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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的时候,转到了练尸方向。 (34)

    她的容貌,就有一种口腔里含着糖块的感觉,甜而糯的滋味萦在口腔之中。

    作为二十七岁的医学系博士,他看着这个住在生化所的宿舍楼的小姑娘, 每天早晨都会在塑胶跑道上绕圈跑,先是热身跑一圈, 然后速度快速起来, 等到结束了之后,回到双杠上做引体向上,最后做拉伸, 结束了一切。

    年轻的女孩子少有这样的自制力。

    罗海楼在思绪翩飞的时候,高院长已经做了决定,让做出来的东西,先到光学组,最后萃取的液体送到医学组这里,用裸鼠进行试验。

    因为一开始用的是肝癌鼠做试验,现在仍然是肝癌方向,大量的裸鼠每天都会吃下含黄曲霉的食物,等到出现病理性的变化,送到医学组里。

    苏玲珑做出来的第一个复制品,因为体积比小玉瓶的大,在光学组那里一天一夜就有了液体,苏玲珑也跟着这液体到了医学组。

    罗海楼看着苏玲珑跟着自己打转,不知道为什么,平时那双素有“黄金手”之称的手在用移液枪的时候,微微有些不稳。

    等到给裸鼠喂完了液体,就轻声说道:“我看你之前一直都住在宿舍,休息的时候怎么不出去玩玩?”

    如果说她是年龄最小的,那么罗海楼就是项目组里第二小的。

    罗博士有一头带着点弧度的天然卷,头发也不是纯黑色的,像是带着点棕色,他的瞳仁也是淡褐色的,鼻梁高而挺,薄唇总是因为严肃而微抿着,眼下有一粒小痣,让他整个五官因为那粒小痣灵动了起来。

    他的长相艳丽,偏偏因为他本人的气质偏冷淡,那种艳里有冷的感觉让他在人群里很是瞩目。

    苏玲珑以前也见过罗博士,毕竟科研人员能动脑就不动手,罗博士是少有的愿意早起锻炼的人。

    有一次还一起吃饭,罗博士也很自律,吃的东西都是高蛋白低碳水的物质,不愿意让自己的体内血糖波动过多,从而耽误他拿起手术刀。

    现在罗博士用他的那双“黄金手”取下了口罩,他说话的时候,甚至带了一点笑,因为那枚小痣艳丽了的五官鲜明了起来,“我看你一直都做实验。”

    “最近家里有点事,就没回去。”苏玲珑说道。

    上一次居然有人能够潜入别墅,沈延河对物业的管理不太满意,干脆就卖掉了别墅,换了一个地方居住,加上苏玲珑也强调,不在家里做实验了,实验室取消了之后,就选了一家用的保安都是退伍军·人的别墅区。

    张嫂辞退,又请了一个居家的佣人,别墅区让人在公共区域里布控了监控器,厨房里更是台面上都设了监控器,还请了专门的人盯着监控器,他还会做抽查。

    尤其是厨房,采购和做饭的人分开,用的调料都是通体透明的玻璃瓶,玻璃盖,打上不同颜色的半透明的点,代表不同的调料。

    刚开始新来的佣人还有些不习惯,听老人说了张嫂的事,加上沈家的钱出的到位,虽然有些麻烦了点,反正不做亏心事就习惯了。

    苏玲珑补充说道,“不过我马上要请一周的假。”

    “怎么了?”问完了之后,罗海楼觉得自己的态度有些急切,清了清嗓子,“现在不是实验的关键期吗?”

    苏玲珑笑了,“学长,到了毕业季,我得回去论文答辩,还有拍毕业照。”

    因为她所在的项目组特殊,卢院长还替她和京都大学那边打了招呼,直接安排答辩安排在最后,差不多是和毕业合照放在一起。

    要答辩的论文,苏玲珑在大四上学期已经完成了实验,论文还被直接定位了优秀论文,答辩无非是走一个过场,毕竟人都已经定下要去中科院的生化所,卢院长亲自过去打招呼,京都大学生科院心中也有数。

    罗海楼也是京都大学的医学部的,就琢磨自己有空也回一趟学校。

    ***

    苏玲珑进入到了宿舍里,她的床位上挂着几件衣服,桌子上也堆放了一些杂物。

    顺手把衣服挂到了小阳台上,用一个脸盆把东西装好放到一边,就开始打扫卫生。

    遮灰的床单取下之后准备到一楼洗一洗,然后捐到旧衣箱子里,端着盆子经过的时候,其他的几个宿舍的人就看到了沈青回来。

    好奇地问道,“都要走了,你怎么洗衣服?”

    “准备答辩,然后拿学位证。”

    “这么晚啊,那不就没有了二次……”刚说完自己就挠了挠头,对方的论文已经是优秀论文了,怎么会被毙?就是走个过场的事。“你之前在干什么啊?”

    “中科院生化所里做实验,正在攻克一个项目。”苏玲珑说道,“也就是为了毕业回来的。”

    等到苏玲珑走了,其他人就感慨了一番,沈青算是最早拿到了offer的,然后日子也没什么分别,一个人独来独往的。

    “学神就是学神,生化所是要求最高的吧,植物所和水生所好进一点。”

    “能在这个时间点答辩,不是学渣就是学神。”

    “她好像变好看了,你发现没有?”

    “也不奇怪,二十岁,本来就比我们小,是不是长开了,就算是头发短成这样,没觉得男孩子气,反而五官艳丽,她的身材比例真好啊。她那个性格,一直泡在实验室,什么时候才会开窍,谈恋爱啊。”

    “你们是不知道,她是碧华珠宝董事的独生女,哪儿用担心这些,我觉得沈青也挺简单,就想做科研吧,学习不好就回去继承家业,真羡慕啊。”

    生物化学系女孩子虽然也有些爱八卦的,总体上都是科研的好苗子,不过是跟着感慨两句她命运的忐忑,就说起了还准备去哪儿玩,过好最后一个暑假。

    等到苏玲珑回来,就看到宿舍里的美术系的人表情有些难看,本来可以乱放东西,现在人回来了,自然而然就有些拥挤了。

    但因为还有最后一个月就要毕业,也没发生什么正面冲突。

    和沈青一样,苏玲珑也懒得去管宿舍人的白眼,把被子晒好了之后,就铺上了一层新床单。

    第二天一早,苏玲珑拿着自己的毕业论文到了现场,这是最后一批的答辩,除了是一些人没答辩成功放在了最后一批里,还有一些像是苏玲珑一样,已经定下了实验室,在外做实验,没时间赶回来。

    苏玲珑正好排在最后一个,看到了前面的男同学红着眼圈出来。

    看到了这位大佬,眼眶更红了,生科院的人谁不知道对方的科研能力强,在夏令营的第一天,就被卢院长给看中了,成了最早定下的人。

    他的论文就在被毙和不毙的边缘,一想到自己惨惨和本年级的学神成了对照组,怎么会不难受?会不会看到了苏玲珑答辩的好,直接让他再来一年?

    苏玲珑进去答辩的时候,很轻松,针对她的论文随便问了几个问题之后,就问起了她在中科院生化所如何。

    苏玲珑笑着说道:“卢院长挺照顾我的,不过目前没跟着卢院长,做一个专项实验,各个组里都打打工。”

    霍教授问道,“什么实验项目?”

    苏玲珑还没有说话,生科院的副院长尤院长就笑着说道:“霍教授可以别为难我们沈青同学,她现在做的项目是一级保密项目,是特地抽了假期回来答辩的。”

    霍教授推了推眼镜,“一级保密项目啊,听起来还是个大项目。”他笑眯眯地对着苏玲珑说道,“沈青同学,恭喜你啊,有这样的经历,以后在生化所里也算是有了资本。”

    聊了一会儿,因为项目涉密也不好说什么,恭喜苏玲珑毕业,就让她先离开了,苏玲珑刚走了出来,就看到了门口站着一个熟悉的人,是罗海楼。

    罗海楼那一头微卷的棕色头发还是挺显眼的,身材又高挑,静默地站在窗边,好多做实验中途来上厕所的人都瞧瞧地看一眼,尤其是等在答辩室的门口,是大四毕业生的男友?

    他的手里拿着一束百合花,等到人上前了,他把花递了过来,“恭喜完成答辩。”

    苏玲珑接过了花,和医学部的院草罗海楼走在一起,刚出了生科院的大门,这消息就在班级的微信群里传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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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女主的金手指切片了

    刚开始说罗海楼出现在生科院, 还和年级第一的学神沈青在一起,都以为是在开玩笑。

    周勤勤直接甩了一张照片, “冒死偷拍,罗海楼博士看着咱们学神的眼里有星光。”

    说罗博士的眼里有星光不是说笑, 他是飞快地偷拍, 照片里是罗海楼的侧脸, 他的身侧站着的是短发的苏玲珑,手里捧着一束百合花。

    罗海楼的薄唇微微勾起,阳光透过生科院门口层层叠嶂的香樟树树叶洒在他的睫毛上,现在手机的像素高堪比单反的摄像头, 那一点细碎的金芒在他的眼底绽开,加上可以看到他面颊的那点泪痣, 原本的清冷褪去, 在古朴的阳光里带着暖色的艳丽。

    罗博士的美貌刚开始让人镇住了, 之后则是飞快的刷屏。

    H2O:医学部的博士生罗海楼,我知道!科普一下,罗海楼是本硕博连读,从大一开始就夺得医院部那边的院草称号, 性子平时很冷淡,对可爱的兔兔只有解剖的兴趣, 并没有饲养的兴趣。我可从没见过罗博士笑得这么苏。有一种骨子酥软到爆炸的感觉, 罗博士不是出了名的高岭之花吗?我擦,万万没想到见到这样一面,高岭之花恋爱了。

    乙酰水杨酸:罗海楼博士的话, 我记得不是做一个国家级别的项目吗?我们班上的那个沈青在中科院生化所,两个人怎么认识的?

    王林萌:柠檬树上结柠檬,柠檬树下你和我。我昨天还和室友说,沈青的年龄还小,念完博士估计也没多大,家里又有钱,到时候说不定家族联姻,万万没想到,今天就看到了这么帅气的男友,我酸了。罗学长的话,我记得家世也不错,好像是父母都是不同领域的专家和教授吧。

    沈玉芝:沈青好像也是做一个国家级别的项目,是不是一个项目然后认识了,因为沈青要回来答辩,罗学长也追了过来,医学部和本部可不在一起啊。

    shuiyingying:要是医学部和本部在一起,那么从大一到博士,罗学长可不是院草而是校草了。

    对乙酰氨基酚: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好久没见的沈青,好像变漂亮了吗?怦然心动,有一种初恋的感觉。

    捧着花笑容都淬着甜意,眼睛弯弯,如果说有一个美中不足,那就是她头发太短了,不过也因为她的短发把姣好的五官都露了出来。

    真正的美女,这种短到极致头发也显得漂亮。抱着花笑得时候,让人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作为同班同学,有些后悔以前没注意到年龄比他们小两岁的第一名,居然长开了之后漂亮成这样。

    刘飞宇:楼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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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讨论罗海楼的大都是班上的女生,轮到说起了苏玲珑如今的容貌,这群男生开始冒泡。

    因为没和班上的女生一个宿舍,加上沈青的性格有些独立,和班上的人都有点若即若离的,说不上多亲近。

    不光是生化基地班的朋友圈里热闹,罗海楼虽然不长在本部出现,但是在BBS上出现的概率高得惊人,加上女生的手里捧着一束花,时不时就有人看了过来。

    苏玲珑看到这些人的目光,就提议说道,“我先把花放到宿舍阿姨那里吧。”

    罗海楼自然没有什么意见,跟在苏玲珑的身侧,一起到了女生宿舍楼区。

    宿舍阿姨也知道沈青,学习好也是安安静静从不生事,看到了苏玲珑捧着一束花过来,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罗海楼,“男朋友?是不是留在京都?”

    宿舍阿姨可以说是对学生的记忆力爆表的传奇人物,宿舍号,平时爱不爱带钥匙,什么班级,成绩如何,平时爱不爱晚归,有没有违规电器,可以说是一清二楚。

    原本的沈青就是宿舍阿姨心中的极品好学生,没别的宿舍女生的毛病,知道她是大四毕业,马上要攻读中科院生化所的硕博。

    苏玲珑顺着阿姨的方向看了一眼罗海楼,眼睛弯起,“他是医学部分部那边的博士生。”

    阿姨给了一个结论:“还挺俊,和你挺般配。”

    苏玲珑笑着并没有说话,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眼睛完成新月。

    宿舍阿姨让苏玲珑把花放在桌子上,自己找出了一个花瓶,“我去打点水,你晚上来找这里拿就行。”

    一束洁白的百合就放在宿舍阿姨这里,不少忘了带钥匙的学生好奇地说道:“阿姨,好有情调啊。”

    宿舍阿姨笑眯眯地说道:“这是别人暂时放在我这里的。”不过具体是谁放在这里花,她就不说了。

    还别说,放了一束花,整个屋里就多了点典雅的情调。

    ***

    罗海楼以庆祝为名义请她吃了一顿饭,吃完饭在校园里消食,苏玲珑在当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还没有到自己的宿舍,就被班上的女生给截胡,拦到了自己宿舍里。

    刘艺是个圆脸妹子,说话急突突的,“班上的微信群里,你看了没有?”

    “看过了”顿了顿说道,“我是和罗海楼学长一起吃饭。”

    旁边的女生发出了长长的呼吸声,看着苏玲珑刚从宿舍阿姨那里取过来白百合,“这是罗学长送的?”

    追女生都不一般,送的不是玫瑰花,而是白百合。

    “庆祝我答辩。”苏玲珑笑了笑,“我现在和他在一个项目组里。”

    唐叶说道:“什么项目啊。”

    “涉密的一个项目。”苏玲珑笑着说道。

    走廊上苏玲珑的室友在听到了罗海楼这个名字,就忍不住停下了脚步,听到了苏玲珑只说一个涉密项目,脸上难看,等到人回去了之后,更是阴阳怪气地,“你和罗学长不就一起做实验,还涉密?”

    苏玲珑没有回答,何必理会这些酸话。

    那个美术系的室友在宿舍里的小群吐槽了一下,他们美术系的只觉得一个本科生能作什么重要保密级别的实验,就是瞒着不想说罗海楼的事。

    少女的祈祷:其实……我倒是可以理解,要是别人还好说,那可是医学部的罗海楼啊。当年星探都到了学校里挖人,不过罗学长给拒绝了。

    其他两人也不说话,三人都觉得是苏玲珑不愿意说,太小气了一点,就生怕被人撬墙角吗?

    等到毕业各奔东西,这个三人小群一开始的时候还有点热闹,没事发个消息,或者甩一下拼夕夕的链接,等到日子一天天过去,小群里没有人说话,连链接也没人甩了。一直到某一天,忽然又热闹了起来。

    少女的祈祷:我没看错吧,那个细胞活化液,那个卖到爆炸的,还需要摇号的,主贡献人是沈青?今晚上有一个面对面的访谈活动,是中科院生化所的专访。

    莹莹的妈:细胞活化液,我的天啊,我根本抢不到,我想替我妈抢一支的,全家人排队摇号,我没看过相关的新闻报道,真的是沈青吗?我们宿舍的那个?

    追逐自由的风:我看过一个报道,好像是的,她还和罗海楼结婚了,两人蜜月也是在国内度过的,因为这样的两个研究人员要是出国了,可能会被扣在国外,根本回不来。现在细胞活化液有价无市,只有华国的公民摇号才能购买,并且在登记摇号的时候,都要填下三个使用意向,如果发现用在三人之外,一旦被查出来了,今后就失去了购买资格,目前本国都供不应求,哪儿能供应到国外去。

    少女的祈祷:当时应该对沈青更好一点吧,要是毕业还保持联系,说不定就可以拿到内部的批号,拿到细胞活化液。

    这话一说出口,小群里又是一阵沉默。

    少女的祈祷:不说这个了,我觉得她的性格挺独立的,一板一眼的,做事很有节律,怎么会让人走后门,好难想象。

    莹莹的妈:是啊是啊。

    很快就有人又说了细胞活化液的功能和价格上,感慨这样的神奇物质,虽然会加速细胞的分裂,坏处是短寿,但是缩减的寿命并不多,尤其是用在癌症病人上,能够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要比以前手术放疗化疗的办法好的多,更何况还有其他奇妙的用处。

    少女的祈祷:我还看到了一个新闻,一个妹子不是被人求爱不成,泼了硫酸吗?我看到了她的恢复,真漂亮啊,她在微博里吹爆了这个细胞活化液。

    莹莹的妈:还有一个小孩儿被火烧了,也不用植皮了,真的太好了,我自从做了孩子妈,就看不得孩子受伤,现在的技术真发达。

    那一夜,小群里所有的话题都是细胞活化液,期盼有一天可以不用摇号,想买就买到。

    有一个是不婚主义,有两个都已经有了孩子,晚上给孩子辅导功课的时候,就忍不住提到了沈青,“好好学习,到了好大学,说不定会认识更多的人,我以前宿舍的室友是沈青,就是那个研究细胞活化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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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孩子是对照组1

    苏玲珑这一次的委托人叫做邬盼巧。

    邬盼巧是年轻的时候鼎鼎有名的俏姑娘, 虽然穿着的是靛蓝色的布裙, 乌油油的长发也只用一根木簪给挽住, 但是一双上翘的丹凤眼,眨眼的时候顾盼神飞的, 让村里人的眼睛都不够用了。

    等到丈夫去世, 又是让人眼珠子黏在身上的俏寡妇, 多少汉子魂牵梦萦, 就悄咪咪瞅着邬娘子。

    邬盼巧的丈夫去世,因为只有一个独子叫做章信鸿,这孩子像极了他父亲章平, 章平又是章家幼子, 是老太太的心尖儿宠。章家人就把邬娘子给留了下来,不让她再嫁, 好好养着孩子。

    章家老太太一共生了三个儿子,大儿子是经商, 生意头脑不错,在镇上做酒楼的生意,南来北往地消息都很灵通,市场出去走商;二儿子喜欢读书,中了秀才之后在镇上教书, 同时还想着考举人;小儿子是老来得子, 宠得不行,也是几个人最没出息的,不过大哥二哥还有三弟, 几个人感情不错,觉得小弟哄着老太太,也不错。

    章平因为陪着老太太,一张嘴也特别会说。

    当时是回祖宅祭祖,一眼就瞧中了桃花村的邬娘子,惊为天人,就闹着要娶。

    章家是镇上的富户,实在没办法就顺了章平的意,章平就一直在蜜罐子长大,等到成亲了对自家媳妇是说不清甜言蜜语,哄着妻子高兴,邬娘子虽然是村里头的出身,但是性子泼辣机敏,长相艳丽,日子过得也算是和美。

    章平是和人吃酒,吃得上头,一脚踏空,直接从楼梯上摔下来,脑袋朝地撞了一个大洞,呜呼哀哉去了之后,留下了守寡的邬娘子。

    邬盼巧能够长得鲜亮,那也是因为家里头娇滴滴养着,上面有两个哥哥,在家里是千娇百宠。被章平闹着要娶,直接成了镇上的媳妇,等到章平去世了,他咽气之前还惦记着媳妇和儿子,和娘说要好好养着他们娘俩。

    章家老太太哭得跟泪人一样,拉着头上破了血窟窿的儿子的手,一口就应下,要养邬盼巧还有孙子一辈子。

    按道理邬盼巧的日子过得还算是不错,就没吃过苦头,问题就出在章信鸿身上。

    章平自己小时候不好好读书,但是等到大了,就觉得还是二哥这样好,就盼着章信鸿出息,到了年龄就送孩子去读书。

    邬盼巧也希望孩子好好学习,可问题就是,去上私塾的章信鸿根本就不用心学习,还把自己的课本功课都给了一个穷小子方建了,靠着方建完成作业,最后让章家人觉得他有出息,咬咬牙给送到京都的书院里读书,结果他就闹着要签一个书童,就是方建。

    本来要签死契,因为章信鸿打滚要人,对方又不肯签死约,就成了活约,最膈应的应该就是邬盼巧了,她是万万不想要这个方建的,这个看上去彬彬有礼的少年,她打心眼里厌恶。

    谁让这方建,是童娘子的儿子。

    童秀秀是住在邬盼巧的隔壁,两人小时候的关系很好,邬盼巧是蜜罐子里长大的,童秀秀则不然,她家重男轻女,生活很苦。

    邬盼巧因为和童秀秀的关系很好,在童秀秀娘抽她的时候,偷偷救她,替她分担一点农活,后来邬盼巧的大哥情窍初开喜欢上了童秀秀,她就更对童秀秀好了,以为童秀秀会当她的大嫂。

    她娘不太喜欢童秀秀,觉得对方有点小家子气,尤其是下垂的眼,眼白多于瞳仁,用老人家的话来说,看上去就有点凉薄。

    容貌也也不如自家女儿明艳,是属于有点秀气的那种,用读书人的话,那就是小家碧玉。

    后来的事就让邬盼巧给气坏了,这童秀秀一边见到了她大哥又是跺脚又是摇头的羞羞答答,耳珠上的耳环都脆当当地作响,听到她打趣,还涨红了脸,要同她闹,说再打趣再也不要理她了。

    转眼童秀秀和村里的方秀才一起掉了河,光天化日之下抱在一起,就成了方秀才的娘子。

    邬盼巧可给气坏了,她当时淘气,就在树冠里待着乘凉,就看到了童秀秀约着方秀才到了河边,然后假装崴脚掉入到了河里。

    她又气又怒,因为和童秀秀的关系不错,没当面掰扯这个事,私下里就和童秀秀说了,结果童秀秀当时找了七七八八的理由,等到晚上,她大哥特地一脸伤感等着她。

    邬大海:“你也别和秀秀生气,她怪不容易的。”

    邬盼巧气得辫子都要炸了开,“她当时不要脸,我都看得清清楚楚,她就是故意的。”

    邬大海叹了一口气,目光里有黯然,“秀秀的娘看不上我,现在这样也挺好。”顿了顿,又说道,“其实这样也好,免得咱们两家还要换亲,秀秀嫁过来,让你嫁过去。”

    什么看不上,什么换亲?!

    邬盼巧气得脸上发青。

    邬家是什么条件,她爹是猎户,能够射大老虎的,他们桃花村靠山吃山,随便在深山里捡一点菌子还有打几张皮子,就可以过得日子是全村里数一数二的。

    而童家呢?家里头就点薄田,据说是早些年生了几个丫头,因为养不起都给掐死了,后来好不容易得了一个独苗苗,童天柱,那可是给宠上了天,后来又怀了童秀秀,因为要给天柱积累福分,就没把童秀秀给掐死。童家人把天柱养得跟个二傻子一样,游手好闲的,家里穷也讨不到媳妇,就这样的营生条件,还想要娶她?跟他们邬家换亲?!

    邬盼巧的声音里满是不可思议,“大哥,你是脑子进水了,我会看上童天柱?我爹我娘会同意换亲?我们家有什么不好,童秀秀老娘也怪满意我们家的,他们家多简单,给足了彩礼就可以了。”跺了跺脚,“都说我是村里聪明的,这童秀秀才是手腕高着呢。”

    邬大海还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和方秀才的事,日子就让他们自己过吧,你也别害秀秀了,别说了,就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邬盼巧恨恨地,“哥,我就恨她,既然没有这个心思不知道早说?吃着碗里瞧着锅里,我呸。都说我面相看着花花,她秀秀是个好的,我看都看反了,童秀秀的心野着呢。”

    邬大海最后央求邬盼巧,邬盼巧念着小时候的情分答应了,只是冷笑道:“费劲心机求得方秀才,我倒要看看她今后日子就和美了!看着方秀才就是个药罐子,读书读得好又如何?有命读书没命当官的人多了去了,她还想做官夫人,我呸。”

    邬盼巧就和童秀秀两人割袍断义,等到后来,就如同邬盼巧说得那样,方秀才根本没去考举人,他的身体不好,冬日里一场风寒呜呼哀哉,那时候的邬盼巧刚被章平看中,她心中很是痛快。

    童秀秀成了寡妇,还带着孩子,方家因为供儿子读书,家里就等着儿子出头,天降横祸,老两口的身体每况日下。

    就在这个时候,让邬盼巧气急败坏的事出现了,她的倔头倔脑的大哥居然还要娶寡妇童秀秀!还要把那个方建当做自己的儿子!

    无论是邬家的父母还是二弟,妹妹,都不同意这门婚事,邬大海心不在焉的情况下,上山就被老虎给叼了。

    邬盼巧更是把童秀秀当做是一个大祸害,童秀秀的日子过得不好,她才高兴。

    而方家的人去了之后,童秀秀的日子越过越惨,邬盼巧心里头痛快呢。

    结果,她现在听到了什么,儿子非要给足银子让方建当他的书童?!

    “不行,别人可以,只有方建不行,你想要什么书童,娘都给你找,只是不能方建!”

    “夫子都夸奖方建呢!娘,我就要方建,没方建,我就不去京都读书了!”

    邬盼巧气得病了一场,结果病好之后,这事就成了定局。

    能怎么办?章信鸿就只要方建,要不然就口口声声不读书了,方建也愿意签约活约,就干脆顺了章信鸿的意。

    方建似乎是遗传了方秀才的好脑子,到了京都里居然折腾了不少的小玩意,什么吟诗作对的,还被人看中,最后通过科举平步青云,给童秀秀挣了一个诰命。

    而章信鸿呢,这个时候才知道,他在私塾里,就是把书给了方建,靠着方建完成的作业,到了京都里,那个书院哪儿是给章信鸿读书的,分明就是给方建铺路!

    邬盼巧顺心了一辈子,结果发现,自己最讨厌的童秀秀,居然养的儿子上了金銮殿,而她的儿子根本不成器。

    不光如此,那个黑心肝的方建反过来还对付章家!

    凭什么啊?凭什么让方建靠着章信鸿出头,凭什么章信鸿自己不能考科举,给她挣个诰命。

    邬盼巧大字不识,全家人都没有把章信鸿给拽到读书这条道,有了重来的机会就憋着一股气。

    她的儿子不要做比人的踏脚石,不要做别人的对照组,她前半生压过了童秀秀,后半生也要继续压着童秀秀!

    我家孩子是对照组2

    “三夫人, 三夫人。”咚咚咚的跑步声音响起, 苏玲珑抬头一看,就看到了一个瘦不伶仃的黄毛小丫头。

    是真正意义上的黄毛丫头, 头发扎成两个小髻,毛茸茸散了不少,黄楞楞的像是缺乏营养。

    拢了拢衣裳,苏玲珑开口问道:“怎么了?”

    虽然接受了记忆, 但是还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手指揉了揉眉心, 脑子有些昏昏涨涨。

    如意直接对着苏玲珑说道, “三爷受伤了, 被人抬过来, 老夫人让喊你过去呢。”

    苏玲珑知道了章平恐怕是一脚踏空,站起身子,“走吧。”

    如意一边和苏玲珑解释,一边用手比划,“三爷是摔了头,裂了一个缝。三少爷生了风寒, 大夫说这个情况下最好不要见面。老夫人让我请你去见见三爷。”

    苏玲珑点了点头,想到了章信鸿也是刚睡下, 所以邬盼巧也是被折腾地回房小憩。

    苏玲珑跟着如意的身后,章家在黄濑镇里宅院算是大的,大爷章栋生意做得好,把村里的父亲母亲接过来享福。

    二爷章梁的书念得不错, 给宅子里都定了规矩,得像是大户人家一样,买了小厮和丫鬟,在宅子里定了规矩,父母被称为是老太爷和老夫人,然后宅子里分别是:大爷、大夫人;二爷、二夫人;三爷、三夫人。

    三爷章平纯粹是负责嘴甜,陪着父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

    这规矩也刚时起不久,其他买来的人说得别别扭扭,就这个当初饿到要死的小丫头,起名叫做如意的,喊得最自然。

    章栋、章梁还有章平,三兄弟像是拧成一股绳,也都孝顺父母,所以老太爷和老夫人的院子是最大最好的。

    这会儿章平摔得重,老太太当时看得差点背过气,让人把三儿抬到自己的屋里。

    当章平一头栽下来,酒楼直接卸了门板,找了几个把人给抬到了医馆,医馆的人束手无策,让把人给抬回去,意思是免得在外去了,还丢了魂。

    等到苏玲珑进来的时候,里头的气氛古怪而又压抑,像是想要哭,又不想这个档口哭出来,惹了晦气,那种要哭不哭,反而更压抑了。

    老太太坐在床边,拉着章平的手,正絮絮叨叨说着:“平儿,你放心,信鸿是你的命根子,……”

    “三夫人来了。”

    如意气喘吁吁地喊着,老太太连忙站了起来,“老三家的,先前平儿就说想要和你说说话。”

    然后像是老母鸡轰鸡崽子一样,驱赶其他人出去,走到了苏玲珑的身边,她那双干瘦的手攥着三儿媳的手,她的眼眶发红,“先前平儿就和我说了,等你过来了,和你说说话。”

    章信鸿是生了病,按照大夫的话,是风邪入侵,现在的章平脑袋破了个洞,已经没什么办法,要是再让风邪入侵,只怕当场去世。

    所以老太太特地嘱咐了,只让邬盼巧来就行,不需要带上章信鸿。

    现在苏玲珑到了床边,看到了章平。

    因为脑袋后面裂了个口子,只是简单敷了一层草药,青青的草药泥和血色混在一起,让人瞧着有些触目惊心,因为失血,嘴唇上都没有了血色。

    他的胸膛起伏着,像是用尽力气活下去。

    章平的眼皮耷拉着,在看到了苏玲珑的时候,眼皮就勉强支棱起来,迸发出热情,“娘子。”

    他好像用足了力气,声音却在苏玲珑的耳中是细若蚊蚋。

    靠得近了,他浅浅微弱的呼吸几乎喷在她的面颊上,才能够听得到。

    “信鸿就麻烦你了。”章平拉着妻子的手,在摔破了头的时候,那种剧烈的疼痛,让他一瞬间脑子空白,等到刚清醒的时候,脑子里都是想着和邬盼巧的初遇。

    为了方便干活,乌压压的头发结成的辫子,简单用红绳盘起,小姑娘因为爱俏,正好是春日,簪了一朵红花。

    乌发红唇,水汪汪的眼睛。

    她是刚给田间的爹和娘送饭,拎着一个木桶,注意到了他的视线,侧过头微微一笑。

    章平的老爹是屠夫出身,家里算是条件不错的,父母也都咬咬牙,送三个孩子去念过书,章平那时候淘气,读的书都已经忘了,也就勉强认识字,忽的脑中就出现了那句,“人面桃花相映红”。

    第一眼见到了邬盼巧,他就觉得那句话活脱脱就是写的邬盼巧。

    他被宠着,娘一直和他说,今后替他找个顶顶好人家的姑娘,他一直笑嘻嘻地应着。

    大嫂的性格风风火火,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是里外一把好手;二嫂的性格有点内敛,也是长得不好看,但是性情端庄。

    等到见到了邬盼巧的第一眼,章平就被那个回眸甜丝丝的笑容给击中了,原本朦朦胧胧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妻子,见到了邬盼巧,一瞬间就清楚了。

    所以章平央求娘亲去打听邬盼巧,明显是未婚小姑娘的打扮,要是订了婚他也会死心,如果是没有订婚,他就求着娘亲让他娶她。

    拗不过儿子,让人打听了桃花村里最漂亮的那个,叫做邬盼巧,还没有定下,家里头疼爱这个闺女,做活不多,不过性情是不错的。

    看着干干清净唇红齿白的小姑娘,章平的老娘也明白了为什么三儿子就闹着要人。最终就给自家儿子定下了邬盼巧。

    章平知道自己要死了,不然怎么会老梦到当时和娘子的初遇。

    他和邬盼巧的感情很不错,虽然大嫂二嫂都识字,一个是帮着做酒楼做生意,一个是老举人的女儿,也是识字的。

    邬盼巧是唯一大字不认识,还是村里头出身的,但是章平还是很喜欢鲜活俏丽的邬盼巧。

    不知道为什么,章平觉得拉着眼前人的手,依然是俏丽的,却有一种生疏感。

    或许是错觉?因为章平觉得自己眼前起了一层薄雾,头昏眼花,“我和娘说了,会好好养你们母子两人。”

    章平在被抬到医馆里,人还是有意识的,想着的是,邬家不如章家好,就算是他去了,也要养着邬盼巧一辈子,现在看着她的模样,忽然又觉得或许她会找到一个更好的人家,拉着她的手,“你在章家一日,爹娘就养你一日,好好教导信鸿,让他念书,今后有出息。”

    轻声说道,“要是你遇到了合适的,也不必替我守着,我等会就和爹娘说。”

    说完了这话,章平的心里有些酸楚,又有些释然。

    同时,心里头也是后悔了,他酒量不好,为什么要喝酒呢?

    章平因为心绪起伏,胸膛也是剧烈起伏,要不是因为头上裂了缝,这会儿只怕就咳嗽出来了,“你去把娘叫进来。”

    吱呀一声推开了门,苏玲珑对着眼眶发红的老太太说道:“娘,三爷有话要和你说。”

    “好。”

    扶了一把踉跄的老夫人,苏玲珑走出去了之后,和外面的如意、吉祥说道:“去把三少爷叫起来。”

    两人一愣,之前老夫人特地交代过,不让信鸿过来,这会儿惴惴地看着大夫人,老太太到里头了,现在就是听大夫人的。

    听到了苏玲珑的话,大嫂潘芳看了一眼,眉头皱着,“信鸿不是生病了吗?这个时候折腾他,而且三爷是脑壳上有了缝,进气都不如出气多了。”

    “就是因为不太好,总不能让最后一面都见不到吧。”苏玲珑说道,“先让他在偏厅里等着,要是过不去这个坎,还能见到最后一面。”对着吉祥如意说道,“带着被子裹着,别进了风寒了。”

    二嫂景莲手里悬着一串绿檀佛珠,她在紧张的时候,就会下意识地褪下佛珠,捻动让自己平静下来,这会儿她就捻着佛珠,声音也是柔和的要滴出水来,“也是,信鸿过来也好。父子人伦天性,做儿子的理当送父亲最后一程。”

    潘芳没好气地说道,“我成了坏人一个了,你做娘的都不心疼,一个说父子天性,我拦着做什么?我也是看信鸿之前烧得厉害,罢了罢了,就按照邬娘子说的,把人给带过来。”

    两个丫鬟听到了潘芳的话,像是得了圣旨一样,一溜烟就往三房的院子里跑去。

    苏玲珑:“大嫂也是心疼信鸿,只是……这次三爷怕是难过这个坎,人还难受着,都惦记着信鸿,总得让信鸿了解三爷的苦心。而且,到底是在家,错过了最后一面太过于遗憾。”幽幽一叹,“大爷也是大小就疼三爷,这次出门在外,只怕回来了,心里头也难过。还有爹也是,回头指不定难过成什么模样。”

    景莲平时就知道邬盼巧是个会说话的,不过平时说话不像是今天这种,格外地掏心窝子,景莲本来就心思敏感,泪珠子往下落,轻声念了一句佛号,“是该如此,我也希望二爷接到消息了,能早点赶回来。”

    潘芳想着,这章家人上下拧成一股绳,所以日子才过的红红火火,小叔子是最不顶事的,不过负责哄着老太太,家里也从没有出什么乱子。

    等到当家的回来,知道弟弟去了,只怕确实会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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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孩子是对照组3

    在章信鸿还没有过来的时候, 二爷章梁就到了。

    章梁带着青色的巾子, 面上蓄着长须,等到他一过来, 景莲就迎了上去。

    他听到了消息,就知道三弟恐怕不好,急急往家里赶,但到底心里头是存着一分希望的, 万一还可以好呢。

    这会儿看着景莲期期艾艾的模样,又想着自家媳妇向来是伤春悲秋, 就去看大嫂和弟妹, 一个见着他面色沉重, 一个低着头, 他的心里头咯噔一声。

    “我进去看看。”撩起了袍角,就要往里走。

    “三爷在里面和娘说话,三爷的力气不足了。”苏玲珑提醒说道。

    章梁的神色更加肃穆,要是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眼眶有些发红,等到他前脚踏入到了屋里, 后脚就是不情不愿地裹着被子过来的章信鸿。

    章平能够得到章家全家人的喜爱就是因为他生得俊朗,集合了老太爷和老夫人的长处, 章信鸿这孩子也会长,加上邬盼巧的底子好,六岁的章信鸿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粉雕玉琢的, 因为发烧,双靥烧得红红的,眼睛也是烧得水汪汪的。

    “娘。”然后再和两个伯母招呼。

    潘芳自己有个和章信鸿差不多大的孩子,见着他脸上红通通的,“别站在风口里,还难受不难受?”

    章信鸿吸了吸鼻子,他当然是难受的,身上又热又冷,吃了苦哈哈的药,胃里翻腾的厉害,被那个古怪的味道弄得反胃直接吐了,食道是火辣辣的疼,好不容易睡着了,结果正香的时候被摇醒,他听到了大伯娘的话,下意识地撒娇,“大伯娘。”

    潘芳有些心疼,正想要让人到别屋里,苏玲珑上前了一步,所有都看着她把房间门推开了一个小缝。

    章平要是但凡没有摔得那么重,脑上都裂了缝,那么多可以救,而现在的条件不够,不能够让他出于无菌的环境,不能有各种的灭菌手段,不能缝合这样的外伤。

    景莲觉得苏玲珑这样的举动近乎是偷听,但没说什么,毕竟情况特殊。

    潘芳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让章信鸿到外间休息了,三弟妹明显是想要等到里面说完了,就让章信鸿进去磕头。

    “大伯娘,我好难受。”章信鸿仰着头,用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潘芳,“我不想站在这里,我想睡觉。”

    打了一个哈欠,发红的眼眶里噙着泪水。

    章平能在家哄住老太爷还有老太太,章信鸿也是有样学样,他本来就聪明,只是和章平一样不爱读书,知道大伯娘疼他,就瞪着雾蒙蒙的眼睛撒娇说他难受。

    潘芳伸手把人搂在怀里,对着丫鬟招招手,“去倒点水,热一点。”

    章信鸿被抱着,像是小猫儿一样拱着,“大伯娘,我好难受。风吹着,难受。”

    潘芳有些忍不住了,“三弟妹,孩子还生着病,这样折腾也不是个事。”

    景莲叹了一口气,她读过的书还有爹爹讲过的道理告诉她,孩子应该见一见父亲,但是看着生病了的章信鸿,她也同样是为难,毕竟孩子发着烧呢,看样子很是难受。

    而苏玲珑看着章信鸿,想着委托人记忆里的话,“当时发烧,是因为跑到外面玩,因为雨忽然下大,我也没银子回去,就在别人家的屋檐下躲雨,是童娘子当时喊住了我,让我穿着方建的干净衣服,因为当时担心娘亲说我,童娘子还好心给我洗了衣服,特地用炉火把衣服给烤干了,雨小了一些,让方健送我回来的。”

    童秀秀为什么那么热心,当时章平高头大马过来的时候,童秀秀还打过招呼,按照章平的话,是这样说的,“你们隔壁的那个童娘子,说是送了一块儿绣帕给我,说你们之间有些误会,这是她送你的成亲礼物。”

    当时可把邬盼巧给恶心坏了,明知道她不会绣花,特地在这里等着,还把东西给了章平,什么意思?

    不过章平的心中只有邬盼巧,邬盼巧让他东,他都不敢往东南。

    苏玲珑盯着章信鸿,让他打了一个哆嗦,他不愧是章平的亲儿子,章平是个耙耳朵,娘亲从来不打不骂他,最多是冷个脸,他都害怕。

    苏玲珑把人连着被子给抱了起来,“那是你爹,我知道你难受,但是等会不见,你睡起来了,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他了。难受也忍一忍,娘不想看到你遗憾。”

    六岁的孩子,不懂什么生死,会做出往蚂蚁窝倒水,看着黑黢黢的蚂蚁飘在水面上;还会扯断蜻蜓的翅膀,看着它们无法飞起。

    苏玲珑的手揉了揉章信鸿的脑袋,轻声说道:“就是你想骑着爹爹做大马,他没办法搭理你,你想要揪爹爹耳朵,没人可揪,你闯祸了,想要让你爹爹救你,只有娘在,没有爹了。”

    章信鸿打了一个寒噤,苏玲珑侧过头看到了里面老夫人已经在抹泪,估计是已经交代完了,这会儿章梁拉着弟弟的手,眼泪掉了出来。

    把章信鸿抱在了怀里。

    这会儿的章信鸿不像是刚刚那样撒娇还想着娘的话,“等到你爹闭眼了,你就少了一个爹,你永远也见不到他了。”

    章信鸿上前,抓着章平的手,“爹。”

    老太太的嘴唇颤了颤,他是不想让章信鸿过来,除了是怕章平的伤,也是不想看到孙儿见这样的生离死别。

    章梁用衣角擦了擦眼泪,看到了三弟已经是气若游丝,对着章信鸿说道,“鸿儿,给你爹磕个头,你爹的生恩你是报不了了,你记得要连同你爹的份,一起孝顺你娘知道吗?”

    章平摇了摇头,他现在已经说不出话了,苏玲珑把章信鸿放在地上,“给你爹磕头吧。”

    章信鸿结结实实磕了三个头,苏玲珑把生和死说得很清楚,看到了父亲苍白着脸,身下是鲜红的血,章信鸿也有些怕了。

    等到爬起来,不用苏玲珑吩咐就抓着章平的手,“爹,你不要死好不好。”

    眼前是大块大块的色彩斑块,章平甚至无法看清楚自己儿子的脸,只想到要离开,只剩下最后流泪的力气,就松开了儿子的手。

    “娘。”章信鸿无助地看着苏玲珑。

    老太太发出了巨大的响鼻声音,“我的儿啊。”

    外面听到了声响,知道这是章平咽了气,景莲跟在大嫂的身后,眼泪往下流。

    ***

    老太爷还有大爷一起去走商还没有回来,在缺了主心骨的情况下,就开始办了葬礼。

    在棺材铺备着上好的桐木,那是先前老太太给自己买的棺木,现在用在了心爱的小儿子身上,老太太见到了棺材的时候又是哭得晕了过去。

    原本的命运线里,因为章信鸿年龄小,又生病,只让他在棺材面前磕了头,而现在的章信鸿被苏玲珑抱着,强迫他认识到了疼他的父亲去世了。

    原本是和方建约定好了,去方建那里学习怎么快速理解书的意思,结果在家中这样的环境里,惶惶不安,身体好的更慢了。

    意识到自己没有了父亲,也生怕没有了母亲,睡觉的时候,都要攥着母亲的手。

    苏玲珑打发了如意到外面看,按照如意的说法,宅子门口是有个六岁左右的孩子蹲在不远处,她点了点头。

    章信鸿的性子摆在那里,目前是在家里被宠得厉害,但苏玲珑从委托人的记忆里知道,这孩子有些像是小时候的章平,坐在凳子上屁股扭着,对念书不感兴趣,也绝对想不出一路让人代替的主意。

    那么就是童秀秀了。

    现在家门口出现的方建就是个证明。

    童秀秀还当真是一心只想着自己,方建也不过是六岁的年龄,就不怕被拍花子给带走了?

    苏玲珑这倒是误会了童秀秀,不是童秀秀只想着自己,而是方建太有主意了。

    这个镇上,童秀秀的屋子是租住的最差的地方,而章家的宅子是最好的,正好是一个镇的东边,一个是镇的西边。

    方建自己折腾出来了一个竹哨子,和童秀秀保证,“要是遇到了问题,我就吹哨子,不会被拐走的。”

    这个年代又没有什么□□的存在,不会用手帕一捂人就昏迷,方建有这个自信。

    没错,方建是从现代穿越到古代的,一睁眼就是软趴趴的身体,在古代没有抗生素的情况下,他的家境还不好,一场风寒可能就要了人的命。

    方建想着,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原本的方建才死了,他穿越到这个时代。

    方建读过不少,在古代也想要做出一番贡献,可是,他才发现,他的家境实在是太差了。

    童秀秀靠着给人缝补衣服,做绣活勉强维持家用,因为是孤儿寡母,有时候得了不错的赏钱,都得把钱给藏起来,不敢露白,免得被人“借”走了。

    发家是需要本金的,方建发现回到了孩子身体,他的记忆力不错,就想要读书。

    可是让他绝望的是,整个街坊邻居就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读得起书。

    他偷偷去过书肆,直接被掌柜给轰走了,求着掌柜问书的价格,他的心简直是冰凉一片,现在这个年代书可以说是童秀秀一年才能够勉强攒下来的,这前提还是,他们两人没有生病,不能有任何的风险,之前的方建生病,已经掏空了童秀秀所有的钱。

    再等一年?

    方建不能想象,而且就算是真的等了一年,这一本书也不够啊,最多是个开蒙阶段,他是现代人,不会写毛笔字,哪儿来的笔墨纸砚。

    他连毛笔字都写不成,书也不看,再怎么念那些惊才艳艳的诗句,只怕也不会被人当做是他做得。

    就在这个时候,章信鸿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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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孩子是对照组4

    童秀秀是靠在屋里的窗边在绣花的, 忽然窗户被人挡住了,她抬头一看, 看到了章信鸿的容貌, 就心中一颤,手上的绣花针直接戳到了手指,她低低呼了一声, 看到了外面那孩子看过来。

    急急转过身子, 下意识地不让那个孩子看到自己的狼狈,撩开了帘子, 走到了里间。

    方建躺在一张长凳上,单腿高高翘起, 口里衔着一根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草根,双眼放空,看着斑驳还有霉痕的墙面。

    “建儿,你去外间帮我把窗户给关上。”

    方建翻身起来, 看着童秀秀。

    作为成年人,首先就发现了在娘亲童秀秀的神色不对。“怎么了?”

    不光神色不对, 这个要求也古怪得, 难道自己不会关窗户?

    童秀秀看着自己穿着补丁的衣裙,她的手也因为给人浆洗衣服, 冬天的时候都会生冻疮,就算是现在没有冻疮,手上也留下了斑斑红痕。

    咬了咬嘴唇,在儿子面前, 童秀秀从不遮掩自己的情绪,流露出一股不堪来。

    她是不想见到章信鸿的,匆忙一瞥就看到了那孩子衣衫好,也是啊,邬盼巧能嫁给那么好的人。

    一想到出嫁前的那些事,心中就有一种悲怆,刚开始的时候,她和邬盼巧是真心交好的,只是日子久了,就难免心中失衡。

    邬盼巧是蜜罐子里长大的,而自己则是为了哥哥积累福报留下的,父母重男轻女,非打即骂。

    童秀秀自从听说了读书人的出息,就盯上了那个方秀才,对邬大海也是应着,如果要是计划不通,最后好歹还有一个邬大海作为退路。

    但没想到自己成功了,却也被邬盼巧看到了一切,幸好她说什么,邬大海都相信,勉强让邬盼巧没有对外说出去。

    童秀秀在和方秀才家里订了亲,终于放下心来,同时心里头又有一种隐蔽的快感。

    邬盼巧不是命好吗?但是村里最有出息的人就是方秀才了,她倒要看看邬盼巧能够嫁给谁。

    谁知道,转眼间居然被镇上鼎鼎有名的富户章家给看上了,章家大儿子是在镇上做生意的,二儿子是读书人,学问比方秀才还要好,看上了邬盼巧的章平,听说是家里最得宠的小儿子,被宠得厉害,唇红齿白生得比方秀才要好得多。

    她知道了这个消息,像是万蚁噬心一样难受,想到了邬盼巧的绣活不好,特地拿出了十二分的精神做了绣帕,尽自己全力打扮,到了章平面前。

    婚事还没有定下来,她也不比邬盼巧差不是吗?

    谁知道当时章平就和自己保持距离,收下了绣帕没多久,转眼就用石头绑着扔到了她家里。

    一种深深的被羞辱的感觉萦绕在童秀秀的心间,邬盼巧每次回桃花村里,从来章平都是陪着的,任谁都看得出来,是把邬盼巧放在心尖尖。

    章信鸿和章平太像了,现在见到了章信鸿,她仿佛受到了当时邬盼巧的奚落。

    童秀秀看着方建不动,本来就心情不好,眉头皱着,“还不快去!”

    方建心中奇怪,不过按照童秀秀出了内奸。关上了窗,看到了外面那个避雨的人一身好衣衫,甚至腰间还有一块儿成色说不上很好的玉佩,他心中一动。

    这明显是个富贵人家的孩子,难道有什么纠葛?

    方建一直在发愁怎么弄钱,看到了小少爷打扮的章信鸿,立即就打开了门,“外面很大的雨,你先进来避避雨吧。”

    章信鸿的脸上浮现出惊喜,“多谢。”

    看他的举止,应当是读过书的。方建心中更满意了,嘴角一勾,“你身上全湿透了,我看年龄你和我差不多,我把我的衣服拿过来,你不嫌弃的话,先穿我的衣服。”

    把人请入内了之后,小跑一样回到了自己的房里,然后拿出了包括中衣在内的衣裳。

    方建把衣服留给了章信鸿,利爽说道,“别嫌弃,虽然有补丁,但是我娘浆洗的很干净,家里就我和娘,你就在这里换,我和娘都不过来。”

    说完不给章信鸿拒绝的机会,就去了内间。

    童秀秀自从听到了动静,简直要被方建的操作气得半死,尤其是方建不光把人给领回来了,还把自己的衣服都要给章信鸿穿。

    “你!”

    方建在童秀秀刚说了一个字的时候,就对她摆了摆手之,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童秀秀觉得眼前的方建格外给她挫败感。

    一个月以前方建的那场大病是巨大的分割点,以前的儿子乖巧听话,现在的儿子很有自己的主意,经常往外跑。

    童秀秀根本不想见到章信鸿,结果方建是把窗户给关了,都不问问她,居然直接把人给领了进来。

    “娘,我很清楚我在干什么。”方建意味深长地说道,“我知道,这是个小少爷,他的身世很好,娘,我们没有钱,或许可以从他身上突破。”

    童秀秀看着方建,有一种很荒谬的感觉,他的表情太像是成人了,像是一个中年人占据了孩童的躯体。

    但很快,童秀秀就被方建的话吸引了注意力,“娘,我爹是秀才,如果我爹还在,我肯定可以读书,我觉得天分很不错,听人背诗,我都可以背下来,但是我不认识字,我想读书。”

    童秀秀听到方建提到了方秀才,心中悲伤,她难道不想让孩子读书,“要是你爹还在,一切都好说,现在哪儿读得起?”

    “外面的那个小少爷可以。”方建的眼睛闪闪发亮,“娘告诉我,和外面的小少爷有什么渊源纠葛,我是个孩子,他也是个孩子,让他承我们的情不难的。娘可以把他的衣服浆洗干净,让他穿着原本的衣服回家,我可以送他回去,只要让我能够拿到他的课本,笔墨纸砚,只要可以,我一定可以出人头地。”

    童秀秀的眉头皱着。

    方建出了杀手锏,“娘,这样的日子,你想过一辈子?用不起灯油,给人绣花眼睛都花了,你现在年轻,熬得起,等到了老一点了怎么办?我要是不读书,运气好,给厚道的东家做长工,这辈子就这样了,永远也比不上外间的那个锦衣玉食的小少爷。”

    童秀秀的表情有些松动。

    方建心中一喜,知道自己找到了切入点,一边注意观察童秀秀的微表情,一边说道,“娘,我也是想给自己争取个机会,要是能够识字,去茶楼酒馆里做个算账的,就算是今后为外面的小少爷,做个工也是好的,算是接下了一份善缘。”

    听到了这里,童秀秀的呼吸越发急促,想到了当时邬盼巧和章平回娘家,邬盼巧那似笑非笑的眼神;邬盼巧怀孕之后,章平对她的小心翼翼;方秀才去世之后,她想要让邬大海娶她,结果连夜赶回来的邬盼巧和邬家其他人坚决不同意,邬大海上山之后被老虎叼走。

    死了一个秀才丈夫,婆家几乎是支零破碎,想要娶她的村里条件相当好的邬大海被老虎给叼走了。

    童秀秀因为一连串的变故带着霉字,娘家人原本是想让童秀秀改嫁赚一笔钱也不敢了,直接把人给赶了出去。然后童秀秀就带着孩子在镇子里安顿下来。

    想到了这些年的经历,童秀秀的眼珠子发红,“建儿,你记忆力好?”

    “对。”方建说道,“我也会一些简单的汉字,就是买不起笔墨纸砚,估计写出来不好看。”

    “娘供你。”童秀秀说道,“会比外面的那个小少爷更好。”

    “娘,我们家哪儿有银子呢?”

    童秀秀低着头。

    方建看着童秀秀,这在现代也就是个从大学象牙塔出来,步入社会没多久的姑娘。

    方建哄着童秀秀,说道:“娘,你和外面的小少爷有什么纠葛,告诉我,我来想办法。”

    哗啦啦的雨敲打在瓦片上是当当当的作响,从屋檐下淌落,滴落到水沟里。

    童秀秀尽力遮掩,方建还是听出了她想要藏住的东西,她是把邬大海当做了备胎啊。

    童秀秀不识字,带着他艰难生活,方建在现代出了车祸死亡,睁开眼就看到的是照顾他通红了眼的童秀秀,他知道对方是她的娘亲了之后,就想过要让她过得好,现在就下意识地替童秀秀找理由。

    例如童秀秀家重男轻女,她当年把邬大海当备胎也是正常,后来她是个寡妇,如果邬大海有意,也没什么不对。

    反而是邬盼巧确实可恶,自己蜜罐子里长大的,都容不下隔壁一个苦命的小娘子?

    方建略一沉吟便说道:“娘,在章信鸿的面前,咱们先不提和邬娘子的那些恩怨,你就说见着他就像是一个故人,咱们帮着他,我探探他的口风,如果他在私塾里读书,我让他把书借给我。”

    “章家二爷就是镇上的先生。”童秀秀连忙说道。

    方建微微一笑,“娘,咱们就一心对章信鸿好,他既然读过书,难道不知道知恩图报的道理?按照您的说法的,章三爷不学无术,邬娘子自己也是大字不识,章信鸿指不定也是这样,我只要有书了,学得比章信鸿好,就等于把他拿捏住了。我到时候告诉他怎么做好功课,他尝到了甜头,肯定就把更多的书借我看了。”

    童秀秀一想是啊,不管怎么样,章信鸿都是章平的种,她家的建儿父亲就是秀才,要不是去的早,说不定考上举人呢。

    童秀秀心里头像是被儿子点燃了一把火,点点头就打算按照儿子的说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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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孩子是对照组5

    对章信鸿来说, 原本是很狼狈地淋雨,在外面风吹雨打的, 整个人像是落汤鸡一样。

    结果被一个同龄机敏异常的男孩子接到了他家里, 虽然家境不丰,但是有一个温柔的娘亲,不像是自己娘亲那样有些凶巴巴的, 虽然父亲乐在其中, 说娘亲这样挺好,章信鸿是有些怕娘的。

    那个温柔的婶婶给自己烘干了衣服, 雨小了还让方建送他回去。

    方建也正是个聪明人,给了他一个竹哨子, 如果要是觉得有人可疑,就直接大声吹竹哨子,可以呼救。

    章信鸿觉得和方建说话真的是说不完的话题,方建真的什么都懂, 还说要是上课有什么听不懂的,把书借给他, 他看过了之后, 可以总结一套很简单的办法。

    章信鸿原本是和方建约定第二天自己出来的时候把书给他,结果半夜里发了烧, 烧得昏昏沉沉,后来就是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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