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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五章 虔诚祈愿

    “经商真是赚啊,连这种不起眼的小生意都这么挣钱。”
    朱标感叹着,他可算明白,为何有些商人乐此不疲,天南海北跑的起劲,原来都是利益驱使。
    沈微抿嘴一笑。
    “想说就说呗,孤又不会怪罪。”
    沈微才开口,“殿下,赚钱的不是生意,而是垄断。生意有大有小,大多数的,也就是赚个糊口的钱,若是能垄断,地位也就完全不同了。”
    “例如街边的小贩卖大碗茶,一文钱一大碗,能赚到什么钱?恐怕柴火钱都很难赚回来。但若是方圆十里,就这么一家茶水摊,那么老板的生意一定很好。”
    “再比如煤球生意,要是应天一下子冒出七八家同样规模的探子,哪儿还赚的到钱?也就勉强保本。”
    从事该行业的商户多了,利润一定摊平。
    眼下煤球能赚到这么惊人的金钱,第一新鲜,第二技术革新,第三就是垄断。
    还是特权性垄断。
    听说这是皇太子的生意,还敢抢市场份额的,也没几个。
    朱标一点就透,很快明白了原因。
    虽说这些都是原因,但煤炭生意,大有可为,也是事实了。
    “好好干,等过些日子,老四回来了,也就团聚了。”
    朱标拍了拍沈微肩头,鼓励她好好干活。
    等事情说明白了,也该正一正丹阳的名分,虽说这种神鬼之事,不能公之于众,但正经的认个义女,还是可以的。
    朱标心头盘算着,仪式要搞的隆重些,以显示对丹阳的重视。
    他想的很好,但很快,在朝堂之上接到了御史参丹阳的折子。
    朱标莫名其妙的打开,看完内容,好气又好气。
    折子上表面上参的是丹阳,其实还是剑指太子。
    说他听信了丹阳的一时谗言,放低身段去做生意,同升斗小明们抢利润,实非太子所为。
    既然在民心和技术上打不过太子,就可以占据道德高地,狠狠指责一波。
    反正也只是动动嘴的事。
    至于百姓们有没有实惠的碳用?关朝廷大人什么事?
    他们穿着锦帽貂裘,只恨雪下的不够大,不够好看。
    拿着折子,老朱本来准备留中不发,但太子想要当庭辩驳。
    到底谁才是真的关心民生?
    对着那位御史,太子当场反驳。
    研究新技术出来,是需要银钱的,前期的投入是很大一笔钱。
    虽然有丹阳在,省了这个步骤,但御史不知道啊,且按照常理,研究新技术花钱的钱,还不小。
    不能让人亏本吧?
    所以做点生意,回回本,难道不是很正常?
    等到本钱回复,这门生意就会收回内务府,之后会有专人经营,并且在各个大城市都开放经营点,而赚取的利润,一部分收归国库,一部分留在当地,作为修桥铺路挖水渠的经费。
    “杨大人,这才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朱标意味深长的感叹。
    被反驳的杨御史面红耳赤,狼狈退下。
    全胜
    小小的杨御史,不会被朱标放在眼里,但是,指使杨御史的人,却心机颇深。
    自己不露面,指使御史当前锋。
    可惜做了无用功。
    *
    另一边,沈微正在安排粥厂施粥。
    到了酷寒酷暑天气,常有富贵人家这么做,也让穷苦人家能顺利过冬。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既然赚了钱,索性就花在这些地方,全当是积阴德了。
    沈微忙活了一阵,都不觉得寒风刺骨了。
    只是徐妙云还是看不下去,亲自拿了手炉,塞到她手里。
    “手指头冻的跟萝卜似得,还不赶紧回来?”
    沈微这才收回手,默默摸着手炉,缓了一阵,才觉得血脉活络过来。
    “你说说你,有事让仆人做,不就好了?”
    沈微摇摇头,又看天,“自己做,更虔诚。”
    “徐姐姐你说,我做了这么多事,能攒下功德吗?”
    徐妙云一愣,缓缓道,“我也不知仙家说的功德,到底是怎么来的,但我想,要是你都不算攒功德,别人就更不算了。”
    都做到这种程度了,怎么不算呢!
    而沈微只是缓缓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浅语,“既然我攒了功德,也许,能换她,下辈子投个好胎?”
    长平和杨小花。
    二人身份天差地别,境遇不同,但要不是有她们俩,就不会有现在的沈微。
    那日太子的一句长平煤,勾起了沈微的心事。
    她并不笃信神佛,就算现在穿越了也不信。
    不过那一刻,她还真希望会有漫天神佛,能聆听到她的心愿。
    换两个苦命人,来生顺遂坦荡。
    她虔诚合十,拜下。
    徐妙云心头也涌起一阵酸楚,跟着拜下。
    愿你心愿成真,来生顺遂坦荡。
    *
    “啊切,啊切!”
    朱棣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王爷小心,别受寒了。”
    仆从赶紧拿着大氅,想要盖到朱棣身上。
    朱棣摆手,“行了,穿这个太厚,活动不开。”
    在家穿穿也就罢了,他现在是出去巡逻,穿这么厚实,手都要抬不起来了。
    仆从又不好强迫,只能提着大氅,跟在后头。
    朱棣快步往前,想起大哥的来信,笑容就挂不住。
    新武器啊新武器,我来啦!
    听说这新武器不仅威力大,而且省事省心,足够支撑三轮轮射。
    若是让他掌控了这种技术,再遇上南下劫掠的骑兵......嘿嘿嘿,骑兵就要遭老罪咯!
    再来无影,去无踪的马匹,也怕火枪!
    不过他也有点遗憾,要是秋收之前他拿到这批火器,管教对方有来无回。
    不过生产这种火器,一定耗时耗力,晚了些拿到,朱棣也不生意。
    肯定是爹跟大哥攒了又攒,好不容易才攒下的家底,有的拿,就不错了,不能挑剔。
    然后朱棣兴致勃勃的,去库房挑了一杆枪,准备上手试试。
    自有熟悉的枪手,指点他怎么操作。
    放了一枪后,轰隆隆的动静,把所有人都惊动了。
    在一片惊慌中,只有燕王大声称赞的声音,“妙,妙极了!”
    有火枪在手,也叫草原部落知道知道,什么叫做能歌善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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