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退婚嫌我瞎?我嫁军少旺全家》 第一卷 第1章 真相?扎心了 “街道办又来催了,秀秀要是再找不到工作就得去下乡。”继父李建国即便是在家里,说话也打着官腔。 “菀菀,把工作让给秀秀吧,我后天就带你去领证结婚。”周志刚用温柔得让人无法拒绝的语气紧跟着说。 “你……让我……把工作让给李秀秀?”林菀不可置信地拔高声音,“周志刚,你忘了吗?就是她弄瞎了我的眼睛!” “菀菀,秀秀毕竟是你姐,她也只是一时任性而已。何况,她已经道过歉了,你何必一直揪着不放?” 任性……而已? 这话如同晴天霹雳,几乎把林菀整个人震碎。 一年前,正是李秀秀故意推搡,才让她的头撞到井沿上导致失明。 周志刚并没有嫌弃她变成瞎子,几乎每天中午都来家里给她做饭,温柔又体贴。 林菀一度庆幸自己命好,能遇到这么爱她的男人。 可如今,他不但原谅了李秀秀这个罪魁祸首,还让自己把工作让给她。 这还是她认识的周志刚吗? “志刚,你跟她说那么多干啥?我去找吴厂长说,把她的工作转给秀秀,再让秀秀跟你结婚。这样,谁都不用下乡了。” 马月娥直接替林菀做了决定。 不但替她原谅了李秀秀,还把她的工作和未婚夫都打包送给了这个害她失明的人。 这是……亲妈? 林菀胸口剧烈起伏,心脏好似被一只大手狠狠攥紧,让她透不过气来。 “这个工作指标毕竟是林书记拿命换来的,给秀秀,不太好吧?”李建国依旧打着官腔。 马月娥不屑地嗤了一声,“林菀一个瞎子,要工作有什么用?再说了,瞎子又不用下乡,这是最好的安排。” 林菀的拳头倏地攥紧,她只是瞎了,又不是聋了,都不用问问她的意见吗? “叮,恭喜宿主成功绑定抽卡系统。宿主可以通过积攒功德值获得抽卡机会。首抽免费,必出金卡。是否抽取?” 突兀的机械音响起,林菀的身体倏地绷紧,十指慢慢蜷起,“抽!” 随即,脑海中炸开一束金色光柱,直冲天际。 “叮,恭喜宿主获得金卡:限时道具眼睛复明八小时。是否使用?” 林菀的心脏猛地收缩。 失明一年多,她太想看见了。 如果系统是真的…… “使用,立刻!马上!” 话落,那张金卡就化作一道流光钻进她的眉心。 一股暖流迅速扩散到四肢百骸,那是她从未感受过的舒爽。 “我能看见了!” 林菀完全沉浸在复明的喜悦中,连心底积聚的郁气都散了不少。 可抬眼的瞬间,脑袋却“轰”的一声,一片空白。 坐在她面前的不是周志刚一个人,他身上还缠着继姐李秀秀,一只手已经探进了他的衬衫下摆…… 继父李建国蹲在门口抽烟,亲妈马月娥在厨房做饭,弟弟李浩在客厅里跑来跑去。 他们两个当着全家人的面,那么的旁若无人。 而所有人都没觉得哪里不对。 荒谬感铺天盖地袭来,瞬间将她淹没。 “吃饭了。” 马月娥招呼一声,往林菀手里塞了一碗野菜糊糊。 而饭桌上明明摆着一盘辣炒土豆丝,一盘白菜炒肉,每个人手里都有一个白面馒头。 李秀秀紧挨着周志刚坐,跟连体婴似的。 两个人对视的眼神都拉丝了。 “这就是我的家人?”林菀喉咙发紧,心一寸寸凉透。 她缓缓垂下眼眸,这个家,没有继续待下去的必要了。 但是,属于她的东西,谁也别想拿走。 等一家人吃完饭陆续出门,林菀直接去纺织厂找吴厂长。 当初,她爸是厂委书记,在大火中救了吴厂长的命。 为了这份恩情,吴厂长不但给马月娥安排了工作,还给林菀留了一个工作指标。 即便是马月娥改嫁给李建国,他也没少关照这个家。 “菀菀,你怎么一个人过来?万一磕了碰了可怎么办?”见到林菀,吴厂长非常意外。 “吴叔叔,我想把工作卖了。”林菀的声音有些发颤。 虽然已经下定决心与那个家彻底切割,可心底的酸涩还是不受控制地上涌。 那可都是她最亲近,最信任的人啊! 竟然那么理所当然地联合起来欺骗她。 “卖工作?胡闹!”吴厂长立刻沉下脸,“你现在这情况自己没点儿数吗?没有工作你后半辈子怎么活?” “我妈要把我的工作给李秀秀,还让她跟周志刚结婚。” “这个马月娥,太过分了。”吴厂长使劲一拍桌子,“菀菀你放心,有叔在,这份工作谁也拿不走。” “吴叔叔,谢谢你的好意。可你能护我一时,护不了我一世。 如果我坚持不把工作让出去,李秀秀就只能去下乡,我在那个家还能有好日子过吗?” 吴厂长叹口气,“你是怎么打算的?” “我得有点儿钱傍身,然后去下乡。” “你这情况,根本不能下乡。”吴厂长原地转圈,真为她犯愁。 林菀紧咬下唇,吴厂长是好人,可系统的事却不能告诉他。 “我怎么把这事忘了?”吴厂长猛地一拍巴掌,“当年,我跟你爸在东北当兵的时候,他给你定过一门娃娃亲。就是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那边是什么情况。” “娃娃亲?” 林菀的大脑飞速运转。 自己有系统傍身,不管在哪儿都能活得很好。 眼睛只是暂时复明,根本不符合下乡条件。 即便是能去,眼睛看不见,也干不了繁重的农活。 找个老实人嫁了,才是目前的最优选。 “菀菀,你先回去。等我联系上陆家,问清楚情况再通知你。” “吴叔叔,工作我是一定要卖的。至于娃娃亲,问问也好。只要对方是老实本分的人,我就嫁。” “我的意思是,等婚事定下来再卖工作也不迟。” “笃笃笃……” 敲门声把两个人的谈话打断,进来的是马月娥。 吴厂长眉头倏地蹙紧,“马月娥同志?你有事?” “厂长,我是想跟你商量一下,把林菀的工作指标给秀秀,她马上要结婚了,急需这份工作。” 吴厂长眸色一凛,“李秀秀要结婚?跟谁?” 马月娥眼神躲闪,“周……周志刚。” 第一卷 第2章 骗子,都是骗子! “那不是菀菀的对象吗?”吴厂长的拳头攥得“吱吱”响,“马月娥!到底谁才是你女儿?你这么做,对得起老林吗?” 马月娥眼圈一红,眼泪“噼里啪啦”掉下来,“我怎么就对不起他了?林菀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能不心疼她?谁让她自己命不好,瞎了眼睛……” “她的眼睛是怎么瞎的,你不知道?”吴厂长厉声打断她。 马月娥的眼泪掉得更凶了,“那能怪谁?还不是她自己不懂事,非要跟秀秀争?不就是多干点活吗?又死不了人,咬咬牙不就过去了? 这些年要不是老李供她吃供她喝,还供她上学,她能有安稳日子过?” “马月娥同志,你搞搞清楚。老林是因公牺牲,每个月单位都会给菀菀发抚恤金,上学,看病都免费,她不用谁供。” “呵!有钱就行吗?”马月娥突然笑了,泪水还在眼眶里晃荡,“老林自己逞英雄,非要冲进火里救人。他眼一闭倒是轻省了,可他想没想过我们孤儿寡母怎么活? 当年要不是老李,我就被流氓糟蹋了,林菀根本活不到今天。 我对秀秀好点儿怎么了?我那是在报恩!” 吴厂长顿时哑火。 寡妇门前是非多,马月娥又是厂里一枝花,难免遭人惦记。 而且,林书记是为了救他才死的。 这些年,他始终心怀愧疚。 办公室里陷入诡异的沉默。 林菀慢慢站起身,“吴叔叔,我回去等你的消息。” 马月娥这才发现林菀的存在,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死丫头,你怎么在这儿?你跟厂长胡说八道什么了?回去等什么消息?” 吴厂长急忙上前把她们分开,“菀菀想找几本盲文书看,让我帮忙问问。” 马月娥倒是没怀疑,语气稍微缓和些,“行了,赶紧回家去。没事别往厂里跑,丢人现眼。” 当晚,吴厂长就来到林菀家。 “马月娥同志,既然你打算让周志刚跟李秀秀结婚,菀菀的婚事你是怎么打算的?” “厂长放心,我一定给她找个好人家。”马月娥敷衍地答一句。 吴厂长看一眼坐在旁边的林菀,心里泛起一阵心疼,“你还记得老林给菀菀定的那门娃娃亲吗?” “那都多少年的事了,还能当真?”马月娥压根没把这事放心上过。 “那边来信了,愿意出五十块钱彩礼。就是……” 听到有五十块钱彩礼,马月娥的心猛地一跳,“就是什么?如果我没记错,他家是农村的吧?还有什么条件不成?” “条件倒是没有。就是她大儿子陆斯沉执行任务的时候断了一条腿,如今退伍了,在大队上当记分员。 菀菀嫁过去,过日子倒是不愁。就是他这腿,怕是治不好了。” 一个泥腿子就算了,还是瘸子,马月娥打心眼里看不上。 可架不住有五十块钱彩礼呀。 “做人得讲诚信,既然是当年说好的,就让林菀嫁过去。”马月娥眼底闪过一道精光,随即看向林菀,“不过丑话说前头,可没人逼你,这是你自己的选择。将来日子过不好,可别回来哭。” 林菀的心又是一凉,她明明什么都没说,怎么就成她自己的选择了? 这锅甩的,不当厨师可惜了。 “行,我嫁!” “这可是一辈子的大事。菀菀,你真想好了?”吴厂长心情十分复杂。 “想好了。” 林菀的想法非常简单,嫁给一个瘸子,也比留在这个家好。 “对方的彩礼给得可不少,这嫁妆……” 吴厂长话还没说完,就被马月娥打断,“哪有什么嫁妆?我家这条件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了,农村不都是自己种粮食吗?又饿不着她,要钱也没地方花。” 吴厂长微不可察地叹口气,起身告辞。 “菀菀,跟叔去家里吃饭。” “好。” 林菀知道,他是要说卖工作的事,直接点头答应。 吴厂长经常带林菀回家吃饭,马月娥也没多想。 来到吴厂长家,厂长媳妇赵莉莉一把抓住她的手,“菀菀来了,快进屋,饭马上就好啊。” “婶子我帮你。” “不用,不用,坐那儿跟你叔说话去。” 林菀被按坐在沙发上,手里多了一杯糖水。 她在家里,可从来没有这样的待遇。 吴厂长在她对面坐下,“工作卖给后勤主任了,他给八百块钱,还有一些全国粮票和工业卷。” “吴叔叔,我还有事请你帮忙。” “傻孩子,有事就说,跟叔还这么见外。” “我明天就走,麻烦你带我去开介绍信,买火车票。” “这么急?”吴厂长心里一揪。 “过了明天,这钱,我一分都保不住。” 吴厂长重重叹口气,“苦命的孩子,怎么就摊上这么个拎不清的妈呢?” 林菀只是笑笑,眼里溢出苦涩。 “吴叔叔,你留下一百块钱,帮我买些粮食,棉花,布料什么的,回头给我寄过去。” “行,东西叔帮你买,用不了那么些钱。”吴厂长满眼不舍,“只是,你一个人坐火车能行?要么叔送你去。” “不用,帮我跟列车员打声招呼就行。” “行吧。”吴厂长眼圈泛红,“到了那边记得给叔打电话,如果陆家人欺负你,叔就去接你回来,咱不受那个气。” “叔,你真好。”林菀发自内心地笑了,“杨奶奶一个人带着孙子过日子不容易,还有保卫科的李大叔,他们这些年没少护着我,回头帮我给他们各送二十块钱过去。” “行。” 林菀难得吃顿饱饭。 赵莉莉拉着她的手,“菀菀,明天就走了,晚上住婶子这儿吧。” “我得回去。”林菀安抚地拍拍她的手背,“他们惦记我的工作,这几天盯我盯得紧。如果不回去,我妈肯定来闹。” “唉,路上慢点儿。” 告别吴厂长和赵莉莉,林菀没急着回家。 她贪婪地看着周围的街景,灰青色的砖墙挤挤挨挨铺展开一条狭长的胡同,青砖路凹凸不平。 院墙、门楼、电线杆、树干上,层层叠叠糊满大字报…… “叮,恭喜宿主获得五十点功德。” “叮,恭喜宿主获得五十点功德。功德点余额已达一百,可兑换一次抽奖机会,是否抽取?” 系统提示音把林菀拉回神。 看来,杨奶奶和李大叔已经收到钱了。 既然帮助别人可以获得功德点,以后就多做好事。 林菀把四方神佛都念叨了一遍,“抽!” “叮,恭喜宿主获得绿卡:永久性使用道具猎犬。是否使用?” 猎犬?系统这是知道自己要出远门,特意给送个保镖过来? 林菀立刻笑弯了眉眼,“使用。” 话音刚落,一条通体墨黑,四蹄雪白的猎犬就出现在眼前,目光锐利,威风凛凛,很有安全感。 林菀使劲揉揉它的脑袋,“以后就叫你踏雪吧。” 踏雪似乎听懂了她的话,使劲摇着尾巴。 “踏雪,你自己找个地方待着,明天我来这儿找你。” 踏雪用脑袋在她裤腿上蹭了蹭就跑远了。 林菀平复一下激动的心情,脚步轻快地走回家。 刚进门,就见李秀秀和周志刚手拉手回来。 眼睛微微刺痛。 第一卷 第3章 骗婚? “菀菀,我今天在街上看到一个很漂亮的发夹,送给你。”周志刚拿着一个五分钱的发夹,献宝一样塞进林菀手里。 而他跟李秀秀手上却都戴着崭新的手表。 看来,他们今天是出去置办结婚用的东西了。 林菀微不可察地扯动一下嘴角,“我妈说,让你跟李秀秀结婚。” “那只是权宜之计。”周志刚眼里闪过一抹慌乱,随即想到林菀根本看不见,又很快冷静下来,“你也知道,秀秀从小就娇气,根本吃不了下乡的苦。我跟她之间就是走走形式,我真正想娶的只有你。菀菀,你这么爱我,一定能体谅我的,对吧?” 体谅?我凭什么体谅你这个戏精? “我的工作不会给李秀秀。”林菀戏谑地盯着他,“但是,可以给你。毕竟我们才是夫妻,要一起过一辈子,不是吗?” 周志刚眼睛顿时一亮,“对……嘶……” 他还没来得及点头,腰上的软肉就被李秀秀拧了一圈。 疼得他直咧嘴,却不敢叫出声。 但看李秀秀时,眼神里的爱意明显淡了不少。 林菀憋笑险些憋出内伤。 原来,这两个人的感情也没那么坚不可摧嘛,一份工作就动摇了。 周志刚瞪了李秀秀一眼,“菀菀,工作……还是给秀秀吧,否则她就得去下乡……” “把工作给你,你们俩再领个结婚证,她不是一样不用下乡?” “对哦。”周志刚使劲一拍大腿,兴奋溢于言表。 只是,腰上又被拧了一圈。 这次他没忍,用力推开李秀秀,还用眼神警告她。 李秀秀一个踉跄险些跌倒,狠狠在他小腿上踹一脚。 两个人剑拔弩张地对视着,谁也不让谁。 林菀心里笑开了花,这就开始狗咬狗了?还真是精彩呢。 “其实,我妈已经给我找好对象了,在外地,我很快就要嫁过去了。” 周志刚终于把视线从李秀秀脸上移开,“菀菀,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闹闹小脾气也没关系,我不会跟你计较。 嫁人这种谎话以后就别说了,你离不开我。” 啧!说实话还没人信了。 只是,周志刚这是哪来的自信? 林菀抿着唇没再说话。 周志刚只当她是默认了,“菀菀,你早点儿休息,我明天再来看你。” 林菀没再理他,转身回屋。 复明的时间到了,再次陷入黑暗让她有些不适应。 但很快就可以离开这个家了,她还是很兴奋。 第二天吃过午饭,马月娥临出门前特意看了一眼林菀,见她安安分分地坐在那儿发呆,才放心去上班。 等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了,林菀才长舒一口气,直奔吴厂长家。 半路上跟一直等她的踏雪汇合。 吴厂长见到踏雪很惊讶,“菀菀,这狗?” “我偷偷养的,它能保护我。” “好,太好了。”吴厂长眼圈泛红,这些年他一直把林菀当亲闺女待,眼看要分开,心里很不好受。 “我托人给你买了卧铺票,陆家那边也打好招呼了,陆斯沉会去车站接你。” “谢谢吴叔叔。” 赵莉莉也红着眼圈反复叮嘱,“钱我给你缝在内衣口袋里了,千万别丢了。 你看不见,挎包里我就给你放了两套换洗衣服和路上的吃食。被子和粮食什么的,回头再寄给你。” “婶子,我会想你的。” 林菀抱住她,强忍着才没让眼泪掉下来。 这份恩情她默默记下,等稳定下来,有的是机会还。 下午四点半,林菀躺在卧铺车厢里,听着火车“哐当,哐当”地前行,嘴角不自觉弯起。 李秀秀应该还沉浸在明天就能拿到工作的喜悦中吧?不知道等她希望落空时会是什么表情。 还有周志刚,李秀秀没有工作了,他还会跟她结婚吗? 不能亲眼看到那样热闹的场面,还真有点儿遗憾呢。 在火车上晃荡了三天,林菀终于到达黑省新林火车站。 她一手牵着踏雪,一手举着吴厂长帮她写的牌子,等陆家的人来接。 “你是林菀同志?” 牌子刚举起来,不远处就传来脚步声,中间夹杂着拐杖触地的闷响。 “陆……斯沉同志?” “嗯。”男人看了一眼她牵的狗,“你没带行李?” “带着不方便,邮寄了。” “走吧。” 林菀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两个人都没说话。 十几分钟后,男人突然停下,“公社管委会到了。” 林菀一滞,“现在……就领证吗?” 男人半天没说话。 林菀心里涌上不祥的预感,“你如果不愿意跟我结婚……” “我愿意!”男人或许因为着急声音突然拔高,意识到自己失态又放缓语气,“林菀同志,对不起!我……我得向你坦白……” “坦白?坦白什么?”林菀心里的不安更甚。 “我叫陆斯年,跟你有婚约的是我大哥陆斯沉。我妈是担心我腿瘸了,娶不上媳妇才让我顶上。这事儿我今早去火车站前才知道,可我不能骗你。” “哦?所以呢?” 陆家人不老实啊,林菀死死攥紧拳头才把心底涌起的愤怒压下去,等他给自己一个说法。 “我……如果你愿意跟我结婚,咱俩现在就进去领证,我一定跟你好好过日子。 如果……如果你不愿意,我就送你回去,跟你父母说清楚。” 回去?那个家是回不去了。 眼下,跟这个男人结婚,是林菀唯一的选择。 虽然陆家骗婚在先,但陆斯年能说实话,看来这个人还算正直。 “我人都来了,被退回去,你让街坊邻居怎么看我?我以后还怎么嫁人?” 陆斯年慌得手都不知道往哪放了,“这事全是我家的错,我认打认罚,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林菀思考了一下,“我人都来了,这个证必须领。但,我有条件。” “你说,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你们家骗婚在先,我对你没办法完全信任。所以,我们暂时不能做真正的夫妻。” “暂……暂时?”陆斯年有点儿懵。 “嗯,一年期限吧。一年后,如果我们彼此都觉得对方还不错,就好好过日子。如果不行,就离婚,谁也别纠缠。” “行,行吧。”陆斯年抓着裤缝的手收紧,“那,咱们进去领证?” “嗯。” 第一卷 第4章 分家 手续齐全,结婚证办得非常顺利。 “你累不累?是先回家休息,还是把该买的东西都买齐?” 虽然结婚证拿到手了,可林菀提出的条件却像一把剑始终悬在头顶,陆斯年跟她说话都有些不自在。 “先买东西吧。” 虽然坐了三天火车,林菀吃得好,睡得香,比在家里过得都好,一点儿没觉得累。 彻底摆脱了那个充满谎言的家,她此刻一身轻松,心情愉悦,并没有察觉陆斯年的语气有什么不对。 “好。” 看到林菀嘴角溢出的笑,陆斯年有些惶神。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女同志?干净得像天上的云。 他的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脸颊也红得快滴出血来。 两个人走进供销社,陆斯年找售货员借了个板凳,“你坐这儿等我,别乱走。” 林菀点点头。 这个男人还挺细心,林菀对他的好感值增加不少。 陆斯年先把三转一响买齐,又买了床单,枕套,枕巾,毛毯,线毯,炕席,针线,喜糖,瓜子,搪瓷盆,暖水壶和婚礼穿的衣服。 最后才去看家具,大衣柜,炕琴,五斗橱,樟木箱子,炕桌等,一件不落全买了。 林菀虽然看不见,但能听见他来来回回搬东西,心里缓缓升起一丝暖意。 这个男人,或许真值得托付。 等东西买齐也到了饭点儿,陆斯年抹一把头上的汗,“饿了吧,咱们先去吃饭。” “东西怎么办?” “放心,我找好牛车了,等咱们吃完饭一起回大队。” “好。” 既然陆斯年有安排,林菀也没多问。 两个人来到国营饭店,点了一份红烧肉,一份西红柿炒鸡蛋,外加两碗大米饭。 “吃吧。” 陆斯年贴心地把菜夹到她碗里,林菀心里又是一暖。 这个男人话少,但很细心,还会照顾人。 林菀的心尖似乎被一片羽毛轻轻拂过,又软又痒。 吃饱喝足,林菀坐在陆斯年的自行车后座上,呼吸着乡间的新鲜空气,突然感觉日子有盼头了。 两辆满载的牛车停在陆家大门口,村民们全都过来围观。 “咋,陆家老二这是要娶媳妇了?” “可不是嘛,听说是个城里姑娘。” “哎,来了,来了。看那小媳妇俊的,跟年画里走出来的仙女似的。” 听到外面的动静,沈翠华和陆斯沉都走出来。 看到俏生生的林菀时,两个人眼前都是一亮。 沈翠华直接上前拉住林菀的手,“这就是菀菀吧,快跟妈进屋。” 陆斯沉则呆愣在原地,没想到小瞎子竟然这么好看,早知道…… “愣着干啥,帮忙搬东西啊。” 沈翠华轻轻推了他一下,陆斯沉才回过神,急忙过去帮忙,神情却有些恍惚。 林菀被沈翠华拉着在炕沿上坐下,随后手里就多了一杯糖水。 “坐了好几天火车,累坏了吧?” “还好。” 林菀神情淡淡的,沈翠华只当她是累了。 “等斯年……啊,斯沉把你们的婚房收拾好,你就歇着去……” “陆斯年已经跟我说实话了。”林菀语气平静得好像在说今晚吃什么。 沈翠华却臊得满脸通红,站在原地不知道说什么好。 刚好陆斯年那边也忙完了,大步走进来,“我帮你烧了热水,洗个澡早点睡吧。” “好。” 陆斯年把她扶进西屋,随手关上门,“我就在外面,有事喊我。” “好。” 林菀摸索着插好门,这才循着热源走过去,很快摸到一个大木桶,水的温度刚刚好。 旁边放着毛巾,肥皂和换洗衣服。 都在她一伸手就能够着的地方。 该说不说,陆斯年这个人的心是真细。 林菀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了几分。 沈翠华见西屋的门关上了,急忙冲陆斯年招手,让他过去。 陆斯沉也一起跟着进了正屋。 陆长征也听到信回来了,此刻正盘腿坐在炕上抽烟。 “证领了吗?你咋把实话说了?菀菀没跟你闹吧?”沈翠华满脸焦急地问。 “领了。”陆斯年把结婚证递给她,“妈,骗婚犯法。” 沈翠华捧着结婚证左看右看,笑得见牙不见眼,“媳妇娶进门就好,进门就好。” 陆斯沉翻了个白眼,“有啥可高兴的?娶个瞎子进门,啥活不能干,还养条狗。人都吃不饱,拿啥喂那玩意?” 沈翠华狠狠给他一巴掌,“不会说话就闭嘴,让我听见你在菀菀面前胡咧咧,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陆斯沉哼唧一声,没敢再说话。 陆斯年却开口了,“那狗是菀菀的导盲犬,必须养。如果大哥觉得我们是拖累,不如分家。” 沈翠华立刻黑脸,也给他一巴掌,“分啥家?我和你爸还没死呢?” 陆斯年依旧语气平静地说:“爸,妈,菀菀不能下地干活,连洗衣服做饭都干不了。将来大嫂进门肯定有意见,不如趁早分家,我的媳妇我自己养,谁也说不出啥。” 沈翠华猛地一愣,小儿子娶了个不能干活的媳妇,有没有人愿意嫁给大儿子都难说。 即便是有人愿意嫁,家里也得叮叮当当地没个安宁。 她抬眼看向陆长征,“老陆,你怎么说?” 陆长征没有回答,而是看向陆斯沉,“老大,你咋想的?” “我听爸妈的。” 陆斯沉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 之前,陆斯年在部队上当团长,月月往家寄钱,打死他都不会同意分家。 现在,陆斯年伤残退伍了,当计分员虽说能拿满公分。 但他有的是力气,也能赚满公分。 将来娶的媳妇必须也得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到时候,就是他们夫妻俩一起干活养那个小瞎子和她的狗,他当然不乐意。 可这话他不敢说,怕挨打。 自己的儿子,啥德行他能不知道? 陆长征眸色沉了沉,“分,现在就分。斯沉,去喊你大伯来。” “好嘞。”陆斯沉乐颠颠地窜了出去。 陆斯年看着他的背影,缓缓收回视线。 沈翠华叹口气,“你也别怪你大哥,这事摊谁身上都有意见。” “我知道。” 大队长很快就来了,“二弟,好好的,咋还闹起分家了?” “大哥,你先坐。” 陆长征把家里的情况简单说了一遍,大队长处理过太多这种事,像陆家这样的情况,分开过是比整天闹腾要好。 “那行,打算怎么分?拿个章程出来吧。” 沈翠华把藏钱的饼干盒子拿出来,递到陆长征手里。 陆长征从里面拿出一个存折递给陆斯年,“这是你这些年寄回来的津贴,奖金,还有伤残补贴,我跟你妈一分没动,现在都给你。另外,西屋分给你。” “行。” 见陆长征把那么多钱都给了陆斯年,陆斯沉眼睛都红了,几次张嘴,最终还是没好意思争抢弟弟用命换来的钱。 陆长征又看向陆斯沉,“家里的口粮大部分都是我跟你挣来的,咱俩一人一半。东屋归你。你弟结婚给了五十块钱彩礼,等你有对象了也给五十。” 陆斯沉急忙插话,“爸,咱们就别分了,我是老大,以后肯定得给你和妈养老。” 陆长征瞪他一眼,“你是想只把斯年分出去?” 陆斯沉一噎。 “我和你妈还干得动,等哪天我们动不了了,你们兄弟俩再商量谁养我们。就这么定了,谁有意见,憋着。” 陆长征一锤定音,在大队长的见证下签了分家协议,这家就算分完了。 第一卷 第5章 这男人能处 陆斯年回屋的时候,林菀已经洗完澡,正盘腿坐在炕上发呆。 头发半干,随意披在肩头,素白的小脸透着些许粉晕,就像熟透了的水蜜桃,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陆斯年急忙移开视线,可还是压不住小腹升腾起的燥热,喉结不停上下滚动,指尖都有些酥麻。 只看一眼,他只看了一眼啊!这…… 陆斯年慌乱地端起木桶冲出门,生怕慢一步心脏就从嘴里蹦出来。 其实,林菀正在琢磨怎么赚取功德值。 加上眼睛看不见,根本没发现他的异样。 陆斯年收拾完浴桶,又冲了个凉水澡,才把那股莫名的躁动压下去。 这才缓步走到炕沿边坐下,把存折塞到林菀手里。 “刚刚,我爸妈宣布分家了。咱们分到这个屋,还有两千五百块钱,就是没有粮食。不过你放心,我会想办法,绝不会让你饿肚子。” “这钱是你的,我不能要。” 林菀想还回去,手却被按住。 “菀菀,我既然娶了你,就想跟你好好过日子,不会考虑离婚。 你说的条件我答应,如果一年后你还是看不上我,想走我绝不拦着。 但是,你在这个家一天,就一天是这个家的女主人,家里的钱就都给你管着。” 林菀眼眶发热,心里更是五味杂陈,“陆斯年,你是不是傻?就不怕我把你的钱卷跑了?” “那也没什么。钱给你就是你的,你想干什么都行。” 林菀哽住,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以后咱们要单过了,得盖个厨房,我想着再给你盖个洗澡间。你眼睛看不见,去旱厕不方便,要么再盖个厕所?明天我看看院子里的地方够不够大。” 陆斯年很自然地对未来的生活做着规划。 林菀只感觉眼眶又酸又涨,吸了吸鼻子才说,“陆斯年,谢谢你。” 陆斯年好不容易平复下去的躁动又压不住了,耳根像火烧一样。 他不敢多待,急忙起身向外走,“不早了,睡吧。我去大哥那屋挤挤。” “这两天我的包裹会到,家里寄来的,里面应该有粮食,就是不知道有多少。到时候,你去邮局取回来。” “行,你早点儿睡吧。” 陆斯年太慌,门关的有点重,“哐当”一声。 听着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林菀心里又酸又涩。 原来,被关心的感觉这么好,她竟生出了贪念,想要更多。 这一晚,林菀睡得异常踏实。 第二天早早就起了。 没想到,陆斯年比她起得还早,见她出来就帮她打好洗脸水。 “你先收拾,我去做饭。” 陆斯年的厨艺一般,但粘稠的玉米粥入口香甜,可比野菜糊糊好吃太多了。 见林菀吃得香喷喷的,陆斯年的嘴角不自觉上扬。 “对了,婚礼的事得跟你商量一下。” “给街坊邻居分点儿喜糖就行吧?咱们刚分家,口粮都成问题,酒席就别摆了。” 陆斯年是不缺钱,可这年头有钱也买不到粮食。 “行,等咱日子好起来,我一定给你补上。” “不过是个形式,你别放在心上。” 见林菀说得这么云淡风轻,陆斯年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这媳妇是真没打算留下过日子啊,看来得更努力表现才行。 不然,这么漂亮的媳妇跑了,找谁说理去? 陆斯年无声叹口气,突然感觉,讨好媳妇比攻打阵地还难。 上工的号子打断了他的思绪,“你如果在屋里待着闷,就带上踏雪在附近转转,别走远。” “知道了。” 陆斯年把昨天买的糖都带上,就去上工了。 林菀闲不住,也牵着踏雪慢悠悠走出门。 “踏雪,咱们去后山。” 踏雪可是猎犬,说不定能有收获。 她也没走远,找个土包坐下,听着附近老人和孩子们嬉笑,知道她们是来打猪草,挖野菜的。 有这么多人在,她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使劲揉揉踏雪的脑袋,“自己去找吃的吧。” 踏雪呜咽两声,就直接窜没影了。 好心的大娘提醒她,“你是陆家二儿媳妇吧?可别让你的狗乱跑,小心被狼叼了去。” “这山上有狼?”林菀多少有些惊讶,她从小在城里长大,还真没见过野生动物。 “何止有狼啊,野猪,熊瞎子都有。你看不见,可别乱跑。” “谢谢大娘,我会注意的。” 见林菀性格和善,说话细声细气的,一点儿没有城里人的架子,大家伙都愿意跟她聊两句,山坡上很快热闹起来。 正聊着,踏雪回来了,嘴里还叼着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估摸着得有五六斤。 “我的天,你这狗也太厉害了,还会自己打猎。” 见踏雪把兔子丢在林菀脚边,还一个劲地摇尾巴邀功,大家伙都差点儿惊掉下巴。 “这狗成精了吧?” “这小媳妇,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 “可惜了,要是能看见多好。” “就人家长那模样,要不是眼睛看不见,能嫁到咱这穷山沟来?” “也是。” 林菀没在意大家的议论,摸索着拎起兔子,牵着踏雪回家。 刚好也到了午休时间,陆斯年远远看见她,快步走过来。 “兔子哪来的?” “踏雪逮的。” 陆斯年又看一眼把林菀护在身后的踏雪,心底升起一丝异样。 这狗不简单,好像比部队上的军犬还敏锐。 陆斯沉走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眼睛死死盯着那只兔子,忍不住吞口水。 “小瞎子还有这本事,早知道不分家了。” 回去后,陆斯年就开始收拾兔子。 林菀虽然帮不上忙,却站在他身边陪着,“早上吃的玉米面是跟妈借的吧?” “嗯。” “你再找妈借几个土豆,跟兔子一起炖,中午咱们一家人在一块吃。” 陆斯年手上一顿,“行,听你的。” 听说中午有肉吃,陆斯沉再也坐不住了,拿了两斤玉米面出来。 “斯年,弟妹,我出主食,能跟你们一块吃吗?” “行,一块吧。” 陆斯年刚想拒绝,就听林菀答应了。 他也没再说什么,把收拾好的兔子和玉米面一起交给沈翠华。 好东西还得交给有经验的人做,怕糟蹋了。 沈翠华嘴角差点儿咧到后脑勺,“菀菀是个好的,你可别欺负人家。” “妈——”陆斯年耳尖泛红,急匆匆去院子里打盖厨房的土坯去了。 这顿饭,陆家人吃得其乐融融。 京市那边却乱成了一锅粥。 第一卷 第6章 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 林菀离开京市那天,李建国一家照例过日子,并没有人在意家里少了个大活人。 第二天一大早,马月娥就带着李秀秀来到吴厂长家。 “厂长,林菀今天满十八岁,能接她爸的班了。可她毕竟是个瞎子,在厂里只会给领导添麻烦,不如把这个工作机会让给秀秀……” “这不符合规定。”吴厂长眸色骤冷,直接打断她。 马月娥眼圈倏地泛红,“厂长,我知道你心疼林菀。可我们家的情况摆在这儿呢。秀秀没有工作就得去下乡,林菀占着这个名额又不能给厂里做贡献,这不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吗?还不如……” “还不如什么?菀菀眼睛看不见,这份工作是她唯一的活路。你是她亲妈,却亲手把她的活路断了,你让她后半辈子怎么活?” “她不是要嫁到乡下去吗?婆家还能不给她饭吃?” “你一分钱嫁妆不给,连件新衣服都舍不得给她买。她就这么嫁过去,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那也是她的命,我能有什么办法?”马月娥哭得梨花带雨,好像受了天大委屈的人是她一样。 吴厂长叹口气,“工作的事你就别惦记了,菀菀已经主动放弃,去乡下结婚了。” “什么?放弃?”马月娥噌地站起来,尖声质问,“这么大的事她跟谁商量了?谁同意她放弃的?” “你把她的工作送人,跟她商量了吗?” “我是她妈!她的命都是我给的,要她一份工作怎么了?她这是想造反!” “行了。”吴厂长不耐烦地摆摆手,“这件事到此为止,回去吧。” 无奈,马月娥只能失魂落魄地离开吴厂长家。 李秀秀怨毒地盯着她的后背,“你这个没用的女人,连份工作都看不住,活着还有什么用?” 马月娥猝不及防地被她推了一把,重重摔在地上,手上擦掉一大块皮,疼得她直抽冷气,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 “秀秀,你干什么?我可是你妈。” “可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你在我家就是个免费保姆,叫你一声妈还真把自己当个人了。”李秀秀眼里满是怨恨和鄙夷。 “你怎么可以这么跟我说话?我那么疼你……” “呸!谁稀罕。”李秀秀啐了一口,转身就走。 马月娥愣在原地,半天才回过神。 “秀秀一定是被林菀那死丫头气昏头了,我那么疼她,她怎么会真的恨我?小孩子闹脾气而已。” 马月娥就这样把自己哄好了,龇牙咧嘴地爬起来去上班。 可刚走进厂门口就被李建国拦住,“怎么样?工作定下来了吗?” “没有,林菀那死丫头放弃了工作指标,还偷跑到乡下去了。”马月娥举起受伤的手,眼圈泛红。 之前,她每次这样卖惨,李建国都会立刻把她揽进怀里安慰,直到把她哄笑为止。 “啪!” 可这次,李建国看都没看她的手,直接挥手打开,“你不是说万无一失吗?不是说今天一定能把工作指标要过来吗?耍老子?” “建国,我们再想办法,总会……” “那你倒是去想啊!”李建国指着她的鼻子,“如果今天拿不到工作指标,你就别回来了。” 马月娥吓傻了,跟李建国一起生活了十几年,他总是文质彬彬,脾气好的像团棉花。 眼前这个目光凶狠,面容扭曲的男人让她既害怕又陌生。 可转念一想,谁家闺女要下乡了能不着急?他一定是气糊涂了。 马月娥又一次把自己哄好了,去医务室处理一下手上的伤,就去车间上班。 想着等晚上下班,李建国的气一定也消了。 到时候再商量工作的事。 只是,街道办没给她时间,当天下午下乡通知就送到了家。 马月娥下班后特意去了一趟供销社,买了半斤五花肉,想着回去做点儿好吃的哄哄那对父女。 可刚进家门,脸上就重重挨了一巴掌,李建国阴狠的面容在眼前放大,“没用的臭娘们,连个瞎子都看不住。现在好了,下乡通知都送来了,看看你干的好事!” 马月娥被打蒙了,手里的五花肉飞出去老远,人也站立不稳重重撞到门框上,额头立刻渗出血来。 可李建国看都没看她一眼,只顾着把家里的钱票都塞给李秀秀,生怕她下乡后吃苦。 马月娥捂着肿得老高的脸,挪进厨房去做饭。 “秀秀马上就要下乡了,换了哪个当爸的会不着急?我得体谅他。” 李秀秀狠狠瞪着厨房里忙碌的背影,咬牙切齿,“爸,这个贱女人留着还有什么用?把她赶出去!” 她的声音又尖又细,像一把利刃狠狠扎在马月娥心上。 李建国只是哼了一声,继续帮李秀秀收拾东西,叮嘱她一定要注意安全,照顾好自己。 “你放心,不出一年,爸一定接你回城。” 这话,马月娥和李秀秀都没信。 毕竟,李建国只是纺织厂里一个普普通通的后勤人员,除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好像也没什么特长。 这顿饭,一家人吃得异常沉默。 此刻,待在向阳大队的林菀对李家的事一无所知。 她正盘腿坐在炕上,托着腮,苦思冥想怎么赚功德值。 陆斯年慢慢挪了进来,“喜糖发了,全村人都知道咱俩是两口子。今晚……我不能睡大哥那屋了。” “这么大的炕,咱俩一人睡一边。”林菀不以为意地摆摆手,“那个,你不打呼噜吧?” “不打,不打,我睡觉可老实了,肯定挤不着你。” 陆斯年慌乱地往旁边挪了挪,根本不敢抬头看她。 东北的大炕占了半间屋子,挤挤睡四五个人都没问题。 林菀压根没多想。 两个人一人一边躺下,中间隔着十万八千里。 林菀很快就呼吸均匀,沉入梦乡。 陆斯年却紧绷着身子,心脏在胸腔里擂着战鼓,好像随时准备冲锋。 鼻底飘着若有似无的香气,勾得他气血上涌,口干舌燥。 “唉!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啊。” 陆斯年又往墙边靠了靠,冰凉的墙壁让他的呼吸顺畅了些。 “哐!哐!哐!” “野猪下山啦!” 突然,外面锣声震天,脚步声杂乱,还掺杂着惊恐的叫声。 陆斯年一个鲤鱼打挺,从炕上弹起来,三两下把衣服穿好。 林菀也惊得坐起来,神色迷茫,“怎么了?” “关好门,千万别出去。”陆斯年拿起墙上的猎枪就往外冲。 林菀伸手抓了个空,只能大喊,“把踏雪带上!” 第一卷 第7章 好样的 陆斯年脚步一顿,踏雪已经窜了出去。 林菀一颗心揪着,耳朵紧紧贴在窗户上,仔细听外面的动静。 “该死的畜生,哪年秋收前都来祸害庄稼。” “那么多野猪,这是不给咱们留活路啊!” “大家聚在一起,一定要保住粮食!” 大队长的喊声具有安定人心的效果,大家的恐慌立刻被压下去。 “拼了!” “拼了!” …… 全村的壮劳力都去打野猪,老人,妇女和孩子全部紧闭大门,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林菀很想知道外面的情况,但她看不见,踏雪又不在身边,出去就是添乱。 这点儿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只能耐着性子等。 “砰!砰!砰!” 密集的枪声伴随着野猪的嘶吼,村民的惨叫…… 每一声都重重敲击在她心上,可她却什么都做不了。 虽然才来向阳大队几天,可林菀发自内心地希望大家都不要受伤,更不希望在漫长的冬季里有人饿死。 “叮,恭喜宿主获得五十点功德值。” “叮,恭喜宿主获得五十点功德值。功德值余额已达一百,可兑换一次抽奖机会,是否抽取?” “踏雪好样的!”林菀精神一振,用力一挥小拳头,“抽,立刻抽!” “叮,恭喜宿主获得绿卡,生活道具铁锅一个,是否使用?” 厨房盖好了,供销社的铁锅缺货,这张卡来的正是时候。 只可惜,解决不了眼下的野猪危机,林菀多少有些失落。 “吼!吼!吼!” “我们赢了!野猪全打死了!” “斯年好样的!”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阵欢呼声,经久不衰。 “砰!” 大门被撞来,陆家父子三人带着一身血腥回来。 林菀摸索着推来屋门,“陆斯年,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陆斯年狠厉的目光立刻柔和下来,身上的煞气也一扫而光,快走几步来到她面前。 踏雪也窜到她脚边,围着她打转。 “我没事,今晚收获可不小,一共打死五头野猪,大伯说明天分肉。” 林菀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没伤着就好,快洗洗睡吧。” “嗯。” “五头野猪?都打死了?” 沈翠华的声音都在发颤。 “嗯,都打死了。”陆长征把染血的外套丢在井边,“多亏了踏雪,它自己就咬死三头野猪,还救了铁牛和大壮的命。” “天呐!”沈翠华惊呼一声,“菀菀真是咱家的小福星,她一嫁进来,咱家就有肉吃。” 陆长征看一眼林菀和她脚边的踏雪,没说话。 原本他对这个儿媳妇是有意见的,她一进门老二就闹分家。 他虽然答应了,可心里多少有些不痛快。 可今天,如果没有那条狗,村里不知道得死多少人。 这次野猪下山,他们陆家立了头功,踏雪凶猛,陆斯年枪法准,没有这一人一狗,不可能这么顺利解决野猪群。 儿子给他长了脸,以后他在村里,腰板绝对挺得直直的。 心里那点儿不痛快也随之散了。 陆斯沉一边洗脸,一边用余光瞥面对面站着说话的两人。 林菀虽然清瘦,皮肤却白得发光,就像从月亮里走出来的嫦娥,看一眼就忘不掉。 这么好看的媳妇,原本该是他的…… 陆斯沉发现自己想歪了,急忙往头上浇一盆冷水,才清醒过来。 昨晚折腾到大半夜,大队长给全体村民放半天假。晌午头在晒谷场分肉。 林菀也跟着去凑热闹。 “这次野猪下山,数量比往年都多,咱们村却一个人都没死。这全靠斯年和他家的狗。所以,分给他一整头野猪,大家有意见吗?” “没有!要不是那条狗,我家大壮就被野猪咬死了。把我家的肉也给斯年。” “还有我家的,也给斯年哥。”铁牛也跟着喊。 昨天晚上那么惊险,在场的人全看在眼里,谁都没意见。 林菀扯了扯陆斯年的衣角,“咱们村得有一千多口人吧?” “嗯,男女老少都算上,差不多。”陆斯年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问这个,还是温声回答。 “五头野猪连皮带骨头加起来也就一千多斤,按人头分,一个人根本分不到几口。如果我们拿走一头,大家伙分到的会更少。” “你的意思是?” “我们多要一副下水吧,剩下的跟大伙平分。” “行,听你的。” 林菀弯唇浅笑,手指不经意勾到陆斯年的手心。 他身子一僵,同手同脚地走到大队长面前,“大伯,多给我一副下水就行,肉跟大伙平分。” “那咋行,这回可多亏了你,大家伙都念你的好,就别客气了。”毕竟是自家亲侄子,大队长自然得向着点儿。 “大伯,这是我媳妇的意思,就这么分吧。”陆斯年耳根泛红,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哈哈哈哈,你小子……”大队长看一眼站在不远处的林菀,眼里满是赞赏,“你媳妇是个懂事的,好好跟人家过日子。” “嗯。” 陆斯年领了自己的肉,牵着林菀回家。 陆斯沉拦住他,“老二,你是不是傻?干嘛把一整头猪让出去?谁念你的好?” “我不用谁念我的好。”陆斯年眸色沉了沉,“再说,我让的是我自己那份,大哥该拿的一点儿都不会少。” “你……” 陆斯沉被噎得说不出话,只能在心里暗骂他是傻子。 大家都在热火朝天地分肉,谁都没注意兄弟俩这点儿小摩擦。 林菀的心情却格外好,因为系统的声音一直响个不停。 “叮,恭喜宿主获得一点功德值。” “叮,恭喜宿主获得一点功德值。” “叮,恭喜宿主获得一点功德值。” …… 虽然每个人提供的功德值不多,可架不住基数大呀。 两个人刚走到家,邮递员就骑着二八大杠从他家门口经过。 “林菀同志,有你的包裹,签收一下。” “谢谢同志。” 林菀按了手印,接过取件单。 陆斯年跟在她身后,“吃了饭就去大队部开介绍信,带上户口本,咱们去邮局取回来。” “好。” 两个人去开介绍信的时候,大队长交给他们一个任务。 “斯年,叫上老赵头,赶牛车去。你们顺便跑一趟火车站,把新来的知青接回来。” “行。” 顺便的事,两个人都没放在心上。 只是到了火车站才知道,来的人竟然是周志刚和李秀秀。 第一卷 第8章 冤家路窄 “菀菀?你怎么在这儿?你知不知道我多担心你?” 周志刚见到坐在牛车上的林菀特别意外,冲上去就要拉她的手。 陆斯年铁青着脸横跨一步,挡在他面前,“退后。” “你谁呀?我跟菀菀说话,有你什么事?”周志刚脸色极其难看,想推开陆斯年,没推动。 “他是我丈夫。”林菀听出周志刚的声音,心里一阵恶心。 “哈哈哈,菀菀,你说这种一戳就穿的谎有意思吗?你一定也是来下乡的,对不对?放心,以后我们都是知青了,我一定会照顾你的。” 林菀懒得搭理他,拉了拉陆斯年的衣角,“回吧,他听不懂人话。” “嗯。” 陆斯年冷冷扫了周志刚一眼,在林菀身边坐下,心里却一阵阵泛酸。 这个男人是谁?怎么认识自家媳妇的?他跟媳妇是什么关系? 陆斯年死死咬着牙关,才没把这些问题一股脑全问出来。 “林菀,你的眼光不行啊,挑来挑去竟然挑了个瘸子。”李秀秀一直抱着胳膊在一旁看热闹,眼里满是鄙夷,“哦,我忘了,你是个瞎子,看不见。不过嘛,你们这一个瞎子,一个瘸子,倒是真般配啊。哈哈哈哈……” 林菀声音骤冷,“李秀秀,我丈夫是战斗英雄,他的腿是为了保家卫国才伤的。你敢嘲笑他,是嫌命长吗?” 李秀秀猛地打个寒颤,嘲笑战斗英雄,那可是要被拉去游街的。 周志刚本能地把她挡在身后,怒斥道:“林菀,你怎么又欺负秀秀?她可是你姐。道歉!立刻,马上。” “啊!” 周志刚话音刚落,人就飞了出去,趴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陆斯年慢条斯理地收回脚,“赵叔,走吧。” “好嘞。”老赵头一扬鞭子,牛车就晃悠悠地往村里赶去。 李秀秀把周志刚扶起来,大喊,“等等,我们还没上车呢。” “想上车就闭嘴,再胡咧咧,就自己走。”陆斯年冷冷盯着他们俩,嘴里吐出的每个字都带着冰渣子。 周志刚被那一脚踹怕了,唯唯诺诺地找个角落坐下。 李秀秀狠狠瞪他一眼,暗骂一声,“怂包。” 其实,她也没有多喜欢周志刚。 只因为他是林菀的未婚夫,就想抢过来,仅此而已。 李建国说过,一年之内就能让她回城。 她就更不会跟周志刚扯上任何关系了,一个注定要烂在农村的知青,根本配不上她。 而且,林菀那个瞎子都不要的男人,她更不会要。 只是,这一路上周志刚一直很照顾她。 加上,在向阳大队她人生地不熟的,身边需要一个听话,好使唤的人。 这才没把他丢下。 李秀秀坐上牛车后,目光一直在陆斯年身上梭巡。 这个男人五官硬朗,不说话的时候看着有点儿凶。 从他踹周志刚那脚就可以判断,他是一个又瘸又粗鲁的男人。 听说农村男人都打媳妇,也不知道林菀真嫁给这个人,她那小身板能挨几脚。 这样想着,她突然觉得下乡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苦了。 老赵头把牛车停在知青点门口,冲里面喊一嗓子,“胡青同志,来新知青了,安排一下。” 里面立刻跑出来一个皮肤黝黑,长得很结实的男同志。 “欢迎你们来到向阳大队,快进屋吧。” 周志刚拎起自己和李秀秀的行李,跟在胡青身后往里走。 李秀秀却坐在牛车上没动,一路上,她的目光始终盯着林菀脚边的两个超大号包裹。 “林菀,这些东西是妈给你寄的?” 这么多年以来,李秀秀已经养成了习惯。 只要是林菀的东西,她就要抢过来,一丁点儿都不给对方留。 “跟你有关系?”林菀眼皮都懒得抬。 这里不是京市,没有李建国和马月娥向着她,自己的东西,她再也别想染指一点儿。 “妈说了,让你照顾我。”李秀秀说得理直气壮,“我住不惯知青点儿,去你家住吧。晚上给我炖点儿肉吃。坐了好几天火车,可把我累坏了。” 林菀冷嗤一声,“见过脸皮厚的,还真没见过你这么厚的。赶紧滚下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呵,长本事了是吧?别以为爸妈不在我就收拾不了你。”李秀秀从小到大从来没被林菀这么怼过,下意识抬手就要扇她。 “啊!” 可巴掌还没落下,她人已经飞了出去,在地上滑行了三四米才停下。 胳膊和大腿全擦破了,疼得她哭都哭不出来。 老赵头只是瞅一眼陆斯年缓缓收回来的脚,一扬鞭子,牛车就向陆家赶去。 周志刚听到惨叫声,把手里的行李一丢直接冲了出来,“秀秀,你没事吧?我送你去医院。” 李秀秀从来没这么狼狈过,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嘴里却还在大声咒骂,“林菀!我要你死!” 周志刚心疼地抱起她,没头苍蝇一样冲着周围大喊,“请问医院怎么走?” 这边的动静太大,周围的住户和知青点里的人全都出来围观。 听到他喊着要去医院,立刻有人“噗嗤”一声笑出来。 胡青干咳一声,才勉强压住笑,“周知青,咱乡下可不比城里,想去医院得坐牛车去镇上。要么就让老李头给看看,咱村的牛病了都找他看。” “什么?那不是兽医吗?能给人看病?”周志刚有些傻眼。 “不就是擦破点儿皮吗?至于哭天抢地的?城里人就是娇气。上点儿草木灰,三两天不就好了?” 说话的是大壮娘,昨晚,林菀的狗刚救了她儿子。 听到李秀秀骂林菀,她当然不乐意,直接啐了一口。 “可不就是吗,又没断胳膊断腿,用得着上医院?” 周围的人也跟着附和。 李秀秀快气炸了,果然乡下不是人待的地方。 她要回城,立刻,马上! “志刚,送我去大队部,我要给家里打电话。” “好。” 周志刚也没处理过这样的事,自然是李秀秀说什么就是什么。 大队长见李秀秀刚来就跟村里人发生冲突,认定这是个不省心的,对她的第一印象很不好。 李秀秀完全没去想大队长怎么看她,眼下她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立刻回城。 “爸,林菀欺负我,还让她男人打我,我不活了……呜呜呜……” 李秀秀被迫下乡,李建国原本就心疼。 听到女儿哭得那么大声,他的心都碎了,“秀秀别哭,这口气爸一定帮你出。你抓紧去医院看看,别委屈了自己。” 见李建国压根没说让她回城的话,李秀秀哭得更大声了,“爸,我要回家。” 李建国轻声细语地安慰了好一会,才把电话挂断。 心里却在琢磨怎么收拾林菀。 如果她还在家,回去揍一顿就出气了。 可现在她离得十万八千里,根本够不着。 可这口气不出,他咽不下去。 忽然,他想到了吴厂长,“要不是这个老东西从中作梗,林菀那死丫头能逃出我的手掌心?我的秀秀能去下乡?” 李建国缓缓坐下,拿出纸笔,用左手写了一封举报信。 第一卷 第9章 普信男,真可怕 林菀根本没把周志刚和李秀秀放在心上,回到家后第一时间整理吴厂长寄来的包裹。 大米,白面,玉米面,小米各有二十斤。 土豆,地瓜,腊肉,也不少。 还有麦乳精,水果罐头,白糖,红糖等,东西都快把炕堆满了。 陆斯年看着那些东西,眼眶发热,“你家人对你可真好,寄这么多粮食过来。” 林菀嘴角溢出一丝苦笑,“这些是我拜托吴叔叔帮忙买的。我的家人……呵,不提也罢。” 见她不想说,陆斯年也没多问。 “我把粮食搬厨房去。” “好。” 趁陆斯年出去的空档,林菀快速打开另一个包裹。 同时调出之前抽到的那张绿卡,“使用。” 话音刚落,一口铁锅就出现在炕上。 旁边是两床新棉被,过冬的衣服,还有一些没有裁剪的布料和散装棉花。 陆斯年回来的时候,看到那口崭新的铁锅明显愣了一下,“这锅,也是你家里寄来的?” “嗯。” 林菀故作镇静地点头,心里却慌得一批。 陆斯年眉头微不可察地蹙了蹙,两个包裹他都拎过,不该有铁锅的重量才对。 但是,那么大一口锅总不会凭空出现吧? 他也没深究,立刻拿去厨房安装。 这两天他正为买不到锅发愁呢,这不就来了? “妈说的没错,菀菀就是个小福星。” 林菀听着他在隔壁忙活,后怕地拍拍心口,“总算蒙混过去了。” 陆斯沉坐在院子里劈柴,眼睛一直盯着进进出出的陆斯年,其实是盯着他手里的东西。 那么多粮食,一口崭新的铁锅。 更过分的是,还有腊肉,红糖和白糖,那可都是城里人才能吃到的好东西。 原本,这些都该是他的。 陆斯沉的手倏地攥紧,劈柴的动作都停了。 林菀把东西收进柜子,拿了一块布料来到正屋,“妈,这块料子够你跟爸一人做一件新衣服。” 沈翠华急忙推回去,“菀菀,这么好的料子你留着自己做,我跟你爸天天在地里忙活,穿这么好的衣服也浪费。” “妈,这是我的一点儿心意,你可千万别嫌弃。” 好说歹说,才让沈翠华把布料收下。 林菀也算是还了这两天在正屋吃饭的人情。 自家的厨房盖好了,铁锅也有了,小两口第一次单独做饭。 煮了小米粥,又蒸了地瓜,还用腊肉炒了个土豆片,每一口吃进嘴里都是浓浓的烟火气。 林菀竟嗅出了一丝岁月静好的味道。 陆斯年全程傻笑,媳妇真好看,吃东西的时候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就像一只偷吃的小仓鼠。 可爱得想上去捏一把。 很快,两个人就把饭菜一扫而空。 林菀摸着吃得饱饱的肚子,满足地眯起眼睛,“吃饱的感觉真好啊!” 陆斯年心里有些酸涩,“你,之前在家里的时候吃不饱吗?” “是啊,每顿只有一碗野菜糊糊。他们却吃……” 林菀突然顿住,她想到了那天桌上的白菜炒肉和辣炒土豆丝,还有家人手里的白面馒头。 那些,她从来没吃过。 她竟然像一个外人一样,在自己家里生活了十几年。 真可悲! 陆斯年心里又酸又涨,“以后,顿顿都让你吃饱。” “嗯。”林菀用力点头,“陆斯年,你是个好人。” 陆斯年苦笑,好人有什么用?你什么时候能真给我当媳妇啊? 这一晚,林菀睡得格外沉。 殊不知,吴厂长夫妻俩突然被革委会带走审查,家也被抄了个底朝天。 纺织厂厂长是个肥差,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那个位置。 有这样的机会,恨不得都上去踩一脚。 第二天一早,陆斯年去上工。 林菀也牵着踏雪出门。 这次她没有直接去后山,而是在地头转悠。 主要是踏雪的捕猎能力太过逆天,只要上山就不落空。 不止能实现自给自足,还能保证林菀一家天天有肉吃。 可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次数多了肯定会有人眼红,惹来麻烦。 于是,她只有晚上才把踏雪放出去,让它自己吃饱了再回来。 即便带回来猎物,第二天一早陆斯年也会及时处理,根本不会有人知道。 她刚走到地头,就被吴志刚拦下。 “菀菀,你是来看我的吗?你怎么没住知青点啊?是住老乡家里吗?住的谁家?我下工去看你。” “周志刚同志,我最后说一遍,我已经结婚了,请你不要再纠缠。否则,我就报告大队长。” “菀菀,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我不怪你。但闹脾气也该有个限度,差不多就行了。 还有,你来得早,一定跟老乡们混熟了。 秀秀吃不惯知青点的饭,你带她回去吃点好的。 之前的事,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林菀的眉头拧成疙瘩,“周志刚,你还让我说几遍?我已经嫁人了。我不欠你的,更不欠李秀秀的,请你们以后别再来烦我。” “哈哈哈哈……”周志刚像是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直接笑弯了腰,“菀菀,你闹够了没?就你一个瞎子,除了我还有谁会要你?嫁人?你能嫁给谁?” 林菀,“……” “菀菀,怎么了?”陆斯年远远看见周志刚拦住林菀,就快步走了过去。 “没事,一只苍蝇而已。”林菀寻声转过头,眼里立刻溢满笑容,声音柔得似水。 “林菀,你可真行,都能买通记分员帮你演戏。”周志刚两眼喷火,“不过,那又怎样?你真以为人家能看上你这个瞎子?” “住口!”陆斯年厉声打断他,“我媳妇的事还轮不到你指手画脚,道歉!” “哈哈哈哈……陆记分员,林菀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这么帮她?该不是让你占了什么便宜吧?”周志刚笑得眼角都湿了。 陆斯年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凑到他耳边低声说,“别以为这会儿人多我就不敢揍你,再满嘴喷粪,我让你一个月下不了炕。” 周志刚的脸唰地白了,之前被踹那脚到现在还疼呢,他可不敢再招惹这个活阎王。 “对,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胡说八道。” 陆斯年甩开他,“你该给我媳妇道歉。” 周志刚把后槽牙咬得“咯吱”响,可林菀有陆斯年撑腰,硬钢不但讨不到好处,还会挨揍。 “对不起!”他只能忍着屈辱,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第一卷 第10章 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李秀秀见周志刚吃瘪,恨铁不成钢地瞪他一眼。 但还是端着笑走上前,“林菀,周志刚怎么说都是你未婚夫,让外人这么羞辱他,不太好吧?” “李秀秀,别以为我眼睛看不见,就不知道你们干的那些龌龊事。 他是我未婚夫?怎么会跟你谈婚论嫁?” “你胡说八道什么?我跟周志刚同志清清白白。他去咱家也是为了看你,跟我有什么关系?”李秀秀急忙撇清关系,她是要回城的,可不能被这个男人绊住。 “我胡说八道?”林菀嗤笑一声,“你们不是连结婚用的东西都买好了吗?怎么没结呀? 哦——是因为没骗到我的工作,不能在京市立足吧?” “你……”提起工作,李秀秀就火冒三丈,顿时理智全无,“林菀,要不是你放弃工作指标,我能来下乡吗?我早就跟周志刚结婚,在京市过上好日子了。都怪你!” “哦——,原来你不是自愿来支援农村建设的呀。”林菀啧啧两声,“看你这怨念深重的样子,是对国家政策不满?” 李秀秀的气焰立刻矮了半截,咬牙切齿地解释,“你,你别胡说,我没有不满,我是自愿来支援农村建设的。” “既然是自愿的,就好好参加劳动,别闹什么幺蛾子。”林菀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故意提高音量,“大家伙都听见了吧?这两个人原本都谈婚论嫁了,跟我可没有半点关系。如果以后再有人打着我未婚夫的旗号招摇撞骗,我可就直接报警了。” “林菀同志是斯年小子的媳妇,这事全村人都知道,喜糖大家伙都吃了。以后谁敢造谣,我老赵头第一个不乐意。” “就是,林菀同志是我斯年哥明媒正娶的媳妇,不相干的人可别来攀关系。”大壮立刻站出来帮林菀说话。 “就是就是,林菀同志是我嫂子,谁也别想抢。”铁牛故意上前一步,用胸脯撞了周志刚一下。 他本来长得就壮实,周志刚这种豆芽菜在他面前就像没长大的小孩,踉跄着后退好几步才站稳。 “闹腾啥呢?活都干完了?” 大队长吆喝一嗓子,所有人立刻做鸟兽散,全都弯腰干活去了。 李秀秀憋了一肚子火,没处发泄,把账全记在了林菀头上。 她决定一笔一笔全讨回来。 午休的时候,她直接去了陆家。 “林菀,我可是你姐,从今天起,我的伙食你负责安排,每顿必须有肉。否则……” “汪汪汪!” 林菀轻轻推了踏雪一下,它便噌地窜了出去。 李秀秀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连滚带爬地逃出陆家。 昨天摔的伤还没好,今天又添新伤,她想死的心都有。 周志刚见她这么狼狈地回来,立刻怒目圆瞪,“是不是林菀又欺负你了?我找她去!” 李秀秀鄙夷地看着他,“对,就是林菀,她放狗咬我,你快去帮我报仇啊。” 周志刚抬起的脚默默收了回去。 踏雪的名声如雷贯耳,那可是咬死三头野猪的存在。 就他这小身板,都不够给人家塞牙缝的。 “秀秀,林菀那死丫头正在气头上,咱们先晾她一段时间。 我打赌,过不了三天,她一准屁颠屁颠贴上来。 到时候,还能少了咱们的好处?” 李秀秀哼了一声,这话她信。 林菀对周志刚有多掏心掏肺,她可是全程见证过。 她可不信,林菀真放得下。 眼下的傲娇不过是欲擒故纵罢了。 至于陆斯年,她也不信有大队长这个大伯做靠山,他能看上一个啥都不会的瞎子。 他之所以站出来帮林菀演戏,一定是收了什么好处。 而且,她可听说了。 陆斯年当初伤得很重,不止腿断了,那方面也不行。 就算林菀真的嫁给他,那也是守活寡,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这样一想,她感觉身上的伤都没那么疼了。 赶走了李秀秀,林菀心情大好地坐在厨房门口等着吃饭。 这时,大队长家的小女儿陆红梅推门进来,越过林菀直接向正在做饭的陆斯年走去。 “二堂哥,我蒸了些菜团子给你送来,快趁热吃。” 陆斯年手上的动作没停,“不用,我家的饭马上就好了。” “二堂哥,你忙活一上午还得自己做饭,谁家爷们像你这样?我是心疼你。打今个起,我每天来给你送饭,你就别做了。” 陆斯年扫了一眼她手里的两个菜团子,这个量明显没有林菀的份,眸色立刻沉下来。 “红梅,大娘在给你说亲了吧?相看得怎么样?” 陆红梅的脸腾地红了,“我还小呢,不急着嫁人。” “都十九了,比你嫂子还大一岁。再不着急,就真成老姑娘了。”陆斯年把做好的饭菜端上桌,过去扶林菀,“我们要吃饭了,你回吧。有空多帮家里干点活儿,别到处瞎跑。” 陆红梅死死盯着陆斯年扶着林菀的那只手,后槽牙几乎咬碎。 “二堂哥,你到底看上她啥了?啥活都不会干,还得让你伺候……” “闭嘴!” 陆斯年眸色一凛。 陆红梅吓得一哆嗦,掉头就跑。 听着远去的脚步声,林菀扯了扯嘴角,“你这个堂妹挺有意思。” “其实她不是我大伯亲生的。那年村里发大水,她家人全死了。我大娘看她可怜,就抱回来养。” 林菀嘴角的笑意浓了些,“所以,她喜欢你?” “别瞎说,我跟她清清白白,啥事没有。”陆斯年急忙解释,突然又觉得这种事越描越黑。 “菀菀,咱们都结婚了,我只会对你好。” “咱们又不是真夫妻,你如果有喜欢的人就直说,我给你腾地方。可别耽误了你的大好姻缘。” “反正我问心无愧。” 陆斯年把盘子里的菜全倒进林菀碗里,自己一口气把一碗饭扒完,起身就往外走。 林菀慢条斯理地小口吃饭,听到脚步声顿了一下,“你生气了?” “没有。” 陆斯年没回头,但语气软了些。 林菀明显感觉出饭碗的重量不对,眉心微蹙,“你这是把我当猪养?” “多吃点儿,你太瘦了。” 林菀嘴角抽了抽,“周志刚曾经是我未婚夫……” 陆斯年,“……” 第一卷 第11章 笑死 林菀把她跟周志刚之间的纠葛,以及家里的情况详细地说给陆斯年听。 以后,两个人要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还是把话说开了好。 陆斯年沉默好一会儿,“你想收拾他吗?我帮你。” 林菀笑了,“不急,为这种人渣脏了手不值得。” “嗯。”陆斯年猛地抬头,心脏砰砰跳,“我跟陆红梅之间真没什么,我在部队也没处过对象。真的,我绝对没骗你。” 林菀轻笑,“我又没说不信,你急什么?” “我没急。” 陆斯年别扭地转过头,死命劈柴。 林菀一边吃饭,一边查看功德值余额,竟然有一百八十六点。 这显然是分发野猪肉得来的。 向阳大队一共有两百四十八户,并不是每个吃了野猪肉的人都反馈了功德值,这也正常。 又有一次抽奖机会了,林菀没有犹豫,“抽。” “叮,恭喜宿主获得绿卡:医疗资源外伤药,是否使用?” 外伤药?好像没什么用啊。 林菀没有急着使用。 至于李秀秀摔伤的事,她听到了,但没想过要帮忙。 “各家各户听着,全来晒谷场开会,商量抢收的事!” 大队长举着喇叭一喊,全村都能听见。 陆斯年放下手里的活就准备出门,却被林菀叫住,“我也想去听听。” “行,慢点儿。” 推门出来的陆斯沉听到这话“噗嗤”笑出声,“弟妹,抢收可不是闹着玩的,我们这些老爷们都得脱层皮。你连饭都做不了,去了能干啥?” 陆斯年眸色一沉,“大哥,菀菀没碍着你什么事,别找茬。” “我可是好心提醒,不爱听拉倒。”陆斯沉冷哼一声,“等你累傻了连口水都喝不上,看你还护着她不。” “你给我闭嘴。”沈翠华狠狠拍他一巴掌,“等开始抢收了,都到正屋吃饭,我做。” “妈你就偏心吧。”陆斯沉不服气地哼唧一声。 “我咋偏心了?斯年没饭吃,你就有?” 陆斯沉一滞,自从分家,他就没吃过一顿好饭。 能把粮食煮熟,已经是他超常发挥了。 天天看着陆斯年两口子吃香喝辣的,他嫉妒得眼睛通红。 “妈,抢收后你找媒婆给我相看个对象。斯年都结婚了,我这个当大哥的也得娶媳妇。” “这能怪谁?”沈翠华看一眼站在一边的林菀,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行,明天我就去找媒婆给你相看,不用等。” 陆斯沉乐颠颠地往晒谷场跑,他也要有媳妇了,一定不会比林菀那个小瞎子差。 “下周开始抢收,跟往年一样,把镰刀磨快点儿,箩筐,麻绳都多准备些,免得用的时候不凑手……” 大队长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林菀没发现自己能干的活。 可她不想担个吃白食的名声。 “该说的我都说了,大家伙还有什么意见和困难的,抓紧提出来。” 大队长做完总结发言,林菀就站了起来。 “大队长,我家踏雪能打猎,这事大家伙都知道。我建议,趁这几天不那么忙,组织一个狩猎队,带着踏雪上山,给大家改善伙食。” “这主意好啊,算我一个。”大壮第一个站出来。 “我也去。”接着是铁牛。 踏雪的本事有目共睹,想到有肉吃,很多人都开始下意识地吞咽口水,全都踊跃报名。 陆斯沉也想去,可他刚刚还嘲讽林菀啥都不会干。 这会儿再加入她提议的狩猎队,那多没面子。 “踏雪是厉害,可它毕竟是个畜生。万一上了山不听指挥乱跑怎么办?到时候,大家伙不得抓瞎?” 陆斯沉的话让刚刚还跃跃欲试的人瞬间打了退堂鼓。 “是啊,上山多危险,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一条狗身上。” “我看还是算了吧,活着不好吗?干嘛去找死?” 林菀并没有因为听到反对的声音而气馁,“上山肯定有风险,不想去的也不勉强。只不过,狩猎队带回肉来,别眼馋就行。” “弟妹,不是我说你。想出风头也不能拿大家伙的命开玩笑啊,山上可不只有野猪,万一碰上狼群,很可能一个都回不来。 听说还有熊瞎子和老虎呢,真要是点子背,后果谁能承受得起?” 林菀并不气恼,始终弯唇浅笑,“我家踏雪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它很听陆斯年的话。只要陆斯年带队,不往深山走,应该不会遇到太大风险,也一定会有收获。 当然,我只是提议,有顾虑的可以不去。” “我跟斯年哥去。” “我也去。” 大壮和铁牛无条件相信陆斯年。 而且,他们也的确馋肉,都拍着胸脯保证一定冲在最前面。 大队长看向陆斯年,“你怎么说?” “我听媳妇的。” “哈哈哈哈……” 这话引来一阵哄笑。 “斯年哥,可真有你的。” “嫂子威武!” 陆斯年脸颊微红,“要是没人去,我自己也会上山。要是有人愿意跟着,就得服从指挥,叽叽歪歪的就别去了,免得害人害己。” “斯年说的有理,有顾虑的就别去,去了也是添乱。” 大队长一锤定音,最后选出十个精壮的汉子组成了狩猎队,明早出发。 陆斯沉原本很有机会被选中,偏偏他反对的声音最大,第一个就被排除了。 他把拳头攥紧又松开,“哼,有什么了不起的,能不能打着猎物还另说呢。” 李秀秀凑到周志刚耳边问,“那死丫头什么时候养的狗,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啊。”周志刚也一脸茫然。 他还没从大家伙都喊林菀嫂子中回过神来。 她真嫁人了?还嫁给了一个绝嗣的瘸子?图啥呀? 一定是跟自己赌气,才随便找个人嫁了。 她早晚得后悔。 散会后,大家伙都陆续到地里干活。 林菀当然是牵着踏雪回家,半路上又被周志刚拦住。 “菀菀,你是不是被逼的?” “周志刚,有病就去治,别整天到我面前来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 周志刚上前一步,“菀菀你别怕,我会保护你的。陆家再怎么样也不能强娶你,我一定救你出火坑。” 林菀都被他气笑了,“周志刚,对我来说,你才是坑,最大的坑。” “菀菀,你闹够了没有?我跟你说正事呢。” “踏雪,咬他!” 收到命令,踏雪立刻弓起身子,龇牙,低吼。 周志刚撒腿就跑,“林菀你个小没良心的,我可都是为你好。” “哈哈哈哈……” 听着慌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林菀笑弯了腰。 第一卷 第12章 各怀心思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陆斯年就带着狩猎队出发了。 踏雪不在身边,林菀也没打算出门,就打开收音机随便听点什么解闷。 心里却在琢磨,这次狩猎回来,功德值多少会长点吧? 凑十几点就能再抽一次卡,她真的很期待。 正琢磨着,陆红梅推门进来,站在门口定定看着她,半天没说话。 林菀有些纳闷,“你是谁?有事?” “你嫁谁不好,为什么偏要嫁给二堂哥?” “陆红梅?”林菀弯起嘴角,“你以什么身份质问我?” 陆红梅胸口剧烈起伏,半天才憋出一句,“你一个连洗衣做饭都不会的瞎子,怎么配跟二堂哥生活在一起?你根本配不上他。” 林菀挑了下眉尖,“这只是你的想法,陆斯年可喜欢我喜欢得紧呢。” “你,你不要脸!” “你要脸,跑到有妇之夫家里来卖弄风骚?这要是传出去,不知道大队长会不会打断你的腿。” 陆红梅心底一颤,“你敢,你敢告诉我爸,我就……” “你就怎么样?你又能怎么样?”林菀上身向前倾了些,“喜欢自己堂哥,这么龌龊的心思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嗯?” “不是,我跟二堂哥没有血缘关系,我们可以在一起。”陆红梅不自觉拔高了声音。 “呵!”林菀轻笑,“你敢站到院子外面大声说出来吗?” 陆红梅噎住。 陆斯年从小就优秀,参军后更是步步高升,二十几岁就当上团长,是全村的骄傲。 之前,她只敢仰望,从来不敢有任何心思。 可陆斯年受伤了,被迫退伍,成了跟她一样的人。 压在心底多年的爱慕不受控制地涌出来,折磨得她彻夜难眠。 就在她还没想好怎么捅破这层窗户纸的时候,陆斯年突然结婚了,娶了一个什么都不会干,只会吃闲饭的瞎子。 更让她接受不了的是,陆斯年竟然对这个瞎子那么好。 他都能对一个瞎子好,为什么就不能对自己好? 有些想法一旦产生,就会疯长,完全不受控制。 这些天,她就跟着了魔一样,时时刻刻想着跟陆斯年说清楚。 只要他肯离婚,自己一定掏心掏肺对他,一定把他伺候得舒舒服服,家里的活儿一点儿都不让他干。 可是,陆斯年根本不给她机会。 思前想后,她还是觉得从林菀身上下手比较好。 只要把这个瞎子赶走,陆斯年就一定会娶她。 于是,她来了。 提前想好的说辞还没说出口,就被林菀怼了回来,她憋屈得想哭。 “林菀,算我求你,你就放过二堂哥吧。他是个好人,该被好好对待,不该遭那些罪。” “怎么?听你这话,我还虐待他了?” “不是吗?他一个大老爷们,每天上工不说,还得洗衣做饭伺候你,你怎么配给他当媳妇?” 林菀戏谑地勾起唇角,“原来你这么喜欢伺候人啊?没有男人伺候你还过不了日子了?” “你胡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是什么意思,跟我没半毛钱关系。”林菀声音骤冷,“陆红梅,我警告你,把你那些龌龊心思收一收。不然,我不介意让全村人都来看看你的真面目。” “你……” 陆红梅铩羽而归,目的没达成,还惹了一肚子气。 回去的路上刚好遇见一脸愁容的周志刚,想到他跟林菀之间的纠葛,陆红梅眼前一亮。 “周知青,你这是怎么了?” 周志刚知道她是大队长的小女儿,忙撑开笑脸,“没,没什么,就是还不太适应下乡生活。” “你一看就是读书人,的确不适合干农活。” 周志刚心尖一跳,如果能跟陆红梅搞好关系,是不是就能换一个轻省点儿的活? 陆斯年那个记分员的工作就不错,不但不累,还能拿满公分。 “陆同志,你可真善解人意。像你这么好的姑娘,也不知道谁有福气娶到你。” “周知青说笑了。”陆红梅脸颊迅速飘过一团红云,“你刚来,很多事都不熟悉,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能帮上忙的,我一定会帮你。” “真的吗?那就先谢谢你了。”周志刚一阵欣喜。 陆红梅眼珠转了转,“听说,你跟林菀同志订过婚?” “是,有这么回事。”周志刚有些犹豫,不知道要不要坐实这段关系。 “那她怎么嫁给我二堂哥了?” “还不是闹脾气吗?她以为这样就会引起我的注意,真是天真。” “你的意思是,她真正喜欢的人是你?” “那当然了,她追了我好几年,有什么好东西都最先想着我。有时候,真的挺烦人。” 陆红梅的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一个瞎子还敢给二堂哥戴绿帽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周知青,这件事你该去跟我爸说清楚。不能让林菀这种心思不纯的人待在二堂哥身边,那是骗婚,是犯法的。” 周志刚傻眼了,这种事能说?还是去跟大队长说?那不是找死吗? 即便林菀再怎么喜欢他,人家也嫁人了,他这个时候去说这些不是破坏别人婚姻吗?那是要被拉去游街的。 他不动声色地后退一步,“陆同志,我还有事,就先走了,咱们改天再聊哈。” 陆红梅一愣,等回过神的时候,周志刚已经跑没影了。 不过,她也不气馁。 有了这个把柄,一定能把林菀赶走,她立刻高兴起来。 陆斯年带着狩猎队在太阳落山前回了村,每个人肩上都扛着猎物。 光狍子就打了三只,还有一头野猪,六只野兔,十来只野鸡。 大队长急忙迎上去,“收获这么多?真是好样的。” “多亏了踏雪,我们就跟在后面捡猎物了,啥都没干。”大壮咧嘴大笑,那得意劲就别提了。 村民们也刚收工,正准备回家,看到狩猎队回来全都围上去。 “我的天,打了这么多,早知道我也去了。” “我也后悔了,就该跟着一起去。” 陆斯年没搭理那些人,径直走到大队长面前,“野猪交给大队,剩下的我们分了,行吗?” “行,太行了。” 大队长笑得见牙不见眼。 一头野猪啊,三百多斤,今年的抢收,大家伙绝对有干劲儿。 陆斯沉眼神阴鸷地盯着踏雪,后槽牙差点儿咬出血。 “该死的畜生,敢打我的脸,看我不把你炖了。” 第一卷 第13章 靠山倒了 陆斯年留下两只狍子,一只野兔和三只野鸡,其他的猎物都分给狩猎队成员。 听到他回来,林菀摸索着推开门,“回来了,有没有受伤?” “没有。”陆斯年的声音里都带着喜气,“踏雪真是好样的,这些肉够咱们吃一阵了。” 林菀弯唇笑笑,收获这么多都没有反馈功德值。 看来,靠打猎是不行了,得换个法子。 陆斯年坐下收拾猎物,林菀就搬个小板凳坐在他身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聊天。 沈翠华见他们小两口相处得这么好,心里都开始琢磨大孙子叫什么名了。 陆斯沉在对面不远处劈柴,斧头落下的声音都带着怨气。 特别是厨房里飘出肉香的时候,陆斯沉的面容都扭曲了。 不该是这样的,原本他们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和和美美,全村人都羡慕。 可自从林菀嫁进来,老二连吃肉都不带他了。 都怪林菀! 这个瞎子真该死啊。 等林菀端着一碗炖好的狍子肉送去正屋时,陆斯沉彻底压不住了。 “老二,你是不是太自私了?竟然吃独食。” 陆斯年眼皮都没抬,“大哥,咱们可是分家了。再说,你不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上山打猎的吗?现在想吃肉了,脸呢?” “你……”陆斯沉目眦欲裂,“陆斯年,为了个瞎子,你连我这个大哥都不认了?” “你说谁瞎子呢?再说一遍给我听听!” 听到陆斯沉的话,沈翠华抓起笤帚疙瘩就冲了出来,劈头盖脸一顿打。 陆斯沉边躲边跑,“妈,我说错了吗?咱们家原本好好的,要不是……啊——” “跪下!” 陆长征也冲出来,飞起一脚把陆斯沉踹倒。 “我又没说错。” 陆斯沉虽然不服气,但也不敢跟一家之主叫板,只好梗着脖子跪下。 陆长征气得直哆嗦,指着他,半天没说出一个字。 林菀没掺和这事,直接回到自己屋里吃饭。 陆斯年几次欲言又止。 等吃完饭,洗了澡,林菀才拉住陆斯年,“我们谈谈。” “菀菀,我代大哥给你道歉,他……” “陆斯年,我们能不能单独批一块宅基地,自己盖房子?” “你想搬出去住?”陆斯年并不意外,换了谁都会有这样的想法。 “嗯。”林菀点头,“有踏雪在,我们的伙食肯定要比大哥那边好很多,今天这样的冲突会不断发生。 以后大嫂进门,估计情况会更严重。” “行,明天我就去找大伯批宅基地,咱们搬出去自己过也清静。” 林菀唇角弯了弯,“既然要盖房子,就盖砖瓦房,带院墙的那种。” “行倒是行。”陆斯年多少有些犹豫,“只不过,咱们那点儿家底就得掏光了。” “我手里还有六百多块钱……” “不行,怎么能花你的钱?”陆斯年想都没想直接拒绝。 “房子不是我们两个人住吗?” “那也不能花你的钱。我一个大老爷们,花媳妇的钱,还不让人笑话死。” “不花我的钱也行。可咱们必须找一条赚钱的路子,以后的日子才能越过越好。” “等抢收结束,我就去镇上找点儿零活干。” “干零活辛苦不说,也赚不了多少钱。不如你带着踏雪上山打猎,再把猎物拿到镇上卖。 以踏雪的本事,收获一定不会少。 只不过,这事得先跟大队长说好,一定要卖给正规单位。 否则,被当做投机倒把抓起来就麻烦了。” “还是你脑子活泛,我明天先去镇上探探路,再去找大伯。” “好。” 陆斯沉跪了一整夜,直到上工的号子响了,才被允许站起来。 他把这笔账记到了林菀头上,看她的眼神几乎要把她生吞活剥了。 只可惜,林菀根本看不见,对此毫无反应。 他只能干瞪眼。 陆斯年是下午回来的,直接塞给林菀三十八块钱,“收着,卖狍子赚的。” “卖到哪了?” “国营饭店。” “挺好。” “宅基地大伯给批了,就是靠山脚近些。我想着有踏雪看家,就应下了。” “行。” “房子你想盖什么样的?” “窗户大点儿,亮堂。得有单独的洗澡间,厕所要能冲水的,旱厕那味儿我是真受不了。” “行,都听你的。” 林菀笑得眉眼弯弯,终于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了,很期待呢。 “还有,打猎的事也跟大伯商量好了。我就带上大壮和铁牛,打到的猎物上交三分之一,剩下的自己处置。” “爸没说什么吧?” 陆斯年一顿,“大哥想跟着去,我没答应。爸也没说啥。” “那就好。” 两个人正说着话,陆长征一脸阴沉地回来。 “爸,出啥事了?”陆斯年抬眼看过去。 “你吴叔叔一家下放到隔壁林场了,听说情况不太好。” 陆斯年快速扫了一眼林菀,“爸,出去说。” 父子俩刚抬脚,林菀就叫住他们,“你们说的是京市纺织厂那个吴叔叔吗?” “嗯。”陆长征点头,“当年,我,你爸,还有你吴叔是一个战壕里扛枪的战友。那可是过命的交情,他出事了,我不能看着不管。” “能探望吗?”林菀不自觉声音发颤。 “怕是不行。”陆长征踌躇一下,“我来,是想跟斯年商量商量,晚上摸过去看看情况再做打算。” 林菀立刻想起之前抽到的外伤药,默念,“使用。” 随即,插在口袋里的手上就多出一个小瓷瓶。 林菀把瓷瓶递给陆斯年,“这是外伤药,或许能用上。再带点吃的,把踏雪也带上。” “好。” 父子俩对视一眼,点头答应。 林菀小小年纪,遇到这么大的事不哭不闹,还安排得井井有条。 两个人都很意外。 只是还没到天黑,大队就来了个新知青,身姿挺拔,步履矫健,一看就当过兵。 正是吴厂长的儿子吴军。 他去大队部报道后,就直奔陆家。 “斯年……菀菀?你怎么在这儿?” “大军哥?快,进屋说。” 林菀刚听到吴厂长下放的消息,吴军就来向阳大队下乡,这里边一定有事。 第一卷 第14章 人不患寡,而患不均 “我爸是被举报的,那帮孙子查都没查,就直接把家抄了。”吴军声音哽咽,拳头攥得“吱吱”响。 “知道是谁举报的吗?”林菀眼里溢满愤怒。 “不知道。”吴军使劲捏了捏拳头,“我一定会查出来,要他好看。” “你怎么会来下乡?军区领导怎么说?”陆斯年给他倒杯水。 “领导保我有压力,我也不想给他添麻烦,就主动申请退伍了。”吴军使劲灌了一大口水,“我爸妈就我这一个儿子,我不可能不管他们。” “本来我跟我爸打算今晚过去看看,既然你来了,就一起吧。” “行。” 正事说得差不多了,吴军才看向林菀,“你们俩,结婚了?” “嗯。” 林菀和陆斯年同时点头。 “斯年,我爸妈把菀菀当亲闺女疼,你可不准欺负她。” “放心,我好不容易才娶个媳妇,哪舍得。” “你可得了吧,当初在军区,看上你的女同志还少?” “别瞎说。”陆斯年紧张地看一眼林菀,“对了,你不是订婚了吗?对象呢?” “分了。” 空气突然安静。 吴军自嘲一笑,“正常,本来我也不想连累她。” “晚上就住这儿吧,方便行动。”陆斯年岔开话题。 “那就给你添麻烦了。” 当晚,沈翠华过来跟林菀住。 陆长征,陆斯年和吴军一起睡在正屋。 到了后半夜,三个人悄悄摸上后山。 吴军浑身紧绷,“陆伯,斯年,大晚上走山路,不安全吧?” “放心,有踏雪在不会有问题。”陆斯年走在最前面,脚步未停。 “不是,你就这么相信一条狗?” “它不是普通的狗,战力能抵上一个加强班。” “行吧。” 其实,吴军压根不信。 只是,人家父子俩大半夜陪他去看爸妈,不好意思表示怀疑。 三个人整整走了一个半小时,才翻过一座山,远远看到了林场的牛棚。 里面黑乎乎一片,没有一点儿动静。 “先过去看看。” “好。” 三人关掉手电筒,借着月光向前摸去。 顺利见到了吴厂长夫妇。 “老陆?大军?这是……你,你们怎么来了?”吴厂长强撑起身子,激动得语无伦次。 “这是我小儿子陆斯年,菀菀的丈夫。” 吴厂长明显一愣,“菀菀?菀菀不是嫁给你大儿子了吗、” “别提那小子,废物一个。”陆长征恨铁不成钢地抱怨一句,“你怎么样?伤哪儿了?” “没事,都是皮外伤,养几天就好了。” “吴叔叔,这是菀菀让我给你带的伤药,你先用上。” “唉——还是丫头贴心。”吴厂长偷偷抹了一下眼尾,“既然你们结婚了,就好好过日子。菀菀是个好孩子,你可不能欺负她。” “吴叔叔放心,我一定好好对菀菀。” 三个人没多待,把东西放下就原路返回。 “现在天暖和还好说,冬天下大雪,那个牛棚肯定撑不住。”陆长征嘴里发苦。 眼下形势紧张,他就是想帮衬,也有心无力。 “爸,我跟大军会想办法,你就别操心了。” 陆斯年真的很感谢林菀,要不是她聪明,靠他自己还真想不到打猎赚钱这条路子。 重点是她养了一条好狗,如果没有踏雪,这个计划也实现不了。 只要有了钱,不仅自家日子能越过越好,还有余力帮助吴厂长一家。 总之,他娶了个好媳妇,天底下最好的媳妇。 “叮,恭喜宿主获得五十点功德值。” “叮,恭喜宿主获得五十点功德值。功德值余额已达一百八十六点,可兑换一次抽奖机会,是否抽取?” 正辗转难眠的林菀突然听到系统提示音,既高兴又担忧。 高兴,当然是又可以抽卡了。 担忧,自然是她送去牛棚的外伤药用上了,说明吴叔叔夫妻俩受了伤。 也不知道伤得重不重。 林菀无声叹口气,“抽!” “叮,恭喜宿主获得绿卡:生活物资棉花二十斤,是否使用?” 棉花?这可是好东西。 这里的冬天能达到零下四十多度,棉花可是极其稀缺的过冬物资。 用这些棉花给吴叔叔和婶子做床厚被子,再做两套棉衣,还有富余。 有了不错的收获,林菀终于缓缓睡着了。 第二天她起了个大早,主要是想知道吴厂长夫妻俩的情况。 陆斯年没等她问,就把所有情况全说了。 “我看了,都是皮外伤,你的药刚好用上。” 林菀沉默了好一会儿,她的力量太渺小了,有些懊恼。 “一般,抢收后大家都干什么?” “上山挖野菜,捡柴火,为过冬做准备。”怕林菀听不懂,陆斯年详细解释,“一定要在下雪前储备足够过冬的粮食和柴火,否则,这里的冬天真能冻死人。” “咱们的房子,下雪前能盖好吗?” “能。” “光我们自己过得好不行,得让全村人都过上好日子啊。” “啊?”陆斯年没听懂她的意思。 “人呢,不患寡,而患不均。全村就咱们一家住砖瓦房,大家伙一定眼红,麻烦就会找上门。” “我们凭本事过好日子,谁也说不出啥,让他们眼红去。”陆斯年不以为意。 林菀一是怕麻烦,再一个是想赚功德值。 没有功德值,系统就形同虚设。 “你哪天去镇上的时候带上我。” 既然在村里想不到办法,林菀决定出去看看,说不定能偶遇到什么机缘呢。 “行。” 陆斯年没多想,只当是她一个人待在家里闷得慌,想出去转转。 吃完早饭,陆斯年就带着踏雪上山,他的狩猎队又多了一个人,就是刚来的吴军。 陆斯沉并不知道他俩曾经是战友,眼里的嫉妒压都压不住。 “斯年,你不是说狩猎队人手够了吗?怎么又加了一个?我可是你亲大哥,你不要我,要他?” 这几天,陆斯年哪次上山都不走空,眼馋的人可不止陆斯沉一个。 只不过,大家伙都有自知之明,知道跟着去就是占便宜,根本不好意思说。 “大哥,做人得厚道。不能有风险的时候不承担,只想着占便宜。” “你什么意思?看不起我?” “并没有,只是不想跟你掺和,说不清。”陆斯年不想纠缠,越过他径直往前走。 陆斯沉怨毒地盯着他的背影,恨不得盯出一个洞来。 直到陆斯年的背影彻底在视线中消失,他才扭头回家。 一进院门,就看见林菀坐在门口晒太阳,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你满意了?挑拨斯年不搭理我,你有什么好处?” 林菀寻声歪了歪头,“有没有可能,我什么都没做过?要么,你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第一卷 第15章 眼睛能治 “林菀,我不管你用了什么手段,挑拨我跟斯年的关系。”陆斯沉歇斯底里地嘶吼,“我告诉你,我们永远是亲兄弟,你才是外人。” 林菀摊摊手,“哦,知道了。” 陆斯沉只感觉一拳打在棉花上,心里憋屈得不行,又没办法。 半下午的时候,陆斯年就带着狩猎队回来了。 整整扛回来三头野猪。 一头交给大队,剩下两头准备拉到镇上去卖。 大队长笑得见牙不见眼,“不错啊斯年,再接再厉。” “我尽力。” 陆斯年敷衍一句就大步往家赶,“菀菀,我们现在就去镇上卖野猪,你去不去?” “去。” 牛车在供销社门口停下,陆斯年直接去找采购部李主任对接。 两头野猪,国营饭店吃不下。 供销社给的价格虽然低,但重在合法,不会招来麻烦。 李主任嘴角差点翘到天上去,“两头野猪,总共一百八,我现在就给你开条子,直接去财务领钱。” “谢谢李主任,下回来,能不能给我们换点儿票?” 林菀想到吴厂长那边缺的东西不少,没票肯定不行,就问了一句。 “行。”李主任爽快地答应。 一行人刚走出供销社,踏雪就冲了出去,一口咬住一个男同志的裤脚。 “啊啊啊,狗咬人了!快救人啊!” “死狗,放开我!” 男同志拼命挣扎,踏雪就是不松口。 很快,供销社门口就围满了人,但碍于踏雪的凶猛,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制止。 林菀紧张地抓住陆斯年的手腕,“发生什么事了?” “那个人有问题,踏雪从不乱咬人。” 陆斯年死死盯着倒在地上的男同志,无条件选择相信踏雪。 这时,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小偷,他是小偷,抢了我的包。” 陆斯年一个箭步冲上去,把那个男同志按住,从他怀里搜出一个鼓鼓囊囊的军用挎包。 “老同志,你怎么证明这个包是你的?” “我是国营药店的负责人孙博文,这包里是全体职工这个月的工资,一共一百八十二块钱,里面还有公章和账本。” 陆斯年当着大家的面打开挎包查看,的确跟他说的一模一样。 “孙主任,包还给你,这人你打算怎么处置?”陆斯年把包递还给他。 孙博文将包紧紧抱进怀里,“报,报警吧。” 小偷被押送到派出所,系统提示音随即响起。 “叮,恭喜宿主获得四十点功德值。功德点余额已达一百二十六,可兑换一次抽奖机会,是否抽取?” 林菀眼尾弯了弯,没有选择立刻抽卡。 孙博文为了表示感谢,非要请他们吃饭。 席间,孙博文问起林菀的眼睛,“同志,你不是天生眼盲吧?” “你怎么知道?我的确是一年前撞了脑袋才看不见的。”林菀有些激动,立刻回答。 “你目光清澈灵动,跟天生眼盲的人相差很大。”孙博文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继续问,“你接受过治疗吗?用过什么药?” “打过针,具体用的什么药,我也不清楚。” 当时,林菀脑袋撞了个大口子,流了很多血,被邻居送到医院包扎。 为这事,还被马月娥狠狠骂了一顿,说她浪费钱。 医生建议住院治疗,马月娥也没同意,只在门诊打了几天针。 “方不方便让我帮你把个脉?”孙博文试探着问。 “当然。”林菀立刻回过神,伸出右手。 孙博文两指搭在她腕上,差不多五六分钟后才说,“你的眼睛能治,就是……” “孙主任,只要能治好我爱人的眼睛,有什么条件你尽管提,我绝不含糊。”陆斯年紧张得声音发颤。 孙博文踌躇半晌才开口,“眼下中医被划归封建迷信,可这位女同志的眼睛西医治疗效果并不好。你们真的愿意让我治吗?” “愿意,当然愿意。”林菀和陆斯年异口同声地回答。 “治可以,但这事必须严格保密,跟谁都不能说。” “好,你放心,我们嘴严着呢。” 吃过饭,陆斯年就带着林菀来到国营药店。 孙博文把他们带到办公室,关好门后才拿出一套银针。 “我的治疗方案很简单,就是针灸辅助汤剂。” “大概多久能恢复?”陆斯年急切地问。 “先治一个疗程看看效果。”孙博文没把话说死。 陆斯年虽然心里着急,但也不好再逼问,只好退到一边。 林菀心里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一个萍水相逢的人都关心她能不能看见。 而她的亲妈,却对此不闻不问。 四十分钟后,孙博文收好针,又开了方子。 “明天你们最好下班后来,直接去我家。连续治疗一周,看看效果再说后续的治疗方案。” “谢谢孙主任。” 一直回到家,林菀的心绪都起伏不定。 陆斯年数出六十块钱塞给她,剩下的一人分四十。 吴军抽出一张大团结还给他,“我要三十就行,也没出什么力。” 大壮和铁牛也一人拿出十块还回去,“对,我们拿三十就不少了。” “那行。” 陆斯年也没客气,直接收下。 家里要盖房子,林菀要治眼睛,还要帮助吴厂长一家,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陆斯沉看着吴军几个人乐呵呵地离开,憋屈得快要爆炸了。 他直接冲进正屋,“爸,妈,你们看看老二,胳膊肘就知道往外拐。这么好的赚钱机会,不带自家人,竟给外人占便宜。你们说,他是不是缺心眼?” 陆长征狠狠瞪他一眼,“老二为啥不带你,你自己没点儿数?” “我咋了?干啥对不起他的事了?”陆斯沉不服气地哼一声,“不就是说了那个瞎子两句,他还记上仇了,真小气。” “啪!” 陆长征抬手给了他一巴掌,“不会说话就闭嘴,再胡咧咧就给我滚出去!” “爸,你讲不讲理?为了一个外人打我?” “你给我滚!四六不懂的东西。” 陆长征气狠了,一脚把他踹了出去。 沈翠华看着心疼,但也没拦着,只是不停叹气,“你说,这孩子到底随谁?” “反正不随我。” 陆长征把烟袋锅敲得“砰砰”响,心里的气压都压不住。 第一卷 第16章 这娘们真虎 陆斯沉捂着脸冲出去,刚好撞上提着篮子的陆红梅。 “大堂哥,咋走这么急?出啥事了?” “要你管。” 陆斯沉顶着个巴掌印觉得丢人,没好气地回一句。 话落,他突然顿住。 陆红梅从小就爱跟在陆斯年屁股后面转悠,那点儿小心思全写在脸上。 大队长收养她并不是什么秘密,全村人都知道。 如果她真能把陆斯年勾搭到手…… 那小瞎子可就无依无靠了,还不是几句好话就能哄进被窝? 到那时,她的人和狗可就都是自己的了。 至于林菀能不能看上他,陆斯沉压根没考虑。 自己都没嫌弃她是个二手货,她还有什么可挑剔的? “红梅,你这是去看斯年啊?” “嗯。” 陆红梅微垂着头,脸颊绯红。 “不是哥说你,斯年可都娶媳妇了。你总往这儿跑,对你名声不好。” 陆红梅心里一滞,“我,我就是心疼他。一个大老爷们,干一天活,回家连口热乎饭都吃不到嘴,还得伺候那个瞎媳妇。” “你心疼他有什么用?名不正,言不顺啊。”陆斯沉凑近些,压低声音,“除非,你有办法让他娶了你。” 陆红梅的心猛地一跳。 她不傻,陆斯沉的话她听懂了。 而且,她今年都十九了,家里不可能再留她。 也就年前年后的事,婚事就得定下来。 不管嫁给谁,她都不愿意。 “那就生米煮成熟饭吧。” 她抓着篮子的手蓦地收紧,心里顿时有了主意。 陆斯沉知道她听进去了,转身回到自己屋,等着接手陆斯年的好日子。 此刻,林菀正坐在炕头上数钱,一天就赚了九十块,相当于普通工人三个月的工资了。 她可从来就没过过这么富裕的日子,心里美滋滋的。 陆斯年在厨房做饭,想着林菀的眼睛很快就能看见了,日子也越过越好,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陆红梅在大门外站了一会儿,使劲一跺脚,把手里的篮子往地上一摔,闷头冲进院子。 看到陆斯年正在厨房里忙活,高大的背影坚实可靠,她全身的血液一下子全涌上大脑。 眼一闭,一把将衬衫扯开,露出半个胸脯,直接冲着那个背影扑了上去。 “握草,够狠呀。” 躲在屋里看热闹的陆斯沉都傻眼了,他的确给了暗示,可没想到她这么虎,直接就上了。 他眼珠一转,立刻推门出去,准备做个人证。 “啊——” 陆斯年虽然退伍了,可军人的敏锐还在。 感觉到身后有人扑上来,本能地侧身旋转身体,同时向后甩肘,陆红梅就华丽丽地飞了出去,正好砸在刚出门的陆斯沉身上。 沈翠华听到动静急忙跑出来,就看见陆斯沉光着膀子,怀里抱着衣衫不整的陆红梅。 院门没关,好些人伸长脖子往里看。 “造孽呀。陆斯沉,你个操蛋玩意,到底想干啥?” 陆斯沉猛地回过神,一下将怀里的陆红梅推出去,“妈,不关我的事啊,她自己飞过来的。” 他目光躲闪,根本不敢说实话。 如果让沈翠华知道,是他撺掇陆红梅勾搭陆斯年,非得扒了他的皮不可。 陆红梅倒是想说话,可陆斯年下手太狠,手肘击中她的侧脸,一排牙齿全掉了,脸已经肿成了猪头,根本说不出话。 “哟,这天还没黑呢,就鼓捣起来啦?现在的小年轻啊,玩的就是花啊。”隔壁王婶子看热闹不嫌事大,扯着嗓子吆喝。 “你们要是互相看上了,就正儿八经处对象,瞎胡搞可不行,小心被拉去游街。”李婶子好心提醒。 沈翠华气得脑袋冒烟,“斯沉,把衣服穿上,去把你大伯喊来,说道说道这事儿。” “妈,说啥呀?” 陆斯沉傻眼了,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吗? “还不快去!” 沈翠华一声吼,把陆斯沉吓一哆嗦,抓起外套就往外跑。 没一会儿,大队长和他媳妇就来了。 院门一关,一家人坐在一起商量两个孩子的婚事。 陆斯沉死活不愿意,“妈,大伯,我可啥都没干,这婚我不结。 再说了,红梅心里一直惦记着斯年,我把她娶回来,那不是大冤种吗?我不干。” 大队长冷着一张脸,沉声问,“刚才,到底怎么回事?” “问你闺女。” 陆斯沉把头扭到一边。 “红梅,你说。” 陆红梅好不容易回过神。 她想过被拒绝,想过陆斯年会骂她。 但怎么都没想到,连衣角都没碰着,就被揍了出来。 她到现在脑袋还嗡嗡的,陆斯年是一丁点儿都没留手啊。 这男人的心也太狠了。 可越是这样,她那颗心就越是不受控制地狂跳。 她顿时有了豁出去的想法,“扑通”一声跪了下去,“爸,妈,二叔,二婶,我想嫁给二堂哥,求你们成全我。” 沈翠华脑袋“轰”的一声,“你说啥?嫁谁?” 大队长脸色铁青,使劲一拍桌子,“胡闹!斯年已经结婚了,你不知道?” “他结的那是什么婚?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他要是娶了我,我一准把他伺候得舒舒服服,绝不让他受一点儿委屈。” 沈翠华总算听懂了她的话,脸上血色倏地退尽。 “红梅呀,你不该有这样的心思。别说斯年,就是斯沉也不能娶你。打今个起,你就别往家里来了,回吧。” 陆红梅一个激灵,手脚并用地爬过去,死死抱住沈翠华的小腿。 “二婶,我是真心喜欢二堂哥,从小就喜欢。只要你成全我,我当牛做马伺候你。” 沈翠华用力踢开她,“你喜欢斯年,斯年喜欢你吗?” “二堂哥就是被那个瞎子迷了心,只要我们结婚,他一定会看到我好,一定……” “够了!”沈翠华厉声打断她,“菀菀是我们陆家明媒正娶的媳妇,谁也没资格指手画脚。” “二婶!” 沈翠华猛地站起身,用力拉开屋门,“大哥,大嫂,你们把红梅带回去吧,以后别让她来了。” 陆红梅还想说什么,就被大队长揪着后脖领子拖了出去。 陆斯沉贴着墙根往外挪,想趁机溜走。 “混账玩意,你给我跪下!” 一直没说话的陆长征猛地一吼。 陆斯沉本能地跪了下去,“爸,我错了!” 第一卷 第17章 救命啊 “错哪了?”陆长征的声音炸雷般在头顶响起。 “我,我不该明知道红梅心思不纯,还,还看热闹……” 陆斯沉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连他自己都听不见了。 “哼!一个个赃心烂肺的东西。斯年腿刚瘸的时候,怎么没人往上贴?这是看他日子红火了,什么腌臜手段都往出使。” 沈翠华气得直掉眼泪。 这要是别人家的闺女,她顶多骂两句。 陆红梅可是她看着长大的,从小可怜她没爹没妈,处处照顾。 没想到,竟把她的心养野了。 陆长征死死盯着陆斯沉,“今天的事,跟你有关不?” 陆斯沉瑟缩一下,“爸,真不关我的事,我就是碰巧出门,赶上了。” “碰巧?你不是出去看热闹?” 陆斯沉,“……” 老爷子火眼金睛,什么心思都瞒不住。 他垂下头不敢说话,多说多错。 陆长征猛吸一口烟,“红梅那丫头轴得很,怕是不会轻易放弃。你去跟斯年说,躲着她点儿,别惹一身骚。” “嗯,我这就去。” 沈翠华抹一把眼泪,起身往西屋去。 看林菀和陆斯年正在吃饭,欲言又止。 “妈,有事?” 陆斯年抬眼望过去。 沈翠华嘴唇翕动半天,“斯年,吃了饭来正屋,妈有话跟你说。” “如果是关于陆红梅,就不用说了,我有数。” “行吧。”沈翠华无力地退了出去。 孩子长大了,她是一个都管不了了。 外面的事,林菀听了个大概,却什么都没问。 陆斯年看了她半天,才开口解释,“陆红梅也不见得真喜欢我,她就是看咱家天天吃肉,眼馋。 如果她知道,咱家能有肉吃全是你的功劳,估计就不会打我的主意了。” “还是打你主意吧,别让她来烦我。” 陆斯年一愣,随即笑出来。 媳妇真可爱,想亲亲。 陆斯年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迅速低头扒饭。 陆红梅回到家后,就被关了起来。 大队长媳妇连夜找媒婆,给她相看对象。 可向阳大队就那么点儿大,她的事早就传遍了。 一个姑娘家,袒胸露背地躺在男人怀里,要说没点儿啥事,谁信啊? 媒婆听了直摇头,“陆嫂子,真不是我不帮忙。红梅这情况要是实话实说,正经人家肯定不要。 真要找个老鳏夫,瞎子瘸子的,你家也看不上。不是吗?” 大队长媳妇也知道这事难办,默默退了出来。 媒婆送她出门,忍不住劝一句,“还是让她跟陆斯沉结婚吧,你们两家还能亲上加亲,多好。” 大队长媳妇勉强扯出一抹笑,原本她也是这么打算的,可沈翠华的话都说到那份上了,肯定不会让陆红梅进门。 其实,这也不能怪沈翠华。 换了是她,也不会让大儿子娶一个惦记自己小儿子的女人进门。 那样的话,家里还不乱套了。 沈翠华这边也没闲着,原本就打算给陆斯沉找对象,这下更着急了。 不过,她这边的情况要比陆红梅好得多。 陆斯沉长得人高马大,月月拿满公分,有房子,还分出来单过。 再加上五十块钱彩礼和三转一响。 条件好到没边。 但凡家里有适龄闺女的,都愿意嫁。 至于他跟陆红梅那点儿事,根本没人在意。 反正他一个大老爷们,又不吃亏。 可是,连续相看了五六个,陆斯沉都不满意。 也不能怪他眼光高,实在是有林菀在那儿摆着呢,乡下姑娘长得再好看,只要往她旁边一站,立刻就给比下去了。 他心里较劲,一定得找个比林菀强的。 要不然,他当初的放弃算什么? 沈翠华气得想揍人,“臭小子,你到底想找个啥样的?” “妈,我的要求不高,只要长得好看,能干活就行。” “好看?好看能当饭吃?” “能,真要娶个漂亮媳妇,我一顿都能多吃两碗饭。” “混小子,我看你是欠揍。” 陆斯沉抬腿就跑,这事他没错,才不会站在那儿挨打呢。 林菀对这些事毫不关心,她想到还有一次抽卡机会没用,直接默念,“抽。” “叮,恭喜宿主获得绿卡:生活物资三七毛线五十斤,附赠十号棒针一副。是否使用?” 近期踏雪都跟着陆斯年上山打猎,她不能出门,正愁没事打发时间呢。 可以给自己织条毛裤啊。 而且这活纯纯是熟能生巧,即便眼睛看不见也不影响速度。 可一下子拿出五十十斤毛线不好解释,林菀有些犯难。 “如果能只拿一斤出来就好了。” 想法刚冒出来,她手上就多出一斤毛线和一副十号棒针。 剩余的四十斤还存在卡里,可以随用随取。 只是,取出来的,再想放回去就不行了。 “还可以这样?” 林菀高兴坏了,打开收音机,一边听,一边开始织毛裤。 她对自己的尺寸了然于心,数对针数就不会错。 一边织,还一边琢磨,等眼睛治好后,就组织村里的妇女同志一起织毛衣。 她会很多时髦的花色,拿到供销社去卖,一定能大赚一笔。 带领大家赚钱,应该能赚到功德值吧? 这样想着,她干劲更足了。 陆斯年看到她织毛裤,好奇地凑过来,“你还会干这活儿?” “这有什么稀奇的?又不是多难的事。” “你小心点儿,别扎到手。” “不会。” 林菀说话的时候,手上动作没停,织得又快又好。 陆斯年看得啧啧称奇。 “回头,我也给你织一条。” “真的吗?我也有?”陆斯年又惊又喜。 “别大惊小怪的,又不是什么大事。站好,我帮你量尺寸。” “哦。” 陆斯年立正站好,心里却透着一丝丝紧张。 林菀拽住一边线头,摸索着环住他的腰。 陆斯年立刻浑身紧绷,只感觉腰上那只小手在点火,所过之处一路火花带闪电,他整个人都麻了。 而造事者林菀却对此一无所知,量完腰又去量大腿。 陆斯年眼前一黑,险些站不稳。 等林菀把所有尺寸量完,陆斯年浑身上下跟水洗过一样。 内心一片哀嚎,“救命啊,这谁受得了?” 第一卷 第18章 瘸腿老公不行?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开始抢收了。 全村但凡能动的,全都有任务。 连林菀都被分配去搓玉米。 临出门前,陆斯年不但给她戴好草帽,围上纱巾,还给她戴上双层手套。 亲自把她送到干活地点,把准备好的水壶和现烙的鸡蛋饼卷土豆丝,都放在她脚边,一伸手就能够到。 这还不放心,一再反复叮嘱,“量力而行,累了就歇着。” “知道啦,你快去忙吧。” 林菀虽然看不见,但周围人的议论声她可是听得真真的,实在不好意思。 陆斯年扶她坐稳,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李秀秀也分到这一组,陆斯年刚走,她就颐指气使地说,“林菀,把你的手套给我戴,我手都磨红了。” 林菀压根没搭理她,摸索着开始干活。 大队长虽然没给她定量,但也不能比大家伙差太多,不好看。 “我跟你说话呢,听不见啊?” 李秀秀的声音又尖又细,刚好被挑着稻谷经过的周志刚听见。 “林菀,你怎么又欺负秀秀?”周志刚不由分说,上前一步大声质问。 这俩货还没完了。 林菀小银牙磨了又磨,真是一个字都懒得说。 干脆揉揉踏雪的脑袋,“去,咬他。” 踏雪低吼一声,躬身扑了上去。 “别,别过来呀!” 周志刚慌乱丢下扁担,一屁股坐到地上,裤裆里传出流水声。 “哈哈哈哈……”周围传来一阵哄笑。 李秀秀嘴张到一半,生生顿住。 踏雪太凶残了,她也害怕。 “林菀同志,你纵犬伤人,是破坏安定团结,破坏秋收秩序。你的行为应该接受人民的审判,受到应有的制裁。” 要不是抢收开始了,陆红梅还被关着。 好不容易能出来了,她憋着满肚子的火总要找人发泄一下。 之所以来找林菀,正是因为在她的认知里,如果不是林菀的出现,如今嫁给陆斯年,顿顿有肉吃,被捧在手心上宠着的就该是她。 她的一切全被林菀毁了,必须讨回来。 “你倒是会扣帽子。”林菀寻声转过头,“请问,破坏别人婚姻,乱搞男女关系,该不该接受人民的审判?该不该受到制裁?” “你胡说,我没有。”陆红梅有些慌。 “没有?”林菀嘴角的笑意更浓,还带上几分戏谑,“那是谁整天往我家跑,盯着我男人不放? 不怕告诉你,我家陆斯年每顿得吃半斤肉。你想靠两个菜团子就勾走他,门都没有。” “哈哈哈哈哈……”周围的哄笑声更大了。 什么叫杀人诛心?这就是。 陆红梅感觉地面烫脚,隔着鞋底都能烧起来,是一分钟都站不住了,抬腿就跑。 心里却在暗骂,林菀,你给我等着,早晚把你赶出向阳大队。陆斯年是我的,他只能是我的。 周志刚盯着陆红梅的背影,眼珠子转了好几圈。 来到向阳大队,李秀秀就明确表示不会跟他结婚。 借李家的关系回城,几乎不可能了。 他还不知道要在这里待多久,一年,五年,十年……都有可能。 几天农活干下来,他已经认识到,即便是他拼尽全力,也没办法靠自己的劳动吃饱肚子。 他急需找到一张长期饭票。 原本他的目标是林菀,如果她还像之前那么好拿捏,就继续给她机会养着自己。 可林菀还在气头上,短时间内指望不上。 他必须尽快寻找下一个目标。 陆红梅就是最好的人选。 大队长的女儿,又摊上事了,合作的可能性非常大。 于是,他一骨碌爬起来,快步追上去。 “陆红梅同志,下工后谈谈吧,我能帮到你。” 陆红梅找过他,但那次他跑了。 这次主动找上门来,怕是所图不小。 不过,对眼下的陆红梅来说,只要能搞走林菀,什么代价她都愿意付出。 随即点头答应,“行,天黑后,小树林见。” 周志刚一愣,没想到她会答应得这么干脆,“好,不见不散。” 抢收是一年中最累的时候,时间紧,任务重,谁也不敢偷懒。 两个人达成共识后,就各自忙去了。 林菀眼睛看不见,活干得却不慢,速度几乎跟大家持平。 当然,主要是手套的功劳。 徒手搓玉米,没几下就得磨出水泡,速度会越来越慢。 她戴着双层手套,虽然干久了手依然会疼,至少不会磨破,周围的人全都羡慕得流口水。 如果目光能杀人,李秀秀已经把她千刀万剐一万次了。 只可惜,她白眼翻得再大,林菀也看不见,完全无感。 抢收没有午休时间,所有人都在地头上吃饭。 陆斯年虽然已经把午饭给林菀准备好了,可还是不放心。 到了饭点立刻跑过来,看着她吃完才又去忙。 “真没看出来,斯年这小子还是个疼媳妇的。” “可不是嘛,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林同志真是好命。” “你要是长林同志那模样,腰细得一掐就断,屁股又挺又翘,你家老王得长你身上。” 林菀真想把耳朵塞上,这群人说话是真不避讳,黄腔说开就开。 李秀秀听得两眼冒火,“林菀,我听说陆斯年伤到了根本,不能干那事,是不是真的呀?” 林菀眉头倏地蹙起,“李秀秀,各位婶子大娘开开黄腔也就算了,你一个黄花大闺女说这些,害不害臊?还是说,你早就有经验了?” 这话一说,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李秀秀身上,恨不得把她衣服扒掉,检查一下是不是真有经验。 李秀秀原本想羞辱林菀,却被反将了一军,又羞又恼。 “林菀,你得意什么?嫁了个不能人道的男人,再能干有什么用?连个孩子都生不出来,陆家的一切早晚都是老大的,你一分都捞不着。” “跟你有关系?”林菀冷嗤一声,“李秀秀,好心提醒你一句,早晚有一天,你会死在这张嘴上。” 第一卷 第19章 这是亲妈? 李秀秀冷哼一声别过脸去,说又说不过,想动手,偏偏林菀脚边蹲着一条凶神恶煞的狗。 她只感觉肺里的空气越积越多,随时都可能炸开。 林菀耳根子终于清静了,一边干活,一边跟周围的婶子大娘们聊天。 时不时喝一口陆斯年给她煮的绿豆水,清甜解暑,心里都跟着甜丝丝的。 尽管在所有人眼里,她这小日子已经幸福到没边了。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那是真累啊,一天活干下来,整个人都快虚脱了。 下工后,陆斯年没回家做饭,带着她直奔镇上的国营饭店。 吃饱喝足后,才去找孙博文治眼睛。 “抢收了,吴叔叔那边的劳动量一定会成倍增加,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撑住。”林菀始终放心不下吴厂长夫妇。 “我准备了些物资,晚上吴军会送过去。” 林菀心中一暖,这个男人事事妥帖,胆大心细,是个可以托付的人。 返程的时候天已经擦黑,大家伙忙了一整天,基本都早早睡下了。 “你干一天活,还要送我去镇上,太辛苦了。”林菀有些心疼这个男人,“不然跟大队长说说,我在镇上租个房子住下,等眼睛治好了再回来。” “你看不见,一个人怎么生活?” “是你把我想得太娇气了。其实,我在京市的时候洗衣做饭样样都干。” 陆斯年沉默了好一会,“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不是还有孙主任一家吗?他们会照顾我。” 陆斯年盯着她红肿的手看了好久,心尖都疼得发颤。 “明天问问孙主任,能不能让你住他家,咱们给伙食费,给粮食都行。” “好。” 两个人说着话就睡着了,是真累。 此刻小树林里,陆红梅和周志刚好碰面,“说吧,你有什么办法?” “最好的办法就是你跟我结婚。”周志刚不紧不慢地说。 陆红梅直接笑喷,“周志刚,你一个一天只挣三个公分的废物,跟我结婚?做梦想屁吃呢?” 周志刚也不恼,“这只是权宜之计。” “你什么意思?” “实话跟你说吧,林菀是我未婚妻。家里想让我娶李秀秀,她才赌气跑到这儿来跟陆斯年结婚的。” “所以呢?” “她早晚会后悔,会回到我身边……” “可拉倒吧。”陆红梅毫不留情地打断他,“她跟着我二堂哥吃香的,喝辣的,舍得回来跟你吃苦受累?你可别做梦了。” “你那是不知道她有多爱我,为了我她什么都愿意做。眼下她只是在气头上,只要我说几句好话哄哄,保准她乖乖回来。” “那你怎么不去?” “我想晾她一段时间,过不了多久,都不用我哄,她自己就得跑回来求我复合。” “这么有自信,你还来找我干什么?” “我是气不过。”周志刚故意抬了抬高傲的下巴,“她结婚这么长时间,除非陆斯年真不行,否则早被睡烂了。 你该不会还想为陆斯年守身如玉吧?你就不想报复?” 这话莫名戳到了陆红梅的痛处,从心脏开始,五脏六腑都在颤抖,眼底蓄满怨毒。 林菀睡了她爱的男人,现在她把周志刚睡了,这才公平。 见她不说话,周志刚继续蛊惑,“你名声坏了,家里一定着急把你嫁出去。那样,你就再也没有机会得到陆斯年了。 咱俩结婚,既能解你的燃眉之急,还能实现各自的愿望,简直完美。” 陆红梅突然觉得他说的好有道理,心一横,“行,我答应你,明天你就带上彩礼去我家提亲。 不过,丑话说在前面,你得尽快搞定林菀,让她跟我二堂哥离婚。” “成交。”周志刚眼里闪过一抹得逞的笑。 与此同时,李秀秀正在大队部打电话。 前些天下地干农活,她还能偷奸耍滑,能少干就少干点儿。 大不了不要公分,反正李建国会给她寄钱和粮食。 可抢收不一样,完不成任务就不能下工。 今天,她是最后一个下工的,两只手上全是血泡。 她哪吃过这个苦?当场就崩溃了。 “爸,我受不了了,我要回家!”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差点厥过去。 李建国心疼得心肝发颤,“周志刚呢?那臭小子没照顾你?” “爸,你可别提那个废物了,他连自己的活都干不完,哪顾得上我。” “林菀呢?她婆家人没帮你?” “那死丫头现在翅膀硬了,仗着男人宠她,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爸,不能安排工作,就给我找个对象吧,这地方我是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行,你别哭。爸一定想办法。” 放下电话,李建国把十指插进头发里使劲抓。 他刚刚因为举报有功升了车间主任,可把女儿弄回城的本事还是没有。 眼睁睁看着女儿在乡下受苦,比割他的肉还疼。 当晚,马月娥又挨了一顿爆打。 她躺在冰凉的地板上,眼神一寸寸结冰。 “林菀,都怪你!如果你肯乖乖把工作让给秀秀,我怎么会遭这么大罪?都是你,跟你那个死鬼爸一样自私!”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拨通了向阳大队的电话。 “菀菀,你过得好吗?” 林菀对接到她的电话并不意外,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关心反倒有些不适应。 “有什么事就直说吧,我很忙。” “林菀,我是你妈!你怎么可以这么跟我说话?” 马月娥原本想好声好气地劝说她,让她多关照些李秀秀。 只有李秀秀过得好,李建国才能给她好脸色。 可是,听到林菀冷漠的声音,她心底的委屈一下就涌了上来,控制不住地拔高了声音。 “呵呵!”林菀冷笑一声,“如果我没猜错,你打这个电话是为了李秀秀吧?她跟你诉苦,说这里伙食差,干活累,对不对? 你想让我关照她,帮她解决困难!” “你,你怎么知道?” “这么多年,你不是一直都这样做的吗?”林菀的语气很平静,“可你想过没有,我和她生活在同样的环境里。至少她还有一双健康的眼睛,我连看都看不见。到底谁该被照顾?” 马月娥深吸一口气,强压住破口大骂的冲动。 “菀菀,妈知道你委屈。可你该知道,妈在这个家有多不容易,你要体谅我的难处。 就算是为了孝顺妈,你对秀秀好点儿,不行吗?” 林菀只觉得嘴里泛苦,“你打算让我怎么对她好?” “把你的公分都给她,给她做点儿肉解解馋,再买几件新衣服。秀秀不会做饭,你做好了给她送去,顺便帮她把衣服洗了。 她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菀菀,她高兴了,妈才有好日子过。你记住了吗?” 林菀,“……” 第一卷 第20章 不记得 马月娥每说一个字,林菀的心就凉一寸。 最后,彻底凉透。 她一个字都没说,直接挂断电话。 “大队长,麻烦你,以后她再打电话来就直接说我不在。” “行。” 电话漏音,坐在一边的大队长虽然没刻意听,但也听了个大概。 说实话,他活了半辈子,真没见过这么当妈的。 再看林菀时,眼神里多了几分心疼。 陆斯年趁机说出带林菀去镇上治眼睛的事。 大队长有些为难,“这要是平时,我二话不说就给你们批。可现在抢收呢,全村人都在忙,大家伙准有意见。” “大伯,你放心,菀菀的任务我来完成,绝不拖大家后腿。”陆斯年立刻表态。 “胡闹,你一个人怎么可能干两个人的活?想累死?” “大队长,还有我呢。”大壮从门缝里挤进来。 “还有我,我也能帮忙。”铁牛紧跟着进来。 “我也可以帮忙。”吴军走在最后。 陆斯年投给他们一道感激的目光,“大伯,我们四个大老爷们,随便抽点儿时间出来,就把菀菀那点儿活干了,绝不会让任何人说闲话。” “行吧。这个假我批了,记住你们说的话。” “谢谢大伯。” 请好假,陆斯年立刻给孙博文打电话,商量林菀过去住的事。 孙博文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林菀一行人离开,周志刚就带着东拼西凑的二十块钱彩礼来找大队长提亲。 “大队长,我是真心喜欢陆红梅同志,想跟她结成革命伴侣,希望你能同意。” “你不是在跟李秀秀同志处对象吗?怎么又惦记上我家红梅了?” 大队长的脸立刻黑了,他活了一大把年纪,周志刚打的什么主意,他能看不出来? “大队长,你误会了。我跟秀秀是邻居,从小就认识。但是我们俩清清白白,就是纯洁的革命友谊,绝对没有男女关系。” 要不是碍着身份,大队长恨不得一口老痰吐他脸上。 有事没事就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转悠,一天到晚搂搂抱抱,那叫纯洁? 如果这都能叫纯洁,那下了崽的老母猪都是圣女了。 “这事我不同意,回去吧。” 周志刚愣住。 原以为陆红梅已经安排好了一切,他今天过来就是走个形式。 没想到,陆红梅压根没跟家里说,大队长竟然想都没想就把他拒绝了。 就,很尴尬呀。 他的骄傲不允许他死缠烂打,可放眼望去,整个向阳大队能够最快帮他改变生活现状的人只有陆红梅。 他都想好了,只要两个人把结婚证一领,立刻把陆斯年的记分员撬过来。 到那时,看他还敢不敢在自己面前嘚瑟。 只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过于骨感。 碰了一鼻子灰的他,只好去地头找陆红梅商量对策。 “现在怎么办?你爸根本不同意。” 陆红梅也是一愣,原本以为这事不会有什么阻力。 以她现在的名声,但凡是个全须全尾的男人,家里都会第一时间把她嫁出去才对。 没想到,大队长竟然不同意。 “等晌午,我去问问我爸。” “行吧。” 没有更好的办法,周志刚只好认命地扛起扁担继续挑稻谷。 他的肩膀又肿又疼,两边都擦破好大一块皮,都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完成任务。 只盼着事情能有转机,他下午就能解放双肩,干记分员的活。 至于李秀秀,举着一双满是血泡的手,哭着喊着想请假。 大队长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她。 她只能一边哭,一边干活儿,活像个受气的小媳妇。 一直挨到中午,她突然发现林菀不在。 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林菀呢?她为什么不来参加抢收?这不是搞特殊化吗?” 平时林菀也不下地干活,很少有人注意到她不在。 李秀秀这么一喊,所有人都意识到不对劲。 “大队长,不能因为林菀同志是你侄媳妇就搞特殊化吧?” “就是啊,我奶奶都来搓玉米了,她凭啥不来?” “平时有男人惯着,不下地干活就算了,抢收也不来,她咋就那么金贵呢?” 抢收的工作量比平时多出好几倍,每个人都是拼命在干。 得知有人逃避劳动,所有人的情绪都爆发了,全都扯着嗓子质问。 “都吵吵啥?”大队长无奈,拿起大喇叭把大家的声音压下去,“林菀同志进城治病去了,假条是我批的……” “昨天不还活蹦乱跳的吗?今天就病了?咋这么巧?” “得了什么要命的病,非得这会儿去治?等抢收完再去不行?” “我看她就是装的,就是不想干活儿。”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根本不听任何解释。 “够了!” 大队长爆喝一声,大家才安静下来,但眼里的愤怒却丝毫没有消退。 死死盯着大队长,等他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大队长爬上草垛,大声说,“林菀同志的假条是我批的,没错。但是,她的任务全部由陆斯年,大壮,铁牛和吴志清完成。一点都不会少干。 你们谁想请假,我也批。只要有人帮你们完成任务,现在就可以来大队部拿假条。” 所有人都不说话了,默默回去干活儿。 李秀秀差点儿把一口牙咬碎,“凭什么?她一个瞎子,凭什么那么好命?” 她突然想到了周志刚。 如果眼下有人愿意帮她干活,那就只有周志刚了。 于是,她快速在人群中搜寻,视线很快定格在一个眼神空洞,弯腰驼背,一步一挪挑着稻谷的人身上。 当即,心就凉了。 “废物!” 她又把视线移到吴军身上。 这个男人她从小就认识,但吴军从来没给过她一个正眼,他眼里只有他的菀妹妹。 直到林菀开始跟周志刚处对象,他就突然去参军了。 否则,以吴厂长的关系,帮他在京市找份工作并不难。 现在,他竟然成了知青。 李秀秀再也不用偷偷追着他的背影,不敢上前了。 谁又比谁高贵呢? 于是,她抬脚走了过去,“大军哥,我是秀秀啊,你还记得我吗?” 吴军蹙眉,用眼角瞥了她一眼,“不记得。” 李秀秀顿时僵住,难堪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第一卷 第21章 谁都不是傻子 换做平时,有人敢这么跟她说话,李秀秀绝对掉头就走,老死不相往来。 可眼下情况不一样,她如果再找不到人帮忙干活儿,怕是得累死在这儿。 她不想死,她还想回城过好日子呢。 想到这儿,李秀秀眼圈倏地红了,“大军哥,你怎么会不记得我呢?小时候,我可是经常跟林菀一起去你家玩。” 吴军停下手上的动作,眉头蹙得更紧,“哦,你就是那个总欺负菀菀的丑八怪呀,真是越长越丑了,都没认出来。” “噗嗤!” 附近的人听到,都忍不住笑出声。 “你……” 原本李秀秀只想装柔弱,现在,眼泪是真掉下来了。 气的。 没有一个女人能接受别人说她丑,特别是被她喜欢的男人当众这样说。 “你不用干活吗?杵在这儿干啥?不知道碍事?”吴军压根对她的眼泪无感,心里满是厌烦,“真是丑人多作怪。” 李秀秀就是脸皮再厚也待不下去了,捂着脸哭着跑开。 此刻,陆红梅正拉着周志刚去见大队长。 “爸,我要跟周知青结婚。” “不行。”大队长完全不考虑这件事。 他活了大半辈子,还能被一个臭小子算计了? “爸,我名声坏了,好人家都不愿意娶我。只有周知青不嫌弃我,愿意跟我好好过日子,我一定要嫁给他。” 陆红梅信誓旦旦的样子,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 大队长狠狠瞪了周志刚一眼,“他一天连五个公分都挣不到,自己都吃不饱,拿什么养你?” “我自己有手有脚,不用别人养。”陆红梅梗着脖子坚持,一点退让的意思都没有。 “行。”好言难劝该死的鬼,大队长满眼失望,“既然你不听劝,那就嫁吧。但我把丑话说前面,结了婚就自己过日子,别想着回来打秋风,家里一粒米都不会给你们。” “大队长,你消消气。红梅毕竟是你女儿,你不能真不管她呀。” 一听这话,周志刚顿时急了。 不打秋风,他好好地娶一个不清不白的女人干啥? 他不光要打秋风,还想换工作呢。 “哼!”大队长没搭理他,“红梅,你想清楚。如果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爸,我一定要跟他结婚。你放心,我一分钱嫁妆都不要,结了婚更不会回来蹭吃蹭喝。” 陆红梅心里很不是滋味,颤抖着嘴唇说出这句话。 大队长家条件好,从小到大她从没少过吃喝,每年都有新衣服穿。 村里很少有女娃上学,她竟然读完了初中。 这对父母虽然不是亲生的,但对她是实实在在的好。 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她真不想伤他们的心。 大队长沉默了好一会儿,提笔给他们开了一封介绍信,“记住你今天说的话。” “爸你放心,我说话绝对算话。”陆红梅抓起介绍信转身就走。 周志刚急忙追上去,“红梅,这样不行啊。咱俩结了婚住哪儿?我刚来没几天,几乎没有公分,还欠着大队的粮食。 你爸要是真不管咱们,这日子怎么过?” 陆红梅猛地转过身,死死盯着他的眼睛,“周志刚,别忘了,咱俩结婚的唯一目的就是你得到林菀,我得到陆斯年。 把不该有的心思收收。我们不过是各取所需, 过日子的事,自己管自己,别掺和。” 周志刚,“……” 此刻他才发现,陆红梅不好糊弄啊。 这婚还结吗? “怎么,想反悔?晚了。”陆红梅看出了他的动摇,阴测测地凑近,“周志刚,我警告你,这婚你要是敢不结,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名声扫地。” “没有,我没说不结。” 周志刚立刻扯出一抹看似真诚的笑。 陆红梅坚持结婚,这是好事,他并不担心以后的生活。 只要尽快要个孩子,再刚烈的女人也得屈服。 大队长能狠心不管闺女,还能狠心不管外孙? 至于林菀,都已经是陆斯年的人了,还是个瞎子,哪有大队长的闺女香? 陆红梅白了他一眼,“明天就去镇上扯证,婚礼就别办了,买点儿喜糖就行。” “都听你的。” 周志刚笑得温柔,竟让陆红梅有些惶神。 林菀并不知道,她只离开半天,向阳大队就发生了这么多事。 孙博文有两个儿子,一个闺女,全都结婚生子了。 儿子单位都不错,分了房子,全搬出去单过。 家里就剩下他跟老伴两个人,平时还怪冷清的。 林菀住过来,家里也多了几分人气,老两口都很高兴。 “菀菀,既然来了,就把这儿当自己家,千万别客气。” “孙奶奶,给你们添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要不是你们帮我家老头子把钱追回来,他的麻烦可大了。” “谁碰上这种事都不会不管的。” 孙奶奶很喜欢林菀,拉着她天南海北地聊。 林菀这才知道,他们也是京市人,孙博文还是京市医药大学的副校长。 早些年举家迁到这里,就彻底扎根了。 至于是什么原因,孙奶奶没说,她也没问。 今天孙博文回来得格外早,一进门就把配好的中药递给孙奶奶。 “老太婆,去把药熬了,我帮菀菀针灸。” “好。我这就去。” 林菀鼻翼翕动两下,“孙主任,今天的药,换了?” “你怎么知道的?”孙博文惊讶地看向她。 “我闻到一丝不一样的味道,感觉跟昨天的不一样。”林菀也不太确定。 “哈哈哈,你还有这本事?”孙博文欣喜得像个孩子,“老太婆,先把药包拿来,我考考这丫头。” 孙奶奶虽然觉得他胡闹,还是好脾气地把药包递过来。 孙博文从里面拿出一块切片的黄芪,递到林菀鼻底,“知道这是什么药吗?” “黄芪。” “嘿,还真答对了。” 孙博文又挑拣出几样,林菀都答对了。 “没想到啊,你竟然还有这天赋。等眼睛治好了,跟我学医怎么样?” “啊?” 这事,林菀可真没想过。 “我也就是嗅觉灵敏点儿,能学好吗?” “能,一定能!”孙博文激动地站起来,“只要你肯学,我把这辈子学的药理全交给你。” “谢谢孙主任,我一定努力。” “叮,恭喜宿主获得一百功德值,可兑换一次抽奖机会,是否抽取?” 林菀猛地愣住,这功德值是怎么来的?天上掉下来的? 第一卷 第22章 意外来得猝不及防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抽!” “叮,恭喜宿主获得金卡:永久性道具寻宝鼠,本鼠只取不义之财、无主之财和有缘之财,宿主可放心使用。 同时,宿主跟寻宝鼠之间已建立通感,可随意取用内部空间物品。是否使用?” 寻宝鼠?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啊。 “使用。” “吱——” 一道金光倏地从眼前划过,寻宝鼠就不见踪影了。 也不知道这小家伙能带回来什么好东西,突然很期待呢。 孙博文只觉眼前一花,眨眨眼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他正处于兴奋中,也就没深究。 孙博文膝下有三个孩子,却没有一个能继承他的衣钵。 当初在京市的时候,倒是有个天赋不错的学生,都打算收为弟子了。 却不曾想,那个学生不但不尊师重教,还偷偷写了封举报信。 要不是他提前收到消息,主动申请全家支援农村建设,怕是早就住进牛棚了。 这件事给他的打击非常大,颓废了很多年。 直到今天,他心底深处那簇几乎熄灭的小火苗才重新燃烧起来。 林菀的眼睛暂时看不见,他就找来草药让她记住气味和药名,再详细讲解药理。 同时拿出千金方,一个方子,一个方子读给她听。 “现在不能理解没关系,先记住。等能看见了,再对照草药复习一遍。” “好的。” 林菀心思单纯,记忆力惊人,学得特别快。 其实,林菀从小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画家。 只是,马月娥嫁给李建国后就把全部家务活都压在她身上。 她要一边上学,一边照顾那一家三口,拿画笔的时间越来越少。 自从失明以后,更是一次都没碰过。 虽然她对学医并没有多大兴趣。 但想到学会了就可以带领全村人采药赚钱,积攒更多积分,动力一下就来了。 这一晚,林菀在梦里都在背药名。 陆斯年白天闷头干活的时候并没感觉怎么样。 现在,一个人躺在一铺大炕上,萦绕在鼻底那缕若有似无的甜香也消失了,突然心里空落落的。 他疲惫至极,却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 若不是怕孙博文说他是精神病,绝对会立刻骑上自行车去镇上找媳妇。 “唉,媳妇,这才一天没见,我就开始想你了。” 寻宝鼠是凌晨回来的,没有惊喜,反而带来个大麻烦。 它带回来一个走私文物的账本,上面详细记载着五年内所有交易的细节和分赃情况。 其中还涉及市里,甚至省里的部分领导。 寻宝鼠目前的搜索范围只有五百米,说明据点就在附近。 这可真是个烫手山芋啊。 上报,由于牵涉太广,当地未必敢查。 销毁,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可让恶人逍遥法外,不是林菀的性格。 而且,这件事一旦查实,可是大功一件,必定会收获大量功德值。 林菀没有纠结太久,轻轻敲响了孙博文的房门。 “菀菀,怎么了?是不是认床,做噩梦了?”出来的是孙老太太。 “孙奶奶,不好意思啊,吵醒你们了。我有重要的事跟孙主任说。” “没事,快进来。” 孙奶奶把林菀拉进屋,孙博文也披上衣服坐起来,“怎么了?菀菀。” 林菀把账本递给他,“这是踏雪叼回来的,我怕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拿给你看看。” 孙博文狐疑地翻开账本,身体顿时绷紧,冷汗顺着额头滴了下来。 “老头子,你这是咋了?” 孙博文快速合上账本,斟酌许久才开口。 “菀菀,这是个了不得的东西。你如果信得过我,天亮就跟我去趟市里。” “我当然信得过你。” “那行,你先回屋睡觉,出发前我喊你。” “好。” 第二天一早,孙博文先去单位请好假,就悄悄带上账本跟林菀一起直奔市公安局。 之所以来这里,而不是选择在当地报案。 主要是他救过市公安局局长曹东亮的命,不管这事能不能成,都可以避免惹祸上身。 “孙老,你怎么亲自过来?有事打个电话不就行了?” 孙博文一脸严肃,“这事太大,我必须当面跟你说。” “什么事啊,这么严重?”曹东亮一边倒茶一边问。 孙博文郑重地把账本拿出来,“你先看看。” 曹东亮翻开账本,脸色立刻变了,“孙老,这东西你是从哪儿得来的?” “是我的狗半夜叼回来的。”林菀适时插了一句。 一进门,曹东亮就注意到了踏雪,比训练有素的警犬还精神。 他本身就是个爱狗的人,免不了多看几眼。 “你这条狗,不简单啊。” “踏雪从来不会离开我太远,预估这个账本就在我们住处五百米范围内找到的。” “账本,你们拿到多长时间了?” “凌晨拿到的,一早我们就坐车赶过来了,也就几个小时的时间。” 曹东亮原地转了几圈,“孙老,这事太大,我处理不了,得立刻向上级汇报。 你们回去后就当什么都没发生,千万别露出任何破绽,这可是要命的事。” “好。” 孙博文并没有直接带林菀回去,而是在市百货大楼逛了一上午,买了几套衣服,还有女同志喜欢的纱巾,发卡什么的。 零食也买了一堆。 回去后,就对外宣布收林菀做关门弟子。 林菀也正式去国营药店当学徒,负责整理药材。 “孙主任是不是老糊涂了?竟然收个瞎子当徒弟,来了能干啥?” “说不定有什么关系呢,听说是孙主任亲自去市里接回来的。” “怪不得呢,之前孙主任可从来没提过收徒的事。” “投胎真是个技术活啊。” 林菀并没把大家的议论放在心上,更难听的话她都听过,这些真不算什么。 她安静地坐在后院,整理今天收上来的药材。 店里还有两个学徒,一个叫赵大勇,一个叫张小强,都干两年多了。 转正名额有限。 林菀突然来了,还有背景,他们立刻就有了危机感。 “林同志,你把这袋麦冬分拣出来,前面急着用。” 赵大勇把一个布袋子丢过来。 林菀立刻蹙眉,“这里面是黄芪,不是麦冬。” “你又看不见,瞎说什么?大勇哥说是麦冬,就是麦冬。”张小强虽然很意外,但还是决定继续坑她。 “气味不一样。”林菀没去碰那个袋子,“如果你们坚持说里面是麦冬,就一起请孙主任过来看看。” 赵大勇,“……” 张小强,“……” 第一卷 第23章 今晚还是睡不着 “大勇哥,你说她真能闻闻味儿就知道是什么药材?” “屁,我看她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 “我就说嘛,哪有那么玄乎的事。” “这小娘们不好对付啊,她有孙主任撑腰,咱们不能明着来。” “这还不好办?”张小强笑得贼兮兮的,“只要她犯个大错,就是孙主任也保不住她。” “哈哈哈哈……” 两个人心照不宣地大笑出声。 当晚回到家,孙博文关心地问,“第一天上班,还适应吗?” “还好。”林菀斟酌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就是那两个学徒似乎对我有敌意。” “哼,还不是怕你抢了他们转正的名额?”孙博文立刻沉下脸,“这俩小子,格局也就这么大了。” 林菀扯一下嘴角,“其实,只要加一道流程,就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哦,说来听听。” “我跟他们俩都负责整理药材,然后混在一起交到柜台。 如果有人出错,也很难查出是谁的问题。 不如把责任落实到个人,谁整理的药材谁上交,检查合格后签字确认。 这样就能从源头减少犯错的可能。” “你这个主意不错,明早开会我就宣布。” 两个人正说着话,陆斯年推门进来。 “小陆来了,快进来坐。” 孙奶奶热情地拉他在林菀身边坐下。 孙博文也很有眼色地起身去厨房帮忙。 客厅里就剩下林菀和陆斯年两个人。 “菀菀,你昨晚睡得好吗?换了地方有没有不适应?” “我好着呢,你不用担心。”林菀说着,把工作证拿出来,“看,我找到工作了,虽然只是学徒,但也算是吃公家粮的人了。” “你可真厉害。”陆斯年把工作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心情有些复杂。 既为林菀高兴,又担心她眼睛治好就要离婚。 毕竟之前说好的,如果她想走,自己不能拦着。 想到这儿,陆斯年的眼圈一阵阵发热,他的心从来没有这么慌过。 林菀看不见他的表情,自然不知道他的情绪变化。 “我在这儿样样都好,你不用担心。抢收多累呀,别来回跑了。” “嗯。” 陆斯年嘴上勉强答应,心里却是翻江倒海。 他能不担心吗?媳妇有工作了,还愿意跟他回乡下吗?换了谁都不愿意吧? “告诉你个好消息啊,孙主任已经收我做关门弟子了,以后我要继承他的衣钵,做一个济世救人的好医生。” 林菀见他一直沉默,就找个高兴的话头说。 “真好,恭喜你。” 陆斯年嘴里发苦,把带来的一篮子鸡蛋放下就起身告辞。 他怕再待下去,就会忍不住把林菀带走。 带回家,关起来,再也不让她出门。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可怕的想法,当初答应得那么爽快,事到临头才发现,他根本做不到。 从看到林菀第一眼开始,他就认定了这个媳妇。 虽然林菀并不喜欢他,还提出了做假夫妻的条件。 可他始终坚信,只要他全心全意对她好,就一定能焐热她的心,让她心甘情愿留下来好好过日子。 可现在,事情却在朝着他无法掌控的方向发展,让他心烦意乱,不知所措。 “小陆怎么走了?” 孙老太太端菜出来的时候,见客厅里只剩下林菀一个人,多少有些意外。 “忙一天太累了,他想早点回去歇着。” “那也吃了饭再走啊,差这一会儿了?” “师母,他一个大老爷们,还能饿着自己?你就别操心了。” “该说不说,小陆对你是真好,一看就是个实诚孩子。” 林菀弯唇笑得很甜,她也觉得陆斯年很好。 吃晚饭,孙博文继续帮她针灸,然后教她辨识药材。 直到孙老太太来催了,才各自洗漱睡下。 当晚,寻宝鼠又带回来一个玉镯子,成色一般。 林菀没兴趣,直接睡了。 陆斯年却盯着天花板,瞪眼到天亮。 第二天一早,顶着一双熊猫眼去上工。 “斯年哥,你这是咋了?嫂子不在家,睡不着觉了?”大壮过来打趣。 “滚一边去。”陆斯年正烦着呢,根本没心情开玩笑。 吴军也凑过来,“斯年,你有事?” “没事。” 陆斯年继续嘴硬。 大队长也瞧出他不对劲了,“得节制,别仗着年轻就不把身体当回事。白天累半死,晚上还跑镇上去折腾,能吃得消才怪。” 陆斯年,“……” 他好像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不是说他不行吗?能折腾啥?” “谁知的呢?太监不也娶媳妇吗?工具不好使,不见得就不想。” “男人啊,一辈子就馋那点儿事儿。” 周围的大娘小媳妇们立刻议论起来。 大队长是好心,本想帮陆斯年澄清一下最近的谣言。 可是,好像适得其反了。 顿时脸一黑,“都胡咧咧啥?我看你们还是不累。” 大家伙嘻嘻哈哈地散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陆斯年拿着林菀的工作证明去找大队长开介绍信,好迁户口和粮食关系。 “啥玩意?林菀才去镇上一天就找着工作了?还是国营药店?” “嗯,学徒。” “学徒也是吃公家粮啊,好好干上几年那不就是正式工了?”大队长打心眼里替她高兴,立刻帮他把该办的手续办好。 “是。” 陆斯年干巴巴地回一句,看不出一点儿高兴。 大队长哪还不知道他的心思? “斯年,你该不会怕媳妇跑了吧?”大队长若有所思,‘林菀长得那么水灵,眼睛马上就治好了,现在又在镇上找到了工作。不是大伯打击你,这事还真玄。” 陆斯年的拳头慢慢收紧,又缓缓放开,“我媳妇不是那样人。” “但愿是我想多了。不过,你小子还是上点心。” “嗯。” 陆斯年回地里继续干活,申请却始终恍惚。 李秀秀发现,他们今天早早就下工了,并没有干林菀的任务,当即找到大队长举报。 “大队长,他们说帮林菀做任务,不过是做做样子。你看,只干了一天就开始偷奸耍滑了。我建议,取消林菀的病假,让她回来参加劳动。” 大队长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林菀同志在镇上找到工作了,户口和粮食关系都迁走了,还有什么任务?” “什么?这不可能!她凭啥呀?”李秀秀当场崩溃。 第一卷 第24章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回去干你的活,自己的事都忙不完,竟操那些没用的心。” 大队长最烦她这种干啥啥不行,还一天到晚作妖的人,自然不会给她好脸色。 李秀秀僵在原地,整个人都在发抖。 “凭什么?林菀她凭什么?一个瞎子,一个没人要的臭丫头,凭什么好运气总是她的?” 李秀秀顾不上大队长还在,抓起桌上的电话,直接打给李建国。 “爸,林菀找到工作了,你让她把工作让给我。 我不要天天干农活儿,我要累死了。” “什么?她找到工作了?什么工作?”李建国不可置信地拔高声音。 这些天他一直在四处奔波,试图帮李秀秀找个好点儿的对象。 可愿意的人要么是死了老婆,要么是年纪大,就没有一个门当户对的。 如果真能找到工作,虽然暂时不能回京市,也比在乡下干农活要好啊。 “我不知道,大队长说的,她户口和粮食关系都牵走了,这事假不了。” 大队长蹙眉看向她。 见过嚣张的,还真没见过这么嚣张的。 在京市工作没抢到手,下乡了还不死心。 他没搭理李秀秀,起身向外走。 他得去给陆斯年提个醒,这丫头心思不正,得防着点儿。 当晚,陆斯年去看林菀的时候,脸色特别难看。 “李秀秀给家里打电话,想要你现在的工作。” 林菀一点儿都不意外,李秀秀时什么样的人,没有人比她更了解了。 “她想要,我就给?再说了,国营药店是谁都能进的单位吗?她还不如干脆洗洗睡了,梦里啥都有。” “我是担心,你妈又打电话来为难你。” “放心,她找不到我。即便是找到了又能怎么样?她还能顺着电话线爬过来打我?” 见林菀没受影响,陆斯年放心不少。 但为了避免麻烦,他还是把林菀的工作单位瞒得死死的。 村里人都知道林菀在镇上找到了工作,却不知道具体干什么。 李秀秀不死心,到处打听未果后,直接来找陆斯年。 “妹夫,林菀在哪儿上班呢?我想去看看她。” “你是想要她的工作吧?”陆斯年是一点儿脸都没给她留。 李秀秀一滞,但也不气馁,“是又怎么样?她都嫁人了,跑到镇上上班怎么照顾家里?还不如把工作让给我……” “她的事还轮不到你操心,走吧,少来我面前晃悠。”陆斯年懒得听她叭叭,直接打断走人。 “这是我爸妈的意思,她要是不听话,就是不孝。” “滚!” 陆斯年眉毛倒竖,厉喝一声,吓了李秀秀一哆嗦。 “吼什么吼?嗓门大有理啊?你让她给家里打个电话,我妈找她。” 陆斯年压根没搭理她。 李秀秀只能悻悻地离开。 原本陆红梅计划着跟周志刚把证领了,然后搬出来住。 好方便晚上去找陆斯年。 可周志刚身上一分钱没有,想租个房子连房租都付不起,更别说自己盖房子了。 加上大队长态度坚决,周志刚不太想领证,这件事就一直拖着。 今天听说林菀找到工作了,他的心思立刻活泛起来。 林菀有多爱他,大家伙有目共睹。 一份工作而已,她一定愿意让出来。 有了这个想法后,他也刻意打听林菀到底在哪儿上班。 只是,陆斯年的嘴太严,根本问不出来。 他就决定悄悄跟着,早晚能找到地方。 可陆斯年去送了一趟介绍信后,就再也没去镇上,周志刚都等得不耐烦了。 故意到陆斯年面前说风凉话。 “菀菀长得那么好看,现在又有了好工作。你不看紧点儿2,这媳妇说不定哪天就不是你的了。” 以陆斯年的性格,很难被别人挑唆。 可这话正好说到了他的痛处,也是他最担心的问题,他的心顿时乱了。 半夜起来好几次,差一点就冲到镇上去。 听说林菀在镇上找到了工作,陆斯沉的心情更加复杂了。 这原本是他的媳妇啊,一个能吃公粮的媳妇,得让多少人羡慕得流口水? 而且,她是去治眼睛的,很快也不是瞎子了。 “妈呀,我到底错过了什么啊?” 这样的情绪一直困扰着她,就更看不上媒婆介绍的村里姑娘了。 沈翠华急得嘴里起大泡,不停念叨,“老陆你说,斯沉到底想娶个什么样的媳妇?” “哼,他是看菀菀越来越好,后悔了。” “啥玩意?那他还……” “他敢!”陆长征使劲敲了敲烟袋锅,“他要是敢有那心思,我就打断他的腿,一条都不留。” 沈翠华干咽一下口水,这老登是真狠。 为了避免家宅不宁,她特意找到陆斯沉,“前前后后相看十几个了,你不是嫌人家胖,就是嫌人家黑。你给我说说,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 “我想找个城里姑娘,好看,有工作的。” “你想得倒美,人家城里姑娘凭啥看上你?” “我咋了?哪里比老二差了?” “陆斯沉,你还真存了这个心思?我告诉你,菀菀现在是你弟妹,你要是敢……你爸绝饶不了你。” 陆斯沉一愣,他表现得有那么明显吗? “妈,我哪能干那事儿啊。我就是想找个差不多的,总不能我的对象还不如老二的吧?那还不让人笑话死?” “你最好心里有数,咱家可容不下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沈翠华气得胃疼,真拿这个混小子没办法。 十里八村的姑娘都看了个遍,上哪找一个跟林菀一样的姑娘去? “儿孙自有儿孙福,你瞎操心,一点儿用都没有。”陆长征心态比她好。 沈翠华没吱声,实在是无话可说。 林菀并不知道她找份工作能在向阳大队引起这么大反应。 她只是按部就班地治疗,学习,上班,日子过得格外充实。 只是,赵大勇和张小强却坐不住了。 他们计划好的事一直找不到机会实施,再这么下去,林菀可就站住脚了。 他们再想动她,可就不容易了。 当天,林菀刚分拣完一筐三七,正捧着去柜台交验。 赵大勇故意从她身边过,偷偷将一把黄芪扔进了筐里,嘴角立刻扯出一抹得逞的笑。 林菀鼻翼翕动一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你扔进来的黄芪挑出去。” 她的声音很大,立刻引来店里所有人的关注。 赵大勇用力睁开,脸上的心虚一闪而逝,“你胡说啥呢?我啥时候往你筐里扔黄芪了?” “汪汪!”踏雪跳出来一口咬住他的裤腿,死活不放开。 赵大勇吓蒙了,鬼哭狼嚎地求饶。 “放开我,我错了,我现在就挑……求你了,我再也不敢了……” 第一卷 第25章 跳梁小丑而已 “现在就挑。”林菀冷哼一声,把筐放到他面前,“大家伙帮我做个见证,这筐药再出问题,就由他负责。” 赵大勇眼底闪过怨毒,却敢怒不敢言,只能狼狈地爬起来,蹲在地上挑拣。 正在这时,孙博文从外面回来,“这是怎么了?” 赵大勇突然找到了主心骨,立刻声泪俱下地控诉,“孙主任,你可得给我做主啊。林菀同志把她的活推给我干。我不答应,她就放狗咬我,” 林菀都被他整不会了,这颠倒黑白的功夫真是比李秀秀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个大男人,是怎么能哭得那么惨兮兮的? “赵大勇同志,你最好想好了再说,店里可不只有你一个人,这么多人都看着呢。” “你是孙主任的关门弟子,谁敢得罪你帮我说话?可我也不是任你欺负的怂包,我要勇于向你这种恶势力宣战,敢于说出真话。 相信孙主任一定会站在正义的一边,为我主持公道。” 赵大勇投给林菀一个得意的眼神,不管她看不看得见。 他可是在这儿工作了两年多,人缘肯定比刚来几天的林菀好。 而且他这话一说出来,即便是有人维护林菀,那也会被怀疑是想讨好孙主任。 这样一来,不想惹事的人根本不会说话。 那他就赢了。 孙博文脸色阴沉到了极致,他相信林菀不会做那样的事。 但如果有人站出来指认,还真不好办。 果不其然,店里鸦雀无声,大家伙都忙碌起来,假装根本没听到这边的动静。 赵大勇更得意了,“林菀同志,有虚荣心不是什么坏事,毕竟你还年轻嘛。 只要你向我道歉,并把我今天的工作量完成,我就免为其难原谅你了。” 林菀轻嗤一声,“大家怎么说?” 沉默,没人说话。 孙博文眼底蓄满冷意,厉喝一声,“说话!” 所有人都瑟缩一下,但还在纠结该站哪边。 只有张小强站了出来,“孙主任,赵大勇撒谎。明明是他往林菀同志分拣好的三七里扔黄芪,被发现后还拒不承认,态度嚣张。 林菀同志这才让踏雪咬住他的裤腿,并没有伤他。 我说的都是实话,大家全看到了。” 张小强不傻,一般学徒干满三年就有转正的机会。 赵大勇跟他是一批的,是实实在在的竞争对手。 林菀虽然有威胁,但她才刚来,不可能提前转正。 相对来讲,威胁性小很多。 而且,林菀干活勤快,从不偷懒。 赵大勇不一样,仗着自己身强力壮,还年长他几岁,总是把活推给他干。 仅从自身利益出发,他也该站林菀这边。 “张小强同志说的是事实,我也看见了。” “对,我也看见了。” 当很难做出选择的时候,大部分人会选择从众,这样基本不会犯错。 即便是错了,也法不责众,不会有什么损失。 张小强一站出来,大家立刻有了选择。 “你们……”赵大勇不可置信地看着大家,“张小强,这主意可是你出的,你竟然背叛我?” 张小强故意往后缩了缩,“大勇哥,你可别冤枉我。你做的事大家伙都看见了,有谁看见我给你出主意了?明明是你看林菀同志好欺负,才故意为难人家。现在还想拉我下水,你真是太过分了。” “你……张小强,我记住你了。” “行了。”孙博文喝止他们,“赵大勇同志故意陷害同事,还倒打一耙,态度嚣张,行为恶劣。我们药店容不下你这样的人,直接开除。” “不,孙主任我错了,你不能开除我呀。我最近刚处个对象,要是工作没了,我俩一准得黄。” “你在做坏事的时候,怎么没想过还有个对象?”孙博文冷哼一声,“直接把工资结了,明天就不用来了。” “孙主任不要啊!”赵大勇“扑通”跪了下去,死死抱住孙博文的大腿,“你不能开除我,我真知道错了,我肯定改,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孙博文用力甩开他,直接回到办公室。 赵大勇瘫在地上失神,突然想到了林菀。 “林菀同志,我错了,我不该看你刚来就欺负你,我向你道歉。孙主任是你师父,你帮我求求情吧,我真不能没这份工作呀。” 林菀没理他,转身,准备回去干活。 赵大勇一把抓住她的裤脚,“林菀,我不过是跟你开个玩笑,你至于这么恶毒吗?非要把我的工作搅黄才甘心?” 林菀甩开他,“你的工作明明是你自己作没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不过是个玩笑,你至于这么较真吗?大家都是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你就不能大度点儿?非要逼死我吗?” “呵?是我逼你处处找我茬的?是我逼你当众说谎,颠倒黑白的?在你想把我挤出这个店的时候,把我当同事了吗?” 赵大勇目眦欲裂,反驳的话却说不出口。 他快速捕捉到张小强,“他,还有他,他跟我是一伙的。要开除,他也跑不了。” 张小强笑得一脸无辜,“大勇哥,你死也别拉着我垫背呀。这两年多,我可没少帮你干活,每次发了工资都给你买烟,大家可都看着呢。 我不图你记得我的好,可你也不能恩将仇报啊。” 赵大勇肺都气炸了,“张小强,你个阴逼,我不会放过你!” 国营药店毕竟是正规单位,不会允许赵大勇在这里胡闹。 大家伙合力把他丢了出去,闹剧才算平息。 晚上回去,孙博文问林菀,“今天的事你怎么看?” “赵大勇不过是个莽夫,被人当枪使了还不知道。真正阴的是张小强,他今天站出来也不是为了帮我,而是权衡利弊的结果。” “你倒是看得明明白白。” “这样的事经历多了,自然得有点儿长进。” 孙博文眼里闪过一抹心疼,林菀家里的事他多少知道些,从心里觉得这丫头可怜,总想多对她好一点儿。 “学医路上真正的困难从来都不是技术壁垒,而是人心。我本来还担心……你小小年纪能这么通透,又心胸开阔,很难得。” 其实,林菀自认为不是个大度的人。 只不过,赵大勇争的那点儿利益太小,她看不上。 两个人正说着话,曹东亮来了。 第一卷 第26章 嘴欠的代价 “事情有进展了?”孙博文见到他,眼前一亮。 “嗯,省里直接派调查组下来缉捕,把那伙人的老窝一锅端了。搜出来不少没来得及出手的古董,还查到一部电台。” “电台?这性质可严重了。”孙博文神色一凛。 “可不是嘛,上面可重视了。你猜,他们的老窝在哪儿?” “这我哪猜得到?” “就在派出所后边那条巷子,来了个灯下黑。要不是你们提供了大概范围,短时间内根本抓不到。这下你们可立大功了。” “结案了吗?” “没那么快,牵涉的人太多,且得查一阵子呢。我来就是让你们放宽心,你们已经安全了。” “那就好。” 曹东亮来去匆匆,孙博文却若有所思。 “菀菀,你说,咱们真没事了?” “还是小心点儿吧,万一还有漏网之鱼呢。” 林菀并没有收到系统反馈的功德值,证明这件事还远远没有结束。 或者说,还没有抓到关键人物。 虽然他们上报这件事很谨慎,可万一呢? “你说的对。咱们下班就回家,别到处走。” “好,听师傅的。” 其实,有踏雪在,林菀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 既然孙博文愿意下班就回家,他们完全可以同路,两个人的安全就都有保障了。 当晚,寻宝鼠带回来一棵五十年份的人参,品相非常好,放在一个做工精美的丝绒盒子里。 林菀只能通过神识了解它的情况,根本看不见。 所以,干脆没拿出来。 新林镇本来就不大,加上五百米的限制,寻宝鼠不能每次出去都找到好东西也正常。 等回到向阳大队,林菀决定带它上山转转,一定能找到不少好东西。 陆斯年已经好几天没看见林菀了,特别是晚上一个人躺在炕上的时候,抓心挠肝的根本睡不着。 萦绕心底的不安就会被无限放大,大到让他恐慌。 第二天一下工,他就直接骑上自行车直奔镇上。 周志刚这些天一直盯着他,就是想知道林菀在哪儿上班。 既然娶陆红梅不能换个轻松的活儿,不如去找林菀要她那份工作。 即便只是个学徒,那也比在乡下当个泥腿子强啊。 为了能跟上陆斯年,他特意找大队会计借了自行车,远远跟在后面。 陆斯年思妻心切,根本没在意后面多了条尾巴,只顾着闷头往前骑,脚蹬子都快踩出火星子了。 跟在后面的周志刚可没有他那么好的体力,还没走一半路就累成了狗。 张着大嘴,吐着舌头,不停喘粗气。 要不是有拿到工作的念想撑着,他真是一步都蹬不动了。 好不容易跟到镇上,陆斯年却拐进一条巷子就不见踪影了。 周志刚跟得急,差点一头撞墙上。 “草,陆斯年,你赶着投胎去吗?骑那么快干啥?” 陆斯年没有去国营药店,而是直接去了孙家。 刚好林菀和孙博文下班回来。 “菀菀,工作还顺利吗?累不累?” “我每天就负责分拣药材,这也是为了学习药理。不用交学费,还有工资拿,一点儿都不累。” 见林菀笑得眉眼弯弯,陆斯年慌乱的心瞬间平静下来。 “原来,只要看一眼,我的心就安定了。”陆斯年眼里终于噙满了笑意。 当晚,他在孙家吃完饭才离开。 林菀送他到大门口,顺便把那棵五十年份的人参给了他。 “这东西值钱,你要是有门路就卖掉,没有的话就先放着。” “行。” 陆斯年根本没问人参的来路,林菀给他,他就收着。 媳妇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他保管,一定是信任他。 此刻,周志刚正躺在回向阳大队必经之路的一片苞米地里。 不是他不想回去,是实在走不动了。 他又累又饿,眼前一黑就倒了下去。 不是没想过在镇上吃顿好的,可他的口袋比脸还干净,连买碗面条的钱都没有。 这会儿回大队,也过饭点儿了,希望知青点有人给他留饭吧。 这样想着,他拼尽最后的力气终于爬到路边,远远就看见哼着小曲往回走的陆斯年。 “陆记分员,救,救救我!” 他拼命呼救,可发出的声音却气若游丝。 还是陆斯年发现路边趴着一个黑影,停下查看,才发现是他。 “周知青?你怎么在这儿?” “我,我想去镇上寄信。太饿,走不动了。” 陆斯年狐疑地看他一眼,除了一身狼狈,也没看出什么。 毕竟是一个大队的,不能见死不救。 陆斯年把他扶上自行车后座,一手扶着大队会计的自行车,一手控制自己的车把。 “坐稳了。” “诶,谢谢。” 周志刚眼前还是一阵阵发黑。 知道靠跟踪陆斯年找林菀这条路是2走不通了,得想别的办法才行。 “陆记分员,你去镇上看林菀了?” “嗯。” “她在哪儿上班呢?还好吧?” “跟你有关系?” “我不就问问吗?你那么紧张干什么?” “别人媳妇的事,你少打听。” 周志刚一噎。 可他拼掉半条命想找的女人,怎么能轻易放弃? “我和林菀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你是不知道,她在纺织厂大院多受欢迎。只要随便冲谁笑一下,那些小年轻就恨不得把命都给她。” “那是我媳妇有魅力,你羡慕不来。” 周志刚,“……” 这人是不是有毛病?我是那个意思吗? 我明明想让你认为林菀水性杨花,怎么就抓不住重点呢? 既然暗示听不懂,那就直说吧。 “其实,娶媳妇还是要找老实本分的。像林菀那种整天花枝招展的,早晚得出事……” “吱嘎!” 陆斯年使劲踩一脚刹车,周志刚猝不及防重重撞在他背上,就像撞到了南墙,鼻血狂飙。 “滚下去!” 陆斯年也不等他反应,直接把他从后座上扯下来,重重摔在地上。 “陆记分员,你干啥呀?我就是……” “你给我闭嘴。”陆斯年冷眸扫过去,“再让我听见你说我媳妇坏话,我就割了你的舌头。” “我说的可是实话,你别不当回事。” 周志刚根本没意识到危险,只当陆斯年恼羞成怒了。 一个不能人道的瘸子,偏偏占着一朵娇花,这不是上赶着让人绿吗? “啊!” 陆斯年飞起一脚,直接把他踹进苞米地,骑上车扬长而去。 “哎,你别走啊……” 眼看着天越来越黑,周志刚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嘴太欠了。 第一卷 第27章 意外收获 不管周志刚怎么喊,陆斯年根本没有停下的意思。 他只能把自己半挂在自行车上,一步一挨地往村里走。 等回到向阳大队,都快下半夜了。 大队会计不放心自家的自行车,一直在村口张望。 看到周志刚满脸是血,浑身脏得跟从泥地里打了滚似的,着实吓了一跳。 “你这是咋了?碰上劫道的了?” “没有,天黑,一不小心摔苞米地了。” “那你快回去洗洗吧。” 大队会计把自行车仔仔细细检查一遍,发现除了车把摔歪了,倒是哪都没坏,这才放心推回家。 没了自行车的支撑,周志刚险些站不稳,摇摇晃晃回到知青点。 发现灯早熄了,厨房里连一粒米都没剩。 他揉了揉干瘪的肚子,猛灌一瓢凉水,往炕上一倒直接睡了。 第二天一早,陆斯年刚到大队部,吴军就凑过来。 “斯年,我打听到一件事。” “啥事?” “隔壁林场厂长家里长辈快不行了,到处找年份高的野山参吊命。菀菀不是在国营药店上班吗?你帮我问问她能不能找找门路。钱的话……” “你命可真好,昨天菀菀刚给我一棵五十年份的人参。” “啥玩意?有这么巧的事?”吴军都以为自己听错了。 “晚上去我那儿拿。只是,这礼你打算怎么送?” “我自己去肯定不行,能不能找大队长帮忙?” “我得问问我爸,他出面说,比我说管用。” “斯年,谢谢你。这个人情我记下了,以后……”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别矫情。” “行。” 吴军把泪意压下去,心里牢牢记住林菀两口子的好。 前两天他偷偷去过农场,吴厂长早年当过兵,身体底子在那儿呢,情况还算好。 赵莉莉可就惨了,她根本没干过农活,手脚全是血泡,肩膀也肿得老高,整个人病恹恹的,一点儿精气神都没有。 要不是有林菀给的药,她怕是都撑不下来。 吴军看着心疼,却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眼下,有这么个天大的机会。 只要能把人参送出去,林场厂长念着这份救命之恩,多少能关照一下他爸妈。 陆斯年没耽误,刚到地头就把这事跟陆长征说了。 “你真有人参?” “嗯,菀菀给的。” “我去跟你大伯说,这事你别掺和。” “知道了。” 当晚,大队长就带着那棵人参去了隔壁林场。 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 陆长征,陆斯年和吴军都没睡,一直在等他的消息。 “东西收下了,死活给六百块钱。”大队长从怀里掏出厚厚一摞大团结,放在桌上。 “那我爸妈的事?”吴军有些急切。 “我提了一句,他什么话都没说。”大队长搓搓脸,“过两天你再去看看情况吧,这事只能到这儿了。” 吴军也明白,这年头没人愿意跟下放人员扯上关系,风险太大,谁也赌不起。 睡得正香的林菀,突然被系统提示音吵醒。 “叮,恭喜宿主获得六十点功德值,目前功德值余额八十六点。” 余额不够抽卡,林菀头一歪继续睡。 第二天刚到国营药店,系统提示音又响了。 “叮,恭喜宿主获得二十点功德值,余额已达一百零六点,可以兑换一次抽卡机会,是否抽取?” 林菀眨眨眼,“抽!” “叮,恭喜宿主获得绿卡,消耗道具寻宝鼠升级卡一张,是否使用?” “使用。” 话音刚落,林菀的脑海里立刻出现一张地图,上面标记着寻宝鼠所在的位置。 之前,只要寻宝鼠不在身边,林菀根本不知道它去了哪里。 现在好了,等于装上定位了。 而且,寻宝范围也从原来的五百米扩大到八百米。 不管怎么说,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赵大勇被开除了,林菀耳根子清静不少。 原本谁都没把她这个小瞎子放在眼里,昨天看到孙博文那么护着她,所有人的态度都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热情得她有点儿招架不住。 只好躲到后面去分拣药材,无论如何都不能耽误干活。 当晚,林菀刚睡下,寻宝鼠就带回来一个军绿色的铁皮盒子,里面放着一个红皮笔记本,还是那个走私团伙的。 上面记载着整个团伙的成员信息,联络暗号,据点等重要信息。 “藏得够深啊,难怪省城来的人都抓不到他们。” 林菀立刻把铁皮盒子交给孙博文,“师傅,这是踏雪叼回来的,你看看有没有用?” 孙博文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打开笔记本的一瞬,“啪”的一声,又合上了。 “师傅?” “这东西很重要,我得去给曹局长打电话。” “这么晚了,要么明天再去吧。” “不行,夜长梦多。” 孙博文披上衣服,急匆匆出门。 林菀拍拍踏雪的头,让它跟上去。 孙博文骑上自行车,几分钟后就到了国营药店。 直接拨通了市公安局的电话。 曹东亮还在为案子忙碌,这会儿刚好在办公室。 “孙老,这么晚打电话,是不是发生什么大事了?” “是,你尽快派人来拿一样重要东西,十万火急。” 这个时候的电话都是通过交换台转接的,他们的通话内容接线员全都能听见。 为了保险起见,孙博文说得很隐晦。 这个案子的第一条线索就是孙博文提供的,曹东亮立刻就明白了他的用意。 “孙老,你赶快回家,路上注意安全。” “好。” 挂断电话,孙博文的心脏还在“怦怦”跳。 锁好店门,一转身就被两个人一左一右按住。 “你们干什么?” “少废话,跟我们走一趟。” 孙博文脚步踉跄一下,“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带我去哪儿?” 那两个人根本不回答,手上用力就把他往巷子里拖。 孙博文想喊救命,声音却卡在喉咙里。 他很清楚,这个时间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喊破喉咙也未必会有人来救他。 万一再把这两个人激怒了,怕是小命不保。 不如先稳住他们,再想办法脱身。 “汪汪!” 一直跟在他身后的踏雪突然扑出来,闪电般将那两个人按倒。 孙博文一阵狂喜,“踏雪,好样的!” 第一卷 第28章 媳妇还是关心我的,嘿嘿 “叮,恭喜宿主获得四十点功德值,当前功德值余额四十六点。” 突然获得功德值,林菀的心“咯噔”一下。 孙博文出去打电话,一定是路上遇到了什么危险。 但系统反馈了功德值,证明危险已经解除。 林菀双手合十,“但愿师父没受伤。” 没一会儿,孙博文就回来了。 头发凌乱,衣服上沾了不少土,看着有些狼狈。 “老头子,你这是咋了?”孙老太太吓得脸都白了。 孙博文却哈哈大笑,“我好着呢。踏雪太厉害了,今晚它救了我一命。” “师父,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没……唉哟!”孙博文一挥胳膊,疼得直抽冷气。 孙老太太急忙过去查看,“都多大岁数了,还逞能,你这是不要命了?” “师父,到底怎么回事?”林菀看不见,心里急得不行。 “就是碰上俩劫道的,多亏了踏雪,上去就把他们扑倒了。”孙博文还挺兴奋,“我没事儿,就是拉扯的时候抻着了,用药酒揉揉就行。” “真的只是劫道的?”林菀的心一沉。 孙博文也猛地愣住,“难道,咱们暴露了?不能吧?” “但愿是我想多了。”林菀心里很不安,“曹局长说什么时候来了吗?” “他说尽快。” “眼下情况不明,一动不如一静,我们还是耐心等曹局长吧。” “好,早点睡。我这把老骨头都快跑散架了。” 林菀回到自己屋里,心口有些闷。 突然想到陆斯年,如果他在,还能有个商量。 抢收那么累,也不知道吴叔和吴婶怎么样了。 这一夜,林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时睡时醒。 曹东亮来敲门时,她条件反射一样从炕上弹起来。 “孙老,林同志,东西呢?” 曹东亮声音嘶哑,一身疲惫,明显是连夜从市里赶过来的。 孙老把那个军绿色的铁皮盒子交给他。 “这也是狗叼回来的?” 曹东亮不可置信地看向林菀脚边的踏雪。 “要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敢相信。”孙老立刻给踏雪作证,“昨晚要不是踏雪,我这条老命怕是交代了。” “什么?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曹东亮一个激灵,说话声音都不自觉拔高了。 “说是两个劫道的,已经送公安局了。” “劫道的?这也太巧了。”曹东亮若有所思。 “事发突然,我当时也没细琢磨。现在回头看,还真觉得不对劲。”孙博文也是一阵后怕。 “孙老,林同志,在没彻底结案前,你们尽量少出门,特别是晚上。”曹东亮收好笔记本就起身告辞。 “我们会注意的,你快去忙吧。” 一家人沉默地吃完早饭,林菀跟孙博文一起去国营药店上班。 她心里一直很不安。 好在这一天平静地度过了,并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晚上刚下班,陆斯年就来了。 “菀菀,你给我的那棵人参送给隔壁林场厂长了,没事先跟你商量。” 林菀立刻反应过来,那一百二十点功德值,应该是这棵人参的功劳。 随即笑笑,“你是为了帮吴叔和吴婶吧?” “嗯,吴军打听到的消息,来不及跟你说,我就自作主张了。” “你做得非常好,我还要感谢你呢。” 见林菀没生气,陆斯年才心下一松,“这是对方给的六百块钱,你收好。” “吴叔叔他们怎么样?还好吗?” “人参没白送,他们的条件虽然还是很艰苦,至少不会被刻意针对了。” 林菀若有所思,“这个人情维持不了太久。想要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必须跟林场捆绑长期利益关系。” “捆绑?你想怎么做?” “我还没想好,这件事不能急,需要一个契机。” “嗯,你有什么想法就告诉我,我尽量去办。” “少不了你的帮助。” 陆斯年盯着她看很久,才试探着问,“你以后在国营药店上班,还回村里住吗?” “当然要回去,不然我住哪儿?” “可来回跑太远了,晚上下班,你一个人不安全。特别是冬天,数九寒天的。”陆斯年都不敢往下想,“要么,村里的房子不盖了,咱们在镇上买个院子?” 林菀倒是真的仔细思考了这个建议,可权衡下来,还是觉得住在村里好。 那里人多,朴实,赚功德值相对容易。 在镇上虽然有工作,可学徒一个月就十三块钱,得熬三年才能转正。 而且,店里就那几个人,想赚功德值太难了。 “陆斯年,我还是想回去。” “啊?” 陆斯年想过很多种可能,唯独没想到她还愿意回去。 “可你好不容易才找到工作,又是国营药店这么好的单位……” “这份工作先干着,等我眼睛好了再考虑怎么处理。” “处理?” “嗯。一个月只有十几块钱,太少了。忙活一个月,还没有你卖一只狍子挣得多。” “那也是因为有踏雪,靠我一个人可打不到那么多猎物。” “好了,这件事以后再说。抢收太辛苦,你得吃好睡好,可别累瘦了。” “嗯。” 陆斯年用力点头。 媳妇这是在关心他,还愿意跟他回村里过日子,他这些天心里的担忧瞬间散了一大半。 “对了,李秀秀和周志刚都在找你,应该是在打你工作的主意。” “哼,他们那是做梦想屁吃呢。什么便宜都想占,也不怕撑死。” 林菀眼睛眯了眯,李秀秀,周志刚,这两个人蹦跶得够久了,等抽出时间,一定把他们俩收拾明白。 “你在这边还习惯吗?单位同事相处得怎么样?有没有人欺负你?” “我适应能力很强的,没有不习惯。单位那边更不会有事,有师父在,他们巴结我还来不及,哪有人敢欺负我?” “那我就放心了。” 没见到陆斯年之前,林菀还想着跟他商量一下那个文物走私团伙的事。 现在,人就在面前,她突然不想说了。 这个案子牵涉太多,他帮不上忙,反倒徒增担心。 还是等曹局长那边的消息吧。 希望案子能早点儿告破。 第一卷 第29章 交公粮了 送走陆斯年,曹东亮竟然回来了。 “孙老,我还有些事没办完,今晚可不可以在你家住一晚?” “有什么不行的?想住就住。” 有市公安局局长坐镇,孙博文感觉睡觉都踏实。 这一整天,他虽然面上镇定,其实心里也慌得一批。 林菀没有参与他们叙旧,早早睡下了。 不想,半夜寻宝鼠又带回来一个木盒子,里面放着满满的信件。 林菀心里有些发苦,这只臭老鼠,就不能一次把东西搬回来? 她家狗有事没事往家叼东西,还都是案子的关键证据,这话说出去,谁信? 曹东亮可是老公安,怕是早就瞧出了不对劲,才住过来的。 可这东西不交出去肯定不行,烫手。 “算了,爱咋咋地吧。” 林菀捧着盒子,把孙博文和曹东亮叫醒,“那个,踏雪又叼回来一个盒子,你们看看是什么?” 孙博文眼珠子差点儿瞪出来,“踏雪是不是成精了?咋这么能干呢?” 曹东亮没说话,而是把信件拿出来一封一封仔细看。 “这些是走私团伙的来往信件,非常重要。”曹东亮仔细收起来,“等案子结束,我一定为你们二位请功。” “请功就不必了,我们也没做什么。”林菀不想太高调。 这么大一个团伙,万一有没抓住的漏网之鱼,知道是她举报的,那还不得把她生撕了? 她可不想惹上那些亡命之徒。 曹东亮一拍脑门,“瞧我,高兴过头了。你们放心,功劳一点不会少,安全也会有保障。 如果让勇于跟恶势力作斗争的人民群众受到伤害,我还配穿这身警服吗?” 林菀没再说什么,打着呵欠回去睡觉了。 怀疑又怎么样?反正他也找不到证据。 一周后,系统提示音突然响起。 “叮,恭喜宿主获得三百点功德值,目前功德值余额三百四十六点,可以兑换三次抽卡机会。是否抽取?” 三次?看来,案子破了呀。 “抽!抽!抽!” “叮,恭喜宿主获得白卡:生存物资猪板油十斤,是否使用?” “叮,恭喜宿主获得白卡:生存物资大米二十斤,是否使用?” “叮,恭喜宿主获得白卡:生存物资酱油十斤,是否使用?” 都是有用的物资,只是暂时还用不上,林菀没急着使用。 孙博文兴高采烈地从外面回来,“菀菀,案子破了,报纸上都登出来了,真是大快人心啊。” “太好了,我们总算不用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了。” 虽然早就知道了结果,林菀还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奖励当天就到了,不但有锦旗,林菀和孙博文还各获得一百块钱奖金。 是曹东亮亲自颁发的。 “哈哈哈哈,菀菀,这次我可是沾你的光了。” “师父太谦虚了,如果没有你,我会把那些东西当垃圾扔掉的。” “哈哈哈,你们师徒俩都不要谦虚。能帮助警方破这么大的案子,期间孙老还差点遇险,这份功劳你们实至名归。” 没有人不愿意被认可,林菀也是个俗人。 被领导表扬,还被同事们围着各种花式夸奖,她真的很受用。 直接去供销社买了二斤水果糖,分给大家吃。 “还是林菀同志会做人,干活勤快不说,还这么大方。” “听说她结婚了,要不然,我都想把她介绍给我表弟了。” 包括张小强在内,大家对林菀的态度都好了一大截。 转眼,抢收结束了。 全村的壮劳力全部出动,推着平板车到镇上交公粮。 林菀趁着午休时间,去国营饭店买了二十个肉包子,送到公社粮站。 陆斯年,吴军,大壮和铁牛一人分四个。 大队长和陆长征一人给两个。 陆斯沉就站在他们身后,浓郁的肉香不讲理地往他鼻子里钻。 “哼,有什么了不起,跟谁吃不起似的。” 他艰难地把头扭向一边,尽量不去看。 可眼睛不看,鼻子却不争气地使劲翕动。 他烦躁地踢一脚身边的平板车,从兜里掏出两个窝头使劲往嘴里塞。 脑子里却是肉包子排成长队使劲蹦跶的画面,怎么赶都赶不走。 “咳咳咳……” 他这一走神,窝头就卡在了嗓子里,咳得脸都红了。 老赵头故意撞一下他的肩膀,“你爸和斯年都有肉包子吃,连大壮和铁牛都有,你咋没有?” “要你管?” 陆斯年没好气地回一句,往旁边挪了挪。 老赵头一点儿都不知道自己多招人烦,抬脚跟过去,“听说你们家分家是你提的?” 陆斯沉不说话,他是真无话可说。 “我还听说,林菀那丫头原本定亲的人是你。你嫌人家眼瞎没要?现在后悔不?” 陆斯沉差点儿一口老血喷他脸上,“我去方便一下,你帮我看会儿车。” 说完撒腿就跑,生怕老赵头会追上来一样。 越跑心口越闷。 “我有什么错?谁会知道一个瞎子运气这么好?不但养了条好狗,还能在镇上找到工作。 老二也就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真当他多愿意呢。” 陆斯沉平复了好一会儿,才把心底的郁气压下去。 “有什么了不起的,她还能一直运气那么好?我就不信了。” 林菀送完包子就准备回去上班,陆斯年跟上来,“我送你。” “不用,我现在已经能看到模糊的虚影了。师父说,最多再有一周时间,我就能彻底好了。”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陆斯年激动得一把抱住她,又急忙松开,窘迫地后退一步,“对不起,我太高兴了。” 林菀被抱住的一瞬,大脑一片空白。 陆斯年身上散发着火热的气息,几乎把她点着。 突然被放开,她还没回过神,就那么呆愣愣地站着。 陆斯年以为她生气了,下意识去抓她的手。 “对不起,我昏头了。要么你打我几下出出气。” 手被抓住,林菀的身体瞬间紧绷,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头皮跟过电了似的,一阵阵发麻。 “你放开,那么多人看着呢。” 陆斯年急忙松手,脸红得几乎滴血,“我,我……” 第一卷 第30章 你猜我信吗? 林菀扭头就走,再站下去她感觉整个人都会烧起来。 陆斯年下意识跟上去,拳头死死攥着,手心里还残留着林菀的温度,生怕一松手就跑了。 好一会儿,林菀脸上的热度才退下去。 “抢收结束了,咱们的房子是不是可以开始盖了?” “嗯,人我已经找好了,大伯帮忙买了砖瓦。明天歇一天,后天就开工。” “那就好。需要我做什么吗?” “不用,安心上班,治眼睛。家里的事交给我就行。” 林菀想说几句感谢的话,又觉得不合时宜,干脆闭嘴。 两个人沉默地走回国营药店。 同事们看到林菀身后跟着个瘸子,都好奇地伸头打量。 陆斯年没进门,“你去忙吧,我回去了。” “嗯,晚上去师父家吃饭。” “行。” 林菀看着陆斯年走远,才转身推门进去。 立刻有人围上来,“刚刚那个男同志是谁呀?” “我爱人。” 林菀大大方方地承认。 所有人都是一愣,随即就散了。 但林菀还是能听见他们在小声议论。 “竟然是个瘸子,白瞎那张脸了。” “他们两口子倒是热闹,一个瞎子,一个瘸子,倒是般配。” “林菀的眼睛不是快治好了吗?又有了工作。你们说,她还愿意回乡下跟那个瘸子过日子吗?” “这谁知道。不过,她长那模样,就算是离过婚也能找个不错的吧?男人就没有不好色的。” 林菀没解释,就算她说愿意回去跟陆斯年好好过日子,他们也未必信。 人只会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况且,她和陆斯年怎么过日子,跟这些人有什么关系? 没有解释的必要。 她来到后面,继续分拣药材。 晚上下班,陆斯年早早在门口等她。 “菀菀,今天累不累?” “我就那点儿活,哪有你累?” 两个人说说笑笑往孙博文家走,同事们在后面伸着脖子看,也不知道想看什么。 陆斯年来得早,那些人的议论他也听到不少。 “菀菀,我是不是给你丢人了?” “你怎么会这么想?”林菀诧异地转过头,随即想到同事说的那些话,“你该不会在意那些人嚼舌根吧?” “我倒没什么,就怕你心里难受。” “我才不难受呢。他们那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嫉妒我有个好男人。” 陆斯年的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媳妇说他是好男人,这可是最高认可。 他高兴得差点找不着北。 没听到陆斯年说话,林菀以为他还是介意,安慰地拍拍他的手臂。 “那些人就是太闲了,要是让他们下地干一天农活,看他们还有力气扯老婆舌不。” 陆斯年趁机握住她的手,食指挤进她的指间,与她十指相扣。 “菀菀,我一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让所有人都羡慕你。” 林菀手臂一僵。本想抽回来。 听到他的话,心底顿时涌上一股暖流,手臂慢慢放松,感受着从他手心传递过来的热量,心神随之荡漾。 陆斯年下巴不自觉抬高,嘴角翘起极大的弧度,眼底的笑意浓到化成实质。 走到孙博文家门口,林菀才把手抽走,快走两步先进了屋。 陆斯年手心一空,心也跟着空了一半。 盯着自己的右手看半天,才跟进去。 交完公粮,村民们都很高兴,回村的路上都兴高采烈地聊着天。 自然少不了提到林菀送肉包子的事。 好不容易抢收结束了,周志刚几乎丢了半条命,人都瘦脱相了。 交公粮他就没跟着去,在知青点躺了一上午。 听到大家说见到林菀了,他差点用头撞墙。 这么好的机会他竟然错过了,怎么甘心? 如果他去了,肉包子一定有他的份。 还有林菀的工作,也是他的了。 想到这儿,他急忙凑过去,“你们今天看到林菀了?” “看到了。” “那你们知道她在哪儿上班吗?” “这不知道,她送完包子就走了,没说上话。” “你们怎么不问问呢?就这么让她走了,我上哪儿找她去?”周志刚顿时急了。 “有病吧你?人家在哪儿上班关你啥事?再说了,你找别人媳妇干啥?” “就是,周志刚我可告诉你,别起什么坏心思,小心斯年哥揍你。” 陆斯年打猎是把好手,抢收结束也不忙了,正好跟他上山。 运气好的话,这个冬天就不愁没肉吃了。 这种情况下,就是再八卦,也没人会站周志刚这边。 周志刚知道,从这些人嘴里是问不出什么了,必须自己去趟镇上。 林菀能去公社粮站送包子,说明上班的地方离那里不远。 他多去那附近转悠转悠,早晚能遇上。 想到这,转身去找大队会计。 “张会计,我想去镇上,把你自行车借我骑一下。” “可拉倒吧,上回借你,都给我摔苞米地里去了。谁还敢再借你?” “这回我一定小心,绝对不摔了。” “不借,不借,你找别人借去吧。” 目前,整个向阳大队就大队长,张会计和陆斯年有自行车。 大队长看不上他,陆斯年更不可能把新买的自行车借给他。 唯独张会计好说话,现在也不行了。 周志刚蔫头耷脑地往知青点走,他不是没想过走去镇上。 很多人舍不得坐牛车,就直接走着去。 可他这小身板原本就虚得很,抢收又严重透支,真没力气走那么远的路。 但不去就找不到林菀,找不到林菀就没有工作,没有工作就要一直在地里刨食。 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人。 正是大队出了名的街溜子宋二狗。 周志刚眼前一亮,急忙凑过去,“二狗哥,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宋二狗最近手头正紧张着呢,有人主动送上门,当然不能放过。 他搓了搓手指,“只要钱到位,什么事哥都能给你摆平。” “我想知道林菀在哪儿上班,只要你帮我查到,给你两块钱。” “五块,不能再少了。” 周志刚咬咬牙,“五块就五块,只要你能帮我找到人就行。” 宋二狗阴恻恻地龇出一口大黄牙,“不是,你小子惦记别人媳妇干啥?” “二狗哥。,你误会了。我跟林菀是老乡,她妈最近联系不上她,找我帮忙找找。” “真的?”宋二狗显然不信。 “真的,绝对是真的。” “先付一半定金,明天我就去帮你找。” 周志刚在口袋里摸了半天,总算凑齐了一块钱。 宋二狗一把抢过去,“咋穷成这样?看在同村的份上就帮你一回吧。” 第一卷 第31章 眼睛终于治好了,必须大干一场 “谢谢二狗哥!” 周志刚点头哈腰地目送他走远,绝望的内心重新燃起希望。 “穷逼一个,还惦记人家媳妇,简直比我还坏。”宋二狗转头就啐一口,嘴角勾起一抹邪笑,“不过,我喜欢。” 新林镇虽然不大,可林菀的生活太规律,除了上下班,几乎不出门。 宋二狗发动了所有认识的人,花了一周时间才找到她上班的地方。 第一时间就去找周志刚收尾款。 “人我找到了,剩下的四块钱呢?” “真找到了?她在哪呢?快带我去。” 等了这么多天,周志刚都不抱希望了,一直心疼给出去的那一块钱。 “你小子不会是想空手套白狼吧?”宋二狗八字眉倒竖,一脸阴狠,“人我可给你找着了,敢不给钱,打断你的腿。” “二狗哥,你听我说。只要见到林菀,我就有钱了。到时候,我多给你两块。” 宋二狗眼睛慢慢眯起,“她凭什么给你钱?” “她可是我未婚妻,是因为跟我赌气才嫁给陆斯年那个瘸子的。这会儿,她肯定肠子都悔青了。只要我去哄哄,她一准回头。” 宋二狗冷哼一声,既然在周志刚身上榨不出油水,去找林菀要也是一样。 当天,他就带着周志刚去了镇上,在国营药店附近蹲着,等林菀下班。 好巧不巧,林菀的眼睛治好了,不能一直住在孙博文家,就提出要回去。 “那你以后上班怎么办?” 孙博文跟她相处了一个多月,早就习惯了家里有她这个人。 突然要走,心里实在舍不得。 “师父,我在药店当学徒能学到的东西有限,不如出去收购药材。既能帮店里充实库存,还能给乡亲们找条赚钱的路子,又不耽误我学习。这可是一举三得。” 孙博文仔细想了想,“也行,回头我给你办个采购证,乡亲们才会相信你,愿意把药材卖给你。” “谢谢师父。” 手续办好后,林菀就跟着陆斯年回家了。 刚进村就被一大群人围住,“林菀回来了,听说你去镇上治眼睛,好了没?” “好了,我现在能看见了。”林菀笑着跟大家伙打招呼。 “听说你还在镇上找到了工作,吃上公家粮了?” “只是临时工,还没转正呢。” “临时工也很了不起呀。” 林菀被大家簇拥着来到大队部,“大队长,我代表国营药店来咱们大队收药材。” 说着,林菀把工作证和收购清单递给他。 “药材?咱村哪有那玩意啊?”大队长一时反应不过来。 “大队长,后山有很多野生药材。只要组织村民上山采摘,就能多一个进项。反正农忙结束了,大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赚点钱贴补家用。” “菀菀,你说真的?国营药店真愿意花钱买咱们采的药材?” “那是当然。只要大家按要求采摘,品相好,药效足的,有多少,收多少。” 刚准备离开的村民听到有钱赚,立马掉头回来,挤在大队部门口。 “林菀,你说的是真的吗?该不会骗我们吧?” “药材咋收啊?一天能给多少钱?” “我们又不认识,咋采?” 一大堆问题砸下来,大队长听得脑瓜仁疼。 “别跟这儿瞎凑热闹,等我跟林菀商量好,再开会通知。都该干嘛干嘛去。” 大队长一嗓子把所有人都吼走了,才坐下来跟林菀商量细节。 “菀菀,这事可没那么简单,你到底是咋想的?” “其实也不难。” 林菀打开一本医书,上面有各种常见药材的图片,采摘炮制方法,药效等。 “我们先一种一种来,明天,大家伙就集中采集北五味子,成串的红紫色浆果,小孩看一眼都能记住。” 大队长接过医书仔细看,“这玩意咱后山不是成片成片的吗?早咋不知道能卖钱呢?” “现在知道也不晚。分一部分人上山采摘,一部分人留在家里蒸制晾晒。一等品一块四一斤,二等一块。等外的不收。” “一块多一斤?那不是发财了?” “至少能让大家过个肥年。” “干了!” “大队长,我丑化说在前面,一旦有人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他家的药材我以后就不收了。” “你放心,谁敢这么干,我第一个不饶他。” 大队长原地转了好几圈,才抓起大喇叭冲出去。 “乡亲们,快来大队部开会,商量采药的事。” 农民一年到头见不到钱,年景不好的时候还得倒欠大队的粮食。 这好不容易有个赚钱的机会,谁都不想错过。 听到动静,全村人都往大队部跑,鞋跑掉了都顾不上。 “林菀真能带着咱们大家伙赚钱?该不是骗人的吧?” “大队长张罗的,应该没事吧?” “可这钱咋赚啊?你们谁认识药材?” 大队部门口的空地上乌泱泱站满了人,你一句,我一句,跟开锅了似的。 “大家伙都安静,听林菀跟大家伙说道说道。” 等彻底安静下来,林菀才高高举起工作证。 “大家伙看见了吧?我是公家的人,这药材不是我收,是公家收。一等一块四一斤,二等一块。” “真给这么些钱?” “天爷啊,一块多钱一斤?我咋那么不信呢?” “大家按照图片去采摘红透的浆果,绿的,半红的都不要。 回来后,挑干净,放在锅上蒸半个小时。 最后,放在席子上晒干。 一定要勤翻面,晚上得收回来,万一被露水打湿就发霉了。 想干的过来报名,不想干的也不勉强。” “嫂子,我报名。”大壮第一个站出来。 铁牛,吴军紧跟在后面。 林菀把他们的名字记下来,有人支持,报名的人就逐渐多起来。 当然,大部分人还在观望。 “林菀,这钱啥时候给?” “验收合格,当场给钱。” “真的?你不骗人吧?” “如果大家不放心,也可以不交给我,直接送到镇上国营药店,价格是一样的。” 送到镇上,要走十几里路。 一个来回大半天就过去了。 看出大家的犹豫,林菀又给出一个建议,“要么,药材由大队部统一收,给大家计公分。” “这主意好。既能让大家安心,还能给大队创收。”大队长跟张会计对视一眼,“就这么定了,炮制好的药材统一交到大队部。” “好,听大队长的。” 林菀收起本子,这样也好,她还省事了。 在国营药店蹲了一下午的周志刚,连林菀的影子都没看见。 好不容易在天黑前回到向阳大队,就听到所有人都在议论收药材的事。 “你们说什么?林菀回来了?” “何止是回来了呀,眼睛也治好了,还当上领导了呢。” 周志刚脑袋“嗡嗡”的,抬腿就往陆家跑。 第一卷 第32章 我回来了 林菀正跟陆斯年一块吃完饭,就听到敲门声。 陆长征和沈翠华一起进来。 “菀菀,收药材的事靠谱吗?” 林菀把工作证拿给他们看,“我现在是国营药店的职工,帮单位办事,当然靠谱。” “你这工作是怎么找到的?”陆长征眼里满是探究。 林菀看一眼陆斯年,好家伙,他是一个字都没跟家里说呀。 “上回去镇上,我们帮国营药店的孙主任抓住了小偷,保住了职工的工资。 他为了感谢我们,提出帮我治眼睛。 我这一个多月就住在他家里,相处中发现我在学医这方面有点儿天赋。 他2就收下我当关门弟子,还给了我一个工作指标。” “既然这事能干,明天起,我跟你妈也上山采药,能赚点是点。” “你们想去就去,我没理由收外人的,不收自家的。” 送走陆长征和沈翠华,林菀看向陆斯年,“我觉得,你的狩猎队还得干,这活比采药来钱快,能见着现钱。” “行,听你的。”陆斯年笑得很暖,“你还真是个小财迷。” “多攒点钱总不是坏事。”林菀被他的笑恍了下眼,“陆斯年,你可真好看。” 陆斯年脸颊爆红,快速蔓延到脖颈,“我,没你好看。” 林菀的脸也红了。 恢复视力的第一时间,她就看到了陆斯年这张精致到无可挑剔的脸。 线条冷硬,眼神冰冷,不笑的时候有点儿凶。 可一旦笑起来,就好像春天来了,冰山融化,百花盛开,让人移不开眼。 “咚咚咚!” 空气刚有些凝滞,就被突兀的敲门声打散了。 陆斯年眉心微蹙,起身去开门。 “林菀呢?我找她有事。” 周志刚跑得气喘吁吁,看到开门的是陆斯年微微愣了一下。 “这么晚了,你找我媳妇干啥?如果是采药的事,明天去大队部报名。” “不是采药的事,你叫她出来,我有话跟她说。” “太晚了,她不方便见你。有话可以跟我说,帮你转告。” 周志刚憋了这么久的火,终于压不住了,“我跟说不着,你叫她出来。” “不说拉倒。” 陆斯年直接“砰”的一声关上门。 周志刚想上前理论,差点撞到鼻子,“陆斯年,你神气什么?林菀真正爱的人是我,她现在眼睛治好了,根本不会再2要你这瘸子。识趣的,抓紧离婚,给我腾地方。” 陆斯年脚步微顿,随即继续往回走。 在院子里溜达消食的陆斯沉突然嗤笑出声,“老二,你这媳妇不安分啊,在外面浪了一个月,刚回来就有男人找上门……” “大哥!”陆斯年低吼。 陆斯沉脸上幸灾乐祸的笑容僵住,随即摆摆手,“行,不爱听我就不说,你自己长点心吧。” 见陆斯年沉着脸回来,林菀有些纳闷,“怎么了?谁敲门?” 陆斯年深吸一口,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说,“周志刚找你。” “他这么晚了找我干什么?” “说是,有话跟你说。” “我没话跟他说。”林菀压根没把这人当回事,起身收拾碗筷。 陆斯年比她快一步,“你歇着吧,我来。” “我之前眼睛看不见,这些活你干就干了。现在我能看见了,总不能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干吧?” “不用你干。” 林菀抿了抿唇,“你的毛裤织好了,等会儿试试。” “好。” 陆斯年淤堵的胸口瞬间通畅,嘴角微微上扬。 周志刚在门外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林菀出来,只能先回知青点。 陆斯沉光着膀子躺在炕上,心里跟火烧似的。 林菀能看见了,一双眼睛像天上的星星。 她再也不是那个被人看不起的瞎子了。 特别是站在一群人前面讲话的时候,好像浑身上下都发着光,晃得他睁不开眼。 陆斯沉抬手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你怎么就那么目光短浅?这么好的媳妇竟然拱手让人?脑袋让驴踢了?” 对面的陆斯年,用最快的速度把厨房收拾干净,冲回房间试穿毛裤。 大小,长短,哪哪都合适,“菀菀,你手可真巧。” “这活,是个女人都会干,你就别硬夸了。” “没硬夸。我从来没穿过这么合身的毛裤。” “行吧。回头我再给你织件毛衣,过不了多长时间就得穿了。” “好,我等着。” 陆斯年把毛裤脱下来,小心地收进柜子,心底燃起一团火,怎么都熄不灭。 “新房子那边地基已经打好了,明天开始砌墙,你要去看看吗?” “我也帮不上忙,就不去了。明天我打算上山采药。” 林菀主要是想带寻宝鼠上山看看,能不能找到好东西。 “我跟你一起去。” “你不要去打猎吗?” “不差这一天。” “也行。”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慢慢就睡着了。 这一晚,睡不着的人还挺多。 先是那些准备上山采药赚钱的人,兴奋得睡不着。 再就是周志刚,他始终坚信,只要见到林菀,让她看到自己目前的处境。 她那么心软,一定舍不得看着他受苦。 到时,找她要点钱,再把工作转过来,就可以彻底脱离苦海了。 他想好了,天一亮就去陆家门外等着,非得见到林菀不可。 还有一个就是李秀秀,她正眼神空洞地盯着屋顶。 脑海里全是林菀站在人群中,意气风发的样子。 那份工作应该是她的,受万众瞩目的也该是她。 李秀秀咬牙切齿地嘀咕,“马月娥那个蠢女人,连这点儿小事都办不好。明天一定给爸打电话,好好收拾她。” 躺在炕上的陆红梅也跟烙饼一样,翻来覆去睡不着。 原本她已经不再指望周志刚了,林菀不在大队,这个男人有劲也使不上。 可林菀回来了,不但眼睛治好了,还有了一份让人人都羡慕的好工作。 当她闪闪发光地站在人群中时,陆红梅险些没忍住,冲上去抓花她的脸。 不得不说,她那张脸太有杀伤力,即便是女人见了都得多看几眼。 原来她是瞎子,陆红梅还能骗自己,说她配不上陆斯年。 现在,这样的话说出来,她自己都不信。 林菀可以漂亮,也可以优秀。 但她为什么偏偏出现在向阳大队呢?出现在陆斯年面前? 如果她不来,嫁给陆斯年的就是自己。 陆红梅死死攥着拳头,指甲深陷进肉里。 “林菀,你别怪我。怪就怪你不该挡了我的路。” 第一卷 第33章 三个女人一台戏,四个女人一台大戏 第二天,林菀睡到自然醒。 陆斯年早早就把早饭做好了,还把上山采药的工具提前准备好,就放在墙根下,随时取用。 林菀见他做什么事都那么认真,对他的好感值又增加不少。 一个长得好看,又能干,还温柔体贴的男人,谁会不喜欢? 两个人开心地吃完早饭,就背上背篓一起出门。 可推开大门的一瞬,林菀愣住了。 周志刚,李秀秀,陆红梅三个人,正门神一样守在外面。 见到他们出来,全都上前一步。 “菀菀,我们谈谈。”周志刚抢先来到林菀面前。 “请叫我林同志,我们没那么熟。” 周志刚使劲捏了捏拳头,“林菀,你还要闹到什么时候?我知道,你做这些都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我承认,你成功了。” “周知青,有事说事,没事请让开。”林菀真不知道怎么跟这种听不懂人话的人沟通。 见林菀还愿意跟他说话,周志刚更加笃定自己的想法,下巴微微抬起。 “菀菀,只要你给我一百块钱,再把工作转给我。你做的那些糊涂事,我都可以不计较,还可以勉强跟你结婚。” “周志刚,总做白日梦也是病,得治。我劝你……” “林菀的工作是我的,凭什么给你?” 林菀的话还没说完,李秀秀就尖叫着冲过来。 周志刚一愣,随即摆出一副很温柔的样子,“秀秀,在京市的时候我给过你机会,可你自己不中用啊。 现在,林菀又有工作了,轮也该轮到我了吧? 大不了拿到工作后,我还娶你就是了。 菀菀那么善解人意,她一定能体谅我的难处。” 李秀秀迟疑了一下,至于工作,她的兴趣并不大。 她唯一的目的就是可以不干农活。 如果周志刚能拿到工作,可以养着她,这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 站在一边始终没说话的陆红梅突然走到陆斯年面前,“二堂哥,现在你看到林菀的真面目了吧?她都嫁给你了,还这么水性杨花,你还不跟她离婚?” 陆斯年烦躁地扯动一下嘴角,“前几天听大伯说你非周知青不嫁,现在是什么情况?他移情别恋了?还是你?” “我……不是这样的,你听我解释……” “没空,我还得跟媳妇上山采药呢。”陆斯年扫了一眼面前的三个人,“要发疯换个地,别堵我家门口。” 说完,牵起林菀的手就走,连一个眼神都没给他们。 “二堂哥。”陆红梅不甘心地追上去,“林菀都结婚了还跟别的男人不清不楚,她根本配不上你。” 陆斯年冷眸扫过去,“陆红梅,在评价别人前先看看自己。你连菀菀的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没资格在我面前指手画脚。” “二堂哥,总有一天你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爱你的人是我,只有我!”陆红梅声嘶力竭地大吼。 只可惜,陆斯年脚步未停,很快就走远了。 她猛地回头,看向还在发呆的周志刚和李秀秀,“你们两个蠢货,一辈子都别想得到林菀的工作。” “陆红梅,要不是看在大队长的面子,我不会一直包容你。咱们俩的合作到此结束,以后各走各的。”周志刚不满地拧起眉新。 李秀秀不可置信地看向他们,“合作?你们两个什么时候勾搭到一起的?我怎么不知道?” 陆红梅冷笑出声,“你这么蠢,不知道不是很正常吗?” “你说谁蠢呢?你才蠢!”李秀秀不服气地怼回去。 陆红梅也不计较,慢慢走到他们俩面前,“你们两个一个胸大无脑,一个自以为是,没有一个顶事的。” “你顶事,陆斯年怎么连看都不看你一眼?” 戳人肺管子,李秀秀是专业的。 陆红梅气得胸口剧烈起伏,却没有发作。 而是笑着看向他们俩,“我们重新谈谈合作,怎么样?” “谁要跟你合作?”李秀秀不屑地把头扭向一边。 周志刚还心存侥幸,“说来听听。” 陆红梅完全不在乎李秀秀的态度,凑过去低声说,“林菀是我们共同的敌人,这一点,你们认同吧?” 周志刚本想反驳,但看一眼李秀秀,硬是没吱声。 “现在我有个主意……只要把这件事坐实,我二堂哥一定不会再要她,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至于你们,有这个把柄攥在手里,还怕她不乖乖把工作让出来吗?” 三个人就站在陆家大门口密谋对付林菀,这画面怎么看都有些诡异。 一直站在门后的陆斯沉,把他们的话一字不落全听进耳朵里,心思突然活泛起来。 如果其中一环节换成自己,那林菀不就变成他的女人了吗? 大不了,他把林菀娶了。 门外那三个人,终将什么都得不到。 陆红梅始终有个误区,她一直认为,只要没有林菀,陆斯年就会娶她。 可作为陆斯年的亲大哥,他更了解自己弟弟。 除了林菀,他可从来没对任何女人动过心。 如果他肯娶陆红梅,早就娶了,根本不会等到现在。 到那时,如果他知道陆红梅这么算计林菀,不扒了她的皮才怪。 想到这儿,他本能地打个寒颤。 陆红梅会被扒皮,他这个大哥呢? 陆斯年会网开一面吗? 不会吧? 陆斯沉原本也打算上山采药,谁跟钱有仇呢? 何况,他采药是交给大队部,跟林菀无关。 只是,眼下他的心突然乱了,丢下背篓一头栽倒在炕上,脑子里全是从小到大跟陆斯年打架的画面。 悲催的是,他一次都没赢过。 按说,他比陆斯年大两岁,年龄上多少占点儿优势。 只可惜,事与愿违,强壮的那个始终是陆斯年,而不是他这个大哥。 特别是陆斯年当兵后,他连侥幸心理都不敢有了。 此刻,林菀跟陆斯年已经翻过了一座小山,遇到很多来采药的村民。 他们没有去凑热闹,选了人少的方向。 没一会儿,她就发现寻宝鼠的空间里多了一棵灵芝,有盘子那么大,一看就有年份了。 她当即笑出声,选择上山是对的,这拨血赚。 陆斯年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看到林菀高兴,他就跟着高兴,嘴角翘得老高,压都压不住。 第一卷 第34章 他还真信了 林菀收获不小,并没有在山上多待。 只是把看到的草药顺手收进背篓,又跟陆斯年一起捡了两大捆柴火,就慢悠悠下山了。 陆长征和沈翠华都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半下午的时候就采了满满两大筐北五味子回来。 见林菀晾晒的草药跟他们的不一样,沈翠华好奇地凑过去。 “菀菀,你弄的这是啥?咋跟我们采的不一样?” “这叫山枸杞,也是中药材的一种。你们以后看见了,也可以采。” “这样啊,我还以为只收北五味子呢。” “但凡能入药的都收,我之所以没说,是怕大家记不住。” “还是菀菀心细。你忙着,我们也去蒸药材了。” “好。” 林菀继续忙自己的,没注意陆斯沉的目光隔着窗户一直落在她身上。 见沈翠华走了,他推门出来。 “弟妹是真有心机啊,怕不是把不值钱的草药让别人采,自己在这儿折腾更值钱的吧?” 林菀真是懒得搭理他这个无脑的家伙,可这话要是传出去,还得费劲解释。 “收购单就在大队部贴着呢,北五味子一斤一块到一块四,山枸杞三毛到五毛。 如果大哥非要说山枸杞比北五味子值钱,大可以去采,没人拦着你。” “你……” 陆斯沉被怼得说不出话,胸口起起伏伏。 陆斯年听到动静从屋里出来,“大哥没去采药?既然看不上这点小钱,就别操心别人采的是贵是贱了。” “你们小两口倒是恩爱。”陆斯沉面容扭曲,“哼,就是不知道还能恩爱几天。” “臭小子,你这话什么意思?给老娘说清楚。” 刚刚听到陆斯沉阴阳怪气的时候,沈翠华就想出来揍人了。 可想着毕竟是自己亲生的,打死了心疼,忍了。 没想到,他还敢诅咒亲弟弟,这还得了? 抓起锅铲就往他身上招呼。 “说,你到底想干什么?今天不把话说清楚,老娘打死你。” 陆斯沉一点儿防备都没有,结结实实挨了好几下。 “妈,别打,我啥也没干。” 沈翠华追着他满院子跑,累得气喘吁吁,“你给我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然,我让你爸接着打。” 他皮糙肉厚的,被沈翠华打两下真没啥。 可如果陆长征动手,非得要他半条命不可。 “我说,是陆红梅,联合周志刚和李秀秀准备对付弟妹。” 沈翠华一下泄了力,“红梅这丫头还不死心?竟然想出这么歹毒的法子坑菀菀?真是造孽呀!我这就找大嫂说道说道去。” “说什么?有证据吗?”陆长征脸色阴沉,把烟袋锅子在窗台上敲了敲,重新塞上烟叶。 “斯沉亲耳听见的,还能有假?”沈翠华不服气。 “什么事都没发生,他们咬死不承认,你有办法?” “那也不能这么算了!”沈翠华把锅铲往地上一扔,又要往外冲。 “妈,不急。”林菀把她拦下,“如果你心疼陆红梅就私底下跟大娘说说,让她看紧点儿。” “我才不心疼那个白眼狼呢,算计自家人,她还是人吗?” 林菀话还没说完,沈翠华就炸了。 “既然这样,我们不如将计就计,让他们自食恶果。” “不行。”沈翠华一把抓住林菀的手,“万一出了岔子,你的名声可就毁了,以后还怎么活?” “妈,我有咱们一家子人护着,还有踏雪,能出什么事?要出事,也是他们。” 沈翠华还想劝,陆斯年上前一步,“妈,听菀菀的。这事必须彻底解决。不然,他们会始终阴魂不散,咱们还怎么安生过日子?” “斯年说得对。”陆长征发话了,没人再反对。 陆斯沉砸吧一下嘴,“我可是个好人,都给你们通风报信了。” 他可不承认,自己是屈服在陆长征的淫威下。 陆斯沉虽然也不想林菀好,可联合外人对付自家兄弟的事他还真干不出来,这是陆家人的底线。 他要是真敢掺和,别说陆斯年能生撕了他,就是陆长征这个亲爹也会亲自把他丢到后山喂狼。 药还是要采的,过冬的柴火也得准备,他立刻拿上柴刀上山了。 第二天一早,陆斯年就带着狩猎队上山打猎去了,踏雪自然跟着。 陆长征夫妻俩还有陆斯沉也都上山采药。 林菀起得迟,吃过早饭又磨蹭一会儿,才选了一个不大的背篓,独自一人上山。 毕竟,她要找的可不是普通草药,而是难得一见的珍宝。 有寻宝鼠在,她一点儿都不担心会空手而归。 在暗中盯着她的李秀秀立刻跑去给周志刚报信,“林菀出门了,就一个人。快!” 周志刚使劲捏了捏拳头,“林菀,是你自己不识趣,可别怪我。” 两个人抄小路跑到宋二狗家,“二狗哥,林菀落单了,正往山上去呢。” 宋二狗伸了个懒腰,“欠我的四块钱还没还呢,再敢耍老子,我弄死你。” “不敢,不敢。是李秀秀亲眼看到的,绝对不会错。” 宋二狗沿路叫上皮猴和赖子,穿小树林到山坡上堵林菀。 皮猴边跑边流口水,“狗哥,今天真能睡了林菀那小娘们?” “狗哥你还信不过?”赖子立刻拍马屁,“林菀那身段一看就软乎,那小脸,嫩得能掐出水来,我都快馋死了。” 宋二狗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老陆家可不好惹,你们真动了他家的人,还能在向阳大队待下去?想死可别带上我。” “不是。狗哥,你啥意思啊?咱今天干啥来了?”皮猴一脸懵。 赖子也反应不过来。 “要钱。” “啥?” 继续二脸懵。 “周志刚欠我的钱还不上。” “你想让林菀帮他还钱?凭啥?” “少废话,跟上。” 三个人一路狂奔,很快就找到了林菀。 “林同志,好巧啊。”宋二狗在距离她五步远的地方站定,“我有笔买卖想跟你谈谈,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说来听听。” 林菀平静地看着对面的三个人。 “周志刚和李秀秀花钱让我们搞你。” “哦。” 宋二狗一愣,“你一点儿都不惊讶?” “有什么好惊讶的?他那种穷疯了的人,什么损招想不出来?你们不会真信他出得起钱吧?” 宋二狗一噎。 他特么还真信了。 第一卷 第35章 将计就计 见宋二狗一脸囧相,林菀就猜了个大概。 “你们该不是在周志刚那里要不到钱,想拿我当冤大头吧?” “老子忙活这么些天了,不能一分钱拿不到。这事,总得有个说法。”宋二狗有些气急败坏。 “周志刚没钱,李秀秀有啊。她爸每个月给她寄好几十块钱呢。这事,你们不会不知道吧?” 宋二狗咬牙,他还真不知道。 林菀扯动一下嘴角,“想赚钱是好事,可惜你们方向错了。就算今天我出这几块钱,够你们花几天的?你们还能天天来找我要?” “你啥意思?” “李秀秀是长期饭票啊,只要跟她结婚,不但得了个漂亮媳妇,你岳父大人还按月给你发工资,可比厂里的工人挣得都多呢。” 宋二狗很想反驳,但他该死地心动了。 林菀是陆斯年的媳妇,整个大队,班大班的小子,谁没被他揍过?都被揍出心里阴影了。 再说,他还有个当大队长的大伯。 真惹急了,全家都得被赶出向阳大队。 招惹林菀的风险,明显比李秀秀高出很多倍。 只要不傻,这笔账谁都会算。 “走!” 宋二狗掉头就走。 “狗哥。” 皮猴和二赖急忙跟上。 “滚,别跟着我。” 宋二狗掉头往西边走,那是跟周志刚约好的地方。 皮猴和二赖见他脸色不好,也不敢跟,只好按原路下山。 另一边,周志刚咋咋呼呼地去找大队长,说林菀一个人上山失踪了。 起初,大队长还不信。 林菀要是真丢了,着急的也该是陆斯年一家,怎么也轮不到这小子。 可到村头一问,那些在大树下编筐的老太婆全说看见林菀一个人上的山。 这下,大队长是真着急了。 立刻招呼那些留在家里的人去找。 李秀秀先一步来到汇合地点,就是怕出什么岔子。 可她刚走到地方,就见宋二狗倚在一棵大树上,嘴里叼着一棵狗尾巴草,正盯着她看。 “二狗哥,林菀呢?你没找着她?” “什么林菀?不是你约我来这儿的吗?”宋二狗大步走过去,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另一只手去扯她的衬衫,“没看出来呀,你这么猴急,大白天的就出来发浪。” “不是,二狗哥,不是这样的……你放开我……” “叫啊,再大点儿声。你们找的人快到了吧?让他们都来看看,你是怎么养汉子的。” “我没有……我不是……求你,放了我吧,我给你钱……” 宋二狗把她抵在树上,手在她身上游走,“给钱?给多少?够我花一辈子吗?” “二狗哥……不要……二狗哥……” “在那边,那边有动静。”周志刚听到哭着求饶的声音,第一反应就是宋二狗得手了,兴奋得声音都在发颤。 大队长带着十几个人立刻冲了过去,就看见宋二狗正跟一个女同志抱在一起,虽然看不清脸,但衣服已经扯开了,露出白花花一片。 周志刚更兴奋了,“林菀,光天化日的你怎么干这么不要脸的事?你对得起你妈的养育之恩,对得起大队的栽培吗?你……” 他还没发挥完,宋二狗突然转过身,露出怀里衣衫不整的李秀秀。 周志刚像是被掐住脖子的公鸡,声音卡在喉咙里,只能发出奇怪的“嗬嗬”声。 “你们在干什么?”大队长急忙转过脸去,“把衣服穿好,成什么体统?” 李秀秀裹紧衣服,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周志刚傻眼了,“秀秀,怎么是你?林菀呢?” 大队长猛地看向他,“什么林菀?” 周志刚一哆嗦,急忙找补,“秀秀说帮忙找林菀的,我,我就问问。” 大队长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好半天,才转向宋二狗,“说话,你们刚才干什么呢?” “处对象呗,你们不是都看见了?”宋二狗依旧是吊儿郎当的样子。 这话说了跟没说一样,压根没人信。 李秀秀虽然娇气些,干活不咋地。 可人家毕竟是城里姑娘,家里条件也不错,每个月都有汇款。 加上模样长得也好看,怎么都不可能看上宋二狗这个街溜子。 大队长压着火,走到李秀秀面前,“李知青,你说,是不是这混小子欺负你了?” 李秀秀都吓傻了,只顾着哭。 “大队长,你可别冤枉我。”宋二狗不愿意了,“今天可是她约我来的,皮猴和二赖都能作证。再说了,我也没把她怎么着,也就亲亲抱抱。 我要真想欺负她,能是现在这样?裤子早脱了。” 大队长看他一眼,身上的衣服穿得板板正正,的确不像干坏事的样。 “先回去。” 一行人浩浩荡荡回到大队部,李秀秀哭累了,蹲在墙角抽抽噎噎。 “说说吧,你们这事打算怎么办?” “结婚呗,还能怎么样。我这人虽然有时候不太着调,但也不能坏了人家女同志的名声不负责,是吧?” 宋二狗说得理所当然。 李秀秀终于反应过来,她这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当即站起来大吼,“我才不要跟你结婚。” 宋二狗两手一摊,“不结就不结,反正我又不吃亏。” “你……你混蛋!” 李秀秀气极,却不敢说实话。 这个闷亏她不吃也得吃。 周志刚急得直跳脚,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李秀秀嫁给宋二狗。 那可是他唯一的补给站,一旦李秀秀嫁人,他可真就没指望了。 “大队长,这事怕是有误会。” “有什么误会?你知道什么?说!” 周志刚看向李秀秀,希望她态度坚决点儿,一定不要答应。 “秀秀是知青,早晚是要回城的,她不可能在这里处对象,她家也不会同意啊。” “有没有可能,她对我一见钟情呢?” 宋二狗冷嗤一声,眼神阴恻恻地扫过去。 周志刚不自觉打个哆嗦,不敢再多话。 李秀秀终于回过味来,指着宋二狗大喊,“他对我耍流氓,我要报警,我要告他。” 大队长看向宋二狗,“你怎么说?” “我有什么可说的?今天是她去我家找我,约我在后山见面。街坊邻居都看见了。现在反过来说我耍流氓,我就是全身张满嘴也说不清啊。” “你……明明……” 李秀秀眼泪噼里啪啦地往下掉,后面的话却卡住,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第一卷 第36章 都会好的 的确,李秀秀和周志刚去找宋二狗的时候根本没背着人。 现在,浑身长满嘴也说不清的人,不是宋二狗,而是她。 李秀秀彻底没主意了,扯着嗓子干嚎,“我要回家,我要找我爸。” 周志刚走过去,拉住她的手,“秀秀,别哭了,总有办法解决的。” 李秀秀一肚子的委屈正没处发泄呢,他偏偏凑过来。 “周志刚,都怪你,都怪你出的馊主意!” 她也顾不上形象了,对着周志刚又抓又挠。 周志刚躲闪不及,脸上,脖子上被抓出好几道血印子。 他的火气也上来了,“这能怪我吗?主意可是陆红梅出的,当时你也同意了。” 大队长眼睛倏地眯起来,“这事,跟红梅有什么关系?” 周志刚这才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急忙退到一边,紧紧闭上嘴,不再说一个字。 林菀跟宋二狗分开后,就找个人多的地方捡柴火,时不时地跟大家唠几句嗑。 农忙过后,大家都吃两顿饭,中午也没人下山。 一直到傍晚,陆斯年的狩猎队带着猎物回来了。 踏雪冲在前面,直接扑进林菀怀里。 陆斯年把林菀捡的柴火背在背上,一行人高高兴兴地下山。 每次狩猎队回来,都是全村最热闹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会凑过来看热闹。 大队长也不想再管李秀秀他们的糟心事了,小跑着出来,“今天怎么样?打到什么了?” “我们碰到狼群了,足足干掉十二只。”陆斯年把柴火放下,喘口气,“我们只要狼皮,肉全给大队吧。” “十几只狼,真的全给大队?”大队长激动得直搓手。 “这不是该分粮了吗,连肉一起分了吧,也让大家伙乐呵乐呵。” “斯年,好样的。我替全体村民谢谢你,谢谢狩猎队。” 陆斯年带着狩猎队的人当场剥狼皮,林菀见不得这么血腥的场面,就先回家了。 一路上,大家都在议论李秀秀的事。 “你听说了吗?李知青跟宋家那个二狗子搞到一块去了。要不是大队长上山找人撞见了,还不定干出什么丑事来呢。” “可不是嘛,我可听说,衣服都扒光了,就差最后那一哆嗦了。” “李知青不是跟周知青处对象吗?怎么又跟二狗子搞一起去了?” “谁知道呢,城里人玩的就是花。” 他们自己议论还不够,硬生生把准备回家的林菀拦下,“李知青是你继姐吧?她在家的时候也这么浪吗?同时跟两个男同志处对象?” “这我可不知道,那时候我眼睛看不见,整天待在家里也不出去。” 林菀故意往后退一步,不太想参与的样子。 立刻有大妈拦住她,“你说,她看上宋二狗什么了?是稀罕他穷,还是稀罕他不洗澡?” 林菀尴尬地笑笑,“或许是她觉悟高,想扎根农村吧?” “哈哈哈哈哈……” 趁着大家笑得前仰后合,林菀急忙溜了。 李秀秀的名声彻底坏了,她要么嫁给宋二狗,要么嫁给周志刚。 不管嫁谁,林菀都少了个大麻烦。 至于陆红梅,她能把自己摘得这么干净,还真小看她了。 不过,这是陆斯年的烂桃花,交给他自己去处理。 林菀压根没想参与。 她和陆斯年毕竟是假夫妻,手伸太长不好。 陆斯年忙完回到家的时候,林菀已经把饭做好了。 他第一次吃媳妇做的饭,心里乐开了花,“好吃,真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儿。”林菀又给他夹了一筷子菜,“我想去看看吴叔叔。” “行,咱们今晚就去。” “问问大军哥要不要一起。” “好。” 从镇上回来,孙博文给林菀买了不少好东西。 光是麦乳精就有两盒,水果罐头四瓶,鸡蛋糕,大白兔奶糖都有两斤。 还有白糖,红糖,晒干的咸肉,都没少给她带。 这么多东西,她跟陆斯年根本吃不完,就想着给吴厂长夫妻俩送点儿去。 而且,他们下放到林场已经一个多月了,林菀还没见过他们,总归不放心。 当晚,林菀,陆斯年和许军一起翻山去看吴厂长。 一进门,赵莉莉就抓住她的手,“菀菀,你咋来了?这大晚上的走山路,万一磕了碰了可咋办?” “婶子,我眼睛治好了。” “真的?能看见了?” “真的。” 吴厂长的脸立刻沉下来,“早知道能治好,在京市的时候就该好好治,白白遭了那么长时间的罪。” 赵莉莉脸色也很难看,“还不是马月娥,非说看过了,医生说的治不好。真没见过她这样当妈的。也怪我,咋就信了她的话呢?” “我就当没这个妈吧。她给我打电话,让我把公分都给李秀秀,还得去给她洗衣做饭。” 赵莉莉气得直抹眼泪,“别听她的,现在离得远了,她管不着。” “我又不傻。” 牛棚的环境差得没法形容,好在吴厂长夫妻俩精神头还不错,身体也没出问题。 林菀算是暂时安心了。 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林菀开始琢磨怎么才能跟林场建立关系。 正琢磨着,寻宝鼠那边突然传来信息,它进入了一个山洞,里面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清。 但它收进空间一颗手榴弹。 林菀的心“咯噔”一下,这只老鼠真的很会找麻烦呀。 他看向陆斯年,“你说,我们立多大的功,才能帮吴叔叔他们改善生活环境?” “这真不好说。” 吴军沉默了好一会儿,“你们为我爸妈做的已经够多了,不能一直拖累你们。” “大军哥,牛棚的环境你没看见吗?现在还好,一旦下大雪,屋顶都得塌。加上四面漏风,在里面过冬不冻死也得落下病。” “唉——”吴军叹了口气,深深的无力感将他包围。 林菀是想解决问题,没想让他难受。 “明天你们别去打猎了,我带你们去个地方。说不定,能让林场同意修补一下牛棚。” “去哪儿?” 陆斯年和吴军异口同声地问。 “别急,明天就知道了。” “嗯。” 吴军点头,心里却是另一个声音,“你这是诚心不让我今晚好好睡觉啊。” 第一卷 第37章 热闹了 第二天一早,林菀就带着陆斯年和吴军上后山。 让她惊喜的是,踏雪和寻宝鼠竟然能互相交流。 一路上都是跟着踏雪走,完全不用她规划路线。 这也省去了解释的环节。 “踏雪这是带咱们去哪儿啊?” 眼看着都要穿过半个林场了,吴军抹一把头上的汗问。 “跟着走吧,一准有惊喜。” 见林菀这么自信,他也没再说什么,继续跟着。 半上午的时候,终于走到了那个山洞。 只是,洞口被枯枝败叶埋了一半,明显已经很久没人来过了。 踏雪扑过去,用前爪一顿刨,很快就露出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门,上面印着硕大的膏药旗。 “这不会是小鬼子留下的军火库吧?” 陆斯年眼神锐利地扫视四周,确定没有危险后才看向林菀。 吴军也是一脸懵,原本以为是出来采草药的,没想到会是这么大阵仗。 林菀有些尴尬地笑笑,“如果我们上报给林场,是不是能换一个大人情?” “这可是大功一件啊。朱厂长怎么也会关照一下我爸妈吧?”吴军一脸兴奋。 “但愿吧。” 林菀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三个人把洞口掩埋好,一边采草药,一边往林场走。 “你们找我有事?” 听到是向阳大队的人,朱厂长倒是第一时间见了他们。 只是,见到是三个小年轻,他的态度并不热情。 陆斯年上前一步,“我叫陆斯年,向阳大队的大队长是我大伯。” “啊,原来是老陆的侄子啊。有什么事就说吧,能帮的我一定帮。” 朱厂长立刻挂上一脸职业性的微笑。 陆斯年倒是没在意他的态度,“我们刚刚采草药的时候,在山上发现一个山洞,门上有膏药旗。” “当真?这事可不能开玩笑。”朱厂长尽管还端着,可他微微颤抖的手已经出卖了他此刻的心情。 “我们亲眼看到的,错不了。” “里面放着什么东西?你们没动吧?” “我之前当过兵,知道这事非同小可,没敢进去。” “好,我立刻召集人手,麻烦你们带路。” “没问题。” 朱厂长叫上十几个心腹,亲自跟着他们来到那个山洞。 “先把门打开看看,如果里面真有东西,咱们得立刻上报。”朱厂长脸上的兴奋已经压不住了。 林菀上前一步,“朱厂长,路带到了,没什么事我们就先走了。” 朱厂长明显一愣,“这里面如果有东西,可是大功一件。你们……” “我们只是带个路,可不敢要什么功劳。” 林菀笑眯眯地拉着陆斯年和吴军继续采药。 朱厂长愣在原地好半天。 陆斯年和吴军都是当过兵的人,不应该不知道这个功劳有多大。 他们这是故意把功劳让出来呀。 想到之前的人参,他突然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不过就是关照两个下放人员,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难事。 林菀的目的达到了,还采了不少药材,开开心心地回到家。 一进门就听见沈翠华在说李秀秀的事,“宋二狗一大早就去知青点提亲了,可李秀秀硬是没开门。看样子,还真是被强迫的。” 陆斯沉哼了一声,“好好的,一个人跑山上干什么去?被强迫也是自找的。” 林菀没参与他们的话题,跟陆斯年一起整理采回来的药材。 陆长征若有所思,“大哥说,周志刚跑过去说菀菀失踪了,他才带人上山找人,结果却看到那样一幕。我怎么感觉这事有点儿不对劲呢?” 陆斯沉猛地一拍大腿,“对呀,他们几个不是密谋坏弟妹的名声吗?李知青怕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自己搭进去了吧?” “如果是这样,她就活该,谁让她心眼那么坏。”沈翠华愤愤不平。 林菀只是清淡地笑笑,心里给宋二狗点个赞。 这家伙,懂事。 李秀秀在知青点躲了一整天,她很清楚,发生了这样的事,躲是躲不掉的。 必须尽快解决。 可让她嫁给宋二狗那个街溜子,还不如让她去死。 于是,她悄悄把周志刚喊出来。 “我想跟你商量件事。” “什么事?”周志刚也一直在等她。 “我们结婚,明天就去领证。”李秀秀习惯性地抬了抬下巴,“但是,你不能碰我,等回城咱们就离婚。” 周志刚嗤笑,“我图啥?” “我每个月给你五块钱,足够你吃饱喝足了。” “五块太少了。”周志刚不为所动。 “周志刚,你不要趁火打劫。” 周志刚邪笑着上前一步,“李秀秀,你似乎搞错了一件事。眼下,是你在求我。求人,得有个求人的态度吧?” “你不是喜欢我吗?不是一直想跟我结婚吗?” “是啊,结婚我不反对。可你不让碰,这可就说不过去了。 毕竟,你已经被宋二狗那个混蛋摸光了,还被那么多人看见。 我能不嫌弃你,还证明不了我对你的喜欢吗?” 李秀秀后槽牙磨得“咯吱”响,“周志刚,别说漂亮话,谁不知道谁呀? 当初你死命追求林菀,还不是看中她爸是厂委书记? 后来,她爸死了,她也瞎了,你立刻就来跟我套近乎。 打的什么主意,当我不知道?” “知道又怎么样?”周志刚阴恻恻地笑着,在月光下非常瘆人,“你现在的情况,除了我谁还会娶你?难道,你真想嫁给宋二狗?” “你……”李秀秀气结,但形势比人强,她也不敢发作,“我爸现在是纺织厂的车间主任,他正在想办法让我回城。 只要你按我说的做,我可以跟他说说,也给你弄个回城指标。你该不会想一辈子待在这山沟沟里吧?” 这个条件太有诱惑力了,但是,这种不能立即兑现的承诺,周志刚一个字都不信。 以李秀秀的性格,只要能回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踹了。 “我说了,要结婚就做真夫妻。要么就免谈,我不当冤大头。” “周志刚,没有我,你很可能一辈子都没办法回城,你想清楚。” 周志刚又靠近一步,凑到她耳边,“该想清楚的,是你。” 第一卷 第38章 都会玩阳谋了 李秀秀咬牙切齿地瞪着他。 临下乡前,李建国千叮咛,万嘱咐,让她一定不要在乡下结婚。 一旦结了婚,基本就没有回城的希望了。 这也是她一到向阳大队就跟周志刚取消婚约的原因。 她不能嫁给任何人,她要回城。 可眼下发生了这样的事,如果不尽快嫁人,她的脊梁骨都得被戳断。 她太害怕被人指指点点了。 “结婚是大事,我得问问我爸。” “行,我可以等。” 周志刚后退一步,嘴上答应,心里却在嗤笑,我是能等,你等得起吗? 李秀秀习惯了依赖家里,在这种情况下,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给李建国打电话。 第二天一早,她为了避开大家的眼光,早早就出了门,徒步走到镇上的邮局。 “爸……” 电话接通的一瞬,她这些天受的委屈全部爆发出来,哭得险些背过气去。 “诶哟,我的心肝,宝贝闺女哟,你可别哭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倒是说呀。” 李建国急得团团转,左哄右哄,总算把她的哭声止住了。 当听到李秀秀被宋二狗欺负了,他差点儿砸了电话。 可这种事发生了,就避免不了被人说三道四。 “秀秀,你这几天尽量别出门。爸请假去看你。” “好。爸,你可快点儿来呀。”李秀秀终于有了主心骨,擦干眼泪回知青点等消息。 林场发现了小日本遗留下的军火库,这件事当天就被证实了。 军区特意派了一个加强连过来,将所有武器弹药,重型火炮,坦克等全部运走。 朱厂长立了大功,光表彰大会就开了一整天。 广播,报纸,近几天全是他的名字。 他想过这件事一定能立功,可没想到影响这么大。 为这事,他还专门去了一趟向阳大队,跟林菀和陆斯年见了一面。 确定他们对功劳的确没有想法后,就下令修补牛棚。 虽然不能盖砖瓦房,但土坯厚实些,屋顶的稻草多铺几层还是不难实现的。 除此之外,吴厂长他们的劳动量也明显减少一部分,让他们干起来没那么吃力。 收到这个消息,吴军两眼通红地来找林菀。 “菀菀,多亏了你……” “大军哥,说这话可就见外了。自从我爸走后,要不是吴叔叔和婶子护着我,我不知道得遭多大罪呢。 以后,我跟你一起给他们养老。” “嗯。”吴军用力点头,“菀菀,以后你就是我亲妹妹,有啥事跟哥说,哥一定给你办。” “好。” 正说着话,大队长推门进来。 “菀菀,药材大家伙都晒得差不多了,什么时候开始收?” “明天晌午,就在晒谷场统一过称。” “行,你得来给把把关。” “放心,我一定去。” 就在大家伙都到晒谷场交药材的时候,李建国终于到了向阳大队。 他平时上班有自行车,阴天下雨还可以坐公交。 可从火车站下车后,一打听才知道,想去向阳大队,要么等大队的牛车来镇上办事,顺道捎回去。 要么,就只能步行。 他问了一圈,也没找到牛车,只能扛着大包小包一路走过去。 正常走两个小时也就到了,他却生生走了三个半小时,两只脚全磨出了血泡。 见到李秀秀的一瞬,他更想哭,“闺女,你受苦了。” “爸,你可来了。” 这会儿,全村人都在晒谷场,根本没人注意到他们父女俩。 “你遇到这么大事,林菀呢?她就不管?” “她现在可风光了,这会儿正在晒谷场收药材呢,全村人都捧着她,哪有时间管我?” 李建国一听,火气噌就窜了起来,“走,带我找她去。我倒是要问问,她是不是想造反。” 李秀秀急忙拉住她,“爸,那边人多,我不去。” 李建国这才想起李秀秀如今的处境,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那就等大伙散了,我再去找她。” “爸,你什么时候能带我走?这鬼地方,我是一分钟都不想待了。” “秀秀啊,爸也想立刻带你走。可回城指标不好弄啊。” “你没帮我找个对象吗?咱也别挑家世了,差不多的就行。” “唉,哪有那么容易。”李建国狠狠叹口气,“革委会王副主任家有个傻儿子,倒是想娶媳妇。可爸不能把你往火坑里推呀。” 李秀秀眼珠子快速转动,“爸,让林菀嫁过去。她现在不瞎了,凭她那长相,王家一定能看上。到时候,找王家要一个回城指标,一定没问题。” 李建国狠狠心动了,“可是,林菀不是已经结婚了吗?” “管她呢。回去就说户口本丢了,重新补办一个。” “她也不能愿意跟我回去啊。” “就说她妈病了,让她回去见最后一面。我就不信,她敢不乖乖回去。不回去,她就是不孝。” 看着李秀秀眼底的狠厉,李建国感觉有些陌生。 这还是他那个温柔善良的乖女儿吗? 可转念一想,任谁经历了那样的耻辱,性格都会发生改变吧? “行,就按你说的办。” “爸,我就知道,你最疼我了。” 林菀对这对父女的谋划一无所知,村民们愿意把药材交到大队换公分,她能省不少事。 她要做的就是定等级,毕竟一等和二等,一斤就差着四毛钱呢。 这一忙活,等给张会计结完款,天都擦黑了。 “我的老天爷,这药材真值这么些钱啊?”张会计数钱的手都在发抖。 大队长也不淡定,搓着手原地转圈,“菀菀,多亏了你,这回咱们大队准能过个肥年。” 林菀甩了甩酸疼的手腕,“明天得麻烦赵叔赶牛车帮我把药材送到镇上。” “没问题,我这就跟他说去。” 看着大队长健步如飞地跑远了,林菀跟陆斯年相视一笑。 “走吧,回家吃饭去,我饿了。” “好。” 两个人刚走出大队部,就撞见等在那里的李建国。 “菀菀,爸来看你了。” 林菀扫一眼他手上拎着的几个蔫了吧唧的苹果,忍不住撇撇嘴,“你不是该去看李秀秀吗?我跟你没那么熟吧。” “怎么说话呢?不管怎么说,我都是你爸。大老远来看你,你就是这态度?” “后爸!”林菀直接翻了个白眼,“有事说事,别套近乎。” “秀秀受了那么大委屈,你这个当妹妹的该多关心她。”李建国习惯性地打着官腔,“她名声坏了,没办法在向阳大队继续待下去。你把工作让给她,帮她摆脱那些流言蜚语。这也是你妈最后的愿望。” “最后的愿望?什么意思?” “你妈病得很重,反正秋收也结束了。你如果还想见她最后一面,就请假跟我回去。” 林菀,“……” 第一卷 第39章 当我死了? 回京市?林菀一百个不愿意。 但是,如果马月娥真病危,她还真不能不回去。 不管她这个妈多偏心,终究是亲妈,这最后一面还是要见的。 只是,如果马月娥病得那么重,李建国不是该在医院陪护吗?干嘛大老远跑到这儿来? 即便是为了通知她回去,打个电话不就行了?电话费可比火车票便宜多了。 “行,我明天跟大队长请了假就跟你回去。” “明天不行,后天吧。”李建国刚来,还没跟李秀秀说说体己话呢。 林菀眼睛微眯,带着审视,“我妈不是病得很重吗?” “不差这一天。” “行吧。” 林菀也没问他晚上住哪儿,直接拉着陆斯年回家了。 两个人都饿了,就简单下碗面条,煮两个荷包蛋,凑合吃一口。 “菀菀,你真要回京市?” 陆斯年想提醒她,李建国的话破绽百出,一定有猫腻。 可他不知道林菀的想法,不敢贸然发表意见。 “明早打个电话问问,就知道真相了。” “给你妈打电话?” “嗯。”林菀若有所思,“一定是李秀秀出事了,才把李建国叫过来的。只是,我还没想明白,他让我回京市的目的是什么。” “他目前最关心什么?” “如果我是他,最想做的事一定是把李秀秀弄回城。”林菀很自然地回答,“难道,他是想骗我回去给李秀秀换回城指标?”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陆斯年顿时紧张起来,“你打算怎么办?” “等明天打了电话再说。” 当晚,李建国实在没勇气走回镇上住招待所,只能在知青点凑合着挤挤。 他还是第一次睡大通铺,本来就不适应。 再加上半夜有人打呼噜,磨牙,他是一分钟都没睡着。 等天亮后,大家伙都出门了,他才迷迷糊糊睡过去。 林菀一大早就给京市纺织厂打电话,这还是她下乡后第一次主动打电话。 马月娥非常意外,小跑着去收发室接,“菀菀,出什么事了?” 听到她中气十足的声音,林菀突然笑了,“李建国来向阳大队了,他跟我说你快死了,让我回去见你最后一面。” “林菀,你胡说八道什么?你爸才不会说这种话。我真是白养你了,竟然咒我死,你简直就是个白眼狼。” “你看,说实话你还不信了。你别挂电话,我让他亲口跟你说。” “行,你让他来,我还就不信了。” 林菀一个眼神,陆斯年就直奔知青点,把李建国从被窝里拖出来,几乎是拎到大队部的。 “小陆啊,你走慢点儿,啥事这么着急啊?” 林菀见到他那狼狈样,强忍着才没笑出声。 “昨晚你说我妈快死了,不会是骗我吧?” “我能拿这种事骗你吗?那可是我媳妇,是你亲妈?”李建国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还假模假式地抹了一把眼泪,“菀菀,你可以不孝顺我这个后爸,但你不能不管你妈呀?她可真没几天活头了。” 马月娥在电话那头把李建国的话听得清清楚楚,肺都要气炸了。 “李建国,你才快死了,你全家都快死了!” 声嘶力竭的吼声,从听筒里传出来。 李建国猛地一愣,这才看见办公桌上没有挂断的电话。 随即笑了,“菀菀,你倒是学聪明了。” “说吧,你骗我回去想干啥?”林菀双手环胸,倚在办公桌上,等着他的回答。 “我可是为你好,你知道有多少知青为了一个回城名额抢破头吗?你有这样的机会要珍惜。” “我什么时候说过想回城了?”林菀盯着他的眼睛,“再说了,我是来这儿结婚的,可不是下乡知青。你是不是搞错了?真正想回城的是李秀秀吧?” 李建国一噎。 骗林菀回京市的主意是李秀秀临时想出来的,根本来不及跟马月娥事先通气。 之前,只要他说的话,林菀从来不敢质疑。 也不知道这次是怎么了,竟然能想到给马月娥打电话确认真假。 他把目光移到陆斯年身上,随即就想通了。 一定是这小子怕媳妇跑了,才想到这个主意。 就林菀那又蠢又笨的,怎么会突然变聪明? 看来,以后说什么事,得背着这家伙才行。 李建国扯了扯嘴角,硬挤出一个微笑,“菀菀,你姐心情不好,你去安慰安慰她吧。” “她自己跑山上去跟街溜子约会,让大家伙看见了,有什么心情不好的?” “啊,她是后悔了吧?”林菀一拍巴掌,“只是,她是后悔不该上山呢?还是后悔事情没做得隐秘点儿,让人发现了呢?” “林菀!她可是你姐,你怎么可以这样嘲笑她?” “这就算嘲笑了?你到村里转一圈,听听大家伙说得,那可更难听呢。” “你……” 李建国很想反驳,但一个字都组织不起来。 也就是李秀秀是他亲闺女,换了是别人家的,他也会嘲讽几句,甚至还会送上一句“活该,谁让她自己不检点。” 不打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疼,他现在切身体会到了,滋味是真不好受。 “菀菀,事情已经发生了。眼下能帮她的就只有你了。” “我能怎么帮她?我可没本事堵住全村人的嘴。” “只要你答应跟我回京市,给秀秀换一个回城指标。以后,我跟你妈一定对你好。” “换回城指标?拿啥换?” “革委会王副主任的小儿子最近张罗着娶媳妇呢,他看上你了……” “革委会副主任,这可是有身份的人啊。这么好的亲事,你怎么舍得给我?不是该给李秀秀吗?” “人家点名要你,我不是也没办法吗?算爸求你,跟我回去吧。以后咱们一家人都在京市,也相互有个照应。不比你待在这山沟沟里强?” “不说实话是吧?”林菀冷嗤一声,“革委会王副主任,这么有名气的人,只要我打个电话就能问出他家的情况。” “不,不用问。爸还能害你?” “还真能。” 李建国见她软硬不吃,顿时沉下脸,“菀菀,我不是跟你商量。回去收拾收拾,明天就跟我回京市。” “当我是死人吗?”陆斯年上前一步,“想带我媳妇走,问过我了吗?” 第一卷 第40章 酸了 李建国烦躁地皱起眉,“林菀,这件事你仔细想想,你妈还在京市,她含辛茹苦把你养大不容易,你不能不孝。” “孝顺就是放弃自己的大好婚姻改嫁,替继姐换回城指标?这是哪门子孝道?”陆斯年又上前一步,把林菀挡在身后。 李建国的火气也上来了,“什么大好婚姻?你一个泥腿子,还是个瘸子,能给林菀什么好日子过? 我帮她选的可是京市革委会副主任家,那样的家庭,是你想都不敢想的存在。” 陆斯年神情一滞,他真的要阻止一段好姻缘吗?他有资格阻止吗? 李建国看出了他的犹豫,脸上立刻溢满得意,“我劝你知难而退,今天就去跟林菀把离婚证办了,我还能补偿你一点儿钱。 不识趣的话,你只会鸡飞蛋打什么都落不下。” 林菀没搭理他,直接拨通京市纺织厂的电话。 “李叔叔,我想跟你打听个事。” “菀菀啊,你说。” “我听说革委会王副主任的小儿子正在张罗婚事,不知道他这个人怎么样?” “他?那就是个傻子,跟三岁小孩一样,吃喝拉撒都得人伺候。还动不动就打人,谁好人家姑娘嫁那种人啊?你咋想起来问这个?” “还不是我继父,大老远跑来说给我找了们好亲事,非逼着我离婚另嫁……” “你给我闭嘴,胡说什么呢?” 李建国一直在厂里维持着老实善良的人设,被林菀这么一说,他苦心经营多年的形象可就彻底毁了。 也顾不上跟陆斯年对峙,急忙冲上去抢下听筒,重重挂掉。 林菀讥讽地看着他,“这就是你说的好姻缘?” “你,你这个逆女!”李建国也不装了,“我跟你说,这婚事你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秀秀必须回城,这是唯一的办法。” “那就让李秀秀嫁啊。” “秀秀怎么能嫁傻子?” “哦,你女儿是人,我就不是。她不能嫁傻子,我就能嫁?” “你怎么能跟她比?你就是个赔钱货,天生的贱胚子。你活该为她付出。”李建国阴恻恻地盯着她,“别忘了,你妈还在我手里。你如果不答应,她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我妈?”林菀冷嗤一声,“她在选择跟你们父女俩一起欺负那天起,就没打算再享我的福。这是她的选择,那么大个人,也该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了。不是吗?” “你……逆女!不孝!” “与其在这儿叫嚣,不如快点儿回京市挽回你的名声。再耽搁下去,怕是整个纺织厂都知道你卖女求荣了。” “你……” 李建国甩袖而去,都没来得及跟李秀秀告别就直奔火车站。 他绝不能让自己的形象崩塌,他还想当副厂长,当厂长呢。 林菀看了陆斯年一眼,一个字都没说,径直往外走。 陆斯年反应了一会儿才追上去,“菀菀,我……” 林菀猛地转过身,死死盯着他,“你想离婚可以直接说,我们当初就说好的,我不会缠着你。” “菀菀你听我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陆斯年眼睛都急红了。 林菀却叹口气,“算了,你先回去吧。我去镇上送药。” 陆斯年愣在原地。 他不知道林菀这句“算了”是这事翻篇了,还是别的什么意思。 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林菀把收上来的第一批药材送到国营药店。 孙博文看了非常满意,“很不错,一等药材占百分之六十,二等占百分之四十,一点等外的都没有。菀菀,你做得非常好。” “谢谢师父夸奖。” 其实,林菀更高兴的是,功德值到账了。 “叮,恭喜宿主获得二百一十二点功德值,功德值余额已达二百一十八点,可兑换两次抽卡机会,是否抽取?” 林菀没选择立刻抽取,她想看看,积攒个十连抽会不会出更好的东西出现。 交接完药材,她并没有立刻回向阳大队。 眼睛治好了,她可以自己看医书,比听孙博文诵读效率高很多。 她一头扎进了孙博文的办公室,捧着医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还不忘随时记笔记。 孙博文满意地点点头,轻轻关上门,不去打扰她。 林菀在这儿学习忘了时间。 待在向阳大队的陆斯年却如热锅上的蚂蚁,焦躁得不知如何是好。 他今天没上山打猎,更没心思去采药材,干脆去建房子的工地看看进度。 主要是想等林菀回来解释清楚。 可左等右等,眼看天都快黑了,也不见林菀的身影。 跟他一样焦躁的还有李秀秀,她一直在宿舍等李建国的好消息,可等到天黑也没见人。 想出去打听,可眼下整个大队谁还敢跟她说话?见了她都绕道走,生怕染上晦气。 林菀回到家的时候,天都黑透了。 陆斯年站在大门口,都快把自己站成望妻石了。 可看到人的那一瞬,只张了张嘴,竟然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林菀越过他,直接洗漱,回屋睡觉。 她这一天还真挺累的。 陆斯年几次张嘴,终究一句话都没说,默默在炕边躺下。 第二天一早,林菀简单吃过早饭,就骑上自行车出门了。 她直接去了隔壁林场找朱厂长。 “林同志找我有事?” 朱厂长最近正春风得意,对她的态度也热情不少。 “我是国营药店的采购员,咱们林场的职工家属应该都想赚点钱贴补家用的吧? 不如上山采药,我教他们怎么识别药材,怎么炮制。 等成品出来了,我上门来收。” 朱厂长眼睛倏地亮了,“你这个法子倒是不错。” 见他意动,林菀立刻把药材清单拿出来,“这上面都是我们要收购的药材,价格也标在上面。 只要上交的药材达标,就当场结算。” “行,我立刻召集大家商量这事。如果有人愿意干,我第一时间请你过来教学。” “好,就这么说定了。” 告别朱厂长,林菀顺路去看了一眼吴厂长。 牛棚正在重修,他们被暂时安排在废弃宿舍。 虽热还是很破,但比牛棚好点儿。 大白天的,林菀不好上前打招呼,只远远看了一眼。 回去后,跟吴军说了他们的情况。 “等采药的事成了,林场尝到甜头,朱厂长会更愿意关照他们。” “菀菀,谢谢你!” “大军哥,我们是一家人。说谢谢,生分了。” 坐在一边的陆斯年一言不发,眼神晦暗不明。 难道,菀菀喜欢吴军? 第一卷 第41章 这关系处的 送走吴军。 林菀看一眼坐在炕沿上的陆斯年,“昨天是我态度不好,我向你道歉。” 陆斯年突然就慌了,急忙摆手,“不是,是我的错,我,我应该……” “没有什么是应该的,你能站出来护着我,我已经很感激了,不该得寸进尺。” “菀菀……” “好了。如果你不生我的气,这件事就过去了。行吗?” “我不生气,我……” 虽然这件事翻篇了,日子照常过。 可陆斯年总觉得,他跟林菀之间的距离被拉开了。 他也不知道怎么做能缓和两人的关系,只好拼命上山打猎,赚更多的钱。 至少,林菀在每次收到钱的时候,都笑得很开心。 林菀最近很忙,朱厂长那边把采药的事一说,几乎所有职工家属都愿意响应。 林菀为了更快教会大家识别药材,每天一早就到林场现场教学,还亲自带着他们上山采药,回来再手把手教他们炮制。 林场和向阳大队不一样,林菀就住在大队,她可以及时了解山上的药材情况,大家的采摘进度,随时调整采摘方向和品种。 可她不是林场的人,不可能整天待在这里。 所以,必须一次性教会他们认识多种药材,让他们自己判断什么时间采摘什么品种。 可是,每个人的学习能力不一样,林菀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挨个教。 于是,她从中选出几个相对聪明些的,下大力气教会他们,再让他们慢慢教其他人。 朱厂长原本以为林菀就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肯定是通过关系买了一份国营药店采购员的工作。 来林场收药,也只是为了完成任务。 可没想到,她竟然认识那么多药材,还能把药理讲得头头是道。 她还是个天生的领导者,才来了林场三天,就把那群蛮不讲理,他看了就头疼的家庭主妇们收拾得服服帖帖。 还选出了小组长,带领大家一起采药,一起炮制,干得像模像样。 “林同志,以你的能力,干个小采购员屈才了,想不想来林场干妇联主任?” “我可操不了那么多心。现在的工作就很好,时间自由,主要能顾上家。” 朱厂长也没勉强,只是惋惜地摇摇头。 毕竟是个女同志,少不了要围着锅台转。 林菀也不在意他的想法,只要利益捆绑在一起就行。 其他的,都是浮云。 林建国回到京市后,他逼继女离婚,改嫁傻子,给亲生女儿换回城指标的事已经传开了。 还连带着把之前他逼林菀让出工作,去乡下嫁给瘸子的事给挖了出来。 他第一天回厂上班,就被厂长叫去问话。 “厂长,我只是去看看两个闺女,怎么就传出这么离谱的事?林菀虽然不是我亲生的,可毕竟养了她这么些年,还供他读完高中。 作为继父,我做得虽不算最好,但也说得过去了呀。” “这事是不是传言看后续发展就能验证,只要林菀没嫁给傻子,谣言就会不攻自破。 但你逼继女让出工作,去乡下嫁给瘸子的事可摆在这儿呢,抵赖不掉。” “厂长,我真是冤枉死了。林菀的确是嫁给了瘸子,可那门亲事可是林书记在世时定的,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呀。 不信你问马月娥,她可是林菀的亲妈,她总不能害自己亲闺女吧?” “哼,你跟我说这些没用。平息谣言得靠你自己的表现,一旦造成不好的影响,别说升职,你这个车间主任能不能坐稳,都得另说。” “是是是,我一定好好表现,绝不让厂长失望。” 林建国算是暂时把这件事糊弄过去了。 可还待在向阳大队的李秀秀可就惨了,大家都知道她把李建国找来逼迫林菀离婚,回京市嫁给傻子,就是为了给她换回城指标。 原本大家伙已经觉得她很晦气了,又出了这样的事,就更看她不顺眼。 但凡见到她都会啐一口。 小孩见了她还会往她身上扔石子,烂菜叶子。 李秀秀快疯了,给李建国打电话求助却始终没有回应。 李建国自己都焦头烂额,哪还顾得上她? 无奈,她只能再次找到周志刚,“我同意跟你结婚,我们现在就去领证,快!” 周志刚扯了扯嘴角,“李秀秀,你现在是什么处境,真没点数吗? 我可不想出门就被人戳脊梁骨,扔烂菜叶子。 结婚?你还是找别人吧。” 李秀秀傻眼了,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周志刚,你不是一直想跟我结婚吗?我答应你,领了证我就把自己给你,我让你碰还不行吗?” “真当你的身子多金贵呢?早让宋二狗摸光了。我凭啥娶个二手货,还要对你感恩戴德呀?” “我有钱,我爸每个月给我寄二十块钱,我给你十块,总行了吧?” 周志刚心动了,一个月有十块钱,即便公分少也不至于饿肚子。 可想到以后出门就得跟猴子似的,被人指指点点,他就心里发怵。 没人能真的强大到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何况她还是个极其好面子的人。 见他还是不松口,李秀秀急了,“十五,给你十五还不行吗?” 周志刚的眼睛亮了一下,十五块钱,比林菀的工资都高,该知足了。 “行吧,别忘了你说的话。” “放心,我一定说到做到。” 两个人商量好后,就去找大队长开介绍信。 “你们真的考虑好了?结婚可是一辈子的大事。” 大队长知道周志刚图的是什么,他并不觉得李秀秀嫁给周志刚比嫁宋二狗好。 倒不是他偏心本村人。 客观来讲,宋二狗和周志刚是同一类人,都好吃懒做,不务正业。 可宋二狗坏在明面上,不像周志刚那么有心计。 但这毕竟是人家的私事,他管不了,也轮不到他管。 “我们想好了。”周志刚痛快地答应。 李秀秀虽然有些犹豫,还是点头表示想好了。 大队长利落地给他们开了介绍信,当天两个人就领了结婚证。 这事,立刻就在向阳大队炸开了。 “周知青图啥呀?怎么娶这么个不检点的玩意?” “谁知道呢?或许有人就喜欢戴绿帽子吧?” 周志刚和李秀秀刚领完证回来,就听到村民们肆无忌惮地议论,声音大得生怕他们听不见。 李秀秀捂着脸,直往她身后躲。 周志刚倒是还算淡定,“咱们都结婚了,总得有个住处。你拿点钱出来盖房子。” 李秀秀猛地愣住,“什么?我拿钱盖房子?” 第一卷 第42章 风雨欲来 “你不拿谁拿?我身上可一分钱都没有,咱们总不能继续住宿舍吧?” 李秀秀也早就不想住宿舍了,能有个自己的房子,至少能少招些白眼。 两个人又一起去找大队长批地。 “你们想盖房子没问题,但费用得自己出,将来回城了房子还是大队的。” 他们根本没有选择,只能点头答应。 随后就是找帮工,木工,瓦工,力工都得请。 想让周志刚自己摔土坯,还不如要了他的命。 打听一圈下来,盖一间土坯房,带一个小厨房,加起来二十平米左右,连工带料得一百八十块钱。 即便是李秀秀也拿不出这么多钱。 无奈之下,她只好给李建国打电话要钱。 听说闺女在乡下嫁人了,李建国差点一口气没上来,直接厥过去。 可知道是嫁给周志刚后,才稍微缓过来些。 一来,这俩人原本就处过对象。 再一个,周志刚也是京市人,早晚得回城。 这么一想,他心里可算舒坦了些。 可盖房子要女方出钱,可没有这个道理。 当晚,李建国就带着马月娥一起去了周志刚家。 “亲家,两个孩子在乡下结婚了,说是要盖房子,这事你们是怎么考虑的?” “结婚了?啥时候的事?我咋不知道?” 周志刚的父亲是钢铁厂的普通工人,前几年在一次事故中受了伤,再也干不了体力活。 单位照顾他,给他个看大门的活干,一个月也就十八块钱。 他妈瘫痪在床,常年泡在药罐子里。 这两口子自己活着都费劲,根本没有余力给儿子盖房子。 李建国听到这话差点儿气死,周志刚跟他闺女结婚了,竟然没跟家里说。 这算怎么回事? 要不是李秀秀目前处境太差,他绝对当场翻脸。 走这一趟,啥事没解决,还惹了一肚子气。 李建国回到家就给马月娥一巴掌,他现在打人已经不需要找借口了,气不顺就动手。 马月娥也不敢反抗,只能生生受着。 “我明天就给林菀打电话,盖房子的钱让她出。” 这话李建国爱听,哼了一声回屋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早,马月娥就给林菀打电话。 结果,对面告诉她林菀不在。 “等林菀回来了,让她给我回个电话,我是她妈。” “行,一定帮你转告。” 大队长放下电话就冷哼一声,“这家伙找菀菀一准是要钱。” 对面的张会计也是同样的想法,“那还告诉菀菀吗?” “告诉个屁,就当没接过这个电话。” “我看行。” 马月娥等到中午也没等来林菀的电话,只能再打过去,得到的回复还是一样。 “我女儿不是就在你们大队吗?怎么会一直不在?她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她在镇上上班,平时都不在大队。” “那她什么时候下班?下班总能给我回电话吧?” “六点,回到大队已经晚上八点了,你确定能接到电话?你要是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我帮你转告。” 马月娥犹豫了一下,“麻烦你转告她,明天一定抽时间给我回个电话,我有急事找她。” “行。” 大队长挂断电话,寻思了一下还是决定跟林菀通个气。 就打电话到国营药店,把这事跟她说了。 林菀用脚趾头想都知道马月娥找她准没好事,“如果她再打电话来,你就直接挂掉,不用理。” “行。” 马月娥找不到林菀,回家少不了挨揍。 可她也没有办法,只能受着。 李建国终究是心疼闺女,虽然肉疼,还是给李秀秀寄了二百块钱。 土坯房终于动工了。 眼看着林菀家的砖瓦房都快上梁了,李秀秀嫉妒得发疯。 “同是爹生娘养的,她凭什么比我过得好?” 跟她一样得红眼病的还有陆红梅。 上回计划好了把林菀坑死,结果李秀秀太蠢,不但没成事,还把自己搭进去了。 这些天她心里一直堵得慌。 特别是林菀到处收药材,全村人都跟着沾光,家里的砖瓦房又快盖好了,她杀人的心都有。 只是,一时间她也想不到对付林菀的办法,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 周志刚结婚了,大队长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陆红梅的婚事又被提上日程,“红梅,周知青已经结婚了,你总想着他也不是个事。 这两天让你妈找媒人相看,也别太挑,人老实,能过日子就行。” “行。” 陆红梅想反对,但她知道,大队长是来通知她,而不是跟她商量的。 她答不答应,都得相看,没必要直接闹翻。 上次的事大队长已经很生气了,她再敢闹,万一家里真不管她了,以后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 一旦失去队长闺女这个身份,连周志刚那样的人都看不起她,何况陆斯年了。 看清形势后,她打算先敷衍着。 即便是相看也需要时间,筹备结婚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当务之急是尽快跟陆斯年生米煮成熟饭,那他想不娶自己都不行。 当晚,狩猎队又带着一堆猎物满载而归,全村人都围过去看热闹。 大队长宣布,“明天分粮,吃杀猪菜。” “吼吼吼!” 所有人都跟着欢呼。 一般情况下,分粮这天比过年还热闹。 一年的劳作终于有了收获,没有人会不高兴。 今年还能提前吃上杀猪菜,那可是快乐加倍。 大人孩子都奔走相告,整个向阳大队都被幸福的气氛包围着。 陆红梅的视线始终黏在陆斯年身上,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就是明天。 第二天一早,陆家父子三人就推上平板车,带着提前准备好的麻袋去排队领粮食。 林菀还没见过这种场面,跟过去看热闹。 陆家四个劳力,全是满公分,自然第一个领。 陆长征先把他们老两口的粮食领完,接着就是陆斯沉,最后才轮到陆斯年两口子。 林菀拉了拉他的衣角,“我们多要点细粮。” “行。” 大部分家庭为了冬天不挨饿,都会尽可能把细粮换成粗粮。 像他们这样只要细粮的真没有。 所有人看林菀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 “陆家这儿媳妇太不会过日子了。” “人家吃公家粮,饿不着呗。” “斯年那小子打猎是把好手,他家肉也不缺,真是命好。” 陆红梅死死瞪着她,“过了今天,看你还怎么风光?” 第一卷 第43章 还是太年轻啊 热热闹闹分完粮,大队长媳妇就带着几个做饭好吃的媳妇开始做杀猪菜。 林菀也去帮忙。 她的厨艺不错,但这种风头她可不想出,也就帮忙摘摘菜,打打下手。 陆红梅也在其中,眼睛时不时瞟一眼周围的人,偷感极强,就差把“我想干坏事”几个字写在脑门上了。 林菀想不注意她都难。 杀猪菜做好了,晒谷场上早就围满了人,手里都拿着自家带来的碗筷。 陆红梅抢着给大家盛菜。 林菀就揽下了发干粮的活儿。 陆斯年来的时候,陆红梅多往他碗里盛了块肉,所有人都看见了。 “二堂哥,这些猎物都是你打来的,多吃点儿。” 陆斯年没看她,把碗里多的肉扒拉回去,又给林菀盛了一碗,坐到旁边等着。 林菀发完最后一份干粮,来到他身边,“怎么不吃?” “等你一起。” 陆斯年很自然地把肉多的一碗推给她。 陆红梅手里的饭勺掉进锅里,“哐当”一声。 不过,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自己碗里,没注意这点儿动静。 只有林菀看过去,正对上她怨毒的眼神。 林菀眼神眯了眯,转头看向陆斯年,“你信我吗?” “信。” 陆斯年毫不犹豫地点头。 “那好,这杀猪菜咱们不吃了,回家。” 陆斯年微微一怔,随即端起碗就走。 当着大家的面把肉菜倒掉,那得被人指着鼻子骂,他可不想找事。 陆红梅见他们要走,急忙冲过去拦住。 “二堂哥你去哪儿?” 陆斯年蹙眉,“有事?” “我爸准备了酒,你怎么也得喝两杯啊。” “明早还得上山,不能喝酒。”陆斯年错开她继续往前走。 “二堂哥。”陆红梅情急之下就要去抱他的胳膊。 陆斯年反应快,一个闪身就躲到了林菀身后,“媳妇,我可连衣角都没让她碰到。” 林菀扯动唇角,似笑非笑,“陆红梅,你拉拉扯扯的,想干啥?” “我,我就是想留二堂哥喝酒。” “他都说不喝了,没听见?” “要你管,我跟二堂哥说话呢,有你什么事?” “道歉!”陆斯年厉喝一声。 陆红梅满脸得意,“听见了没,二堂哥让你……” “陆红梅,给你二嫂道歉。立刻,马上!” 陆红梅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二堂哥,你为了一个外人吼我?” “菀菀是我媳妇,不是外人。”陆斯年眼神冷凝,声音里压抑着怒火,“陆红梅,我最后说一遍,道歉!” 这边动静不小,立刻有人围上来。 陆红梅脸上挂不住,捂着脸跑开。 陆斯年阴沉着脸看向大队长,“大伯,陆红梅如果不道歉,以后我就不认她这个妹妹。大家伙都给我做个见证。” 大队长也觉得没脸,“回去我就揍她,让她上门给你们两口子赔礼道歉。” “可别上门了,以后让她离我家男人远点就行,今天的事我就不计较了。” 原本林菀是想给大队长留点面子的,可陆红梅一而再,再而三地舞到她面前。 就算她是泥捏的,也有三分火气不是? 大队长老脸臊得通红,转身要走。 林菀把他拦住,将陆斯年端着的两碗肉塞到他手里。 “大伯,我说话也不好听。这两碗肉算是给你赔罪的,别嫌弃啊。” 大队长挽回点儿面子,脸色好了不少。 “行,都散了吧。” 回到家陆斯年立刻问,“你不是怀疑肉里有问题吗?怎么还给大伯了?” “我只是觉得陆红梅不对劲,也不一定就真有问题。” 陆斯年的眉头拧成了疙瘩,“那死丫头可真烦人,狗皮膏药似的,甩都甩不掉。” “还不是你惯的?” “我可没惯着她。”陆斯年下意识否认,又心虚地偷瞄一眼林菀,“大伯护短,小时候我们没少帮她打架。可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我也只把她当妹妹。” “我不管你们之间的破账怎么算,别来烦我就行。” 林菀可没心情一天到晚跟这些脑子不好使的人撕逼,太浪费时间。 谁的问题谁解决,公平合理。 “我会处理好。”陆斯年闷闷的。 他感觉自己很冤,却喊不出来。 大队长回到家第一时间就把陆红梅叫过来,“你今天干啥了?” “我啥也没干。”陆红梅一点都不心虚,“我就是觉得二堂哥打猎辛苦,想让他来咱家喝点酒。” “人家不来你还硬拽?你都多大了,也不知道避嫌?” 陆红梅筹备了好几天,就差今天这最后一哆嗦了。 结果,林菀一句话就把陆斯年带走了,她怎么能甘心? “爸,你看不见二堂哥过的是什么日子吗?他起早贪黑地上山打猎,回家还要伺候那个懒婆娘。 原来她眼瞎不能干活也就算了,现在眼睛不是好了吗?凭啥还让人伺候?” “那是人家两口子的事,跟你有啥关系?”大队长太阳穴突突直跳。 “二堂哥如果跟我过日子,我就一点活不让他干,保准把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那也得人家愿意。斯年愿意跟你过吗?他宁愿每天伺候林菀,也不给你个正眼,你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 “他只是还没发现我的好,只要我们在一起了,他一定会爱上我,一定……” “啪!” 大队长抡圆了胳膊,狠狠给她一巴掌,直接把她呼到地上。 “你还要不要脸?这是一个大姑娘能说出来的话?陆斯年结婚了,你少惦记。” 陆红梅耳朵“嗡嗡”的,嘴角渗出血。 却还倔强地瞪着大队长,“我就要嫁给二堂哥,你不让我嫁,我就去死!” “陆红梅!”大队长这一嗓子差点把屋顶掀了,“前些天为了个周知青要死要活,现在又盯上有妇之夫,你能不能正常点儿?非得把我气死才甘心?” “我从来就没想过嫁给周知青,那是因为他答应,能帮我把林菀弄走,我才同意跟他假结婚的。 他那个怂包,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好哇,那天他跑来说林菀失踪,是故意引我们上山,你们合起伙来算计的林菀?” “是又怎么样?她活该!谁让她赖着二堂哥?她就是个贱人……啊——” 大队长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抓起笤帚疙瘩就往她身上招呼。 “今天我就打死你,免得你出去丢人现眼。” 第一卷 第44章 同样是人,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该说不说,陆红梅是真硬气。 大队长打到气喘吁吁,她硬是没松口。 无奈之下,只好把她绑起来关在屋里。 “造孽呀!这可咋办?红梅从小就轴,她认准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大队长媳妇只知道哭天抹泪,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她轴也得轴对地方,人家斯年结婚了,她非要插一脚,这算怎么回事?她不要脸,我还不要脸吗?” 大队长气得,一口气把两碗肉全吃了。 突然感觉浑身燥热难耐,冷汗大颗大颗往下掉,“这肉?” “老头子,你这是怎么了?”大队长媳妇急忙拿毛巾帮他擦汗,“好好的,咋出这么多汗?” 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大队长跌跌撞撞冲进陆红梅屋里。 “死丫头,你是不是给斯年的肉里下药了?” “哈哈哈哈……下了又怎么样?要不是林菀那个小贱人横插一杠子,今天我俩就生米煮成熟饭了。到那时,他想不娶我都不行。” “下,下药?”大队长媳妇从后面追过来,听到这话人都吓傻了,“红梅呀,你怎么能干这种事呢?丧良心啊!” “别嚎了,扶我回屋。”大队长死死咬着牙关,才勉强维持一丝理智。 第二天,大队长和他媳妇一整天没下来炕,药劲太猛了。 “红梅这丫头不能留了。”大队长哑着嗓子说。 “唉!都说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老话一点儿不假呀。”大队长媳妇哭都哭不出来,说话都是气声。 陆斯年家的房子上梁,按说大队长该来捧个场。 可惜,他昨晚折腾得太狠,根本下不了炕,就让大儿子陆斯横代他去过礼。 林菀和陆斯年对视一眼,心照不宣。 那碗肉肯定有问题,没跑了。 眼下不兴搞烧香祭祀那一套,只在事先选好的横梁上绑一块红布,再给大家伙分点儿糖,仪式就算结束了。 新房眼看就要盖好了,卧室的家具都是新买的,直接搬过来用就行。 厨房里的碗柜,饭桌,板凳什么的都得置办。 客厅里也得打一套沙发,再加个茶几,五斗橱也得再买两个。 趁着有空,林菀和陆斯年一起跑了趟供销社,把该买的都买齐。 等封了顶,再把墙面粉刷一遍,装好门窗,就可以入住了。 天气一天天转冷,工期必须往前赶。 一旦下雪,剩下的活可就不好干了。 大队长缓过劲来,第一时间就给陆红梅找婆家。 也不看条件了,唯一的想法就是嫁远点儿,别有事没事往回跑就行。 这丫头为了陷害林菀,都能想出跟周志刚假结婚的法子。 没得逞还不甘心,竟然直接给陆斯年下药。 这也就是他养大的闺女,否则绝对骂一句畜生。 三天后,陆红梅出嫁了。 男方没来迎亲,她是被绑上牛车送走的。 嫁妆就是一个小布包,顶多有两套衣服。 林菀听到这个消息,弯唇笑笑。 “大队长是个明事理的。” 陆斯年却很意外,“真没想到,大伯终于舍得收拾陆红梅这个祸害了。你是不知道,之前他多护着这个小闺女。” “但愿这件事过去了。” “我打听了,她婆家在四十多公里外的村子。以后怕是逢年过节都不一定能回来。” “嗯,还不错。”林菀的心里总算松快了些。 陆红梅这种人就像癞蛤蟆,不咬人膈应人。 送远点儿好,清静。 李秀秀盖的土坯房也快完工了,跟陆家这边的进度差不多。 只是,她脸已经很久没出现过笑模样了。 她不甘心啊。 凭什么林菀能住青砖大瓦房,她只能住这憋屈的土坯房? 凭什么林菀能嫁个能干的男人,顿顿吃肉,她却只能找个窝囊废? 自从领了结婚证,周志刚是一个公分都不去挣了。 秋收后,只剩下烧秸秆,平整土地,挖水渠这些活。 大队不会强制出工,干的有公分,不干就没有。 周志刚每个月有李秀秀给的十五块钱,足够他开销了,才不愿意去吃那个苦呢。 两个人都不是干活的料,一共也没挣几个公分,只分到够吃几天的粮食。 现在又忙着结婚,盖房子,谁都没去想这个冬天怎么过。 由于李秀秀名声彻底臭了,也没人愿意提醒他们。 还是大队长看不下去了,找他们说了一句,“过冬的粮食,柴火都得提前准备。等大雪封山,门都出不去,有钱也买不到粮食。” 这话,他们倒是听进去了。 两个人特意跑了一趟镇上,可粮站的粮食只卖给有购粮证的人。 他们跑了个空。 李秀秀一脸迷茫,“现在怎么办?” “让你爸寄,他人脉广,总能弄到粮食。”周志刚一点儿压力都没有,只等着吃现成的。 李秀秀气得跺脚,只能给李建国打电话要粮食。 “秀秀,家里也是吃定量,实在匀不出你们两个人的口粮。我先给你寄五十斤玉米面应急。不够的话,你们还是得自己想办法。” 李建国很无力,过去一直养着李秀秀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可现在,连周志刚也让他养,他心里就不痛快了。 同样是男人,他凭啥吃白食,不用养家? 搞不到粮食,周志刚也很上火,只能去找大队长借。 “大队长,你就帮帮忙吧,总不能看着我们饿死吧?” “我家里粮食也不多,最多换给你们二十斤,你们再去别家问问。”作为大队长,还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多少得搭把手。 去别人家?两个人对视一眼,同时想到了林菀。 再次见到这两个人,林菀刚刚舒展的眉心又蹙了起来,“我跟你们应该没什么关系吧?能不能别总来我面前蹦跶?” “林菀,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快点准备一百斤粮食给我们过冬,之前你做的那些事我可以既往不咎。” 周志刚还是一如既往地迷之自信。 李秀秀跟他相比,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林菀,我可是你姐。你不该关照我吗?现在我没有粮食过冬,找你要点不是应该的?你别那么小气。 如果你表现好,我还能在你妈面前帮你说句好话,让她也心疼心疼你。” 林菀都被他俩气笑了,“脑子有病就去治,别一天到晚在我面前蹦跶。我厌蠢。” 第一卷 第45章 哈,催生了 “林菀,你别给脸不要脸,我们来找你,是看得起你,别不识好歹。”周志刚有些恼羞成怒。 李秀秀也在一旁帮腔,“就是,识趣的就把粮食准备好,给我们送过去。否则,要你好看。” “要饭就得有个要饭的态度。”林菀眼睛眯了眯,“周志刚,李秀秀,我不欠你们的。在我发火前,你们最好给我圆润地滚出去。” 李秀秀最受不了林菀这不把她放在眼里的样子,火气蹭蹭往上窜。 “林菀,你得意什么?嫁给一个瘸子是什么风光的事吗?你这辈子就只能烂在这山沟沟里,当个泥腿子。 对我们好点儿,等我们回城了还能接济你一二。你自己想想清楚,该怎么做。” “就是。”周志刚立刻附和,“林菀,我知道你还在跟我赌气,气我娶了秀秀没娶你。 但闹脾气也该有个限度,你最好乖乖听话。 否则,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林菀使劲拍了几下巴掌,“精彩,真精彩,你们俩怎么不去唱大戏?在我面前蹦跶,真是屈才了。” “林菀,你少阴阳怪气的。立刻,马上,把粮食拿出来。否则……” “汪汪!” 周志刚的话还没说完,踏雪已经在林菀的示意下扑了过去。 “啊!”李秀秀吓得掉头就跑,结果左脚绊右脚,来了个狗吃屎。她想死的心都有,“林菀,我要杀了你!” 周志刚也没好到哪去,连滚带爬地跑远了,根本没去管李秀秀的死活。 林菀揉揉眉心,生活里总是出现这种奇葩,是真糟心。 在林菀这里没讨到便宜,李秀秀和周志刚狠狠吵了一架,都在埋怨对方没用。 宋二狗刚好遇到负气出走的周志刚,“怎么,刚结婚就吵架了?” “要你管?”周志刚狠狠瞪他一眼。 “哟,捡了一个我用烂的二手货还当宝呢?戴绿帽子的感觉是不是很爽?” “你……” 周志刚眼睛气得通红。 他虽然跟李秀秀结婚了,可房子还没盖好,两个人还没圆房。 他一直以为李秀秀只是被宋二狗摸摸,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这才忍着恶心把人娶了。 可如果这俩人早就……他不愿意往下想。 李秀秀还是不是完璧之身,试试不就知道了?那可是他媳妇,不犯法。 想到这儿,他直接冲回知青点。 大白天的,所有人都上山采药,捡柴火去了,屋里只剩下李秀秀一个人。 周志刚直接冲上去把人扑倒,就去扯她的裤子。 李秀秀吓坏了,“周志刚你干什么?你疯啦?” “闭嘴!我是你男人,干你怎么了?” 李秀秀拼命挣扎,可男女之间力量悬殊,她的反抗反而更加激起了周志刚的兽性,不管不顾地横冲直撞。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李秀秀才从噩梦中解脱出来,像一个破布娃娃一样蜷缩成一团。 “周志刚,你不是人!” 这会儿,周志刚也恢复了理智,看到炕席上那点殷红,心里舒服了。 “秀秀,我一定会对你好的,以后咱们好好过日子嗷。” 李秀秀除了不停抽噎,还能干什么? 身子已经被他占了,不好好过日子,还能怎么样? 在这一刻,她认命了。 陆家的青砖大瓦房终于盖好了,搬家这天只自家人吃了顿饭,街坊邻居分点瓜子,就算暖窝了。 搬进新家,林菀立刻提出分房睡。 陆斯年委屈吧啦地抱着自己的行李去了偏屋,把正屋留给林菀住。 其实分开睡也好。 他一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身边躺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他能抗这么多天,已经是极限了。 同一天,李秀秀和周志刚也搬进了新房。 只是,他们没请客,糖也没买,就悄没声地住了进去。 也没有人关心他们过得怎么样。 就在搬家的第二天,突然下起了雪。 陆斯年把炕烧得滚烫,屋里暖烘烘的。 林菀这段时间已经把两个人的新棉衣都做好了,刚好拿出来穿。 “你试试大小合不合适,不行我再改。” 陆斯年乐颠颠地换上,棉花又宣又软,穿在身上暖到心里。 “媳妇,你手可真巧,正好合身。”陆斯年美滋滋地在镜子前照来照去。 “瞎叫什么呢?谁是你媳妇?”林菀嗔他一眼,脸唰地红了。 陆斯年一阵傻乐。 林菀虽然还没真正接受他,可是真对他好啊。 前段时间刚给他织了毛衣毛裤,这又做了一整套棉衣,穿上前两天一起去买的棉鞋,整个冬天都不会冷了。 下雪了,向阳大队正式进入猫冬阶段。 除非有什么大事,大家伙几乎都不出屋, 林菀还惦记着牛棚里的吴厂长夫妇,“我想去看看吴叔叔,雪下这么大,也不知道他们那边是什么情况。” “那就今晚去,叫上大军。” “行。” 当晚,一行三人冒着大雪翻山去了趟农场。 牛棚翻新过,漏风的墙也修补了。 但他们的被褥,衣服都很单薄,柴火也不够。 林菀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特意带来一床新棉被。 为了掩人耳目,还在外面缝了一层打了补丁的破布。 棉衣棉裤也是同样的操作。 吴厂长和赵莉莉换上新衣服,眼泪也跟着掉下来了。 “菀菀,多亏有你。不然,我们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 “吴叔叔,婶子,你们把我当闺女疼,我也会把你们当父母孝敬。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日子总会好起来的。” “爸,妈,明天我给你们送点柴火来,把屋子烧热乎点,免得感冒。”吴军现如今除了干点下力气的活,其他也帮不上忙。 “行,你们也照顾好自己。”吴厂长知道,不想拖累孩子们,他们自己就得好好的。 “菀菀,你跟斯年好好过日子,早点要个孩子。”赵莉莉拉着她的手叮嘱。 林菀的脸瞬间烧起来。 这事,她还真说了不算。 两个人现在还不是真正的夫妻呢。 陆斯年却乐呵呵地答应下来,“我们一定努力,争取明年就让你们抱上大孙子。” 吴厂长夫妻俩一听就乐了。 林菀却臊得,狠狠拧了他一把。 棉袄厚,一点儿都不疼,陆斯年更乐呵了。 第一卷 第46章 打不死的小强? 林菀知道,他是为了安慰吴叔和吴婶,才这么说。 剜他一眼,也没放心上。 陆斯年却在盘算,怎么才能让林菀尽快接受他。 房子有了,家里的日子是一天比一天好。 他就盼着能早点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自从陆斯年两口子搬进新房,陆斯沉的话越来越少。 他一直觉得自己哪哪都不比老二差,可那套青砖大瓦房把他们之间的差距彻底拉开了。 就算他一年到头天天拿满公分,拼命努力一辈子也不可能住上那样的房子。 大队长家的房子都没有那么好。 除了房子,陆斯年还会赚钱,每次上山都不空手。 他开始还帮着计算,这一趟能挣多少钱。 次数多了,他都记不过来了。 林菀也是个能干的,不但人长得好看到犯规,还能帮整个大队赚钱。 光是秋后这段时间采药,大家伙就挣了不少公分。 他自己也是受益者。 每次想到这些,他心口就堵得慌。 当初怎么就那么眼皮子浅,这么好的媳妇生生错过了。 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下雪了,采药的事暂告一段落。 这段时间,向阳大队和林场一共反馈了五百八十六点功德值,加上之前的二百一十八点,总共有八百零四点。 虽然还不够十连抽,但也不少了。 别人家要猫冬,林菀可不准备闲着。 卡里的毛线给自己和陆斯年一人织了一身,大概用去五斤,还存着四十五斤呢。 女士毛衣一件一斤半足够了,剩下这些毛线大概能织四十件。 拿到供销社卖,套头的二十二块钱一件。 有花纹,开衫加厚的能买到二十八,这可是一笔不少的收入。 可靠林菀一个人,四十件得织到猴年马月去。 她也从来没想过要单干,毕竟还得赚功德值呢。 陆斯年是个很好的人,不管两个人最终能不能走到一起,林菀都希望能抽到一张治愈他瘸腿的卡。 他是战斗英雄,不应该受到歧视。 陆斯年虽然腿脚不利索,可干活一点不含糊。 原本林菀并没有什么想法。 可李秀秀的话刺痛了她,这个想法就越来越强烈。 只是,抽卡全看运气,能不能抽到,什么时候能抽到,都不确定。 所以,她才想攒更多的功德值,来个十连抽试试。 就在林菀忙着赶制毛衣样品的时候,陆红梅回来了。 按说嫁出去的姑娘,出嫁三天后回门是大家都知道的习俗。 只是,陆红梅竟然赶了四十多公里路,也巴巴地回来,就有些奇怪。 她坐在牛车上,身上穿着簇新的红袄子,旁边放着一个不小的箩筐,盖得严严实实,不知道里面放着什么,想必是回门礼。 尽管大冷天的,大家伙还是穿上厚衣服出来看热闹。 只是,陆红梅的牛车没去大队长家,而是停在了林菀家门口。 陆斯年上山打猎去了,家里只有林菀一个人。 打开门的一瞬,她微微一怔,“陆红梅?” “怎么,看到我还活着,你很失望?”陆红梅死死盯着她,眼底的怨毒毫不掩饰。 “你是死是活跟我有关系?”林菀直接丢给她一个白眼,“如果你是来找茬的,请回吧,我没空跟你掰扯。” 陆红梅死死盯着她,“林菀,怎么样你才肯放过二堂哥?条件你随便提,我都答应。” “没条件。只要他愿意跟你走,我绝不拦着。” “这可是你说的。”陆红梅暗淡的眼神终于亮了。 “对,我说的。”林菀扫视一圈来看热闹的人,“街坊邻居们都听见了吧?给我做个见证。” “陆红梅也太不要脸了,这是上门抢人家男人来了?” “还不是仗着大队长是她爸,换个人你试试?” “又不是亲生的,得意什么?” 大家伙的议论,陆红梅跟没听见一样,调转牛车回了大队长家。 见到她回来,大队长一家人都很惊讶。 “红梅,你咋回来的?”大队长媳妇眼圈泛红,这毕竟是她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闺女。 陆红梅付了牛车钱,把那个筐搬下来放在院子里,这才抬头看他们。 “这里是我家,我不能回来?” “你男人呢?”大队长媳妇终究心疼闺女,上前拉住她,“外边冷,进屋说。” 陆红梅顺势坐到炕沿上,“那个痨病鬼命不好,我刚到他家就咽气了。我跟他连证都没扯,不算结婚。我就回来了。” 大队长夫妻俩面面相觑,这样也行? 好不容易把人送出去,这又自己跑回来了。 一回村就去找林菀麻烦,这事早就传到了他们耳朵里。 大队长脸色阴沉,“回来也行,我跟你妈再找媒人给你相看,别想那些有的没的。” “我不相看。”陆红梅直勾勾看着他,“林菀已经答应了,只要二堂哥要我,她就同意离婚。” 大队长气得直哆嗦,“你凭什么认为斯年会要你?” “我对他那么好,他不要我要谁?” “你……” 大队长举起手要扇她,陆红梅躲都不躲,伸着脖子等他打。 “爸,妈,你们别拦我。这辈子如果不能嫁给二堂哥,我活不下去。” “唉——造孽呀!” 大队长把手放下,肩膀都塌了,感觉一下子老了十岁。 当晚,陆斯年带着狩猎队回村的时候,跟以往一样,被向村民们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只要他带回来猎物,大家就有肉吃,没人会不高兴。 陆红梅废了很大劲才挤到他面前,“二堂哥,你娶我吧。林菀已经同意跟你离婚了。” 陆斯年先是一愣,随即沉下脸,“陆红梅,别说我媳妇不会跟我离婚。即便是我们真离了,我也不会要你,请你自重。” “你凭啥不要我?我哪比不上她?家里家外的活我都能干,下地能拿满公分,她会啥?就会妖里妖气地勾引男人……啊!” 陆斯年的脸黑成了锅底,抬起一脚把她踹飞出去。 “陆红梅,你再敢说一句侮辱我媳妇的话,我就让你再也说不了话。” “二堂哥,我是真心喜欢你,想跟你好好过日子。”陆红梅跟不知道疼一样,疯了一样爬起来,一把扯开棉袄,“你现在看不上我,是因为还没尝过我的身子。咱俩现在就睡一觉,我身子骨壮实,有劲儿,一定能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 第一卷 第47章 杀人犯? 陆斯年无语到了极点,这种听不懂人话的人,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 这时,大队长也来了,上去就给陆红梅一脚,“滚回家去,别在这儿丢人现眼。” 陆红梅又被踹倒,但她还是一骨碌爬起来,死死盯着陆斯年,“二堂哥,你就要了我吧。我身子干净,没让任何人碰过。 林菀之前可是跟周知青处过对象,谁知道他们干过什么?” 陆斯年脸色更黑了,“大伯,你再不管,我可就报警抓人了。” “报警?”大队长明显一愣,随即背都驼了,“报吧,这孩子,我是管不了了。” “不能报警!”立刻有人站出来反对,“马上年底就要凭优秀大队了,不能因为这事受影响。” 陆斯年嗤笑,“那你们说,这事怎么办?陆红梅铁了心要破坏我的家庭,还造谣诋毁我媳妇。换了你们,能忍?” “前段时间陆红梅不是脱了衣服钻陆斯沉怀里吗?这咋又换人了?” “这是老大没搞成,换老二了?” “呸,臭不要脸的,咱们整个大队的脸都让她丢光了。” “别说斯年不要她,谁家敢要这么不检点的?” “你们闭嘴!不许胡说!我的身子干干净净,一直给二堂哥留着,谁也没碰过。 你们可以骂我,但不能诋毁我的清白。”陆红梅梗着脖子嘶吼,声音尖厉得把所有人都压了下去。 “我呸!你还有清白?我看就是个没人要的烂货。” “当众就脱衣服,能清白到哪去?啧啧啧!” “你是不是对清白这个词有什么误会?你这么不要脸都清白,下了崽的老母猪都得是圣女。” 陆红梅双目猩红,想扑过去抓陆斯年,却被大家伙拦住。 “二堂哥,你就看着他们欺负我?” 陆斯年把头扭向一边,一眼都不想看她。 林菀刚好赶到,大家伙不约而同给她让出一条路,让她顺利走到陆斯年身边。 “你同意跟她走了吗?”林菀笑眯眯地问。 陆斯年身体猛地一紧,整个人紧张得发抖,“没有,媳妇……” “那行,跟我回家。” “好嘞。” 林菀没生气,陆斯年猛地松口气,扛起猎物乐颠颠地跟着她往回走。 陆红梅直勾勾盯着他们的背影,声嘶力竭地喊,“林菀,你凭什么?” 林菀顿住脚步,缓缓转身,脸上依旧挂着浅淡的笑容,“就凭我们是合法夫妻,凭陆斯年愿意跟我过日子。” “不!我不接受!你就仗着这张狐狸精的脸迷惑男人,我要撕了你!”陆红梅疯了一样扑过去,想抓花她的脸。 陆斯年怎么可能让人伤到林菀,抬起脚毫不留情地踹出去。 陆红梅闷哼一声,倒飞出去,落地后又沿着雪地滑出老远。 远远看去,就像一块被风吹走的破布。 “媳妇,咱们回家。” 陆斯年没事人一样,转过头看向林菀,呲着一口大白牙,笑得那叫一个不值钱。 陆红梅愣愣地看着这一幕,伸出手想抓住什么,后脖领子却被拎起,大队长拖死狗一样把她拖回家,找根绳子捆起来,丢进屋里。 “老婆子,看好她,别让她再出去惹祸,我这张老脸算是让她丢尽了。” 大队长媳妇也看到了刚刚发生的事,想帮陆红梅说话都找不到借口。 只能找了把锁,把屋门锁上,任凭她在里面歇斯底里地嚎叫。 陆斯年一路上始终傻笑,回到家才发觉不对劲。 林菀一点儿脾气都没有,回来后就坐在炕上织毛衣,不跟他说话,也不看他。 陆斯年倒是希望能大吵一架,至少知道林菀是怎么想的。 就这么安安静静的,让他心里发毛。 干站着也不是事,他只能自己找活干。 把带回来的猎物处理干净。 毛皮挂在墙上晾着,肉炖上一锅,剩下的扔到外面雪地里埋起来。 等把晚饭做好了,才过去喊林菀,“媳妇,吃饭了。” 林菀放下手上的毛线,揉了揉有些酸疼的手腕,起身洗手吃饭。 平静得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陆斯年小心翼翼地坐到她对面,“媳妇,陆红梅的事跟我真没关系。她脑子不好使,我没让她沾边。” “我知道。” “啊?”陆斯年有点懵,“你,还生气呢?要么你打我几下出出气?” “打人手疼。” “那我帮你打。” 陆斯年抬手就要给自己一巴掌,被林菀按住。 “别闹了,吃饭。” 陆斯年眼圈泛红,“媳妇,你这样我吃不下。” 林菀平静地看着他,“你想让我怎么样?” “我……” 陆斯年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啥,只能闷头扒饭。 一顿饭在沉默中吃完,林菀又织了会儿毛衣才睡下。 陆斯年却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 第二天,天刚亮,大队长家就闹起来了。 陆红梅的婆家人一共来了二十几个,气势汹汹地闯进大队长家。 “这个丧门星一进门,我好好的儿子就死了,你家必须给个说法。”对方一个四五十岁的妇女红肿着眼睛冲在最前面。 大队长不得不出面处理这事,“你儿子是怎么死的?病死的,还是被人杀死的?” “他自己喝了农药。”妇女声音哽咽,“可他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喝农药?一定是被你闺女逼的。” “你说这话有证据吗?” “还要什么证据?结婚当天他还高高兴兴地盼着新娘子进门,怎么会突然想不开?一定跟你闺女脱不了干系。 她害死我儿子,还偷了家里的钱。你如果包庇她,我们就报警抓人。” 大队长的太阳穴突突地跳,“红梅,你偷人家钱了?” “就拿了五毛钱坐牛车。”陆红梅眼神里带着讥讽,根本没把那一家子人放在眼里。 大队长从兜里掏出一块钱,递给对方,“钱我替她还上。至于你儿子的死,我不了解具体情况,没办法判断。如果你们非要个说法,就报警吧。” 其实,他们在自己村里已经报警了。 可警察勘察了现场后,判定是自杀。 理由非常充分,死者身上没有伤痕,现场没有撕打痕迹。 而且,他们一家人都亲眼看见,他是自己把农药喝下去的。 如果报警有用,他们也不会追到向阳大队来讨说法。 他们的想法也很简单,即便是不能把陆红梅怎么样,也要把她的名声搞臭,让她再也嫁不到好人家。 可他们不知道,陆红梅的名声早就被她自己作的,臭得不能再臭了。 他们大老远跑这一趟,还真是多此一举。 第一卷 第48章 疯了,疯了好啊 “我看,就该把陆红梅交出去,任凭人家处置。” “一进门就害死人家儿子,她身上肯定带着晦气。当初她亲爹妈说不定就是被她克死的。” 自从陆红梅回来,就接连不断地出事,全村人都有意见。 这会儿听见她婆家人说要报警,一个个全都义愤填膺,恨不得帮着对方把陆红梅狠狠打一顿。 大队长制止大家喧哗,尽量平心静气地跟对方说话。 “凡事都得讲道理,你们说红梅害死了你儿子,就拿出证据来。拿不出来就回去吧,大冷天的,再冻坏了。” “我们不走,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你们必须赔钱。” 这边动静闹得实在太大,林菀被隔壁李婶子硬拉着出来看热闹。 陆斯年跟在她身后护着,生怕她被挤着。 林菀回头看他,“你说,陆红梅敢不敢杀人?” 陆斯年微微怔了一下,“还真不好说。就她那疯魔样,什么事干不出来?” “你还挺了解她。” “不了解,我一点都不了解,就是瞎猜的,你别多想。”陆斯年慌乱解释,脸都急红了。 林菀“噗嗤”一声笑出来,这男人,憨得有点可爱。 几乎全村人都来看热闹了,大队长丢不起这个人,直接掏出五十块钱,才把那群人打发走。 整个人的精气神都被抽走了,踉踉跄跄地回屋关上门。 “老婆子,当年我们是不是就不该收养她?” “唉!”大队长媳妇重重叹口气,“她小时候多招人稀罕啊,咋就变成这样了呢?” 林菀回去后继续织毛衣,心里却在琢磨陆红梅这个人。 他能去到婆家一天就搞死个人,还搅得人家家宅不宁,证明她有点东西。 一旦被这样的人缠上就是噩梦,很难摆脱掉。 好巧不巧,她目前就是陆红梅的眼中钉,肉中刺。 想清静是不可能了。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 原本不爱出门的她也学会了串门子。 谁见了她都免不了要提到陆红梅。 林菀就会顺着她们的话题聊下去,“谁家好好的人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撕棉袄呀?还死活要跟男人睡觉。说不定就是病了。” “对哟,这怕是失心疯吧?脑子坏了。” “我看就是得了疯病,得劝大队长带她看看去。还那么年轻,就得了这种病,怪可怜的。” 一来二去,大家伙都认定陆红梅得了疯病。 还真有好信的人跑到大队长面前劝说,让他带陆红梅去医院看看。 开始,大队长还很生气,骂人家多管些闲事。 可说的人多了,加上陆红梅的反常举动,他真有些动摇了。 最主要的是,一旦确诊陆红梅得了疯病,之前的事就可以一笔勾销,谁会跟个疯子计较? “老婆子,要不带红梅到镇上医院看看?” 大队长媳妇听到的闲言碎语更多,她是真觉得陆红梅就是病了。 两个人一拍即合,当天就带着陆红梅去了镇上医院。 “她这个情况不算严重,回去吃点药观察观察。如果没有效果,建议你们去县里专门的疯人院看看。” 医生给开了镇静药,叮嘱家属看着按时服用。 就这样,陆红梅得了疯病,每天被大队长媳妇按着吃药。 那药吃上就睡,她倒是真安生了。 村里也没人再骂她不要脸了,毕竟,一个疯子,干出什么事都不奇怪。 陆红梅在夜里醒来的时候,捧着那份诊断书,嘴角勾出瘆人的笑。 “疯子好啊,疯子杀人都不犯法。” 林菀终于把毛衣样品织好了,陆斯年带她去供销社找李主任。 他打的猎物都是卖给李主任,两个人早就成了朋友。 看到林菀织的毛衣颜色鲜亮,款式新颖,一下就心动了。 “这两件我买了,拿回去给我媳妇和闺女穿。” “李主任,你先别急。”林菀笑着打断他,“我是想问问,如果我组织村里人一起织这种款式的毛衣,放在供销社卖,行不行?” “行,太行了。就是这价格?” “我打听过市场价,这种套头的能卖二十二,开衫贵点儿,能卖二十八。我的毛衣放在你这里代卖,给供销社抽成百分之十,怎么样?” “我们可从来没这样做过,都是按批发价采购,再放到柜台销售。” “李主任,如果走采购流程,你们就得占用资金。卖得好还行,一旦滞销就会赔钱。 用我这样的方法合作,供销社没有一丁点风险。 卖掉就有钱赚,不卖也没有任何损失。不是吗?” “你说的也有道理,第一批货什么时间送过来?” “一周后送到。我们先签一份代销合同吧。” “行。” 回去的路上,陆斯年忍不住总回头看她。 林菀睨他一眼,“有话就说。” “嘿嘿,媳妇你懂得可真多。” “不过是多留心些,看到的就记在脑子里,用到的时候就能拿出来。” “不用谦虚,你就是厉害。” “好吧。” 被人认可总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林菀也没再继续表示谦虚。 回到向阳大队,林菀第一时间把几个手巧的婶子喊到家里。 “我有个能赚点零花钱的活,你们干不干?” “什么活?能赚多少?” 林菀从柜子里拿出一堆毛线,又把自己织的样品拿给她们看。 “供销社收这种毛衣,你们如果愿意干,我负责出毛线,教花色的织法。 至于酬劳,你们可以拿手工费,套头毛衣一件两块,开衫四块。当然,也可以选择记公分。” “这活能干,算我一个。我想要钱,马上过年了,手头紧。” “对,还是拿钱踏实,我也要钱。” “菀菀你可真厉害,连供销社的人都认识,还能给咱们找到这么好的活。” “都是一个大队的,平时你们也没少帮衬我。有好事我自然得想着大家。” “好,我干。” “我也干。” 林菀一共找了十个人,其中有沈翠华,大队长媳妇,隔壁李婶子等。 这次,大家伙一致选择要现钱。 陆红梅看到大队长媳妇拿回家的毛线,眼珠子快速滚动了好几圈。 “妈,我也会织毛衣。跟林菀说说,算我一个吧。” 大队长媳妇一愣,陆红梅的手巧,这活她干绝对没问题。 可她死盯着林菀的男人,人家能同意她去干? “这……我得先问问。” “行,你去问吧。” 陆红梅看起来十分自信,一点都不担心会被拒绝。 第一卷 第49章 不作不死 第二天去林菀家学织花样的时候,大队长媳妇还是开了口。 “菀菀,红梅也想来织毛衣。你看?” 见大家的目光全落在她身上,大队长媳妇有些不自在。 可陆红梅毕竟是她一手养大,疼了十几年的闺女,作为母亲她觉得这话她必须说。 “我知道红梅做了很多荒唐事,但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病了。菀菀,你心眼这么好,一定不会跟个病人计较,是吧?” 林菀笑了,这就开始道德绑架上了。 搞不好陆红梅那一身臭毛病,根子就在她身上。 “只要手艺好,谁想干我都欢迎。”林菀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只是这次的任务就十件,已经分配好了。当然,如果有人愿意把赚钱的机会让出来,我也不反对。” 话落,所有人都不看热闹了,死死抓着手里的毛线。 他们这些妇女,平时除了下地干活,就是带孩子,孝敬公婆,干家务。 一年到头比老黄牛还勤恳,手上却一分钱都没有。 好不容易争取来一个赚钱的机会,谁会愿意让出去? 大队长媳妇尴尬地笑笑,“没事。下回如果供销社要的多,能不能带上红梅?她手艺一等一的好,大家伙都知道。” “行倒是行。”林菀抿了口水,“只是,你得带回去自己教,可别让她来我家。这万一犯病了,衣服一扒躺我男人炕上,可就说不清了。” 大队长媳妇的脸涨成了猪肝色,“菀菀,怎么说红梅都是你堂妹。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败坏她名声?你让她以后还怎么出门见人?” “大娘,我哪句话说错了?她的名声是我败坏的?” “她只是病了,她生病了。”大队长媳妇的声音不自觉拔高,“你怎么可以跟个病人计较?” “我可以不计较。”林菀依旧平静地看着她,“那大娘,你能保证她只是来干活的,不会干其他不相干的事?” 大队长媳妇眼神不停闪烁,这事她可真不敢打包票。 陆红梅在晒谷场都敢撕棉袄,何况是到了陆斯年家里。 真要闹出什么笑话来,她也脱不了干系,非得被老头子捶死不可。 “菀菀,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希望,你能看在一家人的情面上,像对待正常人一样对她,不要对她有偏见。” “大娘这话说的。她本来就是个病人,怎么可能跟正常人一样?” 林菀扫了一眼周围看热闹的人,使劲眨眨眼,逼红眼眶。 不就是装柔弱吗?谁还不会了? “大娘,过去的事我已经不计较了,也同意分配活给她干。这还不够吗?难道你还想让我把男人也让给她? 如果大娘是这个意思,不妨直说。我这就跟斯年离婚,离开向阳大队。” “大嫂,可不带这么欺负人的。你家闺女是人,我儿媳妇就活该被人作践? 他们小两口日子过得好好的,招谁惹谁了?” 沈翠华早就气炸了,要不是林菀一直用眼神压着,她可忍不到现在。 “再说,你家红梅那是喜欢我家斯年吧? 如果真喜欢,斯年刚瘸腿回村的时候,怎么不见她站出来照顾一二? 现在,斯年日子过红火了,她又摆出这副嘴脸给谁看? 这算盘珠子打的,都崩我脸上了。” “弟妹,你怎么能这么说?我们可没想沾你家的光。”大队长媳妇慌忙解释。 “你们还少沾了吗?斯年哪回打的猎物没分你家一份?你家出一个人上山了吗? 菀菀带着大家采药材,织毛衣,哪回又少了你家? 现在,你一个人来沾光还不够,非得带上陆红梅那个疯子来恶心人。 真当我们二房没人了?任你们欺负?” 林菀坐在一旁抿嘴轻笑,婆婆威武!晚饭必须加鸡腿。 “我……” 大队长媳妇想解释,可实在找不到说辞。 把手上的毛线一丢,捂着脸跑了出去。 看一眼她丢下的毛线,李婶子眼珠子使劲转了几圈。 “菀菀,既然大队长媳妇不干了,不如让我娘家妹子来,她手可巧了,人还老实。” 林菀眼含笑意,“行啊,只要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就行。” 大队长媳妇跑出门就后悔了,没帮陆红梅找着活,自己的活也丢了。 可让她这会儿回去,她又拉不下脸,只能蔫了吧唧地回家。 “妈,怎么样?林菀答应了吗?” 陆红梅一直在等她的消息,甚至把棉袄里面的衣服都脱了,只要扯开就是白花花一片。 她就不信了,陆斯年能扛得住。 大队长媳妇叹口气,“红梅呀,你就歇了这个心思吧。再闹下去,咱们跟你二叔家就要结仇了。” “怎么会?我嫁过去一样孝敬二叔二婶,还会比林菀做得好。怎么可能结仇?” 大队长媳妇猛地愣住,“红梅你……你……你不是想去织毛衣赚钱,你是惦记陆斯年?” “不然呢?织毛衣能赚几个钱?只要我嫁给二堂哥,他家的砖瓦房,吃不完的肉,存的钱,就都是我的了。” 大队长媳妇踉跄着后退一步,后背撞到墙上,生疼。 “红梅……亏我还……还帮你说了那么多好话,你怎么能,怎么能啊?” “妈,你哭啥?我还不是为了咱家好?你看整个大队,谁有二堂哥会赚钱?谁家能住上砖瓦房?我嫁给这样的男人,你不高兴吗?” “可人家有媳妇。” “那又怎么样?又不是不能离婚?” 大队长媳妇顺着墙滑坐在地上,眼睛直愣愣的。 大队长推门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一幕,脸立刻黑下来。 “又闹什么呢?” 大队长媳妇吭哧半天,突然“哇”的一声哭出来,“造孽呀!我怎么养出这么闺女来?我不活啦啊!” 大队长气得跺脚,“号丧啥?到底怎么回事?说!” 大队长媳妇吓得一哆嗦,哭声卡在喉咙里,断断续续把今天的事说了。 “你不长脑子吗?这是把老二家的脸按在地上踩。” “我,我没想到红梅还存着这个心思。我就是看她可怜……” 大队长眼里几乎喷出火来,“她今天没吃药吗?” “她不愿意吃,我就……” “你给我记住了,以后天天按时给她喂药,少一顿,你就跟她一起滚出这个家。” 大队长眼里几乎喷火,拿出药片硬生生给陆红梅灌下去。 陆红梅绝望地嘶吼,“爸,我是你最疼的闺女啊,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大队长把脸扭向一边,“红梅,别怪爸,这都是你自己作的。” 第一卷 第50章 就这? 陆红梅吃了药,没一会就睡着了。 大队长看了一眼还坐在地上的媳妇,重重叹口气,出去了。 他一脸疲惫地来到林菀家,“菀菀呀,你大娘糊涂,不该说那些话,大伯代她给你赔不是。” “大伯。你太客气了。大娘也是爱女心切,我能理解。”林菀语气平和,嘴角挂着浅笑,“只是,闺女是你们的,我没义务帮你们心疼。何况,她还对我有敌意。” “你放心,我一定看好红梅,绝不让她出现在你面前。” “那感情好。” 林菀客客气气地把他送出门。 连续下了几场雪,山上动物的足迹特别清晰。 陆斯年带着狩猎队,一路追踪,竟然碰到一个野猪群。 整整五头野猪,全部放倒了。 “踏雪可真厉害,要是没有它,今天咱哥几个非交代在这儿不可。”吴军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这野猪,给林场送一头,大队留一头,其它的全卖给供销社。”陆斯年抹一把汗,盘算着这些野猪怎么处理。 吴军激动地跳起来,“朱厂长一定很高兴。” 由于中途去了趟林场,耽搁不少时间,狩猎队回到村里天已经擦黑了。 大队长见到交上来一整头野猪,笑得见牙不见眼。 陆斯沉把陆长征拉到一边,“爸,冬天正是打猎的好时候,你帮我跟老二说说,也带上我一个。打虎亲兄弟嘛,哪能有钱给外人赚,不带自家人的?” 这话,陆长征也赞同。 他更愿意看见这兄弟俩互相帮衬,免得让外人看笑话。 “行,回头我跟他说。” 陆斯年交完猎物就急火火往家赶,今天回来的晚,他怕林菀担心。 陆红梅却在半路拦住他,“二堂哥,你救救我。我没疯,我爸妈天天给我灌药,我好不容易才逃出来。” 陆斯年往后退一步,“让开。” 陆红梅在这儿等了很久,脚都冻僵了。 好不容易等到陆斯年,他却这么冷漠。 “二堂哥,你要了我吧。我一定好好伺候你,肯定比林菀强。”说着就要扯棉袄。 陆斯年眼疾手快,一脚把她踹开,撒腿就跑。 陆红梅被踹进雪壳子里,半天才爬起来,眼底的怨毒凝成实质,“陆斯年,你会后悔的。” 陆斯年根本没把一个疯子的话放心上,一溜烟跑回家。 “走这么急干啥?后面有狗撵你?” “碰到陆红梅了,见了我就要扯棉袄,我能不跑快点儿?” 林菀“噗嗤”笑出来,“她可真够执着的。” “她就是个疯子,谁家好人这么不要脸?” 两个人正说笑,陆长征推门进来,“斯年,猫冬了,你大哥在家闲着没事。不如,你们打猎也带上他,帮你们扛扛猎物也好啊。” 陆斯年眸色微沉,“今天,我给林场送了头野猪。” “嗯,送得好。林场虽然也有猎户,但也不见得就能猎到野猪,朱厂长肯定高兴。你吴叔的日子也能好过点儿。” “吴叔的事大壮和铁牛不知道,但我们把猎物送人,他们从来不问。如果大哥跟着,他会不过问吗?吴叔的事,能放心告诉他吗?” 陆长征一愣,都是自己的儿子,到了关键时候他还是更相信陆斯年。 吴厂长一家可是下放人员,万一走漏风声,被人知道他们在暗中提供帮助,他们一家也别想好了。 陆斯沉能不能管住嘴,他这个当爹的还真没把握。 “行了,你就当我今天没来。” 陆斯年从雪里挖出一只兔子,“爸,你拿回去跟我妈炖着吃。” “你们自己留着吃,要么就拿去卖钱。我跟你妈不差这一口。” “拿着吧。”陆斯年把兔子往他怀里一塞,直接送他出门。 陆长征张张嘴,终究没再说什么。 “爸,兔子是老二给的?他咋说?同意带上我不?”陆斯沉已经在门口张望半天了。 陆长征迟疑了一下,“我没说。” “啥?为啥没说啊?我可是他大哥。” 陆长征瞪他一眼,“我没好意思开口。” 陆斯沉僵在原地,是他自己把道走窄了。 第二天,由于要去镇上卖野猪,陆斯年没有上山。 刚把早饭做好,外面就有人砸门。 那力道,跟有多大仇似的。 林菀本想再睡会儿,也被吵醒了。 “谁呀?一大早的,有事?” 陆斯年沉着脸打开门。 就见外面站着一群戴红袖章的人,陆红梅跟在他们身后。 “我们是革委会的,有人举报你家投机倒把,跟我们走一趟,接受调查。” 陆斯年冷冷扫了一眼人群后面的陆红梅,“捉贼捉赃,说我投机倒把,总得拿出证据吧?” “还要什么证据?你没投机倒把,哪来的钱盖砖瓦房?你天天上山打猎,那么些猎物肯定都卖了吧?”陆红梅插着腰,语气十分笃定。 陆斯年眸色骤冷,原来这就是你说的让我后悔? 陆红梅,你可真够蠢的。 “我家盖房子用的是我当兵期间攒下的津贴,拿命换来的奖金,还有伤残补贴。这些钱都有据可查。 我打到的猎物,三分之一交给大队,全村人都能作证。 剩下的都送到了供销社,你们可以去找李主任核实。” 一大早的,村里来了一群红袖章,村民们全都远远看着,猜测谁家要倒霉了。 直到他们敲开林菀家的大门,大家伙才围过来。 “同志,你们怎么连疯子的话都信?” “就是啊,镇上医院给开的药,天天都得吃。这肯定是家里没看住跑出来了。” 领头的红袖章回头看一眼陆红梅,见她口齿清晰,说话有条理,怎么也不像是得了疯病的。 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你们是想包庇犯罪吗?” 刚刚说话的人瑟缩一下,“我们可没有,你们要是不信,一会她爸妈来了,把诊断书拿出来,你们就知道真假了。” 陆红梅见红袖章站她这边,立刻得意地扬起下巴,“二堂哥,只要你答应跟林菀离婚,娶了我。我就把举报撤回来,咱俩好好过日子。 否则,你就等着蹲笆篱子吧。” 领头的红袖章原本还想训斥几句刚刚说话的村民,听到这话立刻转头看向陆红梅,眼底的怒意压都压不住。 自己这是让人当枪使了?还是个疑似疯子的女人? 第一卷 第51章 真好玩儿 陆斯年唇角勾起一个不易觉察的弧度,视线慢慢从陆红梅身上移开,看向面前的红袖章。 “同志,破坏别人家庭,造谣,诬告,也得接受审查吧?” “那是当然。这种行为属于道德败坏,思想觉悟有问题,必须从严从重处理。” 领头的红袖章正在气头上,看陆红梅的眼神几乎淬了毒。 他是什么身份?让一个疯子耍得团团转,说出去还不得让人笑话死? 陆红梅的注意力根本没在他身上,还在直勾勾盯着陆斯年,“二堂哥,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可要把握好呀。否则,可没处买后悔药去。” “哼!”陆斯年从鼻子里哼出一声,“那就看看,最后是谁后悔吧。” “同志,我闺女脑子不好,给你们添麻烦了。”大队长跑得气喘吁吁,急忙点头哈腰地给红袖章递烟。 红袖章接过烟,脸色稍微缓和些,“谁是你闺女?” “陆红梅,这是镇上医院开的诊断书,还有每天吃的药。她就是个疯子,她说的话可不能信啊。” “爸,我有没有病你不清楚吗?我可是你闺女啊,你的心怎么这么狠?”陆红梅不可置信地看向大队长,“我就是想嫁给二堂哥,有什么错?我就是想过好日子,想让所有人都羡慕我,有什么错?” “你给我闭嘴!还嫌不够丢人?”大队长气得跺脚,却也无可奈何。 这丫头一根筋,他打也打了,关也关了,就是不管用。 他能怎么办? 领头的红袖章看了病例和医院开的药方,眼里的怒火更盛了。 “既然是疯子,就该送疯人院。留在村里万一伤到人怎么办?” 大队长猛地一僵,“同志,一定要送疯人院吗?我们把她关起来,不让她出门,行不行?” “你们关得住吗?今天能跑到革委会胡闹,明天还不知道会捅出什么篓子。后果你们谁承担得起?” 大队长张张嘴,一个字都能说不出来。 任由陆红梅这么闹下去,整个大队都不得安生。 可真送到疯人院去……能行? 领头的红袖章不再理他,“来人,绑起来带走。” 大队长猛地一哆嗦,抬手想阻止,却没发出声音。 大队长媳妇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同志,求求你们,放了我闺女吧,她不是故意的,她就是病了,她是个好孩子啊。” 红袖章压根不理她,把五花大绑的陆红梅押上车,绝尘而去。 大队长媳妇干号两声,猛地看向陆斯年,“你就看着你妹妹被带走,一句话都不说?” “大娘想让我说什么?我去坐牢,把她换回来?”陆斯年冷冷看着她。 之前真没发现,他这个大娘竟然是个拎不清的。 大队长媳妇拍着大腿嚎,“她可是你妹妹呀,她对你那么好……” “大娘说的对我好,就是逼我离婚?就是举报我?” “呃……” 大队长媳妇的声音卡在喉咙里,脖子伸得老长,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陆斯年没再说话,转身关上门,去喊林菀吃饭。 林菀笑得贼兮兮的,“好大一场戏啊。” “你都听见了?” “那么大动静,我想听不见都不行啊。” “陆红梅被押送疯人院,以后咱们能过安稳日子了。” 林菀撇撇嘴,“不见得。” 陆斯年微怔,“你是说大娘?” “看看就知道了。” 陆斯年沉默半晌,低头把碗里的粥喝完,“我得去镇上卖野猪,你一个人在家,把门关好。” “刚好第一批毛衣织好了,我也去镇上。” “那好,一起吧。” 陆斯年去喊老赵头套牛车,林菀把毛衣装好,一起去镇上。 “三头野猪?陆同志,你可帮我大忙了。正愁这个年不好过呢,你就给送来了。”李主任笑得合不拢嘴。 “运气好罢了。” 林菀不想听他俩互相吹捧,急忙把毛衣拿出来。 “李主任你看看,质量绝对过关。” “不错不错,比我们从工厂进来的好看多了,一定好卖。” “那就借您吉言了。” 林菀看着售货员把毛衣挂起来,立刻就有人上去询问价格。 马上要过年了,谁不想买件新衣服呢? 何况林菀织的花色是京市流行的,在这种小地方根本买不到。 毛衣一挂上去,立刻就卖掉一件。 “叮,恭喜宿主获得二十点功德值。目前功德值余额已达八百二十四点,可以兑换八次抽卡机会,是否抽取?” 卖一件毛衣可以获得二十点功德值,照这样下去,很快就可以攒够十连抽了。 林菀笑弯了眉眼。 陆斯年只当她是因为毛衣卖得好高兴,也没多想。 两个人回到家,陆斯年就开始忙活。 林菀好奇地凑过去,“你干嘛呢?” “做爬犁。现在雪踩实诚了,用这个拉货比牛车快,省得总麻烦赵叔。” “你还会做这个?” “东北被爷们都会。半大小子一般都做个小点的,自己滑着玩。” “那你也给我做个小的,我也想玩。” “行。” 做大爬犁需要时间,陆斯年没一会儿就做好一个小的,刚好可以坐一个人。 “走,带你玩去。” 林菀好奇地跟着他来到一段坡路,两个人走到高处,陆斯年把爬犁放稳。 “我先给你示范一下。”陆斯年坐到爬犁上,“脚踩住前面的飞机头,控制方向。这两根手杖是用来加速的。” 林菀好奇地盯着他,只见他双手用力一撑,爬犁就快速向坡下冲去,一直滑到坡底才停下。 “哈哈,太好玩儿了,我也要玩儿。”林菀笑着拍手。 陆斯年拖着爬犁回到坡顶,“你试试。” 林菀学着他的样子坐上去,双脚踩住飞机头,两根手杖用力一撑,爬犁“嗖”的一下冲了下去。 “啊——” 林菀一路尖叫,忘了控制方向,连人带爬犁摔到路边的雪壳子里。 陆斯年跑过去把她捞出来,“怎么样?摔疼了没?” “不疼,就是吓一跳。” 林菀小脸红扑扑的,眼睛里好似噙满了星星,一闪一闪的。 陆斯年竟看痴了,抱着她半天没撒手。 第一卷 第52章 真不能惯着 “我有那么好看?还看起来没完了。”林菀用小拳头锤他胸口。 “好看。” 陆斯年脸唰地红了,火烧一样,急忙松开她去捞爬犁。 胸口却跟触电了一样,细细密密的酥麻感迅速蔓延全身。 两个人玩了好一会儿,直到围上来一大群孩子才回家。 “叮,恭喜宿主获得二十点功德值……” “叮,恭喜宿主获得二十点功德值……” 半下午的时候,系统提示音又响了两次。 毛衣才送去一天,就卖出去三件,这可是大好消息。 林菀立刻拿出毛线,给之前参与织毛衣的人送去,并把手工费全结了。 “天呐,快掐我一下,我是不是在做梦啊?才一个礼拜我就赚了四块钱,这一个月下来都赶上镇上工厂里的临时工了。” 李婶子高兴得直抹眼泪。 其他人也都高兴得语无伦次,虽然手法慢的只赚到两块钱,但她们依旧开心得不行,这可是她们自己通过劳动赚来的。 “以后大家就安心织,不用等别人的进度,线用完了就来找我拿。什么时候换花色了,我再通知大家。” 林菀笑眯眯地宣布,手法快的几个人眼睛立刻就亮了。 “菀菀你放心,我们一定好好干,绝对不给你丢脸。” “菀菀,这是我家储存的干菜,你拿回去炖着吃。” “菀菀,我这儿还有几个鸡蛋,你别嫌弃。” 林菀一样都没收,小跑着回到家。 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她什么都不缺,没必要拿这些东西。 一进门,就看见大队长媳妇阴沉着脸坐在堂屋。 “大娘来了。” 林菀虽然知道她来者不善,还是热情地打声招呼。 “菀菀,听说第二批毛衣开始织了?” “是啊。”林菀坦然承认,这事本来也没必要藏着掖着。 “我可是你大娘,有这样的机会你找别人不找我?” “大娘,上回你中途把活丢下,要不是李婶子找娘家妹子顶上,我都没办法跟供销社交代。 这回的任务跟上次一样,自然要分给之前做过的人,这样才公平。” “狗屁的公平,我看你就是故意针对我家,针对你大伯。”大队长媳妇噌地站起来,“红梅已经被你送去疯人院了,你竟还要断了我家的财路,你怎么这么恶毒?” 林菀的脸倏地沉下来,“大娘,我敬你是长辈才跟你客客气气地解释。你要这么说,我可就不答应了。” “你还想怎么样?”大队长媳妇突然冲上前,手指差点戳到林菀鼻子上。 林菀平静地看着她,“首先,陆红梅是被革委会押送疯人院的,与我无关。 再说织毛衣这件事,毛线是我出的,花色是我教的,连销路都是我找的。 怎么就是你家的财路了?你总不能仗着年纪大就不要脸吧?” “你……你怎么跟长辈说话呢?没教养的玩意儿,今天我就帮你妈教教你怎么做人。” 说着,扬起巴掌就要打过去。 林菀依旧平静地看着她,“大娘,你今天敢动我一下,以后咱们两家可就结仇了。” 大队长媳妇咬牙切齿,“我打你怎么了?我就不信了,老二能为了你一个臭丫头不认我这个大嫂。” 说着,巴掌便重重落了下来。 林菀还没傻到站在那儿让她打,一个闪身来到门口,用力拉开门。 “陆斯年,你大娘打我。” 正在做爬犁的陆斯年把手上的活一丢,直接冲过来,“大娘,你干啥?” 大队长媳妇由于用力过猛,又打了个空,腰“咯吱”一声,疼得她直冒冷汗。 “斯年,你来得正好,给我好好教训这个小浪蹄子,她竟敢顶撞长辈……” “大娘!”陆斯年把林菀护在身后,厉声打断她,“菀菀是我媳妇,我父母健在,要教训也轮不到大娘动手吧?再说了,你跑到我家来打我媳妇,还让我帮忙?你以为你是谁?” 大队长媳妇目眦欲裂,“臭小子,你就是被这个狐狸精迷了心,连好赖亲疏都不分了。” 陆斯年深吸一口气,“那大娘倒是说说,我媳妇做错什么了,你这么喊打喊杀的?” 大队长媳妇气得直哆嗦,“你媳妇有赚钱的法子,宁愿分给外人也不管自家人,这不是吃里扒外是什么?” “我打猎,连我亲大哥都没带,我爸都没说我吃里扒外。我们有活干,找合适的人有什么错?大娘这是占不到便宜恼羞成怒了?” “你胡说八道什么?” “那我们现在就去找全村人评评理,看今天这事到底谁对谁错。” “你……你给我等着,我非让你大伯收拾你。”大队长媳妇本身就不占理,放下狠话踉踉跄跄离开了。 陆斯年急忙把林菀拉过来上上下下检查,“怎么样?伤哪了?” “她没打着我。”林菀在炕沿上坐下,“这事,你打算怎么办?” “回头我去跟大伯说说,让他管管大娘。” “不够。” 陆斯年一怔,“你想怎么办?” “我想给她个教训。不然,她隔三岔五来恶心我一回,我还过不过日子了?” “行,听你的。” “走,找爸妈去。” 两个人穿好衣服,来到陆长征家。 “爸,妈,我们来是有事要说。” “这是咋滴了?有话坐下说。”见小两口都绷着脸,沈翠华急忙拉他们上炕。 “刚才,大娘来我家闹,嫌我没把织毛衣的活给她干,还要动手打我。”林菀叙述得很平静。 沈翠华却当场炸了,“什么东西?我儿媳妇,什么时候轮到她动手了?斯年你是死人吗?也不知道护着点儿?” “妈,你别急。要不是斯年护着我,我还能全须全尾地来吗?” 沈翠华这才平静下来,“你说,想咋办?妈给你做主。” “以后,但凡我这边的活都不会带她。还有,斯年打的猎物也不往他家送了,我们不欠她的。” “对,咱不惯着她。”沈翠华立刻表示支持。 林菀看一眼一直没说话的陆长征,“大伯毕竟是大队长,平时也没少照顾我们。这么做是不是伤感情了?” 陆长征按灭烟袋锅子,披上棉袄往外走。 “我去趟大哥那儿,等我回来再说。” 第一卷 第53章 护犊子 “爸,我跟你一块去。”陆斯年起身跟上去。 陆长征回头看他一眼,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有老爷们出面处理,林菀乐得清闲,就留下跟沈翠华讨论新的毛衣花色。 “天呐,菀菀你手咋这么巧?一根线随便一绕就是个好看的花色。” “毛线不好买,咱们这个活能干多长时间还不知道。我就想着,要么勾点小玩意拿去卖。” “什么小玩意?” “发夹,头花,零钱包什么的。我只是有这么个想法,也不知道行不行。” “怎么不行?你捣鼓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不行的。” 陆长征带着陆斯年来到大队长家,大队长媳妇正捂着腰趴在里屋炕上哼哼,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 自从林菀嫁到村里,一切都变了。 不但抢了她闺女的男人,还抢了她的风头。 原来那些围着她转,巴结奉承她的人全都聚到了林菀身边。 她心里难受,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这口气不出,她觉都睡不安稳。 陆长征在堂屋的板凳上坐下,陆斯年站在他身后。 大队长只知道自家媳妇跟陆斯年两口子起了冲突,具体什么事还没来得及问。 “老二,你们是为你大嫂来的吧?” “嗯。”陆长征点头,自顾把烟袋点上,“今天这事儿,大嫂必须给菀菀道歉。否则,以后咱们两家就别来往了。” “老二,这话严重了。” “一点儿不严重。之前,她纵着红梅上斯年家胡闹,今天又上门打菀菀。这是一个当长辈的能干出来的事?” “这里边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你大嫂腰扭了……” “她那是打菀菀扑了个空,自己扭的,可没人碰她。”陆斯年直接插一句。 并详详细细把今天发生的事说了一遍。 “如果大伯认为这是误会,就当我们今天没来。以后……也没有以后了。” 大队长狠吸了一口烟,“这事,的确是你大娘不对。 但是,她那脾气你也知道,让她去给小辈道歉,还不知道得闹成什么样。 不如晾着她,以后你们干什么都别带她。” “成,就这么办。” 陆长征起身往外走。 陆斯年跟上。 林菀知道这个结果一点都不意外。 陆斯年却有些愤愤不平,“大伯也太护犊子了。” 林菀只是笑笑,“有他们后悔的时候,回家吧。” 陆长征肯帮她出头,林菀记下了这个人情。 回去后就开始裁布做衣服。 陆斯年凑过来,“菀菀,干啥呢?” “给爸妈一人做件棉袄,过年穿。” 陆斯年心里一暖,“马上过年了,你家那边要不要寄点年礼回去?” “不用,他们不配。” “对了。我听说李秀秀和周志刚家里断粮了,这几天正到处换粮食呢。” 林菀挑眉,“换到了?” “总有见钱眼开的,愿意从口粮里挤出一点儿给他们。” “等他们走投无路的时候,少不了来找我。到时候你可别心软,咱可一粒米都不给。” “我听你的。” 林菀顿时笑了,这男人,能处。 送到供销社的十件毛衣,三天就卖完了。 陆斯年送猎物的时候,李主任一个劲地催。 “快过年了,毛衣卖得特别好,让你媳妇那边快点儿。” “行,回去我跟她说。” 销量这么好,林菀也很意外,毕竟二十多块钱一件呢。 说明镇上有钱人还真不少。 十件毛衣一共获得二百点功德值,加上之前的八百二十四点,一共有一千零二十四点了。 终于凑够了十连抽的点数,林菀把八方神佛都念叨一遍,“抽!” “叮,恭喜宿主获得白卡,生存物资面粉二十斤,是否使用?” “叮,恭喜宿主获得白卡,生存物资小米三十斤,是否使用?” “叮,恭喜宿主获得白卡,生存物资红薯一百斤,是否使用?” “叮,恭喜宿主获得绿卡,生活物资三七毛线五十斤,是否使用?” 又抽到毛线了,织毛衣的生意还可以继续做,林菀特别开心。 一件毛衣除去手工费和供销社的抽成,她净赚十几块。 一周送去十件,就是一百多块。 这赚钱速度,都快赶上国家领导人了。 不高兴才怪。 “叮,恭喜宿主获得绿卡,消耗道具猎犬升级卡,是否使用?” 上次抽到寻宝鼠升级卡,探索范围扩大不少。 只可惜,向阳大队太穷了,根本找不到什么宝贝。 就是不知道这张卡用了之后,踏雪会有什么变化。 “使用!” 趴在门口的踏雪突然弹起来,毛发根根竖起,眼神锐利得好似一把利刃。 陆斯年敏锐地发现了不对劲,“踏雪,怎么了?” 踏雪舒展四肢,满院子跑了好几圈,三米高的围墙一下就翻了过去。 陆斯年急忙追出大门,哪还有狗的影子? “踏雪,回来。” 听到召唤,踏雪嗖的一下窜回陆斯年身边。 陆斯年明显一愣,刚刚他看到了什么?残影?这狗成精了? 坐在炕上抽卡的林菀,并不知道踏雪不但体格更壮实了,速度也提升了好几倍,比经过训练的军犬还要厉害。 “叮,恭喜宿主获得绿卡,生活物资棉布三匹,是否使用?” “叮,恭喜宿主获得白卡,生存物资陈醋十斤。是否使用?” “叮,恭喜宿主获得白卡,生存物资白糖二十斤。是否使用?” “叮,恭喜宿主获得白卡,生存物资精盐五十斤,是否使用?” “叮,恭喜宿主获得金卡,医疗资源接骨莲一棵。此药搭配另外七种草药可调制出骨生丸,可修复骨骼。是否使用?” 金卡?林菀的心猛地一颤。 如果能集齐所有草药,陆斯年的腿不就能治好了? 这可比抽到万两黄金还让她高兴。 陆斯年刚好推门进来,“踏雪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感觉健壮了不少,跑得也比原来快很多。” 林菀心虚地别开视线,“或许是最近伙食好。” “可能吧。”陆斯年也没深究,“想吃什么?我去做饭。” “你做什么我都爱吃。” 陆斯年脸颊一热,快速推门出去。 林菀看着他那条受伤的腿,心里祈祷,快点儿集齐草药。 第一卷 第54章 又疯一个 第二批毛衣送到供销社后,销量依旧很好。 只是跟之前的打猎一样,再也没有反馈功德值。 林菀也总结出了经验,想要在一个人身上多次获得功德值,就要在不同方面给他提供帮助。 而获得功德值的多少,完全取决于这件事给他的帮助有多大。 因此,想赚更多功德值,就必须开发新项目,或者扩充队伍。 目前见效最快的当然是增加织毛衣的人。 这事不难,农村妇女基本都会干这活,只不过是手法快慢的问题。 于是,她又招募了五个人加入进来。 大队长媳妇听到这个消息当场气炸了,“这个小没良心的,胳膊肘往外拐,我可是她大娘……” “闭嘴!”大队长使劲一拍桌子,“以后斯年家的事你少掺和。” “我咋就不能掺和了?我可是他大娘,说破大天去他都不该赚钱不带上我。” “你动手打林菀的时候想啥了?” “我那还不是被她气的?再说了,不是没打着吗?一家人,咋还记仇呢?” “你再作,就不是一家人了。” “你啥意思?” “再给我出去丢人现眼,就离婚。” “你敢?我跟了你大半辈子,给你生儿育女,操持家务。你竟然为了外面的狐狸精跟我离婚?你还有没有良心?” 大队长薅住她的衣领,“再敢胡咧咧,现在就去公社办离婚。” 大队长媳妇脸都白了,她活了五十多岁,孙子都有了。 这要真离了,还不得让人笑话死? 再说了,离了婚她能去哪儿?那不是逼她去死吗? 她越想越委屈,趁大队长不在家,直接去找沈翠华。 “弟妹,你可管管你那个好儿媳妇吧,她竟然挑唆你大哥跟我离婚。你说说,有这么当小辈的吗?也不怕天打雷劈。” 沈翠华脸顿时黑了,“大嫂,说话得讲凭据。可不能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什么话都往出说。” “我哪胡说了?要不是她使了什么狐媚子手段,你大哥能跟我闹离婚?就她长那骚浪贱的模样,除了勾汉子……” “大嫂!”沈翠华大声喝止她,扯住她的手就往外拽,“走,咱们现在就找大哥说清楚。是不是因为我家菀菀,他才不愿意跟你过了。” 大队长媳妇猛地一哆嗦,“你大哥正在气头上,这会儿过去他还不得直接跟我离了?你是想逼死我啊?” “你跑到我家来骂我儿媳妇,还不让我找个说理的地方了?当我们二房没人?任你骑在头上拉屎?” 沈翠华根本不听她卖惨,连拖带拽地直奔大队部。 “弟妹,我错了,我不该胡咧咧。咱回吧,行吗?” 大队长媳妇这才怕了,一个劲地求饶。 “不行,今天不把话说清楚,没完!” 沈翠华是真气狠了,两个人就这样直接冲进了大队部。 大队长的脸瞬间沉下来,“又闹啥呢?” 沈翠华把大队长媳妇往前一推,“你问她。一大清早跑到我家骂我儿媳妇,非说是菀菀使了手段,挑唆你俩闹离婚。 大哥,你说说,我家菀菀干啥了?凭啥把这么大个屎盆子往她头上扣?” “啪!” 大队长抡起胳膊就给了他媳妇一巴掌,“闹够了没有?你就不能安生点儿?”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挨打,大队长媳妇感觉这辈子的脸都丢尽了。 当即气血上涌,不管不顾地大声嚷嚷。 “我说错了吗?你处处向着林菀那个狐狸精,不是对她有想法,是什么? 让斯年娶了咱红梅多好?你竟然为了那个小婊子把闺女送进疯人院,你还是人吗?” 大队长气得浑身哆嗦,指着她半天才憋出一句,“离婚!现在就去公社。” “你敢?再敢提离婚我就吊死在大队部。不让我好过,你们谁也别想安生!” “疯了,这婆娘疯了!” 大队长原地转了好几圈,一把将他媳妇拎起来,拖死狗一样拖回家。 把之前绑陆红梅的绳子找出来,把她捆了个结结实实。 又把治疯病的药,按两倍的量给她灌下去。 世界总算安静了。 忙完这些,大队长浑身的精气神都被抽干了,一屁股坐在炕沿上,捂着脸呜呜咽咽地哭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平复好情绪,重新回到大队部。 见沈翠华还在,眼底闪过一丝复杂。 “弟妹,你大嫂疯了,她说的话都不算数,你别跟她计较。” 一句疯了,就什么事都揭过去了。 沈翠华心里憋屈,可张了几次嘴,竟然找不到反驳的话。 只能悻悻地回家生闷气。 “大哥也太护犊子了,没这么欺负人的。” 陆长征吧嗒一口烟袋,吐出的烟圈模糊了整张脸,“就这样吧,再有下回,我去找他。” “我倒没事,就是菀菀要知道了得多伤心。她尽心尽力帮着大队赚钱,谁家有个啥事她都跑在前面。 这么好的丫头,咋就让她说成那样了?” “树大招风。”陆长征吐出一个烟圈,“要我说,他们那个砖瓦房就不该盖。那么好的房子,谁见了能不眼红?” “咋滴?孩子有本事,日子过得红火还错了?” “你懂啥?”陆长征不耐烦地磕磕烟袋锅,“今天这事别让菀菀知道。” “大队部那么些人,我不说,人家还不说了?” 陆长征叹口气,“那还是你去说吧。现在就去,别让菀菀从别人嘴里听到。” “也是,我这就去。” 大队长媳妇说的那些话实在太难听了,搁谁身上都受不了。 万一林菀听了,气出个好歹可怎么办? 沈翠华脚下生风,一路小跑来到林菀家。 “妈,咋走这么急?出啥事了?” “我跟你说说你大娘的事。” “她的事我可没兴趣。”林菀拉她坐下,顺手给她冲了杯糖水。 沈翠华接过去喝了一大口,原本的憋屈都散了不少。 “菀菀,不管别人怎么说,妈都信你。” “妈,你别往心里去,不是什么大事。” 林菀嘴上安慰她,心里却在盘算。 这个向阳大队也就这样了,得向外发展。 第一卷 第55章 这样也行? 随即,林菀看向陆斯年,“从明天开始,狩猎队不上山了。就说你腿伤犯了,走不了山路。” “可眼下是最好的狩猎时间,停下来可耽误不少钱。”陆斯年不太愿意。 林菀那么能干,总能想到赚钱的法子。 他如今唯一能体现价值的地方就是打猎,如果连这都没有了,他心里慌。 林菀笑笑,“放心,有人比我们更缺钱。” 陆斯年立刻反应过来,“你是想等大伯来求咱们?” “他拉不下这个脸。”林菀笑得高深莫测,“不过,有人会让他给咱们一个交代。” 沈翠华一拍大腿,“听菀菀的,你大伯家最近太不像话了。他如果早管着点儿,至于闹到这么难看?都是他自找的。” 陆斯年点点头,“行,听菀菀的。” 见林菀不但没受影响,还能运筹帷幄,沈翠华就放心地回家了。 自从分了家,她再也不用操持一大家子的吃喝,洗一家人的衣服,一下子清闲不少。 这不,还有空儿织毛衣赚钱。 日子真是越来越有盼头了。 陆斯年好不容易把大型爬犁做好,却不用上山打猎了,他心里多少有些失落。 林菀凑过去,“这爬犁踏雪能拉着跑不?” “应该没问题。” “那咱们去镇上看师父。” “行。” 踏雪升级后步伐越发矫健,不但速度提升几倍,力量也随之同倍数增加。 林菀和陆斯年稳稳坐在爬犁上。 “踏雪,出发!” “汪汪!” 踏雪异常兴奋,四蹄发力,风驰电掣般冲了出去。 “呕吼!太好玩了!” 林菀还是第一次坐狗拉爬犁,兴奋得尖叫连连。 在外面疯玩的小孩见了,都叽叽喳喳地跟在后面跑。 只可惜,没一会儿就被甩出老远。 “踏雪太威风了,我也想养一条这样的狗。” “我爸说,踏雪得顿顿吃肉,咱们根本养不起。” “我也想顿顿吃肉。” 几个小孩都把自己说馋了。 孙博文见到林菀夫妻俩,顿时喜上眉梢。 “这大冷天的咋还过来了?路上顺利吗?” “不冷,我们穿得厚。”林菀扶着孙博文在沙发上坐下,“师父,你跟师母身体还好吗?” “我们好着呢,别惦记。” 陆斯年把带过来的两只野兔和一条狍子腿交给孙老太太,这才在林菀身边坐下。 “菀菀,你今年的药材收购任务已经超额完成了,不用天天去店里上班。可学习不能落下。” “知道了,师父。” 这边正聊着天,系统提示音突然响起。 “叮,寻宝鼠带回一条大黄鱼,已存入内部空间。” “叮,寻宝鼠带回一条大黄鱼,已存入内部空间。” “叮,寻宝鼠带回一条大黄鱼,已存入内部空间。” …… 林菀微微一怔,还得是在镇上啊,寻宝鼠刚到就找着宝贝了。 可仔细一看寻宝鼠的位置,如果没记错那里是个荒废的院子,院墙都倒了半边。 里面竟然藏着宝贝? “师父,你知道附近有谁家愿意卖院子吗?” “你想来镇上买房子?”孙博文又惊又喜。 小徒弟住家里的时候还没觉得,这一回村他心里就没着没落地。 如果她肯搬到镇上来,那以后还不是什么时候想见就能见着? “是有这个想法,主要是为了上下班方便。” “成,我这就带你去街道办问问。” “行。” 陆斯年眉心蹙了蹙,还是起身跟上。 一出门,看见踏雪拉的爬犁,孙博文童心大起,非要坐一次。 于是,三个人就坐着狗拉爬犁来到街道办。 “孙主任,你怎么过来了?有事?” 刚巧碰到街道办钱主任。 “我小徒弟想在附近买个院子,不知道有没有?” “有倒是有,还是个二进的独院,就是破了点儿。” “破点儿没事,主要离我师父家近就行。”林菀立刻想到那个藏宝的院子。 “那我就带你们去瞅瞅,就在你师父家后边一条街,三五分钟就到。”钱主任拿上钥匙,亲自带他们过去。 好巧不巧,还真是寻宝鼠所在的院子,它此刻还在地下室里收大黄鱼呢。 一进院门,孙博文就直皱眉,“这院子也太破了。” “实话跟你们说吧,这里原来住着咱们镇上最大的资本家,当年清算的时候一家八口全都吊死在这房梁上了。 之后这房子就划归街道办,原本想分给厂里当宿舍。 可听说里边死过那么多人,谁都不敢来住。 不然,这么好的房子也不可能荒废。” 都是老相识,钱主任也没隐瞒。 “凶宅啊!”林菀眨巴眨巴大眼睛,“多少钱?” “如果你真要,五百块钱,手续都给你办齐。” 这价格,简直逆天啊,比她在农村盖的砖瓦房还便宜。 “行,我买了。” “菀菀啊,现在虽然不讲封建迷信,可这房子里毕竟死了那么多人,你就不怵得慌?” 孙博文急忙拉住她。 “菀菀,要么看看别的吧。”陆斯年也劝。 “现在房子特别紧张,那些在厂里上班的,不知道多少人排队等分房子呢。要不是这房子出过事,也留不到现在。” 钱主任说的是实话。 “咱们就买这套吧,行吗?” 林菀偷偷勾了勾陆斯年的手心。 陆斯年整个人都酥了,别说买房子,现在林菀要他的命,他都不带犹豫的,绝对洗干净了双手奉上。 “行,听你的。” 见他们小两口都决定了,孙博文张张嘴,没再劝。 “钥匙你们先拿着,这两天准备好钱,来街道办把手续办了就行。”钱主任一把将钥匙塞给林菀,生怕她反悔。 “钱主任,我们一会儿就去银行取钱,就是,这房子得修,您能不能给介绍个靠谱的工程队?” “咱街道办就有专门干这活的,瓦工,木工都有。回头我打声招呼,让他们找你。” “那可太感谢了。” “客气啥,又没外人。” 一行人在路口分开,林菀和陆斯年去银行取钱。 “菀菀,你打算以后住镇上?” “陆斯年,你信不信我会看风水?那套院子咱买下来绝对大赚。” 陆斯年急忙捂住她的嘴,紧张地四处看看,“姑奶奶,你可小声点儿,小心招祸。” 林菀一时嘴快,说话没过脑子。 这会儿反应过来,心虚地吐吐舌头。 舌尖刚好划过陆斯年的手心,温润湿滑,带着一丝暖意。 陆斯年整个人都僵住了。 第一卷 第56章 报应? 林菀的脸也倏地滚烫,往围巾里缩了缩,快速别开视线,嘴唇抿得紧紧的。 好在,银行很快就到了。 他们取了钱,顺利办好房子的所有手续。 钱主任找来的木工和瓦工也到了。 “现在天太冷,外墙肯定不能干。屋里盘个炕,垒个灶台什么的还行。” “这样啊。”林菀对这些不懂,“那就等明年开春一块儿干吧,反正我们也不急着住。” “那行,到时候你找我们。” “行,到时候再麻烦你们。” 两个人重新回到院子,陆斯年把里里外外看了个遍。 这房子格局规规矩矩,前院是一排倒座房,足足有六间。 二进院子正房三间,两边配耳房。 东西厢房也是套间,足够宽敞。 虽然没盖后罩房,但有一个很大的后院, 等明年开春把地翻翻,种上菜,一家人都吃不完。 这房子看着陈旧,但主体扎实,稍稍修缮一下绝对称得上宽宅大院。 陆斯年暗自得意,媳妇的眼光不错,这房子买得值。 至于死过人? 他是军人,一身正气,自然不怕什么神神鬼鬼。 林菀等寻宝鼠把整个院子搜刮干净,才笑眯眯地冲陆斯年招招手,“走吧,等明年开春再来收拾。” “好。” “咱们买院子的事先别跟家里说,免得节外生枝。” “听你的。” 林菀美滋滋地坐上爬犁,一路风驰电掣往村里赶。 脑海里却在盘点今天的收获。 大黄鱼足足有两百六十条,小黄鱼五百条,古董玉器金银首饰足足有十大箱。 还有两箱字画,线装孤本。 大团结粗略估算得有五万,全国通用的粮票,布票,工业卷等也不少。 哈哈哈……发财了,发财了,发大财了! 见林菀一路都喜滋滋的,陆斯年也跟着高兴。 刚进村就碰到了大队长,“呵,你们整这个狗拉爬犁真不错啊。” “还成。” “斯年,你这腿咋样了?” “老毛病,去镇上开几贴膏药先用着。” “好好养着,别急着上山,身体重要。” “嗯,年前都不打算去了。” “啥?”大队长笑容一僵,随即又笑开,“这离过年还两个多月呢。” “大伯,没啥事我们先回家了,挺冷的。”陆斯年没接他的话茬。 “回吧,回家暖和。”大队长干笑一声,背着手也往家走,心里却不痛快。 自从陆斯年上山打猎,他饭桌上就没少过肉。 这突然停了,还真不适应。 不光是他,没有肉分的村民也有怨言。 不好直接去问陆斯年,就都找上他这个大队长。 要不然,他才不会大冷天的在外面溜达呢。 只可惜,这顿冻是白挨了,陆斯年压根没有上山的打算。 这可不行。 如果大家一直没肉吃,也就算了。 吃了这么长时间突然断顿了,他这个大队长的威信就会打折扣。 他的任务是带领全村人民过上好日子,怎么能退步? 思来想去,他拿上没吃完的半斤猪头肉和半瓶白酒,去找陆长征。 “二弟,我这个大队长不好干啊。” “这都猫冬了,你还有啥事忙?” “这不是过年的肉还没有着落吗?” “到时候年猪一杀,大家伙一分不就完了,还干啥?” “咱大队就那两头猪,够干啥的?” “往年不都是这么过的?咋?今年就过不了了?” “还真过不了了。”大队长猛灌一口酒,“斯年天天上山打猎,次次不走空,村民的嘴都被他养刁了。 他这突然不上山了,一大帮人来我面前嚷嚷。” 陆长征的脸倏地黑了,“大哥,斯年那条腿被子弹打穿了,伤了骨头,碰上阴天下雨疼得觉都睡不着。这事旁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 咋?我儿子没死在战场上,为了一口肉你打算把他撂山上?” “老二,你别急呀。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几个意思?嗯?” “我是想,他上不了山,把踏雪交给狩猎队,其他人不是照样上山打猎?” “说得轻巧,你问问,谁有本事把那条狗带走?”陆长征的语气已经十分不善了。 “得得得,算我啥也没说,行吧?”大队长又抿了口酒,“我就是跟你倒到苦水,你咋还当真了。” “我这人实诚,该是啥就是啥,不懂那些弯弯绕。” 大队长无功而返,还搭进去半斤猪头肉和半瓶白酒,心里更憋屈了。 推开家门,他媳妇正直勾勾瞪着他。 那眼神,恨不得把他剥皮抽筋。 “你愁啥?” “瞅你咋地?”大队长媳妇拼命挣扎,“死老头子,你到底要把我绑到什么时候?” “啪!啪!啪!” 大队长正心烦呢,她竟然往枪口上撞,接连挨了好几巴掌。 “都是你这臭婆娘,非去招惹林菀。现在好了,陆斯年不上山打猎了。村民吃不上肉都来找我,你让我怎么办?” 大队长手都打麻了才停手,指着她鼻子嘶吼。 大队长媳妇扬起满是血的脸,哈哈大笑,“报应,这就是报应!你装什么好人,整个大队就你最坏。呸!你活该倒霉!” “你给我闭嘴!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大队,都是为了全体村民。再胡咧咧,我打死你。” “打呀,有种你打死我。”大队长媳妇扯着嗓子嘶吼,“让大家伙看看,你这个大队长不但坏透了,还是个杀人犯。” “闭嘴!” 大队长双目猩红,狠狠一脚踹在她脑袋上。 她整个身子向后倒去,后脑勺重重撞在炕沿上,“咚”的一声。 她的人也软软地瘫了下去。 大队长这才意识到自己下手重了,急忙解开她身上的绳子,抱着就往老赵头家跑。 “快,套牛车,去医院。” 老赵头看见血葫芦一样的大队长媳妇腿都吓软了,“大,大队长,你找陆斯年啊,他家那个狗拉爬犁可比牛车跑得快。” 大队长猛地一愣。 他是真不想去,可万一闹出人命,他这个大队长可就干到头了。 于是,硬着头皮敲开了林菀家的门。 林菀一眼就看见他怀里不省人事的大队长媳妇,也是一愣,“大伯,这是咋了?” “借你家狗拉爬犁用用,你大娘头撞破了,得去镇上医院。” “行,咱这就走。” 林菀不可能见死不救,把爬犁套在踏雪身上,让他们坐稳了,就往镇上敢。 大队长回头看一眼身后紧闭的大门,“斯年呢?你能行吗?” “斯年腿疼,下不了炕,我送你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