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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县衙后堂,秦远文正坐在太师椅上,手里捧着一本书——《正蒙》。这是他从温州带来的,闲暇时翻阅,也算是一种消遣。但他此刻的心思根本不在书上,而在眼前这副金黄色的铠甲上。
    铠甲就摆在旁边的架子上,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胸甲上那只展翅的雄鹰栩栩如生,护手上的云纹层层叠叠,腿甲上的山峦起伏连绵。秦远文伸手抚摸着那些纹路,感受着那种细腻的质感,嘴角浮起一丝满足的笑。
    “好东西,真是好东西。”他喃喃道,“那个姓赵的小子,恐怕做梦都想不到,这副铠甲现在是我的了。”
    他又从腰间拔出浮穹剑,几缕细微的电光在剑脊上游走,发出轻微的噼啪声。他挥舞了几下,剑光闪烁,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灵动。
    “还有这把剑,也是我的。”
    他把剑收回鞘中,放在桌上,继续翻看那本《正蒙》。
    正看着,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王典史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大人!大人!不好了!”
    秦远文眉头一皱,把书放下,沉声道:“进来。”
    王典史推门进来,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他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身材干瘦,一副精明相。此刻他脸上的表情又是惊恐又是兴奋,很是复杂。
    “大人,大事不好了!”他喊道,“交趾兵又来了!”
    秦远文脸色一变,腾地站起来,道:“什么?交趾兵?在哪儿?”
    王典史道:“刚才!就在城门口!有一队交趾兵冲进来,抢东西,抓人!有二三十个呢!”
    秦远文心中一紧。他虽然不把那些平民的性命当回事,但交趾兵骚扰县城,直接影响到他这个知县的政绩。他连忙道:“现在呢?走了没有?损失怎么样?”
    王典史喘了口气,道:“走了走了!被人打跑了!”
    秦远文愣了一下,道:“被人打跑了?谁打的?”
    王典史眼睛一亮,道:“大人,您可不知道,今天可出了个壮士!一个人,拿着一把长刀,跟那些交趾兵干上了!一个人砍倒了三四个,还跟他们的头目单打独斗,把那头目也给伤了!那帮交趾兵吓破了胆,灰溜溜地跑了!”
    秦远文越听越惊,道:“一个人?这么厉害?什么人?”
    王典史道:“是个外乡人,昨天才到的。听说是从两浙路来的,姓赵。大人,这样的人应该嘉奖啊!让他来县衙,咱们好好表彰表彰,也显得大人您爱民如子!”
    秦远文愣住了。
    姓赵?
    他又问:“他全名叫什么?”
    王典史道:“好像叫赵崇义。大人认识?”
    秦远文没有回答。他的脸色变了又变,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赵崇义?那个被他割断脚筋的赵崇义?那个应该躺在浮空山上当瘸子的赵崇义?怎么跑到思明州来了?
    秦远文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脊背升起来,直冲天灵盖。他想起那天晚上,赵崇义昏迷不醒地趴在地上,他亲手割断了他的脚筋。那种刀刃划过筋腱的感觉,他记得清清楚楚。那种伤,没有半年绝对好不了。就算好了,也是个瘸子。
    可王典史说什么?一个人,拿着一把长刀,砍倒了三四个交趾兵,还伤了他们的头目?
    秦远文深吸一口气,摆摆手,对王典史道:“你先下去。这事本官知道了。”
    王典史愣了一下,道:“大人,那嘉奖的事……”
    秦远文不耐烦地挥挥手,道:“知道了知道了,你先下去。本官自有主张。”
    王典史虽然满腹疑惑,但也不敢多问,只能退了出去。
    秦远文在屋里踱来踱去,脑子飞速转动。赵崇义来了。他真的来了。他是来报仇的。他来找那副铠甲,来找那把剑,来找自己算账。
    怎么办?
    秦远文停下脚步,望着那副金黄色的铠甲,又看了看桌上的浮穹剑。这两个宝贝,他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绝不能还回去。那个赵崇义,既然来了,就让他有来无回!
    他走到门口,朝外面喊道:“阿春!叫阿春来!”
    不一会儿,阿春跑进来了,躬身道:“老爷,您叫我?”
    秦远文道:“你去查查,那个姓赵的,住在哪儿,平时都干什么。快去快回。”
    阿春领命,转身跑了出去。
    秦远文坐在太师椅上,手指轻轻敲着桌面,心中盘算着。赵崇义那小子,虽然腿伤了,但能打败交趾兵,说明他还能打。自己虽然有铠甲护身,有浮穹在手,但武艺一般,真要跟他单打独斗,未必是对手。
    而且,那小子诡计多端,湖心岛那一仗就看得出来。不能跟他硬拼,得想个办法,借刀杀人。
    借谁的刀呢?
    他忽然想起王典史刚才说的话——交趾兵。那个被赵崇义打跑的交趾头目,一定恨他入骨。如果能让交趾兵去对付赵崇义……
    秦远文嘴角浮起一丝阴冷的笑。
    过了半个时辰,阿春回来了。他气喘吁吁地汇报道:“老爷,查清楚了。那个姓赵的,住在城东的悦来客栈。掌柜的是个女的,叫侬丽红,是本地土司的女儿。姓赵的今天就出门转了一圈,正好遇到交趾兵,就打了起来。现在在客栈里,好像是腿伤复发了,一直在房间里没出来。”
    秦远文道:“腿伤复发?他的腿恢复到哪一步了?”
    阿春道:“听客栈的人说,他走路有点跛,走久了就疼。应该是还没好利索。”
    秦远文点点头,心中稍安。原来那小子还没好,那就好办了。一个瘸子,再厉害也有限。
    他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外面的街道,沉思了片刻,道:“阿春,你说,如果交趾兵再来,那小子会不会还出手?”
    阿春道:“肯定会。今天他不就出手了吗?那个人,我看就是个爱管闲事的,见不得别人受苦。”
    秦远文转过身,看着阿春,道:“你找个可靠的人,去一趟交趾那边,找到今天那个头目。告诉他,那个打伤他的人,就住在悦来客栈。让他带人来报仇。”
    阿春眼睛一亮,道:“老爷的意思是,借交趾人的刀,杀那个姓赵的?”
    秦远文点点头,道:“对。咱们不露面,让他们狗咬狗。不管谁死,都是好事。姓赵的死了,咱们除了后患。交趾人死了,咱们也算为民除害,还能落个好名声。”
    阿春连连点头,道:“老爷高明!老爷真是高明!小的这就去办!”
    秦远文又道:“小心点,别让人发现是咱们干的。找个生面孔,能说交趾话的。”
    阿春道:“是,老爷放心。小的有门路。”
    他转身要走,秦远文又叫住他,道:“等等。再让人盯着那个客栈,看看姓赵的有什么动静。他要是离开,随时报告。”
    阿春应了一声,退了出去。
    秦远文走回太师椅前坐下,望着那副金黄色的铠甲,嘴角浮起一丝得意的笑。
    赵崇义啊赵崇义,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来投。既然你来了,就别想再活着回去。
    他拿起浮穹剑,拔出来,剑身幽暗,电光游走。他轻轻抚摸着剑身,喃喃道:“宝剑啊宝剑。很快,你原来的主人就要死了。以后,你就是我的了。永远都是我的。”
    窗外,夕阳西下,晚霞染红了半边天。远处隐约传来几声狗叫,更显出夜的寂静。
    秦远文收起剑,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那个方向——那是悦来客栈的方向。他的眼中闪过一丝阴冷的光芒。
    赵崇义,今晚好好睡吧。明天,有你好看的。
    夜幕降临,思明州城外的官道上,两个黑影正匆匆赶路。
    阿春走在前面,手里提着一盏防风灯笼,昏黄的光芒只能照亮脚下三尺见方的地面。身后跟着一个瘦小的男子,那是他找来的通译,是个常年在边境做生意的商人,会说一口流利的交趾话。两人专挑小路走,绕过了城门口的哨卡,朝着交趾方向摸去。
    “阿春哥,咱们这是去交趾军营?”通译压低声音问,语气里带着几分紧张,“那地方可不是好去的,那些交趾兵凶得很,万一……”
    阿春头也不回,道:“怕什么?有银子开路,那些兵也是人。你只管翻译,别的不需要你操心。”
    通译不再说话。
    两人走了约莫一个时辰,前方隐约能看到点点火光。那是交趾兵的营地,驻扎在离思明州二十里外的一处山坡上。营地不大,大约有二三十顶帐篷,周围用木栅栏围着,门口燃着两堆篝火,几个士兵正在巡逻。
    阿春在离营地还有半里地的地方停下脚步,把手里的灯笼灭了。他对通译道:“你在这儿等着,我先去探探路。”
    他一个人摸到营地门口,那些巡逻的士兵立刻发现了他,端起刀枪,叽里呱啦地喊了起来。阿春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知道不是什么好话。他连忙举起双手,脸上堆起笑容,用汉语道:“别误会,别误会,我是来送礼的!”
    通译从后面跑上来,用交趾话翻译了一遍。那几个士兵对视一眼,其中一个走过来,上下打量着阿春。阿春连忙从怀里掏出几块碎银,塞到他手里。那士兵掂了掂分量,脸上露出笑容,挥挥手,示意放行。
    阿春和吴通译被带进营地,来到一顶最大的帐篷前。那士兵掀开帐帘,朝里面说了几句什么。里面传来一声粗哑的吼叫,紧接着,一个矮小精壮的身影从帐篷里冲了出来。
    正是武耀飞。
    他光着上身,手臂上缠着厚厚的绷带,那是白天被赵崇义划伤的伤口。他的脸上满是怒容,眼睛瞪得像铜铃,看到阿春和通译,吼道:“什么人?敢来我的营地?”
    通译吓得腿都软了,结结巴巴地翻译了一遍。阿春却面不改色,抱拳道:“武将军,我是思明州秦知县的人。今天白天的事,我们老爷听说了,对那个姓赵的也是恨之入骨。特派我来,跟将军商量个事。”
    通译翻译完,武耀飞愣了一下,随即狞笑道:“秦知县?那个缩头乌龟?白天老子进城的时候,他躲在县衙里不敢出来,现在倒派你来了?”
    阿春笑道:“将军息怒。我们老爷不是不想出来,是不方便出来,他有头等大事要研究。但他心里,也是恨不得把那个姓赵的千刀万剐。”
    武耀飞盯着他,道:“为什么?那个姓赵的跟他有什么仇?”
    阿春道:“这个……说来话长。总之,我们老爷的意思是,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那个姓赵的,现在就住在思明州城东的悦来客栈。我们老爷想请将军再去一趟,把他给解决了。”
    武耀飞眼睛一亮,但随即又皱起眉头,道:“让我去?凭什么?老子今天吃了亏,正想着怎么报仇。可那个姓赵的,有两下子,我一个人……”
    阿春连忙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布袋,双手奉上,道:“将军,这是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等事成之后,我们老爷还有重谢。”
    武耀飞接过布袋,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银子。他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脸上的怒气消了大半。他掂了掂分量,狞笑道:“好!你们秦知县,够意思!那个姓赵的,住在哪儿?告诉我!”
    阿春道:“城东悦来客栈,二楼靠东那间。将军要是明晚动手,我们老爷可以在城内接应,保证万无一失。”
    武耀飞想了想,道:“明晚?好!老子明晚就带人去,把那小子剁成肉酱!顺便把那个客栈也给烧了!”
    阿春媚笑道:“将军英明!那就这么说定了?”
    武耀飞把银袋往怀里一揣,道:“说定了!你回去告诉秦知县,让他等着看好戏!”
    两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笑了。
    阿春告辞离开,带着通译原路返回。走出营地,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些火光,心里不禁赞叹。老爷这一招,真是高明。让交趾人去对付那个姓赵的,自己坐山观虎斗。不管谁死,都是好事。
    他加快脚步,消失在夜色中。
    悦来客栈,二楼房间里,赵崇义坐在桌边,手里拿着一块布,正在慢慢擦拭那把长刀。
    刀身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冰冷的光芒,刀刃上还有几处细小的缺口,那是白天和交趾兵打斗时留下的。他用布轻轻擦拭着那些缺口,仿佛想把它擦平,但那些缺口已经在那里了,怎么也擦不掉。
    就像他的脚,虽然能走了,但那条疤永远都在。就像他的心,虽然伤口在愈合,但那份被云逸欺骗的耻辱永远都在。
    他放下布,握着刀柄,挥舞了几下。刀光闪烁,带着轻微的破空声。但那种感觉,和浮穹完全不一样。
    浮穹握在手里,是一种沉甸甸的信任。它好像能听懂你的心意,它会在你危险的时候自己出鞘,像是在告诉你:别怕,我在这儿。
    而这把刀,只是一把刀。冷冰冰的。
    赵崇义叹了口气,把刀收回鞘中,放在桌上。他站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窗户,望着远处的夜色。
    县衙的方向,灯火通明。那个恶霸,此刻应该还在研究他的铠甲和宝剑吧?他穿着那副金黄色的铠甲,握着那把浮穹剑,一定得意得很。
    他想起浮穹剑在灰熊扑来时自己出鞘的那一刻。那一道幽暗的白光,那一声轻微的嗡鸣,那种仿佛在说“别怕,我在这儿”的感觉。那是他的剑,和他心意相通的剑。现在,它却在别人手里。
    他想起那副金黄色的铠甲穿在身上的感觉。那么轻,那么暖,那么让人心安。现在,它却在保护那个恶霸,为他抵挡刀剑,保护他的性命。
    他握紧了拳头,指甲深深陷进肉里。
    他忽然想到白天那个交趾头目——武耀飞。那个人走的时候,说还会回来的。他一定会再来。如果他再来,自己该怎么办?
    然后呢?秦远文还在县衙里,穿着他的铠甲,握着他的剑。
    赵崇义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能急,不能乱。一步一步来。
    他关好窗户,走回桌边,躺下。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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