有立刻回答,只是伸出手,轻轻拂去他肩头不知何时落下的一层土灰。然后,她把手递给他,手在寒夜里有些颤抖,却是温暖的。 “腊八粥还没喝完呢…”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带着笑意,也有些哽咽。 “得回去热热。还有,这戒指……你以后适合时再帮我戴上,我手冷。” 他愣了一秒,随即巨大的喜悦点亮了他的眼睛。他有些手忙脚乱地取出戒指,小心地、郑重地套在她的无名指上。尺寸刚好。 他们牵手往回走,脚印在身后合成一行。灯光越来越近,橘黄的一团,暖暖地晕开在夜的海边,像一颗熟透的、温暖的果实,也像一颗坚定跳动的心脏。 粥香与酒气重新将大家包裹。 大家正围着炉子争论要不要再加勺糖。 蝶飞儿举起戴着戒指的手,去拿炉上的粥勺…无人察觉这细微的变化,又或许,这温暖踏实的一切,早已是生活本该有的模样。 风落山海为盟,粥暖人间烟火。 而江南知道,往后的日子,无论节令如何更迭,创业潮汐如何起落,寥落与富贵时,总有一盏灯,这样一个好佳人,与他共赴每一个朴素的、热气腾腾的晨昏。 林小糊祖母最近都在谷里静养,她的松弛,不是躺平,是暴风雨过后,对自己这片土地的全然接纳。 她穿各种风格的衣服,不再是为了赴谁的约,只是为了取悦自己这条老灵魂。裙子是什么牌子、什么款式,反而模糊了。?她展示了一个女人如何“活成”令人向往的形象。 她有自己的“三分钟冷静法“:她平时遇事感觉要发火时,先用冷水冲手腕,再对着镜子说三遍“我是解决问题的人,不是制造问题的人“。 她这种把情绪当“待办事项“处理的理性,让她的情绪管理术很好! 她已然身在风景中央。她的养生顺序:心态好,通经络,排垃圾,调脏腑平衡,补营养,补气血。 再说最近林小糊,她一生都觉得女人的安全感从来不是男人给的,也不是名牌堆的,更不是物质堆砌的,而是“我能搞定一切“的底气。 她每次教育南家三个女娃:“别羡慕樱花树下拍照的人,要努力让自己变成樱花树。?“ “祖母,我回来了…” 是她的孙女宛宛,这个孙女也是一棵樱花树了,宛宛也是她一手培养的,宛宛常常不失贵气,回来谷里时,她半身伞裙剪裁利落的设计,刚好衬托出她的干练利落,拿捏的刚刚好。 只见她靠内涵与穿搭把气质展现得很到位,今日,她搭配用珍珠,绿松,沉香串,加上从小在祖母滋养下,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贵气感提升了不少,绿松补木,沉香补水反而透着雅致的讲究感。 她总是结合自己的气质来,白色系的干练和她的长相适配度超高,往那一站,松弛感还是很吸睛的。 这孩子第一步是技艺不错。琵琶、古筝、南曲、北调,样样学。茶艺、酒令、应对进退,件件都练,能唱、能弹、能应酬… 宛宛这一点与夏茉莉不一样,她极其坦率,没有心机。 而夏茉莉她一个在名利场这个修罗地狱里,真刀真枪拼杀了几十多年,从底层一路爬到山顶,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什么狠角色没演过,什么操蛋事没经历过的江湖大前辈。 也许夏茉莉的人生,她往那一坐,不需要说话,身上每一条皱纹里都写满了故事和规矩。她的气场,不是演出来的,是拿血、泪、汗和时间熬出来的。 宛宛的世界是清新干净的、被保护的… 也许像宛宛这样一个真正的成熟女性,她的力量感来自于内核的稳定和过往经历的沉淀。 她的平时表达,是思想的自然流露,她懂得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什么时候要强硬,什么时候要温柔。对外,她能披荆斩棘,开创事业;对内,她能以柔克刚,经营好家庭。 而宛宛需要找的,不是一个“镇住”她的人,而是一个“读懂”她的人。 孤鹤回雪就是,他懂她的雄心壮志,也疼她的故作坚强。他能欣赏她的万丈光芒,也能拥抱她的伤痕累累。 林小糊是过来人,她明白情感问题、健康问题和经济问题,是婚姻的三个主要原因,其实年轻夫妻面临的困境差不多。婚龄久,不代表感情就一定稳固,重点要包容体谅与经营。 上次林小糊与夏茉莉一次深刻聊天,宛宛也在场默默听。 “相信因为钱,选择男人的人的女人,永远只会爱你的钱,不会爱你的人…” “财务自由可以买来一切,包括很多美女,唯独买不回来心甘情愿的爱与陪伴…” “对啊,也许很多创一代的崛起,有时代的红利,有老婆娘家人托举,也有自己的努力,但是现在假如重来一次,他们也未必能成就那样的霸业,前半辈子被强势老婆压制半生,老了想找个温柔小娇妻,没想到小娇妻对他只有利用,并没有打算帮他们养老,于是他们慌了焦虑了……” “所以男人们不要一有钱,就想找个年轻的新鲜的,不用几年,男人就有的受…” “在名利场混得好的人,有几人是真心?更多的不都是成年人权衡利弊选择后的果业。在这灯红酒绿惹人醉的时代,真情比奢侈品更珍贵,男人还是多珍惜那个真心陪伴,又不贪图你名利的好伴侣…” “人到暮年,有人牵你手真心爱你,一起去看想看的风景才是最高级的浪漫。” 宛宛听着,想起蝶飞儿提过那个官场红人的海岛女人,这个银娘是也许靠着精准的眼光和狠辣的手段,一步步借势往上走,把人脉变成自己的筹码。 她的狠劲真不是谁都能复制的。听说她就急于独自站出来给自己扬名立万,吃相有点难看。 银娘自己也搞了不少小事业,她一直在走捷径,听说小学三年级程度的她,却能在官场里自由游走,她所谓的很多“新鱼钩”,一直在钓官场里的一条条大小“鱼”。 宛宛觉得这个女人的行为可恶又可怜,但可能是为了生存与发展,采取这样让人不齿的方式。 南家三个丫头心里一直致敬谷里谷外几百年来那些能吃苦耐劳勇敢,美丽善良,能干贤惠,默默无闻的千千万万蝴蝶谷女子们,她们才是最美的传奇。 今日, 宛宛去谷里茶亭找蝶飞儿,发现她在忙。 山谷重归寂静,只有谷外潮声拍打礁石,以及亭内几个孩子们用指甲刮过石板上刻字的沙沙声。只见蝶飞儿把最后一块平整些的石板,用几块海蛎壳垫稳。石面沁凉,沾着夜露和永远散不尽的盐末。 她展开一块洗得发白、边缘被海浪啃噬出毛边的蓝布,小心铺上,再压上几颗卵石。布上墨写的字迹,在昏朦的天光下,只剩团团暗淡的影。 几个谷里更小的孩子,已经在各自的“座位”上——一段朽木,半截破船板,或者干脆就是一块相对光滑的礁石——坐定,小手规矩地放在膝头,眼睛却像黑暗中点起的渔火,亮晶晶地望向崖顶小径消失的方向。 宛宛觉得潮声是这里永恒的底噪。呜咽着涌来,哗啦一声碎在礁石上,留下白沫,又叹息着退去。就在这潮声的间歇里,一种更轻、更执拗的声音开始浮现。 那是手指,更多是短短的指甲,刮擦过粗糙石面的声音。“沙——沙——”,一下,又一下。其中一个男孩子坐在最靠海的一块大黑石上,他的“石板”最特别,是半片真正的青瓦,不知从哪处废弃老屋寻来的。他没有笔,只用一枚磨尖的蛤蜊壳,用力刻着。 他刻得极慢,每一笔都要耗尽手臂的力量,眉头紧锁,嘴唇抿成一道苍白的线,仿佛要把那看不见的笔画,连同所有的决心,一起凿进这坚硬的材料里。刻完一个字,他会用黑乎乎的手背抹一下溅到脸上的石粉,凑近了,几乎是用鼻尖去“读”那凹陷的痕迹。 这孩子看起来才六七岁,还够不到哥哥姐姐们的专注。他跪坐在一块覆着青苔的圆石旁,小手拢在嘴边,对着石板上模糊的炭迹,发出小鸟般的呜咽:“春……眠……不……觉……”字认不全,调也走得没边,但那股稚拙的认真劲,让旁边的蝶飞儿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雾,似乎被这低微却坚韧的“沙沙”声和念诵声搅动,淡薄了一些。 东边的海天相接处,透出一线极浅、极暧昧的蟹壳青。就在这青灰的光勉强能勾出人脸轮廓的时候,崖顶小径上,传来了脚步声。 宛宛一看,是江南先生,是更沉重、更缓慢的“橐、橐”声。所有的“沙沙”声和念诵声都停了。 只有潮声,不识趣地填补着突然降临的寂静。 江南走到空地中央那块被当作“讲台”的扁平巨石边,卸下书包,喘息有些粗重。他没说话,浑浊的眼睛缓缓扫过每一张仰起的小脸。 目光落在蝶飞儿铺开的蓝布上,停驻片刻,那布上的字迹,在他眼中或许只是一团团更深的灰影。然后,他弯下腰,从旧书包里,一本,一本地,往外掏。不是石板,不是瓦片,是几本书籍。 孩子们的眼睛瞪大了,不敢呼吸,生怕一口气吹走了这不可思议的景象。只听见其中一个孩子手里的蛤蜊壳,“嗒”一声掉在青瓦上。他像被钉住,直勾勾盯着那些书。 蝶飞儿终于开口,声音沙哑,可能感冒了,像被海风熏透了。 “我爷爷,他们摇了一辈子船,看一眼海鸟飞过,就知道风暴还有多久到。”江南对蝶飞儿说道。 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大海和天空,“有比看海鸟更大的道理。” 他望着海天之际那越来越明显的青白色,像一尊古老的礁石。寂静再次降临,但内涵已然不同。先前是空茫的等待,现在却被一种极度的专注所充满。 蝶飞儿先回过神来。她将蓝布上的卵石拿开,把书端端正正放在中央。然后,她坐直身体,清了清嗓子,用尽量平稳的声音,念出了第一行字:我们居住的地球……” 她的声音起初有些发紧,很快便流畅起来,带着少女特有的清亮,却又努力模仿着记忆中老师讲课的节奏。这声音穿透薄雾,与潮声交织。 几个孩子全部的精神都贯注在指尖他们用那枚蛤蜊壳的尖端,在青瓦片空白的边缘,无比认真、一笔一画地,模仿着书上的字,他刻得比任何时候都用力,脸颊绷紧,额头甚至渗出了细汗。他要把它刻得和书上一模一样,刻进骨头里。 宛宛看着江南与蝶飞儿与孩子们的这一幕,不禁怔住了。 潮声不知疲倦。山谷里,只剩下翻动书页的“哗啦”轻响,稚嫩或努力沉着的诵读,以及,那永不停歇的、指甲与 石板接触的沙沙声。 这声音细小、执拗,汇在一起,却仿佛比那永恒的潮声,更能深入这片被山海包围的土地的骨髓。 宛宛不想打扰他们,静静地望着这片大海,慢慢走远,海是沉沉的墨蓝,贴着天际一抹将尽未尽的紫红。 远处沙滩上,篝火已经燃起来了,毕剥作响,跃动的光将人们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投在潮湿的沙地上,像一群不安的巨兽。 空气里弥漫着炭火炙烤海鲜的咸香、辣椒的呛,还有泡沫迅速破灭的微酸。笑语、碰杯声、孩子的追逐叫喊,混着永不止息的潮声,织成一张喧腾的网。 很远处有人喊了一声,几个被酒精烘得面颊发红的男人便推搡着站了起来。没有舞台,篝火圈出的光晕就是界限。先上来的男人身材魁梧,衬衫袖子挽到肘部,抱着一把看不出年纪的古琴。 其中一个女人是后来被哄上去的。她起初连连摆手,往朋友身后躲,眼睛笑得弯起来。最终拗不过,被推到篝火前。喧闹声稍稍低下去一些。 她穿着简单的亚麻长裙,海风拂动裙摆和发梢。她没有乐器,只是站着,双手有些无措地交握了一下,然后,轻轻吸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时,她望向了篝火之外那片深不见底的黑暗,仿佛那里才是她的听众。 她唱起一首南音,调子很慢,嗓音清澈温润,像月光下的潮水,缓慢地、一遍遍抚过沙滩。 旋律里有一种安静的怅惘,与古琴一起,有点古怪。 篙火的光在她脸上明明灭灭,长长的睫毛垂下淡淡的阴影。烧烤的烟气还在缭绕,但碰杯声停了,追逐的孩子也莫名安静下来,倚在大人腿边,仰头看着。 她唱完了,余音散入海风。寂静了片刻,掌声才猛地爆开,比之前更热烈,夹杂着口哨。她匆匆鞠了一躬,脸上飞起红晕,逃也似地钻回朋友中间,被笑着搂住肩膀。 气氛更活了。有人提议跳舞。男人们笨拙地扭动身体,踢起沙粒,动作夸张滑稽,惹得阵阵大笑。 女人们则牵起手,围成小圈,脚步轻盈地转动,裙摆绽开,手腕上戴的饰物叮当作响,火光在她们含笑的眼眸里跳跃。 一个喝多了的中年男人,在沙地上滑行得歪歪扭扭,差点摔倒,被旁边的人一把扶住,笑倒了一片。 孩子们也模仿着大人,在人群缝隙里胡乱蹦跳,尖叫,不知疲倦。 就在这片越来越高涨的、近乎狂欢的喧闹中央,唱歌的女人坐回了自己的折叠椅上。 终于认出这个女人是云紫,只见 她接过朋友递来的一串烤虾,小口吃着,嘴角噙着笑,看着眼前舞动的人影。火光在她宁静的侧脸镀上一层温暖的、流动的金边。 她的眼神有些放空,越过狂欢的人群,投向篝火光照不到的、那一片哗哗响着的黑暗的海。仿佛刚刚那段清澈的歌声,来自另一个她,此刻已随着潮汐退去,留下这个安静吃虾的躯壳,沉浸在双重热闹之间的、一小片属于自己的寂静里。 望着远处的 云紫,蝶飞儿与云紫过着不一样的生活,宛宛都看在眼里,她们的活法不一样。 宛宛一个人回市集去了。 来到市集,宛宛的喜悦,是从脚步变得轻快开始的。目光像被磁石吸着,从一个摊位跳到另一个。 “姑娘,看看这蛏子!刚‘啵’一声从沙里钻出来的,你看这水柱喷得多有力!” 摊主是个脸颊黑红的大婶,拇指一按盆边,几只肥硕的蛏子受惊似的,“嗤”地喷出细小的水柱,惹得她低低惊呼一声,笑意从眼底漾开。 她蹲下来,看得仔细。皮皮虾青灰的壳子上泛着彩虹般的金属光泽,长须还在微微颤动;梭子蟹被草绳捆得结实,却仍不甘地吐着细密透明的泡沫,仿佛在示威;银光闪闪的带鱼,眼睛还清澈如琉璃,排列得整整齐齐。她的手悬在半空,指尖似乎能感受到那海水未褪的冰凉与生命力。 她并不急着买,而是享受这“检阅”的过程——看八爪鱼腕足上吸盘微妙的收缩,看扇贝边缘那一圈敏感的睫毛状纤毛,看一只胆大的花蟹横着爬过同伴的背,簌簌作响。 最终,她的目光落在角落一盆不大的虎头鱼上。鱼不大,但花纹斑斓鲜艳,头大眼圆,憨态可掬。 摊主是个话不多的老伯,见她蹲下,只沙哑地说:“清蒸,极鲜。” 她点点头,仔细挑了两条最精神的。老伯用草绳穿过鱼鳃,利落地打了个结,递过来。 鱼尾还在有力地拍打,溅起几星冰凉的水沫,落在她手背上,她笑得更开心了。 提着这湿漉漉、沉甸甸、充满反抗力道的小收获,她穿过渐渐喧嚣起来的市场。 讨价还价的市声、渔船马达的突突声、冰块倾倒的哗啦声,此刻都成了愉悦的背景乐。 阳光终于穿透云层,洒在海面上,碎金万点。 她心里盘算着:虎头鱼清蒸,只需几片姜、一勺料酒,原汁原味的鲜甜;刚才看中的那几只肥美生蚝,可以蒜蓉烤;哦,还有那活蹦乱跳的基围虾,白灼就好,蘸点加了小米辣的生抽…… 海风吹拂她的头发,带着咸味和希望。这不仅仅是一顿海鲜大餐,这是她亲手从这片浩瀚里“认领”回来的、最新鲜的一段时光。 掌心被草绳勒出浅浅的红痕,那微痛里,都透着实实在在的、属于海边的喜悦。 再说白府里喜庆极了。 院门大开,披着红绸,白府正在举行乔迁宴请。 门楣上崭新的铜制门牌在斜阳下反着光。 少主人白少爷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额头却沁着薄汗,站在门口迎客。笑容是发自心底的、胀满的,嘴角几乎咧到耳根,每一声“来了就好!”“里面坐!”都洪亮得像在压过潮声。 老主人冷碧秋则像一只忙碌的蜜蜂,在庭院、厨房、客厅之间穿梭,枣红色的新衣裳衬得她脸色发亮,指挥着几个帮厨的亲戚,声音清脆急促:“鱼要等蒸锅气足了再放!”“那个彩灯挂歪了,往左,再往左一点!” 庭院是真正的宴场。几张圆桌铺着一次性红色塑料桌布,被海风吹得猎猎作响,得用碗碟压住边角。 菜肴是粗犷而丰盛的海陆杂糅:脸盆大的不锈钢盆里,是红亮油润的辣椒炒螃蟹;清蒸石斑鱼昂着头,身上交错划开刀口,嵌着姜片与葱段;白灼虾堆成小山,旁边是油腻发亮的烤乳猪与酱色浓重的红烧蹄髈。 孩子们在桌椅间尖叫追逐,差点撞翻端着汤盆的婶娘,引来一阵笑骂。 般若也入席了。 她看着客人们大多肤色黝黑,带着海边人特有的爽朗。男人们聚在院子一角,围着尚未点燃的烤全羊架子,递着烟,大声谈论着今年的渔汛、木材竹材的价钱、以及这栋房子从打地基到完工的种种细节。 “白府这位置选得好,避风,视野又开阔!”“造价不便宜吧?光这外墙的石材……” “贵是贵点,值!这可是祖宅地基上起的,意义不一样!” 他们的谈话里,有一种对坚实的砖石、清晰的土地边界、以及世代扎根于此的满足感。 女眷们则在临时搭建的灶台边帮忙,或坐在稍避风的廊下,嗑着瓜子,话题更细碎些 “这瓷砖选得亮堂,好打理。” “窗帘颜色是不是素了点?” “听说二楼有个大露台,直接看海?晚上上去吹吹风才好。” 她们的目光里,有羡慕,有品评,也有一种近乎本能的、对他人“巢穴”的打探与欣赏。 白家少爷被几个老兄弟拉到主桌,开始轮番敬酒。酒杯是小小的玻璃盅,斟满本地产的高度白酒。祝酒词从“乔迁大吉”到“子孙兴旺”,再到“福如东海”。 白方彦来者不拒,每杯都仰头干了,脖颈和脸迅速涨红,眼睛却亮得灼人。他大声说着感谢的话,感谢亲朋,感谢师傅。 最后,他顿了顿,望向暮色渐合的海面,又看着般若,声音忽然低了些,心里却更沉:“最要紧是这片海,脚下这块地。现在盖了房,有着自己喜欢的心上人心里……踏实!” “踏实”二字,被他重重说出,引来一片更响的附和与碰杯声。 冷碧秋终于得空,被女伴拉到廊下稍歇。她接过一杯茶,没顾上喝,只是望着满院喧腾的人影,望着灯火通明的新楼,又回头望了望黑暗中那已不可见、却仿佛能听到呼吸声的大海,长长地、无声地舒了一口气。 那气息里,有多年积蓄筹划的疲惫终于落地,也有面对这崭新而庞大的“家”时,一丝隐约的、需要重新熟悉的茫然。 灯火彻底点亮了院落,压过了天边最后一线紫灰。欢声笑语与劝酒声浪,一阵高过一阵,试图与永恒规律的海潮声争夺这夜晚的主导权。 新别墅的每一扇窗户都透着光,明亮,温暖,像一个从海岸土地里新长出的、充满人声热力的发光体,郑重地宣告着一种扎根于斯的、全新的生活序幕。 而海,就在不远处的黑暗里,继续它亘古的韵律,像一位沉默的见证者,包容着岸边这短暂而炽热的人间烟火。 此刻的胡天行正在外地酒局应酬。 这里暖气开得太足,熏得人头晕,鼻腔里尽是皮革、雪茄与某种昂贵香氛混杂的滞重气味。 这一场酒会,水晶吊灯下,这些妖艳狐媚的女人们,像经过精密计算的瓷器,每一寸笑容的弧度,每一道眼波的流转,都标着隐形的价码。 珠宝钻石在她们颈间、腕上切割着光线,也切割着她们望向他的眼神——那里面是毫不掩饰的狩猎与估量,是对他身后帝国版图的热望,唯独没有他这个人。 他借口透气,醉醺醺走到露台。 大寒的风像剃刀,瞬间刮净了室内的浊热。他深吸一口,寒气刺得肺叶生疼,却有种自虐般的清醒。 他忽然就想起那座山谷,蝴蝶谷,想起谷底那条冬日也不结冰的浅溪,想起溪边木屋窗内,那盏总是很早就亮暖黄的灯。 灯下该是她。 她穿着靛蓝布衣,袖子挽到手肘,正在院中晾晒一批修补好的古籍。手指细长,动作轻缓得像怕惊动书页里沉睡的魂灵。 有人同她说话,她抬起脸,不是时下流行的、轮廓分明的美,而是一种干净的、润泽的、像被山泉与墨香浸透了的宁和。 她笑了笑,眼睛弯起来,目光清亮如水洗过的石子,旋即又低下头,专注于手中的活计。 那时阳光透过老柿树的枯枝,碎金般洒在她肩上,也洒在那些摊开的、纸页脆黄的书卷上。风过庭院,只有书页轻微的“沙沙”响,和远处溪水的潺潺。 他平时都被数字、合约、谈判塞满的堡垒,仿佛被那“沙沙”声凿开了一道缝隙。一股极清冽的气息透了进来。不是香水,是阳光晒暖的纸张、陈年墨锭、以及植物汁液混合的,一种近乎天真的气味。 她守着祖母与一家人,与山外的世界几乎绝缘。人们说起她,带着一种不解的怜悯,又夹杂着隐约的敬重。从此,她成了他心底一个秘密的坐标。 当他在觥筹交错间感到疲惫入骨时,当他在谈判桌上看到对方眼底贪婪的火焰时,当女人们精心修饰的指尖“无意”掠过他手背时…… 他便会想起那座山谷,那盏灯,那双浸在墨香与阳光里的手。那不是欲望,至少不是他所熟悉的、带着掠夺与占有意味的欲望。那更像一种……。 他像一个在荒漠里跋涉太久的人,骤然窥见一眼清泉的倒影。 不奢求掬饮,仅仅知道那泉水还在某处静静地、清白地流淌着,便足以对抗胡天行一生周身在官场,商场沙砾的粗糙与滚烫油腻… 露台的门被推开,娇笑声裹着热浪涌出。“胡少爷,你怎么躲这儿吹冷风呀?大家可都等着你呢!” 一只涂着猩红丹蔻、戴着巨大钻戒的手,熟稔地就要来挽他的臂弯。 他不动声色地侧身避开,目光最后掠过脚下那片璀璨而冰冷的灯海,投向远方漆黑的天际线。天际线之外,是重重山影。山影深处,应有未眠的灯。 “这就进去。” 他听到自己用惯常的、平稳无波,冰冷的声音回答。 转身的刹那,他仿佛又嗅到了那缕若有若无的、阳光与旧纸的气息。他觉得他可能误会了她,也伤害了她。 在这大寒之夜,那气息微茫如星火,却奇异地,替他抵挡了扑面而来的、又一重令人倦怠的暖热与喧嚣…… 他有时心里会不由地思恋着那个蝴蝶谷丫头… 胡天行听到很多酒客在喧哗。 “老兄,你不是天天说你有很多兄弟朋友吗,但你一旦开口借钱,你就知道你会没有朋友了,这就是赤裸裸的人性,金钱是试探人心的基石哈,你他妈的,你不信,你故意偏要试试这些人,来验证对方的真心…结果呢,这些就是冰窖出来的,特冷血,活该你被人误会…哈哈哈哈…” “你老哥我为人不是特别慷慨大方吗,不是为了试探他们的真心吗,谁知道那几两碎银,在他们心里比命重,比朋友友谊深,我为人大气,就不喜欢与小气鬼扎堆,不试一试,怎么知道他们的真性情呢,与我不是一路人,哈哈哈哈…” 胡天行突然听到几个酒客在说酒话,醉醺醺地说… 胡天行觉得这话也是绝了…但也有几分硬道理… 蝴蝶谷里,林小糊对蝶飞儿道:“也许真正的高手,都是无相的,无相不是说没有模样了,而是不执着于固定强者的模样,平时要能够静如深海,动如雷霆,不得已才动一下,动又立刻恢复到静。” 林小糊爱怜地拍着孙女的肩膀:“孩子,你从小到大都很低调,很会藏,懂得越强,越要学会收敛,强大到不收敛,就会走向弱,收敛才能够让自己持久,我让你当此谷主,知道你会当得好,以前我都让你隐居谷里,也就是这个道理…不让你抛头露脸,就是这个意思…” “祖母,我明白,这就是《道德经》的智慧,我明白。” “江南也是不错,能遇见你,是他最大的福气, 自古风流才子名将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你们要珍惜彼此…” 林小糊起身踱步:“孩子,我此生一直做到:管住自己的嘴,不贪心,凡事执念不深,懂得放手…你这点你最像我…,所以我最放心…蝴蝶谷家大业大…” 第三百一十六章 霜雪蝴蝶 春深三日,蝴蝶谷的海是淡青色的。 般若把绣布鞋脱在礁石后面,赤着脚踩上沙滩。沙子被日头晒得温软,从脚趾缝里挤出来,痒酥酥的。她回头喊:“你们两个快些——潮要退了,能捡好多贝壳!” 蝶飞儿提着裙角与花布鞋,也赤脚,走得小心翼翼。她今日穿的是月白色的裙子,配着鹅黄披风,被海风一吹,飘飘扬扬的,像要飞起来。 “你慢些。”白方彦跟在后头,手里拎着她们的两双绣鞋,臂弯里还搭着般若嫌热解下的披风,走得有些狼狈。 潮水退下去,沙滩上留下一片湿漉漉的平坦。远处有礁石,黑褐色的,长满了牡蛎壳,海浪拍上去,碎成一片白沫。 蝶飞儿已经跑远了,弯腰捡起一个海螺,对着日头照。 “空的。”她有些失望,“里头没有声音。” “要贴在耳朵上才有。”般若走过去,接过海螺,贴在耳边。海风呜呜的,螺壳里也呜呜的,像是藏着另一片海。 “真的有!”她笑起来,眼睛弯成两道月牙。 白方彦站在不远处,看着她们两个。蝶飞儿举着海螺,发丝被风吹乱,有几缕沾在嘴角。般若在旁边蹦跳着要抢,披帛被风吹得鼓起来,像两只蝴蝶。 白方彦从怀里摸出竹笛。 白方彦会吹笛,他的笛声响起来时,吹得慢,把原本欢快的调子拖得有些绵长,像是潮水一下一下地舔着沙滩。 般若跟着哼起来,哼了两句,忽然说:“光吹没意思,咱们对诗吧。” “对什么诗?”白方彦问。 “就对着这片海。”般若想了想,指着远处潮线,“以潮为令,下一句得比上一句更有气势,谁接不上,晚上请吃酒。” “你先来。”白方彦收了笛子,靠着一块礁石,一副看热闹的神情。 般若清了清嗓子,学着书院里老先生的样子,背着手踱了两步: “腊月涛声吼地来——” 她只念了半句,后头的忘了。 白方彦噗嗤笑出声。 “笑什么笑,你能接上?” 蝶飞儿抿着嘴角,往前走了一步,裙角沾了海水也不管,对着远处的海面,轻声道: “头高数丈触山回。” 这是下半句。她又念了两句: “须臾却入海门去,卷起沙堆似雪堆。” 声音不大,却被海风托着,清清楚楚送进程砚耳朵里。白方彦看着般若的侧脸,她的睫毛在日光里微微颤着,像两只栖息的蝶。 “好!”蝶飞儿拍手,“该你了,白方彦。” 白方彦想了想,往前走几步,站在她们两个中间。 “我不念前人的。”他说,“我自己想了一句。” “念来听听。” 他看向海。日头已经偏西,海面被染成一片碎金。远处的浪涌过来,一道一道,没有尽头。 “潮来万里人空老。” 蝶飞儿愣了愣。 这一句太沉了,沉得不像是年轻人该说的话。她偷偷去般若,般若也收了笑容,看着白方彦,不知道在想什么。 蝶飞儿转过身,忽然笑了。 “还有下句呢。” “快说。”般若催他。 他看着般若,慢慢道: “不负潮头——看一回。” 海风忽然停了。潮声也静了一瞬。 般若反应过来,大声道:“好哇,你吓我一跳!来来来,这句有气势,我不如你,今晚的酒,我请了!” 她咋咋呼呼地跑向海边,说要捡几个好看的贝壳串成链子。 蝶飞儿还站在原地。 白方彦那句诗的后半句,像是还在风里飘着,飘进她耳朵里,一直落下去,落进某个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 “走吧。”白方彦从她身边经过,顺手把她的绣鞋放在沙滩上,“再不走,潮要涨了。” 蝶飞儿低头穿上鞋。站起身时,看见般若已经走远了,她跟在白方彦后头,正弯腰捡起一个被海浪冲上来的海星。 她忽然想喊他一声。 但张开嘴,只是笑了笑,提起裙角,慢慢追上去。 远处,日头正沉进海里。半边天被烧成橘红色,半边海被染成深紫色。浪一道一道涌上来,把他们三串脚印一一抹平,像是从没有人来过。 但海知道。 海记得,这个春深的傍晚,有几个年轻人,在它的岸边,对过诗,唱过歌,说过一句很轻很轻的话。 雨水时节,春雨贵如油。蝴蝶谷的蝴蝶别苑,祖母在喝茶,蝶飞儿在听雨。 “春天了,雨水多,我们园里的黑松、罗汉松、红花继木、油橄榄、石榴树、柿子树、桂花树好像长高了不少……” 祖母看着孙女:谷里,蝶飞儿其至柔至善,其性至静又至灵动。 这丫头心细如发。 谷里一草一木之枯荣,一言一语之暖凉,皆能入人心。 丫头此等心性,本是上天之恩赐,能体悟世间至微至妙之境,如雨露,天性便是滋养。 这丫头对父母,对家人,对朋友,对老人,对孩子们,对弱势群体…倾尽所有,如春雨润物,默然无声。 为了这蝴蝶谷的春暖花开,家族安宁,这丫头耗了很大元气。 她的好,是安静的,是不求回报的。所以林小糊才敢把谷主的重担交与她。 “祖母,谷里的枣与石榴硕果累累……还有你种的那些小树也长势喜人…” “嗯,姹紫嫣红的花,惊艳一时,却难逃昙花一现;朴实寻常的树,默默生长,却能百年长青。丫头,你们做人,定低调一点,踏实走好每一步,方是你们人生的根本。” “明白!祖母!” “你这丫头,生来不善争斗,遇事总先退一步,想着“以和为贵”。但很多人会把你的善良,当做理所应当,祖母一辈子没跟人红过脸,总想着把家族打理得一丝不苟…你这丫头,这一点也随我…” “祖母,这雨下的很好,你听这雨声……” 热闹的元宵节到了,蝴蝶谷是没有夜的。 谷里满城灯火,将天幕烧成一片淡红色,连月亮都羞得躲进了薄云后头。 谷内谷外,鲤鱼灯棚高叠三层,几百盏彩灯垒成一座流动的光的城池——有鲤鱼跃出灯海,有仙童捧着寿桃,有嫦娥的广袖,在绢纱里被风吹起,再也没落下来。 蝶飞儿挤在人群里,踮着脚也看不见前面是什么灯。 “让你少吃两碗元宵,现在知道矮了?般若拽着她的袖子往前钻,发髻上的绒花被挤歪了,也顾不上扶。 “你高,你高你看见什么了?” “看见……”般若眯着眼,“看见一条龙。会动的那种。” 前头有人敲锣,喊“舞龙要过街了”。 人群自动往两边让,江南还没来得及站稳,就被楚云天拉到一处茶店的台阶上。 台阶上已经站了个人,是个少年,手里捏着三串糖葫芦,正低头看她们挤上来时蹭乱的裙角。 “蝶飞儿!”江南叫,“你怎么不早点占地方?” 江南递给她一串糖葫芦,她慢吞吞地说:“占了。你们没找到。” 锣鼓声炸开,一条金龙从灯海里游了出来。十二节龙身,每节两个人举着,金鳞是糯米纸贴的,龙嘴里衔着明晃晃的蜡烛。 舞龙的小伙子光着膀子,身上汗津津的,跑起来时龙身翻涌,像是真的在云里打滚。 “好看!”蝶飞儿许拍手,绒花又歪了。 江南看了她一眼,伸手把那朵绒花扶正。 楚云天咬着糖葫芦,把这一幕看在眼里,想打趣两句,锣鼓声太响,说什么都听不见。他便只是笑,笑得糖葫芦差点呛进嗓子眼。 舞龙过去了,人群重新散开。 他们几个沿着小渔街,往南走,两边是卖灯的小贩,兔子灯、莲花灯、走马灯,还有今年时兴的鲤鱼灯——鱼身子,龙头,说是能保高中。 “这个好,”江南在摊子前停下,“买一个。” “我送你。” 江南已经掏出荷包,放在摊主手心里。他把灯塞进蝶飞儿怀里,“以后请我们吃状元楼。” 蝶飞儿低头看着怀里的鲤鱼灯,灯里的蜡烛晃了晃,把他的影子也晃动了。 “许愿呢?”江南凑过来,“你也放一盏?” “不用。”蝶飞儿说,“我的愿,我自己去挣。” 蝶飞儿站在桥栏边,风吹起她的披帛,飘飘扬扬地缠到江南的袖口上。她没有发觉,只是看着满河的灯火,忽然轻声说: “你们说,明年上元夜,我们还能一起看灯吗?” 江南的笑容顿了顿。 蝶飞儿没说话。 桥下河水无声地流,河灯一盏一盏漂向远方,有些渐渐熄了,有些还在亮着。 远处的鲤鱼灯棚又放起了烟火,一簇一簇升上天,炸开时像菊,像柳,像洒向人间的碎金子。 “能的。”江南忽然开口。 楚云天转头看他。 江南没有看她,他看着那盏写着字的河灯,已经漂到了小溪心,快要融进远处的灯火里。他说: “就算不在蝴蝶谷,也能一起看。” “对,”江南挽住楚云天的胳膊,“你在蝴蝶谷里看窗外的月亮,就当是看灯了。我在外地对着蜡烛,也当是看灯了…” 烟火又起了一波,照亮几个人的脸。 蝶飞儿忽然笑了,笑得眼睛亮亮的,比满河灯火还要亮。 “那说好了,”她伸出小指,“每年上元,无论在哪,都要记得——有人在跟你一起看灯。” 江南勾上去,蝶飞儿顿了顿,也伸出小指。 几根手指勾在一起,烟火的光从指缝间漏下来。 远处有人在唱上元的词,断断续续地飘过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他们没有回头。 他们只是看着前方的灯火,看着那些漂远的河灯,看着这座蝴蝶谷里所有的热闹和温暖,慢慢地,一起往前走。 也许历史上真正美好优秀有魅力的人,是不用向人人证明的,做好自己就是最重要的,优秀不在很多的别人的嘴上,只在你一直努力,一直靠谱,一直自律,一直善良,一直担当…… 蝶飞儿回到谷里,看到灶台上两旁摆放蜂蜜、糖果、水果、清茶等甜食,知道是般若做的。 蝶飞儿明白般若的心愿很简单:无非如庵里修行的师父们的心愿: 实现财富自由,为了更好的供养父母族人,以财富,养育孩子们,教他们德业增长,希望拥有更多的财富,帮助谷里的百姓过上幸福生活,为广结善缘。有更多的资粮,利益他人,利益众生,她说她希望以正业,偏业,正财,偏财,勤劳与喜舍,拥有善缘的财富,将以财富投入公益,帮助更多人间疾苦… 就像林小糊祖母说的话:一切福田不离方寸。愿谷里谷里百姓们离苦得乐,内外富足。 天一阁里,夕阳把海面烧成一整块熔金的时候,孤鹤回雪的酒已经下去半瓶,他与几个臭味相投的,认为让大家安全放心的老男人,一起在一家不起眼的“醉春风”的小酒馆放飞自我,拼命喝酒,放心畅谈…… “你这喝法,肝不要了?” 其中一个姓钱的男人坐旁边,他把花生米一粒粒往嘴里扔,眼睛却不看孤鹤回雪,盯着海平面的那团火。 孤鹤回雪没搭理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另一个姓金的老男人坐在他们中间,腿伸得老长,两只鞋沾满了沙。 他谁也不看,谁也不劝,只是把酒杯端起来,对着落日举了举,然后一口闷了。 三个老头,按生日排的孤鹤回雪最小,老钱最大。从发小认识,到现在几十年了。 “咱们上一次这么坐着看海,是哪年来着?”孤鹤回雪终于开口。 “好久了”老钱说。 “那一年,你说要请客,结果钱不够,就带着我俩到海边喝散装白干。” 老钱愣了愣,笑了:“这你都记得。” “我记得的可多了。” 老钱把花生米壳扔进风里。 “那年你刚赚了第一桶金,高兴得跟什么似的,非要请我们吃螃蟹,结果螃蟹太贵,买了三只最小的,一人一只,肉没吃到几口,壳嚼了半天。” 孤鹤回雪噗嗤笑出声,笑着笑着,咳嗽起来。 “那是你第一次喝多。” 老金说。 “你说你这一辈子,老婆热炕头,够了。然后抱着礁石吐了半个时辰,说对不起家父,没给他老人家一个孙子,可惜了他老人家这么好的基因,他一句都没埋怨你,内心强大…” 孤鹤回雪没说话。 夕阳往下沉了沉,变成半圆,贴在海面上,像谁用刀子切开的蛋黄。 “老钱。”老金忽然叫他,“你后悔过吗?” “后悔什么?” “什么都行。” 老钱沉默了很久。海风吹过来,带着咸腥的潮气,吹得他眯起眼睛。 “后悔过。” 老钱说,“刚退那年,闲下来,天天在家待着。有一天,忽然想,我这辈子,除了上班下班,好像干的都是大事,还干过什么?什么也没干过。想去的地方没去,想做的事没做。一眨眼,就老了。” 他端起酒杯,又放下。 “后来想通了。后悔有什么用?日子就是这样,一天一天过,过完了就是过完了,或许快要去世的人,大多后悔的不是这一生没有好好干活工作,而是没有好好体验生活。大家以为的死,是活到七八十岁后死亡。但是现实中的死亡是随时随地的,和年龄没有太大关系,黄泉路上不分老少。也许此生大家吞咽了太多…,却忘了我们的命只需要呼吸。我们这一生是用来体验的,什么都不必看得太重…喝酒…” 老金没接话,陷入沉思… 他站起来,走到海边,背对着落日,影子拉得老长,一直拖到老金脚边。 “那你呢?”老钱问老金:“你有后悔过什么事吗?” 老金没回头,只是看着远处的海。 老金转过身,脸背着光,看不清表情。 “那时候,我无意中邂逅一个好姑娘,她是谷里最有才华的最善良,会跳舞的…她应该是个雌雄同体的妙女子,外表好看灵动,灵魂丰富,心地善良,身体健康…又有趣…” 老钱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话。 “后来呢?”老钱问。 “后来?”老金笑了笑,“后来那姑娘嫁给别人…” 老金把酒杯攥紧了,指节发白。 “你个世界上最傻的傻子。”老钱说。 他声音哑了。 老金走回来,一屁股坐下,把他手里的杯子夺过去,喝了一口。 “谁不傻?”他说,“年轻时候都傻。傻点好,傻了才有人情味。” 海边的太阳沉下去最后一点,海面变成深紫色。天边还有几缕云,被烧成暗红色,像伤口结的痂,就像这三个老头,各有各的伤疤… 孤鹤回雪给自己倒了一杯。 “我这辈子,”孤鹤回雪说,“最对不住的是还是我娘亲。她跟着我,没享过一天福。年轻时候我忙,顾不上家;后来我闲了,她也老了…再后来…” 他停住了。 老金和老钱都没说话,只是看着孤鹤回雪。 “我想啊,”孤鹤回雪的声音低下去,“这辈子欠她的,下辈子还…还有下辈子吗…哈哈,…喝酒…” 海风大起来,吹得三个人的衣襟扑扑响。远处有渔船归港,灯火一盏一盏亮起来,星星点点的,像是谁在海上撒了一把碎米。 老钱忽然笑了。 “你们俩,逗我,谁也不欠,就欠自己一个。” “怎么说?”问。 老钱仰头看着天,天已经黑了,星星还没出来。 “我这辈子,太听话了。听爹妈的,听上司的,听老婆的。谁的话都听,就是没听过自己的。我想去西北,想去看看戈壁滩是什么样。想去草原,想去看看天是不是真的那么低。想去——想去的地方多了。结果哪儿也没去成。” “现在去。”老金说。 老钱摇摇头:“走不动了。去年膝盖就不行了,怕疼……” “怕疼?”老金嗤了一声,“你年轻时候从高处跳下来,摔折了腿也没喊过疼,现在说怕疼?” 老钱沉默了。 过了很久,他说: “年轻时候不怕,是因为觉得还有一辈子。现在怕了,是因为知道没了。” 这话砸下来,三个人的沉默比海还深。 远处,渔船的灯火更亮了。海浪一下一下拍着沙滩,像是有人在远处敲着钟。 老钱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沙。 “走吧,”他说,“天黑了。” 老金和孤鹤回雪也站起来。三个人收拾了酒瓶和花生米袋子,往回走。走了几步,老金忽然停下,回过头,看着黑下去的海面。 “明天还能看。”他说。 孤鹤回雪和老钱也跟着回头。 海看不见了,只有浪还在响。一下,一下,又一下。 “明天还能看。”老钱也说。 “那后天呢?”老金问。 “不要后悔了,每一个人最好的放生,就是放过自己,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过好自己的三万天就可以…不想了…”孤鹤回雪说了一句。 没人回答。 风把他们的话吹散了,吹进夜色里,吹进海浪里,吹进这片他们看了几十年的海里。 他们转身,慢慢走远。 身后的海,还在响着。 再说江南先生约蝶飞儿的地方是老茶馆。 特意选了个傍晚,靠窗的位置,能看见楼下的梧桐树和对面老宅的青砖墙。 江南先生提前半个钟头就到了。 他坐下,又站起来,把椅子往窗边挪了挪。坐下,又站起来,把茶杯摆正。老板娘上来问喝什么,他说等等,人还没来。 老板娘下去了,他又站起来,走到楼梯口张望了一眼,然后回来坐下。 手里攥着那封信。上面用工工整整的簪花小楷写了一首诗。写了一个月。改了八遍。 她来了。 藕荷色的旗袍,外面罩着一件米白色开衫,头发比上次见时长了些,用一支凤凰花素银簪子绾着。 她上楼的时候,他听见楼梯木板吱呀呀响,每响一下,心就跳一下。 “来啦。”他站起来。 “嗯。”她点点头,在他对面坐下。 她点了一杯龙井。他面前那杯已经凉了,他没喝过一口。 “找我什么事?”蝶飞儿问。 他把那封信从桌上推过去。 信封上写着她的名字,三个字,他用毛笔写的,每一个都练过不下百遍。 她看了一眼,没拆。 “这是什么?” “一封信。”他说。 “我知道是一封信。我是说,为什么写信?” 他张了张嘴,准备好的那些话忽然全忘了。他背过的,从《诗经》里的“关关雎鸠”到纳兰词里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他准备了好几天,背得滚瓜烂熟。 现在一个字都想不起来。 “我……”他说,“我想告诉你一些事。” 她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窗外的梧桐叶被风吹动,哗啦啦响。楼下有马车经过,车夫吆喝了一声,又远去了。 “我喜欢你。”他说。 这四个字说出口,他忽然松了口气。什么诗,什么词,什么情书,都不用了。就这四个字,够了。 她还是没说话。 沉默像潮水一样漫上来,漫过他的脚踝,漫过他的膝盖,漫过胸口。他开始觉得喘不上气。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终于开口。 “什么时候?”他愣了愣,“第一次在蝴蝶谷见到你。就像张岱的《湖心亭看雪》那留白,蝴蝶谷里你是最好的留白。你身上有文人最美又最雅的清冷与自我独立…” 她的眼神动了动,低下头,又抬头。 她把那封信推回来。 “那你应该也知道,”她说,“我不会收这封信。” 他看着那封信,信在桌上,安安静静地躺着。洒金的信封,工整的毛笔字,他的心血。 “能告诉我为什么吗?”他问。 她沉默了一会儿。 他把那封信拿起来,攥在手里。信纸硌着手心,硬硬的,有些疼。 “对不起。”她说。 他摇了摇头。 “不用说对不起。”他说,“只是我很喜欢你,咱们谁也不欠谁。” 她看着他,眼睛亮了一下,又暗下去。 老板娘端着一杯龙井上来,放在她面前。茶叶在水里舒展开来,一片一片沉到杯底。 他忽然想起一句诗。 “我也没什么能送你的,”他说,“就送你一句话吧。” 她等着。 他看着窗外的梧桐叶,慢慢说: “深知身在情长在。” 她低下头,看着杯里的茶。 他站起来,把那封信装进口袋里。 她抬起头,想说什么,但什么也没说出来。 她转身,走下楼梯。楼梯木板吱呀呀响,每响一下,他的心就疼一下。 走到楼下,穿过堂屋,推开那扇旧木门。阳光一下子涌进来,刺得他眼睛发酸。他站在门口,站了一会儿。 口袋里的那封信,硬硬的,硌着胸口。 她往前走。走过梧桐树,走过那面青砖墙,一直走,楼上,他还坐在窗边。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石头巷子深处,影子就像丁香花一般的女子。 面前的龙井茶,已经凉了。江南先生发誓一定要追到她。 四周花草繁茂的蝴蝶别苑,般若与白方彦在一起散步。 “以后我们生了孩子,培养孩子,是不能慈母多败儿的!”般若道。 “我母亲是活的人间清醒。她从小对我很严格,长大了,她开始对我放手!”白方彦聊到。 “我母亲最怕富二代“不肯做事”,她说若强行让无能力者接班将是“灾难”,知子莫如母,孩子是块什么料,为娘的心里跟明镜一样。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了,作为过来人,我娘亲很明白…” “对啊,倘若能力不足,一座金山不仅换不来荣华富贵,反而带来无穷无尽的祸端,我祖母也说,一个再有本事的人,一旦子孙后代不行,哪怕祖上为他们打下江山,扶上龙椅,照样会被别人连根拔起,富不过三代就是这个道理…”般若也点点头。 “对啊,蝴蝶谷里有几户大户人家的主事,都曾经改遗嘱,把遗产留给第三代…可谓“人间清醒是也”,他们懂得‘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 “嗯,听说,谷里有户大户人家陈家,听说把钱交付给孙子,由他儿子儿媳承担,现在很多豪门用来应对 “富不过三代” 的聪慧之举。用规则倒逼第二代奋斗,也保障了第三代的未来…把教育责任推给了儿媳,第二代不行,就培养好第三代。” “般若,你以后肯定是个好母亲,你身上有无需计算、无需防备的真诚。”白方彦高兴地说。 “一个家族或家庭,女性教育责任是很重要的。一个男人选择好伴侣,就是选择最佳最好最有生命力的合伙人…这是我母亲反复提醒我的…我遇到你,很幸运…” 白方彦一脸欢喜,陶醉,他们是互相尊重又鼓励与欣赏对方的,相处很舒服。 般若觉得白方彦很看好她,觉得她是大鱼,大鱼沉水底。 “白大哥,你母亲也是高手,我祖母说过,深藏不露的高手都是无相的,刚柔并用,一边是低调谦卑,一边又果断坚决…” “哦,林小糊祖母才厉害,善良又智慧,她应该是一个很有福报的女人,她一生不鸣则已,一鸣就惊人,她是做事了后,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守着那份不张扬的柔弱姿态,默默回归到蝴蝶谷里…” 白方彦说着,一脸崇拜与欢喜。 “般若,我们以后会是最好的伴侣,又是最好的知己…” 说到人生真正的朋友知己,般若其实也早读懂了人情世故,她回忆起往事。 十几年前,南清文在谷里无意中认识了一个好朋友,他们都觉得到晚年才能认识,觉得对方灵魂太好了,有点相恨太晚。 当父亲把他带来蝴蝶别苑,般若愣了:这是父亲一直夸的新朋友,他是一个很矮又驼背的瘦小老人,而父亲是一个英姿飒爽,风度翩翩,仪态万方的男人…与父亲几十年各色的朋友都不一样。 般若从小就经常见家里来见父亲的各类朋友,有官员,有富商,有医生,有警察,有银行的,有军人,有保镖…三教九流…都有… 十几年,般若记得这个叫锦叔叔是很特别的,外表很不起眼,但谈吐很好,修养很高,他对父亲很尊重欣赏又也很好,他经常邀请父亲去他家吃饭与偶尔会过夜,父亲回来说,他一家人包括儿媳儿子都对父亲很好,家庭气氛很好,还一直交代有空要多去他家住,他们也特别喜欢父亲对个性与人。 因为两人有谈不完的话语,般若也才放心的。 俗话说,男人至死是少年,他们像两个小孩子一般,彻夜长谈,交情很深。 父亲年轻时在谷外做事,被一个首长相中,要他当女婿,他拒绝了,回老家,他开始打工,当工头,生下几个丫头后哈,开始承包工程,铺路架桥,承包很多市政工程…… 在那个信息封闭的时代,通讯不方便,他们那一代极其不容易,他开朗自信,有才华,很文艺,他是个极其能吃苦耐劳敢闯的好男人,他交友广阔,这是他很成功的一个优点,他待人慷慨大方,平易近人,重情重义,善良真诚,所以很多人都喜欢他,他很小时候,邻村很多聪明孩子就会自己主动来找他玩… 但锦叔叔应该是他晚年走的最近,最好的朋友之一,应该他们两人都认为对方的灵魂世界是高能量,高能力的,所以互相珍惜。 十几年来,父亲已经给般若上了一课——朋友的课,般若早已经明白,人的一生,人生朋友可能很多,但是真正交集得人不会太多的,但人生最后,能一起交集珍惜就是那么几个人的。 般若特别感恩他认识又善待父亲,感恩他一家人都善待父亲,让他很开心温暖! 人生得一个或几个知己不容易啊,这些朋友能互相真正善待呵护你,足矣,该珍惜,不管是朋友还是亲人…… “般若,你又发呆了,想什么呢…“ “哦,想起往事……” 般若自小到大都很安静又喜庆,她不虚荣,不强势,不作也不闹,也不喜欢与强势虚荣的人一起玩。 她独立自爱又清醒从容,她呆在谷里,好好做人,默默努力做事,做到尽量快乐,不急不燥,从不埋怨,不内耗,懂敬畏,多珍惜,一直善良 ,对自己与别人都好,她觉得很多机缘,终将会把人世间的因果,慢慢兑现…凡事都要一个过程,甚至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 她想起祖母说的: 生活中的强者,都是在某一段很长时间,选择默默努力前行,因为他们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要多戒掉对别人的高期待,要超越自我 ,有时最快的路 ,就是自己的生命,要度过一段不用解释,甚至沉默或销声匿迹…的默默努力的岁月,也是就是另一种的荷花定律…… 白方彦牵着她的手: “般若,以后我们一起 ,无论在什么境况中,不论对谷里哪一个人,我们一起尽到做人的本分。我们一起努力争取幸福,一起面对往后人生很多不确定的幸福或磨难或期待…” 般若看着他,很欣赏他,觉得白大哥平时像农民一样爱劳动,又像学者一样思考,他不会蒙昧,不会无所事事地过日子… 江南喜欢坐在谷里看海,海风吹过来。他的心里也能静下来。历史上那么多厉害的人,最后都回归田园诗酒。他选择让生活安静与慢慢下来,恰恰是人生哲学的再现:盛宴散场,回归自然… 他心想: “市场经济,政策调整,市场萎缩——这些重量,压在大家肩上。他冷静选择“退场”,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他能从浪头里退出来,也应该站到一边去…” “江南,你该成家了,家和业一起兴。”林小糊祖母也出现在海边,难得。 “祖母,我喜欢蝶飞儿,但她拒绝了我……” “这孩子心性高,平时故意不显山露水,但她眼力犀利,智慧超群,她要的男人,要很好,万里挑一,是人中龙凤…尤其还要能一心一意对她,能读懂她,与她精神世界契合度要无缝默契,不然就是金山银山给她,她也不会放在心上…” “我会对她很好的…” “好的伴侣,应该是你懂她的辛苦,她知你的不易,以信任之心,不控制对方的自由,同时又以珍惜之心,不滥用自己的自由…孩子,你能做到吗…” “蝶飞儿这个丫头不显山不露水,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默默强大…她平时看起来虽弱,但内心强大,她能以柔克刚。她有超乎常人的耐心与智慧。她能够在逆境中坚持,在顺境中不骄……” “祖母,她像你,有点感性,但又理性强大,但又闲云野鹤,桀骜不驯,难于驾驭,天马行空…她拒绝了我…” 林小糊想到这个家族的未来,她的规划同样冷静得惊人。 回望这几十年,她用自己的人生,为自己当年选择的平凡平淡婚姻,最后提供了另一种惊世骇俗,与众不同的智慧注解。 当年,她不需要用爱情,来捆绑南燕飞,她用清晰的底线管理蝴蝶谷,用解决麻烦的能力,证明自己的不可或缺,用不断进化的智慧,为蝴蝶谷开辟新的疆土… 他们两个人风花雪月是点缀,家族利益捆绑是基础,而能焊死这段关系的,从来都是她身上那份“谁也拿不走”的自己的魅力与实用价值… “在蝴蝶谷里,没有任何人有资格躺平…大家都得努力…” “祖母,我明白了…”江南说道。 “ 江南,蝴蝶谷的春天来了,你看…” 林小糊说到: 前日,蝶飞儿写的一首小诗,我念给你听: 这一个春天, 应该是鹅黄色的,带点青绿 是带妩媚清新的底色 就像墙角那数枝寒梅,深红带点玄黄的… 经过冬日冷酷后的诗禅绽放 忘了它的婆娑 那就叫它—— 涅槃…” “南家这孩子与别人不一样,她让人放心安心,又感觉很安全,她是与众不同的,你要能真正读懂她,才能去爱她。”林小糊语重心长说道。 “这丫头很重情重义,她可以为了亲情不要爱情的,又妩媚,但从不拜金,不媚俗也不媚权,很自我,又很高冷有趣,偶尔会用她的最土的方法,故意捉弄人,试探追求她的男人的真心………你要好好珍惜。我有一套“霜雪蝴蝶”,高冰种水的满色翡翠,我给你,你找合适时间给蝶飞儿,这是当年南燕飞给我定情之物…是民间传说中的镇谷之宝。我家这丫头是个尤物,只有这个配得上她,希望你能用好人品与能力,真心打动她…” “霜雪蝴蝶…玉玲珑,难道就是民间传说的玉器,也是南家几代人的傍身镇谷之宝……同一个信物……”江南不解,大吃一惊…… 他冷静下来,自己又微笑了一下,心里想:现在自己只有三爱:爱祖国,也爱蝴蝶谷,又爱蝶飞儿…相处下来,他能感受她的善良大气与包容…这玉玲珑也是身外之物,未必如民间传说里那样神奇与灵气…… 或许,他现在觉得,人比物更重要,蝶飞儿才是蝴蝶谷的“玉玲珑”,或许她才是祖母的“霜雪蝴蝶”,而非一块翡翠,她才是镇谷之宝,蝴蝶谷有了她这样的新谷主,才是大伙们的福气。 南家几代好女子她们或许就是一个山谷,一个蝴蝶谷,可以柔韧至谷,素朴求真,道法自然,她们能包容身边万物,敬畏天道…… 江南突然读懂了蝴蝶谷里的这些好女人,林小糊祖母与蝶飞儿……如玉玲珑般晶莹剔透玲珑美丽善良正能量的好女子…人间的极品女人,她们的个性融合加起来,好像是人间雌雄同体的完整魅力的女人。 林小糊祖母感性十足,但理性强大,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外柔内强,内心宁静,富有吸引力的女人。 而蝶飞儿是一个遇强的时候能弱,遇弱的时候能强,强强弱弱自由切换,亦正亦邪,怎么做都很自然,她有时候也会捉弄——那些追求她的名门大户的公子哥们,好像俯瞰众生,追求她心中的真善美。 他觉得她们这两个蝴蝶谷的新旧打理人,都追求灵魂安稳丰富,有着匀称的身段,又端庄大气,有学识涵养,有自己的思想,内心强大,更有灵动的大脑,对江南来说,这样的女人才是极品,是尤物。 林小糊祖母与蝶飞儿,都是高能量高魅力的好女人,在不同时期,应该同样吸引他或别的优质男人,或许吸引了很多求而不得的谷外谷内的好男人,吸引他们的好奇心与男人征服欲… 但他们都心甘情愿…他们不是想占有她们,而是心疼她们,想更好保护她们,心中女神一样的存在的灵气的魅力女人… 江南先生静静望着大海,好像看到天边有凤凰形状的火烧云,那么美,但那么远,可望不可即,也是人间尤物… 他肯定要追到这样的好女子,外面多少女人,高矮胖瘦,少女少妇或者同龄人,他看了再也无感,毕竟有底蕴的男人,心里都要有一位臆想中的好佳人,让他安心安全又心怡向往……那这个女子肯定就是他想要的蝶飞儿,蓦然回首,发现她才是他可以契合的丰富灵魂世界的另一个半球,无缝衔接,可以一起奔赴他们美好的未来… 有位佳人,在谷一方…蓦然回首,她却在,蝴蝶谷灯火阑珊处。 清晨的妙心庵,师父们做好早课,很安静,林小糊进去大殿后,又进入厢房,听到静缘与一个香客在说话:施主,万般带不走,只有业随身,你刚才忏悔的,我都听到…停手吧,积德行善…不然会触礁翻船的…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不要以为别人不知,人在做天在看,要敬畏天道…” 林小糊一看那香客,很矮 ,长相一般。她好像是岛上大家都在谈起的银娘… 高龄的林小糊不想靠近这种人,她摇摇头,自己无心听下去,她最近腿脚利索多了,她继续爬上后院台阶,向山上走去…想看看她种的新树… 第一百一十七章 邻水戏台 清明已过,谷雨又来,今年雨水很少。 林小糊这段时间经常去找静缘,在妙心庵静养。她把谷里事情都交给蝶飞儿几个孙女打理。 她到庵里,也跟着师父们一起吃素,读经,做些善事。 今日她吃着小米粥与蒸红薯,配了醋泡黑豆,还有吃了南瓜和蒸胡萝卜。 她吃得很舒服,听着堂里师父们在诵读《金刚经》《清净经》。 她心很静,她认为“真正的修行是修心,最好的养生是养心“。 她做着力所能及的善事,也许善行源于善意发心。 南燕飞生前常说“勿以善小而不为“,最大善举是“法布施“——分享有益他人的知识。 她精气神很好,没有驼背,有皱纹,也有白发。她不对抗衰老,她是把衰老变成了一种韵味。她就是大大方方地展示一个成熟女性该有的知性美。也许叫“岁月从不败美人”,更叫“她不负岁月,岁月亦不负她”。 今日,蝶飞儿一大早来看望她,来接祖母回去。 她远远看着祖母,看着她在庵前的园子自信地走着。 林小糊回首也看到美丽朝气的小孙女,她总觉得,变老好像也没那么可怕了。只要自己有能力,有审美,有心态,哪怕高龄也能活成一道光。 她们两个边下山,边聊天。 “孩子,你该婚配了!也许江南是个好人选…” “我会结婚的。现在人找对象太现实了。” 林小糊想到现在谷里谷外许多优质富有的绅士们,选择长期单身或不再婚,而是他们不愿意让他人以婚姻的名义,名正言顺地分享和介入自己的资产。 “我想,祖母,我觉得我会找到最适合我的人…” “哦,谷里谷外这些多人,或许在他们看来,婚姻可能是一次高期待,低回报的“并购”。 ” 林小糊上次听邻居说起谷里洪府的男人离婚后,他一直保持单身长达几十年,不再婚,也许是那种思维的极端体现。 她心想: 对于已经拥有巨额财富的人来说,情感的波动,可能带来的财务和声誉风险,是需要用专业风控眼光去审视的。 林小糊停下脚步。 “孩子,谷里这些大户人家,好像活的特实在,都想选择一个“情绪稳定”、“有分寸感”、“有风险意识”的伴侣,远比选择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来得重要。” “祖母,他们好像追求婚姻的生态平衡 。” “夏茉莉婆婆说过,她认识的后生们,都是很有来头的。她也想让你嫁给她侄儿楚天行…我告诉她,你有好几年轻人在追求你,你正在…” “或许我得耐心观察,直到我认为,我找的那个人很适合我…我就考虑婚事了…祖母放心,我一定会嫁人…,嫁一个良人…” 林小糊觉得她们祖孙,都有大智若愚的人生哲学态度与生活能力。 林小糊觉得:现在谷里女孩子结婚,可以随意居住在婆家了,但以前谷里祖辈结婚的风俗还是“常住娘家“,但好在现在已基本废除,年轻人婚后,都可以共同生活了,不用分开。 她记得娘亲讲过她出嫁当天,是身着一套黑凤凰衣,打黑伞,由娘家人陪送,男方不迎亲 的。 尤其在保持旧俗中,新婚,第一夜新娘不能上床,只能站立床边过夜,且头三天不能出门 。 谷里老一辈服饰的经典顺口溜都是那句“封建头,民主肚,节约衣,浪费裤“。 上次她去谷里镇上,正逢节日,还看到女人们的头部包裹严实,戴黄斗笠和花头巾,仅露五官。上衣极短,露出肚脐,展现腰腹线条 。上衣短小紧身,袖口窄小,衣长只到腰 。裤管宽大宽松,裤脚宽达半米。 谷里女人们还都以黄斗笠、花头巾、短上衣、宽筒裤、银腰链为主打扮。 也许这习俗历经千年演变,至今仍保留着独特的传统风貌。 蝴蝶别苑外面。 这次,放羊倌又送来小春花,般若听他说,他去年从山谷峰挖了几棵,他自己种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没有成功,蔫了。 他送她两棵,用马车载来,笑嘻嘻说:去年我养不活它们。都蔫了,这样的春花不好养活,这两棵我从谷峰上刚挖下来的,你试试看! 般若接过来,没有把它们这俩个小家伙种在地里,而是先放在盆子里养着,说: 让它们先和我这个人,与我们的院子环境气场磨合一下,若能适应我,它们必然能活得很好的。 十几天了,般若天天微笑与它们讲几句话,鼓励它们。 今日,般若有空看了它们,发现小家伙活的很好,在这万物复苏的时节,它们在微风中憨头摇曳…它们已经与这里环境融合得很好了,活下来了默契了,丫头心里很欣慰哈… 般若明白道法自然,她很敬畏天道与敬畏因果, 她呆在谷里,明白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万物,万物之间都是需要磨合,这是很重要的。 她想:人间里,每一个亲人,每对爱人,每对伴侣,每一个好朋友,或每一个合作伙伴……都需要磨合的,根据每一个人的认知,水平,能力,个性,修养,性情,喜好,优劣…… 或许有的磨合期长,有的短,有的快,有的慢…看各自缘份巧合,耐心耐力与张力,信念,悟性,信心,包容心,慈悲心,戒燥心,平常心,上进心… 想起南燕飞父亲说过: 丫头,人与万物都爱靠近喜欢你,因为你是善良温暖平和的,正能量的又是清新童稚的…,有无尽的活力,你是一个长不大的丫头… 现在望着它们,磨合期过了,期待再下一场春雨,她可以把它们种在肥沃的园子花圃土里…它们也许长得更富有生机,蓬勃积极向上的…就像一位位英雄。 她想起书上的老话: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 她还是崇拜英雄的,父亲就是她心中的英雄,父亲最爱说的话: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人生百年,成功是一时的,不断成长却是一世,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小姑姑,我的上联是:酒鬼色鬼赌鬼烟鬼懒鬼就是鬼。你对下下联…” 她脑袋天马行空地想起白天镇上遇到的一个可爱的小孩子问她对联,她的下联:“仁人善人贤人好人圣人…” 说起善人,她觉得父亲是是大善人,对她影响很大,她总是心存善良与感恩,般若尤其对父母这尊世界上自己最大的佛,心存感恩,对老人们与孩子们,弱势群体更是呵护… 前几年无意中遇到一个高人,他看到般若,他笑着说: 姑娘,相由心生,你的面相,已经说明你从来就是一个很优秀善良的人。 她有点欣慰,因为她终于成了父亲心中希望她成长的模型。 再说林小糊一路看着蝶飞儿,这个丫头一直看着一路的各府园林,满眼开心,她从小到大眼里的美景就是江南园林。 这丫头身上有种特别的气质: 也许是一种书生气与匪气共存骨子里的诗情画意浪漫与坚韧,美好蓬勃与生命力的朦胧向往。 她与南燕飞培养孩子的理念一致,都是慢慢琢磨来的来的: 一定得守住边界,培养孩子们的主动等待、主动思考、主动决策“的终身竞争力,而非用物质给她们堆砌虚假的安全感…” 她们两个回到蝴蝶别苑院子里:“丫头,你看般若种的这棵普通冬青哈,小鸟们偷偷来安了两个小鸟窝……” 蝶飞儿一看,这也太萌了,瞬间心都乐了: 祖母,你小时候应该是这一带的白月光,连小鸟们都喜欢你哈…… “哈哈哈,祖母的心与你一样小,祖母已经高龄,每次清明让我更理解:“生是过路客,死是归来人。祖母尽量做到让周围的人与万物,还有自己都舒服哈…” “对了,祖母,蝶飞儿你们回来了,中午我们就做家宴吧。我最近学会了传统菜,融合我们这里山海食材,这些完整菜谱体系包含一百多道菜品,你们知道吗?按宴席流程可分为多个类别。” “真不错哦,般若,你真是手巧…对了,般若,你今日穿着传统服饰,还不错…好看…” “哦,祖母,蝶飞儿,我也帮你们准备了一套谷里传统服饰,这里服饰素有“两种风情”之说,我今日穿的是这种…” 蝶飞儿一看般若,她黄色上衣短俏宽松,下摆呈桃心形,内搭背心,不经意间露出精致花边,斗笠较大、厚、重,边沿稍有弯曲。 而屋里挂着的是给她穿的,另一种风格: 蓝色上衣以对襟或斜襟为主,外搭贴背,袖筒设计美观实用以保护绣花,斗笠较细、薄、轻、小,头巾上缀有红色小花蕾。 “哦,宛宛没在谷里,青文爹爹叚尔娘亲他们旅居还没有回谷。今日我们就三个人先聚下,那我们就开始吧,你们去换好衣服,我们就开始吃家宴哦…” “祖母,蝶飞儿,这第一道是迎宾茶饮: 龙雀铁罗汉茶,用武夷岩茶为主料,我用95℃以上热水冲泡10秒,你们喝吧…… 般若摆上茶点:余甘、生仁豆。 “这第二道是前菜与头盘:风干钓带鱼。 阳光晒干的本地带鱼,今日我是用蒸的…你们慢慢品尝…” “不错,太地道了,般若,你真是贤惠能干…” “第三道:鱼签:我用鲜鱼肉剁泥制成的鱼丸或鱼条,常配汤……头水紫菜拌虾皮,谷里的紫菜加上海虾皮,我简单凉拌一下…” 这些菜品林小糊太熟了,她接下般若的话语: “第四道是白灼一口章鱼,新鲜章鱼快速焯水,蘸鱼露最好吃…第五道是主食与汤品 是地瓜粉团面线,般若,你佐料下的很好:地瓜粉、本地面线、咸鱼干、花菜、三层肉、香菇、花生、小白菜、蒜苗…都有…” “太好吃了,我最爱吃地瓜粉团,谷主爹爹也最爱吃…”蝶飞儿笑开了嘴。 “第六道小岞鱿鱼母炖红脸番鸭,我今日用谷里的鱿鱼母干、红脸番鸭同煲一个半时辰,保留原鲜 ,第七道:是亲手打的马鲛羹鱼卷汤,我是准备了:马鲛鱼、鱼卷、白萝卜片、芹菜、葱花,我用马鲛鱼手打起胶,加入鱼卷、萝卜片煮熟,撒葱芹,你们尝尝,味道鲜极了…” “我都快吃不下去了,太饱了…” “还有呢,第八道:炝本港冬蟹,我用本地螃蟹用葱姜蒜炝锅快炒,锁住鲜味……”般若太耐心了,一边上菜,一边解说… “第九道:鱼露手抓排骨。我用猪肋排焯水后,用鱼露慢煲一个小时…特别下饭…” “般若,我帮你,第十道:炣魧鱼,你用特色炣法,是不是用高温快焖保留油脂香…” 蝶飞儿接过话茬。 “最后几道,是茶油焖黑山羊,用本地紫山茶油提香,慢焖至软烂。还有炸鳗枣拼炸海蛎:外酥里嫩,咸鲜交织…” “蝶飞儿,你也不错,你不常做饭,还能说的这么好……” “太好了,辛苦了般若,最后我猜你做的是甜品与小吃:地瓜签糖水:地瓜刨丝煮成清甜糖水,菜头饼。还有红糖糍粑:糯米粉蒸制后裹红糖浆…我小时候特别爱吃…” 林小糊喜滋滋地说,陷入快乐童年回忆。也许每道菜都默默承载着“蝴蝶谷的谷民精神”——勤劳、坚韧、团圆、感恩…” 林小糊这次在庵里,她了很多书籍,看了很多名人的故事与修为,确实都是优质的人,彻底读懂他们。 她感觉五千年时间长河的这些人的灵魂世界都是那么漂亮,他们身上有个共性基本都是雌雄同体的人,个性都很特别有魅力,都能吸引高能量的人群。 他们都有不同或相同的烟火红尘故事,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很好的才华,柔软与坚韧的意志,自律的习惯,与蓬勃积极美好努力的生命力,都是很有情趣的……… “祖母,你是怎么做到让祖父对你一心一意的。” “我从来不渴望你祖父是否能忠诚于我,我记得成人后我一直在寻找一个让我可以对他忠诚的男人,值得让我对他忠诚的男人。你祖父刚好就是这样的男人!” “哈哈,祖母祖父你们真棒!”般若笑到。 “在我们这一代人的传统婚姻中,夫妻是经济和生活上的共同体,我与你祖父分工合作,互相依存。 从建造什么房,孩子上什么学校、到假期去哪度假,我们都一起商量,祖母我始终对财富保持清醒,刻意维护家庭中的平等氛围,用心呵护情感,过日子中,男女都需要更高的智慧和更强大的内心…” 林小糊冷静笑一下。 “ 丫头们,你们这些年轻人,刚好处在一个物质被极度推崇的时代,大家拼命获取财富,以为它能兑换幸福。 但祖母觉得:财富能买来便利、舒适、光环,却买不来深夜的一盏等候的灯,很难买来毫无算计的拥抱,很难买来同步成长的灵魂契合… ” 林小糊突然想起谷里很多有钱人,在物质极大满足后,他们向精神世界发起的笨拙真诚的探索。 他们有的很孤独,有的无聊,他们“图个开心”的淡然…是很难说清楚的… 或许林小糊有智慧。 她早已经读懂人性,因为只有理解了人性,才能理解这个世界的运作逻辑。她可以体会出谷里一幅幅财富巅峰者们的心灵图景: 山巅之上,风景固然辽阔,但寒风刺骨,呼吸维艰,而且,只有自己一个人。在钱的数字面前,容易被轻视或视为理所当然了…… “别说我与你们祖母父了…最近谷里很多文旅活动,什么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你们说来听听…” “挺好玩,祖母,谷里海边周年庆嘉年华活动,将在整个假期开展,串联海韵街区、古城和雕艺园。在“文化海防明代海疆市井生活”的主线下,嘉年华活动将上演……” “还有,祖母,大海卫所服饰演变秀、谷女舞蹈快闪、海防非遗展演,复原卫所渔市、海疆食肆、大明茶寮…,海疆祈福大典及谷女服饰大秀等文旅互动,游人们可以深度体验大明市井的烟火气…” “哈哈哈哈,祖母,早上我看到谷民们还向海神祈祷,大家念叨:我们愿意成为富足的人,我们愿意成为财富流动的管道。我们愿意用我的能力服务世界,服务众生,利益众生。我们相信一切都在成全我们… “看你这么开心,般若,你也去海边妈祖宫了吗?” “嗯呢!” “你们知道海神的故事吗?” “知道啊,妈祖源于湄洲岛,是北宋人,因救助海难被神化。信众超几亿…”蝶飞儿说到。 “还有南海神,叫洪圣公,据说古代国家正祀海神,港澳地区广泛崇拜,“南海神诞”香火鼎盛,还有伏波将军:他是东汉平定岭南的将领,两广及越南北部渔民奉为保护神。”般若说到。 “还有龙王:唐代起被正式册封,民间普遍祭祀东海龙王,掌管风雨潮汐…还有兄弟公:海南及南海诸岛渔民广泛崇信,传说为远航遇难的一百零八位义士,后显灵护航海者…”蝶飞儿接过话茬。 “不错,你们从小听你们叚尔娘亲讲的吧,还有观音信仰:舟山等渔区渔民将观音视为海上救难主神…还有地方渔民菩萨:如舟山“财伯公”嵊泗“泗洲大帝”…传说很多,是海边人心中的信仰…”林小糊娓娓道来。 “丫头们,也许是闽越遗风与中原文化交融,形成“山海互济、港城相依”的海洋文化格局。它们都始于谷民对海洋的自然崇拜,由地方神灵创造,宗教哲学吸收与移民传播,现在这里慢慢形成以妈祖为核心、多元海神并存的信仰体系,看出了是人海互动中的敬畏、祈愿与共生智慧……” “哦哦哦,传说很美!对了,祖母,谷里很多孩子去学影雕技艺,我认真看了,是以“去黑留白、明暗成像”为原理,融入绘画笔法,很精巧……”般若说到。 “大多都是女娃在学,她们都是“以钢錾为笔,以青石为纸,相较于传统石雕,影雕很考验创作者的耐心、腕力、眼力、专注力要求极高,我觉得更适合女娃学…” “对啊,不好学,刚开始学,手指常被钢錾磨出血泡,一天下来手臂酸痛。大伙从打坯、凿点起步,苦练构图、塑形,可以慢慢逐渐掌握影雕、线雕、浮雕等多种石雕技艺……” “很好看,很多作品都是线条细腻、层次丰富,人物肖像形神兼备,花鸟虫鱼栩栩如生…”般若讲的滔滔不绝。 “对啊,不说你,祖母,前日陈府有人来邀请您过几日去参加谷里名媛会,贵妇圈集会…” 林小糊觉得所谓谷里的“贵妇圈”,是许多上流社交场合光鲜背后,都充斥着应酬与敷衍,众人比较的往往是珠宝、名牌与奢侈品,真正可交心的朋友极少。 这个圈层的交往,高度功利化,高度目的性。 她都不喜欢去。 上次去参加,女眷们都在讲都是讲门当户对的择偶话题,其中有一段话,大家都在传送。 “女人若想找一个男人更容易,但要找有情有义的男人很难。这世界找一个既爱自己,懂自己的灵魂知己,身体相伴,比比皆是,灵魂共鸣,寥寥无几。有灵性的女人,综其一生都在找一个能听自己说话的人。能听懂自己说话,能听自己说废话的人…” 林小糊早就明白: 情感家庭能够稳定的男女,往往是因为双方在精神层面有强大的共鸣,或者有共同信仰、公益事业等更高维度的理想目标与善良来凝聚彼此。 当年胡一风,南燕飞能对美女们免疫,他们恰恰是经历过各种美女们场面后的疲惫… 当他们的财富和社会地位达到顶峰,投怀送抱的、阿谀奉承的、寻求资源的女人们,会从四面八方涌来。 也许高财富有修为的男人能经得起反复测试。 当他们选择看似无限多时,能坚守一段长期关系所需的忠诚、忍耐和经营都是必不可少的。 “祖母,你在想什么?” 蝶飞儿静静看着祖母的脸,它是很自然的。 她笑起来眼角有细纹,但那纹路是顺着笑意走的,透着一股子从容和温柔。皮肤紧致得不像话,保养很好,就是很自然的、胶原蛋白满满,素颜皮肤白里透红,毛孔细腻,这背后是什么? 蝶飞儿觉得祖母是极度的自律和爱自己。有次祖母说她的心理年龄永远停在四十岁,因为那是最有勇气、最敢探索的年纪。高龄对她来说,不过是第二个四十岁。 祖母这种心态,比几万块的面霜都管用。真实的人生本就是好坏参半、得失并存的,有高光就有低谷,有甜蜜就有磨合,有优秀就也会有缺憾,有瑕疵…但最重要的是祖母她拥有了很好的心态,很接地气… 看现在很多二十多岁的小姑娘,熬夜、焦虑,脸上写满了疲惫,祖母往海边一坐,慵懒、松弛,眼神里全是故事,却又清澈见底。 祖母穿什么都好看,那是一种“这衣服虽然贵,但祖母书香美更贵”的底气。 祖母不一样,不管她站在那里,衣服就是她的陪衬。 也许是那份刻在骨子里的优雅,审美与书香的知性熏陶,是装不出来的。祖母对色彩的敏锐,对搭配的巧思,对自己身材的了解,是她几十年的功夫。 蝶飞儿默默看着祖母,祖母的厉害的地方在于韵味。 祖母不管如何,她都很会吸引优质的男人女人,她一直保持独立、建立平等的互动关系,而非一味迎合或讨好。 蝶飞儿这么多年一直跟着祖母,她觉得祖母是经济与精神独立的女人,她拥有自己的事业、兴趣和社交圈,不将全部精力投入任何关系中。 祖母总是能守住边界,不被动顺从,她保持独立性,她总是说“女孩子可以优秀,但不会任人摆布”。 她总说:女孩子要不断提升内在与外在魅力,记住一句话:女人的灵魂有趣有才华有品,比脸蛋身材皮肤更稀缺,女人的才华、学识和生活情趣才是长期吸引力的关键。 祖母总说:“丫头们,女孩子吸引优质男人的关键是成为更好的自己,而非改变自己去适应他。当你们势均力敌、相互欣赏时,还有这些优点只能有吸引力,最能让男人走心的还是女人对男人的真心,包容理解与肯定赞美,其实这样的关系,才能长久…” 蝶飞儿受益于祖母的教诲,她慢慢成长起来,也很自信,她觉得自己一定得是一支优质股,那她要找的就不是一个来接盘的散户,而是一个能与她默契,长期持有、共同成长的战略知己。 她明白这需要的是缘份,胆量,磨合,规划和执行力…她最近 一直学各种生存技能、读书、攒人脉、做规划…她极致、冷静…也许这种多面性,她有点像祖母,她最喜欢祖母的这点,这也是祖母最迷人的地方。 祖母这几年来一直派她做事,她可以在商业谈判桌上,也可以在慈善晚宴,又可以在家族聚会,街头小店等不同场景中…自如地扮演着多重角色。 蝶飞儿眼里的祖母或许是一个儒释道同修的女人,她儒雅大方有孝道,又修佛心佛性,又有道家的大视野大格局,尤其深谙大自然养生之道,遵循天道明白人性学,爱读历史,知道兴衰必然规律。 祖母长期默默在追求她的事业,和优秀圈层同频,教育子女孙女的规划的同时,她更懂得享受平凡生活的片刻宁静,这多种身份的切换自如,在不同世界间游走的从容,或许才是祖母真正的魅力。 这几年她让蝶飞儿儿挑战新领域,事成之后,她守口如瓶是智慧,功成之日,云淡风轻是她要的格局。 “蝶飞儿,嘴严,是最大的福气;沉默,是最好的护身符。”祖母的教诲她铭记于心。 也许祖母培养了蝶飞儿的理性,叚尔娘亲塑造了她的感性与善心:叚尔娘亲平时善良正直,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立志以行善济人为事。她还精研中医,常为谷民治病防疫,她洞晓天文气象…… “祖母,对了,白大哥今晚要请我们去看戏,大家准备一下,出发吧!” “你们几个年轻人去吧,我就不去了…” 傍晚,般若一群人来到谷里的临水戏台。 只见白方彦一袭月白长衫,手中折扇轻摇,温润如玉;般若梳着堕马髻,斜插一支点翠步摇,莲步轻移,罗裙下露出一截绣花鞋尖。二人沿着水廊缓缓行来,灯笼光映在水面,波光粼粼地碎开来。 “般若,当心台阶。”白方彦伸手虚虚一扶。 般若抿唇一笑,指尖在他掌心轻轻一点,旋即收了回去——到底是未出阁的姑娘,再亲近也得守着礼数。只那一点温热,在白方彦心里暖了许久。 二人寻了前排的位子坐下,茶博士沏上两盏铁观音,清香袅袅。戏尚未开场,台上锣鼓班子正在调音,台下三三两两坐着观者。 蝶飞儿侧头看着戏台两侧的楹联,轻声念道:“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般若接口:“悲欢离合,无非人情。” 话音刚落,身后传来一阵清脆的笑声。 “来迟了来迟了!” 回头一看,是邻居苏家大小姐苏静。 “姐姐来得早!”苏静一见般若,便撇下家人,凑过来坐了,拉着般若的手低声笑道,“听说今晚有丑角名家的《管甫送》,我可等了好些日子了。” 蝶飞儿也笑着点头问好,眼角瞥见坐在角落处的江南,正与另外一个男人互相拱手见礼,两个男人一个儒雅一个英武,倒也得趣。 锣鼓一响,好戏开场。 先演了一折《桃花搭渡》,旦角踩着细碎步子出场,水袖翻飞如桃花瓣落。 苏静看得入神,手不自觉地揪着帕子,她家人便轻轻递过一碟酥糖,低声说:“别揪帕子了,揪这个。”苏静瞪了一眼,嘴角却弯了。 般若安静地端着茶盏,目光落在戏台上,偶有精彩处,便转头向白方彦轻声解说两句。 白方彦一一应着,更多时候,他看的不是戏台,而是她侧脸的轮廓——灯影勾勒出柔和的线条,睫毛在眼下投了一片小小的扇影。 白方彦正巧也侧头看她,目光相遇,二人都有些不好意思地别过脸去。 戏台上锣鼓喧天,戏台下却安静得只听得见彼此的呼吸。 台上唱到《送水饭》一折,穷书生与富家女深夜相会,旦角唱得婉转凄切:“月下相逢难自持,一片冰心在玉壶……” 般若听着听着,眼眶微红,白方彦见状,默默将自己那盏温好的茶换到她面前,指尖轻轻碰了碰她的手背。 “看戏而已。”他温声道。 般若低头饮茶,将那点泪意和着茶香一起咽了下去。茶是热的,他的手也是暖的。 散场时已近二更。 灯笼一盏盏灭了,人群散去,戏台上只剩下几个伙计在收拾行头。几个人并肩走在回家的青石板路上,月光如水,把他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短短。 苏静还沉浸在戏文里,拉着般若蝶飞儿叽叽喳喳地复述丑角的台词,学得惟妙惟肖,惹得大伙都笑。蝶飞儿很安静! 江南与白方彦走在后面,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江南兄,下回再约。”白方彦说道。 “一言为定。”江南含笑还礼。 月光下,几道影子渐渐合在一处。 戏台上演的是别人的悲欢离合,戏台下过的是自己的人生。 今夜这出戏,台上台下,或许都有好姻缘。 ——高甲戏的锣鼓声渐远,而那并肩的影子,却深深浅浅地印在了蝴蝶谷的月色里,久久不散。 “明日立夏,我们吃什么…立夏吃虾面,身体不生病,要不,我们一起去天一阁找宛宛…” 般若突然说了一句,打破了沉静! 林小糊没与孙女们一起去看戏,她独自一个人在园子里赏花。 这个季节,各色的绣球花,紫红三角梅,白色橘子花,橙红的石榴花,睡莲都开的喜人。 也许每一年,这一朵朵花开了,是生机的理。那一朵花谢了,是落幕的理。这人世间,人来人往,是聚散的理,起起落落,是浮沉的理… 万物都默默无语,它们只是用它们自己的样子,把大道悄悄讲给每一个人听。 此生,林小糊读懂了花,就读懂了时机,读懂了落叶,也就读懂了人世间的每一次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