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士的代表。
其实,我最近超忙,又加上世界杯如火如荼,真不想去什么小学同学聚会,他突然说:你知道吗,“变硬金刚”与“红蜘蛛”也会来。
我决定去碰碰运气。
晚上七点,福州路来福士广场楼上的餐厅,同学们都已坐定。当年的小帅哥与瘦猴,而今大多成了胖纸,唯独我保持着身材。女生们基本是已婚妇女,还有的抱着吃奶的孩子。
有些人知道我成了所谓作家,不停给我敬酒,但我低调地拒绝,让他们没面子。
我有些心不在焉,因为在等两个人。
终于,“变硬金刚”姗姗来迟。
这个叫金刚毅的男人,还是小时候的麻将牌体形,只是同比例放大了三倍,更像卡车司机了。他顶着几近光头的板寸,额头不断冒着汗,说是路上堵车迟到了。他说,初中毕业进了职业学校,十八岁做了卡车修理工,到今天还在干这行。
“变硬金刚”傻笑着擦去额头汗珠,说自己还没找到老婆,现在月收入八九千块,在彭浦新村买了套一百平的房子,每月还贷连利息不到四千,要是有合适的剩女可以介绍给他——当然,也欢迎年轻漂亮的女孩。
大家嘴上没怎么说,但各自眼神都在暗暗嘲笑他。
同学们都知道,他是因为偷窃变形金刚,才被送去了工读学校。谁知道这些年他在干些什么,搞不好照样是做梁上君子勾当,不晓得进过几回局子呢。
沉默尴尬间,阔别多年的“红蜘蛛”钱洪亮出现了。哇塞,他果然看起来很成功,提着LV男包,穿着阿玛尼衬衫,手上是限量款的定制手机。他还是那么年轻,让人以为只有二十七八岁。女生们疯狂地抓着他合影,抢着问他要手机和微信号。
钱洪亮读了重点高中,毕业后去美国待了五年。回国创业以后,他开了家电子商务公司,每月有几百万的流水。
大伙一阵欷歔——“变硬金刚”与“红蜘蛛”,这两个人的命运变化,果然如当年我们预料那样,如此反差巨大。
似乎一切,早已命中注定,每个人都无法被更改。
忽然,有人提了一句:“你们谁去看了《变形金刚4》?”
大部分人都说去看过了,不少都是拖家带小去电影院的,只有三个人说没看过——“变硬金刚”、“红蜘蛛”,还有我。
钱洪亮说,他不是没想去电影院看,但听说在迈克尔·贝的电影版里,红蜘蛛的光辉形象不再,他断然无法接受。而他认为,红蜘蛛是变形金刚G1时代最重要的配角,是怀才不遇的英雄。也许,这就是迷友们喜欢他的真实原因——我们身边有太多这样的人了,包括你自己,有没有暗暗抱怨过:其实,我很有能力的,只是得不到别人的赏识和发现罢了。
话题转移到变形金刚,在座的男同学们,当年分裂为汽车人博派与霸天虎狂派。有趣的是,凡属于博派的同学,包括金刚毅这样的屌丝,如今大多混得一般,都是普通的上班族,顶多小公务员。
而狂派阵营的兄弟们,除了多年前自杀的和意外死亡的两位,其余事业都还不错,要么自己开公司,要么做到了企业高管,要么如我不走寻常路……
二十年后,狂派完胜博派。
尘埃落定。
同学聚会结束,“红蜘蛛”与“变硬金刚”都没喝酒,感觉却像醉了一样,只有我保持彻底清醒。
最后一夜。
走出来福士广场,在西藏中路边,眺望人民广场的夜色,我左右抓着金刚毅与钱洪亮,路边闪耀《变形金刚4》的海报,恰好是和平影都。
我们去看场电影吧!
这个提议获得了“变硬金刚”与“红蜘蛛”的高度赞成。我负责排队买票,很走运,买到了当晚九点IMAX厅的《变形金刚4》。
三个人,都是第一次去电影院看变形金刚。
因为,我们心目中真正的变形金刚,永远是G1擎天柱时代的1984年美版系列动画片;是上译厂配音演员们的声音——威严的雷长喜讲述的擎天柱,沧桑的杨文元咆哮出的威震天,醇厚的林栋甫歌唱的声波和磁带家族,华丽丽的李丹青唠叨的红蜘蛛,阳光的夏志卿演绎的爵士和斯派克,以及巨星云集的战车导演的变形金刚声优团。
而今,两位老声优早已离世,擎天柱与威震天的对决,我们只能去天国倾听。
两小时后。
深夜,上海,人民广场。
三个男人走出电影院,夏日不夜的南京路,归于寂静落寞。IMAX环幕让人眼冒金星,仿佛晃动着真人与变形金刚们。
人民广场边缘,有个露天的停车场。我只想急着回家,不错过阿根廷的八分之一决赛,比赛将在零点开始,我还得换上2010款的蓝白球衫。
巧得很,我们三个人的车都停在这里。
我是一辆国产宝马,已开了多年,有些灰头土脸。
钱洪亮开的是双门的保时捷,扎眼的红色,鲜血似的,真的很像红蜘蛛。
“变硬金刚”开的却是一辆集装箱卡车。
哦靠!
也太夸张了吧,在银色BMW与红色PORSCHE之间,是辆最高载重五十吨、红色车头的东风卡车,后面还拖着一个巨大的灰色集装箱。
忽然,金刚毅微微一笑,月光下圆圆的脸盘,让人越看越感到诡异。
他重复了一句小时候经常说的话:“你知道吗?我真的会变形。”
我和“红蜘蛛”有些茫然,但隐隐感觉到什么。子夜凉风,夹带机械与汽油味。
“变硬金刚”摆了个V的手势,坐进集装箱卡车驾驶室。他绑安全带,点火启动,在方向盘左右按了几下。紧接着,整辆车发出巨大的轰鸣,简直有大地震般的气势,让我和钱洪亮都不由自主地后退。
汽车人,变形出发!
“变硬金刚”的赤色集装箱卡车,突然之间站立起来,轮胎和底盘化作两条长腿,集装箱变成一对铁臂,强硬的车头成为火红胸膛,并且多出来个钢铁脑袋,右手上握着一把巨大的激光枪。
1984年G1版动画片的擎天柱!
我们都傻了。
心底依稀掠过某种熟悉的声音——TRANSFORMERS……
“阿骏,我想造一台变硬金刚,你相信吗?”
小时候,“变硬金刚”跟我所说的,原来竟都是真的!
金刚毅居高临下在驾驶室,打开车窗向我们挥手。月光与路灯下,照亮他的嘴巴,用扬声器喊道——
“我当了十五年卡车修理工,天天研究琢磨,如何才能改造出一辆真正的变形金刚。我学习了很多机械知识,购买各种工具和器械,自己动手造过机器人。我去蓝翔技工学校进修三年,掌握了高级电工、高级钳工、高级机修工……车、钳、刨、铣样样精通。尽管这样,我仍然用了十年时间,才造出这部变形金刚,我们博派的首领,它叫——擎!天!柱!”
擎天柱。
子夜,仰望这台怪兽般的机器,刚看完《变形金刚4》出来,我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还是在做梦。也许,我从未长大过,现在依然是十二岁,这个梦还没有醒来。
忽然,钱洪亮却跪倒在地上,哭了。
“红蜘蛛”边哭边说出一个秘密——
二十年前,在玩具店偷窃正版变形金刚的人,不是“变硬金刚”,而是“红蜘蛛”。小学时代,钱洪亮骗了所有人,他的爸爸并不是在美国做生意的,而是在国外打黑工的偷渡客。爸爸寄回家的钱,还不够给爷爷治病的,更没有什么变形金刚寄回来。他在学校里炫耀的那些玩具,都是他从外面偷回来的。
比如,那家香港老板开的正版玩具超市。
有一天,“变硬金刚”意外发现了他的秘密,但没有向老师告发。
“红蜘蛛”又去玩具超市偷了一个擎天柱,悄悄地送给“变硬金刚”,为了塞住他的嘴巴。而思维导线漫长的金刚毅,并不知道这竟是被偷窃的赃物。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因为玩具店经常失窃,老板破天荒地安装了摄像头,恰好在钱洪亮偷完擎天柱之后。几乎是前后脚的工夫,“变硬金刚”也走进了这家玩具店,像往常那样摆弄各种变形金刚玩具再放回货架。
于是,老板认为这个经常来光顾却从不买东西的穷鬼小学生就是窃贼。
玩具店找到了学校,教导主任发现了“变硬金刚”和他的擎天柱,这下正好人赃俱获。
金刚毅开始死活不承认,他还爆出了钱洪亮的名字。但教导主任不相信,因为“红蜘蛛”品学兼优,而“变硬金刚”是卡车司机的儿子,所有人都认定他是小偷。在凶悍的教导主任盘问以及不断的耳光下,“变硬金刚”被迫承认了偷窃。其实,大家都看到过,他的脸上有五根手指的红印。
不久,他被送去了工读学校。
真相隐瞒了二十年。后来远走高飞,实现美国梦的钱洪亮,始终未曾忘记过。有时,他会像“红蜘蛛”般邪恶地想——如果“变硬金刚”穷困潦倒死了才好,就不会再有人知道这秘密了。
说话之间,“红蜘蛛”已哭成了狗。
而坐在擎天柱的驾驶室里的“变硬金刚”,只是露出门牙傻笑着,好像在征婚交友网站上的照片。
其实,他早已原谅了“红蜘蛛”。
当泪水也模糊我的双眼,只见那硕大的金属身躯,红色灰色与蓝色的铁甲,亮着中国东风卡车的LOGO,震耳欲聋地走出停车场。它的每一步都稳稳踩在地面,砸出个半米大小的方坑,走过午夜上海的人民广场与南京路。
进击吧,变硬金刚!
人生,到底谁才是赢家?是你还是我?是擎天柱?是威震天?还是大黄蜂?抑或声波?甚至红蜘蛛?
唯一能肯定的,是来自赛伯坦星星的你们,终将在地球上相聚与分离。
在最漫长的那一夜,博派赢到了最后。
你,赢了吗?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More than meets the eye 超越视觉的生
Autobots wage their Battle 汽车人为之殊死战斗
To destroy the evil forces 打击邪恶势力的
Of the Decepticons 霸天虎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Robots in disguise 超能的机器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More than meets the eye 超越视觉的生物
Transformers 变形金刚
第4夜 男孩与兵人
他哀怨地低头,接着鼓起精神,脸贴地面,用大人的口气说——喂!士兵们!前方就是葛底斯堡的战壕,打败那些北方佬,就能结束战争,提前回家啦,为了弗吉尼亚!
这个故事,适合在六月一日,深夜阅读,给你自己。
去年,在成都。作家富豪榜的活动,我只是个打酱油的,坐在嘉宾席上跟兄弟们聊天。童话大王郑渊洁作为上届首富登台,他说最烦恼的是不断有人来借钱。紧接着江南上台,他说不怕被借钱,因为他的钱全变成了房子。
其实,我很怕别人向我借钱,真的。
最近的一次,也是去年,但借的不是钱——而是对我来说,比钱重要一百倍的东西。
那一夜,我的小学同学俞超来找我。
开始完全没认出他来。看似比我大几岁,穿着廉价的灰衬衫,裤腰带束在外面。要是戴上一顶鸭舌帽,基本就是快递员。
他说他认识我。我正独自在家刷微博,认识我的人很多,比如微博上的二百七十万粉丝,虽然要去掉二百五十万的僵尸粉。
阿骏,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俞超,北苏州路小学,二班。
没有人这么叫我!
俞超——记忆中他最后的脸,像恐怖片里的受害者般模糊。
难道,他是听说我已成了所谓名作家,才特意找过来的?
千万不要是来借钱的!
我祈祷。
然而,不知是装傻还是真傻,俞超并不知道我现在干吗。他打听了许多老同学,才辗转找来——我承认自己还需要更努力一些。
他的语速很慢,表情迟钝,嘴里像吃过苍蝇,散发腐尸味,让我不由自主后退。
我始终回避一个问题:你有什么事吗?
终于,俞超直勾勾看着我的眼睛问——那些兵人在哪里?
兵人?
脑子短路。空白。火花。黑洞。一群小兵人悄悄绕到背后,用枪口瞄准我们……
二十年前。
所谓兵人,就是一种小兵玩偶,只属于男孩的玩具。
在我的小学时代,每个男孩都有一两个小兵人。学校对面的杂货店,运气好的话,五毛钱能买好几个。兵人多是硬塑料做的,约摸手指头大小。从纳粹德军到皇家陆军再到八路军,有端着刺刀冲锋的,也有挥舞手枪的军官。有的兵人两个叠在一起,成为重机枪组。既有质地粗糙需要涂色的欧洲老兵,也有做工精良栩栩如生的美国大兵。
我们班最会玩兵人的,就是俞超。
他是小个子,顶顶不起眼的那种,瘦成豆芽似的,脸上总挂着鼻涕。他的学习成绩属于中游,很容易被老师跟同学们忽视。他很沉默,不跟大家一起玩,就算在体育课上,也蔫蔫呼呼的。最糟糕的差生,也有机会得到老师表扬,但俞超从没有过。
有一次,他带了许多小兵人来学校。课间休息的操场上,他煞有介事地摆开阵势,一边是德国兵,一边是苏联兵。他在地上画了个X形,说一条是伏尔加河,另一条则是顿河,伏尔加格勒在中心位置。小学三年级,几乎没有孩子知道这些,除了我。
当我饶有兴趣地趴下,要跟俞超一起玩斯大林格勒战役时,兵人们却被踢飞。原来是两个高年级男生,就喜欢欺负弱小。我也害怕,但看到俞超拼命地在地上捡兵人,便忍不住要保护他。我跟那两个大家伙打了一架。
自然,是我吃亏。
从此以后,我成了俞超唯一的朋友。
每天,他会在口袋里塞几个兵人,从不给其他同学看到,只在放学后,与我在街心花园的角落里玩。他跟我有着相同的爱好,都爱看战争历史电影和电视剧,看过拿破仑和希特勒的传记,对于二战兵器如数家珍——在我们这个年龄,都可算是异种。
有一回,俞超悄悄跟手里的小兵人说话,我差点以为他有精神病。
俞超平静地回答——我有特异功能。
许多年后,我们习惯于把这个叫做超能力。那年头,流行气功大师与异能人士。大兴安岭火灾时,有位大师在千里之外发功,帮助政府扑灭了大火。每场气功讲座都比四大天王演唱会还热闹,人人头顶一口锅,自称接受宇宙信号,以达天人感应。
我摇头,颇有科学精神地说,瞎七八搭!
他笑笑说,是啊,没有人相信的。
小学四年级,六一儿童节那天,学校组织了许多活动。但在我和俞超看来,都超级幼稚,只有小女生们欢天喜地。
放学路上,俞超在我的耳边说:喂,今晚,邀请你来我家玩,好吗?
从来没人去过他家。有几次,我到了他家门口,他也挥手让我回去。听说,俞超的爸爸妈妈不是普通人,都在某个神秘的军事科研所工作,严禁他带任何小朋友来串门,连老师家访也被拒之门外。
他说,军方有项重大科学实验,爸爸妈妈都连夜赶去西北沙漠某军事基地,说不定过两天会上新闻联播。如果这项实验成功,什么核潜艇啊航母啊都不需要了,我们再也不用害怕美国和苏联。
明白了,他今晚一个人在家,才有机会请小朋友来家里玩。但只邀请我一个,因为他没有别的朋友。
但我想,俞超请我来玩的真正原因,是他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吧。
开始我没答应,我家管得也严,夜里不准出门。
回到家,吃晚饭,做功课。六月一号,可以多看会儿电视,连看两集新加坡电视剧《人在旅途》。十点钟,我上床睡觉,又偷爬起来,带着钥匙出门。警告小朋友,切勿模仿。
儿童节的夜,我步行十来分钟,来到俞超家楼下——他家是栋独立的老宅子,隐藏在黑黝黝的梧桐树影中,是军队分配的。
紧张地敲门,露出小伙伴的脸。底楼是巨大的客厅,摆设很简单,没什么家具与电器。灯光幽暗,到处有腐烂气味。俞超没想到我真会来,他打开冰箱与橱门,拿出所有好吃的东西。我毫不客气地吃了几块牛肉干和话梅。
他拖我上楼,来到卧室——真心大啊,木头小床边,堆满了各种小玩偶和兵人。
最醒目的,是一群金属材质的兵人。十九世纪的灰色军装,美国乡村宽边帽,扛着带刺刀的滑膛枪。既有光着下巴的年轻人,也有满脸卷毛胡子的大汉。有位穿灰大衣的军官举着配剑。还有士兵举着一面小旗子,红底破布上深色大叉,画着十三颗白色五角星。
如此精致漂亮的兵人,我闻所未闻,刚想去摸,却被俞超拦住。
他在墙角点了几根蜡烛,关了卧室里的灯。幽暗光影中,他盯着那些金属兵人,轻轻吹了口气,送入它们每个人的鼻孔。
随后,他拉着我钻到床底下。
嘘……安静!
想干吗?但在他家,我乖乖闭嘴。藏身在小床底下,吃力地仰头,注视地板上的玩偶们。晕染般的烛光摇曳,兵人影子都被拉长。我的心被悬起,有什么事要发生。
突然,举着佩剑的兵人微微抖动。以为是被风吹的,但烛光没变化。它转头向四周张望,又向前走了两步,再把剑放到地上,伸懒腰,打呵欠。说了几句貌似正宗的英语。
周围的金属兵人都活了,要么举枪做射击状,要么坐地休息。像多年老兵,彼此亲切地打招呼,我能清楚地听到它们说“HELLO”“GOOD NIGHT”。
其中,一个小兵走近床脚,举起刺刀向我搜索,微型金属刀锋,闪过杀人的寒光。
我尖叫。
小兵人们突然不动,像电影中的定格画面。
对不起!我意识到闯祸了。
俞超拍拍我说,没关系的,我们出来吧。
小心翼翼走到烛光里,我拿起一个正在脱帽的金属兵人。
天哪!俞超,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说过,我有特异功能!
它们是从哪里来的?
这是个秘密——俞超咬着我的耳朵说:是我爷爷留下来的。他二十多岁就出国读书,差不多是在二战前夕,去过德国、法国、意大利很多地方,最后去了美国。回国的时候,他带来了这批小兵人——它们都是用锡做的。
锡兵?
我看过一篇安徒生童话《坚定的锡兵》。
十九世纪的欧洲和美国,最流行这种小锡兵了。俞超继续为我科普——同一组的锡兵基本上都长得一样,因为从一个模子里烧出来的。但是,这队锡兵除了有个军官,每个小兵都各有特点,我能叫出每个不同的名字——约翰、哈利、老乔治、本杰明……
是什么国家的军队啊?
南北战争!我们常玩的打仗游戏啊。看到这面南方军旗了吗?十三颗星,代表南部联盟的十三个州。北军是蓝色,南军是灰色。不过,南军物资短缺,军服都很破烂,大多戴着自家帽子,更像农民而不是士兵。但这些家伙都是神枪手,打起仗来可厉害呢,把北军打得屁滚尿流。你看这个军官背后的字——
我认不出这一长串英文,俞超解释道:弗吉尼亚州第八步兵团。
结棍!
他颇为自豪地说:我爸爸从小玩这些兵人长大的,后来留给了我。
现在怎么办?
嘿嘿,别害怕,我还能让他们再动起来。俞超笑眯眯地趴在地上,对它们哼起一首曲子。音乐课上五音不全的他,居然哼得有模有样,还有几分耳熟——对啦,电视上看过的美国老片《乱世佳人》。
锡兵们又动了,在军官指挥下,排列整齐队形:前排八个,后排九个,军官在前面,身边有人举军旗,总共十九人的战斗队列。
更神奇的是——这些小兵也都齐声高唱,真人般有各种音色。整栋大屋战歌嘹亮,应是美国南方口音。
俞超得意洋洋:阿骏,这首歌叫迪克西,只要我唱起这个,就能把兵人唤醒。
你真有特异功能?我抓着他的手,又摸他脑袋,仿佛装满神秘力量,还是住着一个小外星人?
可惜你们都不相信。他哀怨地低头,接着鼓起精神,脸贴地面,用大人的口气说——喂!士兵们!前方就是葛底斯堡的战壕,打败那些北方佬,就能结束战争,提前回家啦,为了弗吉尼亚!
俞超说的是普通话,带着上译厂的翻译腔,但兵人完全听懂了。它们个个鼓起胸膛,怒目圆睁,军旗指引,列队前进。
这不是排队去被枪毙吗?不过,那时战争就是这样,只有视死如归的战士,才能站在枪林弹雨中不退缩,披荆斩棘,夺取胜利。
他们是男孩,他们是士兵,他们是兵人。
但在葛底斯堡,他们都将变成死人。
兵人队列越过一道障碍——不过是一堆课本,有人不幸倒下,似乎迎面射来密集弹雨。
俞超涨红了脸,大喊:为了弗吉尼亚!
我爬到前进中的兵人们身后,仿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举着滑膛枪奋勇前进。忽然,有一颗子弹射进了我的额头。
致命的撞击感,无法自控地仰天倒下,后脑勺砸在一堆塑料兵人上。
那个瞬间,我以为自己真的死了。
但没流血,只隐隐作痛。当我爬起来,兵人们都已牺牲,军官也被一枪毙命,只剩那名小小的旗手——他战死在军旗下,像具雕塑不再动弹。
二十五年前,6月1日,深夜,南部联盟的旗帜依然在盖底斯堡飘扬……
在我的童年时代,最漫长的那一夜。
忘了是怎么回家的,总之,我对于那些兵人,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象。它们不是金属玩偶,而是真正的士兵。死亦为鬼雄,缩小囚禁在二十世纪的中国。
6月2日,俞超没有来学校。
拥挤的教室里,我看着他空空的座位,心里还惦记着那些小兵人。
几天后,才听说,俞超的爸爸妈妈死了。
他们是在执行军方任务中殉职,俞超得到烈士家属的优待。他由亲戚继续抚养,从部队大宅搬走。当他回到学校上课,我没看到他有哭过的痕迹,但更为沉默。我想去安慰他,却被淡淡地拒绝。
从此,俞超失去了他唯一的朋友。
我没有再去过他的新家,更没机会见到那些小兵人。但在许多个漫长的夜里,我会梦到那栋大屋,梦到十九个南军战士,梦到葛底斯堡的邦联军旗,梦到罗伯特·李将军……
后来,网上流传过一条军方泄密信息——那一年,那一夜,深夜二十三点,在西北沙漠的军事基地,某项重大实验过程中发生意外,有对科研人员夫妇殉职。
可能是人类史上第一次超能力心理战实验,据说可瞬间催眠几万人,不战而屈人之兵,孙子兵法的最高境界。但准备时间太过仓促,按原计划是在半年后,却突然接到紧急命令,必须提前进行实验。
可惜,所有人都失败了。
进入九十年代,开始严厉批判特异功能与伪科学,军方至今再无机会重启。
当年,那个绝密的科研项目,名叫“男孩与兵人工程”。
我猜想,俞超之所以有超能力——遗传自他的父母,或者说是他的爷爷和爸爸。他的爸爸是个强大的超能力者,却默默无闻地为国家和军队服务。
那个儿童节的深夜,当我在俞超家里玩兵人,阵亡于葛底斯堡战役同时,他的爸爸妈妈,正在万里黄沙之外,为了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而粉身碎骨。
小学毕业,我和俞超升入同一所初中。但在不同班级,更没机会说话。有时在操场上碰到,我主动跟他打招呼,他却低头不理。
令人意外的是,他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好,考试总分经常排到年级第一名。老师们最喜欢这种学生,成绩好,脾气乖,虽有些沉闷,但有什么要紧呢?初二,他就加入了共青团,成为市三好学生。
那一年,电视台在放TVB剧《大时代》,许多男孩都梦想成为方展博那样的人物。
中考前一个月,我正在家被逼着背英语单词,俞超意外出现了。
深夜,他背着个大皮箱子,嘴角已冒出胡根,瘦高个子像具僵尸。
我问他什么事。我爸差点要把他赶走。
俞超把皮箱放在我家门口,用变声期的公鸭嗓说:送给你,现在,我不需要它们了。
然后,他匆忙地消失在黑夜。
我疑惑地打开皮箱,发现一堆锡做的兵人:灰军服、宽边帽、大叉十三星旗……弗吉尼亚州第八步兵团。
老天,我捧起这些勇敢的士兵。虽然积满灰尘,但不敢用湿布去擦,害怕会掉漆什么的。我偷来爸爸清理照相机镜头的毛刷子,剔除兵人缝隙间的污垢。我把皮箱子藏在床底下,仿佛有十九个人为我站岗放哨,安心入眠。
星期天,父母不在家。我难得有半日空闲,便把兵人们拿出皮箱,拉紧窗帘,弄得像是深夜,再点上两根蜡烛。我买了一本关于南北战争的书,希望营造出当时北弗吉尼亚军团的气氛。我提前去过图书馆,借阅了一本歌谱集,有美国南方歌曲迪克西。我先练习熟了,便趴在床底下唱歌,期望看到锡兵们的行动……
但是,他们再也没有动过。
中考结束后的暑假,几乎每个夜晚,我都偷偷观察兵人。可无论怎样,兵人们永远沉睡,恍如从来没有过生命。
最后,我也开始厌倦他们了。
我在每个兵人的后背上,都用美工刀刻上我的名字,仿佛这样他们就会永远属于我。
很快,我认识到了一个可悲的现实——我不是俞超,我没有超能力,我不可能成为兵人们真正的主人。
那年夏天,俞超考进了重点高中,而我读了邮政学校。
我们两个的人生,就像两条漫长的射线,只在多年前的6月1日深夜相交,然后向不同的方向奔去,永无重逢的可能。
不曾料到,去年那个深夜,我还会再见到俞超。
他已被时光彻底屠宰,眼角的皱纹,嘴上的法令纹,还有几乎半谢的头顶,颓丧无神的目光。想起我们的最后一面,他用高傲的眼神看着我,恩赐似的将皮箱子送给我,或者说是甩给我一堆垃圾。那时候,他即将展翅高飞,冲上云霄;而我将停留于凡间,注定碌碌无为,虚度余生。
命运却在十几年间,将我们两个倒转了过来。
我给俞超泡了杯绿茶,让他坐在我的沙发上,想要听听他的故事。
他说,上重点高中后,他读书刻苦,还有烈士遗属加分,果然考进名牌大学。
曾经在美国留学三年,攻读经济学硕士。有一回,路过宾夕法尼亚州葛底斯堡,当年战场,如今麦田,他死人般仰卧,以为能听到罗伯特·李将军的声音,听到迪克西的军乐,听到双方士兵临死前的悲吟。但是,他只听到一个安静如坟墓的世界。
回国后,他进入金融投资机构上班,年薪百万的那种。二十七岁,买房结婚,抱得美人归,还生了个儿子。
后来,经济不景气,他破产了,房子被银行收回。妻子跟他离婚,带儿子回了西部老家。
俞超已一无所有。
今夜,他想起当年送给我的兵人,想要再看一眼它们。
兵人?
十九个南北战争的锡兵?床底下的皮箱子?中考那年的暑假,我无法唤醒它们,就再也没打开过那个箱子。
可是,箱子又在哪里呢?下意识地冲到床底下,除了灰尘,啥都没有。
对,我搬过几次家,肯定不在这里,会不会早被扔了?
我决定回老房子看看。
已逾子时,两个男人出门。我开车载着俞超,穿越早春的寒夜,来到七层楼的老式工房。
很久没人住过了,迎面有股熟悉的气味——许多年前,俞超就是在这里,放下装着兵人的皮箱离去。
回到我的床底下,居然还没有被扔掉。一堆厚厚的尘土之中,拽出古老的皮箱子。
俞超一眼认了出来,这是他爷爷从美国带回来的,在遥远的二战前夕。
打开箱子,一阵腐烂的烟,我们剧烈咳嗽之后,小心地取出那些兵人。
一、二、三、四……十九,一个都不能少。
用纸巾擦干净,才露出灰色漆皮,带着刺刀的滑膛枪,还有南部联盟的军旗。
关灯,拉窗帘,点蜡烛。回到二十五年前,6月1日,最漫长的那一夜。我们把小兵人排开阵势。俞超闭上眼睛,嘴角默念什么话,对着兵人吹了口气。
然后,他拖着我爬到床底下。
两个成年男人,如何能挤在一张古老的钢丝床下面?还有满眼的灰尘,只能彼此捏着鼻子,又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一个钟头过去。
兵人们纹丝不动,像已死去多年,变成僵硬的木乃伊。
我们也憋不住了,从床底下爬出来,无奈地看着这些小兵人。
唱歌吧!我提醒了他一句。
可是,俞超摇摇头,他已经忘了那首歌的旋律。
迪克西啊!
我还记得,便带着他一起唱,这首美国南方的老歌,鼓舞士兵的冲锋曲与思乡曲。
然而,兵人们还是呆若木鸡。
他们不会再动了。
俞超率先放弃,打了自己一个耳光,颓丧地坐在地板上说:对不起,是我记错了,兵人们从来没有动过,我也没有过特异功能,一切都是小孩子的幻觉。
而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重新把兵人们装进大皮箱,塞回我的床底下。
凌晨三点,我和俞超在老房子楼下分别,我本想要开车送他,却被他委婉地拒绝。
他只说,想要一个人走走。
最漫长的那一夜,看着他佝偻萎缩的背影,我好像永远丢失了什么。
几天后,我听说,俞超死了,自杀。
他吃了许多安眠药,把自己锁在一个大箱子里,活活闷死。
没有人为俞超举办葬礼,直接送去火葬场烧了。他没其他亲人,前妻也不接受骨灰,最终归宿是下水道。
俞超死后第七天,我想到了老家床底下的大皮箱。
那是他送给我的礼物,又在他临死前还一起玩过,老法里说太不吉利了。我决定把兵人们烧了,还给它们原本的主人,在天上团聚吧。
头七,传说鬼魂在人世间游荡的最后一天,也是佛教所说的中阴。
我回到老宅,从床底下拖出皮箱子,感觉轻了些,打开才发现空空如也。
十九个兵人消失了。
不可能,记忆错乱了吗?还是放在其他地方?我又在老家里每个角落,仔细搜索一番,确定那些兵人都失踪了。
难道有梁上君子光顾?还是在俞超自杀以前,悄悄潜入过这里,带走了所有兵人,准备给自己陪葬?
我怅然若失离开,直到三个月后。
五月,最后一周,我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
她的声音还算年轻,在反复确认我的身份后,在我不悦地挂电话前,她才说——对不起,我是俞超的前妻。
这个女人,没有带俞超的儿子来参加葬礼,我很厌恶,但我保持克制,问她有什么事。
她说,最近她儿子在玩一些奇怪的玩具小人,背后都刻着我的名字。而她恰好看过我的书,不敢相信这个名字就是我。但她查了资料,发现她死去的前夫,跟我就读过同一所小学。于是,她几经打听才弄到我的电话号码。
她问我这些玩具小人是如何到她儿子手里的。
其实,我也很想知道答案。
她希望我能把这些玩具小人拿回去。
好奇怪,为什么要我去拿?我说可以快递给我,费用到付。
忽然,她的声音变得颤抖:求你了,看在死去的俞超的份上。
听到俞超的名字,我的心软了。正好刚写完新书,便决定出趟远门。
很远很远的门,巴山蜀水的深处,距上海几千公里。没有直达航班,只能先飞到重庆。再走穿梭于深山的铁路,最古老的绿皮火车。最后,需要坐浅水客轮,上溯到某条长江支流的上游,才是那座峡谷间的县城。
那天,正好是六月一号。
2008年的大地震,一度将这里夷为平地。小城里一切都是新的,她家的房子很漂亮,简直是土豪别墅,听说是前任县长家,院子里停着辆黑色奥迪。
我看到了俞超的儿子——他叫俞小超。
七岁,快要读小学了,他穿着超人服,正在地板上玩十九个小兵人。
刹那间,我以为,回到了三十年前,小学一年级的教室——通常,儿子都像妈妈。但,俞小超是个例外,那张脸还有体形和眼神,都跟他爸爸小时候如出一辙。
蹲下来陪他一起玩,抚摸灰色军服的锡兵,放到眼前,看它背后,依稀辨认出刻痕——我的名字,十六岁那年亲手刻上去的。
兵人们身上有明显磨损,许多漆皮蹭掉了,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折断了刺刀。那面南部联盟的军旗,已然破碎大半。
我心疼。
小超,你是哪里得到这些小兵人的?
我想看清他的眼睛,看到某个遥远的黑夜。男孩毫无畏惧地看着我,嘴角露出狡黠的笑意,却不响。
他妈接口道:他说是从门口垃圾堆里捡来的,谁知道是真是假。这孩子越来越鬼了。
为什么要我拿回去?
女人面露难色,看我不依不饶,才说出口:这些小人刚来时,嫌它们又脏又破,她就扔进了垃圾堆。可是,到第二天晚上,它们重新出现在小超的房间。她很害怕,隔了几天,趁儿子睡着,把兵人们扔进汹涌的江水。没想到,它们很快又回来了。儿子很喜欢这些家伙,成了他唯一的玩具。她非常担心,意外发现小兵背后刻着我的名字。
她还要说些什么,似乎很可怕,却欲言又止。
我感觉到了某种东西。
对不起,我不能把这些兵人带走——我告诉她,今天儿童节,就当是我送给小超的礼物吧。因为,这些宝贝本来就是属于他的。还有,请千万要记住,别把它们扔掉或送人。否则,你儿子会遗憾一辈子的。
离别前,我轻轻抱了男孩一下。
真的,很想亲吻他的脸颊,但又怕把孩子弄脏了。
我看了十九个小兵人最后一眼,终于要说永别了——弗吉尼亚州第八步兵团,葛底斯堡的老男孩们。
唯有兵人,永不背叛。
六月一日,回家路上。我坐着颠簸的客轮,趴在危险的栏杆边,看着山谷间的湍急河流,因为滥砍滥伐和采矿污染而变得又黑又黄。
也许,走了太多的山路,双腿肌肉酸痛,仿佛随波逐流。天空越来越远。我闭上眼睛,溢出泪水……
真相,是这样的——
俞超死后第七天,我计划把所有兵人烧给他。前一夜,十九个兵人复活,从床底下的大皮箱逃跑,溜出窗户缝隙,顺着落水管到地面。这些南北战争的老兵,从便利店偷了张中国地图。危险重重的行军,穿越火线般经过无数路口,差点被车轮压得全军覆没,才从市中心走到飞机场。它们越过铁丝网,沿着候机楼屋檐下,找到这架飞往西部的航班,通过舷梯钻进行李托运舱。
一夜之间,飞过几千公里,来到遥远的中国西部。沿铁轨,翻山越岭,一路向北。走了半个多月,每天十公里,昼夜不息。有条嗅觉敏锐的中华田园犬,将它们当做敌人和晚餐,发起狂暴的攻击。兵人们面对怪兽,毫不畏惧地作战,付出惨重代价,丧失了五条胳膊和三条腿。侥幸到江边,列队点名,竟一个都不少,但伤痕累累。老兵说,伤疤是男人更是士兵的勋章。锡兵们不会游泳,入水便会沉没。但他们克服恐惧,跳上一艘运沙的木船,逆流而上二百公里,直达烟云缭绕的县城。
终于,兵人们找到了新主人——这个叫俞小超的男孩,跟当年的小主人一模一样,并遗传了爸爸的特异功能。每个深夜,只有他能跟这些老兵说话,指挥它们重整旗鼓,冲锋陷阵,战无不胜。男孩是最勇敢的士兵,也是最优秀的将军。
但,秘密被妈妈发现了。于是,我来了。男孩并不简单,他不但能看透兵人们的心,也看穿了我眼里的秘密,还有他爸爸的往事……
那是去年的事。
整整一年后,六月一日将近。我听了整晚上《乌兰巴托的夜》,突然,想念起那个男孩。
就在刚才,二十一点三十分,我给男孩家里打了个电话。
俞小超同学接了电话,我只说了一句:儿童节快乐!
千里之外的男孩,听声音有些紧张,甚至有些迟钝和机械,喘不过气来。他说,自己正在做数学题,过几天就要期末考试了。
突然,他妈妈抢过电话,客气却又严厉地说——喂,蔡老师,你好啊。现在,我儿子读书很好,老师们都说他会很有出息的。下学期,我会带他去省城读重点学校,请你不要再打电话来了,拜拜!
我什么都没说,电话就被挂断。
乌兰巴托的夜啊,那么静,那么静。
最后一个超能力者死了,我想。
男孩与兵人,卧于尘埃,永不醒来……
穿越旷野的风啊
慢些走
我用沉默告诉你
我醉了酒
飘向远方的云啊
慢些走
我用奔跑告诉你
我不回头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飘荡异乡的人啊
在哪里
我的肚子开始痛
你可知道
穿越火焰的鸟儿
不要走
明知今夜疯掉的啊
不止一个人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左小祖咒《乌兰巴托的夜》贾樟柯/词
第5夜 我与李毅大帝在世界杯
足球是这样一种游戏,许多人随着一个球满场上跑来跑去,想尽一切办法把球踢进别人的大门里,也就是踢到对手的大门里。同时要把守住自己的大门。比赛双方是十一个人对十一个人。
——《中锋在黎明前死去》奥古斯丁·库塞尼(Agustín Cuzzani)
那一年,李毅大帝初中毕业。
李毅是我的同学,“大帝”是他的外号。在上海市普陀区的五一中学,少男少女们都在长个子,唯独李毅瘦瘦小小,发育不良,远看像小学生,喉结很晚才突出。每逢提起他,人们会说:“哇,李毅大帝啊!”跟着各种吐槽,因为他的外号跟形象恰成反比。
李毅大帝是知青子女,出生在安徽蚌埠。他学习成绩糟糕,有一年数学只考六分——我没有打错字,令人发指的一百分里的六分。
我有一台任天堂红白机,专打1990坦克大战与魂斗罗。我常和李毅坐在一起,用双打模式加三十条命,一路打到最后一关。电脑还没普及,更没有VCD,但我家有日本牌子的录像机。我俩爱看英雄本色系列港片,还有尚格云顿的美国暴力片,偶尔有周星驰的赌片。
而李毅既没有游戏机,也没有录像机,家里只有台黑白电视机,还常飘雪花。
那一年,世界杯来了。
据李毅大帝说,他七岁开始踢球,为什么没去少体校?他说,少体校的教练来看过他,但他太瘦小了,完全经不起别人一扛,就整个人滑翔出去。到现在,这个选材标准也没变过。
但我想,与其跟少体校那帮流氓混在一起,李毅还不如跟我谈天说地,下四国大战军棋,互相传阅军事历史书,多么高端洋气上档次的娱乐方式啊。
那年夏天,中考同时,世界杯开幕了。
1994年,美国在地球另一端,为照顾欧洲观众,许多比赛放到中午与下午。对于中国人,就是子夜与凌晨。我一场直播都没赶上,只能在第二天打开电视看两眼。
世界杯小组赛第二轮,漫长而残酷的中考结束了。
我考砸了。
等待考分公布的过程中,最后一个初中暑假开始,李毅大帝找到我说——新民晚报杯也开始了。
新民晚报杯,就是上海市中学生七人制足球比赛。赛制跟世界杯差不多,但有两千多支球队,可以自由组队,先是小组赛,然后是不断的淘汰赛……
那年头,拜中央电视台韩乔生老师所赐,意甲最为流行,又以AC米兰球迷为多。我看到各种亚平宁范的队名:AC上海、国际上海、A米国米联合FC、虹口那不勒斯、五角场罗马、桑普药水弄多利亚、静安佛罗伦萨寺、八仙桥比萨斜塔、曹杨八村贝鲁斯科尼,就差一支提篮桥基督山伯爵队了。
给球队起名字的任务,自然落到我身上。憋了半天,想出一个霸气侧漏加文艺小清新加SM重口味的队名——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
听起来拗口,但有帕索里尼代言。大自鸣钟是我们所在地标。至于那部电影,我还没看过,甚至不知道萨德侯爵,只听说有一部世界有名的禁片。凡是有人问起我这名字来历,我一律回答:意大利社会主义革命主旋律科教片。
最麻烦的是队员,至少要凑满七人,可我们班愿意参赛的,只有我和李毅大帝两个。
去哪里挖人呢?李毅大帝率先看中他的邻居。小伍,比大帝小一岁,还在读初中,个头已经一米八了,强壮的身体放到古代就是刽子手的料。他读书不用功,父母担心他不能初中毕业。小伍不在乎,整天往工人体育场去踢野球。
我想到白哥,忧郁青年,肤色挺白,瘦瘦长长,许多女生喜欢他。有天下午,他突然从教室消失,我们才知道他辍学了。很意外,九十年代还会有这样的事。他家太穷,读书稀烂,索性早点出社会。他打工赚钱,穿得不错,兜里插着包双喜,很有香港仔的感觉。
我们借了几张别人的学生证完成报名,分配到普陀区第十三小组。报名站有许多散兵游勇,想参赛却找不齐人组队。我们像团购抓来两个家伙,但都是胖纸。
一个叫大胖,普陀中学的,跟我们一样刚完了中考。他有一米九的个头,行动倒也敏捷,被分配到了守门猿的位置。
二胖是市一中学的,读书不错,戴着眼镜,摆明了将来要读大学。但他狂热地崇拜荷兰橙衣军团,尤其三剑客。当我们答应收他入队,他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我去体育用品商店,用零花钱买了一套球衣,一颗足球。
训练第一天,在静安区工人体育场。四十度的烈日底下,我被晒成了煤炭。“长寿街道马拉多纳”李毅大帝演示盘带功夫,教我们热身、停球、传球、跑动、射门……
场边有个社会青年,总是骑着助动车,叼着烟看我们踢球。看在他长得很像梁朝伟的份上,我把他拉进队伍,正好十八岁,符合参赛年龄。
他叫阿飞。
最终,是他毁了我们。
李毅大帝、小伍、白哥、大胖、二胖、阿飞,还有我——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凑齐了七个人。
后来,当我每天傍晚回家看《灌篮高手》,发现樱木花道、流川枫、三井寿们,倍感亲切。
给我们的时间很短,不足十天。每个早晨,我穿好球衣,脚踩回力牌跑鞋,抱着足球赶到静安区工人体育场。因为不能换人,必须七个人打满全场六十分钟。我们跑圈锻炼体能。晚上,我在家里的楼道跑步,从一楼到六楼来回爬十遍,直到大汗淋漓地洗澡睡觉。
世界杯小组赛结束,我成了阿根廷的铁杆球迷。那是迭戈·马拉多纳最后一次作为球员参加世界杯。阿根廷首战打希腊四比零,次战二比一拿下非洲雄鹰尼日利亚。但在最后一场小组赛前,马拉多纳被查出禁药而禁赛,阿根廷零比二败给保加利亚。
而在我们的世界杯上,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第一场比赛,开始了。
下午两点,七个人顶着烈日,分别乘坐公交车、自行车、助动车以及步行,抵达小组赛的光新路体育场——后来早就拆掉了,约是现在中山北路乐购的位置。
足球场被分成两块,同时两场比赛。边线各立一道球门,上下半场各三十分钟。没有边裁,只有一名主裁,没有越位球的限制。同组有八支球队,单循环比赛,前两名出线,竞争将是异常残酷。每天一轮的比赛密度,也堪称是魔鬼赛程。
对手叫甘泉二村B52队,队长是位军事爱好者。他们普遍块头比我们大一圈,板凳上坐着三个替补队员。
根据赛前布置,我们七人排成“二二二”攻击阵型——大胖守门,我踢左中卫,二胖右中卫,白哥与阿飞担任左右前卫,李毅大帝与小伍搭档锋线,形成一高一快组合。
裁判员哨响,对方拿球进攻,一团乱战后,球落到我的脚下。有人过来逼抢,我紧张得浑身哆嗦,本可以轻松处理或传球,却直接一脚踢出边线。对方扔界外球,二胖脚底打滑摔倒,被对方射门得手。
零比一。
中场休息,有人埋怨了我几句,但李毅大帝说:没关系,继续踢。
下半场,白哥第一个抽筋,接着是我。只有最瘦弱的李毅大帝,仍然不知疲倦地带球护球摆脱,完成了不下三次射门。
但,没进球。
第一场比赛,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输了。
烈日被乌云取代,转眼下起大雨。我们没有带伞,全被淋得湿透,坐在体育场的看台下。七个男孩脱掉球衣,光着肌肉蓬勃的上身,彼此沉默地滴水,看着雨水汇成的透明的墙,阻挡在我们和足球场之间。
李毅大帝拍了拍我的肩膀:没关系,明天再来!大不了,连输七场,再回家。
第二天,雨停,积水。只要皮球没飘起来,比赛继续。
这回对手比我们矮小,我带球过人的自信来了,一路杀到底线传中。李毅大帝小宇宙爆发,一个头球顶入对方球门左上角。
沟……GOAL……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第一粒进球。
也是我的第一个助攻。大家呆了片刻,直到裁判响哨,对手垂头丧气地捡球——没想好庆祝进球的动作,是叠罗汉呢,还是学贝贝托做摇篮状?抑或集体在草地上俯冲?考虑到这片球场一片泥泞,布满危险的碎石子,我们选择了最原始的拥抱。
三分钟后,李毅大帝打进第二个球——抢球左脚推射,从守门员裆下入网。
中场休息十分钟,我们信心爆棚,觉得下半场还能再进两到三个。
下半场,阿飞回追时把对方踢倒。一声惨叫,裁判鸣哨,对方包括替补全都冲进场地,要找阿飞算账。眼看是要打架的节奏,我们这边小伍和白哥都已摩拳擦掌,阿飞满不在乎,指着鼻子问候对手的母亲。
他被红牌罚下。
形势即刻扭转,六打七,比十打十一吃亏多了。阿飞是中场关键位置,防守顾此失彼,很快被攻进两球,终场二比二。
到手两分飞了。
那一年,世界杯刚实行赢球三分制,新民晚报杯还是两分制,至此我们二战仅积一分。
回去路上,阿飞向我们道歉。他从小在街头打打杀杀出来,断腿见血什么家常便饭。他保证,在球场上会管好自己,不再犯相同错误。
当晚,世界杯八分之一决赛,阿根廷被罗马尼亚以三比二淘汰。
没有马拉多纳的阿根廷,就像没有李毅大帝的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
但是,白天还有我的世界杯。
第三场,球场差不多干了,太阳下再度尘土飞扬。
没有红黄牌记录,所以,阿飞照样上场。小伍率先进球,接着是李毅大帝,然后是白哥漂亮的远射,最后是阿飞将功补过。
四比零,赢得特么爽了。
晚上,白哥请客,在长寿路吃白玉兰小笼包。他们都喝了啤酒,白哥与阿飞不停地抽烟,只有我什么都没沾——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今天。
接着四场比赛,我们以一比零,二比一、三比二获胜。最后一场,惊人的十三比零,李毅大帝演了帽子戏法,我也打进了有生以来第一个比赛进球。
小组赛,我队五胜一平一负,按两分制积十一分,以第一名出线,耶!
不过,我们才打进普陀区三十二强。
第二天,立刻进入淘汰赛,八分之一决赛、四分之一决赛、半决赛,过关斩将,对手已是正规的高中校队。
普陀区的冠亚军决赛,刚开场我们连丢三球,包括二胖的乌龙。那届世界杯上,哥伦比亚队的后卫因为乌龙球,回国后被本国球迷枪杀了。
下半场,李毅大帝爆发。他先进两球,最后一分钟,他远远吊门,像导弹飞进球网。
三比三!
淘汰赛没有加时,后面有人排队等着进场比赛,直接点球决胜。白哥、小伍、二胖,全部踢飞,而我直接踢给了守门员。只有李毅大帝和阿飞命中。然而,对方更糟糕,总共只踢进一个,我们以点球二比一获胜。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赢得普陀区冠军,杀入上海市十六强。
在美国世界杯四分之一决赛与半决赛的同时,作为唯一一支自由组团的队伍,我们连续击败徐汇区与虹口区的冠军,也是两支名牌高中的校队,最终晋级半决赛。
李毅大帝在十四场比赛中,打进了三十六个球,如果在职业联赛,这是个惊人的数据。
没有任何媒体关注到我们,场边也没有拉拉队,更没有踢大腿的美少女。即便这样的战绩,我没敢告诉爸爸妈妈,因为他们不许我踢球。
此刻,地球另一端,世界杯进入冠亚军决赛。
巴西VS意大利。
也可以说——罗马尼奥VS巴乔。
第二天,我们自己的半决赛。深夜,大家组团去大排档。贱岳七支枪,吮小螺蛳,吃烤串,啃鸡腿。有人把电视机搬出来,夏夜街头的树荫下,准备通宵看比赛。
李毅大帝是意大利球迷,最崇拜罗伯特·巴乔。鉴于阿根廷有一半的移民来自意大利,我和他从未站在对立面过。
子夜,我妈突然出现,硬把我拖回家睡觉了。当时我很不情愿,但要不是我妈的话,后来发生的事可能会毁了我。
第二天,我早早起床,打开电视看重播,美国的世界杯冠亚军决赛,竟已到了加时……最终,巴西与意大利打成零比零。
点球决赛。
米兰老将巴雷西踢飞,巴西后卫桑托斯罚球被帕柳卡扑出。阿尔贝蒂尼果断射中,但罗马里奥也得手。意大利的艾瓦尼射中,布兰科同样没失手。马萨罗的点球却被塔法雷尔扑出,紧接着邓加射入。
最后一球,罗伯特·巴乔,面色凝重,慢慢后退,助跑,右脚,取左上角。
但,飞了。
巴西人狂欢,第四次捧起世界杯,而我永远记得罗伯特·巴乔哭泣的样子。
吃完午饭,来到静安区工人体育场,半决赛前的最后一次训练。
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却只剩下六个人。
阿飞不见了。
因为,他杀了人,昨晚。
十多个小时前,世界杯决赛。我的队友们仍在大排档,比分迟迟零比零,陆续回家睡觉去了。直到点球决胜,只剩李毅大帝和阿飞两个人。
巴乔点球踢飞的瞬间,李毅大帝愤愤地踢飞一个啤酒瓶,滚到某个家伙身边。那人恰好是李毅大帝的邻居,也是个街头混混,仗着人高马大,走到面前嘲笑:喂,这不是大帝吗?干吗火气这么大?
从小到大,李毅因为生得瘦小,总是遭各种人欺负,他最恨别人这种语气,又加上意大利丢了冠军,便一拳揍倒了对方。
不曾想,对方有三四个人,围拢过来对付他。阿飞上来帮忙,他习惯性地把啤酒瓶砸碎,举着锋利的碎玻璃冲过去。
一阵厮打之后,欺负李毅的混混,胸口插着碎玻璃,倒在血泊之中,眼睛瞪大,死了。
阿飞成了杀人犯,他第一个逃跑,然后是李毅大帝。阿飞不可能回来了,大概已流窜上火车,到了安徽或江西什么地方吧。
今晚就是半决赛,无人替补。
先把球踢完再说!这是李毅大帝唯一的话。
傍晚,我们随便吃了些面包和热狗,穿上新买的统一颜色的球服,坐了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车,横穿大半个上海,抵达传说中的五角场。
七点半,江湾体育场。中国现存最古老的体育场,可容纳五万人,两边各有中国古典式的拱门,民国年代最有名的建筑之一。球场四角打出灯光,照亮绿油油的草地,好像在参加甲A联赛。
与我们争夺决赛入场券的,是静安区的名校华东模范中学足球队,领队是他们的副校长。看台上有几百名拉拉队,统一穿着漂亮的校服,全是华东模范中学的,竟然大半都是美少女。我们这些屌丝望洋兴叹,艳羡不已。
今晚,对于李毅大帝而言,是命运的分水岭——球场边出现了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的教练,据说是专门来观察他的,可能破格选入青年队。
裁判清点人头,发现我们少一人,便问要不要等替补队员。大帝说,没有替补,就这么踢吧。
半决赛,从第一分钟开始,就是七个打六个。
华东模范中学的实力超群,个头普遍比我们高大,脚法又像巴西人般灵活,随便趟球就能把我过掉。他们配合娴熟,何况我们人少,防守漏洞百出,接连丢了三个球。
我不断听到美少女们的掌声与尖叫声。多年以后,当她们大多已为人妻人母,一定会怀念这个遥远的世界杯之夜。
下半时开场,很不巧,人家又打进两个球。
零比五。
夜空下起倾盆大雨,穿透我们疲惫的身体。看台上,人们狼狈逃窜,只剩几个钉子户。
再见,美少女。
体院教练也失望地离去,再没机会看到最后那一幕。
我仍然玩命地奔跑和抢截,直到小腿肚子剧痛,卧草,抽筋。
你尝过抽筋的滋味吗?比赛暂停,二胖来帮我压腿。
雨水模糊的视线里,依稀看到几个穿着绿衣服的男人。那年头,警服是草绿色的。
他们跟裁判说话,我听到几句——昨天凌晨的斗殴事件,有人说李毅大帝也参与了杀人。反正阿飞已经逃跑,对方流氓也翘了辫子,谁都说不清楚。
警察是来抓李毅大帝的。
他扑通跪在地:我没杀人,是他们一起打我的,让我踢完这场比赛,我就跟你们走。
警察压了压帽檐,掩饰着黑眼圈,想必昨晚熬夜看球,点头同意。
比赛继续,我还在场上,总不见得只剩下五个人吧,勉强在场上步行。
最后一分钟,李毅大帝独自带球疾进。泥泞大雨之中,双方均已筋疲力尽。大帝连过三人,抬脚远射。
飞出横梁前,突然下坠,电梯球,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
1994年新民晚报杯上最精彩一球。
全场人呆若植物,任由大雨浇灌。裁判默默点头,吹响终场哨。
一比五——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负于华东模范中学队,无缘决赛。
我和李毅大帝倒在草地上,看着灯光尽头的夜空,密密麻麻的雨点,万箭穿心。
警察将李毅大帝拽起来带出球场。
我的眼睛湿润而模糊,看着他孤独的背影。忽然,江湾体育场四角的灯光熄灭,只剩下黑茫茫的雨夜。
没有三四名决赛,我们也没有任何奖牌或奖金。
那一年,华东模范中学拿下了总冠军。
大家公认他们是巴西队,而我们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是屎样的中国队。
新民晚报杯,至今仍在举办。二十年来,所有打入十六强的球队,都是各所名牌中学的校队——除了第一届的半决赛,有这样一支街头杂牌军乱入。我与李毅大帝创造的历史,或许将永远保持下去。
当时,我最关心的是——李毅大帝会不会被判有罪?那时候,杀人罪如果成立,哪怕只有十六岁,也有可能被枪毙。
七天后,警方调查结果出来,李毅大帝没有参与杀人,经过批评教育后释放。
只有我在看守所门口等他。
他默不作声,拒绝了我递给他的娃娃雪糕和光明牌冰砖。他走路的姿势奇怪,歪歪扭扭,两条腿夹得很紧,没走几步就趴下来,揉着自己的屁股。
很多年后,当“捡肥皂”这个词流行,我才明白他的痛苦。
过了一个星期,李毅大帝被上海南翔职校录取。但他买了张前往山东的火车票,去蓝翔足球学校报到了。
他说,想代表中国队踢真正的世界杯,算了算自己的年龄,期望在2002年。
那年暑假,我给自己准备了一个小本子,每天用笔倾诉郁闷的心情——很多年后,当我成为所谓作家,忽然意识到,这就是写作生涯的开端。
初中毕业不久,我的母校五一中学被强拆了。原来的学校大门变成夜总会,现在叫“东方魅力”。当你从长寿路武宁南路口经过,会看到那巨大的招牌。
第二年,我花三百块钱买了甲A联赛的全年套票。上海申花队获得第一个联赛冠军的赛季,我在虹口。
1995年,深秋。最后一场比赛,拥挤的看台上,我想起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但也只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