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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02年的第一场雪

    时光飞逝,转眼又是一年到了02年的年底。梦中醒来,一场大雪覆盖了整个天地。屋子里的暖气送的热气蒸腾。房间的窗户上却上了一层白霜,我伸了个懒腰看了看表,已经十点多了,我茫然的坐起来,却不知道做什么好。

    快过年了,大熊跟老杨请假和宝梅一起回家过年,他一直叫我和清风一起跟他们回去,我本来也想去,可看清风的样子明显的不太想去,其实我也了解他的心思。我们去了大熊家里肯定是招待的很热情,可那毕竟不是自己的家,再一个也怕去了人家光照顾我们自己反而过不好年,我想了下还是决定留在北京陪清风。大熊走的时候很不乐意,嘟嘟囔囔的说我俩没劲。

    年前这一段警察是最忙的,可我们五科却是最清闲的,许是到了年根底下,所有的人精神都很放松,稀奇古怪的案子和电话少了许多。自大熊走了以后我就赋闲在家,每天吃了睡,睡了吃,身上长了五斤肉。

    我趿拉着眠拖鞋下床,打开电视刚想会床上再懒会,马晓晴从厨房出来走进我的卧室对我嚷:“陈平几点了你还懒在床上,快起来洗漱去。”

    我暗叹了一声,起床穿好衣服,去卫生间洗脸。说起来现在的这个房子是老杨替我和大熊申请下来的,每人一套,八十多平两室一厅。虽然房子不大我却很知足,毕竟有了个自己的家了,可令我没想到的是,马晓晴居然不住她那个豪华别墅,居然要出租金住在我这里,还跟我说她一个女孩子自己住害怕,也没意思。

    没意思我信,可要说她自己住害怕,我打死都不信,这世界上只有别人怕她,那有她怕别人的道理?别人不说就说清风和大熊这两小子,两人也算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物了,可一见到马晓晴都像老鼠见了猫,有一次大熊喝醉跟马晓晴开了几句玩笑,马晓晴竟然催眠他让他站在电线杆子下面唱了一个小时的革命歌曲。

    我实在是不想和她合住,又不敢生硬的拒绝她,可还没等我想好措辞,马晓晴已经把家都搬了进来。不过我一直很疑惑,这一年多来,马晓晴自己开了家广告公司,她又是个有才能干的女人,一年的时间她已经成了北京商圈里的新贵,真想不到为什么偏偏赖在我这个小破房子里。自从她来了到好,把房子里里外外的装修一遍不说,还特事妈的管东管西,什么晚饭要喝粥了,上厕所不许抽烟了,等等等等……

    我是不厌其烦,却不敢得罪她,谁知道得罪了她,她会让我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来,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我天天却在期盼着着她早点厌烦了我这小破屋子,赶紧搬出去。

    洗漱完出来,回到屋子点了根烟,懒懒的看着电视,这个时间没什么好节目,遥控器在我手里摁了一遍还是摁回来新闻台,电视里全是那个领导访问那个国家了,又开了什么会了之类的,这种新闻对我们这种小市民根本半点关系都没有,看了会是在是没意思,拿起遥控器想再找台。

    这时候我手机突然响了,拿过来一看,见是清风的电话,我摁了下接听问:“找我什么事?”

    清风声音压的很低,小声的问:“老陈,母老虎没在家吧?”

    我听着厨房劈啪啪啦的响声对他说:“她出去了,今天有客户,你啥事?”

    清风明显的松了口气:“我就在你家楼下,这几天没生意,找你陪我出去买电脑。”

    这时候电脑已经普及起来,但是价钱还很高,我一直想买但没舍得,听清风一说买电脑,我眼睛一亮,对他说:“陪你去行,你得给我也买一台。”

    清风大大咧咧的说:“行,哥们给你买台,但你别跟大熊说,这小子知道了,肯定也让我给他买,你赶紧的到门口,我马上到你家了。”

    我大了个哈欠,穿上拖鞋,刚走出卧室,门铃就被摁响,马晓晴在厨房冲我喊:“陈平我在忙,你去开门。”

    我答应了一声,走到门口,打开门就见清风正懒洋洋的看着我,这小子见我开了门一把推开我,嚷嚷着就进来了:“母老虎没在的感觉真好,要不每次来你这脱鞋不说,还得穿拖鞋,事呼呼的还不让干这不让干那的,唉,我说老陈,你怎么就这么能忍?我还真是佩服你….”

    他话还说完,马晓晴一脸黑线的端了盘麻辣豆腐从厨房里走出来,冷声的问:“清风,你说谁是母老虎?”

    清风一家马晓晴顿时面如土色,再一见我正贼笑,心里也明白怎么回事了。他顿了一下,立刻堆出一脸的媚笑:“晴姐在家啊?我,我刚才可不是说你,我是说我一客户家里的母老虎事特多,再说我那敢说你啊,你都快成我嫂子了。”

    我正等着马晓晴飙,谁知道他听完清风的话竟然微微一笑:“不是说我就好,把鞋脱了,正好在这吃午饭。”

    我一脸愕然的看着马晓晴,搞不明白她怎么突然转性子了。马晓晴施施然走会厨房,清风却咬牙切齿的看着我小声说:“老陈,你敢害我?你给我等着。”

    他的威胁我就当是放屁,挠了挠头有些不解的看着马晓晴的背影,喃喃的问:“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清风不答,却突然坏坏的一笑。

    说起来马晓晴的手艺不错,虽然做的都是粤菜,但也把我和清风吃得那叫一个美,吃完饭我和清风要帮忙刷碗,马晓晴却死活不让,还说这那是男人干的活,交给她就好了。

    这几个月的相处我已经习惯马晓晴的这个样子了,可不知道为什么青风似乎也并不感到稀奇。我俩没事开始研究买什么配置的电脑,研究了半天也没研究明白,最后还是马晓晴从厨房刷完碗出来,打了个电话让他公司的一个懂电脑的在中关村等着我们。

    商量好马晓晴也跟着要去,我俩不敢说不带她去,只好三个人一起出门,一出门我就感觉外面实在是冷的厉害。也许是屋子里太暖和了的缘故,竟感觉有点不适应,按理说我是北方人应该习惯了寒冷的天气,可马晓晴却是比我要强的多,她只穿了一见薄薄毛衫,外面套了个大衣就了事,我和清风倒是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

    我们三个钻进马晓晴的越野车里,暖了会车,才向中关村开去,到了中关村就见专卖电子的商城里来来往往的人着实不少,马晓晴叫来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正冻得哆哆嗦嗦的等着我们,男子见到马晓晴一个劲的问好,连忙问我们想买什么样的。

    我俩也不懂让他给拿主意,男子对这很熟带着我们到了一家装机店。他跟店长很熟,这种那种的配置一个一个的侃价,让老板给我们最好的,老板欣然答应去给我们配机子,过了有一个小时机器配好,我和清风道了声谢,交了钱兴致勃勃的要回去试机器。

    就在我们刚把机器放到车的后备箱放好,老杨突然打来电话,让我去科里一趟,我问他什么事,他也不说,我琢磨着是不是到年根了,科里给点年货什么的。

    清风和马晓晴都没什么事,陪着我走了一趟,到了总局我让他俩在车里等我自己去见老杨。一进门我就见老杨一脸的阴沉,可他一见我进来立刻换了一张笑脸:“小陈啊,快进来,马上要过年了,还缺什么不?”

    我一见老杨这个德行,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又有事了。急忙对他说:“科长我一切都好,什么也不缺,只要你能让我消停的过完这个年就行。”

    老杨故作深沉的说:“我也想啊,可是这个年你是过不好了,有件任务非需要你去办不可。”

    “什么事?非得快过年的时候去办?”我现在已经有点后悔没跟大熊会内蒙了。

    “科学院研究量子物理学的冯明教授失踪了,你得去把他找回来。”

    没想到竟然是寻人的事,我像看怪物一样的看着老杨说:“咱五科不管失踪的案子吧?真要是被绑架了什么的,那也是刑事的事啊,为什么非得我去找?”

    老杨叹了口气:“你不知道,冯明教授在我国的量子物理学上是最顶尖的科学家,今年才52岁,他正在研究一项重大的课题,并且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功,就在要取得进一步突破的时候,突然留下一封信,然后整个人离家出走了。而这项研究少了他是无论如何也完不成的,科学院为了这个项目,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所以拜托我们一定要找到冯明教授。”

    我听完惊讶的问:“听你这么说冯明教授一定是个大人物,像这种事情还轮不到咱们五科来插手吧?”

    老杨无奈的对我说:“你要知道他为什么出走就不会这么说了。”

    “那他为什么出走?”

    我问完,老杨脸上竟然是说不出的怪异,眯着眼睛对我说:“方教授留下的信里说,他越研究下去,越觉得害怕,所以他要解脱,他要去找成仙的方法。”

    我听完后呆了半天,我实在没想到一个量子物理学的高级科学家,竟然能为了这个荒唐的理由出走,我惊讶的问:“他,他不会是精神出问题了吧?”

    老杨摇摇头:“他家里人说他最近一切正常,就算是他精神出了问题,这事也得咱们去办。你要知道年前这段是大家最忙的时候都抽不出人手,而神神怪怪的事情,一向是咱们五科负责,现在只能是你去了。”

    三十一章 最高境界

    马晓晴倒也很善解人意,把车留给大熊和清风,和我拦了个出租车回到他的住所,回到家后她也不说吃饭,坐在沙上一个人抽着烟沉思。我不敢打扰她,百无聊赖的打量这个屋子,过了半个多小时,马晓晴长叹一声对我说:“他俩也该回来了,咱们做准备吧。”

    我茫然站起来:“做什么准备?”

    马晓晴没说话,转身到大行李箱旁边,从里面取出一个小的蒸馏器。然后又取出几袋洗衣粉大小的塑料包装袋,袋子里面装的鼓鼓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我好奇的看着她不知道这些东西有什么用?这两种物品被她很小心的摆放在桌子上。没多大一会清风和大熊也回来,每个人手里都拎着一个大包。

    两人不知道在那买的那种大旅行袋,每人手里提着一个装的满满的回来,马晓晴打开袋子,拿一包纱布撕开仔细看了看,闻了闻,点头对他俩说:“不错,这纱布能用。”

    “我哥俩跑了三家药店,把所有的大块纱布都买回来了,对了,这可是清风出的钱。”

    马晓晴看了大熊一眼:“花多少钱我会给他。”

    清风那里能要她的钱,急忙说:“你救了我还没感谢你呢,再说也没几个钱,不用给我。可我不明白买这么多纱布干什么?既然咱们大家现在是一条线上的,我觉得有些事还是告诉我们的好,这样大家干什么也不迷茫了,你说呢晴姐?”

    马晓晴看了我们每人一眼,突然笑笑说:“既然你们想知道,我就跟大家说说。”

    我们三个急忙到沙上坐好,一言不的看着马晓晴。她顺手扯了个椅子坐在我们对面,点了根烟悠然的说:“你们知道催眠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吗?你们知道李洪刚到了什么样的境界了吗?”

    我们三个一起摇了摇头,马晓晴微微一笑:“听过哈默林的花衣吹笛人的故事吗?”

    大熊有些懵:“圣斗士星矢里面的?”

    马晓晴不理他继续说:“在德国中部威悉河畔有一座美丽的古堡哈默林,相传700年前该城鼠疫猖撅,严重威胁着人畜的安全。一日,一个身着花衣、手拿风笛的陌生人来到该城,声称能灭鼠除灾。人们欣喜若狂,允诺如能灭鼠,必将重金酬谢。花衣笛手吹响风笛,在魔笛声中,成千上万的老鼠应声出洞,随着笛声跳入威悉河中淹死了,整个城市得救了,但人们却背弃了诺言,不肯酬谢花衣笛手。第二年的6月26日,花衣笛手又来到该市,再次吹响魔笛,100多名中了魔的孩子随他出走,消失在山谷中。”

    我有些不明白的问:“这跟催眠有关系吗?”

    马晓晴点头:“当然,花衣吹笛人带走那些老鼠和小孩所用的技巧就是催眠术,这已经是最顶尖的催眠术,可以说到了这个地步,催眠术已经到了极致,你们想想他仅仅用一根竹笛不仅能催眠老鼠,还能有选择的催眠催眠镇子上的小孩子,而其他的大人同样听到了笛声却没事,他的催眠术实在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这个故事我是第一次听到,好奇的问:“有这么厉害的催眠术?真的假的啊?”

    “当然是真的,花衣人带走了孩子后,人们把花衣笛手视若神明,规定在每年的7月举行花衣笛手节。节日里人们化装成笛手和老鼠,再现他当年救灾惩罪的场面,以此教育后人。该市的城微就是一个面带微笑的花衣笛手。至今该城市每年还在举办这个活动。”

    马晓晴说完,我们三个互相看了一眼,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马晓晴悠悠的说:“你们一定觉得很神奇吧,可我告诉你们李洪刚现在的催眠术就已经达到了花衣人的水平。”

    “不会吧?”我们三人一起脱口而出。

    “怎么不会?李洪刚只是一个电话就能把清风催眠,这说明他已经达到了这个高度。”

    我们三个震惊的互相看了一眼,都感到了这个李洪刚的恐怖,我现在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的肆无忌惮了,要真像马晓晴说的那样,即使我们埋伏再多的部队,他只要吹吹笛子就能解决一切,怪不得他会这么嚣张。

    “那你一定有办法对付他是吗?我相信晴姐也能达到花衣人的高度吧?”清风着急的问。

    马晓晴笑笑:“即使我能做到花衣人做到的事情,也帮助不大。你们不要忘了,李洪刚的年纪可要比我大得多,就造诣来说肯定也比我高,就算我能达到他的水平,决斗起来也只是个平手。这样算来我们赢的几率并不大。”

    我们所有的希望都在马晓晴身上,这时候听他说赢的几率不大,心都是一沉。马晓晴看出了我们三个的心思,悠然的说:“既然我来了,就有对付他的把握,我还没担心,你们担心什么?”

    我苦笑着对她说:“你不说出来,我们心里没底啊。”

    马晓晴微微一笑:“说出来就不神秘了,不过你们这么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们,催眠的最高境界的确是用简单的声音就可以选择性的进行深度催眠,到了这一步已经达到了巅峰,不可能再有越。可不管多极致的技术都有可能去更上一步,这就像登山,这条路不通,还可以换一条路。”

    听到马晓晴如此说,原本有些失望的我急忙问:“你说的另一条路是什么?”

    “催眠的第一阶段是用声音和视觉的配合,这个阶段很容易学,也很容易破解。现在大多数的催眠师都在这一个阶段,大家了解的也是这个阶段。第二个阶段就是单独去催眠,放弃声音,或者视觉,只用其中的一种就可以对人进行深度催眠,凡是能达到这个阶段的就已经是大师级的人物了,比如说李强就达到了这个境界。第三,也是最高级别的,就是李洪刚现在的水准,只用声音可以选择性对任何人进行深度催眠,现在想要在这几种催眠上进行突破是不太可能的了,只有寻找另外的办法,才能跟李洪刚进行对抗,才有赢的希望。好在我已经找到了一个办法,现在你们要帮我做的就是完成它。”

    听到马晓晴有对付李洪刚的办法,我心中一喜的问:“什么办法?能说说吗?”

    马晓晴笑笑:“你们还真是好学啊,好吧,那我就跟你们说说,其实这个办法很简单,人除了视觉和听觉外还有什么感觉?”

    大熊一拍手:“触觉!”

    清风摇摇头:“是嗅觉吗?”马晓晴点点头:“还是清风聪明,没错就是嗅觉,大家想想,一个人瞎了,你可以用声音催眠他,一个人聋了,可以用视觉去催眠他,可你要是遇见一个又聋又瞎的人呢?那就只能用嗅觉去催眠他了。”

    马晓晴这一番论述听在我耳朵里像是神话一般,大熊张着嘴惊讶的问:“利用嗅觉也能催眠?太神了吧?”

    “说出来的确有些不可思议,可这又是的的确确存在的,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感觉,当你闻到一种你特别喜欢的味道,你心情突然之间就会变得很舒适很美好,这就是味道给大家的一种暗示,为什么女人都喜欢香水?这是因为香气会带给人美好的想象和暗示。”

    “香水已经变成就像吃饭、睡觉、穿衣、化妆一样,成为你生活、工作、学习、休闲、甚至爱情,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增添人们的色彩,提升人们的品位!如果我们用味道来进行催眠的话,那将是无声无息的。”

    马晓晴的说法细细想来的确有道理,她能想出这样的办法是在的天才的创意,我忍不住说:“你是在是太厉害了,这样的办法都能让你想到,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佩服啊!”

    马晓晴哈哈一笑:“其实这个主意真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而是看了故事得到的启,你们想知道这是个什么故事吗?”

    我们三个好奇心完全被她提起来了,连忙点头。

    马晓晴掐灭手中的烟头,轻声的说:“故事生在十八世纪的法国……….”

    要成仙的科学家

    拿着冯明教授的资料走出五科,外面微风卷起雪花吹打到脸上带来一片清凉。可我心里却一阵阵的觉得荒诞,回到车里刚坐下,清风就捅了我下问:“老杨又准备派你去干什么?”

    我看着二楼老杨办公室紧闭的窗户,长叹了一口气:“他找我从来就没好事,回家再说。”

    回到家我把资料放到桌子上,一脸的郁闷。清风见我这个样子知道老陈又出幺蛾子了,讥笑着问我:“快过年了也不消停?这次又是什么没谱的事啊?”

    我闷闷的说:“你都想不到,这次竟然是让我去寻人而且就我自己去。大熊回家过年躲过去了,我可就躲不过去了。早知道就该跟大熊回去。”

    马晓晴刚把大衣挂好,听见我说,笑着问:“到底什么事啊?惹得你这么不开心?”

    我看着他俩无奈的笑笑:“眼看着还有个把月就过年了,谁知道偏偏这时候出幺蛾子。一个量子物理学的科学家不好好家陪老婆孩子过年,却突然看破红尘,想要成仙。居然就离家出走了,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偏偏他又是一个重要的人物,必须要有人找他回来。年根了别的科室都忙抽不出人手,现在号这倒霉的任务落在我头上了,我就想不明白了现在这世界变化也太快了吧?一个科学家不好好造福社会研究他的项目,居然要他妈去要去当神仙,这个世界也太疯狂了。”

    清风听了也觉得不可思议,想了下不屑的说:“我师父研究了一辈子道家经典,修炼了大几十年,金丹都练出来了也没成了仙,他一个大学教授,八杆子都打不着的想成仙就成仙了?真要那么容易从古到今所有的皇帝就都成神仙了。这科学家是不是脑子出毛病了啊?老陈你不用为这事闹心,我估计他过不了多长时间就回来了,且不说真的有没有神仙,就算有也不是那么好成的。”

    马晓晴却沉默了一下,开口对我俩说:“我觉得这个事情不简单,你们想,科学家的头脑是最严谨的,为了一个论点都会实验个成千上万次。他们绝对不会为一件没有证据的事情下结论,更不会因为一个飘渺的理由去做这么古怪的事。他这么做一定有他的理由,而且一定有什么原因诱使他,或者刺激了他才会去做这么荒唐的事。”

    我恼怒的拍了下桌子:“他疯也不挑个时候,偏偏快过年这会犯病。他不过年,别人也不过了?真能找麻烦,可不管是什么理由,听老杨的意思我都必须得去找他了。”

    清风见我情绪不好,劝我说:“没事老陈,反正到年根底下我也没什么活了,正好我也想看看这科学家到底怎么个成仙法,我陪你走一趟。”

    一想到一个人要出门就觉得无聊,听到清风要陪我去,我心中窃喜,忙对他说:“你小子可得说话算话,说去就一定的得去,别到时候反悔。”

    清风嘿嘿一笑:“咱哥们是那种人吗?你啥时候有事我不在?放心吧。”

    他刚说完,马晓晴也凑上来微笑着说:“你俩都走了,我一个人在北京呆着也没意思,我也要去就当旅游了。”

    旅游?我一愣说:“现在冯明教授到底在那都不知道,旅什么游?”

    马晓晴根本不在乎我的问题,悠悠的说:“这些年我在香港隐名埋姓的呆了那么久,大6很多地方我都没有去过,不管你去那,反正我是跟着去定了。”

    清风一听马晓晴要去,顿时像霜打了的茄子一样,怯怯的问:“那你俩去,我不去了行吗?”

    我和马晓晴都把眼睛一瞪,齐声的对他喊:“你敢??”

    既然已经决定了,我们三个开始研究冯明教授的资料。冯明教授今年52岁,曾经在国际上表过很多关于量子物理学的新理论,要不是去年的竞争对手在物理学领域贡献太大,诺贝尔物理学奖就一定是他的。这样的一个科学家,在国际上都是很有名气的。说他是家的宝贝都不为过。而他的生活也非常规律,每天就是工作室和家中,几乎就是两点一线,我实在想不明白,一个有着这样社会地位的人为什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个荒诞的念头。

    资料里有冯教授的照片,看上去很精神和蔼可亲的一个人,戴着一副眼镜。和我想象中的科学家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资料上还写在他离家出走前一个月,曾经因为心脏病住过一个月的院,从医院出来后一个星期给家里人留下一封信翩然而去。

    我仔细检查了一下这封信,现笔记很端正没有丝毫的散乱,而且留下的话语也都通顺易懂。只有短短的一行字“大病一场,感叹世事无常,今去寻找成仙解脱之路,家人勿念。”看上去应该是早就下定了决心的。

    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去找冯教授的助手那里了解一下情况,也许会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给冯教授的助手去了个电话,让他在科学院等着我们。我们三个赶到科学院,那个叫王贺的冯教授男助手早就在等着我们,进了冯教授的办公室寒暄了几句,大家开始进入正题。

    我先问他冯教授最近有什么反常举动的没有,王贺很是沉思了一会,坚定的们说:“冯教授这段时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和反映,就是刚从医院回来的时候沉闷了两天,可他的心脏病并不是很重,也没有什么要担心的,接下来的几天像往常一样天天都在实验室里工作,下班就回家,实在没什么特殊的地方。”

    “那你知道冯教授去了什么地方吗?”

    王贺想了下:“我替冯教授买过一张去长春的车票,还应他的要求买了一本长白山的地图,我想他应该是去长白山了。”

    “长白山?”清风不解的问:“长白山又不是道家四大名山,他信里的意思是要寻找成仙之路,就算要去也该去湖北武当山、江西龙虎山、安徽齐云山、四川青城山。这几个地方还有点希望,去长白山干什么?”

    王贺无奈的说:“这个我也不大懂,我是冯教授的助手,平常就是给他办事的,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不该问的我绝不问。”

    看着王贺一脸的认真,我心里除了暗骂他是个死心眼子却也无可奈何,好在总算知道了个大概位置,这样找起来也方便一些。

    又问了王贺几个问题后,我知道再问下去也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我们向他告辞出来后又去了趟五科。我跟杨科长汇报了一下冯教授的情况,可还没等我说完,老杨却告诉我,长白山护附近的公安局传来了消息,说是一个护山的工人在昨天下午的时候现了一个像冯教授的人登上了侧峰。公安局的人和护山工人到现在为止一直在寻找他,可到现在也没传来任何消息,估计是没有找到,所以我必须要尽快的赶过去。

    这无疑是一条很重要是消息,我仔细询问了一下老杨那座山峰的具体位置,然后跟他说明天一早就出,老杨自然是没什么意见,却问我怎么去。

    我想了下,决定还是开车去,现在到了年根底下,回家过年的人肯定多,再说去长白山找人跟定要带很多登山的装备,自己开车去还可以多带一些,我把想法跟老杨一说,老杨也同意,却跟我说局里没车让我自己想办法,但是他可以给我报销油费。

    我刚想抗议,老杨却暗示我马晓晴有车,然后就把我撵了出来。

    我很郁闷的把老杨的想法跟清风和马晓晴说了,马晓晴却没什么不满,微微笑着对我说:“我的车正好是越野拿去开也好。去长白山路途很远,真让你们局里出车我还不敢坐呢。”

    看着马晓晴善解人意的样子,我暗自感叹自己又欠了她一个人情。

    商量好,各自回家准备,约好明天一早集合。

    这是一件并不很难办的事,在我想来那么多的护山工人和当地是警察都找不到冯教授,我们去了又顶什么用?老杨派我走这一趟其实就是做做样子,上面既然有这个命令他也不得不照办,看他的神情根本没拿这事当成什么大事。再一个也说不定还没等我们到了长白山,当地警方就找到了冯教授。

    想到这我全身一阵放松,这应该是一件很轻松很休闲的任务。

    三十二章 香水

    十八世纪的巴黎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也是全世界最脏最臭的城市,这里人蛇混杂,垃圾随处堆放,其脏乱的程度是我们现代人所无法想象的,而巴黎最脏最臭的地方就是城里的鱼市场,一个女屠夫再次生产了。如同以前一样,这次也是个生下来没有声息的死婴,屠夫一手割断脐带,将男婴随手丢在身后的一摊死鱼尸体上。腐烂、血腥、恶臭肮脏污浊的空气似乎刺激了婴儿,他皱了皱鼻子,然后破啼大哭。——他是活的!

    这个出生在世界上臭地方的男孩叫葛奴乙,他的出世宣布了母亲的死亡,由于母亲把他扔在垃圾堆上被众人当作想要害死自己孩子的凶手而被送上绞架。接着他被送到了孤儿院,在孤儿院里有几个孩子曾经想杀死他,可他的哭声救了自己,他一点一点的长大,直到五岁时他还不会说话,渐渐的他现自己的嗅觉非常的灵敏。

    一般来说,普通人平均能够辨识出4000种气味,而葛奴乙则出奇般地可以辨识出上万种物质的气味。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整日里沉浸在鼻子对各种气味的狂热地探求当中。他甚至能记住闻过的任何气味,而且能根据微弱的气味能感受到周围很远处的东西——苹果中的虫子、藏在砖后的钱、树叶的味道、青蛙的味道、甚至几个街区之外的女人的香味……

    他身边的每一个孩子都离他远远的,没人跟他说话,没人跟他玩耍,甚至有些怕他,他的所作所为让孤儿院里每一个孩子都感觉那么的不舒服,他每天除了干活,剩下的时间就在不停的闻东西,抓住什么就用鼻子不停的去闻,甚至一只死耗子也能闻上几个小时。

    在孤儿院成长到13岁的时候葛奴乙被卖到了皮革厂,终日与肮脏恶臭为伍,从小就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的他每日所想的就是怎样保存香气。一次他帮皮革厂主去镇上送羊皮,在大街上他突然闻到了从未闻过的最好闻的味道,他跟着味道痴迷的走着,前面却是一个卖李子的女孩。

    他痴迷的跟在女孩子的身后,不停的用鼻子闻她身上散出来的少女特有的香味,他闻的是那么的痴迷和陶醉,可女孩却被吓坏了,以为他是一个坏人,急忙逃回了自己贫困的的家中,葛奴乙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又在皮革厂做工,从来没有接触过社会,也没有人与他交流,他跟本不知道自己这么做会给别人带来什么。

    他灵敏的嗅觉带领着他找到了卖李子女孩的家,偷偷的站在女孩子身后忘情的闻着,女孩子慢慢的感觉到了自己身后有人,回头一看又是他,恐惧使得女孩子想要大喊,这也怪不得女孩子,任谁见到一个脏兮兮神经兮兮,身上臭臭的男子总是偷偷的跟着自己都会喊叫。

    葛奴乙怕被别人现,慌张的捂住了女孩的嘴,使得女孩子窒息而死,到了现在葛奴乙仍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解开少女身上的纽扣,迷恋的闻着她身上的气味,这气味是那么的另人陶醉,那么的好闻,是他从来没闻到过最好闻的味道,

    他用双手不停的在少女身上抓,想要留住这美妙的气味,可气味随着风,随着空气一点点的消失,不管他多么的努力,气味还是留不下半点。葛奴乙慌乱了,并不是因为少女的死,而是他现香味渐渐散去,再也抓不回来了,那天晚上他开始思索,想要找出保留少女身上气味的方法。

    一次他帮皮革厂主去镇上送羊皮而结识了一个来自意大利的香水制造商,香水商后来成为他的老师。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归属。他凭借自己天生的灵敏嗅觉几分钟就配置出了老师一直梦寐以求的香水并且经过自己的改进使得香水趋于完美。就这样他走上了香水制作的路。

    老师告诉他一个关于香水的传说,在遥远的古埃及,人们始终认为有一种东西使得香水具有某种神力。后来的人们在挖掘的过程中现了一个双耳陶瓶,开启之后,据说闻到的人都仿佛进入了天堂,其中的十二种香料都已被人们辨别,只有那神秘的第十三种至今没有人知道它的奥妙,而它却是最重要的。

    葛奴乙灵敏的嗅觉和天才的配方给这个意大利香水制造商创造了大量的财富,接着葛奴乙开始跟着他的第一个师傅开始学习提炼香味的办法,4种香氛做前调,瞬间的饕餮,4种香氛做中调,持续几小时的盛宴,4种香氛做后调,持续几天的天籁,再加上一种特殊的香氛,便可以做成世上最完美的香水。

    他的师父不遗余力的把自己所会的一切都教给他,可他会的并不多,只教给他用一万朵玫瑰花制作出一盎司精油的蒸馏法。葛奴乙很兴奋以为学会了提取味道的途径,他开始把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放到蒸馏器里,想要提炼出它们特有的味道,他放了石头,铜,玻璃,甚至一只死猫,可他现,他蒸馏出来的东西没有一点的味道。

    葛奴乙愤怒了以为他师傅欺骗了他,接着他失去了希望病倒在床上,他病的很严重几乎要死去,他师父给他请了许多的大夫都找不出病症,可当他的师父告诉他还有别的方法保留气味的时候,他的病奇迹般的好了,最后他用五百种香水的配方换取了出徒的证明,获得自由,前往香水源地-普罗旺斯寻找保存气味的方法。

    他朝着自己的方向前进,前进的路上他迷路了,这是一座很高的山,他跟着自己的嗅觉找到一处山洞,山洞里气味令他很舒服,他呆了很久,可他突然他现在他能辨别万物味道的同时,他自己是没有味道的。一种容易被别人忘却和忽视存在的恐惧弥漫开了。存在感、认同感、被认知感……!

    葛奴乙慌了,跑到磅礴大雨的外面,拼命的洗着自己的身体,可不管他怎么样洗,他还是闻不到自己身上半点味道,是的,他没有气味,所以她拥有神的鼻子。

    葛奴乙来到了制作香水的圣地格拉斯学习制作香水,他要做出那传说种的香水。就这样,他学会了另一种方法——油萃取法。之后,又有了另外一种——油膏吸取法。

    他痴迷于少女的幽香,冷静果决的杀死一个又一个少女,在她们死后,割下头,然后用动物油脂包裹住皮肤,把吸收了她们体味的油脂重新蒸馏,一桩接一桩的谋杀案,完美的杀死一个又一个处子之身的少女,连一滴血都没有遗漏。12个少女的味道被提炼精化后变成12瓶独一无二的精油。最后那一种,来自最迷恋、最美丽的少女。

    一瓶又一瓶的少女体香精华被他萃取,最后就差美少女罗拉的一瓶,罗拉的父亲千方百计的保护她,她的美貌也无法打动葛奴乙,他只是拿回自己所需要的。

    他成功了,为此他杀害了十三个美丽的少女并从她们身上提炼出芬芳的精油,勾兑出世界上最完美最神奇的香水。同时,他的恐怖行径也败露了,香水完成时也是他被死亡审判的时刻,广场上人头攒动,人们都在等待葛奴乙被酷刑折磨到最后一滴血的场面。众人的愤怒需要葛奴乙的死来平息。葛奴乙并没有一丝的慌乱,以一滴香水点于脖颈,走向刑场,香水的气息飘散空中,甜蜜的、温暖的、纯洁的、来自天堂般的气息。侩子手丢掉刑棒,群众跪拜,连观礼的教皇也双手合十。他将香水洒于白手绢上,抛向空中。人群开始疯狂。

    愤怒的人们脸上显现出陶醉的神情,教皇大喊,这不是凡人,这是天使。刑场上的几千人开始互相抚摸身边的人,热烈的渴求着对方,在那一瞬间整个刑场成了肉欲宣泄的场所。人们用这种方式表达着来自于心底的最纯粹的爱。

    世界的道德体系就在这一刻彻底的崩溃,人性在这一刻被剥开的**灿烂,生命的香水让葛奴乙闻到了自己的气味,被所有的人顶礼膜拜,神权的最高统治者向他高呼天使。每一个人都光着身子互相**,讽刺着人性的虚伪对抗着固守的伦理。

    只有他,站在行刑台上冷漠的看着这一切,突然他想起了第一个死去的女孩,这一瞬间他觉得他是爱她的,原来这一切竟然是想爱,

    神奇的香水可以征服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可是却征服不了他自己,他爱的自己亲手毁灭了她。他是孤独的,罪恶的。他离开了格拉斯回到巴黎,出生时的嗅觉记忆带着他回到了出生的地方,肮脏,恶臭的鱼市场,他将整瓶香水洒给自己,迷幻的香味熏醉了所有人,那些和鱼市场一般肮脏,恶臭的人,带着从未有过的如初生婴儿般的纯洁的喜悦和神圣将葛奴乙分吃了,只剩下空空的玻璃瓶,滴出最后一滴香水

    在那之后,葛奴乙消失了,那赫赫有名的神奇香水也就此消声匿迹。他本身也成了一个传说,既美丽又蛊惑的传说

    马晓晴的述说十分有蛊惑力,她把我们带进一个传奇的世界,一个迷幻迷离的世界。

    马晓晴停止叙说,我还停留在故事里,过了许久才开口:“你的意思,你也能像葛奴乙一样制作出这样神奇的香水?”

    马晓晴笑笑:“就算我制作不出来葛奴乙那样的香水,但只要能制作出对付李洪刚的就可以了。好了,故事也听完了,该做正事了,我已经收集了世界上最香的十一种精油,现在还缺少两味最重要的味道,现在我们就来制作第一个精油。”

    注,本故事是根据电影《香水—杀手的故事》叙述,一个不错的电影,推荐大家看看,催眠这个故事的许多灵感就来自这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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