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雪照夜白》 第一章 血衣客 凡自三国乱世而来的人,大都还记得从前侠以武犯禁的日子——那时候的刀剑要比王法管用,山头林立,各拜各的菩萨。 所以也有人说,周朝收了天下,却收不了江湖。 庆历三十九年,皇帝已经做了三十九年的皇帝。 三十九年很长,长得足以让一个少年长成雄主,再让一个雄主老去。长安城却很小,小得容不下一柄江湖人的剑,容不下一句酒后真言,容不下一个老人回首往事时的片刻安宁。 皇帝等到了大权在握,也等到了两鬓染霜,再着眼如此江山,却已是垂垂老矣。 可江湖好像还是那个江湖,真正的高手不屑入彀,真正的宵小也从未绝迹。 于是,长安城落下春天的第一场雨时,御书房里的老人放下了奏章。 “江湖上,最近有什么动静吗?” 阴影里的人沉默片刻:“回陛下,一切如常。” 皇帝笑了一下。 如常。 这个世上,哪来的什么如常。 而千里之外,某条渡船上,也有人正往怀里揣着一封信。 这信上只写了八个字: “朝廷欲清武林,速议。” 船夫撑着长篙,漫不经心地哼着歌谣,仿佛没看见船舱里那些藏在斗笠下的面孔。 两岸青山如黛,江面渐阔,橹声渐远,长安城的酥风与扬州渡口的积云都还是引而未发的架势。 唯独蜀中。 渡船未至,雷声已殷。 …… 暴雨是亥时前后开始的。 这雨下得泼皮,砸在瓦上跟倒豆子似的,哗啦啦一片响。 现在酉时刚过,天已经黑透了,山道上的泥水往下冲,混着碎石枯枝,从酒铺门口淌过去。 胡为霜正往炉膛里添着柴火。 按说这死鬼天气,一般不会有人出来晃荡,毕竟酒什么时候都能喝,铺子在这里又不会跑。 可偏偏是她身后的那扇旧门,突然被磕出了一声巨响。 门闩应声而断。 炉膛里的火苗舔着新柴,燃得噼啪作响,大朵的焰花映着女人的侧脸。 麻烦自己找来了。 夹完最后一截木段,胡为霜叹了口气,终于放下火钳,缓缓起身。 只见一道人影裹着雨水滚进来。 来人砸在地上,一动不动,后背的衣衫已经烂了,露出部分血淋淋的皮肉。 混了雨和泥的血水洇开,很快就淌到了她的裙边。 胡为霜不满地走过去,然后用脚尖把对方的脸拨正。 这是个年轻男子。 眉目清俊,嘴唇青白,但胸口的起伏很是微弱,那身道袍被泡得发灰,腰间的铁令有些锈,却还顽强地挂着,其中青城派的篆字被血糊了一半。 俨然是一只秋后的蚂蚱——还没死透,但是快了。 胡为霜如此点评着,同时伸手试探对方的颈脉,谁知两根指头刚接触皮肤,手腕便被一阵大力猛地擒住。 接着,这道士竟然诈尸似地瞪开了眼,五指狠掐,死死不松。 突如其来的动作使得胡为霜心头一跳,差点没忍住出刀。 “血脉……” 几个词一点点往外挤出,道士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 “他们在找……” “谁在找?” 胡为霜试图追问,但对方没有回答。 准确地说,是没来得及回答。 只见道士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她,嘴唇一阵翕动,却再也发不出一个音节。 然后攥着的手无力垂落。 死不瞑目的男尸,以及貌美如花的女人,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揉在了一起,此刻共处一室,氛围诡异。 雨声从门外灌进来,灌满整间酒铺后又流出去。 胡为霜蹲在那儿,低骂了声什么,然后不再耽搁,新举了一盏灯,开始验尸。 随着衣服被剥开,尸体的全身也是一片狼藉。 其中贯穿胸口的刀伤是致命伤,那一刀捅得很准,从肋骨的间隙穿进去,直中心脏。 出手的人显然和她一样业务熟练,起码研究过如何才能足够利落到一刀毙命。 可伤口并不止这一处。 胡为霜把人又翻过去,伸手揭开了背部最后那块破烂的布,入眼却是一面粉白的肉。 是的,是肉,而皮已经被整片地剥了下来,不知道在哪儿。 胡为霜的脸色变了。 灯盏在她手里晃了晃,火光跳了一下。 她却浑然不觉,只盯着那片没了皮的脊背怔怔出神。 义父胡青书留下的笔记中曾对这种手段有所记载。 在《异物志》的最后一卷中,夹杂着几张发黄的纸,上面画着人体经络图,旁边则用小字批注: “剥皮法,取活人皮而不令其死,需以薄刃自肩胛入,沿肌理而下,一气呵成。追查血脉时所用,以秘法验其祖源,习此技者,非十年不可成。” 对得上。每一刀都对得上。 要从肩胛骨往下,沿着肌肉的纹理,下刀时得格外地稳和利落,才能达成这种一大片完整剥离的效果,最终的边缘整齐,刀口走得也干净……动手的人就像是做惯了这种事,才能在下手的时候连一点儿犹豫也没有。 胡为霜将衣服拢回去,看着这具尸体,神情晦涩。 血脉。 动手的人在找血脉。 而刚才这人临死前说的,也是血脉。 势力大到能够向整个青城派伸手的组织,作派又如此狠辣,恐怕是义父生前就一直叮嘱她要避开的,影衙的人。 那么影衙为什么突然对青城派动手?是查到了什么? 不惜用剥皮法验证的……血脉……他们又在找什么血脉?谁的血脉? 胡为霜很轻易地联想到了自己的身世——她不知道自己的生身父母是谁。 义父或许知道,但他从没说过,胡为霜也从没问过。 小的时候不问,是因为她足够天真,因为不在乎,因为义父就是义父,跟着义父就足够幸福。 而长大了不问,是因为义父没有主动提及,至于她自己……她怕问出什么不该问的。 仿佛福至心灵,此刻,胡为霜的心中忽然涌现了一个不妙的念头:这些人要找的,该不会是她吧? …… 算了,不管怎样,得先把这尸体处理掉。 趁追兵未至,悄无声息地。 想明白这点后,胡为霜又站起身,把灯撂在了柜台上。 而后,她拖起尸体往后院走,准备一烧了之,烧完了再往井里一倒,神不知鬼不觉。 可她刚要动手,就停住了。 只见外头一道闪电劈下来,把那人的脸照亮。 因为拖动的关系,尸首的五官终于完整地裸露出来,包括眼头与鼻骨之间,那颗被一绺湿发遮挡住的红痣。 胡为霜注视着这张年轻的脸,思考着——那是一种朦胧间的熟悉。 她想起来了。 这颗痣,这个人,她原来见过的。 是七岁那年,在青城山。 那也是一个雨天。 义父带她到青城派做客,山道滑得很,她走得烦,一路胡乱踢着石子。 义父说她:好好走路。胡为霜嘴上应着,脚下却照踢不误。 彼时的大殿里站了许多人,也点了许多盏灯。 那些英雄豪杰、名门义士们大都忙着相互应酬,胡为霜跟在义父身后,百无聊赖地抠手指。 她那时候矮,只能看见一排排的腿和屁股,还有袍子下摆沾的泥点子。 还有什么寒暄她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白胡子的老头曾经摸着她的头夸赞,说这丫头骨骼清奇,是个练武的好料子。 对方就是青城派的掌门青松子,又名青松道人。 她其实不喜欢别人摸她的头。但那天没吭声,因为义父就在旁边。 后来青松子提出清场,说有要事需和义父等人商议,而闲散的无关人等则都被留在了后山转悠,胡为霜也在其中,但她没什么脾气,正好不想听那些大人的车轱辘话。 青城派的弟子们大都在后山练武生活,故而那边的景致并不荒凉,胡为霜捡了条小径独自走着,雨后的石板路湿漉漉的,踩上去咯吱咯吱响。 忽然,有人从背后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她一回头,是那个一直跟在青松子身边的小道士。 分明是同她差不多的年纪,对方的身板看起来却比她还要小一点儿。 小道士的皮肤很白,五官俱带着一股秀气,尤其是眉眼之间的那颗红痣,看上去就像是一朵点在宣纸上的梅花,她印象很深,那天日光下,花开得正好。 小道士脸上带着笑,递给她一颗糖。 “师妹,吃糖。” 那糖是用油纸包的,上面印着红字,山脚下镇子里的杂货铺就有卖,一文钱两颗。 居然套近乎!谁是你师妹。 胡为霜心想,但糖她还是接了过来。 后来那颗糖她始终没吃。 被她一直留着,压在枕头底下,和义父搬了五次家都带着,有时候拿出来看看,看看又放回去。 直到最后一次搬家,不知道丢在了哪里。 胡为霜有些出神,印象和眼前,两张脸就这么隔着十几年的光阴,渐渐重在了一起。 眉眼似乎还是那个眉眼,痣也还是那颗痣,只是那朵令她牵挂的梅花,如今开在了死人的脸上。 她忽然想起后来听到的一种说法,说小道士这种痣,又叫观音痣,长了这种痣的人,是受着使命下来渡世,天生就要救苦救难的。 渡人苦难吗? 可她向来只信祸福无边,唯人自救的。 想到这里,胡为霜蹲下身,伸出手,把对方的眼睛合上。 手底下,他的眼皮还是温的,还有一点活人的触感。 雨还在下。 酒铺的柜台后面有一道暗格,是前任老板留下的,说是用来藏私房钱,胡为霜刚接手这铺子时还曾笑话过那人——藏私房钱也用得着专门挖个暗格?塞枕头底下不就得了? 现在的她觉得,这人还真是有先见之明。 胡为霜把暗格打开,将人拖着塞好,又把暗格合上。 前任老板要是知道他挖的暗格最后是用来装死人的,不知该作何感想。 地上遗落些痕迹,她提来一桶水,扯了块布头,就地一点一点地擦,直至每道砖缝都干干净净。 胡为霜反手把那一小块布扔进了灶膛,又亲眼看着它被火舌吞没,落下来,和炉灰混在一起,分不清哪是哪。 这样好,一了百了。 然后,她换了身衣裳,回到柜台后面,抓起一拳左右量的瓜子开始磕。 嗑到倒数第三颗的时候,胡为霜听见了马蹄声。 很急,不止一匹,从山道的那头过来,越来越近。 经过几般波折,酒铺的门已经坏了,现在关不上,她索性也不去关了,就那么敞着,让外面的凉风都灌进来,算作通气。 门又被踢开了。 第二章 狐与犬 其实门本来就是开的,但来人还是踢了一脚。 胡为霜看着那扇破门晃了又晃,差点从门框中间脱落下来,心想:这门今天到底招谁惹谁了。 然后她眼珠一转,又想:这算不算是恶意损坏百姓财物?如果算的话,那朝廷给不给赔偿? 她嗑瓜子的手顿了一下。 不对。朝廷要是能赔钱,母猪都能上树。 ……就当破财消灾了吧! 踹门的是个普通差役,打扮寻常,对方的作风明显不大客气,却没有直接闯进来,反而是往侧边一让,同时身后十几个人雁翅排开,齐刷刷地站在雨里。 ——这些人都穿着官服,是靖安司的人。 靖安司。她知道这个衙门,专职管那些普通官府管不了的案子,专办那些普通官府办不了的江湖人。 尽管私下里被叫“朝廷走狗”,但明面的各个道上也都会分三分薄面。 俗话说打狗看主人,靖安司行事,凭的是朝廷的面子。 胡为霜眼神一凝,准备迎接重头戏的开场。 显然她也明白了,接下来迈进门槛的人物,才是真正能做主的“硬菜”。 千呼万唤始出来。 先映入她眼帘的是一把煞气逼人的长刀。 形似大雁翎毛,刀尖窄而上翘,且有反刃,胡为霜细观其制式,当是军伍中常用的那种。 但从这把雁翎刀所表现出的品质与成色来看,又并非一般草根出身的将士所能接触到的。 刀本身自带一股威势,已开过刃,见过血,不同于勋贵们佩来招摇的样子货,这把刀应当杀过不少人…… 刀本身,乃至刀的主人,恐怕都不是什么简单的货色。 胡为霜这样想着,目光往上移。 刀主人的年纪也有些出乎她的预料。 剑眉入鬓,目如点漆,面容清隽,五官却与气质迥异。 除了从容,矜贵,带给人更多的则是一种经风沙磨洗过的粗砺感,像塞北那些土生土长、敞亮粗糙的汉子,又远比那些更加地坚硬、危险。 好矛盾的人。 她没有漏掉男人手上的细节,对方按住刀柄的指节修长有力,虎口处有老茧、有刀柄磨出的硬痂。 还是个练家子。 胡为霜嗑瓜子的手没停,反而又抓了一把。 她依旧懒洋洋地接待,仿佛面对的只是一群普通客人。 “官爷,这么早,查案还是喝酒?” 男人,方絮没急着说话,而是在店里走了一圈,对酒铺留了个大体的印象——破旧,但不破烂。 桌椅有明显修补过的痕迹,用的是旧料,做工也不差,不细打量看不出来。 柜台后的酒坛摆放整齐,地面干净得不像是雨天该有的样子。 尤其是门口的那块地,再往里三步,雨是从亥时下的,如果是正常的开门做生意,那么该有些过路客人的泥脚印。 但这里没有。 所以要么是今天没开张,要么,是有什么人在雨停之前来过,留了痕迹,所以老板娘又擦了地。 方絮站在胡为霜的面前,盯着她的眼睛。 胡为霜抬眼迎上。 看呗,她想,给你看一下又不会掉块肉。 “根据消息,有人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家伙进了你的店。” “是吗?” 胡为霜眨眨眼选择了继续装傻,面上则很无辜地:“是什么人?” “逃犯。”方絮追答。 “逃犯逃到我这儿?” 胡为霜笑了,笑声又脆又响,像是听见一个好大的笑话。 “谁?谁看见?官爷,那人想编瞎话糊弄你们立功也得有个度,我这铺子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来搜查一抓一个准儿,逃犯就算要躲,也不该躲这儿吧?” 她说完这话,其实心里虚了一下。 这地方确实最适合躲,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没有人看见也容易藏人。 方絮也没接话,只是继续盯着她。 这女人在撒谎。 方絮的结论下得很快,因为她反应的方式不对。 碍于影衙的人可能也在暗中跟进,他没有选择直接动手抓人。 青城派此案惨烈,又作为目前的焦点,方絮当然知道是哪方势力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不止方絮,靖安司所有高层,影衙,皇帝,乃至整个朝廷和江湖中的明白人都知道。 但他没有证据。 或者换个说法,这件事不能有证据。 影衙作为直属皇帝的一把刀,没有足够站得住脚的理由,担不起对江湖势力无端痛下杀手乃至将之灭门的指控。 如果此时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影衙与真凶的关系,那么整个朝局都将被改写。 人言可畏,众意难违。 所以靖安司会发动极大一部分的力量调查案情,试图趁机获取能够拿捏影衙的筹码,而影衙也在不断催动死士以调查的借口游走,试图借此毁尸灭迹。 在这样的情形下,任何和真相有关联的、有可能被落实成为证物的存在,都无异于一块醒目的靶子。 而一个能开口的人质,只会成为两个衙门之间博弈的牺牲品,绝对危险,很难善终。 不管胡为霜知不知情,一条人命,都得先保护起来。 想到这里,方絮下了决定。 对于眼前人堪称九转十八弯的心路历程,胡为霜是不清楚的。 此刻她被盯得浑身不自在,倒不是真话假话的问题,只是觉得对方那种目光投过来时,不像是在看一个嫌疑人,而是像在看一件东西——一件他还没想好怎么处理的东西。 意识到这点,她在吐瓜子皮的时候悄悄用余光翻了个白眼。 “我要搜查。” 男人终于开口。 “行啊。” 胡为霜心里一沉,笑却灿烂了三分,她伸手。 “搜查是吧?搜查费门槛十两,立结。” “你想钱想疯了吧!” 一个官差没绷住,脱口而出。 这老板娘模样生得美丽,性子怎么如此泼辣刻薄? 说完可能觉得失态,又赶紧闭了嘴,看向那男人:“头儿——” 方絮抬掌制止了对方接下来的话。 从战场退下来以后,插到靖安司的这几年里,他办过无数个案子,也进过无数的人家。被骂过,被打过,被泼过洗脚水,但被要搜查费,还是头一回。 他看着那女人,她笑得跟朵花似的,眼睛里的意思也很明显——就是要刁难你,就是要恶心你,你能拿我怎样? 能怎样? 不能怎样。 所以方絮的脸色没有任何变化,像是早料到胡为霜会起幺蛾子,所以直截了当地掏出一锭银子拍在了柜台上。 十两,不算少,靖安司的方捕头或许对此囊中羞涩,但安国公府的方将军付得起。 真给? 胡为霜愣了一下。 她本来是想着适当发难,最好能忽悠得这行人知难而退,就算对方不退硬要查,也得趁此机会磨一磨他们的锐气。 谁知道这人居然二话不说就掏钱,干脆利落,仿佛对他而言十两银子跟十文钱没什么区别。 果然有钱!地主家的傻儿子!呸!狗大户! 胡为霜在心里骂了一句,假笑着把银子收了。怎么也不能跟钱过不去不是? 然后她往旁边让了让,故作谄媚地: “官爷您请。” 一行人就这么冲进来,倒没有搜刮,只是把店翻了个底朝天。 桌子掀了,酒坛搬了,后院柴堆也拆了。 什么都没找到。 废话,灯下黑。尸体被她塞在了暗格,而暗格外头又有她本人挡着,为了尽量避免嫌疑,胡为霜还特意侧身让了点儿身位给这群人看。 至于再进一步搜?不好意思,那没有。 就这样,半个时辰后,男人又站回胡为霜面前。 她瞅了一眼,同时暗暗啧了声。 这人翻箱倒柜一连折腾了半个时辰,居然一滴汗都没出,呼吸平稳,面色如常,跟刚进门时一模一样。 体力还挺好。 倒不像他手底下那几个,都快趴在地上喘了。 可也是这样的人,动起手来才真的难缠,好在还有斡旋的余地,不是非打不可。 “没有。” 方絮这样说着,对手下也什么都没发现的回报内容毫不意外。 胡为霜笑:“我就说嘛,哪儿来的逃犯,净扯淡,还难为你们跑这一趟。” 男人看着她,目光不咸不淡,也不知疑心打消了没有,却忽然提起了另一个事。 “老板娘的这双手,看起来倒不像是卖酒的。” 胡为霜于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指腹有老茧。那是她拿了十几年的剑磨出来的,后来又改拿刀,就磨得更厚了。 这双手确实不像是卖酒的,卖酒的手应该是软的、白的、被酒水泡得嫩嫩的。 而她这双手…… 胡为霜抬起头,却是笑得没心没肺:“是劈柴劈的,也是前些年干活多,日子不好过。” “怎么,官爷要试试?” 这话说得挑衅,偏她眼神又坦荡得很。 方絮没有戳穿,自然,也没指望此时能够从这个滚刀肉一般的女人嘴里逼出什么实话。 如果是劈柴,那么茧该在手掌根部,靠近虎口的位置。 而眼前人的老茧却长在指腹,在虎口——方絮凭这一点特征观察过许多人,自己,同僚,对手,死人……也正因如此,他便能够断定,这双手握过刀剑。 不清楚什么来路,但水浑得很,混进几条大鱼小鱼都很正常。 于是沉吟片刻,他报上名字。 “靖安司,方絮。请问老板娘贵姓?” “胡。”胡为霜靠在柜台上,“来这儿的都喊一声三娘。” 胡、三、娘。 方絮点点头,算是记住了,转身带这群弟兄往外走。 快走到门口时,他突然回头看了她一眼。 就那么一眼。却看得胡为霜心头一凛。 此人,不好糊弄。 得出这么个结论,胡为霜送大佛似地送走了方絮,找根木棍抵桌子,卡上了店门。 雨声淅淅沥沥,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狗叫,再远些,是山涧的水声。 脚步声远了。 胡为霜这才转身,拎起柜台上一只酒坛,往后院走去。 梨花树下的土还是前些天她在青城山脚下用铁锹一铲子一铲子挪回来的。 这时雨不大,打在梨树叶子上,只沙沙地响。 胡为霜踩着泥水走到这棵树下,把酒坛子搁在另一边,然后又往回走了一趟,拿上工具,再把暗格打开。 小道士的尸体就在里面蜷缩着。 暗格太小,塞个人进去伸展不开,他保持着那个姿势,脸埋在膝间,就像是睡着了。 当年的那颗糖,她要是吃了就好了…… 吃了就没了,没了就不会留着,不会留着就不会丢,不会丢就不会…… 胡为霜收回了感叹,并不知道“不会”的下文。 她于是伸出手,把对方从暗格里拖出来。 尸首比之前轻了些,可能是血流干了的缘故,也可能是她的错觉。 连夜雨已把土地浇得松软。 她把人拖到看好的位置,然后开始挖坑。 一锹,两锹,三锹…… 胡为霜动作很快,待坑挖好,便把尸体放进去扶正,让道士可以仰面躺着。 雨水打在他的脸上,又顺着脸颊往下流,他在哭。 接着土又一锹一锹落下去,直到盖住那张脸,也盖住那颗痣,盖住十六年前的日光和那颗没吃的糖。 胡为霜填得很仔细,把土拍实,又铺了些落叶在上面,让它看起来和旁边没什么两样——她没有立碑,却将一边整坛的酒倒尽在这座简易的坟头上。 就姑且算是他的坟头吧,虽然平得厉害。 “小道士,这酒烈,下去暖暖身子。” 胡为霜在祭奠这方面很有经验。 义父走后的那几年,她每年都要找地方烧纸上香,后来有了这间铺子,有了密室里的牌位,才算安稳下来。 “到那边底下,若还有剩,记得给你师父也倒一碗。” 酒液渗进湿土里,很快就看不见了。 要说些什么? 胡为霜只是干站了一会儿,接着转身回屋。 第三章 堂前燕 后门刚被推开,她的脚步便是一顿。 柜台那里赫然坐着一个人。 那人穿着一身半旧的衣袍,衣襟半敞,灰里透着些白,不知是料子的本色,还是洗太久褪色的缘故。 那长发也是灰白的,用一根木杈半挽着,至于脸上——对方又没露脸,只有一张惨白的面具扣在脸上,面具上用墨水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笑脸,线条潦草,就像是小孩儿的涂鸦。 他手里还拿着她的酒坛子,正在往一个豁口的瓷碗里倒酒。 “这酒不错。” 面具后面传来有些闷闷的声音。 “就是味淡了点,劲也不够,不像是你酿的。” 胡为霜看着他,没动。 “我数到三。” 她开口,“一——” “别别别!” 那人见状立刻举手投降,反应迅速得像是屁股后面有只疯狗在咬。 “不是吧姐姐?五年不见,故人重逢,见面就要动手?” 对方放下酒坛,顺势也摘下面具,露出一张与气质不符的、过分干净的娃娃脸。 柳眉星目,唇若点朱,还有两颗明显的虎牙。 皮肤白嫩,没有丝毫跑江湖的沧桑,反而更像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子——如果不算左眼上下那道浅浅的疤痕的话。 五年了,他似乎没变。 只见胡为霜沉默三息,终是唤道: “燕无歇。” “哎。”那人应得理直气壮,“难为你还记得我。” 她走进去,在燕无歇对面坐下。 胡为霜没计较他不问自取的事,而是先拎起酒坛给自己倒了一碗,才问: “你怎么找到这儿的?” “你义父临终前,给我写过一封信。” 谈到正事,燕无歇收起笑脸,看起来没那么欠揍了。 “他说,如果他走了,让我偶尔来看看你。不用露面,远远看一眼就行。” 他顿了顿,看着她:“我来了有三次,不过你都没发现。” 胡为霜喝酒的动作停了一下。 然后跟着燕无歇的话回忆。 “第一次是在三年前,你在后院晾药材,还哼着小曲,看起来心情不错。” 她想起来了。 那天,那天的药材是黄芪和当归,她哼的曲子是小时候义父教的,词记不全了,只有调子还记得。 “第二次是两年前,有个大傻子在门口蹲着,你拿起扫帚赶他别挡道。” 哦,那是个要饭的,胡为霜想。 不知为何赖在她门口不走,所以她拿着扫帚撵了二里地。 “第三次嘛——” 燕无歇晃了下遮眼的碎发,指了指后院的方向。 “就是今晚,你埋人的时候。” 胡为霜放下酒碗。 “看了三次,今天才现身?” “本来不想现。” 燕无歇靠回椅背。 “但你埋的那个人,偏偏我还认识。” 胡为霜抬眼看他。 “青城派的道士,还是青松子那老头的亲传弟子,俗家姓周,叫周远。” 燕无歇说着,却忽然倾身逼近: “临死前,他跟你说什么了?” “血脉。” 胡为霜简短回答。 血脉。 又是血脉。 燕无歇卸了力,又靠回去。 他在想五年间在江湖上听到的传闻,想起那些莫名其妙失踪的人,想起影衙那些见不得光的勾当…… 燕无歇本来不想管这些事,江湖那么大,死几个人算什么? 可今晚看见胡为霜蹲在雨里埋人的样子,他忽然又觉得,有些事,可能躲不过去,于是开口道: “青城派的事,我也耳闻,据说灭门的那晚,影衙一共出动了一百三十人。” 他惯是平铺直叙,仿佛分享的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消息。 “蜀地总指挥使赵无极带的队,由督主曹禺亲自下令……他们动手之前给了青松子七天时间,” 胡为霜盘算了一下。 一百三十人。青城派满门上下不过六十几口,翻了两倍多的兵力,对方这是要斩草除根。 她接着问道: “七天时间干什么?” “考虑,站队。” 燕无歇看着她。 “朝廷的把控……你知道的,靖安司没用,就只能影衙硬上。 皇帝老子要料理江湖,既然选了从蜀地下刀,那青城派作为地头蛇,就是头一块要料理的骨头,俗话说杀鸡儆猴——” 他顿了顿,嘴角扯了一下,看不出是笑还是别的什么。 “顺者昌,逆者亡——老太监曹禺的原话。” 胡为霜拧眉,她想起义父生前说过的话: 江湖和朝廷,从来都是两张皮。朝廷管不着江湖,江湖也不惹朝廷。 可现在,这层皮要被人撕开了。 “至于青松子,他回了十二个字。” 燕无歇说到这儿,语气里忽然带了一点更深沉的东西。 胡为霜听出来了,那是敬重。 “‘青城山上,只有站着死的道士。’” 燕无歇倒豆子似的将整件事说完,胡为霜则端起酒碗又灌了一口。 ——只有站着死的道士。 青松子那个老头摸她头的时候,手是温的,笑总是慈祥的。 可谁能想到,拥有那双手、那张笑脸的人,最后能够说出这种话。 燕无歇看着她喝酒,也想起自己第一次见青松子的时候。那老头笑眯眯的,看上去一团和气,他当时心里还在想,这种人怎么当上一派掌门的?也太没架子了。 后来他在青城山住了三个月,才慢慢看出来,那团和气的底下,是刀都劈不开的硬骨头。 “影衙,不,皇帝要的是臣服,名正言顺的臣服,但青松子不愿意给。” 燕无歇继续分析,“根本就这么简单,至于那个小道士跟你漏的那些——” 他卡了一下,似乎在整理措辞:“那就是他们灭门之后的事了。” “人杀完了,自然要收拾局面,这也是影衙办事的额外进项,大家都心照不宣的。 至于你有关的那点事,顶多是让他们多搜了两遍,多杀几个还没来得及死的。” 燕无歇也没想和胡为霜解释,他没法解释。这些年他自己在江湖上漂着,见过太多故事,听过太多消息,有些真,有些假,真真假假,半真半假,分辨其实是很难的一件事。 胡为霜摩挲着碗边。 “那你是来替我省心的?” “我是来告诉你,别什么事都往自己身上揽,然后一个人硬扛。” 燕无歇把面具抛在桌上,和胡为霜对视。 “青城派六十三条人命,是青松子自己选的。他要站着死,他的弟子愿意跟着他站着死。” 他一字一句地说:“这和你没关系。” 燕无歇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其实没底。 他当然知道胡为霜是什么样的人。 那年他才第一次见她,十二岁的小姑娘,浑身是血,提着剑站在雨里,眼神却像是一头被围住的狼。 他问她怕不怕,她说不怕。 这种人,一旦认定了什么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胡为霜沉默了很久。 窗外的夜风吹进来,带着雨后独有的潮湿气息。 她忽然想起埋周远的时候,自己说过一句“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对不起没救他?对不起那颗弄丢的糖? 还是对不起……她活下来了,他没活下来? “那那个匣子呢?”她忽然问道。 燕无歇一怔:“什么匣子?” “之前,青松子替我义父保管的东西。” 她看着桌上已经见底的酒碗。 “影衙应该翻到了吧?” 燕无歇沉默了一会儿。 那片刻的沉默里,胡为霜看见他眼神变了变,像是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 燕无歇知道那个匣子。 他不仅知道,他还见过。 在青城山养伤的时候,有一回他夜里睡不着,起来闲逛,撞见青松子一个人在藏经阁里,正对着一盏灯发呆。 那桌上就放着个匣子,不大,乌木的,没什么纹饰。 那老头发现他来了,没什么事情被撞破的恼怒,只是把匣子收起来,说:“燕施主还没睡?” 燕无歇接着话茬闲聊,也没主动再提。 江湖人的规矩,不该问的不问。 后来他其实隐约意识到,那匣子跟胡青书有关。 再后来,他听说影衙翻遍了青城山,却没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他猜,那匣子应该还在某个地方。 但他没说出来,最后只是回答:“那你更不用愧疚。” “为什么?” 胡为霜追问。 燕无歇站起身,走到窗前,背对着她。背影绷得很直,不像刚才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曹禺要的是整个蜀地江湖的掌控权,就算没有你义父的那个匣子,青松子不低头,一样要死。” 他装作漫不经心的语气,讲完回头看她,那一眼里却有很多种意味。 “只不过,死了之后被人翻出点旧账,顺手再把知情人都杀了——这也是影衙的习惯。” 胡为霜看着他的背影。 “你义父当年不放心让我照看你,除了怕你惹事,就是怕你总把事一味扛到自己身上。” 燕无歇说完这句话后恢复了笑,心里却忽然有点发酸。 胡青书死的时候,他没来得及赶过去。 他欠那老头一条命,这话他也没跟任何人说过。 “行了,该说的说完了,我走了。” 走到门槛前,他又回头笑,一对虎牙露出来: “对了,你埋他的那地方,梨花树? 如果有开花的时候,记得替我给他倒碗酒。那小子话多,下去没人陪他说话,我怕他憋得慌。” 胡为霜又叫了一次他的名字。 “燕无歇。” 他停住。 “我义父还说什么了?” 燕无歇这次没有回头,分明已经摘了面具,声音却还是闷闷的。 灰白的发丝被撩起来,在风里飘了飘,又落回去。 “他说,如果你有一天非入京不可,让我帮你一次。” “……他还说,最好别让你去。” 门开着,夜风吹进来,带着雨后泥土的气息,带着远处山涧的水声,带着一种说不清的、让人想叹气的东西。 燕无歇站在那儿,忽然想回头再看她一眼。就一眼。 他想看看她的表情,想看看她听到这句话之后是什么反应。他太了解她了,他知道胡为霜不会听,知道她一定会去。 可他不能回头——他怕自己回了头,就走不了了。 “那你呢?你怎么想?” “看心情。” 燕无歇听见自己笑了一声,却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大抵是觉得这话说得太欠揍了。 然后他跃上屋檐,转身离开。 …… 轻笑声落下时,燕无歇的人影已经不见了。 屋檐上有轻微的声响,然后是酒旗的“哗啦”一声,再然后是远处屋顶的瓦片轻响——一声比一声远,一声比一声轻,胡为霜听起来,就像一只轻盈的夜鸟掠过了黑暗的城池。 她眺望着,在门前站了很久。 后院的梨花树依旧静立在月光下,新土微微隆起,远处不知谁家的狗叫了一声,又被主人喝住。 黑暗里,胡为霜闭上眼睛。 小道士临死前的脸又在眼前浮现,不是为她而死,但死在她面前。 胡为霜忽然轻声说了一句什么。 声音很轻,轻得连她自己都听不清。 好像是, “如果非去不可呢?” 第四章 一壶酒 杨果从前当啷处,已是槐花盛放时。 …… 距不速之客离去已逾五日,故人也没了消息。 胡为霜一边叼着毛笔,一边狂拨算盘珠子,手旁则撂着一盏茶与一本薄册,不时停下攥笔写写画画。显然是在盘账。 晚春是个有些扰人的时节,好在酒铺的生意不受多少影响。未时一刻,店里依旧七七八八地散着客人。靠门的几个行商是一路人,脚边堆着货担,正闷头喝酒;中间那张桌上坐着三个老农,都是本镇的熟悉面孔,三人搭伙要了一壶最便宜的烧酒,就着自带的干粮慢慢抿,时不时交头接耳几句。 最热闹的则是靠里的那一桌,坐着一群江湖人打扮的汉子,嗓门大,说话也不避人,在议论这几天的头等大事。只见其中一个络腮胡子拍了把桌子: “听说了吗?青城派灭门案!听说满门上下七十四口,一个活口都没留!被杀的那叫一个惨,青城山都快成坟地了,尸体,还有血!听说流得满山都是!” “七十四口?”旁边一个瘦高个儿嗤了一声,“刘老三你他娘的消息滞后了。青城派在册的统共才六十来号人,哪来的七十四?” 络腮胡子被戳穿也不脸红,反而把桌子拍得更响:“那不就是满门?多一个少一个,有甚区别!反正都是死了!老子说的是那个意思!” “意思归意思,数字归数字。” 瘦高个儿端起酒碗抿了一口,慢条斯理,“你这嘴上没个把门的,仔细让靖安司的人听见,拿你回去问话。” 提到“靖安司”三个字,桌上的气氛明显滞了一滞。连隔壁几个行商都放低了说话的声音。 络腮胡子压着嗓子:“怕什么!靖安司管天管地,还能管老子说话?再说了——这事又不一定是靖安司干的。” “不是靖安司,那是谁?” 旁边一直没开口的刀疤脸忽然出声。 瘦高个儿看了他一眼,没接话。络腮胡子也沉默了。 倒是那刀疤脸自问自答:“影衙。” 这两个字一出来,满桌人都不说话了,连胡为霜拨算盘的手都顿了一瞬。 “刀老六,你少说两句。” 瘦高个儿的声音压得极低,“那两个字是能随便提的?” “我说的是实话。”刀疤脸闷声,“青城派那是什么地方?青松子那是什么人?蜀地武林,论资排辈,他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能把青城派一夜之间抹平的势力,整个天下也数不出几家——这种事少林武当不会干,武林盟除非那些老伙计出山,其余没这个本事,药王谷隐世不出,风雨楼更是八竿子打不着……五毒教倒是有手段,可人家远在玉门关外!剩下还有谁?” 未尽之语不必挑明,在场所有人都听懂了后文。 络腮胡子咽了口唾沫:“那他们图什么?” “图什么?”瘦高个儿冷笑了一声,把酒碗往桌上一搁,“你看看这些年,江湖上莫名其妙失踪的门派还少吗?前年岭南的飞鹰堡,去年关中的铁剑山庄,今年初豫南的白虎堂——哪个不是一夜之间人去楼空?官府只说是匪患,呵呵,匪患能把满门杀得一个不留?” “那不是……”络腮胡子挠了挠头,“那不是也有人说是仇家寻仇?” “仇家寻仇能寻得这么干净?一条狗都不剩?” 瘦高个儿的语气里带上了几分讥诮,“你是没去过铁剑山庄,那地方现在荒得,大白天路过都觉得后背发凉。” 胡为霜把算盘拨到最后一格,用毛笔在本子上勾了一笔,然后合上册子。 她面上平静,心里却在翻江倒海。 飞鹰堡。铁剑山庄。白虎堂。 她当年游历天下的时候,都见识过。 飞鹰堡的堡主是个爽利的中年女人,给她煮过一壶马奶茶;铁剑山庄的老庄主拉着她连下了三盘棋,不过她全输了;白虎堂的少堂主……好像是姓冯,算起来今年还不到十六岁,已经使得一手好枪法,当年比试输了之后追着她叫了三天的姐姐,非让她再打一场。 如今都没了。 胡为霜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觉得嗓子眼里似乎堵了什么。 “要我说,”刀疤脸又开口,“青城派这次,就是杀鸡给猴看的,蜀地这地方,山高皇帝远,以前朝廷不管,各个大小门派自立,江湖有一套约定俗成的规矩路数,而现在朝廷想管了,就先收拾一个最大的,杀一儆百,剩下的自然就老实了。” “那你们说还会有下次吗?下一个是谁?”络腮胡子忽然问。 没人答他。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藏在那些还没被找上门的门派里。 沉默了一会儿,瘦高个儿岔开话题:“话说回来,我听说靖安司最近往蜀中派了不少人,阵仗挺大。” “靖安司管什么用?”刀疤脸不以为然,“一群残兵剩勇,也就查查案子还行,真要跟那帮人对上,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那也未必。”瘦高个儿的声音里忽然多了一点东西,“咱们这儿,靖安司新来的蜀地指挥使,听说过没?姓方,据说是安国公府出来的,以前还在塞北带过兵。” 络腮胡子瞪大了眼:“国公府的少爷跑来当捕头?” “你懂个屁。”瘦高个儿嗤了一声,“人家那是真见过血的。塞北鞑子够凶吧?在他手底下都没讨着过好。后来这人不知道怎么调回京城了,再后来就进了靖安司。” “为什么调回来?” “不知道,听说是跟军里的人不对付,得罪了什么人。反正这些当官的弯弯绕,咱们也不懂。” 胡为霜听到这里,拿起茶盏喝了一口。 原来方絮是这个来历。 军里待过的人,难怪握刀的动作那么稳,难怪那双手是老茧和刀伤堆出来的。 “不过呢,靖安司再怎么着,也比那帮人强。” 瘦高个儿又补了一句,“至少靖安司查案还讲个证据,那帮人——讲什么?” 这话说完,满桌人又沉默了。 半晌,络腮胡子叹了口气,端起酒碗:“算了算了,咱们这些小门小派,没名没姓的,天塌了总有高个儿顶着。来来来,喝酒喝酒!” 几只碗碰在一起,酒液溅出来几滴,落在桌上很快就洇开了。 胡为霜从柜台后面站起来,去后院抱了一坛新酒出来,搁在他们桌上。 “这坛算我请的。” 络腮胡子愣了:“三娘,这——” “方才你们聊的,我听着热闹。” 胡为霜笑了笑,那笑容看起来和往常没什么两样,爽朗又敞亮,“就当听书的钱了。” 几个汉子面面相觑,最后还是络腮胡子先反应过来,端起酒碗就倒:“三娘仗义!” 胡为霜摆摆手,转身回了柜台。 她坐下来,重新翻开账本,毛笔在手里转了两圈,却没落下去。 青城派。飞鹰堡。铁剑山庄。白虎堂。 还有那些没被提到的名字,那些她还记得的、不记得的、还没来得及认识的面孔。 义父曾感叹江湖很大,大得走不完。 可现在她却觉得,江湖其实也很小,小到一家一家被灭门,却没人敢出来问一句为什么。 胡为霜攥紧了笔杆。 青城山上,或许还有什么线索? 她得去看看。 第五章 青城山 深夜,胡为霜从后院翻墙而出。 她换了夜行衣,黑布裹身,袖中藏着双刀,腰间别着一壶酒。临走前看了眼梨花树下那个微微隆起的地方——新土上已经冒出了几根草芽,再过些时日,就彻底和周围的地面分不清了。 也好。 人死如灯灭,草长莺飞是好的。 她没有骑马,运起轻功沿着山道一路往上。 这些年虽然不再在江湖上行走,功夫却没落下。 义父说练武这种事跟吃饭一样,一天不练自己知道,三天不练对手知道,一年不练就连路边的野狗都知道了。 所以她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练刀,刮风下雨从不间断。 青城山她不陌生。 十岁那年来过,十七岁也来过,后来隐退到山脚下,偶尔会上山转转。 但青城派的大殿,她已经五年没去过了。 今夜天晴,月色很好,把山道上的石阶照得清清楚楚。石阶两旁的松柏长高了不少,有些台阶已经裂了缝,野草从缝里钻出来,踩上去沙沙响。 越往上走却越安静,连虫鸣都渐渐稀了,只剩下她的脚步声和风穿过树林的声响。 很快,青城派的山门便出现在前方。 门前的牌坊还是老样子,上书“问道青城山”五个大字,是前朝某个老翰林题的,相比以前,上面多了些刀劈斧砍的痕迹,石柱似乎也是如此,上面溅着了几道发黑的东西——时日不浅,所以分不清是血还是泥。 胡为霜从牌坊下走过,期间并没有停顿。 山门后的演武场已经面目全非。 青石板地面被撬开了大半,露出生了杂草的泥土。正殿倒是大敞着,门扇歪在一旁,铰链已然锈死。 记忆里该摆在的殿前那口铜香炉则被翻倒在地上,香灰撒了一地,被夜风一吹,扬起一小撮尘烟。 显然影衙搜查过,且还不是普通的搜查。 石板撬开以防密室,香炉推倒寻觅机关,就连正殿的供桌都被劈成了两半,里头的暗格被掏得干干净净,这种搜法,几乎是把整个青城山翻了个底朝天。 胡为霜没有在正殿停留太久,她要去的地方不是这里。 穿过正殿,是一条通向后山的抄手游廊。 游廊的朱漆已经剥落了大半,露出一截一截灰白的木茬。廊下原本摆着几盆兰花,是义父胡青书的建议,青松子顺应友人雅趣,而今义父已逝,青城派也惨遭毒手,就如同盆碎了,兰花被迫枯死,萎成褐色的细条——物非人非。 胡为霜沿着游廊往后走,走到尽头是一扇不起眼的月亮门,门上挂着个匾,匾上写着“藏经阁”三个字。 这题字不仅小,褪色还很厉害,常人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 幼年,义父第一次带她来青城山时,胡为霜曾经跑到这附近玩耍过。 那时候这里还不是藏经阁,只叫“经阁”,是青城派放杂书的地方。 后来青松子把这里改了名,换了个匾,又在里头加了把锁,没人知道为什么,也没弟子问过。 她只记得义父和青松子在月亮门外面站着说话,而百无聊赖的她蹲在地上拿树枝捅着蚂蚁窝。 记忆里的交谈声很低,又或者胡为霜没有刻意地分神,实在没听清他们说的到底什么话,只从口型依稀辨认出一些诸如“放心”“你”“我”“安全”的字眼。 现在看来,这些倒是已经够了。 这样想着,胡为霜跨过月亮门,走向藏经阁。 门上的锁早就被砸掉了,只是虚掩着,在她推开时顺势发出冗长而尖利的“吱呀”声。 阁内漆黑一片,她于是摸出火折子打着,窜地一亮,跳耀的火光便幽幽地照起四面墙壁。 入眼不出所料地一片狼藉,比正殿还要乱。 书架全部被推倒在地,经卷四处散落,大部分上面都印着密密麻麻的脚印。 角落里几只青瓷瓶被砸碎了,碎瓷片和枯干药草混在一起,使得那股特有的药材味有些明显。 胡为霜举着火折子,目光一一扫过——书架背面被凿开了几处暗格,墙壁砖块也有撬动的痕迹,地面青砖至少有三拨人动过,最近的痕迹边缘还很新。 接着,她走到那面正对门口的墙前。 墙上那幅泛黄的字赫然居中,草书“道法自然”四个字,和记忆里如出一辙。 胡为霜认出了熟悉又陌生的笔锋——这竟然是义父的字。 只见她伸手在字幅边缘一掀,后方墙面上便裸露出一道极浅的缝隙,与砖缝几乎融为一体。 胡为霜没有迟疑地沿缝隙摸去,一直到左下角,待指腹触到靠里一处微微的凸起时,指甲随之用力按下去,一道极轻的“咔嗒”声便自墙体内部响起。 字幅正下方那块青砖于是朝内陷去,直至露出一个一尺见方的暗格。 暗格刻意做了隔层处理,藏在墙体更深处,因此足够隐蔽,得以避开先前的几轮搜查。 乌木匣子躺在里面,一掌宽、两掌长,边角镶着暗银,触手冰凉干燥。匣盖刻着一枝七瓣杏花,花瓣线条极细,像是用针尖一笔一笔雕出来的。四角各有一个铜质圆环,环面上刻着药材名,可以转动。胡为霜指腹擦过第一个圆环,将匣子揣入怀中时,指腹触到了那个行针走线的杏花刻痕,心口莫名跳了一下。 她把匣子揣进怀里,刚把机关复原,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极轻的响动。 书架残骸边沿被鞋底蹭到,那人忍住了接下来的所有动作,但一瞬的声响已经够了。 胡为霜没有回头,吹灭火折子,整个人贴着墙壁滑入角落的阴影中。 门扇被推开一条缝,月光挤进来,在地上拉成一条细白线。 一个人影闪了进来,身形瘦长,穿一身夜行衣,黑巾蒙面。 他扫了一眼满地书册,目光随即落在墙上某块砖——尘灰被新擦去,使这块砖石的异常在月光下清晰可见。 胡为霜心中一沉,脚下猛然发力,从阴影中弹射而出。 左刀格索,缠丝颤颤;右刀削风,破空铮铮。 第六章 君臣药 暗探侧身急退,右手已探向腰间,指间夹出一管拇指粗的竹筒。蜡封在他指间裂开,一线暗青色的火焰蹿入夜空,无声绽开,转眼消散。 信号已发,方圆三里内的影衙暗哨都会看见。 此时四目相对。 相逢月下,各怀杀心。 最多半盏茶工夫援军就会赶到,胡为霜不能再打那种藏锋敛锷的架。 电光火石之际,月光下两弧银光一前一后拉开,她的身形已如鬼魅般欺入三步之内。 袖箭连发如星坠,双刀旋舞作月轮。 绳镖吐信千般险,不敌回风扫落尘。 暗探的短刃脱手坠地,右臂内侧衣裂血溅。胡为霜左手刀搭上他右肩锁骨,刀尖抵着颈侧皮肉。暗探身形僵住,喉结滚了一滚。 然后她松了左手的刀柄。 弯月短刀坠落之前,被她右手顺势一带,双刀在这一瞬凝成一线。腰身微拧,右臂送出,两刃交错叠合,以一个极窄的角度递出——是刺。 刀锋贴着暗探右肩与脖颈之间的缝隙送进去,不深,只进半寸,随即双刀同时向两侧分开,一左一右,交错横切。 拂雪十三式·裁雪。 暗探颈侧出现两道极细的红线,交错成一个斜斜的“乂”字。 他目光还锁着胡为霜的脸,嘴唇微张,却已发不出声。 必杀技既出,胡为霜没再回头,足下掠出藏经阁。 身后,暗探仰面倒下,手指在意识消散前探向腰间皮囊,碰碎了蜡封。 秘药终于入喉,他拼尽最后的力气,从喉咙里挤出几个沙哑的音节。 “……Hu……” 胡为霜回到后院时天边已经泛了鱼肚白。 她闩好房门,从怀里取出那只乌木匣子搁在桌上,灯花跳了两跳,将匣盖那枝七瓣杏花的刻痕照得分明。 她在桌前坐下,指腹依次抚过四角的铜环——当归、远志、半夏、独活……刻痕深浅一致,环身松紧相同,看不出任何区别。 胡为霜盯着这四个药名看了一会儿,忽然想起许久之前,义父教她认药的那个下午。 “独活祛风,远志安神,当归补血,半夏降逆。” 胡青书坐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用一根竹枝在地上划拉着,“但你记着,用药如用兵,顺序错了,良药也能变成毒。” 胡为霜当时正在偷吃他晒在石桌上的杏干,含含糊糊应了一声,而胡青书只是抬头笑看她,没说别的。 此刻,胡为霜伸出手指,依次转动那四个铜环——独活、远志、当归、半夏。 君臣佐使。 第一环转动时发出极轻的“嗒”声,第二环紧随其后,严丝合缝地嵌入了某个预留的位置,第三环在转动时微微受阻,她加了半分力道才让它归位,到第四环时,指尖尚未完全拨正,匣子内部便传出一声清亮的机括弹响。 锁舌脱落。 胡为霜顺势掀开匣盖。 匣里衬着一层深褐色的绒布,正中放着一枚系着红绳的青玉坠子,玉质温润,雕成一只玉净瓶的模样,和观音像托着的式样极其相似,只是并未插柳。 玉坠之下压着一张叠得极薄的羊皮纸,边缘已经泛黄发脆,折痕处起了毛边。 胡为霜先拿起了那张羊皮纸,小心展开。 纸上是一幅手绘的地图,笔触细密清瘦,图中央用朱砂圈出一片山坳,旁边注着三个小字:“药王谷”。山谷四周标注了入谷的路径和几处地名,有的她曾听过,有的完全陌生。 图纸左下角还附注着一行极小的字,墨色略淡,像是隔了许久才补上去的:“朔风起时认前旌——此图先兄所辟。” 胡为霜盯着那个“兄”字。 义父很少提及他的家人,她只知道义父行三,上有一兄一姊。 兄长从医,姐姐嫁了人,其余的胡青书一概不说,胡为霜也没主动问过——她一直以为那不过是普通人家里的生离死别,年深日久不便提起罢了。 可前句,胡地之风与寻找旧日军旗,是暗指认祖归宗、关乎她的身世吗? 地图和玉坠各自沉默着,像是等待了很久的旧人终于等到了一句迟来的问候。 胡为霜难得怔愣,回神时只觉双颊冰凉,抬手一拭,才发现湿润的竟是几行泪水。 她不知道“姐姐”是谁,也不知道“先兄”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但她忽然回忆起义父临终前的那个傍晚,胡青书靠在床头,嘴唇翕动了好几次,最后却只给她留下了两句话。 第一句是“别去京城”,第二句是“远离江湖,平安度过此生”。 时移世易,她现在才觉出这两句话的分量。 胡为霜将玉坠系在腕间,地图贴身揣好,又在桌边坐了不知多久,只是灯油快尽了,火苗在最后一口残油里挣扎着摇曳,把她的影子投在墙上,又长又静。 于是吹了灯,阖眼躺下。 …… 窗外鸟叫了第三声,很快又是天亮。 胡为霜是被后院鸡圈的动静吵醒的。那只芦花鸡不知何故扑腾着翅膀飞出篱笆,正满院子乱窜。她披了外衫推门出去,一把逮住那只不省心的东西扔回圈里,转身时脚步顿了一下。 西厢廊下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 轮椅,鹤氅,这般时候膝上还盖着张薄毯,显然身体不算康健。 对方面容清俊,唇色浅淡近白,眉眼却尤其浓,长眉入鬓,睫毛密匝匝地压下来,一双琥珀色的眼珠正弯弯地打量着她。 “翻墙进来的?” 胡为霜对上视线,语气不善。 病弱青年微微一愣,低头看了看自己坐着的轮椅,又抬头看她,笑意更深了些。 “老板娘好眼力。” “墙根底下的凤仙花被碾了,” 胡为霜抬了抬下巴, “我院子里一共就两种活物会糟蹋花,鸡拱不了那么高的墙角,所以只能是人。” 她顿了顿。 “腿脚不方便还不走正门,不是心怀鬼胎就是脑子有病……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进来,就为了看我喂鸡?” “在下沈药之,家父沈鹤归。” 青年轻咳一声自报家门,神色很是无辜。 “沈盟主的公子,” 她说,语气没什么起伏,“找我做什么?你爹让你来的?” “我自己要来的,” 沈药之仰着脸看她,日光把他照得有些晃眼,他便微微眯了眯眼。 “家父说胡世叔的义女可能在蜀中,我正好想出来走走。” 胡为霜没接这个话茬,她转身往灶房走,晨风把她的衣摆掀起来一角,露出里头紧束的袖口。经过鸡圈时那只芦花鸡又探头探脑地想往外钻,她一脚把篱笆门踹严实了。 “走吧,不送。” 她头也不回地说, “找错人了,这店里就我一个姓胡的,没爹没娘没亲戚,孤家寡人一个。至于你爹说的那位胡世叔的义女,我不知道。” 轮椅声依旧没响。 第七章 无情剑 胡为霜都快到门口了,回头一看,沈药之还停在廊下。分明是一副病骨支离的模样,五官却不寡淡,反而中和之下生出一种水洗过的艳来,一时分不清那之下的到底是皮肉还是玉质。 他也不追,更没有恼色,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坐着,就像是……一只知道自己会被驱赶但笃定还会被叫回来的猫。 胡为霜却没心思欣赏美色,她盯了他两息,此时心里烦得很。影衙的人既然能摸到青城派废墟去,就迟早能摸到她这间铺子来,这时候再冒出来一个武林盟主的儿子说要住店……她连自己这把刀能不能平安揣到月底都不知道,哪有闲心管别人家的旧情。 但以义父和沈盟主的关系,胡为霜又不能直接动手把人扫地出门,于是压着脾气开口:“沈公子,我说实话,你来得不是时候。我这儿最近不太平,你一个病病歪歪的公子哥住进来,回头出了事,我担不起这个责。你爹的名头在江湖上确实有几分面子,但在蜀中、在这块天高皇帝远的小地方——并不是人人都买账。” 沈药之垂着眼听她说,手指在膝头轻轻叩了两下,等她说完才抬起眼来,语气还是温温的,说出来的话却意外地坦荡:“娘子说的不太平,是指昨夜青城派废墟的事么?” 胡为霜的手指猛地攥紧了门框。她眼里的笑意慢慢收干净了,那股子酒铺老板娘的热络劲儿一褪,整个人便像一把剑从鞘里抽了一半,锋芒隔着老远都能刺痛人的皮肤。 “你怎么知道?” 沈药之则从袖中取出一枚刻着青城派篆字的铁牌,其边缘已经锈了,凹槽里还嵌着干涸发黑的血垢。 只见他答非所问: “周远埋在哪棵树下?” “什么周远?” “青城派青松子座下末徒周远,五日前雨夜,有人在你的酒铺门口捡到这枚铁令,上头还糊着血……这事,娘子知道吗?” 常在河边走,果然湿了鞋。 胡为霜盯着那枚铁令,心里不由骂了一声。 还真是人有失足,那天晚上她把周远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唯独没想到去掏他的袖口暗袋。 “娘子不知道也正常,那枚铁令是我的人捡的。” 沈药之把铁令收回袖中,云淡风轻地讲述着。 “周远来过你这里,把命留在了你这儿,而娘子你——也替他收了尸。五日前此子死在青城山脚下,昨日青城山就遭了贼光顾。娘子觉得这两件事之间,有没有关联?” 胡为霜没有说话。 昨夜的人血分明已被溪水洗却,她的指甲缝里却仿佛还藏着一股铁锈味。 “沈公子消息倒灵通。” “影衙的烟花放得很高,” 沈药之歪头看着她, “昨夜青城山上那发信号,从镇子上都能看见,而今日一早赵无极的人就满山动了起来,娘子知道他们在找什么吗?” “不知道。” “据说影衙的甲等暗探专司追踪刺杀,昨晚却有一个被人杀了,就死在藏经阁里。” 沈药之的语气软,明显是气虚之人的特征,此刻他的话如同一根被温水泡过的丝线,慢悠悠地绕过来。 “听说杀人者用的是双刀。” 熟悉的媚意再次爬上胡为霜的眼角眉梢,她浑不在意地说道: “蜀中用短刀的人多了去了。” “是,但能在几招之内秒杀一个甲等暗探的,凤毛麟角。” 沈药之的声音忽然轻了几分,猫终于闻到了鱼腥合上爪子,满意了。 “江湖上都说无情剑死在了五年前,所以这五年才再无音讯。可我不信。 曾经的天下第一高手,又没有什么难缠的仇家,怎么会在最该风华正茂的年纪死去?后来听说她改用刀了,我就想,用刀的无情剑,那还是无情剑吗?” 沈药之的话像石子投进水里,一圈一圈散开来,院子里只有风穿过草药架子的哗啦声,和檐角铁马叮咚一响。 胡为霜看着沈药之,沈药之也看着她,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不见任何攻击性,只有一种真诚的好奇——像是一个收藏了多年画卷的人,终于见到了画中人。 “用刀的无情剑,那还是无情剑么?” 胡为霜把这句话学了一遍,声音平平的。 “沈公子,你大老远跑来蜀中,就为了琢磨一把刀该不该算剑?这话你不如留着去问那些嚼舌根的说书先生,聊什么江湖往事的,怕是走错门了!多新鲜呐!我一个卖酒的哪知道这些?” 撂得干干净净,每个字都带着逐客的分量,胡为霜说完也没动,显然是在等他走人。 沈药之闻言从善如流地变换了表情,只见他偏了偏头,嘴角浮起一点小心翼翼的弧度,十分无害地开口:“……那我住店?” 这句刚说完,沈药之便低头咳了两声,他用手背掩着唇,肩头微微发颤,眼眶也因为咳嗽泛了一点薄红,示弱地看着胡为霜,生出几分楚楚的意思来。 “娘子,我……咳,我不是要问那些,你让我住下就行,保证不打听,不添乱,不给你惹麻烦……我在镇上找了好几天了,就娘子这酒铺的位置最好。山好水好,空气也好,而且大夫说病人要静养,这儿就挺静的。” 他在这里恰到好处地停住。 沈药之当然知道长了一张好脸有多大的用处,他也知道胡为霜未必看不出他在耍手段,可这世上的事妙就妙在——你看穿了也不一定扛得住,扛得住也不一定真狠得下心。 再说了,如果对方是阿霜的话,那么以色侍人他也是愿意的。 “娘子,我大老远从开封过来,路上走了整整两个月,坐马车更是颠得我三天没吃下东西,到了蜀中又找了你四五天。你今天把我赶出去,我真不知道还能去哪。“ 当然,胡为霜并不知道对方想用男色倒贴的打算,只是欲言又止地看着他: “……我这酒铺没有多余的房间。” “后院不是还有三间杂物房吗?东西清一清就行,不用娘子动手。” 沈药之打蛇随棍上。 “我凭什么要清?” 胡为霜心知对方在装乖卖巧,却也险些被气笑了。 合着人还没住进来就把房子格局摸清楚了? “凭这个?” 沈药之从袖中取出个什么,推动轮椅靠近一边的石凳,顺手将其放在略高些的桌面上。 第八章 铜钱约 那是一枚铜钱,比寻常铜钱大了一圈,正面铸着“武林盟”三个字,背面则是一个太极图,上头的阴阳双鱼咬合得严丝合缝,一看就是官铸的东西。 开玩笑的,既然选择拿了千里追妻的剧本,那出门不带聘礼怎么行? 胡为霜自然是听说过这枚铜钱的,但也仅限于听说,她不由拈起来掂了掂,翻面打量后又搁回去。 “武林盟的信物传世至今共有三枚,其中两枚都已物尽其用,只作为象征分别寄存在少林和武当,至于最后的一枚给了谁,江湖上流传的说法不一。有的说在沈盟主自己手里,有的说早就送出去了……合着是给了你?” “有幸。” 沈药之答得坦然,指尖在铜钱边缘轻轻敲了一下,“沧海桑田,武林盟不比以前,现在的官府恐怕也不肯按前朝的说法兑现,所以这东西的用处并不在于它能号令谁。 但这枚是我爹亲手交到我手里的,拿着它的人,可以上武林盟调阅任何非密级的卷宗,可以请盟中任何一位长老出面调停纠纷一次,也可以……在金陵沈家的账上支一笔不超过一千两的银子。” 沈药之颤了颤眼睫,又抬眼。 “聊胜于无吧?武林盟和沈家上下都是认物不认人的,你要查什么、问什么、用什么,没人能拦你,万一娘子能用上呢?” 胡为霜定睛细看沈药之的脸色,试图借此分辨对方到底只是提出一笔两清的交易,还是趁机以退为进?一千两银子她未必稀罕,可那句“调阅任何非密级卷宗”就像是一根鱼钩,不紧不慢地垂在她眼前。 “我不用这个。” 胡为霜仍拒绝道。 沈药之并无气馁地点头,似乎并不意外这个回答,但他也没有立刻把信物拢回袖中,而是先伸手在铜钱边缘轻轻拨了一下,任它原地转了小半圈,就像在跟它说——“看到了吧?人家不要你” 也不要我。 当然,这句话并没有真的说出口,青年摩挲着铜钱,尾音带笑: “那便换个理由,我爹说,他要不是欠胡青囊一条命,他这辈子都睡不踏实,他睡不踏实,我这个做儿子的就更睡不踏实了。 娘子,让我在这儿住一阵,就当替你义父收一笔旧账,如何?” 青年没有说谎。 父亲有旧情要还,世交之后理应照应,解毒的事有枣没枣打一杆子——这些都是真的,但沈药之此行还有一个更小的、从没跟任何人提起过的理由,小到他自己都不太好意思承认,那就是他想亲眼看看,那个曾经站在梅树下把花削了一地的姑娘,那个在擂台上被山风吹着衣摆的天下第一,那个只隔着人群远远望过一眼的人——她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过得好不好? 这些年他每每闭眼,就看见十四岁那年的自己坐在轮椅上,在满地的梅花瓣中间,目送那道月白的身影替他拢住氅衣,阻断风雪,而后转过回廊、消失不见……他被困在这具病弱躯壳里的心,从出生起就没怎么动过,却自那一刻开始往外长根,然后便常是草木蔓发的季节,那些根细细的,软软的,隔着重重山和水,一点一点地朝着蜀中的方向探过去。 直到今日,终于,命运准许他和她再次相见。 尽管她不记得。 “……住可以,西厢最里面那间,但有规矩。 第一,酒钱照付。第二,不许动我的东西。第三,不许半夜偷看我的后院。” “娘子,就我这身子骨,” 成功登堂入室,沈药之指了指自己的腿,难得讲了个冷笑话。 “真要半夜爬起来偷看什么,怕还没走到后院就得让你抬回去。” 胡为霜并不觉得好笑,正事已毕,她反应过来皱了皱眉: “你管谁叫娘子?” 沈药之眨了眨眼,像是才意识到自己方才的称呼有什么不妥,嘴角那抹笑却没收,反而更深了一点:“叫老板娘显得生分,叫姑娘又不太合适,我看镇上那些铺子的老板娘——” “那你应该叫胡掌柜。”胡为霜打断他,划清界限道,“我姓胡,行三,你可以叫我老板娘,或者胡三娘,再叫一句娘子,你今晚就睡院门口那棵槐树底下去。” 沈药之顺着她的话回想着来时路,那棵槐树倒是枝繁叶茂的,不过难免蚁虫泛滥……只见他的表情在“识相闭嘴”和“再试探一句”之间极其微妙地游移了一瞬,最终选择了前者。 “三娘。” 他温顺地点了点头,叫得规规矩矩的,然后顿了一下,又开口:“那三娘也别叫我沈公子了。” “怎么?” “听着太生分。” 沈药之靠在轮椅里。 “我已经住进来了,往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公子来公子去地叫了,听着像一般打尖的住店的过路客。” “那叫什么?沈少爷?沈小爷?沈大公子?” 沈药之眼底的笑意先是顿了一下,随即慢慢漾开成一种忍俊不禁的模样,语气却不乏纵容地:“就叫药之吧,家里人都这么叫。” 谁是你家里人? 胡为霜看着他,刻薄些的话到底是没脱口,她也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啧”了一声,转身朝后院走。 二人你来我往、约法三章之际,随从已经麻利地把厢房收拾了出来,格局不动,但床铺被褥铺好,药炉子支在墙角……胡为霜放眼打量着其人,是个寡言魁梧的中年汉子,穿一身灰扑扑的短打,面相寻常但气势内敛,全程一言不发只闷头做事,倒是容易被人忽略。 再看那稳健的下盘与宽厚的肩背,如此,倒是能理解沈药之做墙上君子的前因后果了。 胡为霜语气微妙:“你这随从,身手不错。” 沈药之弯了弯嘴角:“灰叔从前在镖局做过几年,扛个轮椅还是稳当的。” 他话音刚落,前头铺面就传来一道堪称是震天响的拍门声。 不,不是拍门——是那扇本就摇摇欲坠的破门终于被人从外面推倒了。 门板轰然砸地,溅起一蓬灰土。 胡为霜匆匆赶回前头,就见一个少年郎正要从门板上跨过去。 不止锦衣玉带、灿若朝霞,一张脸更是年轻,唇红齿白,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不知天高地厚的朝气。 那少年拍了拍衣摆上的灰,抬头看见她,眼睛顿时亮得像两颗刚点着的灯笼。 “可是酒铺老板娘?” 少年大步走过来,声音洪亮得感觉整条街都能听见。 “在下路昭,京城人氏,久仰蜀中美酒之名,特来拜访!不知老板娘尊姓大名?” 胡为霜看着他那张从戏本子里抄出来的台词表,又看了看地上那扇彻底报废的门,嘴角抽了一下。 哪儿来的地主家傻儿子? “……胡。” 第九章 金玉石 “胡姑娘!” 路昭一拱手,动作标准得像是对着铜镜练过八百遍, “胡姑娘,这间酒铺可还有空房?在下愿出双倍房钱!” 胡为霜深吸一口气。今天是什么黄道吉日,一个两个都往她这小破店里挤? “小子,” 她指了指后院,“那边已经住了一个,你晚了一步,走吧。” 路昭的表情瞬间垮了下去,但只垮了一瞬,立刻又振作起来。 “无妨!在下可以睡大堂!椅子拼一拼,长凳搭一搭,行走江湖之人,何处不是安身之地?” 他说这话时,腰杆挺得笔直,下巴微扬,分明是在模仿某个话本子里的豪侠语气,可他演得太卖力了,反而让人生不出讨厌来——虽然愚蠢,但实在美丽。 胡为霜看着这个全身上下写满了“初出茅庐”四个大字的少年,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你是第一次出门吧?”她问。 路昭愣住了,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 “不……不是第一次!在下曾经走过许——多地方!” 他的声音拔高了半拍,然后又心虚地低了下去, “不过之前都带着家将。这次是一个人的。” “家将呢?” “甩掉了。” 路昭的语气里带上了一丝得意, “在驿站灌了三斤烧酒,全放倒了。” 胡为霜挑起眉。 她重新打量了一眼眼前这个少年——身上穿的衣料是上等的云锦,腰间挂的玉佩成色极好,长剑的剑鞘上镶着一颗拇指大的红玛瑙……显然不是普通人家的子弟。 而敢把家将灌倒然后一个人跑出来,说明家里管不住他。 “路昭。” 胡为霜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忽然想起来了。 宣平侯路家有位三代单传的独苗,是京城里出了名的混世魔王,据说从小就想当大侠,把侯府花园里的假山都劈了半座,这件事连蜀中都有耳闻。 “宣平侯府?” 她试探着问。 路昭的表情瞬间僵住了。 他张了张嘴,又闭上,再张开,活像一条被拍上岸的鱼。 “你……你怎么知道的?” “江湖人要有江湖人的眼力。” 胡为霜转过身去拿酒坛,背对着他,嘴角却忍不住往上弯了一下。 路昭站在原地,脸上的表情从震惊转为钦佩,又从钦佩转为羞涩。 他往前凑了两步,趴在柜台上,小声说: “胡姑娘,你是江湖人吧?那种真正的江湖人吧?我一进门就看出来了!你跟话本子里写的那种一样!” “话本子怎么写?” 胡为霜头也不回。 “就是那种——看着是个卖酒的,其实是绝世高手!大隐隐于市,深藏不露!等闲不出手,出手就是天下无双!” 胡为霜把酒坛搁在柜台上,抬眼看他。 “你是不是话本子看太多了?” 路昭没听出她话里的揶揄,反而认真地点了点头。 “是看了不少。从小就爱看。我房里堆了三百多本,有《神剑山庄恩仇录》《烈火奇侠传》,还有——” “行了行了。” 胡为霜打断他, “你今天要住这儿?” “胡姑娘你答应了?” “没答应。” 胡为霜倒了碗酒推过去,“先把酒喝了,喝完再说。” 路昭端起酒碗一饮而尽,豪气得像是在喝庆功酒。 一刻钟后,他也坐在了后院的廊下。 他身旁轮椅上坐着沈药之,两人正大眼瞪小眼。 “你是武林盟主的儿子?”路昭上下打量着沈药之。 “你是宣平侯世子?”沈药之歪着头反问。 两人对视了一瞬,同时转向倚在门框上的胡为霜。 胡为霜端着碗酒,面不改色:“别看我,我也想知道为什么两个金枝玉叶非得挤在我这小破店里。” 路昭正要开口辩解,沈药之已经先说话了,他朝路昭微微一笑,语气温润得像在聊家常: “世子殿下住店的理由,想必和我想的理由差不多吧?” 路昭的脸倏地红了,他狠狠瞪了沈药之一眼,后者若无其事地端起药碗,慢悠悠地吹着热气。 胡为霜没理他们。 她抬头看了看天色,夕阳正沉到山脊后面去,西边天空烧着一片沉甸甸的暗红。 然后她又听见了——山道那头传来的马蹄声。 胡为霜放下酒碗,大步走向前头。 酒铺门口,那扇被路昭压塌的门板还横在地上,夕阳余晖中,三匹马正在门前勒停。 为首的翻身下马,站定,按刀,还是个老熟人。 方絮。 他扫了一眼地上的门板,又看了一眼从后院走出来的胡为霜,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胡三娘。” 方絮的声音和上次一样不高不低,却在暮色里听得格外清楚, “查案。住店。一间房。” …… 时间倒回三日前,靖安司蜀中分衙,卷宗室。 方絮端坐在案后,面前摊着几摞卷宗。 分别是青城派一案的尸检名录、蜀地近三年来的江湖动向、以及一叠薄得可怜的线报——关于胡记酒铺那位自称“胡三娘”的女掌柜。 烛火跳了一下,他把线报又翻了一遍。 胡三娘,五年前来蜀中定居,在青城山脚下买了这间酒铺,没有户籍文书,没有路引记录,没有任何能证明她五年之前在哪儿的痕迹。 江湖上会功夫的女人不多也不少,但对方手上老茧的厚度、虎口的位置,分明是使兵器多年的人才会有的。 而她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更不像是卖酒的——安静得有些过分,如同猎物在打量猎人。 方絮见过拥有这种眼睛的人,塞北草原上有着很多,比如鞑子的探子在被抓住时就是这个表情——笑呵呵的,也懒洋洋的,问什么答什么,但答的全是废话,表情之间一点破绽都没有。 后来?这个使他印象深刻的探子愣是夜里用牙咬断了绳子,徒手杀了两个看守跑了。 方絮很少吃这么大的亏,而他仰赖的直觉却告诉他,胡三娘显然也是这种货色。 外头有脚步声传来,接着是两声轻叩。 “进。” 门推开,应声而入的是他的副手,陈邕。 这人原是军中的斥候,跟了他八年,后来一起从塞北调回来,又一起进了靖安司。 对方年纪比方絮大上一轮,脸上有道从眉骨拉到下颌的刀疤,看着凶,内里却是个嘴碎心细的。 “头儿,有消息。” “说。” 陈邕闻言从怀里摸出一张折得四四方方的纸,搁在桌上推过去。 “之前留在酒铺附近的暗桩报的,您走后,曾有形迹可疑的人员到访酒铺再离开,对方轻功极高,暗桩跟了不到两里地就丢了。” 方絮把纸展开,上面只有几行字,字迹潦草,显然是在暗处匆忙记录的。 “亥时三刻,酒铺后门出。戴面具,衣发灰白,身法极快,看不清形貌。往西去了,追之不及。” “面具?” “说是白底黑纹,看着像小孩儿画上去的笑脸。” 方絮把纸放下,却在脑子里将已知的江湖高手都过了一遍。 天下之大,轻功好的人有不少,但好到能甩得暗桩只来得及粗看一眼这种程度的,恐怕不超过十个。 会戴面具的则更少——江湖上需要藏身份的人很多,但需要藏到连轻功都不让人看清楚路数的,那就不多了。 “会不会是那个人?” 陈邕低声猜测。 第十章 故人心 方絮知道他在说谁。 豪侠录上,有个连名字都不确定的江洋大盗。 官府追了他十二年,没人见过他的脸,因为他永远在天上,不知何时起,有人打出来一个“燕无歇”的名号指代,也有人说那就是对方的真名。 没人知道他多大年纪,没人知道他师承何门,只知道这个男人的行踪神秘,作案没有固定的动机,轻功也没有章法,只凭一个“借”字——借屋檐,借旗杆,甚至借别人砍过来的刀背,借同伴的肩膀……无所不用其极,也无所顾忌。 “如果是他,” 方絮慢慢梳理着, “他跟这位胡三娘是什么关系?她在酒铺里藏人,他在屋顶上看着——看完了,却没帮,一直等我们走了才现身,聊了将近一个时辰却只身离开。” “故人?” 陈邕思考,“或者盯梢的?” “盯梢的最怕暴露,不会现身。”方絮摇头,“他既然现身了,就是认识。” 他顿了顿。 “而且以对方的实力,不可能对我们的人毫无察觉,既然知道又不出手拦截,反而大摇大摆地透露痕迹,只能说明,他有意让我们收到消息,甚至……是想让我们忌惮。” 陈邕眉头拧起来:“这么说,这位胡三娘不简单?” “何止不简单,” 方絮把案上的卷宗往前翻了翻, “再说回青城派这个案子……我让人查了青城派这几年的人情往来,十六年前,青衫客曾带着一个小姑娘上过青山,那是他的养女,无名无姓,只知道他叫她阿霜。” “杏林七贤的那个青衫客?” 陈邕的脸色变了, “……头儿,咱们还往下查吗?” 亦出自豪侠录记载,本朝初年,曾有一行江湖儿女互称兄妹,结伴游历天下,其人五男二女,各有所长,均乃风流卓绝之辈,且皆通行医之事,救死扶伤,广治天下,故并称为杏林七贤。 七人中,佛心圣手耕耘医术最深,湘君冷艳而好用毒,云中鹤最是不羁,酒不离口,古灵精怪的莲妃是噬心散的发明者,配方流传至今,当然,它还有另一个更通俗易懂的名字,痒痒粉。 老五金满堂一生热衷行商,相传对方潜藏了一处富可敌国的宝藏流世,不过若按靖安司的情报分析,这富可敌国里的水分怕是不少。 而论个人实力而言,无言刀和青衫客都属于江湖里的老前辈,一刀一剑臻至化境,前者消息不明,而后者,据说上一次公开露面时就达到了一流巅峰的境界,到死前,甚至已经摸到了突破顶级高手的门槛,世间鲜有敌手。 诡异的是,这样惊才绝艳的一众人物却只是昙花一现,除青衫客外,其他六人竟于二十年前一齐失散,杳无音讯。 世间事的走向无非那么几种,能够抹除痕迹的手段不多,江湖没了谁都还是继续起起伏伏,这样的陈年旧故无疑是笔糊涂账,所以方絮没有立刻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自己也在想。 要往下查,查什么?查青城派灭门案的内幕?那是影衙干的事。影衙是刀,皇帝就是隐在帷幕后的操刀鬼。 靖安司名义上是有协管江湖之权,但实际上谁都知道,真正能管事的始终是影衙,而靖安司,不过是朝廷摆在台面上的一块遮羞布而已。 他当年从塞北调回来,以为进了靖安司就能为百姓做点实事,结果这几年办来办去,办的全是些不痛不痒的案子。 真正的大案,影衙拿走了。真正的人犯,影衙提走了。真正需要想办的事,他方絮其实一件都办不了。 而现在,青城派五十三条人命。 那是五十三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也不是两个! 他在塞北杀过鞑子,也杀过很多投敌的叛徒,但他从没真正动过老百姓一分一毫。 那些鞑子死在战场上,他杀得轻松,可以向朝廷交代,可以向自己的良心交代,但青城派的那些道士不是鞑子,他们是自己人,是朝廷治下的民,是生民。 可影衙还是杀了他们,就像宰杀一群畜生。 然后让他来接手残局,这哪是查案的?分明是擦屁股。 “查。” 百转千回,方絮终于开口,声音没多高调,但很稳。 “不过不能明着查。” 他看着陈邕,“影衙这把刀,陛下现在还用着,所以我们动不了它。但动不了,也不代表什么都能不做——青城派的事,得有人记着,那位胡三娘,得有人护着。” “您是怕影衙对她动手?” “她已经暴露了。” 方絮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案上轻轻敲了两下,“那天她埋人,我去查铺,她倒当着我的面撒谎。 青城派的漏网之鱼,那具尸体,不见了,说明她藏起来了,藏得挺好,我的人也没搜到。 但她藏得了尸,藏不了自己——影衙的人狗急跳墙,迟早会找到她。” “那您打算怎么办?” 方絮沉默了一会儿。 “住店。”他说。 陈邕一愣:“住店?” “明天开始,我搬到胡记酒铺去住。就以查案的名义,在那儿守株待兔。” “这会不会太扎眼了?” “就是要扎眼。”方絮站起身,“影衙那帮人,办事往往不爱扎眼。我往那儿一坐,上了台面,他们就得掂量一些,明着出手不行,至于暗地里的——那就看她能不能接得住了。” 陈邕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想起十年前在塞北的时候。那时候的方絮还是个小将军,年纪轻轻,却敢只带着三百轻骑冲鞑子三千守卫的大营。当时他就觉得办出来这事儿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傻子,可方絮疯子傻子都不是,他的心掂量着,却有什么东西比命还重。 “头儿。”陈邕叫住他,“这事儿,要不要跟京里通个气?” “通什么气?” “那位。”陈邕往上指了指。 方絮站住了。 他知道陈邕说的是谁。五皇子。 当年在塞北,五皇子杨权微服巡边时,恰好遇上鞑子犯境。 彼时方絮带着人把他硬生生从死人堆里抢出来,两个人就那么顺势蹲在山洞里,躲了两天两夜,渴了喝雪水,饿了啃草根。 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对方是养尊处优的皇子,只觉得这小子虽然看起来文文弱弱的,一声没吭反倒有些骨气。 后来,五皇子走的时候留下了一块玉佩,说若有事决断,可凭玉佩找他。 那玉佩现在还在方絮怀里揣着,一次没用过。 “先不用。”方絮说,“还不到时候。五殿下处境本就微妙,我们这边一动,反而是给他添麻烦。” 陈邕不再说了。 方絮走到门口,又停了一下。 “老陈。” “嗯?” “青松子那个徒弟,叫周远的那个。你让人去查一下他的履历。什么时候入的青城派,生年籍贯,生前接触过哪些人,能查到多少算多少。” “查这个做什么?” “他用命给胡三娘递了一句话。”方絮推开门,月光从外面洒进来,把他半边脸照得明亮,半边埋在阴影里。 “我得知道他递的是什么,才能了解这个人,到底死得值不值。” 第十一章 风波重 回忆中断,方絮站在门口,看着地上那扇彻底报废的门板,沉默了一息。 “这门是谁弄的?” 胡为霜往后院方向看了一眼。路昭正蹲在廊下和沈药之说话,声音隔着半个院子都听得见: “我跟你说,我在京城可是出了名的千杯不醉——” “你弟弟?”方絮问。 “不认识。” 胡为霜面无表情,“自己跑来的,说是要闯荡江湖。” 方絮没再追问。 他跨过门板的残骸,目光在酒铺里扫了一圈——柜台、酒坛、账本、算盘,和五天前来搜查时一模一样,不一样的是后院多了两个人,一个坐轮椅的病秧子,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年郎。 “你这儿倒是热闹。” “托您的福。” 胡为霜从柜台上拿起算盘继续拨,“方大人住店?一间房一天一两银子,先付后住,概不赊账。” 方絮从怀中取出一锭银子,搁在柜台上。 “住多久?” “住到案子查完。” 胡为霜拨算盘的手停了一下,这个回答在她的预料之内,但真的听到他说出来,心里还是沉了一下。 “后院没有空房了,沈公子占了一间,还有一间是我的。” 她把银子收进抽屉, “方大人不嫌弃,大堂打地铺。” “不必。” 方絮在靠门的位置坐下来,把雁翎刀搁在桌上,“我睡这儿。” “这儿?” 胡为霜指了指他屁股底下的长凳,“这是喝酒的地方,不是睡觉的地方。” “在塞北的时候,雪地里也能睡。” 方絮的语气没有商量的余地,“这凳子不错。” 胡为霜看了他一会儿,放弃了,这人跟块石头一样,风吹不动雨打不动,跟他争不如省点力气去酿酒。 “随便你。” 她转身往后院走。走到门口时,方絮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胡三娘。” 她停住。 “五天前的夜里,有人从你这里离开。轻功很好,戴面具。” 方絮的声音不高不低,“他是谁?” 胡为霜没有回头。 “方大人,我这酒铺一天进进出出十几号人,您说的哪一个?我怎么知道?” “亥时三刻。后门。你埋人的时候他在屋顶上看着。” 方絮一字一顿,“然后你叫了他的名字。” 胡为霜的脊背绷紧了一瞬。 那天晚上,他留了眼线在外面。 她转过身,靠在门框上,表情已经调整成了一个恰到好处的困惑:“方大人,您这话我就听不懂了,我埋什么人?我这后院只有一棵梨花树,你要是想看,现在就能去看。” 方絮看着她,没有接话。 两个人隔着半个店堂对视,烛火在桌上跳了一下,把方絮的半张脸映得忽明忽暗。 他的眼睛很沉,不同于审犯人时的锐利,而是一种在判断、在权衡、在等她自己露出破绽的耐心。 “你手上的人命,不止一条。” 方絮没头没尾地开口。 胡为霜的瞳孔微微一缩。 “别紧张,” 方絮端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碗水, “在塞北,我见过很多杀过人的人。有些人杀了人之后手会抖,有些不会。你是不会的那种。” 他喝了一口水,抬眼看她。 “我不在乎你以前杀过谁。江湖人,手上沾血是常事。我在乎的是——青城派五十三条命,和你有没有关系。” “没有。” 胡为霜的声音冷下来。 “我知道,” 方絮说,“杀人的手法不一样,青城派的伤口是制式兵器,和你的对不上,不过你知道是谁杀的。” 这不是疑问句,但胡为霜依旧没有回答。 “你不说,我也不逼你。” 方絮放下茶碗,“我来这里,只因为你可能是下一个。” 胡为霜的手指在袖中微微蜷了一下。 “影衙要灭口,” 方絮的声音压得很低,“周远死在你这里,你是最后一个见过他的人,他临死前跟你说了什么,影衙不知道,但他们不会冒这个险。 你现在还活着,是因为他们还没确定,一旦确定,下一个就是你。” “方大人,” 胡为霜的语气忽然变得很轻,“你跟影衙不是一伙的吗?都是朝廷的人,何必跟我说这些?” 方絮沉默了一会儿,烛火又跳了一下。 “朝廷是朝廷,影衙是影衙。” 他慢慢说,“我是靖安司的人。” 就这一句,没有更多的解释,但胡为霜听出来了——那句“我是靖安司的人”里面,有什么东西是硬的,是他在塞北的雪地里、在军中的倾轧里、在靖安司的夹缝里一直没丢掉的东西。 她没有接话,转身推开了后院的门。 后院廊下,路昭已经不知从哪儿搬了张小板凳,坐在沈药之旁边,正唾沫横飞地讲他“甩掉家将千里走单骑”的壮举。 沈药之靠在轮椅里,手里捧着药碗,表情是那种恰到好处的礼貌——既不算敷衍,也谈不上认真。 胡为霜拨弄着腕间的红绳,若有所思。 绳上的玉坠还是那般青翠欲滴,但并不冰凉,已经被体温捂暖了。 …… 与此同时,影衙蜀中驻地,一间没有窗户的密室里,烛火长明。 影衙驻蜀地指挥使赵无极站在长案前,负手而立。 赵无极年约四旬,身材瘦削,鹰钩鼻,薄嘴唇,面容称得上清癯。他穿着一件石青色的长袍,腰间束着一条墨色革带,浑身上下不见一件兵器——屋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赵无极不需要兵器。 督主曹禺之下,十三密使之中,他的排名不在最前,但他活到了现在——而排名在他前面的那几位,不是死在任务里,就是死在同僚的手里。 而他能够活下来的原因也只有一个字:稳。 从不行险,从不冒进,每一个决定都做在掌握之中,就比如这次青城派的差事,从头到尾都是他布的局,七天时间是他定下的,先劝降、后灭门、再搜山的顺序也是他定的。办得利落,干净,督主曹禺传回来的批语只有四个字:“尚可,勿骄。” 赵无极知道,这四个字已经是极高的评价。 但他心里没有一丝松懈,因为搜山的结果不尽如人意——没有找到任何关于血脉的线索这点他并不意外,从二十三年前开始,验证血脉这个命令便在整个影衙上下严密执行,到如今已然成为每一桩行动后的固定程序,以确认没有漏网之鱼,至于督主曹禺真正要找的特殊血脉究竟花落谁家……赵无极表示他并没有窥探这种绝密档案的欲望。 真正让他感到威胁的是,有消息传来,青松子在临死前曾烧毁了一批书信,藏经阁里的东西也被人抢先一步取走了。 而那个夜闯藏经阁的人,杀了他的一个甲等探子,却只留下一个含混的音节。 “Hu。” 赵无极把那个字反复咀嚼。 甲四临死前说的是胡——是姓胡的人,还是地方名? “都到了?” 他头也不回地问。 第十二章 云边雀 身后的书吏上前一步:“回指挥使,甲组探子十一人,乙组十六人,均在堂外候命。” 赵无极点了点头,走到长案尽头的主位上坐下,他坐下后没有立刻说话,而是端起茶盏,用盖子慢慢拨着浮沫,神情淡淡的,像是在等一道菜上桌,堂外的人鱼贯而入,各自落座,没有人敢先开口,赵无极用茶盖拨了三下浮沫,才终于放下茶盏。 此时他面前摊着两份线报,一份是青城山藏经阁的报告——甲四殉职,暗格也被掏空,东西的下落、目标人物身份均不明,另一份则是这三日在蜀中所有登记在册的胡姓人等的初步排查。 “Hu,” 赵无极念出这个仅存的线索,声音阴冷,“胡?扈?虎?谁能给我一个准话?” 下首几个黑衣人面面相觑。 一个中年人开口:“大人,甲四临死前说出的只是一个音节,属下认为这不足以作为排查的全部依据,整个蜀中姓胡的少说有几千号人,挨个抓回来审,动静太大了。 靖安司的人还在蜀中,方絮这几天在青城山下转了又转,属下怕打草惊蛇。” “方絮。” 赵无极冷哼了一声, “安国公府的少爷,放着好好的将军不当,跑来蜀中当捕头,吃饱了撑的。” 中年人斟酌着措辞:“指挥使,方絮此人,在塞北带过兵,不是那种只会在京城摆谱的纨绔,他在酒铺附近留了眼线,属下怀疑他已经注意到我们了。” “注意到又如何?” 赵无极打断他, “靖安司有证据吗?没有证据,他方絮敢动影衙的人?给他一百个胆子。” 中年人不再说话了。 赵无极站起来,走到墙上挂着的蜀中舆图前,目光落在青城山脚下那个小小的红圈上——胡记酒铺。 赵无极继续说道:“甲四的尸体已经查验过了。造成致命伤的刃器短而窄,是短刀或匕首,对方的手法很精准,一刀下去,没给甲四留下任何还手的余地,信号已发,不出十招后援便赶到了现场,能在十招之内杀死一个甲等探子还毫发无伤的人,整个蜀中不超过十个。” 他敲了敲桌面,声音不急不缓。 “甲四临死前说了一个字:胡。这是一个信息。他死前用了秘药,拼尽最后一口气,如果是人名,那最好办,如果是地名——蜀中带‘胡’字的地名,胡家集、胡家村、胡记——查过了吗?” 书吏连忙翻开簿子:“回指挥使,蜀中带‘胡’字的地名共有二十三处,其中十二处已经荒废,剩下的十一处均已探查完毕。” “甲四临死之前,去过哪儿?”他打断问道。 “去过青城山,其余时间按您的命令,对各处废墟进行复查,没有异常活动。” “没有异常?”赵无极转过身,“没有异常的话,甲四是怎么死的?” 没人接话。 “胡记酒铺。” 赵无极重新坐下,声音不高,但所有人都坐直了身子,“之前乙十一回报过——那家铺子的老板娘姓胡。” 书吏连忙翻动簿子:“乙十一回报说,那位胡三娘看着就像个普通卖酒的,只会几下粗浅功夫。” “指挥使,属下有个猜测。” 另一人开口,“那女人会不会是青城派的暗桩?” “青城派养不起这种暗桩,那女人在青城山下住了五年,五年。青城派被灭门之前,没人注意过她。” 一室寂静,没有人敢接话。 “查。” 赵无极的声音落下去,轻得像一片羽毛, “把她查清楚。她的来历,她的师承,她什么时候来的蜀中,来这里之前又在哪儿。查得出来最好,查不出来——也就不用查了。” 这句话的意思所有人都懂,不用查了——直接抓。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这是影衙的一贯作风。 赵无极没有在这个决定上多停留,从目前的情报来看,胡为霜虽有些扎眼,却算不上很重要的人物,接着他转了话锋:“青松子的那个徒弟,周远,尸体找到了吗?” “回指挥使,正在找。那晚暴雨,山涧涨水,可能被冲到下游去了。” “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赵无极把茶盏端起来,又放下, “蜀中的事,不能有知情活口流出,陛下还在等消息。一个月之内,拿不出线索,你们知道会是什么后果。” 堂内的空气凝滞了一瞬。每个人都想到了同一个人——督主曹禺。 那个从不露面、从不发怒、却能让人从骨头缝里发寒的老太监。他说一个月,那就是一个月,多一天都不行。 “把人都派出去。” 赵无极起身, “这个姓胡的女人如果真是高手……季无常手下有人在蜀地执行任务,以防万一,找到这个人。” 他从袖中取出一张纸条搁在桌上。纸条上只有两个字:江雀。 …… 蜀北,一河寨处。 江雀坐在木栈道的尽头,赤足踩在水里,一截一截地洗她的簪子——分水刺细长如簪,在阳光下泛着冷幽幽的银光。她洗得很慢,一根一根地洗,洗完一根插回发髻里,再取下另一根,旁边站着的影衙密使已经等了快一炷香的工夫,却不敢催。 他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是什么来历。 长江水匪出身,专劫官船,最高纪录是一夜之间劫了三条皇纲船,朝廷追了她三年,折进去十七个捕头,最后是水师总督亲自出面招安,给了她一个教头的衔,才把这尊煞神收编了。 “姓季的找我?”江雀头也不抬。 “是蜀地的总指挥使赵无极赵大人,托季指挥使的消息,想请江教头办一件事。” “说。” “蜀中有一家酒铺,铺子的老板娘,叫胡三娘。赵大人怀疑此人与青城派灭门案有关,想请江教头出手——探一探她的虚实。” 江雀把最后一根簪子插回发髻里,终于抬起头来。 她的脸生得寡淡,眉眼之间带着一种常年在水上生活的人才有的疏离,冷漠,对什么都不太在意。 “探虚实?堂堂影衙蜀地指挥使,手下那么多暗探,随便派一个去不就行了?” 密使的语气愈发恭敬:“江教头有所不知,赵大人的行事风格要比季指挥使谨慎些,此番前请也只为多一重保险。” “所以让我中断任务去当打手?” 江雀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姓季的答应了?报什么价?” “赵大人说了,价钱由江教头开。季指挥使没有意见,且事成之后,另有厚报。” “那就这个数。”江雀伸出三根手指。 密使面露难色:“三十两?这个价格,赵大人怕是——” “三百两。”江雀打断他,“黄金。” 密使的脸色变了。 江雀就看着他变脸,只觉得很好玩。 她从前劫官船的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当官的变脸——先是白,再是青,最后涨成猪肝色,这个密使的变脸顺序不太一样,他是先青后白再发黑,像一条被拍上岸的鱼。 “怎么,嫌贵?”江雀慢悠悠地说, “那就算了,反正你们影衙有的是高手,何必花这个冤枉钱呢?” 她转身就走。 “等等!”密使咬了咬牙,“此事在下做不了主,需要请示赵大人。” “去请示吧,我在这儿等着。” 江雀重新坐回栈道边上,把脚伸进水里,又加了一句,“对了,告诉他,三百两黄金,不还价。” 赵无极答应的消息传回来,只用了半个时辰。江雀并不意外。 三百两黄金对于江湖上的人来说是一笔巨款,对于影衙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他们每年抄家灭门得来的银子,光是运回京城的就要装十几条船。 她知道这些,因为她劫过其中一条。 而之所以提出高价卡着对方的脖子,也是因为影衙内部竞争激烈,派系林立,高层大换血之类的动作更是频频,能上位成指挥使级别总领一方的都是狠人中的狠人,且湘地现任指挥使季无常和蜀地同僚并无交情…… 能剥别人的皮富自己一把还不用出力得罪人的美事,季无常没理由不应。 第十三章 树下逢 江雀是在三日后从蜀北赶到的蜀中。 她没去见赵无极的打算,而是在一处影衙的哨点内换上夜行衣,沿着山道往青城山方向走去。 胡记酒铺的位置她已经摸清楚了——青城山脚,山道西侧,背靠一处断崖。独门独院,四面没有邻居,最近的镇子在五里之外。的确是个藏人的好地方。 江雀没有从正门进,她绕到后山,从断崖上往下攀。崖壁上长着密密麻麻的野藤,她的手抓上去,藤蔓发出轻微的沙沙声,被夜风一吹就散了。 酒铺的后院静悄悄的。梨花树下微微隆起一个土堆,上头插着一根木棍,旁边的杂物间里透出极微弱的烛光,一个病秧子还在熬药,大堂方向传来长凳嘎吱嘎吱的动静,有人在翻身说梦话,咕哝着“大侠”“闯荡江湖”之类的词。 江雀无声地落到院中,刚站稳,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姑娘半夜翻墙,是来喝酒的?” 江雀转身。 只见一个年轻女人靠在廊柱上,穿着家常的青布衣裳,头发随便挽了个髻,手里提着一盏油灯。 灯焰在她脸上跳动,把那五官映得明明灭灭。她在笑,但笑意没有到达眼底。 江雀也没有废话。 她低头的那一下,发髻正对着胡为霜的胸口,再一抬头,簪子已经滑入她的手中,簪尖离胡为霜的咽喉只有一寸,这一招叫“低头见佛”,是她杀人从不落空的起手式——簪子在发髻里的时候是饰物,离开发髻的瞬间就变成了凶器,这一低一抬之间的速度,快得像鸟雀振翅。 但簪尖刺空了。 胡为霜在她低头的瞬间也有了动作,她的身法没有离开原地,只是微微侧身,让簪尖擦着咽喉的皮肤滑过去,同时右手扣住江雀的手腕。 江雀心里咯噔了一下。 这个反应速度,不是普通江湖人能有的。 但她没有抽手,反而顺着胡为霜的力道往下一沉,另一只手从腰间抽出第二根分水刺,反手上撩。 这一招叫“逆水行舟”,是她劫官船时对付官兵的杀招——短刺在极近的距离内从下往上挑,目标是对方的下颌。 胡为霜松开她的手腕,身体往后一仰,堪堪避过刺尖,同时脚跟一旋,整个人已经退出了三步远。 两人便隔着一个酒坛子对峙。 江雀眯起眼睛,重新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 胡为霜也在看她——看她发髻上少了一根簪子,看她手里那两柄短小如簪的分水刺。 “峨眉分水刺,”胡为霜的声音不高,“你是江雀。” “你认识我?”江雀的眉头动了一下。 “听人说过,长江水师教头,专劫官船,后来被招安了。”胡为霜顿了顿,“招安之后,还在替人做这种事?” 江雀没有回答,她盯着胡为霜的手——对方的右手虚握,五指微微张开,像是随时准备握住什么东西。 这个起手动作,她见过。 是在很多年前,在江南的一条官船上。 那年她刚入水匪这行不久,胆子却大得包天,一个人摸上了一条押饷银的官船,结果船上不光有官兵,还有一个来历不明的高手,那高手只用了三剑就把她的分水刺打落在地。 她已然没有反击之力,准备认命之际,那人却没有杀她,只是收剑入鞘,说了一句:“年纪轻轻的,别把命丢在这种地方。” 江雀至今还记得那三剑。快,冷,稳,没有一丝多余的招架,每一剑都刺在她最难受的位置,像是提前看透了她的所有动作。 后来她才知道,那是无情剑,是站在武林之巅的天下第一。 而现在,眼前这个卖酒的女人,她的右手虚握的动作,竟然和当年那人起剑之前一模一样。 “你用的是剑。” 江雀忽然说。 胡为霜没有说话。 “你以前用的是剑,后来才换的刀。” 江雀的分水刺没有放下,但也没有再进攻, “你的起手——右手虚握,五指微张,这是拔剑的动作,你以前是练剑的。” 胡为霜的眉头微微一跳。这女子比她想象的要敏锐得多。 “你认识一个使剑很厉害的人吗?” 江雀挑明开口。 “一个男人。” 胡为霜的心跳慢了半拍,她看着江雀手里的分水刺,又看看她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试探,但没有杀意,她忽然明白了——江雀不是来杀她的,至少不全是。 “你认识他吗?”江雀追问,“无情剑。” 胡为霜面不改色地撒着谎:“天下第一高手,谁不认识。江湖上都说他已经死了。” “江湖上说的是他死了,可没人见过他的尸体。” 江雀把分水刺往下压了半分, “你这双手,不是卖酒的。 你的虎口、指腹、掌心——每一处老茧的位置都和他一样。 练剑的人我见得多了,茧子长在虎口的有一大把,但先扣虎口、再握刀柄的习惯,只有他那种剑法才磨得出来。” 她往前迈了一步,分水刺的尖端却没有再对准胡为霜,而是垂向了地面。 “你是他的传人?” 胡为霜沉默了一瞬。 “你认识无情剑?”她反问。 “不算认识。” 江雀的嘴角浮起一点极淡的弧度,“他经过我待的那条江,我劫了他的船,他三剑打落我的兵器,没有杀我,所以我欠他一条命。” 她顿了顿, “你刚才躲我那一刺的反应,侧身、偏头、扣腕——跟他当年的步法一模一样,你不是他,但你的功夫是从他那里来的。” 胡为霜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她只是说:“江教头,你今晚是来帮影衙杀人的?” “我今晚是来帮影衙试人的。” 江雀把分水刺插回了发髻,干脆利落, “不打了,”江雀说,“你不是我要找的人。” “你怎么知道?” 胡为霜的手还扣着刀。 “影衙说你是个隐藏的高手,是青城派灭门案的帮凶。” 江雀的语气很平淡,“但你刚才躲我那一刺的时候,用的是江湖上最普通的‘燕子翻身’,你的功夫底子是有的,但最多二流,跟影衙描述的不符。” 她顿了顿,又说:“除非你故意留了一手,只用了不到三成的本事。” 这话说得过于直接,胡为霜差点笑出来。 她确实留了不止七成的本事——除了刚才那两下躲闪,她甚至连一招真正意义上的反抗都没出来但江雀这种“我看穿你了但我不戳穿”的态度,反而让她生出几分好感。 “那你还站在这儿干嘛?” 胡为霜靠在廊柱上, “回去告诉影衙的人,说我就是个卖酒的?” “我本来就打算这么说。” 江雀看了一眼纹丝未动的酒坛。 “我会回去告诉赵无极,这家酒铺的老板娘会点功夫,但不是他要找的高手。” 她转身走到墙边,翻身上墙的动作轻得像一只狸猫。 江雀在墙头蹲了一瞬,低头看着胡为霜,月光把她寡淡的侧脸照得轮廓分明。 “不过他们那些人,疑心重,不会轻易罢手,剩下的你自己小心。” “谢了。” 江雀没有回答。 她的身影消失在后山的方向,夜风把远处山涧的水声送过来,酒铺里又恢复了寂静。 胡为霜站在院子里,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江雀没有认出她——这倒不奇怪,当年她行走江湖时一直女扮男装,擂台上易容过的少年剑客,寡言冷面,没人会把大名鼎鼎的无情剑和眼下这个嗑瓜子杀鱼的酒铺老板娘联系在一起。 但江雀认出了她的武功路数,认出了她的起手习惯,而且还选择替她瞒了…… 胡为霜吹灭了油灯,轻笑里有些无奈。 到底是,多少风流往事,一面中。 第十四章 渡水月 送佛送到西,江雀在酒铺附近盯梢了三日,离开时没有直接去影衙。 她在巷子里绕了三圈,确定没人跟踪,才拐进一条窄巷,推开一扇不起眼的木门,门后是个小院,院里停着一辆寻常的骡车,车夫靠在车辕上打盹。 她走过去,踢了踢车轮。 车夫醒了,眯眼看她:“江教头,事儿办了?” “没办。”江雀上了车,拉下车帘,“去码头。” 车夫一愣:“码头的哪儿?” “停着就行。” 骡车慢悠悠地驶向江边。江雀靠在车厢里,闭着眼,手指无意识地摸着发髻里的分水刺。 那个酒铺老板娘,倒是有点意思。 骡车最终在码头停下。江雀下了车,朝江边一艘大船走去。 船上倒是灯火通明,影衙的人包下了整条船,就为了等她的消息。 她踏上甲板,立刻有人迎上来:“江教头,赵大人的人等您很久了。” 江雀没理他,径直走进船舱。 舱里坐着一个人,四十来岁,面白无须,穿着皂衣,腰间挂着影衙的腰牌——不是之前来找她做交易时的密使,是赵无极手下的另一个得意人,来蜀地前,季无常给她漏过一些底细,其中就包括眼前这一个,对方姓钱,人称钱档头,专门负责管理蜀中一带的探子。 钱档头见她进来,放下手里的茶盏,笑道:“江教头辛苦了,人带回来了?” “没有。”江雀在他对面坐下,拿起桌上的点心咬了一口,“那酒铺我去过了。” 钱档头笑容不变:“哦?” “一个卖酒的,会点功夫,但也就是三流。” 江雀嚼着点心,语气散漫, “我蹲了她两晚,她最出格的事儿就是半夜起来上厕所。你们影衙是不是太闲了?这种人也值得我跑一趟?” 钱档头盯着她,目光里有些琢磨不透的东西。 “江教头,”他缓缓开口,却是诈道,“我们的人跟她交过手,说她至少有十招内杀人的本事。你跟我说是三流?” 江雀嗤笑一声:“你们的人?类似附近留的那几个暗探?” 她拍了拍手上的点心屑,靠在椅背上:“钱档头,我江雀杀人十二年,杀过多少我自己都数不清。你们那几条狗,真动起手来,我一个打五个也不是问题,他们说的十招杀人,在我眼里就是瞎比划。” 钱档头沉默片刻,笑了笑:“江教头是高手,眼界自然不同。不过——” 他顿了顿:“赵大人的意思,是要查清这个人的底细。既然江教头说她是三流,那总该有个说法。她师承何处?来历如何?” 江雀看着他,忽然笑了。 “钱档头,你是在审我?” “不敢。”钱档头笑得和气,“只是例行公事。” “行。”江雀站起身,“那我告诉你,我看不出来。她那些功夫,乱七八糟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不像正经门派出来的。可能是哪个乡野村夫教的,也可能是偷学的。这种人江湖上海了去了,查不过来。” 她往外走了两步,又回头:“还有,那酒铺还住着个靖安司的,我看了眼,是个硬茬子。奉劝一句,你们要再查什么,最好绕着他走。” 钱档头眼神一动:“方絮?” “你认识?” “行伍出来的,不好惹。”钱档头沉吟片刻,“可他在那儿做什么?” “我哪知道。”江雀耸肩,“我又不是靖安司的人。” 她走到舱门口,忽然停住,回头看了钱档头一眼:“对了,你们那个姓赵的,让他下次别那么急。我蹲点的时候,影衙还有一群小狗在附近转悠,差点把人惊了。要是哪天真坏了事儿,别怪我不给面子。” 钱档头笑容微微僵住。 江雀没再说话,掀开帘子出去了。 甲板上夜风正凉,她站在船头,看着漆黑的江水,身后却再度传来脚步声,原是钱档头跟了出来。 “江教头,”他站在她身后三步远的地方,“赵大人那边,我会替你圆过去,但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江雀没回头:“讲。” “您是被招安的,不是朝廷嫡系,不管是赵大人还是季指挥使用您,都是看在您有本事的份上。” 钱档头的声音不紧不慢,“可这世上,有本事的人多了。大人们能用,也能换。” 江雀回过头,月光下她的脸清冷如水。 “钱档头,”她说,“我江雀能活到今天,靠的就是一件事——知道什么时候该拿钱,什么时候该走人。这趟活儿,我办不了。你们要是觉得我不行,换人就是。” 她顿了顿,忽然笑了。 那笑容很短,只是一瞬间,却让钱档头心里莫名一寒。 “不过换人之前,替我带句话给赵无极。”她说,“他赵指挥使就是再厉害,也总不能拿蜀地的剑,斩湘地的官儿吧?听说你们影衙规矩森严,上下分明,这越俎代庖的事儿,还是少干比较好。” 说完,只见她一跃而下,落在自己的小船上,解了缆绳,顺水漂走。 钱档头站在船头,看着她远去,脸色阴沉。 “头儿,”旁边凑上来一个探子,“就这么让她走了?” 钱档头沉默片刻,冷笑了一声:“不然呢?你打得过她?” 探子缩了缩脖子。 “去查。”钱档头转身回舱,“核实一下战斗的情况和信息。” …… 江雀走后的第三天,山里的蝉鸣忽然降了一个调,像是老天爷觉得吵够了,主动把声音拧小了些。 胡为霜这天起得迟。前夜她翻来覆去睡不着,躺到三更又爬起来把后院那棵老槐树底下的土踩实了两遍,回屋已是天边泛青。日头升到半竿高她才从窄榻上翻身下来,披了件靛蓝的粗布褂子,头发随便用一根木簪挽了,站在柜台后面打哈欠。 沈药之正坐在窗边他那张专属藤椅上熬药。炭炉上那只药铫子咕嘟咕嘟地滚着,苦味白汽往天上窜,熏得窗台上那盆茉莉花叶子都耷拉下来了。 “三娘,” 沈药之头也没抬,拿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炉火,“今天灶上有吃的吗?” “有,”胡为霜走到灶房门口看了一眼,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半块冷馒头,往沈药之面前一搁,“昨晚剩的。” 沈药之盯着那块馒头看了三息,捏起来翻了个面,对着光照了照,像是鉴定什么稀世古董。 “……硬的。” “泡药汤里。” “……药汤是苦的。” “苦的好,败火。” 胡为霜自己掰了一角丢进嘴里嚼了两下,腮帮子鼓鼓囊囊地说话。 “你本来就火旺,早上看人的眼神跟要吃人似的。” 沈药之折扇“啪”地一合:“三娘冤枉。我看人的眼神向来温良恭俭让。” “你管昨夜里阴恻恻盯着路昭后脑勺看了半盏茶工夫叫温良?” “……我那是观察敌情。” 后门“吱呀”一声被推开,路昭拎着一桶水从院里进来,赤着上身时肤色健康,肩膀结实,肌肉轮廓分明。 他把水桶搁在灶房门口,顺手拿搭在肩上的布巾擦了一把脸,朝胡为霜咧开一个明晃晃的笑。 第十五章 梦复醒 “老板娘早!今天吃什么?我给你摘了把新鲜荠菜,就院墙根底下那片,嫩得很。” 路昭说着从桶沿上摸出一把绿油油的荠菜,叶子还带着晨露,根上沾着潮润的泥,他献宝似的递到柜台前,眼神亮晶晶的,跟在灶台边上摇尾巴的狗没两样。 胡为霜低头看了看那把荠菜,又看了看路昭还挂着水珠的脸,嘴角动了一下,没忍住弯起来。 “行啊路世子,昨晚磨了一宿剑,今早还能起这么早去薅野菜,精神可嘉。” 路昭被夸了一句,耳朵尖刷地红了,挠着后脑勺嘿嘿一笑:“那、那中午能吃荠菜馄饨吗?我给你擀皮儿!我擀皮儿可好——” 沈药之不知什么时候从藤椅上挪到了柜台边上,手撑着台面,一副弱不胜衣的模样,偏偏嘴不饶人:“路小侯爷擀皮儿?馄饨皮讲究薄如蝉翼、透光见影。你那一双手劈砖剁瓦还行,擀皮儿——” 他上下打量了路昭的拳头一圈,啧啧摇头,“包出来怕不是得煮一锅面疙瘩。” 路昭瞪他:“你瞧不起谁?我学过的!” “跟谁学的?” “跟……跟厨房大娘学的!” “王大娘教的家常手艺,自然好。” 沈药之笑吟吟的,却见缝插针道:“不过三娘的酒铺,她亲手包的馄饨,总得配个更讲究些的皮儿吧?” “你行你上啊!” “我身子弱,擀不动面。不过包倒是可以的——” 沈药之伸出十指给胡为霜看,白净修长,指腹圆润。“三娘你看,剥蒜不伤皮的手,包馄饨总不至于露馅。” 面容温温良良,实则又争又抢。 胡为霜扫了一眼他的手,又扫了一眼路昭鼓囊囊的肩背,把手里的菜刀往案板上一撂,直接威胁道:“你俩再吵,中午只有馄饨汤喝。“ 两人于是同时闭嘴。 方絮从外面推门进来的时候,正好撞见这一幕。 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灰短褐,肩上搭了块布巾,靴帮上又是新的泥点子。这三天他天天早出晚归,说是去镇上查些旧的案卷,但回来的时候身上总带着山里的草木味,没人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儿。 “方大人回来了?”胡为霜从柜台底下摸出一只粗瓷碗,倒了大半碗凉茶推过去,“查得怎么样?” 方絮接过碗一饮而尽,抹了抹嘴角:“镇上流言少了些。青城山那桩事,现在传的最广的说法是内讧,跟外人没关系。” “影衙那边呢?” “按兵不动。” 方絮把碗搁回柜台上,目光不动声色地从她脸上扫过去,“倒是奇怪。赵无极那个人,不是吃了亏会认的性子。” 胡为霜挑了挑眉,没接这个话头。 路昭已经把荠菜洗干净了,举着水淋淋的菜叶子凑到方絮面前:“方大人你看!我摘的!中午有馄饨吃!” 方絮看了那把荠菜一眼,又看了看路昭那张在阳光下亮得刺眼的脸,一贯没什么表情的嘴角似乎是抽了一下。 “……好。” “方大人你笑一下嘛!”路昭把菜叶子举高了些,“你天天板着脸,跟我爹手底下那个老参军似的。老板娘你评评理,方大人是不是该多笑笑?” 胡为霜靠在柜台边,双手抱胸上下打量了方絮一番,啧啧两声:“路昭说得对。方大人这张脸吧,长得是不赖,就是常年挂着'别惹我'三个字,我这儿又不是衙门大堂,你松弛点儿能掉块肉?” 方絮被两个人一左一右架着挤兑,耳根浮起一点不易察觉的红,别开脸咳了一声:“中午的馄饨——什么馅儿的?” “荠菜猪肉,猪肉在后院井里镇着呢。” 胡为霜拍拍手从柜台后面绕出来,走到路昭面前接过那把菜,顺道用湿漉漉的菜叶尖儿在路昭鼻尖上点了一下, “行了别瞪眼了,去把肉捞上来剁馅。” 路昭被那一片凉丝丝的菜叶子点了鼻尖,整个人像被点了穴似的在原地傻了半息,然后“嗷”一声跳起来往后院冲。 沈药之靠在窗台上,扇面遮着下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弯弯的琥珀色眼睛。他看看路昭跑走的背影,又看看胡为霜从鬓边滑落的一缕碎发,声音慢悠悠地飘过去:“三娘心真善。拿片叶子就把人打发了,我看路小侯爷今晚做梦都要梦见这片荠菜了。” 胡为霜回头瞥他一眼:“你也想被点一下?” “求之不得。” 沈药之把扇子往下一挪,露出整张脸来,笑得无辜,“不过我体弱,受不住太凉的,三娘得先拿手心捂热了再点。” “捂你的药渣子去吧。” 胡为霜白他一眼,转身进了灶房,但嘴角那一丝弧度藏得不够快,叫沈药之看了个满眼。 方絮站在柜台边上,目送着胡为霜的背影消失在灶房门帘后面,又看了看沈药之那张春风得意的脸,低头把那碗凉茶端起来又喝了一口——已经空了,他喝的是空气。 蝉鸣从后山涌进来,铺天盖地的热闹。 院子里传来路昭搬石头压井绳的动静、水桶磕在青石上的闷响、以及他扯着嗓子问“老板娘肉要剁多碎“的大嗓门。 沈药之拿扇子枕着后脑勺重新躺回藤椅上,眯着眼看天上慢悠悠飘过去的云。 …… 另一边,影衙蜀中驻地。 “三天了。” 赵无极说,声音倒是不重,但堂内站着的五个人谁都没敢接话。 “青城派方圆五十里,按甲四留下的信息查了整整三日,嫌犯不是老就是小,唯一一个年纪对得上的,江雀却说那就是个普通人。“ 赵无极轻嗤一声,“那就不查了。” 堂下的人猛地抬起头。 “今夜之前,把所有可能涉案的人全部带回来,记住,宁可错抓一百,不能放过一个。” 他说完,抬眼扫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为首一个身量精瘦、嘴角还有一道旧疤的男人身上。 “至于普通人到底有多普通……郑七,你带两个人去,把人带回来问话,别闹出太大动静。“ 郑七拱了拱手:“属下明白,若她反抗呢?“ 赵无极的手指在卷宗封皮上点了两下,没说“反抗就杀“,也没说“不可动粗“。 他只是一笑,那笑容宽厚得像一尊弥勒,眼底却半点温度也无。 “你看着办。“ 地牢里的油灯跳了跳,赵无极案前,一排跪着的人中有一个终于撑不住,额头磕在地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响。 第十六章 蝉时雨 午后的蝉声被闷雷压下去半截,天阴沉沉地挂着,像是憋着一场雨不落。 酒铺的竹帘被人从外头一把掀开时,胡为霜正在柜台后面择一把豆角,手指掐着豆荚两头一拧,把丝扯出来,动作利落得像拆什么暗器机关。 进来的是三个人,打头那个嘴角一道旧疤,穿一身灰褐短打,腰间挂着一块黑铁令牌。 他身后两人一左一右如左右护法,目光先扫了柜台,再扫了堂内。 “胡氏酒铺的老板娘?” 郑七开口。 胡为霜把豆角搁下,拍了拍手上的水珠,声音懒洋洋的:“三位客官,还没到饭点呢。要喝酒得等会儿,我豆角还没择完。” 郑七笑了一下,那笑牵动嘴角的旧疤,整张脸看起来像是在做鬼脸。 “不喝酒,请胡三娘跟我们走一趟,问几句话就回来。” “问话?” 胡为霜歪了歪头,双手抱在胸前,尾音拖得又软又长,“三位看着面生,不像官府的人,倒像是走江湖的。 不过……这年头走江湖的都能随便请人走了?” “我们是影衙的。” 郑七的语气依旧客气,准备先礼后兵。 “你住的地方离青城山不远,最近青城派出了点事,上头让我们把附近的人都问一遍。老板娘放心,问完就送回来。” “影衙?” 胡为霜笑了,那笑从唇角漾到眼角,明艳得像三月桃花,偏偏眼底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嘲弄。 “那更不行了。我这人胆小,见不得官,你们影衙的名声我也是听过的——请人喝茶喝到地牢里去的,可不在少数。 你们要问话,去镇上衙门递个公函来,我便随你们去,如今就这么空手来请人,传出去还以为我胡三娘犯了什么事呢。“ 郑七身后的两人闻言暗自交换了一个眼神。 左边那个面皮白净、颧骨略高的男人往前迈了半步,语气却比郑七急得多:“少废话!影衙拿人,不需要公函。你体面些,跟我们走就是,若是非要不体面——” “不体面如何?” 沈药之的声音忽然插进来。 他不知何时已经走到柜台前面,把一碗药搁在桌上,手里的帕子慢条斯理地叠了两折,抬起头来看着那三人,脸上还带着病恹恹的倦色。 “影衙的人什么时候能随便进民宅拿人了?我记得太祖十七年的律令,衙门拿人要有凭据,无凭无据以强盗论。 影衙虽然不受六部辖制,但总归还是大周的衙门吧?” 郑七的脸色变了一下,他自然认识这对琥珀色的眼睛——洛阳沈家独子的画像光是在影衙卷宗里便见过三次。赵无极吩咐过不要闹出太大动静,可他没想到这位武林盟的少主开口就是法令,接着字字落在七寸上,连反驳的余地都不给他留。 “沈公子,” 郑七无奈把姿态放低了些,“我们只是请胡三娘去问几句话,不会为难她。” “问话当然可以。” 沈药之点点头,帕子揣回袖中,又咳了两声,声音又轻又虚, “请影衙正正经经递个文书来,注明问话事由、时间、地点、陪同人员,盖了印,我亲自陪三娘去。如何?” 白净面皮那个没忍住,冷哼一声:“你算什么东西?也配替影衙做主?” 沈药之却没恼。他甚至笑了一下,病恹恹的笑意浮在嘴角。 “介绍倒不必了,有些人你不配认识,但你可以回头问问你们赵指挥使,看他认不认识。“ “沈公子。” 郑七按住了身边那人的胳膊,冲沈药之勉强挤出一个笑来, “属下不懂事,您别见怪。 只是赵大人交代了,青城派的案子要尽快查清,胡三娘既然住在附近,例行问话是少不了的——” “我说了,” 胡为霜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手里还捏着一根择了一半的豆角,用那豆角点了点郑七的胸口,还是那股懒散的妩媚,但姿态闲适,出口的每个字都像是裹着糖衣的钉子。 “让你们衙门递公函来。 我这酒铺虽然偏,但也是个正经做生意的铺子。 你们影衙要是觉得自己比衙门还大,那我明天就去蜀州府衙递状子,告你们私闯民宅、强掳良民。 我倒要看看,长安那位知道了,是站你们影衙还是站我这个纳税的老百姓。” 郑七的嘴角抽了一下。 胡为霜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字字站在律法和民情的正当处,他如果强行拿人,无论从哪个角度都站不住脚。 可赵无极的命令在那儿摆着,他这一趟若是空手回去—— 就在郑七犹豫时,白净面皮那个男人忽然动作了。 他从郑七身后闪出来,右手已经探向腰间那条铁链,声音压得又低又狠:“律法?影衙办案,什么时候轮到一个乡下女人跟我谈律法——” 此人一步跨过门槛,伸手去拴胡为霜的手腕。 胡为霜却没躲。 电光火石之际,一根银丝缠上了那人的手指。 银丝极细,在日光底下近乎透明,偏偏缠上去的那一瞬就收紧了,一直勒进对方指节之间的软肉里,那人闷哼一声,整条手臂像是被什么东西电了一下,从指尖到肩膀麻了一瞬,铁链掉在地上,五指便不受控制地张开,再也合不拢。 沈药之也在此时彻底自阴影里走出来。 他新换了一身竹青长衫,外罩同色半臂,素色缎带加上白玉冠,整个人被日光一照,苍白得宛若绢面上刚画上去的仕女图。 病恹恹的青年站在胡为霜旁边,两指捻着那根银丝,随意得就像在拈一朵花,而银丝的另一头还缠在那人指根上,勒出了一道血痕。 “拿不拿人另说,你们影衙在我眼前就动手动脚的,不合适吧?“ 白面男抽回手,指根上的银丝已经松了,但五指还在微微颤抖。他盯着沈药之,眼里那股阴狠翻上来又压下去:“洛阳沈家又怎样?” 不止开口猖狂,还不罢休,此人上前一步,胸膛几乎顶到沈药之面前,目光里全是轻蔑,“一个病秧子,折扇都拿不稳,真以为自己姓沈就能号令武林了?就算是你爹沈鹤归亲自站在这儿——“ “我爹若是站在这儿,” 沈药之把银丝不紧不慢地绕回腕上,折扇从袖中滑出来,摇开。 “你这种货色连大门都进不来。” 两边话说得都不客气,颇有剑拔弩张之势,郑七带来的另一个下属也抽出了短刀,沈药之依旧站在原地,半步都没退,胡为霜注意到,一旁存在感极低的灰叔已经暗自起势。 “沈公子好俊的暗器。” ……这位沈公子,是当真不能习武,还是卷宗被什么人动了手脚? 郑七夸赞完,把那白净面皮的下属往后拉了一把,面上的笑也收了几分,语气不软不硬。 “不过我这位兄弟说得也对,影衙拿人,毕竟有影衙的规矩。 沈公子的面子赵大人会给,但胡三娘涉及的毕竟是一桩命案——” 第十七章 多折枝 “命案?” 胡为霜眉头一挑,那根豆角在指尖转了一圈, “什么命案?青城派的事我都是从酒客嘴里听来的。你们影衙办案,总不能因为我在附近开了个酒铺,就说我跟命案有关系吧?照这么说,山脚下那家棺材铺子是不是也得抓?” 郑七又被堵了一下,他心里也清楚,仅凭一个“胡“字音就把人带走确实牵强,赵无极的原话是“别闹太大动静“,可眼前这局势明显已经小不下来了。 沈药之在这儿挡着,身边未必没有随行的高手,他硬动手就是跟武林盟撕破脸。 赵无极在蜀地再横,也不敢公然把武林盟少主当成敌人处理,万一影响到上层的博弈,第一个不高兴的就是自家督主。 可话又说回来,武林盟如今青黄不接,沈鹤归更是年近古稀,沈药之不过是个病秧子,此次得罪了沈家,短期内或许会有麻烦,但只要影衙还在,这些麻烦都算不了什么。 何况,如果这个胡三娘真有问题……郑七不断权衡着,腮帮子咬紧了又松开。 “沈公子,影衙办案,总有个章程,这女人跟青城山的案子有关联,我们都是依令行事……你堵在这儿,是真要代表武林盟跟朝廷作对不成?“ 此时,胡为霜的手已经慢慢挪到了柜台下面。 刀就在那里。 义父说过,不到万不得已不可暴露武功,但现在影衙的人已经登门,这一关恐怕不是几句软刀子能挡得住的。她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打,还是不打?打了,五年隐姓埋名全部白费;不打,进了影衙的门,想出来就难了。 见沈药之没立刻接话反驳,郑七使了个眼神。 “沈公子,此事与你无关。来人,请胡三娘——” 身后哼哈二将得到示意,刚准备动手,就听门外脚步声匆匆,只见方絮跨步进来,身上还穿着那身靖安司的深青色官服,腰间悬着指挥使令牌,脸色沉得像要下雨。 他目光一扫堂内情形——沈药之站在柜台前,摇扇的姿态松弛。胡为霜站在他旁边,手里捏着根豆角,一脸无辜。 对面则是三个影衙的人,一个软着手臂,一个抽了刀,领头的倒没有动作,只是脸色难看。 方絮开口,声音带着上位者常年发号施令的威视,却是严肃的,并不见赵无极之流的阴狠。 “影衙什么时候管到我靖安司的地界来了?” 郑七认出来人,顿感不妙——靖安司蜀地总指挥使,论品级跟赵无极平起平坐,甚至因为靖安司直属于刑部、朝中有尚书撑腰,在官方序列里比影衙还高了半阶。 靖安司的实权是不如影衙,但方絮姓方,安国公府的方,更是老皇帝亲自点名放进靖安司的人。 这位方指挥使怎么也在酒铺? “方指挥使。” 郑七拱了拱手,语气刻意放得客气了些,“我们在办青城派的案子,赵大人让我来请这位胡三娘回去问几句话。” “青城派的案子我已经在跟了。” 方絮迈步进来,路过郑七身边时脚步连停都没停,径直走到柜台前面,拒绝得毫不客气。 “这铺子里的证人也已经问过了。你们要再问,走靖安司的流程,知会我一声,我可以带人来问。” 郑七身后的短刀汉子低声骂了一句什么,郑七横臂拦住他,冲方絮扯了扯嘴角:“方大人,影衙查案向来是独立行事,按规矩是不用跟靖安司打招呼的。” “你说得对。” 方絮转过身来,双手负在身后,目光平视郑七。 “但这条规矩的意思是影衙可以在自己的辖区独立查案。 而蜀地是我靖安司的辖区,青城山的案子我已在案,赵无极调人过来查案,知会我一声是礼数,不知会我也就算了,可派人到我靖安司辖区的地界上拿人,先不说这人证我已询问完毕,就凭你没带着刑部的拘票——郑七,赵无极的手是不是伸得太长了?“ 有道是阎王打架小鬼遭殃,方絮这番话说得句句在理,是摆在明面上挑不出错的官面话,赵无极确实可以不在意靖安司,但方絮把“刑部拘票“四个字甩出来,就是在告诉他:你今天拿人,要么走正经程序,要么就是违律。 那么同理,他郑七若是在这里真动了手,方絮回头一本奏折递上去,上面也未必愿意为了一个酒铺老板娘去保他一个影衙走狗。 郑七不由攥紧了拳头,他现在是骑虎难下——走吧,影衙的人从来没有被人当面驳过面子,尤其是在蜀地,在赵无极的地盘上,抓不到人,他回去没法交代;不走吧,方絮挡在前面,他总不能把靖安司指挥使也一并绑了。 “方指挥使,” 郑七几乎是咬着后槽牙在分辩,“这人,我今天确实得带回去。靖安司是查案,影衙也是查案,大家各查各的,一向井水不犯河水,如今您这是,要跟影衙撕破脸?” “撕破脸?” 方絮的语气仍然平静, “我是在按规矩办事。影衙要拿人,拿公文来,没有公文,谁都不许动。” 两人对视,一时僵持不下。 就在这时,门口又传来一个声音。那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带着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莽撞劲儿。 “都在干嘛呢?大白天的堵门口,我进都进不来!” 路昭说着,从方絮和影衙三人对峙的缝隙里挤了进来,他刚从外头回来,袖子上沾着泥,头发里夹着几片草叶,显然是又跑出去跟某个“江湖朋友”切磋武艺了。 路昭喘着气挤到方絮身旁,目光先是在胡为霜身上停了一下,确认她没事之后才转向郑七,还把袖子往上撸了撸。 “方大哥?怎么着?找茬的?” 方絮看了他一眼:“影衙的,来带老板娘走。” 路昭“哦”了一声,语气平平,然后转过身来,脸上的表情还是那副明朗的、没什么心机的少年相,但他往胡为霜面前一站,把半个身子挡在她前面,冲郑七笑了笑:“带她走?带去哪儿啊?你们影衙什么时候改行做人贩子了?” 郑七没有出言反驳,原因是他认出了路昭腰上那块玉佩,在影衙底层混没有眼力见是断断不行的。 材质与纹样,是侯府级别的制式,老宣平侯传下来的那块鸽血玉,且整个大周只有嫡系子孙才配佩戴。 所以他今日这是撞了什么邪? 一个武林盟少主还不够,加了一个靖安司指挥使,现在又来了个侯府世子? 第十八章 合璧珠 拔刀的汉子眼神闪了闪,另一个白净面皮男人也已经缓过劲儿来了,他咬着牙把右臂用左手托着,低声在郑七耳边劝说:“一个沈家,一个侯府,一个靖安司——七哥,这趟不值。” 倒是能屈能伸。 而郑七没理他,反而盯着锦衣美饰的青年,沉声询问:“不知阁下是——” “宣平侯府,路昭。” 路昭下巴微扬,大大方方报了家门,还不忘转头冲胡为霜眨一下眼睛。 “我爹是当朝宣平侯,三代单传独生子,你们影衙想干嘛,报仔细了!今天的事,明天我就让人写折子递到京城去。” 长安城里的天潢贵胄多着,宣平侯府在其中名列前茅,论以势压人和拼后台,路昭就没输过。 铺子里安静了,门外忽然“轰隆“一声闷雷滚过去,憋了半天的雨终于淅淅沥沥地落下来,打在瓦檐上噼啪作响。 郑七看着他面前这三个人——一个扛着靖安司的官印,一个扛着武林盟的招牌,一个扛着侯府的荫庇。 他当然可以硬动手,赵无极的令在那里摆着,他带回去一个活人就行,哪怕打得鼻青脸肿影衙也不在乎,可面前这三个人的身份叠在一起,不是他能随便得罪得起的,他今天若是把人强掳回去,明天金陵那边弹劾赵无极的折子就能摞成山。 郑七知道自己这趟栽了,再多纠缠下去也是无益。 “好,” 他吐了一口气,那块旧疤随着嘴角的抽动而扭曲了一下,“既然三位都把人保下来了,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郑七朝身后的两人使了个眼色,白净面皮那个男人咬着牙把铁链捡起来缠回腰间,另一人则把短刀收了。 郑七最后看了胡为霜一眼,目光从她脸上滑到沈药之脸上,又从沈药之脸上滑到方絮脸上,最终停在路昭脸上。 “路世子,方指挥使,沈少主。“ 他把这三个称谓一个一个地念出来,像是在用舌尖掂量它们的分量,“今天这面子我给。但青城派的案子总要有人查,我影衙的案子也总要有人办。 赵大人那儿,我会如实禀报——三位今日的'盛情',他也都会记住。” 他转身往门口走,到门槛边时顿了一下,头也不回。 “佛也有闭眼瞌睡的时候,山高水长,下雨天滑得很,胡三娘,走夜路的时候可当心些。“ 胡为霜笑了一声,那笑声很轻,像是在说,那就试试看。 郑七的脸色更阴沉了,但他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带着两个手下大步离去。 三人走后,酒铺里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 还是方絮率先开口:“从现在起,这间酒铺怕是时刻有人盯梢,影衙不会善罢甘休,胡三娘,你最好不要离开我的视线。” “方指挥使,这话听起来不太像是在保护我,” 胡为霜靠在柜台上,“像是在监视我。” 方絮看着她,忽然发现直到现在,这个女人眼里也没有一丝惊慌。 他的疑心更重了,却依旧没有追问,只是说了句“随你怎么想”,便转身出去重新安排人手。 方絮一走,酒铺里的气氛顿时松了下来。 路昭一屁股坐在长凳上,端起桌上的凉茶咕咚咕咚灌了半壶,然后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好家伙,刚才那个阵仗,比我爹上朝还吓人。我就说这种场面不常见吧?靖安司指挥使和武林盟少盟主挤在这个小破店里,影衙的人找上门,三方势力当场对峙——这要是写进话本——” 他转向沈药之:“哎,你看见那人的脸没有?一下子就绿了!哈哈哈哈!” 沈药之微微一笑:“世子方才那句‘三代单传独生子’也挺精彩,虽然跟眼下的形势没有任何关系,但气势是足的。” 路昭听出了沈药之在损他,不由看向胡为霜,耍宝的同时在称呼上得寸进尺:“三娘你看他~” 沈药之浑不在意情敌的怪腔怪调,接道:“嗯,三娘看我。” 至于胡为霜……胡为霜给两人依次倒了杯茶。 “谢了。” …… 夜漏三更。 影衙蜀中驻地,地牢深处,油灯罩着一层薄薄的黄铜网,光线透出来是浑浊的暗黄色,照在墙上那些水渍上像一幅快要褪尽颜色的老画。 赵无极坐在主位上,面前摊着今日出去的拘令存根,中指沿着纸面边缘慢慢地划过去。 “碰壁了?” 郑七被派去审讯,下首回来复命的白净面皮男子满脸阴云,鼻翼翕动了两下:“靖安司的方絮半路截人,还有那个姓沈的——” “沈药之。” 赵无极把存根折起来,塞进案上一只木匣里, “武林盟主沈鹤归的独子,说是胎里带了病根,常年在外找大夫,他来蜀地不算意外。“ 白面男愣了一瞬:“……大人早知道他来了?” “我不只知道他来了,我还知道路昭也跟着掺和进去了。” 赵无极的手指在案面上轻轻一叩,声音不大,但在空旷的地牢里传得很远, “宣平侯府的独苗,一个病秧子加一个愣头青,再加一个靖安司的方絮——三个人护着一间山野酒铺的老板娘,你觉得这正常吗?“ 白面男沉默了片刻。 “大人怀疑那女的有问题。” “我没说有问题,” 赵无极把木匣合上,推到手边, “我只说反常,而反常的事情背后,多半有一些我们还没看到的东西。 但这件事情不急,我已经送信给督主了,等着上面的回音再动,省得踢到铁板上惹一身麻烦。” 他站起身来,朝地牢深处走去。 那盏黄铜油灯的光在他背后拖出一道瘦长的影子,沿着潮湿的砖缝一直延伸到最里头那间刑室的门槛前。 “这段时日本署按兵不动,你盯着就好,别再多事。” 白面男没有说话,他低着头看着地面,直到赵无极的脚步声完全消失在走廊尽头,才慢慢抬起脸。 有个人从刑室侧面的阴影里走出来,身形矮壮,面上一道旧疤从眉骨斜劈到下颌,跟郑七脸上那条疤几乎一模一样的位置,只是更深、更狰狞。 他走到案前,低头看了看那只木匣。 “赵指挥使太谨慎了。” 第十九章 割昏晓 白面男攥了攥拳:“他位子稳,他不怕,但我怕。 督主那边要是回了信让撤,这条线就断了,我们手上还有多少能动的?” 矮壮那人咧嘴笑了一下,露出缺了半颗的门牙:“两个。” “是我从湘西那边调过来的,活做得干净,江湖上也没名声,方便用了就丢。 一个够杀那女人,一个够拦方絮,至于那姓沈的和姓路的——废物两个,不足为虑。” “赵无极那边——” “他按他的兵不动,我们是帮他把尾巴扫干净,事成了他脸上有光,事败了——两条没名没姓的命,谁能查得到我们头上?” 白面男盯着那盏油灯看了很久,黄铜网后面的火苗跳了两跳,他的影子在墙上跟着晃了两晃。 “你确定那女人没功夫?” “赵无极查过底了,一个在山里东躲西藏开了好几年酒铺的女人,能有什么功夫?上个月那三拨来她铺子里翻东西的,她连还手都没敢还。” 矮壮那人从靴筒里抽出一把薄刃短刀,对着油灯的光照了照刀刃,上面干干净净,像是今晚刚磨过, “保险起见我派两个去。一个进后院杀女人,一个在前头堵方絮。 只要方絮被挡在门口三息——三息就够了。” 他把短刀收回靴筒,朝白面男微微一倾身。 “明天夜里动手,事成之后,督主那边要是问起来——就说赵大人早就安排好了。” 白面男慢慢吐出一口气。他伸手把案上那盏油灯拨暗了些,整个地牢沉入更深的昏暗中,只有刀鞘顶端一点寒铁的反光,像一只半闭的眼睛。 “去吧。” …… 翌日一早,天还没亮透,酒铺外头的山道上还飘着薄雾,方絮照例在院子里练刀,雁翎刀在天光下划出冷厉的弧线,每一刀都收得干净利落。 路昭也难得起早了,站在旁边观摩,手里还攥着半个冷馒头,眼睛发直。 “方兄,你这刀法能不能教教我?我看你这一招横削,再反手上撩——太漂亮了!我在话本子里见过差不多的,但话本子里那招叫‘回风扫落叶’!” 方絮收刀入鞘,惜字如金:“换个名字。” “叫什么?” “扫堂。” 路昭的表情僵了一下,然后一本正经地点头:“果然,高手取名字都讲究返璞归真。” 院子里的露水被踩得七七八八,晨练结束的方絮没理会路昭的憨样,就在他跨个门槛的工夫,院子里突然炸开一声哀嚎—— “三娘!你的猫又把我的鞋叼走了!” 胡为霜依言从灶房探出头时,手里还攥着锅铲:“那不是猫,是隔壁王婶家的黄狗,还有,它只叼你一个人的鞋,你自己想想为什么。” 路昭单脚站在门槛上,抱着另一只幸存的靴子,表情悲愤:“我昨天可是喂了它半碗红烧肉!” “那就是它嫌你喂得不够。” 路昭还要争辩,沈药之的轮椅从廊下慢悠悠地转出来,手里照例端着他的药碗,他看了看路昭金鸡独立的姿势,又看了看院子里那只正在撕扯靴子的黄狗,说道:“世子殿下,你有没有想过,狗叼鞋通常是因为鞋上有它喜欢的味道。” “什么味道?” “大概是——” 沈药之抿了一口药,语气温和,“红烧肉味的脚?” 不等路昭原地跳脚,方絮面无表情地和沈药之打了个配合,补刀道:“你再不追,那只靴子就只剩半只了。” 一番鸡飞狗跳后,路昭成功用一根肉骨头换回了他心心念念的靴子。 酒铺上午的第一拨客人是几个老农,刚从镇上赶集回来,挑着空担子路过,照例进来喝一碗最便宜的烧酒。 胡为霜和他们很熟,不用点单就知道每个人要什么——王老伯要烧酒配花生,李拐子要多加一碟泡菜,张屠户不要酒,只喝凉茶,因为他婆娘闻不得酒味。 “三娘,你上回说的梅子酒,腌好没有?” 王老伯端着酒碗问。 “还得等半个月。” 胡为霜坐在柜台后面,打着算盘盘账,随口回他,“今年的梅子酸得晚,我多泡了两道水。等开坛了给你留两斤。” “两斤不够,我儿子下个月成亲,得多要点。” “那你自己来拉,我这儿忙不开。” “成成成,我自己拉。” 方絮也在前堂角落里,面前摊着一本册子,手边搁着碗已经凉了的茶,他在这个位置坐了大半个上午,从后院斗嘴的第一声开始就没挪过窝。 “你这茶凉了。” 胡为霜注意到,拎起茶壶给他换了碗热的过来。 “谢了。” “看什么呢?” “蜀中今年的税银账册。” 方絮把册子合上,“陈邕昨天送来的,说成都府盐税今年少了两成,让我看看是不是有人在中间截了。” “你一个查案的,还管盐税?” “靖安司什么都管,” 方絮端起茶碗抿了一口,“只要是江湖人和朝廷沾边的事,都归我们管。盐贩子、私矿、走镖的违禁品——查不完的烂账。” 胡为霜在他对面坐下来,给自己也倒了碗茶。 “所以你平时不光抓逃犯,还得查账?” “抓逃犯是明面上的活,查账才是大头。” 方絮放下茶碗,“江湖上的人以为靖安司只管抓人,其实我们一年到头办的最多的是私盐私铁,影衙管的是杀人的事,我们管的是吃饭的事。” “那你还算是个好官。” 方絮没接话,他端起茶碗又喝了一口,目光越过碗沿,落在门口的山道上,山道上有一队商队经过,骡马脖子上的铜铃叮叮当当响了一阵,渐渐远了。 路昭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刚要问那队商队有什么蹊跷,就被柜台方向传来的声音打断。 来人是四十来岁的魁梧汉子,一张被风沙磨得粗糙的黑红脸膛,肩上搭着条发黄的汗巾,脚下搁着两个沉甸甸的货担,他看见胡为霜便咧开嘴笑,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 “三娘!老规矩,一壶最便宜的烧酒,两碟花生。” 第二十章 梁上霜 胡为霜从架子上取了酒壶,一边打酒一边扯起家常:“张驼子,你上回不是说这趟镖走完就回老家抱孙子?怎么又出来了?” “别提了,” 张驼子往长凳上一坐,灌了一大口酒, “本来是要回的,结果镖局又接了一单大的,从成都府押一批药材去荆州。 老板说这批货金贵,非要我带,我寻思着反正也没几趟了,再跑一趟就再跑一趟呗。” 他咂了咂嘴,忽然凑近了些,压低嗓门:“哎三娘,你这儿最近有没有什么新鲜事?我这一路走过来,发现山道上那些官差都没了,上个月还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这个月全撤了。” 被路昭讨走碟子帮忙,此刻腾出手的胡为霜擦起就近的一只酒坛子,面不改色:“官差走了不是好事?你们走镖的少被盘剥几道。” “好事是好事,就是有点奇怪。” 张驼子把花生倒进一个布口袋,又灌了两口,摆摆手。 “算了算了,不想了,反正我这趟去荆州,来回得两三个月,等回来的时候天都凉了,到时候再来喝你的梅子酒。” 胡为霜听完却从窖里搬出一小坛封好的梅子酒,推到他面前。 “这坛带着路上喝,算我请你。” 张驼子先是愣了一瞬,然后一拍大腿:“三娘仗义!等老张回来,给你带荆州的麻糖!” 沈药之目送张坨子喝完酒出了门,似是而非地感慨道:“三娘的人缘甚好。” “我赊酒给人不要利息。” “那是对活人,”沈药之抿了口药。“对死人呢?” “死人不会来赊酒。” 路昭在旁边听得云里雾里,但他已经习惯了这两个人说话的方式——沈药之问东,胡为霜答西,两个人谁也不把话说透,只有互相听得懂。 所以他也不掺和,而是窜到门口逗起一只不知从哪儿跑来的野猫来,这次是真猫。 路昭一边掰着馒头渣,嘴里念念有词:“猫兄,你说三娘喜不喜欢我?” 野猫被念叨得烦,也不吃了,哈气一声跑开。 …… 今个儿客不多,胡为霜落下门闩的动作很利落。 入夜之后,酒铺里安静得比往常更早。 沈药之回了后院的杂物间。他晚上睡得浅,药炉子里压了半块炭,火苗舔着药罐底,微弱的红光透过门缝漏出来,在石板地上投下一道细细的红线。 路昭搬了张长凳靠在后院门口,说是今晚要守夜。方絮问他守什么,他说守蚊子——其实是白天沈药之说他没用,他赌了一口气。方絮没戳穿他,只是把他推到一边,换了个能看见前后两个方向的位置坐下。 胡为霜的房间在灶房和后院之间,隔着一道竹帘。 她坐在桌前,面前摊着那张从青城山带回来的羊皮纸。烛火微弱,她的手指沿着纸上的墨线慢慢移动,在那些褪色的字迹和模糊的山脉轮廓之间寻找什么。 窗外的风忽然停了。 她的手指在羊皮纸上停住,院墙外,瓦片轻响。 声音很是轻微,仿佛只是一只夜鸟落脚暂歇,但节奏不对,前者本应该是间歇的,而此时的响动却有向前推进的节奏。 胡为霜当机立断吹灭烛火,将地图塞入怀中,接着整个人无声地滑入墙角。 后墙上同时翻下来两个黑衣人。 二人落地的动作比狸猫还轻巧,显然都有功夫在身,只见偏矮壮的那个先打了个手势,指向竹帘后面那间漆黑的屋子,意思是他来解决——情报说要杀的女人就住在那里。 瘦高的那个则会意往大堂方向摸去,其腰间别着一把窄刃短刀,刀尖上有所准备地涂了墨,达到月光下不反光的效果。 几个腾挪之际,矮壮刺客已然摸到了胡为霜房间的窗前,见到窗户关着,他试探着侧耳听了片刻——屋内呼吸声平稳,刺杀对象应该是睡着了。 也是,不过一个开酒铺的普通女人,能翻出什么浪花? 矮壮刺客彻底放下了戒心,还不知道将来的自己会为此刻的轻敌付出怎样惨痛的代价。 男人用刀尖挑开窗闩,这一动作熟能生巧,全程几乎没有声音,窗子便无声地滑开一条缝,他顺势翻窗而入,双脚稳稳落在地面上。 他借着月光觑向床铺,就见被子隆起一团,未燃灯的房内光线昏暗,使他看不清那鼓起的部位究竟有没有呼吸的起伏。 然而轻敌的刺客并没有注意到这个致命的细节,只是提刀跨过去,然后胸有成竹地刺下。 刀尖穿透被褥,穿透棉絮,直至穿入床板。 刺客的笑容僵住,随之而来的是不可置信地瞪圆双眼。 这手感……竟然是空的。 等等……空的!?! 这时一道阴影从他身后落下来,是守株待兔的胡为霜。 原来在刺客撬窗的那几息时间里,她已经无声地翻上了房梁,而刺客的判断从第一步就错了——床上那团鼓起的被子是路昭的外袍塞进去的,路昭昨晚落在后院忘了收,被她顺手征用了。 毕竟执行任务多年,刺客的反应也不慢,一察觉不对,背后的一凉使他下意识挥刀横削,刀锋在黑暗中划出一道冷弧。面对这一刀,胡为霜却没有后退,反而往前踏了一步。 女人微微折腰,身体以不可思议的角度侧过,让刀锋擦着她的衣襟滑过去——然后她抬手。 短刀从一个不该出现的角度斜刺而出。 刺客的刀还没收回来,胡为霜的刀已经穿过了他的咽喉。 一刀,干净利落。 刺客甚至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仰面倒下。 前院的瘦高刺客则在大堂门口被方絮截住。 两人的刀在黑暗中相碰,军中的雁翎刀,每一刀都是大开大合的实战路数,刀锋撞击的火星在夜里格外刺眼,刺客被逼得连连后退,越打却越心惊——情报分明说本次的目标只会一些粗浅功夫,同伴潜伏进去的时间也不短,但后院至今没有传来好消息,反而是面前这个靖安司指挥使比预想的难缠了不止一倍。 第二十一章 胭脂刀 情况怕是不妙,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任务不成大不了再找办法,没必要强把命留在这。 想到这里,瘦高刺客有了决断,他虚晃一刀,趁机转身往门外冲。 这般小动作逃不过方絮的法眼,他却没有追,只是抬脚勾过一条长凳,顺势往门外一送,踹出去的长凳便正好卡在门槛上。 刺客被绊了一跤,踉跄了一步。 就是这一步的时间,胡为霜已经从前院绕了过来。 刺客先看到的是一张苍白漂亮到有些妖异的脸——那个被情报判定为“略通拳脚”的女人,此刻正挺着单薄的身躯拦在他面前,她穿着素色中衣,赤着脚,披散的黑发如瀑,顺直垂到腰际,手中握着一对短刀,弯如初三四的月牙,右侧的刀尖还在滴血。 一张脸没有表情,淡极生艳,冷艳再到极处,便是森森鬼气。 刺客被惊得瞳孔骤缩,仓促间举刀迎敌,胡为霜却没有给他调整的机会。 美人素手折花,只见胭脂乍破,坠红如雨,一柄残月袭入敌人的刀势间隙,刎颈而过,竟是直断头颅。 他倒下之前,终于明白了情报错得有多离谱。 院子里安静下来。 “这就是你的真实实力?” 方絮难得面色不定地问道。 胡为霜用袖子擦掉刀上的血,没有否认。 矮壮刺客的尸首被沈药之牵着轮椅从胡为霜的房门口拖过来,月光照着横陈的两具尸体,一树梨花,以及莫名陷入了某种对峙的四人。 其中路昭左手捂着右手,刚才那刺客的刀锋划破了他的手背,但他完全没在意,反而一双眼直愣愣地盯着胡为霜,嘴巴微张,半晌才蹦出几个字:“三娘,你刚才那下叫什么?” “回风舞雪。” “那一招呢?那个从下往上——” “寒塘渡影。” “这些招式的名字谁取的?” “我义父。” 路昭的表情肉眼可见地从震惊变成了崇拜,又从崇拜变成了羞涩,只见他咽了口唾沫,搓了搓手,像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 “你义父还收徒弟吗?就是那种——半路出家,年纪大了但悟性还可以的——哎不对,我年纪也不大——” 沈药之解开连接尸首的银丝,滑着轮椅出来打断他:“世子殿下,你手在流血。” 路昭低头看了一眼,满不在乎地在衣摆上擦了擦。 “没事,小伤。” 胡为霜倒是没有隐瞒,“我义父已经故去了,在五年前。” “拂雪十三式,” 沈药之轻轻重复了一遍的名字,音轻而不乏感慨,就像是在念一个很久远的故事。 “起手如雪,杀人无形,收势拂衣,万变无踪,一剑既出,雪落满地,前后再无来者。” 胡为霜看了他一眼,沈药之罕见地没有开口解释他为什么知道这套剑法。 而一旁的方絮没有参与这段对话,他蹲在地上开始摸尸,把两个刺客的随身物品均搜了一遍,面巾上没有标记,兵器是普通的铁匠铺货色,最终,他只在矮壮刺客上衣内侧一个隐秘的暗兜里翻出块牌子——黑底银纹,却没有影衙的标记,编号既不是甲组也不是乙组,应该是一个新的序列。 “不是赵无极的人。”方絮判断道。 武功很辣、行事阴险、黑衣夜行又对她灭口的势力,除影衙之外不做他想,胡为霜皱眉:“影衙内部还有别的派系?” “影衙内部从来不是铁板一块,相反,因为得势,所以权力斗争也更加激烈,尤其是上层的宦官之间。 赵无极作为十三密使之一,仅在曹禺一人之下,他在蜀地掌权,说话有分量,但不代表所有人都会心服,比如这两个应该就是别的派系派来的,幕后主使兵行险招,阳奉阴违,是想抢在赵无极前面立功?或者——给赵无极添乱。” 方絮踢了踢刺客的衣角,粗棉布,路边裁缝店的手艺。 “分署的外围暗桩?外聘的其他杀手?至少不是赵无极的嫡系,核心不会用这种料子。 而且,以我对赵无极过往作风的了解,他大抵不会在局势尚未明朗时下出这种一次得罪三方势力的命令。” “咳……不管是谁的人,既然死了人,他们便不会善罢甘休,三娘,这间酒铺不能再待了,但痕迹也得处理干净,不能留下明着的把柄。” 沈药之说完,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小瓷瓶。 “我出门前从家里带的,本来怕自己死在外头不好收尸,没想到先给别人用了。” “武林盟的化骨散?” 尽管瓶身没有标识,但能在此刻用来毁尸灭迹的,方絮自然不作他想。 好吧!其实他也没想过自己一个根正苗红的正经官员,会在某天成为袭杀朝廷差使的共犯。 心更大的路昭则接过瓷瓶,看了看地上的尸体,喉结滚动。 “直接撒上去就行?” 不算娇生惯养,但也锦衣玉食了半辈子的侯府继承人头一次干这种事,竟然还有些激动? “直接撒,等一炷香即可。” 沈药之顿了顿,清润的嗓音说起话却别有韵味。 “你要是怕,我来。” 该说不愧是他吗?这种时候竟然也不忘拉踩一波情敌。 “谁说怕了!” 简单的激将法,路昭轻松上套,只见他拔开瓶塞便蹲下去,动作倒是利索,撒完却忍不住站起来后退两步,脸色还是泛白。 方絮在旁边围观全程,饶是定力颇好的他也有些绷不住,等路昭稳住才走开去提水,待到方絮提完两桶水过来时,沈药之贡献了他的第二瓶秘制小药粉——用来去味。 “沈公子出门带的东西不少。” 方絮意有所指。 “体弱的人出门都这样,让方指挥使见笑了。” 沈药之四两拨千斤。 有道是美人照水水自寒。 尸体化为一摊尸水后,方絮提水冲了几遍,路昭又把土翻了一层,胡为霜补撒最后一次药粉,此时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干完活的路昭一屁股坐在石阶上,用手背抹了把汗,擦到一半忽然“嘶”了一声,才想起手背上有伤。 沈药之见状回房从包袱里翻出一小瓶金疮药递过去:“趁还没化脓。” 路昭接过来自己撒了两下,疼得龇牙咧嘴,嘴上还不闲着:“这点伤搁江湖上算初出茅庐第一疤吧?话本子里大侠都要留道疤才算正式出道——” 第二十二章 梨花酹 “那你这疤太小,” 沈药之饶有兴致地回道,不过几日,怼人已经成了他对待路昭的一种习惯。 “话本子里起码得是刀疤脸那种才算大侠。” 路昭噎了一下,转头就跟胡为霜告状:“三娘~他咒我破相!” 胡为霜却没有接茬,转而从地窖搬了一只酒坛子出来,与其他酒坛不同的是,这只坛口上单独系着一根染血的布条。 她收拾出一摞酒碗,说是一摞,实则不多不少恰好四只,散给方絮三人后,又在石阶上落座,熟练地拍开泥封,将酒各自斟满。三人依次接过,路昭敏锐地察觉到胡为霜情绪上的转变,也不再插科打诨,有些担忧地看向她。 沈药之自然也没有错过对胡为霜的关注,甚至对她想要说什么都有了几分猜测,而方絮一如既往,静待下文。 “这坛酒,是五年前我初至蜀中时所酿,” 胡为霜端起碗,目光顺着落在碗沿上,像是透过那层清亮的酒液,看见了别的什么。 “也是五年前,我在冀州为义父立下了衣冠冢。” 她饮下第一口酒,酒水入喉,分明没有多烈,却烫得她发痛。 “庆历三十四年的腊月特别冷,风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我跪在冻土上挖了一整夜,手指磨破了,血渗进土里,黑乎乎的一片。 后来,有个过路的老农停下来问我——姑娘,你这埋的是谁?我说,我爹。 这是我这辈子说的第一句谎话,我其实连生身父母是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说到这她笑了笑,语气带着回忆的悠远,似讲故事般娓娓道来。 “义父去的时候,冀州正值隆冬,他中毒后撑了三日,末了一日已不能言,只望着我……毒性将他摧残得形容枯槁,我守在他床边,看他嘴唇一张一合,像是攒了一肚子的话要倒给我,可嗓子里只能发出嘶哑的气声,我把耳朵凑了过去,什么都听不见,后来他也不再说了,只是那么看着我,父女多年,我如何不知道他想要叮嘱什么——走,走得愈远愈好,不要报仇,远离长安,远离江湖。” 胡为霜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碗沿,指腹在粗陶上蹭出细微的声响。 “最后那天晚上,烛火晃了一下,他的手忽然松了,我就知道他走了。 我想了又想,他这一生教我许多,以致他的后半辈子、我的前半辈子说到底都是同一段时光,他教我读文练武,教我识百草,教我辨人心,小到编发添衣,大到立身定性……过去已然过去,可过去那样快乐。” 她饮下第二口酒,酒水沿着唇边洒落,打湿了衣裳和一半脸颊,酒气氤氲上来,胡为霜却浑然不觉似的盯着前方。 “所以我来到了蜀中,盘下这间破铺子,酿酒、卖酒、修那扇怎么关都关不严的门。 义父师从活水剑阁,江湖上的旧识不少,那些老一辈的人念他的情分,偶尔暗中照拂一二,让我这五年不至于真的孤苦无依。 我知他还有一个兄长、一个姐姐,但他们的名字,他从不跟我提,义父不说,我就不问,我以为他不想让我知道的事,一定有他的道理,我以为只要不问,那些事就与我无关。” 一滴酒水从颊边滴落。 “但习惯其实是件很可怕的东西,不问不问,到后来就忘了该问了。” 胡为霜有些自嘲地轻笑。 “直到那天晚上,周远死在了门口,他浑身是血,抓着我的衣襟,跟我吐露最后的线索……我是亲眼看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的。” 她饮下第三口酒,发梢沾了酒渍,湿漉漉地贴在锁骨上,如同墨泼素绢,收不回的一笔。 “他是不是为我而死,我也不知道,可结果是死在了我的面前。 我可以不闻不问,却不能问心有愧,所以那天夜里,我找到了青城派,找到了义父留下了的匣子,不是为了报恩——我还不了他的恩,永远都还不了一个人的命,也不是为了报仇——报仇这两个字太轻了,轻得配不上一路走过来的这些事。 或许只是我想要,只是我想走到真相面前,走到这件事的尽头,得到一个答案,也许就能够让我知道我的来处。” 胡为霜如是讲述着。 方絮坐在石阶最外侧,刀横在膝上,自始至终没有换过姿势,只是在听到周远之死往后眉心蹙起——他当然听得出胡为霜此刻所说均为肺腑之言,可也正因是肺腑之言,方絮才按捺不住复杂的心绪,起伏剧烈则诸如疑惑、痛心、荒谬、讽刺等……他刀鞘上的手指渐渐收紧,攥至指节泛白,又慢慢松开。 沈药之罕见地饮了酒,苍白的皮肤上腾起大片的红,他没有说话,只是推着轮椅靠得胡为霜近了一点。 咫尺天涯,如自卑者仰首望月,这半寸已经是他能够做的全部了。 路昭搓着手背上的伤口,搓得血又渗出来,最后干脆就把手塞进袖子里,压住了,不让血流出来也不让人看见。 她很痛的话,我就陪她一起痛好了,少年幼稚地想。 胡为霜没有只沉浸于伤春悲秋,说到这,她取出那张羊皮纸展开,地图被铺在石阶上,一边端来的烛火照着那个褪色的朱砂点。 “药王谷,我会去的。” 这个决定并不多么使人意外,胡为霜又把碗端起来,举到眼前,看最后一口酒液的倒影,树枝被折弯了,在上面歪歪扭扭的,就像她幼年捏泥人时不小心掰弯的那只胳膊。 “我以前跟义父提过想开酒铺的事,那时义父说,不如在后院种棵梨树吧?我问为什么是梨树,他道梨花开了好看,后来我听说,梨花不能种在屋后——梨者,离也。 或许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我不会在蜀中待一辈子。” 胡为霜饮下第四口酒,接着把空了的碗倒扣在膝上,久久没有翻过来。 不知何时起,她的眼前被一团模糊的影子所占据,此刻的春光是那么灿好,青衫剑客正攒眉教诲着什么,似是察觉到了胡为霜的视线,男子转过头来,朝她微微颔首。 果然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呀! 她这样想,却跟着对方一起笑弯了眼。 …… 掌上弓开月,袖底药成春。 挑灯夜半授经文,说尽人间疾苦,一步一回身。 骨血渐如君。 归来处。 梨花落尽,犹唤儿身。 第二十三章 当行时 人不能总活在回忆里,这是义父教会她的最后一个道理。 潮气沾湿了四人的衣襟,不知算不算露水。 故事已经讲完,胡为霜抻了抻胳膊,捞回地图起身,又顺手捡了一根坠枝,那上头的花已开过了极盛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凋谢了,只留下三两瓣顽固的花瓣。 她指尖稍稍使力,梨枝就从中折成了两段,胡为霜娴熟地抖掉多余的花叶,便以此为簪,将乌发如往常一般绾起。 酒气有些上头,又或许是回忆致使动情的缘故,她再觑向三人时,便作眉眼盈盈之貌。 荆钗布裙,眼波流转而唇齿俱默,唯有湿漉漉的花香浮动。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静女其姝,岁月静好。 沈药之脑海里短暂地闪过这行词句,恰如此时,前人遗落的心境被他重新拾起。 胡为霜看着不知在思索还是痴愣的三人,没想到最后是由路昭第一个开口,只见他把酒碗往石阶上一搁,酒液溅出来洒了一手。 “大侠遇到不平事,自然不能绕着走。况且今晚这刺客——我要是不在,他可能从背后捅你一刀,这种事我不能让它发生第二次。” “你手还在流血,” “流血怎么了?我爹当年在战场上被人捅了个对穿,第二天照样上马杀敌。我是他儿子,一脉相承,不能丢老路家的脸。” 沈药之接话时的眉目始终舒展,心疼在其中一闪而逝,但很快,他便又垂下眼帘,恢复到看不出情绪的神色,察觉到胡为霜看过来,他顺势开口: “我来蜀中本就是为了找世叔的传人,三娘莫要弃我一人。” 而后,他又善解人意地补充道:“自然,也不必有所负担,就当我只是还债。” 期间,方絮把刀横在膝上,一直没有说话。 眼看着就剩他一个没有表态,路昭忍不住问道:“方兄,你跟不跟?不过你是蜀地总指挥使,要是走不了,咱们也能理解——” “我跟,” 方絮打断他。 “可是你——你不是还得管靖安司的事吗?” 方絮拄着刀柄,把刀立在砖缝处——开了刃饮过血的兵器往往很容易分辨,类似这把刀,本身不是多么夸张的利器,但此刻,天光从刀尖上滑过时,却看起来锋芒毕露。 “青城派灭门案的关键线索指向药王谷,地图中的药王谷位置大概在湘西,已经超出了蜀地靖安司的管辖范围, 而靖安司本就有协管江湖事务之责,跨辖区办案更是有许多先例可循,所以手续上没有问题。” 沈药之听懂了潜台词,歪头看着他。 “手续是明的,那实际呢?” “实际是,这桩案子在蜀中查不动。” 方絮的语气很平稳,陈述着一个他反复推敲过的结论, “影衙步步紧逼,赵无极盯着我的一举一动,关键证人在他的眼皮子底下随时可能被暗杀,继续留在蜀地,案子查不动,证人也可能保不住。 反倒是我主动申请出蜀追查,顺便把案子从赵无极的势力范围里抽出来——至少在湘地追查赵无极犯案的证据,比在蜀中。他的老巢和他硬碰硬有效得多。” “你上司批了?” “……我的上司不蠢。他知道这案子留在手上就是个烫手山芋,如今有人愿意扛着走,他求之不得,蜀地这边的日常事务暂由我的副手陈邕代理,若逢特殊情况则密信沟通。” 路昭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沈药之却若有所思地看了方絮一眼。 跨辖区查案的理由明面上说得通,但陈邕暂代蜀地事务这件事——一个靖安司指挥使对副手的信任程度高到能把整个区域托付给对方,这已经超越了普通的上下级关系吧? 故而青年的目光没有立刻从方絮脸上移开。 “就这些?” 方絮沉默了一瞬。他当然不止这些理由,但有些事情并不在可以提的范围……比如他怀里那块五皇子的玉佩还未用过,比如影衙未必不知道他和五皇子之间的联系,他主动离开蜀中,未尝没有替安国公府避嫌的意思——胡为霜的身世明显并不简单,如果影衙继续追查出什么把柄,曹禺难保不会把他和她之间的联系当成夺嫡漩涡中的一张牌,此时若先发制人离开蜀地,对方拿捏不到人,便少了一个能够借题发挥的理由。 这些话他不能对任何人说,至少现在不能。 而他已经说出口的那部分,也并非敷衍,事实上,方絮在查青城派案卷的时候,意外发现影衙封存了一批庆历年间的旧档。 有关二十三年前,凡事涉扬州胡家的卷宗悉数被曹禺收回,靖安司竟然连一份副本都没能留下。 可问题是,一个民间的医道世家被灭门,为什么要由影衙来封锁消息?不止相关记载与知情人被抹去,那年的档案更是出现了明显的断代,方絮想起他试图复核时,上司讳莫如深的眼神……为什么在那之后影衙便开始追查“血脉”?为什么这种残忍的秘法能够被朝廷允许使用?为什么分辨程序至今还保留在影衙的行动流程中?为什么青城派弟子只凭这两个字便找上了胡为霜? 江湖中有头有脸的人物不多也不少,从胡为霜暴露出的实力来看,对方显然不属于无名之辈,就是不知……究竟是豪侠榜上的哪一位? 青衫客的养女,应是随父姓,由此可得青衫客的俗家名字恐怕也是胡,又是胡氏……是否和被仓促灭门的扬州胡家有所关联?隐秘其中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方絮只觉得眼前迷雾半遮,各种线索勾勾缠缠成了一团,他有种直觉,这些答案或许能在药王谷找到一二。 沈药之掌中不知何时绕上了一串褐色药珠,苍白的手指扣住珠子慢慢捻动。 “既然都要走,那就商量商量怎么走。” 方絮收刀起身,看向院门外的方向:“与其坐等,不如先发制人,现在走,沿官道,青石镇往东,经归燕客栈出蜀。官道沿途有驿站和镇子,补给方便。” 沈药之挑眉:“影衙的眼线可都在官道上。” “所以白天走,夜里歇。” 方絮语气平淡,“影衙的人习惯在暗处活动,昼伏夜出。白天的官道赶路人多,眼线要盯的是孤身夜行的可疑人物,不会挨个盘查光天化日之下的旅人。” 他顿了顿,又道:“我身上有靖安司关牒,路昭的世子身份必要时也能拿出来用,真遇到盘查,反而比绕小道更好解释。” 路昭则低头看了看自己月白色的暗纹锦袍,主动举手:“那我得换身衣裳吧?这走在官道上也太扎眼了。” “你终于发现了。” 沈药之头也不抬。 胡为霜已经转身进了灶房,再出来时手里两套粗布短褐,往路昭怀里一塞:“穿这个。靴子也换,银线绣花隔着三里地都看得见。” 路昭老老实实抱着衣裳进了灶房。 第二十四章 了前我 趁这空档,方絮走到后院角落,蹲下来把那两个杀手化水后翻过的土又踩了一遍。 沈药之远远扔过来最后一瓶去味粉:“撒上,再浇桶水,看着像自然沉降。” 路昭换好短褐从灶房出来,正好撞见这一幕,提了木桶过来哗地浇下去。 水渗进土里,表面那层枯叶贴服在泥土上,看起来确实像是被雨水打过的样子。 “这里还埋了什么吗?” 路昭不明所以,却也压低了嗓门道。 “别问,” 方絮用靴底把最后一点翻土的边缘踩平,“不知道,就不会露馅。” 路昭有些不服气,转头却看见胡为霜正从灶房里拖开灶台底下的青砖。 只见砖块后面露出一个巴掌大的暗格,里头安安静静躺着一块牌位。 木质温润,字迹已有些磨损,但“先考胡公青书之位”七个字依然清晰。 胡为霜把牌位取出来,用三层布细细裹好,贴身放进怀里。 站起来的时候,她沉默了片刻,然后轻轻拍了拍胸前的布包,像在拍一个熟睡的人的肩膀。 路昭见状别过脸去,假装在系腰带。 沈药之则从袖中摸出一截细炭,在院墙不起眼的角落飞快画了几笔,画完又将炭条碾碎。 此时方絮已经把马匹牵到了院门口。 两匹马一匹驴,鞍辔齐整,干粮和水袋已经系好。 沈药之率先踩镫上鞍——骑马对他来说是件吃力的事,但他没有抱怨,动作虽慢却也稳当。 路昭则顺手把换下的锦袍和靴子塞进了灶膛——是胡为霜让他烧的,这料子太好,扔在屋里或埋进土里都容易被人翻出来,烧了最干净。 火苗舔上锦缎,银线绣纹在火光里卷曲、发黑,最后化成一团灰。 胡为霜最后一个从屋里出来。 怀里鼓鼓囊囊揣着牌位,背上多了一个包袱,里面除了换洗衣物和干粮,还有那两柄弯刀,她下了地窖,上来时手里多了一只铁匣子,用旧布裹了,塞进青驴背上的另一只包袱里,随后又从灶台上取了一坛封好的梅子酒,放在院墙根下的一块青石板上。 那是她和隔壁王婶惯常碰头的地方,算是无声的交待。 做完这些,她站定在院门口。 “这铺子?” 路昭跨过门槛,看着不远处已经半倾的酒旗,胡为霜也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目光从歪斜的旗杆滑到檐角剥落的漆皮,再到院里那棵梨树。 晨光刚刚爬上树梢,将每一片叶子都染成了半透明的青色,梨树下那个小小的土堆还在,周远就睡在那里。 “烧了吧。”她说。 没人反对。 胡为霜于是转身走进堂屋,从怀里摸出火折子,往柜台上一搁。台面上早被她泼了一碗烧酒,火舌舔上柜台时先迟疑了一瞬,然后就疯了似的窜起来,沿着木质的桌腿、椅脚、檐柱一路攀爬……浓烟从窗缝里挤出来,裹着酒气、木香和灶台积年的油垢味,混在一起成了呛人的灰白色。 院门外,四人神色各异。 路昭站在枣红马旁边,看着从那扇门里透出来的火光,张了张嘴,到底没说出话来。 沈药之骑在马上,面色苍白,盘玩的动作停了下来,药珠被他轻轻缠在腕间。 方絮坐在最外侧的马背上,刀横在鞍前,目光扫过院墙四周——灶台到院墙之间有一道土坯隔火墙,是胡为霜当初修缮酒铺时特意加上的,火势不会蔓延到邻家。 火光映在胡为霜脸上,把她半侧的面容照得忽明忽暗,她始终没有说话,直到房梁发出一声闷响,轰然塌下一角。 梨树依旧站在院子角落里,离火势最远,风把热浪往东边推,火舌堪堪燎到靠近树根那一侧的竹篱,又缩了回去。 几片青白色的花瓣被热气蒸得卷了边,从枝头落下来,在空中转了两圈,落在烧焦的门槛上,树下那个压着青石的土堆安然无恙——火烧不到那里。 胡为霜翻身上了青驴,斗笠往下一压,笠沿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下巴和握缰绳的手。 “走了。” 闻言,路昭翻身上马,沈药之拉了拉缰绳,方絮在最末扫了最后一眼,又飞快地收回目光,脚跟一磕马腹,跟上了前面的队伍。 四骑依次行进,有房梁落地的声音隔着半里地传过来,沉闷而遥远。 青驴的步子稳当,走在并行的三匹马中间。 胡为霜垂着眼,一只手按在衣襟上,那里头是胡青书的牌位,被体温焐得温热。 行到路中一段明显的弯道口时,路昭忽然停了一下,侧耳听了听,嘟囔道:“好像有狗叫?” “王婶家的,” 胡为霜说,依旧没有回头。 “别停,走吧。” 狗叫声隔着一整座山传过来,忽远忽近,宛如一句叮嘱,又像是一句保重。 出镇口的坡处,火势大概已经烧透了整个屋顶,浓烟在晨雾里升起一根粗壮的灰黑色柱子,约莫十里外都看得见,但官道上早行的商队已经上路,骡马的铜铃叮叮当当地响着,把这点异常盖了过去——赶集的农人、驮货的骡队、挑担的脚夫,谁也没抬头多看。 蜀地的山坳里隔三差五就有人家失火,他们也算是看惯了。 四人便混进这股人流里,往东而行。 就在他们身后的山道上,一个灰色人影无声地落在官道旁的茶寮屋顶。 正是只在沈药之登门时露过一面的、被唤作灰叔的寡言汉子。 他没有选择跟上去,沈药之留的暗记写得很清楚——勿近,善后。 其实自打沈药之正式住进胡记酒铺起,灰叔就没有再踏过那扇门,少主说得明白:酒铺里人多眼杂,方絮是靖安司的人,路昭则是宣平侯世子,影衙也来搅局,都是朝廷的势力,他一个武林盟的高手混入其中不仅格格不入,反而还会让人感到威胁,索性沈药之的人身安全不成问题,那他与其成天在铺子里杵着,不如顺势退到暗处,帮公子盯住外围。 这几日他便歇在镇口废弃的磨坊里,白天则扮作贩山货的闲汉在官道旁摆摊,夜里轮流盯影衙的暗桩和靖安司的布防。 第二十五章 过山声 影衙在青石镇一共放了三个点——一个在官道茶寮,一个在镇西客栈,还有一个藏在后山的采石场废窑里。 靖安司倒只来了一个暗哨,是个生面孔的年轻捕快,每天在酒铺对面的馄饨摊上坐两个时辰,方絮不走他也不走。 灰叔冷眼旁观了三天,判断这捕快是方絮自己的人,并非赵无极安插的,便暂且没动。 至于昨晚出事的时辰,灰叔正好不在。 起因是酉时末,废窑方向突然亮起了三盏可疑的灯火,据这些时日的了解,这便是影衙暗桩换班的信号,可此次却比平常的时间早了整整两个时辰,他觉得不对,就连夜摸过去查探,结果意外发现赵无极的心腹撤了,换成了两个生面孔上来。 他立刻意识到这是有人在重新布网,便追着那拨撤走的人往镇西去,想摸清他们的新落点,等到他在镇西把新暗桩的位置摸清楚再赶回来,已经是五更天了。 晨雾里,他看到酒铺方向有浓烟升起,心头一沉,拔腿就往回赶,半路便瞧见了院墙上沈药之留的炭迹。 三道横线,中间一道折向东。 并不是遇险求援的意思,少主的吩咐是让他别靠近,留下来善后。 其实他在暗处蛰伏的这几日,未必没有疏漏,但明暗两路人手的布局终究是稳住了,昨晚两个刺客之所以能摸进院子,不乏有他被人调开的缘故……事实上,若非少主让他退到暗处,他本不该被人牵着鼻子走。 可话又说回来,这也是让他退到暗处的意义——影衙不知道他这个人,就不会对他设防,明面上只有四个人,藏在暗处的拳头才能在关键时刻打出去。 想到这里,灰叔蹲下身,从怀里摸出干粮啃了一口。 影衙的人迟早会来查验火场,方絮有后手更好,没有也无妨,总之,他得替他们擦干净尾巴,等善后事了,他自会和从前一样远远缀上去,不现身,只在必要时出手。 “年轻人,跑得倒挺快。” 灰叔自言自语了一句,想起沈药之刚从洛阳出门时连马都骑不稳,如今竟能踩镫上鞍一气呵成了。 男人嘴角微微动了一下,然后身影一闪,消失在茶寮屋脊的另一侧。 …… 时雨匆匆,蜀道难行。 出了青石镇往东,山势虽渐缓,路却仍是碎石黄土夯出来的旧官道,马蹄踏上去溅起泥点,落在裤腿上干了就是一层灰褐色的壳。 路昭那匹枣红马走得还算稳,但他一手牵着自己的缰绳,另一只手还攥着沈药之那匹青骢马的笼头,两步一回头,时不时就喊一声:“沈兄你还好吗?” 沈药之靠在马背上,面色苍白,唇色淡得近乎没有,闻言微微掀了掀眼皮:“劳世子挂心,还活着。” “你早上说骑马就喘,这都走了一个多时辰了,你——” “喘着喘着就习惯了。” 沈药之答得坦然,“我这人命硬,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能喘下去。” “那你倒是把手从缰绳上松开试试?” 路昭毫不留情地戳穿他,“从我这儿看过去,你十根手指头有八根是白的。” “世子观察力见长,” 沈药之面不改色,“但你漏数了两根——我大拇指本来就没用力。” 路昭懒得跟他纠缠,扭头朝前面喊:“三娘,你听听他说的这是人话吗!” 胡为霜在最前面,控制着青驴的速度不紧不慢,她回头看了一眼,见沈药之虽然面色发白,但神色尚稳,路昭嘴上在告状,手上却没松过青骢马的笼头。 “他跟你闹着玩的,你那匹枣红马早上甩了三次脑袋,别攥太紧,缰绳松一寸,它就不跟你较劲了。” 随着路昭低头松劲,枣红马打了个响鼻,步子果然稳了些。 路昭见状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还真是——三娘你真是什么都懂。” “开了五年酒铺,南来北往的马见得多了。”胡为霜说。 方絮走在队伍最末,他的马是靖安司的官马,脚力最好,却始终与前面三人保持着约莫三丈的距离,既不催促也不落后。 此时路昭又凑上去,与胡为霜并排。 “三娘,咱们今天能走多远?” “到前面有镇子就歇,你们走得惯就走,走不惯就慢些。” “走得惯走得惯!” 路昭拍了拍马脖子,正色道,“我爹常说,行路也是一种修行,蜀中的道虽然难走,但走着走着就练出来了。 再说了,这条路是官道,驿站的分布我来之前看过舆图,按咱们这个脚程,天黑前到下一个镇子绰绰有余。” 胡为霜看了他一眼,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笃定,条理分明,和方才拌嘴时判若两人。 她点了点头:“那就按你说的走。” 路昭得了这一句,反而不好意思了,挠了挠头,又补了一句:“当然,要是三娘你觉得哪里不对,随时说,我听你的。” 方絮在后面听着,忽然开口:“世子看过舆图?” 路昭回头:“看过啊,出门之前我让人把蜀中的驿路图抄了一份,在青石镇那几天没事就翻翻。” 他顿了顿,想起什么似的,“对了方兄,说到舆图,我记得图上标的蜀道是‘大剑门小剑门,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咱们走这条路,应该不经过剑门吧?” “不经过。剑门在北边,我们往东。”方絮说。 “那就好,剑门那一段太险,咱们带着沈兄,不好走。” 沈药之从后面幽幽飘来一句:“难为世子还惦记着我,我还以为你只惦记三娘。” “我当然惦记三娘,” 路昭理直气壮, “但我更惦记马,你的青骢马今天驮着你走了好几里地,我看它都快哭了。” 青骢马适时地打了个响鼻。 沈药之:…… “你跟马倒是挺有共同语言。” “那是,马比你好沟通。” 方絮没有参与这段斗嘴,他望着前方的官道,山势虽渐缓,两侧竹林却愈发密了,雨雾从竹叶间渗下来,把路面洇成一片深褐。 “李太白写蜀道,‘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 他忽然开口,语气不重,像是在自言自语。 “走在蜀道上的人,也怕同一条路上遇到的人。” 沈药之侧过头,隔着细密的雨雾看了他一眼。 第二十六章 鞘中鸣 “方指挥使这话说得有意思,” 青年的手指在青骢马的缰绳上轻轻摩挲了一下。 “太白此句,说的是剑门天险,劝守关者择亲信而任。方指挥使忽然引这一句,是觉得咱们这行人里,有人非亲?” “沈公子多虑了,” 方絮收回眺望的目光,语气不变。 “我只是在想,剑门虽险,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守关的人若可信,天险便是屏障,反之——” 他侧过头,迎上沈药之的目光。 “平川大道,同行者若不可信,才是真正的绝路。” 雨丝打湿了肩头的衣料,沈药之没有去拂,却微微一笑。 “方指挥使如此说来,反倒让我想起《后汉书》里一段。” 他勒了勒缰绳,让青骢马与方絮的官马走得更近了一些。 “昔年班超出使西域时,手下不过三十六人。而匈奴使团百余人,均驻扎在楼兰。 彼时班超对部下说,‘不入虎穴,不得虎子。’ 当夜便亲率三十六人突袭,全歼匈奴使团,鄯善王自此臣服。” 他偏过头,看着方絮,唇边笑意不减。 “方指挥使常年在外办案,与班超算是同行,那依你看,班超此举,是勇,还是赌?” 他问的是班超,他问的也不是班超。 他在问方絮——你带着我们几人走这条路,是算好了退路,还是凭一腔孤勇? “有勇无谋的往往只是莽夫,不足为惧,而班超在动手之前,已经摸清了匈奴使团的人数、布防、以及换岗的时辰……不管是勇或是赌,都要先把账算清楚了,剩下的才是胆子。” 答非所问,但两人已然闻弦知意,接着方絮话锋一转。 “不过我倒觉得,班超最厉害的地方,是闯完虎穴之后,还能带当初跟着他一起的那三十六个人回来,一个不少地回来。” 沈药之的目光微微一凝。 方絮的意思很明白,他不光要往前走,他还要把所有人安稳地带到目的地。 “方指挥使对班超的评价倒是高,” 沈药之挑眉,恢复了一贯的从容,“不过说到虎穴,《史记》里还有一个人,百骑遇匈奴数千骑,部下皆恐,欲驰还走。不知方指挥使怎么看?” “李广?” “正是。飞将军李广曾说,‘吾去大军数十里,今如此以百骑走,匈奴追射我立尽。今我留,匈奴必以我为大军之诱,必不敢击我。’ 于是他下令前进,离匈奴阵地不过二里,又让部下解鞍下马,匈奴人果然疑心有伏兵,不敢进攻,连夜撤走。” 沈药之垂眸。 “百骑对数千骑,不退反进,方指挥使觉得,李广凭的又是什么?” 方絮知道,这话是在问他——你不是李广,我也不是你那三十六人,你想走在最前面探路,把所有人都挡在身后,凭的是什么? “凭他算准了匈奴人的心思。”方絮答道。 “就这些?” “还有一点,李广让部下解鞍下马,是同时把命交到了部下手里,部下间若有一个怕的,翻身上马想逃,计策立破。” 方絮的目光扫过沈药之,又扫过前面的路昭和胡为霜, “他把命交给手下,手下也把命交给他。” 他勒住马,转头直视沈药之,声音不高,却字字落地。 “前人可效者多矣,我何必做李广?李广有胆有识却难逃功败垂成,最后迷道自刎,百骑也未能尽归。 二者之中我宁愿做班超,至少那三十六人,一个不少。” 马蹄声在雨雾中一下一下地响着,路昭在前头跟胡为霜说什么,声音模模糊糊地传过来,听不真切。 沈药之忽然笑了。 “方指挥使,”他说。 “嗯。” “你方才说,剑门虽险,守关的人若可信,便不足惧。” 沈药之勒了勒缰绳,让青骢马退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与方絮拉开一丈的距离, “那你觉得,你守的是剑门,还是楼兰?” 方絮也笑了,笑里难得带上了一股意气,也就在此时,沈药之才猝然发现,这位旁人敬重仰仗的、习惯总领全局的指挥使大人,至今也还不到而立,正值当打之年。 “都不是,我守的是归期。” 说罢,方絮催马往前走去,神色间散出熟悉的气势,一往直前,风雨无阻。 沈药之看着他的背影,把这句话在心里翻来覆去地嚼了几遍。 归期,是让每个人都回家的意思吗? 路昭在前面等了半天,见方絮终于催马过来了,忍不住回头喊了一声:“你们俩在后面说什么悄悄话呢?聊了一路,什么班超李广的——是不是在说我坏话?” “不是。”方絮说。 “那是在说什么?” 方絮没有回答,剩下沈药之的声音从后面悠悠而至:“在说世子殿下英明神武,堪当大任。” 路昭愣了一下:“真的假的?” “假的。”方絮说。 路昭眯着眼,看看方絮又看看沈药之,最后扭头去问胡为霜。 “三娘,你听出来他们俩刚才在说什么了吗?” 胡为霜没有回头,只是微微侧了侧脸,笠沿下的嘴角似乎弯了一下。 “在说以后。” …… 午后的雨来得毫无征兆。先是山风转了方向,把官道两侧的竹林吹得哗哗作响,紧接着雨点就砸了下来,又急又密。 路昭手忙脚乱地翻油布,先盖住了沈药之的药箱,又去盖自己的包袱,最后才想起自己还淋着。 方絮从马鞍后扯出蓑衣和斗笠分给众人,动作干净利落,像是在分发卷宗,分到胡为霜时,他把蓑衣往她马鞍上一搭,已经催马到前面去看路边有没有避雨的地方了。 胡为霜低头看着鞍上的蓑衣,想说自己有斗笠,但不知为何话没有出口,她不再纠结,抖开披上了。 沈药之将这一幕看在眼里,垂下眼,把自己的油布往腿上拉了拉。 注意到这点的路昭凑过来,把自己的外袍脱下来披在他肩上:“你脸色又白了,是不是冷?” “不冷。”沈药之说。 “那你嘴唇怎么又白了?” 第二十七章 惊鸿顾 “因为我的血很忙,” 沈药之面不改色,“又要供我的脑子,又要供我的心。” 路昭没听懂,但总觉得他这话不是在回答自己的问题。 他顺着沈药之刚才的目光方向看了一眼,只看到了方絮的背影和胡为霜蓑衣的一角。 方絮在前面回身,抬手一指:“路边有间茶棚,竹顶,应该能避,歇一刻,等雨小了再走。” 废弃的茶棚立在官道拐弯处,竹竿搭的顶子漏了一半,勉强能遮住一角。 四人牵马进去,路昭把枣红马拴在最里侧的木桩上,回头看见沈药之正扶着马鞍慢慢下马,赶紧跑过去搭了把手。 沈药之难得没有推辞,手搭在他肩膀上借了力,站稳后才轻声说了句“有劳”,路昭没有回这句话,而是转身去掏干粮。 油纸包打开,芝麻饼、肉干、几块麦芽糖,是胡为霜出门前置办的东西。路昭分了一圈,分到沈药之时特意挑了最软的一块芝麻饼,又把自己水囊里的水倒了一碗递过去:“你多吃点,你早上才吃了半块饼。” 沈药之接过碗,看了他一眼:“世子对谁都这么周到吗?” “当然不是。”路昭理直气壮,“我对路边卖菜的大婶就不这样。” “那你对我这样是为什么?” “因为你身体不好啊,我得替三娘照顾你。” 路昭答得理所当然,又扭头去问胡为霜要不要喝水,胡为霜说不用,他把水囊放在她手边,说渴了随时喝,然后回头继续和沈药之斗嘴: “再说了,你对别人也没好脸色,我不主动一点谁对你周到?方兄吗?” 方絮靠在茶棚柱子上,闻言淡淡说了一句:“我对沈公子很尊重。” “你看,方兄都说只是尊重,” 路昭摊手,“尊重就是客气的意思,我是真心实意希望你早点好,好让三娘少操一份心。” 这份带刺的真挚让沈药之沉默了一瞬,水从喉咙一直落到胃里,意外地糊住了嗓子。 被刺痛了吗?他审视着自己。 接近胡为霜的初衷里用了多少层遮掩:世恩责任、求医解毒、父亲的叮嘱、还有那个藏在最底层的,七年未散的影子,这些被他一层一层剥开,最后酸涩发苦…… 路昭的坦荡大概是沈药之这一辈子都学不会的东西。 雨越下越大,茶棚外的山道被雨幕遮得模糊不清,只听见雨打在竹叶上的声音,密密匝匝,像是无数根手指在敲一面翠绿的鼓,棚角漏下来的水柱砸在一只破了半边的陶罐里,叮叮咚咚的,倒有几分不成调的韵律。 “照这个速度,明天能到归燕客栈。” “归燕?” 路昭来了精神,“名字挺好听!是正经客栈吗?” “官道与岔路交汇处,三层木楼,算是这附近最大的落脚处。” 方絮说这话的时候看了胡为霜一眼,“我前些年走这条道时住过。” 胡为霜正在给青驴喂一把豆子,闻言只“嗯”了一声。 方絮并不意外她这个反应,更准确地说,从扔了火折子以后,这位胡姑娘的话就很少。 路昭看看方絮,又看看胡为霜,总觉得这“嗯”字里头有什么他没听出来的意思。 他凑近沈药之,压低声音:“三娘是不是不太高兴?” “没有。”沈药之说。 “那她怎么只说一个字?” “因为只有一个字值得说。” 沈药之把水碗搁下,看了路昭一眼, “世子,有时候不说,比说了更让人惦记。不过,你这辈子大概没尝过这个滋味。” “什么滋味?” “想听一个人多说几句话,但她偏不说。” 沈药之垂下眼,仿佛只是在讲别人的事。 “于是她说的每一个字,你都当宝贝似的收着。” 路昭愣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哦——我懂了!就像我爹收藏的那把刀,他从来不用,但每天都要擦上几遍。” “……差不多。” 雨势停在半个时辰后,马蹄声起,翠色如潮,在此时此间赶路,便颇有持剑穿林去,烟水一襟平的意趣。 不止天青,远处的山脊也被洗成了苍绿色,胡为霜摘了斗笠,顺手挂在鞍侧,双腿一夹驴腹,率先在竹林狭道上疾驰起来。 她骑得不慢,青衫便被风吹鼓,在身后翻飞如一面旗,这时被梨枝簪住的发髻有些松了,几缕从鬓边滑下来,扫过她的眼角、唇边……她浑不在意,满心只觉得痛快。 胡为霜是个货真价实的美人,这件事从你第一眼见到她就会感叹。在蜀中卖酒的这些年,从前的好看或妩媚,或娇艳,或是明眸善睐,但那些是胡三娘,是一个被迫藏起了刀剑、端起酒碗、跟左邻右舍笑着招呼的女人。 而此刻,竹林的翠色衬着女人的青衫,青衫又衬着她发间那截梨枝,梨枝上的两片叶子在风里轻轻发颤,像是一双没有飞走的翅膀,斜阳落在她脸上,把那些蒙尘的东西一层一层地烧掉了,眉眼还是那副眉眼,却不再有刻意装腔的泼辣,或者欲说还休的柔软,相反,她变得冷清、野性,如同易脆的琉璃,美得惊心动魄。 一笠过处,千山低头迎我,万竿垂露成臣。 自迁居蜀中以来,胡为霜鲜少有这般恣性的时刻,多少次午夜梦回,都是剑鸣如故,如今再度踏马追风,她不得不承认,心中的江湖似乎从未死去。 青驴跑得正酣,四蹄腾空,鬃毛在风中拉成一条直线,胡为霜却忽然勒了缰绳。 那驴被她带得前蹄高高扬起,在空中刨了两下才触地,女人稳坐在鞍上,单手控住缰绳,袍袖缓缓回落,贴住劲瘦的腰身。 后面的马蹄声也由远及近,她回过头去。 这一眼先落在方絮身上,他打马走在最前,肩背挺直如刀,一霎失神后又平复如常,他向来如此,习惯把所有的在意都藏进不动声色的注视里,此刻面对胡为霜,也只是想:她应该这样笑……然后把这个念头的动机解释为“证人的情绪稳定有助于案件推进”,就像他会将递蓑衣的举动划分为“分内之事”一样。 路昭从方絮身后探出半个身子,挥着手喊了句什么,笑得见牙不见眼,他的心思是最简单的一个——三娘笑了,那就是天大的好事。她笑了,说明她没那么难过了,她笑了,说明跑这一趟是对的,她笑了,说明自己从酒铺一路跟到这里,没跟错人……路昭只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软软地撞了一下,不疼,就是有点慌,又有点甜,像小时候偷喝了爹藏在地窖里的桂花酿——晕乎乎的,热腾腾的,嘴角压都压不住地往上翘,满脑子都是她在看我?她在看我! 胡为霜没有忽略掉这份雀跃,路昭的少年心事也太好懂了些,叫她很难不忍俊不禁,然后,女人的目光穿过满林的风声和竹叶,对上了最后方的那双眼睛。 第二十八章 少年游 隔着十几丈的山道,斜阳正从沈药之身后打过来,将他的面容笼在半明半暗之间,唯有一双眼极亮,像是等这一个回眸已经等了许久,又像是猝不及防被这一眼击中了什么——青年握着缰绳的手指微微收紧,青骢马跟着顿了一下蹄步 沈药之恰好也望着胡为霜。她刚才那个笑,分明不是对他的,是给这片竹林的,是给这场雨的,是给她自己跑痛快了的,可他看见那个笑的一瞬间,还是觉得仿佛有一阵风从胸腔里穿过去。 沈药之在洛阳养了十几年的病,见过无数张美人图,没有一张拥有这样的眉眼,原来那些画师也会近乡情怯吗?不敢把山的冷和火的烫放在同一张脸上,不敢把刀锋的利和梨花的柔揉进同一双眼里,就如此刻的他也不敢,只能远远地看着,假装适才那一眼不过是同路人的寻常回头。 才不是,沈药之在心头唾弃的自己不老实。 那是一眼万年。 亿万斯年。 …… 胡为霜控着青驴慢下来,马蹄踏过水洼,溅起细碎的水花。 身后三匹马也收了步子,路昭的马还在喷着鼻息,显然刚才那段疾驰让它觉得痛快,路昭本人则比他骑马的时候还兴奋,赶上来与胡为霜并辔,嘴里还在说:“三娘,你骑驴的姿势比我骑马还帅!那驴四蹄腾空的时候,我还以为它要飞起来——” “它不会飞。”胡为霜道。 “我知道,但它那个——那个劲儿——” “跑高兴了。” 方絮也从后面跟上来,在胡为霜左后方半步的位置并了马,扫了一眼天色:“雨停得早,还有两个时辰才天黑,出这片竹林就是官道,今晚能到前面的镇子。” 胡为霜嗯了一声,她没说“好”也没说“赶”,但已经夹了驴腹,青驴迈开步子继续走。 方絮没再多话。 沈药之依旧殿后,青骢马走得慢,他坐在鞍上,目光却落在胡为霜的背后——青衫被风吹干了大半,仍有几处深色的湿痕贴在腰线处,勾出一道利落的轮廓。 梨枝也还在她发间簪着,两片叶子被风吹得翻来覆去,始终没有落下来。 沈药之忽然在想,如果那两片叶子掉了一片,他大概会记得一辈子。掉在哪个时辰、哪段路、哪棵树旁边……然后他垂下眼,觉得自己当真是无可救药了。 竹林将尽,官道豁然开朗。 天色彻底大晴,斜前方蜿蜒着一条小河,水势不深,浑浊带泥,不少石头被冲刷得圆润发亮。 一个农妇正蹲在河边浣洗,身前放着一只木盆,盆沿搭着几件湿透的粗布衣裳,她听见马蹄声抬起头来,就瞧见官道上走着四骑:前头一头驴子上坐着个青衫女子,后面则跟着三个带刀佩剑的男人。 ——江湖人,总是不好惹的。农妇这样想。 一行人似是察觉到视线,也放眼过来,即将两两相望之际,农妇手一抖,盆里的衣裳竟滑了出去,顺着湍急水流漂走。 她也顾不得害怕,慌忙伸手去捞,怎奈始终够不着,农妇急得往前迈了一步,鞋底陷进淤泥里,另一只脚却还绊在盆沿上,整个人晃了晃,眼看要栽进河里。 说时迟那时快,胡为霜从驴背上下来,她的动作说不上匆促,扶人站稳、蜻蜓点水、弯腰伸手、从水面上把那件漂出去半丈远的湿衣裳捞起来……轻功漂亮,每一步都恰到好处,那衣裳被她拎在手里,先是拧了一把水,然后熟练地折了两折,搭在桥栏上。 “水凉,小心别跌进去。” 胡为霜说这话时人已经走过去了,青驴跟在身后,蹄子踏在桥板上,笃笃地响。 农妇还心有余悸地愣在原地,半晌回过神,嘴唇动了动,犹豫几番,最后用一种堪比蚊子嗡的声音说了句“谢谢” 被感谢的人正好到桥的另一端,青衫被风吹起一角,胡为霜没有回头,至于后来者,似是看出了农妇的忐忑和警惕,饶是众人中最为热情爽朗的路昭也没有选择在此刻搭话。 捡衣裳事件只是个插曲,四人继续催马赶路,憋了一小段的路昭又忍不住问起胡为霜的身法,期间的叽叽喳喳、摇头失笑都暂且不提。 傍晚,他们投宿在一处村集。 村集不大,只有一间半旧的车马店。两排矮房围出一个院子,院中一棵枣树,五月初,还远不到挂果的时候,只是开着簇簇米粒大小的黄绿色花朵。 晚饭是粗面饼和野菜汤,油星子没有几滴,胡为霜吃得很快,粗茶淡饭或者精食细脍她都不挑。 树下恰好有张矮凳,她便坐在庭中,此时群云蔽月,重如山影。垂首朦胧香透,风来不觉。 从屋里端水而出的路昭见状便放下碗,也在她一边蹲下来。 胡为霜自然为之惊动,偏头询问:“你蹲着不累?” “还行,” 路昭把下巴搁在膝盖上, “我以前在府里时也喜欢这样,我爹的书房有扇窗就对着院子,我娘叫父子之间相处,常常是我蹲在外头树下,搁他在里头批文书,谁也不说话……那棵树也是枣树,就是忒能结果子了,每年都能打下来好几筐。” 讲到最后,路昭难免有些无奈,因为他是真的不大爱吃这些,不过他没说出口的是,其实更小的时候,不止枣子,他也曾蹲过别的东西。 七岁那年他迷上了话本子里那些仗剑走天涯的大侠,缠着家里给他铸了一把小木剑,整日在府里比划,侯爷夫人怕他伤着自己,只能让两个嬷嬷寸步不离地跟着,于是他每天就在院子里那棵枣树下“练剑”,对着树干前后戳了三百多下,把树皮都戳秃了一小片。 “世子,您在干什么呀?” 小丫鬟在廊下问。 “练剑!等我练成了,就能像话本子里那样去闯荡江湖!” “江湖是什么?” 路昭握着木剑想了想:“就是……就是有山有水有坏人有好人,我一个人走过去,把坏人都打跑,然后大家都叫我大侠。” 他当时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心的。 后来木剑换了真剑,真剑换了好几把,侯府里的枣树也换了一棵——老的那棵被他戳死了,侯爷叹气着种了新的一棵,新枣树如今也长成了,依旧在每年秋天结果。 他爹的书房窗户还对着院子,他蹲在树底下的姿势还和七岁时一样,只是手里不再握着那把木剑了。 …… 山风裹着雨后的湿冷钻进后领,路昭打了个寒噤,这才发觉自己蹲了有一阵子,膝盖微麻。他搓了搓胳膊,忽然想到沈药之——那人淋了一路的雨,又在马上颠了半日,脸色白得不像话,怕是早就冷透了。 路昭蹭地站起来:“对了,我去看看沈兄那边有没有热水!” 他走了两步又有些不舍地回头:“三娘,今晚天凉,别坐太久。” 方絮从侧门出来正好赶上这么个场面。 第二十九章 旧曾谙 他拎着个陶壶,壶嘴正冒着白汽,在夜色里飘成一小团一小团。两人在院中打了个照面,路昭指了指屋里:“沈兄那边,我送壶热水去。” 方絮便侧身让了一步,接着走到石凳边,给胡为霜倒了一碗热水。 “井水烧的,没茶叶,暖手。” 她接过来,指尖碰到碗壁时是暖的。而方絮没有多留,像是了却一桩任务似的利落往回走,经过石桌时,还顺手拂掉了落在桌面上的几片枯叶。 那是枣树的叶子,五月里落得不多,但总有那么几片从枝头被风卷下来,方絮拂掉它们的时候动作很轻,也顺手,像是做过很多次了。 他父亲也做过这个动作。安国公府后院同样有一张青石桌,国公爷每每从书房出来透气时都爱在那里站一会儿,顺便拂掉石桌上的落叶,有时候拂完了就回去了,有时候还会多看几眼院墙边的藤架,藤架上春天开的是紫藤,到了夏天就换成凌霄,紫藤到了五月已经开过了,藤蔓上只剩下密匝匝的叶子,缠着墙长的东西,拔了墙就塌了。而安国公府是哪一年开始不许人在院子里种凌霄的?方絮不太记得了。 侧间里,路昭推门进去时带进来一股夜风,沈药之正靠在椅背上对着药罐出神,门响时他眼皮抬了抬,看见进来的是谁,又阖回去了。 路昭则进来就皱鼻子:“你这药味怎么比白天还冲?” “那你出去等。” 路昭当然没出去,他在旁边的矮凳上坐下来,坐了一会儿又嘟囔:“就不能少放两味——” “少放两味我明天就起不来,” 沈药之终于睁眼看了他一眼, “路世子,你那个‘药苦就少放两味’的治病理路,究竟是谁教的?” “我自己想的,” 路昭理直气壮。 “我小时候发烧,我娘给我煎的药又苦又稠,我趁她不注意倒了半碗进花盆里,第二天就好了。” “……你那个花盆后来还活着吗?” “死了,”路昭坦然承认,“但我好了。” 乱拳打死老师傅,老师傅……沈药之选择不与蠢人论长短。 药罐里咕嘟声渐急,他把罐端起来滤进碗里,碗壁烫得他指尖一缩,碗差点脱手,路昭看见了,下意识伸手来接,沈药之侧身避开。 “你手没轻重,烫了算谁的?” 路昭把手缩回去。 “……那你自己小心点。” 沈药之没搭话,把碗搁在桌角晾上后,手指在耳垂上捻了一下烫着的地方,路昭受不了这份带点尴尬的安静,越挫越勇问道:“你平时在家也自己煎药?” “不然呢?” “你爹不让人帮你?” 沈药之抬起眼皮:“路世子觉得武林盟主府的下人,比我更清楚这药要煎多久、火候什么时候转文、哪一味先下哪一味后下?” 路昭被他这话堵得噎了一下,想了想又找出话头:“那你一个人煎药的时候不闷吗?就对着个罐子发呆?” “有药看着,不闷。” 沈药之说完这句自己也觉得干巴巴的,但他没有补话的意思。 他确实已经一个人煎了十几年的药,洛阳沈家后院那间向阳的厢房里,他十岁之前甚至没有出过那道门。 唯有十岁那年路上,他爹带他去武当,那是沈药之第一次看见山——整片整片的山,而不是盟主府墙头那一截青灰色的檐角。 他问爹:“外面的人都住在山里面吗?” 沈鹤归回答他:“也不是,但想住山里面的人,就能住进去。” 小小的沈药之记住了这句话,但他没告诉爹,他当时想的是“那我也想住进去”。 是的,住进去,哪怕深山老林也好,沈药之不想住在盟主府后院那个一年四季窗子都只能开一条缝的厢房里,不想每天三碗药,不想下人们路过他窗下时脚步放得比猫还轻,不想沈鹤归每次从前院回来第一件事就是绕过屏风确认他还活着没有。 沈药之确实跑出去过一回。 十二岁那年夏,他翻过盟主府后墙,沿着洛水走了五里路,药性正翻上来,膝盖是软的,走到河滩的时候已经出了一身虚汗,沈药之把自己扔在鹅卵石上躺了一下午,日头晒在脸上,那热终于是干爽的、铺天盖地的,不再局限于汤药和炭火的温度,从天上直直落下来,晒得他眼皮发红也舍不得闭。 洛水从身侧淌过去,河风贴着水面吹来,将他汗湿的中衣吹得贴在胸口又鼓起来,风是那样软,带着水汽和沙土气,还有岸边野蒿被青涩的苦香,沈药之忍不住把手伸进水里——流动的水是什么感觉?他也还记得,凉从指缝里钻过去,不抓紧,不停留,就是一直一直地往前淌……他当时想,原来水是这样的。 回府之后高烧不退,三日水米未进,沈鹤归未加斥责,只在榻前守了一整夜,就在他烧得迷迷糊糊时,听见爹对门外仆从嘱咐:“他想出去便让他出去,莫要拦他。” 后来……没有什么后来,洛阳城里的人都夸盟主家的公子温润如玉,谈他待人接物从容妥帖,乃是继承其父风范的真君子。 是了,病恹恹的一副身子骨偏偏生了副好皮相,皮相底下又是颗惯会周旋的好脑子,再示人以弱,谁见了不说一句“可惜”呢? 可路昭不知道这些。 路昭坐在矮凳上盘着腿,想了一会儿又开口:“那你小时候有没有想过——换个人替你煎药?比如娶个姑娘,让她给你煎。” 沈药之端起药碗的手在半空停了一瞬。 “你娶夫人是为了让她给你煎药?” “不是不是,我就是打个比方——” “你打的比方很糟糕,” 沈药之打断他。 “而且,我活不活得到成亲那日都不一定。” 路昭的眉毛拧了起来,嘴唇动了两下,明显想说什么又被堵回去了,半晌才憋出一句:“你要是老说这种话,以后没姑娘敢嫁你。” “那不正好,” 沈药之意有所指,“省得有人跟我抢。” 路昭没听懂,还在那里着急:“什么抢不抢的——” “粥,” 沈药之低头喝了一口药,“我说粥,没人跟我抢粥喝。你明天还端不端了?” “端!” 路昭站起来, “咸淡你都得喝完!” 说罢,他推门出去了。 第三十章 残灯笑 药汤没剩下多少,沈药之一饮而尽,随后把空碗放在桌上。 这碗用的有些年头了,碗心已被渍成深褐色的一圈,路昭推门出去时带进来一阵夜风,新留下的水痕边缘便先被吹干了,中间仍汪着一豆湿意,竟神似青年此刻半阖的眼睛。 半炷香后,沈药之捻息了灯火。 蜀地的夜被虫鸣灌透,翻过来倒过去,也只剩虫鸣。 而千里之外的长安,同样有人为一只药碗跪着。 夜雨如溺,殿影森森,侍女手中的灯笼红得妖异,不像什么好兆头。 曹禺从勤政殿退出来时,宫道上已经积了半指深的雨水。 他在殿内站了两个时辰,衣袍被龙涎香熏透了,混着老皇帝身上那股挥之不去的药味。 皇帝今晚又咳了血,是由太医院新换的方子,其中黄芪的分量加到了八钱,病症却还是压不住。 曹禺跪在龙榻前,照例伺候参汤,老皇帝的目光阴沉,落在他尚还宽厚有力的肩背上。此刻,这位虚弱的天子对一切还健硕的、未被病痛折磨的生命都生出一股强烈的忮忌。 “朕还能活多久?” 曹禺低眉敛目:“陛下万岁。” 皇帝甩开他的手,浑浊的眼珠里翻起一丝冷笑。 “万岁。你跪了这些年,就学会这一句?” 他没接话,只是重新端起参汤,一勺一勺地喂完,皇帝喝完便合了眼,像是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曹禺退出寝殿时回头看了一眼——老皇帝半靠在明黄的引枕上,面如金纸,胸口起伏得又浅又急,给人的感觉宛若风中残烛。 老皇帝快死了,但快了是多快,谁也说不准。 三年前,太医就说熬不过那个冬天,老皇帝硬是熬过来了。去年春天又犯了一次,吐血吐了半盆,满朝都以为要变天了,结果他又活了过来。 往前细数几代帝王,那是一个赛一个的短命,皇帝在位时身边的大伴自然风光,可一朝天子一朝臣的道理谁不明白?尝过了权利的滋味,知道掌权的好处,曹禺既不想放手,那便只能提前下注,事实上他也早就找好了下家,只待时机成熟……然而这老东西却像一棵被蛀空了心的古树,看着随时要倒,可每一阵风过后,还立在那里。 无妨,夺嫡漩涡愈盛,皇帝猜忌敲打底下人站队,反而离不开影衙的暴力弹压。 曹禺收回目光,影衙值房还亮着灯,他的贴身内侍守在门口,见他来了,躬身递上一封漆封完好的密信。 “督主,蜀地加急。” 赵无极送来的。能让这位以沉稳谨慎著称的老下属动用最高级别渠道加急送来的情报……曹禺拆开扫过内容,顿时目光一凝。 这封信让他在值房里又等了半个时辰,直至子时三刻,内侍来报,说陛下醒了,精神尚可,传他进去。 这一次皇帝半靠在龙床上,背后垫了两个明黄绸面的引枕,脸色比先前好了一些,因是汇报机要的缘故,御前的宫人均被吩咐在殿外侍候,随时等候传召,殿中已被清了场,而曹禺跪在床前三尺处,行了大礼,便把赵无极密报的内容择要说了: 清洗江湖的总进展还算顺利,过程中却发现一人颇为扎手,关联甚广,几番奈何不得,故而发问总衙。 说原是一酒铺老板,女子,二十出头,于五年前到蜀中落脚,查得其与青城派灭门案走失人证有所牵涉。 皇帝的眼皮垂着,看不出什么反应,曹禺却知晓这已然是对方不耐烦的表现,自古伴君如伴虎,何况这还是只垂垂老矣的病虎,以防对方借机发作,他并不敢卖关子。 “唯恐坏了大计,此女的身份赵无极动用了全部暗桩与档纪细查,最后得知其无父无母,只有一个义父。” 曹禺整个人又伏低了一些,准备迎接接下来的暴风骤雨。 “叫胡青书。” 龙床上安静了片刻,皇帝的呼吸声忽然变得很轻,轻到几乎听不见。 “胡青书?” 他把这三个字含在嘴里,像是在咀嚼一颗放了很久的药丸。 “那个剑客。” “是,”曹禺说,“作为漏网之鱼,影衙这些年一直在追踪其行迹,但江湖不得彻底整顿,鱼龙混杂,加之主力大多有其他……故而难免力有不逮,但最终查实此人在三十四年于冀州中毒而亡,其后赶到的属下清查遗物,发现他身边一直带着个小姑娘,当时十七八岁,下落不明。” 他的语调依旧平稳没有破绽。 “那个姑娘今年正好二十三岁,陛下,恕奴才多嘴,冷宫里那具焦尸如果还活着,也是二十三。” 皇帝的手从锦被上抬起来,在空中顿了一下,然后落在床沿上,他的手指枯瘦,骨节凸出,指腹在光滑的金丝楠木上轻轻摩挲着。 “你怀疑她是……”皇帝没有说完。 “臣不敢怀疑。” 又是长久的沉默,宫灯里的烛火跳了一下,曹禺的影子在墙上晃了晃,却稳住了。 “放肆!” 一段反应过后,皇帝愤怒的声音从喉咙深处挤出来,沙哑而阴沉。 “朕的天下、朕的皇宫何时成了旁人来去自如的地方?区区一庶民竟敢私藏皇室血脉,还在朕的眼皮子底下活了十八年,而朕的禁军、朕的影衙竟是全然不知?!” 皇帝猛地坐直了身子,这个动作耗尽了他积攒了半日的力气,引得一阵剧烈的咳嗽,本已跪地请罪的曹禺见状连忙上前去扶,却被他一掌挥开。 那只枯瘦的手在空中发抖,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因为虚弱,也许两者都有,总之皇帝的面色在昏黄的烛光下显得格外可怖,颧骨上浮着两团病态的潮红,眼窝却深深凹陷下去,浑浊的眼珠里烧着一团冷火。 “江湖人,又是这些江湖人!自恃武艺,藐视朝廷,连天子血脉都敢偷梁换柱,谁给他们的胆子?谁给他们——” 又是一阵咳嗽,比方才更猛烈,皇帝伏在床沿上,肩膀剧烈地耸动着。曹禺默默地递上一方帕子,皇帝接过,掩住口唇,再拿开时帕子上洇着一团暗红。 然而他盯着那团血,却忽然安静了下来。 这种令人窒息的安静远比发泄出的愤怒更令人心悸,然后皇帝竟然缓缓地、缓缓地——他笑了! 第三十一章 长生引 “不过这样说来,胡家人可还没死绝。” 皇帝把帕子折起来,方才那阵暴怒像是被他一口一口咽了回去,同时脸上重新浮起一种类似在追溯什么的情绪,又像是回味。 “……昭妃……朕这个女儿,长得像她娘吗?” 曹禺谦卑地垂着眼,没有回答,皇帝也不需要他的回答。 皇帝是在问胡青萤,那个女人在冷宫里把自己烧成灰之前,到底把什么留给了她的女儿。 “把她带回来,活着,带回来。” 皇帝说这话时,那双眼睛里的浑浊奇迹般地褪去了大半,露出底下锐利的、近乎贪婪的光芒,只见他一把攥住曹禺的手腕,接着爆发出一股惊人的力气,和先前咳血时的虚弱判若两人。 曹禺跪在原地,感受着手腕上那五根枯瘦手指的力道,这只手刚才还在锦被上发抖,此刻却稳得像一把锁。 他无比清楚地知道,这老东西根本没把胡为霜当女儿,而是把那个从未谋面的公主当成了药,一剂能让他活下去的药,和二十三年前一样,和胡青萤一样,只是被续命的对象从太后变成了皇帝。 可曹禺并不觉得意外,甚至当年胡氏长生案的一应后手也是由他亲自把关的,说起长生……曹禺的眼里闪过暗芒——与其谴责皇帝这个幕后主使的心狠无情,不如去嘲讽昭妃娘娘的天真和愚蠢,竟然真的为了一时的善心暴露出这个可怕的秘密,殊不知延年益寿的诱惑,世间又有几人能抵挡呢? “是,还有一件事。” 他在心里将往事过了一遍,应承命令后,又从袖中抽出第二封呈报双手递上。 “陛下容禀,赵无极去酒铺拿人的时候,曾有三人同时出面阻止,分别是靖安司的驻蜀指挥使方絮,宣平侯府的世子路昭,以及武林盟的少主……因其顾忌背后势力的影响,未能把人第一时间扣留。” 眼药上得很是直白,但曹禺知道,此时越直白反而越有用。 “安国公府和宣平侯府,再加一个武林盟,” 彻底冷静下来的老皇帝闻言冷哼一声,“曹禺,你养的好地方,堂堂蜀中影衙连一个酒铺都动不了,还要朕来替你认人?” 曹禺并不为自己分辩,而是再叩,额头抵在冰凉的金砖上。 “臣失察。” “起来,” 老皇帝眯起眼睛。“朕没叫你磕头。” 曹禺直起上半身,却依旧保持着跪姿,他知道接下来的话会戳到皇帝的痛处,但他不得不阐明利弊,为接下来的行事留下界限与后手。 “陛下,昭妃之女亦是皇室正统,凤子龙孙,此女身世若查实为真,礼部的人难免会要求公开,若认祖归宗,皇陵那边——” “不必认。” 皇帝打断他,警告道: “你记住,是带,不是请。日后之事日后再说,现在朕要的是人。” “还有,方絮和路家那边,你知道分寸,朕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跟安国公府翻脸,路家三代单传,更动不得。” “臣明白,臣会绕过他们。” 老皇帝看着曹禺,似乎想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什么,但曹禺的脸从来是一张面具,该恭敬的时候恭敬,该谦卑的时候谦卑,从不多一寸,也不少一分。 没有得到想要的信息,于是他神色难辨地发问道: “哦?你打算怎么把她带回来?” 曹禺却在此刻抬起头,不疾不徐地说:“胡青书在冀州的那座孤坟,应当是其亲手所立。” 他顿了一下,“臣可派人去挖。” 皇帝的目光微微一变。 “把胡青书的坟刨了,消息递到蜀中。”曹禺的语气很平淡,像在说一件公事,“如果她是胡青书养大的,便断不可能坐视对方曝尸荒野,而奴才会在冀州提前布局,只要她敢动,奴才也就知道该往哪里收网了。” 让人死后不得安生,是极损阴德的事,饶是不怎么笃信因果轮回的皇帝也不得不正视曹禺此招的阴毒与大胆,到底是没根的人,做什么都百无禁忌,但这话皇帝并未出口,他盯着对方看了片刻,忽然发出一点笑声,夹在咳嗽声里,只是个转瞬即逝的气音。 “曹禺。” “奴才在。” “你啊!还是和当年一样。” 皇帝感慨完,整个人靠在引枕上,闭上眼睛。 “去办吧,密旨明天给你,不经过内阁,不过记住,要尽快。” “是。” …… 曹禺再回到影衙的地盘时,被沾湿的衣摆尚没干透,副手孟恩得到消息推门进来,他正盯着挂在墙壁正中的舆图出神。 二十三年了,冷宫那具小小的焦尸被人从火场里抬出来时,只用了一张白布盖着。他当时让掀开看过,体型是比正常两个月的婴儿要小些,曹禺注意到这个细节后,还特意询问了接生的稳婆,稳婆只说孩子生下来就瘦弱,昭妃难产伤了元气,公主先天不足,所以长不大,这个解释在当时的混乱中是成立的,加上那天要做的事情太多,他没时间为一个注定不被待见的女婴多想。 后来长生案了,再追查胡青书时,也得知他在逃亡期间收养了一个义女,彼时的他不说严阵以待,却也给每个分舵都下达了协查文书,只是没有任何结果。 加之朝廷对江湖的管控并不多么严格,皇帝不主动提,没人腾出手管这些摊子。影衙辖下的事务越来越多,大皇子已经按不住了,七皇子也不是省油的灯,五皇子亦在暗处蓄力,夺嫡的棋局每一步都踩在刀尖上,这些事哪一件单拎出来不比追捕一个藏头露尾的江湖草莽分量重? 于是曹禺便亲手把那份记录收进了略次一级的分档里,延后待查,现在想来也不能怪他不谨慎,只是天公不作美,造化误人罢了。 这样想着,曹禺坐下,把目光从炭火上收回来,转身面对副手。 “三件事。” 孟恩躬身:“督主吩咐。” “第一,给赵无极回信。让他不惜一切代价盯死胡为霜的去向。人手不够就从其他分舵调,人丢了,提头来见。” 第三十二章 血莲令 “第二,令赵无极绘制此人画像,并发往各地分舵,传令缉拿。记住,是缉拿,不是格杀。要活的。” 他一一记下,又问:“赏格?” “黄金五百两,官升两级。” 孟恩闻言微微一顿,显然被这赏格震了一下,但深谙规则的他没有多问,只是应了声“是”。 “第三,殷罗现在在哪?” “回督主,在地牢。” “又在玩。”曹禺的声音听不出喜怒,“雪迟到哪儿了?” “岭南的差事结了,正在返程,三日后到。” 曹禺沉默片刻。 孟恩跟着他多年,自然知道这沉默本身是在权衡——影衙培育的所有高手中,唯有雪迟与殷罗位列江湖十大高手之席,任正副统领之职,而此次,论任务雪迟稳,但赶不及;殷罗快,但不稳。 果然,曹禺的下一句话便是:“让她不必回长安,直接转道去蜀中。” “那殷统领那边?” “不必来见,你去传令告诉殷罗,此人胡青书养女,功夫底子大概不会弱,他要带多少人都随他,我只要人,活的,尽量不残,越快越好。” 孟恩低头应下,正要退出,曹禺又加了一句:“赏格的事,也一字不漏地告诉他。” 孟恩明白了。 …… 影衙总衙的地牢建在值房底下第三层,石阶湿滑,常年不见日光,只有通道两侧的铜油灯提供照明,越往下走,空气越冷,血腥气越浓。 殷罗靠在最深处那间刑房的铁门边,百无聊赖地把玩着一枚从刑架上拆下来的铜钩,铜钩在他五指间翻转穿梭,快得只留下一道模糊的金色残影——他的手指比寻常男子长出一截,骨节分明却不显粗笨,指甲修剪得一丝不苟,在昏黄的灯火下泛着健康的粉白色泽,但若凑近了看,每一片指甲边缘都藏着极细的暗紫色纹路,那是常年浸染毒物留下的痕迹。 他今晚的心情不算好也不算坏。 之前审的那个细作嘴太软,才用了两道刑就全招了,远不如昨晚的硬骨头有意思,对方可是撑到了第四道才断气,断气之前还瞪着他骂了句“阉狗”。 殷罗倒不生气,反而觉得这句骂得颇有新意,至少比那些千篇一律的“畜生”“奸贼”“魔头”等有想象力得多,于是他蹲在那人面前,很认真地纠正了一句:“影衙不是只有宦官,我是狗,但不是阉狗。” 那人没来得及再回答,因为他说完就把对方的最后一根肋骨也踩断了。 随着牢道里传来脚步声,孟恩出现在通道尽头,手里举着一封公文,表情介于恭敬与戒备之间。 他是曹禺身边用了十几年的副手,什么妖魔鬼怪都见过,但每次来地牢找这位殷统领,都会下意识地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动机并非恐惧,这只是一种职业性的审慎——就像一个正常人不会主动把手伸进陌生狗笼一样。 “殷统领。” 殷罗没起身,只是将铜钩往空中一抛,接住,侧头扫了他一眼。 他今晚的模样比平时更显凌厉,殷红的窄袖长袍敞着领口,皮肤沤出一种近乎病态的苍白,衬得那双灰蓝剔透的眼珠愈发妖异,一半胡人血统给了他过深的眼窝和过高的鼻梁,左耳上那只银环更是在昏黄的烛火下泛着幽光。 如妖对镜吟,美则美矣,却过于阴鸷。 “孟副手,这么晚来地牢,不会是找我喝酒吧?” “蜀地急令,缉拿一人。” “谁?” “胡记酒铺老板娘,在蜀中一带活动,名胡为霜,年二十三,涉嫌青城派灭门案及窝藏要犯。” “二十三,” 殷罗对罪名视若无睹,却重复了一遍这个数字,挑眉。 “跟雪迟同岁?” “此人义父乃是青衫客。” 他把那枚铜钩随手扔进墙角,站起身来。 “剑阁的青衫客?他不是死了吗?” “死了五年,但生前曾收养一个义女,就是此人。” “功夫怎么样?” “赵无极试探过,回报说最多二流。” 殷罗嘴角往上弯了弯,是某种被勾起了兴趣的弧度。 “二流也值当劳动我跑一趟?影衙的编外走狗都死绝了?” 孟恩面不改色,将公文翻开。 “督主的意思是——青衫客教出来的人,功夫底子不会弱,所以赵无极那边的试探未必作准,殷统领可带任意人手前往蜀中缉拿,务必生擒,尽量不残。” “尽量不残?” 他横了孟恩一眼,“这是什么说法?既要活的,又不能动刀,督主几时学会跟人讲客气了?” “此人身份特殊,陛下要见她。” 理由给了,殷罗却从鼻子里斥出一声不算轻的嘲笑。 “陛下要见的犯人多……这活雪迟不是更合适?规矩,不出格。我可是上个月才把那个叛逃的千户开膛破肚,内脏挂了一树,这么要紧的差事,督主就放心把活口交给我?” “雪迟统领正在返程,三日后到长安,督主的意思是让她不必回京,直接转道去蜀中接应你。” 男人凤眼微眯,神色里透着一股危险。 “所以这差事本来是她的?” “督主只派了你,雪迟统领是接应。” “接应?” 殷罗的语气里带着一丝不加掩饰的戏谑。 “派她来看着我,是怕我把人弄残了,还是怕我把人弄死了?” 说着,他往前迈了一步,这一步就跨到了孟恩面前,近得孟恩能闻到他衣襟上那股混着铁锈和松香的腥气。 “殷统领,督主说了,此次任务赏黄金千两,官升两级。谁能把人完好无损地带回来,谁就能领这个赏,以及……这道令并不是明发的缉拿令。” 殷罗的动作一顿,千两黄金不是小数目,但他同样也没有多在乎,不过官升两级……正如雪迟在暗杀队里压了他两年的差距,加上没有明发,所以这道令的意思其实是:办好了,你就能跟她平起平坐。 平起平坐? 殷罗的笑容从嘴角一路拉到耳根,露出那对偏长的虎牙,外人看来就像是某种刚锁定猎物的肉食动物。 “人我带回来,尽量不残,残了也保证能说话。” 一边说着,他迈开长腿开始往外走,那件绣满芍药的袍子在昏暗的通道里一飘一荡,像是一朵从血池里捞出来的花,停在通道尽头。 而孟恩只听见一句冷哼。 “备马,蜀中。” 第三十三章 归燕谈一:斗盏 归燕客栈确实如方絮所说,三层木楼,檐下悬着铁马,风过时叮叮当当地响。红漆柱子被雨水泡得发暗,门前挂着一面旧酒旗,上面绣的燕子褪了色,只剩个模糊的轮廓。 路昭翻身下马的动作利落得有些刻意——他进了蜀地就一直在找机会展示“江湖人的做派”,可惜前几日沿途连个像样的江湖中人都没遇到,这会儿见客栈门口停着几匹马,便把那下马的动作做得格外潇洒。 沈药之慢吞吞从马背上蹭下来,扶着马鞍缓了口气,面色比路上更白了些,路昭回头看见,快步过来:“沈兄,你是不是——” “腿麻了。”沈药之打断他,“不是要死。世子殿下的表情收一收,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给我送终。” 路昭噎了一下,正要反驳,胡为霜从他们身边走过,丢下一句“别挡门口”,径直进了客栈。 路昭立刻把沈药之的胳膊往自己肩上一搭,半搀半架地往里走,嘴上还没忘压低声音:“三娘刚才是不是在笑?” “没有。” “我怎么觉得她嘴角弯了一下——” “你眼花了。” 沈药之借着他的力跨过门槛,语气轻描淡写,“不过你要是动作快点,也许能赶在她上楼之前帮她把包袱拎上去。” 路昭闻言立刻松了手,沈药之早有准备,自己扶住了门框,笑眯眯地看着他一溜烟追进大堂,然后不紧不慢地跟了进去。 方絮已经在角落坐定,面前搁了一壶茶,胡为霜把青驴交给伙计,拎着两个包袱进来,还没走到桌边,路昭已经抢先一步拉开椅子,顺势从她手里接过包袱搁在旁边的空凳上,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胡为霜看了他一眼,路昭强作镇定:“顺手。” “谢了。” 她坐下来,把另一个包袱放在脚边。 方絮给她倒了杯茶推过去,面无表情地看着路昭:“我的包袱还在马背上。” “方兄你自己没长手吗?” “长了,但你不是顺手吗?” 路昭被噎了一下,但没发作。他好歹也是侯府世子,从小在人情场里泡大的,方絮这话里逗弄的意味他听出来了,没什么恶意,他选择不接茬,只是笑了笑,拉开椅子在胡为霜左边坐下。 “三娘,包袱放这儿?” 他指了指自己脚边的空位。 “放吧。” 胡为霜把另一个包袱搁在脚边,方絮给她倒了杯茶推过去,路昭看见这一幕,伸手把茶端起来试了试温度,才推到胡为霜面前:“不烫了。” 方絮倒茶的手顿在半空,看了他一眼,路昭迎上他的目光,笑得很无辜:“方兄倒的茶太烫,三娘喝不了。” “多谢。” 胡为霜端起杯子喝了一口,不知是在谢方絮倒的茶还是谢路昭试的温度。 沈药之慢吞吞地从门口走过来,在胡为霜右手边坐下,面色还有些白,但比刚才在门口时缓过来不少。 他坐下后先给自己倒了杯茶,然后才抬起眼,目光在方絮和路昭之间不轻不重地扫了一遍,像是看出了什么有趣的东西,但什么都没说。 “方指挥使今晚怎么不去跟掌柜打听打听附近的哨卡?” 沈药之端着茶杯,语气随意,“平时不是每到一个地方第一件事就是摸清周边布防吗?” “今天不用。” “哦?” “门口那几匹马,蹄铁磨损均匀,不是赶长路的样子。拴马桩旁边的货担盖的是荆州府衙的封条,里面有公文箱。二楼靠窗那桌穿便衣,靴子是官靴。” 方絮端起茶杯,“荆州府的差役今天也在,附近如果有异常的哨卡调动,他们不会坐得住,所以今天不用打听。” 沈药之放下茶杯,轻轻鼓了两下掌。 “方指挥使果然心细如发。” “过奖。” “不过,” 沈药之话锋一转,语气里带上了那种他独有的、听起来像是关心但仔细一品全是刺的语调, “方指挥使连二楼的官靴都注意到了,怎么没注意到三娘今天换了新衣裳?” 方絮端着茶杯的手顿了一下,路昭闻言立刻转头看向胡为霜,上下打量了一遍,脱口而出:“三娘你换衣裳了?什么时候换的?我怎么没看出来?……不是,我是说,挺好看的,但跟之前那件好像差不多?” “因为就是同一件。” 现在换胡为霜面无表情地看向沈药之了。 后者抿了一口茶水,笑意不减:“是吗?那大概是我记错了。” 沈药之的目光从杯沿上方飘向方絮, “不过方指挥使也没看出来,说明不是我眼力的问题。” 被拉踩的方絮放下茶杯,语气平稳:“沈公子眼力好,把胡老板的衣裳记得比自己的药方还清楚。” “药方是救命的,衣裳是悦目的,都重要。” “所以你承认你在盯着人看了?” “我坐她对面,不看她难道看你?” 路昭坐在中间,左看看沈药之,右看看方絮,一路粗神经的他终于明白刚才那股不对劲的感觉是什么了,只见他靠在椅背上,抱起双臂,忽然笑了一声。 “沈兄,方兄,” 他说,“你俩斗嘴能不能换个话题?三娘的衣裳就那一件,你们争完了她明天还是穿那件。” 而后路昭转头看向胡为霜,语气自然地放软了几分,“三娘,要不出了这地界我陪你去扯几身新衣裳?除了蜀锦,我记得湘绣也是出了名的好,我娘以前总念叨——” “你娘念叨湘绣,你扯了寄回去就是。” 沈药之微笑,“三娘的衣裳不劳世子操心。” “我操心怎么了?” 习惯了收敛处事的路昭开了窍难得强硬几分,毕竟也是高门宅斗里出生的孩子,一路走来赤诚待人,只是不爱动心眼子,并不代表真的是张白纸。 呛了这句后,属于世子的驴脾气也随之回笼,路昭迎上沈药之的目光,笑得很坦然, “我一路上都操心,不差这一件衣裳。” 方絮没有参与衣裳之争,但开口的时机选得很准,正好卡在路昭话音刚落、沈药之还没来得及反击的空当:“菜凉了,先吃饭。” 胡为霜从头到尾没有参与这场对话,她夹了一筷子牛肉放进碗里,慢慢嚼完,然后才抬起眼,在三个人脸上各扫了一遍,表情看不出喜怒。 “吃完了?”她问。 三人于是同时看向自己的碗。 “没有。” 路昭低头扒饭。 “还差一口。” 沈药之端详着碗里剩下的几根青菜。 方絮没说话,但也重新拿起了筷子。 晚饭后,掌柜的亲自把几盏灯添亮了,大堂里的柱子间挂着的油灯被一一点着,昏黄的光把整个屋子染得暖融融的。那些原先散坐着用饭的客人有的起身走了,有的挪了位子聚到靠近木台子的几张桌旁。 第三十四章 归燕谈二:讲古 路昭第一个站起来,嘴里嚷着“说书的说书的”,一股脑儿往那边走,走了两步又折回来,看着胡为霜:“三娘,坐哪儿?” 胡为霜还坐在原位,手边的茶已经续了第三道,她抬头看了一眼堂中那个木台子——台面上搁着一把醒木、一柄折扇,都是旧物,醒木的边缘被摸得油亮。 胡为霜想了想,指了指靠墙的角落:“那儿。” 角落里的桌子不大,正好坐四个人,路昭应了一声,抢先过去把凳子都拉开,又用袖子把桌面蹭了蹭,然后朝胡为霜招手。 方絮慢悠悠跟过去坐下,沈药之走在最后,路过柜台时顺手跟掌柜的要了一碟蜜饯,端着走到桌边,轻轻搁在胡为霜面前:“听书总要有个嚼头。” 胡为霜看了他一眼,没推辞,拈了一颗放进嘴里,沈药之在她对面坐下,这才发现路昭正瞪着他。 “沈兄,你这——” “蜜饯,开胃的。” “我知道是蜜饯,我是说——” “嘘,”沈药之竖起一根手指,“开始了。” “诸位客官,”老者的声音不高,但压得稳,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地送到堂里每个角落, “各位客官,老朽姓王,浑号'老王头',在江湖上走了大半辈子,嘴皮子比脚底板利索。今夜托贵客栈掌柜的福,上台来讲几段旧事,诸君若听得入耳,赏个茶钱;听不入耳,权当消遣。“ 说完他折扇一展,扇面上龙飞凤舞五个墨字:江湖十二州。 “话说正通元年,太祖定鼎中原,天下初定,可这江湖,却比这天下还要乱上三分。” 老王头拿扇子点了点台面, “北有少林、武当两座泰山,南有活水剑阁闭阁不出,东边漕帮七十二堂口各据码头,西边则是咱们蜀地的青城、峨眉两派分庭抗礼。 然则四十七年下来,少林式微,武当孤悬,活水剑阁虽然重开了门,满打满算也不过五十来人……” 他叹了一声,醒木在台面上轻轻敲了一下,像是常人叹气时手指叩着桌沿。 “九十年前的那场仗,各位客官想必都知道,外族铁骑南下,山河破碎,那一仗打了整整二十年,江湖上所有的人物都被卷了进去。 武当、少林弟子均是下山者无数而归者寥寥,活水剑阁更是被迫闭阁长达三十年之久,后来天下是太平了,各派也慢慢缓过气来,朝廷却插了一手,这江湖啊,影衙与靖安司当道看的更多是从前的名头,而不是底气。 老王头竖起三根手指:“北少林、南武当、西剑阁,三大泰山乍看没什么变动,可仔细想下来,剑阁自不必提,少林三千武僧打没了只剩一百二十七,七十二绝技传下来不到十三门,武当弟子上山下山的,十亭去了九亭半,祖师爷的剑谱都烧了大半。 这两家门派如今的方丈、掌门,一个空闻、一个沈鹤归,都是战后硬撑着重建的,做的是续香火的活计,而非争第一的买卖。 便是守成有余,进取不足,八个字,说尽了大派如今的处境。” 堂中有人叹气,一个穿灰袍的行商放下酒杯:“老掌柜,您这话可说到人心坎上了!不说旁的,咱们蜀地人原先把青城派当个倚仗,山里的匪患也好,过路的强人也好,这些老牌门派多少能管一管,可如今呢?” 老王头看他一眼,没有立刻接话,他端起手边的茶碗抿了一口,醒木在指间转了个圈儿,才慢慢放下来,语气沉了几分:“青城派的事,客官还是少提为妙。” “怎么?”那行商有些不服,“青城派满门上下近百十口人,说没就没了,连个说法都没有——” “就是因为没有说法,才提不得。” 老王头的声音不大,但堂中忽然静了下来,连嗑瓜子的声音都没了。 “衙门不给结论,江湖上也没人出来认,那些故人们死的死、走的走,剩下活着的,谁又敢为其张目?再说这世道,能让一整个门派无声无息地消失的……也罢!官家说不是他们干的,那便不是了。” 堂中沉默了片刻,角落里有人低声道:“青城派灭门那夜,听说下着大雨……” “行了!” 老王头忽然拔高了声音,醒木“啪“地一磕,把那句没说完的话拦腰截断, “今夜是讲江湖格局,不是讲旧案,客官若想听冤魂伸冤,明日去城隍庙找算命的,老夫这里只有醒木和折扇。” 那人的话被堵了回去,悻悻地低头喝茶。 老王头深吸一口气,语气放平了些:“咱们接着说,少林武当式微之后,新起的势力倒是不少,漕帮七十二堂口如今并成了三十六,虽说少了,但更精了;江南宋家这一代家主是个有手腕的,把药材生意从长江头做到了长江尾;关中刀盟那一帮人,原本是打铁出身的,如今刀法倒比铁器卖得好。” 他又把当下江湖的势力格局讲了约莫小半个时辰,从三派一山庄的旧伤讲到二楼一教的新起,从豪侠录的刊行说到风满楼的隐秘,堂中人听得入神,都忘了招呼店小二添茶。 路昭坐在胡为霜旁边,起初听得兴致勃勃,渐渐却有些走神,直到老王头的醒木在条桌上敲了三下,他才猛地坐直。 “说起刀剑,江湖上善使刀的高手还是那几位,使剑的新人却陆续冒出不少,榜上有名的,诸如武当派的楚荷轻,一手飞花七绝名动武林;铸剑山庄的李疏桐,白鹤剑连败十三人,剑不沾血;活水剑阁的师复,青莲剑上系铃铛,出剑时叮当作响……俱是一时俊彦,各有各的风流。” 此时路昭听到熟悉的侠名又来了精神,正要接话,底下已有人扯着嗓子叫了一声:“老王头,你说了半天名门正派新起之秀,怎么不提无情剑?” 老王头的眉头动了一下,像是被人踩着了痛脚,他把醒木拿起来,在手里翻了个面,然后又搁下。路昭注意到,这个讲了整晚都不曾卡壳的老者,在这个名字面前犹豫了。 “也罢!老朽今夜讲了这许多人物,有少林的高僧,有武当的真人,有剑阁的剑痴,有铸剑山庄的铁匠,还有豪侠榜上那些风头正劲的年轻人……江湖上的人来来去去,谁都有机会往上走几步,但真正能站到山顶的,百年来屈指可数。” 第三十五章 归燕谈三:驿梅 “五年前,极雪山主峰之巅,有人立了一块无字碑,碑边葬着一柄长剑。” “那把剑,在座有人见过,有人没见过,那是无情剑的剑。” “而无情剑——” 老王头微微摇头,“不知其名,不知其姓,不知其师承,江湖上多尊称一声无情公子,至于他到底什么来历、师从何人,谁也说不清楚。 老朽只知道,无情剑成名那年不过二十上下,白衣单剑,一战封王,先杀江南七怪,后挑三十八宗门,出道以来无一败绩,最著名的一战莫过于武林大会打败破阵刀夺魁,破阵刀列位也清楚,一生不避战、不怯敌、不饶人,以双刀继任天下第一……说远了,这一战也被世人称为十年不遇的巅峰对决。” 无情剑的故事传奇,堂中无人说话,讲到兴时,连跑堂的伙计都靠在柱子上忘了动弹。 “白衣胜雪,来去如风。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老王头语气一沉,“昙花一现,成名不过两三年,便在极雪山立了碑、葬了剑,从此绝迹江湖。 有人猜他死了,有人说他厌倦了,还有人说他是被仇家逼得不得不藏起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五年过去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只有那把剑还在极雪山巅风吹雨打。” 老王头拿起折扇,在掌心里敲了敲。 “混江湖的人心里都有数,五年不露面,十有八九,是不在了。” 说到这里他放下手,语气带上了一种说书人少有的、真切的怅然。 “自然,老朽说这些也并非要编排谁的闲话,老朽只是觉得,这江湖上有些人,活得就像一轮明月,你白日里看不见他,可到了晚上,他一出来,整个天便都亮了。无情剑就是这样的人,其绝迹江湖五年,江湖上换了五年的风头——影衙起来了,靖安司换人了,大小门派各抢各的地盘,新面孔更是一茬一茬地冒,可列位客官扪心自问,倘若有人问你们‘近些年江湖上谁是最厉害的人’,你们第一个想起的,是他,还是别的人?” 没有人回答,也不需要回答。 老王头把醒木端端正正地放回桌上,拍了拍手上的灰,随着他下台,堂中响起稀稀落落的掌声和起身离席的响动。 路昭吐出一口气,像是听了什么极要紧的事,转头看向胡为霜。他本来想问她一句“你觉得无情剑真的死了吗”,但话到嘴边,看见胡为霜正在喝茶,杯沿挡着半张脸,眉眼在灯影里看不太清楚。 靠窗一青衣书生也合上了手中的靛蓝册子,起身往柜台放了几个铜板,转身出门。 胡为霜也站了起来:“我去透口气。” 路昭看着她往门口走,忽然想到老王头期间说的一句话——“规矩管不了剑。” 他莫名打了个激灵。 …… 檐角铁马又响了一阵。 胡为霜跟着那青衣书生的步子出了客栈大门,夜风迎面扑过来,带着雨后泥土的潮湿气,那人正站在檐下系马,听见脚步声回头看了她一眼。 “姑娘是追着我出来的?” 她走下台阶。 “你方才看了我朋友一眼。”胡为霜说,“他有什么值得看的?” 青衣书生怔了一下,随即松开手里的缰绳,转过身来正对着她,月光照在他脸上,胡为霜这才看清他的模样——二十七八岁年纪,眉目清朗,但眼下乌青,左耳一颗红痣在这个角度下有些醒目,同时左袖处裂开一道暗色痕迹,像是血洇过又风干的。 他看了她一会儿,嘴角微微一牵,像笑又像叹气。 “沈鹤归的信物天下独一份。我爹在世的时候给我看过图样,沈家子弟随身佩带,从不离身。那位公子腰上挂的那块玉,在客栈大堂里晃了一下,我就认出来了。” 他顿了顿,语气里带上了几分自嘲, “已知沈家跟青衫客有旧,沈鹤归的儿子既然在这群人中间,那青衫客的义女,应该也在这群人中间,我不知道猜没猜错——” “——但赌一把总不亏。“ 马在蹄下不安地踏了两步,他说完这句话,直起身来单手控住缰绳,像是随时要走。 胡为霜看着他手里的册子开口,“你是风满楼的人?” “商字头故人。” 书生拍了拍马脖子上的灰,转过身来,语气比方才在客栈里多了几分郑重,也多了几分疲惫, “风满楼现在是谢危楼当家,我说自己是风满楼的人,那是往自己脸上贴金,但商字头的人还没死绝。 我父亲活着的时候跟青衫客有过往来,一些旧档留在燕子坞,这些年我东躲西藏,没机会回去取,现在追我的人太多,我带着它们走不远。” 他把缰绳在手上绕了一圈,语速加快了半分,显然不打算久留。 “柳坪镇外三里,湖心岛上有个旧庄子,就是燕子坞,书房山水画后面有个暗格,钥匙在镇上墨香书铺陈伯手里。 你去找陈伯,就说商字头故人让你来的。他明白。” 柳坪镇、燕子坞、陈伯。 胡为霜把这三个词记在心里。 “旧档里有什么?” “你义父的事,还有一些你可能会想知道的东西。” 书生翻身上马,动作利落,和他斯文的外表不太相称。 “追兵应当在北面,我正好把他们引开,燕子坞的东西如果拿到手,也不用谢,算是我们两清了。” 胡为霜看着他打马北去,又在檐下伫立片刻,才转身回堂。 路昭正拿着筷子和花生粒搏斗,沈药之碗里的药已经没了热气,方絮抱臂小憩,不动如山。 她越过众人在桌边坐下,把商砚的话复述了一遍。 “风满楼前任阁主商鹤年,我父亲认识,他的幼子商砚,小时候我见过一面,左耳垂有颗朱砂痣。” “你确定?” “我记性还算好,”沈药之挑眉。 方絮睁开眼,原本靠在柱子上的身体微微前倾:“商鹤年死了三年了,风满楼现在是谢危楼当家。” 路昭来回看了看三个人,筷子停在半空:“那个——有人给我解释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