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清晨,他看着莉香出门,就从自己身边擦肩而过,却对他视而不见。
他很后悔,要是穿着判官服,把舌头伸出来的话,或许她还能认出他来。
这一天,莉香是去游戏公司面试。
杜笔安悄悄跟着她,也来到游戏公司,而这家刚上市的公司,恰好还在招聘程序员。
于是,他也去报名应聘了。
一星期后,他接到了不予录用的通知。
但他又去应聘了。
这一回,杜笔安应聘的岗位,是游戏公司所在大楼的物业保安。物业经理看他有着大学文凭,又长着一张忠厚老实脸,自然顺利录取。
从此以后,他每天跟着莉香一起挤地铁上班,悄悄在背后送她到公司。每天中午,他都会穿着保安制服,巡视整个大楼,在游戏公司所在的楼层,他会多往里看几眼。有时,看到她冲到前台签收快递,也会看到一个挂着程序员吊牌的男员工,殷勤而笨拙地跟她搭话。
程序员叫万治。
但是,莉香从没注意过穿着保安服的他,更没跟他说过哪怕一句话。许多次,她从他的身边经过,带走一阵清香的风,却没有回过头。
他不知道,这叫偷窥。
一百多天过去了。
杜笔安终于觅到一个机会,半夜潜入游戏公司,将莉香遗失在鬼屋的手机,偷偷塞回她的抽屉。他原本在手机里录了一段音,说出想要对女神讲的话,但临了还是删除。
这天上午,他透过走廊的玻璃,远远看到莉香发现了手机。
她一定在想——会不会真有天使?他想。
这天傍晚,下班后她没回家,而是坐上了经理的奔驰车。
七夕啊,大家都要去开房了,居然是跟他吗?
杜笔安脱下保安服,拦下出租车,跟到外滩的高级餐厅。
女神跟高富帅的经理吃怀石料理时,杜笔安正饿着肚子站在楼下做电线杆。这些天,他一直在保护她,每个晚上暗中护送她回家。因为,他有一种感觉,或者说,闻到了一股血腥味。那个家伙,变态杀人狂,就在附近,盯上了她。
当莉香独自冲出餐厅,他微微放心了些,跟着她坐进地铁。他站在车厢的另一头,看她呆呆地靠着车门,对手机念着什么微信。
回到地面,走在苏州河边,四下无人。
深夜,那种感觉,杀人前的感觉,越发强烈。
那个家伙果然出现。
杀人鬼!
他,不,是它,正从背后接近莉香。
杜笔安紧张地喊不出声音,只能奋力冲到前面,阻拦在它与女神之间。
此刻,莉香突然回头,路灯下看清了杜笔安的脸。
判官般的脸。
只有半秒钟,她掏出防狼喷雾剂,全都射到了他的眼睛里。
他再也看不到莉香了。
耳边,只听到她急促的脚步声,还有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它要去追赶她了。
不。
他闭着眼睛抱住那个男人的腿,死活都不能让它追上莉香。
于是,它掏出了刀子,那把杀了至少七个女人的尖刀,刺破了他的心脏。
纵然判官,也会死的。
同时,他死去的双手,仍然紧紧掐住它的大腿,再也无法动弹,直到它用刀砍断他的手指。
七夕夜,两个巡逻的警察路过,当场擒获变态杀人狂,这桩特大连环杀人案件告破。
案发现场有具刚被杀害尸体,是个外地来沪的年轻男子,眼中残留防狼喷雾。有人一度怀疑他是凶手同伙,但很快被否定了。
法医在检验时发现——死者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已被凶手用刀砍断了。
在这个世界上,却无人知晓,那是他第一次触摸到莉香头发的两根手指。
他死去的那一晚,是他俩在鬼屋初次相遇的第一百二十天。
办理这桩案件的,是我的表兄叶萧警官,从他的调查笔记中,我大致拼出了这个故事。
今晚,我打开音响,听了一首《突如其来的爱情》。
2014年,铃木保奈美四十八岁,属马,本命年。
如果,爱情是条射线,除了开头第一个刹那,往后全是痛苦和无意义。除此以外,对于爱情的赞美,都是虚假。然而,就是那个开头的刹那,是我们活着仅剩的几种美好之一。
但,依旧,我们会记住那个开头的刹那的美好。
晚安,莉香。
第9夜 香港一夜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吴宇森《英雄本色》宋子豪(狄龙)
2005年10月15日,我第一次到香港。
早上,自深圳出发,我跟制片人Z先生同行,有辆轿车来接我们。经过文锦渡关口,守关的阿SIR面带微笑,看过通行证,示意入关。进入香港的道路改左驶,丘陵起伏,绿意盎然。车虽多,但井然有序,绝不见内地常见的抢道。潮湿浓雾间,群山外的海峡,忽隐忽现,硕大的青马大桥,蓬莱仙山般的摩天巨楼。进入九龙半岛的水泥森林,看不到周围高楼的顶,窄窄的马路两边,招牌已是横看成岭侧成峰。
在尖沙咀的酒店住下,特意走到弥敦道南头重庆大厦,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就是这处,却到处是黝黑的印度人或巴基斯坦人,底楼是个档次很低的卖场,据说晚上不安全。
下午,我和Z先生见了香港的投资方及导演黎妙雪。那是我的小说第一次改电影——《地狱的第19层》。有位很资深的女电影人,谈到张国荣出事前跟她通过电话,某段诡异的故事,在此不表。
谈完事,我和Z先生坐地铁去维港对面的香港岛。在金钟下车步行坐缆车,来到太平山顶赏夜景。观景平台狭小,大雾看不清,草草下来。转了很久,却撞到中环广场,在香港打工的菲佣,每逢周末放假聚集于此。又坐地铁去铜锣湾,车厢大半东南亚面孔,间或几个裹着美丽的丝绸头巾,那是穆斯林女孩标志,应是印尼或马来西亚人。
回到酒店,我独自外出。
深夜十点多,于香港人而言,夜生活才刚开始。兰桂坊这种地方,我素无兴趣,掏出手机里存的地址,步行前往附近一条小街。
拥挤逼仄,密密麻麻的招牌底下,有间上海小馆。门面不大,只有七八张桌子,下夜班的工人在吃炒饭。有个年轻男人坐在角落,独自抽烟,看电视里的TVB剧。他的椅背上,挂着件灰色风衣。
小马哥。
我叫了他的名字。他猛然抬头,露出少年般的笑容,掐灭烟头,跟我拥抱。
他用上海话招呼我,用粤语跟伙计们说话,给我点上几份小吃。他是这家店的老板。
我问他别来无恙。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他的这句话,令人会心一笑,自动脑补出中年狄龙的形象。
小马哥,是我的初中同学。
有句讲句,他越来越像周润发了,当他重新给自己点上一根香烟,嘴角还叼着牙签时。
我和他第一次相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刚进上海市五一中学预备班。小马哥,是我们班个子最高的。他的功课差,小学就留过两级,比我们大两岁,嘴角已有一圈小胡子,穿着港剧流行的太子裤,看起来像社会青年。
听说,他的爸爸妈妈早已离婚,妈妈重新嫁人去了香港,而他跟爸爸留在上海。
小马哥总是说,他就快去香港了。
我有个小学同学,成绩很好,平时穿着体面,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西康路上有幢大房子,以前是他们家的,原是新中国成立前的资本家。他爷爷逃难去了香港,留在上海的房子被充公,他爸是共产党员留了下来。我们只做了三年的同学,他就全家移民去了香港,投奔已是亿万富豪的爷爷了。
那个年代,凡是跟香港有关的一切都令人艳羡。我听过的第一首粤语歌,是霍元甲的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往后就太多了啊,还记得秦始皇的大地在我脚下吗?八三版射雕的铁血丹心,义不容情的陈百强的一生何求。看过上篇故事的朋友,都知道我会吹笛子,而我最拿手的,是浪奔浪流滔滔江水永不休的《上海滩》。那时无论粤语国语,我们同学都会唱,有一年最流行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
我家有台录像机,常带同学们来看港片。来得最多的同学有三个:一个叫李毅大帝;还有个叫杀手李昂;最后,就是这一夜的主角——小马哥。
除了《纵横四海》,我们最爱看《英雄本色》,导演吴宇森,监制徐克。
英雄本色1,看了三遍。英雄本色2,却看了十遍。到英雄本色3,已跟前两部没关系了。虽然,公认1才是巅峰之作,但2更让男生们过瘾——那时尚无暴力美学的说法。
最后有场戏,周润发穿着小马哥浑身是洞的风衣,挂满炸弹,跟阿豪与龙四一起去为张国荣的阿杰复仇。我们四个男生,用我家的录像机反复播放,数出总共被打死的人数——四百一十九个,册那,绝对是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现在想想,我们可是够无聊的。
终于,1993年,小马哥去了香港,与母团聚,持单程证。
他走以后,不再联络,我挺想他。
那一年,街头流行艾敬的一首歌。距香港回归还有几年,人人都很期待1997年,又仿佛很遥远,想象那是梦想与光荣的年代——
“我留在广州的日子比较长/因为我的那个他在香港/他可以来沈阳 我不能去香港/让我去花花世界吧 给我盖上大红章/1997快些到吧八百伴究竟是什么样/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hong kong/1997快些到吧让我站在红勘体育馆/1997快些到吧和他去看午夜场/1997快点儿到吧八百伴衣服究竟怎么样/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香港……1997……1997……”
2012年,我在《悬疑世界》杂志卷首语里,写过大致这样一段话——“而今,八百伴早开到了我们家门口,办张港澳通行证可随时飞到香港,淘宝上就能买到红勘的演唱会票,午夜场不早就有人组团去看过了吗?而那个让人憧憬过的年头,眨眼之间,竟已是十五年前的往事。”
好吧,日本的八佰伴早就倒了。
一九九七,香港回归,普天同庆。我呢,那一瞬间,也有种发自内心的自豪感。
那年圣诞节,小马哥敲响了我家的门。
哇,他又长高了,卖相好,一袭灰色风衣飘飘,胸口插着墨镜,那年流行的中分发形,很有周润发年轻时的派头。
其实,他才二十岁呢。
小马哥来上海是看老爸,过两天还要回香港。当晚,我们几个同学请他去吃夜排档,最后必然是他抢买单。
他抽着外国烟,神情过分早熟,说起香港各种繁华,上海想要迎头赶上,起码还得五十年吧。
有人问,香港有许多上海人吗?有啊,我们特首董建华、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还有倪匡、亦舒、王家卫、张曼玉、汪明荃、沈殿霞……
为了满足我们猎奇的欲望,他又说起香港十大奇案。说到雨夜屠夫,大家瞪大了眼,似乎不敢相信。其实,那年头,上海也有了连环杀人狂,比如敲头案。
有个同学傻傻地问,小马哥,你是不是做生意发大财了?还是炒股票?
想起《大时代》的方展博,但我更爱《第三类法庭》的青蛙王子温兆伦。
他吹了一口啤酒,淡然道,哪有啊,我是混社团的。
众人沉默片刻,都看过古惑仔,混社团,不就是黑社会吗?
终究有人忍不住问,开过枪吗?
废话。
玩过女人吗?
对于我们这些屌丝处男来说,这可是个重大问题呢。
香港妹,大陆妹,越南妹,泰国妹,混血妹,白鬼妹,黑鬼妹,全都玩遍了。
我们嫉妒地看着他,彼此无语。
最后,我问了他一个问题——你杀过人吗?
他不响。
面朝夜空吐出一圈烟雾,小马哥淡淡地说——
“这里到底不是自己的地方。有人千方百计要离开自己的家,有的人想回去,有的人……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还是自己的地方好。”
只有我明白这是《英雄本色》的台词。
没过两天,小马哥回了香港。
那一年,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可我依然不能去香港特别行政区,不能去找小马哥,不能去维多利亚港,不能去狮子山下……
才发现,《我的1997》里的歌词,竟然全是骗人的!
2000年,我开始在榕树下网站发小说。2001年,我写了第一个长篇小说,第二年出版。
2003年,非典。四月一日,香港传来张国荣自杀的消息。
彼时,我尚在上海邮政上班,办公在四川路桥的市局。那天傍晚,下班走出单位,眼前出现一个穿着风衣的男人。
小马哥回来了。
他戴着墨镜,风衣领子竖起,遮掩自己的脸,带我去乍浦路的小餐馆吃了顿饭。他特意选在饭店的死角,露出憔悴的双眼,做了个噤声手势,说,别跟任何人说见过我!
你被黑社会追杀了?
他说他刚从香港回来,虽然是当时的疫区,照道理是要隔离的,但我并不害怕。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是警察。
啊?
香港警察,在回归那年,我就考进了警队。
上次见面,你干吗说是混社团的啊?
因为,那次之后,我真的去了黑社会。
卧底?
嗯。
不会吧。
卧了将近五年的底。
他敞开衣领,露出胸口乌黑的刺青。
你真的杀过人?是吗?
别问这个!一年前,我搞了社团老大的女儿,不小心动了真感情,暴露了身份。我回不去了,警队丢卒保车,把我除名了。现在,黑社会满世界追杀。借着非典的形势,我回来避避风头。阿骏,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唯一可以信任的人了。
就像阿豪信任小马哥那样?
没错。
说完,最让我担心的事发生了,他从桌子底下掏出一个旅行包,交到我的手里说——弟弟,请帮我好好保管,最多一个月后,我来取回。
啊?
那包里的分量并不重,但我不敢打开,生怕会滚出个把人头或手之类的。
这个……这个……我不知道如何推脱。
小马哥接着说,你看到今天的新闻了吗?
张国荣自杀?
你还记得《英雄本色2》,张国荣演的卧底警察阿杰,在跟阿建一起行动前,看到天上有流星飞过吗?
“我听人说,看到流星,会有人早死。”
当然记得,张国荣的这句台词,深深印在我脑中。以至于,有一年大家都去郊外看流星雨,唯独我不为所动。
昨晚,我离开香港前,看到了天上的流星。
小马哥如是说,他看着我的眼睛,而我不是害怕,是很害怕!
看我沉默如许,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你相信有神吗?我相信,我就是神。
这还是《英雄本色》里周润发说过的话,但符合小马哥的人物性格。
他迅速结账离开,连个电话号码也没留下,这是作死的节奏吗?
当晚,我独自拎着旅行包回家,依旧不敢打开。
接下来一个月,我整天提心吊胆,晚上常被噩梦弄醒,早上担心门外脚步声,中午在单位食堂吃饭,总是怀疑陌生人的目光,是否会突然掏出两把枪来,血洗一番,留下几十具男男女女的尸体,还有被食堂大婶的鲜血染红的冬瓜汤。
最终,整个非典最黑暗的时期度过,我的小马哥依然没回来。
他死了吗?
就像他在香港看到过的流星?像张国荣那样死于楼下?还是像宋子杰那样死于一枪?还是……
等了足足三个月,旅行包一直藏在床底下,周围用几捆旧杂志掩饰。
终于,我打开了那个旅行包。
数月尚未有异味,应该不是不干净的东西。但我最怕的是,会不会有几万美金,还是一张国际银行卡并附有密码?抑或什么更重要的东西,比如以前港片里的磁盘之类罪证?
结果,包里只有一本薄薄的书。
外面包着挂历纸的封皮,看来保存得很小心,难不成是《小马哥回忆录》?《香港腥风血雨录》?《港九江湖怪谈》?《旺角杀手浮生记》?
教我智商捉急的却是,打开一看,竟是本香港地图册。
有冇搞错啊!彩色印刷得很精美,总共二十多页,依次是香港的行政区划、地形和地质、动物和植物、经济和交通,还有港岛、九龙、新界各区的详细地图,却是1993年出版的繁体版本,早已过时。
再翻第二遍,生怕地图册里会夹什么东西,可把每一页都仔细翻过,仍旧一无所获,也没有被涂抹或手写的痕迹。
仔细嗅了嗅书页,会不会用化学溶剂浸泡过后,纸上就会显出特殊文字或符号?我用了四种不同的液体,直到整本地图册快泡烂了,还是没发现任何异常。
除非——这本地图编辑时就预留下密码,藏在某个角落?
2003年,剩余的日子里,我把这本香港地图册反复看了一百遍。我的目光与手指,游走过铜锣湾,触摸过尖沙咀,飞越过天水围,夜渡过长洲岛,却不知小马哥在何方。
此后两年,这本地图册藏在我的床底下,小马哥也从没来过。
2005年,盛夏。
小马哥在MSN突现,我看到他的头像,分不清是周润发还是他。我们在线上聊天,说香港,说上海,说全世界。他说,他已没事了,也不混黑道,洗白了身份,现在香港开了间小餐馆,要是我来香港的话,记得要来找他。
两个月后,我到了香港。
临行前,我在MSN上问他要了地址,约定今晚见面。
2005年10月15日,深夜,十一点。
我与小马哥重逢,在香港尖沙咀的夜。
寒暄过后,我从包里掏出那本香港地图册——两年前他托我保管,而今原封不动奉还。
我想知道,这本书里的秘密是什么。
哦……
他的神情颇为尴尬,再次掐灭半根烟头,这个,哎呀,说来不好意思,当初,我是想把黑社会的账本交你暂时保管,但我放包的时候搞错了,正好随身携带一本地图册,包着一模一样的封皮,这就……
我几乎要喷血了!
很想把他拖出去枪毙一百遍啊一百遍。
然而,小马哥正襟危坐道,你信吗?
我摇摇头。
接下来,我要说的,才是真的。
小马哥起身收工,关上店门,带我出去。
我俩一路散步到维港边,海风吹乱他的风衣,看着对岸港岛的摩天大楼,彻夜不眠的香港灯火,星星般的太平山顶。
阿骏,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吗?他问我。
还用问吗?小时候,你是差生又留过两次级,老师和家长都不准我跟你做朋友,但我们不照样是兄弟?有一次,我们去西宫玩,路上碰到几个流氓敲诈勒索,你跟他们打了一架,搞得你头破血流,但你跟那些逼样子说——
“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朋友!”
哈哈,这可不是小马哥的台词,是豪哥对阿成说的!
他点起一根烟,火星忽隐忽现,说,这个秘密,也是现在才能告诉你,但我从没后悔过。
看不清他黑夜里的眼睛,我皱起眉头:你说什么?
小马哥扬起风衣,将我整个包裹起来,低声耳语,其实,我是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潜伏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维护国家安全是我的职责。
晕,你说什么啊?
背井离乡十来年,吃那么多苦,受那么大委屈,鬼门关上走几回,还不是为了你我身后那片土地。
我转回头,试图看到九龙的狮子山,当然这是徒劳,视野全被高楼阻挡。
拜托啊,小马哥,你是认真的吗?
你最好别信!呵呵!
瞬间,脑中想起国产凌凌漆的最后,那把刀上刻的“民族英雄”四个字。
那本香港地图册的秘密,你呢,就不要多想了。总之,现在这本地图,早就毫无用处了。而我,也已退役不干,国家安全部的档案,都不会再有我的名字了,别为我担心哦。就当是我送你的礼物,拿回去吧!
他从风衣内袋掏出地图册,塞进我的包里。
子夜,零点。
再度拥抱,眼眶居然湿润,妈蛋!
第二天,回深圳。从尖沙咀坐地铁,路经旺角,想起卡门。到罗湖口岸,顺利通关,当晚飞回上海。
包里塞着小马哥送给我的1993版香港地图册,至于他说的秘密,我依然不太相信。
我们没留电话号码,耳边响着他临别时的话:下次来香港找我玩哦!
不知道还有没有下次?
两年后,我的作品改编的第一部电影公映。小说发生在上海,电影却搬到回归前的香港,自然留有遗憾。唯一让我欣慰的是,电影里扮演叶萧警官的,是狄龙的儿子谭俊彦——《英雄本色》豪哥的儿子啊!
我有个表妹,年年要去香港好几次,狂买各种奢侈品。2008年,十一长假期间,我托表妹去看望小马哥,给他带些礼物。
表妹去了尖沙咀那家小店,别人告诉她,原来的老板死了——半年前,有仇家找上门来,一枪爆头。
小马哥死了?
是啊,小马哥终究是要死的,否则哪来满是洞眼的风衣?
而这,才是余则成们的真实命运,不晓得烈士名单里有没有他?
我怅然。
而我,再没去过香港。
是因为小马哥,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不知道。我也素来对购物毫无兴趣,若要旅游的话,五洲四海,东洋西洋,自有更佳去处。
同一年,我参加过一期电影节目,跟我对谈的嘉宾是徐克。当年的《英雄本色》他可是监制呢,英雄本色3更是他亲自执导。徐克还在电影里客串了一个音乐老师,而吴宇森演了个台湾警官。当我们小的时候,连做梦都不会相信,怎能与这些神一般的存在对话?
光线传媒的演播大厅内,我坐在徐克对面,怔怔看着他的眼睛,很想问他一个问题:小马哥有没有真实的原型人物?然而,我憋了半天,始终不敢问出口,只看着徐老怪很有礼貌地侃侃而谈。
是他老了?
还是我长大了?
但,我的小马哥,永不复还。
2014年,距离我上次见到小马哥,转眼逝去整整九年。
每年的国庆假期,我的表妹都会去香港购物,去逛迪斯尼乐园,这一回她却不去了,临时改机票飞去韩国,原因嘛众所周知。
两天前,我接到个陌生的电话,带着浓浓香港味的普通话,让人听着略带费劲——
请问是蔡骏先生吗?
是。
我是MARK的弟弟,我在上海,可以与你见面吗?
MARK是谁?
然后,电话那头报出小马哥的全名。
一小时后,在我家楼下的港式茶餐厅,我和一个年轻的香港男子见面。
他递给我名片,世界五百强在上海公司的部门经理,他说,就叫我KEN好了。
而我有些恍惚,MARK的弟弟KEN?在《英雄本色2》的国语版,小马哥的双胞胎弟弟阿建?穿着小马哥浑身是洞的风衣的周润发?
果然,他们兄弟很像,个子也差不多,看着阿KEN的脸,仿佛回到2005年秋天,子夜的香港。
怎么从没听小马哥说起过你?我直截了当地问,虽然,我并不怀疑他。
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弟。
三十年前,小马哥父母离异。所有人都以为,他妈妈改嫁去了香港。那不是真的。或者说,香港男人是真的,但他在香港有家室,自然,也无法带她去香港。
他的妈妈去了深圳,每个周末,香港人过关来看她,就是包二奶。几年后,她为香港男人生了个儿子,取名建华,英文名KEN。
1993年,小马哥的爸爸赌博坐牢,他在上海退学,独自买了张火车票来深圳。
已跟妈妈分别十年,老妈根本不喜欢他,所有母爱都在KEN的身上,何况小儿子是香港种啊香港种。
回归前一年,那个男人的原配死了,小马哥的妈妈与十岁的弟弟,苦熬到头,得偿所愿,去香港合家团聚了。
唯独小马哥,一个人留在了深圳。
香港男人嫌他讨厌,不准他申请来港探亲,怕他一来就变成黑户口不走了。
KEN告诉我,在他跟妈妈搬去香港以后,再没见过哥哥。
2003年,非典过后,开放港澳自由行,小马哥第一次进入香港。他来家里吃了顿饭,还是偷偷摸摸地,趁着KEN的爸爸不在。也只是吃了一顿饭而已,妈妈就把大儿子打发走了。
弟弟还算热情,带哥哥在香港玩了三天。小马哥循规蹈矩,自觉排队,从不乱穿马路,打喷嚏不忘用手帕掩住,坐自动扶梯永远站右边,更别说什么随地大小便了。
然后,他提早回了深圳。
小马哥第二次来香港,已是两年后的2005年,十一长假之后。他让弟弟KEN帮忙,说要在尖沙咀找家小餐馆,花三千港币包一晚,给每个伙计发了条烟,让大家演戏叫他老板,说是要招待一个好朋友。
第二天,小马哥又走了。
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到香港。
小马哥一直住在深圳,从事各种生意与职业。发过财,破过产,也有过安逸的日子。他结过婚,离过婚,但没有过孩子。从他住的高楼顶上,可以清楚地遥望香港,那是新界连绵的山冈,有时能望见大帽山顶。
当KEN说到这里,我算是大致明白了——
这些年里,小马哥关于香港的一切,包括什么进入黑社会,又是警方的卧底,学什么使徒行者薛家强,结果爱上黑帮老大的女儿,最后又被追杀,再向我袒露心迹,原是我党派遣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竟然!竟然!全是编造出来的!或者说,是他脑子里的妄想。
魂淡啊!
但,他演得真像啊,货真价实的影帝,比发哥厉害一百倍啊!
我低头,看着杯影中的自己,默默数着那十年间,在自己身上发生过的一切。
上个礼拜,我的哥哥死了。
阿KEN告诉我,而我故作镇定地问道,怎么死的?
9月28日,接近零点,他喝醉了。遇到抢劫,他反抗。对方拔刀,不巧刺中心脏。
就这么简单?
两天后,凶手在东莞被捕,内陆省份来的十八岁少年,看到他用IPHONE6就想抢劫。
我摇头,这不是小马哥的死法。
阿KEN继续说,我也很多年没跟哥哥联系过了。我去美国读书了五年,回来后发现香港不景气,许多年轻人都北上了,我就直接来上海工作。妈妈说,哥哥从没给她打过电话,她也没关心过哥哥。我很难过。
你为什么来找我?
三天前,我飞去深圳,处理哥哥的后事。打开他的电脑,MSN自动登录,没想到他还用这个?好奇地看了聊天记录——我发现他的朋友好少啊,在联系人分类里,有个特别类别,就是你的名字。对不起,你没看到过他的留言吗?
啊?
差不多六七年前开始,我就再没登录过MSN。
阿KEN提醒我,这个月底,MSN就要在全球范围内关闭了,建议你快去看看吧。
与小马哥的弟弟阿建告别,我飞奔回家,趁着MSN死亡前的最后几天,再次登陆。
深夜,我把登陆状态改为有空,响起无数滴滴声,都是前几年积累下来的。
满屏最多的是小马哥。
I am what I am
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
快乐是快乐的方式
不止一种
最荣幸是谁都是
造物者的光荣
不用闪躲
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
不用粉墨
就站在光明的角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多么高兴
在琉璃屋中快乐生活
对世界说
什么是光明和磊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我》林夕/词;张国荣/曲;张国荣/原唱
第10夜 喀什一夜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纳兰性德《长相思》
我有个表哥,你们都认识,他出生在喀什,名叫叶萧。
叶萧是知青子女,我姑姑的儿子,十二岁从新疆回到上海,寄居在我家读书。我们是一起长大的。
有一年,早已成为警官的叶萧,忽然跟我说,除去在公安大学的四年,他在上海生活的时间,已跟在新疆一样久了。说完,他有些伤感。我想,他是终于在内心跟新疆做了个永别。
最近一次见到叶萧,他说,很久没有回喀什去看看了。
没过两周,我去了新疆。
第一站乌鲁木齐,第二站吐鲁番,第三站布尔津,第四站喀纳斯,第五站克拉玛依,第六站回到乌鲁木齐,第七站——
喀什。
临行前,有人开玩笑对我们说,这时候还敢去喀什?
我摸了摸脖子,好像头还在,坐上飞机,来到喀什。
2014年9月16日。
喀什。中亚的阳光,奔放热烈。杨树参天茂密。维吾尔商贩的街市,长袍包裹的西域女子,深目高鼻白须的老汉。市中心的大街上,也可见到武警车辆,像特种部队背着冲锋枪与盾牌的士兵。街头贴着许多“同仇敌忾铲除暴恐”之类标语,皆因近期紧张的安全局势。
入住喀什噶尔宾馆,访问上海援疆指挥部。下午,依次去香妃墓、高台民居、艾提尕尔清真寺。黄昏,清真寺旁的维吾尔乐器店,我花七百块买了把热瓦甫。不饰雕琢的老琴,声音倒是清亮通透,轻轻弹拨竟有古典吉他的各种音色。做琴的维吾尔老师傅帮我弹奏一曲,不少人围观,我们一起吃西瓜,其乐融融。
可惜,行程只安排喀什市区。叶萧的父母,我的姑姑和姑夫,至今仍住在喀什远郊的农三师。我给叶萧打了电话,他让我不必去探望了。
新疆时间比北京时间晚得多,八九点太阳才下山,晚餐后已是深夜十点半。
喀什的夜。
很想出去走走,我打电话给同行的甫跃辉。他是云南人,小我几岁,《上海文学》的编辑,棒棒哒的小说家。他的胆子不小,跟我一样跃跃欲试。
结伴走出喀什噶尔宾馆,门口几个保安站岗,用诧异眼神看着我俩——要知道一个半月前,新闻联播里那起严重暴恐事件,就发生在喀什地区。
我和甫跃辉也是蛮拼的了,决定步行前往喀什市中心,距离大约两三公里。刚出宾馆那条路,稍嫌荒凉,无甚人家,惟树丛高墙。维吾尔男人们出没,三三两两路边聊天,或骑摩托电动疾驰而过。
出门前,我发了条微博,无非是白天拍摄的喀什照片,很快有不少评论。有朋友提醒我注意安全,遇到急事呼叫@老榕搭救。好吧,他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在深夜行走在喀什街头。为了不让你们担心,不发微博了。我相信自己逃跑挺快的,抄家伙反抗的能力也是有的,不至于再发生昆明火车站那种事。或许,这是男人渴望冒险的本能。
拐过一个路口,远远望见亮着彩灯的摩天轮。我喜欢,看过《谋杀似水年华》的懂。
为了打破紧张的气氛,我想起甫跃辉是云南人,便说,九十年代,有部电视剧很热,叶辛的《孽债》,你肯定知道。讲一群云南孩子到上海,寻找各自爸爸妈妈——都是跟当地人结婚的上海知青,当年为了回上海抛下孩子,留下一笔孽债终究要还的。
那年头,我们班里有许多回沪知青子女,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同学,大部分来自江西、安徽,也有从更遥远的黑龙江和云南来的。
至于远到无法想象的新疆,只有一个,她来自喀什。
她是初一那年来的插班借读生。
我记得,她有双大眼睛,很长的睫毛,脸颊红扑扑,乌黑长发披到肩上。尚是寒冬,大家裹着厚厚的衣服,她依然显出身材,比别的女孩发育得早。
班里每个同学都有绰号,她很快有了“古兰丹姆”这个名字。大家先叫她新疆妹,后来学校放了部老电影《冰山上的来客》。九零后不懂的。
其实,她是汉族,姓李,叫李晓梦。
跟许多同学一样,她的父母也是上海知青,到新疆多年早已扎根,便让孩子回来投靠亲戚借读,若运气好还能报上户口。
她的学习成绩一般,并非不认真听课,而是从新疆转学过来跟不上。她不爱说话,上海话的水平糟糕,普通话都有一股新疆味。她很少跟别人玩——连我这个感觉迟钝的男生,都能看出女生们故意孤立她,大概是她过于漂亮缘故。
第一个学期,学校春游,在两公里外的长风公园。老师要求每个人表演节目,想到班里有个新疆来的,说她一定会唱新疆歌,跳新疆舞,要是穿上新疆人的衣服裙子,戴上小帽子,肯定很给老师扎台型。
李晓梦说自己不会唱,更不会跳,从没穿过新疆人的衣服。大家都不相信。她说,如果一定要她上台表演,可以吹笛子,就是江南丝竹的那种。
可是,我们班已有了一个笛子独奏的节目,那就是我。
春游那天,长风公园大草坪,少先队员雕像前,我当着全校师生,用笛子吹了一首《婉君》。
“一个女孩名叫婉君,她的故事耐人追寻,小小新娘,缘定三生,恍然一梦,千古伤心。一个女孩名叫婉君,明眸如水,绿鬓如云,千般恩爱,集于一身,蓦然回首,冷冷清清……”
说实话,那首琼瑶剧里的曲子,我吹得实在糟糕。可我不知哪来的自信,一点都不怯场,似乎整个公园都传遍我的笛声。
唯独,在坐满草坪的几百名同学里,当目光扫到我们班的“古兰丹姆”身上,看到她一脸幽怨的表情,就让我立马吹错了两个音。
“蔡骏,我猜你一定喜欢上了她。”
二十多年后,遥远的喀什的夜,走在我身边的甫跃辉如是说。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
经过一座大桥,豁然开朗,桥下是宽阔的东湖,难以想象在这南疆的沙漠中,还会有这么大片的水面。更远处几栋高楼,另一边高台民居。土黄色的千年建筑,倒映水面,穿越的感脚。
桥上走过几对情侣,一看就是汉人,还有外国游客,我们放心了。
一路有惊无险。穿过摩天轮下的桥洞,来到喀什人民广场,最醒目是尊毛主席雕像——中国现在仅存的几座广场毛主席像之一。
深夜,高高的台阶上,坐着两个维吾尔族青年。我和甫跃辉也坐下来,遥望广场对面,类似金水桥的建筑,前头停着一排警车和军车,许多特警正值勤。大街依然车水马龙,只是行人稀少。
我们坐着聊天。
在喀什的毛主席像底下,甫跃辉说着靠近缅甸边境的云南农村的种种生活,而我说起刚在《上海文学》发过的一篇小说《北京一夜》——有段情节是我读初中时,不小心碰落块玻璃,从教学楼顶掉到操场,幸运的是没砸到人。
其实,这件事是真的。
那块致命的玻璃,几乎砸中操场上的一个女生,就是喀什来的古兰丹姆。玻璃在她脚下砸得粉碎,碎渣布满裤脚管,要是再往前走一步,多半就被砸死,至少也是重伤,乃至植物人。
从那天起,我对李晓梦总觉得有什么亏欠。
不久,放学路上,我跟在她背后,想要给她买根盐水棒冰或冰砖,作为玻璃事件的赔礼道歉。她突然回头,瞪圆大眼睛盯着我,却点点头,答应了。
吃完我请客的棒冰,她才有了表情,说,你的笛子吹得太烂了。
这是她主动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古兰——不,李晓梦,你也会吹吗?
嗯。
我想听听。
晚上来燎原电影院的街心花园吧。
八点,我从家里溜出来,带着笛子。刚到电影院门口,远远听到笛声。我跟老师学过,知道那是传统曲目。大簇鲜艳绽开的夹竹桃下,“古兰丹姆”李晓梦坐在石墩子上,持着一根大号竹笛,正鼓着腮帮子吹呢。我的耳膜,跟着心里也发潮。这声音起码能传出两站路。
月光下,她的脸白皙而透明,笛子反手持在背后,如同握着把宝剑,让我想起《书剑恩仇录》的霍青桐,我看的第一部金庸书。
这回轮到我了,硬着头皮掏出笛子,眼睛一闭吹起《梅花三弄》——对不起,不是传统曲目的《梅花三弄》,而是琼瑶阿姨的电视剧主题曲。
那年头,许多男生女生都有本小簿子,抄写各种电视剧歌曲。有家《每周广播电视报》,刊载当时热播的电视歌曲的简谱,我把这一小块豆腐干剪下来,天天对着谱子练习。我的水平也仅限于此。
听我吹完,她笑了。
咳!我害羞,也暗暗高兴,第一次看到“古兰丹姆”的笑容。
此后,隔三差五,我们就会来到燎原电影院门口的街心花园,通常在黄昏时分,偶尔也在月夜之下。我吹一首流行歌曲,她吹一首传统曲目。
她的水平比我好一百倍。《姑苏行》《鹧鸪飞》《牧笛》,个个都醉了,最厉害的是一曲《帕米尔的春天》,让人听得简直灵魂出窍。
我问她,这笛子是谁教你的?
李晓梦看着天上新月,淡淡道,我爸爸,他在人民文化宫当音乐老师,我从小在文化宫长大。
喀什人民文化宫?
是啊,很漂亮的房子呢,在喀什人民公园里头。
就像上海的人民公园?
差不多吧,里头有许多大树,以前还能看到坟墓,比你们上海的还要大。
你们上海?
李晓梦不再说下去了,重新举起笛子,吹了一首《鹧鸪飞》。
这是她最常吹的曲子,每次都会吹一遍,似乎无数飞鸟,惊起黑幽幽的林中,有毒的夹竹桃花蕊,纷纷摇落……以前看笛子谱,说这曲子的意境,来自李白的“越王勾践破吴归,义士还家尽锦衣。宫女如花满春殿,至今唯有鹧鸪飞”。
而我听“古兰丹姆”的《鹧鸪飞》,却想起“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随着她的笛声,想象鹧鸪飞出玉门关,直抵疏勒河,李白出自西域,想必也曾照过喀什的月光。
然而,我无数次问她关于新疆与喀什的一切,她的回答却不超出喀什人民公园的范围。
关于她的父母,除了音乐老师,也很少被她提及,更从没听她提起过妈妈,只知道也是个援疆的上海知青。
五月四日青年节,操场上搭起临时舞台,先是一群女生表演四重唱,接着轮到李晓梦。
她第一次穿了红色连衣裙,老师给她化了淡妆,画面太美简直不敢看。我和许多男生坐在台下,都流下漫长的口水。
“古兰丹姆”李晓梦走上舞台,刚刚举起笛子,就发生了意外。
她的脚下一滑,整个人摔了底朝天,裙底风光都泄露了,这下全校师生哄堂大笑。现在想想,真该挨个拉出去枪毙。
除了我。
我很难过,看到她趴在地上起不来,我冲上了舞台。没想到脚底打滑,踩到什么油腻上,果然也摔了个狗啃屎。我和李晓梦倒在舞台上,膝盖和肩膀都摔破了。看到她眼眶里的泪水,还有台下几个笑抽了的女生,我明白了——就是刚才的四重唱,她们下台时悄悄洒了些油在台上,为了让李晓梦当众出丑。
“听着让人好难受啊。”
2014年,喀什的深夜,云南人甫跃辉站起来,回头看着毛主席像。
我也站起来,不想再回忆下去,说,去对面走走吧。
走过大街,穿过喀什人民广场,回头看着月光下的毛主席像,让人恍惚的画面。几个武警警惕地看着我们。广场上也有些汉族在聊天,两个男人坐在微缩版的“金水桥”上手拉着手。
我们径直往里走,看到喀什人民公园的牌子。
要去吗?甫跃辉问我。自治区文联的工作人员,听说我们半夜跑出去,已经急得要命了。
喀什人民公园?
1994年,“古兰丹姆”唯一跟我提到过的喀什的地名,如此不真实地扑到眼前。
于是,我又不得不回忆起她。
那一年,五四青年节的文艺汇演,她在舞台上摔倒,有条腿严重扭伤,几天不能走路,躺在家里休息。
我去探望过她一次。她寄居在叔叔家里,楼梯下的亭子间,刚够摆一张床。她的叔叔婶婶还有表妹都住在楼上。
屋子小到让我抬头就会撞到后脑勺,她说,就坐在我的床上吧。
我很紧张,却无法抗拒,便坐在她的床沿,这是我第一次坐到女孩子床上。
床头的墙上,挂着她最喜爱的笛子,也在舞台上摔坏了,裂开一道深深的口子。我帮她用透明胶反复缠绕,但音色已无法恢复。她难过地说,那是爸爸送给她的笛子,在她离开喀什去乌鲁木齐转车往上海的长途汽车站上。
唯一的床头柜里,她掏出几张发黄的相框。那是1968年,许多上海知青离家远行,胸口戴着大红花,在列车窗口挥手告别,个个意气风发,其中有一个就是她爸爸。
她说,她爸爸离开上海时,吹了一曲笛子《我们新疆好地方》。在火车站,有不少人听了这首曲子,就主动报名来了新疆。没想到,二十年后,这些人都跟她爸爸成了死敌,说是当年被他骗来了新疆,没想到吃了那么多苦。但,所有人再也回不去了。
你爸爸回来过吗?
嗯,半年前,他好不容易回了一趟上海,却跟我叔叔打了一架。叔叔说,能容纳我住下读书已经不错了,怎可能再让我落个上海户口呢?她看了看头顶的天花板,说,他们兄弟打到头破血流。最后,爸爸独自回新疆去了,真想跟他一起回去啊。
后来,我才明白,这种事情太常见了。当年离家的知识青年,为了给自己或子女赢得一个回城的户口,要征得原籍的兄弟姐妹签字同意,常常因此反目成仇,乃至大打出手,也不乏闹出人命。
不久以后,学校里又传出一件大事,关于李晓梦。
大家都在说——古兰丹姆真的是古兰丹姆,她不是汉族,她的妈妈是维族人。难怪啊,她长得有些特别。
学校领导也来过问,发公文去喀什调查,要搞清楚李晓梦是不是身份造假才来借读的?
她拒绝跟任何人说话,包括我在内。虽然,我没有看到她掉眼泪,但从她怨恨的眼神看得出——全世界都成了她的敌人,感觉再也不能一起愉快地玩耍了。
第七天,她消失了。
我去李晓梦家找过她,她叔叔说晓梦回新疆去了。
那是初三中考前的一个月。
哎,我再没有见过她,整整二十年。
2014年9月16日,深夜,喀什人民公园。
四周寂静,布满树林,还有一地落叶,仿佛回到江南的公园。已近子夜,大门却敞开着,幽暗灯光下,聚拢着四个维族人,三个老头,一个年轻人,坐在地上聚会,令人狐疑。
走进一看,才发现他们四个在打扑克牌,我和甫跃辉相视一笑。
月黑风高。
继续往公园深处走去,渺无人烟。古人说黑夜遇林莫入,我们两个是胆大包天。此处回头再看人民广场,似是两个世界,依稀眺见对面毛主席像的灯光。
眼前出现一栋建筑。
正面很不起眼,只有一层楼,门口有颗红星,像是苏联建筑,有块指示牌——喀什人民文化宫。
我的心脏,不知被什么刺了一下,这个名字,仿佛从冰库缓缓解冻,苏醒,复活……像她的眼睛。
绕到文化宫的侧面,才觉得规模不小,有个古朴典雅别具民族风的边门。
我听到了笛声。
颤音、滑音、叠音、吐音、飞指、换气,各种技巧,棒棒哒呢。
甫跃辉讶异地看我,谁都不曾想到,在这喀什的黑夜里,整个中亚和维吾尔文明的中心,竟会突然响起江南的竹笛。
这笛声,这旋律,我依稀记得,不,是永远难忘。
鹧……鸪……飞……
这首曲子,二十年前,我的“古兰丹姆”李晓梦,她最爱在燎原电影院街心花园的月夜下吹奏——而今那座电影院早被拆了至少十年。
那指法,那气息,那节奏,还有特别的剁音,我记得一清二楚,少一分,多一秒,都绝不会搞错,在耳朵中,在心里头。
是她吗?
两年前,我梦到过一次“古兰丹姆”,突如其来,毫无理由。梦中的她长大了,依然有她的笛声,此刻耳边的《鹧鸪飞》。当时,我很恐惧,她会不会死了,才会给我托梦?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到现在,我才明白,我一直,一直,很想,很想,她。
我的古兰丹姆。
喀什的夜。
从前,她不曾跟我说起过高台民居,也未提过香妃墓,更没有艾提尕尔清真寺,她只说起喀什人民公园,还有喀什人民文化宫,这是我的中学时代,对于喀什仅有的两处印象。
古兰丹姆,我来了,用了二十年时间,走过五千六百公里,你还在吗?
循着笛声如诉,我如鹧鸪飞似的,疯狂地在林子里寻找她,也许就在背后,某棵大树的转角,人所不见的黑暗里。
我好想再见到你,哪怕你已嫁作人妇,儿女绕膝……我只想,对你说句话——
二十年前,我托表哥叶萧,在他暑假回新疆跟父母团聚时,顺便打听一下喀什人民文化宫的李老师。
表哥回来后告诉我一个秘密——
李晓梦的妈妈,并非上海知青,而是当地的维吾尔族,曾在喀什非常有名的舞蹈演员,家住老城的高台民居里。李晓梦的爸爸,在工人文化宫当音乐老师,他俩因此相识。虽然所有人反对,他还是娶了她为妻,不久就有了一个女儿。李晓梦三岁时,她的妈妈死于难产。
那一年,开始了知青回城的大潮。
按照当时政策,李晓梦爸爸这种跟当地人结婚的,很难得到回城名额。李晓梦十三岁那年,爸爸托了许多关系,跟一个离婚的上海女知青假结婚,修改了李晓梦的身份信息,终于得到让她回上海借读的机会。只要将来亲戚们同意,就可以让女儿落户。
这个秘密,李晓梦守口如瓶,这也是她从未提起过妈妈的缘故。
而我的表哥叶萧,真有做警察的天赋呢。
但我从未有勇气告诉过李晓梦。我怕她会立刻翻脸,永远都没得朋友做了。她是打心眼里不愿让别人知道的,我想。
后来,不知何故,这个秘密泄露了出去。虽然,永远纸包不住火,但如果我不托叶萧去调查,在上海不会有人知道的。
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吧,是我逼走了“古兰丹姆”,因为该死的好奇心,因为我喜欢你。
对不起,这是我唯一要对你说的话。
“在那里!”
子夜,喀什人民公园的树林里,还是甫跃辉帮我发现端倪。
我看到一个黑乎乎的身影,在人民文化宫的屋檐下,端坐着吹笛子的模样。
一点点接近,笛声越发婉转,轻微的悲怆。
我抱住她了。
虽然,看不清她的脸,但可想象,她月亮般的双眼,长长的睫毛,红扑扑的小脸,好像王洛宾歌里的人儿。
那是二十年前的她,现在她会怎样?
不知从哪里,亮起一盏灯,微弱光线里,只看到一个老头。
晕,我怎么抱着一个老头,虽然没亲他,但总让人满面尴尬。
老头是汉人,手里握着笛子,神情并不慌张地,看着不速之客的我。
甫跃辉连忙代我道了几声对不起——虽然,我本就是来说对不起的,也许才是这次喀什之行的真正目的。
老头继续吹笛子,鹧鸪接着飞,在喀什的夜。
看着汉人老头的眼睛,忽然令我想起什么?
喀什人民文化宫的屋檐下,我知道他是谁了,我猜。
忽然,背后又响起某种声音。
是维吾尔乐器,弹拨的弦乐,分明就是……对,黄昏时我在艾提尕尔清真寺边买的那把热瓦甫,就是这种音色与旋律。
笛声还在,热瓦甫声也在,难以想象,这两种乐器,并不冲突,竟有管弦二重奏的效果。笛声如鹧鸪飞入夜空,热瓦甫声似流水潜入地底——宛如几天前,我在吐鲁番的高昌古城,突现个维吾尔老人,坐在一千年前的佛寺遗址里弹奏的琴声。
终于,我看到了弹琴的人儿,是个维吾尔少年。不过十一二岁样子,戴着小花帽,坐在一棵大杨树下。浑然忘我,右手弹拨,左手按弦。竟比黄昏时我听到老艺人的热瓦甫,多了某种东西,就像魂。
月光从云间洒出来。
喀什人民公园,笛声与热瓦甫,我和甫跃辉,都会毕生难忘。
我啥都没说,就连酝酿了二十年的“对不起”,也未曾吐出口,便匆匆离别。
后半夜,回到公园门口,那三个维吾尔族老者和一个年轻人,还在地上打着扑克牌,不晓得是斗地主还是大怪路子?
刚才吹笛子的汉人老头,就是李晓梦的爸爸?甫跃辉猜测道。
大概是吧。
蔡骏,你不用内疚的。
喀什人民公园的夜空,笛声与热瓦甫齐飞。忽然,热瓦甫中断了几秒,或许是维族少年弹错了音?笛声还在继续,热瓦甫重新接上,但已今非昔比,琴瑟和鸣已被打破,两种声音怎样糅合,都变得异常刺耳,仿佛亲兄弟打了一架,
甫跃辉接着说,刚才你说,李晓梦的爸爸和叔叔关系很差。
我抬起头,看着喀什清亮的月光,再低头,看着自己拉长的影子……忽然,打了二十年的结,瞬间解开了。
是啊,那个秘密,关于李晓梦的妈妈是维族的秘密,无论我还是叶萧,都从未向任何人泄露过。在上海,唯一可能说出去的人,就是她的叔叔啊。因为李晓梦读书与落户的问题,兄弟俩早已反目成仇。为把讨人嫌的侄女赶回新疆,不至于将来房子和家产被分杯羹,才到处说侄女的身份造假,这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
我呆坐在公园门口的栏杆上,却不曾减少丝毫的内疚,在最漫长的那一夜。
走出喀什人民广场,我们在路边打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个维族小伙子,放着巨响的维吾尔电声音乐。我说了句回喀什噶尔宾馆,不消几分钟就穿越喀什的夜,下车时收了五块钱起步费。
第二天,告别喀什。
9月19日,我从乌鲁木齐回到上海,连夜给表哥叶萧警官打了个电话。
二十年前,那个秘密是他为我调查出来的,现在也应该由他来终结的为好。
今晚,上海苏州河畔的家中,恰逢台风“凤凰”来袭。风雨声声,似有惊涛骇浪,令人怀念喀什,怀念干燥的阳光与清凉的月光。
我接到叶萧的回电。
根据户籍系统查询,李晓梦就住在喀什。她早就结婚了,丈夫是维吾尔族,有个十二岁的儿子,全家人开了个民族乐器行。她改了自己的身份证,在民族一栏标注的是维吾尔族。
李晓梦变回了古兰丹姆。
我吐出有二十年那么长的气,拿出喀什买回来的热瓦甫,手指抚摸五根琴弦,拨出几个清亮的音色,仿佛在说……
你好吗?
我很好。
风雨带走黑夜
青草滴露水
大家一起来称赞
生活多么美
我的生活和希望
总是相违背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波浪追逐波浪
寒鸭一对对
姑娘人人有伙伴
谁和我相配
等待等待再等待
心儿已等碎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我的生活和希望
总是相违背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等待等待再等待
心儿已等碎
我和你是河两岸
永隔一江水
——《一江水》王洛宾/词
第11夜 小时代杀人事件
金钱永不眠,上海老不睡。平凡的小街上,百姓们靠着啤酒冰凉的泡沫打发着梅雨季节难以入眠的闷热夜晚。而有的人,从出生开始就生活在寸土寸金的顶级地段,他们的生活,仿佛玫瑰花蜜般甜美而又奢侈。他们的双脚远离世俗的灰尘,他们是活在云端的命运宠儿。有的人呢,则正泡在浓郁的热巧克力里,分不清杯中的滋味是苦涩,还是香醇。那些金字塔顶端的有钱人,他们的每一天都像是精心调配好的营养剂,每一种营养成分都按照严格精确的配比,他们的身体因此保持着最好的状态。璀璨夺目的生命,永远,熠熠生辉。他们占据着上海最美的地段,最美好的光线,享受众人羡慕的目光。同时,也享受着高处不胜寒的孤独。有的人每天都在品尝着绝望和希望的味道,就像用药片兑水化开的冲剂,甜蜜鲜艳的糖衣褪去之后,就只剩下不为人知的苦涩。
——《小时代2:青木时代》
去年,八月,上海书展。
上海展览中心东一馆,我在签售新书。很抱歉,我无暇抬头看清排队的人们的脸。除非,偶尔遇到美女,我会记得,也有可能忘记。
但我记住了她。
许多时候,我会问读者:要不要写上你的名字?
嗯,我是你的脑残粉,你就写顾里吧。
怎么写?
你没看过《小时代》吗?
没有。
天哪,你没看过《小时代》?
但我知道顾里,于是,我先签名,再写一行钢笔字——
TO:顾里
其实,她不叫顾里。
一年后,当我再度见到这个女孩,我还是不知道她叫什么。
2014年7月17日,有个互联网的兄弟,就职于BAT三巨头中的一家,从北京飞到上海,说要请我喝酒。我说我从不喝酒,他说那就喝茶。我说我每晚都要写小说,喝茶也没空。他说写小说也要有素材,我跟你说个故事,一定对你有帮助!
于是,我答应了。
辗转到了约定地点,却是一间有名的夜场,外观金碧辉煌,像是用LV镶钻做的软装。
我问他有什么故事。他只说,唱歌唱歌。点了几瓶红酒,标价都是几千块的。我懂了,这家伙的工作就是吃喝玩乐,业务招待费太多,不用也是浪费,借着招待我的名义,假公济私,满足酒色之欲。
包房里自然还有姑娘,在他身边坐了四个。我拘束地要离去,却听到一首张雨生的歌——“我是一棵秋天的树,枯瘦的枝干少有人来停驻,曾有对恋人在我胸膛刻字,我弯不下腰无法看清楚”。
这哥们酷爱唱歌,跟我一样也爱老歌,让我不由自主地坐定下来。同时打量那边的姑娘,开头三个,都像是@留几手打分的对象,从一分到零分到负分滚粗不等,看来我这兄弟是性情中人。
最后一个,躲在阴暗角落,穿着白色无袖短裙,中分的披肩长发,脖子上挂着串项链,远看略像郭碧婷。
我不记得她了,但她记得我。
等到我兄弟一曲唱罢,她坐到我身边,向我敬酒。
她说,去年,上海书展,我来过你的签售会,还请你写过我的名字。
你是——我想不起那个名字了。
顾里。
哦,看着她的脸,依稀有些印象。
她说,我还问你,没看过《小时代》吗?
咳!咳!最近,刚在网上看过了。你,真的叫顾里吗?
不是啦,骗你的。
然后,她问我抽烟吗。我摇头,她掏出一根细长的ESSE女士烟,轻轻点燃,吐出薄荷味的烟雾。她的眼眶,依稀有些发红,微微能察觉出颤抖。跟一年前来到我的签售桌前的女孩相比,这是同一个人吗?
她将烟夹在食指与拇指间,目光迷离……
2013年6月27日,她,刚到上海。
出了虹桥机场,按照网上的攻略,坐上地铁二号线,不用换乘,直达人民广场。出站,过马路,就是和平影都。已有成百上千的人排队,她背着沉甸甸的旅行包,看起来像匹不堪重负的骆驼。
这一年,她刚大学毕业,向父母借了四千块钱,为了讨个小四的口彩,从四川老家飞到上海来找工作。
她预定了《小时代1》的首映电影票,传说郭敬明将会出现。当她排了两个小时的队,终究没有看到他。
盯着电影院的屏幕,纸醉金迷过后,最后那场走秀,响起《友谊地久天长》,她哭了。
傍晚,华灯初上,南京西路,人潮汹涌,淹没头顶,闭上双眼,一切就在身旁,就在手指尖上。
几天后,当她住在浦东昌里路的六层楼的出租房,却觉得上海,好像并没有电影里拍的那么美好。
她开始投简历,想要找到一份主编助理的工作。几次面试都令人失望,办公地点在又破又烂的写字楼,或是陈旧的国有单位建筑,主编多是中年妇女和秃头老汉,好不容易面到一个GAY主编,却是形象猥琐的大叔。
最后,她去了一家民营的出版公司做编辑。
《小时代2青木时代》公映没多久,上海书展开幕。她跟主编说去考察市场,其实,是想参加郭敬明的签售会。在过去的中苏友好大厦,俄罗斯风格的建筑里,她惊讶地发现,这不正是顾里她们破坏顾源的订婚仪式的拍摄现场吗?只是,看起来跟电影的差距好大啊。
电影结尾出现的那片台阶,曾经被白雪覆盖着,而今在四十度的烈日底下