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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动作真够快的!

    这才到第二天,林砚秋的那首诗,就传得满城皆知了。
    早上他下楼吃早饭,都能听见楼下有人在讨论他的那首诗。
    林砚秋:“……”
    这才一晚上,怎么就传成这样了?
    他端着馄饨,心里琢磨着:王同知这动作,可真够快的。
    吃完早饭,他出门溜达了一圈。
    走到府城主街时,看见几个书生围在一个铺子门口,正七嘴八舌地说着什么。
    他凑过去一看,是个书铺,门口贴着张纸,上头工工整整抄着一首诗。
    正是他昨夜那首诗。
    旁边还有个伙计在吆喝:“新出的诗集!收录了府案首林砚秋林公子的佳作!还有他在徽县诗会上的三首绝句!只要二十文!二十文您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林砚秋站在人群外头,看着那伙计唾沫横飞地吆喝,心里一阵无语。
    这效率,也太高了。
    他转身往回走,一路上又看见好几家书铺在抄他的诗,有的还配了小字注解,一个比一个夸张。
    回到客栈,徐长年正和姜浩然在堂里坐着,见他回来,徐长年“噗嗤”一声笑了。
    “砚秋,你现在可是名人了。”他晃了晃手里的几张纸,“你看,这是我从隔壁书铺买的,你的诗,还有你的生平简介。上面说你‘自幼聪颖,八岁能诗’,你八岁会写诗吗?”
    林砚秋一把抢过来,看了一眼,脸都黑了。
    那上头不光有他的诗,还把他家三代都写出来了,连他爹是秀才都写得清清楚楚。
    “这帮人……”他哭笑不得,不过想想也正常。
    王同知是什么人?府城二把手。
    他想办的事,还能办不成?
    就是他昨晚做了个梦,第二天都能有人帮他圆上。
    权力这东西,有时候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接下来的几天,林砚秋彻底体会了一把名人的滋味。
    走在街上,有人指指点点:“那个就是林案首!”
    去书铺买束脩的六样礼,掌柜的一听是他,死活不肯收钱,非要送。
    林砚秋好说歹说,最后只收了成本价。
    就连去茶楼喝茶,跑堂的都要多看他两眼,还特意多上了一碟点心,说是“送林公子的”。
    徐长年在一旁酸溜溜的:“早知道当案首这么风光,我当年就好好读书了。”
    姜浩然拆台:“你当年读书也没用,你又考不上案首。”
    徐长年想反驳,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
    几天时间,不光那首诗传开了,林砚秋在徽县诗会上的事迹也被人翻了出来。
    府城最大的书肆文汇堂,专门出了一本《大景新诗名录》,收录了近些年有点名气的诗作。
    林砚秋那首《府试感怀呈王同知以明志》被收了进去,还有他在徽县诗会上写的三首诗,也一并收录。
    姜浩然特意去买了一本,翻给林砚秋看:“林老弟,你看,你的名字在这儿呢。啧啧啧,这可是《大景新诗名录》啊。能被收进这本书的,都算是在诗词一道上崭露头角了。你现在是有诗名的人了。”
    林砚秋接过来翻了翻,果然看见自己的名字印在纸上,旁边还配了一段小传,夸他“诗才横溢,意气风发,实为后起之秀”。
    他合上书,心里有点复杂。
    穿越过来这么久,读了这么多书,做了这么多事,没想到最先出名的,居然是抄诗。
    不过转念一想,出名总比没名气好。
    有了诗名,以后做事也方便些。
    他把书还给姜浩然,问:“送学礼是明天吧?”
    徐长年点头:“对,明天一早,府衙集合。”
    林砚秋看了看窗外。
    天色渐晚,府城的灯火陆续亮起来。
    明天过后,就是正式的童生了。
    第二日,黄道吉日。
    天刚蒙蒙亮,林砚秋就起了床。
    他换上那套新做的长衫,月白色的细布,是苏夫人临走时特意找人做的,说是要是考上了,必须穿的体面正式些。
    对着铜镜照了照,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又检查了一遍那六样束脩:芹菜、莲子、红豆、枣子、桂圆、干瘦肉条,一样不少,用红纸包得整整齐齐。
    推门出去,徐长年和姜浩然已经等在走廊里了。
    徐长年穿着件深蓝色的长衫,比平时精神不少,姜浩然还是那身半旧的青衫,但洗得干干净净,头发也梳得齐整。
    “走?”林砚秋问。
    “走。”两人点头。
    三人下楼,老王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他特意把马车擦得锃亮,连车帘都换了一副新的。
    “公子,上车吧。今儿个大日子,咱得风风光光的。”
    马车嘚嘚地往府衙方向驶去。
    街上已经有不少人在走动了,大多是往府衙去的考生,有的坐车,有的步行,都穿着簇新的衣裳,脸上带着既紧张又兴奋的神色。
    到了府衙门口,已经聚了几十号人。
    林砚秋一眼就看见了方子瑜和李莫羽。
    方子瑜一身青衫,负手而立,依旧那副从容模样,李莫羽则穿着件竹青色的长袍,站在人群里,神色淡然。
    几人互相点头招呼。
    卯时三刻,府衙大门洞开。
    一个穿青袍的官员走出来,正是府学学正。
    他清了清嗓子,高声道:“新进童生,入府衙行庭参礼......”
    人群按名次排好队。
    林砚秋是案首,自然站在最前面。
    其余诸人也按照安排好的位置各自站好。
    进了府衙大门,穿过甬道,来到大堂前。
    知府钱文通身穿公服,端坐堂上。两旁站着府学的教授、训导,还有几个穿青袍的属官。
    “行礼——”学正高喊。
    林砚秋带着众童生,向知府行“庭参礼”,就是作揖、跪拜那一套。
    礼毕,两个门斗走过来,手里捧着托盘,上面放着一朵朵用红绸扎的花。
    簪花。
    门斗把红花插在林砚秋的帽子上,又斟了杯酒递给他。
    林砚秋接过酒杯,面向北面,行三揖礼,然后把酒洒在地上。
    至于这北方的方位,则是代表着朝廷的方向,也是历来的传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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